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葛洛根的最后一夜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以马修斯卡德为主角的短篇作品十一则。 在《梦幻泡影》中,马修斯卡德尚未离开纽约警局,对一个牌局谋杀案展开调查。而到了《窗外》,他已成为一名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调查一位从17层飞坠而下的女侍的真正死因。《夜晚与音乐》《葛洛根的最后一夜》等,似乎是布洛克为马修斯卡德所作的温情之歌。 让我们与葛洛根酒吧告别,让我们拥抱今晚的纽约。 和马修·斯卡德一起长大
1980年刚过十四岁生日那会儿,我说服父母让我独自搭乘长岛铁路火车前往曼哈顿西五十六街的推理书店。就是在那里,在那间位于第六大道和第七大道之间、属于奥托·潘兹勒的书店,我邂逅了马修·斯卡德。 和普通书店相比,推理书店的环境颇为吓人。入口处有几级阶梯,推开大门进入后,大门在身后重重地关上。店内一片死寂,没有播放电梯音乐,没有贴心的询问台,也没有别的顾客。只有一个留着大胡子的家伙一声不吭地待在前台,长相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斯蒂芬·金书中的作者照片有种诡异的相似感,令我感到些许不安。要我说,就书店而言,这里给人留下的印象极为深刻。 那时我基本都看间谍小说。从踏上前往曼哈顿的处女之旅的那一刻起,我就打算找寻一些别的,但我并不清楚具体的目标。我不得不去前台询问那个阴森的“斯蒂芬·金”,这着实需要勇气。他在专心致志地看书,我猜他一定不愿被来自拿骚县的小孩打扰。 所以我漫无目标地转来转去,直到他的视线暂时从手里的书离开并注意到我。我鼓起勇气开口请他推荐。 “你喜欢看什么?”他问。 我咕哝道:“好多。” “你喜欢看搞笑的吗?” “不喜欢,”我说,“我喜欢看上去像真实的故事。” “那么,”他说,“你也许会喜欢硬汉派。” 硬汉派,我之前从未听过这个词,但听上去不坏,可能是我喜欢的类型。 “好,”我说,“给我一些硬汉派的书。” 他伸手从后面抓了三本书。 “这些是给你的。”他边说边把书给我——《父之罪》《谋杀与创造之时》《在死亡之中》,“作者都是劳伦斯·布洛克。” 我付了钱,赶往宾夕法尼亚车站,坐下一班火车回家。上车后一找到座位,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读《父之罪》。 五十五分钟后,我差点坐过站。 妈妈来车站接我。在回家的车上,我和她没说几句话。我一直在读马修。进门之后,我朝姐姐们点了点头,便径直走向卧室继续阅读。 翻版斯蒂芬·金说得没错,马修·斯卡德的确是我想要的。 我一口气读完了三本。我不知道为何自己会对马修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毕竟我们的人生经历有着天壤之别。当时我还从未喝过酒,也从未杀过人——无论是蓄意还是意外——更未曾和女孩接过吻,但不知怎么,我能理解他。 也许是因为马修身上没有一丝矫揉造作。他想喝酒就喝,想打架就打,要是不想和你说话,他绝不会搭理你。就算你是他的客户,他也不会讨好你,不会对你做出承诺一定能查明真相,也不会向你汇报他的一举一动。 马修决不是无知少年。他知道这个世界实际上扭曲不堪,但这不意味着要向它卑躬屈膝。他会为了情报去贿赂警察,但他不会自欺欺人地做出一副无辜的嘴脸。 当时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正被迫学着如何向世界妥协,开始明白成人大都满嘴谎言,而马修·斯卡德绝不迎合他人的作风对我而言如同一股清流。他是一个不完美的英雄,而此前我读过的书里的间谍无一不是万能的超人。马修没有死死守着他性格或特性中的某些东西不放。他清楚这一点,也在读者面前承认这一点,而我正喜欢他这一点。 我现在仍然喜欢他这一点。看完《在死亡之中》后,我决定追完整个系列。和少年时代的其他承诺不同的是,这一次我遵守了诺言。幸运的是,书越来越好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劳伦斯·布洛克有意无意地把他自己和笔下的人物结合在一起。马修在变老,不再喝酒,不再嫖妓,不再……他几乎什么都不再干,只有在他足够在乎或愤怒的时候才会去重操旧业。于是我会再次和马修相遇,尽管我去神秘书店——现在已在市中心——的频率已经大大降低,尽管我看小说的时间也屈指可数,尽管我早已不是当初那名十四岁的少年。 我的儿子已经十五岁。两周前,他首次独自一人坐火车前往华盛顿特区,需要为旅途准备一本书。我带他来到书架前,抽出一本《父之罪》,告诉他:“这是你想要的。”他微微一笑,看上去远远不如我当年兴奋。 书中最后一个故事讲的是马修和米克·巴卢。他俩二十多年的友谊是这个系列的灵魂,也是所有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一段友谊。这是对劳伦斯·布洛克在马修·斯卡德系列中展示的浪漫主义的认可,是对未来和希望的认可,也是对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容忍、荣耀和真实的认可,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宽恕。两个男人面对面坐着一直待到深夜,这就是宽恕。他们时而侃侃而谈,时而开怀大笑,时而静静坐着,直到第一缕阳光从葛洛根的窗户射进来。这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避风港,在那里没人会对你指手画脚或指摘非难。就算堕落也好、有罪也好,我们可以做真实的自己。马修和米克是有缺陷的,同时也是完美的。当我们与他们为伴时,我们坚信自己也一样。 布莱恩·科佩尔曼
窗 外 她的最后一天没有异常之处。她看来有点神经质,心里有点儿事,也可能一点事也没有。不过葆拉向来就是这副模样。 她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当差的三个礼拜,一直都不算是模范服务生。她会忘掉客人点了什么,要不就是搞混这人与那人的餐,而你要结账或者打算再叫一轮酒时,想把她引来桌边还真会搞得你疯掉。在当班的某些时日里,她走起路来如同穿墙而过的幽灵,像是练就了什么玄奥的神游太虚的技巧,魂魄跑到外头浪游却还留着瘦长的身躯继续端送食物饮料,并且抹净空荡的桌子。 不过她的确很努力地试过了。妈的她的确有。她硬是能够挤出一抹笑。有时候是忍着伤痛走路的勇敢笑容,有时候是绷紧下巴不堪一击吞过几片安非他命的微笑,不过日子就是要一天天熬过来的,所以不管哪种笑容总比什么都没有好。阿姆斯特朗大部分的常客她都知道名字,而听到她那一声招呼你总会有种回到家的感觉。当那声招呼就是你仅有的“家”的时候,你会懂得并珍惜它的。 如果说这份工作她做起来并不算理想的话,呃,她当初跑到纽约来可也不是志在于此。没有人会立志要到第九大道的三流酒馆当服务生的,这就跟没有人会立意要变成一个月复一月仰仗波本和咖啡度日的前任警察是一样的道理。这种伟大的命运是当头甩过来的。如果你还年轻如同葆拉·薇特劳尔的话,你会硬撑在那儿想着事情总会好转。如果你到了我这个年龄,你会两手合十祷告事情不要恶化太多。 她值日班,从中午到晚上八点,礼拜二到礼拜六。特里娜则是六点到班,所以晚餐人潮多时就有两个女孩当班。八点一到葆拉无论如何都会准时下班,而特里娜则会继续端送一杯杯咖啡以及波本,再做六个钟头。 葆拉的最后一天是九月下旬的某个礼拜四。夏天的热潮开始退散。那天早上下了场沁人心脾的小雨,太阳一直没有露脸。午后四点我带着一份邮报漫步而入,喝下我当天的第一杯酒,一边看报。八点钟的时候,我正和罗斯福医院的几名护士聊天,她们正准备嚼舌抱怨某位住院外科医生的救世主情结。葆拉匆匆走过我们的桌边跟我道声晚安的时候,我正发出同情的噪响。 我说:“晚安宝贝。”我抬起头了吗?我们相视而笑了吗?妈的,这我可不记得。 “明天见,马修。” “是啊,”我说,“上帝保佑。” 不过他显然没有。约莫三点时贾斯汀关门打烊,我绕过街角回到旅馆。没多久后咖啡和波本的作用便相互抵消。我爬上床睡觉。 我的旅馆位于第八和第九大道之间的五十七街,在这个街区靠上城的那端,而我的窗户则朝南对着街道。我可以从窗口看到曼哈顿尖端的世贸中心。 我也看得到葆拉住的建筑。它位在旅馆对面朝东约莫一百码处,是栋庞然高楼,如果在正对面的话,世贸中心就会给挡到我的视线以外。 她住在十七层楼。四点过后不久,她跳下一扇高窗。她掠过人行道落到离路沿几英尺的街上,刚巧掉在两辆停放的车子之间。 中学物理教过,落体是以每秒三十二英尺的等加速度落下。所以第一秒她应该掉了三十二英尺,下一秒则是六十四英尺,然后第三秒是九十六英尺。她掉了约莫两百英尺,因此实际的掉落过程我想应该花不了四秒钟。 感觉上一定比四秒长很多。 我十点到十点半之间起床。我站在柜台前等信时,维尼告诉我夜里有人跳楼。“是位淑女,”这个词现在已经很少人用了,“她光溜溜地跑出去。单是那样就有可能丧命呢。” 我看着他。 “落到街上,差点撞上某人的凯迪拉克。车头来了那么个摆饰你会作何感想?这种事不知道保险公司赔不赔。该叫什么你说,天灾是吧?”他从柜台后头出来,陪我一起走到门口。“就是那里,”他边说边指着,“那辆花商的卡车停的就是她坠落的位置。反正已经什么鬼都看不到了。他们拿铲子和海绵把她铲起来,然后打开水管全冲掉了。我来上班的时候,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她是谁啊?” “谁知道!” 当天早上我有事得办,办事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到那个跳楼的人。这种人并不少见,而且他们通常是在黎明之前跳的。据说那是最最黑暗的时刻。 午后不久我路过阿姆斯特朗,顺便停脚匆匆进去喝一杯。我站在吧台边四下张望要跟葆拉打招呼,但她人不在。一名脸色苍白名叫丽塔的女孩帮她代班。 迪恩站在吧台后头。我问他葆拉在哪儿。“她今天翘班是吧?” “你没听说吗?” “吉米炒了她鱿鱼?” 他摇摇头,在我开口进一步猜谜以前他便告诉了我。 我喝下我的酒。我跟人约好要谈点事,不过那件事突然不再重要了。我往电话里投下十美分取消约会,然后回头再喝一杯。举杯时我的手微微抖着。放下杯子时,我的手稳了些。 我穿过第九大道,在圣保罗教堂小坐一下。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了。差不多那样。我为葆拉点根蜡烛,也为另外几位逝者点上蜡烛,我坐在那里想着生命、死亡以及高窗。刚离开警界的那段时间,我发现教堂是很适合思考此类问题的场所。 不久之后我走向她租住的大楼,站在楼前的人行道上。花商的卡车已经开走,我检查起她掉落的街面。一如维尼跟我强调的,该处没有留下半点痕迹。我仰了头朝上看去,心想她不知是从哪扇窗子落下的,然后我又低头看看人行道再扬起头来往上瞧,于是我眼前一阵昏天黑地。如此这样一番举动之后,我引来大楼门房的注意,他走到路沿,亟想跟我讨论他们的前任房客。他是约莫和我同龄的黑人,以他那身制服为荣的程度并不亚于海军陆战队招兵海报里的主角。帅气的制服,不同层次的棕,绣着肩章配着闪闪发亮的铜扣。 “真是不幸,”他说,“那么年轻的女孩,摆着大好的前程不要。” “你跟她熟吗?” 他摇摇头。“她会对着我笑,每次都打招呼,每次都叫我的名字。冲进冲出总像在赶路。绝不会想到她有半点愁。不过这种事很难讲。” “是很难讲。” “她住十七楼呢。就算不收房租,我也不会住在离地面那么远的地方。” “恐高症是吧?” 不知道他听见这句话没有。“我住的地方只要爬一段楼梯。挺合适的。不用电梯也没有高窗。”他的眉头笼上乌云,像是要吐露个别的什么。不过此时有人举步要走进大楼的门厅,于是他便移身过去拦截那人。我再次抬起头,打算一扇扇窗户数到十七楼,晕眩感再度来袭,我只好放弃。 “你是马修·斯卡德吗?” 我抬起头。问问题的女孩非常年轻,长着淡棕色的大眼,留着棕色直长的头发。开朗的脸庞没有戒心,下唇有点抖颤。我说我是马修·斯卡德,然后指指我对面的椅子。她站着不动。 “我叫露丝·薇特劳尔。”她说。 一直等到她说“葆拉的妹妹”时我才恍然大悟。然后我便点点头研究起她的脸看看有什么家族特征。就算有我可也找不着。当时是晚上十点,葆拉·薇特劳尔已经死了十八个钟头,而她的妹妹则是满怀期待地站在我面前,脸上很奇怪地同时混合着坚决和犹疑的表情。 我说:“实在遗憾。坐下来好吧?想喝点什么吗?” “我不喝酒。” “咖啡怎么样?” “我喝了一整天咖啡。他妈的咖啡搞得我直抖。我难道非得点个什么才行吗?” 她快不行了,没错。我说:“不用,当然不用。你什么都不用点。”然后我便截住特里娜的眼神给她警告,她迅速点点头没有过来。我啜着我的咖啡,越过杯缘凝神看着露丝·薇特劳尔。 “你认识我姐姐吧,斯卡德先生。” “泛泛之交,只是顾客跟服务生的关系。” “警察说她是自杀。” “而你认为不是?” “我知道她不是。” 她讲话时我盯着她的眼睛,而且我也愿意相信她这话是发自内心。她不认为葆拉是自愿跳出那扇窗户的,压根儿不信。不过当然,这可不表示她就是对的。 “你认为事情是怎样呢?” “她被人谋杀。”她理所当然地说,“我知道她是被杀。我想我知道凶手是谁。” “谁?” “凯力·麦克罗。” “我不知道这人。” “但也有可能是别人。”她继续说。她点了根烟,默默吸了会儿。“我蛮肯定是凯力干的。”她说。 “为什么?” “他们住一起。”她皱起眉头,仿佛认知到同居并不足以证明谋杀。“他有这种能耐,”她小心翼翼地说,“所以我才觉得是他。我并不认为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耐。除非情绪火爆,当然,我想人都难免有失去理智的时候,但要说事先筹算然后把人推出,推出,刻意把人推——” 我把手叠到她的手上头。她的手纤长仿若无骨,皮肤摸起来冰凉干燥。我觉得她就要放声大哭或者崩溃或者怎样了,不过她并没有。她只是没办法说出窗户两个字,碰到要说时她就只能顿住。 “警察怎么说?” “说是自杀。他们说她取了自己的性命。”她吸起烟,“可他们不了解她,根本不了解。如果葆拉要自杀,她会服药。她喜欢吃药。” “想来她是服用兴奋剂?” “兴奋剂、镇静剂、眠可欣、巴比妥酸盐。而且她爱吸大麻,也喜欢喝酒。”她垂下眼睛。我的手还叠在她手上,她看着我们的两只手,于是我把手移开。“那些东西我都不爱。我喝咖啡,这是我唯一的污点,但我喝不多,因为这会搞得我坐立难安。今晚我神经紧张就是因为咖啡。没别的。” “好吧。” “我姐二十四岁,比我大四岁。我是小妹,老古板的小妹,不过她倒是希望我一直古板下去。她嗑药喝酒什么都来,可又告诉我不要学她,因为对我不好。我觉得我古板就是因为她。真是这样。倒不是因为她说了什么,而是因为我看到她怎么过活,又得到了怎样的结果,我可不想变成她。她那种活法根本就是跟自己作对嘛。不过同时我又很崇拜她,她永远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爱她,老天我真是爱她,我是到现在才发现到我有多爱她,可她已经死了,是他杀了她,我知道是他,这我再肯定不过。” 过了一会儿,我问她想要我怎样。 “你是侦探。” “没拿到执照。只是当过警察。” “你可不可以……查出真相?” “难说。” “我试过找警察谈,就像跟墙壁讲话一样,可我又没办法丢下这事不管。你懂我意思吗?” “应该吧。可如果我查了以后认定是自杀呢?” “她没有自杀。” “呃,假如查到最后我认定是呢?” 这话她想了想。“我还是不需要相信。” “没错,”我同意道,“我们有权选择信或不信。” “我有点钱。”她把皮包搁到桌上,“姐妹俩中我是行为检点的那一个,我在公司上班,我也存钱。我身上有五百美金元现金。” “这一带不适合拎着这么多钱。” “够我雇你吗?” 我不想拿她的钱。她有五百美金跟一个死去的姐姐,和其中任何一项道别都换不回另一个的生命。做白工我无所谓,不过这样行不通,是因为我跟她都会因此而不够认真。 何况我有租金待缴又有两个儿子得养,外加阿姆斯特朗的咖啡和波本账单得付。我拿了她四张五十元大钞,告诉她我会竭尽所能对得起这份酬劳的。 葆拉·薇特劳尔坠在人行道上以后,十八分局一辆警车收到通报接下了这个案子。车里其中一个警察名叫古兹克。还在警界时我并不认识他,不过离开之后我们倒是碰过面。我不喜欢这人,而且他对我应该也没什么感觉,不过这人还算诚实,能力看来也不差。第二天早上我打电话找到他,提议请他吃午餐。 我们在五十六街一家意大利餐馆碰头。他点了小牛肉配青椒以及两杯红酒。我虽然不饿,但还是勉强吃下一小片牛排。 他一边嚼着小牛肉一边说:“小妹妹,啊?我跟她谈过话,你知道。这女孩儿白白净净挺漂亮,一个不小心还真会给她迷死呢。说什么也不肯相信姐姐是自我了断。我问她是不是天主教徒,因为有可能是信仰问题,不过她说不是①。总之碰上神父的话,他们肯定要编个说法。这批人可是一流的律师呢,妈的有两千年的实战经验,脑袋不灵光都不行。我个人便是采取同样态度。于是我就说啦:‘听着,你姐囤了各色药物。搞不好她服了些药喝了点酒又吸些大麻,然后跑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她难免有点头昏,也许就这么晕了过去,而且十之八九她到死都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而且毕竟并没有诈领保险金的问题啊,马修,所以如果她打算认定是意外,我可不想凑到她耳边大叫是自杀。不过档案是这么说的就对了。” “你已经结案了?” “当然。这还用讲吗?” “她觉得是谋杀。” 他点点头。“讲点新的吧。她说是那个麦克罗杀了她姐。麦克罗是姐姐的男友。问题出在姐姐表演空中特技的时候,他正在五十三街和十二大道交界处的一家夜店上班。” “这你查证过了?” 他耸耸肩。“也不是滴水不漏啦。他进进出出的,有可能干完好事又回去了,不过门的问题可就说不通了。”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什么门的问题?” “她没提么?葆拉·薇特劳尔的公寓有上锁,门链也扣了。管理员开锁让我们进去,不过我们还是得请他到地下室拿割链器把链子砍下才行。门链只能从里头闩上,没放下来的话门就只能打开几英寸,所以薇特劳尔不是自个儿射出窗外就是塑胶人②一把推了她出去,然后门链也没放下就呼溜穿过门缝逃之夭夭也。” “要不就是凶手根本没离开公寓。” “啊?” “管理员上来帮忙切断门链以后,你搜了公寓没?” “我们四处看过,当然。有一扇窗户开着,窗边堆着好些衣服。你知道她是赤条条地下去的吧?” “嗯哼。” “可没有哪个魁梧大汉躲在灌木丛里就是了——如果你是问这个的话。” “你仔细搜过那儿了?” “该做的都做了。” “嗯哼。搜过床底下?” “床贴着地,底下没有空隙可以爬进去。” “衣柜呢?” 他咕咚吞一口酒,重重放下杯子怒目看我。“妈的你是想讲什么鬼啊?难不成你有理由相信当初我们进去的时候公寓有人吗?” “我是在探索各种可能。” “老天在上。你还当真相信有人会笨到把她推出去以后还窝在里头不成?我们冲到那楼的时候她八成已经在街上躺了十分钟。如果真有人杀她——这可没发生——不过如果真有这事,我们撞开门的时候他们应该已经呼啸开往德州了吧,什么钻进衣柜躲在外套后头根本讲不通嘛。” “也许凶手不想走过门房。” “可他还是有整栋楼的空间可以躲啊。毕竟那楼总共就只有前门安排了那么个人当保全,请问他能保什么全呢?而且,如果凶手躲在公寓里,难保不会给我们看见吧?这下他要往哪逃呢?只能乖乖上绞架啦,先生。” “问题是你们没看见。” “因为他人不在里头嘛。如果我开始看见明明不在的小人儿四处晃的话,就是我该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了。” 他话中有话,带着挑衅意味。我是离开警界了,不过不是因为我看到小人儿。几年前有个晚上我截下一桩酒吧抢劫案,当我追击杀掉酒保的两个凶手到街上时,我有颗子弹打偏了,一位小女孩因此丧命。那之后我并没有看见小人儿或者听到什么声音,并不算有,不过我的确是离开了我的太太小孩,辞去工作,开始接连不断地灌酒。就算我没有误杀埃斯特利塔·里韦拉,事情的发展或许也会是一样。世事多变,万物皆为刍狗。 “只是个想法罢了,”我说,“她的妹妹觉得是谋杀,所以我就想找个方法让她这话说得通。” “省省吧。” “也许吧。只是不知道她干吗自杀。” “他们那种人还需要理由吗?我跑进浴室,看见她的药柜塞像个药店一样。兴奋剂,镇静剂,这个剂那个剂。也许她已经吸得晕麻麻,以为自己可以飞。一丝不挂这就说得通了。你总不能穿着衣服飞吧。这点人人都知道。” 我点点头。“他们有在她体内找到药物残留吗?” “在她体——呃,老天,马修。她可是往下掉了十七层楼,速度飞快。” “不到四秒。” “什么?” “没什么。”我说。我没费事告诉他中学物理以及自由落体。“没进行解剖吗?” “当然没有。你又不是没见过跳楼的人。你在警界也待了好些年,应该知道往下跌那么长距离会变成什么模样吧。你是想弄清楚状况,因为搞不好她身体里有颗子弹,不过谁想往里头看呢?死因是从高处坠落。档案这么说,事实也是如此,拜托别问我她吸了毒没或者有无怀孕等等,因为妈的谁知道,而且妈的谁又在乎呢,对吧?” “可你们怎么知道就是她呢?” “她妹妹认过尸。” 我摇摇头。“我是说你们怎么知道要上哪间公寓找?她一丝不挂,身上不会有身份证明。门房也认尸了吗?” “开什么玩笑,他躲得远远的,还挨到楼边吐了好几斤烂酒。他连自己的屁股都认不出。” “那你们怎么知道她是谁?” “看窗户啊。”我看着他,“整栋楼就只有她的窗户打开了几英寸,马修。何况她公寓的灯又亮着,所以很好认。” “这我倒没想到。” “哎,是啊,当时我人在现场,我们抬头往上看,瞧见有扇窗开着,里头灯也点着,所以我们首先就是上那儿检查情况。如果当时你人在的话,也会想到的。” “或许吧。” 他喝完酒,对着手背优雅地打了个嗝。“是自杀,”他说,“就跟那个妹妹这么说。” “我会的。我进公寓看看可以吧?” “薇特劳尔的公寓吗?我们没上封条——如果你是这意思的话。你应该可以从管理员手上骗到钥匙。” “露丝·薇特劳尔给了我钥匙。” “这不就结了。门上没警方贴的封条。你想四处看看?” “总得跟妹妹有个交代。” “也是。搞不好你会找到遗书哟,当时我就找过。一旦找着那玩意,诸位亲朋好友就都有了交代。如果可以由我决定的话,我会想办法立个法明文规定:要自杀就得留遗书。” “很难执行。” “简单之至,”他说,“不留遗书者,就得起死回生,继续活下去。”他笑起来。“如此这般这伙人就会哗啦啦写不停啦。我打包票。” 门房还是前一天跟我讲话的那个。他根本没想到要问我的意图。我搭电梯上楼,沿着长廊走到17G 室,用露丝·薇特劳尔给我的钥匙打开门来。只有一个锁。大楼就是这么回事。只要有个门房,不管这人如何不尽忠职守,住户还是住得心安。没有电梯的普通公寓少了看门人,各位房客就算在门上多加三四道锁也还是会在门后住得胆颤心惊。 公寓有种未完成的氛围,可以感觉到葆拉在那儿住了几个月但却一直没把它当成家。拼花木地板上没铺地毯。墙上用红胶带黏了几张没裱框的海报当装饰。公寓是 L 形的套房,L 的底端摆了张贴地的床,四处散着报纸杂志但并没有书。我注意到有《综艺》《滚石》《人物》以及《乡村之声》。 电视机是台小小的索尼,栖坐在一个五斗柜顶端。没有音响,但有几十张唱片,大半是古典乐,零星掺杂了一些民谣唱片如彼得·席吉和琼拜亚以及戴夫·凡洛克(Pete Seeger,Joan Baez,Dave Van Ronk)。索尼电视旁边的梳妆台上有块长方形的无灰痕迹。 我翻找抽屉以及衣柜。葆拉的衣服很多。我认出几套酒吧制服——或者该说我觉得自己认出了。 有人把窗关上了。公寓有两扇活动窗户,一扇在寝区,一扇在客厅,不过卧室窗口前面一排没挪动过的盆栽清楚显示她是从另一扇窗落下的。我心想怎么有人会费事关窗。想到要防雨吧,我猜。蛮合情理的。不过我怀疑这么做其实没什么高深的理由,应该只是类似在尸体脸上盖张布的反射动作罢了。 我走到浴室。凶手有可能藏在淋浴间——如果有凶手的话。 我怎么还是假设有凶手呢? 我翻找医药柜。里头摆着小小的管装瓶装化妆品,但比起床头柜那一大片,这只是小打小闹。另外还可看到阿司匹林以及其他各种头痛药,一管抗生素药膏、一些处方药以及花粉热制剂、一纸盒创可贴、一卷胶带、一盒纱布。几盒棉花棒、一支发刷、几把梳子。一支插在托架的牙刷。 淋浴间的地板没有足迹。当然他有可能光脚。或者他在离开前放了水冲掉痕迹。 我跨步走去检查窗台。我没问古兹克有没有撒粉采集指纹,因为我很清楚没人费事采证。换作是我,也不会多此一举。光是看着窗台于事无补。我把窗户打开约莫一英尺宽探出头,不过俯瞰的晕眩感让我极度不适,我又立刻缩回头。但我没关窗。这房间需要一点对流。 房里有四张折椅。两张折起来靠着墙边,另外两张一张挨着床一张倚着窗。是宝蓝色的抗高压塑料制品。窗边那张的上头堆着衣物。我翻了翻。她有意把衣服堆上椅子,但没有费事折好。 自杀者的心态没人猜得透。这人举枪轰开自己脑袋以前还先穿上燕尾服,那人则是把衣服脱个精光。我赤身来到人世也将赤身离开③之类的意思吧。 一条裙子。那下头是双裤袜。然后是衬衫,下面是薄垫胸罩。我把衣物归回原位,觉得自己仿佛亵渎了死者。 床没有铺。我坐在床沿,越过房间看着一张米基·杰格的海报。我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坐了多久。十分钟吧,也许。 在出口处,我检视了门链。进门的时候我根本没注意到:链子已被平整切开,一半还闩在门上的托槽里,另一半则悬在门框的固定座上。我关上门将两半接好,又放手让它们落下。之后我再次把它们的切口对准。我把托槽那头的链条抽下,走向浴室找到胶带。我走回门边,撕下胶带把链条黏合起来。然后我踏出门外,试图从外面闩上链条,当然我只要稍微施压胶带便立刻滑开。 我再次进门,研究门链。我心想自己的行为委实不可理喻,葆拉·薇特劳尔应该是自行跳出窗口。我再次看看窗台。薄薄一层的煤灰什么讯息也没透露。纽约的空气污脏,几个小时就可以累积出煤灰,就算窗子关上也一样。煤灰不代表什么。 我看着椅子上那堆衣物,然后再次看看门链。我搭电梯到地下室,找着一名不知是管理员还是他助手的男子。我开口要借螺丝起子。他递了个玛瑙色塑料把手的长起子给我。他没问我是谁,也没问我要这东西干吗。 我回到葆拉·薇特劳尔的公寓,把两头的链子分别从托槽和固定座取下。我离开大楼,绕过转角走到第九大道的一家五金行。他们的门链选择很多,但我只要我拿下来的那种,所以沿着第九大道一路走到五十街,问过五家店之后才找着我要的那种。 回到葆拉的公寓后我把新的链条装上,用的是原来那条的固定座。我拿管理员的起子上紧螺丝,然后站在走廊把弄门链。我的手挺大,也不怎么灵巧,不过连我都有办法从公寓外头把链子扣上拿下。 不知道当初是谁安装的,是葆拉或者她前任的房客还是大楼哪个员工,不过那条门链保全的功能差不多就等同于汽车旅馆马桶座上的卫生护罩。单凭它来证明葆拉跳出窗外时没有旁人在侧,呃,只怕是痴人在说瞎话。 我把原来的门链装上,将新的那条放进我的口袋,然后再搭电梯还起子。男人收回了工具,好像颇为惊讶。 我花了几小时才找到凯力·麦克罗。我得知他在西村一家叫蜘蛛网的俱乐部担任夜间酒保。我五点左右抵达那里。酒吧后头的男人手腕虬结下巴戽斗,而且并不是凯力·麦克罗。“他八点才上班,”他告诉我,“而且他今晚不当班。”我问我可以到哪儿去找麦克罗。“他下午有时候会来,不过今天没来。至于你能上哪儿找他,这我可没法说。” 很多人都没法说,不过我终究还是找到一个可以说的。你大可离开警界,但你的言谈举止可没办法不像警察,在某些情况里这是个阻碍,可有些时候却是助力。我在离蜘蛛网一条街的一家酒馆找到一个男人,他已经吸取了教训,知道如果于己无损的话帮助警察绝对错不了。他给了我一个巴洛街的地址,告诉我该按哪个铃。 我走到那栋楼,按了几个不该按的铃后,才有人开门放我进去。我不希望凯力知道我上门找他。我爬了两段楼梯,来到据说是他住的公寓的地方。楼下的铃并没有标注他的名字。那上头什么名字也没有。 他的门内传来喧嚣的摇滚乐。我在门前站了一会儿,然后猛地往门上砰砰敲击,好让声音盖过电吉他。没多久后音乐关小声了。我再次砰敲那门,一个男声问我是谁。 我说:“是警察,开门吧。”这么说有违法之嫌,不过应该不会惹祸上身。 “什么事?” “开门吧,麦克罗。” “噢,老天在上。”他说。他的声音听来疲累不悦。“你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啊?给我一分钟,行吗?我要穿衣服。” 有时候他们这么说是要往自动手枪里装弹匣。然后朝门板劈哩啪啦连发几颗子弹,如果你还站在门后头的话肯定中弹。不过房内传来的声音中并没有那种刮响,而且我也提不起足够的焦虑闪开身。我把耳朵凑上门板,听到里头传出耳语。我听不清他们在嘟囔什么,也摸不清跟他在一起的是哪款人。音乐声转小了,不过还是足以盖住他们的谈话。 门打开来。他长得高高瘦瘦,两颊凹陷眉骨突起,一副憔悴倦怠的模样。他应该是三十出头,而且看起来也没比这个年纪老多少,不过你可以感觉到再过十年他的面貌会老上二十岁。如果他能活到那么久的话。他穿着补丁牛仔裤,T 恤上绢印了蜘蛛网三个字。店招下头画了面蜘蛛网。一只雄风凛凛的蜘蛛站在网底觍着笑脸,四双手臂伸出一双,在欢迎一只踟躇的美女苍蝇。 他注意到我在注意他的 T 恤,挤出一抹笑。“我工作的地方。”他说。 “我知道。” “来客厅坐坐吧。小地方,不过好歹是个家。” 我跟着他进去,把门关上。房间约莫十五英尺见方,里头没有半件可以称作家具的东西。地板一角搁了张床垫,沿着垫子摆放了两个纸箱。音乐是从音响流泻出来的,转盘、调音器以及两个音箱沿着远处的墙排成一列。墙右边是一扇关着的门。依我判断那是浴室,而且门的后面有个女人。 “想来是葆拉的事吧。”他说。我点点头。“我跟你们那伙人都讲过了,”他说,“事发当时我根本不在现场。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是她自杀前五六个小时。我在蜘蛛网当班,她进门后坐上吧台。我给了她几杯酒喝,然后她就走人。” “而你继续值班。” “直到打烊。凌晨三点过后不久,我把所有人都踢出门,等我打扫干净把垃圾拿到街上锁好门窗时,已经快四点了。然后我就到这儿来接桑妮,一起到五十三街的酒吧买醉。” “你几点到那儿的?” “妈的我哪知道?我是戴了表,但我可没有他妈的每分钟都查时间。回到这里应该花了五分钟吧,然后桑妮和我就跳上出租车,坐到派西小店门口约莫要耗十分钟。那是一家夜店,我跟你们的人全讲过,拜托你们沟通一下,别他妈再来烦我了。” “桑妮怎么不出来跟我谈呢?”我朝浴室门点个头,“也许时间她会记得比你清楚一些。” “桑妮?她没多久前走了。” “她不在浴室么?” “不在。浴室里没人。” “不介意我过去看看吧?” “有搜查令才行。” 我们彼此对看。我告诉他我觉得他应该是实话实说。他说他是真人不打诳语。我说我也感觉到了。 他说:“怎么尽找麻烦啊?我知道你们有各样表格得填,可是拜托让我喘口气好吗?她是自己搞丢了性命,而且事发那会儿我根本不在现场。” 有可能在。几个时间点都挺模糊,而且不管桑妮是何许人物,我有八成把握此人的时间感应该跟无尾熊不相上下。今天凌晨他若想抽出几分钟跑到五十七街把葆拉狠狠推出窗外,方法可是不一而足;不过加减算算说不太通,何况我觉得他不像凶手。露丝的意思我明白,她说他有能耐犯下凶案我同意,不过我不觉得他有能耐犯下眼前这桩凶案。 我说:“你是什么时候回到公寓的?” “谁说我回去了?” “你取走了你的衣物,凯力。” “是昨天下午。该死的,我总得穿衣服什么的吧。” “你们在那儿同居多久了?” 他闪烁其词。“我也不算真的住在那里。” “那你到底是住在哪里?” “我也没真在哪儿住过。我大半的东西都摆在葆拉住处,而且大半时间我都跟她同住,不过我们算不上真的同居。两个人的个性都不稳定所以没什么来头。总之,依葆拉那种生活方式,我们的关系也只能越走越远。对我来说,她疯得有点太过。”他的嘴拉出笑纹。“女人是得有点儿疯味,”他说,“不过疯过头可就太麻烦了。” 噢,他是有可能杀了她。逼不得已的时候他谁都有可能杀掉——如果对方变成了一大包袱。不过如果他的杀法高明,技巧高超到懂得布置自杀疑云,出了门还懂得闩上门链,那他应该也懂得要找个滴水不漏的不在场证明。他这种人不像是可以同时工于心计可却又漫不经心的。 “所以你是回去那里拿了你的东西。” “对。” “包括音响和唱片。” “音响是我的。唱片呢,我可没拿走民谣和古典乐垃圾,那些都是葆拉买的。我只拿了我的唱片。” “还有音响。” “没错。” “说来你有收据?” “谁会留着那种废物啊?” “如果我说葆拉留着收据了呢?如果我说她把收据跟文件还有作废的支票搁在一处呢?” “你在唬我。” “你确定?” “不确定。不过如果你要那么讲,那我会说音响是她送我的礼物。你总不至于告我偷了音响,对吧?” “那怎么成?偷取死人财物可是行之久远的神圣传统。而且你还偷了她的药,对吧?她的药柜原本塞得跟个药铺一样,可我上门的时候顶多也只能找到头痛丸。所以这会儿桑妮才会躲进浴室。如果我硬闯进去,那些美妙的丸子就全要冲进马桶。” “你要那么想是你的自由。” “而且如果我想要的话,大可以申请了搜索令再回来。” “就这意思。” “看来我应该破门而入把你的药丸冲个一颗不留,不过我还懒得耗这力气呢。那是葆拉·薇特劳尔的音响,想来应该值个好几百。老兄你不是她的继承人。拔下插头把它包起来,麦克罗。我要带走。” “让你拿走才怪。” “我不拿走才怪。” “除了阁下的屁股以外你啥都搬不走,讨到搜索令以后再来。有话那时再讲。” “我不需要搜索令。” “你不能——” “我不是警察,不需要搜索令。我是侦探,麦克罗,私家侦探,露丝·薇特劳尔雇了我,所以音响归她。我不知道她要或者不要,那是她的问题。她不会想要葆拉的药丸,你大可以留着自用或者送给女友。妈的你要塞进屁眼也不干我的事。不过那套音响我拿定了,逼不得已我可是会把你的骨头拆掉,而且是边笑边拆。” “你连警察的身份都没有。” “没错。” “你根本没有权限。”他的声音满是惊讶,“你原本说你是警察。” “要告请便。” “你不能拿走音响。你甚至不能待在这里。” “没错。”他搞得我全身发痒。我可以感觉到我的血在血管里流。“我个头比你大,”我说,“也比你蛮悍,把你打得头破血流我会觉得通体舒畅。我不喜欢你。你没杀她对我造成了不便,因为总得有个凶手吧,如果可以把罪名安在你身上就好了,可你却没干。拔掉插头把音响包好让我带走,要不我可要打得你满地找牙了。” 这话我是当真的,而他也感应到了。他原本打算测测我的底线,不过终究还是想通了。也许音响也没那么值钱。他拔插头的时候,我把他的一箱衣物倒到地上,两人合力把音响装箱。我出门的时候,他说他随时都可以报警说我干了什么好事。 “我看你还是不要的好。”我说。 “你刚说有人杀了她。” “对。” “你只是鬼扯淡。” “不对。” “这话果然当真?” 我点点头。 “她不是自杀?依警察的说法,我还以为已经定案了呢。有趣。说起来,这样子我倒是比较心安。” “怎么说?” 他耸耸肩。“我原以为,你知道,她是因为我俩的问题才走绝路的。当晚她到蜘蛛网的时候气氛很僵——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我们的关系越来越淡,我跟桑妮交往,而她也有了其他男人,我原以为是因为那样她才想不开。原先我还在怪我自己。” “看得出来你的身心饱受煎熬。” “我只说了我有负担。” 我没搭话。 “见鬼了,”他说,“什么身心煎熬。搞到那种地步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把纸箱扛上肩,一路走下楼梯。 露丝·薇特劳尔给了我一个欧文广场的地址还有葛玛西公园五区的电话。我拨打这个号码,可是没人接,所以我就走到哈德逊河叫了辆朝北开的出租车。旅馆柜台没有我的留言。我把葆拉的音响放进我的房间,再次试了露丝的号码,然后走到十八分局。古兹克已经下班了,不过柜台职员告诉我可以试试转角一家餐厅,我在那儿看到他跟另一名警察波尔邦在喝海尼根。