浅沫浅拾忆。整理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明灯照空局 作者:superpanda 文案 一个穿越了孤独的故事。 庄子非始终都记得他高一时的同桌凌思凡。那是一个极其阴沉的人,同桌一年根本没理过他。近十年后在群里再次相遇时,庄子非却很惊讶地发现对方变得左右逢源。羡慕对方交友遍天下的同时,庄子非渐渐地发现,那些都是表象,凌思凡本质上依然是那个凌思凡,与所有人之间都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墙——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凌思凡唯一渴望的东西就是财富,他的一切友好都是因为“这人以后也许能用得着”。 受:凌思凡。强受,在商场上大杀四方。 攻:庄子非。小弱攻暖暖哒,但内心很强大。知名地理杂志的摄影师,全世界到处拍摄小动物,喜欢动物。受说喜欢他他会哭粗来!为了满足受偷偷吃肾宝!受一夜七次郎他会苦着脸说我不行了饶了我吧!中学时自称兔子国国王,会用大橡皮刻传国玉玺,在桌子腿上贴御题对联……的那种攻! 主题还和以前一样,就是因爱变成更好的人。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主角:凌思凡,庄子非 ==================== 第1章 庄子非 车子平稳地在暗夜中的路上驶过,两个尾灯拉出了两道长长的残影。窗外凉风习习,白天如潮水般的人流此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四下一片静谧。 刚刚才下飞机的凌思凡背靠副驾驶的椅背,仔细阅读着他在飞行途中收到的各种邮件,偶尔抬一下头,便能从一旁的汽车反光镜中看到自己那张有点疲累的脸。这也难怪,在S市那几天,他马不停蹄地将所有今后可能“用得到”的人都认识了一下,如陀螺般转个不停,在一个个酒局上“猛然忆起”实际上已经讲过千百遍的几个趣闻轶事,费尽心机地讨人喜欢,总算做到了宾主尽欢。 “思凡,”正在驾驶座上开车的庄子非有点小心地问,“吃过晚饭了吗?” “在飞机上对付了下。”凌思凡回应道。他对美食没有兴趣,吃什么都一样,平时只有在谈生意时才会考虑该去哪里用餐。 “哦……”缠了凌思凡五年整,庄子非清楚地知道,凌思凡并不想与他谈论这个。 凌思凡是庄子非高一时的同桌,高一的时候人非常阴沉,就像一个活的低压气旋,同桌一年根本没理过庄子非。毕业之后两人从没有过任何联系,直到五年前才在班级的微信群里再次相遇。在微信群里面,庄子非惊讶地发现,凌思凡已经变成了一个左右逢源、胜友如云的人,差别之大令人难以相信。然而……因为某件事情真正再次接触了凌思凡本人后,庄子非却渐渐察觉到,友好、幽默全部都是表面上的假象,凌思凡本质上依然还是那个凌思凡,与所有人之间都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墙。 “某件事情”指的就是当时正在创业的凌思凡拜托职业是摄影师的庄子非帮他拍摄一组用于网站建设的照片。由于公司刚刚注册,凌思凡在资金上捉襟见肘,但他却不愿意使用网络上现成的素材图片,他说,一来,与其他公司网站撞图显得自己很敷衍,二来,七拼八凑的图片只能保证内容合适,而色调、风格的不统一会影响网站的专业性。凌思凡找了好几家公司商讨自行拍摄的事,每家的报价都在十万元以上。他们告诉凌思凡,十来个模特每个最低也要两千块一天,再加上请摄影师、租棚子、做服装、制道具,两天下来肯定便宜不了。无奈之下,凌思凡找到了他的老同桌庄子非。庄子非自然答应了下来,他免费当摄影师,请认识的人当模特,又向朋友借了太阳灯在自己家里搭了简易棚,最后全套成本只花了一点点。 他们两人就这样熟络了起来,凌思凡公司在建立初期很多产品照片和视频也都是庄子非帮忙拍摄的。一开始,不善与人交往的庄子非很羡慕朋友遍天下凌思凡,觉得这世界上就没有凌思凡结识不了的人,不过后来,庄子非逐渐意识到,凌思凡虽然朋友非常多,但他真正交过心的,则一个都没有,似乎,他的全部友好,都是因为“以后也许能用得着”。所谓“一个都没有”,也包含庄子非。庄子非觉得,自己之所以貌似比别人更亲近他点,只是很单纯地因为自己喜欢缠着他,而凌思凡也从没有推开过他——在看不见利益的时候凌思凡是不会去得罪任何一个人的。表面上看,凌思凡热情、温暖,但实际上,那个人很孤僻,内心终年无光。 庄子非想了想,问出了这么多年来他知道的唯一一个凌思凡真正感兴趣的话题:“这次你去S市,赚了很多钱吗?” “嗯。”“钱”果然是凌思凡乐意谈的东西,“又拿下了一个大单。” “什么大单?” “某世界知名的软饮料巨头同意加入我的渠道通路了。”凌思凡唇角有了一丝的笑意,“通常来讲,这些品牌想向四至六线城市拓展需要经过三到五层分销商,每层都要剥一部分利润,而自建渠道则需要极强大的资本支撑,不管哪种,都必然导致最终零售价大幅的提高,会失去竞争力,无法赢过当地地方品牌、杂牌商品和山寨货。我的渠道通路可以较低价地帮助他们铺货到小城市门店,速度也快。” “唔……”庄子非不懂了,“你……你不是做电商平台的吗?” “一开始是,现在早不局限于电商平台了。”凌思凡说,“前年开始做渠道的。当时政府出了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人员不得超过总用工量的10%而且必须同工同酬,让那些不借力传统渠道而在小城市当地直接外派销售人员现场推销的公司感到无路可走——我做电商时已建立了完善的物流体系,正好可以直接用于地面铺货,将货物‘快递’到小城市门店去。”那个规定一下,凌思凡就看见了商机,立时杀入渠道市场,经过两年挣扎,新事业部终于在今年开花结果了。 “哦……”庄子非这回明白了,但却不知道该接些什么,想了半天,由衷地感慨了一句,“思凡,你真厉害,好会赚钱……” 凌思凡很受用地眯了一下眼睛。他退出了邮箱,看了看微信朋友圈,直接点开某些条目就开始夸,夸某个官员转发的新规利国利民、夸某个大牌记者新文章写得精彩、夸某个合作企业CEO孩子漂亮得好似童星,而事实上,那些链接或者照片凌思凡连点都没点。 “嗯?”点回“微信”查看消息的凌思凡挑了挑眉,“你也给我发了一条微信?”接收时间是他上飞机前,但他当时却并没有看到。 “哦,那、那个……”庄子非握紧了方向盘,缩了一下肩膀,心里一阵心虚,“我午睡时梦见自己是个皇帝……梦里面还有你,所以想说中午睡觉梦到你了……” “梦到我什么了?” “也、也没什么……”他梦见他强娶凌思凡,还把反对他娶男皇后的大臣们都打了一顿板子,不过此刻庄子非没有勇气说。下午睁开眼睛的庄子非迷迷糊糊地给凌思凡发消息讲他的梦,发了一条之后就清醒了。庄子非喜欢凌思凡,重逢后不久就觉得喜欢,探入其内心后更是喜欢。 “我要当了皇帝,一定会是昏君……”庄子非的声音有点缥缈,“不仅……不仅那个什么,还……还修后宫,佳丽三千……” 凌思凡皱了皱眉。 “我啊,”庄子非沉浸在了对美好梦境的回忆当中:“我呢,我每年都选秀,从民间挑选最漂亮的猫,让它们陪我耍,后宫里一共有三千只猫……我还建了猫池猫林,里面全是好看的猫,玩猫丧志。” “……等等。”凌思凡打断了庄子非,“你不是兔子国的国王么?”凌思凡记得很清楚,高一的时候,庄子凡对自己说,他是兔子国的国王,还写诏书颁布法令、用大橡皮刻传国玉玺,刻小篆刻废了十几块橡皮后被迫改为楷书、在课桌的桌子腿上贴御题对联,写的什么:大兔皇帝好,江山万年长。 “我……”庄子非瞪着一双眼睛道:“我的确是兔子国的国王,但我最爱猫呀……”还想要娶猫国国王当老婆呢——后宫正宫里放凌思凡,剩下所有宫殿全都用来养猫。 “……”凌思凡知道庄子非特别喜欢小动物。现在庄子非虽然不会再把“兔子国国王”这样的傻话挂在嘴边上,但他做的事情却能显示出来他有多么痴迷。庄子非是个摄影师,为某世界知名地理杂志提供照片,满世界跑,主要工作就是拍摄小动物们,还拿过不少奖。在闲暇时间里,庄子非也经常去流浪动物基地当义工。 “思凡,”庄子非又紧张地问,“明天我要参加志愿活动,你想跟我去玩小动物么?” “不好意思,不了,”凌思凡想都没想便拒绝道,“我明天去公司。出差一个星期,公司有很多事需要我去处理——你把车开到别人盲点里了。” “对、对不起……”意料之中的答案却还是让庄子非失望了,“思凡,你已经好多年没跟我去过了。” “……”其实,凌思凡只去过三次而已。一次是庄子非帮他拍摄网站照片时,两次是庄子非帮他拍摄网站照片后。那时凌思凡还总是装作热情活泼,但他显然没有料到后来庄子非会总缠着他,毕竟其他“朋友”都是几个月甚至是大半年才会真正聚一次。他事情非常多,有时一天只能睡上三到四个小时,自然无法每叫必到,便经常用“忙”来推脱,可庄子非却总是不顾脸面地约他。凌思凡虽然没时间一直假装很亲密,但也不冷,还是会就着方便时不时见见庄子非,见面频率远比其他朋友要高,表面上绝对算好友。凌思凡觉得自己并不讨厌对方,而且,也许是因为不管做什么庄子非都不会有不满,凌思凡在其面前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他阴沉冷漠的本性。 “思凡,到你家了。”庄子非的话里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麻烦你了。”凌思凡拎起行李箱,“又请你来接机。” “是我自己非要接的……” “别这么说。”凌思凡道,“祝明天和动物们玩儿得开心。” 第2章 凌思凡 回到家中之后,凌思凡解了颈上的领带,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仰着脖子喝了几口。 真累…… 真是一天都不敢放松。凌思凡觉得,他就像是一列铁轨上的列车,一直奔跑下去就是他的宿命。市场年景不错,然而大势所趋之下百舸争流,一不小心就会被其他船挤翻,最终仍是霸者逐鹿。大家都在同一房间之内,他见过太多人昨日轻歌曼舞、今日长歌当哭。学界的教授们、业界的同行们、还有那些媒体,总喜欢问他如何保持核心竞争力,或者如何才能建立技术壁垒,其实哪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壁垒,只有不断进步,才能够规避来自四面八方的刀光剑影。 他就是一个人在孤独地奋战。即使是公司的高管们,也无法真正感受到他的心情。公司倒了,高管还可以去别的地方继续做高管,只有老板才会一无所有,而凌思凡,最害怕的就是一无所有。 他在创业之初是有一个联合创始人的。不过世事无常,公司在成立后的第一年就遭遇了一个严重危机。Pre-A轮拿到的钱已经耗尽,A轮融资还没着落,那一阵子凌思凡每天晚上都拼命做兼职养服务器以及给招聘来的两个毕业生发工资,可是负担越来越重,眼看就要撑不下去。不看好公司未来的另一个创始人被别人煽动了要再次去创业,凌思凡提醒说,合同上面写了,一年之内离开公司的人必须接受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回购全部股份,贡献满一年才可以带走其股份的25%——满两年是50%,满三年是75%,四年是全部。对方非常惊讶,回去一查发现真的是他忘了。当时距离一年结束还有四个月整,他便表示可以等到一年期满再走——即便认为公司前途渺茫,他依然不愿意放弃股份。不过,一个月后,拥有公司80%股权的凌思凡发现只是在混日子的联合创始人已无心工作,一人影响了整个团队的氛围,没有任何犹豫地开除了他,按要求回购了全部股份且支付了相当于对方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后来,凌思凡的公司遇到贵人,融到了五千万,奇迹般地起死回生。 没有想到,不久之后,那联合创始人竟带着一份病历将他告上法庭,声称凌思凡违反劳动法,开除了生病的他,要凌思凡返还股份。那场官司打得旷日持久,最后,法院到底是让凌思凡赔了不少钱给原告人,约等于对方索要股份价值的一半。最喜欢的钱被人分走了,在庄子非这大好人面前,凌思凡难以抑制地暴躁了,那也是庄子非第一次发现凌思凡的暴戾面。后来,凌思凡听人说,那联合创始人也没有捞到什么好。他离开后又创立的公司的COO知道了官司的事情之后,对他说这种撒谎的官司不要请外面的人处理,交给知名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她就好了,“分分钟把钱要过来”,他不疑有他,便交给了她。结果,COO因为手里掐着全部他“生病期间”忙活建立新公司的文件签字等等证据,握着他的把柄,在公司为所欲为,班不去上,每个月倒要报销十来万块钱,用的都是不知在哪开的发票。而他呢,知道只要COO将证据呈交给法官看,说他装病,他和凌思凡的官司就必输无疑,也不敢管。公司人心涣散,不久便倒闭了。他从凌思凡手上抢到的一百来万也没能够他挥霍几年,这个事实又让凌思凡觉得有些痛快。 “……”还是不要回忆那些事了。 凌思凡弯下了上身,打开书桌左边最下方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盘磁带,插进了桌子上的收音机当中。收音机中传来了轻柔的女声——那是凌思凡在十三岁时,病重中的母亲对他说过的话。当时,他用台录音机,将母亲最后时间里说的话几乎都录下来了。 凌思凡十指交叉撑着下巴,静静地听着他早就已经背熟了的句子。那是他人生中最后的美好的日子,而当那最后的美好结束时,他只有十三岁。 凌思凡的父亲在车祸中早逝,他时常觉得母亲的病都是因为太过劳累了。生病后的母亲并没有活到平均生存期,她的病情进展很快,家庭的贫寒使他们没有能力尝试效果更加好的疗法,而她两个兄弟因为知道那个病医不好、就算借钱给她凌思凡也还不上,所以只是象征性地借了一点,没有很实际的用处。母亲去世之后,他便开始了几经辗转寄人篱下的生活。亲戚们也挺穷,把他推来推去,姑姑一开始同情他,发誓会好好地待他,但时间一长便发现,亲情的凋敝残垣终究敌不过现实的冰冷刺骨。凌思凡没有钱,怕惹亲戚生气也不好意思要,各种费交不上,什么都没买过,什么都不知道。他穿得挺破的,为了节约那笔热饭盒费,他连午餐都顿顿吃冷的,每天上下学一共要走一小时四十分钟,即使是雨天,只要不严重也不会坐车。衣食住行里只有“住”还没问题,班里的同学总是嘲笑他,那孩子们独有的残酷的笑声,宛若阳光照射下的碧海中的金波那样引人注目。凌思凡从那时候起,就决定了今后要赚很多的钱,而他对财富的渴求一直延续至今,如同毒瘾一般,永远无法餍足。在他的潜意识里,只要有钱,母亲就不会受那么多苦、他也不会再被看不起,而没钱呢,就只能够任人宰割。他一直到了高二那一年,才学会了“讨好”寄养家庭的亲戚们,他“讨好”别人的技能点飞速地被点亮,从此便过上了挺分裂的生活。他之所以创业成功,一部分因素就是他远比别人懂得如何讨人欢心,而且,凌思凡从来不看人下菜——以后的事情,谁说得清呢? 现在,凌思凡就和萨缪尔·贝克特《克拉普最后的录音带》中的克拉普一样,只有在回忆早先的人生时,才能够感觉到一点点的温暖——凌思凡极喜欢萨缪尔给导演的信中所写的那句:“除了正在死去的自己,克拉普对别人没有什么可讲的。”第一次接触萨缪尔·贝克特的戏剧时,剧中的那种孤独感瞬间就席卷了同样在黑暗中的他的全身,他犹记得那部戏剧是《玩耍》,里面所有角色甚至从来没有承认过彼此的存在,整部剧的形式就是聚光灯分别照在不同人身上,他们轮番讲话。 自从母亲过世之后,凌思凡每天都会想起她。其实哪有什么天崩地裂痛彻心扉,相反,那种深入骨髓的思念是一种很平凡、很平凡的寂寥。平时不会觉得怎样,然而,在看到美丽的风景时,在听到有趣的故事时,在尝到美味的食物时,就会极其自然地记起那个人,想带她去看、想讲给她听、想送给她尝……接着心脏就会刺痛一下,因为他很清楚,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在凌思凡看来,失去父亲和失去母亲的感觉很不同。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虽难过,但还乐观——只有他和母亲两个人的家也依然是家。然而,也许因为女主人才是一个家庭的心脏,在母亲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他便明白,他的家没有了。 “……”凌思凡关掉了收音机。那些磁带,他翻录了很多盘。他也曾将其转录成可用电脑读取的音频文件,可总觉得音色有了一些失真,因此依然还是在使用古老的收音机。 他戴上眼镜,一口气安排了十几个和不同高管间的会议,又准备了一下需要谈的内容。既然公司已在美国上市,就必须对股东负责,让财报一直很漂亮,否则未来会很凄惨。 真正熄灯睡觉已是凌晨两点。在这样一个疲劳的夜晚,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听见了他的渴望,凌思凡竟然又梦见了小时候的事。凌思凡已经很久没有梦见过母亲,算来大约已有半年时间,这几天他时常暗自希望能在梦境中和她在相遇,结果,真的就见到了。 他梦见的是生病后的母亲,两人说着互相鼓励的话,自己还说会努力挣钱然后带最喜欢海和沙滩的她去夏威夷度假。 ——也不知道讲了多长时间,凌思凡便被闹铃吵醒了。 他呆呆地看着床头柜上的日历,上面写着:2016年。 原来,一梦一醒之间,已过了十五年。 第3章 收购安世 两星期后,凌思凡的公司发了一项公告,宣布其位于德国的子公司已持有某家德国企业29.5%的股份,并希望接下来能获得绝对控股。换句话说,凌思凡的公司“霄凡”有意收购“安世”。 与此同时,“霄凡”发出了对“安世”的要约收购,为期一个月,而且价格相当有吸引力,凌思凡估计会有一些个股东选择出让股份。德国《证交法》规定,为防恶意收购,对上市公司持股超过30%后,再想增持便需要约收购,必须公告,每一步都得光明正大。 德国工业一向走在世界前列。“安世”是一家生产机器人的公司,技术非常先进,凌思凡打算能够借机自动化地进行仓储管理。国外有的同行已经收购了机器人公司并且使用机器人取货和运货,这样不仅可以将占了总支出10%以上的仓储成本削减20%以上,更能大大地提升速度和准确率——比起人眼识别,机器人可以通过扫描条形码的方式识别目标物。长远来看,钱是可以省回来的,何况机器人还可以帮助公司在打折期间又快又准地发货,在市场中确立竞争优势。 公告发出之后,很多人都吃了一惊,谁都没有想到,凌思凡竟然已经持有了“安世”将近30%的股份。 不过,他们也都知道,接下来一步步,并不那么容易。 首先,若想取得完全的控制权,“霄凡”还需要再收超过20%,达到50%以上,而“安世”是德国排名前列的机器人公司,代表了德产机器人的水准,也是德国工业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此前,当几家中国公司正式提出对类似公司收购要约后,德国政府曾经阐明不愿看到国家核心技术落入别国之手。经济部长公开表示渴望看到本国公司或者欧盟公司加入竞争、提出报价,甚至积极地为“安世”寻求其他买家。他还透露,政府极有可能修改与外国公司在德投资有关的《对外经济法》,从法律角度遏制外资收购,因为,出售重要企业的口子一旦开了,紧跟着的很有可能是无法挽回的技术外流。 其次,“安世”内部也有股东不愿意接纳“霄凡”成为最大的大股东——那个股东拥有28%的股权,有权否决管理层的决定。 这些东西凌思凡也非常清楚,但他认为在这场僵持中,他的胜算至少有一多半。 …… 提早离开新闻发布会的会场后,凌思凡看了一眼他的手机。 微信里的消息一波接着一波,他全扫了一眼,看见重要的事便处理了一下。 在指不胜偻的工作信息当中,庄子非的两条闲话显得异常突兀:“思凡,我又要出国工作了”、“我给你包了大包子,还炖了有营养的汤,你最近工作应该很累吧”,微信里面最后一句话是“思凡,我到你公司楼下了。” “……” 凌思凡正看着,微信便又过来一条,“我没事做,可以等的,如果你在外边的话也不需要着急回来。”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回到:“已经在路上了。” ——果然,一走进公司一楼的大厅,凌思凡就看见了庄子非。 “思凡,”庄子非快步走近了,将手里的几个饭盒一股脑地都塞过去,“喏,给你,芹菜包子,晚上回家热一热就可以吃了,晚餐不要总是不吃或者对付。” “谢谢。”中午凌思凡会到食堂去,然而他晚上自己在家时,的确总是不吃或者对付,因为他真的没时间做饭。他经常一边工作一边随便啃几个水果,或者起开一罐营养粥之类的,也有的时候用订餐软件叫个外卖,虽然附近只有那么几家饭店。他每天晚上回家的时间不定,有时候需要去应酬,而且经常在外出差,所以也懒得请什么家政过去。庄子非知道了之后,便经常给他送吃的,不得不说,都很好吃,而且庄子非的厨艺似乎一直都在进步。作为答谢,在外边用餐时凌思凡总是抢着付账单。 “那个,”庄子非说,“今天给你送完吃的,我就要出国了,你要注意照顾自己,晚饭争取吃好。” “嗯,”凌思凡又是随口问了句,“你现在好像总在外边跑?”仔细想想,似乎是有两三年了——两人刚熟悉时庄子非并不似现在一般忙碌。 “对……” “工作这么忙了?” “倒也不是,”庄子非说,“是我自己想要多跑一些地方。” “……哦?” “世界上真的有很多很美好的地方。”庄子非道,“自然、生动,我想要找到最最美好的那一个。” “找到了干什么?” “找到了……”庄子非声音突然变小了一号,“等我找到了我心目当中最美好的地方,我想带你去看。” “……你别这样,”凌思凡能感觉出来庄子非是很认真的,但他只觉得很麻烦,于是也坦诚地将实话讲给对方听了,“我不会跟你去看的,我对那些不感兴趣,而且我也没有时间,好几年都没有度过假了。” “那、那我就等你有时间再去。”庄子非异常固执地说道,“你忙你的,我可以等,最多,等到你年老了、退休了,再和我过去看。” “……如果你一定要坚持的话我也没办法。” “那个,除了给你送饭,还有一件事情……”庄子非用眼睛偷偷瞄凌思凡,“这个才是更加重要的事,因为要打扰你,才顺便又包了芹菜包子……” “你先说说看吧。” “思凡,我捡了一只猫。” “猫?”能让凌思凡高兴的东西就只有钱——赚到钱了心情就好,没赚到钱心情就差。他是一个陪人进行娱乐活动都会偷偷躲在厕所补眠的人,因此,他对庄子非的猫并没有兴趣。 “嗯,我给你看照片。”庄子非说着,便打开手机,调出了几张照片放在凌思凡的眼前。 照片上面是只小猫,第一张照片里面的它身上全是泥,躺在一个红色盆里奄奄一息的。在第二章照片里面,因为有皮肤病,它的毛已经全被医生剃光了,露出裸色的肉,脸上、身上还是脏兮兮的,浑身上下到处都有伤口,眼睛一直闭着,一动不动,仿佛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力气了。 凌思凡皱了皱眉头。这猫实在太虚,估计肯定是活不成了。然而,不知为何,看着没有力量也没有保护者、但却那么努力地挣扎着想要活下来的它,凌思凡在一瞬间想到了母亲去世后的自己,想到了那段寄人篱下的日子。 “放任不管它活不了,所以,我带它去看了医生。”庄子非说,“它现在在医院住院……但是,我马上就要出国了。” “……” “总没办法把它放在医院一走了之,总得有人每隔两天去看看它……思凡,你能不能偶尔去一趟医院呢,那个医院离这开车就十分钟……我特意选的那一家,就在你回家的路上,你下班时顺便瞧瞧就好……进去就能直接看的……” “子非,”凌思凡问,“你还有别的朋友可以拜托吗?” “我……”庄子非的眼睛黯了一黯,目光当中流露出了失望。 “算了,没事,我找个人去看猫吧,尽管放心,我会派靠得住的人。”就找办公室的李木子好了,做事细心,似乎也很喜欢动物——创业之初庄子非帮了他很多,之后也总送这送那,现在对方好不容易提出要求,凌思凡自然也不能会拒绝他。在凌思凡的印象中,这是庄子非第一次请自己帮忙,而自己在为人处世方面,一向不会给人落下话柄。 “你……你没办法亲自去吗?我希望你能看看它……” “没有必要非得是我,她会做得比我好的。”即使是顺路,也要花时间。 “我、我想让你亲自看看……”庄子非道,“看看,无论之前经历过什么事,受了怎样的伤,依然可以接受某个人的心意,恢复它的创口,变成十分帅气的猫。”这么几年下来,庄子非很清楚,凌思凡并非当真享受孤独,他内心深处是在渴望陪伴的,但同时他又对周遭的人有恐惧和排斥,两者同时存在,他找不到任何外化的途径应对那样的分裂。 “……”凌思凡说,“我不觉得那有什么可看。” 说完,他看了一眼表,“我要上楼去了,等下有个会议。我会请人照顾好猫,你可以放一百颗心,等下把信息全都发给我。还有,祝你一切顺利。” “思凡!”在凌思凡转身离开之后,庄子非又说道,“那你每周发个猫的照片、讲讲情况,好吗?” “……我会让她直接加你微信。” 第4章 收购安世(二) 就如凌思凡布置的那样,李木子每个隔天都会去宠物医院,看看庄子非捡的那只猫。凌思凡叫她直接与庄子非联系,不过已在职场多年的她自然不会只是默默干活,她每次给庄子非发猫的情况还有照片都会“顺便”抄送给凌思凡。 凌思凡通常都会随便扫一眼。他觉得很神奇,因为那猫刚刚被捡到时仿佛只碰一下就会咽气,没想到竟然能一直挺着,也不知道可以撑到何时。李木子在其中一条微信上说,猫有一些贫血,她买了补血的药并用针管打进了它口中,它呢,很努力地一点一点吞咽下去,有时吃得太拼命了反而会喷出来。 看着看着,凌思凡又想到了当年的自己。他情不自禁地,就有一点点希望猫能活下来,虽然看情形感觉它十有八九还是会死的。 …… ——庄子非离开的两周之后,“霄凡”收购“安世”的事件有了最新的进展。 经过官员的游说后,德国一家老牌汽车企业流露出了对于收购“安世”的兴趣,很有可能向股东们提交报价。那家汽车厂商近些年来销量萎缩,目前正在打算设计无人驾驶汽车以求在新一轮的竞争当中拔得头筹。然而,虽然那家公司拥有传统汽车制造技术,但却不擅长研发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车内驾驶系统,也没有与知名的IT类公司合作,因此,对它来讲,直接收购一家在传感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人工智能等方面具有众多专利的公司是一条捷径。表面上看,“安世”与它一拍即合,一切都很美好。 “……”凌思凡又是烦躁了。只要生意上的事情受挫,凌思凡就会感到很焦虑。 他靠在椅背上,皱着眉头琢磨,同时右手握着钢笔在一张白纸上写写划划。 足足十五分钟过后,凌思凡停下来,看了看纸上他刚写的字。在那张A4大的洁白的打印纸上,他写了不下三十个“庄子非”,已经写满了一整页。每一遍的大小都差不多,比划正倚交错,断连辗转中都透着细致认真。 “……”“庄子非”是他刚才思考时心中一直闪现的名字。 对于要不要再请庄子非帮忙,凌思凡很犹豫,因为这一次与以往完全不同。刚创业时,庄子非只是过来拍摄些宣传照片,有自己在旁把关总归不会出太大的岔子,而倘若再拜托他解决掉眼前危机,对方则需要独自完成“任务”,凌思凡不知道能不能相信庄子非,毕竟,如果被外界知道他们在干什么的话,会对自己的名声有极大的损害。 凌思凡又犹豫了另一个十五分钟,最后终于是拨打了庄子非的号码。那是一个很特殊的号码。当庄子非在没有电话信号的地方拍摄照片时,凌思凡就只能通过卫星电话联络他了。 电话很快就被接了起来。庄子非熟悉的声音从另一边清晰地传过来:“思凡?!”他的声音里有着难以掩饰的喜悦,因为凌思凡很少主动联系他,确切地说,是一次都没有过。 “子非……”凌思凡单刀直入地道,“我现在有一个困难。” “……?” 凌思凡简单解释了一下,然后问地方道:“子非,你能帮我一个忙么?” “你说,能帮我一定会帮呀。” “嗯,”凌思凡深吸了一口气,“我想麻烦你……飞一趟德国,拍几张照片发到我邮箱。” “什、什么照片?” “安世的CTO,也就是首席技术官,已经身患了重病的证据。进入病区的照片、住院名签的照片、注射点滴的照片、那些药物的名字……全都可以,越多越好。” “重病?” “嗯。”凌思凡说,“安世规模不大,只是技术先进。它本来也只是个二线的企业,但是,自从现在的CTO加入他们之后,他们的研发水平和专利数量就直线飞升,只用了三年时间便挤进业内一线。那个CTO原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终身教授,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等学术领域鼎鼎有名,说是泰山北斗也行,三年前辞了职,放弃教授职位,跟着安世一起做生意去了,据说,安世的几个创始人都是他本科的室友,劝了他好几年,才终于凑齐了一个寝室。” “……所以呢?”庄子非听得云里雾里的。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他在技术方面敏感的计划和指导,安世在技术上也就普普通通,未必能达到那家汽车企业希望的标准,毕竟无人驾驶汽车科技的要求是非常尖端和前沿的。安世过去的方向与无人车并不十分相符,如果想研发无人车,就势必要重新调整它的研发策略,需要很先进的技术,倘若所有人敬仰的CTO身患重病无心工作,研发的进程会怎么样就很难讲了,不如转而收购别家,或直接与科技公司合作生产、共享利润。” “可是,”这回庄子非听懂了,可他还有一件事想不通,“你怎么知道,他患了重病?” “我?”凌思凡笑了下,“我去和他们讨论的时候,他们几个高管都在,我看见他双手都有针孔,而且,手上几根血管都是又硬又黑……虽然别人不会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但是我很清楚……我十三岁就知道了,那是化疗药物打进血管所引起的静脉炎。他今年58岁,年龄也处于最危险的阶段。不管怎么说,那都是癌症,谁都难说以后将会怎样。就算目前还不致命,也需要足够的休息,不可能像以往那般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了。” “……” “既然安世向我隐瞒,那么我猜,也很有可能向另外一家隐瞒,说不定想卖就是因为这个呢……他们真是……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公开?” “……” “所以,只要能够得到一点证据,再想点办法透露给竞争对手,他们也许就会认为安世在技术的层面存在不确定性,从而放弃这次收购。”过去,因为对方企业支柱性的人物情况有变而放弃收购行为的公司并不少。 “那你不是会被骗么?”庄子非问。 “是啊,不过我看重的东西与那家汽车企业不同。”凌思凡道,“我并不需要安世为我研发什么全新的技术,我只想要用机器人实现自动化的仓储管理,安世目前的技术足以完成针对霄凡的定制。我算了下,我对安世的报价是22亿欧元,也就是160亿人民币出头,同时,我前几年的仓储费用都在百亿以上,以后随着发展还会变得更多,目前是以25%的速度递增。在使用了机器人后,我每年至少可以节约20至30亿人民币,预计几年即可收回收购成本,是很合适的一笔买卖,何况安世本身也是一家盈利公司。” “哦……”庄子非还是听得稀里糊涂的,所以他又最后确认了遍,“就是,拍摄首席技术官患病证据的照片。” “嗯,”凌思凡说,“我知道他的车牌号,上次见过,等一下我微信给你。”凌思凡的记性很好。看见对方CTO手上的血管时,凌思凡就感到有必要记住对方的车牌号。 对于请庄子非帮自己忙的事,凌思凡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与那么多人表面热络,基本都是为了这种时候,这其中也包括着庄子非。生意场上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这个特点,但凌思凡尤其严重。他平时对“朋友们”不错,至少在钱上很大方,请客、送礼之类的从来不犹豫,别人需要帮忙时他也会全力以赴,他很清楚谁也不傻,没有单方面索取的道理。在他的“朋友”中,庄子非已经是最特别的一个。庄子非有动物一般的直觉,五年以来早已看透了他却仍然很黏他,凌思凡便也不太装了,在他面前虚与委蛇的成分是最少的。 “我,”庄子非说:“我会努力试的。” “子非……”凌思凡犹豫了一下,最后终于还是问道,“我……我可以相信你吧?” 凌思凡一向不相信别人,最怕有把柄落在人手上。这回,为了收购“安世”,却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当然,”庄子非很认真地道,“思凡,你可以稍微相信我一点。” “……是吗。”凌思凡不知道。 庄子非又说:“思凡,你不是说那只猫活不过来了吗?” “嗯?” “它睁开眼睛了。” “……”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我去帮你拍摄照片,但是,如果成了,你能亲自看看猫么?” “……” “看一看它……重新变活泼的样子。” “……好。” 第5章 收购安世(三) 几天之后,正当不少人依然在为德国本土企业将收购安世的报道欢欣鼓舞时,那家汽车企业突然宣布,对安世不再感兴趣,给出的理由是:经过谨慎评估之后,认为安世的运营具有不确定性。 人人都不知道,“运营具有不确定性”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凌思凡没有替安世公布于众,而是通过关系私下处理了这件事,而那家汽车企业也不打算节外生枝与安世彻底翻脸,因为根本没有必要。 “总算让它退后了啊……”凌思凡揉了揉眉心,给庄子非发了一条微信,“行了,谢谢,回来请你吃饭。” 还没有半分钟,庄子非就回道:“为了安世那个事情,我把工作给取消了,所以会直接回中国,今天晚上便出发了。” “嗯?”凌思凡问,“工作不要紧么?” “没有事的……” “那么,”凌思凡说,“一路小心。” “……好的!” 一身轻松的凌思凡关掉电脑之后便走出了办公室。收购的事重新展现曙光,他紧绷的神经又松弛了下来,连僵硬的嘴角也柔和了些。 公司司机将凌思凡送到了宠物医院,凌思凡甚至对司机笑了一笑:“等我一下,马上出来。” “凌总,我会在马路对面等,那家饭店门口,这边没有停车位了。” “行。” 凌思凡虽然开车的技术不错,但他平时上班都是司机接送,而他就在座位上面看一看书,或者处理工作,或者补一补眠,总之是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开车或者堵车上。 由于心情舒畅,凌思凡看那只猫都细致了些。帮了他大忙的庄子非提出的要求就是看猫,凌思凡自然也不会拒绝。 两周下来,它的精神又好了些。两周之前,它的眼睛还只能眯开一条缝,大部分时间都紧闭双眼。现在,它常常睁着眼好奇地观望四周,身体明显地温暖了一些,呼吸也平缓了,胸口随着呼吸上下起伏,不再是之前那种急促的声音——那时的它,仿佛正在节省一切动作,耗尽一切只为得到一些空气。 “……”凌思凡看着它,觉得它就像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白纸一样的婴儿,不自觉地开始希望它能渐渐体会到美好的东西,否则,一直缩在原地瑟瑟发抖未免太可怜了。 真的……一直这样真不太好。 而后,凌思凡突然意识到,庄子非看自己,大概就和自己看这只猫一样。 感觉有点不爽。 也许因为被戳中了痛处,所以更加不爽。 …… 就像庄子非所说的那样,第二天的中午,他乘坐的航班就到达了北京。他提好了行李,在机场里边吃了一点点便饭,便乘出租车去了凌思凡公司。虽然是星期六,凌思凡还是在公司待了一天,他的时间表里并没有休息日这种东西。 见到庄子非后,凌思凡从座位上站起身,伸手拿了外套,开口说道:“走吧,昨天说了请你吃饭。” “我们两个就近用餐好了,然后我要到宠物医院去。我给宠物医院打了电话,对方说今天可以接走它。” “行。”凌思凡答。 凌思凡请庄子非吃了法餐。餐厅距离公司不远,位于某知名大饭店的一层。餐厅整体色调为红,灯光有点昏暗,桌子之间隔得很远,留给了客人充分的隐私。凌思凡叫了一份牛排,牛排鲜嫩多汁,连软骨都似乎可以溶化在口中一般。他还点了一份带油脂的鹅肝,鹅肝口感顺滑,连着烤好的干面包片一起送进嘴里非常美味,庄子非一个人就吃了四分之三。此外,还有带一点焦黄的新鲜牡蛎、被填进煮鸡蛋中的蟹肉,以及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庄子非喝得脸上红扑扑的。 两个人从餐厅出来后才发现,不知从何时起天上下起了霏霏小雨。雨丝很细,在半空中飘荡,不细看看不清,还以为外面有一层薄雾,空气里有一种很清新的味道。 “思凡,你先走吧。”庄子非提着一个行李箱,说,“我从机场直接来的,只能打车去接猫了……可是现在下起了雨,不知何时才能拦到出租车了。” “你还要去宠物医院?” “对呀。”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我送你吧。” “……咦?!” 凌思凡又重复了遍:“我送你吧。” “思……思凡……?” “这应该的。”刚刚才承了那么大的情,凌思凡对庄子非显然耐心了许多。 …… 就这么着,认识十几年来,凌思凡第一次踏进了庄子非的家。 一进他的家门,凌思凡脑袋就麻了一下,脑海里只有四个字在飘:兔子王国。 庄子非家楼梯两侧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两列兔子毛绒玩具,每个台阶上面两个,长得全都一样,是兔子卫兵的造型,持着步枪相对而立,统一朝向楼梯中间。庄子非每天从楼梯上去,都会接收到假兔子们的注目礼。 又看了看其他地方——还有一只兔子大管家正靠着沙发的一只脚,站在沙发、墙壁和地板三者的结合处,另有一只兔子厨师坐在在餐厅的凳子上。 主卧里的床单、被罩,也是动物图案。 凌思凡:“……” “啊,那个……”庄子非的耳朵尖红红的,“这……这些是我中学时候买的,把家布置成了兔子王国……我主要是已经很习惯了……也没有想到要特意收拾……” “……没事。”凌思凡想起来,身边这是一个到了高中还在积攒动物橡皮的人。 庄子非又说道:“猫窝我已经买好了,猫爬架、猫食盆、猫砂盆、猫玩具什么的也买好了,等它好了就可以用。”当时在宠物店门口结账时,收银员看着一大堆商品,而且还全是价格最贵的,笑了笑说:“你的猫一定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猫。” 庄子非一边说着,一边将猫放进猫窝,然后伸长脖子凑近了看。庄子非想摸它,可它明显只看着凌思凡——想想也是,从它能睁眼睛开始,看见的就是凌思凡。 “思凡,它喜欢你。”庄子非其实有一点受挫——他平生第一次勾引猫猫失败。 “……”可我不喜欢它,凌思凡想。 “你满足它一下,行么?摸摸它的脑袋。” “……”它都这样子了,是不好太过分。这样想着,凌思凡伸过了手,长出了一点猫毛的小黑猫立即伸出一只爪贴上,好像这样才能安心。 “它第一天回来,之前都在医院。”庄子非又说,“我去拿相机来,给它拍点照片。” 凌思凡应了声。 然而……当庄子非拿出了他比较喜欢的尼康D3走回到客厅时,却正好看见凌思凡站在窗前的阳光下。雨后天空一碧如洗,鱼鳞似的灰白早已消褪,太阳重新挂上天空,温暖却不炙热的阳光将凌思凡的头发和睫毛都染上了一层柔和的色泽,令他显得并不似平常一般地难以亲近。 庄子非喉咙里发出“咕”地一声,然后,他鬼使神差般地举起了尼康D3,手指似乎都有点抖,指尖冰凉地选择了他想要的光圈大小以及快门速度,紧紧屏住呼吸对着那的人的眼睛对焦,紧张得心脏仿佛都要从胸腔跳出。他想要快一点,又不愿意草草了事,每一秒钟都很漫长,做贼一般。最后,当他终于稳住双手,并且确认了凌思凡的眼神无比清晰时,才轻轻地按下快门,耳朵里听见了很熟悉的“咔”地一声。 听见这个声音,凌思凡抬起头,问门口的庄子非道,“拍了?” “嗯。” “我看一眼?” 听到这个要求,庄子非吓得差点跳起来:“不行!”这种事情太变态了,一定会被扣掉一百分的。 “嗯?”凌思凡有点疑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不、不提这个。”庄子非走到了猫面前,十分生硬地岔开话题,“也不知道它何时会好呢?” “这种事我就更不清楚了。” “唔,”庄子非又若有所思地道,“它以前经历了很不好的事情,我想要加倍对它好,让它经历到一系列幸福的事。”它直到现在依然很虚弱,无法站起来走,脸上还有个狰狞的伤口,那是医生将脓液用水冲出后留下的,也不知何时才能够愈合。 莫名地,凌思凡又有焦躁。 庄子非对自己,只是觉得可怜? “你真是个好人。”凌思凡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你对我也是这样的感情?” “哈?” “……”说完,凌思凡也后悔了。 “怎……怎么可能!”庄子非急了,“如果只是那样,我就不会做奇怪的事了!” “……奇怪的事是什么?” “没什么……”就是,喜欢你,崇拜你,心疼你,想亲你,想舔你,想抱你,贯穿你,融为一体,永不分离。 “……” “思凡,我没有那么傻。世界上不开心的人多了,我能分得清对你和对别人的不同。” “……”凌思凡装作没听见,开始专心地逗猫了。 “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庄子非觉得有一点沮丧,于是找了个借口想离开。 “嗯。” 问错话了……凌思凡也不知道自己刚才究竟在干什么。确认庄子非的感情又能怎样?他是永远都不可能回应对方的。凌思凡其实早就感觉到了对方的心意,只是装作不知。 他永远都记得十三岁的那年,母亲信心满满地请求自己的姐姐每天去医院送一次饭却遭到拒绝之后,母亲用毛巾捂着脸嚎啕大哭的样子。当时,姨妈对母亲说,她家离医院太远了,她最近腿有一些疼,不方便挤公交,叫母亲自己订医院里面的三餐吃。那些饭非常硬,菜也都很难吃,治疗中的母亲因为毒副作用总是觉得反胃,吃不进去,瘦得厉害,每次都要向凌思凡抱怨姐姐。 在母亲去世前,她也对自己说,住舅舅家就行,舅舅舅妈会对他好。可实际呢?他只在舅舅家住了两个来月便被舅妈送到别处、从此颠沛流离,如果母亲在天之灵知道这事,怕是又要大哭一场。 亲姐妹、亲兄妹都是如此,更不要指望别的什么人了。穷到极点之后,很快,凌思凡的几个朋友也不愿意叫凌思凡出去玩耍了,因为带着凌思凡就意味着无法按照他们的喜好消费,所有人都只能玩儿便宜的。那几个人越来越近,凌思凡能明显地感受到被疏远了。失去了母亲、又被亲戚嫌弃的那一小段时间,凌思凡其实将感情都倾注到了朋友们身上、希望从对方身上得到些许的慰藉,然而,虽然朋友们都安慰了他,被疏远这件事却是无可挽回。 凌思凡觉得,姨妈、舅舅、朋友……其实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帮助他们母子两个——帮了他们需要感恩,不帮也是正常的事,凌思凡很能够理解他们。那一切的失落、痛苦,只是由于情感作祟。只要去除那些预先设想,也就不会觉得受到伤害。 因此,这十五年来,凌思凡从来不指望他人,只敢相信利益羁绊,不敢相信什么感情。在他看来,相信感情是世界上最最危险的投资,那意味着自己主动展示弱点,同时给与了他人伤害自己的权力,而一切的根据,就是“我猜,他不会使用这个伤害我的权力”,简直莫名其妙、毫无道理、毫无逻辑。通过其他方式就可以拿到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冒这种高级别的风险? 凌思凡不会接受任何人,因此,他很后悔刚才问庄子非的那句话。 正乱想着,庄子非便又走进了屋子,手里提着一袋东西:“思凡,我家只有这种袋装的小胡萝卜了……你要吃吗?” “不吃,”凌思凡好像有点跟自己置气似的回答,“我又不是你们兔子国的人。” 第6章 收购安世(四) 收购“安世”的事继续推进。有部分小股东不愿意再等待,接受了“霄凡”第一次收购要约提出的报价,“霄凡”的持股比例提高到34.5%。 对此,“安世”公会方表示很失望,并且公开表示,员工们更渴望能够拥有稳定的工作环境,并不希望经历大的管理变动,尤其不希望由制度、模式完全不一样的亚洲公司掌控“安世”。出于这些压力,几个大股东,尤其是最开始就反对的那位,表示会为公司以及员工的长远考虑,仔细评估各项决策、不会因为金钱而出让他们手中的股份,而如果大股东们拒绝出让,“霄凡”的持股数就没有可能超过50%。 与此同时,另外几家中资企业收购德企事件进入尾声,并且即将提交到欧盟执委会以及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等等部门接受审查。根据规定,只要并购一方营收超过2.5亿欧元,欧盟执委会就要对其进行反垄断审查,中国私企应该不会很难过关,众人争论的焦点主要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是否会同意这些收购。 很快,有报道说,根据内部消息,政界很有可能通过种种理由阻止这些交易,从政治角度防止技术的外流,也就是说,“霄凡”在提交收购要约之前通过了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审核并不意味着从此可以一帆风顺。报纸是当地一家很大的媒体,不会无缘无故捕风捉影。旁观者们重新高兴起来,不过也有个别人提出了质疑,认为虽然政府思路是正确的,可惜却是为时已晚。 不管怎么说,两方面来看,凌思凡收购成功的可能性依然非常低。 凌思凡表示,在一切尘埃落定前,不会轻言放弃,然而这阻止不了四周一片唱衰的声音。 大股东的犹豫,还有政界将干预的消息,引发了各大对冲基金对“安世”股票一轮规模不小的做空。那些基金毫不遮掩地看衰凌思凡,其中一些甚至认为凌思凡根本不可能成功。收购这种事情,都是绞尽脑汁精心算计,然后毕其功于一役,成则为王、败则为寇,没有中间状态。通常来讲,如果收购成功,那么被收购的公司股价便会上涨,而一旦失败了,股价就会下跌,因此,对冲基金往往针对自己不看好的收购进行一轮做空,也就是说,先向机构“借贷”这只股票卖出,等他们预期的大跌到来之后,再按当时价格买进归还,卖高买低,赚取中间差价,归还期限根据合同各不相同。做空者们常被称作“秃鹰”,盘旋空中寻找将死之人等待分食。 对于空方来说,“安世”这件事情,已经有了双保险了,就算“安世”最后仍被收购,他们也可以根据事件进程选择进或退——如果发展不如人意,那就立即买入平仓,抓紧时间离场,也不会亏多少。在他们的眼中看来,这虽然是一场赌博,但赌赢的几率远远大于赌输。不光德国国内,甚至还有其他国家基金参与其中“共襄盛举”。 “……”听完汇报之后,凌思凡只是很简单地“嗯”了一声,对下属们说了一句“谢了”,便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鹤生”,推门进屋之前,凌思凡对副总裁兼总裁助理连时鹤生说,“今晚应该还要加班。”直到现在,每一次叫他的名字,凌思凡都觉得怪异。听说,他妈妈生下他的当天早上见到了一只仙鹤,于是就给他随便起了个名字叫“鹤生”,“见鹤而生”之意,时鹤生还曾经感慨幸亏见到的不是猪。 “凌总,抱歉,”时鹤生回答说,“别太晚可以么?我老婆回来了。” “嗯?”凌思凡想了想,好像有点印象,“在国外读完博士了?” “对。” “恭喜。”凌思凡笑着拍了拍时鹤生的肩膀,“异地恋结束了。还有,以后终于不用到哪都叫车了。” “对,”时鹤生有一点感慨地道,“我老婆开车很稳的,以后他可以接送我。” 因为先天的病,时鹤生的视力很差,没有办法开车,基本总是要叫人送。时鹤生说,他在国外读书那会儿都是骑自行车的,晚上就在身上挂一串灯,五颜六色不停地闪,他看不见别人,就指望别人都能看见他,如果碰到了雨雪天,便只好请朋友去接他,当时最常接送他的就是他后来的老婆。相比之下,国内交通方便很多,可以叫车、乘坐出租车或公交,不过有急事时还是觉得麻烦。 “那行,”凌思凡故作体贴地说,“需要走时你就走吧,这边的事有我们呢。” “谢谢凌总。” “说什么谢?” 凌思凡看着时鹤生走进对面的屋子,坐在座位上晃了晃鼠标,打开了侧面桌子上面摆放着的电脑,电脑随即亮了,凌思凡站在门口都能看清屏幕上面硕大的字是什么。 凌思凡:“……” 还是因为眼神不好,时鹤生屏幕上每个字都有巴掌那么大,凌思凡每次从他办公室门口经过都能看清他正在读哪一份文件,这次也不例外。凌思凡想起来,创业初期大家都挤在同一间屋子里工作的那阵子,员工们偶尔也会忙中取闲上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过几乎所有人都会把网页弄成小小的一个框放在屏幕的右下角偷看,只有时鹤生,偷看他本科学校的BBS“水木清华”时,所有人都能看清他正在阅读什么帖子。不过,凌思凡一直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即使时鹤生编程写代码也需要把字放得很大个、不停地滑动滚动条,他依然写得比任何人都要快。 凌思凡也见过他使用平板电脑的样子。即使是打“愤怒的小鸟”,时鹤生也需要把画面放大到最大,这导致了画面当中只有小鸟,根本就看不见攻击目标,时鹤生会估摸一下角度把小鸟弹飞出去,之后快速地划划划,划到目标那边看看小鸟到底打中了东西没有。 时鹤生玩儿得挺烂的,比庄子非差得远了。庄子非特别会弹那个小鸟,每次小鸟飞出之后都能轰倒一大片的砖墙,猪头满地乱滚,还都是绿色的,总能得到三星评价。 “……”思绪回来,凌思凡推门走进了自己那间办公室。 都不看好“霄凡”对“安世”的这次收购啊—— 凌思凡笑了笑。其实,这种情况,他早就想到了。 喝了杯黑咖啡,凌思凡开始按照他预想的进行布置。 他没有吃晚饭,只是随便塞了两口饼干,一边塞还一边想,如果被庄子非知道,大概又要唠叨他了。 一直工作到晚上九点半,凌思凡才站起身放松了一下。他走到窗前向楼下看去,却冷不防看见了正从公司大楼往外走的时鹤生。 然后……凌思凡也看见了时鹤生所说的“老婆”。 ——竟然是个男的。 凌思凡的楼层较高,实在看不太清,不过感觉上那人比时鹤生高了不少。时鹤生和凌思凡差不多高,都是一米七七左右,而时鹤生只到那家伙的眼睛,所以那家伙至少一八七,似乎比庄子非还要高一点点。 看着时鹤生被人轻揽着的那个样子,凌思凡小声念叨了一句:“谁是谁老婆啊……” 第7章 收购安世(五) 因为收购的事,凌思凡开始频繁地往来中国与德国。 首先,他必须要打消大股东的疑虑。为此,凌思凡与对方进行了看起来似乎无休止的谈判。对方抛过来的条件一项接着一项,将凌思凡砸得有点晕头转向。 “安世”提出来的主要条件包括:不以退市作为目的、正常情况之下,五年之内不会进行公司重组或将某一部门拆分出售、同样期限之内,不会鼓励裁员、不会促使工厂关闭或者搬迁、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会等组织的自主性、制订保护商业机密和客户数据的协议用以保障“安世”的竞争优势、支持“安世”技术研发、帮助“安世”开拓市场、尤其开拓亚洲市场…… 凌思凡耐着性子一项项答应。他希望能收购成功,因此难免患得患失,不是太过分的要求都同意了。 不过,很快,“安世”又提出将“不重组、不裁员”的期限改为八年——一般来说,这类投资协议期限一般只有三到五年,更长的期限就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双方交锋数个回合,最后选择各让一步,将期限定为了六年半。比通常的情况多一年半,凌思凡倒是还可以接受。 他没想到的是,“安世”接着又提出了一项根本无法被考虑的提议。对方认为,“安世”今后生产仓储、物流自动化方面的机器人之后,“霄凡”不应干预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以及销售策略。似乎,经过凌思凡的提醒之后,“安世”的管理层突然意识到了,机器人在仓储、物流方面大有作为。 凌思凡毫不犹豫地便拒绝了。他买下来“安世”,并借其技术生产仓储、物流自动化方面智能顶尖的机器人,并不是想给竞争对手们用的。“安世”方面话虽说得委婉,实际却是剜肉见血,从口气上看是温和侠义的柔肠剑,从内容上看是致人死地的剔骨刀。 “安世”一点点地磨,先问去掉中国区行不行,又问去掉亚洲区行不行。凌思凡很明确地表示了:“就算去掉了亚洲区,也无法阻止购买了机器人的欧洲公司将其配往位于中国的分公司。” 对此,对方提出了几个解决的方案,但凌思凡却感到不想冒风险——谁知道今后将怎样、会不会被人钻空子? 随即,在一个气氛有一些僵的夜晚,凌思凡对“安世”表示:“如果‘安世’坚持这个要求,那么,它不但无法得到‘霄凡’的投资,还将失去其他投资者的兴趣。”说完这句话后,凌思凡装模作样地清算了他的房费,拎着行李箱从酒店出发前往机场,表示再也不愿浪费时间、已经做好了谈判破裂的准备。然而,还没等到进入机场,他就被“安世”请回去了。 “……”在前往“安世”总部的车上,凌思凡悄悄地长吁了一口气。 自己的报价真的很有诱惑力,而且,双方联盟对于对方的全球战略也很有帮助。在压力之下,“安世”最终妥协了。本来他还打算,如果“安世”的人宁可不卖股票也不愿意让步,那自己就真的只有与对方一起商量那几个解决方案了,因为他对“安世”势在必得。 于是,“清算房费”事件的第二天,谈判取得突破,进程突然间加快了。“霄凡”和“安世”双方迅速地达成了一致,“安世”监事会推荐自己的股东接受“霄凡”此次的收购报价,监事会投票时是六成赞成四成反对,同时,双方就会谈通过的内容,签署了为期六年半的《投资协议》,起效日就是签署日。 换句话说,为了让“安世”的大股东同意卖股票,凌思凡做出了不少实际上的承诺,结果就是,由于“霄凡”对“安世”未来的保证,大股东们开始考虑出让手中股份。 在这种情况下,他带着一些轻松,以及不小的压力,回到了他平日里熟悉的城市。 ——又是庄子非去飞机场接的机。 “思凡,先去吃点东西?”庄子非问。 “好,随便什么都行。”凌思凡答。 “嗯嗯,”庄子非将凌思凡带到了一家环境十分幽静的餐厅。他们坐在一个角落里面,座位四周甚至还有假的竹叶围绕,竹叶给予了客人充分的隐私。 “赚钱的事怎么样了?”庄子非很了解凌思凡,知道对方最爱的就是钱了,一开口就问赚钱的事。 凌思凡说:“……子非,我这次出差不是去赚钱。” “……那?” “我答应了一些条件,打消疑虑,让‘安世’的人卖股票给我。” “哦……”虽然不是很懂,但庄子非还是非常认真地问,“他们卖给你了么?” “还没有,再等等。” “……”庄子非突然又想起来了什么,“之前说的那些对冲基金,还打算继续做空‘安世’吗?”为了研究明白个中关系,庄子非还看了很多的书。 “做啊,”凌思凡说,“双保险只少了一道,政界仍有可能干预。我离持股50%以上还差得很远,他们应该想要再看看吧。” “嗯。” 庄子非刚“嗯”了一声,各种菜就都上来了。就如往常一样,庄子非将盘子摆好,掏出相机“咔咔”地为它们拍了几张合影。 “……子非,”凌思凡说,“向你们这种职业摄影师,会觉得拍这些有意思么?” “拍?没意思啊。” “那你怎么每次动筷之前都要照相?” “不……”庄子非的声音变得小了,“不是每次……” “嗯?” “只、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才会……” 喜欢上凌思凡之后,庄子非会将每次的“约会”留念,并且放在他专门的相册里面。他的记性算不上好,于是时常拿出那些照片翻看,回想这一路上每一次的经历,同时,仔细地琢磨自己是不是又前进了点。对于照片,他的印象总是非常深刻,不管看见哪张,庄子非总能回想起按下快门时的心情,进而回忆起当时的画面、当时的对话、当时的一切。庄子非喜欢记住所有的过往,那些都是他过去存在的证明,是穿梭时空唯一的方法,所有回忆累积起来、沉淀下来,感情就会变得更加醇烈绵长,会让他变成为更加好的自己。他想,以后当他老了,再翻看那些照片时,内心应该还是会有波澜的——他大概会非常感慨,在那五年,或者更久,一向安静的他,也曾经为了幸福那样地努力过。 在他的照片库当中,凌思凡本人的照片实在不多,凌思凡不喜欢拍照,庄子非只能从新闻上扒照片。庄子非会反反复复看那几张,并且,还会使用Photoshop各种P图,甚至会把自己也添进去,在内心YY着,编出一部足有一百集的言情电视剧。有那么两三次,庄子非还将凌思凡的衬衣P薄了一点,然后还没等Y就满脸通红了,一手捂着发烫的脸,另一只手做贼似的手忙脚乱地把照片赶紧×掉,生怕以后会被凌思凡给知道。 凌思凡照片的其中几张是用胶片相机拍的,庄子非也在暗房里洗出来了各种效果,还用多次曝光把自己也弄进了照片内,各种姿态、各种剧情,他玩儿得不可乐乎,同时又觉得自己很变态。 庄子非还有另一个相册,记录的是他自己的故事。他总想给凌思凡看一看,让对方知道下,自己在过去都经历过什么事,他是怎么成为现在的样子的……不过,他很清楚,凌思凡是不会感兴趣的。 一顿饭很快就吃完,庄子非叫人结了帐:“这一顿我请吧,上次是你花的。” 凌思凡轻轻地“嗯”了一声。庄子非没有他有钱,而且远远没他有钱,但庄子非的照片很有名,经常获奖,也出版好几本作品集,所以经济状况也还不错,不会请不起一顿饭。 然后,当看见庄子非打开了钱包后,凌思凡随口提醒了一句:“你钱包里的照片放反了。”钱包里放照片的地方原先是空的,然而此刻却是多了一张薄薄的纸片儿,还是反的——有画面的那边朝里,白色的底对着外边。 “啊?啊……”庄子非说,“我弄错了……”那是前几天刚偷拍的凌思凡,因为怕被看见,所以他选择了扣过来放置着。 “……”凌思凡看了看那照片。 背面似乎还有几个指印,看得出来,庄子非经常把照片拿出去看。庄子非常年在荒郊野外拍照,很难保持优雅干净,将照片摸得有一点脏也是难免的。 只不过……不知道是什么照片,凌思凡难得地有一点好奇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兔:“嗨,要吃胡萝卜吗?” 猫:“不吃!我说过了,我又不是兔子!” 兔(傻眼):“那、那,你爱吃什么呢?” 猫:“肉!我要吃肉!” 兔(害羞、脸红、?(? ???ω??? ?)?):“公众场合,不要这样……” 第8章 收购安世(六) “多谢你的那些吃的。”凌思凡看着庄子非,说,“真的帮了我不少忙。” “没关系的……”凌思凡去德国,知道凌思凡一忙起来就不愿意吃饭的庄子非给他塞了不少有营养的食物。 “对了,”凌思凡突然笑了笑,“我昨天无意中找到了你中学时候写的‘圣旨’。” 庄子非:“……” “我拍下来了,特意拿给你看。” “……” 说完,凌思凡拿出手机解开了锁屏,从照片库中翻出了一张照片,递到庄子非的眼前,说:“就是这个。” “……”庄子非伸脖子一看,发现的确是他中学时的“圣旨”。“圣旨”颜色是明黄色的,风格素雅,下缘印着一只傻乎乎的兔子。庄子非还记得当年他在校门口的小摊子上看见这种兔子信纸时激动万分的心情,那时他立刻扑过去买了下来,当作他颁布“圣旨”用的专用纸张。 如果是现在,庄子非肯定会自己用软件来制作他的“圣旨”,不过当时就只有从外边购买一途了。 “圣旨”上半部分是他中学时的笔迹,有些稚嫩,下端盖着他用大橡皮刻出来的章,当时没有印泥,他用红色油笔将“传国玉玺”凸出来的部分全都涂红,之后盖在纸上,呈现出来八个大字“受命与天,既寿永昌”。 庄子非又看了一看文字,再次窘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凌思凡说:“你指责我藐视皇威,还命令我和你讲话,不从的话就要全国动员,率领兔子军团打我。” “思凡……” “嗯?” “别说了……” 那张“圣旨”上面写着:【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我朝建朝以来,深仁厚泽,以诚待人,然,彼乃近半年来益肆枭张。朕初柔服远人,至矣,尽矣,乃彼不知感激,狂妄傲慢,无礼横行,冒渎天子,实乃大大不敬。平日交邻之道,我未尝失礼于彼,而彼却负其凶横,自取决裂如此乎!朕今命乃与人为善,否则,朕必涕泣以告先庙,慷慨以誓师徒,与其苟且图存,贻羞万古,孰若大张挞伐,一决雌雄?我国人人(兔兔)敢死,普天臣庶,其各怀忠义之心,共泄神人之愤,同仇敌忾,张我国威。朕实有厚望焉。钦此。】庄子非有一点印象——因为自己不管怎么细心地对待凌思凡,凌思凡都不理自己,最后他就写了一纸圣旨塞进了凌思凡桌上的课本内。 “好吧,不说,”见庄子非窘迫得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凌思凡放过了他,“不过,你这圣旨文采倒是不错,至少,看不出来是中学生写的。你中学时语文很好?我怎么都不记得了。” 庄子非低着头说:“抄的……” “啊?” 庄子非的脸一直红到了脖子,又重复了一遍:“抄的……” “抄谁?” “买了一本《中国古代皇帝圣旨》,哪一句话合适,就拿过来用上,最后七拼八凑团出来的圣旨……” 凌思凡问:“国王写圣旨还可以抄吗?” “……”庄子非小声说,“国王想怎样都可以。” “哦——”心情好,再加上这件事真的有些好笑,凌思凡难得地露出真心的笑。 庄子非愣愣地看着,想说思凡你真好看,不过最终还是忍着没有开口。 一顿饭吃的还挺融洽的,最后庄子非付账时,凌思凡的眼皮又是跳了一下——庄子非拿出来抹嘴的餐巾纸,外包装上都画着兔子。 庄子非注意到了凌思凡奇特的眼神,解释了下:“最好不要使用饭店的餐巾纸,不一定干净的,还是应该买确定符合标准的。” “……嗯。” …… 之后一段时间,关于外资企业收购德资企业的事件依然在媒体上面被热烈地讨论。 恰逢德国总理访华,于是有些媒体认为,几个中资企业、尤其是中国的国企,收购德国重要企业的事情肯定会成为会谈的主要议题之一。 然而,在新闻发布会上面,双方却否定了这一传闻,并且表示,这不是什么重要的议题,没有必要进行直接讨论,只是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回答说:“对于投资环境互惠、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等谈话也许与它有点关系吧”。对于此前一些说法,两边都说:“审核对于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并且按照目前市场规则和国际通行惯例进行的对两个企业都有益处的互利合作,应当持开放的态度。”对于经济部门某些官员的言论,德方也阐明了“那些只是个人观点”。 对此不少媒体的评论说,看来,这几桩收购真的不会受到政府的阻挠,毕竟,如果政府主动出击、违反目前市场规则和通行惯例,一味袒护自己一方,会显得非常不讲理,对于今后经济合作会很不利,它能做的,只有加快中欧投资协定的讨论进程,站在公平的角度上防止类似的事再次发生。 至此,事情似乎已经很明了了——政界干预,只是一些官员、媒体和民众的自作多情罢了。 “思凡,”庄子非看完报道赶紧发消息给凌思凡,“这回,是不是就没问题了?” “倒也不是。”凌思凡道,“现在,拥有百分之二十八股份的那位大股东,虽然不反对别人卖了,但非常坚定地表明自己绝对不会出售,因为他依然极端看好安世的发展。”凌思凡真是没想到,那个老头如此固执,怎么谈都不行。 “那……那别人呢?” “还有一部分在股票市场上面,被散户持有着,所以,持股倒也不一定能超过50%,或者说,很难能超过50%。” “咦?” “就是因为那股东的这一消息,做空‘安世’的基金还是没有撤。”撤的倒也不是没有,不过却也说不上多,大多数因为工会反对和政界干预传闻而做空“安世”的空头仍在静观其变、寻找最合适的平仓机会。 “……唔?” “我正在运作一件事,”凌思凡的嘴角现出一丝有点冷的笑容,“应该是可以成功吧。” “是……是什么?” “以后再和你说。” “哦……”庄子非很清楚,凌思凡是不会讲的——不会和自己讲,也不会和任何人讲。 “我给了基金机会了,现在退出还来得及。”凌思凡动作优雅地拉开窗帘,“不过我想他们不会,那么就怪不得我了。” 在凌思凡眼中看来,聪明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承认人的贪婪,并且懂得利用这种贪婪。 “思凡,”这时,庄子非又说道,“我啊,我新学会了一套按摩的手法,可以帮人放松脖颈还有肩膀……你上次说最近太累,脖颈肩膀都特别酸……”庄子非听凌思凡说过后,立刻跑去学了按摩手法。 “……”凌思凡沉默了一下,然后才轻轻地对庄子非说道,“还是算了。” “嗯?” “我们两个是好朋友,但也不要太亲密了。”凌思凡自然能感受得到庄子非的态度,但他并不想给对方没希望的念想,方才这话意思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庄子非似乎是懵了,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凌思凡觉得既然开了头那莫不如就把话都说开:“子非,在感情上面,我不被伤,也不伤人。” 换句话说,他根本就不想发生任何纠缠。 成功的人,从不在情绪上浪费时间。 过了很久很久,凌思凡才听见电话那边传来庄子非的回应:“……哦。” “……” “我、我不害怕受伤。”庄子非说。 “……” “思凡,你知道吗,我在拍摄各种猛兽之时,为了好的照片,我要离它们非常非常近。” “……” “而我从来都没有退缩过,连一次都没有。害怕受伤的话,是得不到最好的东西的。” “……” 最好的东西?是在指我吗……?凌思凡觉得有一点可笑,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好。 庄子非问:“思凡,你讨厌我?” “当然没有。” “那,”庄子非低着头,“你有功夫就理我下,没有功夫不理也行,真的烦了就拉黑我,我全都可以接受的。我、我还是想努力一下……” 见庄子非固执己见,凌思凡也没有办法,只好说:“既然你这么想,那就当我没说。” “嗯。” “我那挂了。” “好。” 庄子非一边说着,一边耷拉着眼皮,用一个小棍子轻轻地戳着碗里面的面粉——他正在给凌思凡做他刚刚学会的冰皮蛋糕。 虽然他刚才那么和凌思凡说,但是此刻,他脸上写满了受伤和委屈。 第9章 收购安世(七) 庄子非并没等多久,便知道凌思凡那天在电话中所说的“我正在运作一件事,应该是可以成功吧”指的是什么了。 在德国时间的一个星期天,也就是Data Explorers上的数据表明“安世”空单总量达到高峰后的第四天,凌思凡的公司“霄凡”突然宣布,其位于德国的下属公司已经经由一家中间机构通过掉期交易的方式获得了“安世”19.5%没有投票权的普通股的期权,而此前在要约期内,包括“安世”CEO在内的两个股东已经将超过10%的股票出售给了“霄凡”,至此,“霄凡”最终持股已经确定超过50%,绝对控制了这家德国前列的机器人公司。 正式交易交割还需要再等等,直到各项审核全部通过为止。 然而,政界干预已经是无法指望了。政府已经公开表示不会插手,连此前最不被看好的一家中国大型国企的收购案刚刚都已通过了反垄断审查,进入尾声。 凌思凡的这手,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想到。 德国《证交法》中关于要约收购的部分针对的只是现股的买卖,而期权等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则不在其约束的范围之内。由于这19.5%为掉期交易,因此,“霄凡”不必履行申报义务,也就是说,只有“霄凡”自己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外界那些放空“安世”的机构们是毫无觉察的。如果使用普通方式而非掉期交易,那么,只要“霄凡”持股超过30%,就必须向证券交易所公示增持举动,否则将被处以巨额罚款。 掉期交易,指的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相互交换各自持有的资产的交易形式,只要买入的一方向卖出的一方支付保证金,便可以在约定日期按照事先商议好的价格买入股票,卖方则有义务卖出股票。如果届时市场价格低于约定价格,买方可以不行使购买权,但会白白支付保证金,这是一种金融杠杆,可以供人选择更合适的买入价格从而控制风险。法兰克福市场对掉期交易的规定是,如果买方全额支付相当于合约价值的资金,不去使用杠杆,那么不管此前已经拥有对方公司多少股份,都可以自己选择公布期权仓位的时间。 公布消息之时,凌思凡完全能想象得到,第二天开盘时会是怎样一副光景。 