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易中天中华史:国家 作者:易中天 内容简介 为什么文明的标志是国家?为什么世界各国的体制五花八门?从部落到国家,是历史的岔路口。世界各民族开始分道扬镳,朝着认准的方向往前走。罗马共和、希腊城邦民主,西周受命于天。《易中天中华史:国家》回到历史现场,探寻国家的起源和机密。 第一章 国家与人 上帝敲了回车键 公元1650年,也就是大清朝摄政王多尔衮去世那年,有一位名叫阿歇尔(Ussher)的爱尔兰大主教经过精心研究和精密计算,向世人宣布了上帝创造世界的时间——耶稣诞生前4004年。如果你有兴趣,他还会乐意告诉你,具体的日子是1月28日,星期五;或者10月23日,星期天,上午九点。[1] 阿歇尔的日期很有意思。因为考古学的发现证明,人类最早的文明诞生于公元前3500年到前3000年之间。也就是说,如果阿歇尔计算准确无误,那么,从人类的诞生到文明的诞生,就只有短短五百年。 这当然并不可能。 文明是人类自己上演的节目,它的初潮很晚,前戏很长。 历史学家给出了另一张时间表: 440万年前,南方古猿;380万年前,早期猿人;180万年前,晚期猿人;30万年前,早期智人;5万年前,晚期智人,人类正式诞生。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化石的证据,我们还不能从中找到夏娃在伊甸园大造其反,用无花果叶发明人类第一条三角裤的确切时间。 但后面的故事是清楚的,它可以概括为以下表格:
时代 | 社会组织 | 文化标志 | 代表人物 | 形象表现 | 古史分期 |
---|---|---|---|---|---|
点 | 原始群 | 裸体直立 | 夏娃 | ||
面 | 氏族 | 生殖崇拜 | 母系氏族女娲 | 鱼、蛙、月亮 | 三皇 |
父系氏族伏羲 | 鸟、蛇、太阳 | ||||
片 | 部落 | 图腾崇拜 | 早期部落炎帝 | 牛 | |
晚期部落黄帝 | 熊(或其他) | 五帝 | |||
圈 | 部落联盟 | 早期尧 | |||
中期舜 | |||||
晚期禹 | |||||
国 | 部落国家 | 祖宗崇拜 | 夏启 |
◎甲骨文“臣”这个字,学者普遍理解为战俘和奴仆,如郑玄称“臣谓囚俘”,孔颖达称“臣谓征伐所获民虏者也”,《左传·僖公十八年》称“男人为臣,女人为妾”,郭沫若、叶玉森、杨树达、马叙伦等均持此说,但解释不同。 |
◎金文“民”(克鼎)这个字,有学者解释为“盲其左目以为奴隶之总称”,也有学者解释为“萌之本字,象种子冒地而出,引申为凡草木萌芽皆谓之民”。两说均请参看商承祚《战国楚帛书述略》。 |
◎金文“國”(毛公厝鼎) | |
◎甲骨文“或”(邺三下·四三·四) | |
◎金文“或”(兮甲盤) |
◎金文“城”(散盤) |
◎甲骨文“尹”(《甲骨文编》甲一七一二) | |
◎甲骨文“父”(《续甲骨文编》乙九七一) |
◎金文“君”(天君鼎) |
◎甲骨文“主”(甲一五○)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灯中火主”,也就是灯芯。 |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自己中间建立起政府……为什么要有国家?现在可以搞明白了吧! 文明的秘密,也应该昭然若揭。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我们不是幸存者 当西方文明的“五月花号”从雅典启航,途经罗马、君士坦丁堡、伦敦和阿姆斯特丹,终于抵达费城时,世界上那些最古老的文明都怎么样了? 大多不辞而别。 文明的陨落,几乎是普遍性和规律性的。 最早衰亡的,是西方史学界所谓的“古代文明”。奥尔梅克,莫名其妙地消失在中美洲热带丛林,不知去向;哈拉巴,在印度河流域人间蒸发,原因不明;苏美尔、阿卡德、巴比伦和亚述,早就掩埋在黄沙和土丘之中,了无陈迹;克里特,则被后来的征服者迈锡尼人打扫得一干二净,荡然无存。至于埃及,沃土还是那片沃土,河流也还是那条河流,但民族已不是那个民族,文明也不再是那个文明。作为运气最好的一家,古埃及也只留下了西风残照,以及并非汉家的陵阙——金字塔,还有躺在里面的木乃伊。 废墟上出现的是第二代,即西方史学界所谓的“古典文明”。它们的命运五花八门:有的戛然而止,比如玛雅;有的化为灰烬,比如波斯;有的顽强坚守而终至毁灭,比如拜占庭;有的从小到大走向世界,比如阿拉伯;也有的浴火重生、东山再起,通过文艺复兴接轨现代,比如希腊和罗马。 远隔重洋的美洲,则是另一番景象。尤其是奥尔梅克、玛雅、特奥蒂瓦坎和阿兹特克,几乎个个都是谜团。他们都处于石器时期,最早学会了种植玉米,吃辣椒,喝可可,崇拜太阳神,建金字塔,盖羽蛇庙,有极高的数学水平、丰富的天文知识和极其复杂的历法,却又野蛮地用活人献祭。[1] 这座金字塔是墨西哥特奥蒂瓦坎遗迹中最大的建筑,特奥蒂瓦坎人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这是一种怎样的文明? 他们是来历不明的。考古发现显示,奥尔梅克文明几乎一夜之间在沼泽地里崛起,只有后果没有前因。特奥蒂瓦坎人更是奇怪,他们的“圣城”据说是按照太阳系的模型建造的,建造者自己却神秘失踪,只留下一座空城。难道特奥蒂瓦坎真是外星人的遗族,奥尔梅克真是殷商的遗民?[2] 文明的道路从来就不千篇一律,也没有一定之规。 中华文明就更是特立独行。 的确,中国不像印度,前有古代文明,后有古典文明;也不像希腊,前面有克里特文明,后面有古罗马文明;更不像美索不达米亚,阿卡德人、巴比伦人、赫梯人、亚述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阿拉伯人、蒙古人、突厥人和西方人“轮番为治”。