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飞女郎与哲学家 作者:F·S·菲茨杰拉德 内容简介 此书是菲茨杰拉德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收入已发表的八个短篇故事。作者以崭新的视角和鲜亮的文笔如实描绘一战后美国社会的生活景象,颂扬了年轻一代对旧道德的反叛心态和对美好未来的追求。《离岸的海盗》是个虚构的浪漫故事,女主角阿蒂塔简直就是飞女郎的形象代言人。她彻底反对平庸的生活,情愿生活在美丽的谎言里。《冰宫》弥漫着浓浓的诗意,作者用精美绝伦的文笔写出了美国南方与北方的差异,傲慢与偏见对人心的影响,许多重大主题都凝缩在这篇美丽的短篇里。《脑袋与肩膀》是集子里最为幽默的一篇。《刻花玻璃酒缸》是个令人难忘的故事,构思巧妙,主人公的一生都受到一只酒缸的影响。《伯妮斯剪掉了头发》是集子里最为著名的一篇,曾被改编为电视短片及舞台剧,这故事也折射出作者本人对飞女郎既欣赏又困惑的态度。《祝福礼》是集子里的一个另类,反映了作者对宗教思想及宗教仪式的敬畏与恐惧的复杂心态。《戴利林波的堕落》是篇笔调幽默的短篇,讽刺了当时冒险走捷径的时代风气。《四只拳头》是一则苦涩的幽默故事,反映了一个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所遭受的四次刻骨铭心的打击。 /离岸的海盗/ 一 这个颇有些虚幻的故事发生在大海上,那时的大海宛如一个蔚蓝的梦境,它的色泽如同蓝丝袜一般华丽,大海的上方是如孩童的虹膜一般碧蓝的天空。从西边的天际,太阳往海里抛洒下些许金光闪闪的圆盆——如果你仔细地瞧一瞧,就会看见这些圆盘在一个个浪尖之间跃动,直到与一条绵延半英里之宽的金色光环汇拢,最终化为一片令人目眩的夕阳。大约就在佛罗里达海岸和这条金色光环之间,停泊着一艘雪白的汽艇,又气派又优雅,在船尾的一顶蓝白相间的遮篷下,有一个金发姑娘斜倚在柳条躺椅里,读着阿纳托尔-法朗士[1]的《叛逆的天使》[2]。 她年纪在19岁上下,高挑而柔软的身材,一张被娇宠惯的迷人的嘴,一对灵活的灰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她赤着脚跷在旁边另一张躺椅的扶手上,她的脚与其说穿不如说摆设在一双蓝绸的拖鞋里,这双拖鞋在她的脚趾上漫不经心地晃悠着。她一边看书一边还不时地用手里的半只柠檬让自己的味蕾小小地享受一番。另外那半只,已被吮干,躺在她脚边的甲板上,随着波涛的轻微起伏而悠悠地滚来晃去。 这半只柠檬也几乎没什么汁水了,金色的光环在骤然间寥廓了起来。蓦然,笼罩着汽艇的倦慵的寂静被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打破,一个穿着白法兰绒西服、发丝齐整的白发老人来到了舷梯口。他在那里稍稍驻足,直到眼睛适应了光线,随后看见了顶篷下的姑娘,嘴里发出一声埋怨的悠长呢喃。 如果他想因此而得到某种反应的话,那他注定要失望了。女孩平静地翻了两页书,又翻回去一页,硬撅撅地把柠檬举到伸嘴可及之地,接着打了一个虽微弱但也分明的呵欠。 “阿蒂塔!”白发老人厉声喝道。 阿蒂塔无所谓地咕哝了一声。 “阿蒂塔!”他又喊道。“阿蒂塔!” 阿蒂塔疲沓地举起柠檬,就在把它送入嘴里之前溜出了这么三个字眼。 “噢,闭嘴。” “阿蒂塔!” “什么?” “你能好好地听我讲话吗——还是要我在说话的时候派个佣人来摁住你?” 柠檬被鄙夷地缓缓放下。 “把你要说的写下来。” “你能把那本讨厌的书和那只该死的柠檬丢开一会儿吗?” “哟,你就不能给我一小会儿自由吗?” “阿蒂塔,我刚接了个来自岸上的电话……” “电话?”她首度表现出一丝兴趣。 “是的,那是……” “你的意思是,”她诧异地打断了他的话,“他们让你这里也接了根线好与外界联系吗?” “是的,就刚才……” “船不会撞上电线吗?” “不会,是架在海底的。五分……” “噢,太了不起了!天哪!科学简直就如黄金,是这么说的吧——对吗?” “你能让我把话讲完吗?” “说吧!” “是这样的——呃,我来是——”他哽住了,心烦意乱地咽了口口水。“喏,是这么回事。年轻的小姐,莫兰德上校又来过电话了,他让我再来和你确定一下带你去赴晚宴的事。他儿子托比打纽约远道而来就为了要见你一面,他还另外邀请了几个年轻人。我再问最后一遍,你是否……” “不,”阿蒂塔干脆地说,“我不去。我做这次该死的巡游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棕榈滩,你知道的,所以我坚决拒绝去和一个该死的老上校或他该死的儿子托比或任何一个该死的小老头见面,我也坚决不去这个该死的州里任何一个该死的城镇。因此你要么带我去棕榈滩,要么就给我闭嘴走人。” “很好。这是最后一次警告。因为你对这个家伙的迷恋——这个因行为放荡而臭名远扬的家伙——你父亲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许他提——别说你出生的上流社会唾弃你,就连花街柳巷都没有你的容身之地。从现在开始……” “我知道,”阿蒂塔讥讪地打断道,“从现在开始,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这种话我听得多了。而且我认为这样子最好了。” “从现在起,”他煞有介事地宣称,“你不再是我的侄女。我……” “喔—喔—喔—喔唷!”阿蒂塔尖叫起来,带着失魂落魄的暴怒。“你别再打扰我好吗!你走开好吗!你还是跳下去淹死得了!你要我把书摔到你脸上去吗!” “如果你敢……” 嗖!《叛逆的天使》飞向空中,仅离他一鼻之隔,欢欢喜喜地跌落在舷梯口。 白发老者本能地退后了一步,紧跟着又小心翼翼地向前两步。阿蒂塔五英尺四[3]的个子腾地跳将起来,咄咄逼人地瞪着他,灰色的眼睛里燃起熊熊的火焰。 “滚远点!” “你好大胆子!”他怒吼道。 “我就敢,咋样!” “你简直叫人忍无可忍!你的脾气……” “是你造就的!没有人天生就是坏脾气,除非是她家庭的关系!无论我成了什么样子,都由你负责。” 她叔叔低声嘀咕了几句,然后转身向前去,大声命令抛锚。接着他又回到顶篷处,阿蒂塔重新在那里坐好了,注意力再次集中到柠檬上。 “我要上岸去了,”他一字一顿地说。“今晚9点我会再次外出。等我回来我们就出发回纽约,到那里我就把你移交给你婶婶,由她来管束你那所谓正常的,其实是极不正常的生活。”他打住话头,看了看她,面对她那无比天真的美丽,他的怒火如在突然之间被戳破了的轮胎,再次陷入了无助、困惑、虚幻的境界。 “阿蒂塔,”他口气软了下来说道:“我不是傻瓜。我见过世面。我了解男人。而且,孩子,风流成性的浪荡公子是不会改邪归正的,除非他厌倦了——而那样他就不是自己了——那样他就只剩下一个躯壳了。”他看着她,好像在期待着她的赞同,可是她面无表情、缄口不语,他只好接着讲下去。“也许那个人是爱你的——那也是有可能的。他爱过很多女人,今后还会爱更多。还不到一个月,就在一个月前,阿蒂塔,他还和那个红头发的女人,咪咪·梅丽尔,搞得沸沸扬扬、名声恶劣;他还答应要送她俄国沙皇给他母亲的钻石手镯。你知道的——报上都登了。” “心急火燎的叔叔说了个令人恐怖的丑闻,”阿蒂塔打着哈欠说道。“简直都能拍成电影了。狡黠的花花公子对着贞洁的轻佻女子眉来眼去。贞洁的轻佻女子最终被他那辉煌的罗曼史所勾引。她计划好了要在棕榈滩和他幽会。心急火燎的叔叔设法从中阻挠。” “你能告诉我你到底见了什么鬼非要嫁给他不可吗?” “我明确告诉你不能,”阿蒂塔简洁地说。“也许因为他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男子汉,不论好坏,他都是个有想象力、有勇气、有信念的人。也许是为了摆脱那些整天缠在我屁股后头无所事事的小傻瓜。不过说到那只大名鼎鼎的俄罗斯手镯,在那件事上你尽可放心。他打算在棕榈滩把它献给我——如果你能明白点事理的话。” “那个红发女人的事呢?” “他已经有半年没见过她了,”她气呼呼地说。“你不认为我有足够的自信来打发这种事吗?难道说你到现在还不清楚,我能够随心所欲地和任何一个该死的男人做任何一件该死的事吗?” 她把下巴高高昂起,就像那尊叫《觉醒的法国》[4]的雕像,接着重又举起柠檬,就此破坏了那个造型。 “是那只俄罗斯手镯吸引住了你吗?” “不是,我只是想给你一个你的智慧会感兴趣的话题而已。而且我希望你现在最好走开,”她说道,火气又蹿了上来。“你知道我不会改主意的。你已经连着烦了我三天,非等我发疯你才甘心吗?我不会上岸的!绝不!你听到没有?绝不!” “很好,”他说,“那你也休想去棕榈滩。在所有我见过的自私自利、娇生惯养、桀骜不驯、刁钻古怪、不可理喻的小丫头中……” 啪唧!半只柠檬正中他的脖子。与此同时,船边传来了一声吆喝。 “船已靠岸,法纳姆先生。” 法纳姆先生还有太多的话要说,还有太多的火要发,可是都因义愤填膺而哽住了。他向着他的侄女投去一个万般责难的目光,转身飞快地跑下了舷梯。 二 五点钟,太阳脱去了睡袍,无声地坠落于大海。金环已扩展为一座闪光的岛屿;倏然间,扫过遮篷的流苏和一只晃悠的蓝拖鞋的一阵清风带来了一片歌声。它来自一支和声悠扬、节奏舒缓的合唱队,伴随着歌声的是击打着蓝色水面的摇桨声。阿蒂塔仰起头来谛听。 “胡萝卜与豌豆, 膝盖上的青豆, 海洋里的猪猡, 幸运的伙计们! 送我们一阵微风, 送我们一阵微风, 送我们一阵微风, 用你们的风箱。” 阿蒂塔诧异地皱起了眉头。她安坐在那里,仔细聆听起已进入第二段的歌声。 “洋葱与青豆, 马歇尔与迪恩, 戈德堡与格林, 还有考斯特罗。 送我们一阵微风, 送我们一阵微风, 送我们一阵微风, 用你们的风箱。” 她惊叹一声将书扔向了甲板,书本摊开着趴在了甲板上,随即匆忙地奔向船舷。五十英尺外有一艘大划艇正向这里驶来,船上共有七个人,六个人摇桨,另一个人站在船尾用一根管弦乐队的指挥棒为他们的歌声打拍子。 “牡蛎和岩石, 木屑和短袜, 谁能用大提琴 造出时钟?……” 指挥的目光突然停驻在阿蒂塔身上,她正靠在栏杆上好奇又困惑地瞅着他们。他的指挥棒利索地一扬,歌声戛然而止。她注意到他是船上唯一的白人——那六个摇桨的都是黑人。 “啊嗬,水仙号!”他斯文地喊道。 “你们干吗要唱这种杂七杂八的歌呀?”阿蒂塔打趣地问。“你们是疯人院大学派出来的划艇代表队吗?” 此时划艇正擦着游艇的边缘,船头上一个慓悍的黑人回过身去抓起了一把扶梯。紧接着船尾的首领就行动起来,还没等阿蒂塔明白过来他的意图,他已经翻过扶梯跃到了甲板上,气喘吁吁地站在了她的面前。 “放了女人和小孩!”他厉声喝道。“凡是啼哭的婴儿立马扔下船去,男人全部用双链锁起来!”阿蒂塔的双手在裙子口袋里兴奋地哆嗦着,她注视着这个人,惊讶得瞠目结舌。他是这么一个小伙子,黝黑而敏感的脸上有着一张高傲的嘴,一副如新生婴儿般明亮的蓝眼睛。他的头发乌黑,湿漉漉的鬈发如古希腊的雕像,只是颜色更为深邃。他身材颀长,衣着时髦,动作如敏捷的四分卫[5]一般优雅。 “噢,我真见鬼了!”她惶惑地说。 他们冷眼相觑。 “你放弃这艘船吗?” “这么说是代表你有风度吗?”阿蒂塔问。“你是脑子进水了呢——还是刚加入了兄弟会什么的?” “我问你是否打算放弃这艘船。” “我知道这个国家是禁酒的,”阿蒂塔嘲讽地说。“难道你一直在喝指甲油吗?你最好立刻给我下船!” “什么?”小伙子明显没反应过来。 “下去!你听见我说的了!” 他盯着她瞧了一会儿,似乎在琢磨她说的话。 “不,”他那张倨傲的嘴缓缓说道;“不,我不会离开这艘船的。如果你想下去倒是允许的。” 他跑到栏杆边干脆地发号施令,划艇上的那一伙就推推搡搡地爬上了梯子,在他面前排好了队伍。队伍的一头站着个黝黑、魁梧的家伙,另一头则是个只有四英尺九[6]的黑白混血儿。他们看来是统一着装的,有点蓝荧荧的衣服,上面沾满了尘土,还破破烂烂;每个人的肩头都扛着一个体积虽小分量却看来很重的白袋子,腋下还都夹着一个硕大的黑箱子,显然是乐器匣。 “立—正!”小伙子一声令下,咔嚓一声并拢了脚跟。“向右看齐!向前看!贝比,出列!” 最矮小的那个黑人快速地向前一步,敬了个礼。 “由你指挥,到下面去,把船员抓住了都捆起来——除了轮机手不要捆。把他带上来见我。噢,把那些袋子堆到栏杆边上去。” “是-先生!” 贝比再次敬礼,随后转过身去示意另外那五个人在他身边集合。经过一阵窃窃私语的短暂商议后,他们一个挨一个蹑手蹑脚地走下了舷梯。 “这会,”年轻人得意洋洋地对阿蒂塔说,她已被刚才那最后一幕彻底惊呆而哑口无言了,“如果你能以一个轻薄女子的名义起誓——你的誓言估计也是一钱不值的——你会在接下来的48小时内闭紧你那任性的小嘴,那么你就能划我们的船上岸去了。” “如果我不答应呢?” “你不答应的话就只好和我们一起去海上了。” 小伙子微微吁了口气,就好像一场危机已圆满地化解,他坐在刚才还是阿蒂塔坐着的那张躺椅上,伸了个懒腰。他环顾一下四周,看见了阔线条的顶篷,锃亮的铜扶手,还有甲板上奢华的摆设,为了表示对这一切的欣赏,他那绷紧的嘴角终于松弛了下来。他的目光先是停留在那本书上,接着又转到了那只干瘪的柠檬上。 “嗯,”他说,“石墙·杰克逊[7]声称柠檬汁有提神醒脑的作用。你的大脑够清醒吗?” 阿蒂塔不屑于回答这个问题。 “我这样问是因为在五分钟之内你必须考虑清楚到底是去还是留。” 他从地上捡起书好奇地翻了起来。 “《叛逆的天使》。这名字听上去怪不错的。还是法语的,呃?”他第一次以饶有兴趣的目光望着她。“你是法国人?” “不是。” “你叫什么名字?” “法纳姆。” “全名呢?” “阿蒂塔·法纳姆。” “你看,阿蒂塔,站在那里咬牙切齿是不管用的。你应该趁着年轻改掉这个紧张时的习惯动作。过来吧,坐下。” 阿蒂塔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雕花的玉匣子,抽出一支香烟,故作镇静地点上烟,尽管她知道自己的手还在微微发抖;接着她袅袅婷婷、晃晃悠悠地走了过去,在另一张躺椅上坐下来,朝着顶篷吐出一大团烟雾。 “你不能把我赶下船去,”她坚决地表示;“如果你认为你能够就此远走高飞,那你一定是脑子发潮了。等到六点半,我叔叔就会用无线电通知整个海域。” “嗯。” 她旋即朝他的脸望去,只见他嘴角上浮起一抹淡淡的颓丧,脸色也明显不安起来。 “对我反正都一样,”她耸了耸肩说。“这又不是我的游艇。我也不在乎去海上漂几个小时。我甚至可以把这本书借给你,那样在载你去新新监狱[8]的缉私船上你就不会太寂寞了。” 他鄙夷地笑了笑。 “如果那是你的忠告,那你多虑了。这是早在我知道有这艘游艇存在之前就考虑到的一部分。如果不是碰上了这艘,我们就会去袭击停泊在岸边的其他船只。” “你是谁呀?”阿蒂塔唐突地问。“你是干什么的?” “你决定不上岸了吗?” “我甚至一点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我们一共七个,”他说,“人家把我们称为,称为是‘柯蒂斯·卡莱尔和他的六个黑伙计’,我们之前是在‘冬园’和‘午夜狂欢’[9]里演出的。” “你们是歌手吗?” “迄今为止还是的。现在,因为你看见的放在那儿的那些白袋子,我们成了逃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捉拿我们的赏金现在一定已经攀升到两万块了。” “那些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呀?”阿蒂塔好奇地问。 “呃,”他说,“我们暂时把它叫作——泥土——佛罗里达的泥土。” 三 柯蒂斯·卡莱尔和吓破胆的轮机手谈完话不到10分钟,水仙号游艇就拔锚启航了,在一个芳香四溢的热带黄昏里它冒着烟往南而驶。那个五短身材的混血儿贝比,看来是得到卡莱尔绝对信任的,在全权指挥着行动。法纳姆先生的仆人和厨子,这两人是船上除了轮机手以外仅有的船员,看来是反抗过那么一阵,后来终于认清了形势,被服服帖帖地绑在了底舱的床铺上。长号手摩西,那个最为伟岸的黑人,正拿着一罐油漆忙得不亦乐乎,他把船头上的“水仙号”几个字抹去,用“呼啦呼啦号”[10]取而代之,另外几个人则聚集在船尾,心无旁骛地玩起了掷骰子游戏。 吩咐下去准备饭食和七点半在甲板上用餐之后,卡莱尔又回到阿蒂塔那里,重新在躺椅上坐下,半闭着眼睛,进入了冥想的状态。 阿蒂塔小心地观察着他——轻而易举地就将他归类于一个浪漫的人物。他看上去是一个在虚弱的根基上建立起过分自信的人——在他每一个决定的表面下她都能觉察出一份迟疑,这与他翘起的嘴唇上那骄傲的曲线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他不像我,”她想,“反正和我有点不一样。”作为一个极端自私的人,阿蒂塔常常为自己着想;她从不会去质疑自己的自私,所以她的自私是以一种完全自然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而且这一点也没有诋毁她那理所当然的魅力。尽管她已经19岁了,她给人的感觉还是一个早熟而不羁的少女,在她那青春与美丽的光环的映衬下,所有她结识的男女都只不过是在她那任性的轻波里徜徉的浮木而已。她也接触过别的自私者——其实她觉得自私的人不像无私的人那样乏味——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最终不被她征服,不对她俯首听命。 尽管她意识到坐在躺椅里的这个人也是个自私的家伙,可在她心里却没有感觉到她通常会有的关上心扉、去除杂念、准备战斗的必要;相反,她的本能告诉她这个男人是弱不禁风、不堪一击的。阿蒂塔之所以要去挑战传统——近来这已成为她主要的娱乐项目——是因为她有强烈的自我意识,而她感觉这个男人正与她相反,他满心想要去挑战的正是他的自我。 与她自己的处境相比,她对他的处境兴趣更浓,那对她的影响就像是获悉自己不久就可以去看场日戏对一个10岁孩子可能产生的影响一般。她对在任何情况下她都具有保护好自己的能力这一点充满了绝对的自信。 夜色渐浓。一轮惨淡的新月微笑着,伤感地在大海上升起。海岸的轮廓愈来愈模糊,在遥远的天边,乌云如叶片般翻卷,一大片朦胧的月光顷刻间笼住了整艘游艇,为它那迅捷的航程铺展开一条银光闪闪的道路。时不时有火柴明亮的光焰闪过,那是有人点上了烟,可是除了引擎依稀的扑扑声和船尾平静的流水声之外,这艘游艇犹如梦幻一般在灿烂的星光下宁静地驶入天堂。夜海的气息默默地萦绕在四周,带来了一种无比慵懒的氛围。 最后,卡莱尔打破了沉默。 “你是个幸运的姑娘,”他叹息道,“我总是想着要能发财就好了——就能够买下所有美丽的东西。” 阿蒂塔打了个哈欠。 “我情愿和你对调,”她坦率地说。 “你会的——也许只能维持那么一天。可你这个轻佻的女子却好像真的很有勇气。” “我希望你别再这么叫我。” “什么意思?” “说到勇气,”她慢吞吞地接着说,“那是我身上唯一可以弥补缺陷的品质。我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嗯,我可没你那么大胆。” “如果知道害怕,”阿蒂塔说,“一个人就要么伟大坚强——要么胆小懦弱。而我两者都不是。”她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热切起来。“可我想谈的是你。你到底干了些什么——又是怎么干的?” “干吗呀?”他嘲讽地问。“想写个关于我的电影剧本吗?” “说吧,”她鼓动道。“在迷人的月光下为我编一个谎言吧。我想听一个神奇的故事。” 一个黑人走来,拧开遮篷下的一串小灯,接着在柳条桌上摆放起晚餐。在他们吃着从下面应有尽有的食品室里拿上来的冷鸡块、色拉、洋蓟和草莓酱的时候,卡莱尔打开了话匣子,一开始他还有些犹豫,可看到她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就不觉得兴奋了起来。阿蒂塔几乎没怎么动她的食物,只顾着看他那张黝黑而年轻的脸——英俊、苛刻、还有一丝文弱。 他是个出生在田纳西州某个小镇的穷孩子,他说,他家里真可谓穷困潦倒,以至于在他们居住的那条街上就只有他们一家是白人。他从不记得周围有过白人的小孩——但总是有许多黑人小孩跟在他后头。由于他那生动的想象力和喜欢惹是生非又能摆平一切的能力,这些热情的崇拜者们就整天跟他黏在一起。而且看起来,正是他与黑人孩子的这种交往把他那非同凡响的音乐天赋引入到一片奇异的领域。 有个叫贝尔·波普·卡尔霍恩的黑人女子常常在为白人孩子举办的宴会上弹奏钢琴——参加宴会的都是些出身良好的白人孩子,他们在柯蒂斯·卡莱尔身边经过时简直对他不屑一顾。可这个破衣烂衫的“白人小穷鬼”却常常在她的钢琴旁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用一支别的孩子只能吹出嗡嗡声的卡祖笛[11]来尽量模仿出钢琴的曲调。还不到13岁,他就在纳什维尔[12]的几个小咖啡馆里用一把破烂的小提琴演奏出生动又诙谐的拉格泰姆[13]。八年后,举国上下掀起了拉格泰姆的热潮,他就带上六个黑人兄弟去做奥菲姆[14]巡演。他们中有5个是和他一同长大的伙伴;还有一个就是小个子的混血儿,贝比·迪凡恩[15],他以前是百慕大一个庄园里的帮工,后来因为用一把8英寸长的匕首刺破了庄园主的背脊,就逃到纽约去做了码头工人。就在卡莱尔还没预感到他会获得成功之时,他已经来到了百老汇,从此各种各样的邀约从四面八方飞来,他赚到了他做梦也没想到的大钱。 大约就在那个时候,他的人生观起了变化,一个既有趣又苦涩的变化。他意识到自己把生命里的黄金岁月都耗费在了在舞台上和黑人们信口胡诌。他的表演在同类节目中已经算是佼佼者了——三个长号手,三个萨克斯管手,再加上他自己吹长笛——由于他那奇特的节奏感使这支乐队显得独树一帜;可他突然之间对自己的表演奇怪地不满起来,他开始讨厌登台演出,日复一日,他变得越来越害怕上台了。 他们很能赚钱——他签过的每份合同总能赢得比之前更多的钱——可当他跑到演出经理那里告诉他们自己想要脱离六人乐队、想要做个普通的钢琴师时,他们嘲笑他,说他一定是疯了——说他这种想法无异于艺术自杀。之后他常常嘲笑“艺术自杀”这个说法,在当时人们都很喜欢用这个词。 他们曾经以一晚上三千元的价格在私人舞会上表演过五六次,可这看来只是加深了他对自己这种生活方式的厌恶。他们在一些俱乐部和私人会所里演出,这些地方要是在白天他根本连门都别想进。毕竟,他永远都只是在表演着猴子的角色,只不过是在略为高等一点的乐队里罢了。他厌烦了剧院里的气味,他讨厌脂粉味,也讨厌后台的唧唧喳喳,还讨厌包厢里居高临下式的恭维。他再也不能一心一意地从事这一行了。一想到他向着奢侈又懒散的生活靠拢的速度是如此之缓慢,他简直就要疯掉了。当然,他正在朝着这个方向迈进,可是,就像一个吃冰淇淋的小孩,因为吃得太慢而根本感觉不出它的美味。 他想要有很多的钱和很多的闲暇,他想要有机会看书和娱乐,他想要身边围绕着无数高雅的男女,这样的朋友他从未有过——这种人,即使难得会想到他,也只会把他视为是一个卑微渺小之人;总之,他想要那些他认为只有贵族才配拥有的东西,贵族的头衔似乎是只要有钱就可以买来的,可惟独像他这样子赚来的钱就是不行。那时他25岁,没有成家,没受过教育,也没有希望会通过经商获得成功。他开始疯狂地做投机生意,不到三周就把自己的积蓄蚀了个精光。 接着就爆发了战争[16]。他去了普拉茨堡[17],可就是在那里他的职业也依旧与他纠缠不清。有个陆军准将有天把他叫去司令部,告诉他对他来说做个乐团团长比当兵能更好地报效祖国——于是在战时,他就呆在后方总部的乐团里为那些战争英雄们做表演。那也不算太糟糕——只是每当看到那些步兵一瘸一拐地从战壕里回来,他总想着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在他看来,他们身上的汗水与尘土就像贵族的头衔一般令他永远可望而不可及。 “都是那些私人舞会造成的。等我从战争中回来,过去的日子又卷土重来。佛罗里达旅馆业同盟向我们发来了邀请。反正那也是早晚的事情。” 他打住话头,阿蒂塔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可他摇了摇头。 “不,”他说,“我要这样来告诉你。我觉得非常享受,而我担心把这种享受拿出来与人分享就会使我的快乐大打折扣。我想要细细回味那些扣人心弦的英雄时刻,当我在众人面前挺身而出,我要叫他们知道我不只是一个该死的小丑,一个跳来跳去、叽叽呱呱的小丑。” 蓦然间,前方飘来一阵低沉的歌声。那几个黑人聚集在甲板上,他们的歌声带着动人的旋律交融在一起,悦耳的和声向着明月飘扬。阿蒂塔着魔般地聆听着。 “噢,去吧…… 噢,去吧, 妈咪想要带我去银河, 噢,去吧, 噢,去吧, 爸比说要等到明天 可妈咪说就在今天, 是的呀——妈咪说今天就去!” 卡莱尔叹了口气,稍稍沉默了一会儿,仰头看了看在温暖的天空中如弧光灯般闪耀的星辰。黑人的歌声益发轻柔,最后变成了哀怨的低吟。明亮与静谧似乎在分分秒秒间不断扩张,直到他几乎能听见美人鱼在午夜时分跑出来梳妆打扮,听见她们在银色的月光下梳理着滴水的鬈发,听见她们在水面下一条绿里透白的大道上互相低语,讲述着她们栖息在那里的精致的船骸。 “你看,”卡莱尔柔声说道,“这正是我想要的美丽。美丽就应该是令人惊异,令人敬畏的——它就应该如梦一般悄然来临,如少女的眼眸一般令人神往。” 他向她转过身去,可她依然缄默。 “你懂我的意思的,对吧,阿尼塔——我是说,阿蒂塔?” 她还是一声不吭。她早已沉睡过去良久了。 四 在翌日正午的浓烈阳光下,他们面前的大海上的一个小点渐渐融化为一座灰绿色的小岛。在它的北面分明是花岗岩的峭壁,它斜斜地向南延伸,穿过了一大片灌木林与青草地,直到散漫地塌陷在海浪里的一片沙滩。阿蒂塔坐在她最喜欢的那张躺椅上读着《叛逆的天使》,她看完了最后一页,砰地一下合上书,抬头看见了那个小岛,开心得咯咯笑起来,然后冲着忧郁地站在栏杆边的卡莱尔喊去。 “是那里吗?你就打算去那里吗?” 卡莱尔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 “你难倒我了。”他放开嗓门,向那个代理船长喊道:“喂,贝比,那个就是你的岛吗?” 混血儿那张眯眯小的脸从甲板舱的一角探了出来。 “是的,先生!就是那里。” 卡莱尔向阿蒂塔转过脸去。 “看上去还不错,是吧?” “是的,”她赞同道;“不过要作为藏身之地似乎太小了点。” “你仍然相信你叔叔会用无线电通知海面吗?” “不是,”阿蒂塔坦率地说。“我完全站在你这一边。我真心希望你能逃过此劫。” 他笑了起来。 “你简直是我们的幸运女神。看来我们不得不把你留在身边作为吉祥物了——至少目前要的。” “你不能现在再叫我游回去哦,”她冷静地说。“如果你真敢那样,我就要把你昨晚告诉我的你那荒唐不羁的生活史写成廉价小说了。” 他脸红了,态度有些僵硬起来。 “我很抱歉让你觉得无聊了。” “噢,没有——除了在末了你讲到你有多愤愤不平,因为你不能与那些你为她们表演的女士们共舞。” 他生气地站了起来。 “你的小舌头真他妈的恶毒。” “对不起,”她笑盈盈地说,“可我不习惯男人们用他那野心勃勃的个人史让我大快朵颐——尤其是如果他们的生活方式就像该死的柏拉图[18]。” “为什么?那男人们通常都是用什么来让你大快朵颐的呢?” “嗯,他们更喜欢谈论的是我,”她打了个哈欠。“他们说我是青春与美丽的精灵。” “那你怎么说呢?” “噢,我默认呗。” “是不是你认识的每个男人都会跟你说他爱你?” 阿蒂塔点了点头。 “干吗不呢?人生还不就是先进攻再撤退,中间夹上一句——‘我爱你’。” 卡莱尔笑呵呵地坐了下去。 “还真是这样。说得——说得真不错。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 “是的——或者说是我发明的。其实那根本没什么意思。只是句俏皮话而已。” “这样的评价,”他一本正经地说,“正是你那个阶层所特有的。” “噢,”她不耐烦地打断道,“别再谈你那套关于贵族的理论了!我不相信一个在一大清早就理论长理论短的人。那也不比发疯好多少——简直是早饭吃多了撑的。早晨应该是睡睡懒觉,游游泳,自由自在的时刻。” 十分钟后,他们开始兜一个大圈子,看来是想从北面靠近那座小岛。 “简直是恶作剧,”阿蒂塔若有所思地评论道。“这样的悬崖叫他如何抛锚呀。” 现在,他们向着坚硬的石壁笔直前进,它一定有一百多英尺之高,直到他们离开石壁只有五十码远了,阿蒂塔方才看清了目标。她随即开心地鼓起掌来。峭壁上有一块罅隙,被层峦叠嶂的岩石盖了个严严实实。游艇开进了那道裂口,在高耸的灰色石墙之间缓缓地穿过了一片有如水晶般澄澈的逼仄水域。随后他们就在一个黄绿相间的微型世界里停泊了下来,一个金色的海湾如玻璃般平伏,四周种着矮小的棕榈树,明镜般的湖面,嫩绿的枝条,所有的一切都宛如孩童们用沙砾堆起来的幻景。 “还不算最他妈的糟糕!”卡莱尔兴奋地喊道。 “我琢磨那个小黑鬼对大西洋的这一角相当熟悉。” 好心情是会传染的,阿蒂塔也满心欢喜起来。 “这里是再好不过的藏身之地了!” “天哪,是的!这里简直就像你在书本里读到过的那种岛[19]。” 小划艇被放入金色的湖面,他们划上了岸。 “来呀,”他们一踏上软绵绵的沙滩,卡莱尔就喊了起来,“让我们去探险吧。” 棕榈树秩序井然地环绕着一块方圆足有一英里的平滑的沙丘。他们往南行进,穿越了一片热带植被,来到一片珍珠灰色的处女滩,阿蒂塔踢掉了脚上的棕色高尔夫球鞋——她似乎这辈子都不打算再穿袜子了——涉水而行。接着他们又漫步走回了游艇,任劳任怨的贝比已经在那里为大家准备好了午饭。贝比在向北的悬崖上设置好了岗哨以便观察整个海面,尽管他估计小岛的入口是不会被人发现的——他甚至从来也没能在地图上找到过这个小岛。 “它叫什么名字,”阿蒂塔问——“我是说这个小岛?” “根本就没有名字,”贝比笑嘻嘻地说。“就叫它小岛好了,随你怎么叫。” 向晚时分,他们在悬崖之巅倚着一块巨大的岩石坐下了,卡莱尔向她描绘着他那模糊不清的计划。他肯定人家此刻一定在极力搜捕他。关于他那个英雄伟业,他依然拒绝对她坦白,他估计悬赏他的奖金已经高达百万美元了。他准备在这里歇上几个礼拜,然后就南下,绕过常规的旅行线路,穿过合恩角[20]后取道秘鲁的卡亚俄[21]。至于燃料啦供给啦这些细枝末节他都交给贝比去办,这个家伙似乎以各种身份航行过这片海域,从运咖啡豆的商船上的一名普通船员到一艘巴西的海盗船上的第一大副,这艘船的船长早已上了绞架。 “如果他是个白人,那他早就成为南美之王了,”卡莱尔顶真地说。“若论智慧,那么布克·塔·华盛顿[22]跟他比起来就成了傻瓜。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阴险狡诈都流淌在他的血液里,他至少混有六个民族的血,我可不是随便瞎说的。他崇拜我是因为我是世上唯一的一个玩拉格泰姆比他更在行的人。我们常常一起坐在纽约港的码头上,他吹巴松管,我吹黑管,就这样共同演奏出了已有千年历史的非洲和声的小调,直到后来老鼠们纷纷爬上了杆头,像一条条狗似的坐在留声机前旺里旺啷。” 阿蒂塔欢呼起来。 “你怎么能说得这么精彩呀!” 卡莱尔咧嘴笑了起来。 “我发誓那就是……” “你到了卡亚俄又做何打算呢?”她插话道。 “再坐船去印度。我要做个王侯。我真这么想。我打算再北上去阿富汗什么的,买下个宫殿,还有贵族头衔,然后过个五年左右再出现在英国,带着外国人的口音和神秘兮兮的背景。不过首先得去印度。你知道吗,人家说世界上所有的黄金最终都流入了印度。这种话对我很有吸引力。而且我还想要有闲暇时间来看书——看许许多多书。” “那之后又如何呢?” “然后,”他理直气壮地说,“就成为贵族。你尽管笑好了——不过你至少该承认我还是知道自己的目标的——这一点我想我比你强。” “正相反,”阿蒂塔反驳道,把手伸进口袋去取香烟盒,“遇见你的时候我正和我的朋友和家人闹得不可开交呢,起因就是因为我很清楚自己的目标。” “那是什么呢?” “某个男人。” 他惊愕不已。 “你的意思是说你已经订婚了吗?” “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的。如果你没有上船来,我原本打算在昨天夜里溜上岸去——这样的想法已经恍若隔世了——和此人在棕榈滩碰头的。他会带着个手镯在那里等我,而那个手镯原本属于俄罗斯的凯瑟琳女皇。你可别跟我说什么贵族不贵族的噢,”她飞快地补上一句。“我喜欢他仅仅因为他是个有想象力,有信念和勇气的人。” “不过你的家人反对这桩事情,对吗?” “没什么的——不过是一个傻叔叔和一个更傻的婶婶。他好像陷入了某个丑闻,和一个叫咪咪什么的红发女子搅在一起——这件事被人可怕地添油加醋了,他对我说,他是不会对我说谎的——而且我也根本不在乎他干过什么;重要的是我们俩是否有将来。到时候就知道了。如果一个男人爱上我了,他就不会再对别的女人感兴趣。我要求他像甩掉一块热香饼那样甩了她,他照办了。” “我觉得很嫉妒他,”卡莱尔皱起了眉头——随后又笑了起来。“我想我该把你一路带到卡亚俄,然后再给你回美国的盘缠。到那时你就可以好好地权衡一下那位绅士了。” “别这么跟我说话!”阿蒂塔发火了。“我受不了别人用老长辈的口气跟我说话!你明白吗?”他莞尔一笑,随即又收敛起笑容,露出尴尬的神情,就好像她那冰冷的怒火先把他灼伤再把他冻僵。 “对不起,”他迟疑了一下。 “噢,别道歉!我最讨厌男人用矜持又大方的神气说什么‘对不起’。你闭嘴吧!” 一阵沉默接踵而至,令卡莱尔万分狼狈的沉默,可是阿蒂塔似乎一点也不在意,她舒舒服服地坐在那里,一边抽烟一边眺望着波光粼粼的大海。过了一会儿,她爬上岩石,把面孔探出去朝底下望着。卡莱尔看着她心里寻思,要她表现出有失风雅几乎比登天还难。 “噢,看哪,”她喊道,“下面有许许多多的暗礁。各种各样参差不齐的大礁石。” “今晚我们去游泳吧!”她兴致盎然地说。“就在月光下游泳。” “到另外一边的海滩去游不是更好吗?” “怎么会,我喜欢的是跳水。你可以用我叔叔的泳衣,不过你会看上去像只大麻袋的,因为他是个大腹便便之人。我有一件能把大西洋沿岸的——从比迪福德[23]到圣奥古斯丁[24]的沿岸——土著居民都吓傻掉的连体泳装。 “你简直是条大鲨鱼。” “是啊,唬人我最拿手了,而且我的模样还惹人喜爱。去年夏天有位来自拉伊[25]的雕塑家对我说,我的小腿值五百块。” 这样的话总是让人无言以对,所以卡莱尔保持沉默,只允许自己在内心深处绽放出一个小心翼翼的微笑。 五 浅蓝色的夜幕悄然坠落,他们划着小艇穿过微微闪光的河道,将船拴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然后一起爬上了悬崖。第一块宽大的岩壁出现在十英尺高的地方,构成了一个天然的跳水台。他们坐在皎洁的月光下,看着轻柔的波涛不断涌起,临了又归于平静,潮水已向着大海退却下去。 “你快乐吗?”他出其不意地问。 她点点头。 “只要在海边,我就一定快乐。你知道,”她接着说,“我一直在想你和我还是蛮像的。我们都是叛逆儿——只是理由各有不同。两年前,我还只有18岁,你是……” “25。” “……是啊,那时的我们从传统意义上来说都算是成功的。那时,我是个初入社交界的名门闺秀,而你是个前途无量的乐师,只不过是在部队里服务的……” “算是被国会法律认可的绅士,”他自嘲地插话道。 “是啊,总之,我们都是顺应潮流的人。如果我们身上的刺不能够被磨平,那么至少可以被软化。可我们的内心却一再要求我们去获取更多的幸福。我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我带着不安和厌倦在一个个男人间穿梭,月复一月,我和男友们之间默契越来越少,而不满越来越多。我常常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咬着腮帮子,脑子里想着再这样下去我一定会发疯——我对人生的变化无常有着可怕的清醒认识。我要的只是现在——现在——现在!我存在着——我——美丽,对吗?” “是的,”卡莱尔赶忙表示同意。 阿蒂塔突然站了起来。 “等一下,我想要先亲近一下这个外表看上去快乐无比的大海。” 她来到悬崖边缘,纵身一个鱼跃,在半空中翻了个筋斗,接着又展开身体,如刀刃般直挺挺地投入水中,一次几近完美的折叠式跳水。 过了一会儿,她的声音传了上来。 “你知道,我过去常常没日没夜地看书。结果就是我对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满……” “快点上来,”他打断道。“你究竟在那里干吗呀?” “我在仰泳呢,过会儿就上来。我要告诉你,我唯一感兴趣的事就是惊世骇俗;穿上美丽动人又荒唐离谱的服装去参加化装舞会,与声名狼藉的男人一起在纽约晃荡,投身到超乎你的想象的混乱之中。” 水花飞溅之声混合着她的话语,接着他又听见她那急促的喘息声,她正在往悬崖上爬呢。 “轮到你啦!”她喊着。 他听话地站了起来。当他湿漉漉地重新爬上悬崖时,发觉她已经不在那里了。倏然间,在再上去十英尺的另一块岩石上传来她那清脆又骇人的笑声。他跑到她那边,他们静静地在那里坐了一会儿,胳膊绕在膝头,因为爬山的缘故都微微有些气急。 “我的家人真野蛮,”她突兀地说,“他们都想着要把我早早地嫁出去呢。后来我觉得人生其实狗屁不如,我终于明白过来”——她的目光兴奋地望向天空——“我终于明白了过来!” 卡莱尔一声不吭,她的话语一下子急促起来。 “勇气——对,就是它;勇气就是生活的法则,你必须永远服从的法则。我终于对自己有了极大的信心。我意识到我过去的那些偶像正是用他们的勇气吸引住我的。我开始将勇气和生命中的别的元素区别开来。各种各样的勇气——被打得血肉模糊的拳击手就是不肯倒下去——我过去常让男人们带我去拳击场;底层的妇女小心地走过一个猫窝,看着它们的眼光就好像它们是她脚底下的烂泥巴似的;永远保持我行我素;对别人的意见完全不在乎——按着自己的想法活着或者死掉——你身上带烟了吗?” 他递过去一支,并殷勤地为她点了根火柴。 “而且,”阿蒂塔接着说,“男人们依旧围在我周围——老头子,小年轻,他们大多数人无论在脑力还是在体力上都不及我,可他们都发疯般地想要得到我——就因为我已经在自己身上建立起了坚不可摧的骄傲。你明白吗?” “大概明白吧。你从来没被打败过,也从不向人道歉。” “从不!” 她跳到悬崖边,像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似的保持了一下平衡;接着一条黑色的抛物线跃入二十英尺下两朵银色的涟漪间,没有溅起一丝水花。 她的声音又从底下飘了上来。 “对我来说,勇气就是拨开生命中黑暗沉闷的迷雾的力量——不仅是指对他人及环境的控制,也包括对生命荒凉的控制。对生命价值,对无常事物之价值的一份执着追求。” 她又爬了上来,说到末了那句的时候,她的脸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湿淋淋的金发光滑又整齐。 “说得都不错,”卡莱尔不满地说。“你可以将这些称为勇气,可你所谓的勇气其实都是建立在出身高贵上的。你的出身造成了你挑衅的态度。而在我那灰暗的日子里,就连勇气本身也成为了灰暗、羸弱之物。” 她坐在悬崖边,抱着膝盖,茫然地注视着苍白的月亮;而他在很后面,像挤在石缝里的一尊古怪的神像。 “我并不想把自己说成像波莉安娜[26]那样的人,”她说,“你还没懂我的意思。我的勇气就是信仰——相信我永恒的适应能力——相信幸福终将来到,相信还有希望和冲动。我觉得只要它还存在,我就要咬紧牙关,昂起头,睁开大眼——你不必愚蠢地傻笑了。噢,我常常身处地狱,可我无怨无悔——虽然女性的地狱要比男性的更为致命。” “可是假如,”卡莱尔提醒道,“就在幸福,希望,所有的一切来到之前,你的人生帷幕已经拉上的话怎么办呢?” 阿蒂塔站了起来,有些艰难地爬上了比此处更高出十到十五英尺的另一块峭壁。 “怎么啦,”她回头喊道,“反正我会赢!” 他要走到悬崖边才看得见她。 “你最好别从那里往下跳!你会跳闪了腰的,”他急忙对她说。 她嫣然一笑。 “我才不会呢!” 她慢慢地张开手臂,如天鹅般亭亭玉立,她那年轻美丽的身姿显示出光辉夺目的骄傲,卡莱尔的心头燃起一股温暖的火焰。 “我们张开双臂,双腿如海豚的尾巴一般笔直地拖在后面,就这样遁入了黑暗的夜空。我们估摸着永远也不可能飞入那银色的海水,可是在一瞬间被一股暖流包围,才发现我们已坠身于浪花的亲吻与抚爱中。” 眨眼间她已跃入了空中,卡莱尔不禁屏住了呼吸。他没有意识到这次的跳水高度已接近四十英尺。时间也仿佛凝固了,直到他听见她在顷刻间坠入大海的声音。 当她银铃般的笑声越过悬崖传到了他担惊受怕的耳朵里,他发出了释怀又快慰的一声叹息,此时,他明白自己已然爱上了她。 六 时光如梭,三个午后就这么一晃就过去了。日出后的一小时,阳光照耀在阿蒂塔的舱室的舷窗上,她愉快地下了床,穿上泳衣,去到了甲板上。黑人们看见她轻飘飘地跑过来,纷纷放下了手上的活计,聚集到栏杆边说说笑笑,一边看着她如一条顽皮的小鲤鱼般在清澈的水面上上下翻腾。等到凉爽的午后,她就又可以去戏水了——再和卡莱尔一起悠闲地坐在悬崖上抽抽烟;再或者一起仰天躺在南面的沙滩上,偶尔说上两句,看着绚烂的夕阳渐次褪色,临了,悲惨地沦落于热带之夜的无尽慵懒中。 阳光灿烂的悠长时刻,阿蒂塔的任性、轻狂、浪漫的联翩浮想,在荒凉的现实中渐渐消逝。她害怕他要往南出发的时刻就要到来;她害怕可能会发生在她身上的结局;思索就这样在突然间陷入了迷局,就连决定也成为了痛苦。如果她那迷失的灵魂可以来个异教徒式的祷告仪式,她就会祈祷生活不要受到干扰,就会祈祷命运懒散地默许卡莱尔那孩子气的充满想象力的计划,那是因为他那偏执的血液看来是歪曲地流遍了他的性格,也给他的行为增添了色彩。 可这并非是一对孤男寡女的荒岛漂流记那般的故事,在本质上也并非是关于隔绝的环境容易造就爱情的这么一个主题。它只是展现出两种个性,而它那处在墨西哥湾流[27]下的棕榈滩的世外桃源般的背景设定也纯属偶然。我们中的多数人都满足于生存和繁衍,为两种权利而战,一种是支配权,另一种是对控制命运的宿命的证明[28],无论对幸运的还是不幸的人都概莫如此。对我而言,阿蒂塔使我感兴趣的是令她那容貌与青春都相形见绌的勇气。 “把我一起带上吧,”一天深夜里她这么说道,当时他们正懒散地坐在斑驳的棕榈树下的草地上。黑人们把乐器也带上岸去,奇特的拉格泰姆音乐在夜色的暖流上温柔地漂浮。“我想要在十年后重新现身,作为一个了不起的富有的印度贵妇,”她接着说。 卡莱尔匆匆地看了她一眼。 “你能做到的,你知道。” 她笑了。 “你这是在求婚吗?号外新闻!阿蒂塔·法纳姆成了海盗的新娘。上流女子被喜爱拉格泰姆的银行抢劫犯诱拐。” “跟银行毫无关系。” “那是什么呢?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呢?” “我不想打击你的幻想。” “亲爱的,对你我不存幻想。” “我的意思是你对你自己的幻想。” 她惊讶地抬起头来。 “对我自己?不管你犯下何等出格的重罪,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将来你就会明白的。” 她伸过手去,拍了拍他的手。 “亲爱的柯蒂斯·卡莱尔先生,”她柔声说道,“你是爱上我了吧?” “好像那有什么关系似的。” “可那确实有关系——因为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 他讥诮地看着她。 “那样的话,你情人的总数就要达到半打之多了,”他提示道。“如果我逼你摊牌叫你和我一起去印度,你咋办呢?” “我该去吗?” 他耸了耸肩膀。 “我们可以在卡亚俄成婚。” “你能给我什么样的生活呢?我不是心怀恶意要这样说的,我很严肃;如果人家为了两万块的悬赏把你给逮住了,我又该咋办呢?” “我以为你不会害怕的。” “我从不害怕——可我也不会为了向一个男人证明这点而丢弃了我的生活。” “我希望你是个穷人。只是个贫穷的小女孩,在一个温暖的奶牛之乡,对着一堵竹篱笆做着白日梦。” “那样不也很美吗?” “我会热中于教你吃惊的——看着你对一些东西睁大了眼睛。如果你要的仅仅是物质!你明白吗?” “我明白——就像女孩子盯着珠宝店的橱窗一样。” “是的——你想要一块椭圆形的大表,是白金的,周围还绕着一圈钻石。只是你觉得那块表太贵了,所以你选了一块一百块的人造白金表。然后我就说:‘太贵了吗?我不这么认为!’然后我们就走进店里去,没过多久那块白金手表就在你的手腕上闪光了。” “那听上去又美又粗俗——还很有趣,不是吗?”阿蒂塔嘟哝道。 “可不是!你能想象我们到处旅行,随心所欲地花钱,那些旅馆的服务员和饭店的侍者都对我们毕恭毕敬吗?噢,做个大方的有钱人多有福气啊,因为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主人!” “我真心希望我们也能那样。” “我爱你,阿蒂塔,”他轻轻地说。 她脸上的孩子气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别样的端庄。 “我喜欢跟你在一起,”她说,“超过任何我所认识的男人。我喜欢你的外表和你的黑发,还有我们上岸时你跨过栏杆的架势。事实上,柯蒂斯·卡莱尔,在你表现自然的时候,我喜欢你的一言一行。我觉得你很有勇气,而你也知道我对勇气的看法。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常常有一种突然想要亲吻你的冲动,还想要告诉你,你是个多么理想主义的孩子,脑子里还有一大套关于贵族的胡思乱想。 也许,如果我年纪再稍微大些,对生活觉得更乏味一些,我就会跟你走。而现实是,我觉得我要回去嫁给——另外那个男人。” 在银湖的对岸,黑人们的身影在月光下如久未登台的杂技演员一般翻腾着,蠕动着,他们必须在那里捣腾他们的帆索,仅仅因为他们精力过剩。他们列队前进,兜着圈子,一会儿头往后面甩着,一会儿又像吹笛的牧神一般把头俯向乐器。从长号和萨克斯管中不停地流出一种混合的旋律,时而喧闹又愉悦,时而哀伤又忧郁,如来自刚果腹地的一首挽歌。 “我们跳舞吧,”阿蒂塔喊道。“每当完美的爵士乐响起,我是怎么也坐不住的。” 他牵着她的手走到一片宽阔的硬沙地上,月光倾泻其上,如梦似幻。在朦胧又丰盈的月光下,他们如一对飞蛾般翩翩起舞,随着曼妙的音乐在那里哭泣,狂欢,踌躇,沉沦,阿蒂塔的最后一丝现实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她放纵自己沉溺于对夏日里芬芳的热带花朵和头顶上无垠的星空的梦幻般的遐想,感觉到如果此刻她睁开眼睛,就会发现自己是在和一个幽灵共舞,在一片完全出自她的想象的土地上。 “这就是我所说的私人舞蹈,”他耳语道。 “我觉得有些疯狂——可是疯狂得愉快!” “我们着了魔。世世代代不计其数的食人生番正在那边高高的悬崖上注视着我们呢。” “我打赌食人女生番们一定在说我们的舞跳得太亲密了,而且我没戴鼻环就跑出来也是有伤大雅的。” 他们一起柔柔地笑起来——蓦地,他们的笑声又戛然而止,因为湖对岸的长号在一个音节的中央突然停止了,而萨克斯管也在一声惊讶的呻吟后悄然退场了。 “怎么回事?”卡莱尔喊道。 一阵寂静过后,他们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在围着银湖飞奔。当他跑到近处,他们才认出那是贝比,他的神色异常地兴奋。他停在他们面前,一口气吐出了他带来的消息。 “大约半英里外有艘船离岸了,先生。摩西,是他在望风的,他说好像那艘船抛锚了。” “一艘船——什么样子的船?”卡莱尔好奇地问。 他的声音里透露出惊恐,当阿蒂塔看见他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时,她自己的心也在刹那间揪紧了。 “他说他不知道,先生。” “他们放下小船了没有?” “没有,先生。” “我们上去吧。”卡莱尔说。 他们默默地爬上山去,阿蒂塔的手依然握在卡莱尔的手心里,自打他们跳完舞手就一直没分开过。不时地,她感到自己的手被紧张地攥紧了,就好像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接触,可尽管他把她捏疼了,她也没有想过要把手挣脱出来。好像爬了近一个小时才到达了山顶,他们小心地俯下身子穿过了一片阴暗的平地,来到了悬崖的边缘。只飞快地看了一眼,卡莱尔就不由自主地轻声叫了起来。那是一艘缉私船,前后都架着一门六英寸的小炮。 “他们知道了!”他倒吸一口冷气说道。“他们知道了!他们终于发现了我们的行踪。” “你肯定他们知道了那个入口吗?他们也许只是停在那里,准备在早上看一看这个小岛。从他们现在的位置是不可能看见岩壁间的罅隙的。” “他们可以用望远镜观察,”他绝望地说。他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快两点了。天亮前他们是不会有任何行动的,这点我能肯定。当然,他们也有可能是在等待别的船只来支援;或许是在等一艘运煤船。” “我想我们最好待在原地别动。”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他们挨着肩躺在那里,一声不响地手托下巴如做梦的孩子。黑人们蹲在他们身后,耐心地,听天由命地,沉默地蹲着,间或还会发出响亮的鼾声,即使迫在眉睫的危险也无法征服他们那非洲式的嗜睡。 就在五点钟不到的时候,贝比跑到卡莱尔跟前来了。他说水仙号上有五六把来复枪。已经决定好不反抗了吗? 也许可以打他个漂亮仗,他认为,如果他们计划周全的话。 卡莱尔凄然一笑,摇了摇头。 “那可不是一帮土匪哟,贝比。那是条缉私船。如果开打就是用弓箭去对付机关枪。如果你想把那些包裹埋在哪里,等风头过去再去挖出来的话,那你就去干好了。可那也没有用的——因为他们会把这个岛来个兜底翻。总之,我们是输定了,贝比。” 贝比默默地低头走开,卡莱尔转身用粗嗄的嗓子对阿蒂塔说道。 “他是我曾经有过的最好的朋友。他愿意为我去死,而且会觉得那是种荣耀,如果我叫他去死的话。” “你已经决定放弃了吗?” “我别无选择。当然,出路总是有的——一条确保安全的出路——不过那可以等一等。我无论如何也不会错过对我的审判——那将是对臭名昭彰的有趣实验。‘法纳姆小姐证实这个海盗对她的态度始终像个绅士。’” “别!”她说。“我觉得非常遗憾。” 当天空褪尽铅华,当惨淡的蓝色转变为铅灰,可以看见船甲板上起了一阵骚动。一群穿着一身雪白制服的军官走了出来,聚集在栏杆边。他们手执望远镜,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小岛。 “都结束了,”卡莱尔阴郁地说。 “该死,”阿蒂塔咕哝道。她感到泪水涌上了眼眶。 “我们回游艇上去吧,”他说。“我觉得呆在这里就像是等待人家来围猎的袋鼠。” 他们离开平地下山而去,到了湖岸黑人们就默默地划上小船向游艇驶去。接着,面色苍白、疲惫不堪的他们就倒在了躺椅上,等待着。 半小时后,在昏暗的光线下,缉私船的船头出现在了入口,它停在了那里,显然是担心这个海湾太浅。从游艇平静的外表来看,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少女躺在躺椅里,黑人们好奇地靠在栏杆边,他们据此肯定判断得出不会遭遇到什么抵抗,所以两条小船被漫不经心地从船侧放下了水。一条上坐着个军官和六个水手,另一条上是四个划桨手,船尾还坐着两个穿法兰绒运动装的白发男子。阿蒂塔和卡莱尔站了起来,有点心不在焉地彼此靠近了些。 接着他止住了脚步,突然把手伸入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圆圆的、闪光的东西,把它向她举过去。 “什么东西?”她不解地问。 “我也不能肯定,不过我想从里面的俄文刻字来推断,它应该是别人应许你的那只手镯。” “哪里来的——究竟哪里来的……” “它是其中一只袋子里的。你看,柯蒂斯·卡莱尔和他那六个黑伙计,在棕榈滩旅馆的一间茶室里做表演时,突然把他们的乐器变成武器,而观众们都成了他们的人质。我就从一个红头发的,浓妆艳抹的漂亮女人手中夺下了这只手镯。” 阿蒂塔先是皱了皱眉,随后笑了起来。 “原来那就是你干的事呀!你真是勇敢!” 他鞠了个躬。 “这是小资阶层公认的一种品质,”他说。 接着,强烈的曙光斜照在甲板上,把阴影都赶入了灰色的角落里。晨露初升,化为一片金色雾霭,如梦一般稀薄,笼罩住阴影,直到它们变得如深夜的游魂一般飘渺,在那里不断地变幻,逐渐地消退。一时间,大海与天空都屏住了呼吸,黎明用它那粉嘟嘟的手掌捂住了青春的嘴唇——接着湖面上传来划艇的哭诉声和船桨的哗哗声。 突然,在东方低垂的金色火球之下,他们俩优雅的身影融合在了一起,他正在亲吻她那年轻又任性的嘴唇。 “那是种荣耀,”亲吻之后他嘟哝道。 她抬头朝他微笑。 “你觉得幸福,对吗?” 她的叹息就如一声祝福——此刻,她沉醉在对自己的青春和美丽的自信中,她从来也没有如此自信过。在这短暂的一瞬间,生命如此辉煌,时间宛若幻影,他们的生命力是永恒的——接着,传来了划艇横靠过来时的撞击声和刮擦声。 那两个白发的男子爬上了扶梯,接着是握着左轮手枪的一名军官和两名水手。法纳姆先生环绕着双臂站在那里,看着他的侄女。 “那么,”他缓缓地点着头说道。 一声叹息后,她的手臂松开了卡莱尔的脖颈。她的目光,迷离又高远,落在了这群登上船来的人们身上。她叔叔看见她的上唇在慢慢地撅起来,这个傲慢的姿势他是再熟悉不过了。 “那么,”他粗暴地重复道。“那么,这就是你所谓的——浪漫啰。私奔,和一个公海上的海盗。” 阿蒂塔满不在乎地望了望他。 “你真是个老傻瓜!”她平静地说。 “你没有更好听一点的话了吗?” “有的,”她说,好像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才说出来的。“有的,还有这句呢。过去几年里我们的谈话通常都是以这个著名的词收尾的——‘闭嘴!’” 说完这句她转过身去,蔑视地瞥了一眼那两个老者,那个军官,和那两个水手,然后傲慢地走下了舷梯。 不过,如果她能再等一会儿,她就会听见她叔叔发出了一个通常在他们的谈话中不会听到的声音。他简直是在开怀大笑了,那另一位老者也不禁笑了起来。 后者很快向卡莱尔转过身去,他一直在用一种神秘兮兮的、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这一幕。 “好了,托比,”他和蔼地说,“你这个不可救药的、轻率浪漫的、追逐彩虹的人,你确定她就是你要追求的人吗?” 卡莱尔自信地笑了起来。 “那——自然啰,”他说,“自从我第一次听到她那狂野的经历,我就完完全全地确信了。所以昨晚上我让贝比射了火箭。” “你那样做我很高兴,”莫兰德上校严肃地说。“我们一直就在你的附近,以防万一你和那六个素昧平生的黑人起冲突。而且我们也希望看到你们两个能够互相容忍,”他叹了口气。“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嘛!” “你父亲和我彻夜未眠,希望能有个最好的结果——也或许是最糟的结果。感谢上帝,她蛮喜欢你的,我的孩子。她简直叫我头疼。你给了她那只我雇的侦探从那个叫咪咪的女人手里搞到的俄罗斯手镯吗?” 卡莱尔点了点头。 “嘘!”他说。“她又回甲板上来了。” 阿蒂塔重又在舷梯口出现。她不经意地飞快瞄了一眼卡莱尔的手腕,脸上现出了迷惑的神情。在船尾的黑人们又开始歌唱,在曙光中闪耀的凉爽湖面,平静地回响着他们那低沉的歌声。 “阿蒂塔,”卡莱尔犹豫地说。 她向他挪了一步。 “阿蒂塔,”他喘吁吁地再次说道,“我必须告诉你个——真相。这一切都是暗中设计好的,阿蒂塔。我的名字并不叫卡莱尔。我叫莫兰德,托比·莫兰德。这个故事是编出来的,阿蒂塔,就像佛罗里达稀薄的空气一般虚无。” 她看着他,困惑、好奇、怀疑,愤怒的表情如流云一般依次在她的脸上滚过。三个男人都一言不发。老莫兰德,向她走过去一步;法纳姆先生微微张着嘴站在那里,惊恐地等待着那个预料中的爆发。 可是没有爆发。阿蒂塔的脸上突然有了光彩,她微笑着飞快地向小莫兰德走去,看着他的灰色眼睛里再也找不出一丝的愤怒来了。 “你能发誓说,”她平静地说道,“那完全是出自你自己的原创吗?” “我发誓,”小莫兰德连忙说。 她把他的头按下来,温柔地与他接吻。 “多么丰富的想象力啊!”她柔声说道,几乎都有些嫉妒了。“我希望你能一辈子都竭尽所能用最最甜蜜的谎言来哄我。” 黑人们的歌声又无力地飘了回来,混合着一种她似曾相识的情调。 “时间是个小偷; 幸福与忧伤, 都粘在树叶上, 渐次泛黄……” “那些袋子里是什么东西?”她柔声问道。 “佛罗里达的泥土,”他回答说。“那是我告诉你的两件真事中的一件。” “另外一件也许我能猜出来,”她说。接着,她踮起脚尖,在如画的背景下温柔地吻他。 姜向明 译 [1] 阿纳托尔-法朗士(1844—1924),法国著名作家,192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2] 法朗士出版于1914年的长篇小说,又译为《天使的反叛》。 [3] 约合1米65。 [4] 美国雕塑家乔·戴维逊(1883—1952)为纪念一战时德军从法国撤退的著名雕塑作品,是一个高昂起头颅的女子全身雕像。 [5] 橄榄球后场运动员,是进攻的指挥者。 [6] 约合1.5米。 [7] 即托马斯·杰克逊(1824—1863),美国内战时著名的南军将领,石墙是他的绰号。 [8] 美国纽约州一监狱。 [9] 均为百老汇著名歌舞剧制作人齐格飞(1869—1932)所作的歌舞剧名。 [10] 意思是草裙舞。 [11] 一种玩具乐器。 [12] 美国田纳西州首府。 [13] 一种爵士乐。 [14] 美国一著名的歌舞剧团。 [15] 意思是神圣宝贝。 [16] 指美国南北战争。 [17] 美国密苏里州一小城市。 [18] 指理想主义。 [19] 当然是指像《金银岛》那种海盗探险类小说书。 [20] 智利最南端的一海岬,位于火地群岛中。 [21] 秘鲁中西部的一座港市。 [22] 布克·塔·华盛顿(1856—1915),美国历史上杰出的黑人,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作家。 [23] 美国缅因州西南部一城市,位于波特兰市西南的索科河畔。 [24] 美国佛罗里达州一海滨小城。 [25] 美国纽约州东南部一城市,位于纽约市东北的长岛海峡上。 [26] 指盲目乐观的人,典出美国作家埃莉诺·霍奇曼·波特(1868—1920)1913年写的小说《波莉安娜》。 [27] 由北美洲东部发源的大西洋北部的温暖洋流。由墨西哥湾、佛罗里达海峡向北及东北流动,与北大西洋暖流会合。 [28] 也就是说命运终究是无法控制的。 /冰宫/ 一 阳光照耀在屋子上,就像一只艺术花瓶上的金色油漆,四处的斑驳阴影只是增强了光线的力量。在一大片沉闷的树林后面,巴特华斯和拉金家的侧墙赫然在目;只有海珀家的房子完全暴露在阳光里,以一种心平气和的冷静态度整日面对着尘土飞扬的街道。这里是佐治亚州最南端的塔里腾市,时间是九月里的一天下午。 在她楼上卧室的窗口,莎利·卡罗尔·海珀那19岁的下巴枕在52岁的窗台上,看着克拉克·戴罗的那辆福特老爷车拐过了街角。车身很热——因为部分是金属造的,所以留住了所有的热量,不管是吸收进来的还是它自身散发出来的——克拉克·戴罗笔挺地坐在方向盘前,表情痛苦又紧张,就好像他把自己视为是个备用零件,而且极易发生损毁。老爷车费力地爬过两道满是尘土的车辙,轮胎轧上去发出愤怒的嘎吱声,接着他脸色阴沉地猛打了一下方向盘,就将自己和车子都送到了海珀家的台阶旁。一声轰鸣,如临死前的呻吟,紧接着是一阵短暂的宁静;随后,一声尖利的口哨刺破了宁静。 莎利·卡罗尔睡眼惺忪地朝下面望去。她想打个哈欠,却发现那根本做不到,除非她把下巴从窗台上抬起来。她改了主意,继续默默地看着那辆车,车主人风度翩翩地坐在那里,有点心不在焉地等待着对他的口哨的回应。稍顷,口哨声再度刺破了弥漫着尘土的天空。 “早上好。” 克拉克费劲地把他颀长的身体折过去一点,用扭曲的视线瞟了眼窗户。 “已经不是早上了,莎利·卡罗尔。” “是吗,你肯定吗?” “你在干吗呢?” “吃苹果。” “来吧,游泳去——想去吗?” “可以啊。” “那快一点好吗?” “好呀。” 莎利·卡罗尔长长地叹了口气,无比慵懒地从地板上爬了起来,原本她一直坐在地上,一会糟蹋着那只绿苹果,一会给她小妹的纸娃娃着色。她走到镜子前,快乐又懒散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面色,往嘴唇上抹了两点胭脂,往鼻子上扑了点粉,用一顶缀满玫瑰的遮阳帽盖住了她金色的短发。接着她踢翻了调色盘,说道,“噢,该死!”——可是也没顾上去收拾——就走出了房间。 “你好吗,克拉克?”她敏捷地钻进车子后立马问道。 “好极了,莎利·卡罗尔。” “我们去哪里游泳呢?” “去沃雷泳池吧。我跟玛莉琳讲好顺道去接她和乔·尤因的。” 克拉克肤色黝黑,身材细长,走起路来背总是有点驼。他的眼神有点恶毒,表情也有些阴郁,只有在他微笑时脸上才会有迷人的光彩,而他也时常微笑。克拉克有一份“收入”——这刚好够让他活得潇洒,让他的车里有汽油——自打他从佐治亚理工学院毕业后,他已经在家乡的懒散的街道上胡混了两年,整天想着该如何拿他的钱去做最好的投资,以最短的时间成为暴发户。 四处闲荡对他来说一点也没有难度;少女们都已长大,个个都出落得美丽动人,而迷人的莎利·卡罗尔更是花中之冠;她们都喜欢和他一起游泳,一起跳舞,喜欢在花儿芬芳的夏夜里享受他的爱情——她们都非常喜欢克拉克。在他腻味了这些女朋友的时候,总还会有五六个无所事事的男伙伴,所以他们会非常愿意和他挥几杆高尔夫,或者玩一局台球,或者喝一点“带劲的烈酒”。偶尔,这群同龄人中也会冒出一个家伙分别来和大伙道别,然后就去了纽约、费城或匹兹堡的某家公司,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还是呆在这个拥有梦幻天空、萤火虫的夜晚和喧嚣的黑人街市的懒人天堂里——这里还特产姿容高雅,嗲声嗲气的少女,她们都是用回忆培养成人的,而不是靠金钱。 福特车进入了一种愤怒不安的亢奋状态,克拉克和莎利·卡罗尔一路摇摇晃晃、丁零当啷地穿过瓦利大道,来到了杰弗逊街,从这里开始土路变成水泥路;他们沿着寂静的米利森区前行,那里有五六幢富丽堂皇的豪宅;进入了闹市区。从这里开始开车就有危险了,因为此刻正是人们出来购物的时间;闲杂的人流随意地穿越马路,低声哞哞叫着的一群牛被驱赶着从一辆平静的街车前经过;甚至连商店也似乎是在阳光下张开大门打着哈欠,打开窗户眨着眼睛,直到沉入一种暂时而彻底的昏迷状态。 “莎利·卡罗尔,”克拉克唐突地说,“你真的订婚了吗?” 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 “你哪里听来的?” “这么说,是真的啰?” “问得真是好啊!” “姑娘们告诉我说你和一个去年夏天在阿什维尔[1]碰到的北方佬订了婚。” 莎利·卡罗尔叹了口气。 “从没见过这么喜欢传播飞短流长的老城。” “别嫁给北佬,莎利·卡罗尔。我们这里需要你。” 莎利·卡罗尔沉默了片刻。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克拉克,”她突然问道,“我究竟该嫁给谁呢?” “我愿意效劳。” “亲爱的,你可养不起老婆,”她开心地回答。“而且,我对你太了解了,不会爱上你的。” “可那也并不等于你就该嫁给北佬呀,”他坚持说。 “也许我爱他呢?” 他摇了摇头。 “不会的。他和我们太不一样了,方方面面都不一样。” 他把车停在了一栋污七八糟的老房子前,收住了话语。玛莉琳·韦德和乔·尤因出现在门口。 “哈罗,莎利·卡罗尔。” “嗨!” “你们都好吗?” “莎利·卡罗尔,”他们又上路了,玛莉琳问道,“你订婚啦?” “天哪,怎么搞的?难道我连看一眼男人都不行吗,除非按大家的意思去跟他订婚?” 克拉克直愣愣地注视着挡风玻璃上的一根叮当响的螺钉。 “莎利·卡罗尔,”他异常紧张地说道,“你不喜欢我们吗?” “什么?” “我们呆在这里的人?” “说什么呢,克拉克,你知道我喜欢你们的。你们这些男孩子我都喜欢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一个北佬订婚呢?” “克拉克,我不知道。我也不清楚我要干什么——好吧,我想要去各处走走,接触各式各样的人。我想要增加点见识。我想要住在一个有大场面的地方。” “你是什么意思?” “噢,克拉克,我爱你,我也爱乔和本·阿洛特,我爱你们在这里的所有人,可你们——你们……” “我们都是失败者?” “是的,我不单是指金钱上的失败,而且是指某种——无奈和悲伤,还有——哦,我该如何来告诉你?” “你的意思是指因为我们呆在这里塔里腾吗?” “是的,克拉克;而且因为你们喜欢这里,从没想过要有所改变,要有自己的想法,要出去闯荡一番。” 他点头,她伸过手去握住了他的手。 “克拉克,”她柔声说,“随便怎样我都不会要求你改变自己的。你有你自己的活法,也有你自己的魅力。那些令你失败的事物也是我一向所喜爱的——活在回忆里,无所事事的日日夜夜,还有你的自由自在与慷慨大方。” “可你要离开这里?” “是的——因为我永远也不可能嫁给你。你在我心里有个没人能够取代的位置,可是一直困在这里我就会焦虑不安。我觉得我是在——浪费我的生命。我这个人有双面性的,你知道。你爱的是我嗜睡、传统的一面,还有一面是一种能量——它迫使我想要去做狂放的事。而我的这一面在某个地方也许是有用的,而且到我人老珠黄的时候它也不会改变。” 她以个性的方式突然收住了话头,叹了口气,“噢,我的小可爱!”她的心情就此改变。 她半闭着眼睛,头往后仰靠在了椅背上,任由美味的清风吹拂着她的明眸,拨弄着她那柔软拳曲的短发。现在他们已来到郊区,正疾驶在亮绿的矮林、杂草和大树丛生之地,树木在道路上垂下枝条,向他们致以凉爽的问候。他们不时会经过一间间残破的黑人小屋,有些白发苍苍的老者就坐在门边吸着玉米棒子做的烟斗,五六个破衣烂衫的黑人小孩在门前疯长的野草丛中耍弄着破烂的洋娃娃。更远方是一片片懒散的棉花田,甚至那些在田里干活的人们看来都像是太阳投射在大地上的虚无的幻影,他们不像是在那里辛勤耕作,倒像是在九月的金色田野里传承着某种远古的习俗。在困倦的景色里,在树木、棚屋和泥泞的河流的上方,流淌着一股热浪,没有丝毫的敌意,只让人感觉安逸,如伟大又温暖的乳房哺育着婴儿般的大地。 “莎利·卡罗尔,我们到了!” “可怜的孩子睡得可真熟啊。” “亲爱的,你已经睡死过去了吗?” “水,莎利·卡罗尔!凉爽的水在等着你呢!” 她睁开蒙眬的睡眼。 “嗨!”她微笑着呢喃道。 二 十一月,人高马大、神清气爽的哈利·贝拉米打北方的城市过来住了四天。他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自仲夏在北卡罗来纳的阿什维尔与莎利·卡罗尔邂逅以来一直悬而未决的一桩事情。他只花了一个宁静的下午和一个篝火熊熊的夜晚就把事情搞定了,因为哈利·贝拉米有他想要的一切;而且,她爱他——用她特意为爱情保留着的那一面爱他。莎利·卡罗尔有彼此泾渭分明的好几面。 在他离开前的最后一个下午,他们在一起散步,她发现他们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那个她最流连忘返的地方——墓园。在舒坦的夕阳下,灰白与金绿的墓园呈现在眼前,她犹豫地在铁门前停下了脚步。 “你天性多愁善感吗,哈利?”她浅浅一笑,问道。 “多愁善感?怎么会。” “那么我们就进去吧。来到这里会让有些人心里不舒服,可我喜欢这里。” 他们穿过大门,沿着条小径来到安放坟墓的起伏的山谷——五十年代的坟墓灰暗、多尘、长满青苔;七十年代的刻着稀奇古怪的花朵和花瓶;九十年代的装饰华丽而庸俗,大理石刻的滚圆的小天使靠在石枕上酣睡,不计其数的花岗岩刻的无名花朵在绽放。 间或,他们会看见手执鲜花蹲在那里祭扫的人影,可大多数坟墓上只有沉寂与枯叶,而它们也只能用模糊的记忆在生者的脑海里唤起一片芬芳。 他们来到山顶上,站在一块又高又圆的墓碑前。墓碑上满是黑色的霉斑,蔓生的枝条遮住了半个碑面。 “玛杰莉·李,”她念道;“1844—1873。她不漂亮吗?她二十九岁就去世了。亲爱的玛杰莉·李,”她柔声找补道。“你能看见她吗,哈利?” “能的,莎利·卡罗尔。” 他感觉到一只小巧的手滑入了他的手中。 “我想,她是个黑美人。她总喜欢在头发上扎条丝带,穿一条粉蓝和暗红的华丽的箍骨裙。” “对的。” “噢,她一定是个甜美的女孩,哈利!她天生就是那种站在门廊的大石柱下迎接宾客的姑娘。我想,也许有很多男人在上战场时还想着要活着回来见她呢;可或许他们一个也没能如愿以偿。” 他俯身挨近石碑,看看有没有婚姻的记录。 “上面什么也没写啊。” “当然啰。还能写什么比光是写‘玛杰莉·李’这个名字和那个意味深长的生卒日期更能说明问题的呢?” 她挨近了他,金发拂到了他的脸颊,他的喉咙始料未及地哽住了。 “你能看见她的模样,对吗,哈利?” “是的,”他轻声答应,“通过你那美丽的眼睛我就能看到她。你真美,所以我知道她也一定很美。” 他们默默地依偎在一起,他感觉到她的肩膀在微微颤抖。一阵徐徐的微风吹上山头,撩拨着她那松垂的帽檐。 “我们下山到那儿去吧!” 她指着山下另一侧的一块平地,那里的绿色草地上竖立着数以千计的灰白色十字架,无边无际地井然排列着,如营房里堆叠起来的武器。 “埋在那里的是南部邦联的阵亡将士,”莎利·卡罗尔简洁地说道。 他们走过那片墓地,念着墓碑上的文字,大多数都只有个名字和日期,有的还模糊不清。 “最后一排是最惨的——看哪,就在那边。每个十字架上都只有一个日期,还有一个词‘身份不详’。” 她看着他,泪水涌上了眼眶。 “我无法向你解释那对我有多真实,亲爱的——如果你不懂我的感受。” “我觉得你的感受很美。” “不,不,不是我,是他们——他们代表了我想要挽留住的往日的时光。他们只是些男人,而且显然是些小人物,要不然就不会是‘身份不详’了;可他们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逝去的南部——献出了生命。你看,”她接着说,嗓音还有些沙哑,眼里还有闪烁的泪光,“人们都有这样的梦想,荣耀的历史永远不会消逝,而我一直都是被这种梦想培养大的。这对我来说也很简单,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已死亡,我也就没有了任何幻灭。我也曾试过按过去贵族的准则生活——可那也只剩下最后的碎片了,你知道,就像一个古老花园里的玫瑰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我过去常从一个邻家的南邦联士兵和一些老黑人那里听到他们的故事,知道了他们身上特有的文雅气质和骑士风度。噢,哈利,有些东西令人难忘,真的!我永远也解释不清楚这些东西,可它确实存在。” “我能理解,”他再次平静地抚慰她。 莎利·卡罗尔微笑着,用他胸口口袋里露出来的手绢的一角擦干了眼泪。 “你没有感觉到颓废吧,对吗,亲爱的?即使我哭了,我还是感觉到幸福,而且我还从中获得了力量。” 他们手牵手转身慢慢走开了。他们看见一块柔软的草坪,她拉着他坐在了一起,背靠着一堵低矮的残壁。 “希望那三个老女人快些走开,”他抱怨道。“我想要吻你,莎利·卡罗尔。” “我也想。” 他们焦急地等待着那三个佝偻的身影离开,随后她就亲吻起他来,直吻到天空失去了色彩,直吻到所有的微笑与泪水都化为了永恒的陶醉。 之后,他们一起慢慢地往回走。在四周的角落里,薄暮与夜色如黑白棋子一般在昏昏欲睡地博弈。 “一月中旬左右你就要来北方了,”他说,“你至少该在那里呆上一个月。会很带劲的。那时正好过冰雪节,如果你从没见过真正的雪,那么你就会发现那里简直像是个神话世界。可以在那里溜冰、滑雪、滑雪橇,还能坐着雪橇观光,还有各种穿着雪鞋的火炬游行。他们已经有好几年没举办过这个节日了,所以这次一定会很隆重的。” “我会觉得冷吗,哈利?”她突然问道。 “当然不会。你的鼻子可能会挨冻,可你不会冷得发抖的。因为那里是干冷,你知道。” “我想我是个适应炎炎夏日的人。我从来不喜欢寒冷的天气。” 她闭上嘴,他们都沉默了一会。 “莎利·卡罗尔,”他非常缓慢地说道,“你觉得——到三月份差不多了吧?” “我爱你。” “那么就在三月?” “好的,哈利。” 三 普式火车[2]的车厢里一晚上都非常寒冷。她按铃叫来列车员要求再添条毯子,可他没有,她只得无奈地把毯子折起来,把人缩在床铺的一隅,好歹睡上几个小时。她想要在早晨看上去气色红润。 她六点起床,不情愿地套上衣服,摇摇晃晃地去餐车那里喝杯咖啡。雪花渗进了连廊,在地板上结起滑滑的一层冰。这样的寒冷确实别致,它简直无孔不入。她的哈气清晰可见,她吐出的都是她那天真的喜悦。坐在餐车里望着窗外,她看见雪白的山脉与河谷,还有零星的松树,它的每根枝条都像盛满了雪花凉菜的绿盘子。有时,一间孤零零的农舍在眼前掠过,在雪白的荒野里它显得如此丑陋、荒凉和孤独;每看见一间这样的房子,她的心头就会立即对封闭在里面等待着春天的人们涌起一股冰凉的同情。 当她离开餐车摇摆着走回车厢时,她感到有一股力量在体内奔涌,她想到或许这就是哈利提到过的振奋人心的天气吧。这里就是北方,北方——现在成了她的家园! “吹呀,狂风,呼啸吧! 带我去云游四方。[3]” 她兴奋地独自唱了起来。 “那是什么歌曲?”列车员彬彬有礼地问。 “歌名叫《甭来烦我》。” 电线杆上的长电线密集起来,两条铁轨在列车旁飞奔——三条——四条;白屋顶的房子接二连三地呈现在眼前,一辆窗户上结霜的有轨电车闪了过去,街道——越来越多的街道——城市就这样来到了眼前。 她在寒冷的车站里茫然地矗立片刻,接着看见三个裹着毛皮的身影向她走来。 “她就在那里!” “噢,莎利·卡罗尔!” 莎利·卡罗尔放下了行李。 “嗨!” 一张似曾相识的冰冷的脸吻了她,接着她就来到了一群呼出一大团浓雾的人们中;她一个个与他们握手。这群人里有高登,一个矮小热情的30岁男子,他看上去就像是出自业余雕塑家之手的哈利的失败模型,还有他的妻子迈拉,一个表情冷漠、浅黄色头发的女人,戴了顶汽车皮帽。莎利·卡罗尔立刻隐约感觉到她是个斯堪的纳维亚人。一个快乐的司机接过她的包,在大家只言片语的寒暄与感叹声里,在迈拉挂在嘴上的“亲爱的”敷衍声里,他们簇拥着走出了车站。 接着他们上了轿车,经过了一条条冰雪覆盖的弯曲街道。有许多小男孩把雪橇钩在货车和汽车的尾部,就这样在街道上玩耍着。 “噢,”莎利·卡罗尔喊道,“我也想玩那个!行吗,哈利?” “那是小孩子玩的。不过也许我们……” “看上去就像马戏表演!”她失望地说。 哈利的家是个在一片雪地上的松散的板房,在那里她见到一个高大、灰发的男人,她很喜欢他,还有一个长得像鸡蛋的女人,这个女人亲吻了她——他们就是哈利的父母。经过了气喘吁吁、难以言表的一个小时,被自说自话、热水、熏肉、鸡蛋、还有困惑填满了的一个小时;随后,她和哈利单独来到了书房,问他这里是否可以抽烟。 这是个壁炉上挂着圣母像的大房间,一排排的书有着淡黄、深黄和朱红色的封套。所有的椅子上都有一个用来垫住头部的蕾丝小方枕,长躺椅也很舒适,书籍看上去被读过了——有一部分吧——莎利·卡罗尔立刻回想起家里那个破旧的老书房,她父亲厚敦敦的医学书籍,她三位曾叔父的油画,还有那张业已修补了45年的老沙发,不过躺上去做梦依然是桩奢侈的享受。这个房间在她看来既非魅力无限,也非讨厌无比。这只是一个房间,里面有许多昂贵的摆设,这些东西看上去都只有15年左右的历史而已。 “你觉得这里怎样?”哈利急切地问道。“这里让你吃惊了吗?我是说,这里是不是你所期待的样子呢?” “你就是我期待的东西,哈利,”她平静地说,把手臂伸向了他。 但在短暂的接吻后,他好像竭力要把她的热情开发出来。 “我是指,这个城镇。你喜欢吗?你能感受到这里空气中的活力吗?” “噢,哈利,”她笑起来,“你必须给我时间。你不可以这样一股脑儿地问我问题。” 她吐出一口烟,满足地叹了口气。 “有件事我想要提醒你,”他相当抱歉地说道;“你们南方人很注重家庭观念,还有与之相关的一切——我并不是说那有什么不好,可你会发现这里和你们那里是不太一样的。我是说——你会注意到很多事情,你一开始会觉得它们有点粗俗,莎利·卡罗尔;可是要记住这是个只有三代人的城镇。每个人都有个父亲,而一半人左右还有个祖父。再往前追溯就不知道了。” “当然啰,”她嘟哝道。 “我们的祖父,你知道,建立起这个地方,而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通过从事一些奇奇怪怪的工作才把这里建立起来的。譬如说,有一个女人,现在几乎是这个城镇的代表人物;你知道吗,她父亲是这里的第一个清道夫——就是这么回事。” “怎么啦?”莎利·卡罗尔不解地说,“你觉得我会去议论人家吗?” “我一点也没有这个意思,”哈利打断她道,“我也不是在为我们这里的人向你道歉。事情是这样的——嗯,有个南方姑娘去年夏天来到这里,说了些令人遗憾的话,还有——呃,我只是觉得我该告诉你而已。” 莎利·卡罗尔突然感觉到一阵愤怒——就好像她被人冤枉地打了记屁股——可是哈利显然觉得这个话题到此结束了,因为他已经在开始另一个激情澎湃的话题了。 “冰雪节开始了,你知道。已经十年没搞了。他们正在建造一座冰宫,上次造冰宫已经是1885年的事了。他们用能搞到的最为玲珑剔透的冰块来建造这个宫殿——规模极其宏伟。” 她起身走到了窗口,把厚重的土耳其窗帘拉到一侧,往外张望着。 “噢!”她突然叫道。“有两个小男孩在堆雪人呢!哈利,我出去帮他们一起堆好吗?” “你是在做梦吧!过来,吻我。” 她不情愿地离开了窗口。 “我觉得这样的天气不适合接吻,对吗?我是说,这样的天气教人坐不住,不是吗?” “我们不会一直干坐在这里的。你来的第一个礼拜我有假期,今晚上要举行宴会,完了还有舞会。” “噢,哈利,”她蜷作一团,一半靠在他的膝头,一半靠在枕头上,坦言道,“我真的感觉很困惑。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喜欢这样的宴会,我也不知道别人的喜好,我什么也不知道。你都要告诉我哟,亲爱的。” “我会告诉你的,”他温柔地说,“只要你先告诉我来到这里你觉得很高兴。” “高兴——我简直高兴死了!”她嗫嚅道,一边以她独特的方式机灵地钻入他怀里。“你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哈利。” 她说出这句话时几乎平生头一回觉得自己是在演戏。 那天晚上,在晚宴柔和的烛光里,男人们都在那里滔滔不绝,而女孩们则高傲又超然地坐在一旁,即使有哈利坐在她的左手边,她也依然无法感觉到宾至如归。 “他们都是些俊气的小伙子,你不觉得吗?”他问。“看看你的周围。有斯巴德·哈伯德,去年他是普林斯顿橄榄球队的阻击手,还有祖尼·莫顿——他和旁边那位红头发的家伙都曾是耶鲁曲棍球队的队长;祖尼和我是同班同学。看哪,全世界最棒的运动员都出自我们周围的几个州。这里是男人的世界,我告诉你。你看约翰·杰·费什伯恩!” “他是谁啊?”莎利·卡罗尔天真地问。 “你不知道吗?” “这个名字我听说过。” “西北部最有名的小麦商,也是全国知名的金融家。” 她的右边响起一个声音,她急忙转过去。 “我想他们忘记介绍我了。我叫罗杰·帕顿。” “我叫莎利·卡罗尔·海珀,”她从容地说。 “我知道的。哈利告诉过我你要来。” “你是他的亲眷?” “不是,我是个教授。” “噢,”她笑了起来。 “我在大学教书。你是从南方来的,对吗?” “对的,佐治亚州的塔里腾。” 她立刻喜欢上他了——一撮棕红色的小胡子,一双湛蓝如水的眼睛,眼睛里有某种在场的其他人所没有的东西,某种审美的眼光。他们就餐时零零碎碎地交流了几句,她决定要再次和他见面。 喝完咖啡,她被介绍给无数长相俊美的小伙子,他们各个舞步循规蹈矩,而且似乎都想当然地认为除了哈利她就不想谈别的话题。 “天哪,”她想到,“他们说话的口气就像是我订婚了就代表我比他们岁数大了——就好像我会去他们的妈妈那里告他们的状似的!” 在南方,一个订了婚的姑娘,甚至是一个已婚的少妇,都会得到和一个初涉社交场的少女同样多的半真半假的揶揄和奉承,可在这里这一切似乎都不被允许。一个年轻男子在和她稍稍熟悉后开始谈论起莎利·卡罗尔的眼睛,说到她一进门自己就被她的眼睛给吸引住了,可当他得知她是贝拉米家的客人——是哈利的未婚妻时,他的谈话俨然像个精神病人似的发作起来。他似乎觉得自己犯了个下流无耻、罪不可赦的大错,口气一下子就一本正经起来,而且一找到机会就开溜了。 当罗杰·帕顿插进来提议想和她一起到外面去坐一坐时,她感到很高兴。 “呃,”他问道,开心地眨了眨眼睛,“南方来的卡门日子过得如何呀?” “好极了。那个——那个危险的丹·麦格鲁[4]过得好吗?对不起,他是唯一一个我了解得比较多的北方人。” 他好像很欣赏这句话。 “还不错,”他坦言道,“我是个文学教授,但那并不代表我就一定读过《危险的丹·麦格鲁》。” “你是本地人吗?” “不是,我是费城人。是从哈佛大学过来教法语的。不过我已经在这里呆了10年了。” “比我多9年又364天。” “喜欢这里吗?” “嗯-哼。当然啰!” “真的吗?” “嗯,这值得怀疑吗?难道我看上去不开心吗?” “我刚才看见你在望着窗外——还在瑟瑟发抖。” “只是我的想象,”莎利·卡罗尔笑着说。“我已经习惯了屋外的宁静。有时我看着外面的一阵飘雪,就感觉是什么死物在那里挪动脚步。” 他表示理解地点点头。 “以前来过北方吗?” “在北卡罗来纳的阿什维尔呆过两个七月份。” “都是些帅小伙子,对吧?”帕顿说,一边指着旋转的舞池。 莎利·卡罗尔吃了一惊。这句话哈利也说过。 “当然啰!他们是——犬科动物嘛。” “什么?” 她脸红了。 “对不起;我并没什么恶意。你看,我总是喜欢把人分为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跟性别无关的。” “那你是哪一种呢?” “我是猫科的。你也是。南方的大多数男人都是的,还有今晚的这些女孩子也是的。” “那哈利呢?” “哈利明显是犬科的。我今晚上遇到的那些男人好像都是犬科的。” “犬科是什么意思呢?是指相对于温柔婉转的某种刻意的阳刚之气吗?” “也许吧。我凭的是直觉——我只要看一眼人家就能马上说出是‘犬科’还是‘猫科’。听上去很荒唐吧。” “哪里话。说得蛮有趣的。对这些人我也有过自己的理论。我觉得他们是冰冻人。” “什么?” “嗯,他们越来越像瑞典人了——易卜生[5]笔下的人物,你知道。他们会逐渐地变得越来越阴郁,越来越忧愁。那是因为这里的冬季过于漫长。你读过易卜生吗?” 她摇了摇头。 “嗯,你会发现他写的人物都有某种喜欢沉思的硬汉性格。他们是些正直、狭隘、郁郁寡欢,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的人物。” “是指不会欢笑也不会落泪吗?” “太对了。那就是我的理论。你看,这里有成千上万的瑞典人。他们来这里,我想,可能是因为这里的气候条件和他们的家乡十分相似,所以他们渐渐地融入了这里。今晚在这里的瑞典人可能不足半打,不过——我们已经有过四个瑞典人的州长。我的话让你厌烦了吗?” “我很感兴趣。” “你那未来的嫂子就有一半的瑞典血统。我个人是喜欢她的,可我的理论是瑞典人在整体上对我们的影响是相当糟糕的。你知道吗,斯堪的纳维亚人是全世界自杀率最高的。” “如果这里那么令人讨厌,你干吗还要住在这里呢?” “噢,这对我没什么影响。我可说是个隐士,而且书本比人对我更有吸引力。” “可是作家们都说南方才是悲剧性的。你知道——西班牙女郎,黑发,匕首,还有疯狂的音乐”。 他摇摇头。 “不对,北方民族才是悲剧的民族——他们从来不会沉溺在快乐至极的泪水中。” 莎利·卡罗尔想到了她的墓园。她想那大概也就是她说那个地方不会使她感觉阴郁的意思。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意大利人可能是世界上最快活的人——不过这个话题很无聊,”他收尾道。“总之,我要告诉你,你要嫁的人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人。” 这句话给了莎利·卡罗尔自信的冲动。 “我知道。在某种程度上我是个需要人家好好照顾的人,而且我感觉我一定会得到很好的照顾的。” “跳支舞好吗?你知道,”他接着说道,他们都站了起来,“在如今要找到一个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结婚的姑娘是不容易的。她们十之八九都把婚姻视为是走进了电影里的一片黄昏。” 她放声大笑,不由得更喜欢他了。 两小时后,在回家的路上,她在汽车后座里偎依在哈利身旁。 “噢,哈利,”她耳语道,“天真冷啊!” “不过在车子里还是蛮暖和的,亲爱的。” “可是外头多冷呀;噢,简直是狂风呼啸啊!” 她把脸深深埋在他的皮大衣里。当他冰冷的嘴唇吻上她的耳尖时,她不由地颤抖起来。 四 她来访的第一个礼拜转瞬就过去了。在一月里寒冷的一天黄昏,她跟在汽车后面玩了哈利答应她的滑雪橇。在乡村俱乐部的小山丘上,她裹着皮衣坐了一上午的雪橇;甚至还试了滑雪,还来了个漂亮的悬空腾飞,随后欢笑着落在了软绵绵的雪堆里。她喜爱所有的冬季运动,除了那天下午在苍黄的阳光下的一个明亮得刺眼的平原上穿雪鞋健行[6],不过她很快意识到这些都是小孩子的把戏——人家不过是在迎合她,别人脸上的笑容也不过是对她的笑容的回应罢了。 刚开始贝拉米一家使她困惑。这一家的男人们都值得信赖,她也喜欢他们;尤其是贝拉米先生,一头铁灰色的头发,精力旺盛,神态威严,当她得知他是出生在肯塔基[7]的,她就立刻喜欢上他了;这一点使他成了过去与现在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契合点。可是对那些女人,她感觉到明显的敌意。迈拉,她未来的嫂嫂,似乎只会说些枯燥乏味的话。她的谈吐完全缺乏个性,以至于莎利·卡罗尔,这个来自于认为女人天生就应该拥有魅力和自信的地方的人,自然而然地就瞧不上她了。 “如果这些女人长相平平的话,”她想到,“她们就一无是处了。当你看着她们的时候,你会感觉她们越来越模糊。她们不过是徒有虚名的陪衬而已。男人们才是每个社交圈子的主角。” 最后还有贝拉米太太,莎利·卡罗尔很讨厌她。初来乍到时的那个鸡蛋的印象进一步得到确证——发出嘶哑破碎之声的一只鸡蛋,身材矮胖,举止笨拙,莎利·卡罗尔觉得一旦她跌倒,她就一定会变成一摊蛋糊糊。再者,贝拉米太太似乎就是这个小镇对外来人员有着天生的敌意的总代表。她把莎利·卡罗尔叫作“莎利”,而且任谁都无法使她相信这个双名不是一个乏味无聊的绰号。