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大悬疑:葬玉琀蝉 作者:王雁 内容简介 《大悬疑》以蒙古帝国萨满神巫为源头,以神权与王权之争后留下的神秘驼皮为灰线,一直伏延至几百年后,各界收藏家、考古学者、倒手、炒家、法医、刑警千方百计寻觅追踪,从而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阴谋活动。 序 章 公元十三世纪,在蒙古大营,东厢车群之端,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 那夜,阴风骤起,火光飘忽,一名士兵从车边,搬出一具尸体,朝帐篷拖去。他将尸体平放在帐篷之内,见尸体双目圆睁,转身取来青帐,覆盖尸体。就在这时,尸体一动,从青帐下,突然伸出一只手来,将一卷驼皮,塞进士兵手里,轻声道:“此物……富可敌国……” 上文说的是:蒙古第一神巫阔阔出,因向成吉思汗预言:“长生天告示我,一次教铁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被成吉思汗命人打断脊骨,扔在马车旁,临终前将其毕生秘籍传授于士兵的故事。 次日,拂晓时分。成吉思汗金帐内,传来一个惊人消息:阔阔出的尸体不见了。帐篷的天窗,竟然无人自开。成吉思汗对这一诡异现象,公开颁布了著名敕令:“长生天把阔阔出带走了。” 关于这段预言故事,是得于一部神奇之作,书名为《忙豁仑纽察脱必赤颜》。这部书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世袭谱册,在当时称做“金册”,在成书后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始终藏于元朝的宫廷密室,由皇帝代代相传,外界无人知晓。 直至元朝末年,朱元璋率领大军北伐,围攻大都(今北京),元朝末代皇帝妥懽帖睦尔,在来不及携带此文献的情况下,仓皇逃离大都。导致这部皇室祖传秘籍,让明朝皇帝得了去,译为汉文,书名为《元朝秘史》。 书中所言,阔阔出是蒙古萨满教神巫,能与鬼神共语,预卜吉凶。《史集》也认为,阔阔出是一个奇迹派预言者,他曾屡次对铁木真预言:长生天让你统治大地。而数年后,以天神名义,为铁木真加冕“成吉思汗”这一尊号者,正是此人。 当然,元朝的皇帝,始终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两百多年后,驼皮古卷惊现于女真族大萨满之手。大清江山的奠基人──努尔哈赤,背着他爸爸的、他爷爷的,还有他叔叔的骨灰,四处寻找龙脉,硬是率领信奉萨满教的八旗子弟,扬鞭策马,创就了惊世霸业。 后来,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娶了成吉思汗二弟合撒儿第十九代孙女为妻,也就是顺治帝的母亲、康熙帝的祖母──庄妃。从此,有着合撒儿血统的皇太极子孙,成了清王朝历代君主。 阔阔出如此预言,无异于诸葛亮在隆中为刘备预言天下三分,刘伯温为朱元璋预言帝王之业。当悬疑横在历史面前,不仅让人咋舌这位通天神巫,还给那块拓有占卜吉凶、预测未来、丧葬祭礼、出神通天、寻龙破穴秘诀的驼皮书蒙上神奇色彩。 岁月流转,此事早已湮没在漫漫尘世之中。直至二十一世纪,驼皮书再度出现,又是一段传奇,惊然而起…… 这个故事,要从鬼街口说起…… 鬼街口,是一个古玩旧货市场,隶属于一个北方边境城市──墨里州。这里车水马龙,玩什么的都有:玩玉的,玩瓷的,玩铜的,玩字画的,玩骨头的,也有玩心跳的;这里有学生,有教授,有农民,有工人,有政客,有警察,有君子,也有黑社会;有寻宝猎奇的行家,也有只看不买的观看者,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各种语言此起彼落,热闹非常。 十月二十九日这一天,鬼街口发生了很多事。 从二十世纪末到今天,中国文物突然走红国际大拍场,成交价以每年几倍,乃至几十倍的速度向上飙升,就连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也没能影响这种近乎疯狂的膨胀速度。于是,那些西方的阴谋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国文物作为切入口,精心策划出一幕又一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掠财之战。 接而,日本和蒙古联合考古队,向全世界扔出一枚重磅炸弹:正式宣布他们已经找到成吉思汗陵墓,最终发现权可能归功于日本和蒙古。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此发现属实,它将比发现特洛伊和图坦卡蒙陵墓,更加激动人心,或许就会成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考古发现。 这一天,鬼街口颇有名气的盗贼,文物倒卖组织的二把手谭彪,在服完五年劳役之后,带着自己复杂的家庭背景,重新踏进鬼街口古玩市场。他的出现,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还是让国宝再次成为西方古董商们炒作的筹码? 与此同时,玄光阁古玩店老板猴渣,捡了平生第一个大漏,以不足一千元的价格,收到一只汉代琀蝉,没出二十四小时,价格竟翻涨至一万倍,缔造出鬼街口古玩市场超级神话,也将墨里州收藏者指数,在一夜之间提高了数倍。 同样是这一天,墨里州大企业家狄中秋,一个拉板车起家的大富豪,没有忘记穷困百姓,在鬼街口对面,捐助了两所希望小学,一个安民敬老院,又启动了一个艺术品拍卖行,“中秋拍卖”的槌声,让“勤劳致富”的国人看见了“一夜暴富”的曙光…… 也就是这一天,墨里州突降大雾,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古玩界业内大掌眼,从清末民初,就知道从故宫、从王爷府、从八旗子弟后裔家里收购老件的萧家,出了一件大事──萧家嫡子萧错的未婚妻,在最不可能发生车祸的葬狗坡下丧生,死得支离破碎,惨不忍睹,从而引出了一个惊天阴谋。 就是因为这场大雾,使一辆货车在鬼街口翻车,事故现场“工艺品”散落满地,“货主”却负伤逃跑。墨里州公安局刑警狄康,在指出这些“工艺品”疑为文物后,被调离文物稽查队。因为萧家有这一段独特的文物收藏经历,而且在境内外从事过文物买卖,所以萧错才被狄康请过来当军师出主意,从而引出宗宗历史疑团。 然而,对于墨里州公安局刑侦鉴定科法医何晓筝而言,这一天,绝对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历史将证明,何晓筝面对死者,所作出的决定,以及这个决定所引发出的一系列事件,将彻底破获一件又一件扑朔迷离的悬案。 第一章 葬玉琀蝉 每一场大阴谋,在惊天而出时,都需要一个切入口。而这个切入口,就在十月二十九日凌晨三点开启。这天夜晚,起风了。风不大,只是拂动树叶而已。所以,看上去万物都静止着。街上没人行走,只有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缓缓地向鬼街口驶来。 车里,有双眼睛,一直盯着路边的高墙老院,严格地说,那不是院子,而是座王府旧址,宅门细节虽然早已没落,但框架还在。古木参天,雕梁画栋,透着当年的浮夸和奢侈。这就是玄光阁古玩店,位于鬼街口中心位置。店主人叫侯玄光,因为祖上曾与猴结过孽缘,凡识得他的人,都以“猴渣”相称。 轿车从古玩店门口缓缓驶过,悄无声息地隐蔽在鬼街口街尾转角处。不一会儿,从街尾转角走来一位老人,在玄光阁店门前,稳住脚步。老人仔细看过招牌后,才抬手叩响大门。敲了几下门后,她又朝四处张望,显得非常警惕。 敲门声,传进古玩店里时,猴渣正睡得鼾声四起。在被敲门声打碎的那个梦境里面,天上像下雨一样,哗啦啦往下掉钱。猴渣正端着脸盆,接钱接得不亦乐乎。所以他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看了看枕头下的手机,刚刚凌晨三点。这时候砸掉他的梦境,就如同抹了他脖子几刀一样。 敲门声,不断传来,虽然不响,却极具穿透力。猴渣立刻猜出,在这个时候来生意,必定是生坑里的玩意,见不得光。他急忙支应着,从被窝里坐起来,穿上衣服。他下床时想着,如果真是碰到俏货,恐怕要看上半天,于是顺手摸了条毯子,披在身上,趿拉着鞋,颤颤歪歪往店堂走。 店堂不大,但东西很多,兽骨玉器陈列柜台、古卷字画堆满货架,仍嫌不够,就连店里空地上,都是战国铜镜,宣德香炉,粉彩四方瓶,大青花将军罐。猴渣只能提着裤脚,在地上缝隙中缓慢行走,脚下若不小心,就有可能踩到地上的“古玩”。 门“嘎吱”一声,开了。 猴渣探出脑袋,见门口没人,额上正中,一貌似天眼的疤瘌,“噌”的一下,就红透了半边。这深更半夜的,莫非碰上耍猴的了?猴渣憋起一肚子邪火,又发作不得,只好捺下性子来,再朝远处看去。街头有两位巡警,头对着头,点了根烟,晃了几下,消失了。 猴渣身形魁梧,挂着颤悠悠的肥膘。长有一张坎坷的脸,相当地坎坷,黑里透红,乌云密布,沟壑纵横,除了青春,就是痘痘,而猴渣的脑袋,恰恰与脸呈反比,一马平川,寸草不生。 猴渣摸了几下光头,裹紧毯子,又朝街道深处望了几眼,外面很冷,没见着半个人影。树枝摇摇晃晃,发出簌簌声响,像是谁躲在暗处呻吟。加上线路陈旧,路灯忽明忽暗,倒映在积水中,显得十分诡异。猴渣缩回光头,一吸鼻子,喝了两口冷风。心想着,鬼街口从南到北,一夜暴富,层出不穷,怎么在他身上就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想到这儿,猴渣“唉──”的一声,叹了口气,还是赶紧跳回床上,接茬再睡,怎么着也得把刚才那个接钱的发财梦继续到底。谁料,就在猴渣低头关门时,却看见门缝中,突然伸进一只手来。这手瘦如干柴,骨节突兀,指甲弯长,眼见着就要来抓猴渣。 不好!猴渣暗叫一声,吓得缩紧脖子,急忙后退躲闪,再也不敢往外看了。现在,正是三更半夜,猛然见到一只手伸进来,又毫无防备,纵是猴渣胆大,也是吃惊不小。门“嘎吱”一声,被推开半扇。又是一只枯手,从门外伸进,卷起的五指,一下打开,手中托着个红布包,随即有苍老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这是我家祖传的……” 猴渣听见有人说“祖传”,立刻醒过神来,还没等对方话语落地,他便探身出去。这回才看清楚,来者是位老人,怯生生地佝偻着身体,脸微微下垂,满头白发,又乱又长,挡住了整个面目与表情。为了方便猴渣上眼,她把红布包,往猴渣面前凑了凑,颤声说道:“家里出了急事,需要用钱,劳烦您给看看……” 老人说话间,解开红布,里面有层皮子。皮子刚被掀开边角,便露出一枚玉蝉,虽然小巧,却极为玲珑。猴渣一打眼就知道,这不是俗物。他急忙捂住老人双手,朝门外望了望,嘘声交代老人:“进来说话。” 老人摇了摇头,说:“我家才死了人,身上有晦气,就不往您屋里去了。我在门口蹲着,您看完,给个价。”老人说完话,把门虚掩上,就地蹲在玄光阁店内门槛上。 “那让我先开开眼,咱们再论价。”猴渣小心翼翼地接过红布包,转身放在店堂收货桌上。因为这张桌子,就摆在店堂门口,说话比较方便,猴渣也没勉强老人进屋。 猴渣走到座位跟前,打开透玉灯,取出高倍镜,凝神仔细端看。这只蝉,其玉苍老温润,精光内含,刻痕简练、刀刀见锋,走向呈八,边沿棱角锋利,翅尖几可刺手。猴渣是个颇有些眼力的人,他能看出,这是汉八刀,非常典型。 “这是你家祖传的?”猴渣明摆着是问里有问,他想知道,这只蝉有什么来历和说头没有,但又不好把话挑明,只好引诱老人自己去说。可老人没说话,只哆哆嗦嗦“嗯”了一声。眼神依然飘忽不定,先是偷看一眼猴渣,而后又透过门缝,朝鬼街口转角处望去。黑暗中,似乎有双眼睛,在窥视着这间古玩店。 猴渣听到老人只“嗯”了一声,心中不免更加疑惑。虽说这年月,一惊一乍的事不少见,可这会儿,猴渣还是感觉到晕乎。大多数卖主,骗他就跟几十年前骗日本鬼子似的,狡猾狡猾的。哪怕是乱点鸳鸯谱,指鹿为马,也要把自己的宝贝,胡诌几句,吹嘘两把。再精明点的卖主,会扯上点历史,扣上个某某国王、某某将军、某某王妃的名号,便能坐地起价。 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会察言观色,一能从买主表情上,分辨出他手里东西价值几何;二是让东西不离开自己的视线,免得买主偷梁换柱。尤其是贵重的东西,更盯得紧。而今天这位老人,鬼鬼祟祟地来了,看也不看猴渣一眼,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上句“祖传的”。 不过,鬼街口的生意向来诡异,很多东西,都是一个不可言说的秘密。所谓“英雄不论出身,古董不问出处”。这是行里规矩,就连博物馆,也是按照这个潜规则,收购文物。猴渣此刻没心思多想,心里又急着辨工识玉,也就不再多问。 猴渣盯着那块玉蝉,反复翻看,越看心中疑虑越多。但凡玩玉的人都知道,传世玉是一代代经手流传下来的,或是佩戴,或是珍藏,或是盘玩,一般都会保持原色。也有少数,会因年代久远,略微变暗。而猴渣面前这枚玉蝉,分明是块葬玉,土锈、土斑,土咬,深及表里,这是由于玉器随墓葬,长期受地下水土侵蚀渗染而成,玉器行家叫沁色。 猴渣在那块玉蝉双目间吻部,找了半天,没发现穿绳的孔眼,可见这块玉,出土后并没有被人动过手。猴渣上手,摸了几下玉身,有蚀孔,但手感很好,不滞手。猴渣越摸,手越抖,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他暗自嘀咕着:这块玉蝉,根本不是什么传世玉,而是“玉塞九窍”中,死人嘴里的东西──琀蝉。 第二章 鬼街魅影 琀,就是古代塞在死人嘴里的珠玉,作为真品,是不打孔眼的,即使有,也是后人打上的。 最不得了的是,猴渣竟发现这块琀蝉,以血沁为主,铜沁次之,土沁和水银沁再次,古书有云:玉得五彩沁,胜得十万金。猴渣想到这儿,额头那疤瘌眼周围,立刻冒出一层冷汗。 猴渣抬眼看着门口老人,心中不免诧异。这位年迈老人,怎么会有生坑里的东西,难道她会飞檐走壁,钻洞打墙?然而,关于琀蝉来历之类的问题,不管猴渣怎么试探提醒,那位老人则一律只说:“祖传的。” 这是汉代葬玉琀蝉,绝不会错。可让猴渣吃不准的是,出土古玉,在生坑时,玉肌理的色沁很难看出,只有盘熟后,对着透玉灯,才能看清此玉受什么色沁,受几色沁。而这块琀蝉,却隐隐透着五彩沁。猴渣拿起琀蝉,放在鼻子跟前,闻了几下,如果真是在地下埋过多年,会有一股泥土的腥味,而经过强腐蚀性化学药水浸泡的造假货,往往含有较刺鼻的气味,数年不去。而这块玉蝉,泥土腥味并不明显,也没药味。 猴渣原本就是做假沁的出身,之前,猴渣为了做出好的血沁,将玉烧热,直接戳进牲口体内,牲口惨叫而亡,玉被加热,本身受热膨胀,遇冷紧急收缩,出现细小裂纹,血液能够迅速进入,形成血沁,非常绚丽,几乎可以乱真。只有少数行家,才能从外表火烧裂纹、红丝纹理上辨认真伪。只是,这法子太过狠毒。 玄光阁里摆放的“古玉”,大多数是用红色玉皮,冒充的血沁,俗称贼光。少部分是红光草染色,俗称老提油。有几块梅玉,是用高浓度乌梅水煮后,慢慢形成的水坑古。但这些招儿做出来的沁,玉质不古,色泽没有浓淡变化,也没有土斑土锈,只能蒙些新手来此烧钱。真正够年份的,猴渣没有,即使有,也不敢拿出来摆放。 然而,让猴渣最担心的,并不是这只琀蝉的沁色成因,而是老人会开价多少。这琀蝉,虽然只有手指粗细,但绝对是件海价的行货,一旦老人绷出个天价来,那琀蝉就会与他失之交臂。就在猴渣忧虑万分之时,老人敲了几下门,轻声说道:“时间不早了,您要是想留下,就赶紧给个价。家里路远,天亮前,我得赶回去。” 猴渣看出老人急于出货,心中暗喜。卖主心急,自然绷不住邪价儿。所以,猴渣也不急着出价,慢悠悠地问道:“您祖上往下传的时候,有没有说这是什么?” 老人见猴渣有意看她,急忙抬起胳膊,挡在脸面上,抹了几下眼睛,像是想起什么伤心往事,哽咽着说:“我父亲脑溢血,人走得急,什么话也没留下。这东西,我也看不出是什么,做什么用的,只是想老人的时候,才打开驼皮,看上两眼。如今家里遭了大难……” 猴渣听到老人说“驼皮”,这才注意到,包琀蝉的是块驼皮,心里不免一阵暗骂。收藏出土古玉最大忌讳,就是忌油,忌腥,忌脏。驼皮里含有油脂,会堵塞玉器的土门,不利于古玉吐灰恢复。古玉出土后,要靠人气盘玩发烫发热,古玉新陈代谢时,如碰到腥味之物,玉器会吸收。用驼皮包裹,会影响玉器的气味。再看这块驼皮,也真够年代的,脏兮兮,黑漆漆,很不干净。古玉本身的玉肌理就带有土中的河泥浊水,如再遇脏,会延长脱胎时间,这都是大忌。 猴渣叹了口气,摸出一块棉布,想替换掉那块驼皮。但转念一想,每一个古物件,都有可能藏着主人不寻常的故事,在没找到新主人之前,最好不要动它。于是,他将琀蝉重新用驼皮包好,朝供桌那儿走去。他把驼皮包合在手心,拜了三拜。 供桌上有个牌位,上面写着:祖父猴瞎子之位。牌位后面是一幅画像,上面是一位清末民初时期的老者,身着马褂长袍,双眼朝天,风度不凡。猴渣拜完画像,想到老人说家里遭难的话,定是想哭穷升价,心里已经准备好数种砍价的套路。 猴渣走到老人跟前,叹息道:“瞧您这么大岁数了,我也不瞒您,这是玉蝉。虽然这玉蝉有一眼,但您也别绷天价,我这庙小,容不下大佛。再说,玩玉和吃玉不一样,玩玉是作为收藏、辟邪、盘玩,只要喜欢,也不在乎什么价钱。吃玉就是倒卖,从中获利。我是个吃玉的,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琀,这东西有点邪气,不好出手。我先听您说一句,价格合适的话,我就留下它。”猴渣做出一脸苦相,语气里又带着些为难,目的是不想让老人绷天价。 老人听猴渣这么为难,把头低了低,说:“家里着火,东西全烧没了,您可怜我这老身子骨,给个千儿八百的,我先凑合着活几天。” “一千?”猴渣瞪大眼睛听着,老人说了多久,他就铁血了多久。心想着:这价儿,可真够邪的。 “您要是手紧,八百也成,算是行善积德,可怜我这老婆子。”老人见猴渣吃惊,以为价码开得太高,急忙降下两百。 八百?猴渣听后,又是惊讶,又是窃喜,仿佛看见了“一夜暴富”的曙光。但他依然不露声色,根据他以往收货的经验,此时若是很痛快地答应下来,很容易使卖主觉悟,导致反悔,交易失败,行里叫“醒了”。所以,这时候一定要贬货,用推太极球的套路,喊来嚷去,讨价还价,才能叫卖主安心。 “您老不知道,今年玉器行情不好,实话跟您说,这东西虽真,但有残污,看上去不精致,不受欢迎。东西没卖相,那些玉虫,最多只能给我个千儿八百块钱,没准再刮我一顿饭,我还得蚀本。” 老人听猴渣这么一说,心里发凉,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猴渣见老人没有继续让价,估计是到了底线,语气一转,继续说道:“既然您是有难而来,我猴渣也不会乘人之危,八百就八百,这东西我留下了,算交个玉缘吧。您先等会儿,我这就给您拿钱去。” 猴渣转身要走,老人一把将他拽住,浑身抖颤着说:“您能把毯子给我吗?这大冷天的,站不住人……”猴渣见老人冻得两手哆嗦,急忙从身上拿下毯子,递给她。一阵寒气逼来,猴渣打了个喷嚏,他抓紧琀蝉,有此物在手,便觉得外边凛凛寒气,全都荡然无存。 因为猴渣很清楚,琀蝉基本都是出自汉代王侯将相的大墓,一般官吏和平民,是不可能也不允许用这种葬玉规模的,一经使用,就是“越”,那可是要杀头的。所以,五色沁琀蝉既有皇家的高贵身份,又有鬼斧神工的自然天成。这块琀蝉,老人只开价千儿八百块,也没什么奇怪的,民间用元青花瓷瓶做灯座,拉着大方鼎去废品站的事,太多了。 猴渣走到收货桌前,拿出一叠钱,数出八百,转身要走,又突然停下。俗话说:金是钱,钻是价,而玉,是生命。猴渣觉得内心愧疚,又多数出两百。猴渣走到老人面前,把钱递给老人。老人接过钱,也没数,往怀里一塞,裹紧毯子,转身就走。谁知老人刚走两步,又突然扭头喊道:“等等。”猴渣听到老人喊他,吃了一惊,手里握紧那块琀蝉,难道老人反悔了? 老人并未反悔,只是裹紧毯子对猴渣说道:“我家住在太平街,老槐树边五百一十四号。有机会路过,我再把毯子还给您……” 猴渣怕节外生枝,急忙点点头,没敢接茬说话,见老人往街尾走去,赶紧关上店门。他闭上眼睛,靠在门上,快速伸手,把嘴捂上,笑得是浑身膘肉乱颤:这票生意,算是成了。 老人披着毯子,蹒跚着走到鬼街口转角处,看见那辆帕萨特轿车,依然隐蔽在黑暗之处。车里,有烟头的火光,忽明忽暗,若隐若现。老人突然露出一丝诡笑,接着,她双手交叉,揉搓几下,那双干老如柴的“枯手”,竟从她手上,像剥皮似的脱了下来。随后,她迅速上车,温声细语地喊了声:“彪哥。” 说话间,她扯下头上乱蓬蓬的假发,轻轻甩头,一头秀发顿时散落在肩。没等看到相貌,她便拿出一条黑纱长丝巾,蒙在头上,只露出一双温润如水的眼睛。 车里的男人就是谭彪。此人三十出头,目光犀利、生相阴沉。他的出现,决定了这一天的特殊性。 随着车门关闭的声音,帕萨特悄然开走。鬼街口,重新寂静下来。 第三章 骇夜惊魂 猴渣靠在玄光阁店内门上,嘴边依然挂着比白痴还僵硬的傻笑。笑完,又跟化石似的发愣,傻愣半晌,才从这单生意的兴奋中,清醒过来。他展开手,揭开包裹琀蝉的那张驼皮和红布,随手一扬,驼皮和红布经过缓慢飞行后,一起落到垃圾桶里。 猴渣快速走回供桌前,重新拿起那块棉布,垫在琀蝉下面。他手捧琀蝉,望着祖父遗像,心想着,按照耶稣创造世界只用一周的公式推算,实现一个发财梦想,有一愣神的工夫,就足够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找人对琀蝉作进一步深鉴,只有对它定了名,断了代,才能确定其真正的价值。确定价值才能确定自己能不能发财,发多大的财。猴渣想到这儿,脑子里不容分说,立刻闪出一个人。 此人姓萧,名错,祖上在前清,就是大红大紫的古董商人。萧家最辉煌的时期,在墨里州,买了上百间与鬼街口相连的宅子,就连猴渣祖上这套王府老宅,也被萧家收购到手。后来,城市改建,鬼街口至少三分之二的铺子,成了萧家的祖业。因祖辈为收藏之家,萧错从小就耳濡目染。凡是碰到吃不稳的物件,猴渣必然会去找他掌眼。 萧错性格孤僻、桀骜不驯,唯独对猴渣慈眉善目,有求必应。追其究竟,源自猴渣额上那疤瘌眼。那年暑假,猴渣跟着萧错去农村打游击,五块钱收了个宣德炉回来。俩人一兴奋,跑去打台球,猴渣嘴欠,没勒驴嚼子,老评论旁边一桌人球打得臭。 哪知球臭那人,恰是谭彪,被猴渣说红了眼,也不说话,直接砸台球杆子,猴渣躲闪不及。萧错伸出胳膊,替猴渣挡了一家伙,把那根杆子都挡劈了。可杆子断裂的声音还没落下,就听猴渣“嗷──”的一声惨叫,萧错转身去看时,血已经在猴渣脸上,摆出了个花果山瀑布的造型,酷得令人发指。 原来,谭彪见球杆子没伤到萧错,心下不服,捡块砖头,去招呼萧错的后脑勺,幸亏猴渣反应快,替他挡了黑砖。结果,猴渣脑袋被开了瓢,还在额头上留了个疤瘌眼。 萧家老宅,建在葬狗坡东南麓,格局扇状展开,巧藏“卧虎”之形。有风水先生言:大凡有此虎穴布局,必出奇才。只是葬狗坡附近人烟稀少,只有一个小村子,叫耶那村。据说耶那村的祖先,原是一支在冷兵器时代血战后,又迷失方向,脱离大部队的残兵,不知真的假的,反正有不少耶那村人,浑身上下都带着浓烈的战斗气息。 此时,萧错与往常一样,端坐在书桌前,他拿着高倍镜,镜下也放着一张驼皮,他一点一点仔细看着。突然,他长吁一声,放下高倍镜,很疲惫地靠在坐椅上。他从脖子里摸出一条老嘎乌链子,紧贴面颊。每当遇到困惑不解时,他总是会想起多年以前,父亲萧明恒将驼皮交给他的情景…… 那是十五年前的一个深夜,在萧明恒书房内,屋里没有开灯,窗外大雨滂沱,雷声不断。闪电噼里啪啦,打在窗口边那张书桌上,忽明忽暗。 桌下,有一个黑影,正费力地把手伸向桌底。稍后,他便从暗道里,哆哆嗦嗦地拿出一个盒子。黑影拿出开锁工具,对着盒子慢慢掏弄,每做一个动作,手心中便多出一些冷汗,只听“啪”的一声,锁开了,盒子里面方方正正放着一张驼皮。 一道闪电划过,黑影的面孔清晰了,他就是萧错。此次夜行,他并无非分之想,只想知道,父亲这个盒子里,到底藏着什么秘密。萧错惊喜之下,划亮一根火柴,就在驼皮即将进入火光照明范围之时,一瞥脚下,猛然发现地板上竟还有一个黑影。 那黑影,形状有头有腿,分明又是一人。这让萧错吃惊不小,他进书房时,曾仔细彻底地看遍书房每一个角落。当时,书房之中,空空无人。他刚才开书桌暗道时,书房门一直是朝他紧闭的,即使有人趁他开锁时进来,想绕到他身后出现,也必须要经过他身边,他怎么可能一丝觉察都没有呢?那么,这影子究竟是…… 萧错只好举起火柴,提心吊胆地顺着影子朝上看个究竟。不料,火柴“噗”地冒了一缕青烟,灭了。随着火柴熄灭,影子立刻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一个闪电打来,墙上立即有张人脸显示出来,那人呼吸又粗又急,呼哧作响,鬼气森森地倚在墙上,吓得萧错差点魂飞魄散,忍不住失声叫喊起来:“爸──” “嘘──是我,错儿,快把衣服脱下来,垫在地上。”此人正是萧错的父亲──萧明恒。 萧错听出父亲声音虚弱,有气无力,又带着几声苍咳,知道是遇事了。他急忙把盒子,塞回书桌暗道。他来不及细想,快速脱下外套,铺在地板上。只见父亲身子一斜,从他的背后,又栽下一个人来。 萧错低头一看,这人身体很小,趴在地上动也不动,他低声问道:“这……是死的,还是活的?”萧父捂着右臂,走到柜子前,从里面拿出一个药箱和一只手电筒,他强忍着疼痛说:“她没死,只是摔晕了。” 萧错赶紧伸手推了推那人,想把她身体翻正。谁想到,这一推,沾得满手都是血迹,萧错头皮奓起,惊叫一声:“啊呀……是血……她怎么伤得这么重?” 萧父从药箱里,拿出一把手术刀,递给儿子,说:“她没事,血都是我流出来的,快帮我把胳膊里的东西取出来。”萧父说完话,服了颗止血药丸,拿出几块纱布咬在嘴里,左手举起手电,给儿子照明。 萧明恒是个野外考古工作者,意外受伤回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这次却与往日不同,萧错接过刀,割开被血染透的衣服时,着实吓了一跳──那分明是枪伤。 萧错和萧父经常一起扛枪、打猎,对子弹虽然略懂一二,但不精通。萧错当时并不明白,萧父中的是低速枪弹伤。如果是高速枪弹,穿透能力很强,很少会留在体内。低速枪弹伤一般很少造成穿透伤,而且弹道方向很不规则,确切来讲就是诡异。因此,从弹道入口去找弹头,基本上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怎么找呢?萧错再也冷静不下来了,这性命攸关的事情,半点也不能马虎大意,萧错心里说不出是害怕,还是紧张,他盯着伤口,迟迟不敢下手。 萧父放下手电,拿掉嘴里的棉纱,对儿子放松一笑:“要是还想继续有人叫你儿子,就赶紧动手,就照摸黑偷瓜的套路来。” 萧错心念一转,毫不迟疑,割开父亲的伤口。大约半小时后,萧错把弹头从父亲胳膊里取出,放在桌上棉布里。清理包扎完伤口后,萧父已经十分虚弱,多亏他提前扎住血脉,又吃了止血药。否则,早已血尽人亡。他指了指地板上的人,小声说道:“快去把那女孩收拾干净。” 萧错这才想起地下还有个人,仔细看去,那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还是按照父亲的话去做,他解开女孩的衣服,从她怀里掉出一个古怪的东西。萧错也没工夫去看,估摸着是个银锁。他找来几件干净衣服,给女孩换上,又打来一盆热水,帮她洗了脸,几番折腾,那女孩却依然昏迷。 萧错收拾停当,正在不知所措之时,父亲已经从书桌下拿出那个盒子,凝神屏气,悄声说:“你三更半夜,偷偷到这里来,就是为了看这个?”萧错吓得吞吞吐吐:“我……我只是想知道……” “你现在已经是大孩子了,是时候交给你了。” 萧错惊奇地问:“给我?” 萧父点点头:“但是,你必须发誓:永远不离开萧家,不离开葬狗坡。” 萧错见父亲一脸严肃,便指天发誓。萧父听完萧错的盟誓后,才打开盒子,拿出那张驼皮,说道:“我恐怕躲过这劫,也难逃大祸。这张驼皮,是我们萧家祖辈用命传承下来的秘密。作为一个考古工作者,发现历史遗留下的任何财富,都应该属于国家。然而,这件事情的本身,却又与极大的危险相连,所以我一直犹豫……” “爸……”萧错似乎预感到要有什么不祥的事情发生,心里有些隐隐不安。 窗外,雷声轰隆隆巨响,把萧父的每一根头发都震得竖起来。他拿着驼皮,手指不住地发抖,但他还是坚持着对萧错说:“事情要从公元十三世纪说起……” 就在萧父拿着驼皮,娓娓道来的时候,令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窗外走廊里的阴暗处,有个黑影,时长时短,在雷电下飘忽不定,正不言不语地蹒跚着向书房逼近…… 第四章 蒙古往事 “那一年的春天,在斡难河畔举行的忽里勒台大会上,大萨满阔阔出代表『天神』发言,宣布奉天命封铁木真为成吉思汗,并建立大蒙古汗国。” “阔阔出是什么人,他怎么能代表天神?” “他是蒙古的精神领袖,是当时极具权势的『半人半仙』式的人物,人称『通天神巫』。《史集》说:阔阔出是一个奇迹的预言者,能与鬼神共语,预卜吉凶,驱魔治病。可他并不满足于在成吉思汗马前效力,他利用萨满教,想与成吉思汗并驾齐驱。为了削弱成吉思汗的实力,阔阔出决定从成吉思汗的二弟开始下手,此人名叫拙赤.合撒儿,力能折人,尤善骑射,攻王罕时派使假降,征乃蛮时统率中军,战功卓著,威望甚高。于是,阔阔出就对成吉思汗预言,说:长生天的圣旨,神来告说,一次教铁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若不将合撒儿除去,事未可知。成吉思汗一直很信仰萨满教,他也害怕合撒儿夺权,当天晚上就逮捕了他。” “成吉思汗杀了他的弟弟?” “没有,诃额仑母亲听说此事,立刻用白驼驾车,连夜起行前去阻止。合撒儿事件因诃额仑母亲的干预,而告一段落。但阔阔出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继续向成吉思汗的王权挑战。他将各支贵族操九种语言的百姓,陆续收集到自己周围,其人数之多,超过了成吉思汗的聚马处。可见,他的威望已经如日中天。成吉思汗预感到了巫师的势力,已经构成对他的威胁。于是,成吉思汗立即召见阔阔出一家人,以斗气力为名,安排了三个大力士将阔阔出折断脊骨,扔在东厢的车队旁边。” “阔阔出是通天神巫,就这样死了吗?” “当时,成吉思汗见阔阔出倒在车队边,就派人去取来一顶青帐,覆盖在通天巫的尸体上。然后,驾车回营。次日,拂晓时分,成吉思汗金帐内,传来一个惊人消息:阔阔出的尸体,不见了。帐篷的天窗,竟然无人自开。成吉思汗对这一诡异现象,公开颁布了著名敕令:长生天把阔阔出带走了。” 从萧错的眼神中,不难看出,这是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成吉思汗凭借着绝顶的智慧和权谋,终于使王权凌驾于神权之上:你要是不听话,我就让长生天带走你。 公元十三世纪,在蒙古大营,东厢车群之端,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 那夜,阴风骤起,火光飘忽,一名士兵从车边,搬出一具尸体,朝帐篷拖去。他将尸体平放在帐篷之内,见尸体双目圆睁,转身取来青帐,覆盖尸体。就在这时,尸体一动,从青帐下,突然伸出一只手来,将一卷驼皮,塞进士兵手里,轻声道:“此物……富可敌国……” 这就是蒙古第一神巫阔阔出,因向成吉思汗预言:“长生天告示我,一次教铁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被成吉思汗命人打断脊骨,扔在马车旁,临终前将其毕生秘籍传授于士兵的故事。 次日,拂晓时分。成吉思汗金帐内,传来一个惊人消息:阔阔出的尸体,不见了。帐篷的天窗,竟然无人自开。成吉思汗对这一诡异现象,公开颁布了著名敕令:“长生天把阔阔出带走了。” 关于这段预言故事,是得于一部神奇之作,书名为《忙豁仑纽察脱必赤颜》。这部书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世袭谱册,在当时称做“金册”,在成书后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始终藏于元朝的宫廷密室,由皇帝代代相传,外界无人知晓。 直至元朝末年,朱元璋率领大军北伐,围攻大都(今北京),元朝末代皇帝妥懽帖睦尔,在来不及携带此文献的情况下,仓皇逃离大都。导致这部皇室祖传秘籍,让明朝皇帝得了去,译为汉文,书名为《元朝秘史》。 书中所言,阔阔出是蒙古萨满族神巫,能与鬼神共语,预卜吉凶。《史集》也认为,阔阔出是一个奇迹派预言者,他曾屡次对铁木真预言:长生天让你统治大地。而数年后,以天神名义,为铁木真加冕“成吉思汗”这一尊号者,正是此人。 当然,元朝的皇帝,始终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两百多年后,驼皮古卷惊现于女真族大萨满之手。大清江山的奠基人──努尔哈赤,背着他爸爸的、他爷爷的,还有他叔叔的骨灰,四处寻找龙脉,硬是率领信奉萨满教的八旗子弟,扬鞭策马,创就了惊世霸业。 后来,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娶了成吉思汗二弟合撒儿第十九代孙女为妻,也就是顺治帝的母亲、康熙帝的祖母──庄妃。从此,有着合撒儿血统的皇太极子孙,成了清王朝历代君主。 阔阔出如此预言,无异于诸葛亮在隆中为刘备预言天下三分,刘伯温为朱元璋预言帝王之业。当悬疑横在历史面前,不仅让人咋舌这位通天神巫,还给那块拓有占卜吉凶、预测未来、丧葬祭礼、出神通天、寻龙破穴秘诀的驼皮书蒙上神奇色彩。 萧家宅外,雷声裂耳,暴雨倾盆,水花溅起老高。一个消瘦的身影,伏在书房门口,觉察出屋内有些动静,仔细看过门缝下,并无光亮,便将半边脸贴在门缝上,侧耳聆听。 萧错正听得入迷,萧父却停口不说。萧错忍不住问:“阔阔出真的是被长生天带走的吗?” 萧父稍作停顿,忍住伤痛,待恢复了他泰然自若的神情后,又继续说道:“有人说阔阔出成了神,飞上天了。有人说,是成吉思汗叫人偷偷运走尸体。因为当时萨满教巫师影响较大,成吉思汗才迫不得已采取断背这种死法。那是一场王权与神权的斗争,阔阔出必须死,神权绝不能凌驾在王权之上,大蒙古不是欧洲,阔阔出也绝不可能成为欧洲的教皇。” 萧错一脸奇怪,问道:“这个故事跟驼皮有什么关系?” “《蒙古秘史》说:阔阔出转身出帐的时候,他的帽子掉了。他是在暗示父亲蒙力克,此次凶多吉少。蒙力克捡起帽子,闻了一下,然后,用帽子挡住自己的脸,对身后的士兵耳语几句。就在那天晚上,那名士兵,潜进营帐,不知道是阔阔出没死透,还是突然复活,他竟将身上的一卷驼皮塞进士兵手里,轻声道:『此物……富可敌国……』” 外面一道闪电打来,使萧错猛然一惊,急忙问道:“驼皮里藏着什么秘密?” 萧父虚言而道:“历史和宝藏。” 又是一声雷响,震得萧错抓紧了萧父的手,一字一颤地又问一遍:“历史和宝藏?” 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惊讶的故事,然而更让人惊讶的还在后面。萧父见儿子大呼小叫,急忙使了眼色:“小声点……”萧错听到父亲提醒,立即双手捂嘴。 萧父将声音压低,继续说道:“阔阔出生前行踪诡异,常在严寒中,赤身裸体走进荒野和深山。他不仅会观星,望气,寻龙,点穴,分金,断势,又能通灵出神,有与异世界也就是阴间沟通的能力。他总是向成吉思汗传达天神的旨意,他说什么,成吉思汗就办什么。据说,成吉思汗四处征战所掠夺的财宝,也都是让阔阔出选地秘藏,而阔阔出在深山时期,又发现不少异族人为躲避战乱而隐藏的宝藏。因为阔阔出心存不轨,并未将此事透露给成吉思汗,那份标志藏宝的地图,就记录在一卷驼皮上,也就是阔阔出临终前,交给士兵的那卷。” “那名士兵是谁?把驼皮交给谁了?” “对于蒙力克而言,那名士兵是他的亲信。可惜他并不知道,这位士兵还有另外一副隐藏的面孔。他不是蒙古人,而是女真人。他没有把驼皮交给阔阔出的父亲蒙力克,而是连夜逃回女真部。因为驼皮表面,拓有占卜吉凶、预测未来、丧葬祭礼、出神通天、寻龙破穴的秘诀,那名士兵就成了女真部的大萨满,但他始终没有领悟到阔阔出所言『富可敌国』的意思。可见一代神巫阔阔出是何等高人,他根本不会愚蠢到用普通笔墨,来记录宝藏标志。所以,真正的秘密,很难被凡人破解,成了一个千古之谜。几百年间,宝藏一直沉睡于深山的各个角落,灵气暗涌。” “有人发现过宝藏了吗?” “有!” “是谁?” “一个叫野猪皮的男人。这是一个相当诡异的巧合,有很多讲天意的人认为,这是阔阔出预言太过生猛,死前埋下的伏笔,让两百年后的这个人去证实,这种说法似乎不太靠谱,而事实的确如此。这个人的出现,将告诉我们,一个在边塞没有上过学、拾松子采蘑菇、受过后妈虐待的小男孩,经过自己的努力,也能够脱去野猪皮,穿上黄袍称朕。” “野猪皮就是清太祖──努尔哈赤?” “是的,他幼年丧母,继母那拉氏刻薄寡恩,使努尔哈赤在青少年时代吃尽了苦,但是历史并没有亏待他,他遇上了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他的命运。” “谁?” “安达拉.孛龙子──后金时期著名的萨满教巫师,也就是两百年前,那个士兵萨满的传人。努尔哈赤遵循安达拉的指示,他带着骑兵,在一座深山里,发现了一个秘密的山谷,谷中堆满金银珠宝,努尔哈赤信仰萨满教,他坚信这是天命,是天神带给他的财富和力量,使他这头草原上的野猪,从十三副遗甲起兵,一手创造了八旗数十万铁骑的泱泱虎狼之师,从此所向披靡,成为女真焚毁明朝大厦的点火者,也成为大明皇朝的掘墓人。” “这么说,宝藏没有了?” “不,这些宝藏的价值太大了,发现这座宝藏的将士们认为,这不是一个人就能拥有的,即使天命王也不配,努尔哈赤只动用了其中的一部分。在他统一女真,建立后金称汗后,努尔哈赤并没有派军队去挖掘,而是把当年挪用的财宝,加倍偿还给那座神秘的山谷。为了让各部落都信奉女真萨满教,以统一他们的思想,努尔哈赤派安达拉运送财宝,并组织了一个萨满联盟大会。没想到萨满内乱,相互残杀,尸横遍野。安达拉无颜回去复命,自杀而死。安达拉死前,用佩刀在一块石板上刻下藏宝图和遗言,但用的是萨满符号,即使找到那块石板,也是一块谜石。” “那卷驼皮到哪儿去了?” “那卷驼皮就此落入努尔哈赤的手里,努尔哈赤并没有忘记萨满对他的厚爱,在沈阳故宫里,一直陈列着神刀、神鼓、神铃……那些都是萨满教的至高『圣物』。关于返还那些宝藏,努尔哈赤的意思很明白,万一自己哪天被明军打败了,还有个东山再起的机会,这就是后人所传说的──龙脉。这个秘密,一直密封在努尔哈赤的嘴里,直到他死后,这个秘密才被人发现。” “谁?” 就在萧错问话时,只听门外一声轻响,萧父一怔,叫道:“有人!” 第五章 驼皮秘史 当萧错听到萧父说有人时,立刻朝房门走去。门外黑影听见萧父喊声,迅速闪在走廊拐角,隐蔽起来。萧错刚把门打开一条缝隙,猛听外面一声响雷,吓得他浑身一抖,往后一缩,回头向父亲递了句话:“没人。” 萧父嘘了一声,暗示萧错不要做声。他抬起头来,朝窗外望去,见花园树上,有两只大鸟,在大雨和树影婆娑间,晃晃悠悠地扑扇翅膀。 原来是鸟兽作怪,萧父这才敢松出一口长气。 心神恍惚之际,忽闻霹雳一声,一道闪电劈来,黑暗拐角处的人影,闪出半边脸来,只见她半张脸上伤疤纵横,额角、颧骨、下巴、耳朵下方或长或短,星罗棋布。让人看了不由得暗暗惊奇此人的生命力,受过这么多看起来几乎是致命的重伤,仍能顽强地活过来,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萧错回过神来,看到父亲的手一直在书桌上颤抖,立刻去父亲的衣柜里,找了件衣服给他披上,萧父这样和儿子说话,确实绕了太多弯子,有这个必要吗?很有必要,因为历史的高明之处恰恰就体现在此处。 萧父心神稳定后,又继续说道:“发现这个秘密的人,就是皇太极。自皇太极继位后,谜一般的大清王朝正式拉开了序幕,皇太极不仅使大清进入了一个奇怪的状态,还改变了大清的血统。” 萧错显得很激动,忙问:“改变了大清的血统?” “不错,一六三六年,皇太极正式称帝,建立清政权。这个时候,清王朝的皇帝皇太极广蓄后宫,做出惊人之举,他册立的『一后四妃』,居然都是来自蒙古的女人。” “皇太极为什么要册封蒙古女人为妃?” “这『一后四妃』不仅是蒙古女人,而且都是博尔济吉特氏。只要查询一下这个姓氏的渊源,你就会明白,这个姓氏源于蒙古族黄金家族孛儿只斤氏,属于汉化谐音为氏,也译作成吉思汗的宗室后裔,所以这个姓氏的人皆是成吉思汗孛儿只斤.铁木真的后代。而且,从孝端文皇后她们姑侄三人又同出自科尔沁部,从嫁皇太极这件事上看,颇有一点前仆后继的意思。总之,她们一定要给满清皇室生出一个带有蒙古血统的后代!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这跟阔阔出的预言,有着重要的联系。” “什么联系?” 萧父喘息了一会儿才又说道:“因为,博尔济吉特氏在蒙古科尔沁一脉,源于成吉思汗的二弟合撒儿及其后裔所属的部落。皇太极一生嫔妃无数,为他生有十一个儿子,其中有纯正的满族血统儿子数个,而偏偏合撒儿第十九代孙女庄妃的儿子──福临,成为清王朝的继承人。从此,有着合撒儿血统的皇太极子孙,成了清王朝历代君主。虽然这仅是一种历史巧合,但留下的历史之谜,还是相当有魅力的。” 萧错听到这儿,才恍然大悟,他立刻想起阔阔出向成吉思汗透露的那句预言:长生天的圣旨,神来告说,一次教铁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现在,合撒儿的后裔真的要来管理百姓了,这才叫孙悟空翻了几十个大跟头,原来还在如来佛祖的手心里。萧错越想觉得越对,对萨满预言连连点头,不服不行。 萧错想到宝藏,立刻问道:“皇太极去找宝藏了吗?” “据说,皇太极派人去挖了,但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出现了很多诡异的现象,派去的人,总是一去不返。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康熙、雍正、慈禧,再到后来沙俄东侵、八国联军、列强争逐、军阀混战、日本侵华都试图再去挖掘这些宝藏,而这些宝藏却突然不见了。如今,能证明宝藏存在的,只有摆在我们面前的这张驼皮,这就是阔阔出死前留下的驼皮……” “我们凭这张驼皮,就能找到宝藏吗?” “萧家祖辈都在研究这块驼皮,你祖父劳累终生,寻找宝藏,一无所获,反而背上了一个偷盗陵墓的罪名。我研究了二十余年也毫无线索,不由得感到有些失望。但多年来的研究让我相信,那些宝藏依然存在。” “我们可以去找那个安达拉.孛龙子用佩刀刻下的石板。” “没用的,安达拉.孛龙子实际上是女真部落中萨满大巫师的尊称,并非某一个人的名字。因此,安达拉.孛龙子到底叫什么,我们根本无从查找。再说现在萨满教已经濒危,即使找到谜石,也无法破解那些萨满符号。” “驼皮怎么会在我们萧家?” “因为驼皮本来就是我们萧家的。我们萧家世代住在葬狗坡这个地方,就是为了与世隔绝,守住这个秘密。我们要做的不是找到宝藏,而是毁掉驼皮。”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历代祖先往下传承的时候,总是要说毁掉驼皮的话,然而,萧家的子孙每次听完这个故事后,都不舍得毁掉这张驼皮,而是耗费终生,潜心研究。” 萧父说完话后,将手里的驼皮交给萧错。萧错接过驼皮,却愣住了:“这上面怎么什么都没有?” 萧父说:“时间久了,字迹早已磨掉。但凡是暴露于表面的,都不能称之为秘密。真正精明的人,也不会把字迹留在表面。”萧父把驼皮包好,连同沾血的纱布和子弹,一起放进盒子里。 萧错看着父亲愁容满面的样子,似乎有什么不祥的预感,他问父亲:“爸,你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秘密告诉我?是不是要出什么事了?” 萧父摸着萧错的头说:“我常年奔波在外,唯恐哪天被野猪拖了去,这个秘密就此失传。你好好保存,将来遇见有缘揭秘的人,但说无妨。” 萧错再问时,萧父已经不再回答,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条链子,链子挂件,像个盒子,由金、银、老松石、珊瑚打制而成,外形精雕绝伦。打开盖子,里面有尊镏金佛像。 萧父给他戴上:“这是你妈妈的遗物,叫老嘎乌,可以辟邪开运,保人平安。我做野外考古几十年,最伟大的发现,就是你妈妈,你要记住她,没有她,就没有我们。这是她留给你妻子的,将来你成家时,替她戴在你妻子身上。很晚了,把那女孩抱到你房间睡觉吧,以后,王妈会帮你照顾她的。” 萧错接过老嘎乌,心里还是觉得父亲像交代后事一般,不仅将祖传的秘密告诉他,而且还把母亲的遗物留给他,不知是何缘故。萧错无论怎么问,萧父都只说以后再告诉他。无奈,萧错只好走到那女孩面前,问:“爸,她叫什么名字?” 萧父想了一会儿,说:“她……叫萧楚格。你可以喊她格格。”萧错微微一笑:“她真好看。爸,我能把老嘎乌送给她吗?我喜欢她。”萧父脸色一沉,说:“傻孩子,她还小。”萧错抱起那个女孩,说:“我可以等她长大。”萧父突然声色俱厉,说:“不可以,她是你妹妹。” 萧错拼命摇头说:“不可能,妈生下我就死了,怎么会有个五六岁的妹妹?”萧父显得很无奈:“她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今后你要好好照顾她。”萧父对此不再多言,挥手示意萧错离开书房。 萧错拿着盒子,抱着女孩走出书房时,他对着天花板吐了口气,等他再低头时,却意外发现,走廊里一点雨渍、血渍都没有,干爽如初。他推开门,悄悄问了一句:“爸,我想知道,你是从哪儿进书房的?” 屋内没有回答,萧错借着窗外打进的闪电光再看,父亲萧明恒已经不在了。 第六章 暗夜留香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就是十五年。 萧错坐在书桌前,他收好老嘎乌,放进怀里。在他书桌旁,依然安睡着一个女孩,她就是萧楚格,表情和十五年前那个夜晚一样淡然,只是她身边多了一只大狗。大狗是拉布拉多猎犬,身体粗壮,取名虎尔赤,是格格的导盲犬。 萧错还是习惯于把熟睡的她从地板上抱起来,还是习惯于贴在她耳朵边,说:“格格,把衣服换掉。”她总是突然翻身,笑嘻嘻地面对他,露出两颗虎牙,让他吻下来。当她黏在他的怀里,喊他“哥──”的时候,她真的好乖。他一点都不厌烦这种感觉,奇怪的是,他竟然很喜欢。 当一个女孩子叫你哥的时候,你会感到,你对她的宠爱绝对应该是无条件的。起初,他只是在不断地宠爱她,渐渐地,这爱大过了宠,再往后,也就是两个月前,萧错才知道,格格和他并不是亲兄妹。萧错知道,父亲是个不善欺骗的人,他不惜自毁名誉,将格格说成他的私生女,必定有他的道理。 “很晚了,去睡吧。”萧错边说,边伸手去解她的衣扣。她一点都不反抗,只是伸出手指,向他的脸摸去,轻声说:“你不在,我睡不着。”他笑了,悄声问:“为什么睡不着?”她脸一红:“我想你。”说话间,格格的衣服完全被解开,从她怀里,滑出一个烧蓝响铃长命锁,落在萧错的手背上。这让他想起,十五年前,那个夜晚,他给她换衣服时,她从怀里掉出老银锁的情景。萧错给她穿上一件棉睡衣,扣好扣子后,又把她头上的紫水晶蝴蝶发夹拿下,想抱她回房睡觉。 格格从脖子上取下那个老银锁,这是她进萧家前,唯一戴在身上的东西。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一点都不记得了。她摸索着,把老银锁放在萧错手上,说:“哥,这个老银锁我戴了十几年,现在,我把它送给你,或许,这老银锁能帮你找到我的亲生父母。哥,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到底是谁的女儿!即使我没眼睛,看不见他们。只要他们能站在我面前,我摸摸也行。”她说着,流出了眼泪。 “傻,你有眼睛,只是没视觉。安医生为了治好你的眼睛,可没少费心。这次又专门到美国去请专家。格格,我们就要结婚了,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的妻子,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他从脖子上取下老嘎乌链子,给她戴上,“这是我妈的老嘎乌,指定是留给她儿媳妇的东西。”就在扣好链子的一刹那,萧错的眼前,突然出现父亲的身影。 十五年前,萧父亲自叮嘱过他:“错儿,格格是你妹妹,你要记住,千万不能娶她为妻……”父亲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萧错顿时觉得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他甚至有些冲动,想去收回那条老嘎乌。但他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他认为,他有能力保护这个女孩。 萧错走到书桌前,摸出打火机打火,连打了六次,都没有点着火。格格轻轻从他手里摸过打火机,微微用力。火苗就蹿了出来。她让火苗燃着,等着他把烟凑过来。他吸了一口烟,又挥手打散格格面前的烟雾,生怕她被烟雾呛着。 那个烧蓝老银锁,萧错看了很多次。锁是新品,属八十年代初期的民间工艺,做工粗糙,街边随便哪个银匠,都能随手复制。唯一有看相的就是这锁的挂链,挂链由大小不等的各色玛瑙珠子、琉璃珠子和银珠子串成,左右对称排列着小玉凤、翠玉小结饰及白玉小元宝,质地均匀、色泽白中略泛浅青,虽然细小,但都是上乘料子。 挂链上最为抢眼的是有九位仙人,大小不同,或分别骑在龙、虎、鹿等瑞兽上,或急急奔走,或缓缓而行,但皆慈眉善目,仪态沉稳。萧错认得出,这九位仙人,乃是十八罗汉中的降龙罗汉、坐鹿罗汉、举钵罗汉、过江罗汉、伏虎罗汉、静坐罗汉、长眉罗汉、布袋罗汉、看门罗汉。这九罗汉均为双面镏金银罗汉,全长仅寸余,头脸虽只有绿豆般大小,可神态、发须的不同之处却清晰可辨。挂链后,缀着一寿纹绿丝线穗子,分别坠有红绿蓝三个响铃。整套挂链工艺精细,配饰完整,五彩缤纷,漂亮喜气!就挂链的品相来判,下面坠个金镶玉的锁也不足为过。 萧错每次看到这银锁,都有想拽掉它的冲动,这不是往新娘子头上盖洗脚布吗?简直就是毁链子!他早就劝过格格,把老银锁换掉,可格格却当它是个宝贝,也许这就是揭开她身世的重要线索。 萧错把格格放在沙发上躺下,脱了衣服给她盖上,安慰她说:“目前,单从这老银锁上看,还猜不出你父母出自什么人家。据我推测,这链子应该有把原配的银锁,从罗汉工艺来看,原配锁,应该是把双面镂空金镶玉锁,而且……” 格格听得正出神时,萧错书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 猴渣在玄光阁古玩店内,抱着个手机,来回踱步。手机一通,他不等萧错回声,便对着手机大喊:“萧错,哥们我今儿吃了仙丹,捡了个平生第一大漏。”猴渣哗啦啦说完,心里突然咯噔一下,骂了自己一句:该死!竟然紧张到连做人的基本礼貌都忘了,亏我还号称为某王爷贵族后裔呢。 猴渣骂完,便听到电话那头,传来萧错的声音,话语不紧不慢:“和你说了多少次了,观棋不语,遇事不惊,才是大丈夫。是生坑,还是熟坑?” 猴渣朝着手机,贼笑:“说是祖传的熟坑,可我看是生坑。我心中没底,又怕漏了货,先收下了。我这就到你那儿,你给我掌个眼,能帮这老件揭开点历史出来,那才真正叫有价值。最好是秘史,艳史也行。我这就过去,见了再说,见了再说……” 萧错迟疑了一下,说:“这都四点了,天黑过葬狗坡很冒险的。就你那辆破吉普,我怕把你颠散了。还有,这边天气变化多端,浓雾说来就来。猴渣,听哥劝,等到天亮再开车过来,啥也不图,就图个安全。天大的事,咱也别争这一时三刻的早晚。” 猴渣听得不耐烦,对着手机喊道:“哥们,再等上俩小时,我非蹲房顶上不可。你知道,打店铺开张起,我就没碰到过这么刺激心脏的东西。我这就过去,咱俩支壶酒,整几个花生豆,你现场传授给我点眼力活。再说,你说别人不敢去葬狗坡,也就罢了,我猴渣是谁啊?咱是猴瞎子嫡亲孙子,葬狗坡就是我家发迹的地方,我这就过去……” 猴渣一边说话,一边将用棉布包好的琀蝉,小心揣进怀里。就在他正往外走的时候,只听“砰”一声闷响,猴渣一声惨叫,身体重重摔在地上,手机也从他手中摔落。 地上,没见着出血,但人不动了。 “喂,猴渣,猴渣?你怎么了……回个话啊……”萧错对着手机连喊几声,都未见猴渣应声。 “哥,怎么了?”格格从沙发上坐起来,伸出手,到处摸着,身边的虎尔赤非常警觉地趴上沙发,用身子挡住格格的身体,生怕她从沙发上掉下来。萧错赶紧把格格重新放在沙发上,说:“格格,没事,猴渣那边收了个俏货,你睡你的。” “我听着,像是出事了。” 萧错从房间里拿出被子,给她盖好,又拿过自己的外套急急穿上,说:“刚才还活蹦乱跳地说着话呢,这会儿就没声了,等会儿要是还没回话,我就过去看看。”他怕猴渣出事,没敢挂电话,一直喊着猴渣的名字。 猴渣趴在地上,慢慢睁开眼睛,先摸了摸口袋里的琀蝉,又摸了摸自己的光脑袋,确认两者都完好无损后,才吐了口气。然后,他挣扎着,摸到手机,神色极为委顿地说:“萧错,没大事,刚才太激动了,一脑袋撞门框上了……” 猴渣捂着脑袋,合上店门,上了锁,走了。那块驼皮,仍然待在垃圾桶里,一声不吭地望着天花板。 不多时,只听古玩店的店门“嘎吱”一声开了,进来一人,匆匆走到垃圾桶边,从里面拎出那张驼皮和红布,抖了几下浮灰,塞进口袋里,带上店门,一溜烟走了。 第七章 鬼街瞎祖 进古玩店,拿走驼皮的人,不是旁人,正是猴渣。 猴渣突然想起,萧错交代过他,收到的货,一定要原封不动地带过去。猴渣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半,是鬼街口开市的时间。 鬼街口里什么都有,可以这么说,故宫和国家博物馆有的,这里有,它们没有的,这里也有。仿古家具、文房四宝、古籍字画、玛瑙玉器、中外钱币、皮影脸谱、宗教信物、民族服饰,“文革”遗物,甚至生活用品,除了军火、毒品、人口,只要你能想到的,都在架上、摊边、店里。牢牢地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慕财淘宝者的心,前面的人倒下去了,后面的人紧紧跟上来,前仆后继,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收藏家、玩家、鉴赏者,开始陆陆续续往街里赶,来此“捡漏”、“淘宝”、“交行”补充货源,人声鼎沸,别说是汽车,就连个自行车也别想挤进来。 鬼街口之所以如此火暴,是得益于猴渣的祖父──猴瞎子。 猴瞎子生于晚清时期。提到清末民初,都知道那个时候,时局动荡,国之将亡,皇帝都保不住,何况臣子们。许多清廷遗贵,破落富豪,家道颓败后,无以糊口,只有挥霍家产,变卖祖宗基业,维持生计。而当地人,大多是些粗人,目不识丁,哪认识这些宝贝,只能给些粮食,全当施舍积德。这其中就有个没落贵族,姓赫舍里氏,满洲正黄旗人,因他瘦如骨柴,眼神恍惚,又爱穿件破长袍,跟人体骨骼标本,蒙了层白布差不多,大家都叫他猴瞎子。 一个贵族,血统再高贵,身上没钱,也就没了派头,没了活劲儿,生不如死。猴瞎子经常拿些古玩字画,找左邻右舍,换点米饭馒头,勉强度日。没多久,家中古玩换尽,就连最后一床被子,也换成稀粥充饥。没被子,猴瞎子便感染上风寒,命似三更油灯尽,眼见是活不久了。为了肚子永远不饿,他决定去找阎王。 猴瞎子出身贵族,懂得些奇门异术,对风水很是讲究,葬身之地更是千挑万选。朝城外走了三十余里,眼前出现一个大坡。猴瞎子定眼观看,此坡,位于嘎纳山裂谷处,裂谷两侧,山体陡峭,蜿蜒绵长。中间大坡,圆润高大。远远望去,一副二龙戏珠之势。据当地人传说,此坡并不是自然山体土坡,而是一座狗墓,是一位古代帝王为爱犬所建,赐名:葬狗坡。 猴瞎子猜想,那位帝王,想必也是位才智卓绝的奇人。知道一脉两龙,势必会引起江山之争,便发动人力,将狗墓修建呈珠形,卡在裂谷之间。将两龙隔开,使两条龙,由凶煞相窥,变成和睦相戏。有这两条青龙把关,别说是条狗,就算是自己躺在墓中,也是安枕无忧。这座裂谷,因此形成了一个绝佳宝穴,真算是占尽形势,气吞万象。若说真是出自帝王之手,却是一点都不出人意料。 葬狗坡没有墓碑,却有一个祭祀台,离地足有二十米,从那上面跳下去,必然会直奔九泉。祭祀台上有一只石狗,卧在坡前。猴瞎子爬上去,抱着石狗头,准备哭诉一番,不料,刚把耳朵贴在石狗身上,就听见岩石中传来阵阵绝望的哭号声。 猴瞎子猜想,这定是地下冤魂向他索命来了。他走到台边,看着坡下山路,这山路,盘在葬狗坡前,从形势上看,有一箭穿心之势,很明显,这是条凶路,与葬狗坡风水完全不合。他转念一想,这葬狗坡本来就是阴宅,这条路,也算是墓葬之路,对活人凶险,实则是庇护死者,比流沙、暗弩来得更加玄妙。猴瞎子暗喜,自己生时荣华,死时有宝地收魂,实在是意料之外,便朝石狗磕了三个响头。让他更觉意外的是,头顶上窸窸窣窣一阵响动,一双眼睛正在石狗后面看着他。 猴瞎子刚刚站起身来,那物便一跃而起,重重扑到了猴瞎子身上。猴瞎子急忙掐住那物脖子,这才看清楚,原来是只猴子。可那猴子实在凶猛,出手太快,利爪直逼猴瞎子双眼。猴瞎子闪躲不及,被那猴子硬生生掏去一只眼睛。 猴瞎子疼得“哎哟”一声惨叫,只觉得脸上热血横飞,他掐紧那只猴子,心中大怒:我本想早点去见阎王,你竟然抓去我的眼睛,叫我如何认得黄泉路?如今,就算死了,也要带上你,给我做眼睛。于是,他抱紧那只猴子,纵身跳下祭祀台。 猴瞎子醒来时,按照他的估计,此时站在身边的,应该是牛头马面、黑白无常。可是,在他惊慌一阵后,却发现身边,站着一位中年男人。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刚才是梦境?猴瞎子用手摸了摸双眼,身上吓出一层冷汗,眼睛上分明裹着一层纱布。 中年男人姓萧,是位古董商人,附近的人都尊称他为萧老板。萧老板其实就是萧错的曾祖父,晨练时,看到猴瞎子,摔昏在路上。若不是身下垫着只猴子,肯定必死无疑。萧老板见猴瞎子失去一眼,取下他身下的猴眼,给猴瞎子换上。没想到,那竟是灵猴的眼睛,此猴专吃人眼,换上它的眼睛,别说隔着一层纱布,就算隔座山,也能看得清楚。从此,猴瞎子算是得了慧眼。 听到自己没死,猴瞎子喊出了之前无数人喊过,之后还会有无数人要喊的名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个真理,真实地体现在了猴瞎子身上。 猴瞎子在萧家待了三年,萧老板帮他收回祖宅,猴瞎子重新坐在自己家的街口。这回的猴瞎子,不仅懂阴阳风水,还有断石成金、点水成银的法术。凡他连摸三下的器件,不出三天,准有人去高价收购,哪怕是只溺器尿壶,也能换些银两,这实在是令人极其兴奋的事情。 猴瞎子并不是天天在街口摸宝,或是初一,或是十五,或是逢节,或是庙会,时间没个定数。但去的时候,总是阴阳交接的时候。所以,不管是远路的,还是近路的,都愿意将自家的、亲戚的、朋友的陈年旧器拿出来,或是收购来,在三更半夜里摆在街口,等着瞎子到来。为了让家里出件宝物,没开包袱之前,都要在街口上香、磕头、祈福,街口香火,十分旺盛。 再往下说,就越发带有传奇色彩了。说猴瞎子那只猴眼睛,白天是黑白眼珠,什么都看不见。到了晚上,眼珠放绿,连只蚂蚁都能数出几条腿来。又说猴瞎子,总是出没在阴阳交替之时,周遭忽明忽暗,影影绰绰,你看不清我,我看不清你,乌漆麻黑,穷人打燃火石,富人提着灯笼,幽幽晃晃,如同鬼火,人影穿梭停走,飘忽不定。鬼没半只,鬼气先有了。 久而久之,梁上君子、盗墓贼,也汇集此地,脱手一些见不得光的玩意儿,引得阴间神鬼前来追讨,前脚买下东西,后脚就又躺回棺材里,也不足为奇。更有造假者趁黑兜售一些赝品,两者又都是鬼鬼祟祟。前前后后,总之是离不开“鬼”字。鬼街口,由此得名。 猴瞎子在鬼街口,混了几年,手里攒下些钱,萧老板给他做媒,在葬狗坡附近的耶那村里,给他说了门亲,婚事也是萧老板一手操办的。三年后,女人生下一个儿子,不傻,但只呵呵,见谁都呵呵。人们都喊他:猴大呵。 萧老板去世后,正赶上战乱,百业萧条。鬼街口因为有古玩交易,不但没有衰落,反倒出奇地热闹。越来越多的巨商纷纷前来淘宝。很多人家里的古物卖尽,便想到祖坟里的陪葬,挖了自家的祖坟,再挖邻居的祖坟,久而久之形成一个盗掘集团。 再说猴瞎子,年事已高,怕自己哪天去了,猴大呵没人照顾。于是,托人给猴大呵讨了房媳妇,没想到猴大呵竟晚年得子。猴瞎子给孙子娶了个大名叫:侯玄光,也就是现在的猴渣。 猴渣自幼与猴瞎子相依为命,猴瞎子闲时也传给猴渣一些阴阳风水和摸宝技术,但摸宝是瞎子才能掌握的鉴宝技术,到猴渣身上却一无用处。想到一身绝技还未传给孙子,猴瞎子恨不能将自己的眼睛,塞进猴渣的眼眶里。于是,他将猴渣托付给萧戎的儿子萧明恒照顾,和萧错一起学习鉴别古玩。 猴渣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博物馆工作,博了两年,没博出头绪,便跟人学拍马屁傍领导。傍了几次,太滑,没傍上,索性辞职,自开炉灶,在鬼街口开了个古玩店,捣鼓些小杂件,玩得自在。 猴渣出了玄光阁后,绕到后街,开出那辆二手老吉普,也许是老吉普款型太老,噪声太大,也许是猴渣捡漏心虚,总感觉街上不时有狐疑或奇特的目光投向车内,他们或在三轮车里,或在店铺门口,或在墙角…… 第八章 暗藏玄机 再说格格,听到猴渣一脑袋撞门框上,不由得笑出声来,困劲全无。她知道,猴渣自幼在鬼街口长大,又在萧家待过几年,多少也是个有些眼力的人,这么晚来找萧错,一定是遇上了极品。她从沙发上坐起,把手一伸,轻轻喊了声:“虎尔赤。”趴在脚下的大狗,听到口令,立即站在她的面前,她抓着导盲鞍,走到萧错书桌前。 萧错不动声色,把老银锁和驼皮收进盒子,放回书桌的暗道里。他算计着,以猴渣对葬狗坡地形的熟悉程度,从鬼街口到萧家老宅,大约半小时车程。他将书桌整理一下,静候猴渣到来。 虽然已是凌晨,但天上还是黑云遮月,阴风飒然。那荒凉寂静的老宅院之中,猴子、夜猫子和各类小动物,在枯枝乱杈上,摇晃作响。还有些不知道是鬼哭,还是狼嚎的怪异响动,不时从树林深处传来,在黑夜听来,好似有无数冤魂,躲在各处角落,不住啼哭,听得人肌肤起疙瘩。 半小时后,萧家老宅门口,传来一阵白鹅的叫声。随后,便是猴渣在外面的叫喊声:“见过看家用狗、用猫的,没见过哪家人,用一连队的大白鹅当保安。这哪是人类居住地啊?除了你俩,全他妈的野生动物,没见过这么省保安费的。萧错,快点吹口哨,不然,我这裤子就挂不住了。” 萧错按下宅门按钮,走到阳台,只见大门口,一群白鹅正扭着猴渣的裤子不放。他连忙朝楼下吹了几声口哨,这群白鹅才松了猴渣的裤子,嘎嘎叫着离开大门。猴渣闪过白鹅,便往楼上冲去。看见萧错后,他便心急火燎地从口袋里掏出琀蝉,那块驼皮被带落在书桌下,他却浑然不知。 猴渣也不废话,直奔主题,把收琀蝉经过,粗枝大叶地说了一遍后,劈头就问:“这宝贝到底能值多少钱?” 萧错听他说了经过,接过他手里的琀蝉。萧错仔细端详一番后,脸色一沉,反问:“猴渣,如果有人要请你这宝贝,你打算叫价多少?”猴渣心里一悬,低声说:“瞧你这话说的,我眼皮子都开始扑腾了。你千万别告诉我,眼珠往裤裆里掉了!” 萧错冷笑一下,没吭声。猴渣定了定神,说:“我一千块抓来的,如果没走眼,碰个烧纸大户,我就放他十万。”猴渣话一出口,萧错便横他一眼道:“辨玉诀上说:远看造型,近看料,拿上手来,看刀工。我爸带你这么多年,你怎么就一点都不上套呢?关于蝉形玉器,我也没少跟你费口舌吧!” 猴渣听出萧错话里有话,身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心想着,这万一走眼,拿那东西换烧饼都没人愿意给。再者说,这失利事小,失眼事大,在鬼街口,走眼可是失名誉的事,要被人戳脊梁骨的。他揉揉眼睛,对着琀蝉再看,说:“关于蝉形玉器,你是没……没少说过,可我收的时候,也是照老路子来的……” 萧错低头看蝉,态度既不冷,也不热,且拿捏着小劲儿,叹息道:“你收的是急货,打眼估价,那是逼不得已。藏家不讲高低价,只认真赝劣好。玩家是一看二摸三琢磨,四疑五悟六啰唆,七上八下差不多。而你,是个倒腾老件的,不论真假新老货,不见赢利,不能撒手。商人要绷着价买,绷着价卖,那就得辨工识宝。收货不能走眼,出货更不能走眼,一旦走眼,必定后悔莫及。” 猴渣见萧错说话一本正经,自己也不敢戏谑,看来,今儿是碰到大事了,他想了想说:“这理儿我一直记得,收这蝉时,虽然是一打眼的工夫,可我心里,也没少念叨萧老爷子的叮嘱。他说过:商周玉蝉,蝉形头眼大,身翼窄小,呈细长倒梯形,而且头部中央有孔,用来穿绳佩戴。南北朝玉蝉,仍沿袭汉制,但由于受战乱影响,玉料来源困难,玉蝉多数用滑石刻成。东晋以后,几乎见不到玉蝉,直到宋代,仿古风气盛行,蝉又作为佩饰出现,器物上纹饰有云纹、斜方格纹及各种仿古纹饰,运用推拓磨和勾云相结合的雕琢技法。明代玉蝉,器形呈扁圆形,双翼及腹部运用深勾深压雕琢技法,尤其蝉衣,不光有脉纹,还有无数的小圆点,好似透明的一般。清代玉蝉,雕琢以写真手法与仿古纹饰同用,用料讲究,纹饰分布稀疏明朗,线条多用阳纹线来雕刻。清代后期,开始造假,民国时,更为盛行。” 猴渣边说,边摸着脑门上那个小疤眼,话语里竟带上了几分颤音:“你再看这只蝉,高额、突眼、宽颈、翅翼都是以汉八刀勾勒,刀刀挺劲见锋。这种玉蝉造型规整,变化较少,是盛行于西汉晚期至东汉,用作敛葬中,放在死人嘴中的琀蝉。有句看老玉的行话叫:有眼看眼,无眼看工。这东西,靠得上标准,要是不够年份,不是汉代的,我把自己俩眼珠子抠出来,给你当泡儿踩。” 萧错盯着猴渣,没想到这小子的脑子,还有这么灵光的时候。他突然站起来,捶了猴渣胸口一拳,笑骂:“行啊,你小子这张嘴可真是出自名门正派,堪比少林武当啊。我爸常说:玉蝉虽小,却为汉代玉器之经典而名重天下。这东西,我一打眼,就知道是生坑,这没争议,一眼货,开门到代的东西。关于价格,我姑且这么一说,你姑且也那么一听。若有人在一千后面多加三个零,你都甭答理他。你小子亏了心眼多,到我这儿溜一圈,不来这一朝,开市时,你若十万块钱出了手,我看你到哪儿买后悔药去!” 猴渣听到萧错这么一说,简直是心花怒放:“看,我就知道,这不是个俗物!咱这脑袋,也不是白往门框上撞的。想我祖上也是皇室贵族,都他娘的在民间憋屈了大半个世纪了,如今总算要翻身做贝勒爷了!萧错……你说……我……我容易吗我?” 猴渣说完话,表情僵住,一屁股坐沙发上,呼哧呼哧地喘,过了半天,气喘匀了,又觉得自己老这么端着挺没劲的,“嗷”的一声就开始哭,眼泪掉得还很有个性,顺着腮帮子一直滑到下巴,然后,他用胳膊一胡噜,没了。然后,又接着往外掉。 “是什么稀罕老件,能不能让我摸摸宝?”格格一手端着茶,一手牵着虎尔赤,在虎尔赤的引导下,她把茶放在猴渣手上,又转身到萧错身边。虎尔赤见格格停下脚步,便钻进书桌下候着,恰好趴在猴渣那块驼皮上,它叼起驼皮,含在嘴里,玩来弄去。 萧错把手里的琀蝉,轻轻放在格格手心里,请她摸宝。 摸宝,这门辨别古玩的技术,起源于盗墓。盗者侵墓时,讲究望、闻、问、切,就像古代的医生一样。望,通过看风水,来判断墓地。问,要了解情况,他们要访问当地百姓,当地百姓的传说中,常常会反映出来周围的文物埋藏情况。盲人摸宝,主要是借鉴于闻和切,闻,是辨别老件身上附带的泥土味道,有经验者,不仅能够判断出古玩是出自哪朝哪代的墓穴,还能判断出是高仿,还是老件新工。切,也是来源于盗墓,当盗贼进入坟墓后,里面是一片漆黑,根本没办法用眼睛去辨别陪葬品,他们只能用手来抚摸这个葬品,凭感觉来判断哪个东西值钱。 格格是个盲人,手指触觉非常敏感,摸宝是萧家只传给盲人的鉴宝技术,也只有盲人,才能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盲人有些时候,能感觉到一些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当年,猴瞎子就因为在萧家学到这门摸宝技术,才弄火了鬼街口。 格格用手指按在蝉上,一点一点仔细摸着:“这线条一上手,就知道是老工,线条速度慢,边缘像刀切一样,没有崩裂和毛刀出现。尾部的尖锋有扎手的感觉,这应该是一只蝉王。宋代、明代的尖锋因翼端稍稍圆形,都没有扎手的感觉。这只蝉的线条以直线为多,有的虽呈弧形线,但都是有两线交锋而成,最精致的地方就是推磨。玉蝉颈下呈小弧形,光整平涌,不起波状,蝉呈圆头形,眼珠跳出廓外,如果我摸得不错,这东西应该是西汉中晚期的。” 格格说到这儿时,突然停下,她似乎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将玉蝉重新摸了一遍,在摸到翅尖时,她的手指一颤,竟冒出一注血来。 萧错见了,心下惊疑起来,这琀蝉怎会有这般凶煞?竟嗜起人血!赶紧把格格手指放进嘴里吸吮,格格慌忙推开他,叫他接过琀蝉,说:“哥,这玉蝉有问题……” 第九章 身怀绝技 谭彪和那个女人见猴渣连夜赶往葬狗坡,心下的石头方才落地。谭彪深知葬狗坡路险,早被传为坟茔之地,而萧错驯养的野生动物,又多又奇,谭彪怕贸然摸黑跟进坡里,会打草惊蛇。 谭彪将车停在太平街珍珠花园小区外,车上的女人黑纱蒙面,仅露出两只大眼,看不出年纪大小,听声音,二十出头,她问:“彪哥,你说萧错能发现玉蝉有问题吗?” 谭彪不动声色,本无回答之意,但又不想冷了那女人的颜面,只好对她说出一番别有新意的话来:“应该会的,萧错虽然不是奇才,但也不是什么俗人,再说他身边还有会摸宝的瞎子,二人齐心,其利断金。龙叔说过,能揭开驼皮之谜,必是非常非常之人,具备非常非常之奇术。揭秘需要懂得奇门异术,消息机关埋伏。否则,造秘者,费尽心思造出个谜局,一出来就被人三下五除二给解了,那岂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 女人嗤之以鼻:“可他只是个掌眼,而我们只是些盗贼。” 谭彪默然半晌,仰天长叹:“可我们都是具备非常之能耐的人,为善,为恶,全在一念之间。只可惜,他为了个瞎子,宁愿在大草原上晒太阳放羊,也不愿意出来,展露手脚。” 女人冷冷问了句:“瞎子,很漂亮吗?”谭彪避开话题,不作回答,很深情地转头望着她,似乎他的眼里只有这个女人。 女人也盯着谭彪看,虽然看不到表情,但她的眼光很冷,很直接,透着不守规则的野性,然后,她慢慢从怀里摸出一串钥匙,悬在空中:“彪哥……龙叔给你买的房子,这是钥匙……在十八栋,二十二层……” 谭彪接过钥匙,两人一起下了帕萨特,谭彪突然伸手朝天一扬,只听“啪”一声,钥匙落进水里:“我什么时候用过钥匙?你是知道的,没有一把锁能锁住我,包括监狱。我之所以能在里面待五年,就是想光明正大地和你在一起。” “龙叔待我们如亲生父亲,别说替他坐五年牢,就算……” “不说了,让我看看你这五年来,有什么进步吗?” 谭彪望着带着钢筋栅栏的高墙,伸手拉过那个女人,两人看着高墙,同时提气起跑,几步冲到墙前,两米多高的墙,脚一蹬就上去了,人以老鹰展翅的姿态站立墙上。随后,他们双手迅速抓住墙上的钢管,腰一拧,人侧身起飞,翻过钢筋栅栏后,两手一撒,干净利落地翻进墙内。好一个芦花公鸡飞过墙,漂亮! 两人刚刚翻滚落地,又一个鹞子翻身,一路疾奔,再抬头去看,两人凌空翻转,“噌”的一下,同时飞身上墙,脚蹬墙壁,横走跨步,顺着墙壁管道与阳台天窗,已经爬到第三层,像两只蝙蝠,悬挂在楼壁上…… 萧家老宅,依然沉静。 萧错听格格说琀蝉有问题,一时不得其解,只是隐约觉得不妙,便举起玉蝉,在灯下照看。难道是琀蝉的翅尖过于锋利?他仔细又看,问道:“你是不是摸着这蝉的刻痕,一只翅膀深,一只翅膀浅?”格格点点头:“不仅有深浅之别,而且翅翼是一边薄,一边厚。” 萧错听后,微微有些诧异,暗自惊叹格格的摸宝技术,果然不浅。他在高倍镜下,也只能看出刻痕深浅有微妙的变化,但很难发现蝉翼薄厚问题。想到这一点,萧错不免又发出疑问:“难道这只玉蝉被人动过手?是个仿品?老玉新工?” 好久没说话的猴渣,这时也忽然激动地反问:“动过手?” 萧错低头想了想,答道:“我想动过手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仿到位,只有研究不到位。这只玉蝉,从刻痕上看,应该是出自同一个玉作人之手。现代电动陀机具精度高、速度快、切削力强,时常会显出刀痕粗大、崩茬,所以,若想各项都仿到位,是不可能的。再说,汉八刀是中国玉雕技法中十分有特色的技法,也是葬玉文化遗留下来的产物。随着葬玉文化的衰落,这种技法后来也不再采用。后世有些造假玉的刻意模仿,虽有汉八刀的遗风,但终因脱离了那个时代,缺少神韵,加上作伪者的功力不够,琢不出那种气势,也就没有了翅翼底部的挺劲和翼端的尖锐,以及线条的深浅和弯度生硬。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中差异。可有一点,我不明白,这个玉作人,为什么把翅膀刻成不对称的?是失手,还是刻意?” 格格笑了笑,说:“猴渣,叫哥把蝉给我,我再摸摸,行吗?” 萧错没等猴渣回话,往后一闪身,说:“不行,你的手指已经流血,不能摸宝。”格格一点点摸到萧错的手,说:“没事,不疼的。这摸宝的技术,是你亲传给我的,如果我不摸出故事来,岂不是叫你笑话?”萧错拿起格格的手指,在嘴里吸吮掉血迹,又把玉蝉放在她手心里。 格格又要上手摸宝,猴渣自然是求之不得,他端过椅子,让格格坐着摸宝。格格边摸,边皱眉思索。盲人摸宝,虽然神秘,但技术并不复杂,基本功就是对古玩知识的熟知,凭感觉辨别工艺和材质。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每个历史时期的玉器,都有其雕琢特点。半小时后,格格额头开始冒汗,玉蝉已经被她摸得浑身是血。 萧错陪在一边,心里甚是心疼,脑中开始不停地猜想:这蝉中除了蝉翼不对称外,还有哪些地方与众不同呢?就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只听格格突然站起身来,喊了一声:“哥,这只蝉腹部肥大,我摸着底下那几道阴线也有问题……你快拿张宣纸来。” 萧错立即拉开抽屉,拿出一张宣纸,铺在垫子上。格格将沾满血的琀禅放在宣纸上,按下一道血印。然后说:“哥……这琀禅背后有故事!你快看看我印下的血迹……像不像钥匙齿……”格格说话时,突觉得心口发闷,胃里的东西不停地往外翻涌,忍了几下,才不至吐出来。 “钥匙?”萧错和猴渣急忙去看琀禅,一看更是惊奇。这明明是块葬玉琀蝉,怎么印在纸上,会像一把钥匙呢?就在猴渣和萧错正惊骇莫名,一起看琀禅和血图印记之时,忽见格格身子摇晃几下,一歪头,栽倒下去。 他们同时迅速伸手救人,却根本来不及。眼看,格格的脑袋就要磕在书桌拐角上…… 第十章 导盲灵犬 正在安危相分之际,虎尔赤突然从桌下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它身体一跃,硬是将格格撑起,顶在萧错怀里。虎尔赤的这一举动,令猴渣惊叹不已,心想着,这畜生可真够灵气的。 萧错摸了摸虎尔赤的头,也暗加赞赏,他把格格抱到沙发上,格格脸色苍白,显得异常疲倦。他转身去倒了一杯水,强迫她休息一会儿。猴渣瞧得出神,捅了一下萧错:“嘿,格格真是越长越水灵了,可惜她是你妹妹,不然,一到结婚年龄,我就是拖也要把她拖到民政局去。” 萧错没吭声,只是略低了一下头,继续给格格清理伤口。猴渣见格格显得十分虚弱,暗骂自己怎么说出那么不合时宜的话。眼见格格已经无力摸宝,而自己又想不出什么眉目,便垂头丧气,骂道:“这他娘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即便是把钥匙,可能开什么鸟锁啊?干脆咱也别费这脑筋了,管它是个什么身份,明早鬼市一开,我就找个图吉利的主,出手算了。” 萧错知道猴渣在说气话,用创可贴包好格格手之后,宽慰他说:“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你知道,我对于国宝外流非常反感,我盘算着,最好等机会,找一个爱国企业家,半卖半送也可以,国宝自然要放在咱们中国人房里。” 萧错说完这句之后,突然好像想起什么,眉头一皱,“咦”了一声。猴渣一看似乎还有下文,便给他递了一杯茶,看他如何继续。 萧错不仅是个掌眼,又是个拉纤的,碰到老件好货,就会介绍一些合适的买主促其成交。成交后,古玩商人对这一做法并不装傻,总会对帮助自己卖货的人提出一成,也就是百分之十作为酬劳金,叫提点。而买家也会因获得宝贝而提出一成,作为感谢,叫抽彩头。不然,帮着卖货的人,就没有积极性了。所以,别人的宝贝,自然也是他萧错的宝贝。猴渣想到这儿,悄悄地凑到萧错耳边,问道:“你说的可是大企业家──狄中秋?” 萧错瞪了一眼猴渣,话题一转:“咱们先别讨论这些没用的事,先弄清楚格格说的钥匙是怎么回事。葬玉之风,远在商代就已经开始,直至近代还偶有发现。汉魏时常用的含玉也是玉蝉,在此前后,或用碎玉,或其他玉件。既然我们手里有只玉蝉,那么我们就拿玉蝉说话,因为亡者突死,玉作人往往为了赶时间,而制作粗糙,玉片略具蝉形,翅体也只是粗粗数刀。而这只玉蝉,为什么刻工却颇费心机?” 萧错的话令猴渣满腹狐疑,暗叫怪异,但又毫无破解之法,他想了半天,也只能说:“我觉得这蝉不像钥匙,就是一只翅膀的蝉,咱们可能多心了,把简单的问题想复杂了。” “一只翅膀的蝉?”萧错猛然间想起,父亲曾跟他说过一个关于蝉的故事,“难道……难道这就是……猴渣、格格,我好像已经知道咱们碰到的是什么东西了,不过,这东西是件超越常识的东西……我要说出来,你们俩可别害怕……” 猴渣听罢,哗啦一下扯开衣领衣服,从脖子上,扯出大大小小、七八个如来菩萨罗汉挂件,咧嘴奸笑,说道:“在鬼街口混的人,谁身上没几个硬后台撑着?这些猫眼石,桃枭,玳瑁,砗磲不仅是挡东西的法器,还是护身圣品,全经老和尚开过光的!你尽管说吧,魑魅魍魉,来他妈多少脏东西,咱都甭怵它。” 萧错对他们俩说:“我害怕你们俩理解不了,从咱们推出的玉蝉雕工刻法上开始琢磨,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只蝉……有点像我爸说过的:十七年单翼蝉。” “十七年……单……翼蝉?这词我怎么听着耳熟呢?”猴渣用手摩挲着他的光头,随即忽然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又砸拳高喊,“哎哟,对了,真他妈的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我爷爷也跟我说过什么单翼蝉的故事。可我那时候太小,故事没记住,只记得有单翼蝉这么个名词……和什么将军不将军的……瞧我这脑袋,有容量,没动力的。” “对,是将军的故事。”萧错一把抓住猴渣的手,心头一阵慌乱。 听到两人说到十七年单翼蝉,格格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问道:“什么是十七年单翼蝉?玉蝉含在死人嘴里,无非是要亡人蝉蜕复生,灵魂延续。单翼蝉怎么飞翔?怎么复活?怎么去诉说旷古绝恋?” “格格这话,算是问在点子上了……” 猴渣见萧错话说一半,便沉吟不语,知道他也是吃不太准,便跟风逼问道:“我听着有点犯糊涂,既然是精雕细琢,为何弄残一只翅膀?但从这玉蝉上看,却又很难看出是单翼。这当真是奇了,难道这里藏着什么玄机?” 萧错摇头说:“玄机有没有,现在还不好说。从雕工上看,我怀疑这只玉蝉,不是死后陪葬物,而是生前殉情物。我小时候,听我爸说起过很多古玩猎奇,其中有一个关于单翼蝉的故事。我分析着,这只蝉,有可能是我爸说过的单翼蝉。但是不是十七年,眼下还不能确定。” 猴渣听他这么说,连忙按住他的手,说:“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你把故事说出来,我和格格帮着你确定确定。” 萧错凝神想了想,对猴渣和格格说道:“说起单翼蝉来,也不是随随便便安上的名字。咱先从蝉说起……” 蝉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埋在地下。卵落于土,破壳而出,韬光养晦,一直到能钻到树梢羽化,蛰伏鸣叫,为的是召唤另一半。而等它真找到了,便会很快地死去!这么长、这么苦的经过,就是为了那一隙缠绵。有一种蝉,叫十七年蝉,是蝉之涅槃。为了躲避天敌,它们选择了生存周期为十七年,在地下苦熬十七年,再飞上树梢,可以得到与众不同的鸣叫,唤来雌蝉,燃烧自己的生命,鸣叫三月,再双双死去。 关于单翼蝉,有着这样的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妻,丈夫是一位将军,而妻子则是一位异族公主。古时候有个规矩,凡是英勇善战的将军,在出征前,皇帝会赏赐一块宝玉,叫做枚。枚是古代军队秘密行动时,为了禁止偷袭出声,防备敌人发觉,而让兵士口中横衔着一个像筷子的东西。这种战术,在当时叫做衔枚夜袭。明朝沈明臣的《凯歌》曰:“衔枚夜度千五兵,密领军符号令明。狭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说的就是这种战术。 可枚是战术,和葬玉琀蝉有什么瓜葛呢? 第十一章 尸血胎沁 将军出征前,妻子已经身怀有孕,他把玉枚留给妻子,示意自己不能陪妻子待产,是因“天命不可违”。将军远出征战,妻子差人将枚刻成一对玉蝉,日日登高盼夫。将军带着掠夺的财宝,凯旋回家时,妻子已经风蚀成疾,病卧榻上,即将临盆的胎儿,也死于腹中。一只玉蝉含于妻的口中,成为最后的,一句没有声音的语言,那句话在说:“妻,只背单翼,不会孤飞……” 将军发现妻子的手里还有一只蝉,蝉上只有一只翅膀,两蝉合一,才可以展翅。将军非常悲痛地和亡妻说:“妻先去,等夫,抱你一起飞翔。” 