创造中华文明的始终是同一个民族,只不过一直在发展壮大,不断有新鲜血液增加进来。 但,这正如所有的长河大川,尽管沿途有支流汇入,却并不能改变主流的性质。 这个主流,起先叫夏,后来叫华夏,现在叫中华。 我们创造的也只有一个文明,即中华文明。这个文明从夏商周一直延续到近现代,三千七百年不曾中断。这里面没有断层和空白,也没有陨落和衰亡。没错,被西方人视为“古代文明”的商,有可能是个异端或异类。但这也只是一个民族在他的青春期有那么一点“逆反心理”,曾经离家出走在外撒野而已。很快,他就会回到那“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家谱里面,仍然有他的一席地位。 中华,不是什么“古老文明的幸存者”,她原本就有顽强的生命力。同样,古代文明、古典文明、现代文明的三段论,也不符合中国国情。但,以其他文明为参照系,则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3] 比如印度。 [1]奥尔梅克、玛雅、特奥蒂瓦坎和阿兹特克都有活人献祭和金字塔,也都崇拜太阳神。奥尔梅克和特奥蒂瓦坎两个民族都神秘失踪,玛雅则莫名其妙地弃城而走,只有阿兹特克为西班牙人所灭。 [2]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无法回答,特奥蒂瓦坎人从哪里来,又突然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讲什么语言,但发现特奥蒂瓦坎城是根据太阳系的模型来建造的,其重要建筑之间的距离恰好与太阳系行星运行轨道数据一致,因此怀疑特奥蒂瓦坎是外星人的遗族。 有部分学者认为,奥尔梅克文明的建立,可能得到了中国商代流亡者的帮助。因为奥尔梅克文明兴起之日,即公元前1200年前后,正是殷商灭亡之时。两种文明的相似之处也很多,比如都以虎为尊,至少有150个文字符号相像,美国华裔学者许辉甚至于1999年在奥尔梅克文化展中发现了一个商代遗民的祭祀品。但此说仍有争议。 [3]西方史学界把人类文明分为三个阶段:古代文明、古典文明和现代文明。古代文明主要指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克里特、印度河、中国的商文明;古典文明则包括希腊、罗马、印度、西周以后的中国。古代文明的衰落,被认为是游牧民族所摧毁。就连西周取代殷商,也被说成是“蛮族的入侵”。这显然不符合中国国情,因此本书拒绝接受这种观点。 第四章 谢绝宗教 翻过喜马拉雅 印度与中国,有太多的相似。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和印度也是“美索不达米亚”,即“两河之间”。中国的两河,是黄河、长江;印度的两河,则是印度河、恒河。但西亚那个两河流域,是四通八达一马平川的兵家必争之地,中国和印度却与世隔绝。在冷兵器时代,好战的西方蛮族对这两个地方其实鞭长莫及。很少有一种无比强大的力量能够彻底摧毁我们。 于是,两种同样古老的文明,便在欧亚大陆的东端和南部,各自独立地发展起来,并坚忍不拔地走到了近现代。 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 但喜马拉雅一山之隔,中华与印度又呈现出诸多不同。印度人的文明在中国的商王盘庚迁都于殷时,就已经更新换代。第一代据说是达罗毗荼人创造的,叫“印度河文明”,也叫“哈拉巴文明”。第二代才叫“印度文明”,是雅利安人入侵后,在印度河和恒河流域创造出来的。印度河文明与印度文明之间,还留下了几百年的空白。 我们的文明则没有断代,只有扩容。作为“文化圈”,夏的地盘很小,大约只在黄河中下游一带。其他地区,并非“夏雅”,而是“蛮夷”。商的势力范围就大多了,已能挟青铜文化在南方建立据点。西周文化圈更大,影响所及,北至辽河,西至陇右,南至两湖甚至两广,东则远至今之江西、安徽、江苏和浙江。当然,商人和周人,起先都只能在这些边远地区建立点状的文化孤岛。蛮夷们是各行其是的,比如四川的“三星堆文明”。但到后来,所有的小文化圈,包括巴蜀,包括闽粤,也都变成了中华文明的一分子。[4] 国家的道路也两样。没错,印度也是从部落到国家。他们的部落叫“迦那”或“维什”,酋长叫“罗惹”。他们最早建立的也是城市国家,甚至也曾有过“列国时代”,类似于我们的“春秋战国”。不过,印度的列国并没有“天下共主”。而且,还既有君主国(主要在恒河平原),又有共和国(主要在旁遮普和喜马拉雅山麓)。不像我们,从夏商周到元明清,都是君主制。 以后的航程就更不同。从秦汉开始,中国是统一长于分裂。混乱时间最长的魏晋南北朝,也只是半分裂状态。印度则相反,是短暂的统一,长期的分裂。甚至从甘婆王朝到笈多王朝之间,竟有三百多年史实不清。最后,还变成了穆斯林的王朝和英国人的殖民地。 中华连续而聚合,印度松散而间断。[5] 然而长期的分裂和不断的入侵,却并没能中断和消灭印度文明,这又是什么原因? 文化的力量。 历史上的印度,其实是屡遭外族入侵的。从公元前518年开始,先后侵略过印度的,有波斯人、马其顿人、条支人、大夏人、安息人、塞种人、贵霜人、匈奴人、白匈奴人、阿拉伯人、突厥人、土耳其人、蒙古人,最后是葡萄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和英国人。最奇怪的,居然是雅利安人自己的“孔雀王朝”和“笈多王朝”,都只有二百多年;突厥人的“德里苏丹王朝”和蒙古人的“莫卧儿王朝”,反倒都延续了三百多年。 这就让人大跌眼镜!印度文明的延绵不绝,究竟是靠什么来维持和实现的? 宗教。 [4]请参看许倬云《西周史》。 [5]请参看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有光就有影 宗教,是印度人的生命线。 似乎没有哪个民族像印度人这样痴迷于宗教。