我加入他们的行列,帮自己点了杯波本,也为他们俩再点一轮。 我说:“我想请你帮个忙。希望你能把葆拉·薇特劳尔的公寓封起来。” “这个案子已经收了。”古兹克提醒我。 “我知道,可死者的音响也给她的男友收了。”我告诉他我是怎么跟凯力·麦克罗要回机器的,“我在帮葆拉的妹妹露丝调查。最少我也该确保属于她的东西不要外流吧。现在她还没有心情清理公寓,而房租要到十月一号才到期。麦克罗有那儿的钥匙,天知道还有多少人也有。你得往门上贴张封条,才能挡住盗墓人上门。” “那就这么办吧。明天行吗?” “今晚会比较好。” “那儿有什么好偷的?你已经拿回了音响,里头应该没什么财物了吧。” “东西总有纪念价值。” 他觑眼看我,皱皱眉。“我打个电话。”他说。他走到后头的隔间。我跟波尔邦闲聊,直到他回来告诉我已经交代好了。 我说:“我还有个疑问。当初你们应该有个摄影师在场吧 ——帮尸体拍照等等。” “当然。那是例行公事。” “他也顺便去了公寓吗?拍下室内状况什么的?” “有啊。怎么了?” “我想也许我该看看照片。” “为什么?” “这种事很难讲。我之所以知道葆拉的音响在麦克罗的公寓,是因为我在她蒙了灰的梳妆台上看到原本机器摆在上头的痕迹。如果你有当初的室内照的话,或许我还可以追查别的失窃物品,帮我的客户跟麦克罗讨回公道。” “你想看照片就为这个么?” “没错。” 他瞪我一眼。“公寓的门是从里头闩起来的,马修。上了链子。” “我知道。” “而且我们进去的时候,公寓没人。” “这我也知道。” “你还是想要无中生有,对吧?老天在上,案子都结了,而结案是因为女孩神志不清自己跳了楼。没事你干吗兴风作浪?” “没有啦。我只是想看看照片。” “看有没有人偷了她的避孕器什么的。” “之类。”我喝光剩下的酒,“反正你也需要一顶新帽子,古兹克。天气变了,像你这样的人总得有顶帽子过秋吧。” “如果我有钱买帽子的话,搞不好我就会出门买一顶去。” “包在我身上。”我说。 他点点头,于是我便告诉波尔邦我们马上回来。我和古兹克绕过转角走到十八街。路上我塞了两张十元一张五元给他,总共二十五,也就是警察术语里的帽子价钱。他把钱收好。 他抽出葆拉·薇特劳尔的档案时,我等在他的桌子旁边。约莫有一打黑白照,八乘十英寸高对比度的光面照。大概有一半是以各种角度拍的葆拉尸体。我对这些照片没兴趣,不过还是勉强看了,算是提醒我不要忘记接这案子所为何来。 其他的照片是她 L 形公寓的室内照。我注意到大开的窗户、搁着音响的梳妆台、胡乱堆放着她的衣物的椅子。我把室内照和尸照分开来,告诉古兹克照片我要保留一段时间。他不介意。 他歪着头看我。“有线索了吗,马修?” “还不值一提。” “如果发现什么,我会想听。” “没问题。” “你喜欢现在过的生活吗?当私家侦探,四处奔波?” “跟我好像蛮搭的。” 这话他想了想,点点头。然后他便起身走向楼梯,我则尾随在后。 那天晚上我总算联络到露丝·薇特劳尔。我把音响塞进出租车,带到她的住处。她住的棕石建筑离葛玛西公园一个半街区,保养良好。她公寓的装潢不贵,不过看得出家具摆饰都是精心挑选。这地方干净整洁,时钟收音机转到正在播放室内乐的调频。她泡好咖啡,我接过一杯,一边啜饮一边告诉她我跟凯力·麦克罗要回音响的经过。 “我不确定你用不用得上,”我说,“不过他没理由保留。反正用不上你也可以卖掉。” “不,我会留下。我在十四街买的留声机是二十块的廉价品。葆拉的音响耗资好几百呢。”她挤出一抹笑,“说来我雇你的钱还真是物超所值。是他杀了她吗?” “不是。” “确定?” 我点点头。“如果有诱因的话他会动手,不过我觉得没有。而且如果他是凶手,就不可能拿走音响药丸,言谈举止也会不一样。从头到尾我都不觉得是他杀的。碰到这种状况,直觉最为重要。一旦直觉下了结论,通常你就可以找到佐证的事实。” “那你确定我姐是自杀?” “不。我很肯定有人帮了她一把。” 她的眼睛瞪大。 我说:“直觉啦主要。不过确实有几个事实可以佐证。”我告诉她门链的事,警察根据门链判断葆拉是自我了断,不过我的实验提出反证,因为链子可以从走廊闩上去。露丝听了这话颇为激动,不过我解释说实验本身无法证明什么,自杀的说法理论上还是可能成立。 然后我便让她看了我跟古兹克要到的照片。我选的照片是葆拉堆放衣物的椅子,窗户只拍到小小一角。我不希望露丝看到窗户。 “这张椅子,”我边说边指着,“我在你姐姐的公寓里注意到它。我想找到当初拍的照片,好确定东西没有被警察或者麦克罗或者哪个人动过。看来衣物一直没有人碰。” “我不懂。” “我们假设葆拉褪下衣服摆到椅子上,然后走到窗口跳下去。”她的嘴唇开始打颤,不过她控制得很好,所以我又继续讲下去,“要不她就是先前脱了衣服,之后跑去冲澡或者小睡,然后才走到窗口跳楼。不过你看这张椅子。她没把衣物折叠整齐,也没收好。但她也不是随手把它们丢到地板。女人脱衣服的方式我不是权威,可这样做的人应该不多吧我想。” 露丝点点头。她的脸陷入沉思。 “这本身并不代表什么。如果她情绪不好或者吸了毒或者满肚子心事,那她有可能是边脱边把衣服丢上椅子。不过事实并非如此。衣物的排列顺序通通不对。胸罩压在衬衫底下,裤袜压在裙子下头。她是剥了衬衫以后才褪胸罩不用说,所以胸罩应该在衬衫上头才对,而不是下面。” “当然。” 我抬起一只手。“这算不上证据,露丝。还有其他好几种可能。也许她是不小心把衣服弄到地板上再捡起来,所以顺序才会乱掉。也许哪个警察在摄影师拎着相机上楼以前就拨弄过衣物。总之这算不上有力证据。” “不过你觉得她是被害。” “嗯,我觉得应该是。” “我一直就这么认为。而且我有我的理由。” “也许我也有吧。不知道。” “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我打算四处访查一下。葆拉的生活我不太清楚。如果想查出凶手,我对她的生活得有更多了解。不过案子要不要办下去,还是得由你决定。” “当然要办下去。我绝不可能放弃。” “问题是也许查不出真相。搞不好她是因为跟麦克罗谈过以后心情大坏,随便找个陌生人带回家上床,然后他把她杀了。如果碰到那种情况,凶手永远不可能找到。” “你不会放弃,对吧?” “我是想办下去。” “不过会有点复杂。你还得再花些时间。想来你还需要更多开销。”她的眼神非常直接,“我给了你两百,另外还有三百块余钱可以给你。这钱我付得起,斯卡德先生,前头那两百已经是……已经物超所值了对吧——那台音响。等这三百块用光了,呃,就请你再告诉我你觉得值不值得继续查下去。我目前没办法付你更多现金,不过以后应该可以筹出钱。” 我摇摇头。“总额不会高过那个,”我说,“不管我得花费多少时间。三百块目前你还是留着,好吗?以后再跟你拿吧。如果我需要的话,如果我值得的话。” “感觉不太公平。” “我觉得很公平,”我说,“而且请不要误以为我是在做慈善。” “不过你的时间很宝贵。” 我摇摇头。“对我来说不会。” 其后五天时间,我把葆拉·薇特劳尔生命里结的痂一个个剥下来。一个个都证明只是浪费时间,不过时间总在你发现浪费掉之前就已经过去了。而我说我的时间并不宝贵也是实话。我没有更好的事要做,探索葆拉世界的角落则让我有事可做。 她的生命牵扯到的,不只是第九大道的一家酒馆以及五十七街的一间公寓,不只是端送饮料以及和凯力·麦克罗共享一张床。她也做了其他事情。她每个礼拜去一次西七十九街的团体治疗。她每个礼拜二早上到阿姆斯特丹街上美声课。她有个偶尔会面的前任男友。她晃荡的场所还包括附近的酒馆以及东村几家。她做这个她做那个,她来这里她去那里,我保持忙碌把自己拖到城市的东西南北和各类各样的人谈话,想办法得知了不少有关她的事情,以及她所过的生活,但却对把她扔到人行道的那个人一无所知。 在这同时,我也试图追索出她生命中最后一夜的行踪。显然她在阿姆斯特朗轮完班后基本就是直接去了蜘蛛网。也许她先回公寓冲了澡或者换衣服,不过她没耽搁多少时间便往市中心出发了。她约莫十点离开蜘蛛网,我查出她从那里跑到其他两家东村的酒馆。两家她都没有久坐,匆匆喝了一两杯就走人。有印象的人都说她是单独离开的。这点并不代表什么,因为她可能是在街上钓了个人,而这点就我所知在她年轻的生命中是不止做过一次的事情。她有可能在某个街角看到正在晃荡的凶手,又或许是打电话约了对方在她的公寓碰头。 她的公寓。门房是半夜交班,但根本无从判断她是在换班之前或者之后回家的。她在那儿住,她是房客,所以她进出大楼并不会引起特别注意。她每天晚上都有进有出。她最后一次回家时,门口的守卫并没有理由知道那是最后一次,所以也没有理由会牢记在心。 她有没有带个男人进门呢?两个门房都不确定,所以她有可能是单独回去的。如果有人作陪,她进门时总会比较瞩目。不过这点并不代表什么。因为有天晚上我特意站在五十七街的另一头,观察对街她那栋楼的大门,发现这位门房并不像午间那位一样对自己的职务倍感自豪。他离开大门的次数跟他站在那里的次数几乎不相上下。就算她被六名土耳其水手架进门,也有可能没人看见。 她跳窗而出时,值班门房是个爱尔兰人,双眼炎红两手布满肝斑。他并没有亲眼看到她着陆。当时他在大厅躲避寒风,听到街上一声巨响才冲出门。 她坠地的那个声响,到现在都没有淡出他的记忆。 “啪的突然那么一响,”他说,“晴天霹雳好大的声音,应该是我的幻觉吧,不过我发誓我双脚真的感觉到了。我发誓她真的震到地底了。我根本摸不着头脑,等我夺门而出这才看到,天哪,她就在那里。” “你没听到尖叫吗?” “街上空荡荡的。总之这头没人。没人看到所以没人尖叫。” “她一路掉下来难道也没尖叫?” “有人说她叫了吗?我可没听到。” 从天而降时人会大叫吗?电影电视通常都是这么播的。当初还在警界时,我看过几次跳楼后的状况,不过我抵达现场时,空气中并没有尖叫声回荡。另外几回是我目睹我们的人劝导轻生者离开窗台,而且每一次的劝导都发挥了功效,所以我就不必看着落体依循物理定律以等加速度落下的状况。 人有办法在四秒之内迸出某种尖叫吗? 我站在她当初落下的街面,抬头看向她的窗户。我默默数着四秒。我的脑子有个声音在嘶叫。此时是礼拜四晚上,不,该说礼拜五早上。一点钟。我该抬脚拐过转角移行到阿姆斯特朗了,因为再过两个小时贾斯汀就要关门打烊,我得醉到可以入睡的地步才行。 抵达阿姆斯特朗酒馆时,我已经把自己弄到堪称烦闷的地步。我跳过咖啡直接爬进波本瓶子,之后没多久它便开始发挥它该发挥的功效。酒精模糊了我脑子里的阴暗角落,好让我看不到潜伏在那儿的坏东西。 特里娜轮完晚班后加入我的行列,我点了两杯请她。我不记得我们讲了什么。我们聊到了葆拉·薇特劳尔,但只是蜻蜓点水。特里娜对葆拉所知不多,她们的关系仅限于两人每天轮班时重叠的两个小时左右,不过葆拉过的那种日子她倒是略有体验。她自己也曾度过一两年和葆拉类似的生活。如今她对自己的生命多少已经可以掌控,说来葆拉或许也有希望成为自己的主人,不过这点我们永远也无从知道了。 我陪特里娜走回家时应该已经近三点了。我们的谈话变得严肃内省。走在街上时,她说今晚很不适合独处。我想到高窗以及暗处里隐藏的恶形,便牵了她的手握住。 她住在第九和第十大道之间的五十六街。我们在五十七街等绿灯时,我看向葆拉的大楼。我们的距离远到可以瞧见较高的楼层。只有几扇窗户亮着灯。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灵光乍现。 我向来搞不懂灵光怎会乍现,小小的看见却能引发出重大的体认。答案仿佛轻易浮现。我有了解答,阻难打通,我紧绷的思绪霎时松开。 我跟特里娜说了这种感觉。 “你知道是谁杀了她?” “也不尽然,”我说,“不过我知道该怎么查了。而且这事可以等到明天。” 信号灯转绿时我们过街。 我走时她还在睡。我下了床静静穿上衣服,自行离开她的公寓。我在火焰餐厅喝了些咖啡吃了个烤松饼,然后过街走到葆拉的大楼。我从十楼开始一路爬,每层楼都停下来查访三四间公寓。许多人都不在家,我一口气巡到顶层的二十四楼,任务完成后我的笔记本已经列出三个可能人选,以及十几间当晚还得访查的公寓。 晚间八点半我按了21G 公寓的门铃。21G 就在葆拉公寓的正上方,隔了四段楼梯。应门的男人身穿 Lee 牌灯芯绒裤,衬衫是白底蓝直纹。他踩着一双深蓝色袜子,没有穿鞋。 我说:“我想找你谈谈葆拉·薇特劳尔。” 他的脸垮下来。顿时我便把三名候选人忘到九霄云外,因为他已然当选。他站在那里不动。我推开门走上前去,他自动退后让我入内。我把门在身后关上,绕过他走向窗口。窗台上没有半点尘埃或者煤灰。一尘不染,洗得干干净净一如麦克白夫人的手④。 我转身向他。他名叫莱恩·波斯曼杜,年纪约莫四十,腰围渐形宽广,深色头发的顶端渐形稀薄。他的眼镜厚重,很难透过镜片读到他的眼睛,不过无所谓。我不需要看到他的眼睛。 “她是从这扇窗户出去的,”我说,“对吧?” “我不懂你在讲什么。” “你想知道我是怎么灵光乍现的吗,波斯曼杜先生?我一直在想所有那些没人注意到的事情。没有人看见她走进大楼。两个门房都不记得,因为没啥好记得的。没有人瞧见她跳窗。警察得找出哪扇窗是开的才知道妈的她是谁。他们是根据窗户才查出身份来的。 “也没人瞧见凶手离开大楼。问题是这应该有人注意到,而且就是这点引起了我的好奇。单独来看这点意义不大,不过我却是因此才越挖越深。她的身体一扎到地面,门房马上起了警觉。从那个时间点开始,他会记得所有进出的人。所以我才想到也许凶手还躲在大楼里,于是我又想到她是被里头的住户所杀,这样一来一切就都说得通,而我只要找着你就行了。” 我跟他讲起椅子上的衣服。“她并没有脱了衣服往椅子上堆。其实是凶手做的,他把衣物拢上椅子好让人误以为她是在自己的公寓脱的衣服,所以应该也是从她自家的窗口跳出去的。 “其实她是从你家窗口出去的,对吧?” 他看着我。一会儿之后他说他觉得自己最好坐下来。他走到扶手椅坐下。我站着没动。 我说:“她来到你这儿。我想她是脱了衣服,然后你就跟她上床。对吧?” 他犹疑着,然后点点头。 “为什么决定杀她?” “我没有。” 我看着他。他别开脸后又接住我的眼神,然后又移开视线。“请讲。”我提议道。他转开头。一分钟过去,他开了口。 大致跟我想的一样。她和凯力·麦克罗同居,但跟莱恩·波斯曼杜偶尔还是会上个床。波斯曼杜是罗斯福医院实验室的技师,偶尔他会拿些药回家,她被他吸引或许这是部分原因。凌晨两点过后她跑去找他,两人于是上床。她简直嗨翻了天,他说,而他也吞下一些药丸。这个习惯是他近日开始养成的——与和她来往也许不无关系。 他们上了床,做了那档子肮脏事。之后也许睡了一个钟头之类的。然后她便醒过来开始发癫,歇斯底里搞得天下大乱,他想办法要她静下来,啪啪甩了她几巴掌好叫她清醒,不过她没有清醒,她跌跌晃晃绊上咖啡桌歪了身子倒下去,等他冷静下来走向她时只见她躺在地上脑袋扭得真是诡异,于是他知道她是摔断了脖子,而且脉搏也找不着了。 “我脑里只有一个念头:她死在我的公寓而且满肚子毒品,我惨了。” “所以你就把她推出窗外。” “我本来要背她回她公寓的。我开始帮她套衣服,但怎么也弄不好。何况就算她穿了衣服我也没法冒险让人在走廊或者电梯撞见吧,我的心很乱。 “所以我就先放下她不管,跑去她的公寓,也许凯力可以帮忙。我按了铃但没人应,我拿出她的钥匙可是门链挡着。然后我突然想到她一向习惯从外头上闩。她让我看过她是怎么做的。这办法我试过,不过我这儿的门链安装正常,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如法炮制。总之我把她家的门链取下,走了进去。 “然后我便有了主意。我回到我家,拎了她的衣物冲回她那儿堆到椅子上。我拉开她家的窗户,出门前先把灯捻亮才闩上锁链。 “我回到我这儿,再次摸了她的脉搏。她一动不动确实已经断气,我已经爱莫能助。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避开麻烦,所以我——我就熄了灯打开窗子把她的尸体拖过去,然后,噢,老天在上,天哪,我几乎下不了手,不过她的死本来就是意外,我又怕得要死——” “所以你就把她推出去然后关上窗。” 他点点头。 “如果她的脖子断了那也是坠楼之后的事情。而且不管她体内有什么药物,也是她自己服的,何况他们又根本不会进行解剖。所以你就可以全身而退。” “我没伤害她,”他说,“我只是保护自己。” “这话你真信吗,莱恩?” “什么意思?” “你不是医生。也许你把她丢出去的时候她已经死了,也许没有。” “摸不到脉搏啊!” “你找不到脉搏,那可不表示没有。你试过人工呼吸吗?你可知道她的脑子是否还在活动吗?不,当然不知道。你只知道你想找脉搏但却找不着。” “她脖子断了。” “也许吧。请问你有过多少次诊断摔断的脖子的经验啊?何况就算摔断脖子还是有人活过来。问题就在,你无从判断她死了没,可你又太担心自己死活所以才没做你该做的事。你其实应该叫救护车的。你知道理当如此,当时你就知道,可你想要全身而退。我知道有些毒虫放着嗑药过量的朋友不管,就因为他们不想惹祸上身。你比他们高明一些。你为了自保把她推出窗外摔下二十一层楼,搞不好你放手的时候她还活着。” “不,”他说,“不。她已经死了。” 我跟露丝·薇特劳尔说过,到头来或许她只能抓着自己想相信的不管什么不放了。人们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莱恩·波斯曼杜也不例外。 “也许当时她已经死了,”我说,“搞不好那也是你的错。” “这是什么意思?” “你说你掴了她巴掌想把她打醒。怎么个打法呢,莱恩?” “我只是往她脸上轻轻拍去。” “单单甩个巴掌,想让她恢复神志。” “没错。” “呸,才怪,莱恩。天知道你的力道有多大?天知道搞不好你狠狠推了她一把?她可不是唯一一个吞了毒的。你说她嗨翻了天。哎,我看也许你自个儿也嗨了一下吧。你睡眼惺忪脑袋昏沉,而她又嗡嗡嗡地在房里飞跑搞得你快疯掉,所以你就甩她巴掌猛推一把然后再甩个巴掌再猛推一把然后——” “没有!” “然后她就倒了下去。” “那是意外。” “推托之词。” “我没伤她。我喜欢她。她是好女孩,我们处得很好,我没伤她,我——” “穿鞋吧,莱恩。” “干吗?” “我要带你上警局。离这儿只有几条街,一点也不远。” “我被捕了吗?” “我不是警察。”我没透露我是谁,而他也一直没想到要问,“我叫斯卡德,受雇于葆拉的妹妹。想来你应该逃不掉制裁。我要你跟我去警局。那儿有个叫古兹克的警察可以跟你谈。” “我什么都不用讲,”他说,他想了一下,“你不是警察。” “没错。” “我刚说的不算数。”他吸口气,坐直了些。“你什么也没法证明。”他说,“根本不能。” “也许可以喔。你搞不好在葆拉的公寓留下了指纹。不久前我才请警察上了封条,也许他们会找到你的痕迹。我不知道葆拉有没有在这儿留下指纹。你也许已经擦干抹净。不过总有哪个邻居知道你跟她上床,也许当晚就有人注意到你跑上跑下忙得很,搞不好还在她跳窗以前听到你俩吵翻天。警察如果知道该找什么的话,莱恩,他们通常都会查出真相。难的是知道该找什么。 “不过重点其实不在这里。穿好鞋子,莱恩。这就对了。这会儿我们要找古兹克去,没错就是这个名字,他会跟你说明你的权利。他会说你有权保持沉默,这话千真万确,莱恩,你是有那权利。而且如果你噤声不语,如果你找到个称职的律师而且乖乖听话,我想你应该可以全身而退,莱恩。我还真这么想。” “你干吗告诉我这些?” “干吗?”我开始觉得又疲又累,不过我还是讲下去,“因为保持沉默对你伤害最大,莱恩。相信我,那样最伤。如果你有脑子的话,你会把记得的事全告诉古兹克。你会自动自发一股脑儿全供出来,而且做完笔录以后你还要念上一遍签上字。 “因为你不是天生的凶手,莱恩。杀人于你并不容易。如果是凯力·麦克罗杀的,他会心安理地活下去。不过你可没丧心病狂,当时你吞了毒处于半疯状态又怕得要死,你做错了事悔恨交加。我今晚一走进这里你的脸就垮下来。你确实可以耍个手段逃过制裁,莱恩,不过到头来你只会制裁自己。 “因为你住在高楼之上,莱恩,离地面只有四秒钟的距离。一旦挣开绞架你就永远没法心安,你永远无法对自己好好交代,然后某个白天或者某个晚上你会打开窗户跳下去,莱恩。你会记起她摔到街面时发出的声音——” “别!” 我抓起他的手臂。“走吧,”我说,“咱们去找古兹克。” ①天主教有个诫命是不允许信徒自杀,否则万劫不复。 ②这名虚构的超人英雄诞生于美国一九四一年出版的《警察漫画》第一集,他的身体可以随意变成各种形状。 ③《圣经·旧约·约伯记》中的经文。 ④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中,麦克白夫人因为杀人过多拼命洗手。 给袋妇的一支蜡烛 那是个瘦小的年轻男子,身穿蓝色细纹西装,白衬衫的领口端整扣住。他眼镜椭圆形的镜片框着棕色玳瑁。他的头发是暗棕色,短但不算太短,梳理整齐分线在右侧。我看到他走进门,看着他在吧台停脚询问。那个礼拜轮到比利值午班。我看着他对年轻人点点头,惺忪的睡眼甩往我的方向。那人走向我的桌子时,我垂下眼睛,看着眼前一杯掺了波本的咖啡。 “马修·斯卡德吗?”我抬眼看他,点点头。“我叫艾伦·克雷顿。我到你的旅馆问过。柜台那人告诉我也许可以在这儿找到你。” 这里是阿姆斯特朗,一家绕过一个转角便可以走到我五十七街旅馆的酒吧。午餐的人潮已经退去,只除了前头两三个落单的人,他们的声音已经开始因为酒精而浓浊。外头的街上洒满五月的阳光。严寒的冬日漫长难挨。记忆中没有过这么叫人欢迎的春天。 “我上礼拜打过几次电话给你,斯卡德先生。想来你没收到留言。” 我是收到两个留言,搁着没理是因为不知道对方是谁、要干什么,也不想花几美分问出答案。不过我愿意配合他的说法。“是家廉价旅馆,”我说,“留言他们不见得处理。” “我可以想象。呃,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吗?” “就在这儿谈如何?” 他四下张望。想来他不习惯在酒吧谈生意,不过显然他已经决定要为我开个先例。他把公文包放在地上,然后坐到我对面。新上工的早班服务员安吉拉快步走来问他要点什么。他瞥了一眼我的杯子说他也要咖啡。 “我是律师。”他说。我头一个念头是他不像律师,不过我马上想到他也许处理民事。我当过警察,和刑事律师共处的经验颇多,干这行的可以分成几种类型,而他全都不是。 我等着他讲明想雇我的原因。不过我搞错了。 “我正在处理某人的遗产,”他顿了一下,然后露出一抹似乎经过算计但却友善的微笑,“我很乐于向你报告,你继承了一笔小小的款项,斯卡德先生。” “有人留钱给我?” “一千两百美金。” 是谁走了呢?我早就跟所有亲人失去联络。我的父母多年前过世,而我们跟家族的其他人又并不亲近。 我说:“是谁——?” “玛莉·艾丽丝·雷菲德。” 我大声重复这个名字。似乎有点耳熟,但我想不起玛莉·艾丽丝·雷菲德是何方神圣。我看着艾伦·克雷顿。我看不清他眼镜后头的眼睛。他薄薄的嘴唇透出一抹淡淡的笑,像是我的反应并未出他所料。 “她死了?” “约莫三个月以前。” “我不认识她。” “她认识你。你应该认识她,斯卡德先生。你或许只是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的笑容加深。安吉拉已经捧来他的咖啡。他往里头搅拌牛奶和糖,小心翼翼啜了一口,赞许地点点头。“雷菲德小姐死于非命。”他说话的模样像是在演练一句他不习惯讲的话。“她于二月底遇害,作案手法残酷而且原因不明——又多了个无辜的街头冤魂。” “她住纽约?” “噢,对。就住附近。” “她也是在这一带被杀的?” “在第九和第十大道之间的西五十五街。有人在小巷子里发现尸体。凶手连续戳了她好几刀,然后用她脖子上的围巾把她勒死。” 二月底。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第九和第十大道之间的西五十五街。丧尽天良的凶手。戳刺勒颈,死在暗巷的女人。我通常都会记住命案,也许是残留的职业病吧,也许是因为人类不人道的行为一直让我诧愕。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留了一千两百块遗产给我。而且有人拿刀刺她把她勒死,而且—— “噢,老天,”我说,“是那个袋妇。” 艾伦·克雷顿点点头。 纽约到处都是这种人。东区,西区,每个区都不缺它们专属的袋妇。有些是酒鬼,不过大部分都不需酒精帮忙就疯了。她们在街上浪游,蹲聚在石阶或者门口。她们在石头上找到讲道词,在垃圾桶寻得宝藏①。她们自言自语,她们对着路人讲话,还有对神讲话。有时她们喃喃低语。有时她们尖声嘶叫。 她们随身携带家当,这些袋妇。购物袋是她们外号的由来,以及最明显的共同标志。她们大半似乎都有妄想症,而她们的疯狂则让她们深信自己的财物非常宝贵,敌人虎视眈眈必须严加防范。所以她们的购物袋永远都不离视线。 中央车站曾经群聚过这样一群袋妇。她们会守在候车室一夜不睡,时不时轮流拖着脚蹒跚走到洗手间。她们很少与人搭话,然而某种群体直觉却让她们可以安然相处。当然她们并没有安然到可以把自己宝贵的袋子托付给别人保管,所以每一个可怜的疯妇在来回于洗手间之时,都会随身扛着自家袋子。 玛莉·艾丽丝·雷菲德也曾是个袋妇。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在这附近做起的生意。我从纽约警局辞职并且离开妻儿之后就一直住在这家旅馆,说来也有好几年了。雷菲德小姐这么久以前就来到这一带了吗?我想不起头一次碰面时她是什么模样。她就跟附近的许多城市艺术一样,已经成了景观的一部分。如果她的死亡不是那么暴力且猝然,我也许永远不会发现她已经不在。 我从来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显然她知道我的,而且也对我起了想要馈赠的感情。她怎么会有钱可给呢? 她算是做过生意。通常她都坐在一个木制饮料箱上,周边堆放着三四个购物袋,卖报打发时间。五十七和第八大道的交界处有家全天营业的书报摊,她会去那里买几十份报纸,然后朝西走一条街到第九大道的路口,蹲坐在人家门口做生意。她以零售价卖报,不过也许有人会给她几美分小费吧我想。我记得有几次我拿一块钱买报时也曾挥手表示无须找零。水上的粮②,或许吧;如果她留钱给我是这个原因。 我阖上眼睛,凝神唤出她的影像。是个身材厚实的女人,壮硕而非肥胖。五英尺三四。衣服宽松,不起眼的灰黑两色罩袍,一层接一层的衣物随着季节变化。我记得她有时会戴顶帽子,一只老旧的草帽,上头插了纸花以及塑料花之类。而且我还记得她的眼睛,无邪的蓝色大眼,比起其余的她要年轻许多许多岁。 玛莉·艾丽丝·雷菲德。 “是家产,”艾伦·克雷顿正在说,“她没什么钱,不过她出身不错。巴尔的摩一家银行负责处理她的信托基金。她就是那里人,巴尔的摩,不过她已经在纽约住得久到不知多少年。银行倒是按月寄支票给她。钱不多,才几百,不过她花得不多,主要是付房租——” “我还以为她以街头为家。” “不,她的房间设备齐全,就在离命案地点几户人家的街上。之前她住第十大道的另一家公寓,不过大楼出售以后她就搬到现址。差不多有六七年了,从那之后直到死去那天,她都住在五十五街。她的房间月租八十美金,外加几块钱伙食费。剩下的钱不知她都怎么处理。她房里只找到一堆零钱,全塞在一个咖啡罐里。我查过几家银行,没找着存款记录。想必是花光了或者搞丢或者送人了。她那人不太切合实际。” “嗯,看来是这样。” 他啜啜咖啡。“也许应该关到精神病院,”他说,“一般人都会这么说吧,我想,不过她在外头的世界其实过得不错,一切都还算正常。我不知道她洗不洗澡,也不知道她的脑子怎么运作,不过她在外面应该比住病院来得快活。你说是吗?” “也许吧。” “只是少了人身安全,看结果就知道——不过话说回来,在纽约的街头任谁都有可能遇害。”他皱了皱眉,像是脑子里卡了件私密的事想说。然后他说:“她十年前就来过我们事务所,当时我还不在那里。”他告诉我他们公司的名称——一长串盎格鲁萨克逊的姓氏。“她想另立遗嘱。原先的遗嘱只是一份很简单的文件,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她妹妹。之后几年里,她偶尔会过来加注几个条文,另立款项留给不同的人。到她死的时候,她总共多了三十二个继承人。有一笔是二十块——留给我们还没找到的一个叫约翰·强森的男人。其他款项少则五百多则两千。”他笑起来,“公司要我负责找到所有继承人。” “她是什么时候把我列进遗嘱的?” “前年四月。” 我试图追想自己为她做了什么,我的生命和她有过什么交集。一片空白。 “当然可以挑战遗嘱的正当性,斯卡德先生。想质疑雷菲德女士的精神状况其实并不困难,任何亲属都可以轻易达到目的。不过没有人打算提出异议。她的总财产累计起来超过二十五万美金。” “这么多啊。” “没错。多年来雷菲德女士收到的钱远比她的财产滋生的利息要少,所以本金快速增长,一辈子下来累积了不少。她追加的个别款项总额是三万八,误差约莫几百,其余的钱则都归给雷菲德女士的妹妹。这个妹妹名叫帕尔玛太太,先生过世,儿女都长大了。她目前住院,大概是因为癌症和心血管疾病以及糖尿病的并发症吧,而且来日无多。她的孩子希望能在母亲死前把遗产问题处理完毕,而他们在地方上的名声也足以加快遗嘱认证的脚步。我是受命要把所有附加的个别款项一一以支票给付,条件是收受人必须签下具结书,声明金额已经付清,双方之间业已了结债务关系。” 接下来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法律术语。他给了我文件,要我签名,整个程序最后以桌上的一张支票作结。收受人是我,金额为一千两百元整。 我告诉克雷顿,咖啡的钱由我来付。 我还有时间再买杯酒,并赶在银行关门之前抵达窗口。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的赠金我存了一些到活期账户,有些则是提现,另外还寄了张汇票给安妮塔和两个儿子。我回到旅馆查问有无留言。没有。我到麦高文喝了一杯,然后过街到宝莉酒吧再饮一杯。还不到五点,吧台已经是热闹滚滚。 这个晚上结果还颇为曲折。我在希腊馆子一边吃晚餐一边阅读邮报,之后到五十八街的乔易·法罗小馆晃荡一阵,十点半左右又回到阿姆斯特朗。当晚我在老位子独自坐了一段时间,又到吧台找人闲聊一阵。我刻意稀释酒精的浓度,波本掺上咖啡,放慢速度喝,好撑久一点,时不时再穿插一杯白开水。 不过这种伎俩从来就行不通。如果你打算喝醉的话,最终总是会把自己灌醉。我一路搁在这里那里的障碍,只是将自己清醒的时间拉长而已。凌晨两点半时我已经达成我立意达成的目的。我已经喝满我的配额,恰好可以回家睡掉酒力。 我十点醒来时,宿醉情况比我预料中的要轻,但是完全不记得离开阿姆斯特朗以后发生了什么。我躺在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上。而且我的衣物也整整齐齐地挂在柜子里——绝对是宿醉之后的好现象。说来我应该是身体健康精神正常。不过有一段时间却不在记忆之内——抹除了,不见踪影。 这事儿头一回发生时我免不了忧心。不过这种事情是可以慢慢习惯的。 问题出在钱身上,那一千两百美金。我搞不懂那笔钱。我是平白拿到钞票的。那是一位可怜的有钱的小老太太留给我的,而她的名字我原本并不知道。 我一直没想过要推掉这笔钱。早在开始任职警察时我就归结出一条准则;有人把钱摆到你手上时,你要弯起手指拿住钞票放进口袋。这门功课我学得精通,历年来于应用过程中亦未曾发生过让我心生悔意的状况。我绝不摊出两手在外晃荡,也没有收过毒品或者命案相关的钱,不过所有送上门来的干净贿款以及某些无法通过烦琐检验的金额我都曾入袋为安。如果玛莉·艾丽丝觉得我值一千两百美金的话,我又有什么资格争辩? 啊,然而这次的结果却不是那样。不知怎么,这笔钱搞得我坐立难安。 早餐之后,我走到圣保罗教堂。由于当时正在进行仪式,有位神父在做弥撒,所以我没留下来。我走到五十三街的摩尔人圣班尼狄教堂,在后头的长椅子上坐了几分钟。我去教堂是为了思考,我会尝试,不过我的脑袋却不太知道该往哪儿转。 我把六张二十块塞进奉献箱。我捐出十分之一的收入,一如《圣经》所说。这是我离开警局后养成的习惯,而且我还是搞不清自己干吗这么做。天知道吧。要不也许上帝也跟我一样摸不着脑。不过这回这么做还真是达到了平衡作用: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给了我一千两百块,原因叫人疑惑;而我把十分之一的佣金给了教堂,原因也是同样难解。 我出门前驻足为几个离世的人点上蜡烛。其中一支是给袋妇的。我看不出这对她会有什么好处,不过同理我也想不出对她会有什么坏处。 那桩命案发生后我读过一些相关报道。犯罪故事我通常都会注意,我体内有一部分显然还是坚持着警察身份。这会儿我走向四十二街的图书馆,想要擦亮我的记忆。 《纽约时报》的社会版登了两篇相关的简短报道,头一篇叙述一位身份不明的女游民惨遭杀害,第二篇透露了她的姓名年龄等资料。死时她四十七岁。这叫我惊讶,然后我才想到,其实不管什么数字都会叫我诧愕。游民和袋妇是没有年龄的。玛莉·艾丽丝·雷菲德也许三十,也许六十,或在两者之间都有可能。 《日报》登的一篇报道比《时报》来得详尽,清楚算出刀戳了几下——共计二十六下;并且描述了圈在她脖子上的围巾——蓝白相间,名家设计的图案,不过边沿破烂,显然来自垃圾桶。我记得这就是我先前读过的报道。 不过《邮报》才真是拿了这个题目大做文章。当时正值该报的新任老板上台,众位编辑戮力以赴发掘人性——而这通常的意思就是性与暴力。女性遭到残杀兼顾了这两项议题,而她作风独特又更添加不少风味。如果他们得知她是女继承人的话,想必可以攻上三版,不过即便不知道,他们的报道也算是可圈可点。 他们头一天登了篇直来直往的报道,只是略加装饰提到血流多少她穿什么衣服以及她被人发现的那条巷子有什么垃圾等等。第二天的记者竭力赚取眼泪,访问了该区的住户,记录下他们的感叹以及哀伤。其中只有几个人点出名字,叫人不得不心生疑惑:某些发人深省的精湛语句应属记者虚构,然后套用在没有点名亦不存在的路人身上。另外有篇剖绘侧写,假想会有一群又一群的袋妇惨遭相同命运,幸好结果证明此人纯属多虑。这名小丑自称跑到西区各处采访袋妇,询问她们担不担心即将惨死刀下。希望他是信口胡说,没有真去骚扰袋妇。 总之事情便是到此为止。凶手没再出击,众家报社于焉鸣鼓收兵停止报道。好消息可上不了报。 我从图书馆走回家。天气甚佳。风儿把天空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吹跑了,所以头顶上只见一片纯蓝。空气中果真还有一些空气,这是平日没有的景况。我走在四十二街上往西行,走在百老汇大道上往北移,然后我便开始数算路上有多少流浪汉——酒鬼疯子以及无法归类的游民。走到临近五十七街时,我发现这类人口的比例大增。每个小区都有属于自己的人类浮萍与渣滓,而春天就是他们的活跃期。冬天把其中某些人赶到南方,把某些赶到收容所,另外还有一部分则死于暴寒,但当太阳晒暖人行道的时候,他们多半就又回笼了。 我驻足在第八大道街口买报纸,随口把这名袋妇引入了我的谈话。报贩咋了个舌然后摇摇头。“妈的谁想得到啊。妈的真是。” “杀人确实没道理。” “妈的谁在讲杀人啊。你知道她做了什么吗?你知道艾迪吧,从半夜帮我顾店到早上八点的那个?有只眼皮垂下来?其实卖报给她的不是他,是我才对。她通常都是午餐前后过来,先买个十五二十份报纸,然后坐到下个街口那个木箱上头卖起来,剩的她一定拿回来,我也会把钱全数退给她。” “她都付你多少?” “全额,而且她也用同样的价钱卖呢。妈的,报纸我总不能打折吧,你也知道我们是薄利多销。照规定是不能回收,不过收回来又碍着谁啦?依我说,这一来那个可怜的女人就有事可做了。这下子她就厉害啰,这下她可成了生意人啦,坐在那儿卖起一份她用两毛五买来的报,卖价不多不少还是两毛五,这哪赚得了钱啊!不过你知道吗,她是个小富婆。过得比猪不如其实是个富婆呢。” “听说了。” “她留了七百二十美金给艾迪。这你信吗?七百二十块绿油油的钞票呢,她立了遗嘱给他,三个礼拜前有个律师约莫下午两点跑了来,带了张支票。烦请某人签收什么的。这你信吗?她跟他从来没打过交道。我卖她报纸,我买回她的报纸。我这倒也不是在怨谁,我可没想要那女人的钱喔,不过我倒是请问你:干吗给艾迪啊?他又不认识她。她知道他名字他都还不敢信呢,艾迪·哈洛伦。她怎么会留给他呢?他告诉那个律师,他说也许她心里想的是别的哪个艾迪·哈洛伦。爱尔兰人叫这名字的还挺多,而我们这一带的爱尔兰人可多着呢。我心里直嘟囔,艾迪啊可真笨,闭上嘴巴拿钱就好了。不过还真是他没错,因为遗嘱上就这么说。上头说卖报人艾迪·哈洛伦。所以应该错不了,对吧?可干吗给艾迪呢?” 干吗给我呢?“也许她喜欢他笑起来的模样吧。” “哎,也许吧。要不就是爱他梳的发型。总之,钱进了他口袋。