将军给妻子造了一个大墓,将四处征战掠夺的财宝,全部给妻子作为陪葬,埋在墓里。后来,将军为了和妻子合并而飞,一起复生,在十七年后,自杀身亡。他们葬在同一道墓穴,墓里遍地金银珠宝,将军侧身而卧,紧紧地抱着妻子,嘴里各含一只单翼蝉。从那以后,将军墓穴的周围,每隔十七年,都会有一对蝉,在树枝鸣叫。 一起复活,一起轮回,究竟是生者安慰死者而塞入的一句话,还是死者安慰生者而含着的一句话?是狂妄的奢愿,还是美丽的谎言?格格听得泪水满眶,叹了口气,说:“唉,这真是个令人心碎的故事。这么缠绵的单翼蝉工艺,为什么没广泛流传?” 猴渣撇了撇嘴,一脸沉重严肃地对格格说:“我想起来了,我听我爷爷说,将军的妻子请来的玉作人,手艺高超,但在制作完单翼蝉之后,他就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格格抓紧了萧错的手问。 “猴渣说得有谱,我爸也是这样跟我说的,那个玉作人做完单翼蝉之后就自杀了。” “做出这样的精品,为什么要自杀?” “听我爸说,那个玉作人很可能是认为这对玉蝉,就是自己的绝世之作,自己将来再也无法超越这对玉蝉,于是,他选择了死亡。正因为玉作人死了,单翼蝉留下的仅仅是故事,而没有工艺。而这个故事,也很少有人知道,几乎成为了历史的尘埃,恐怕只有研究汉朝断代史的人,才多少知道一二。至于两蝉怎么合一,更无人知晓。今天,见这只蝉刻工怪异,格格又说腹部像钥匙,我才敢斗胆联想一下。目前,这只蝉能不能靠上单翼蝉的边,还是个问题,更别提是什么十七年单翼蝉了。” 格格松开萧错的手,转向猴渣:“猴渣,听格格一句话,这宝贝别急着出手,先放在店里,做个压堂。得空把它盘出来,经过盘功的玉蝉,更显得古雅,价值更高。” 猴渣点了点头,忽然眉宇一紧,说:“格格说到盘玉,我冷不丁地想起来一件事,不说出来似乎觉得极为不妥。要不是价格便宜,我差点就漏了这货。按理说,这出土古玉,在生坑时,玉肌理的色沁很难看出,只有盘熟后,把玉对着透玉灯,才能看清此玉受什么色沁,受几色沁。而这块琀蝉,带着灰皮却隐隐透着五彩沁。如果那婆子把价要邪了,我还真不敢留下。” 萧错听到这话,突然像醒悟了什么,嘴里嘀咕着:“难道这真的是单翼蝉?猴渣,你可曾听你爷爷说起过,山贼鹰犬盗掘将军墓的事?” 猴渣急忙点头:“我爷爷说过鹰犬,印象很深,我记得,我爷爷说的时候,把我吓得浑身掉鸡皮疙瘩……” “这就说明,你爷爷也知道单翼蝉的可怕之处……” 格格听到此处,急问:“一只蝉有什么可怕的?” 萧错说:“听我把故事说完,你自然会明白。由于将军墓陪葬品丰厚,给后来恐怖事件的发生,留下了伏笔……” 很早以前,嘎纳山里有个山贼,名叫鹰犬,此人精通奇门遁甲之术,带领着一帮身手不凡的山贼兄弟,占山为王,烧杀抢奸,挖坟盗墓,无恶不作。因将军墓边,时常有怪异的现象,墓上常会有雾罩着,山贼一直不敢盗。 据当地人传言,将军墓边,有一具千年“僵尸”,其实并不是什么真的僵尸,而是逃进山中的死刑犯,误入了古墓。因鹰犬盗掘坟墓崩塌,他才得以“复活”。复活之后,也不吃饭,喝水吸风就能生存,有人称他为“地仙”,也有人叫他“狂人”。此物经常在古墓里出没,知道什么地方埋藏有金银财宝。鹰犬根据“地仙”所言,组织了十个兄弟,凭借出色的身手,干得干净利落,成功地把将军墓盗了。 他们不仅运走了宝藏,还盗走了那对蝉。据说,将军夫妻的尸体保存完好,鹰犬割破他们的脖子取蝉时,断开处竟流出赤豆汁一样的血来。就在这时候,怪事出现了,曾经患难与共的兄弟,忽然间形同陌路,自相残杀,结果全都死去,只剩鹰犬一人。 后来,鹰犬认为这些财宝太邪气,命中注定是属于地下的。于是,他隐姓埋名,下山娶妻。没想到,半年后,鹰犬家就出事了。他妻子突然死了,死的时候,身怀六甲。鹰犬销声匿迹了六年后,在县城被捕,官府判他死罪。当鹰犬走上断头台,即将告别人世时,他扔出一只玉蝉,向人群高喊:“去找我的财宝吧,就凭这只玉蝉!” “一只玉蝉?” “是的,一只玉蝉。鹰犬死后,这只玉蝉被行刑的县太爷捡了去。县太爷是个文弱书生,他对探险寻宝并不感兴趣,但他是个玩玉行家,得到了这只单翼蝉,盘玩了几年后,玉气就基本恢复。但他也没能躲过劫难,他的妻子也死了,死的时候,同样是身怀六甲。接下来,县太爷不信邪,又娶了几房夫人,也都在身怀有孕时暴死。”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猴渣听完萧错的话,连连点头称是,当年猴瞎子也是这么说的。格格不自然地闪出一种疑问:“哥,为什么猴渣爷爷知道,你也知道,而我却不知道?” “这些故事,并非正史记载,所以你不知道。” “哥,你说他们的下场,是报应吗?” “所谓报应,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实际上,报应是不存在的,即使真的因为盗墓而发生意外事故,也应是一种机缘和巧合。报应虽然不存在,而恐惧会永存心底!” 猴渣越听心里越是发寒,暗地里想,萧错不是个迷信的人,也从不说邪气的故事,这不说倒罢,一说便是阴气十足。想着,想着,猴渣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难道这就是诅咒?他只敢想,却不敢说出来,只好嘀咕着:“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明白了,这对单翼蝉下了两次土,也就是说被人挖出来,又被人盘熟了,再入土,所以玉气不散,隔着灰皮也能显沁。” “应该是这么个理儿。” 格格听得连声称奇:“再入土?难道这单翼琀蝉,被两个墓主人含过?” 萧错缓了口气,拿起玉蝉,继续说道:“我爸把故事说到这儿,就不见人了。当时,我只觉得是古玩猎奇,也没追问。但据我推测,玉蝉作为琀,应该含在嘴里,朽后跌落棺底,上部落地,左下部斜靠在某物品上,形成顶部条形沁入,下部边角沁。当然,不排除县太爷不想含在嘴里的可能,但即使是放在胸口,道理也是一样。而这只蝉,边角有金沁,是因长期在金器边形成,难道县太爷嘴里还含有金器?” “别开玩笑了,听说含玉的,没听说含金子的。不过,不排除死人嘴里镶了金牙。”猴渣听到这儿,突然发笑,心头有三分兴奋,更有七分震惊,问,“如果这只玉蝉陪了两次葬,又出现在我们面前,那他娘的会说明什么问题?” 格格急忙跟着猴渣的话说:“你不会是想说,县太爷的墓又被人盗了吧?” “没有证据,不可胡乱猜测。”萧错一边说,一边清理琀蝉身上的血迹,“我一直存疑的不是县太爷的墓有没有被盗,而是将军的墓会葬在哪里?将军的宝藏又会被鹰犬埋在哪里?这只玉蝉,为什么会不仅有金沁,还有铜沁、血沁?如果我估计得不错,这应该是在水坑受沁,地下水位高,物品四处漂动,不在原位置上,或碰金银,或与水土相接。如此看来,这玉蝉葬身之地才是块宝地……瞧这血沁……猴渣,你快看,这琀蝉的肚子里是什么?” “是尸血沁。” “再仔细看。” 猴渣这下发毛了,那明明是摊尸血沁,看不出什么异常,猴渣暗想:难道是我三只眼的原因?他看了看萧错,捂上了额头那只疤瘌眼,说:“还是尸血沁。” 萧错忽然压低声音,对猴渣说道:“这玉蝉里面,有个胎儿……” “胎儿?” 第十二章 九魔一魇 三人同时出口,又同时住嘴,大气也不敢喘。猴渣从出世,就跟着猴瞎子玩玉,从未见过这么奇异的事情。在玉蝉腹部正中,有头、有身、有肢,头部眼形已成,有如待产的胎儿,呼之欲出。胎外紧裹一层薄圈,似婴儿胎衣。最外一层似胎盘,与胎儿相连,似母亲在哺育生命,有皮有肉。肉呈白色,皮色较重,略带红丝,更似血色。 这事虽怪,萧错却并没有感到紧张,他问猴渣:“你收货时,可曾见过这胎形血沁?” 猴渣慌忙回答:“没,虽然当时老婆子催得急,我只能打眼收货,但我发誓,这玉蝉仅仅隐隐透沁,绝对没有胎形。”猴渣怕拿不准,又把那老婆子从敲玄光阁门开始,一直到临走时要毯子、留地址的情景,如同过电影一般,在脑海里重新放映一遍,完完整整,尽量不漏下每一个细节。 猴渣觉出此事怪异,转身看了看毫无血色的格格:“难道这蝉里有魇,吸了格格的血气,现了原形?我估摸着,那个将军的老婆,是怀着孩子死的,玉蝉被她含在嘴里,封住了阳气,使母子尸身保留时间较长,胎气随着母体慢慢上升,沁到玉蝉里,从而成魇。若不是格格刚才渗血进去,把这胎气引出来,咱们就是想破了头,也看不出其中的名堂。看来,这一切都是天意,咱们和这玉蝉的缘分到了,在鬼街口,这样身份的东西,比他娘的宫廷艳史还有升值空间。明儿我到鬼街口,赛赛宝,凭这身份就能砸倒一片……” 猴渣边说话,还边冲着萧错玩眉飞色舞。萧错脸一阴,冷哼一声,打断猴渣的话:“行了,别胡掰乱啃了。我也就信口开河溜了一句,你还真龇牙咧嘴地跟着扯上劲了。” 猴渣神色傲然,摸了摸光头,继续说道:“我没胡掰,在鬼街口,除了人民币,就是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想那山贼和县太爷的老婆,都挂得那么诡异,必定是恶魇作怪。死人的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和主人有了灵犀的东西。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玉蝉上的胎形,应该是胎魇。” “胎魇?这话你也能说出来,真是欠抽了。”萧错听到胎魇,差点被猴渣气乐了,这都是哪儿和哪儿啊?他抬手,想抽猴渣的光头,但被格格阻止了,格格眼睛虽然看不见,但是心思活络,她的意思是想叫猴渣说下去。 猴渣端起一副老佛爷的架势,装腔拿调地说:“凭我猴渣如此大智大慧,这么多年来,在鬼街口混着,也没搞明白,这胎魇是指的什么哑谜,不料想,近日就碰上了。说起这魇,就是人死之时,处于极大的愤怒、仇恨和恐惧之中,死后怨恨不散,有些怨力强的,能生成厉鬼,而有的则可化为恶魇。民间有九魔一魇的说法,意思是说,世上能生成九个魔,也不一定形成一个魇,而九个魔的凶厉,也比不上一个魇。魇之所以难成形,主要因其生成需要苛刻的外界条件,首先,必须是人员大规模的惨死,才能保证足够的怨念凝聚不散,而且死者尸体必须原样保存,不能有腐烂和风干,也没经过其他处理,凶灵才能附到自己的身体上形成魇。过去,只有遭到大屠杀或者瘟疫的地方,且荒芜多年,才有可能形成恶魇。” 别看猴渣平时有半斤,没八两的,什么都不放在心上,这要说起邪物鬼事,他比谁都来劲。他对着萧错和格格,说得是热血沸腾:“如果这蝉上的胎形,是胎魇的话,就说明墓主人周边,确实死了大批人,而在墓地边大批死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殉葬。有殉葬坑的墓地,那规模可不是一般的宏大。由此可见,将军墓里,金银珠宝肯定为数不少。虽说,山贼鹰犬的老婆、县太爷的老婆,都死得不明不白,很有可能是这胎魇在作祟,但胎魇有所不同,在魇的凶厉上,又带着母子间的亲和,若是把它盘出来,现了实形,恢复玉气,再挂个零,没什么问题。” 萧错表面上装得一本正经地听着,心中暗笑:“你小子两瓣大嘴,上下一碰,还真磕出内容来了,是想求我这盘玉的功夫吧?猴渣,我当你是亲兄弟,才和你说一句:『这东西晦气,最好哪儿来哪儿去。』” “怕什么,咱们是两只柴火棍,一对单身汉,等它犯凶气的时候,咱们早就脱手了。提起墨里州的盘玉功夫,你算首席。” 猴渣此言出口,倒提醒了萧错:“在鬼街口里,有多少人知道你和我的关系是撒尿和泥的发小?”猴渣张口便说:“从街头到街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萧错又问:“在鬼街口,又有多少人知道我精通盘玉功夫?”猴渣依然回答:“从街头到结尾,无人不知,无人……” 萧错没等猴渣说完,便暗道不妙:“我觉得这事有蹊跷,这血沁,被灰皮掩盖,使你一开始就没看出来。只有用盘功,把它盘出来,血沁才会更显。那老婆子,说是不懂生坑,其实她比谁都明白。你仔细看这玉蝉身上的污垢,就会知道,这老件出土时间,应该是六到九个月之间,而在出土的这段时期,老婆子居然没碰一丝一毫,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老婆子懂得盘玉,知道古玉出土这段时间,万万不能动它,一旦动了,会封住玉门,破坏生坑古玉之美,这是大行家的动作。” 猴渣擦了把脸,接着萧错那话茬说道:“既然是大行家,为何不自己盘玉?你、我,还有格格三人都知道,古玉入沁不是一天能成的事,是长年累月的土吃水蚀,即使有最美丽丰繁的色沁,亦会隐而不彰,藏而不露。如果得到一块真旧而有多种色沁的古玉,藏而不玩,则等于暴殄天物,得宝如得草,和糟蹋黄花姑娘没啥区别。” 萧错在内心暗自得意,因为对于这一点,已经有了解答,他肯定地说:“此人只懂得玩玉,但不精通盘功。若想使玉石化蛹为蝶,绽放出自身的灵性和色泽。必须把玩,把玩就必须讲究盘功,盘法得当就会事半功倍,否则就会功亏一篑。” 格格听出门道,忽然插口道:“照哥这说法,猴渣是遭人算计了。那婆子定是知道哥的盘玉功夫了得,而又从不与外人盘玉。所以,这婆子索性将玉蝉先卖给猴渣,而猴渣肯定会过来找哥掌眼,如果认出是汉代老件,猴渣定会求哥盘玉!” 猴渣连连摇头:“格格真会说笑话,难不成那婆子把这玉蝉一千块钱卖给我,然后,再一百万买回去,就为了盘玉?这不纯属脑残行为吗?” 格格笑了笑,说:“能说出此番话来,自然是有我的道理,依我看来,那婆子并非脑残,而是绝顶聪明……” “绝顶聪明?此话从何说起?” 第十三章 棋逢对手 格格的话刚说到一半,就被猴渣打断,萧错急忙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让格格继续说。” 格格继续对猴渣说:“玩玉之道重在盘玉,盘玉是玩玉的基本功。其中缓盘,是玉器通过佩戴、把玩,借着人体摩擦和体温陶冶,直到玉器恢复到本来面目。缓盘不会伤及玉器,很容易掌握,但耗时费力,效果甚微,往往三五年不能奏效,若是出土的高古玉器,需要数十年的慢慢细盘,方可奏效。史上曾有父子两代续盘一块玉器,被盘玩得包浆锃亮,润泽无比。像这样穷其一生,盘玩一块玉器的佳话,史不绝载。这么漫长的时间,别说那老婆子等不得,就连我们也等不起。如此颇费周折,将玉蝉送到我们这里,那婆子定是需要急盘此玉!” “急盘?不可能!外面人都知道,萧错脾气古怪,天价也不会与外人盘玉,何况急盘?”猴渣很快就否定了格格的推想,所谓急盘就是用干净的白布或者棕老虎,不断摩擦玉器,受热产生的高温,可以将玉中的土气迅速逼出,色沁不断凝结,且愈敛愈艳。但急盘很难掌握,稍有闪失,玉器就会毁于一旦,这是格格和猴渣都明白的道理。 “但是,你是猴渣,你跟哥的关系,就一个铁字,你叫哥三更帮你掌眼,哥绝不二更说话。哥那文武盘玉的功夫,就是帮你猴渣练的。” 猴渣抓了几下络腮:“说得也是,可是,有一点,我不明白。玩古玉是一种爱好,是愉悦心情的一种方式,慢慢盘玉自得其乐,尤其是带皮色的料子,经过天长日久的盘玩佩戴,在盘玩过程中,那种微妙变化乐趣无穷,就像是蝴蝶经过蛹的挣扎。玉逐渐蜕去粗糙的土壳,恢复往昔的灵性、润泽、色彩,当灿烂光华绽放在掌心,那种成就感是无可取代的。我仔细想过,之前萧错也说那婆子藏玉,是大行家之举。急盘虽然简便、易行、见效快,但是,很容易伤玉,一般行家都不会采用。除非像我这样的玉器商人,急功近利,图的是高价出手。而这婆子却低价卖给我,这不是很奇怪吗?” 从猴渣的一番话语分析,这玉蝉和那婆子确实存在一些疑点,此时,猴渣和格格都不说话了,只等着萧错发话。 萧错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么一个玉蝉,要想盘出彩来,需要一个甲子,六十年。一经盘出,往往会灵气再现,古香异彩,神韵毕露,逸趣横生,妙不可言。那婆子自己是心知肚明,猴渣是个玉器商人,怎么也不可能去花几十年盘玉。看来,这婆子是冲着我的文武盘功来的。” “哥这话算是说着了,哥用文武功夫盘玉,其油润度在二十分钟内,即可超过普通人盘玩三年的水平。经过反复盘功,别说老玉,就是一块涩玉,也会焕发出光彩。”所谓文武盘玉,是萧家祖传的盘玉功夫,即是用急盘和缓盘相结合着盘玉。 猴渣听后,脸色立刻变了,咬咬嘴唇,踌躇半天,终于对他们说:“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能,那婆子下这么大的本钱下套设局,实属铤而走险,难道她不怕我暗地转卖?不卖给她吗?” 萧错立即训斥他:“你猴渣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你当真以为那婆子会花钱买走这玉蝉吗?用你的后脑壳想想,这是生坑玩意,她有本事从死人嘴里抠出来,难道没本事从你这猴渣手里盗走吗?” 刹那间,猴渣通身就跟过电似的,他抹了两下嘴,对萧错说:“萧错,打今儿起,这玉蝉就搁你这儿。萧家从建院开始,放过无数金银珠宝,从未丢过一样东西,我看她如何盗取?不过,我听你这么说,那婆子非同一般,可我还是想不通,那婆子为什么要急盘此玉?而且非要你来盘玉?” 萧错皱着眉头,苦苦思索:“按说,这墨里州会急盘玉的,也有那么几个高手。我也觉得婆子的行为,十分荒谬,但我又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让那婆子非找我盘玉不可。” “哥,我觉得这事,重点不在婆子为什么要找你急盘玉蝉,而是婆子盘出玉蝉要派什么用场。” 萧错想了半天,看到格格受伤的手指,脑子一转,立刻拍手称奇:“如此看来,格格说这蝉像把钥匙,倒也不是空穴来风。可这么奇怪的钥匙,究竟怎么开锁?开什么样的锁?” 格格脑筋一转,点了点头,大言侃侃地道:“对了,我想起来了,你们刚刚说过,将军的妻子做的是一对单翼蝉,为的是雌雄合一,不离不弃。将军是个忠义之人,自然会含了玉蝉殉情。我摸着这只蝉,应该是雌蝉,那只雄蝉到哪儿去了?难道,那婆子是急等着这只玉蝉,去与雌蝉合并?你们觉得我推测得如何?快叫我摸摸,都举手投降了吗?”格格说话间,就朝俩人摸去,猴渣急忙做出投降服输的姿势,把光头递给格格,任她随便摸去。 萧错听过格格天马行空似的推测,觉得句句在理,他立即在纸上画出雄蝉的模样,反复印证,果然不错。可以进一步地推论:这只玉蝉,很可能就是十七年单翼雌蝉。 格格又说:“如果能从理论上推断出,这只玉蝉是传说中的十七年单翼蝉,那就太有意思了!且不说县太爷和山贼鹰犬的事件,光将军墓就是个大题目了!” 萧错说:“如此说来,我倒是听明白了,那婆子为什么非要找我盘玉。老玉出坑,表面有土锈,很可能和原来的雄蝉,出现不合,无法合并……” “无法合并?等等……让我想想……”格格突然打断萧错的话,她说,“虽然我们暂时还弄不清楚将军妻子是个什么来历,但那山贼鹰犬却是个鸡鸣狗盗之徒,又懂得邪门异术。你们说,那山贼会不会用这对玉蝉做锁?” “锁?不太可能。” “别急,让我再想想。如果钥匙生锈,就会和锁产生不合,那么,锁就难以打开。所以,那婆子想到把玉蝉盘出来,恢复原有的模样,只有这样,钥匙才能插入锁中,才能开锁。你们说玉蝉如果是一对的话,会不会以雌为匙,雄蝉为锁?” 猴渣听完,立刻惊呼:“言之有理!” “有这可能。” 格格对萧错说:“如果这只玉蝉,真的是单翼蝉的话,那盘起来难度会很大,不能伤及毫发,否则,废掉的不仅仅是玉蝉,还有那把雄蝉锁,还有锁里被锁着的东西。” “如此论断,那婆子自然不敢轻易动它!但那婆子定是知道我根底的人,她十分清楚,我萧错和其他盘玉人的分别,就在于我不会盲目盘玉。这婆子知道,我们能猜透这玉蝉背后的故事,否则,不会贸然走险。” 猴渣听后,一阵欷歔:“原来如此!” 萧错见猴渣忙活了一晚上,脸都熬绿了,还在那不知疲倦地想玉蝉的事,吁了口气,宽慰他:“这玉蝉,咱们今天就说到这儿。天亮了,我叫王妈熬点小米粥,咱们先吃点早饭,吃饱喝足后,咱们给这玉蝉定个身份,找个洋鬼子出手。” 猴渣听到出手给洋鬼子,脸上突然现出兴味盎然的表情,一张嘴就甩出一句,“哎呀,爷们你实在太厉害了,我怎么没想到洋人呢?可你不是常说,国宝不能外流吗?” 萧错阴着脸看着猴渣说:“放心吧,无论给哪个洋鬼子,那婆子都会偷回来的,咱们落几个美钞,图个自在。”萧错顺便提醒猴渣一句,“哥们我劝你一句,这只玉蝉,万万不能经盘功。”猴渣觉得蹊跷:“为什么?” “等王妈烧好了小米粥再说。” “我的爷啊,我最受不住半截话卡在脖子里了。不然,就是金米粥我也喝不下去。这么有故事的东西,即便它是一坨沙,我也要在沙里淘出金来。就算它是一个陷阱,我也要绝处逢生。哪怕它是一个无底深渊,我也一定叫它芝麻开门!” 萧错见他俩急于知道结果,长吁一口气,喃喃说道:“如果实在想知道,我也不瞒你们:这只玉蝉价格不菲,而那婆子居然冒险送蝉到我们手上,说明雄蝉锁里的东西,要远胜这只玉蝉几倍。现在,咱们三个,一个不漏地,被别人装套里了。这是棋逢对手,不是将遇良才。” 第十四章 将遇良才 如果是棋逢对手,那么,双方每走一步,都会在对方的算计之中。 再说谭彪和那女人,一口气攀到五层。谭彪侧身看到楼牌号是十六,呼出一口凉气,两手一松,直接从五层跳到三层的商场顶楼上,由于落地受后坐力,他一个趔趄,朝前连翻两个跟头,又跳上顶楼栏杆,一个跃身,抱住楼壁管道,顺着窗户台,继续朝上攀登。 再说那女人也毫不示弱,随即跟上。一只黑猫,还没来得及嚎叫,俩人便从它身上翻空腾飞过去。俩人身手,同出一辙,一前一后,只差咫尺。 这是攀岩走壁的功夫,可那女人却挥洒自如,不但没有气喘,而且谈吐自如,可见平时没少下工夫练习。那女人侧身,踹了一脚墙壁,借着反作用力,跳上楼层窗台,又从窗台越过谭彪,跳回管道,那只黑猫盯着他们,眼神显得十分紧张。那女人回头向谭彪瞧了一眼,说:“彪哥,那玉蝉被猴渣转手卖掉怎么办?” 谭彪见那女人超他一手,心里自是不甘,但他依然保持着冷静的人格,桀骜的本性,只见他双腿突然离开管道,在空中一扭,脚架在女人双肩之上,倒立在管道之上,使那女人动弹不得,脸上神气大是得意,缓缓答道:“我再偷回来。”话毕,他迅速翻起,身体越过女人,又成为领先者。 那女人略一迟疑,又问道:“万一他不肯盘玉呢?找人出手怎么办?” 谭彪冷笑一声,答道:“我有办法让他必须盘玉,而且会盘出阴阳。” “什么办法?” 女人问到此处,又后悔话多,幸好谭彪急于攀登,没答理她。愣神的空当,女人已经落后谭彪一步之遥。但她并未急躁,见楼距间,有一根十五公分宽窄的横梁,这根横梁是通往十八栋楼的捷径。那女人不假思索,一纵身,便跳了下去,不偏不倚地落在横梁之上。谭彪见女人往下跳,跟着向下张望,一瞥之余,不仅骇然。如今俩人已经攀在八层以上,离地数米。如此看来,这女人胆子确实不小,这十几公分的横梁,若落脚时,稍有闪失,摔掉下去,这血肉之躯,必定筋骨齐断,哪里还有命在? 再看那女人,不慌不忙,张开双臂,走过横梁,接而一个腾空,离梁上跃,辗转上翻到楼层窗台上,那彪悍劲,快得让人心惊肉跳,拦都拦不住。基本上属于转体,接前空翻,接后空翻,再凌空劈叉的难度,当时,就把谭彪给看蒙了。 若想追上那女人,唯有跳梁一条捷径。谭彪想必也是个狠角色,见那女人已超出自己数步,热血上涌,一咬牙:跳!当下身形一晃,急忙跳下,身子在空中摇晃几下,拼了命才算稳住。接着,谭彪一路狂追,动作极其专业迅捷。不多时,便拦在那女人身前。 那女人见谭彪追上,双眉一竖,现出怒容,随即收敛,回头问道:“萧错为什么会给我们盘玉?”谭彪阴恻恻地回答:“没有为什么,盘玉,是偶然中的必然。” 俩人决意比出高低,话说到此,也就闭了口,不再说话。只是时而从管道上飞纵而下,时而又跃回窗台,兔起鹘落,行如鬼魅。只片刻之间,已经攀到二十二层楼上。任何人见到这等行为艺术,也会吓得厉害。 俩人几乎是同时手搭窗台,也几乎是同时抬腿上翻。只是那女人眼睛突然一闪,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脑子里豁然出现一种奇幻怪觉:她在一座山坡下,一栋老房子里,她闭着眼睛,毫无视觉,在房子里四处乱摸…… 谭彪趁女人沉郁之际,率先翻身上了窗户,抢在女人前面,越窗落地,这才算彻底松懈下来。再看那女人,神色恍惚,听到谭彪咳嗽一声,才算回过神来,但又觉得自己力不从心,双臂无力,就在她翻身上窗时,脚下一滑,“彪哥”还未喊出口,身体便开始往下落。这是二十二层高楼,摔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眼下时势紧迫,谭彪不及思索,双手伸出,指如鹰爪,一把抓向那女人的手臂,此时,那女人的身子已悬在半空,呼吸之间,生死之差,只系于谭彪的一念。除此之外,便是风拂树梢,鸟鸣草际,俩人呼吸喘急,谁都不敢做声。 好在谭彪臂力超强,他反手勾住女人手腕,顺势一带一送,跟着又抓起胳膊使劲一甩,便将她拽了上来,两人搂作一团,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一起翻滚进房间里面,这才算真正松了口气。 谭彪喘着粗气,把她压在身下,使她竟没半分抗拒余地。他瞧着这个全身缟素的女人,虽然黑纱蒙面,但她那对眸子却晶亮如宝石,黑夜中发出闪闪光彩。谭彪忍不住低头喃语:“这不是在杂技团里,下面没有保护网,真的掉下去,没有人救你。” 女人盯着谭彪的眼睛,脸上没有半点惊慌或者气馁的表情。而后,她又闭上眼睛,伸出手,抚摸他的脸颊。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突然出现这种幻觉,总想闭上眼睛,去摸世界。 谭彪想起五年前,她一边哭,一边追赶警车,直至摔倒在街边的情景。几乎是在瞬间,所有的刻意和压抑,突然崩溃。只听“哗”的一声,撕开她的衣服,肌肤光滑如玉,毫不遮掩地暴露在他的面前。他把她推到墙壁,扯去她的黑纱,激烈得近乎粗暴地堵住她的嘴唇。她在他的亲吻中,感觉到了咸咸的汗水。 她说:“龙叔昨天给我寄了样东西……” 谭彪只微哼一声,他把脸埋在她的颈窝上,只顾着感受激情和欲望,像某种兽类,温情而残酷。女人轻轻地战栗,呼吸急促,但仍继续说道:“我拆开看了,里面是朵花。” 谭彪把脸埋在她的小腹上,随口问道:“什么花?” 女人的髋骨很美,但声音却很冷:“玫瑰花。” 谭彪听到“玫瑰”两个字,立刻抽出手,又哼一声,不再言语。随后,他推开那女人,走到窗口,一拳捶在玻璃上,“砰”的一声,玻璃像一团烈火,在高空燃烧起来…… 天色泛白,萧家老宅院四周,有各种鸟在啼叫。 王妈从厨房里端出三碗小米粥,低着头缓缓地朝书房走去。门是猴渣开的,他知道王妈是个“半脸人”,不比常人。猴渣也不多看,尽量避开王妈的脸颊。 说起王妈,也是一段悲凉的故事。 萧母生下萧错后,没来得及抱一下十月怀胎的儿子,便咽气了。萧父抱着哇哇啼哭的儿子,无论如何也舍不得送给别人代养。于是,他就开始了职业父亲,兼职母亲的日子。一年下来,萧错被萧父养得像根火柴。 萧错三岁那年,萧父背着他去野外考察,无意间发现一位摔下山崖的女人。想到救人性命,实在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萧父便将这个女人“捡”回家中治疗。女人的命虽然侥幸捡回,但半边脸已经摔成畸形,无法复原,成了一个疤痕纵横的“半脸人”。 萧父可怜她,便留她在萧家,做了萧错的保姆。多年来,这个女人一直死心塌地地待在萧家,做看家保姆,萧家人为了感激她无微不至的照顾,都尊称她为王妈。 由于面容的缺陷,王妈始终不敢抬头见人,常年的弯腰低头,使她的腰脊越弯越驼。看上去,像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敲钟人──卡西莫多的现代版。 王妈放下小米粥,也不多说话,转脸回身,带上书房门,走了。猴渣在王妈转脸的时候,偷偷地看了一眼王妈,从她那半边未受伤的脸可以推测出,王妈曾经美丽过。 萧错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又见格格脸色苍白,说没胃口不想喝小米粥,萧错强迫她喝了一碗,叫她回床上躺着。就在猴渣和萧错喝小米粥的时候,虎尔赤把那块驼皮叼到格格的床上,格格伸手一摸,自然是心里惊慌,朝着萧错大喊一声:“哥,你快过来,看虎尔赤嘴里是什么?” 第十五章 阴阳密匙 萧错以为格格不舒服,急忙走到床边,格格将虎尔赤口中之物递给他。萧错定眼一看,着实吓了一跳,这不是父亲留给他的驼皮吗?怎么被虎尔赤叼了出来?他急忙到书桌下面,翻出盒子,里面的驼皮还在,可这块驼皮是从哪来的呢? 猴渣见萧错发慌的样子,不禁笑着说:“瞧你紧张的,那是婆子包玉蝉的驼皮,怎么弄狗嘴里了?”萧错惊诧万分,看着猴渣,问道:“这驼皮……是那婆子给你的?” 猴渣点了点头。 萧错摇头苦笑:“那老婆子定是告诉你,她住哪儿了?”猴渣急忙回答:“她家住在太平街,老槐树边五百一十四号。还叫我有机会路过,她再把毯子还给我……” 萧错追问:“毯子是那婆子主动问你要的?” 猴渣点头:“是。” 萧错脸色突变,暗叫不好:“这样一来,又不合逻辑了,平白无故地要个毯子做什么?这么个高人,难道真怕冷不成?你猴渣辨玉识蝉算是行家,但辨皮识草,你是外行,你怎么知道那皮子,是块驼皮?”猴渣想了想说:“是那婆子告诉我的,她说她想念亲人时,就打开驼皮看上两眼。” 萧错一把拉起猴渣说:“看来,我们都低估了那婆子,这婆子定是懂得这驼皮里的玄机。咱们要立刻去找那婆子,隔时有变,赶紧出发。” 萧错欲走之时,猴渣却端起架子:“什么低估?什么有变?什么驼皮玄机?今儿你不和我说个明白,我还真不走了呢!” 驼皮的突然出现,让萧错感到,这一切可能都是天意。他认为,猴渣此时和发现“死海古卷”的牧羊孩子同出一辙。虽然他不知道那块驼皮的真正价值,但那块驼皮确实是猴渣带来的。当年,萧父也曾说过,将来遇见有缘揭秘的人,但说无妨。萧错考虑到,猴渣是他最贴心的人,如今又是带着驼皮来的人,他应该让猴渣知道关于驼皮的秘密。再说,破解驼皮,也不是他一个人能独立完成的。于是,萧错三言并作两语,把成吉思汗和阔阔出之间争斗的来龙去脉和猴渣说了一遍。 猴渣听罢,更是兴奋不已:“成吉思汗可是位招人喜欢的兄弟,欧洲人对亚洲的唯一的恐惧记忆就是这位神话级别的人物。遥想当年,他带领二十万铁骑军,横跨……” 猴渣说到横跨的时候,突然停下,又改口说道:“不能用横跨,成吉思汗的两条腿再长,也跨不了欧亚大陆,应该是横扫欧亚大陆,无敌天下。他手下奇人异士之多,搜罗的财富更是前所未有,旷古绝今。可仅凭这块驼皮的推测,稍显证据不足。不过想想成吉思汗和努尔哈赤也确实有相似之处:同为北方游牧民族,同为英明勇武的部落领袖,同为本民族雄起的奠基人,同样统一了本民族各部落,同为统一天下打下了基础,关键是他们也有同样的信仰──萨满教。” 萧错说:“我查过这块驼皮,确实有几百年以上的历史。但出乎意料的是,我看了这块驼皮十五年,正看,反看,对光看,逆光看,烤热看,冻凉看,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没有在这块驼皮里,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既没有夹层,也没有堂奥,当然,也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提示或线索。阔阔出是个通天神巫,高深莫测,他究竟会用什么方式来记载自己的秘密,我们无从猜测。但我始终相信这个谜题,一定可以破解。但事实却是,我什么也没发现,也许是我的搜索还不够细致。” 猴渣听闻此言,露出一丝诧异的神色,翻着小眼睛,说:“听你这么一说,这张驼皮怎么和四十大盗与芝麻开门有些相似?” 格格走到萧错身边,对猴渣说:“其实,这就是个四十大盗与芝麻开门的故事,只是我们还没找到类似芝麻开门的咒语。我觉得,既然那婆子用这驼皮包着玉蝉来了,那我们索性弄个明白,尽快确定这只蝉,是不是当年传说中的十七年单翼蝉,还要查一下那位县太爷到底是谁,最终死在哪里,将军墓是哪位将军的,还有将军妻子,也要翻翻她的皇历,普通人是不会做出单翼蝉的。只要我们确定这是一个谜题,就一定会有一个答案。当下之计,你们俩还是尽快去找到那个卖玉蝉的婆子,也许她会提供给我们什么线索,揭开这驼皮之谜。” 猴渣说完嘿嘿一笑:“幸亏我猴渣眼力好,收了这玉蝉。幸亏我猴渣没半路扔了这驼皮,真他娘的运气!现在,提个猪头去庙里还愿的心都有了。”猴渣不能笑,这浑蛋一笑,眼睛那么一眯,大嘴那么一咧,基本上就是春回大地的感觉。 萧错斜了猴渣一眼,说:“你也别瞎高兴,我只是个古玩掌眼,不是寻宝人。窃取国家宝藏,那是犯法的事。咱先说好,这驼皮的事情,切记不要声张,把这事烂到肚子里头,都不能和别人提。” 猴渣举手宣誓:“猴渣是个为朋友,能两肋插刀的人,尽管现在双肋都没有刀疤,但我脑门子上有,我猴渣是什么人,你最清楚。” 萧错收好琀蝉和驼皮,和猴渣商议着马上动身去找那老婆子。萧错帮格格换了衣服,又把那个紫水晶蝴蝶发夹给她戴好。就在他跟着猴渣刚刚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却突然停住。他看见格格受伤的手指,说:“你手指伤了,等会儿我给刘校长打个电话请假,今天你别去上课了。” 格格听后,笑了,说:“伤得不重,现在一点都不疼,可以弹琴的……” “不行,我说不能去,就不能去。我找完婆子,还有点事要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赶不上接你。你在家好好休息,哪都别去,等我回来。”萧错说话的时候,还是紧紧地握着格格的手。 “嗯,我哪都不去,就在家等你回来。我有虎尔赤和王妈照顾,你就放心吧。” 格格跟在萧错和猴渣身后,送他们出门。萧错下了楼,见格格仍然在走廊上一动不动地站着。她的位置,正好在萧错的视野正中。 萧错不放心格格,又去找王妈。王妈当时正在厨房里刷碗,见萧错突然进来,心里吓了一跳。萧错对王妈叮嘱了一番好好照顾格格的话后,才和猴渣赶到院子。两人分别上了自己的车,萧错刚发动起车子,就见猴渣扑了过来。萧错心想着,这猴渣莫非又被大白鹅扭到屁股了?猴渣朝窗户上一趴,敲敲车窗,说:“我那老吉普抛锚断气了,我得坐你这宝马。” 萧错开门叫猴渣上来,车子刚刚出了萧家宅门,楼房里便传出一串钢琴声。萧错稍微愣了一下,而后又突然会意,格格弹琴是想和他说,她的手已经没什么大碍。萧错随即打开车窗,侧耳倾听。他太喜欢置身于这种被音乐声包围的环境中了,对他来说,只要听着这个声音,他的心情就会莫名地轻松起来。他无法想象,如果哪一天,他在这里听不到这个声音了,他会多么寂寞…… 萧错和猴渣赶到太平街时,没有找到老槐树,也没有找到五百一十四号在哪儿。猴渣下车打听,路边的报亭,小吃店都说没有五百一十四号。猴渣提示一下,说老人家中曾经失过大火。小吃店老板听到着火,方才“嗯”一声,说砖瓦房那边曾是大户老宅,早年是起过一场大火,家里遗孤,无处安身,就在那里盖了几间砖瓦房。因为当时被烧死的人太多,附近的人都认为,那里是个不干净的去处。 猴渣又形容了一下老人的模样,有个在废品站执勤的老头,说不远处的老歪脖树下,确实有位老太太,大约有八十岁,邋里邋遢的,说疯不疯,说傻不傻,也说不清楚模样,只道出老太太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白发,就住在歪脖树边砖瓦房里。 猴渣一拍手:“得,就她了。” “可这老太太已经死了,今早上,送牛奶的进屋送奶,才发现她死了。又是报警,又是报急救。弄得警察和医生都来了。” “死了?”猴渣听过此话,紧张得喉咙发干。这凌晨还挺精神的老婆子,怎么这会儿就死了呢?想到这,猴渣身上冷得发抖,汗却不断从脑门上冒出来。 萧错觉得事情蹊跷:“您老开什么玩笑呢,送牛奶的都有箱子,怎么会进屋呢?” “你咋不信呢?我听送牛奶的人说,每次送奶都是放老太太门口的奶箱里,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奶箱锁不知道被谁堵了,送奶的打了半天箱子,没开开,只好直接进屋了。不信,您往那边挪几步,仔细瞧瞧……” 第十六章 槐尸疑云 萧错突然间惊悉此事,纵然一生经历过不少大风大浪,也禁不住手足无措。只能去歪脖树下探个究竟。当他们来到歪脖树下,的确看到有警车和救护车围在砖瓦房外。猴渣问过围观的人,才知道,砖瓦房里确实出了人命。 俩人从人群间挤身而入,往屋里看去,见床边有两个人正在检验尸体。萧错悄悄问猴渣,那尸体是不是今儿早上卖琀蝉的婆子。猴渣瞅着尸体,的确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子,但仅凭半个脑袋的白发,猴渣自然不敢肯定,那尸体就是今凌晨到玄光阁的那个婆子。 萧错推了猴渣一把,让他上前观看。猴渣凝目再瞧老人时,吃惊不小。那尸体头冲大门,两只眼睛,瞪视天空,死不瞑目。最古怪的是,她的皮肉发青,在灯光的照射下,泛出丝丝青光,瞧得猴渣肌肤起疙瘩,全身都不自在。 猴渣仔细回想,婆子去玄光阁时,正是凌晨三点,当时还处在夜幕当中,再加上店中灯光昏暗,他只顾盯着玉蝉,也没注意老人的模样。但从感觉上来说,卖琀蝉的婆子,比这尸体婆婆温和多了。难道这尸体,不是卖琀蝉的婆子?猴渣心下正在狐疑,就听萧错在他身后低声问道:“是不是那婆子?” 猴渣正欲摇头否认之际,却又被萧错往前推了一把。猴渣与尸体打了个正着,猴渣顿时头顶上飞去三魂,脚底下走掉七魄,浑忘了萧错还在身后等他回答,只是直勾勾盯着那尸体身上的毯子。嘴里哆哆嗦嗦地说着:“是……是……是她。” 猴渣与那婆子仅有一面之缘,认起身份自然不敢肯定,但那条毯子,即便化成灰粉,猴渣也认得清楚,那毯子不是别人的,正是他凌晨送给老婆子的。那条毯子盖在自己身上挡风御寒,已经有几个年头,边角那些烟洞,猴渣都能一一说出年代缘由来。如此看来,这尸体不是别人,正是凌晨赶去玄光阁卖玉蝉的老婆子。 猴渣愣在那里不动,是因心中尚有三分疑虑,凭着格格和萧错的分析,这老人绝不是什么凡人,事隔几小时,这婆子怎么说死就死了呢?难道是遭了歹人毒手?是图财害命,还是…… 就在猴渣犹豫间,尸体已经被人搬上担架,抬担架的人往外抬送尸体时,见猴渣蔫呆呆地张着大嘴,盯着毯子,也不让路,便吆喝一声,叫猴渣闪开。猴渣被他一喊,随即回过神来,急忙问道:“这老奶奶,怎么死的?” 旁人斜了猴渣一眼说:“你是她家属吗?”猴渣心道,是不是亲戚,先套个近乎再说:“我是她……哦,是这么回事,我原来也在这边住过,才搬走两年。这不,回来看看街坊邻居,乡里乡亲的就问问,关心一下。” “这老太太是冠心病急死。”抬担架的人,见猴渣面容紧张,表情又十分哀伤,和老人并非一般关系,当下便对他说出死因来,让他得知其中根由。猴渣听了此话,还不敢信,追问道:“既然是病发,怎么也得先抢救抢救吧?” “根据尸体检验,老人死亡时间至少四十六小时,根本没有抢救的必要性。” “死了四十六小时?这么算起来,她前天就已经死了?”猴渣闻听此言,心里有点犯糊涂,脑子也蒙了,上帝佛祖,如来观音,轮班叫了一遍,也没弄清楚,凌晨赶往玄光阁的婆子,是人还是鬼?惊奇骇异之间,猴渣全然不知该作何理会。 抬担架的人,见猴渣还不让路,似乎已有些不耐烦了,冷哼了一声,将抬着尸体的担架,稍微一斜,想闪过猴渣离开。不承想,这担架一斜,竟从毯子里露出一只手来。这手瘦如干柴,骨节突兀,指甲弯长,猴渣见了,更加肯定是她,是到玄光阁那婆子的手,毫无疑问。 猴渣向来坚信幽冥之事绝非虚妄之说,何况凌晨琀蝉事件,是他亲身经历,事到如今,也不由得不信了。猴渣再往深处想想,不免令他觉得头发根发奓。就在此时,忽然一双冰冷如钩的手,从他背后掐住了他的脖子,猴渣急忙回身,见是萧错,这才发现自己是紧张过度。待猴渣安下心来,才勉强冲萧错笑了笑,咬着他耳朵说:“我想,我已经被怨魂缠腿。” 萧错听猴渣说到这儿,锯木头般地干笑两声,故作不怀好意地盯住他说:“怨魂缠腿,这四个字,在青天白日之下,等于零。” “可是……那……那那……条毯子是我……”话刚说到一半,猴渣的脸就此僵住,喉咙里咕咕响了几声,想要说话又说不出来,皮肤瞬间变成暗青色,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萧错听说毯子是猴渣的,自然明白其中缘由。但婆子已经死了有两天这番变故,实在突然。萧错走到奶箱旁,仔细观看锁眼,那锁眼并非小孩胡闹乱堵的,而是破坏了内置锁芯。萧错将猴渣拉在身边,警觉地向四处看了看,低声说道:“知道是怨魂缠腿,还不快走!” 猴渣已经是魂不附体,胆子再大也撑不住了,想画符念咒,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好如傀儡般随应着萧错。 俩人退出人群,萧错心中没有任何恐惧,反而平定,他反复回想,霎时之间,脑海中转过几个念头:“那婆子死了两天,为什么早不发现,晚不发现,偏等我们来,才发现呢?明明住在歪脖子树下,为什么说是老槐树下呢?” 猴渣脑中一闪,想起婆子临走所说之言:我家住在太平街,老槐树边五百一十四号。有机会路过,我再把毯子还给您……他便硬着头皮辩道:“太平街,老槐树,五百一十四号。这地址,想来也不见得是那婆子信口胡吹,槐乃鬼木,槐树皆是木鬼之树,太平街就是太平间的谐音。514……就是『我已死』的意思。婆子去卖琀蝉的时候,已经报出自己是个『死人』,只是我没听出来……” 萧错急忙打断猴渣的话语,将他拉到无人街边,说道:“此地人多嘴杂,若被警察听到你和这婆子凌晨还有瓜葛,定会将你带上警车,买卖琀蝉事情一旦败露,你将难脱干系。这婆子猝死两日之后,身上却盖着你的毯子,依我直观判断,这不像是偶然巧合,却像栽赃陷害。” “栽赃陷害?”猴渣瞪大眼睛,脸上突然现出极度惊慌的表情,抹抹嘴冒出句很有哲理的话:“我是吃粮食长大的,我什么都怕。” 萧错显现出沉着的表情,然后,在街边踱了几个圈,用沉稳的语气说道:“知道害怕,就别乱给人毯子。警察在毯子上随便找出几根头发,验个DNA,你猴渣就是第一犯罪嫌疑人。” “可那婆子是冠心病急死,属因病变所致的非暴力死亡,是由于体内潜在性疾病引起的,跟我猴渣一点关系都没有。再说,那婆子已经死亡两天,我的毯子是今天凌晨才给婆子的。再说,从法律上来说,我猴渣是个遵纪守法、按时交税、完全合法的公民。” “死亡时间,有尸体作证,而你给婆子毯子的时间,却没人给你作证。猝死本不涉及法律诉讼问题,但由于死亡发生得太突然、太迅速,让人感到突如其来,非常意外,疑点众多。如果发生在医院里,没人怀疑什么。一旦尸体到了警察手里,更容易被他们怀疑为外表不留痕迹的谋杀。在警察局里,有大把大把的杀人案件,都是罪犯作案后为逃避罪责,又鱼目混珠,将谋杀伪称为暴卒身亡。” 听萧错说得严重,猴渣慌了,这也难怪,不用细想,光扳指头算就能明白,这是一剂猛药。但猴渣的思维着实异于常人,不但毫不退让,还卷起袖子,憋足力气,气沉丹田,呼了一声:“难道我猴渣,会被人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干掉吗?” 第十七章 故布疑阵 想他猴渣,在鬼街口混了几十年,一直低调为人,苟且偷生,如今连混个自然死亡都要看老天爷的脸色。疾呼之后,猴渣的疑惑已经到了极点:“如果老人死于他杀,别人就会认定凶手就是我猴渣,理由很明显,我的毯子现在盖在死者身上。但是,我仔细想来,若真的有人想陷害我的话,应该把现场伪装成他杀的模样才对。奇怪的是,他不但不这么做,反而将屋内保持一切正常,那条毯子也很自然地盖在老人身上,并没有栽赃陷害的意思。另外,即便是我猴渣惹下的仇人,也不会在送给我一个价格不菲的琀蝉之后,一命呜呼。基于上述理由,应该排除那婆子栽赃陷害我的嫌疑。” 萧错听言,只觉猴渣人粗,但心眼一点也不差,于是便紧跟他的思路,说:“你分析得不错,可这老人既然无心害你,又为何要将你的毯子盖在她自己身上?这又是一个当矛遇到盾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整个事情越发错综复杂了。猴渣,你再好好想想,那婆子去玄光阁的时候,有什么可疑之处吗?比如,那婆子穿的什么?那婆子把钱装在哪里?” “我看见她装在怀里,穿的什么,我没注意,只知道领子很高。” “她当时数钱了吗?” “没有,直接装进怀里。” “刚才你去看尸体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尸体穿的什么衣服?他们做尸检时,你看到那一千元钱了吗?” “我……没注意看衣服,但我没看见尸体边有钱。” “你保证没看错?” “我用我的脑袋跟你打赌。” “你的光葫芦脑袋上已经没赌本了。” “有本,你没看出,我的头现在已经变成两个大了吗?” “如此看来,这婆子的确没有企图陷害你的意思,反而更好像是在刻意告诉我们,这尸体就是去玄光阁的那婆子。难道那婆子早就料到,咱们会来此找她?”萧错说到这儿,思绪豁然开朗,“格格曾经说过,那婆子是个绝顶聪明之人,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对了,这就是那婆子为什么给你留下地址,又为什么问你要个毯子,她的确并非想陷害于你,而是生怕你记不住她,这才符合格格所言。婆子的行为确实是大智大慧所为,可我总是想不出来,这婆子究竟是有何图谋?” “如果这婆子是刚刚急死,我还信你几分,可这婆子已经死亡两天了。这个事情,很明显,有股邪气。一个死了两天的人,如何能将毯子盖在自己身上?如何去玄光阁脱手琀蝉?”猴渣不敢想了,一想就浑身发冷,脑中只剩一个念头:有鬼。猴渣想到这儿,一激灵握住萧错的手,故弄玄虚地说道,“除非,是婆子的冤魂所为。” “你和我相识多年,你一直知道,我不迷信。” “我十岁生日那天,我妈回来了,她告诉我,在她旧棉袄口袋里有三十一块零三毛钱,叫我把它拿出来,买个蛋糕、买斤糖果,再买件新衣服。结果,棉袄口袋里真的有钱,不多不少,三十一块零三毛。那时候,我妈已经死了好几年了,你信吗?” 萧错稍作迟疑,他想起自己的父亲,时常出现在自己的梦中,但梦境在萧错眼里,仅仅是一种巧合而已。此时,他更相信,去玄光阁的绝不会是婆子的鬼魂。萧错觉得婆子的死亡,并没有诡异的成分,只是一种人为的智慧型圈套。且不说毯子是如何盖在婆子身上,单这婆子死了两天后,再出现在玄光阁就是一个大谜! 萧错悄悄走到报亭边,和几个晨练的老人搭话,查询老人的身世由来。据周围人言,老人姓徐,原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宅院失火后,她就在附近的杂技团里,卖茶叶蛋为生。后来,因杂技团解散,团里的人都四流八散,不知道都到哪去了。老人没了生活来源,一直靠政府接济,冠心病越来越严重,以至于行走困难,生活都是靠周围邻居照顾。 萧错原想,找到这婆子,会知道些关于驼皮的事情,没想到这婆子竟弄出如此怪异的局面来。现在,婆子死了,之前的种种猜测,都将成为凭空想象。刚刚找到的线索,没碰上手就断了,不仅驼皮的事情成了无头案,就连自己也被旁人玩于股掌之间。 猴渣见萧错沉思已久,一股邪火憋到现在,终于按捺不住,乱骂起来:“想我猴渣,连做梦都想在鬼街口发上一注横财。如今,什么宝藏,什么单翼蝉,什么将军墓,这婆子一死,都他娘的成了公鸡下蛋,母鸡打鸣了……” 萧错听到猴渣叫骂,头脑顿时柳暗花明,他踢了猴渣一脚,暗示他不要虚张声势。他左右看了看,见有两个警察一直在盯他们,便拖着猴渣往车里拽,小声提醒,说:“你小子少多嘴了,先离开这儿再说。看到那几个警察了吗?咱们这儿技术手段落后,警察框定犯罪嫌疑人,基本就靠一种办法,对你十分不利。” “什么办法?” “相面。” 猴渣被萧错抢白得两眼冒烟,他坐进车里,对着后视镜,摸了摸光光的脑袋:“咱不就是个光头带疤瘌吗?再说,这造型也挺非主流的,咳!咱下一步该怎么办啊?”萧错敲了一下猴渣的光头说:“等那婆子来找我们。” 猴渣惊诧:“那……那……那婆子死了。” 萧错启动车子,冷笑一声,说:“那婆子肯定没死。” “没死?” “我看这事只有一种可能,那尸体上的毯子,不是老人死前自己盖在身上的,而是老人死后,别人给她盖上去的。或者可以进一步推论:去玄光阁出手琀蝉的婆子,不是这具尸体,而是另有其人。” “另有其人?”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听见敲门声后打开店门,并没有看见有婆子,只见到两个巡警点烟,而后你又在关门时,看到了婆子的手,这是一条很大的线索。说明那婆子有意避开巡警,从速度上分析,婆子身手敏捷,行动干净。而砖瓦房老人常年患有冠心病,她连喘气频率都控制不好,怎么能避开巡警呢?另外,在凌晨三点,即使是打车去鬼街口,对于一个行走困难的冠心病患者来说,也是极其难以做到的。” “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那婆子卖琀蝉的时候,虽然声音苍老胆怯,但底气很足。” “无论怎么想象推测,我们始终不要忘记一点,那就是格格所说的,婆子是个绝顶聪明之人。她一定是先发现砖瓦房里死了老人,却无人知晓,无人声张,便将计就计,使了个借尸还魂的招数,扮成早已死去的老人模样,在出手琀蝉之后,再问你借条毯子,使出一个金蝉脱壳之计,自己腾空而飞,无影无踪,留下个空壳尸体,故布疑阵。” “你这种解释,有点靠谱。但是,如果两日前,老人刚刚猝死她就行动,一定天衣无缝。为什么非等老人猝死两日后,她才开始行动呢?” “此事一定是另有原因,从古至今,不管是擅作战者,还是成大事者,免不了在行动之前想到天时、地利、人和。这六个字是指作战时的自然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和人心的向背。试想,鬼街口几十年没动过局势,这几日,墨里州气候也一直无风无雨。在天时地利的情况下,只有是在等人了,可什么人这么重要呢?” 猴渣张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把话吞了回去,只是问:“不可能是在等人,去玄光阁出手琀蝉的只有婆子一个人。我现在只想闹明白,婆子为什么把驼皮和琀蝉送到我们手上,而自己又『死』去了?不叫我们盘根问底,是何道理?这样……驼皮不就无人解开了吗?” “善藏锋者,必成大器。古玩界擅长使诈的『套爷』太多了,婆子这样做,莫非她也解不开驼皮之谜?想借我们之手完成她的心愿?想『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猴渣,我看这玉蝉不能盘,咱把这玉蝉放上个年把二年,我看那婆子急不急,出来不出来?!” “不盘玉了?”猴渣一听萧错决定不盘玉,心中大为不快,连骂了几句,“这耍金蝉脱壳的人,肯定他娘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乌龟王八之辈,就知道缩头。” “小点声,我估计那『套爷』,不会离咱们太远,她不会让驼皮和琀蝉脱离她的视线范围的,指不定就在什么地方看着咱们呢!”萧错话毕,猴渣立刻探出脑袋,朝歪脖树那边看去。却不知,今日之事,会惹出什么弥天大祸。 老歪脖树后,那辆帕萨特轿车里,谭彪端坐如神,紧紧地盯着远去的萧错和猴渣。他并没有扬扬得意,因为他知道,下一步的行动才是最重要的。他对身边的女人说:“果然不出龙叔所料,萧错的确不凡,这么快就破解了玉蝉。” “如果你早出来两天,这事定可做到天衣无缝。” “这不是大问题,他们会认为是见鬼了。我们分头行动吧,你盯着萧错,想办法喊许胡子出来接货。我去趟葬狗坡,趁着萧错不在,我和龙叔一起去拿样东西。” “什么东西这么重要,让龙叔亲自出面?” “那瞎子有条狗,不太好对付。龙叔说,东西他要亲自过目。” 帕萨特开走了,路上多了一个女人,看不清楚她的模样,只能看到她头上随风轻舞的黑纱丝巾和她傲不可侵的侧影。 第十八章 冰种凤凰 猴渣坐在车里,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怎么能不笑呢?十月二十九日这一天,不知道是个什么黄道吉日,从凌晨三点到七点,仅仅四小时间,一个锅大的金元宝,就这样端端正正、不偏不斜地扣在了他的天门盖上。真可谓飞来横财,把猴渣嘴都乐歪了。 萧错见猴渣面泛桃花,眼神顾盼流离,一看就是发情了。 萧错很正经地劝猴渣,老大不小的人,找个女人收编算了,没准第二年,我就是首席干爹了。猴渣说他前段时间,还专为收编的事,十二万分虔诚地跑了趟庙宇烧香,对着佛祖只念一个咒语:让金钱和美女来得更猛烈些吧!直念得口角抽筋,才算罢休。如今,金钱来了,美女还会远吗?猴渣想到这茬时,手机响了。 在电话那头果真是个女孩,还没说话,便哭哭啼啼,弄得猴渣手足无措,连忙追问,出了什么事情。 那女孩边哭边说:“今早上,睡迷糊了,没赶上去机场的大巴专车。叫了半天出租车,都说去赤峰机场路途远,除非从葬狗坡抄近道走才能赶上航班,可司机一听葬狗坡就打憷,谁也不愿意载我……”女孩话没说完,又呜呜地哭起来,又说什么演出很重要,她是主角……猴渣怎么劝都止不住。 墨里州是个边境城市,城不大,人口少,没条件,也没必要修建机场。这里人出远门,出差走亲戚,一般选择火车。如果是有急事,或者出国的话,那就会在旅行社订票,坐大巴专车,赶往赤峰机场,在那儿乘坐航班。 从墨里州到去赤峰机场的高速,有两条路可行,一条是经过葬狗坡,山路崎岖,颠簸难行,但时程只需两小时左右。另一条则要绕过红丹河,道路平坦,畅通无阻,但时程却要四个小时左右。两条路各有各的优劣,但从安全上考虑,大家都爱绕着红丹河去赤峰机场,除非是特别熟悉地形或有急事的人,才会选择葬狗坡这条近道。 猴渣听女孩哭声不断,不得已说了句:“别哭了,爷们怎么说也是个车主,一会儿我开车送你去机场。”对方听过此言,才算截了洪流。 猴渣挂了电话,这才想起来,他那辆拖拉机式的老吉普早熄火了,他对着萧错叹了口气,说:“唉,我要不答应她,她能哭出一条雨巷来。”猴渣说完就不住地咳嗽,清嗓子,那意思很明白,想借用萧错的车。猴渣见萧错没甩他,又换了个万般无奈的态度,补充一句:“这丫头叫高娃,人长得顺溜,我特稀罕她……” 接下来,猴渣开始向萧错描述,他和高娃暗结连理的过程。这个高娃是艺校刚毕业的女学生,是皇冠歌舞团的演员。春节前,高娃去玄光阁买玉,看上了一冰种凤凰挂件,那可是猴渣的压堂宝,怎么也不舍得出手。高娃当即使了个小心眼,冲着猴渣摆出了个蒙娜丽莎的微笑。猴渣被迷心窍,竟把冰种凤凰挂件送给了高娃。 高娃一激动,声言要请猴渣去吃火锅,赶上那天啤酒免费,猴渣贱不拉叽地跟高娃拼酒,愣是把高娃拼倒在酒桌上。猴渣把她扛在背上,问她家住哪儿,高娃趴在猴渣耳边,迷迷糊糊说了句话,字不多,就八个:过年了,我心里难受。 猴渣后来才知道,高娃是个多父多母的“孤儿”,父母离异后,又各自成家,谁都不爱要她。然后的事比较俗,高娃的鞋掉了,大雪天还不让猴渣扛着,非要自己踏雪回去。结果第二天,脚起了冻疮,脚指头肿得跟卤猪蹄似的,好多天都不能下地。猴渣买了冻疮膏,每天用脸盆端着雪,帮高娃搓脚、涂药,搓着,搓着,就把关系搓庸俗了。 关系庸俗之后,人也庸俗了。高娃每天咿咿呀呀地哭着、喊着要大豪宅子,要大豪车子,不然就和猴渣的关系纯洁化。猴渣当时听得是热泪盈眶,这好不容易才稳定起来的庸俗关系,怎么舍得说纯洁就纯洁了呢? 但是,对于一个收入极其不稳定的猴渣来说,高娃开出的豪宅子和豪车子,他一样都豪不上。事到如今,高娃还真就轰轰烈烈地和猴渣纯洁了一个多月。俗话说得好: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高娃那么好一棵小白菜,肯定有不止一头猪惦记着去拱一拱。急得猴渣抓耳挠腮,无计可施,要抹脖子的心都有。 猴渣说一句,萧错就听一句,局面跟电影定格特写似的僵着。根据历史记载,猴渣刚学车那会儿,拿他的新车练手,他都没打过愣,任他把车刮得七荤八素跟满汉全席似的,也是一笑了之,自个儿掏钱给车美容,就这么着,猴渣才把本儿给拿下,而后,又花了万儿八千买了辆二手老吉普,哗啦啦开得也是一个乐和。 可今天,猴渣唾沫费了不少,萧错听了却没有什么大的反应,管你猴渣使得是机变无双,还是口若悬河的本事,他始终不发一言。猴渣心如火燎:“行不行,您倒是给句话啊?” 萧错沉默少许,终于开口问道:“这早不去机场,晚不去机场的,怎么非要此时此刻去机场?哥们有点急茬子事,不能给你车,明天你到我家,我请你喝酒赔罪。” 萧错说完从口袋里掏出几百块银子,塞进猴渣的口袋,塞银子的意思很明白,叫猴渣包车送高娃去机场。哥们做到这份儿上,也是无话可说了。可猴渣没动那些银子,用手来回抚摸额上那只疤瘌眼,表情跟抗日英雄躺铡刀似的看着萧错,不出声,光红眼圈。 萧错见猴渣这架势,知道如今不给猴渣这厮解决部车,他是无论如何都脱不了身的。每当遇难的时候,萧错都会很自然地想起两个人来,而在他的心底,却对这两个人始终感到过意不去,这两个人就是何震林与狄清。 第十九章 狄氏家族 萧错想起这俩人的时候,狄清与何震林正站在一辆白色雅阁旁边,这辆车是何震林创业时买的,怎么也舍不得换。猴渣一直想要何震林的这辆雅阁,硬逼着狄清给何震林换了一辆悍马,昨天就说改装调试完毕,可巧,今天何震林忙着去日本,没时间去提,只能开着这辆老雅阁走。 狄清一边给何震林整理领带,一边不住地交代着:“路上开车小心点,别从葬狗坡过。”何震林把狄清揽在怀里,说:“放心吧,时间还早,我一直习惯从红丹河那边绕着走,没事的。” 何震林说完话,并没有进车,而是抱着狄清不放。狄清推开何震林,小声说道:“快走吧,晚了,赶不上航班了。”何震林这才依依不舍地进了车里,和狄清挥手告别,随后,便一溜烟消失在街尾。 狄清是个冷傲的女人,当今商业圈里的出水芙蓉。但狄清不是天生的财女,从三岁起,就没了母亲,对她而言,童年是灰暗色的。而在这灰暗色的生活中,唯一可以给她带来安慰的,就是她的兄长狄康,和她的老父狄中秋。 狄中秋一个人拉扯狄康、狄清兄妹两个,实在是辛苦。混不下去的时候,借了十五块钱买了一个板车给猪场拉饲料。拉着拉着,就把别人的猪场拉成自己的了。再拉着拉着,就把每天经过的那条马路也拉成自己的了。接着,他就把自己彻底地拉有钱了,成为富豪帮里的一把尖刀,钱多得到处撒花。 别人有钱有得乐和,狄中秋有钱有得揪心,自己唯一的儿子狄康,居然是个不爱金钱爱武装的人物,在公安局里做小警察做得不亦乐乎,宁愿满街抓坏蛋,也不愿意接管狄氏产业。狄中秋对他是没招没式的,只好将产业全权给女儿狄清掌管。几年下来,狄清竟将狄氏产业管理得井井有条。 萧错、猴渣和狄清、何震林四人,从小学到大学,不是同学就是同校。四个人同性之间关系都还不错,异性之间基本上谁跟谁也没挨着。直到大四那年,何震林出人意料地喝高了,然后干了件很牛的事。他站到板凳上,给大家讲了一个秘密,说他的心里很苦,因为他暗恋狄清。 狄清听后,心情沉重地走了,留下何震林一个人在那儿哭。然后猴渣去安慰何震林,俩人并肩在深夜的大街上慢慢地聊,慢慢地走,互相切磋了这四年的暗恋心得。 上大学的时候,何震林还没这会儿有派头,人又瘦又高,鼻子上还架着一副近视眼镜,虽然显得文质彬彬的,但不如萧错帅。萧错总是说何震林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何震林说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萧错说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何震林稀里糊涂被萧错摆了一道后,倒也挺有感触,立刻展开攻势,开始轰轰烈烈、明目张胆地追求狄清。 追到毕业那会儿,狄清不知道哪根神经被他追断了,叫萧错递给何震林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树后见……” 何震林握着这张标点比字多的小纸条,大冬天穿件的确良衬衣,围着校园玩命地疯跑,活兜了八个大圈,也没见着狄清,反倒引来了一群围观者。因为何震林那厮手里还攥着一把花,这在当年是很需要勇气的。 这事被来找萧错的猴渣遇上了,问何震林怎么回事。他差点没哭出声来,说:“地址不详,学校里那么多树,谁知道她在哪棵树后啊!” 不知道何震林是什么时候,在哪棵树后,找到的狄清。总之那天,他们是在树后面相见了。第二天一早,何震林就来找萧错拼命,俩人在一番厮打之后,才听何震林吐露真言:“狄清和我说:她爱上萧错了!” 狄清这手真阴,阴得能滴下水了。 就这样,狄清变成了萧错的女人,俩人一好就是好几年。何震林一提起这事,就想咬舌自尽。但何震林一直都没服输,一直跟萧错拼耐性,拼定力,死磕到底。何震林相信,他能磕赢萧错。你还别说,那一天还真的叫何震林给磕来了。 那一天就是两个月前,萧错得知他和格格不是兄妹的时候,何震林、萧错和狄清,这很传统的三角关系彻底崩溃了。 消息被确认后的第三天,萧错约狄清出来,说没什么大事,就想看看天上的星星多了吗。他站在草地上,跟狄清说,我们这几年挺好的,真的,我们挺好的。所以你得答应我,以后也要好好的。狄清使劲点头,使劲点头。然后,萧错就一直仰头望天,认真观察许久,才面目严肃地告诉了狄清一句话:今天是个分手的黄道吉日。 狄清没哭,很淡定地问了一句,是因为格格吗?萧错没回答,把狄清搂在怀里,一直在看着星星,看了整整一夜,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乱七八糟的。两个那么漂亮、那么养眼的人,愣是没整出一段养眼的爱情来,就这样平平淡淡、心力交瘁地结束了。 与此同时,何震林也意识到,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出现了。他在全面分析了狄清的精神状况后,决定干一件“好事”──向狄清求婚。这回这厮手里没抓花,怀揣着“安慰”俩大字就奔狄清去了,狄清也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安慰。 这次何震林去日本,说是去出公差,其实是去提他在日本给狄清定的akoya珍珠配钻首饰,准备下月订婚。 萧错先是给何震林打了个电话,想让他把雅阁给猴渣开一天,可何震林的电话不是占线,就是忙音,怎么也打不通。萧错只好打给狄清,让她借车给猴渣。狄清先是叹息一声,说:“震林刚走,早说一会儿,就能搭他的车去机场了,我这就打电话叫他返回来。”狄清挂了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何震林的电话,一直占着线。狄清只好给萧错回了电话,萧错问狄清,能不能把她的车给猴渣开一天。狄清很为难地说今天狄氏新拍卖行在鬼街口开张,她正开车往现场那儿赶呢…… 萧错挂了电话,先是面无表情,而后破天荒地递给猴渣一个微笑,说:“狄清最近换了个新车,是大奔,还敞篷的,她说先借你兜一天。” 大奔,还敞篷的?猴渣立马心领神会,暗自佩服萧错和狄清,从恋人到朋友,关系转换得惟妙惟肖。 俩人甩了一路闲话,便到了鬼街口。鬼街口已经散市,只剩下些零碎的摆摊点的人,在那儿闲扯。鬼街口对面,张灯结彩,各路人马忙得东倒西歪。剩下的人都围着街口,等着看狄氏拍卖行开张,剪彩。萧错一打听,才知道墨里州大企业家狄中秋,在鬼街口对面,又捐助了两所希望小学,一个安民敬老院,正准备再启动一个艺术品拍卖行。 萧错把猴渣丢在鬼街口,说狄清一会儿就把车送过来,他交代猴渣千万要小心点,猴渣特真诚地说,没事儿,准没事儿。萧错临走的时候,又叮嘱了猴渣一次,叫他明天去葬狗坡吃饭,喝酒。猴渣觉得纳闷,问了句还有谁。萧错说只有何震林和狄清,又说他有个重要的事要宣布。 猴渣的心思全搁在敞篷大奔上了,也没细问。心想着,等送完高娃,他就去葬狗坡住下了,直到萧错把玉蝉和驼皮的事整清楚了他才算完。 其实,萧错所谓重要的事情,一点悬念都没有,就是他和格格的婚礼。只是多年来,俩人一直兄妹相称,突然说给猴渣听,怕猴渣反应太大,他没空解释。 萧错准备离开鬼街口的时候,从墨镜的反光面发现车后有一个人影,一直在盯着他。萧错故意装作找钥匙,同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扫了一眼周围,那“人”突然间,消失了。 鬼街口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只有阴霾的天空。 第二十章 所料不及 高娃长得不错,打扮得又精灵古怪。她看见猴渣时,他正孤零零地站在鬼街口,身边一辆车也没有,高娃不禁心里起怒,高跟鞋咯噔咯噔地就奔猴渣去了,还没来得及耍性子,便看见有一辆红色奔驰敞篷跑车,朝他们开过来,脸上顿时露出一抹邪笑。 驾车的是狄清的司机,在猴渣面前不停地交代:这车是狄总刚买下的,叫猴渣小心点,别擦花了,交代了N次,这司机才舍得离开。 猴渣戴上一副金边蓝墨眼镜,使他看起来很神秘,很冒险,很有爷们儿风格。他握着方向盘,一轰油门,大奔车出了鬼街口。怎么出的墨里州,猴渣都不知道了。 猴渣向车外看去,路两畔是形状各异的大树,树边石壁耸立,万丈高崖,真如天险一般,猴渣知道已经到嘎纳山下了,过了嘎纳隧道就是葬狗坡,他需要格外小心。 车边飞来的寒风,带着一股很特殊、很隐约的腥气冲进猴渣的肺腑,让他觉得有点不安。猴渣一直认为,那不安来源于这红大奔实在太拉风了,再加上他三更半夜就被那儿婆子敲起,又连夜赶到葬狗坡,再从老婆子那儿转回来,已经是身心疲惫。 车子一直很平稳地行驶在山路上,只是越是前进,那股冲击人的不安就越明显。前面就是嘎纳隧道,猴渣看了一下GPS导航,去赤峰机场的路线,是自西向东。出了嘎纳隧道二十公里处就是葬狗坡。葬狗坡在路北,萧错家在路南,转过葬狗坡后,就是红丹河,过了红丹河边的耶那村,就是胡尔绍布草原,穿过草原便是上赤峰机场的高速路口,前后大约两小时的路程。猴渣看过表,现在是八点二十八分,他算了算时间,还很充裕,便把速度降了下来,但减速并没有阻止他冲进张着大嘴的黑色隧道。 隧道里,只有这一辆跑车。对这样一部“猛兽”车来说,猴渣的驾驶速度,无疑不配做它的主人。但猴渣仍带着桀骜不驯的表情,偷看了一眼高娃衣领里的冰种凤凰,凤凰还在,就意味着高娃还惦记着他。不巧,高娃此时也正斜倚在座位靠背上盯着他。 高娃是个活泼的女孩,但今天却似乎很紧张。猴渣善于观察,他看的出尽管高娃表面上安然自若,可她的手却一直紧抓着小腹上的衣服。 到了隧道口,猴渣就觉察到四周格外地不对劲,整条隧道里,只有跑车的声音,静得出奇。很快,猴渣就感到呼吸不顺,像有个重物压在胸口上。出了隧道,猴渣便以一种独特的,沉闷的鼻音喊了一声:“我的天!” 高娃跟着抬头去看,这一看不要紧,所料不及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本来很清晰的山峦和大树,现在,已经全部消失。整条山路上,只有一种乳白色的烟雾,宛如从通往地狱冥界裂缝处,流淌出来的,排列在他们俩的视线里。 高娃也看不清究竟,只有木着脸,盯着那烟雾,一时间的迷惑,使她放在小腹上的手抓得更紧。猴渣有些失措,大骂一声:“我什么都看不见了!这妖孽来得真他妈的夸张。” 高娃表情十分紧张,她喊着:“不,不是妖孽!是雾,是起雾了。快打开雾灯,大灯也打开,这么大的雾,任何车都不会长眼睛的!还有刷雨器!” “我知道,我知道了,都打开了!”猴渣摸索着去找按钮,毕竟车主不是自己,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那么笨拙。但他还是很小心地把着方向盘,注视着前面的路况,这是起雾,不是下雨,尽管刷雨器不停地打着挡风玻璃,但似乎无济于事。 高娃沮丧地望着天,猴渣看了一眼高娃的眼神,总觉得她的眼神里藏着些什么。猴渣深呼吸了一口气,小心地握住方向盘。车前灯的两束光线,照射出的视野很狭窄。虽是白天,能见度却区区几米,根本就不清楚路旁状况。 车是别人的,没有和猴渣磨合过,开起来别扭,又是在山路上,还有这弥漫的大雾。好几次,车开到近前,猴渣才发现是山壁,连忙刹车。他交替着将双手从方向盘上移开,在牛仔裤的膝盖部位上,来回擦拭着手心里的汗液。 车在大雾里,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只能缓慢移动,可移动来移动去,似乎只在原地踏步。这使高娃不禁想到一个令人恐惧的情景:在没有穿过隧道前,一切都是清晰的,存在的。这雾来得太突然了,穿过嘎纳隧道最多不过两分钟。 高娃越想越觉得不安稳,就问猴渣以前有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猴渣说:“葬狗坡附近经常出现大雾,偶尔也会出现黑雾。有人说这是种怪雾,是古代萨满野神下的巫咒,当地人都认为是不吉的征兆,预示着疾病和死亡。今天,咱们居然遇到了,算咱们倒霉,等你演出回来,我带你去寺庙,请个保平安的咒符,解了这晦气。” 高娃点了点头,又看看表,已经是九点三十五分,她突然略显惊讶,对猴渣说:“我们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怎么还在这儿?”高娃脑子里闪过这个问题时,脊背迅速蹿起一股恶寒,顺着脖子往上悄无声息地流出,使她浑身冒出一层鸡皮疙瘩。 猴渣嘴角微微一撇,那是一种奇特的表情,他用沉闷而缓慢的语调说着话:“雾里面有东西……” “什么东西?”高娃听说有东西,血压“噌”的一下,就飙上去了,心跳停了一下,然后又狂跳起来,她非常敏感地朝四周望去。 猴渣直起身子,表情僵硬地说:“你听,它好像正朝这边走来,嘭、嘭、嘭……” 第二十一章 出师不利 四周,很静,除了雾,什么都没有。高娃侧着耳朵,并没有听到什么嘭、嘭、嘭的声音。但高娃依然紧张着,总感觉在那冰冷而柔和的大雾里,好像隐藏着一双眼睛,正在窥视自己。突然,一只大手悄悄地从她身后冒出…… 高娃惊恐万分,尖叫一声,抱住猴渣的胳膊不放,看着高娃紧张的样子,猴渣却一点反应都没有,高娃定眼一看,原来,手是猴渣的。猴渣趁机搂住高娃,一边开车,一边说:“你知道,人们为什么不敢经过葬狗坡吗?” “为什么?”高娃满面怒气,想推开猴渣,但猴渣不放。 “葬狗坡被萨满巫师下了诅咒,到现在,那诅咒仍然十分灵验,凡进入葬狗坡者,都难逃杀身之祸!” “为什么?” “听我爷爷说,嘎纳山上有只神鸟,耶那村人都叫它萨满野神,传说这只大鸟,每隔十五年,就会在葬狗坡出现一次。被耶那村人视为不祥之物,他们都说,只要你看到了它的眼睛,它就会带走你的灵魂。” “有人被带走吗?”高娃突然对猴渣的话感兴趣了。 “三十年前,墨里州成立了一支十八人探险队,进山考察后,失踪了十七个人,当时,只有一个人幸存下来。起初也没人相信是萨满野神干的,直到十五年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那个幸存者以为自己不会有什么危险了,便开车去接他的女儿回家。路上,突然起大雾了,他只能像我们现在这样,慢慢往前滑行。忽然,他听到车顶上有一种怪怪的声音:嘭、嘭、嘭……” “什么声音?” “嘭、嘭、嘭……是那只大鸟用嘴啄车顶的声音。就在那个人往车顶上看的时候,轰的一声,车顶篷被那张鸟嘴啄破了。鸟嘴就像一只铁钩,伸进车里……” 猴渣侃到这里,忽然停下话来。坐在他身边的高娃,正听得热血沸腾,岂能容你侃了一半又缩回去?她抱着猴渣的胳膊,央求道:“后来呢?” “后来……”猴渣知道目的达到了,便故作神秘、欲言又止地咳嗽了几声,去按开了收音机,他想知道大雾什么时候散去。 “墨里州从今天八点三十五分左右,开始遭遇罕见大雾袭击,导致墨里州城市陷入混乱:轮渡、汽渡停航;飞机航班受阻,数千名旅客被困机场;高速公路封闭,据初步估算,至记者截稿时间,公路收费站口前滞留车辆近千辆……” 猴渣听到这段新闻的时候,才算知道墨里州也是一片混乱,他心想着,不知道萧错会被困在哪儿? 萧错和猴渣分手以后,哪也没去,安安稳稳地停在鬼街口。他坐在车里,先是给耶那村小学校的刘校长打了个电话,说格格今天不舒服,不去教孩子了。萧错听到刘校长说,萧老师没来学校,才算把心放下。挂了电话,他一边吸烟,一边看着街口的丽人婚庆公司,一边琢磨驼皮与琀蝉之间的联系。 由于大雾来得突然,墨里州交通大队所有备勤民警,都身着“反光背心”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打开防雾灯、谨慎驾驶。没想到,提醒着,提醒着,就有一辆大货车,歪歪扭扭地朝萧错撞过来,眼看着大货车就要贴到萧错的车屁股上了,他却浑然不知,只听“砰”的一声,然后就出事了。 出事的不是萧错,而是那辆大货车,它本无伤害萧错之意,只是大雾弥漫,发现前面有车,又躲得太急,连转了几个S形后,就这么仰面朝天地躺了下去。 萧错在倒车镜里看得清楚,只冷笑了一下,顺手打开交通电台:“……大雾引起航班延误,造成数百名旅客,滞留机场候机室……据『122』指挥中心统计,浓雾期间,墨里州发生交通事故三十八起,高于平日。据气象专家预测,大雾将在今天下午一时左右散去。届时,航班、轮渡、高速将恢复正常……” 大货车司机卡在车里,被两名交警解救下来以后,顿觉颜面尽丧,死的心都有。由于货车个头太大,又躺在马路上,弄得一片混乱。正在鬼街口巡查的刑警狄康,立刻赶去救急。 狄康就是狄清的哥哥,狄中秋的儿子。考入刑警学院之前,人还很瘦,一脱衣服,小肋条排列整齐地冲你微笑。经过几年训练之后,如今再看,却已是钢铁战士,威风凛凛。作为狄氏产业的唯一龙脉,狄康弃商从警的原因,谁也闹不清楚,就连狗仔队也没跟出个所以然来。 司机和货主只受了点轻伤,狄康捡起地上的瓷片,仔细翻看,是些现代普通瓷,而且做工粗糙,都是些不靠谱的东西。但是,这么一大车瓷器全摔坏了,搁一般人身上可扛不住。然而,狄康却发现司机和货主并没有心疼地上的工艺品碎片,而是神色慌张地盯着车边的箱子。狄康见他们眼神鬼祟,便走到那个大箱子边。他仔细看了看,然后敲了敲箱子,说:“把它打开。” 司机和货主一听狄康叫他们把箱子打开,声音立刻变了腔调:“这不合适吧,这些货都是有了买家的,咱也做不了主动这箱子。万一这箱子里面少了什么东西,我们送货可不好交代了。再说,罚款抄牌那是交警的事,您干吗非查我的货啊?” 狄康说:“这鬼街口今天该我值班,这片的鸡鸣狗盗都归我管,我现在怀疑你们倒卖文物。说,里面装的是什么?” “工艺品。” “山货。” 司机和货主同时回话,口径却不一致,俩人说完互相瞪了一眼。狄康还发现,司机老是用眼神暗示货主。狄康感觉其中有诈,问道:“到底是什么?”司机赶紧回话:“是工艺品,我是驾驶员,装货的时候也没注意。昨儿才拉了笔山货,今儿就给混淆在一块儿。瞧我这记性。” 货主见狄康来势够猛,也不得不给他一个明确提示:“这翻车该是交警管的事,扣不扣货也是交警说了算。这些都是高仿工艺品,一旦拆封了,我们不好复原的。”货主的意思很明确,不想让狄康检查。司机还在那儿絮絮叨叨的,狄康早没耐心了,不以为然地说道:“谁说的,谁规定的?怎么,还叫我亲自动手吗?” 司机和货主眼皮一耷拉,心想:今儿怎么碰到这么个愣货!看样子这检查是躲不过了,俩人互相使了个眼色,货主眼珠一转,趁司机上前拉住狄康开箱的空,突然撒腿就跑。那司机见货主跑了,猛然一低身,扭头也想跟着跑。 狄康一个箭步蹿上前去,一把抓住了司机的肩膀,那司机疼得一咧嘴,口中狂呼:“饶命,饶命,小的不敢了,再也不敢了!”狄康厉声喝道:“跑?我看庙在这儿,你和尚往哪儿跑!开箱!” 巷口里,有个女人隐在墙角,一条黑纱丝巾将她的面容裹得严实,只露出两只眼睛。虽然有雾隔着,但她非常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她用手捂着胸口,一直盯着萧错。她并没有受伤,只是觉得身上像被车碾过一般,五脏六腑全碎了。 她忍不住靠在墙上,实在支撑不住,便顺着墙滑坐在地上。她闭上眼睛,眼前突然出现一种奇怪的幻觉,是她在地上爬行的情景,她浑身是血,整个地面都是血,令人惨不忍睹。 稍后,她强行睁开眼睛,心里暗问:我这是怎么了?是中了巫术,还是被人施了降头?从小到大,她一直被这样一种幻觉所困扰,有时候,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萧错在后视镜里看到有个女人,倒在巷口里,像是疾病发作,不知道为什么,平日少管闲事的他,竟推开车门,想去救那女人。 当萧错下了车,关好车门后,却发现那女人不见了。 第二十二章 胡子被套 萧错一直走到巷口,也没找到那女人的踪迹。他没有再回车里,只是站在丽人婚庆公司门口,点了根烟抽,靠在墙上,慢慢吸着。 一根烟后,只见一人抱着个大盒子,风风火火地赶到萧错面前,这就是丽人婚庆公司的许德志。因为长有一脸的络腮胡子,熟悉他的人都叫他:许胡子。许胡子一见到萧错,就觉得是财神爷门前站,蓬荜生辉,忙不迭地、乐呵呵地喊了一声:“哥们,久等了……” 许胡子之所以称萧错是哥们,是因为他父亲是萧错的小学老师。萧错考上大学去他家报喜时,赶上许家翻修房子,许胡子喊萧错帮忙抬出一个早就用“变了形”的柜子,说太占地方,等有空把它劈开,当柴火烧。 当时那柜子,确实是“变形”,上宽下窄。萧错仔细看过,柜门对开,中设立柱,白铜活件完好,泛出幽幽的银光,应该是被手摩挲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整个柜子古朴精美,品相完好,仔细再看,萧错便断出这是大明朝最经典的黄花梨面条柜。 面条柜的这种“变形”,是利用物理重心偏里的原理,因为重心偏里,打开柜门后,在没有任何动力的情况下,柜门会慢慢自动关上,十分神奇。用萧错的话说:值老钱了。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萧错在观察柜子里的时候,还在那柜子最低层,翻出一破罐子,罐子里还藏着一只元代青花鱼藻纹蒜头瓶,能值多少钱就甭提了。搁现在,能让那爷俩儿天天用钱打水漂,糟践个百十年的。不过,当时许家还很穷,许胡子学摄影,买得起相机,却时常玩不起胶卷。不得已才托萧错帮忙,卖掉面条柜和蒜头瓶,作为发迹的资本。 这些年,许胡子投资了几处房地产,收益不错,置办的几家婚庆公司,也都很兴隆。财源滚滚来了以后,许家父子动了想当个古玩商的念头,一门心思想追回那两件宝贝。前些日子,萧错帮他们追回了那个面条柜,但那只元代青花鱼藻纹蒜头瓶,至今下落不明。从此给许胡子一个热瓷好古的毛病。可以这么说,许胡子喝茶盯着杯子断代,吃饭看着碗盘发呆,出门踩到一块破铜烂铁,也要拾起来仔细端详,生怕放过一次点石成金、芝麻开门的机会。 许胡子一边招呼萧错进门,一边埋怨大雾,说公司职员全被大雾给拦路上了,一时半会儿的也过不来。许胡子请萧错先到他办公室里坐会儿,他好顺便学点眼力活。许胡子说完便打开盒子,亮出一个青花高足杯来。 萧错嘴里“嗯”了一声,瞥眼看了看许胡子怀里的高足杯,说:“胡子,瞧你这杯子的品相,一定花了你不少银子吧?” 许胡子听着萧错的话,心里不禁犯起嘀咕来。他知道,萧错从不玩虚,也从不说没谱的话。如果这杯子是到代的一眼货,萧错一般都会这么说:瞧你这杯子的身份,一定值不少银子吧,而不是:瞧你这杯子的品相,一定花了你不少银子。但是,如果这杯子是仿品的话,那萧错肯定会直接说:瞧你手里的破烂,一定糟蹋了你不少银子吧。 许胡子反正都觉得萧错话里有话,便趴在萧错的耳朵边,强调一下,说:“这宝贝看老,是我才从鬼街口里淘出来的,都说我捡的是个大漏儿。你瞧,青花,元代的。你再看,是龙纹的,这是帝王之相,升职空间比宇宙还大,往狄中秋那拍卖行里一送,少说也得拍它个百八十万……” 萧错听是元青花,瞪了许胡子一眼说道:“您这是逗谁玩呢?不知道您哪来的胆子断的代,反正我这儿已经是汗流浃背了。” 许胡子听了萧错这话,心里有点慌了,连问:“你……什么意思?” 萧错转头,又看一眼许胡子怀里的青花高足杯,说:“不用我说,你就该算出来,元青花在全国范围内,存世量也就三百来件,据说有二百来件在海外待着呢,整个中国也就百十来件。现在,全世界人民都在玩收藏,能有几个真品往你这儿掉?”萧错想,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那小子不用眼神杀他,就得动脚踹他。 果然不出所料,许胡子眼珠一斜,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态:“这来鬼街口淘宝的人,可不是就我一个,八方英雄、四海侠士,都云集在这儿。照你的说法,真品都绝了,那还能玩收藏吗?还怎么玩呀?想当初,我家要是没那两件老货,我哪有现在的花哨日子?再说了,这杯子不是出土器,也不是家传的,是海捞的。出货人前几天是先给了我一口袋瓷片上眼的,常和我在一起玩瓷的老刁、小徐、老李、小张……大家都很看好,都缠着我叫我让他们几片瓷呢!我还专门找过猴渣掌眼,他说不是瞎活,都是真品。所以,我今儿才有胆子把这杯子留下。” 萧错听到许胡子说出货人先是给的瓷片,急忙问道:“这杯子,猴渣过眼了吗?” “没,我去找猴渣的时候,他不在店里。我打电话,他说他有急事,下午才能回来,叫我等他回来再收杯子。当时,几家人都在抢这杯子,我怕走了宝,就先留下了。” 萧错这才想起,猴渣一大早就到他那儿了,他接着又问:“多少银子收的?” “这东西身份见老,又有卖相,他叫六十方,我三十五方拿下的。”许胡子所说的方,就是简化的“万”。所谓三十五方,其实就是人民币三十五万,这可不是小数字,够一般百姓挣一辈子的。 萧错听后,眼睛一闭,心里“咯噔”一下,急忙叫许胡子开门,说要进屋仔细观看。进了许胡子的办公室,好家伙,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瓷器店。到处都是青花瓷器,光彩夺目。整间瓷器活,没按朝代摆放,是按个头放的,顺坡直下。不算房产的投资,光是这一屋子东西,就花了许胡子七八千万。 可惜的是,这上千件藏品基本都不靠谱,真品不上十件,剩余的都是许胡子交的学费,给古玩店烧的钱。唉──人中邪了,不听劝。你救他,他骂娘,转眼就回鬼街口那“补仓”去了。这样玩下去,不玩傻,也得玩疯。这话一点都不错,许胡子的父亲就玩了个老年痴呆,去年走了。临终遗言,就俩字:备钱。 萧错坐桌子前,叫许胡子把高足杯放好,他重新把高足杯审视一遍,先掂了掂手头分量,又用手指头弹了弹,听了听声音,再把它翻过来,仔仔细细地拿着放大镜观察后,才对许胡子说:“这件高足杯,杯口外侈,弧腹,竹节状高足,足外撇,胎土细白致密。通体施白釉,白中泛青。口内沿以青料饰一周卷草纹,杯底为火焰纹,杯内腹压印云龙戏珠纹。外腹青花绘行龙、火焰及云龙,杯体有海捞皮壳。从其胎、釉、形、口、底、工、使用青料及纹饰来看,极像是元代景德镇的货。” 