他们可以没有国家,也可以没有民族,就是不能没有宗教。他们甚至可以不必拘泥于一定非得是某种宗教。印度教、佛教、耆那教、伊斯兰教和锡克教,都行。印度教分为吠陀教、婆罗门教和狭义的印度教,也行。没有宗教,不行。 事实上,文明的嬗变,文化的传播,政权的更迭,王朝的兴衰,在印度都与宗教息息相关。孔雀王朝,是信奉佛教的。它的第三代君主阿育王放下屠刀皈依佛门后,派到邻国的就不再是军队,而是弘扬佛法的高僧。这让他得到了“转轮圣王”的称号,佛教也因此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笈多王朝则是信奉婆罗门教的,但跟孔雀王朝一样对所有的宗教都很宽容。结果是印度文化在这个王朝的治下达到鼎盛,堪比我们的盛唐,并产生了《沙恭达罗》那样的伟大作品。还有外族建立的贵霜王朝,居然把佛教传到了他们的故乡中亚,然后又传入了中国。 突厥人的德里苏丹王朝,蒙古人的莫卧儿王朝,都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莫卧儿王朝的第三代君主阿克巴大帝不但政策宽松,还娶信奉印度教的女子为妻,这又怎么能不天下归心?相反,采取高压政策的德里苏丹王朝,就遭到了南部印度教王公的反抗;莫卧儿王朝第六代君主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则加速了王朝的灭亡。他的宗教政策,只不过给邻国和西方人的侵略留下了可乘之机。[6] 阿克巴大帝曾经说,一切宗教都有光,有光就或多或少会有阴影。显然,这位皇帝是英明的,他看得很透彻。 也许,还可以说说犹太。 犹太堪称世界民族史上的一个奇迹。没有谁能像他们那样,失去祖国一千八百年,流散世界十万八千里,而民族犹存。这只能归功于他们的文化,尤其是他们的宗教,那个世界上最早的“一神教”。事实上,只要相信自己的上帝雅赫维是“唯一的主”,相信先知的教诲,恪守教规,严守禁忌,那么,无论他身处何地,也无论贵贱贫富、肤色黑白,他就是犹太人。犹太教的凝聚力,毋庸置疑。 可惜,印度人和犹太人的经验,对我们都不适用。 我们也是文化力量特别强大的民族。中华的历史,是国家可以分裂,但文化依然如故;外族可以入主,但文化必须认同。因为“亡国”只关乎一家一姓一政权,文化的毁灭才是天大的事。因此,秦变成汉,隋变成唐,甚至宋变成元,明变成清,只要文化或文化精神不变,天下还是那个天下,中华还是那个中华。中华文明中断论,不能成立。 但,我们的文化力量与宗教无关。 中国人,大约是世界上最没有宗教意识、宗教观念和宗教信仰的民族。佛教传入前,中国人竟不知宗教为何物。佛教传入后,最初也被看作“方术”。没错,中国人也曾崇拜鬼神。但很快,我们的态度就是非宗教的了。孔子的说法,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民间的观念,是“信则灵,不灵则不信”。说到底,是实用主义的中庸之道。上帝存在吗?鬼神存在吗?冥冥之中确有神秘力量吗?如果你觉得管用,那就只当他存在好了(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九卷《两汉两罗马》)。 这,难道也是信仰,也是宗教? 信仰对于中国人,从来就不是必需。宗教也一样。 这就有了三个问题:第一,宗教是从哪里来的?第二,人家为什么要有?第三,我们为什么没有? [6]莫卧儿王朝第六代君主叫奥朗则布,号“阿拉姆吉尔”(意为世界的征服者)。其父为建造著名泰姬陵的沙·贾汗。 第四章 谢绝宗教 巫术的儿子 宗教是巫术的“次子”。 巫术是人类最早的文化模式之一。在时间表上,只有工具的制造和使用排在它的前面。几乎所有的民族在原始时代都有巫术。印度人的“四库全书”《 吠陀本集》里面,就有不少上古时期巫术的记录。我们民族,更是如此。 巫术,为什么必须有? 为了肉体的生存,也为了灵魂的安顿。 肉体的生存无疑是第一位的,这就会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如果技术手段不够用或不管用,便只好病急乱投医。比方说,天不下雨,就往天上泼水;人不生娃,就搞生殖崇拜;病治不好,就请道士画符。 这就是巫术。 显然,巫术是实用主义的。在原始时代,它甚至被看作一门技术,而且也需要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就是巫师和巫婆。遗憾的是,即便有专门的技术和技术人员,许多现实问题仍然不能解决,因为巫术的办法并不管用。 所以,科学必然诞生。 但即便是科学,也要试错。巫术,就是人类的“集体试错”。没有巫术的千万次试错,我们就学不会天气预报,也学不会人工降雨。可以说,正是巫术,把人类领进科学之门。 因此,巫术不是“伪科学”,而是“前科学”。 是的,科学前的科学。 科学,是巫术的“嫡长子”。 实际上,科学与巫术一脉相承。它们都认为,世界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掌握的。人类一旦掌握规律,就可以控制事态,改变现实。只不过,科学掌握的规律是现实的,巫术却很可能误入歧途。这是科学终于取代巫术的原因。 然而人类却不能过河拆桥。要知道,相对于科学已经掌握的部分,未知领域是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因此,我们不能失去好奇心和敏锐度,甚至不能不想入非非。好奇心害死猫,不好奇却可能害死人。 巫术,恰恰代表着人类那根敏感的神经。 也许,巫术探索世界的方法是错误的,也许而已。但科学的方法即便是正确的,也未必就是唯一的。至少,在科学诞生之前,巫术深刻地安慰了人类几千年对不可知的恐惧,抚平了人类遭受飞来横祸和无妄之灾的创伤,使人类对未来的仰望变得温柔和向往,正如我们在女娲那里所看到的。 巫术,是原始人类的心理医生。 因此,巫术还会有两个“儿子”,这就是宗教和哲学。 