对莎利·卡罗尔来说,这样缩短她的名字无异于让她半裸示众。她喜欢“莎利·卡罗尔”这个名字;讨厌单单一个“莎利”。她还知道哈利的母亲不喜欢她的短发;而且在她来到的第一天里,贝拉米太太走进书房使劲地抽鼻子,从此她再也不敢在楼下吸烟了。 在她结识的所有男人中,她最喜欢罗杰·帕顿,他常常来这里做客。他再也没有提起过大众的易卜生倾向,可有天他来时看见她蜷在沙发里埋头读着《彼尔·金特》[8],他笑着要她忘掉他说过的话——他说那都是他的信口胡诌。 之后,在她到访的第二周里的一天下午,她和哈利之间发生了一场极为严重的口角,这场口水战几乎断送了他们的前途。她认为这场口角是由他挑起的,尽管真正的起因是由于一个裤头松掉了的陌生人。 那天,他们在一个个高高的雪堆间走回家去,头上悬着一轮莎利·卡罗尔几乎无法辨认的太阳。他们在一个被羊毛大衣裹得严严实实像个泰迪熊的小女孩身旁走过,莎利·卡罗尔禁不住涌起了一股慈母之情。 “看哪!哈利!” “什么?” “那个小女孩——你看见她的脸了吗?” “看见了,怎么啦?” “像小草莓一般红润。噢,她真可爱!” “有啥稀奇呀,你自己的脸不也像她一样红吗!我们这里每个人都很健康。从我们会走路开始就在外面学习受冻了。多好的天气呀!” 她看着他,不得不表示赞同。他的气色看上去非常健康;他哥哥也是。而且就在那天早上,她也注意到自己的脸上新添了一块红晕。 突然,他们的目光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们盯着前面的街角看了一会儿。有个男人站在那里,弯着膝盖,眼睛紧张地望向天空,就好像他正准备朝着冰凉的天空飞去。接着他们同时爆发出一阵大笑,因为来到近处他们才发觉那只是在瞬间产生的一个荒唐的错觉,是由于那个男人特别宽松的裤子造成的。 “我们都被吓着了,”她笑哈哈地说。 “他肯定是个南方人,从那条裤子就能看出来,”哈利调侃地说。 “干吗要这么说呀,哈利!” 她惊讶的表情一定惹恼了他。 “那些该死的南方人!” 莎利·卡罗尔的眼睛里冒火了。 “别那么说他们。” “对不起,亲爱的,”哈利说,带着恶意的道歉,“可你知道我是怎么看那些人的。他们是些——是些堕落的人——根本不像过去的南方人。他们和黑人在一起呆得太久了,所以自己也变得奇懒无比,只知道混日子。” “闭嘴,哈利!”她愤怒地喝道。“他们不是那样的!他们也许懒惰——在那种气候条件下谁都会那样的——可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听到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地胡乱批评他们。他们中的有些人是全世界最优秀的。” “噢,我知道。那些来北方读大学的人还是不错的,可在我所见过的所有那些鬼头鬼脑、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的人中间,那些南方小镇上出来的人是最差劲的!” 莎利·卡罗尔的双手在手套里愤怒地捏紧了,同时还咬紧了嘴唇。 “对了,”哈利接着说,“在纽黑文[9]时我们班上有这么一个人,我们起初都以为终于见着一个真正的南方贵族了,可结果是他根本不是什么贵族——不过是个战后去南方投机的北方人的儿子,莫比尔[10]一带几乎所有的棉花田都归他爸爸所有。” “南方人不会像你现在这个样子说话的,”她平静地说。 “他们哪有这种活力!” “也没有这副腔调。” “对不起,莎利·卡罗尔,可我听你自己也说过你永远也不会嫁给……” “那完全是两码事。我告诉过你我不会把自己的一生都拴在一个塔里腾的小伙子身上,可我从来也没有把他们一棍子都打死。” 他们默默地走了一段。 “我也许说得有点过头了,莎利·卡罗尔。对不起。” 她点点头,可是没有作答。五分钟后,当他们站在门廊上时,她突然拥住他。 “噢,哈利,”她叫道,眼里噙着泪,“我们下周就结婚吧。我害怕像这样的争吵。我害怕,哈利。如果我们结了婚就不会那样子了。” 可是哈利,尽管是他不对,却还在生气。 “别傻了,我们讲好三月份的。” 莎利·卡罗尔眼里的泪水消失了;她的表情也强硬了几分。 “那好吧——看来是我不该那么说的。” 哈利心软了。 “亲爱的小傻瓜!”他叫道。“过来吻我,让我们忘了这件事。” 那天晚上,在歌舞表演结束时,乐队最后演奏了一曲《迪克西》[11]。莎利·卡罗尔感到内心里涌起一股比今天的泪水和欢笑更为强烈也更为坚韧的感情。她身子往前倾,紧紧按住椅子的扶手,脸都涨红了。 “这首曲子打动你了吗,亲爱的?”哈利轻声问道。 可她没听见他的话。在缠绵悱恻的提琴声里,在铿锵激昂的鼓乐声中,她那远古的幽魂正在前行,直到进入了一片黑暗。当低沉的重奏里清脆的横笛如叹息般响起,那幽魂已然远去,几乎就要越出了视野,她在心底里向它挥手道别。 “走吧,走吧, 唱着《迪克西》往南行! 走吧,走吧, 唱着《迪克西》往南行!” 五 这是个特别寒冷的夜晚。昨天一场突然的融雪几乎已经把街道清理干净了,可现在松软的雪花如粉末的幽灵般卷土重来,它们在风的脚步前蜿蜒前行,在低沉的天空里形成一片细密的雾霭。天空已然消失——只有一顶笼罩在街道之上的阴暗不祥的帐篷,还有那大片的飞雪如军队般袭来——更有甚者,北风在那里刻不容缓地肆虐,冻住了透着黄绿之光的窗户内的舒适,湮没了拉雪橇的马匹的沉稳的得得声。这里真是个凄凉的地方,她想到,多凄凉啊。 有时候,尤其是在晚上,她仿佛觉得这里空无一人——人家早都搬走了——只留下亮着灯火的房屋被无尽的冰雪最终掩埋为坟茔。唉,如果在她的坟头也盖满了雪花该如何是好!在整个漫漫的严冬,被掩埋在厚实的积雪之下,就连她的墓碑也会成为一大片淡淡的阴影里的一个小小的影子。她的坟墓——她的坟墓本该是一个撒满了鲜花,被阳光与雨露滋润着的地方呀! 她又想起她坐在火车上看见的那些孤独的乡间小屋,和在那里忍受着漫无止境的隆冬的生命——从窗口透进来的不绝的雪光,在柔软的雪堆上沉积下来的冰凌,最后是缓慢而又忧郁的融雪,再加上罗杰·帕顿向她提起过的严酷的春天。她的春天——看来是要永远地失去了——开满了丁香花,慵懒又甜美的春天,悸动在她的心头。她正在埋葬这样的春天——从今往后,她还将把那份甜美也一同埋葬掉。 暴风雪在不断地积聚起力量,最后终于爆发了。莎利·卡罗尔感到睫毛上有一片雪花在迅速地融化,哈利伸出裹着皮衣的手臂为她把那顶复里复杂的法兰绒软帽拉下来一点。接着又有一小股雪花出来打游击,一匹认命的马垂下了头,晶莹剔透的白雪立刻裹住了它的全身。 “噢,它很冷,哈利,”她飞快地说。 “谁?马吗?噢,不。它不冷,它习惯了这种气候!” 又过了十分钟,他们转过一个街角,看见了他们的目的地。在冬日的天空下,一座冰宫建在鲜艳亮绿的高山上。它一共有三层,有城垛、斜面墙、垂着冰棱的窄窗,还有无数盏电灯将它装点成一个富丽堂皇、玲珑剔透的中央大厅。莎利·卡罗尔握住了哈利在皮袍下的手。 “太美了!”他兴奋地喊道。“天哪,实在太美了,对吧!自85年后就没有过啊!” 不知为何,85年后没有过这个说法令她沮丧。冰雪就是幽灵,而这座冰雪的大厦里也一定住满了80年代的亡魂,一张张苍白的脸庞,一缕缕如雪的发丝,依稀难辨。 “来吧,亲爱的,”哈利说。 她跟着他下了雪橇,等着他把马拴好。一行四人——高登、迈拉、罗杰·帕顿,另外还有一个女孩——在一阵响亮的叮当声里停在了他们旁边。已经到了很多人,各个都裹在毛皮或羊皮大衣里,走在雪地上高声叫喊着互相打招呼。雪越下越密,相隔没几步就已看不清人了。 “它高达170英尺[12],”哈利对走在他旁边的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说,他们一起艰难地走向入口处。“占地面积六千平方码[13]。” 她听到些一鳞半爪的交谈:“一个主厅”——“二十至四十英尺厚的墙壁”——“冰穴里有几乎绵延一英里的……”——“那个建造它的加拿大佬……”。 他们走了进去,被眼前那一堵堵宏伟的水晶墙惊呆了。莎利·卡罗尔不由自主地反复吟诵起《忽必烈汗》[14]里的两行诗句: “这真是鬼斧神工般的旷世奇观, 冰雪洞穴映衬着艳阳高照的行宫!” 灯火闪耀的巨洞将黑暗拒之门外,她在一张木凳上坐了下来,夜晚的压抑心情得到了释放。哈利说对了——它真美;她的目光凝视着光滑的墙面,正是这一块块被人们精心挑选出来的洁白无瑕的冰砖,才营造出这个冰清玉洁、玲珑剔透的人间仙境。 “看哪!这个地方——好得没话说了!”哈利叫嚷道。 远处角落里的一支乐队奏起了《万岁,万岁,大家欢聚一堂》[15],奔放嘈杂的乐声在他们的耳边回响,随后灯光骤然熄灭了;寂静仿佛从冰壁里渗出来将他们拢住。在黑暗中,莎利·卡罗尔依然能看见自己白色的吐息,和她对面的那一排苍白模糊的面影。 乐声渐弱,如哀怨的叹息,从外面依稀地传来游行队伍的嘹亮歌声。歌声越来越响亮,就像是一群北欧海盗在唱着凯歌越过一个古老的荒原;歌声雄壮——他们已近在咫尺了;一行火把出现了,一行接着一行,一长队身穿灰色厚呢大衣、脚蹬软皮鞋的身影步伐整齐地走了进来,雪鞋吊在他们的肩头,火把在飘扬在摇曳,歌声在四壁间回荡。 灰色的队伍走完了,又有一队跟进来,这一次火光是在红色的滑雪帽和火红的厚呢大衣上耀眼地飘动着,他们进来时把歌声也一同带了进来;接着是一长排蓝白色的队伍,随后是绿色的、白色的、棕黄色的队伍。 “那些穿白衣服的人是华库塔俱乐部的,”哈利热切地对她耳语道。“就是你在舞会上见过的那些人。” 声音越来越响;巨洞成为了一座融会着灯火、色彩和软皮鞋踏出的节奏的火把飘摇的海市蜃楼。领头的队伍转了个弯停了下来,一排排的队伍都各就各位,直到整个队列连成为一面天衣无缝的火焰之旗,接着成千上万的声音里爆发出一声咆哮,如惊雷般震破长空,连火把都跟着摇曳起来。如此壮观,如此华丽!在莎利·卡罗尔眼里,这一幕宛如北方民族在一个巨大的祭坛上向他们那灰色的异教雪神供上祭品。咆哮声过后,乐队再次奏响音乐,更多的歌声接踵而至,还有来自各支队伍的欢呼声也在耳边久久萦绕。她异常安静地坐在那里,聆听着断断续续的呼喊声不时地刺破静谧;倏然间,一片爆炸声迸发出来,她惊愕不已,随即洞穴的四处升腾起巨大的烟云——原来是摄影师们在打闪光灯——集会就此结束。以乐队领头,各俱乐部再次组成纵队,一路高唱着走了出去。 “来呀!”哈利喊道。“让我们赶在熄灯前去看看楼下的迷宫。” 他们都站起来向一条弯道走去——哈利和莎利·卡罗尔走在最前头,她戴着手套的小手埋在了他的皮手套里。弯道的尽头是一间长长的冰室,室内空无一人,天顶极低,他们只得猫着腰走进去——他们的手分开了。在她还没意识到哈利接下来想干什么时,他已经冲入了与冰室相连的五六条闪烁的走道中的一条,在一片绿色的幽光里,变成为一个渐行渐远的模糊黑影。 “哈利!”她喊道。 “来呀!”他应道。 她扫了眼这个空房子;别人肯定已经想好要回去了,也许已经踉跄地行走在雪地里了。她稍作迟疑,就跟着哈利冲了进去。 “哈利!”她大声喊道。 她来到了一个三十英尺之下的分岔口;她听见一个模糊低沉的声音从左边远远地传来,带着一丝恐慌,她向着那个声音奔去。她经过又一个岔道,这里又有两条分叉的小路。 “哈利!” 没有回答。她笔直地往前跑,接着又急速地回头,沿原路飞快地返回。一阵突如其来的冰凉的恐惧感将她包围。 她又来到一个分岔口——是这里吗?——往左转应该就是通向那个又长又低的冰室的入口的,可那也只是又一条闪烁的走道,走道的尽头是一片黑暗。她又喊了一声,可是只有墙壁给了她一个单调沉闷的回声,没人应答。她再次调头,又转了个弯,这次来到了一条宽敞的走廊。它就像被分开的红海间的一条绿色的通道[16],又像是连接着荒芜坟墓的潮湿地道。 此时她脚底下有些打滑,因为在她的套鞋下面已覆了一层薄冰;为了保持平衡,她不得不扶着半滑半黏的墙壁往前走。 “哈利!” 还是没有回答。她的声音嘲讽地跃过走道的尽头。 接着在一瞬间,灯光熄灭了,她置身于一片彻底的黑暗中。她发出一声微弱、恐惧的呼喊,随即瘫倒在一小块寒冷的冰面上。她倒下时觉得自己的左膝撞上了什么东西,可她对此已毫不在意,因为一种远比迷路更为强烈的恐惧感包围住了她。她孤身一人失落在这个北方的迷宫里,如冰冻的北冰洋上的捕鲸人一般孤独寂寥,如堆积着探险者的累累白骨的荒原一般凄清寒凉。一阵寒彻心扉的死亡气息,正从地下翻卷而来,要将她俘获。 在愤怒与绝望的推动下,她又站了起来,盲目地走向黑暗。她一定要走出这个迷宫。她也许几天都走不出去,也许会冻死在这里,会像她在书里读到过的那些嵌在冰里的尸体似的被完好地保存下来,直到冰川融化的那一天。哈利可能会以为她和别人一起离开了——他现在肯定也走掉了;到明天大家才会发觉。她可怜地扶住墙。有四十英寸厚,人家说的——四十英寸之厚啊! “唉!” 在她的两侧,她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沿着墙蠕动,一定是出没于这个宫殿、这个小城、这个北方的阴湿的灵魂。 “噢,有谁来救我——快来救救我呀!”她大声呼喊。 克拉克·戴罗——他会明白;还有乔·尤因;他们不会把她丢弃在这里永远流放的,不会任由她的身体与灵魂在这里永远地凝固。怎么可能是她——怎么可能是莎利·卡罗尔!要知道,她可是个快乐的姑娘。她是个快乐的小姑娘。她喜欢温暖的夏天和《迪克西》这支战歌。而这里的一切对她都是陌生的——如此的陌生。 “你别哭了,”有个响亮的声音说道。“你再也哭不出来了。你的泪水都会被冻住;所有的泪水都将在这里凝固!” 她彻底瘫倒在了冰上。 “噢,天哪!”她咕哝道。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在精疲力竭中她觉得自己的眼皮搭了起来。接着仿佛有个人坐在了她的身旁,一双又软又暖的手捧住了她的脸。她感激地抬头望去。 “噢,是玛杰莉·李呀,”她柔声对自己嗫嚅道。“我知道你会来的。”真的是玛杰莉·李,她就和莎利·卡罗尔想象中的形象一模一样,年轻白净的额角,温暖的大眼睛,质地柔软的箍骨裙,让人觉得躺在她的怀里舒服无比。 “玛杰莉·李。” 迷宫里越来越黑暗了——所有的墓碑肯定都应该重新上漆了,只是那样就会损毁掉它们的美,当然如此。然而,你应该能够看见它们的呀。 接着又过了一段时间,时间且快且慢,光线看起来正在不断地溶解为一大团模糊的暗影,但随即又向着一个浅黄的太阳聚拢来。她听见一声巨响,打破了她刚刚找到的宁静。 那是太阳,是阳光;是火把,一连串的火把,还有声音;一张脸出现在火把下,一双沉重的手臂将她扶起,她感到脸颊上有个东西——湿漉漉的。有个人抓住了她,正在用雪花揉搓她的脸。简直不可思议——干吗要用雪花呀! “莎利·卡罗尔!莎利·卡罗尔!” 那是危险的丹·麦格鲁;还有另外两张她不认识的脸。 “孩子,孩子!我们已经找了你两个小时了!哈利都快急疯了!” 一切又飞快地回到了她的脑海里——歌唱,火把,游行队伍的大声欢呼。她在帕顿的怀里蠕动着,发出一声悠长的抽泣。 “噢,我想要离开这里!我要回家去。把我带回家去。”——她的声音变成声嘶力竭的吼叫,让从另一条走廊飞奔而来的哈利觉得心头顿时起了一股凉意——“明天就走!”她狂乱地、不顾一切地大喊着——“明天!明天!明天!” 六 大片的金色阳光将既令人萎靡不振又奇怪地令人觉得无比舒适的热气喷洒在整日面对着尘土飞扬的长街的房屋之上。两只鸟儿在屋旁一棵大树的浓荫里叽叽喳喳地喧闹着,长街的尽头,一个黑人妇女用歌唱般的调门叫卖着草莓。那是四月里的一天下午。 莎利·卡罗尔·海珀,下巴枕着手臂趴在古老的窗台上,迷离的睡眼往下瞧着亮闪闪的灰尘,今春的第一股热浪正滚滚而来。她看见一辆非常老爷的福特车吃力地转过街角,嘎吱嘎吱、叽里咕噜地开过来,在人行道边上猛地停了下来。她一声不响,过了一会儿,一声熟稔的尖利口哨声刺破了长空。莎利·卡罗尔微笑着眨了眨眼。 “早上好。” 一个脑袋费力地从下面的车顶处伸了出来。 “已经不是早上了,莎利·卡罗尔。” “你肯定吗!”她故作惊讶地说道。“就算不是好了。” “你在干嘛?” “在吃青桃。在等死。” 克拉克最后努了把力,把身体扭到最大限度,为了看一看她的脸。 “水热得像水壶里冒出来的蒸汽,莎利·卡罗尔。游泳去吗?” “真不想动,”莎利·卡罗尔懒洋洋地叹息道,“不过我想还是去吧。” 姜向明 译 [1]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西部的一座城市。 [2] 19世纪美国发明家乔治·普尔曼设计的豪华型列车车厢,常用为特等客车。 [3] 出自美国民谣《大风歌》。 [4] 加拿大著名诗人罗伯特·瑟维斯(1874—1958)的叙事诗《猎杀丹·麦格鲁》中的人物。 [5] 亨利克·易卜生(1828—1906),挪威著名剧作家及诗人。 [6] 一种适合在雪地上行走的鞋具,又叫熊掌鞋,雪鞋健行是冬季运动的一个项目。 [7] 美国中东部一州。 [8] 易卜生所著的一个剧本。 [9] 美国康涅狄格州南部城市。 [10] 美国亚拉巴马州西南的一座城市。 [11] 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作为南部邦联的战斗歌曲而流行的一首曲子。 [12] 约为52米。 [13] 约为5000平方米。 [14] 英国著名浪漫主义诗人柯勒律治(1772—1834)的名诗。 [15] 1915年著名的美国歌曲《阿拉巴马狂欢节》中的叠句。 [16] 参见《圣经》中关于摩西劈开红海将以色列人带出埃及的传说。 /脑袋与肩膀/ 一 1915年,贺拉斯·塔博克斯13岁。就在那一年,他参加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入学考,在恺撒、西塞罗[1]、维吉尔[2]、色诺芬[3]、荷马、代数、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和化学的几门考试中都获得了A等——优秀——的好成绩。 两年后,当乔治·迈·柯汉[4]正在谱写《在那里》时,贺拉斯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两年级班级里的尖子,正着手准备以《作为荒废的学术形式的三段论法》为题的论文。在蒂耶里堡战役[5]期间,他坐在书桌边考虑着是否要等到满17岁再开始写关于《新现实主义者对实用主义的偏好》的系列论文。 不久,有个报童告诉他战争结束了,他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皮特兄弟出版公司将推出新版的斯宾诺莎[6]的《论理解力的提高》[7]。战争也有它本身的好处,它使年轻人学会了自立,诸如此类,不过贺拉斯觉得他永远也无法原谅他们的校长,因为在那个暂时休战的夜晚,他竟然允许一支管乐队在他的窗下吹吹打打,造成他在《德国的唯心主义》这篇论文里遗漏掉三个极为重要的句子。 第二年他去了耶鲁大学,去攻读文学硕士学位。 那时他17岁,高高瘦瘦的,灰色的近视眼,从他那惜字如金的话语里透露出来的都是超然物外的腔调。 “我从来没有觉得我是在和他说话,”狄林杰教授告诉一个要好的同事说。“他让我觉得我是在和他派来的代表说话。我总是在等着他说出这么一句:‘好吧,让我先问一下自己再说。’” 接着,就像贺拉斯·塔博克斯会变成屠夫比夫先生[8]或服装经销商哈特先生[9]那样不足为奇,生活插了进来,抓住他,调教他,折磨他,把他像周末下午廉货柜台里的一卷爱尔兰花边一般摊开。 如果要按照文学的方式来表述,我就该说那都是因为在过去的殖民时代里,艰苦的拓荒者来到了康涅狄格[10]的一个荒原,他们互相质问,“那么,我们该在这里造什么呢?”而他们中最坚强的一位这样回答:“让我们造个小城,让剧院经理们可以在这里安排上演音乐喜剧!”至于后来他们如何建造起耶鲁大学,并在那里上演音乐喜剧,已是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了。总之在一个12月,喜剧《霍姆·詹姆士》在舒伯特剧院开演了,所有的同学们一起要求玛西娅·梅朵加唱,她唱了第一幕里的一首讲述一个笨胖子的歌,最后还跳了支摇摆的、颤抖的、欢腾的舞蹈。 玛西娅19岁。她没有戴翅膀,但观众们大多同意她不必戴翅膀。她天生是个金发女郎,走在正午的街道上她都不用化妆。除了这一点,她并不比其他大多数女人来得优秀。 查理·穆恩答应给她五千支培美牌香烟,如果她能够钓到贺拉斯·塔博克斯这个不凡的天才。查理是谢菲尔德[11]大学的四年级学生,他和贺拉斯是表亲。他们意气相投,也彼此关照。 贺拉斯那天晚上特别忙。法国人洛里埃无法理解新现实主义的重要性,这个想法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事实上,他对书房门上那一记轻轻的、分明的敲击声的唯一反应,就是使他想到如果能做到充耳不闻那么任怎样的敲门声都是白搭。他觉得自己是越来越向实用主义靠拢了。不过在那个时刻,尽管他还不知道,他是正在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奔向与实用主义背道而驰的某种命运。 敲门声又响起来——过了三秒钟——敲门声再度响起。 “进来,”贺拉斯不假思索地说。 他听见房门一开一合,可是,他坐在炉火前的大圈椅里俯身看书,连头都没抬一抬。 “把它放在隔壁房间里的床上,”他心不在焉地说。 “把什么放在隔壁房间里的床上?” 玛西娅·梅朵的歌声很美,但她说起话来就像唧唧呱呱的竖琴。 “洗好的衣物呀。” “不行。” 贺拉斯在椅子里不耐烦地动了一下。 “为什么不行?” “为什么,因为我没有衣物呀。” “哼!”他粗暴地答道。“那你该回去拿呀。” 贺拉斯面前的炉火正对着另一张安乐椅。他习惯在黄昏时坐那把椅子,作为沉思和改变的一种方式。他把房间里的一把椅子叫作贝克莱[12],把另一把叫作休姆[13]。他突然听见一个声音,一个身影沙沙地、柔柔地在休姆上坐下来。他抬头望去。 “好吧,”玛西娅带着《哦,公爵喜欢看我跳舞!》第二幕里的甜美微笑说道,“好吧,奥玛尔·哈亚姆[14],我就在你身旁,在荒野里歌唱。” 贺拉斯茫然地望着她。他的心头一时间起了疑惑,怀疑她只是他想象出来的一个幻影。女人们不会随便进一个男人的房间,随便地坐在男人的休姆上。女人应该为男人拿来干净的衣服,应该在街车上坐在男人让给她的位子上,应该等男人成熟到懂得分寸的时候嫁给他。 这个坐在休姆上面的女人分明是个真实的存在。她那薄如蝉翼的黄裙俨然是休姆的皮扶手吐出的艺术泡沫!如果他看得再长久些,他就会看见休姆从她身体里走出来,然后房间里又将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用手揉了揉眼睛。他真该重操旧业,去操练那些荡秋千的技艺了。 “老天爷呀,别用批评的眼光这么看我!”泡沫愉快地抗议道。“我感觉你好像希望我离开你这个私人专用的老巢。那样我的一切都将离开这里,除了我在你眼中的幻影。” 贺拉斯咳嗽了。咳嗽是他的两种习惯动作之一。只要他一说起话来,你就会觉得他根本没有身体。听他说话就像是听一个早已作古了的歌手的录音。 “你想要什么?”他问。 “我想要那些信,”玛西娅用演戏般的调门嘀咕道——“你在1881年从我祖父手上买下来的我的那些信。” 贺拉斯沉吟了片刻。 “我没有你的信,”他平静地说。“我只有17岁。我父亲是在1879年3月3日才出生的。你肯定是认错人了。” “你只有17岁?”玛西娅怀疑地问。 “只有17岁。” “我认识个女孩子,”玛西娅怀旧地说,“她16岁时就参加了闹剧表演。她是个非常自恋的人,每说到自己16岁时总要在前面加个‘只有’。于是我们就叫她‘只有杰西’。她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如果不说是每况愈下的话。‘只有’是个很糟糕的习惯用语,奥玛尔——听上去像是在辩解。” “我的名字不叫奥玛尔。” “我知道,”玛西娅点头表示同意——“你叫贺拉斯。我叫你奥玛尔,是因为你使我想到一个香烟屁股。” “而且我也没有你的信。我怀疑我曾经见过你的祖父。事实上,我觉得你在1881年就已经出生也实属荒诞。” 玛西娅好奇地瞪着他。 “我——1881?当然啰!弗罗洛多拉六人组合[15]还在修道院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个二线演员了。我是索尔·史密斯夫人[16]演朱丽叶的那个戏里的保姆的第一任扮演者。呃,奥玛尔,1812年战争期间我是个餐厅歌手。” 贺拉斯突然灵机一动,笑了起来。 “是查理·穆恩把你派来的吧?” 玛西娅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 “查理·穆恩是谁呀?” “小个子——大鼻子——大耳朵。” 她耸了耸肩,打了个喷嚏。 “我从来不注意我朋友的鼻子。” “那么说是查理·穆恩啰?” 玛西娅咬了下嘴唇——接着又打了个哈欠。“哦,我们换个话题吧,奥玛尔。再这样下去我马上就要在这把椅子上打呼噜了。” “是的,”贺拉斯一本正经地答道,“休姆常常令人昏昏欲睡……” “他是你的朋友吗——他就要死了吗?” 突然间,贺拉斯·塔博克斯颀长的身子站了起来,双手插在兜里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踱了起来。那就是他的另一个习惯动作。 “我根本不在乎,”他好像是在自言自语——“这个。我也不在乎你在这里——我不在乎。你是个非常漂亮的小东西,可我不喜欢查理·穆恩把你派来。我难道是门房或化学家做实验用的实验室标本吗?我发达的智力看上去很可笑吗?我看上去像漫画杂志里的波士顿小子吗?那个乳臭未干的呆瓜,穆恩,老是喜欢唠叨他在巴黎呆过一个礼拜的故事,他有什么权利……” “没有,”玛西娅坚决地插话道。“你是个可爱的小子。过来吻我。” 贺拉斯顿时在她面前停下了脚步。 “你为什么要我吻你?”他急切地问,“你难道到处和人接吻吗?” “噢,是啊,”玛西娅平静地坦承。“这就是生活呀。到处去和人家接吻。” “这样的话,”贺拉斯加重语气说道,“我必须说你的这个想法是十分荒谬的!首先,生活并不仅仅意味着接吻。其次,我也不会吻你。因为那样我也许就会形成习惯,而一旦形成了习惯我就无法改变。今年我就养成了到7点半还赖在床上的习惯……” 玛西娅点头表示理解。 “你有过任何乐子吗?”她问。 “你说的乐子指什么意思?” “你瞧,”玛西娅厉声说,“我喜欢你,奥玛尔,可我希望你说话时要更加地动动脑子。你的话听上去就像你嘴里含着许许多多的单词,而你每次吐出来的一点都只会使你一败涂地。我问你是否有过什么乐子。” 贺拉斯摇了摇头。 “也许以后会有的,”他答道。“你看,我是个别人拿来算计,拿来做试验的对象。我承认有时我也会感到厌倦——确实如此。然而——噢,我也说不清楚!可是你和查理·穆恩认为的那种乐子对我来说并不是乐子。” “请解释一下。” 贺拉斯瞥了她一眼,欲言又止,再度来回地挪起步来。想要下定决心不去看她可也失败了,此时,玛西娅正嫣然望着他。 “请解释一下。” 贺拉斯向她转过身来。 “如果我说了,你可以发誓对查理·穆恩就说没遇见我吗?” “嗯-嗯。” “那好吧。请听我的历史:我是个喜欢问‘为什么’的孩子。我还喜欢看车子来来去去。我父亲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年轻的经济学教授。他教育我的方式是尽他所能地回答我问的每一个问题。而我的反应使他觉得可以做一个关于早熟的实验。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我的耳朵有病——在9岁到12岁之间共动过7次手术。当然,这也使得我远离了别的小孩,使我被迫地早熟。总之,当我的同龄人还在费力地读《雷默斯大叔》[17]时,我就已经能够阅读原文的卡塔路斯[18]并从中得到真正的享受。 “我13岁就通过了大学的入学考,简直没费吹灰之力。因为我整天接触的都是些大学教授,而且我对自己的高智商也是无比的自豪。尽管我有不凡的天赋,可我在别的方面却也没有什么异常。到我16岁的时候,我厌倦了一直做个别人眼里的怪物;我想到我这个样子一定是有人犯了个糟糕的错误造成的。然而,因为我已经到了那种程度,所以我决定最后再拿个文学硕士学位。我生活的主要乐趣在于学习现代哲学。我是安东·洛里埃学派[19]的现实主义者——还带点伯格森[20]主义的色彩——还有就是,再过两个月我就满18岁了。就是这些了。” “喔唷!”玛西娅感叹道。“这就足够了!你的演讲真可谓干净利落。” “满意了吗?” “没有,你还没吻我呢。” “它不在我的程序里,”贺拉斯反驳道。“你不要误解为我超越在肉体之上。它们有它们的位置,可是……” “哦,别老是讲那套该死的大道理!” “我不是有意的。” “我讨厌那种人云亦云的家伙。” “我向你保证我……”贺拉斯接着说。 “哦,闭嘴!” “我自己的理性……” “我并没有说到过你的国籍[21]。你是美国人,不是吗?” “是的。” “噢,那就好。我想要看你做件不在你那故弄玄虚的程序之内的事情。我想要看看一个——你是怎么说来着,带点巴西色彩的[22]——就是你说你自己是的那种人——能否变得更有点人情味。” 贺拉斯又摇了摇头。 “我不会吻你的。” “我的生命枯萎了,”玛西娅用悲剧里的腔调嘟哝道。“我是个失败的女人。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去吻一个有巴西色彩的人了。”她叹息道。“无论如何,奥玛尔,你会来看我演出的吧?” “什么演出?” “我在《霍姆·詹姆士》里演一个恶劣的角色!” “是轻歌剧吗?” “是的——在某种程度上。其中有个角色是个巴西的稻米种植园主。也许你会对他感兴趣。” “我看过一次《波希米亚女郎》,”贺拉斯大声说道。“我蛮欣赏那出戏的——在一定程度上……” “那么你会来的啰?” “呃,我——我……” “噢,我明白了——你要去巴西度周末。” “瞎说啥呀。我很愿意去的……” 玛西娅拍了拍手。 “你真是个好人!我会把票子寄给你的——礼拜四晚上,行吗?” “呃,我……” “好了!那就礼拜四晚上。” 她站起来向他走过去,伸出双手放在他的肩上。 “我喜欢你,奥玛尔。我很抱歉我本打算要作弄你的。我本以为你是个冷冰冰的人,可你是个好孩子。” 他讥诮地看着她。 “我的年岁可比你大了好几千呢。” “你显得很后生。” 他们郑重地握了握手。 “我的名字叫玛西娅·梅朵,”她加重语气说。“记住了——玛西娅·梅朵。我不会告诉查理·穆恩遇见了你的。” 过了一会儿,当她三级一跳地下到楼梯的最后一段,听到楼上的扶手处传来一个声音:“噢,听我说……” 她停住脚步抬头望去——看见一个靠在扶手上的模糊身影。 “噢,听我说!”天才再次喊道。“你听得见吗?” “收到你的信息,奥玛尔。” “我希望我没有给你留下我认为接吻在本质上是不理性的这么一个印象。” “印象?噢,你根本就没吻我嘛!别自寻烦恼了——拜拜。” 听到有女人的声音,她旁边有两扇门好奇地打开了。楼上传来一声紧张的咳嗽。玛西娅提起裙子,狂野地冲下最后的台阶,随即消失在屋外康涅狄格的夜色里。 楼上,贺拉斯又在书房的地板上来回踱步了。时不时地,他会向温柔高贵地静候在那里的暗红色的贝克莱瞟上一眼,垫子上有一本摊开的书在诱惑着他。接着他发现他在地板上的巡游每次都要把他带向休姆。此刻的休姆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奇怪感觉。那个别致的身影似乎还在它上面逗留着,如果贺拉斯在那里坐下,那他就会感觉仿佛是坐在一个女士的怀里。尽管贺拉斯讲不清楚到底奇怪在哪里,可就是有那么一种感觉存在——对喜欢沉思的脑袋来说它完全是不可捉摸的,但它又是真实存在的。休姆在那里散播着什么,那是在他对人类两百多年的影响史里从未有过的东西。 休姆在散发出玫瑰精油的芳香。 二 礼拜四晚上,贺拉斯·塔博克斯坐在第五排一个靠走道的位子上观看《霍姆·詹姆士》。非常奇怪,他竟然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出戏。坐在他旁边的几个愤世嫉俗的学生被他惹恼了,因为他对哈默斯坦[23]剧院式的历史悠久的插科打诨大笑着表示出欣赏。不过贺拉斯还是在焦急地等待着玛西娅·梅朵的出场,等她出来演唱一首《一个喜爱爵士乐的笨胖子之歌》。当她登台的时候,在一顶鲜花点缀的软帽下的她显得熠熠生辉,他随即被一股暖流包围,而在她唱完歌后他也没有加入那如风暴般的掌声。他都感觉自己有点僵住了。 在第二幕以后的幕间休息时,一个引座员来到他身旁,问他是不是塔博克斯先生,随后递给他一张字迹饱满而稚气未脱的纸条。贺拉斯有点困惑地读起来,而引座员则怀着枯萎的耐心等在一旁。 “亲爱的奥玛尔:演出结束后我总是觉得饥肠辘辘。如果你愿意在塔夫特烧烤店犒劳我一顿,只要告诉那个给你纸条的大块头就行了。 你的朋友 玛西娅·梅朵” “告诉她,”——他咳了一下——“告诉她就按她说的办。我会在剧院门口等她。” 大块头傲慢地笑起来。 “我认为她的意思是想叫你去后台。” “哪儿——后台在哪儿?” “在外面。出门坐船,笔直走道地。[24]” “什么?” “在外面。出门左传!笔直走到底!” 傲慢的家伙走掉了。贺拉斯后面的一个大学新生窃笑起来。 半小时后,在塔夫特烧烤店里,天才坐在一头天生的金发对面,讲着一桩离奇的事情。 “你一定要跳最后一幕里的那支舞吗?”他热切地问——“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拒绝跳那个舞他们就会解雇你吗?” 玛西娅露齿一笑。 “很有劲的。我喜欢跳那支舞。” 贺拉斯脱口而出讲了句FAUXPAS[25]。 “我本以为你会讨厌它,”他言简意赅地说。“坐在我后面的人都在谈论你的胸部呢。” 玛西娅一下子涨红了脸。 “我也没办法呀,”她急忙说道。“跳舞对我来说仅仅是一种杂技表演。上帝啊,那支舞是很难跳的!我每天晚上都要往肩膀上抹一个小时的止疼膏呢。” “你在舞台上——开心吗?” “呃——噢——那是自然!我习惯了万众瞩目的感觉,奥玛尔,我喜欢那种感觉。” “嗯!”贺拉斯脸色阴沉,陷入了沉思。 “巴西色彩到哪里去啦?” “嗯!”贺拉斯又嘀咕了一声,过了一会儿,问道:“接下来这出戏要去哪里演出?” “纽约。” “要表演多久?” “那要看情况了。整个冬季——也许。” “噢!” “上那儿去看我吧,奥玛尔,没兴趣吗?这里不像在你的房间里那么好,对吗?我希望我们现在是在你的房间里。” “在这个地方我感觉自己像个白痴,”贺拉斯坦言道,一边紧张地看了看周围。 “太糟了!我们本来相处得非常愉快。” 听到她这么说,他一下子变得忧郁起来。她也改变了语气,伸出手去轻轻地拍他的手。 “以前带女演员出去吃过夜宵吗?” “没有,”贺拉斯伤心地说,“今后也不会有了。我不知道自己今晚上为什么会来。在这里,在这样的灯光下,看着大家都在那里有说有笑的,我觉得自己完全是来错了地方。我不知道该跟你谈些什么。” “就谈我好了。上次我们谈的都是你。” “好极了。” “呃,我的姓确实是梅朵,不过我的名字不叫玛西娅——而是维罗妮卡。我今年19岁。提问——这个姑娘是如何飞跃到舞台灯光下的?回答——她出生于新泽西州的帕塞伊克[26],就在一年前她终于获得了生存的权利,在塔伦顿[27]的马塞尔茶室找到了一份推销纳比斯科饼干[28]的工作。她开始和一个叫罗宾斯的男人交往,他是塔兰托音乐餐厅里的一名歌手。有天晚上,他让她试唱了一首歌,并和他共舞了一曲。就这样足足有一个月,我们的表演让餐厅里每晚都座无虚席。后来我们去了纽约,手里拿着厚得像一沓餐巾纸似的推荐信。 “两天后我们就在帝凡纳里斯餐厅找到了工作,我还从一个皇宫大饭店的小子那里学会了希米舞[29]。我们在帝凡纳里斯餐厅表演了半年,直到有天晚上专栏作家彼得·伯依斯·温德尔去那里吃了份牛奶吐司。第二天的晨报上登出了一首他写的献给玛西娅的赞美诗,就这样在两天里我就收到了三份让我参加歌舞表演的邀请,还得到了一个在‘午夜狂欢’里演出的机会。我给温德尔写了封感谢信,他把这封信也登在了专栏上——说这封信带点卡莱尔[30]的风格,只是更为犀利,还说我应该放弃舞蹈而投身于北美文学。这篇文章让我获得了更多的歌舞表演的邀约,还有一个在正规的歌舞剧里扮演一位天真少女的机会。我接受了——所以我来到了这里,奥玛尔。” 她讲完了,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她放下叉子上的最后一块威尔士干酪[31],等待着他开口讲话。 “我们走吧,”他突兀地说。 玛西娅的目光一下子变得冷峻起来。 “怎么啦?我让你讨厌了吗?” “没有,可我不喜欢这儿。我不喜欢和你坐在这儿。” 没有第二句废话,玛西娅向侍者打了个手势。 “要多少钱?”她简洁地问。“我的一份——干酪和姜汁啤酒。” 贺拉斯茫然地看着侍者数钱。 “你瞧,”他开口了,“你的账也应该由我来付的。是我请你呀。” 玛西娅轻叹一声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了餐厅。贺拉斯,他的脸俨然成了个困惑的标本,放下一张钞票跟了出去,上楼进入大厅。他在电梯口赶上了她,他们互相打量着。 “你瞧,”他重复道,“是我请你呀。我说什么冒犯了你的话吗?” 玛西娅的目光在片刻的惊奇之后柔和了下来。 “你是个粗鲁的家伙!”她缓缓说道。“你不知道你很粗鲁吗?” “我不是存心的,”贺拉斯用坦率的话语消除了她的敌意。“你知道我喜欢你。” “你刚说了你不喜欢和我呆在一起。” “我是不喜欢。” “为什么呢?” 他那黑黢黢的目光里忽然燃起熊熊火焰。 “就因为我不喜欢。我已经形成了喜欢你的习惯。我已经整整两天不能思考别的事情了。” “噢,如果你……” “等一等,”他打断道。“我有话要说。是这样的:再过六个礼拜我就满18岁了。等我一满18岁,我就上纽约去看你。在纽约有我们可以去的地方吗,人少一点的地方?” “当然!”玛西娅微笑着。“你可以去我的公寓。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睡在沙发上。” “我不能睡在沙发上,”他直截了当地说。“可我想和你谈谈。” “噢,当然可以,”玛西娅重复道。“就在我公寓里谈。” 贺拉斯兴奋无比,把手插入了口袋。 “好啊——只要我们能单独见面就好啊。我想要像上次在我房间里那样和你说话。” “甜蜜的小子,”玛西娅笑着喊道。“你的意思是说你想吻我吗?” “是的,”贺拉斯几乎是在吼叫了。“如果你愿意,我会吻你的。” 电梯服务员心怀不满地看着他们。玛西娅向电梯的格栅门挪了下步子。 “我会给你寄明信片的,”她说。 贺拉斯的目光已相当疯狂。 “一定要给我寄噢!过了年我随时会去的。那时我就满18岁了。” 当她踏进电梯,他神秘兮兮地咳了起来,就像是听见了一声呼唤,又像是接受了一个隐隐约约的挑战,随即飞快地离去了。 三 他又出现在那里。当她向骚动的曼哈顿观众扫去第一眼时,就看见了他——坐在第一排,脑袋微微前倾,灰色的眼睛紧紧地盯在她身上。她知道对他来说这里只有他们两个,尽管眼前有一排浓妆艳抹的芭蕾女郎,耳际回响着提琴的哀鸣,可它们都像维纳斯石像上的细粉一般难以察觉。一股本能的怒火在她心头升起。 “傻小子!”她匆匆地自言自语道,而且拒绝了观众的加唱要求。 “一个礼拜才收入100块,他们还能指望什么呢——永动机吗?”她在后台自说自话地咕哝道。 “你怎么啦,玛西娅?” “我不喜欢下面第一排里的那个男人。” 当最后一幕里她等待着出场表演她那个特别节目时,奇异的舞台恐惧症突然向她袭来。她并没有给贺拉斯寄她答应过的明信片。昨晚她假装没有看见他——一跳完舞就立即匆匆地离开了剧院,回到公寓里一夜无眠,想着——就像上个月里她常常会的那个样子——他那苍白的、相当神经质的脸颊,纤细的、孩子气的前额,还有他那令她着迷的无情又天真的任性。 现在他真的来了,她觉得有一丝遗憾——就好像有一份不情愿的负担被强加到了她的头上。 “神童!”她大声说道。 “什么?”站在她旁边的黑人喜剧演员问。 “没什么——我是在自言自语。” 登上台她觉得好些了。这是她的舞蹈——她总是觉得她这么跳并不比任何一个漂亮姑娘对男人的吸引来得更强。她是在摆噱头。 “城郊,市区,调羹上的果冻, 太阳落山后,在月光下颤抖。” 他现在没有在看她。她看得很清楚。他是在全神贯注地注视着背景上的一个城堡,脸上的表情就和在塔夫特烧烤店里时别无二致。一波怒潮向她席卷而来——他是在批评她呀。 “内心的震动令我恐惧, 感情将我淹没,多么奇怪 城郊,市区……” 无法克制的厌恶感俘虏了她。她突然可怕地意识到了她的观众们,这还是自她第一次登台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前排的那张苍白的脸是在向她抛媚眼吗,一个小姑娘的嘴撅着是表示讨厌她吗?她的肩膀——摇摆着的肩膀——是她的吗?是真实的吗?肩膀的作用当然不是拿来干这个的! “那么——你看一眼就会明白 丧礼上我要用圣维塔斯舞蹈团来助兴 到了世界末日,我要……” 一只巴松管与两把大提琴喧嚣着进入了最后的乐章。她停顿下来,肌肉紧张地踮起脚尖,矗立了一会儿。她那张年轻的脸百无聊赖地注视着观众,后排有一个小姑娘叫着“你看她的表情多么奇怪、多么困惑呀”,接着她顾不上向观众鞠躬致意就奔下了舞台。在化妆室,她迅速地换下服装,出门就喊了出租车。 她的公寓里很暖和——狭小的公寓,墙上挂着一排剧照,还有她从一个蓝眼睛的书商那里购得的吉卜林[32]和欧·亨利[33]的文集,她偶尔会读一读这两套书。房间里有几把应景的椅子,但没有一把坐上去觉得舒服的,一盏粉红色灯罩的台灯,上面绘有几只乌鸫,无处不在的粉红色简直令人窒息。房间里还是有些好东西的——可这些好东西都在无情地互相敌视着,无时无刻不在那里散发出仓促的、焦躁的品位。最糟糕的代表就是那幅橡树皮框的从伊利[34]铁道上看出去的帕塞伊克[35]的大型风景画——俨然就是一次为了在房间里制造出欢乐气氛的糟糕的、奇特而夸张的、失败的努力。 天才走进这个房间,尴尬地握住她的双手。 “这次我跟踪到你了,”他说。 “噢!” “我要你嫁给我,”他说。 她张开手臂投入他的怀抱。她热情地、心无旁骛地亲吻起他的嘴唇来。 “好啊!” “我爱你,”他说。 她再次吻他,随后发出一声轻叹,跌进了一把扶手椅里。她半倚着椅子,颤抖着身子,发出荒唐的狂笑。 “真有你的,你这个神童!”她喊道。 “很好,如果你想就这么叫我好了。我曾告诉过你我比你大一万岁——确实如此。” 她又放声长笑。 “我可不想与你作对。” “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人会与你作对了。” “奥玛尔,”她问,“你为什么想和我结婚?” 天才站起来,把手插进兜里。 “因为我爱你,玛西娅·梅朵。” 此话一出,她就不再称呼他为奥玛尔了。 “亲爱的小子,”她说,“你知道我也有点爱你。你身上有些东西——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每次我在你身边时都会让我心潮起伏。可是我的小甜心……”她顿了顿。 “可是什么?” “可是还有很多问题。比如说你才18岁,可我已接近20了。” “废话!”他打断道。“不妨这么说——我正在进入19岁,而你正是19岁。那样就拉近了你我之间的距离——更何况我还提到过比你年长一万岁的事呢。” 玛西娅笑起来。 “可是还有更多的‘可是’呢。你的家人……” “我的家人!”天才激动地喊道。“我的家人想要把我培养成一个怪物。”他的脸涨得通红,因为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是那么凶猛。