我担心他会花钱买醉全喝光,可他说他绝对挺得住。他说他的牛仔裤里的钱永远都够买一杯酒而且每条街都有一家酒吧,可他照样可以过门不入,所以干吗担心几百块会害了他呢?你知道吗,说来那个疯婆子我还真想她。她跑我这儿来,疯癫癫的帽子戴在头上,飘来飘去的眼睛空洞洞的,买了叠报纸以后就大摇大摆走开去,之后又把剩报捧回来换现金,每次她走了以后我都要拿她来取笑,可我还真是想她呢。” “我懂你的意思。” “她从来没伤害过人,”他说,“一个人都没伤过。” “玛莉·艾丽丝·雷菲德。是啊,多处刀伤被勒毙。”他把一坨口香糖从嘴巴的一端移到另一端,拨开额头上的一绺头发,然后打个呵欠,“你得了什么消息吗,新的信息?” “没有。我只是想知道你们知道什么。” “喔,是吗?” 他继续和口香糖做斗争。这人名叫安德森,是十八分局的巡警。另一个警察,是名叫古兹克的警探,得知安德森给分派了雷菲德的案子,便不计麻烦地帮我俩牵了线。离开警界前我从没听说过安德森。他比我年轻,不过时下又有哪个人不年轻呢? 他说:“问题是,斯卡德,我们已经搁下那件案子了。归进了公共档案。你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吧——如果有新的信息是很好,不过我们可不会为了它睡不着。” “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手头有什么。” “哎,眼下我的时间有点紧,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我的时间,我私人的时间,对我来说很宝贵。” “这我了解。” “看来是死者哪个亲戚找你帮忙吧。想查明是谁对玛莉表姐这等心狠手辣。你有兴趣也是当然,因为这就有机会可以赚几张美钞了。人嘛总要糊口,不管警察还是平民。大家都得有钱赚才行,是吧?” 嗯哼。我依稀记得以前我们讲话都比较含蓄,不过也许只是因为我老了。我想到要告诉他我并没有客户,不过他干吗信我呢?他又不认识我。如果没有油水可揩,他又何必多事? 所以我就说:“你知道,再过两个礼拜就是阵亡将士纪念日了。” “是啊,我会跟退伍军人买朵罂粟的③。讲个我不知道的吧。” “纪念日一到,女人都要穿上白鞋男人都要戴顶草帽。夏天转眼就要来了,你是否备有一顶崭新的帽子呢安德森?想来你会需要一顶吧?” “男人随时都用得上一顶啊。”他说。 帽子是警察术语里二十五美金的意思。等我离开分局时,安德森已经收下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给我的遗产里的两张十元和一张五元,而我则掌握了该案所有的数据。 钱没白花。这会儿我知道凶器是把菜刀,刀刃约莫七英寸半长。有一处直戳心脏,有可能造成立即死亡。无法判定勒颈是发生在死亡之前或者之后。这点其实应该不难判定——想来法医并没有浪费太多时间为她检查,也或许是他不想为此贡献精力。他们发现她时,她已经死了几个钟头——估计死于午夜,而尸体则是凌晨五点半才有人发现并报警。说来她应该不至于腐化得太严重,因为那时还是冬天。不过也有可能她的个人卫生做得不够理想,而她又只是个无名袋妇,你又无法让她死而复生,所以何必在她恶臭的尸身上测这验那的把自己搞得一身味道? 我还得知其他几件事。比如房东太太的名字,还有下了班的那个酒保的名字——在邻近一家夜店喝了睡前酒以后走路回家,然后刚好撞见尸体,当时他应该是酒醉(或者清醒)到愿意不计麻烦通报警局。而且我也得知一些注定要列入公共档案的无关痛痒的事实:几条引向死胡同的不是线索的线索,几名无所贡献的目击者,一些以例行方式了结的例行公事。他们并没有尽心尽力,安德森和他的伙伴,不过换了是我难道就会不一样吗?干吗为了追查明明不太可能查获的凶手尽心尽力? SRO 在戏院里是好消息,意谓观众爆满只剩站票(Standing Room Only)。可是一旦出了戏院,这个缩写则摇身变成单人房的意思(Single Room Occupancy),所在位置通常是一家繁华落尽的破败旅馆或者公寓宿舍。 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生命中的最后六七年便是在老租约法下设立的宿舍度过的。该栋建筑盖于二十世纪初,六层楼高红棕砖面,每层楼有四间公寓。如今所有这些小公寓都如同惨遭疯子胡乱切砍般被断成单人房。每个楼层都有公共浴室,而且无须倚仗地图即可找到。 经理是拉金女士。她蓝色的眼睛已经失去了大半颜色,一半的头发已由黑转灰,不过她还是非常活泼可亲。如果她投胎变成鸟的话,应该会是一只鹪鹩。 她说:“唉,可怜的玛莉。我们有哪一个能活得心安?街上全是怪物。我生在这一带也会死在这里,可老天拜托不要让我死于非命吧。可怜的玛莉,有人说应该把她关起来,可老天在上她没问题,她活得很好,也按月收到支票准时付我房租啊。她有她自个儿的钱,你知道。她可不像那些我知道名字可不想明讲的人那样靠纳税人的钱过活。” “我知道。” “你想看看她的房间么?那件事之后我又租出去两次。头一个是小伙子,但他没久住。瞧他模样还行,但他退租的时候我却是松了一口气。他说他是水手,走的时候说是又找到了一艘船要跟去香港之类。我这儿租住过好多水手,可他走路一点也不像,不知他在打什么鬼主意。后来我还有机会可以租它个十二次都不止,可我没有,因为我才不想租给黑鬼或者西班牙仔呢。我对他们是没意见,不过我可不想让他们住这里。老板跟我说,拉金女士啊,政府规定不论种族宗教肤色谁都不能拒绝,不过如果你想照自个儿的判断选择房客我倒是不用知道。换句话说他也不要他们,他只是想找台阶给自己下。” “也是情非得已。” “是啊,法令一大堆,不过我没惹过麻烦。”她把食指抹上鼻沿。这个手势时下已经不太多见。“两个礼拜前我把玛莉的房间租给一个挺好的女人,一个寡妇。这人爱喝啤酒,还真是爱,但那又怎样?我紧盯着她,而她也没惹祸,所以如果她偶尔想来个一两罐的话谁又管得着呢?”她把她灰蓝的眼睛定在我身上。“你爱喝酒。”她说。 “你闻到了吗?” “没,不过全写在你脸上啦。老拉金以前也挺爱酒,有人说是酒毁了他,不过男人总有权利过他想要的日子吧。何况他喝了酒以后也好好的,从来没像我知道名字可不想明讲的那些人,各种狂骂毒打全来。对了雪帕太太这会儿不在。就是她租下了可怜的玛莉的房间,如果你想的话我这就带你瞧去。” 于是我看了房间。整理得井然有序。 “她保持得比可怜的玛莉要干净,”拉金女士说,“说来玛莉也不脏,你知道,不过她拉拉杂杂的东西太多。购物袋啊什么有的没的到处堆。她把这儿当仓库呢,住了这么些年房间从不打理。我想帮忙铺床她怎么也不让,所以我就乖乖让它乱下去。毕竟她不拖欠房租也不惹事嘛。听说她蛮有钱的,你知道。” “嗯,我知道。” “她留了钱给四楼一个女的。比玛莉小很多,是她遇害前三个月才搬来的,我不敢发誓她跟玛莉讲过半句话,不过玛莉留给她差不多一千块呢。说起来,住在大厅旁边的克莱小姐可比玛莉还早搬来,而且两位老小姐都是以礼相待。克莱小姐得靠救济金过活,能多个几块钱对她还真是不无小补,可玛莉偏偏把钱留给史东小姐不给她。”她抬起眉毛一副不解状,“克莱小姐是没公开说什么,不过天知道她有没有暗暗嘀咕着玛莉怎么没在遗嘱里提起她。而史东小姐呢则是说她实在搞不懂。她还真是摸不着脑呢。依我说啊谁又摸得清可怜的玛莉呀,她的两只脚从来没踩在地上过。脑子昏糊,成天疯疯癫癫的,谁又说得出她在想什么?” “我可以跟史东小姐谈谈吗?” “那要看她愿不愿意,不过她去上班了还没回来。她下午打零工赚钱。这位小姐口风紧得很,从来不说她做什么营生,我倒也不是说她没这权利啦。总之这人行事端正是真的。我们这儿可是正当营业。” “那当然。” “全是单人房而且租金不贵,所以你很清楚这里不是丽兹酒店,不过我们的房客都很检点,而且我也尽可能保持干净。说来每层楼只有一间浴室,确实有点不方便。不过我们是正当营业。” “是。” “可怜的玛莉。怎么有人会想杀她呢?是强奸吗,你可知道?很难想象有人想要她,那个老东西,不过把自己摆进疯子的脑子去想还真会把自己搞疯哩。她被侵害了吗?” “没有。” “那就只是杀了她啰。噢,老天垂怜。七年来我给了她这么个家。当然这是我分内的工作,我可没说我在做慈善。这么多年来她住我这里可我一直跟她不熟,和她那样的老可怜是不可能熟起来的,不过我习惯她了。你懂我意思吧?” “我想我懂。” “我习惯有她在这儿。我跟她说哈啰还有早安还有今天天气真好,可她连看都不看我,不过就算碰到那种时候她总还是个可以讲话的熟面孔。这会儿她走了,而我们全都老了,不是吗?” “可不是。” “可怜的老东西。怎么有人下得了手,你倒是告诉我好吗?怎么有人杀得下手啊?” 我不觉得她在等我回答。这样也好。因为我没有答案。 晚餐过后,我又回到那儿跟珍妮薇·史东聊了几分钟。她搞不懂雷菲德小姐为什么留钱给她。她收到了八百八十块钱而且满心欢喜,因为她还真是用得上,不过整件事却搞得她一头雾水。“我跟她几乎不认识,”她说了不下一次,“我不断在想自己该拿这个钱做点事,但是该做什么才好呢?” 当晚我在多家酒吧间晃荡,不过不像前一晚那么迫切需要饮酒。我有能力自制,也清楚知道隔天醒来我的记忆还能保持完整。四处游走之际,我于午夜过后不久顺道走访了那家书报摊,和艾迪·哈洛伦闲聊一阵。他气色不错,而我也如是相告。三年前他为希德做事时的模样我还记得。当时他神经兮兮而且总在发抖,不管朝哪儿看眼珠子都要躲到一边。但现在他的神态却透出自信,而且看来年轻好几岁。他并没有完全恢复,有一部分的他也许永远都回不来了。想来在他决心斩断酒根以前,他就已经让酒毁掉大半了。 我们谈到那名袋妇。他说:“这事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有人在扫街。” “我不懂。” “清洁大队上路啦。几年前啊马修,有过那么一帮小毛头,他们想到一个新的花样。拎着汽油桶跑到包厘街④,抓个流浪汉浇下去,然后点上火柴烧了他。这你还记得吧?” “嗯,记得。” “那些毛头小子还自认是爱国分子呢。觉得理当得个奖章什么呢。他们是为民除害,把醉鬼游民清除了。马修你也知道啊,游民就像过街老鼠。北边那栋双子星大楼,他们暖气系统的通风口不是装了栅栏吗?你还记得冬天有人在那儿睡觉吧——热烘烘的好舒服又不收钱,所以每晚都有两三个人过去打打盹儿取个暖。记得吗?” “哎。可后来给围起来了。” “没错。因为租户抱怨连连。其实也没碍着他们,只是当地一些游民跑去睡觉嘛,不过那些公司都付了高额租金,他们出入大楼时可不想瞧见游民。虽说游民都睡外头不会干扰别人,不过他们觉得有碍观瞻,所以房东只好花钱架了个铁篱围住暖气口。该死的真是丑,唯一的功用就是挡掉游民,不过目的正是在此啊。” “人哪,人。” 他摇摇头,转身卖了份日报和赛马新闻给路人。然后他说:“说来我以前就是游民呢,马修。我还真是沦落得可以。你也许不知道有多惨。我惨到住上了包厘街。我在那儿沿街乞讨,裹着衣服跑到人家门口或者路边的板凳睡觉。看到了你准会想说,这种人是在等死。这话还真没错。不过有些人回头了。可你说不准哪些人会回头,哪些会继续堕落。我没被人倒上汽油点火烧掉还真是走运呢,耶稣基督。” “那个袋妇——” “你会看着一个游民然后暗想:‘搞不好我也有这么一天,还是别想的好。’要不就是看着一个袋妇心想:‘沦落到这种地步我铁定疯掉,所以还是赶紧把她弄走为妙。’另外也有人长着纳粹脑袋。你知道,把这些个残废疯子还有智障小孩什么的通通给我拖去打针一了百了吧,再见了拜拜。” “你觉得凶手是这个心态?” “还会有什么原因呢?” “不过不管那人是谁,他可没再犯案,艾迪。” 他皱起眉头。“没道理啊。”他说,“搞不好他干了这票以后第二天就被第九大道的巴士撞倒了,这叫恶有恶报。要不就是他给吓到了,血流如注完全出乎他意料。或者他跑到外地去了。诸如此类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有道理。” “不会有别的原因对吧?她被杀就是因为她是袋妇,对吧?” “谁知道呢。” “哎,老天在上,马修。杀她倒是会有其他什么原因呢?” 艾伦·克雷顿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位在熨斗大厦的七楼。除了四名合伙人以外,还有十一名律师的名字也写在毛玻璃门上头。艾伦·克雷顿名列倒数第二。嗯,毕竟他还年轻。 他看到我颇为惊讶。我开口表明来意后,他表示这不太寻常。 “应该都是公开信息,对吧?” “呃,没错。”他说,“意思是你可以查问,但并不表示我们有义务提供给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十八分局,有个警察正在催我缴付一顶帽子钱。不过克雷顿有所保留也许是出于道德考虑。我想要一份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的受益人名单,外加他们各自收到的金额,以及列入遗嘱的日期。但他不确定他是否有责任为他们保密。 “我是很想帮忙,”他说,“不过也许你先告诉我你的目的何在会比较好。” “这我也不确定。” “啊?” “我不知道名单会有什么帮助。我当过警察,克雷顿先生。目前我是非正式执业的侦探。我没有执照,不过我会为人提供帮助,结果也算能赚到一笔小钱维持温饱。” 他的眼睛露出戒心。我猜他正在揣测我打算如何借由这份名单捞到油水。 “现在,我凭空到手一千两百美金。给我钱的女人我不认识,她其实也不清楚我是谁。我百思不解,老觉得我拿到这钱应该有个好理由。我觉得这是一笔预付款。” “预付来干吗?” “帮忙找出凶手。” “噢,”他说,“噢——” “我不会把继承人找来质疑遗嘱的正当性——如果你担心的是这点的话。而且我也不认为是哪位受益人谋财害命。因为她从没透露过自己把谁纳入了遗嘱——她从来没跟我或者另外两名和我交谈过的受益人提起。何况,这桩命案的动机与钱无关。手法是刻意且残忍的。” “那你为什么想知道其他受益人的身份?” “不知道。也许跟我的警察训练有点关系吧。总要先找到特定线索找出具体事实,然后循线追查才有机会撒下大网。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另外,我想对她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说来,也许实际上我也只能要求这么多了。因为查出真凶的机会看来很渺茫。” “警方好像没什么斩获。” 我点点头。“应该没有太努力吧。而且他们也不知道她留了遗产。我跟办案的一名警察谈过,他如果知道的话应该会告诉我。她的档案中并未体现。我猜他们是想等凶手再干几票掌握到更多信息才要办下去。这种案子通常都会发了疯般地不断重复。”我眼睛阖上一会儿,想抓住某个飘忽的想法。“不过他没有重复,”我说,“所以他们就把案子搁在一边凉快,最后是干脆丢进垃圾桶当作没看见。” “警察运作的方式我不清楚。我主要是处理遗产以及基金事宜。”他勉强笑了笑,“我的客户大半都寿终正寝。谋杀是例外。” “谋杀原本就不是常态。搞不好我永远查不出真相。其实我也没抱什么希望啦。该死的,凶手看来就是杀了她然后回归常轨,何况又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搞不好是哪艘船的水手大醉一场发了疯,这会儿已经跑到澳门或者太子港。没有目击者没有线索没有嫌犯,而且所有的痕迹这会儿都已经过期三个月。凶手搞不好连自己做了什么都记不得。很多命案都是在一片黑时发生的,你知道。” “一片黑?”他皱起眉头,“你是说在黑暗里?” “烂醉以后一片黑。不少囚犯是酒后开枪杀了老婆或者好友。这会儿他们则在为一件不复记忆的事情关上十几二十年甚至一辈子。” 这个说法惊到他了,他看来突然变得很年轻。“吓人嘛,”他说,“真是不可思议。” “没错。” “我原本考虑要当刑事律师,我叔叔杰克极力反对。他说到时候我不是饿死,就是得耗尽心力协助惯犯打击司法系统。他说要靠刑案赚大钱只能来这套,会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而且没有永生的盼望。明星级的刑事律师当然也有,众人耳熟能详的也就那几位,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落到杰克叔叔所说的下场。” “这我同意,没错。” “看来我是做了正确决定。”他摘下眼镜,检视一番,确定镜片还算干净,然后又戴回去。“有时候我不太肯定,”他说,“有时候我会纳闷。名单我会给你。其实我应该先找人讨论一下确定这样没问题,不过我看还是省省吧。律师你也清楚。请教的结果多半都是想都不想立刻把你否决。因为一动不如一静,要你乖乖待在原地不动最安全,保证不会因为给错了忠告惹麻烦——说来我这是越界了。其实多半时候我都热爱我的工作,也以我的职业为荣。哎,这要花上几分钟,等待的时间喝点咖啡吧?” 他的秘书端了杯咖啡给我,没加糖没奶精。也没加波本。我喝完以后,他已经准备好了名单。 “如果我还能帮上别的——” 我说我会告诉他。他陪我出门走向电梯,等着笼子呼啸而上,然后握握我的手。我看着他转身走回办公室,我觉得他好像宁可跟着我走。再过一两天他就会改变想法,不过这会儿他对自己的工作好像不甚热衷。 其后一个礼拜有了意外的转折。我先是照着艾伦·克雷顿给我的名单一个个找去,心里明白这么做基本上是漫无目的,不过还是执迷不悟干下去。 名单上有三十二个名字。我划掉自己的名字和艾迪·哈洛伦以及珍妮薇·史东,另外我也把住在纽约市外的六个人的名字打了叉,接下来便开始朝剩下的二十三个人进攻。克雷顿已经帮我做好大半功课,多数的名字都有地址配对。三十二条附录当初加注上去的日期他都写下了,于是我便可以依照相反的时间顺序一个个登门造访——先从新近登榜的受益人下手。如果这也算是个方法的话,其中还真是无理可循,因为这套作业运作的原则是新上榜的人最有可能谋财害命,但我其实已经认定这桩案子与钱无关。 呃,反正我也没别的事可做,何况这一来我也有机会进行一些有趣的对话。另外,如果玛莉·艾丽丝·雷菲德挑选的人可以归类的话,我的脑袋可没灵光到能够分辨。他们的年龄、种族背景、性别还有性倾向,以及经济地位,全都不一样。大部分人都和艾迪和珍妮薇还有我一样,摸不清袋妇何以如此大方,不过偶尔还是有人把原因归结于自己的某次善行。比方说就有这么个叫作杰瑞·福嘉的年轻男子对此深信不疑。这位名副其实的耶稣狂曾经给过玛莉几张传单以及“改变观念及早得救”的胸针——想必是别在他衬衫口袋上那枚的孪生兄弟。看来她是把他的礼物放进她的购物袋了。 “我告诉她耶稣爱她,”他说,“我为耶稣赢得了她的灵魂。所以她当然心存感激。就当是将粮食撒在水面上,斯卡德先生。马修弟兄。你知道耶稣的门徒里就有一个叫作马修⑤。” “我知道。” 他告诉我耶稣爱我,说我应该改变观念及早得救,我想了借口不拿胸针,不过他还是塞了几份传单给我。我没有购物袋在身,所以只好塞进口袋,两个晚上以后我上床之前读了一读。虽说传单没为耶稣赢得我的灵魂,不过谁知道呢。 我没有找到所有人。一个个都不太好找,而我也没有急呼呼的非找着不可。这不是那种案子。其实呢这根本不是个案子,只是执迷,当然也没必要去跟时钟赛跑。或者日历。说起来啊,或许我也不想把单子上的人全都找着吧。一旦大功告成,我就得想个别的点子查缉命案,该死的我知道怎么开始那才真见鬼了。 而在我如此这般进行之时,一件怪事发生了。话传开来,说我正在侦察这件命案,于是左邻右舍大伙儿全对玛莉·艾丽丝·雷菲德起了兴趣。他们一个个跑来找我,显然是有信息提供或者有理论要发表,不过这些信息、理论好像全都是捕风捉影,于是我便慢慢开始了解到这些只是聊天前的暖身。有的人会开口说他在玛莉遇害的前一天下午看到她在卖《邮报》,之后便可巧妙地打开话题谈起这名袋妇,或者所有袋妇,或者本地的生活质量,或者美国境内的暴力,或者其他任何事。 许多人开口聊起袋妇,跟着便拐个弯谈起自己。我想大部分的谈话应该均属此类。 一名罗斯福医院的护士说她每次看到袋妇,心里都会冒出个声音在说,上帝垂怜。而和她一样承认担心难逃同样下场的女人也不在少数。想来这是所有独居女人的噩梦吧,一如醉鬼的眼前老是浮现包厘街游民的落魄身影。 珍妮薇·史东有个晚上出现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我们约略聊了聊玛莉。两个晚上以后她又过来了,然后我们便轮流花起所得遗产换成一杯杯美酒。午夜过后不久,她有点不胜酒力,决定是该走人的时候,我说我可以送她回家。走到五十七街的转角时她停下脚说:“我的房里不许有男人。拉金女士的规定。” “老古板。” “她经营的可是正当场所。”她夸张地模仿起房东太太的爱尔兰口音。她那双在路灯之下难以解读的眼睛抬起来迎向我。“带我上别处去吧。” 我把她带到我的旅馆——一个不如拉金女士经营得那么正当的场所。我俩虽然无法互惠,倒也无害,何况这总比独守空室来得好。 之后有个晚上我在宝莉酒吧碰到巴瑞·摩斯戴。他告诉我“羊皮手套”有个歌手要唱一首关于袋妇的歌。“我可以帮你问问怎么联络到他。”他表示。 “他现在在那里吗?” 他点点头,看看表。“再过十五分钟就要上场。不过你可不想去那里,对吧?” “怎么说?” “不对你的味啊,马修。” “警察需要包容心。” “话是没错,而且他们上哪儿都受欢迎是吧?不介意的话,等我喝完这杯我陪你去。因为你需要我的不道德支持⑥。” 羊皮手套是第九大道西五十六街的一家同性恋酒吧。室内装潢走的是有点过头的酷儿解放路线。有个小小的表演台、几张散放的桌子、一架钢琴、一具吵闹的点唱机。巴瑞·摩斯戴和我站在吧台旁边。我以前来过这里,知道这里的咖啡不能点。我叫来一杯纯波本。巴瑞的波本加了冰块淋了汽水。 我们喝到一半时哥登·罗瑞上台了。他穿着紧身牛仔裤和一件花衬衫,坐在台上一张折椅上,唱着自己谱写的歌谣,以吉他伴奏。我不知道他写的曲子好不好。听来好像每首歌都是同个调调,不过也许只是风格类似罢了。我这人没什么音乐细胞。 唱完一首阿姆斯特丹的《夏季恋曲》以后,哥登·罗瑞宣布下一首歌是为了纪念玛莉·艾丽丝·雷菲德谱写的。然后他便开口唱起来:
她是个购物袋妇她住在 百老汇的人行道上 穿着她所有的衣服扛着她的年纪 在她背上 将死去的梦装进老旧的纸袋背在身上 翻捡垃圾寻找某样她 遗失在百老汇的东西—— 购物袋妇…… 没有人知道但她曾是 百老汇的演员 唱诵他们塞在她脑袋 的字句 背诵她过往生命的台词 风靡她的粉丝和她的友人以及她的 爱人在百老汇上—— 购物袋妇…… 恶魔的影子潜藏在 心智的角落以及百老汇的暗巷 在恶兆和预言以及 异象出现过后 她开始遗忘她不再背诵她的 台词 将她的生命绑上链子牵着它浪游 在百老汇上—— 购物袋妇……
之后还有几句歌词,歌里的袋妇结果在某条暗巷遇害,至死都捍卫着“她从百老汇垃圾桶寻来的破旧宝藏”。这首歌颇受青睐,唱完后全场回报的掌声比前面的几首来得热烈。 我问巴瑞,哥登·罗瑞是谁。 “我跟你一样所知不多,”他说,“他是礼拜二开始登台的。我个人觉得他还蛮有特色——倒不是出色,但也不至于没有颜色。” “玛莉·艾丽丝根本没在百老汇待过吧。我每次看到她,都是在第九大道方圆一里之内。” “此谓艺术家的特权。如果把百老汇换成第九大道,这首歌就会少了那么点什么吧。不过经他的魔棒一挥,听起来还真有点《莱茵石牛仔》⑦的味道呢。” “罗瑞住这附近吗?” “我不知道他住哪里。我觉得此人是来自加拿大——现在多少人都是啊。想当年他们可是稀有动物,可现在呢,他们好像无所不在。我打赌这是病毒传染。”我们继续听着哥登·罗瑞的演唱。然后巴瑞便往前一靠跟酒保攀谈起来,问他后台的路该怎么走。我一路摸到羊皮手套所谓的化妆室去——看来上辈子是女洗手间。 我走进去时心想我已经有了突破,哥登·罗瑞便是凶手,而这会儿他是借着唱她的歌来处理良心谴责。其实我觉得自己也不是真有此意,不过这倒是为我提供了方向以及动力。 我告诉他我的名字,说我对他的表演颇感兴趣。他想知道我是不是唱片公司派来的星探。“请问我是否即将展开大好前程?经过多年的寒窗苦练,我这就要一夕成名天下知了吧?” 我们一起踏出小房间,穿过侧门走出俱乐部。行经三家店面之后我们坐在一家咖啡馆的雅座。他点了份希腊色拉,我们都叫了咖啡。 我说我蛮欣赏他那首袋妇的歌。 他眼睛发亮。“噢,你喜欢是吧?我个人觉得那是我最棒的歌。几天前作好的。我周二晚才在羊皮手套开唱呢。我是三个礼拜以前来到纽约,在西村签了两周的合约。店名叫‘大卫的家’。你听过吗?” “应该没有。” “酷儿动线的另一家同志店是也。不知是纽约没有异性恋呢,还是这类人口不上夜店。总之我在那儿表演了两个礼拜,之后就到了羊皮手套开唱。当晚下了台我跟几个人坐着喝酒,大伙聊起那位袋妇,几杯意大利好酒下肚以后,听得我还真是满怀感伤。我礼拜三早上起床头痛欲裂,这首歌的第一句歌词竟然蹦进我发疼的脑袋,我马上坐起身子写下来,才写一句下一句就冒出来,没几下六句歌词就全有影了。”他掏出一根烟,点烟之际顿了一下定眼看起我来。“你刚说了名字,”他说,“不过我忘了。” “马修·斯卡德。” “嗯。你就是在查她命案的人。” “‘查’这个字好像不太精确。我是找了些人谈过,看能寻出什么蛛丝马迹。她死前你就知道这人吗?” 他摇摇头。“我以前根本没来过这带。唉哟,我该不会给当成嫌犯了吧?因为我从去年秋天就不在纽约。我还没费事算出她死的时候我人在哪里,不过圣诞节我是在加州过的,三月初呢则往东挪到了芝加哥,所以我的不在场证明应该算是滴水不漏。” “我也没真怀疑过你,其实只是想听听你的歌。”我啜口咖啡,“她的生平你是怎么知道的?她当过演员吗?” “应该没有吧。有吗?那歌也没真的在讲她,你知道。只是她的故事引发的灵感,可我并不认识她,她的事我不清楚。不过这几天我一直在注意纽约的袋妇,还有其他游民。” “我懂。” “纽约到底是游民特别多呢,还是他们在这儿特别显眼?加州每个人都开车,街上根本没人。我是加拿大来的,安大略省的乡下,而我第一个待过的城市则是多伦多,那儿街上的疯子也是有的,不过跟纽约可不能比。到底是这个城市会把人逼疯,还是疯子很容易被它吸引?” “不知道呢。” “也许他们没疯吧。也许他们只是听到了个不一样的鼓手⑧。不知道是谁杀了她。” “也许永远没有答案。” “我其实比较纳闷她为什么被杀。我的歌编了个原因。说是有人想抢她的袋子。在歌里是行得通,不过真相应该不一样。怎么会有人想杀那个可怜人呢?” “不知道。” “听说她留了钱给一些人。她几乎不认识的人。这话是真的吗?”我点点头。“而她留给我的是一首歌。我甚至不觉得是我写的呢。我一觉醒来歌就出现了。我从来没见过她但她却碰触到我的生命。想想还真奇怪,是吧?” 所有的事都很奇怪。而这当中最奇怪的便是结局。 那是个礼拜一晚上。大都会球队在席亚体育馆比赛,我先前已经带了两个儿子去看过一场。当晚道奇队连打三场对抗赛,结果横扫大都会大获全胜——符合他们最近所有的表现。儿子们和我看到他们把对方的投手钟梅雷打出场,然后又连连安打把他所有的候补挫得惨兮兮。最后的比数好像是13比4。我们一直坐到全场无人。然后我就把他们送回家去,再搭火车返回城里。 如此这般,我抵达阿姆斯特朗时已经过了午夜。特里娜没等我点就送来大号的双份波本以及一杯咖啡。我灌下一半波本,把剩下的全倒进咖啡。她跟我说早先有人来找我。“两个钟头就来了三次,”她说,“一个挺瘦的男人,前额老高,刷子眉毛,斗牛狗的下巴。有个词儿叫戽斗是吧。” “挺好的词儿。” “我说了你迟早都会过来。” “就这话没错。迟早会来。” “嗯哼。你还好吧,马修?” “大都会小输一场。” “我听说是13比4。” “依他们最近的水平来看这就叫作小输。他说了要干吗吗?” 没说。不过半小时不到他又来了,而我则在现场等着被找。他一踏进门,我就根据特里娜的描述认出来了。他看来似乎有点眼熟,但我不认识这人。也许在这附近见过吧。 显然他认得我的脸,因为他没问路就走向我这桌,没受邀就拉了把椅子坐下来。好一会儿他都没开口,我也是。我面前又摆了杯波本咖啡,我啜了一口觑眼看他。 这人不到三十,脸颊凹陷,脸皮子如同烘干后缩起来的皮革一样给扯过头骨。他套了件林绿色的休闲衫,穿条卡其裤。这人需要刮胡子。 终于他指指我的杯子问我在喝什么。我跟他讲了以后他说他只喝啤酒。 “他们这儿有啤酒。”我说。 “我看还是点你喝的好了。”他扭头招手叫来特里娜。她过来以后他说他想点波本咖啡,跟我一样。在她把饮料端来以前,他一句话也没吭。然后,花了不少时间搅拌饮料以后,他啜了一口。“嗯,”他说,“不难喝嘛。还可以。” “很高兴你喜欢。” “也许以后不会再点了,不过至少这会儿我已经知道味道。” “也算小有斩获。” “我在这附近看过你,马修·斯卡德。你当过警察,这会儿是私探什么的。对吧?” “还算接近。” “我名叫弗洛德。从来不爱这名字,不过又能怎样,对吧?我确实可以改名,不过我是要骗谁呢,对吧?” “如果你这么说的话。” “如果我不说,别人也会说。弗洛德·卡普,这是我的全名。我刚才没提我的姓,对吧?这就是了,弗洛德·卡普。” “好吧。” “好吧,好吧,好吧。”他嘟起了嘴唇,吹起无声的口哨,“这会儿我们该怎么着,马修?啊?我想知道答案。” “我不懂你是什么意思,弗洛德。” “噢,你懂我是想怎样,想干吗,想做啥吧。你知道嘛,对吧?” 事已至此,我想我已经知道了。 “我杀了那个老太太。要了她的命,拿了我那把刀戳死她。”他闪出一抹最最悲伤的微笑,“拿她自己的呜喂呜喂围巾叽咿叽咿绞死她。我把她架上她自个儿的那叫啥玩意儿的,是 petard 对吧。petard 是啥玩意儿啊,马修⑨?” “我不知道,弗洛德。你为什么杀她?” 他看着我,他看着他的咖啡,他又看着我。 他说:“不得已。” “为什么?” “跟波本咖啡一样。非得看到才行。非得尝一尝知道滋味才行。”他的眼睛迎上我的。那双眼睛好大,空荡荡的。我觉得我仿佛可以穿透它们直接看到他头骨底层的那团黑。“我没办法不想着杀人、杀人。”他说。他的声音现在比较清醒了,调侃的味道消失了。“我试过。可我就是办不到。这个念头卡在我脑里怎么也不肯走,我真怕自己干下好事。我没办法正常运作。我无法思考,我整天只看得到鲜血和死亡。我不敢阖上眼睛,因为不敢看到我会看到的东西。我整晚不睡,连着好几天,然后一阖上眼睛我就累到昏死过去。我不再吃饭。我本来还算壮实,可是体重后来却直线下降。”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弗洛德?” “不知道。整个冬天吧。然后我就想,如果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干他那么一票,就可以知道自己是人是怪物还是什么了。所以我就拿起这把刀,出外晃荡了几晚,可我鼓不起勇气,直到有天夜里——这个部分我不想谈。” “行。” “我差点下不了手,可我又非做不可,所以我就做了,而且好像停不了手。真的恐怖。” “你为什么不停手?” “不知道。应该是不敢停吧。听起来没道理,对吧?我真的搞不懂。整个人疯了像是掉进旋涡里,像是跑进一部电影里头,但又同时是观众。我在看着我自己。” “没有人目睹经过吗?” “没有。我把刀丢进下水道,我回到家,我把所有的衣服都扔进焚化炉——我穿的那些。我不断呕吐。那一整晚我吐到胃都空了还在吐。干呕,干呕个不停。然后我就睡着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是怎么睡着的,不过我就是睡了,第二天醒来以后我还以为只是做了个梦。不过当然不是。” “嗯。” “我只想到事情已经结束了。我干了那件事,而且知道我再也不会犯。我是一时冲昏了头,我可以把它忘记。我原以为事情都会过去。” “觉得你可以想办法忘记?” 他点了个头。“不过看来我是没法忘。现在每个人都在讲她。玛莉·艾丽丝·雷菲德,我杀了她却不知道她名字。当初谁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可现在大家全知道了,一切都回到我的脑子里。我又听说你在找我,所以我就想着,想着……”他蹙起眉头,如同狗在追找自己的尾巴一样追着一个念头跑。然后他放弃了,看着我。“所以我就来了,”他说,“所以我就来了。” “是的。” “然后呢?” “我想你最好跟警察谈谈,弗洛德。” “为什么?” “跟你告诉我的原因一样。” 这话他想了想。过了许久他点点头。“好吧,”他说,“这我可以接受。我再也不会杀人了。我知道。可是——你讲得没错。我得告诉他们。我不知道该找谁该讲什么或者……妈的,我只是——”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陪你去。” “好。我要你陪。” “等我再喝一杯我们就走。你还要一杯吗?” “不了。我酒量不行。” 这回我没加咖啡。特里娜端来酒后我问他是怎么选定对象杀人。为什么找上袋妇? 他哭了起来。没有哽咽,只是泪水从他深陷的眼眶喷洒出来。一会儿之后他往袖子上抹干眼泪。 “因为杀了她并不算数,”他说,“我原是这么想。她是无名小卒,她死了也不会有人管吧?谁会想她呢?”他眼睛紧闭。“大家都在想她,”他说,“大家。” 之后我把他交给了警察。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处理。这不是我的问题。 这其实算不上一件案子,而我也没真的破案。以我的角度来看,我什么也没做。是滚沸的流言把弗洛德·卡普揪出来的,毋庸置疑我对传言的起跑确实助了一些力,不过其中有些话语不需要我的参与也会传开。玛莉·艾丽丝·雷菲德分送的所有遗产让她成了这一带耀眼的昙花,是她分送的某一份遗产把我卷入其中。 也许是她揪出杀死自己的凶手,也许是凶手自己揪出的自己,正如所有的人一样。也许没有人是座孤岛,但也许每个人都是。 我只知道我为一位女人点了根蜡烛,而且我觉得自己不是唯一一个。 ①语出莎士比亚戏剧《皆大欢喜》中被逐出宫廷而流浪于林间的公爵,他说远离喧嚣的官场,反倒领会出林木中的话语、淙淙溪水里的文字,以及石头上的讲道辞——都是各尽其妙。 ②出自《圣经·旧约·传道书》第11章1节:当将你的粮食撒在水面,因为日久必能得着。 ③退伍军人通常会在五月底这个节日前后义卖象征纪念之意的血红罂粟花筹款帮助伤兵。 ④Bowery 是纽约一条游民群集的街道。 ⑤Matthew 马修的名字在中文版《圣经》中译为马太,即《马太福音》的作者。 ⑥原文为 my immoral support,英文常讲 moral support 意谓精神支持,此处将 moral 改为 immoral 意思则变成不道德支持。 ⑦这是格伦·坎贝尔(Glen Campbell)唱红的一首歌。 ⑧英文有句成语是迈向不一样的鼓手(march to a different drummer),意谓特立独行。 ⑨英文有句成语 hoist with one’s own petard,字面的意思是架起炮弹轰人反而轰死自己,引伸为害人反害己的意思。 黎明的第一道曙光 所有这一切都是久远以前的事了。 阿比·毕姆当时住在葛兰西官邸,而且连他自己好像都不敢相信阿比·毕姆居然真的当上了纽约市市长。阿里正处于事业巅峰,而尼克队的布莱德里和迪柏谢则都还有一年左右的合约要履行。那时我还没开始戒酒,当然——喝酒当时对我来说正处于仅有好处没有坏处的蜜月期。 我已经离开我的妻子小孩,我赛奥西特的家,以及纽约市警局。我住在西五十七街的旅馆,一如现在,而且大半的饮酒活动都在附近的阿姆斯特朗酒吧进行。比利是晚间的酒保。一名叫丹尼斯的菲律宾男孩几乎天天都站在吧台后头。 而汤米·蒂拉瑞则是其中一名常客。 他块头挺大,约莫六英尺二,胸膛厚实,肚腩也挺饱满。他很少穿西装露面,不过一定会穿上外套打上领带,通常是海军蓝或者酒红色的运动外套搭配灰色法兰绒长裤,天暖时配的则是白色休闲裤。他声音洪亮,从圆滚滚的胸膛轰隆出来;刮得干干净净的脸庞上,噘起的嘴巴透出一抹天真,眼眶周围的肌肉写着世故。他约莫四十八九岁,喝起顶级的苏格兰威士忌来毫不节制。我记得是皇家芝华士,不过也许是黑牌尊尼获加也不一定。不管酒名叫什么,他的脸已经显出证据:颧骨留下一片片永久的潮红,鼻梁横过一条条碎裂的微血管。 我们是酒友。每回撞见时虽然不一定讲话,至少我们一定会点个头摆个手承认对方的存在。他会讲一箩筐的方言笑话,而且讲的还不只是普通的好,而我也会呵呵大笑表示我听懂了。偶尔心情好时我会追忆起警界生涯,而当我的故事好笑的时候,他笑得也绝对不比别人少。 有时他是单独露脸,有时则有男性友人作陪。约莫三分之一的时间,他身边都伴随着一名叫作凯若琳的金发女郎,身材娇小曲线玲珑。“来自加罗林的凯若琳”是他偶尔引介她时的介绍词,而她讲话也的确带着些微南方口音——不胜酒力之时,听来更浓。 