巫术会有这两个儿子,是因为科学并不万能全能。世界上有许多问题,都是科学回答不了的。比方说,什么是宇宙诞生的“第一推动力”?又比方说,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尊严?什么是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这都是人类不能不思考的问题,而且只能拜托宗教和哲学。 宗教和哲学延续着巫术对未知世界的触摸,只不过方式不同。哲学是对超现实超经验之抽象问题的思考,宗教则是对超自然超世俗之神秘存在的相信。所以宗教靠信仰,哲学靠思辨,科学靠实验,工具靠使用,巫术则靠操作,同时也靠幻想和直觉。巫术,就是直觉、幻想,再加操作。 所以,巫术还有一个“女儿”,这就是艺术。艺术与巫术的血缘关系,在美学界早已不是秘密。简单地说,就是当某种形式或仪式的目的,由解决问题变成了传达情感,它也就由巫术变成了艺术。换句话说,人类文化发生的次序,就是从工具到巫术,再到科学、宗教、哲学、艺术。 巫术,是人类文明的“胎盘”。[7] 所有的胎盘都会功成身退,巫术也一样。 退出历史舞台的巫术除了变成艺术,还有三条出路:变成科学,希腊是这样;变成宗教,印度是这样;变成哲学,希腊、印度、中国,都是这样。 只不过,希腊是从科学到哲学,印度是从宗教到哲学,中国则有另一条路要走。 问题是:为什么会这样? [7]英国人类学家詹姆斯·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提出,人类的智慧、意识和精神生活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这就是“巫术——宗教——科学”。起先人们以为,往天上泼水,就会下雨。这就是巫术。后来发现不管用,便叩拜神灵,乞求赐雨。这就是宗教。等到连这也不管用时,人类才真正踏进科学之门,学会了天气预报,也学会了人工降雨。所以,巫术是“前宗教”,也是“伪科学”。本书不同意这个观点。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没有国界的国家 先看印度。 有着庄严肃穆之圣山(喜马拉雅)、奔流不息之圣河(恒河)的印度,似乎命中注定要成为宗教大国。因为那里有太多神秘和不可思议,太多西方闻所未闻,中国绝不会有,其他民族也完全无法想象的东西。 比如种姓制度。 种姓是印度的土特产,梵语叫“瓦尔那”,意思是颜色或品质。这是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半岛后,以征服者的身份建立起来的制度。按照他们的逻辑,雅利安人皮肤白皙,因此品质优秀种族高贵;被征服的土著肤色较深,因此品质低劣种族卑贱。种族再加职业就叫种姓,一共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婆罗门,即祭司和僧侣。 第二等级刹帝利,即国王和武士。 第三等级吠舍,即平民,包括商人。 第四等级首陀罗,即奴隶和被征服者。 此外还有“旃荼罗”,也就是贱民,是“不可接触者”,比首陀罗地位还低。 种姓与生俱来,世袭不变;种姓之间则壁垒森严,严禁通婚。制度最严的时候,一个“贱民”如果不小心被高级种姓的人看见,就得躲起来自杀谢罪。 这是典型的不平等制度。 为这种制度提供思想武器、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持的,是婆罗门教。唱对台戏的,则是佛教、耆那教和锡克教。佛,就是“觉悟者”;耆那,就是“胜利者”;锡克,就是“学习者”。他们也都是种姓制度和婆罗门教的“反对者”。 是啊,佛性常在,众生平等,每个人的血都是红的,为什么要分等级?神在乎的只是你的“觉悟”、你的“胜利”、你的“学习”,而不是你的“出身”。[8] 自由平等的旗帜,终于被高高举起。 佛教和耆那教创立之日,也正是孔子大讲仁爱之时。但到中国的西晋变成东晋那会儿,改革后的新婆罗门教(印度教),却在笈多王朝的大力支持下勃然复兴,以压倒性优势卷土重来,最后变成印度共和国的第一宗教。 这又是为什么? 道理也很简单:孔雀王朝灭亡后一千多年间,印度半岛北部饱受外族的侵略和蹂躏。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催生了雅利安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这是需要宗教力量的。慈悲为怀的佛教,苦行主义的耆那,显然都不合时宜。能够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只有雅利安色彩浓厚鲜明的婆罗门。 身份认同,同样重要。 比如犹太。 如果说印度人面对的是苦恼,那么犹太人面对的就是苦难。没有哪个民族像他们那样灾难深重,一次次妻离子散,一次次国破家亡。也许,只有耶路撒冷第二圣殿遗址上的那座哭墙,才知道他们流过多少泪水。[9] 事实上,犹太教的真正创立,就在他们集体受难之时。公元前586年,也就是释迦牟尼出生前二十年,中国春秋的楚共王讨伐郑国那年,耶路撒冷被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夷平。从国王、贵族、祭司到工匠,上万犹太人被戴上手铐脚镣掳往巴比伦,史称“巴比伦之囚”。 这就太需要救世主,也太需要认同感了。《旧约》的前五篇,即所谓“摩西五书”,就是在这个时候由他们的先知整理编写出来的。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奇迹:不可胜数的弱小民族一旦国家灭亡、人员流散,就再也不可能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唯独犹太人,即便再流亡一千八百年,也依然会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自立于世界之林。 