“我的家人都可以滚回老家去坐着了!” “我的天!”玛西娅慌张地喊道。“他们都是那样吗?我想,你是想用钉子把他们都钉起来吧。” “钉子——是的,”他疯狂地赞同道——“随便用什么。只要我一想到他们是怎么让我变成一具干枯的小木乃伊的……” “是什么让你觉得自己是那个样子的?”玛西娅温和地问——“是我吗?” “是的。自从我遇见了你,我在大街上碰到的每个人都叫我羡慕,因为他们比我先懂得爱情的意义。我过去常把它叫作‘性冲动’。天哪!” “还有更多的‘可是’,”玛西娅说。 “是什么?” “我们怎么谋生?” “由我来维持生计。” “你还在上大学。” “你认为我很在乎文学硕士这个学位吗?” “你在乎的是成为我的主人[36],对吧?” “对的!什么?我是说,不对!” 玛西娅笑了,敏捷地跑过来坐在他的怀里。他的双臂疯狂地搂着她,在她的颈项那里留下了一个吻痕。 “你身上有股洁白无瑕的味道,”玛西娅思忖着说,“可这听上去不符合逻辑。” “噢,别讲该死的大道理!” “我不是有意的,”玛西娅说。 “我讨厌人云亦云的家伙!” “可是我们……” “哦,闭嘴!” 玛西娅总不能用耳朵说话吧,所以她只好闭嘴了。 四 贺拉斯与玛西娅在2月初完了婚。这个消息极大地震惊了耶鲁和普林斯顿两所大学里的学术圈子。贺拉斯·塔博克斯,这个在14岁时就有文章刊登在《大都会》周末版上的人,放弃了他的事业,放弃了成为全球知名的美国哲学专家的机会,和一个合唱队里的姑娘结婚了——他们管玛西娅叫合唱队里的姑娘。可就像所有的现代神话一样,这个奇闻也仅仅维持了四天半的热度。 他们在哈莱姆区[37](租下一间平房。在两个礼拜的寻找之后,在此期间他那具有学术价值的头脑被无情地粉碎了,贺拉斯终于在一家南美出口公司里找到了一份小职员的工作——以前有人告诉过他出口业是个新兴产业。玛西娅打算再在剧团里呆上几个月——总之,要等到他能够自立嘛。他开始时工资是每月125块,当然啰,人家告诉他只要过几个月他的工资就能翻倍,可是玛西娅甚至拒绝考虑放弃她当时挣到的150块一周的工钱。 “我们把自己叫作‘脑袋与肩膀’组合吧,亲爱的,”她柔声说,“那个肩膀还需要再继续摇晃上一段时间,直到那个老脑袋开始发挥出作用。” “我讨厌这种状态,”他阴沉地反对道。 “呃,”她加重语气答道,“你的薪水不够付房租的。你别以为我喜欢抛头露面——我也不喜欢的。我想要只属于你一个人。可如果我现在就坐在房间里数着墙纸上的向日葵等你回来的话,那我就是个傻子了。等你一个月挣到300我就立马辞职。” 尽管这样说很伤他的自尊心,可是贺拉斯不得不承认她的主张更为明智。 三月甜美地过去了,四月来临了。五月见证了曼哈顿的公园和河流的华丽而喧嚣的一幕,他们的日子过得很开心。贺拉斯,他没有养成任何一种习惯——他从来也没有时间去养成什么习惯——证实了自己是个很适合为人夫的人,而且,由于玛西娅对令他感兴趣的事情全无意见,所以他们之间几乎从没有什么不快与冲突。他们的头脑是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的。玛西娅是个实际的家务总管,而贺拉斯不是活在他那个过去的抽象世界里,就是得意洋洋地活在对他的妻子的崇拜与爱慕里。她可以连续不断地给他惊奇——以她头脑的新鲜性与独创性,以她那思维敏捷的巨大能量,和她那永不落幕的愉快心情。 玛西娅9点档的演出伙伴们,无论她在哪里展示她的才华,都会对她那为丈夫非凡的智力而自豪这一点印象深刻。而他们对贺拉斯的了解仅限于他是一个瘦长的人,一个沉默寡言,相貌看上去还不成熟的年轻人,还有就是每天晚上他都会等在剧院门口把她接回家去。 “贺拉斯,”有天晚上她说,就在他们像平常那样在11点碰头的时候,“你站在路灯下看上去就像个幽灵。你的体重是不是减轻了?” 他茫然地摇摇头。 “不知道。他们今天给我加薪到135了,还有……” “我不在乎,”玛西娅严肃地说。“你晚上还要工作,简直是在自杀。你读那些厚厚的经济的书……” “是经济学,”贺拉斯纠正道。 “嗯,每天晚上在我睡着以后你还要读到很晚。你又要变得像我们婚前那样弯腰驼背了。” “可是,玛西娅,我必须……” “不对,你不是必须,亲爱的。我想现在该由我说了算,我不会让我的爱人把身体和眼睛都搞坏的。你必须做点运动。” “我做的。每天早上,我……” “噢,我知道!可你的那几个哑铃连消耗两度热量都做不到。我说的是真正的运动。你应该去健身房。记得你曾经告诉过我你是个体操好手,在大学里人家还想让你参加体操队,可是因为你和赫伯·斯宾塞[38]有定期的约会才不得不作罢了。” “我以前是很喜欢的,”贺拉斯沉思地说,“可现在没那么多时间呀。” “好吧,”玛西娅说。“我来和你做笔交易。你去做健身运动,我就从棕色的那排书里捡一本出来读。” “是《佩皮斯日记》[39]吗?哦,那本书你应该会喜欢的。读起来很轻松的。” “对我不是的——它并不轻松。读起来就像是在咀嚼平板玻璃。不过你一直对我说这本书能让我开阔眼界。好吧,你每周花三个晚上去健身房,我就喝一大口塞米[40]。” 贺拉斯犹豫不决。 “呃……” “就这样讲定了!你为我做大空翻,我为你补习文化知识。” 临了,贺拉斯还是同意了。就这样,在整个炎热的夏季里,他每周花三个有时是四个晚上去船长健身房练吊环。到了8月份他向玛西娅承认,这样的锻炼使他白天的脑力劳动更有成效。 “MENS SANA IN CORPORE SANO[41],”他说。 “别信它,”玛西娅答道。“我以前也试过一种专利药,都是骗人的玩意儿。你还是要坚持锻炼[42]。” 9月初的一天晚上,他正在一个几乎已空无一人的房间里的吊环上做着屈体运动,一个若有所思的大胖子跑来和他说话,他知道那个胖子已经观察他好几个晚上了。 “嘿,小子,再做一下你昨晚做过的那个绝活。” 贺拉斯在空中向他露齿而笑。 “我发明的,”他说。“灵感来自欧几里德[43]的第四命题。” “他是哪个马戏团的?” “他早死了。” “噢,那他一定是做那个绝活时摔断了脖子。昨晚我坐在这里,想着你一定会摔断脖子的。” “就像这样!”贺拉斯说,一边荡起了吊环开始表演那个绝活。 “这样不会扭伤你的脖子和肩部肌肉吗?” “一开始会的,可是没过一周我就给它盖上了QUOD ERAT DEMONSTRANDUM[44]的图章。” “噢!” 贺拉斯在吊环上悠闲地荡来荡去。 “想过要以这个为职业吗?”胖子问。 “我不要。” “如果你愿意以这个行当谋生,而且能够保住性命的话,是能够赚到大钱的。” “再看我另外一个动作,”贺拉斯急切地叫道。胖子看着身穿粉红色运动服的普罗米修斯[45]再次挑战上帝和艾萨克·牛顿[46],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了。 在这次相遇的第二天晚上,贺拉斯下班回家,看见躺在沙发上等他的玛西娅脸色十分苍白。 “我今天晕过去两次,”她径直说道。 “什么?” “是啊,再过四个月你就能看见小宝宝了。医生说我在两周前就应该停止跳舞了。” 贺拉斯坐下来,仔细考虑了一下。 “当然,我很高兴,”他思虑重重地说——“我是说,我很高兴我们就要有个宝宝了。可这也意味着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已经在银行里存了250块,”玛西娅自信地说,“而且还有两个礼拜的工钱。” 贺拉斯很快估算了一下。 “加上我的工资,我们在接下来的半年里大概有1400块收入。” 玛西娅脸色阴沉下来。 “就这些吗?当然,这个月我还可以到哪里去找份唱歌的活。而且,到三月份我就又能去上班了。” “什么话呀!”贺拉斯生硬地说。“你给我好好呆在家里。让我们来合计一下——会发生的医生和护士的费用,还要一个护理工:我们必须要有更多的钱才行。” “好吧,”玛西娅疲倦地说,“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弄钱了。现在该由那个老脑袋来想办法了。我这个肩膀要歇业了。” 贺拉斯站起来,穿上了大衣。 “你要上哪儿去?” “我有主意了,”他答道。“我一会儿就回来。” 十分钟后,他沿着街道向船长健身房走去,对他将要去做的那件事心里不禁感到一阵平静的惊愕,只是这份惊愕里一点也没有搀杂着幽默的成分。要是在一年前做这事他自己也会惊愕得瞠目结舌的!大家都会瞠目结舌的!可是,当你听到命运的敲门声,一旦你打开门,放进来的东西就由不得你做主了。 健身房里灯火通明,等到他的眼睛适应了室内的明亮,他看见那个若有所思的胖子坐在一摞帆布垫上,抽着一根大雪茄。 “嘿,”贺拉斯开门见山地说,“你昨晚说我做吊环表演可以赚到钱是认真的吗?” “噢,当然,”胖子惊讶地说。 “那好,我认真考虑了一番,我想试一下。每天晚上和周六的下午我都可以进行表演——如果报酬够高的话,我也可以做全天。” 胖子看了看表。 “呃,”他说,“你该见的是查理·保尔逊。一旦他看到了你的表演,在四天之内他就会和你签约的。他现在不会来的,不过明天晚上我可以叫他过来。” 胖子很守信用。第二天晚上,查理·保尔逊果真来了,他花了整整一个小时津津有味地观看天才在空中上下翻飞,划出无数令人叹为观止的抛物线。翌日晚上,他又带上两个老头一起来看他表演,这两个人看上去天生就是抽着黑雪茄、用低沉又热烈的声音讨价还价的那种人。于是,在接下来的那个礼拜六,贺拉斯·塔博克斯的身躯便在科尔曼街花园体育馆做了首次的专业体操表演。尽管到场的观众人数接近五千,贺拉斯一点也没觉得紧张。从他的童年时代起,他就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朗读他的论文——他早就学会了把自己和观众间离起来的窍门。 “玛西娅,”表演结束后的那天晚上他开心地说,“我想我们已经脱离困境了。保尔逊说他可以为我在竞技场剧院找到登台的机会,那就意味着整个冬季的合约。竞技场剧院,你知道,是个很大的……” “是的,我听说过的,”玛西娅打断道,“可我想知道你到底在表演什么样的绝活。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自杀表演吧,对吗?” “没什么的,”贺拉斯平静地说。“不过,如果你还能想出比为你去冒险更好的自杀方法的话,我倒是很乐意那样去死的。” 玛西娅伸出双臂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吻我,”她低声呢喃,“叫我‘心肝宝贝’。我喜欢听你叫我‘心肝宝贝’。再给我一本书让我明天可以读读。我不要再看萨姆·佩皮斯了,给我本有劲点的通俗小说。我整天都闷得要死。我想写信,可又没有对象好写。” “写给我好了,”贺拉斯说。“我会读的。” “我要是能写就好了,”玛西娅叹息道。“如果我有充足的词汇量,我就会给你写一封世界上最长的情书——而且永不会厌倦。” 可是又过了两个多月,玛西娅真的十分厌倦了,因为一连几个晚上都会有一个非常焦急疲倦的年轻运动员出现在竞技场剧院的观众面前。接下来的两天他的位置被一个身穿淡蓝而并非白色运动服的小伙子代替了,而此人得到的掌声也是寥寥无几。可两天后,贺拉斯又重新出场,而那些坐得离舞台较近的人们看到了这个年轻运动员脸上如天使般的幸福表情,即使是在他气喘吁吁地在空中翻腾着做出他那令人称奇的独创的肩膀运动的时候。在那天表演结束后,他在电梯里对操作工大笑,还五级一跳地冲上楼去——接着又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走进一个安静的房间。 “玛西娅,”他轻声说。 “好!”她脸色苍白地朝着他微笑。“贺拉斯,我想让你做件事。在我柜子最上面的一个抽屉里,你会看见一大堆纸头。那是本书——算是吧——贺拉斯。那是我在这三个月里闲来无聊写下来的。我希望你能把它们拿给那个把我的信登在报纸上的彼得·伯依斯·温德尔看一看。他会告诉你这是否是一本好书。我是像平时说话一样写这篇东西的,就和写给他的那封信一个写法。那只是篇关于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许多事情的文章。你拿给他看好吗,贺拉斯?” “好的,亲爱的。” 他俯下身去,直到他的头靠在了她的枕头边。他开始抚摸她的金发。 “最亲爱的玛西娅,”他柔声说。 “别,”她呢喃道,“像我要求过的那样叫我。” “心肝宝贝,”他激动地耳语道——“心肝宝贝。” “那我们给她起什么名字呢?” 他们在幸福与满足中静默了一会,贺拉斯陷入了沉思。 “我们就叫她玛西娅·休姆·塔博克斯,”他最后说道。 “为什么叫休姆?” “因为他是我俩的介绍人呀。” “是吗?”她嘀咕道,懒洋洋的,吃惊的。“我以为他叫穆恩呢。” 她的眼睛模糊了,过了一会儿,她胸口的被单开始缓慢地起伏,她睡熟了。 贺拉斯蹑手蹑脚地走到五斗橱那边,打开最上面一只抽屉,看见了一大堆字迹潦草、间距靠近、龌里龌龊的纸头。他看着第一张纸: 桑德拉·佩皮斯,缩写本 玛西娅·塔博克斯著 他笑起来。看来,萨缪尔·佩皮斯到底还是给她留下了印象。他翻过这页读了起来。他的笑容更深了——他读了下去。半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他意识到玛西娅醒了过来,正在床上看着他。 “甜心,”一个轻柔的声音传来。 “怎么了,玛西娅?” “你喜欢它吗?” 贺拉斯咳嗽了。 “我不知不觉就读了下去。蛮有劲的。” “把它拿给彼得·伯依斯·温德尔。告诉他你曾经是普林斯顿里最优秀的学子,所以你知道一本书的质量好坏。告诉他这本书会畅销全球的。” “好的,玛西娅,”贺拉斯温柔地说。 她的眼睛重又合上了,贺拉斯俯下身去吻她的额头——接着又在那里站了一会儿,脸上带着温柔的怜悯。然后他离开了房间。 整个晚上,那狗爬似的字迹,比比皆是的语法与拼写错误,古怪的标点符号都在他眼前跳舞。他晚上醒过来好几次,每次都会沉浸在对玛西娅想要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欲望的隐约的同情之中。对他来说这件事有无限可怜的味道,而且也是这几个月来他第一次重又想起他自己那个已几乎忘却了的梦想。 他原本打算写一套系列书籍来普及新现实主义,就像叔本华[47]普及了悲观主义,威廉·詹姆士[48]普及了实用主义。 可是事与愿违。命运捉弄了他,逼迫他去做什么吊环表演。想到那记敲门声他不禁笑起来,还有那坐在休姆上的雅致的身影,还有玛西娅那强迫的吻。 “我还是那个我,”他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惊奇地大声说道。“我还是那个坐在贝克莱上面的鲁莽的人,我还怀疑过那记敲门声是否真的存在,如果我充耳不闻我就不会去开门。我还是那个人。我犯下的罪行真该叫我去坐电椅的。 “可怜的轻薄灵魂想要把自己表现为某种有形的事物。玛西娅用她完成的书;我用我流产的书。每个人都想要通过某种手段来获取他想要得到的东西——那样他才会幸福。” 五 《桑德拉·佩皮斯,缩写本》,由专栏作家彼得·伯依斯·温德尔作序,开始在乔丹先生的杂志上连载,然后又在3月份出了单行本。从首次出版以来,这本书就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一个早已司空见惯的主题——一个姑娘从新泽西的小镇来到纽约做登台表演——单纯的文字处理,遣词造句里有一种奇特的栩栩如生之感,在措辞严重匮乏的行文里有一种萦绕不绝的淡淡的哀愁,这些造就了这本书的难以抗拒的魅力。 彼得·伯依斯·温德尔,他当时正好是通过直接采用富有表现力的日常口语来丰富美国语言文字的积极鼓吹者,他以这本书的推荐人的身份对那些传统的、轻描淡写的、老生常谈的评论展开了猛烈的进攻。 玛西娅的系列连载每期都能拿到三百元稿酬,它来得正是时候,因为尽管现在贺拉斯在竞技场剧院的月薪比玛西娅任何时候赚到的都多,可小玛西娅常会发出尖利的啼哭,他们把这解释为有必要去呼吸一下乡间的空气了。于是,在四月头上,他们在西切斯特郡[49]找到了一间平房,还带有草坪、车库,一应俱全,还包括一个固若金汤的隔音书房,玛西娅诚恳地答应乔丹先生只要她女儿的索求有所缓和,她就会把自己锁在那个房间里,一心创作她那文盲式的不朽文学。 “这一点都不算糟,”有天晚上贺拉斯从车站走回家的路上这样想到。他斟酌了一番已在他面前展开的几种前景,四个月的演出合约意味着五位数的进账,意味着有机会重返普林斯顿执掌体操队。多奇怪呀!他过去是想回那里去执掌哲学研究工作的,可现在就连安东·洛里埃光临纽约这样的消息都打动不了他,以前洛里埃可是他的偶像呢。 卵石在他的脚底下嘎吱嘎吱地响。他看见客厅里灯火通明,还注意到车道上停着辆气派的轿车。也许又是乔丹先生,来劝说玛西娅定居下来安心从事文艺创作。 她听见了他走过来的声音。她出来迎接他,她的身影呈现在被灯光照亮的大门上。“有个法国人来了,”她紧张地低语道。“我叫不出他的名字,可这个人讲的话好像深奥无比。还是你去和他聊两句吧。” “什么法国人?” “我也讲不清楚。他是一小时前和乔丹先生一起开车过来的,说他想要会会桑德拉·佩皮斯,大概是那么个意思。” 他们进屋后,两个男人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你好,塔博克斯,”乔丹说。“我刚刚引荐了两位名人。我带来了洛里埃先生。洛里埃先生,我给你介绍塔博克斯先生。塔博克斯太太的丈夫。” “不会是安东·洛里埃吧!”贺拉斯惊呼道。 “怎么啦,是我呀。我一定要来,我必须来。我读了尊夫人的书,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索着——“喏,我也读到过你。就在今天的这张报纸上,还有你的名字。” 他最后掏出了一份剪报。 “读读吧!”他热切地说。“上面也提到了你。” 贺拉斯的眼睛飞快地在报纸上扫过。 “对美国乡土文学的杰出贡献,”报上说。“没有文学味的虚饰;来自于真实的感人力量,就像《哈克贝利·芬》[50]。” 贺拉斯的目光凝固在更下面的一行;他猛然倒吸了一口冷气——急忙读了下去: “玛西娅·塔博克斯与舞台的联系不仅因为她是一个观众,还在于她是一个表演者的妻子。她是在去年与贺拉斯·塔博克斯结婚的,她的先生每晚在竞技场剧院以令人惊奇的空中飞人表演给孩子们带来莫大的乐趣。据说这对年轻夫妇把自己戏称为‘脑袋与肩膀’的组合,毋庸置疑,塔博克斯太太代表的是文学思想的头脑,而她的丈夫则用他那灵巧无比的肩膀来担负起家庭的重担。 “诚然,塔博克斯太太是无愧于那个被滥用了的称号的——‘天才’。只有二十……” 贺拉斯读不下去了,他用一种非常奇怪的目光紧紧盯着安东·洛里埃。 “我想要给你个忠告……”他声音嘶哑地说道。 “什么?” “如果你听见敲门声,千万别去开门!就让他们去敲好了——门上最好装隔音层。” 姜向明 译 [1] 西塞罗(前106—前43),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雄辩家、著作家。 [2] 维吉尔(前70—前19),古罗马著名诗人。 [3] 色诺芬(前434?—前355?),希腊将军,历史学家。 [4] 乔治·迈·柯汉(1878—1942),美国歌唱家、歌曲作者和剧作家,以其浮华的百老汇作品闻名。 [5] 法国北部城镇,位于巴黎东北马恩河上,是1918年6月3—4日第二次马恩河战役的发生地。 [6] 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著名的泛神论哲学家。 [7] 斯宾诺莎出版于1677年的哲学著作。 [8] 意为牛肉先生。 [9] 意为帽子先生。 [10] 美国东北部一州。 [11] 英格兰中北部一自治城市,位于曼彻斯特以东。 [12] 乔治·贝克莱(1685—1753),爱尔兰主教、哲学家。 [13] 戴维·休姆(1711—1776),英国哲学家和历史学家。 [14] 奥玛尔·哈亚姆(1048?—1122?),波斯诗人及天文学家。 [15] 《弗罗洛多拉》是百老汇一著名的音乐喜剧名。 [16] 索尔·史密斯夫人(1830—1917),百老汇著名女演员。 [17] 美国作家乔尔·钱德勒·哈里斯(1845—1908)于1881年出版的民间故事集。 [18] 盖厄斯·瓦勒里乌斯·卡塔路斯(前84?—前54?),古罗马抒情诗人,以其写给“丽斯比雅”的爱情诗而闻名。 [19] 此学派是菲茨杰拉德的虚构。 [20] 亨利·路易斯·伯格森(1859—1941),法国著名哲学家、作家。 [21] 玛西娅把理性rationality误听成国籍nationality。 [22] 伯格森主义Bergsonian与巴西人Brazilian发音相似。 [23] 奥斯卡·哈默斯坦(1846?—1919),德国出生的美国剧院经理,于1888年在哈莱姆,1906年在曼哈顿创办了歌剧院。 [24] 此人发音严重口齿不清,疑似“笔直走到底”。 [25] 法语,失礼的话。 [26] 美国新泽西州东北部的一座城市。 [27] 美国新泽西州的首府。 [28] 纳比斯科是饼干及糕点的一个牌子,名字来源于美国饼干公司的缩写。 [29] 一种流行于20世纪20年代的舞蹈,特点是身体快速地摆动。 [30] 托马斯·卡莱尔(1795—1881),英国历史学家和散文作家。 [31] 一道由熔化的干酪、牛油、调味品,有时还有啤酒做成的菜。 [32] 吉卜林(1865—1936),英国作家,19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33] 欧·亨利(1862—1910),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家。 [34]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北部城市。 [35] 美国新泽西州东北部的一座城市。 [36] 文学硕士master of arts,照字面意义可以理解为艺术的主人。 [37] 纽约市一地区,位于曼哈顿北部,是美国最大的黑人住宅区。 [38] 即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英国哲学家。 [39] 塞缪尔·佩皮斯(1633—1703),英国公务员,他的日记包括有对伦敦大火(1665年)和大瘟疫(1666年)的详细描述。 [40] 塞米即塞缪尔·佩皮斯,这里是说读他的日记就像喝药一样难受。 [41] 拉丁语,意思是健全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 [42] 显然,玛西娅将那句拉丁语误以为是一种药名。 [43] 欧几里德(约前330—前275),古希腊著名数学家。 [44] 拉丁语,意思是证明完毕。 [45] 希腊神话中从奥林匹斯山偷火给人类的巨人。 [46] 艾萨克·牛顿(1642—1727),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数学家。 [47] 阿瑟·叔本华(1788—1860),德国哲学家。 [48] 威廉·詹姆士(1842—1910),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 [49] 位于美国伊利诺斯州的东北部。 [50] 全名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 /刻花玻璃酒缸/ 一 历史上有粗石器时代,有细石器时代,有青铜器时代,过了许多年以后又出现了一个刻花玻璃器时代。在刻花玻璃器时代,年轻小姐一旦征服了小胡子高高翘起的年轻男士,结成了夫妇,事后总得坐下来写上好几个月的信,向亲友一一道谢,感谢他们送来了各种各样刻花玻璃的礼物——调酒缸,洗指碗[1],套头酒杯,高脚酒杯,冰淇淋盘,糖果碟子,还有酒瓶花瓶,色色俱全——因为,刻花玻璃在九十年代虽已不算什么新鲜事物,可是其耀眼的反光到处,带来的是波士顿高级住宅区的时髦风尚,当时在僻远的中西部这一股风吹得可正热闹。 婚礼过后,调酒缸就以大者居中,都在餐具柜上一一摆好,酒杯也都全套陈列在瓷器橱里,烛台则分别置于两侧——于是这里的“生存竞争”也就宣告开始。糖果碟子断了小捏把,给拿到楼上当发夹盘去了;一只猫儿跳上来大摇大摆踱方步,把小酒缸撞下了柜子,女佣人拿糖盘不小心,又把中号酒缸砸了个口子;高脚酒杯都得了要命的腿骨折,连套头酒杯都像十个小黑人那样一个个失去了踪影,只知道那最后一只到头来只落得断腿带伤,委屈做了牙刷插子,跟另外好些落魄绅士一起伺候在浴间里的搁板上。不过,等到事情闹到了这步田地,反正刻花玻璃器时代也早已成了明日黄花了。 且说就在那开创伊始的全盛时代既过之后,有一天,那位好管闲事的洛杰·费波阿尔太太跑来找出名俏丽的哈罗德·派珀太太了。 “哎呀,我亲爱的,”那位好管闲事的洛杰·费波阿尔太太说,“府上的住宅真叫我喜欢。我看实在是艺术化。” “你说得太好了,”那位俏丽的哈罗德·派珀太太一双不脱稚气的黑眼睛马上放出了光彩,“那就请你一定经常来玩儿。下午我通常总是一个人在家。” 费波阿尔太太真忍不住想说,她才不信呢,这话还能骗得了她?——城里谁没听到过风言风语的,说是弗雷特·甘奈先生一星期里总有五天下午要上门来找派珀太太,如此这般已有半载之久。费波阿尔太太到了这个年纪,世面也见得多了,对这班天生尤物她早已一个也不敢相信了…… “我最喜欢的是这饭厅,”她说,“看这许多美妙的瓷器,还有那么大一只刻花玻璃酒缸。” 派珀太太笑了,她笑得可甜了,费波阿尔太太本来倒认为那位先生如此这般的传闻还不无可以存疑之处,可一听到这样的笑声,疑虑顿时就消散了八九。 “噢,那只大酒缸呀!”派珀太太说这句话时,两瓣朱唇宛然就是一朵鲜艳欲滴的玫瑰花。“那只大酒缸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哩——” “真的?——” “你还记得卡尔登·凯贝这个小伙子吗?他呀,有一个时期对我追求得可紧哩,七年前,就是九二年吧,有一天晚上,我对他说我要跟哈罗德结婚了,他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感情,说道:‘伊芙琳,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也跟你一样冷酷,一样漂亮,一样空虚,一样只消一眼便能看透。’当时我倒被他弄得小小的吓了一跳——他两道目光真凶极了。我还以为他要送我一幢房子,房子里有鬼,或是送我个什么玩意儿,一打开来就会爆炸呢。结果送来的就是这只酒缸,当然这酒缸也是挺好的。那缸口的……直径?周长?还是什么?……足有两英尺半,不,恐怕是三英尺半吧。反正餐具柜都嫌小了,搁在上面戳出了一大截。” “哎呀,我亲爱的,这事奇不奇!这小伙子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远走他乡的吧?”费波阿尔太太说着,赶紧暗暗记下了那几个精辟的字眼:“冷酷,漂亮,空虚,一眼便能看透。” “是啊,他到西部去了——也许是南方?——还是哪儿?”派珀太太那一副装痴作呆的表情也真是卓绝,无怪年岁虽增而娇媚始终不改。 费波阿尔太太戴上手套准备走了,临走又称赞了几句,说那宽敞的赏乐厅一头直通书房,并可窥见饭厅的一角,这样连成一片,颇给人以轩豁之感。这么精致而又小巧的一所住宅,在城里也着实可算首屈一指了,可派珀太太说他们还想换所大些的房子,要搬到丹佛罗路去。可见她男人的财源一定旺得不得了。 秋日的暮色渐渐浓了,费波阿尔太太一踏上人行道,便马上做出一副不以为然的、微微不乐的样子——大凡年届四十而又有钱、有地位的妇女,在街上总要特意挂上这样一副表情。 她一路走一路想:我要是哈罗德·派珀的话,我就少花那么一点时间在买卖上,多花那么一点时间在家里。要是能有个朋友去劝劝他就好了。 不过,假如费波阿尔太太觉得这天下午她还不虚此行的话,她其实只要再多等两分钟,就管保可以大有所获。因为,她顺着马路才走出了百来码,就在身影渐远而尚未消失之际,背后从人行道的另一头来了一位非常漂亮却心神不定的年轻男士,走到派珀公馆的门前。听到铃声女主人亲自来开了门,一见来人她显得有些惊慌,便快快地把客人让进书房。 客人急得什么似的说:“我不能不来跟你见一面,看到你的信我真急死了。是哈罗德逼你写了这封信?” 她摇了摇头。 “弗雷特,我完了,”她的话说得很慢,在对方眼里此时那两片嘴唇真活像凋零的玫瑰的两片花瓣。“昨儿晚上他回到家里,为这事很不高兴。他堂妹吉赛说是做亲戚的不能不管,到他的事务所去捅给他听了。他痛心极了……可……可我想想他的话也对,弗雷特。他说自从夏天以来,我们让人家在交际场里说尽了闲话,而他却一直蒙在鼓里,以前他偶然听见人家一鳞半爪的谈话,碰到人家闪烁其词暗暗点到我的事,本来也不懂,现在他都明白了。他生了很大的气呢,弗雷特,他是爱我的,我也……也很爱他。” 甘奈慢慢点了点头,眼睛半闭。 “对,”他说,“对,我也是跟你一样的毛病。经不起人家三言两语一说,就都觉得人家的话有理了。”一对灰色的眼睛不加掩饰地直瞅着她乌黑的双眸。“看来是好景不再了。说真的,伊芙琳,今天我在事务所里就整整一天没能干一点事,一直呆呆地望着你的信封出神,只顾出神,出神——” “你得快走,弗雷特,”女主人沉住了气说,那特意加重了点语气的催促的口吻,对对方又是一个打击。“我已经向他作过保证,决不再跟你见面了。哈罗德的话哪些说得有理,我还是有点数的,今儿天都晚了,跟你在一起,那是万万不妥的。” 两个人这时仍还站着,她说着就向门口略微挪了一步。甘奈凄然地望着她,在这决绝的时刻,他要好好地对她看上最后的一眼,把印象珍藏在心中——可是冷不丁从门外走道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两个人全都一愣,顿时变了两个石头人儿。女主人马上伸出手去,抓住客人的上装翻领,连推带扭地把他从一个大门洞里,带到黑咕隆咚的饭厅中。 “我想法让他上楼去,”她凑在他的耳边说,“你留在这儿千万别动,等听见他上了楼,再从前门出去。” 于是甘奈就一个人躲在里边,悄悄听着,听见她到穿堂里把丈夫迎了进来。 哈罗德·派珀今年三十六岁,比妻子大了九岁。他长得还算清秀——不过得添上两个小注:一是两只眼睛未免靠得太拢了些,二是脸色一平静下来就带着些木呆呆的神气。他处理这个甘奈事件的态度,很可代表他平日的处世态度。当时他对伊芙琳说,这个问题就到此了结了吧,他不会责备她,今后也决不会再提这件事。他自以为采取这样的态度是够宽大为怀的了——并认为妻子也受到了很大的感动。可是,自命宽宏大量的人其实往往胸襟特别褊狭,他也并不例外。 今天一回到家里,他对伊芙琳特意显得格外亲切。 伊芙琳急巴巴地说:“得赶快换衣服了,哈罗德。别忘了咱们要到布朗森家去。” 他点点头,说: “我换衣服要不了一会儿,亲爱的。”声音渐渐轻了下去——他走到书房里去了。伊芙琳的心扑通扑通乱跳。 “哈罗德……”她一开口,嗓子眼儿就有点发哽,说着也随后进了书房。只见哈罗德点上了一支烟。“得快些了,哈罗德,”她站在门口,好容易才把话接着说完。 “有什么好急的?”哈罗德有点儿不耐烦了。“你自己都还没有打扮好呢,伊芙。” 他两脚一伸,往莫里斯安乐椅[2]上一靠,打开了一份报纸。伊芙琳觉得心里一沉,她知道这一靠起码就是十分钟——可甘奈还在隔壁屋里提心吊胆站着呢。万一哈罗德要先喝上一杯再上楼,到柜子上去取酒怎么办?她想起可以防患于未然,把酒瓶酒杯先给他端来。她固然生怕自己的举动会引得丈夫注意到饭厅,可是哈罗德去取酒的话那更不堪设想,她千万不能冒那个险。 但是就在这个当儿哈罗德却站起身来,把报纸一扔,向她走过来了。 “伊芙,亲爱的,”他俯身搂住了妻子说,“昨儿晚上的事你大概不会记在心上吧……”妻子哆哆嗦嗦紧偎在他的怀里,他又继续说道:“我知道,那不过是你交友不慎,一时失于检点罢了。咱们谁没有一点过错呢?” 他的话伊芙琳简直半句也没有听进去。她在想她能不能索性就这样紧紧依偎着他,就势把他牵出书房,引上楼去?她也想到可以装作不舒服,要他扶自己上楼——遗憾的是,她知道真要这样的话,哈罗德肯定会要她在长沙发上躺下,先去给她倒杯威士忌的。 突然间,她原已紧张到极点的神经又猛一抽紧,真要活生生的绷断了——她分明听见饭厅的地板嘎吱一响!声音很轻,但是千真万确。弗雷特打算从后门溜走了! 然而她的心紧接着又怦地一惊,几乎飞出了喉咙口——她只听见咣的一大声,像敲响了大锣,声震全屋。甘奈的胳臂撞上了那刻花玻璃的大酒缸了。 哈罗德嚷了起来:“什么声音!里边是谁?” 妻子拉住他不放,可是他挣脱了。顿时,伊芙琳觉得屋里就像翻了天一样。她听见饭厅通厨房的门打开了,一阵扭打,铁锅子乒乒乓乓。她急得没办法,只好冲到厨房里把煤气关掉。厨房里,她丈夫慢慢地松开了夹住甘奈脖子的胳臂,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起初是惊得呆了,可是接着脸上便渐渐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他愣愣地一遍又一遍直唤:“我的老天!我的老天!” 他一转身,又像要向甘奈扑去,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他的肌肉也显然都放松了。他只是干巴巴苦笑了一下。 “好啊,你们居然……好啊,你们居然……”伊芙琳用手抱住了他,拼命拿眼色求他,可是他一把推开了妻子,呆呆的一屁股坐在厨房内摆着的椅子里,面色活像墙上的瓷砖。“好啊,伊芙琳,你背着我干的好事!好啊,你这个小妖精!你这个小妖精!” 做妻子的觉得从来没有这样怜惜过自己的丈夫,也从来没有这样疼爱过自己的丈夫。 甘奈一副低声下气的样子,说道:“这事不能怪她。是我自己来的。”可是哈罗德却直摇头,等他抬起脸来时,看那脸上的神气就像遭到了什么意外,身受重伤,连脑子也一时被震迷糊了似的。那突然变得可怜巴巴的眼神扣动了伊芙琳肺腑深处一根不会出声的心弦——然而也就在同时,她的胸中又陡地涌起一股冲天的怒火。她眼里只觉得火苗直冒,两脚狠命乱跺,双手哆哆嗦嗦的在桌子上瞎抓乱摸,像要找件武器,最后就像发了狂似的,一头向甘奈扑去。 她狂叫一声:“滚出去!”乌黑的眼睛喷着火,两颗小拳头无可奈何的只好都捶在他左遮右挡的胳臂上。“都是你!你给我滚出去——出去——出去!出去!” 二 到了三十五岁上,哈罗德·派珀太太在人们的心目中可就看法不一了——女人家说她风韵犹在,男人家则说她已经失去了光彩。大概她那秀丽的姿容原本具有一种使女人家见而生畏,却又令男人家无限神往的风采,如今已经消逝。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黑,带着那么一股哀怨,但是已经脱尽了神秘的气息;那哀怨的眼波也已经不复是不朽的仙姿,而不过是凡人的意态了。她还养成了一个习惯,一遇心中吃惊或暗暗恼火,眉头自会拧到一块儿,眼睛总要眨上好几眨。她那两片朱唇也已经失去了迷人之处:一是红得没有那么浓艳了,二是本来她盈盈一笑时嘴角会微微往下一撇,既增添了眼梢的哀怨,又带着些调皮和妩媚,但是这也都看不见了。她现在笑起来嘴角反而都往上翘起了。当年她自恃貌美,沾沾自喜,对自己的微笑很引以为得意——常常还有意卖弄。可是等到她决心不再卖弄的时候,她的微笑却渐渐消失了,她身上那最后一丝神秘的气息也随之而不见了。 伊芙琳就是在甘奈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决心不再卖弄她的微笑的。当时从表面上看,夫妇之间的关系也还跟以前差不多。但是就在伊芙琳发觉原来自己那么热爱丈夫的这短短几分钟里,她同时也看清了自己给丈夫留下的创伤竟是那样的难以平复。面对难堪的沉默,气疯疯的斥责,她苦苦挣扎了有一个月——她哀求,她像小可怜似的悄悄对丈夫曲意温存,而换来的却是几声苦笑——于是渐渐的她也默不作声了,夫妇之间隔上了一道隐隐约约的,却又是穿不过的屏障。她把那一腔火热的爱统统都倾注在男孩子唐纳的身上,真是不敢相信,现在心里只觉得儿子就是自己的半条命了。 到了来年,愈来愈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义务,再加上流云般时而掠过心头的一些往事的影子,促使夫妇俩又和好了——然而伊芙琳还是不免大大伤心了一场,她发现她已经错过了一生最宝贵的机会,如今只落得了一场空。尽管她本来在双方的心目中可说是青春的化身。爱情的象征,可是经过了那一段沉默的时期,柔情蜜意的源泉已经慢慢枯竭,她自己也已心如死灰,再也不想一起来领略这种旖旎风光了。 她干上了好些打破常例的事;她找起女伴来了,她宁可拣以前看过的书来看,她还喜欢做些针线活,好一边做活一边看着自己的儿女,她的心已经都扑在这一双儿女的身上了。她现在尽为些琐细小事而烦恼——譬如吃饭时明明好好的说着话,一看到桌子上有面包屑,她就分心了。总之,她已经渐渐不如从前:人到中年了。 她三十五岁那年的生日特别忙碌,因为当天晚上请客是临时匆匆决定的,到了傍晚,她站在自己卧房的窗前,觉得身上真有点累了。要是在十年前的话,她早就躺下睡一觉了,可是现在不行了,这么许多事不去照看照看,她放不下心:女仆都还在楼下打扫,小摆设还搁得满地都是,伙食店里一会儿还要来人,跟他们说话客气了可不行——另外她还得给唐纳写封信,唐纳十四岁了,今年是第一年求学在外。 不过,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她差不多已经打定主意要躺会儿了,偏偏从楼下又冷不防传来了一个熟悉的“信号”:小朱莉有什么事了。她闭紧了双唇,锁起了眉头,眼睛眨了几眨,喊了一声: “朱莉!” “哎—哎一哎—唷!”朱莉的回答拉长了声调,是叫痛的口气。紧接着传上楼来的是那个新雇的女仆希尔达的声音: “派珀太太,小姐弄破了一点皮。” 伊芙琳赶快到针线篮里去翻找,找出了一块破手绢,便匆匆赶下楼去。朱莉马上扑在她怀里哭了起来——快看看弄破在哪儿,朱莉的衣服上依稀有些血迹,这祸怕闯得不小呢。 “是大拇指!”朱莉说。“喔——!好痛!” “都是这酒缸惹的祸,就是这最大的一只,”希尔达带着抱歉的口吻说。“我在这儿擦柜子,把酒缸在地上放一放,没想到朱莉来胡摸瞎弄,一不小心就划破了。” 伊芙琳冲着希尔达深深的一皱眉,就果断地扳过朱莉的身子,抱她坐在膝头上,马上动手撕起手帕来。 “来——让妈妈看看,乖乖。” 朱莉伸起了大拇指,伊芙琳就忙不迭地给包扎起来。 “看,这不是好了吗!” 朱莉不信似的,把包扎好的大拇指看了又看。扭了扭,能动呢。那泪痕斑斑的小脸上顿时透出了兴致勃勃的快活神气。她鼻子抽了几抽,又把大拇指弯了弯。 伊芙琳忍不住叫了声“哎呀,我的宝贝!”搂住女儿亲了亲,不过在临走之前还是又冲着希尔达一皱眉。真粗心!眼下的仆人全都是这个样。还是爱尔兰人比较可靠,要是能雇到一个爱尔兰人该有多好——可惜现在再也雇不到了——哪里像这班瑞典人,唉,真是…… 五点钟哈罗德到了家,哈罗德一进她的卧房,就吵着说今天是她三十五岁生日,非要亲她三十五亲不可,那欢天喜地的腔调倒真是事有可疑。伊芙琳不许他胡来。 “你喝过酒了,”她不客气地说,可随即又补上一句,给定了“性”:“呷了几口吧。你知道我挺讨厌这股酒味儿。” 哈罗德在窗前的一张椅子里坐下,停了一会,才说:“伊芙,有件事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你大概也知道了商行里最近的情况不大妙吧。” 伊芙琳正站在窗前梳头,一听这话就转过身来瞅着他。 “什么意思?你不是一直说城里开个两三家五金批发商行也不碍事么?”她的话里露出了一些惊异。 “本来倒是这样,”哈罗德分明话中有话,“可这个克拉伦斯·阿恩实在是个精明人。” “你说他今天来吃饭,我就觉得奇怪。” “伊芙,”哈罗德又拍了一下膝盖,接着说:“从一月一日起,‘克拉伦斯·阿恩公司’就要变成‘阿恩—派珀公司’了——‘派珀兄弟公司’的招牌要摘下了。” 伊芙琳吃了一惊。丈夫的名字竟然排在第二位,她听来觉得大不顺耳;不过看哈罗德却还是兴高釆烈的样子。 “我真不明白,哈罗德。” “是这样的,伊芙,阿恩一直跟玛克斯有点勾勾搭搭。当初要是这两家联合了起来的话,那咱们的商行早成了个二路角色了,日子只能勉强对付着过,生意只能接小些的来做,遇到有风险的买卖就缩手缩脚了。问题都在于资金,伊芙。当初要是成立了‘阿恩—玛克斯公司’的话,那大生意早给他们做了下去,可现在,这都该由‘阿恩—派珀公司’来做了。”他顿了一下,咳了几声,隐隐约约一阵威士忌的气味,飘进了伊芙琳的鼻孔。“不瞒你说,伊芙,我疑心这事跟阿恩的太太有点关系。听说,这位太太个儿虽小,心可不小哩。估计她知道在本地玛克斯夫妇是帮不了她多少忙的。” “这么说她——出身平常咯?”伊芙问道。 “说真的,我也从来没见过她——不过我相信她出身高尚不了。克拉伦斯·阿恩向本地的乡间俱乐部要求报名参加已经五个月了——至今没有下文[3]。”他不屑地挥了挥手。“阿恩和我今天在一起吃午饭,事情基本上都敲定了,所以我想无妨对他表示一下友好,请他们夫妇俩今儿晚上也来吃饭——反正连主人带客人总共也不过九个人,多半是自己亲戚。不管怎么说,对我来讲这总是一件大事吧,再说往后我们也总还免不了要跟他们来往来往,伊芙。” “对,我看也是免不了的,”伊芙琳说着,沉吟起来。 其实使伊芙琳心烦的,倒不是来往应酬这一方面的事——她是想到了“派珀兄弟公司”就要变成“阿恩—派珀公司”,不免有些愕然。看来总有些家运衰败的味道。 半个小时以后,她正要换上夜礼服去张罗宴会,听见丈夫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嗨,伊芙,快下楼来!” 她走到过道里,俯在楼梯扶手上喊道: “什么事?” “趁这会儿客人还没来,请来帮我先把五味酒调好。” 她匆匆把夜礼服重新挂好,下得楼来,看见哈罗德已经把各种配料都摆好在饭厅的桌子上了。她就走到餐具柜前,拿了一只酒缸过来。 “哎,别,别,”哈罗德赶紧拦住她,“用那只大的吧。阿恩夫妇,你我,加上密尔顿,就是五个了,再加上汤姆和吉赛,就是七个,还有你妹妹和乔·安布勒,总共有九个人。你不知道,你调的五味酒销路才叫好呢。” “还是用这只,”她也不肯相让。“这只就够大的了。汤姆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 汤姆·卢理是哈罗德的堂妹吉赛的丈夫,这人有个脾气:他不搞起什么事情来便罢,一搞总是弄得不欢而散。 哈罗德摇了摇头。 “别说傻话了。那一只装满了也不过三夸脱光景,咱们有九个人喝哪,另外也总还得让仆人喝点儿——咱们调的五味酒又不凶。这么大大的一缸,看着也助了三分兴哪,伊芙。再说调好了也不一定都要喝完的。” “我说还是用小的一只。” 哈罗德还是一个劲儿地摇头。 “不行,别不讲道理。” “我哪点儿不讲道理?”妻子没好气地说。“我是不希望家里有人喝醉。” “谁说你要人家喝醉啦?” “那么就用小缸。” “得了,伊芙——” 他抓起小缸就要端回去。妻子的双手早已从空而降,把酒缸按住了。你争我夺,三下两下,惹得丈夫恼了火,他嘴里叽咕了一声,一发狠,就把酒缸从妻子手里抢了下来,送回到餐具柜上。 伊芙琳对他瞅瞅,极力装出些藐视的神气,他却只是哈哈一笑。伊芙琳承认失败,走了出去,她发誓从此再也不管这五味酒了。 三 七点半,伊芙琳红光满面的下楼来了,高高盘起的秀发薄薄地搽了一层润发油,透出一派光艳。