之前的34.5%,加上要约收购所收来的10%,再加上使用掉期交易获得的19.5%,“霄凡”手中的股票总数已经达到了总额的64%,而拥有28%股票的股东几次三番地表示过看好“安世”、不会出售任何一股,因此,在理论上,剩下仍然可以用来被交易的“安世”股票只剩下总股本的8%了。另外一边,各大对冲基金做空“安世”而形成的空单总量已经高达总股本的7.1%。虽然可交易的股票数量仍然多于空单数量,但是谁都知道,不可能所有拥有“安世”股票的人都打算在这次混乱中将股票卖光,表面上看,很有可能会有空头无法平仓,空方似乎注定将被轧空。 在法兰克福市场上,无券放空是违反规定的,因此,如果被轧,不管股价多高,空方也只能履行其交割义务,亏钱买股、将借的股还上、回补全部空单,没有选择权利。 ——就像凌思凡所想象的那样,第二天周一一开盘,“安世”的股票便直线上涨、一路飙升。之前那些空头,全部都想趁着别人还没开抢、股价还没冲到最高的时候抢先平仓。更加重要的是,谁都害怕最后无券可补。他们全都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别人上岸、自己却被洪水冲走,于是争先碾压对方,心里只希望最后惨的是别人。至此,“霄凡”已经赢了,空头强行平仓,各大机构在用比前几天高得多的价格忍痛回补。 仅仅几个小时,“安世”股价就涨了50%以上,到收盘时,涨幅为77%。 第二天,“安世”的公司市值就升了一截,在德国国内的排行榜上蹿了好几十位。 “那些空头……至少赔了十几亿欧元吧……”凌思凡对庄子非说。 “除了买回,没有别的办法是吗?”庄子非问。对于十几亿欧元究竟是多少,他其实不是非常有概念。 “没有,”凌思凡说,“愿赌服输,认赔离场。” “可是,他们……他们为什么就想不到呢?那些人不都是专业的吗?”庄子非有一些纳闷地问。 “倒也不能全怪他们。”凌思凡说,“那条规则几乎没人用过——全额支付,兜里需要很鼓才能不被察觉。恰好‘霄凡’的现金一向非常多,根本不像一个正常公司。为了做成这件事情,‘霄凡’向银行贷的款远远少于需要用到的钱,并没有申请庞大的授信额度。你知道,作为上市公司,贷款太多的话,肯定要发公告,那样的话,各大机构就会觉得不对劲了——贷款肯定是要花的,谁会没事借那么多?‘霄凡’现在唯一需要用大钱的就是收购,所有肯定是要用于收购,不会是去做慈善的,更不会把钱留在手里白白支付利息。机构的人看到‘霄凡’没有大额贷款举动,便想当然地认为我们不会做什么。” “……” 正常公司的话,现金不会很多,甚至会是负债状态,赚到的钱都会用于企业发展。 不过……凌思凡不一样。对钱,凌思凡一直有非常大的不安全感,根本不能忍受把钱全都用光,因此,他的性格就是留出一定数额的钱,而非孤注一掷地进行投资。 “此外,”凌思凡又说道,“期权它的存在意义就是杠杆,所以很少有人想到我会为了这件事情直接支付现金。对冲基金自己购买期权肯定要用杠杆,尽可能地扩大收益减小损失……像这样的使用,过去倒也不是没有,但是少到可以忽略,规则基本形同虚设。而且,那些基因主要都是外国机构,可能就忘记了德国这条说明。” “我了解了,不过,思凡……”庄子非道,“我刚看报道说,有个基金经理说他要跳楼呢……” “扯淡,哭惨而已。”凌思凡说,“这就跳楼,怎么可能?比这赔得惨的多了去了,这就跳楼也太输不起了。再说,怎么也要告我一状、最后垂死挣扎下吧?” “……” “算了,爱跳就跳,与我无关。”虽然是这么说,凌思凡不相信对方真会跳楼,敢赌就要敢输,本来就没有谁是必赢的。 “思凡……”虽然明白凌思凡所说的,庄子非还是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如果我要跳楼,你也是不管吗?” 凌思凡皱皱眉:“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我瞎说的……” “……”凌思凡想:别像个小姑娘似的行吗? ——放下电话,凌思凡点开了他的网络银行,将他所有私人账户里面的钱全都看了一遍。 一边看,还一边捞过个计算器做加法。 全部加完之后,凌思凡从抽屉里拿出个没有别人见过的小本,打开一页,在那张上半页已经布满了字的纸上另起一行写道:××××年×月××日,现金:××××××××.××元,公司股票价值:×××××××××××.××元,基金账户:×××××××××.××元,理财账户:×××××××××.××元……股票账户:×××××××××.××元……总计:×××××××××××.××元。写好之后他看了看,果然,比上周又多了一些。他又往前翻了几页,看着那个数字最近一直在涨,心中有种情绪满溢出来。 公司的帐刚才已经看过,没有问题,全都很好—— 很少有人知道,凌思凡最大的爱好就是——记账。能让他感到高兴的,就是看见账户里的数字不断增长。他喜欢的似乎也不是钱能带来的东西,只是单纯数字增长,他就会感到很满足。 他还记得第一次登上国内富豪榜那时的心情。仿佛做人的意义终于被肯定一般,凌思凡从此便如同暴发户一样,很喜欢看榜单,每次富豪榜公布了他都第一时间去看,公布前也边等边猜。如果排名升了,他就觉得高兴,而如果排名下降了,有人比他多赚很多超过了他,他就会难以抑制地怅然若失,尤其是当他很看不惯对方、认为对方屁本事都没有、纯粹是靠运气或者背景拿到钱的时候。 那些对冲基金,真是……小心翼翼地合上本子,凌思凡想:想从我的手上抢钱? 门都没有。 他这辈子,最看重的,就是钱了。 第10章 收购安世(八) 一时之间,各大机构都在骂凌思凡,说他故意制造轧空局面,完全不提自己如果赢了会是什么场面,仿佛赢了就是自己足智多谋,输了就是对方狡猾多诈。 对于这种情况,凌思凡让公司公关部发言人去说了一句话:“哪里,我们只不过是个卖鲜肉和卖水果的而已。”这句话实际上是在讽刺之前某个基金经理说的“‘霄凡’只不过是个卖鲜肉和水果的而已。” “霄凡”确实是靠卖这些起家的。之所以能杀出重围,一是因为箱子非常结实从来都压不坏,二是因为鲜肉、水果特别新鲜,从产地直接发货并且箱子里面有干冰,干冰与产品更好地被隔开了,这样可以保证低温运送却又不会冻伤东西,但是特别烧钱,必须有人投资。后来公司做大开始自建物流,产品也变为了全品类,物流速度快便成了主要竞争优势。 然后,“霄凡”主动建议,释出5%的股票让空头平仓。通过这种方法,空头们便无需再去购买价格越来越高的股票了。然而,凌思凡同时提出,股价要按当时的市场价来计算,不会牺牲自己半点利益。他又不是做慈善的,对方没有办法,只有咬牙吞下,这波之后,股价终于回落到了正常水平。 “你是故意的么?”时鹤生问凌思凡道,“故意多买一些‘安世’股票,然后卖给那些机构平仓。” “一买一卖就能赚这么多,何乐而不为?” 那个是当然的——既然有钱,干吗拒绝? 因为对冲基金需要平仓,不断地将“安世”的股价向上顶,两天之内,“安世”的涨幅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一百五,也就是说,这一次投资的回报率是150%,一买一卖的那5%的股票,让他净赚了相当于正常状态下7.5%的股票的钱。所以,目前,“霄凡”拥有“安世”59%的股票,可实际上,花的却是刚过51.5%的钱、甚至还不到51.5%,和一开始预计的花费差不太多——之前凌思凡是在股价相对低的点上进行掉期交易的。 这些年来,凌思凡都是这样的,只要有钱可拿,绝不会怕辛苦。 就是因为怀着这种想法,凌思凡才总是那么忙碌。赚钱的机会永远有,凌思凡根本就不想放过其中任何一个。当然,不放过任何一个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有尽量多地把握住。他从来都不去度假,也不喜欢吃饭、逛街,一想到要浪费时间做他根本不爱的事,却放弃了摆在眼前的好好的赚钱机会,他就觉得傻到家了。对他来说,钱永远都不够。 “哎,”时鹤生拍马屁道,“这就是我一直跟着你的原因,我最喜欢你很认真的态度了。” “你别说喜欢我,”凌思凡也开了一个玩笑,“我不想被你老婆恨。”那家伙看着将近一米九,凌思凡估计自己打不过对方。 “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恨你。” “行了,不胡扯了。”凌思凡说,“一开始我们的收购目标是50.1%,现在我们却用和预算差不多的资金,拥有了‘安世’59%的股份,实在是个意外之喜。过一阵子再把这多余的8.9%转让了吧,留着也没有什么用,换成现金好了。那么,我们就是用远低于预算的价格绝对控制了‘安世’。” “是啊。” “嗯。” 一想到这,凌思凡就有些高兴——收购几乎就要成功,而且省了这么一大笔钱,这真是近几年来最值得他庆祝的事情了。 “对了,”时鹤生又说道,“那些机构好像是打算要申诉,寻求德国金融监管局和反垄断当局联邦卡特尔局的支持,其中几家已经联合起来并委托了律师事务所致函,以求裁定银行通过期权掉期业务帮助我们取得期权认购是违法或者违规的行为。” “随便,”凌思凡无所谓地道,“过去又不是没有过,政府根本没有表态,在德国告没告成过,最后都是判定合法,在美国告又被驳回,前几年的那个F什么的法案规定不在美国的法院管辖范围之内的经济案件将不予受理。” “可怜……”时鹤生摇了一下头,“我们的CFO偷偷地和我说……其实……咱们自己也在做空‘安世’,所以空单总量才会有那么大……看起来肯定有人没办法平仓,所以那些机构才会疯狂回购……本来没有那么多的,咱们自己大肆做空……” 凌思凡说:“他真多嘴。” “购买期权的钱,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做空‘安世’那时得到的钱……你早已打算最后释出5%的股票,所以知道股价将会回落,自己肯定平得了仓,不会被轧。” “不用说了。” “……”时鹤生再一次发现,在弄钱的这件事上,凌思凡真的可谓是“处心积虑”,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在认识了凌思凡后才知道“处心积虑”这四个字是怎么写的。可能,专业的金融机构,最后却玩儿不过凌思凡,差的就是这点“处心积虑”。 “总之,”最后,凌思凡莫名其妙地“总之”道,“等到审核通过,我们就大获全胜了。” “……嗯。” “我们也做不了什么事情了吧,给你放一个假,你休息几天跟你老婆聚聚吧。” “算了算了,”时鹤生再次拍凌思凡的马屁道,“我的眼神不好,不太能去外面,还不如工作呢,至少有个事干。” “你老婆没意见?” “我努力地赚钱,他有什么意见?” “嗯。”凌思凡也并不是真的想讨论这个问题。 ——因为心情大好,凌思凡难得地听庄子非汇报了猫的事,并且答应了庄子非去他家里看猫。 之前的一个月,话题全都跟钱有关。 在庄子非帮了忙后,凌思凡与庄子非又亲近不少。要论表面功夫,凌思凡一向都做得不错,绝对不会落人口舌、给任何人留下话柄——在他眼里,聪明人是不会在看不见利益时得罪谁的,好的名声需要日积月累,坏的名声却是传得极快,自以为隐秘的东西一瞬间就会裹挟在人们的口水中弥散在街头巷尾。他交朋友虽然是有目的,但他从来都不会委屈谁,庄子非帮了那么大的忙,凌思凡自己不会冷淡他。 而且,讲句实话,凌思凡挺喜欢和庄子非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的。庄子非非常乖,从来不会唠个不停,好像很想了解自己似的,不停地请自己讲生意上的事,然后用佩服的眼神看着自己,或者感慨一句“思凡,你真厉害”,可以让他在心理上得到极大的满足感。小的时候,凌思凡总是因为穷被看不起,所以现在不管别人怎么夸他会赚钱他都听不腻。来自下属的虚与委蛇不会让他有多少成就感,“朋友”大多和他地位相似,因此,一句一句细细地问、最后崇拜他的庄子非实际上非常对他胃口。 不过,庄子非想要的更亲密的关系,凌思凡却是没办法给的。 他总是记得母亲临终的样子。 他想,如果那个时候母亲她拥有的不是对别人的期待,而是真真切切的钱的话,她就能接受更好的治疗,同时也不会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突然体会到无助以及茫然。 父亲去世之后,母亲已经很忙,可是她依然很喜欢与亲友们聚会,大家关系很好,经常互相帮助。 但那又能怎么样呢? 在她最需要力量的时候,没有什么人可以扶着她。 人这一辈子,就是孤独的。 孤独地来,孤独地去,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别的人终究还是别的人。 陪母亲在医院看了一年的病,凌思凡更真切地明白了一点,就是,除了父母,几乎没有人绝对靠得住。医院里各色人患有不同的病,然而不计代价地只愿病人能够好过一点的,基本只有患者父母还有一部分的子女。至于配偶们或其他亲戚,或多或少会考虑到一些很现实的问题:能治好吗?既然是治不好,我能承受多少费用、又应该留多少钱呢?各种治疗方法效果分别如何、价格如何、我这笔钱花得到底值不值得?照顾病人真太累了,连我也要被拖垮了,这种生活真是噩梦,是不是他去世更好?那样我只会难过几个月而不是这样劳苦好几年吧?照料病人很累,凌思凡时常听见有人痛苦地呻吟,然而他的家人经常无奈地道:“亲爱的,我也要睡觉啊,这样我会病倒,能忍吗?”他也看见有很多人独自住院,或者带个护工,家人很少出现,因为家人们也都有自己的事要做。也有些人,在配偶患病时,就与别人产生感情,从他人那寻求慰藉了。 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全都不是不能理解。 现实没有错,很残酷地,这就是现实,不是乐园。 绝望而痛苦的气氛是有着味道的,那种味道浓重、呛人,像是霉味,带着过期的、无用的、即将被腐朽爬满了全身、即将面目全非地死亡的气息,令人窒息,渴望新鲜空气,却无论如何都不可得。人会慢慢失去勇气、信心、希望、一切,丧失所有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直到现在,凌思凡的鼻端还仿佛飘着那种味道,挥之不去。 对凌思凡来说,父母都去世后,已经没有什么人是可以完全相信的了。 这当然不绝对,可是没有必要试自己的运气。 财富才靠得住。 他只能努力地赚钱,确保自己有困难时不会落入悲惨境地,为此他没时间玩儿试着交心的游戏,将大把精力用于与人来往实在太愚蠢。 继而,久而久之,对财富的追求就变成了习惯。 第11章 收购安世(九) 去和庄子非看猫的路上,天空再次飘起了雨。 从车上下来后,庄子非跟在凌思凡身后,动作亦步亦趋,将两只手并在一起挡在凌思凡的头顶上,掌心向下,希望能为凌思凡遮遮雨。 此时正是夏天,庄子非上身也只穿了件衬衣,没办法脱下来为人遮挡雨水。 “这样有什么用?”凌思凡说,“你两只手只能挡住一点,还是有雨会淋到我,不如走快一些赶紧进门。” “嗯,好,走快一点,你随便走。”庄子非虽然这么说,可是动作一点没变,还是十分别扭地跟在凌思凡身后。因为害怕踩到前边的人,庄子非尽量地拖后,两只脚迈着八字撇着走,上身却用力地向前探着,将他的手都平放在凌思凡的脑袋上方,水珠噼里啪啦地落在他手背,溅出一个个微小的水花,细碎的水滴又重新汇聚,一颗颗地滑落进庄子非的袖口,顺着他修长的胳膊滚动,将他的衣袖全都打湿了。 他默默关注着前面的人,没有在意雨水,而那个人只关注着雨水,并没有在意他。 “……”凌思凡回头看了一眼眯缝着眼睛的庄子非,之后一言不发,低头快步地走进了庄子非家的门檐。 院子里,庄子非种的花花草草正在被敲打着,水珠一遍遍冲刷着它们,接着再浸润到泥土当中,花花草草全都被浇得东摇西晃,然而却没有哪个掉落在地上。庄子非很喜欢花草,因此在院子里种植了许多的品类,凌思凡不得不承认,职业是摄影师的庄子非,对结构和颜色的敏感度是别的人比不上的,他能将院子布置得非常漂亮,让人感到那些花草没有哪个是多余的,同时哪个也不能少,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和谐的整体感了。 “你的审美的确挺出众的。”凌思凡看着花花草草道。 “嗯?”刚才一直没有多余的手可以被用来抹眼睛,此时到了屋檐下边终于可以揉揉眼睛恢复视线的庄子非说,“没有审美的话,怎么当摄影师……”何况,他还经常获奖,所有的人都说他的照片漂亮。 “我有一点好奇,”凌思凡难得地感到好奇,“在你这样的人眼中,哪个明星最好看啊?” “啊?” “男女都算,”凌思凡继续道,“你们看人,是不是要看比例什么的?黄金分割?全都完美了才算是好看?” “明星……”庄子非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哪个都不太行……反正,我不想盯着看……” “嗯?”凌思凡想了下,总算是反应过来了,“果然,你还是喜欢动物对吧?” “不是啦……”庄子非偷偷地瞄了眼凌思凡,“我觉得有人更漂亮……”没错,眩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凌思凡看着对方的样子,愣了一下,然后很生硬地转开话题道:“开门吧,进去了。” “哦……” “……”凌思凡当然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不少企业家都曾经开玩笑说最不喜欢和他合影,因为他是大公司CEO里很少见的有颜也有身材的,不过他并没自恋到认为自己已经到了顶级水平,到了可以压过任何一个靠脸吃饭的人的那程度。而且,凌思凡能感觉出来,庄子非早在几年前就对自己格外注意,那个时候,穷惯了的他每天的穿着都十分普通,也可说是土气,基本只穿连帽衫、牛仔裤、运动鞋,发型也是乱七八糟,经常一两个月不剪,实在很难说有多帅。 …… 庄子非一打开房门,凌思凡就觉得眼前一花——一个黑黑的东西闪电一般地跑到庄子非的脚下,竖着尾巴,用身体不住地蹭庄子非裤腿。 “……”凌思凡仔细辨认了一下,问,“那猫都这么大了么?” “是啊,你也好几周没见过它了,而且它身材本来也比别的猫大不少。” “毛也长出来了,原来有这么长。”凌思凡又说。当初,为了治病,医生将猫肚子上面的毛剃干净了。 “是啊,它毛还挺长的。” 凌思凡仔细看了看那猫,发现猫的毛还是挺滑的,又黑又亮,还反着光,尾巴上的毛好像尤其长,尾巴竖起时向四周炸开,脸有点尖,眼睛是金黄色,眼瞳却是墨绿,眼神锐利,豹子一样,看起来很孤傲,远远不似当初那般柔弱。 这猫长得真够帅的,与“可爱”二字并不搭。 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发现,那猫极其黏人,已经是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了。它用头蹭着庄子非,身子也紧贴着,一秒都不离开,庄子非到哪它就跟到哪,身材修长,姿态强硬,一脸冷酷地黏着人。 “它……总是这样?”凌思凡问。 “嗯,”庄子非说,“你别看他长这样子,但实际上特别黏我。我工作的时候,它就在我脚边,除了上厕所哪里都不去,放它出门它都不出的。而只要我关上我的房间门,它就在门口凄惨地喵喵叫,一直不停地叫,片刻都不离开。我睡觉时,它就躺在我的脚边……而且只要我不睡觉,它就也不睡觉,一定要陪着我,虽然我不用陪……有一次我连夜修片,它就在我旁边趴了整整一夜,明明困得脑袋直点,但它就是不自己睡。它一开始总想跳上桌子并且蹭我的头,教了很久总算知道不可以上桌了。” “……” “哦,还有,我前天才发现,如果我不在家,它就抱着我的衣服,一直趴在窗前向院子里面看……我的衬衣已经被它抓坏两件了……” “……”凌思凡又看了一看猫的长相,还是觉得和它做的事情不搭。 总想和人贴在一起的大黑猫,听起来怪怪的。 凌思凡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被庄子非压着去看猫,当时觉得它肯定活不成,就算活也会一辈子怕人,没想到现在变成了这样。它完全信赖庄子非,一人一猫……看着……挺幸福的。 “我去给它一点吃的,你就随便,干啥都行。”庄子非。 “嗯。” 凌思凡转了下,发现庄子非又买了个新书架——加上这个,庄子非已经有六个大书架了,三大三小,分别摆在不同房间。凌思凡看了看,发现庄子非将书籍整理了下,摄影的专业书全都在书房里,各种工具用书理论用书摆在另一书房,休闲类的小说放在休息室里,历史、军事等等在楼梯口那,小动物的图集全都置于主卧,至于庄子非更喜欢用的次卧,却出人意料地满是商业书籍。 “……”商业书籍当中有关于管理的,有关于技术的,有关于市场的,有关于金融的,其中,“网购”这方面的最多,而且,庄子非还认认真真做了笔记,将每一页的重点用铅笔划出,每本书的最后一页还都夹了一张白纸,上边重新整合了铅笔划过的重点内容,让人不用翻书也可以对内容一目了然。 凌思凡又察觉,凡是提到自己的书,庄子非都买了三本,一本拆了,两本没拆,他猜其中一本是庄子非平时用来翻的,另外一本用来收藏,第三本……留着给别人看?凌思凡也不太清楚。 接着,在书架的最上面一层,凌思凡看见了一个兔子封面的笔记本,笔记本是十六开,样子还挺精致,封面是硬壳的,里边纸张很厚。 笔记本的封面上写着五个字:兔国大事记。看得出来,每一个字都写得很认真。 凌思凡随手拿起来,很惊讶地发现……本子里边夹的尽是关于自己的新闻,有报纸的剪报,有杂志专题的复印件,还有从网上直接打印的报道。 凌思凡一边翻着一边还挺感慨的。 原来几年以前,自己接受采访时会说那种话,换了今天绝对会保持住低调;对了,当时曾和那混蛋合作过,后来不欢而散一度闹得很僵;那时网站改版发的公关稿件原来是这样的,当时都没仔细看过…… 很多东西,他自己都不记得了,被提醒后才想起来当年还有这么回事。 结果……却有另外一人在替他记着吗? 本来,在凌思凡心里,一路如何走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终于有了这么多钱了,然而此时过去那些心酸和满足突然间被赤裸裸地摊开在他眼前,让他还是有一种眩晕感。 笔记本的最后几页,又有总结性的东西,叫做“兔国历史年表”,里面很详细地列着:2011年3月14日,“霄凡”成立;2011年4月10日,“霄凡”招到了第一个员工,是个会计;2011年7月20日,网站正式上线;2011年7月25日,第一次有人在网站下单…… 每一页的背面,又有另外一种“年表”:2011年3月14日,和凌思凡在班级微信群里面相遇;2011年6月20日,帮助“霄凡”拍摄网站用的照片;2011年7月10日,第一次单独在外面吃饭…… 凌思凡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了,那些,全都是自己与庄子非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 “……”凌思凡放下了笔记本。 第12章 收购安世(十) “思凡,你在这里。”庄子非的声音从屋子外传来,“总算喂完猫了。”今天喂的还是拌饭——猫罐头拌猫粮。 “……” “我必须要陪着猫吃晚饭,”庄子非解释道,“否则,只要我一离开,它就跟着离开,整整一晚都会饿着肚子。”一开始,庄子非都是放完粮就走,但他很快便发觉了,只要他离开猫食盆,猫也会立刻跟着他离开,绝不会让自己消失在它的视线中。每天倒粮那一会儿,猫都会扑上去把脸埋在猫食盆里拼命地嚼——它知道庄子非弄完就会走,它只有那时可以吃东西,于是呼哧呼哧不停地吃,只嚼上两下便吞进肚子,庄子非想继续倒粮都很困难,总是要将它的脑袋先掰到一边去。无奈之下,庄子非只有站在它旁边看着它吃饭,等它全部吃完,再用手指将罐头刮干净送到它嘴边让它舔着吃。猫非常喜欢舔庄子非的手指,那是它每天最享受的时间段。 “……”这猫……凌思凡又仔细看了看猫,而猫的脸依然还是一副冷酷模样。 “……啊!”庄子非看见了凌思凡手边的笔记本,“啊”了一声,声音当中满是尴尬、不安,神情僵硬,仿佛希望自己根本不在房间一般。 “……”凌思凡故作淡定地将笔记本放了回去。 “你……”庄子非的心里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就是凌思凡并没有将本子打开过。 “如果说没看见,肯定是骗你的。” “……”庄子非泄了气,耷拉下了肩膀,努力地向凌思凡解释,“那兔国大事记,我是开玩笑的……自己跟自己开玩笑,没料到有人会看到的……”庄子非十分地后悔,方才,他是真的不应该对凌思凡说“我去给它一点吃的,你就随便,干啥都行”,就因为那句话,现在真不知道应该如何收场。 “子非,”由于实在有点好奇,凌思凡忍不住问道,“兔子国竟然还存在?” “为、为什么不存在……”庄子非说,“又没有亡国啊……” “……”以为兔子国早就亡国了的凌思凡再次问,“那你还是兔子国的国王?” “是吧……”庄子非答,“并没有什么人宣布篡位……我也没有写过退位诏书……” “……”谁会篡他的位——应该白给就没有人会要吧。 “我、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 “……” “我真的是开玩笑的……” 凌思凡依然是:“……” “那个,”觉得气氛越来越不对的庄子非急于转移话题,“思凡,我最近又出版了一本作品集,出版商给我寄来了样书,你要不要看看?” “嗯?”庄子非这么问,凌思凡自然会回答一句“好啊”,这是与人交往是基本的礼貌,再不想看也得翻翻、然后赞美对方几句。 于是,庄子非走回了主卧,将他那本摄影作品集拿给来给凌思凡看。 凌思凡看着书上的腰封,一字一字很小心地念着:“毕生以拍摄野生动物为事业的顶尖摄影师庄子非,挑选近五年的作品所合成的照片精华,展现最真实的荒野,揭开伟大自然神秘面纱……”大字下边还有小字简介“摄影师通过不同的手法发掘五光十色的世界并将其呈现给广大的读者,包括特写、剪影、航拍、水中拍摄等等,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对荒野的热情、对大自然的崇敬融入到了这些作品中,展现了当代都市中看不见的原始精神,还有在不同的世界当中所发生的故事。” “都是出版商乱吹的,”庄子非有点不好意思了,“你不用看那些字啦。” “简介而已,并没有说谎啊,这都是正常的。”凌思凡说,“这个年代,酒香也怕巷子深了。” “哦……”庄子非清楚,凌思凡就是开公司的人,肯定不会觉得有何不妥。再好的产品也需要让别人注意到,“霄凡”每年的广告费用都十分可观。 凌思凡开始翻书的内页。全彩纸张非常厚实光滑,将照片里面的动物趁得生动并且活泼,手指摸上去也异常舒服。 作品集是按照动物种类分的,排在最前边的都是鸟类摄影,第一幅似乎是群鹭静止在湖面上。照片当中,无数白鹭落在湖内,白茫茫的足足有几百只,湖水很浅,只没脚踝,清亮透彻,宛若一面大的镜子,隐隐倒映着夜晚的月光,银光流溢,而湖上方的天空中,则有一整片白颜色的影子。 凌思凡看了看照片下方介绍。介绍上说,摄影师踏入了没有人类踪迹的神秘的区域,并且见到了鹭群的奇观,照片拍摄的是某个湖泊水位突然下降、所有成群的白鹭都去争抢取食搁浅的小鱼时的情景,介绍还说这张照片动静对比、非常耐人寻味,湖面上的白鹭都在静静取食,而天上的白鹭则在继续飞翔。 “……”凌思凡这时才察觉,天上那一大片白影也是白鹭,只是因为一直在振翅,因此都变成了一个个的残影。 “这张照片我拍了十来天,都是晚上拍的,基本没怎么睡,失败了大概有几千次吧。”一边的庄子非突然说道,“想要拍摄出动态白鹭的飞行轨迹,快门速度就不能快,否则图像就会定格,可若使用慢速快门,静态白鹭又很难拍,不论哪只动上一下都会导致残影出现,无法呈现动态和静态的结合,也就不能体现我想要表达的鸟类那种在地上很静谧、在空中很迅捷的气质了。所以我一直拍,直到这一次,所有湖面上的白鹭都在曝光时间内静止着,没有一只在动,摄影就是这么回事。” “为了一张照片,要失败几千次?”凌思凡是个很讨厌做无用功的人,只要付出精力就必须有结果。重复性的劳动,是他一直以来都极端痛恨的东西。 “是啊,”庄子非抬头看着凌思凡,说,“对于我非常想要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凌思凡在一瞬间感到,说着“对于我非要不可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的庄子非和平时有些不一样。思凡也知道,为了一次成功,肯失败几千次的人真的极少。 凌思凡慢慢向后翻,在“鸟类”的最后几页,他竟看见了不少企鹅的身影。 第一张是一群企鹅,似乎是帝企鹅,正围成一个圈,帮助幼崽取暖。第二张也是企鹅,幼崽躲在母亲肚子底下、两脚之间,希望能够借此抵御零下20几度的温度和每小时超过70公里的大风,母亲站姿挺拔,全力保护孩子,幼崽则是伸出半个脑袋,紧闭双眼似乎正在期望阳光早些到来。 “南极你也去过?”凌思凡问。 庄子非说:“去过好多次了。” “……” “企鹅们在抵御严寒以及大风,而我就在它们旁边拍摄照片。南北两极有时真的很冷,我在北极拍摄北极熊照片时,曾经听说有北极熊敲中国科考队屋子的门,希望能够进去取暖。” “……”也对,庄子非和企鹅们肯定处于同一环境之下。可是……企鹅们都忍受不了,庄子非却忍下来了。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庄子非真是什么都能忍。 凌思凡觉得,庄子非的内心,似乎远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娇弱”,至少,凌思凡自己是绝不会总往南北极跑的,那种地方想想就很可怕,根本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接着,凌思凡又翻过鱼类、两栖,来到哺乳动物部分——哺乳动物占了作品集的一多半,食肉的勇猛,食草的讯捷,这些人类所熟悉的动物看起来要亲近得多。 照片里有狐狸、虎、狮子、豹子、熊,等等,其中一些看起来离摄影师非常地近,几乎就要凑到镜头上面。 “是特殊的相机或镜头么?”凌思凡问,“离很远之后将焦点部分放大。” “不,就是很近。”庄子非说,“距离太远的话,机器再好也没办法拍出来很好的画质。有的时候,我和猛兽间的距离,比我现在和你之间的距离远不了多少。” “……” “思凡,之前我也讲过,害怕受伤的话,是得不到什么真的好东西的。我被毒蛇咬过,也被猛兽挠过,这才有了这些照片。” “嗯,我记得。”不过,凌思凡虽然记得庄子非这话,他那时却没有什么实质上的体会,也根本不了解“我在拍摄各种猛兽之时,为了好的照片,我要离它们非常非常近”中的“近”到底有多近。此时,看着照片,凌思凡才终于发觉,原来,是要近到这个程度。凌思凡想了下,他自己是万万不敢的。 这的确是一件十万分危险的事情,似乎一不小心就会丧命、万劫不复,凌思凡再次有一些怀疑,庄子非表面上像一个小学生,内心却是不匹配的强大,无畏艰苦,不怕受伤,并且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耐心。而他凌思凡呢,正好相反,表面上看无坚不摧,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他就像一颗树一样,一边向往着高处的阳光,一边又钻进幽暗的地底。 ——翻阅过庄子非新出版的作品集后,凌思凡笑着说:“我都有点想知道了,如果我去拍摄,拍出来会是什么样。” “嗯?”庄子非的眼睛亮晶晶的,“思凡,你对这个感兴趣么?那我随时都可以带着你。” “……”凌思凡刚才其实只是习惯性恭维。 “思凡,我敢向你保证,像你这么聪明的人,一定会学得很快的,几个月就能拿出好照片。”一边说着,庄子非一边拿起了架子上的相机,“喏,你先拍个猫看一看?” “嗯。”拍一个猫,也没什么。 凌思凡调成他常用的自动档,对准了猫,轻轻一按快门,只听“咔”地一声,快门开合之间,凌思凡的照片已经拍摄完毕。 他调到了“回看”模式,发现……照片上就是黑乎乎一团,虚得很,身体有残影,黄色的眼睛也没能定格,弯弯绕绕到处都是,弄得那猫像是长了好多眼睛一般。 “拍动物不能这样的。”庄子非说着,从凌思凡身后很自然地伸过去两只手,虚搂着凌思凡。然后,他一只手把着凌思凡的左手说“左手别握机身,这样托着镜头”,另一只手则是移到机身上拨到了S档,也就是“快门速度优先”。接着,庄子非将凌思凡的右手放在了快门按钮上边,自己的手则轻轻地是搭在他的手上,在凌思凡的耳边缓缓地说:“对于动物摄影来说,自动档是不可以的,要用‘快门速度优先’,因为,即使此刻你的拍摄对象没动,你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动。它们经常速度极快,不动则已一动惊人,动的瞬间也经常是最有价值的瞬间。你必须要做好准备,快门速度无论如何不能慢于500分之一秒……” “……”庄子非讲什么,其实凌思凡没太听进去。被人搂在怀里,并且左右两手都被握着,对凌思凡来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他的后背很烫,手也很烫,周围空气仿佛都变得黏稠起来,让他有些窒息、想要昏厥,只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耳边庄子非还在继续说:“与风光摄影完全不同,动物摄影师宁可增大光圈或者调高ISO牺牲画质导致偏色,也要保证足够快的快门速度。当然,能不牺牲画质是最好的,所以野外摄影师会比较青睐于阳光很足的天气……你知道吧?成像需要的光是固定的,曝光时间短了,进光量就要多,要么光线较强,要么增大光圈,要么提高ISO……” 凌思凡依然在发呆。他一直忍不住想:庄子非这动作,莫非是故意的?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告诉自己,庄子非不会是有意搂自己的,应该只是单纯地在教自己学摄影而已……庄子非那么傻,快三十了还在当国王呢,没有这个心眼,一定是精于算计、长期与人勾心斗角的自己想得太多了。 庄子非再次出了声:“以上都是技术层面上的内容……但那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比如白鹭那张我就用了慢速快门。心理上的准备其实更加重要,你要记住,每种动物、甚至每个动物都是不一样的,他们的习性还有特点都大相径庭,你要仔细观察它们、深入了解它们,确定它们就是你追逐的目标,然后,在清楚你想表现什么的情况下再选择合适的技巧。” “……”凌思凡问,“所以你能了解不同的动物么?” 感觉有点神奇。在凌思凡的眼睛里,同一种类的动物全都是差不多的。 “当然,”庄子非让相机对着猫,“可能一开始还有点不行,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确信我自己可以做到,要不就可以失业了。” “……” “你是不是觉得我傻、很容易上别人的当?事实上并没有。我看人是非常准的。你想,连不会说话的动物我都可以读懂,明白它在看什么、明白它在想什么,怎么会看不透和我同种类的人呢?” “……”凌思凡好像突然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只有庄子非没有被他表象蒙蔽、为什么只有庄子非知道他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瞬间,过去看起来“柔弱”的庄子非让他有些怕,他甚至感觉在对方的面前他无处可遁。 庄子非按下了快门,并且按下了“回看”键:“喏,你看,只要肯用心,多看、多听,你就可以了解全部的它,让它呈现出本来的样子,它在你的脑中会越来越清晰,而不再只是很模糊的概念。” “……”照片上的黑猫极其可爱,是凌思凡见过的最最可爱的模样,凌思凡过去从来不知道,这只黑猫居然有这么漂亮的角度。 那边庄子非放下了相机:“最后,只有你会发现,连它自己都不清楚的它最美丽和炫目的一面。” “……” 顿了一下,凌思凡问,“子非,你自己最满意的照片是哪一张?”他有一些好奇,这样的庄子非,会有什么自己难以超越的照片么? 庄子非却是摇摇头:“现在还不能给你看。” “……” “不过,那张的确是拍得最好的,因为……我对拍摄对象的感情是最深的。” “……” “看他看得最多,想他想得最多,那是其他所有的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的程度。” “嗯?”不知为何,一瞬间,凌思凡就想到了庄子非钱包里那张倒扣着的相片。 第13章 收购安世(十一) 一段时间之后,“逼空”事件又有了新进展。由于德国金融监管局和反垄断当局联邦卡特尔局均未对几家对冲基金的联合申诉做出回应,几个机构在法兰克福和汉堡两地提出了诉讼,认为“霄凡”涉嫌欺诈、误导了投资者。然而,并没有过太久,汉堡的法院就驳回了针对“霄凡”的指控,地方法官宣称,没有证据可以表明被告有欺诈的行为并故意对对冲基金施行伤害。“霄凡”的发言人也称,“霄凡”没有任何过错,对冲基金的控诉全部都是无端的指责。 “有完没完……”凌思凡揉了揉眉心。 时鹤生将一杯咖啡递给了凌思凡:“还有机构想在美国诉讼,不过因为管辖范围被驳回了,法院建议在德国打官司。” “等到法兰克福也驳回了,应该就能告一段落了吧。” “‘欺诈’……真是个有意思的罪名。”凌思凡笑了笑,“我从没说过我放弃收购‘安世’,也从没说过我停止了买股票,何来‘欺诈’?” “凌总,”时鹤生说,“这一次的收购,好像从头到尾,你都没担心过。” “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似乎没想过失败。” 凌思凡说:“是没想过。” “哎,”时鹤生又问,“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过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 “……”凌思凡的心里突然间就被刺痛了一下,他垂着眸子,说:“是有的。” “嗯?” “而且,我很小的时候,就体会过什么是绝望了。”在同龄人稚气未脱的年纪里,凌思凡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和一个过于强大的敌人战斗将会多么凄惨——它不仅仅会让人输,而且,还会在人因为一点小小的胜利沾沾自喜时,让他明白他有多么幼稚。那种无力、绝望被鲜血淋漓地刻在心尖上,每次想起来都惊恐万分,挥之不去。通常来讲,输了并不可怕,即使输了,双方也应是平等的,在堂堂正正地交锋,然而,当差距过于巨大时,过去一切反抗、希望全都成了笑话,整片天都是漆黑的颜色。 “……抱歉。” “没事,”凌思凡说,“一切只是因为对方还不够强,所以无法让我感受大龙遭屠、无力回天之感。”商场上的对手全都是人,是人便无法摆脱掉人性之弱。 正在聊着,凌思凡便接到一个电话,一看来源,竟然又是庄子非那家伙。 “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 “嗯,”凌思凡问,“有什么事?” “我包了包子给你吃。” 凌思凡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觉得包子很好吃……”庄子非又一点傻眼,“那……那你想吃什么?”庄子非很爱吃包子,两口一个,两口一个,香得很。 “……没有,”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了。”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么?”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的时候,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 “是了……”庄子非又说:“你平时穿着的衣服,一件也很贵吧?应该要上万吧?你应该会挺心疼的,自然不会扔掉、总去买新的穿。”想想也是,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的衣服就丢了不要了? “子非……” “嗯?” “别说了。” “哦……” 不过,顿了一下,庄子非又不怕死地说道:“思凡,我有亲戚送了一件风衣给我,我穿有一点小,不如我送给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用,”凌思凡说,“我不会收贵的东西,而且,我也比你有钱得多。” “放我那里也没用啊,不然,你请我吃法国大餐。” “子非,”凌思凡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别把我当作小孩子。”过去,在他的头脑中,庄子非总也长不大,28了还看见可爱的东西就走不动道了,可他现在渐渐感到,庄子非似乎也把他当作一个孩子在看。这可真够可笑,商场上的对手没有不怕他的,所有人都承认他有一种同龄人所不具备的老辣。 “我没有……”庄子非说,“那件衣服很适合你……你相信我的审美啊,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一定符合你的身份。” “……” “在我的柜子里只是积灰罢了……依我们的关系,难道还不能送你一件衣服吗?” 这话可厉害了,仿佛不收就是不承认关系了,于是凌思凡只得不再说什么,对面的庄子非终于是满意了。 不过……凌思凡想,过去,并没有人发现这点,庄子非是第一个看穿了的人,从前没有人会关心他穿什么,更不会记得他几年前穿什么。 舍不得花钱吗…… 他还真的是舍不得花钱,不管他有了多少钱,生活习惯都改不了,东西永远要坏掉了再扔。 他省惯了。到了今天,他还是会贪便宜买东西,经常买了便宜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很差,得不偿失。他会后悔买了那个东西,然而下次依然还会忘了教训。 偶尔,凌思凡还会因为很少一点钱与商家起争执,比如打电话给通信公司,就“为什么我会开通了某一项一个月十块钱的服务”与对方辩论半个来小时,叫对方退钱给他。曾经有一阵子,凌思凡觉得自己挺有病,因为他的资产每分钟都增加好几十万,也就是说,他每分钟都能赚几十万块,却将半个小时在追讨几十块人民币上。不过,后来过了一小阵子,他就想明白了,每分钟几十万,是他手下的人给他赚的,并不是他亲自赚的,他本人在休息时间打电话给通信公司也不耽误那千八百万,完全可以打啊,从此便不再纠结了。 小剧场: 兔:猫猫,我给你拍几张照片如何?在床上拍,不穿衣服那种、艳而不淫那种…… 猫:滚!!! 第14章 班芙公园 也不知道与收购那阵子工作太忙了是否有关系,放松下来之后,凌思凡时常觉得全身都有点没力气。 他也有点纳闷,到底是怎么了。 这天,凌思凡静静地坐在会议室的转椅上面,等待所有高管到齐开会。一般来讲,总裁总是到的最晚的一个人,但凌思凡却喜欢早一两分钟。 “哎哎哎!”连声的“哎哎哎”听上去很突兀。 “……?”凌思凡转头望向了窗口,看见时鹤生望着窗外大叫道,“谁来帮我看看,那人在干什么?” 有人闻言立即走了过去:“时总,您瞧见什么了?” “那边似乎有一个人?我感觉有东西在晃。”时鹤生说。因为遗传的病,他的眼神很差,这种时候必须得靠别人。 “对。”方才说话的人顺着方向观察了下然后点了点头。 “可他已经在树林里边晃了好久,几分钟了,贼头贼脑,你们快告诉我他正在做啥事?”“霄凡”公司占地面积很大,几栋大楼占了整个园区,大楼间的空地栽了不少树木,既美化了工作环境,又将马路上的噪音以及烟尘隔绝开来,很多员工都很喜欢,不过,一般人平时并不会进树林里,此时有一个人一直在树林晃显得十分反常。 “不知道哎,猜不出来,但他是很可疑,一直东张西望。”另外一人答道。 说到“可疑”,连凌思凡都站起来望向外边。这是他公司的地盘,他不可能不管不顾。他走大了窗前,然而觉得窗外阳光稍微有点刺眼,于是向会议室角落内大盆盆栽的方向挪了一步,盆栽内的植物斑斑驳驳,让凌思凡漂亮的脸孔上有了一些摇曳的影。 见“老大”有动作,高管们也都纷纷站起来,一群人推挤着,共同研究树林里面的人。他们一边观察,一边交换意见,被同伴们否定的人垂头丧气,而推测被支持的则得意洋洋。新进到会议室的人见到这幅光景也连忙凑过去,询问一直都在窗前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几十个人一起说话,会议室里吵吵嚷嚷。 “行了,开会。”凌思凡说,“鹤生,你让保安过去问问。” “好……”还没等时鹤生答应完这件事,凌思凡就听见主管市场的副总大叫了一声,“他他他他……脱裤子了!” “……”凌思凡重新锁定了焦点——果然,那人观望半晌过后,大概觉得挺放心的,突然脱下裤子露出屁股,把树根当成了厕所,开始清除体内垃圾。 “他……”财务副总又说,“大概是从马路那边过来的吧……想上厕所,但是我们公司进来需要门卡,他憋不住,于是走进树林解决个人问题。” “哈哈哈哈哈哈,”有人又说,“他一定以为自己拉得很隐蔽,根本不知道有几十个人在看!” “都看光了!” “天啊我们公司过去到底被多少个人污染过啊?” 众人七嘴八舌地嘲笑、议论着,一直目送那人消失在视野中,凌思凡只觉得脑袋有点晕晕的。两三分钟之后,他说:“到此为止,来开会了。你们忘了来这是干什么的么?” “是哦……”其他高管附和着说,然而明显意犹未尽。 凌思凡看了一下表——距离开会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 简直莫名其妙……凌思凡想,公司全部高管集体翘班十五分钟,拿出一天时间的三十二分之一,用来看一个奇怪的人野外上厕所。不管职位做到了多么高,不管业务能力有多么强,都他妈的还是那么爱凑热闹。 想到这里,凌思凡有一点点迁怒于时鹤生。他见时鹤生就坐在他旁边,于是皱起眉头压低声音说道,“时鹤生,你的眼睛都瞎成那样了,怎么还那么喜欢看热闹。”对于这个伙伴,凌思凡一向很少直呼其姓名,可他真的感到奇怪——自己看不清楚,便拽着别人给他讲,这是什么精神?凌思凡想不通,那些事情到底与他有何关系? “啊,”时鹤生道,“我是喜欢看热闹啊。世界那么大,热闹那么多,我恨不得全都知道。” “……”这句话好像应该是辞职时说? “而且,正是因为视力不好,所有才喜欢看热闹。正常人的娱乐活动,我很多都没办法做,所以才喜欢听八卦,不然我还能干什么?凌总您肯定不明白,这是我的精神寄托。” 凌思凡说:“你可以信个教。” “信仰不是为了摆脱无聊用的……” “或者多加加班。” “还加?饶了我吧,我已经加得够多了,陪老婆的时间都少了。”想了一想,时鹤生又说道,“说起来啊,我之所以爱上老婆,也是因为,别人全都敷衍了事,只有老婆,每次都认真地描述,讲得绘声绘色,让我仿佛亲眼所见。” “……”凌思凡不理他,用修长的手指拿起材料在桌子上磕了磕,“那么就开始开会了。” 会议室里终于安静下来。 几秒之后,凌思凡又说道:“从我右手边开始一个一个汇报上周的工作,我就不点名了,有什么问题就在这里拿出来和大家讨论吧。” “好,”时鹤生将他打印出来的东西举到了距离眼睛只有七、八厘米的地方,完全挡住了脸,“上周的事主要是有这么几件……首先,更换了数据存储供应商,费用比之前便宜了很多,但便宜的服务确实是有缺陷,数据处理速度比之前慢不少,我们重新encoding了并且优化dimension matrix,通过节省运算时间解决掉了这个问题,不过比想的要复杂,负责的组做了一年,哈哈哈哈……”他笑得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众人可以听见他笑,但看不见他如何笑,画面真的非常诡异,不过在场的人也早就习惯了聆听躲在打印纸后面的男人讲话了——因为需要打印出来,时鹤生不好将字号调得太大、印得太厚,于是每次都是使用一号字号,然后凑近了看。 …… 会议开了大约一个小时,凌思凡总算掌握了上周公司所有动向。他又问了几个问题,得到答案之后布置了几个新任务,最后说了一句谢谢,便让众人都回去了。 高管们一边聊天一边往外走,凌思凡收拾了东西,打算回到总裁办公室去。 不过,当凌思凡从椅子上站起身时,却是突然感到失了力气,竟然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 “……” “凌总,怎么了?”时鹤生问。 “……没。”凌思凡稍微准备了一下,双腿使了不少劲儿,这回终于是起来了,只是依然有点困难。 时鹤生好像察觉了什么,伸手扶了凌思凡下。 “算了,”凌思凡说,“你自己还要人扶呢,不要再架着个我了。” “凌总,BOSS,你没事吧?”他有一点担心。 “不知道,最近总没力气,大概有一周了。”不是那种劳累时的疲乏、身体犯懒,而是真的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脑袋也木木的,但站都站不起来还是第一次。 “那怎么办?” 凌思凡说,“鹤生,这样,我下午离开下,去医院检查下。”凌思凡爱省钱、也喜欢省时间,不过有一样东西他从来不省,就是检查身体。父母全都早逝,凌思凡本身对检查身体还是很看重的,甚至有些草木皆兵,每次有一点点不太舒服就要跑趟医院。 “成。”时鹤生说。 …… 就这么着,凌思凡去看了医生。 身体检查的结果是:贫血,其他指标都挺正常。 不过,放下了心的凌思凡没有想到,他吃了药,打了几针,还输了血,但几天后贫血的症状却没减轻多少,有好几次起床或者起身都感到了吃力。 “保险起见……”医生说道,“做一个骨穿吧,骨髓穿刺。” “嗯?” “就是采一小滴骨髓液,一般对身体不会有损伤的。” “我知道,”凌思凡问,“不过,有必要么?” “不是你要知道原因?想要查明病因的话,肯定要做这个检查,看看造血是否正常。” “好吧,做吧。”对于身体检查,凌思凡一向都不怕。受点罪是小事,确保安全才最重要。 “那就预约一下。”医生继续说道,“到时和家人一起来。” “家人?”凌思凡问,“我自己来不行?” “这……” 凌思凡明白了。他表情很冷静,“万一有点什么问题,你告诉我本人就好。”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家人,即使有,他也不喜欢别人做决定。 “哎,”医生又道,“不管怎么说吧,骨穿,家人陪着更好。” “……好吧。”凌思凡也不坚持了。 “那和妻子一起过来?还是父亲或者母亲?”医生随口问道。 “都不是,”凌思凡犹豫了一下,搜索遍了他的脑袋,“我……会和一个叫庄子非的人一起过来。” 第15章 班芙公园(二) 知道凌思凡要做骨髓穿刺时,庄子非风一般地冲进了病房。 “思、思凡……”他说,“你怎么了?” “没什么啊,有些贫血。”凌思凡道,“做个检查,以防万一。” “万、万一是什么……” “贫血非常严重,治疗效果不好,医生担心是MDS,所以骨穿看看基因是否异常。”凌思凡用电脑搜了一下然后调转方向给庄子非看,“就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是由于骨髓的造血干细胞无效性增生所导致的,造血病态,无序又无规则,数量和质量都不行,需要频繁输血,最后造血干细胞可能会衰竭,三分之一的人会因感染、出血等等死亡,三分之一会发展为白血病,还有三分之一命大的终生依靠输血生存。” 庄子非一听就傻了:“不……不要啊……” 他的眼瞳瞬间变得湿漉漉的,好像有晶亮的东西正在乱滚。 “……你哭什么啊?” “我没有哭……” 凌思凡仔细看了看庄子非。虽然并没有眼泪掉下来,但是眼睛水灵得很不正常,明显就是有层薄雾在那。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你不要慌,还没怎么,现在乱想也没有用,也许根本没什么事。”凌思凡从来都不会为不确定的未来而苦恼。“虚惊一场”固然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词语,但它同时也说明了人将时间、心思用在了没有回报的事情上面,属于无用功的一种。 “嗯……”虽然应了句“嗯”,可实际上庄子非的担心、着急一点都没减少。 “你吃午饭了吗?” “没时间弄,吃了几根萝卜就过来了。” “又是萝卜……”凌思凡问,“你属兔的?” “我属龙啊。” “……” 庄子非说:“萝卜……萝卜谁都喜欢。”小学时,因为喜欢吃胡萝卜,庄子非的奶奶便笑他是兔子国的国王,最喜欢兔子的他听了心里挺美的,回家还跟父母学话,从此也经常自称是兔子国国王。 “我就讨厌。”凌思凡说。他对食物不是很感兴趣,硬是要说的话,就只喜欢肉和鱼等荤菜。 “你……”庄子非说,“你怎么能讨厌它呢?”你可是皇后啊,要做出表率的。 “嗯?” “算了……”庄子非说,“讨厌就讨厌吧,讨厌也没关系。思凡,你好好地休息,我去医生那里。”他得问问医生,凌思凡的身体到底有碍无碍。之前医生一直以为他们两个人是兄弟,还问庄子非“患者是你哥哥还是弟弟啊”,庄子非憋了好半天,最后才吭哧出来一句“他是我同学”,同时心里觉得可悲哀可悲哀的了。他那么喜欢凌思凡,那么想要成为他的“家人”,但对别人也只能说“他是我的同学”而已,这样状况看似无法改变,也许自己会在想念当中终此一生,直到闭上眼那一刻才能真正放下几十年的执念。 “……随便你吧。”凌思凡说。 …… 正式检查时有局部麻醉,凌思凡并没有觉得非常难受,只有种酸酸涨涨的感觉,不过等到晚上麻药劲儿过了,他就感到有些疼了。这种检查,虽说一般不会对身体有害处,可是毕竟也是碰到了脊髓液,不可能像皮下静脉抽血一样简单。 更加郁闷的是,他对麻药还有一点过敏,一直吐个不停,吐到最后嘴里全是苦的味道,他很讨厌狼狈不堪的自己。 庄子非一直都在他身边,拍他的背,帮他刷盆,还有端着杯水给他漱口。 凌思凡心里有一些很异样的感觉。已经很多年了,他没有这种被另一人细心地照料。他从小便勤做家务帮着妈妈维持家庭,后来更是一边上学一边照顾他的母亲。那时真的太累,有时母亲怕他太过辛苦影响学习,即使痛得整夜失眠也忍着不发出半句呻吟,可凌思凡却能听见母亲为了舒服一点一直不停变换姿势、起来又坐下,平卧又侧躺。再后来,寄人篱下之后,为了能在亲戚家里长期住下,他一有时间就帮着收拾屋子,不舒服时会自己去医院检查,从来不敢麻烦什么人。被人这样捧着,是20年前的事情了。 “好了思凡,”庄子非说,“你继续休息吧,我去洗衣服了,刚才洗到一半,我过去洗完它。” “衣服?”凌思凡问,“什么衣服?你还带了衣服来了?你不是今天才来么?” 庄子非傻头傻脑地道:“是你的衣服呀。” “我有什么衣服?”这间医院规定患者必须穿病号服,如果穿太脏了可以叫护士换一套,旧的直接放在洗衣间里就好,并什么时间衣服需要别人帮着洗。 然而,仅仅过了两秒,凌思凡就想起来了。他的脸色变了,心中感觉不妙地问:“不会是……” “嗯。”庄子非倒是大大方方的,“我见有内裤被丢在洗衣盆里,所以替你洗了,医生已经说了你要多多休息。” “我根本就没事,自己弄就行了!”即使是凌思凡,也忍不住怒了,“只是吐得厉害,所以才放一下……!”庄子非给他洗内裤……想想就觉得要爆炸。 没错,检查结果已经出来,结果显示基因正常,粒细胞、红细胞、巨核细胞、造血面积、免疫分型、染色体、基因突变筛查等等数据都没问题。 凌思凡后来和医生说起他有些浅表性胃炎。医生觉得,凌思凡的浅表性胃炎应该和贫血有些关系,是胃炎导致了他对营养以及药物的吸收不好,并且给凌思凡开了一些针剂。凌思凡是感觉,似乎……对于贫血来说,可以口服的话,就不提倡肌肉注射。医生让他多多休息,暂时不要拼命工作,还对他很认真地说:“你的贫血太严重了。营养不良,加上胃炎,再加休息不好压力过大免疫系统紊乱,就这样了,一定要改,必须好好歇上一歇。”医生叫他在医院住上几天,观察一下治疗效果,看需不需要进一步检查,不过也答应了只要好转便可出院。 “我……”被凌思凡凶了,庄子非很委屈。 “以后别做这种事情,”凌思凡说,“你不知道干净或脏?”感谢的话,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庄子非垂着头,因为被骂而不开心:“我不觉得你屁股脏……”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翻身从床上爬起来,“你放那吧,我自己来。” “……哦。”庄子非见凌思凡要起身,连忙伸手扶了凌思凡一下,接着他就两手虚搂,跟在后边亦步亦趋,生怕凌思凡会跌倒一般。 凌思凡吐得是不成人形,他先没管内裤,而是漱了口接着刷了牙,又洗了脸和脚,最后才慢吞吞地将东西给洗完了,而整个过程中,庄子非都在门口盯着看,这让凌思凡感到很尴尬。他忍不住说道:“我没事的,只是贫血。” “可你在公司时都没能站起来……”庄子非说。 “那时我疏忽了,现在知道自己身体状况,小心点就行了,根本没有到那程度。” “我还是陪你一夜吧,你今夜可能还要吐,有我帮忙会好一些……而且,你还没有开始打针,身体还是没有力气,我不放心你自己睡。” “……那谢谢你。”凌思凡也不再坚持了,一步一步挪回了病床,“那我让医生把陪护床打开吧。”凌思凡在住的单间只有一张病床,陪护床白天被锁着,只有夜晚才能请人将它打开睡人。 病房并非全黑,走廊上的灯光隐隐地透进了房间。凌思凡闭着眼,等到真正入睡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他平时总是忙到一点之后才休息,十二点之前真的很难有困意,何况还是在陌生的床上,让他的心里有不安全感,周围也不够黑,旁边还有个人。 不过,让凌思凡暴躁的是,好不容易才睡着的他刚刚入眠了不到十五分钟,就感觉脸颊上有一点痒痒的,仿佛有一个小飞虫落在上面,又好像是什么动物在轻抚他。 从没有人敢碰他脸,凌思凡“唰”地一下就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就看见庄子非一脸痴迷地在用手指背面轻轻摩挲着他。 凌思凡:“……” “……”庄子非睁大了眼睛,表情全是惊慌失措,“我……我……”他触电一般地缩回了手,藏在身后,仿佛一个被班主任罚背过手去的一年级小学生。 庄子非有时胆子真的挺大的……凌思凡想,和他的外表其实有点不一样。他顿了顿,还是感到不能纵容对方这种出格行为,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刚才在摸我脸么?” 庄子非:“……嘤!” 第16章 班芙公园(三) 看来真的是在摸他的脸……一时之间,连凌思凡都不知道他应该有什么反应。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庄子非弱弱地问了句:“思凡……你生气了?” “……”半晌之后,凌思凡才叹了口气,“再有下次,就生气了。”他能有什么样的反应呢?难道因为被“好朋友”摸了一下,就觉得自己失去了纯洁与之绝交? “我不敢了……” “……” “我真的不敢了……” 庄子费想编个理由,说方才凌思凡的脸上有东西,或者说自己只是随手摸了下,但他根本说不出口。 “子非,”凌思凡继续说,“也许是我性格缺陷,我无法想象去爱一个人,也无法想象有别人爱我,我相信与人在一起是不安全和不稳固的。”和另外一个人相处之时,他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完整的人。他就像是被封在了冰块中一般,看不见人,也感觉不到任何的联系。 凌思凡觉得自己的状态挺好。在凌思凡眼中看来,虽然看起来都是不喜欢与人交往,但“孤独”和“抑郁”是有本质区别的,“孤独”象征着自我的回归,而“抑郁”则是失去了希望。 这其实是挺奇怪的。他看过Cacioppo和Patrick的书,书上面说,孤独感与遗传关系很大,它决定了一个人天生对孤独有多少耐受性。然而,他的父母都是外向的人,倾向于从社会互动当中得到能量,二十二岁就结婚了,婚后也每周都会与亲戚见面,凌思凡呢,却是完全相反,每次与人交往都会引发他的一阵烦躁。 还有一个叫Kaplan的家伙曾说,孤独感是一种对过去的渴望,并将之称为“病理性怀旧”,认为孤独者失去了对自身的一部分幻想。凌思凡觉得倒也有可能,他的确是想象不出在现在这样的时候与原本陌生的人互相依托彼此交心能给他带去什么新的幸福。他只信钱,不相信人,认为只有自己才会对自己好。他已经足够强大了,周围人对他敬畏又奉承,但绝对不会在他失势后帮助他,所以他应做的事情就是保持强大,为此他要十分努力,并没有时间可以用来浪费在“培养感情并且指望对方永远值得依靠”这种没什么准头的事情上。至于事业或生活当中的小事,他现在的朋友圈就足够应付了,凌思凡觉得自己很理性。 见庄子非不再说话,凌思凡又继续说道:“明白的话,就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吧。”其实凌思凡有一些疑惑,不知道庄子非到底喜欢自己什么。 “不……”庄子非有种小孩子似的执拗,“可……可能以后你会改变想法呢?这人生啊,就像是一盘各种陷都混在一起的饺子,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会是什么口味的……” “手艺很差的人,包出来的饺子,总归不会好吃,不如改吃别的。”凌思凡话接得很快。 “可我就想吃你包出来的饺子。”庄子非回得也很快。 “……”见庄子非这样,凌思凡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住在医院里,你家猫怎么样?” “猫……”庄子非说,“表姐在帮我养。” “它不闹么?” 凌思凡知道猫有多黏庄子非。就连庄子非上厕所,黑猫也要跳上马桶挤在他的身后跟他一起蹲马桶上。庄子非本身就高高大大,身高有186厘米,后边还有一只长长的足足有十四斤的黑猫,想想就很诡异。 还有,听庄子非说,自从前几天庄子非在自家前院看见了野猫并吓退了对方,黑猫就像疯了一样,总是怀疑有别的猫入侵了它的领地,在前窗与后窗之间哒哒哒走,仿佛猫将军般一刻不离窗前,还嗷呜嗷呜叫,用爪子拍纱窗,闹人得很,把庄子非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庄子非试了很多种网上教的方法却全都不好用,最后偶然发现,其实,只要他自己不在一楼待着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因为黑猫一定会在“看守领地”以及“和庄子非黏在一起”当中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刚听到故事时凌思凡还觉得稍微有点惊讶,因为就在几个月前,它还是只怂猫,只要有野猫出现在玻璃门外,它就吓得抱头鼠窜躲在桌脚。有一次庄子非带它出去摆弄花草,干完活儿后一回头,正好看见一个黑影跳出篱笆玩耍去了,他没想到猫会离开,连忙放下手中工具奔向门口,却冷不防看见一个家伙缩在墙壁瑟瑟发抖,定睛一瞧,发现那只怂的才是他的——没有想到……几月不见,已经敢和野猫争地盘了。 “还行,它对我姐也挺好的,也黏,其实没有什么节操。”庄子非回答道,“刚才我姐姐问,他怎么不睡觉,我说它在陪你,我姐姐不相信。” “是在陪啊,”凌思凡笑着道,“它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陪它。” 庄子非小声说:“我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需要……好长时间看不见我,你也没有关系……”在庄子非心里,自己喜欢的人就仿佛是窖中陈年的酒,只是靠近了用鼻尖嗅嗅醇香就该知足。他希望能和凌思凡一起走遍世界山川,感受鲜花布锦、异草喷香,让那个人能真正地快乐,即使对方一辈子都不会爱他。只是有的时候,心里想得狠了,还是想要尝尝,并在心里幻想那酒该会是怎样的清冽。 “……” “算了思凡,”庄子非把手塞在俩膝盖中间,“你快接着睡吧,我向老天发誓,绝对不碰你了,否则就是小狗。” “你都是兔子了,当狗也差不多。” “那怎么能一样……国王被迫更换国籍是深入骨髓的耻辱。”如果不是山河破碎,沦为了狗国殖民地,国王怎么会变成狗? “……” “我是开玩笑的……你不要这表情……” “……嗯。”凌思凡觉得,由于年龄原因,庄子非没办法再自称兔子国国王,但他心里似乎一直都放不下…… 想着想着,凌思凡便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这回,他没有再感到有飞虫落在他的脸上,只是总是觉得有道视线一直注视着他,那目光很温暖,并没有攻击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凌思凡竟然还是睡着了,并没有什么不安或焦躁,只是,就连在睡梦中,他都梦见有一只巨大的雪白兔子蹲在旁边盯着他看。 …… 第二天一大早,凌思凡醒来时庄子非还在睡,而且睡得正酣。 保洁的人六点刚过就开始打扫房间了,凌思凡实在没办法再睡,但庄子非却是翻个了身,丝毫不受其他人的影响。 “……”凌思凡又有点羡慕。庄子非真的是没心没肺,总是一副很幸福的样子。 一直到了八点,护士进屋开始给药,庄子非才睡眼惺忪地坐起来。此时窗外已经很亮,太阳悬于空中,繁华的城市轻轻挪动着庞大的肢体,夜晚归于沉寂的血液又重新奔腾,洪流一般穿梭于万千条纵横交错的道路中。 “打肌肉针。”护士说道。 “……” “露出胳膊。” “唔,”庄子非问,“不是扎屁股吗?”一边说着,他一边还往他说的特殊部位仔细扫了一眼。 “……”凌思凡想:那个失望的语气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你就那么想看我的屁股?一想到庄子非对自己屁股好奇的原因,凌思凡就一阵失语。 “……不是,是扎胳膊。”护士说着,便捞起凌思凡的胳膊,将针头轻轻地推进了凌思凡的右臂。她极其缓慢地推着,一针肌肉注射至少打了五分来钟。她一边打,一边解释了下:“这个必须得慢点来,不然副反应很严重。” “嗯,我没问题。”凌思凡说。 弄完之后,护士又给凌思凡挂上了点滴。 一手连着点滴,被肌肉注射的那只手臂又被迫伸直了让庄子非帮他用棉签按着针孔,凌思凡也做不了事,百无聊赖地看着对面的庄子非:“你早上睡得还真够死的。” “是啊,”庄子非显然把凌思凡的话当成了夸奖,得意洋洋地附和着凌思凡,“我睡觉的能力很强。” “……”还“睡觉的能力很强”…… 庄子非说明道:“我要全世界到处跑,睡觉能力不强会很累的,每天光顾着调整时差了,哪里还能投入到工作中?而且,我经常选择晚上出去拍动物,那就需要白天睡觉,到了时间立刻爬去来去工作……所以我必须随时都可以睡着,保证身体始终处于最佳状态。有时我们需要很长时间准备拍照,可能连续几天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你明白吗,那两三个小时太宝贵了,一分钟都不能浪费。还有,我是野外的动物摄影师,住宿条件总是非常艰苦,有时根本就没什么住处,只是在野外撘一个帐篷,不能忍受是绝对不行的。总之,时间和环境一直在改变,我们必须要努力地适应,要是没有练就一躺下就能得到高质量睡眠的本事,是撑不住的呢。” “……” “你就不行了吧,你生活很规律。”庄子非说,“你昨晚吐到了很晚,中午再睡一觉好了。” “不了,”凌思凡淡淡地答道,“上午打完针后,我要到公司去。”其实凌思凡的生活并不规律,也没有几个CEO的生活会是规律的。他心里面不安全感总是挥之不去,因此睡眠质量一直都不算好。 闻言庄子非睁大了眼睛:“还去公司?医生说了你要休息……你本来就入眠不深,不要去啦……” “我上午会休息,乖乖地来打针,改成只有下午、晚上工作,那样就足够恢复体力了。”凌思凡说,“有些东西必须由我把关,直接离开会耽误很多事。”他要是撒手不管了,不知道会少赚多少钱,医生不会懂得这些,所以他不打算完全听医生的。 “……” “怎么?” “没什么……” “嗯。” 不过,过了一会儿,庄子非却下定了决心似的突然对凌思凡说,“思凡,你说我在收购事件当中帮了你很大忙对吗?” “是啊。”凌思凡有一点奇怪,庄子非为何会说起这件事情,因为几个月来对方从没提过。 “我……”庄子非声音发颤地说道,“我要你报答我。” 一直以来,他都是默默的,从未对凌思凡提出过要求。 “我……我是不会当好人的,我的付出需要回报。之前叫你过来看猫,只是报答的一部分。”庄子非继续道,“国王做的每个决定,都是为了国家利益,没有谁是做慈善的,我自然也不会例外。”庄子非觉得,对赚钱之外的事情并不太感兴趣的凌思凡,每次听到自己自称兔子国的国王,似乎都会暧昧不明地笑一下。 “……” “思凡,”庄子非突然间换上了跟刚才完全一样的口吻,“求求你了,休假好么?” “……” “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班夫国家公园蛮有趣的,有一片蓝绿色的湖,是冰川岩粉流入湖中再经阳光折射而成的,非常漂亮,我带你去走走好么?”