然后某天早上,我买来《纽约日报》,读到一则新闻说布鲁克林湾脊区殖民路的一家民宅遭人抢劫。抢匪拿刀戳死当时在家的唯一一人,玛格丽特·蒂拉瑞。她的丈夫汤米·蒂拉瑞是业务员,当时并不在家。 我一直不知道汤米是业务员,或者他已经成家。他的无名指的确戴了个金戒指,不过显而易见他的对象并不是加罗林来的凯若琳,而这会儿看来他已成了鳏夫。模糊间我为他感到遗憾,模糊间我为我从没听过的那个妻子感到遗憾,不过一切仅此而已。那时我喝的酒够多,任何情绪都不至于造成太大冲击。 然后,两三个晚上之后,我走进阿姆斯特朗,一眼便看到了凯若琳。看来不像是在等他,或者等任何人,感觉上也不像是才刚闲荡进来。她独自一人坐在吧台椅上,捧着酒杯在喝某种暗色液体。 我找了个离她几张椅子的地方坐下来,点了两杯双份波本,喝了一杯,然后把另一杯倒进比利帮我端来的黑咖啡。我正啜着咖啡时,一个带着皮德蒙高原柔美口音的声音在说:“我忘了你的名字。” 我抬起头来。 “我们应该见过,”她说,“不过我想不起你的名字了。” “马修。”我说,“你讲得没错,汤米引介过我们。你是凯若琳。” “凯若琳·曲珊。你见到他没?” “汤米吗?事发过后还没见到。” “我也没有。你们——全都去了葬礼吗?” “没有。什么时候举行的?” “今天下午。我也没去——那里。你为何不坐到我旁边呢,免得我讲那么大声。拜托?” 她在喝一种甜甜的杏仁酒,外加冰块。尝起来像甜点,不过力道不亚于威士忌。 “他叫我不要去,”她说,“葬礼。他说这是对死者的尊重。”她擎起酒杯瞪进里头。我从来搞不懂大家是打算在里边看到什么,虽然这种动作我也曾做过不知多少次。 “尊重,”她说,“天知道他知道什么叫尊重?我还不就是一大伙同事里的一个么。我们都在唐纳希公司上班。大家看我们还不就是朋友吗?而且我们的确也一直只是朋友,你知道。” “你说了算。” “噢,老天,”她说,“我倒也不是说我没跟他搞过,看在老天份上。我的意思是,我们只不过是混在一起玩闹享乐而已。他结婚了,而且每天晚上都回家找妈妈,我也无所谓。因为但凡脑袋正常的人,都不会想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里看到汤米·蒂拉瑞对吧①?该死的,我这是在洒酒还是在喝酒啊?” 我们都同意,她的饮酒速度稍嫌快了点。纽约尽是这种甜酒垃圾。她声称,跟她从小喝到大的波本实在不能相提并论。波本是她贴心的老朋友。 我跟她说我也是波本迷,她听了颇感欣慰。友谊的滋生还有比这更薄弱的原因,而我们的原因则促成我俩双双步出阿姆斯特朗,走到此街的另一家酒馆共饮五分之一瓶的独家波本——她的选择——然后漫步四条街抵达她的寓所。我记得看到了刻意外露的砖墙、裹着稻草的瓶子里插的蜡烛,还有几张比利时国家航空的旅游海报。 我们做了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时会做的事。我们灌下好些独家波本然后上床。她发出不少热情的声响,并且展示出不止几招的娴熟技巧,然后她哭了一会儿。 之后没多久,她便倒头睡去。我也累了,但还是穿上衣服把自己送回家去。因为有哪个脑袋正常的人会想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里看到马修·斯卡德呢? 其后几天,每回我走进阿姆斯特朗时,都想着会不会跟她不期而遇,而每一次没见到她我都是放心多于失望。我也没碰到汤米,这点带给我的也是放心而绝非失望。 然后有一天早上,我拿起《日报》,读到警方在夕阳公园逮捕了两名该为蒂拉瑞抢劫案负责的南美小孩。报纸登了张常见款式的照片——两名瘦巴巴的毛头小子头发乱蓬蓬,其中一个想躲开相机,另一个则臭着脸露出不屑神态;两个人都给上了手铐,押在一名肩膀宽阔脸色凝重身穿西装的爱尔兰男子旁边。你不需要阅读旁边小心翼翼的说明就可以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当天下午两三点时,我到阿姆斯特朗买了个汉堡搭配啤酒。吧台后头的电话响起来,丹尼斯放下他手上擦着的玻璃杯拿起话筒。“没多久前还在,”他说,“我瞧瞧他走了没。”他遮着话筒,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你人还在吗?”他问,“还是在我一个不留神的时候跑掉了?” “谁在问?” “汤米·蒂拉瑞。” 你永远无法知道女人会决定告诉男人什么,或者男人听了以后会怎么反应。我不想知道。不过从电话上听到答案总比当面来得好。我点点头,从丹尼斯手上接过电话。 我说:“马修·斯卡德,汤米。看到你老婆的新闻真是遗憾。” “谢谢,马修。天哪,感觉好像是一年以前的事啰。其实才多久啊,一个礼拜吧?” “至少他们逮住了作案的狗杂种。” 一阵停顿。然后他说:“老天。你还没看报纸吧,啊?” “我就是在报上看到消息啊。两名南美小孩。” “说来你还没看到今天下午的《邮报》啰?” “没有。怎么,发生什么啦?结果发现他们是清白的吗?” “那两个臭毛头吗?清白?呸,他们跟时代广场地铁站的男厕一样又清又白呢。警察搜了他们的窝,发现到处都是我家的东西。珠宝我已经讲了细目,音响我也提供了序列号码,所有的东西都在。甚至还有绣上了首字母的东西等等。妈的他们还真是该死的清白呢,拜托。” “然后呢?” “他们承认犯下抢劫案,可是命案不认。” “常见的事,汤米。” “让我讲完好吧?抢劫案他们承认,不过照他们的说法,是有人指使的。据他们说呢,是我雇了他们抢我自己。他们可以保留到手的所有东西,而我呢则会把值钱物品全摊出来给他们拿,这一来我就可以谎报更多失物领到一大票赔偿。” “失物总共值多少钱?” “妈的,我不知道。从他们公寓翻出来的东西比我当初报案时列举的要多至少两倍呢。有一些东西是我填了表以后才搞丢的,有些是警察找到以后我才知道不见了。谁会马上发现所有搞丢的物品啊——至少我没有,何况,佩姬②走了我脑子还没回过神来。你懂我意思吧?” “听起来根本不像诈领保险嘛。” “对啊,当然不是。妈的怎么可能?我手头就那么一张一般家庭的保险单。搞丢的东西只会理赔三分之一的价钱。依他们的说法,他们上门时家里没人。佩姬不在。” “意思是?” “他们说我在陷害他们。他们闯上门来把所有的东西拖走,然后我跟佩姬回到家,往她身上戳了七八刀,之类的,最后把她丢在那儿不管,让人以为是抢匪干的。” “抢匪怎么证明是你戳死你老婆的?” “他们没办法啊。这两个家伙只能一口撇清,说什么那天上门时她不在,还说是我雇他们抢自己。剩下的全是警察瞎掰的。” “警察怎么对付你,押你上警局吗?” “没有。他们到我家来,一大早的我都不知道几点。我这才知道毛头小子给逮了,我也是那时才知道他们想让我背黑锅。警察说是只想跟我谈谈,起先我还是有问必答,接着我开始听出弦外之音,知道警察想一股脑全栽到我身上。所以我就说没有律师在场我一个字都不讲,然后马上打电话给我的律师卡普伦。他早餐才吃一半,什么都顾不上就赶到了我家,而且他也要我别开口。” “所以警察没要你做笔录或者带你上警局?” “没有。” “你的话他们信吗?” “怎么可能。我也没讲出个什么,因为卡普伦要我闭嘴。他们没把我带走是因为他们还没个案子可办,不过卡普伦说他们会想办法弄出个案子来的。他们还说不许我出城逍遥去,你说好笑不好笑?我老婆死了, 《邮报》上的头条写着:‘调查抢/命案死者的老公。’你说妈的我还能怎样?难不成还跑到蒙大拿去钓该死的鳟鱼不成?‘不许出城逍遥去。’你如果在电视上看到这种垃圾,肯定会说现实中哪有人这样讲话。搞不好他们就是从电视学的。” 我等着他告诉我他找我干吗。我没等多久。 “我打电话呢,”他说,“是因为卡普伦想雇个侦探。他说也许这两个家伙会在自家附近乱讲话,搞不好还跟朋友吹过牛,也许可以找到证据证明他们是真凶。他说警察不会朝那个方向办,因为这会儿他们可是忙着要把黑锅盖到我头上。” 我解释说我并没有合法身份,说我没执照也不写报告。 “这无所谓,”他坚持道,“我跟卡普伦说,我想找个信得过的人,找个肯帮我出力的。其实他们根本兜不出个案子来办我,马修,不过这事儿拖得越久,于我就越加不利。我想赶紧澄清,我希望报纸登出消息,说全是那些个南美混混干的,跟我八竿子关系也打不着。你开个合理的价钱吧,我直接给你,如果你不爱支票的话,我就付现。你说怎么样?” 他想找个信得过的人。加罗林来的凯若琳难道没告诉他说我有多可信么? 结果我是怎么说的?我说可以。 我在杜·卡普伦位于法院路的办公室里跟汤米·蒂拉瑞和他的律师碰头,此处离布鲁克林的市政厅只有几条街。隔壁是一家黎巴嫩餐厅,转角是一家专卖中东进口商品的杂货铺,那旁边则是一家古董店,橡木家具和黄铜台灯以及床架都堆到店门口了。卡普伦的办公室装潢着镶木墙板,摆设着皮椅以及橡木档案柜。他的名字还有其他两名合伙人的名字都以古雅的黑色烫金字母漆在毛玻璃门上。卡普伦一身流行的保守打扮,穿了套三件式条纹西装,剪裁比我的要高档。汤米穿着他酒红色的外套以及灰色法兰绒长裤和便鞋。他蓝色眼睛的眼角以及嘴巴周遭透出压力。他的气色有点灰败。 “我们只是想要求你呢,”卡普伦说,“找到他们裤袋里的钥匙——海利拉和克鲁兹的——然后循线追踪到宾州火车站的置物柜,把锁打开,那个柜子里有把一英尺长的刀子,上头沾了他们的指纹和血。” “有这么严重吗?” 他笑起来。“找到的话也无伤啊。唬你的啦,我们还没那么惨。警方只不过拿到两个拉丁小子前言不对后语的说辞,他们打从断了柳橙汁以后就麻烦惹个不停。不过警方手上确实有他们觉得能把汤米定罪的动机。” “是什么?” 我边问边看着汤米,他别开了眼睛。卡普伦说:“婚外情、股票大赔,外加极度可疑的金钱动机。玛格丽特·蒂拉瑞七八个月以前继承到约莫二十五万的遗产。有个姑妈留了一百多万美金由四个人均分。警察根本没有注意他有多爱他老婆,何况又有多少老公不会乱搞呢?大伙都是怎么说的?——九个偷腥一个撒谎是吧?” “蛮大的几率嘛。” “其中一名杀手,安吉尔·海利拉,今年三四月在蒂拉瑞家打了点零工。春季大扫除。他从地下室和阁楼拖出一堆垃圾,做了不少苦工。照海利拉的说法,汤米就是透过这层关系找他打劫的。依常识判断,该说是海利拉和他的同伙克鲁兹就是透过这层关系知道了地形,以及屋里有什么、该怎么进去。” “要抓汤米的小辫子看来是不容易。” “没错,”卡普伦说,“问题是,如果真为了这个走上法庭,就算赢了官司也是输掉了下半辈子,众人都会记得你曾经因为被控杀妻上过法庭,就算无罪开释也没用啦。 “更何况,”他说,“天知道陪审团会往哪个方向判断。汤米的不在场证明说,抢劫案当时他和一名女子在一起,是个同事。光明正大得没话讲。不过天知道他们打算怎么想。有时候呢他们会打定主意不接受,会认定是女友帮着撒谎,甚至干脆一口咬定他是混账,竟然老婆被杀的时候还在外头胡搞。” “你再这么讲下去,”汤米接口道,“我自个儿都要觉得有罪了,瞧你说得活灵活现的。” “何况他本来就很难得到陪审团同情。汤米是个帅气的大个儿,打扮入时在酒馆里肯定人见人爱,可是跑到法庭就要人人喊打了是吧。他是股票业务员,讲起电话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而这就表示所有听过内线消息亏了几百块的,或者因为电话推销买了杂志的阿猫阿狗都会杀气腾腾地走进法庭找他算账。跟你说吧,妈的我们根本不想进法庭。法庭上我铁定会赢,这我清楚,再不济也可以赢得上诉吧,可谁想要这样啊?这个案子连个头都不该起,在他们往陪审团面前投递诉状以前我就要斩草除根把问题彻底解决。” “所以你是希望我能——” “尽量搜集信息啊,马修。找到所有可以让海利拉和克鲁兹信用扫地的证据。我不知道是否有东西可找,不过你当过警察现在又是私探,你总可以带着你的职业素养上街四处打听吧。” 我点点头。这我做得到。“可我不懂,”我说,“找个会说西班牙语的侦探不是方便多了吗?要我上他们的小店买罐啤酒我还可以,问题是我的西语段数离流利还远得很。” 卡普伦摇摇头。“建立私人关系可比只值一文的‘Me llamo Matteo Y como esta usted’(西语:我名叫马堤欧,你好吗)要值钱多多啦。” “就是嘛,”汤米·蒂拉瑞说,“马修,我知道靠你准没错。” 我想跟他说靠我呢,我靠。我不知道自己能查出什么一般警察办案程序查不出来的东西。不过以我戴过多年警徽的资历,当然知道有人想把钱送上门的时候绝对不可推辞。收受款项我很自在。这人继承了二十五万美金,再加上他老婆保的不知多少险。如果他想四处散财,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收? 所以我就去到日落公园,在街上晃晃,到酒馆再晃晃。日落公园位于布鲁克林,就在该区的西沿,湾脊区之上,绿林公墓的西北。这些时日以来,这一带有许多棕石建筑一栋栋冒出来,很多年轻的城市专业人士都在改装老房子,把这儿弄得很有气质。然而多年前这段故事发生之时,这些年轻新贵可还没有发现日落公园。当时这个地段混居了拉丁美洲人以及斯堪地那维亚人,前者大半来自波多黎各,后者大多来自挪威;人口重心逐渐由欧洲倒向岛国人民,肤色由白转黑——而这个过程,在那之前已经进行了许多个世代,变化的脚步极其缓慢。 我跟海利拉的房东、克鲁兹的前任雇主以及他最近的女友之一聊了聊。我在酒吧和杂货铺的后头喝酒。我拜访当地警局,翻阅两名抢匪的犯案记录,和警察共饮咖啡,并且听闻到某些未曾列在档案里的故事。 我发现麦古利多·克鲁兹曾经在某个酒馆为了女人跟人打架,失手杀死对方。不过当时并没有人提出控诉。十几名目击者表示,是死者拿着破酒瓶追在克鲁兹后头跑。看来克鲁兹当时八成带了刀,但是好几名目击者都一口咬定,是一位不知名的好心人丢给他的,因此也没有足够证据以携带武器的罪名起诉他,更别说告他谋杀了。 我得知海利拉的三个小孩都和母亲住在波多黎各。他虽然离婚了,但却不愿娶现任女友,因为他觉得在上帝眼中他和前妻仍是连理。有钱的时候他会汇款过去。 我也听说了其他事情。当时觉得都是鸡毛蒜皮,如今也已完全淡出记忆,不过听时我做了记录,而且每隔个一两天我都会把我的收获报告给卡普伦。我说的话他好像都听得兴致勃勃。 收工睡觉以前,我绝无例外一定会先上阿姆斯特朗报到。有个晚上她在那里,凯若琳·曲珊,这回喝的是波本,脸庞因为长久累积的痛苦变得僵硬。她眨了一两次眼才认出我来。然后眼泪开始在她的眼角成形,她扬起了手背抹去眼泪。 我等她招手以后才走向她。她拍拍旁边的凳子,于是我便溜身而上。我点了波本加咖啡,并且请她喝了续杯。她已经醉得可以,不过你永远也找不到足够的理由拒绝下一杯。 她谈到汤米。他对她很好,她说。打电话啊,送花的。不过他不肯见她,因为这样看起来不妥——对一个新任鳏夫来说,对一个公开被控杀妻的男人来说。 “他送的花没附卡片,”她说,“他用公共电话打给我。这个婊子养的。” 比利把我叫到一旁。“我不想请她出去,”他说,“这么个好女人,气色却烂成那样。总之我觉得她是非走不可。你会送她回家吧?” 我说我会。 我把她带出那里,一辆出租车过来节省了我们一段路程。到了她家,我从她皮包里拿出钥匙打开锁。她往沙发一倒,四仰八叉半坐半躺了下来。我去上了个洗手间,等我回来时,她已经闭上了眼睛轻声打着呼噜。 我帮她褪下外套、鞋子,把她抱上床,为她拉松了衣服然后盖上毯子。如此这般搞得我累垮了。我在沙发坐了一下,几乎也要睡着。我猛力甩个头醒来,然后起身离去。 第二天我回到日落公园。我得知克鲁兹年轻时便爱惹是生非,他常跟邻家一帮小子呼啸前往城里,到格林威治村漫步游荡,搜找男同性恋痛揍一顿。他对同性恋极端恐惧,起因也许就是如常理所说的,害怕内心某个部分的自己。他必须借由惩罚他们以压住心里的恐慌。 “他还是不喜欢他们。”一个女人告诉我。她一头光亮的黑发眼珠子浑浊,她喝的朗姆酒和橙子汁都是我付的钱。“他长得挺好,你知道,所以他们都会黏上他,可他不喜欢。” 我把这项信息列入记录——连同其他几项同样惊天动地的讯息。我在第十大道的铁板餐厅请自己吃了块牛排,然后到阿姆斯特朗酒吧结束一天。我喝得并不卖力,只是啜着波本咖啡让时间缓缓流逝。 有两次,有人打电话找我。一次是汤米·蒂拉瑞,告诉我他实在太感激我为他所做的一切。依我看来,我除了拿他的钱以外什么也没干,不过他好说歹说总算说服了我,他完全是靠着我的忠心与无价的帮助才能活下去。 第二通电话来自凯若琳。更多的赞美。我是个绅士,她跟我保证,而且从里到外可圈可点。还拜托我忘了她跟我讲的汤米的坏话。他们已经重修旧好。 第二天我放了自己一天假。我想我是去看了场电影, 《骗中骗》吧好像,保罗·纽曼和罗伯特·雷德福以行骗的方式达到复仇的目的。 再过一天,我又到布鲁克林旅游去了。再下一天,我一早便买了《日报》。头条的标题语焉不详,类似某某嫌犯于牢中上吊自杀,不过翻到第三版细看内容之前我就猜到应该是我的案子。 麦古利多·克鲁兹把他的衣服撕成布片串扎成一长条,他把铁床架侧翻爬上去,再将他自制的绳子系到头顶的水管上,最后从侧立的床架上一跃而下,跳进了另一个世界。 当晚六点的电视新闻报道了故事其余的部分。安吉尔·海利拉得知朋友死亡以后,也撤销了他开始的说法,承认蒂拉瑞家的抢劫案是他和克鲁兹自行策划执行的。蒂拉瑞太太在他们犯案当时回家,所以被克鲁兹乱刀戳死。他拿了把厨房菜刀动手,海利拉在一旁吓得目瞪口呆。麦古利多脾气向来急躁,海利拉说,不过他们是朋友,也是表兄弟,所以两人便合编了个故事保护麦古利多。如今他死了,海利拉终于可以公开真相。 当晚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这点颇为寻常。我打定了主意要喝醉,只是原因不明——这一点虽不寻常,但也偶有发生。那段时日我经常喝醉,不过我其实很少有意把自己灌醉。我只是想让自己舒坦一些,稍微放松一下,然后喝着喝着我就会变得烂醉如泥。 我并没有特意喝得太凶太快,不过我是朝着那个方向迈进,直到时钟约莫走到十或十一点时,门打开来;我在转身之前,就知道来者是谁。汤米·蒂拉瑞,打扮时髦,顶着个刚做的发型,打从他老婆遇害以后这是头一回跑到吉米的店。 “瞧谁来啦!”他大声嚷嚷,咧嘴露出了他的那种笑。大伙七手八脚跑去跟他握手。当时比利站在吧台后面,他刚倒了杯酒要请我们的英雄喝,汤米马上坚持要请在场所有人士都喝一杯。这个提议耗资颇为可观——现场起码有三四十个人——不过我看就算挤了三四百人,他大概也不在乎吧。 我待在原地,让其他人蜂拥向他,不过他却排开众人朝我走来,然后一手搂住我的肩膀。“英雄在这儿呢,”他宣布道,“最他妈棒的一个劳苦功高的侦探。这人的钱,”他告诉比利,“今晚绝对不能收。他一杯酒也不许买;一杯咖啡钱也不许付;如果你们打从我上次来了以后径自装了付费厕所的话,他也不许动用他自己的那枚硬币。” “厕所还是免费的,”比利说,“不过可别提醒老板。” “呸,他早就在动这个歪脑筋了吧,”汤米说,“马修老弟啊,我爱你。我原本如同瓮中之鳖窝在家里不敢出门,然后你就排除万难三下两下全部搞定。” 妈的我做了什么啊?我既没有吊死麦古利多·克鲁兹,也没有诱骗安吉尔·海利拉来个真情告白。我连这两个人的面都没有见过呢。不过他正在买酒招待大伙,而我又嘴痒痒的想喝,所以我又何苦争辩呢? 我不知道我们在那里待了多久。奇怪的是,汤米喝酒的速度一直在加快,我的速度却是逐渐减慢。我注意到凯若琳不在现场,而且她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我们的谈话中。我心想,不知她会不会推门进来——毕竟,这个店离她家很近,而且她也有习惯独自过来饮酒。我心想,不知她进门的话场面会是如何。 想来,当时我脑子里应该转着许多事情,所以才会一边饮酒一边踩着刹车。我不希望记忆出现缺口,不希望脑子里跑出灰色地带。 不久之后,汤米催着我离开阿姆斯特朗酒吧。“这会儿是庆祝时间,”他告诉我,“咱们可不想在这儿待到脚底生根吧。咱们得出去活动一下。” 他开了车来,而我则跟着他随处乱逛,并没有注意我们具体到了哪里。我们去了东区一家嘈杂的希腊酒馆,那儿的服务生个个看来都像是黑帮打手。我们又去了几家时髦的单身酒吧。最后我们来到东村某处,置身于一方阴暗的啤酒窟。 这里很安静,挺适合讲话,于是我便问起我到底是立下了什么汗马功劳。有个人自杀,而另一个翻供,这两件事倒是于我有什么联系。 “是你提供的料。”他说。 “什么料?我又没有送上什么指甲头发的供你下蛊害人。” “关于克鲁兹和同性恋的事。” “他搞不好会因为杀人给判死罪。他可不是因为年少轻狂的时候尽找同志麻烦怕他们报复才上吊的吧。” 汤米啜口威士忌。他说:“几天前,有个大块头黑鬼用餐时跑到克鲁兹跟前。‘等你关到绿色避风港的时候可就有得瞧啦,’他告诉他,‘那儿所有的汉子都想找你当女友喔。等你放出去以后啊,医生叔叔还得帮你切个全新的屁股来用才成呢。’” 我没接话。 “卡普伦,”他说,“他跟某人讲了,那人又再传话给人,如此这般一切就都搞定啦。克鲁兹仔细想了想,以后只要一进澡堂,牢里就有半数的黑鬼要从后头上他,所以没两下子那个杀人的小混混就吊在空中舞着脚啰。死得好哇。” 我好像没办法呼吸了。汤米走到吧台再点一轮酒的时候,我力图恢复呼吸。我眼前的酒都还没碰,不过我还是让他点去。 他回来的时候,我说:“海利拉。” “翻供啦。从头到尾全招了。” “而且把责任都推给克鲁兹。” “何乐而不为呢?克鲁兹又不会在旁边跳脚。天知道是哪个干的啊,谁又在乎呢?重点是,你提供了一个跳板。” “给克鲁兹,”我说,“跳到另一个世界。” “也给了海利拉,还有他在山图市的小孩。杜跟海利拉的律师谈过,海利拉的律师又跟海利拉谈过,口信是说:‘瞧,这会儿你因为抢劫案给关起来,搞不好还会判你杀人呢;不过如果你讲对了故事,服刑时间肯定缩短,而且更妙的是,好心的蒂拉瑞先生还打算不计前嫌,每个月都寄一张肥肥的支票给你在波多黎各老家的老婆和小孩呢。’” 吧台边,两名老翁正在重温路易史默林的拳击大赛——而且是第二次,这次路易可是狠狠教训了先前赢过他的德国冠军③。老翁之一在空中比画了好些个圆弧,以示范侧勾拳。 我说:“是谁杀了你老婆?” “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如果要我赌的话,我会说是克鲁兹。他的眼睛发出凶光;如果凑近了看的话,你会知道他就是凶手。” “你什么时候凑近了看他?” “大扫除那次啊,他们清理了我的房子、地下室和阁楼。可不是他们跑去扫荡那回喔,那是第二次。” 他笑起来,不过我继续盯着他,直到那抹笑容没了自信。“帮忙打扫的是海利拉,”我说,“你从没见过克鲁兹。” “克鲁兹也跟了去打杂。” “这你没提过。” “噢,当然有,马修。而且这样那样现在又有区别吗?” “是谁杀了她,汤米?” “嗐,别问啦好吧?” “回答我的问题。” “我答过了。” “人是你杀的,对吧?” “你这是干吗,疯了啊?克鲁兹杀了她,海利拉也已经招供,这还不够吗?” “告诉我你没杀她。” “我没杀她。” “再讲一次。” “妈的我没杀她嘛。你是怎么啦?” “我不信。” “噢,天哪。”他说。他阖上眼睛,把头埋进手里。他叹口气抬脸说道:“你知道,我有个毛病。电话上呢,我是天底下最最棒的推销员。我发誓我可以把沙子卖给阿拉伯人,在冬天卖冰块也没问题,可面对面的话我就没辙了。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你说呢?” “不知道。以前我老以为是我的脸我的眼睛跟嘴巴泄了底;不知道。讲电话很简单。我跟个陌生人聊天,我不知道他是谁长啥样,而且他也没在看我,所以简单之至。面对面,尤其跟熟人,那就是两码子事了。”他看着我,“如果这事咱们电话上讲的话,你准定全部买账。” “有可能。” “妈的一定。你一字一句全会听进去。也罢,就算我跟你说是我杀了她好啦,马修,可你什么都没法证明啊。事情是这样的,家里遭抢以后我跟她一起走进客厅,里头乱得像发生了地震,我们大吵一架脾气爆了所以才会出事。” “是你设计的抢劫案。整件事都是你策划的,就跟克鲁兹和海利拉当初指控的一样。可这会儿你却撇得一干二净。” “而且你还帮了我一把——这点可别忘啰。” “我不会。” “反正我不会被抓去坐牢的,马修。根本不可能。法庭上我肯定赢,那么做只是要避免上法庭。听好了,这会儿咱们是黄汤下肚信口开河,明天不就全忘光了吗,啊?我没杀她,你没指控我,咱们还是哥俩儿,没事的啦。对吧?” 想要失忆的时候偏却记得清清楚楚。第二天早上我起床时,一切都历历在目,可我却希望自己全都忘了。他杀掉自己老婆却可以脱罪。而且是靠我帮忙。我拿了他的钱,代价是教了他如何设计让这个人自杀,又让另一个做假证。 但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束手无策。我就算跟警方说破了嘴,汤米和他的律师都会一口否认,而我手头上却又只有空口无凭最最薄弱的证据——在我的客户和我自己都灌了满肚子黄汤之后他跟我讲的话。接下来几天我左思右想,追索可以翻案的方法,但是一无所获。也许我可以吸引哪个记者注意,也许可以借此登个让汤米吹胡子瞪眼的报道,但我又是为了什么呢?这又会带来什么好处? 我愤恨难平。不过我只消喝个两杯就好,这就可以平衡不少。 安吉尔·海利拉承认结伙抢劫,布鲁克林检察长于是撤销了谋杀的指控作为回报。他被押到州立监狱服五到十年的刑期。 然后某天半夜,我接到一通电话。我已经睡了几个钟头,不过电话吵醒了我,于是我摸着找去。花了一分钟我才认出另一头的声音。 是凯若琳·曲珊。 “我非打给你不可,”她说,“因为你是波本人,是个绅士。打给你是因为我欠你一份情。” “怎么了?” “他把我甩了,”她说,“而且还让公司炒我鱿鱼,免得天天都要在办公室看到我。这会儿他不需要我帮他掩饰,他就一脚把我踢开,而且你知道吧,这一切他还是通过电话讲的。” “凯若琳——” “我全写在遗书里了,”她说,“我留了遗书。” “听我说,先还别动手,”我说,我已经下了床,摸着找衣服,“我马上过去。我们得谈谈。” “你挡不了我的,马修。” “我不会挡着你。我们先谈谈,然后你爱怎样都行。” 电话在我耳边喀嚓挂断。 我唰唰穿好衣服冲到她家,希望她是服药,希望死亡的过程不是那么快速。我打破楼下那扇门的一小片玻璃闯进大楼,然后拿了张老旧的信用卡拨开她弹簧锁的闩子。 房间满是火药味。她躺在上回我看到她时她瘫倒的那张沙发上。手枪在她手里,手臂软软地垂在一旁,她的太阳穴穿了个黑边的洞。 确实有一份遗书。一瓶空了的独家波本立在咖啡桌上,旁边是一只空玻璃杯。她的笔迹和遗书上阴郁的字句透出酒意。 我读着遗书。我在那里站了几分钟,不算久,然后我便从开放式厨房拿了条小毛巾,把瓶子和杯子都擦干净。我另外又拿了个同系列的杯子,洗净擦干,一起放在水槽的滤水板上。 我把遗书塞进口袋。我把枪从她的指间拔开,照惯例检查有无脉搏,然后拿了个沙发垫包住手枪用以消音。我往她的胸膛发了一发子弹,然后往她嘴里再打一发。 我把手枪丢进口袋,然后离开。 他们在汤米·蒂拉瑞的家里找到了那把枪,就塞在客厅沙发的椅垫中间,里外都没有指纹。弹道测试完全符合。我朝着她胸膛的软组织开枪是因为子弹撞上骨头有可能绽成碎片。那是我多打几颗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则是要排除自杀的可能。 故事上报以后,我拿起话筒打给杜·卡普伦。“真搞不懂,”我说,“他都已经洗清罪嫌了,妈的干吗还要杀掉女孩?” “你自个儿问去吧。”卡普伦说。他听来不甚快乐。“依我说,这人疯了。天地良心,原本我还真是不知道。我原想说,搞不好他杀了他老婆,搞不好没有,审判他可不是我的工作。但我没想到这人是个杀人狂。” “警方确定是他杀了女孩吗?” “毋庸置疑。手枪是有力的证据。等于捧着把冒烟的枪给人逮个正着嘛,那枪就在汤米的沙发里。白痴一个。” “奇怪他怎么没丢掉。” “也许还准备对付别人吧。疯子的脑袋不可理喻。脱不了关系啦,枪是证据,而且还有人通报——有个男的报警说他听到枪声,说是有人跑出她家,连长相都交代啦——准是汤米没错。说他穿了那件红色外套,妈的跟派拉蒙的带位员一样俗气。” “想必很难帮他开脱了吧。” “嗐,他得找别人求救啰,”卡普伦说,“我跟他说了这回我没法使力。总而言之,我跟他已经是一刀两断没得谈啦。” 前几天我读到安吉尔·海利拉出狱的消息,所以回想起了这段往事。他十年的刑期全部服满,因为这人不管在监狱里外都是不折不扣的惹祸大王。 汤米·蒂拉瑞的杀人罪才服了两年三个月就被人拿自制小刀宰了。当时我还心想,或许是海利拉为了报仇找人干的,真相我永远不会知道。也许是支票不再寄到山图市于是海利拉心生不悦,又或许是汤米跟人讲错了话——面对面,而不在电话上。 我觉得自己应该不会重蹈覆辙了。我已经不再喝酒,想要扮演上帝的冲动好像也跟着酒精一起蒸发掉了。 然而很多事情都有了改变。比利在那之后不久离开阿姆斯特朗,也离开了纽约。新近听说他戒了酒,住在索沙利朵制造手工蜡烛。前不久我在下城第五大道一家书店撞见丹尼斯,里头尽是瑜珈、灵修以及全人式医疗的孤本书。阿姆斯特朗酒吧预定下个月底就要关门,租约正等着新客户上门,想来不消三两下,这家陈年酒吧就要变成另一家韩国鲜果市场了吧。 偶尔我仍然会为凯若琳·曲珊以及麦古利多·克鲁兹点上一支蜡烛。并没有常常。只是偶尔为之。 ①美国国歌的开头是:啊!你们能否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里看到/我们于黄昏的最后一道光线中礼赞的荣耀。这里的荣耀指的是美国国旗。 ②Peg 佩姬是 Margaret 玛格丽特的昵称。 ③一九三六年的世界拳击冠军争霸战中美国代表路易败给德国的史默林,他誓言要于次年夺回宝座,时值二战,这一次的比赛举世瞩目且被两国人民视为善与恶的对决。而在第二次的对决里,路易也的确夺回了拳王头衔。 蝙蝠侠的帮手 可靠公司在熨斗大厦里头,位于百老汇大道和二十三街交界处。接待员是个优雅的黑人女孩,颧骨高耸,头发是直板烫,她朝我点个头笑一下,然后我便步下甬道廊,走向华利·维特的办公室。 他坐在桌子前面,是个五短身材的壮实男子,斗牛狗的下巴,灰发剪成小平头。他坐着没动,说道:“马修,真高兴看到你,你还真准时啊。认识这几位吗?马修·斯卡德,吉米·迪撒弗,李·托鲍尔。”我跟大伙都握了手。“我们在等艾迪·兰金。然后咱们就得一起出门守护美利坚合众国的贩卖系统去啦。” “少了艾迪可不成。”吉米·迪撒弗说。 “没错,他是要角呢,”华利说,“他是咱们的头号斗牛。这人受过攻击训练,嗯,艾迪。” 几分钟后他穿门而入,于是我领会到了他们的意思。吉米和华利以及李虽然外表不同,不过他们都一副做过警察的样子,想来我应该也是。艾迪·兰金看来则像是以前每逢疯狂周六夜时准定要给我们架到警局的那种人。这人是个大块头,宽肩细腰,金发几近白色,两鬓留短后头蓄长,头发如同马鬃般垂到颈背。他的前额宽阔,长了个哈巴狗鼻。他的脸很白,丰润的唇鲜红欲滴,像是人工制品。他长得一副乡巴佬样,而且你可以感觉到他对任何压力的反应一律都是拳脚齐上毫不啰唆。 华利·维特把他介绍给我。其他人都认识他。艾迪·兰金握握我的手,他的左手压上我肩膀猛拍了一下。“嗨,马修,”他说,“高兴认识你啊。怎么样,大伙儿,咱们可准备好要帮助披风骑士啦?” 吉米·迪撒弗开始吹起老牌电视节目《蝙蝠侠》的主题曲。华利说:“好啦,武器怎么样?大伙儿都带了吧?”李·托鲍尔掀开西装外套,露出肩带上插的一把左轮。艾迪·兰金抽出大型自动手枪,放在华利的办公桌上。“蝙蝠侠的枪。”他宣告道。 “蝙蝠侠不带枪。”吉米告诉他。 “那他最好离纽约远点,”艾迪说,“要不他的屁股可就要不保啦。左轮那种玩意儿,打死我也不会带在身上。” “左轮打得跟你手上那把一样准,”李说,“而且不会卡住。” “这个宝贝才真是不会卡住。”艾迪说。他拾起自动手枪,伸出手来做示范。“你拿着把左轮,”他说,“点三八口径或者别的什么的——” “点三八没错。” “——于是来了个人把它夺走,这人只消瞄准了发射就行。就算一辈子没见过枪,他也知道怎么来。而这只怪兽可不一样啰——”他表演起来,拉拉安全装置,动动滑杆——“妈的有好几道关卡守着呢,他那边还傻着眼时我已经把枪抽走赏了他一颗子弹。” “谁也没办法把枪从我身上拿走。”李说。 “大伙儿都是这么说的,可瞧瞧发生的几率有多高。警察如果给自己的枪打中,十之八九都是左轮。” “那是因为他们只带左轮。”李说。 “嗐,就这句话没错。” 吉米和我没带枪。华利提议给我们一人一把,不过我俩都拒绝了。“倒也不是说一定得掏出枪展示展示,更别提开打了,”华利说,“不过外头难保没有凶险,武器在身总是个保障。好啦,咱们上路去吧?蝙蝠车就等在路边。” 我们一行五人,五名成年男子,搭了电梯下楼,其中三个佩戴手枪。艾迪·兰金穿了件格子呢猎装和卡其长裤,其他几个人则是着西装打领带。我们从第五大道的出口往外走,跟着华利迈向他的车——一辆五年车龄的凯迪拉克弗莱特伍德停在消防栓旁边。车窗上没有夹着罚单,一张公共建筑管理局的通行证挡住了交警。 开车的是华利,艾迪·兰金陪他坐在前头,我们其他几个坐后面。我们从第六大道悠闲地开到五十四街再往右转,接着华利把车子停在了和第五大道相隔几家门面的消防栓旁边。我们一起走向第五大道的转角,然后拐个弯朝城中心的方向移行。逼近街区中央时,发现一群黑人已经在那儿摆摊叫卖。其中一名展示的是手提包和丝巾——整整齐齐摆在一张折收式的牌桌上。另外两人卖的则是 T 恤和卡带。 华利轻声道:“上吧。这三个人昨天就在这儿了。马修,麻烦你跟李往街尾走,瞧瞧转角那两个家伙是否有咱们在找的东西。然后再折回来,大伙儿一道收拾这几个家伙。现在我就要让这家伙卖我一件衬衫。” 李和我走向转角。两名有待查验的小贩原来是在卖书。我们确定没问题以后又往回走。“简直跟警察一样辛苦。”我说。 “要懂得惜福呢,咱们不用填写报告,也不用列举书名。” “所谓的书。” 我们重新加入其他人时,华利正拿着一件特大号衬衫,他把衬衫搭在胸前比了比。“各位觉得怎么样?”他问,“搭不搭啊?你们觉得好看吗?” “看来很像小丑①。”吉米·迪撒弗说。 “我想也是。”华利说。他瞅着那两名非洲人,他们正不知所措地笑着。“我觉得这东西侵犯到我了,我就这么想。我们得把所有蝙蝠侠的商品都清走。它们没授权,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而且也没有认证执照,所以全都得没收。” 两名小贩已经止住了笑,不过他们好像还是没能搞清状况。第三个小贩站在远处,卖围巾和皮包的那个,脸上带着警戒。 “你们说英文吗?”华利问道。 “他们说数字,”吉米道,“五块,十块,麻烦您,谢谢您。他们就说这个。” “你们哪里人?”华利问,“塞内加尔,对吧?达喀尔②。你们是达喀尔人?” 他们点点头,听到认得的字满脸发光。“达喀尔。”其中一个发出回声。他们两个都穿现代服饰,不过看来有点异国风——宽松的长袖衬衫,尖长领,布料发光,宽松的打折裤。网状皮面便鞋。 “你们说什么语言哪?”华利问,“法文吧?Parley-voo Francais(法文:你们说法文吗)?”先前讲话的那个顿时劈啪讲起一长串法文,华利一听倒退两步摇摇头。“妈的我干吗问呢,”他说,“他妈的法文我也只会 Parley-voo,”他对着非洲人说:“警察。你 Parley-voo 这个吗?警察。Policia(西文:警察)。你 capeesh(西文:懂得)?”他打开皮夹,让他们看看警徽之类的玩意。“不许卖蝙蝠侠,”他说,朝他们摇摇手中的衬衫,“蝙蝠侠不好。没授权,没经过认证,不能卖。” “不好蝙蝠侠。”其中一个说。 “天哪,他们该死的还真听得懂呢。对,不好蝙蝠侠。不行,钱拿开,我可不能收贿,我跟警局已经不相干啦。我只想拿蝙蝠侠。其他的你留着没问题。” 他们的 T 恤,除了几件以外都是未经授权的蝙蝠侠货品。其余的则印着迪士尼的卡通人物——想必和蝙蝠侠商品一样没有授权,不过可靠公司今天的客户不是迪士尼,所以我们管不着。我们把蝙蝠侠和小丑打包带走,艾迪·兰金则审视起录音带,然后翻弄着第三名小贩展售的丝巾。围巾他让男人留着,不过他拎起了一个提包,看那模样是蛇皮。“不好。”他告诉男人。对方点点头,面无表情。 我们浩浩荡荡地走回凯迪拉克,然后华利掀起后座行李箱。我们把没收的 T 恤放在备胎和钓鱼用具中间。“这玩意弄脏没关系,”华利说,“反正都要给销毁。艾迪,如果你拿走提包,大家都会说闲话的。” “我认识这么个女的,”他说,“她会喜欢这东西。”他把提包裹进一件蝙蝠侠 T 恤,放进后车厢。 “很好,”华利说,“一切进行顺利。这会儿呢,李,我要你跟马修负责第五大道东侧,其他人就待在西侧这头,大伙儿一路往四十二街杀去。不知道收获会怎么样。就算这班人不说英文,他们传话的速度肯定也慢不了,不过咱们得先确定这条路上所有没授权的蝙蝠侠垃圾都已全数扫清,才能扫向别处。一路上咱们都得隔着街来来回回保持眼神接触,一查到违禁品马上打个手势,然后大家就一起围上去全数查扣。