阿恩太太果然个子很小,她染了一头红发,穿一袭最时新的宽袖高腰长袍,暗暗有点紧张,可是跟伊芙琳见面一寒暄,就说得滔滔不绝了。伊芙琳一见这女人心里就很不喜欢,不过觉得她的丈夫还是相当不错的。这位先生一双蓝眼睛目光尖利,他天生有一种才能,对于可以攀龙附凤的对象极会讨好——只可惜他显而易见犯了个错误,踏上社会以后那么早就结了婚,所以如今已是无缘攀附了。 “能够认识派珀的夫人我真是高兴,”他也没有玩弄什么辞令。“看来我和你家先生今后要常常见面了。” 伊芙琳向他鞠躬致意,温文有礼地微微一笑,就转身去招呼别的客人了:哈罗德那个文静随和的弟弟密尔顿,卢理夫妇(也就是汤姆和吉赛),自己那个没出嫁的妹妹艾玲,还有一位乔·安布勒——是个铁杆单身汉,也是艾玲常年的“护花使者”。 哈罗德招呼大家入了席。 “我们今天这个宴会是个五味酒会,”他兴高釆烈地对大家说——伊芙琳看出他早已尝过酒味了——“所以就请大家都喝五味酒,别的酒也不备了。调五味酒是我太太最拿手的杰作,阿恩太太,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让她把调法教给你。不过今天因为有些小小的”——他看见了妻子的眼色,顿了一下——“因为她有些小小的不适,所以这酒是由我调的。来,祝大家身体健康!” 酒一直不断地送上来。后来伊芙琳看到阿恩、密尔顿以及各位女客都在向斟酒的女仆摇头示意了,她心想自己主张不用大缸果然没错,酒缸里还有足足半缸酒呢。她拿定主意一会儿就去提醒哈罗德,可是等到女客一退席,阿恩太太却偏偏缠住了她不放,她只好很有礼貌地显出一副挺感兴趣的样子,跟阿恩太太谈起一些城市和时装店来。 “我们也不知搬过多少地方了,”阿恩太太絮絮叨叨说,那颗红头发的脑袋摆得好不起劲。“说真的,以前我们在哪个城市里也没有住过这么久——这一回我可真希望能在这儿一直住下去。我挺喜欢这个城市,你说呢?” “这……情况是这样的,我一向就是住在本市的,所以,自然就——” “对,是这话,”阿恩太太说着笑了起来。“以前克拉伦斯老是对我说,做他的妻子得经常有个准备,说不定哪天他一回到家里就会说:‘哎,咱们明天要搬芝加哥去住了,快收拾收拾吧。’所以我也就养成了那么一个习惯,不管到了哪儿,总是不敢好好住下去。”说着她又是老样子一声哈哈,伊芙琳心想这一声哈哈大概就是她在交际场上的应酬之道吧。 “我相信你家先生一定是挺能干的。” “噢,那是,”阿恩太太唯恐她不信。“我那个克拉伦斯,就是有头脑。不但办法多,而且钻劲足。一旦看准了目标,那就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伊芙琳点点头。心里还惦记着:饭厅里那帮男人不知道是不是还在喝酒?阿恩太太缠着她诉说生平,东拉西扯讲个没完,可是伊芙琳早已没在听了。好几支雪茄喷出的第一阵烟味,已经悠然飘进了这屋里。她暗暗地想:这座房子其实真不能算大,一碰到今晚这样的聚会,往往弄得书房里都烟雾腾腾,到第二天一定要把窗子开上几个钟头,才能散掉这股浓重的浊气。也许这一次合伙以后就可以……她不禁遐想联翩,满脑子都是新住宅了。…… 阿恩太太的话音飘进了她的耳朵: “我倒真希望能知道你这酒的配方,不知你是不是可以抄一份给我——” 就在这时饭厅里响起一片椅子声,男士们都迈着方步进这边屋里来了。伊芙琳一眼就看出她最担心的事终于成了事实。哈罗德面孔涨得通红,一句话没说完舌头就会打滑。汤姆·卢理走路都东倒西歪了,他来到艾玲身边,一屁股坐进长沙发里,险些儿撞在她的腿上。坐下以后,两眼茫然,冲着大家直眨巴。伊芙琳也忍不住对他眨了眨眼,可心里觉得实在没趣。乔·安布勒悠然自得,面带微笑,把雪茄抽得咕咕直响。只有阿恩和密尔顿似乎还看不出有什么酒意。 安布勒说了:“这个城市是挺不错的,阿恩,你住长了就会有这种体会了。” “我已经有这种体会了,”阿恩愉快地说。 哈罗德劲头十足地把头一摆,说:“你只要有我作参谋,阿恩,我包你还会感到更满意。” 他于是就提起嗓子,把本城大大赞扬了一番,伊芙琳很不安,她担心大家是不是会感到讨厌——她自己就听得很讨厌。可是看来倒又不像。他们个个都听得很专心。伊芙琳抓住一个机会,赶紧打断了丈夫的话头。 她做出很感兴趣的样子,问道:“阿恩先生,你府上一向是在哪儿呀?”说完却想起阿恩太太方才明明已经都告诉她了,不过那也没关系。要紧的是不能让哈罗德多说话。他一喝酒就糊涂。可是他刚刚给拉上岸来,立刻又扑通跳进了水里: “我告诉你,阿恩。你第一步棋,应该先在这山上的住宅区搞一幢住宅。史蒂恩家的房子,或者里奇威家的房子,都可以买。要住上有气派的房子,好让人家说:‘看,那就是阿恩的公馆。’你知道,这就给人一个印象:家底子厚着哪。” 伊芙琳脸都红了。听听这还像话么。可是阿恩却似乎仍然不觉得话里有什么不中听的地方,反倒一本正经点了点头。 “你是不是在找——”可是伊芙琳的话并没有说完,也没有人听见,因为哈罗德又大声嚷嚷开了。 “搞到有气派的房子——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要广交朋友。本地人对待外来人,开头总很势利眼,不过也不会老是那么着——等到跟你成了相识,就不一样了。像二位这样的”——冲着阿恩夫妇把手臂一挥——“那决没有问题。将来管保对你们友好得不得了,只要现在先通过这第一宽……通过这第一宽……”他咽了一口唾沫,才勉强说清楚了这个“关”字,并且摆出老资格的口吻,再郑重说了一遍。 伊芙琳用恳求的目光望了望小叔,可密尔顿还没有来得及插进一句话,汤姆·卢理嘴里早已说了叽里咕噜一大串,因为他牙齿紧紧咬着那熄了火的雪茄,吐字受到阻碍,话都是硬挤出来的。 “那希内顷呜群顷歇勒……” “你说的是啥呀?”哈罗德钉住他问。 汤姆无可奈何,只好费劲地摘下嘴里的雪茄,可摘下的只是半截,还断下个烟屁股在嘴里,他就“呼”的一声,把嘴里的烟屁股朝对面啐去,哪知劲头不足,竟湿淋淋地落到了阿恩太太的裙兜上。 “抱歉,”他咕哝一声站起身来,懵懵懂懂就想去捡起来。幸而密尔顿的手及时在他上装上一按,他站立不稳倒了下去,阿恩太太就大大方方地微微抖了抖裙子,把烟屁股抖落在地上,自始至终没有低头瞧过一眼。 汤姆就口齿不清地接下去说:“真不巧……”——道歉似的冲着阿恩太太扬了扬手——“我本来是在说,那乡间俱乐部的事,内情我全听说了。” 密尔顿凑过身去对他悄悄说了几句。 “别来管我,”他气呼呼地说,“我的脑筋清楚着哪。他们今天来还不就是为了这个?” 伊芙琳坐在那里简直吓慌了,她拼命想说却说不出话。她看见自己的妹妹在冷笑,阿恩太太面孔涨得血红。阿恩先生低头瞅着自己的表链,在那里摸呀弄的。 “是谁不让你进,我也听说了,这人又有哪点儿比你强?老实说这种区区小事,我有办法。可惜以前我不认识你,不然我早给你解决了。哈罗德告诉我,说你为这个事很不痛快。” 密尔顿猛然站起身来,他尴尬得实在坐不住了。于是大家也都一个个紧张地站了起来,密尔顿急急忙忙表示他得早些回去了,阿恩夫妇巴巴地听得一字不漏。接着阿恩太太便强自把气咽下,转脸对吉赛勉强一笑。伊芙琳看见汤姆步履踉跄走上前去,把一只手按在阿恩肩上——就在这时身边突然新冒出一个焦急的声音,她扭头一看,原来是那个新雇的女仆希尔达。 “对不起,派珀太太,朱莉的手只怕是发了炎了。手上全肿起来了,小脸蛋儿火烫,还一个劲儿地哼哼——” “朱莉在哼哼?”伊芙琳这反问的声调很高。她突然觉得请客的事顿时就靠后了。于是赶快回过头来,两眼一扫,朝阿恩太太悄悄走去。 “真是对不起得很,嗯——”她把这位太太的名字一下子给忘了,不过马上就又接下去说:“小女身体不大舒服。我上去一趟,一定尽快下来。”她转身快步跑上楼梯,留在脑海里的是一个乱哄哄的场面,雪茄的烟雾迷漫一片,屋子的中央议论喧哗,看那样子似乎快要争起来了。 到了孩子的房里,扭亮电灯一看,只见朱莉在床上翻来覆去,烦躁不安,时而还发出一两声哭喊。用手一探,小脸蛋儿好烫。她不觉惊叫一声,赶紧顺着小手臂摸到被窝里,拉出那只伤手来。希尔达说得没错,大拇指整个儿都肿了,一直肿到了手腕上,指头当中是个发了炎的小伤口。别是血中毒!她暗暗叫了起来,心里真吓坏了。敢情伤口上包布条掉了,有脏东西侵入进去了。弄破手是三点钟的事——现在快十一点了。前后八个钟头,得血中毒也不可能这么快啊。她赶紧去打电话。 对面街上的马丁大夫不在家。自己的家庭特约医师福尔克大夫电话没人接。她穷思苦想,走投无路之中,只好打电话去找专给自己看喉病的喉科大夫,她狠命咬住了嘴唇,等着等着,好容易那位大夫才找出两个医生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她。就在这盼穿双眼的一会儿工夫里,她觉得好像听见楼下人声喧嚷——不过现在她恍惚已经身在另一个世界了。十五分钟以后,她总算找到了一位医生,深更半夜把人家从床上请起来,听那口气实在有点恼火。打完电话伊芙琳赶快回到孩子房里,看女儿的手又肿得厉害了些。 她急得直叫“上帝”,跪在床边,把朱莉的头发抚了又抚,摩了又摩。她又迷迷糊糊想到该去取些热水,于是便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可是衣带挂住在床栏上,她扑面一交,跌得趴在地上。她挣扎着爬了起来,拼命地拉带子。带子没松开,却牵动了床,引得朱莉一阵呻吟。伊芙琳放轻了手脚,可是手指突然都不听使唤了,她一摸褶子结就在前边,一扯就把整个围腰一股脑儿扯了下来,这才脱了身,急忙忙冲出房门。 到了过道里,听见楼下悄悄的,只有一个响亮的声音在说话,口气挺强硬,可是等她到了楼梯口,那个声音也停了,随后是砰的一声,关上了大门。 她终于见到了赏乐厅里的光景:屋里只剩了哈罗德和密尔顿两个人,哈罗德靠在一张椅子里,脸色煞白,领口敞开,搭拉的嘴皮在抖动。 “怎么回事?” 密尔顿焦急地望着她,说道: “刚才有些小小的争吵——” 这时哈罗德也看见她了,他使劲直起腰来,说开了: “居然敢在我家里侮辱我堂妹夫!这个下三烂出身的暴发户真不是东西!居然敢在我家里——” 密尔顿告诉伊芙琳:“汤姆跟阿恩吵了起来,哈罗德也插了进去。” 伊芙琳直嚷了:“哎呀,密尔顿,你也真是,你就不能劝解劝解吗?” “我劝啦,我——” 伊芙琳立刻打断了他的话:“朱莉病了——伤口受了感染了。你扶哈罗德去睡行不行?” 哈罗德抬起头来: “朱莉病啦?” 伊芙琳没有理睬,擦身而过,一直走到饭厅里。一见那大酒缸还在桌上,化开的冰水都沉在缸底,她不禁一阵颤栗。前楼扶梯上响起了脚步声,那是密尔顿扶哈罗德上楼去了,随后又听见一声唧咕:“啊,朱莉没什么。” “别让他到孩子房里去!”伊芙琳大声喊道。 这以后的几个小时真像做了一场噩梦。将近半夜医生来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做好了创面切开手术。医生到两点钟才走,临走给她留下了两个护士的地址,要她去请来护理,并且说好到六点半自己再来看一次。孩子果然得的是血中毒。 四点钟,留下希尔达守在床边,她回到了自己房里。她脱下夜礼服一脚踢到角落里,恨得浑身发抖。她换上一件家常便服,重又来到孩子身边,让希尔达去煮咖啡。 她直到中午时分才得空到哈罗德房里去转一转,可是进去一看,哈罗德早已醒来,正愁眉苦脸地直瞪瞪望着天花板。两颗布满血丝、陷得深深的眼睛冲她转了过来。伊芙琳一时真把他恨透了,连话也说不出来。只听见从床上传来一个枯涩的声音: “什么时候了?” “中午了。” “我真是十足发了昏——” “还提这个干什么,”伊芙琳尖着嗓子说。“朱莉都得了血中毒啦。医生说也许要”——说到这里她声音都哽住了——“医生说她那只手只怕是保不住了。” “什么?” “她的手叫那只——叫那只酒缸割破了。” “就在昨儿晚上?” “哎呀,你这人怎么那么多废话?”她都哭出来了。“她得了血中毒啦。你没听见吗?” 哈罗德瞅着她不知所措——想要坐起来,可撑起半个身子就僵住了。 “快让我穿衣服,”他说。 伊芙琳的火儿渐渐消了,一阵疲惫和怜惜的巨浪卷来,把她打垮了。自己的不幸,毕竟也就是他的不幸啊。 “对,”她没精打采地说,“我看你还是快穿衣服吧。” 四 如果说伊芙琳的一派丰采在三十刚出头那几年还未忍遽而离去的话,那么几年一过,这份丰采便突然下了决心,一去不复返了。脸上原先只是略露形迹的皱纹陡然深了起来,腿上、臂上、臀部都迅速发胖了。那眉头拧到一块儿的习惯动作已经形成了一种自然的表情——看书时、说话时,甚至睡觉时,都会不时流露。她今年已经四十六了。 她和哈罗德之间不知不觉隐隐产生了一种对立的情绪,这在家业未能日趋兴旺,倒是走了下坡路的人家是十有八九的事。夫妇俩安歇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那种“只得罢了”的心情,真好比椅子旧了破了,无奈而勉强将就一样。丈夫一旦生了病,伊芙琳更不免有些担忧,和失意人相处是那么苦闷腻味,她只好千方百计打起点兴致来。 一天晚上,家庭桥牌的牌局已散,她也总算松了一口气。她今天晚上打错的牌多得异乎寻常,不过她也并不在意。这都怪艾玲说了句冒冒失失的话,说是战场上步兵的危险性特别大。儿子已经三个星期没有来信了,虽然这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不过想起来总不免使她心神不定。她自然也就记不清台上出过几张“梅花”了。 哈罗德上楼去了,她就走到外边门廊上,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一派迷人的皎洁月光,满洒在人行道和草坪上,她又像打个呵欠,又像轻轻一笑,想起自己年轻时有一次曾在月光下与恋人情意缠绵,缱绻竟夜。如今想想也很吃惊:当年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恋爱,构成了她的全部生活。可现在,构成她生活的却是一个接一个的难题了。 朱莉就是一个难题——朱莉已经十三岁了,近来对自己的残疾也愈来愈敏感了,她宁愿一直守在自己的房里看书。几年前孩子一提起上学的事就怕得要命,伊芙琳不忍心送她上学,所以女儿完全是在娘的身边长大的,这可怜的小不点儿,装了只假手,却根本不想用,一直灰溜溜地插在口袋里。伊芙琳担心她老是不用,会弄得连手臂都举不起来,所以小姑娘最近已经在逐步学习使用了,可是练习的时间一过,那小手便又悄悄缩回到口袋里去了,除非母亲吩咐一声,她才没精打采的,遵命伸出来活动一下。有一个时期伊芙琳索性给她衣服上不做口袋,结果朱莉苦恼得就像掉了魂似的,整天痴呆呆地在屋里东走西走,如此长达一月之久,伊芙琳看得终于软下心来,放弃了这个试验。 唐纳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不一样。对朱莉,伊芙琳想教育她尽量少依赖母亲,可是对唐纳,则极力要使他留在母亲的身旁,可惜那一直是白操心——到了最近,她对唐纳的问题则根本已经管不着了;唐纳所属的那个师开赴海外已经有三个月了。 她又打了个呵欠——生活是属于年轻人的。自己的青年时代应该说是多么幸福啊!她想起了自己的那匹小马“小玲珑”,想起了自己十八岁那年跟随母亲远游欧洲的情景—— “难以捉摸,实在难以捉摸,”她收起笑容,对着明月出声自语,举步回到屋里,刚要把门关上,忽然听见书房里有个响动,她吓了一跳。 原来是那个中年的女仆玛莎:现在他们家只有一个仆人了。 “啊呀,是玛莎!”她吃惊地说。 玛莎赶紧转过身来。 “喔,我还以为太太在楼上呢。我是在——” “有什么事吗?” 玛莎犹豫了。 “没什么,我……”她显得很局促不安。“是这样,派珀太太,有封信,我记不得搁在哪儿了。” “有封信?你自己的信?”伊芙琳开亮了灯,问道。 “不,是给你的,派珀太太,今天下午末班信送来的。邮差把信交给了我,正好后门的铃响了。我就接了信进来,大概是在哪儿随手一放,后来就忘了。所以现在想来找一找。” “什么样的信?是唐纳少爷寄来的吗?” “不是,大概是一份广告,要不就是哪家商号里来的信。我记得信封是长长的,扁扁的。” 她们就在赏乐厅里到处寻找,茶几盘上、壁炉架上全找遍了,然后又到书房里找,连一排排书的顶上都摸到了。玛莎无法可想,只好停下手来。 “会到哪儿去了呢?我当时是一直朝厨房里走的。对,也许在饭厅里。”她兴兴头头正要到饭厅去,冷不了听见背后一阵急促的呼吸,便赶忙回过头来。只见伊芙琳已经撑不住坐在一张莫里斯安乐椅里,眉头紧紧攒成一团,眼睛不住乱眨。 “太太不舒服吗?” 伊芙琳好一会儿没有答话,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不过玛莎看得出她的胸脯在急剧地起伏。 玛莎赶紧再问一遍:“太太不舒服吗?” “没什么,”伊芙琳的话说得很慢,“得了,信在哪儿我知道了。你去吧,玛莎。我知道了。” 玛莎惊疑不定地退了下去,伊芙琳还是呆呆地坐在那儿,只有眼边的肌肉在动——揪紧了又放松,放松了又揪紧。信在哪儿她已经知道了——她心里已经雪亮,仿佛这信就是她亲手放的一样。而且她凭着直觉,马上就明确地预感到这是封什么信。长长的、扁扁的信封,好像装的是一份广告,上角印着“陆军部”几个大字,下面较小的字体,标有“公事”的字样。她知道这封信准是在那只大酒缸里,封皮上墨水字写着她的名姓,信里带来的是她灵魂的死讯。 她悠悠忽忽站起身来,顺着一排书橱向饭厅摸去,穿过门洞,不一会儿就摸到了开关,把灯开亮了。 眼前赫然出现了那只酒缸,在电灯的照耀下反射出一方方光晕,深红的镶着黑边,金黄的镶着蓝边。那晶亮的笨重身躯张牙舞爪,诡奇万状,透着一派凶气。她往前刚跨出一步,又停了下来。再走一步就能从缸口上望到缸内了——再走一步就能见到一道白边了——再走一步就能……她双手猛的落在那又毛又冷的玻璃面上…… 她一下子撕开了信封,手忙脚乱地打开了好难打开的信纸,捧在面前,几行大字直刺她的眼帘,有如一拳头劈面打来。像鸟儿扑了扑翅膀,信纸飘飘地掉在地上。满屋子早已天旋地转、嗡嗡直响,一会儿却又突然平静了下来;没有关上的前门里吹进来一阵微风,送来一辆过路汽车的声音;她听见楼上起了一阵轻微的响动,接着书橱背后的水管子一阵嘎嘎乱响——那是她丈夫在关水龙头…… 她此刻仿佛觉得她并不是接到了唐纳的死讯,她只觉得她和这玻璃酒缸之间的那一场暗暗不断的角斗分明又打了一个回合,平时一直风平浪轻,一个回合来时便陡然惊涛压顶。别看这玩意儿漂亮,那可是冷酷、恶毒的化身,是一个男人(她连他的长相都早已忘了)送给她的一宗不怀好意的礼物。多少年来一直就是这样,不声不响、端然森然地稳坐在她家的厅堂正中,像个千眼怪物,射出上千道冰凌般的眼光,荧荧然融为一片邪祟。始终不老,始终不变。 伊芙琳在桌子边上坐了下来,如痴如迷地直瞅着那酒缸。那酒缸此刻似乎挂上了一丝冷笑,一丝凶狠的冷笑,仿佛是说: “你瞧,这一回我就用不到直接来打击你了。我何必呢。你知道就是我夺走了你的儿子。你也知道我有多冷酷,多狠心,多漂亮,因为你自己以前也一样冷酷,一样狠心,一样漂亮。” 那酒缸似乎突然倒过身来,变大,变大,变成了好大一个圆篷,光灿灿、颤巍巍地罩住了这间屋子,罩住了整个住宅。四壁也缓缓消失不见了,于是伊芙琳便看到,这个天篷原来还在不断往外扩展,离她愈来愈远,把朦胧的天边,把太空的一切日月星辰都隔在篷外,隔篷看去似乎都成了些隐隐约约的墨水点。篷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人们,光线一经天篷的折射,照到他们身上就另是一番光景了:看去影子倒像是亮光,亮光却反而像是影子了。在这酒缸化成的闪闪烁烁的天穹下,整个世界就换了一副装扮,变得面目全非了。 这时候只听见有一个嗡嗡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很像低沉而清晰的钟声。声音出自酒缸天篷的中心,顺着巍巍的缸壁传到地面,又从地面急急反弹到她耳边: “你瞧,我就是命运的主宰,”那个声音喊道,“你的小算盘哪里敌得过我?我决定事物的成败,你那些渺小的梦想岂是我的对手?我可以令时光飞逝,我可以把良辰美景顷刻断送,把尚未实现的心愿在事先扼杀。一切变故、失察,一切积于忽微的危难,都是我一手的创造。我出奇制胜,神妙莫测,我可以叫你手腕失灵,一筹莫展,我是菜里的芥末,生活中的辣子。” 那嗡嗡的声音打住了,一阵阵回响也渐渐远去,传遍了苍茫的大地,一直传到天涯海角——也即是那酒缸的边缘,然后又上了巍巍的缸壁,重新归回天篷的中心,嗡嗡地响了好一阵才消失。那万丈高墙随即便向她缓缓逼来,眼看愈缩愈小,也愈逼愈近,像是要来把她压个粉碎;她攥紧了拳头,正等着冰凉的玻璃一下子砸得她头破血流,酒缸却突然一扭身,翻了个过儿——又稳坐在那餐具柜上了,一副晶亮耀眼、玄之又玄的样子,有如经过了百来架三棱镜的反射,迸发出万道光芒,化出千百种色彩,闪闪烁烁,纵横鼓侧,交织成一片。 前门又吹进来一阵冷风,伊芙琳一咬牙,使出拼命的劲头,伸长了胳臂,把酒缸抱住。得赶快!——得坚决!胳臂绷得都生疼了,细皮嫩肉下的瘦筋筋都快拉断了,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酒缸抬了起来,捧在手里。用的劲头太大,后背的衣服都绷开了,她觉得风吹在背上寒飕飕的,于是就转过身来,迎着冷风,挪动被那千斤重负压得踉踉跄跄的脚步,出了饭厅,穿过书房,直向前门走去。得赶快!——得坚决!胳臂里血脉在麻木地搏动,两膝一路里只觉得发软,可是手捧着冰凉的玻璃倒感到挺痛快。 她晃晃悠悠出了前门,来到石阶上,扭转了半个身子,鼓足了全身的勇气和力量,来作这最后一次拼命——可是就在她松开双手的当口,那麻木的指头却在发毛的玻璃面上粘住了那么一会儿,也就在这一会儿工夫里,她脚下一滑,站立不稳,随着一声绝望的呼喊,就向前倒去,酒缸仍在手里……人却倒了下去。…… 马路对面灯光依旧,这哐啷一声一直老远传到马路的那头,过往行人都吃惊地急忙赶来,楼上一个疲惫的男人从将睡未睡中醒了过来,一个小姑娘在似睡非睡的噩梦中呜咽。月色溶溶的人行道上,那个寂然不动的黑糊糊的人影儿周围,满地都是玻璃片儿,多得数不清,有长长的,有方方的,有尖尖的,在月华下闪烁着微微的光彩:发青的,泛黄的,有乌油油而带上金芒的,也有红殷殷而镶着黑边的。 蔡慧 译 [1] 盛了水放在餐桌上供餐后洗手指用。 [2] 椅背的角度可随坐者的姿势自动调节的一种安乐椅。 [3] 乡间俱乐部是设在城郊的俱乐部,设有高尔夫球场之类,供城里“有身份”的人玩乐,所以参加这个组织也是一种有“地位”的表示。 /伯妮斯剪掉了头发/ 一 礼拜六晚上天黑后,如果你站在高尔夫球场的第一发球区往乡村俱乐部的窗户眺望,就会发现它如同波涛起伏的黑色海洋上漂浮着的一座黄色的岛屿。这片海洋里的波涛,可以这么说吧,其实是许多好奇的球僮的脑袋,和几个更为机灵的司机,还有那个职业高尔夫球手的聋子阿姐——通常还会有一些羞怯的、细碎的波涛,随时都想着要流回到里面去。这些波涛们向往的地方就是那个阳台上的游廊。 阳台环绕在建筑物的内部。阳台上沿着可以当作活动室及舞厅的多功能厅的墙壁摆放着一圈柳条椅。在这些周末夜的舞会上,阳台上大多是女人;这里简直就是一座中年妇女在此集合的巨大的巴别塔[1],她们一个个手执长柄望远镜,垂着大胸脯,目光刻薄、心肠冷酷。阳台的主要功能是批评,虽然偶尔也会有勉强的恭维,但从来不会有赞同,因为这些35岁以上的女人都很清楚小青年们举办夏日舞会的动机是何等的卑鄙,如果没有她们用严厉的目光进行监督,那么一对对临时的鸳鸯就会躲到角落里去大跳荒诞粗俗的舞蹈,而更为普遍也更为危险的是,有时候姑娘们会躲进毫无戒心的贵妇人的豪华轿车里去与小伙子吻个痛快。 可是,毕竟,这个评论圈离中央舞台远了些,从这里看不清演员们脸上的表情,也无法捕捉到更为微妙的情愫。所以她们只得凝眉尽量靠近窗户,问完问题再根据自己的假设推断出令自己满意的结论,就比如其中的一位断言所有收入丰厚的小伙子都过着一种被人追逐的鹌鹑的生活。她们其实对青春世界里动荡不安和带有几分残酷的戏剧并不欣赏。不;包厢、乐池、主角和合唱团,这些东西统统被混杂的声音与面孔所取代,一切都在戴尔舞蹈乐队那如泣如诉的非洲节奏下摇摆着。 从16岁的奥蒂斯·欧芒德,他在希尔中学还要读两年书,到基·里斯·斯托达德,他家书桌的顶上挂着张哈佛法学院的毕业证书;从小玛德琳·霍格,她额头上的发绺依然显得怪异又别扭,到贝茜·麦克雷,她唱舞会的主角已经唱得太久了——都十年多了——这样一群乌合之众不仅构成了舞台的中心,而且也只有他们这帮人才能够看清舞台的全景。 音乐进入高潮,然后又在一声轰鸣中静止。舞伴们彼此交换着做作又随意的微笑,嘴里还在搞笑地念叨着“啦—嘀—哒—哒—珰—珰”,随后,姑娘们叽叽喳喳的声音从一片掌声里荡漾出来。 此时,有几个没有舞伴的男舞客在舞池中央刚准备要插进去,又只得沮丧地退回到墙角,因为这不是圣诞节的狂欢舞会——这样的夏日舞会应该是既温和又热烈的,应该使在场的每个人都感觉到心情愉快,就连刚结婚的小俩口们也会起身跳上一曲过时的华尔兹或糟糕透顶的狐步舞,站在一旁的小弟弟小妹妹们则会向他们投去既宽容又兴趣盎然的目光。 沃伦·麦金泰尔,一个经常逃课的耶鲁学生,就是那些不幸的舞客中的一位,从他晚礼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悠闲地走出去,来到了宽敞又晦暗的游廊。游廊上,人们双双对对地散坐在桌子旁,悬着灯笼的夜空里漂浮着模糊的话语和依稀的笑声。他不时地对那些心不在焉的人们点头致意,每当他经过一对对情侣时,脑子里都会忆起一些已有些忘却了的零星往事,因为这里不是什么大城市,每个人都对别人过去的历史了解得一清二楚。譬如,坐在那里的吉姆·史特雷恩和埃塞尔·黛莫莱斯特,他们私底下已经订婚三年了。大伙都知道只要吉姆能够将一份工作留住两个月以上,她就会立马嫁给他。然而他们两个看上去都是那么的索然无味,埃塞尔看着吉姆的目光有时也显得疲惫不堪,就好像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她那多情的枝条为何偏偏要缠上这棵在风中飘零的白杨树。 沃伦19岁,对那些没能去东部念大学的伙伴们充满了同情。不过,就像大多数小伙子一样,当他们来到异乡时就会向人家极力吹嘘家乡的姑娘。吉纳维芙·欧芒德就是他们引以为豪的对象之一,她常常像赶场子那样穿梭在普林斯顿、耶鲁、威廉姆斯、康奈尔大学举办的舞会、宴会和橄榄球赛上;还有黑眼睛的罗伯塔·狄隆,她在同龄人中就和海勒姆·约翰逊[2]或泰·科布[3]一般出名;当然,还有马乔里·哈维,她除了拥有一张仙女般的脸蛋和一副伶牙俐齿的口才之外,还因为在纽黑文上一季的轻舞鞋舞会上一连翻了五个侧身筋斗而名正言顺地进入名人之列。 沃伦,他家就住在马乔里家的对面,早就对她“意乱情迷”了。有时候她似乎会用一丝感激来回报他的爱慕,可她还要用她那屡试不爽的考验来试试他,她严肃地告诉他她不爱他。她的考验是这个样子的,在他不在她的身边时,她就忘记他而与别的小伙子谈情说爱。沃伦觉得自己简直有些失魂落魄,尤其是整个夏天马乔里都要去短途旅行,而她每次回家后的两三天里总会有一大沓写给她的信件叠在哈维家的门厅桌子上,信封上是形形色色的男性笔迹。更为糟糕的是,整个八月里她的那个来自欧克莱尔[4]的表妹伯妮斯都在她家做客,所以要想和她独处似乎是机会渺茫了。而且还总得要想方设法先替伯妮斯找个伴儿。到八月快结束的时候,这项任务也变得越来越艰巨了。 尽管沃伦对马乔里仰慕有嘉,可他也不得不坦言她的表妹伯妮斯确实有点乏味。伯妮斯长得很漂亮,乌发褐肤,可在宴会上她实在是一个没劲的人。每到周末夜,为了讨好马乔里,他都要和她跳一曲又累又长的义务舞,可这个舞伴除了使他觉得厌烦无聊外就再也没有给他别的感觉了。 “沃伦,”——手肘边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转身看见了马乔里,她像往常一样神采奕奕。她把一只手搁在他的肩上,他的心中隐隐约约地涌起一股暖流。 “沃伦,”她耳语道,“你行行好——和伯妮斯跳一曲吧。她已经和小奥蒂斯·欧芒德纠缠了快要一个小时了。” 沃伦心里的暖流急速降温。 “好吧——没问题,”他假惺惺地说。 “你不会介意吧,对吗?我不会让你脱不了身的。” “没事。” 马乔里莞尔一笑——这份微笑足够代替感谢的了。 “你就是我的天使,你有义务把我照顾好啊。” 天使叹了口气,环顾了一眼连廊,可是并没有看见伯妮斯和奥蒂斯两人。他的目光又转回舞厅里面,发现在女士们的化妆间前奥蒂斯在一群小伙子中间嘻嘻哈哈地说着话。奥蒂斯手里挥舞着一根不知他从哪里捡来的棒头,嘴里滔滔不绝地说着。 “她进去打理一下头发,”他气呼呼地说。“看来我还要再和她跳上一个小时。” 他们再次笑翻了天。 “你们哪个人就不能出来帮帮忙吗?”奥蒂斯忿忿不平地说。“老是和我跳她也没劲的。” “算了吧,奥蒂斯,”一个伙伴提醒道,“你好不容易才习惯她的。” “你干吗要拿着那个小玩意,奥蒂斯?”沃伦笑吟吟地问。 “小玩意?噢,你是说这个?这是根棍子。等她一出来我就冲她头上来一记,再把她打回去。” 沃伦瘫倒在一张沙发上,笑得合不拢嘴。 “不要紧的,奥蒂斯,”他好不容易才说出话来。“我这就来救你了。” 奥蒂斯装出激动得要一下子晕过去的样子,随即把木棍交给了沃伦。 “拿着备用吧,老伙计,”他嘶哑地说道。 无论一个姑娘的姿容有多美丽,神情有多高贵,如果没人愿意不时地切进来交换一下舞伴的话,那么她在舞会上的处境就注定悲惨。也许小伙子们更喜欢和她做伴,而不是和那些在一次舞会上会陪他们跳上十多次舞的花蝴蝶们,然而受爵士乐熏陶的这一代年轻人总有些心浮气躁,要让他们在跳完整支狐步舞后再继续和同一个姑娘跳下去,即使不说是可恶至及,至少也是令他们不堪忍受的。当一个小伙子和她跳过几支舞,并且在舞会的休息时间里还陪她聊过天之后,那她可以完全肯定此人一旦得以解放,就再也不会去打搅她了,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她简直高深莫测。 沃伦和伯妮斯跳了接下来的整支舞曲,末了,得感谢幕间休息时间,他领她上了游廊,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他们俩都缄默了一会,伯妮斯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手里的扇子。 “这里的天气比欧克莱尔热多了,”她说。 沃伦发出声沉闷的叹息,点了点头。他对欧克莱尔有多少了解,对这个话题又有多少兴趣呢!他在脑子里无精打采地思忖,究竟是因为她缺乏魅力造成了她沉默寡言呢,还是因为她沉默寡言造成了她缺乏魅力。 “你打算再在这里呆一阵子吗?”他话一出口脸就唰地一下红了起来。她也许会猜到他这样问的目的。 “再呆一个星期,”她答道,一边狠狠凝视着他,就像要向着他嘴唇上蹦出来的下一句话冲刺似的。 沃伦语塞了。然后在一阵突如其来的善心的刺激下,他决定在她身上试一下自己在社交场上惯用的甜言蜜语。他转过身去,注视着她的眼睛。 “你的嘴形真美,叫人忍不住想亲上一口,”他平静地说。 这句话是他在大学舞会上经常对姑娘们说的,在他逮着机会把姑娘带到一个像这里一样灯火昏暗的地方的时候。伯妮斯显然受到了惊吓。她脸上起了一阵羞涩的红晕,拿着扇子的手也僵硬了起来。以前从来没人对她说过这种话。 “真粗鲁!”——她脱口而出道,随即咬住了自己的嘴唇。想要装出开玩笑的样子已经于事无补,她只得给了他一个狼狈的微笑。 沃伦有些着恼。尽管他也没指望人家把他这句话当真,但通常它都会引起一阵大笑,或者是一段教人肉麻的插科打诨。而且他也讨厌别人把他称为一个粗俗无礼之人,除非是以开玩笑的方式。他的善心就此停止了,随即转换了话题。 “吉姆·史特雷恩和埃塞尔·黛莫莱斯特和平时一样坐在外面呢,”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道。 这样的话题更合伯妮斯的胃口,可她因转变话题而得到的宽慰里也融合着一丝微微的遗憾。没有男人曾经跟她提起过她的嘴形让人想要亲吻,可她知道他们肯定会对别的姑娘说这种话的。 “是啊,”她笑着说道,“我听说他们身无分文地瞎混了好几年。他们这样子是不是很傻呀?” 沃伦的反感进一步升级。吉姆·史特雷恩是他弟弟的一个密友,再说像这样在背后嘲笑人家的贫穷也总归不太好。可是,伯妮斯其实一点也没有嘲笑别人的意思。那都是因为她太紧张的缘故。 二 马乔里和伯妮斯在午夜12点半回到了家,她们在楼梯顶头道了声晚安。尽管是表姐妹关系,可她们之间并不亲密。老实说马乔里根本就没有一个闺中密友——她觉得别的女孩子都很傻。而伯妮斯的想法正好相反,她满心期待着通过这次父母安排的访亲游可以和表姐成为同哭同笑、无所不谈的密友,而且她认为这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在女性间的交往中是不可或缺的。可她发觉马乔里对这种观点完全不以为然;她觉得和马乔里说话就像和那帮小伙子一样困难重重。马乔里从不会嗤笑,也不会害怕,几乎不懂得害羞,总之,伯妮斯认为女性应有的美德在马乔里身上简直寥寥无几。 这天夜里伯妮斯忙着摆弄牙刷牙膏时,心里第一百次地自问为何她一旦背井离乡就会失去了原有的光彩。她出生在欧克莱尔最富有的家庭;母亲非常喜欢招待人家,在每次舞会前都会为女儿举办一个小型宴会,还为她买了车让她能够自己驾车四处兜风,她从不认为这些代表了她在家乡时在社交上取得的成功。像大多数姑娘一样,她是在安妮·费勒斯·约翰斯顿[5]的温牛奶中长大成人的,那些小说里的女人之所以惹人喜爱,都是因为某种神秘的女性气质,这种气质虽常常被人提及,但从没人能够对它明确定义。 伯妮斯隐约觉得有些难过,因为到目前为止自己还没能做到遍受欢迎。她还不知道如果没有马乔里的从中斡旋,她整个晚上都将只有一个舞伴;不过她知道即使在欧克莱尔那些地位和容貌都及不上她的姑娘也会比她更受欢迎。她认为那是因为这些姑娘身上总有些微妙的放荡之处。她从来不会因此而烦恼,再说,即便是有了烦恼,她母亲也会告诉她那些姑娘是在自贬身价,男人们真正看重的是像伯妮斯那样的女孩子。 她关上了卫生间的灯,在一阵冲动下决定去和约瑟芬姨妈聊一会儿,因为她看见姨妈的屋里还亮着灯。她穿着柔软的拖鞋悄没声地走在铺着地毯的走廊上,可是听见了从打开一条缝的门里传出来的声音,她就在门口停住了脚步。接着她听见了自己的名字,其实她并没有想要偷听的明确意图——房间里的对话却像一根尖针般刺破了她的心。 “我对她彻底绝望了!”是马乔里的声音。“噢,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有许多人告诉你她是如何如何漂亮可爱,她烧的菜又是如何如何美味!可那些有什么用呢?她日子过得很没劲的。没人喜欢她。” “有人喜欢就不得了了吗?” 哈维太太的声音里有一丝气恼。 “在你18岁的时候这就是最重要的,”马乔里加重语气说。“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我待她彬彬有礼,我让男孩子们和她跳舞,可他们都受不了这份无聊。真是作孽啊,这么高贵的气质竟然安在一个傻瓜身上,玛撒·凯里要有这份天赋那她简直都能呼风唤雨了——唉!” “如今的小青年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做人要谦虚呀。” 哈维太太的声音里暴露出她对现代社会的不理解。在她还是小姑娘的时代,凡是出身良好的年轻小姐们都能过上幸福无比的日子。 “算了吧,”马乔里说,“没有一个姑娘会一直愿意去帮助一个呆头呆脑的客人,因为现代社会里的女孩子们讲究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甚至尝试过在穿着打扮等方面给她一些提示,可她毫不领情——还给我看怪面孔。她很敏感,肯定知道像她这样子在社交场上是不会得宠的,可我敢打赌她一定在心里安慰自己说她是个娴静高雅的女子,而我则是个得意忘形的轻薄女,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所有那些被人家冷落的姑娘都会这样子想的。都是些酸葡萄!莎拉·霍普金斯就把吉纳维芙、罗伯塔和我说成是栀子花姑娘[6]!我敢打赌如果能够做个栀子花姑娘,有三四个男人都喜欢她,在舞会上没跳几步就有人想挤进来,那么她会情愿短寿十年,情愿放弃她在欧洲受到的教育。” “我觉得,”哈维太太有气无力地打断道,“你应该能为伯妮斯帮上点忙。我知道她不怎么活泼。” 马乔里开始叽里咕噜地抱怨起来。 “活泼!老天爷啊!除了说什么天太热,舞厅里太拥挤,或是明年她要去纽约上学以外,我就没听过她和男孩子们有别的话题。有时她还问人家开什么牌子的车,然后再告诉人家她自己开的是什么牌子的。简直是妖怪!” 稍许沉默之后,哈维太太继续她的老生常谈。 “我只知道许多远不如她那么甜美可爱的姑娘都有自己的朋友。就比方说玛撒·凯里,长得五大三粗,说话唧唧呱呱,她母亲也是个平淡无奇的人。再说罗伯塔·狄隆吧,她越来越瘦小了,就好像亚利桑那[7]才是她该去的地方。她跳起舞来那个疯哦,我看她早晚得累死!” “可是,妈妈,”马乔里听不下去了,开口反驳道,“要知道玛撒是个无忧无虑、聪明伶俐的姑娘,而罗伯塔的舞技简直好得没话说了。她已经连着好几年都是舞会皇后了!” 哈维太太打了个哈欠。 “我想那是因为伯妮斯身上有疯狂的印第安人血统,”马乔里接着讲下去。“也许她遗传到了那种气质。印第安女人就老是闷声不响地干坐在那里。” “去睡吧,你这个傻孩子,”哈维太太笑呵呵地说。“如果我知道你会对此念念不忘的话,当初我就不会告诉你了。而且我觉得你绝大部分的想法都是幼稚到了极点,”她昏昏欲睡地总结道。 又是一阵沉默,马乔里思忖着是否还有必要再去费劲地说服自己的母亲。人一过40就冥顽不灵了。我们在18岁时的信念就如同可以眺望远方的高山;而到了45岁它就成为深居简出的洞穴。 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马乔里说了声晚安。等她来到走廊上时,那里已经空无一人了。 三 第二天上午,马乔里很晚才起来吃早饭。伯妮斯走了进来,很一本正经地和她道了声早,在她对面位子上坐下来,两眼死死地盯着她,还微微舔了下嘴唇。 “怎么啦?”马乔里非常困惑地问。 伯妮斯在扔出手榴弹之前略微停顿了一下。 “昨晚我听见你是怎么跟你母亲谈论我的。” 马乔里大吃一惊,可她脸上只是微微有点泛红,她说话的语气依然相当沉稳。 “你当时在哪里?” “就在走廊上。我不是有意要偷听的——至少一开始不是的。” 马乔里不由自主地向她投去蔑视的一瞥,随后就垂下了眼睑,专心致志地在手指上拨弄起一块散落的玉米片。 “我想我最好还是回欧克莱尔去——如果我是那么令人讨厌的话。”伯妮斯的下唇剧烈地颤抖着,她用激动的语气接着说:“我一直在努力地表现出友好,然而——然而我先是被漠视,接着又被侮辱。从没人来我家做客会受到如此的礼遇。” 马乔里一言不发。 “是我挡了你的道,我明白。我成了你的绊脚石。你的朋友们也不喜欢我,”她顿了一顿,接着又想起另一个伤心的话题。“上个礼拜你暗示我的衣服不合适时,我当然有些生气。你难道以为我连该穿什么衣服都不懂吗?” “是的,”马乔里的声音比蚊子叫还轻。 “什么?” “我并没有暗示什么呀,”马乔里简洁地说。“我记得我是这么说的,与其用两件难看的裙子轮流着穿还不如一连几天穿同一件好看的裙子。” “你觉得你这么说很有礼貌吗?” “我没觉得有什么必要得讲礼貌,”她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呢?” 伯妮斯倒吸了一口冷气。 “噢!”这简直是一声惊呼。 马乔里诧异地抬起头来。 “你不是说你要走吗?” “是的,可……” “噢,你不过是吓唬人呐!” 她们的目光越过餐桌互相较量了一番。伯妮斯的眼前飘过一片迷雾,而马乔里脸上的表情则异常冷峻,就像那些有点神魂颠倒的大学生们向她表露爱意时在她脸上出现的表情。 “你不过是在吓唬我,”她再次说道,就好像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伯妮斯哭了起来,那就算是默认了。马乔里眼里流露出无聊的神色。 “你是我的表姐,”伯妮斯啜泣着说。“我是来你家做—做—做客的。我本来打算要呆上一个月,如果我现在就回家,妈妈就会明白,就会想……” 马乔里等在那里,直到伯妮斯那支离破碎的絮叨最终崩溃为低声的抽泣。 “我会把我这个月的零花钱送给你,”她冷冷地说,“所以这最后一个礼拜你想在哪里过都行。有家很不错的旅馆……” 听到这里,伯妮斯的抽泣已如警笛长鸣,她蓦然起身,飞也似的逃离了这个房间。 一小时后,马乔里正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写一封只有小姑娘才写得出来的模棱两可、莫名其妙的书信,伯妮斯又出现了,双眼通红,故作镇定。她看也不朝马乔里看一眼,随意地从书架上抽出本书后坐了下来,好像是要看书。马乔里似乎还在专注于她的书信,她继续写个不停。当正午的钟声敲响时,伯妮斯啪的一声合上了书。 “我想我该去买火车票了。” 这并不是她在楼上设想好的那个开场白,可是因为马乔里全然不顾她的暗示——既没有劝她要理智一点;也没有说这只是个误会——所以她也只能这么说了。 “等我写完这封信再说,”马乔里头也不抬地说道。“我要赶在下一班邮差来之前把它寄出去。” 又过了会儿,在一阵奋笔疾书之后,她环顾了一下四周,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神情,放松了下来。伯妮斯又不得不开口了。 “你想让我回家吗?” “呃,”马乔里深思地说,“我认为如果你在这里过得不开心,那你最好还是离开。没必要在这里受罪嘛。” “你不觉得普通的友善……” “噢,请别引用《小妇人》[8]里的句子!”马乔里不耐烦地喊道。“那早就过时了。” “你这么认为?” “老天,当然啰!现代人怎么可能像那时的女孩子那样无所事事地过日子呢?” “她们可是我们母亲一代的偶像呢。” 马乔里笑了起来。 “是啊,确实如此!但是,我们的母亲有她们自己的方式,这也不错,但是她们对女儿们的问题就知之甚少了。” 伯妮斯的肩膀耸了起来。 “请不要评论我的母亲。” 马乔里又笑了起来。 “我又没提到她啰。” 伯妮斯觉得她们之间的谈话有些离题了。 “你认为你这样待我说得过去吗?” “我已经尽力而为了。你是块很难改造的材料。” 伯妮斯的眼睑红了起来。 “我觉得你是个自私又无情的人,你身上没有一点女性的美德。” “噢,我的主!”马乔里绝望地喊道。“你这个小疯子!正是像你这样的姑娘才造成了那么多无聊乏味的婚姻;你们把那些可怖的无能称之为女性的美德。当一个充满想象力的男子娶了个他以为的理想中的美丽女子,而结果却发现她只是个虚弱胆怯、牢骚满腹、矫揉造作的人,那会是多大的打击呀!” 伯妮斯的嘴巴微微张开了。 “小家子气的女人!”马乔里继续说道。“她们的整个青春都用来叽里咕噜地批评像我这样的快乐姑娘。” 随着马乔里音调的升高,伯妮斯的下巴颏儿也拉得越发得长了。 “一个长相丑陋的姑娘喜欢抱怨那还有一定道理。如果我是个无可救药的丑小鸭,我就永远不会原谅我的父母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可你并没有任何天生的缺陷——”马乔里捏紧了小拳头,“如果你指望我会和你一起落泪,那你还是趁早另请高明吧。是去还是留,你自己定夺吧,”她拿上信走出了房间。 伯妮斯声称自己头痛得厉害,没有出现在午饭桌上。那天下午本来还约好了一起去看日戏,可是伯妮斯依然头痛得厉害,马乔里对一个并非十分失望的小伙子这么解释。