许胡子听到这儿,捋了捋脸上的大胡子,非常自豪地感叹了一句:“千年的小妖,终于修成正果,如今我自己也能抓住宝了。” 萧错见许胡子开始眉飞色舞起来,自己也挺神秘地笑了:“你先别激动,我说的是极像,可不是断定。你快来摸摸你这身份见老的杯子,是不是发烫啊?” “啊?发烫?”许胡子脸色立刻就变了,立刻用手去摸,在确认整个高足杯都浑身冰凉的时候,心里开始冒火,责问萧错:“这宝贝凉得透心,你怎么说烫呢?” 萧错不言不语,只是一脸坏笑地看着许胡子,弄得许胡子全身发毛。 第二十三章 古瓷旧片 这件青花龙纹高足杯,品相确实不错。否则,萧错不会看了又看。但在眼看、手摸、鼻闻了一阵后,萧错便觉出这件东西有些不靠谱,他对许胡子说:“这高足杯器形还算规整,但腹下部太肥,高足上端部分太粗,下端外撇不够。” 这话说得许胡子心里一紧,但他还是很坚定地说:“这种缺陷不能断真伪,真品也会有这种缺陷。” 萧错把高足杯往许胡子跟前凑了凑,又说:“你再看这高足、下腹部分疙瘩釉,十分明显,元青花偶尔也有这种现象,但没有如此严重。真品足墙内侧火石红明显、鲜亮,放大镜下呈现细小的点状,这是胎中含铁质较多的缘故。而此杯,足内墙火石红太淡、偏黄,胎体不见糯米状,高足处旋纹不规矩……” 许胡子听到这儿,“哗”出了身冷汗,心都快蹦到嗓子眼儿了,急忙解释:“高足处旋纹不规矩,这可能是青花瓷生产尚处于不成熟期的缘故。你看这青花发色淡雅,是元朝青花发色典型的一种。绘饰线条流畅,特别是起笔、收笔、翻转皆用笔自如,中锋、偏锋运笔交代清晰,这在元青花中并不多见。” 萧错心里明白,如今不给这哥们说醒,他是很难让自己走出这间房子的,于是他继续说道:“真品高足处旋纹不规矩,但不会像这个杯子有这么明显的做作痕迹。还有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这上面的青花发色不统一,龙的头部发色偏灰,身体发色却偏蓝,说明作者在调配颜色时犹豫不决。” 许胡子把眼睛睁到最大,恨不能使出吃奶的劲来与萧错争辩:“呈色不一,也是元青花常有的现象。” “尽管元青花中也有呈色不一的现象,但只是一种色彩中的色差,绝无两种色彩。这杯子绘饰粗看还行,线条也还算流畅,特别是龙首,神态很生动,但仔细察看后,你会发现,口沿部分线条十分生硬,用笔滞涩,深处太深,淡处太淡。真品青花无论粗放与精细,线条中间都透露出行云流水的气息,是现代仿手所无法企及的。” 许胡子仔细再看那纹饰,脑袋就“嗡”的一下,血撞面门,舌头根子发硬,说话自然也不顺溜:“你……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杯子上有海捞……是从海里打捞上来的,还有龙纹呢……” “别逮着条『龙』,就往皇上那儿靠。我当你是哥们才劝你一句:馅饼不是捡来的,不要低头走,馅饼是天上掉下来的,要时刻抬头盯着看。仿手只要把瓷器放在海水里半年以上,就会生成和真海捞没什么两样的皮壳。如果把海捞痕迹当做抓宝依据,那可比抓手雷危险多了。” “你快别跟我绕弯了,你就直说吧,为啥说它烫手?我……我顶得住!”许胡子话说得挺坚决,可声音却很颤抖。 “明说吧,这只青花龙纹高足杯,是现仿元青花龙纹高足杯,离开瓷窑不超过十年,在海水里泡了不足两年,是开门的瞎活,能不烫手吗?” 许胡子吓得脸色煞白:“你……你真敢肯定?” “我是吃掌眼饭的,不能肯定,我还指望什么混饭!你带回来的这个东西,确实不错,别说蒙你,就是蒙猴渣,也是绰绰有余。我估计着,这东西肯定是哪个王八蛋拿去蒙老外的,结果,出口转内销,土地雷漂洋过海,回来把你给炸了。” “不可能!”许胡子完全发急,在房内转悠半天,找出一个布袋,放在萧错面前,说,“这是他前几天给我的瓷片。猴渣也帮我验过,全是真品,不信你来看看。”许胡子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二十几块瓷片。 萧错仔细看了看,说:“这些瓷片确实是真品,卖主敢拿它当鱼饵,应该是个善设圈套的『套爷』。” 萧错在翻看瓷片的时候,手突然停住,他拿起两块青花瓷片,虽然残缺,但能看出是弯月梅纹的绘饰。萧错越看越觉得那瓷片眼熟,他在放大镜下,仔细观看:“这瓷片也是那『套爷』给你的吗?” “是的,我当时觉得这瓷片不像海捞,不够年代,还问他从哪儿来的,他说是在红丹河附近捡的。” “红丹河附近?这『套爷』你认识吗?是咱行里人吗?” “不认识,野路来的,说是个潜水爱好者。先是给我看了这个高足杯,我没信他,他就给我这些瓷片。我找了猴渣,还找了几个玩瓷的人看了,除了你手里这两块,不能确认外,都是真品。” “瓷片是给你的,还是卖给你的?出货时间是你们约好的吗?” “瓷片没花钱,就是想证明那杯子是真品。本来没约好,今天一早,他就打电话给我,说如果不要的话,他就转手给别人了。我一听,撒腿就去了,谁叫我好这口儿呢!” “你说你这些年来,在外边都买了多少瞎活了?每次说你,你拼了老命似的犯倔,尤其是不把那些江湖人等放在眼里。这不是拿银子PK捡漏吗?行啦,吃一堑长一智,留着吧,和你这些瓷器活放一块儿,唉,多好的古瓷鉴别教材啊。” 萧错这一席话说完,已经足够让许胡子捂着身体的某个部位,惨叫个十几二十秒的了。但许胡子并没有心疼,为什么?他会算。因为会算,所以他还能跟萧错继续说话:“这杯子虽然是被打了眼,可眼前这袋子里的青花瓷片全是真品,作为文化信息,也是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的。按每片瓷至少上万的身价累计起来,我并不算吃亏。” 萧错听许胡子这么一说,突然笑了,怪不得这小子没吱一声,就自己把货留下了,敢情是会打小算盘了。萧错拿着瓷片,对许胡子说:“你要是拿这瓷片跟我说事,我还真想搭你两句。还记得前两年,你看上我的那个青花鼻烟壶吗?我一直没舍得给你。这会儿,我看上你这瓷片了,先借我看几天,回头我把鼻烟壶带来给你。” “这话说得多见外,不就是破瓷吗?看上了,就拿走,什么时候玩腻了,什么时候还我。至于那鼻烟壶嘛……我掏银子换。不过你得先告诉我,这瓷片是个什么身份,值得你拿个青花鼻烟壶跟我交换的?” “这瓷片我见过,我在文物局工作的时候,文物稽查队的狄康送过来一个弯月梅纹瓶子,我当时和领导闹矛盾,没研究透,就辞职了。那瓶子格格摸过,她给断的代,但她也没摸透,就给博物馆收藏了。当时,文物稽查队顺藤摸瓜逮了不少文物贩子。事隔五年了,没想到又碰到这种瓷片了,我想拿回去,和格格一起再琢磨琢磨。” “不瞒你说,鬼街口那个瓷片爷,为这瓷片缠了我两天,我都没给他,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咱们先办正事,我刚从台湾进来几套豪华婚纱,我带你去看看。” 萧错听言一乐,叫许胡子包好瓷片,小心揣进口袋里。出了门,萧错心里就开始犯嘀咕,这“套爷”白送了许胡子这么多瓷片,难道就是为了出手高足杯?不会,瓷片是真品,谁都想抢着要,不需要绕这么大的弯子。再说,那个青花龙纹高足杯,蒙个老外根本没什么问题,为什么还要搭上那么多的瓷片呢? 就在这时,许胡子墙上的大钟响了,当、当、当……不多不少,正好十下…… 第二十四章 诡雾惨祸 “现在是十点新闻。目前,墨里州气象局已经发布紧急大雾红色警报。从早上八时半到九时四十分,墨里州机场无一架飞机起降,先后有十个航班延误,其中,韩国、日本、香港三个航班被迫取消……” 高娃听到韩国、日本、香港的旅客,都滞留机场候机室时,嘴角露出窃喜。猴渣已经感觉出,车已经开始向下倾斜,他明白已经进葬狗坡了。与上坡相比,下坡时更要小心驾驶,否则就会和山坡碰壁。不知道为什么,猴渣总觉得空气中有一股血腥的气味,他向四周望去,却找不到这气味的来源。 突然,猴渣听到身边,有一种奇怪的闷响,他还没来得及看,那物便“嗖”的一声,超车而过,随之而来的仅是风的声音,像隐隐的雷声。猴渣顺声往前一看,是辆大货车,歪斜着消失在浓雾里,他忍不住惊叹一句:“真够敢死的!” “这么个蠢物,都不害怕大雾,你怕什么?” “如果想活命的话,我们必须以蜗牛的方式往前缓慢『蠕动』。” 高娃气了,凑近猴渣的耳朵,摸着他的光头,大声道:“胆小鬼!我宁愿要白蚁、老鼠、蟑螂,也不想要你。” “你要敢离开我,我就掐死你!”猴渣说完,便松开了方向盘,让车子自己顺着坡度往下滑。高娃顿时惊慌起来,冲着猴渣大叫:“猴渣,你想干什么?” 雾太大了,无法预知凶险,以致猴渣一点恐惧感都没有,他把身体压向高娃,只顾着强吻她。高娃一边闪躲猴渣的亲吻,一边大声叫喊:“猴渣,你听,雾里好像有声音。” 猴渣并不在乎,反而想起了刚才没说完的恐怖故事,假声厉语道:“是那只大鸟来了,那只大鸟在啄那人的眼睛,发出嘭、嘭、嘭……的声音……” “你听,它来了,不是嘭、嘭、嘭……是呼哧、呼哧、呼哧……” “不对,是它走了!大鸟把那人的尸体扔进了红丹河,后来,尸体浮上来了,他睁着眼睛,却没有眼珠……” “不对,是它来了。猴渣,当心!它来了……”高娃几乎尖叫起来。她看见一个黑糊糊的东西从雾里钻出,朝他们扑来,当下惊骇欲死,叫苦不迭。 “嘭!”车身突然向下一沉,两个人几乎同时抬头望去,猴渣一脸惊愕,他想缩回座位上扭转方向,但已经来不及了。黑糊糊的东西,在飞过汽车挡风玻璃后,又掠过猴渣的头,不知所踪。 高娃死死拉住猴渣的衣服不放,尖声叫喊间,猴渣急忙转向、刹车、闪躲……总算是刹停了,猴渣的心跳继续错乱,他趴在方向盘上,深呼吸了一口,竭力确认自己的“位置”。 高娃也被保险带勒得心肝肺差点全吐出来,不住干咳,似怒似怨地喊道:“你疯了吗……” “这不能怪我,是它突然扑过来……” 高娃忽然想起刚才那个黑糊糊的东西,推起猴渣,担心地问道:“刚才扑过来的东西是什么?”猴渣四处观寻:“应该是野鸡吧。”高娃也向四周看了看,问:“那野鸡呢?”猴渣猜测道:“可能跑了。”高娃绷紧的弦,总算松了下来,连声感叹:“好在是场虚惊。” 然而,仅仅半秒钟之后,猴渣的神经又紧张起来,他忽然想起一个对他来说更为严重的问题,他重重地敲了一下方向盘,迅速推开车门。可能是他太紧张了,也可能是他身体太胖的缘故,腿被车门卡了一下,使他的身体从车子上掉了下来。幸好他反应极快,用手撑地,才不至于趴在地上。他起身,迅速用手抹了一下脸上的冷汗。 高娃随即也下了车,她盯着猴渣脸上的异样,惊问:“你流血了?”猴渣被高娃这句话弄蒙了,半天才回过劲儿来,急忙摸了摸脸,又摸了摸整个脑袋,没觉得哪个地方疼痛,他对高娃说:“我没受伤。” 可是,猴渣的手上和脸上分明沾着血。猴渣尽可能地观察四周,可视线里一片模糊。在最初的恍惚之后,猴渣终于看清楚了:在地上,居然有一摊血迹! 猴渣看着手上的血迹,又朝着地面上的血迹,呸了几口唾沫,以驱散阴邪不吉的晦气。他挺疑惑地想着:这是谁歇了? “肯定是狗。”猴渣坚信不疑,因为如果是人的话,一定会发出惨叫声。 高娃怔怔地看着大雾,她努力回想刚才所发生的事情,连声否认:“不,不是狗!是只鸟!我明明看见它从天上飞过来的。不,是对面,迎面飞来的。” “你可真会拿我的故事说事,鸟会流这么多血吗?”猴渣脸上的血提醒他们,这件事可能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高娃喃喃而语:“我们可能撞到了一头猪……”说完,她又急忙摇摇脑袋,否认了自己的假设。她仔细回想着,那东西确实是从他们的车顶蹿过去的。 “操他大爷的狗东西,怎么把这大奔车划成这样?”猴渣望着那大奔,脸惨白惨白的,跟在水里泡过似的,看了让人觉得害怕。若不是高娃摇了他一下胳膊,他差点没挺过来。 那大奔车已经是一片狼藉,一排划痕如尖刀刻下一般,车外壳也有些凹陷。猴渣胆战心惊地用手在划痕上面摸了又摸。 高娃见车如此惨烈,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疑惑:“看这车子被伤成这样,不可能是狗,也不可能是猪,更不可能是鸟……”猴渣立刻反驳:“难道是狗神?葬狗坡的狗神显灵了?可是,我没听说过有会流血的神。我们必须先离开这个鬼地方,我要把车开回去,走吧,高娃。” “不,我要去机场。” “机场已经停航,你先把票退了,明儿我再给你买一张。这雾起得邪乎,我怕出事。”猴渣拉着高娃向车门走去。高娃跟着猴渣刚走了两步,突然拉住猴渣,继而又是一阵尖叫:“猴渣,快看那儿,那是什么?” 猴渣随着她的目光望去,确实有样东西在车灯下闪闪发亮。雾,太浓了,看不出是什么。高娃跑上前,她看清楚了,地上是一个白色蝴蝶发夹,蝴蝶结是丝缎的,很小,很精美。因为整条发夹都镶有紫水晶,所以在车灯下会反光,会发亮。 高娃捡起发夹,发夹上还缠着几丝头发,显然,这是女人戴过的。令她感到恐慌的是:蝴蝶结上居然有一片血污。 “难道我们撞的是……人?” “不……不可能。”猴渣看着那蝴蝶结紫水晶发夹,单从款式上看,没什么特别的,但总让人觉得好像在哪见过。可猴渣也无法断定自己在哪见过这发夹。他四下寻找,困惑地看着地面:“我……我没有看到任何人。” 高娃扔掉那只蝴蝶结紫水晶发夹,说:“肯定是人!不然,那带血的发夹是从哪来的?” “人怎么可能飞起来去撞车呢?”猴渣挠头称奇,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此际,必须四处找找,看看附近有没有蝴蝶结水晶发夹的主人。他环顾四周,所有的视线都被大雾拦截得一干二净,到哪去找人呢?难道,那“人”被车撞后就跑了?不,不,绝不可能。 “我想起来了,高娃,我们是自西向东开的车,刚才在路上紧急刹车闪躲,车头掉转了方向。也就是说,如果是撞了什么东西的话,应该到车头的相反方向去寻找。车前没有,那就找车后。跟我来,高娃。” 猴渣拉着高娃向车后走去,在如此紧张的时刻,猴渣并没有注意到高娃脸上,露出的那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两人一起走到车后,不多时,便传来高娃一声嗷叫。猴渣急忙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一幅血淋淋的场景,赫然呈现在他们面前。 第二十五章 神秘血婴 在山路中间,躺着一个“人”,像一块写着晴天霹雳的大石头,一动不动,因为被雾隔着,如果不在近处,很难看出是死是伤,只知道四周全是血。俩人心里害怕,赶紧把视线移开,不敢再看。 看来这葬狗坡看似平静,风景优美,实则暗藏凶险,难怪当地人都如此忌讳此地。猴渣的大脑骤然间一片混乱,心中暗暗叫苦,本想借车炫耀一下身份,不料片刻之间,便惹上一身血灾,他几乎要哭出来,不断地向高娃解释着:“我刚才真的没发现有人出现,我发誓……你帮我看看,那……人死了吗?” “我不知道,我不是医生。”高娃只能这样回答,她想上前,但马上又退了回来,对猴渣说,“你……去看看……”猴渣急忙退后一步,摇手道:“……万一……万一那人没死呢?”高娃使劲地推了一下他:“淌了那么多血,难道那人还会跳起来抓瞎你的眼睛吗?快去!” 猴渣只好小心翼翼地走了两步,他的动作很胆怯,很生硬,很迟缓。他满脸是血,又像一个持刀凶手,显得狰狞恐怖。他一点点地靠近那个人,似乎在担心这个躺在地上的人会随时一跃而起,突然扑向自己。但是他的担心白费了,那个血肉模糊的“人”,已经支离破碎,如何能动? “我想……这人……已经死了……”猴渣朝那“人”跟前挪了两步,便立刻像弹簧似的弹开。他并没有去看那个“人”,或者说他根本没睁眼睛去看。这事搁在任何人身上,都不能淡定地去看一具尸体的脸。 “我们怎么办……” “我们……走吧。就当我们……从来没有来过,行吗?这雾很大,没人能看见我们。” 高娃愣了一下:“说什么鬼话?地上明明有具尸体。”猴渣心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要是尸体不见了呢?”高娃闻言,顿时愣在当场:“抛尸?” 猴渣的这个念头横空杀出,把高娃的头弄大了一圈,很显然,这是个她不敢想象的主意。 猴渣上气不接下气,继续说道:“我们可以把尸体扔了,扔到葬狗坡的森林里。坡里毒虫毒雾很多,蚊虫滋生,空气潮湿闷热,瘴气常年不散,尸体到里面很快就没有了。再说,葬狗坡已经失踪了有很多人了,只要山路上没有尸体,公安局就没有办法断案。”这一刻,猴渣的心脏不由得咚咚咚地鼓动着。 高娃悄声说:“你……疯了?这是犯罪,我可不参与这事。” 猴渣盯着路上血迹,苦笑连连:“我不想惹上官司,不想进监狱,你明白吗?我们得赶快行动,雾要是再突然散了,我们就没机会了。”猴渣极力压抑着愤怒,使得他的声音变得发颤,毕竟他是为了高娃才开车出来的,现在居然要听她这种教训,他的脑袋几乎要爆炸了。 高娃看上去似乎比猴渣沉稳多了,安慰他说:“猴渣,这只是一场车祸,你没杀人,也不是凶手,别那么紧张,先冷静下来。” “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猴渣抱着头蹲在地上,他开始后悔,不该从葬狗坡走,如果绕红丹河走的话,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猴渣,咱们报警吧。” 猴渣愣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其实猴渣根本不知道警察会如何处理这种事故。但是对他来说,报警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猴渣站起来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高娃身上,又忍不住把高娃搂在怀里,趴在她耳边,说:“高娃,这事跟你没关系,等会,警察把我带走,你就别去机场了,一个人先回去。把我这衣服披好,路上冷……”那一瞬间,猴渣觉得嗓子堵得特难受,说话声音特别低,他怕再说下,会把自己给说哭了。 高娃披着衣服,接过猴渣的手机,慢慢地往后退着,一直退到葬狗坡的祭祀台边。看来,她是不想让猴渣打扰她和警察的通话。 雾还是很浓,前方显得很模糊。没有风,整条路又恢复寂静和怪异。猴渣站在地上,一动不动。显然,他听到了什么声音,正严重地刺激着他的耳膜:“嘭、嘭、嘭……” “谁?”猴渣耸然一惊,隐约起伏的“嘭、嘭、嘭”声在回应他的问话。这一次,猴渣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猴渣平时并不是个胆小的人,否则也不敢来葬狗坡。但现在,他的心底升起一股阴冷。他不再以为这是恐怖故事里的某个情节,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令他胆战心惊的假设。 猴渣回头看着来时的路,他相信自己的感觉,他相信这里还有别人!这大雾弥漫,荒山野岭的,到底是谁在作祟?他疑惑地原地转了个身,四下里紧张地寻找。难道是……不会的,绝对不会的,一定是过于紧张而产生的幻听。“嘭、嘭、嘭……”那个声音依然在浓雾里回荡,像是有人在无奈中绝望地呻吟。 妈的,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戴着护身符,穿着道袍都能撞到鬼。这声音,简直太锻炼心脏了。猴渣心里乱骂,拼命压抑内心的恐慌,深吸一口气,索性壮起胆子,学着当地村民驱邪的口气,大喊起来:“天上有的是鸟,地上有的是米,这葬狗坡路窄,咱们算是碰上了,不管你是上三界,还是下三界的朋友,若看得起我猴渣,就出来照个面,咱交个缘分……我是说真的,你马上出来!” 很明显,猴渣被这种恐慌惹恼了,气愤地命令着暗处那不知是什么的东西。他迈开大步向车子走去。如果真的有人,肯定和这场车祸脱不掉干系。 猴渣还没走到车后,就发现在车子后面,迷雾斑驳中,冒出一个人影来。猴渣定眼观看,是个六七岁孩子。此刻,那个小男孩静静地站在那儿,背对着猴渣。他一直低着头,头发乱蓬蓬的,穿着一件肥大的上衣,整个儿包裹着他,好像包裹着一副骷髅骨架。 猴渣试探着走近他,见小男孩手里拿着一个铁叉,铁叉上拴着胶皮筋,这应该是一种自制的打鸟弹弓。听到猴渣说话,那小男孩就像一扇锈门一样,缓慢而又僵硬地转过身,直到与猴渣面对面。 古人说,相由心生,错得再离谱,那也得挨着点皮毛。猴渣在鬼街口,经手过不少辟邪驱鬼的物件,哪一件都是凶神恶煞的相貌。不知道为什么,猴渣还真没跟长得这么辟邪的孩子接触过。那孩子生相丑陋,满嘴的黑黄龅牙。打量之余,那孩子朝猴渣抬起手臂,渐露微笑,直笑得猴渣打心里毛骨悚然。笑着笑着,那孩子便伸手过来,猴渣仔细一看,竟是一只血手! 此时,千钧一发,也无暇多想,猴渣立即用双手蒙住自己整张脸,两腿如树叶般拼命颤抖,就连呼吸都骤然停顿。他之所以原地未动,是因为他丧失了逃跑的能力。许久,猴渣才鼓足勇气从指缝中看去,他发现,那孩子不见了。 “嘭、嘭、嘭”声如断箭般戛然而止。什么都没有了,一切都消失了。 猴渣使劲眨了两下眼睛,心想,自己两天一夜没合眼,莫非是看花了眼不成?葬狗坡是个诡异之地,林中异气可以幻化出各种奇景,就是那些奇景,把人引向死亡。当猴渣走到车前,心里一紧,车前竟有一个血手印! 猴渣随即一想,应该不会,那种幻化奇景,都是光线折射而产生的,纵然是千奇百怪,也只能够看得见,却摸不到,而今,这车上的血印,却是真实存在的。这绝对不是幻觉,他确定! 远处,浓雾里,有一只野猫,远远地躲在草丛后偷望,雾太浓了,使猫看得见,却看不远,它也不敢确认,一米之外,是生路还是死路。令猴渣心跳的是,那只讨厌的野猫,偏偏又在此时发出那种三长两短的叫声,嘴说不怕,那可是真怕。 高娃报完警,便和猴渣一起畏缩在路边,等待警察的来临。他们低着头,除了双脚周围,他们哪也不敢看。的确,山路上长短深浅不一的血痕印记,比比皆是。他们无法想象当时遇害者正在经历什么,可是,更让他们做梦都想不到的,还在后头。 第二十六章 死亡开始 墨里州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科的何敬业,在接到报警后,立刻组织交警驱车出发。车行半路,说些外话,是关于何敬业这位老交警的。 何敬业祖上做过晚清的知府,也做过民国的警备厅厅长。他自己早年是个刑警,也练过些擒拿格斗,现在抡起来也是虎虎生风,但打完以后,是累得气喘吁吁。这也说明了他曾经有着辉煌的仕途、光荣的出身、众人的夸耀和羡慕。现在,这一切都已经离他而去。先赐予你风华正茂,然后再拿走,只留给你枯枝败叶,这就是青春最折磨人的地方。 何敬业在年轻的时候,也干出过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那就是他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漂亮的老婆又给他生了一个十分像他的儿子,叫何震林。接着,漂亮老婆又给他生了个同样漂亮的女儿,叫何晓筝。 何敬业这个漂亮老婆叫池文青,是他一生至爱,也是他的致命伤。其中缘由确实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的事。人命关天的紧急时刻,实在不合时宜说这些,其中细节暂时隐起,日后在说。只粗道几语,池文青和萧错的父亲萧明恒,曾经是大学考古系的同学、墨里州考古研究所的同事并且兼有恋人的关系。这么一说,一目了然。 池文青和萧明恒为什么分手,谁也闹不清楚。只知道萧明恒做野外考古时,带回来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萧错的母亲。这使池文青颇受打击,悲愤之下,嫁给了何敬业。生下了何震林与何晓筝后,一家人过得不算富裕,但也算安逸。可让何敬业想不到的是,这并不是事情的终结。 十五年后,池文青突然用枪指着何敬业的脑袋,很严肃地告诉他:萧明恒有危险,叫他立刻去救他。这玩笑开得实在是太大了,在何敬业看来,这就是池文青旧情复发的挑衅行为。相信只要是人,就会难以忍受。何敬业宁死,也不愿意出手去救萧明恒。没想到,不久以后,萧明恒真的出事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音信全无。 用何敬业的话说,萧明恒当初是为了个私生女,去了深山老林躲藏起来。如今,人们思想都开放了,他也能挺直腰杆出来了,可还是不见他露面,这个人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这么多年来,始终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池文青曾多次要求何敬业调查,而何敬业当时年轻气盛,索性板起脸来作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决定:辞去刑警,做交警。池文青一怒,搬出何家,与何敬业的关系僵化了十几年。 外话说完,何敬业的警车,在警笛尖叫声中,一路经过无数个山路特有的惊险急转弯后,已经赶到案发现场。遗憾的是,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已经没有生还的可能,也没有任何必要采取救护措施。何敬业带着几个交警,根据受害者的随身散落物品和血迹,将现场分区划域,提取现场周围可疑车痕,并对现场的各个区域逐一进行测量、摄像留证、做现场勘察笔录和事故现场图。 何敬业看到自首的肇事者猴渣的时候,表情并不惊讶。猴渣从小就喜欢拽着何震林干个偷鸡摸狗堵锁眼的事,何敬业可怜他是个孤儿,教育他很多年,还托人帮他在博物馆里找了份工作,可这小子一点都不正干,辞了职不说,这会儿又撞死了人。 何敬业在向猴渣和高娃了解完整个车祸的经过后,何敬业让猴渣和高娃站在一边,尽量保持安静。随后,他从地上捡起一个背包,从里面找到一张身份证,上面写着这样一个名字:萧楚格。 从出生日期推算至今,她刚满二十一岁。 猴渣听到“萧楚格”三个字后,脑袋立刻蒙了,吓得两手乱抖。不,不会的,猴渣很快就否认了,想着格格几个小时前,还帮他摸宝呢,那么福大命大的女孩,绝对不会说死就死。猴渣不信,走到近前仔细看了看,立刻瘫在地上,对着格格的尸体,狠狠地拿拳头砸自己的脑袋。 何敬业面向躺在地上的格格,格格也面朝着他,两人面面相觑。他吸了一口雾里的血气,看了看手里的身份证,又将那口血雾气叹了出去。他先是翻了翻身上的电话薄,然后,又合上。看样子,他并没有找到他想找的电话号码。他将身份证转交给了身边的交警,因为猴渣情绪太乱,只有让他通知死者家属。 从整个现场痕迹来看,格格死的时候很惨。车辆从她身体上碾轧而过,下半身被车底勾起,一路拖行。先是耳鼻淌血,后是骨骼碎裂,接下来碎肉、骨头延展开来,形成一条血路。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她的嘴巴一直呈半张状,在悲痛欲绝的时刻,她很想说出什么,于是,就有更多的鲜血,从她的口中涌出。她很顺从地躺在地上,生命就这样绽放成为一朵血花。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风和落叶,就这么慢了下来。 这个时候,现场已经聚集了很多村民,有人鸡一嘴、鸭一嘴地在浓雾中议论着,有人恨不得冲上去,把谁谁谁给掐死。也有人,一声不吭地想象着见过的所有车型:集装箱大货车、拉煤车、碎石车、半挂车、大客车、出租车……是怎样吨位的车制造出如此残酷的死法? 一场悲剧发生了,而肇事现场,除了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外,只有寥寥几道车胎痕迹!这些残留车痕,能揭开悲剧的真相吗?虽然猴渣和高娃对这场车祸,都已经供认不讳,但这能证明他们就是真正的肇事凶手吗? 就在何敬业警戒现场之时,突然有人惊慌失措地喊了一声:“快看!那是什么!” 人们四下张望,脸上尽是惊恐的神色。是一只狗,但并不是一只普通的狗。那是一只身壮肥膘的红棕色大狗,噗簌簌抖着鬃毛,从浓雾中跑来。现场,除何敬业以外没人敢看那只狗,因为,那只狗嘴里含着一条腿,一条人的腿。腿上有一粒鸟粪,那是鸟在惊慌起飞时掉落的,似乎还冒着人肉的腥气。 狗将人腿安放在死者身边,它跪伏在自己主人身边。狗不再难过,它看到主人身体已经完整了。狗,笑了,它笑那些劫数难逃的人,那个扑朔迷离的阴谋,在这只狗眼里,仅是些自作聪明的人玩的一个自慰游戏,凶手,就粘在狗的那双瞳人里,正迫不及待地想显示出来。 “赶紧给狗拍照!” 何敬业走到那只狗跟前,这是一只红棕色拉布拉多猎犬,模样长得怪异,眼神沮丧,双耳下垂,身高约为六十五厘米,被毛很短、很密实,被雾水打得油光发亮,水獭般粗大的尾巴几乎呈直线状。 何敬业发现狗身上套着一个导盲鞍,导盲鞍上有一个吊牌,上面写着两个汉字和一排数字。两个汉字是萧错。何敬业迅速掏出手机,按下紧跟在“萧错”后面的数字…… 在葬狗坡这个荒凉地方,出了这么一件惨祸,大家都想看个结果,就算天塌了,也不舍得离开。可就有那么两个人,在仔细看过地上的尸体后,也不问事发缘由,只互相交换了个眼神,便急忙退出人群。 在远离了警戒圈之后,俩人看四下无人,一人掏出手机,躲在另一人的身后,悄声说道:“彪哥,葬狗坡出事了,那瞎子死了……” 谭彪听到那瞎子死了,脸色突变,立即掉转车头,“嘎”的一声,刹在了鬼街口。他疾走巷口闹市,竟与野马旷野驰骋无异。终于,他看见了那个女人,她正手捂胸口,站在婚纱店外。谭彪疯了似的跑上前去,不由分说,抱起那个女人,一路狂奔。那女人痛楚之中,虚声问了句:“彪哥,你怎么来了?” 谭彪听言,抱得更紧,眼里像是急出了火:“我怕……是你死了……” 第二十七章 痛失至爱 鬼街口,静得没有任何声音,梧桐光秃的树枝,在浓雾里挺拔得像寂寞的手势。丽人婚庆公司里放着一些轻轻如水的音乐,很寂静的样子。 婚纱很白,天使羽衣的那种白。看到这种白,你会想到,原来一切真的是曾经有过,原来一切又都是空的。 “我就要这件!” 萧错面带微笑,从一件缀着细细的刺绣蕾丝、镶着施华洛世奇水晶的婚纱后面走出来。许胡子点头,叫服务小姐拿去包好,并安排了人员,设计萧错明天的婚礼。萧错说,只把家里布置喜庆一些就行了,其他一切从简。萧错还说,改天有空把鼻烟壶送过来。许胡子呵呵一笑,说婚礼包他身上,随后便去筹办去了。 在等礼服包装时,萧错开始想念格格,想着深夜对谈时一些可爱的细节,想她的邪气慧黠的腔调,以及那些晦涩简单的语句。他竟笑了,但那种笑很快就僵硬在嘴角。这个表情变化,很像我们童年时沉溺过的万花筒,摇一摇,就会有无法预料的安排出现。 当萧错把眼睛贴近橱窗时,他突然看见了格格。格格就在橱窗外的马路中间站着,身边没有虎尔赤。他看不清她的脸,只能感觉出她在向他微笑。各种车辆从她身边穿行而过,却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她也没有惊慌和闪躲的意思。 这太危险!萧错的眼睛立刻离开橱窗,就在他迅速站起身准备离开时,服务小姐走到了他的面前,说:“先生,您的礼服包好了。”服务小姐把婚纱的包装盒递给萧错,萧错接过礼盒,他看见包装盒上有一朵紫红色玫瑰,凄艳地盛开着。 当萧错走出门时,格格却不见了。萧错长长地叹了口气,是幻觉!他想,他是无药可救了,和格格只分开了几个小时便六神无主起来。萧错坐进车里,他掏出手机,想给格格打个电话,他想知道,格格是不是还在家里弹琴。 当他摸出手机,还没拨号,手机就响了。何敬业的声音嘶哑而迟钝,简单地向他陈述,在葬狗坡,发生了一场车祸。当萧错问到格格时,何敬业很僵硬地说了四个字:“格格,走了……” 萧错没等何敬业说完,就挂了电话,三秒钟内,他的意识全部沦陷。他低着头,看着那盒婚纱上的玫瑰花,喉结一上一下地滚动,眼泪一时没忍住,掉了两三滴下去。没人能知道,这种不愿意发出声音的哭泣,是多么地难受。 他的车甩出一路的颠狂,让司机们不得不急停下车来──他们肯定在咒骂他,他却顾不上那么多。赶过去是否能救活格格?不能,断然不能,那又何必赶得这么急?他想多看她一眼,让她从他怀里离去。 突然,他又看见了格格,格格就坐在花园里的大摇椅上,晃来晃去,她赤裸着双脚,微微侧着脸,寂静的身影,像一只猫。他慢慢向她走近,她觉察到他,在他靠近她身边时,转过头朝他嫣然一笑。 格格把头埋在衣服里,稍微停了一会儿,突然轻声说了句:“哥,我冷。”他看着她,笑了。然后,他注视她的眼睛,疼惜而婉转,充满爱怜。 “我抱着你,还冷吗?” “不冷了。你会一直抱着我吗?” “会的。” “哥,你会离开我吗?” “不会。” “有时候,我会很害怕,哥,这是真的。” “别怕,我会抱着你,一辈子!” 格格没说话,只是点点头。格格躺下来的时候,他拿下了那个镶有紫色水晶的蝴蝶发夹。她嘴角挂着笑,倒在他怀里,轻轻地在黑暗扑过来之前,合上了双眼。 “格格,别睡!”萧错这一喊,喊得抓心挠肝似的疼。他急忙踩下刹车,他抬起手,试图唤醒她。可是,就在这一瞬间,所有的图像和声音都不翼而飞,马路上,只剩下白雾茫茫。原来,一切真的是曾经有过的。原来,一切真的又都是空白。他的手停在挡风玻璃前,再也抓不到格格了。 紧急的刹车声,在雾气中凝滞后,萧错发现自己是清醒的,并且浑身是汗。他打开车门,看到了出事的位置。鲜红的血迹到处都是,格格很安静地躺在那里,等着他。 透过浓雾,亦真亦幻间,萧错还能看见格格巧笑嫣然,一如含苞待放的花蕾。他想去拥抱她,亲吻她,他想安慰她所有伤口,可她身体的周围,已经被交警事故处理科人员用警戒线围成一个圈,形成了一个生者无权逾越的界线。 萧错迈着沉缓的步子,朝那个圈走去,他默默地走过马路上站着的人,一个,又一个……他的这种样子,让旁边的人都揪紧了心,以至无人敢上前去搭话,只是侧目相看,仿佛都被过度的恐惧钉在地上一样。 萧错走到警戒线前,他站住了,抬起头来。借着警车忽闪不停的灯光,人们才发现他早已泪流满面。他看一眼猴渣,又看一眼何敬业,一动不动地站了几秒,终于无法忍住内心巨大的冲动,呜咽着说了一句:“何叔,让我进去。我想看看格格……” 萧错直视着何敬业的眼睛,这么多年,他们的目光还是第一次撞击。看着他的痛苦,何敬业的眼睛暗淡了,想劝又无从劝起。 “你难过,我明白,但是,你闯进去可能会留下痕迹,留下痕迹,就意味着破坏现场。”何敬业闭上嘴时,嘴部轮廓立刻变得很冷,冷得接近残酷,任何人都应该看得出,他已拒绝再谈论这问题。 “何叔,看在我和震林是同学的分儿上,您让我进去看看格格。”何敬业直接推开萧错,说:“工作时间,我是警官。如果你认为咱们是熟人,请叫我何警官。” “何敬业!我求您,我哪都不动,就抱着她,地上冷……”萧错立即推开何敬业,他冲过去,被交警们挡回来,又冲过去,又被挡回来,再冲过去,再被挡回来。何敬业拦腰抱住他,想把他拖走。但是,没有人,真的没有人,能从这个地方抱走一个痛失至爱的人! 猴渣上前帮何敬业一起抱住萧错,边抹泪,边说:“我知道你心里堵得慌,你发点火,别傻愣着,想抽我,就抽吧。”萧错一把拽起猴渣的衣服领子,猴渣看得出,他很想抽。其实猴渣理解的,真的。自己的哥们,开着车碾死了自己的女人,搁谁身上,谁都会很气愤,更气愤的是,车还是自己帮这哥们找的。 猴渣挺着脖子,准备挨抽,萧错是猛汉,真要是动了手,猴渣断个鼻梁,开个瓢,那都是轻的。但是,萧错没动手,他只是指着格格的尸体,说:“你告诉我,格格怎么了?你他妈的快告诉我啊!” 猴渣能感觉出,萧错的一双手冰凉冰凉的,像一把镣铐,戴在自己脖子上。对于萧错的问题,猴渣有点结巴:“格格她……她……”猴渣没有勇气再说下去。 “是你干的?是不是?”萧错哽咽着把话说完,再也没吭声,咬着下嘴唇,眼瞅着就要咬出血了。萧错斜了一眼高娃,见她打扮得花枝招展,不由得怒火中烧,早知道是这么个货色,别说是奔驰,连个驴也不借她一头。 猴渣见萧错拿眼横高娃,生怕他把火嫁接到高娃身上,急忙擦了擦鼻涕,说:“是我干的,要杀要剐,要剥皮要抽筋,我猴渣要是打怵,皱一下眉头,我他妈就不是人。这事,跟她没关系,车是我开的。” 萧错听到猴渣还为高娃说话,抬腿就是一脚。他的力气很大,再加上怒火,直踹得猴渣这么个重量级的人物,连连后退,血瞬时就从嘴里涌了出来。猴渣捂着胸口,不敢出声,恐怕一张嘴,五脏六肺顺着血淌出来。 等猴渣再看萧错的时候,萧错已经走到离格格最近的警戒线处,眼睛不再流泪,干巴巴地发肿,他一直看着格格,眼珠子转都不转一下。 第二十八章 倾听尸语 何敬业劝萧错冷静下来,尽量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在没勘察完现场之前,我们不能说猴渣就是凶手,也不能说猴渣不是凶手。何敬业还说根据现场情况初步推测,还存在着种种疑点。 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何敬业是一个有经验的警察,没有一天懈怠过交通案件,没有一件事情能够瞒过他的眼睛,更没有一个肇事者能够忽悠住他。任何一个案件,他都不会草草了事,而是要在脑海里,模拟出事发经过。 而这个经过,只有靠轮胎印迹。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勘察运输车辆痕迹,对侦查破案有着重要作用。特别是轮胎印痕,车轮在转动过程中,遗留在路面上的印轧痕迹,可以直接反映出车辆轮胎的数量、车轮之间的相互位置、车轴的长短,并显示车轮的外部花纹特征。这些都是判断车辆种类的依据,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首先,何敬业要勘察从死者身上碾过的轮胎印。 何敬业将它列为第一组轮胎痕迹,这组车痕呈直线形,从尸体身上碾过后,沾着死者的血迹,由深到浅,自西向东逐渐消失,这符合猴渣的大奔车行驶方向。但是,何敬业并没有发现这辆车的车印有刹车、转向、减速的痕迹。从这组车痕分析,说明肇事者在案发后,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从事发到现在,所有人都认为猴渣才是这起惨祸的刽子手,但从这道车痕看来,事情远远不是这么简单的。何敬业对这道车痕的第一印象是这些轮胎印非常宽。所以他怀疑,肇事车很可能是一辆重型车辆,并不是猴渣所驾驶的奔驰跑车。 由于突发大雾,地点偏僻,何敬业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证人,整个案件,只有猴渣和高娃两个“自首”人,这使何敬业不得不去追踪那辆奔驰车的轮胎痕迹。 猴渣的奔驰车被列为第二组车胎痕迹。猴渣的车,是自西向东行驶,轮胎经过直行、刹车、急转弯后,在路面画下了一个不规则的半圆,与尸体结合起来,像一个大大的“?”。 何敬业根据奔驰车检结果,结合刹车和转向痕迹判断,猴渣驾驶的奔驰车,并没有撞击到和碾压过死者的身体。现场的种种迹象,都在表明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碾压死者的应该是重型车辆,逃逸方向是自西向东。 有了凶手逃逸方向和肇事车型,何敬业的追捕范围就缩小多了。目前高速因大雾封锁,凶手只能抄小路逃逸。时间紧迫,必须找到肇事车辆和逃逸司机,如果不在短时间破获此案,案犯可能就会把肇事车修复一新,那样就会增添破案难度,甚至成为悬案。 不过,最令人不寒而栗以及无法理解的部分则是,如果猴渣的奔驰车没有撞到死者,他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祸首呢?如果猴渣没有撞到死者,那么奔驰车上的划痕、凹陷和血手印是哪来的? 何敬业以锐利的目光注视着猴渣和高娃的表情,猴渣的嘴还在流血,高娃战战兢兢地将整件事故的来龙去脉又详述了一遍,并再三强调,划痕和凹陷还有血迹,都是一个黑糊糊东西,先是踩在车前部,再掠过挡风玻璃后,从车顶飞出去造成的。何敬业紧锁眉宇:猴渣和高娃所描述的黑糊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根据猴渣口供:他目击到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躲在他车子旁边,手里还拿着一个铁弹弓,车上的划痕,有可能是铁弹弓造成的。如果猴渣撞击到的黑糊糊的“东西”,是那个六七岁的小男孩的话,那么,小男孩在飞越车顶后,还能安然无恙地离开现场吗? 当何敬业要高娃出示机票时,高娃却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机票忘记带了,一会儿说机票丢了。没有机票,猴渣为什么要带着高娃在大雾里急行赶往机场呢?何敬业叫高娃把身份证拿出来,结果高娃说她走得急,忘记带了。何敬业认为疑点太多,一个赶着去机场,坐飞机的人,不带行李也就罢了,为什么连随身包裹和身份证件也不带?这是坐的哪门子的飞机? 何敬业在心底思索着,他们在说谎?在演戏?这是案发现场,不是好莱坞的拍摄基地,在这个时候,出演科幻片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UFO的外星人理论,不应该是奔驰车划痕、凹陷和血迹现象的正确答案。猴渣和高娃撒谎难道是为了掩饰俩人私情? 一个个疑问朝何敬业袭来,凭着他多年勘察交通事故现场的经验,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现场都不像是刻意制造出来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明明是一场交通肇事逃逸案,却被这两个“自首人”的口供,弄得扑朔迷离。 何敬业抱臂沉思,当他走到路边,突然发现路边有一堆呕吐物,这立刻引起了何敬业的注意。呕吐物是小米粥,还未来得及消化就吐了出来,这应该是早饭。他初步推测:这堆呕吐物很有可能就是死者萧楚格的。可死者为什么会呕吐?是疾病?是中毒? 何敬业百思不得其解,他在呕吐物附近,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注意到了另外一组轮胎印记,它位于人行道上。这组车痕,看上去好像跟这起肇事逃逸案,毫无关联,但这组车胎印痕,极其清晰,有加速,有刹车痕迹。作为一名警官,他的职责就是不能忽略任何可能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他必须对一切都非常敏感。或许,这就是一个线索,一个开端,一个侦破案件的关键证据。再或许,这辆车的司机,就是这场悲剧的目击者。 何敬业立刻将这组轮胎痕迹,列为第三组进行跟踪。他沿着车痕往前跟踪,没想到,在跟踪几步之后,车痕居然又回到原始的公路上。葬狗坡路边地面环境,非常恶劣,时而坚硬,时而沙尘,时而浮土,但遇到松软的沙土,轮胎势必还会留下明显痕迹,何敬业决定朝反方向跟踪。 果然,在跟踪了一段路程后,中断的轮胎印痕,又重新出现,整个路线呈“S”形状。这辆车,为什么忽而下了行车道?又忽而上了行车道呢?是因为大雾迷茫,看不清楚路线?还是另有原因? 何敬业决定马上提取轮胎印,带回警局,研究轮胎的磨损程度,纹路,缺陷,切槽深度以及因嵌入碎石而呈现楔形的地方。 在等待石膏凝固、变硬、成形的时间空隙里,何敬业又爬上了葬狗坡的祭祀台,从空中为现场拍摄一系列照片。何敬业站在祭祀台上,看着躺在血泊里的受害者。他却意外地发现,尸体虽然被拖拉,却没有一丝翻滚的痕迹。 这样的现场勘察结果,使何敬业无法立即判下结论。真相是什么?责任如何划分?是轻生自杀?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还是杀人弃尸?何敬业紧紧盯着这个血腥的马路,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在冲击着他,他感觉死者想说话,她想告诉所有看见她的人,她所经历的那个死亡过程。 可谁又敢倾听一具尸体的语言呢?在何敬业的心里,有一个人,可以和尸体说话,他在等这个人的到来。 第二十九章 鬼街泥团 大雾不散,鬼街口依旧一片混乱,狄康打开货车翻出的箱子,里面是一块紫红色沙砾泥,足有几百斤。紫红色沙砾泥在墨里州并不少见,但装在箱子里,实在令人生疑。狄康想,这个大泥巴,装在这么好的箱子里,于情不符,于理不合。再说,这里若是没鬼,货主跑什么跑? 狄康早就知道,鬼街口是个古玩旧货市场,里面的东西杂,路子野。有偷的,有抢的,还有盗的,有来自人间的,也有来自地狱的。这几年来,盗掘倒卖文物,已是一个国际化的灾难,全球地上和地下的文物交易额,仅次于毒品和武器交易的高额利润。 一只“鬼谷子下山纹元青花大罐”以15688万英镑,砸出了“真理”,元青花迅速跑火,鬼街口古玩市场上以“鬼谷子下山”故事为题材的元青花大罐、梅瓶、玉壶春,一下子出来几十上百件,单买一块供研究用的元青花瓷片就要上万元。 元青花炒疯了,淘宝者也疯了,接着疯掉的就是盗墓贼。他们自己动手或花钱雇人,到处乱窜,见坟挖坟,见墓盗墓,几年下来,地下的冥器像泉水似的不断往外冒。 每年秋冬两季,是狄康最警觉的时期,这时候,数以万计的农民闲着没事做,都愿意去当下苦和腿子,干点挠墙挖地的活。但是,一手地下文物,无论在谁手上都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它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暴露刚刚完成的盗掘。所以,文物到手后,支锅者最关心的就是尽快找到安全稳妥又出手大方的买家,这样才能保证一干人马的安全。 而鬼街口,就有那么一些人,从望风踩点,到挖掘古墓,再到鉴别古玩盗卖出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套动作虽然惊险万分,但又偏偏妙趣横生,让人不由得不拍案叫绝!这些神通广大的文物走私者是谁?如何能将违法的活动重复了一次又一次? 其实,这个黑链早在民国末年就已经根深蒂固,论起发展过程,还是要从猴渣的祖父──猴瞎子开始说起。 当年,猴瞎子弄火了鬼街口,但自己的香火并不旺盛,只有一个见谁都呵呵的儿子。也就是因为猴大呵总犯傻劲,猴瞎子才决定广收门徒,这个消息一经传出,却也吸引了一些十分厉害的人前来投奔。其中猴瞎子最为得手的有四个徒弟,分别是大徒弟安鸿烈,二徒弟楚天奇,三徒弟龙绍青,四徒弟萧戎。这四人并非走江湖卖狗皮膏药的汉子,各个身怀绝技,惯于攀高走壁,开锁做贼,掘墓鉴宝,在江湖号称偷楚盗安,掘龙藏萧。 赶上军阀混战,谁都坐不住富贵的椅子。猴瞎子这四个徒弟,也不例外,他们一起投奔了谭温江部下。谭温江原是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的毕业生,先在吴佩孚部下为军官,后吴佩孚兵败,一时无人投靠,见孙殿英来此,便决定投靠孙殿英。1928年,孙殿英打上了东陵的主意,并派师长谭温江去查明情况,谭温江和四人商议后,便向孙殿英呈上盗掘慈禧陵的全部方案。 东陵事件后,谭温江在北京销赃被捕。安鸿烈逃出境外,与其家人专门从事古玩炒作,行话叫“炒家”。龙绍青带着一帮人马,回到墨里州做起“倒手”,把古玩倒卖给安鸿烈。楚天奇懂得地理之术,专门寻找藏宝地和古墓,人称“腿子”。萧戎则继续收藏专研古董,他和猴瞎子的鉴宝本事,慢慢地就演变成一门独门绝技,也就是“掌眼”。 时过境迁,安家后人在海外经商,楚家后人去了地质局,萧家后人去了考古所,都改为正行。只有龙家后人依旧在鬼街口倒腾古玩,行内人都称他为“龙叔”。辗转数年,鬼街口基本与北京的潘家园和西安的八仙庵齐名,但完成的却是截然不同阶段的使命,八仙庵主营地下出土文物,和初次上市的交易,潘家园则侧重三、四级市场的倒手交易,而鬼街口却形成了一条很有规模的盗掘倒卖黑链。 从下苦──腿子──掌眼──倒手──炒家──收藏,一整套动作被龙家的后人操作得炉火纯青,无懈可击。盗出的文物,一小时就能出手,两三天的时间,文物顺利出关,在境外商人的多次倒手之后,文物将最终到达大古董商手中,速度快到惊人的程度。到达这一级的文物,基本已被洗去全部危险信号,堂而皇之地被“炒家”炒作、拍卖,最终被顶级藏家收藏。文物成交价格是最初的万倍以上,至此文物极难被追回,盗掘者也将永远逍遥法外。 如此暴利,别说是对低收入的人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就是股神巴菲特那样的赚钱好手,恐怕对此也会垂涎三尺!因此龙叔的手下,也吸引了不少能人谋士前来投奔,其中就包括谭彪。 谭彪多得龙叔尽心指教,点拨得头头是道,有了谭彪,龙叔算真正有了一个靠得住的谋士,他的犯罪集团也不断壮大发展。龙叔见谭彪已经颇有小成,更是推崇备至,叫他做了二掌门,自己很少出面行事。 狄康在鬼街口巡查多年,缴获过龙叔的一批货,当时谭彪凭着义气,独自顶了下来,替龙叔坐了几年牢。狄康也不是傻子,知道这里有些蹊跷,可查了几年,只知道这条链子的头人叫“龙叔”,狄康至今也没查清这个“龙叔”到底是谁。 狄康围着那个大泥巴来回转悠,倒也看不出什么纰漏。那个司机,似乎比货主老成些,说这泥巴是朋友拖他给捎带的,那朋友闲着没事,平时就捏个泥人,搞个泥塑什么的,欺负蓝毛子老外人傻,换回不少很值钱的貂皮。司机又说,这泥巴跟倒卖文物差老鼻子了,您要是放心不过,我到鬼街口里给您借把洛阳铲,你铲几下瞧瞧? 这番话说得似乎有些道理,狄康转到泥巴的背后,还是觉得有问题,由此可见,狄康攻于心计,城府很深,是一块搞侦探的材料。他趁司机不备,用手里的家伙捅了几下,没感觉里面有挡劲。他又在表皮抠了几下,果真有东西从泥里掉出来。狄康放在手上一看,有点失望,不是青铜,也不是玉器,更不是瓷器,倒像是骨头,凭他直觉判断,那不像是人骨头,倒像是牛马羊之类畜生的拐骨。 俗话说,捉贼拿赃,捉奸拿双,现在查了半天,只查出个骨头拐出来,实在没有再插手的理由。狄康心眼多,把那骨头反扣在手掌里,偷偷避过司机的视线,就此离去。 再说那个货主,名叫王二,一口气跑到一栋大宅院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喊着:“……出事了,出大事了,那批货全翻了。” 王二刚刚站稳,迎面就接了个耳光,直吓得背上满是冷汗,一颗心怦怦乱跳,脸上疼得是龇牙咧嘴,一时间手足无措,想必王二也是个挨惯抽脸的货色,怎么着也攒下了点经验,片刻之间,他就换上了一副招牌式的笑容,也不说话了,就笑着,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看你怎么办? “真是废物,什么事都办不干净,车翻了,你跑什么人呢?”再看出手抽人、怒声说话者,不是旁人,正是谭彪。 第三十章 死亡时间 不知不觉,半日下来,谭彪出师不利,狄康缉查未果,葬狗坡仍是一片疑云。 若像何敬业所说,猴渣的车没有碾压到格格,那格格又会是谁撞死的呢?是什么时候被人碾死的呢?这起案件是轻生自杀?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还是杀人弃尸?由于此案疑点众多,又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何敬业只有耐着性子,等那个能倾听尸体说话的人到来。 能听明白尸体说话的,只有法医。提到法医,远的会想到提刑官宋慈,近的会想到神探李昌钰,但这都是血性男儿,而到葬狗坡的法医,不仅年纪不大,而且还是个女的。 任何一个女人,见到现场的惨状,都会尖叫,会大声哭泣,会浑身发抖。而这个女人,却拎着勘察箱,很雄赳赳,很气昂昂地走进警戒线。只见她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随便递个表情,都能让人热血沸腾。谁也难以把她与凶杀、强奸、伤害、枯骨、腐尸和血腥的现场连在一起。其实,就连何敬业也挺纳闷的,一鲜花似的人物,怎么就有一铁打的胆儿呢?单凭这一问题,就值得为她作一番介绍。 她叫何晓筝,是何敬业与池文青的女儿,何震林的妹妹,也是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鉴定科的法医。 本来何晓筝的成绩是不够当法医的料,谁知高考那年,她发挥得特另类,分数蹦了个历史最高点,何敬业趁她不在家,滥用了一次父权,帮她填了个志愿表,没几天,何晓筝就被录入刑警学院法医系。 何敬业认为,这不仅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且是个正义的选择。但在大多人看来,这全是扯淡,一个好好的花骨朵全就这样被他摧残了。从此以后,在何晓筝的世界里,不是筷子,就是刀,不是活人,就是死人,每天对着尸体喝水,对着骨头吃饭,对着血迹凝思,对着黑夜自言自语,没有第五种选择。 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个副作用:何晓筝对破译死亡的兴趣,简直到了中毒成瘾的地步。只要一个礼拜看不到尸体,毒瘾就会发作。哪怕盯着菜市屠宰区家畜的尸体,分析屠夫的刀法,也是一种解决毒瘾的方法。但她平常的言行,还是比较令人安心的。 何晓筝路过猴渣的时候,看了猴渣一眼,她认出了这个光脑袋的人,是她哥何震林的同学猴渣。何晓筝没和他打招呼,直接朝警戒线内走去,走着,走着,她又突然转过身去。她朝警戒线外望去,目光停留在那只狗身上。她盯着那只导盲鞍,问:“死者是个盲人吗?” 何敬业刻意降低音调,以缓慢的语气回答:“是的,那只狗是她的导盲犬。”何晓筝目光透出诧异神色:“『她』是谁?您平常都是惯用『受害人』、『死者』的,是不是快退休了,连专业术语都懒得说了?” 何晓筝的洞察本事,精到这个份儿上,何敬业真是不服不行。他低下头,假咳几声,说:“她是萧明恒的女儿:萧楚格。”何晓筝听后,只“嗯”了一声,直接走向尸体。其实她心里很清楚,如果是一场普通车祸的话,何敬业不会把她叫到这里现场来的。 按照惯例,何敬业要先向何晓筝介绍一下案情:“十点四十分左右,我们接到报案。死者是一名女性,今年二十一岁。现场除了三组轮胎印以外,没有轮胎刹车的痕迹,没有任何车辆碰撞后的碎片,尸体也没有翻滚迹象。车辆轧死人以后,逃逸。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这名失明的女孩,死于其他原因。我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何晓筝只听,不回话。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她是不愿意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 何敬业继续说道:“现在,最令我难以理解,也是最异乎寻常的一个就是举报人的口供和现场勘察,出现明显分歧。尽管从车痕上看,他们不是肇事者,但这并不能排除他们与此事毫无关联。他们的口供怪异、不合逻辑,简直匪夷所思。尽管我已经绞尽脑汁,但对案发经过,还是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我想,如果车胎痕迹不能揭开真相,那么线索一定就在尸体中!” 现场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格格仰面朝上,任人察看,滞留在地面上的血迹,腥得有些可怕。这个让人愤恨难当的凶手究竟是谁?他逃出现场,难道能逃出王法和良心吗?有心软的妇女当场哭泣着诅咒凶手不得好死,抓到他之后,一定要凌迟他一番,敲断他七八根骨头,最好是他的肋骨和腿骨,用烧红的钢针戳进他的手指,用剪刀把他恶心油腻的人皮剥开,一点一点的撕裂,让他用一次又一次的尖叫声向死者赎罪,然后,发誓这辈子不犯法。 何晓筝理解群众的呼声,但作为一个法医,能做的只是尽量收集证据,重现当时发生的一切。她打开现场勘验箱,戴上手套,站着看、弯腰看、腰弯深一点看、蹲着看、跪着看、坐着看、各种方法综合起来,仔细勘察死者的每一块肢体。 对于一个法医而言,残肢断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干干净净什么也看不出来的尸体,那就意味着什么线索也没有,怎么重建现场?怎么破案?怎么给刑侦人员指引追捕方向?相反,尸体损伤越多,说明罪犯留下的痕迹越多,重建现场的可能性就越大。 大约五分钟后,何晓筝通过死者尸体温度,以及颜面部和眼肌出现的尸僵,判定萧楚格死亡时间为10月29日上午8点──9点之间。 猴渣虽然站在警戒线外,但何晓筝的话,他听得清楚,猴渣仔细回忆,发生撞击前,他们正在听十点新闻,也就是说,猴渣来葬狗坡之前,格格已经死了。猴渣急忙向何敬业说明情况,他看何敬业没表态,最后冒了一句:“不信,你可以问高娃。” 而高娃的回答却让猴渣一惊,她说:“我记不清楚了,真的,当时真的是太害怕了。” 猴渣对高娃这个态度,深感失望:“怎么会呢?我当时开了收音机,我记得还说去韩国,日本,香港的航班被迫取消……高娃,难道你都忘记了吗?” 如果高娃应声点头的话,那么猴渣和这场车祸就很容易划清界线了。可高娃却说:“我们确实在葬狗坡撞到人了,我记得很清楚,车子停下后,猴渣满脸都是血,否则,车子也不会花成那样的。” 听了高娃所言之后,猴渣好似当头挨了一棒。如无意外,当头一棒下去,足以致命。但一直以来,意外始终在发生着,打一百杀威棒不死的有,戳一指头就完蛋的也不缺,说到底,是高娃的言行,太出乎意料了。 第三十一章 致死原因 何敬业疑惑,难道何晓筝判断死亡时间有误? 这句话就有点太伤自尊,何晓筝立刻反驳,说:“8点~9点虽然是个范围时间,但绝对不会出了这个范围。” 中国历史上最厉害的法医学家,就是宋慈。那本《洗冤集录》,是他换下官袍,挽起袖子,弯着腰杆子与仵作一起干活干出来的,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宋慈,都是提刑官。遇上这样有争议,有疑点的车祸,何晓筝基本都是采取一边尸检,一边和家属解释,保持尸检分析的透明度,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公断。 何晓筝看了一眼萧错,她知道,刚来到现场,死亡时间就出现争议,不说个明白,萧错怎么能罢休?于是,她指着格格面部:“人死后,全身肌肉经过一段时间的松弛,便逐渐强直变硬,将尸体固定成一定姿势,称为尸僵。尸僵通常在死后1~3小时出现,死后6~8小时波及全身,10~12小时发展到高峰,3~5天缓解消失。现在,尸僵已经从死者的脸部和眼肌向周围扩散,但还未波及全身,这说明死亡时间应该在3~4小时之间,也就是8点~9点之间。” 何敬业急忙问道:“那猴渣撞的是什么人?” 何晓筝继续说道:“如果按照高娃所说,他们在葬狗坡撞到的东西是『人』的话,那么,人体首先要经过撞击,出现撞击伤痕,撞击后会因惯性被抛出,摔在地上,造成严重的摔跌伤,而后是落地翻滚。” 何敬业点头,说:“不错。” 何晓筝又接着说出一件让何敬业匪夷所思的事情:“我刚才在检查死者尸体的时候,并未发现抛掷或摔跌伤,更多的却是碾压伤和拖擦伤。那么,我就有理由否认,猴渣所撞的东西,不是萧楚格。至于,猴渣是不是十点以后赶到葬狗坡的,他是不是撞到其他什么人或物,只有稍后做进一步调查。” 所谓事实胜于雄辩,高娃自觉尴尬,脸上也挂不住了,趴在猴渣身上,猫哭耗子似的抹眼泪,跟猴渣解释是自己太紧张了。你还别说,猴渣那小子还真他娘的信她。 何晓筝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忽略这个奇怪的问题。一般来说,高娃和猴渣是情侣关系,她应该袒护猴渣,可事实她却有意无意地将猴渣引导在这场车祸之中,这不合情理。何晓筝这个时候用算盘是对的,事实证明,这将是一道十分不靠谱而又难得出结果的计算题。 何敬业没注意那么多事,他还是比较赞成何晓筝的说法。何晓筝根据尸体碾压伤和拖擦伤痕迹的方向,很快判断出:肇事车辆自西向东逃逸,是重型大货车。父女俩在肇事车型和凶手逃逸方向上,不谋而合。 接下来,何晓筝走到萧错面前,不说废话,开门见山:“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碾压萧楚格的车,是辆重型车,只有重型车辆,才会像碎肉机一样将尸体扯得满地都是,因碾压引起的骨折和喷血,因拖擦引起的大面积皮肤破裂撕脱,尸体还能保持原状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深、中、浅三种伤害,会强烈刺激人体各种痛觉神经,引起神经性休克致死,这就是受害者的死亡原因。除非,首先被破坏的是脑袋,否则这样的死法是极其痛苦。遗憾的是,死者保存完好的恰恰是她的脑袋!” 何晓筝说完,围观者一片愕然。何敬业转身看了看萧错,拍了拍他的肩膀,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你……先节哀顺变。” 猴渣想劝,没张开嘴,自己就先哭了,只好捂着胸口,干瞪眼。他见萧错把脸藏在手心里,点了几下头后,后背就一抽一抽的,猴渣知道他是心疼。 何晓筝安慰萧错说:“你是个明白人,我把道理摆开了,你就明白了。如果司机在事发时,采取了刹车措施,车轮会有少许旋转或不再旋转,在轮胎凸面的作用下,人体皮肤会留下的花纹印痕,是凸面。而我仔细检查了格格的皮肤,上面的轮胎花纹印迹,是凹面的。这种印痕,是司机在碾压时,没有采取刹车措施造成的。我看过奔驰车的刹车痕迹,非常明显。所以,无论从尸表检验还是车痕检验,猴渣跟萧楚格的死亡,都没有一点关系。” 照理说,要让一圈外行人,听明白法医尸检分析中的专业术语,看上去确实很难办,毫不夸张地说,要是遇到脑子慢的家属,何晓筝还要配以插图,边在地上、纸上划拉着,边解释这个部位为什么是这样,那个部位为什么是那样。相信只要脑子不太白痴的人,就一定能听得懂。事实结果告诉我们,她做到了。 萧错明白了,猴渣明白了,何敬业也明白了,他拉过何晓筝来千叮万嘱:“无刹车碾压,多发生在行人突然出现的时候,因为目标出来太快,司机没有躲闪的意识,直接就碾压过去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行人轻生自杀和他杀。我还是那句老话,判断死亡性质,至关重要,一旦误判,就会造成冤假错案。” 何敬业说得不错,死亡性质,才是关键,如果何晓筝判定不下,萧错定会整理一下书包,立马到刑警学院读法医系去。这事,他能做出来,猴渣信,何敬业也信。 猴渣清白了,这还没完,头疼的还在后面。 第三十二章 悬天命案 何晓筝那个只长有五官的脑袋,却有着极为可怕的智慧,在支离破碎的尸体面前,她牢牢地抓住了死者的手。一点也没错,格格的手,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死者是一个盲人,她能用手指去感知世界,也会用她的手指告诉我们真相。 何晓筝见格格的手指十分僵硬,指上还沾着点点血迹,弓成一个奇怪形状,似乎把所有力量,都集中在手指上。那是她还在渴望,渴望从浓雾中抓到一根救命草。她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钻戒,像利剑一样指向天空,那似乎是在提醒何晓筝:要注意并探究这个细节──我的死亡背后隐藏着一个骇人阴谋。 何晓筝闭上眼睛,根据手指姿势,模拟事发经过。格格被车辆自西向东从身体上碾压而过,她是在伸手求救,可她什么也看不见,路上没有人,只有浑身的疼痛,但是,她能感觉到,身体里有许多体液溢出,黏糊糊的一片,血一直在流,一直流到她的手指,但她不知道那就是血。那些大雾无拘束地从她下身往上弥漫,最后,地面上她只剩下一只求救的手,保持住生命最后的姿势。这个时候,格格已经死了,但她的身体依旧被车辆的底盘勾着,朝不同方向分割着,直到支离破碎。 何晓筝摸了摸格格僵硬的手指,立即有五十只手在浮动,两百根手指,一齐伸向何晓筝瞳孔。这无疑给何晓筝的心带来一个突击震撼,她看着何敬业说:“这种僵硬,是尸体出现局部痉挛。死者才二十出头,她用她的手,告诉我们,她并不想躺在这里,她要爬离这个地方,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还是想爬出死亡区域。” 这又是个什么说法?众人目瞪口呆,愣愣地看着何晓筝,等待着她的解释。何敬业问:“你怎么能肯定,她是在爬?” 何晓筝并不着急,一字一板地说道:“尸体痉挛,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在死亡瞬间,全身或局部的肌肉立即僵硬,把临死时的姿势和表情固定下来。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是判明死者临终状态和鉴别他杀、自杀的可靠依据。现在,从死者手指姿势,以及破损程度上看,她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爬行之后才死亡的。一个迫切想逃离死亡区域的人,我可以肯定她不是自杀!” 何晓筝既然都说是“肯定”了,何敬业只有点头承认:“一个盲人选择山路卧车结束生命,这确实于理不合。” 何晓筝从格格的手指上取下戒指,用放大镜仔细观看:“这个戒指镶有钻石,又戴在无名指上,应该是枚婚戒。死者手指没有出现环痕,最多只戴了一周。看来,她已经有了圆满归宿,放弃眼前的幸福,选择死亡,那是严重不合逻辑的行为。另外,钻戒美丽昂贵,却没有人拿走?” 何敬业打开证物袋装进戒指,说:“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就算她手里提着一百万现金,也没必要把她碾成这样,再去劫财。”何晓筝的眼睛,一直都没有离开萧楚格的手:“不能排除,凶手对死者其他的东西感兴趣的可能。”何晓筝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缺心眼,直逼要害。 她把格格的手翻过来,手掌上刻着一条条繁多而复杂的细纹,有深、有浅,相互交错着爬满她整个手掌。她摸了摸手指骨骼,从手指受力骨骼来看,死者应该经常从事手指活动。 何晓筝在格格的手指甲里发现一层黑色物质,她仔细观察,死者虽然失明,但她衣服整洁,面容干净,可见,她的生活起居一直被照顾得很好,整个人都一尘不染,指甲里怎么会存有污垢呢? 她小心翼翼地将指甲剪下,放进证袋物里待检。然后她望向葬狗坡的山路,小嘴微微一抿,抿出了个令人诧异的问题:“死者指甲里的黑色残留物,应该是沥青,而她手下的地方,并没有沥青,这里不应该是原始现场。” 何晓筝的问题是极其严重的,如果这不是原始现场的话,那格格会在哪丧命的呢?这个问题没有难住何敬业,他指着前方血泊处,说:“尸体是被车辆拖拉到这此,这山路一直修修补补的,有钱的时候,就糊几块沥青,没钱的时候,就垫点石头子,也是凑合着通个车。原始现场应该是那块刚修补过的路,只有那边的柏油还很新鲜。” 何晓筝叫警员把警戒线往后拉远,让围观的群众尽量站远,她解开格格的衣服,查看尸斑。很多人认为这种当场验尸,是不尊重死者,却不知道尸体一旦被抬回解剖室后,很多尸表现象就会发生变化,甚至发生转移。 问题果然出现了,何晓筝发现格格的胸部已经出现紫红色斑块,这使她不由得眉头一紧,她伸出手指按压,紫红色斑块暂时消失,但放开手解除压力后,斑点有重新出现。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异常现象,她对何敬业说:“死者现在的姿势,也不是原始死亡姿势。” “不是原始死亡姿势?你说细致点,这对重建现场很重要。”何敬业的脑袋还没回过神来,何晓筝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所谓:隔行如隔山,何敬业只能等着何晓筝慢慢道来。 “这块紫红色斑点是尸斑,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尸斑可以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势、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应该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前面。目前,死者胸部的尸斑和手指的痉挛无疑是告诉我们:她死亡的姿势,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仰面朝上,而是俯卧在地!” “俯卧在地?这听起来像婴儿中了百万巨奖一样,不可思议。” “是的,要不要我送你一本《洗冤集录》?” “不用,我有你就够了。” 何晓筝点了点头,把尸体翻了过来,在尸体的后背,同样也出现了一些紫红色斑点。这使何晓筝无比惊讶,她立刻叫何敬业进行拍照取证。 “你看死者的后背,也有尸斑。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会重新出现新的尸斑。”何晓筝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套,突然一怔,问了一句,“尸斑居然在尸体正反两面出现,这是为什么?” 何晓筝这一问,倒把何敬业给问糊涂了,半天才缓过来问了一句:“咱俩……谁是法医?” 何晓筝觉得,自己是遇到麻烦了,考虑到附近有所学校,何晓筝怕孩子们会出现在这里,看到死者尸体,她决定先将尸体隐藏起来。她昂首向天。雾,是奇异的白,好像是一块面纱,一块掩盖了所有真相的面纱。 何晓筝不是奇才,也不是天才,她只是个善于发现和解答问题的普通人。人若是有了疑问,却又得不到解答,第一反应就是去问人,但如果这个疑问,无人能够回答,那又该去问谁呢?你总不能指望天上掉块砖头,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我不知道”吧。 萧楚格到底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死亡过程?才会形成这样的怪异的现象? 第三十三章 死亡过程 一辆重型货车,从一位柔弱少女身上碾过,整个死亡过程大约需要两秒钟。两秒钟,只有两秒钟!两秒钟其实就是举手之间,眨眼之际,一般人几乎都不会察觉到。但正是这两秒钟,却让一个生命彻底消失,这两秒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发生的? 无论时间有多短暂,死亡总是需要一个过程。分析死亡过程,重造现场是一项艰巨、复杂、细致、耐心而又富有挑战的工作。何晓筝把这个车祸现场,自西向东,分成八个不同的区域: 第一区域:血手印。位于奔驰车前部。据猴渣交代,这个血手印是一个孩子留下的。 第二区域: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喷溅血点。 第三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东部。何晓筝在呕吐物附近发现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还发现了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 第四区域:琴谱和包,无血迹。发卡,有血迹。创可贴,有血迹。 第五区域:拖拉血痕。 第六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 第七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 第八区域:高速射出的鲜血,喷溅在草地上。 整个案发现场由血手印──血泊──呕吐物──琴谱──拖拉区──尸体──断肢──高速度血迹,由东向西总长度六十三米。何晓筝把每一组滴血点都标了号拍照,包括猴渣脸上、手上的血迹。这么复杂凌乱的现场,使何晓筝无法判断死者的行走方向,究竟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 何晓筝根据现场勘察到的八个区域,将死亡经过在何敬业面前模拟一遍:“死者在马路上行走时,不慎误入行车道,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击,碾压后,腿部勾在车底,尸体在被拖拉后,身体和腿部产生断裂,腿部在肇事车继续行驶经过葬狗坡急转弯处,被甩到路边的草丛里,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 何敬业一边全神贯注地听,一边连连点头:“这样的死亡经过,基本和轮胎痕迹分析吻合。” 何晓筝说:“现在,第一个问题出现了,死者是如何被撞击的?如果死者是在马路上行走时被撞,那么,肇事车的车前部会先撞在死者腿部。由于惯性的作用,她头部会倒向汽车的挡风玻璃。因而,她头部会受到严重撞击,身体极有可能被撞飞出去,落在地上,然后是肇事车因为刹停不住而从伤者身上碾压过去,再然后才是拖拉尸体。从尸表检验来看,死者后脑有拖擦伤,面部除灰尘、雾水和血污以外,一点伤痕都没有,这种现象成为令人质疑的证据。” 何敬业说:“大货车比轿车高,撞击点应该落在死者腹、腰部,所以头部不会受伤!另外,今天雾大,车速较慢,车从死者的身后将其撞倒,身体不会有太大的惯性,受害人会直接趴向地面,然后车辆碾压过去,尸体被勾在底盘,拖拉,断裂,并在急转弯时,将腿部甩飞。” 何晓筝说:“您这种分析,似乎非常符合我推断出的死亡姿势,身体趴向地面,双手抓地。但是,就算死者侥幸没有被撞击到头部,那么,这种趴地姿势,在拖拉的时候,面部会朝下,一定会出现拖擦伤。目前,尸体状态表明:拖拉时,死者是仰面朝上。尸体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鹞子大翻身的呢?” “这很可能是车辆前轮碾压,后轮将尸体带翻。” “您是说,在车底翻身?” “是的。我曾经碰到过这样的案例。” “不,我认为这种翻身难度很大,不能经常发生,如果是意外车祸,司机在撞到人或者撞人以后,都会本能地踩住刹车。可现场并没有发现一丝刹车痕迹,甚至从死者身上重重地碾过以后,也没有一丝减速迹象。大货车从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碾过,司机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根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怀疑,司机根本不知道他撞了人!” “为什么?” “根据车况、路况分析,雾天能见度过低、路面崎岖,颠簸几下,也属正常。由于货车车身长、车体重,并且驾驶员的座位是在左侧,而死者是从右侧勾进到车底,车身太高,根本看不见下面有人。再说,如此重量级的庞然大物挂住一个女孩,就如同大象身上背只蚂蚁,怎么也不会有感觉的。” “碾压人时,受害人会发生惨叫,难道司机的耳膜有问题?” 何晓筝伶牙俐齿,步步紧逼。但何敬业也是有底线的,每天都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怎么也不能在退休前,制造冤案,留下话柄。否则,今后退休回家,别说去找池文青复合,就算找邻居老太太吹牛也不够档次。 于是,他继续说道:“葬狗坡是个比较特别的地势,弯度大,坡度陡,车辆噪声大,处于转弯状态,是听不到后面受害人那一声惨叫的。再说,过了葬狗坡,司机很难从后视镜里看到什么异常。所以,我最初推断为肇事逃逸是不成立的。” “你也认为有问题?” “不,现在我认为,这只是一起意外交通事故,司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何敬业用手抹了一下前额的雾水,他看了一眼何晓筝。何晓筝的表情却让他大吃一惊。 “如果真的只是一场交通事故,那倒是一大安慰,可以解除我更严重的疑虑。” “什么疑虑?” 何晓筝不慌不忙,气宇轩昂地吐了俩字:“命案。” 儿说儿有理,爹说爹有理,双方开始僵持不下,直说到口干舌燥,两眼冒火,局面实在不好控制。何敬业下定了决定,要顽抗到底,并摆明了态度──萧楚格的死亡,是事故。何晓筝也豁出去了,也摆明了态度──萧楚格的死,是命案。 何晓筝不愿意凭空猜测,因为她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她所作出的一切结论,都来自于科学检验。她必须把尸体带到解剖室里,做进一步的解剖和骨骼分析,才能确定死亡性质。 没验出结果,这绝不能怪何晓筝。对死亡性质的准确揣摩,对案发经过的精确预测,还有深不可测的肇事动机,这是极致的智慧。在何敬业看来,这已经超越了人类思考的极限。 萧错站在警戒线外,看着格格被装进冰冷的尸体袋里,摆出一种拒绝破碎死亡的姿势。格格就这样带着所有的美,去了他去不了的地方。 当何晓筝走到萧错身边时,他却突然拉住何晓筝的衣服,他的眼睛,睁开着,空白的眼神,在说话:“让我跟格格说句话……再走。” 何晓筝点了点头,允许他去和格格告别,他抱着格格,他紧紧地抱着她。他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可以这样突然停顿。格格的手指不会动了,眼泪不会流了,时间不会走了。 他伸出手抚摸她的脸颊,他克制着自己,帮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可是,一遍,一遍,又一遍,他擦的还是不够干净。格格躺在他怀里很安静,很乖,一切都和熟睡时一样,回想她笑时的甜美,他忍不住也笑了。纵然他并没有真的笑出来,可是眼睛里的确已有了笑意。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笑,会这样诡异的去笑。一辈子,一辈子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他意识到了:格格根本没死,她根本没有离开他,只是受伤了,只是暂时失去了记忆,不再认识他,不再怀念这个世界。 何晓筝不知道此时是该劝慰,还是该跟萧错一起难过。她看着萧错的耳朵始终没有离开格格的嘴唇,他好像在等她说话。 几乎是在瞬间,所有的刻意和压抑突然再一次崩溃,萧错抱紧了格格,低声说:“格格,我不能让你就这样走了。” 第三十四章 目击证人 格格走了,很多村民扛不住饥寒,也跟着散去。何敬业走到萧错面前,萧错注意到他,面无表情,很像他的父亲,也很像一具冷酷的干尸。两人一阵对视,一阵沉默,但问话,总是无可避免的。 萧错不屑一顾,问何敬业:“回答你这些问题有用吗?” 虽然萧错摆出的是一副坚决不理睬的架势,但嚣张气焰最终还是沉默了,因为何敬业的一句话:“我只知道你不回答就没用。扫把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这也是抓贼的理。”既然何敬业这么说了,萧错只好顺了。 何敬业问:“格格是几点出门的?” 萧错不想警察参与琀蝉和驼皮的事,他尽量避开一大早就出门的话题,他答:“我不太清楚,我出门早,不在家。” 何敬业问:“八点到九点之间,你在哪?” 萧错隐去到老槐树找卖琀蝉的婆子那段,答:“我一上午都在许胡子的丽人婚庆公司里。” 何敬业问:“谁要结婚?” 萧错如实回答:“明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 何敬业问:“你和格格?你们俩不是亲兄妹吗?” 萧错认为,很有必要还给格格一个真实身份,同时也给父亲洗去多年来的不白之冤,所以他不加避讳地答道:“她不是我亲妹妹。” 何敬业问:“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 萧错答:“两个月前,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可以治好,但手术有风险,怕出意外,给我也做了全面检查。结果,安医生发现格格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格格根本不是我亲妹妹。” 何敬业问:“安医生是哪个医院的?” 萧错答:“他不是本地医院的,是个香港眼科医生。我为格格的眼睛跑了很多医院,都说她的眼睛没办法治疗,只有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是健康的,她不是眼睛看不见,而是脑子里有问题。安医生为了格格能重见光明,专门去美国寻找脑科专家。” 何敬业问:“那格格从哪里来的?” 萧错答:“十五年前,是我父亲把她抱回家的。” 何敬业问:“格格姓什么?是谁的女儿?” 萧错答:“我父亲抱她回家的时候,特别跟我交代过,她是我的亲妹妹,叫我好好照顾她。十五年来,很多人都认为格格是我父亲的私生女,包括池姨也是这样认为的。” 何敬业问:“既然格格跟你们家没有血缘关系,萧明恒为什么要告诉你,格格是你的亲妹妹?” 萧错答:“我不知道,我父亲在所有人面前都承认格格是他的女儿。现在,格格是谁?格格从哪来?格格姓什么?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和格格可以相爱了。我娶她,就是要照顾她的下半生,让她做最幸福的女人,我发誓。” 何敬业问:“格格早饭吃的什么?” 萧错答:“小米粥。格格本来不想吃饭,是我逼着她吃下去的。” 何敬业问:“格格到葬狗坡干什么?” 萧错听到何敬业问这话的时候,心里突然想到,早上他特意交代格格,叫她在家,哪也别去,等他回来,怎么一转眼就出事了?况且,自己走的时候还叫王妈看着格格,难道格格碰到了什么重要的事? 萧错看了一眼格格的琴谱,跟何敬业说:“格格是耶那村小学的音乐老师,我想,她可能是去耶那村给学生送琴谱的,因为她是盲人,用不着琴谱。” 何敬业问:“她早上身体不舒服吗?” 萧错答:“前两天她说有点头晕,我要送她去医院,她说不用,可能是感冒了,找耶那村的娜仁萨满看了,说没什么事,过几天就好了。” 何敬业问:“你出门的时候,格格有异常举动吗?” 