听懂了吗各位?” 各位大概是都听懂了。我们离开塞满违禁品的车,重回第五大道。达喀尔来的两名 T 恤小贩已经打包走人了,他们得找其他货品猎觅别的处所进行买卖。贩卖围巾和提包的男人还在继续做生意。他一看见我们,顿时僵住。 “蝙蝠侠不行。”华利告诉他。 “蝙蝠侠不行。”他发出回声。 “该死的叫我狗娘养的呗,”华利说,“这人在学英文呢。” 李和我走到对街,一路往城市中心移行。这地方黑压压的全是小贩,兜售着衣物、录音带还有小家电跟书以及汉堡薯条等等。他们大半都没有法律要求的摊贩证;市政府会定期派员巡察,尤其是繁华的商业大道,四面包抄,罚钱并且查扣他们的货。然而约莫一个礼拜之后,警察就会放弃尝试执行一项基本上无法执行的法令,各家摊贩又会群集而回,重操旧业。 这是个永无休止的轮回,不过书贩可以免此劫难。高等法院已经决定,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谓的保障新闻自由,意谓任何人都有权利在街上贩卖印刷品。所以如果你有书要卖,没有人可以侵犯你的自由。以此之故,许多学者型的古书商便将自家书籍摊在了大街小巷。同理,无文化者也可沿街叫卖滞销的艺术书籍以及畅销赃书;同理,浪游的街民也可将旧杂志从各个街区的垃圾桶内拯救出来,摊放在人行道上,做着买家即将光顾的大梦。 我们在圣帕特里克大教堂前方发现一名巴基斯坦人在卖 T 恤和运动衫。我问他是否有蝙蝠侠,他立刻埋头往衣堆翻找,然后拉出半打货品。我们没费事跟对街的机动部队打招呼。李二话不说掏出警徽展示给男人看——“特种警官”——而我则解释我们得没收蝙蝠侠相关的商品。 “他大卖,蝙蝠侠,”男人说,“我有蝙蝠侠,我卖他很快。” “哎,你最好别再卖他了,”我说,“因为不合法。” “抱歉,请问,”他说,“什么是法?蝙蝠侠怎样不合法?据我了解,蝙蝠侠替法律做事。他是好人,不对吗?” 我解释起版权和商标以及认证问题。这有点像是在跟田鼠解释内燃机的引擎构造。他不断点头,可我不知道他听懂多少。重点是他懂了——我们要把他的货拖走,而且不管他花了多少本金都收不回来了。这个部分他不爱,不过他也没有办法。 李把衣衫塞到腋下,我们一路往前走。到了四十七街,我们看到华利打的手势便走过街去。他们又找到另外一对塞内加尔人,蝙蝠侠货品摆出一大摊——T 恤和高尔夫球帽以及遮阳帽,有些印着仿得惟妙惟肖的蝙蝠侠标志,有些则是同个主题的变奏,但都如出一辙皆无授权,所以全部都得没收。这两人看来像兄弟,而且也穿着同款式的宽松米色折裤以及天蓝尼龙衫,他们搞不懂自家商品哪里不对,也不相信我们真的准备通通拖走。不过我们有五个人,全是白种彪形大汉,而且横眉竖眼摆出威权姿态,他们又能拿我们怎么办? “我把车开来,”华利说,“大热天的打死我也不可能把这堆垃圾扛过七条街。” 行李箱这会儿已经快挤爆了。我们一路开向三十四街,到华利钟爱的一家店吃午餐休息。我们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华丽的啤酒杯从屋梁垂挂下来。众人喝了一轮酒,然后点来三明治和薯条以及半公升一杯的暗色啤酒。我先喝了杯可乐开场,再用一杯可乐搭配食物,之后则喝咖啡。 “你没喝酒。”李·托鲍尔说。 “今天不喝。” “值勤不喝。”吉米说着,大伙儿全笑起来。 “我就搞不懂,”艾迪·兰金说,“大家干吗都非要一件该死的蝙蝠侠衬衫不可啊。” “不只是衬衫喔。”有人说。 “衬衫、毛衣、帽子、餐盒,而且如果卫生棉也可以印的话,娘儿们肯定也要往她们的内裤里塞一片。干吗要蝙蝠侠啊,我的上帝?” “抢手嘛。”华利说。 “‘抢手’③。妈的你是什么意思啊?” “意思是它红翻天啦。就这意思啊。这玩意儿抢手是因为它抢手。人人想要沾上手,是因为别人都想沾上手,所以它就抢手啦。” “我看过电影,”艾迪说,“你们看了没?” 我们有两位看过,两位没看。 “还可以,”他说,“基本上还不就是给孩子看的么,不过还可以。” “意思是?” “意思是,卖给孩子的 T 恤能有几件特大号的啊?人人都买这垃圾,可你就只能告诉我这玩意儿抢手是因为它抢手。我搞不懂。” “你没必要搞懂,”华利说,“黑鬼也不用懂。你想跟他们解释蝙蝠侠的标志底下如果没印个小小的版权标记的话他们就不能卖吗?你那边解释着,我这边倒也想听你解释一下,那些个假造这种垃圾的浑蛋既然造假的话,怎么不也假造版权标记呢?重点就在,没有人需要解释,因为没有人需要搞懂。街上那批人只消弄懂一点就行啦:蝙蝠侠不好,不卖蝙蝠侠。如果他们学到这点,咱们就算是功德圆满。” 华利帮大家付了午餐钱。我们开回熨斗大厦,然后清空后车厢,并把所有物品都扛上楼,之后又开车到了东村,沿着八街以南的第六大道一路扫过人行道上的市场。我们没收了几摊物品并未惹来争议,然后,就在西三大道的地铁入口处附近,正当我们要拿走一打衬衫以及差不多同等数量的遮阳帽时,另一摊的小贩决定要采取行动。这人穿了件鲜亮的短袖非洲衫,留着个拉斯塔法理细辫头④,他开口道:“这位兄弟的货品你不能拿走,先生。你不能。” “这商品未经授权制造,违反了国际版权保护法的规定。”华利告诉他。 “也许吧,”男人说,“可这并不表示你有权没收。你的法律程序是什么?你有经过授权吗?你又不是警察。”警——察,他说。第一个字他拖很长。“你不能擅自跑到人家的店查扣商品。” “店?”艾迪·兰金朝他移去,两手在体侧晃动。“你有在这儿看到店么?我总共也只瞧见一堆该死的垃圾堆在该死的毛毯中央。” “这就是他的店。这是他做生意的地方。” “这又是什么呢?”艾迪逼问道。他朝右边走去——细辫头男子在那儿摆放了两张侧立的橙子木箱展售线香。“这是你的店铺么?” “没错。是我的店。” “你知道这些玩意在我看起来像什么吗?就像你在卖吸毒用具。摆明了就是。” “这些是线香,”拉斯塔法理信徒说道,“可以熏香除臭。” “除臭。”艾迪说。有支线香正在熏烧,于是艾迪便拿起来闻一闻。“哇,”他说,“可真臭,说得还真没错。闻起来像是猫砂盆起了火。” 拉斯塔法理信徒唰地把那管线香夺走。“这可好闻着呢,”他说,“跟你娘的味道一样。” 艾迪朝他微笑,红润的双唇张开来展现带着污渍的牙,他看来愉快,而且非常危险。“看我一脚把你的店踢到大街上,”他说,“连你一道。这话听来如何呢?” 华利·维特轻手轻脚地滑行到他俩中间。“艾迪。”他柔声道,于是艾迪便退开身,让唇上那朵笑容消失掉。华利转向线香小贩说:“小哥,你跟我没冤没仇的。这会儿我有任务在身,想来先生你也有自己的生意要做吧。” “我们这位兄弟也有生意要做。” “呃,他只有不靠蝙蝠侠赚钱才成,因为法律是这么说的。不过阁下你如果想当蝙蝠侠,硬要多管闲事跟我们这位对骂祖宗八代的话,那我就别无选择了。懂我的意思吧?” “我也不过是说,你们如果想扣押这人的货品,总得有警察身份,也该有法院的传令吧,得有个什么官方文件啊。” “好,”华利说,“你这么说,我也听到了,不过依我说我就是可以想干就干,管他什么官方授权。这会儿如果你打算报警处理,行,请便,不过你那边去报警,我这边可是也要按铃控告你贩卖吸毒用具,外加违法摆摊——” “我这儿摆的不是吸毒用具,老兄。你跟我一样清楚。” “我们都很清楚,你只是想找碴,而且我们都很清楚后果会是怎样。你真想这么来吗?” 线香男站着不动好一会儿,然后垂下眼睛。“我想怎样并不重要。” “嗯,这话就对了,”华利告诉他,“你想怎样并不重要。” 我们把衬衫和遮阳帽丢进行李箱,然后把车开走。一路驶向亚斯铎区时,艾迪说:“刚才你其实不用插手。我又没要发脾气。” “我可没说你会。” “他说我娘怎样可没惹到我。黑鬼讲话就那德行,专爱飙那种脏词。” “我知道。” “他们其实也想讲老爸,问题是他们搞不清该死的老爸是谁,所以只好怪在妈咪身上。刚才那实在好臭,我应该把那支垃圾栽进他屁眼儿才对,妈的栽进他那洞粪坑里头。老子最恨爱管闲事的瘪三。” “人行道上为民申冤的律师。” “人行道上的屁蛋还差不多。也许待会儿我还要折回去,找他好好谈谈。” “用你自己的时间。” “是啊用我自己的时间。” 亚斯铎区的露天市集气氛比较闲散自由,有很多游民样貌的人在展售抢救来的垃圾和赃货。我们走过那些偷来的收音机、打字机和珠宝,专心猎觅合法批购但非法制造的货品。我们的角色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我们没找到展售中的蝙蝠侠商品,不过倒是有很多人包括顾客和摊贩都把这位披风骑士穿在身上。我们可没打算扒下谁身上的衬衫,也没认真在找违禁品。这个地方满是毒虫和疯子,该是退场的时候了。 “咱们走人吧,”华利说,“车子停这一带我不放心。咱们已经对客户有了交代。” 我们四点前回到华利的办公室,他的桌上满满堆着我们的血汗结晶。“瞧这摊垃圾,”他说,“今天的废物便是明日的宝物。再过二十年他们可是会在克莉丝蒂拍卖这些大便喔。倒也不是眼下这堆啦,因为我马上就要找人把它们交给客户,扔到焚化炉里烧个精光。众位好汉,大家今天辛苦了。”他掏出皮夹,给我们四个一人一张百元大钞。他说:“明天同一时间见啰?不过明天咱们午饭要改吃中餐。艾迪,别忘了你的提包。” “别担心。” “问题是,如果你回头去找你的拉斯塔法理朋友的话,千万不要拎了去。不能让他会错意。” “干,”艾迪说,“老子还没时间陪他玩哩。那浑球要是想把线香插到屁眼里头,只能自己动手啦。” 李和吉米和艾迪一道走出去,一路说说笑笑拍来打去。我抬脚尾随在后,然后又折回去问华利有没有空。 “当然,”他说,“老天,真不敢相信呢。你瞧这。” “是蝙蝠侠衫。” “不是盖的,神探先生。你瞧蝙蝠侠标志底下印了什么。” “版权标记。” “没错,所以这衬衫是合法货品啰。咱们还有这种玩意儿吗?这个不是,那也不是。等等,这儿一件。这儿又一件。老天,不可思议。还有别的吗?我没瞧见别的,你呢?” 我们翻翻找找,没再看到印着版权标记的衬衫。 “三件,”他说,“嗯,也还好。挺小的量。”他把三件 T 恤揉成一团,丢回那堆货品上头。“你想拿一件吗?这是合法的,你可以穿在身上,不用担心被没收。” “不必了。” “你有小孩吧?拿回去给孩子穿嘛。” “一个在上大学,一个当兵。他们应该没兴趣。” “也许吧。”他从桌子后头走出来,“呃,今天还蛮顺的,对吧?咱们配合得不错,发挥团队力量。” “大概吧。” “怎么啦,马修?” “也没什么,真的。不过我想明天我还是算了。” “算了?怎么回事?” “呃,首先呢,是因为我得去看牙医。” “噢,是吗?几点?” “九点一刻。” “能花多久时间?半个钟头,顶多一个小时吧?十点半到这儿跟我们碰头也没关系。客户不用知道咱们几点上路。” “倒也不只是因为要看牙,华利。” “噢?” “我不太想做这种事了。” “什么事?保护版权和商标吗?” “哎。” “怎么?阁下觉得有失身份?没办法施展你神探的才能?” “不是啦。” “其实这种回收营生不坏啊,我觉得。短短一天就赚一百美金,十点到四点,午休一个半钟头,午餐又免费。老兄你午餐吃得不多也不喝酒,不过还是划得来啊。午饭就当十块好了,算一算等于,呃,四个半钟头就有一百一的进账吧?”他往桌上的计算器敲敲数字。“一个小时赚进二十四点四四美金,工资不坏。如果想捞更多银子的话,我看就只有拿上窃匪的工具或者律师的执照了。” “回收其实蛮好,华利。” “问题出在哪呢到底?” 我摇摇头。“我就是狠不下心,”我说,“那伙人连英文都不会说,我们却要找麻烦,查扣他们的东西,就是因为我们比他们强悍,而他们拿我们没辙。” “他们可以停卖违禁品啊,那就没事啦。” “怎么停?他们连什么是违禁品都搞不清。” “所以啰,我们这就派上用场啦。我们是在教育他们。没人教的话,他们怎么学得会?” 我早先已经扯松了领带,这会儿干脆整条解下,折好了放进口袋。 他说:“这家公司买下版权,自然有权管控谁能使用这版权。那家公司签了认证合约买下制造权,自然有权决定谁能生产。” “这我没意见。” “那问题出在哪里?” “他们连英文都不会讲。”我说。 他直挺挺地站起来。“请问是谁要他们来这儿的?”他想知道,“妈的谁请他们来了?城中区走没几步就要撞上一个塞内加尔来的超级售货员。他们从达喀尔搭非航一窝蜂挤进来,三两下就在闻名全球的第五大道做起露天生意来。他们不付租金不缴税,他们只是往水泥地上摊条毯子,然后就美元滚滚来。” “他们看起来没赚多少钱。” “应该混得还不错吧。一条围巾买价两块卖价十块,利润甚佳。他们住在布莱恩那样的旅馆,沙丁鱼般地挤在一起,一个房间六七八个人,轮流睡觉用电饭锅煮菜。如此这般搞三两个月后又回到该死的达喀尔。他们把钱一撒,花个几分钟制造下一个小孩,然后又插着翅膀飞回肯尼迪机场让一切再来一遍。你说我们需要这种狗屁事吗?咱们自家不是已经有数不清的黑鬼饿肚皮了吗,还需要用飞机载更多的来吗?” 我翻看他桌上那堆货品,挑了个上头印有小丑的遮阳帽。搞不懂怎么有人想买这玩意。我开口道:“你说总额加起来有多少?咱们查扣下来的东西。几百块吧?” “老天在上,我不知道。一件 T 恤算十块好了,咱们有几件呢,三十还是四十件?再加上运动衫,还有其他东西,我赌总共将近一千吧。怎么?” “我只是在想。你付我们一人一百,外加午餐的钱不管多少。” “午餐是八十外加小费。你的重点是?” “请问你跟客户以人头计费是怎么算,我们一人一小时五十没错吧?” “我还没在跟谁计什么费呢,我才迈进那道门拜托。不过没错,费用是这么多。” “时间呢,一天算工作八小时吗?” “七个钟头。午餐的时间不算。” 按七小时算感觉还蛮多的,因为我们总共只做了四个半钟头。我说:“七乘五十再乘以四,所以我们四个你跟他收多少?一千四吧?再加上你自己投入的时间,当然,而你本人收的费用肯定比一般价码高。一小时一百吗?” “七十五。” “七小时的话是多少,五百?” “五百二十五。”他不动声色地说。 “再加上一千四的话,总计一千九百二十五。就算跟客户拿两千好了。这数字差不多吧?” “你想讲什么啊,马修?客户付太多,你们分的羹太少?” “都不是。不过如果他想囤积这些垃圾的话——”我朝桌上那堆摆摆手——“自己上街买不更好吗?投资报酬率更高,不是吗?” 他瞪着我久久不放。然后,他绷硬的脸陡地裂开来,他哈哈大笑。我也笑了,空气中所有的紧张烟消云散。“天哪,你说得没错,”他说,“那人还真付太多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帮他代理的话,其实不需要雇我跟其他人的。” “我可以直接逛街付现就好。” “没错。” “我甚至可以越过街头小贩,直接找上批发商。” “这又省了许多美金。” “妙啊,”他说,“你知道听来像什么吗?像是联邦政府会干的事:要扫毒干脆就跟哥伦比亚人直接买毒。等等,他们有一回不就真的干了这档事儿么,买下了可卡因?” “好像,不过应该不是可卡因。” “噢对,是鸦片。好几年前的事了,他们买下土耳其产的所有鸦片,因为照说这是清空本国所有鸦片最划算的做法。全数买下,然后烧光。而这,各位青年朋友,这就是美国海洛因成瘾人口绝迹的开始。” “成效斐然,对吧?” “成效零分,”他说,“现代社会执法成效的第一条定律。全是徒劳。好玩的是,眼下这个例子客户的回报倒是不差。你如果买下版权或者商标,就得自个儿捍卫好。否则就有搞丢的危险。你要搞清楚你是某年某月某日付了多少钱捍卫自己的利益,而帮你代理的调查员又是把多少货品从多少商人手里查扣下来。加减算算你还是划得来。相信我吧,这些个大企业,如果他们觉得不划算的话,才不会一年年地掏腰包往外砸钱呢。” “这我相信,”我说,“总之,如果客户白花了钱,我也不会睡不好就对了。” “你只是不爱这行当。” “怕是没错。” 他耸耸肩。“这我不怪你。全是狗屁。不过老天在上,马修,警探工作十之八九都是垃圾啊。以前在侦缉组干的活儿跟这有区别吗?或者其他警务?咱们以前做的大半都是屁。” “还得写文书。” “还得写文书,可不是嘛。屁事做完以后还得写报告,外加影印。” “某种程度的狗屁我还可以忍受,”我说,“不过天地良心,咱们今天做的我还真不忍心。” “喔,宁可啪地一脚把门踢开砰砰砰打倒坏人。是这意思啰?” “不尽然。” “干脆当蝙蝠侠好了,行侠仗义开车行遍高谭市⑤,连把枪都不带就把恶人收拾干净。你知道电影里头少了什么吗?” “我还没看电影呢。” “罗宾,里头没有罗宾。神童罗宾⑥。之后出的漫画把他去掉了。听说他们做过民意调查,要读者电话投票,看是该把罗宾留下还是让他死掉。就像古罗马一样,那些个打斗送死的人是怎么称呼的?” “角斗士。” “对。拇指朝上还是朝下,罗宾得了个朝下的拇指,所以他们就把他杀了。这你信吗?” “我什么都有办法信。” “是啊,我跟你一样。我老觉得他们是 Gay 圈的。”我看着他,“蝙蝠侠和罗宾,我是说。罗宾是他的被监护人呢,老天在上唬谁啊。扮装出游四处飞,剧服配件什么都来,妈的应该是某种 SM 游戏之类,你不觉得吗?” “从没这么想过。” “呃,我可从来没为这档子事情睡不着,不过摆明了就是啊。总之这会儿他已经死了,‘罗宾也,死于艾滋’我想,不过家人否认了,那个叫什么名字的。你知道我在说谁吧。” 我不知道,不过我点了个头。 “人总得赚钱维生你说是吧。总得有进账啊,不管是骚扰黑佬,或者干脆自己下海蹲在路边叫卖卡带围巾。五块、十块。”他看着我,“干不来,啊?” “没办法,华利。” “不想当蝙蝠侠的帮手么。好吧,没办法做的事你就是做不来。妈的这种事我又懂个屁呢,说起来?你不喝酒,这我是没意见,不过如果做完一天工后没法儿翘起两腿灌他几杯黄汤的话,谁知道呢,搞不好我也干不来。马修啊你是好人,如果哪天你改变主意——” “我知道。谢了,华利。” “嗐,”他说,“别客气。咱们总得互相帮着点啊,懂我意思吧?在这个高谭市里头。” ①《蝙蝠侠》中有一名坏蛋是以小丑的扮相出现。 ②达喀尔是塞内加尔的首都。 ③原文 hot 有多层意思,包括热门、危险、赃物。 ④Rastafari 拉斯塔法理是前埃塞俄比亚皇帝,他领导的新兴宗教运动的成员满头扎满小辫子作为标志。 ⑤Gotham City 是蝙蝠侠漫画中虚构的邪恶城市。 ⑥《蝙蝠侠》作者创造罗宾一角的灵感来自罗宾汉的故事,漫画中他原本是马戏团一对特技夫妇的独子,八岁时父母遇害身亡,蝙蝠侠收留了他,并训练他为助手,两人一起住在豪华的地下室亦即蝙蝠洞里。 慈悲的死亡天使 “大家来这儿是要等死,斯卡德先生。他们办理出院手续,放弃自己的公寓,来到慈惠所。因为他们知道我们提供舒适的环境。而且他们知道我们愿意放手让他们死。” 卡尔·欧科特身材瘦长,细长的鹰钩鼻配上尖长的下巴,金色的头发和草莓金的八字胡露出了几许灰。他的两颊凹陷,脸皮紧紧扯过头骨。他有可能生来就没什么肉,也可能是工作太过劳累。由于他是可怕的二十世纪最后十年的同性恋,另一个可能浮现了。亦即他是 HIV 阳性反应,亦即他的免疫系统有问题——终将杀死他的病毒已经蛰伏在他体内,伺机而动。 “由于本院开办的目的是要让人死得轻松,”他说,“所以抱怨有人死去似乎不甚搭调。在这儿,死亡并非敌人。死亡是朋友。这儿的病人当初来找我们的时候情况就已经很糟了。寻觅安宁病房的人,不会是刚听到验血的初期诊断,也不会是刚碰上第一颗紫色卡波西氏肉瘤。首先你会尝试各种办法,包括否认病情,尝试所有暂时有效的东西,不过到头来一切都会失效,立妥威没用了,喷他脒也不行,露易斯·海的正向思考疗法录音带还有水晶疗法也不再有效。连否认都行不通了。当你准备好要面对死亡时,你会来到这里,我们会送你离开。”他淡淡一笑,“我们会毕恭毕敬地送你出门。我们不会一脚把你踹走。” “不过你现在是想——”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他从一座插了八支烟斗的胡桃木托台上选了根石楠烟斗,检视一下闻闻烟嘴。“葛瑞森·刘易斯死得太早,”他说,“死亡的时间不对。他原本还好好的——跟其他人比起来。他的确饱受折磨,巨细胞中毒导致他的眼睛瞎了,不过体质仍然不错。他确实面临了死亡,当然,他们全都面临死亡,我们也全都面临死亡,不过死神真的不该这么早叩他的门才对。” “出了什么事?” “他死了。” “死因呢?” “不知道。”他嗅了嗅没点燃的烟斗,“有人进他房间发现他死了。没有进行解剖。通常不来这套。何必呢?医生都不想为艾滋病人做解剖,因为不希望增加感染风险。这儿大部分的员工都是血清素阳性反应,即便如此,你还是会想尽办法避免不必要的暴露。数量有可能带来差别,也许发展出了什么多重变体。病毒会有变体,你知道。”他摇摇头。“我们还有太多不知道的东西。” “没有进行解剖。” “没有。原本我确实考虑过找人做。” “为什么放弃?” “跟大家不愿做抗体检验是同样道理。担心真相丑陋。” “你觉得有人杀了刘易斯。” “我认为有可能。” “因为他死得突然。不过这种死法也不是没有,对吧?就算没病的人也一样。有可能中风或者心脏病发作。” “这话没错。” “发生过类似的事,对吧?刘易斯不是头一个。” 他悲伤地笑起来。“你很行。” “这是我的本行。” “嗯。”他的手指忙着抚弄烟斗,“确实有几次暴毙的状况。不过如你所说,这种事在所难免。其实没什么启人疑窦的迹象。现在也仍是没有。” “不过你起疑了。” “是吗?也许吧。” “把故事讲完吧,卡尔。” “抱歉,”他说,“我不太干脆,对吧?葛瑞森·刘易斯有过一名访客。她在他房间待了二十分钟,也许半个钟头。她是最后一个看到他还活着的人。她有可能是第一个看到他死去的人。” “她是谁?” “不知道。这几个月她都有来。她一定带着花,逗人开心。上一回她带的是黄色香雪兰。倒不算贵,只是转角那家韩国店买的五块钱一束的花,不过真是让房间一亮。” “她以前来找过刘易斯吗?” 他摇摇头。“找过其他人。她约莫一个礼拜来一次,总会点出一个病人的名字说想见。她拜访的对象通常都病入膏肓了。” “然后他们就会死掉?” “也不是每一个。不过次数的确多到让人在意了。话虽如此,我可没有妄下断语认定祸源就是她。我觉得她只是直觉比较强:谁在鬼门关前晃,她就会给吸过去。”他偏着头看旁边,“她找刘易斯的那回,有人打趣说他的房间应该很快就会空出来。在这儿上班的人,私下都会变得不太尊重死者。要不还真会疯掉呢。” “警局的情况也一样。” “如果哪个人咳嗽或者打喷嚏,旁人可能会说:‘这下糟啦,慈悲可能要把你列入榜单啰。’想当然耳。” “这是她的名字吗?” “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这是我们私下取的名字。‘慈悲的死亡天使’。‘慈悲’是简称。” 一个名叫鲍比的男人在他四楼的房间里坐直了。他一头灰色短发,灰色粗毛八字胡,灰败的脸因为卡波西氏肉瘤东紫一块西紫一块。虽然这病搞得他惨兮兮,他的脸却是年轻得叫人神伤。他是个毁了的天使娃娃,世上最老的小男孩。 “昨天她来了这里。”他说。 “她找过你两次。”卡尔说。 “两次?” “上礼拜一次,三四天前又一次。” “我还以为只有一回呢。而且我以为是昨天。”他皱皱眉,“感觉全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呢。” “什么事情,鲍比?” “所有的事。箭头夏令营。《我爱露西》。登陆月球。一个好长好长的昨天,所有的事情全塞了进去,就跟他的衣柜一样。我不记得他名字,不过这人的衣柜很有名。” “费柏·麦基①,”卡尔说。 “搞不懂怎么记不起他名字,”鲍比懒懒说道,“应该都会回来吧。如果在昨天,我是能想起来的。” 我说:“她来看你的时候——” “她好美。高高的很苗条,眼睛迷死人。一袭飘逸的鸽子灰长袍,血红色的围巾圈在脖子上。我不确定是不是真有这人。我觉得她可能只是幻象。” “她跟你说了名字吗?” “不记得了。她说她过来是要陪我。而且她大半时间只是坐着,就坐卡尔现在坐的地方。她握着我的手。” “她还说了什么?” “说我很安全。说不再有人可以伤害到我了。她说——” “嗯?” “说我没有罪。”他说,然后便抽泣起来,任由眼泪流下来。 他尽情哭了一会儿,然后伸手拿了张面巾纸。他再度开口时,声音平稳,甚至有点疏离。“她来过这儿两次,”他说,“我现在想起来了。第二回我摆出不屑的样子指天骂地,还跟她说如果她不想久留的话,大可以走人。然后她就说如果我不想久留的话,大可以走人。” “然后我就说,是喔,我这就衔朵玫瑰跳着踢踏舞滑过百老汇大道去。然后她说,不是这意思。她说我只消放开手,我的灵魂就可以自由翱翔。我看了她一眼,这才明白她在讲什么。” “然后呢?” “她要我放开手来别再执着,抛下一切走向亮光。然后我就说——感觉好怪,你明白吗?” “你说了什么,鲍比?” “我说我看不到亮光,而且我也没准备好要迎向它。然后她说没关系,她说只要我准备好了,亮光自然会在那儿引导我。她说时机到的时候,我会知道怎么做。然后她就讲到该怎么做。” “怎么做?” “放下一切,走向亮光。她讲的话我记不全。我连那个过程发生了没有都不确定,也许有一部分只是梦。我已经乱掉了。有时候我做了梦之后,却觉得那是我生命里的某一段。有时候我回头看着过去,却觉得有层纱盖在上头我好像从来没活过那段,一切仿佛只是一场梦。” 回到办公室以后,卡尔挑了另一支烟斗,把泛黑的烟嘴凑上鼻子。他说:“你问我为什么打电话找你而不报警。请问你能想象鲍比面对警方侦讯的场面吗?” “他的神志好像在清晰和混沌之间来回穿梭。” 他点点头。“病毒已经穿过血脑障壁。如果你打败了卡波西氏肉瘤和伺机而起的各种感染,你的战果就是失智症。鲍比大半时间神志清楚,不过他的某些脑神经连结已经烧坏了。或者生锈了,还是堵住了——总之就是摆了他一道。” “有些警察懂得怎么跟这样的病人做笔录。” “话是没错,不过你能想象各家八卦杂志的头条标题吗?慈悲杀手席卷艾滋安宁中心。我们没闹新闻时就已经很难混了。你知道,每次报纸登说虐待动物防治协会又安乐死了几只猫和狗,捐款就会唰地滑下去。想想看我们的情况会是怎样。” “有些人会捐更多钱给你们。” 他笑起来。“一千块给你们——请帮我杀掉十个。搞不好还真给你说中了。” 他再次嗅嗅烟斗。我说:“你知道,其实你不用考虑到我,抽就是了。” 他瞪眼看我,然后看看烟斗,仿佛纳闷起烟斗怎么会在手里。“这栋大楼全面禁烟,”他说,“何况,我又不抽。” “烟斗是这间办公室的附属品吗?” 他脸红起来。“烟斗全是约翰的,”他说,“我们同居过。他死了……老天,十一月就满两年了。感觉好像没有那么久。” “很遗憾,卡尔。” “我以前习惯抽烟,万宝路,但几百年前就戒了。不过他抽烟斗的时候,我倒从不介意。我一直很喜欢那种香味。而现在我是宁可闻他烟斗的味道,也不想闻到艾滋味。我说的那种味道你懂吗?” “嗯。” “不是每个艾滋人都有,不过很多人有,而且大半的病房味道都很重。你到鲍比的房间一定闻到过。是一种猥亵的霉味,闻起来像是烂掉的皮革。我再也受不了皮制品的味道了。以前我喜欢皮革,可是现在总免不了把它跟同性恋在又臭又闷的房间里逐渐死去的臭味联想到一起。 “这栋楼我闻起来就是这味道。每样东西都蒙上消毒剂的怪味。我们用的消毒剂是以吨计量,喷雾和液态的都有。病毒其实还蛮脆弱的,一出人体存活不了多久,然而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所以房间和走廊到处都是消毒剂的怪味。不过在那气味的掩映下,永远还是有着这个病的味道。” 他翻弄手里的烟斗。“他的衣服全是那种异味。约翰的。所有的东西我都送人了,不过我已经把他和他烟斗的味道联想在一起了,何况烟斗又是那么私密的物品不是吗,烟管上还留着吸食者的齿痕。”他看着我。他的眼睛干燥,声音洪亮平稳。悲伤不在他的语气里,只在他的话语当中。“十一月就满两年,虽然老天在上感觉还真没那么久——我是用一种味道挡住另一种。同时,我想也是借由这个填补岁月的鸿沟吧。让他和我贴近一点,”他放下烟斗,“言归正传。你可以帮忙调查一下我们的死亡天使吗,小心行事,不列入官方记录?” 我说可以。他说他得先给我一笔预付金,说着便打开桌子最上层的抽屉。我告诉他没有必要。 “但这不是雇用私家侦探的例行程序吗?” “我不是私探——没登记。我没有执照。” “你跟我说了,不过即便如此——” “何况我又不是律师②,”我表示,“总之偶尔做点公益也无妨啊。如果得花太多时间我会告诉你,不过目前暂且就把这当作我的捐款吧。” 安宁中心在格林威治村,位于哈德逊街。蕾秋·布斯班住在离此处往北五英里的一栋意大利式棕石建筑里,位于克来蒙大道。她的丈夫保罗每天走路到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是该校的政治系副教授。蕾秋是兼职编辑,受雇于好几家出版社,帮忙定稿工作。她的专长是历史和传记。 这些信息都是我们在她那间书香四溢的客厅喝咖啡时她告诉我的。她谈到她正在编辑的一份稿子——一位在十九世纪末时成立某教派的女人的传记。她谈到她的小孩——两个男孩,他们约莫一个小时内就会放学回家。讲着讲着她的兴致没了,于是我便把话题带回她哥哥阿瑟·范博格身上,他住过莫顿街,为城中一家投资公司做资料收集的工作。而且他两个礼拜前死于慈惠所。 “人真是会死抓着生命不放,”她说,“就算生活的品质烂透了,就算你满心希望死掉。” “你的哥哥想死吗?” “他甚至祷告求死。病魔一天天夺走一点点的他,如同小兽般啃着他啮着他,然后月复一月地狱般的日子终于夺走了他求生的意志。他没办法再斗下去了。他没有搏斗的工具,也没有搏斗的目标。不过他还是继续活了下去。” 她看着我,然后别开脸。“他求我杀了他。”她说。 我没吭声。 “我怎么能拒绝他呢?可是我又怎么能帮助他?起先我觉得那样不对,然后我又想到那是他的生命,如果他想要这样的话,谁又有权利不让他结束掉?可我怎么下得了手,又要怎么下手呢? “我想到药丸。家里除了治经痛的蜜朵尔以外什么都没。我找我的医生说我睡不着。哈,这话也是真的。他开了处方让我买十二颗地西泮。我没费事到药局买。我不想给阿瑟一把镇静剂,我想给他那种二战电影里间谍专用的氰化物胶囊。只要一口咬下,你就走了。可我要上哪儿找那种东西呢?” 她往前倾坐。“你还记得中西部那个把他小孩身上的呼吸器拔掉的男人吗?医生不肯让小男生死掉,他的父亲就揣了把枪跑到医院挡掉所有人,直到他的儿子咽下最后一口气。好个英雄。” “很多人都这么想。” “老天,我真希望自己是英雄!我天马行空想了好久。有这么首罗宾逊·杰弗斯的诗,讲到一只跛脚鹰,叙事者结束了它痛苦的生命。我给了它一个 lead gift③,他说。意思是子弹,铅制的礼物。我也想给我哥那样的礼物。我名下没有枪,我坚信枪支没有存在的必要。总之以前是那样,可现在我已经搞不清自己到底有什么信念了。 “如果当时我有枪的话,我会走进房里朝他开吗?我狠不下心。我有把刀,我的厨房全是刀,而且请你相信,我确实想到要往皮包里塞把刀子走进房里,等他睡着以后便一刀插进他肋骨之间刺进心脏。画面我都想好了,每个层面也都考虑过,可我没下手。天哪,我从来没在包里塞着刀子出过门。” 她问我是否要添咖啡。我说不用。我问她她的哥哥有没有其他访客,不知道他是否也跟其他人做过同样请求。 “他有十几个朋友,男男女女都是爱他的人。而且没错,他应该求过他们。他跟所有人都说了他想死。他虽然熬了那么那么久奋力求生,不过到头来他却是求死心切。你觉得有人帮了他吗?” “我觉得有可能。” “老天,但愿如此。”她说,“遗憾的是,那人不是我。” “我还没做检测,”艾铎说,“我是个四十四岁的同性恋男人,十五岁开始性生活便非常频繁。我不需要做检测,马修。我假设自己是血清素阳性反应。我假设每个人都是。” 他是个泰迪熊般的富态男子,黑发鬈曲,脸孔如同微笑钮扣一般是永远的欢乐。我们在布里克街一家咖啡屋共享一张小桌子,这儿离他贩卖漫画以及棒球卡给收藏家的店铺只隔两个门面。 “我也许不会得病,”他说,“我也许会因为纵情美食好酒寿终正寝。我也许会给公交车撞死或者让抢匪杀掉。如果我果真得了病,我会等到最难挨的那一刻,因为我热爱生命,马修,我还真的爱。不过时候若是到了,我不会搭慢车离开。我打算坐上高铁说拜拜。” “你听来像是已经把行李打包好了。” “不带旅行箱,轻装出游。你还记得那首歌吗?” “当然。” 他哼了几节音符,一只脚轻轻踩出节奏,我们小巧的大理石面桌子随着那律动摇晃。他说:“我的药丸多到够我完成任务。我还有把上了膛的手枪。而且我想我也有足够的胆量,在我必须动手时,我会做我必须动手做的事。”他皱起眉头——他少有的表情。“怕就怕在等得太久,搞到躺在医院的病床虚弱得什么也干不了。给脑炎摧残得想不起你该怎么做,一心求死但又无法独力完成。” “听说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你听说了,啊?” “某个女子。” “你到底想怎样,马修?” “你是葛瑞森·刘易斯的朋友,还有阿瑟·范博格。有这么个协助想死的人寻死的女人,她很可能帮过他们。” “然后呢?” “想来你知道要怎么找到她吧。” “谁说的?” “我忘了,艾铎。” 微笑又回来了。“你挺谨慎是吧?” “非常。” “我不想给她添麻烦。” “我也不想。” “那就放过她如何?” “有个安宁中心的主管担心她到处杀人。他打电话给我,而没有选择报警展开正式调查,不过如果查不出名堂——” “他就会报警处理。”他找到通讯簿,抄了个号码给我。“请你不要给她惹麻烦,”他说,“搞不好我也会需要她。” 当晚我打电话给她,我们第二天下午在华盛顿广场附近的一家酒吧碰头。她从头到脚都和大家描述的一样,包括那袭灰色长袍和灰色披风外罩。她今天的围巾是金丝雀黄。她喝巴黎水,我也点了一杯。 她说:“跟我谈谈你的朋友吧。你说他病得很重。” “他想死。他一直求我帮他结束生命,可我下不了手。” “嗯,可以想象。” “我是希望也许可以请你去看他。” “如果你觉得有帮助的话。跟我讲讲他的事,好吗?” 我觉得她应该不到四十五,顶多就是这年龄,不过她的脸有种古老的味道。你不需要多么投入轮回的说法就会相信她有过前生。她的五官轮廓很深,眼睛是泛灰的蓝。她的声音低沉,配上她的身高,让人不禁怀疑起她的性别。她有可能做过变性手术,要不就是个扮装男子。不过我想应该不是。她身上有种永恒女性的气质,而且不致给人仿讽的感觉。 我说:“我没办法。” “因为没这么个人。” “只怕多得很呢,不过我还没有人选。”我大略跟她说明我的目的。我讲完后,她任由那片静默蔓延,过了一会儿才问我是否觉得她有杀人的可能。我跟她说别人会做什么我们很难判定。 她说:“我觉得你应该亲自看看我是怎么做的。” 她站起来。我把钱放到桌上,尾随她走上街去。 我们搭乘出租车到第九大道以西的二十二街,在一栋四层高的砖楼前面下车。我们爬了两段楼梯,她敲了门,有人来应。我在跨过门槛以前就闻到了病症的味道。开门的年轻黑人男子看到她很高兴,而有我陪行他并不惊讶。他没问我的名字,也没告诉我他的。 “凯文疲累不堪,”他告诉我们两人,“看了叫人心碎。” 我们穿过家具稀少的整洁客厅,走过一条短短的甬道来到一间卧房。味道在这儿又更浓了。凯文靠坐在摇起了床头的床上。他看来如同熬过了饥荒或者集中营。他的眼睛布满张惶。 她拉了张椅子坐在他床边。她拉着他的手,另一只手轻抚他的额头。“你现在没事了,”她告诉他,“你很安全,不需要再受苦了,你已经完成所有该做的事,现在可以放松了,可以放手了,走向亮光吧。” “你做得到的,”她告诉他,“闭上眼睛吧,凯文,走到你内心深处,找着那个紧抓不放的部分。你身体里有个什么如同紧握的拳头,我要你找到它,与它同在。然后放手。让拳头伸展开来。感觉像是拳头正握着一只小鸟,如果你摊开手小鸟就可以自由飞翔。放开手吧,凯文。不要执着。” 他费力想要开口,不过顶多也只能发出类似喀嘎的声响。她转身面对黑人男子,他正站在门口。“大卫,”她说,“他的父母都不在了,对吧?” “应该都过世了吧。” “他跟他们哪个比较亲呢?” “不知道耶。据我所知他们都是很早就走了。” “他有过爱人吗?在你之前,我是说。” “凯文和我从来都不是爱人。我跟他根本不熟。我来这儿是因为他没有别人了。他有过一个爱人。” “他的爱人走了吗?他叫什么名字?” “马丁。” “凯文,”她说,“你已经没事了。你只消走向亮光就好。你看到亮光了吗?你的母亲在那里,凯文,还有你父亲,还有马丁——” “马可!”大卫叫道,“噢,老天,真抱歉,我的错,不是马丁,是马可,马可,他叫这名字。” “没关系,大卫。” “妈的我真失败——” “仔细看着亮光,凯文,”她说,“马可在那儿,还有你父母,还有爱过你的每个人。马修你来,握着他的另一只手吧。凯文亲爱的,你不用在这里待下去了。你已经做了所有你来这儿要做的事情。你不需要留下,你不需要紧抓着不放。你可以放手,凯文。你可以走向亮光。打开心门放手吧,伸开手来迎向亮光——” 我不知道她跟他讲了多久。十五二十分钟吧,我想。好几次他又发出喀嘎的声音,不过大半的时间都很安静。一时间仿佛无事,然后我才领悟到他的恐惧已经离去。她好像已经把它驱走了。她继续跟他讲话,抚摸他的眉毛握着他手,而我则握着他另外一只。