可等她看完戏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伯妮斯异常严肃地在她的卧室里等着她。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伯妮斯开门见山地说,“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也可能不对。不过如果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的朋友们——对我没兴趣,我就会考虑一下是否能听你的话。” 马乔里对着镜子甩了甩头发。 “你是认真的吗?” “是的。” “毫无保留?完全按照我说的去做?” “呃,我……” “别说废话!你能完全按照我说的去做吗?” “如果你说的在理。” “不在理的!跟你讲道理是毫无用处的。” “你是想让我——想建议我……” “是的,任何事。如果我让你去学拳击,你就必须去。给家里写封信告诉你妈妈你还要再呆两个星期。” “如果你告诉我……” “行啊——我就给你举几个例子好了。首先你缺乏轻松自然的举止。为什么呢?因为你对个人仪表从没有信心。当一个姑娘觉得自己的穿着打扮都很完美时,她就无须再在乎这些方面了。她就会变得可爱。你在乎的事情越少,你也就越可爱。” “我难道看上去不好吗?” “是啊;比如说你从不打理你的眉毛。你的眉毛黑里透亮,可美中不足的是它们乱蓬蓬的。如果你能用你十分之一的空闲时间来拾掇一下你的眉毛,它们就会美丽无比。你只要梳理一下,它们就会笔笔直的。” 伯妮斯怀疑地扬了扬眉毛。 “你的意思是说男人们会注意眉毛吗?” “是的——在潜意识里。等你回家后,你的牙齿也该去整一下。虽说这无伤大雅,然而……” “可我还以为,”伯妮斯困惑地插话道,“你是不在乎像这种高雅微妙的女性气质的。” “我讨厌高雅的头脑,”马乔里答道,“可是姑娘应该就是高雅的化身。如果她看上去像个百万美元宝贝,那无论她是谈俄罗斯、乒乓球、还是国联都一样能顺利过关的。” “还有吗?” “噢,我刚起了个头!还有你的舞蹈。” “我跳得不行吗?” “是的,不行——你要靠在男人身上;是的,你靠得——实在太少了。我是在我们昨天一起跳舞时注意到的。你跳舞时人站得直挺挺的,而不是向着舞伴微微倾斜。也许在场外的老阿姨们会对你说你那样看上去很尊贵。不过除非是个难对付的年龄太小的姑娘,舞会的主角永远是男人。” “接着说,”伯妮斯的脑袋在犯晕。 “呃,你必须要学会对男人友好一点,因为他们都是伤心鸟。只要有人切进来,除了那些最受欢迎的小伙子,你都会看上去像是受到了侮辱。何必呢,伯妮斯,我每跳几步就会有人插进来——他们中大多数都是些什么人呢?哼,就是那些伤心的鸟儿。可是姑娘们不能忽视他们,因为他们这种人是为数最多的。乳臭未干的小伙子太腼腆,不会说话,他们是你拿来锻炼口才的最佳材料。笨拙的小伙子是锻炼舞技的最佳人选。如果你能和他们配合好,而且同时还能做到仪态优雅的话,那你就能陪一辆婴儿车跳过拉着铁丝网的摩天楼。” 伯妮斯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可马乔里还意犹未尽呢。 “如果你去参加舞会,过得也确实很开心,譬如说,有三只伤心鸟陪你跳舞;如果你能说会道,和你在一起他们就会忘了时间,那样你就成功了。下一次他们又会来找你,就这样许许多多伤心鸟都会来和你跳舞,那样那些万人迷的小伙子就会明白不会有被卡住的危险——那样他们就也会来邀你共舞了。” “是啊,”伯妮斯含糊地表示同意。“我想我有点明白了。” “这样,”马乔里总结道,“你就能做到泰然自若、美丽动人了。你会在某天早上醒来突然发现你已经获得了这些品质,而男人们迟早也会发觉的。” 伯妮斯站起身来。 “你待我实在太好了——以前从没有人跟我说这些,我觉得有点惊讶。” 马乔里没有吭声,以沉思的目光注视着镜子里自己的形象。 “你真是个大好人,这么帮助我,”伯妮斯接着说。 马乔里依然默不做声,伯妮斯以为自己对她的夸奖有些过头了。 “我知道你不喜欢过多的感情色彩,”她害羞地说。 马乔里飞快地向她转过身来。 “噢,我思想开小差了。我在考虑你是否应该把头发剪了。” 伯妮斯一头栽倒在床上。 四 在下周三的晚上,乡村俱乐部里举办了晚宴和舞会。当宾客们鱼贯而入时,伯妮斯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卡,心里起了一丝烦恼。尽管在她的右手边是基·里斯·斯托达德,一个最炙手可热、远近闻名的年轻的单身汉,然而问题的关键还是那个查利·保尔逊。查利是个五短身材、其貌不扬、笨嘴拙舌的人,而以伯妮斯刚受到的启蒙来看,他能够成为她的舞伴仅仅是因为他从来也没有邀请过伯妮斯。可是那份烦恼的心情随着最后一个汤盘的撤走而消逝了,马乔里的特别指导跃上了她的心头。克服掉自己的骄傲之后,她转向查利·保尔逊,开始了她的冒险之旅。 “你觉得我该把长发剪掉吗,查利·保尔逊先生?” 查利吃惊地仰起头来。 “怎么啦?” “我正在考虑呢。想要夺人眼球,这个方法是最方便也最有效了。” 查利愉快地笑了起来。他不会知道她这样说是早已设计好了的。他回答说自己不懂这种发型的问题。不过伯妮斯会让他懂的。 “我想做个社交场上的吸血鬼,你知道,”她酷劲十足地说,接着向他阐明了剪掉头发是个多么重要的序曲。她还补充说她很想听听他的意见,因为她听说他对女性很在行。 查利,他对女性心理就像他对佛教徒的精神了解得一样多,微微地觉得有些得意。 “所以我想,”她接着说,嗓门稍稍提高了点,“在下个礼拜的头上去一下塞维尔旅馆的理发店,坐在贵宾专座上把我的头发剪了。”她意识到周围的人们都静了下来听她说话,她迟疑了一下;稍稍犹豫了一会儿后,马乔里的教导再次抬头了,她就对着大庭广众讲完了她要说的话。“我当然要收入场费的,不过要是你们都能来鼓励我的话,我会为大家安排内场座位的。” 欣赏的笑声此起彼伏,在笑声的掩护下,基·里斯·斯托达德飞快地向她俯过身去耳语道:“我现在就预订一个包厢。” 她看着他的眼睛微笑起来,就好像他说了个独一无二的精彩笑话。 “你喜欢短发吗?”基·里斯低声问道。 “我觉得它是不合道德规范的,”伯妮斯严肃地说。“不过,当然,你总要用某种方法来娱乐来满足来震惊别人的。”马乔里曾经引用过这句奥斯卡·王尔德[9]的话。这句话引来男人们的一片哗然和姑娘们快速交换的好奇眼神。接着,就好像她并没有说什么特别聪明的话一样,伯妮斯再次转向查利,对他窃窃私语起来。 “我想问问你对几个人的看法。我猜想你很会分析别人的性格。” 查利激动得快晕倒了——他把她的杯子碰翻了,算是对她略表了一下敬意。 两小时后,当沃伦·麦金泰尔无聊地站在舞池外,茫然地看着一对对舞客,思忖着马乔里跑到哪里去了以及和谁在一起,一个毫不相关的意识慢慢地爬上了他的心头——这个意识就是伯妮斯,马乔里的这个表妹,在刚过去的五分钟里已经交换了好几次舞伴。他闭上眼睛,又睁开看了看,确实是真的。几分钟前她还在与一个路过此地的小伙子跳舞,这个再自然也没有了;一个路过的人哪知道那么多。可现在她已经在和别人跳了,而且查利·保尔逊向她走过去的时候眼睛里还闪着热情又坚定的光芒。真有意思——查利很少会在同一天晚上与三个以上的姑娘跳舞的。 更让沃伦吃惊的是——在交换完舞伴之后——那个获得了解放的男人并不是别人,正是基·里斯本人,而且他看上去一点也没有因为得以脱身而兴高采烈。接下来当伯妮斯跳到靠近沃伦的地方时,沃伦仔细观察了一下。是的,她是个美人,非常美丽出众;而且今晚她的脸上真可以说是神采奕奕。她脸上的表情是没有一个女人,不管她多么善于表演,可以伪装得出来的——她看上去就像她真的快乐无比。他喜欢她整饬的发型,怀疑是不是发蜡令她的头发如此有光泽。那条裙子也很合适——深红的颜色衬托出她那灰色的眼睛和鲜艳的血色。他还记得在她初来乍到的时候,在他发觉她是个枯燥的人之前,他认为她很漂亮。太可惜了,她是个没劲的人——没劲的姑娘总令人难以忍受——不管她有多么漂亮。 他的思绪又迂回到了马乔里身上。她这次的失踪也会和以前的情况相同。等她回来他会问她去哪儿了——而她则会坚决地回答这与他无关。多可怜呀,她对他了解得一清二楚!她放心地知道镇上没有一个姑娘令他感兴趣;他要是胆敢去爱上吉纳维芙或罗伯塔,那他就吃不了兜着走吧。 沃伦叹了口气。通往马乔里的芳心之路简直就是一条迷津。他仰起头来。伯妮斯还在和那个路过此地的小伙子跳舞。他不自觉地向着她的方向跨出了一步,接着又犹豫了一下。然后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那是出于善心。他向她走过去——蓦然间撞上了基·里斯·斯托达德。 “对不起,”沃伦说。 可基·里斯并没有停下来向他致歉。他再次和伯妮斯的舞伴来了个交换。 是夜一点,马乔里一只手按着走廊上的电灯开关,转身对伯妮斯闪闪发亮的眼睛看了最后一眼。 “成绩不错嘛?” “噢,马乔里,是的!”伯妮斯喊道。 “我看见你玩得很开心。” “是的!唯一的美中不足的是到了午夜时分我已无话可谈。我只得一再重复说过的话——当然是和不同的对象。我希望他们不至于互相打听。” “男人们不会的,”马乔里打着哈欠说道,“就算他们会也没什么呀——他们反而会认为你聪明无比。” 她关上电灯,她们往楼梯上走,伯妮斯感激地握住栏杆。在她生命中她还是头一回觉得跳舞跳得累了。 “你看,”马乔里在楼梯顶头说道,“当一个男人看到别人切入进去,他就会想那里一定有花头。嗯,我们明天再想些新的花样。晚安。” “晚安。” 伯妮斯放下长发时,又把晚会时的情形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她是完全按照马乔里的指示行事的。即使当查利·保尔逊第八次切入进来,她依然表现出开心的样子,既显得很感兴趣,又显得受宠若惊。她没有再谈论天气、欧克莱尔、汽车和她的学校,而是把她的话题局限在你、我、和我们上。 可就在她入睡前的几分钟里,一种反抗的念头在她脑子里懒懒地涌起——毕竟,这份成功是她自己努力的结果。马乔里,当然啰,为她设想了谈话的内容,不过有很多内容都是从她读过的书里面抄来的。那条红裙子也是伯妮斯自己买的,尽管在马乔里把它从箱子里翻出来之前她并没有很看重这条裙子——那些俏皮话是从她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副笑容是从她自己的唇上绽放出来的,那些舞蹈也是用她自己的脚跳出来的。马乔里是个好姑娘——尽管爱慕虚荣——多好的夜晚——多好的小伙子们——就像沃伦——沃伦——沃伦——他叫什么来着——沃伦…… 她睡了过去。 五 对伯妮斯来说接下来的一周简直就是个启示录。那种别人真的喜欢看着她、喜欢听她讲话的感觉使她建立起了自信。当然最初也犯了许许多多的错误。譬如说,她不知道德雷考特·戴约正在攻读神学;她没有意识到他切入进来是因为他以为她是个文静端庄的姑娘。如果她知道,她就不会用“嗨,炮弹恐惧症先生[10]”那样的话和他打招呼,也不会把那个洗澡的故事讲个没完——“夏天打理我的头发真的要花好大的力气——真太难弄了——所以我总是先梳头再在脸上扑粉再戴帽子——随后我再进浴缸泡一下,最后再穿衣服。你觉得这样行吗?” 尽管德雷考特·戴约在洗澡和洗礼的左右夹击下痛苦挣扎,但也有可能他会看出两者之间的联系,可结果只能说非常遗憾,他并没有看出来。他认为讨论女人的洗澡问题是不道德的,还就现代社会的精神堕落这个问题给了她一些教诲。 不过伯妮斯也有过几次很了不起的成功,那不仅增加了她的声望,也抵消了那次不幸事件带来的影响。小奥蒂斯·欧芒德甚至取消了去东部的旅行,取而代之的是整天像小狗似的忠诚地跟在伯妮斯的后面,他这么做让众人大跌眼镜,也让基·里斯·斯托达德平添了不少烦恼,有好几个下午他给伯妮斯打的电话都被奥蒂斯破坏得惨不忍睹,因为奥蒂斯一直在用既温柔又肉麻的目光盯着伯妮斯。他甚至告诉她自己拿了根棍子在化妆室外等她的事,让她明白了大伙也包括他自己一开始对她的判断是何等的错误。听他这么说,伯妮斯怀着微微沮丧的心情笑了笑。 在伯妮斯所有的讲话中,最知名也最广受欢迎的也许就是那个关于剪短发的话题。 “呃,伯妮斯,你准备几时去剪头发呢?” “也许就在后天,”她会这么笑呵呵地回答。“你会来看吗?因为我很希望你能来,你知道。” “这还用问?你知道的!不过你得抓紧时间了。” 伯妮斯又笑了起来,她想要剪头发的动机纯粹是不良的。 “就快了。到时候你会大吃一惊的。” 不过,标志了她的成功的最为典型的象征也许就是沃伦·麦金泰尔的那辆备受争议的灰色轿车,它每天都停在哈维家的门前。一开始当听到他问的是伯妮斯而不是马乔里在不在家,女佣人惊诧不已;这样子持续了一个礼拜之后,她告诉厨子说伯妮斯小姐已经抢走了马乔里小姐的男朋友。 确实如此。也许开始时沃伦是为了挑起马乔里的嫉妒心;也许是在伯妮斯的话语中透露出来的熟悉而又模糊的来自马乔里的压力;也许两者都是,而且还要加上沃伦真的被伯妮斯吸引住了。不过,总之在一周之内小伙子们就达成了共识,马乔里的最为忠实的情郎已经匪夷所思地移情别恋了,毫无疑问,他正在一个劲地追求马乔里家来的客人呢。那现在的问题就是马乔里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沃伦每天都要给伯妮斯打两通电话,还要给她寄信,还经常被人看见他们俩一起坐在他的跑车里,而且在他们进行热烈又意味深远的交谈时,他的表情也明显是万分专注的,那你看他到底是不是个忠实的人呢。 马乔里只是笑对别人的调侃。她说她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沃伦终于找到了欣赏他的人。于是,小伙子们也都笑笑,揣摩着马乔里对这件事并不在乎,听任它顺其自然地发展。 一天下午,伯妮斯在此逗留的日子只剩下最后三天了,她在走廊上等着沃伦,他们正准备一起去参加一个桥牌会。她的神情相当兴高采烈,当马乔里——她也要去参加桥牌会——来到她身边对着镜子漫不经心地整了整她的帽子,伯妮斯对即将到来的自然打击一点也没有心理准备。马乔里冷酷无情地发动起战争,只用了简明扼要的三句话。 “你最好把沃伦忘掉,”她冷冰冰地说。 “什么?”伯妮斯惊讶得目瞪口呆。 “你不要在沃伦·麦金泰尔身上白费工夫啦。他对你根本没一点感觉的。” 她们紧张地互相凝视了一会儿——马乔里的神态是蔑视又傲慢;伯妮斯是惊恐万状,又气恼又焦虑。接着有两辆车停在了门前,喇叭声叽叽喳喳吵个不停。她们俩都微微地吸了口气,转过身去,并肩地跑了出去。 在整个桥牌会上,伯妮斯都在徒劳地克制着不断抬头的焦躁。她触犯了马乔里,这个狮身人面的女魔王。在最为健康最为纯洁的名义下,她偷走了属于马乔里的财产。她不禁感到一丝令人惊恐的罪恶感。打完桥牌后,她们置身于一个不拘礼节的小圈子里,交谈也变得无所顾忌,风暴就此降临。小奥蒂斯·欧芒德在无意间引燃了导火索。 “你什么时候回幼儿园去呢,奥蒂斯?”有个人这么问道。 “呃?等伯妮斯剪掉了长发。” “那你的教育就完了,”马乔里飞快地说。“那只是她的一句骗人的话。我以为你们都晓得的。” “你说的是真的吗?”奥蒂斯问,一面责怪地瞥了一眼伯妮斯。 伯妮斯的耳朵通红了,她拼命地要想出一句有效的反击。面对如此直接的进攻,她的想象力全盘瘫痪了。 “这个世界上有各色各样骗人的鬼话,”马乔里兴致盎然地接茬说道。“你连真假都分辨不出来,我觉得你实在太幼稚了,奥蒂斯。” “噢,”奥蒂斯说,“也许是吧。可是,唉!像伯妮斯那样子说……” “是吗?”马乔里打了个哈欠。“她最近又发表了什么至理名言啦?” 好像没人知道。其实,伯妮斯最近一直在和她的缪斯[11]的情郎嬉戏,哪有工夫说什么让人回味无穷的名言。 “真的只是说说而已吗?”罗伯塔好奇地问。 伯妮斯迟疑了一阵。她知道自己此时该说句什么俏皮话,可在她表姐冰冷的目光下她彻底地无能为力了。 “我不知道,”她支支吾吾地说。 “别装了!”马乔里说。“承认了吧!” 伯妮斯看见沃伦的目光离开了他正在弹奏着的尤克里里琴[12],怀疑地集中到了她的身上。 “噢,我不知道!”她机械地重复道。她的脸颊已经绯红了。 “别装了!”马乔里再次说道。 “反击呀,伯妮斯,”奥蒂斯鼓动道。“告诉她说话得有分寸。” 伯妮斯又环顾了一下四周——她似乎无法摆脱沃伦的目光。 “我喜欢短头发,”她匆忙说道,就好像他刚问了她个问题似的,“我打算把我的长发剪掉。” “什么时候?”马乔里问。 “随便什么时候。” “事不宜迟,现在就办吧,”罗伯塔建议。 奥蒂斯一下子蹦了起来。 “好主意!”他喊道。“我们可以来它个夏日剪发派对。塞维尔旅馆的理发店,我记得你说过的。” 顷刻间,大家伙都行动了起来。伯妮斯的心扑扑直跳。 “什么?”她喘吁吁地说。 马乔里那分明又蔑视的声音越过众多的人头传了过来。 “别麻烦了——她会食言的!” “来呀,伯妮斯!”奥蒂斯喊道,他已经冲到了大门边。 四只眼睛——沃伦的和马乔里的——在那里盯着她,刺激她,挑衅她。她的内心里又来了阵剧烈的波动。 “好吧,”她飞快地说,“我无所谓的。” 经过了貌似永恒的一分钟之后,那个下午伯妮斯坐在沃伦的车上向市区进发,其他人坐在罗伯塔的车里尾随其后,此刻的伯妮斯感觉就像坐在囚车上赶赴断头台的玛丽·安托瓦内特[13]。她隐约地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有喊出这都是场误会。现在面对着整个世界的敌意,她只有双手死命捉住自己的头发去保卫它。然而就连这样她也做不到啊。甚至连想到她母亲的暴怒都无济于事。这是对她社交历练的一次终极考验;只有通过了这次考验她才能作为一个时尚女郎昂首阔步地走在星光大道上。 沃伦阴郁地沉默着,等他们到达了那家旅馆,他把车在路边停好,点头示意伯妮斯带他进去。罗伯塔车上的人们随后也欢笑着拥进了理发店。理发店里两块光秃秃的玻璃窗面对着大街。 伯妮斯站在路边看着店门口的招牌。塞维尔理发店。那其实就是个断头台,而执行人就是那个大理发师,他穿着件白大褂叼着根香烟,冷漠地靠在贵宾专座边上。他一定早已听说此事,他一定已经在那里等她一个礼拜了,就在那张常被人提起的不祥的椅子边上永恒地抽着香烟。他们会蒙住她的眼睛吗?不会,但他们会在她的脖颈上兜上块白布,以防她的鲜血——胡说——她的头发掉在她的衣服上。 “行了,伯妮斯,”沃伦匆匆说道。 她昂起下巴过了马路,推开了那扇旋转纱门,望也没有朝等在长椅上的骚动不安的人们望一眼,径直走向那个胖胖的大理发师。 “我想让你给我剪短发。” 理发师的嘴巴微微张开,嘴里的香烟落到了地板上。 “哎?” “我的头发——把它剪了!” 没有进一步的开场白,伯妮斯在高凳上坐下来。坐在她旁边位子上的一个男人转身朝她望了一眼,目光里既有激动也有好奇。一个理发师正在为每个月都来光顾的常客小威利·舒纳曼剪头发,可是一紧张就把他的发型破了相。坐在最末尾一张凳子上的欧莱利先生在用古凯尔特语发出有乐感的抱怨和呻吟,因为剃刀割破了他的脸。两个擦鞋匠瞪大了眼睛,急急忙忙地奔她的鞋而来。不,伯妮斯没工夫擦鞋。 店外,一个路人驻足观望;一对情侣也加入进去;半打小男孩的鼻子也冒了出来,玻璃窗把他们的小鼻子都挤扁了;几句闲言碎语乘着夏日的微风从纱门外飘了进来。 “看这姑娘的头发多长呀!” “你从哪里搞到那玩意的?那个长胡须的女士刚修完面。” 可伯妮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她唯一幸存的感官告诉她这个穿白大褂的男人正在接二连三地拿掉那些龟甲梳;他的手指在笨拙地摆弄着那些他不熟悉的发夹;她的头发,她那一头秀发,正在消失——她将再也无法感觉到那一头垂在她背后的深棕色的浓密长发。有那么一瞬她感觉自己都快要崩溃了,接着有一幅画面自动地来到了她的眼前——马乔里的嘴巴噘出个微露讥讽的微笑,就像是要说: “放弃吧,投降吧!你休想耍我,你这个小骗子。你看,你毫无希望了。” 伯妮斯汇聚起身上最后的一丝力量,她在白布下的拳头捏紧了,把眼睛奇怪地眯缝起来,她当时的这个样子在事情过去很久以后马乔里还常对人提起。 二十分钟后,理发师转了下她的椅子,让她对着镜子,看到自己被摧残得如此彻底,她不禁不寒而栗。她的头发本来不是鬈发,现在成了稀疏无力的一簇耷拉在她苍白的面孔两侧。真是奇丑无比——她知道会奇丑无比的。她的脸本来最可爱之处是如圣母般的纯洁。现在已经没有了,已经变得——可怕的平庸——不是做作;只是荒唐,就好像格林威治[14]的村民出门忘记戴眼镜了。 当她从椅子上爬下来时她想尽量表现出微笑——可怜是一场徒劳。她看见有两个姑娘交换了一下眼神;注意到马乔里的嘴形成了一个嘲讽度降低的弧线——沃伦的目光突然冷了下去。 “你们看,”——她的声音突然尴尬地哽咽了——“我完成了。” “是的,你——完成了,”沃伦表示同意。 “你们喜欢吗?” 有两三个人半心半意地说出“当然啰”,又是一阵尴尬的静默,接着马乔里飞快地转过身去像一条蛇似的向着沃伦盘旋而去。 “你愿意载我去干洗店吗?”她问。“晚饭前我必须去那里取条裙子。罗伯塔是直接回家的,她可以送其他人。” 沃伦茫然若失地注视着窗外很远处的某一点。接着他的视线在伯妮斯身上冰冷地稍做停留,随即转向了马乔里。 “非常乐意,”他缓缓说道。 六 直到晚饭前看见了姨妈那惊奇的目光,伯妮斯才完全理解了那个设在她身上的可恶的陷阱。 “天哪,伯妮斯!” “我把头发剪了,约瑟芬姨妈。” “怎么回事呀,我的孩子。” “你喜欢吗?” “怎么搞的呀,伯妮斯!” “我大概把你吓着了吧。” “没有,不过明天晚上戴约太太会怎么想呢?伯妮斯,你应该等到戴约家的舞会之后再剪的——如果你一定要剪短发的话你也该等一下呀。” “那是突然之间决定的,约瑟芬姨妈。反正,这跟戴约太太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呢?” “你不知道呀,孩子,”哈维太太喊道,“在周四俱乐部的最近一次聚会上她读了自己写的文章《青年一代的性格弱点》,对于短发问题她整整讲了15分钟呢。那是她最讨厌的东西。舞会可是为你和马乔里准备的!” “对不起。” “唉,伯妮斯,你母亲会怎么说呀?她会以为是我允许你这么做的。” “对不起。” 晚餐在痛苦中度过。她匆忙地用卷发钳做了下补救,结果只是烫伤了自己的手和头发。她看得出姨妈是又担心又难过,而她姨夫则不停地用伤心又敌视的声调说:“唉,真是的!”马乔里则异常安静地坐在饭桌前,脸上透出一丝微笑,一丝嘲讽的微笑。 那一夜终于过去了。有三个小伙子来拜访,马乔里和其中的一个出了门,伯妮斯和另外两个在一起过得又无聊又失败——等到10点半她爬上楼梯回她的房间时,她才舒心地叹了口气。这是怎样的一天呀! 等她换上了睡衣,门开了,马乔里走进来。 “伯妮斯,”她说,“我为戴约家的舞会感到非常抱歉。我发誓我把它忘了个干干净净。” “没事,”伯妮斯干脆地说。她站在镜子前,用梳子缓慢地梳着她的短发。 “我明天带你去市区,”马乔里继续说,“叫理发师帮你修一下,你看上去就会很漂亮的。我没有想到你会说到做到的。我真的很抱歉。” “噢,不要紧的!” “不过,明天就是你在这儿的最后一晚了,所以我想关系也不大。” 伯妮斯惊讶得止不住颤抖,看着马乔里把她的长发甩到肩头,然后再慢慢地将它卷成两条棕色的长辫子,直到在乳白的睡衣下的她看上去简直成了某个英格兰公主的精致逼真的肖像画。伯妮斯如醉如痴地看着辫子渐渐成形。在马乔里灵巧的手指下,它们如两条懒散的长蛇在缓慢地游移,同时还在闪闪发光——对伯妮斯来说,这份纪念品连同卷发钳和明天将会遭遇到的疑惑眼神将长久地保留在她的心里。她可以看见基·里斯·斯托达德,他喜欢她,设想他会以他哈佛的礼仪来对晚餐时坐在他旁边的人说伯妮斯不应该经常去看电影;她可以看见德雷考特·戴约和他母亲交流了一下眼神,接着就对她表现出道义上的同情。不过也许到明天一早戴约太太就会知道这个消息;也许就会来张冷冰冰的小便条告诉她别来参加晚会了——大家知道了是马乔里捉弄了她都会在背后嘲笑她的;她的美丽成为了一个自私姑娘的嫉妒心的牺牲品。蓦然,她在镜子前坐下来,牙齿咬住了脸颊的内侧。 “我喜欢这样子,”她的语气尽量表现出诚恳。“我觉得这也不错。” 马乔里笑了笑。 “看来还行。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千万别担心!” “我不担心。” “晚安,伯妮斯。” 可是当门关上时,伯妮斯突然灵机一动。她猛地跳了起来,攥紧了拳头,飞快又无声地冲到床边,从床下面拽出了她的行李箱。她将洗漱用品和一套换洗的衣物塞了进去,接着她又转向大衣箱,迅速地把两抽屉的内衣和夏天的衣裙丢进去。她的行动不发出一点声音,但非常迅速,只用了三刻钟的时间她就打点好了大衣箱,绑上了包装带,穿上了一套马乔里为她挑选出来的又新又漂亮的旅行装。 她坐在书桌前给哈维太太写了一封短笺,大致上勾勒了一下她不辞而别的原因。她封掉短笺,写上收信人,然后把它放在了枕头上。她看了看手表。一点钟有一班火车,她知道走到两个街区外的马波罗宾馆她就能叫到出租车了。 突然,她猛吸了一口气,眼睛里闪现出一种光芒,如果你是个察言观色的老手,就会不由地把这种光芒和她在理发店里的坚强表情联系起来——那应该就是由它发展而来的。以前在伯妮斯的脸上从未有过这种表情——它表示出某种重大的抉择。 她偷偷摸摸地走到书桌那边拿了样东西,然后把电灯全部关掉,静静地伫立在那里,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她轻轻地推开马乔里的房门,听见了她平静的呼吸声,看来在良心上她丝毫也没有感到不安。 现在她来到了她的床边,非常坚定也非常冷静。她快速行动起来。她俯下身去用手捉住了马乔里的一根辫子,顺藤摸瓜地一路摸到头皮处,然后手上松了一把,这样在睡梦中的那位就不会感觉到有人在扯她的头发,她把剪刀伸下去,一刀把它剪了。她手里握着辫子屏住了呼吸。马乔里在梦里说胡话呢。伯妮斯灵巧地把另一条辫子也剪掉,接着稍作停顿就快速地撤离了。她轻手轻脚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下楼打开了大门,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关上。她感到一种莫名的狂喜,她走出门廊,走进了月色里,手里沉重的行李如购物袋似的轻巧地晃动着。稍微走了几步她才发觉她的左手里还攥着那两条金色的辫子。她突如其来地大笑起来——为了不打搅这深夜的静谧,她不得不狠狠地咬紧了嘴。此刻,她正路过沃伦家,在一阵冲动之下她放下行李,将手里的辫子像根绳子似的扔进了他家的木门廊里,辫子轻声掉落在地上。她又哈哈大笑起来,这一次她没有强行克制住自己。 “乌拉,”她疯狂地大笑道,“掀掉自私鬼的头皮!” 接着,她拎起行李一溜小跑着奔入了月光下的街道。 姜向明 译 [1] 《圣经》中记载的一个通天塔,在建造过程中由于人们突然语言不通而中止。 [2] 海勒姆·约翰逊(1866—1945),美国著名的政客。 [3] 泰·科布(1886—1961),美国著名的棒球运动员。 [4] 美国威斯康星州中西部一城市。 [5] 安妮·费勒斯·约翰斯顿(1863—1931),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 [6] 栀子花很美但花期极短,所以是昙花一现的美人之意。 [7] 美国西南部一个州,与墨西哥接壤。 [8] 美国作家路易莎·奥尔科特1832年至1888年的代表作。 [9] 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英国唯美主义作家。 [10] shellshock,一战时出现的流行语,本意是指士兵的战争恐惧症。 [11] 希腊神话,掌管文艺、美术、音乐等的女神,这里指马乔里。 [12] 在夏威夷很受欢迎的一种小的四弦吉他型乐器。 [13] 玛丽·安托瓦内特(1755—1793),法国国王路易16的王后,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被推上了断头台。 [14] 美国康涅狄格州西南部长岛湾边的城市,靠近纽约州边界,是艺术家集聚之地。 /祝福礼/ 一 巴尔的摩车站又热又挤,在这个漫长又黏糊的时刻,洛伊斯被人挤到了发报台旁,一个长着大门牙的发报员在一遍又一遍地计算着一位大个子女士的电报字数,以确定这份电报到底是清白的49个字还是致命的51个字。 洛伊斯等待着,想到那个地址还不是很清楚,于是她从包里拿出那封信又读了一遍。 “亲爱的”:信是这样开头的——“我知道生活给了我它所能够给予的最大幸福。如果我能给你你向来所过的和谐生活——可是我不能,洛伊斯。我们不能结婚,我们又不能失去对方,不能让伟大的爱白白地浪费掉。 “我一直坐在这里,在昏暗的暮色中想了又想,我该去到哪里,我能真正忘记你吗,直到收到你的来信。去国外,也许,去意大利或西班牙漂泊一阵,把失去你的痛苦在旅行中打发掉,可那些比我们更古老更成熟的文明所留下的废墟也只能反映出我荒废了的心灵——就在此时你的信到了。 “最甜美、最勇敢的姑娘,如果你给我电报,我会在威明顿与你会合——直到那时,我会在这里等待,希望我对你的每一个遥远的梦想都会实现。 霍华德” 这封信她已读过无数次,以至于对每一个字眼她都无比熟悉,然而她依旧惊诧。在信里她发现了许多写信人的蛛丝马迹——他浓黑的眼睛里甜蜜与忧伤混合的目光,有时在他的话语里感觉到的热切而不安的兴奋,还有将她的头脑引入睡眠的他那梦幻般的气质。洛伊斯十九岁,很浪漫很好奇也很有勇气。 大个子女士和发报员终于在50个字上达成了妥协,洛伊斯拿了张白纸开始写电文。对于她那最终的决定她没有一丝的表露。 仅仅是命运——她想到——仅仅是在这个糟糕的世界上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胆怯是造成我举棋不定的唯一原因,那么我再也不会举棋不定了。那么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永远也不要遗憾。 发报员审视了她的电文: “今日抵达巴尔的摩,白天与我哥哥在一起,周三下午三点在威明顿碰头,爱你的洛伊斯。” “五十四美分,”发报员讨好地说。 永远不要遗憾——洛伊斯想到——永远不要遗憾…… 二 阳光透过树林照射到斑驳的草地上。在修道院丑陋的屋顶下,树木像高大而慵懒的女士,手里摇着羽毛扇在那里装腔作势、卖弄风情。树木像礼仪周全的管家,对着平静的大街小巷鞠躬致意。树木,山上两侧的树木,成片成线地散在四处,整个东马里兰到处都是树林,它们犹如大片黄土地边上的精致花边,构成了花丛中或杂草蔓生的庭院里的黑色透亮的背景。 有些树木非常年轻活跃,可是这个修道院里的树木则比修道院本身更苍老。按照真正的修道士的标准,这个修道院根本算不上古老。而且事实上,叫它修道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也并不正确,它只是一个神学院。反正在这里它就算是个修道院,尽管它有着维多利亚的建筑风格,有爱德华七世式样的装饰,甚至还有伍德罗·威尔逊[1]式样的标志性的、百年不倒的屋顶。 修道院后面是个农庄,六七个杂役修士在那里尽情挥洒血汗照顾着菜园子,他们的行动简直像在奔命。左边,在一排榆树后面,是一个不正规的棒球场。三个新手在那里欢快地追逐,气喘吁吁,第四个人在击球。前方,一只柔美的大钟每半小时鸣响一次,在彬彬有礼的树下,一大簇人形的黑色树叶飘落在纵横交错的道路上。 有些黑色的树叶带着多皱的面孔显得极其苍老,如同惊起的池水那最初的涟漪。还有些零星的中年树叶,他们穿着透露实情的袍子,从侧面看已开始显露出些微的不协调。他们拿着托马斯·阿奎那[2]、亨利·詹姆斯、梅西耶主教[3]和伊曼纽尔·康德的大部头著作,还有许多鼓鼓囊囊的笔记本,里面塞满上课用的讲义。 不过数量最多的还是年轻的树叶。十九岁的金发男孩们,他们表情严肃,态度勤勉;充满自信的近三十的男子,他们已经在世界各地教过五六年书了——这些人成百上千,来自马里兰、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和特拉华的城镇与乡村。 他们中有许多美国人,一些爱尔兰人,一些强硬的爱尔兰人,还有几个法国人、意大利人和波兰人,他们挽着臂膀三三两两或是排成长队地随意走过,平板的嘴角与沉思的下颌几乎成为他们在世界上的金字招牌——因为这里是耶稣会,那是五百年前由一个头脑顽固的士兵在西班牙建立起来的,他训练人们凝神屏气,举办沙龙,宣扬教义,签下合约,听命行事,不许议论…… 洛伊斯下了巴士,来到阳光下的大门边。她是个19岁的金发姑娘,聪明人不会把她的眼睛说成是绿色的。当才子们在街车上看见她,他们会忍不住拿出小小的铅笔头,在信封的背面费劲地捕捉她那倩影,或者是她那眉毛与眼睛配合的妙处。过后他们看着自己的成果,往往会发出一声悠远的叹息,然后把它撕个粉碎。 尽管洛伊斯穿着昂贵又得体的旅行服显得非常自信,她也没有怠慢去拍掉沾在衣服上的灰尘,可是走在道路中央的她还是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两侧。她的脸上充满了期待与渴望,然而那与参加普林斯顿或纽黑文大学的毕业舞会的女孩子们脸上荣耀的表情截然不同。不过,这里也没有什么毕业舞会,也许那也没什么关系。 她好奇他长得什么样,从他的相片她是否有可能了解他。相片里,那相片挂在家里她母亲的衣柜上方,他看上去相当年轻,面颊凹陷,一副可怜相,只有一张发育良好的嘴和一条不合身的见习修士长袍,那表明对于他的人生他已经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当然那时的他只有19岁,而现在已是36岁的人了——尽管一点也看不出来。在最近的快照里他有些发福了,头发也有点稀疏——可是在她心里对她哥哥的印象永远停留在那张大相片上,因此对他她总是觉得有一丝遗憾。对一个男人来说那是多么糟糕的生活啊!足足准备了17年,可到现在甚至还不是个牧师——那还要再等一年。 洛伊斯有个想法,如果她对一切都听其自然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显得相当阴郁。可是她要拼命效法那纯粹的阳光,即使她的大脑开裂,即使她的母亲神经衰弱发作,即使在她出奇地浪漫、好奇又勇敢的时候。毫无疑问,她的这个哥哥需要有人为他鼓气,他一定会得到鼓舞的,不管他本人愿不愿意。 当她走近那扇朴素又宽大的前门时,她看见一个男人突然从人群里脱身而出,提着长袍的下摆向她跑来。她注意到他在微笑,他看上去非常高大,而且——而且可以依赖。她停下脚步等在那里,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异常地加快。 “洛伊斯!”他喊道,她立刻就被拥入怀中。她忽然颤抖起来。 “洛伊斯!”他再次喊道,“天哪,真是太好了!我简直无法形容,洛伊斯,我是多么期待这一刻。天哪,洛伊斯,你真漂亮!” 洛伊斯猛吸了一口气。 他的声音尽管克制着,可是充满了活力的激荡,还有一种奇异的包容力,她原以为这种包容的个性在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有。 “我也太高兴了……基思。” 她脸红了,但是觉得快乐,因为她还是第一次直接叫他的名字。 “洛伊斯……洛伊斯……洛伊斯,”他吃惊地重复道。“小妹,我们进去一会儿,我帮你介绍一下院长,然后我们就走。我有许多话要跟你说。” 他的声音变得更加低沉。“妈妈好吗?” 她看了他一小会儿,接着说出了她本不想说的话,那正是她一心想要回避的话呀。 “哦,基思……她……她不断地往坏的方向发展,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 他缓缓点头,好像他都明白。 “神经质,算了……你以后再告诉我详情吧。现在……” 她置身于一间有一张大书桌的小书房里,对着一个矮小、快乐、白发的牧师说着话,她的手在牧师手掌里停留了数秒钟。 “这就是洛伊斯呀!” 他说得就像他早就听说过她的芳名。 他请她坐下。 另外两个牧师也热情地走过来与她握手,还称呼她为“基思的小妹妹”,对这样的称呼她一点都不在意。 他们看上去都是如此镇定,她原以为他们都是相当害羞,至少是有些保守的。他们间的一些玩笑她不甚明了,然而这样的笑话似乎使得大家都很开心,矮小的院长大人还把他们三人称为“阴沉的老和尚”,这样的戏谑她蛮欣赏,因为他们当然不是和尚。她来了个闪电般的灵感,他们都特别喜欢基思——因为院长大人直接叫他“基思”,而另外一位牧师在说话时一直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接着她又与他们握手,并答应过会儿就回来吃冰淇淋,她一直在微笑,心里也觉得莫名的幸福……她告诉自己那是因为能够把自己介绍给大家基思是那么的开心。 接着她和基思挽着手臂在一条小径上漫步,他告诉她院长大人是绝对难得的一个人物。 “洛伊斯,”他突然说道,“在开始其他话题之前我想先告诉你,你能够来到这里对我意味着如此之多。我觉得……你真是太好了。我知道你一直过着多么愉快的生活。” 洛伊斯猛吸了一口气。她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当初她是这么设想这次来巴尔的摩的炎热旅程的,与一个朋友过上一夜,然后去见见她的哥哥,她不由自主地感觉到相当纯洁,她希望他不是个傲慢的家伙,不会因自己没有早些去看他而怀恨在心——可是与他漫步在树林下,一切都显得如此可爱,如此出人意料的幸福。 “哦,基思,”她急忙说道,“你知道我简直不能再多等一天了。我在五岁的时候见过你,不过我当然不记得了,没有好好地见过我唯一的哥哥,你叫我怎么过日子啊?” “你真是太好了,洛伊斯,”他重复道。 洛伊斯脸红了——他确实有个性。 “我要你把你的一切都告诉我,”他停顿了一会儿,说道。“当然我知道你和母亲在欧洲生活了14年的大致情况,那时候我们都很担心,洛伊斯,当你得了肺炎不能和母亲一同过来……嗯,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嗯,我在报纸上看见你的名字,不过这些都令人很不满意。我还不了解你,洛伊斯。” 她发觉自己在分析他的性格,就像她遇见每个人都会这样做的那样。她想那种感觉——亲密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他不断叫她的名字勾起的。他叫她名字的口气就好像他喜欢这个名字,就好像这名字对他有着特殊的意义。 “那时你还在上学,”他继续说道。 “是的,在法明顿。妈妈想让我去修女院……可我不想去。” 她乜斜地瞥了他一眼,看他会不会讨厌她这么说。 可他只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国外有很多修女院,对吧?” “是啊……基思,但是那里的修女院不一样。这里即使是最好的修女院里,也会有不少普通的女孩子。” 他再次点点头。 “是的,”他赞同道,“应该是的,我也知道你的感觉。一开始,这地方让我很着恼,洛伊斯,不过这话除了你,我不会跟任何人提的。我们都是相当敏感的人,你和我,对这种事都相当敏感。” “你的意思是指这里的男人吗?” “是的,当然有些人是很好的,就像我经常打交道的那些人,可还有其他人。比如,有个人叫里根……我恨这个家伙,可现在他几乎成为我最要好的朋友了。一个性格很有意思的人,洛伊斯。你以后会和他见面的。他是那种你在与人吵架时希望有他在身边的人。” 洛伊斯想到基思正是她在与人吵架时希望有他在身边的那种人。 “你一开始……你一开始怎么会决定要这么做的?”她非常害羞地问道,“我是指到这个地方来。当然妈妈告诉了我那个普尔曼卧式火车的事情。” “哦,那件事……”他看上去很烦恼。 “说说吧。我喜欢听你自己说。” “哦,那不值一提,除了那件你也许已经知道的事。那是在晚上,我已经坐了一整天的车,想到……想到无数事情,洛伊斯,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有个人坐在我对面,感觉他已经在那里坐了有一会儿了,我模糊地感觉到他也是个旅行者。突然他向我靠过来,我听见了他的声音:‘我希望你成为一个牧师,那就是我希望的。’接着,我从座位上跳起来,嘴里喊道,‘哦,我的天,不要那样对我!’……在大约20个人面前我真是丢人现眼啊,你明白吗,我对面根本就没有坐着人。一个礼拜后,我去了费城的耶稣学院,我几乎是手脚并用地爬上院长室的最后一级台阶的。” 再次出现沉默,洛伊斯看见她哥哥的目光有些茫然,他那心不在焉的目光正注视着外面阳光下的田野。她被他声音里的律动以及结束谈话时萦绕在他身上的那种突然的沉默所打动。 她现在注意到他的眼睛和她的如出一辙,缺少了一点绿色,而他的嘴巴要比那张照片上温柔许多,真的——还是最近他的脸长得温柔了呢?就在头顶中央他开始有了秃发,她不知道那是不是因为他经常戴帽子的缘故。男人开始谢顶而又没人在乎,看来真是件糟糕透顶的事。 “你小时候就……虔诚吗,基思?”她问。“你懂我的意思。你信教吗?请原谅我问这些私人的问题。” “信的,”他说,目光依然茫然。他的目光越来越迷离,她觉得那和他的专注目光一样是他个性里很大的一部分。“信的,我是这么认为的,在我……清醒的时候。” 洛伊斯微微有些战栗。 “你那时喝酒吗?” 他点点头。 “我当时正一个劲地把事情弄得乱七八糟。”他微笑着转过头来,用灰色的眼睛看着她,改变了话题。 “小妹,跟我说说妈妈的事。我知道让你跟她住在一起实在是太难为你了,尤其是在最近。我知道你做出了很多牺牲,也忍受了许多,我要你知道在我心里你有多美好。我觉得,洛伊斯,在那里你其实是代表了我们两个人。” 洛伊斯马上想到她并没有做出多大的牺牲,直到最近她还一直在回避她那神经衰弱的、半瘫痪的母亲。 “年轻人不该成为老年人的牺牲品,基思,”她坚定地说。 “我知道,”他叹息道,“你不应该把重担都往自己肩上挑,小妹。我要是能在那里帮你就好了。” 她看到他的回答如此之快,立刻明白了他的这种表现所反映出来的性格。他是个可爱的人。她的思想开小差了,接着她用一句奇怪的话打破了沉默。 “温柔是残酷的,”她突然说道。 “什么?” “没什么,”她迷惑地否认。“我不知不觉地说出口来了。我想起了一件事……想起和一个叫弗来迪·凯波尔的人的一次对话。” “莫里·凯波尔的兄弟?” “是的,”她说,对他认识莫里·凯波尔觉得很吃惊。然而那根本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嗯,他和我在几个礼拜前谈论到了温柔。哦,我不知道……我提到了一个叫霍华德的男人……这个我认识的男人是温柔的,他不同意,我们开始讨论什么是男人的温柔。他一再说我对温柔的理解是一种伤感的柔情,可我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然而我不知道该怎样来确切地说明。我现在明白了。我的意思与他说的刚好相反。我想真正的温柔是一种残酷……和力量。” 基思点点头。 “我懂你的意思。我认识几个有这种品质的年迈的牧师。” “我说的是年轻人,”她没好气地说。 “哦!” 他们来到了现在已空无一人的棒球场,他向她指了指一张木头的长凳,自己则摊开四肢躺倒在草坪上。 “那些年轻人在这里开心吗,基思?” “他们看上去难道不开心吗,洛伊斯?” “我想他们应该开心的,可是那些年轻人,我们刚才碰到的那两个……他们怎样……他们是否……” “他们是否签约了?”