萧错答:“没有,和往常一样。” 何敬业问:“格格平时的日常行动,都是靠导盲犬吗?” 萧错答:“是的,葬狗坡到耶那村这条路,虎尔赤比我还清楚。” 何敬业问:“如果导盲犬比你还熟悉路,就不会把主人导进行车道上。” 萧错反问:“你怎么能肯定,格格就是导盲犬导进行车道上的呢?” 问话以萧错十分认真的反问结束了,他认为该回答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就不用再回答了。关于格格怎么会去了行车道,这不应该是虎尔赤的问题。如果虎尔赤有问题,他还会让那只狗喘气吗?他从头到尾没对狗发火,发怨,自然有他的道理。 何敬业也是问顺嘴了,溜了那么句话出来,可这话,被一个人捡去了,还拍着自己的脑袋,大呼一声:狗才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 这个人是谁?何晓筝。 作为一只导盲犬,其工作就是为主人导盲,它的主人被碾压得支离破碎,而它却安然无恙,是它失职?还是另有原因? 何晓筝询问了猴渣和高娃,撞车时有没有看到这只大狗,两人均说:他们发现尸体之前、之后都没有看见虎尔赤。何晓筝仔细检查过导盲鞍,没有发现松脱迹象,也没有发现喷溅型血迹,这就意味着,萧楚格死亡之时,虎尔赤并不在她身边。 虎尔赤显然很疲惫,它趴在萧错脚下,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呆呆地看着葬狗坡,似乎它已经看到主人朝那远去。它缓缓地把前腿跪在地上,哀哀的眼神重复了很久,两只眼睛似乎在说:原谅我,我只是一只狗,一只不会说话的狗。 狗必须说话,狗才是整个悲剧的唯一目击者。可叫狗开口说人话,那是安徒生才能做到的事。现在,何晓筝才知道多学一门语言,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何晓筝拿着高倍放大镜,走到虎尔赤面前,对着虎尔赤仔细观察。如果事发前,格格与人发生冲突,那么,虎尔赤必然会和凶手发生撕咬。她很仔细地勘察,甚至连虎尔赤的每一个足爪都不放过。也许,在某个指甲缝里,会残留下微量的皮屑,那将是最重要的物证。但是,出乎何晓筝的意料,在虎尔赤爪子里,并没有发现任何皮屑。 何晓筝并没有因此放弃,她再一次用高倍放大镜观察虎尔赤的前爪。这一回,却发现了一丝纤维,细小得几乎无法提取。何晓筝小心地将指甲剪下,放进无污染的乙烯物证袋里。接着何晓筝想用同样方式,去看看虎尔赤的牙齿,无奈,虎尔赤却不愿意张嘴,何晓筝只在它的背毛里又发现几丝纤维。这令何晓筝十分兴奋,这也许就是破解死亡的一个幸运突破口。 何晓筝脱下手套,对着大雾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就在她拎起现场勘察箱,准备离开时,一张大嘴,突然咬住了她的裤脚。 谁?导盲犬虎尔赤。 虎尔赤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何晓筝顿时生疑:“狗想干什么?” 关于狗语,估计没人会,但狗毕竟是萧错养大的,狗的行为意识,萧错是应该明白的。看到虎尔赤一直拽着何晓筝往东南方向拖,萧错突然醒悟:“快跟狗走,它知道凶手在哪。” 萧错一出口,虎尔赤突然变得精神抖擞,何敬业招呼警员们立即上车,准备随狗追凶,可就在这紧张的时刻,问题来了。 猴渣那辆大奔因涉及车祸被封,要拖到交警大队去,一群人马各上各车,单撂下猴渣和高娃在马路上傻站着,但这里毕竟是山路,总这么站着也不是个事,猴渣刚蹲下身体,就感觉一双有力的手把自己扶了起来,抬眼一看,竟是萧错。 萧错看着猴渣血淋淋的嘴,问了句:“疼吗?” 这句话,虽然只有俩字,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时间,完全化解了兄弟间的误会,猴渣满腹委屈说:“没事……” 猴渣原本想装作没事,却忍不住疼,咳了几声。萧错忍住眼泪说了句:“上我的车吧,我给你上点药。” 猴渣拉着高娃就往萧错车上蹿,没想到萧错脸一翻,眼一横,对这猴渣说:“叫她走开。” 猴渣无奈,只能忍着疼,让高娃上了警车。虎尔赤领着警车,沿着葬狗坡的山路奔跑,开始,虎尔赤跑起来还是很矫健而顽强的。可跑着,跑着,步伐就不那么矫健了,气势也不那么强悍了。跑到红丹河时,虎尔赤流泪了,身体晃了几下,失蹄倒地。 虎尔赤也曾经竭力挣扎过几次,但都没能成功地站立起来。最后,它只能用爪子呜呜挠地。大约两分钟后,它不动了,血一口一口地从它嘴里涌出…… 虎尔赤倒地的那一瞬间,狄清已经剪彩完毕,她站在鬼街口,接到了何震林的电话。何震林说雾散了,航班已经恢复正常,他马上就要登机了,叫狄清放心。 第三十五章 活者萨满 萧错将虎尔赤送进耶那村兽医院里急救,兽医说:狗是疲劳过度…… 不知不觉,已是黄昏。兽医屋内,光线暗淡,虎尔赤还处在昏迷之中。萧错不停地打电话询问,何敬业的回答几乎一样: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你要相信,天网恢恢。何敬业的声音沙哑,没有任何起伏。很明显,他还在各关卡排查车辆。 萧错愤怒了,好几个小时过去,居然连个贼影都没抓到?然而这一次,他忍了下来,没有发作,继续保持沉默。他望着雾开云去的天,压根没就见着什么天网,更别提什么恢恢了。现在,唯一看见过凶手的,只有虎尔赤。可虎尔赤不仅不会说话,连行为意识都没有了,一条狗命能不能保住,全仗着老天爷给不给面子了。 耶那村里,青石铺地,街道狭窄、晃晃悠悠,由街头传到街尾。街两旁,民房陈旧,门板色泽斑驳。村口,一棵高两丈,直径九寸的松树,砍去枝叶,只留顶上九层。树下,青石,朱红的字:耶那村。 萧错靠在兽医门外,格格用自己的生命,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她是一个傻瓜,他在心里骂她,然后,眼泪掉下来,他什么都看不见,只是颓然地盯着地面。很快,一个并非偶然的事件发生了。 一位老妪,蹒跚而来,拐杖敲在石板上,铮然清脆。在村子里遇见一个老妪,是件很平常的事。但这个老妪很不平常,她手中拿着两颗蛇蛋花宝石,身上戴着铜镜、响铃、垂挂着各种小兵器,叮当作响,十分奇异,此人就是耶那村资格最老的萨满,名叫娜仁。 娜仁的祖母是科尔沁有名的博(萨满),她祖母的祖母又是通天巫阔阔出徒弟的后裔。所以娜仁萨满是巫师,也是巫医。巫医虽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也不是纯牌装神弄鬼的行为,有些却为科学先声。 十三世纪,蒙古骑兵四处征战,征服完自己的草原,再征服别人的草原,征服完亚洲的草原,再去征服欧洲的草原,反正闲着没事,征呗。在征来征去的日子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战伤、摔伤、骨折,有时候也会被困在山腹之中。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下,你可别指望,骑兵队伍会随身携带一大堆电击治疗仪、心电图机、脑电图机,后边再背个特大号氧气瓶,嘴上挂个防毒面具。 所以,远征骑兵除了必备的粮草,还要带上懂得临危救急,保命之术的人。那时候还没有军医这个词,基本就用萨满代替。萨满不用带氧气瓶,麻醉药,只带一双手和蛇蛋花宝石、青铜镜以及银杯等物。这些既是按摩工具,也是萨满法器。 别看萨满的设备简陋,方法又土里土气,可实在是很高明。一旦有人摔成骨折,不用X光,萨满凭借手感就能判断骨折情况,嘎嘎几下,就能接上。不用铁锤,铁钉子,铁板子,割肉固定,就能迅速治愈伤员,使得军队保持持久的战斗力,这就是蒙古著名的整骨术,在战场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传元太宗窝阔台,受箭伤后,就是用烧热的玉石按摩治愈的。成吉思汗十五世孙达延汗,因气而得痞块,也是先后用三只银杯和银盘,进行按摩,才得以康复。 可见,萨满并非都是骗人的把戏,只是巫术达到达不到的问题。娜仁萨满不仅传承了整骨术,而且很会观察人的心理和精神状态,所以,她的占卜和预言能力也很高,村里人都信她。名声大了,娜仁萨满就算闭着眼睛接骨头,混个百万富翁也绝不成问题,但她却从不收钱。 萧错曾经见过娜仁在祭祀台上跳博舞,也就是萨满舞,一件萨满服,足有一百多斤。每次祭礼,她都能穿着那套萨满服,在极快的速度下,做激烈的鼓技表演。这种超自然能力,似乎是很多科学家都没有办法解释的问题。 但有个养猪的老太太,轻而易举地就把这奇异的现象解释通了,她每天把小猪从猪圈里抱出来喂食,喂饱了再把小猪抱进去,一年以后,小猪已是几百斤的体重,但老人依然能将猪抱进抱出。这和萨满能穿着一百多斤的衣服跳舞,是一个道理,没什么超人技术和迷信色彩。 这么一说,人活百岁,跳几下博舞,再会点整骨的医术,都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可今儿怪就怪在,娜仁走到萧错跟前,突然站立不动,眼睛紧闭,表情收敛,也不知她脑中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她在看谁,竟鬼使神差般,从嘴里轻而有力地吐出五个字:“知道你会来!” 娜仁萨满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从不先和任何人打招呼,而萧错在左,萨满面右,显然这话不是对着萧错说的。娜仁萨满话音虽轻,却像一个炸弹,在萧错心里猛地爆炸开来,让他禁不住连忙站立起来,问道:“你说谁会来?” 娜仁萨满依然紧闭双眼,依然面不改色:“横死的,那边不收。” “你……你在跟谁说话?”萧错不由得把身体紧贴在墙,又听到娜仁萨满所说的“横死”心中大惊,知道这老妪不是糊涂之言。关于横死,共有九种:一为年轻得病无医;二为被王法所诛;三为畋猎嬉戏;四为火焚;五为水溺;六为恶兽啖食;七为堕崖;八为毒药诅咒;九为饥渴所困。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横死”就是非正常死亡。娜仁萨满嘴里的“那边”指的就是阴曹地府。格格刚刚发生车祸,为什么萨满要和他说这些?难道她…… 娜仁萨满站在街上,继续叨念:“万物有灵,人住地界,灵居天界,鸟居龙藏,安魂金符,参悟玄机,若得真相,必先祈神,今日午夜,去葬狗坡,祭祀狗神。一尸三命,一定要祭。” 萧错听娜仁萨满口中所言,半文半俗,既像是古谜,又像是顺口溜,而且内容离奇,一时间难解其意,直听到“真相”两字,心中方才醒悟,赶紧支起耳朵,去听娜仁萨满的“胡言乱语”,可萨满说完“一尸三命,一定要祭……”就再没了下文,眼睛一睁,口中再也不说什么了。萧错暗想: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娜仁开始说的几句,萧错也没听清楚,只记住关键一句:“若得真相,必先祈神。”仔细想想,萨满似乎知道些什么,不然她纵有通天神力,也不会说出“真相”二字。萧错心痒难忍,恨不得把萨满的嘴掰开,让她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再说一遍。 就在这时,娜仁萨满转身,准备离开。萧错一把拉住她:“什么是『一尸三命』?” 娜仁萨满回头,看了萧错一眼。萧错发现她眼神冒出一股光芒,凌厉刺目,让人发颤。娜仁萨满不再说话,蹒跚而去,拐杖敲在石板上,铮然清脆。她这几句不囫囵的话,究竟有什么哑谜?萧错根本无法理解。 萧错傻傻地站在青石板上,看着娜仁萨满的身影渐渐消失。她为什么说“一尸三命”呢?萧错仔细猜测,他只听说过萨满有“三魂”信仰,说的是生魂、游魂还有转生魂。萨满教认为,人是由三种不同特点的灵魂,共同凝聚而成的,缺一不可,否则就会使人受到病灾侵害,甚至死去。难道是萨满口误,将“三魂”说成“三命”? 萧错再想:她为什么叫我去葬狗坡祭祀呢?人死了,要祭奠生魂,这是萨满的规矩。可萧错不是耶那村人,也不信萨满教,为什么非要他去祭祀呢?而且指明了去葬狗坡。凭着娜仁萨满这把年纪,她绝不可能是闲着没事,和他捉迷藏、撂手绢玩的。 萧错转身进了兽医屋里,虎尔赤百般折腾,死去活来,才算保住了一条命,好好休息一下就没什么事了。萧错脑子还在想娜仁萨满的话,不知道是天机,还是谎语。 兽医见萧错想得愁眉不展,问萧错出了什么事,萧错只是简单地和他说了几句萨满的话,兽医对他说:“娜仁萨满的心走得比时间快,是能在开始就看到结局的人。她说什么,自有她的道理。格格出车祸走得急,萨满叫你祭奠,是安慰她的生魂。” 萧错说:“我不信萨满。”兽医说:“很多人都不信萨满,但很多人都找她看病。如果她叫你去葬狗坡,那葬狗坡今天晚上,肯定要有事情发生的。”兽医说完话,给萧错拿了一些祭祀用品。 萧错拿着祭品,傻傻地站立着,他不信萨满。但是,他信格格没有走,一直在他身边。 第三十六章 亡灵再现 午夜,十二点,葬狗坡下。 这个时候总是月黑风高,万籁俱寂,亡灵出没。萧错站在祭祀高台上,望着格格死去的地方,不言,不语,不动。和他面面相窥的,是一只石犬。 石犬为灰白砂岩质料,通体磨光,带有基座,在石犬的颈部和背部隐约可见黑白两色。由此可见,此犬原来应为黑白花犬。通长不足一米,嘴部和耳部均有残损,前腿并拢前伸,头部依伏于双腿之上,后身右侧卧,长尾依于后腿,尾尖向后卷曲,石犬细腰,胸部粗壮,腿长爪利,双眼圆睁,目视前方,虽然构图粗糙,却极为传神,透出一种机警与威猛。在石犬的背后长长地竖着一根祭天神杆,很孤独地站立在石犬身边。 耶那村人对狗神的故事,是极其认真的,他们对狗非常敬重,不但不杀狗,不吃狗肉,而且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子,还把那只以身救主的忠义之犬尊称为狗神。 耶那村人始源于何处,没人知道。他们没有家谱,没有文字,只靠口述来传承历史,至于清朝以前的事情,就没有人知道了,唯一深陷在记忆里的只有葬狗坡的传说。 每年祭礼之时,全体村民都会携带牛、羊肉、粮食和酒前往祭祀台,跟着大萨满,载歌载舞,祭祀狗神,祈祷人畜平安、农牧丰收。家家户户,会把家里的第一碗新米饭,给家养的狗吃,以示崇狗,敬狗。 由于葬狗坡上森林密布,而古耶那村人祖祖辈辈都是萨满教的信徒,对灵魂的存在是深信不疑,他们相信有脱离于肉体的精神存在,人死后的灵魂是永存的。信仰萨满教的人,没有肉身崇拜的传统,人的肉身来自于大自然,去世了也应该回归大自然。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也需要受狗神庇佑,所以,葬狗坡又是耶那村人世代举行露天葬的神秘之地。 听兽医说,只要心诚,狗神会召唤出亲人的亡灵,与你通话。萧错点上两支蜡烛,兽医说:蜡烛是用来判断亡魂有没有出现,如果家里人来看你,即使没有风,烛火仍然会摇晃。这个时候,萧错不得不什么都信。他只想让格格出来,告诉他,那个凶手是谁? 烧纸,呼唤,上香,没动静。画符,运功,倒酒,没反应。那再试试……夜,很静,能听到身上冒汗的声音。雾水掺和着冷气,顺着他的脖子,流向脊背。他能感到,有一股阴气袭来。他也已经发现,四周安静得过分,一辆途经的车辆也没有。 萧错仔细猜想,萨满一词系通古斯语,意为兴奋、不安和狂悖的人,在《宗教词典》中解释其原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萨满具有超自然的神力,是沟通人间和神灵世界的使者。成吉思汗曾十分信仰萨满教,其每逢出征作战,以及作出重大决策时,都要请萨满占卜。 但有一点,不能忽略,萨满是通过跳神活动,达到的激动、昏迷形态,产生超乎自然的神力,同各种神灵直接交往,不论是为患者跳神驱邪治病,为求者占卜预见未来;为祭神祈求生产获得丰收,为本氏族消除灾祸。还是为妇女求子、为死者送魂而举行的跳神、祭神仪式,基本都是在萨满癫狂而激烈旋转的舞蹈中进行。而今,娜仁萨满为什么要让他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祭祀呢?问题非常尖锐,也非常难以理解,这绝对不符合萨满教的潜规则。 就在这时,烛火,突然动了,瞬间熄灭。凄惨的阴风,从他脚下旋起,那一丝振颤,像是幽冥世界的回声。还有沙沙的脚步声,在树林回荡。萧错屏住呼吸。 听,是什么在他背后沉重地呼吸? 夜幕深处,偶尔传来一声悲涕,像是一个女人在隐隐哭泣。萧错看到草丛中有一个背影,是格格,他看得很清楚,她的头发还是那么黑。 萧错听出是格格的哭声,他叫她回头看看他,他真的很想再抱抱她。格格站了起来,转过身面对他时,他看到的还是一头黑发,不一会儿就被风吹散了。 谁?萧错看到一个黑影,从葬狗坡里出来,在马路上一闪而过。是格格?不,不是,绝不是格格。格格不会见到他就跑的,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 萧错揉了揉眼睛,四野静悄悄的,什么都没有,但萧错觉得他没看错,绝不是幻觉。就在萧错恍惚不定的时候,他听到几声狗叫,是虎尔赤。 萧错一口气冲到马路上时,他看到了虎尔赤。虎尔赤是从兽医那里偷偷跑过来的,它和他一样,放不下格格。它用身体紧紧地俯贴在格格流血的地方,只把头高高仰起。 虎尔赤在找什么?它在寻找那个凶手的气味。 萧错看着虎尔赤,他从未如此寂寞过,也从未如此没有方向过。但是,渐渐地就明白了,他不能难过,要学会照顾自己,安慰自己,好好冷静下来。他想,他是对的。他如果要寻死的话,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软的有绳子,硬的有木棍,高处有嘎纳山,低处有红丹河。为了格格,他要好好地活着,开心地活着,直到抓到那个凶手。但他,还是冷静不下来,大脑根本无法思考。 突然,萧错感觉到一个物体在心脏处颤动,每一根头发都跟着那种振动竖了起来。那一刻,思想因恐惧而停顿。他深吸了一口气,连同汗水一起吸进鼻孔,心脏在狂跳,毁灭般地狂跳。当他用手捂在胸口时,才知道,那是手机在振动。他越是不想接,它越在他口袋里狂跳,逼着他去按接听。 说话的是许胡子:“哥们。今天的婚礼我将按原路线出发,从中南大街绕北环,再经雨西路……” 萧错说:“胡子,别费那个劲绕了。”许胡子被他弄得一头雾水:“开什么玩笑的,今儿可是您大喜的日子!我还打算趁机把鼻烟壶取了呢……” “鼻烟壶,我改天给你送去。”萧错不再接听电话,他看了一眼手机,此时,正是他和格格定下的结婚日,他把手机朝天抛去,手机落在葬狗坡的祭祀台上,顿时,四分五裂。 死亡就是这样残酷,前天,萧错还搂着格格,抱着本世界地图抑扬顿挫念给她听:莫扎特的故乡萨尔茨堡,音乐之都维也纳,聆听华尔兹与咏叹调缭绕的奥地利,多瑙河明珠布达佩斯,领略浪漫与传奇的匈牙利……他想带着格格环游世界,虽然格格没有眼睛,但他有,他会把世界每个角落说给她听。 此时,萧错抱紧的只是虎尔赤,他坐在地上,用手摸着地面,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到狗头上…… 第三十七章 谁是真凶 晨曦,那场夺命的迷雾,居然散得干干净净。 萧错依然紧紧地抱着虎尔赤,他只想抱着虎尔赤陪着格格。他生怕有车,或者有人,来打扰他。可是,这条偏僻的公路上,却偏偏有车,又有人来了。 那个人,从车上下来,慢慢地走到萧错面前。萧错没有看见她的人,只看见了她的脚。一双纤巧沉稳的脚,穿着双柔软的黑皮靴,再往上看,两条细腿、腰身、胸腹和她衣服颜色形成一条黑线。显然,这是一个女人,是认识他的女人,并且是知道发生过什么事的女人。 她不但看到了他的疼痛,甚至也感到他内心深处那种无可奈何的悲伤,她忍不住抬起手,轻抚着自己的脸。她的指尖轻抚到眼睑,才发现,自己的眼睛湿了。 她在叹息,叹息着弯下腿。她带着熟悉的气息俯向他。他听见了她的叹息,他感到一双温暖的手朝他伸来,轻轻抹掉他脸上的泪水。这里,曾经有过她的爱情,她回想着,他脸上她熟悉的种种神情。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从不曾遗忘。 她只轻轻喊了声“萧错”,她声音很好听,态度很优雅,举止也很淡定,她就是狄清。如果,格格真的是萧错的亲妹妹,那么,今天的新娘一定会是狄清。 萧错站起来,看着狄清,他没有说话。十秒钟后,他把头埋到她的怀里。她伸出手,慢慢地抚摸着他的头发。她一声不吭地维持着这个姿势,然后,她听到萧错在她怀里哽咽了一句:“……格格走了……” “我知道了,跟我走吧!”狄清摸着萧错的头低语着,她依旧那么宽容地对他,此时,她什么都不说了,只顾着给他擦眼泪。 “对不起……狄清,我哪都不去,我就在这陪着格格……” “走吧,那个肇事司机去自首了。” “你怎么知道?” “我刚从交警大队过来……何叔打你手机一直没打通……我那辆奔驰车,被他给扣下了……” “天杀的畜生!”听到有人自首,萧错刚才还似倦敛羽翼鸟,一时间便堪比一头上古猛犸象,他在马路上来回兜起圈子,好不容易摸到半截树棍,看了看,觉得分量不够,扔了。他又找到一块石头,掂量了几下,抱在怀里。这一举止,不能说萧错大脑有问题,只能说他对现状已经是束手无措。 狄清怕出事,拼了半天命,才算夺下萧错手里的石头,连推带拽把他硬弄到车子跟前。萧错回头,见虎尔赤依然端坐在格格出事的地上,用前爪子挠着地面,不断发出呜咽。他眼里一阵酸疼,忍不住喊一声:“虎尔赤。” 虎尔赤只抬眼看了看萧错,没起身,反而趴在了地上。萧错知道,它想陪格格,也没勉强它跟着走。 一路无话,车很快就停在交警大队的门口。萧错冲进交警大队,他刚推开交通事故科的门,就看到墙根蹲着一个双手抱头的主儿,萧错用后脑想也知道,此人就是那个刚出炉的畜生。萧错不由分说,拎起那人的衣领子,以抽军刀的速度,朝那人的脸上放上一拳。 那人“哎哟”一声,倒在地上,朝天摆了一个人仰马翻的架势。就在萧错张牙舞爪,想上去撕他的时候,何敬业突然扑上来,一把反擒住他的胳膊,这回他架住他了,因为萧错已经两天两夜没吃没睡,体力减少一半,也是在情理当中。 “人是我撞死的……我自首,我认罪……但我没有肇事逃逸,我当时真的不知道撞了人,我只感觉车子猛地一颠……我真的没有逃,我冤枉啊……我是确实不知道啊……” 说话的人叫张友和,是墨里州富华纺织厂的大货车司机。据他所述,10月29日上午8点左右,他装了满满的一车坯布,送往墨里州宏盛印染厂,途中接到老婆电话,说在家擦玻璃时,不小心从楼上掉了下来,把胳膊摔断了,他急忙掉转车头,去接老婆,在去医院的途中,不幸撞死了格格。 张友和还说,当时,边开车边照顾妻子,确实不知道什么时候撞死人了,只觉得车子颠簸了几下,因为妻子伤得厉害,也没想那么多。等到了耶那村,张友和才发现车轮胎上有血迹。在回来的路上,又听到有人在议论,葬狗坡出了车祸,死了人。当时他很害怕,很想逃,可他妻子坚持叫他来自首。 何敬业问:“你是几点经过葬狗坡的?起始点在哪?” 张友和答:“我从墨里州东桥区自西向东开往耶那村,经过葬狗坡的时候,大约十点。” 何敬业问:“你撞人的时候,有没有听到死者的尖叫声?喊声?” 张友和答:“没有,我只听到了狗叫声,狗一直追着我的车……” 何敬业问:“狗从哪来的?” 张友和答:“狗是迎面过来,然后,追着我的车,不停地叫。” 何敬业问:“迎面追车?你看看是不是照片上的这只狗。” 张友和答:“是这只狗,我确认它是从前面过来的,当时它冲着我的车窗,叫了几声,我记得它的样子。” 何敬业问:“你确认是迎面而来?” 张友和答:“是迎面过来的,还追了我半天。” 何敬业问:“那你为什么不停车。” 张友和答:“我妻子胳膊摔断了,浑身疼得厉害,我不可能为了只狗停车。” 何敬业问:“你去的哪家医院?在什么地方?” 张友和答:“这……” 何敬业问:“到底是哪家医院?” 张友和答:“是耶那村的娜仁萨满家,她的整骨术很厉害的,所以……我要是真的知道撞了人,我会及时送医院的……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要是有用的话,要王法做什么?”萧错认为这个案件,没有再审下去的必要了,想着格格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毁在他手里,给他一梭子弹,都不解恨! “警官,我真的是冤枉的,我真的没想逃……”这时候的张友和是又急又怕。 何敬业叫张友和递交了一份事故情况书面报告,等待交警大队的处理,并扣留了张友和的驾驶执照和那辆肇事车,等法医鉴定的报告出来后,交警大队将对张友和做出相应处理。 张友和被交警带下去后,何敬业长叹一声。其实,他在萧错没来之前,已经兴奋了很久,兴奋的是他没费多少工夫,也没费多少口舌,犯罪分子就落网了。令人惋惜的是,一条生命已经无法挽救了。 何敬业拍了拍萧错的肩膀,叫他要有心理准备,关于格格的死亡,很可能是一场意外交通事故。 第三十八章 以命抵命 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自首,并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作为一个事故科的处理人员,就可以抓起惊堂木,“啪”断案了。何敬业叫萧错坐下说话,可萧错仍然固执地站着。不管你站着,还是坐着,这个案子还是要断的。 于是,何敬业说:“从盘查的事故现场来看,萧楚格当时是在行车道上被撞,属违规在先。而肇事司机张友和,并没有违章驾驶。另因当天雾大,有部分天灾因素,现在肇事司机张友和已经自首,态度诚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当然受害人死亡,司机是要承担责任,应当赔偿一些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此外,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何敬业停下话,他想听一下群众的呼声。显然,作为群众,萧错对这种处理意见,是极其不满的,而且是怒气冲天,他立刻朝何敬业身上摔了一句狠话:“照你这么说,赔点钱就算了吗?格格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谁杀了她,我都会要他以命抵命!” 何敬业知道,不说个明白理出来,萧错肯定不会罢休,一旦要闹起来,剁了谁全家,那都是正常的。所以,不管萧错听不听,他都得接着说:“你要面对现实,要分清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 萧错盯着何敬业,左看右看,看了又看,他想发火,但他面对这个慈眉善目的老人,他忍住了,只是轻声问道:“我现在不想跟您侃法律条款,我想知道您的『行为人』,指的是谁?” “这个行为人,就是张友和。格格突然出现在行车道上,在这种情况下,张友和对她的死亡根本无法预见,也就不存在预见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失,也就不应对格格的死亡负刑事责任,怎么能『以命抵命』呢?当然,张友和所交代的肇事过程,是否属实,我们还要等法医死亡分析报告出来,才能最后定局,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让你有个心理准备。”何敬业在说这些话时,他并不清楚,在这个车祸的背后,在这个“当然”后面,还会隐藏着什么。 “何警官,我想看看那辆车。”萧错虽然生猛,但毕竟还是个理智之人,一旦挺过悲伤后,头脑便会逐渐清醒下来。萧错提出要去看车,明摆着准备对格格的死亡,插一杠子。他始终认为,虽然有司机自首,但这依然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事件。 人家既然这么要求了,何敬业自然也会卖个面子给他,应声说道:“我带你去看。” 于是,萧错、狄清与何敬业一起走到了交警大队后院。萧错无法想象,是一辆什么样的车,将格格粉身碎骨。当他看到肇事车辆的时候,它已经静静地停在交警队的院子里。从任何一个角度去看,这辆车都和格格无冤无仇。 其实,有时候,人多长个心眼的确是件好事。就在萧错刚刚靠近大货车时,车轮底下便伸出两条人腿,萧错暗自心惊,不由得往后一闪…… 那双人腿是何晓筝的,她躺在车底,整整四小时。萧错很奇怪,检验车辆自然有专业人员,何晓筝是个研究尸体的法医,钻到车底做什么?见此场景,狄清感到这其间可能有些门道。何晓筝从车底出来,摘掉手套,用眼神和未来的嫂子狄清打了个招呼后,走到何敬业面前,很肯定地说了一句话:“张友和在撒谎!” 何敬业一听,勃然大怒,难道自己被张友和耍了?何敬业不是三岁小孩,几十年的交警生涯,绝不是白混的,他从不相信任何人的空口白话,包括何晓筝在内。父女俩再次面临的不是二次战役,而是赤壁之战。一位著名历史学家说,赤壁之战是被进攻的打败了进攻的,哀兵打败了骄兵,年轻人打败了老头子。历史会不会在何敬业父女身上重演胜局,那就要看何晓筝所掌握的证据,够不够铁。 何晓筝对大家说:“我在车底盘下,确实发现了一些新的刮痕,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皮肉毛发的证据。在车轮胎里,我采集了一些褐色物质,经确认是血。这些血液样本,经检验是死者萧楚格的。同时也证明了,张友和驾驶的这辆大货车,确实碾过萧楚格的身体。但是,当我检查车辆外壳时,我的发现,却跟张友和的陈述有着天壤之别。” “天壤之别?”众人目瞪口呆。 何晓筝继续说道:“根据张友和的供词,他意外撞死萧楚格。然而,我对车子进行例行检查后,并没有发现车撞伤萧楚格的证据。车子外壳没有损伤,没有头发,没有纤维,更没有针织物的痕迹。车的外观也没有任何破坏,这些证据说明了,这辆车根本没有撞上萧楚格。这使我更加确定:萧楚格的死,不是一个事故!” 何晓筝话一出口,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何敬业很紧张地看着何晓筝,说:“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你不能随便冤枉一个人。从目前的状况分析,我认为张友和是无辜的,也不存在肇事逃逸性。大货车这么长,根本看不见车后发生的事情,他只是在不知道出事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何况他已经自首了。” 何敬业虽然言辞犀利,却并没有实据,如果张友和撞人不是事故,那就是蓄意谋杀,完全是两码事。一旦误判,就是草菅人命。 “对和错,是与非,不是我说了就算的,也不是哪个办案人员,凭借主观臆断说了算的,权威只有一个,那就是事实。”看来,何晓筝不验则已一验就要彻底。 何敬业和何晓筝虽然是父女俩,但在萧楚格的死亡性质上,出现了严重分歧。那么,萧楚格一案,究竟是蓄意谋杀?还是一场交通事故呢?张友和是否有逃逸的行为?怎样才能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圆满的交代?是强制拘留?还是再深入调查?一方面是死者家属要求严惩肇事逃逸司机,一方面是肇事司机大喊冤枉,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撞了人,事发经过的具体情况,无从知晓。 如果你认为何敬业的脑袋是一根筋,食古不化,那就错了,人家的算盘,那是精到了极点。何敬业明白,这起事故不能草率定性。本着对死者负责,本着对驾驶员负责,何敬业决定对这个有争议的事故,准备进行一次现场模拟。通过模拟的结果,能给驾驶员和受害者家属双方一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处理结果。 事实证明,这将是一个极为明智的决定,正是这关键的一次模拟,改变了事态的进程,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将再度发生。 何晓筝也不想毫无根据地判断任何事情,她需要点时间去研究血迹和尸表现象,判定出其形成原因,就能建构案发经过与起因,并判断事发先后的顺序。何晓筝拎着箱子准备走的时候,突然回头看了看萧错,说:“她怀孕了,路边的呕吐物,是她的。化验结果显示:呕吐物里没有发现有毒物质,呕吐只是妊娠反应。” “她……怀孕了?”萧错听了,眼睛对着天眨了数十下后,异常冷静地看着何晓筝问,“多久了?” “四十天左右。”何晓筝并不去看萧错,眼睛只看着狄清的表情。狄清见萧错听完后就愣在那里,她真的希望自己能说些什么,做点什么,但无论她做什么,或说什么,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这个消息太刺激萧错了,他突然拉住何晓筝,下腭抖了半天,才问出一句话来:“告诉我,格格是怎么死的?” “答案肯定会有的,但必须要解剖尸体。” “她死得很惨了,还要被解剖?” “你放心,我会一直陪着她,直到她告诉我,凶手是谁。” “他最好祈祷不要被我碎尸万段。”萧错心疼格格,但他是个明事理的人,在别人看似不能接受的问题,他断然同意了。何晓筝见萧错点了头,拎起勘察箱,走了。 何敬业看着何晓筝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他知道何晓筝昨天一夜没睡,准是碰到难题了。一般的交通事故,看看车检报告就行了。可这次何晓筝亲自去研究了肇事车辆,整整四小时,这个时间,已经足够解剖一具尸体的了。 萧错快疯了,复仇之火,怎么能容忍那个害人妻,杀人子的凶手再活一分钟。没关系,有账慢慢算,咱们走着瞧。 第三十九章 现场模拟 根据《刑法》,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后逃逸,不仅有违伦理道德,违反法律,其损害赔偿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涉及严重肇事逃逸罪,住的是省城模范监狱,不是打架斗殴关的派出所,等人担保就能搞定的,这时候的张友和是又急又怕。 进行交通事故现场模拟,整个交警大队都非常慎重,他们把现场模拟的必要性,详细地向张友和和萧错等人解释了一番,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从当地请来了八名驾驶员,都是有丰富经验的大货车司机。他们将分别驾驶张友和的大货车,进行“事故现场模拟”。 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但没有相同的大雾,交警们准备了烟雾代替。警方不仅邀请了执法监督员,还有一些媒体记者和群众到现场观看。 交警们要做的是,争取丝毫不差地恢复事故现场原样,通过模拟的结果,能给驾驶员和受害者家属双方一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处理结果。 第一名驾驶员,是有九年大货车驾驶经验的张师傅,他驾驶着张友和的大货车,按照何敬业的要求,从葬狗坡下坡处,由西向东右拐,驶向耶那村。 因为先要开一段下坡路,而后是一个大转弯,这个转弯要先左转,再右拐弯,而且过葬狗坡往里走时,是直角弯,张师傅提前二十米,把车开到路的左边,然后,再往右拐。当车头已经拐向耶那村的方向时,车身大部分还在公路上,花了大约一分钟,张师傅才把长十几米的大货车完全拐过葬狗坡。 张师傅说:转弯必须使一挡才能转过那个弯,转过去之后,后面发生的事就一点也看不见。 第二名驾驶员,是有三年小车驾龄,十年大货车经验的王师傅。他在驾驶张友和的大货车进行事故模拟时,也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因为车身长,车体又重,在拐弯的时候,如果急打方向盘极容易导致翻车,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车速必须很慢。 接下来六名驾驶员,在驾驶大货车转弯时,一致认同,在后视镜里看不到车轮,以及车后情况。 萧楚格是在下坡处被碾压,从下坡处到转弯处时,车速会很快,最多只需要一分钟。大货车会不会没有感觉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交警们早已准备了人体模型,摆放在事发时的位置上。 这次,是由何敬业主驾驶,萧错副驾驶大货车。何敬业全神贯注地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地向右转弯。葬狗坡的马路本来就有点颠簸,加上车身很重,轧过人体模型时,大货车只有一点颠簸的感觉,如果不全神注意,是发现不到的。因为车本身就有十五六吨,挂个不足百斤的女孩子,根本不会有感觉。何敬业认为,司机不是有意逃逸,而是出了事故不知道。 八名司机轮流开车,萧错一直在副驾驶室坐着,一遍又一遍地在现场模拟实验着。所有司机的感受,都基本相同。由于货车长度过长、能见度过低、处于转弯状态、且没有巨大的碰撞振动,确实无法知晓事故发生,所以司机张友和,应该没有逃逸的故意性。 何敬业按照事发时绘制的现场图,在地上画出各种痕迹,再用大货车和人体模型对比着地上的痕迹,他不断计算着撞击时的状态、地点、车辆走向以及撞击后的演变过程,经过数次现场模拟,事发时的情景也已经清晰地勾勒出来了。 驾驶员的座位是在左侧,不是在右侧。萧楚格是从右侧进到车轮底下的,驾驶员在左侧,很难发现死者。事故经过还原在交警、执法监督员、记者和萧错面前,由此,交警们认为,张友和虽然是肇事者,但不属于逃逸。 这个结果,让张友和长舒了一口气,他也表示认可和满意。整个车祸的谜底揭开了,在场的人几乎都是欷歔不已。折腾来,折腾去,在这个神秘的葬狗坡边,事情似乎就这么过去了。 然而对这个结果,萧错并不表示信服和接受,他对着在场的所有人说:“我只想弄清楚一个问题,如果准备右转,车子必须提前靠左。应该能看到人行道,更应该看到在路面行走的人。” “从车祸现场来看,死者是进入了行车道,而后被车碾压。” “格格为什么要进入行车道?为什么躺在地上?难道她会在马路上晒大雾?等着大货车来轧死她吗?” “很简单,是你这只狗把她导入行车道。据我了解,虎尔赤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如果是人的话,已经是七十岁的高龄了,因年老体衰导盲失误,是很正常的事情。” 萧错听后十分愤怒,也很不服气:“何叔,您犯了一个天真的错误,虎尔赤比任何一个人都会带路,您不能因为一次模拟,就往一只狗身上抹黑。如果反复实验,可以证明事实的话,我也有个导盲示范叫大家看。” 萧错从车里拿出导盲鞍给虎尔赤戴上,他摸了摸虎尔赤的头,对在场所有人说:“在没进行这个导盲示范之前,我很有必要向大家介绍一下这只狗。” 萧错话音刚落,人们的焦点就落在了虎尔赤身上,其中就包括王二。 王二此时就在模拟实验的外围,缩着个脑袋,对着身边的人耳语几句,便退出人群,骑上辆摩托一溜烟跑了。不多时,王二又来到了一处老宅子门口。这是一个幽静的小院,院内种了一些花草,让小院清雅了许多。院子中央的凉亭内,谭彪正躺在躺椅上闭目养神。 王二走上前去,低声道:“彪哥,警察在葬狗坡那做模拟,您要不要去看看。”谭彪慢慢睁开眼睛,看了看王二,又闭上了眼睛,说道:“那只狗记得我的气味,怕这三两天,它都忘不了。我就不往葬狗坡那去了,那瞎子的案子,有结果吗?” “听说有个大货车的司机去自首了,警察正断着案呢。彪哥,我想跟你说个事,我儿子不知道跑哪儿野去了,我想抽空去找找那个混小子。” 谭彪“嗯”了一声,又问:“我那辆帕萨特处理掉了吗?”王二连连点头:“彪哥,您放心吧,我叫兄弟们开到外地处理的,一点痕迹都不会落下。” “干得好。从今天起,所有进葬狗坡的兄弟都要从胡尔绍布草原绕道走。” “彪哥,那要绕两小时的路程。” 谭彪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举手示意叫王二离开。王二也不多话,转身离去。稍许,从宅门里,传出一句问话:“彪哥,你杀了那瞎子?” 谭彪看着朗朗天空,叹了口气说道:“生死在天,是她命浅,怪不得别人。” 王二离开谭彪后,只打电话叫了个兄弟在葬狗坡观看,自己匆匆回了家。葬狗坡观摩的人,还是不少,萧错努力控制住自己颤抖的双手,他很少这么紧张,因为很快,他将要做一件极为冒险刺激的事情。 事实上,萧错没有侦探经验,之所以能够超越之前,靠的绝不仅仅是聪明,因为一直以来,萧错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因为他有狗,那只名叫虎尔赤的导盲犬,它才是这起案件的目击者。 下面,虎尔赤将证明,它主人的死亡,另有起因。 第四十章 导盲示范 “这只狗,叫虎尔赤,首先,它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宠物,也不是单纯的扑咬动物,更不是代替锁具的『门卫』,而是从新西兰进口的拉布拉多猎犬,也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 “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是工作犬的一种,也是一种特殊的助视器。十三年前,我就开始为格格向导盲犬教育基金会,提出申请导盲犬,两年后才审核通过,虎尔赤是从新西兰空运过来,为格格导盲近十二年。它具有自然平和的心态,会适时站立、拒食、帮助盲人乘车、传递物品,对路人的干扰不予理睬,即使是近在咫尺的小鸡、小猫等小动物,它也不会去扑咬。因为,它知道主人的眼睛看不见,即使自己受伤,也要带主人到达目的地。 “格格在它的导引下,在任何地方,都会穿梭自如。甚至有些人,很难看出格格是个盲人。虎尔赤的记忆力超强,墨里州周围、葬狗坡方圆百里,只要你说出名字,它立刻会导引你到达目的地。 “虎尔赤除了为格格导盲以外,同样也可以为其他盲人导盲,因为虎尔赤一直在墨里州导盲犬协会做导盲示范犬。我想在场的记者,对这只狗不会陌生的。导盲犬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懂得交通规则,绝对不会将主人引向行车道。” 萧错说完话以后,他从车里拿出一个眼罩,他走到第一位驾驶大货车的张师傅面前:“我现在想请张师傅,为大家示范一下,一位盲人,是如何依靠导盲鞍行走的。” 萧错把眼罩戴在张师傅的眼睛上,张师傅眼前立刻乌黑一片。萧错弯下腰,拍了拍虎尔赤,说:“去葬狗坡祭祀台!” 虎尔赤得到口令后,并没有立刻起身,而是把身体弯向张师傅,直到张师傅摸索着找到它身上的导盲鞍后,虎尔赤才慢慢地朝葬狗坡走去。 很多人对虎尔赤能忠实地听从人话,而显露出来的聪明,感到十分惊奇。萧错暗示周围的群众和警车司机:“你们可以试着干扰它。” 一路上,何敬业等人试图叫虎尔赤的名字干扰它,但虎尔赤就是不理,在它的眼里,只有主人的目的地。又有几个人,分别用身体和车辆作为障碍物,挡住虎尔赤的去路,但虎尔赤都能带着张师傅,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一避开。 有几个看热闹的小孩子,居然掏出香肠引诱它。虎尔赤虽然两天没吃东西,但它依然能避开香肠的诱惑,继续前进。按说事情考验到这里,就算结束了,毕竟虎尔赤是一只狗。可是世事难料,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将这次导盲实验彻底转入戏剧化。 谁?一只猫。 就在虎尔赤快到祭祀台时,突然来了一只看热闹的小猫,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蹿到虎尔赤面前。这位猫爷高高地竖起尾巴,与虎尔赤目光对视,一会儿用小爪子去挠虎尔赤的鼻子,一会抓抓虎尔赤的尾巴,猫爷把能支的招都支出来,也不见虎尔赤为之所动。索性趴在虎尔赤屁股后面,一口叼住它的尾巴,坐地十八滚。 自古猫狗不一家,遇上是仇人。让猫捉弄,对狗来说,是对它自尊心的莫大侮辱。对其他狗来说,这简直是忍无可忍的事。围观的人,谁也没想到这猫爷能来这么一手,心里都咯噔一下,暗叫:完了,惹急了这狗,还不直接掐起来。 如果你要这么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猫的偶然出现,的确成了这个导盲示范的重要一环,既能考验导盲犬因猫分心的弱点,也能验证导盲犬会不会因诱惑而放弃它的主人。然而,对一只拉布拉多导盲犬来说,被猫戏弄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况虎尔赤还是一只心眼实在的狗,虽然憋了半天气,但很快就意识到它还有重要的工作要做──为身边的盲人导盲。随你这只小猫怎么折腾,它依然会带着张师傅继续往前走。 上祭祀台阶梯时,虎尔赤提早一步,挡在张师傅面前,提示他前面有台阶。走到台阶的最后一阶时,虎尔赤又会再一次挡在张师傅膝前,提醒他,前面是平地。上了高高的祭祀台后,张师傅的腿开始抖动。他知道,祭祀台有二十米之高,如果虎尔赤导盲失误,他不死,也会残疾。他走得战战兢兢,脚步慢慢地、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在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注视着虎尔赤。 嘭、嘭、嘭── 寂静的葬狗坡里,清晰地响起张师傅的脚步声,一声声重重敲击在每个人惊惶不安的心上。就在张师傅的脚,距离祭祀台边缘一步之遥时,虎尔赤突然把自己的身体弯成弧形,将张师傅的腿紧紧裹在它的身体里,使张师傅动弹不得…… 刚才还屏住呼吸注视着虎尔赤的人们,在看了这个短短的示范之后,都为虎尔赤的精彩表现而鼓掌、喝彩。接下来,有很多人,纷纷去戴上眼罩,轮流地握住虎尔赤的导盲鞍,亲自去体验和导盲犬一起走路的感觉。 在示范中,即使有人发出指令,虎尔赤也不会草率地向前行进。为了避免危险情形发生,所有的指令,虎尔赤都会经过思考再行动。萧错说,这就是导盲犬特有的“判断性服从”。 当有车迎面过来的时候,即使你命令它继续前行,虎尔赤也会强制性地将你带入安全的地方。萧错说,这就是导盲犬和宠物狗的区别。 示范完毕,虎尔赤静静地趴在地上,前腿交叉,伸向前方,默默地注视着所有的人。导盲犬没有指令,是不会随便乱动的。虎尔赤在所有人面前,展示了作为导盲犬所从事的不凡的工作。 这场导盲犬示范,确实让大家切实地了解了导盲犬,以及导盲犬在盲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可靠性。无论是交通事故现场模拟,还是导盲犬现场导盲示范,都叫人信服和接受,并赞不绝口。 萧错面对在场所有的人,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为大家解释说:“这就是一只真正的导盲犬,因为虎尔赤很忠心,也很专业,我才放心将格格的生命安全,托付给这只狗。我相信虎尔赤对主人是不离不弃的。不管发生了什么,它的身体,将永远挡在主人的前面。如果遇到危险,首先死亡的应该是导盲犬!换句话说:如果格格是被虎尔赤误导进行车道,而被突如其来的货车撞死的话,那么,虎尔赤会活着吗?” 萧错此言一出,围观者顿时疑云骤生。何敬业这位几十年的老江湖彻底崩溃了,他费尽心思模拟的交通事故现场,却被萧错用导盲示范迎刃而解了。看着泰然自若的萧错,何敬业不再多言,收好了文书,掉转车头,就此上路。 如果虎尔赤真的能为主人舍生取义的话,那么,灾难发生时,虎尔赤究竟在哪?何敬业费尽心思,刚刚揭开的谜底,似乎又成了新的谜团! 第四十一章 泄密骨头 现场模拟结束后,何敬业迅速赶往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鉴定大楼。 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室,是通过公安部考核验收的一级技术室。技术室担负全墨里州刑事案件的现场勘察、串并案件以及痕迹、照相、法医等多项检验鉴定工作。停尸间很大,相对的两面墙,被设计成了一格一格的冰柜,数量过百。每个冰柜的门上,贴有白底黑字的标签,上面写着死者的身份、年龄以及立案的区县。 萧楚格的遗体就安放在法医室里,此时,何晓筝正站在解剖台边忙碌着。一般来说,对死者尸体进行解剖,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后。二十四小时后做解剖,不是怕人没死透,而是有科学依据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一些损伤充分显现、暴露出来。何晓筝之所以先研究肇事车辆,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要准确判断萧楚格的死亡时间,只有查看胃内容物。根据萧错的口供,死者是在六点三十分左右吃的小米粥,整个进餐过程不到十分钟。何晓筝拿出解剖刀,她选择了单刀直入,剖腹开膛。从何晓筝解剖动作的熟练度上看,搁在五百年前的江湖里,混个武林盟主当当,是完全可能的。 现在胃、十二指肠、小肠、大肠全都暴露在何晓筝的眼前了。不错,要看胃内容物肯定得用剪刀剪开胃壁。何晓筝清楚地看到,死者胃里的小米粥,已经进入小肠,法医知识告诉何晓筝,一个人吃进的食物,首先通过食道,然后数秒后到达胃部,经胃部消化后,全部排到小肠里,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两小时左右。进入大肠,需要四小时左右。而现在,大肠里根本没有。结合尸冷,尸僵,尸体角膜混浊程度等综合因素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10月29日,上午8~9点之间,毫无疑问。 这样的解剖结果,最终决定了这起车祸的复杂性。 解剖程序完毕后,何晓筝开始清理解剖台。每个解剖台,都有独立的清洗设备,台上的污物,随着水流到床下的污水管里,最后集体封存处理,不会污染环境。何晓筝并没有把尸体送回停尸间冰存,而是拿着放大镜,一点一点地观察,照相机也在每个疑点处,“啪啪”地闪着弧光,这都是死者留下的最后一份证据。 何敬业此时就站在距离解剖台,大约三米远的地方,注视着何晓筝。女儿那种认真的态度,很像她的妈妈池文青。尽管何敬业屏住呼吸,但敏感的何晓筝,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到来:“别以为踮着脚,学猫步,我就感觉不出来你是我爸了?” 何敬业看着女儿,很慈祥地笑了,说:“你会把猫步,也写进验尸报告里,对不对?” 何晓筝一低头,笑出两个酒窝和一颗小虎牙,非常妩媚。何敬业却故作惊讶地说:“原来,我这个号称包青天的女儿,也会害羞?”何晓筝小嘴一翘:“怎么说我也是唇红齿白,闭月羞花吧。快说吧,您来找我有什么事?” 何敬业叹了口气道:“模拟实验结束后,爸爸就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不如你们年轻人思维敏捷。你知道,爸爸就快退休。当年,我带着萧明恒的问题,离开刑警队,一直愧对你妈。现在,我不想再带着萧楚格的问题,离开交警大队,你明白吗?” 何晓筝诧异地抬起头,看着欣慰颔首的父亲,她才明白,那个小时候刻板地管束自己,看似不通情理的父亲,其实是一个善良宽容的人。 何敬业继续说道:“我认为萧楚格的死亡,还存在些技术上的问题。萧楚格的车祸,出得非常诡异,我觉得,突破口应该在你这。如果这个案子处理不好,我和你妈就一点转机都没有了。” 何晓筝不傻,她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所以她毫不犹豫地作了肯定的答复,她说:“您放心,我会让您无牵无挂地离开交警大队的。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何敬业眉头一紧,立即问道:“什么事?”何晓筝很沉重地说:“去把妈接回家,好吗?” 何敬业听后,先是一愣,接着便眉眼一笑,朝何晓筝抖了个包袱:“你知道,我是从不相信测梦算卦什么的,可昨天晚上,我居然梦见你妈回家了。针对于昨天的梦境,我感觉上帝看在我一把年纪的分儿上,还是能再次成全我和你妈一把的。” 何晓筝听了,脸立刻笑成了一朵花。何敬业见女儿发笑,赶紧转移这个令他惭愧至死的话题:“说说萧楚格吧!” 提到萧楚格的时候,何晓筝的面目表情,马上转入严肃状态,她说:“按一般的交通事故分析,受害者身上的骨骼被车撞击后,骨折碎片加起来基本呈三角形,尖端指着汽车行进的方向,而底面就是撞击面。就像一截木棍,被撞击后的断端所指方向,就是受力的方向,教科书里,这种情况,会解释成所谓的『楔形骨折』。” 何敬业插口道:“我知道,这个也叫行人骨折现象。我在很多交通事故中,看见过这种骨折,它能告诉我们,逃逸车辆的原始行进方向。” 何晓筝拉过何敬业,在他身上一边做模拟,一边说:“不错,但有一点,我必须向你说明,那就是大型车辆的保险杠离地面较高,撞击伤的部位在膝或更高。根据人体下肢损伤部位和高度,可以推断肇事车辆类别和人体运动状态。人体站立时,双下肢均为承重腿,行走或跑步时,两腿轮流为承重腿。机动车前保险杠碰撞行人承重腿造成的损伤,其特征是,承重腿往往出现骨折,而非承重腿多呈现软组织的挫伤或裂创。” 何敬业听了这番话语,急忙问:“那萧楚格被撞击时,是站立,还是行走?她的行走方向,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 何晓筝指着格格的骨骼光片说:“到目前为止,我还无法看出,死者的行走方向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因为,我发现死者身上的骨骼,基本全是粉碎性骨折,碎裂的骨片受到肌肉的牵拉,受到组织的缠绕,彼此重叠着,交叉着,一团乱麻……这些现象说明,确是汽车轮胎碾压所致,但不是撞击所致。” 何敬业不住点头称是,说:“从现场勘察看,死者衣服上的轮胎压痕,与地面大货车轮胎印,互相连接、方向一致,证实了萧楚格确实被张友和驾驶的大货车碾压而过,这一点毫无疑问。经过了现场模拟实验后,也能证明,他不具有肇事逃逸的故意性。” “做了现场模拟后,我也认为,这仅是个事故,也许只是单纯的偶发事件。站在客观的立场来看,那种可能性确实很强。可是,导盲犬虎尔赤否定了我的想法,它如果没有过失性误导,就说明萧楚格不存在误进行车道的因素。所以,我在分析骨骼后,发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萧楚格仅仅是被碾压致死的,仅仅是碾压,没有撞击过程,这不符合意外车祸过失致人死亡的特点。” 何敬业恍然大悟,:“按照你这么说,萧楚格死于他杀?” “现在还不能断言。爸,我想见一个人。” “谁?” “猴渣。” 第四十二章 细问端倪 因为猴渣是猴瞎子的孙子,再加上猴渣和何震林有些来往,何敬业多少知道他些事情。在何敬业看来,猴渣在整个案件里,应该是一个没有原则的小丑,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指望他的脑筋开窍,智商突然爆发,那是不现实的。 何晓筝不管何敬业怎么说,还是坚持要见到猴渣,她脱掉工作服,拉着何敬业,朝交警大队走去。何敬业一路上提醒何晓筝,猴渣是个生意人,说话支离破碎的,可信度很小。可何晓筝并不认为猴渣的话是胡言乱语。何敬业说仅凭猴渣描述的那个黑糊糊的怪物,就可以定他个大脑分裂症。俩人说话间,便到了交警大队。 那辆奔驰车,带着血手印,很安静,很沉稳地停在交警大院边。猴渣因为说不清血手印来历和奔驰车被划原因,被扣留在交警大队。 何晓筝见到猴渣的时候,他显得很沮丧。这很正常,崭新的大奔车,莫名其妙地被个UFO划成大花脸,那可不是一不留神被丘比特的神箭误伤。叫谁碰上了,谁的心情都会不堪一击的倒塌。但令猴渣沮丧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高娃从出事那天起,就没在他视力范围内出现过。 何晓筝并没有立刻提问,而是先叫何敬业递给他一根烟抽,猴渣接过烟,吧唧吧唧地嘬起来。等到烟抽到一半时,何晓筝才发问:“10月29号,也就是出事当天,你从嘎纳隧道至葬狗坡,途中行驶了多长时间,行驶途中有没有看见其他车辆?” “过嘎纳隧道的时候,好像是八点半,那天,真的很邪气。我记得我进隧道前,没有下雾,出了隧道就白雾茫茫……路上没发现有什么车经过。”猴渣把从进隧道,到发现尸体,来回地想了几遍,他终于想起了那个细节,他急忙说道,“对了,好像有一辆大货车,嗖的一声就过去了,等我看的时候,已经消失在雾里了。” 何晓筝听到邪气,跟他强调了一下:“大雾是因为空气潮湿,气温突然下降而形成的,实际上是靠近地面的云,不含有邪气成分。隧道是从高至低,葬狗坡处于低凹地,雾气容易凝聚,属于正常的天气现象。你还能想起,那辆大货车从你车边驶过的时间和方向吗?” 猴渣抽了口烟,说:“我当时正在听十点新闻,我可以确定。他是超我车过去的,行驶方向应该和我一样,是自西向东行驶。当时,高娃还鄙视我车开得慢。我这人不经人鄙视,一鄙视脑子就大,脑子一大,就和高娃开了个玩笑,没留神碰到了那个怪物,把车划成那样。其实,我也是受害者。” 何晓筝疑惑地看着猴渣:“怪物?除了怪物和那辆大货车以外,还有没有其他车,从你车边过去?” 猴渣说:“没有,正向,反向都没见到有车经过,当时的浓雾还有几米的能见度,不管经过什么车,我都会看到的。我可以肯定,就只有一辆大货车。高娃也看见了,不信,你问高娃,她当时还说它是个蠢物呢。” “为什么你没看清楚那怪物的模样?” “这只能说明,那怪物的飞行速度比车太快。” 何晓筝又问:“高娃为什么那么着急去机场,你知道吗?” 猴渣说:“她说是去演出的。当时,她跟我说的时候,哭哭啼啼的,我这人哪都硬,就是心肠软,也没多问。” 何晓筝接着问:“你和高娃关系一直很好吗?” 猴渣听罢想起一事,高娃前段时间一直和他闹分手,到如今,已经是两个月不见人影。若不是急着去机场,也不能哭哭啼啼地央求他。猴渣低着头,暗自琢磨这事,不知道说,还是不说。但想到和高娃往日的温情,猴渣还是帮她掩了过去,说:“她是我猴渣的女人,一直如胶似漆。” “从嘎纳隧道至葬狗坡转弯处,你有没有见到什么人?” “我都说了好几遍了,除了一个怪物,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孩!” “六七岁的孩子?”何晓筝皱着眉头,思索一会儿,心中却疑惑更深,这个六七岁的孩子究竟从哪来的?猴渣怕何晓筝不信,生出什么嫌疑事端来,嘘声说道:“葬狗坡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生一些诡异的怪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噩梦更恐怖。” 何晓筝听得纳闷,连忙细问端倪:“什么事情?” 何敬业也觉得好奇,在旁静静听着,只听猴渣清了清嗓子,说:“嘎纳山上有只神鸟,耶那村人都叫它萨满野神,传说这只大鸟,每隔十五年,就会在葬狗坡出现一次。耶那村人视之为不祥之物,他们都说,只要你看到了它的眼睛,它就会带走你的灵魂。我想,我碰到的那个黑糊糊的东西,很可能就是那只大鸟。” 猴渣的不明飞行物的说法,并没有使何晓筝感到丝毫的惊讶和喜悦,似乎这早在她预料之中,听起来好像很神乎,事实上不神乎。抛去迷信色彩,何晓筝并不排除飞禽走兽撞击大奔车的可能性。 “这神鸟跟五六岁的孩子有什么关联?难道大鸟下山,给你叼来个五六岁的孩子?你也知道当时的能见度至少十米,一个孩子的行走速度绝对比汽车行驶速度慢,你怎么能看不到孩子是从哪来的呢?” “我想,那孩子一定是在我下车以后过来的。当时,满地都是血,我的注意力全在找血源上了……” 何晓筝不再往下问了,她与猴渣的一番对话,在权谋老到的何敬业看来,与魔幻小说的部分情节有些雷同。 何晓筝与何敬业出了交警大队,一路走来,何敬业见女儿一直没开口说话,他十分敏锐地察觉到事情的复杂性,忍不住问:“你也觉得猴渣的话有可疑之处吗?” 何晓筝边走边说:“如果有的话,就是猴渣说的怪物和孩子。”何敬业表情一松,说:“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那是猴渣想推卸责任的无稽之谈。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的脸上出现伤脑筋的表情?” 何晓筝说:“说实话,这里面的玄机,我至今还没有参透,如果贸然告诉你,我害怕你的心会跳出来。” 何敬业见何晓筝说话时带着郑重肃穆的表情,他将手按在胸口上,用一副宣誓的姿态跟她说:“没事,我捂上它,有什么天打雷劈的事情,尽管说来。” 何晓筝眉头一紧,说道:“在葬狗坡的时候,我也曾动摇过死者的死亡时间,但回到法医室,经过解剖和各方面检验,结果都显示死者死亡时间是八点至九点之间,而猴渣却能证明张友和是十点以后经过葬狗坡的。案发现场的轮胎印,萧楚格身上的轮胎印,也确实都是张友和驾驶的大货车留下的。这说明什么?” “说明……萧楚格死了两次?不,这不可能!”何敬业的心没跳出来,但是,咯噔了一下,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偶发性早搏。 第四十三章 死而复活 何晓筝并不急着去跟何敬业怎么解释,而是把话题扯开:“十五世纪,欧洲最伟大的画家奥纳多.达芬奇,为米兰城内圣玛利亚修道院斋堂作了一幅壁画,叫《最后的晚餐》。画的是耶稣基督的门徒之一犹大,向罗马当局告密,出卖耶酥的宗教传说。画面正中,坐着的是耶稣,他正在对12个门徒说:『你们中间有一个出卖了我。』餐桌上坐着的12个门徒,个个神情各异,其中有一个门徒面色惨白,身向后仰,惊魂不定,但是,却用一只手紧紧地握住自己的钱袋。他,就是收受30块银币后出卖耶稣的犹大!” 何敬业疑惑地看着何晓筝,问:“你怀疑是犹大干的?车祸出在亚洲的葬狗坡,不是欧洲圣玛利亚修道院。” 何晓筝继续说道:“我现在不是在和您侃犹大,也不是在说达芬奇,我们是在说死亡和复活,您耐心听着。根据基督教经典《圣经》的记载,犹大以30块银币出卖了耶稣以后,看见恩师被定了罪,他自己良心发现,追悔莫及,在一棵树上吊死。而耶稣被当权者们抓起来以后,按照犹太人的法律,被判死刑,因为他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当权者们决定用十字架,钉死耶稣。在日出东南时,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中午时分,天地开始昏沉下来,直到日头偏西,耶稣才死去。这时,太阳变得一片漆黑。第三天,他『复活』了。为了纪念耶稣的『复活』,基督教还专门有『复活节』。这是西方传说中最为神圣的死而复活。在东方,在我们中国呢?” 何敬业对于何晓筝的这一番言谈,着实有点好奇,问道:“中国没复活节,但有清明节和鬼节,你绕了半天,是想说萧楚格被大货车碾压后还活着?还是想说她阴魂不散?” 何晓筝说:“如果您有耐心的话,可以继续了解一下死亡的界定标准问题:一是停止呼吸;二是心脏长时间停止跳动,一般在十分钟左右;三是脑死亡;四是神经死亡。确切的死亡是四者同时具备。比如脑袋掉了,神经没有完全死亡,身体还会动呢。特别是鸡,砍掉了脑袋,身体还能跑很长一段路,有的还能跑回鸡窝里,没准还能生个蛋出来。” 何敬业听到何晓筝说起砍脑袋,突然想起自己的父亲来,说:“你说的这现象倒也是存在过的,你爷爷做警备厅厅长时,处决过一个死犯,脑袋砍下来后,愣是从刑台走到了你爷爷面前,才算倒下。迷信的人,对这种现象有多种叫法:诈尸、移尸、走影、走尸。” 何晓筝摇了摇头说:“产生这些现象主要原因,是以停止呼吸,也就是所说的咽气,作为判断人死的标志,经过一小段时间很可能会缓过来。可是,张友和驾驶的是十几吨的大货车,这样的货车,从一个瘦弱的女孩身上碾压而过,整个死亡过程,最多只需要两秒钟。我们甚至看不到受害人的表情变化,痛苦几乎是一瞬间的,身体的『肢解』也几乎是一瞬间的。而受害人手指上的表皮伤痕告诉我们,她有过爬行,而且不是短期的爬行,是经历了非常痛苦的一段爬行后,定格在了爬行的死亡姿势上,并且身上出现了尸斑。有了尸斑,就说明萧楚格是一具尸体。如果一具尸体还能继续做翻身动作的话,我不得不说,这属于非常高难度动作,在上帝那就是复活,在医学上来说,就是僵尸现象。” “僵尸?”何敬业闻言,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当时的表现是面如死灰,站在地上半天不动窝。只要何晓筝的脑袋不出现突然进水之类的意外,何敬业还是愿意和她站在一边的。 何晓筝根本不管何敬业是个什么表情,只管一本正经地说:“僵尸就是能活动的死尸,以活人血肉为食的活死人。在中国,真正的僵尸是阴尸,意思是说,尸体放在阴暗处,会吸收精力和生命力导致尸变,使尸体能够具有一定的活动能力,这就是僵尸了……” “停,停,停……葬狗坡可以说是个『集天地怨气,晦气的地方』,但绝不是盛产僵尸的地方,别忘记你是一个科学工作者。”何敬业被何晓筝说得发慌,立刻打断了她的话。 何晓筝很清楚她所说的话,将意味着什么:“如果,您认为我的话,都是无稽之谈,或者迷信学说,那么,下面的话一定有科学依据:英国专家在研究一种自然疾病──埃博拉病毒热时,发现了『僵尸』现象的奥秘。他们称,『僵尸』现象,就是一种由这一病毒引起的疾病。人在陷入假死状态后,会忽然苏醒,并且会进入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状态,将撕咬所有运动的物体,包括人类和动物。同时,这种疾病会引发内出血现象。在外人看来,这个『忽然复活的死人』嘴角流下了鲜血、眼神变得呆滞,已经变成了一个『僵尸』。但在法医学上,死而复活的,就是假死真生。” “这……可真够玄乎的?那你觉得萧楚格像传说中的『复活』,还是像科学家研究的『僵尸』?还是法医学上的『假死真生』?萧楚格的尸体,已经被车肢解了,就算成了僵尸,也不可能翻身!” “您说得一点都不错,我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和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证明,关于萧楚格的死亡,我没有遗漏任何可能发生的现象。她既不是复活,也不是僵尸,更不是假死真生,关于一切僵尸的记载,均是传闻,并无科学依据。目前,我在她脖子上并没有发现咬痕,在她胃里也没有发现人脑组织。但是,尸体翻身,已经成为不可更改的事实。所以,我认为萧楚格的死亡,存在着很大的疑问,我建议,马上立案侦查。” 何敬业死死地盯着何晓筝,问道:“你……说完了?” “完了。您别用审犯人的眼光看着我,我发誓,从进了大学后,我再没堵过任何一个锁眼。”何晓筝朝着父亲做了一个鬼脸,一脸无辜地说着话,这也是何晓筝放松自己的一种方式。 “这是我听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事。”何敬业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想着猴渣的口供,再听着何晓筝的话,他的头,大了。 “对我来说,这还不算是最不可思议,连前十名都爬不上。要不怎么说,人的智慧存在差距呢?”何晓筝本来还想说下去,可看何敬业已经有要生气的趋势,就算了。 “不孝!” 何敬业在惊怵中,送给女儿一个愤怒的表情。何敬业心里暗想:何晓筝连僵尸的问题都考虑到了,看起来这个车祸实在是不简单。原以为车祸模拟实验结束后,就是真相大白,石破天惊。现在看起来,先前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个热身运动。 第四十四章 奋力反抗 在案件需要真相的关键时刻,何晓筝却表现出了让人不解的态度,既不说话,也不反驳,怡然自得,十分之镇定,面对漫漫长路,俩人一直保持着耐人寻味的沉默。 何敬业一路上都在思考一个人,谁?张友和。张友和看上去,虽然面相凶煞,脾气不好,但不过是跳梁小丑,并不像是能杀人的主儿。杀人不是宰鸡,那可不是谁都有胆子下手的。再说,张友和与萧楚格素未谋面,无冤无仇,也找不出什么杀人动机。 然而,何晓筝似乎没有这个觉悟,她带着何敬业返回刑侦技术法医室,让何敬业也换了衣服。他们走到萧楚格的尸体边,何晓筝将萧楚格的一只胳膊,露出来给何敬业看:“你看这,注意肘部。” 何敬业仔细一看,格格的肘部关节处,确实有一块斑点。何晓筝又拿起萧楚格另外一只胳膊,同样,在肘部也有一块斑点。何敬业没有提出疑问,他知道,何晓筝会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何晓筝将萧楚格的胳膊收好,转身跟何敬业说:“人的生命非常脆弱,任何脆弱的身体,在消失之前,都会留下许多不可磨灭的东西,法医学里,有一个专有名词来形容它,叫生活反应,也就是人体本身受到外来刺激时,一种本能的应激反应。” “你是说,这块斑点,是死者生前留下的?” “没错,这种淤伤,不是尸斑,是死者生前用肘部顶地而产生的,非常用力地抵住地面。”何晓筝走到办公桌边上,用自己的肘部抵住桌面,演示给何敬业看。 “为什么要用肘部顶地?是垂死挣扎吗?” 何晓筝彻夜未眠所思考出的片段,此时,在她脑海里串联起来,使她道出最终的结论:“不是垂死挣扎,是反抗,是奋力反抗!” 何敬业这才意识到,这个案件果然非同一般:“反抗,你是说凶手和她有过接触?” “是的。我想请您帮个忙,您试着攻击我。” 何晓筝说完,便假装行走。何敬业立刻跃开两步,双臂一抖,一招格斗式,摆开了阵势,何晓筝抬头望时,不禁又是惊愕,又是好笑。何敬业一咬牙,直接扑了上去,接下来,两人便撕扯起来。 几个回合下来,何晓筝发现,扭打根本伤及不到肘部,难道萧楚格是躺在地上和凶手搏斗的?何晓筝接着躺在地面上,让何敬业去和她撕扯,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只有对方攻击过来,她才有意识进行反抗。 何敬业连试几种进攻方式,何晓筝都没能用上肘部抵抗。这是怎么回事?何晓筝让何敬业去掐她的脖子,这时,何晓筝若想反抗,就必须用肘部抵地,才能推开凶手的身体,进行反抗。 原来,有人攻击萧楚格的脖子。 可为什么萧楚格的脖子前面,没有出现掐痕呢?如果真的有人掐住她的脖子,那么,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指甲,可她的指甲里,却没有留下凶手的皮肤纤维。最让何晓筝不解的是,在萧楚格的脖子后面,反倒出现了一道擦伤,这让何晓筝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人,用了什么样的方式攻击了萧楚格。 何敬业把何晓筝从地上拉起来,气喘吁吁地说:“只要死者和凶手有过接触,就一定会留下痕迹。这个现象一旦成立,将颠覆一切。” 何晓筝拿张照片,指给何敬业看:“10月29日,天很冷,萧楚格身上穿着毛衣,又套着白色风衣。你看她的衣服袖子,这片污痕,恰好在她的肘部。也就说,她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奋力反抗的。只有这种反抗,才可能形成肘部的出血点。”何晓筝将萧楚格腿部淤伤,掀给何敬业查看,“除此之外,死者的腿也有淤伤……”何晓筝回眸之际,突然停下话语,她发现萧楚格的风衣袖子,一只袖子肘部有污迹,而一只却没有。 何敬业并没有注意这些,只是接上何晓筝的话,往下问道:“这淤伤会不会是汽车撞击后留下的?”何晓筝立刻否定了这种推测:“如果是大型货车撞击的话,应该发生骨折,而现在仅仅是淤伤,这是萧楚格用生命换来的生活反应,引导着我们去查明犯罪。” “这个可怜的孩子,就快当妈妈了,所以,她想活着。” “爸,如果是一场意外交通事故的话,您的认定书应该怎么写?” “大货车司机张友和观察不周,驾驶不当,应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萧楚格因眼盲,误入行车道,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负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如果,整个交通事故在调解中,责任认定环节能圆满结束的话,将顺利转入赔偿调解环节。考虑到毕竟一个鲜活的生命丧生在车轮之下,应该做经济赔偿。” “假如,萧楚格死在刀下呢?” “那就是杀人,必须一命偿一命,押送刑场挨枪子。” “如果用汽车,去杀掉一个人,然后伪装成肇事逃逸,再被证明盲点。一条人命,仅仅用几万元的赔偿作为了结。您不觉得,如今最高、精、尖的杀人工具,不是枪,是汽车了吗?” “可张友和的妻子说他们一直在车里,没下车,怎么和萧楚格搏斗呢?” “尽管张友和夫妻,都能互相证实对方一直在车里,但并不能排除他们两人,仍有共同作案的时间和条件。至于他们俩是为情仇而杀人,还是为劫财而杀人,眼下还无法作出推测。总之此案,疑点众多,必须从交警大队移交给刑警大队立案侦查。现在,您可以放心地退休了。” “处理完猴渣奔驰车的案子,我才能正式退休。你知道,猴渣的案子,一点头绪都没有。” “从表面上看,猴渣说是大鸟撞到大奔车上,似乎不太靠谱,但这种说法,也不是无根之风。您还记得十五年前,萧明恒失踪时,我妈曾经说过,萧明恒见过一只大鸟,非常庞大。之后没几天,萧明恒就失踪了。我妈为了寻找萧明恒,曾经向野生动物协会提供过线索,追踪了好几天,也没见到什么大鸟。到现在算起来刚好相隔十五年。我觉得,奔驰车被划,应该不是一张嘴,两只眼睛的人所为。我有一个朋友专门研究怪兽,你可以找他帮忙!” “是奥特曼,还是魔幻小说家?” “都不是,是野生动物研究员。” “你的那个初恋?” “爸──多少年了,您还提……”何晓筝一脸羞涩,随即找了张名片递给父亲,何敬业一看,果然是野生动物研究所的,便笑眯眯地接受了。 何敬业还告诉何晓筝,狄清答应嫁给她哥,这可是何家一大喜事,叫何晓筝帮着她哥张罗张罗,把婚事办得体面些,毕竟狄清是个大户人家。何晓筝淡定一笑,说萧楚格死了,狄清嫁不嫁给何震林还很难说,因为何家跟萧家争老婆争了几辈子,在感情上面从来就没赢过。 听完何晓筝的一席话,何敬业的脸,一点表情都挂不上了。他知道,何晓筝的话,并不是凭空论断。何家祖父何啸天,任警备厅厅长的时候,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萧家祖父从皇城根下带回来的小娇妻。到了何敬业这代,虽然娶到了萧明恒的恋人池文青,但一辈子过得是提心吊胆。到了何震林这辈,追了狄清近十年,才决定订婚。可这转眼间,萧楚格又死了,俩人能不能结成婚,还要看萧错给不给这个面子。 这些糗事,何敬业不想多提,赶紧更换话题,叮嘱何晓筝早点回家。何晓筝嘴上说着马上回家,但手上依然在忙碌着,何敬业劝她不要着急,按照他侦破过的案例经验,有些案情看来极其复杂,但答案却是非常简单。听何敬业这样说,何晓筝也稍微放宽了心,但心中总不十分踏实,因为她越来越觉得,萧楚格死亡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第四十五章 血色婚礼 交通事故现场模拟结束后,萧错站在葬狗坡下,手里牵着虎尔赤,一动不动,只是大口大口地抽搐,每抽搐一次都好似砸在狄清的心上。她拉起萧错,叫他先回家休息。萧错没有反抗,顺着狄清上了车。两天不吃不喝,铁打的人也会发软。 萧家大院建筑布局匠心独运,因祖上在嘉庆年间,大面积修整过,所以,整体房屋的建筑风格倾向清朝中期格调,历经百年沧桑,完好无损,拱形抱厦廊柱,青石底座,做工精致,堪称全品相,实属民间百年老宅中的经典民居。 萧错的母亲来自内蒙古科尔沁,据说是个相当有身份的女人。萧父是墨里州第一个探寻成吉思汗有可能死于神秘山谷的人,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野外考古学家。至于萧父怎么娶到这么个蒙古族女人,萧父从不对外人提起,即使是萧母活着的时候,也是避而不谈的。成婚后,萧母在老宅原有的建筑风格上,新建了一栋小楼,上下三层,古香古色。既藏风得水,又与老宅浑然天成。 狄清把车子停在萧家门口,萧错见家中有人影闪动,匆忙下车,快速走到门口,当他开门时,一双拖鞋,放在了他的脚前。 “格格──”萧错一把抓住那双递拖鞋的手。狄清跟在萧错后面,听到萧错喊格格,竟下意识地朝门里看了看。原来,递拖鞋的手是王妈的。萧错推开拖鞋,直接走进客厅。他一直在想,如果格格还活着,这双递拖鞋的手,应该是格格的。 萧错看到客厅里有几个陌生人,正在布置灵堂。他看着墙,愣了一分钟后,一跃而起,撕去了那张黑色大“奠”。他走到王妈跟前,把“奠”字放在王妈的手里,笑着说了句:“王妈,叫耶那村婚庆公司的人来吧。” 王妈手拿着那个大大的黑“奠”,站在那里发愣,她眼睛没有去看“奠”字,也没有去看萧错,而是直盯着狄清,表情很奇怪,像博物馆的蜡人像。萧错见王妈没反应,又喊了一声:“王妈。”王妈这下才算回过神来,转身离开。 “萧错,格格……死了……”狄清只是看着萧错,心里难过,却不敢流泪,她并没有注意眼前这位相貌怪异的老人一直在看着她。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她怀着我的孩子……” 王妈听到萧错说格格怀孕了,突然停下脚步,她不敢回头去看萧错,只是站在地上,手里的“奠”字,滑落在了地上,她却浑然不知。 丧葬中心的人,被萧错用“滚”字给送走了,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刚好和耶那村婚庆公司的人擦肩而过。婚庆公司的人,在萧家客厅里活动了几分钟,便逆转了乾坤,灵堂立刻变得喜气洋洋…… 萧错叫王妈烧些好菜,留狄清在家喝杯喜酒。萧错又叫狄清把何震林也喊来。狄清说,你忘了,震林昨天一大早去日本了,今天肯定赶不回来。狄清说话间,手机里传来了一条彩信,她低头看了看,是何震林站在富士山前拍的照片。狄清见何震林笑得春风荡漾,没敢告诉他这里的不幸。 萧错叫狄清开心点,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狄清张了张嘴,本来想接着说句祝福的话,但她没发出声音,一低头,眼泪差点下来了,她知道,萧错这是强打欢笑。萧错又说,本来今天也请了猴渣,这东西倒霉,被交警大队扣住了,花多少银子也赎不出来他,弄得婚礼只有狄清一个客人。 萧错等王妈烧完菜,请王妈坐了上座,感谢王妈把格格带大,照顾得那么水灵。如果没有王妈,格格恐怕活不到现在。萧错端了一杯酒,哗啦一下就跪在地上。王妈惊恐万分,急忙也跪在地上,老泪纵横地跟萧错说:“都是我的错,我该死,我不该叫格格出去。格格说她去给学生送本琴谱,一会儿就回来。我真不知道格格怀了孩子,我要是知道格格怀了孩子,我就是抱着她的腿也不会让她出去的。你要是心里难过,就骂我,打我,搭上我条老命,我也没什么怨言。” 萧错一把将王妈按在座位上,说:“这事我不能怪您,您辛辛苦苦把格格拉扯大,您疼她,我知道。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别哭。”萧错说完,帮王妈擦去眼泪,继续说,“这是上拜高堂的礼,应该是您王妈的。其实,这十五年来,我和格格一直在被窝里悄悄地喊您:妈。这两杯酒,是我和格格敬您的。” 王妈听得泪流满面,急忙把萧错扶起来,两杯酒没留底,一干二净地咽进肚子里,又涩又苦又欣慰。王妈转眼看到身边的狄清,擦干脸上的泪水和酒水后,跟狄清招呼了句:“清清吃菜。” 狄清听到“清清”怔了一下,狄清性格一直比较孤傲,除了父亲和哥哥在儿时称她过“清清”外,就连萧错跟何震林也是喊她“狄清”。现在,突然有个老人喊她“清清”,而且喊得又是那么自然亲切,让狄清心里顿时觉得有些不自在,但她还是点了点头,应了声。 萧错起身不住地往王妈碗里夹菜,又倒了一杯酒,他说:“这是给格格的酒,按章程应该是夫妻的交杯酒。没想到,格格这么自私,带着我的孩子自己走了。” 萧错说话的时候,他能感觉到,格格就站在他身边,她穿着洁白的婚纱,身上带着一种百合的清香,暖暖的,带一点点慵懒,天真而邪气,有着不羁的美丽。她孤僻得一声不吭,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的小脸,隐忍的嘴唇,忽然擦着一抹桃红的微笑。 萧错忍不住伸手去摸,突然间,却什么都没有了。他嘴角一咧,扯出几分笑容来。他端起格格的那杯酒,咕咚咕咚地往下咽。接着,他侧过脸,面对着狄清,他说他没资格敬狄清的酒,因为他对不起狄清。 狄清看到萧错的表情极其复杂,一定是酒在腹中闹,使他不得不离开饭桌,走向洗手间。酒的后劲,让他在洗手间的门口失足一晃。还好,一双手轻轻地扶住了他,动作简约而迅速。 他能感觉出来,那不是格格的手,是狄清。 从一开始,萧错就不是狄清生活里常能够遇见的,那类松垮委靡的男人,他看过去很真,并且很深,所以,狄清很容易就原谅了他。他们顿在那里,稍稍犹豫了一下,他放开手,拉开洗手间的门。他想,他是脆弱的。如果没有那只手,他会倒下去的。 此时,狄清所有的注意力完全放在萧错身上了,她根本不知道,还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她。 谁?王妈。 萧错抱着厕缸,蹲在地上不停地咧嘴,他吐了好几次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肝肠寸断,肝在哪疼,似乎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心空了。