我不再注意她讲话的内容了,只是让那些话语流过,我的心与缠绞的念头嬉戏,如同小猫玩着毛线球。 然后事情发生了。房里的能量出现了变化,我抬起头来,知道他已经走了。 “是的,”她喃喃道,“是的,凯文。上帝祝福你。上帝赐你安息。是的。” “有时候他们会陷入泥沼,”她说,“想要离开却动不了。他们紧抓太久了,你知道,所以不知道该怎么松手。” “所以你就伸出援手。” “如果我帮得上忙的话。” “如果你爱莫能助呢?假设你讲了又讲他们还是紧抓不放呢?” “那就表示他们还没准备好。不妨以后再说。放手是迟早的事,死亡等着我们每一个人。不管有没有我的帮助。” “而如果他们没有准备好——” “有时候我会改天再去。有时候他们确实就准备好了。” “恳请帮忙的人又怎么处理呢?那些像阿瑟·范博格的人,求死心切但身体却又还没弱到可以放手?” “你希望我说什么呢?” “你心里的话。那句卡在你喉咙的话,卡着你如同凯文想丢弃的生命卡在他的喉咙里一般。你还紧抓着不放。” “打开心门放手就好,啊?” “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们漫步在切尔西的某处,已经走了整整一个街区两人都没开口。然后她说:“我觉得借由谈话来帮助别人与动手加速死亡之间,确实有很大的差别。” “我同意。” “两者之间我做了分际。不过有时候,虽然划了线——” “你还是会踩上。” “没错。头一回我发誓自己是糊里糊涂做的。我用了个枕头,我把枕头放在他脸上然后——”她呼吸沉重,“我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犯。不过之后又有个人,他好需要帮助,你知道,所以——” “所以你就帮了他。” “是的。我做错了吗?” “我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受苦是错的,”她说,“除非这是上帝的旨意,然而我又哪敢决定这是不是上帝的旨意呢。不肯放手的人或许是因为在他们踏向远方以前还有一样功课得学。妈的我又是谁,胆敢决定这人的生命到此应该结束?我怎敢擅自介入?” “不过你还是介入了。” “偶尔为之——在我真的找不到其他方法的时候。然后我就动手做我该做的事。这种事想来我应该是有个选择,不过我发誓我真的没有这种感觉。我觉得好像根本没有选择。”她停下脚步,转身看我。她说:“这会儿你打算怎么做呢?” “嗯,她就是慈悲的死亡天使,”我告诉卡尔·欧科特,“她探访病人以及将死的人,几乎每次都是受邀而去。某个朋友找上她,或者某人的亲戚。” “他们付她钱吗?” “有时候他们会尝试。她不肯收钱。连花她都是自己付钱买的。”她带了鸢尾花去凯文二十二街的公寓。蓝色的花——黄色的花心和她的围巾相称。 “她在做公益。”他说。 “她跟他们谈话。你也听到鲍比怎么说了。我看到她实际的运作模式。她讲着讲着,就把那可怜虫从这个世界讲到下一个去了。你也可以争辩说,她的方式近似催眠太危险,说她是把人催眠以后让他们愿意自我了结,不过这种说法很难想象可以拿来说服陪审团。” “她只是跟他们谈话。” “没错。‘放开手,走向亮光。’” “‘并且祝你旅途愉快。’” “差不多就这意思。” “她没杀人?” “没有。只是让他们死去。” 他选了支烟斗。“哎,老天在上,”他说,“我们就是干这个营生哪。也许我该找她加入我们中心。”他嗅嗅烟嘴。“感激不尽,马修。你确定不为这个收钱吗?慈悲姑娘做公益,不表示你也得这样。” “我无所谓。” “你确定?” 我说:“头一天你就问过我,知不知道艾滋是什么味道。” “你说你闻过……噢。” 我点点头。“我有过一些朋友得病死去。大限来前我还会失去更多友人。有机会帮你我只觉得感谢。我很高兴有这么个地方存在,让大家有地方可去。” 我也很高兴有她这样的人存在。那名灰衣女子,慈悲的死亡天使。为他们打开门,引领他们走向另一端的光亮。而且,如果有需要的话,轻推一把帮他们跨过门。 ①Fibber McGee,美国二十世纪三○到五○年代一个广播电台秀的主角,这个喜剧节目已成经典,里头的笑点之一便是费柏·麦基的衣柜——柜门一开就会涌出没完没了的杂物。 ②预付金 retainer 通常是指付给律师的费用。 ③lead gift 为双关语:最棒的礼物或者铅制的礼物。 夜晚与音乐 我们于谢幕时离开,步下走道穿过大厅。里头是巴黎的冬天, 《波希米亚人》剧中的爱侣在那儿发抖挨饿;外头则是春天的纽约,夏日将至。 我们手牵手穿越广阔的中庭,走过闪烁在灯光下的喷水池,走过艾弗里·费雪音乐厅。我们的公寓在凡登大厦,位于五十七街与第九大道的交界处,我们朝那个方向移行,默默走了约莫一条街。 然后伊莱恩开口说:“我不想回家。” “行。” “我想听音乐。可以吗?” “我们才刚听过。” “不同的音乐。我不想再听歌剧。” “好极了,”我说,“因为一个晚上一出正是我的极限。” “你这头老熊。一个晚上一出已经超出了你的极限。” 我耸耸肩。“我正在学习阶段。” “呃,一晚一出是我的极限。你知道吗,我进入了某种状态。” “不知怎么我也感觉到了。” “她老是死掉。”她说。 “咪咪。” “嗯哼。你说我到底看了几次《波希米亚人》呢?六七次吧?” “你说了算。” “至少六七次。你知道吗?我可以看上一百次,但结局还是一样。他妈的每一次她都死掉。” “几率甚大。” “所以我想听点不一样的,”她说,“在我们回家睡觉以前。” “听些快乐点的。”我提议道。 “不,悲伤也没关系。我不介意悲伤。事实上我还比较偏好悲伤的音乐。” “可是你希望结束时大家都还活着。” “没错,”她说,“悲伤无所谓,只要没有人死去。” 我们叫了辆出租车来到一个我听人提过的新开张的地方,位于九十几街的阿姆斯特丹大道,在一栋大厦的一楼。顾客群体可谓盐巴胡椒兼备——白人大学生以及黑人苦力,金发模特儿以及黑人球员。乐团也是杂色;萨克斯风和贝斯手是白,钢琴师和鼓手是黑。领班自忖认得我,把我们领到乐队旁的桌子。我们坐下时, 《缎面娃娃》已经唱了几小节,之后弹奏的曲子我依稀记得听过,但想不起歌名。或许是赛龙尼斯·蒙克的作品吧,不过我不确定。除非配有我牢记在心的歌词,否则我很难记得曲调。 除了点饮料外,弹奏告一段落之前我们几乎都没讲话。我俩一边啜着小红莓汁加汽水,一边聆听音乐。她看着乐手,我看着她看着乐手。乐团中场休息时,她伸手握住我的手。“谢了。”她说。 “你还好吧?” “我本来就没事。不过我现在的确觉得好多了。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我们认识的那个晚上。” 她的眼睛睁大。“你怎么知道?” “呃,当时的场所看来跟这里很像,感觉也挺类似。记得你是坐丹尼小子那桌,他就爱来这种地方。” “老天,那时我还年轻。我俩都他妈的好年轻。”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当时你是警察我是妓女。不过你在警局的时间比我拉客要久。” “当时我已经升为警探。” “而我才刚踏上舞台,以为生命充满了欢笑。呃,也的确是挺欢乐的。瞧我去过的地方还有见识到的人。” “已婚警察。” “没错,当时你有老婆了。” “我现在也有老婆。” “就是我。天哪,世事真是难料,对吧?” “同样的夜总会,”我说,“放着同样的音乐。” “悲伤得叫人心碎,但是没有人死掉。” “当晚你是全场最美丽的女人,”我说,“而你现在也是。” “哈,匹诺曹①,”她捏捏我的手说,“有胆跟我撒谎。” 我们打烊时才离去。踏上外头的街道时她说:“老天,我没救了。我不希望今晚结束呢。” “那就不用结束。” “很早以前,”她说,“所有的夜店你都熟。还记得康顿酒馆常为乐手开到很晚才关门吧,大伙儿挤爆场地直到黎明才散去?” “我还记得艾迪·康顿的宿醉妙方,”我说,“‘两品脱美妙的威士忌……’我忘了接下来是什么。” “头茫茫?” “可不是嘛。我知道咱们可以上哪儿了。” 我招手叫辆出租车,一路开到夏瑞登广场,那儿有家地下室酒吧,店名和哈林区一家早已关门大吉的爵士俱乐部一样。他们午夜开店,直到黎明过后才打烊,而且合法,因为他们不供酒。以前我上夜店通常是为了喝酒,不过在那儿听多了音乐,而且又在每个降了五度音的变奏里尝到酒味,所以我也慢慢学着爱上了爵士。现在我上那儿是为了音乐,我在蓝调音符里听到的也不再是酒,而是酒精掩饰的所有感觉。 当晚那儿群集了许多乐手以及依我看来是该店常驻的爵士乐团一起表演。有个萨克斯风手听来有点像强尼·葛瑞芬,有个钢琴师让我想起列尼·崔塔诺。而且一如往常,音乐在我耳中若有似无,仅只是让我虚无飘渺的心思有个停靠的背景。 我们拖着身子离开那儿时,天空发亮。“你瞧见没,”伊莱恩说,“亮得跟白天一样。” “可不是嘛。现在是早上了。” “好个纽约之夜,对吧?你知道,我们的欧洲之旅我很喜欢,还有我们一起去的其他地方,不过归根究底——” “你是纽约的妞儿。” “妈的就这句话没错。而且我们今晚听的可是纽约音乐喔。说什么爵士乐全是顺着河来自新奥尔良,鬼话连篇我才不吃那一套。今晚的音乐属于纽约。” “你说的没错。” “而且没有人死掉。”她说。 “没错,”我说,“没有人死掉。” ①《木偶奇遇记》主角的名字,每次说谎时,他的鼻子就会变长。 寻找大卫 伊莱恩说:“你不工作不行,对吧?” 我看着她。我们身处佛罗伦萨,坐在圣马可广场一张瓷砖面的桌子旁,啜饮的卡布奇诺和格林威治大道上孔雀酒馆的一样棒。这一天阳光普照,但空气有点飕飕凉意,整个城市沐浴在十月的天光底下。伊莱恩穿着卡其裤和定做的猎装,看来如同风情万种的外国特派员,或者间谍吧。我也穿着卡其裤,套了件马球衫,外加她称之为我的老靠山的蓝色运动外套。 我们已在威尼斯待了五天。这是佛罗伦萨五天行程里的第二天,之后我们会到罗马玩六天,最后搭意航飞返美国。 我说:“谅你也猜不出我在想什么。” “哈,”她说,“明明就给我逮到了。你跟以往一样,正在扫视全场。” “我可是当了多年的警察哪。” “是啊,积习难改我了解,不过这种习惯并不坏。我也在纽约街头混出了点名堂,不过我可没办法单靠扫视全场便得出你能得到的结论。而且你连想都不用想,你是反射动作。” “也许吧。不过我可不觉得这叫工作。” “照说咱们来这儿是要全心享受佛罗伦萨,”她说:“外加叹赏广场雕像的古典美,可你却瞪眼在看一个跟我们隔了五张桌子、身穿白麻外套的老皇后①,想猜出他有无前科犯过什么案——这还不叫工作吗?” “我不需要猜,”我说,“我知道他犯了什么案。” “当真?” “他名叫霍顿·波拉德——”我说。“如果我猜的没错。我朝他的方向张望多次,那是因为我想确定他就是我想的那个人。打从我们上次碰面以来已经过了二十年。搞不好有二十五年了。”我瞟一眼,瞧见那位白发绅士正在跟服务生讲话。他扬起一道眉毛的模样看来高傲却又带着歉意——就跟指纹一样验明了正身。“是他没错,”我说,“霍顿·波拉德。我很肯定。” “怎么不过去打招呼?” “他也许没兴趣。” “二十五年前你还在当警察。当时是怎么了,你逮捕了他吗?” “没错。” “当真?他做了什么呢?艺术品诈欺么?坐在佛罗伦萨露天的桌子旁,不这样想也难,不过想来他应该只是个股票炒手吧。” “换句话说,是个白领人士。” “花边领吧,瞧他那副打扮。当初他倒是做了什么?” 我一直朝他的方向看,眼神与他交会。我瞧见他露出认出我的神色,看他眉毛上扬的模样就是他错不了。他把椅子往后推开,站了起来。 “他要过来了,”我说,“你可以自己问他。” “斯卡德先生,”他说,“我想说马丁,不过我知道不对。请指教。” “我叫马修,波拉德先生。这位是我太太,伊莱恩。” “你好福气,”他告诉我,一边握住她伸出的手,“我朝这儿看过来,心想,好个大美女哇!然后我再看一眼,心想,我认得那个家伙啊。不过花了我一分钟才搞清楚——名字冒出来,或者该说你的姓吧。他叫斯卡德,可我是怎么知道的呢?然后,当然,记忆全都回来了——只除了你的名字。我知道不是马丁,不过这个名字挥之不去,所以马修的名字也进不来。”他叹口气。“记忆啊,是一条滑溜溜的鱼。想来你或许还没有老到发现这点吧?” “我的记忆还可以。” “噢,我的也不错,”他说,“只是捉摸不定,有点任性。有时候啦我觉得。” 在我的邀请之下,他从邻桌拉来了一把椅子。“不过我马上就走。”他说,然后问我们来意大利干吗,在佛罗伦萨会待多久。他住这里,他告诉我们。他已经在此地定居多年。他知道我们的旅馆——在雅瑙河东岸——直夸它物美价廉。他提到离旅馆不远的一家咖啡屋,说我们应该过去坐坐。 “当然,你们其实并不需要照我的推荐找馆子,”他说,“或者去找米其林的。因为佛罗伦萨到处都是美食。呃,这话倒也不是完全正确啦。如果你们坚持要到高档餐厅,偶尔还是会大失所望。不过如果只是随意就近找家小餐馆的话,保证一定次次满意。” “我觉得我们吃得稍嫌太好了呢。”伊莱恩说。 “是有危险没错,”他点头称是,“不过佛罗伦萨人倒是都能保持苗条。当初刚来时我确实发了点福。在所难免对吧?每样东西都好吃。不过我还是减掉了增加的体重保持住身材。虽然有时候我会纳闷自己干吗如此费事。看在老天分上,我都七十六了。” “看起来不像。”她告诉他。 “看起来像也无所谓。干吗在乎呢,你倒说说看。放眼看去,有谁他妈的在乎我长什么德行啊。所以我又何必在乎呢?” 她说跟自尊有关吧,于是他便沉吟起自尊与虚荣的界线应该如何划分。然后他说他好像叨扰太久了,一边起身。“可你们一定要来我家,”他说,“我的别墅虽然算不上富丽堂皇,但还是挺迷人的,我很自豪,也颇有想要炫耀的意思呢。两位明天务必来我家吃个午饭。” “呃……” “就这么说定了,”他说,一边递张名片给我,“出租车司机一定能找到路。不过要先讲定价钱。总是有些居心不良的司机,不过多半都是出人意料的老实。我们就约一点如何?”他身体前倾,手掌贴在桌上。“多年来我常想到你,马修。尤其是搬来这里以后,在离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只有几码之遥啜饮黑咖啡的时候。那座雕像不是真品,你知道。真品摆在美术馆,不过世风日下,现在连美术馆的安全都不能保证了。你知道乌菲兹美术馆几年前给炸了吧?” “报上读到过。” “黑手党干的。在家乡他们是自相残杀。来到这儿他们是炸掉大师作品。不过话说回来,这里毕竟还是个美妙的文明社会。而且我理所应当该在这儿度过晚年啊——在靠近大卫的地方。”我开始听不懂了,我想他也知道,因为他皱起眉头,颇有几分懊恼的意思。“我讲话漫无边际,”他说,“在这儿什么都不缺,就是少了聊天对象,不过我老觉得自己可以找你谈,马修。境况不允许我这么做,当然,多年前错失了这个机会我一直觉得遗憾。”他直起身来,“明天,一点钟。我等你们。” “当然我是真的挺想去,”伊莱恩说,“我很想看看他的家是什么样。‘虽然算不上富丽堂皇,但还是挺迷人的,’我敢说一定挺迷人,我敢说一定棒透了。” “明天你就可以知道答案。” “不知道呢。他想找你谈,看来他想讲的话题也许容不下第三者。当初你逮捕他应该不是因为盗窃艺术品对吧?” “不是。” “他杀了人吗?” “他的爱人。” “嗯,每个人都有这潜力,对吧?毁掉他爱的东西,那个作家叫什么名字来着。” “奥斯卡·王尔德。” “多谢了,记忆大师。其实我知道是谁。有时候我说那个叫什么名字来着,或者那个姓啥名谁来的,并不是因为记不得。这叫谈话技巧。” “喔。” 她朝我探询般地扫一眼。“案子很特别是吧,”她说,“怎么回事?” “手法残忍。”我的脑子塞满了谋杀现场的影像,我眨个眼把它甩掉。“干警察那种事看多了,大半都很丑陋,不过那一桩又特别难看。” “他好像蛮温和的。他犯的命案感觉上应该不太暴力吧。” “很少有不暴力的命案。” “呃,没流什么血啰,那就。” “才怪。” “嗐,少卖关子啦。他做了什么?” “他用了把刀。”我说。 “戳他吗?” “割他,”我说,“他的爱人比他年轻,想来应该挺帅,不过我可没法保证。我当时看到的东西差不多就像感恩节过后的火鸡剩菜。” “嗯,描述得还挺生动,”她说,“我必须说我懂了。” “除了那两名接获通报的警察以外,我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人。他们还年轻,乜斜着眼摆出一副不屑的酷样。” “可你已经老得不来那套了。你吐了没?” “没有,干了几年以后自然习惯。不过我这辈子还没见过那种惨状。” 霍顿·波拉德的别墅位于北边城外,虽然并非富丽堂皇,不过魅力十足,是一栋镶嵌在山边的白色泥宅宝石,俯眼可见一大片山谷。他领着我们穿行在各个房间,一一回答伊莱恩有关图画和家具的问题,对她无法留下来吃午餐的解释也点头表示接受。或者仅只是表面如此——她坐上载我们过来的出租车离开时,他露出那么一丝丝受辱的表情。 “我们到露台用餐吧,”他说,“可我是怎么回事呢?我都还没招待你喝酒呢。你想喝什么,马修?吧台各类酒水齐备,不过我无法保证保罗可以调出各色各样包你满意的鸡尾酒。” 我说只要汽水就行了。他和他的男仆说了些意大利文,然后估量似的瞟我一眼,向我确认午餐需不需要配上酒吃。 我说不用。“还好想到要问你,”他说,“我原本打算开瓶酒先让它呼吸一下,不过看来还是让它屏着气吧。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一向都有喝酒的习惯。” “没错,以前。” “事发当晚,”他说,“记得你告诉我,我好像该喝一杯。所以我就拿出一瓶酒,然后你给我们每人倒了一杯。你可以在值勤的时候喝酒,我记得当时我挺惊讶。” “规定是不行,”我说,“不过我不一定每次都照规矩来。” “而现在你是滴酒不沾?” “没错,不过你还是可以喝酒佐餐,没有关系。” “我从来没这习惯,”他说,“当初蹲苦牢的时候是不能,出狱以后则是没了欲望,既不想念酒味,也不怀念那种快感。有一阵子偶尔还是会喝个一杯,因为我觉得滴酒不沾有失文明作风。然后我才想到自己根本无所谓。年纪大了就有这点好处,也许是唯一讲得出口的优点吧。马齿日增,我们也跟着放下越来越多包袱,尤其是别人的想法。不过你的过程应该不一样,对吧?你戒酒是因为有必要。” “对。” “会想念吗?” “偶尔。” “我不会。不过话说回来,我可从来没爱过酒。有段时间我可以蒙上眼睛区分不同酒庄酿的酒,说白了我是从来没把心思摆在那上头,而且饭后喝的白兰地又会让我的胃灼热。现在我用餐都配矿泉水,餐后则喝咖啡。Acqua minerale(法文:矿泉水)。有一家我爱光顾的小店,老板都把它叫作 Acqua miser-le(法文:悲惨的水)。不过他还是高高兴兴地把那卖给我。喝不喝酒他无所谓,而且就算他在乎我也无所谓。” 午餐简单,但颇有品味——生菜色拉,意大利水饺搭配奶油和鼠尾草,外加一片美味的鱼。我们的谈话绕着意大利转,伊莱恩没有留下来听我很遗憾。他知识广博,谈兴高昂——聊到艺术如何渗入佛罗伦萨居民的日常生活,以及英国上层阶级对这个城市持久不衰的热爱——我听得入迷,不过伊莱恩会是更投入的听众。 餐后,保罗收拾残局为我们送上浓缩咖啡。我们陷入沉默,我啜着咖啡眺望山谷景色,心想这样的美景不知是否会有看腻的一天。 “我原以为终有习惯的一天,”他说,读出了我的心思,“不过我还没有,想来永远不会腻吧。” “你在这里定居多久了?” “约莫十五年。出狱以后我一逮着机会就飞来这里。” “之后就没再回去吗?” 他摇摇头。“当初过来我就是打算久待,所以一到这儿我便想法子办妥了居留证。我算是走运,而且有钱什么都容易搞定。不管现在或是以后,我的钱都多得花不完。我过得不错,但花费又不致太高。就算我比一般人虚活一些年岁,还是可以不愁吃穿度完余生。” “这就好办多了。” “没错,”他同意道,“说起来服刑时虽然没有因此就好过些,但没钱的话我有可能得待在更糟的地方。当初他们可也没把我摆进欢乐宫里。” “想来你是住进了精神疗养院吧。” “特别为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患打造的场所,”他说,一个个字咬得字正腔圆。“听来挺有学问的,对吧?总之还蛮切合实际状况就是了。我的行为毋庸置疑是犯罪,而且精神完全失常。” 他为自己再倒一杯浓缩咖啡。“我请你来这儿,就是要聊这件事,”他说,“很自私,不过老了就会这样。人会变得自私,或者说不太想把私心藏起来不让自己和别人知道。”他叹口气,“变得比较直接,不过这件事我还真不知道该打哪儿讲起。” “从你想讲起的地方讲起吧。”我提议道。 “从大卫讲起吧,那就。不过不是雕像,而是活生生的人。” “也许我的记忆并不如自己印象中的好,”我说,“你的爱人名叫大卫吗?因为我记得是罗伯特。罗伯特·奈史密斯,有个中间名,不过也不是大卫吧。” “是保罗,”他说,“他名叫罗伯特·保罗·奈史密斯。他要大家叫他小罗。偶尔我叫他大卫,他并不喜欢。不过在我的心目中,他永远都是大卫。” 我没吭声。一只苍蝇在角落嗡嗡飞着,然后停住不动。沉默蔓延开来。 然后,他继续讲述。 “我在水牛城长大,”他说,“不知道你去过那里没有。很美的城——至少城区是如此。宽广的街道,两旁种着榆树。不乏美丽的公共建筑与高雅的私宅。后来榆树因为病虫害死光了,而达拉威大道的豪宅也已改头换面成了律师事务所和牙医诊所。世事本就多变,对吧?我已经认知到这是事实,不过这并不表示我们得喜欢所有的改变。 “早在我出生以前,水牛城主办过一次泛美博览会。如果我记得没错,应该是一九○一年的事,好几栋专为博览会兴建的建筑到今天都还留着。其中最棒的一栋盖在城里最大的公园旁边,也就是水牛城历史学会的现址,里头典藏着不少博物馆级的珍品。 “你正在想我说这话是要引到哪儿对吧?史学会的正前方有个环形车道,直到现在都还保留着,而在那中间则竖立着一座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像青铜复制品。想必是铸造的吧,而且说是复制品应该错不了。总之,雕像是真人大小。或者该说与真品相同大小,因为米开朗基罗的雕像其实比真人要大多了——除非少年大卫的身材和他的对手歌利亚不相上下②。 “昨天你看到了雕像——虽然,如我所说,那也只是复制品。不知道你仔细欣赏了没有,不过我只想问你,是否知道当初有人询问大师他是如何完成这件杰作的时候,他怎么回答。那句话绝妙到几乎可以断定只是后人的穿凿附会。 “‘我看着那块大理石,’据传米开朗基罗是这么说的,‘把不属于大卫的部分挖掉了。’这话叫绝的程度,完全可以媲美年轻的莫扎特当初解释为何音乐创作是全世界最简单的事呢:你只消把脑子里听到的音乐写下来就是了。其实他们就算从来没说过这些话,又有谁在乎呢?就算他们真没说过,呃,那情理之中他们也该说的,你说对吧? “那座雕像陪了我一辈子。我不记得第一次看到它是什么时候,不过想来我头一回造访史学大楼时应该就看到了吧,当时我还很小。我的家在诺丁汉连栋屋区,走路到史学大楼只要十分钟,所以小时候我去那儿的次数真是多到数不清。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对大卫像就很有感觉。我喜爱他的立姿、他的神态,还有那种力量和脆弱以及善感和自信的不可思议的结合。另外,当然,就是大卫的阳刚美,他的性魅力。不过我是后来才意识到那种层面的吸引力,或者该说,我是后来才愿意承认自己意识到了。 “记得十六岁拿到驾照以后,大卫在我的生命里又有了新的意义。你知道,环形车道是亟需隐私的年轻情侣心目中的约会圣地。那儿是好地段,气氛宜人如同公园,大大不同于水边几个烂城区的幽会场所。所以啦,‘造访大卫’就成了开车幽会的委婉说法——可我现在一想,幽会这两个字本身不也是委婉的说法么? “我十八九岁的时候经常造访大卫。当然讽刺的是,对我来说,他青春阳刚的体型远比和我约会的年轻女子凹凸有致的身材更具吸引力。依我想来,我是打从出生便有同性恋倾向,不过我没敢让自己知道。起先,我否认这种冲动。之后,等我学会付诸行动——在馥伦公园,在灰狗车站的男厕——我则转而否认那些关系具有任何意义。我对自己保证说,那只是一段过渡期。” 他噘起嘴唇,摇摇头叹口气:“好长的过渡期啊,”他说:“因为我好像仍在过渡当中。我的否认很有说服力,因为当时我的生活整体而言还蛮正常,和其他年轻男子之间的任何举动都只是附属品而已。我上的是好学校,圣诞节和暑假一定回家,而且不管到哪里我都喜欢有女人作陪。 “想当年,做爱这档子事通常都只是点到为止。女孩子真心想要保持处女身,至少技术层面是如此,总要等到结婚当天或者进入现在所谓的找到真命天子的关系时,才会毫无保留。我不记得当时是怎么称呼那种关系的,不过想来应该是简洁明了的叫法吧。 “话说回来,偶尔我们还是会直攻本垒,而碰到那种时候,我也都能达成目标不会泄劲。我的伴侣没一个有理由抱怨。我办得到的,你知道,而且也能从中得到快乐,虽然刺激的程度远不及与男伴交欢的水平,不过应该可以归于禁果的诱惑吧。那并不一定表示我有哪里不对。那并不表示我的生理状况有任何异常。 “我过着正常的生活,马修。也可以说我是下定了决心要过正常生活,不过这种事其实跟决心并没有多大关系。我念大四的时候,和一个几乎是认识了一辈子的女孩订婚。双方的父母都是朋友,我们是青梅竹马。我毕业后就跟她结婚了。之后我继续进修,专攻艺术史,这你也许还记得,而且我也想办法申请到水牛城大学的教职。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目前是这个称呼,不过多年前它还没有变成州立大学的一部分,只是简简单单的水大,大半学生都来自城里以及邻近地区。 “我们先是住在校园附近的一间公寓,不过之后双方家长都出钱帮忙,所以我们就搬进了哈兰街的一栋小房子,到我俩从小长大的家差不多是同等距离。 “而且离大卫雕像也不远。” 他过着正常生活,他解释道。生了两个小孩,迷上高尔夫且加入了乡村俱乐部。他得了些家产,一本他写的教科书的版税进账每年都稳定增长。一年年过去,他也越来越容易相信,自己和男人的关系仅只是个过渡,而且基本上他已经克服了这种障碍。 “我还是有感觉,”他说,“不过付诸行动的需求好像已经过去了。比方说,我有可能被哪个学生的外表吸引,不过我从没有采取行动,或者认真考虑要采取行动。我告诉自己我的爱慕纯属审美心理,是对男性美的自然反应。年少时,我们荷尔蒙过盛,所以我才会把这个和性欲搅在一起。现在我则清楚认知到,这只是无关性爱的无邪表现而已。” 但这并不表示他已经完全放弃了他的小小冒险。 “我会受邀到某地开会,”他说,“或者担任客座。我会抵达一座我不认识别人也没有人认识我的城市。然后我会小酌几杯,我会觉得需要来点刺激。我也可以告诉自己说,虽然和另一个女人发生关系就是背叛妻子违反誓约,但和另一个男人来点无邪的运动则无伤大雅。所以我就会去往那种酒吧——永远不难找到,就算在当时那种封闭的年代,就算在乡下小城或者大学城也一样。而且只要到了那种场所,要找对象绝对是轻而易举。” 他沉默一会儿,眼睛望向地平线。 “然后我走进了威斯康辛麦迪逊城的一家酒馆,”他说,“而他就在那里。” “罗伯特·保罗·奈史密斯。” “大卫,”他说,“我看到的正是他,我一跨过门槛两眼盯住的便是那少年。我还记得那个神奇时刻,你知道。我现在还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当时的模样。他穿了暗色丝绸衬衫和棕色长裤以及一双便鞋,没有穿袜子——一如当时的流行。他站在吧台旁边,手捧一杯酒,他的体型以及他站立的模样,那神态,那表情——他就是米开朗基罗的大卫。不只如此,他就是我的大卫。他是我的理想,他是我这辈子一直不自觉地追寻的目标,我用眼睛饮下了他,从此迷失了自己。” “就这么简单。”我说。 “噢,是的,”他同意道,“就这么简单。” 他沉默下来,我心想不知他是否正在等我追问。我认为不是。他好像选择了要暂时留在那段记忆里。 然后他说:“一言蔽之,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坠入过爱河。我开始觉得那是一种发狂的状态。那跟深切的关爱不同。关爱对我来说,是很正常甚至高贵的感情。我当然爱我的父母,也以另一种方式爱我的妻子。 “我对大卫的感情却属于截然不同的层次。那是一种执着,是完全的投入,是收藏家的热情:我非得拥有这幅画,这座雕像,这张邮票。我非得到它不可,非得完全拥有它。它,且仅有它,可以让我完整。它能改变我的本质。它能让我的生命展现价值。 “不是性欲的满足,不算是。倒不是说和性毫无关系。大卫带给我的震撼是前所未有的。但在那同时,我觉得性冲动其实并没有过去的某些经验来得强。我想拥有大卫。如果办得到,如果他完全属于我的话,和他发不发生性关系其实都无所谓了。” 他陷入沉默,而这回我则认为他是等着要我追问。我说:“然后呢?” “我放弃原有的生活,”他说,“会议结束以后,我随便找了个借口在麦迪逊多待一个礼拜。然后就和大卫飞往纽约,在那里买了间公寓——龟湾一栋棕石建筑的顶楼。之后我又飞回水牛城,自己一个人,告诉妻子我要离开她。” 他垂下眼睛。“我不想伤害她,”他说,“不过当然,我伤她伤得很惨很深。知道是个男人介入时,她其实不算惊讶,我觉得她没有。多年来她也看出了一些端倪,已经把这视为必要之恶了吧——是嫁给一个美感强烈的男人的必要缺憾。 “她以为我还是在意她,但我清楚表明了自己要离开她。她从没有伤害过人,可我却带给她极大的痛苦,这点我一辈子都会感到歉意。对我来说,伤了她比起我入监服刑的理由,是更大的罪孽。 “不提了。总之我离开她搬到纽约。水大的终身教职我当然也辞了。学术圈我人脉很广不用说,虽不算名闻遐迩但也小有名气,所以是有可能在哥大或者纽约大学谋得什么职务的。问题是我惹出的丑闻杀伤力太大,再加上我对教书,也他妈的没什么兴趣了。我只想活下去,好好享受人生。 “我的钱绝对足以办到。我们日子过得很好。太好了,说起来。并非聪明度日,而是挥霍。每晚都吃高档餐厅,好酒搭配美食。歌剧和芭蕾表演买的是季票。夏天到松树度假村,冬天到巴巴多斯或巴里岛。搭机在伦敦巴黎以及罗马间旅行。不管在纽约或者国外,同行的都是其他富有的皇后。” “然后呢?”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他说,两手交叠在怀里,唇上闪现着些微笑意。“这么过着过着,然后有一天我就拿起一把刀杀了他。那个部分你清楚,马修。你就是从那里切入我的生活的。” “对。” “不过你不知道原因。” “嗯,这点一直没公布。或者已经公布过,但我错失了。” 他摇摇头。“一直没公布。我没提出抗辩,当然我也没提出解释。不过你猜得出来吗?” “你杀他的理由吗?我毫无概念。” “有过多年侦探经验的你,多少也该知道杀人的一些理由吧,何不迁就老罪人的意思猜猜看呢?跟我证明,我的动机其实并不独特。” “能想到的理由都太明显了,”我说,“所以应该都不对。我想想看。他打算离开你。他对你不忠。他爱上了别人。” “他永远不会离开我,”他说,“他热爱我们共同的生活,而且也知道要是跟了别人,他永远别想过得有现在一半好。他爱别人的程度永远也不可能多过爱我。大卫也爱他自己。他不忠是当然的事,打从开始就这样,而我也从没寄望他改变。” “那么就是,你发觉自己为他放弃了一切,”我说,“所以心生悔恨。” “我确实放弃了一切,但我并不遗憾。我一直都活在谎言里,丢了又有什么好惋惜的?如果能搭机飞往巴黎度周末的话,有谁会痴念水牛城学院里温吞的愉悦?或许有些人会吧,我不知道,不过我不可能。” 我打算放弃,不过他坚持要我再多想几个可能。结果全都不对。 他说:“不猜啦?好,我来说吧。他变了。” “他变了?” “当初碰到他时,”他说,“我的大卫是我见过最最美丽的生物,他是我这辈子理想美的绝对化身。他身材修长又健美有力,脆弱却又强壮。他是——呃,回到圣马可广场看看那雕像吧。米开朗基罗雕得恰到好处,那就是他的模样。” “之后怎么了?他老了?” 他的下颚一沉。“人都会老,”他说,“除了那些年轻早逝的人。这不公平,不过我们也无能为力。大卫不仅仅是变老。他变俗了。他变得粗壮。他吃太多喝太多熬夜太晚又吸太多毒。他体重增加。他变得浮肿。他长了双下巴,多了眼袋。他的肌肉在层层肥油底下消蚀了,他的肉变得松松垮垮。 “那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不过我确实有那种感觉。在我愿意面对真相以前,那个过程已经进行很久了。最后我不得不面对现实。 “看到他我就受不了。之前,我是没办法把眼光移开,到后来我发现自己是避开不看。我觉得被出卖了。我爱上了一个希腊神祇,但却眼睁睁地看着他变成罗马皇帝。” “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杀了他?” “我并没有打算杀他。” 我看着他。 “噢,也许有吧,说起来。开始我喝了酒,我们两个都喝了,之后我们起了口角,我大发脾气。我应该有足够的意识知道如果动手的话他会死,我应该知道自己会杀了他。不过重点不在这里。” “不在这里?” “他昏过去,”他说,“他躺在那里,全身赤裸,酒臭味从他的毛孔一波波散出来,一大片白得如同大理石的浮肉。我大概是恨他把自己搞成那副德行吧,我也恨叹自己正是罪魁祸首。于是我决定改变现况。” 他摇摇头,深深叹了口气。“我走进厨房,”他说,“拿了把刀出来。我想起自己在麦迪逊头一晚见到的男孩,又想到米开朗基罗。于是,我就想成为米开朗基罗。” 想必我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说:“你还记得吧?我拿了刀,把不属于大卫的部分挖掉了。” 我把这一切转述给伊莱恩听时,已是几天之后了。在罗马,我们坐在西班牙广场附近的一家露天咖啡店。“那么多年来,”我说,“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想要把自己的爱人毁掉。因为切割人体就是这么回事,表达的是破坏的欲望。不过他并不是想要毁掉他,他是想要重塑他的形体。” “他领先了他的时代好几年,”她说,“时下他们把这叫作抽脂,而且索费高昂。我倒是可以告诉你一件事。等我们一回纽约,我就要从机场直奔健身房,免得我吃下的意大利面全部变成挥之不去的赘肉。我可不想冒险。” “我看你是没什么好担心的。” “这话真叫人放心。想想还是挺恐怖的,他们两个的下场实在是很惨。” “有些人真是想不开。” “就是这句话。说起来现在你打算怎么样?我们可以坐在这儿为那两个男人唉声叹气,感慨他们毁了自己的生命;或者呢,我们可以回到旅馆做点什么礼赞美好的生命。全看你了。” “好难决定,”我说,“需要马上给你答案吗?” ①皇后意指有女人味的男同性恋。 ②巨人歌利亚被少年大卫以石头打死的故事记载于《圣经·旧约·撒母耳记》。 梦幻泡影 电话铃响时,我正陷坐在前厅的电视机前,手里护着一杯波本,盯着屏幕里洋基队的比赛。人类记忆的记得或不记得还真有意思。我记得索门·曼森打了一个长长的界外球,只差不到一英尺就是全垒打,但我不记得他们的对手是谁,连他们该季的表现如何也不复记忆。 我记得那杯波本是 J. W. Dant,也记得加了冰块。这点我当然记得。我永远记得自己喝的是什么,不过我并不是每次都记得为什么喝酒。 两个孩子熬夜陪我看了头几局,不过因为第二天得上学,所以安妮塔把他们带到楼上送上床,我则又倒了杯酒坐下来。曼森打出那个长长的界外球时,冰块差不多都融掉了,电话铃响时我还在摇头叹气。我让它响着,安妮塔去接了,她说是找我的。某人的秘书,她说。 我拿起话筒,一个女人的声音——清脆且职业化——说:“斯卡德先生,这里是核迪格暨克威尔公司,亚伦·核迪格先生有事找您。” “噢,好。”我说,然后听着她进一步解释,一边估算到他们公司要花多久时间。我挂断电话,做了个鬼脸。 “又有工作了?” 我点点头。“眼下这个案子得马上处理,”我说,“今晚八成没得睡了,而且明早我还得出庭。” “我帮你拿件干净衬衫,坐下吧。你总有时间把酒喝完,对吧?” 每次都有。 是很久以前了,这件事。当时尼克松是总统,是他第一个任期的第二年。我是纽约市警局的警探,在格林威治村的第六分局上班。我在长岛有栋房子,车库有两辆车——安妮塔的福特旅行车,以及我那台破旧的克莱斯勒勇士小轿车。 长岛高速公路上的车流不大,而我也没怎么注意限速。据我所知,没几个警察会去注意的。没有警察会开罚单给自己人。我一路顺风,把车停在第一大道的公车站时约莫是晚上九点四十五。我在仪表板上搁了张可以帮我逃过罚单和拖车的名片。 执法的最大好处就是你本身不用怎么守法。 她的门房按铃通报她我到了,于是她捧着酒杯等在了门口。我不记得当时她穿着什么,不过我很确定她看起来风情万种。她一向如此。 她说:“我从没有打电话到你家。不过这回是公事。” “你的还是我的?” “我们两个的吧,也许。我接到一个客户的电话。麦迪逊大道的重要角色。某家广告公司的副总裁之类。