出去旅游,是最好的放松身心的方式了。 凌思凡还是没说话。 “思凡,你已经有好多年一天都没有休息过了……你之前说不知道如何感谢我,那我现在想要你的感谢,我就只求你这么一件事。” “……”凌思凡低头考虑了一下,“针需要打五天,我现在不能去。 “……” 凌思凡又说道:“我把公司的事处理一下,周五下午离开,当地时间周五到加拿大,在那逛上四天,周二下午返回,北京时间周三再次回到这里,可以了吧?不过,休假时我也会收发邮件、接打电话,叫我完全不管工作是不大可能的。” 面对庄子非的要求,他实在是没法拒绝,因为除了看猫那种屁大的事,庄子非真的只求过他这一次而已。 周五走周二回,这样不算周末的话,就只请了一天的假而已,用邮件和电话管理应该够了。 而且,如果身体检查没有问题,他也可以选择不直接回北京,而是飞往美国的分公司看看,算起来他也很久没有去过了。“霄凡”在加州尔湾有个分公司,用以招揽全世界出色的人才。尔湾被称为第二个硅谷,高科技公司和高科技人才都有很多,距离洛杉矶大约一小时车程。 “思、思凡,”听见了凌思凡的回答,庄子非的眼睛亮晶晶的,“真的么?” “嗯。” “太好了,思凡……谢谢你。” “……” 可以带着凌思凡跑出去玩了,庄子非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毕竟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期望。就算不是正式约会,应该也会非常幸福。一想到整整五天吃住旅行都会在一起,他还可以帮凌思凡拍很多好看的照片,庄子非就激动得小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第17章 班芙公园(四) 到了周四,庄子非对凌思凡说:“你什么都不用准备,带着你工作需要的东西,还有换洗衣物就好,旅途过程当中可能会用到的一切东西都交给我。”庄子非知道凌思凡很忙,所以他尽量将琐事都揽到他身上。 “你不会有遗漏吧?” “说什么呢?”庄子非难得地展现出了很自信的语气,“你忘记了我的职业了吗?我可是经常在外面跑呢。” “那行程呢?还有住宿?” “也交给我,你不用管。” “……好,”凌思凡说,“那就明天机场见了。” “不,我到‘霄凡’接你去吧,我不太放心你自己开车。” “……嗯。”最近几天,不上班的时候,庄子非几乎是寸步不离——早上将他送到医院,然后陪着他打吊针,中午到外边去买饭,午后将他送到“霄凡”,最后在晚饭前带着一大堆菜来接他回他家。为了给他补充营养,没一顿饭都很丰盛,各种猪血‘鸭血之类更是经常出现,让凌思凡觉得怪恶心的。 每次只要凌思凡开口让庄子非回去,庄子非就会露出委屈的表情,说“是你告诉医生,我是你‘家人’的……是你对医生说,会叫我陪你的……”凌思凡大感头痛,以前他觉得庄子非很傻,可现在凌思凡却是感到,他有一点搞不定对方了,而且似乎越来越搞不定。 …… 由于没有直飞航班,两个人在温哥华转了机,之后飞往埃德蒙顿,在旅途上花了十几小时。 凌思凡在飞机上面睡了几觉,而庄子非那个“睡觉能力很强”的人,却是一直醒着,折腾来折腾去,一会儿给他把毯子盖好,一会儿又在飞机颠簸时替他把安全带牢牢系上。 “……你也睡啊。”凌思凡说。 “不了,我无所谓,两天不睡也很精神。” 凌思凡道:“其实上次我就想说,你的生活太不规律,就算睡眠质量很高,对身体也不太好吧。” “思凡,你在担心我吗?”说完,庄子非美滋滋地笑了,“放心,我会注意自己健康,至少我的身体很好,没有贫血。” “喂……” “你的毯子总滑下来,你不可以再生病了。还有……我怕有人偷你东西。我好不容易才将你带出来的,半点岔子都不能出。” “……怎么可能?” “万一有你对头公司的人认出你呢?于是偷走你的电脑查看机密内容。”电视里面好多都这么演。 “你想多了。”凌思凡叹了一口气,“我睡得不太死,偷我我会知道。” 庄子非的重点却是偏了:“为什么不太死?” “不舒服吧,总爱往一边滑。”庄子非那天在医院里说得对,他的入眠程度的确是不太深。 “哦,”庄子非抬起了一只胳膊,搭在前面人的座椅靠背上面,另一只手啪啪啪地拍着自己胳膊,“思凡,你靠着我肩膀睡吧,就不会再滑下去了。”肩膀面积太小,光靠肩膀同样不行,但只要他将胳膊抬起来,凌思凡就绝对不会睡不安稳。商务舱的座位很大,庄子非用力地伸着胳膊,才将指尖搭上了前面座位。 “不用。”凌思凡摇了摇头,“不过这趟航线还真是不方便,竟然只有商务舱没有头等舱。” “我问过你了的……”庄子非泄气了。 “我没有在怨你,这班时间最好。”凌思凡将庄子非的胳膊拉下来,“我也睡了几觉,并没有觉得累。” “哦……” ——拿行李、进海关、取车子……到了宾馆,已经是晚上七点了。因为时差,日期还是周五。两个人都洗了个澡,随后出去吃了晚餐,再回到住处浑身都透着一股子困倦。 凌思凡又拿出电脑,将收件箱里面的邮件一一回复了。刚才那趟航班不但没头等舱,也没WiFi,此时距离上一次看邮件已经过了十五六个小时,邮箱里堆满了没读过的邮件。不过幸好,大部分的邮件只是抄送给他让他知道项目进展,真正需要他决策的事情倒并不多。 在凌思凡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庄子非一直很乖地看着电影。 凌思凡回复了所有应该回的,在等待对方回音的同时,凑到庄子非身边随口问了句:“在看什么?” “哦……”庄子非有一点不好意思,说,“爱情电影……” “……”庄子非人高马大的,竟然爱看爱情电影…… “思凡,”庄子非又指着屏幕说道,“这里面的男主,和你一样,也是个总裁呢。”那个家伙,和思凡一样地漂亮,和思凡一样会赚钱,英俊潇洒,威风八面,庄子非把自己代入成女主角,心里暗暗爽得不行。 “哦……?”听到这话,凌思凡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别说,还真挺像那么回事……男主并不像一般偶像剧那样不现实,电影将他的希冀和不安表现得挺到位的。 不知不觉之中,凌思凡也坐在了庄子非的床沿上,背对着庄子非,两人坐在一起瞧着电脑屏幕。 剧情接着往下进行。将女主角养大的奶奶因重病去世,而当女主将病的名字念出来时,凌思凡明显地稍微呆了一下,因为那个比较罕见的病,和他妈妈当年患的一样。 女主对男主细细讲述着那个病的可怕,回忆着在医院里确诊的一幕——医院里边人来人往,然而女主仿佛与世隔绝,走着走着双膝一软晕倒在地,随后到处都是一片兵荒马乱之象。 凌思凡静静地看着,没有现出什么反应,心里却是突然又酸一下。他又再一次难过了,因为他现在已经名成利就了,父母却连一天的福都没享过。有些情绪,就像是一根深入肉中的细刺,旁人看不出来伤口,自己平时也感觉不到,然而它总归是在那里的,会在不经意间出来捣一下乱。 正在看着,凌思凡却突然感到有一只手轻轻地遮住了他的一双眼睛,然后扳住了他的肩让他靠在后边温热的胸膛上。接着,庄子非的声音就传进了他的耳朵:“思凡,不要看了。”与此同时,电脑也被人静音了。 “……”凌思凡伸手去扳庄子非的手,“你别这样,我没事的。都那么久远了。你以为我会怎么样?请不要强行安慰我。”他最最讨厌的,就是强行安慰,因为对方不可能体会到他的心情,装作和他一样难过只会让他烦躁。人都是一个个的个体,没谁真能替他分担。 “不是,你心里发堵了,我感觉得出来。”庄子非不知道电影还有这个情节,他觉得挺后悔。 “……”凌思凡心里觉得很神奇,因为,庄子非真的可以看透他,同时,很谨慎地想要保护好他。 “思凡,”庄子非又小心翼翼地问,“看别的电影吧?我存了很多片。” “不用。”凌思凡摇摇头,“ 真的没什么的,我想知道后边发生什么……如果你觉得气氛不太好,就快进过去吧。”他长长的睫毛在庄子非手心划了几个来回,弄得庄子非手心痒痒的,心里也痒痒的。 “哦,好……”庄子非一边还是没有放下手,一边盯着屏幕上的字幕挪动着进度条,半晌之后才轻轻将手垂在凌思凡的肩头,“好了……” “嗯。” 庄子非看着还靠在他身上的凌思凡的耳朵,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觉得特别心疼,内心仿佛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踏乱了原本井然的宁静,再次鬼使神差般地探身过去,轻轻吻了对方耳廓一下。 “……”凌思凡问,“不让你上手,你就动嘴了?” “我……我不是故意的……” “你就是故意的。”凌思凡说,“文明一点行吗?” “我没有耍流氓……” “还不是耍流氓?再有下次,我真的翻脸了。” “我知道了……” “……” “我真的知道了……” 第18章 休假(五) 拉着凌思凡看完电影后,庄子非又带他下载了个手机游戏。凌思凡答应了庄子非旅行时会全身心放松,因此尽管感到别扭,也没有做收发邮件之外的事。他从来没打过游戏,总觉得是浪费时间,这回却是破天荒地尝试了一下下,下载的时候他还想到了时鹤生——那个眼睛都半瞎了却还在坚持打游戏的家伙。 凌思凡打了一个多小时,打到五级。 “咦,”庄子非凑到凌思凡身边一看,惊讶地问:“你怎么才五级?” “……”凌思凡斜眼看了一下他身边的人,问,“你呢?” “快二十级了呀。” “……”凌思凡有一点挫败。不管做什么事,他都不想落于人后,现在却是被庄子非超过了那么多。 “不过……”庄子非探过脑袋盯着凌思凡的手机屏幕,两只眼睛都要对在一起,问,“你怎么还在用游戏开始时送你的那把武器?这是一级的啊,你已经五级了,你要去武器铺子里面买或者锻造新的武器。” “我知道,”凌思凡说,“那个需要用钱,而且还挺贵的。” “用金币买就可以了呀,游戏里面能挣到金币。” “……我就是指金币。”凌思凡说,“买完武器金币就用光了,现在这个也还能用,所以就将就着用吧,只是每场战斗都很耗时。” “思凡,”庄子非眨着漂亮的眼睛,小心地问,“你……游戏里的虚拟货币,你也舍不得都花掉?” “……”凌思凡也觉得自己很傻,然而,他好像就是对“没钱”这事有本能的恐惧。即使只是在打游戏,看着界面右上角处“金钱”一栏里的数字不断攀升,他也会感到很痛快、很舒服。凌思凡觉得自己怪变态的。 “哎,”庄子非叹了一口气,动手开始操作游戏,“ 给你转了一些金币,我二十级,这点金币不算什么。” “……” “思凡,”庄子非突然盯着凌思凡,语气非常认真地说,“不管二次元还是三次元,你要记住你还有我呢呀。” “……” “你们不是有分担危险的说法?”庄子非说,“我就像个保险公司,你对我稍好一点点,以后有困难时就可以依靠我。” “你?”凌思凡笑了下,“你那点收入,好干什么用?” “足……足够我们两人好好地生活了。”听见那样的话,庄子非却并不着恼——凌思凡本来就比他有钱得多。他当摄影师虽然收入也不菲,可是花得也多,一个好的镜头就要几十万块,没存下来多少。 凌思凡没有说什么么,挺无奈地摇了摇头。庄子非的那点收入,无法让他感到安全。 那边,侧身坐在床沿上的庄子非却突然探过了头,两手按在床上,用脑袋用力蹭了蹭凌思凡的肩膀,好像一条大狗一样:“我、我还可以给你很多很多的爱。” “……” “很多很多。” 凌思凡沉默了一下,然后故作轻松地道,“那些东西谁说得准。”说完,他就退出游戏,用手机定了个闹钟,放在床头,转过头静静地看着庄子非说:“我们也该睡了,明天还要早起。” “哦……”最后,庄子非又不死心地加了一句,“思凡,我有的东西不太多,但全部都可以和你分享。” 凌思凡回了句:“我可以靠自己。”他也只相信他自己。 …… 一觉睡得不算非常踏实,但第二天一早,凌思凡还是准时起床了——他没有赖床的习惯,懒是赚不到钱的。 庄子非背了一个大背包,里边放着各种吃的喝的,便带着凌思凡去公园了。出发之前,庄子非纠结了很久。他想象着凌思凡在船头吃零食的情景,觉得吃小糖果很萌,吃水果干也很萌,说不准哪种食物就会让凌思凡产生开心的感觉,什么都舍不得丢弃,最后一股脑地全塞进包里了。 他们在班芙镇上休息了一下,之后驱车进入班芙国家公园,沿着风景秀丽的1A号公路直接到达最有名的路易斯湖。 路易斯湖虽然有名,然而人却不多。果然,就像庄子非所说的那样,路易斯湖的湖水是非常特殊的蓝绿色,那蓝和绿都猛烈而唐突,兑了墨水一般样好像掺着些假,宛若落基山脉中一块漂亮的人造宝石,夺目得让人感到有一些轻浮。湖的表面被镀上了层金,粼粼的波光一层一层向远处推开,与天空交接的线条被隐藏在亮光中,看不分明。而远处,是落基山脉皑皑的雪山和广袤冰原,山体像被蚊帐笼罩起来一般,又像裹着糖霜的糕点,山水湖景浑然一体,满溢着因为距离而产生的美丽。 “去划船吧。”庄子非说。 “……随你。” 路易斯湖湖水极为清澈,而因为水中的矿物质折射的蓝,在湖中划船就仿佛在天空中滑行一样。印第安人的独木舟划破水面,涟漪向船的两侧一波一波地推开,船桨拍打水面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正在拨弄人心底的水泡。独木舟的摇晃,让凌思凡觉得亲切,人生就是这样动荡不安,摇摇晃晃没有支撑,永远都不知道可以抓住什么。 “哎,”庄子非停下划桨的动作,低头从包里翻出了零食,“思凡,吃么?坐在船头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吃好吃的,是我能想到的最惬意的事了。” “算了,不吃。”凌思凡说。 “……”庄子非似乎受到了很大打击,嘴巴张成“O”型。 见庄子非那样,凌思凡只好道:“那就给我点吧。” “好……”感觉到凌思凡不想吃,庄子非在包里翻了很久,最后才终于选定水果干,期期艾艾地递给凌思凡。 可凌思凡却没有显得很幸福。 庄子非想:果然,今天的凌思凡,也没爱上零食。 那……美景呢? 终于,在湖面上又转了两圈后,庄子非有点紧张地问道,“思凡,你觉得……怎么样?” “嗯?” “你觉得高兴吗?” “嗯,还不错啊。”其实,对于景色之类,他真没有庄子非那样地敏感。以前他就发现,庄子非可以注意到很多细节,比如柳叶上的晨露,花瓣上的月光,而凌思凡却只觉得是一个个物体。凌思凡是觉得,审美大概是要长期地培养的,他小时候天天只想着活下去,哪里会有心思观察一草一木。 “还不错?”庄子非显然非常地委屈,“我感觉得出来,你又是在说谎。” “……”一直以来,凌思凡都以为他撒谎的能力是一等一地强,似乎就只有庄子非每次都可以戳穿他。想了一想,凌思凡实话实说道:“我的确是想回公司,继续处理工作的事。” “回公司么?”庄子非很失望地道:“我却希望此刻可以永恒。” 凌思凡笑了笑:“因为我们是不一样的人,只有工作能让我很高兴。” 庄子非摇摇头,却没有说什么。凌思凡能感觉得到,庄子非的意思是不赞同他刚刚说的话,但是,凌思凡真的想不出来有什么更高兴的。 “所以,”顿了一顿,凌思凡又见缝插针地道,“你的那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还是带着别人去吧。” “不,”庄子非很固执地道,“我仍相信,以后你会有不同的想法。” 凌思凡有点好笑地说道:“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想法?” “唔,”庄子非说:“因……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改变想法。” 演技精湛如凌思凡,此刻也绷不住笑了。他被逗得收敛不住表情,半晌之后才郑重道歉了。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我是说真的啊。虽然现在你不爱我,可是,你知道么,每一朵艳丽的玫瑰,都是从黯淡的花种开始的。”看着那不起眼的种子,谁也不会想到,以后会长出那样的花。 “算了吧……子非,”凌思凡再次道,“不是那个问题,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同。我……想要的就是更多的财富。” “我,”庄子非说,“我喜欢的是漂亮的东西……最爱引诱对方展现出它们最美的一面,只有我能看到的美的一面。” “所以,你的终极目标就是最好的照片吧?可以一直流传下去的那种好的照片。”普利策奖?凌思凡想,不对,普利策奖好像是给记者的奖……那么动物摄影类的最高奖是什么?凌思凡还真不清楚。 “终极目标?”庄子非却摇了摇头,“并不是的。” “哦?”凌思凡觉得有一点意外,“那是什么?” 庄子非低着头,想了一想,而后突然一眨不眨地盯住了凌思凡的一双眼睛,目光竟锐利得好像鹰一样,他说:“是你。” 一瞬间,凌思凡的呼吸竟然一窒,心脏也露跳了几拍。 怎么回事—— “思凡,”庄子非再次补充道,“真的,你知道我喜欢小动物。可是,对那些小动物,我只是想拍下最好看的瞬间,走的时候从来没有任何留恋。不对,这样说也不太准确,即使当时有一点舍不得,也很快就会不再想念了。只有你,我想一辈子都能留在你身边,永永远远地看着你,不错过你任何一个动作、任何一个表情、任何一句话语,不管是好看的,还是不好看的,怎么样都不够。” 说这话时,庄子非的表情就仿佛是在轻风中静立的一幅色彩鲜艳饱满的图画,不动声色当中有浓烈的感情喷薄而出。 凌思凡愕然了。过了好半晌,他才有些犹豫地问:“子非,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 “我……”庄子非说,“我也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最后觉得,大概,在高一时,我就已经有些被吸引了。” “哈?”高一……?高一的他,不管如何小心翼翼,还是每隔两个月就会被一个亲戚送到另一个亲戚的家里。两年半间,所有亲戚的家他全都转过了,也知道自己非常地不受欢迎。高一是最最困难的时候,因为那时亲戚家的孩子也都在念高中或者初三,谁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够专心学习、准备考试。那一阵子,在某一家只要住了超过两个星期,凌思凡就开始担心会再次被赶出“家门”,也害怕会流离失所,总是不受控制地在头脑中演绎家族讨论、众人推诿时的情景。每次半夜醒来,凌思凡都会觉得挺高兴,因为那意味着白天还没到来,至少几个小时内不会有坏消息,久而久之,他就爱上了每晚都会醒来几次的睡眠。 到了高二,他才终于“自学成才”,猛烈地拍亲戚马屁,在姑姑家住了整整一年,又在舅舅家待了八个月。高考结束之后,他便在一个英语培训机构找到了份助教的工作,从此开始独立生活,再也没伸手要过钱。 高一是他最惨淡的时候,狼狈得像野狗,他实在不清楚,那样的他有什么可喜欢。 “对,就是高一……可我当时并没能意识到那就是喜欢……你也不理我,无论我怎么威胁你、想帮助你你都从来不理我……”庄子非小声说,“那时,我没见过那样的人……表面看起来无比地阴郁,但是……却那么努力地活着。” 摄影师们都对捕食场景情有独钟,因为虽然有些残忍,但不论是捕食的还是被捕的,拼尽全力活下去的画面总是非常有冲击力。 凌思凡垂下了眸子。 是啊,那一年……他那么努力地活着。无论过了多久,只要想起那段时间,凌思凡都无法做到心如止水、云淡风轻。 “直到现在你也是这样的,你从来没有自暴自弃过,总是很认真地生活,总之和别人不一样。”停了几秒,庄子非又说道,“而且……你真的是一个好人。” “哈?”这倒是一个全新的评价。 “你为什么不怨那些人呢?你总是会告诉自己,世界就是那样子的,你自己持续努力就好了……我常常想,对于你的那些亲戚还有朋友,你为什么永远都不恨他们呢?为什么不觉得他们对不起你?换了别人,也许早就被负面情绪吞噬掉了吧。” “……”凌思凡说:“你这观点倒是别致。” “你想钱都想得疯了,也没用过下作手段。我还记得,那一年有一次,老师让大家写作业,写自己怀有的理想。大家都写科学家啊、作家、画家……当时你写,要成为有钱人。” “……”凌思凡想:如果是在高二之后,他绝不会那样去答,他会完美地写出阅卷老师想看的答案。顿了一顿,凌思凡反问庄子非道,“那么,你呢?” “我……”庄子非回忆了一下,“好像是,有钱人的仆人……和有钱人住一样的,吃一样的,还不用自己赚,被语文老师给批评了……” “……”这什么鬼答案…… “你记得吗?当时,咱们班主任最喜欢说一句话,就是,‘神明不会抛弃肯努力的人的’。”庄子非又问道。 “记得。”凌思凡淡淡地说道,“当时我对她是很不屑的。我很想告诉她,每一个人降生,都是被神明抛弃的证明。” “思凡……”庄子非异常认真地问道,“现在你还这么想么?觉得被神明抛弃了?” “不了,”凌思凡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我已经很多年不思考这种没意义的问题了。” “……” “总之,我们俩是不同的人,没可能生活在一起。” “哦……”庄子非不再试图辩论了,他很努力地划着船桨,“思凡,我们上岸吧,还有好几个景点要去呢。” 第19章 班芙公园(六) 下午,庄子非带凌思凡去了梦莲湖。梦莲湖被著名的十峰谷环绕着,因十座雪山的冰碛阻塞了河流而天然形成,湖边的枯树和碎石因湖水不断的冲刷而变得干净以及光滑,有与路易斯湖不一样的味道。 庄子非带着凌思凡沿着一条小路登山了可以俯瞰全景的一个小山包。他说:“这湖在下边看没什么意思的,好看的是俯视时的景色,湖面被群峰还有森林围绕着,水中的倒影特别有味道。” “……”凌思凡跟着爬上了山坡,才发现庄子非所言非虚。湖面如同镜子一般,将山峰、松柏全部倒映在湖中,以湖面为界限,一上一下存在着两个互为表里的世界。 “思凡,”庄子非说,“接着上午的话题说……你觉得你没有什么好喜欢的,可我换一个角度看,却是觉得一切都特别地美好。”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这些情话换个人说,何愁他不答应你呢。”庄子非的相貌是少见地英俊,工资加上出书版税赚的不少,人也温柔,正常应该会有个幸福的家庭。 庄子非用脚尖轻轻地蹭着地:“全都是真话啊,有感而发……换一个人,就没话可讲了。” “……”也不知为什么,在树木环绕、水汽清新的这个公园内的小山包上,凌思凡鼻尖突然嗅到了一股清甜。 “其实,”庄子非又说道,“世界上有好多地方要更漂亮,人也很少,但是你工作忙,三天时间只够去常规景点的。” “子非,真的,对我来说没差。”凌思凡想:反正,来这,只是还你人情。 “哦……” “……”总是拒绝对方,凌思凡都有一点不好意思了,不过又能怎么样呢,总不能因为庄子非喜欢自己就和他绝交吧。 凌思凡很明白,他不会给任何人伤害他的权力。在医院时,他就看够了那些在当事人意想之外的寂寥。当然,在逆境中依然伉俪情深的也不是没有,只是时间是那么无情的东西,以后会怎么样谁能算得清楚。他一点也不想去赌,那骰子沉甸甸冰凉凉,似乎碰触一下手指都会冻伤。 他时常觉得,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感情太过充沛。个体都是独自来到世界、最后独自离开世界,社会化只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自我中心”以及“保护后代”才是符合进化论的最合理的选择。只有人类,自诩聪明,却连这点都看不透,最后上演一出一出的荒诞剧。 …… 晚上,他们在公园内酒店住了一晚,庄子非带他去吃了鲑鱼料理。因为附近的菲沙河在鲑鱼洄游的线路上,因此班芙的鲑鱼很出名,肉质新鲜可口,没有受过污染。 在回去酒店的路上,他们看见了垂直的岩层,还看见了黑熊、棕熊和鹿等等动物。公园里面的熊很多,脖子上都带着追踪仪器,在镜头前各干各的、旁若无人。庄子非一看见动物,立刻打开了镜头盖,试光、拍照,一边试光,还一边说:“思凡,你知道么,其实比起数码相机,我更喜欢胶片相机,因为使用胶片相机拍摄时你无法知道最终的照片会如何,洗相时的补光等等只能解决一点问题……你不可以立即查看照片效果,只能凭借你的经验拍摄照片,而现在呢,摄影师却经常可以一次次地调整设置。”末了,庄子非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话:“人生当中绝大部分的事,都是没办法从头再来的,所以我爱胶片,它更接近真实,大千世界中的机会不少,但没抓住就是没抓住。因此,每次都要百分之百地去努力,争取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 ——夜里凌思凡睡得竟然挺踏实,只是梦里,又有只戴着王冠的大兔子在盯着他看,将他都给拉进了幻影中的国度,一堆兔子围绕着他,房间内有着昏黄的光晕。 …… 周日,行程主要就是冰原大道。 “思凡,你知道吗,”庄子非说,“我之所以选择班芙公园,不仅因为好看,还因为它没有行程要赶。” “嗯?” “在湖面划划船,在车里看看景,就是全部的了,你不会特别累。” “……谢谢。”凌思凡有一点感觉,庄子非是真的对他很好,而且很会替他着想,那些幽微的关心如同气体一般尝试着钻过他的铜墙铁壁。只是,他不确定对方这种体贴能够持续多久,而最能令人伤怀的,莫过旁人已经有了新的方向,而自己却一如往昔。 从小到大,围绕在他身边的人,除了双亲,还没有一个不变的。可能,他就是一个留不住人的家伙。 冰原大道,被称为是世界上最美的公路。沿途密布着大量的冰川、瀑布、草甸、湖水还有野生动物,车在公路上面径直行驶,就仿佛是在油画中一样。 每次,到了庄子非认为好看的地方,他就会泊下车,将凌思凡带出去到处转悠转悠。 凌思凡再次发现了,庄子非的心思很细。 庄子非与常见“导游”完全不同。他不会赶着去看所谓的“景点”,而是更喜欢自己去发现惊喜,他常常会对身边的人说:“我记得那边有一种非常漂亮的小野花”,或者“我记得那边可以听见非常好听的流水声”,让人觉得,在庄子非的世界里,一切烦恼都是过眼云烟。 在野花的旁边,庄子非会很小心地趴在旁边,手里持着他最喜欢的照相机,认真留下影像。而到了水流边,庄子非又蹑手蹑脚坐在地上,连呼吸都被他刻意地放慢了,光专注着倾听。 在一个小湖内,庄子非还捡起石子打了水漂。凌思凡数了数——石头一共跳了九下,不禁很惊讶地看着庄子非。庄子非挠挠头,说:“我练过蛮久的……” “……” “我喜欢大自然……平静的湖面泛起涟漪时,非常非常漂亮。”不管什么,产生变化的那一瞬间总是惊人。 “你还真是很有个性。”凌思凡说。 “你也很有个性的呀。”庄子非回。 “不,”凌思凡说,“我倒觉得我没性格。”是啊,他有什么性格可言?像头骡子一般,不断赚钱罢了。他早已被磨平了棱角,情况需要什么性格,他就可以变成什么性格——在媒体前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在合作伙伴前阳光健谈风趣幽默,很小心地隐藏着内心无边无际的阴暗。 最后,他们到了冰原大道下半部分。有人用专用的车将他们送到了阿萨巴斯卡冰川的表面上,那车全速前行时每小时也只能走15英里。司机说要全程飙车,让所有人抓好扶手,结果,就是每小时15英里。 刚下了车,众人便听到了一声巨响,原来是有冰川崩裂。 “思凡,”庄子非说,“你脚下的这片冰川,至少存在了八千年。” “八千年么……” “嗯。”庄子非突然又用甜腻腻的声音道,“存在了八千年。然而,自一百多年前开始,它就明显地在消融。思凡,就算是八千多年的冰山,也是有可能被融化的呢,让它一直暖暖的就好了,它就再也不会感觉得到寒冷。” “……” “那边有卖冰川融化后的水的。”庄子非说,“你尝尝看。冰川融化之后的水据说特别特别好喝,很纯很净。”几千年前的水,的确别有味道。 凌思凡问:“多少钱?” 庄子非有些无力地回答;“你别管了……” 不是凌思凡花的钱,他自己也没资格管。不过,看着庄子非用依云水两倍的价格买冰川水,凌思凡还是觉得心疼了一下。 可是那水的确很纯很净,流下喉管,就像是弦乐的清音。 他们在冰川上走了半个小时,庄子非始终都很小心地跟着。 凌思凡:“……?” 庄子非有一点不好意思:“我怕你摔倒了。” “……我为什么会摔倒?” “好多冰都融化了呀,这里到处都是陷阱,有好多个冰窟窿的,很深,里面还都是水。” “我小心点就可以了。” “哦……”虽然说“哦”,庄子非却一步都没离开,凌思凡在心里叹了口气。见庄子非这样,他竟有点过意不去。庄子非和他不一样,理应得到幸福,何必吊死在他这颗枯树上呢。 每走几步,庄子非就会问:“思凡,冷么?” 凌思凡总是给出否定的答案,虽然,他真的觉得挺冷的。本来他想自由活动时间只有二十分钟,他的衣服足够应付,谁知上了冰原方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心里不禁感谢起庄子非强加给他的厚衣服了。不过,露在外面的脸和手依然非常凉,到了最后,凌思凡连一句话都不想说了,只是摇头,因为一张口连门牙都冻得疼。 突然,庄子非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伸爪拉了一下凌思凡的手。 “喂!”凌思凡的手指已经全冻僵了,一时之间竟然没能抽得回来。 “好冰……”庄子非说着,死死地握住了凌思凡的手指。 很温暖的感觉袭来,仿佛从手指一直热乎到了心尖。凌思凡看了看庄子非,对方眼瞳黑得深沉,在四面雪白的环境中,一下子就闯进了凌思凡的眼,并且第一次在他的眼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想了一想,凌思凡问:“你的手怎么这么暖?” “嘿嘿,”庄子非“嘿嘿”了两声,“我的手心,还有身体,一年到头都是热的,大家都叫我小火炉。” 凌思凡不可察觉地皱了皱眉:“大家?还有谁?你经常握别人的手?” “没有没有,”庄子非连忙解释道,“近五年都没有过了。思凡,你现在觉得好点么?” “……嗯。”凌思凡再次抽了一下手,不出意料地还是没成功。 “我摸着倒还是很冰——咦,车门好像开了,我们可以回车里了。” “……好。”于是,凌思凡被庄子非拉着手,一步一步走回车里。等到发麻的手指逐渐恢复了知觉,他才发觉,那冰冷中的温热竟挥之不去,紧紧地附着在他的皮肤上。 庄子非低头从包里扯出一条护膝的小毯子,盖在两人腿上。凌思凡看见了,心烦意乱地没说话。 虽然速度不快,但车子走在冰川上却很颠簸。在颠簸中,凌思凡的腿常常会撞到庄子非的膝盖,在毯子的掩盖之下每每碰触旋即分开,有种不为人所知的偷情似的感觉。 凌思凡甩甩头,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想出那么个比喻。 然而,在实际上,凌思凡就是觉得空气里有暧昧的感觉,可他却迟钝地没有觉得讨厌。 那种阴冷过后传过来的温暖,让他莫名地就有了一些留恋。 凌思凡有一点茫然。宛如原本透亮的房间里突然被扬起了一阵碎的木屑,在那漫天的颗粒中,他再也看不清自己所处的情况了,只觉得那股清香十分地呛人。 第20章 班芙公园(七) 从班芙公园离开后,凌思凡去了趟位于加州的分公司。他的贫血好了很多,医生又重新把用药改成了口服的。 庄子非没什么正事,也陪着凌思凡去了。每天他都会一起去公司,然后在公司一楼的休息区等着凌思凡,用电脑上网或者看看书,吃公司供应的零食,桌上总有一堆袋子。 凌思凡在公司待了四个整天,直到周六晚上,两人才驱车赶往洛杉矶机场。 往后备箱里放行李时庄子非又碰到了凌思凡,然而对于庄子非的碰触,凌思凡难得地没有生气,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路上,庄子非一般开着车,一边和凌思凡说话:“你先睡一会儿?要开一个小时,才能到洛杉矶,机场里不能躺。” “算了,我睡不着。” “思凡,”庄子非说,“其实班芙冬天也好玩的,有狗狗拉雪橇,还有冰上垂钓,我们以后可以换个季节来玩。” 狗狗……凌思凡被雷了一下,不过还是认真地道:“不来了,没时间,这一次的休假,够我用十年了。” “可是,你只休了一天而已……剩下两整天是周末……” “那也够多的了。” “也、也许,”庄子非道,“以后有某一天,你会想要和我一起回顾这一趟旅程呢?” “我不觉得。”为什么要回顾?休息过就好了。 “好吧。”庄子非又露出了委屈的表情,凌思凡仿佛可以看见兔子耳朵耷拉了下来,连尾巴那个毛团都没精神了,他轻轻问:“和我一起旅行,极端无聊是吗?” “……那倒也不至于,放松下挺好的。”凌思凡说。 “你……”庄子非很少见地显出了沮丧,“思凡,怎么样才能让你觉得不无聊?” “……”凌思凡也不知道该回答什么,犹豫半晌,最后说了一句明知对方不会想要听的“抱歉”。同时,他的心中不断闪现昨天车里的事,那种隐秘气氛仿佛依然挥之不去,温度渐渐升高,心里有些酥痒。 “哎,算了。”最后,庄子非说,“我已经想破脑袋了,还是没办法不平淡。我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你留下记忆。” …… ——事实证明,庄子非简直是个乌鸦嘴,而且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本以为会是非常平凡的返程路线,竟发生了凌思凡想都没想过的事。他每一次倒霉,都是毫无预兆。人生果然是世间最不可以预测的,宛如大海的海面一般变化多端。想来,每个倒霉的人,在事情发生前,都不相信被选中的会是自己。 凌思凡已经十来年没走过背运了,这回偶尔走上一次,竟然又是一个大的,他都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能那么衰,仿佛倘若世界上有万分之一的人爱倒大霉,他一定在其中。 在就快要进入洛杉矶郡的一条大路旁,庄子非将车停下了,并且进入路旁的便利店里面买水。当他带着东西,再回来车里坐好时,他看见有一个人向路边快步走来。 庄子非并没有在意,他系好安全带,又发动了车子,准备继续前往机场。 所以,当那人突然拐到他那边,并将枪口伸进车窗时,庄子非简直吓得傻掉了。 从小生长在红旗下,脑子里是动物王国,庄子非第一次明白禁枪和不禁枪的区别。 庄子非的大脑瞬间停止运作,反反复复绕着的全都是:什么情况?真的假的?! “把车后门打开。”对方用英语命令道。 那人生得怪异。他的眼睛大得有如铜铃,嘴却异常突出,两家略微瘦削,像一只怪异的鸟类,让人一看就记忆深刻。 “……”庄子非瞪着眼没说话。 “我再重复一次,把车后门打开!”他的声音沙哑,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令人不寒而栗。 庄子非终于明白了——他们遇上劫车的了。之前他只知道劫车案件在世界上众多的城市持续攀升,美国尤其地多,每年都有好几千起,但他从来没觉得自己会遇上。不少他的同行都在国外遇到过危险的事件,但他一直以来都还算是安全。 劫财还好,直接劫车…… 他强迫自己的脑子转起来。 该怎么办? “可以。”几秒钟后,庄子非打定了主意,他紧握方向盘,目视前方说道,“你要去哪我带你去,但是,副驾必须下车。”他已经想好了,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身边的人受到任何一点伤害、遭遇任何一点不幸。他想出的这个方法,应该可以救凌思凡。 “……”对方明显犹豫了下。 “不然我就不开。”庄子非说,“你是想要车吧?不是想要杀人。那你放他下去,我会配合你的。否则我就不开,你平白杀了人,也得不到这车,你好好想一想。” “啧!”枪手听了也没犹豫,用枪指了下凌思凡:“滚!” “喂!”凌思凡对庄子非吼了声。 “下去下去。”庄子非伸出只手软软地推搡着凌思凡,“反正我肯定是下不了车了的,他好像不能开……何苦再搭上你。” “……” “哎,”庄子非最后依依不舍地又是说了句,“思凡,你要记住,是我非要来旅游的,和你没有什么关系。”这一下道别后,他就要载着后座的人去不知道是哪的地方,也不知道半个小时之后他还有命没有了,不过,庄子非想,如果真有万一,也是会被一枪打死,应该还好,倒也不是特别受罪……真是那样的话,倒要庆幸凌思凡没有接受他,也不用体会再次失去心爱的人的那种撕心裂肺,只是,不知父母该有多么难过。 “……”凌思凡很清楚自己下车的确是最好的选择,凌思凡咬咬牙,打开车门下车,然后用最快的速度通知了当地的警察。 然而,虽然他安全了,在等待警察时,他的心脏却一直像要破膛而出一般,好像最幽深的海底突然掀起一阵地震,冲击绵延了几千米,将海平面都带起了一阵海啸,陌生的感觉让他有一点害怕。 其实,仅仅才过了五分钟,警察就找到了凌思凡。 “快!”凌思凡的声音有着不自觉的尖锐,“我的朋友被劫持了,车是雷克萨斯GX400,车是租的,车牌号是4GRU427……车行能追踪吗?”他有一些后悔,不该租豪车的,豪车司机最容易成为被劫持的目标。 胖得和一个桶似的警察回答:“你刚才打完电话后,我们就已经确认了。” “……嗯。” 车行调查的结果是——那辆车不能追踪到。 “这些年能追踪的车越来越少,”警察解释道,“这个属于侵犯隐私。如果车上装有路线追踪仪器,车行必须告知对方。这导致了租这种车的人很少,慢慢地车行也就不使用它了。” “那要怎么办啊……难道眼睁睁地等着他出事吗?”凌思凡漂亮的脸孔有些扭曲,胸中块垒浊酒难浇,堵在那里让他的四肢都缺了血一般地发凉并且毫无知觉,大脑也麻木得只想逼眼前人将他的人还给他。 “别急,”不知道吃了多少甜甜圈的胖警察说,“我们监控了所有街口的车辆,相信很快就能发现目标车辆,从而使用警车进行围堵。”他的声调很能安抚人心,好像常年处理此类事件。 “确定可以找到车吗?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凌思凡并不觉得百分百可靠。在他看来,就算警方发现了行踪后也不一定就真的能拦到——万一他们在警车到场前的这段时间下了高速呢? 警察没有回答,却说:“跟你讲下事件经过。他在你朋友之后就抢了便利店,一共抢了七百美元,之后出来看见你们的车劫车逃跑。”末了,他又补了一句:“劫车的人总是偏爱雷克萨斯。” “……”凌思凡突然很后悔,他觉得自己就不应该和庄子非出来,现在搞出这种事情,万一真有什么意外那么……他可怎么办呢? 凌思凡尽量让自己冷静,他想了想,又对警察说道:“我觉得那个人不是特别正常。” “哦?” “他大概是没钱买毒……样子有些奇怪,好像十分痛苦,当然这是我的猜测,他连人一起劫,是因为不能开。”凌思凡曾经“有幸”在一个高级派对上亲眼看见了一当红明星的毒瘾发作——鼻涕眼泪全流下来,全身都在出汗,而且到处都疼,让他记忆深刻,“这不像是有预谋的,更像临时抢劫逃走。” “哦?” “我猜他是去他‘供货商’那里了。那些人通常聚集在哪里?我想他们可能是往那边去了,可以重点看沿途的录像。” “这个信息蛮有用的,我会通知负责的人。”胖警察说,“现在你跟我上车吧,我们不能在这里等。” “……”希望和绝望并存的感觉是奇异的。已经有十几年,他没有过这种特别无力的感觉了。 第21章 班芙公园(八) 凌思凡刚刚将一只脚踏进警车内,放下了对话机的警察便转过头笑着对凌思凡说:“嗨,恭喜,抓住了。” “……啊?”凌思凡有一点傻眼,“这么快?”美国警察这么厉害……?好消息来得太突然,凌思凡却不敢相信。 “你那朋友挺特别的。”警察说道,“警察没看见他,他看见警察了。他离开后没有多久,就看见高速旁停着一辆警车,当时那辆警车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为了摆脱被挟持的困境,你的朋友故意用副驾那边的车头撞上了路边的墙……枪手坐在后座,没有系安全带,发生重大的车祸时他所受的伤会严重得多,那样你的朋友就可以趁机抢走他的手枪了。当突发的事件来临,枪手第一反应肯定是要保护自己而非杀你朋友。幸好事情还算顺利,枪手没有丝毫准备,被甩出了车门,伤得比较严重。” “那……我朋友呢?”凌思凡轻轻屏住了呼吸。 “你的朋友做了准备,安全带也系得很好,保护气囊弹出来了,受了些伤但无大碍。” “他现在在哪里?” “已经在医院了。” “我想去看看可以么……?” “当然。”警察拍了拍凌思凡的肩,“不过晚些要做笔录。” “好。”凌思凡猛然发觉到,虽然他仍认为,庄子非只是个“朋友”,并没什么特殊,但实际上,他已经遭到了他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暧昧的多情又无情的袭击。他一个不小心,就让庄子非的感情如光一般从他几面铜墙铁壁接合处的微小缝隙中硬是渗透进来。 ——当再看见凌思凡时,庄子非一下就扑了过去。 他的头上缠着绷带,还有肩膀、前胸也是,看上去有一些狼狈,不似以往那般干净。 “思凡……”庄子非抱着凌思凡,“呜~~~” “……”凌思凡犹豫了半晌,还是伸手抱住了庄子非的背,一下一下轻轻抚着,仿佛在安慰一只巨型的宠物。 “思凡……呜~~~吓死我了……” “没事了啊。” “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还有我的爸妈了呢。” “这不就见到了?”凌思凡放柔了声音,生怕惊到了庄子非,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温柔的语气。 “嗯……”庄子非说,“我都在心里念叨好了给你们的遗言了……” “哦?”凌思凡问,“给我的是什么?” “是……是……” “是什么?”凌思凡问。 “是……”庄子非说,“希望你比我想的还要不把我当回事。” “……嗯?”凌思凡呆住了。希望自己不把他当回事?这叫什么遗言?正常应该是不舍的话吧? “对。”庄子非说,“我给你的内容就是,你开心没人缠你了,马上忘记我的事情……然后,我会在天上保佑你,找到一个相爱的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怎么可能会开心。”凌思凡说,“而且,我不会和谁在一起。” “……不一定啊。”庄子非说,“你对我完全没感觉,也许,会对别人有呢……” “不是……” “什么不是?” 不是对你完全没有感觉……否则,方才就不会六神无主、乱了分寸。 凌思凡在心里面困惑着,然而嘴上却没说话,只是轻轻地摇了一下头:“没什么。” …… 庄子非一直抱着凌思凡不肯撒手。 这一平静下来,凌思凡更觉得自己的心突突地跳。防护终究没有到位,某种病毒似乎已经入侵他的心脏。 “思凡……”庄子非说,“好像做梦一样……”窗外,南加州的月色温柔,那些罪恶仿佛只是幻觉。 “嗯。” “那个家伙怎么样了?”庄子非问。 “甩出了车,伤得不轻,能不能活就看命了。” “我……我只是想让他失去控制,趁机夺他的枪,没有打算直接甩他出去……”虽然对方不是好人,但要当真死了,他也会有心理压力。 凌思凡淡淡地说道:“我觉得甩的挺好的。” “……呃。” “子非,”凌思凡抬起了眼睛看着庄子非问道,“他都被你甩出去了,你真的撞得非常狠。” “唔?” “我想知道,”凌思凡继续说道:“你怎么会有那么大勇气狠踩着油门撞上路边的?”自己狠踩油门撞上路边,绝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就……就觉得要撞呀……” “就觉得要撞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庄子非说,“对于我认为应该做的事,我不会想太多……就是努力地完成它就好。”他不会恐惧,亦不会退缩,他不喜欢脚上戴着铁镣做事,那叮叮当当的声音让人心烦,沉重得会把人也拖进沼泽里去。 凌思凡说:“你还真是不懂什么叫怕。” “总是害怕的话,做不成事情嘛。对于重要的事,哪能畏手畏脚?” 凌思凡没说话。他再一次感到,庄子非的内心其实非常强大,有着丝毫不动摇一般的坚强。 “咦?”这时庄子非突然“咦”了声,“思凡,飞机!你没有上飞机!”飞机应该早已起飞,凌思凡却还在房间。 “发生这种事,上什么飞机。”凌思凡说,“打过电话了,已经改签了。” “改签成哪天了?” “没有确定日期,决定了再打客服电话就好了。”这样会贵不少,凌思凡挺心疼。 “啊?” “你还在医院里,我怎么会离开?”凌思凡对庄子非说,“我肯定要陪你,等你没事再走。”何况,还答应了警察要做笔录。 “哦,”庄子非耷拉着脑袋,声音有点蔫蔫地回答说,“对不起……” “嗯?”凌思凡有点诧异了,“你对不起什么?”庄子非是救了自己,他有什么对不起的?如果不是他的要求,自己就会在副驾上,说不定伤得会比那个人还惨,副驾一直都是车祸中最为危险的位置。而且,如果自己在副驾上,庄子非也许就不会选择用车头撞路边,那此刻自己是怎么样就完全说不准了,已经死了都说不定。 “我非要拽着你出来,结果搞成这样……你不能回公司去了,工作全耽误了。”过程好像也没有多开心,旅行的结局却令人苦恼。 “你又无法预料到这种意外。”凌思凡说。意外发生时,他已经做了所有他能够为自己做的事,远超过自己的想象。 “我知道。”庄子非说,“我并没有责怪自己,也不觉得做错什么。只是,我还是应该说句对不起——度假确实是搞砸了,比没度假还要麻烦。如果我没逼你出门,你也不会被困在这。哎,我的本意是想让你休息一下,给你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的……” “别这么说。”很奇怪地,凌思凡真的没有什么烦躁的感觉。依照他的性格,如果无法工作,肯定是无法平心静气的,然而,此刻他心里只有眼前人,觉得庄子非平平安安的真是太好了。 在室内的灯光之下,庄子非的头发细软、表情柔和,被阳光晒得颜色有点深的皮肤显得明朗且闪耀。 想了一想,凌思凡说:“那个……谢谢你。” “嗯?” “那个时候……你想到我。” “让你下车?” “对。” “还好吧?”庄子非说,“他拿枪指的是我啊,反正我肯定逃不了。你在旁边也没有用,死两个不如死一个。” 凌思凡摇摇头:“话虽是这么说,但是,一般的人还是不敢自己一个人在那吧,会希望有人陪,也会认为关键时刻两个人总比一个强——对方能帮大忙也说不定。” “他有枪啊,两个人肯定也没有用的,至于陪我……”庄子非瞅了瞅凌思凡,“别的事我都希望你陪我,死就算了,不要你陪。” “……”凌思凡看了看手表,很生硬地转了话题,“一会儿要做笔录。” “好,我英语很好的。”不止英语,庄子非会很多国的语言。出去拍摄经常需要寻求当地村民帮助,并不是每次都会有翻译,因为,为了工作,庄子非花费了大量时间学习语言。幸好他在语言上面很有天赋,人的语言、动物们的语言,他都能够很快掌握。 “你还需要检查什么项目?需要的话记得错开时间。”凌思凡问。 “没了吧?” “别担心钱。”凌思凡又补了一句,“我信用卡额度很大。”他有一张黑卡,不过,虽然那家银行号称是无限额,实际却是有的,凌思凡估摸着额度约三百万人民币,他也不太清楚,因为他确实很少会花钱。三百万不算多,治小伤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不要花你钱……” “嗯?”凌思凡想:这个又是什么坚持? “我不想让你或别人认为,我是为了钱才想跟你在一起……” “……” “我才不图这个。” “……我没那样以为。”的确,为了钱想跟他在一起的很多,但庄子非显得不是其中一个。自己刚创业时对方就喜欢他,那时他的经济甚至可以说是困难。 “那……”庄子非又期期艾艾地问,“所以,思凡,你会一直留在医院陪着我吗?” “不会一直,”凌思凡说,“等你没事我先回去,我要上班。” “哦,”庄子非坐在床沿上,用脚尖轻搓着地板,“也对……”虽然庄子非好像很大度,但凌思凡还是察觉出了他隐隐的失望。 其实凌思凡并不是真的渴望回公司,他很奇异地察觉他没有着急忙工作。 他甚至有一些自暴自弃,觉得少管几个项目也没什么,都叫副总去谈并无不可,拿得下来最好,拿不下来也就算了。 然而冷静下来之后,凌思凡却觉得,自己非常需要工作。 从冰原大道那时候开始,最近两天,凌思凡觉得自己的心有一点生锈,而且仅仅两天,便像是陈年的锈迹一般,即使拼命地擦也没办法将其去掉分毫。因为心上那些锈迹,他连身体都变得懒散和迟缓,似乎只有沉重的敲击才能使他恢复运作。 过去,凌思凡从来都未曾想到,庄子非会对他产生影响。在他眼中,庄子非傻得就像古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在漫长的岁月里,一次次地将巨石推上山顶,巨石又一次次地山顶掉落,日月循环,没有止境,将时间与精力用于徒劳无功的事。现在……凌思凡却有些怀疑,被一次次地推到山顶之后,那块石头滚落得越来越不干脆利落了。 他有一些慌乱。 这样不行,他告诉他自己:必须停止,回到正常生活。 否则,迟早会有一天,他会为了今日的无作为而后悔的。 有什么东西是可以相信一辈子的呢。 等庄子非无碍,他得回去工作,这这个人远点,变成从前的他。 这是一场博弈。感情就像一个斜坡,对方就是从顶端滚落的铁球。随着不断向下滚动,铁球会获得越来越快的速度,越来越大的动能,阻止它也会变得愈加困难。所以,如果拖着不管,让铁球走远了,他今后势必将会为了停止其冲势而付出极大的代价。 同时,凌思凡感觉到,距离,对庄子非也好。 省得以后再出这种事情。 凌思凡非常感谢庄子非,但他也不可能因此接受什么,毕竟感情和感激不一样。 否则,如果再有类似的事,他该如何面对对方? 第22章 班芙公园(九) 四天之后,凌思凡离开美国回到了北京——庄子非看着不会有什么事了。 他将联系方式留给警方,警方表示有需要会再联系他,接着便预祝他旅途顺利,凌思凡没有什么困难地搭乘了航班。 回到公司一看,工作果然已经堆积成山。 “老大,”一个副总对凌思凡说道,“关于扩建仓储物流中心的事,我们遇到不少麻烦。” “哦?”凌思凡说,“你讲讲看。” “仓库旁边有个事业单位,拆不动啊,价格已经给的相当高了,还是不行。” “具体原因?”凌思凡问。 “全院员工投票没有通过,特么就算抬价,也还是通不过,每次都被大多数人否决。顺便说一句啊,这‘大多数’人,是几乎所有人。” “为什么?你调查过没有?”拆不动这事儿,也是挺常见的。之前有个项目,也是遭遇到了这种问题,两年了还在原地扔着呢。那次是某城市的实体店旁边要建个停车场,不过隔壁是栋民宅,有两户人家表示无法接受“霄凡”报出的价格,并给出了心理预期。当时政府担心拆迁价格一再攀升以后更拆不动,并不建议“霄凡”支付对方所要求的价钱,同时由于不是市政工程,法院肯定不会宣判拆除,所以那停车场现在也没建起,让凌思凡很是心疼。不过,这回不是民宅,只是单位大楼而已,为什么员工仍然激烈地反对? “不用调查,对方已经讲了。”副总向凌思凡解释道,“员工大多数都住在附近,觉得现在上班非常方便,十五分钟就走到了,不希望单位被我们迁走。那是一家事业单位,很久以前分过房子,员工基本还都在那,不愿意跑太远上班。” “……”凌思凡垂眸稍微想了下,又抬头问,“事业单位一共有多少人?” “不多,不到一百人吧,话说这跟有多少人没关系啊,就算人少我们也没办法硬来。”哪怕只是一个茅屋,对方不同意也没有办法。 “好。”凌思凡唇角绽出一丝笑,“那就换个报价方案。” “换?”对方副总有点懵了,“怎么换?换什么?” “你先等下。”凌思凡说着便打开网页,在搜索引擎里敲下了几个字,接着点开一个网站仔细地查看了什么,半晌之后才点了一下头:“果然可以。” “……?” “很简单。”凌思凡解释道,“所谓新的方案就是,削减将支付给事业单位的钱,按照市场价格报价,顶多给他加一点点意思一下。” “哈?”副总有些困惑,“多给都没有用,少给怎么能行。”对方单位又不会是傻子,没可能反而接受较低的价格。 “这样应该可以省下一笔钱吧?”凌思凡算了算,“然后,告诉对方,为了不让员工感受到不方便,‘霄凡’将会在单位新地址旁边的小区给每位员工购置一套住房。”他刚才看过了,“霄凡”承诺帮对方建新办公楼的那一块地方,周围有几个挺新的小区,户型和小区环境都不错,更重要的是学区内的小学还是个区重点。 副总:“……” 凌思凡又拿出计算器算了下:“全都由我们拿有一点多。那就这样好了,员工自己支付三分之一,我们付剩余的。” 副总又是:“……” “怎么了?”凌思凡问。 “老大,你的手段真多……”副总感到自愧不如。 “去吧。”凌思凡倒依然是淡淡的。 给单位再多钱,也不是普通职工所关心的事,他们更关心的,肯定是上班会不会不方便了。那还是个事业单位,员工没有任何股票,对于他们来说,单位的营业额有多少根本是无所谓的。然而“每人都分一套房子”就不同了。现代都市寸土寸金,对普通人来说,一套房子很可能是他们最宝贵的资产,是他们劳碌一辈子才能够获得的东西。“天上掉房”的诱惑力不是上班近能比的,就算不自己住,也可以再卖掉,这个价值和中了彩票头奖也差不多了,哪有人能拒绝这种好事? “行了,”最后,凌思凡说,“你去准备一下好了,顺便,把时鹤生叫来一趟。” “行咧!” 接着,时鹤生也向凌思凡汇报了这几天以来公司技术方面的事,不过凌思凡却总是觉得时鹤生稍微有那么点萎靡不振。凌思凡非常会察言观色,这更加像是他在那些年中自然形成的生存本能,此刻凌思凡很敏锐地感觉到了时鹤生的情绪比平常要低落。 “鹤生,”他问:“你怎么了?” “啊?” “看你有一些烦恼的样子。” “哈哈,写在脸上了吗?” “不至于,”凌思凡说,“但还是能感觉出来。”人就是人,再冷静的人也几乎没有办法做到和没事儿的人完全一样。这么多年来,只有主管市场的副总一个人在遭遇人生低谷时逃过了凌思凡的眼睛——前年春节之前她离婚并且和前夫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过程持续了非常久,凌思凡竟毫无察觉,一直到了今年被她邀请出席她的婚礼,凌思凡才知道她早就离婚了,同时心里也感到很惊讶,因为市场部的副总前年一天假都没请,所有工作都完成得很好。 “哎,”作为下属以及朋友,时鹤生对凌思凡也非常坦白,“和老婆吵架了。” “吵架?”凌思凡问,“你们两个关系不是很好的么?”时鹤生明明就总是在秀恩爱。 “他内心戏太多。”时鹤生觉得有一点心累,“总怀疑我不够爱他。” “啊?”凌思凡有点懵。 “我不是眼神不好吗,”时鹤生继续道,“有时他说一些情话,我的反应比较冷淡,他就觉得我无所谓,其实我只是没听清……真的就因为没听清。” “等等,”凌思凡觉得这里面的逻辑有点不大对,“你是眼神不好,为什么听不清?” “看,你也不信,觉得我在乱扯,”时鹤生说,“果然,你们这些视力正常的人是不会明白的——我告诉你,和别人对话时,只要看不清对方的口型,还有面孔,你就会觉得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我看你该不会耳朵也有问题……” 又瞎又聋…… “这叫做麦克格效应,”时鹤生说,“算了算了,不说这个,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凌思凡:“……” …… ——下午,凌思凡接到了庄子非的越洋电话。 接到电话时他并不在办公室而是在走廊里,于是顺手推开一间小会议室的门进去讲话。小会议室十分袖珍,大概只能容纳四五个人。 庄子非说他恢复得很好,很快就能出院回国,凌思凡听了也挺高兴的。 聊着聊着,凌思凡忽然间便看见时鹤生领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进了旁边会议室。 凌思凡:“……” 时鹤生的老婆竟然追到公司来了? 前面的办公区不允许访客进,因此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时鹤生将他老婆领进这边的小会议室。 凌思凡没在意,继续和庄子非讲着电话,同时偶尔往旁边看一眼。小会议室没有向走廊的窗户,但是一组两个小会议室中间的墙上有一块儿玻璃。 凌思凡只是讲电话,也没开灯,但隔壁却开了,所以凌思凡能看见他们,而他们却没发现有什么异常。 那两个人站着讲了一会儿话,凌思凡就突然看见时鹤生的老婆将时鹤生搂进怀里,接着低头就贴上了对方的唇。 “我去……”凌思凡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 “思凡?”电话那边的庄子非担心起来,“怎么了?” “……”凌思凡还是看隔壁。 “思凡?”庄子非又问道,“没事吧?为什么不说话?” “……” “喵?喵喵喵?” “……不要喵了,”凌思凡说,“我挺好的,就是看见了不应该看的。” 一个兔子,乱喵什么? “嗯?” “我先挂了。”凌思凡转回了身体,把自己隐藏在墙角,生怕会让隔壁两人尴尬。庄子非的确不是很八卦,如果换成了当事人之一的时鹤生,知道自己看见了不应该看的之后,反应一定会是“有什么热闹吗?你快讲给我听。” 而在隔壁房间,时鹤生却耽误了惜时如金的凌总很长时间。 他的老婆搂着他腰,贴着他的唇说情话,并对他说:“看不清我口型的话,那就这样感受它吧?” “……” “这样你就知道口型是什么了,就再也不会听不清了吧。” 第23章 休假(十) 第二天一大早,凌思凡看见时鹤生一瘸一拐地进了他的办公室。 “……”凌思凡起身跟着走过去,问,“鹤生,你怎么了?” “啊?”时鹤生有点莫名其妙的。 “你摔了么?”凌思凡问。 “嗯?” “看你走路不太利索。” “……”时鹤生说,“没事,屁股有一点疼。” “为什么疼?” “……那啥犯了。” 不过,说这话时,时鹤生的目光到处乱飘,脸上也有不正常的红晕。 “……?”凌思凡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连忙说了一句“好好休息”,便回到了他自己的办公桌。 他用他的电脑搜了一下,然后发现,他刚才猜的竟是正确的。 原来,两个男人之间……是这么做的啊。 在此之前,凌思凡一直都以为,只是互相用手和口解决需求罢了。 “……”凌思凡有点懵。 他总是忙着工作和赚钱,没什么时间在网上乱看,对于网络信息他也不感兴趣。他和“朋友”相处时间不多,“朋友”和商业伙伴即使讲了什么荤段子,也基本都是关于女人的。 凌思凡想到了庄子非。庄子非……也知道这种事?他对自己有那种想法么?还是,他希望自己对他有那种想法? 凌思凡扫了眼日历。 庄子非,还有六天就也会回来了。 …… ——庄子非回国的那个晚上,凌思凡破天荒地去机场接人。庄子非用力保护全了自己,他总不能真的只派辆车去接。不管怎么说吧,那家伙还伤着,能出现的时候,总要尽量出现。 他想躲庄子非,但不能躲到伤人的程度,不该连面子上都过不去……恢复到旅行之前的关系是最好的。 “思凡!”庄子非走出了机场,身上大概还有绷带,衣服穿得有点别扭,跟别的人不太一样。他一看见凌思凡就大叫出声:“我在这里!” 他的旁边,一个白白净净的男生正帮着庄子非推行李车。到了凌思凡的面前,庄子非对其笑笑说:“谢谢啦,我找到我的朋友了。” 凌思凡忍不住又多看了几眼——这个家伙是谁?为什么他会和庄子非在一起? “不客气,”清秀的男生笑着与他告别道,“那以后微信联系了。” “好。” 回过头来,庄子非很多余地解释道:“是我飞机上的邻座,我们聊得蛮投机的……他知道我受了些伤,于是帮着推行李车。” “又不关我的事。”凌思凡有些生硬地回应着,“不过,你怎么多了件行李?”他们本来只打算待个三五天,因此只是一人提了一个小行李箱,根本就不到需要推车的程度,而此时车内却是有两件行李。 “哦,”庄子非低下头,用一只手拉开那个很奇怪的袋子,然后从里面拽出样东西,“送给你的。” “……”竟然是个兔子玩偶…… 兔子玩偶正在吃胡萝卜,差不多半米高,模样非常憨厚可爱。 “我一个人在那没啥意思,在街上乱转时看到了它。想送给你,所以买下。哦,包里还有几件换洗衣服,以及住院时用过的东西。”短途旅行的行李不足以应付住院,所以庄子非又添置了些东西,并且将没用完的全部装进袋子带回了国内——倘若丢弃的话,思凡会骂他的。 “给我没用,我不喜欢这些。”凌思凡刻意很冷淡地对庄子非说,“你自己拿着吧,你爱兔子。” “不……”庄子非低着头,十分小声地说,“我想分你一只……” “……好吧,既然你坚持送,那就谢谢你了。”凌思凡也没有再拒绝了,“你先放你包里,咱们去吃烤鸭,行么?” “我都可以。” …… 在那家著名的烤鸭店内,凌思凡还有庄子非相对而坐。 凌思凡低着头。他很害怕视线对视之时,自己的目光会散发出哪怕是一点点的温柔。 也许他是一个天生怯懦的人,对所有的温暖,他都有一种不安的感觉,那会让他恐惧。 “我现在已经没事了。”庄子非说,“思凡,你身体也恢复了吧?” “嗯,很健康。” “你这几天在做什么?” “就是工作,”凌思凡“公事公办”似的回答说,“事情多得像山一样。” “别再挨累了啊……” “我会注意。” “那个……”庄子非的耳朵红到了耳朵尖,“那个,我多问一句哦……你有想到我么?” “……”其实,每天都想,有时睡到半夜突然醒来,便会在黑暗中回忆上周的事。他不想那么做,然而他越压抑自己,思绪就越不受控制,总是不自觉地回想两人独处时的点点滴滴。他在静夜里甚至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好像擂鼓,又仿佛是离弦之箭正中靶心时所发出的“咚”的闷声。 “思凡?” “嗯?”凌思凡伸出了右手,动作优雅低舀了一勺汤,“没有,真没时间想别的事。”说这话时,他的话里包含着卑鄙的隐瞒。他多么希望自己强撑着制造的虚假都是永恒的,不会被剥落,不会被打破。 “哦……”庄子非“哦”了声,显得有些失望,但也没说什么。 凌思凡看了看庄子非的肩膀,发现对方动作依然不是特别灵活,于是伸手帮庄子非撕开了饼,放在自己的盘子里,将鸭肉、鸭皮、葱丝、黄瓜条、酱料等一一铺好了,很小心地卷了起来,轻轻放在庄子非的碗里。 “唔,”庄子非说,“谢谢。” “没事。” 庄子非将凌思凡卷的饼放在嘴里吃完,突然很认真地看着凌思凡,说:“思凡,你对我的关注,比以前多了呢。” “嗯?”凌思凡的心里一惊,表面上却强装镇定,“我没觉得有何不同。” “是不同的。”庄子非的语气完全不容置疑,“以前,你不会注意到我的手不利索,更加不会这样主动地关心我。” “以前你也没有什么需要帮的。” “不,”庄子非说,“很多,细节上有很多,是你没有发现。” “……” “可是,”庄子非的声音小了下去,“你表面上却要装着疏远。” “我没有装什么,我一直都这样。” “是么……” “是,你这一回感觉错了。” “哦……”庄子非盯着凌思凡,语气十分温柔地说,“思凡,你想怎样都没关系,反正我一直在这里。” “……” 接下来的整个过程,凌思凡都极力表现得和旅行之前一样冷淡,然而他自己很清楚,他开始不自觉地倾听庄子非讲那些与钱完全没有关系的内容,比如他在医院白天都干什么、后来又去哪里逛了,还有许许多多极端无聊的事,同时在脑海中想象着那会是怎样一幅情景。 庄子非的声音十分好听,话里的暖意总是厚颜无耻地侵占他的空间,宛如国画中山顶的氤氲,袅袅地将他的身体还有意识都环绕在里面,轻轻碰触他心底的残骸。 “……”凌思凡感到很危险。 在这样的对话当中,他的内心似乎被光线侵入了,然而,他一边小心地窥视心里面的角落,一边又猛烈地预感那光总归有消逝的一天。而且,在他看来,感情来得越快去得越急,应该省着些用,否则,便会如同蜡烛一般,迅速地将自己燃尽。 危险且没有用的东西,接受了干吗呢? 其实,凌思凡有点自豪于不被理解,他也不觉得自己需要被理解,他已习惯于用金箔裹住自己,让孤独一而再再而三地扩张。 片刻之后,懊恼于自己的不受控的凌思凡气急败坏催促庄子非并结了帐,一路将对方送到了家里,又终于解脱了似的微喘着气回到了自己家。 一进入家门口,凌思凡就开了所有的窗。 兔子一样的庄子非,有时像是一只猛兽。凌思凡让自己恢复冷静,如过去般有计划地生活。 他洗了澡,发了几封邮件便打算睡觉了。 然而奇怪的是,他一直睡不着。屋子里好像凉得很,总是有种阴冷氛围。 凌思凡又披衣下床把窗户全部关了,可是依然觉得不对,空气里似乎依然是有着冰寒的颗粒。 他在地上转来转去,看见了那只抱着胡萝卜的兔子,头脑空空地将它拿起又放下又拿起。 “……”最后,凌思凡怀着一种极为隐秘的心理,将兔子摆在了他床铺上靠着墙的一角,打算在那兔子的注视下睡觉。 他重新钻进了被子,感到好过了一些。 可是……还是不够……很陌生的空虚一直涌到喉头。 终于,凌思凡自暴自弃地一把将兔子扯进被窝里抱着。 毛绒绒的,触感果然很好。 只有今晚而已,今晚比较奇怪……凌思凡想。 他就像是一块已经风化了的岩石,外壳已经开始崩裂,而他却不自知。 第24章 休假(十一) 之后两个星期,凌思凡故意声称他有事,硬是躲着没有见庄子非,然而,他却每天都会摸到班级微信群里,默默地看一看庄子非有没有讲话。 班级的微信群大部分时间都是一片沉默的,但是偶尔也会有很多人一起刷上好几十屏。 有天,他看见庄子非在微信群里主动发言道:“如果谁认识需要商业摄影的,可以叫我,最近我可以出去给人拍照片。”他不仅仅会拍野生动物,对于商业摄影也很拿手。 “哈哈哈哈,”有人问道,“大摄影师,怎么突然缺钱花了?” “看中一个镜头,要四十五万块,QAQ。”庄子非倒不是拿不出几十万,可是,之前他连续给凌思凡买了二十来件可以互相搭配着穿的衣服,并且为了符合凌思凡的身份全都价格不菲,现在再买镜头的话……庄子非发觉自己这阵子花得有点多,必须要开始十分努力地赚钱才可以。他最近没出书,受了伤之后也没什么新照片可以放到网络上卖,只能接点商业活了。衣服他是绝对不会拿去退的,虽然……他暂时只给出去了两件,不过以后陆陆续续都会送去给思凡的。 “卧槽,”班里立刻有几个同学说,“什么金贵镜头?要这么多钱啊!快给我们看看照片,让我们也长长见识!” “是索尼的蔡司镜头。”庄子非非常好脾气地发送了一个链接,“喏,就是这个,刚推出的。” “哇噻……膜拜一下……”大家又说,“虽然看着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很特别呀,”庄子非说,“可以极大地降低耀光的。” “耀光是啥?不懂,哈哈……”一个姑娘说出了众人心中所想的,“你不是很土豪的吗?以前,你是班里第一土豪。” “对对对对,”庄子非中学时的前桌附和道,“有次你被罚写《过秦论》,好像是三十遍,你就喊大家替你写,我们每写一遍都能从你那里领到三十块钱,那个午休,好多人都没有回家,拼了命地给你写啊。” 庄子非:“……” 这事儿凌思凡也记得。当时,作为庄子非的同桌的他,真的非常想要全包下来,那样,他就可以赚到九百块了,够他整整坐一年半的车上学和下学。可他将近一年没理过庄子非,最后,纠结于面子的他还是没开口,那种犹豫还有后来曾短暂出现过的后悔让他记忆很深刻。 庄子非同样也是记得的。那天早上,班主任叫全班默写《过秦论》中要求背诵的段落,并且出了狠招:每错一个字,就把全文抄写一遍。庄子非当时算了算他口袋里的钱,发现过年收下的压岁钱还有平时积攒的零花钱一共有九百块。他想让凌思凡不要那么辛苦,于是故意错了三十个字,然后悲悲戚戚地问凌思凡能不能帮写罚写。凌思凡还是没理他,倒是前后左右那些同学全都扑了上来。于是,他不但没有帮成凌思凡,还失去了他全部的积蓄,想起来就伤心。 “好啦好啦,”庄子非又在微信群里说,“早成年了,想买东西就得工作——言归正传,有人需要摄影师吗?” 班里的人或者沉默,或者打出一句“没有耶”。 “哦……”庄子非又说道,“那就算了,以后也可以叫我的。”也是怪了,之前他在朋友圈里嚷着接活,结果以前合作过的公司竟然没有一个人回,他是实在没办法了才会在群里试着问问看。以往,都是一条朋友圈就解决的事。 “……”凌思凡想了想。 他想,他倒是可以让市场部的副总硬是找一些活儿给庄子非做,但是公司一向正规运作,这样插手总归是不太好。而且,庄子非一天税后一万块,这就是说,他至少要工作四十五天才买得起那个镜头,他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呢,瞎折腾什么啊? 不就是一个索尼公司的蔡司镜头吗? 凌思凡点开了庄子非发在群里的那条链接,发现是个英文网站,他稍微研究了一下,便直接填了庄子非家的地址干脆利落地买下来了。 一向极端节省的他,这次没有丝毫犹豫。 他平时一块钱都不想花,总觉得账本上的数字多一块就是一块,竭尽所能地将个人资产拔到能做到的最高,无法忍受可以有700亿的他却只有699亿,可他方才却并未舍不得。 ——镜头是在又一个两周之后被送到的。 这一个两周内,凌思凡依然是没有敢去见见庄子非。 “思思思思思凡!!!”拆开包装后发现是什么的庄子非结结巴巴的,“我收到了一个镜头!!!” “嗯?” “思凡,”庄子非大声问,“是你买的?是你买给我的对吗?” “不是,”凌思凡立即否定了,“你搞错了,与我没有关系。” “咦?” “与我没有关系——我没下过这种订单。” “不、不可能呀,”庄子非坚持道,“不是你在班级群里看见链接,然后看我买不起就送给我的吗?” “你想多了,是别人吧。” “……” 凌思凡不能够承认。 他并不可以告诉庄子非,自己确是在关心着他的。 “唔,”庄子非说,“总之,不管是谁送的,我都很感谢他。” “……”凌思凡微妙地感觉道,庄子非其实已经很确定就是他送的了,也明白了,他们是在互相注意着的。 但是那又怎样? 只要自己不说开了,那就没有任何意义。 