洗手间的镜子还在,木梳还在,他为格格洗发的手,依然习惯性地摆出那个弧形的瞬间,萧错顿时感到无比的寂寞。那种寂寞深入骨髓,铺天盖地。他想要身边有一个人陪,疯狂的,想要。 他在咳嗽,咳得很厉害。 她递给他一杯清水。 黑暗中,一双手无声而坚定地捕捉了她,狄清知道是谁。两个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突然丧失掉了语言,寂静中只有水滴的声音。他拥抱住她的时候,有战栗,胡须很坚硬地扎着她的脸。他把她推倒在墙上时,她感觉到了咸咸的泪水,他还是她可以轻易爱上的男人,她趴在他的肩头,问了一句:“我们还能回去吗?” “我们回不去了,我要等格格带着孩子回家。” 狄清推开了萧错,现在,他只爱格格。狄清的刻骨铭心,彻底地成了萧错的似曾相识。 第四十六章 夜探萧家 狄清走了,理由很简单,她现在是何震林的未婚妻。由于山路崎岖,她只能驾车从红丹河绕回去。她开着车,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打在她素白的脸上,竟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凄美。车子开出三四里地后,越开越觉得荒凉,眼见四下,阴气沉沉,寒风从一条窄窄的山缝里刮进车内,吹得她肌肤隐隐作痛。 狄清将车转入一棵老树下,停下车来,她趴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把多日的委屈一泻千里。有时候太照顾别人的感受,就会失去自我的,狄清就是这么一个人。 狄清并不知道,在她车边的老松针树上,攀着一个黑影。此时,天色虽晚,但还有余晖。只要狄清稍稍扭头,便能看见那人,但狄清没有扭头,甚至没有斜眼去看。少时,狄清哭够了,抹干净了脸颊,启动车子离去了。 树上之人,身背大包,一袭黑衣,头裹黑纱丝巾,只露出两只眼睛,探听树下动静。双目虽然清澈,但眉目间却隐含煞气。此人蹲在树上,闭着呼吸,不敢出声。见狄清的车子远远离开,才纵身从树上跳下,丝毫不见费力。那人掸了掸身上沾着的松针,直奔萧家老宅。 那人来到萧宅门外,靠在围墙下面,躲在暗处,不做行动。待天色黑透,才敢直起身来,从后腰取出一个钢管,轻轻按动钢管机关,只听“嗖”的一声,从管中飞出一个钢爪,牢牢扣在萧家老宅的墙头边沿。 再看那爪,精钢打造,略似人手骨骼,关节可松可紧,使用起来收放自如。钢爪尾部系有精细钢丝,盘在钢管内壁,可以抛出数米,远距离抓取东西。管内设有机关,可控制钢爪收缩,只要稍稍按动钢管机关,钢爪即像箭般发射出去,无论树木墙壁,只要有点缝隙凹凸,都能牢牢抓住。 此物名曰飞虎爪,是一种相当古老的犯罪工具。不仅在特工、窃贼手中广为流传,在早年海盗手中也广受欢迎。飞虎爪在当时就是一个金属钩子,后面系上一段麻绳。如今,这人手中的管制飞虎爪,是经过改进了,爪头既小,又灵活。尾随的钢丝,不仅承重力大,而且便于携带,一旦碰上紧急情况,弹射出飞虎爪,越墙遁之,极为迅速,用于攀登高处那更是一等一的利器。但最大的弱点,就是不易控制钢爪的收缩,这需要长时间的练习和使用。可这个人确实做到了,可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那人用力拽了拽手中钢丝,确定了飞虎爪的牢固程度,才敢紧握钢丝,倏地拔起身子,双腿蹬墙,顺着钢丝攀缘,凌空翻墙而上,身法极快,让人暗暗心惊。那人蹲在墙上,并不急于落地,而是偷窥着院外情况。萧家围墙足有三米多高,院内情况一览无遗,花圃、走廊、玻璃、窗棂、门厅依然静默,唯有几片树叶,摇头晃脑,寂寞飘摇。奇怪的是,一只乌鸦飞过,落在那人身边,面面而视,居然不慌不乱。 那人朝萧宅门厅望去,只见萧错一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对着酒瓶,慢慢灌满一嘴,咕的一声,一昂头便喝干了。再望着墙上的“喜”字,呆呆出神,过了半晌,又慢慢灌了一嗓子,咕地一下,又喝干了。一瓶酒就被这么毫无技术含量的灌醉法给弄见底了。瓶子咕噜一声滚在一边,但人还算稳当,他从身后又摸出一瓶,倒得极慢,咽得极快。 虎尔赤趴在萧错身边,昏昏欲睡,自从失去主人以后,它就没再进食,一直靠输液维持。墙上之人趁萧错吞咽酒水时,顺着钢丝飞身落地,转身按下钢管机关,飞虎爪“刷”的一声,猛然一抽,缩进钢管内。这声音不大,却惊动了虎尔赤。虎尔赤支着两只耳朵,想站立起来,却被萧错硬按在怀里。 那人收了飞虎爪,迅速将钢管挂在腰间,如鬼如魅,钻进萧家老宅。此人脚步起落极快,健步如飞,顷刻间便来到了楼上。摸到萧楚格房间,那人停住脚步,眉头深蹙,似有隐忧,伸手摸了一下房门锁孔,靠在墙上,稍微调整了一下呼吸,从腰包里拿出一根钢针,说是针,其实是个钩子,也就是常用的开锁工具──单钩。 单钩开锁,是一项最基本的,最复杂的,也是最头痛的技术。因为单钩并不是什么神器,它只不过是一支细长的扁条弯钩而已。但单钩依然被许多开锁人偏爱,在他们心目中,开锁的技术高不高,就在能不能玩转单钩。所以,开锁界一直有“一把单钩走天下”之说。 萧家世代都是古玩藏家,用锁比较讲究。萧父在的时候,为了预防别人用单钩开锁,采用了不同的上弹珠,如果用了异形弹珠,其下方有一裙边,这种裙边,能够在使用压力转动锁心及单钩上抬时,卡住在锁筒及锁心之间,不能再向上抬,如此便无法转动锁心。 想开萧家的锁,仅凭一根单钩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另一种工具配合,那就是别子,也就是推动杆。别子造型极为简单,只是一长条薄片两端折弯成直角,可插入钥匙孔中使锁心产生一种旋转的压力,形成错位。 此人左手拿别子,右手操单钩,眼睛里满是鄙夷、不屑之色,先将别子先插入钥匙孔,利用别子,使锁心产生压力,让锁心形成错位后,才伸入单钩在钥匙孔中去拨动弹珠。别子和单钩使用是否顺手,直接决定着开锁能否成功和开锁快慢,特别是在开启一些异形弹珠锁和一些怪异的钥匙孔的锁时,更加显出别子的重要性。 黑纱蒙面人对着锁眼,点、刮、拉、抖几个动作下来,钥匙孔便开始旋转,而后慢慢转动别子,门便轻轻开了。这人收了单钩和别子,闪身进入房内,前后仅仅数秒时间。 按照盗贼行窃的行为准则,进了房门第一件事情应该是翻箱倒柜,搜刮财物,而此人却望着萧楚格的照片,一动也不动。眼睛里的神情古怪至极,又是诧异,又是伤心,又是愤怒。 再说萧错,把自己灌够了,把虎尔赤拴住,拿起拜堂的那对龙凤蜡烛,穿过走廊,朝卧室走去。夜,深沉。无星,也无月。树叶,一片,一片,往下落着。一阵怪风,裹挟着落叶,旋转着向萧错袭来。萧错急忙捂住蜡烛,火光在他手心里,忽暗忽明,像巫师在舞蹈。 萧错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蜡烛,同时缩紧上身,弓起背脊,护着手里的火苗。就在这时,一个空灵而缥缈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错儿。 萧错悚然一惊。是谁?他疑惑地原地转了个身,四下里紧张地寻找。没有人,除了身旁的走廊,和花园里的几棵树外,看不见一个人影。一定是身体过于疲倦,加之酒醉,而产生的幻听。萧错深吸一口气,迈开大步继续向前。 路过萧明恒的房间时,萧错不自觉地放慢脚步。他把蜡烛放在胸口,用头顶着父亲的房门,他深深地呼吸了几次,慢慢地说了一句:“爸,是您吗?” 四下,一片寂静。就在萧错神经完全放松的这一刻,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萧明恒的书房门,吱嘎一声,开了。萧错一声欷歔,一个趔趄冲进房内。 门,随即而合。 父亲的书房门怎么会虚掩着?自从萧父失踪后,在萧错的意识中,父亲仅仅是出门了,也许哪一天就会回来。所以,萧错从来不给萧父的书房上锁,但也从来不会虚掩,难道有人来过? 萧错借着烛火,紧张地扫视了一下萧明恒的房间。四周除了书以外,全都是萧父野外考察时捎来的死人物品。在萧错眼里,考古工作者就是合法的职业盗墓人。挖掘历史也好,挖掘宝藏也好,对萧错来说同样是掘人祖坟,纵横阴曹地府的一种行为。 当他抬眼时,眼前站着一个人,一个黑衣的男人,高高的个子,瘦瘦挺挺地立着。萧错走过去,用手摸了摸他的脸,说:“请您保佑我,早日找到那个凶手……” 萧错摸的不是人,而是张遗像,但不是萧明恒,是萧错的祖父──萧戎。就在这时,门外哗啦一声响动,萧错急忙转身朝花园看去,只见不远处的树阴影里,一道黑影倏地一闪。 ──谁? 第四十七章 潜室悬壁 听见外面声响,萧错立即出了书房,先是看见书房门外的花盆架倒落,后又见花园里忽闪人影,心下暗自骇异,竟失口问了句:“谁?”萧错话音刚刚落下,便从花园中传来一声:“是我。”接着,从树后晃出一个人来。萧错凝神一看,原来是王妈。 王妈说虎尔赤总是不进食,怕它饿坏了,去厨房找些火腿喂它。路过书房时,把花盆弄倒了。王妈又说等喂完了虎尔赤,就回来收拾干净。王妈说完,也不等萧错回话,就匆匆转身离去了。王妈是个半脸人,几十年来,脸上从来挂不住表情,萧错根本看不出王妈有半分惊慌的神色。 萧错看了看身边花盆,已摔得粉碎,心中纳闷,难以明白。他是听声便走出书房,从花架到花园足有五十米远,对于他而言,在几秒钟内,疾奔五六十米开外,也非轻而易举之事,何况是已步入老年,身体瘦弱的王妈呢? 王妈虽然生相丑异,但为人善良,在萧家住了二十多年,一直本本分分,精心照料萧家,不便生疑。萧错见王妈走远,转身拿起那对龙凤蜡烛,离开了萧父的书房。萧父在的时候,就把一楼全部霸占,王妈年迈住在二楼,萧错和格格住在三楼,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动。 萧错路过格格房间时,忍不住停下来。这些年来,格格房间几乎就是个摆设,因为失明,格格从小就跟萧错睡一块,大了也是赖在萧错的书房里。只在萧错和狄清恋爱那会儿,自己回房间住过一段日子。格格怕王妈进她房间打扫,动乱了她的东西,她摸着困难。再加上他们已另设婚房。所以,这两个月来,房间一直是锁着的。 萧错手拿蜡烛,借着忽明忽暗的烛光,他看到墙角处有几根松针。他摸了摸房门,把耳朵贴在了房门上。周围太静了,静到了极点,不知道为什么,耳根反倒出现了奇怪的声音,似长鸣,又似低泣,说不尽的哀婉和凄厉,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房门内,那人对着格格的照片愣够了,才想起自己潜室目的。萧家在清末民初时期,就以藏家纵横古玩界。到了萧父那辈儿就衰了,“文革”时期更惨,连破“四旧”,再抄家,老件宝贝都砸得稀里哗啦,烧得灰飞烟灭。萧家的身份从藏家败为掌眼,其实就是个家道中落的标志。 刘姥姥有句名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萧家拔根寒毛,还是顶得过普通人腰粗的。单说格格房里的那个柜子,就很不得了,瘿子木的。 玩木的都知道,瘿子说的是树木的根部或者树干所生的瘿瘤,体现的是一种病态美,各种树都能生出瘿子,呈现出不同的花纹,楠木瘿,花纹呈现出山水、人物、花木、鸟兽的样子。桦木瘿,有小而细的花纹,小巧多姿,奇丽可爱。花梨瘿,木纹有山水、人物、鸟兽的形状。柏木瘿,有粗而大的花纹。榆木瘿,花纹又大又多。枫木瘿,花纹盘曲,互为缠绕,奇特不凡。这树木生瘤本是树木得病所致,故而数量稀少,且大材难得。一般情况下,小件基本随形雕刻,大件用在柜子面、桌面上做点装饰已经很不错了。可格格这柜子却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通通用的是上等瘿子木,顶着一层老包浆,道上的人都叫“彻影子”,怎么说也得值俩钱。 萧家一直用瘿子柜藏香供佛,有一只佛龛和它配套,叫紫檀如意佛龛。佛龛俗称龛室,是供奉佛像的小阁子。一般置于屋舍吉位之上,起到护佑家宅、人事平安的作用。 格格这座佛龛,高约五十厘米,龛顶雕刻梅花纹,龛门雕有两只麒麟,门中部和底部刻莲纹和龙纹,门之中间用铜锁壁,门内透雕双夔[kuí]龙蝙蝠,寓意吉祥、多福。后壁有描金通景屏,“五寿”图案。底座为束腰刻草花纹圈牙板,足呈卷叶草形。这座紫檀木佛龛,底座雕猫头鹰,也为吉祥之寓意,颇为丰富,别具特色。佛龛整体器形规整、包浆自然,既是精致的木雕艺术品,也堪称是一座袖珍建筑物。虽已多年却依然如故,加之雕工细腻流畅、精湛,实为一件难得的木雕佳作。 这紫檀如意佛龛,是萧家传了八九代的旧物。掐掐手指一算,八九代,不垫脚也够上明朝了,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升值潜力,也就不用算了。 如果到萧家行窃的话,基本是冲着萧家的老玩意来的。从那人身型比例上看,是无论如何也是扛不走那瘿子木柜子,但这佛龛却是举手而得的东西。可那人居然没动佛龛,只打开格格衣柜,一层一层小心翻看,最后,在一个抽屉里,她发现了她要找的东西,急忙收进包里。 欲走之时,那人的眼神呆在了一个透明的鞋柜上。这个鞋柜是八十年代后期买进的,跟古玩沾不上边。柜子里面摆的不是古代香鞋,而是大小不同的红舞鞋。因为“鞋”跟“邪”同音,很多人都不爱玩这个。可那人却伸手打开鞋柜,慢慢摸向红色的舞鞋,摸了又摸,看了又看,数了又数,不多不少,从小到大,整整一十五双。 那人眼睛一眨,竟落下两行泪来,忍不住脱下脚上的鞋子,往红舞鞋里伸脚试探,不大不小,刚好合适,似乎这双鞋就是为她准备的。就在这一瞬间,耳边突然出现一个熟悉的声音:“来,快过来,来看看爸爸给你们俩买了什么?”“是我们的生日礼物吗?”“嗯,爸爸给你们买了舞鞋,一双红舞鞋、一双白舞鞋……”“我要红色,我也要红色……” 那人穿着红舞鞋,往事萦绕耳边,浑身抽搐,眼泪横飞,忽听门外有些动静,低头从门缝看到一丝烛光,急忙将鞋子脱下,放回柜中。来不急穿上自家的鞋子,只好拎在手里,光着一只脚推开窗户,“嗖”的一声,弹出飞虎爪,扣在窗外房檐。但还未来得及翻窗,萧错已经开门进来。 萧错进了格格房间,看见一切无恙,心中悲不自胜,一生往事,斗然间纷至沓来。格格儿时的可爱,一幕幕闪过心头,萧错实在不忍再看下去,回身想走。但是,他停住了,他看到格格的鞋柜虚掩,他走到鞋柜边,发现柜子里有一只舞鞋放歪了。 格格不会跳舞,也从不穿舞鞋,但格格自小有个收藏嗜好,每年都要买一双红舞鞋,就那么放着,没事就摸几下,而后会放得整整齐齐,谁动就跟谁发火。 一阵凉风袭来,窗帘随风浮动,萧错斜眼一瞥,脸上露出惊色,窗帘下面有一只脚,赤裸着隐在暗处,只微微显出几个脚趾。萧错能看出来,那只脚模样、大小都与格格的脚十分相似。难道是格格回来了?萧错慢慢将蜡烛放在地上,心里暗想,不管是不是格格,先抓出来再说。等萧错放稳蜡烛,再回头去拉那只脚时,脚却不见了…… 是幻觉,萧错深深吐出一口气来,可能是昨天在葬狗坡着凉,再加上饮酒过度,使他精神有些恍惚了。萧错低头去拿蜡烛时,手下却摸到了一样东西,他捡起一看,是根松针,还透着绿气。这事倒是怪了,如果是幻觉,那么地上的松针是从哪来的?萧家花园里是有些老树,唯独没有松针,即使有松针落地,也不会飘落到三层楼高的房间里。 一定有人来过,萧错猛然掀开窗帘,朝里、朝上、又朝左、朝右看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接着,他又朝窗外看去,萧宅四周很静,只有飘忽不定的树叶,和无边无际的黑。 第四十八章 深不可测 再说那黑纱蒙面人,趁萧错低头之际,急忙翻入窗下,此刻正手抓飞虎爪的钢丝,贴在窗下墙壁上,悬在半空中。 幸亏她动作耍得快,趁萧错低头放蜡烛时,翻过窗户,否则,在萧错掀开窗帘之际,就得眼睁睁地看着萧错的目光落在自己脑门上。后果可想而知,也不堪设想。 原本以为翻出窗外,即可万事大吉,可那人万万没有想到,萧家防贼的套路是极其阴险。为了预防飞虎爪攀高,萧家在外墙上专门钉上铁刺。黑纱蒙面人一手抓钢丝,一手拿着鞋子,赤裸的一只脚踩在墙壁上支撑身体,铁刺深深地扎进她的脚掌之中。此刻如果贸然下滑,从视线角度分析,只要萧错稍稍打眼,便无处可藏。所以,她只能避在窗下,动弹不得。 按萧错本意,他应该朝窗下瞅上那么一眼两眼,但他没有,他就这么呆呆地看着窗外的天空。窗下之人,跟猴似的挂在墙壁上,赤裸的脚已经开始流血。眼见房檐上的飞虎爪,开始松扣下滑,那人疼痛难忍,实在招架不住,只怕飞虎爪一旦松脱,摔在花园里倒也不会丢掉小命,就怕掉在铁栅栏上,一箭穿心,是毫无悬念的结果,形势极为危急。 萧错站在窗口,被冷风一吹,胃里翻腾,对着窗外连呕了几声,呕得窗下之人心惊胆战,若是萧错控制不住,翻了胃口袋,窗下之人,定会被他吐得梨花带雨,那可比中弹身亡还恶心。但萧错连呕几声,却也忍住了。他转身出了房间,“咣当”一声,狠狠关上房门。 听到萧错离开了房间,那黑纱蒙面人才小心松了脚,顺着钢丝,滑到地面,收了飞虎爪后,急忙套上自己的鞋子,越过铁栅栏,一瘸一拐,离开萧家。 那人只顾着逃离现场,却不知道,萧错此时就站在书房的窗边,看着那人离开。由此可见,萧错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这是一个很聪明的举动。 如果格格还活着,萧错肯定不会放过这贼。可现在格格不在了,而且刚刚死亡,就有贼前来拜访。萧错仔细想过,此时抓贼,不过是傻子的愚蠢举动。在萧错眼里,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贼来萧家想干什么,想得到什么。在萧错看来,即使当场抓住那贼,也不起什么作用,顶多送到派出所关上几天。再说,格格房间里,瘿子木柜子、紫檀如意佛龛都安然还在。人家既然没顺走什么贵重东西,也没搞什么破坏,无非是穿着夜行衣来串个门,如何判罪?萧错思虑再三,既然不为钱财,那就另有目的。抓贼不如看戏,还是不惊动那人。 然而,最令萧错生疑的是,萧家门口有白鹅,院内有鸟兽,别说陌生人,就算是猴渣之类的人物来了,它们也是兴师动众、热烈迎接。为何此人来时,除了虎尔赤的耳朵稍动外,却没有惊起一点动静呢? 难道是熟人作案?萧错想不出来,还有谁能熟得过猴渣呢?萧错再往院子里仔细看了看,他眉头一紧,他突然发现,格格养的那只雪鸮不见了。雪鸮是什么时候不见的?难道去找格格了? 萧错低头凝思,顿觉大事不妙,立刻返回了格格的房间。他想知道,那个人到底在格格房间做了什么?冒此风险来到萧家,难道就是为了把格格的鞋子放歪吗?萧错忽然想起一事,他急忙打开格格衣柜,拉开抽屉,果然不出所料,里面竟少了一样格格视为生命的东西。萧错不由得嘘的一声,愣在那里。 本来格格的身世和死亡,已堪称神秘诡异,如此重要的东西一旦丢失,她的身份,就更加地扑朔迷离。此时,围绕着萧错的无数谜题,一下子就坠入到更加匪夷所思的境地里。 再说那个黑纱蒙面人,出了萧家老宅后,穿过小路,跑到红丹河边,已经是气喘吁吁,忍着疼痛脱掉鞋子,接着扯掉头上的黑纱,长发洋洋洒洒地落了一肩,却是位气质非凡的女人。她从背包里取出一套潜水衣,装备好了以后,扑通一声,一个背跃式,潜入水下。 女人游走以后,自觉万事大吉,却不知红丹河竟还有事发生。 红丹河,河面很宽,苍白阴冷,深不可测。河水不湍不急,却显得尤其深奥。借着月光,隐隐约约能瞧见对岸河水中,有一个暗黑色硬壳似的东西露出水面,因为大部分都隐在河中,也瞧不出是个什么,只觉得像是个水里的动物,在河中忽隐忽现,分辨不清。 不多时,水面突然开始冒泡,哗啦啦从水下伸出一双手来。继而浮出水面的不是一个脑袋,而是两个。 脑袋探出河面后,又往河岸上看去,见四周没什么人往来,翻身上岸后,伸手将水下的人拉出水面。二人一同上岸后,迅速卸掉身上的潜水装备。其中一人转过脸来,趁着月光,能得看清楚,他就是谭彪。 与谭彪同时上岸的,是位年纪稍长的男人,他背朝谭彪,换上一件黑色风衣,又戴上一顶宽边帽子。没留神,喝了几口凉风,不住地咳嗽。谭彪急忙上前,帮着他敲背顺气,又轻轻喊了声“龙叔”。这才知道此人正是鬼街口里传说的“偷楚盗安,掘龙藏萧”的龙家后人──龙叔。 黑暗之中,看不清楚他的面目,只知道声音十分苍老,他望着河面对谭彪说:“上天决定埋葬元帝国的同时,也给元帝国立了一个特殊的墓碑,碑文很简单: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这件独眼石人的事,虽然只是传说,不足为信,但依然可以见证稀烂的河泥中,覆盖着很多神奇和秘密。俗语有云,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一晃几十年过去,龙家盗掘的后浪,压根没挨上这拨人的边。这水下满是六仪,三奇,八门,九宫排局,你居然能在监狱里破解了这奇局异格,看来,只有你才能把龙家祖宗往前推推了。” 龙叔的这番话,是暗指龙家祖父龙绍青。龙绍青曾经伙同萧戎、楚天奇、安鸿烈干过一件很登峰造极的事,那就是跟着谭温江和孙殿英一起盗过东陵。谭彪心里清楚,想把这位老前辈拍死在沙滩上,除非能进秦皇陵,或者找到成吉思汗陵。所以,谭彪听到龙叔刻意给他冠以高帽,他也很识相地答话:“没您的点拨,也没我的今天。” “我给你安排了款子,你可以计划一个购物清单,花个痛快,不枉这五年的牢狱之苦。”龙叔边说话,边四处窥探,慢慢朝岸边的树后走去。 “五年对我来说,就是一眨眼的事情,只是苦了她,我走的时候,她才十五岁。” “她很好,手艺也好,闭着眼睛都能打开保险箱。只是你刚进去的时候,她天天哭。现在不哭了,也不笑了。你走之后,她爸的痴呆症越来越厉害,不久就去世了,有时间你带她去看看那老人,在平山公墓。这五年,我把她当做自己的亲人,跟她在一起,我很开心。”龙叔说这话的时候,并不去看谭彪,只是低着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但他的耳朵一直在全神倾听谭彪的呼吸节奏。 谭彪听龙叔这样说,不再做声,拎着潜水服,向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什么人来往,捡了块石头,朝水下扔去。石头不大,但落入水中后,不断翻冒气泡,接着,竟在水中又浮出几个脑袋。 第四十九章 亡羊补牢 谭彪一块石头落水,竟激起无数气泡,继而从水下钻出许多脑袋来。幸好这岸边没人来往,若看到这番景象,定会连呼菩萨保佑。 水下有七八个人,众人合力,从水下托出一样东西,那东西包裹得极其严密,看不出形状,只知道有半人多高,几个人动作十分小心,将物体拉上岸时,已是气喘吁吁,拿掉水肺后,来不急大口呼吸,便匆匆朝岸边树林中隐着的车子走去,待人员全部上齐后,车子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谭彪和龙叔并不急着跟上那辆大车,而是看他们走远以后,才登上自家车子。龙叔坐稳后,微微抬额,在帽檐和衣领之间,只露出浓浓一撇一字胡,不长不短,干净利落地贴在他厚厚的嘴唇上。他对谭彪说:“现在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时。那只玉蝉久拖不盘,对我们百害无利。等到冰封河面,刨冰潜水,容易招惹耳目。这水下之物,随便出来一件,都能惊天地、震古今,万一惹祸上身,你、我就会再也见不到这红丹河水。” 谭彪启动车子,说道:“东西就快出完,即使有人潜入,看到的也不过是一座空城。” 龙叔捂嘴咳了几下后,说:“我担心的是萧错,你让一个遵纪守法,按时纳税的人加入我们,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萧错喜欢攻击难点,我们要利用他的这股磕劲。” “不错,他有智商,有技术,还有动机,可他这个人很情绪化,你知道,做我们这行的掺入个人情绪,会有什么后果吗?这次不仅把玉蝉给了他,连我祖上遗物──驼皮也搭进去了。” “驼皮之谜不解,仅是一张废纸。正所谓,钓鱼用饵。再说,每一步都是我精心策划过的,绝对不会,也不可能出问题的。” “包括那瞎子的死吗?” “不,那瞎子的死,纯属意外。就像当年,我们千方百计防萧错的眼睛,却没防住那瞎子的手一样。” 龙叔听到谭彪这话,立刻想起五年前,他采取掺水走货的办法,买了一大堆假货,中间夹带着一批古玩,包括一件弯月梅纹青花瓶,他们照着现代工艺品填表报关,满以为老货做新,掩盖住“开门”的特点,就能混在工艺品里安全出去,没想到路过鬼街口时,被狄康查住。 狄康怀疑那瓶子是元青花,但怕自己眼力不够,请了几个文物鉴定专家上眼。因为元青花传世品很少,大多数玩瓷人能亲手把玩一下的机会并不多,再加上市场里历来赝品满地,所以,鉴别元青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几位专家,争论一番,有说老的,有说新的,有人说做旧的高仿,有人说是民国之前做旧的老仿,还有人说是现在仿旧的新仿。说来说去,什么观点的人都有,等于没鉴定。 狄康无奈,又把东西送给萧错掌眼。当时,萧错还在文物局工作,研究半天,虽然觉得不像高仿,但胎质绝对不是出自景德镇。萧错因拿捏不准年代,送给格格搭手摸宝,她却一口认定,这是“重器”,宋辽金元时期,北方磁州窑的活儿。 格格当时才十五岁,可她打小就天天蹲在鬼街口里,跟那些练摊的人一起摸宝,那些人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各个都是久经沙场的鉴宝专家和历史学家。老货新货、真赝伪劣、生坑熟坑,搭手一摸,鼻子一闻,别说是定身份,判年代,就连出自哪个地区,都能断个八九不离十。 龙叔万般无奈,只好让谭彪做了替罪羊。这还不算,那弯月梅纹青花瓶,本来是一对,在事发转移之中又被打碎了一只,损失惨重。好在萧错在文物局时和领导合作不爽,辞职了。否则,那件弯月梅纹青花瓶追查起来,能把这水下一锅端了。这事,让龙叔至今心有余恨。 “我知道,你对那瞎子心存怨恨,但仅仅因为当年的小过节,你就让那瞎子死,实在是得不偿失。凭借那瞎子的手感,萧错盘玉至少省去一半精力。如今,猴渣被扣,一时不能出来,萧错一蹶不振,如同烂泥,我们的计划该如何进行?”龙叔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外面,只用余光扫着谭彪的表情。 谭彪面无表情,冷冷一笑:“那瞎子的死,和我没关系,我压根就没跟她计较过。若不是跟您去了趟葬狗坡,我还真不知道她长得那么……”谭彪话说到此,眉头一皱,把余话咽了回去。又换句话说:“我们离开葬狗坡的时候,那瞎子明明还活着。”谭彪说话间,眼睛一直在偷看龙叔的手,他看到龙叔的食指,一直在弹自己的膝盖。谭彪知道,弹指是龙叔多年来习惯动作,他只要一思考,就会不停地弹指。 “这都怪萧明恒老奸巨猾,居然骗了我十五年。千算万算,竟没想到东西在瞎子那。我也是第一次看见那瞎子的模样……”龙叔又咳了几声,接着说道,“听说已经有人去自首了?” “是的,司机叫张友和,是他开车撞死了那瞎子。本来以为使个金蝉脱壳的计策,肯定是万无一失,只等着那瞎子和萧错盘玉了。哪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弄出这许多鬼名堂。” “没有那瞎子,萧错能不能盘玉,能不能把玉蝉盘出阴阳,都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觉得这事情有些蹊跷,我们刚刚将玉蝉送到萧错手里,那瞎子就死了,这未免太巧合了。”谭彪说“巧合”二字的时候,语气稍微放重了一些。 “如果那瞎子的死亡是谋杀,那么就意味着,我们的计划泄露了。”一个清晰的结论,立刻浮现在龙叔的脑海里,他立刻停止弹指,转向谭彪说,“马上查一下张友和的来历,是意外车祸,还是有人和我们作对。” 谭彪心里咯噔一下,龙叔分明是话里有话。因为整个计划只有他和龙叔最清楚。而此时龙叔却张口叫他去查张友和,肯定另有其因。但谭彪神色并不慌张,只是悄声说道:“我虽然姓谭,但我是吃龙家饭长大的。没有您,就没有我们俩。” 谭彪这句话里的“我们俩”,说的就是他和那个女人。十年前,他们俩无依无靠,在街口靠小偷小摸玩个杂耍混饭吃,经常被人欺负。是龙叔看中他们俩有几分偷技,收养了他们,并安排他们在杂技团工作。 龙叔长吁一声,望着当空明月,感叹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可惜那瞎子死了。如果你能亲眼见到瞎子的那样东西,你就会知道,驼皮不是传说……” “我一直都信驼皮的说法。萧错不是傻子,驼皮和琀蝉送到他那,没出几个时辰,瞎子就死了。等他冷静下来,不仅会查,而且会一查到底。” 在谭彪和龙叔的思想里,有这么一个概念,一个夹杂着无数智慧的阴谋,在天才辈出的年代,在成功上演了最精彩的开幕式后,是绝对不会因为一个瞎子的死亡,就此草草谢幕的。所以,龙叔很快就能适应这种马失前蹄的局面,并开始积聚反击的力量。接下来,他的脑子里立刻闪出另外一种念头:“那瞎子死了,我想还有一个关键的人物,会帮萧错的。” “谁?” “池文青,她虽然没有瞎子摸宝的技术,但池文青曾经是萧明恒的同学、恋人、同事。她有知识,有经验,她愿不愿意出手帮助萧错,直接决定着这个计划的成功和失败。” “您知道,萧何两家结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跟萧家过不去的是何家,不是池文青。你放心,如果我猜得不错,萧错已经看出那只玉蝉的门道,无论是为那瞎子的死,还是为玉蝉,他都会去找池文青。” 一点也没错,池文青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真正的棋局才刚刚开始,龙叔下完了自己的那步棋,现在,是白马现蹄,还是炮碾丹砂,就看萧错了。 第五十章 左旋膛线 萧家老宅,依然平静如初。 萧错坐在书桌前,伸手摸向书桌下面。书桌下是一种新型的无匙锁,不用钥匙,开启的关键在于拇指、食指、中指的默契配合,以及力度的拿捏匀当的手上功夫。这是机械锁中保密程度最高的防盗锁,即使在毫无光线的环境下使用都极为方便。 萧错拿出父亲留下的驼皮、子弹和血纱布。又拿出猴渣带来的驼皮和琀蝉。接着,他找出那天从许胡子那换来的瓷片。他从脖子上,摘下格格临死前给他的老银锁,贴在脸上,亲吻了一下后,才轻轻放在桌子上。 子弹头、驼皮、血纱布、琀蝉、瓷片、老银锁一一摆在萧错的面前。他试探着,用这些东西,把十五年所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 子弹头是十五年前,萧错亲手从父亲胳膊上取出来的。弹头呈卵形,萧错初步分析是手枪弹。因为手枪子弹的弹头与其他子弹的弹头不一样,其他子弹的头部都呈尖拱形,而手枪弹弹头呈卵型,除非军用手枪,用尖弹追求杀伤力。 而这颗子弹绝对不可能是军用的,子弹是镀金的,工艺非常精美,颇显高雅奢侈,弹头出膛后基本没有变形。如果不是他亲手从父亲血肉里取出,他死也不信,这么美的东西,竟是杀人之器,惨美之物。在萧错看来,其古老性和玩赏性,皆大于其杀伤性,显然不是职业杀手的吃饭家伙。但这颗子弹的非常规性,直接决定着枪和持枪人身份的特殊性。 萧错翻过很多资料,也在显微镜下看过这颗子弹,弹头上有左旋膛线,是出自线膛枪,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膛线是为了让子弹可以旋转而在枪身上刻上痕迹,它能使弹头在出膛之后,仍保持既定的方向。隐藏在枪膛内的膛线,有凸有凹。凹下去的小槽被称为阴线,凸起来的则叫阳线,两条相对阳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叫口径,子弹头的直径会比口径稍大一些,这叫过盈。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弹头嵌入膛线高速旋转并起到闭气的作用,从而在空中稳定飞行,指到哪里,打到哪里。 膛线可说是枪管的指纹,也可以说是枪的身份证。子弹在通过膛线时,外侧会被刻上痕迹,形成一种膛线记号。由于膛线的加工,是受工人和制造装置的影响,即便是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制品,也不可能有完全一模一样的膛线,也就是说,造出同样膛线记号的枪,是不可能的。不同的枪,在子弹通过时,会有不同的膛线记号。警察经常利用进膛痕迹、拔弹痕迹、坡膛痕迹、线膛痕迹破案,但究竟怎么个破法,萧错至今还没参悟透彻。 关于膛线的方向,现在一般都采用右旋,萧错研究过其中的原因,无论是右旋,还是左旋,不过是习惯而已,目的是把子弹转出去就行。从这颗子弹头上所掌握的资料看,射击萧父的枪,是把老枪,持枪者只射击到萧父的胳膊,看来也并非专业杀手,很可能是一个老枪收藏者。萧父失踪后,萧错也曾查过鬼街口,乃至墨里州附近的古枪收藏者,均说没有见过这样的子弹。 萧错又拿起血纱布,父亲是个言行谨慎的人,他既然用血纱布包裹子弹,连同驼皮一起放进了盒子里。那就说明,在萧父的眼里,血纱布、子弹和驼皮是同等重要。如果父亲是想用子弹头作为寻找凶手的线索,那么,血纱布是在暗示他什么呢? 萧错把子弹用血纱布重新包好,放在额头上,深深地叹了口气。等他抬眼时,又看到琀蝉。这是猴渣送来的葬玉,格格出事之前,曾经下过定论,玉蝉是以雌为匙,雄蝉为锁。这到底是怎么个原理,萧错还猜不太透。然而,更出人意料的是,琀蝉外面竟包裹着一张驼皮,和父亲留下的驼皮相比,除了在形状上有差异外,质感,手感,大小几乎都一样。萧错将两张驼皮扫描在电脑里,在电脑里拼了一阵后,突然发现这两张驼皮竟有个吻合口。原来,这两张驼皮是一母同胞。 就在萧错万分惊奇之时,王妈突然敲门,说是给他送碗汤喝。萧错迅速将琀蝉、驼皮、子弹和血纱布一同放进盒子里,塞回书桌下面。王妈进来,放下汤什么也没说,只偷偷瞥了眼萧错桌上的老银锁,便推门离开。 老银锁是唯一能证明格格身世的东西,挂链是开门老货,明末清初皇宫贵族之物。锁是后配的,八十年代的新工。按照两百多年前的制式风格,这条挂链上,应该是十八罗汉,而格格的这条挂链却只有九尊罗汉。按萧错的理解,这条挂链应该是被人一分为二。从古玩角度去看,这套银锁是动过手的残品,并无价值可言。 想要解开格格的身世,只能从老银锁入手。十五年前,萧父是受人袭击后,把格格抱回家的。当时格格还处于昏厥状态,身上除了一身血衣,就是这把老银锁。萧父为什么在受伤后,还坚持把格格抱回家?难道格格在当晚也是受害者之一?十五年前的那个凶手,到底是想杀掉格格,还是杀掉父亲? 除此以外,还有存疑。十五年前,萧父抱回格格交给他驼皮之后,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十五年后,又有一张驼皮出现,格格就此丧失了性命,死得支离破碎。无论从什么角度、什么立场、什么观点、什么利益、什么目的、什么动机、什么想法上分析,萧错都应该承认一点,至少一点:格格的生与死都和驼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一点,他坚信不疑。 现在,只剩下桌上的瓷片。萧错之所以下血本拿青花鼻烟壶跟许胡子交行,那是因为这种瓷片,很稀少,是宋辽金元时期,早年北方磁州窑的活,和格格五年前摸的那件弯月梅纹瓶,又是同出一辙。 萧错猜不出那套爷,为什么要把套下给许胡子。但当他看到瓷片上的污垢后,立刻拿出琀蝉,将两者土锈污垢,来回对比一番,突然豁然开窍,他在心里欷歔一声:原来,是这么回事。 萧错心里终于有些谱子,但他认为此事复杂,并不是说打,就抄家伙上的问题。他开始疯狂地想念父亲,他翻开父亲的相册,眼前突然一亮,有一个人,能帮他。谁?池文青。 于是,萧错决定了第一步行动计划──找池文青。 第五十一章 逼出血衣 给池文青打电话,萧错还需要一样东西:勇气。 池文青是个好女人,这一点萧错承认。如果萧父不变节的话,按照逻辑原理,池文青应该是萧错的母亲。几十年前,萧明恒在池文青眼里,是个博学多才、光明磊落的人。而今,萧明恒始乱终弃、背信弃义也就算了,他还爆出个私生女──萧楚格。 所以,萧错抓着电话,犹豫半天。他认为,很有必要让池文青知道真相,还父亲一个清白。于是,他拨通了池文青的电话,对方只是轻轻“喂”了一声,声音很小,但很慈祥。萧错只简单地说了声:“池姨,是我。” 池文青此刻正在整理关于萨满文化的资料,对方虽然没有报出姓名,但这个声音对她来说,太熟悉了,和萧明恒年轻时一个样。池文青拿着电话,脸上的表情僵硬,半天没找到回应的词。 萧错继续说:“我爸走的时候,跟我说过:有什么事就去找池姨……” “出了什么事?” 萧错咬着牙,眨了半天眼,才吐出一句:“格格……走了……”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 “别太……难过……” “嗯……”萧错拿着电话,摸了摸桌上的老银锁,摸着,摸着,他的手指开始颤抖,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平和地说,“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您,格格不姓萧,她不是我妹妹,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我爸不仅骗了您,还骗了我,骗了所有的人。” “哦?”池文青听到格格不姓萧时,眼睛立刻红了。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池文青愣愣地拿着电话,但她很快由震惊中恢复平静,她问,“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格格怀着我的孩子,我想让她有名有份地走,有时候……她真的很想妈……” “我能帮你吗?” “我怀疑格格的死和我爸,以及我爸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系。” 池文青问:“你什么时候过来?” 萧错松了口气,在他看来,池文青能帮他,全仗着她大度。他说:“明天下午。” 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的角度,池文青都会帮萧错。所以她很快便回答下来:“我在考古所等你。”对于池文青而言,这个夜晚作出的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失去的不仅仅是家人,还有生命,以及生命以外的东西。 通话结束后,池文青朝书桌上看去,那是她和萧明恒在野外考察时照的。她只是看着他,除了她淡漠的眼神,什么也没有。如果她的目光是拒绝,是愤恨,或者是鄙视,是嘲笑,她都不会害怕。可为什么是淡漠? 难道她早已淡漠了他们几十年的感情?失魂片刻,池文青忽然感到心里有一角轰然崩塌。 窗外,一片漆黑,有山,有树,还有条红丹河。 河岸边,停着一辆轿车,那女人钻出河水,急忙卸下水肺,脱掉脚蹼和潜水衣,走到林边老树下,将潜水装备塞进树洞藏好。接着,她打开车门,坐进车里,并没有急于开车离去,而是从车里拿出一瓶酒,连喝几口,又往身上洒些,才迅速将车开走。 车进小区车库,停稳车后,她将黑纱重新裹好,背上背包,从车里摇摇晃晃地出来。她脚步踉跄,腰间飞虎爪时隐时现,在灯光下尤为铮亮。 她走了几步,觉得身后有些声响,声音瞬时增大,她能听出是摩托车的引擎声。没等她回头去看,便觉得一辆黑色摩托朝她疾驶过来。眼见势道极为沉猛,撞上了非死必伤,女人情急之下,忍疼翻越,扑在地上闪避。 那摩托见没得逞,又调转回头,朝她逼来。女人急忙站起身来,顾不上脚伤疼痛,连跑几步,又是一个腾越,翻上了一辆轿车,身如青燕,立在车顶之上。霎时之间,脚掌又疼又热,奇痛彻骨,她急忙踮起脚抵御,哪知整条腿已然酸麻无力,不觉惊惶起来。再看驾驶摩托之人,头戴钢盔,面容全掩,见女人翻到车顶上,又加强了马力,看这情形,是要飞车而越。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车库顶梁,从腰间拔出飞虎爪,嗖的一声弹开,挂在管道上,身子腾空,已然落在另一处车顶之上,见身后已经是墙壁,才算惊魂稍定。 摩托车欲飞之时,却见女人已经离开,急忙刹车,由于速度太快,在地面上连着旋转几周,若不是臂力较好,恐怕要连人带车栽翻在地。再看女人所在之处,车辆极多,索性弃车,纵身翻上车顶追赶。 女人脚力不足,那人很快便追上前来,迎面就是一拳,趁她躲闪之际,又抓向女人的背包。这女人这才醒悟,原来此人目的,是想抢她的背包。女人急忙向后折腰,连翻了两个跟头,满以为躲了过去,却听“刺啦”一声,背包已被扯出个大口。 女人急忙护住背包,只退不攻。那人却拳掌脚踹,攻势犹似暴风骤雨一般,其目的还是女人的背包。女人被逼得发急,又使出飞虎爪,当啷挂在管道上,看来这女人的招式很简单,打不过就跑。可惜,正当她准备腾空时,却被那人一把抓住脚踝。使她不得不松了飞虎爪,只听得“啪”的一响,两人一起跌落在车顶上。 那人压在女人身上,女人又惊又怒,连运了几次气,全无反抗之能,哪里挣扎得脱。突然,女人闻出那人身上的气息,极为熟悉,双眼一怒,喊了一声:“彪哥。” 那人一笑,拿掉钢盔,锐眼鹰鼻赫然竟是谭彪。谭彪翻身把她搂在怀里,不料,女人的背包带子却随之脱落,包内的东西,撒落在地。女人急忙翻下车子去捡,但谭彪身手极快,从车顶跳下,一把按住。再看那女人,眼神已尽是惶恐。 谭彪捡起,打开一看,是一套碎花衣服,是五六岁孩子穿过的,上面还有斑斑血迹。谭彪认识这衣服,十五年前,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就穿着这套碎花衣服。当时她只有五岁,浑身是血,楚楚可怜。谭彪是后来得知,她父亲带她进山,不幸掉下山来,父亲为了救她,摔成了脑残症。谭彪见她可怜,两人才相依为命,直到后来碰见了龙叔。 谭彪觉得奇怪,这套衣服,一直被这女人视为珍宝,为什么今天要带在身上?他将衣服收好,还给了那个女人,问:“你去哪了?”女人神色不但没有慌张,而且非常镇定,慢慢转身,故作醉态地喊了声:“我去喝酒了。” “出去喝酒,还带着家伙?”谭彪知道,带着飞虎爪出门,必定是有些难度的活,又见那女人腿脚不是很利索,猜想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他又接着问:“失手了?” “没出手,也没失手。” 女人说没出手,谭彪倒也信了几分。因为做贼行窃,得时时隐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悬挂在树上、屋内支柱上潜伏,所以,行动之前,不仅绝对不能喝酒吸烟,而且,还要洗澡、换衣,目的都是去掉体味,不容易暴露自己。 “你受伤了? “没什么,不小心踩到钉子了。” 谭彪听到女人脚踩钉子,心里极为心疼,一把抱起那女人,朝电梯走去:“伤得重吗?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你还能演出吗?” “一点小伤,不影响的。” 进了房门,谭彪将女人放在床上,很小心地帮她脱下鞋子,再去看那只脚,已经是鲜血淋淋。谭彪见伤势不轻,急忙取了纱布药棉,帮她包扎。那一瞬间,她觉得谭彪像一个父亲,一个特年轻、特有思想的父亲。 谭彪包扎完毕,拿过女人的鞋子,翻转细看,在鞋子上并未找到钉子的孔眼,他可以肯定,这伤口是女人光着脚踩上去的。出门行走,为什么不穿鞋子?谭彪正想问个究竟,那女人却突然抱住谭彪,问了句:“彪哥,我们为什么是贼呢?” 谭彪将头埋在女人的头发里,深吸了一口气,闻出了一股河水腥气。他凝眉冷笑,随即说道:“我们是孤儿,无亲无故,只能做贼。” 那女人眼睛一闭,滚出两行泪来,说了句:“我想妈……” 第五十二章 颅骨事件 何敬业离开法医室后,精神稍显轻松。他拿着名片,立即赶往野生动物研究所,他希望早点把猴渣的案子弄清楚,把案子了结,也就安心退休了。当然,何敬业怎么也不会料到,原来一切才刚刚开始。 何晓筝没有回家,她希望通过现场血迹的检验和分析,完成现场重建。一直以来,血迹分析都是案件侦破的一大法宝,通过观察这些血迹的形状、它们所指的方向、它们的大小,以及位置,就可以断定它们是由什么造成的。血迹分析能够清楚地说明,受害者或者被攻击者所处的位置。它还能回答,现场的血迹是如何造成的?凶器是什么样的?受害者被攻击了多少次?确立一些假想情节,可以判定受害者、目击者或者攻击者是否正确描述了发生的情况。 从葬狗坡案发现场收集来的“以尸体为中心”的血样共有上百种,何晓筝都必须对其一一分类,并进行形态分析。不知不觉,她已经从白天熬到深夜,又从深夜熬到破晓。 工作完毕以后,她打了一个哈欠,轻轻揉了揉眼睛。之后,便将双目紧闭。可她刚一闭上双眼,萧楚格的那只手,便在她的脑海挣扎,令她心神不定。她赶紧睁开双眼,站起身来,洗了个脸,换下工作服,准备回家休息。就在她刚刚踏出工作室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墨里州公安局分局打过来的,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他们要差人来拿“东西”。 何晓筝听到“东西”两字,才恍然一惊,使劲地拍着自己的脑袋,连连在电话里道歉,说这会儿下班回家,顺路给他们送去。说完话,何晓筝快速转身,走进另一间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很奇怪,除了各种仪器外,整整一房间,全是骷髅,把陈列架摆得满满当当。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房间,就是三维颅面复原和三维颅面鉴定技术检测室。 陈列架上,每个颅骨前都有一张小卡片,写有编号、姓名、性别、年龄、简要案情、鉴定结论及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它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尸体都已面目全非,只能通过颅面鉴定确定其身份来源。 何晓筝走到在陈列架前,似乎并没有找到她要找的东西,一转身,她笑了,她看到三维扫描仪上有个黑包,她用手摸了摸,也没打开看,就放进背包里,转身离开了。 下地铁的时候,何晓筝感觉有只手伸进她的包里。她没有惊慌,也不做理睬,反而暗自偷笑,任由那只手在包里摸来摸去。那人摸了一会儿,把里面的东西托出一看,脸色大变,愣是给塞了回去。何晓筝回头,咧嘴一笑,那小偷一捂嘴,撒腿就跑。 刚走了一段路,何晓筝便发觉身后还有人跟着她,而且还不止一个人。拳谱有云:胆量抱身,临事不乱。就在何晓筝算计着是跑,还是打的时候,后面的人,几步紧赶,一个大抓,就抓住了何晓筝的肩膀。 没想到,何晓筝早有防备,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转体,回头就是一个侧踹,接着,又来了一个横踢。那人捂着胸口,连连后退。 何晓筝的技术特点很鲜明,完全是技巧型的打法。而且风格独特,出手的时机、部位、角度、力度都十分凌厉。没想到,那人毫不示弱,刚刚站稳,又反扑上来。何晓筝顺势用腿插击那人裆部,反手拉臂,一个插裆扛摔。只听到那人,哎哟一声,一个剽悍的大男人,就这么轰然倒下。接着,便是尘土飞扬,路人侧目,一阵喝彩:“好!歹徒被制伏。”“嘿!一招致敌。”“侧踹够快,横踢够狠。”“拉臂干净、摔得利索。” 这场仗打得挺快,十来分钟就完事了。何晓筝收了招式后,单腿跳了几下,从地上捡起自己踢飞了的高跟鞋,吹了吹尘土,把鞋穿上后,暗赞:“感谢高跟鞋的发明者一千次!”用高跟鞋踹人,是她处理犯罪分子的最好办法。 “不许动!我是警察!” 何晓筝听到是自己人来了,心里一喜,转身看去,却是一把黑糊糊的枪口,直击她的胸口。吓得她连忙对着警察解释:“他是小偷,一直在跟踪我,还想偷我的钱。” “我们是警察,有人举报你携带毒品,当然要跟着你了。”地下那人,趁何晓筝穿鞋时爬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在何晓筝面前一亮,何晓筝见是警察证件,脸色立刻即变。一定是那个该死的小偷,没偷着东西,反而报警陷害她。 持枪的警察朝她喝叱一声:“你把包扔过来。” 何晓筝不但不给,反而抱得更紧:“你先放下武器,很容易走火伤人的。” 警察口气非常强硬,根本不理何晓筝那一套:“不要和警察讲条件。” “你的话虽然很有道理,但这很危险。”何晓筝把包从后背卸下,扔给警察时,脸上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小心点,看了以后,别往地上扔,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警察接过来,刚把包裹打开一半,“刷”的眼睛就直了。何晓筝眉毛一扬,冲着他“嘘”的一声,吹了一口凉气。警察顿觉阴风四起,心里一慌,吓得把手里的包裹往天上一扬。随即,人们便尖叫着往天上望去,只见一奇形怪状的东西,晃晃悠悠地从空中,直线下落。 人们这下看得清楚,那分明是一颗人头。围观的人,顿时,有多远闪多远。 眼看人头就要落地,何晓筝赶紧推开警察,伸手接住颅骨,抱在怀里,动作极其灵敏。她转身和警察说:“我已经警告过你,别往地上扔,可你也不能往天上抛啊!” 警察铁着一张脸,对着何晓筝说:“你现在不仅涉嫌携带毒品,还涉嫌杀人分尸,跟我们走吧!” 何晓筝心中一急,语无伦次:“我的职业就是分尸,错了,我是职业解剖。嗨,我那不叫分尸,不叫杀人,我……我杀人分尸,也都是合法的,你们……” 警察见何晓筝一片胡言乱语,解释不出什么一二三来。咔,亮铮铮的手铐,戴在了何晓筝的手腕上:“这么说,你还是个职业女杀手?” 何晓筝戴上冰冷的手铐,这都哪是哪啊?她回头很无奈地看着警察问了句:“我被捕了吗?” 警察看着何晓筝那惊魂未定的眼神和体态,不禁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并且嘲笑了她一番:“其实犯错不要紧,人生还很漫长,只要你熬得住监狱的生活,东山再起也并非不可能,越狱不算什么技术活,会钻下水道就行了。但你要记得,有几条高压线,是绝对不能碰的,三十万伏,一触即死。有时候,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 何晓筝彻底无语。 第五十三章 一场误会 何晓筝被带进附近的派出所里,她趴在办公桌上,一边用手指抚摸着她面前的颅骨,一边从手铐的缝隙里瞪着那名警察,问:“它很可怕吗?” 警察看着骷髅上两只黑咕隆咚的大眼睛,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可怕的,就出了一身汗,我说你没事不逛街购物,带着个骷髅乱跑什么的,是心理变态?” 何晓筝笑了笑,说:“我心理很正常,就像你的呼吸一样正常。我是法医,我不跟骨头、尸体、断肢在一起,就证明我失业了。小师弟,我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真的很困,请你放我回家吧,我想睡觉。你再不放我,我可要打呼噜给你听了。”何晓筝说完,倒头就来了几声雷般的呼噜,还是带着哨音的,让人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口技。 警察看着那个颅骨,跟何晓筝强调了一下:“你说你是法医,总得给我个身份证明吧,我说的是证件,不是购物商场里的那种VIP卡。” 警察说完话,听见有人敲门,转头一看,有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他问:“你是谁?”那人从怀里亮出一个证件,说:“这可不是购物中心的VIP卡吧?”小警察仔细看了看那人手里的证件,慌忙说:“啊?原来是刑警队的,狄康队长啊,那……她是……” 狄康瞥了何晓筝一眼,说:“公安局的仵作、验尸官……”何晓筝一听,脸上立刻就不愿意了,跟狄康强调说:“请你叫我法医!”狄康走到何晓筝面前,一脸坏笑地说:“我听说,你涉嫌携带毒品,又涉嫌杀人分尸?”何晓筝用眼神横着狄康:“那是小偷陷害我!” 狄康一声喝令:“别解释了,抱紧你的人头,跟我走吧!” 警察两下一看,都是自己人,赶紧从中间调和:“看来是个误会,我们也是听人举报,说有人携带毒品,才盯上她的,你看……我们也没穿警服,这……大水冲了龙王庙……这个……也不能怪她。只是没想到,她身手这么敏捷。”说完,赶紧掏钥匙,给何晓筝解铐。 “不用麻烦您了,我自己已经解决完了!”何晓筝伸出手腕,在他面前摇晃了几下,魔术般地拎出一副手铐。何晓筝把手铐递给警察时,还很客气地跟他说了一声:“谢谢!”按说,开手铐,也不是什么奇事。可何晓筝的这副手铐,根本就没开。警察看着手铐,傻着眼,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我还没看清楚呢,嗨……你的手……是怎么出来的?” 何晓筝转身把颅骨很小心地装进包里,说:“下次好好看!”说完便跟着狄康往大门外走去。 狄康看着何晓筝把颅骨背在身上便问:“你很明白尊重死者?” 何晓筝点点头,说:“当然,我迟早都会加入他们的。”狄康打开车门,把何晓筝塞了进去:“要加入,就赶快,不要害我到处为你赎身。”何晓筝一肚子委屈,看着他说:“这是分局交给我做颅面复原的头骨,犯法吗?”狄康反问:“做颅面复原图,需要边袭警边做吗?”何晓筝耸了耸肩,很无奈地说:“这要怪他,攻击我的时候,不表明身份。我还以为,有人要暗杀我呢。” “别趁机提高自己的身份,能遭暗杀的,基本都是总统级的人物。就你一个小法医?踩蚂蚁玩也不和你浪费手劲。没见过这样的自大狂,简直让我……无法忍受!” 何晓筝很淡定地说:“你一定要忍受我,因为只有我擅长分析尸体,将来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的……” “照你这么说,我们就是合作伙伴?最好的搭档?”何晓筝一惊:“伙伴?搭档?什么意思?”狄康很严肃地说:“树枝和叶的关系,这么和你说吧,我,狄康,现在负责调查萧楚格的案子……” “你调查?” “对,我调查。” “天……老李队长退休了,局里再没人也不能拿你顶吧。”何晓筝赶紧解开保险带,冲着狄康大声说,“原来,你把我赎出来,是叫我帮你分析案情的?停,立刻停车,再走一分钟,我就打110,告你绑架!” 狄康根本不理她那一套,继续开着他的车:“你要知道,我就是警察,你可以直接打我手机。你还要知道感谢人,是我专程接你来上班的!” “你必须知道,我刚刚下班。停,就在这停下。我鄙视某些人,五分钟就提一次:我是警察!”何晓筝使劲推着车门。狄康却扬扬得意地说:“可我确实是警察,而且现在升职成刑警队长了!” “就你?手里才拽了几根鸭毛,就把自己当成天鹅啦?快让我下车!” “不行,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要在天色破晓之前,爬上山巅,仰望星辰,向我祈求,我就把萧楚格的案情分析给你听听。” “我呸!明一早,我就爬上顶楼,弯腰找狗!” “停车,再不停车,我就掐死你!” “难道这就是成为你杀人的动机?不过,你想想我的儿子!会手下留情的。” “你还没结婚,哪来的儿子?” “我向你保证,将来一定会有的!” “闭嘴!立刻停下!” 狄康很听话地把车停稳,何晓筝立刻从车上冲了下来,抬头再看,前面竟然就是公安局的大门。狄康靠在车上,露出一副奸笑:“听我说,从今以后,你的工作不仅仅是实验解剖,还要跟我上一线,完全参与案件。” 何晓筝急忙问道:“参与案件?真的?你发誓?”狄康单举一只手,脸朝天说:“我每天发。你还有什么要求?” 何晓筝听后,立刻在脸上绽出一个笑脸:“能不能请我吃个早饭,我肚子饿。” 狄康用鼻子闷哼一声“OK”,随即露出得意的笑容。就在他转身去买早点时,何晓筝又拉住他,把手里的包塞进他的怀里:“还有,把这个人头,差人送给分局。对了,还有,你把早饭送我工作室去!” 狄康一脸诧异,看着何晓筝,随即又露出莫名的笑容,问道:“你?我?还有一具尸体和我们一起吃饭?” “怎么了?不够浪漫?”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此沦落到一堆肢体里面,是不是挺可悲的?” 何晓筝脸一阴,咬着牙说:“实话告诉你,这个职业总会让我惊奇不断,我都爱死它了!” “萧楚格的案子,令你惊奇了?” “相当惊奇!” 第五十四章 案情分析 狄康买完早饭,立刻奔向技术刑侦大楼法医室。 法医室旁边有讲学室、示教室、阅片室、闭路电视监控室,还有一间大会议室。会议室从陈设到装修与宾馆、酒店的会议室没有两样,空调、真皮沙发、传声器、投影电视一应俱全。墙壁上的投影电视,可以直播尸检经过。 因为尸检中,死者家属是不准进入解剖室的。有时遇到疑难案件,家属们又对公安部门尸检过程放不下心,何晓筝会把死者家属、律师及家属找来的医学专家,全部请到解剖中心会议室,从电视中观看解剖过程。摄像头由高处俯拍,何晓筝边解剖,边进行讲解。医学专家一旦对解剖提出疑问,或需看哪个解剖部位,电视摄像头便移动、放大,整个尸检过程一览无余,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 进入法医室,狄康慢慢放缓了脚步,何晓筝接过早点,很认真地打量着狄康,她觉得狄康的眼神中充满了求知与好奇,就和她当初刚进解剖室时,拿着手术刀望着实验桌上的小白鼠的眼神一个样。 “严格的说,实验室里是不能吃东西的。” “我只是偶尔满足一下我的口舌之欲。”何晓筝打开早点,还没忘问句客套话,“一起吃?” 狄康连连后退,何晓筝奇怪地问:“你怎么了?没胃口?”狄康苦笑了一下:“我还不习惯把解剖台当餐桌。”狄康说完话,偷看了一下解剖室的四周,他除了看到尸体以外,还看到一样东西,有点像人肺。顿时,他感到五脏六腑一阵翻腾,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喉咙里涌出来,他赶紧把嘴捂上。 “那是刚从美国进口的不锈钢尸检床,一张49万美元,尸检床上四围送风,床下面还能抽风、抽水,当你的餐桌是提升你的生活档次。咦?你的嘴怎么了?”何晓筝立刻露出异样的眼神,很关心地问他。狄康立刻转过头去,很虚伪地说:“不是嘴,是牙。”何晓筝急忙拉开抽屉,一边翻找,一边说:“去年,我带过几名实习生,好像还剩些止吐药……这……放哪儿了呢……” 狄康马上摆手:“我只是牙疼!”何晓筝双眉紧皱,很遗憾地说:“如果疼得厉害,那就赶紧去看牙医。”狄康摇了摇头,冷冷地瞥着何晓筝:“如果,我出了解剖室,还不见好转的话,我会去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何晓筝拿出早饭,正准备吃的时候,狄康递给了她一样东西:“我想让你帮个忙,看看这个是什么?我觉得有点像骨头。” 何晓筝打眼看了看说:“我是法医,是研究人类的,这东西不是人骨,超出我的职业范围了。” “这是我在鬼街口查到的,我觉得运货的人鬼鬼祟祟的,如果不是人骨,就是不合法的动物标本。” 何晓筝听说是不合法的东西,接到手里仔细看了看,说:“这东西应该是髀石。” 狄康一脸疑惑问道:“什么是髀石?” “我也不太清楚,那边有电脑,你查一下。” 狄康走到电脑前,一边搜索,一边自言自语道:“髀石,维吾尔族语叫『阿虚克』,蒙古族语叫『石阿』,满族语叫『罗丹』,古希腊语和吕底亚语叫『阿斯特洛伽洛斯』。《无史》中记为『碑石』,《蒙古秘史》和《蒙古黄金史》译为『辟骨』,明代史籍记为『贝石』。它是用羊及其他动物的后膝关节骨或用象牙、玉石仿制的一种玩具、赌具或占卜用具……它有悠久的历史,奇特的故事,是人类文明互相传播的见证……”狄康念着念着,心头一紧,“这么看来,这东西是有身份的,那车货果然有问题。” “什么问题?” “没什么,这问题你解决不了,看来我得找人掌眼了。”狄康收了那东西,说,“现在谈谈萧楚格的案子。” 何晓筝一边吃,一边将照片切换到大屏幕上。画面上,显示出一辆奔驰车。何晓筝说:“关于10.29案件,我把命案现场自西向东分成八个不同的区域。血手印──血泊──呕吐物──琴谱──拖拉区──尸体──断肢──高速度血迹,总长度63米。这组照片是第一区域,是猴渣开的奔驰车,上面有划痕,还有血手印,位于奔驰车前部。” “我今天看了口供后,发现有三点疑问:一、猴渣撞到的黑糊糊的东西是什么?二、六七岁的小孩是从哪来的?三、高娃没有机票,没有身份证,为什么要去机场?” “你在问我?”何晓筝瞪大了眼睛,狄康也瞪大了眼睛,两个人的眼神一样。狄康摸了摸自己的络腮:“我自言自语行吗?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如果你继续使用你的公民权利的话,我就闭嘴!” 狄康立刻双手抱拳作揖:“我闭嘴,行不?请你继续张嘴,继续说话!” 何晓筝更换屏幕照片,继续说道:“第二区域:是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大量喷溅血点,毫无疑问,这是原始现场。第三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的东面,尸体西面。呕吐物附近,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有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成分:帆布+毡子+棉布,呈军绿色……” “纸巾是用来擦嘴的,没什么问题。可她吃碎布干什么?难道她有异食症?” “这种纤维,不仅仅是在呕吐物里。我在萧楚格的戒指上,还有虎尔赤的爪子里都发现了这种纤维……” “你把照片放大,再大,再大……这块纤维不是吃下去的,也不是吐出来的,是撕扯下来的。”狄康说着话,拉过何晓筝的早点,说,“等给我分析完,你再吃!” “我猜想,可能有人,我是说可能,可能有人穿着这种衣服,和虎尔赤发生冲突,而且,不仅仅是和虎尔赤发生冲突,萧楚格也做了反抗。你看,她颈部,肘部,腿部均有防御性伤痕!这些伤在短时间还看不出来或没显现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明显。” 狄康起身,突然掐住何晓筝的脖子:“比如,你现在是萧楚格,我是凶手,我在袭击你。萧楚格在反抗中,散落了第四区域的琴谱和包,这也就解释出,包和琴谱为什么没血迹。此时,虎尔赤见到主人被袭击,一定会上来咬我。那么,在这个时候就必须会有另外一个人出现,由他去对付虎尔赤。我们设想一下,虎尔赤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很诚实地说,我绝不是那只狗的对手……所以……” “我……命在旦夕……”何晓筝被掐得两眼冒花,好不容易才从狄康的手下挣脱出来,恨不得抓把解剖刀,把他肢解了。狄康完全沉浸在思索当中,过了一会,他很肯定地说了一句:“所以,我认为,凶手有两个人,而且穿着同样的衣服!” “你是说,张友和夫妇穿着工作服,共同作案?那就是有备而来。”何晓筝揉着脖子,边说话,边暗骂狄康。 狄康沉默了一会儿,说:“目前我们只能将嫌疑人,锁定在张友和夫妻身上,我一会儿就去查查,张友和夫妻的工厂是不是有军绿色的帆布+毡子+棉布加厚工作服。” “嗯,我还有一点存疑:萧楚格的那枚钻戒,是真品。可以够张友和夫妇生活好几年,可他们为什么一点都没碰呢?” “看来,凶手的目的很简单,很直接,就是杀人!” 第五十五章 一尸三命 经过何晓筝和狄康的分析,案件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问题像雨点似的砸向他们的天灵盖,就凭张友和与他那个摔断胳膊的老婆一起,抓个小偷都还够戗,想要杀人?还要斗狗?稍显不可思议。 狄康反复猜想:“萧楚格是个盲人,什么也看不见,张友和夫妇为什么要杀她呢?如果不劫财,也不劫色,那就是秘密,非常重要的秘密。可是,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她能知道什么秘密呢?” 何晓筝说:“根据张友和夫妇的口供,他在撞了萧楚格后,又去了耶那村的娜仁萨满那儿整骨。如果是谋杀的话,那张友和夫妇的心理素质也太好了吧。我爸查过张友和的档案,他虽然没有犯罪前科,但是,他有精神病史。” “张友和是个精神病患者?” 何晓筝点了点头,说:“不全是。确切地说,是狭窄空间恐惧症,这是一种精神科疾病。这种恐慌症的出现,可以没有先兆,患者突然感到惊慌、眩晕、视力减退、出汗发抖,甚至心前区疼痛,数分钟后,恐慌感达到极点,病人甚至感到自己濒临死亡的边缘,最后出现不能自控的行为。” 狄康这回可长见识了,在文物缉查队里,一天到晚对着一些破铜烂铁,如今一碰案子,就觉得浑身兴奋:“不能自控行为,是指杀人吗?” “在美国,有一个人,用斧头砍了他的妈妈,他的妻子,还有他的女儿。还把他们全煮了,然后再吃掉。经过警察调查,这就是由于他长期封闭在一间房子里造成的一种恐惧症,叫狭窄空间恐惧症。我只是举例说明,张友和可没那么严重。” “发病是什么样子?” “一般会用大笑来缓解自己的恐惧症。患者会拒绝到他初次发病的地方,如果,患者第一次病发时在地铁车厢,以后他就会对地铁产生恐惧感。换句话说,如果,张友和在葬狗坡发病的话,那他就会对葬狗坡产生恐惧,不会再去那个地方,即使去了,也会再次发病的。可那天现场模拟的时候,张友和在现场,当时各方面都表现得很正常。那就说明,他对葬狗坡没有恐惧感,并且,没有在葬狗坡发过病。” “张友和没犯病,不代表他没有产生恐惧,葬狗坡本来就是阴晦之地,不排除他精神出现恍惚的可能性。” 何晓筝举手赞同,她摸了摸脖子,把早点从狄康那边拉了过来,又开始一边吃,一边继续说:“第五区域:拖拉血痕。第六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第七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目前,这三个区域基本符合车祸特点。” 狄康仔细看了照片上的血迹,突然否了何晓筝的观点,他说:“不,这不符合车祸特点。你告诉我,人体里有多少血?”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为体重的8%左右。若体重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但不同个体之间有差异,男子的血量比女子要多些,肥胖人由于脂肪较多……” 狄康拉过屏幕照片,对着何晓筝说:“你看,第六区域,这里是尸体被拖拉后的横卧处,血迹为什么这么少?你告诉我,人体在什么时候,流血量会明显变慢,变少?” 何晓筝说:“死亡后!” “你再看,萧楚格的血,几乎全部流在第二区域里,也就是这块新柏油路面上。从柏油路到草丛,只需要两分钟的路程,你仔细看,她那条断肢周围的草,几乎没有血迹。我问你,人在什么时候,断肢后不流血?” “死亡后。” “你解释一下,是怎么回事?” “我对天发誓,萧楚格在柏油路上的时候,是有生命的。”何晓筝指着第二区域的血泊说,“人活着时,心搏存在,血液在血管中有压力,血管受损,尤其是动脉破裂,就会有大量血液流出,甚至呈喷溅状。所以,萧楚格在这个位置的时候,确实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那就是说,没有抛尸,弃尸,移尸,僵尸,荫尸,诈尸的可能性?” 何晓筝义正词言地回答:“绝对没有。萧楚格身上有多处皮下出血,创口内有凝血块形成。在骨折周围软组织也有出血,这都是生前伤。再看她的那条断肢,出血量很少,而且不凝集,呈流动性,说明这是她的死后伤。” 何晓筝将照片切换到萧楚格腿部的淤伤,继续说道:“萧楚格的这块伤,已经明显肿胀,通常生前受伤,局部组织因受刺激,数分钟后,就开始出现炎症反应。可见到局部发红、肿胀,出现炎症分泌物现象,而死后损伤,是没有炎症反应的。” 狄康大惊失色,问道:“在两分钟内,生前伤和死后伤,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何晓筝苦笑着叹了一口气,说:“从萧楚格腿上淤伤的炎症反应可以推测出,受伤到死亡,相隔大约30分钟。” “30分钟?停、停、停……你说萧楚格死亡时间是8~9点,而张友和的车是在10~11点经过的,这块淤伤,又是在7~8点出现的,这怎么解释?” “大师兄,我已经把大脑、小脑、左脑、右脑、前脑、后脑绞在一起,想了N次,却一直无法作最合理的解释。你再给我几天时间,如果是谜,总是能找到答案的。” 狄康的脑袋,早就乱成一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嘴里一个劲地嘀咕着:“不可思议。” 何晓筝却十分清晰地告诉他:“不是不可思议,是空前诡异。整个案件,归纳起来就四个字:一尸三命!” 狄康听到一尸三命,大为震惊,他在仔细确认何晓筝的举动基本正常后,才意识到这个案件非同小可,使他不得不追问下去:“没有目击者,没有口供,你怎么能鉴定出一尸三命呢?” “首先,是萧楚格的尸体,这是第一命。” “这是个地球人都知道的问题。” “萧楚格怀孕了,这是第二命。” “第三命,从哪来?” “第三命在这里!”何晓筝把大屏幕上的画面,切换到一堆草丛上的血迹,“现在,我们来重点看第八区域,这是一股喷溅血柱,喷在距离原始现场大约120米远的草地上,血迹的直径,最小的不到一毫米,很明显,这是高速喷溅的血滴。这种喷溅方式,类似于机械性损伤!” “是枪击?!” 这种结论,让狄康目瞪口呆,让他不得不暗自佩服:法医,真是一种高智商的活。 第五十六章 无名女尸 一起交通事故,推来推去,就像推雪球,越推越大,越大就越复杂,一转眼就被何晓筝推成一尸三命的恶性案件。何晓筝并不担心案件有多复杂,而是担心狄康能不能推动这个谜团。 狄康虽然是科班出身,警龄也有了数年,但一直受他父亲狄中秋的压制,在公安局里没得到任何重用,除了抓了几个文物贩子外,基本上没什么业绩。这次老刑警队长退休,局里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才把狄康提为刑警队长。局里考虑到狄康没有办案经验,特批他与技术人员合作,与法医搭档办案。 与狄康合作,何晓筝自觉压力重大,毕竟目前的线索,都要靠她去分析寻找。她只有和狄康说明白,说清楚,才有利于案情的发展,于是,她继续说道:“我初步推测,这滩血迹是由低速度枪械类射击头部造成的。因为,我在血迹里发现一小块颅骨,并含有脑组织。这足可以说明,血迹的主人,毫无生还的可能性。” 狄康开始仔细查看萧楚格的现场照片,问:“萧楚格的头部有伤吗?” “问题就出在这,我仔细检查过萧楚格的头部,完好无损。但这组血迹,确实是萧楚格死亡那天喷出的。” 狄康立刻陷入了冥思苦想之中:“那脑浆是从谁的脑袋里出来的?” “谁的脑袋,我暂时还不知道。DNA可以肯定,脑浆和血迹都不是萧楚格的,奔驰车上的血手印,也不是萧楚格的血。DNA还可以肯定,这组带脑浆的血迹,与猴渣奔驰上的血手印完全吻合,是出自同一个人的。另外,猴渣脸上的血迹,与萧楚格的血迹完全吻合。”何晓筝说完,拍了拍狄康的肩膀说,“这可不是普通的命案,一尸三命,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不见得……” 何晓筝话未说完,就被狄康打断,他思前虑后,居然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算福尔摩斯复活,他第一要做的就是先弄清楚第一具尸体的身份──那就是萧楚格是谁?” “据我所知,萧楚格是以萧明恒私生女的身份,住在萧家,已经长达十五年。而案发后,萧错却突然说,他和萧楚格不是亲兄妹。” “这事我也知道点,两个月以前,萧错和我妹妹狄清正恋着爱呢,就因为这事,狄清叫萧错那小子给嘣了。” “嘣就嘣呗,你妹妹也没闲着啊,我哥不是让她给我当嫂子了吗。为了订婚,我那个傻哥哥还专门去日本定首饰……话又说回来,DNA是不会说谎的,他们的确不是兄妹。如果,萧楚格不是萧明恒的女儿,那她又是谁呢?萧楚格姓什么?叫什么?亲生父母是谁?我父亲曾经问过萧错,似乎萧错也不知道萧楚格的真实身份。根据『史料』记载,几千年来,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只有孙悟空,没听说有第二个。” “难道,萧楚格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不,从天上掉下来的叫陨石。我说过,萧楚格是萧明恒十五年前抱回家的。” 说话之间,狄康突然萌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此说来,没有身世来源,萧楚格就等于是一具无名女尸。”狄康见何晓筝十分同意这个观点,又继续说道,“案情基本已经清楚,现在调查的第一个重点:弄清楚萧楚格真实身份。第二个重点:张友和夫妇是不是真凶,和萧家有什么恩怨。第三个重点:找到那两件军绿色衣服!” “我是法医,我只对尸体感兴趣。你现在有三种选择:一、带上所有的队员,去找另一个被害者的尸体。二、查一下各派出所的失踪人口。三、一天24小时开机,等人举报发现某某处,发现一具尸体……”何晓筝见狄康对她的话,置之不理,急得乱转,“血迹分析出一尸三命,现在少了具尸体,是找是寻,您抓紧表个态啊!” 此刻,狄康突然话锋一转:“如果,第三命是被枪击致死的,那么现场一定会留有弹壳、火药,或者子弹。如果,张友和夫妻是真凶的话,那尸体一定还在葬狗坡附近。这个被击中脑袋的受害者,很有可能目睹了所发生的一切,被张友和灭口。” 何晓筝听言,立刻把狄康否了:“我认为,不能这么早就给张友和下结论,张友和目前只承认肇事车祸,而不承认杀人。” “我们马上去一趟葬狗坡,继续勘察现场,一是证明犯罪,二是为无辜者洗冤。”狄康虽然没有办案经验,但他态度是极其认真的。他认为,有必要带何晓筝一起去葬狗坡,如果能找到第三命的尸体,查出这个人的死亡时间,就可以推断,案发时间到底是10点至11点,还是8点至9点。 可何晓筝的拒绝却是斩钉截铁,说她还有事。狄康问她什么事?何晓筝说是终身大事。狄康很奇怪地问她:“上次不是说相亲了吗?”何晓筝很无奈地回答:“相是相了……” 狄康盯着何晓筝说:“怎么了?我记得,你还到他家吃饭呢。”何晓筝苦笑了一下:“是啊。”狄康又问:“怎么样?还好吧?”何晓筝很郁闷地说:“开始的时候,的确很愉快,吃饭的时候,他妈妈还拉着我的手,非要把家里的传家玉镯,给我戴上。可是后来,他们谈起了我的工作,就都不吃饭了……” 狄康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何晓筝:“说实话,我挺同情你的。” 何晓筝吃完早饭,擦了擦嘴说:“如果真心同情我,就每天给我买一份早饭,这东西,太好吃了。”狄康随口便说:“是鸭杂做的。”何晓筝一听,一捂嘴,跑了出去。狄康赶紧跟着冲进WC。走到何晓筝旁边,问:“你……牙疼?” 何晓筝连连呕吐说:“我……忘记告诉你,我不吃……动物内脏!” 狄康很内疚地说:“其实我也很想吐。” “你又没吃,你吐什么?” “我一记大好的马屁,就此宣告失手,现在,郁闷得想吐口血。” 何晓筝气得踢了狄康一脚,狄康见何晓筝吐得厉害,才假惺惺地问道:“怎么样?没事吧?”何晓筝吐完了便说:“吐干净了就好了。没事,真的,你先出去,这是女WC,你不方便。” 狄康无奈地说:“我很方便,这是男WC……” 第五十七章 雌雄为匙 狄康给何晓筝两小时睡觉休息,十分钟相亲约会,然后一起去葬狗坡。狄康趁此机会,去了张友和的工厂。经调查,张友和夫妻的工厂,根本没有军绿色的工作服,更别说是帆布+毡子+棉布的特殊工作服。 狄康走出工厂,给萧错打了电话,想叫他在葬狗坡那接应一下。可萧错此时正在考古所门口等池文青。狄康又说,他想尽快破了格格的案子。萧错只回了狄康一句:人命案子又不是将军罐,想破,就朝地上一摔。狄康顿时哑口无言。 萧错坐在池文青对面的办公桌,那是萧明恒过去办公用的。十五年恍惚而过,池文青既没换办公室,也没撤桌子,一切都照旧摆放。萧错没扯闲话,直接拿出琀蝉,交与池文青看,并把猴渣收蝉、格格摸宝,以及车祸死亡事件,跟池文青细说一遍。池文青边看玉蝉,边对萧错说:“听说格格摸宝很准,她既然提出玉蝉是一对,那我们就先考证单翼蝉。” “单翼蝉仅是个传说故事,并无正史记载,怎么考证?” “很多考古发现,都是先假设传说成立,然后再去考证。书上有话:枚是古代行军时,士卒口衔用以防止喧哗的器具,形如筷子。你想,在一个特定的形状上,雕刻一只特定的蝉,肯定会出现破绽之处。” 萧错听后,恍然大悟,立刻拿起高倍镜,边看边说:“枚只有圆形和方形两种可能,假设枚是圆形,玉作人就不能把翅膀做厚,否则,很容易产生圆弧,弧度大了会使玉蝉变形。即使做得很薄,也难免会造成翅膀的倾斜。如果是方形,而料子够大,我们就很难看出破绽。” “枚不可能够大,否则含在嘴里,口水横流,会影响偷袭作战。你只看是圆料,还是方料。” “是圆料。”萧错仔细观察玉蝉,一点不错,从玉蝉整体上看,两边的翅膀都有轻微的弧度。萧错顿觉鼻子一酸:“难怪格格能摸出这玉蝉的翅膀有问题,原因竟然出在这料子上。可这只能说明,玉蝉是枚改造的,不能断定,它就是将军夫妻的那对单翼蝉。” “如果能证明格格说的:以雌为匙,雄蝉为锁。那么单翼蝉锁就会成立,随之将军夫妻的故事也就成立了。” “古锁不归各大专题的品种管,属于杂件,而且古锁收藏是个偏门,所以我对古锁艺术研究,也不过是些皮毛功夫,并不深厚。” 池文青看着玉蝉,意犹未尽地对萧错说:“任何谜题,都是在考验解谜人的知识点,只要掌握足够的知识点,就是最好的解谜钥匙。原始人在过穴居生活时,为了安全,有时要推动巨石来挡住洞口,它所防备的,并不是小偷,而是野兽。” 萧错听到这,放下高倍镜,呢喃一句:“巨石挡洞?然后,再把巨石推开……” 池文青点了点头,说:“私有制出现以后,人类知道把自己的东西,用兽皮包裹起来,外面用绳索捆绑起来,最后在开启处,打个特殊的绳结,而这种绳结,只能用一个叫『觿[xī]』的工具打开。绳结和『觿』,就是锁和钥匙的最初雏形。那时候的锁,还没有机关,所以『觿』还不能叫做钥匙,只是古代一种解结的锥子。相当于我们现在开锁用的别子,也就是推动杆。” “推动杆?”萧错听出池文青的话里有些门道,思索片刻,问:“您是说,这玉蝉不是钥匙?” “玉蝉是钥匙,还是推动杆,不能定论太早。据我所知,锁最初被用在门上时,就是把一条木制门栓,插入一个槽中,槽沟顶部有一个木制栓。门栓插入槽沟后,木制栓便会插入门栓的孔。这样一来,门栓便很牢固,必须用钥匙才能打开。从出土文物及文字记载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仰韶文化遗址就发现了木锁,而鲁班,是第一个在木锁内设堂奥机关的人。到了汉代,簧片结构的金属锁出现了。古锁比现代的锁复杂得多,长短不一,大小不等,其奥妙之处,就在钥匙孔的开槽上。” “这个我明白。” “但有一点,你可能明白,但不会注意。古锁钥匙孔的形状,反应着古代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百姓只能用『一』字孔锁,士大夫用『士』、『吉』字孔锁,将相帝王则另有区别,但都是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潜规则,不能乱来,否则视为违反王法。琀蝉本身就是汉代王侯将相的葬玉,玉作人一旦知道是锁,而且是将军用的锁,他就不敢按照常规的玉蝉雕刻。” “如果玉作人当时知道,做的不仅是玉蝉,而且还是锁,那么,这只雌蝉与雄蝉接口那面,就不会像另一侧那样简洁,刻痕应该多出一至两道,以显示其将军的地位。我真是愚钝,怎么没想到这点呢?”萧错立刻去查看玉蝉腹部阴线,果然不出所料。 萧错之所以说出愚钝两字,那是因为他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无从着手。池文青能看出来,萧错虽然言谈自如,但是神经已濒临崩溃,脑力也处于透支状态。于是,她尽量婉约地去和萧错解释清楚:“格格说过,以雌为匙,雄蝉为锁。其中雌雄,就是凸凹。凸凹在锁里,其实就是槽子。雌雄玉蝉,恰恰就是利用这个凸凹关系,才能合并一起。如果单翼蝉锁的说法成立,那将军夫妻的传说就是真的,但宝藏的故事就不能成立。” “为什么?” “单翼蝉如果是锁,那就属于装饰锁,这么小的锁,根本锁不住那么多的宝藏。” “您刚才说的巨石挡洞,倒是提醒了我。古人一向认为山洞是最安全的,您说有没有这样的可能,以山石为锁,雌雄蝉合并为钥匙,和山石组成『天仙配』。换而言之,成立的不是锁,是机关。” “噢?机关?不排除这种可能,但这么小的玉蝉,想推开巨石,谈何容易?” 萧错得到了池文青的确认,心里甚是高兴,没等她说完,便接口说道:“一凸一凹,形成的不一定是钥匙和锁的关系,还可以形成齿轮,而齿轮是用来传动的,在机关设置里,也可以起到推动杆的作用。小齿轮带动大齿轮,大齿轮再带动更大的齿轮。这是先锋机械运动,杠杆原理,您说什么样的石头推不开吧?” 池文青心里暗赞萧错的思维敏捷,但赞许之后,疑惑又涌上心头,她向萧错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的话虽然有些道理,可这跟格格的死有关系吗?” “有,琀蝉前脚到萧家,格格后脚就出事了,这其中一定有所联系。另外,卖琀蝉的那婆子送蝉给猴渣,目的是叫我盘玉,否则齿轮出现不合,机关就运转不起来。能推出这个玄机的人,绝对不是一般的人,她对锁文化是相当了解的。池姨,我想问问,您为什么对锁这么了解?” 池文青听到这个问题,眉头直皱,叹了口气说:“你爸擅长开锁,他经常开锁偷试卷,我跟着蹭满分。”萧错又问:“我爸跟谁学的开锁?”