穿堤波乐百货的西装,拿骑警足球队的季票,住在康涅狄格州。” “然后呢?” “我好像跟他提过我跟警察有交情吧。总之他和几个朋友小聚,一起打牌,没想到有个人出了事。” “出事?朋友出事,送医不就结了?还是已经太迟了?” “他没讲,总之我就听到那么多。看来是有人出了意外,他们需要找人处理一下。”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 “哎。”她说。 她以前也想到过我——情况类似。她有名客户是在华尔街打拼的斗士,某天下午他在她的床上心脏病发过世。很多男人都会告诉你这是他们心仪的死法,这种死法也许确实不比别种差,不过对那些得收拾残局的人来说就不太方便了,尤其是那张床的主人又是位职场女郎时。 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海洛因交易中,倒是挺好的营销。某位瘾君子嗑药过量死翘翘,这下子各路好友都想知道他是从哪儿拿到好货的,哪儿有门路可找。因为,各位,能让人嗨死过去的肯定是上等货色对吧?而妓女则不然,她被列为死因可不算好事。总之,伊莱恩觉得她该负点道义责任——这正是敬业。她想缓解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窘境。于是我便让他从现场消失,帮他穿上所有衣物,搁置在金融区的某条暗巷。我打了匿名电话报警,然后回到她的公寓领取酬劳。 “我有地址,”这会儿她说,“你要不要过去瞧瞧?或者我该告诉他们我找不到你。” 我吻了她,我俩勾住彼此久久不放。我放开她猛吸口气说道:“那就是撒谎啰。” “啊?” “告诉他们你找不到我。你永远都找得到我。” “嘴巴真甜。” “地址给我吧。”我说。 我从公车站把车开出来,然后停在一家隔了十几个街区的上城车站。我找的地址是东六十几街的一栋棕石建筑。一楼店面的橱窗展示着手提包和公务箱,左右两侧则是旅行社和男装店。前厅有四个门铃,我按了第三个,听到对讲机响了,不过没听到人声。我伸手正要再按一次时,哔声响起。我把大门推开,爬了三段铺有地毯的楼梯。 习惯使然,敲门时我站在一侧。我也没有真的预期会来颗子弹,结果穿门而出的是个低沉的声音,问门外是谁。 “警察,”我说,“据我了解,你们这儿出了状况。” 一阵停顿。然后有个声音——也许是同个人,也许不是——说:“我不懂。是有人投诉吗,警官?” 他们要找警察,不过不是随便哪个警察。“我叫斯卡德,”我说,“伊莱恩·马德尔说你们需要帮忙。” 门锁转动,门打开来。两个男人站在那里,暗色西装搭配白衬衫和领带,是上班族的打扮。我越过他们往里瞧见另外两个人,一位穿西装,另一位则着灰色长裤和蓝色运动外套。看来约莫都是四十几,比我大个十到十五岁。 当年我几岁呢,三十二吧?差不多。 “请进,”其中一人说,“小心喔。” 我不知道他是要我小心什么,不过我把门推开几英寸以后撞到了个什么的时候就知道了。地板上有具尸体,是个男人,蜷着身子侧躺着。一只手臂甩过头,另一只弯在一侧,手离刀柄只有几英寸。是一把弹簧匕首,整个刀刃都埋进了他的胸膛。 我推了一把关上门,跪下来仔细看他。我听到其中一人把门锁上。 死者约莫和他们同龄,原先的打扮也和他们差不多,但后来他脱下了西装外套,把领带也松开了。他的头发比他们略长,也许是因为他的头顶开始掉发,他想借此掩盖秃头吧。大家都来这招,不过好像从来不管用。 我没摸他的脉搏。只碰一下他的额头我就可以确定,他的体温已经冷到无脉可摸了。而且,其实我根本无须碰他就知道这人已经归西。妈的,我停车以前就全知道啦。 不过呢,我还是花了些时间进行检视。我头也没抬,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一阵停顿,因为他们要决定由谁回答,然后先前声音穿门而出的男人说:“我们也不很清楚。” “你回到家时发现他倒在这里?” “当然不是。我们在玩扑克,我们五个。门铃响了以后,菲尔过去应门。” 我朝死者点点头。“这位便是菲尔?” 有人说是的。“当时他已经出局了。”穿运动外套的人补充道。 “而你们其他几个还在打。” “没错。” “所以他——菲尔是吧?” “是,菲尔。” “菲尔走到门口,而你们则继续把牌打完。” “是的。” “然后呢?” “我们也没看到事发经过。”西装人之一答道。 “我们正在打牌,”另一个人解释道,“而且从我们坐的地方也看不到什么。” “你们坐在牌桌。”我说。 “没错。” 桌子放在客厅里端。是张扑克牌桌,桌面铺了绿毛毡,周边设有凹槽可供摆放薯片和杯子。我走过去,看了看。 “可以坐八个人。”我说。 “对。” “不过你们只有五个。还有其他打牌的人?” “没有,就我们五个。” “你们四个和菲尔。” “对。” “然后菲尔穿过房间去应门,而你们当中一两个人则是背对着门,你们四个对牌局进行的状况应该要比来人的身份有兴趣。”他们顺着我的话点点头,很高兴我有能力理解大局。“不过你们应该听到了个会让你们抬起头来的声音吧。” “是啊,”运动外套说,“菲尔大叫一声。” “他说了什么?” “‘不要!’或者‘住手!’之类。我们马上分了神,站起来往那头看去,不过大家好像都没看到来人的长相。” “来人……” “杀了菲尔的人。” “他应该是在你们还没来得及看到他时就跑掉了。” “对。” “而且还把门拉上。” “要不就是菲尔跌倒的时候推到门门才关上的。” 我说:“一边伸了只手当缓冲……” “没错。” “然后门就唰地关上,而他则继续倒下去。” “没错。” 我往回走到尸体躺着的地方。这是间挺好的公寓,我注意到,空间宽敞装潢温馨。感觉像是单身汉安身立命的居所,而非已婚有车族的歇脚处。书架上置有书籍,墙上挂了裱框的复制画,壁炉里摆了木柴。壁炉前方,一张二乘三英尺的绒毛毯格格不入地放在一张偌大的东方地毯上头。我的直觉告诉我,它摆在那上头是有特殊用意的。 不过我还是若无其事地走过绒毯,蹲跪在尸体旁边。“戳进了心脏,”我点出来,“想必是当场死亡。说起来他应该没什么临终遗言吧。” “没有。” “他蜷缩起来撞上地板,然后再也没有动静。” “正是这样。” 我直起身来。“想来你们都吓到了。” “简直吓呆了。” “怎么你们没通报呢?” “通报?” “通报警察,”我说,“或者叫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 “医院可也拿他没辙,”运动外套说,“我是说,看得出来他死了。” “没有脉搏,没有呼吸。” “对。” “不过,你们应该知道发生这类状况就该报警吧。” “对,当然。” “可是你们没有。” 他们你看我我看你。等着瞧他们想出什么对策应该会挺有趣,不过我找了台阶给他们下。 “你们一定很害怕。”我说。 “呃,当然。” “牌友过去开门,然后没两下他就死在门口。这种经验确实叫人不知所措,尤其考虑到你们不知道是谁杀了他,又为何杀他。不过也许你们有大致的方向?” 他们没有。 当然没有。 “这不是菲尔的公寓吧?” “不是。” 当然不是。如果是的话,他们早就各自逃跑了。 “一定是你的啰?”我告诉运动外套,他两眼大睁,惹人发笑。他承认确实是他的居所,问我怎么知道。我没告诉他他是在场唯一没戴婚戒的人,也没说我注意到他回家以后脱下西装换上比较休闲的穿着,不像其他人还披挂着当天早上穿到公司的衣服。我只是含糊说了什么警察自然有某些直觉等等,让他以为我天生适合做这行。 我问他们当中有谁跟菲尔很熟,没一个承认,我也不惊讶。他是某位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有个人说,在华尔街做事。 “所以他不是牌桌上的常客。” “对。” “这应该不是他第一次来对吧?” “他来第二次了。”有人说。 “第一次是上礼拜吗?” “不,两个礼拜以前。他上礼拜没打。” “两个礼拜以前。他手气如何?” 耸肩的动作挺夸张。众人共同的结论似乎是他好像赢了几块钱吧,不过大家都没怎么注意。 “你们的赌注多少?” “打小牌罢了。玩梭哈是1—2—5。玩换牌扑克的话,开始2块,之后5块。” “所以输赢大约多少?几百吧?” “那可算是大输。” “或者大赢。”我说。 “哎,对,输赢都算大笔。” 我跪到死者的旁边搜身。他皮夹里的证件登记的名字是菲立普·莱曼,地址是堤内镇。 “住在新泽西州,”我说,“你们刚说他在华尔街上班?” “总之在市中心就对了。” 我抬起他的左手。他的表是劳力士,想来是真品吧;那个年代假货还没泛滥成灾。他的无名指戴了个像婚戒的东西,不过看得出那其实是一只颇大的银戒或者白金戒,宽边的那一面给倒转到手心那头。蛮像尚未加工的徽戒,只等着人往那发光的表面刻下姓名首字母。 我直起身来。“嗯,”我说,“依我看,你们打电话找我还真是打对了。” “有几个问题得摆平,”我告诉他们,“接获报案的警官或者验尸官恐怕会因为几样反常的细节起疑心。” “你是指……” “比方说刀子吧,”我表示,“菲尔打开门,凶手朝他戳一刀就跑掉,也没等他躺到地毯上就出了门冲下楼梯。” “也许没那么快,”其中一人说,“不过的确叫我们措手不及。” “这我完全了解,”我说,“不过问题出在这种行动模式颇不寻常。凶手根本没花时间确定受害者已经断气——如果你朝某人身上扎一刀,对方是死是活你可不能妄下断论。何况他还把刀留在伤口里。” “他不该那么做吗?” “嗯,因为凶器会把线索引向他。想避开这个危险他只要把刀带走就行了。何况,那又是武器。万一有人追上他呢?他有可能需要刀子保命。” “也许是慌了手脚。” “也许吧,”我同意道,“还有件事,就算接获通报的警官没注意到,验尸官应该也会指出来。尸体被人动过。” 他们的眼神在房里四处乱窜的模样真是有趣极了。他们你看我我看你,他们看着我,他们看着地板上的菲尔。 “可以看看尸体里的血淤,”我说,“也就是所谓的乌青。依我判断,菲尔应该是往前趴倒,脸面贴到地上。他也许是在门关起来的时候撞了上去,然后一路下滑正脸着地。这一来门就堵上了,可你们需要打开门,所以只好把他移位。” 眼神乱射。房子主人——穿运动外套那位——说:“我们知道你得进来。” “是的。” “所以我们不能让他抵住门躺着。” “当然,”我同意道,“不过这就很难澄清了。你们不但没有马上报警,而且还搬动了尸体。他们肯定会问你们一些问题。” “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们他们会问什么样的问题?” “搞不好我可以做得更漂亮呢,”我说,“虽然不合常规,我也许应该打消此念,不过我有个主意或许行得通。” “噢?” “我想提议各位一起布局。”我说,“眼下看来,菲尔是被一位不知名人士拿刀刺死,凶手逃逸,可又没有人看到他的脸。他也许就此销声匿迹。这样一来,警察可是会铆足全力对付你们四个的。” “天哪。”某人说。 “如果菲尔死于意外的话,”我说,“大家都会好过些。” “意外?” “我不知道菲尔有无前科,”我说,“他看来好像还挺眼熟的,不过很多人我都觉得眼熟。他长了张赌徒的脸,就算死了也一样。就是那种会在赌马厅出现的脸孔。他也许在华尔街做过,不无可能,因为诈赌不需要是全职工作。” “诈赌?” “依我猜是这样。他的戒指有镜子的功能:翻转到手心那面,就可以让他偷看到底牌。这只是花招之一,搞不好他还有三四十种招数能耍呢。你们都把这当成社交聚会,一周一次的友谊扑克,顶多五块钱的赌注。而且加注的话,怎么,最多也只能三次对吧?输赢之间一年之内大概也可以扯平,所以大伙儿都不至于失血太多。这话说的大致不差吧?” “对。” “你们可没想到会招来一个赌场老千或者诈赌高手吧。不过这人没打算赌大的,他就喜欢和你们这种人一起打牌。大伙儿都是好朋友,没有人会怀疑他,他就可以轻而松之地在几小时之内捞到两三百。我很确定你们全是老老实实地在打牌,请问诸位能够看穿发底牌或者换假牌的伎俩吗?有人以障眼法发第二张牌的话你们抓得到吗?哪怕给你们看慢动作。” “也许没办法吧。” “菲尔搞不好耍了些花招,”我继续说,“也许两个礼拜前他就干了,只是没给逮着。不过显然他是在别处招摇撞骗惹了谁。搞不好他在更大的赌局里耍了同样把戏,或者也许他只是睡了不该睡的床,总之有人知道他要来这里,便在牌局开始以后跑到这里按了铃。这人原本打算叫菲尔出去,不过用不着了,因为正是菲尔应的门。” “而且那人带了刀。” “没错,”我说,“事情经过正是如此,不过办案警官只怕因此又给搞糊涂了。那人如何知道菲尔会来到门口?主人开门的几率其实最大,菲尔开门的可能只占剩下几率的五分之一。那人会有准备吗,而且手里还攥把刀?再说,菲尔有可能不先问问来人是谁就把门打开吗?” 我举起一只手。“我知道,事情经过便是如此。不过我觉得还是应该布置出一个更可信的场景,好让警察更容易消化。我们为何不把闯入者忘了呢。我们为何不说是菲尔诈赌被你们识破了呢。也许当时大家彼此都说了些难听的话,互相威胁起来。菲尔于是伸手入袋,掏出一把刀。” “这……” “你是要说这太扯了吧,”我说,“不过他身上搞不好还真藏有什么武器,以便被人识破时可以掏出来压住场面。他掏出刀子时你们有了应激反应。就说你们是把桌子掀翻撞到了他身上好了。整张桌子顿时翻倒在地,他正巧就把手上的刀插进了自己胸膛里。” 我穿过房间。“我们得移动这张桌子,”我继续说,“你们摆放桌子的地方根本没有足够空间可以进行那种挣扎,不过如果把它放在房间正中央那盏灯底下就没问题了。那个位置其实最合乎逻辑。”我弯下腰,拎起绒毛毯丢到一旁。“要把桌子搬过来就得移开毯子。”我弯下腰,戳了戳一块污渍。“看来是谁流的鼻血吧,而且是刚刚才弄脏的,要不你们早就把地毯洗干净了。说起来,这污渍倒是蛮合用的。菲尔心脏被刺一刀应该不会流太多血,不过他确实得失点血,问题是尸体目前躺的地方根本没看到半点血迹。如果我们把他放对了地方,警察很可能就会假设那是他的血,而且结果搞不好还真是同样的血型呢,毕竟血型总共也就那几种,对吧?” 我逐个打量他们。“应该行得通,”我说,“还可以再加点好料,告诉警察你们是我的朋友。我偶尔会过来打牌,只是菲尔来的时候我不在。出事以后,你们马上想到要找我,所以才会晚一步报警。你们已经通报了我,而我也上路了,所以你们觉得应该没关系。”我停一下喘口气,花了点时间继续逐个打量他们的眼睛。“咱们要把现场布置得恰到好处,”我继续说,“另外就是要散财消灾。总之眼下这事应该可以用意外致死的名义登记结案。” “他们肯定把你当成天才啦!”伊莱恩说。 “或者有学问的白痴①,”我说,“我跑到那里,让他们布置出了事情发生的真正经过。起先他们搞不好会以为我是误打误撞糊里糊涂地编出了事件始末,不过到后来他们应该猜出来了,我其实一直都心知肚明。” “不过你一直没有明讲。” “没明讲。我们一直都假装有个闯入者把刀插进莱曼的身体,而且我们是在消灭证据。” “其实你们是在恢复现场。你是怎么发现真相的呢?” “尸体挡在了门口,淤血的模式也不对。不过我在确定这点之前就已经起疑了。情况太过诡异,尸身置放的地方堵着门不能开,桌子摆错了地方,而且小绒毯肯定是用来遮盖什么的,要不它干吗摆在那个位置?所以我就想象出房间该有的模样,所有的细节好像就全对上了。不过这可不需要什么天生的才能。随便哪个警察都会发现异样并且严加审问,然后他们四个就会投降。” “然后会怎样呢?以谋杀罪起诉?” “挺有可能,但他们是受尊敬的商人,而死者则是卑鄙小人,所以应该只会判过失杀人,搞不好还能要求更轻的处分。不过话说回来,意外致死的判决的确可以省掉他们不少麻烦。” “而事发经过真的就是那样?” “他们完全不像随身携带弹簧刀或者在牌桌耍刀的人,他们也不太可能从莱曼手里夺了刀把他杀掉。我觉得是桌子朝莱曼掀去时他摔了个倒栽葱,搞不好其他一两个人也一起跌到了桌子上头。当时他还攥着刀,所以才会一刀插进自己心窝里。” “而接获报案的警察——” “我帮他们报了警,所以我多少算是决定了由谁接手。我选了可以合作的警员。” “然后跟他们合作。” “皆大欢喜,”我说,“我跟四名牌友收了钱,也把其中一些用在了刀口上。” “好将事情摆平。” “就是这句话。” “不过你没把钱散尽。” “没有,”我说,“还没花完。手拿来。喏。” “这是干吗?” “中介费。” “三百美金?” “百分之十。”我说。 “老天,”她说,“我根本没想到要拿钱。” “别人给你钱的时候你都怎么做?” “我会说谢谢,”她说,“把钱放进保险柜。太棒了。你让他们说了实话,然后大家都有钱拿。你得马上就回赛奥西特吗?查特·贝克今晚要在米盖的店表演。” “我们可以先去听他唱,”我说,“然后回这儿来。我跟安妮塔说了我可能得在外头过夜。” “噢,好耶,”她说,“你说他会唱《梦幻泡影》吗?” “大有可能,”我说,“如果你好声好气地请他唱的话。” 我不记得他唱了没有,不过前几天我才又在收音机上听到了这首歌。他的生命戛然而止,那个逐渐老去的大男孩,歌声好听,吹起喇叭更是迷人。他在欧洲某地的一家旅馆坠楼而死,许多人都觉得内情不简单。他一路走来得罪了不少人但都安然无事。不过世事本就如此,你挡掉了所有的子弹——只除了最后那颗。 “《梦幻泡影》。”听到那首歌之后不到二十四小时我拿起《纽约时报》,读到一则关于期货交易员葛登·法西的讣文,他死于前列腺癌。这名字有点耳熟,不过我花了几个小时才想起是谁。他便是穿运动外套的那个人,也就是菲尔·莱曼刺死自己的那家公寓的主人。 世事变化叫人嗟叹称奇。那场扑克牌戏之后没多久,发生了另一起事件迫使我离开纽约警局,并且离开我的婚姻。伊莱恩和我失去联络,但我们又于多年后重聚——当时我已找到方法可以不靠酒精度日。失散多年后我们又找回彼此——现在我们结婚了。谁又想得到呢? 我的生命这些年来大有不同,但我仍有可能接获通报应付类似的紧急状况——有人死在地毯上,胸上插着一把刀,周边围着四个衷心希望他能就此消失的牌友。如我所说,我的生命有了转折,我觉得自己已经不同于以往了。所以现在我处理这件事的方法想必也会不一样,我也许会立刻致电警局,交由警察处理。 不过话说回来,我一直都很喜欢那起事件的结局。我走进粉饰真相的现场,然后粉饰掉原先的粉饰。在整个过程当中,我却一步步构筑出了真相。或者接近真相的真相吧,至少。这也差不多就是我们所能冀求的最佳结果了。而这,不就够了吗? ①idiot savant,源自法文,意指在某方面有专才的智障人士,如好莱坞电影《雨人》中达斯汀·霍夫曼所饰演的角色即是一例。 一时糊涂 蒙妮卡说:“哪种枪?有人当着诸多亲朋好友的面在自家客厅举枪自杀,可你就只想知道他用的是哪种枪?” “纯属好奇。”我说。 蒙妮卡转动着她两只眼睛。她是伊莱恩交情最久的朋友之一。她们是雷哥公园区域一家中学的同窗,多年来一直没断过联系。伊莱恩做了多年的应召女郎,蒙妮卡虽然从没尝过其中滋味,却也不以为意地接受了这一点。至于伊莱恩,她对蒙妮卡与已婚男子约会的喜好也没意见。 那晚她身边陪的就是当时正在交往的已婚人士。我们四个一道去欣赏了卷土重来的《快板》——罗杰斯与汉莫斯坦共同制作的音乐剧,当年头一回公演时票房不佳草草收场。我们从那儿直奔巴黎绿餐厅共进迟来的晚餐。我们聊起这出剧并探讨它之所以无法长红的种种原因。里头的歌挺好听,我们都同意,而我的年纪也大到还记得在收音机上听过《男生爱女生》。伊莱恩说她有张莉萨·科克的唱片,其中收录了《那位绅士是老土》。她说这首歌于首演时惊艳全场,莉萨·科克从此一炮而红。 蒙妮卡说哪天她要听听。伊莱恩说只要找到唱片,然后再找着可以放唱片的东西即可。蒙妮卡说她确实有一台可以放唱片的转机。 蒙妮卡的男人一句话也没吭,我觉得他应该不知道莉萨·科克是谁,也搞不懂他干吗愿意熬过这些有的没的去上床。他名叫道格·哈雷——和彗星同名,他说——在华尔街从事某种工作。不管他的职务是什么,总之他赚的钱多到足以供养韦斯特切斯特县庞德岭一栋房子里的第二任老婆和小孩,并负担上一场婚姻留下的两个孩子的大学学杂生活费。我们得知他有个儿子念的是鲍登学院,一个女儿则刚进入科尔盖特大学①。 我们把莉萨·科克能滋生的所有谈资用尽以后,饮料来了——我是巴黎水,伊莱恩和蒙妮卡是小红莓汁,哈雷则是俄国威士忌调的马天尼。点酒前他犹疑了几秒——蒙妮卡想必跟他说了我是滴酒不沾的前任酒鬼,就算她没提,他应该也注意到他是在场唯一喝酒的人——我几乎可以听到他完整的盘算过程,最后决定妈的老子不管啦。他点酒我其实无所谓。他看起来就像是需要喝酒。酒来了以后他一饮而尽。 也就是在这时候,蒙妮卡提起举枪自杀的那个人。事件发生在前一晚,《早报》没登是因为时间太晚,蒙妮卡是在那天下午纽约一套新闻台上看到的报道。一名住在因伍德区的男人,在自家客厅和亲朋好友聚会时突然拔出一把枪,抱怨自己的财务状况不佳,抱怨全世界都出了问题,然后把手枪塞进嘴里轰出自己的脑浆。 “哪种枪,”蒙妮卡又说了一次,“这是典型的男性问法对吧?天下没有女人会问这种问题的。” “女人会问他穿什么。”哈雷说。 “不对,”伊莱恩说,“谁管他穿什么啦。女人会问他老婆穿什么。” “依我想应该是惊恐的表情吧②,”蒙妮卡说,“想想当时的场景吧诸位。阁下正在跟各家亲友共度良宵,结果老公大人却当着众人的面举枪自毙。” “他们没展示相关画面吧?” “媒体确实没带着摄影器材找她跟拍,不过倒是采访了目睹事发经过的人。” 哈雷说如果他们拍下那位妻子的话,新闻可以做得更大,于是我们便开始聊起媒体以及他们现在有多扰民。这个话题我们一直聊到上菜时为止。 我们回到家时伊莱恩说:“那个举枪自尽的人。你问他们是否展示相关画面,指的不是采访他妻子吧。你是想知道他们有没有拍下他自杀的过程。” “当今世界,”我说,“上哪儿都有人带着随身设备拍东西。不过我想应该没有人把那过程录下来。” “因为新闻并没有闹得太大。” “没错。事情闹得大不大,全看他们手里能拿出什么数据。如果他们想办法采访到那个妻子,新闻应该可以炒得更热,而如果他们能把事发过程全播出来的话,这起事件可就是大家茶余饭后的头号话题了。” “不过你还是问了。” “随口问问罢了,”我说,“只是引个话题。” “噢,是喔。而且你还想知道他用的是哪种枪对吧。就因为你是男人,爱讲男人的话题是吧。就因为你喜欢道格,想跟他称兄道弟。” “噢对,我爱透他了。请问她是上哪儿找到他的?” “不知道,”她说,“不过我觉得她身上配有雷达。不管哪儿有个混蛋,而且这人已婚的话,她就会急扑而去。那人用的是哪款枪到底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我只是好奇,”我说,“不知道那是把左轮,还是自动手枪。” 这话她想了想。“所以如果有人拍到他自杀过程的话,你就可以看着视频知道是哪种枪了。” “谁都看得出来。” “我可看不出来。”她说,“总之,用哪种枪又有区别吗?” “也许没区别吧。” “噢?” “这事儿让我想起我以前办过的一个案子,”我说,“很早以前。” “在你是警察,而我是警察的女友时。” 我摇摇头。“只对了前半。当时我确实在为警方服务没错,不过我还不认识你。当时我还是制服警员,离升任警探还有一段时日。而且我们也还没搬到长岛,我们那时住在布鲁克林。” “你跟安妮塔和孩子们。” “安迪当时到底生了没呢?不,应该没有,因为我们是买下赛奥西特的房子时她才怀上的他。麦克那时应该已经生了,不过生了或没生也没有区别吧?我要讲的不是他们。这个故事要讲的是个在园坡区举枪自杀的可怜虫。” “他用的是左轮还是自动手枪呢?” “自动手枪。他是二战的退伍军人,那把枪是他从战场带回来的。四五口径吧应该。” “所以他是把枪口塞进嘴里然后——” “非也,他是把枪顶上太阳穴。塞进嘴里的把戏我看都是警察搞出来的风潮。” “风潮?” “你懂我的意思啦。俗话说的‘吃掉你的枪’③就是从警界流传出去的,于是就有一些市民也选择这种方法自我了断。”我戛然无语,回想起往事。“当时我和文斯·马哈菲合作办案。我跟你提过他的。” “嗯,他专爱抽那种小小的雪茄。” “意佬臭条儿④,他都这么称呼那玩意儿。厂牌名字叫 DeNobilis,长得像是刚经过猫咪的消化系统钻出来的模样。我觉得那种臭味应该是天下无双。文斯整天都抽着那玩意,而且吃起东西饿得像猪,喝起酒来又渴得像鱼。” “好个完美的学习典范。” “文斯还好啦,”我说,“该死的我从他身上还真学到过不少。” “故事你倒是讲还不讲?” “你想听吗?” 她在沙发上蜷得很舒服。“当然,”她说,“我最爱听你给我讲故事了。” 那是个工作日的夜晚,我记得,天空挂着满月。感觉像是春天,不过这个部分我有可能会记错。 马哈菲和我正在警车上。警局发来通讯讯号时我在开车,由他回复说我们已经了解。地点在园坡区。我不记得地址,总之我们离那儿不远就是了,于是我便直接开车过去。 园坡区现在是高级地段,但当时还没有改建,只是个劳工汇集的地区,居民多半都是爱尔兰裔。我们接获通报要去的房子,在一整排棕石建筑之中,那排房子每一栋都是四层楼,每层两间公寓。前厅离街面有好几级台阶,有个男人站在大门等我们。 “你们要找的是康威家,”他说,“往上走两段楼梯,左边那间。” “你是他们邻居吗?” “住他们楼下,”他说,“报案的是我。我老婆正陪着她呢,可怜的女人。她老公可真是混蛋。” “你们关系不好吗?” “怎么这么说?他是个好邻居。” “那你干吗说他是混蛋?” “因为他干的事情,”男人阴着脸说,“他把自己杀了,老天,做这种事情可是要下地狱的。虽然这是他自个儿的事对吧?”他摇摇头。“可拜托也私下做好吧,看在老天份上,不要让你老婆眼睁睁看着。可怜的女人这辈子都得记得老公的死状了。” 我们爬上楼梯。建筑维修得不错,但是颇为阴森,而且楼梯弥漫着高丽菜和老鼠的气味。连栋屋炒菜的味道多年来有了变化,因为住户的民族成分有了调整。多年前在爱尔兰区会闻到高丽菜味,而今这种味道在绿点区和布莱登海滩也是四处弥漫——因为新近进驻了不少波兰以及俄国人口。不过我敢说,亚非和拉美移民居住的建筑散发出的必然是不同味道,但老鼠味想来还是免不了。 第二段楼梯上了一半,我们碰到一个正要下楼的女人。“玛丽·弗朗西丝!”她朝上头叫着,“警察来了!”她转向我们。“她在屋子后头,”她说,“跟孩子一起,好可怜。到了楼梯口往左转就是了。你们可以直接进去。” 康威公寓的门半开着。马哈菲敲了敲门,没人应声,所以他就直接推了门。我们一进门就看到了他,一名中年男子,穿着暗蓝色长裤和白棉内衣。那天早上他刮胡子的时候伤到了自己,不过这是他面临的最小问题。 他瘫在一张面向电视的安乐椅上。他朝左侧倒去,右边的太阳穴豁了个大洞,伤口边沿烧出了一圈黑。他的右手垂落在怀里,手指还扣着那把他从战场带回来的枪。 “耶稣基督啊。”马哈菲说。 壁炉上方的墙面挂了幅耶稣画像,另一幅以类似方式裱框的则是约翰·肯尼迪的像。其他的照片以及圣像则零散搁置在房间四处——桌面上、墙上、电视机上头。当我看着一小帧裱框照片上穿着军服微笑的年轻男子,意识到这便是死者年轻时的照片时,他的太太走入了房间。 “抱歉,”她说,“我完全没听到你们进来。我在陪孩子,他们的情况你们应该可以想象。” “你是康威太太?” “詹姆斯·康威太太。”她朝她的丈夫瞥了一眼,眼睛并没有在他身上逗留太久。“当时他又说又笑的,”她说,“他正开着玩笑呢。哪知道接着他就举起枪来。他那是干吗呢?” “他先前喝了酒吗,康威太太?” “喝了一两杯,”她说,“他爱喝酒,可他没醉。” “酒瓶摆哪儿了?” 她把双手交握在一起。这女人身材娇小,皱缩的脸上有双淡蓝的眼睛,穿了件棉质碎花洋装。“我收起来了,”她说,“我不该那么做的,是吧?” “你还移动了什么东西吗,女士?” “只动了酒瓶,”她说,“酒瓶和酒杯。我不想让人议论说他动手的时候喝醉了,这样对小孩会很不好。”她的面孔笼上乌云。“或者想到是喝多了才让他这么做反而会比较好受?我不知道哪个更糟。你们男人是怎么想的?” “我想的是,我们需要喝杯酒,”他说,“你也不例外,女士。” 她走过房间,从一个桃花心木柜里拿了瓶辛雷威士忌,另外还拿来三只小的刻花水晶杯。马哈菲给我们三人倒了酒,然后举着他的那杯凑向灯光。马哈菲和我一口气灌下时,康威太太只是试探性地啜了一些。这种威士忌是很常见的混合酒,是劳动者们最最平实的饮料。毫不花哨,但效力十足。 马哈菲再次举杯,透过天花板上光秃秃的灯泡盯看酒杯。“这种杯子好精致。”他说。 “沃特福德制造,”她说,“总共有八只,是我母亲的,现在就只剩这三个。”她看一眼死去的人。“他都用果冻杯喝。我们也不是天天都用沃特福德杯喝酒。” “嗯,今天这算是特殊场合吧我看,”马哈菲表示,“你就喝下那杯吧?对你有好处的。” 她鼓起勇气灌下威士忌,微微发抖深吸了一口气。“谢谢,”她说,“对我确实有好处,还真没错。不,我已经够了。不过你们请自便。” 我也摇头表示不要。文斯则又倒了一杯匆匆喝下。他让她讲述事发经过,偶尔在记事本上写下几笔。讲着讲着她开始盘算起离开了可怜的詹姆斯将来的日子要怎么过。他最近才被炒鱿鱼,他是建筑工人,有活儿做的时候收入还挺不错。应该会有退伍军人协会发放的抚恤金是吧?还有社会福利金对吗? “肯定会有补助的,”文斯告诉她,“保险呢?他买保险了吗?” 确实买了个保险,她说。两万五,他就在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投了保,而且她也盯着注意每个月要缴保费。不过这会儿他自杀了,他们该不会因此不付钱了吧? “大家都这么担心,”他告诉她,“不过其实很少发生。通常保单附带的那个条款,会声明前六个月,前半年,前一年,甚至前两年自杀的话,就没钱可领。这是为了防范顾客礼拜一签约,礼拜二就把自己送上西天。不过这个险你们已经保了超过两年,是吧?” 她点头如捣蒜。“帕特里克多大啦?差不多九岁了,当初就是他出生时投的保。” “那你们就不用担心了,”他说,“说起来也是应该的。保险公司收了这么多年的保费,怎么可以因为他一时糊涂就撇清责任?” “我原先也这么想,”她说,“可又觉得应该没希望。因为都是这么规定的。” “嗐,”他说,“没这回事。” “你刚才是怎么说的?一时糊涂?不过仅仅这样就可以让他没法上天堂了不是吗?所谓的绝望之罪,你知道。”最后那句话是针对我而来的,因为她觉得马哈菲应该比我更清楚那当中的神学基础。“可这公平吗?”她追问道,再次扭头看着马哈菲,“难道骗走寡妇的钱是小事,而詹姆斯·康威一时糊涂却是犯了滔天大罪?” “也许上帝会以更长远的眼光看待事物。” “神父可不是这么说的。” “如果当时他的神志并不清晰……” “神志清晰!”她倒退一步,一手压住前胸,“哪个神志清晰的人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啊?” “呃……” “当时他在闹着玩,”她说,“一边把枪举到头上去。可就算那样我也没吓着,因为他跟平常没什么两样,而且也没多少吓人的感觉。除了我想到手枪有可能走火,于是我也开口跟他说了。” “他怎么回答呢?” “他说要是真的这样,大家都会好过些,包括他自己。我赶紧让他别说了,那可是罪孽啊,而且感觉好恐怖。可他说他是实话实说,然后他就看着我,他看着我。” “怎样看着你?” “一副‘瞧我这会儿在干吗呢?’的样子,一副‘你这是在盯着我瞧吗,玛丽·弗朗西丝?’的样子,然后他就开了枪。” “也许只是意外。”我提议道。 “我看到他的脸,我看到他的手指压上扳机,感觉好像就是故意要做给我看的。可他明明没在生我的气啊。老天垂怜,他倒是为什么……” 马哈菲拍拍我肩膀。“把康威太太带到另一个房间吧,”他说,“让她擦个脸喝杯水,确定孩子都没事。”我看着他,他捏捏我肩膀。“有个东西我要查查看。” 我们走进厨房,康威太太沾湿了一条小毛巾轻轻按在脸上,然后往一只果冻杯里倒了水,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然后我们又去看孩子,男孩八岁,女孩则小几岁。他们就坐在那里,两手交叠在怀里,像是有人交代了不许动。 康威太太又是摸头又是拉手,百般安慰,说一切都会没事,并且告诉他们要准备上床了。我们离开时他们依然保持原来的姿势,肩并肩坐着,两手仍然交叠在怀里。想来他们还处于受惊状态,这我觉得也是他们应有的权利。 我把女人带回客厅,马哈菲正弯身俯向她丈夫的尸体。我们走进房间时他直起腰来。“康威太太,”他说,“我有件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她等着听他讲。 “你先生不是自杀。”他宣布道。 她的眼睛大睁,她看着马哈菲的模样像是觉得他发了失心疯。“可我亲眼看到他那么做啊。”她说。 他蹙着眉,点点头。“请见谅,”他说,“我的措辞有问题。我是想讲说,他并没有自杀。他是杀了自己没错,他确实杀了他自己——” “我亲眼看到的。” “——当然你也看到了,太不幸了,也太残忍了。不过他不是有意的,女士。那是个意外!” “意外?” “对。” “把枪举到头上然后扣扳机。那叫意外?” 马哈菲握着一块手帕。他把手掌翻上来,让我们瞧瞧那里头包了什么。是枪里的弹匣。 “是意外,”马哈菲说,“你说他在闹着玩,这话没错,只是闹出事来了。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手枪里的什么吧?” “是弹匣,女士。或者弹夹,也有人这么称呼。里头可以装弹壳。” “子弹吗?” “对,子弹。你知道我是在哪儿找着它的吗?” “在枪里头?” “原本我也以为它在那里,”他说,“所以我就先找了那里,可我没找到。然后我就拍拍他的裤子口袋。宾果。”接着,他仍旧用那条手帕裹着弹匣,把它塞回男人右边的口袋。 “你听不懂吧,”他告诉女人,“你呢,马修?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应该吧。” “他在开你玩笑,女士。他从枪里取出弹匣摆进口袋,然后把卸下子弹的手枪举到头上打算吓你一吓。他扣下扳机,就在击槌打在空弹膛的那一刹那,你会以为他真的开了枪,然后他就可以享受你的反应。” “可他真的杀了自己啊。”她说。 “因为后膛还有一发子弹。子弹如果上了膛,取下弹匣可不表示把枪清空了。他忘了后膛那发子弹,以为手里的枪已经清空,所以他扣下扳机的时候,连个吃惊的时间都没有。” “老天垂怜。”她说。 “阿门,”马哈菲说,“真是可怕,女士,不过那不算是自杀。你的先生根本无意自杀。悲剧,确实是悲剧,不过纯属意外。”他吸一口气,“也许他得在炼狱里耗点时间吧,因为玩笑开过头了,不过地狱之火他可以逃过。这总是个安慰对吧?而这会儿我可要借用你的电话了,女士。跟局里报告。” “所以你才想知道那把枪是左轮还是自动,”伊莱恩说,“一个有弹匣,一个没有。” “自动手枪有弹匣,左轮则是子弹轮转盘。” “如果他那把是左轮的话,他就可以玩俄罗斯轮盘赌了。也就是让轮盘转动试试运气对吧?” “据我所知是这样。” “怎么个运作法呢倒是?轮盘的诸多孔槽只有一孔不装子弹?或者只有一孔装弹?” “就得看你想下什么样的赌注了。” 这话她想了想,耸耸肩。“布鲁克林的人还真可怜,”她说,“马哈菲怎么会想到要找弹匣呢?” “整起事件感觉有些不对劲,”我说,“让他想起以前一桩案子。有个男的拿着一把卸下弹匣的枪杀掉了朋友——他以为取下弹匣就没事了。开庭时用的就是这个辩词。虽说男人终究难逃法网,不过马哈菲印象深刻。总之他检查手枪以后就发现弹匣不见了,剩下的只要找着匣子即可。” “在死者口袋。” “没错。” “也救了詹姆斯·康威逃过永劫地狱。”她说,“其实不用马哈菲帮忙他也不会有事对吧?我是说,上帝可不需要警察找出弹匣才知道得把他的灵魂送去哪吧?” “这你可别问我,亲爱的。我又不是天主教徒。” “教外人士的借口,”她说,“你该知道这个的。好吧算了,我懂你的意思啦。对上帝或康威来说或许没区别,不过对玛丽·弗朗西丝来说绝对是天差地远。这下子她就可以把老公埋在教堂墓园,而且知道自己上天堂时他会等在门口。” “就是这句话。” “好可怕的故事是吧?我是说,故事本身是个好故事,不过内容真可怕,想想竟然有人以这种方法杀了自己。而且他的妻子孩子还亲眼目睹了,一辈子都甩不掉的记忆。” “可怕。”我同意道。 “不过另有隐情,对吧?” “隐情?” “得了吧,”她说,“你漏了些什么没讲。” “你实在太了解我了。” “该死的还真没错。” “那么我是漏了哪个部分呢?” 这话她想了想。“喝水。”她说。 “怎么讲?” “他请你们两个走出房间,”她说,“然后开始检查弹匣摆在哪里。所以找到弹匣时就只有马哈菲一个人在场。” “当时她精神不稳,所以他觉得让她洗把脸应该是个好主意。再说孩子们又一直没动静,过去瞧瞧也是理所当然。” “她还得带上你,免得在去往卧室的时候又陷入困惑。” 我点点头。“是个好时机,”我承认,“在无人在场时制造关键证据。他有充裕的时间拿起枪来移除弹匣,再把枪摆回康威手里,把弹匣塞进男人的口袋。如此这般他也许骗不了上帝,却足以把教区神父唬得团团转。且不论康威最终魂归何处,他的尸体绝对可以埋进教区墓园。” “你觉得他真的用了这招?” “当然有可能。不过假设你是马哈菲,你检查了手枪发现弹匣还在里头,于是你便做了我们刚才假设的事情。