他笑道。“没有,不过他们下个月就要签了。” “永久性的?” “是的……除非他们的身体或精神崩溃。当然像我们这样严格的纪律有许多人会中途退出的。” “可是那些小伙子。他们会放弃外界的大好机会吗……就像你那样?” 他点点头。 “有些人会的。” “可是,基思,他们并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他们对那些他们将失去的经验根本一无所知。” “是的,我想是的。” “这看来不公平。首先,生活使他们觉得有些恐惧。他们都是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来到这里了吗?” “不是,他们中有些人很见过一些世面,曾经也有过相当狂野的生活……比如说,里根。” “我认为那种人比较好,”她沉思地说,“那种见识过生活的人。” “不对,”基思热切地说,“我不认为见过世面会教给人们与人交流的经验。我认识的一些最见多识广的人却是绝对的固步自封。那些改头换面的新教徒是些以思路偏狭而恶名远扬的人。你不这么认为吗,洛伊斯?” 她点点头,还在沉思,他继续说道: “我是这么看的,当一个弱者走向另一个弱者,他们寻求的并不是帮助,而是一种共同的罪恶感,洛伊斯。在你出生后,母亲开始出现神经衰弱,她常常跑到某个康斯托克夫人那里与她一同哭泣。主啊,那常常令我颤抖。她说那使她得到了安慰,可怜的老母亲。不,我一点也不认为为了帮助别人你就必须暴露自己的弱点。真正的帮助来自于一个你所尊敬的比你更为坚强的人。他们的同情要来得强烈得多,因为它是无私的。” “可是人们需要人性的关怀,”洛伊斯反对道。“他们想要感受别人的彷徨无助。” “洛伊斯,在他们的内心,他们想感觉的是别人的软弱。那就是他们所谓的人性。 “在这个古老的修道院里,洛伊斯,”他微笑着继续说道,“他们首先想做的是使我们自觉自愿地交出我们的自我怜悯与骄傲。他们让我们去擦地板……诸如此类的事情。好像是这么个意思,通过失去生活来拯救生活。你看,我们似乎这么认为,一个人身上人性的东西越少,就是你所谓的人性,他就越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性的仆人。我们还把这条原则贯彻到死。当我们中有人去世时,他的家人甚至得不到遗体。他就被埋在这里,与成千上万的人一起被埋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木十字架下面。” 他的音调突然变了,他看着她,灰色的眼睛里有了明亮的光芒。 “可是在一个人的心里总会有些往事令他无法忘怀啊……其中之一就是我实在太喜欢我的小妹妹了。” 在突如其来的冲动中她跪在了他的身旁,向他俯过身去,吻了他的前额。 “你是残酷的,基思,”她说,“为此我爱你……你也是温柔的。” 三 回到会客室,洛伊斯又遇见六七个与基思特别要好的朋友。其中有个年轻人叫贾维斯,皮肤很白,长得很精致,她知道他一定是家乡那个年老的贾维斯太太的孙子,她在心里对这个苦行僧和他那一对放纵的舅舅做了番比较。 还有个刀疤脸的里根,他总是用刺人的专注目光跟随着她,而他看着基思的眼神又往往接近于崇拜。她明白了基思那句“与人吵架时在你身边的一个好人”的含义。 他是传教士类型的人——她模糊地想到——在中国或其他地方。 “我希望基思的妹妹能向我们展示一下什么叫希米舞,”一个青年人咧开大嘴笑着说道。 洛伊斯笑起来。 “我担心院长大人会叫我去大门口跳希米舞。而且,对跳舞我一点都不内行。” “我相信这种舞蹈对杰米的灵魂也没多大好处,”基思严肃地说。“他喜欢琢磨像希米舞这类的东西。现在正开始流行……玛嬉喜舞[4],对吗,杰米?……在他刚进修道院的时候,这种事情折磨了他整整一年。你没看到他那时削土豆皮的样子,伸着手臂抱住铅桶,脚上跳着反宗教的舞步。” 大家都笑起来,洛伊斯也加入其中。 “一位来这里望弥撒的老太太给了基思这个冰淇淋,”贾维斯在笑声的掩护下低声说道,“因为她听说你来了。这真太好了,是吧?” 洛伊斯眼睛里已是泪珠滚滚。 四 接下来半小时的礼拜仪式突然使一切都走了样。洛伊斯已经有好多年没参加过祝福礼了,首先她被中心有个白点闪亮的圣体匣震惊,空气里有浓厚沉重的熏香味,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照着头顶上的圣弗朗西斯·泽维尔[5],温暖的红光停留在站在她前面的牧师的长袍上,然而当她听见第一句“哦,救赎之牺牲[6]”时,她的灵魂突然感觉到无比沉重。基思在她右边,年轻的贾维斯在她左边,她用不安的目光偷偷地注视着他们俩。 我这是怎么啦?她烦躁地想到。 她又看了看他们。在他们的身影中是否有某种她以前没有注意到的冷酷——苍白的嘴巴、异常凝固的眼神?她微微地颤抖,他们看上去就像死人。 她觉得她的灵魂突然撤离了基思。这是她的哥哥——这个,这个不自然的人。她意识到自己差点要笑出来了。 “我是怎么回事呀?” 她揉了下眼睛,沉重感在加剧。熏香味使她头晕,唱诗班里一个男高音零乱而刺耳的音调如嘶鸣的石笔在她耳边摩擦。她觉得坐立不安,抬起手来撩了一下前额上的头发,发觉已经湿了。 “这里真热,真热得见鬼。” 她再次压制住想笑的欲望,接着她心头的沉重忽然转变为冰冷的恐惧……那是因为圣坛上的蜡烛。它完全错了——错了。为什么没人看出来呢?蜡烛里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从蜡烛里冒出来,在它上面形成了形状。 她努力压制住她那加剧的恐慌,告诉自己那不过是蜡烛芯罢了。如果烛芯不是笔直的,那就是蜡烛造成的效果——可那不是蜡烛的效果!一种力量以非常的速度在她内心集聚,一种巨大的、同化的力量,它来自每一种感觉,来自她头脑里的每一个角落。当这种力量从她内心里汹涌而来,她感觉到一种可怕的、极度的反感。她把手臂缩了进来,尽量远离基思和贾维斯。 那蜡烛里有什么东西……她的身子向前俯去——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向它走过去——没人注意到吗?……没有吗? “哎唷!” 她觉得身旁有了一个空间,直觉告诉她贾维斯非常突然地喘了口气坐下来了……接着她跪下来,与此同时牧师缓慢地将闪亮的圣体匣拿离了圣坛,她的耳朵里听见一阵匆忙的吵闹声——撞击的钟声如同榔头在敲击……接着在一个短暂而永恒的时刻,她的心里掀起一阵巨大的波涛——那是一声呼喊,如海浪拍击…… 她在呼喊,觉得自己是在呼唤基思,她的嘴唇做出这个名字的形状,然而声音却发不出来。 “基思!哦,我的天!基思!” 她突然意识到一种崭新的存在,外部的存在,就在她面前,在温暖的红光中得到了圆满的表现。她立刻明白了。那是因为圣弗朗西斯·泽维尔的彩窗。她的心思抓住了这点,终于贴近了它,她觉得自己在不停地呼喊,如此虚弱的呼喊——基思……基思! 接着在一片宁静中传来一个声音: “颂扬我主。” 回应的隆隆声渐次响起,沉重地回荡在教堂中。 “颂扬我主。” 她的心中一下子歌唱起这个句子来,熏香在空气中神秘地萦绕,带来了甜美的安宁,圣坛上的蜡烛熄灭了。 “颂扬我主的圣名。” “颂扬我主的圣名。” 一切都陷入旋转的迷雾中。她发出一个既像叹息又像呼喊的声音,她的身体摇晃着向后倒下去,正好被基思连忙伸出来的手臂接住。 五 “安静地躺会儿,小妹。” 她再次闭上眼睛。她躺在外面的草坪上,以基思的手臂当枕头,里根用一条冷毛巾轻抹她的额头。 “我没事,”她轻声说道。 “我知道,不过再多躺一会儿。里面太热了。贾维斯也感觉到了。” 里根又小心地用毛巾擦她的头,她笑了起来。 “我没事,”她再次说道。 尽管她的心里填满了温暖与安宁,她还是觉得一种奇怪的伤心与折磨,就像有人把她赤裸的灵魂捧在手中嘲笑。 六 半小时后,她靠在基思的手臂上走过漫长的中央大道,向着大门口走去。 “如此短暂的一个下午,”他叹息道,“我很抱歉你不舒服了,洛伊斯。” “基思,我现在感觉很好,真的。我希望你不要担心。” “可怜的小妹妹。我没想到经过了炎热的旅行之后对你来说祝福礼是个过于冗长的仪式了。” 她开心地笑了起来。 “我想实际上是我不太习惯这个祝福礼。做弥撒已经是我履行宗教仪式的极限了。” 她停顿了一会,接着飞快地说道: “我不想叫你吃惊,基思,可我无法告诉你做一个天主教徒是多么的……多么的不便。它真的看来已经不合适了。说到道德,我认识几个信天主教的孩子,他们的行为却最最放荡。而那些最最聪明的孩子……我是指那些阅读了很多也思考了很多的孩子,他们又似乎不再相信任何东西。” “再说下去。巴士要再过半小时才来呢。” 他们在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来。 “比如说杰拉德·卡特,他出版了一本小说。人家提到灵魂不朽时他一定会大呼小叫的。还有霍华……嗯,他是我最近了解得比较多的另一个人,是哈佛大学的联谊会会员[7],他说没有一个知识分子会相信超自然的基督教,尽管他又说基督是一个了不起的社会主义者。我的话让你吃惊了吗?” 她突然停下了话头。 基思微笑着。 “你无法使一个修士吃惊的。他可是对吃惊免疫的专业人士。” “好吧,”她继续道,“我就说这些了。它显得那么……那么狭隘。比如说那些神学院。天主教徒不会明白世上有着更多的自由……比如节育措施。” 基思微微哆嗦了一下,你几乎无法察觉,可是洛伊斯注意到了。 “哦,”她飞快地说道,“现如今大家无所不谈、百无禁忌。” “也许这样更好。” “哦,是的,这样好多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些,基思。我就想告诉你为什么我现在对这些都有一点……冷漠。” “我不吃惊,洛伊斯。我比你想的更有理解力。我们都经历过那种时刻。可我知道这一切都会克服的,小妹。因为我们都有那种信念的天赋,你和我,它会把我们带出困境的。” 他说着站了起来,他们又沿着小路走了下去。 “我希望你有时能为我祈祷,洛伊斯。我想你的祈祷应该就是我所需要的。因为我觉得在这个短短的数小时里我们已经彼此相当了解了。” 她的目光里突然有了光彩。 “哦,是的,确实是的!”她喊道。“我觉得现在你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来得更加亲近。” 他突然停下脚步,指了指路边。 “我们可以……就一小会儿……” 那里有一座圣母怜子像,在一块半圆形的岩石上雕刻着与真人同样大小的圣母马利亚。 带着一丝忸怩,她也在他身旁跪了下来,试着做了一次失败的祈祷。 他站起来时她的祈祷还只完成了一半。他再次挽起她的手臂。 “为了我们今天的相聚,我想要感谢她,”他单纯地说道。 洛伊斯忽然觉得喉咙哽咽了,她想告诉他这次相聚对她来说也一样意义重大。可她不知道该怎样说。 “我会永远记住这个,”他继续说道,声音有一丝颤抖——“这个与你一起渡过的夏日。那就是我所期待的。你就和我期待的一样好,洛伊斯。” “我实在太高兴了,基思。” “你知道吗,在你很小的时候他们经常把你的快照寄给我看,开始你还是个小娃娃,后来成了个穿着短袜提着小桶和小铲子在沙滩上玩耍的孩子,然后突然间又变成为一个长着一对好奇又纯净的眼睛的聪明的小姑娘……我常常梦见你。一个男人必须有个亲人来让他思念。我觉得,洛伊斯,我想亲近的正是你那颗洁白纤细的灵魂……即使生活充满了无聊的喧嚣,即使对上帝做出的每一种智慧的分析都成为最彻底的嘲讽,即使欲望、爱情等等东西都来到我面前说:‘看着我!明白吗,我就是生活。你怎么能对我不理不睬的!’不论这些幻影怎样来引诱我,洛伊斯,我总能看见你那婴儿般的心灵在我的前方飞翔,它是如此的轻巧,如此明净又如此神奇。” 洛伊斯温柔地哭泣着。他们走到了大门口,她把肘子搁在门上,接着又用力地揉了下眼睛。 “后来,小妹,有一回你病了,我跪了整整一个晚上祈祷上帝为了我救救你——因为我那时就知道我有多么需要你;是上帝教导了我该需求些什么。我想知道你与我一同呼吸,一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看见你长大了,看见你那洁白天真的眼眸变成为一团火焰,看见它的光芒照亮了别人软弱的灵魂。那时候我希望有一天能把你的孩子抱在膝头,听见他们把我这个古怪的老修士叫做基思舅舅。” 他一边说着一边似乎要笑出来。 “哦,洛伊斯,洛伊斯,我乞求上帝给我更多。我渴望你给我写信,渴望来到你的桌边陪伴。我的渴望是如此之多,洛伊斯,亲爱的。” “你真让我感动,基思,”她呜咽道,“你知道的,告诉我你知道的。哦,我像个小孩子,可我觉得你不会这个样子的,而我……哦,基思……基思……” 他握起她的手轻轻地拍着。 “巴士来了。你会再到这里来的,对吗?” 她的手抚摸着他的脸颊,接着把他的头按下来,把她那沾湿泪水的面孔贴了上去。 “哦,基思,我的哥哥,终有一天我会把心里的话告诉你的……” 他把她扶上了车,看着她放下手绢勇敢地朝他微笑。司机轻踏油门,巴士开走了。一团浓厚的尘土扬起,她就这样走了。 他在路边站了一会儿,手放在门柱上,嘴唇轻启地微笑着。 “洛伊斯,”他用一种神秘的语调大声说道,“洛伊斯,洛伊斯。” 后来,几个路过的见习修士看见他跪在圣母像前,过会儿他们回来时看见他依然跪在那里。他一直跪在那里直到暮色降临,直到头上的树叶开始多礼地聒噪,直到蟋蟀在幽暗的草地上唱起它们那沉重的歌谣。 七 巴尔的摩车站电报房的主管露着龅牙对着他的副手吹了声响亮的口哨。 “啥事情?” “看见那个女孩吗……不是,是那个面纱上点缀有大黑点的漂亮女孩。太迟了……她已经走掉了。你错过了。” “她怎么了?” “没什么。她长得实在是俊。她昨天来这里发了封电报,让某个家伙在某个地方和她会面。就在一分钟前她又拿着一份写好了的电报来到这里,她站在那儿打算把电报交给我,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改变了主意,接着就把那份电报撕了个粉碎。” “嗯。” 主管走出柜台,从地板上捡起两片碎纸,随意地把它们拼在了一起。副手转过头去看着这份电报,边看边下意识地计算着字数。一共只有13个字。 “这就算永别了。我建议去意大利。洛伊斯” “撕碎了,嗯?”副手说道。 姜向明 译 [1]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美国总统。 [2] 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意大利圣多明尼克教派僧侣,著有《神学大全》。 [3] 梅西耶主教(1851—1926),比利时神学家、宗教领袖。 [4] 一种类似于二步舞的巴西舞蹈。 [5] 圣弗朗西斯·泽维尔(1506—1552),西班牙传教士,耶稣会的创建人之一。 [6] 原文为拉丁语。 [7] 一种荣誉团体,成立于1776年,由大学学生和毕业生组成,其入选的会员要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戴利林波的堕落/ 一 在千禧年到来时会有某个博学的天才为普天下每个失意的青年写一本书。这本书会有像蒙田的随笔或塞缪尔·巴特勒的笔记那样的风格——还有一点托尔斯泰和马库斯·奥里利乌斯[1]的味道。这本书既不愉悦也不欢快,可是字里行间充满了动人的幽默。因为一流的头脑是不会非常强烈地相信任何事物的,除非他们亲身经历过,所以说这本书的价值纯粹是相对的……任何三十出头的人都会认为这本书是“沉闷的”。 这篇序言开启了一个青年人的故事,他和你我一样,生活在这本书诞生之前的年代。 二 许多像布莱恩·戴利林波这样一代的人由青春期混进了号角辉煌的盛年。布莱恩在德国人撤退的战线后面大出了一把风头,靠的是刘易斯机枪与历时九天的乘胜追击,如此幸运的胜利或时下流行的热情使他获得了无数勋章,等他回到美国时他已被视为是仅次于珀兴将军[2]和约克中士[3]的重要人物。这真是有趣。他那个州的州长、一个前议员,还有一个市民代表团在霍波肯港口给了他慷慨的微笑与“上帝保佑你”;新闻记者与摄影记者竞相对他说着“劳驾你”和“拜托你”;回到家乡许多老女人在听了他的故事后眼圈都会发红,还有许多女孩不太记得他了,因为他父亲的生意在1912年破产了! 可是喧嚣过后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寄宿在市长家有一个多月了,所有的财产也只剩下了14美元,而那“在本州的史册与年鉴中万古长青的名字”也依然默默无闻地在那里万古长青。 一天早上日上三竿他还赖在床上,听见楼上的女仆和厨子就在他房门外聊天。女仆说霍金斯太太,也就是市长夫人,已经整整一个礼拜都在费力地暗示要戴利林波搬出这里。11点钟,在忍无可忍的困惑中他出去了,并吩咐把他的行李送到毕比夫人的寄宿舍。 当时的戴利林波是23岁,此前也从未有过任何工作经历。他父亲供他读了两年州立大学,就在他乘胜追击德国鬼子的时候撒手人寰,身后留下一些维多利亚中期的家具和一小盒折起来的纸片,打开来才知道原来是些杂货的账单。年轻的戴利林波有一双充满热情的灰色眼睛,一个灵活的头脑常常把部队里的心理医师逗乐,还有能预测未来的本事——不论那未来是什么东西,总是能冷静地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可是当他意识到必须马上去工作时,所有的这些本事却没能抑制住他那一声倔强的最后叹息。 下午一二点钟的时候,他走进了塞隆·吉·麦西的办公室,此人拥有本城最大的杂货批发店。心宽体胖、欣欣向荣、愉快却又缺乏幽默地微笑着的塞隆·吉·麦西热情地接待了他。 “哦……你好吗,布莱恩?有什么事吗?” 对戴利林波来说,此刻他被自己即将做出的坦白弄得万分紧张,他说出口来的话听上去就像是个阿拉伯叫花子在乞求施舍时发出的哀鸣。 “嗯……是工作的问题。”(无论如何,这个“工作的问题”似乎比一份“单纯的工作”要包含更多的内容。) “工作?”一阵几乎无法察觉的微风吹过麦西先生的脸庞。 “你瞧,麦西先生,”戴利林波接着说道,“我觉得自己在虚度时光。我想着手做点事情。大约在一个月前我有过几次机会,可现在好像都……失去了……” “哦,”麦西先生打断道,“是什么样的机会呢?” “嗯,一开始州长说政府里有个什么空缺。有段时间我期待着这个职位,可后来听说他把它给了艾伦·格莱格,你知道的,就是吉·皮·格莱格的儿子。他像是忘了答应过我的事……也许只是说说而已。” “对那样的机会你该有所行动的。” “后来又有工程派遣的活,可他们要求必须有水力学的知识,所以他们也不能雇佣我,除非我自理生活费。” “你大学只上了一年吗?” “两年。可我没上过任何科学或数学课。恩,那天部队游行的时候,彼德·乔丹先生说他的店里有个空缺。今天我去了那里,发觉那原来是个有点像巡视员的位子……接着我想到你曾经说过……”他停顿了一下,为了让老头接过他的话头,可是只见他微微地摇头,只能继续道,“有一个位子,于是我就过来找你了。” “有过一个位子的,”麦西先生勉强承认,“可我们已经把它填上了。”他又清了清喉咙。“你等了太长时间。” “是的,看来是的。可大家都对我说不用急……而且我得到的机会又特别多。” 麦西先生就现代的机会给他上了一课,这些戴利林波以前从来也没有想到过。 “你有过做生意的经验吗?” “有两个夏天我在一家牧场做过牛仔。” “哦,这样啊,”麦西先生巧妙地表达了他对这个答复的鄙视,接着说道,“你觉得自己该拿多少钱呢?” “我不知道。” “好吧,布莱恩,说实话,我是想尽量给你个机会。” 戴利林波点点头。 “你的薪水不会很高。你必须首先掌握库存,接下来就到办公室里工作一段时间,然后你就能进入管理层了。你什么时候能开始呢?” “明天怎么样?” “好啊。到仓库里的汉森先生那里报到,他会带你的。” 他一直定睛注视着戴利林波,直到后者意识到这场面试已经结束,终于尴尬地站了起来。 “哦,麦西先生,我真的非常感激你。” “没事,我很乐意帮助你,布莱恩。” 犹豫了一会儿后,戴利林波走出了办公室。他的前额已经沁出了汗水,虽然房间里其实并不热。 “见什么鬼我要去感谢这个王八蛋?”他咕哝道。 三 第二天早上,汉森先生冷冰冰地告诉他每天早上必须7点钟敲卡,然后把他交给一个叫查利·摩尔的工人,由此人指导他。 查利26岁,身上有股微弱的麝香味,经常被误认为是魔鬼的气味。不用心理医师也能知道他随随便便地混进了放纵与懒散之中,就如他随便地混入了生活一样,此刻他又打算再混出来。他肤色苍白,衣服上有烟臭味;喜欢看些粗俗的演出,喜欢打台球,喜欢罗伯特·瑟维斯[4],不是在回味上一次的刺激就是在寻找下一次的目标。在他更为年轻的时候,他对各种花哨的领带感兴趣,现在这种兴趣就像他的活力一般褪色了,这点表现在他现在只戴淡紫色的领带和老气的灰领。如今的查利只能在那里无力地挣扎,面对中产阶级底层不断加剧的在肉体、精神与道德上的贫血,他的挣扎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第一天早上,他就靠在一排装满粮食的纸板箱上伸懒腰,小心翼翼地跨越了塞隆·吉·麦西公司的清规戒律。 “这个抠门的地方。我的天!看看我可怜的收入。再过几个月我就甩手走人了。见鬼!和这帮混账怎么呆得下去!” 有多少查利·摩尔们都在盘算着下个月换工作呀。他们一辈子可能就换过那么一两次工作,然后就坐在那里拿以前的工作和现在的做比较,结果总是对后者充满了无尽的鄙视。 “你拿多少呢?”戴利林波好奇地问道。 “我?我拿60块。”口气相当不逊。 “一开始就是60吗?” “我?不是,开始是35。老板告诉我只要我学会了库存管理就让我晋升。他对谁都是这么说的。” “你在这里多久了?”受到打击的戴利林波无精打采地问道。 “我?四年了。也是最后一年了,我发誓。” 戴利林波非常讨厌仓库检查员的存在,就像他讨厌考勤卡一样,可是因为禁止抽烟的规定,他几乎一到这里就注定要和此人打交道。这条规定简直就是他的肉中刺。他已经习惯了每天早晨来上三四支,一连三天的忍耐之后,他跟着查利·摩尔绕到后楼梯爬上了一个小阳台,在那里舒舒服服地吞云吐雾。可是好景不长。在第二个礼拜的一天,检查员在楼梯的一个角落里遇上了他,当时正值他从楼梯上下来。检查员严肃地警告他下次再发觉就要向麦西先生汇报。戴利林波觉得自己就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 他终于看到了可恶的真相。有不少地下室里的“穴居人”就为了每个月的60块钱已经在那里干了十年甚至十五年,他们在那里摇晃滚筒,在潮湿的石灰墙走道上搬运箱子,每天7点到5点半迷失在那会发出回声的鬼魅般的世界里,就像他一样,每个月还会被迫几次加班到晚上9点钟。 到了第一个月的月底,他排队领取他那40块钱的工资。为了生计——为了吃喝,为了有睡觉的地方,还为了要抽烟——他当掉了一只香烟盒子和一副望远镜。总之,那是一种勉强得以维持的生活;因为对赚钱的方式方法完全是个门外汉,所以面对第二个月一成不变的收入他发出了不平之鸣。 “如果你跟老麦西沾亲带故,也许他会给你提薪,”查利给出了泄气的回答。“不过我是到这里做了近两年才加了点工资的。” “我可要活下去呀,”戴利林波直截了当地说道。“如果我去做铁路工人会拿得更多,可是老天,我想要在一个有晋升机会的地方工作。” 查利怀疑地摇了摇头,麦西先生第二天的答复也同样地不尽人意。 就在下班前一点戴利林波去了他的办公室。 “麦西先生,我想跟你谈谈。” “哦……是嘛。”还是那个缺乏幽默感的微笑。声音里还有一丝不满。 “我想跟你谈加工资的事。” 麦西先生点点头。 “好吧,”他疑惑地说道,“我不太清楚你在做什么工作。我会向汉森先生了解一下的。” 对戴利林波的工作他当然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戴利林波心里也明白这点。 “我在仓库工作……而且,先生,我也想知道我还要在那里工作多长时间。” “哦……这个不好说。要掌握库存管理当然要花些时间的。” “你一开始说好两个月的。” “是的。好吧,我会跟汉森先生说的。” 戴利林波犹豫地停顿了一下。 “谢谢你,先生。” 两天后他带着库存统计表再次出现在办公室里,那是会计海塞先生问他要的。海塞先生正在埋头工作,戴利林波等在那里,随手翻起了放在财务台子上的账簿。 无意中他翻到了某一页——在这页上他看见了自己的名字——原来那是一份工资清单: 戴利林波 戴明 多纳赫 埃弗雷特 他的目光停了下来—— 埃弗雷特......................$60 也就是说汤姆·埃弗雷特,麦西先生那个无能的侄子,一上来就拿60块——而且在捆包间只做了三个礼拜就进办公室了。 原来如此啊!看来他只能坐在那里看着许许多多的人后来居上:儿子、侄子、亲朋好友的子女,也不管他们的能力大小,与此同时他为生活所迫只能砸锅卖铁,只能忍受那句“让你进入管理层”在他的眼前戏弄,只能在库存记录中消耗着自己的宏伟目标:“我会弄明白的;我会好好学习的。”到了40岁,他也许会像老海塞一般做个会计,像海塞一样疲惫而迟钝,过着节衣缩食、空虚无聊的寄宿生活,就这样单调地打发掉一天天。 正是在此刻,那个天才应该把为天下幻灭的年轻人写的那本书塞进他的手里。可是那本书还未写出来呢。 强烈的抗议化作一腔怒火在他的心里汹涌。已然模糊的理想,在悟性与同化中混沌了的理想,再次填满他的心灵。活下去——那就是人生的规则——别无他路。该怎么做,全无关系——不过是成为又一个海塞或查利·摩尔罢了。 “我不要!”他大声喊了出来。 会计与速记员都惊讶地抬起头来。 “什么?” 戴利林波瞪了他们一眼,接着就走到台子前面。 “你要的资料,”他粗鲁地说道。“我不能再等了。” 海塞先生一脸的惊讶。 他做什么都没关系——只要能打破这老一套。在梦游状态中,他出了电梯走进仓库,来到一条无人使用的便道上,在一只箱子上坐了下来,双手捂住了脸。 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他的头脑在恐惧的震颤中晕眩。 “我必须走出这一切,”他大声说道,然后又再次重复,“我必须走出这一切”——他的意思不仅仅指走出这个麦西批发商店。 5点半下班时外面下起了滂沱大雨,可他朝着与他的宿舍相反的方向走去,冰凉的雨水立即将他那件陈旧的西服淋湿,他感觉到一种奇怪的兴奋与清爽。他需要一个如雨中漫步一般的世界,尽管眼前的一切都朦朦胧胧,可是命运却把他投入麦西先生那臭不可闻的仓库和走廊。一开始必须改变的强烈渴求俘虏了他,随后一种朦胧的计划在他的想象中成形。 “我要去东部……去一个大城市……去见识各种各样的人……心胸更为宽广的人……愿意帮助我的人。在某地从事某种有趣的工作。天哪,一定会有那样的地方吧。” 接着他认识到令人恶心的现实,那就是他与人交往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不论漂泊到哪里,这里才是对他最为了解的家乡——在这里他可以说是个知名人物——在忘川之水将他彻底淹没之前。 你必须走捷径,就是这样。拉关系……找个富婆成家…… 这个念头使他着迷,他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不知不觉中已经走了好几里路,接着他意识到雨下得越来越稠密,沉重的暮色越来越透明,房屋也显得越来越缥缈。充斥着建筑物的街区,然后是一座座大房子,然后是星星点点的小房子,逐一在面前逝去,最后是一大片雾蒙蒙的田野在两边伸展。这里的路已经很难走了。大马路已经让位给了肮脏的羊肠小道,他那双鞋子只能愤怒地挣扎在棕褐色的泥泞与水塘之中。 走捷径——话语开始崩溃,成为新奇的呢喃——光怪陆离的话语之碎片。碎片又拼成语句,每一块碎片都有着独特而亲切的回响。 走捷径意味着舍弃那孩童时代的老调头,什么忠于职守就会成功,什么恶有恶报善有善终,什么诚实的清贫比腐败的财富更为幸福。 走捷径意味着做人要心狠手辣。 这句话进了他的脑海,他一再重复着这句话。总之,他会这么想是与麦西先生和查利·摩尔有关的——他们每个人的生活态度与生存方式。 他停下脚步摸了摸衣服。他早已浑身湿透了。他看了看四周,在一面栅栏上选了一块有一棵树木可以避雨的地方,就在那里休息了。 在我年幼无知的年代——他想到——人家告诉我恶是一种肮脏的状态,就像一只脏领子,可我现在觉得恶只是一种不幸,或者是遗传与环境,或者是一种“曝光”。它隐藏在像查利·摩尔那样的傻瓜们的犹豫不决中,隐藏在麦西先生那样的气量狭窄中,如果它有可能变得更为明确的话,那就只能是贴在别人的不幸之上的一张武断的标签。 事实上——他总结道——根本就不用去担心什么是恶什么是善。善与恶对我来说根本算不上是种标准——当我渴望什么的时候,这种标准就会成为一个阻碍我的恶魔。当我的欲望足够强烈时,常识告诉我别顾虑、去把它拿下——只要别被抓住就好。 此时,戴利林波突然明白了自己首先需要什么。他需要15块钱去付已经过期的房费。 带着愤怒的力量,他从栅栏上跳了下来,剥下他的上衣,用刀子将黑色的衬里割下五英寸见方的一小块。他又在上面开了两个小孔,接着把它罩在了脸上,拉下帽子把它压住。开始它在脸上古怪地飘着,随后雨水将它打湿,它沾在了他的面颊和额头上。 现在可以了……暮色已相当昏暗……简直伸手不见五指。他飞快地向城里走回去,情愿透过两只粗糙的小孔费力地注视着路面,也不愿麻烦地摘下面罩。他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紧张……只有因想尽快减轻他的欲望所造成的压力。 他来到了第一条街路,继续走着直到看见路灯远处的一棵树篱,于是就躲了进去。过了会儿,他听见一连串脚步声——他等着——是个女人,他屏住呼吸直到她走了过去……接下来是个男人,一个工人。下一个路人,他感觉到,就将是他的目标……那个工人的脚步声在湿淋淋的街道上渐行渐远……又有脚步声靠近了,越来越响了。 戴利林波鼓起了勇气。 “把手举起来!” 那个男子停下脚步,奇怪地咕哝了几句含混不清的话,接着把胖乎乎的手臂伸向天空。 戴利林波把手伸进了他的马甲。 “可以了,小兔崽子,”他说道,一边暗示地把手放在屁股后面的口袋上,“快跑,脚步要……响!如果被我听到你停下来,小心挨枪子!” 接着他站在那里突然发出一声无法遏制的大笑,一边听着那恐惧的脚步声向着夜色飞奔而去。 过了一会儿,他把一沓钞票塞进了口袋,摘去面罩,飞快地穿过街道,消逝在一条小巷的深处。 四 无论戴利林波在理智上怎样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在那件事过后的几个礼拜里他的日子还是很不好过。面对情感与传统的严酷折磨,他的内心在不断地骚动。他感觉到一种道义上的孤独。 在他初次冒险的第二天中午,他和查利·摩尔一起在一家小饭馆里吃饭,看着他把一份报纸收起来,等着他对昨天的抢劫案说上两句。可是没有,也许是报上没登,或者是查利不感兴趣。他平淡地翻到体育版,读着克莱恩博士那撒满胡椒粉的连篇累牍的陈词滥调,嘴巴微张着痴心地想要把这篇社论消化掉,接着很快又翻到了漫画版。 可怜的查利——身上有魔鬼那微弱的气味,思路从来也无法集中,索然无味地过着孤独的生活,苦苦地咀嚼着被人嫌弃的不幸。 然而这样的查利依然属于立场正确的一方。在他心里依然会激起正义与谴责的火焰;看到舞台上的女主角不幸失身依然会流下热泪,对不讲信义的想法充满了蔑视,所以从诚实的角度来看他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颇为崇高的人。 而在我这一方,戴利林波想到,从来也没有什么避风港;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上不如做个强硬的大盗,所以在这里只能采用打游击的战术。 这一切会对我有怎样的影响呢?怀着执拗的厌倦,他这样想道。正直的生活会不会逐渐褪色?勇气会不会消散,心灵会不会蒙尘?精神会不会彻底崩溃?结局是不是只有荒凉、悔恨与失败? 当愤怒如海浪般袭来,他的心思会在正义与非正义的分水岭上剧烈地波动——他就这样手握自豪之剑站在了分水岭上。别人违反了正义与仁厚的法律时会撒下弥天大谎。可他无论如何不会对自己撒谎。此刻的他超越了拜伦的浪漫:也不是唐璜式的精神上的叛逆;也不是浮士德式的哲学上的叛逆;而是这个世纪里新出现的心理上的叛逆——他藐视自己心灵里先天性的多愁善感…… 他渴望的是幸福——对正常的物质需求缓缓提升上去的一种满意度——而且他非常确信任何的物质享受,只要不是精神上的幸福,都可以用金钱换来。 五 把他赶出去进行第二次冒险的夜晚又来临了,他走在黑暗的街道上,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夜猫——一只无比柔软无比敏捷的夜猫。他的肌肉在他那瘦削而结实的肉体下柔滑地起伏——他有了一种奇怪的欲望,想要在街道上跳舞,想要在树木间穿梭,想要在柔软的草地上“翻筋斗”。 空气并不清爽,反而有一种淡淡的酸涩,这样的空气令人寒战,更令人充满灵感。 “月已落……我还没有听见钟声呢!” 他快乐地笑起来,对着这么一个宁静的、令人崇敬的美丽夜晚,他的心中勾起了童年的记忆。 他经过了一个路人,随后又走了几里路。 此刻他走在菲尔莫路上,街面上很暗。为此他要感谢市议会,因为在这一路段没有设置新的路灯,虽然最近有投入更多路灯的预算。在这条大街的头上是斯特纳家的红砖房屋;然后是乔丹家、艾森豪尔家、丹特家、马克汉姆家、弗雷泽家;接下来是霍金家,他曾在这家做过客;接着是威洛比家、埃弗雷特家,这两家的房子是华丽的殖民时代的风格;在富丽堂皇的麦西家与克虏普斯泰特家之间有一座小木屋,这里住着的是华特家的老姑娘们;再接下来是克雷格家…… 啊……那里!他停下脚步,心里剧烈地动摇着——在街道尽头有一个黑影,是一个行路的男子,很可能是个警察。过了几乎是永恒的一会儿,他沿着一盏路灯那模糊又凌乱的阴影穿过了一块草坪,尽量压低身子跑了过去。接着他紧张地站在一座石灰岩的猎物的阴影里,他的呼吸似乎都停止了,或者他根本不需要呼吸。 他站在那里久久地倾听——一里外有只猫在嚎叫,百尺之外又一只猫接过它的圣歌发出魔鬼般的嘶鸣,他觉得他的心在下沉,在为他的大脑抵制着恐惧。还有些别的声音;远处传来一首微弱而破碎的歌;小巷斜对面的一扇后门里传出刺耳的窃笑;还有蟋蟀,在院子里月光照耀下的平整的草坪上歌唱。屋内似乎有一种不祥的静谧。他很高兴他不认识这家人家。 他那微弱的颤抖已经坚硬如铁;随后硬铁又软化了,他的神经变得如皮革一般柔韧;谢天谢地,他握住双手发现它们并不僵硬,他拿出刀子与钳子对着纱窗下手了。 很快他就闯入了饭厅,他非常确定在这个位置没人能看到他。他探出身去将纱窗拉到一个适合的位置并将它固定住,使它既不会意外的坠落也不会在发生情况时对他的退路造成严重的阻碍。 然后他把打开的刀子放进上衣口袋,拿出一只便携式手电筒,掂起脚尖在房间里走动。 这里没有对他有用的东西——饭厅从来没有被包含在他的计划里,因为这个城镇实在太小了,根本无法处理掉银器。 实际上他的计划是极其模糊的。以他这样的头脑,充满智慧与直觉,还有闪电般的决定,只要有一个计划的轮廓也就可以了。机关枪的经历教会了他这点。他担心事先的周密计划在关键时刻会造成两种观点,而两种观点就意味着举棋不定。 他被一把椅子轻轻地绊了一下,屏住呼吸听听有没有动静,然后继续,看见了走廊,看见了楼梯,爬上去;第七级楼梯在他脚下嘎吱作响,接着是第九级、第十四级。他下意识地数着每一级楼梯。在第三次嘎吱时他停顿了足有一分钟之长,而在这一分钟里他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孤独。在巡逻的队伍中,甚至在他一个人的时候,他背后都有着数亿人的精神支持;而此刻他也是一个人,却坠入了一个同样来自精神压力的深渊——他是个强盗。他从来未感受过这份恐怖,也从来未感受过这份刺激。 他爬上了最后一级楼梯,看见了房门;他潜了进去,听到人家沉稳的呼吸。他尽量节省步子,为了抓住东西身体有时候都摇摆起来,摸到了一只柜子,把看来值钱的物件都装进口袋——他可不能马上对它们进行清点呀。他摸到了一把椅子,上面放着的也许是裤子,还有柔软的衣物,应该是女人的内衣。他的嘴角露出了机械的微笑。 进入另一个房间……同样沉稳的呼吸,忽然来了声可怕的呼哧,他的心再次七上八下。东西还真不少——手表;表链;一卷钞票;几只领带夹;两只戒指——他记得从另一只柜子里也拿到过戒指。他走出房间,一道微弱的光线在他面前闪亮,他被吓了个半死。老天!原来是他自己伸出的手臂上的手表在反光。 下楼。他跳过那两级发出声音的楼梯,可是最后一级没能跳过。他现在没事了,实际上已经安全了;冒险即将结束,他觉得有些无聊。他来到饭厅——考虑了一下那些银器——还是决定放弃。 回到宿舍里自己的房间,他检查了一下这笔额外的个人财产: 65块纸币。 一只嵌着三粒中等大小的钻石的铂金戒指,可能值700块。钻石的行情还会上涨。 一只便宜的镀金戒,上头有缩写字母O.S.,内侧刻着日期1903,也许是学校里的纪念戒。值几块钱,可是不能拿去卖。 一只红色的布袋子,里面是一副假牙。 一只银表。 一副金表链,比手表更值钱。 一只空的首饰盒。 一尊象牙雕刻的中国小神像,也许是桌上的装饰品。 1元6角2分的硬币。 他把钞票塞在枕头底下,把其他东西放进了一只步兵靴的最里面,然后又在上面罩了一只长统袜。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的脑子像一辆高速赛车般思前想后,思考着过去与将来,在恐惧与欢笑中徘徊。带着模糊又不切实际的想望,他希望自己不久能够结婚,5点半左右,沉重的睡眠终于将他俘虏。 六 尽管报纸上关于盗窃的报道没有提到那副假牙,可他还是相当地担心。一个人在寒冷的清晨醒来,徒劳地寻找着假牙,没有了牙齿,只能磨着一份柔软的早餐,奇怪、空洞、含混的报警电话,疲惫地、失魂落魄地走向牙科诊所,这样的画面在他的心里激起一阵慈父般的同情。 为了要确定这东西究竟是属于一个男人还是女人的,他小心地从袋子里把它取出来举到了嘴巴旁边。他试探性地摆动着自己的下巴;他用手指量了量尺寸;可是他依然无法确定;它可能属于一个大嘴巴的女人,也可能属于一个小嘴巴的男人。 在一阵热情地冲动之下,他从军用箱的底部拿出一张牛皮纸把它包了起来,然后用铅笔在上面笨拙地写上“假牙”二字。接着,第二天晚上,他沿着菲尔莫路走去,慌里慌张地用力把它扔在了草坪上,这样它能离大门近一些。第二天报上说警察已经有了线索——他们知道了这个盗贼就住在城里。不过,他们并没有公开是什么样的线索。 七 到了这个月的月底,“西尔瓦区的夜盗比尔”已经成为保姆们用来吓唬小孩子的常备节目。有五件抢劫案都被归究于他,尽管他其实只实施了其中的三件,可他想到毕竟大多数案子是他犯下的,所以人们会给他起了这么个绰号。他有次当场被人看见了——“一个彪形大汉,有着一张你从未看见过的恶劣透顶的脸。”亨利·科尔曼太太,在半夜两点被眼前一束手电光照醒,在这种状态下你是不能期望她能够认出布莱恩·戴利林波来的,尽管她曾在去年的7月4日[5]对他挥舞过手里的小旗帜,还这么形容过他:“他根本不是那种莽夫类型的人,对吧?” 当戴利林波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不能自拔,他尽力美化自己的想法,他摆脱了微不足道的不安与悔恨——可是一旦允许他放弃伪装自由思考,一种不期而至的恐惧与失落就会一下子将他俘虏。接着为了安慰自己,他不得不把这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重新梳理一遍。他发觉,总的来说还是不要把自己视为叛逆儿比较好一点。把其他所有人都视为傻瓜更令人欣慰一些。 他对麦西先生的看法正在发生悄悄的变化。看见他时他不再觉得微微的敌意与自卑。一眨眼他已在麦西先生的店里工作了4个月,他发觉自己现在对待老板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友好的。他有一种模糊然而又是非常确定的信念,他相信麦西先生在心底里对他的行为一定是支持与赞同的。他不再为自己的将来担心。他打算赚足了几千块钱就金盘洗手——去东部,回法国,或去南美。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他曾多次打算辞职不干了,可是因为害怕自己突然的富裕引起别人的注意使他打消了那个念头。于是他继续留在那里,态度也不再冷漠,而是以一种蔑视和消遣的心态在那里工作。 八 忽然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改变了他的计划,也将他的盗窃生涯划上了句号。 一天下午麦西先生把他叫过去,兴高采烈又神秘兮兮地问他晚上是否有空。如果有空,就请他晚上八点去拜会一下阿尔弗雷德·吉·弗雷泽先生。戴利林波又是好奇又是疑惑。他心里激烈地斗争着,不知道那是否是在暗示他应该马上去赶火车离开这里。可是经过了一个小时的深思之后,他认为他的担心是没有道理的,于是八点钟他准时赶到在菲尔莫路的弗雷泽家的豪宅。 弗雷泽先生被普遍认为是市里最具政治影响力的人物。他的兄弟是弗雷泽参议员,女婿是国会议员戴明,他的影响力尽管不是表现在做一个令人讨厌的老板上,但无论如何都是巨大的。 他有一张巨型的脸,深陷的眼睛,张开的上唇,这种大杂烩在他那职业性的长下巴中达到了令人可敬的顶点。 在他与戴利林波谈话时,他的表情始于热情的微笑,甚至到了乐观的程度,然后又归于沉静。 “你好吗,先生?”他伸出手来说道。“请坐。我想你一定会奇怪我为什么要叫你来。坐下来吧。” 戴利林波坐下来。 “戴利林波先生,你多大了?” “我23岁。” “真年轻。可那并不表示你笨。戴利林波先生,我要说的不会花很长时间。我要让你晋升。让我从头说起吧,我从去年7月4日起就一直在观察你,当时你在做获奖的答谢辞。” 戴利林波不以为然地嘟哝着,可是弗雷泽摆摆手让他安静。 “对这篇谢辞我记忆犹新。你说得多聪明,老实说,它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我知道的。那种聚会我参加得多了。”他清了清喉咙,似乎是为了制止在聚会知识上的跑题,然后接着说道。“不过,戴利林波先生,我见过无数年轻有为、前程远大的小伙子最后却垮掉了,因为缺乏沉稳的态度而惨遭失败,有太多的远大理想,却没有足够的意愿去辛勤工作。于是我等待着。我要看看你会怎么做。我要看你会不会去工作,再看你能不能坚持在同一份工作岗位上。” 戴利林波感到一种强烈的安心。 “于是,”弗雷泽接着说,“当塞隆·麦西告诉我你开始在他那里工作时,我就一直注意你,我通过他了解了你的情况。第一个月我有点担心。他告诉我你开始有点浮躁了,你觉得自己大材小用了,你老想着要加工资……” 戴利林波很是诧异。 “可他后来说你明显已经下定了决心,不再提要求,安下心来工作了。我就喜欢青年人的这种品质!那就是获取成功的品质。别以为我不懂。我知道做到这一点对你来说是非常不易的,毕竟有那么多愚蠢的老女人简直把你捧上了天。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很矛盾……” 戴利林波的脸火辣辣的。他觉得自己年轻,也觉得自己出奇地天真。 “戴利林波,你有脑子,身上也有股子韧劲……那就是我看重的。我准备让你进州议院。” “进哪里?” “州议院。我们需要一个有脑子的年轻人,可必须是一个刻苦的人,而不是懒汉。我说了州议院,可我的理想比这更远。