池文青答:“当年『偷楚盗安,掘龙藏萧』风行天下。你祖父和楚家关系较好,楚家是开锁行家,解放前,一直以单勾点珠,横行天下。你爸那几下,是你祖父教的。” “楚家?楚家还有后人吗?” “楚家只有一个后人,叫楚宗强,因为对祖先偷盗行为十分反感,去了地质局工作。楚宗强是三十年前,十八人探险队里唯一的幸存者,但回来后,就要求调动,到大学里做了教授。” “楚宗强会开锁吗?” “楚家人有规矩,但凡有人降生,摸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锁,一辈子只把锁当玩具,所以,楚家三岁孩子都能闭着眼睛开锁。楚宗强也毫不例外,但他从来不开锁行窃。” 萧错又问:“那楚宗强……他有孩子吗?”池文青说:“没有。他一直一个人,没成家,也没孩子。”萧错问:“那他人在哪?”池文青说:“死了,死了十几年了。” “死了?”刹那间,萧错的表情僵化了,好似一桶刺骨的冰水,兜头泼下,心中凉了半截。刚刚见到的曙光,似乎在这一瞬间就灭了。 第五十八章 再勘现场 当萧错神情剧变的时候,狄康正坐在车里,边看案发现场的照片边等何晓筝。 狄康很能理解何晓筝,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很温柔,很善良,还很幽默……没有男朋友,确实是一件揪心的事情。但是,发生这样一宗如此残忍的凶杀案,如果不及时破获,马上就会成为各知名报纸的头条新闻。 何晓筝来时,狄康特意看了表,先是责备她迟到了一分钟,后又十分关切地问,是不是那人缠着你不放?何晓筝说是尸体缠着她不放,不找到那具尸体,她没心思找男朋友。狄康猛然发现何晓筝一身盛装,笑了:“哇哦,没心思?还穿得这么漂亮?”何晓筝气得狠推一把狄康:“开你的车吧!” 车子穿过嘎纳隧道后,路线变得坡陡路窄,车只能在岩壁边行进。狄康是个老手,开得漫不经心,却惊出何晓筝一身冷汗。 葬狗坡边的马路上,摆了许多鲜花,他们知道,这是萧错送给格格的。就在这时,狄康听到葬狗坡祭祀台下,传来一声呜咽。狄康跟声望去,石头后面只露出一个毛乎乎的爪子。狄康再看,便松了气,原来是一只大狗躲在暗处,潜伏不动。何晓筝认识这只大狗,它是萧楚格的导盲犬──虎尔赤。 狄康盯着虎尔赤,心中总是想不明白:案发时,这只狗到底在做什么?它为什么迎面追车?整个案件,虎尔赤既是目击者,也是幸存者。可它到底是怎么幸存的呢? 何晓筝明白,虎尔赤是在这里找凶手。她蹲在虎尔赤身边,虎尔赤显得十分虚弱,它没能站起来,只是抬起了前爪,搭在何晓筝的手上,嘴里不住地呜咽着。 何晓筝不忍再看下去,拉着狄康去勘察现场。何晓筝采取平行式搜查草丛中的血迹。狄康则向内螺旋式搜索弹壳和子弹。接着,两个人一起又进行了一次网格式搜查,甚至连路面石子下面都翻看一遍,但都一无所获。何晓筝本来就睡眠不足,累得往草地上一蹲,可她刚刚蹲下,便大喊一声:“狄康!” 狄康一惊,赶紧跑到何晓筝跟前,何晓筝指着对面草丛,说:“你看。”狄康还以为何晓筝找到弹壳或者火药了,急忙往草丛里一看,是几滴血迹,顿时就泄了气。 何晓筝拿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又打开勘察箱,采了血样后,才跟狄康说:“这血迹呈线条状分布,起点血迹多为圆形,而逐渐成椭圆形,血迹的滴落方向与射击喷出的血迹方向相反,说明这是抛甩血迹。” 何晓筝见狄康没反应,从勘察箱里取出一个针管,她抽出一管矿泉水,趁狄康不注意的时候,“扑哧”把水从针管里喷出。狄康迅速举起手,挡住水流,然后,本能地将水随手甩落。 鉴于何晓筝一贯和别人做法不同,狄康心下不怒反奇,他猜何晓筝这一举动必有奥妙,于是蹲地思考,他发现甩出的水滴方向,与何晓筝喷出的水珠方向呈直角。他立即在脑子里,不断模拟血滴喷出后,以及被甩落的过程。 稍侯,狄康一拍脑袋,立刻醒悟:“血迹在这里拐了个弯,就说明有个人站在被害者的对面,被害人被射杀后,血注喷在对面人的手上。这个人就像我刚才一样,很恐慌,出于本能反应,马上又把血迹从手上甩了出去,落在草丛里。”无论怎么看,这个结论都是对的。狄康耸然动容,暗自称赞何晓筝的睿智。 何晓筝并没有因此称赞狄康的推断,而是反问一句:“如果是你杀害了这名死者,那么,下面你要做的不是报警,就是移尸。你现在试着朝我这走走看。” 狄康往前刚走了两步,何晓筝立即喊停:“如果你往尸体这边走来的话,那么,你必然会踩到血迹,而在命案现场,并没有发现带血的脚印。所以说,『你』,在看到被害人倒地后,应该是立刻往马路方向逃跑了,并没有接近死者。” 狄康点头会意,当即领悟了何晓筝的意思,问道:“那尸体是怎么被移走的呢?” “从股喷溅血迹的方向看,在我这个位置,应该还站着一个人,尸体就是这个人抱走的。也就是说,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凶手。”何晓筝的话,同时也肯定了在法医室里,推出的有两个凶手作案的可能性。 何晓筝的话很有道理,可没有尸体,没有子弹,没有枪,怎么能说这又是一起命案呢?何晓筝认为,要先寻找尸体。根据尸体上的弹道,可以推算出子弹的落处。 狄康也表示认可,问:“你觉得尸体会被抛在哪里呢?” 何晓筝没说话,她在地上仔细寻找着血迹,奇怪的是,没有发现其他地方有滴落血迹,也没有方向性延伸现象。狄康分析,凶手在移尸前,脱下了自己的衣服,包裹住死者流血的伤口,而后才移尸走人的。 狄康抬头看了看葬狗坡,凶手不可能抱着沉重的尸体到处走动,想隐藏尸体,葬狗坡是最佳的抛尸场地。此时,天色已经擦黑,给蒙上了一层漆黑的面纱。 就在这时,从祭祀台边吹来一股风,隐隐约约传来一声诡异的哀号,那声音乍起而猝止,带着浓浓的血腥气息,仿佛从九幽阴狱中飘浮而来。狄康不由自主地往祭祀台那走去,何晓筝却一把拉住了他,说:“祭祀台后,是当地的露天葬区。” “露天葬区?”狄康打了个寒战,那个地方是死人的世界。他立刻意识到,今天可能要冒险,冒很大的险。 第五十九章 露天葬区 露天葬,作为丧葬仪式之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通俗地说,人死以后,不入土,死者的亲人将死者遗体,裸露于旷野之中,或置于岩石下、山崖间、洞窟或树洞内,或被鸟兽吃掉,或被野风蚀化。如果碰到非正常死亡,比如妇女难产,就在坟地搭一木架,置棺于上,任风吹雨打,腐烂为止。或者挂于墙壁风干,状如傀儡,俗称“风干”。这都是当地葬俗的特殊形式,这种古老的丧葬方式,现在已经禁止,基本都实行火葬。 狄康望着祭祀台后的森林,林子里面静悄悄,黑气沉沉,像是个静止的黑暗世界,似乎完全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如阴阳两界,生死两极。在狄康脑海里,顿时闪出横七竖八的尸体来,他问:“露天葬已有上千年历史,这葬狗坡里会不会尸堆成山啊?” 何晓筝见天色已晚,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葬狗坡。她跟狄康说:“俗话说:人死如灯灭,气化清风,肉化泥。葬狗坡里堆再多的尸体,也不会成山的。天快黑了,我们就算进去了,也摸不清楚哪一具尸体是我们要找的。” 狄康看着何晓筝说:“好不容易出趟现场,不能就这么无功无劳地回去。这葬狗坡里,有枣儿没枣儿,咱也得先给它三竿子再走。”狄康见何晓筝愣着,不回他话,又问了句遭掐的话:“你可别和我说,你害怕了?” 何晓筝听到害怕两字,没有反抗,反而看着祭祀台点了点头,说:“这里是萨满教的神圣之地,里面格局诡异,早有传言,进坡容易下坡难。眼见天黑,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山路崎岖,开车回去也很危险,一不小心就把你献给萨满了。” “恐怕你这块圣地,已经成为抛尸现场。”狄康一边说,一边打开车门。 “别拿神圣的地方开玩笑。” “我没有!我只是觉得某个人,穿上鸟兽服装,敲几下鼓,摇几下铃铛,跳几下,就能产生超乎自然的神力,同各种神灵直接交往?” “那是萨满神器,不仅是创造宗教气氛的打击乐器,而且是通神的重要法器。OK,这案子我没法跟你查,我宣布,第一次合作,就此告终。” 狄康奇怪地问:“你什么意思?死者显然是被谋杀的,我们是在调查谋杀案。” “我不能忍受,一边和你查案,一边让你攻击我妈的宗教研究课题。你赶紧开回去,和你的女朋友喝茶去吧。”狄康冷眼道:“有意思,一个相信鬼神之说的人,还想管我的私生活?”何晓筝强调说:“萨满教曾被元代、清代制度化为国教,如今作为一种原始宗教文化,几乎要销声匿迹。” “别跟我说过去,过去大部分人还都相信,天就是个大锅盖,太阳围着地球转呢。宗教只是迷惑人思想的工具,当年的耶律阿保机、成吉思汗、努尔哈赤都是在利用萨满教,统治人们的精神。” “我不想跟你办案和宗教完全没关系,是我们之间有分歧,甚至影响到了工作关系。”狄康说:“如果真有神灵,就让我受地狱之苦,受何晓筝的解剖刀之苦,行了吧。”何晓筝说:“这说法还行。” 说话间,天已经黑了。葬狗坡是个神秘的地方,狄康也不愿意摸黑进去,为了安全,他只能驾车返回。 车子开了没有多远,就听到坡里,传来轰隆之声。正值荒野,四下里静得出奇,显得这声音格外惊心动魄。狄康想,可能是夜间的动物开始渐渐活动。可就在轰隆声结束后,狄康便觉得车子猛地一颠,好像是压到什么东西。狄康急忙刹住车,立刻打开窗户,朝车外望去。他只往后那么一看,便觉得头皮发麻,赶紧把视线移开,再看下去非吐出来不可。 被压死的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狄康不敢怠慢,推门下车。何晓筝也觉蹊跷,跟着从车上跳下。狄康走到车后,发现路上,居然有两道红色痕迹,十分鲜艳醒目,再看痕迹尽头,却不是什么人。而是一块被掏空了的木头。木头并不结实,只有外边一层空壳。 好在狄康胆大,走到木头前面,仔细辨看,只见一张满面流血、灰毛丛生的大脸,倒在血泊当中,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圆睁,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狄康。 狄康心中叫苦,怎么就这么晦气,压到这么个倒霉的东西呢?现在后悔已晚,只好指着地上躺着的东西,对何晓筝说:“我想,我认识这东西。”何晓筝赶紧拿出电筒,三两步转到跟前,气得两眼发绿:“任何人都认识──老鼠。” 何晓筝拿着电筒,往木头里面,照了照,中间全是空的,已被撞得碎成若干残片,从里面爬出很多老鼠,密密麻麻涌在路上。木头外面,也有很多死老鼠,身体流出白色的肉和血浆,那种恶心的情景,叫人看得想要呕吐。 “怎么会有这么多老鼠在这?”何晓筝见到地上那只超大老鼠,已经被车碾得开膛破肚。狄康拉起何晓筝说:“先别管这些老鼠,我们还是赶紧往回走吧。”何晓筝突然挣开狄康的手说:“不,现在开始工作,你把勘察箱拿来。” “你没开玩笑吧?” 何晓筝很严肃地跟狄康说:“你看我的样子,像开玩笑吗?”狄康没有再问,转身从车里拿出勘察箱,何晓筝从里面拿出手套,一边戴,一边说,“你看,你还是想和我一起工作,在找到尸体这点上,我们意见还是一致的。” 何晓筝拿出镊子,小心将老鼠肚皮翻开,她从老鼠肚子里拿出一个小骨头,叫狄康用电筒照过去,她一边看,一边问:“狄康,你说葬狗坡里最后一个人,是什么时候葬的?”狄康说:“你是问,这里是什么时候停止露天葬的吧?”何晓筝点了点头,狄康继续说道,“大约三十年前,这里就停止风葬,实行火葬。” 何晓筝从老鼠尸体里取一个小骨头,在手电下看了看,说:“这个小骨头,从残留软组织上看,不超过三天。狄康,把这只老鼠带回实验室!” 狄康看着何晓筝脸上那急切企盼回答的表情,哭笑不得,手足无措,支支吾吾地说道:“你疯了?这是只老鼠!” 还没等狄康反应过来,何晓筝又给了他一闷棍:“这只老鼠,吃的是人!这块骨头,是人手的指骨!” 何晓筝话音刚落,电话响了…… 第六十章 日月经天 电话是池文青打的,她让何晓筝不要在坡下逗留太久,天黑之前必须回去。何晓筝手里拿着骨头说,这就回去。 池文青放下电话,看到驼皮时,表现得极为淡然,她知道驼皮是萧家祖传之物。萧家祖父原本有八个儿子,七个死于这种涉猎,仅剩下幼子萧明恒,至今还下落不明。 “十五年前,我爸抱格格回来后,就把驼皮交给了我,叫我好好照顾格格。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向您打听过驼皮……可现在……格格走了……走得支离破碎……”萧错说到这,嗓子发哽,但他还是坚持着说下去,“池姨,您知道十五年前,我爸出的是什么事吗?” 池文青听到萧错问起十五年前的事,身体一颤,但还是强装淡定,说:“我不知道。” “那您怎么知道我爸有危险,还叫何叔去救他?” “你爸失踪前的一个晚上,打电话给我,说他要出事,求我照顾你……我当时有点害怕,急忙告诉你何叔,可他根本不信,我一急,才用枪指着他的脑袋,威胁他……” “我爸确实出事了,他抱回格格时,受的是枪伤。我研究过子弹,出自一把古枪。”萧错拿出弹头,交给池文青看。池文青看着那古怪的弹头,不觉问了句:“古枪?没听说你爸有收藏古枪的朋友。” “我想,只要能把十五年前所发生的事情弄清楚了,我爸的失踪,格格的身世,格格的死亡原因,还有那个凶手,就会一目了然。池姨,我必须解开这张驼皮。我要找的不是宝藏,是我爸和格格。” 池文青已经觉察出格格死亡的严重性,她看着萧明恒的办公桌,眼睛一动不动,脑中立刻闪现出几十年前,萧明恒拿着驼皮来找她的情形。良久……她突然动了,并坚定地说了句:“不是你,是我们,这将是考古界的重大发现。” 池文青的决定,无疑是给了萧错一个撬地球的支点。但池文青很快就给萧错泼下一盆冷水:“很多年来,驼皮就像一个天结,没办法解开。” 萧错急忙把两块驼皮放在桌上,拼上连接口,跟池文青说:“这就是变化,这就是进步,为什么这张驼皮能迷惑住几代人,原因就出在这里:我们拿的驼皮,是残卷。” “残卷?这样难度岂不是更大?” 萧错拿出青花瓷片,放在桌上,说:“只要知道是残卷,那我们就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去寻找其他分卷,这是必行之策。尽管驼皮目前还不能告诉我们什么,但这个瓷片能说明很多事情。” 池文青看着瓷片,很尴尬地说:“我对古瓷懂得不多,这瓷片是……” “五年前,狄康在鬼街口查到一批货,其中有个弯月梅纹青花瓶。当初,狄康怀疑是元青花,送到文物局叫我掌眼。我乍看也没瞧明白那瓶子,只能看出新老,断不了代,就因胎质不符给否了。可格格却摸出是宋辽金元时期,北方磁州窑系所为。” “青花瓷是瓷器,格格怎么能摸得出来?” “磁州窑不是一个窑口,而是一个窑系,是北方土地上,所有烧造民间用瓷的窑口的统称。磁州窑把百姓看做上帝,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你喜欢什么,工匠就给你烧什么。玩瓷的都知道有这么句话:只要觉得东西真,又弄不明白的,往磁州窑那一扔,准没错。但我想,格格绝不会是因为没摸明白,而是她摸出了门道。” “什么门道?” “格格摸出了化妆土。” “化妆土?” “只有磁州窑才用化妆土,因为磁州窑的胎体,使用的是当地一种比较特殊的高岭土,由于土质结构较疏松、淘炼不细、颗粒粗等原因,永远也烧不出景德镇影青瓷那样洁白如玉的胎来。为了弥补这种不足,磁州窑发明了一种工艺──化妆土。在化妆土上刻画后,再施釉,在烧制过程中,会因膨胀系数不同,导致化妆土外的釉层表面产生裂隙,出现脱釉现象。” “磁州窑是民窑,怎么能烧制贵族瓷器?” “正因为磁州窑是民窑,所以它没有拘束,想怎么烧,就怎么烧,粗大,直爽,符合蒙古人的性格。官窑要定很多规矩,瓷器要经过审批,不合格的瓷器,通通砸掉。而蒙古贵族尚蓝尚白,青花瓷以蓝白装饰,是冷色中最冷的颜色。宋朝汉人一见到它,就立刻会联想到死、葬礼和鬼神。这么丧气的东西,肯定一出来就得给砸了。” “你是说,早期的青花瓷出自磁州窑。” “青花的创烧,有宋代创烧说,有唐代创烧说,但从胎质上看,地点都不是景德镇。格格说那个弯月梅纹青花瓷是磁州窑,凭的是化妆土,但我一直没弄明白,格格怎么断定是宋辽金元时期的重器。我当时正跟领导闹辞职,也没去细问这事。现在想问,格格却不在了。” “弯月梅纹?”池文青反复低语,在房间来回转悠,突然回身跟萧错说,“格格能断代,并说是重器,凭的是弯月梅纹,凭的是一道日月经天、江河行地的黄金搭档──铁木真和木华黎。” “铁木真和木华黎?” “《元史.木华黎传》有载:1217年8月,成吉思汗采用汉人的官号,封木华黎为太师、国王、都行省承制行事,赐誓券、黄金印,并说:子孙传国,世世不绝。为了树立木华黎的威望,成吉思汗还赐给了木华黎一样最重要的东西──九游白纛[dào]大旗。并向诸将下手谕:『木华黎建此旗以出号令,如朕亲临也。』从此,征伐金朝之事宜就正式移交给木华黎,成吉思汗自己则准备西征。金朝的人,也因此称木华黎为:权皂帝,也就是代理皇帝。” “木华黎一生勇猛善战,得此爵位,也是理所应该。” “现在要注意,木华黎的这杆旗帜。两旗名同,而形不同,木华黎的九游白纛大旗其形制如《蒙鞑备录.军装器械》所记:今国王止建一白旗,九尾,『中有黑月』,出师张之。『国王』指的是木华黎『中有黑月』就是那面九游白纛大旗。” “九游白纛大旗和弯月梅花纹有什么关系吗?” “铁木真和木华黎戎马一生,每年、每月,甚至每天都在战斗。在他们每次出征前,萨满都要举行盛大而神圣的占卜、祈福礼仪,同时陈设出大量与黄金同价、萨满祭祀所独有的圣物──青花瓷。” “您是说,其中就出现了弯月梅纹青花瓷?” “是的,木华黎身为国王,专责金朝,手下强兵悍将如云,但始终都没有割据一方,背叛成吉思汗。所以,萨满用盛开的梅花,表现成吉思汗和木华黎所具有的英雄气概和君子美德,以及他们的光明磊落,辉映日月。另外,蒙古人认为太阳是月亮的母亲,月亮的光辉来自太阳。也就是说,木华黎的权利,来自成吉思汗。木华黎一生历史纪年复杂,宋、金、夏、蒙古、西辽、大理等并存。所以,格格才能断定弯月梅纹瓶是宋辽金元时期的重器。” 萧错听后,心里怦怦乱跳,脑子突然开窍,急忙接上话茬:“宋末因战乱北方大量移民迁去南方,北方窑工们为求发展也大批南迁,这种北方磁州窑系青花瓷,入元后似乎就停烧了。所以,格格才能断得那么准。但这种在萨满仪式上用的弯月梅纹瓶,属于圣物,传世品更是极少。我们都知道,萨满仪式上的青花瓷,会有使用痕迹。而当初格格摸的那个瓶子,我记得很清楚,并没有使用痕迹。” “那个瓶子现在在哪儿?” “查出来后,就被博物馆收藏了。” “那我们现在就等于没有证据?” “我有。”萧错恭恭敬敬将瓷片递给池文青,说,“这是我从许胡子家里掏出来的,出手的人曾经告诉过他,是在红丹河附近捡的。这瓷片花纹和胎质,和格格五年前摸过的那个弯月梅纹青花瓶一样。很明显,这个瓷片和那个弯月梅纹青花瓶,是一对。” “一对?” “是的,我仔细看过了,瓷片没有使用痕迹,有土锈,土锈污垢发红,带着紫红色砂砾泥,是生坑出土器。根据您的说法,弯月梅纹应该说是青花瓷的精品大器。蒙古贵族一直有将瓷器和樟脑、黄金、白银、麝香、琥珀等珍奇物大量囤积居奇,甚至窖藏起来的习惯。今天我们能够看到大批元青花瓷在内蒙出现,恐与此不无关系。现在,这个瓷片的出现,就说明红丹河附近,存在宝藏。” 池文青脸上立刻蒙上了雕塑般的表情,她很严肃地对萧错说:“这不可能,我们不是住在加勒比海盗的遗址上,随便往下一挖都是宝藏。十几年前,我和你爸走遍了红丹河,我们的考察日记,可以证明,红丹河附近除了水多,就是老鼠多,多得能吃人……” 第六十一章 食尸之鼠 何晓筝面前的那些老鼠,证明了池文青没有撒谎。 狄康听到何晓筝说,老鼠吃的是人,暗暗吃惊,两眼发直。何晓筝还以为他被吓住,赶紧摇了摇他的手臂。狄康翻了半天白眼,居然说了句:“我最恶心的就是老鼠!” 何晓筝把那块指骨,很小心地收在证物袋里,对狄康说:“那些老鼠的肚子里,可能还有我们要找的证据。我记得有本教科书是这么说的:如果不能百分百确定如何收集证物,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与证物相关的东西全部取走。” 狄康看了看何晓筝,又望了望那只超大老鼠和被那片鼠肉成浆的马路,愁眉苦脸地问:“是吗?那我想想办法,怎么才能把这些『全部』取走?” 狄康转回车厢里,拿出一个防毒面具,何晓筝莫名其妙地望着他说:“有这个必要吗?”狄康一本正经地回答:“如果我得了黑死病,你要对我负责!”何晓筝当时就哑巴了。 狄康蹲下身体,去收拾那只被压扁的老鼠。何晓筝也不再说话,走过去观看那块木头。这时,再静下来聆听,四周还有阵阵呜咽之声传来。葬狗坡上没有任何风,所以,绝不可能是风声,那声音异常尖锐,而且忽东忽西,飘忽不定,漆黑中更令人发毛。 狄康在厚重的防毒面具里,呼吸显得十分粗重,只听那细碎的声音逐渐逼近,直到近在咫尺。狄康立刻警觉起来,朝马路边望去,在那些草丛里,传来紧一阵,慢一阵鼓噪声。那声音不大,却在黑夜中显得甚是诡异,完全不成节奏,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绝对不是人,也不像是野兽,因为草丛很矮,连一只兔子也别想藏住。而且,那声音是从草丛下面传来的,难道草丛底下有什么东西? 狄康心道不妙,他迅速拎起地上那只死老鼠,考虑到其他的老鼠还很小,即使吃了人肉,也吞不下骨头,所以他拒绝了何晓筝的“全部”。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那种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密集,那声音里,隐藏着一种难以觉察的恐惧,就像活人被闷放在棺材里,用指甲抓挠棺材壁,发出的一种最刺激人脑神经的响动,听得他浑身往外冒凉气。 “可惜,这些老鼠全死了,要是有活的就好了。”何晓筝站在马路上,嘟囔着,她的心思,全放在那节小指骨上了,一点也没注意四周的变化。 狄康拿掉防毒面具,把勘察箱收起来,甩到后备厢里。他没敢出声,慢慢把手摸向外套腋下的位置,不论出现什么,怀里的这把枪,还是能斗上一段时间的。这时,那怪异的抓挠声,又一次响起,像是什么东西在叫,又像是乱蝇飞舞,时快时慢。狄康向那声音的来源处看去,视线都被地上的草丛遮挡住了,根本看不清楚草下面的情况,月光夹杂在乱草间闪烁不定,更显得上面鬼气逼人。 狄康的直觉告诉他,这里要发生不祥的事情。于是,他快速朝何晓筝奔去,一把抓住何晓筝的胳膊,悄悄地对她说:“别出声,快跟我走!”何晓筝惊讶地看着狄康,她来不及挣扎,也挣脱不掉。只能被狄康拎着,像小鸡似的贴着狄康往车那边走。 马路上,忽然变得死一般沉寂,除了他们的心跳和呼吸声,一切声音都消失了。何晓筝趁机回了一下头,这下,可不得了了,何晓筝几乎还未来得及诧异,抓起狄康的大手,拼命地往车那一边跑,一边喊:“快……快……快跑……” 这声响,简直比天上的炸雷还要惊心动魄。只见路边的草丛里,不知道从哪冒出来那么多的老鼠,一行又一行,整整齐齐地盯着他们看,情景确是罕见罕闻。 两人一路狂奔,在起伏的山路上,高一脚,低一脚地跑到了车子跟前。就在进车时,何晓筝突然觉得裤脚被什么拖住,定睛看时,只吓得心中突突乱跳。原来,一只老鼠已经叼住了她的裤子,何晓筝心里一急,连跺了几脚,才把那只老鼠甩掉,随后,立即关紧车门。 虽然坐进车里,两人却还是连吁带喘,一时之间,还说不出话来。何晓筝吐出一口长气,结结巴巴地道:“幸亏跑得快……不然……叫这群老鼠扑了,不出明天一早,咱们就会变成两具白骨。”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狄康尽量让自己狂跳的心率降低下来,但是身体中莫名的恐慌却始终消除不掉。他看着何晓筝惊慌失措的样子,不禁问道:“你不是说,要是看到活的就好了吗?现在活的都来了,你跑什么跑?” “可……可我没要这么多啊!”何晓筝喃喃而语。 事到如今,自然不能在这束手待毙,可狄康却不敢开车,因为,马路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老鼠。他很无奈地跟何晓筝说:“看来,老鼠的家族,向我们宣战了。” 谁知道何晓筝看了一会儿老鼠,脸上却露出惊喜,说:“不,它们不是复仇的?是去吃晚饭的。如果我们想找到尸体,那就要跟着这群老鼠走!” “吃饭?你饿昏头了吧,开什么玩笑?” “听我说,这是一种食尸鼠。因为葬狗坡是露天葬区,这里的老鼠,都以啃食尸体为生。特别对那些刚刚死去的尸体,别有独钟。一旦发现这样的尸体,他们就会成群结队,一起去吃。刚才那只空壳木头,肯定是从葬狗坡里滚下来的,这附近的老鼠,闻到了它们肚子里的人肉味,便会一起朝尸体那边聚集。我们跟着这群老鼠走,一定会找到尸体的。” 狄康听明白了几分,越想觉得越对,不禁问道:“我们还去葬狗坡?” 何晓筝坚定不移地回答:“如果明天,你还能找到这群老鼠的话,咱们现在就回家!” 狄康在车里,沉思一会儿,早听说葬狗坡诡异神秘,一直就没机会进去看看,既然已经来到此地,岂有不进反退之理?不管,葬狗坡有多诡异,只要不怕死,肯定能探个究竟。当他看到老鼠们,从他们车边走过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启动车子,跟着老鼠群,往葬狗坡开去。 葬狗坡,整个坡都是阴暗的树林,只有茂密的枝叶间,倾泻下缕缕月光。倾斜的树干,交错的虬枝,让这片树林看起来阴森恐怖。 狄康下车,特意朝祭祀台那看了看,他发现虎尔赤已经不在了,估计是回萧宅了。狄康摸了摸口袋里的那个髀石,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想去找萧错给看看。萧错是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什么物件都是实打实地说,狄康信得过他。 狄康喊何晓筝快走,半天没人答理,回头一看,何晓筝居然还待在车里,狄康问她怎么了?何晓筝支支吾吾地说了半天,也没回答出个所以然来。狄康问她,是不是害怕黑?何晓筝摇了摇头说,她不害怕黑,但她有恐高症,不能乘透明电梯,更不敢站在阳台上,就连二楼的高度也受不了,更不用说登山了。只要超过两米,她就会全身发抖。 狄康下车,在何晓筝面前,双手叉腰,问:“知道,我这是什么姿势吗?”何晓筝说:“典型的战斗姿势,非常男性化。”狄康接着又双臂抱胸,眼睛斜着何晓筝问:“这是什么姿势?”何晓筝疑惑地回答:“防御姿势?” 狄康很轻蔑地说:“错,鄙视姿势!” 第六十二章 封土之说 何晓筝受狄康鄙视的同时,萧错也在受池文青的鄙视,毕竟萧错所作出的结论,是常规鉴定,也就是常说的:眼学。这种鉴定,主要是凭借丰富的鉴定经验和足够的历史知识,靠目测断定文物年代的办法。 萧错是个掌眼,靠眼力鉴别,靠知识点分析推理,已经十分准确。但他还是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科技检测。走这条路,不是因为萧错没把握,而是为了取证。当琀蝉和瓷片的土锈污垢检验结果出来时,池文青却拿着单子,说:“这……绝对不可能。” 萧错接过单子,非常淡定地说:“绝对可能,而且是铁证如山。琀蝉和瓷片,带着同样的土锈污垢,而琀蝉这种发红的沁色,就是长期受紫红色砂砾泥所侵蚀导致。红丹河河水泛红,就是因为水下堆积着紫红色砂砾泥。而琀蝉和瓷片都是出土器,显然不是藏在红丹河水里。而红丹河附近,只有葬狗坡能藏宝。” 话题进行到关键时刻,池文青却一副不屑的表情看着萧错,说:“你这个结论,早在三十年前,你爸就总结出来了。葬狗坡,确实是这样的一座红坡,通体由紫红色砂砾泥和岩石构成……” 萧错听到此处,立即反问:“真是紫红色砂砾泥和岩石构成?” “是的。三十年前,最初锁定葬狗坡为疑点的人,就是你爸。我们分别在葬狗坡的东坡、西坡和南坡,进行勘探。第一钻孔出来的结果,深度约为十米,打出了夯土层。第二钻的结果,更让我们非常兴奋,我们居然打到了石层。” “石层?葬狗坡下有地宫?” 结果是出人意料的,池文青在萧错的追问下,居然是这么说的:“我们虽然打到石层,但石层下面还是紫红色砂砾泥。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探测,葬狗坡上所开探孔均未勘探到底。没有发现地宫的痕迹,也没有发现有陪葬品。” “后来呢?” “我们最终发现,葬狗坡仅仅是一个断裂带后遗症。嘎纳山处于地幔物质上升流动强烈的地带,上升流向两侧相反方向的分散,使嘎纳山脆弱部分张裂、断陷,形成裂谷带。嘎纳山裂谷的轮廓,非常清晰,它纵贯南北,将整座山劈为两半,裂谷两侧,断壁悬崖,山峦起伏,犹如高耸的两垛墙。由于这里地壳运动活跃,经常发生小规模地震。从嘎纳山上坍塌的石块,全部堆积在裂谷中间,从而形成了葬狗坡。而我们唯一勘探出的结果就是,葬狗坡由一层紫红色砂砾泥和一层岩石叠加构成。” 池文青的这种分析,并不是没有证据的,时至今日,嘎纳山裂谷,仍在不断地向两侧扩展着,葬狗坡也因此,越堆越高。 “一层紫红色砂砾泥……一层岩石构成?这是很明显的人为的……这证明,葬狗坡是人工筑起的封土堆。” “当初,我提出和你相同的观点,葬狗坡是人工封土。但你爸很快把我否了,他说稍微懂得墓葬的人都知道,即使是始皇陵,也没有构建出这么高的封土堆,何况是一只狗的墓?我始终不明白,已经考察到这个地步了,你爸却戛然而止,从此不提葬狗坡。” “这不像我爸的性格。” “你爸一向是反常规做事,尽管他不再提及葬狗坡,而我却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狗墓真的存在,那么,这样宏伟的封土之下会有什么?会藏匿着什么样的陪葬品?葬狗的地宫应该是什么样的结构?狗会躺在棺材里吗?是石棺?是木棺?还是木椁?狗葬又是什么形式呢?它有没有被盗过?又是哪位王修建出这堆封土?这一系列的悬念,无不困扰着我霍霍而上,拭目以待。” 萧错等的就是池文青的这句话,急忙说道:“池姨,我们设想一下,葬狗坡最初雏形,很可能是个封土堆。因为它处在断裂带上,会因为地壳运动,越来越高大。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异常之事。想想金字塔,再想想长城,这么高的封土又算什么?古代人的聪明才智,是我们无法想象的。现在最重要的疑问,就是玉蝉怎么会到狗墓里?难道葬狗坡不是狗墓,是将军墓?” “不,绝对不是将军墓,玉蝉是汉代的,而葬狗坡上的树木历史,只在一千年左右。再说,任何一个墓主人都不会愿意称自己是狗的。” “如果地下埋葬的不是尸体,而是宝藏的话,那么墓碑上别说写狗、写猫,就是写个王八,也没人动怒,其障眼法的目的达到了,藏宝人就会窃喜。” 池文青拿着瓷片和琀禅,反复思考:“你说,那人为什么要用驼皮包着琀蝉呢?” “我也不太清楚,从那人的身手上看,绝对不是凡人。” “你怎么知道?” “那人盗了我家。” “你家?你家的锁很防人的,那贼偷走了什么?” “萧家的锁即使是用单珠点勾,都要开上几分钟。但那贼开锁的手法很高明,几秒钟就进屋了。最让我想不到的是,那贼值钱的东西一样没动,只偷走格格的一套衣服。” “衣服?” “就是我爸抱格格到我们家时,格格穿的那套衣服。那贼还动了格格的鞋,只是动了,没带走。” “为什么不抓她?” “我想抓的不是一个偷东西的贼,而是一群策划格格死亡的盗宝人。” “可我认为,他们不会杀格格。你想,格格鉴宝靠的是手感,而你鉴宝是凭的眼力,这点凸凹的差别,你是不容易发现的。谁也无法预测,格格当晚能不能破解玉蝉的秘密。格格在他们的眼里,利用价值实在是太大了,包括你盘玉时,都要靠格格的手去摸,怎么可能这么早就杀了她呢?” 萧错听到池文青说到这儿,很自然地想起格格,眼眶开始泛红,很快就开始湿润,他咽了几次唾液,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没办法阻止他声音的哽咽:“其实……格格如果活着的话,她搭手一摸就会摸出这里的反常规,而我们却要用知识点去分析。” “你想把玉蝉盘出来?” 萧错嘴角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对池文青说:“眼下别无选择,就好像在战场上打仗,我们遭了埋伏,我明敌暗,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儿,没有还手的余地。只有盘出玉蝉,引出卖蝉人,这是破解格格死亡的唯一出路。” “不是唯一,还有线索。想那孤寡婆子死在屋里,那人怎么会知道。我认为,她们俩肯定是熟人关系,至少是能没事串个门的那种。” 萧错忽觉脑子一沉,觉得这话十分有理:“听说,老人曾在杂技团里,卖茶叶蛋为生。我也怀疑过是杂技团的人,后来一问,才知道杂技团早就解散了。” 池文青眼前一亮,急忙补上一句:“杂技团虽然不在了,但是,杂技团的人还在继续表演,就在游乐场的马戏团里。听说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杂技团会过来表演敦煌飞天,又惊又险,观看的人会很多。” “您的意思是……我要去看看杂技表演了?”这是极为出人意料的一招,因为在萧错看来,此举将逆转他被动的局面。 池文青点点头,不再言语,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萧错问她怎么了?池文青说:“晓筝那孩子,做事没规没矩,我怕她一时冲动进葬狗坡去。” 萧错说:“您最好劝她别进葬狗坡,我发现格格养的一只雪鸮不见了,这鸟对尸体敏感,我怀疑葬狗坡里有死人。” “死人?葬狗坡是露天葬区,有死人并不奇怪。” “露天葬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是说,刚刚死去的尸体。” “尸体?你怎么知道?” 第六十三章 雪鸮逐魂 萧错所说的雪鸮,其实就是一种猫头鹰。一直以来,人们都把猫头鹰当做不祥之鸟,称为逐魂鸟、报丧鸟等。古书中还把它称之为怪鸱、鬼车、魑魂或流离,当做厄运和死亡的象征。其实让人们产生这些看法的原因,主要就是猫头鹰嗅觉十分灵敏,它可以闻到人死亡断气时呼出的那种特殊气味,当它迅速赶到气味的发源地时,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叫声,就像游荡的野鬼孤魂发出的阴森凄凉的笑声,使人感到十分恐怖。 萧错对池文青说:“格格出事的那天,雪鸮就不见了,只是我一直没注意。那只雪鸮在我家已经两年多了,出去捕食最多两小时,就会回来一趟,可我已经两天没见到它了。过去两年里,雪鸮也曾失踪过,都是因为附近有人离世。” 池文青摇头否定:“葬狗坡方圆百里,有不少村民,有人离世并不奇怪。再说雪鸮是格格养大的,格格又刚刚离世,我想,雪鸮很有可能去找格格了。” “不,雪鸮不是去找格格的,雪鸮只对尸体的气味敏感,而格格早被何晓筝带走了。如果雪鸮真的是去找格格的,就应该在葬狗坡边的马路附近徘徊。可我在马路边,并没见到雪鸮出现,我吹口哨,它也没回来。雪鸮每次报丧的时候,我都会听到它的叫声,可这次没有。所以,我怀疑有死人在葬狗坡里,那里树藤缠绕,密不透风,传不出雪鸮的叫声。” “葬狗坡里遍地老鼠,雪鸮去那里捕食,也是常理之事。” “您不知道,雪鸮还有一个特点,如果尸体长期裸露在外,或者一直不入棺,它就会一直在尸体附近叫。雪鸮两天未归,尸体定会腐烂发臭。那种尸臭味,除了葬狗坡,哪都藏不住。” 池文青听过萧错之言,觉得似乎有些道理,但让一只鸟去证明葬狗坡里有死人,根本没有什么说服力。她说:“耶那村人祖祖辈辈都沿袭露天葬的习俗,难道这时候还有人偷偷进葬狗坡风葬?不,不太可能,葬狗坡地形复杂,每次举行葬礼时,都是由萨满带着进去,然后带着出来。没有萨满带路,普通村民,很难出坡。” 萧错听池文青说出萨满二字,微微一怔,说道:“听您说起萨满,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格格出事当晚,我碰到耶那村的娜仁萨满,她站在街上,对着我念叨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话?” “娜仁萨满说:万物有灵,人住地界,神居天界,鸟居龙藏,安魂金符,参悟玄机。若得真相,必先祈神,今日午夜,去葬狗坡,祭祀狗神。一尸三命,一定要祭。” “一尸三命?”池文青暗暗咂舌,想不到娜仁萨满那古怪的脾气,竟能和萧错说出这般话来。 “是的,我当时听娜仁萨满说的话,半文半俗,既像是古谜,又像是顺口溜,而且内容离奇,我一时半会也悟不出什么道理来。直听到『真相』两字,我才算觉得萨满的话里一定有话,可萨满说完『一尸三命,一定要祭……』就没了下文,再也不说什么。” 池文青在纸上将娜仁萨满的话记了下来,而后对萧错说:“娜仁萨满不是普通的萨满,她是蒙古科尔沁博。她给我们带来了蒙古族原始宗教──博文化,蒙古族第一舞蹈──安代,蒙古族传统技艺──整骨,是一个非常传奇的人物。” 萧错不解:“我跟娜仁萨满并不来往,她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你不知道,娜仁萨满的师傅,跟你们萧家祖上一直都有很深的交往,猴瞎子的眼睛,就是你曾祖父请娜仁萨满的师傅给换上去的。她师傅死后,娜仁萨满继承了她师傅的衣钵。当年,娜仁萨满被日本人关押,你爷爷萧戎扛着自家的脑袋,硬是从日本人眼皮下面,把她救出来的。按理说,你们萧家对娜仁是有救命之恩的。” “哦?这我还真不知道。” 池文青又继续说道:“你爸在的时候,我经常请娜仁萨满帮我破解萨满符号。娜仁萨满的脾气,我多少知道一点,她说话做事,都非常严谨,凡事都爱点到为止,她能说出『一尸三命』,我想她是在暗示你一种信息。” “这么说来,娜仁萨满是想告诉我,格格出事那天,还有其他人死亡?” 池文青说:“我估计是这么回事,你当时去祭狗神了吗?” “去了,我也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地跟我说这些话。那天晚上,我在祭祀台边,发现葬狗坡里有人。” “坡里有人?” “当时,我很难过,还以为眼前出现幻觉,是格格回来了,但事后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不是格格,肯定另外有人去了葬狗坡。娜仁萨满肯定是想告诉我什么,而当时又不方便告诉我,只好叫我自己去葬狗坡看。” “可娜仁萨满为什么要说一尸三命呢,一尸三命到底和格格的车祸有什么关系?” “这个还不清楚,不过,张友和去自首的时候,曾经说过,他妻子在擦玻璃时,将胳膊摔断,他们俩是赶着去娜仁萨满那儿整骨,这就说明娜仁萨满跟张友和接触过。可娜仁怎么会说一尸三命呢?我想明天去问问娜仁萨满。” “不用去了,娜仁萨满脾气古怪,她想说的,你不问她都会告诉你,她不想说的,你问了也是白问。就说日本侵华的时候,有个日本军官想得到她的那件萨满服,什么刑具都用上了,娜仁萨满也没说出萨满服的下落。说也奇怪,她的那套萨满服,在日本侵华的时候,没现身,在“文革”的时候,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现在,又莫名其妙地出来了。所以,我想答案或许就在娜仁萨满的这几句话里。” “看来,娜仁萨满很有可能是当天车祸发生的知情人。否则她不会说:『若得真相,必先祈神。这个祈神的意思就是去祭狗神,狗神在葬狗坡上,如果有人进坡,那么一定会经过祭祀台,所以,娜仁萨满叫我『一定要祭』。而我那天确实看到了一个黑影,但那黑影肯定不是害死格格的人。” “为什么?” “黑影从葬狗坡里出来时,虎尔赤来了,它只是叫了几声,并没有去追那黑影,我想,那黑影跟格格的死没有太大的关系,否则,虎尔赤也不会放过他的。” 池文青听到这里,已经明白了萧错的意思,她低头凝思,说:“有谁能在葬狗坡里来去自如呢?”忽然,池文青眼前一亮,竟不自然地说了一句,“难道是他?” “谁?” 第六十四章 婴声怪啼 萧错和池文青在推敲娜仁萨满的话语时,何晓筝还没有进坡,而是稳坐在狄康的车里。任凭狄康怎么说,何晓筝就是不下车。可见,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晓筝虽然不怕尸体,却站不得高处。葬狗坡那么高,何晓筝不抖腿,那才是怪事。 何晓筝的气焰,似乎还比较嚣张,无论狄康说什么,何晓筝只是一句话:不去。苦劝也好,利诱也好,全然无用。狄康不是没脑子的人,何晓筝这种找尸老手,竟然会怕进葬狗坡,其中必定有问题。 眼看老鼠的队伍,就要全部进坡,再不跟紧,恐怕就要跟踪老鼠屎了。既然文的不行,就来武的。狄康从后备厢里拿出了何晓筝的勘察箱,又拿出自己野外蹲点的装备包。一把将何晓筝拽了出来,连警告带威胁地对她说:“听我说,这是最后一只老鼠,你要是再不跟上,我就叫你变成那具尸体!” 何晓筝手里护着相机,急忙挣脱狄康,跑到车后备厢处,叫唤着要带上自己背尸体的大包,说那里面有装尸袋,狄康看着何晓筝,心中暗自感叹,人要是胆小到这个份上,可真不容易。 鼠群上了祭祀台,分成两路,避开那只石狗,开始陆续进入葬狗坡。何晓筝好生奇怪,难道老鼠也信仰狗神?此时,再去看那只石狗,不免生畏。虽说那只石狗是萨满神灵,可面相冷酷,看不出一点神气,反而显露出一些不易察觉的阴森之气。 何晓筝在石狗面前,默默祈祷。虽说,好奇是人类的天性,但求生,也是人类的本能。因为,池文青曾经多次叮嘱过她:宁下地狱,莫上狗坡。 想到这句话,何晓筝心里就发寒,她抬眼看了看葬狗坡,仔细观看周遭的地理形势。葬狗坡,位于嘎纳山的裂谷处,据当地人传说,葬狗坡不是自然的土坡,而是古代君王为狗修建的坟墓,通俗的说,葬狗坡就是葬狗的大坟头。 何晓筝不是考古学家,但要说葬狗坡是个大坟头,她死活都不会信的,细数历朝历代的君王,没有建造这么大的坟头的,何况是一只狗呢? 狄康看见何晓筝站在石犬面前,闭眼祈祷,便问:“你祈祷了什么?”何晓筝瞪着狄康说:“希望我们能进得去,也能出得来。传说这葬狗坡上坡容易,下坡难。进了坡里,就算侥幸没遇上什么野兽,万一脚底下打滑,掉进坑里,俩人饿着肚皮等援救是小,牺牲性命,可是大事。” 狄康并不在乎何晓筝的顾忌,那种担忧,反而勾起了他探险的热情。一边拉着何晓筝进林子,一边说:“难道听到风声,就不敢出海打渔了?既然,老鼠能给我们带路,那就是天意。人只要舍得豁出性命,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冒这点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别忘了咱可是受过训练的,只要下脚的时候,多长个心眼就行。” 狄康说着话,从后背包里,摸出一把刀来:“这把虎纹钢鹰,是一把战斗生存刀,是美国TOPS军火公司里一组曾经多次出生入死的人设计的,几乎是不可毁坏的。我想,这坡里的林子,不会茂密到非要开山才能通行的地步,一把钢鹰,足够应付。在任何时候,任何方面,一把优秀的刀,都将是你至关重要的帮手,就像屠龙刀,蝴蝶剑,叱咤江湖,唯我独尊。怎么样?没见过吧?” 何晓筝用手指摸了摸钢鹰的背齿,冷言道:“嗯,这刀的刀把看起来确实不错,不过,用来解剖尸体大了点,你会玩屠龙刀法吗?” “嗨,你这是怎么说话呢?咱可是正规军出身,这刀是我爸从美国带回来的,很贵的。”狄康掂了掂手中的钢鹰,又霍霍地耍了几下,给何晓筝看。 “不要认为刀贵,就很拽了,野兽可不管你的刀多少钱。要是真碰上野兽,拿着宝马价格的刀,也照样挂。这里的猛兽,一猪、二熊、三老虎,哪样拿刀抵抗,都是徒劳的。刀能不用则不用,除非,你想跟它来个鱼死网破,什么刀,也不如一双腿有用。” “何晓筝同志,要是你能以每小时65公里的速度,跑1000米,那你就同笨熊比吧,和你同事了这么多年,我相信,你一定没它跑得快!” 狄康说完话,便自顾朝前走去,何晓筝看到狄康走得很急,这才紧张起来,一定要赶到老鼠前面找到尸体,否则,你想从它们的嘴边,拿走尸体,可没那么容易。于是,两人废话不说,一前一后,跟着鼠群进入葬狗坡之中。 葬狗坡的情况,比他们预先设想得要好很多。只是坡里,到处都枯枝败叶,一层压一层。何晓筝走一步,陷一脚。狄康用钢鹰砍了两根树枝,递给何晓筝一根,当做探路的拐杖。因为狄康怕葬狗坡里有一些潮湿松软的泥泞地带,被厚厚的枯树叶覆盖,很难发现。如果坑底够大,够宽,可以吸进去一只大熊。 狄康将刀收在腰间,与何晓筝互相搀扶,拿着手电,向前走着,每向前走一步,都要像盲人一般,先用木棍,插寻一遍附近地面,因为落叶太深,根本分不清楚,哪是暗藏的陷阱机关。 狄康发现有些地方的落叶,已经能没过小腿了,一脚踏上去,还吱吱有声,他转头问何晓筝:“你说,这尸体会不会藏在落叶下面?” 何晓筝盯着落叶上的老鼠,说:“老鼠还在落叶之上行走,尸体应该还没有被掩盖。当地人有规矩,人死后,忌讳用落叶掩盖,怕进坡打猎的人,不小心踩到,破了他们的财路。再说,这落叶下面,也藏不住东西,小野兽死在里面,就被大野兽拖出来吃掉。如果把人埋在落叶下面,也会被野兽拖出来吃掉。” 狄康点点头,踏着枯树叶,小心翼翼地在坡里移动着,大约走了十米,坡里开始迷雾萦绕,狄康向四周望着,能依稀看到树上残留的尸骨,因为那尸骨在这里堆积了至少几百年,都已经风干脆裂。虽然这些怪异的骨头,让狄康稍稍显得吃惊,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手中有最精良的武器,就算是这些尸骨都活过来,他也不会害怕,何况只是些风干脆裂的骨头? 这时,从坡内断断续续,隐隐约约,传来了一种怪怪的声音,狄康不时地侧耳倾听着,那声音不大,却在黑夜中显得甚是诡异,完全不成节奏,像婴儿的啼哭。狄康壮起一身虎胆,当先循着哭声找向林深之处。随即暗想:这渺无人烟的森林里,怎么会有婴儿呢? 第六十五章 血口遇险 树林里本来就黑,再加上这悲悲戚戚的哭声,更是增加俩人心中的恐惧。他们又往前走了大约十米,就觉得身上很不对劲,全身开始慢慢发热,脑门上的汗珠,一颗接一颗往下掉。何晓筝也热得受不了,把外套脱下来,缠在腰上。这葬狗坡坡里的温度怎么这么高?狄康抬头往天上看看,说是往天上看,其实,也就是抬抬头看看树,因为,葬狗坡里根本就没有天。 葬狗坡内,全都是缠藤老树。攀在老树上的藤条,在空中交织在一起,有的藤条像老树的头发似的,垂在半空中。别说是人,就算是鸟,也很难飞出这张天网。怪不得有人说,葬狗坡叫干雪坡,树和藤交织在一起,根本见不到天日。无论外面的雪、雨、冰雹有多大,都不会落在坡内。时值深秋,这里根本没有寒冷的迹象。 想到这儿,狄康心里一紧,这里温度这么高,会导致一些北方野生动物,产生习性变异,特别是冬眠的……狄康不敢再想下去,但作为一个热血男儿,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幽闭的迷宫。狄康看着老树,悄悄地嘀咕一声:“这里真的是树生树,藤生藤,都一个模样。” 狄康的声音虽小,但何晓筝却听得很清楚,她抬眼望去,葬狗坡的神秘,果然不是空穴来风。何晓筝发现,无论她站在哪个地方,或者走到哪个地方,在他们的周围,或者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看到的大树,都是一模一样的。因为树荫太重,显得有些阴沉,淡淡的烟霭弥漫,给偌大的林子里,添加了浓重的迷幻色彩。何晓筝看着密林,心想就算张友和夫妇有天大的胆子,也不会跑到这里来抛尸的。可那只大老鼠的腹中,确实吞进了一根人的指骨。 狄康远远跟着鼠群,不时蹲下身体,四处探望。想知道林中是否有大中型野兽,站着看,是看不到的,要蹲下看,树木草丛里是否有兽道。因为,这林中猛兽的身高,不会高过一米,他暗示,何晓筝不要弄出声响,那样会刺激暗藏的野兽,让它产生自卫的本能进攻。 狄康拨开树枝,朝前探路,并嘘声跟何晓筝说:“你跟紧点,把你弄丢了,要把寻人启事贴在这,我还得教飞禽走兽认识汉字。” 何晓筝听后,赶紧疾走几步,跟上狄康。只觉得脚下,有硬硬的东西,因为落叶太厚,感觉不出来是什么,她低下头,轻声喊住狄康:“狄康,我好像踩到一个东西。”狄康回了句:“希望是幸运的宝石。”何晓筝用脚探了探,说:“不,宝石没有这么大。”她弯下腰,用手里的棍子,使劲拨开落叶,用电筒一照,是个黑色的骷髅。 何晓筝是个见尸骨如财宝的人,她赶紧扒开落叶,仔细再看,才认出那不是真的骷髅,只是个木头牌子,除了画着一个骷髅头外,还写了两个字:禁地。 这可能是三十年前,封山时插下的牌子。从这往北就是禁地,何晓筝眼睛盯着鼠群,万幸的是,老鼠并没有朝禁地这边走。何晓筝将牌子重新靠在树边,一抬头,眼前白茫茫一片,她还以为是这两天,睡眠不好,出现视盲现象。 何晓筝回神,连眨几下眼后,却突然发现,在她的面前,也有两只大眼睛,正盯着自己,还发出一串咯咯的诡笑。这是什么?何晓筝心里一颤,手一哆嗦,连着退后两步,失声尖叫起来:“啊──”话未扬声,便被一只大手捂在嘴里。 手是狄康的,他趴在何晓筝耳边,说:“你这个叫法,会把野兽喊醒的。”狄康拿着手电,往树枝上一照。原来,是一只雪鸮,蹲在树枝上,一副谋定而后动的样子看着何晓筝。狄康知道,雪鸮是猫头鹰家族中体型最大的,也是最美、最强悍的一种,懂得和人交流感情,稍微经过训练,就能够具备昼出夜行的能力,并且能够日夜兼程送信,是古代战争最珍贵的军事信使。 何晓筝转头,甩掉狄康的大手,瞪了他一眼,又去看那诡笑的家伙:“这家伙,出来也不跟我打个招呼,吓我一跳。”何晓筝说完话,盯着那只雪鸮看。那只雪鸮,模样很酷,很可爱,可它发出的咯咯笑声,回荡在森林里,却格外地阴冷。 “原来,刚才奇怪的声音,是雪鸮发出来的。雪鸮是一种神奇怪物,能预示死亡,在它笑声的区域,总会死人。所以,它也是巫师最好的朋友。我想,尸体应该就在附近了。” “不,你犯了最低级的错误。雪鸮发出来的声音是笑声,而我们刚才听到的是:哭声。” 狄康的话,让何晓筝猛然清醒,是啊,刚才听到是哭泣声。雪鸮不可能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何晓筝再仔细去听,哭声不见了,雪鸮也不笑了,乖乖地蹲在树枝上,看着他们。何晓筝转过身子,想在附近找找。等她再看狄康时,不看万事皆休,一眼看见了,顿时惊得心酥脚麻,不敢眨眼。 “你盯着我看什么?”狄康发现何晓筝的眼神,非常紧张,似乎将要发生什么危险的事情。何晓筝心里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觉,但她不敢乱喊,更不敢乱叫。她慢慢弯下腰,一边打开勘察箱,一边说:“我没看你,我在想办法,拿掉你脖子上那条项链。” 狄康莫名其妙地说:“我从不戴项链。” “不,这回是大自然给你带上的,又粗又大。”何晓筝随后做出噤声动作,暗示狄康要小心近身,她把相机拿下,很小心地放在勘察箱边上。接着,又从勘察箱里拿出一样东西,紧紧握在手里。很明显,她在采取防御措施。 狄康已经看出,情况紧急,但已为时过晚,只觉得脖子一痒,侧头看去,一条毛茸茸的东西,不知何时,游上自己肩头,正顺着自己脖子往上缠得起劲。狄康迅速举起双手,想扯掉那个毛乎乎的东西。没想到,那毛茸茸的东西,动作太快,瞬间缠紧他的脖子,将他席地卷起。 狄康的表情基本僵化,皮肤瞬间变成暗红色,他想喊,但根本喊不出声音,只听到他喉咙里咕咕响了几声。他把手塞进毛茸茸的东西里面,护住脖子,免得被它勒死。这一番变故实在突然,狄康毫无准备,他踢着两条腿挣扎,但无济于事,落叶被踢得到处都是。 然而,狄康的反抗超出人类的想象,他使劲翻着白眼,看那意思,他是想会会那个不愿意露脸的对手。 那东西的身体,都隐藏在黑暗之中,狄康只能看见它的脸和两只胳膊。它的脸,酷似人面,嘴唇又厚又大,向前突出,血红的舌头,有半截吊在嘴边,没有丝毫的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怒,一对血红的怪眼,紧紧盯着狄康。强有力的下颚,再加上那与全身不搭配的长獠牙,仿佛是从地狱中走出的幽灵一般。 还没等狄康回过神来,只见那东西,双臂一摆,甩着狄康像秋千似的,荡了起来。“呜”的一声,一张血盆大口,带着两只长长的獠牙,和一股腥臭味,朝他扑来…… 第六十六章 深陷泥潭 一般来说,遇到这种情况,遇难者都是闭上眼睛,等着咔嚓一声,人头落地。接下来,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何晓筝一拍大腿,惊慌失措地逃离现场。但,这一次意外发生了。 在危险面前,狄康不是孙子,而是位爷。他不但不会等死,而且还懂得反抗。他顾不上脖子上的长臂,急中生智,抽出两手,使出浑身力气,一把掐住那东西的脖子。 这回,狄康看得清楚,那东西浑身上下,无一不是又粗又密的长毛,它的前肢又长又壮,绕在狄康的脖子上。如果,想要狄康的命,也就是咔嚓一瞬间的事。它的后肢又粗又短,卷悬在半空。肚皮裸露,上面有一道道的皱纹,就像胶鞋上的花纹一样。最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它的尾巴,紧紧地缠绕在树枝上,像挂灯笼似的把身体悬吊空中。 为了抵抗狄康这一狠掐,那东西手臂力气小了不少,虽然没放下狄康,但狄康却能趁机喘几口气。可好景不长,那东西很快便腾出另一只长臂,一把扯下狄康的手,张着大嘴,“呜”的一声,又扑了过来…… 只听“咔嚓”一声,狄康眼睛一闭,以为这声音是自己的脑袋在碎裂,转念再想,难道自己的脑袋,在那东西的嘴里,也能正常思考?他睁开眼睛一看,那东西也瞪着眼睛,看着自己,嘴里横插着一根棍子,狄康暗叫一声侥幸,惊叹这东西的攻击力度好生了得,倘若被它一口咬中,必是有死无生。 狄康瞅着那棍子,怎么十分眼熟?他顺着棍子看去,棍子另一头,居然是何晓筝。何晓筝当然不是什么胆小鬼,更不是在危难之际,锻炼跑步运动的人。她此时正龇牙咧嘴地拽着棍子。那东西的大嘴,突然被这根木棍卡住,一时间很难张开,也很难闭合。狄康绷着一张惨白的脸,嘴角哆嗦了很久,才说出两个字来:“谢……谢……” 何晓筝毕竟是个柔弱女子,怎么也不能和那怪物拼力气,慌乱之中,她放开手里的棍子,对着狄康说道:“不用谢,这只是暂时的。”何晓筝话音刚落,那东西咔嚓一口,将木棍咬断两节。 狄康的笑容立刻僵住,那东西卷紧尾巴,在空中猛荡了一下身体,张开双臂,一把抱住狄康,又在空中来回荡了几下后,长臂突然松开。狄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正确的说不是地上,是大树上,而且,和那东西并排坐着,他看看它,它也看看他,面面相觑一会儿后,那东西嘴巴一张,发出一声吼叫。狄康这才听出,原来,森林里的哭声,是它发出来的。 这东西虽然凶悍,但它一露出全貌,狄康便觉得有点眼熟,他又仔细看了看它那张脸,立刻想了起来,这不是什么怪兽,而是一只长尾猢狲。猢狲是北方猕猴并不常见的一种,浑身长有密毛,特别能耐寒,但并没有听说它吃人的案例。狄康又仔细看了一眼,不错,就是这东西。 何晓筝在树下,做着开枪的姿势,提醒狄康:“狄康,快开枪!” “我才不会因为动物的本能反应,就开枪打它。”狄康盯着猢狲,心想着,猢狲是群居动物,瞧这家伙的体型,算不上万户“猴”,也算是个千户“猴”。再说,这家伙如果想要他的性命,这会儿已经在奈何桥边,喝孟婆汤了。可是,狄康想不明白,自己又不是肥桃,这猢狲把他拽树上干什么? 何晓筝拿着电筒往上一照,见是个长尾猢狲,心情放松多了。何晓筝听池文青说过,葬狗坡这里野兽颇多,过去,人们途经这里露宿,晚上都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然而,山中有一种动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经常趁人不备,偷食东西。古书上有云:见其,可令人寒热,是使人得寒热病的鬼魅。其实,说的就是猢狲。何晓筝知道,猢狲并不是什么鬼魅,只是身上带有一种病毒,最常见的就是:疟(nüè疾。俗称“打摆子、猴疟”。除了胡乱抓挠,并不吃人。但这么大的猴子,随便抓你几下,也不是好玩的。 何晓筝在树下,来回转了转,看样子,她是想找个合适的角度,将手里的东西扔给狄康,她对狄康说:“这家伙只是玩玩,应该不会吃人。长尾猢狲曾经失踪了半个世纪,是国家保护动物,快接住,用这个对付它!” 狄康接过一看,居然是麻醉药喷剂,脱口便问:“你对死人使用这个?”何晓筝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是做动物实验,给蛤蟆、白鼠用的,我带着防色狼的。当然,也可以对付猢狲……” “你有法宝,怎么不早拿出来用,还让我虚惊一场!”狄康将喷雾器的钥圈,套在手指上,对着猢狲喷了几下。喷雾器虽然体积轻小,但威力强大,加上夜间萤光按压钮,可以让他在黑暗中,很快辨示清楚。这药性果然来得很快,只见那猢狲,还没来得及闭眼,就晕呼呼靠在树上,一动不动,只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偶尔伸缩两下。 脱险之际,比狄康更为兴奋的是何晓筝,在树下激动得连跳几下,没想到站定之后,脚下突然一陷,小腿瞬间沉陷下去,何晓筝手里没了棍子,也找不到支撑点,地上尽是枯叶,很难探测地下情况,心中暗道不妙,多年江湖打滚的经验告诉她:这是掉坑里了。 池文青常说,这葬狗坡里到处是野草枯叶覆盖的淤泥潭,是天然的淤泥陷阱,当地人称这种淤泥潭叫“鬼抓脚”,稍一不慎,就会被泥潭吸住脚。这种泥潭与沙漠的流沙大同小异,所不同的就是一个沙子,一个淤泥,越是挣扎用力,越是陷落得快,遇上这种情况,只能等待救援,如果独自一人,上不见天,下不见地,活活憋死,那滋味可不好受。当然,被“鬼抓脚”后,活埋也不是唯一的死法,下面没准还生活着什么两栖动物,扯出个五马分尸的造型,也是很有可能的。 何晓筝后悔莫及,本以为这葬狗坡里,充其量就是野兽出没的地方,想不到自己竟然这般大意,进坡时怎么就没注意母亲这话呢?这不是找死吗?这时候,何晓筝的脚在淤泥里,已经很难立足,稍微一动就打滑下陷。何晓筝急中生智,赶紧吸了一大口气,憋在胸口,使自己处在一种微妙的平衡之中。她知道,这个时候挣扎求救,只能使自己死得更快,她更知道,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还有狄康,只要狄康回头看到她在下陷,随手捞自己一把也就够了。 对何晓筝现在的处境来说,一秒钟比一年还要漫长,狄康这个狗东西,怎么就不知道回头看一眼呢,倘若再晚一点,那何晓筝的小命就算放在这葬狗坡里了,连解剖尸体的机会都没有,全便宜给大自然了。 正当何晓筝忍住呼吸,胡思乱想之际,狄康已经摆脱了那猢狲纠缠,他欣喜若狂地摸了那猢狲几下后,才慢慢悠悠回过头去找何晓筝,嘴里还漫不经心地嘟囔着:“这家伙,倒得可真安详。”何晓筝听得两眼冒火,心想:你再不看我,我也要安详了。 按照套路,狄康应该先往树下看上那么一眼两眼,才能想到下树这一步骤,可今儿这小子不按套路来了,一扭头就直接往树下跳。真可谓,关键时刻不掉链子一掉链子就是关键时刻。何晓筝都看傻眼了。 就在狄康做好预备姿势,准备跳树时,只听何晓筝在树下,大喊一声:“别跳,危险──这里……” 第六十七章 祭台晃影 何晓筝危急时刻,池文青胸口一阵憋闷,就在萧错问她“谁”的时候,池文青手里的茶杯失手跌倒,她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觉得紧张,紧张什么呢?她自己也不知道,总觉得会有什么不祥的事情要发生。 萧错上前挡住滚倒的杯子,擦去桌上茶水,帮她泡了杯新茶后,轻声问上一句:“怎么了,池姨?是担心何晓筝吗?” 池文青发现自己行为失态,尽量安下神来,心里暗自欷歔,萧错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远远超出他的父亲。于是,她也不瞒,对萧错说道:“葬狗坡的结构复杂,里面一层石头,一层泥,久而久之,石头产生裂缝,形成淤泥滩,小的能吸进老鼠,大的能吸进去一头熊。晓筝很早以前就想进坡,我一直拦着没让进去。” “您放心吧,她都那么大的人了,再说还有狄康跟着呢。对了,刚才,您说的那个人是谁啊?” 听到萧错又问一遍,池文青尽量不去惦记何晓筝,她对萧错说:“早年,葬狗坡里举行露天葬仪式,都是由萨满带进带出。当年跟着娜仁萨满跳博舞和参加祭祀的人,几乎都已经离世。只有他,还活着,只有他熟悉葬狗坡的地势,能够进出自如。” “到底是谁?”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巴图。他是娜仁萨满的徒弟,在狗神祭祀大会上,经常陪着娜仁萨满跳博舞。露天葬盛行时,他常和娜仁萨满一起主持葬礼。娜仁萨满生病的时候,他就会代替娜仁萨满进坡行葬……” 经过池文青提醒,萧错猛然也想起来了,小时候跟父亲一起看过娜仁萨满跳博舞,他见过巴图击鼓。是他?很有可能是他。萧错没等池文青说完,便先问了句:“难道那天晚上,我在祭祀台上看到的人,是巴图?露天葬早已被禁止,他去葬狗坡干什么?” “如果你见到的那个人,真的是巴图的话,那就大有文章了。” “什么文章?”萧错微微一愣,见池文青言辞和蔼,口气真诚,字里行间带着一股文气,不像是想绕弯子的样子。 池文青转眼看了看桌子上的子弹头,说:“三十年前,露天葬刚刚结束时,我和你爸在葬狗坡做野外考察,正巧碰到巴图鬼鬼祟祟从坡里出来。当时你爸好奇,抓住他好一顿打,才逼出缘由。原来,巴图是个『腿子』。” “腿子是望风踩点,勘察坟陵的盗墓人,葬狗坡里是露天葬,根本无墓可盗。他去那干什么?” “偷碗。耶那村人死后,用冰雪水沐浴净身,再用粗圆木,对半劈开,上下中膛挖空,然后,将死者头要朝西南,放入空腹的粗圆木内,架在树上,什么时候掉下来,也不去管他。等天黑下来以后,萨满要在树下,放碗筷,还要对死者说几句话,告诉他别想家,也别再回家。巴图说那种碗筷给小孩子吃饭,能驱魔招魂,不惹脏东西。你爸抓他时,巴图声称,他儿子被吓掉了魂,他进葬狗坡找碗,给儿子招魂。” “可现在露天葬被禁止,巴图怎么可能再偷到碗筷呢?”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肯定那人就是巴图。明日一早,你去巴图家看看,他有个孙子,出世的时候,我正好去耶那村找娜仁萨满采集萨满神谕,算起来已有六七岁,你只要看看他孙子吃饭的碗,就知道他有没有进坡。” “孙子?六七岁的孩子?”萧错听到六七岁的孩子时,突然回想起格格出事当天,猴渣曾经说他看到过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浑身是血,站在车边,并有奔驰车上血手印为证。难道猴渣见到的孩子是巴图的孙子?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在格格出事的当天,巴图就很有可能在葬狗坡,这将是一个非常有利的线索。萧错暗暗稳住自己的情绪,心想巴图这个人生性怪异,又喜欢偷盗,在没弄清楚他的底细之前,千万不能打草惊蛇,一切要从长计议。 没容萧错提出这点质疑,池文青便开始说话:“巴图的问题倒不难解决,反而娜仁萨满的一尸三命,更显得尤为神秘。” 萧错经池文青的打岔,方知其中利害。猴渣是出事以后见到的孩子,那孩子虽然带血,但还是活着。一尸三命?娜仁萨满的话,让整个事件又落入另一个更加恐怖而又难以琢磨的境地。 萧错尽量保持清醒,在反复推敲后,他对池文青说:“格格是一条命,格格怀孕了,又是一命。如果雪鸮是被尸体的气味吸引走的,那就是第三条命。而在当日的车祸现场,只有格格一具尸体,所以是一尸三命。” “娜仁萨满怎么知道格格怀有身孕?” “格格这几天不舒服,很可能找娜仁萨满看过病。可是,如果娜仁萨满摸出格格怀孕了,为什么瞒而不说呢?” “你和格格一直以兄妹相称,你爸也承认格格是他的私生女。你想,格格还是个单身女孩,娜仁萨满摸出她有了身孕,自然是不敢言语。” “不,安医生一直心仪格格,娜仁萨满给安医生接过骨,她知道安医生经常去耶那村小学看格格。安医生也一直在想办法治疗格格的眼睛。我和格格不是亲兄妹,也是他查出来的。” “那安医生人呢?” 池文青提到安医生的时候,萧错脸上就挂不住了,他几乎不敢低头,只是抬着头看着天花板,不住地眨眼睛,然后,他咬着嘴唇说:“安医生去美国请脑科专家……准备下周给格格做手术……安医生说……格格可以重见光明……” 池文青知道萧错心里难受,尽量避开萧错的眼睛,她问:“格格是眼睛看不见,为什么要请脑科专家?” “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没问题,是脑子里有问题。手术非常复杂,他去国外请最好的脑科专家来配合他治疗。” “如果是这样,娜仁萨满是如何得出第三命的?她既然在你面前说出『真相』二字,就说明,她看见『真相』了。可她怎么能肯定,你去祭狗神就能知道『真相』呢?” “只有一点可能,娜仁萨满看见了死尸,不然她不会说一尸三命的,娜仁萨满的话,其实已经不是暗示了,就是在告诉我,有人要进坡抛尸。” “进坡抛尸?”此话一出口,就弄得池文青,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一片吃惊。 “只可惜,格格出事的时候,我脑子一直犯蒙,不然我一定会抓住那人,问个究竟的。” 萧错反倒一脸愧疚,当日若是能抓住那人,他也不必苦苦思索这一尸三命的问题。池文青看天色不早,叫萧错趁亮回去,路上要是碰到晓筝,就叫她赶紧回来,若是天太黑,就让萧错留他们住一晚,顺便问问何晓筝案子的进展情况。 萧错“嗯“了一声,叫池文青放心。又叮嘱池文青隐瞒此事,千万别叫何晓筝知道,他暂时不想让警察插手驼皮的事情,怕弄巧成拙。池文青也明白,萧错要弄清楚的不仅仅是格格的死因,而是格格到底是谁? 萧错走的时候,池文青又喊住萧错,张了半天嘴,才出声:“格格走了,你别太难过……”池文青还想说句“注意身体”但她没说出来。 萧错回头微微苦笑:“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格格带着孩子,蹲在葬狗坡的祭祀台下哭……” 萧错话未说完,便泪流满面。就在他拉开门准备出去的时候,他眼前突现一人──何敬业。他手里拿着一个盒子,里面是池文青最喜欢吃的桃酥。两人互相看着,尴尬万千,一时之间都找不到一句招呼的词来,只好互相点了点头,擦身而过。 萧错没有直接回葬狗坡,而是去找狄清。他并不担心何晓筝和狄康,因为他认为车祸的地点仅仅是葬狗坡的马路上,两人不会,也没理由,更不可能,进葬狗坡里。再说,狄康的开车技术再潮,也能哪来哪去,安全离开葬狗坡的。 狄氏产业过亿,狄清却操作得游刃有余,唯显不足的就是她的感情。感情就是这样,谁先动心,谁就全盘皆输。狄清走到萧错跟前,仔细看了看他,说:“你瘦了。” “格格走了,我心里空了,人自然是显得瘦了。” “找我有事吗?” “震林,回来了吗?” “本来昨天就应该回来的,说是飞机转航,挺麻烦的,明天才能到。你……还有事吗?” “没什么大事,新车花了,我来道个歉。” “没事,公司车多,等震林回来,我们再去把悍马提出来。你……找我,还有事吗?” “其实,震林那小子和你挺配的,人那么精明,将来能帮你把事业发扬光大。不像我,蹲在山里,没什么出息……” “萧错。”狄清打断了萧错的话,她说,“我知道,你找我有事……”狄清说完话,毫不回避地看着萧错的眼睛,但他们始终无法靠近,无法对谈,无法拥抱,就是如此。 萧错看着狄清的样子,强行微笑了一下,说:“我想猴渣了……” 第六十八章 危急时刻 狄清告诉萧错,她不会为难猴渣的。那辆车牵扯到格格的人命案子,暂时要扣在交警大队待查。猴渣不是肇事者,很快就会出来的。狄清叫萧错放心,就算不要那辆车,也会叫猴渣出来的。狄清知道,萧错身边需要个人。 萧错说了声谢谢,开着车往葬狗坡赶去。这一路上,他一边思考谜题,一边寻探狄康的车子。萧错也看到了一群死老鼠的尸体,按他的猜想,这一定是狄康的车轧死的。一般来说,老鼠出没都是在黄昏以后,他计算了一下时间,这些老鼠应该是何晓筝与狄康回去时误撞的。于是,他也就断了再去寻找何晓筝和狄康的心思,直接回了萧宅老院。 平静的葬狗坡外,根本发现不了葬狗坡内的事情,就在狄康准备跳树时,他听到何晓筝大喊:“别跳,危险──这里……” 何晓筝为了表示自己已经是身处陷阱,以及气急败坏的心情,在那句喊话里,充满语法和逻辑错误,让人一听就知道,这孩子基本上已经急眼了。万一狄康刹不住腿,跳下树来,那麻烦可就大了,何晓筝不仅失去了救援人员,而且身边还会多一个挣扎求救的人。 所以,何晓筝即便是豁出性命,也要制止狄康。话语一出,何晓筝憋着的那口气自然也就放了出来,只听枯树叶下“扑哧”一声,何晓筝的身体又陷下去一截。 再说狄康听到何晓筝的叫喊后,先是一愣,接着立刻刹住行动,蹲在树上,静观其变,他见何晓筝双脚突然下沉,周围的枯叶,也跟着她的双脚坍陷,急忙问道:“怎么了?遇到流沙了?”何晓筝听到狄康说流沙,心里又气又急又不敢说话,心里只骂:这里是葬狗坡,又不是在撒哈拉,哪来的流沙? 狄康见何晓筝不敢张嘴说话,不敢乱动,又用盼救星的眼光看着他,知道事态紧急,心中猜测,如果不是流沙,那就应该是淤泥潭。很多探险家都叫这种淤泥潭为:地狱之门!它可以吞掉一切重物。狄康毕竟是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他迅速倒翻一个跟头,从树上倒挂下来,伸手去拉何晓筝,这个动作,和猢狲刚才捉他时,一模一样。 狄康知道,淤泥潭是吸力极大的陷阱,必须尽快抓住何晓筝的手。可是,无论狄康怎么回荡身体,他们俩的手也是要差上毫厘,根本抓不到何晓筝的手,狄康急得乱叫:“快把手伸长点。” 何晓筝奋力把身体往上一探,不仅没有抓住狄康的手,自己的身体反而猛然下沉,又陷进去一块。眼看着自己的手离狄康的手越来越远,何晓筝实在忍不住说:“我试着走出来。”她想使劲抬出脚,但怎么也拔不动腿,脚下面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使劲地拽着她的两腿,越是想走出来,那种吸力就越大。 “千万别动,乱动会形成空间,导致下沉。快把身体后倾,尽量张开双臂,这样可以分散体重,使身体下沉减慢。” 狄康说话间,何晓筝的腰腹部,已经陷入枯枝烂叶当中。此刻,她与狄康的距离,即使再长出一臂之长,也抓不到狄康的手了。何晓筝看着狄康,一边摇头,一边掉眼泪,她似乎已经感觉出没有生的希望了。 但是,狄康并没有放弃,他又重新翻回树上,他想找个地方跳下树。可是,树周围的枯叶,全随着何晓筝的身体在塌陷,形同一张大嘴,即便是跳下去,也是何晓筝的陪葬品。 就在这时,狄康身后的那只猢狲,摇晃着脑袋,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可能是麻醉喷剂的药劲过了,使它重新清醒。它伸出双臂,似乎又要来抓狄康。何晓筝赶紧喊了一嗓子:“狄康小心!”狄康应声回头,拿起手里的喷剂,嗤嗤又是几下,那猢狲像喝醉酒似的,又倒在了树干上。 “千万别动,胡乱挣扎这种运动,只能加速稀泥的沉积,先冷静下来,别叫,也别挣扎。”狄康四处看着,没有地方可以攀岩。何晓筝眼含热泪,对着狄康说:“你去找绳子,把我拉出来……我还不想死……” “你把双头举到头顶,等着我找绳子救你。”狄康四处寻看,这是森林,自己又站在树枝上,哪有绳子啊。狄康突然想起自己那把钢鹰,他迅速抽出钢鹰,在树枝上猛砍几下,想砍出一根树枝,就在这时,一道气流突然从泥潭喷出,把下面的落叶喷得到处乱飞。狄康不用看就知道,这一定是泥潭里翻出气泡,这种气泡的弹出,就意味着何晓筝又开始下沉。恐慌不停地在狄康身体内乱钻,几颗豆大的冷汗,从他额头冒出。 要是活埋一个人,一般不用埋到头顶,泥过胸口就会被憋死。何晓筝现在就是这种情形,她开始呼吸困难,两只手伸在外边,明明憋得难受,却又不敢挣扎。何晓筝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控制自己求生的欲望,因为人一旦憋闷得快要窒息的时候,就会本能地去挣扎,就会企图用胳膊撑着往外爬,那样做,死得更快。 何晓筝不敢说话,怕一说话自己就哭出声来,她只是使劲地眨眼睛,使劲地眨。她也不想让狄康着急难过。而她的这种隐忍,却让狄康感觉到,危难之时,又无法援助自己同伴的痛苦。狄康很清楚,以何晓筝下沉的速度,即使他砍出一根树枝,也不会在地面上找到何晓筝了。 就在狄康万分悲痛,拼命砍树枝的时候,一只毛乎乎的东西,扫过他的肩头。狄康顺眼看去,原来,是那只猢狲的长尾巴。他看着倒在一边的那只猢狲,见它浑身瘫软,只有屁股上的那条尾巴,在来回游动。狄康心里立刻狂喜起来,他收起钢鹰,一边扶起那只昏睡的长尾猢狲,一边安慰何晓筝说:“你不会死的,美人落难的时候,总会有英雄拔绳相救的。快,抓住,抓住它。” 何晓筝一听有救了,赶紧伸出手,四处寻找绳子。就在快摸到绳子的时候,她突然停住手,头不断往后闪,并大声怒斥狄康:“这不是绳子,是尾巴!”此时,再看狄康,只见他非常痛苦地倒挂在树枝上,怀里抱着那只昏睡的猢狲。 那只猢狲的长尾巴,在何晓筝面前,不时地还卷起,舞动几下。吓得何晓筝连连摇头。狄康憋红了脸,非常吃力地跟何晓筝说:“这只是猢狲的尾巴,不是它的嘴巴,不会吃了你。人的力气是有限的,求你,快点抓住它的尾巴。” “狄康,求你,你快去找绳子。”何晓筝只剩下一双手和一个脑袋,在地面枯叶里,来回地转动着。狄康怒火中烧:“这是森林,不是亚麻基地,我到哪找绳子?快点,抓紧尾巴,爬上来。难道你愿意就这样死了吗?而且,是以投降的姿势。” “不,我还能坚持一会儿,直到你用钢鹰砍掉那根树枝。” “这只猢狲,什么时候醒过来,你是最清楚的。如果咬我一口的话,别说尾巴,连根毛也别想拽。”但何晓筝依旧僵持着:“这是猢狲的尾巴,它会传染猴疟……如果不及时走出去,一样会死……别担心,我的脚就快碰到底了……” 狄康看着下面,说:“不会的,这地方没底,除非已经到达地狱。” 何晓筝把脸仰面朝天,这样鼻孔还能喘气,她头下的枯树叶,已经慢慢盖住她的脸,她哽咽着说:“……狄康……求你……找绳子……”狄康简直要疯了,他将猢狲的尾巴,再次甩到何晓筝面前,大喊:“没时间了,抓住绳子,快点抓紧绳子……” 树下,不再有何晓筝的声音,随着地面不断的塌陷,她的头,已经被地面上的枯枝烂叶掩埋。四周,恢复了平静,仿佛根本没有人来过。狄康抱着那只猢狲,倒悬在半空中,两行热泪,逆流而下…… 事实证明,这实在是个烂得不能再烂的蹩脚救人方式。 第六十九章 潭口脱险 萧错回到房里,顿觉头痛,长这么大,从未这样去绞尽脑汁地想一个问题。他突然想喝酒,他拿出一个白酒瓶子,里头还有四两左右,晃晃,喝了一口,受不了下咽时的辣涩,于是放下,开始抽烟。 他直愣愣地对着桌上的驼皮、琀蝉、瓷片、子弹等发呆。呆够了,觉得发困,但他不敢睡觉,他很清楚,只要停止一分钟的思考,格格的案子就会有一分钟的变化机会。他冲了杯咖啡,然后烫了嘴。 就在这时,池文青突然打来电话,说何晓筝到现在还没回来,手机也打不通。萧错说格格出事的现场在马路上,他们不会进坡的。池文青还是着急,说狄康的手机也不通,俩人肯定进坡了。萧错叫池文青别着急,说他这就去坡里看看。 萧错放下电话,脑子就乱了,何晓筝和狄康进坡了?他们为什么进坡?萧错很清楚,这俩人虽说是年轻气盛,但也不至于黑夜进坡探险玩。他们一定是有了一个非进坡不可的理由,这个理由是什么呢?萧错来回地思考,狄康是警察,他进坡很可能是想找破案线索,可何晓筝是个法医,法医进坡干什么?难道……难道何晓筝进坡是找尸体的?对,一个法医,应该只对尸骨感兴趣。 萧错拿起桌子上的子弹头,在手里摩挲着,反复思考去印证自己推出的问题,如果何晓筝进葬狗坡是为了找尸体,那么,娜仁萨满的话就更可信了。可是,一尸三命,那一条命究竟会是谁的呢? 葬狗坡里,静静的,没有半点声响,却充满了诡异恐怖的气氛。狄康悬在半空中,头下面是乱草枯叶,脚上是老树缠藤,让人有种错觉,这世界上似乎是有两个相同的天空,分不清楚哪一个在上,哪一个在下。 就在几分钟前,何晓筝还跺脚和他打嘴仗,这会儿就跌入了地狱。她这一辈子,手操解剖刀,开了那么多尸体的膛,自己却连根骨头渣都没有剩下。而狄康又是眼睁睁地看着她下陷,束手无策。 没找到尸体,反而搭进去一个活人。至此,狄康终于知道,何晓筝她不是屠夫,也不是仵作,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咬着牙,紧紧地抱着那只猢狲,他想忍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但没忍住。 就在狄康的眼泪落在枯叶上时,他突然发现那猢狲的尾巴不是卷曲的,而是垂直插进枯叶里的,狄康使劲拽了拽,尾巴还挺沉,难道何晓筝抓住了猢狲的尾巴? 她还活着? 不,不可能,人已经不在地面上了,憋也憋死了。狄康放弃了这种念头,但猢狲的尾巴底下确实很沉。难道这就是何晓筝常说的“尸体痉挛”? 何晓筝告诉过狄康,这是“尸体痉挛”,这种现象在影视剧中也是频频出现,就像僵死在战场上的勇士一样,或手持刀站立,或高举战旗。也就是说,人死了以后会死死地抓住一根救命草,难道何晓筝产生了“尸体痉挛”,紧握着猴子的尾巴死去了? 别人可能不相信,但狄康信,在道上混久了,就会知道,人的死法无奇不有,各有各的雷人之处。 狄康也不管那么多了,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不需要、也不能放弃。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何晓筝沉到地狱里,他也得想办法给捞出来,于公于私都要有个交代。狄康在心里叫了一声老天保佑,拼命地往上拽那猢狲,就在这时,枯叶突然动了。 只见何晓筝的手,破地而出,随后便是何晓筝的脑袋,何晓筝的嘴巴,何晓筝的脖子,再随后便听到她奄奄一息地说:“再使点劲儿……把我拽出来……” 狄康听到何晓筝说话,又惊又喜,局势终于得到了控制。如果不是自己目睹了这一切,狄康怎么也不会相信,他居然能把已经跌入黄泉的何晓筝打捞上来。 何晓筝也不是傻子,到了生死这个关口,她也彻底想开了,别说是猴子尾巴,就算是老虎尾巴,也得先拽住。什么传染、瘆人、手感都不重要了,逃命要紧。 狄康猛然想起,地面上的落叶足有一尺多深。用数学稍微推算一下也会知道,即使何晓筝的头不在地面了,淤泥最多只能淹过她的胸部。想到这儿,狄康咬牙切齿说:“等我把你拉上来,一定活剥了你的皮……” 何晓筝好不容易碰到了狄康的手,双方一齐用力,才算把何晓筝从淤泥潭里拉了出来。上树的时候,何晓筝除了头以外,基本都成了泥塑的了。两人瘫坐在树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何晓筝的两只手,死死地抓着狄康的胳膊,生怕一松手就会再次掉下去,狄康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能冲她干瞪眼。见何晓筝一嘴枯叶烂草,赶紧从背包里找出一瓶矿泉水,把水拧开,给何晓筝灌了几口,漱了嘴,又把剩下的水全倒在她头上压惊。 何晓筝惊魂未定,又被水呛得直咳嗽,用手在脸上抹了几把,十足一个花姑娘。挺了几分钟后,才算慢慢缓过神来。狄康见她脸色刷白,也不敢说话,过了半晌,看何晓筝眼神不再发直了,便问她怎么样了,虽然借用了一下猴子的尾巴,但也算是一种创新的拯救方式,还搞出了这场让人哭笑不得、空前绝后的大恐慌。 何晓筝没有直接回答狄康的话,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因雨水浸泡腐烂枯叶而形成的淤泥潭,很快又被地上的落叶覆盖上来。何晓筝不敢多看,实在是后怕。狄康忍不住说了句:“我还真以为你死了呢。” 何晓筝问狄康:“我死了以后,你在想什么?”狄康见何晓筝基本正常后,笑了笑说:“我在想,鬼街口有没有二手花圈卖,我爸控制了我的财政,最近手头比较紧。幸好这猢狲把我拖上树了,否则我就成了你的陪葬品了。” 狄康虽然语气调侃,但何晓筝实在有几分感动,若不是狄康,她现在肯定在奈何桥那端孟婆汤呢。她听狄康说猢狲,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问:“我想不明白,这猢狲为什么无缘无故拖你上树?” 何晓筝提起猢狲,狄康才想到那只昏迷的猢狲,这会儿也该清醒了。不知道下面会不会继续一场人兽之战,狄康四处去找那猢狲,左右没有,竟不见它半只踪影。 狄康看着看着,忽然感觉一股凉飕飕的寒风迎面吹来,身上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把电筒递给何晓筝,暗示她此处不宜久留,赶紧离开大树。何晓筝接过电筒,朝树下四周照了照,好在勘察箱和照相机都在,心下松了口气。 狄康拿出“钢鹰”,又砍了两根树枝,削成木棍,递给何晓筝一根做探路。把头伸在树下,左右看了看,确认没有那猢狲的影子,才敢叫何晓筝顺着树藤往下去。何晓筝嘴里咬着电筒,刚刚下了两步,眼睛突然一亮,急忙停下,手拿电筒,朝狄康身后照了照,这一照不要紧,使何晓筝神情赫然呆滞,随即脸色一沉,小声对狄康说:“狄康,你背后……有人……” 第七十章 老藤藏骨 狄康刚觉险势过去,却听何晓筝说有“人”。这句话没头没脑,却实在是吓人。在葬狗坡里,除了死人,就是畜生。狄康浑身发麻,急忙扭着脖子朝身后看去。 狄康转头后,并未发现有半只人影,心想何晓筝此时还有心境和他开玩笑,简直是不拿害怕当回事,便义愤填膺地问:“胡说什么呢?我背后哪有什么人?在哪啊?藏哪啊?”狄康觉得这几句没力度,不足泄愤,又加上一句:“人没我高,胆没我大,还想吓唬我?” 何晓筝听后立刻急眼,她真想跳起来,为自己申辩,但自己被悬在树藤上,又有恐高症,不敢跟狄康发急。于是,她拉着狄康的胳膊,从树藤上爬了上来,指着狄康的背后说:“我吓唬你干什么?你自己看看,你身后是不是坐着一个人?” 狄康听何晓筝语气沉重,知道这下是非同小可,他又转头去看身后,只觉眼前一片模糊,黑糊糊看不太清楚,他接过何晓筝的电筒,定了定神,揉了揉眼,仔细朝大树藤里照了照,表情立刻凝固住了,只见他张着嘴,也不知道是想说话,还是想喊。 