请问你会手握弹匣站在原处,等着告诉寡妇和你的伙伴你刚发现了什么吗?” “怎么不会?”她说,然后又回答了自己的问题。“不,当然不会,”她说,“如果我打算制造那种重大发现,我会在证人面前进行。我呢,会抽出弹匣,把它塞进男人的口袋,把枪摆回他手里等你们回来。然后灵机一动,让大家一起检查手枪,发现弹匣不在,我们当中一个会在男人的口袋里找着弹匣,而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一分钟前我才把它搁进里头。” “这可比他在没人目睹的时候找到要可信得多。” “再者,”她说,“若事实真的如他所说,他也可以有更好的做法。假设我看了手枪发现弹匣不在,我怎么不等你们回来再找弹匣呢?” “也许你的好奇心很重。” “难道我连一分钟都等不及吗?不过即便如此,假设我看了口袋找到了弹匣,我又干吗把它拿出来呢?” “来确认那就是你想的那个。” “确认之后,为什么不放回去呢?” “也许你压根没想到有人会怀疑你的话,”我提议道,“或者,无论马哈菲在哪儿找到弹匣,或在枪里,或在他所说的康威的口袋,也许来得及的话他会把它摆回原位。不过我们早回来了一步,刚巧瞧见他手里拿着弹匣。” “手帕里,你说过。免得沾上指纹?” “当然。万万不可破坏证物上的指纹,也不可留下你自己的。倒也不是说法医会花时间去查啦。现在或许会,不过六○年代早期呢?那人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毙掉自己的。”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她说:“结果是怎样?” “结果怎样?” “哎,你的最终答案啊。真相是什么?” “很有可能就是他重新诠释的状况。意外致死。蠢归蠢,不过仍是意外。” “还有个‘但是’对吧?” “但是文斯心肠太软,”我说,“看到他们一屋子圣像,他肯定想到女人一心希望老公可以升上天堂。这点如果他可以帮上忙,他才不管真相到底如何呢。” “就算破坏物证他也不在乎?” “不会因此睡不着就对了。上帝知道,至少我不会。” “因为凡是被你设计的人,”她说,“本来就有罪。” “有某种罪。”我同意道,“你要我讲出我的最终答案,答案就是无解。文斯动念想到那主意之时——即弹匣可以不在枪里面——整个剧本就写定了。要不就是康威取走了弹匣而我们只要找到即可,要不就是他没取走而我们得帮他取走,然后找到。” “‘美女或者老虎’⑤。可能也不对,因为不管这样那样,结果都是一样。这起案件会以意外致死的结论存入档案,不管这是真相抑或不是。” “没错。” “所以这样那样其实没区别。” “或许吧,”我说,“不过我希望事实真相就是马哈菲所说的那样。” “因为你不想对他起反感?不,不对。你才说了破坏物证他根本无所谓,而你也不会因此对他有所抵触。好吧好吧我放弃。所以,是为什么呢?因为你不希望康威先生下地狱?” “那人我根本不认识,”我说,“关心他的下场如何也太冒昧了。不过弹匣如果真的在他的口袋里,就像马哈菲说的那样,我会比较高兴,因为它可以证明一件事。” “证明他无意自杀?我以为我们刚才说了……” 我摇摇头。“证明她没干。” “谁?他的妻子吗?” “是的。” “证明她没干什么?杀他么?你觉得是她杀了他?” “有可能。” “可他是自己动手的啊,”她说,“在众目睽睽之下。还是我漏听了什么?” “确实是那样没错,”我说,“问题在于她就是目击者之一,另外就只有孩子们了,可天知道他们瞧见了什么,或者他们到底有没有瞧见?假设他躺在沙发上好了,而他们都在看电视,她拿起他的战场古董顶上他的头,然后便开始尖声惊叫:‘噢,上帝,瞧你们的父亲做了什么!噢耶稣玛丽亚跟约瑟啊,他自杀了!’他们都在看电视,他们什么也没瞧见,不过等她飙完以后他们就都会以为自己看到了。” “他们也一直没说自己到底有没有看到。” “他们一个字没说是因为我们什么也没问。听好了,我可不觉得是她干的。这个可能我是后来才想到的。不过那时都结案了,又何必多想呢?这个念头我连提都没跟文斯提。” “如果你提了的话呢?” “他会说她不是那种人,而且应该也没错。不过这种事情很难讲。如果她没做的话,他给了她心灵的平静。如果她做了的话,她一定很纳闷弹匣怎么会从枪托转移到她老公的口袋里。” “她会想到是马哈菲动的手。” “嗯哼。而这就有两万五千个理由可以感谢他了。” “啊?” “保险金。”我说。 “可你说了他们原本就得付的啊。” “双重赔偿,”我说,“他们确实得付保单上的金额,不过如果是意外的话他们可得付双倍。这是假设保单附了双重赔偿的条款。虽说我没法得知有或没有,不过那个年代卖的大半保险,尤其是相对而言金额较小的那种,都附了这条。保险公司喜欢这么写,客户通常也没意见。保费只多那么一点,理赔却是两倍之多,何乐不为呢?” 这个话题我们一来一往又谈了会儿。然后她就问到眼下的案子,也就是挑起这件陈年旧事的新闻。我解释说,我问到手枪纯属好奇。如果是自动手枪,而弹匣又摆在他的口袋里,而非理当置放的手枪中,现在总会有哪个警察已经看出端倪,真相应该也会马上水落石出。 “好精彩的故事,”她说,“你刚说的是哪年发生的,三十五年前吗?从没听你提起过。” “从来没想到要提,”我说,“有什么好讲的呢?因为没有答案。真相永远成谜。” “无所谓,”她说,“还是很精彩的故事。” 因伍德区的男子,后来报纸登出消息说,用的是三八口径的左轮,而且当天才清过手枪上了膛。所以绝无可能是意外。 多年来虽然我都没再提起那件事,但这并不表示我没有偶尔想起来。文斯·马哈菲和我从没有真的谈起过,而我偶尔还真希望我们有所谈论。得知真相的感觉应该不错。 这是假设可以得知真相的情况,但我不敢说一定能。毕竟在他做了不管什么动作以前,他把我叫出了房间,那就表示他不想让我知道。所以事成之后,我又凭什么认为他会急巴巴地告诉我? 真相无从得知。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我越来越觉得这样其实更好。说不上来为什么,不过我确实是衷心这么想。 ①Bowdoin 以及 Colgate 这两所大学都是极度昂贵只收取少数新生的东岸私校。 ②中文的“穿戴”,英文是有多重用法的 wear,此词的后接宾语除了衣服之外,也可以是口红、帽子、项链,或是某种表情。 ③eat your gun,引申的意思是自杀。 ④Guinea-stinker,是一种老一代的意大利裔美国人爱抽的雪茄俗名,源自布鲁克林区。 ⑤The Lady or the Tiger,是美国作家 Frank Stockton 写于一八八二年的经典故事,内容叙述一古老王国判刑的方式是由犯人在两道分别关着美女与老虎的门之间做出选择,选中美女他便无罪开释且需与她成婚,选中老虎则要被撕成碎片吃下虎肚;故事中的公主恋上一名男子,震怒的国王便以这种方式判刑,公主知道哪道门后是美女哪道是老虎,问题是判刑当天她要打哪种手势告诉爱人做出哪种选择呢?美女或老虎一词口耳相传已演变为英文俗语,意思是无解的问题。 米克·巴卢看着空白屏幕 “首先,”米克·巴卢说,“我和全国人民的想法一样。我以为该死的有线电视坏了。” 我们在葛洛根,一家位于地狱厨房的酒吧,米克是老板,经常出入。他在说《黑道家族》的大结局,播到一半屏幕突然一片空白,持续了十到十五秒。 “然后我就想,他们编不出大结局。克里斯廷想起有一次托尼和博比在讨论死亡——死亡是什么样的,在死亡降临时,人们都毫不知情。这就是结局。托尼死了,他自己毫不知情。” 这是一个工作日的深夜,沉默寡言的酒保赶走了最后一个客人,把椅子收拾好放到桌上,以防早上拖地时挡道。我出门比较晚,在海军公园一个戒酒聚会上发言后,在回家的路上去喝了杯咖啡。伊莱恩给我留言,说米克打了电话来,问我能不能和他在两点左右见面。 某个时期,我俩的夜会大多在那个时间开始,他喝十二年份的尊美醇,我陪他喝咖啡、可乐或水。我们一直厮混到天亮,然后他拽我去西十四街的圣伯纳德教堂参加屠夫弥撒。如今,我俩的夜晚开始和结束都更早,而在那个已经中产阶级化的肉类市场里,也没有足够的屠夫来完成弥撒。况且,圣伯纳德教堂早就不兴鬼魂那一套,现在改信瓜达卢佩圣母。 我和米克都老了,我们累了就回家睡觉。 现在,他叫我来讨论一部电视剧的大结局。 他说:“你认为会发生什么?” “你这不是在讨论电视剧。” 他摇摇头说:“我是在说生命,或生命的终结。难道就像这样吗?一片空白屏幕?” 我向他说起濒死体验,都高度相似,意识在半空中飘荡,被光亮吸引,最终选择返回躯体。“但那些选择光亮的目击证人的证词并不多。”我说。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你是天主教徒,”我说,“教堂没告诉你会发生什么吗?” “有些事情我相信他们说的,有些则不信。克里斯廷认为人们会在彼岸遇见自己的爱人,她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克里斯廷·霍兰德在一起残忍的入室杀人案中失去了双亲。我委托米克去她家保护她,他俩就此相识,还成为朋友。 “她家的电视机会让人想起电影荧幕。”他说,“我们在一起看电视剧,然后坐在那儿讨论了好几个小时。”他喝了一口威士忌。“有些人我渴望能再见一面,比如我的哥哥丹尼斯。但除了聊几句往事之外,剩下的漫长时间里我们又能谈论什么呢?” 我开始琢磨对话的走向。他在半夜把我叫出来,我预感到他想告诉我什么,但没有勇气开口问他。 我们陷入沉默,这在我们的夜会中并不常见。我试图打破沉默,但米克抢先开了口。 “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他说。 “我不敢听,”我告诉伊莱恩,“我以为他要说他快死了。” “但他没有。” “他希望我支持他。他要结婚了,和克里斯廷。” “我猜到了他为什么要见你,他有事要报告。你没有预料到吗?” “我还以为他们只是朋友。” 她看了我一眼。 “他比克里斯廷大四十岁,”我说,“那些年把西区搞翻天。对,我完全没有预料到。” “你没留意到克里斯廷看他的眼神吗?或者他看克里斯廷的眼神?” “我知道他们在一起挺合得来,”我说,“但是……” “哎,”她说,“某人还是侦探呢。” 葛洛根的最后一夜 我们去第九大道的巴黎绿吃饭,地点位于公寓南边几个街区之外。我点了牛胸腺,并一直好奇这个名字的由来,因为它既不甜,也不是面包①。伊莱恩说谷歌能在三十秒内为我们答疑解惑。我告诉她,更可能会花两个小时,因为我会沉迷在网络中难以自拔。 伊莱恩点了当天的鱼——阿拉斯加大比目鱼。尽管她常年吃素,但在营养师的劝说下,她已把鱼视为素食。起初她担心这是食物中的入门“毒品”,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开始敲骨吸髓。不过迄今为止,她每周也就吃几次鱼。 加里大概在八点左右现身,也或者是在一个小时后——当时我们点了咖啡,没要甜点。伊莱恩很少喝咖啡,特别是在晚上。我的脸上一定写满了惊讶,因为她和我解释说:“这将是一个漫漫长夜,我觉得还是保持清醒比较好。” “我能看出来你有多期待。” “和你差不多吧。就像没有尸体的守灵一样。只不过昨晚才是守灵,那今晚是什么?葬礼?” “我想是吧。” “我一直觉得爱尔兰人守灵的意义非凡。先灌几杯酒下肚,再为逝者说几句好话。我的家人会挡住镜子,坐在硬邦邦的木椅上胡吃海塞。我猜昨晚大概就是这样。” “他肯定会告诉我们。” 喝完咖啡,我向侍者示意买单。加里亲自过来了。我们和他认识多少年了?我们又连续多少年每个月都来这里光顾? 对我而言,加里和餐馆都没有变。他看上去总是乐呵呵的,眼睛里的光芒也丝毫没有暗淡,长长的下巴下面仍然挂着胡须,就像金莺的巢一样,只是颜色如今有些泛灰,眼角也显出年纪来——在晚上就能看出这么多。 “我昨晚没看见你,”他说,“当然这里关门后我才过去,那时你可能已经回家了。” “那是……” “大块头的地方。你们是朋友,对吧?难道我又像往常一样搞错了?” “我和他是好朋友,”我说,“我没意识到你这么了解他。” “其实称不上了解,但他是这个社区的一部分,对吧?这么多年我大概就去过葛洛根十多次,但昨晚还是去了。” “去致敬。”伊莱恩补充道。 “也去看看邻居们如何利用露天酒吧。对他人持有正面评价还是负面评价,取决于从何开始。另外,去见证一个时代的终结——这是不是最被滥用的一个词?每当有情景喜剧被砍掉时,就有人宣称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有时候的确是。”伊莱恩说。 “你一定想起了《宋飞正传》。” “是啊。” “例外恰好是证明,”他说,“葛洛根的结业也是如此。它已是本地的固定风景,不久以后那栋楼就会消失,没有人会记得那儿曾是什么。我们的城市总是在自我改造。我听说业主收到的报价十分丰厚,以至于他愿意冒着让巴卢先生发飙的风险卖掉那栋楼。我还听说不管房契上的名字是谁,米克都拥有那栋楼。” “你打探了不少八卦嘛。” “确实。”他同意,“我很高兴宣布,八卦的时代还将继续。” 在我认识米克·巴卢以前,他就是葛洛根开放屋——地狱厨房一家位于第十大道和第五十大道交会处东南角的酒馆——的业主。起初那里只是附近小流氓的消遣去处,他们中有一些是米克的忠实拥护者。尽管近年来周边都已中产阶级化,但它还是赢得了某种不羁的声名。那些新搬来的人,无论是住在翻新过的旧屋还是在新建的高层公寓,他们都喜欢上那儿喝一杯健力士,去辨一辨墙上的弹孔。 米克总是喜欢雇爱尔兰小子当酒保。他们大多数都是来自贝尔法斯特、德里②或斯特拉班的新移民,但北爱尔兰口音不会妨碍他们学习如何调制野马或诺瓦拉日落。新客喜欢坐在常客旁边,一个曾经为地铁工作了半个世纪的老司机会在讲述中变成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绝望之徒。老家伙们毫不在意,他们只想在领到下一笔养老金支票之前喝个不停。 “不要在周五来,”米克跟我说,“那是最后一夜,整个西区的人肯定都会来。酒免费供应,还有少量食物。” “每个人都欢迎到场,就除了我?” “欢迎至极,不过你会跟我一样恨死它的。克里斯廷不会去,我要是有得选的话也不会去。周六过来吧,带上她一起。” “周五是最后一晚。”我说。 “是的。但第二天晚上只有我们四人。况且我们度过的最美好的夜晚不都是在打烊之后吗?” 我们沿着第九大道步行,穿过第五十大道,发现最后一波街边小贩正在收拾货摊。“他们像中亚的游牧民一样,”伊莱恩说,“收拾好蒙古包,去往水草更为肥美的牧场。” 我说:“过去这些年,他们的牲畜或在这里忍饥挨饿,或成了狼的猎物。如今他们卖 T 恤、Gap 假货和越南三明治。街区委员会只会把钱花在安装监控摄像头和种银杏树上。” “快看那根装饰灯柱,”她说,“和我们在巴黎见到的一模一样。” 离第十大道越来越近,葛洛根逐渐映入我们的眼帘。一楼是酒馆,上面还有三层被租了出去。整栋楼临街的窗户上都画着一个大大的白色 X,表明这栋楼即将被拆除。没有光亮从窗户透出来,葛洛根也是漆黑一片。我正想米克或许改变主意回家了,就发现前门的小窗透出一丝暗淡的光亮。 路上没有车辆,我们停在路边犹豫要不要过去。伊莱恩对我的疑问做出了回应。“我们得过去。”她说。 克里斯廷为我们留了门。里头一张桌子的上方,一盏灯在铅框玻璃灯罩中发出柔和的光。桌子周围摆放着四张椅子,这也是房间中唯一没有摆放在桌上的椅子。米克不在桌旁,也不在房间里其他任何角落。 她说:“我很高兴你来了。他也是一样。”她的眼珠转了转。“‘他也是一样。’瞧我说的。他还在办公室,马上就出来。既然你来了……” 她把标着“停止营业”的纸牌挂在窗户上。“两个目的,”她说,“告诉别人我们停业了,并防止被人看见亮光。” “全世界都当你是犹太裔美国公主,”伊莱恩说,“想不到你还是当爱尔兰酒馆老板的好材料。” “多尼戈尔的一家乡村小酒馆,”克里斯廷说,“在狂风肆虐的斯威利湖畔——这是我们最爱的幻想。有趣的是我还真挺享受待在那里,但对他而言,最多待三周,然后他就想一把火烧掉那漂亮的茅草屋,再打道回府。” 她带我们来到桌旁。她喝的是冰茶,我和伊莱恩都觉得不错。米克那瓶十二年份的尊美醇威士忌放在桌上,旁边还有一支酒杯和一个水壶。尊美醇的酒瓶是用透明玻璃做的,液体的颜色清晰可见。我依旧很喜欢上好威士忌的颜色。至于烂威士忌,颜色并不能代表品质,它向你传达的仅仅是你对它的渴望。 克里斯廷还在为我们准备冰茶的时候,米克从后方的办公室出来,手里提着一个纸袋。“我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找到这个袋子,把它就这样塞在腋下拿出去我可办不到。我家里没地方放这玩意了,碰巧他喜欢。” 伊莱恩把东西从袋子里拿出来之前我就知道是什么了,一幅裱过框的爱尔兰风景画,九乘十二大小。 “这是丁格尔半岛的康纳山口,”克里斯廷说,“画得很像。那是我去过最美的地方。” “这是手工上色的钢版画,”伊莱恩说,“当时还没有彩色印刷,工人只能每次手工添加一种颜色。这种技艺已经失传了,然后钢版画也是如此。” 米克说:“少数还没有失落的艺术已经被摆在木墩上,等着被科技劈成两半。”他把手伸向酒瓶,再移向水壶,接着又移回酒瓶。他拿起酒瓶,往杯子里倒了少量上好的科克威士忌。 “昨晚真不错。”他说。 “我正想问。” “典型的爱尔兰聚会。在门口付二十美元就能进酒吧喝个饱。对了,这是针对伙计的。一共有四个伙计,可以平分八千多美元。” “对一个晚上的活儿来说还不赖嘛。” “那可是一个漫漫长夜,伙计都忙得团团转。客人也会给小费,而酒不收费的话,小费通常都很丰厚。”他先前已把酒杯握在手中,此刻他抿了一口。“我站在门边收钱,整晚都被人问同一个狗屎问题。‘贪心房东把脚下的大楼卖掉了,这难道不可怕吗?’” 克里斯廷把一只手放在他肩上。她说:“他一整晚都是贪心房东。” “我可是有史以来最棒的房东,”他说,“上面三层楼挤满了享受租金管制的房客,整栋楼的取暖费比租金收入还要高,我甚至没去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租金上涨。” “真是个圣人。”伊莱恩说。 “我就是圣人。如果造物主有我一半好,亚当和夏娃就不用离开伊甸园了。这些家伙有时候会晚交房租,有时候不是每个月都交,我也没有因此去找他们的麻烦。如果我能在炼狱少待一会儿,那一定是因为我对这些房客的优待。而且,我还给每人五万美元搬家费,当作最后的福利。” 我承认这很慷慨。 “我完全负担得起。不要问我罗森斯坦为这栋楼付了多少钱。” “我不问。” “反正我也会告诉你的。两千一百万美元。” “一个漂亮的整数。” “本来是两千万美元的,”他说,“这数字更整,但不够好。罗森斯坦回去对他的人说,他的客户喜欢英国老式传统,比起英镑更喜欢几尼③。你知道几尼吗?” “你不会是在说意大利人④吧。” “几尼是一种金币,”他说,“在那个时代,它是最接近英镑的东西,能兑换二十一先令,而不是二十先令。同样的价格用几尼支付就比英镑要高出百分之五。我怀疑这个概念在使用十进制货币之后就消失了,但有一段时期上流客户喜欢按几尼支付。罗森斯坦说他并不真的打算采用几尼支付,况且取消交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后退一步,接受英镑。但他最终还是按几尼付的钱。” “你就把这笔小费给了那些房客。” “是的,”他放下酒杯,“你是不是觉得他们像中了乐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还真是如此。当然,总有一两颗老鼠屎。那个住在四楼后座左侧的家伙老是认为圣诞老人的麻袋里还剩下一两个玩具。‘噢,巴卢先生,我不知道该搬到哪儿去,也不知道如何才负担得起一个体面的地方,更别说搬家的费用。’” 我能看见克里斯廷脸上泛起了微笑。 “我看着他,”米克说,“我是不是把一只手放在他肩上了?没有,我记得我没有。我只是用眼睛挟住他,压低了声音说,我知道他能搬走,能迅速搬走,因为和一群以拆房子炸废墟为业的人混迹在一起对他和他的家人来说都不太安全。最后,他是第一个把公寓腾出来的。你想象得到吗?” 克里斯廷握紧双手,看上去就像露易丝·莱恩⑤一样。“我的英雄。”她说。 尽管要让我大吃一惊也不是不可能,但我想不起来有什么比得上米克宣布他要迎娶克里斯廷的消息。我是在葛洛根得知的,当时还在胡乱猜测人在死后是什么情形。在他请我当伴郎之前,我已经做好了听到坏消息的心理准备。 伊莱恩发誓说她早已料到这个结果,还很诧异我没有。 克里斯廷走进我们的生活时,她的父母在一次残忍的入室杀人案中遇害。但在背后策划一切的疯子并没有就此停手。他想要克里斯廷,想要她的房子和钱。第一次我挫败了他的阴谋,但并未阻止他继续。他在几年之后重新现身,并差一点儿就成功得手。 我派米克去保护她,自信满满地认为没人能突破他的屏障。他们坐在那栋褐石大宅的厨房里,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玩克里比奇牌。我想他们一定相谈甚欢,但不知道他们都谈论了什么。 她就是在那栋房子里发现她父母的尸体的。她继续住在那里,她的内心比我们想象的要强大得多。现在,她和我的朋友——也就是她的老公——一起住在那里。尽管他们并不是美女和野兽,但见到他们你就会混为一谈。他是个冷酷的大块头,像复活节岛石像一般令人生畏;她则身材苗条,看上去弱不禁风。他比她大四十岁。她家境优越,而他是地狱厨房的匪徒,双手沾满了鲜血。 此刻,她把手搭在他的手臂上,听他讲话,笑靥如花。 我们一阵沉默,彼此都在纠结是否要抛出某个问题。伊莱恩打破沉默,接着问出了问题——他后悔卖掉大楼吗? “不后悔,”他边说边摇头,“为什么要后悔?就算这店开一千年我也赚不到两千万。如果这是一家社区机构——昨晚已经有不少人这样说了——没了它社区也照样运转。” “这里见证了历史。”我说。 “的确,但大部分都不是好事——策划犯罪、发誓、食言。那些最糟的夜晚你都在场。” “我刚才还在想呢。” “你怎么会忘?两个人在门口猛射子弹,就像在浇花一样。有人扔了颗炸弹,炸弹飞行的轨迹到现在还历历在目,顿时火光四溅,响声震天,就像电闪雷鸣一样。” 屋子再度陷入沉寂,直到米克站起身来。“我们来点音乐,”他说,“圣文斯特保罗会本来打算开车来取这架沃立舍钢琴。这玩意儿半新不旧的,既比不上古董值钱,又没多大用处,不过他们说会妥当处置。如果他们明天或周一过来,我还能在场招待。到了周二,这栋楼会易主,里面的一切就属于新主人,这架钢琴就很有可能会和砖石地板一起被扔到垃圾场。你用不上它,对吧?那个两吨重的莫斯勒保险箱呢?大概也没用吧。你想听些什么?” 我和伊莱恩耸耸肩。克里斯廷说:“一些伤感往事。” “伤感往事,是吗?” “一些爱尔兰风格的伤感往事。” “啊,”他说,“这太容易了。” 我还记得几年前的某个夜晚,我和伊莱恩从林肯中心的大都会歌剧院出来时, 《波希米亚人》的最后一首旋律还在耳畔回荡。伊莱恩的情绪颇为焦躁。“她总是他妈的死掉。我不想回家。我们再去听音乐好吗?听一些伤感的音乐,只要是伤感的就行。那会让我他妈的心碎。只要没人死就好。” 我们去了好几个酒吧,最后停留在市中心的斯莫尔酒吧。从那里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伊莱恩的情绪有所好转。 地狱厨房公寓底楼播放的爱尔兰歌曲可能和格林威治村地下室里演奏的爵士乐大相径庭,但它们产生了同样的效果,把我们带入某种情绪,让我们感到慰藉。我不记得米克具体挑了什么唱片,但肯定有克兰西兄弟和都柏林人乐队⑥的曲子,还有一些爱尔兰1798年起义时期的民谣,其中包括《布拉沃格》,用哀伤的风笛伴奏,由一个干净的男高音演唱。 那是播放的最后一张唱片,想要领会其中的意味十分不易。我想起了切斯特顿的一首诗,正冥思苦想原文时,伊莱恩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一样引用:
爱尔兰的伟大盖尔人, 上帝使他们疯狂; 他们欢快地作战, 却悲伤地歌唱。
“我在想,”米克说,“是不是就爱尔兰人会这样。还是我们所有人内心深处都一样?”他站起身,把酒瓶和杯子收好。“威士忌我喝够了。你们都在喝冰茶?我再拿一壶来。”他转向克里斯廷:“你别动。这里还是我的地盘,我来服务。” 他说:“我会想念这里吗?简短的回答是,这里和别的酒吧没什么两样,我已经对酒吧没了兴趣,连我自己的也一样。” “详尽的呢?” 他想了一会儿。“我希望我会想念。”他说,“很多年了,你知道的。日积月累带来的影响难以磨灭。我并非总是待在这里,但它永远为我敞开大门。”他往杯子里倒满冰茶,像喝威士忌一样抿了一口。“今晚屋里挤满了鬼魂,你们感觉了吗?” 我们都点了点头。 “不仅是在那个可怕的夜晚死掉的那些人的鬼魂,还有那些死在别处的。刚刚环视整个酒吧,我看见一个戴帽子的小个子老头坐在凳子上,时不时地喝一口啤酒。我给你指出来过,你肯定不记得了。” 我记得。“爱尔兰共和军前成员,”我说,“应该是我想到的那个人。” “就是他。那个家伙是汤姆·巴里在西科克郡的伙伴,他流过的血足以染红班特里湾。他常去的那家酒吧关门以后,就改为光顾这里了,每晚都过来喝一两杯啤酒。有一天晚上他没出现,没多久就传来他的死讯。没有人会一直活下去,包括来自肯梅尔的凶犯。” 他把肯梅尔念作肯玛尔。在诺利塔区——诺利塔是房地产商对小意大利北部几个街区的称呼——有一条肯梅尔街延伸了好几个街区。一个叫大块头蒂姆·沙利文的坦慕尼雇员试图用他母亲凯里郡老家的名字来称呼那条街,但他没法让人们按爱尔兰人的方式来念。就算用他的称呼,大家也都把那个词念作肯梅尔,更别提现在那儿的居民大多都是中国人。 “安迪·巴克利,”他说,“你还记得安迪吧。” 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我不可能忘记安迪·巴克利。 “那个可怕的夜晚他也在这儿,把我俩弄上车后开车跑掉。” “我记得。” “他是我认识的人里面驾驶技术最好的,射飞镖也是。他看上去总是漫不经心,但手腕一抖就能射中任何想要命中的目标。” “看上去不费吹灰之力。” “的确。你知道的,让人把这个地方恢复原样之后,我买了一个新镖靶,装在后墙上的老地方。但我发现自己并不想把镖靶放在那儿,又把它取了下来。”他深吸了一口气,屏住气,吐掉。“我别无选择。”他说。 安迪·巴克利背叛了米克——他的雇主兼朋友。他陷害米克,为米克设下陷阱。我陪着米克一路往北,在那条孤独之路上,他用那双大手抓住安迪的头,拧断了安迪的脖子。 他说,你还记得安迪吧。 “我他妈别无选择,”他说,“我从来都没感到心安过。否则我干吗让人装上新的镖靶?我又干吗把它取下来?” “如果他们不找我买下这栋大楼,”他说,“我绝对不会关掉葛洛根。我压根儿不会产生这种想法。但你知道,时机是对的。” 克里斯廷点点头,我觉得他们此前讨论过这一点。伊莱恩问时机对在那里。 “我的生活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改变,”他说,“除了发生了奇迹之外,还有天使来到我身边当我的新娘。” “一切照常。”克里斯廷说。 “我生意上的收益都是合法的,”他说,“曾经为我干过活的那几个伙计都已改做正行。如果他们还在捞偏门,那就是受别人指使。我是好几个公司的合伙人,但不过问业务。为了达到目的,我会免去别人的债务或贿赂他人,但生意本身是合法的,我的股权也一样。” “那葛洛根是一个例外?”伊莱恩皱了皱眉,“具体我没看出来。和你的生活一样,葛洛根也在逐渐改变。它现在成了一个嬉皮士酒吧,不再是小流氓的消遣去处。” 他摇摇头说:“不,重点不在这里。做酒吧生意,别人总是想方设法来找茬。供应商没送货也照收钱,酒保光拿薪水不干活,彪形大汉跑来敲诈勒索,还美其名曰广告费或做慈善。但你知道,我总是能过关,因为他们还懂得惧怕我。谁敢欺负我这种人?谁敢偷我的东西?谁又敢欺骗或是威胁我?” “无论是谁,他这样做就是在找死。” “曾经的确如此。”他说,“如今,狮子老了,牙齿掉光了,只想趴在火边打盹儿。某个家伙迟早会动手,而我不得不采取措施,做一些我不想做或早已不做的事。我早就已经退出游戏了。”他叹了一口气。“我会怀念这里吗?我怀念过去生活的某一部分,承认这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想回到过去,但时不时会怀念过去。”他的眼神对上我。“你难道不也是这样吗?” “我不想回到过去。” “绝不。不过你会怀念它吧?酒,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 “是的,”我说,“有时候我会。” 我们离开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米克关掉唯一的那盏灯,一边锁门,一边宣称他是在浪费时间。“就算有人进来偷东西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都不再属于我了。” 他来开车,那辆大的银色凯迪拉克,最后把我们放下。除了几句小笑话,下车的时候都没说太多。伊莱恩和我穿过帕克·旺多姆公寓的大厅去乘电梯,一路无话。她拿出钥匙开门进去,然后去查看语音留言和邮箱。在电脑旁边,她看到我之前留下的咖啡杯,把它拿进厨房。 我们试着把那副康纳山口版画挂在好几个地方——走廊、前厅,最终同意以后再做决定。伊莱恩认为这幅画在近处欣赏更好,暂时把它靠在鼓形圆桌上的灯座旁。 整个过程我们都没讲话,气氛颇为融洽。 然后她说:“还不算太糟。” “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我太喜欢他们两个了,无论是单独还是一起。” “我知道。” “失去那个地方,他有些不在状态。他会好起来的,对吗?” “是的,会好起来的。” “但这真的是一个时代的终结,是吗?” “像《宋飞正传》那样?” 她摇摇头。“不是,”她说,“它不会重播。” ①牛胸腺的英文是 sweetbread,字面意思是甜面包。 ②Derry,正式的称呼是 Londonderry,北爱尔兰第二大城市。 ③英国在1663年至1814年间使用的一种金币,因采用西非几内亚出产的黄金铸造而得名。 ④guinea 还指对意大利人的蔑称。 ⑤美国 DC 漫画中的人物,超人克拉克·肯特的妻子。 ⑥克兰西兄弟和都柏林人乐队都是爱尔兰民谣组合。 关于这些故事
我从1970年代起开始写马修·斯卡德的故事。当时我结束了第一段婚姻关系,一个人住在离哥伦布圆环一个街区的公寓里。我计划要写一个系列,经纪人帮我和戴尔出版社达成了协议,随后相继完成了三本:《父之罪》《谋杀与创造之时》《在死亡之中》。 在那个年代,平装书的分销可谓困难重重,而戴尔的问题尤为突出。他们把付了钱但未出版的大量库存退给作者和经纪人。若不是因为编辑比尔·格罗斯的个人热情,马修·斯卡德可能永远都不会和读者见面。 最终书出版了,尽管颇受读者欢迎,但分销状况时好时坏,销售也进展缓慢。通常没人为原创平装书写书评,但这三本小说受到了不少评论家的关注, 《谋杀与创造之时》还进入了爱伦·坡奖的决选名单。 除了前三本以外,当时我其实并不打算继续这个系列,也认为没有别的出版社会接手。在当时的情形下,我应该转到别的系列上,创作新的人物。 然而,我发现放弃马修·斯卡德绝非易事。1977年,我开始以他为主角写一个短篇故事—— 《窗外》,并最终把它扩展为一个中篇小说。两个月以后,另外一篇《给袋妇的蜡烛》也出版了。(它被重新命名为《待宰羔羊》,原本打算将其作为一本同名合集的主打故事,但我把这个机会留到了下一次。) 这两个短篇故事令我笔下的人物变得鲜活起来。几年以后,我决定赌一把,动笔写斯卡德系列的第四本长篇《黑暗之刺》,由唐·法恩在阿伯出版社出版。不久之后, 《八百万种死法》出版。 无论是对我还是对马修·斯卡德而言,这本书都极其关键。它的长度是之前几本的两倍,通过对一宗谋杀案的调查来推动情节,和马修酗酒的原因有关,和人类存在的脆弱有关。它获得了许多评论家的关注,入围爱伦·坡奖的决选名单,最终赢得了夏姆斯奖。然而,在看上去这本书即将开启一个时代的同时,它似乎又意味着终结。 接下来我还能怎么写马修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五个长篇和两个中篇等同于一部巨著,所有问题都在《八百万种死法》里得到了解决。主人公已正视并承认酗酒问题,并向关于自身存在的核心问题屈服。他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而又有什么人——无论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能得到更多呢? 我认为马修的故事已经写完了,他的存在失去了合理性。我并不希望这样,因为我喜欢用他的视角观察世界,喜欢用他的口吻来写作,但我不愿为他强行“续命”。 如果不是因为这本书里的第三篇故事《黎明的第一道曙光》,那很有可能就是马修系列的终结。 几年前,罗伯特·J·兰迪西正在寻找出版社洽谈出版一本关于私家侦探的短篇集的计划,若是成功和出版社达成协议,他希望我能写一篇。我觉得就算答应他也没关系,因为成功找到出版社的可能性实在是很渺茫。 作为美国私家侦探小说作家协会的成立者,鲍勃并没有放弃。《八百万种死法》出版后不久,他就跑来向我报告该书大获成功。当时他已向奥托·潘兹勒的神秘出版社卖出一本合集的版权,所以来向我催稿。 我告诉他马修的故事已经写完了。鲍勃在失望之余也表示理解。奥托也一样,但他没有放弃恳求和劝说。我告诉他这不可能,但回家后想到了解决办法——故事采用倒序的手法,由戒酒后的马修讲述烂醉如泥的日子里的某次经历。 结果相当令人满意。艾丽斯·特纳抢着买下登在《花花公子》上,鲍勃也将其收入他的合集中,美国推理作家协会还颁给我一个最佳短篇小说的爱伦·坡奖。一年之后,我给故事加上其他情节线,把字数从8500扩充到90000,最后成了《酒店关门之后》,这也是不少马修系列粉丝的最爱。 我花了几年时间才发现自己可以继续写马修戒酒后的生活。1989年我写了《刀锋之先》,接下来的故事发生的时间会隔好几年。2011年,我用《一滴烈酒》来填补当年的一个空白。故事围绕马修和巴卢的一次深夜对话展开,发生在1982至1983年之间, 《八百万种死法》一年后。 多年来,我也一直在写以马修为主角的短篇小说。《蝙蝠侠的帮手》来自于朋友的一次经历,鲍勃·兰迪西将其收录在《雇佣正义》中。《慈悲的死亡天使》的创作背景是艾滋病危机,收录在杰罗姆·查林的国际犯罪小说作家协会的合集《新推理》中。 我以前就和爵士乐大师霍华德·曼德尔关系甚好,但彼此从未谋面,仅仅通过我的经纪人保持联系。霍华德曾为一个本地爵士音乐节做推广,他拜托我以马修为主角创作一篇和爵士乐有关的短篇小说,为音乐节做宣传。最终的成品是《夜晚与音乐》。它就像一段插曲,我喜欢它最后呈现的方式,包括马修和伊莱恩在里面给人的感觉,以及纽约给人的印象。多年以来,它成了我的保留篇目。若有人想读短篇,我会向他推荐。 以下三篇故事的结构类似,马修回顾过往的某个案件,从早年的巡警时期直到和纽约警局合作的侦探时期。马修夫妇与《寻找大卫》中的凶手几年后在佛罗伦萨相遇,至此凶手的动机才真相大白。《梦幻泡影》这一标题源自查特·贝克的同名歌曲,时光回转到马修仍是警察的时候,而妓女伊莱恩是他的情人。《一时糊涂》把焦点放在文斯·马哈菲身上。他是一名经验丰富的便衣,马修在布鲁克林的时候曾和他搭档。马修系列小说中曾经数次提到马哈菲,但这个短篇让读者得以对他一窥究竟。 这三个短篇都曾收录在《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中。 《米克·巴卢看着空白屏幕》的灵感源于《黑道家族》的大结局,曾刊登在马克·拉文迪耶担任监制人的一份限量出版物上。除此之外,此次是第一次正式发表。和《夜晚与音乐》一样,它更像一段插曲,记录了巴卢人生中一件重要且意想不到的大事(尽管伊莱恩一直强调自己老早就看穿了一切……)。 最后, 《葛洛根的最后一夜》将马特夫妇和巴卢夫妇聚在一起,度过一个充满怀旧和启示的夜晚,一个真正的音乐之夜。这个故事是特别为本书所写,此前从未发表。 劳伦斯·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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