凌思凡觉得,庄子非的感情,以及他自己的,似乎是比邻而居的。就像在一所监狱内,它们被分隔在两间房内。它们敲打着墙,且说着话,知道彼此的存在,然而可惜,监狱那固若金汤、坚如磐石的墙壁上,没有任何通道可以将他们的感情联系在一起。 第25章 班芙公园(十二) 因为凌思凡总是躲,于是庄子非主动带着吃的去找凌思凡。 “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给你拿了吃的过来。” “……那我立刻下去。”凌思凡叹了一口气,回了一封邮件,之后便锁了门下楼去见庄子非了。 “思凡,”庄子非迎上来,“给你做了寿司,还有红豆饭团。” “……”凌思凡低头看着透明的饭盒——里边各种动物寿司还有动物饭团十分可爱,有狗熊的,有熊猫的,一般的人绝对想不到它们出自一个一米八六、肩宽胸阔的男人之手。 “你今晚就尝一尝看?”庄子非问。凌思凡公司会供应午餐,这点庄子非也非常清楚。 因为旅行,还有养伤,庄子非已经两个多月没有去野外拍过照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庄子非的肤色白了一些,更接近于他原本的样子,看起来斯文了不少。 “好的。”凌思凡说,“我等一下放进冰箱,下班之前再拿出来。” “嗯。对了,还有……”庄子非突然又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册子,“思凡,这是上次在班芙公园玩时拍的照片,我仔细修过了,也给洗出来了,这一份是你的。” “哦,”凌思凡伸手接过了,“再次感谢。” “你……你看看么……” “……” “你看看好不好……”庄子非小声道。 “……当然可以。” 说完,凌思凡便翻开相册。 让他有些惊讶的是,相册里面,不仅有他已经知道的庄子非为他拍的照片,还有不少他不知道的庄子非抓拍下的影像,有正面、有侧脸、有背影,还有几张是他没醒来时呈现的睡颜。 总是被偷拍,感觉……居然也不坏。 不得不说,无论哪张照片,都足以成为他全部相册中最亮眼的那一个,虽然,从小到大他也没有拍过几回照片。他留有的影像基本全是证件照或商业用图,因为凌思凡不明白拍照意义何在——是给别人看吗?他没有什么人可分享;是给自己看吗?他对看自己并无兴趣。 凌思凡长得挺不错,但他不是很会摆姿势和做表情,所以,他的照片一直不如本人,他也以为不管谁当摄影师都不会有什么变化。此刻,他却猛然间发现了,原来,他之前想的并不太正确。 “怎么了?”庄子非问。 “没什么,”凌思凡说,“没想到能这么好看,跟我本人都不像了。” “这个也是你呀,”庄子非说,“同样真实的你,只是,比其他的角度更适合你而已。” “嗯?你不是修过照片么?”方才,庄子非说了他修过。 “只是去掉杂质以及颗粒而已,并没有动你本身的一分一毫。”庄子非说。在他心里,凌思凡本身就是最好的,庄子非不觉得自己能凭他贫瘠的想象把思凡处理得比其本人更加引人注目。 “哦……”凌思凡想了想,脑中突然跳出一个问题,于是张口问道,“你拍摄那些模特时,照片也全都是类似这样的么?” “……什么?”庄子非真的没听懂问题,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就是,”凌思凡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你之前的模特,拍出来后,也都这么漂亮?或者更好?”如果接了商业活儿,镜头就有可能要对着人。模特们的外表本来就已经很出色,加上有化妆师和发型师做造型,再加上由庄子非来掌镜,拍出来的照片一定会很接近于完美吧。凌思凡又想起,庄子非拍摄的对象,不只是专业的模特,还有非专业的“熟人”,班级微信群里就总有女孩子请庄子非帮她们拍几套照片。 不知道为什么,凌思凡感到有一点不爽。庄子非的那双眼睛,仔仔细细地观察过那么多人,探寻过那么多人最好的一面。 “唔,”庄子非说,“肯定比较好看,我是专业的嘛,当然会比普通的人善于发掘,不然就要丢饭碗了,但是,你问,‘也都这么漂亮,或者更好?’那绝对不是的。” “哦?” “他们和你不会是一样的。面对他们,我的发挥再好,也达不到你手中那些照片的程度。” “……” “因为感情是完全不同的,投入的热情是完全不同的。”庄子非继续道,“你听说过日本的摄影师荒木经惟么?他出版了350多本书,并且这个数字还在增加,是世界上最多产的艺术家之一。我非常喜欢荒木经惟给他妻子的摄影集《东京日和》扉页上的那一句话。他说,我的摄影人生,是从和阳子相遇才开始的。” “……” “我想,我也是这样吧。我在与你重逢之前,并不知道自己可以到达新的地方。”荒木经惟最著名的,也是他为他妻子拍摄的那些照片,每一次看,都能感受到其中绵延的爱意。庄子非非常地希望,有朝一日,他也能出版一本关于他们两个人的摄影集,或者,不是一本,是陆陆续续的很多本,那些摄影集共同记录着他们从年轻到年老的一点一滴。 “……” “而且啊,”庄子非说,“你本来就要比那些模特好看。” “……怎么可能?”凌思凡也见过不少演员、 演员,心里清楚,即使电视上看着很一般的人,在现实当中也是十分美丽的。 “我、我就觉得你更好看……” “……”庄子非总是把他夸上天,有时,凌思凡真觉得自己能当明星。 ——告别了庄子非,凌思凡拎着饭盒和相册回到了办公室。 他把饭盒放进他独有的小冰箱,接着坐在皮椅上面,又忍不住翻开那本相册看了一看,越看越是觉得喜欢。 他突然有种前所未有的澎湃的热情,想要更加地了解庄子非的摄影作品,而在过去,他从未有过这种冲动。 凌思凡点开了庄子非的微信,虽然他依稀地记得,庄子非好像很少发微信朋友圈——那人的朋友圈,除了很偶尔的记录生活,就只剩下求工作之类的了。 微信的第一条,是炫耀新镜头,配的文字写着: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送给我的。 “……”不知道为什么,凌思凡的脸瞬间就红了,他自己甚至可以感觉到微微的刺痛。 他继续往下拉,果不其然没有看见任何照片,反而发现庄子非这两个星期在朋友圈里说了三次“接活儿”。 “……”他的肩膀还没好呢……长时间举着照相机,会不会影响到恢复?果然还是该休息吧?庄子非是靠手来吃饭的,千万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想到这里,凌思凡有点烦躁地退出微信并且打开了支付宝,找到了庄子非,输了一个“5”,四个“0”,备注里写了十来个字“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别到处求工作”,接着便点击了“确认转账”,五万元的转账立即出现在了他的交易记录当中,加上之前的镜头钱,正好凑了一个整数。凌思凡觉得自己虽然抠,养只兔子问题还是不大。 而后,凌思凡又记起,庄子非好像有一个微博账号,并且,由于出版商的宣传,那上边的粉丝数还不少。庄子非不太玩儿朋友圈,但一直很配合出版商的策略,时不时地在社交网络上发些照片,维持和读者之间的联系。 微博名字,好像就是叫做“摄影师庄子非”…… 凌思凡在微博里面搜了一下,不出意外地找到了“摄影师庄子非”,粉丝有五十万。凌思凡又看了一看自己的粉丝数,嗯,五百万。他是大公司创始人,年轻单身又长得好,微博粉丝一直很多,还有人每天来报道。 他点进去庄子非的微博,发现第一条就是班芙的照片选集,而且,其中几张照片里面还有自己,不过都是远景或者背影,普通粉丝不会猜得出来是他。 庄子非还在自己的“身上”都打了水印,宣布该照片的版权所有。他的胸或背部总是有个“庄子非”的字样,看起来怪怪的。 第二条微博……也是关于班芙。 微博的文字是“此行最喜欢的一张照片”,然后配了张图。 那张照片,也是凌思凡刚才看相册时最最喜欢的——在冰原大道的终段,在一片白色世界中,他穿着庄子非为他准备好的深蓝色的风衣,远远地背对着镜头。在看不清周围景象的冰天雪地的正中间,那抹蓝色异常突出,就好像是一颗很璀璨的宝石。 凌思凡点开了评论。 第一条热评就让他的心脏猛地一跳。 那评论只有八个字:“你是在深爱着他吧?” 第26章 休假(十三) 看到“你是在深爱着他吧”这句话时,凌思凡的思绪一波盖过一波,宛如海浪一层一层冲击沙滩,飞溅出细碎的银白色的水滴,他本人也不太清楚,为何内心会凭空地起了波澜。 庄子非以往发的照片全部都是动物,只有这次是一个人的背影,暧昧到了让人一看就猜中了他的心思。 何况,他还回了那条热评一个笑脸,等于是间接承认了对方讲的。 凌思凡突然想起了庄子非的手指,同时他在心里嘀咕,两个人一起旅行时,如果庄子非总是要拿着摄影器材,是不是就不能牵手了呢? 凌思凡尤记得,在冰原大道时,手上传来的那种温暖的感觉。当时庄子非说,他人称小火炉。 凌思凡当真仔细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发现只要自己肯帮庄子非拎着三脚架就不会有问题了,那样庄子非便能腾出一只手来,只用另一只手拿照相机、滤光片等东西。不过,三脚架也不轻,他并没有庄子非那种好体力,也不知道是否真能一路拎着……难道还要为了这种事情锻炼身体? 嗨……想什么呢? 凌思凡一页一页地翻着庄子非的微博,当他终于翻到了最后一页时,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看了足足两个小时——最怕浪费时间的他,又一次做出了很反常的行为。他也说不出来自己怀有的是什么样的心情,仿佛是一个人在寂静的夜晚唱着一首情歌,孤独中还透着些清甜的味道。 中间一个副总敲门并进来过一趟。他告诉凌思凡,关于之前拆迁那件事情,已经有了结果。事业单位针对新的方案举行了新一轮投票,结果就是,无一反对,全票通过,可以正式准备拆迁以及扩建那个省份仓储物流中心的事了。 庄子非的微博内容,有三分之二是他自己的作品,而且,还常常很认真地阐述当时拍摄的动机、手法,以及照片都有哪些很独特的地方。凌思凡有一点惊讶,原来,每一张照片都凝聚了庄子非那么多的心思,而后他又忍不住想,那么,庄子非口中的“远远超过其他作品”的自己的照片,又让其投入了多少的感情呢? 凌思凡一个一个字地读,突然之间,就很希望亲眼看看,庄子非他在拍摄这些照片时的样子,因为那也一定是庄子非很漂亮的一面。凌思凡只见过拍商业照片时的庄子非,但他知道,庄子非真正热爱的绝对不是商业摄影。 此外,庄子非还常常转发与“霄凡”有关的讯息,比如,“霄凡”成为最受毕业生欢迎的企业、获得华尔街“推荐购买股票”的评级,或者活跃用户数量过亿等等。凌思凡发现,自己每条微博庄子非都会转,而他却从来都不知道这件事,因为庄子非那不确定真假的50万粉丝,实在没法构成什么大的影响。那些微博下的评论大多是零,不过也有两次有人问他“你很欣赏凌思凡么?你总是转他的微博”,而后庄子非就会回答说:“不止是欣赏呢。” 凌思凡发现,庄子非第一个关注的人就是自己,第二个是“霄凡”公司官博,并且还摸到了几个副总那里偷窥,只因为他们有时会在微博中提到自己——他们会从身边人的角度,描述“凌总”在公司的样子。 很偶尔地,庄子非也会分享自己的生活,有工作时发生的事,也有一点日常点滴。在日常点滴中,庄子非最常发的就是他那只黑猫、花草,还有美食,看上去很温馨,但凌思凡总是觉得好像少了一点什么,因为,庄子非平时嘴边念得最多的,并非其中任何一样。 最后,就是兔子。庄子非关注的,除了商业资讯,就是兔子po主,或者猫咪po主。他会转发各种兔子和猫,尤其钟爱兔子和猫在一起的照片,似乎,兔子和猫相处时的气场对庄子非有一种极其特殊的吸引力。 “……”那些个软软的兔子,凌思凡觉得,确实挺像庄子非的。 关掉微博之后,凌思凡还是有点放不下似的,就是不想工作,脑子里麻麻的,鼠标在电脑上很随意地乱点着。 他无意识地在搜索框里输入“兔子国王”四字,按了一下回车,却惊讶地发现,还真的出来了很多带着王冠的兔子的图片,并且,还有一条百度百科词条就是“兔子国王”。 ……这种东西居然还有百度百科? 不敢相信的凌思凡仔细看了看。 百科上写,“兔子国王”是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第七部“古古怪界大作战”中出现过的角色,第一次出场是在第307集,貌似还挺重要。 “……”真有兔子国王?那是什么样的? 怀着一种很奇特的心思,凌思凡找到了那集动画片。因为版权原因,不太容易观看,不过凌思凡成功翻了墙,在YouTube上点开看了。 他对羊没兴趣,对狼也没兴趣,一直拖啊拖的,终于是看见了沙漠中城堡里的兔子国王,还有兔子兵团、兔子属下,以及萝卜盾牌。 那国王总是躺在那,还断掉了一颗牙齿,不过因为另一颗牙巨大,依然被推上了国王宝座。 那个家伙,一看见行刺自己的人门牙长得好,立刻便将刺客封为国师,还揪着国师问美牙秘方,被刺客一巴掌打晕在地,接着刺客便冒充它与灰太狼联手捉羊。 凌思凡一伸手就把网页关了,他也完全不想知道那个国王后来怎么样子,看简介似乎是被羊们给救了,可它竟然想要独占从羊那里借的花洒,用那件神器来种植粮食,引起了羊们的愤怒。 “真特么傻X兮兮的,”凌思凡觉得不是太高兴,“你也配当兔子国王?” 第27章 股东内斗 凌思凡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庄子非的感情好像有一点点变了味。过去他觉得对方挺可爱,现在每次看见那人心里却是既期待又恐惧。 这样,真的不行。 凌思凡很清楚,他并不想要不能预知的未来,他很讨厌“惊吓”,自己没办法控制的他就宁可不要。 还没等凌思凡想好到处如何恢复平静,“霄凡”公司的董事选举就悄然临近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届满,新一届的董事人选、监事人选正在按照章程由有权提名的人进行提名。 董事相当于股东代言人,由股东大会选举而产生,任期三年,当任期届满后,也可以继续连任该公司董事。被提名时,提名的人要提交意向书、董事候选人的简历与其同意接受提名的书面声明等材料,候选人还要在召开股东大会前书面保证资料是真实的,并承诺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义务,等待股东大会上的正式选举。至于董事长,通常来讲,其任命和罢免需要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 这是一件大事,关乎公司未来,凌思凡决定先专心处理董事换届,庄子非的事情就先放上一放。 其实,凌思凡是松了一口气的。那只兔子精力无限、活蹦乱跳,而自己远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般风华正茂,捉住兔子再丢出去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总是显得有心无力。他想速战速决将兔子扔到领地外,可行动上却永远是软绵绵的,凌思凡其实很痛恨自己的犹豫不决。 那就,先放一放,等公司的事情结束之后,再回过来处理兔子好了。 “时鹤生,”凌思凡按了一个分机号,“你来一下。” “好嘞!” 凌思凡等了几分钟,时鹤生便走进了他的办公室。 凌思凡眼睁睁地看着时鹤生径直走向了自己那张办公桌,并且,脸上还洋溢着与老大对视时应展现出的讨人喜欢的笑容。一直走到距离办公桌只剩下两三步的地方,时鹤生才发现座位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人在,刚才他是在对着空气做表情。 时鹤生茫然地环顾着办公室。 “……我在这。”凌思凡终于出声了。 “……嗯?” “咖啡机这一边。” “哦,”时鹤生向墙角那边挪了几步,轻眯着眼,半晌之后,才终于捉住了凌思凡的身影。 “……”凌思凡想:难道以后叫他进来,都只能在座位上等?否则,就好像在耍他一样……虽然貌似也挺有趣。 “凌总,有事?”时鹤生问。 “嗯,”凌思凡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继续问道,“鹤生,之前引入‘银桥资本’那时候的合同,你还有印象吧?” “嘎?”时鹤生说,“这谁还记得啊,都两年多了哎,再说,当时本来也不是我处理的啊。”他只负责技术层面,财务、法务等等全都不是他的专业领域。 “完全不记得了?当时你也看过。”凌思凡说,“你是我的助理,参与了很多事。” “财务、法务和你都看过了,我一个学技术的能看出啥来?你也知道我看合同费劲,装着读了读也就过去了。”时鹤生倒是很坦白。 凌思凡:“……” “我说,你找诸葛林调出合同来不就好了吗?”诸葛林是“霄凡”的CFO,也是主管财务的副总裁。 凌思凡说:“我先不想让他知道。” “嗯?”时鹤生愣了下,“他怎么了?”接着他想了想,立刻猜测到了最大的可能性,“凌总,你是怀疑……那个时候,诸葛林处理的这件事有问题?”时鹤生还记得,“银桥资本”对“霄凡”的投资,就是诸葛林极力促成的。 当时公司遭遇财政困难,CFO诸葛林四处奔波,每天都跑四到五个VC,三个来月走遍全国,最后才终于拉来了“银桥资本”,解决掉了钱的问题。“银桥资本”注资两亿美元,作为回报,它拿走了“霄凡”25%的股份,以及25%的投票权,严格按照一股一票。公司有了“银桥”注资,终于得以继续发展下去。 “那倒不是,”凌思凡说,“但我现在想毁约了。” “……嗯?”毁约?毁什么约?钱都已经投进来了,凌思凡想怎么毁约? 凌思凡解释道:“当时合同中的一条就是,‘银桥资本’投钱进来,但要送三个人进董事会,这件事你肯定知道。” “对。” “而且,还有补充条款,就是三名董事三年之后必须得到连任,如果未能连任,‘霄凡’就要赔给‘银桥资本’一笔相当大的款项。” “似乎是的。” “我想知道的是……要赔多少来着?” “凌总……”时鹤生说,“你想要把‘银桥资本’给踢出去?‘银桥资本’也是大股东哎,一名董事没有也有些奇怪吧……”作为大股东,派人进董事会并拥有发言权,也非常正常。正因如此,当时并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他们也未特别关注那条条款。 “管不了太多了,这只是第一步,我想逐步削弱他们的影响力,我总觉得‘银桥资本’不太对劲。” “哪里不对劲了?”时鹤生觉得,挺对劲的啊。 “要说能证明一定不对劲的具体事例倒是也没有,不过,有些事情就是让我觉得他们对‘霄凡’的野心很大,不安现状,比较危险。”“银桥”没有做过什么特别过分的事,但人怀有心思,还是能感觉得出来。凌思凡觉得,自己似乎是被庄子非影响了,非常相信自己那天生的直觉。“银桥资本”未必真在策划什么,但凌思凡不想终日提心吊胆,他必须确定到底需要赔多少,然后谨慎评估必要性及得失。 凌思凡其实很羡慕某些公司,一直到了上市,公司的创始人依然保有一半以上的投票权。纳斯达克和纽交所都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双重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设置两种股票,AB股拥有的投票权不一样,比如,投资者们持有A股,创始团队持有B股,A股为普通股,一股一票,B股为优先股,一股十票,这样,有时即使创始团队只拥有百分之二十几、十几甚至更少的股份,也占据着绝对的投票权,牢牢地控制着公司。然而,不是所有人都能有这样的好运气,更多时候,资金、控制权、公司发展是不能兼顾的。“霄凡”最开始的几年没有那么顺利,投票权一点点地给出去,最后,虽然说着绝对不会让自己的股权降到50%以下,但在公司破产的恐惧前,凌思凡还是接受了“银桥资本”。不过那时,凌思凡与最开始pre-A轮的投资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的协议,对方一切投票行为都会随凌思凡进行,两人的投票权加在一起也超过了一半,加上双方利益一致、对方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出过什么问题。令人气恼的是,去年,那投资人因为一些问题入狱,资金链断裂了,“霄凡”全部股份都被公开拍卖。事发突然,凌思凡也没有多少现金,想全吃进毫无可能,又被“银桥资本”捡了不少,他还是未能升回至一半以上。现在看来,各种利益盘根错节,凌思凡也一直在想办法回收“霄凡”的控制权。 企业家们看似光鲜,其实每天都在发愁。 “如果你想知道这个……我感觉是六亿左右……人民币啊。”当时他将合同一扫而过,只对上边几个数字有所留意,心里想着好多钱啊。 “六亿?”凌思凡想了想,“有这么多?” “嗯,”时鹤生问,“我还挺确定的,这样的话,你还想把三个董事都赶走吗?” “大概是的,”凌思凡说,“我这心直突突,不能养虎为患。”三个董事,数量太多,“霄凡”一共也不过十几名董事。 “我说,”时鹤生道,“我看是不是你想多了啊……” “必须得多想,不然活不了。”凌思凡说,“等大难临头时再想,一切就都来不及了。” “那要如何操作?” “我还没太想好。”凌思凡说,“不过,董事是在股东大会上选,大概也就只能在暗地里说服股东们选别的人了。” “咋说服啊……六个亿呢。” 凌思凡说:“我想想看。” “哦。”时鹤生说,“那我先出去了。” “……鹤生,”在时鹤生离开之前,凌思凡犹豫着问了一句,“我想问你个无关的问题。” “你说。” “你当时……为什么,会接受你老婆?” “嗯?”时鹤生似乎没有想到凌思凡会问这,愣了片刻之后,才“随随便便”地答道,“因为在一起特别开心啊。” “你……”凌思凡又问他,“你就不怕,有朝一日他离开你?那应该会很痛苦吧?”为了很短暂的开心,冒长久痛苦的风险,真值得吗? “啊?”时鹤生笑了笑,“他离开我,就离开呗。你既无心我便休咯,地球少了谁不转啊?我没有他照样活啊。” “原来如此,”凌思凡说,“真是潇洒。” “你问这干什么?” “不干什么,随口问问。” “哦……” 果然还是不行,凌思凡想:你和我不一样。 ——如果换成是我,我会受不了的。 第28章 股东内斗(二) 接下来,凌思凡便开始忙活董事换届选举的事——他像要把每个人都拆开打碎了看似的,很乏累。 而庄子非则是一如既往地给他送好吃的。 “抱歉,”看着庄子非受委屈的样,凌思凡终究是过意不去,还是向着对方道了个歉,并且还很认真地解释道,“最近我太忙了。” “没关系的……”庄子非说,“我告诉过你的,你呢,想理我就理下,嫌麻烦就算了,没事。” “……”凌思凡想,他倒是很大度,很好应付,和时鹤生那个心里面全是戏的老婆不一样。 “子非,”凌思凡问出了一直以来都很困惑他的问题,“如果,我一直都不接受你,你打算要怎么办啊?” “唔?”庄子非动了动耳朵,低着头说,“那就一直这样子呗……还能做什么呢……也没有办法嘛……至少不会变得更坏……”在庄子非心里,做思凡的好友,也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至少,自己是他重要的人,还可以靠近他,增加新的记忆。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已经五年这么久了。” 其实,凌思凡隐隐地有点希望对方可以放弃。 他自己太软弱,既不知道如何相信另一个人,也不舍得干干脆脆将人推开、继续他的孤独。 不行,凌思凡心里想:求你不要这样,否则我会卑鄙地贪恋你这份情谊,永远不放开你。 “不止五年那么少的,”庄子非突然说,“还要加上上高中时。” “……” “思凡,你知道吗,那个时候,为了不让大家看出我对你的感情特殊,我只能装出对所有人都很好的样子来。” 小孩子心思真的很奇怪,总表现得漫不经心满不在乎,假如换成现在这个年纪,庄子非才不会在乎让人知道他爱思凡。 “喂……” “我那时候想请你吃巧克力派,所以大冬天的骑自行车跑去市中心的商场,连中午饭都没有吃,然后……给前后左右各买了一个,扮成是请大家吃的。”十来个派,花了他好几十,让他连续一个星期都只能买素菜馅包子吃,连鸡蛋都没有,饿得要命。那件事的结果就是,前后左右全都吃了,只有凌思凡依然没理他,让他失望得作业都没写。 “……” “还有一次,我们都去外面扫雪,外面超冷,于是我就想替你扫。”庄子非的声音听上去很遥远,“可大家都知道你总也不说话,我怕围着你转会被别人笑话,所以就替全班同学把雪扫了。”他记得自己特别猛,他哐哐哐哐哐哐的,不一会儿就铲了一大片的雪,一个人解决了一长条的街。那次,他终于帮到思凡了。班里就分到了那么大的一片,他冲上去把凌思凡的敲掉了,凌思凡就没得扫了,站了不到十分钟便回了教室。 不知为何,和凌思凡相识时的那些记忆滚烫滚烫,像被人用烧红了的烙铁印在了骨头上,从未因时光的研磨、岁月的冲刷而有一丝一毫的模糊。 “……”凌思凡也依稀有些印象,当时他还很惊讶于庄子非的好体力。此刻再听到这件事,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凌思凡仿佛回到了那个冬天,眼睛里是覆着白雪的屋顶和树枝,耳朵里悄悄传来了积雪融化、水滴落下的声音。 凌思凡感到很难以想象,庄子非作为一个幸福的孩子,为何能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对自己如此体贴入微? 庄子非又补充了句,“现在班里同学还总管我叫做第一土豪,就是因为那时我总请全班吃零食,其实我只是想买给你一个人尝尝而已的。” “……” “你都没有关注过我的吧?” “也并不是没有。”凌思凡说,“当时我想,这个人的画画得好漂亮。” “真的?” “嗯。” 庄子非的唇角绽出一丝笑意:“算了,不讲高中时期的事情了。思凡,你最近都在忙什么事情?”庄子非心里很清楚,凌思凡并不只是忙,还有躲他的成分在,不过他也并不着恼。 “哦,”凌思凡道,“董事换届选举快开始了,我希望新一届董事会不再有‘银桥资本’的人,为此我正在暗地里操作。” “哦,我知道的。”出乎凌思凡的意料,庄子非竟然全都听懂了,“‘银桥资本’是你的股东之一,也有好几个人在董事会里面。‘银桥资本’持有股份越来越多,你有点想控制住它的影响力。” “你还挺明白的。” “我这两年看了很多商业方面的书籍呢……非常努力地看。”幸好,庄子非爱看书,晦涩的商业知识也因为与思凡有关而有趣起来。 “很无聊吧?”凌思凡问。了解商业方面的知识对庄子非的事业毫无助益。 “不,”庄子非说,“了解你都做过什么,对我来说很有意义。” “……是么。”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你一直好辛苦。” “……”凌思凡问,“没有表面光鲜是吗?觉得我也蛮可怜的?” “不,不是觉得可怜。”庄子非说,“我就是一直想,以前我什么都不懂,不知你被欺负,后悔那时没有做的更多。” “……” “现在我比当时强了很多,”庄子非继续说,“所以往后,我想要一直陪在你身边,尽我所能。” “……”凌思凡的心又像被一根羽毛轻轻拂了下,他忍不住再次有点别扭地说,“你也没法做什么啊。” “我……” 你也就只能陪着我了吧,凌思凡想,同时他心里又觉得,只是陪着也非常地好了。 在这个有些不安的日子,他的意志进一步溃散了,好像是一幅山水画,淡墨下面总好像有一些模模糊糊的潮流在涌动。 第29章 股东内斗(三) 很快,股东大会如期举行。 凌思凡估摸着,“银桥”资本三个董事应该无法获得连任,而且,还有某大股东公开反对三人连任。 不过,现实却打了凌思凡一记很响亮的耳光。 最终,除凌思凡和那名大股东之外,剩余投票呈竟现出了雪崩似的倾塌。在由上千位股东参与的股东大会上,“银桥”资本的三人以相当大的票数差被重新推选为董事,三人获得的支持票数均为5000多万股,反对票数为4000多万股,个人之间有些差异,不过差异很小。 至此,凌思凡的算盘打空,“银桥”资本将依然在董事会中保有相当的决定权。 “……”凌思凡很暴躁。 他实在弄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到底怎么回事?!”他问时鹤生道,“难道还有什么利益纠缠在里边吗?那么多人支持?!帮着‘银桥资本’连任却不站在我这边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操作”,一些股东应该知道,凌思凡希望“银桥”被削弱,可其中很大一部分依然投了赞成票。 这样下去,那还得了?也许会出事的。公司的决策权旁落,甚至被人扫地出门,一直都是创始人们最担心的问题。 “我……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时鹤生说。 “……算了。”凌思凡当然清楚时鹤生不知道答案,他也只是在任性地发泄罢了。 有很深重的很不详的预感的凌思凡,上班也没心情,在公司待了下,居然十万分罕见地提前离开了公司。 家里……明明也没什么。 凌思凡在空无一人的寂静的房间内继续梳理着,依然觉得这件事情透着一些很蹊跷的味道。 他走进了他的卧室,很随意地倒在床上,将兔子玩具搂在了怀里,借以缓解他心中的慌乱。 很奇特地,凌思凡总觉得,在抱着兔子时,他的时间会流逝得缓慢一些,仿佛有什么负面的情绪会进入睡眠,并且将宁静的东西留下给他。 不过,凌思凡依然无法静得下心来。 他拿起了手机,给庄子非发了一条语音:“你在干什么呢?” 庄子非很快就回了:“在和猫玩。” 凌思凡只觉得心里头一股无名火“蹭”地一下就烧到了喉咙,他连声音都不自觉地变大了:“哈,你先前不是还信誓旦旦地说,你会一直一直陪在我身边吗?” “……思凡?” 凌思凡没再回,从怀里掏出了兔子,一把扔在地上,再也不瞧那东西了。 ——更烦了。 …… 不到半个小时,敲门声便响起。 凌思凡问:“来干什么?”他现在已经不想要见到庄子非了。 “嗯……”庄子非说,“有点担心,来看看你。”吊灯上的玻璃,漫射出无数道光线,好似一团轻烟笼罩在天花板上,让它下方的人也带上了一层很柔和的光晕。 凌思凡说:“我还以为你不管我了呢。” “我、我怎么会不管你呢?” “你明知道我这段时间来一直在担心‘银桥资本’的事情,今天出了结果,你居然从早到晚一条消息都没给我。”这算哪门子的“陪”啊。 “……嗯?”庄子非的表情好像十分惊讶,“股东大会是今天吗?” “……我没告诉过你?”他怎么觉得,告诉过了呢? “没有……”庄子非说,“先前我问过你,你说具体日期还没确定,以后再告诉我,怎么这么快就完事了吗?”他还以为,要过一阵。 “……不好意思。”庄子非没有在胡诌,这点凌思凡很清楚。他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了,何况庄子非从未对他说过谎。 凌思凡意识到,他乱发脾气了,他的那些烦躁,在听到庄子非在跟猫玩耍时,竟然达到顶峰,不顾一切地就冲到了外面去。 他也感到奇怪,庄子非的事情,明明只是小事,根本无法与“银桥”比,然而却能让他气急。 凌思凡察觉到,自己的情绪越来越多了。高中有一阵子,他的心里是完全麻木的——他不觉得伤口是自己的伤口,也不觉得痛苦是自己的痛苦。 “所以,”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凌思凡,“他们三个都连任了?” “嗯。” “那……那怎么办?” “没有办法。”如有有办法,就不用愁了。 “唔……”庄子非“唔”了一阵子,然后极其挫败地说,“思凡,你说对了,我什么事都做不了。”当时自己不服,现在看来,还真是这样的,毫无差错。 “没有。”凌思凡摇摇头,全身有点无力。 他无意识地将额头靠在庄子非的肩膀上面,仿佛想要汲取一些热度,过了两秒突然反应过来,连忙挺直了腰并掩饰什么似的对庄子非说:“你进来吧。” “哦……”庄子非也有一点傻。他愣愣地看着对方,几次张口,然而什么都没有说,与凌思凡一样选择了沉默。 今天不是纠结于感情的时候,所以庄子非一句话都没有问。 凌思凡又说道:“在这吃晚饭吧?” “好……”庄子非问,“我来做吧?” “那谢谢了。” “一起来吗?帮我摘菜,可以转移下注意力。”在庄子非看来,这样可以让凌思凡开心一点。 “不……”凌思凡问,“我就光看着你行么?”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就是想看看对方。他躲来躲去的,结果,在今天这样倍感独木不支的日子里,他依然没忍住利用对方身上的温暖。凌思凡就像是夜里被打湿了的一小片叶子,拼命地寻找着清晨刚出现的一缕阳光。 “咦?” “不……我意思是,瞧瞧做饭。” “……当然可以。” 第30章 股东内斗(四) 接着,凌思凡便领着庄子非去买菜。他将人带到了家附近的超市,然后也没有做什么,就是站在一边静静看着对方挑挑拣拣。庄子非喜欢买有机蔬菜和有机水果,凌思凡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无毒”。 “唔,思凡你等我下,我再去拿一袋速冻毛豆,家里面那袋快要吃完了。”庄子非说。 “嗯,你去。”超市里面熙熙攘攘,充满生活气息,股东的事显得非常遥远,负面情绪似乎消弭了些。 庄子非拎着毛豆回来时,凌思凡笑笑对他说:“其实,有时我也比你会生活啊。” “嗯?”庄子非有点不明白,“为什么这样讲?” “不少东西,”凌思凡指着毛豆说,“例如这个,都是我说好吃,你才知道好吃。我说可以下在炒面里边,你才学会了这招的。” “……” 凌思凡看了一眼购物车,“你看,还有很多其他食物也是这样,在我推荐给你之前你都没听说过,但是,我讲了后你只尝了一次就爱上了。我早就发现了,你每次逛超市都会买那几样东西。要不是我,你可能永远都不会试试它们,更没有机会放到你的收藏目录里边。” 凌思凡觉得,也许自己也并不是那么无趣,除了赚钱外,他偶尔也能在生活上指点下别人。 “嗯,”庄子非听见了,伸手揪了揪毛豆的袋子,说,“我每次都是买因为你喜欢啊。” “……?” “要烧菜给你吃,所以才会备着……” 凌思凡又不说话了。他再次在心里面想,庄子非这么喜欢他,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是由于庄子非还年轻吗?或者,他心理年龄小,还保持着天真?如果,这种天真是他纯粹的爱情的本质,那么,那纯粹的爱情终有一天会消失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还是说,即便是将来“生活”这个东西撕下了它虚伪的面纱、露出了它狰狞的面目,庄子非也依然会坚定如今日?对此,凌思凡觉得有一些难以想象。 “思凡,”庄子非又问道,“晚餐喝点酒吗?” “也好。”凌思凡说,“我家里就有酒。” “那成,不用买了。” 回家之后,庄子非休息了一下,便进厨房开始忙活。而凌思凡,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一动没动,就只是用眼睛看着对方烧菜。 他感到有一些奇妙,因为眼中这幅画面,是实实在在地很多年都没有过了。在凌思凡的印象中,只有上高中前,他曾经像现在这样等着母亲端盘上桌。母亲去世之后,他的厨房就没进过别人,一直冷冷清清,不会有谁专门做他想吃的给他。凌思凡没时间和精力做家务,他也始终觉得,一个人做、一个人吃有些凄凉,宁可去叫外卖。此时此刻,很莫名地,庄子非的样子就勾起了凌思凡关于家的久远的回忆。 庄子非动作很利落,各种动作都很娴熟。 “你准备饭菜还真是快啊。”凌思凡说。 “当然,”庄子非有一些得意,“平时刻意关注一下速度,这个都是可以练出来的。” “你练它干什么?”凌思凡有一些惊讶。庄子非又不是专业厨师,为什么要追求速度?对于普通人来说,应该只会关心味道的吧?就连色、香,一般人都懒得顾及。 “不,”庄子非说,“这个挺重要的。” “为什么?” “要说为什么……”庄子非低着头将第一个菜盛进盘子,“我想,你回家也没个准点……我不可能提前准备,只能等你下班再说。如果你到家时间晚,我就需要快点弄完,省得你吃饭太晚了对你的胃不好。” “……” “哦,对我的胃也不太好。” “……” “做成功男人背后的男人,其实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喂……” “我是开玩笑的……” “子非,”凌思凡突然道,“其实我有些怕。” “怕什么?” “我觉得我配不上你对我的好。” “……”庄子非说:“这又不是你说得算的事,我自己觉得值就可以了。我又不求什么,你不要有压力。我做这些事情只是因为,见你过得好,我就也开心。”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在重逢前,能令他有好心情的,就是他本人喜欢的活动,比如去流浪动物基地和猫玩耍,再比如看以动物为主角的童话书,现在,虽然依然喜欢,然而,最让他开心的,就是思凡开心。 “……” “所以,觉得不好意思的话,就再开心一点。” “子非……”凌思凡不知道该说什么,正好这时,庄子非开始爆炒一个菜,声音很大。 凌思凡咳嗽了起来。 “你还是先出去好了,这个实在太呛人了。”庄子非看出了凌思凡不舒服,于是伸手将凌思凡推出去了。 在客厅里的凌思凡,也没走远,更没上楼,他就只是开了窗户,然后远远地站在客厅里能看见厨房的一个地方,继续瞧着那个家伙。 他再一次发现,庄子非长得真的很英俊,身材也非常好,怎么就非得喜欢自己呢。 然而,不理解的同时,又有一些欣喜的情绪从他的铜墙铁壁中悄然弥散了出去。 七点钟时,菜陆续出现在了餐厅的桌子上。 庄子非解开了围裙,说:“围裙的颜色太素了。” “你想要兔子图案的?那我下次买个给你。” “真的吗?”庄子非的眼睛亮晶晶的。 “有什么真假的?一件围裙而已。” “不是,”庄子非道,“我的意思是,我还能来你家?” “……可以吧。”凌思凡含含糊糊地答道。 “思凡,”庄子非将谈话重点重新拉回到了菜上,“这回是新做的,菜全都刚出锅,还是热乎乎的,你觉得……怎么样?” 他心里有些隐隐的期待。过去,他都是做好了放在饭盒里面带去给凌思凡,并且让凌思凡晚上用微波炉稍微热下再吃,但是那样的话,味道肯定会有变化,不可能好吃到哪去。这次是头一回所有的菜全都是新鲜出炉的,还保持着它们所能够拥有的最美好的原貌。 “特别地好。”凌思凡实话实说道。 “是吗?” “真的。”凌思凡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 “那太好了。”庄子非松了一口气,看上去好像挺高兴,“你也喝点酒吧?喝点酒后,晚上能睡得香,不会醒来。” “好。”他家里有很多别人送的优质红酒,他一个人也不会喝,因此所有的酒全部都存在柜子里,今天难得挑出一瓶开了。 凌思凡的酒量不错,在商场上练出来了,不过不知为何,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他的脑袋有点发麻。 凌思凡想:因为公司里的破事,我大概是瞬间变老了很多吧——理性好像逐渐退去,已经懒得再维持他认为自己该有的内在的性格和形象了。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我知道讲这话没用,但是……不管公司发生什么事情,你还有我,不会一无所有。” “……”凌思凡说,“我知道了。” 他还有庄子非,听起来真奇怪。更加奇怪的是,听到对方那句话时,他的鼻端忽然之间嗅到一阵酒香,似有若无。凌思凡一直都不懂品酒,不过今天,他好像突然之间就懂了一点,因为那味道真的极其香醇。 他看着庄子非,刚刚留下喉管的酒微微发热发烫,逐渐冲散了流散在四肢百骸中的些许寒意。 真的是很难以言喻。在庄子非来到他家之前,凌思凡有很不详的预感,并且觉得,自己的生活就是一本看起来像要BAD ENDING的书,突然间的转折让人无比慌乱。他还是抱着一点微弱的希望在读,同时心里做好了一定会以悲剧收场的准备。可谁知道,突然之间,虽然没有任何情节暗示故事最终将会柳暗花明,然而作者的笔触突然变得异常柔和,那种柔和驱散了令人不安的情节,让他也觉得,即使需要经历很多大风大浪,翻到最后也许还会是好结局。 一直到了吃完饭后,凌思凡还是晕晕的,而庄子非,收拾好了全部碗筷,便告诉凌思凡回去了。 这个晚上,凌思凡没有觉得很孤独,他捡回了兔子,居然没有梦到什么股东大会的事。 …… ——仅仅几周之后,凌思凡那不详的预感便初步应验了。 一夜之间,媒体上出现了很多关于“凌思凡的性格其实并不适合管理公司”的相当奇特的文章。 那些文章中的恶意十分隐蔽。先是有人发了一篇明显是公关稿的软文把凌思凡夸上天,然后就有个“前”内部员工指明文章中的一切都是扯淡,并且罗列了“想钱想疯了”的凌思凡的十来条罪名,很快,就有其他“匿名员工”表示都是真的。凌思凡看了下那些罪名,全都不能算是无中生有,然而被人用夸张的笔法给修饰过了。比如,他的有些做法——收购安世的事件中让基金经理们声称将跳楼的手段,还有挤垮竞争对手、间接致其数万员工下岗生活凄惨的往事等等,是完全符合商业逻辑的,可是,相当多的人喜欢从道德角度去看待企业的行为,认为凌思凡太心狠手辣,缺乏一个人的基本善良。至于鼓励公司员工内部竞争这种一个企业很常规的做法,也硬是被和两名员工的脑溢血联系在了一起。 凌思凡很想说,作为上市公司,他需要负责的是他的股东们,而非什么基金公司或者竞争对手。竞争对手没能在市场上存活,他会感慨,可他确实没有什么好羞愧的。不过他也知道,他不能这么说。 只是,其实,文章当中也有着一部分,真的戳中了凌思凡软肋。文章指责凌思凡用钱有问题,大量现金趴在账上,除了交利息、交税,屁用都没有,直接使华尔街认定“霄凡”这部分的成本过高,然而凌思凡却依然死性不改,负面地影响了公司股票价格,不适合再当管理者。 “……”这话对了。他是真的不敢把钱全投进去,他总是有很深重的不安全感。 在凌思凡看来,这篇文章只是造个声势而已。真正的战场是在“霄凡”内部董事会。 上次董事换届选举,不仅仅是“银桥资本”三人留任,而且,凌思凡的两个心腹人物,也被踢出了董事会。那两个人都是公司高管,所持股份很少,因此,就因为“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中的比重过大”这样的理由被剔除了。对方的人没走,己方的人减少,一直让凌思凡感到非常担心——他很清楚,只要一半以上董事同意,他CEO一职,是可以被罢免的。 不只如此,还能增发股票,稀释他的份额。 就连董事长这位置,股东大会也能解除。 上市公司,由股东来掌控,讲的是回报率,从来就没有“创始人”就应该一直管理公司这样的事情。事实上,那些利用了双层股权结构并让创始人的投票权维持在一半以上的公司,虽然可以保证创始人一个人作出全部决策,但公司的股价很难升得上去。 “……”到底应该如何去做—— 正在想着,凌思凡就收到了庄子非发的微信:“思凡,网上有人骂你……” “……”凌思凡正心烦,便和往常一样,把手机放一边,不打算回复了。 不过,十秒之后,凌思凡还是抓过了手机,向庄子非解释了句“我不是像文章里说的那样的。” 一句话而已,不耽误几秒。 第31章 股东内斗(五) 庄子非回答说:“我并没以为你是那样的。” 凌思凡想了想,觉得应该也是。庄子非总是非常地了解他,并不需要他为自己辩白什么。庄子非喜欢他,总不会没道理。如果那么喜欢他的庄子非都不相信他,他还能指望有什么人是愿意相信他的呢。 本来,他总觉得自己没什么好爱的。现在,他却是忽然地生出了点信心。 而后他又猛地意识到了自己与平日里有点不同。曾经,他最大的骄傲就是不被人所理解,他也从未产生过想要解释的意愿,在他心里,这件事情不能给予他任何他所需要的东西。然而,当他看见庄子非那条微信时,却是很冲动地惧怕对方走远。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你也反击下呀。” “嗯?” “你被人误会了,他们那样讲你。” “……”凌思凡想起来,在班芙公园时,庄子非曾说过他是一个好人,当时他还觉得对方有点可笑。 庄子非又加了一句:“你不喜欢说话,我觉得很心疼。” “……”凌思凡说:“我会自己评估这件事的。”在商场上,利益才是永恒主题,没有人会感情用事。 “哦……” 凌思凡想:很心疼吗……? 在一瞬间,凌思凡生出了一种很奇特的忻悦。大概,因为他的孤僻,庄子非才会总想给他很多的爱吧。两种东西居然可以这样被联系在一起,于是,此刻,为了他所憧憬的来自对方的感情,他甚至有一点爱上了自己的孤僻。 “子非,”凌思凡说,“那些人如何看待我,我其实是全无所谓的。” “唔?” “只要不会影响我的生意,谁管他们讨不讨厌我啊,真去较那个劲就傻透了。”根本和他完全没有关系……别说不认识了,就算是身边人,他也不会试图赢得所有人的好感,因为平凡人之间的喜恶转瞬即逝,不值得太认真。一个听不得别人骂的人,不可能是一个好的老板。老板的任务是出色完成工作,而不是让每个员工都很开心。他平时在生活上挺关心下员工的,与时鹤生他们全都是“好朋友”,但在工作中时,下属们都惧他,他绝不会不好意思指出错误,也不会在有冲突时被动地让步。 “这样……”庄子非问,“所以,没有利益牵扯的话,你就不在乎被误会,是么?” “倒也不是。” “那……?” “算了。”凌思凡说。 唯独一个人是例外,凌思凡想:刚才不是就对你解释过了么? “思凡,你真潇洒。”那边,庄子非有点困惑地说道,“每次有人说我拍的照片难看,浪费了钱,我都会感到很沮丧。” “别理他们,”听过庄子非那句话,凌思凡突然不太爽,“审美这个东西本来就很主观。”没有什么是合所有人眼缘的。 “可是,”庄子非又打字,“如果没有感觉,那不看就好了……何必到处说我水平也就那样,获的奖项肯定都是拿钱换的?” “子非,”凌思凡很认真地安慰对方道,“很多人就是很傻的。” 庄子非回了一个字:“喵?” “你随便去什么新闻下边看看,一定会发现很多可笑的言论。” “……” “所以,很多人就是很傻的,这个比例并不会因为喜欢看艺术作品就变低了。”虽然,他们本人不会意识到这一点,还很有可能认为自己了不起。 “话虽然是这样说啦……”真看见了还是会不舒服。 “不要在意他们。”凌思凡说,“你发布新照片,是为了喜欢你的那些人,而不是为了讨厌你的人,不要本末倒置。讨厌你的人,无视就好了。” “嗯,对。”庄子非说,“还是有很多人喜欢我的照片。” “没有很多也无所谓,相信自己。”打完字后,凌思凡突然使用语音发过去一句,“我说你拍得好就行了。”他的声音里面全是不容置疑,仿佛对方是他公司某个副总。 庄子非笑了,也开了语音。他说:“你觉得好就足够了。” 没错,他发布新照片,是为了喜欢他的那些人,即使只有思凡喜欢,也是一件值得他完成的工作。 “……嗯。” “思凡,”而后,庄子非忽然甜腻腻地说,“你真体贴。” “……”凌思凡感到有一些奇怪。什么时候,他居然也会安慰别人了? 从班芙公园回来后,他躲对方躲了很久,结果,到了董事连任那天,突然间就土崩瓦解。 他到底还是失败了。 人在脆弱时是不是真的会放松警惕?凌思凡觉得大概的确是这样没错。本来,他还可以用理智强迫自己远离对方,现在却只想依靠那人,让自己舒服些。 他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当他为公司的事烦心时,也就没办法维持距离了,他没有那种兼顾的本事。 如果一样器皿被拖进阴暗的角度将要发霉,总会有点渴望能有一缕阳光照耀在它身上。 未来道路长且艰难,需要有亮伴他前行。 凌思凡头一次真切地看见了,他身上的那些被剥落的外壳。 “好了思凡,”庄子非说话一向有分寸,此刻他就很及时地退开,“你肯定要想该怎么办吧,那我就先不打扰你好了。” “嗯,”凌思凡说,“晚安。”庄子非很乖,一向不闹人。 “我的伤都快要好了,好了就又要工作了。”庄子非有点伤心地说道,“有时希望自己的伤恢复得慢一点,这样我就可以再陪你待一阵子了。” “全都随你。”凌思凡说,“不然,你就辞掉给地理杂志供稿的工作吧,当一个自由摄影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钱不够也还有我给给你当后盾。”说这话时,凌思凡完完全全忘记了,他得是庄子非的什么人,才有资格说这种话。 “不要,”庄子非想都没想便拒绝了,“我讲过了,不要你钱。”绝对绝对不要让人以为,他是为了钱才喜欢思凡的。 “……” “不聊了,你忙吧。” “好。”其实,凌思凡并没有感到烦,反而比之前安定了不少。 …… ——于是,凌思凡开始着手解决眼前的危机。首先,舆论是非常重要的——言论氛围经常可以左右人的思想、选择。伊丽莎白·诺依曼早在1974年就有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发现,即,即使投票者想要投票A,但如果他们认为B会赢,便很有可能会保持沉默,导致另外一方声势越来越大,这就是“沉默的螺旋”。 凌思凡邀请了几位商界大佬、财经记者反驳对方言论,媒体上也很快有了不少“反方观点”。一种路数是说,创始人打下的根基,是该企业灵魂所在,贸然换人恐怕不妥,会导致价值观偏离,而且,没有人比创始人更加了解公司、了解市场,与企业最契合的人如若离开,在企业生死存亡的那一刻,“外人”做出的决定很可能是错误的。文章举了一些例子,并证明了资方一定逐利,不少公司经历了大的变动后一直如浮萍般悠悠荡荡没有方向,因为投资者很有可能会出于短期利益将其卖来卖去,缺乏更长远的规划,对企业发展来讲并不是好事。另外一种路数是说,了解凌思凡的人都知道,凌思凡根本不是那种人,文章大概出于某个竞争对手之手,目的根本就是想要混淆公众视听。他们将例子一一反驳了,比如,更详细地说明了收购安世的细节,指出德国法院已经判了,整个过程没有任何欺骗,当对冲基金们只因为“霄凡”是一家中国公司便大肆唱衰并想狂捞一笔时,我们为什么要同情这种自作聪明而且投机的人?至于竞争对手没能存活,也是因为他们失了顾客支持,“霄凡”没有任何恶意竞争行为,指责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的“霄凡”是毫无道理的。同样的事,在被从不同角度重新梳理后,立刻变了一副面目。在反击中,他没有提现金的事,因为,公众真正关心的不会是这个。 此外,凌思凡开始罗列自己手里还拥有的牌——要想得到股东支持,就必须要将足够多的利益摆上台面。谁给的价码高,谁就可以获胜。 可是,他最大的资本,就是这“霄凡”了。当别人想要抢走“霄凡”时,他手中的“霄凡”没有任何意义。如被抢走,整个“霄凡”都会是对方的。 凌思凡想了很长的时间:除了“霄凡”,他还有什么呢? 事实上,是有的——当初,凌思凡曾留了一手。 第32章 股东内斗(六) 凌思凡仔细整理了他手中还有的牌——果然,能算是“王炸”的也就只有它了吧。 凌思凡有点能够想象到,他使出“王炸”时,对方将会是怎样的表情。 不过,除了“王炸”,最好再有一层保险,两道锁才比较妥当。凌思凡翻着他的电话簿,开始逐一联系曾经有意愿要注资“霄凡”的人。引入新的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结成同盟,稀释“银桥资本”极其同盟股票份额,也是一般的创始人在这种情况下会选择的常规做法。 算算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凌思凡估计“银桥资本”很快就会发起进攻了,在那之前,他必须要布置妥当。 凌思凡在晚上下班之后开始很频繁地约人见面,开始就注资“霄凡”的事与各方展开了一系列谈判。他接触的主要就是那些创始人有绝对话语权的私人公司,其中有些企业已经不感兴趣,有些企业依然抱有极大热情,虽然其中的大部分都提出了极为苛刻的合作方式,比如,要求确定每年可得到分红的最低金额,又或者是想直接参与“霄凡”的几个项目。 凌思凡身心俱疲,强撑着一个个谈,最后,他心里有了个谱,暗自定下了两个有可能合作的对象。 在这期间,庄子非还是经常给他送晚饭,只是送饭“形式”一直都在变化。 “思凡,”有天,在凌思凡的家门口掏出饭盒给凌思凡的他说道,“一路过来,不太热了。” “没事,”凌思凡说,“我对吃的要求不高。” “哎,”庄子非说,“确实,也只能这样了,没有别的办法。虽然,我真的很希望给你刚出锅的。”思凡现在每天每时都那么累,如果可以吃得更好,而不只是对付一口,心里上的疲乏应该也会缓解。 “……”凌思凡问,“你真的希望么?” “嗯。”庄子非确实看着有一些难过。 “……”最近越来越看不得庄子非失望的凌思凡说,“你等一下。”随后,他便上了楼梯,脚步声消失在楼上的走廊里。 “……?” 还不到两分钟,庄子非就看见凌思凡又下来,并用食指挂着一串钥匙递给自己,“这给你吧。” “这是……” “家里大门钥匙。” “咦?!” “哪天想要送饭的话,你也可以在这里做。你告诉我一声就好,我回家前会打电话。” “思凡……”庄子非像一只大兔子般,用两只手捧着放在心口。 “子非,”凌思凡说,“谢谢你的晚餐。” “不不不不,我愿意的。” “……还是谢谢。” 然后,从这一天开始,凌思凡就每天都能在自己家里看见庄子非。 每天都看,竟然也没有觉得腻。 …… ——又是一段时间过后,凌思凡感到应该会来的终于是来了。 在一个月亮弯得好似死神镰刀一般的晚上,“霄凡”的第二大股东“银桥资本”以及第三大股东“东阳”合伙出了一份提案,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更换“霄凡”的董事会主席,并且建议由现CFO诸葛林接任。 因为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长的任期内,不得无故解除职务,否则视为违反规定,所以两大股东在提案书上,详细地罗列了其“弹劾”的原因。 文件上有一大堆凌思凡都没太见过的数字,比媒体上那些破烂文章要写得好多了。总结起来就是,因为他的性格,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率都未能最大化,他的一些做法,是违背“常理”的,是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不会存在的。他作为董事长和全体股东的受托人,违背了自己当初的承诺,未能尽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责任。而诸葛林,在财务上则有一份很完美的问卷。诸葛林担任“霄凡”CFO以来,在资金的筹措、使用上面效率极高,倘若凌思凡肯更多放开对钱的控制,股东分红一定可以攀升一截。而诸葛林也有董事会主席和CEO的经验,他几年前开的公司增长一直非常惊人,最后溢价150%被人收购,所有股东赚得盆满钵满。此外还有两条罪状,其中之一公司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管理层却屡劝不改,影响股票评级进而影响股价,另外一个是说凌思凡坚持不进入一些高利润的行业,总之都是耽误了股东赚钱了。至于这几条理由中有多少是真话,就只有“银桥资本”和“东阳”自己知道了。 “……”来了。 果然,对方是步步为营的。 在董事换届时,他们没有打算让自己也出局,那样难度太高,因此只是保了“银桥”三个席位,还有削减了公司管理层所占的人数。 这次,是要召开什么“特别股东大会”,把自己踢出董事会。董事会一共就十几个人而已,自己出局的同时再加个他们的人进来,今后做决策时就会更加偏向那一边了。 凌思凡已经可以想得到,他们的下一步会是什么。他们应该已经在策划了,让董事会通过增发决议,令“银桥”增持成为第一大股东,甚至让那一派的话语权加起来超过50%。至于自己这个“现”第一大股东,自然就只能被拉到第二名了。虽然公司章程里边写了,自己对于新增发的股票有优先购买权,但是“银桥”资本非常清楚,他根本掏不出那么多的现金——他只有一个人而已,30岁还不到,怎么可能拿得出几十亿?自己只能放弃,购买权便轮到了“银桥资本”和其他大股东的手上。从此,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都被控制,公司按照他们一派想法去运营,而拥有极多股份的他们只会思考如何能挣到钱,并不可能把“霄凡”的长远未来真正地惦记在心上。 …… 凌思凡连夜发表了回应。 他代表“霄凡”现有管理层,明确反对了“银桥”的提案。 凌思凡说,首先,通常做法并不代表绝对正确。未雨绸缪并非没有意义,过去很多企业都在危机当中一夜倾塌,目前存钱的方式是为了提高“霄凡”抗风险的能力。其次,运营成本较高只是因为公司的工资高福利好。在他看来员工才是“霄凡”第一资产,有了最优秀的员工企业才能持续发展。何况,他已经开始着手削减运营成本了。最后,那些高利润的行业与“霄凡”的品牌个性不符,会使企业形象模糊,长远来讲未必是好事情。 接着,第四大股东发表公告支持凌思凡。 “霄凡”各方撕了整整一夜。 围观网友纷纷表示这出大戏精彩纷呈,唯一缺点就是撕了一夜,居然不给观众睡觉时间,建议以后这种掐架改成晚上六点开始。 “……” 掐架其实不是凌思凡的目的。 特别股东大会不会那么快就召开。 凌思凡将他手中的两张牌整理了下,便打算去找“银桥资本”和“东阳”把牌摊开了。 第33章 股东内斗(七) 在摊牌前,凌思凡提前出了上半年财报。面对这份财报,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却给出两种解读。以凌思凡为代表的“霄凡”管理人员认为,公司业绩良好,公司正在十分稳健地实现全年的目标,而“银桥资本”则表示,“霄凡”利润增长明显不如某些新兴竞争对手,正在失去它的优势。对于这种矛盾,华尔街给出了官方“定论”——“霄凡”每股报收52.5美元,涨幅3.81%,说明投资者对于财报还是满意的。 财报出来之后,凌思凡分别约见了“银桥资本”以及“东阳”的人。 他对银桥资本提出的要求是,自己必须继续保有董事会主席和CEO的位置,但是作为交换条件,他可以将非上市资产注入“霄凡”。 当初,凌思凡算留了一手,没将旗下所有产品全部打上“霄凡”标签。那些网络金融产品,还有线下很多实体商店都被他剥离了。换句话说,当初他在开发网络金融产品还有开设一些实体店时,没有直接使用“霄凡”品牌,而是将其划归在了另外一家他自己全资的公司“非凡科技”旗下。那家公司与“霄凡”同属一个母公司,但是,凌思凡在“霄凡”融资及上市时,都只签署了“霄凡”的名字,从来都未曾涉及到那一部分资产。事实上,两边在同一个楼里办公,双方产品一直绑在一起,如果从公司的角度出发,进行整合对未来更有利,可凌思凡却没有那样做,可能他已预感到了将有一天会用到它。他现在有点庆幸当初那一闪而过的特殊的感觉,另辟蹊径地重新规划了公司的结构,建立了一全新子公司并把新产品交给它负责。 “哦?”“银桥资本”的人果然很有兴趣,“把那部分也并进来?” “对,”凌思凡说,“今后那一部分利润也可分红,而且,对于公司股价一定会有好处。” “……” “如果最后真的是我走人,”凌思凡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就会带走所有非上市资产。” “……什么意思?” “我会终止与霄凡的合作。”凌思凡说,“我不会再允许霄凡继续使用它的任何产品,包括网上支付平台、搜索自然结果排名系统、搜索付费结果排名系统等等,我最了解霄凡,我敢发誓,只要终止合作,网站立刻就会半瘫,短期之内很难解决。我将‘非凡科技’的产品都申了技术专利,霄凡无法简单模仿,重新开发时间需要大量时间,绝不可能快速接轨,另外,与以往完全不同的体验会赶走用户,这种简单的道理我想你一定也明白。” “非凡”这个名字真是简单粗暴,当初琢磨新公司叫什么好时,恰逢庄子非来找他一起吃饭,他突然觉得“庄子非”的非字就不错,和他的“凡”字正好可以组成一个词,于是挺不走心地直接就用了,也没指望“非凡”会走到台前去。 “不可能。”“银桥资本”的人回应,“即使你不再在霄凡工作,你也依然持有公司股票,这么恶整霄凡,对你有好处么?” “股票卖了不就完了。”凌思凡有点同情地看着对方。 “……还是不可能,”对方又道,“那样,‘非凡科技’就是你唯一拥有的,终止与霄凡的合作,非凡科技也活不了,你是不会为了报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商人重利,这是写在骨子里的。 “错了,我能。”凌思凡直勾勾看着“银桥资本”的人——事实上他真的不能,可他相信他自己的演技。每天“演戏”演了那么多年,骗过对方问题不大。也就只有在庄子非面前,他觉得自己是真实的他。 “你有病啊!”对方突然难以保持优雅,气急败坏地骂出一句话。 “是你们先疯的。”凌思凡说。他突然觉得有一点恶心。这一群人,仿佛爱食腐的蚊蝇一般,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了私欲的恶臭。 这段时间以来,他每天都会见到庄子非,庄子非的身上有好闻的清香,于是愈发显得眼前的人污浊不堪。 也许自己也是这样的吧,凌思凡想:于是现在,他很盼望着到家能够看见庄子非,让那人用他身上的清香拂去自己那股看不见却闻得到的泥腥。 “当然,”顿了一顿,凌思凡再次开了口,“那是在最坏的情况之下,我才会采取极端的手段。” “……” “但是在那之前,我会试着引入一个新的股东,并且有可能会是第二大股东——你现在的位置。”其实他并不想要这样做,毕竟,引入新的股东就意味着损害自己利益。 “董事会通过不了的。”对方倒是挺有信心。 “其实,各方会有几票,你我算算就都知道。”凌思凡说。 “所以决议是通过不了的。” 霄凡一共有十三名董事,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站在凌思凡一边,银桥资本对此也很清楚。所谓独立董事,就是利益不相关方,不是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没有业务方面联系,可以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的判断。而剩下十个人中,“银桥资本”与第三大股东‘东阳’加起来有五人,一定会对引入新的股东投反对票,最终,大概就是五票反对,八票赞同。按照公司章程,这种重大决定,需要董事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赞同才能通过,8除以13,62%,根本没到三分之二。 凌思凡却是有点诡异地笑了:“喂,你知道这次要引入的是谁么?” “谁?” “是‘兴华’集团。” “……?” “我想你还不知道吧,‘东阳’正为‘兴华’集团建设一个工程项目,算是利益的相关方,如果我们近期不能达成一致,我会立即召开董事会并要求‘东阳’回避——倘若东阳不能参与投票,反对票就只有你们的三票了,3除以13,不到三分之一,提案会通过的。随后股东大会也是如此,‘东阳’依然需要回避。”章程规定,利益相关方不能够参与表决。 “等等,”“银桥资本”的人问道,“为什么是用3票反对除以13,不到三分之一,提案通过,而不是8票赞同除以13,不到三分之二,提案不能通过?” “纠结小学生数学有意思?”凌思凡有点不耐烦地说,“就算去掉他们两个,将总人数算作11,你们也没超过三分之一。” “银桥资本”的人沉默不语。他们就像塞了满口辣椒,刚开始很难受,到了这时却是已经没知觉了。 “好了,我的意思很明确了。”凌思凡最后总结道,“我的期望就是,‘银桥资本’保证我董事会主席和CEO的位置,为了交换,我可以将非上市资产注入‘霄凡’。否则,我必拼死一搏,引入‘兴华’集团。就算这事没成,‘霄凡’也好不了,我会终止合作,直接将它毁了。”说这话时,凌思凡脸上就是自己得不到也不给别人的样。 他还是挺喜欢跟对方谈判的,因为对方可以用理性来沟通。曾经有个合作伙伴,每次谈判都哭,说自己有多惨,搞得自己没办法不让利,后来时鹤生和他对着哭,才总算是把问题解决了。 “……” “你们全都是聪明人,好好权衡下利弊吧。”凌思凡又露出一丝笑容,“你们太着急了,再等等就好了。” “你……”他们一直觉得,凌思凡还年轻,很容易被解决,看来是大意了。 ——见了“银桥资本”之后,凌思凡又见了“东阳”,他也摸清了各方的底线。 “银桥资本”期望的结果是:将凌思凡踢走,自己接管“霄凡”。“银桥资本”所能接受的结果是:凌思凡暂时先留下,非上市资产并进来。 “东阳”期望的结果是:自己增持“霄凡”。“东阳”所能接受的结果是:第三大股东的地位不变。 至于自己,能接受的结果就是:继续董事长、CEO职位,同时交出非上市的资产,套取到大量的现金,用以在合适的时间增持股票,至少也是不被人削减掉份额。 …… 再回到家,已经八点。 “思凡,”庄子非从厨房里走出来,“所有菜都准备好了,饭也熟了,我炒炒菜就能吃了。” “好,”凌思凡将手里一样东西递了过去,“兔子围裙到了。”即使忙得已经头晕,他也没有忘了庄子非想要的兔子围裙。 “哦哦哦哦!”庄子非接过了,却发现箱子里还有一个东西,“这是什么?” “……围裙的帽子。” “唔……?”庄子非抖开看了看,发现那帽子上挂着双长长的耳朵,还有一个凸起的兔子的鼻头。 好像小孩子穿的…… 不过,这是思凡送的,他还是很感动。 “我去洗一下手。”凌思凡说。 “嗯。” 然后,趴在洗手台上,凌思凡再次干呕了。 他最近实在太累了。虽然他还能撑,然而身体总是向他发出警告,告诉他去休息,不要再继续辛苦了。 “思凡?”穿着兔子围裙的庄子非出现在了门口,他脑袋上垂下了一双兔耳朵。 “……嗨。” “思凡,你怎么了?” “……没什么事。” 说完,凌思凡就想要出去。 没有想到,在他经过庄子非时,庄子非突然一把拽住了他的手腕,并且将他扯到面前,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抬起了他的脸,仔细端详了下,声音非常低沉而又暧昧地说:“你是累了。” 第34章 股东内斗(八) 听见庄子非柔缓的话后,凌思凡心里猛地颤了下。 庄子非用两只手的拇指轻轻摩挲凌思凡的眼睑,又说:“你看,黑眼圈这么重。” 凌思凡垂下了眸子,模模糊糊地看见对方温热的手指正碰触着自己。 “思凡,”庄子非说,“你贫血才刚好,指标堪堪正常,就又这么拼命,我真的担心你。” “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坚持一下。”凌思凡说,“这事太重要了,必须要解决它。”不过,多亏庄子非从不间断的提醒,他其实每天都会按时吃药。 “我知道。”庄子非无奈地叹了口气,将手从凌思凡的眼睑移到他的脸颊上,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而后凑近了在他的眉心淡淡落下一吻。 “……”凌思凡的呼吸一窒,然而他的头脑是麻木的,竟然没有什么反应,只觉得眉间痒痒的。 庄子非的嘴唇沿着凌思凡挺直的鼻梁一路向下,很小心地碰了一下对方唇瓣旋即分开,见凌思凡居然依然定定地站在那没动,便又啄了一下,接着是第三下,最后干脆一直贴着,还伸出舌头舔了一舔凌思凡的唇缝中央。庄子非听说过,有唇珠的男人好胜心非常强,凡事都必须赢,他觉得确实和思凡有点相符。 凌思凡一直晕晕乎乎的,感觉到被人用力地搂在怀里,双手也不自觉地抓住了对方。他身体里好像有什么正喷薄而出无处释放,于是捉住一个东西就紧紧地握住了。 庄子非还是没离开,凌思凡的手指一个用力,便将他手里的那样东西给扯了下来。 ——是庄子非兔子帽子上的两只耳朵。 庄子非随意地接过了那帽子扔在洗手台上,一把握住了凌思凡的手,手心相对、十指相扣,并将凌思凡的两只手都举过头顶,牢牢按在其身后的墙上,胸膛也死死地压住了凌思凡,并且开始用舌头仔细勾画怀里的人嘴唇的形状。 胳膊被压住了,凌思凡傻了足有一分钟才突然间反应了过来,而后猛地推开面前的人,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心里嗡嗡地拉响了最高级别的警报。 “子非,”凌思凡声调不稳地说,“你别这样。”说这话时,他的嘴唇通红,根本无法像他想表现的那般严厉。 庄子非直直地站了十来秒钟,才说出了一句:“……抱歉。” “……” “我不知道你不愿意。” 他在过去两分钟内欣喜若狂,原来到底还是他自己误会了。 “……”凌思凡很清楚,怨不得庄子非,因为他自己刚才并没有制止对方。他说:“可能真的是太累了,方才没有反应过来。” “……哦。”庄子非的眼睛亮晶晶的,让凌思凡别扭地转移了视线。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那下楼吃饭吧,吃完你就睡觉。” “吃完我还……”凌思凡想说吃完还有别的事,然而看见庄子非的眼神之后,却是莫名其妙地说了句,“知道了,今天会早点休息的。” “好呢,我去把菜都盛出来。”庄子非又系好兔子围裙,戴上围裙配的兔子耳朵,瞬间恢复成人畜无害的模样。 晚餐依然非常丰盛,有鱼有肉有蛋有蔬菜有水果,虽然照例又有补气补血的食物在,还有一盆小胡萝卜。 “思凡,”庄子非说,“我还给你榨了点果蔬汁,这样营养比较容易吸收。就在那边桌上,你饭后喝一点。” “好。” 想了一想,庄子非问:“内斗的事,怎么样了?” “我不确定。”凌思凡说:“我本来以为亮出底牌后,对方就会接受我的提议,然而现在看来,银桥和东阳表现得犹豫,似乎极想要把我给扳倒。” 顿了几秒凌思凡再次开口道:“对方在评估我是否只是在那虚张声势而已,以及他们是否可以想出来什么应对的方法。如果其中一项答案是yes,他们恐怕就会继续行动。我好像还是有点低估了他们的决心。” “那、那怎么办?” “只能等了。”凌思凡说,“我想最终大概可以达成一致。” “哦……” “还有一件事情让我有点在意。”凌思凡戳了一个枣子放进了嘴里,“就是诸葛林为何会同意参与。” “……唔?” “这个人选,应该是他们仔细选择的。确实,也没有什么人比他更合适了。”诸葛林很早便加入“霄凡”,算是和“霄凡”一起成长的,“银桥”和“东阳”就算弹劾自己,也不能随便找阿猫阿狗。面子毕竟还是很重要的,不好露出太难看的嘴脸。可是,诸葛林曾经是很“忠心”的下属,跟随自己闯过了很多的难关,凌思凡真的有些希望能查明,俩股东究竟是如何诱惑他的,因为表面上看,诸葛林从这次战争中得不到非常多的好处。他如果想要当CEO的话,凭借他的能力出去应聘也可以找得到,他的股份又挺少的,对他个人而言股价高点低点影响也不太大,而他一旦失败,后果却是毁灭性的——他会被开除掉,也很难再找到工作。 “所以,”庄子非揣测着问道,“你想知道,银桥资本和东阳开出了什么条件吗?” “嗯,”凌思凡说,“这样才好试着将诸葛林重新拉回到我这边,也能提防将来他们再用同样的方式勾搭别的人。” “……哦,”庄子非琢磨了一下,明白自己派不上任何的用场,暗自叹了口气,开始将好吃的菜夹给凌思凡。 “别夹了,你也吃。”凌思凡说,“碗都放不下了。”此时,他碗里的白米饭上,横七竖八地放着两三样庄子非挑的“最嫩的一片肉”。 庄子非问:“嗯?” “放不下了,”凌思凡的呼吸一窒,“你……” 他看见庄子非直接夹着一个火腿金针菇卷送到自己唇边。 “你……你干什么?”凌思凡问。 庄子非说:“你说放不下了。” “……”凌思凡呆了呆,最后还是妥协地低下头,就着庄子非的手边吃了。 ——晚餐过去之后,凌思凡稍微休息了一阵子,便被庄子非催着躺在了床上。 “睡吧睡吧,”庄子非说,“我等一下自己离开。” “……嗯。” “我帮你把灯都关了?” “行。” 由于实在太困,凌思凡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结果,似乎才刚入睡,凌思凡就梦到了他小时候的事情。他梦见他在马路里,四周一片蝉虫野鸣,盛夏里的暑气扑面而来,连路面都反射着太阳光,他一个人走着,汗流浃背甚至弄湿了书包的带子,每一步都好像即将晕倒,可他还是坚持着走完了他上学的五十分钟的路。到了最后,周围似乎也有很多同学前往同个方向,可他浑浑噩噩,与世隔绝的那种感觉鲜明得像就发生在昨天。 梦里的焦躁仿佛带入了现实,凌思凡在被子里挣着挣着就醒了。 他想要拿起手机看看表,却冷不防失手将它摔在了地上,手机落地发出“咚”的一声。 “……思凡?”庄子非在门口轻轻地问,“你还没睡?不会又偷偷地在工作吧?” “没有。”凌思凡哑着嗓子说,“做了个梦。” 庄子非轻轻拧开门把手,问:“……是做噩梦了吗?”客厅昏黄的灯光从他身后照过来,柔和了身上的线条,使凌思凡觉得这个人似乎会发亮。 “可能算噩梦吧。” “……”庄子非没出声,他转身掩上了房门,将凌思凡放衣服的椅子搬到他的床前,说,“接着睡吧,我陪着你,等你睡得熟了我再回家。” “不用,你也早点休息。”每天做饭,也不轻松。 “没事,闭上眼睛,听话。” “……哦。” 不知为何,白天和VO明枪暗箭地厮杀的凌思凡,真的很“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然而,他总是有不安全感。 每隔十几秒钟,他就睁开眼睛,看一看庄子非,确认对方还在。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明知道对方没走,却还是想用视力捕捉他。 庄子非问:“你这个样,还怎么睡?” “……”凌思凡不说话。梦里面的孤独让他心里发颤,他不想要再回到刚才那梦里。 庄子非想了想,伸出手隔着被子握住了凌思凡的手腕:“这样总行了吧?你不需要睁眼,我能感受到我,知道我在这里。” “……” 如果庄子非敢握他的手,他一定会抗拒。 不过,凌思凡想:手腕……就手腕吧,何况还隔着被。 两人间的气氛非常美好。在这美好的气氛中,凌思凡和庄子非都默契地保持了沉默。 这夜,凌思凡很难得地中途一次都没有醒——之前他每晚都会醒个三次回,一小时一睡。 天再亮时,他发现庄子非还在。 第35章 股东内斗(九) “子非,”凌思凡推了推庄子非,“怎么你没回去?” “嗯?”庄子非揉了揉他的兔子一样红的眼睛,“几点钟了?” “八点,我要去上班了。”天已经大亮了,可凌思凡能感觉到,庄子非的手还是隔着被子紧紧地握着自己手腕,那种热度似乎可以透过阻隔直接传到他的皮肤——庄子非明明都已经睡了,可手却片刻都没有放松。 “哦,”庄子非也抽回了手,“我去给你弄点早餐。” “随便吃点好了,交给我准备吧。”凌思凡坐起来,头发有些凌乱,“冰箱里有牛奶,还有速冻豆包和你腌的小菜,很快就能吃了。” “那我再炒个蛋。” “嗯。” “思凡,”庄子非傻傻地笑了笑,说:“这样真有家庭气息。” “……” 庄子非自知说错话,于是立刻转移话题,问:“思凡,你昨晚做了什么噩梦了?” “……也没什么。” “你不讲我其实也猜得到。”庄子非继续道,“是梦见公司被抢走了吧?”对凌思凡来说,这应该就是最可怕的事了。 凌思凡摇摇头,说:“不是。” “那是什么?”庄子非有点好奇了。 “……”凌思凡感到他没办法说“噩梦就是里边没有你在”这样的话,于是他只能掩盖似的道,“真的没什么的,说出来很可笑,还是不讲了吧,我们该下楼了。” “哦,”庄子非从来不会追问他,这次也不例外,“好的。” “一起做饭之前,你要先洗漱吧?我去给你找条毛巾,再给你拿一支牙刷。” “嗯。” 接过洗漱用品之后的庄子非,在洗手间里足足刷了好几分钟的牙。凌思凡想,大概,对于兔子来说,牙齿是很重要的吧,连喜羊羊动画片里那个傻X国王都知道这点。 庄子非也的确从来都没有过蛀牙。他每天都用心刷牙,仔细地用压线清理,有时还会使用特殊药水冲洗。而凌思凡就不同了,他的牙齿很容易蛀,本人又懒得去护理,每年都会有新的洞。 “思凡,”洗漱完毕的庄子非拿着东西问凌思凡,“这些东西怎么办啊?难道丢进垃圾箱里?” “别,别丢。”凌思凡自然是舍不得扔掉的,他的东西都会弄到报废为止,“放在洗手间台子上,以后你就都用它们。”这毛巾和牙刷,就给庄子非了。 “放在……洗手间里?”庄子非期期艾艾地问,“思凡,昨晚我是一不小心就睡着了,本意不是要过夜的……难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还会有机会住在你家里么?” “……凡事都有万一,有备无患最好。”怪了……刚才为什么没有想到给他拿一次性的? “嗯。”庄子非笑了下,而后又抬起头,“那么,等下早餐过后,我就开车回家。” 凌思凡看了看对面的人很困倦的面容,问:“庄子非,你昨晚一共睡了几小时?” “差不多三个小时吧?”庄子非说,“不过不太舒服,中间总是会醒……平均半个小时一次,不过很快又能睡着。”多亏了摄影师这个职业,庄子非睡觉的能力很强,从来都不会没办法入眠。 “就三个小时么……”凌思凡说,“我看,你先别开车了。” “咦?” “虽然你觉得自己没问题……但睡眠不足肯定会影响你的注意力,早上大街上到处都是车,说不准哪辆就会和你的车撞在一起了。” “不会的……” “你在我这再睡上一觉。”凌思凡直接下达了命令,“补一个眠,同时也能错开高峰。” “倒是也行,”庄子非说,“不过,我躺在哪?客厅里的沙发上吗?”凌思凡家没有次卧,或者说,设计图上还有两个卧室,但却被他改成了办公室。除了主卧那张,凌思凡家便没有任何床了——根本不会有人留宿,自然就没必要购置。 “躺沙发干什么?用我的床不就好了。” “……” “……我没洁癖。” “哦……哦。”庄子非的脸红红的,整只兔都有些害羞。 他完全没想到,思凡会说这样的话。 “很多朋友都会这样的吧,”凌思凡又画蛇添足似的加了一句,“那么我先下楼热牛奶去。” “好……” 第一次一起吃早餐,感觉其实有点不同。终于睡了一个好觉的他,仿佛是被修建过的树木,是轻松的,他不像晚上那般地疲乏,窗外的清晨也正勾勒着充满了希望的新的一天。 庄子非吃得比他快,还没等他吃完,庄子非人就不见了,一直到他临出门前才又出现。 “你说今天司机不来,你会自己开车上班。”行踪不定的庄子非说,“你的车窗有点脏了,我怕你迎着光开车时会有点看不清楚前方,所以帮你擦了一下。油箱也已经加满了,你自己去加油肯定又要耽误至少十来分钟。” “……谢谢。” “思凡,路上小心。” “会的,”凌思凡说,“等我晚上回来。” “嗯。” “好好睡上一觉。” “你放心吧。” …… 白天,凌思凡再次与“银桥资本”的人以及“东阳”的人谈判。看得出来,对方依然还在犹豫,似乎不愿放弃之前已经快要到手的美食。 他也见到了诸葛林。他没有主动打招呼,而诸葛林也同样没发出声响。 在工作的间歇,出于一种很奇特的心思,凌思凡拿出手机打开卧室的摄影头看了看。对于像他这样爱财的人,家里是不可能没防盗的。 在黑乎乎的画面上,凌思凡看见庄子非躺在他的被子里。 因为没有睡衣,此时的庄子非是半裸的,只穿了一条内裤在床上。他肩部和手臂的线条结实又平滑,让凌思凡忍不住偷偷盯着看了好一会儿。 庄子非半天都没有动作,凌思凡估计他是睡着了。 睡梦中的庄子非,只枕了一小点的枕头,将一大半都抱在怀里,很拼命地搂着。 “……”看着平时枕的枕头被人这样蹂躏,凌思凡忍不住一脸黑线。 第36章 股东内斗(十) 子非从留宿凌思凡家中的那天晚上开始,就显得神神秘秘的很不对劲。凌思凡本以为对方会死皮赖脸地经常要求过夜,谁知竟然没有,这种突然间的“老实”让凌思凡全身上下都怪不自在的。 庄子非每天还是会煮饭烧菜,但是每次,凌思凡一吃完饭他就会告辞。有时凌思凡故意放慢速度慢慢悠悠的,庄子非还会显出一副十分着急的神情。 终于有一天,凌思凡忍不住问:“子非,你最近都在忙什么?” “没……没什么啦……” “……”真的是很可疑…… “思凡,”庄子非生硬地转移话题道,“你现在明白诸葛林为什么会被银桥资本和东阳煽动了吗?” “不,”凌思凡摇摇头,“虽然,我很想弄清楚整件事的经过。”凌思凡到了今天这样的境地,却依然连个“why”都不知道。双方为何结盟、突然向他发难?各自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哦……” “不管到底是谁勾搭了谁,我只能靠猜来应对他们。我不知道如何拆散他们,也无法未雨绸缪地防止这样的事再次发生。” “是、是这样么……” “对。” …… 庄子非还是继续见首不见尾,凌思凡也没有再问,虽然心里时不时地会思考下。 然后,在一个月亮又大又圆的晚上,凌思凡终于得知了一些真相。 那天,晚霞正在褪色,庄子非在离开凌思凡家两个小时之后突然给凌思凡分享了一个坐标。 凌思凡:“……?”微信发来地址干吗? 庄子非紧接着又发过去一条语音:“思凡,救我!” “……?”凌思凡立刻回复庄子非,“怎么了?” 半晌没有收到回音,凌思凡再次发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对面依然还是一片沉默。 “……”被疑惑和担心两种情绪袭击着,凌思凡穿上衣服出了门,并且把坐标发给时鹤生,让他和他老婆一起出现。对于很莫名其妙的求助,警察大概是没办法管的,只能自己过去看一眼了。 坐标上显示的是一家小酒店,距离凌思凡家不算太远。 凌思凡描述了一下庄子非的特征,前台就告诉他大概是在202房。 还真的在这里……? 想着那人就在不远处的地方,凌思凡几步就跨上楼梯,开始猛捶202房间的门:“庄子非,你开门!” 他将门拍得震天响,连隔壁房的人都被他给弄出来了。 过了大概两分来钟,房间的门“轰”地一声猛地被人向内拉开,把凌思凡吓了一跳,他定睛看了看发现全部都不认识。他没什么功夫去想是什么人,也没去追,赶紧快步走进屋里,但却没有见到庄子非的身影。 “……子非?”他轻声道。 随即,他听见了一个软绵绵的声音:“思凡……” “……?” 庄子非继续有气无力地说道:“思凡……” 凌思凡找了下,终于看见庄子非了——他竟然躲在桌子下,两只手死死地握着两条椅子腿儿,用椅子将自己当住,不让人碰到他。 “……”凌思凡弯下腰,说,“出来。” “呜……”庄子非看见凌思凡,手脚并用地爬出来。 “……”凌思凡看了下,发现庄子非脸通红通红,一直红到脖子,还有一层很细密的汗珠——整个状态不大对劲。 “你没事吧?”凌思凡问。 “不知道……真的是,不知道……” “……”凌思凡让时鹤生和他老婆先离开,转过头对庄子非说,“现在你应该告诉我,最近在干什么了吧?” 庄子非呆了好长一会儿,才垂头丧气地说道,“我替你跟踪诸葛林。” “哈?!” “收购安世那次,我就帮到你了……于是想再试试,总想着万一呢……” “你有病啊,”凌思凡说,“怎么可能?你又不是侦探,你能有什么用?” “我也知道不会有用……可是,我实在没别的本事……”那种无力感让他很难受。为了跟踪,他还购买了几种号称能将远处人说话的声音放大的仪器,不过效果全都不好。 “好了好了,”凌思凡问,“那你为何会在这里?” “有一个女孩子说她肚子很痛,还说是外地人,自己一人出差,问我能不能将她送回到住处……” “你是大好人么,自然是答应了。” “对……”庄子非继续说,“谁知进了房间之后,她就讲又不太痛了,然后就扑上来亲我,还把我往大床上拽……” “我听说过,”凌思凡突然打断了他道,“现在挺‘流行’的,据说非常有用。如果被人抓住把柄,便请小姐同他上床,醒来威胁对方报警,再与对方达成‘和解’。因为如果真的指控强奸,百分之九十是可以赢的,酒店监控录像上会显示她是不清醒的,是被人搀扶着进入到酒店的房间内的。你现在回想下,进入酒店后她是不是痛得很、需要用力扯着?”这种事情,一百张嘴也说不清。退一万步来说,主谋躲在暗处,就算没成也不会有风险。 初次在酒桌上听人讲他“中招”的经过时,凌思凡还挺惊讶的。 “呜~” “女孩主动投怀送抱,很少有人会不入套。听说,倘若真的意志惊人,就会给他下一些药。”为了应对各种状况,女孩会有同伙等在房间里面,但会在两人开始“办事”前找借口离开。 “我就被下药了……他们用针扎我……”凌思凡说的这种事,庄子非全没听说过。那些表面亮眼的人,竟然会设各种陷阱。 “……”庄子非此时的确是十分可疑。他的脸颊绯红,双眼迷离,而且下身凸起显得十分显眼。 “我,”庄子非又说道,“我心跳特别快,血液流得也快,很热……脑子晕乎乎的,不是特别清醒……”他感觉很难受,很慌,意识越来越远,身体也不对劲。刚才那两个人伸手拉他,他也没有机会逃出们去,于是连滚带爬钻进桌子,牢牢抓着板凳,不让别人拖他出去。 “不过……”凌思凡又问道,“你不是什么都没有看见?那他为什么要使这种手段?” “我没看见交易,但看见别的了……” “别的是指什么?” “拍到他有好几个女朋友……” “啊?”凌思凡说,“他都结婚好多年了。” “那也至少有两个女朋友……而且全是你公司里的人……” “……”凌思凡说,“子非,你还真的帮到我了。” “唔?” “在公司做这种事情,被发现了会被开掉。”“潜规则”固然哪里都会有,但倘若会发现,则绝对是高管一则丑闻。 诸葛林大概不知道自己与股东谈过,还以为事情像他们计划中的一样顺利。如果被开,他想象中的一切就全都无法拥有了,还会变成将整个方案毁于一旦的罪人,说不定,连家会都丢了,也没公司敢要。 慌乱之下,不知道谁给他出了主意,他才试了“传说中的”方法。 “那、那太好了……可惜,我自己都不知道被他发现了……”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凌思凡问。 “脑袋越来越不灵了,心脏好像倒好些了……” “去医院吗?” “先不用吧……没有什么太大反应,看看再说……” “嗯”,凌思凡问,“下边呢?” “下边……还好……”真的还好。感觉那些人也不太懂行,药应该只有麻痹神经、扩张血管类的作用,也许间或刺激促性腺激素的分泌,并不具备什么神奇效果,想来过去也没有太用过。倘若真的异常兴奋,那也大多是因为思凡在盯着。 “……”在这样的气氛之下,暧昧涌动,凌思凡的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身体也有一些微微的燥热感。 他问:“不难受么?” “有……有点……” “子非,”凌思凡沉默了良久,而后突然淡淡地道:“要不,我帮你吧。” “……嗯?” “用手。我去洗手。” 凌思凡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 他很明白不必如此,但是,他不知道能还对方什么。好像,委屈自己做这样的事情,心中就能轻松一些。 不被畏惧,不被嫉妒,不被羡慕,不被怨恨,不被嫌恶,不被鄙夷,单单只是被深爱着,这样的感情让凌思凡有一种极为羞耻的刺痛感。 他再也没法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了。 而且,他是真的……有些想要碰触对方。 然而他不能承认这一点。承认是孤独的、承认需要别人,就等于承认他过去的人生都是失败的,就等于承认他从未活成他想要的样子。 于是,接着这“催情药”的理由,糊里糊涂地弄“脏”了自己,这种刺痛大概就能少些,也就不会觉得亏欠良多,同时还能满足他的无法向任何人展示的极为隐秘的期望。 等到明天,他卑鄙的心思就会被掩盖在借口之下了。 第37章 股东内斗(十一) “不,不,思凡,不要。”庄子非用他最后一点力气推着凌思凡,“我是绝对不会伤害你的。” “我并不觉得是伤害。”凌思凡的声音显得非常冷静。 “总之,思凡,你别闹了,那药对人没多大用处的,只是呈现类似特征而已,无法当真引起强烈欲望。”庄子非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书里描述的感觉。身上是很舒服,血管都张开了,下身也远远比平时更加容易出现各种状况,但是,这些全都是硬塞给他的,与他本人意愿无关,如机器一般服从,体会不到一点快感。直到思凡过来救他,并且无比关心着他,他才真正有了冲动,并且瞬间烧遍全身。当思凡看着他的身体时,他体会到了强烈的战栗。 “对人没多大用,对兔也许有用。”见庄子非有一点点迷糊,凌思凡十分固执地说道,“我并没有在闹,我是真心诚意。” 凌思凡感到很委屈,并且还有一些恼火。他主动做这事,对方竟不愿意。然而,他的个性一向好强,想要的一定要得到,庄子非这么一拒绝,他反而不再犹豫了。 “你……你……”庄子非结巴了。 凌思凡不再说话了。 他摸了一下庄子非的唇,凑上去狠狠落下一个吻,然后,他便让庄子非撑着桌子,自己则是将双手从庄子非身后伸过去,绕过对方结实的腰轻轻搭在了皮带上。 “思……思凡……” “闭嘴。”凌思凡的食指一拨,便解开了对方的皮带扣。他的两手一直发抖,呼吸也变得无比地急促。他这辈子从来没这么紧张过——拉投资的时候没有,美国上市时也没有,与银桥资本和东阳谈判时更没有。 之所有选这个姿势,是因为他不敢去看。 他本想让庄子非坐在椅子上,自己面对面地帮他处理,然而他到底还是退缩了,优柔寡断地决定站背后。 他先随手摸了一把,然后咬了咬牙,扯开两颗扣子,将手直接伸进里面。 “嗯……嗯!”被“用强”了,可庄子非却推不开。 他本来就不是十分清醒,此时此地,思凡说愿意有特殊关系,还碰了他,他哪还忍得了。 “……”甫一触到温度,凌思凡心里就猛地一抖。 他的脸上发烧,不比庄子非差,意识好像也有一点混沌,凌思凡都怀疑被下药的是他。 同时,他也暗暗心惊——这只兔子,怎么长了一根驴鞭…… 凌思凡按照为自己解决时的方法开始动作,不谙世事的笨拙中又带着点自作聪明般的狡黠,他明显地察觉到庄子非的呼吸全乱了。 “思凡……”庄子非闭着眼睛说,“我好喜欢你……” “……”凌思凡没说话。 “方才我到处躲,我想,绝对不会让人得逞……”对方有几个人,他却浑身无力。 “……”凌思凡垂着眼,手下继续用力。 “不管他们使用什么方法,我都不会把证据交出去……如果为了自己交了,就没资格喜欢你了。” “你是不是傻啊,”凌思凡说,“那个无所谓的。” “才不是……”好不容易能帮上忙,才不是无所谓的事。 听对方说喜欢,凌思凡的心中再次掀起波涛。他小声地说道:“别讲话了。” “好……”庄子非嘟嘟囔囔地道,“就算你不让说,我也是喜欢你。” “……” 室内温度渐渐升高,呈现出了一片旖旎。 凌思凡悄悄地将头搁在庄子非的肩上,闭着双眼,偷偷嗅着属于对方的干净的气息。庄子非的体温好像比平时高,额头上的触感光滑且暖烘烘。 庄子非倒是很乖地没有再说什么了,然而他一直轻轻嘟囔凌思凡的名字。 “思凡……” “嗯。” “思凡……” “嗯。” 凌思凡也不知道是药的缘故,还是对方太过持久,抑或是他自己始终不得其法,折腾半天,无甚差别。 而他的手却是有点酸了,动作也渐渐地变慢了。 庄子非发现后,问:“怎么了?” “手都酸了……”凌思凡有点抱怨似的道。 “那……那算了吧。”他舍不得让凌思凡继续。 “不行。”凌思凡倒是很坚持——性格使然,他很讨厌半途而废。不过,虽然他嘴很硬,胳膊却是越来越没有力气了。 “真的,算了,思凡……” “不。”他就像一个小孩子,嘴里喊着“就要就要”,根本不管实际情况。 庄子非沉默了很久,好像觉得凌思凡的这个频率是种折磨,突然间回过身,双眼发红,搂起凌思凡让他坐在了桌前的椅子上。 接着,他猛地架起了凌思凡的两条长腿,并压下身体去,隔着西装长裤,在他的腿缝间一下一下地磨。 “喂……!!!”一不小心,竟变成了这种姿势…… 庄子非的眼睛里有水气,呼出的气却是温柔异常:“思凡……你就歇着,我磨一磨行么?” “嗯?” “隔着裤子……” “……” “……不要理我,当我没说。”说完,庄子非就想要站起身来。 看着庄子非很想释放的样子,凌思凡觉得自己真的是不正常了,他说:“……如果这样才能帮你的话,也行——但你不能再有进一步举动了。” 庄子非没说话,力道却很猛烈。 凌思凡早已经有了反应的某个部位一接触到相同的东西,立刻就变成想要立即冲出牢笼的猛兽。 他全身不对劲,整个下身都软,身体深处仿佛有着什么渴望,陌生的感觉让他有一些慌乱。 庄子非一手搂着凌思凡并紧了的腿放在肩上,另一只手按着凌思凡的胳膊,低下头去,在对方的脸上落下一连串的吻。他仔仔细细地亲着凌思凡的眼睛,鼻梁,脸颊,脖子,还用嘴唇轻轻地扯凌思凡的睫毛。 凌思凡的衬衣已经被撩上去,露出了他稍微有一点细的腰。 庄子非去咬凌思凡的唇,凌思凡糊里糊涂的,竟然就与他接吻了,而且连舌头都缠在一起。 一吻结束之后,凌思凡才再次察觉了不对劲,别过了他的脸,庄子非的吻便密密麻麻地落在了他那半边脸上。 凌思凡感到了空虚,然而他却守着理智,始终没有更进一步。他望着天花板,意识始终浮浮沉沉,仿佛到了新的空间,感受不到真实的他。 一切都很不可思议。在梦幻中,的确有梦幻中才会有的艳丽,让人头晕目眩,被更深地拖进色彩的中央去。 过了不知多少时间,凌思凡听见庄子非的喘息明显粗重了,同时全身肌肉紧绷,大约一分钟后他的西裤就脏了一大片。 庄子非抱着他说:“对、对不起……” “没事。”凌思凡让自己恢复冷静,并且还拍了一拍庄子非,“你应该好了吧?那就赶紧起来。”说这话时,他装出一副只为利益的商人模样,刚才的一切好像全都与情感无关。 就让自己也被当成这种人吧,凌思凡想:反正这世界上这种人非常多。那些人并不把身体接触当一回事,反而觉得轻轻松松就能得到他想要的何乐不为,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只要心理上能过了自己那一关就没有什么了。 他撕了一张纸,把自己的裤子胡乱地擦净了。 不知为何,他内心依然有很柔和的情绪在。 室内灯光昏黄,却也足以让黑暗的东西黯然失色。窗外的一切都已经被暮色染黑了,只有这里不同。附近有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在闪烁,宛如蜻蜓在阳光下轻盈振翅时所闪耀的缤纷。 “思凡……”庄子非重新扣好了皮带,“我……我也帮帮你吧。” “不用。”凌思凡很克制地道,“我又没有被人下药。”他早就确定了,不能越过这个理由。 “但……”庄子非再次说,“你好像也很难受的。” “忍忍就过去了。” 再进一步的话,被压抑的东西恐将喷发而出,在领地上肆虐,再也无法将其关进盒子里了。 “哦……”庄子非自然不会强迫他,“那……那你要去洗手间吗?” “不用,又不是很难耐。”凌思凡反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心跳基本上恢复正常了,头还是晕,不过似乎也好了一些了。” “那就好……”凌思凡又问道,“你想让我送你回家?还是就在这里休息?” 庄子非低头思索了一下,说:“我不太想坐车,直接休息好了,我换一间房吧,在这里有点怕。”这间房是那一群人开的,虽说凌思凡用力砸门后,他们就“哐”地拉开门跑了,但也说不定会再次回来。他的心还没那么大,可以躺在这里入眠。明天大概还要报警,可惜,大概是无甚用处的“我去帮你订一间吧。” “嗯……”庄子非拉住凌思凡,问,“那么你呢?” “我陪你吧,情况不对就去医院,明早直接过去上班。”毕竟是被注射了药,虽然庄子非说他没事了,但凌思凡并不放心,打算陪着对方过完这个夜晚。那些麻痹神经,或者扩张血管,或者包含激素的药,小剂量时都不伤身,大了可就说不准了。为了以防万一,身边必须有人。 “好。”庄子非低垂着脑袋,用脚丫子划拉着地,“思凡……方才,你为什么要那样做……” “这难道不是你一直希望的么?”凌思凡再一次故作云淡风轻。 “你……你是因为我帮你忙,所以想要还我人情?还是有别的原因呢?比如……”你想要和我在一起…… “别多想了,快休息吧。” “怎么可能不想……” “那就明天再说。” “可是,明天……明天你不会又开始躲我了吧?”还了人情,再次逃开。最近两人间的关系一直反反复复,每当有了进展,思凡就会刻意避而不见。 “不会,”凌思凡说,“放心。” 是啊,真的不会。 凌思凡发觉到,在这次股东内斗的风波当中,他的的确确是在依赖庄子非的。白天尔虞我诈的他,竟然会期待打开家门后会看见的身影。那个人在他内心深处的重重迷雾中亲手种植了鲜艳的花朵,就像一道阳光,在微风中蹁跹,直射进了地面皱襞的最深处,是他满目狼藉当中唯一很纯粹的存在。 近来,凌思凡喜欢上了庄子非的摄影作品。庄子非钟情于荒野,而广袤无垠的原野,可以让他变得镇定。那里有湛蓝湛蓝的天空,纯得一尘不染,并没有看不见但却横飞着的血肉。 因此,他已经没有从班芙回来时的那种决心了。 第38章 股东内斗(十二) 搬到新房间后,凌思凡洗了一个温水澡,又让庄子非也冲了下,便各自睡觉了。 屋里有两张床,完全能住得下。 在黑暗中,凌思凡却睁着眼睛。浴室里的氤氲让他皮肤发红,似乎还有一点针尖微刺的痒。 他在床上用力地蹭了蹭,却并没有能够缓解多少。 这一晚上,真太乱了。 凌思凡觉得自己好像被邪神引诱了,在看见庄子非的状况后,竟然主动提出了那么疯狂的想法。 明天……真的可以如预期般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么?凌思凡突然对他计划的未来有了不确定。 像这样的关系,再往下走,会是什么结果? 凌思凡想不出。 他只知道原本固若金汤的堤坝已经被对方冲得决口,庄子非浓烈的感情洪水一般倾泻而下,即将淹没自己在洪流中挣扎着想要保持独立的灵魂。 也许,他的世界本就是由玻璃构成,看起来是严丝合缝,然而只要破一个洞,整个世界都会哗啦啦地倾覆坍塌。 众多不确定中可以肯定的是,再次共处一室,感觉上很安定,他能够听见对方翻身的声音。 曾经有一阵子,上初中的凌思凡喜欢躺在床底下。他会在夜深人静后裹着床单进去,随后内心就会很莫名地安心很多。越是小的空间,就越有安全感,而每次独自待在空旷的地方,他都会觉得被所有人背弃了。 在贪恋现在与担忧于未来中,凌思凡终于还是进入了梦境。 在梦境中,他和庄子非依然是同桌,他冷眼看对方经营兔子王国。庄子非用麻将摆了一个皇宫,并且向他展示皇宫里的结构。而当他看见庄子非在最后设置了一整排后宫时,竟然冷哼一声,直接伸手推倒了除正宫外的所有后宫宫室,单单只给了皇后娘娘一个人住处。 …… ——酒店窗帘很厚,白天也和夜晚一样,因此,清晨,当闹钟响起时,凌思凡竟然起不来。 而对面床上的庄子非却是一骨碌地从被子里出来,说:“思凡,你还要上班吗?” “对,”凌思凡说,“你还难受不了?” “我现在好得很。”神清气爽的庄子非看见凌思凡,脸上起了两朵红云,“那个……你早餐吃什么?”昨晚他头脑不是很清醒,可依然记得发生过什么——凌思凡用腿帮他解决了,他还弄脏了对方的裤子。 “不是很想吃了,我觉得好困啊。”凌思凡说,“等下要去公司,我再躺十分钟。” “不可以不吃饭,你爱贫血。”庄子非说,“我给你打上来?有餐券么?” “在桌子上。”凌思凡蒙着头。 “那你等下自己洗脸刷牙。” “我知道了。” 大约十分钟后,闹钟再次响起,如催命鬼一般,凌思凡终于爬出了被窝。他才刚刚弄出一点动静,庄子非就刷门卡进了屋。 “时间还刚刚好。”凌思凡笑了笑。 “我是故意的呀,”庄子非道,“你说躺十分钟……我如果早回来,就会吵醒你了。” “……” “先去洗漱,然后来吃。”庄子非又说道,“这家酒店有烤面包,还有米粥、咸菜、煎蛋、玉米等等,我每样都拿了一点。”那群人也不会订什么好酒店,因此早餐质量也非常地普通,只有几样很常规的食物而已,与豪华酒店的早餐供应根本就没法比。 “你自己也有吃的吧?” “当然喽。” 凌思凡走进洗手间,用酒店送的牙刷刷了牙,又随便用手抹了几把脸,便坐在了茶几之前。 “面包在这。”庄子非用一次性的刀叉将面包片的四周都切下,把剩下的中间部分递给个凌思凡:“他们烤得不是很好,四周太硬,对胃不好,你吃中间部分就好。”那个面包,摸都觉得硌手,更不要说吃了。 “行。”凌思凡也没有在意,随手接过放在手里,当庄子非给他第二片时,他也示意对方放盘子里。 不过,随后凌思凡就看见庄子非捧着他自己切下来的一条又焦又硬的面包片边缘开始啃,由于太硬还发出了咔嚓咔嚓的咀嚼声,并且,消失一条之后,又继续下一条,看来,是打算把八块切下来的部分全都塞进嘴里。 “……”凌思凡说,“我还以为你要扔掉。”面包烤的不是很好、四周太硬,他就把中间抠给自己吃,他光啃边上的? “不能扔掉……” “为什么不能扔掉?有什么不能扔的?” 庄子非有点丧气地说道:“你不喜欢浪费……”他怕思凡看着心疼,结果好像还是没有做对。 “……”凌思凡竟被噎得半天说不出来话,呆了半晌,才有一点点气恼地对庄子非说道,“我没让你委屈自己。” “也不是什么委屈吧……” 凌思凡看着庄子非,那个问题又浮上来:他为何喜欢自己呢?简直就是hard模式。 见凌思凡这样,庄子非轻轻问:“思凡?你在想什么?” “在想你看上我,真是够倒霉的。”他阴沉、孤僻、不懂得幸福,又疑神疑鬼,是个守财奴。 “你怎么这么说?”庄子非明显很疑惑,“世界上你最好。” “喂……” “也许旁人看来有点辛苦,但是,在我心里完全是值得的。” “……” “思凡,昨晚你说今天再谈当时的事……现在我想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庄子非抓住了机会,将话题引到荒谬的一夜。 “……没什么吧,”凌思凡的眼神躲躲闪闪,语调也有不太稳的虚浮,“你为帮我中了陷阱,我便替你解决难题……用手而已,我也没有损失什么,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所以,是为还我人情?” “……” “思凡,你并不是这样的人。”庄子非直盯进了凌思凡的眼睛,非常直截了当地说,“你对于我,是否并非全无感觉?” “……”一瞬间,凌思凡感到自己昨天的失误。 庄子非,没有那么容易对付。 “思凡,”庄子非的声音依旧不大,“你实话告诉我,行吗?” “……我不知道。”凌思凡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没太撒谎,而是出于本能地选择了逃避:“子非,现在公司的事太多,等我忙完这一阵子,行吗?我答应你,那时我会好好思考我自己的感情,并且毫无隐瞒地尽数讲给你知道。” “好……”庄子非说,“正好,下个月我要去国外拍摄照片。休息了这么久,也要开始向杂志社提交照片了,等我回来再说。” “……嗯,那我去上班了。”凌思凡点点头,长舒了一口气。 幸好,不用现在就讲……可到时候,又怎么办? …… 虽然说去上班,凌思凡却被迫回了家里一趟,理由非常简单,就是他没有可以上班的裤子。 偶尔一天不换衣服,问题倒也不是很大,关键是,那条裤子真的脏了,裆部有奇怪的白浊。 就这么着,凌思凡到底还是迟到了。 在时间很紧迫的情况下,凌思凡依然处理好了诸葛林的事——他直接将诸葛林请出了公司,辞退理由就是“诸葛林与多名员工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替换人选没了,这使得银桥资本和东阳心中的天平发生了倾斜。他们本就犹豫,事情发生之后开始感到此时确实不是扳倒凌思凡的好时候。一个公司的董事长、CEO需要慎重决定,不可能随便拉人就上任——如果换上个还不如凌思凡的,两大股东折腾这么久干什么?诸葛林本来算是一个好选择,可惜在公司的名声已经没了。 于是,几天之后,银桥资本与东阳承诺了,只要凌思凡肯将非上市资产注入霄凡,那特别股东大会便不会召开,更换董事会主席以及CEO的提议也不会进入投票阶段。 凌思凡要求签协议,在这届任期以及下届任期内,只要没有违法等原则性问题,两股东必须支持凌思凡留下,否则将会赔上巨额股票,股票数量甚至够凌思凡长期保持第一大股东的身份。 霄凡发表公告,表明股东和管理层已经达成了和解,一场轰轰烈烈的闹剧终于算是拉上了帷幕,围观网友都评论说虎头蛇尾,等着以后霄凡再推出第二季。 表面上看,凌思凡保住了职位,然而细看确实惨淡。他即将失去大半非上市资产,用其换取了六年的稳定。 至于银桥资本和东阳,则得到了一部分非上市资产。 可是想象的是,未来的六年中,双方还会不断规划,准备六年后又一次决战。 第39章 股东内斗(十三) 针对那份公告,在凌思凡家的庄子非晃了晃他的脑袋,问:“六年之后,会怎么样?” “依然非常危险。”凌思凡叹了一口气,“对方有备而来,绝对不是好对付的。这次我用非上市资产换了未来六年的安宁,然而下次对方了来势必然更加凶猛,我却没什么能打出去的牌了。”非上市资产的诱惑力果然非同一般,银桥资本和东阳也不想鱼死网破,再加上诸葛林关键时刻掉了链子,就变成了如今这种表面平缓、实则暗流涌动的情形了。对方依然想清洗管理层,他有可能会被逼上绝地。资本一个个坑地挖,他一个个坑地埋。这次,他还能气势汹汹地对银桥资本和东阳说“倘若我被逐出霄凡,一万年内霄凡都别想与非凡科技合作,或者看在往日的情面上改成九千年也未尝不可”,那下次呢? “那,那该做什么呢?” “首先肯定是增加控制力。”凌思凡说,“将非上市资产卖给霄凡之后,我手头就会有一部分现金了,可以用来购买公司增发或他人转让的股票。只是,这条路必然不会很顺利。依照霄凡目前股价还有非凡科技的估值看,即使我把卖掉非凡科技所得到的现金全部兑换成霄凡股票,份额依然不会高于他们两家联手,我还需要更多的钱。他们也深知这一点,因此才会签了协议。此外,引入同伴的难度也不小。他们一派在董事会中的势力很大,不会轻易让权出来,我也没法背地里做重大决策。”因为内斗事件,霄凡股价一路下跌,然而价格依然不低。 “其、其次呢?” “尽量把我本人和霄凡捆一起。” “……唔?” “简单地概括,就是让公司离不开我吧——我若被驱逐,对公司发展会非常不利。一方面的捆绑是在业绩上面。当下不少创始人用他的人脉向公司输送可观的利益,而一旦创始人离开,公司的业务将会遭受到巨大的打击。另一方面则是在形象上。现今有很多公司与明星解约,而用自己的CEO当代言人。很多人笑CEO们不自量力,长那么丑还要亲自上阵。其实事情哪有那么简单,他们不是因为自恋,而是在试图在品牌上打下自己的烙印,就像比尔盖茨之于微软,后来的乔布斯之于苹果,让资本方无法轻易替换。” 其他方法自然也有,不过基本都是焦土战术,比如出售核心资产让资方对公司失去兴趣,两败俱伤玉石俱焚,凌思凡不想用——以悲惨的方法应对悲惨毫无意义。 “哦……”庄子非问:“所以你要试图去做所有能做的事?” “也只能如此了。” “这样……”庄子非看着有点不开心,“我还以为你可以休息下……没有想到,还要继续折腾。”这一折腾,何时是头?凌思凡是公司的CEO,指挥公司与竞争对方们拼杀已经够累的了,还要用尽心思,应对来自自己人的攻击。 而他,却帮不上任何的忙。 再次有了些挫败感的庄子非对凌思凡说道:“哎,思凡,明天我就去南美了,我真是有些担心你。” “我没事的,”凌思凡道,“内斗的事暂时告一段落,就算需要准备六年后的战争,也不会差在这一天两天,我会依你说的好好休息一下。”说是“好好休息一下”,其实也并不会轻松。为了应对股东那凶猛的进攻,他有些忽略了CEO的工作,不少项目都被他拖了一阵子了,而到了这时候,必须重新捡起,否决一定会影响到该季度业绩。 “好……那你先去忙吧,我还有点事情。”庄子非看了一眼表,惊觉已经晚八点了。窗外晚霞颜色绚丽,好像是一幅画,然而今天云多,难免显得有些杂乱,仿佛作画之人不小心将画布都涂满了。红色、橙色、金黄满溢在眼瞳中,绮丽的景象竟让人感觉热烈得过分了一些。 “事情?”凌思凡奇怪地问道:“你在我家,还有事情?你打算在这干什么?”他想要干什么? “等一下你会知道的,现在就先不要问了。”庄子非答。 “行,那我上楼。”如果换了别人,难免会很好奇并缠着庄子非告诉自己实情,可凌思凡却闭了嘴,果然没有再发一言——他看出对方不想讲,那又何必去追问呢? 在与人交往时,凌思凡从来不会让对方感觉到不快。他很擅长察言观色,并且做出合理应对。他曾经很阴沉,可那并不说明他无法感知对方的情绪。普通人总是会认为,社交上有障碍的人常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凌思凡倒觉得正好相反,因为他们必然心思敏感,因此才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习惯与人保持距离用以自保。 凌思凡在书房工作了很长的时间,久到让凌思凡对庄子非在干什么百思不得其解,庄子非才终于上楼叫凌思凡下去。 凌思凡看了下手表,发现已经十二点了。 他在楼下整整四个小时……到底都在忙活一些什么……他家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值得庄子非发掘四小时? ——一踏进小餐厅,凌思凡就惊了。 在淡色实木制的餐桌上,整整齐齐摆着好多塑料盒子。盒子里面盛的东西各不相同,凑在一起五颜六色还挺好看。 “思凡……”庄子非说,“我要去南美大概两星期。” “你说过的,明天出发。”而且,说了不知一次。 “可你晚餐总是随便对付,煮一个方便面,开一罐八宝粥,乱七八糟地就过了一天。” “……”庄子非根本没说错,凌思凡也无从反驳。 “我、我不喜欢。外卖也不太好,谁知道食材新鲜不新鲜,还有有没有加过添加剂?而且你都乱点,不懂营养。” “喂……”凌思凡想:自己有那么惨? “而我给你准备的呢,都是很合适的搭配,肉、鱼、菜、蛋、豆制品等,我想让你吃我这些。”他看了很多营养学的书,对晚餐的设计很有自信。 “……” “你忙,我知道的。”庄子非又说道,“所以我呢,把菜全都准备好了,你到时炒一下就好……真的是非常简单的,不会超过十分钟的。喏,我把肉都切好了,放在这个盒子里面,标签上面写着日期,你每天在冷冻层找,不过最好提前拿出来化,不然就都会冻在一起了。菜呢,是在这种盒子里面,还是按照日期排的,全部都在保鲜层里,你从左至右依次拿。调料我也都拌好了,和用的菜放在一起。这是炒菜用的说明,你就按这个做就好。其实都是简单的菜,基本上,倒油、放肉、放菜、放调料,混在一起炒两分钟就行。”说这话时,庄子非向凌思凡展示着盒子、盒子上的标签,以及已经被切成小块的肉、青菜、土豆、莲藕、豆腐等等。他的手指红通通的,十指指尖还有点皱,想来是因为肉很冰,而他刚才却一直都在切的缘故。 “子非……” “不过肉是两星期的,菜却只是一个星期的份。我没法准备下周的,因为菜不能保存那么久,会不新鲜。所以,周日会有新的菜寄过来,都是从霄凡网站上订的……第二星期食谱简单,你就自己洗完了再切下,按照说明弄一弄就好了。” “……” “你啊,”庄子非声音低沉地说道,“真的不能再不注意身体,否则就又要进医院去了。”去南美两星期,庄子非实在不放心——凌思凡对吃没要求,总是不饿就行。 “子非……我又不是小孩子啊。”凌思凡说。他是拥有十几万人的公司的总裁,怎么可能连吃饭这种事都做不好?不,就算不是总裁,他也是独立生活很多年的成年人了,即将在明年迎来他三十周年的生日,难道还不会吃?凌思凡也不是不会做饭,只是近些年来实在太忙,便不愿意将时间花在这上面。 “那可能是我小题大做吧。”对于不解风情,庄子非也没恼,“这回我们先这样试一次,如果你实在感觉不太好,下次我就不提前准备了。” 说完,庄子非便开始动手归拢饭盒:“思凡,我回来会检查的,一盒都不能剩。哦,不对,我多备了几天的份,那就,回程日之前的食材,一盒都不能剩。”他预计离开十四天,桌子上放肉和菜的盒子却一共有三十六个。 “剩了会怎么样?”凌思凡问。 “剩了……剩了……”庄子非想了好半天,也没想出什么能威胁思凡的,最后只得实话实说,但是自我感觉非常没有气势,“剩了……我会难过。” “……”凌思凡说,“放心,不会发生那种事的。” “我也知道,”庄子非手根本不停,“你哪舍得浪费这些,再去弄新的吃的啊。”凌思凡是个葛朗台,绝对不会扔掉菜的。这与他有多少财富无关,纯粹就是凌思凡的天性使然。 “不,不单是不舍得浪费。”凌思凡低着头,黑色的头发垂下了几绺,遮住了他的眼,让人捉摸不透他的想法,“还有,也不舍得让你难过。” “思、思凡……”庄子非似乎有点幸福得傻了,呆呆地看着凌思凡漂亮的脸。 凌思凡也不再说话,而是开始帮庄子非收拾。他把放菜和调料的盒子按日期顺序仔细排好了,然后几个几个地拿给庄子非放到冰箱保鲜层里。庄子非就站在冰箱前边,等着凌思凡将新的一批盒子递到他的手里,再由他逐一地再次查看最后放置归位。 冰箱里的盒子一点一点增多,好像是什么兵团般,安安静静整整齐齐地在那里。幸亏凌思凡厨房的冰箱够大,足足有四百升容量,平时也不太放东西,才能将三十六个盒子勉强全塞进去。 对于庄子非做这种事情,凌思凡虽然表面上觉得好笑,但他实际上却受了触动。 他的确不明白,为什么庄子非能一方面恣意放纵感情,另一方面又能很克制地等待他的回应。他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同时又能泰然应对一切。 凌思凡突然有了一种想要改变命运的冲动。他忍不住去想:身边的这个人,是不是可以保护他一生一世、让他免受孤独之苦? 曾经,他有一道厚重的门,用来抵御外来的人。在他心里,被找到就等于灾难,可悲的是,真的没人找到过他。 在现如今,有人找到了他,而他却不知道,他是否真幸运到了可以免于想象中的灾难。 当他还是个孩童的时候,他就和所有的孩童一样,以为爱和生命全都是永恒的,然而这世界给会给人上上无比残酷的一课,它总是会通过突然和猛烈的方式来告诉人们这个浅显的道理:都不是。在那时候,所有被上了课的人,都会被迫睁大惊恐的双眼,眼瞳中倒映出某一个身影最后的姿态。 既然死亡是生命的必然,那么,消逝是否也是爱的必然? 或者,几乎必然? 他真的可以避免吗? 他何德何能,可以避免呢? 他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无为地假寐。与苦恼相似,一定程度的孤独是人类共同的命运,但是也许,庄子非的爱可以稍稍地填充他一点。 有位作家有句名言:“哪有人喜欢孤独,只是不喜欢失望罢了。”凌思凡没有看过他的书,却记住了他说的这句话。在凌思凡初三那年,他曾喜欢与自己的影子玩耍。影子左右跳动,他也会发出貌似欢快的笑声。 第40章 股东内斗(十四) 搬完了盒子后,庄子非便看着凌思凡小声说:“思凡,那我走了?” “嗯。”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我好不想离开你啊……” 凌思凡拍了拍庄子非的肩膀:“两个星期就回来了。” “那也是两个星期呢。”一年也只能有二十七个两个星期。 “好了好了,”凌思凡问:“你不是喜欢小动物们么?” “嗯,对的……” “那你就开心点。” 庄子非嘟囔道:“可我更喜欢你……” “……”凌思凡自然也知道。如果他的地位还比不上动物,他就不需要如此犹豫了。 庄子非又问说:“思凡,你也会希望快一点和我再次见面么?”对于这一点庄子非很不确定。从令两人关系有了变化的北美回到中国之后,庄子非就一直以养伤为借口逃避他的工作。这回,是这段时间来第一次的分离,他非常想弄清凌思凡的心思。 “……大概是吧。”与刚从班芙公园回来后的刻意掩饰完全不同,最近,在庄子非面前,他不大说谎了。股东内斗已耗尽了他的精力,实在没有体力再和心中的猛兽进行搏斗了。于是,就有东西悄悄蔓延开来,让他在这样成熟的、以为一切都会按部就班地走向终点的年纪,忽然对早已放弃了的感情产生了幻想。 “思凡,”庄子非又大着胆子问了一句,“你帮我养养猫,行么?” “猫?”凌思凡问,“不放在你家人那了?” “放姐姐那也可以的,但我更想交给你养。它很乖的,每天喂一次粮就好,猫砂盆会自动清理。”在经过了特殊的训练后,猫在庄子非家都是用马桶的,不过放在别人家寄养时,庄子非就会把自动的猫砂盆也一并送过去。 “……”因为切菜的事,凌思凡的内心还柔软着,竟然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似的说道,“那你明天一早把它送来,我八点钟必须出门上班。”凌思凡没有迟到的习惯,即使是CEO,没有特殊的事他也会每天准时地出现。 “好的,我七点四十到。” “嗯。” ——于是,在庄子非不在的时间里,凌思凡成了临时的主人。 猫还是黑乎乎,有时晚上它在某个房间里闹,凌思凡打开摄像头想看看它,却根本找不到。 它也还是粘人,不过黏凌思凡的程度明显差了一大截,一半时间在蹭,另外一半时间都是自己到处乱逛乱玩儿。庄子非走那天,它依依不舍,一直不停地缠着庄子非,好像明白对方又要走了。而庄子非,借口哄猫,一直拖着不走,拖啊拖的差点没有赶上航班。他把路上时间都压到了不能再压,甚至指望自己可以超常发挥,用比平时更短的时间就赶到机场,好像他在路上的动作可以快一点,就能在凌思凡身边再待一下,即使只是再待两三分钟也好。凌思凡一直催也催不动,最后强把人给推出去了。他自己的性格是预留足够的时间用以应对各种突发问题,绝对不会卡着点走。 对着那猫,凌思凡发现自己多了个毛病,就是,他时常会抱着黑猫与它对话,问:“你猜,你那个兔子爹在干什么?”、“他找到自己要拍的动物了么?”、“他会采用白天还是夜晚工作?”、“他该不会又不能保证睡眠吧?”、“他在那边吃的应该还合口吧?”、“他已经有了他满意的照片吗?”、“这回他会带回什么样的照片?”猫自然听不懂,可正因为它听不懂,凌思凡才会讲,将他平时绝不会说出口的话。对着人时,他不敢讲。 有时,他会试着拍猫,想自己偷偷地提高摄影技术,给庄子非个惊喜,然而拍出来的却总是黑煤球。他拍了好多张,都没有太好的。他也会试着调整光圈或者ISO,效果却总不好,凌思凡感觉自己并没有才能留下好的照片。 “反正有庄子非,”他自暴自弃了,“我不需要会拍。” 凌思凡也会频繁地查看自己的微信,还有庄子非微信朋友圈里边的内容。庄子非大多数时候无法接触网络,不过他偶尔也会进入到村庄。每一次重归“人类社会”后,他都会立刻联系凌思凡,凌思凡会不厌其烦地问,庄子非也不厌其烦地答。而明知道庄子非只要有网就会敲自己的凌思凡,却经常莫名其妙地发信给对方,问他“在么”,大约每天都有几次,然后不报太大希望地期待着对方其实在线。因为担心半夜会错过庄子非发过来的消息,凌思凡睡觉都不太踏实,每隔两三个小时就摸过手机看看微信,他也养成了盯着手机发愣的毛病。而当庄子非发现凌思凡总是半夜回自己消息后,便再也不在中国时间的深夜联系他了。于是,凌思凡只好改看微信朋友圈,用以确定对方此时在干什么。他还经常跑去偷看庄子非的“同事们”的微博,不过瞧了半天,也没发现任何一个像是在与庄子非同行的人。 凌思凡想: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应的人,真的辛苦。 此外,每天下班回家看不见那个人,凌思凡都会觉得不习惯。一开始,他以为过两天就会没感觉了,谁知空落落的感觉与日俱增。 就连他家,好像都变得不太一样了。 在得到了凌思凡家的钥匙后,庄子非时常将凌思凡家擦得锃亮。第一次看见庄子非的成果时,凌思凡惊讶得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地面一尘不染,桌子干净整齐,家具、电器、碗筷等等全都闪闪发光,仿佛有什么童话中的人用了魔法般。 而在庄子非出去工作后,家又恢复成了从前的样。 很莫名地,凌思凡就不太想回家了。而此之前,他每天都会期待着开门。 又没什么人等,着急下班干吗? 正好,公司的事也多。 之前股东内斗耽误了一堆事,此时全部都要重新跟上节奏。 另外一点麻烦的是还要重新招聘个CFO。诸葛林被开除之后,内部没人能代替他,凌思凡必须要从外面挖。他也面试了几个人,感觉都不是很合适。诸葛林确实是有才能的,凌思凡也不太愿意降低标准。CFO的重要职位一直空虚,让凌思凡感到非常头痛。恰逢收购安世的事正式获批,双方即将开始正式整合,这节骨眼儿上没CFO,实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对于被开除的结局,凌思凡其实有点替诸葛林感到可惜,同时他也感到好笑,一直以来都有很多政界官员、企业高管因为男女关系失势,如今自己公司也出了个。 …… 就这么着,凌思凡一边觉得没意思,一边关注庄子非的动静。时间流逝,对方回程日期越来越近,他也情不自禁有些期待。 再次见面,是什么样? 在第十二天时,凌思凡给庄子非发了条微信,问:“还顺利吗?” 对方一直没回。 凌思凡又发了一条:“哪天回来?”这次内容直截了当,没有任何转弯抹角。 然而,过了整整十二小时,凌思凡也没有收到回音。 也不知道是不是与猫一起的时间长了,抑或是从庄子非那学的,凌思凡随手发了个只有一个字的问句:“喵?” 再过两个小时:“喵!” 又是两个小时:“喵……” 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更像是欣喜中的一种撒娇。 到了第十三天,二十四小时没接到回音的凌思凡有一点疑惑了:还没回村子里?还有一天就到了原定返程的时候了。 那人在干什么?还没有拍完么?那是不是无法准时回来了呢?计划顺利的话,应该会有网了。 ——很巧合地,正在胡思乱想的凌思凡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1开头的,凌思凡只看了一眼便知道它是个来自于美国的号码。 对方明显是外国人,操着他的母语英语:“是凌思凡先生?” “……?”凌思凡说,“是我。” “哦,你好,”对方又道,“我是《Discovery》杂志社的Ron。” “嗯?”凌思凡说,“你好,Ron。我能知道电话是关于什么的么?”凌思凡很清楚,这是庄子非签约的杂志,大约六年之前,庄子非的一个编辑将他推荐给了这本杂志。 在一瞬间,他的胸中涌起了不好的感觉。 “冒昧地给你打电话,是因为你是庄子非的紧急联络人之一。” “……”凌思凡并不知道他是紧急联络人之一。然而此时,这件事显得并不太重要,他问:“怎么了?” “庄子非……失联了。” 第41章 野外失联(一)、(二) “……什么?”凌思凡只觉得脑子里面“轰”的一声,“庄子非失联了?!” “是的。”Ron解释道,“他没有在截止日前传回照片。我们试着联系,但两天来始终没有收到回音。” 凌思凡静静地听着,坐会到椅子上,因为他有一些头晕。眼前模模糊糊,视线内的东西都带上了虚影,看不分明。 凌思凡问:“知道他在哪么?” “我们赶到当地,问到了些情况——现在已经确定了他三天前的位置,在一处森林中,属于地球上非常危险的一个区域。” “……危险?” “那片地方地形地貌极为相像,没有特征,所有地方全部都长得一个样。并且,由于它巨大的磁场,指南针、电话、网络等,都会失灵,人进去之后将心跳加快,头脑昏沉记忆混乱,耳鸣目眩,人进去了很难出来,过去葬身其中的人不计其数。”之前,就连被派去救援的直升机都掉了下去。 凌思凡暴躁了:“他跑那去干什么啊?!”安安全全的不好么? “……”对方没有回答,而是继续陈述事情经过:“庄子非进去时,是有一个当地村民当向导的。那个村民对地况是很熟悉的,照理不会出事。” “那怎么会……?” “向导已经先出来了。据向导说,当时天气很热,他看庄子非拍照拍不停,有一些烦,就说他在前方湖边上等,他想要洗把脸,再擦一擦上身。他让庄子非拍完照就去找他,还说那小湖距离庄子非很近。可是,因为他对地形熟悉,所以觉得只有几步,其实至少有九百米,对庄子非来说并不近。显然,他给庄子非指了个方向,当庄子非并没能找到湖,而此时子非也离开原地,他想找却也无从下手了。他一直在喊话,但是你也知道,森林中传不远……几百米也不行。” “那就再叫更多人去找啊?!”庄子非是专业人士,丢了之后不会乱跑,只要地毯式的搜索,一定可以找到人的。 凌思凡真想掐住导游的脖子,问问他为什么会丢下庄子非。 “是的,寻找无果之后,他就独自出来,并且叫了更多村民进去搜索,不过直接现在还是没有见到。” “……”凌思凡问,“联系政府了吗?搜救队去了吗?” “我们都联系了,搜救队过去了。” “尽最大努力找,”凌思凡声音有点发抖了,“钱我都可以出。” “杂志社自然会想尽一切办法,”Ron很坚定地说,“决不放弃我们宝贵的摄影师。” “……如果信息有了更新,请第一时间告诉我。”凌思凡说,“另外,如果联系到你?打这个电话就行么?” “对,行。”Ron安慰凌思凡道,“现在搜索力度很大,我想会有好的结果,你先不要着急,好好等他回来。” 可凌思凡想的却是:为什么找不到?怎么就找不到?是不是遇到野兽了?难不成他已经……无法被找到了? “谢谢,”凌思凡声音不稳地说:“谢谢你们做的一切。” “千万别这么说,我们非常惭愧。”Ron答道,当然他的心里并不认为是杂志是的错。 放下手机之后,凌思凡还是觉得特别不真实,过了很长时间,理性才慢慢地回归他的头脑。 愤怒的感觉在他的胸中燃烧,像一个火球般,随时都有可能猛然爆裂开来——为什么呢?庄子非是那么好的一个人,这种事情怎么会找上他?那么多人终日在泥里滚,却是衣着光鲜香车宝马?每次遭遇这种状况,他都会很疑惑: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而后,十六年来,他再一次祈求上天,给他最后一点怜悯。十六年前,为了他生病的母亲,他曾经求遍了神佛。一开始治疗有效果,他高兴地跑去“还愿”,然而后来,不管态度如何虔诚,都再没有一点用了。从那时起,不管遭遇什么挫折,即使是公司眼看就要倒闭的时候,他也没有想起这事,今天确是在无助中再次“迷信”了回。 他感到很沮丧。 竟然会消失了……凌思凡想:他会抛下自己、再也不出现么? 如果永远看不见他,自己应该如何是好? 他原本已经被护佑起来。倘若失去了温暖的护佑,他大概又会被击得粉碎,变成死亡般的一具躯壳。 他失去他的光,再次回归于黑暗中。 凌思凡曾经很厌恶自己,但和庄子非一起相处时,他的灵魂是新鲜的灵魂,他都有一点喜欢自己了。 “不是说爱我么……那就快点回来……”他喃喃地说道。 凌思凡用手撑住了额头,指尖忍不住微微地颤抖。 就在十三天前,庄子非还在家中的厨房里准备着饭菜,并且温柔地说,他大约两个星期之后就会再出现了。 他让自己好好照顾自己两周,乖乖吃饭,等他回来,还磨磨蹭蹭地不想要去工作。 那时的自己呢?对了……让他别瞎想了。 结果,庄子非也许无法回来了。 那晚上的他们,好像卢浮宫名画《梅杜莎之筏》上的人一样,兀自将船划向天边,完全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样的命运。 凌思凡脑中反反复复都是那天的事,以及之前庄子非很多很多的温柔——他去德国帮助自己拍摄照片、他将自己的事记在本上、他拉自己去加拿大休假,他在劫匪前让自己下车、他给自己带回兔子玩具、他每天为自己煮饭烧菜、他将面包焦的部分吃掉、他准备好食材让自己炒……甚至是高中时的那些事,走马灯似的一一闪过去。 明明已经意识到了萌生出的感情,明明已经在考虑该怎么办了……那句“现在公司的事太多,等我忙完这一阵子,行吗?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思考我自己的感情,并且毫无隐瞒地尽数讲给你知道”一直回荡在凌思凡的脑海里。 可是,竟然发生了这种事——在开始动摇的时候,庄子非却失去踪影,突然让一切犹豫都没了意义。 庄子非的感情仿佛利剑一般,已刺穿了凌思凡的防御,而现在却倒映着冬季的月光,不知所谓地闪烁出森冷的寒芒。 ——不知过了多久,凌思凡渐渐平静了下来。 他接受了事实,并且开始想方设法扭转局势。 凌思凡感受到,他不能在这等。 等待是被动的。如要有所行动,必须要在现场,第一时间应变。 人在那边,接触的信息才是最多的,他说不定可以想到一些新的办法,新的办法说不定能改变结局。 他现在根本就无法工作,头脑中全是庄子非的事,就算在公司里,也没有什么用,不如立刻就赶到南美去,与杂志社汇合共同找人——庄子非不见了,他哪还能工作? 而且,他必须得让自己忙起来。如果强迫自己留在公司,他就会一直想不好的事,只有找人才能让他集中。 凌思凡觉得现在这样实在是折磨。每早一秒看见对方,他就可以早一秒从折磨中解脱出来,对他自己也有益处。 “……”心思已定,凌思凡拨了时鹤生座机的分机号码,“鹤生,你来一下。” 很快,时鹤生就进了屋子:“凌总,有什么事?” 凌思凡说:“我要休掉剩余年假,说不定还要预支掉几天。” “哈?”时鹤生被吓了一跳,“这时候休?!” “嗯。” “凌总,我没什么权力制止你的决定,但是……现在真的不是好的休假时机……收购安世刚刚获批,要开始进行整合了……CFO还没招进来呢,你这周还要面试啊……之前也有一大堆事,每个都要你来决策……” “对不起,我得休。”凌思凡说,“鹤生,麻烦你们辛苦一下。等下所有高管一起开一个会,我把紧急任务布置给你们吧,你们提出方案,然后汇报给我,如果合适的话就直接执行了。几个CFO候选人面试,就先改成视频聊天好了。” “不是,凌总……”时鹤生说,“你是又要住医院吗?” “我现在很健康。” “那……”时鹤生很清楚,凌思凡没家人,也不会有什么紧急家庭状况。 凌思凡也不想瞒他,毕竟,同伴信任也很重要:“我朋友失联了。” “……?”时鹤生问,“失联?” “就是那个摄影师了。他在南美拍照,迷失在森林里,已经搜了好几天了。” 时鹤生有点懵,只能徒劳地说,“希望一切都是虚惊一场……凌总,你也不要先太过着急了。” “所以……”凌思凡说,“鹤生,如果你的老婆生死未卜,你还有心情来这上班吗?” 他是老板,以身作则。在这个所有人都忙晕头的节骨眼上,他不能够任性地去休假,让下属们怀疑甚至不满。对老板不满是很危险的,会影响团队的工作态度,因此凌思凡决定将真相告诉时鹤生。 “凌总……”老婆?时鹤生想:那个人是凌总老婆? “所以,麻烦你将大家都叫到会议室。” “我明白了。”时鹤生问,“那么,何时回来?” “我不确定,我会尽量赶回公司,但是如果找不到人,就没准了。” “好。” 心急火燎开完会后,凌思凡订了最近的机票,打算从公司直接去机场,然后前往出事地点——庄子非离开前曾经对他讲过将会去往哪个国家还有城市。 他给那个Ron打了个电话,Ron表示欢迎凌思凡过去,还说会安排一个人接他,马上会给他那人的号码。 将去接他的人叫Audrey,他给了凌思凡一个地址,建议凌思凡乘坐出租车,然后说他会在那接。 一切旅程全都策划妥当之后,凌思凡才想起来他应该联络下大使馆——他给当地中国使馆打了电话,电话转过来转过去,最后有人告诉他说,已经有人汇报过了情况,使馆一天前就派人去了。 …… ——就这么着,一番折腾之后,凌思凡终于来到了南美。 奇怪的是,虽然根本没看见庄子非,可当他踏上这片土地后,却是觉得,他自己和庄子非两个人,从来都没有离得这么近。 在今天前,他总是想当然地接受着对方带给他的温柔,不曾知道他的难过和委屈,不曾理解他的喜欢和坚持,也不曾支持过他的选择和决定。 他是从今天起,才正视了对方,才了解了对方。 他终于意识到,庄子非的历史因为他而改变,他的历史也已因对方而改变。 “思凡”,Audrey说道,“你来了。” “嗯。” “庄子非的父母也在这里。” “……”凌思凡望过去,看见了一对年纪虽不小但显得非常年轻的夫妻。能看得出,两人年轻的时候一定都是非常漂亮的,也许因为这样庄子非的外貌才会也很出众。 Audrey介绍双方认识了下:“他叫做凌思凡,是庄子非第二个紧急联络人。” 凌思凡露出了讨人喜欢的笑:“我是庄子非的……朋友。” “我听子非提起过你,”庄子非的母亲也微笑着,“霄凡的创始人,是子非的高一同桌。” “是……我们关系很好。”凌思凡说。同时,他在心里揣摩:庄子非……都说了什么?有说喜欢他的事的么?他们对自己又是怎么看?担心对方对他有不满,凌思凡有些微微的尴尬。 不过,因为双方的心思都在庄子非身上,他们也并未选择过多地进行攀谈。 Audrey又带凌思凡去见了救援队里的人。聊过之后,凌思凡才知道,政府、协会等地出动了180人进行拉网式的搜救,其中有专业的,也有当地民众,昨天在湖边搜了一天后,今天早上开始扩大搜索范围。目前,出于对安全的考虑,他们没有连夜搜索。 他也看见,在场的人里边还有医生,随时准备有需要时救命。 凌思凡道了谢,又小声地问道:“我可以跟着一起搜救么?” “可以,”对方回答,“但是会吃很多苦头,而且必须听从安排。” “会的,放心。”为了找人,他特意穿着庄子非给他买的运动服。 搜救队的人又说道:“找到的希望是非常大的。虽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离开了走失地点附近,但是,他是专业的野外摄影师,我们刚刚发现了他故意丢弃的小物件,因此可以根据线索确定他行走的方向。” “那就好……”幸好,庄子非还懂得这些,凌思凡稍松了口气。 庄子非的野外生存能力很强,凌思凡想:如果换了自己大概已经死得透透的了。他曾经挺庄子非说起过,对方有潜水证、登山执照等等很多东西,应该不会那么轻易地就丢掉性命。 “这极大地降低了搜救的难度。”对方又道,“这两天应该就可以找到对方。” “……嗯。” “你今天就要跟着一起找?” “对,越快越好。”虽然折腾得十分累,但凌思凡大脑却很精神,想要立刻出去找人,一分一秒都不愿耽误了。 方才在飞机上,他总是在设想见到庄子非时会出现的场景,仿佛成了编剧,在大脑中一帧一帧地假想着两人间的对话——庄子非看见自己站在他面前,心里一定会觉得非常高兴吧。那时,对方大概会扑上来抱住自己,然后说一些如何舍不得自己的话。那个时候,自己一定要仅仅抱住他,并对他说:“嗨,我来接你回去。”可紧接着,凌思凡又想起,每当他在不幸中乐观地想象事情的发展时,现实却总是会打他一个耳光,就如同他母亲在病重期间所发生的事一样,于是他又不敢再往好处讲,反而会故意假设最坏的结果,幼稚得很。 救援队的人说:“那你今天跟着晚上那批走吧。” “好。”由于工作太忙,凌思凡很缺乏锻炼,此时他有一点担心自己会跟不上搜救。 今晚……能找到吗? 庄子非……到底在哪里? 他在心里决定,等下见到村民,他会拿出钱来请更多人帮忙。刚听救援队的人说,虽然有很多村民在帮忙,但因为都是义务的,也有相当多的人没插手。凌思凡很确信,现在不论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所有人都知道美金是好东西,没有人不想要。只要他肯出钱,一定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搜救过程中。出于这个原因,他才在临行前换了大把美金。目前搜救人数是180人,而当地村民至少还有180人,一切顺利的话,人数会翻倍的,而人数翻倍就意味着搜索范围大了一倍,找到人的几率也就被提高了一倍。 …… ——另外一边,被凌思凡反复发问“在哪里”的庄子非正沿着河边慢慢行走。 这四天真的如噩梦一般。 在一开始,他没有敢走远,他琢磨着,会有人来救他。 然而他一直等到晚上也没被寻到。到了半夜,他清清楚楚听到了野兽们的叫声。 那些声音离得很近,庄子非不敢继续等,本能般往反方向走,争取远离那些野兽。他被迫离开了原地,不过,却在路上留下了些他的物品。 最后,他摸到了一群野獾的洞,因为野獾不在,他便钻进去躲藏了一夜,总算不是那么寒冷。 那晚星星多的令人难以置信,让深黑的天空显得近了好多,像要压下来般,令人透不过气。 在第二天,他遭遇了一群巨大的大黄蜂。为了躲避具有相当攻击力的大黄蜂,他只能在林中地上匍匐前进,那些草根、花刺、掉落的树枝将他的衣服划破了,又在他的皮肤上面留下了一道道新鲜的伤口,其中几条很长、很深。当天晚上,有道伤口就变得发炎和红肿,现在本人竟然开始发起烧来,头也发晕,胃中一阵阵地恶心。他很清楚,由于细菌还有他目前较弱的体能,伤口是感染了,可能会要他命。 可是,他也不是没有希望。 他仔细观察着动物还有植物,以及他们留下来的种种痕迹,向可能有水的地方前进,目标十分明确、从未改变。而且,他每隔一阵子就到高处看看——有山坡就上山坡上,没有就爬到树上面,观察自己视线内的所有地方。 终于,今天中午,凭着他一点近视、散光都没的视力,他看见了远处河面上的银光。 他真的是欣喜若狂,因为水是活的,只要沿着河走,十有八九能走出去。而没有河就不同了,人的左右两腿力量并不等同,没有指引的话就无法走直线,最后总是会在大范围内转圈。 第一次,他觉得湍急的河流并不可怕,清亮的河水碰上嶙峋的石头,激起的水花那么银白和透亮。 他沿着水走了六个小时,河水弯弯绕绕,还是没有能出去的迹象,体力却不支了。 额头温度越来越高,两眼发黑,浑身也越来越虚弱。 难道……要在看见希望时倒下么? 庄子非坐在一块石头上,摸出思凡的照片瞅了瞅。 照片仍时在他家里逗猫那张,已经被他摸得有些旧了。 庄子非低声说:“思凡,我好喜欢你啊。” 就如同以往的每次一样,没有什么人回应他的话。 他想:就算凌思凡在眼前,大概也不会发出声。 庄子非咬了一咬牙,撑着膝盖站起身来。他想:倘若不站起来,就见不到思凡,还有父母亲了,他必须得拼命。 思凡一定在等着他。那个人好不容易才稍微变得像个活人,他怎么能不负责任,再把思凡给推回到那个孤独的屋子里? 那是他一生当中唯一的宝石,以前是以后也会是,他见不得上面有一点点划痕。 他要将思凡的伤口彻底治愈,而不是用针随便缝得七扭八歪的,顺手给它一个极晦暗的归宿。 那样不行。 怀着这样的一个信念,庄子非又走了几百米远,可是头晕眼花,只能再次休息。 这次,他坐在了地上。周围全是枯枝败叶,让人显得分外狼狈。 “呜~”庄子非低头微微阖着眼,十分委屈地念叨了一句,“来兔啊……救驾啊……” 第42章 野外失联(三)、(四) 庄子非又用水清洗了下伤口,坚持着爬起来,再次尝试走出森林。 他发现对岸的路似乎好走些,一路过来都是如此,可是河水很急,想过去不容易,人在里面会站不稳,一不小心有可能因此而丧命。 可不过去、继续在这边走的话,花费的时间一定会更多,庄子非不知道自己能否坚持到看见森林的尽头。 “……”感受了下身体状况,庄子非走进了旁边树林当中,掏出刀子开始切割树的藤条。 他的眼前一阵阵黑,胃里有东西一直往外冲,可他强忍着继续割,因为他知道他不能停下。 怎么能留下思凡一个人? 他必须要出去。 幸亏他本身的体力好力气大,即使只剩一点,也还够他割下那些缠绕着的藤条。 他的手心又被划破,可他已经不在意了,鲜血滴在了泥土上,好像河边开着的一丛一丛的蔓越莓。 “思凡……”庄子非嘀咕着,“你会幸福的吧?我相信你会有很幸福的生活,我不会弄砸它……” 他将割下来的藤条缠在一起,试过之后觉得已经足够结实,便将其中一头捆在了树干上,并且打了大约十一二个死扣。 至于另外一边,则是被他缠在自己腰上。然后,庄子非用手紧握着藤条,尝试着走进了那条水流很快的河流中。 清冷的水漫过小腿,伤口却是灼烧起来。 刚沾了地,就是一滑。庄子非连忙稳住了,小心翼翼地踏出了试图过河的第二步,接着,是第三步、第四步…… 渐渐地,他好像习惯了水流的速度了。庄子非握紧着藤条,随着深入河的中心一寸一寸地放开它,保证藤条一直是绷紧的,只要握紧就不会被水流冲到别的地方,更不会被带走。