何晓筝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而后又神秘兮兮地快步赶到前边观看。在手电筒的灯影后边,确实有一个“人”,隐在照明范围之外的黑暗中。狄康也往前凑了凑,只见老树藤后,真的是个“人”,坐在那里。由于手电光照不太清楚,更显得那“人”模糊难辨,鬼气森森。 狄康拿出“钢鹰”,砍断一些树枝,那“人”渐渐显露出来。何晓筝推了推狄康问:“情况怎么样?”狄康见那“人”低着头,整个头和身体都被树藤缠住,毫无动静,便压低声音对何晓筝说:“好像是人,一个……没有肉的……人。” 何晓筝听出不是活人,立刻兴奋起来,刚才在死亡线上的恐惧,一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狄康又砍掉一些藤枝,这下又吃了一惊。面前的已经不能叫做“人”了,连“尸体”也称不上,其实就是白生生的骸骨,与身后的老树相映,更是显得黑白分明,令人不寒而栗。 狄康见了这等情形,心中一沉,觉得大事不好,急忙对何晓筝说:“难道这就是咱们要找的尸体?真可惜,来晚一步,骨头都被老鼠啃成光杆了。” 何晓筝上前,和那“人”对峙半晌,说:“不,这不是咱们要找的尸体。这具白骨已经死了很多年了,我们要找的那具尸体,应该不超过三天。” 狄康一脸的失望,拉着何晓筝,说:“这既然不是我们要找的尸体,咱就让他好好安息吧。我觉得葬狗坡这地方不是什么善茬儿,这里不宜久留,咱撤吧。”狄康见何晓筝愣在那里没有动静,焦躁起来,又说道:“你再不说话,我就当你服从指挥了……” 何晓筝虽然怕死,但不怕死人,更不会害怕一具白骨的,这一点是有证可考的。她不但不走,还上前去拨开乱藤仔细观看,低声对狄康说:“撤什么撤,先弄清楚他是怎么死的再说。”何晓筝也不管狄康作何反应,继续说道:“死者是坐姿,背靠着老树,低着头,一手扶着树杈,一手捂着胸口。整副骨架,已经被树藤穿过,紧紧缠在大树上,这些树藤起到固定和掩护的作用,使骨架保存完整,不然早就被鸟兽瓜分干净了。” 狄康一脸无奈,说:“这里是露天葬区,到处都是骷髅尸骨,难道你要一一鉴别完死因才离开这里吗?” “正因为这里是露天葬区,我才要弄清楚死因。”何晓筝根本不管狄康,她伸手摸向那骨头,边摸,边说话,“你先别急,让我看看这光杆是男是女。”何晓筝叫狄康再将树藤砍断一些,然后将半个身子探进树藤里,说:“这副尸骨很大,骨质较重,骨盆稍窄。颅骨粗大,骨面粗糙。眉间、眉弓突出显著。眼眶较大较深,鼻骨宽大,梨状孔高……在手电筒光线配合下,用我的经验判断,这是一具男性的遗骸。” “男性?你还真有本事,不穿衣服的骨头,你也能认出性别……”狄康话还未说完,便被何晓筝用眼神封杀了。等他再去看何晓筝的时候,他相信,也就是他,换别人早一屁股坐地上了。因为,何晓筝现在手上拿着的是一个头,一个人的头。 何晓筝用手电照着头颅说:“从已经长成的智齿和牙齿磨损程度上看,应该是成年男性,从头骨的缝合程度看,他的年纪在30~40岁之间。这个年纪的人,病死的概率很小。从他身上穿过的树藤来判断,他的死亡时间应该是15~20年之前,而在这个时候,早就已经停止露天葬了。” 狄康听出何晓筝话里还有暗示,可他却丝毫不动,只是一脸正经地对何晓筝说道:“停止露天葬后,葬狗坡就禁止再往里面抬死人,即使有人偷偷进来行葬,也是在停止露天葬五年范围之内。而这具骸骨死亡时间15~20年之前,那个时候,附近的人早就已经接受火葬了,怎么还会有人偷偷进坡露天而葬呢?” “不,这不是露天葬,露天葬的人都是平躺着,你看,他是坐在树藤里的,这说明他在死亡之前就坐在树上,而不是死亡以后被人安放的。而且你看他一手捂住胸口,一手抓住树杈,显然他死的时候很痛苦。” “难道他是被猢狲咬死的?” 何晓筝没有回答狄康的话,她觉得这副遗骨死因蹊跷,她叫狄康下树,去把勘察箱和相机拿上来。狄康白了一眼何晓筝,说:“看你这架势,是想给他立案?” 何晓筝没说话,身体又往树藤里探了探,去看那尸骨。狄康无奈,只有拿着木棍爬下树,将勘察箱和相机拿上来。何晓筝把头骨放回原处,对着尸骨坐的地方拍了一些照片。 何晓筝收好相机,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尸体袋,说:“狄康,我想把他带回去。”狄康一愣,两眼接着就冒火了:“你想带谁?这具骷髅?听说女人有购物狂的,没听说有背尸狂的?” “我怀疑他是非正常死亡,为了证实我的想法,我决定把他带回去。”何晓筝扒开白骨的手臂,想再多看出点名堂。但见胸骨异常,急忙又对狄康说:“这具尸骨,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尸骨肋骨受挫,如果是生前受挫,就表示曾被人殴打。”何晓筝边说,边往尸体袋里装尸骨,装到肩胛骨的时候,何晓筝停下手,她看见肩胛骨里卡着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回头说道:“狄康你看这是什么?看上去有点像金子。” 狄康探头相望,用手摸了摸,说:“我觉得像子弹。” “不,是金子。” “金子怎么会卡在肩胛骨里?” “难道是金子弹?” “如果是子弹的话,这肯定是一起刑事案件,你要知道,一旦把他带回去,我就要查找15~20年前的失踪案,你可以想象那该是一件多么折磨人的活儿。”狄康边说话,边帮何晓筝收拾遗骸。 “我试试能不能把那东西取出来。”何晓筝说完话,又突然转脸对狄康说,“狄康,肩胛骨受的果然是枪伤,子弹卡在骨头里,无法取出。”狄康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此一来,问题就非常复杂了。子弹卡在肩胛骨里,应该是小口径手枪打中造成的。” “子弹穿透肩胛骨时,除三角肌以外,其他肌肉受损的概率都很大,肩膀和上臂的动作都不灵活,抬东西也有困难了。我想不出,他是怎么爬到树上的。还有,他为什么会死在这么隐秘的地方,而且骨架还保存得如此完整?” 狄康听后,特奇怪地看了一脸深沉的何晓筝一眼:“只有一种可能,他是十几年前被人谋杀,而后弃尸葬狗坡的人。” 第七十一章 鸮来鼠散 何晓筝在检验那副遗骸时,萧错还在摩挲手里的子弹,直到池文青又追过来一个电话,他才将桌上的驼皮、瓷片和琀蝉一一装进盒子里,装到那颗子弹的时候,萧错稍微停了一下,又摸了几下弹头,才一并放在书桌下面。 萧错出门时,碰到王妈。王妈问他这么晚去哪?萧错只说雪鸮不见了,出去找找看。王妈也没再细问,只是稍稍让身,叫萧错过去。萧错走到父亲萧明恒的书房前,用手摸了摸房门,才转身离开。 萧错在门外吹了几声口哨,他想试探一下,雪鸮回来没有。可惜,天上一点动静都没有。 葬狗坡里的何晓筝与狄康,还在研究肩胛骨上的子弹。何晓筝问:“能看出口径吗?”狄康看了看肩胛骨,说:“像38,但不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子弹。不是纯金的,是镀金的,子弹没有穿透肩胛骨,说明射程在十米之外。而葬狗坡密林丛丛,十米之外基本看不到目标。” 何晓筝一皱眉,说:“你是说,这个人不是在葬狗坡里被枪击致死的,而是在葬狗坡外就遭到了枪击,随后才逃亡到这里的?”狄康说:“应该是这个逻辑,这种子弹是非常规子弹,杀伤力也不强,打一颗少一颗,不到万不得已,没人会舍得用这样的子弹杀人。” 何晓筝说:“子弹卡在肩胛骨里,这种伤害当时不能毙命,如果得不到果断和良好的治疗,很难存活,这样看来,死者的死亡原因,可能是因失血过多致死。不管怎么说,这都是猜测,还是先把他带回去再说吧。” 如果仔细分析何晓筝执意要带走遗骸的举动,就能发现,她并不是一个“背尸狂”,在她的种种反常行为的背后,还隐藏着一种独特的动机,这种动机就是她对法医事业的执著。何晓筝绝不会想到,就是眼前这副白骨,促成了整个案件的连接性。 何晓筝叫狄康赶紧帮着收拾遗骸,千叮万嘱,唯恐他捡漏了尸骨。别看狄康刚才不把遗骸放在心上,这真的要是发现疑点,他比谁都来劲儿,这可是捡来的大案要案。他拿着“钢鹰”,一边砍去乱藤,一边说:“从死者的死亡姿势上看,他在树上时还活着,抛尸人怎么能把半死不活的人背到树上的,而且还掩盖得这么隐秘?” 何晓筝微微一笑:“这有什么奇怪的,你刚才在树下,也没见你动手,不也上树了?” 狄康随口便说:“我那是被猢狲强行抓上来……你……”狄康脑子一闪,立刻明白了何晓筝的意思:“难道他也是被猢狲抓上树的?” “我怀疑,这个人生前经常来葬狗坡,经常和这里的猢狲接触,他死后,是猢狲把他掩盖在树藤里的。否则,他的尸骨不会保存到现在的。”狄康一听,“扑哧”一声笑了。何晓筝问:“好笑吗?在一些文化里,猢狲能保护主人和捍卫尸体。” “你说的文化,是《西游记》吧。”狄康白了何晓筝一眼,将尸骨装好以后,塞进自己的大包里,也没说一句怨言,就背在身上。 就在何晓筝怒不可遏,用眼神还击狄康的时候,身边被狄康砍过的一根树枝“咔嚓”一声断了,断裂声音清脆有力,何晓筝这才注意到,树林里太安静了。 狄康看着何晓筝一本正经的表情,拿着手电四处张望,他突然想起什么,抓着何晓筝的胳膊问:“老鼠呢?那群老鼠怎么一只都不见了?” 是的,他们是跟着一群老鼠进坡的,怎么这会儿一只老鼠也没有了呢?四周静悄悄的,连老鼠行走时发出的嗖嗖声也听不见了,刚刚缓解的紧张,仅仅在半秒钟之后便瓦解了,何晓筝的神经又开始紧张起来。 这时,树林再次传来雪鸮的怪笑声,笑声越来越密集,到最后几乎听不到笑声的间隙,好像是整个树林,到处都是雪鸮。在半空中晃晃悠悠,越发使人觉得毛骨悚然。狄康自言自语道:“这夜猫子怎么老是在我们这报丧?” 何晓筝不说话,拉着狄康下树前行,走了大约五十米,一阵风吹来,就在这一瞬间,何晓筝吸了吸鼻子,说:“狄康,我闻到了尸体的味道了。”狄康也跟着何晓筝吸了几下鼻子,除了何晓筝身上的淤泥味,并未闻到什么异常的味道。可何晓筝却再一次确定了:“是尸体的味道,虽然微弱,但毋庸置疑,雪鸮可以证明我的判断力。” 何晓筝话一出口,雪鸮就在树上连笑几声,接着便用神情严肃的眼睛盯着他们俩。何晓筝拉着狄康又往前走了十几米,那种气息从混杂的气味中完全抽离出来,苔藓、腐烂叶子以及野兽粪便的味道,全都臣服在这腐烂的肉体之下。 何晓筝说:“雪鸮是夜猫子,以捕鼠为食,是老鼠的天敌。老鼠听见它的叫声,不吓得四处乱散才怪。狄康,你看那!”何晓筝说话的那种情形像发现宝藏一般。不错,她确实看到属于她的宝藏:一具尸体。 这回几乎可以肯定,这具尸体就是他们要找的。尸体放置的地方,十分陡峭,是个岩壁凹洞,凹洞里还有些老鼠在就餐。凹洞与何晓筝之间,有一条断裂石缝,大约有两米宽,狄康算了算,一步两步肯定是跨不过去的。何晓筝盯着狄康,问题是很明显的:怎么才能过去?狄康会意,直接说出答案:“我觉得要飞才行。” “有这些老鼠大侠护身,我们即使飞过去,也没办法靠近。”何晓筝满以为狄康会想出什么好办法,没想到,狄康竟一脸内疚:“对不起,我也没办法制伏它们,因为这些鼠大侠绝对不受我控制。” “那我们怎么样才能靠近尸体?难道要请求动物组织支援?”狄康掏出手机看了看,遗憾地摇摇头,说:“手机没信号,我觉得,雪鸮比动物组织更实用些,这么笑下去,别说是老鼠,就连我的魂也会被它笑掉的,咱们先等等。” 何晓筝觉得这办法可行:“凹洞边的石缝,那么宽,凶手为什么不把尸体扔坑里,而是抛到对面凹洞里呢?” 狄康说:“凶手肯定知道这条石缝通往坡下,他是害怕尸体会顺着坡掉到马路上。你还记得咱们压断的那根木头吗?我估计这裂缝原本有根独木架在上面,老鼠一多,造成了混乱,把木头弄掉了,顺着石缝滚到坡下了。没有木头做桥,鼠群自然过不去了,再加上雪鸮看护,鼠群肯定各自散了。” 狄康说到这,雪鸮突然窜出,嗖的一声就奔那些老鼠去了,老鼠吓得调头就跑。雪鸮滑身抓起一样东西,没了踪迹。何晓筝立即起身,对狄康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抓紧时间过去取证,否则证据不仅要从老鼠肚子里掏,还要从雪鸮肚子里掏了。”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商量了大半天,最后决定,要想过去,必须要抓着树藤,以荡秋千的形式飞过去。狄康叫何晓筝抓着树藤先过去,何晓筝惊恐,对于一个有恐高症的人来说,这比死亡还难过。狄康也不管那么多,使劲推了何晓筝一把,只听何晓筝一声尖叫,跟着树藤就飞了过去,狄康喊了一声“松手”。何晓筝吓得手一松,不偏不倚,趴在了尸体边上。 何晓筝见到尸体,反而不害怕了,她迅速爬到尸体边。狄康不禁哑然失笑,因为对于体积大于老鼠数倍的人来说,这的确没什么好怕的。狄康紧跟着飞了过去,他把勘察箱和相机递给何晓筝,何晓筝接过相机,立刻说了一句:“我拍照,你设置一下警戒线。” “你的职业习惯真令人敬佩啊,如果这附近的动物认识警戒线的话,我愿意扯上几米。” 何晓筝拍到尸体的手部时,低沉嗓子道:“狄康,你看这是什么?” 何晓筝掰开尸体的手臂,让狄康把手电光靠近一点,那东西被抓得很紧,一时还拿不出来。狄康趁着亮光,认真看了看,说:“这是老嘎乌。我认识这东西,是萧错的。” “你看仔细些。尸体手部发生尸体痉挛才会抓着这东西不放的,这说明死者死亡前,手里正拿着这条链子。” “不会错,这是萧错母亲留下的老嘎乌,萧错上高中的时候,就一直戴着,谁都不叫碰,我记忆很深。” “萧错的老嘎乌怎么会到尸体的手里的呢?” 第七十二章 萨满图腾 别看何晓筝跟狄康俩人一向花招多,此刻见到老嘎乌,也有点傻眼。原因在于,萧错的老嘎乌怎么会出现在尸体的手里?这具尸体,如果是车祸现场那个被枪击者,那么,萧错就很有可能来过车祸现场。 难道是萧错…… 这个念头只在狄康的脑子里一闪而过,但他很快放弃这种猜测。萧错性格虽然孤僻,但为人还是厚道秉政的,又没有什么劣迹,实在不能因为一件老嘎乌去怀疑他。 何晓筝叫狄康照亮拍照后,取出老嘎乌,放在证物袋里,她开始准备验尸。这具尸体,除了发生腐烂现象以外,还受到了很多动物的毁坏。动物咬食尸体所造成的啮痕,对尸骨的破坏性很大,已经发生肢体断离,很难区别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这让何晓筝颇为头疼。她对狄康说:“死者骶骨很小,还在发育……” “他还是个孩子?” 何晓筝点点头:“是个男孩,六七岁。从尸体上的残留组织上看,死亡最多三天,膝盖下面的左腿已经没有了,右脚也不见了,可能是被动物叼走了。尸骨上皮肤、肌肉缺损,边缘不整,深浅不一,有扭转、撕扯伤痕,应该是乌鸦或鹰等鸟类啄食尸体造成的。另外,衣服上和尸体周围,除有鸟类的排泄物,还有老鼠排泄物。眼睛、嘴唇周围,耳郭和其他暴露部位亦可见到有锯齿状啮痕,好在尸体肋骨两侧和背部皮肤还保存完好。” “能看出死因吗?” 何晓筝将死者的脑袋稍微抬转后,说:“死者太阳穴处,也就是颞骨和头顶骨上有类圆形创口,这种伤是任何大型动物都无法造成的,应该是机械性损伤。没有发现弹头、火药和烟晕。具体是不是枪伤,还要回去检验核对后才能确定,你准备一下,把尸体带回法医室。” 狄康一听要收拾尸体,想捂嘴,又怕何晓筝问他是不是牙疼,只好挺了挺胸口答应了。在收拾尸体的过程中,一股股腥臭味扑鼻而来。狄康又使劲吞了一口唾液,把反胃的感觉给压了下去。“尸体胸口的软组织是被啃食干净的,这比腐烂尸体好多了。”何晓筝安慰狄康。狄康侧着头,看着何晓筝收拾尸体的样子,有点像捡金子。其实,死亡本身就不是什么整洁的事,特别是面对非正常死亡。 就在狄康往袋子里装死者衣服时,他摸到了一个硬东西,他翻出一看,是个铁叉,是小孩子玩的铁弹弓。狄康喊何晓筝来看,何晓筝立刻想起,询问猴渣的时候,猴渣说他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拿着个铁弹弓,敲他的车,还发出“嘭嘭嘭”的声音。当时何敬业还说猴渣的话很不可信,现在看来,猴渣的话,并不是捕风捉影。 不管怎么样,葬狗坡实在不是个追踪破案的地方。狄康身上已经背了一副白骨,那么这具尸体只有何晓筝背着了,对于背尸,何晓筝向来没什么怨言。两人收拾停当,狄康帮何晓筝抓住树藤飞过裂缝,这回,何晓筝落地的时候没有尖叫,狄康随即也抓上树藤飞了过去。俩人狄康在前探路,让何晓筝紧追其后,慢慢往回行走。 走着走着,狄康突然想到貌美如花的何晓筝身上背着具尸体,不觉得感叹一句:“何晓筝,我现在突然发现,你是全世界最不幸的美少女。”狄康说完话,没听见何晓筝吱声。狄康心头不禁一震,急忙回头,立刻怔怔出神:何晓筝不见了。 “何晓筝?”狄康不敢放开声喊,怕惊动了林子里睡觉的野兽。他往回走了几步,借着手电的光亮,到处巡视,也没见到何晓筝的影子。她到哪去了?难道……狄康心里一阵恐慌,暗擦冷汗,屏息凝神,跺脚祈祷。就在这时,一只手搭在了狄康的肩上,狄康猛然一惊:“谁?” “是我!” 原来是何晓筝。狄康看着她满不在乎的样子,非常生气:“拜托,这里是露天葬区,你要不想挂在这给野兽展览的话,就乖乖地跟紧我,OK?” “OK,我不是故意掉队的,我是看到了这个,你看,到处都是。”何晓筝用手电照着眼前的大树,大树的树皮已经炸开,裂纹发白处,有一双眼睛,狰狞恐怖得盯着他们。 狄康只瞧得目瞪口呆,愣愣出神。先以为是野兽在树后窥视,等他看了一会儿后,却发现很多树上都有这样的眼睛,类似某种邪恶的东西。远比什么幽灵、僵尸之类的要可怕得多,因为对那些事物,他们早有思想准备,如今,却怎么也没想到会冒出这许多眼睛来。 何晓筝拿起相机,啪啪拍了几张,对狄康说:“我看这些眼睛,在树上已有些年头,肯定成精了。否则怎么能突然出现在树上呢?要说咱们来的时候没注意,倒还有可能,但是这么多双眼睛,不可能一双都没注意吧,咱们刚进坡时,瞧得多仔细,可愣是没看见。” “来的时候没有,回去的时候反而出现这么多,这不是活见鬼吗?” “别乱讲,这葬狗坡里,实在是处处透着古怪,你在鬼街口见多识广,可否瞧得出这眼睛的名堂?” 狄康摸了摸树上的眼睛,说:“上面的颜料看起来像凝固的人血,那里还更多。”何晓筝仔细看了看树上的眼睛说:“这不是人的血,是树的血。” 狄康听到是树血,立即训斥:“我听说过很多牲口会流血,就是没听说过树会流血,你在考验我的智商,还是考验我猎奇的能力?” 何晓筝听狄康这么一说,脸上涌出几道怒气,说:“有些树木在损伤之后,会流出白色或无色的树液,我想你肯定知道。但你恐怕还不知道,有些树木是能流出血来的吧。”何晓筝把话题进行到这里,看狄康还没反应,立刻转成了一副特不屑的表情说:“真没想到你这样无知,好,我承认,这都是我的错,我压根就不该跟蛤蟆说大海里的那些事儿。” “你,你,你,这叫什么话。”狄康被何晓筝稀里糊涂地说成了蛤蟆,“你”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词来捞回大老爷们的颜面,他立刻意识到:敌人很难对付,很有文化。 何晓筝占了人家的语言便宜,居然还不让劲,故作关心地问狄康:“我在说蛤蟆,你反应那么大干吗。如果我猜得不错,这树上画的眼睛,应该是用龙血树的液体画上去的。” “龙血树?” “是的。传说,龙血树是在巨龙与大象交战时,血洒大地而生出来的。只要用刀在上面一划,便会流出像人身上鲜血的树汁,为此,也有人叫这种树为血竭。龙血树材质疏松,树身中空,枝干上都是窟窿,不能做栋梁,烧火时只冒烟不起火,又不能当柴火,看起来是个无用之材,没有人愿意砍伐它,因此这种龙血树可以安然地活几千年,是地球上最长寿的树。『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里的『不老松』就是指龙血树。” “你有没有搞错,跟大象决战,那应该生长在南方才对,怎么会跑到北方来?” “最早引进龙血树的是古代萨满,他们之所以拥有高超的医术,是因为他们善于研究大自然。龙血树的汁液,不但没有毒,而且可以入药。可以治疗跌打损伤,血淤疼痛,风湿麻木,减缓疼痛感觉,使伤口快速愈合。” “这么说,龙血树是药材了。” “是的。但是,我还知道龙血树有一种奇怪的功能。” “什么功能?” “防腐。古代人用龙血树的树脂做保藏尸体的原料,因为这种树脂是一种很好的防腐剂。” 狄康抽出“钢鹰”,砍断一根树枝,并未见有血样树液流出。何晓筝笑他说:“龙血树哪是那么好找的,当年萨满也是隐秘栽种。” “这是露天葬区,信仰萨满教的人,是希望尸体早日腐烂,回归自然,为什么要防腐?为什么要种龙血树?” “这说明,有人不想腐烂尸体,想要保存尸体!” 第七十三章 失魂之眼 狄康觉得保存尸体的说法,在露天藏区里未免太不合常规。不过,古代人的观念是在不断地进化中,一会儿一个变化,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暂且不去想这个问题了,狄康认为既然找到了尸体,目的也算是达到了,还是尽早离开葬狗坡的好。 两人边说话,边往回走,狄康发现树上的眼睛越走越多,看上去不能说叫人生畏,但觉得奇怪。走了大约二十分钟,两人都累得气喘吁吁,浑身是汗。虽然在进坡前都吃饱喝足了,可这又是惊,又是吓地折腾了这么长时间,肚子早就开始抗议。再加上他们各人身后都背着尸骨,此时,已经是筋疲力尽,饥渴难耐。 狄康招呼何晓筝别再往前走了,他停下脚步,从背包里掏出瓶水,递给何晓筝一瓶,自己靠在身边的树上,昂头喝了几口。狄康朝树上看了看,心里咯噔一声,这棵树分明是他刚才砍断树枝,察看树液的那棵树。 这绝不是巧合,狄康立刻意识到,他们可能是在原地兜圈子。何晓筝毕竟是个不信邪的人,又拉着狄康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二十分钟,他们依然回到原地。何晓筝累得抹了抹头上的汗珠子,一屁股坐在树根上。这时候,她也说不出是害怕,还是紧张。 狄康说:“这葬狗坡确实不同寻常,不符合情理的地方太多,要是这样走下去,咱们不是累死,就是饿死在这鬼地方。”狄康每说一句话,都要朝四周看上几眼,在手电光亮之外,一片漆黑,这种黑不是那种失明的黑暗,而是像裹着一层浓烟密雾。狄康每看一眼,手心里便会多出一些冷汗来。他好像想起什么,又对何晓筝说:“难道这里就是人们常说的失魂眼?” “失魂眼?”何晓筝轻轻嘀咕一句,所谓失魂眼,就是在一个地方绕圈子。有的失魂眼在天亮以后,会不攻自破,自然找到出路。而有的失魂眼则很难走出去,只能活活困死。何晓筝想了想,又说:“失魂眼其实就是本能的圆周运动,没什么可怕的。我是法医,我最清楚这里面的门道。人的两条腿的长短和力量是有差别的,这样迈出的步距也会有差别,比如左腿迈的步子距离长,右腿迈的距离短,积累走下来,肯定是一个大大的圆圈。我想,我们可能是迷路了,也就是说,我们眼睛和大脑,失去修正功能,或者给你的修正信号是假的,是混乱的,你感觉你在按照直线走,其实我们是在按照本能走,走出来必然是圆圈。” 狄康巡视了一下四周,说:“这不是本能圆周运动,这是有人用参照物搞的鬼。” “搞鬼?” “给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可知桃花岛的黄药师?” “我是看『射雕』长大的。” “这个人就善于利用参照物搞鬼,他能用些树枝和石头,摆一个阵,其实也不算什么阵,就是隔一段距离,总是似有意,似无意地弄个记号出来。不明真相的人一旦走进去,就会很自然地去留意这些记号,就会被这些记号,引入偏离正确方向的歧途。所以,无论怎么走,都转不出来。我们古代的风水术士,就是掌握了这个简单的科学秘密,在建造帝王的陵墓的时候,人为地布置一些地面标志物,让人很容易在此迷路,我们现在的处境,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有时候,科学和灵异一样有趣。” 何晓筝听得不耐烦了,对狄康说道:“你啰里啰唆地讲了这么多,究竟想说是什么在搞鬼?” “我想说是树上的这些眼睛在搞鬼……” “树上的眼睛?” “你说这些眼睛下面,画的三道横线,是什么意思?” “这应该是萨满画下的,三道横线代表三界。萨满教将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层为天堂,众神所居,又分七层,最权威的神灵居最上层;中界是人和动植物所在;下界是阴间,也分若干层,分别为祖灵、一般亡灵和大小鬼魂所住。人类夹在中间,受着神灵福佑和鬼魂作祟的影响。只有巫师萨满能通达上下两界,疏通三界之事。” “那为什么画眼睛?” “萨满崇拜多神,觉得万物有灵。行人在过山路的时候,都要在树上画山神像,祈求平安。” “我觉得不是祈求平安这么简单,我刚才留意了四周,这林子格局奇特,虽然没有路径,但林子树木排列斜曲,基本都是两排成一角,中间折成一个大弯,转折来,转折去,犹如迷宫一般。树上的这些眼睛,不论在空间感、方向感,还是时间感上,都会让你产生错觉,让你的眼睛和大脑丧失修正功能。就像驴子拉磨,不停地转圈。如果这些眼睛,真的是萨满留下的,那么这个萨满就是个善战军人。” “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是法医,我是警察,我们心里都清楚,这葬狗坡根本不是什么失魂眼,而是天阵、地阵、人阵,三阵之一的地阵……” “地阵?” 狄康刚想解释,林子里却突然传来雪鸮发出几声怪笑,等狄康去看雪鸮时,它已经飞出树林,不见踪影。这种怪笑声音,不止狄康与何晓筝听到,还有一个人,他是谭彪。 雪鸮飞出葬狗坡的时候,谭彪正从水下出来,看不出岸上有什么异样,但谭彪还是觉得岸上有些不对劲,他转身对身后冒上来的几个人摆摆手,暗示先不要上岸。 四处一片漆黑,谭彪忽听草丛中,有无数叶子的摩擦声传来,这种摩擦发出的“嗖嗖”声,听得人后脖子冒凉气,亦真亦幻,是一种最刺激人脑神经的响动。谭彪小心翼翼上前一步,想扒开草丛看个明白,没想到刚一落脚,便传来“嘎吱”一声惨叫,谭彪急忙往后一闪身,再低头去看脚下时,原来是只老鼠。谭彪翻开草丛,顺势一看,又是一惊,一群老鼠在草下嗖嗖乱窜…… 谭彪越看心中越觉得不安稳,朝水面挥了挥手,暗示水下人先上岸。谭彪走到林子深处,对车里说:“龙叔,葬狗坡里可能死人了,岸上到处都是老鼠。这些老鼠不闻到死人的味道,是不出来的。”谭彪说完,用余光盯着车里。车里的人镇定自若地对谭彪说:“水下的货还有多长时间能运走?” “还有几件,这几天就干净了。龙叔,王二说来的时候,看见狄康的车,停在葬狗坡那……”龙叔在车里,一直一动不动,眼睛都没睁开过,像具木乃伊,稍时,只微微叹了口气说:“离开这儿,别惹警察。” “您……” “坡上的格局阵势,可比水下简单多了。他是狄中秋的儿子,中国有句俗话,叫“虎父无犬子”,走吧。” 谭彪点头,抬眼偷窥了一下龙叔的表情,开车和龙叔一起离开红丹河。雪鸮在谭彪的车顶上,旋了一个圈,便朝祭祀台方向飞去。 萧错听到雪鸮的叫声,立刻伸出胳膊,露出一个带纹饰臂鞲,这是北方少数民族猎鹰、养鹰之物,追其年代,已在辽金时期。 萧错一声口哨,雪鸮便低飞下来,双爪一松,掉下一样东西,“咣当”落地,随后它便安安稳稳地落在了萧错的臂鞲上。萧错随着落地声音看去,蓦地心中一凛,原来是个人脚。 看上去像是个孩子的,已经被啃食得露出白骨。萧错立刻明白,葬狗坡里有弃尸。他从包里找出袋子,想捡起骨头,转念又想,还是让何晓筝与狄康捡起比较合适,自己尽量少惹官司,于是,不去动它。他转眼看了看狗神,低着头暗自祈祷,他很清楚,这三更半夜的进坡,掉进坑的机会很大。随后转身,带着雪鸮进了葬狗坡。 待萧错进坡,谭彪离岸后,红丹河边又来一个女人,她带着水肺潜入水底。水下杂草丛生,女人小心避开潜游,游到一堆水草后,她朝头顶看去,发现有一个石壁管道。于是,她尽力往上浮出,待四周渐渐没水,她便脱掉脚蹼,见那壁上裂开一缝,便张臂上攀,触手所感,石壁之岩奇大,凛冽之气透人骨髓。穿过缝隙,便能见到壁后是间石殿,墙上钉了一盏命灯如豆,形状恍惚,女人哪知其中厉害,见有石殿,便奋力攀爬而入,待看殿中情形,更是觉得诧异莫名,少时,便惊呆了双眼…… 第七十四章 落花成阵 葬狗坡里,黑雾升腾,气象神秘。两树之间,是光线照不到的死角,一副圆木悬棺,横在两树之间,在黑幕中,时隐时现。棺木早已风化干裂,从裂缝中“哗”地闪出一样惨白之物,如鬼似魅。而何晓筝与狄康正站在树下,竟然都未发觉。 何晓筝自觉走不出这迷魂之眼,只好等狄康解释地阵玄机。狄康拿出纸笔,边画边说:“我爸常年痴迷古代战争,他常说,商场如战场。其中,阵法是古代战争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岳飞明确说过:阵而后战,兵法之常。那时候,我老爸叫我看兵书,是想我能成为商业龙头,没想到,如今用在这葬区狗坡里。” 何晓筝见狄康一本正经,自己反而笑了:“什么阵法?是诸葛亮巧布的八阵图,还是杨家将大破的天门阵?” 狄康见何晓筝不怎么信他,便让何晓筝看他的草图,说:“咱们刚才走了将近一小时,实打实是在绕圈子,这一点你绝不会反驳我的,对不对?”何晓筝点头称是:“没错,是在绕圈子,可是……” 狄康得到了何晓筝的确认,没等她说完,便接口说道:“别可是了,我们被困在这里,已是事实。从现在的情况看,这里的地阵并不奇妙,也不存在神秘。虽然有很多变化,但无暗器,目的就是障眼,并不伤人。想离开这里,只有解开这里的阵势。” 狄康图文并貌,说得是手舞足蹈,可何晓筝却是一头雾水,越听越糊涂,便问狄康:“三阵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说清楚点,让人容易明白些。” “当年,武王也问过姜太公什么是三阵,姜太公是这么回答的:日月、星辰、斗杓,一左一右,一向一背,此谓天阵。丘陵水泉,亦有前后左右之利,此谓地阵。用车用马,用文用武,此谓人阵。这样一来,不仅人是兵,武器是兵,天地水火、山川灵气皆可为兵,也就人们常说的:落花成阵。” “量敌用兵,料敌制胜?”何晓筝只顾看狄康手上的草图,却不知道头顶那惨白之物,“哗”地又露出半截,从高往下俯瞰。 狄康低着头,全神贯注在纸上,继续说道:“不错,古今绝大多数仗都是这么打的。三国演义里的『火烧赤壁』、『水淹七军』、『火烧博望』就是天地阵的典型战例。斯巴达三百勇士守住路口,挡住几十万大军,还把对方军队挤下悬崖,这个算是地阵。拿破仑败于莫斯科,希特勒败于斯大林格勒,这些可以算是俄国利用了天阵。蓝玉冒着大雪奔袭蒙古大军,这种出其不意、天降奇兵的震撼效果,也算是借助了天阵。朱棣起兵时八百多人,通过诱杀敌军将领的方式获取首战胜利,可以算是人阵。蒙古兵进攻南宋城池,时常把南宋百姓赶在军队前面,或者士兵混杂于百姓中,让南宋守军下手也不是,不下手也不是,这也算是人阵。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出了坡以后,可以好好研究研究。” 何晓筝又看了看狄康手里画的草图,全然不知头顶之物已是十分危险。她只听狄康说得头头是道,顿时傻了眼睛,说:“不用研究,用脑子想想就行了。如果是阵势,就困不住我们。因为阵法的变化,就是军队队形的排列与兵力布置的变化。古人在作战的时候,都要尽力争取登高一望,只要能登高一望,将战场尽收眼底,地方的各种复杂阵势也就一目了然,洞若观火。” “登高望远,在野外征战或许有用,但在葬狗坡里是没用的。”狄康拿着手电筒朝头顶上照去,这才发现手电光十分微弱,这下四周显得更加黑暗。 狄康只是个警察,没经历过什么野战探险。此时,在这阴森森的露天葬区之中,眼见手电电池就要耗尽,叫他如何不担心害怕。他很清楚,这坡里情况复杂交错,一旦没了光亮,他跟何晓筝就算插上翅膀,也难逃此劫。 于是,他又对何晓筝说:“你看这葬狗坡里,藤树交缠,犹如天网恢恢,哪里还有天日可见,我敢拿脑袋担保,你能找到登高的地方,但绝对不可能有一目了然的机会。” 何晓筝听狄康这么一说,虽然有点发怵,却仍冲着狄康狡辩道:“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不足以证明这里就是战争遗留下来的阵势。另外,用这些眼睛做标记,未免有点夸张。而且龙血树的树液保持时间并不长,除非有人长期潜伏在这里,定期描绘这些眼睛。” 在何晓筝挑衅的眼光下,狄康并没有被说服,他说:“据我所知,三十年前,这里盛行露天葬的时候,都是由萨满带着村民进来举行仪式,我怀疑这些眼睛很可能是萨满描绘的。” “老萨满又不是作战将军,怎么会用眼睛布阵?再说冷兵器时代早就过去了,打仗也不用什么阵了,萨满有什么理由在这里描绘眼睛布阵呢?”何晓筝说得确实是个疑点,这点行不通,狄康的古代阵势猜测就不成立。何晓筝见狄康没吭声,继续说道:“行了,别再说什么阵势了,我看这地……什么阵的阵的,也不是什么深奥的玩意儿,咱们身上背着一大一小两副尸骨,在这坡里待的时间越长,对取证就越不利,还是赶快想办法找条道离开这儿算了,它爱是什么阵就什么阵,跟咱没关系。” 狄康傻愣了一会儿,突然又说:“不对,我看这树上眼睛,大有学问,不仅图形诡异,而且它们都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突然出现,要是想找路出去,就必须得搞清楚这些眼睛究竟是怎么回事。” 何晓筝见狄康认真起来,从包里找出一些棉纱布,换了一副恭谨的态度,老老实实地走到狄康面前,说:“我觉得还是不看这些眼睛为妙,我这有些纱布,咱们还是边走边做路标吧,就蒙在这些眼睛上。不过,前面那片树林,不知道深浅,恐怕想过去也不太容易。”何晓筝分了一些棉纱给狄康。 俩人前脚刚走,树上的圆木悬棺便开始断裂,只留有一丝连接之处,露出半只人脚,悬在半空中,隐隐有种狰狞可怖之意。 俩人边走,边在树上做路标,大约走了半小时,何晓筝回头说了句:“狄康,我没纱布了。”狄康也应了一句:“我也没纱布了。”何晓筝说:“实在不行,就撕衣服吧。”狄康朝四周望了望,说:“不必了,树上有很多纱布。” “开什么玩笑?”何晓筝抬头一看,真是活见鬼了。四周的树上,零零散散拴着些纱布,像战败时举的白旗。这走了半天,分明又回到原地树下。何晓筝踮着个脚,不断四处张望,一瞬间心灰意冷,看来,做路标这个办法也是行不通的。何晓筝只好走到狄康面前,两人你看看我,我望望你,都忍不住想骂:“这里究竟是他妈的什么鬼地方?” 何晓筝叹了口气,说:“狄康,趁着手电筒还有点光,你赶紧再想想看还有什么辙没有,我们水、电都快没了,倘若再出不去这坡,就只有闭眼等死。”一向什么都不在乎的何晓筝,望着身处的诡异葬区,也渐渐开始焦躁不安。 现在遇到的这些血眼图腾,何晓筝除了有一些直观的感受之外,一无所知,这方面何晓筝远远不如狄康。虽然狄康不是专业的探险人员,至少他是个警察,有着很沉稳的心态。何晓筝见狄康没吭声,便又对狄康强调了一下:“我看这坡中匪夷所思之事甚多,咱们这么乱走乱转的不是办法,要是这么乱闯,说不定还会遇到什么异状,现下咱们必须想点对策。” “别担心。常言道:没有过不去坎。”狄康靠在树上,又重新掏出纸笔,连画几张图后,对何晓筝说道,“看来,我判断得一点没错,这就是唐代大军事家李靖制定的著名阵法──六花阵。” “六花阵……” 何晓筝说到此处,伸手紧紧捂住嘴巴,将下半截的话,硬生生咽了回去。随即她察觉出,在空气中有一种奇怪的微微震颤之声。不仅如此,伴着一阵窸窸窣窣的怪异响动,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传来。 就在这么一走神的工夫,猛听狄康头顶圆木悬棺,“咔”的一声拦腰断裂,哗的一下,朝狄康天门盖砸下。何晓筝只觉头发根同时竖起,急忙喊道:“狄康,闪开!” 再去看狄康时,身上挂着几块儿白骨,已是灰头土脸,摇摇欲坠…… 第七十五章 水下迷藏 就在悬棺落下之时,龙叔的手在膝盖上猛地哆嗦一下,他长吁一口气。动作虽小,却被谭彪看在眼里。此时,他们已经过了红丹河。谭彪看着路边情形,说:“要不,咱们回去……” 龙叔抬手,打断谭彪问话,暗示他继续前行。谭彪似乎忽想一事,急忙对龙叔说:“我想您的思路是对的,水下最后一关,应该是圆形阴阳阵。因为方阵主要是进攻型阵势,而圆阵则是防御型阵势。石殿隐在水下,尽可能地将阵势团成一个有机的防御体系。若有人误闯,必被困死无疑。” 龙叔没看谭彪,把头垂得很低,整张脸都埋在风衣的领子里,他用食指不断地弹自己膝盖上的潜水电脑,说:“《太白阴经》上说:天圆地方,本乎阴阳。阴阳既形,逆之则败,顺之则成。” 谭彪悄悄瞄了一眼龙叔的手,又说:“千算万算都没算到葬狗坡之行,会弄巧成拙。如今萧错只顾着追查那瞎子的死因,盘玉的事情迟迟不能定夺。现在水下的东西基本都腾空,我们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我想尽快把水下最后一阵给破了,再想一个万全之策,逼萧错盘玉。” 龙叔依然低着头,还是不住地在腿上弹手指,谭彪知道,他在想水下的事,又接着说:“葬狗坡上,背后有高山作为依托,摆的是偃月营式六花阵,借草木为兵。而这水下虽说是圆阵,但阵营交融,阵中有营,营中有阵,没有明显的弱点,很难破解。” “圆阵只是为了进行环形防御,没有进攻性。” “你可知道,这圆形阴阳阵里,还装置了很多叶轮,如果萧错能盘出玉蝉,雌雄双蝉一旦合并,解开『天仙配』,就会导致那些叶轮借助甬道风力高速旋转。这时候,河水就会依靠高速旋转的叶轮,在惯性离心力作用下,获得能量以提高压强。最可怕的是,河水会跟着叶轮旋转,当叶轮快速转动时,旋转着的水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会从叶轮中飞去,这样循环不已,就会产生连续抽水,形成急流,不出半个时辰,石殿就会汪洋一片。” “这个……我倒没考虑到。目前我们还无法推测,石门后面是什么环境,河流、山川、峡谷、森林、野兽等,不管面对哪一种环境,对我们来说,危险性都是极大的,因为我们原路返回的可能性极小。即使叫王二、巴图之类的当替身,打头炮,也是得不偿失。” “这就是古人的高明之处。破解石门,让萧错开路,这才是上上策。” “您打算什么时候把驼皮请回来?” 龙叔对谭彪这个问题并不作回答,只是稍稍点头,然后,话锋一转,问了句:“查到张友和是谁的人了吗?” “查了,没什么背景。” “我听说,瞎子的车祸很不简单。万事小心,别栽在那瞎子手里……” “您别多虑,那瞎子死都死了,还能造出什么反来?您说,那瞎子会不会是炒家那边派人干的?” “不太可能,虽然炒家那边一直想除掉瞎子,但不应该下手这么快,至少那瞎子还有可用之处。”龙叔说这话的时候,眼尾余光扫了一下谭彪,而谭彪却不动声色,面无表情,这使龙叔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一丝内心变化。 龙叔稍微侧头,边看窗外,边说:“水下的事情,万万不能叫她知道,更不能让炒家人见到她,否则就会大动干戈,追查她的底细。” “她五岁就跟着我,她什么底细我都知道。” “葬狗坡一行,你也亲眼见到那瞎子的容貌,什么感觉你比我更清楚。说实话,那天也就是在背后,如果是正面,恐怕,你、我都下不了手。” “仅仅是巧合而已,不用过于谨慎。” “多长个心眼不是坏事,干完这桩买卖,了了炒家的心愿,我打算带她离开,去过几天安稳日子。龙叔的位置,就全权交给你。” 谭彪听言,硬压着面部表情,他虽然没接龙叔的话茬儿,但龙叔能看到谭彪的喉结在上下抽动,龙叔又接着说:“如果她愿意跟我走,就说明她没问题,如果不愿意跟我走,那问题可就大了。炒家那边一旦查出她与楚宗强有什么关联,她会比那瞎子死得更难看。” 谭彪听到这儿,手下一抖,方向盘竟然失控,他急踩刹车,下巴抵在方向盘上,缓了半天神,才说:“她虽然姓楚,但绝对不是楚家的后人,她手上开锁的活,是您亲手教的。她不是楚家的人,她父亲几年前才去世的,从山上掉下来,摔成了脑痴,别说叫他开锁,就是给他钥匙,他也不知道怎么用,这些您早就知道。” “当年,『偷楚盗安,掘龙藏萧』四大家族,各怀绝技,亲如手足,就连祖传的绝技,也不分你我,彼此传授,相互切磋。为此我祖上也跟楚家学了些开锁的技法,但没人能像她这样发挥得淋漓尽致,包括你、我开锁也没她快。” “这只能说是天赋,不容置疑的天赋。” 龙叔略微冷哼一声,也不看谭彪,见窗外已经离灯火不远,便用食指敲了敲车窗。谭彪立刻给他开了车门。龙叔站稳以后,便向后备厢走去,他脱下风衣,拿掉帽子,又伸手扯去了嘴上的“一”字浓胡,从后备厢里拿出一双新鞋,换装完毕,才独自离去。 谭彪见龙叔走远,迅速掉转车头,赶回红丹河畔,将车隐在树林暗处,装备好水肺后,“扑通”一声,潜入水下。 谭彪潜入水下时,那女人正在石殿洞口,观察附近环境。她用手探了探洞口,感觉不到太明显的气流,她没敢摘去水肺,只拎着脚蹼,一点一点往上走去。由于脚伤未好,每一步走得都很拘谨。 她想,她所在的地方,应该是一条甬道。她稍微目测一下,洞宽约两米左右,斜坡而上,渐行渐宽,一时还望不见尽头。整体就像一个啤酒瓶,斜插在红丹河下。 甬道越走越宽,女人看了看两侧石壁,古朴凝重,不奢华,却另有一番厚重沉稳的王者之气。更让女人吃惊的是,两侧岩壁上,都有一条条均匀整齐的凿痕,犹如刻在岩壁上的岩画。女人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手摸了摸,距离相当均匀,都说葬狗坡下是狗墓,却没想到,狗墓竟然是这样的精雕细刻,实在叫人触目惊心。 女人疑惑,这狗墓至于这么精雕细琢吗?为什么要在石壁上刻出这些凿痕呢?这与石匠开采石料后,留下条形凿痕非常类似。为了采集石料,专门跑到水下,这岂不比地上开采更为费工、费时、费钱吗?可在取完石料后,为什么要做精加工处理呢?留下这一道道精细的凿痕呢?难道这里面还另有隐情? 不管怎样,有一点她可以确定,那就是这个水下石洞,是人工的。这就意味着,它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女人顺着台阶,一层一层,往上走着,岩壁上面的空间很大,要是没水的话,存放点东西是没什么问题的。 女人在甬道中走着走着,忽然感觉身后有一股气流,凉飕飕地从脑后吹来,使她忍不住回过头去看。身后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盏干竭的古灯,嵌在石壁之上。女人心想,这灯可能是古代工匠修建石洞时照明用的。她伸手摸向油灯,也不上眼,只凭手感摸探。突然,她感觉灯座下面有个洞眼,她仔细再摸,觉得像个锁眼,她立刻从头发里拿出单勾,小心拨弄。 “啪”的一声,女人心猜油灯要裂开,急忙闪身,往石壁上一靠。可她万万没有想到,油灯并没有异样发生,只听身后“吱嘎”一声,石壁突然开了。女人一脚踩空,立足不稳,摔了个正着。 女人倒地之后,竟觉出身下有样东西,她往下一看,冷汗顿时冒了一身。原来,她竟趴在了一具干尸上,刚好和干尸鼻子对鼻子,脸对脸,算她平日胆大,这时也是吓得不轻。干尸也不知死了有多久了,张着黑漆漆的大口,双眼位置,只剩下两个大窟窿,狰狞恐怖,直勾勾地对着女人的脸。好在还有水肺护着,不然她非把五脏全吐出来不可。 女人胡乱找个地方,想支撑起身子,却无意间从干尸的身上,扯下一样东西。她举起观看,上面土锈蒙面,根本看不出是个什么物件。这个女人想起葬狗坡下,一直流传着很多玄乎其玄的传说,听闻常有人畜失踪的事情发生,现在看来都与这个石殿脱不了关系。刚才那具干尸,定是陷在这洞窟中,被活活困死的。 这个推断不无道理,但女人并没有想到,自己正向一个沉睡千年的秘密,一点一点地靠近。而隐藏着这个秘密的洞窟,却是深不可测,危机重重。女人有一种莫名的恐慌涌上心头,也不敢再继续往前行动。俗话说:贼不走空趟,她将手上的东西,塞进潜水包里,转身往石洞外走去。她穿上脚蹼后,慢慢潜回水里。却不知,谭彪正往石洞处,慢慢游来了…… 再说萧错,此时已经跟着雪鸮,进入葬狗坡里。他不用猜也知道,何晓筝与狄康肯定是被困在迷魂眼里。但他怕惊动野兽,不敢大声呼喊这两人的名字,只能拿着手电四处寻找。一边找,一边不断提醒自己,这葬狗坡里,到处都是陷阱,要谨慎慢行,否则掉在坑里,就等于是给野兽送粮食来了。 萧错心里念叨着,念叨着,只觉脚下一空,整个人已经不在地面上,只留一声闷响,在树林里回荡…… 第七十六章 三界隐语 “什么动静?”待狄康被何晓筝从悬棺下拖出来后,只听到树林里传来一声闷叫,顾不上拍去身上的腐烂木渣和白骨,便朝前面望去。 “没什么动静!”何晓筝也仔细看过,四野寂静,只有漆黑一片。狄康眼中几乎喷出火来,被棺材盖头,疼得直吸凉气,那可是天大的晦气。但他越急,越是束手无策,只得连吐几口唾沫,本想骂几句粗口,却被何晓筝打断:“行了,别说了,省点力气想办法脱困行不行?咱们就按你说的,先破这六花阵。” 何晓筝把狄康扶到安全地方,擦去他额头灰尘,让他歇脚。稍后,狄康便缓过神来,又掏出纸笔,在纸上画出一个六花阵的审图,说:“六花阵,有圆阵、方阵、曲阵、纵阵、锐阵等阵形,这五种阵形各有五种变化,共有二十五种,是大唐李靖根据诸葛亮八阵法创制的阵法。之所以叫六花阵,是因为它的形状像六朵花一样。实际上它的结构是六边形,就目前科学发现,密封的蜂巢就是一个六边形的,它的特点是稳固,节省材料。可能当时李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所创造的六边形,却暗合了这种科学道理。你看,如果把树木,按照这么一种形状的军阵种植,那么人一旦进去,必困无疑……” 何晓筝看到阵图上方阵组成的六花形,有点像小时候玩的万花筒,顿时对这个六边形的古代军阵兴趣盎然,她问道:“狄康,你是不是有什么办法?要有就快说,别卖关子行不行,我们进坡,毫无准备,现在连口水都没了。我也不瞒你,我现在真有点害怕。” 狄康知道何晓筝不是胆小之人,她要说出害怕两字,那是因为她急了,因为目前的处境,虽然生命没受到威胁,但是神经几乎快要崩溃。于是,狄康安慰她说:“别担心,我看咱们虽然处在一个古怪的环境中,但暂时还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只要理清头绪,走出去不是问题。六花阵由边角组成,每两条边,就会形成一把锐利的尖刀,如果以草木为兵的,势必会在尖刀处留下记号,以迷惑敌人。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弄清楚这些眼睛的门道。你刚才说,这些眼睛下面的三道横线代表什么?” “三道横线代表三界。萨满教将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层为天堂,众神所居。中界是人和动植物所在。下界是阴间,分别为祖灵、一般亡灵和大小鬼魂所住。人类夹在中间,受着神灵福佑和鬼魂作祟的影响……” “行了,行了,三界……上、中、下……”狄康摸着树上的眼睛,又问:“我觉得咱们现在所面临的处境,与这些眼睛有一定的关系,可是……这些眼睛象征着什么呢?你看这图腾有分别吗?” “眼睛都不在一起,怎么对比不同?” “你是不是肚子一饿,脑袋就不好使?你刚才不是拍了些眼睛照片吗?赶紧调出来对比。” 何晓筝赶紧拿起相机,调出眼图腾,说:“这些眼睛形状都是一样的,神情也一样,除了描绘时出现的毛边现象,没看出异样之处。” 狄康一边看相机,一边在纸上画出图形。连画了十几双眼睛,这些眼睛凶悍透着诡异,威严透着高傲,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狄康看到眼睛下面的三道横线时,突然一拍大腿,说了句:“古人高明!” “你怎么了?” “你瞧这些眼睛虽然在形状、神情上不尽相同,但你仔细看就会发现,它们有一个地方是在变化的。” “什么地方?” “你看这眼睛下面的三道横线,从宗教的意义上说,他们是代表着萨满的三界,但从感观上说,它们还代表着方向。你看,这三条横线以中间线为坐标,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我们现在迷失了方向,自然是找不到北。但你再仔细看就会明白,这三条线虽然长短不齐,却呈凸形。我基本可以确定,眼睛是迷惑人的标志,而这三道横线,就是这阵势的指路标。” 何晓筝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树上的眼睛,完完整整不漏一个细节地看了一遍,才开口说道:“还是你眼毒啊,那赶紧走吧。”何晓筝心急如焚,狄康却不慌不忙,只知道盯着树上的眼睛。何晓筝又催促道:“你快点行不行,再待下去,没准这里再出现什么变化。” 何晓筝拉着狄康往前走,俩人一前一后,跟得很紧,但仍是提心吊胆。狄康在定夺方向时,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问何晓筝:“你刚才说,这些眼睛是萨满画的,他们为什么要画这些眼睛?” “很久以前,这里有任县太爷,家中连死了几房姨太太,他认为是中邪,想请萨满给他驱魔。谁知道那位老萨满死活不去,县太爷一怒之下将她斩首。” “斩首了?死人能画眼睛吗?” “老萨满死后,被人拖进坡里行葬,据当时参加仪式的人说,在萨满拖尸的路上,发现了很多抓痕,人们突然意识到,那个老萨满被斩首后,还能活动。后来,人们再进林子来的时候,就发现林子里有很多眼睛。” 狄康冷笑了一声:“难道那位老萨满想借眼寻头?” “听说,那老萨满经常在葬狗坡里出没,寻找她被砍掉的头,她每次出现的时候,都是左手拿刀,右手拿石,边走边敲,发出“嘭嘭嘭”的声音……” “这证明你和老萨满有过谈话?我想,她在没了头之后,说话一定非常困难。” “你──我只是告诉你我听到的而已。”何晓筝刚要动怒,却听身后转来几声“嘭嘭嘭”的声音…… “什么声音?”何晓筝不由地抬头向四周看去。 “一定是无头萨满,你听,她好像正朝这边走来,『嘭嘭嘭』……” 何晓筝紧张地朝四周看去,前方显得很模糊,没有风,整个坡里都显得十分寂静。她站在地上,一动不动。显然,她是真的听到了什么声音,正严重地刺激着她的耳膜:“嘭嘭嘭……” 何晓筝猛然回头,却见狄康一手拿着“钢鹰”,一手拿着一个石头,边走边敲。何晓筝怒了,冲过去,抢下狄康手里的石头,对着树丛远远地扔了过去。 狄康一阵诡笑:“瞧你紧张的样子,有我在这,少不了你一根汗毛。”狄康把“钢鹰”重新插进腰间。何晓筝叫狄康闭嘴,不要吭声,慢慢前行。眼看手里的电筒光线越来越弱了,俩人心中又开始担心起来。 不一会儿,前面又传来“嘭嘭嘭”的声音,何晓筝扭头怒斥狄康:“你怎么还敲?”狄康莫名奇妙地看着何晓筝,举着双手,说道:“我没敲了,石头是你扔的。你瞧,我的『钢鹰』还插在腰上呢。” 何晓筝看见狄康的手确实空空的,可耳朵里还是隐约传来“嘭嘭嘭”的声音,她不仅又问了一句:“那声音从哪来的?” 狄康站定了脚步,也侧耳聆听,树林里的确隐约起伏着“嘭嘭嘭”声音。耳听嘭声甚近,怵人心神,皆是又惊又疑,正拿不定主意,是否要闯上前去看个究竟,电筒却猛然熄灭,树林里的那些眼睛,随着电光立刻消失了。眼前只剩下一片无尽的黑暗,叫他们如何不怕?越往前走,何晓筝的心跳就越快,走着,走着,那种“嘭嘭嘭”声,突然没了。 何晓筝松了口气,她想起了相机,对着树拍照,就能看到眼睛下面的横线,就在闪光灯闪过的那一瞬间。地面上的枯树叶,突然炸开,看不清楚,出来何物,只知道一把抓在何晓筝的腿上,使她拼命挣扎着大叫一声:“有情况……” 第七十七章 相窥互探 听到何晓筝惊呼,狄康一把拽住她,本想拦腰抱住,哪知道,何晓筝身后背着一个大包,里面又装着尸骨,挡在狄康胸前,使他根本无法围抱住何晓筝。 何晓筝受惊之后,瘫坐在地上。天知道,来者是人是鬼,惊奇骇异间,吓得面无血色,全然不知该做何理会,只好用脚使劲下踹。如今,陷入眼下这般境地,接下来不管是死是活,也只有听天由命。可那团黑影,身法却快得难以思量。狄康见状发急,没了电筒,四下一片漆黑,他实在看不清何晓筝腿上的是“手”,还是“爪”,心里只自言自语地喊道:“大事不好。”说完,他腾出一只手来,从腰间拔出“钢鹰”,准备与地下之“人”拼个你死我活。 不料,就在狄康挥刀砍去时,从地下突然冒一束光来,接而便是气喘吁吁的声音:“快……快拉我一把。” 狄康听得清楚,说的是汉语,而且声音十分熟悉,立刻收了刀,边拖住何晓筝,边朝前看去。从乱树枝下爬出的果然是人。狄康仔细看过,那人有头,是萧错。 狄康赶紧伸手,拽住萧错的胳膊,帮他上了坑。萧错上坑后,见何晓筝身背大包,半躺在地,顿生心计,随即假装趔趄,倒在何晓筝身边。趁何晓筝一呆之际,手顺势搭在她的背包上,摸了一把。萧错摸宝虽然没格格灵性,但他已经能感觉出,包内是具尸体,手感有软有硬,如果猜得不错,已被动物啃食大半。 果然不出娜仁萨满所料,确是一尸三命,但那尸骨是孩子,是成人,和雪鸮抓来的人脚是不是一体,萧错不敢肯定。再想仔细摸时,何晓筝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经过多次惊吓,她早吓得魂飞魄散,与萧错相对凝视后,不禁大怒,上去就是一拳,骂道:“这三更半夜的,又在死人坡里,你从地里冒出来干什么?” 萧错皱眉,避开拳头,说道:“你哪里知道,葬狗坡到处都是泥潭、石坑。这脚下是个石缝,有两人多高,我费了半天劲,才算抓到一样东西,想借把力气上来,谁想竟是人腿。” 何晓筝听后,脸色微微发紫,若不是被困葬区,早已发作,当下强忍怒气,不肯吭声。待三人缓过气来后,狄康问萧错:“你怎么进坡来了?”萧错说:“池姨跟我说,何晓筝进坡了,叫我来找找你们。我就知道,你们走不出这迷魂眼。” 狄康搔头,不以为然,说道:“什么迷魂眼?根本就是个变异的六花军阵,我已经把它破了。” “破了?那你们怎么还在这拉磨转悠?”萧错听到六花军阵,暗赞了一下狄康的睿智。在葬狗坡被困死的人不计其数,就连他们萧家也是依靠雪鸮进出坡内。 “电筒没电了,到处漆黑一片,不然早出坡了。”狄康说得不错,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坡边了,何晓筝已经能感觉到,脚下有些坡度,这就意味着他们的路线是正确的,至少是往下坡的方向走的。 没想到萧错却啧、啧、啧三声,脸现鄙夷之色,说道:“自古以来,没听说谁能破得了这迷魂之眼。你说是六花军阵,我倒也信你几分。但你可知道,这迷魂眼,死愚活智。它能将愚蠢的人活活困死,也能将聪明的人平安送出坡外。实话和你说了吧,这道迷魂眼,目的是阻拦人进山,你若能进得嘎纳山里,才算真正破解。” 狄康并非探险专家,对嘎纳山毫无兴趣,但听到萧错宣布他破阵失败,神色尴尬,没想到这葬狗坡还有这番名堂,当下只阴沉着脸不做声。何晓筝突然想起林中怪声,连忙质问萧错:“对了,你刚才听到『嘭嘭嘭』的声音了吗?” “嘭嘭嘭?你说的是不是这声音?”萧错从腰间抽出一把腰刀,蹲在地上,把刀伸向坑里,“嘭嘭嘭”地敲打着坑壁,而后说:“这是个石缝,可能地震时裂开的,幸好我带着装备,凿了几个小坑,才算爬了出来。否则,找不到你们,我还得搭上条小命。”萧错敲完,收了腰刀,转脸望着何晓筝,又问:“你们俩闲得没事,进葬狗坡干什么?寻宝?探秘?” “寻哪门子的宝,我们来找……”狄康刚吐一半,却被何晓筝暗捏一把。狄康立刻就把“尸体”二字生吞下去。想到那尸骨手里的老嘎乌,实在不适合跟萧错透露太多。狄康凝神思索,他在想办法,试探这只老嘎乌是不是萧错的。 萧错见狄康把话咽了,觉出几分不对,心想狄康以往在文物稽查队查案的时候,遇事总喜欢跟他商议,今日怎么知道玩花花肠子?萧错转念又想,狄康与何晓筝一定是在坡里发现了什么,而且是很重要的东西。是尸体?不,一具尸体有什么好隐瞒的? 萧错偷偷瞄了一眼狄康的背包,不沉,但很满。是水和吃的?不对,萧错算了算,狄康与何晓筝来葬狗坡至少有两顿饭的工夫,如果是水和吃的,应该所剩无几。萧错又看了看狄康的嘴唇,干裂枯燥,至少缺了两个小时的水。那么,背包没有水和吃的,怎么会高高鼓起呢?尸体?不对,何晓筝的包里才是尸体。 空想不是个办法,萧错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不再问话。他从包里拿出两瓶水来,递给何晓筝一瓶,又走到狄康面前,递给他一瓶,就在狄康伸手接水的时候,萧错手一松,水瓶掉在地上。狄康嘟囔一句,弯腰捡水。这时候,萧错注意了,狄康弯腰的时候,很不方便,这说明包里的东西是硬的、有些长度的东西。当狄康捡水起身的时候,萧错心里一毛,狄康的背包里,分明印出一个颅骨的模样,难道狄康的背包里,也装着尸骨?萧错隔皮猜瓜,不敢轻易定论。 狄康捡起水,一口气喝了半瓶下去。心想着,如果能摸一下萧错的胸口就好了,可是俩大老爷们怎么能玩拥抱呢?随便去摸一把萧错,非得挨踹不可。狄康想着想着,一口气没上来,被呛得眼冒金花,顺势朝萧错怀里冲去。 萧错万万没想到,机会竟然说来就来,趁机抱住了狄康,向他背后摸去。狄康也趁机摸了一下萧错的胸口,萧错的胸口确实还戴着东西,很硬,但不是老嘎乌的形状。母亲的遗物怎么说换就换了呢?狄康寻思着,萧错脖子上戴的是什么?什么东西可以代替母亲的遗物呢? 萧错趁狄康发怔之时,摸到了他身后的背包,这回他确认了,包里是人骨,比何晓筝的大。萧错是个敏感之人,他已经感觉出,狄康也摸了他一把。萧错心下一惊,赶紧松手,推开狄康,心里立刻泛起嘀咕,狄康摸他胸口干什么? 这不是一个随意的动作,是有意窥探。萧错细品了一下何晓筝和狄康的摸骨手感,他猜何晓筝身上背的尸骨,虽然显得很重,但个头不大,是个孩子,最多六七岁,估计雪鸮抓来的那只脚就是这具尸骨上的。再看狄康身上,没什么重量,仅仅是空占着地方,肯定是一副大人骨架。 这俩人为什么要去葬区里背尸骨呢?难道他们已经推断出一尸三命?萧错需要快速作出判断,一旦出坡,便会跟他们分道扬镳。尸骨进了法医室,再想去试探就是难上加难。萧错想,狄康是警察,何晓筝是法医,对,一定是非正常死亡的尸骨,才会背出坡来。 可是,格格出事当天,娜仁萨满明明说的是:一尸三命,如今两人却一人一包尸骨,还鬼鬼祟祟,遮遮掩掩,故作神秘,这是为什么? 萧错往阴森森的树林里看了看,问题太过复杂,一时间肯定解决不了,先出坡再说。狄康听到出坡,心里不仅兴奋起来,急忙向萧错借电筒,说要继续破阵。萧错白了他一眼,朝头顶吹了声口哨,雪鸮便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在他手臂上。 萧错拉着狄康,往坡外就走。没想到狄康还不情愿地叫唤着:“别拉我,这里真的是古代军阵,而且我能断定,这不是萨满干的,是正规军人设计的,这里有名堂……嘿,你怎么不信我呢?”萧错可不管他那一套,只拉着狄康的胳膊,往坡外拖。 第七十八章 尸骨身份 再说那女人,出了石殿,潜入水下后,却见有光影闪动,急忙躲在水藻后面,不敢乱动。来人正是谭彪,他并没有直接进入石洞,而是在洞口左右窥探。 这水下不比陆地,呼吸全靠身后气瓶。由于女人在潜入萧家时,受过脚伤,行动不便,这次下水,只背一个气瓶。潜水时使用单只气瓶,供气时间基本在四十到五十分钟之间,而且会随深度加大而减少。水肺潜水虽然可以让人随心所欲地在水下悠游,但在有限的空气使用完毕之前,就必须要浮出水面。也就是说,谭彪在洞口徘徊的时间越长,女人的危险性就越大。 女人只希望谭彪窥探一番,就进入石洞,她也就有了脱身的空当。但最让女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谭彪居然朝水藻处不断打探。女人不禁浑身一荡,心下也是害怕,但强装镇定,想着如何去应付谭彪。 这水下事情,可算是龙叔生平大事,既然有心瞒她,其间必有道理。虽然她与谭彪亲如兄妹,但龙叔却是心狠手辣。谭彪会袒护她吗?袒护她就是背叛龙叔,谭彪的计划也会功亏一篑。即使袒护过去,她多年的处心积虑也会因此毁于一旦。 谭彪似乎打定主意,窥其究竟,他开始向水藻方向游去。女人前后思想,与其叫谭彪抓个现形,不如自己主动走出来,以好奇为由,搪塞过去,只要哄住谭彪,不泄露给龙叔知道,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就在女人横下心,壮着胆子要浮出水藻时,脚下却被水藻绊住,使她动身不得。而就在这时,谭彪却突然转身,往回游去,看也不看身后,直接进入石洞。 女人这下才松了口气,急忙取出潜水刀,割断缠在腿上水藻,迅速离开。女人浮出水面,脱下脚蹼,拿去了呼吸管,扯去头上、身上的水藻,一瘸一拐,匆匆离开。 少时,谭彪从石洞里出来。他朝水藻处游去,仔细观看被割断的水藻…… 萧错、何晓筝与狄康出了坡后,天色已经大亮。萧错见雪鸮抓来的那只人脚还在石狗边上,故意闪在一边系鞋带,那意思很明白,叫这两人赶紧把人脚带回去研究。还是狄康眼毒,看到那只人脚后,立即给何晓筝递了个眼色。何晓筝会意,悄悄从包里找出袋子。狄康见萧错起身,立刻上前拉起萧错,支支吾吾说了些客套话,回头瞥到何晓筝收拾完毕,才放开萧错。 萧错露出一丝鄙笑,狄康这小心眼耍的,全在他的掌控之中。萧错叫两人去他家吃点早饭,换身衣服再走,狄康还惦记着那块髀石,急忙点头答应,可何晓筝却掐了他一把,催他赶紧回局里。萧错还有意问了什么事,狄康只说回局里再查一下萧楚格的遗物,看看有什么线索。萧错知道,这只不过是些搪塞之话。 三人分道扬镳,萧错转进耶那村,躲在巴图家院外偷窥。巴图不在家,他老婆正端着碗给孙子喂饭。萧错仔细看过,她手里的碗上印“丰收”二字,是“文革”时期的小瓷碗。由于这一历史时期非常特殊,现代陶瓷中把“文革”时期的陶瓷单独分为一类,即“文革”时期陶瓷,眼下正是收藏界的新宠。萧错心想,巴图是个“腿子”,这样的碗在手里哪能留住?分明是刚淘出来的货。 再看巴图的孙子,目光呆滞,无心吃饭,只抓着一个铁叉,不断敲击门框上铁环,发出嘭、嘭、嘭的声音。 萧错心下犯疑,何晓筝身上背的不是巴图的孙子,那会是谁?尸骨跟格格的案子有没有关系?萧错不敢肯定,但萧错能肯定那尸体一定和他有关系,否则狄康也不会跟他玩瞒天过海。 萧错看表,已经十点多了,正是三天前,格格出事的时间。他心头一酸,转身要走,却见巴图屋内设有跳神巫堂,萧错立刻明白,这是萨满的招魂术,也就意味着这孩子受过惊吓,失掉了魂魄。萧错想到这儿,悄悄掏出手机,偷偷给巴图的孙子拍了张照片…… 何晓筝和狄康回到局里,各自换了衣服,狼吞虎咽吃了早饭后,便开始分头行动,狄康去查最近的失踪报案,何晓筝则回法医室,鉴定死者身份。 何晓筝进了法医室,先打开孩子的尸体袋,查看里面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她在死者的头发里,发现了根草,仔细再看,不是陆地植物,是水藻。 何晓筝收好水藻,进行初步检查后,将残肢和躯干清洗干净,然后,她要对所有的尸骨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了,何晓筝又解剖了狄康拎回来的老鼠,在里面寻找残留的指骨,有幸的是,孩子的手指基本没有丢失。但令人遗憾的是,孩子的尸骨已经凑不完整,凶手在做抛尸这件事时就像丢垃圾一样轻松,何晓筝强忍住心中对暴行的愤怒,强迫自己集中精神。 正在何晓筝工作之际,狄康匆匆赶到法医室找何晓筝,直接就问:“查出死因了吗?”何晓筝看着狄康没说话。狄康又问:“我想知道,你这边进行得怎样了?” “我先说一下尸检情况:测得尸长125米,在死者左顶骨处,有一直径15厘米的类圆形创口,距足跟高125米,其边缘不甚整齐。在创口浅面,没有发现火药,在创口周边皮肤上,也没有发现有明显的烟荤和烧伤痕。头发上粘有脑组织和血团,应该是射出口。另外,在头发和眉毛处,也未见烧焦现象,在显微镜下也未见异常。” “没有烟荤和烧伤痕?如果是枪击,至少在一米之外。伤口有些凸凹不平,就说明不是正角度命中的。” 何晓筝没有回答狄康的问题,继续说道:“解剖后,我发现死者太阳穴右侧颞骨缺损,骨折面向内凹陷,形成一个空洞,应该是射入口,并测得太阳穴颞骨骨折空洞距足跟距离为120米。” “这样算来,射击位置应该在2米开外,从现场照片实图,结合血迹分析来看,凶器来自萧楚格发生车祸的马路上。射击角度向下倾斜,说明凶手比死者矮。可死者才六七岁,身高不过才125米。难道凶手也是个小孩子?” “玩枪的孩子很多,但玩真枪的没几个。”何晓筝冷眼蔑视,狄康和她目光相对,毫无畏缩之意。两人相向而立,凝视半晌,何晓筝才接着说:“颅骨其他部位未见损伤,在挖出的脑组织里,虽然没有找到火药残留物,但我发现了其他物体。” “什么?” “紫红色砂砾泥。经化验,是葬狗坡附近的。” “紫红色砂砾泥怎么会跑到人脑里?” “我也不太清楚,但是,你放心,肯定有比见鬼更好的解释,只是时间问题,你那边有什么进展吗?” 狄康长吁了一口气,说道:“我查过了,附近没有谁家的孩子报失踪,如果不尽快确定这孩子的身份,我们基本不会有什么进展。” “我取了死者的头发,做了DNA检测。我发现一个不可思议的问题。死者的发根是黑色的,而发梢却是棕色的。而在棕色的发梢处,我又发现了有很明显的对苯二胺。” “对苯二胺是染发剂里的东西,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怎么会去染发?” “这个不是最奇怪的,我在检查尸体的时候,从他面颊和眼眶上刮下来的碎屑里面,我发现成分很复杂,有滑石粉、蜂蜡、色素、香料、防腐剂、珠光剂和各种有机化合物等化学成分。” “这些是什么?” “女人常用的东西,比如眼影、胭脂等都含有这些成分。” “他化妆了?他是干什么的?是马戏团的侏儒?” “不,我检查了他的牙齿,确实只有六七岁,而且他确实是男性。” “难道是变态杀手干的?在杀这个孩子的时候给他化了妆?可墨里州治安一向很好,没听说哪儿出过虐童的变态杀手。能不能想办法,把他相貌还原?” “我正在做,你过来看。”何晓筝带狄康坐在电脑边,说,“他很帅,是个很可爱的孩子。他的头发很长,我现在把头发还原,你看,在没被染发的时候,应该是这样的。另外,我在死者的头发里发现一样东西,至少能缩短他的活动范围。” “看起来像植物,但不是葬狗坡的,是红丹河里的水藻。他在死前去红丹河游泳?不可能!化了妆去水里游泳?这太不符合逻辑了,马上检查一下死者的衣物。” 狄康把从葬狗坡收拾来的衣物,一件一件地仔细检查,除了孩子的衣服外,还有一件成人血衣。狄康边看边对何晓筝说:“死者的衣物,有白衬衣,黑外套,还有领结,应该是礼服。染发、化妆、礼服……”狄康暗暗奇怪,心中想起一事,“我小时候,参加过一次演出,老师把我的脸抹得像猴子屁股。演出?化妆?礼服?对,这孩子很可能是参加演出的,是什么演出,让他的家人这么费尽心思打扮他?” “我看过他的手部骨骼,手指受力骨骼很像一个人。” “谁?” “萧楚格。” “萧楚格是盲人,她的手指就是她的眼睛。” “不,萧楚格还有她的爱好。” “你是说摸宝?开什么玩笑,这孩子才几岁,别说摸宝了,就是看也看不明白。” “你难道不知道萧楚格还有个爱好吗?” “什么爱好?” “萧楚格的钢琴弹得非常好,她是耶那村的音乐老师,出事当天,我在现场看到了一本琴谱……” “萧楚格是盲人,她带琴谱干什么?” 第七十九章 祸起水藻 狄康的问题,此时也在困扰萧错。他始终不明白,当日,格格为什么非要出门送琴谱,他查过家里的电话,格格出事之前,曾经给一个叫梅雅的女人打过电话。 当时,萧错并没有多心,因为梅雅的儿子豆豆是萧楚格的学生,三岁就跟格格学钢琴,格格常说他有音乐天赋,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还专门订购一本新琴谱,帮他比赛。有一点,萧错心存有疑,那天他专门给格格请了假,她出门时间比上班时间晚了半小时,可凶手却能了如指掌,在格格出去送琴谱时下手。 难道是梅雅? 萧错给梅雅打过电话,询问当日情况,梅雅当时正在外地。她说是萧老师主动打电话给她,还约她去耶那村村口拿琴谱。萧错问梅雅怎么在外地,豆豆呢?梅雅说,豆豆跟他爸了。萧错放下电话,又想起王妈。当日,他再三交代王妈不要叫格格外出,王妈一辈子都是言听计从,那天怎么会让格格走了呢?这事萧错不能提,一提王妈的眼泪就止不住,哭着说格格出去的时候还没有下雾。 萧错赶到交警大队,找到了何敬业,何敬业正在办理退休手续,萧错要求见见猴渣。何敬业说,猴渣这几天就要放出来了。萧错问,查清楚奔驰车是怎么花的吗?何敬业指了指门口,说那两个人就是野生动物组织的研究员,他们说猴渣的车,可能是大型飞禽造成的,大家都认为那些划痕是抓痕。等两天痕迹证据出来,猴渣就可以回家了。 萧错要求见猴渣,何敬业认为猴渣不直接涉及萧楚格的案子,也就答应了。萧错见到猴渣的时候,使了个眼色,叫猴渣不要吭声,他悄悄掏出手机,问了句:“那天你看见的孩子,是他吗?”猴渣张着大嘴,仔细看了看,点了点头,他对那孩子的记忆太深刻了。猴渣确认了照片,又紧接着反问萧错:“那玉你盘了吗?”萧错起身,握着猴渣的手,说:“等你出来,就盘……”萧错还想说话,觉得嗓子发哽,不再说话。 萧错出去跟何敬业说告辞时,何敬业正在收拾东西,他手里拿着萧楚格出事那天做的轮胎痕迹浇铸模,稍微迟疑一下,想着这东西对案件似乎没什么作用,是交给那个毫无断案经验的狄康呢,还是叫它在这儿睡大觉? 狄康此时正在绞尽脑汁分析死者的身份,他怀疑,这孩子的死亡,跟萧楚格的死亡有很大的关联。狄康对何晓筝说:“什么琴谱这么重要,非要大雾天送?除非是参加钢琴比赛的。我马上去查谁家的孩子缺席了钢琴比赛。” “不,我认为,这孩子是在比赛结束后死亡的。如果没有参加比赛的话,那么这个孩子的家长一定会着急,可孩子已经死亡两三天了,居然还没有人报案,这说明,这个孩子死时,比赛已经结束。萧楚格是个盲人,她虽然是耶那村的小学老师,但带的钢琴学生肯定不多,带的学生应该不会很多,你马上问问萧错就会知晓。” “此事不宜问萧错,直接问耶那村小学的校长吧,我立刻去查。” 狄康见到梅雅时,她似乎还不愿意接受豆豆死亡的消息。她问狄康:“你们说,我连他最后的样子都见不到了,是什么意思?”狄康很遗憾地说道:“孩子是在葬狗坡里找到的,成百只老鼠和一些鸟禽咬噬了他。” 梅雅听到这些,目光变得呆滞,狄康能看得出,她不愿意流泪。她只是看着天花板,揉搓衣角,在不经意间,衣服上的褶皱,很快爬上她的眉间,她自言自语着:“你们不知道,他有多漂亮,他头发很长,眼睛也很大,能告诉我,他的手还完整吗……” “手部很完整,只是眼睛不在了……” “手在就好,他……走得痛苦吗?你知道……他才七岁……” “伤在头上,死亡几乎是一瞬间的……” 梅雅没哭,反而含着泪笑了笑:“他比完赛的时候,还一路活蹦乱跳地跟我说,他发挥得很好……他要去告诉萧老师……” “萧老师?是萧楚格吗?” “是的……她是个盲人,我儿子就是他一手教出来的。从孩子三岁起,就开始弹钢琴。她说我儿子很有音乐天赋。为了这次比赛,我专门给他定做了新礼服,染了发,还化了妆……” “准备去参加钢琴比赛的?” “是的。这比赛很重要,有很多经纪人在选钢琴小王子,所以我尽量把他打扮漂亮些……”梅雅一直在忍,把眼泪忍住,她似乎还能看见,豆豆在她面前撒娇的模样,是的,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会让人产生幻觉。 “比赛之前,你有没有打电话给萧老师,叫她给你送琴谱?” “没有,萧老师是盲人,走路不方便。本来是说好我去她学校拿的,但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今天不去学校,马上给我送去。” “你们俩见面了吗?” “没有,我等了半天,她也没过来,我打电话给萧家,王妈说萧老师出去了。我看时间快来不及了,就没继续等。” “那时候是几点?” “我儿子八点半开赛,我们八点走的。豆豆抽号是第一个上场,他弹完曲子是九点半,因为我要出差,所以就提前带着豆豆回来了,到耶那村应该有十点。” “回来的时候经过葬狗坡了吗?” “没有,因为下雾了,我们从红丹河绕路回来的。跟豆豆他爸说好,比完赛他要来接儿子,因为下雾,他叫我先把孩子放在巴图家。我根本不知道豆豆出事了,这两天我一直以为孩子在他爸那儿。” “他爸是谁?为什么要把孩子放在巴图家?” “他爸是王二,开货车的。我们离婚好几年了。他一直想跟我要孩子,我不给他看孩子,他就威胁我,如果他看到孩子,他就会一枪打死他,谁也见不到。” “王二有枪?” “他原来有杆兔子枪,现在枪还在不在,我不太清楚。我们分开好几年了……” 狄康转身告诉身边的小警察说:“通知王二,他再也见不到孩子了。” 梅雅走了,她费了很大劲才没有当着狄康的面哭出来,但是一出门,一下楼,想到再也看不到孩子的时候,眼泪就出来了…… 王二此时刚刚出了红丹河,正准备和他相好的娜娜出去兜风。娜娜跟了他很多年,一直想要辆车子。赶上前两天谭彪叫王二处理帕萨特,王二觉得那辆车才开两天,没沾过血,也没出过事,开到外地低价卖了,不如便宜自己。再说,那辆车本来就是用王二的户头买的,便偷偷留给娜娜了,却不知留的是祸根。 王二赶到警察局,听闻儿子死了,痛不欲生,他对狄康说:“豆豆出生的时候,我就下岗了,买了个车,贷了很多钱。他妈妈没办法忍受我在外面瞎搞,就和我离婚了。那天一大早,我就去了耶那村,和梅雅说好,等孩子比赛完,我接过来住几天,没想到车在鬼街口翻了,加上下大雾,没办法接儿子。梅雅说她要出差,如果我不接走的话,她就把孩子送她外婆那儿。我说先把孩子放巴图家,等大雾散了我就回去接他。” “你去接孩子了吗?” “去了,巴图说豆豆回他外婆家了,我没接到。” “你去耶那村的时候,经过葬狗坡了吗?” “没有,葬狗坡那地方邪气,能不打那儿过,就不打那儿过,我是从红丹河绕路过去的。” “你认识这个东西吗?”狄康拿出一个铁叉。 “认识,这是巴图让村口的铁匠给做的弹弓。他孙子和我儿子一般大,俩人喜欢在葬狗坡边打鸟玩。” 狄康看着王二,在他身边转了转,闻出一股河水的腥气,又问:“你经常在红丹河附近吗?”王二脸色大变,怒道:“这跟我儿子的死因有关系吗?”狄康不说话,只围着王二转,他趁王二低头时,从王二的头发里拿出一样东西,他仔细一看,是根水藻,又向他打量片刻,才说:“我们只是想把事情串联起来,你下过红丹河水?” 王二刚死了儿子,又听狄康问的不是正题,心里又恨又急,反问道:“我现在只想知道是谁杀了我儿子!”狄康紧盯着王二的眼睛,说:“我知道,你一直想要回你的儿子,为了抚养权,你经常把你儿子偷偷带走。当然,爱子之心人人都有,在争夺中有一些情绪波动也是正常的。你清楚我说的话吗?” “不,我不明白,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当时听巴图说豆豆回他外婆那儿了,他外婆见我就骂,所以我没敢去接。我只想知道,我儿子是怎么死的。还有,你们会把遗体交给梅雅吗?” “在事情没弄清楚之前,我们暂时谁也不能给。” 王二走了,狄康拿着那截水藻,迅速赶往何晓筝那儿。 第八十章 石头杀手 狄康拿着水藻,立即赶到法医室,他对何晓筝说:“你看,这和豆豆身上的水藻是不是同一种类。”何晓筝接过一看,点头称是:“你怀疑是王二杀了自己的儿子?”狄康说:“不,王二那天不在葬狗坡,他在鬼街口。下雾那天,他的车翻在鬼街口,车里还带着一大块泥巴。” 何晓筝稍觉奇怪,忙问:“泥巴?” “我在豆豆的衣服上也发现了一些泥巴印记,是紫红色砂砾泥,真是有趣的巧合,王二车上也是块紫红色砂砾泥,我查他的时候,他竟然想跑。” “跑?那就说明有鬼。” “可我除了翻出一块髀石,什么都没找到。” “狄康,你看我在豆豆的口袋里找到一个石子,也带有紫红色砂砾泥。化验表明,不是葬狗坡马路上常见的小石头,而是红丹河附近的石头。” 狄康看了看石头,知其中必有文章,说:“这就说明豆豆参加完比赛,先是在红丹河玩,而后到的葬狗坡。可你说萧楚格是八点到九点死亡的,而猴渣与张友和都是在十点以后经过葬狗坡,豆豆回耶那村时,也在十点左右,也就说,豆豆的死亡时间和猴渣、张友和经过的时间相当符合,我现在严重怀疑,你对萧楚格的死亡时间推断有问题。” “我发誓,我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狄康见何晓筝发怒,赶紧转了话题:“既然死者头部是贯穿伤,那就马上进行弹道分析,寻找贯穿死者头颅的穿透物。还有,我觉得射击角度很邪门,你先去领个125米的模型来。我们用激光代替弹道,就可以知道子弹是从哪个方向发射的。” 死者身高125米,打入创口高120米,出口为125米,狄康排除站立射击的可能。何晓筝说血迹是向上喷溅,而弹道又向下倾斜得厉害,应该是低位射击。狄康继而又坐着,趴着,躺着射击,不仅找不到与弹道吻合的角度,也找不到合理的射击姿势,那么射击点到底在哪儿呢? 狄康说:“弹道向下倾斜,张友和夫妻、王二、巴图都是个子很高的成年人,就算射击的话,弹道应该是从顶骨入,从太阳穴颞骨出来才对,怎么会从太阳穴颞骨进去,从顶骨出来呢?” 何晓筝说:“洞穿部位在颅骨顶部,一般物体很难由该部位穿透,穿透物应具备高速才能通过。假如是钉子、钢钎之类物体进入颅脑,而且穿透两侧,除非造成颅骨巨大破坏,否则不可能拔得出来。你看,死者的伤口很奇怪,两侧创口相当小,直径仅约15厘米,且孔洞不规则,进出线路粗细一致,不像是子弹贯穿。如果是枪伤,死者的颅脑里怎么会有紫红色砂砾泥呢?” “从射击角度分析,穿透物是从地下冒出来的。难道有不明飞行物从地下冒出,带着紫红色砂砾泥,进入死者的脑袋?” “不,这比见鬼的难度还大。我对比过血迹,猴渣奔驰车上的血手印是豆豆的血。” “你是说猴渣见到的孩子,是豆豆?不对,豆豆长得很漂亮,而猴渣见到的孩子很丑。一个六七岁孩子,被射穿脑袋后,又穿越马路,又翻过猴渣的车,然后,又安然无恙地离开现场。这才是见鬼。” “你看现场照片,地上只有喷溅血迹,并没有血泊,说明死者被击中后,没有倒在草地上,而是倒在对面人的身上。如果豆豆对面这个人的身高超过150米,血柱就会被身体阻挡一大部分。” “你是说,站在豆豆对面也是一个孩子?血柱一部分从他头上飞过,一部分喷在他的手上,从而形成抛甩血迹。那他的手至少要抬到眼睛部位。”狄康拿起了豆豆的铁弹弓,拉开橡皮筋,做了一个瞄准的动作,双手的位置恰好在他的眼部。狄康似乎恍然大悟,立刻对何晓筝说:“猴渣看见的浑身是血的孩子,不是豆豆,是巴图的孙子,他当时一定站在豆豆的对面,正拉开弹弓瞄准豆豆……” 狄康的观点,很快得到何晓筝的肯定,狄康又将整个过程在心里默想了几遍,又觉得全无把握,还是预留后步为妙,于是他问何晓筝:“如果豆豆满脸是血地倒在你怀里,你会怎么样?” “如果我不是法医的话,我会拔腿就跑。”何晓筝说完和狄康对视了一下,然后双方会意,脸上神情古怪至极,又是诧异,又是伤心,又是愤怒。 何晓筝继续说道:“在尸骨检验中,我发现死者下颌发生骨折。起初我认为,是死者在被击倒的时候,下颌落地造成的。后来,从血迹形态分析,我发现豆豆死后并没有倒地。他是生前倒在地,下颌摔在石头上,造成的骨折。” “倒地原因?” “初步推测,是被石子击中倒地。你看他背后,这是生前留下的淤伤。虽然老鼠给我们留下的皮肉并不多,但已经足够证明伤痕来源。这个可怜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拼命奔跑,直到死亡的那一刻,手里还抓着老嘎乌不放。你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吗?” “这意味着老嘎乌对豆豆很重要,还意味着他背后有人在追赶他,一定是巴图祖孙俩。水藻、紫红色砂砾泥、贯穿伤、老嘎乌……”狄康仔细看着那个铁叉弹弓,自言自语道,“看来我们要找的不是枪和子弹,而是一个石头杀手。”狄康想到这儿,立即喝道:“何晓筝! 何晓筝一呆,立刻回答:“到!” “收拾东西,马上出发,去葬狗坡,回到案发现场。根据弹道,推算射击点,寻找凶器。” 何晓筝立即道:“是!” 何晓筝站起身子,便觉一阵眩晕,昨夜在葬狗坡里担惊受怕,又不曾正经吃过什么东西,加之这几日睡眠不足,身子极是虚弱,差点一头栽倒。狄康忙问:“怎么了?”何晓筝自知严重透支体力,但她看着豆豆的死亡惨状,必须挺着。 两人一路颠簸,赶往葬狗坡。他们看到了虎尔赤依然趴在马路边,何晓筝与狄康都没敢正视虎尔赤,至少在找到凶手之前,他们都不敢正视这只狗。他们找到了豆豆摔倒时,磕坏下颔的石头。又通过“弹道曲线”,结合喷溅和抛甩血迹走向,找到一块带血的小石头。 狄康看着石头,对何晓筝说:“现在所有的问题,都应该叫巴图来回答。” 巴图祖孙被带回警察局,起初还想抵赖,但当他面对豆豆的尸体和包裹尸体的带血成衣时,却无狡辩之词。不多时,便对抛尸事件供认不讳,并阐述了一个令何晓筝和狄康都不能相信的案发过程。 巴图说,是他孙子用弹弓把豆豆打死的。 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用一个弹弓、一块小石头,想射穿豆豆的脑袋,谈何容易?狄康立即在电脑里进行对比,结果令他惊诧万分。石头的横断面和死者的创口形状吻合,基本可以确认,死者头部的贯穿伤,就是那块石头造成的。可是,弹弓发射出的石头,绝对达不到穿透颅骨的威力。何晓筝叫巴图说出当时各自所处位置,巴图说他站在豆豆的身后,他孙子站在豆豆的对面,非常符合何晓筝与狄康的推断。 狄康让巴图说出案发经过,巴图说:“我孙子在河边玩,捡到一个老嘎乌链子,豆豆非说是他老师家的东西,我孙子不给,他抢了就跑。我孙子拿弹弓,射了他背后,他摔倒了,可还是拼命跑。我看那东西挺值钱的,起了贼心,也追过去抢。哪知道,我孙子又用弹弓射他,豆豆就倒在我孙子身上,喷我孙子一手血。我一摸,断气了。就赶紧脱衣服,裹上豆豆,我孙子吓掉了魂,朝马路那边跑了,我抱着豆豆的尸体,也顾不上追他。”巴图说完,抱紧了孙子。何晓筝见他手里紧抓着铁弹弓不放,目光显得十分呆滞,问他什么也不说,确是惊吓过度。何晓筝猜想,豆豆死状并不可怕,他一定是被马路上的惨祸吓坏的。 何晓筝拉过狄康轻声说道:“巴图在撒谎,石头分明是从他孙子对面的马路方向射过来的。”狄康凝眉深思:“杀人抛尸都承认了,为什么要隐瞒石头射入方向?” “会不会是巴图射的?推到孩子身上,减轻责任?” “巴图的射击角度不符。” 何晓筝与狄康互相对了一下眼色后,又问巴图:“你看见马路上有车经过吗?”巴图说:“当时雾大,我听到一辆大车呼地过去时,没来得及看,豆豆就被我孙子射死了。” “是车先过去的,还是豆豆先死的?” “几乎是同时。” “有没有看见马路上的车祸?” “看到了,马路上到处都是血,还有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本想硬着头皮进葬狗坡抛尸,可我却听到一种怪声:呼哧、呼哧……” “呼哧、呼哧?你看清楚是什么了吗?”狄康立刻想起猴渣说的怪物,没等巴图说完,便抢先问话。 “只见雾里,有团黑影子,呼哧几下,就消失了,看不清是个什么事物。