现在,我们知道宗教能给人们什么了。 第一是安全感,因为有神的保佑和庇护。第二是自由感,因为真正的信仰只能发自内心。第三就是身份认同。对于宗教徒而言,说“我是佛教徒”,就跟说“我是泰国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更亲切。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 那么,我们民族为什么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 [8]佛教和耆那教的创始人都是王子。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是净饭国王子,耆那教创始人筏陀摩那是贝那勒斯王子。两千多年后创立锡克教的纳那克,虽然不是王子,却也是“刹帝利”。这就说明,独立、自由、平等,确实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和共同追求。 [9]哭墙又称西墙,是耶路撒冷旧城古代犹太国第二圣殿护墙的仅存遗址。犹太教把该墙看作是第一圣地。千百年来,流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的犹太人回到圣城耶路撒冷时,便会来到这面石墙前低声祷告,哭诉流亡之苦。 第四章 谢绝宗教 天上人间 我们民族很长时间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等)。但有一条可以肯定:古代的中国人是“天下主义者”。 什么叫“天下主义”?就是世界主义,或人类主义。在天下主义者看来,国家不过是天下一分子,就像大家族中的小家庭。因此,真正的人,只属于天下,不属于国家。 这,至少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人的观念。那时的士人(知识分子),都是跑来跑去的。孔子、墨子、孟子、荀子,概莫能外,也从未有人骂他们是汉奸。最爱国的孔子,也不过是离开别国走得快一点,离开鲁国时磨磨蹭蹭走得慢一些。但周游列国、朝秦暮楚、改换门庭,则毫无问题。 好嘛!国家都可以不要,还要什么宗教? 其实,别具一格的还有希腊。 希腊人也是“天下主义者”。他们的城邦原本就是殖民的结果,他们自己更不在乎见异思迁。实际上,做一个外籍居民最严重的后果,也只是没有参政议政的公民权。但这顶多让他成不了“雅典人”,却并不妨碍他成为“希腊人”。 希腊,也是“天下”。 那么,希腊人有宗教吗? 有,但至少有一半是用来玩的。 希腊和埃及都是多神教,但埃及的神“半人半兽”,希腊的神“半神半人”。人身上的七情六欲,包括所有毛病和弱点,他们的神都有。从争权夺利到争风吃醋,从胡言乱语到胡作非为,偷情、使坏、恶作剧,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哪一样没干过?最后,神的所有错误和坏事,都被编成悲剧或喜剧隆重上演,以至于每一次祭神的庆典都是人的狂欢。 这哪里是宗教,又哪里是信仰? 宗教在希腊人那里,其实变成了艺术。 与此同时,或者更早一点,他们也把巫术变成了科学,甚至变成对纯粹真理的思考。他们的科学,是“为科学而科学”的;他们的思考,也是“为思考而思考”。因此,他们又从科学走向了哲学。事实上,哲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叫“物理学之后”,中文翻译为“形而上学”。 这就跟印度人不太一样。 印度人是先把巫术变成宗教,再把宗教变成哲学的。因此,印度人的宗教尤其是佛教,便极具哲学意味。当然,他们的哲学也极具宗教意味。包括他们的非暴力主义、转世轮回和因果报应,还有瑜伽,都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 的确,喜马拉雅山麓和恒河岸边的印度,似乎是一个灵魂不灭的国度,一座建在人间的神殿,一条永远洁净的圣河。在那里,你能听见来自天国的声音,就像犹太先知、耶稣基督和穆罕默德能够直接得到神的启示。 犹太人和印度人在天上,希腊人和中国人在人间。 一直生活在人间的中国人甚至部分地保留了巫术。民间喜欢的口彩,皇家喜欢的祥瑞,便都是巫术的遗风。毫无疑问,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巫术不再占据舞台的中心,它也要变。只不过,既没变成科学,也没变成宗教。 那又变成了什么? 礼乐。 巫术变成礼乐,其实就是变成道德和审美,或伦理与艺术。因此,其他民族依靠宗教去实现的功能,在中国就靠礼乐来完成。礼的任务是维持秩序,给我们安全感;乐的作用是保证和谐,给我们自由感;中华民族独有的礼乐文明,则帮我们实现身份认同。 所以,我们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 实际上,从巫术到礼乐,在中国就像从部落到国家一样自然,只不过时间要晚得多。准确地说,那是周人智慧的体现。因此,我们现在还不能讨论礼乐。因为历史舞台上还有一些明星没有退场,必须交代它们的去向。 比如图腾。 第五章 告别图腾 神佑尼罗河 在氏族时代有巫术的,到部落时代也有图腾。 比如埃及。 跟中国、印度、美索不达米亚不同,埃及不是“两河之间”。埃及人只有一条母亲河,那就是尼罗河。在上古时代,尼罗河就像一条珠链,从南到北连缀着大大小小珍珠般几十个聚落。这些聚落,古埃及人叫“斯帕特”(spt),希腊人叫“诺姆”(nomos),中文则翻译为“州”。它们原本是部落,后来变成了国家。古埃及文明,就从这里诞生。 