有时候偶尔有水花急拍过来,他便更用力地抓住他手中的东西。 十五分钟后,庄子非到了河对岸。 对岸的路果然好走很多,没有之前那么多横七竖八的枯枝,也没有深一脚浅一脚的土包、土坑。 只是,太阳已经快落山了。 要连夜走吗?他有些犹豫。夜晚有野兽,可能很危险,而且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被毒蛇咬了都不会知道,可是如果不走,他还能撑多久? 他的体温越来越高,脑袋也越来越糊涂……由于磁场缘故,他本就不舒服,现在加上感染,浑身都不对劲。 他真的很后悔——为了腾出手来拍照,他把一个背包丢给那个向导拿了。他明明带了抗感染的药,此时此刻却完全拿不到。而且,不仅是药,食物也在背包里面,他这几天都是自己摘浆果吃。 一想起向导说“湖离这就几步,有事喊我就行,”庄子非就很气。他很少会生气,可是对那导游,庄子非真的是气不打一处来。 看来,只能连夜走了。 庄子非没想过放弃。当一个人全身疼痛、并且乏到了极点时,会很容易自暴自弃。他们会想:死了算了,与其这样饱受折磨,不如死了来得痛快,我真的坚持不了了。可庄子非一秒钟都没有出现过这念头,他觉得身体是可以受意志支配的,只要自己努力睁眼并且坚持行走,总归可以沿着这路持续地沿河走下去。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即使比这苦难百倍,他也会从地狱穿过。 他要回国内去。 他对思凡说了,自己炒两周的菜就好了,他不会骗思凡,说爱他到老就是要到老。 一天都不能少。 庄子非又走了一阵,逐渐觉得眼前黑色的影子好像还带了一点白光。 意识总是不受控地忽然飘远,再被他用决心强给拉回现实。 他身上的那些伤口疼得已经快麻木了,明明看着更加可怕,他却觉得不是很疼。在最开始,他觉得好像有千万根针在同时扎着他,又好像有千万只蜜蜂在同时叮咬他,现在却是都没有了。 身体似乎都轻了些,不如方才那般沉重,耳边隐隐传来歌声,并且还很美妙动听。 他好像与世界隔开,没有很鲜明的联系。有时能感觉到自己,有时又像是别的人。 时间也像是静止了一般。 …… 最后,当庄子非爬上一个山坡,并且看见了山坡下面的房屋灯火时,他疲倦的心里稍微一个放松,终于再也支撑不住,晕倒在了山坡背面。 …… 另外一边救援队中,刚与村民中的代表沟通过的凌思凡按照约定支付了美金。 在美金的引诱之下,又有150名村民加入到了搜救队伍。对于之前的志愿者,凌思凡也毫不吝啬地感谢了。 做完这一切后,凌思凡就带上了水,跟在救援队的身后,开始正式搜索。 一进入那森林,凌思凡就忍不住想:就是你么?就是你想要吞噬掉人类?他看着那些参天的树木、遍长的苔藓、棕色长城般的林子、绿色毛毡般的土壤、还有苍黑色的远方,心里泛起了一阵厌恶的感觉。傍晚的风吹来,树枝、花草晃动,仿佛是一个个憧憧的鬼影。 救援队的人和凌思凡说着话:“他是你什么人?” “他……”凌思凡说,“他是我的朋友。” “他真幸运,有你这么好的朋友,从中国赶过来寻他。” “不,”凌思凡说,“幸运的人是我。”何其幸运,他竟遇到了他。仿佛,他近三十年来所有的运气,都用在高一的那次分座上了。 想了一想,凌思凡又说道:“是他拯救了我。如果不是有他,我不会觉得我自己在生活着。” 依照凌思凡的亲身经历来看,孤独有一种永恒的特质,这永恒是其悲哀的源头,大概只有死亡可以摆脱。就像菲利普·舒尔茨在他的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死亡业已开始,永远不会结束,死亡是孤独之神。”因此,由人牵着穿越孤独这种事情,才会显得那么不可思议。 救援队的人说:“那他对你来说一定非常重要。” “嗯,”凌思凡说,“他是我最重要的人。” 在这样的时候,凌思凡竟将这句话说了出来。 在他内心,此时此地,他必须要坦白承认,因为这仿佛是个对他的考验。如果他依然装作无所谓,上天就会狠狠地嘲弄他,将庄子非从他身边带走,让他好好地继续“无所谓”下去。 因此,他不敢说他不在乎。 他从对方那里窃取无价之宝,而后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否认,这种恶劣的不端的行为连神明也会看不下去。 凌思凡跟着救援队一寸一寸土地地搜寻庄子非。周围的人都在呼叫,所以他没有太喊对方的名字,然而凌思凡却在心里面默默地念着“子非”两个字,希望对方能够有所感应,知道自己已经来到这里。 他连眼睛都很少眨,仔细地盯着森林中每一个幽暗的角落,生怕救援会有遗漏,从而失去了将庄子非救回来的机会。 有时,看到有高高的草丛,凌思凡就会跑过去,将草拨得哗啦啦响,目的就是确认里边没有人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凌思凡的心中也越来越失望。刚开始时,他怀有巨大的希望,好像自己出现在这,子非便会立刻出来找他。然而,整整三个小时,他们在看起来全一样的地方,做着看起来全一样的事,收获着看起来全一样的结果,看不见任何改变的可能。 做重复的工作明明很容易让人感觉时间流逝得太过缓慢,此时,凌思凡却觉得时间在飞一样,怎么抓都拖不住它,一个晚上瞬间就要消失不见。这个事实让凌思凡感到恐慌,他想:整整一个晚上,就这样没了么?明天白天、晚上,也会是这样么?第三天、第四天,都是这样?名叫希望的那东西,呼啸着离他们远去? 凌思凡也知道,搜救这种事情,转折都是突发性的,只有“找到”和“没找到”两种状态,几乎没有什么循序渐进的过程,他不应该着急,可是,在真正面临毫无结果时,他的慌乱愈发膨胀。 “喂……”凌思凡问旁边救援队里的人,“今天夜里会搜救吗?” “据说会的,”那人回答。 “太好了……”从来都不认为工作时长与结果有关的凌思凡这回却变了,因为除了延长时间,他实在是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别的方法。 “你还要跟?”对方说,“你还是歇歇吧,你刚刚从中国过来,一定是非常累,不要再不睡觉了吧。” “没事。”凌思凡摇摇头。 “搜救这活很累,非常耗体力的。”对方又道,“我们不想连你都病倒在这里。” “我不想停下来……一闲就会乱想。”凌思凡说,“反正会把自己更快速地拖垮。” “那……交班时我介绍你给他们认识。” “谢谢你了。” 他什么事都不能做。现在,除了跟着救援队找,看看救援会有没有遗漏,他真的没有一点用。 可他还是不愿休息。 他想:他不能够放弃努力。 他哪有资格在房间里面休息?那人那么爱他。如果他都不再拼命,还能够指望谁会竭尽全力呢? 何况,他的神经真的无法安静下来。虽然已经很久没睡,但他却是一丁点困意都没有。 …… ——晚上的搜救结束后,交班却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顺利。 他眼看着救援队要重新出发,却又不知为何折返原地。 “……”凌思凡只有继续等。 救援队的人讲话讲不停,也不干正经事,凌思凡很暴躁,却又不能逼迫他们立刻开工。 到底在干什么……凌思凡想:什么时候出发?已经聊了十五分钟,竟然还没有聊够吗?内容很重要吗?不能回来再说? 像根棍子一样立了很久,凌思凡终于是忍不住了。他已经有很多年没被人不当一回事了,何况还是在现在这种心急如焚的时候。 “很对不起,打断一下,”凌思凡说,“是不是可以出发了?”他真的是不太高兴,觉得庄子非的生死被忽略了。在这耽误十五分钟,就说明会再晚十五分钟才找到人——倘若在那十分钟内,就发生了什么无可挽回的事呢?凌思凡感觉到,旁人是不会如他一半关心庄子非的。 “啊……不需要再去了。” “不需要再去了?”凌思凡盯着他问道,“你是什么意思?” 这时,下午一直在他旁边的皮肤黝黑的人冲过来道,“恭喜,思凡!”一边说,一边还用力抱了他一下。 “……”凌思凡的呼吸一窒,问,“找到了吗?” “对!已经确定过了,是庄子非本人!” “他情况怎么样?!” “他在昏迷,还没有醒。他立刻就会被送往当地医院,详细身体状况会有医生评估。” “很……很不好么?” “队里医生初步看过,伤口有感染的迹象,需要立即接受治疗,但并不是疑难杂症。此外就是非常虚弱,这个需要自己休养,总体来说情况还好,应该不会影响以后。” “太好了……”凌思凡说,“谢谢你们,多亏你们……” “不是我们找到他的,是他自己走出来的。”对方向凌思凡解释着,“他从森林走出来后,晕倒在了村子外面,有路过的村民看见,便把他给带回了家。那个村民虽然没有参与搜救,但动静这么大,他也知道有人迷失在森林里,一看就明白了。” “原来如此。” “庄子非……真的有些了不起啊。”凌思凡听见对方又说道,“据村民说,几十年了,他们从没见过第一次去那里能自己走出来的。” “……”凌思凡说,“他一直都很了不起。” 似乎,只要是庄子非下定决心的事,他就无论如何困难都会全力拼搏,一根筋地不断尝试直到成功,与自己不一样。他自己呢,总是一边期待一边畏惧,因为畏惧不敢有所期待,怯懦就像一开家门便扑到身上来的宠物一样甩也甩不掉。 凌思凡此时才明白,刚才救援队在聊些什么。想来就是,村民报告了捡到人的事,而救援队等待确认。那十五分钟并没有在被浪费,凌思凡稍微有一点点的羞愧。 “那么,”凌思凡又问道,“我在哪里能见到他?” “我也不清楚哎……你联系下……那谁?”人找到了,也就不关救援队的事了。人即将被送往哪个医院去,并不是他们应该关心的。 “对了,问Audrey。”凌思凡道,“我明白了。” “不客气了,祝你们俩好运。”他眨了下眼睛,“要永远幸福啊。” “……谢谢。” “记住今天。”他最后又说道,“今后,如果有了什么很激烈的冲突,就回想一下今天的心情,那时就会觉得,他还在你身边就已经足够好。” “……嗯。” 很激烈的冲突?凌思凡不认识会发生那种事。那人总让着他,不管自己多么任性他都会笑。 …… 凌思凡联系了Audrey。Audrey说,车马上就走了,不能等凌思凡,叫凌思凡回去之后想办法去××医院。 凌思凡表示明白了,随救援队走出森林,然后便直接去找庄子非。 路上,他的内心是多年来都未曾有过的雀跃,曾经很刻意的忽视被束之高阁。庄子非没有离开他,他未曾失去那个人。很快,庄子非就会再一地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而非突然之间好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此时,他体会到了“虚惊一场”四字的美妙。 喜悦从他心底油然而生。方才很厌恶的森林里泥土的颜色此时也像是被浪淘过的沙子一样耀眼,花草也在突然之间就带上了些芳香。 同时,他也有点担心——真的会没事么?情况不会又恶化吧?有多大可能呢? 他的心情,就像在一个梅雨的清晨喝一杯牛奶——在阴郁的心情当中还能感受一些香甜。 …… ——当凌思凡赶到医院之后,发现庄子非已经有了病房了。 伤口都已经被人处理过,手背上静静地挂着点滴。臂弯处有一个小的针孔,想来是已经抽过了血了。 也不知为什么,一见到庄子非好好地躺在那,凌思凡的眼前有一层白雾。他急忙忍住了,与庄子非的父母还有杂志社的人打了一个招呼,便轻手轻脚地走到了病床前。 他想唤他名字,让他清醒过来,然而周围那么多人,他实在是不好意思。他反复纠结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叫下看看。面子就不要了,反正他脸皮厚。 不过,虽然是这么想,话真正出口时,声音还是很小,旁人很难听见。他说:“子非。” 过了几秒,又唤:“子非。” 他一连叫了四五声,庄子非都没有反应。凌思凡感到很失望——故事书都是骗人的。 片刻之后,凌思凡伸手去握庄子非的手。 庄子非的手有点凉,已经不是“小火炉”了。 “你抓着他的手,他竟然没挣扎。”Audrey笑着说道,“之前,只要护士一碰他手,要给他验血或打针,他就不自觉地挣动,好不容易才扎上的……现在你碰倒是可以。” “……是么。” 他想:别说是手,就算是脸、嘴唇,更私密的地方,也随我便。 或者说,他巴不得我碰他呢。 凌思凡又观察了下,觉得庄子非和以往也没什么不同,然而就是不醒过来,于是直起腰来问屋子里的其他人道:“他情况怎么样?都已经找到两个小时了,怎么还是不醒?不会有什么别的问题吧?” Audrey说:“应该只是普通昏迷,高烧、劳累、睡眠不足而导致的,而非脑部收到损伤,医生认为很快就会睁开眼睛。” “那就好……” 凌思凡坐在病床的边上,没放开握着庄子非的手。他用拇指轻轻摩挲对方手背,一根一根手指地划过去。 趁着对方没有醒来,他难得地坦诚了回。过去,他总是不愿意显示自己是想要亲近对方的。 摸着摸着,他突然想起来对方父母还在,于是有些不舍地抽回了左手。 令凌思凡没有想到的是,庄子非却突然反握住了他的,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用沙哑得仿佛木匠打磨木头似的声音喊了一声:“思凡……” 第43章 野外失联(五)、(六) 凌思凡看着庄子非,眼睛里边温柔无限:“我在这里。” “思凡……” “要喝水么?” “好……”庄子非接了凌思凡递过的水,喝了几口,便又开口问凌思凡,“思凡,我、我这是……我被人救了吗?” “对。”凌思凡说,“你知道么?你昏倒的山坡下边就是小村落了。” “我最后好像看见灯光了……然后就什么意识都没了……” “是啊,有村民在回家路上发现了你,认出你就是那个走失的摄影师,于是把你带回了家,又联系了大家。” “这样……”庄子非说,“我甚至都没见过他。” “你的父母谢过他了。”凌思凡站起身,向旁边让了让,对庄子非父母说道,“你父母也来了,大家很担心你。” 他觉得自己是外人,于是不动声色地将他的手往外抽,同时开始向后退让想要腾出地方,不料庄子非却是紧紧攥住他的手,似乎正在使尽他此时全部的力气想要将人留在身边。事实上,如果凌思凡执意抽回手,他肯定是能抽得回来的,毕竟对方依然还很虚弱,无法和他这个健康人比,然而他却不愿意让床上的人失望,稍微挣了下后便没有动作了,只是往旁边站了站,手依然被庄子非牵着。 庄子非的父母刚才其实也看见他醒来,往前走了几步之后却细心地没有打扰。他们见凌思凡空出了些地方,急忙上前查看庄子非的情况。 “爸,妈……” “你感觉怎么样?” “很好,大难不死。”庄子非说,“让你们害怕了。”休息了一会儿之后,体力开始重新灌注进身体里,他又有了一些生气,没有当时那种快死了的感觉。几道伤重新疼痛了起来,即使它们已被处理干净。之前,那些伤口又红又肿,边缘发硬,不断地流淌黄色的脓液以及白色的组织液,可他整个人都是麻木的,不觉得溃烂是在自己身上。 “幸好没事……” “嗯,没事。”庄子非说,“你们两个还有思凡全都着急得太早了。” “都这样了,哪里还早?” “我……”庄子非小声道,“我不想让你们双方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凌思凡:“……” 庄子非又说道:“在我的设想中,不是这个样的……”而应该是,他拉着思凡到父母亲家里去,对他们说:你们儿子已经找到了媳妇了,从此不会再一个人过日子了,而且,媳妇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媳妇,自己能娶到他将会非常幸福。那该是自己人生中最得意的日子,自己、父母、思凡,都特别地开心,绝对不是像这样躺在病床上,让父母和思凡都有了黑眼圈。哎,砸了…… “有什么关系啊,”凌思凡不懂他在纠结些什么,“怎么见都好啊。”他是个企业家,以结果为导向,过程如何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只要达成了原定的目标就可以了。 “那我现在介绍一下……”庄子非还是紧紧握着凌思凡的手,轻轻扯了一下,“爸,妈,他就是凌思凡,我常常提起的。” “嗨……”一时之间,凌思凡竟有些无措——他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个情形。在生意场上时,他每天都会被介绍来介绍去,不过他从来都不会感到拘谨,总是能很大方地伸出手去问候,绽放出一个笑容说“很高兴认识你”,甚至开玩笑般地讲一句“神交已久”,将陌生人之间的隔膜轻描淡写地打破。 此刻,他却无比拘谨,好像突然又回到中学时,不知怎样才能与人建立联系。他明明已习惯假笑,会轻车熟路地与人虚与委蛇,可当真实的感情被摆在他面前时,他却突然间拿不出所谓的“技巧”了。 “爸妈,”庄子非又声音低沉地道,“你们像真的父母一样对思凡好不好?他很少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当然并不是说能够取代什么,只是我想给他很多很多的爱。” “喂……”凌思凡低声“喂”了下。 庄子非的母亲眼神也很柔和,说:“只要他也对你很好。” “他对我可好了……” “……”话到这里,凌思凡都忍不住否认了他,“我对你好什么了啊?”他回报过他什么东西呢?仔细想来是全都没有的。不仅是上学时,即使是重逢后,自己也冷淡了他整整五年多,直到他又帮了自己一个大忙,自己为了“报答”随他出门旅行,却遇到了场生死考验后,才开始稍微有点正视他。而在那之后呢?自己惊慌失措地逃开了,即使后来在困境中情不自禁地从他那寻求温暖,也依然从未承诺过什么,只是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再说吧”。如果这也叫好,未免太廉价了。凌思凡直到庄子非一定从来缺过爱,却把这种对待当做了好,听起来实在是有些好笑。 “好啊,当然好了。”庄子非说。 “……我一直躲你啊。”对于关键问题总是避而不谈。 “那也是好。”庄子非还是拉着他的手:“思凡,你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对我最大的恩赐。” “……”不知为何,凌思凡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一下一下,仿佛就要冲破胸腔一般。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你也同样不需要客气的,大家都像一家人一样的。以后节日礼物都会有你一份,家庭聚会也会请你一起参加。” “我……”凌思凡本想说“我不需要”,可看着对方虚弱的样子,却是又有一些说不出口,最后到底是保持了沉默,很奇特地就多了些“家人”。 “那就这样说定了呢。”庄子非说。 “……”凌思凡别扭地转移开了实现,看了看Audrey,说:“《Discovery》杂志的人也在。” 德克萨斯土生土长的Audrey只会英文还有西班牙语,对于四个人间的对话流露出了颇茫然的表情。 “咦?”庄子非努力抬头看了看,这才发现屋里还有别人,“Audrey,不好意思……” “没事,不要在意。你刚醒来,肯定要和家人朋友讲话。”说完,Audrey有很识趣地道,“我去找个酒店睡觉,明天一早再来看你。” “谢谢。” Audrey说了“睡觉”两个字后,剩下的人也猛然间意识到,此时已经是当地的深夜,他们也同样应该睡觉了。 “爸妈,”庄子非说,“你们两个年纪大了,还是找个地方住吧,明天自然醒来就好,之后再过来看我吧。思凡,你今晚上陪我好么?你看那边有张空床,你可以躺在那上边——还是说你想住酒店?” “我不走,”凌思凡说,“我陪你。” “思凡,我就说嘛,你对我特别好。” “……” ——与无害的虚弱外表不同,凌思凡刚在空床上躺了一秒,庄子非突然又变成了流氓兔。 “思凡……”他说,“我心里还是慌,好怕现在才是梦境,我还在森林里,做着见到你的美梦。” “你活着出来了。”凌思凡说,“我不是在这吗?” “我知道没事了,”庄子非说,“可一闭上眼睛,就仿佛又回到了野獾的洞里。” “……那你要怎样啊。” “你躺在我旁边,行么?” 这话实际上没完全胡说。之前,他一直都在再也见不到凌思凡的恐惧当中,如今见了,真的是连一秒都不想让那人走出视线,因为只要又分开了,他就会有一些迷茫,似乎刚才都是一场美梦,思凡依然不在他的身边。甚至都说不定,是在他临终之前产生的幻觉,听说在那时候,人会看见他们最想见到的人。 他在小的时候,总是认为现实就是现实、梦境就是梦境,可等到长大了,真的偶尔会有分不清楚的情况存在着。他怕今天又是这样。 凌思凡:“……” “不行也无所谓……没事……”他不会强迫思凡做任何事的。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那就一人半边。”庄子非刚从那地狱里爬出来,他哪忍心让庄子非睡不踏实?那样未免太过残酷,他还没那么硬的心。 “那你来啊……” “行了行了。”凌思凡答了句,抱着他的枕头合衣而卧。 “思凡。”凌思凡才刚一躺下,庄子非便将被子里的凌思凡结结实实地抱住了。 “……嗯。” “思凡,凡凡……” “……”凌思凡问,“你刚叫我什么?” “太多人叫你‘思凡’了……我想要特别一点点。”庄子非一边说,一边如宠物般在凌思凡的肩膀上磨蹭,“小思凡,凌小凡。” “喂……” 此时,他的心里面竟然很柔和。 庄子非在他肩膀上胡蹭,在他耳边乱糟糟地撒娇,竟然让他有一点点想哭,感受到了梦幻般的安宁。 庄子非就像是一名园艺专家,精心地制造了小小一盆盆栽,以真情为假山石,以温柔为费利菊,以坚持为月见草,放置在他灵魂深最深的重重迷雾中。 这次失联事情之后,凌思凡感到自己更加地不坚定了。 过去,他还能克制着自己,现在却是一听到对方的声音,意志的堡垒便开始迅速瓦解,城墙全部坍塌,炮台七零八落,只剩下指挥官声嘶力竭地让己方的人死守,但那完全是无济于事的、为了脸面的努力罢了。 如果他再假装,就会像商场里刻意展示自己的陈列品一般,越是拼命地秀,越是显得与真正的那些商品格格不入。 “思凡……”庄子非的声音低沉,“我在森林里时,一直替你担心。” “替我担心什么?”应该担心的是你自己才对。 庄子非的理由倒是显得理直气壮:“担心你失去我。” “……”凌思凡问,“我失去你,就那么令人担心么?” “因为没有人会比我更喜欢你……班芙回来之后我想过了,交给别人我还是不放心,只有自己亲自守着才能踏实。然我也好怕自己看不见你,还有我的父母。” 凌思凡没说话。他想:像现在这样被重新温暖起来的体温轻轻拥抱着,像是三九寒冬清晨时暖和的被窝一样,大约没有人能干脆利落地拒绝吧。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我就是靠着这些想法坚持下来的。之前你不是说,就像胃酸过多会伤到胃一样,感情过剩会害到我?还说不论什么东西多了,都会波及自身。但是今天,我真的是靠这些感情救下了自己的,我对你的喜欢,是一样好东西。” “……”是好的东西吗?凌思凡想:或许真的是吧。不仅是对子非,也是对他自己。过去他是很不喜欢他自己的,然而现在,因为他逐渐不自觉地相信起了庄子非,而庄子非爱他,让他有点觉得自己也一定是有可取之处的,甚至终于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自己了,这种因为“我相信你,而你又相信我,所以我相信我自己”的感觉很奇妙。 “然后,”庄子非又继续阐述他是如何走出来的,“我就告诉自己,‘追逐你’这么难走的路我都走下来了,并且看到希望,那河边那条路又能算得了什么呢?一定没问题的。果然没有前边那条路远,我进入到了村子的范围。” “子非……” 庄子非又开始在凌思凡的肩膀上蹭:“思凡,我回来了,回到有你的世界来了。我又来黏你了,你甩也甩不掉,森林迷路都不能阻止我,大概没什么方法有用了。” “……阻止你干吗啊,想黏就来黏啊…” 说完这话,凌思凡觉得自己大概是完了。 有些东西是压不住的,就像是小树的种子,即使自己用檀木盒子将其一层层地封锁起来,又加上坚实的铁锁,然而,发起了芽的种子,还是会撑开那一层层的木盒,自顾自地生长到外边去。 想了一想,凌思凡说,“兔子国王,竟然会在森林里边差点死掉。” “即……即使我是兔子国王,没有属下的话,独自在森林里,也是很难活下来的。” 凌思凡笑了声,发出了他一向很少会露出的真心的笑:“睡吧,累了。” “哦,对,你应该也很累,那我们快睡觉。” “嗯。” 在庄子非的怀抱中,凌思凡也沉沉睡去。 梦里他也回到那片森林,然而不同的是,这回那里并不阴暗,地上有丽春花轻轻摇曳,每一朵都又红又艳,好像是某见陈旧的房间被大火烧尽时的样子,他仿佛能看见坍塌了的外墙,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感觉到束缚被解除时的轻快。 …… 第二天一大早,凌思凡比庄子非更先醒过来。 而庄子非,一直睡到中午,直到他的父母打电话来说要看他,他才睁开眼睛清醒过来。 凌思凡将枕头丢回了空床上,仔细地消除掉曾经共枕过的痕迹。 庄子非看着有一点好笑:“你在折腾什么?” “……没什么。” 庄子非呆呆地看了好一会儿,而后忽然想起了什么事似的,说:“哎呀,对了。” “……怎么了?” “我的包呢?” “包?”凌思凡说,“向导给你拿的那个?Audrey替你带过来了,放在那边的柜子里,你现在就需要它么?” “对……” “好吧。” 凌思凡走到柜子前,将里面的东西扯出来,又轻轻地拉开锁链,并递到庄子非面前——庄子非的十指在隔藤条的时候全都被划伤了,不太灵活,此时都包裹着一层医疗用的白色纱布。 “唔……”庄子非在包里翻了一翻,暴躁了一下之后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 ——是两朵被放置在笔记本中的极漂亮的花朵,保存十分完好。 凌思凡:“……?” “思凡,这送给你。”庄子非说,“我在森林摘的。” 凌思凡依然是:“……?” “我觉得好漂亮,就想要送给你……” “……” “我想,我想……”庄子非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以后我出门时,如果看见特别漂亮的花,就全都送给你。” “……” “以后你会有一整本我采来给你的世界上最漂亮的花,来自各个大洲、各种海拔,如果你喜欢立体的,也可以原样保存的,放在架子上面,这样过不几年,整个架子上就都是我送的花。” 凌思凡看了看那两朵花,没有说话。 “你喜欢么?” 凌思凡说:“别人全都送玫瑰啊。” “那是别人,”庄子非道,“你和别人的爱人不一样——不止玫瑰,我要把全世界最漂亮的花全部都献给你。” 第44章 野外失联(七)、(八) 凌思凡看着庄子非,觉得眼前这人真的特别天真、美好,他甚至有一些怀疑,世界上再没有像这样的人了。 庄子非身上有一种孩童般的气质,同时,又充满了经历过大风浪的自豪的气概。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质,竟然能在同一个人身上毫不违和地被体现出来。到底需要如何坚强,才能让心中那些花在被暴雨洗礼后依然显得一尘不染。 “子非……”凌思凡伸手接过笔记本,低头仔细看着里面的花,“果然是好漂亮。” “对吧?”庄子非说,“这些花更配你,比玫瑰要好看。” 凌思凡又忍不住笑:“我又不是什么绝世美人。”今天,和庄子非说话,他总忍不住笑。往常那些沉甸甸地压在心上的东西,好像长了翅膀,忽然之间就轻盈了许多。 “怎么就不是啦……” “你别讲瞎话了。玫瑰都配不上,需要用地球上最美的花来衬,怎么也要是能惊艳世界那种吧?”海伦啊,之类的。 “不是瞎话。”庄子非小声说,“你惊艳了我的世界。” “……”这一句一句的,讲的凌思凡头都有些晕了。 我果然是喜欢被夸奖的,凌思凡忍不住地想:小的时候总是被人忽视,所以渴望更多目光。 他并不排斥记者的采访。每次有文章称赞他,他都会感觉到更多意义,好像在与过往剥离。 然而,过去听过所有的话,都不如庄子非的话让他心颤,可能,对方是真情、是假意,当事的人是完全可以辨明的。 以往他很清楚,这么大的世界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离不开他的人都已经不在了。原来其实在某个世界中他依然还是不可或缺的吗? 病床上的庄子非又说道:“立体标本,也容易的。”庄子非说,“干燥处理之后放进盒子,或者干脆配好环氧树脂,商品名称叫水晶滴胶的,将花朵封在透明立方体中。” “那样好像更好一些。” “是呀,那样可以保有花朵本来形状,不会因为被压平而变得丑了。”庄子非接过了话头,“那我以后就都送给你立体的,你一个一个地摆在架子上。” 凌思凡垂下了眸子,问对方道,“这花是什么花?” “不知道哎……”庄子非说,“我只懂得动物的事……”他是个野生动物摄影师,非常了解野生动物习性,平时也喜欢看相关节目,听那些他早已知道的事,不过对于植物,他懂的也只比普通人多一点而已。 凌思凡伸手摸着花朵细软的花瓣,说:“不知名字,有点可惜。” “嗯……”庄子非想了想,“好像,可以发到微博上面,@一些专业人士,问问。” “好啊。”因为不平,花朵总是滑到笔记本中缝去,让人于是看得清楚全貌,于是凌思凡用手将花朵捧着,让庄子非拍了张照。 接着,凌思凡就代替庄子非发微博询问花的种类,他说:“在南美的森林里面发现的花,谁知道这个花的名字或种类?” 还不到五分钟,就有多条留言。在一大堆的“不知道”中,有条评论异常突兀:“呵呵,捧花的手不是你的,你的手没有这么白。在和谁一起做标本?上条微博里那个人?” ……“”凌思凡震惊于网络这东西的可怕。庄子非很久没有去拍照,也很久没有发新的微博,上一条还是班芙回来后他整理出的“最爱的照片”。 又是五分钟后,有个账户回复了他,给了花的名称,也伴了句奇怪的话:“非常罕见的花,可以拿去撩妹。” “……”凌思凡忽略掉后边的那句话,说,“原来是叫这名,搜索了下,应该没错,确实长得很像。” “嗯……”人家说他撩妹,庄子非脸上稍微有点红。 凌思凡放下了手机,又对庄子非说道:“你父母还没来,你再睡一下吧。” “睡不着啦。”方才一直睡到将近中午才起。 “那你休息一下。” “好。”庄子非将被子往脖颈处拉了一拉,突然又轻声说:“思凡。” “嗯?” “拉手……” “……什么?” “拉手……”庄子非又重复了句,“拉手好么?”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稍微偶遇了下,不过还是伸出收去,与庄子非相握。 刚一碰到对方手心,就被紧紧地攥住了。 凌思凡本来只是想拍一下,类似安慰那种,没想到一下子就变成了这样,宛如情侣一般。 南美的阳光十分地灿烂。庄子非与凌思凡在病房当中,两手相握但却没有说话,流逝的时间温柔得仿佛沙漏中的细沙。 “思凡,”庄子非看着脸微微发红并低着头的凌思凡,“上次你说,内斗的事忙完之后就会给我一个答复”,我说等我从南美洲回去之后再谈好了……你想好了没有?” “……”凌思凡没说话。 如果有天失去了庄子非,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凌思凡好像可以想象到,毕竟,庄子非的失联就是一次模拟。 在找不到庄子非时,他许久都没有过的孤独感又陡然降临。他也突然间意识到,他过去不喜欢与人产生羁绊的因为并不是他自己认为的没有欲望,而是恰恰相反——欲望才是他孤独的根源,并且强烈到了一边渴望、一边无法忍受失去。 很多人都在等待着什么——录取通知、晋升决定、婚姻、孩子、一栋房子、一辆车子……他自己呢,也许,内心深处所向往的,就是十三岁之前的家庭生活中的温暖,可他看不到实现的希望,因此他感受不到继续存在的意义。 被普通人羡慕的他,所期望的,竟是普通人的生活。 而这时候,庄子非让这件事显得不是如以往般遥不可及。 在尝过了这滋味后,放手显得无比艰难,就像一个原始村庄的小村民,无意之中走到外面,冷不防看见一辆灯火通明的列车在漆黑的暗夜中呼啸而过,那种震撼和向往很难再从心中抹去。 爱情是什么呢?凌思凡说不清。 他只是觉得自己已经被牢牢拴住了,他爱上了对方、爱上了庄子非对自己的感情、爱上了两个人相处时的安宁、爱上了这段关系中的自己。 凌思凡并不知道怎样才算是爱一个人,他觉得自己也根本就不想要了解。如果“爱情”这个东西具有它自己的意识,它也一定不会希望世人给它确定定义。它是广阔的、自由的,绝不会被定义束缚。 他已经想要和那人一起,尝试着改变自己的命运。 而如想要改变的话,就要打开自己的心——他不可能只是享受,那样不是真的挣脱。 可是,虽然已经意识到了他的感情,对于“在一起”这样的事情,他也还是有着习惯性的恐惧。 他并非是不相信庄子非,只是那点怯懦总在作祟,拉扯着他让他保护自己,还在试图杀戮他的决心。 “思凡?”庄子非问。 “……”庄子非问得太突然,凌思凡还没来得及想好。他讷讷地张了下嘴,有点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庄子非的父母一同走进病房,凌思凡也暗自长舒了一口气。 “爸,妈,”关键的话被打断了,庄子非有一点失落,“昨晚休息得怎么样?” “很好。”庄子非的母亲回答,“心里一宽,身体一松,差点睡得过中午了。” “还有时差,”旁边高大的男人补上了一句,“快要六十岁了,不比年轻时了。你们怎样?” “反正思凡就各种好。” 凌思凡:“……” “还发烧吗?”父母又问。 “退了不少,”庄子非说,“昨天半夜还挂了水,说是每天要打三针,蛮有用的。”当护士拿着手电进来换药的时候,看见两人抱在一起,着实是有一点吃惊,没有想到两人竟然是这样的关系。 “伤还疼么?” “疼的。”庄子非老老实实地回答,“但是开心,所以还好。”说完,他还用手指挠了一挠凌思凡的手心,让凌思凡从手掌到心脏全都痒痒的。 庄子非的父母看了看凌思凡。 凌思凡有一点尴尬——他没想到庄子非在父母面前竟然也是如此坦诚,毫不避讳他的心思,仿佛他的心情可以说给任意他身边的人知晓。 “子非,”凌思凡压低声音说,“关于你刚才的问题……忙完这阵我告诉你。我还有一点点心结需要梳理,这件事情只能我自己来想通。” “哦,好的呢……”庄子非说。 其实,凌思凡这句话,几乎是等于答应了。 他只是说,他希望接受时不带一点犹豫,不确定的交往对谁都不会好。疑惑的种子必须在一开始就被残忍地掐灭,否则,它必定会在每次有冲突时静静地发芽、生长。凌思凡一直都认为,不知道要不要做的决定,就不要做,不然十有八九会很后悔。对于凌思凡的这种努力,庄子非也十分体贴地理解了。 此时,凌思凡正在夜与晨交替时的小河旁边,河面已经泛着白光,河底却依然在沉睡,需要河面上的白光逐渐蔓延到下层去,告诉它们:嗨,白天已经来了。 “说到工作,”凌思凡反过去握住了庄子非的手,“我可能需要先回去,就和在北美时一样。” “哦……好……好嘛。”庄子非说,“喜欢上了成功人士,一定就是这样的了……” “喂,”凌思凡说,“不要以为我听不出这是抱怨。” “……”庄子非又对凌思凡道,“我也会很快回国的,不会等到全都只好。国内水平比南美高,回去治疗反而好些。”他打算过两天就上飞机,回到中国继续治疗就好。 “也对。” “那,”庄子非说,“你什么时候回去?” “就今晚吧,假如你的情况继续好转的话。” “哦……” …… 如凌思凡告诉庄子非的一样,当晚,凌思凡便踏上返程航班,匆匆忙忙回国开始他的工作,因为他毕竟还是霄凡的CEO。工作堆积成山,根本就忙不完。 第二天是周六,凌思凡不仅自己上班了,还把时鹤生也拉着,陪他一起加班。 “哎,”时鹤生说,“本来,我今天是要和老婆去蹦极的……” “蹦极?”凌思凡皱皱眉,“你还喜欢这种东西?” “对啊,喜欢。”时鹤生道,“我喜欢刺激的运动,比如蹦极、跳伞这些,还有游乐场的玩具,海盗船啊,过山车啊。” “看不出来你还挺爱追求心跳。”因为半瞎,时鹤生总窝在家里,很少有他能参与的活动,凌思凡也一直以为时鹤生本人也并不爱动。 “不,”时鹤生说,“对我来说并不刺激,因为如果你看不清,就不觉得很吓人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比如跳伞,有教练在身后控制伞包,看不见下面的大地的话,只会茫然。 “……”凌思凡不知道接什么。 “主要是啊,只有在那样的时候,能瞧见我老婆害怕,我觉得很有趣,所有就总想去。” “……你真有病。”凌思凡说。 “不不不不,看着一向淡定的他不太淡定,你会觉得,平时他不显露的一面更真实。” “恶劣的人。”凌思凡评价道,“他看得清,自然害怕,你就用这个取笑他。”蹦极,想想就很可怕——人急速地下坠,眼前天旋地转,风声从耳边掠过去,空间全都是错乱的。 “……不是,”时鹤生说,“他自己玩儿的时候挺淡定的,是我一跳他就会很紧张。” “……”再次没有话讲的凌思凡,最后只得干咳一句并说,“讨论下工作吧。” “哦,好。” “三个CFO的候选人,不需要视频面试了,我可以亲自和人聊,计划维持原样不变。” “嗯。” “他会很忙,”凌思凡又说道,“要与安世进行整合,另外,非上市自己也要并进来。” “……这么快就并吗?”时鹤生稍微有一点疑惑,“这事不急的吧?” “急,”凌思凡说,“我希望霄凡快一点将非凡科技买下,这样我手里就会有相当一部分现金。” “……?” “其实完全是从我个人考虑的,”凌思凡说,“我总是觉得他们会试着增发,而且很快就会提议,目的是赶在合并前、趁我手头还没有现金时通过,这样我就只能放弃掉购买权,让银桥资本去增持,稀释我的股票份额,进一步让我远离霄凡的核心。” “就算提案也通过不了吧?”时鹤生说,“董事里面还是我们人多。”增发这种事情,至少要有三分之二董事通过,才能被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对,所以我倒不太担心,不过还是早处理了,免得哪天横生枝节,那就哭都来不及了——反正要给出去,非凡科技留在手上已经没有什么用了,不如换成现金,用来应对未来有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首席财务官这个职位如此重要,结果,竟然招不到合适的。如今,整个业界全都知道霄凡正在大张旗鼓地招CFO,工资给的远超同类企业,有相当多人垂涎这职位,然而凌思凡都觉得不行——他的标准很高,那些人达不到。 “也对。” “希望这次面的几个里有好的,”凌思凡说,“贵友说了,其中两个他感觉还挺不错的。”吴贵友是人力资源总监,第一轮的接触是由他进行的。 “如果是就好了。” “嗯。”对控制权之争,凌思凡丝毫都不敢放松。 银桥资本还有东阳,尤其前者,百分之百没有那么容易放弃。 趁着自己手上还没有钱,他们大概会想要增发的,如果一旦自己卖了“非凡”,他们再想大量增持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困难一定会比现在要大上很多倍。 不过,就像鹤生讲的,自己在董事投票中会有优势。倘若银桥提案,三分之一的否决票问题不大。 然而,毫无缘由地,凌思凡就是不相信自己会得到幸福,不相命运之神会突然之间眷顾他。 他刚刚听到了爱情这东西吹出的螺音,于是心里便有了些不安,总是觉得神明不会让他好过,这也许又是一次悲鸣前的可笑的对未来的期盼。 第45章 野外失联(九)、(十) 几天之后,庄子非从南美洲回到了国内。他一回国就又被丢进医院里,继续挂水。 对此,第一天住院的庄子非评价说:“哎……白细胞明明恢复正常了,为什么还要再打抗生素?” 凌思凡对医院的事情比较懂,于是拍了拍庄子非并对他说:“总要强化两天,确保不会反复。” “哦……”庄子非说,“晚上还是要住在医院里,这边处方也有半夜一针。” “你父母来了么?”凌思凡问。 “并没有哦,”庄子非说,“他们也回去上班了。” “那你怎么吃饭?” “我……我……”庄子非抓了抓被子,说,“我自己在医院订盒饭吃……” 凌思凡说:“医院的米饭可硬了。早上馒头也能砸人。” “呜~” 凌思凡想了想,突然对庄子非说道:“我给你送饭吧。” “咦?!” “其实我也会炒一些菜的,一个人住了那么多年了。”长期自己生活的人,不可能什么都不会。 “可……可是你很忙啊……” “早饭给你买牛奶和面包,中午你就订一餐吧,我每天晚上来给你送饭。” “不用了啦……” “还好。”凌思凡说,“反正我每天都想看看你,都过来了,顺便再炒一两个菜而已,不太麻烦。你也不会住得太久,我猜也就两或三天。”太忙的话,可能就只剩一个菜了吧。 “思凡……”庄子非有些扭捏地问道,“你为什么每天都想看看我呢?” “……”为什么呢?凌思凡也答不上来。为了公司的事竭心尽力,只有见到庄子非时,他可以得到片刻的轻松。只有在那时候,他觉得自己不是在衰灭,而是在新生的,可以感觉到年少的气息。 …… 凌思凡工作还是非常忙,不过他完全做到了他所应承的事情,每天都会给庄子非送饭,而且菜的式样还每天都不同。 本来庄子非以为凌思凡会带的全是鸡蛋炒啥啥,鸡蛋不变,啥啥可变,铁打的鸡蛋,流水的啥啥,完全没想到竟然不是像他之前所以为的那样的。 而且,凌思凡的手艺竟然不错。 凌思凡每天都会准备胡萝卜,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干脆就是胡萝卜宴。 本来,他真的是只想炒一个菜来的,然而庄子非第二天就要出院,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亲自下厨了,所以凌思凡突然间就想让对方吃得好点。在另一个菜应该是什么这个问题上,一向说一不二的凌思凡难得犹豫了。庄子非喜欢胡萝卜,所以萝卜一定要有……可是,胡萝卜美味也有很多种,到底做什么也是个问题……凌思凡在网上搜索了挺半天,觉得除了黄金胡萝卜炒饭、胡萝卜土豆菠菜饼、胡萝卜金针菇奶酪卷、胡萝卜慕斯浓汤佐奶油面包丁这五样看起来全都非常可口,去掉哪个都舍不得,去掉哪个都很可惜——万一那个才是庄子非最喜欢的呢?他想象庄子非两爪捧着饭碗很惊喜的样子,总是觉得少做一个那个场景就会平淡几分,于是很暴躁地把锅全拿出来,一边焦急一边期待地全部都做出来了。他一边炒着饭,一边将土豆胡萝卜打成泥煮汤,同时烙菠菜并卷胡萝卜和土豆,又煎培根、鸡蛋并过载胡萝卜和金针菇外。最后,凌思凡甚至用剩的食材榨了一个胡萝卜菠萝汁,顺便还烤了胡萝卜蛋糕。幸好食材都差不多,花的时间比想象少,可也还是耽误时间。 当凌思凡“哐”地一下将七八个饭盒放在饥肠辘辘的庄子非面前的桌上时,庄子非简直惊呆了:“思、思凡……?” “吃吧。”凌思凡有一些生硬地回答道。 “……?”庄子非不明白在气什么,“你生气了?” “嗯。”凌思凡还是紧紧绷着脸。 “怎、怎么了?”庄子非问,“谁惹你生气了?” “我在气我自己。” “……气你自己什么?”你明明那么好。 “……” “……?” ……”气我自己喜欢上你,气我自己被你影响。 “思凡……” “还在气你。” “我……我又怎么了么……” “……”气你和别人不一样,气你有些太过美好。 几秒钟后,凌思凡“砰砰”地拍了两下桌子,“吃饭。” “哦……”庄子非缩了下脖子,不敢惹凌思凡,只是伸手开了那些饭盒,然后惊讶地看着凌思凡,“思凡,这个……?” “……” “全都是你做的?” “不是我难道还能是别人?” “思凡……”庄子非好像突然间明白了凌思凡在生气的原因,有一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思凡,我觉得特幸福。” “……你尝尝看。” “好的。”庄子非说着,用没有在打吊针的左手试着夹上来一根胡萝卜土豆菠菜饼——他除了打抗生素外还有两种其他的针,不过左手不太灵活,虽然夹上来了,半路却又掉在地上。庄子非说:“对、对不起……”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接过庄子非的筷子,又夹了一根菠菜饼,递到庄子非的嘴边——他辛辛苦苦做的菜,凉了后就不好吃了。 庄子非愣愣地盯着凌思凡看,半晌之后,才小心翼翼地咬了很小一口,接着很仔细地咀嚼口中的菜,隔了几秒又低头撕了很小一块。 “喂,”凌思凡举着手有点酸了,“你动作快点啊。” “……哦。”这是思凡第一次主动做出亲昵表现,他想要一点点细细体会,品味当下这种暧昧氛围,还有他自己那满溢着温暖的心情。 他好想要对着天空“嗷呜嗷呜”大吼两声。 接着,凌思凡又喂了庄子非一口黄金胡萝卜炒饭,给他喝了一口胡萝卜慕斯浓汤佐奶油面包丁,又递了一根胡萝卜金针菇奶酪卷过去,最后用第一个菜小黄鱼过渡了一下。 “好吃么?”凌思凡问。 “对、对呀……” “看你挺开心的。” “嗯。”最开心的,是这些都是思凡专门为了他做的,而且还在一口一口地亲手喂他菜。 “还有很多,肯定够你的了。” 说到这里,庄子非问:“思凡,你吃过了晚饭了么?” “没来得及,准备菜的时间长了,一出锅我就过来了。” “那,那你也一起呀。” “……好。” 凌思凡本来想再拿一双筷子,两双筷子轮流给两个人使用,不过想了一想觉得太过麻烦,同时还会显得自己无比矫情,像在嫌弃庄子非不干净似的,可能也会让庄子非觉得有点难过,于是面无表情地就用庄子非的筷子往自己嘴里扒了几口炒饭。 庄子非看着,有一点脸红,而后突然指着胡萝卜慕斯浓汤说:“这个汤好喝的,你也喝一喝看。” “出锅时我都试过了,不过我不爱胡萝卜。”凌思凡一边说一边拿起庄子非的勺子,舀了一勺汤送进了嘴里。 就这么着,凌思凡不断地喂庄子非,同时在间歇时自己也吃两口,盒子里的菜逐渐地减少,最后竟然是全部都见了底儿。 “你可真能吃胡萝卜。”凌思凡。 “……呃。”其实他早就吃饱了,不过气氛实在太好,他还是坚持着硬塞,直到没什么可塞的。 美好的未来似乎已见雏形。病床旁边的柜子上,有庄子非的朋友们探病时带来的百合。茎上绿叶螺旋向上,花朵炸开成了很美好的形状,白色花朵中间的花蕾全都是阳光般的金黄,花苞散发阵阵香气,盈满了这间不大的病房。 凌思凡低头将饭盒收拾好了,随便用水冲了一下,便打算带回家放进洗碗机里,让洗碗机替他刷碗。 整整十五年来,他都没什么碗可刷,洗碗机仿佛件摆设,有时凌思凡都怀疑它是不是已经坏了,而自己却不知。 “思凡……”看见凌思凡洗完手回到了房间,庄子非问,“你要离开了么?” “对,”凌思凡道,“还有些工作的事情需要处理,你就自己待着,出院需要我么?” “不用不用,”庄子非说,“我自己来。” “嗯,那我明晚去你家看看你。” “好……”庄子非低头想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对凌思凡说,“思凡……” “嗯?” “你吻吻我,行么?” “……” 庄子非又低下了头。 他们俩现在还没什么确定的关系,凌思凡自然不会真的去吻庄子非的唇——那是恋人之间才会做的事情,而他们现在并不算什么情侣。 不过,见庄子非这么紧张,他也不想令其失望。 凌思凡在心里轻叹一声,上前一步,伸手揽住了庄子非后颈,微低下头,在庄子非的额头轻轻落下一吻。他吻在了发际线上,感觉到了一些很轻柔的触感。 “思凡……”庄子非抬头看着凌思凡白皙的脖子和上面的喉结,心里一阵恍惚。 此前,凌思凡的心思总是被封闭着,然而现在,那脉脉的温情悄悄流淌出来,就像寒冷冬天中燃起的一点柴火,让人根本就舍不得走开。 庄子非想,凌思凡曾对他说过,世界荒诞无稽、荒唐至极,唯一的应对方式就只有冷漠了,但凡给它一点回应,都会和它变得同样荒诞、荒唐。生在世上,便是俗的,区别只有是阳春白雪的恶俗、还是下里巴人的恶俗,是高雅的恶俗、还是粗鄙的恶俗,总之,只要搭理它了,便同样地恶俗了。 而是最近,思凡却不那般冷漠——他竟愿意为了自己,变成以往他不屑的。 庄子非倒觉得,俗就俗吧,既然已经为人,随心就好,干吗一定要制止呢。思凡就如同个学习乐器的人,过去,因为他不喜欢他周边的东西,只能克制地按照乐谱去演奏,然而最近,他却像个出色的音乐家那样,一边依然保有他自己的控制,一边开始任由音符顺从它的意识自我流淌。 …… 第二天是庄子非出院的日子。 白天,凌思凡依然很忙碌。 他面试了最后一个CFO的人选,评价就是比之前的都强,也怪不得贵友那么高兴,不过依然没有达到他的标准,让他忍不住开始怀疑是否需要降低期望值。 另外,霄凡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即将到来。“霄凡”章程规定,董事会每个季度都会举行一次定期董事会,不过在有重大事件发生之时,董事长凌思凡也可以组织召开临时董事会。 为了将会议通知发给各董事,并让所有人都明白会议内容,董事长秘书室充分地征求了各董事的意见,打算形成会议提案后交给凌思凡过目。 “凌总……”秘书室的人告诉他,“有好几个董事提出,因为收购安世花费巨额现金,公司目前财政状况不算太好,应当增发股票融资。” “……”凌思凡问都不用问,就知道是银桥资本和东阳的人提出的。 为了争夺对霄凡的控制,且是绝对控制,他们两方全都在拼命赶。 银桥资本还有东阳一定希望,非凡科技还没被并进来,趁着凌思凡手上还没钱,迅速将股份数一举冲破一半,这样,六年之后,他们便能为所欲为,清洗掉管理层,按照他们的方式来运营霄凡。 而凌思凡呢,则在力促合并。他所希望的是,将卖掉非凡科技后得到的钱用于增持,与第四大股东一起令持股数至少接近一半,保证不会再出现董事换届时发生的事。 凌思凡想不通的是,银桥资本还有东阳,为何这次就急着提案了,因为看着不大可能通过。 三分之一的否决票,己方还是很容易得。自己、第四大股东派出的一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两名公司高管,甚至都将近一半了。 合并非凡科技不会有那么快,董事会每季度都有,他们应该准备妥当再行事的。 第46章 野外失联(十一) 凌思凡按照秘书送上来的材料拟定了提案。十天之后,新一届董事会的第一次定期会议便召开了。 董事会先针对其他的几项议案进行了表决,比如聘用某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师等等,均以十三票赞成票领票反对票通过了议案。 最后就是新股增发提案。 此前,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凌思凡已与董事会的公司高管沟通过,对方也都明白事关重大,表示绝对不会投赞成票给增发的提案。至于独立董事,凌思凡不好去干涉,但他知道两人从开始就站在自己一边,其中一人甚至就是由自己提名当选的。 不过,股东大会上被打了一个耳光的凌思凡,在这次的董事会上连另一边脸也被扇了。 这一系列提案的结果是:凌思凡、银桥资本、东阳、第四大股东共计六名利益相关者回避,剩余七名董事投票,五票赞成两票反对,提案居然获得通过。 而且,定向增发数量还不算少。一般性授权将授予董事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20%的权力,认购方式只有现金,向本公司缴付认购价款,定价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定向增发方案之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的90%,发行对象为四名大股东及三名机构投资者共计七名,资金将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和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效期为通过议案之日起六个月,认购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对股东的锁定期则为三十六个月。 当知道结果时,凌思凡整个人都是懵的。 本来他还以为,银桥资本可能会为了投赞成票而不参与这次的增发,那用心太险恶,自己完全可以以不合规定为由向有关机构申请拒绝批准此次霄凡增发要求。而且,银桥资本也不大可能不参与增加。东阳所占股份的百分比比第四大股东并没有高出多少,倘若银桥资本放弃,东阳和第四大股东各按持股比例进行满额认购,东阳也比对方多拿不了几股,两派之间差距依然还是不太大。 可是如今,银桥参与增发,提案依然通过。 很显然,银桥资本还有东阳,想要借着这次增发,直接拿到50%以上的股权,绝对控制这家公司,以免今后夜长梦多。 凌思凡想:斗到这步,应该已经超出他们的预料了。在对方预想中,用“将增发新股”取得中小股东支持,在股东大会上直接把自己踢掉,换上他们的人管理公司,就完事了——大概自己的一贯表现令他们很火大。他们在董事换届中人数也超过了三分之一,自己没有办法绕过他们引入什么新的股东。没想自己留了一手,未来六年都会留任,而且手头还将会有大量现金,说不定六年之后反而会吃掉他们,于是决定抢先增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那些自诩全世界最聪明的人认栽,比让他们登上月球还难。 为什么可以通过呢……? 董事会的势力,原本势均力敌。当初为了引入银桥资本救火,答应银桥会给对方三个席位,这让凌思凡一直都如坐针毡,只是事到如今只能认了,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该出问题。 三名其他股东派的代表会投通过,凌思凡已经想到了,银桥用的还是那招——以后会找机会为他们也增发股票。可是,两名独立董事,两名公司高管里边,也有人“叛变”了。 人,果然还是不能信任。 我真的还是太年轻了么?凌思凡脑袋里乱哄哄的一片:连三十岁生日都还没过的我,和资本方斗太幼稚了么? 金钱无所不能、只要霄凡曾经靠着他们的钱发展壮大,他们就是主人? 贪婪这个怪兽,好像永远不会入眠。 凌思凡看了看银桥资本的人,觉得对方外表也都十分普通,没有哪个好看,也没哪个难看。银桥资本一共三名董事,一个脸色发红,如生牛肉一般,嘴角两边有两道长长的皱纹。第二个人很白,胡子却是又黑有硬,好像一把什么扫灰尘的刷子。第三个呢,脸色晒得发黑,汗毛却是白的,还都直立起来扎进肉里,让凌思凡想起小时候看人针灸时那一根根的银针。当初,这三个人是和善的,令人想要亲近他们。所以,大抵,这世界上的人平日都很普通,甚至和善,然而因为某样私欲就会忽然生出恶意咬人一口,这忽然才是最令人不寒而栗的东西。 凌思凡仿佛能看见,“霄凡”这个所有人眼中的庞然大物,正像海水一样,快速地从自己指缝间溜走了,不管他有多么用力,都无法制止这件事发生,到了最后,他手心里空无一物,只有将舌尖凑过去时才能尝到咸涩的味道,而那咸涩的味道,就是所有它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了。 此刻,凌思凡甚至觉得,连这间会议室都不属于自己。 六年来,嗜钱如命的他,将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这间公司上。他周六周日几乎就没休息过,凌晨两点前睡的日子一只手就能数得出来,中间各种各样的病得过多次,比如胃炎、贫血,似乎一直就不是很健康的人。他那么地拼命,怕的是什么呢?无非就是失去手中的财富了,因为那些就是他活着的意义。倘若他不再是霄凡的CEO,他就又会变成那个一无所有被嘲弄的孩子,周边许多人从身边绕过,揪一揪他蜉蝣一般透明和脆弱的翅膀。 现在,他的心血、他的财富,似乎都在离他而去。 生活是不是本身就是一种徒劳呢? 一瞬间,凌思凡感到全身多个地方都被针扎了似的,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蚊蝇落在了皮肤上面吸他的血。 也许,对于一个平素强大的人来说,“失去”要更加无法被接受,因为那无情的命运曾经对他那么多情。 …… 浑浑噩噩开完了会,凌思凡回到办公室。 “凌总……”时鹤生推门进来了,“你没事吧?” “……”凌思凡撑着额,轻轻摇了摇头。 “我听说了……” “嗯。” “凌总,”时鹤生问,“你不是有优先认购权吗?” “霄凡”章程有些特殊。一般来说,公司在增发股票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认购增发新股,这是为了维持维护现有股东利益,虽然也有很多企业没有这条。然而,在某些企业中,为了表彰有特殊贡献的股东,激励其他的投资者,章程也允许全体股东协商后约定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购新股,而法律一般会尊重章程。如果公司章程里有这条,就说明它是经过不论大小的全体股东同意了的。 在霄凡中,只有创始人凌思凡一个人可以不按比例认购新股,而是1:2认购,其他的投资者再去分剩下的。这是当时股权被稀释时他所争取到的,投资的人也点头同意了,也许是认为凌思凡也没有什么钱,于是在这上让步了,后来引入新的投资者时也没有人表示异议。 “是啊,”凌思凡的声音中有着浓浓的疲倦感,“可问题是,我没钱啊。” “你还有非上市资产,银行贷款不可以吗?” “贷不了多少的。”凌思凡说,“将股份抵押给银行贷款,根本就贷不到很多,肯定是不够的。”按目前市值来都还不够,更不要说还折价了。至于他“霄凡”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是不可以抵押给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 “那怎么办?”时鹤生问。 “我不知道,让我想想。” “哦……”他还没见过凌思凡这样。他加入霄凡已四年,在他的印象中,关键时刻凌思凡总能想出应对方法,好像但凡还有一线生机,他必力劈混沌,绝对不会坐以待毙于大千世界之渺渺一隅。然而此刻,对方却像是无计可施了。 过了几秒,时鹤生叹了一口气,“怎么就会通过了呢?” “很简单啊。”凌思凡还是没抬头,“我猜,行贿。”如果都是正规手段,凌思凡也愿赌服输。他会遵从商业逻辑,而不是充满了怨怒。虽然他是霄凡的创始人,但既然霄凡上市了,就必须为股东负责,自己被踢也没办法。 “这……违法的事也敢干啊。” “又没有人能拿得到证据,董事受贿了多了去。”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凌思凡没有设太多独立董事。纳斯达克规定至少一个独董,他就设立了两名。他尽量让管理层进入董事会,然而换届时却被清掉了两个。银桥资本和东阳扩张在董事会的影响力这一手的确十分有用,因为只要他们再搞点小动作,就能使最终的得票超过三分之二。 “也对。”时鹤生说。 “鹤生,”凌思凡说,“还有事么?”现在,他只想和某个特定的人讲话,而那个人显然不会是时鹤生。时鹤生是他的助理加上朋友,但是不可能如庄子非一般关心他。 时鹤生摇摇头,转过身体,静悄悄地走了。对他个人而言,管理层的变动并没多大影响,六年时间很长,也许那时他都已经跳过槽了。他只是担心凌思凡,却也提不出来建议。 “……”凌思凡拿过了手机,拨通了庄子非的电话号。现在他只想要听听那个声音,让他知道,他并不是已失去了所有东西。 “思凡?”很快,庄子非温和的声音就传过来。 “子非……” “你怎么了?声音不对。” “没什么。”凌思凡觉得庄子非对自己真的很了解,他只说了两个单字,庄子非就知道自己一定遭遇到了什么。 “肯定有事。”庄子非很笃定地道。 “真的没事,很累罢了。”此时此刻,凌思凡想如平常般随便聊聊,而非一上来就谈论他的处境,于是故作轻松地:“你在干什么呢?” “哦,”庄子非说,“在看动物节目。” “动物节目?那些东西习性之类,你不是全都知道么?还要再看?”作为常年都在野外的人,庄子非很了解动作们的生活。 “总有我不知道的嘛,”庄子非说,“而且就算知道,光看影像也很舒服。”就像对着思凡,怎么看都不够。不管有多了解思凡脸上的每一处,都还是想一直盯着、根本不眨眼睛。 “哦,”听庄子非谈论其最爱的动物,声音明亮、欢快,凌思凡的压抑好像缓解了些,“在看什么动物?” “唔,鬣狗。” “鬣狗?现在在讲什么?”凌思凡想多听一听庄子非说动物的事。对于鬣狗,他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完全不了解是怎么样的。 “现在……”庄子非顿了顿,好像在看电视,“三只鬣狗正在分食一只强壮的成年野牛余温尚存的肥壮尸体。” “……”那一瞬间,凌思凡突然就想到了自己的境地。 他猛地想起了,鬣狗,似乎,最著名的特征就是它们的狞笑。它们会在入夜后的草原之上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一般的嚎叫,那笑声却说明它们正在争斗、在围捕它们看中的猎物。 方才在温暖气氛中绽放的花朵尽数枯萎,胃酸一直涌到喉咙,恶心的感觉急剧扩张着,连五脏六腑都像是要冲出去。 果然,凌思凡想:我是不会有什么幸福的。 幸福就像烟花一般短暂,绚烂过后,最后只能留下一地灰烬。 之前那些有一点欣喜的日子,如同一道闪电,或者一把利剑,光芒那么耀眼,但必然不可能是漫长的。而他的苦难呢,则像一条小河,蜿蜿蜒蜒没有尽头,流过森林,流过草地,最后注入一望无际的永远不会干涸的大海。 第47章 野外失联(十二) 当天晚上,凌思凡还是将全部事情经过告诉了庄子非。 庄子非听见到简直傻了:“那、那怎么办?” 凌思凡一脸倦容地摇头。 “我……我把钱都给你,再去向父母亲戚朋友借,大概千八百万……虽然没什么用,你也先拿去啊……” 凌思凡被庄子非的幼稚给逗笑了,说:“我需要的是几十亿。” “几、几十亿。”庄子非想了好半天,语气十分颓丧地说:“我赚不到。” “知道你赚不到。”凌思凡说,“你和过去一样,陪在我的身边,就好。” “嗯。”庄子非捉住了凌思凡的手腕,“思凡,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都有我在你身边,我养你还是没问题,你做你想要做的事。” “……嗯?” “就、就算失去霄凡,也可以再创业的呀,你都有本金了,还有之前那些经验,一定可以让新公司比霄凡还要更出色。我也会帮你的,照顾你的生活,让你心无旁骛工作。” “哈,”凌思凡自嘲似的笑了声,“这又不是在写小说,创业哪有那么容易成功?每天那么多新公司,有几个能在美国上市的?百分之七八十连存活都做不到。” “你……你不一样的嘛……” “我没自信。”凌思凡说,“这种东西,天时、地利、人和,都不能少,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运气帮个大忙。我在霄凡之间,曾经开过两个公司,最后都倒闭了,霄凡已经是第三个。” “……” “我没办法再等三次。子非,你知道么,一个人一生中能创业的次数是极其有限的,因为那个时候,你要动用你身边所有的资源。你让朋友下单、让他们打广告,都会消耗关系。如果次数太多,就没人帮你了,或者敷衍了事。拉投资也是啊,拖累人家一次,下次哪还好意思再找他投钱?可选择的范围会越来越小的。还有,开公司时,你会让人为你介绍合作伙伴,如果不太愉快,下次也是没有办法再求他了。” “这、这样……”庄子非说,“可是,你在霄凡这么多年,又有很多新的资源了吧?他们知道你的能力很强,可能特别愿意参与其中。” “嗯,但谁知道能用多久?我创业了三次,也只成了霄凡。”凌思凡心里很清楚,再创一个比霄凡成功的公司,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几乎没有可能完成这一任务。 “只……只有一回么……” “如果本科期间那个网店不算的话。”本科期间为了赚钱,凌思凡还开了一个网店,代寄一些东西到小城市,因为竞争算是比较激烈,一开始的业绩并不太好。不过有天,他代购的品牌的创始人到凌思凡所在大学讲座,凌思凡逮住个机会一步上前与其拍了一张合影,回来就把合影挂在店铺里面,写着“店家与创始人合影”。他也没讲别的,但消费者就是觉得都合影了,说明这家店一定经营得很好,从此订单不断飞来,凌思凡终于赚到钱。 “那……那就是四次里成了两次么……” “你是安慰不到我的,”凌思凡勉强笑了下,“肩膀让我靠下就好。” “嗯。”庄子非很担忧地看着凌思凡,将凌思凡轻轻拉到自己怀里,让凌思凡的额头搭在他肩上,另一只手轻轻摸着对方发顶,“反正,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也知道我在身边就好。” 只要他还没有饿着,凌思凡就一定是饱着的。 凌思凡在庄子非的肩膀上面蹭了一蹭:“谢谢,子非。” 庄子非说的其实并没让他更好受。 他觉得,他拥有的一切,都像海市辰楼一般虚无缥缈,宛如走进一片树林,虽然地上有些很柔软的野花,但生着尖锐的针一般的树叶的参天树木却是无处不在。 他不可以失去霄凡。 母亲去世之后,他挣扎了十六年多,才得到了今天他所有拥有的一切,现在上天要收回去,根本无法接受。 他不是个在乎过程的人,他的全部努力,就是为了地位还有金钱,就是为了无人敢看轻他。 失去地位、失去金钱,在近三十岁的年纪重新回到抓不住未来的那个时候,让凌思凡有一种本能的恐惧。 凌思凡强烈地预感到,如果当真失去霄凡,他这一生恐将一事无成,就连记忆都不再被需要。 “思凡,”庄子非说,“先吃点东西吧?” “……好。” 然而,凌思凡却没有什么心思能用在晚餐上。 即使是看着庄子非,他的心情也没能真正地变得明快。负面情绪早已盈满,庄子非的存在只能让他稍稍好过一些。 他们没有再提公司的那些事,两个人都有意避而不谈,可压抑的氛围一直都围绕着,聊什么都显得心不在焉。 …… 此后的一阵子,凌思凡依然是头痛于新股增发的事情。 他连觉都睡不踏实,总是睡上两个小时便惊醒了,而后便再也无法入眠了,整个人都显得憔悴。 有时,他会梦到自己突然有了一大笔钱,原因各有不同,而后梦里的他欣喜若狂手舞足蹈,颓废一扫而空。接着,在他醒来之后,他在黑暗之中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不知自己在哪、也想不出来他卧室的构造究竟是什么样,足足愣上几秒之后,才会反应过来刚刚那个是梦,现实中什么都未曾被改变过。 还有几次,自己在梦里面战战兢兢地问这回又是梦吗,之后总会有人回答不要担心了这回是真的,他很高兴,然而睁开眼睛发现原来依旧是梦。 霄凡真的被掳走了。 凌思凡觉得他也是真对不起霄凡,仿佛一个父亲,眼睁睁地看着儿女被恶人捆了去,但却无计可施。他应该被怨恨,虽然似乎也并不是他的过错,但是无能本身就是最大的错。 他的无计可施,导致霄凡易主,所有当初喜欢霄凡的员工都要被迫接受全新的运营方向。到了几年之后,也许,年轻的霄凡就会被只想用它来赚钱的“养父”榨得滴血不剩、老态龙钟,怀着对自己无能的怨恨而死不瞑目,当然,对方真的可以将公司运营得更好也未可知。 事到如今,好像已经不止是钱的问题了。 在创立霄凡时,何曾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局。 那时的他,投入了他全部精力,想要把霄凡发展成一个百年的企业。如果命运之神在什么地方看着这一切,大概会觉得人类非常好笑吧?因为他每一分钟的努力及霄凡每一点点的发展,都是他亲手埋下的引发贪欲的种子。 真的只能认输了吗? 他不想啊。 他觉得自己像条砧板上的鱼,鱼鳞都已经被刮得很干净了,正在等待下锅,而他还依然费力地张嘴呼吸着,他呼吸时从鱼鳃中流出的血,将自己和砧板都染得微微发红了。 ——就在这样的重压下,增发方案被确定了。 公司将会采取两轮认购,第一轮没有被认购完毕的话,将会启动第二轮的流程,供想追加的人进行超额认购。 而凌思凡,将会首先提交增发股票的认购意向书。 时间毫不留情地流逝着,他一点点滑向那似乎已注定了的悲惨结局。 他心里很清楚,这轮增发之后,自己的股份将被极大地稀释,而银桥资本那派会超过50%,正式接管霄凡,成为新的主人。 到了那天,恐怕他会主动辞去董事长和CEO的职位——再当六年的董事长和CEO又有何用处呢?谁都知道六年后他会被清理,再耗六年只是被人嘲笑罢了。 所以,很快,他就会什么都不是了吧。 曾经那个以为自己可以名成利就的梦此时显得那么不着边际,好像是只什么动物在满是泥泞的地上极笨拙地跳一首圆舞曲。 他的性格,让他没有办法接受从今往后变得失败——不断折腾,但来来回回始终没有比霄凡更成功的公司。当人们谈论到自己的名字时,仍然还是“霄凡的创始人,后来被清洗了”,而他,也在十年、二十年后,依旧祥林嫂般喋喋不休地讲述着当年的资方是如何深奸巨猾,就像过去无数被扫地出门的创始人一样。 他受不了。 那样,他的生活便不再有意义——人生的衰落过早地到来,顶峰也随之过早地到来,往后都是行将就木罢了。 甚至,他的资产,从某一刻开始,会开始负增长。 可这么多年来,他之所以存在,就纯粹地是为了更高的地位、更多的财富、还有所有的人尊敬他的神情。他憎恨被嘲弄。 他很渴望反扑,让那些人尝尝苦头,可问题很明显,究竟如何才能反扑? 脑子空空的凌思凡,突然看见手机屏幕一亮一亮。 来电人的名字时是他一位朋友,也被称为是商场上的后起之秀,虽然这个后起之秀都40岁了。 “喂?”凌思凡接起来,“陆洋?” “思凡……”对方说,“我听说了你的事情。” “呵,”凌思凡说,“是啊,都听说了。”自己股份要被强行稀释,这么大的热闹,别说是业界了,就连普通网友也全都知道了。 “我……想到一件事情,说来给你听听,你听了别动怒,我是为你担心。” “嗯,你说,没事。” “大概前两个月,樊建国拜托我给他的小女儿介绍青年才俊,外表、能力都必须是一等一的,我也没当回事,因为那个啥吧,他那个小女儿,实在是不好看……看得上他小女儿的,他小女儿肯定是看不上,但他小女儿能看得上的,肯定又看不上她了。” “……?”这社会中的女孩子还真的是有些悲哀,仿佛在爱情中天生的外貌就是最重要的了。 “不过,我是听说,他小女儿虽然外表不佳,可性格很好一点都不刁,名校毕业的人也挺聪明,倒也不会真的非常不好……所以想问问你,愿不愿意见下?你肯定知道的。樊家非常有钱。” “……”樊建国的家族,的确非常有钱。生意摊得很大,经常买买卖卖。 “而且,樊建国前两个女儿,全部都是嫁的高官,如果有这样的资源,霄凡以后不用愁了,绝对一路顺风顺水,规模会越来越大的,市值在国内登顶都有可能的。霄凡需要借助你的资源,自然也就没人敢动你了。” “你在说什么呢……” 他都已经意识到自己在喜欢庄子非了。陆洋这个意思是说:在他未来的钱、和庄子非里面,选上一个? “樊建国跟了两个月,我一个都没介绍去,显得好像很不上心……但我能拉着谁去啊?有钱男人都看长相,还以为我看不起人呢。” “你介绍我,就没问题?我缺钱的现状太明显了。” “无所谓啊,”陆洋说道,“去相亲的,有谁不是为了这个去的?樊建国知道,他女儿也知道,想找真爱的话就不会托我了。其实所有相亲,不都是看条件?符合要求就见,不合就散伙喽。普通人相亲也看长相看家底,你纠结这些东西真没必要,说的好像真爱就能长久,有所图就鸡飞狗跳似的。” “……你还真是实用主义,你老婆知道么?” “我和她也是啊,我喜欢她有长相的加成,她喜欢我有资产的加成,分那么清干吗?” “……” “不然你先见一面吧。”陆洋最后说道,“只是见上一面,又不是谈恋爱,就当交个朋友也好。这没有什么的,也算帮帮我了。” 第48章 野外失联(十三) 凌思凡犹豫了很久,还是去见了那姑娘。 姑娘名字叫樊九如,外表的确是不漂亮,脸型继承了她父亲,雷厉风行的国字脸,眼睛却是并不太大,肤色和唇色都很深,但也许因为性格好,看着还是挺舒服的,凌思凡并不觉得有陆洋说的那么夸张。 在想装健谈的时候,凌思凡总是装得出。至少除去庄子非外,他周围的人都认为他很开朗,甚至有人说“凌思凡很爱讲话”。 他怕气氛尴尬,于是从时事谈论到历史,从历史谈论到哲学,没有片刻冷场。 后来,两人又谈到了各自生活。 “你最近好像很焦头烂额?”樊九如问。 凌思凡呆呆地看了对方几秒,突然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抱歉。” “嗯?干吗要说抱歉?” “你一定也看得出来,我来见你动机不纯。”还有一半是被陆洋拉来,不过没必要提陆洋的事。 樊九如愣了下,而后突然笑了:“你倒坦诚。” “……” “还好,”樊九如说,“所有人都动机不纯,我都已经习惯了,倒要感谢你的坦诚,没上来就故作多情。” “……” “我倒不会要求对方视金钱如粪土,”樊九如说,“喜欢一个人的外在应该也算是喜欢吧,当然内在上的共鸣也很重要,总不能一见面根本连聊都聊不到一起去。” “……嗯。” “然后就是培养感情,顺其自然地在一起。”樊九如道,“不过,大概培养不出来的,我是早已经放弃了。我很想要个小孩子,他要人好、有责任心。”因此,提条件时,她才会说外表、才能,另一半的基因要好。 “……你别这样讲啊。”凌思凡道,“不管你认为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世界上也会有人视你为珍宝的。”这姑娘好像真的很自卑,就如何曾经的自己一般。那时自己内心漆黑一片,后来却有了庄子非进来。凌思凡有点难想象,这个拥有巨额财富、却被别人背后议论外貌的女孩子,是经历了一些什么事后才会说出类似“不会真的有感情的,人好、有责任心就行”这样的话。 “算了,现在谈那些东西还是太远了,我们就先当交个普通朋友吧。”她的父亲很中意凌思凡,觉得对方优秀,可以挣到面子,非常希望能够成功联姻。 “你肯当我朋友是我的荣幸了。”凌思凡说。 凌思凡开始有一点怀疑,如果庄子非从没有来过,那么,只要樊九如不嫌弃自己,他也许真会伪装一辈子,装到因为爱钱而爱上了对方,装到自己都觉得自己喜欢她。 他完美地扮演角色,绝不会有一点懈怠。作为一个年轻有为的CEO,从来不与别人暧昧,是圈子里极罕见的模范丈夫,对方期待什么,他就给予什么,不令妻子受一点点委屈,不让妻子有一点点难过。她在宴会上闲聊时,会收获艳羡的目光。 从前他看过了太多人情冷暖,在他心里,夫妻之间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哪有什么爱到永远,大部分连装都不装。他和樊九如算是“各取所需”,相敬如宾一生也挺好的。他根本就不会爱人,对方怎样并不重要,樊九如的性格很好,对他来说反而轻松。 而现在,庄子非在身边,等着他的回应。 他听见了感情的钟声,并且开始与之共鸣。 …… 回到家里以后,凌思凡发现客厅灯亮着,稍微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庄子非来了。最近,庄子非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他家。 “思凡,”庄子非问,“又工作到这么晚吗?” “……嗯。”对着面前的人,他说不出口他去相亲了。 “哦,”庄子非说,“思凡,来吃饭吧,可能有点凉了,我回锅热一下,你先换衣服吧。打你电话你也没接,我猜你手机没电了,所以就先炒出来了,结果放得有一点久……” “……我吃过了。” “咦?” “……我在外边吃了一点。” “哦……”庄子非说,“那、那我自己吃饭。”看来不需要回锅了,他自己怎么样都好。 “嗯。”凌思凡很怕见到庄子非,因为根本不知如何面对,“我去洗澡。” “去吧去吧~” 凌思凡走进了浴室,在白茫茫的水汽中看着玻璃上的雾气,想自己正在干什么,为什么会突然陷入这样的一个境地中。 耳边传来水声,他像是在海边,海水原本清澈见底,突然一记重锚砸下,水底瞬间掀起泥沙,将水搅得浑浊一片。 为了他的那份事业,放弃客厅里面的人吗? 或者,为了客厅里面的人,放弃他的那份事业? 这是他唯二珍惜的东西,老天却对他说:请你做出选择,我立即便要收回一样去。 水点打在他的脸上,而后飞溅开来,进入他的眼睛,无数水珠顺着鼻梁滑下,试着钻进他的唇缝。他紧闭着眼和双唇,像在拒绝回答什么。 凌思凡抹开窗上的雾气看了一看,发现外面漆黑一片,甚至连一条野狗都没有。黑黑的天幕中仿佛正栖息着群神,对方早已知晓了他将来的命运。 恍惚中,他似乎听见庄子非在喊:“思凡,你的电话响了。”然而喷头传出来的水声很大,他并没有吼着回应。 一直冲了将近一个小时,凌思凡才擦干头发出去。他的皮肤烫得发红,脸颊上有一些酥麻。他身上穿着一套新睡衣,睡衣上满是兔子的图案。 一推开浴室门,他就觉得气氛不对:“……?” 他看见庄子非坐在最上边一节楼梯上,一动不动,静静的好像是一座什么雕像,于是问道:“你在这干什么?”同时,他的心中升起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我在等你出来。”庄子非说。 “那你进屋等啊。” “我想在浴室旁边等。” “好吧,”凌思凡问,“你等我干什么?” “思凡……”庄子非低着头,沉默了好几秒,而后突然下定决心,抬起眼睛问道,“你去相亲了么?” “……”凌思凡的心里被重锤了一下,甚至来时感觉惊慌还有无措。 “你在浴室里时,电话响了几遍,我想要拿给你,但你没有回答。”庄子非顿了顿,又继续说下去,“后来电话就没响了,但有短信发了过来。锁屏状态也有通知,可以看到每条短信第一句话。” “……”是啊,消息能被旁人直接看到。 “她说,谢谢你的晚餐,下次换她请客。还说,这是她回国后的第一次相亲,没有想到过程居然还算愉快。”看见这些话时,庄子非的整个脑袋都是懵的,他看了好几遍,才确认了自己一个字都没读错。他甚至怀疑短信上的词有其他含义,用了半天才相信就是他理解的意思。 “子非……不要说了……”他没办法否认,他是真的去了。虽然,有一点点陆洋逼他的成分在,但他自己也的确不是无辜的。 “思凡,”庄子非却是咄咄逼人的,“相亲对象是什么人?” 凌思凡只得实话实说道:“是樊建国的小女儿。” “樊建国……很有钱的樊建国么……?”这个名字很久以前就已经是无人不知了。 “嗯。” “思凡,”隔了很久,庄子非才轻轻问道,“你要和她交往了吗?” 凌思凡涨了一张嘴,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说什么呢? 说“我还没有想好”,然后两边吊么?让庄子非等他慢条斯理地挑,然而依然可能被他给抛弃么? 那样太无耻了。 他没脸说那样的话,他没有能耐到那个地步。 他只能不说话。 看着凌思凡的样子,庄子非眼睛里一向明亮的光逐渐地黯淡了。他的眼睛原本很亮,此时却好像是蒙上了一层有一点灰的颜色。 “我明白了,”庄子非小声说,“终究,我不能带给你你想要的。我把我拥有的全部都掏给你,还是不行。” “子非……不是……你不要这么说。” “思凡,有时我想,你要能读取思想就好了,你就能知道我多喜欢你,但同时我又怕会吓到你,想着我自己心里知道就行了。” “子非?” “思凡,我真的没想过,会是这种结局。即使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过去的五年中,庄子非一直都以为,他没办法得到思凡,但思凡也不会接受其他的什么人,他还是可以陪伴在思凡身边,安静地照顾着。然而,忽然之间,凌思凡就说道,他要有女友了,大概还会结婚。那么自己怎么还能磨在思凡身边、让他的爱意给他们造成困扰? 本来,他不懂思凡为何要相亲,但当他听见“范建国”的名字时,他就了解了对方的想法,同时也了解了他没有钱重要。 思凡更爱的,到底还是钱——他一直以来追求的东西。 他没办法指责什么,那是凌思凡的选择。 就在凌思凡不知如何是好时,庄子非突然间转移了话题说:“我下楼接着收拾碗,你还有工作要忙吧?” “……嗯。”其实,哪还有心情工作呢? “那你快点忙吧,别又睡得晚了。” “……”凌思凡想要说一些什么,但又觉得确实无话可说,于是只能看着对方下楼,心里乱乱的像有一团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庄子非又敲了敲门:“思凡。” “在呢。”刚才整整一个小时,他一个字都没有写。有一些和煦的微风吹进房间,却吹得他有种痛肤彻骨之感。他觉得,厄运真像是调皮的孩子,总喜欢戴着希望的面具,而当它露出本身面目时,总会让人睁大了一双眼。 “思凡,”庄子非站在门口没有走进去,“我又把肉和菜分别装在盒子里了,在冰箱,这些天,你炒菜的时候可以直接拿出来弄。” “……嗯?” 凌思凡向外看了看,发现家里也被打扫过了,乱放的东西都被归置好,地上的灰也几乎不见了。 “思凡,现在有些晚了,”庄子非说,“我回去了,我想睡觉。”睡觉才能暂时忘记一些事情,庄子非眼睛里有很难明了的东西。 “行。”也到了他平时离开的时间了,庄子非会告辞这事并不意外。今晚几个小时,宛如几个世纪,简直令他的生活天翻地覆了。 “明天,我不来了。” “好。”可能是害怕会尴尬,明天不来这里也好。 “后天,也不来了。” “好。” 庄子非非常仔细地看了凌思凡的书房一圈,仿佛要把每个细节都印在他的脑海里。 桌子是黑色的,思凡常在桌上办公,椅背上有线条头,是自己的黑猫抓的,窗台上有几盆植物,是自己某次带到这里的……书架在另一侧,里边塞满了书……庄子非甚至想牢牢记住每本书的书名。 今后,这些东西将出现在他的梦里,他不希望有任何一点点的模糊,因为如果哪模糊了,他就会知道是梦了,就没办法假装他们已经再会。 庄子非右手里拿着手机,里边有他刚刚拍的凌思凡家里的照片,但他不想让凌思凡知道,因此只有这间书房他没有拍。 凌思凡送庄子非出门的时候,看见庄子非将他平日穿的蓝色拖鞋摆回到了鞋架最里层,于是没话找话般地说了一句“你就放门口吧,下回来还会穿”,庄子非却只是回答了声“不用”。 ——凌思凡完全没料到的是,从那天起,他就再也联络不到庄子非了。 第49章 自从庄子非离开了之后,凌思凡就有一点点恍惚。 每天回到家中都是冷冷清清,他摸索着开关,自己打开壁灯,却总要摸半天才找得到按钮,因为他的确很久没开过灯了——之前,每天回家,都有庄子非在等他。 同时,他的手机再也没有庄子来的任何消息。过去,庄子非总是“骚扰”他,一天至少十条微信,现在呢,只有同事、合作伙伴、记者等等会给他消息了。每次一有提醒他都会立刻看,然而总会发现都是无关紧要的人。 再也没有那个人温暖的怀抱,再也没有那个人柔和的笑容,再也没有那个人温柔的话语,他是孤零零的,他是一个人了。 从此,快乐时再没人和他一起快乐,悲伤时再没人和他一起悲伤。他将每天独自醒来、独自上班、独自下班,独自入眠。 庄子非,是真的消失在他的世界里了。 他开始疯狂地给庄子非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然而永远没有回音,虽然即使是找到了,他也不知该说什么。 同时,每天,他满脑子想的全都是庄子非。 他对自己很失望吧?他应该不会再爱自己了,他永远不会想见自己了,自己真的失去了他。 一想到这一点,他就能察觉到心脏上的痛感。 庄子非在他的家里留下太多痕迹,凌思凡看见冰箱就会想起38个盒子,看见灶台就会想法胡萝卜宴,看见卧室就会想起握手腕那一夜,往事无孔不入,折磨得凌思凡快要疯了。 连想疗伤都做不到。 那个人,曾经那样对他,他却是没有要。 凉风萧瑟,草木枯黄。有些感情已经结束,有些感情,正等着被结束。 …… 他忍不住看照片,又不敢看照片。 “自己不是自己”的麻木感再一次狠狠袭击了他。 他顷刻间变得比董事会发生的那天还虚弱,行走、站立甚至讲话、喘气都是软绵绵的、有气无力。 奇怪……明明增发新股的事可以被解决了,然而他却一丝一毫的欣喜都没有。 他告诉他自己:公司保住了啊,你开心起来啊,是你自己选的。 然而不行,他依然感觉不到他自己。过去人说,当爱侣成为了自身的一部分,分开就会像截肢那般地痛苦,而此刻凌思凡却觉得,他整个人都随之而去了。他并不是失去了某一个部位,而是丢了主体,剩下的全是破碎的和贫瘠的。 凌思凡回想着,刚刚得知即将逝去霄凡那时候的自己,似乎胃酸翻涌,可并没有感到整个人消融着。 凌思凡时常都觉得,自己的办公室像是一座小岛,海水正在涨潮,即将淹没这间小小的办公室,而他自己,也将随之沉入海底。 这种“也许死了会比现在要好”的感觉已经很久都没有过了。 …… ——庄子非走后的第二星期,凌思凡收到了一个包裹。 他打开一看,发现是衣服。 全都是好品牌,价格一定不菲,随着衣服还附了一张小纸条:“之前买的,本来打算一件件送,现在看来没机会了,都寄给你。”自己认真而又飘逸,像那个人一样完美地结合了很矛盾的特质。 凌思凡把那张字条仔仔细细看了多遍,用指尖去摩挲,用嘴唇去碰触,可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感受到更多了。 “……” 不行……就和抱着兔子睡觉一样,根本无法医到病根。每天晚上,他都会抱着兔子的玩具睡觉,好像紧紧抱着,就能离那个人稍微近点一般。最近他也开始吃胡萝卜——往常他很讨厌的胡萝卜,竟然开始散发出了清香。 凌思凡伸手拿过被子喝了一口柠檬水,立刻就被酸得眼前模糊,连睫毛都沾了水珠。 他又想起,五分钟前,樊九如给他发的那条短消息。樊九如问,如有时间,是不是还要在一起吃个晚饭。她还说:“你真的是坚强、开朗,在那样的时候,竟然还能谈天说地,不让气氛变冷。” 坚强、开朗……凌思凡觉得很可笑,他何曾坚强过,又何曾开朗过? 可惜,除了那个人,没人看出来。 他的内心晦暗无比,而庄子非,却拿着一盏灯进来,照亮了他自己都没到过的角落。 凌思凡将头埋在自己臂弯中。 受不了了……他想,受不了了。 再这样下去,他又会和中学时某一年一样,想追求死亡。 十六年来,他不曾相信任何人,只自顾自努力赚钱。在他看来,财富比善变的人要值得信赖许多,几乎是他全部安全感的来源所在。他一直在“钱”上打勾,在“人”上打叉。他从来就没有想过为了某人放弃他的财富还有地位,在他过去的脑海中,这种行为毫无理性、简直荒唐到了极点。 十六年,将近六千天,不算短,足以形成习惯。 在八百多万分钟中,他每一分钟都是这样想的。 而喜欢庄子非,其实只有几天。 此前,他只知道自己喜欢了庄子非——喜欢注视,喜欢倾听,喜欢碰触,当对方遇险时他会惊慌失措。 那时的他以为,他不能没有钱,也不能没有庄子非。因此,当两者要二选一时,他感到很茫然,无法做出选择——他对未知的领域仍有本能的恐惧。 而此时他才明白了,他是可以没有钱的。 但他不能够没有庄子非。 这和他的逻辑相悖,可他确实是发生了。 似乎有谁写过:免遭痛苦的方式有两种,对许多人来说,第一种更容易,就是成为地狱的一部分;第二种有风险,就是在地狱寻找非地狱的人和物。 一直以为,他的解决方式全部是第一种,是庄子非,让他过渡到第二种,而庄子非本身,就是地狱中的光亮。 凌思凡依然将头埋在臂弯里,鼻尖嗅着办公桌木头的清香味道,想起他们搬来这个总部也才两年,闭上眼睛有些放松又疲惫地想:算了,霄凡……就不要了吧。 第50章 等待戈多 终于是做出了选择的凌思凡,拿起手机就拨通了Audrey的号码——Audrey,就是庄子非失联时曾接待过他的人。凌思凡估计庄子非不会辞去他在杂志社的工作,所以只要找到Audrey大概就可能问到庄子非的行踪。 “子非啊?”Audrey说,“他在撒哈拉大沙漠。” “又跑到沙漠去了吗?”凌思凡问,“我可以去找子非吗?” “啊?”Audrey说,“这回不比上次,没有特殊情况,我们不能迎你,但自己找的话实在太危险了,建议你不要去。” 凌思凡沉默了一下,又问:“自己怎么找呢?” “……”怎么这么不听劝啊? “如何定位到他?当地有向导可以带我进去吗?我可以付钱的。”他缺的是大钱,小钱倒并不缺。 “……”Audrey见凌思凡十分坚决,只得道,“他们大概再过两天就出来了,不然你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等着他吧?” “马拉喀什?也行。”凌思凡说,“请给我个联系方式,这样他们出来之后我就可以过去见面。” Audrey奇道:“你就联系庄子非不就行了吗?” 凌思凡开始胡扯了:“我是想要给他一个惊喜,突然间出现在庄子非的面前。” “……?” “我们发生了一点点争吵,所以我想给他一个惊喜,化解掉之前吵架的尴尬……请事先不要告诉他好吗?”事实上,他不能事先告诉庄子非,否则庄子非可能会跑了,他逮不住。毕竟,那是一只兔子,最会直接溜了。 “哈哈,原来如此。”Audrey说,“那我们会保守秘密,我给你一个号,你能找到同行的人。”外国人最喜欢“惊喜”,如果说要给谁suprise,让人帮忙保守秘密,对方十有八九会很兴奋。 “谢谢。” 挂断电话之后,凌思凡又给樊九如发了一条微信:“中午有时间么?可以喝个茶么?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我有一点事想和你坦白。”樊九如这边也需要处理一下,不然哪有资格找庄子非回来? 樊九如也回了一个“好”。 再见到樊九如,凌思凡的心情复杂。上次他犹豫着,这次却是无比坚定。 “你想要说什么?”樊九如问。 “……抱歉。” “你怎么又道歉?你的动机不纯,上次已经说过,我心里有数了。” “樊九如,对不起……我仔细想过了,我们果然还是无缘更进一步。” “……哦。”樊九如垂下了眼睛。 “绝对不是你的相貌原因。”凌思凡解释道,“是我自己糊涂,做错了事。” “……” “该怎么讲,我有一个喜欢的人……我们互相喜欢,但还没在一起,我曾经犹豫过要不要放弃他,并尝试着喜欢樊家的小女儿。” “你还真是坦白,”樊九如低头喝了一口茶,“坦白过分了吧。”不怕自己去找父亲诉苦? “因为这完全是我一个人的错,我不希望你产生任何的误会。” “行,那就这样吧。”樊九如说,“本来也没指望。” “谢谢……” “那么,钱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办?” “……”凌思凡用了捏住了茶杯,“恐怕没办法了。” “……” “我向银行贷款,能买多少买多少吧,这是垂死挣扎,但我真的没办法了。”将非凡资金的股份抵押给银行贷款,其实根本就贷不了多少,无法起到什么阻击目的,但他只能拼死一搏。现在他已经没有任何的计策,就像一个将死之人,完全是在凭着身体本能扑腾。 “用股份做抵押,贷不了多少的,而且非凡科技是非上市公司,银行更加不会给你很高额度。”果然,樊九如也很懂。 “……嗯。” “所以,你已做好失去霄凡的准备了?” “……算是吧。” 樊九如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有点惋惜,但是也没多说什么。 “那就这样,我先走了。”凌思凡说,“方才你说‘本来也没指望’,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其实,也许你有你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优点,你本人不知道,但却有另一人发现了。到了现在,我觉得我有资格说,不要预先假定你在别人眼睛里的样子。”为了出发去摩洛哥,他还有些事要准备,不能在这坐得太久,不过,他在离开餐厅之前,还是想要多说一句,因为面前这姑娘和曾经的他同样自卑,是庄子非,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点喜欢上自己。 “没想到你还会喂人鸡汤。” “……不是鸡汤。”凌思凡说,“哪天我给你讲一个兔子王国的故事吧。” “话不要说一半,”樊九如道,“你先简单讲讲?” “……好吧。”对着樊九如,凌思凡第一次对人讲了一点和庄子非的事。他说了他自己的事——失去父母之后,如何寄人篱下,如何被很多人嫌恶。他知道自己的性格是有问题的,然而他改不了,他没办法说爱就能爱、说坚强就坚强。最后,他简单地聊了一点那个总觉得自己是兔子的人,还有那人如何提着盏灯,发现了他内心深处角落中的棋盘,并且轻轻拂去上边厚厚的灰,让他十几年来第一次拥有了可以坐在一起对局的人。 听完,樊九如不置可否说了句:“幸亏你没选我,不然压力好大。” “……抱歉。”凌思凡说,“所以,不要看低自己。总会有某一个人非常喜欢你,你看轻了自己,就是看轻他了。” “不要总是道歉……我已经听腻了。” “……抱歉。” 随后,凌思凡走出了茶馆,快步走向旁边的停车场。喝茶耽搁了点时间,他的动作必须要快一点。不过,当他上了车并扣好安全带时,他又收到樊九如的消息,上面简洁明了地问了一个问题:“卖掉非凡科技,得到的钱就够你买股份了么?” 凌思凡也回了一条:“还差一些,不过不多。” 当他将车挂上档后,樊九如又来了消息:“父亲大概可以借你,你卖掉非凡后还钱。不过还要和他商量,确定借款的年利率。” “……!!!”一瞬间,凌思凡因这巨大的惊喜而微微愣神。 在他已绝望时,竟然又有转机……? 他竟可以借到这么大一笔钱? 凌思凡觉得,方才那上千块一小壶的茶水,似乎此刻才终于让他尝出了一点清香。 回到公司,在期盼却又紧张的心情当中,凌思凡接到了樊九如的电话。 樊建国表示他可以借钱,但除了不算低的利率外,还有一些其他附加条款。附件条件倒不非常苛刻,全是商业合作方面的事,只是需要他让利给对方,凌思凡也一一都答应了。凌思凡估摸着,樊建国本来就有与“霄凡”合作的意向,如今站了自己这队,一是因为可以诱使自己今后让利,二是,自己明显是比银桥那一群人更值得信赖的对象。加上女儿提议,也就顺水推舟,反正也并不亏什么,他知道自己连本带利都能还得上。 敲定借款的事之后,凌思凡便填写了认购意向书,直接写了满额认购,让秘书室的人无一例外地大吃一惊。 “凌、凌总,”李木子说,“没问题吧……?”她是秘书里边和凌思凡最近的,胆子当然就比其他人稍微大一些。 “我当然不会撒谎了。”凌思凡说,“这个就是最终数字。”凌思凡很清楚,一定有人怀疑他在胡乱认购,心里根本没谱,光指望到时候能够有一笔钱。 “哦……” “我要出门一趟,有事就联系我。” “凌总,”李木子说,“你去年没休的假全用完了,再用就需要预支假期了。”霄凡福利很好,提供各种假期,年假、病假、事假,年假可以提前半年预支。 “那就预支好了。”凌思凡心里有一点微妙的感觉。前几年中,他总是一天假都不请全浪费掉,今年却是还要预支,而每一次休假都和庄子非有关系。如果与子非在一起,大概往后每年都会用满年假,满世界到处跑。 “行,”李木子提醒道,“不过还是要您本人到系统里提交表格的哦。” “知道了,”凌思凡说,“待会儿和副总们交待些事情,不出意外的话下午就会走了。”他要回家收拾东西,而且还想去商场买一个兔子玩具,带着赔罪的礼物去非洲找庄子非。 …… 马拉喀什是摩洛哥四大皇城之一,有几十万人口。是柏柏尔语,意思是“上帝的故乡”。 凌思凡在城市里边逛了两天,其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老城里,参观杰马夫纳广场、巴迪皇宫、马约尔花园、库图比亚清真寺、阿里本优素神学院等地方,直看的没有什么地方可看了,和庄子非同行的叫做Takashi的摄影师才告诉凌思凡说他们已经回到马拉喀什了。 Takashi是个日本人,英文不是很好,有时有点听不太懂,不过也能勉强交流。 一想到即将见到庄子非,凌思凡的呼吸便不由得急促。 这些天来,他无数次地想见面之后他应该要说些什么,在他的脑海中反复打着草稿并且修修改改。他还像个刚毕业的学生一样,将自己想要表述的东西还有到时可能要回答的问题都列在了一张纸上,不断润色,甚至还翻看网上的词典、试图找到更贴切的词句,想要完完全全地将他的心意阐明那个人听。一有机会,他就和当年练习演讲技巧的时候一样,一字一字很清晰地说出来让自己听见加强记忆。有时他在繁华的街道里边逛,都会不自觉地念叨准备的话,还会用手机录下、听自己的语调,看看哪里别扭、哪里讲得不好。 在这样的时候,他最后对着镜子练习了一遍他的“表白”。 凌思凡扯出了他在班芙时穿过的那件风衣穿上,很心机地试图让庄子非可以回忆起曾经在一起的时光。 庄子非会原谅他么?凌思凡一会儿觉得会的,毕竟庄子非是真的爱他,一会儿又觉得也许不会,毕竟自己做了过分的事。 他知道很快就可以知道答案,但还是根本忍不住不去想它。他一下子对自己说:出门后看见的第一个人如果是个男的,就说明表白会成功,如果是个女的,就说明表白要失败……一下子又对自己说,如果前台还是昨天那个姑娘,就说明表白会成功,如果是新面孔,就说明表白要失败……而后,不管结果如何,他都会控制不住地持续这幼稚的游戏,仿佛需要什么人不断地输送好的信号、安抚他的心情。 出门之后,他便乘出租车,到了庄子非他们下榻的酒店。 一进酒店,他就看见有两个人正在酒店大堂聊天,似乎也才刚到不久,正在等待着什么人。 凌思凡一眼就发现了庄子非。 庄子非正低头查看照片,时不时与Takashi商量着什么。庄子非看起来成熟、专业,与和自己在一起时那种软软的样子不太一样。 凌思凡慢慢地走进了。他克制着呼吸,还有一颗狂跳的心。 他眼睛根本离不开,直勾勾地盯着对方,觉得对方好像黑了一点,后又确定真的黑了一点。 庄子非察觉到有人走近,抬眼一看,而后立即就僵在了当场:“思凡?!”他的眼睛瞪得很大,嘴巴也张成了O型。 “子非。” “思凡,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找你……Audrey告诉我你在撒哈拉沙漠,还给了我Takashi的联系方式。我借口想要给你个惊喜,让Takashi不要事先让你知道。” “思凡……”庄子非垂下了眸子,问,“你还来找我,是要干什么?”庄子非想:既然你要结婚,就不要再靠近……否则我会控制不住,为你妻子带去困扰。 他很清楚,通过婚姻,凌思凡的困境将会得以解决,然而自己依然深爱着他,他对自己也非全无感觉。这样的话,如不离开,只会让凌思凡觉得痛苦罢了。 “……”凌思凡刚要说他的理由,却冷不防看见一个眼熟的人晃晃悠悠过来,还拍了一下庄子非的肩,“大堂好大,厕所好远。” 这谁……?凌思凡想了很长的时间,最后才终于是想起来了——庄子非从加拿大回中国那次在飞机上认识的人。 他在这干什么? “哦,”见凌思凡盯着,庄子非解释说,“这是姜钊,是我带过来的。” “……” 姜钊问道:“入住办理好了没有?” “已经办理好了,”庄子非说,“这是房间房卡。” “行,”姜钊说,“那我回房间等你吧,累死人了——你那还有房卡对吧?不用管你?” “不用。”庄子非说,“还不是你非要看看沙漠……” “我早就后悔了。” 庄子非又说道,“你先看看晚上要吃什么,我们休息一下就去吃饭。” “嗯。”姜钊又说,“还得洗澡,全是沙子。你看你的头发被吹成啥样了。”说完,还帮庄子非理了理发型,用一只手四处刨了两下。 “……”姜钊离开之后,面对庄子非第二次“你还来找我是要干什么”的问题,想着方才那两人的亲密举止,还有庄子非非常明显的疏离,凌思凡竟然说不出他之前准备的话了,嘴巴张了又张,最后还是没有讲出什么。 第51章 等待戈多(二) “思凡……?”庄子非问。 凌思凡的脑子乱哄哄的一片,感觉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声音。 庄子非和别人在一起了?那自己就不该在表白了吧? 不,不对……凌思凡对他自己说:你慌什么?你问他啊,先问清楚再慌不迟。 过去,他在谈判桌上也无数次遇到突发情况,但他从来都不会因此就失了分寸。他会调整策略,维持他的优势。 凌思凡思考着到底应该怎么调整要讲的开场白,不过,还没等他想好,一旁的Takashi便用很蹩脚的英语说道:“别站在这里了,大家也都累了。都回去洗个澡,然后先吃饭吧?有什么话就等吃完回来再讲。” “也好。”庄子非看着凌思凡,说,“思凡,你也会住在这里吗?” “大概是吧。” “那我……唔,那你自己开一间房?我在305,Takashi在306。或者,你就在Takashi房里住下,他那边只有一个人。” “……也行。” “那你就休息下,等下叫你吃饭。” 凌思凡一想到吃饭就又要见到那姜钊,感觉闹心,于是说道:“你们几个去吧,我吃过了,等你回来就好。” 他没必要在饭局上观察什么,等晚上直接问清楚就可以了。与其为了信息看他根本不想看的,他倒宁愿等着直接确定答案。 ——进了306后,凌思凡倒在了那张空的床上,装作在睡,其实没有。他听见Takashi洗澡、换衣服、锁门,在走廊里边招呼庄子非。一阵人声之后,走廊里边便恢复了平静。 凌思凡侧过身,觉得有些难受——庄子非和那个姜钊只是普通朋友而已?还是在用一段新的感情忘记旧的感情? 凌思凡仔细回想着刚才那两人的语言、动作,越想就越觉得像是后者,心脏好像压在胸膜上面似的,沉甸甸的让他有点喘不过气,抓了几把还是觉得很不舒服。 有点气庄子非,但他更气自己——有些机会,一旦错过真的就再也没有了。他应该是最懂这种事情的。有多少次,他明明看到了好的商业机会,然而稍一踌躇,竞争对手们就推出了产品线。 他气啊气的,竟然气哭了。 “……” 他真的是从来不会掉泪的人,当年母亲去世,他都没有哭过,只是沉默地接受了那个事实。亲戚们告诉他,出殡时一定要痛哭失声,哭声越大越好,可他依然是面无表情的。只有母亲五七那天,阴阳先生告诉他说,这天人的魂魄会回到家,最后再看一眼家人,然后便去投胎转生去了,还说,因为回家的路不一样了,魂魄可能不知从哪里进,需要晚上十点他要打开窗子一遍一遍地唤。他唤呀唤的,最后终于迸发出了一串哭声。而后,十六年来,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境——没地方可以住也好,被同学们嘲笑也好,开的公司倒闭也好,被消费者诅咒也好……他都没有哭过。 今天,却气自己气到这种程度。 因为侧躺,不多的几滴液体顺着蝶骨滑到了枕头上,沾湿了他几绺头发,他觉得自己就像以前见过的被雨淋到了的流浪狗一样,一头一脸全是湿漉漉的。 过了大约两个小时,凌思凡听见门一响——Takashi开门进屋了。 凌思凡问:“吃完饭了?” “嗯,就是随便吃一点喽。” “……”凌思凡轻轻站起身,没再和Takashi讲话,而是穿着酒店拖鞋,趿拉趿拉出门,左转走到305房开始敲门。 “嗨!”打开门的姜钊十分热情,“原来你真的是凌思凡啊!” “嗯?”凌思凡本能地很排斥他。 “一开始我就看着像,但又觉得不太可能……刚才听庄子非说了,你就是凌思凡本人。” “……哦。”凌思凡看了看屋里,“庄子非呢?” “回酒店前,我说刚才餐厅送的橙子、石榴和无花果、仙人掌果太好吃了,果然是摩洛哥的特产,庄子非没有吃不知道,听我那样讲了之后,就突然说他去超市买一点水果再回来。” “……”凌思凡听了,心里一阵涩。 曾经,庄子非对他,也是这么好。只要自己喜欢,就一定会拼命给他。 他没有珍惜,于是失去了。 房间里的电视开着,屏幕中各式各样的人出现后又消失。在此时此刻的凌思凡眼睛里面看来,无一不是面目可憎。 “你跟我合个影好不好?”姜钊又问,“我想发到朋友圈里晒。” “……” “我可是在和凌思凡一起旅游,”姜钊说,“好多小姑娘特别喜欢你,白手起家百亿资产长得还好,真是个让人羡慕的存在……” 凌思凡愣愣地说说道,“我倒是羡慕你。” “啊?我有什么可羡慕的?”样样不如面前的人,到底有什么可羡慕? “没有什么。”凌思凡轻轻摇了一下头:“庄子非真的非常好。”他最最想要的,就是庄子非了。 “……?”姜钊看着凌思凡颓废的样子,忽然想到一个可能,说,“喂……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啊……” “嗯?” “我们俩连好朋友都算不上啊……” 对方说出这样的话,连凌思凡都疑惑了。 这是什么意思? ——姜钊正想再说什么,庄子非却提着东西出现在了两人面前。此时他已经洗过澡,整个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干净清爽。 他瞧见凌思凡,稍微愣了一下:“思凡?你来找我?” “嗯。” “那你们聊,我出去了,凌思凡你进来说啊。”姜钊示意了下,从庄子非身边挤过,还没有忘记了把房间门轻手带上,在这样的时候他自然知道要离开。 “思凡……”沉默了几秒后,庄子非将手里面的袋子递过,低着头说,“你……你今天还没吃过水果吧?方才我听他们俩说,摩洛哥的橙子、石榴和无花果、仙人掌特别好吃……就……就顺手买了点,真的是顺手的,你拿回去吃吧,应该是不错的……” “……” 见凌思凡不动,庄子非闷闷地将袋子放在了一边:“找我是有什么事呢?” “子非……”凌思凡问,“那个姜钊,为什么会跟你来这?”他的眉头紧锁,唇线僵硬,全身的肌肉都非常紧张。 “哦,”庄子非有一点疑惑,不过还是老老实实地答,“他看了我的朋友圈,知道我要到沙漠来,每天‘跪求’蹭个行程……说他会付自己的钱。我们工作比较自由,是按照项目发工资,不会像公司里一样,不会要求不能带人……” “你朋友圈屏蔽了我。”凌思凡好像有些了然说,“你是大好人么,最后就同意了。”凌思凡以前也听庄子非讲过,杂志社会按项目付给摄影师钱,也正因为如此,庄子非在受伤期间才有没有这份收入。 “其实之前他也想跟,但是我没有答应过。”庄子非还是低着头,“这次,我想他性格挺闹腾,也许能让我好受些……” “子非……”凌思凡自然了解“好受”是什么——他难受是因为自己要“结婚”了。 庄子非问:“他是个自来熟……他惹你生气了?” “没有。”听闻这两人没关系,很突然地,凌思凡也不烦他了,觉得姜钊和大白菜也差不多。 庄子非舔了一下嘴唇,偷偷瞄了凌思凡一眼:“可是,你到我房间来,单纯就是问这个吗?” “还有别的事情。” “唔……” 嗅着腿旁边各种水果的香气,凌思凡平复了一下他的心情,终于说出来了自己准备的话:“子非,我……和樊九如,没有交往过。” “什么?”庄子非没有像以往那样地“咦”,而且声音低沉地问了句“什么?” “我做错事……去相亲了。但在和她讲明之前,也只见过那一次面……只能算是新朋友吧。” “所以呢?” “我已经和樊九如讲过了,我没办法和她交往。子非,我很后悔我现在才发现,我最重要的,就是你。” “……” “我比自己想的坚强,我并不是不能没钱。我也比自己想的脆弱,因为我不能没有你——子非,你能以我爱人的身份,陪在我的身边一生么?” 过去,他想要让花园有花,于是,即使他只得到一小珠猪笼草,他也拼命爱护,一心一意为它浇水、等它长大,培植着他心中可以消除不安的东西,对于外界一切消息置若罔闻,甚至不知道他的手边就有一袋玫瑰花的种子。现在,他终于看见了玫瑰,并且着迷于那些沾着晨露的花瓣,自然不可能再把猪笼草当作是宝物。 “思凡……” “子非,我喜欢你。过去我没有承认过,现在我想向你坦白,我爱着你。” 直到今天,凌思凡才知道,深爱着什么人并且患得患失是何感受。过去,他冷淡地对待着爱着他的人,根本就不明白庄子非的心情。他才只等待了庄子非小半天,负面的情绪便如霉菌般疯狂地生长,简直要把他原本的样子全都淹没了。庄子非,他到底是如何做到,守了六年,还依然如最开始一般温暖的? “……”听见对面凌思凡的告白,重新软下来的庄子非卡了两三下眼睛,便觉得自己的睫毛湿了。 “喂……”凌思凡有点手足无措了,“你怎么哭了啊……” “呜……”庄子非用手心抹了两下。 “你,你不要哭了……” “思凡……”庄子非伸手抱住凌思凡,将头放在了凌思凡的肩膀上。 凌思凡也伸手搂住了庄子非,感觉到了对方还是在偷偷哭,还用自己肩膀附近的衬衣接眼泪,不过凌思凡也没有再说“不要哭了”。 两个人抱了好一会儿,庄子非才抬起头来,问:“思凡,你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么?” “不然我就不会丢下公司过来这里找你。” “你……” “我喜欢你,我爱着你。” “再、再说一遍。” “我喜欢你,我爱着你。” “还要……” “没有了。”再不打断,不知要说几十遍了。他是个CEO,习惯就是不会过分纵容别人。 接着,凌思凡又搂住了庄子非,并且凑过去亲对方嘴唇,庄子非也小心翼翼地回吻着。 和上次耍流氓时那个吻不同,这回从始到终,两个人的动作都轻轻柔柔的,像在对待什么易碎品般。 “思凡……”庄子非说,“过去我还以为,即使你喜欢我,也只是一点点……但一点点也好。” “不止是一点点……我对樊九如说,是你提着盏灯,发现了我内心深处角落中的棋盘,并且轻轻拂去上边厚厚的灰,让我十几年来第一次拥有了可以坐在一起对局的人。” “对了……霄凡,霄凡怎么办啊……” “出乎意料,在我坦白之后,由樊九如牵线搭桥,从她父亲借到了钱。本金要还利息要交,商业合作中要让利。他算是站了我这队,但我以后需要割利。” “那……那太好了。” “是啊……”凌思凡把头凑在庄子非颈窝的地方来回磨了下,“太好了。”他抱着他的大兔子,感受着对方身上干净的气息。 “你吃水果么?我剥给你吧?” “嗯……”凌思凡说,“子非,我想跟你住在一起,你让姜钊去隔壁吧……”本来,Takashi自己占一间房,让庄子非和他朋友住两张床的标准间,结果人数变成四个,凌思凡觉得该去隔壁的人不是自己。 “唔……” “都是男人,好好讲的话,他会理解的。” 第52章 等待戈多(三) 换房间的事情果然挺顺利的,凌思凡不知道庄子非是怎么跟他朋友讲的,反正结果就是姜钊去了隔壁,和日本人Takashi住在同一间。 凌思凡静静地坐在床沿,庄子非在他旁边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膝上,用两手握着,脸全是红的。 “子非,”凌思凡说,“你说话啊。”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哦。” “我觉得像做梦一样,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生怕发出一点声音,就会从梦里醒来了。” “是真的啊,”凌思凡说,“渐渐,你就会确定是真的,因为没有梦能持续一天、一月、一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那么长的时间,一定就是真实。”过去他遭遇不幸的事时,一开始也总怀疑是梦境,可梦和现实的区别就是,梦境很短,现实很长。 “嗯……”庄子非说,“思凡,我给你削点水果吧?你今天还没吃水果。” “好啊。” 庄子非走到桌子前,一边切那些水果一边说:“那个,我之前买的榨汁机和奶昔机都到了……你工作时我送水果进去,你却总不吃、随手放一边……我就打算以后时不时地直接做成饮料。”每次水果软掉,思凡都会抱歉地说他忘了。为此,庄子非买了个五千块钱的榨汁机,榨出来的东西几乎不含杂质,纤维素也不会流失。 “……” “有些很营养的蔬果,比如苦瓜,你平时不太喜欢吃,但是其实,只要搭配别的蔬果制成饮料,味道就会还可以了。” “……” “幸好还没有来得及退货……”话音未落,庄子非便端着个小纸盘走回到了床前,“我切好了。” 凌思凡低下头,发现所有水果都被切成小块,其中几块上边插着牙签。 他刚要伸手去拿那牙签,庄子非就把盘子向后面一撤,然后有一些羞赧地说道:“思凡……让我喂你行么?” “……” “我、我想喂你……一、一点就好……”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好吧。” 说完,他低下头,就在庄子非的手边,吃了一口橙子,还有一口无花果和一口仙人掌果。 庄子非将盘子放在床头,拿起一个石榴便开始剥。他将一个个的果粒都剥下来,攒了一小把递到凌思凡唇边。 “……”凌思凡低下脑袋去,将果粒用双唇啜起来送进嘴巴里。到了最后不太方便,他就只有伸出舌头将果粒卷上去,心里忍不住觉得自己像只猫。不过石榴酸酸甜甜,味道果然不太一样。 当果盘渐渐能看见底时,凌思凡问庄子非道:“子非,我有一点好奇,如果我真的结婚了,你打算要怎么办呢?你想过这个问题吗?” “想过了。”庄子非低着头。 “可以告诉我么?” “我想好了,从今以后,捡很多猫拿回家养。” “……哈?” “不、不然怎么办呢?独自过完一生,有些太寂寞了,所以我决定多养猫,和猫猫们一起过一辈子。” “……” 庄子非声音闷闷的,好像回忆起了做决定时候的心情:“我想,养它十只八只……我就没有很多时间能想你了……” “你就不恨我吗?” 庄子非说:“我爱你。” “你啊……”凌思凡的心弦一阵发颤,而后又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 “什么?” 凌思凡扯过他的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了兔子:“这是礼物……赔罪用的。” “谢谢……” “这兔子的衣服能扒下来。”凌思凡一边说,一边就动手了。他很认真地脱,没过过一会儿,兔子就被他扒光了,露出了白白的胸脯以及白白的屁股。凌思凡无意识地一下一下摸着兔子胸前的白毛,庄子非在旁边看着,脸却是渐渐全红了。 凌思凡将兔子递给了庄子非,庄子非脸发烫,慌慌张张连忙将衣服套严了,并对凌思凡说:“睡、睡吧?你累吗?” “……也行。” ——两人洗漱完毕,凌思凡侧躺在床上,庄子非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在凌思凡的耳朵上亲了一下,然后便打算去另外一张床上睡了。 “子非……” “嗯?” “你抱着我睡觉,行么?让我知道你在那里。”凌思凡还依然有着极大的不安。 “好……”庄子非又亲了一下凌思凡的耳朵,便穿着带来的睡衣,轻轻地掀开了被子,从凌思凡的身后紧紧抱着他。 庄子非满心的幸福,搂着怀里已经爱了多年的人,一会儿亲一下耳朵,一会儿吹一吹凌思凡的头发,问:“现在安心了吧?” “……我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 “我会忍不住想,你真的还在爱我么?我做了非常错的事,简直难以原谅。” “我知道你是那样的……我没办法给你你想要的。听到你说我是最重要的,我真的是没有想到。”他还以为,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到现在这一步。 凌思凡继续自顾自地说:“所以我会觉得,你说还在爱我,也许不是真的……只是你是好人,怕我会受不了,才暂时装一下。” “思凡……”庄子非说,“你怎么想这么多啊,你的心思也太重了。” “……”凌思凡何尝不知自己心思重,但他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改掉。他很羡慕那些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并且一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 “那……你怎么才能够相信,我高兴得要傻掉了啊?” “你——”凌思凡说,“你上了我。” “啊?!”庄子非吓了一大跳。 “你跟我做,我就信了。” “思、思凡……”庄子非傻眼了,身体在一瞬间变得十分僵硬。 “你不愿意?” “怎么会不愿意,但是……”太快了吧? 凌思凡不再说话了,他拉过庄子非的手,并且按在了自己下身上。 因为职业原因,凌思凡想做什么事,就会立即将其完成,绝不拖泥带水。在他看来,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放开庄子非了,那么既然渴望交合,也没必要硬是等待。一天不确立那种真正合二为一的关系,他就一天无法感到两人的确是已联系在一起了。 庄子非的手碰到凌思凡的前边,呼吸立刻变得急促。他忍不住轻轻揉捏,很快便察觉到手里面东西的变化。 “子非……子非……”凌思凡闭着眼,一遍一遍低喃。 “思凡……”庄子非的另一只手撑起上身,又是一下下亲凌思凡的耳朵。 凌思凡的两腿发抖,弓着后背蜷缩在那,全都肌肉都僵硬了,快感当中带着羞耻。 庄子非并没有着急让怀里边都人释放出来,反而克制住了速度,让凌思凡有感觉但又没到能到顶点的程度,在这样持续性的刺激下,凌思凡觉得自己要疯了。 十分钟后,庄子非将凌思凡给翻了个身,让凌思凡仰躺在了床上。他看着凌思凡鼻梁上的汗水,还有那通红通红的脸颊,笑了,并用睡衣袖子帮他擦去了汗:“看你这样。” 凌思凡张着嘴,双眼迷离,什么也没回应。 庄子非低头解了凌思凡扣子,将上衣向左右两边分开,发现凌思凡的胸膛也是红的,白皙的胸膛上挺立的两点红。 他又将凌思凡的裤子也脱了。看着日日夜夜不断想念的人此刻几乎全裸地躺在大床上,喉咙里忍不住发出“咕”的一声。 他架起了凌思凡的两条长腿,开始吻他大腿内侧,用嘴唇轻轻摩,还有用舌头舔。 “嗯……!”凌思凡连脚尖都绷直了,手指也猛地抓住了床单。 “难受吗?” “不……” “那我就继续了。”说完,庄子非更深地埋下头去。因为实在是有点热,他把自己的上衣也脱了。 “子非……子非……”凌思凡伸手去抓庄子非,却被庄子非牢牢握住了手指。 这种感受真是奇特。人类羞于启齿的欲望,以及光明磊落的忠诚,竟然可以像这样结合在一起。 最终那时刻到来的时候,凌思凡只觉得全身爆炸一般,放佛置身于烈火燃烧的天堂当中。 “好……好了……”庄子非将凌思凡抱在了怀里,“我都做了这种事了,你应该有安全感了。” “不……”凌思凡很执拗地道,“没到最后。” 他就是想冲到最后,完完全全确定,他们是一体的,他们不会被分开。他不含一丝轻佻的虔诚地挑逗着,心里希望对方能够回应他的这番挑逗。 “可是……”庄子非说,“没有润滑剂呢……” “有。” “啊?” 凌思凡偏着头不去看庄子非:“旅行箱最小的口袋里边。” “你……” “我出发前买的。” “……”庄子非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才好,只得起身下床去找对方说的东西。 他摸了一摸最小的口袋,果然发现一瓶液体,于是拧开盖子,挤了一点出来,坐在床的边沿用手焐热——他怕思凡会觉得不舒服。毕竟,沙漠国家的夜晚还是挺凉的,而白天又总是暴晒。 凌思凡问:“在做什么?” “焐热。” “哦。”见对方不是不干他,凌思凡放松了一些。 好了大约两三分钟,庄子非对凌思凡说:“好了。” “……哦。” “打开。” “……子非,”凌思凡问,“在被子里边弄好么?” “思凡,”庄子非说,“你终于知道不好意思了。” “……” 于是,庄子非抱着凌思凡,一手在他腿间摸索,一边不断地吻凌思凡的头发、眉心、睫毛、鼻梁、嘴唇、下吧、脖颈。 当他感觉差不多后,他轻声地问凌思凡:“我真的进去了?” “嗯……” 得到许诺的庄子非,也没脱下裤子,就只是拉低了,便缓缓地压了上去。 “……啊。” “疼么?” “还好,但是……非常奇怪。”总有一种痒的感觉,还觉得快要失去控制了。 然而,当对方开始动作时,凌思凡便受不了了。 液体不断淌出,一浪高过一浪,之前余韵还没下去,又被推倒新的顶峰,层层叠叠永远没有尽头似的。 他忍不住喊了两声,被庄子非说小声点,隔壁有他两个朋友,他也不想看见对方很奇特的眼神。 凌思凡忍不住似的弓起了背,片刻后又放松了点,接着又弹起来再摔回床上,仿佛提线木偶一般。 他的手也抓住庄子非的胳膊,也终于知道研究时鹤生腿瘸的问题看到的文章是什么意思了。 这种体验,实在太过惊心动魄。以前看西方的电影,两人情动时总是惊天动地的,凌思凡还觉得太假,现在才知道真的会失去自我。 庄子非不断地亲吻着他,叫着思凡,不断地说些“我好喜欢你”之类的话,同时仿佛要将对面的人融入骨血,每一下都是探入到了灵魂深处。 最后,凌思凡一个激灵,有些什么喷涌而出,肌肉也紧张到了极点,全身血液瞬间都汇聚到了同一点,除了那里别处全都是麻木的。整个人好像都漂浮在空中,想不起来自己在哪,世界像凭空消失了一般,心也脱离凡躯,不知飘到哪里。长久的空虚终于被填补,全都是餍足感。过了好一会儿,温暖的血液才渐渐流淌回了四肢百骸。 “思凡……”庄子非问,“我、我表现怎么样?” “……别问这种幼稚问题。” “哦……”庄子非说,“我去拿纸给你擦擦,你冲个澡就睡觉吧。” “睡觉?”凌思凡问,“这就睡觉?” “你……你这几天这么劳碌,我想你应该累了吧?” “我想再来。” “……” “还不够……子非,还不够。”真的,不够。 “……” 庄子非又温柔地再次吻上去,很快,两句躯体便再次躁动了起来。 第二次,庄子非的动作猛了很多,他死死按压着凌思凡的两腿,从上到下一下一下,让凌思凡忍不住尖叫了两声。 第三回,庄子非也全身赤裸,从后面搂住凌思凡的腰,让他直起上身,吻着他的脖颈,还有形状很漂亮的肩膀,后来又换成一只手搂着,另一只手抚摸大腿的外侧,还有小腿和外脚踝。 …… 就这么折腾来折腾去,各种姿势试了多种,凌思凡依然不满足,总是觉得还要更多。 一夜过去,凌思凡却依然非常精神。 “思、思凡……”庄子非看了看窗帘,说,“天、天都亮了……” “天亮了又怎么?”凌思凡想:我是总裁,我都不在意时间花得久,你不工作,又有什么好那么在意的? “你、你不困吗?不睡觉对你的身体不好……”庄子非说。 “我白天会睡的。”等真正满足了,他自然会睡觉。 “哦……” “子非……进来……” “唔……真的……还、还来?” “为什么不?” “可是……已经……已经好多个小时了……做了……做了……做了七次了呀……” “这东西还有上限吗?”又不是搞投资,还要掂量有多少钱、最多丢出去多少钱,永远不能过线。 “哦……好……好的。”庄子非在凌思凡的面前,永远都是很乖很乖。 一边说着,庄子非一边又去吻凌思凡胸肌的上缘。 “子非?”终于发现有点不对劲的凌思凡看着庄子非有些愁眉苦脸的脸,问,“你怎么了?” “我……”庄子非声音闷闷地说道,“插、插了一整夜了……” “嗯。” “呜~~~”庄子非将头埋在凌思凡的颈窝处,好像一只被坏人欺负了的兔子,“思凡……我……我不行了……” “……” “思凡,我鸡鸡痛……” 第53章 等待戈多(四) 凌思凡也知道,某个部位充血时间太长的话,可能是会痛的,他自己的其实早就不太硬了,可庄子非“责任”所在,必须一刻都不松懈。 庄子非鸡鸡都痛了,凌思凡自然没继续。他让庄子非扶着他去冲了一个澡,接着便回床上睡了一个昏天黑地。 他发现自己很喜欢光溜溜地抱着,于是不许庄子非穿睡衣,只让对方穿了一条内裤,便蹭着庄子非温暖、光滑的皮肤睡着了。 第二天他们哪里都没去。庄子非让Takashi和姜钊先回国了,说想带凌思凡看看沙漠——那两人早已经看腻了的东西。 到了晚上,因为白天睡了一天,凌思凡竟然很精神。反而是庄子非,向杂志社提交照片,与编辑商量用哪张,又用电脑修图,写照片的说明,还挺忙的。而且,庄子非还抽出空来,帮凌思凡洗了他的内衣内裤,还为他买了更多好吃的水果。一天一夜没太入眠的庄子非,竟然发出了很轻微的鼾声。 “……”凌思凡怎么样都无法入眠。 听着庄子非规律的呼吸,凌思凡的不安全感又袭来了。 庄子非……真的是……一直只爱他么? 他会不会曾经还因别人动过心呢?或者,他在离开自己期间,有没有一瞬间对谁产生过好感呢? 自己这样的人,真有那么特别……是庄子非的唯一吗? 凌思凡伸手摸过床头对方的手机,发现需要指纹解锁——于是他捞起了兔爪,按在键上几秒手机便实现了解锁。 “……”看着主页上的那些图标,凌思凡很犹豫。 他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做。即使他是庄子非最亲密的人,他也没有权利侵犯隐私,偷看他和其他人的微信聊天。 然而,他的内心深处又有什么一直驱使着他。 凌思凡盯着桌面看了两分钟,最后叹了口气,决定还是放弃他的这个想法。 果然,这种事情,终究没法理直气壮。 凌思凡打算将手机放回桌上,结果才刚一动,庄子非便醒了,他迷迷糊糊地看着凌思凡,问:“思凡……你在干什么啊?”他能感觉到,思凡在乱动。 “……”凌思凡被吓了一跳,连忙把手机暗灭了。 “唔……”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的动作,似乎还有些困意地问道,“你在看我手机?” “……”被当场捉住了。凌思凡简直不知道到底应该如何解释,他手上正拿着庄子非那已经解了锁的手机。任谁都能猜出,他方才想偷看,而这一丝一毫都不光明正大,多少情侣夫妻都因此激烈争吵过。 庄子非说:“你要看我手机的话,你开灯啊。把灯打开,黑暗中看屏幕对眼睛不好的。” 说完,庄子非就眯着眼睛,伸出胳膊越过凌思凡拧开了床前灯,而后他就转过身子,背对凌思凡继续睡觉了。 “……”凌思凡想了想,又把床前灯关上了,并且还将庄子非的手机放回床头柜上。 虽然他得到了翻信息的许可,但凌思凡反而不想要再看了。 庄子非,有哪里不值得信任呢。 既然已经意识到了心意,既然已经决定在一起,就应信任对方,也没什么好再别扭的了。 …… 第三天起,他们便搭乘沙漠越野车以及骑骆驼进入了沙漠。 庄子非在前往沙漠的路上将手机开机换成解锁形式换成了密码,还对凌思凡说:“以后你想看时,输你生日就好,0120。” “……”凌思凡问,“想知道我手机的解锁密码么?” “哦,不用。” “为什么?” “你昨天已经说过了,”庄子非回答道,“你最重要的,就是我。” “……”自己讲什么,他都全信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沙漠中的沙子松软无比,人走上去举步维艰。因为蕴含地下矿藏,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五彩缤纷。凌思凡觉得自己有点像沙子,随着风而被改造成很多种不同的姿态,有时狂暴,有时平静。而庄子非呢,就是那最温柔的风。自己正因庄子非而变成与以往不同的他,一个他自己更喜欢的他。 偶尔,他们可以看见绿洲。很多时候,说是绿洲,其实也只有几棵树。如果换了是在别处,这几棵树毫不稀奇,可以换了在沙漠里,它们却极难能可贵,甚至可以被称为是绿洲。有次他们还看见遇到了一汪湖水,虽然很浅,然而也是这沙漠中象征着奇迹与希望的存在。凌思凡又觉得,庄子非和湖水也差不多,在满眼的荒芜当中悄悄露出它的清澈,实现外表貌似坚强的动植物们内心深处难以启齿的梦想。 他们每天都看落日。沙漠中的太阳,又红又大,将黄色的沙也染成橘红。视线所及,只有红色,各种各样的红让沙漠的萧瑟透出了一点艳丽的味道。凌思凡再次忍不住感到,庄子非果然还是最像太阳吧。 总之,不管看到什么很美好的东西,凌思凡都会在心里默默觉得,像庄子非。 晚上,他们便睡在帐篷当中。庄子非总是用一条厚厚的毛毯把凌思凡包得像一个粽子,还把自己毛毯的一半也盖在凌思凡的身上。凌思凡要脱光了抱,庄子非却是不同意,说不想凌思凡生病,因为挤着容易漏风,让凌思凡心里很是空虚了一阵子。 沙漠上的繁星硕大,因为没有污染显得清晰明亮,好像天文馆的展览,似乎离人很近,伸手即可碰触。每晚睡前,庄子非总是从凌思凡的身后紧紧地抱着他,用一条毯子裹住两个人的身体,在凌思凡耳边给他讲那些从杂志上看到的星星们的事情。赚钱之外的事,凌思凡懂的不太多,因此,庄子非讲的话让他有些着迷。那些星星彼此吸引、互相影响,好像,这才是宇宙、世间最纯粹的本质。 第54章 等待戈多(五) 从沙漠出来后,庄子非和凌思凡便回了国内。带着庄子非回到常住的城市,让凌思凡感到有点恍如隔世。就在几天之前,他还仿佛失去一切,现在再站在这,却已经是云开见日。 凌思凡让庄子非般到他家去,庄子非也欢天喜地地同意了。 不过,当凌思凡看见对方的行李时,眼角还是忍不住抽动了一下——庄子非,竟然……把他的兔卫兵、兔厨师也全部都搬过来了。兔卫兵还是一级台阶上一个,兔厨师也照例蹲在餐厅里面。凌思凡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家也成了兔子王国,想了半天只能认为自己是割地求和了。 凌思凡每天比之前早一个半小时到公司,七点钟就开始他一天的工作,大约晚上七点左右离开公司回家。 庄子非会六点起来准备早饭,六点半钟再将凌思凡叫起来,送凌思凡出门到霄凡去上班,关上门后自己再睡半个小时。至于晚上,他会在七点半之前将饭菜盛出锅,等凌思凡下班回家共进晚餐。饭后,则是照例脱得只剩平角裤钻进被子与凌思凡抱上半小时,庄子非也不太清楚凌思凡怎么就那么喜欢紧搂着他。他们一边抱着一边随便聊天,从公司的事情、到家里的事情、到当天的新闻,话总是说不完。半个小时之后,凌思凡会很不舍地再爬起来,自己走进书房继续他的工作,而庄子非则会切好水果、榨好果汁给对方送进去,睡觉前再热杯牛奶或者豆浆拿给凌思凡喝。凌思凡一般持续工作两小时到十点半,洗漱上床,亲吻、抚摸、交合,十一点半、偶尔十二点半睡觉,反而比凌思凡过去就还睡得久。 在规律的生活当中,受影响最大的,就是捡的那只黑猫。从前它总是在庄子非的脚边,而自从它被迫搬到了新的家,就常常被关在门外。每次被关,它都一脸震惊地看着庄子非,完全不能明白主人为何突然不爱它了。它在门口又嚎又喵呜叫,然而总要等上一两小时,那扇紧闭的门才会再被打开。在庄子非家时,它上厕所之前总要喊庄子非过去看,上完后被奖励小零食,最近它却被教育需要独自上厕所,等人根据“遗迹”奖励它零食吃。 到了周末,凌思凡最喜欢根本就不起床,强拉着庄子非在卧室滚一天,累了就抱一起说话,时不时交换个亲吻,感觉了就继续交缠。中午庄子非会下楼准备午餐,凌思凡就睡个午觉,然后下午再继续聊前面五天没聊完的话题,只是聊天过程经常会被打断。 …… 某个周日早上,凌思凡很难得地不到六点半便睁开了眼睛。 一摸旁边,庄子非并不在,于是他穿上了拖鞋,下楼找庄子非——他想庄子非应该正在准备早点呢。 一进餐厅,凌思凡就看见牛奶、吐司、煎蛋、水果等等东西已经被摆在餐桌上了,但他依然找不到庄子非的影子。 “奇怪……哪里去了?”凌思凡再次没来由地生出点不安。他知道庄子非不会走,但他就是忍不住开始疯了样地找。 最后,凌思凡终于在衣帽间找到了庄子非——庄子非正仰起脖子喝着什么东西。 “子非……?”凌思凡问,“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吓?!”庄子非惊得差点跳起来,慌慌张张地把手里边的东西藏在他的身后,“没、没干什么……你今天怎么醒得这么早?” “就是醒了。” “早、早餐都做好了……你先下楼去吧。” “……”凌思凡明显感到庄子非不太对劲,于是直截了当地问,“你刚才在喝什么呢?” “喝、喝什么?” “你把手上东西给我看看。” “呜……” “给我。”凌思凡说,“要么你就老实回答。” “……”庄子非塌下了肩膀,将脑瓜顶对着凌思凡说,“是……是……是肾宝。” 凌思凡简直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肾宝……” “你喝它干什么?” 庄子非颓然地解释道:“你……周日你总是要做六次的……” “……嗯。”因为第七次后对方鸡鸡会痛,所以他们总是六次后就停止。他就是想不断确认,他和庄子非之间有强烈的羁绊。 庄子非又说道:“我、我怕坚持不了六次……没有办法让你满足……” “……这样也不行吗?”凌思凡轻轻问,“我以为没问题……之前都没问题,突然间怎么了?” “应该是没问题……”庄子非说,“可是昨天也有六次……因为昨天不用上班,前天晚上也有三次……我就有点担心自己,怕周日可能不达标……” “……” “思凡?”庄子非有一点慌张。他将肾宝藏在自己的衣服里,没想第一次偷偷喝,就被凌思凡给捉了一个正着。 “……别吃肾宝。”知道了答案的凌思凡轻轻地叹了口气,说,“克制一下就好。” “你不会失望么……?” “为什么要失望?”凌思凡想了想,很认真地说道,“子非,我永远不会对你失望的。你给了我一切过去从不敢肖想的,早就远远超出我的预期,或者说,在遇到你之前,我对我的人生,是没有预期的。” “思凡……” “这样,以后周末里边拿出一天出去好了,其他那些事情都等晚上回来再做。” “也好……”庄子非放下了肾宝的瓶子,“思凡,其实,我有好多地方想带你去。” “比如?” “比如,为了工作,我有国际跳伞和双人跳伞教练的执照,我可以抱着你从高空中跳伞落到地上。我还有潜水的执照,想要带你去看海里面的鱼和珊瑚……我也很擅长攀岩的,我们可以找俱乐部一起去山里面的那些攀岩点……冲浪等等也很有趣,我搂着你前进就好。” 凌思凡笑:“你这天上地下,山里又海里的。” “唔……” “今天就算了吧,”凌思凡说,“没有准备,还是在家待着,下周出门。” “嗯。” “那现在干什么?” 庄子非想了想,说:“不然我把我的个人影集拿来?就是,不是为杂志社拍的文章配图,而是我自己想要摄的那些个东西。” “好啊。” 于是,早餐过后,庄子非回家了一趟,再出现时,他的手里就多了几本厚厚的影集。影集虽然旧了,却看得出来再被精心地收藏,一点划痕、污渍或者折角都不存在。 凌思凡便拿起最上边的一本翻开了。 影集中的照片种类比较复杂,有动物的,也有风景,还有少数相片是社会中的人。 其中,风景是最多的。 很快,凌思凡就发现,在那些最漂亮的风景照片旁,总有一或几个位置空空如也。 怪了……凌思凡指着空着地方问:“这些地方,原先是放什么照片的?” “本来就没有的,”庄子非说,“是预留出来的。” “预留?预留给谁?” “这些地方……”庄子非的手指划过了相册,说,“这些地方,都是那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的备选。我还在寻找的路上……等我走遍了全世界、并且确定了最美好的地方后,我会带你去看,并且拍摄很多新的照片。这些预留的地方就是准备放那时那些新照片的。毕竟,相册里的东西,是按地点顺序放置的嘛。” “……” “而且,也不仅是那一个地方的,排名第二的、排名第三的……排名第九的、排名第十的,也都有可能会带你去看。说不定哪一天,这些预留的地方会全部都被填满呢。” “嗯,”凌思凡想了想,竟然觉得有些心动,以往从不在意的“旅行”这件事突然有了其他含义,他说:“子非,我有一个想法。到了那些地方,我们就在与前一张照片同样的地方,一起拍摄合影好么?” “当……当然好啦……”相同的地点,不同的心情。与地球相比,人心极易变,庄子非庆幸自己是在向好的方向变化着的。 凌思凡继续翻。令他惊讶的是,在翻相册的过程中,他竟发现了好几张他自己的照片,有的一看就是偷拍,光看相片凌思凡也想不起当时自己都在干什么。 照片中的自己,和凌思凡印象中的自己,有很大的不同。他用手指摸着其中一张说道:“我都不敢认了……” “这个就是你呀。” “……”确实,美貌、眼睛,鼻子、嘴唇、下巴,都是他的。可是,凌思凡想:我有这么好看? “怎么了?” “在你的眼睛里,我是这样的吗?” “嗯?” “没事,”凌思凡笑了笑,“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你总说我比明星好看。” 光看照片,他本人都无端地自信了起来,就像一块晶体,平常瞧着似乎平常无奇,而倘若从某个特定角度去看,便会发现其放射出的无可比拟的光彩。 “本来就是……”庄子非小声说。 凌思凡的心里一动,放下相册,凑过去亲对方的唇,很快,庄子非便抱紧了凌思凡,两个人的呼吸混在一起。 也不知道与肾宝有没有关系,在这天里,庄子非的表现居然破了纪录。 而且,也没有痛。 第55章 等待戈多(六) 接下来的周六,就像之前商量过的那样,庄子非带凌思凡出了门,去俱乐部跳伞。凌思凡个人不太感兴趣,但是既然庄子非想要去,凌思凡自然也就陪他去,根本就不会拒绝那个人。 一般来说,在俱乐部跳伞,单人跳伞必须要有执照,没有执照的便需由俱乐部里有双人跳伞执照的教练带着跳。而庄子非自己就有双人跳伞执照,所以凌思凡便被同意跟着庄子非。 凌思凡问:“野生动物摄影师都需要这个执照?” “不是,”庄子非说,“一般来说,潜水执照是必须的,至于跳伞,则没什么强制要求……不过我们杂志社里很多人都会跳伞,也有很多人拥有直升机的驾驶执照。这样,我们可以两人一队,去拍摄那些空中俯瞰的相片,比如,我曾经参与拍摄过海里面鲨鱼的迁徙。有时也会拍摄鸟类,但拍鸟可遇不可求,鸟类行踪不易预测,也很少会靠近人类。” “哦……”凌思凡问,“所以要考双人跳伞执照,一人掌控跳伞另一人拍?” “那倒不是,”庄子非说,“一个人就够了,一边跳一边拍。”这个不难,练习一下就能学会。 “那你为什么会两种执照都有?” “因……因为……”庄子非说,“我……我之前就想把你抱在怀抱里,带你从空中看我们住的城市。” “……” “好啦,”庄子非也有一点不好意思,“我们去准备吧。” “嗯。” 他们穿上伞服,戴上帽子,背上了降落伞和备份伞,有一个俱乐部的人帮他们检查了所有装备。 “这是什么?”凌思凡指着对方正在检查的一个奇怪的东西问。 “叫AAD,”庄子非说,“自动激活设备。如果发生意外,比如跳伞员已晕了过去或者精神不太集中,它就会在特定的高度自动释放降落伞,保证跳伞员的生命安全。” “原来如此……” “等一下吧。待会儿轮到我们的时候,他们会叫我们上飞机的。” “好。” 凌思凡觉得并没有等得太久,就有人来招呼他们上飞机了。飞机里有十几个人,整个机舱都是满的,有跳伞员有教练还有摄影师。飞机发出阵阵轰鸣,还散发着机油味道,让人不太舒服。 凌思凡再次感到很不可思议——他竟然会因为庄子非来跳什么伞,一切只是因为对方说了一句“真的会很有趣的,我想让你试试看。” 上升到了一定高度之后,庄子非让凌思凡坐他腿上,接着便将两人紧紧捆在一起。因为距离实在太近,凌思凡甚至能感觉得到庄子非微微起伏着的胸膛。 飞机飞到四千米左右高空后,舱门打开,风猛烈地从舱门外灌进飞机。按照规定,坐在最后排的人最先跳,而选了第一排位置的凌思凡则是最后一个。 凌思凡没想到顺序会反着来。过去,为了资源、为了赚钱,他总习惯性地抢第一的位置。 终于轮到两个人时,凌思凡低头看了看飞机下的云层:“……” “害怕?”庄子非在凌思凡的身后问道。 凌思凡摇摇头:“不怕。” “你胆子很大吗?” “很小。” 凌思凡早知道自己不够坚强,觉得也没必要硬是装不在乎。 “那你又说不怕。”庄子非道。 “是不怕啊,”凌思凡还是看着脚下说,“但不是因为我胆子很大,而是因为你就在我身后。”庄子非在,确实没什么可怕的。 庄子非亲了一下凌思凡耳朵:“那就跳下去吧。记住刚才说的,身体向后展开,像一张弓一样。”这是为了防止遇上气流导致身体在空中不受控制地挪转。这个动作可以保证面部朝下,人体与地面呈平行状,可以掌握与地面的距离等等信息。 凌思凡点了点,一步跨了出去,而后便感到了猛烈的风吹在他的身上。脸被吹得变形,风不停地灌进嘴巴,胸膛也被压得很明显地感到呼吸困难。如果不是有护目镜,眼睛大概都睁不开。 凌思凡感觉身后的人扔出去了一个阻力伞。之前他听庄子非讲过的,正常单人跳伞,速度会在十秒之内被加速到193公里/小时,而双人跳伞,因为重量和阻力的问题,时速会比前者快上一百公里,因此需要用有个阻力伞将速度拉回正常水平。 “喂……喂……”凌思凡的面部扭曲,脑子也是空白一片。虽然知道不会出事,但视觉效果很恐怖。