不过,那黑影撞到后面来的一辆小车上,我见那车停在那儿不走,只好抱着豆豆回村子里。好在当时雾大,他们没发现我。接着,葬狗坡来了很多警察和警车,我没敢出来,直到半夜,才敢出来抛尸。” “大车过去的时候,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人的惨叫声或者狗的叫声?” “没听见人的惨叫声,我听见狗叫了。” “狗从哪儿来的?” “大货车对面,狗在大货车前面,边叫边跟着那车跑。” 狄康叫人把巴图祖孙带下去后,对何晓筝说:“看样子,巴图并没有看到整个车祸的发生过程。”何晓筝回想着事发当天的情景,说:“现在,整个案件只有一个目击证人,而我们却无法让它开口说话。” “谁?” “萧楚格的导盲犬──虎尔赤。” 第八十一章 滴水穿石 萧错得到猴渣的确认,并没有立即赶往巴图家。他转到鬼街口,进了丽人婚庆公司。那天他拿走青花瓷片,一直没来兑现许胡子要的那个青花鼻烟壶。原想送了就走,可许胡子却缠着他,叫他帮忙把那件青花鱼藻纹蒜头瓶给找回来,花多少银子都认了。还说下周就是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能不能传授他一些点石成金的眼力。萧错急忙点头,说那件青花鱼藻纹蒜头瓶一有消息就会告诉他,至于点石成金的眼力,只能等到赌石大会开幕,这才算摆脱了许胡子。也就这么一个空当,萧错和狄康擦肩而过。 在过葬狗坡时,萧错看见了王妈。王妈拦下萧错的车子,指了指马路。萧错抬眼一看,心里顿时发哽。虎尔赤趴在格格死亡的地方,一动不动,眼睛四圈的毛,湿了一片。王妈手里拿着虎尔赤最爱吃的火腿,放在它鼻子下面,要搁平时,它早就一跃而起。现在,它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王妈说虎尔赤什么也不吃,每天跑到马路边,就这么趴着,看着路边。别说是只狗,换成人也要垮了。 萧错蹲下身体,轻轻把虎尔赤的头托起来,放在他胳膊上,摸着背毛安慰着它:“格格走了,我不能再没有你。”虎尔赤伸出舌头,舔了舔萧错的手,把头从他胳膊上移开,又趴在了格格死亡的地方。 王妈往虎尔赤嘴里塞吃的,塞进去,掉出来,再塞进去,又掉出来,直到它缓缓地把头扭在一边。王妈转过身去,偷偷抹泪。萧错弯下腰,轻轻抱起虎尔赤,慢慢放在车里后,他放弃了去耶那村找巴图,迅速奔往动物医院。 医生说拉布拉多猎犬,性格十分顽固,主人死了,它会选择自杀。萧错带着虎尔赤跑遍所有动物医院,他只想它能活下来,可每个医生都是这样和他说:“这只狗已经不行了,在我这儿只是多维持几天呼吸,多受几天罪。” 医生建议安乐死,但被萧错拒绝了。他不断叮嘱虎尔赤,要坚持活下去,直到他找到凶手,叫虎尔赤一口咬死他。虎尔赤不做声,只是看着萧错。萧错抹了把泪,事实根本不留给他难过的空隙,因为他很清楚,以何晓筝与狄康的判断能力,应该很快就会怀疑巴图。如果巴图真的参与这场阴谋,很快就会成为案件的替死鬼。而狄康那傻小子,只知道破案,根本不知道格格死亡的背后,还有一个庞大的组织。 怎么办?必须要在狄康到之前找到巴图。可萧错看着奄奄一息的虎尔赤,实在不忍心离开。 巴图被拘留后,狄康见何晓筝的脸色发白,决定先送她回家休息。两人刚刚出了公安局门口,只听“嘎”的一声,面前停了一辆崭新的悍马。 何晓筝所见到的悍马H6,是以H2为母体,量身定制的六轮四驱豪华越野车。车前50%除了门侧的H6标志外,和H2没有什么差异。但这辆H6在街上的现象,就比较有趣,很多人迎头过来,不会有太大反应,但当他们看到侧面后,绝对会驻足,并且把目光跟随车的后半部运动。总之,这辆悍马H6在街上确实很招摇,几乎被车周围能见度以内的所有视觉“抚摸”。 少时,从车里下来一位鼻梁架镜、身套西装的男人。很明显,他的精心装扮,给何晓筝造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何晓筝立即从车上下来,扑了过去,大声喊了句:“哥,怎么是你。” “我刚从日本回来,爸叫我接你下班,看你那脸色,又几天没睡觉了?”说话的是何震林,西装革履,又飙着悍马,尤其地显赫。他对着车里的狄康打了个招呼,又递了根烟,毕竟他们就快成一家人了。 狄康对这匹悍马,却是一副特不屑的表情。因为这是狄清为婚后度蜜月而改装的悍马,车身比H2长出了1米左右。当然,狄清为这100公分的奢华,多付出一百多万人民币。在节俭惯了的狄康眼里,何震林的铜臭味并没有萧错的古董味闻得顺鼻子,虽然他抛弃了狄清,但狄康似乎从来没怪过他。 “案子不破,没法睡觉,一闭眼就看到死者挣扎。”何晓筝跟狄康告别,坐进何震林的悍马里,扫了一眼悍马内部,三色光纤灯、镀铬顶篷、香槟酒杯、冰柜、胡桃木吧台和转角皮沙发的豪华越野车,绝对是能让何晓筝咋舌的物种,她问:“不是说,婚后才开新车吗?” 何震林笑了笑,说:“狄清的那辆车被扣。”何晓筝又问:“你的那辆老雅阁呢?我有本人类学的书,找不到了,我估计掉那车的后备厢里了。”何震林随口即说:“那辆破车,我给卖了。”何晓筝当下皱眉道:“卖了?那我的书呢?” “改天我再给你买一本。” “那书上我做了很多笔记的,就这么搭给你了?那雅阁不是说好给猴渣的吗?等他出来,不缠死你才怪。” “你放心,奔驰车刚上路就出事,而且还沾着萧楚格的血,我估计狄清不会再碰那车,肯定会无限期借给猴渣开的。所以,我留着那破车也没什么意思。对了,萧楚格的案子怎么样了?我听爸说,她死得很惨。”何震林启动车子,狄康随后跟上,可能是开惯小车的缘故,何震林驾驶这么个大家伙,还不太顺手,却被狄康超在前面。 “她死得很惨,支离破碎,线索很多,可一个目击证人都找不到。萧楚格出事那天,你要是从葬狗坡走就好了,也许能提供些线索。” “你知道,我最讨厌葬狗坡那条路,每次去机场,我都宁愿多烧点汽油,绕红丹河走。”何震林说着拿出一个精美盒子,递给何晓筝看,“akoya珍珠配钻首饰,你看漂亮吗?”何晓筝接过一看,便知价格不菲,惊叹道:“真漂亮,你去日本就是为了给狄清订购这个?”何震林脸露饱经沧桑的表情,说:“算卦的曾经说过,我的感情线太清晰,这辈子就能爱一个人。所以,这套akoya珍珠配钻首饰是为狄清量身定做的,独一无二。” “独一无二,就是说连我都没有吗?” 何震林听言,立刻感受到他人的嫉妒,更得意了,开着悍马就好像行驶在云端之上,很快和狄康并驾齐驱。“我想不通,像你这样貌美如花、赛西施的抢手货,怎么会找哥要首饰?”何晓筝非常尴尬地说:“抢手?早就是在学校里的事了,自从我上了班就滞销了。”何震林神秘一笑:“我想这与你战斗经验不足有关,看在你是我妹妹的分儿上,我就破例给你指点一二。” 何晓筝摆出一副你这不是鲁班门前弄大斧的口气问道:“你给我支着?” 何震林清了清嗓子,高深莫测地叹了口气,说:“虽然你这职业问题很大,但也不用太担心,毕竟破锅自有破锅盖,烂鬼自有烂女爱,你眼前就有只企鹅,你干吗还傻等北极熊?” 何晓筝不解,忙问:“什么意思?” 何震林一副忧心忡忡悲天怜人的样子对何晓筝说:“什么意思?就是同事之间恋个爱,明白吗?”何晓筝的笑容猛地僵住,一脸严肃地说道:“从人类学的角度上说,同事之间是不可以的。” “人类学还有这方面的讲究?” “高效的工作场所要建立在简单的人际关系上。否则天天暧昧,眼神放电,工作就会没有进展。” 何震林朝窗外斜了斜眼,目光落在了狄康的车子上:“等他玩够了枪,迟早要回去做狄氏总裁的。你要知道,狄中秋就这么一个儿子,机会就在你眼前,等到人比黄花瘦的时候,什么都晚了……”何晓筝狠狠地打断何震林的话,并摆出一副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样儿,说:“好不容易接我一次,胡言乱语地说些什么呢?” “怎么叫胡言乱语,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诚恳,太老实,不会撒谎,一撒谎我就头痛,从小就这样……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你那个研究动物的初恋情人啊?啊……你怎么掐我呀,轻点轻点……” “开门,我要下车。”再看何晓筝现在的表情,就好像想咬谁一口。 “不行,这么大了还使小孩子脾气,爸叫我一定把你弄回家。”何震林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了。可何震林并不知道,在街口的转弯处,有一摊积水,他飞似的冲了过去,弄得后面酒吧的杯架上就不断地传来干杯的声音。接而,便传来一阵骂声:“嘿,瞎眼睛开车啊,喷我家孩子一脑袋水。” 何晓筝朝外一看,街边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被溅得满头是水,急忙叫何震林停车,抽了几张纸巾,边给那孩子擦水,边道歉说:“真对不起,对不起,我给擦擦。要不,我去店里买身衣服给他换上?”那女人见何晓筝满脸歉意,又那么客气,也就作罢,带着孩子走了,临走时丢了句话:“没事,就是水脏了点,也不伤孩子。” 女人带着孩子走了,何晓筝却愣在地上,她看着地上的积水,反复地回想刚才水花溅起的过程,心中忽闪一计,对着车里的何震林喊道:“哥,我站在这儿,你把车倒回去,再轧一次这摊积水。” 何震林从车里探出头来,脸上充满惊奇神色,问道:“你疯了?你要知道,这可是庞然大物。”何晓筝双眉一竖,脸现怒容,随即收敛:“我没疯,你快点轧,速度快点。” 何震林素知这何晓筝行事喜欢出人意料,不守规则。只好将车后倒,加速后,从积水上轧了过去,水立即喷了何晓筝一身。何晓筝抹干净了脸,在脑袋里来回想了数遍水流喷溅的过程,她反复设想,如果碾压的不是水,而是石子的话,那么……何晓筝不敢往下想了,这么多天的苦思,居然被这汪积水给破了,真是寻觅天下,得来全不费工夫。她突然跑到何震林面前,喊了一声:“哥,谢谢你,我终于找到凶手了。” “你在说什么?难道我是凶手?”何震林顿时一愣,神色慌张地看着何晓筝。何晓筝并没有理会何震林的话,她立即掏出手机,给狄康打了过去:“狄康,豆豆不是巴图孙子射死的,是张友和杀死了豆豆。给你五分钟立即归队,在交警大队碰头,寻找凶器。” “啊?去交警大队寻找凶器?”这又是什么结论,狄康拿着电话,吃了一惊,可又不得不信,立刻掉转车头,赶往交警大队。 第八十二章 飞来横祸 谭彪见到王二哭丧,这才得知巴图出事,心里一连串的只叫:不妙。立即给龙叔打了个电话,说巴图蹲局子了。龙叔在电话里冷冷地说道:“找个人给他递句话:如果管不好舌头,我们替他管。” 谭彪又听巴图老婆说,老嘎乌链子在狄康手上。连骂了巴图的老婆半天,说缺钱到他这儿支应一声便罢,为什么非要去抢萧错的东西。萧错是何等人物,他的东西你能要得? 巴图的老婆说,萧家宅大东西老,随便出个夜壶都是民国以前的,你想那萧错成天带着的传家宝,该有多值钱啊?谭彪怒气冲天,又无法发作,只好给巴图老婆些钱,叫她暂时离开耶那村。 狄康赶到交警大队,在张友和的货车下面找到了何晓筝。何晓筝啪啪照了几张照片后,叫狄康把车轮胎卸掉带走。 何晓筝在轮胎花纹的凹槽里,取出一小块碎石,指着轮胎对狄康说:“你能想象出,它是怎么成为死亡之环的吗?”狄康听后,脸色诧异,又仔细端详一番,才自言自语说道,“轮胎:是张友和大货车上的。碎石:是葬狗坡马路上的,应该是张友和开车行驶经过葬狗坡时,嵌入轮胎里的。” 何晓筝早已想明此节,不禁哑然失笑:“要是有节目拿这种知识搞竞答,你就会拿个大奖,提前退休回家。”狄康似懂非懂,一怔之下,随即省悟:“我退休后会怀念你的幽默风趣的,还有你绝佳的观察力。但是,法官可不管推想有多完美,他们需要证据。” “我们会从这里找到答案。”何晓筝收敛笑容,在电脑里调出两块石头,一边掉换角度进行对比,一边对狄康说:“这两块石头,一块是在张友和轮胎里取出来的,一块是我们在葬狗坡,通过弹道轨迹而找到的贯穿豆豆脑袋的碎石。经过反复接点,我发现,这两块石头的断裂面有吻合点,互相咬合。” 狄康看着屏幕,脑中突然一跳醒转,指着相互吻合的碎石,说:“这两块石头,是同一块石头,一分为二的?老实说,我对这一连串的线索,根本完全摸不着头绪。只是觉得,应该能在豆豆这起命案里挖出萧楚格的死亡过程。” 何晓筝点了点头,又调出一块石头,说:“你再看这块石头,是从豆豆的口袋里发现的。我开始以为,这块石头是豆豆自己玩弹弓用的,现在看来我错了。你看这里,是豆豆胳膊下面的淤伤。为此,我们要感谢那些老鼠没有啃食到这里。” 狄康看了后说:“伤痕很浅,虽然是蓄意,但不能致命。”何晓筝又将豆豆口袋里的那块石头形状按压在伤痕上,说:“不大不小,正好吻合。”狄康诧异:“豆豆拿自己的石头,砸自己的身体?” “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这块石头虽然在豆豆的口袋里,但它上面却没有豆豆的指纹,只有巴图孙子的指纹。豆豆压根就没碰过这块石头,可石头怎么会在他口袋里呢?” “是射进去的,这点毫无疑问。”狄康在电脑上,重建了几次巴图孙子的射击过程,说,“从豆豆背后和腋下的伤痕来看,巴图的孙子并无攻击他头部的意图。这块石头,是从巴图孙子的弹弓发射出来的,击中了豆豆的腋下。我们知道,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射出的石头威力并不是很大,石头射在豆豆的衣服上后,没有足够的力量反弹出去,只能顺着衣服滑落,结果,掉进他的口袋里。” 何晓筝看着狄康,出神半晌,才敢说话:“现在基本可以肯定,巴图孙子射出的石头,并没有击中豆豆的脑袋。” 狄康再看轮胎时,恍然一惊,这一惊当真非同小可,随即喜意充塞胸臆,他说:“在巴图孙子射出这块石头的同时,张友和的大货车从马路上驶过,他自身患有狭窄空间恐惧症,在葬狗坡特殊的地形下,产生了轻微恐惧,于是大货车在下坡和转弯地段还处于疾行状态。十几吨的车碾压在石子上,就发生了崩裂,一半嵌入轮胎凹槽里,另一半则被汽车轮胎碾压崩飞,就像高速飞行的子弹一样射穿了豆豆的脑袋。” 何晓筝点头赞同,从电脑里调出豆豆的颅骨,说道:“死者的射入口是在太阳穴处,这个位置是颅顶骨、颧骨、蝶骨及颞骨的交会之处,此处是颅骨骨板最薄弱的部位,也是骨质脆弱的部位。你再看射出口,在颅骨顶骨处。婴儿出生时,由于颅骨骨化尚未完成,头部会有两块没有骨质的『天窗』,医学上称为『囟门』。豆豆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正处在儿童顶骨发育期,根本无法抵御这种高速飞行物。石头在贯穿豆豆脑袋时,留下了紫红色砂砾泥。这完全符合豆豆贯穿伤洞穿轨迹和现场血迹喷溅形态。” “碎石踢开了没有锁的门,从天窗飞了出去。”狄康长吁一口气,思绪终于从一团混乱中,逐渐清晰出来,“碎石穿越了头颅两片最薄弱区,形成了贯穿伤口,这样正好符合弹道轨迹,符合没有射击高度,也符合穿透物是从地下冒出来的鬼说法。” 何晓筝此时已无怀疑,同时也明白了个道理:“碎石从豆豆的顶骨飞出,落入草丛。造成巴图的误解,他以为豆豆是被自己孙子射死的。于是,就脱了衣服将豆豆裹住抱走……” 狄康将带血手印的奔驰车照片从电脑里调出,说:“巴图抱着豆豆尸体,走到马路上的时候,猴渣开车过来,导致巴图抛尸未成,只好转回耶那村。而他的孙子,由于受到惊吓,在大雾里迷失了方向,只好躲在猴渣的车后,留下了这个血手印。” 何晓筝用眼神赞许了狄康一下,狄康又提道:“在豆豆的衣服上发现的紫红色砂砾泥,怎么解释?”何晓筝说:“那泥可能是巴图抱豆豆的时候,沾上去的,因为巴图的孙子满手是血,而紫红色砂砾泥里没有血迹。” 狄康点了点头,又问:“那水藻的问题怎么解释?豆豆头发里为什么会有水藻?” 何晓筝不慌不忙,拿出水藻,说:“我还以为你不会问了呢,这水藻原本不是豆豆头发里的。我在水藻里发现巴图的头发。也就是说,是巴图抱豆豆的时候,掉在豆豆头发上的。” “这是红丹河特有的水藻,为什么同样的水藻也会出现在王二头上?”狄康默想几个来回,自言自语道,“这样算来,那天我在王二车里发现的那块紫红色砂砾泥,巴图也参与了。” “你说什么?” 狄康见何晓筝问他,急忙转了话题,说道:“推来算去,原来是场飞来横祸,仅仅是一件偶发的不幸事故。真没想到,我刚刚上任,就结了一票抛尸案。” “哎哟,你这脑袋瓜子不容易啊,一席话总结得好像我什么功劳都没有了?” 何康露出一脸坏笑,说:“别急,你还有机会,还有众多的问题等着你去解开。从现场的血迹排列看,张友和的货车是先碾压萧楚格,而后误伤豆豆。巴图的位置离马路很近,即使雾大看不清楚,听到惨叫声是必然的,何况巴图都听到狗叫声了,怎么会听不到人的惨叫呢?还有,虎尔赤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死也不会离开主人的,它怎么会不顾自己主人的死活,离开现场,而出现在张友和的车前,并且是迎面追车?” 何晓筝踌躇道:“虎尔赤一定是接到萧楚格的命令,去追凶手。” 狄康立即反驳:“不可能,一辆大货车从萧楚格身上碾压而过,死亡过程只有几秒,除了能发出一声惨叫以外根本没机会说话,何况发出指令呢?” “这就说明,萧楚格在张友和的车碾压之前就已经死亡。豆豆的死亡时间就可以证明,张友和确实是十点以后经过的葬狗坡,而萧楚格的死亡时间是8点到9点,张友和在整个事件中,仅仅是一个替死鬼,他碾压的只是一具尸体,尸体怎么会发出惨叫声呢?” “死了?可你在尸检报告上明明写着:萧楚格有过长时间的爬行,你是一名法医,你不能左手拿矛,右手拿盾地跟我说:是尸体在爬行。” 狄康已经感觉出,这案子最令人困惑的时候到了。他虽然没有丰富的侦破经验,但过于常人的敏锐触角,层层深入的逻辑思维还是应该有的。随时关注突发事件,并且不断找出疑点乃是警察必备的本能反应。现在,在狄康脑海深处,海天一线的地方,不断涌起波涛,由远而近翻滚着呼啸而来,喷薄欲出。 第八十三章 沉冤昭雪 豆豆被碎石击毙一案的破解,并没有使萧楚格的案子得到进展,而且还把何晓筝与狄康逼回起点。萧楚格在张友和的车轮下,到底是生还是死,他们必须从头开始,去重现萧楚格的死亡过程。 狄康将之前命案现场自西向东分成的八个不同区域从电脑里调出,除去豆豆惨案的血手印和高速度血迹,只剩下六个不同区域。 第一区域: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喷溅血点。 第二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东部。何晓筝在呕吐物附近发现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还发现了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 第三区域:琴谱和包,无血迹。发卡,有血迹。还有一个创可贴,有血迹。 第四区域:拖拉血痕。 第五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 第六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 狄康一番严词厉语,把何晓筝打坐到一边,一桩车祸,生出如此事端,确是罕见罕闻,他不敢掉以轻心,沉思许久,才说出自己的看法:“首先要判断出,萧楚格的行走方向。究竟是自西向东,王妈说,萧楚格是七点三十分离开萧家,按萧楚格的行走速度计算,二十五分钟就足可以到达耶那村,而梅雅是八点离开耶那村的,她说没见到萧楚格,这就说明萧楚格根本没有到达耶那村,她的行走方向还是自西向东。按照萧家到葬狗坡的路程计算,走到案发现场,应该是7∶40左右。这个时间与你判断的死亡时间,已经非常接近。” 何晓筝得到狄康的肯定,顿觉宽心,接着说:“第一区域的血泊,是她的死亡地,呕吐物在血泊以东,呕吐物旁边有纸巾,说明这时候,萧楚格和虎尔赤都没有意识到有危险存在。可萧楚格为什么在发生呕吐后,又往回走了呢?而且还走进了行车道。” 狄康摇了摇头,冷然道:“萧楚格在呕吐完并没有往回走,而是继续前行。我们看第三区域散落的琴谱和包,并没有血迹。” “可发卡上有血迹。” “这是高娃在血泊那边捡到的发卡,在发现尸体后,扔过去的。” 何晓筝心下琢磨,觉得有理,便点头说:“这还有个创可贴,里面有血迹,经检验是萧楚格自己的,表面没有喷溅血迹。估计是在出门前,受的伤。我初步推测,创可贴是和凶手发生搏斗时,从受伤的手指上脱落下来的。也就说,萧楚格在第三区域倒地,和凶手发生争执,奋力反抗。” 狄康“嗯”了一声,接口说道:“第三区域也是虎尔赤和凶手发生搏斗的地方。它拼命拽住凶手,从凶手身上扯下了纤维,落在了呕吐物里。萧楚格才会趁此机会得以脱身,由于身边没有虎尔赤,萧楚格失去了方向的安全性,所以,她才会走进行车道。这也就给了虎尔赤为什么能在这场惨祸中幸存下来的理由。”狄康以为自己的推断已是天衣无缝,没想到话一出口,就被何晓筝坚决否定。 何晓筝调出萧楚格腿部淤伤,说:“萧楚格不是走进行车道的,而是爬进行车道的。起初我认为,萧楚格没有发生撞击,但仔细观察她腿部淤伤后,我才发现,我错了。行人腿部膝关节位置,受到车辆撞击后,由于股骨运动的滞后使得关节面间发生剪切错位,这种剪切错位,导致了膝关节韧带的拉伸,并在股骨踝和胫骨踝间隆凸间,产生横向压缩力。简单地说,撞击虽然在萧楚格腿部没有导致骨折,但发生了脱臼和错位。这种伤害使她无法站立,只能用爬行来逃避凶手的威胁。” 狄康被何晓筝一语点醒,急忙转向电脑,说:“你把受害人腿部受伤数据给我,我可以计算出车头的高度。萧楚格首次被撞击的是腿部,根据受伤部位可以推算出是流线型车,车头很低,任何流线型设计都是高端科技,这种高度的淤伤,不是大型货车,而是运动型轿车,方向是自西向东,从萧楚格的背后撞过来的。” 何晓筝微微叹气道:“这辆善于运动的小车,并没有放过萧楚格,在她爬进行车道的时候,又朝萧楚格碾压过来,她什么也看不见,自然是无法避免死亡,只能把身体定格在爬行的死亡姿势上,这与我在现场推断出的死亡姿势不谋而合。人在死亡以后,身上就会出现尸斑。有了尸斑,就说明萧楚格是一具尸体。” 狄康不奇反问:“可案发后,萧楚格的死亡姿势是仰面朝上的。如果一具尸体,还能做翻身动作的话,你应该用死而复活、僵尸现象,还是用法医学里的假死真生跟我解释?” “当时在现场尸检时,萧楚格尸体前后都出现了尸斑,而且又同时出现了生前伤和死后伤。这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但如果是两辆车碾压了萧楚格,这些疑惑便迎刃而解。张友和经过葬狗坡时,尸体已经出现尸斑,在车轮碾压的作用力下,尸体被轮胎带翻。原来的尸斑逐渐开始不明显,而新的尸斑又会在尸体低下部位重新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到案发现场时,萧楚格展示给我们的是仰面朝上的死亡姿势。我当时认为,尸斑在尸体正反两面出现,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 “张友和的货车不仅在眨眼间肢解了尸体,而且破坏了现场,掩盖了小车的行驶痕迹。” “由此可见,萧楚格身上同时出现了生前伤和死后伤,并没有什么怪异性可言。” “问题终于找到了答案,但我始终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要先把她撞倒,如果换成我想杀死萧楚格,就一次撞死,何必再来第二次,多此一举呢?” “这就说明,萧楚格的死亡不是他们的第一目的,凶手一定另有所谋。他们想从萧楚格的嘴里或者身上得到什么,得到或得不到,都成为杀她的理由。” “究竟是什么秘密,能成为害死一个盲人的杀人动机?”狄康突然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之后,才开口问了一句奇怪的话,“我还是想弄清楚萧楚格是何方神圣。”狄康的问题虽然无厘头,但何晓筝从旁却感觉到狄康有些震动:“我也想知道。” 狄康非常郑重地说:“现在我们没有继续关押张友和的理由了,张友和在整个案件中,既没有肇事,更没有逃逸,他只是碾压了地上的一具尸体。而豆豆一案,也属于非责任事故……” “我们能用不幸去安慰梅雅,可我们拿什么去安慰萧错?”何晓筝打断了狄康的话,她实在不忍心再去提豆豆,立刻转移了话题:“现在,整个案件越来越清晰了,当日案发现场区域,只剩下三个了:第一区域的血泊。第二区域的呕吐物、纸巾和呕吐物里的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第三区域的琴谱和包、发卡、还有一个创可贴。” 狄康先开始检查萧楚格的包,他看到包上有个印记,急忙对何晓筝说:“包上有个印记。”何晓筝看过了说:“是牙印,可以确定不是人类的,是虎尔赤的。包上的指纹也都是萧楚格的,没有找到碎布纤维。” “虎尔赤和萧楚格发生了争斗?” “这个问题还有待解决。现在,和凶手有着唯一联系的,就是那块两厘米的碎布纤维。” 狄康调出那块两厘米的碎布,试着推算厚度和组织规格:“这块碎布的成分为:帆布+毡子+棉布的碎布,规格是170~175,我推算了一下厚度,应该在三公分以上。这是一种特殊的服装,穿这么厚的衣服,是防火?不对。防咬?对,是防虎尔赤的。”狄康一拍桌子,当下便给警犬队方警官打了个电话。方警官说他在食堂吃饭,狄康说马上去就过去找他。于是,他挂了电话就拉着何晓筝去换衣服,直奔食堂。 狄康买好饭菜,走到方警官面前,先是跟他开了个玩笑:“怎么不回家吃饭,被老婆踢了?”方警官叹了口气,说:“下个月要举行警犬比赛,都在加班训警犬。”方警官说完话,便将一套扑咬袖放在饭桌上。 狄康见了扑咬袖,脑子突然坍塌,急忙问道:“这扑咬袖是什么成分的?”方警官说:“是双层麻布的。”狄康心里一沉,成分不对,又追问:“扑咬袖有帆布+毡子+棉布,厚度在三公分左右的吗?”方警官说:“你说的不是扑咬袖,是训狗的防护服。成分是帆布+毡子+棉布,一般规格都在170~175,厚度三公分以上。特别耐撕咬,就是太厚重,但多凶狠的狗都可以直接扑咬,不容易伤人。” 狄康一拍何晓筝,嘘声说了句:“吃完了就撤。”两人出了食堂,路上何晓筝就迫不及待地说:“预谋,凶手知道虎尔赤不好对付,特意穿了防护服。” “他们到底想从萧楚格身上得到什么?才会多此一举连撞两次?” “我想起来了,狄康,你快跟我走。”两人飞似的回到了何晓筝的工作室。何晓筝换了衣服,指着萧楚格脖子上的淤伤,说:“杀人动机在这儿。这道淤伤告诉我们,萧楚格脖子上的东西不见了。” “凶手搞了这么多事,就是为了抢走萧楚格脖子上的东西?” 第八十四章 目击者死 这起案件就像一座没有出口的迷宫,使狄康仿佛是身陷迷宫中之人,找不到出口。 狄康在房间里来回转悠,以至于让何晓筝感觉浑身发冷,似欲呕吐,却又呕吐不出。当下便这么一动不动地伏在桌上,眼看着电脑屏幕上一张又一张现场照片展在面前,百般无奈之中,又逼着自己去思考。大约二十分钟,何晓筝坚持不住了,浑身发抖,脸上却不住地冒汗。狄康见状急问:“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发冷。” 狄康脱了衣服,给她披上。何晓筝抬头问了句:“你不冷吗?”却见狄康满头是汗,说他热得很。何晓筝裹紧了狄康的衣服,缓缓抬起头来,又突然扭头,对狄康“嘿”的一声笑,说道:“你说在萧楚格的衣服上,能不能找到那辆喜欢运动的轿车轮胎印?” “没看出来,你吃饱了以后,脑袋思维会这么发达。张友和的大货车破坏了现场,但萧楚格的衣服上一定会留下痕迹的,哪怕只有一点,对我们都是有利的线索。” 当狄康打开萧楚格的衣服时,检查了半天后,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审视了半天,同时说了一句:“几乎全是血。” “萧楚格是趴在地上被碾压的,在张友和的货车下翻了个身,又经过了很长一段距离的拖拉,衣服上的印记已经完全被破坏了。” “再找一遍,很可能在大货车的轮胎印下面。” 果然不出所料。狄康在萧楚格的风衣裙边发现了一丝印记,虽然已经被大货车的轮胎盖压,但足可以证明,杀死萧楚格的另有其人。 “能不能推算出是什么车?” “只有轮胎的边缘痕迹,连一个完整的车纹都没有,神仙也算不出来是什么车,除非有人看见了这辆车。”狄康叹了口气,整个案件在泛了点小涟漪之后又成了死水,“这个问题一时还不能解决,现在要做的就是仔细检查现场还有无其他线索,最好能锁定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几点几分,而不是八点到九点之间,你明白吗?” “精确到几点几分我做不到。” 狄康并没有因此放弃:“你别忘了,那天下了场大雾,大雾是8∶30分左右下的,循着这条线索,也许能够推算出准确的死亡时间。还有,萧楚格是个极其聪明的女孩,她死前一定会给我们留下线索的。你看这琴谱,崭新的,为什么有一页发生了褶皱?” 何晓筝低头一看,马上进行检验:“皱褶里还夹杂着紫红色红砂砾泥,是葬狗坡的。”狄康见她脸色微微一沉,已知其意,笑道:“紫红色红砂砾泥?这就有问题了,看来我们要研究一下,这位反复出现在案件中的配角了。” 狄康不说话,冷眼看她,何晓筝报以冷笑:“紫红色红砂砾泥,有干湿两种,葬狗坡的干燥,土质细腻,就是贯穿豆豆的石头上常带有的。而豆豆身上的紫红色红砂砾泥黏性比较大,是因为红丹河畔水汽大,这种泥遇见水汽,就会发黏。你看琴谱皱褶里的紫红色红砂砾泥,虽然在葬狗坡睡了几个小时,但仍显十分干燥。” “琴谱是崭新的,而且是摊开反扣在地面上的,这不是随意掉下来就能产生的状态。”狄康立刻拿了本书,反复掉在地上,却怎么也不能实现摊开反扣在地上的局面。 何晓筝捡起书,说了句:“别试了,萧楚格是个反应异常的人,琴谱一定是她故意翻开反扣在地面上的。” 狄康很敏感地看了何晓筝一眼:“故意的?” 何晓筝神秘一笑:“萧楚格虽然眼盲,但耳朵灵敏,当车在撞击她之前,她就应该有危险意识。我对比过她的包,比琴谱小,由此推断,她是手拿琴谱被车撞倒,情急之下,她将琴谱翻开,反扣在地面。接着凶手扑来,她用肘部撑在琴谱上,奋力抵抗凶手的攻击。这就解释了萧楚格衣服上,为什么一只袖子肘部有污迹,而一只却没有。同时也说明了,她和凶手发生冲突的这种姿势,只能维持在二十秒之内。琴谱反扣地面,在萧楚格的肘部作用力下产生了摩擦,形成了带紫红色红砂砾泥的皱褶面。可萧楚格有意将琴谱反扣过来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呢?” 狄康说:“萧楚格想告诉我们什么,暂时还不知道。但我可以从萧楚格的琴谱,推断出准确的案发时间。琴谱上干燥的紫红色红砂砾泥,证明当时还没有下雾。琴谱下面的路面也是干燥的,可以准确地锁定,萧楚格案发于大雾之前。而萧楚格腿部淤伤的炎症反应,告诉我们,她死于被凶手撞击后半个小时以内,也就是说,萧楚格准确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八点二十分左右,当时并没有下雾。如果没有下雾的话,就会很顺利地从葬狗坡赶回鬼街口……这段时间,萧错在哪儿?” 何晓筝说:“他说他在丽人公司,而丽人公司的职员都被大雾困在了鬼街口,九点半以后才正式营业。许老板也说,他是九点半以后才见到的萧错。” “猴渣和萧错在七点多就分手了,两小时,足够从葬狗坡到鬼街口跑个来回,让他做完这种残酷的车祸行为。还有,虎尔赤在和凶手搏斗后去了哪儿?” “难道在发生争斗之后,虎尔赤就被凶手带走了?虎尔赤是逃回来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虎尔赤就活不成了,赶紧跟我走。” “还去葬狗坡?” “你不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 何晓筝最恨被人鄙视,二话没说,立即把身上的衣服还给狄康,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了。 狄康与何晓筝准备去找萧错的时候,谭彪就在他们楼下。谭彪看着何晓筝灯火通明的办公室对龙叔说:“这俩人可真够卖命的。现在的情况对我们不利,巴图和王二都牵扯到那瞎子的案子里去了。万一这俩人管不住舌头,水下的事情还没叫萧错先知道,警察就来围剿了。” 龙叔伸手在膝盖上弹了几下后,说:“那套防护服呢?”谭彪说:“还在。”龙叔露出一丝冷笑:“把它收拾干净,丢到萧家后院去,只留点火星子,逗那警察玩几天。”谭彪“嗯”了一声,心道:龙叔高明。如此一来,狄康就会专心研究萧错是不是杀人犯,再也不会往红丹河里想了。 何晓筝与狄康得知萧错正在附近的医院看护虎尔赤,两人立即开车前往。萧错一直陪着虎尔赤,几天前,格格和虎尔赤还是活蹦乱跳,现在都躺在冰冷的地方一动不动。虎尔赤拒绝进食,甚至拒绝呼吸。王妈看着虎尔赤实在是太痛苦了,只好把医生找来。医生站在萧错身边说:“拉布拉多犬是忠诚的犬,我们这样救它……只是增加它的痛苦。” 王妈见萧错不言语,按了萧错肩膀一下,萧错才缓缓说道:“我知道虎尔赤要到哪儿去,它是不放心格格……它担心格格在另外一个世界里看不到路,想去陪她……” 萧错很想救虎尔赤,但虎尔赤已经放弃了活着,他忍不住抱紧了虎尔赤。虎尔赤把爪子像平时一样放在萧错的胸口上,眼睛哀哀地看着他。萧错低下头,把脸放在虎尔赤的头上,来回地蹭着。同时,也眼睁睁地看着医生把一管液体推进虎尔赤的脖子里。虎尔赤用嘴把萧错的头顶起来,眼睛直盯着他脖子上的链子。萧错知道虎尔赤想格格了,因为那是格格留给萧错的老银锁。萧错伸手把老银锁掏了出来,虎尔赤伸出舌头,朝银锁上舔了一口,头便慢慢地滑了下去…… 一刹那间,萧错心中不舍之情全压抑不住地爆炸了。他闭上眼睛,在真真切切感受又一场生离死别,虽然虎尔赤它不是人。 王妈看虎尔赤实在是可怜,忍不住伸手去摸他,就在王妈去抚摸虎尔赤的头时,虎尔赤用最后一口气,咬住了王妈的袖子。随后,虎尔赤便十分安静地走了。 当萧错睁开眼睛,再去看虎尔赤失去呼吸的身体时,他仍旧不能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第八十五章 血色嘎乌 何晓筝与狄康走进动物医院,门内却一片寂然,两人的心都咯噔一下,冥冥中预感到某种不祥,第一个念头便是虎尔赤莫非真的出了什么事。何晓筝喊了几声,门内竟连半点回应都没有。狄康眉一皱,正想上前追问萧错,却见萧错神情恍惚,只顾抱着虎尔赤,往医院外走去。 狄康看到虎尔赤死去时,心中除了惊恐交集,还有一种混合着愤怒与悲哀的情感。兔死尚有狐悲,何况面前是一只忠贞不二的狗呢。他对着萧错说:“认识你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把你和凶手相提并论,今天我对你,却要另眼相看。” 萧错面无表情,旁若无人般从狄康身边走过去。忽然,外面起风了,树叶沙沙地往下落着。一片浮云,掩住了月光,本已幽暗的大地,此刻更觉苍凉。整条街都没有行人,只有狄康等人站在门口,默默地看着他。狄康见萧错不以为然,拿出老嘎乌链子,说:“我想你见到这个,不会说是其他人的吧。” 老嘎乌?萧错看后,立刻碰了一下自己的胸口,老嘎乌不在了,他戴着的是格格的老银锁,格格临死前他们俩才交换的。他突然回想起,狄康在葬狗坡摸了他胸口一把,果然是有心的。 接着,狄康口气非常坚硬地给萧错讲诉了豆豆的死亡过程,他见萧错依然僵着身体,不闻不问,又换了种语气,说:“在豆豆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紧紧地抓着老嘎乌。你没杀豆豆,但是豆豆却是因你而死。因为他认出了这条老嘎乌是你的,拼了命也不想让别人抢走。”狄康艰难地说完这些话,想抽根烟,却发现烟盒是空的。 萧错听到豆豆死去,几乎不敢往上移动自己的目光,四周的景物,近了,远了,飘忽起来,他的手一抖,怀里的虎尔赤竟脱手而出……幸好何晓筝手快,托住了虎尔赤,它的遗体才不至于落在地上。 萧错抱着虎尔赤,看着带血的老嘎乌,喉咙动了一下,喃喃而说:“豆豆三岁的时候,我就抱着他,他喜欢骑在我脖子上,玩我的老嘎乌,他每次要求戴一下的时候,我总是拒绝。我说,这是我妈妈留给我的,我视它如命……” 萧错就这样抱着虎尔赤站在夜幕里,一动不动。他提醒自己,无论多心疼多难过,都不要忘记思考。他心中陡然想起娜仁萨满跟他说的“一尸三命”,格格出事那天,娜仁萨满一定是看到了巴图抱着死去的豆豆回家,接着又看到了张友和的车下带血,而后便听说格格死在了葬狗坡下。娜仁萨满没有占卜预知能力,只有高明的洞察和推理能力。稍微推算,她就会得出“一尸三命”的结论。 可娜仁萨满凭什么那么肯定其中豆豆一命跟他有关呢?老嘎乌,对,娜仁萨满一定看见豆豆手里拿着他的老嘎乌。可豆豆是在哪儿,是怎么捡到老嘎乌的呢?这事萧错想起来还有更怪之处,当日,张友和碾死格格的大货车,就停在娜仁萨满的家门口,虎尔赤却没有跟到那儿。萧错抱紧了虎尔赤,他不明白,虎尔赤到底在追什么,追得吐血。 狄康走到萧错跟前,说:“这条老嘎乌,是你母亲的遗物,由你一直贴身佩戴,如今却出现在车祸现场附近。基于这个理由,我不得不跟你一起回葬狗坡喝杯茶。”何晓筝站在一边,圆睁大眼,呆呆地望着狄康,不解其意。 萧错知他意不在茶,是有的放矢,当下温言答道:“如果不是太渴,请等我安葬了虎尔赤以后,再喝茶。” 萧错抱起虎尔赤,从狄康身边走过,准备上车时,喊了一声:“王妈。”王妈的眼睛却一直在看狄康,听到萧错喊她,急忙离开,脚下一滑,身子便朝地上摔去。王妈自知年纪渐老,摔在地上定会断骨伤筋,心里已是怕到极点。就在这时,狄康上去一把将王妈扶住。王妈心里怦怦乱跳,却不知道说什么话好,只是愣愣地看着狄康。直到萧错又喊了她一遍,才跟着上了车去。 狄康拉着何晓筝,跟着萧错一起来到葬狗坡。萧错并不打算把虎尔赤葬得太远,十几年来,他一直把虎尔赤当做萧家的一员,他抱着虎尔赤,来到萧家后院,他希望虎尔赤能在萧家永远安息。 王妈找来了铁锹和电筒,萧错脱了衣服,把虎尔赤包裹起来。就在这时,何晓筝走到前面,问萧错:“你介意我看看虎尔赤吗?”萧错愣住了,直盯着何晓筝,问:“尸检?”何晓筝摸了摸虎尔赤的头,说:“我想知道,虎尔赤的真正死因,因为它是本案的唯一目击者,我的意思不是指安乐死。”萧错说:“我不想再伤害它了,医生说它年纪大了,器官衰竭,再加上疲劳过度……” 何晓筝把虎尔赤的头托起,掰开虎尔赤的嘴巴,细看一番后,说:“我不对它动刀,只是看看,格格和虎尔赤平时发生过冲突吗?” “虎尔赤不是宠物狗,它的目的是保护主人,而不是取悦主人。比如格格要去的地方危险,虎尔赤就会不听她的指令。” “虎尔赤不听话的时候,格格就会强迫它?打它的嘴巴?” “是的。虎尔赤身体强壮,只有打它的嘴巴,才会有疼痛感,你怎么知道?” 何晓筝把虎尔赤的嘴巴翻开给萧错看,并说:“虎尔赤口腔内带伤,是从外部击打,磕在牙齿上打造成的。虎尔赤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按照它的行走方式,不会离开格格半米。而我一直疑惑,格格出事时,虎尔赤为什么不在格格身边,它是怎么幸存的。现在,从伤口上看,是格格逼虎尔赤离开的。” 萧错听得纳闷,连连摇头:“不会的,格格很疼虎尔赤,她下手很轻,基本都是点到为止。” 何晓筝转脸走向狄康:“狄康,你还记得萧楚格的包吗?我在检查的时候,发现上面有虎尔赤的牙印和唾液,结合包里面的东西和虎尔赤的伤口,就能证明我的推测。”何晓筝说着话,把自己的背包拿了下来,从里面掏出一个玻璃瓶子,先倒掉一半里面的水,而后才说,“这是格格包里的柔肤水,我走了好几条街才买到相同品牌。在静止不动的情况下,它清澈如水。现在我把它放进包里,证明格格被撞倒在地时,曾经拿着包使劲敲打虎尔赤的嘴巴。”何晓筝拿着包,在空中不断做敲打的动作,然后打开包取出柔肤水,继续说,“你们看,柔肤水在来回摇晃下,会产生泡沫。我计算过,这种柔肤水的泡沫在密封状态下,能保持四到五个小时以上。根据现场照片来看,格格对虎尔赤有过持续性击打。” 萧错对此不明所以,狄康却看出了许多端倪:“当萧楚格倒在地上,不能站立时,虎尔赤就会用嘴叼住她的衣服往外拖,这是狗的本能。而这个时候,格格不但不听虎尔赤的,还拿包敲击它,强迫它离开。虎尔赤不是老死的,是累死的。一只狗直线速度每小时可达六十公里,即使这种速度,虎尔赤都没能追上凶手。我不说,你们也能猜出虎尔赤追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汽车。因为葬狗坡地势险恶,需要不断转弯减速,汽车平均车速相对要低点,一般在60~80公里每小时,所以虎尔赤没有在短时间内被甩掉。”何晓筝收好自己的包,上下打量了萧错一番,问:“我想知道,格格身上有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萧错猛然想起老银锁,不对,银锁戴在他身上。既然何晓筝已经把案情分析到这儿,他不得不如实说明:“老嘎乌是我母亲留下来的遗物,格格死前,我送给她戴了。凶手一定是抢走了老嘎乌,格格知道我视它如命,所以,她才会不顾自己的安危,强令虎尔赤去追。” 狄康接着说道:“一切都说通了,以虎尔赤的奔跑速度是追不上汽车的,何况它心里又惦记格格,所以它被甩掉后,就转回头来找格格。而格格见虎尔赤回来又继续逼它离开,这反复往返,就解释了张友和与巴图为什么一致说虎尔赤是迎面过来的。虎尔赤对着张友和叫,其实是发出一种报警信号。因为它看到主人死了,所以没有继续追张友和的车去耶那村。” 萧错反问:“老嘎乌既然是被凶手抢走,怎么会到豆豆手里的?” “或许老嘎乌里隐藏着什么秘密,凶手从中拿走了什么或者知道了什么,而后觉得无用,就扔在红丹河边。” 萧错也觉得何晓筝分析得十分有理,但他很快又提出新的疑问:“你说的虽然有凭有据,但有一点,超出逻辑。照你所说,凶手抢了老嘎乌,碾死格格,而后开车离开,那么格格如何能在奄奄一息的状态下,再用包敲打虎尔赤,强令它去往返追车?” “这就说明虎尔赤追车时,萧楚格还活着。” “那又是谁碾死了格格?” 这无疑又是一个新的问题,可虎尔赤留下的证据又是真实可信的。狄康不再说话,何晓筝也闭口不言。两人一起望着黑暗的天,发出无限感叹:十月二十九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日子,让活生生的性命无辜死去,而他们却始终揭不开这最后一层面纱。 萧错也不再言语,开始在地上挖坑,边挖边和虎尔赤说:“下辈子,记得投胎做人。”萧错说着话,眼泪不知不觉地落在虎尔赤身上。 第八十六章 紫碑冥井 狄康趁萧错葬虎尔赤的时候,脑袋一转,心生一计,悄悄拉了何晓筝衣角,递了个悄悄撤退的眼神。何晓筝会意,和狄康慢慢退开萧错身边。两人商计,看看能否在萧家找到什么线索,他们拿着电筒,在萧家后院小心地窥探着。 萧家后院,看起来年代久远,灯火人烟皆无,周围连只野猫野鼠都没剩下,完全是一派鸦雀无声的死寂。院中石窟小溪,有天然的,有人工的,也有半人工的,各种假山洞穴纵横交错,相互累积叠压,有的地方深有数十米,外来之人,不明地势肯定是寸步难行。由于萧家后院比较接近山林,很少有人走动,难免会挂些蜘蛛网,这使得何晓筝与狄康一边走路,还要一边挥手拽掉黏网。 何晓筝走得心颤,狄康也忍不住直皱眉头,这萧家后院的地形和环境,远比预想中得复杂许多。再往前走,见一石碑,碑呈“圭”形,长方底座。正面阴刻碑文,线条苍劲有力,一气呵成。碑边沿有一道阴刻线,无落款,年代不详。从石碑颜色、完残程度和雕刻看,它已有一定的年头,虽边缘有点残缺,但整体保存完好,实属难得。 狄康好奇,掸去碑上灰尘蛛网,碑文形状逐渐显示出来,只知道形如汉字,却一个也不认得。符号与石碑浑然一体,看上去更显神秘。狄康发现,如果盯着石碑看上一时,那纹案就会产生一种怪异的力量,让他头晕眼花,不得不回避。 何晓筝并没去看碑文符号,而是盯着碑顶,在电筒的光照下竟点点发亮。何晓筝走近一看,碑上嵌有七颗珠子。六颗小珠按等边摆放,以平面的角度来看,如六角星形。中央嵌大珠,体积超出小珠三四倍大,与周围珠子又形成七星。单看那些珠子,在电光下稍呈紫色,灵性四射。何晓筝越看越奇,心想,这些珠子形状非比寻常,必定是有些来历的古物。想不到在这废弃的后院中,竟有这般稀奇古怪的东西。怪不得多年来,关于萧家的传说是层出不穷。 碑文符号让狄康捉摸不透,他知池文青研究解密古代符号年头较多,相比何晓筝对谜文暗示之类也会略懂一二,便问何晓筝认不认得碑上符号。哪知何晓筝不但不作理会,反而稍显迟钝,说她只认得汉字和英文,弄得狄康顿时哑口无言。 何晓筝拉了拉狄康衣角,问他这石碑是墓碑,还是镇宅石。狄康看了看,说像没刻完的墓碑,但从碑上紫晶七星阵来看,应该是个镇宅石。狄康见何晓筝瞪大双眼,就知她不明其中奥妙,又说:“这石碑至少有几百年的来头,上面珠子是水晶,有助于开发智能和提高人的直觉力。传说有聚气化煞,招财进宝的作用,用于改善阳宅风水。而紫色向来神秘,被人们看做高贵的颜色,加之无数传说与它相伴,因而皇宫贵族、宗教界教皇都以拥有紫晶为荣、为乐、为宝,看来萧家祖宗来头不小。” 何晓筝毕竟是年轻心性,极是好奇。听狄康说萧家祖宗来头不小,又知狄康常年在鬼街口巡视,便忍不住向他打听七星阵是怎么一回事。 狄康说七星阵就是把六个晶球,按两个上下倒置而重叠的等边三角形来摆放,三角形的边长特定为七之倍数,中央再放一个较大的晶球,凝聚其外围六个晶球的能量,将水晶的磁场效用发挥到最好。这样的阵势,属于西方神秘魔法阵。大卫七星阵,就是水晶神秘力量的代表,具有强大的魔法效应,是能让你心想事成的神秘魔法阵。 何晓筝想不明白,萧家是中规中矩的传统世家,为何在石碑上摆个西方的七星阵,不伦不类。可狄康却说,这七星阵肯定是西方神秘者,来此镇宅留下的。而这碑文符号虽然不能解其意思,但很像是外族人留下来的巫术咒语。这些足够说明,萧家后院很不简单。 狄康提醒何晓筝要处处留心,何晓筝似乎不太相信,只是觉得后院有几分刺激新奇。手电光在黑暗中移动,伴随着紧张而急促的喘息之声,四周黑黢黢的,深不可测。随着手电的晃动,可以模模糊糊看到前面有一堆一堆的隆起之物,等二人走近细看,才认出这是用栅栏围成的园圃。 “没想到萧家后院有这么大,再多盖几套房子就是大观园了。狄康,你看这园圃像什么?” 何晓筝从没见过这种园圃,便询问狄康,以他混鬼街口五六年的经验,也许会瞧出这是什么意思,可狄康看了半天,却冒了一句:“像坟头。” 狄康说完,何晓筝吃惊不小。拿电筒又仔细照看,这园圃确实造得如坟头一般。里面泥土高于平地近两米,四壁都是巨大的石条砌成,上面用栅栏围住。按照风水布局,这么高的园圃,很容易让人产生坟头的想法,显然是凶兆格局。萧家历代讲究风水,为什么会如此布局呢? 谁会在自家后院修造坟墓,而且封土上还种满花草树木?狄康一时好奇,慢慢地朝花圃里走去,刚走几步,却被何晓筝一把拉住。狄康回头望去,何晓筝却指了指地下,狄康低头一看,险些冒出汗来,双脚边缘竟是口深井,直径不足一米,深不见底。狄康心中暗暗惊慌,责骂萧家为何在这里凿井。若不是被何晓筝拉住,一脚踩空,非死必残。 狄康绕过深井,往园圃上看了看,隆起的最高点,有圆孔,像泉眼,但没有水。狄康指着那些圆孔对何晓筝说:“都说萧家老宅有些名堂,今日一见果然怪异。你瞧那些圆孔,这就是俗称的眢井。” “眢井?不可能,那么小,怎么打水喝?” “眢井不是水井,是埋死人用的。” “埋死人?这里是萧家的祖坟地?” “是不是祖坟我不清楚,可这些眢井就是修墓时,留在地面上的气眼,用于地下通风。因为葬狗坡地势与其他地方不同,所以修墓的方式也就不同,按照修墓早年规矩,墓修好以后,这些眢井就要堵死,否则进入空气,很容易使尸体腐烂。刚才那口深井,也不是吃水用的,而是排地下水的,俗称冥井。冥井的作用是使墓中的水汽外渗,保持墓中干燥,所以冥井是不需要堵死的。可萧家为什么还留着眢井通风呢?难道是给死人呼吸用的?” “如果是萧家祖坟地,我看倒也不怪。你想萧家的人,死了以后都埋在里面,要不断地进去,不断地出来,留着这些眢井作通风,也属正常。或许打仗地震的时候,还可以躲在里面,避灾避难。也许萧家认为祖宗葬在后院,就是不离不弃。这是人家的家事,暂且不管。”何晓筝说完,朝身后看了看,萧错还在刨坑葬狗,估计一时还不能注意他们。 “你盯着萧错,我去看看。”狄康不敢擅自进入园圃,只在栅栏外看了看,找了最近的一个眢井,侧耳倾听。哪知耳朵刚贴在冥井之上,突地传来一阵阴恻恻的冷风,有如尖针一般,刺入狄康背脊之中。这阵刺骨的寒意,刹那之间,便在他全身铺散开来。这感觉就好像是站在鬼门关前,面对无数从冥府中挣逃出来的恶鬼一般,惊得人心旌神摇,手足无措。狄康脸上变色,暗地抽出钢鹰,拉开架势,做好准备,管它是什么上来,先抹了它脖子再说。 正当狄康手按眢井侧边之时,突然感觉手下有异物,狄康大吃一惊之余更是出乎意料,嘘声叫道:“这是什么?”仔细一看,觉得连眼都快看花了,竟然是一只袖子。难道是死人寿衣?正当狄康惶惑畏惧之际,何晓筝也凑上前来,埋头观看,两人一同在电筒下仔细看了几遍后,当即傻眼,那只袖子材料,竟然和案发现场发现的那块碎布纤维一模一样。 狄康暗示何晓筝拍照取证,自己又往园圃上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脚印和四周草木有折断现象,四周为何一点人为的痕迹都没有? 狄康踌躇之余,何晓筝却脸露惊喜,拿出相机,就在闪光灯一闪之际,两人忽然觉得脖子一凉,似乎有个东西趴在自己肩头,狄康饶是胆大,也觉得全身汗毛倒竖,暗叫不好,急忙保持着预备格斗的姿势,扭回头去看自己脖子上究竟是什么东西。 第八十七章 盲画拼图 两人回头,只见萧错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转到他们身后,一手抓住狄康,一手抓住何晓筝,凝神望着他们,虽然不是鬼怪,但着实被吓一跳。弄得两人半天无语,只用眼睛恶狠狠地同萧错对视。 待萧错松手,狄康才算缓过劲来。何晓筝趁机又拍了照片,而后她也发现袖子四周的草木没有折断现象,这就说明,没有人踩过这个地方,那袖子怎么会跑到土下的呢?何晓筝从土里挖出防护服,再仔细检查时,才发现已经被大面积焚烧,只剩下一只袖子。何晓筝觉得不合常理,拿着手电朝树上照去。 狄康见萧错并不言语,指着半只袖子,怒气冲天,问道:“由于这只袖子和现场发现的碎布纤维有相同之处,我不得不作出一些假设。” 萧错不以为然,只盯着那半只袖子,嘲讽说道:“你拎个袖子来,想假设什么?”萧错强硬的态度让狄康大感不悦:“十月二十九日,八点到九点之间,你在哪儿?”萧错丝毫不让步地说:“那天我去许胡子那儿买婚纱,他本来是八点半开业的,结果下大雾,许胡子拖到九点多才开业。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婚庆公司门口等许胡子,就坐在车里,哪儿也没去。” “你一个人坐在车里两个小时?” “违法吗?” “如果你趁此机会赶回葬狗坡碾死萧楚格,而后才去的丽人婚庆公司的话,就是犯法。” 萧错对狄康的话,表现出一种异常的淡然,他很沉稳地对狄康说:“我和格格在一起生活了十五年,我们没有父母,从小我们就要手拉着手才可以睡觉。这么多年,不仅形成了一种习惯,也成为我不能和别的女人结婚的理由。” “萧楚格有投保吗?” “有,两个月前,我给她买的,因为要做手术,手术牵扯到脑部,危险性很大。” “谁是受益人?” “我,格格除了我以外,没有其他亲人。” “这么说你是唯一的受益人?看来她的命很值钱。” “你在怀疑我杀了格格?是我把她拖到马路上,然后用车撞死?你要想破案,就赶紧查清楚,这东西是谁埋这儿的?” “这是萧家后院,你说是谁埋在这儿的?” “我今天一天都不在家,萧家没人。” “你和格格发生冲突后,虎尔赤会帮谁?” “帮格格,这点不容置疑。格格才是虎尔赤真正的主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虎尔赤都会尽力保护她,即使敌人是我,也不例外。” “所以你才会选择穿防护服?” “那是栽赃陷害,我再愚蠢也不会将罪证埋在自己家中,即使是焚烧,也不必留下只袖子给你们,这么愚蠢的脑子,还干什么警察?” 狄康被气得脸色发黑,大有要杀了萧错之意。王妈见狄康要发火,在一旁瞧着,心中十分焦急,她上前拉住狄康的胳膊,想劝说调解,却不知如何称呼,先是喊了声:“康……”而后又改口,“狄警官……” 狄康没等王妈把话说出来,就指着防护服对萧错说:“仅凭这个,你今天就不能睡在萧家大院。”狄康说话间,暗地掏出手铐。 萧错看到那防护服半只袖子,更是莫名其妙,冷笑几声,只说句:“你要有本事让我离开这儿才行。”萧错话音未落,狄康便跃起身来,只听啪的一声,手铐就卡在萧错的手腕上。可萧错反应极快,没等铐牢。手腕一缩,快如闪电,退在一边。 狄康收了手铐,随后击出一拳,正落在萧错的脸面上。萧错被打得头晕眼花,左目眼泪直流,猛然大喝一声,双手抓住狄康的衣襟,把他身子举了起来。这一招既非分筋错骨,也不是擒拿短打,却是蒙古人最擅长的摔跤之技,就在他用力往地下掷去之时,只听王妈在身旁大喝一声:“住手。” 萧错听到王妈叫喊,力气减去一半,但脸上火烧一般疼痛。狄康四脚悬空,被萧错抱着,不由得满脸涨得通红,怒道:“你……你……你……敢拒捕。你要知道,仅老嘎乌和那袖子,足够你亡命天涯……” 萧错听到狄康还死咬他不放,心中又是一怒:“一个在鬼街口混的文物稽查人员,还想破人命案子,如今连嫌疑犯都叫你破没了,我劝你早点离开刑警队。”萧错说完,并没有下狠心摔死狄康,而是将他随手一扔,转身之际,却听王妈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右手虽然牢牢抓着狄康的衣服,却见狄康整个人已经落在井里。 这一招使出,萧错心下一惊,不由得脸上变色,就连何晓筝也惊叫起来。原来萧错并不知晓地上有口深井,将狄康扔出后,狄康自然是收不住脚。王妈怕伤了狄康,挺身去挡,这一挡,反将狄康挡入井里,好在王妈反应极快,拉住了狄康的衣服。 萧错急忙上前,一把抓住狄康的胳膊,也不拉他上来,只叫他悬在半空。狄康心里发急,拼命叫喊:“快拉我上去。”萧错心下坦然之余,慢条斯理,不慌不忙与狄康理论:“我没杀格格,你要相信我。”狄康暗骂萧错,他这是明显威逼,但自知性命在萧错手里,只好缓了口气:“现在证据对你不利。如果你想洗冤,就要选择跟警方合作。” 萧错点点头,拉他上来,狄康站起身来,满脸愧色,口中喃喃说了两句,是谢萧错救命之恩,还是骂他出手狠辣,那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待狄康缓过神来,赶紧去扶起王妈,连声道谢。何晓筝上前拉住狄康,说:“我觉得事有蹊跷,你看那树上。”狄康往树上看去,树枝上树皮脱落,不是旧痕是新伤。何晓筝暗暗低语:“地上没有脚踩痕迹,看来,这袖子是蜘蛛侠埋在这儿的。” 何晓筝话里并无玩笑之意,地上既无人为痕迹,就是有人悬挂在树枝上,倒立半空,将袖子埋在园圃里。狄康仔细看了树枝,很细。承重量不超过一百斤。而萧错身强力壮,个大腰粗,足有一百八十斤,哪是这根树枝所能承受。如此推断,此人是个女人的可能性极大。从这些现象推断,此人有较高的智商,或者具有一定反侦查的经验。 狄康自觉刚才有些冲动,立刻缓了口气跟萧错说:“我想去萧楚格的房间看看,我急于知道,萧楚格不是你妹妹,到底是谁。” 格格是谁?狄康想知道,也是何晓筝想知道,更是萧错想知道的。三个人带着共同的目的来到格格曾经住的房间里,早已物是人已非。萧错呆呆地站在门口,久久不愿意进去,和狄康说了句:“你们随便看吧,只是别动格格的鞋子,她生前比较忌讳。” 鞋子?狄康看了看那些红舞鞋,又走到格格的书柜边,问:“萧楚格喜欢看书?”萧错答道:“从小是我读给她听的,大了她自己会盲文。”狄康看到有一个柜子里,装着满满一柜子白纸,问:“那里是什么?” “是格格画的画。” “她眼睛看不见,怎么画画?” “她从小就喜欢拿笔在纸上乱画,画的什么,我也不知道。” “能不能给我看看?” “随便看吧。” 狄康拿了几张,乱糟糟的,也看不出画的是什么,心下一笑,盲人的画肯定是随便乱画的。何晓筝拿了几张,画面虽然没形没状,就觉得怪异。狄康把画放在桌上,又去拿了几张,此时,一阵风从窗户刮来,几张纸在空中打了个旋,纷纷落地。狄康低头一看,愣住了,其中三张画互相叠压,竟然出现一个类似屋角的形状。他赶紧捡起纸张问萧错:“你确认格格的眼睛失明,什么都看不见吗?” “我爸抱她回来时,她是昏迷的。醒来时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我问过她的身世,她那时候还小,只知道哭,但后来,她就说什么都不记得了。家住在哪儿,妈妈叫什么,她一无所知,就连格格的名字,也是我告诉她的。两个月之前,安医生给她检查过,说她的眼睛很健康,是脑子里有块淤血压住了视觉神经,才会失明。安医生说,格格小时候,应该有段时间是能看见东西的。但我问格格,她对什么都没印象了。安医生说,是那块淤血造成了她暂时性失忆。” “我能不能把这些画拷贝一份?” “几张?还是全部?” “全部。” “这对案子有帮助吗?” “格格是个聪明人,我怀疑她有短暂性记忆恢复,所以她才会画这些画,由于她的思维是片段,就造成了画面局部化,只要认真拼图,我想就能知道格格以前的生活。” “拷贝这么多画,需要毅力。拼图,更需要耐力,我们分开行动吧。明天是豆豆的葬礼,我得想想,拿什么安慰梅雅。”萧错觉得狄康说得有理,自惭多年来,竟没想到这点。于是,他也拿走一部分画,推门出去。 狄康突然想起那个髀石,急忙喊住萧错,但萧错只是回了一下头,并没有答理他。在他心中,已经开始在思忖着另一个问题。 第八十八章 古宅脊兽 萧错走后,何晓筝反复推想,如果想给萧错洗冤,就要证明老嘎乌是从谁的脖子上掉下来的。她立刻打开电脑,寻找萧楚格脖子后面的那道擦伤。何晓筝将老嘎乌链子按在擦伤上,形状刚好符合。 何晓筝的心情一下子沉闷起来,看来,萧错没有撒谎,老嘎乌确实是从萧楚格的脖子上拽下来的。老嘎乌是萧错母亲的遗物,何晓筝只知道萧错的母亲,叫斯琴,来自内蒙古科尔沁。至于什么身份,萧明恒连池文青都没透露过。如果老嘎乌是杀人动机的话,为什么凶手费尽心思抢到手,还要扔掉? 何晓筝考虑到斯琴身份神秘,或许是她在老嘎乌里藏了什么秘密。凶手一定是从中取走了这个秘密,才会扔掉老嘎乌。既然已经得到秘密,为什么要杀死萧楚格呢?何晓筝脑子乱了,又觉得浑身发热,汗水不断地从脑门上冒出。 何晓筝看了一眼狄康,他正专心拷贝格格的画,她问:“这些画,对揭开萧楚格的身世,真的有用吗?”狄康笑了笑:“不尝试,怎么知道有用没用呢?你要知道,这些画都是她记忆最深的片段,只要我们能从中找到一个地点,或者一个人物,那都是揭开她身世的重要线索。知道她是谁,我们才能知道谁是她的仇人。” 狄康从电脑里抽出几张画,将部分截图拼凑一起。何晓筝伸头一看,果真的是个房檐,房檐翘起,中间凹下,虽然看不出形状,但风格却是古宅无疑。 狄康又抽出一张,问何晓筝:“你看这个像什么?”何晓筝认得明白,即说:“有点像小动物。” “这是脊兽。” “脊兽?不可能,那是放在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她是个盲人,怎么能画得出?” “凡事皆有可能,你看。”狄康将脊兽图案平移在房檐之上,说,“中国古建筑,多为土木结构,屋脊是由木材上覆盖瓦片构成。檐角最前端的瓦片因处于最前沿的位置,要承受上端整条垂脊的瓦片向下的一个推力。如过没有保护措施,就容易被大风吹落。因此,人们用瓦钉来固定住檐角最前端的瓦片。由于木质结构易燃,檐角上的钉帽,逐渐美化成传说中能避火的小动物。而这些小动物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端坐檐角。由此可见,萧楚格一直在画一所房子。” 何晓筝愕然不解:“她家?” “很有可能,至少是经常去的地方。这样的建筑不仅造价高,还需要主人的身份和权利。所以这房子的主人要么是达官贵人用,要么就是家财万贯的人。” “墨里州几百年间出的达官贵人和财主多不胜数,仅凭这房檐脊兽,犹如大海捞针一般。再说,你一晚上才拼出一个房檐,等拼出整体建筑,我们恐怕要拿退休金了。” “但这个脊兽,至少能说明,萧楚格小的时候经常蹲在房顶上,否则,她看不见这些东西。” “你想说,萧楚格五岁之前就会飞檐走壁?” “除了房顶,我想不出哪个角度能把脊兽看得这么清楚。我想尽快拷贝这些图案,如果能找到这房子,就不难知道萧楚格是谁。”何晓筝脸色微变,看着那房檐脊兽,大拇指一跷,说道:“师兄真是一位奇人,不服不行!” 两人无话,只望向窗外,月亮已被乌云遮去了大半,月色惨淡,各人都感到阴气森森,对看了一眼,均想:“这带房檐脊兽的古宅究竟在哪儿?” 与此同时,在墨里州西郊,古院老宅的房檐上,蹲着一个人影,手摸檐上萋萋荒草中掩映的脊兽,潜伏不动。她头蒙黑纱,只露出缕缕长发在风中飘动。面对这座充满谜团的古宅,暗自神伤。稍后,她使出飞虎爪,挂在树上,右足一点,身子如飞燕掠波,倏地从上空跃过,轻飘飘地落在院中。 老宅门顶上有刻字,模糊不清,从而也能推测,此宅并非店铺或者寺院之类的建筑。房门的贴花和门闩早已斑斑锈迹,而造型却精致无比。就连悬挂在房檐上的灯笼也制作得十分细腻。古宅有垂花,石兽抱鼓,高脚门槛,门簪雕花,大门尺寸较宽。从构件用料、雕花和建筑风格看,为清中末期风格。 女人推门而至,心里一阵心酸。老宅外面稍显富贵,里面却一片狼藉,处处都是残垣断壁,烟熏火燎的遗迹,也许只有从那层层的蜘蛛网与顶梁挂匾才能见证古宅的荣辱风霜。 女人不敢碰断蛛丝,小心避开,走到大厅,她拿下背包,只听当啷一声,有个东西被带落在地,女人朝下一看,原来是那天在水下干尸身上顺来之物。她眼露淡漠,悄悄收进包里,从包里拿出一套带血的碎花衣服,扑通一声跪倒,声色凄厉,喊了一声:“爸,格格来看您了……” 女人只说了这么一句,便被眼泪把声音死死堵住,她只能闭口,隐隐哭泣。哭够了,她才说:“她死了,死得好惨,可我却找不到凶手是谁。”女人说完,又哭不成音,许久,她擦了眼泪,安定下来,又说,“爸,妈到底在哪儿?到底是谁把我们害成这样……” 女人说完,眼前渐渐浮现十五年前,这栋老宅发生劫难的惨景,当夜大火四起。她还在睡梦之中,只听有人边哭边喊:“爸,先带格格走,快带格格先走……” 那夜,若不是下了大雨,这栋老宅恐怕连根草也剩不下。 女人想到这时,忽听院内树叶微微一响,似乎不是风声,她猛然回头,月光下一个人头的影子正在院墙上显示出来,接而跳进院里,只听脚步声直移上来,女人心头怦怦跳动,急忙收了血衣,抽出飞虎爪,嗖的一声,悬在房梁之上,隐在暗处,屏息凝神,静观其变。 这时,院外风声更紧,西边的黑云有如大山小山,一座座地涌将上来。过了一阵,脚步声停息,只见大厅月光散射之下,一个黑影印在地上,鬼鬼祟祟,疾移而来,甚是迅速。女人猜想,此人定是另有诈道,当下默不做声。 只见那人,打着手电四处寻找着什么,女人趁光闪之际,仔细一看,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谭彪。 葬狗坡里,狄康依旧专心拼图。拼着拼着,觉得身体突然发冷,不知不觉竟哆嗦起来。何晓筝给他找来毯子披上,似乎也不抵挡不住。狄康只好停下拷贝,把整个人都裹在毯子里。 狄康浑身哆嗦,好像想起来了什么,又问:“那天咱俩去葬狗坡,我背的一具尸骨,你检验出什么问题了吗?”何晓筝叹了口气:“局里说白骨不归我管,归人类鉴证科管。我的工作范围局限在尸体上要有残余组织。也就是说,带肉的才归我管。” 狄康一听,心里恼火:“那可是我拼了性命从葬狗坡里背出来的。” “不是你,是我们。不过,尸骨虽然被他们带走了,但我忘记把这个交给他们。”何晓筝诡笑一下,从勘察箱里拿出了一样东西。 狄康伸头一看,是尸骨肩胛骨卡住的那颗子弹,不仅失声一笑。萧楚格被杀案也许在短期之内无法破获,但从狄康的角度看,何晓筝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于是他说:“等明天我去找局长,把那尸骨给要回来,人类鉴证科的想破案,就自己去葬狗坡里背尸体,凭什么抢咱们的。” “你放心,任何人都玩不过死人的心眼,等萧楚格的案子有眉目了,我们就从这颗子弹开始查起。” 狄康会意一笑,把毯子一扔,继续他的拷贝。何晓筝捡起毯子,莫名看着他,问:“不冷吗?”狄康“嗯”了一声说:“现在又有点发热。”何晓筝说了一句:“我有点发冷了。”说完把毯子裹在身上,拿出那颗子弹,仔细翻看。 第八十九章 生殉死葬 萧错坐在书桌前,摩挲着从父亲身上取出的那颗子弹,他尽量克制自己失去格格、豆豆和虎尔赤的悲伤,他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冷静。老嘎乌是母亲斯琴的遗物,一直戴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可为什么两人仅仅交换了几个小时,格格就发生惨案了呢?凶手怎么这么快就知道老嘎乌戴在格格身上? 如果,凶手是为了抢老嘎乌而杀了格格,那他就是罪魁祸首。可老嘎乌被自己贴身戴了十五年,从未出事,也未发现里面藏有什么秘密物件,怎么换到格格身上就出事了呢? 追其究竟,问题很可能出在母亲斯琴身上。父亲萧明恒与池文青相知相恋了数年,萧家祖父也已经认可,而萧明恒也不是始乱终弃的人,为什么野外考古归来就娶了斯琴?而且是那么的突然。萧错猜想,在那次野外考古,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父亲有如此的转变。 现在老嘎乌在狄康手上,自己又成了嫌疑人,再想去看,恐怕就难了。刚才何晓筝用电筒照树枝时,萧错也顺便查看过。萧家后院荒废多年,就连王妈也很少进去。是谁有这样的功夫悬在半空,就能把罪证埋在地里呢?现在对手竟反复出现在萧家大院,可见自己的行动完全在他们的掌控之中。 萧错突然觉得自己是孤立无援,他真的希望父亲能出现在他面前,哪怕只是站着,不说话,也是一种安慰。现在唯一能安慰他的,只有格格的老银锁。他从脖子上拿下,摸了又摸。两个月前,他问格格,你要嫁给我吗?她说,是,肯定,我要嫁给你,我想给你生十个孩子。他仿佛看到格格的微笑,甚至能感觉到格格此时就把脸贴在他的肩上。 他看着老银锁,拿出了琀蝉,准备软化附着物,让玉的毛细孔得到充分的舒张,将内部污垢吐净。因为琀蝉的复杂性,必须留有阴阳,也就是上半部保持古旧,下半部恢复元气。 就在这时候,池文青来电话了,她在电话中提醒萧错,那只玉蝉千万不能动。萧错忙问怎么回事,池文青说,听说将军的妻子是个苗人,玉蝉里的那个胎魇很可能是个蛊。萧错问她怎么知道?池文青说,她去找了娜仁萨满。据说,县太爷就是拿了这只玉蝉,连死了几房太太,那个老萨满就是因为不能解咒,才被县太爷砍了头。 萧错说怎么才能解?池文青说蛊不是她研究的课题,虽然也是远古遗留的神秘文化,但和萨满诅咒有所区别,她对此知之甚少。但娜仁萨满说,见过胎魇的人,必死子丧妻。萧错不信这个,但想起格格惨死之前,确实引出了玉蝉里的胎魇。 第二天一早,萧错便赶到殡仪馆,随行的还有何晓筝与狄康。狄康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巴图老婆听,巴图老婆痛悔不已,如果当时就报案,也不会愚蠢到抛尸这一步。巴图的老婆见了梅雅,跪在地上请罪,边哭边问梅雅,无论什么要求,只要他们能做到的,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梅雅说:“我什么都不想要,我想要他活着。” 梅雅见到萧错,没哭,显得异常平静,她对萧错说,昨天,豆豆的成绩出来了,钢琴小王子的证书也发下来了。萧错接过证书,心里发疼。 豆豆的面容已经无法恢复,但梅雅还是亲吻了豆豆,一直以来,豆豆都是她活下去的理由。豆豆送去火化,梅雅拉住萧错,她说:“能不能把豆豆葬在萧老师身边?他喜欢钢琴。”萧错含着眼泪,点点头。 萧错等人进了电梯,出了殡仪馆。萧错望着那根矗立的烟筒,一股又一股的黑烟不时地冒出来。就像一道无形的空门,一道无人能够回避的必经之门,眼看着一群又一群的人们抬着死者进去,一群又一群的人们捧着亲人的骨灰盒出来。 出了电梯,何晓筝先看了看萧错,又看了看狄康,突然问道:“梅雅呢?”众人急忙回头,四周突然异常地安静,让他浑身漾起一种酥麻,身上不由自主地掠过一阵寒栗。萧错莫名其妙地预感到,将会有事发生。 “她在那儿!” 狄康看着楼顶,眼神中充满惊恐。萧错还没来及抬头去看,只听“轰”的一声,震耳欲聋。萧错眼睛一闭,一股风掀起了他的头发,他宁愿相信,那只是一股风。就在他睁眼的一刹那,他看见了狄康怔怔地站在那儿,双手平举,想抱住什么,却什么也没抱住,手里只扯下了一块碎布。再看他脚下,躺着血淋淋的梅雅。 何晓筝急忙上前,一看便呼:“快叫救护车。” 只见梅雅双眼圆睁,全身动弹不得,恐怕全身筋骨已经碎裂,鲜血一口一口地从嘴里冒出,只能张嘴颤着喉咙,发出一阵阵难以言表的呻吟声,谁又能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萧错一边帮她擦血,一边说:“梅雅,挺住,救护车马上就来。” 梅雅看着萧错摇了摇头,很艰难地说:“不用了,我知道……我没办法再让他回到我身边,但我有办法回到他身边……我已经看到了豆豆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明亮……把我的骨灰和豆豆放一起,就葬在萧老师身边……” “别说话,梅雅你要挺过去,医院就要到了,别动,千万别乱动。” 萧错站在手术室外,眼前依旧是梅雅轰然坠楼的情景。他赶紧把眼睛紧紧地闭上,却再也不敢睁开,他怕眼泪从里面往外涌。一个多小时后,狄康走到萧错面前,拼尽全力,终于从嘴边挤出这几个字:“梅雅……没挺过去……” 狄康递给萧错一根烟,萧错没吸,狠狠折断,又捻成碎末。 何晓筝接到何敬业的电话,说野生动物研究员铁强在他那儿,叫她和狄康过去一趟。狄康一听野生动物研究员,竟一脸鄙夷地看着何晓筝。 铁强是何晓筝的初恋,几乎全球人都知道。狄康边开车边问:“你们俩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结束了?”何晓筝说:“不结束难道要私奔吗?” “为什么不能私奔?” “因为他就一个妈妈。” “妈妈也能当第三者?” “我不嫌她儿子是研究动物的,但她嫌我是研究尸体的。算了,不破坏他们母子关系了。” 两人说着话,便到了交警大队。猴渣的问题解决了,他的车是被一个长着羽毛的“人”撞击了。铁强在车顶里发现了鸟的粪便,还沾有绒毛。铁强拿出一张照片,说是那只鸟曾袭击过其他路人的抓痕照片,和猴渣车上的痕迹十分吻合。原来,车上的划痕是只大鸟干的。但是,何敬业却想象不出,什么样的鸟有这样的利爪!铁强说,这只鸟神出鬼没。三十年前,他爷爷就是为了寻找这只大鸟,参加十八人探险队而失踪的。铁强说完,就离开了交警大队,而何晓筝却依然望着他的背影。 何敬业见何晓筝还傻愣着,便走到她面前,问:“萧楚格的案子怎么样了?”狄康见何晓筝还没缓过神来,便替她回答,说:“唯一的目击者──虎尔赤,昨天刚死。犯罪嫌疑人都被我们洗刷了罪名,只剩下萧错有作案可能,但证据稍显不足。”何敬业哀叹一声:“看来,你们要寻找狗以外的目击者了。” 何晓筝一脸的苦难相:“虎尔赤已经是唯一了。”何敬业却说:“不,据我推算,应该还有一个目击者。”何晓筝与狄康同时问道:“谁?” 何敬业拿出轮胎痕迹浇铸模,对他们说:“案发当日,我留意了这组轮胎印记。没有血迹,说明这辆车没有碾压过萧楚格,但它确实在葬狗坡出现过,而且,从痕迹上看,很可能是大雾之前。”狄康见印记十分完整,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以您多年的交警经验应该能查出是什么车。”关键的时候,何敬业竟卖了个关子,说:“我今天退休,但我可以提供给你们,轮胎规格:235/45R17,可以肯定是:四轮驱动。” 狄康一听,若有所悟,点了点头,说:“听您这话里的意思,是想喝酒了吧,两瓶剑南春,换轴距?” 何敬业会意一笑:“轴距约为2700mm。如果你再添两瓶茅台,我就告诉你,车身重量约1600kg、全车长度约4700mm、车身宽度约1800mm、车身高度1400mm。” 狄康极其佩服何敬业的职业精神,其实他知道这些数据并不是何敬业随口一说,而是要不断根据轮胎痕迹进行测算。数据越精确,车型就越好判断。于是他又说:“加两瓶茅台,得等我发工资,除非你直接说车型。” “帕萨特。” “不行,墨里州有成千上万辆帕萨特,就意味着我们现在有成千上万个无名目击者。” “帕萨特CC。据我所知,拥有帕萨特CC36的人并不多。”何敬业拍了狄康的肩膀一下,奸诈一笑,“我等你的好酒。”何敬业转身要走,又突然回头问了一句,“聪明的年轻人,你们不觉得有个人非常可疑吗?” “谁?” “高娃,那天她根本不是去机场,没带身份证,也没带行李,她凭什么去机场?” 狄康一拍脑袋,大喊一声:“姜还是老的辣,事不宜迟,赶紧去找高娃。” 第九十章 悬疑再现 “地球人就是变化快,难怪外星人噌一下就来,噌一下就走了。”狄康嘴里念着咒,拽着何晓筝准备出发去找高娃。 两人出了大门,狄康立即刹住了脚步,只见马路边停下一排黑轿子。从车里下来三个人,西装革履,眼戴墨镜,直奔他们走来。狄康拉了拉何晓筝的衣袖,低头说道:“他们是冲我来的。” 何晓筝看到这些人气势汹汹,忙问:“你最近抄了谁的家?这么报复你?这事肯定跟我没关系,要不,你对付他们,我先去找高娃?” 何晓筝抽身要走,却被狄康一把拉住:“做人要厚道,耍什么临阵脱逃的?”何晓筝悄悄拉出格斗式,抬了抬脚,看着高跟鞋,眼眉一皱说:“这是我才买的新鞋,踹他们,是糟蹋人民币。”狄康吭哧了半天,说:“放心吧,是内讧,我爸来了。” 只见从车里下来一人,五十多岁,但英姿飒爽。他走到狄康面前,气宇轩昂地说了一句:“听说你最近干得不错,升职了?” 狄康昂了昂头,凛然答道:“这不意外,我警校同学成绩最差的也都当队长、所长了,何况我在校成绩优越。如果不是你玩些把戏整我,我怎么会被贬鬼街口?” “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就要开幕。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回去帮我?” “赌石是群疯子的资本游戏,我不会参与的。” “如今翡翠牛市仍旧疯狂,赌石虽然危险,却非常刺激,双方凭的是眼光和耐心,斗智斗勇。我劝你还是马上辞职,跟我回家,不然我会继续跟你玩下去。我可以向你保证,你这个队长做不了七天。” “哼,就你那套把我灌醉,再找几个女人,脱光了睡在我身边,再拍成艳照上交局里的小把戏,我局长早就看穿了。如果你再出阴招陷害我,我就不认你当爸。” 狄中秋叹了口气,说:“狄家浩浩资产,难道就这么废弃了吗?你要知道,这套家业,是我拉板车闯出来的。如今爸老了,狄家今后要指望你。” “家里有狄清。” “狄清就要嫁人了,再说她有自己的事业在做。” “我也有自己的事业。” “你这是堕落,你妈若有在天之灵,她也不愿意看着你这样。” “别跟我提妈!”狄康发怒了,眼底不知道什么时候竟冒满水来,“今天,一个女人从高楼上跳下来,我抓住了她的衣服,却抓不住她的人,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在我面前……和二十多年前,妈死在我面前一样……我只能抓住妈的衣服,却抓不住妈的命。而我们为了逃命,连她的尸体都没能带走……” “你妈的死,是意外,那些人是人贩子,只是想拐走你和狄清,并没有绑架你和狄清,二十多年前,我一无所有,靠拉板车过日子。” “可妈是为我和狄清死的,可我们却忙着逃命。”狄康在说这话的时候,眼泪一个劲地在眼眶里转,可他却死命地没让它在狄中秋面前掉出来。 “那时候你四岁,狄清三岁,你们根本救不了她。难道我就不愧疚吗?我带着你们兄妹,打拼了二十多年,挣到了今天的家业,即使身份显赫,也至今未娶,不还是因为挂念你妈吗?狄康,跟我回家吧,狄氏需要一个年轻的总裁。否则,我们还要斗下去。” “自从妈不在了以后,我连回家都胆怯了。虽然你是我爸,但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斗下去,结果不会有一丝悬念。” “为了给你妈报仇,你难道要当一辈子警察吗?当警察那点薪水养活不了你。” 狄康伸手掏出皮夹子,把里面的各种银行卡一并掏出,随手往天上一扔:“从今天起,别人怎么活,我就怎么活,不会再花你一分钱。” 狄康撒卡完毕,觉得四肢发凉,瞬间祸及全身,进而全身发抖,牙齿打战。他回头看了一眼何晓筝,只见她颜面苍白,满头是汗,靠在墙上,摇晃了几下身体,就倒了下去。狄康反应极快,瞬间抱住了她,急问:“你怎么了?”何晓筝有气无力地跟狄康说:“我可能被传染上猴疟,打摆子了,不行了……你快去找高娃,晚了,就来不及了。” “已经来不及了,猴疟是传染病,这些天,我们没分开过……”狄康抱着何晓筝,刚刚走了两步,便觉两腿发软,急忙朝着狄中秋喊了一句:“爸,快送我们去医院……”狄康不等把话说完,抱着何晓筝一头栽了下去。 狄中秋已是年过半百,哪里能扶得住这俩人,他赶紧挥手,身后立即上来几人,一起架起何晓筝与狄康,朝医院赶去。途中,只听狄中秋轻言一句:“看好他们俩,直到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 狄中秋走后不久,萧错便赶到了交警大队,他是来接猴渣回家的,一同而来的还有何震林与狄清。萧错下车和猴渣很哥们儿地拥抱了一下。狄清见到这般情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是她几日来,第一次感到欣慰。 猴渣贴在萧错的耳边,问了一句:“玉蝉盘出来了吗?”萧错嘘了一声,说:“池姨说那胎魇是蛊,不能轻易动它。见过胎魇的人,必死子丧妻。就等你出来,咱们细细研究。”猴渣点了点头:“其实,所谓玉能驱邪,是指将魑魅魍魉驱走或打散,而非改变运气。著名的宝玉和氏璧出世后,它的拥有者无一不国破家亡。” 萧错推开猴渣,拍了他的光头一下:“你小子一解禁就耍驴嚼子。”猴渣往后一缩,又探回身子,说:“先送我去找高娃,几天没见她人了。”萧错冷笑:“这几年你玩疯了,辣妹、闷骚、豪放什么都有,可转一圈你又掉进原来那个坑里了,这么多人接你,怎么也得卖个接风洗尘的面子吧。”萧错数落猴渣,却让猴渣显得更得意了,像窥破了他的死穴。 猴渣见了何震林那辆悍马的尺码和大货车有得一拼,不仅啧啧赞赏:“这畜生,是个好手。”何震林笑了笑说:“开不好,也照样翻跟斗。”猴渣又问:“哥们儿,我那雅阁呢?”何震林把猴渣揽在怀里,悄悄说:“狄清说,雅阁太破了,送你难为情,她打算把大奔先借给你开着,直到你小子发迹。”猴渣一听,眼睛立刻湿润起来,脸激动得抽搐成一团,盯着狄清,真想马上烧几把香,谢谢她老人家的善意。 猴渣得意之际,却又不敢点头,转眼瞥向萧错,他暗地明白,狄清这么大方,其实是冲萧错来的。这车能不能要,还得看萧错愿不愿意背这感情债。 萧错跟狄清说:“你那奔驰车碰到血光,订婚用晦气。那车虽然没悍马猛,但模样挺俊,我要了,回头我给你订辆新的。”狄清碍于何震林在身边,只是回眸,莞尔一笑。猴渣听言,立刻涕泪交流:“萧错,你说,让兄弟没车开,是不是不仗义!” “在鬼街口,开我那辆老宝马,就够你泡妞了。” 猴渣微微一愣,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何震林的雅阁没要成,这奔驰宝马直往猴渣鼻子尖上撞,相对来说,猴渣接萧错的车,还是觉得理所当然,心里踏实。但他知道,萧错一直想换辆悍马,如今弄辆奔驰,实在有些委屈萧错。于是,他顺口推托:“现在那些庸脂俗粉,压根就引不起我兴趣,鬼街口里,每天都有半个独立团的亲卫队,跟在我屁股后面,烦!” “赶紧收收你激动的哈喇子,去吃饭吧。” 何震林拉着猴渣上车,四人一同回到鬼街口,酒菜过半,萧错突然感到心慌,急忙喝了口水,他觉得水里有些血腥味道,也许是这几天上火,牙龈出血了,他放下杯子,但还是口渴。他越是不停地喝水,那种腥味就越加浓烈。他用余光向玻璃窗外瞥了一眼,窗外人流穿涌,一个女人站在对面的街上,头发被吹得很乱,她的眼睛一直看着萧错。萧错突然站立起来,以至于将桌上的酒杯弄翻。 他一直追,一直追到鬼街口尽头,才发现眼前一片空旷。猴渣、狄清与何震林跟在后面,急问出了什么事?只听萧错呢喃一句:“格格没死,我看到她了。” 众人惊愕之下,急忙转身,朝四周望去…… 尾 声 街上,起风了,但天不是很冷。高娃站在风中,拿着电话,高娃语气沉长,对着电话说:“我知道10月29号那天,你干了什么?” “你什么意思?”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要不就做爸爸,要不就备足我这辈子要花的钱。” “好,你在红丹河边等我,我备钱给你。” 天黑了,漆黑,没风。高娃仍然站在红丹河边的岩石上,不肯离去。四周一片漆黑,而且静得出奇。黑暗中好像有双眼睛,在看着她,她知道那不是人的眼睛,是一种很邪,很锐利的光。她感到喉咙里有种压迫感,以至于她屏住呼吸。 一定有东西接近了我,她想着。可身后没有任何声音,应该没有什么的。是的,没有什么,什么也没有,她告诉自己。但是,她知道,一定有什么。突然,似乎有什么惊动了她。她回过头去,远处,公路依旧在暮色中静静地伏在那里,除了谷边残雾,四周草木外,没有任何东西接近这片区域。 然而,那双眼睛仍然紧紧地在她身后窥探着。 她心里不断怦怦乱跳,一股阴寒之气,笼罩了全身,使她打了一个冷战。她开始后悔,不该听从他人安排地点,她低下头,摘下猴渣给她的那只冰种凤凰,双手合十,含在掌心,喃喃低语祈祷。过了一会儿,她掏出手机,从里面翻出一张图片,点了发送。 仅仅是在这个瞬间,一双皮靴慢慢接近了高娃。不久,便听到天空中一声惨叫。只见高娃的眼睛瞪得很大,很大,似乎要把整个世界都装进去。手机,无声无息地掉在草丛中。一只关节粗大的手,捡起手机,装进口袋,悄然离去。 红丹河边,静了。水,依然像血一样红。岸边,不再有高娃的身影。一只冰种凤凰,带着断线,躺在草丛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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