我们这里在这方面没有实力,戴利林波。我们必须要让一些年轻人进入政界……你知道,这里年复一年都是些老面孔在操纵着政党的席位。” 戴利林波抿了抿嘴唇。 “你要让我为州议院效力吗?” “我要让你进州议院。” 弗雷泽先生现在的表情已几近于微笑,在幸福的轻薄中戴利林波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鼓舞——可这份鼓舞很快又停止了、封闭了、溜走了。张开的嘴巴与下巴如一条直线般分离了。戴利林波费力地告诉自己那是一张嘴,接着就对着这张嘴说起来。 “可我完了,”他说。“我的荣誉已经完了。人家早对我厌倦了。” “那些东西,”弗雷泽先生答道,“都是机械性的。印刷机就是使人恢复荣誉的机器。你等着看下个礼拜的《先驱报》吧……也就是说,如果你支持我们……也就是说,”他的声音有些严厉起来,“如果你对事物的规则没有太多自己的想法的话。” “没有,”戴利林波直率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开始的时候你必须多给我些建议。” “很好。我会照顾你的荣誉的。你只要站在正确的立场上就行。” 戴利林波又听到了这句近来老是出现在他的脑子里的话,觉得很吃惊。此时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一定是麦西,”弗雷泽站起来断言道。“我去开门。佣人们都上床去了。” 他把出神的戴利林波留在了那里。世界的大门突然为他打开了——州议院,美国参议院——人生就该是这样子的——走捷径——走捷径——这是常识,这是规则。不要再愚蠢地冒险了,除非确有必要——只有做人要心狠手辣这一点才重要——永远不要让悔恨与自责把自己折磨得夜不成寐——让生活成为一柄勇气之剑——根本没有善恶报应——都是一派胡言——一派胡言。他握紧双拳以一种胜利的姿势一跃而起。 “好啊,布莱恩,”麦西先生穿过门帘走进来说道。 这两位长者面带微笑地望着他。 “好啊,布莱恩,”麦西先生重复道。 戴利林波也微笑着。 “你好吗,麦西先生?” 他怀疑在他们之间是否有某种心灵感应存在,使得这种不同以往的感激成为可能——它出自某种无形的认可…… 麦西先生伸出手来。 “我很高兴我们能够在这个计划中合作……我一直很看好你……尤其在最近。我很高兴我们将站在同一立场上。” “我要感谢你,先生,”戴利林波简洁地说道。他觉得那古怪的湿润又回到了他的眼中。 姜向明 译 [1] 马库斯·奥里利乌斯(121—180),罗马皇帝,斯多噶派哲学家。 [2] 珀兴将军(1860—1948),美国将军,一战时由他指挥在欧洲的美国远征军,并任陆军总参谋长。 [3] 约克中士(1887—1964),美国陆军中士,一战时著名的战斗英雄。 [4] 罗伯特·瑟维斯(1874—1958),加拿大著名诗人、作家。 [5] 美国独立日。 /四只拳头/ 一 现如今我知道没有人会有一丁点的愿望想要揍塞缪尔·麦勒迪斯了;也许是因为一个五十出头的人不太经受得住一只敌意的拳头的暴打,可在我看来,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因为他身上需要挨揍的品质都已消失。不过在他生命中也肯定有过那样的时候,那时候他的脸上有着这种需要挨揍的品质,就好像女孩子的唇上隐藏着需要被人亲吻的品质一般明确。 我相信我们大家都遇见过像他那样的人,被人家随便地介绍认识了,甚至可能和他交上了朋友,可还是会觉得他那样的人总能激起你强烈的反感——有些人的反感表现为不由自主地握紧拳头,另一些人则会低声地嘀咕到“请他吃拳头”或“把他眼睛打瞎掉”。在塞缪尔·麦勒迪斯的各种品质中,这种品质最为突出,甚至影响了他的一生。 那是什么样的品质呢?当然不是长相,因为他自少年时代起就是一个英俊的人:宽广的浓眉,坦诚又友好的灰色眼睛。然而我听说过他曾对着一房间的记者讲述他的“成功”故事,他羞于告诉他们真相,他们也不会相信他说的,那可不是一个故事而是有四个,再说也不会有读者会对一个因挨揍而出名的家伙感兴趣。 故事是以他14岁时就读于菲利普斯·安杜佛学院开始的。他的童年是在欧洲各大都市里度过的,靠的是鱼子酱和旅馆侍者的跑腿过活,纯粹是出于幸运,他的母亲得了神经衰弱,不得不将他的教育托付给更少温和更少偏爱的人之手。 在安杜佛他有个室友叫杰里·胡德。杰里13岁,个子长得矮小,简直可以说是学校里养的宠儿。九月份开学时,麦勒迪斯先生的贴身男仆将他的衣物放入柜子里,在离开前问他,“还要做什么吗,塞缪尔主人?”杰里马上抱怨起学校老师把他放错了地方。他感觉就像一只愤怒的青蛙,因为在属于它的玻璃缸里被放进了一条金鱼。 “老天爷啊!”他对着同龄的好友埋怨道,“他是个该死的自以为了不起的家伙。他说,‘这里的人都是绅士吗?’我说,‘不是,都是孩子,’他说年龄不是问题,我说,‘谁说那是问题啦?’看他还敢对我放肆,该死的小白脸!” 杰里默默地忍受了三个礼拜,忍受了小塞缪尔对他朋友的穿着和习惯的诋毁,忍受了在他们的谈话中不时会冒出来的法语短句,忍受了一个娘娘腔的花样百出的刁钻刻薄,那就是一个神经质的母亲会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如果他们整天呆在一起的话——终于有一天,玻璃缸里掀起了风暴。 那天塞缪尔不在。同学们聚在一起听着杰里愤怒地控诉他的室友新近犯下的罪恶。 “他说,‘哦,我不喜欢晚上开着窗户,’他说,‘如果只开一点点那还行,’”杰里抱怨道。 “别被他欺负。” “欺负?你看他敢吗。我故意把窗户开得大大的,可早上轮到他值日,那个该死的傻瓜却不把它关上。” “逼他关,杰里,你为什么不逼他?” “我会的。”杰里同意地猛点头。“不用担心,他还以为我是他家的老管家呢。” “让我们瞧瞧你的厉害。” 就在此时那个该死的傻瓜一个人走了进来,给了大伙一个令人愤怒的微笑。两个孩子说道,“麦勒迪斯来了”;另外几个孩子冷眼打量着他,继续跟杰里说话。可是塞缪尔看来有些不满。 “请不要坐在我的床上好吗?”他礼貌地对杰里的两个密友说道,这两个人正舒舒服服地靠在他的床上。 “嗯?” “这是我的床。你们听不懂英语吗?” 这下子真是雪上加霜。他曾经对床铺的卫生条件表示过不满,甚至说那明显是野兽般的生活。 “你的床怎么了?”杰里恶狠狠地问道。 “我的床没事,不过……” 杰里站起来朝他走过去,塞缪尔语塞了。杰里走到他跟前停了下来,凶狠地注视着他。 “你和你的床一样该死,”他说道。“你和你那该死的……” “揍他,杰里,”有个人嘀咕道。 “让这个该死的傻瓜瞧瞧……” 塞缪尔冷静地回视了他一眼。 “得了,”他终于说道,“那是我的床……” 他话才说到一半杰里就拉开架势对着他的鼻梁狠狠地打了一拳。 “好样的!杰里!” “给点颜色让这个自以为是的恶棍瞧瞧!” “看他敢碰你吗……他还以为你好欺负呢!” 这群人围住了他们俩,塞缪尔生命中第一次感受到成为众矢之的的无法抑制的恐惧。他无助地望着一张张充满敌意的怒目而视的脸。他要比他的室友整整高出一个头,所以如果他还手他们就会叫他恶棍,而且会立刻激发起一场混战;然而如果不还手,他又会被叫做胆小鬼。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杰里那灼热的目光,接着突然发出一声沉闷的嘟哝,推开人群逃出了这个房间。 接下来的一个月成为他生命里最为悲惨的30天。只要他醒着就会遭遇到同学们对他痛斥的毒舌;他那矫揉造作的一言一行都难以忍受地成为人家戏谑的对象,当然还要加上青春期的敏感,更是令他寝食难安。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个弃儿;在学校里的不受欢迎将伴随他的整个一生。圣诞节他回到家中,精神是如此的沮丧,以至于他的父亲带他去看了一位心理专家。他故意在很晚的时间回到安杜佛,这样至少从车站到学校这段路他可以坐在巴士上享受到一个人的清静。 当然他一旦学会了保持沉默,所有的人也就立刻忘记了他的一切。第二年秋天,他认识到为了防备他人的攻击就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他就好好地利用了一下由于缺乏童年的记忆而给他带来的这个崭新的开始。在第二学年的一开始他就成为班级里的宠儿——在他看来没有人比他那个最初也是永恒的同伴杰里·胡德来得更为强大。 二 塞缪尔成为那种九十年代初期典型的学生,他们会驾着各式马车穿梭在普林斯顿、耶鲁和纽约市来展现他们对橄榄球运动的社交重要性的认识。他狂热地相信人应该有良好的形象——他精心挑选的手套,系领带的花样和他策马扬鞭的威武架势成为易受影响的新生们的仿效对象。在自己的圈子以外,他被人家视为势利小人,但毕竟他的圈子也算是个圈子,所以他从不担心。秋天他玩橄榄球,冬天他喝冰威士忌,春天他荡舟湖上。塞缪尔蔑视那种仅仅是个运动员而不是绅士的人,也蔑视仅仅是绅士而不是运动员的人。 他住在纽约,在周末经常会带个把朋友到家里来。当时还是有轨马车的时代,在乘客拥挤的时候,像塞缪尔这个圈子里的人当然会义不容辞地站起来将自己的座位让给站着的女士,同时还会朝她们深深地鞠一躬。在塞缪尔大学三年级时的某天晚上,他与两个好友同乘了一辆街车出行。车上正好还有三个空位。塞缪尔坐下来的时候发现一个睡眼惺忪的工人坐在他旁边,身上有股很讨厌的大蒜头味道,头微微地靠在他身上,像疲惫的人通常会有的姿态那样,此人舒展着身子占据了很大一块空间。 马车驶过几个街区后停了下来,上来了四位年轻姑娘,于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三个人当然立即起身让座,同时也不会忘记了形式上的社交礼仪。不幸的是,那个工人可不熟悉上流社会的这一套礼仪做法,他还是我行我素地坐在那里,于是剩下一个姑娘只能尴尬地站在那里。十四只眼睛责备地注视着这个野蛮人;七张嘴唇微微地翘起来;可是这个遭人蔑视的对象还是迟钝地看着前方,一点都没有意识到他的行为是如此卑劣。对此塞缪尔的反应最为强烈。一个男性如此的行为让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他大声说起来。 “有一个女士站着呢,”他严厉地说。 这句话的分量应该是足够了,可是这个遭人蔑视的对象只是茫然地抬起了头。站着的姑娘笑了起来,并和她的同伴们交换了一个紧张的眼神。可是塞缪尔被激怒了。 “有一个女士站着呢,”他再次说道,话音已相当刺耳。那个男子似乎明白了过来。 “我付过车费的,”他平静地说道。 塞缪尔涨红了脸,握紧了拳头,可是车长朝他们这边看过来,他的朋友朝他警告地点了一下头,于是他的怒火降级为阴沉的郁闷。 他们到站下了车,可是那工人正巧也下车了,他跟在他们后面,手上晃荡着一只小铅桶。看到机会来了,塞缪尔再也无法克制住他那贵族的冲动。他回过头去给了那人一个廉价小说里的生动的冷笑,大声地说起一个低等动物与高贵的人类同行时应该注意的操守。 刹那间那个工人抡起手里的铅桶向他砸了过去。铅桶干净利落地击中了毫无防备的塞缪尔的下巴,他就势四仰八叉地倒在了鹅卵石的阴沟里。 “不要嘲笑我!”袭击者大声喊道。“我干了一天的活。累都要累死了!” 与此同时,他眼里的怒火突然消逝了,脸上重又戴起那疲惫的面具。他转身捡起了他的铅桶。塞缪尔的朋友急忙向他冲过去。 “不要!”塞缪尔慢慢地爬了起来,挥手示意叫他们回来。某时,某地,他也曾遭受过这样的打击。他想起来了——是杰里·胡德。在沉默中,他掸去了身上的灰尘,同时在安杜佛的房间里的那一幕又出现在他的眼前——直觉告诉他这次他又错了。这个男人的力量,他得到的休息,正是保护他的家庭的源泉。相对于那个年轻的姑娘,他更需要街车上的座位。 “没事的,”塞缪尔没好气地说道。“别去和他干架了。我真是个该死的傻瓜。” 当然对塞缪尔来说,要重新调整自己对保持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的想法得花上比一个小时或一个礼拜更长一些的时间。一开始他坦率地承认了正是他的错误想法造成了他的软弱无力——就像他在杰里面前表现出来的软弱——可是他对待工人的错误却决定性地影响到了他整个的人生态度。毕竟,所谓的势利就是良好的出身发展成为一种傲慢与专横;于是尽管塞缪尔的调子不会改变,可是喜欢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人的态度却永远地坠入了路边的阴沟洞里。无论如何,在那一年里他的同学们不再把他视为势利小人。 三 过了几年,塞缪尔的大学觉得他那光彩夺目的领带已经在那里荣耀得太久了,于是他们用拉丁语向他正式宣布,只要交出10块钱就能领到一张毕业文凭,那意味着他已经无可救药地完成了高等教育,从此就将进入骚乱的人生,带着些许自信,三两个朋友,还有各式各样无害的恶习。 那时他的家庭重又回到了白手起家的状态,因为食糖市场突然出现了大萧条,于是当塞缪尔去工作的时候,可以这么说,他已经到了赤膊上阵的地步。他的心灵保持着大学教育通常会造成的精致的白痴状态[1],可他既有精力又有来头,于是他运用他那橄榄球中锋的闪转腾挪的能力硬是挤进了人头攒动的华尔街,成为了一家银行的代理人。 他的消遣就是——女人。这样的女人有半打之多:两三朵交际花,一个女演员(只是个跑龙套的角色),一个与丈夫分居的女人,还有一个多愁善感、娇小的褐发女郎,她已经成家了,住在泽西城的一幢小房子里。 他们是在一艘摆渡船上认识的。当时塞缪尔在出差途中,正坐船穿过纽约(他已经工作了好几年了),他帮助她寻找着一件在拥挤的人流中丢失的行李。 “你经常来这边吗?”他随意地问道。 “只是来买买东西,”她不好意思地说道。她有着一双褐色的大眼睛,叫人爱怜的小嘴。“我刚结婚了三个月,我们觉得住在那边便宜一些。” “他……你的丈夫不介意你一个人坐船吗?” 她笑起来,一个快乐而年轻的笑容。 “哦,老天,当然介意啰。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的,可我一定是搞错了地点。现在他肯定要担心死了。” “算了吧,”塞缪尔不以为然地说,“是他活该。如果你同意,我愿意送你回家。” 她感激地接受了他的提议,于是他们一起上了出租车。当他们一起走上她家门前的小径时,他们看见小房子里已经有了灯光;她的丈夫比她先到了一步。 “他是个可怕的醋坛子,”她说道,抱歉地笑了一下。 “好吧,”塞缪尔的回答相当僵硬。“我该告辞了。” 她谢了他,挥手向他道了晚安,他走掉了。 如果不是一周后的一天早上他们在第五大街上再次相遇,故事就该到此为止了。她惊讶得脸都红了,她看来非常高兴又碰见了他,他们像一对老朋友那样攀谈起来。她正要去她的裁缝那里,然后一个人在泰纳饭店吃午饭,整个下午都用来购物,最后在5点钟的渡船上与她丈夫会合。塞缪尔告诉她她丈夫是个很幸运的人。她又脸红了,然后急忙离开了。 塞缪尔一路吹着口哨回到了他的办公室,可是在12点钟左右他开始到处都看见那张惹人怜爱的动人的小嘴——还有那褐色的眼睛。他看着钟,心里很是动摇;他想到了楼下的小店,他在那里吃午饭,在那里和男同事们沉闷地说话,接着另一幅画面又浮出来与之相比较:泰纳饭店的一张小桌子,一双褐色的眼睛和一张迷人的小嘴离他只有几步之遥。12点半不到一点,他匆匆戴上帽子,奔出去叫出租了。 看见他来了,她很吃惊。 “哦……你好,”她说。塞缪尔能够看出她的惊讶中含着愉快。 “我想我们可以共进午餐的。和一帮男人吃午饭真是没劲。” 她迟疑了一会儿。 “哦,我想那也没什么不好呀。有什么关系呢!” 她想到她的丈夫应该陪她一起吃午饭的——可是他中午时分一般都很忙。她把自己丈夫的一切都告诉了塞缪尔:他的个子比塞缪尔稍矮一点,不过,哦,比他好看多了。他是做财务的,钱赚得不多,可是他们在一起很幸福,而且再过三四年他们应该就会有钱了。 塞缪尔的那个与丈夫分居的女人在最近的三四个礼拜里老是吵吵闹闹的,于是通过比较,他把这次会面的快乐看得更重了;她是如此清新,如此诚挚,还有一点点勇敢。她的名字叫马乔里。 他们又定好了下一次约会的时间;事实上,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每周都要在一起吃两三顿午饭。当她确定她丈夫要工作到很晚的时候,塞缪尔就会陪她坐船去新泽西,总是在狭小的门廊前与她道别,看着她走进去点起煤油灯,有他那男性的安全感在门外为她守护着。这情形发展成为一种仪式——这仪式令他烦恼。只要那舒适的灯火从前窗上透出来,就到了他该conge[2]的时刻;然而他从来也没有提出要进去,马乔里也从未邀请过他进去。 接着,塞缪尔与马乔里进入了这样一种阶段,他们会互相轻轻地碰一下手臂,只是为了表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与此同时马乔里和她的丈夫之间有了一次超越情感与危机的争吵,这样的争吵只有在互相非常在乎的夫妇之中才会出现。它开始于一盘冷羊排,或者煤气嘴有点漏气这样的小事情——于是有一天在泰纳饭店,塞缪尔看见她褐色的眼睛下有了黑眼圈,小嘴巴也可怕地撅了起来。 事到如今,塞缪尔觉得自己已经爱上了马乔里——于是他对这次争吵的一切可能之处都加以利用。他是她的密友,可以轻轻地拍她的小手——当她轻声地哭诉着那天早上她丈夫说过的话时,他可以把脸凑近在她那褐色的鬈发边;当他坐在双人马车里把她送去渡口时,他已经微微超越了一个密友的界限。 “马乔里,”当他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她告别时,他柔声说道,“不论何时,只要你觉得需要我,请记住我会永远在这里等待你,永远等待着你。” 她严肃地点了点头,把双手都放入了他的手中。 “我知道,”她说。“我知道你是我的朋友,我最要好的朋友。” 然后她跑进屋子里去,他注视着这幢房子直到煤油灯点亮。 第二个礼拜,塞缪尔的心处在紧张的苦斗之中。某种执拗的理性在束缚着、警告着他,说到底他和马乔里之间毕竟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可是在这种事情上,通常总会有很多的淤泥使你根本看不清水底。所有的欲望与梦想都在告诉他,你爱着马乔里,你需要她,你必须得到她。 争吵在进一步升级。马乔里的丈夫开始在纽约呆到很晚,回到家中又往往是令人不愉快地兴奋过度,这一切都使马乔里生活在痛苦之中。他们俩肯定都有着过分的自尊,以至于无法开诚布公地谈问题——因为马乔里的丈夫毕竟是一个很正派的人——于是只能是一个误解连着又一个误解。马乔里越来越喜欢向塞缪尔倾诉;因为对一个女人来说,得到一个男性的同情要比向一个女性哭诉来得舒服许多。可是马乔里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有多么依赖塞缪尔,也没有意识到塞缪尔已经成为她那个小天地里多么重要的一个部分。 一天晚上,当马乔里进门点起煤油灯,塞缪尔没有转身离去,而是也跟了进去,他们一起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他非常开心。他羡慕他们的家,他觉得那个男人出于顽固的自尊而忽视了,真是个大傻瓜,根本配不上他的妻子。可当他第一次亲吻马乔里,她温柔地哭起来,这样一位娇妻并让他离开。他插上不顾一切的兴奋的翅膀飞回了家,心里打定主意要让这罗曼蒂克的火花燎原,不管这火焰有多猛烈,也不管谁会被灼伤。当时他认为他的想法完全是出于对她无私的爱;后来他才意识到,对他来说她并不比一片空白的银幕更具意义:那想法都是因为他自己——盲目又贪婪的塞缪尔。 第二天他们一起在泰纳饭店吃午饭,塞缪尔去除了所有的伪装,坦然向她示爱。他没有计划,没有明确的企图,只是再次亲吻她的嘴唇,把她搂在怀中,感觉到她是如此娇小、如此可怜、如此可爱……他把她送回了家,这次他们直吻到彼此的心都要跳出来了——甜言蜜语、山盟海誓都主动地送到了他的嘴唇皮上。 突然门廊上传来了一串脚步声——一只手在转动着大门的把手。马乔里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死白。 “等一下!”她用惊恐的声音低声对他说道,可是因为好戏被打断而愤怒不堪的塞缪尔径直走到门口猛地打开大门。 我们大伙在舞台上都看见过这样的场面——也许是因为见得太多了,所以当它实际发生时,我们的行为不多不少就像个演员。塞缪尔觉得自己在演戏,话语自然地来到嘴上:他宣称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他自己的生活,他恶狠狠地看着马乔里的丈夫,就好像如果他胆敢对此表示怀疑他就要和他单挑。马乔里的丈夫说着家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却忘记了最近这个家对他来说好像也没什么好神圣的;塞缪尔顺着“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条思路继续说下去;马乔里的丈夫提到了武器和法院离婚。接着他突然停住了话头,仔细审视了他们一眼——马乔里可怜地瘫倒在沙发上,塞缪尔用一种下意识的英雄救美的姿态对着家具慷慨陈词。 “到楼上去,马乔里,”他用一种不寻常的语调说道。 “就呆在那里别动!”塞缪尔立即回应道。 马乔里站起来,迟疑了一下,又坐下去,然后再次站起来,向着楼梯犹犹豫豫地走去。 “到外面去吧,”她丈夫对塞缪尔说,“我想跟你好好谈谈。” 塞缪尔对马乔里瞧了一眼,想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些提示;接着他闭上嘴巴走了出去。 屋外月色皎洁,马乔里的丈夫走下门前的台阶,塞缪尔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在受罪——但他对他一点都同情不起来。 他们站在那里凝视着对方,只有几步之遥。马乔里的丈夫清了清喉咙,就好像它有点噎住了一样。 “她是我老婆,”他平静地说道,随后一阵疯狂的怒火在他胸中升腾起来。“你他妈的!”他怒吼道——接着用尽浑身力气向塞缪尔脸上抡起了拳头。 刹那间,塞缪尔跌倒在地上,一个念头立即闪现在他眼前,那就是此前他已经被人家这样揍过两次,与此同时这个事件变得像一场梦——他突然感觉清醒过来。他机械地站起来,摆好了反击的架势。那个男的等在那里,举起了拳头,近在咫尺,尽管在体格上塞缪尔要比他高几寸重几磅,可是他知道自己不会还手的。整个形势已经神秘地发生了变化——就在刚才塞缪尔还自认为是救美的英雄;可现在他似乎更像一个下流胚、一个第三者,而马乔里的丈夫,在小屋灯火的光辉映衬下,成了一个永恒的英雄形象,一个家庭的捍卫者。 塞缪尔稍稍停顿了一下,随后急速地转过身去,最后一次走过了那条小径。 四 当然,在经历了三次打击之后,塞缪尔在良心上对自己反省了好几个礼拜。他将多年前在安杜佛受到的打击归结为个人的不幸;大学时代那个工人对他的打击迫使他认清了自己身上的势利,而马乔里的丈夫则给他贪欲的自我以猛击。此次事件造成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女人排除在自己的世界之外,直到一年后他遇上了未来的妻子;因为她是唯一一个他认为值得去保护的女人,就像马乔里的丈夫保护马乔里。塞缪尔无法想象有人会为了他那个分居的女人德·菲利亚克夫人而挥动正义之拳。 塞缪尔在30出头的时候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地位。他与老彼德·卡哈特共事,此人当时可是一个全国知名的人物。卡哈特的体格就像一尊赫拉克勒斯[3]的粗糙雕塑,他的历史记录也是无懈可击的——由完美的快乐组成,没有卑鄙的敲诈和阴暗的丑闻。他是塞缪尔父亲的一位好友,可他对塞缪尔整整观察了六年才决定将他吸收进自己的办公室。天知道当时他对多少东西拥有控制权——矿山、铁路、银行,整座整座的城市。塞缪尔与他的关系非常密切,知道他的喜好与嫌恶,知道他的偏见与弱点,也知道他在各方面的势力。 一天卡哈特把塞缪尔叫过去,关上了他自己的小办公室的门,请他坐下,还给了他一支雪茄。 “一切都好吗,塞缪尔?”他问道。 “怎么了,好的呀。” “我担心你在这里有点无聊了。” “无聊?”塞缪尔迷惑地说。 “你已经有近十年没有离开过办公室工作了?” “可我有过假期的,在阿迪隆……” 卡哈特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 “我是指办公室以外的工作,比如去看看我们总是在这里掌控的那些事是怎样运作的。” “是啊,”塞缪尔承认道,“我没做过那些事。” “那么,”他急切地说道,“我要让你去出一次差,那大概要花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塞缪尔没有反对。他并不讨厌去出差,还决心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把卡哈特先生的意愿贯彻到底。那是他老板的最大乐趣,他的部下只要像个陆军中尉一般傻乎乎地服从命令就可以了。 “你去圣安东尼奥见哈密尔,”卡哈特接着说道。“他手头有个工作需要人负责。” 哈密尔负责卡哈特在西南部的投资,他是个在老板的阴影下逐渐壮大起来的人物,尽管塞缪尔和他从未谋面,可他们俩在工作上经常书信往来。 “我什么时候动身呢?” “就明天好了,”卡哈特看着挂历说道。“明天是5月1日,我希望你6月1日回来报到。” 第二天早上塞缪尔出发去了芝加哥,两天后在圣安东尼奥的商业信托银行的办公室里他坐在了哈密尔的对面。要说明这个工作的要点并不复杂。那是关于石油的一宗很大的交易,要收购17个相邻的巨型牧场。这次收购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那真是纯粹的剥削。所有的势力都已被动用,这使得那17个牧场主走投无路,而塞缪尔的任务只是“处理一下”来自普韦布洛附近的一个小村庄的小麻烦。只要用些手段和效率,一个会办事的人可以没有任何摩擦地处理掉它,因为这只不过是个站稳脚跟、坚定立场的问题。精明的哈密尔,他的精明不知要比他的上司强多少倍,已经把这件事周密地计划好了,这次交易能获取的利润将比在自由市场上获取的丰厚得多。塞缪尔与哈密尔握手道别,计划好在两周后返回,然后动身去了新墨西哥州的圣菲立普。 他想到,这次的任务肯定是卡哈特在考察他。哈密尔对他处理这件事情的报告很可能成为他升迁的一个因素,不过即使没有它他也会尽全力完成任务的。十年的纽约生活没给他培养多愁善感的余地,他早就习惯了速战速决的作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开始时一切顺利。没有激动的感情,相关的17个牧场主都知道塞缪尔的来意,也明白他的后台是谁,知道他们能支撑下去的机会并不比一只爬在窗玻璃上的苍蝇多。有些人放弃了——有些人垂死挣扎,可是无论他们怎么商量,怎么咨询律师,也无法找到任何可能的突破口。5座牧场是有石油的,其余12座只是有部分的可能,可是无论如何它们对实现哈密尔的意图都是相当必需的。 塞缪尔很快就发现这些牧场主的真正领袖是一个叫麦金太尔的早期移民,他是个50左右的人,灰白的头发,脸刮得很干净,40个新墨西哥州的夏天给了他古铜般的肤色,得克萨斯和新墨西哥的天气给了他清澈专注的眼神。他的牧场还未发现石油,可是它位于贮油层,而且麦金太尔是那种随便失去什么也不愿失去土地的人。为了避免灾难,一开始大伙都向他看齐,而他也寻找了解决问题的所有法律途径,可他失败了,他知道自己失败了。他尽量避免与塞缪尔接触,可是塞缪尔确信签字的那天他一定会到场的。 那一天终于来到了——一个灼人的5月天,目之所及热浪在一片干涸的大地上翻滚,塞缪尔坐在他那临时的办公室里大汗淋漓——几把椅子,一张长凳,还有一张木桌——他很高兴事情马上就要解决了。他朝思暮想着能够快些回东部去,然后带上老婆孩子去海边好好享受一个礼拜。 会面定在4点钟,可是三点半门就开了,麦金太尔走了进来,着实让他吃了一惊。塞缪尔不得不敬佩这个人物的风度,也为他感到一丝遗憾。麦金太尔的身上似乎有大草原的气息,塞缪尔的心头冒起了嫉妒的小火苗,这种感觉是城里人在面对生活在大自然里的人时都会有的。 “下午好,”麦金太尔说,他站在打开着的大门口,双脚岔开,手放在屁股上。 “你好,麦金太尔先生。”塞缪尔站了起来,可是忽略了握手的礼节。他想这个牧场主在心底里一定很憎恶他,而且他也无法为此埋怨他。麦金太尔走进来,随随便便地坐了下来。 “你赢了,”他突然说道。 这句话好像并不需要任何答复。 “一听到卡哈特是这桩事情的幕后指使者,”他接着说,“我就放弃了。” “卡哈特先生是……”塞缪尔刚开口就被麦金太尔摆手打压了下去。 “别跟我提那个肮脏卑鄙的贼!” “麦金太尔先生,”塞缪尔针锋相对地说,“如果这半个小时我们是要进行这种样子的谈话……” “哦,闭嘴,小伙子,”麦金太尔打断道,“对做得出这种事情的人怎么骂都不算过分。” 塞缪尔无言以对。 “那根本就是肮脏的强盗行为。这世上就是有像他那样的黄鼠狼到处横行霸道、无法无天。” “他出的价钱很公道嘛,”塞缪尔反驳道。 “住口!”麦金太尔一下子怒吼起来。“我有说话的权利。”他走到门口,看着屋外的大地。阳光明媚、热气腾腾的牧场始于他的脚下,结束在那远方群山的一片暗绿之中。当他回过身来时,他的嘴都在颤抖了。 “你们这些家伙爱华尔街吗?”他厉声说道,“或者无论哪个你们搞阴谋诡计的地方……”他停顿了一下。“我想你们爱的。没有哪个赤佬会卑下到不爱自己工作的地方,不爱那个自己在那里流血流汗吃辛吃苦的地方。” 塞缪尔尴尬地望着他。麦金太尔用一块大大的蓝手帕擦着额头,继续说道: “看来这个腐烂的老魔鬼一定要再拿下100万。看来我们不过是他要抹杀掉的一些可怜的叫花子,为了再多买些马车或者别的什么。”他对着门口指了指。“我17岁的时候在那里盖起了房子,就用这一双手。我21岁的时候在那里娶了妻子,她是我的左膀右臂,从此我白手起家,当时只有四头邋遢的公牛。40个夏天我看着太阳从那边的山头升起,到了夜晚夕阳又如血色般坠落,热气从大地上退去,星星出没在夜空。我在那个房子里生活得很幸福。我的孩子生在那里也死在那里,那是在一个晚春时节,就像此刻一般是在下午最酷热的时段。后来我和妻子就一直孤独地生活在那里,如同孩子出生前一样,我们努力地打造着一个家,就算不是一个真正的家也毕竟近似于一个家——因为我们的孩子似乎永远就在这附近,无论如何,有多少个夜晚我们期待着他跑上门前的小路回家来吃晚饭。”他的声音颤抖着说不下去了。他又回头望着门外,灰色的眼睛也抽紧了。 “那里就是我的土地,”他伸展着手臂说道,“我的土地,老天爷呀……那就是我在这世上的一切……也是我永远的渴望。”他飞快地用袖子擦了下脸,当他缓缓地转过身来看着塞缪尔时他的声音又变了。“可是我想只要他们需要它时我就必须放手……必须放手。” 塞缪尔不得不说话了。他觉得只要再多听一会儿这种话他就将失去理智。于是他勉强地说了起来,用尽可能平稳的语调——这种语调是他特意为令人头疼的工作保留下来的。 “这是笔生意,麦金太尔先生,”他说道;“而且是合法的生意。也许无论我们出多少价钱都无法打动你们中的某些人,可是你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愿意被高价收购的。要发展就必须有牺牲……” 他从未觉得自己是如此无能,当他听到几百码外的马蹄声响起时,觉得心头轻松了不少。 可是听到他的话,麦金太尔悲伤的眼神一下子转变为愤怒。 “你们这些肮脏的骗子!”他高声喝道。“你们这种人从来不会对这片上帝的土地上的任何东西怀有一份诚挚的爱!你们只是一群惟利是图的猪猡!” 塞缪尔站起身来,麦金太尔向他走了过去。 “你这个啰里八嗦的小白脸。你夺走了我们的土地……替彼德·卡哈特吃这一拳吧!” 他肩膀一抖,拳头如闪电般袭来,塞缪尔如一摊烂泥般倒下。模糊中他听见门口有脚步声响起,知道有人制止了麦金太尔,不过那其实没有必要。牧场主已经瘫倒在椅子里,并把头埋在了手臂里。 塞缪尔的脑袋在犯晕。他意识到自己又挨到了第四次拳头,一股激情的潮水咆哮而来,无情地统治着他的生命的律法再次出动了。他在恍惚中爬了起来走出门外。 接下来的十分钟也许是他生命里最难熬的时刻。人们说信念会带来勇气,可是在实际生活中一个男人养家糊口的职责往往会尴尬地落入自私的正义感的迷宫。塞缪尔是个非常顾家的男人,然而他却从不会真正地动摇。那只拳头教会了他怀疑。 等他回到了房间里,有无数张担心的面孔看着他,可是他没有浪费时间向他们做解释。 “先生们,”他说道,“麦金太尔先生好心地说服了我,在这件事情上你们绝对是正确的,而彼德·卡哈特集团公司绝对是错误的。所以我认为你们这辈子都可以留住你们的牧场。” 他在诧异的人群里夺路而出,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他连发了两份电报,电报的内容简直令发报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彻底的反感;一份电报是发给圣安东尼奥的哈密尔,另一份发给纽约的彼德·卡哈特。 塞缪尔那天晚上没睡多少时间。他认识到自己的职业生涯中第一次遭遇到阴暗惨淡的大失败。可是他身上的某种本能,比他的意志更坚决,比他受到的培训更深刻,强迫他干下了可能会结束他的理想与幸福的事情。可是木已成舟,而且即使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他还是会采取同样行动的。 第二天早上有两份电报在等着他。第一份来自哈密尔,上面只有八个字: “你这个该死的白痴!” 第二份来自纽约: “交易取消,速回纽约,卡哈特。” 在一周之内事情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哈密尔愤怒又激烈地为他的计划辩护。他被召回纽约,站在彼德·卡哈特办公室的地毯上度过了糟糕透顶的半小时。到7月份他就与卡哈特集团公司脱离了关系,随后在8月份,当时只有35岁的塞缪尔·麦勒迪斯成为卡哈特在所有业务上的合伙人。那就是第四只拳头的辉煌业绩。 我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卑鄙的痕迹,它交错在一个人的性格、脾气和对待事物的一般态度之中。在有些人身上它是潜藏不露的,我们从来不会发觉它,直到在某个漆黑的夜晚我们遭到了它的打击。可是每当这种卑鄙露头时塞缪尔都会直接把它表现出来,而这种表露往往令人家大光其火。在这方面他还算是相当幸运的,因为每当他那心头的小恶魔出动时都会遭遇到坚决的抵抗,而且这抵抗每次都会毫不留情地把那恶魔打压到一个虚弱惨败的境地。就是这个魔鬼,就是这种卑鄙小人的痕迹使得他叫杰里的朋友不要坐在他的床上,使得他走进了马乔里的房间。 如果你能用手摸一下塞缪尔·麦勒迪斯的下巴,你就会发现那里有一个瘤。他承认自己从来也没搞清楚那究竟是哪一只拳头留下的,可他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不愿失去它。他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还说有时候就在要做决定之前摸一下他的下巴会有很大的帮助。记者们把这称为是一种神经质的性格,可实际并非如此。那是因为那样做会让他再次保持住伟大的清醒,会让他再次记起那四只闪电般的拳头给他带来的理智。 姜向明 译 [1] 原文为拉丁语tabula rasa,意思是空白的写字板。 [2] 法语:离去。 [3] 希腊神话人物,是个力大无比的英雄。 译后记 记得在上中学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叫《我最后一次看见巴黎》,好像是这个名字,当时我也并不知道它改编自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重访巴比伦》。后来在大学图书馆里看见一本极薄的菲茨杰拉德的原版书,一共只收录了他四五个短篇,其中之一就是那篇《重访巴比伦》。这就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的菲茨杰拉德的短篇。 说起菲茨杰拉德,大家也许马上就会想到的是他的长篇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这部小说也曾被改编成电影。不过至于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可能知道的人就比较少了。要感谢最近的好莱坞电影《返老还童》,它改编自菲茨杰拉德的短篇《本杰明·巴顿奇事》,虽然我个人以为这部电影不怎么精彩,和菲茨杰拉德原作的关系也相当模糊,但许多人因此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的大名。菲茨杰拉德是上世纪20年代红极一时的作家,是“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他的作品无不反映了一战后美国社会表面上欣欣向荣实质上醉生梦死的状态,尤其是他的长篇,在莺歌燕舞的华丽背景下总弥漫着一种没落阴郁、悲观绝望的气氛。 可是他的短篇小说却不总是那么调子低沉,就像这本出版于1920年的菲茨杰拉德的第一部短篇集《飞女郎与哲学家》,读完全书你会发现里面的故事大多机智幽默,优雅美丽,有些地方甚至可以说是乐观向上的,总之这些故事基本上都是迎合了大众口味的,这也许就是当时这些短篇故事为作者带来了巨大的商业成功的原因所在吧。先说说这个集子的名字,多奇怪的一个名字,飞女郎指的是当时那些自由自在、放浪形骸、敢说敢为、聪明美丽、惊世骇俗、追求时尚的女子,你在这本集子里描写的那些女性身上大多能找到飞女郎的影子。那么哲学家是什么意思呢?大家知道,哲学家是指那些对人生对社会有一套自己看法的人,而一战后流行的哲学,也就是“迷惘的一代”的哲学,就是人生无常、及时行乐的思想。因此,哲学家指的也许就是集子里那些整天跟在飞女郎后头屁颠屁颠的小伙子吧,他们可说是追随着美丽的模糊的影子。 《离岸的海盗》开宗明义地告诉读者这是个虚构的浪漫故事,可能是少男少女们,尤其是少女们,会喜欢的那种故事,而故事的女主角阿蒂塔简直就是飞女郎的形象代言人。她彻底反对平庸的生活,情愿生活在美丽的谎言里。美丽是菲茨杰拉德的任何一本小说的关键词,而且也是他使用频率非常之高的一个词,在菲茨杰拉德看来,是非真假似乎都无关紧要,只要美丽就行,菲茨杰拉德的唯美几乎到了偏执的程度。而故事的男主角卡莱尔正是一个与飞女郎相呼应的哲学家,为了追求美丽的阿蒂塔,他居然能大费周章地设计出这么一个荒诞离谱的弥天大谎。而且,在卡莱尔的许多话语里也直白地透露出他对美丽及金钱的向往。菲茨杰拉德笔下的这类人物常常会令我联想到中国历史上的那些“昏君”,他们在治理国家上可谓一败涂地,可是在艺术追求上却多有建树。卡莱尔这类人的理想似乎就是生为贵人,衣食无忧,然后就过上追逐彩虹的美丽人生! 《冰宫》是这本集子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全篇弥漫着浓浓的诗意。作者用精美绝伦的文笔写出了美国南方与北方的差异,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傲慢与偏见对人心的影响,传统与现代的抗衡,总之,许多重大的主题都凝缩在了这篇美丽的短篇里。在作者笔下,南方代表了懒惰与温暖,还有浓浓的人情味及高雅的审美力,而北方代表的则是进取与寒冷,即使是积极进取也是以冷酷无情的实用主义为基础的,孰褒孰贬,作者的观点是相当鲜明的。也许正是这种对南方辉煌的历史和精美的生活的向往,或者说是缅怀,造就了作者一系列以南方为主题的短篇小说。 《脑袋与肩膀》是这本集子里最为幽默的一篇,尤其是末尾那画龙点睛的一笔,让人自然要联想到欧·亨利。这个短篇对颠颠倒倒的命运、时代的恶俗趣味的讽刺是颇能令人回味的。 《刻花玻璃酒缸》是又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它的构思实在巧妙,主人公的一生都受到一只酒缸的影响,看来纯属偶然,但命运不正是一系列偶然事件导致的吗?!同时,作者反复强调了这只酒缸的美,更突出了它给主人公带来一生厄运的震撼力。美丽与残忍,美丽与厄运,这样的主题在菲的小说里一再出现,令人深思,也令人扼腕! 《伯妮斯剪掉了头发》是这个集子里最为著名的一篇,曾被改编为电视短片及舞台剧。这个故事同样也有一个欧·亨利式的峰回路转的结尾。马乔里当然是个典型的飞女郎,伯妮斯却与她正好相反,代表的是一种传统的美德。然而,伯妮斯通过剪短发这么一种在当时可谓惊世骇俗的方法来完成了向飞女郎的转形。最后,她甚至采取了极端的方法来报复马乔里,她这么做其实就是打破了自己原本的淑女形象,也证明了她已完全蜕变为飞女郎。这个故事也折射出作者本人对飞女郎既欣赏又困惑的态度。 《祝福礼》是这个集子里的一个另类,它似乎自始至终都在暗示着什么,可是文字相当阴郁隐晦,所以理解起来比较费力。有评论说是暗示了兄妹恋的乱伦欲望,再加上哥哥是个牧师就使局面越发复杂,似乎要让人联想到教会丑闻什么的。我个人觉得这个故事反映了作者对宗教思想及宗教仪式的敬畏与恐惧相搀杂的复杂心态,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还是请读者们自己去理解吧。 《戴利林波的堕落》也是篇笔调幽默的短篇,其对现实的讽刺与《脑袋与肩膀》如出一辙。做人要大胆,要想出人头地就必须走捷径,这种冒险的精神似乎也是当时的一种时代风气。 《四只拳头》也是篇颇具讽刺意味的幽默小品,读来令人感觉心情愉快。我觉得这篇短篇反映了作者对温良的传统时代的缅怀,是对做人要宽容,要有道德心,要有正义感等等传统价值的一曲赞歌。但反过来,这样写不也折射出作者对现代价值观的一种困惑吗?! 综上所述,这个集子里的绝大部分作品都是轻松愉快的,至少这些故事都构思得相当精彩,相当引人入胜。作者的文笔也可谓华丽优雅,用词之讲究几乎到了过分的程度。诚然,这些故事都以情节见长,但它们真正的价值在哪里呢?我认为,菲茨杰拉德的短篇的最大价值在于记录了一个时代及在这个时代里沉浮的人们,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菲茨杰拉德可以被称为是个史诗作者。你可以说他写的故事完全出于虚构,但故事的时代氛围及故事里的人物都是如此栩栩如生,简直到了入木三分的程度,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非凡的艺术成就! 回想一下一路翻译过来的历程,那几乎断断续续花费了我半年左右的时间,真可谓甜酸苦辣五味俱全。翻译文学作品真的是难啊,要翻出菲茨杰拉德那精致的文笔更是难如登天,遗憾工程就是对翻译工作最确切的定义。即使是现在,我依然是怀着一种惴惴不安的心情交出了这份译稿。希望得到读者们的宽容与理解,更期待大家的批评与指正,谢谢! 附言:以上观点纯属译者的一家之言,如有不妥,请读者一笑置之! 姜向明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