变成国家的“斯帕特”或“诺姆”,起先是部落国家,也是城市国家。他们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其中不少是动物,比如鹰、蛇、狼、公牛、狮子、鳄鱼、朱鹭;也有的“半人半兽”,比如厄勒藩丁的克努姆神,就是羊头人身。 哈!埃及跟中国一样,也有“羊人”。 他们的“伏羲时代”或“炎帝时代”,也是群魔乱舞。 没错,远古原本就是牛鬼蛇神的舞台。他们的鹰神、蛇神、鳄鱼神、朱鹭神等等,最早也都是图腾,甚至生殖崇拜的象征。进入文明时代后,就变成了国家的保护神。 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转变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实际上,人类发明图腾的目的原本有两个,一是要“变母系为父系”,二是要“变氏族为部落”。因此,国家一旦诞生,它们就该鞠躬谢幕,就像巫术必须变成科学、宗教或礼乐。 问题只在变成什么。 埃及人的选择是把它们变成神。这当然是最顺理成章的。因为图腾原本就极具神秘色彩,是能够让氏族的老祖母神奇怀孕的神秘物。它也原本就享有神的地位和尊崇。比方说,不能吃图腾动物的肉,不能以粗暴、猥亵和戏弄的态度对待它们,它们死后要举行隆重的葬礼等等。 图腾变神,岂非轻而易举? 何况对于君主国,这样做最合适,也最合算。因为君主制的要义,就是“主权在君,君权神授”。所以欧洲那些君主登基,都要教皇来加冕。但如果国王是“神的儿子”,那就连授权的程序都不用走了,岂不便当? 再说这一点都不难。从部落到国家,从图腾到神,对于民众来说,不过是族民变国民,族徽变国徽;对于君主来说,则不过族长变酋长,酋长变国王。图腾,原本就是部落的祖先。酋长,当然是“图腾的儿子”。因此,只要顺便把图腾变成神,就一切OK。埃及的神从动物变成半人半兽,最后又变成人形,道理就在这里。 这确实神! 也许,正是依靠这种“神力”,埃及从部落国家到统一王朝,只用了短短几百年。公元前3100年,世界上大多数民族还没睡醒的时候,纳尔迈(美尼斯)就兼并上下埃及,建立了“第一王朝”。跟中国相比,不但时间早得多,进程也快得多。此后至少还要一千年,中国传说中的夏才会出现,而且还只相当于埃及的“诺姆国家”。秦始皇一统天下,则要到两千八百多年以后。那时,埃及早就先后被波斯和马其顿征服,只剩下落日余晖了。[1] 奇怪!这个“神佑之国”怎么会亡? 因为埃及的神是图腾变的。 [1]先后征服埃及的,是波斯国王冈比西斯和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 第五章 告别图腾 成败都是它 图腾不能变成“国家神”吗? 不能。因为图腾与族民是血缘关系,国家与国民则是公共关系。因此,从原则上讲,变部落为国家,就必须同时变革作为血缘关系纽带的图腾。首先,必须把所有部落的图腾都一笔勾销。然后,要么取其部分重塑一个,比如中国的龙;要么干脆直接另造保护神,比如竞争上岗的雅典娜。 可惜,埃及没能这样。 埃及人的做法,是把所有的图腾全部变成了神,正如他们把所有的部落直接变成了国家。于是,原来有多少部落,后来就有多少诺姆;原来有多少图腾,后来就有多少神。如果这诺姆是部落联盟,那么,同一诺姆还会有许多神。再加上后来创造添加的,古埃及的神据说竟有两千之多。 不对吧?几十个诺姆,怎么会有两千多神? 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的神原本就多,差不多每个村社就有一个,类似于我们的土地公公。其次,古埃及人对待宗教的态度极其开放和开明。他们不但一视同仁地看待其他诺姆的神,就连外国的神来了,也愿意与之共进晚餐。 好嘛!这么多神,谁说了算? 主神。 埃及的主神也有两种。一种是地方性的,一种是全国性的。那么,谁是全国性的主神?哪个诺姆是江湖老大,他们的神就是主神。比如荷鲁斯,原本是提尼斯的保护神。提尼斯的国王纳尔迈(美尼斯)“一统天下”后,荷鲁斯就成了上下埃及共同的主神。当然,为了让大家都接受,必须在这只鹰的头上加一个太阳,因为太阳神是古埃及人都崇拜的。 后来,底比斯变成老大了,底比斯的阿蒙就成了主神。阿蒙曾经有过各种形象,有时是一只鹅,有时是一条蛇,有时是一头羊。但最后,它的头顶也升起了一轮红日。 位于底比斯的卡尔纳克神庙中,神像头戴太阳盘。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的神变成了全埃及的太阳神,就坐稳了江山。但,老大是轮流坐庄的。于是古埃及就会有许多主神,甚至许多个太阳神—— 拉、荷鲁斯、阿蒙、阿吞等等。 这就意味着“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岂能不乱? 更何况,无论谁当法老,都得坚持“君权神授”,也都得巴结讨好神庙和祭司。神庙和祭司如果强势,法老就会从神子变成神奴。比如十八王朝有一位女王跟她儿子(同时也是她的堂兄弟)争权夺利,后来把她儿子扶上王位的就是祭司。[2] 显然,王朝后期的祭司就像中国东汉的外戚、晚唐的宦官,有废立皇帝之权,至少不难架空法老。最后,阿蒙神庙的某个祭司干脆篡夺了王位,埃及也从此进入“后王朝时期”。[3] 说起来这也是法老们自作自受。因为神庙和祭司原本就是他们自己养肥的,谁知道竟会尾大不掉?问题是他们又不能不仰仗神庙和祭司。因为他们统治的合理性,政权的合法性,都来自神,而且是图腾变成的神。 神权政治,注定只能饮鸩止渴。 古埃及政治的成败,也全在图腾变神。 那么,它就不能变成别的什么吗? 能。比如罗马。 [2]十八王朝的这位女王叫“哈特舍普苏特”,是“图特摩斯一世”的女儿,后嫁给她父亲同父异母的兄弟“图特摩斯二世”,并生下“图特摩斯三世”。所以“图特摩斯三世”既是她的儿子,也是她的堂兄弟。这种乱伦的近亲繁殖在古埃及王族中非常普遍。请参看金观涛、王军衔《悲壮的衰落》。 [3]篡夺法老的王位的阿蒙神庙祭司叫“赫利霍尔”,事情发生在公元前1085年。 第五章 告别图腾 法治罗马 罗马人用法律替代了图腾。 这并不奇怪,因为罗马本身就是奇迹。 没错,罗马出现在世界舞台上时,起初是一点都不显眼的。公元前753年罗马开始建城那会儿,埃及人早就盖起了金字塔,波斯人早就发明了拜火教,印度的《吠陀本集》早已完成,中国则进入了东周。就连希腊,也已经举办了六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时的罗马,算什么呢? 蕞尔小邦。 罗马的弱小,甚至让他们躲过了许多劫难,因为没人把他们放在眼里。然而很快,他们就让世界刮目相看。勃然雄起的罗马,扫平了意大利,占领了西班牙,征服了阿拉伯,把诸多文明古国尽收囊中。马其顿、叙利亚、希腊、埃及,都变成了罗马的行省,迦太基甚至还被改名为阿非利加。[4] 由此,罗马得到了一个雅号——“世界的征服者”。 不过,尽管罗马人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但如果仅此而已,他们也顶多只是英勇善战的骑兵,开疆辟土的汉子,甚至杀人如麻的武夫。然而罗马对世界的贡献,却不在武化,而在文化。至少在西方人那里,罗马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一段历史,更是一种文化和精神。 那么,罗马留给世界最宝贵的遗产是什么? 基督教,罗马法。 也许,这才是罗马征服世界的利器,以及她永垂不朽的原因。是的,自从安东尼和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兵败自杀,屋大维被称作“奥古斯都”,延续了五百年的罗马共和国就终结了。之后的罗马帝国,跟中国的两汉并驾齐驱。她先是兴盛,后是分裂,最后灭亡。西罗马帝国,亡于中国的南北朝那会儿;东罗马帝国,亡于中国明朝的景泰年间。[5] 罗马的日子,够长的了。 这么长的日子,那么大的地盘,靠什么来维持和维系? 契约。 作为“希腊人的好学生”,罗马人把希腊人建立的契约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基督教和罗马法,都是它的集中表现。基督教,就是“与神签约”。签约有两次,先签的叫“旧约”,后签的叫“新约”。罗马法,则是“为人立法”。立法也有两种,一种叫“公法”,一种叫“私法”。公法是处理国家事务的,私法是处理国民关系的。有了公法和私法,国家与国民,就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至于乱成一团。尤其是国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由感。因为当他们需要安全的时候,有法律保护;需要自由的时候,又公私分明。 国家的功能,被罗马法成功地体现。罗马作为国家,又岂能不成功? 明确界定“公私两权”,合理处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法典,叫《民法大全》。它是由东罗马帝国来完成的。那个时候,中国是南有南梁,北有北魏;欧洲则兵戎相见,烽火连天。这不能不让人感慨系之!是啊,罗马人似乎天生就有法律头脑和法律兴趣。他们竟然想出这种办法,来管理那庞大复杂的国家,而且在只剩下半壁江山时还乐此不疲。 法治,也许是罗马的秘密所在。[6] 当然,法律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没有罗马军团的铁蹄,这一切都可以免谈。罗马,其实就像法国画家热罗姆笔下的共和政体:壮硕的女神左手拿着橄榄枝,右手拿着钢刀,身后是一头随时都可能怒吼的狮子。 但,这跟图腾又有什么关系呢? [4]迦太基(QRT HDST),坐落于非洲北海岸(今突尼斯),与罗马隔海相望。大约在公元前8世纪~前6世纪,迦太基开始向非洲内陆扩展,并开始称霸西地中海,与希腊分别控制着地中海的西东两边。最后因在三次布匿战争(Punic Wars)中均被罗马打败,而于公元前146年灭亡。罗马人摧毁迦太基之后,在公元前122年便建立新城殖民于原迦太基城废墟领土之上,公元前29年罗马将迦太基设为非洲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 [5]西罗马帝国亡于公元476年,东罗马帝国亡于公元1453年。 [6]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罗马人对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据19世纪法国画家让·莱昂·热罗姆作品重绘。 第五章 告别图腾 并非图腾的图腾 罗马法与图腾的关系,在于“身份认同”。 的确,图腾制度创立的初衷,原本是“变母系为父系,变氏族为部落”。但正如黑格尔所说,手段总是会高于目的。因此,当图腾当真出现时,便有了一个意外的功能。 这就是界定族民的身份。 界定是一点都不困难的。鹰图腾的部落成员,都说自己是“鹰的后代”;龙图腾的部落成员,都说自己是“龙的传人”。鹰是鹰,龙是龙,这就是“区别”;你也是鹰,我也是鹰,这就是“认同”。这跟后来说“我是英国人,你是法国人”,或者“都是炎黄子孙,爱国不分先后”没什么两样。说“法老是荷鲁斯的儿子”,也不奇怪。 部落能够变成国家,图腾功不可没。 但,图腾变成神,好理解;变成法,或者由法来替代,想不通。图腾是神秘的和具象的,法律则是理性的和抽象的。图腾,怎么会变成法,又怎么能变成法? 秘密在人。 马克思说得非常清楚:人到世间来没有带着镜子,他怎么知道自己是人?只能通过他人来证明。比方说,保罗是人。彼得发现自己跟保罗一样,因此彼得知道自己是人。 但,这种方法靠不住。 靠不住是显然的。