人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只是急速地向下方坠落。在这样的时刻,他忍不住大叫:“子非……子非……!” 叫了半天,他才意识到了,庄子非似乎并不能听见。他的声音是向下传递的,而庄子非正在他的上边。 这种时候也是在他上边……?凌思凡对自己默默说道:你脑子里都是什么东西…… 庄子非好像感觉到了凌思凡有点紧张,紧紧抱住怀里的人,并且不停地念叨着:思凡,我在这呢,思凡,什么事都不会有的。 凌思凡感觉出庄子非好像隔几秒就会看看腕上的压力计,用以确定距离还有打开伞的时间,他在心里默默念叨快点到时间吧,不看见伞真的打开心里总会有本能无谓的担心。 终于,降落伞被打了开来。 有股很强的力量将他突然向上拉,速度立刻被降下来,耳边风声戛然而止,一瞬间一切都变成意料外的宁静。 远处的太阳在云层当中放射金色的光,云层软绵绵的镶着一层金边,微风轻轻地吹拂在他脸上,下方就是他们生活着的城市。 “思凡……”庄子非抱着凌思凡,说,“我们在天上呢。” “嗯。”凌思凡其实不喜欢人在天上。他每天到处飞,然而还是不安,整个飞行过程都绷得紧紧的,总是觉得踩在地面上才安心。 此刻,有庄子非,却是有点不同。 庄子非操纵着降落伞,向左、向右,旋转、摆幅,让凌思凡体验各种感觉。 “思凡,”等降落到一定高度之后,庄子非紧紧抱住凌思凡,说,“我们俩的学校,是在那一边的。” “……”凌思凡用力看,也没找到学校。 庄子非说:“你就注意那边……随着慢慢下降,你就会看到我们俩的学校了。” “……嗯。” 学校……也不知为什么,原本上学那段时间在凌思凡的记忆中是相当模糊的,那时他没有钱,生活极端狼狈,因此他也并不觉得那里有一丝一毫值得记住、留恋的东西,然而,自从和庄子非在一起了之后,那些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的尘封了的记忆忽然间全翻涌到了顶层,他竟想起了教学楼的尖顶、走廊地面的颜色、楼梯扶手的形状、墙壁上的名人名言、教室里的国旗、条幅,还有黑板上的值日名单,而且,一切全都鲜明如昨。在那样的环境当中,庄子非坐在他身边,很好脾气地对他笑,不断问他“你为什么不理我呢?”、“怎样才能让你理我?” 身后的庄子非再次指着一个方向:“那边就是你家,不是,是我们家。”他很大言不惭地将凌思凡家当成了自己家。 凌思凡又睁大眼看,还是什么都没发现。 庄子非又说道:“再低一点才看得见啦。” “哦。” “思凡……” “嗯?” “你回个头。” “……” 凌思凡努力地回头,可是他的背部紧贴着庄子非那结实的前胸,只能勉强侧过头来,用他眼光的余光询问庄子非想要做些什么。 庄子非紧紧地搂住了凌思凡,嘴角绽出个笑,很用力地低头,在凌思凡的脸颊上面重重地吻了一下。 “……”凌思凡本来心跳就很快,这一下子,心脏简直要从胸膛跳出,扑通扑通地彰显着它特殊的存在感。 真是的……在整个城市的上方亲他的脸…… “思凡,”亲吻过之后,庄子非又说,“落地的时候你把双脚抬起来。” “……?”为什么把双脚抬起来? 像是看出对方不懂,庄子非继续解释道:“我一个人落地就好……你也同时着地的话,我怕会挫伤你的脚,所以我来抱着你吧。” “……哦。” 落着落着,视线内的东西愈发地清晰了。 他找到了他的学校,看见了学校的操场,家却因为实在太小,依然没办法被找到。 一切都是那样静谧——太阳正在升起,大地正在苏醒,车船正在发动,他们正在相爱。 庄子非不断调整着位置。按照规定,他们需要降落在一片草地上。凌思凡心里有一点复杂,既因即将落地高兴,又因视野再次狭隘而微微有一些失落。 离地面还有大约十米左右的时候,庄子非同时拉紧了左边和右边两根绳,而后便抱着凌思凡缓缓地落地了。因为速度很慢,庄子非直接站住了,否则应该迅速向一旁滚,滚的动作可以防止跳伞的人收到伤害,不然人有很大几率会脸触地。 “呼……”重新回到地面,全身有些无力的凌思凡躺在草地上。 庄子非压在他身上,将凌思凡脑袋摆正,又是凑上留了个吻。 凌思凡笑了下。 庄子非问:“思凡……你开心么?” “嗯,”凌思凡说,“以前从没有过,感觉蛮有意思。”如果身后不是子非的话,他大概并不会觉得有何乐趣,不如赚钱,可是现在,庄子非却带他到处尝试,带他体验不一样的经历。让他明白,原来,世界还可以有另外一番样貌。 “那太好了……”庄子非将凌思凡拉起来,小心地帮他解装备,“我还以为你不爱出门呢。” “是不爱出,工作太忙。”凌思凡说,“明天抱着聊天的时间必须要减少了。”之前每个周末,他每天都会拿出半天时间忙工作,但是如果周六需要出门……那就只能把工作都放在周日做了。 “哦……”上周还要求减少次数的庄子非,此时却是突然间有了一点怨念。 “子非,”凌思凡问,“下个周末你安排了什么活动?” “下个周末不运动了。”庄子非说,“我那天看到有个剧团要来这边演出,就直接买了两张票。” “哦?是什么剧?” “是你最喜欢的,你以前说过的。”庄子非说,“是萨缪尔·贝克特最经典剧目,《等待戈多》。” 第56章 等待戈多(七) 接下来的周六,庄子非果然带着凌思凡去看了剧目。 “思凡……”庄子非不太懂,一边开车一边问道,“我虽然听说过《等待戈多》,也知道大致的剧情……但具体到底是讲什么的呀?” “嗯,”凌思凡向对方简单解释了下,“是萨缪尔·贝克特的一出经典的荒诞剧。讲述的是弗拉基米尔和爱斯特拉冈两个人徒劳地等待戈多的到来,他们从头至尾一直都在等待,可是直到剧终戈多也没有来。爱斯特拉冈曾说要离开,而弗拉基米尔则告诉他必须继续等待。他们为了打发掉时间,一直做着无聊的事,说着乱七八糟的话,一会儿抖抖帽子看一看,一会儿脱下靴子摸里面,看见颗树就讨论下上吊的事,或者来来回回左右乱走,总在重复昨天做的,试图证明自己存在。除了等待戈多之外,一切全都显得毫无目的,毫无意义。每天都有一个男孩告诉他们,戈多不会来了,让他们明天再来等。最后,因为戈多总也不来,他们两人决定离开,但谁也没迈出步子,就那么继续等待了。” 庄子非说:“好……好奇怪……” “是很奇怪,”凌思凡说,“法语版49年完成52年发表,萨缪尔·贝克特很努力地寻找愿意演出该剧的剧院但却找不到,一直到了53年才首演的,结果一炮而红。” “……为啥?”庄子非完全不能够理解。 凌思凡笑了笑:“很多人看见了他自己的影子吧。” “什……什么影子……?” “嗯……”凌思凡想了想,说,“对这出荒诞剧,不同的人大概会有完全不同的理解吧,很多现代作品都是这样,我所能看到的,是空虚和孤寂。” “思凡……” “他们都是无聊的人,世界让其无事可做,戈多就是他们唯一一根救命稻草,而他们是永远都不可能等得到的。” “……戈多到底是什么啊?” “不知道,”凌思凡说,“剧中人不知道,作者也不知道,观众更不知道。萨缪尔·贝克特曾经说过:‘我要是知道,早就在戏里面说出来了。’有人认为是指上帝,God,有人认为是指死亡,还有人认为是某个真正的人,但剧作家从来没有承认任何一种。” “哦……” …… 他们提前二十分钟进了剧院。 庄子非所买的,是最好的位置。既然凌思凡喜欢看,那自然要抢最好的。 凌思凡环视了一圈,发现竟然都坐满了。有很多学生样的人来看戏剧,基本和朋友或恋人一起过来。 凌思凡听见他旁边的姑娘对她的朋友们说“我特别特别这部戏剧的”,心里微微笑了一下,心想真正喜欢这剧的人一定是独自前来的,就像自己一样……怪了,自己竟然也是有人陪着来的。 凌思凡真的非常喜欢萨缪尔·贝克特的剧,自从看了《玩耍》那部怪诞的剧开始——那部戏中,里面所有角色甚至从来没有承认过彼此的存在,整部剧的形式就是聚光灯分别照在不同人身上,他们轮番讲话。而其后期作品更是偏向只有一个人或一个人都没有的独白,并且独白还是第三人称。在《不是我》那部戏剧中,说话的只是一张嘴而已,喋喋不休地向从不回应他的人们诉说着支离破碎的记忆。 虽然,据说,萨缪尔·贝克特本人在羞怯的性格外也很爱与人谈论艺术,但凌思凡总是觉得,作家一定是个懂得孤独的人,因为那些内容简直是孤独者的自白书,《无法称呼的人》那本小说里有一句话非常准确地表述了那种状态:“必须继续,无法继续,我将继续。” …… 到了预先时间之后,灯光变暗,演出便正式开始了。 这是一个德国剧团,已多次演出了这部戏剧。 在庄子非看来,内容不太有趣——那两个人上蹿下跳,不停切换谈话主题,每一个都无疾而终,完全没有任何剧情。因为思凡喜欢,庄子非真的很努力地看了,然而还是无法做到兴致勃勃,他就只有在进行到“爱斯特拉冈说自己饿了,弗拉基米尔给了他一个胡萝卜啃”那段对话时睁大了眼睛。 等了很久,终于舞台上出现了狄狄和戈戈之外的人——是波卓和幸运儿。幸运儿是奴隶,被波卓用链子牵着,马上就要被卖掉了。 “这叫什么幸运……之后应该有改变吧……”庄子非终于有了些期待,然而幸运儿却只是说了一段念咒般的完全听不懂的句子。 第二幕中,这两个人再次出现,这次,却是幸运儿牵着波卓了,很明显地,波卓已经瞎了,而幸运儿也残疾了。 “这更惨了……”庄子非想:“骗人……呜呜,骗人……” 而一旁的凌思凡则很清楚,萨缪尔·贝克特本人说过:“他之所以幸运,是因为他没有任何期望。”在这段关系中,幸运儿才是主导的,最后也没抛弃波卓,而是陪伴着他。 在观看过程中,庄子非既希望早点结束,自己可以不用再听奇奇怪怪的话,另一方面却又觉得,既然思凡喜欢那么还是多演一些的好。 哎……他想:还是……尽量多持续一些时间吧,越多越好……毕竟思凡应该是很开心的。 忍…… ——出乎庄子非的意料,第二幕刚结束,帷幕就缓缓拉下了。 看着正谢幕的演员,庄子非一边鼓掌一边有点懵懵的。 不过,再仔细琢磨下,他也就明白了——像这样的等待,即使再有第三幕、第四幕、第五幕……甚至第一百幕,第一百零一幕,第一百零二幕,内容也全都会是一样的,没有任何改变,因为他们永远也等不到戈多。 观众陆续站起离开,庄子非也对他身边的凌思凡说道:“思凡,走吧。” “……”凌思凡却没有说话。 “……思凡?” “……” 庄子非觉得很奇怪,连忙凑到正面去看。 这不看还好,一看真的吓了庄子非一大跳:“思凡……你……你……你……你怎么哭了?!” 见思凡哭,庄子非真的是慌了,他连忙用袖子给思凡抹眼泪:“怎、怎么了?” 凌思凡却定定地没有动,任由庄子非在他脸上划。 庄子非问:“你是哪里不舒服吗?” “……”凌思凡用红着的双眼看向了他面前的人,半晌之后轻轻说了一句:“子非,我等到了。” “嗯?什么?”庄子非也看着凌思凡的眼睛。 “我等到了,”凌思凡的声音依然有些飘渺,“他就是你。” 戈多来了。 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呢? 第57章 等待戈多(八) 当被庄子非拉着走进家门后,凌思凡突然从庄子非的背后紧紧抱住了他的腰。 “思凡?”庄子非回过头,很小心地询问。 凌思凡没说话,却用前额用力蹭了蹭庄子非。 “……”庄子非拉着凌思凡的手转过了身体,接着又在凌思凡的眉心轻轻吻了下,“思凡,怎么了?” “子非……”凌思凡又是抱着他眼前的人,“我想,如果你抛弃我,我可能会去死。”他理性上知道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很没脑子,但是他又觉得,如果活在世上最重要的意义突然间消失了,何不快点抛去记忆转世投胎重新来过? 凌思凡清楚地发现自己果然依然还是不正常的。 因为知道自己绝不可能抛弃凌思凡,庄子非并没被吓到,只是觉得心里一疼,于是低头贴着凌思凡嘴唇说“不会的”,而后便将凌思凡抵在了门上,将对方从外到里地吻了个遍。 庄子非心里想,思凡抛弃一切做了一场豪赌,自己怎么可能让他输得连自我都失去了呢。 在这样的晚上,凌思凡突然感觉到,他似乎已经没有那么爱贝克特了。 过去,他最喜爱的两句话就是《陪伴》的倒数第二句“在黑暗中虚构一个人和你在一起,在黑暗中虚构一个人和你一起去虚构”,以及更加残忍的倒数第一句“最后功夫怎么样地白费了,你一如既往地孤独。”然而此时,他却有点难以理解那些话了——他不需要再虚构谁,他也不会再孤独了。 一吻结束之后,庄子非架着凌思凡的两腿将他抱起来,说:“上楼啦。” “嗯。”凌思凡也搂住了庄子非的脖子。 凌思凡简单冲了一个澡,解开浴衣爬进被子里边。大约,十分钟后,庄子非裹着浴巾悄悄地摸到了凌思凡的旁边说:“思凡……” “嗯?” 庄子非小心翼翼地:“思……思凡……我就是随口问问看……我能不能……给你拍照?” “哈?” “算、算了……” “什么样的照片?” “那、那种照片……” “说清楚点。” “就艳、艳而不淫的那种……” 凌思凡沉默了。 “对……对不起……我不好……”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看着庄子非十分羞愧的样子,心里也有些不忍心,于是故作镇定地对庄子非说:“如果你保证拍完就删了,我就让你拍一张解解馋。” “真、真的?”庄子非瞪大了眼睛。 凌思凡不再回答了。 “那、那我去拿太阳光和柔光灯上来。”在凌思凡家已住了许久,庄子非早就请搬家公司把他的东西都搬过来了。摄影设备大多被他放在仓库,需要的时候再从仓库里一样一样拿出来组装好。 庄子非“噔噔噔噔”地跑出房间,再回来时,他的手上就拖了好几盏光源。他很小心地将灯布置在凌思凡周围,然后走到墙边拿着相机开始了试光,按了几下快门之后又走回床前调整了一下光源,第二次重新试光之后终于觉得自己比较满意了。 “……”凌思凡问,“你要我怎么样?” “唔……”庄子非的脸全红了,一直蔓延到了脖子,似乎连胸膛都正在泛红。 “我警告你,”凌思凡又说道,“别太折腾。” “不……不会……”庄子非红着脸,说,“你……你把被子推到一边,我们不需要被子的……枕头也不需要。” “……” “然后,你外面这条腿稍微竖起一点,把你那个部位给遮住就好了……” 凌思凡勉勉强强地照做。 “将、将里面那只胳膊举起来,五指微微分开,从指缝中间去看上边的灯……但是你不要直视它,瓦数太大伤眼睛的……好了,就是这样……你,你有点凶,表情柔和一点可不可以?”说完,庄子非上去将床单理了一理,把枕头丢到镜头外的椅子上面,又将被子堆成了他所需要的样子。 “那,那,”他又走回原地:“那,那我就拍照了。” 空气里仿佛能让人醉倒的气氛汹涌流动着。红着脸拍这种照片的庄子非,让激情中带了一丝纯粹天真,水波荡漾的表面下似乎是清澈宁静的湖底。 幸好这个时间持续得并不长。“咔咔”几声过后,凌思凡便听见庄子非说:“好了……胳膊拿下来吧。” “我都有点冷了。”凌思凡重新捂着被子侧躺着。他本来以为很快就可以完事,让庄子非按下快门就好,没想到对方又调光又什么的,里里外外用了不少时间。 庄子非走过来坐在了床沿上:“思凡……你也看看?” “……”凌思凡本来不想看,不过还是随便瞄了一眼。 居然……挺漂亮的。照片里面,他伸手追着光,仿佛知道那光可以将他从黑暗中救赎。在灯的照射下,他自己的皮肤甚至都被染上一层柔光。 “那,那我删啦。”庄子非说。 “……”凌思凡开口说,“别删了。” “咦?!” “我书架上有几个空优盘,你拿走一个放照片好了,平时锁保险柜,专门给你用了。”他家的保险柜,安全级别已是最顶级的。 “嗯……好。”而后,庄子非轻轻讲相机放在床头柜上,让凌思凡姿势换成仰躺,将腿上盖的被子推上去,接着就竖起凌思凡双腿低下头去。 “嗯……!” “思凡……”庄子非又抬头在凌思凡大腿上面吻了一下,“我好喜欢你啊。” 凌思凡心中被爱意盈得满满的:“我知道……我也是。” …… 激烈的交合过去后,庄子非又和凌思凡抱在一起。空气中的热度渐渐趋于平和,汗水也慢慢地干了。 “思凡……”庄子非问,“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贝克特的啊?” “高一时吧。”凌思凡说,“在图书馆里找到的。看的第一部是《玩耍》,而后就是《残局》、《何事何地》和《四人间》。” “你曾给我讲过《玩耍》……后面三部是讲什么的呢?” 凌思凡笑了:“在《残局》里,主人公双目失明地坐在空荡荡的舞台中央,父母分别被装在不同的垃圾桶里面。《何事何地》里面,主人公一个人反复敲击自己,把自己瞧成很多个碎片、无数个自我,但还是找不到哪个才是真正的他。《四人间》则没有任何的台词,只有主人公按照既定路径不停地围绕舞台转圈跳舞。” “唔……唔……太奇怪了……” “他晚期的更奇怪呢,主人公都不承认自己是自己,全是用第三人称讲自己的事。”所有戏剧、小说,全是与世隔绝,甚至与自己也隔绝。在贝克特获得诺贝尔后,他妻子的反应竟是“多么大的灾难”。 “哎,”庄子非说,“哪天我也都找来看看吧。” 凌思凡忍不住笑了:“你不会喜欢的。” “可是你喜欢啊。”庄子非说,“既然你喜欢他,我就也想了解,或者试着了解。”就像他之前几年总是在看晦涩的商业案例一样。 “不需要了。”凌思凡凑近了,在庄子非唇上又落下一个吻,说,“因为……我好像突然间,就没有那么喜欢了。” “唔?”庄子非问,“那你现在……现在喜欢什么故事?” “现在喜欢什么故事?”凌思凡想了想,说,“大概是兔子的故事。” “兔子的故事……”庄子非有一些丧气地道,“兔子的故事,没有好故事,兔子是笑话最多的动物,然而永远都无比地凄惨。” “并不是啊。”凌思凡说。 “是的,”庄子非很笃定地道,“兔子的笑话我都看过的,所有兔子都没有好下场”。 比如,一只狗熊问小白兔:“掉毛吗?”小白兔说:“不掉毛!”话音未落,狗熊一把抓起小白兔擦了屁股……再比如,小白兔在森林散步,大灰狼迎面走过来,给了小白兔俩耳光,说“让你不戴帽子”,第二天,大灰狼又扇了戴好了帽子的小白兔俩耳光,说“我让你戴帽子。”小白兔找老虎投诉,老虎便对大灰狼说:“你这样让我很为难。你可以让兔子找肉,找来肥的就说你要瘦的,找来瘦的就说你要肥的。”次日大灰狼让小白兔找肉,之前偷听到了虎狼对话的小白兔冷静地见招拆招道:“那,你是要肥的还是瘦的呢?”大灰狼听罢沉默了两秒,抬手给了它两个耳光:“让你不戴帽子。” 每次听到这种故事,庄子非都挺不高兴。 凌思凡看着庄子非说道:“真的并不是啊,是有好故事的。” “哦?”庄子非不太信,“那你说一说看?” “嗯,那我就讲两个。”凌思凡窝在庄子非怀里,说,“森林里有只小白兔……第一天,小白兔去河边钓鱼,什么也没钓到,回家了。第二天,小白兔再次去河边钓鱼,还是什么也没钓到,回家了。第三天,小白兔刚刚到河边,一条大鱼从河里跳出来,冲着小白兔大叫道:‘白痴!你他妈的要是再敢用胡萝卜当鱼饵,我就扁死你!’” “我听过这个的。”庄子非说,“哪里算好故事……” “你别急啊,”凌思凡道,“还有后续。” “后……后续?”他不知道还有后续。 “嗯……”凌思凡继续讲:“被鱼吼了之后,小白兔很委屈地回家了。他的朋友小黑猫看见小白兔的样子就问小白兔:‘谁欺负你?’小白兔说:‘河里的鱼骂我白痴,因为我用胡萝卜当鱼饵。’小黑猫说:‘不要紧,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河边。’第二天,小白兔照例用胡萝卜当鱼饵钓鱼,鱼再次气得从河里跳了起来:‘都告诉过你了,再敢用胡萝卜当鱼饵,我就扁死你!’突然一个黑影闪过,小黑猫一个跃起叼住那条鱼,跳回岸边将其扔在地上用爪拨弄,还不失时机地舔舔自己嘴唇,警告它说:‘兔子爱怎么样就怎样,反正我可以养着它。’鱼被吓得瑟瑟发抖,从此再也不敢惹小白兔。” “咦……咦……?” “再讲一个。”凌思凡说,“一天,小白兔跑到药店里,问老板:‘你这里有胡萝卜吗?’ 老板说没有,小白兔就走了。第二天它又跑到药店里问:‘你这里有胡萝卜吗?’老板说:‘都跟你说过了没有!’第三天,小白兔又问同样的问题,老板急了:‘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再烦人,我就拿钳子拔掉你的牙!’小白兔害怕得跑掉了。” “这个我也听过……”庄子非郁闷地说道,“第四天小白兔又去问,老板拿出钳子,把它的牙通通都拔掉了,第五天,小白兔又跑到药店,含含糊糊地问:‘你这里有胡萝卜汁吗?’” “不对不对,”凌思凡说,“第三天的晚上,小白兔又很委屈地回到了家。小黑猫看见小白兔的样子再次问它:‘谁欺负你?’小白兔说:‘药店老板要敲我牙,因为我想在店里面买胡萝卜。’小黑猫说:‘不要紧的,明天你再去问。’同个晚上,小黑猫买好胡萝卜后来到了药店,递过去对药店老板说:‘明天小白兔再来问胡萝卜,你就将这个交给它好了。’药店老板拒绝了它,小黑猫就给他算了一笔账:‘我把胡萝卜免费交给你,你卖给小白兔,就能赚到一笔胡萝卜的钱了。’药店老板想想觉得也有道理。第四天,小白兔又去了药店,战战兢兢地问药店老板:‘你这里有胡萝卜吗?’老板听罢拿出了胡萝卜,说:‘有的。’买到了胡萝卜的小白兔高高兴兴地将东西抱回家,对小黑猫说:‘药店有胡萝卜了,一定是药店老板被我感动了,以后再也不用跑很远去买啦。’从此,小白兔每天都去药店买胡萝卜。” 庄子非傻傻地看着凌思凡,说:“猫……猫猫……” 凌思凡说:“喵。” “呜……”庄子非发出了“呜”的一声,抱住了凌思凡,在对方肩窝除乱蹭着:“思凡……你对我太好了。”他当然知道,改动后的故事都是凌思凡自己编的。 凌思凡轻声说:“还不够好。” 比起你给我的,比起那种救赎,这又算什么么?充其量只是一点点火星罢了。 顿了一顿,凌思凡问:“子非,你有什么想要?” “我有什么想要?”庄子非说,“没有……你和我在一起,我就好开心了。” 凌思凡抱着庄子非,用手指摸着对方光滑的背,感受着两人间很温馨的氛围,几秒之后突然说道:“子非,我想给你一个婚礼。” “哎?!” “子非,我想给你一个婚礼,梦幻般的婚礼,兔子国的婚礼。我去包个海岛,我们就结婚吧,一切交给我好了。” 第58章 等待戈多(九) 两个月后,庄子非和凌思凡的婚礼便如期到来了。在此之前,两人抽空在美国注册了结婚,杂志社的Audrey为了证婚也出现在了现场。拉斯维加斯结婚很简单,注册、仪式甚至无需预约,当天就拿到了证书。 正式的婚礼地点是在马尔代夫的一座岛屿上面。凌思凡包了岛,专门用于婚礼——他很不希望有别人打扰他和庄子非最终的时刻。 虽然说是婚礼,却没几人出席,就只有两个当事人、庄子非的父母以及庄子非三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是杂志社的摄影师,一个是庄子非小学时的同学,还有一个是他初中时的同学。他们没有邀请任何在高中时认识的人,因为凌思凡并不认为有谁和他很亲密。杂志社的人会同时担任婚礼摄影师,因此两个同学可以说是唯二的出席者。 婚礼的前一天,庄子非抓着凌思凡很紧张地坐在床沿,说:“思、思凡……” “嗯。” “我、我那天翻出了一样东西……” “哦?”凌思凡笑了笑,“什么东西?” “是……是……我以前写的册封皇后的册书……” 凌思凡:“……” “高一结束之前写的……我那时候已经有点喜欢你了,可是你不理我,我就自己写了册文要强娶你……”国王下的“诏书”,自然是有用的。 “……”凌思凡说,“拿来给我看看。” “好。”庄子非低着头,羞愧地递过去,整个过程中都不敢看对方。 凌思凡拿过了庄子非那张在圣旨专用纸张上写好的册文,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只见封面上边写着:【壬午。授册封使臣、捧册宝至皇后第宣读。】“……”凌思凡又翻到内页,看见了长长的一段:【朕惟乾坤德合、内治乃人伦之本。教型家国、壸仪实王化之基。咨尔凌氏。温惠性成。纳顺罔愆。柔嘉天亶。风昭令誉于宫庭。体巽居谦。躬全懿范。言容有度、允协正位于中宫。兹仰承太皇太后慈命。以册宝立尔为皇后。尔其诚孝以奉重闱。恭俭以先嫔御。敬襄宗祀、弘开奕叶之祥。益赞朕躬、茂著雍和之治。钦哉。】之后,凌思凡又仔细看了一看,发现,“咨尔凌氏。温惠性成。纳顺罔愆。柔嘉天亶。风昭令誉于宫庭。体巽居谦。躬全懿范。言容有度、允协正位于中宫”几句话上有道细细的横线贯穿始终,横线因为年代久远才看得不是很清楚——原来这一大段已被划掉、再也不要了。凌思凡估摸着,大约庄子非也琢磨了下,发现被罗列的“美德”自己一个都沾不上,既不温柔又不谦恭,既不能照料国王又不能树立榜样,他绞尽脑汁也夸不出什么来,总不好说阴沉寡言,所以干脆就不写这一部分了。 而后凌思凡又察觉,“尔其诚孝以奉重闱。恭俭以先嫔御。敬襄宗祀、弘开奕叶之祥。益赞朕躬、茂著雍和之治”也被划了,估计是认为自己不可能做到,于是也就不再提什么期望了。 于是最后,册文就只剩下“朕惟乾坤德合、内治乃人伦之本。教型家国、壸仪实王化之基。兹仰承太皇太后慈命。以册宝立尔凌氏为皇后。钦哉。”“以册宝立尔为皇后”中间被加了个“凌氏”。 “……”凌思凡说,“你这个也太简略了,哪有两句话完事的。”一句话说要立皇后,一句话说立谁为后,一点点解释都没有。 庄子非小声说:“国王怎么样都可以,想立皇后就可以立。” “好吧。”凌思凡又问道,“还是抄来的吗?” “……嗯,”庄子非说,“拼的……”那本《中国古代皇帝圣旨》真的好用。 凌思凡笑了笑。 庄子非为自己辩解着说:“高中生哪会写……” “……”凌思凡四处看了下,拿过酒店放在床头的笔,将封面上的“壬午”二字划了,然后用手机查了下,重新写上了“丙申”两个字:“好吧,我接受了。” “丙申是今年么?” “嗯。”借了“册宝”,就说明正式成为诡异的兔子王后了。 “思、思凡……” “嗯。” “老婆……” “……” “老婆……” “……嗯。” 见凌思凡答应,庄子非的心里一美,又对对方说道:“对了,我、我还有聘礼的……” “胡萝卜吗?” “不是了啦……” “那是什么?” “唔,”庄子非离开床边拿出了一个小的盒子,“这个。我奶奶给我妈妈的项链、戒指、手镯,我妈妈让我拿过来给你。” “……”凌思凡将盒子借了过来,很小心地打开,果然看到了一看就年代很久的纯金项链、戒指以及手镯,心里有些感动,又把盖子轻轻盖回去了,把盒子紧紧攥在手心。 “我妈妈还说呢……等回去之后,把我小时候的照片、录音、录像,还有上学时候记的日记、作的作文、画的书画,还有穿过的衣服、玩过的玩具……年级排名表、高考志愿表、录取通知书、获奖证书等等全交给你……东西太多不能带来,所以稍后再给你看。” “……”凌思凡问,“你妈妈把你那些东西全都留着吗?” “当然不是‘全都’……但她会留些有代表性的,她说要给你看,让你知道我的成长轨迹。” “嗯。”凌思凡觉得有一点感动,也好像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庄子非会是这个性格——自己本不在意的东西被父母仔细珍藏,多年之后重新拾回很多年前那些记忆,应该会很受触动吧。 “后来我就自己填充相册,留下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庄子非说,“为了就是想要给你看看,以前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 “我错过了你那么多年,我一个人过了那么多年。我想让你也能知道,我是怎么成长成现在的我的,我是怎么变成你喜欢的样子的。” “嗯。” 庄子非又说道:“咱妈还说,以前放学回家,我总给她同桌的事,但是她都没太在意,现在想来非常后悔,觉得当时该录下来,在婚礼前给你,让你也听一听。” “子非……”凌思凡说,“抱歉……我那时候不知道你喜欢着我,所以可能有意无意伤害了你。” “啊?”庄子非说,“没有的……” “如果那时就接受你该有多好。”这十几年就不会有这么难熬。 “唔……” 凌思凡说:“幸好,我还没有明白过来得太晚。” 庄子非的眼睛亮晶晶的:“那思凡你先休息吧,明天还有很多事情,明早我电话叫你,到了时间再来接你。”按照习俗,“婚礼”之前一天晚上,两个人要分开睡觉。 “行。”凌思凡说,“我去向你妈道个谢,回来就洗漱休息了。” “思凡……” “好。”凌思凡打断了庄子非。 “咦,你知道我想问什么吗?” “你又想亲我了。” “对……” “我说‘好’。” 于是庄子非慢慢凑过去,紧贴住了凌思凡的嘴唇。他将对方前额上的发用力撩到了脑后,舌头也是重舔重压,很快,凌思凡就发出了喘息声。 第59章 等待戈多(十) 第二天一大早,凌思凡就醒了,一看表才刚过五点半钟。知道不可能再睡着,他便干脆起床开始准备婚礼着装。 他洗了个澡,吹干了头发,换上他新买的白色衬衣还有西装,然后又戴上了他定制的兔子领结,领结上甚至还有个铃铛。 因为凌思凡的身份,同时因为婚礼“性质”特殊,他们基本谁都没请,只邀请了两个庄子非的童年好友,他们都知道庄子非曾经是兔子国王。庄子非的初中好友当时还曾嘲笑过他,把庄子非气得写了退位诏书,好友见他真的难过才慌了神,连哄带求地才让庄子非又复辟了大兔王朝。 “……”还有不少时间,凌思凡开了罐啤酒,坐在海边床前,静静地等太阳完全升起。 一直到了上午九点,庄子非才戴着另一个兔子领结出现在门口。 “思……思凡,”庄子非说,“我来娶你了哦。” “哦。”凌思凡倒是显得很冷静,还伸手帮庄子非正了正领结,“走吧。” “好……” 婚礼场地就在岛上的热带树林中,昨天已经全布置好,今早又有人专门进行过检查,确保一切万无一失。 这里可以听见海浪,海水像笼着一层白雾一般地靠过来,轻轻抚摸柔软的沙,而后又依依不舍地退回到海的怀抱。 树林当中,一条通道铺向拱门,通道两边都是特意布置好的大把大把鲜花,每一朵都娇艳欲滴。每隔几步,就有一个圆形拱门,长长的紫藤花从拱门上垂下,被风吹得轻轻摇曳,令人仿佛置身于童话的世界。 庄子非站在远处的“森林木屋”里面等着。木屋原本是给客人们休息的地方,此时专门被用来当婚礼的亭子。柱子都被蔓藤缠绕,其间点缀着深粉和淡粉色的玫瑰。地上都是鲜花,甚至飘散着一阵一阵令人迷醉的香气。 小木屋周围有兔子跑来跑去——凌思凡特意包了某岛及附属岛屿,只因为这个岛上很多野兔子,像个兔子王国。 仪式正式开始之后音乐响起,伴着轻柔的海浪声缓缓流散。 见到酒店司仪示意,凌思凡便紧握住手中庄子非亲自搭配好的捧花,一步一步向前迈去,仿佛正从他生命中的一个阶段跨越到另一个阶段去。 他有一个伴郎——家里的小黑猫。小黑猫根本不需要训练,就那么一路蹭着凌思凡的腿过去了。现在,它不仅爱蹭庄子非,也非常爱蹭凌思凡。 “思……思凡……”庄子非向前走了两三步,又被司仪一把给拽回去。 其实也并没有过上多久,凌思凡便站在“新郎”面前。 “思凡……” 凌思凡微微地笑了一下。 司仪先说了一段开场白:“今天我们将在这里为庄子非、凌思凡两个人举行一场结婚仪式,祝福他们可以永结同心、白头偕老——现在,我先宣读结婚证书。” 开场白结束后,他让两人相对而立,说:“现在交换结婚誓言,你们跟着我念就好。” “不用,”凌思凡看了眼司仪,“我自己来说誓言吧。” “唔……也好。”他心里想:昨天彩排时不是这样子的啊? 因为场地很小,所以凌思凡并没有用麦克风,他看着庄子非,一个字一个字很仔细地说道:“怎么讲呢,对我来说……我真正的人生,是从与庄子非相爱才开始的。” “思凡……” 凌思凡又说道:“在那之前,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更不知道生活是什么样——那时的我只懂生存。是庄子非为我勾勒出了它的样子,现在我对这个词的全部理解都来源于他。以我贫瘠的想象力,幻想不出如何才能拥有更好的人生,但我相信他能让我不断见到新的可能。为此,我愿意、并且热烈地盼望与庄子非结成为伴侣,永远爱他,直到生命尽头。” “思……思凡……”听见这种表白,庄子非又想要哭了。 “好……那,庄子非,你也要自己来说誓言吗?” “嗯……”庄子非拉着凌思凡的手,“那,爱上凌思凡也是我一生的分界。” 凌思凡垂下了眸子。 庄子非继续道:“在见到凌思凡之前,我也从没想到,世界可以亮成这样。” “……” “你有多么喜欢这个宇宙,取决于它最美好的东西。对我来说,那样东西,就是凌思凡了。他将对他忠贞不渝,永永远远没有尽头。” 不论话讲得多好听,真正能证明他的爱情的,唯有一辈子的忠诚。 “好,”司仪又问,“那么,就请你们双方交换信物。” “嗯。”庄子非拿过了戒指,套在了凌思凡手上。 凌思凡也完全照做,为对方戴上了戒指。 戒指是庄子非找商家订做的,十分漂亮,内侧还写着“Zifei,Sifan”两个名字。 交换信物过后,庄子非拉过凌思凡,很轻很轻地吻了下。 “好,”司仪又道,“那么就给父母敬杯茶吧。” 凌思凡便前去敬了碗茶,结果庄子非的父亲竟然摸出一个红包,让凌思凡不知如何反应,最后犹豫了下也只好伸手拿在了手里。 那边庄子非低头倒了两碗茶,小心地放在自己父母对面两张那空空的座位上,红着脸说:“爸妈,我娶思凡了哦……” 凌思凡没忍住,抬头看了看天。他依稀地觉得,在那云层上方,自己的父母也正注视着他。 在那阳光万丈、一切东西都宛若被镀了一层金箔样的地方,他的父亲、还有母亲,也许也露出了一丝丝的笑意。 片刻之后,凌思凡对庄子非说:“行了,别傻站在这里了啊,该到餐厅去用餐了,就算你在这里继续站着,我爸妈也不会给你扔个红包下来。” “我……我当然知道了……” …… 用餐地点是海边的一家餐厅。餐厅也被布置成了森林的样,地板上被撒满鲜花,四处都是大的树木盆栽,桌布全都是绿色的,椅子的椅背上也缠绕着藤蔓,就连灯光都是绿的,吊灯上垂下了长长的紫藤花。 庄子非一进去就看见了一个十层的大蛋糕,而且……每一层样式都是胡萝卜。 “思……思凡……”庄子非拉了拉凌思凡,“好大的胡萝卜……” “……嗯。” “真的好大啊。” 凌思凡本想说“你的胡萝卜也很大”,不过立刻觉得这个场合不适合开黄腔,于是改说:“不只是外形啊,口味也是胡萝卜的。” “咦……”庄子非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大蛋糕。 “去切吧。”凌思凡说。 “好……” 于是两人一起握刀,将胡萝卜蛋糕一起切了。而后庄子非又发现,就连小的蛋糕也都是胡萝卜的造型和口味。 “思凡……”庄子非说,“谢谢。” “嗯?” “你肯做这种幼稚的事情……”其实,他也有很多年没有觉得自己其实是动物了,“兔子国王”之类的稚语也只持续到了高一的结束。他早知道不能再做那种怪梦,但凌思凡竟然愿意帮他圆了。 “这有什么?” “很没意义、又没费钱……” 凌思凡说:“是有意义的。” “嗯?” “因为我爱你啊。” “思凡……”庄子非感到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听到对方的情话——他曾经以为对方是不会说情话的。 晚餐开始之后,凌思凡开了几瓶顶级的红酒,菜是西餐,味道只能说过不好却也不差。屏幕上反复播放着方才婚礼的照片,两个人接受了亲戚和朋友们的祝福。 这个婚礼,一草一木全都是钱,可凌思凡竟没心疼,只是觉得做得依然还不够好。 他并不是个完美主义者。他做事讲效率,追求的是最大收入和支出比,可在今天这个小型婚礼上,他却变了性子,总在遗憾没有能够尽善尽美。 窗外景色迷蒙,海浪声音细碎,烛火暧昧摇曳,墙上倒映出两个人相互注视着对方的影子。 第60章 等待戈多(十一) 婚礼结束之后,庄子非便拉着凌思凡回到了他们那套极豪华的水上别墅。 酒店工作人员已在床上撒满红色玫瑰和粉色的花瓣,为“洞房”浇铸了一些热情甜腻同时却又柔软细致的味道。 凌思凡脱掉了西装外套,将剩下的一点红酒放在了镜前的桌子上,对庄子非说:“把酒都喝了吧?木塞丢了,不好再继续放,别浪费了。”凌思凡果然还是很讨厌“浪费”。 “我……我好像不太成……”庄子非说,“思凡,我酒量不大的,再喝可能就会晕了。”他的酒量只能算作中等,方才与父母朋友喝了酒,已经差不多快到极限了,真的是不能再继续喝了。 “……” “思凡,你自己处理吧。” “……”凌思凡看着庄子非,忽然间拿起了瓶子,将最后那点酒顺着自己的衣领就倒了下去,红酒顿时就染红了衬衣,还有几滴顺着滴到了地板上,凌思凡又问道,“喝吗……?” 庄子非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思、思凡……” 凌思凡伸出手:“子非,背我。” “好呀,”庄子非也脱了外套半蹲下去,“上来。” 凌思凡甩掉拖鞋向上面一蹿,便趴在了庄子非宽阔的背上。庄子非感到有酒沾湿了衣服,不过他也什么话都没有再说。 庄子非背着凌思凡走到落地门之前,静静地眺望远处海面上那道地平线。 “喂,”凌思凡晃了晃两条腿,“开门出去。”水屋建在海里,只要拉开拉门,就能到阳台上,阳台上有躺椅、沙发床、游泳池,还有可以直接下到海里看珊瑚礁和热带鱼的楼梯。 “你会冷的。”庄子非摇摇头,“你衬衣是湿的,外面海风一吹,你会觉得冷的,还是在室内吧。” “不会,”凌思凡坚持道,“我在你身后啊,有你给我挡风,不会真着凉的……快点回来就好。” 庄子非从来拗不过对方,“觉得冷了立刻说哦。” “嗯。” 于是庄子非一手抱住凌思凡,另一只手拉开大大的落地窗,背着凌思凡走到了外面,一直到了阳台边缘栏杆处才停下。 海水清澈见底,远望过去,可以看见不同层次的蓝直接铺到天际,地平线上有金色的光正在闪烁出光亮。各种热带鱼正游来游去,许多鱼的色彩明亮斑斓。水里有些藻类,使海风带上了些潮腥的味道。 “好漂亮……”凌思凡说。 “你来马尔代夫度过假吗?” “没有,”凌思凡说,“第一次来。” “你那么有钱了,都没有来过吗?” “没有。”一个人来这里干什么呢?凌思凡知道有人经常来,但他本人是不感兴趣的,总觉得时间该用于工作。 庄子非说:“我也第一次来……” 这回轮到凌思凡感到惊讶了:“你不一直是全世界到处跑?” “但是恰好没做过印度洋的项目……” “原来如此。”凌思凡又晃了晃腿,“子非,你背着我,下楼梯去看看。”只有在庄子非面前,他可以胡乱地任性。从十三岁那年开始,他就只知道“懂事”,因为懂事才有饭吃,才能不被再次送走。后来他开始创业了,便在政府面前懂事、在投资人面前懂事、在合作者面前懂事、在消费者面前懂事、在各媒体面前懂事、也在员工面前懂事——他一直都是“懂事”的。只有在自己恋人的身边,他想说什么就能说什么、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肆无忌惮、恣意妄为,而凌思凡法发现,自己也爱上了这种从前没有体会过的感觉。 “好,你夹紧我的腰,别磕到扶手了。”庄子非说着,便又背着凌思凡一步一步走下了楼梯,在与水面近在咫尺的地方静静地向下看。 “好多鱼啊。”凌思凡说。从这个位置看,连很小的鱼都能被看得一清二楚。那些小鱼结成一群,几秒钟的功夫便会游出视线去。海水真的是清,不愧被人称为世界上最漂亮的海洋。 “你要潜下去吗?”庄子非说,“我可以教你浮潜的,设备我全都带来了。想要深潜就要报名,跟着岛上的船出海。” “今天不了。”呆了几秒,凌思凡说,“手酸了吧?那回去吧。” “不酸,这算什么?”庄子非书,“以前拿着器材登珠峰呢。”虽然那次,他锻炼了两个来月身体,才跟着协会去登珠峰的。 “那也回房间吧。” “好。” 回房间后,庄子非担心地上凉,便将凌思凡放在桌上坐着,红着脸问凌思凡:“你的衬衣湿了……还是脱掉了吧?” “嗯。” 庄子非屏住了呼吸,为凌思凡解开扣子,沾着水的布料从皮肤上剥离,白皙的皮肤似乎反着一点光。 “……”庄子非凑过去,吻上了凌思凡的喉咙。喉咙上面依然残存一点酒香,刺激人的味蕾,有甘甜、酸涩的味道。 “……嗯。”凌思凡扬起了脖子,让庄子非一点点舔。他两条腿不住地抖,手指死死扳住桌沿。 庄子非又吻上了他锁骨处的两处颈窝,凌思凡忍不住伸手挠着庄子非的后背。 “思……思凡,”庄子非说,“我……我又有一个小希望……” “又什么鬼希望?”上次是拍艳照,这次又是什么? “我……我……”庄子非说,“我买了套内衣带过来了……” “……什么样的?” 庄子非低头说:“一个黑猫项圈……一条黑色内裤……”其实还有黑猫耳朵,内裤上可以挂尾巴,但后两样他不敢说,他怕说了对方揍他。 凌思凡:“……” “不行算了……” “拿来吧。” “咦?” “我自己系也自己穿。”即使是床上的情趣,凌思凡也总自己来,他不喜欢任人摆布,虽然那人是庄子非。 “好……好。” 凌思凡拿着东西走进浴室,冲了一个澡后,便对着镜子系上了项圈,又提上了裤子。项圈是黑色的,羊皮制的,样式十分简单,一扣就好。裤子也不花哨,纯棉布的,和普通的一样,并不特殊。 ——当看见凌思凡带着黑猫项圈从浴室走出时,庄子非一下子就起了反应了:“思、思凡……” “……”凌思凡背对着庄子非坐在了他们俩的大床上。 庄子非从身后搂住凌思凡的脖子,稍一用力,便让凌思凡横躺在大床的底部,而后庄子非也没有着急过去,而是就着相反的方向吻上了对方的唇。 接着,庄子非便抱起凌思凡将他摆正在中间,同时自己也凑上去开始亲吻胸膛。 刚感觉来了后,庄子非便拨开那条黑色内裤,并没有脱了它,而是直接将他自己送了进去。 “思凡……” “混蛋。” “我爱你。” “……我也爱你。” 庄子非的动作非常激烈,凌思凡只看见木屋顶上吊灯一晃一晃,耳边传来海浪冲击房屋支撑柱的声音,偶尔可以瞥到阳光照在窗玻璃上反射出的幻影般的色彩。 凌思凡觉得自己仿佛在一个狂热的梦里面。 最后那时刻到来时,庄子非再次如往常一般,一边将雨点般的吻落在凌思凡的脸上,一边全身紧绷地释放了他的欲望。 稍微休息了下之后,庄子非竟抱起怀里的人走到阳台,并将凌思凡按在躺椅上,跪在凌思凡的膝盖之间再次压了上去。 “喂!” “没有人的,这边只有我们,他们都在另外一边,也告诉过酒店,所有房间都不用扫。”事实上,别墅排列是弧线的,只要左右两边的阳台上都没有人,他们就不会被任何人看见了。 “那也……嗯!啊……”这光天化日的,竟然就在外面做了这种事情……如果被人知道,他这个总裁的脸还往哪里搁? 天是蓝的,白云轻飘飘的,错综复杂地排列在天上。水也很蓝,潮气渗入皮肤,反而点燃了内在的热度。 随着身体上的颤动,灵魂仿佛也飘忽了起来。 第三次时,他们滚进了位于阳台一角游泳池,凌思凡坐在泳池台阶上,庄子非卡在他双膝中间,他们猛烈的动作让泳池中的水不住地满溢到外面去,从高处掉落到大海中,发出阵阵水波冲击的声响。 最后,庄子非竟然让凌思凡背对他坐在木质的栏杆上,他紧紧搂住凌思凡的腰,一边亲吻着对方的耳朵、颈子、肩膀,一边用力地向上顶。凌思凡忍不住握住了自己脖子上的项圈,嘴里发出小动物一般的呜咽。 第61章 等待戈多(十二) 接下来的一天,庄子非如约带着凌思凡出去潜水了。 凌思凡在岛上的游泳池里面先练习了半个小时,感到自己已经完全适应了氧气瓶之后,便对庄子非说他感觉已经可以正式出海下水了。 “思凡,”庄子非帮凌思凡摘氧气瓶,说,“你胆子挺大的。” “跳伞时说过了,其实很小。因为有你,我才敢尝试的。”凌思凡又擦了下脸,“等下如果我觉得不舒服,我会给你信号,你就把我拽回到水面上,我们乘船回来。” “好的。”庄子非对凌思凡说,“思凡,水底很冷,你在椅子上面坐着等下,我刚给你要了杯热牛奶,喝完再走。” “行。” 因为凌思凡并没有潜水证书,庄子非也没考过潜水教练证,因此当地教练也会跟着下水,目的是为了保障凌思凡安全。 与庄子非想的不太一样,当地教练告诉他们,对没有潜过水的人,酒店推荐从岸边走下去。先岸潜,再船潜。 三人来到岸边,凌思凡被挂上了氧气瓶。他用牙齿紧紧咬住输氧管的口塞,挂上配重,一点一点地将自己没入水中,走到了水位没腰处才将脚蹼穿上。 在没入水中时,他又有了不安全感,仿佛即将与世隔绝,只剩他一个人。 然而庄子非却拉住了他的手。即使是隔着护目镜,依然看得清对方温柔的眼神。 “……”是啊,有庄子非,他还怕什么呢? 刚刚一到水底,他便看见许多鱼类,大部分都很小,成群结队地游,也有稍微大一点的,最大的大概有三、四十厘米长。 海底还有很多的珊瑚礁,凌思凡不太会掌握游的方向,庄子非便轻轻带着他,绕过那些珊瑚礁继续向前进。 凌思凡依然有一些紧张,没有太顾得上观赏水中美景,只是认真地平衡着耳压,还有一边呼吸一边跟上大家。 一直等到下水十分钟后,他才渐渐感到熟悉了些。 越往深处,鱼的体型越大,珊瑚礁也越大,十分漂亮。 凌思凡伸出手,但却摸不到鱼,大大小小的鱼从指缝边游过,令他追踪不上,只能静静旁观。 他不放弃地继续试图摸到鱼,却被庄子非紧紧地握住手指,并且与他十指相扣,轻轻拉着他在水中游弋。 他们并没有下到很深的地方,凌思凡一抬头就能看得到水面,以及因水波的荡漾而变了形状的太阳。 凌思凡自己只能悬停在压在水下约五米的地方,但他发现另外两人却不太受条件影响,在海洋里上上下下显得十分得心应手,而且也并没有经常调整随身带的浮力调节装置,似乎只是单纯地靠排出肺中气体或者吸入氧气就能达到目的。凌思凡想起来,那两个人体重都比自己重上很多,但配重却挂得很轻,估计也是因为水平甩自己一大截。不过……他又忍不住想:庄子非竟然和专业潜水教练能力差不多吗? 庄子非时时刻刻都关注着凌思凡,瞧见凌思凡关注哪一条鱼了,便立刻追上去为那条鱼拍照,想要将对方感兴趣的东西都记录下来,来来回回的凌思凡看着都觉得累。 有次他们看见了一只大海鱼,庄子非便带着凌思凡过去摸。海龟也许是被人摸惯了,一丁点儿的反应都没有。 渐渐地,凌思凡就完全放松下来。 海水无比清澈,蓝得仿佛没有一丝杂质,大地、蓝天全都成了回忆。周围是寂静的,没有任何城市里的喧嚣,完全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五彩斑斓的鱼到处穿梭,毫不惧怕人类,让人有种错觉,好像自己也是它们中的一员,内心宁静、自由自在,已经摆脱了一切尘世的烦恼。 凌思凡感到有一些神奇……海面海浪翻涌,风明明就很大,而在这个水底,却是宁静无波。 真的很像……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与以往的他不一样。 唯一相同的,就是他爱的人还在他的身旁。 ——岸潜一共只持续了三十分钟。三十分钟之后,他们回到沙滩,教练说等一下就出海去船潜。 离岸越来越远了吗…… “不要紧的,”庄子非说,“有我在呢。”说这话时,他的发上、脸上还有水珠顺着颌骨滚落下来,健壮的肌肉可以透过水母服被看得很清楚,两腿之间有鼓鼓的一团,凌思凡别扭地移开了眼。 船潜和岸潜果然不一样。 一开始凌思凡竟然沉不下去。庄子非仔细地教他排进空气,他才终于开始缓缓地向下走,这回,他们下到了水下18米处。每潜几米就要平衡一次耳压,还经常停下来等人重新适应。 他们看见了很多非常大的热带鱼类,每深一点就仿佛进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珊瑚也不再是一丛一丛,而经常是像一整面墙那样令人惊叹。 庄子非给了凌思凡一点小鱼的吃的。凌思凡伸出手,便有许多小鱼扑过去嘟着嘴啄他手,让他觉得很痒。 他们还发现了一个洞穴,洞穴里面光线昏暗,风景却是别具一格,鱼和珊瑚都比外面鲜艳。 …… 一上午的潜水过后,凌思凡回房间又脱得只剩内裤与恋人抱在一起,沉沉地睡了一下午——潜水的确是一种极耗体力的运动。 等到黄昏将至,庄子非又借了条船,带他去海上边看落日边垂钓。 与晨钓不同,黄昏时的鱼其实不太多,但凌思凡反而十分享受。 庄子非将他抱在了怀里,在他耳边讲那些大海和鱼类的事情,让凌思凡听得有些入迷,过去他从不知道他会爱听赚钱之外的事。 庄子非的声音低沉好听,凌思凡懒洋洋地靠在他身上,看着远处海面上倒映的夕阳、橘红色的波光、镀了金的白帆,天边火一般的霞光、锦云,还有来回盘旋着的海鸥,等着偶尔有鱼咬上他的鱼钩。 只要有鱼被钓上来,他就问庄子非那是条什么鱼。庄子非大部分能够答得出来,有时候也会被问住。而后,因为并不打算拿回去吃,他们会将鱼再放回到海里去。 “子非……”凌思凡突然道,“我都有点不想回了。” “嗯?”庄子非亲了下凌思凡的耳朵。 “也许……真的会有一天,我会觉得累了,辞去在霄凡的工作也说不定,那我们就来这,每天都这样过。” “什么都随你。”庄子非又吻了一下凌思凡的耳朵,“你喜欢就好。” “嗯。” 太阳渐渐落下,海风也变冷了。 庄子非看着凌思凡最后闪着光的头发和脸,扯了扯他衣服,很小声地说道:“思凡……”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转过身体望向身后,然后毫不意外便被吻住了唇。 他被人抱着,轻轻闭着眼,感受着舌尖温暖的触感。 在一个长长的吻中,太阳全部落下去了,红色的光从他们的身上褪去,仿佛这个亲吻是永恒的一样。 …… 在岛上的最后一天,庄子非带凌思凡去玩了帆板。 庄子非演示了几遍,风大的时候一下就不见了,之后很快又重新冲回来,看起来帅气到不行。 “思凡……”庄子非说,“你先练习能在帆板上站起来。” “我……我不行的……” “当然行的。”庄子非说,“我帮你按着它,你就先爬上去。” “……哦。” 凌思凡说完,便用膝盖跪着上了帆板。 “站起来。”庄子非握着凌思凡的脚,“一只脚放在这个脚套里,另一只脚放在这里就好。” “我……站不起来……” “你先蹲着,把脚位置摆好。” “嗯……”凌思凡便按庄子非说的,很费力地先蹲在帆板上。 “好啦,站起来吧。” “子……子非……”凌思凡说,“你站到我面前好么?” “嗯?” “你别在我后边,我想要看见你。” “……当然。”庄子非说着游到了另外一边。 “那,那我试着站起来了。” “嗯,”庄子非说,“思凡,如果觉得要掉下来,那就直接跳进水里,不要想着去挣扎了,那样也许会受伤的。” “好……”凌思凡慢慢直起身,感到似乎也没有想的那么难,还是勉强能站住的,可紧接着他就左右晃了几下,对着庄子非就扑了过去。 “咦!”庄子非一把抱住从板上跳下的凌思凡,“你……你跳到水里呀……” “我有点怕。” “唔……” “……只有往你那跳我完全不害怕。” “好、好的。”庄子非轻轻啄了一下凌思凡的唇。 几次之后,凌思凡终于能够在板上站起。 “你拉这个绳子,把帆给拉起来。”庄子非继续“教学”道,“然后握着这个杆子……风就会吹着你走了。不想要再继续走时,你就把帆给放下去……你也可以调整帆的角度控制你想要前进的方向,垂直于风就是直走,四十五度就是横走,两者之间就是斜走……想回来时,你就想把帆放下去,让板子转一个身……然后重新将帆拉起,不过要用另外一面,握那一边的扶手哦。总之,你要记住,板头对着前进方向,风和帆在身体两侧。” “我记不住……” “你那么聪明,想象一下啊。你先拉起帆吧,把这边的扶手。” “嗯……”帆挺沉的,凌思凡用了些劲才成功拽起,他按对方说的,把住一边扶手,帆板竟然真的向前方驶去了。 “子非,”凌思凡喊道,“我……是不是学会了……?” 庄子非努力地游着,可还是追不上帆板。 他也没有太过着急,因为这边水都很浅,快没过人的地方有一堆礁石,他让凌思凡别去那,在浅水区航行就好。即使掌控不好,也不会有意外。 十几秒后,凌思凡发现庄子非竟不在他身边,立刻急了,放下了帆跪在板上一动都不敢动,好像突然就不会玩儿了一样。 庄子非游过来,握住凌思凡的脚踝,问:“怎么了?不玩了?” “……你为什么不跟着我?” “我跟不上……”庄子非实话实说道。 “那你以后就去终点等我。” “……为什么?” “……”凌子凡蹲在帆板上面说,“我很讨厌看不见你。”他不喜欢自己孤独地走,但那前方却没有人等他。 “嗯,好的。”庄子非看着凌思凡,有一点点心疼地道,“思凡……怎么才能让你有安全感一点?” “我不知道。” “唔……” “子非,无所谓的,安全感对我来说不重要。” “嗯?” “只要有你,就可以了。” 的确,你不在的时候我就不安心,那么,就请你一直陪在我身边。 第62章 等待戈多(十三) 婚礼结束之后,凌思凡便与庄子非回到国内继续旅行前的生活。 凌思凡与樊建国也见了几面。果然就像凌思凡所猜的那样,樊建国早想利用“霄凡”的渠道。帮凌思凡一次,便意味着他可以在未来的合作中得到更多利益,而这些利益是不缺钱的银桥资本和东阳不会割给他的。另外,种种迹象表明,凌思凡绝对是比银桥资本更值得信赖的人,所以,樊建国的借款并非像表面上那么随意。 借钱买股的事,过去也挺多的,然而银桥资本和东阳并未想到会在霄凡发生。 通过借款,凌思凡个人的股权超过了35%,与第四大股东相加势头更猛,甚至逼近45%,而银桥资本一派却被稀释到了30%出头。未来,凌思凡很难再在股东大会上面失利了,毕竟所有其他股东都与他作对的可能性不太大。霄凡设有真实股权激励机制,至少高管不会使用手里的股票和投票权驱逐他们自己。 事情到此告一段落,银桥资本和东阳想夺走管理权的算盘已经打错了好几步,虽然,凌思凡还远远没到能对公司的外来股东们掉以轻心的程度。 看得出来,被反将了一军的银桥资本和东阳并不甘心,不过凌思凡并不认为他们短期内还能掀得起什么浪。 霄凡也终于请到了接替诸葛林的人。凌思凡觉得对方也不算是十全十美,只是比之前那些候选人都适合霄凡。 终于有了CFO的公司开始正式整合安世。从发起收购要约到交易正式完成交割,几个月间人民币竟然贬值了一些,要花更多的钱才能换到相同的欧元数,令凌思凡着实心疼了一阵子。 …… 公司食堂饭菜味道一般,婚后的凌思凡每天带饭上班。凌思凡很羞于让人看见饭盒,只因庄子非爱把菜切成动物——今天熊猫饭团,明天企鹅煮蛋,后天兔子菜卷,大后天章鱼香肠的。有次时鹤生把眼睛贴在饭盒盖子上,看清里面的东西后发出了一阵很夸张的笑声,夸张的程度让凌思凡简直想辞了他。 庄子非还是几乎每晚都在家等他,两人吃饭、聊天、看点电影或纪录片,而后他去工作,庄子非自己看凌思凡不会陪看的电视剧、打在凌思凡心里认为很无聊的小游戏,晚上十点半再滚到床上面去。 庄子非在床上勇气越来越大,比如一边猛干一边叫他“凌总”,总是让凌思凡感到无话可讲,心里觉得兔子是吃了豹子胆。 庄子非还诡异地改良了“翻牌子”。他搞了一副扑克牌,在扑克牌正面写上各种地点、或者姿势、或者着装,然后背面向上扣好。没有奴仆,国王只好自己亲自上阵,每晚摸上一张,然后便要求凌思凡和他演绎扑克牌上写的内容,最后凌思凡不得不让他滚蛋。 有的时候,庄子非要出门给杂志做项目。在那期间,凌思凡的心里永远安定不了,他每天都会给对方留言,让庄子非一次次向他报平安。 庄子非在微信上会胡乱称呼。有时凌思凡开会不能回微信,庄子非就会问:“宝宝?宝宝你在忙么?”或者“猫猫你在干什么呢?”让凌思凡不知应不应该答应。有次他忙昏头,与客户谈生意整整谈了一天,再打开微信时,竟是见到一句很委屈的“兔兔不太开心……”把凌思凡吓得将屏幕摔碎了。 而庄子非每次回家,凌思凡都特别高兴。 …… 婚礼结束四个月之后的一天,凌思凡晚上七点钟就到家了。 “思凡?”庄子非从厨房出来,“你今天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你先休息一下,菜还没有烧好。” “哦,”凌思凡将两个纸杯放在桌上,“公司食堂推出一种新的饮料,他们都说特别好喝,我就也去打了两杯,拿回家来让你也一起尝尝看。” “思凡……”庄子非问,“你一路端着回来的?”庄子非最清楚,凌思凡需要从食堂端进车,再一路捧着这两杯水回到家,路上很堵,至少要捧半个小时。以往,凌思凡在车里都是看杂志的。 “……是啊。”他就是想给庄子非喝一喝看。 “思凡……”庄子非拿起了杯子,低头轻轻抿了一口,“好喝。”饮料当中透着花香还有果香。 “是吧?” 庄子非看着对方忽然笑了笑:“你知道么?微博今天搞了一个投票,评选新的全民老公,你打败了一众商界精英、歌手演员……名列第一。你说,如果让人知道你对人这么好,票数会不会又攀升一大截呢?” “那谁清楚。”凌思凡根本就不感兴趣。他本就对别人不感兴趣,即使现在,他会关注的也只有庄子非一个人而已。 庄子非看了一看凌思凡,突然抬起凌思凡的下巴,接着,就用他还带着花香以及果香的嘴唇吻上了凌思凡。 “……”长长一吻结束,凌思凡腿都有一点软了。多亏庄子非用力搂着他,他才没有摔了。 庄子非声音暧昧地说道:“全民老公,你被吻得站不住了。” “……” 庄子非又用手指抹了下凌思凡的嘴唇:“你是我的宝宝,不是全民老公。” “……不要叫我宝宝。”他是年年都上国内富豪榜的人,被叫宝宝让人有一种羞耻感。 “哦……”庄子非想了想,“对了思凡——” “嗯?”凌思凡的力气总算回来了些,脸红红晕也终于褪去了一些。明明已经在一起好几个月了,竟然每次接吻还会变成这样。 “过两周呢……得出趟门……” “又出?”凌思凡声音立即不太精神了,“这么快就又出……那么我怎么办?” “不是,”庄子非说,“我想你也一起……” “我也一起?”凌思凡惊讶了。 庄子非垂下了眸子:“我、我这次做项目,竟遇到了迄今为止,我到过的最美好的地方,想带你去。是林子中的峡谷,阳光从缝隙洒进去,谷内就像仙境一般……而且,上边有个粉色的湖,里边含有特殊矿物,色彩特别特别漂亮……湖周围的鲜花茂盛,好像上帝的后花园,与谷内对比好鲜明。” “……” “我想让你也去看看。” “……”凌思凡说,“我刚把假补平,补平之后只剩四天,再多又要预支,不然你再等几个月?”霄凡福利很好,他现在一年十八天年假,每个月都可以攒下一点五天。 “就得两星期后……”庄子非小声说;“四天假就够了……还有两天周末……” 凌思凡不懂了:“为什么会‘就得两星期后’?” 庄子非说:“到时你就懂了……” “……好吧。”也多亏了春节刚过,公司工作不算太多。 “那,那我就准备了?” “嗯。” …… 严格地说,此次旅行是凌思凡第二次深入没有人的地方,第一次是他去找失联的庄子非那回,之后的沙漠其实没有那么人迹罕至。 他们在林子里走了数个小时,才终于到达了那峡谷的入口。 “思凡,”庄子非说,“你要相信我啊,这路我走了三次了。为了带你过来,后来我又走了两次。” “我没担心会有危险,只是一直坐办公室,长期缺乏体育锻炼,这会儿有点累罢了。”和庄子非在一起后,他的运动量已经比以前多了很多了,然而依然无法支撑他在野外的行进。 “那么我背你吧。” “不用,”凌思凡问,“今天还要走多久呢?” “今天天黑之前到一个空地上,就可以在那度过夜晚了。”庄子非回头说,“明天从一个地方上到上面去,就可以看见那个粉色的湖了。” “好……” 峡谷当中一片碧色。并不深的河流冲洗着一块块的石头,岩壁两边因为几千几万年河水的侵蚀变成了蜂窝状,岩壁上、石头上都是很湿润的青苔和各种藓类植物,山崖上苍翠的树丛宛若洗后一样,峡中流溢着潮湿的味道。 抬头向上看去,天光从树木的缝隙间钻进了谷内,可以很明显地看见幽暗的峡内有几道光柱倾泻而下,照得水面反射出一片片金光。细小的尘埃在金光中跳舞,宛若是自由跳动着的精灵。 四周一片幽静,只有鸟语啁啾。 两人在峡谷中不断地向前走。有时,庄子非会让凌思凡站大石头上的光柱当中,由他掌镜拍摄些漂亮的照片。 到了下午六点,他们终于到了庄子非所说的峡谷中的空地。 “先……先吃点东西吧。”庄子非说着拿下了背包,从里边掏出了一个袋子“你的。” 凌思凡一看,袋子被贴了一个便利贴,写着:“凌猫。” 再一看庄子非的袋子,上面写着:“庄兔。” “……” 庄子非掏出了袋里的胡萝卜开始咔吧咔吧地啃,同时还对凌思凡说,“你也吃呀,有鱼罐头,来,我来帮你起开它吧。” “嗯。”凌思凡坐在石头上休息,“今晚就住在这?” “对”,庄子非拿出罐头到利落地起开了罐头,“等下我就支起帐篷和气垫床,放心,不会放你觉得非常不舒服的。” “我没有关系啊。”初中时他就在公园里睡过了。 “嗯。” “为什么一定要走到这里休息?”凌思凡觉得,路上很多地方都可以支帐篷。 庄子非却是说:“到晚上你就知道啦……” “……”怎么神神秘秘…… 然而,三个小时之后,凌思凡终于知道庄子非什么意思了。 ——流星雨。 由于没有城市烟雾,显得异常精彩纷呈。 彗星的碎片被投射进地球的大气层,好像天女正抛洒自己钟爱的金粉。流星骤然滑过夜幕,拖着身后一道残光,将天空照得发亮了。它们竞相闪耀,似乎把漆黑的夜空都推远了,夜也显得愈发幽暗。 “思凡,”庄子非从身后抱着他,用自己的耳朵蹭了蹭他的,“许个愿吧。” “我不相信这个。” “来嘛……” “好吧。”凌思凡看着一颗大的流星划过了天际,在心里默默说,“让我永远和庄……”还没有来得及讲完,那颗流星就不见了。 凌思凡眼睛又捉住一颗,这次依然是未能赶得上。 第三次又是失败了。 “许好了么?”庄子非问。 “……我念不完。”凌思凡又觉得不安——难道,这是什么坏的预兆? “哦?”庄子非问,“怎么会念不完?” “真的是念不完。” 庄子非笑着说:“不会啊,就一个字:‘钱’,很快的。” “……” “喏,钱钱钱,说三遍都够了。” “……我许的愿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凌思凡别过了眼睛:“是:‘让我永远和庄子非在一起吧’。” “太长了,”庄子非唇边绽出了一个笑意,“就:‘恩爱一生’就好了。” “……嗯。”凌思凡盯住天上一颗又大又亮的流星,在心里默默念了句“但愿恩爱一生”。 这次,他成功了。 第63章 完结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便出发前往那个粉色的湖泊。 路上遇到一个瀑布,水声隆隆,水花飞溅,落处还有一圈彩虹。 中间有段路不好走,需要从水里淌过去。河底石头布满青苔,庄子非怕对方摔倒,一定要背着凌思凡,凌思凡也没有办法。 他们走了两个小时,便到了一处岩壁相对较矮的地方。 “思凡,”庄子非说,“从这里爬上去,再走一个小时,就到那个湖了,当然还有花园。” 凌思凡被吓了一跳,抬头看着悬崖上方:“爬……爬上去?” 虽然这里比别处要容易攀登,但怎么看也有十几米高。 “嗯,你先在这等我。” “……好。” 然后,他就看见庄子非伏在岩壁上,手脚并用的几下就爬上去了。 “……喂!”凌思凡说,“子非!”庄子非上去了,他要怎么办好?难道真的要学对方那样么? “稍微等我一下!”庄子非一边喊,一边拿出一捆绳子,将绳子从一颗大树上面绕过,自己又提着绳子的两头,蹭蹭蹭地顺着原路返回。 凌思凡问:“你这是干什么?” 庄子非将绳子其中一头给凌思凡系在腰上,说:“保护措施。” “……?” “思凡,这里岩壁是倾斜的,而且中间裂了一条大缝,手和脚尖都可以卡进去,其实是非常好爬的。等下我再给你演示两遍,你注意看我手脚的位置。然后你就换上我给你的鞋子,戴上安全帽子,按照指示向上,肯定是可以爬到最顶上去的。我会在地上拽着绳子另一头,这样你就算踩空了也不要紧,我会立刻拉紧绳子,你就会被吊在原处不动了。你一边爬,我就一边收绳子,保证绳子几乎绷紧,你不需要太担心的。”方才那颗大树,就相当于滑轮,让他可以在关键的时刻将对方吊住。 “原来如此。”听庄子非这样说,凌思凡安心了些。 他依然不觉得自己攀得上去,不过,事到如今,也只能试试了……幸好庄子非不会嘲笑他。他多扑腾几次,总归上得去的。 然而,完全在凌思凡意料之外的是,那鞋竟然非常好用,只要蹬住就不会滑,他没费多少劲就上去了。 站在岩壁上面的他,忍不住想:我会攀岩?我能攀野外的岩石?我是不是该发微博,证明自己运动万能? 他不敢站在崖边向下看,向里边走了走,感觉没过几秒,庄子非就露出了他的头。 “子非,”凌思凡问,“攀岩你也很行?” “练的。”庄子非说,“这个技能更常用些,毕竟经常要到山里……我们杂志社会攀岩的人比会跳伞的多。”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你真厉害。” 庄子非说:“可以一直上你到八十岁。” “……滚。” “好吧,”庄子非不开玩笑了,“再走一个小时,就可以到湖边。今天行程不赶,可以多休息下。” “我现在还不累,继续走一点吧。” “好。” …… 大约一小时十分钟之后,凌思凡便隐隐约约看见天边有一片粉。 天是蓝的,湖是粉的,湖的周围是嫩绿的草地、茂密的树林、成片成片姹紫嫣红的野花。大多数的花都是橙色或黄色,蓝、粉、绿、黄互相辉映,就好像是一大块上帝的画板。 “思凡……”庄子非小声说,“这湖是心形的……” “嗯?” “你沿着走就能发现,它不是绝对的椭圆,背后有一片凹陷的,正面又有一块凸起。” “……” “你喜欢么?” “真的好美。”凌思凡感觉到,他的生活与之前越来越不同。父母过世之后,亲戚、朋友们最常用的安慰他的话,就是“一切都会好的”,而这恰恰是他最不喜欢听的,因为他不知道如何才能变好,看起来一切都永远不会变好。然而,此时,此刻,他却是切身地感到,他的生活,的确是在变好着的。 “我问过我同事为何是这颜色。”庄子非又说道,“他告诉我,粉色的湖,一般都是因为高盐,高盐使得特殊藻类生长,它们可以释放胡萝卜素……塞内加尔的玫瑰湖就是一个例子。” “……你不要跳进去。”凌思凡只听见了“胡萝卜”三字。 “我还没有讲完……但这个湖似乎不是由于这个原因……搞不清为什么,他也没有亲自到这个峡谷来看过。” “嗯。” “思凡,我们走进看一看吧。” “好。”不答应他的话,简直惨无兔道。 两人沿着湖边地上白色的粉末慢慢走,凌思凡突然说:“子非。” “嗯?” “你……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呢?”他有什么值得庄子非这么好的人喜欢的呢。 “班芙公园时告诉过你呀,”庄子非回答道,“高中时就喜欢。你那时候那么努力地活着的样子,让我觉得着迷。而且,你真的是一个好人,从来只是自己挣扎,未曾怨恨过谁,总为别人开脱……再重逢后,你拼命创业的影子让我想起了当时的心情。” “那……”凌思凡犹豫着又问,“假若,我现在已没有那些特点了呢?”今天的他,和那时候已经不一样了,他越来越和平常人无异,虽然,他从前想要的,也无非就是和平常人无异。 “思凡,”庄子非有些好笑地问道,“你是黑猫淘气三千问吗?” “……” “我喜欢你,才会希望帮你变成现在的你。换句话说,因为我爱以前的你,所以更爱现在的你。” “好拗口……” “那你记住我永远爱你就行啦。” “……好吧。”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这边常有小动物过来的,也许我们可以看见一两只的……” “嗯?”凌思凡想了想,“我们趴在花丛里拍摄它们吧?” “咦?” “我想看看你拍照的样子。”过去,他看见的只有照片,却从未见过工作中的庄子非。 “好。”庄子非说着便打开了镜头盖,“可惜,索尼新出的镜头没货了,要等三个月才能有新的,现在只能用旧的镜头拍,效果肯定是不如新的了。” “你很喜欢索尼镜头?”上次那四十五万的,也是索尼公司产的。 “它收了蔡司嘛……” 凌思凡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问道:“索尼影像部门很赚钱吗?镜头可以卖到断货三月?” “应该是赚的吧……”庄子非其实也不太清楚,“不过,听说,索尼正在考虑拆分数码影像部门,成立新的公司。” “哦?”凌思凡来了些兴趣,“以后,说不定霄凡可以做一个评估,看看能不能投资这个新公司。” “霄凡投资它干嘛呀?” “赚钱。”凌思凡说,“另外就是,让你随时都有镜头。” “你……”庄子非被吓得呆了,“你……你……你要把索尼买下来给我?” “这样说就太夸张了……只是稍微投资一点……” “思凡……你别开玩笑了……” “哦……”冲动过后理性想想,好像确实太随便了。 在等待小动物的过程中,凌思凡便趴在庄子非旁边,时不时用手拨弄下野花,摩挲它们极柔软的花瓣,鼻端嗅着花朵们扑鼻的郁香。 趴了大约十五分钟,凌思凡突然感到脑袋上一痛:“哎!” “思凡?” “子非……”凌思凡一下都不敢动地趴在,“我脑袋上……有个东西……” “我看见了。”庄子非低笑道,“是一只傻松鼠……可能没见过人。看你一动不动,以为是什么呢。” “……”凌思凡感受着头顶上的重量,也真心地笑了。 和庄子非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渐渐想起了如何真心地笑。 没有曲意逢迎,没有虚与委蛇,就单纯地,只是因为想笑而笑。 旁边庄子非轻轻转过相机拍了张照片,傻松鼠竟还呆呆地看着庄子非的相机。 凌思凡又是忍不住扩大了他的笑意。 “思凡……”庄子非呆呆地看着凌思凡的笑脸,“你、你很开心……” “是啊。”他稍一动,傻松鼠终于离开他跑了。 “太好了……”庄子非说,“那,以后,如果,又找到了新的最美好的地方,我还会再一次带你过去看的。” “……”凌思凡呆呆地看着因为一阵微风而轻轻晃动着的野花从,过了好一会儿才再次开口道,“子非。” “嗯?怎么了?” “子非,你知道么,”凌思凡收起了云淡风轻的笑,转过头去望着对方眼睛一字一字地道,“其实,对我来说,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就是你的身边。” (正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还会有番外哒~~ 写这篇文的目的呢,之前有一次也讲过,就是年初时经历一些事,有点明白了什么是孤独,那阵子才意识到,几年前我写律师时,是全然不懂孤独这词的。孤独的律师,只是个人设,只是个萌点,并没能写好。为了弥补遗憾,才开了这篇文,当然现在又忘了年初的心情……导致好多东西还是浮于表面。这篇文的主题就是一开始讲过的,一个穿越了孤独的故事,一个被人拯救了的故事。兔子是猫的一道光,照亮了黑暗的角落。怎么讲呢,我在文里写了一句“与苦恼相似,一定程度的孤独是人类共同的命运”,我其实真的是这样想的,也许每个人偶尔都会有这样的心情,但那是短暂哒,未来会更好哒!哒哒哒! 对啦,“明灯照空局”是一句诗啦,原句是“明灯照空局,悠然未有期(油燃未有棋)”,形容等待心爱的人,也用来指温暖的兔子和孤独的猫猫~ 浅沫浅拾忆。整理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