是啊,彼得要靠保罗证明,那么保罗又靠谁来证明?靠彼得吗?那就成了“相互论证”。于是保罗只能靠乔治,乔治只能靠玛丽,玛丽只能靠彼得,彼得只能靠保罗。这又成了“循环论证”。而且,只要其中一个“不是人”,整个证据链就会断裂,结果大家都不是人。 人的确证,如何实现? 只能靠“超人”。换句话说,这个证明者必须是人,否则不能提供证明;又必须超越一般人,否则不能证明所有的人。 图腾便正好符合这个标准。 没错,所有的图腾都是“族的祖先”,因此是“人”。所有的图腾都是动物、植物或者自然现象(比如电闪雷鸣),因此“不是人”。所有的图腾都神圣而神秘,因此是“超人”。 可惜,图腾局限严重。它只认本族,不认他族;只认族民,不认国民。罗马当年面临的,便正是这个问题——他的国民是多民族和多元文化的。这就太难办了!使用本族图腾吧,其他民族不认;保留各族图腾吧,天下分崩离析;干脆不要图腾吧,又无法认同身份。 幸亏罗马人想到了法律。 法律为什么就能代替图腾呢?因为罗马法包括公法和私法,私法又包括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人法的意义,就是从法律的角度界定了什么是人。罗马法规定,法律意义上的人有三个条件:第一是具备人格,第二是享有权利,第三是承担义务。其中,第一条又最重要。因为没有人格,就不可能享有权利,也谈不上承担义务。 人格表现于法律,就是权利,即身份权。身份权有三种: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权是基本人权,市民权是罗马公民的特权,家族权则实际上是父权。一个人,如果没有家族权,就不是“男子汉”;没有市民权,就不是“罗马人”;没有自由权,那就“不是人”。 反过来也一样。[7] 这就可以实现“身份认同”。因为一个自由人只要被授予市民权,他就是罗马人。同样,这也便于国家治理。因为只要剥夺一个人的身份权,他就可能成为“孤魂野鬼”,甚至“人民公敌”。那可真是人人得而诛之,死无葬身之地。[8]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通过“界定法律地位”来实现的,因此是地地道道的“以法治国”。而且,这个人原来属于哪个国家、民族、阶级,都变得不再重要。正如只要皈依佛门,就是“佛教徒”;接受洗礼,就是“基督徒”。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 法律,是并非图腾的图腾。 既创造了法律(罗马法),又创造了宗教(基督教),罗马人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当然永垂不朽。 [7]罗马法规定的“身份权”中,最重要的是“自由权”。没有自由,即为奴隶。这就区别了“奴隶”和“自由人”。其次是“市民权”,包括参政议政、担任公职、选举被选举等“公权”,结婚、诉讼、处分财产、建立遗嘱等“私权”。这是罗马公民的“特权”。这就区别了“罗马人”和“非罗马人”。至于“家族权”,则实际上是“父权”。这就区别了“父子夫妻”。 [8]罗马法还规定,只有同时具备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三种“身份权”,才是“完整的人”。否则,就叫“人格减等”。丧失家族权叫“小减”,丧失市民权叫“中减”,丧失自由权叫“大减”。罗马人的统治手段,就是让被征服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罗马境内所有自由人公民权利,就是“怀柔政策”之一。 第五章 告别图腾 认祖归宗 罗马法确实让人叹为观止。 这是一个逻辑严密、思路清晰的系统。公法与私法,私法更重要;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更重要;具备人格、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人格更重要;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更重要。安全、自由、身份认同,都能通过法律地位来实现,岂非“不是图腾,胜似图腾”? 事实上,法律也是“超人”。法律为了人、属于人,由人制定也由人执行,因此是“人”。法律抽象普适、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因此“不是人”。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所有人在它面前都一律平等,因此是“超人”。 这就堪称“不是神祇,胜似神祇”。以法律代图腾,当然比“以神祇代图腾”棋高一着、智胜一筹。 那么中国人呢? 图腾在中国又变成了什么? 祖宗。 众所周知,祖宗崇拜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传统社会的中国人,最高的人生目标就是“光宗耀祖”,最起码的社会义务则是“传宗接代”;而一旦犯了错误,遭遇惨败,受到制裁,则“愧对列祖列宗”。祖宗,能管我们一辈子。 那么,什么是祖宗? 最老的父亲。 实际上,祖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根露出龟头勃然雄起的阴茎。它也就是“且”,起先是男性生殖崇拜的象征。这样的象征物,世界各地都有,只不过在中国叫“祖”。石制的叫石祖,陶制的叫陶祖。后来这东西越做越大,就从雕塑变成了建筑。印度的塔,埃及的方尖碑,其实都是。
◎甲骨文“祖”(前一·九·六) | |
◎甲骨文“且”(甲四一四) |
◎甲骨文“后”许慎《说文解字》释:“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