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性学五章 作者:江晓原 内容简介 《性学五章》是关于中国性学史研究,分为《诗》《书》《画》《药》《人》五个篇章。 西方有《古罗马风化史》《欧洲风化史》《古希腊风化史》,本书以严谨的学术态度来研究性学,堪称中国性学史中国风化史。 江晓原先生除了在学术领域成绩突出,且自谓好古成癖,对历史有特别的感情,性的历史归根结底也是历史的一部分,自然也在其感兴趣的范畴之内。他想要将其推进到学术研究的层次上去,于是利用空闲时间(硕士答辩结束后),发奋研究起中国古代的房中术,结果写成论文∶《中国十世纪以前的科学性初探》,并于1986年在《大自然探索》杂志上发表;遂又写了几篇学院派的性史论文在《中国文化》《汉学研究》(台湾)等刊物上发表;继而又出版了《性在古代中国》《中国人的性神秘》以及《性张力下的中国人》等书。可以说,性学研究,已然成为江晓原先生的第二专业。 这样一本学术与大众兼具的著作,实在值得读者一探究竟。 从《诗》三百到《夹竹桃》:艳情诗之中国篇 25年前,我和一个同学去造访戈革先生,我们初次见面,相谈甚欢。据这位同学后来告诉我,戈革先生事后对他说:“这个江晓原有些意思——他居然说自己喜欢香艳诗词。”前辈高人判断人物,常有见微知著之法,喜欢香艳诗词的,本来大有人在,只是人们通常不好意思赤裸裸说出来,而本人却不辞坦然自陈。 香艳诗词,或称为情色诗歌、色情诗,《中国性学百科全书》中使用的中、英文条目名称是:艳情诗(erotic poems),各种名称在各种读者心目中唤起的对色情的想象或预期,程度各不同,本来也没有什么明确界限。古今中外,艳情诗都是源远流长,套用一句古人陈言,那真可以说是“其来尚矣”——就是大有来头的。 《诗》三百,思无邪 在中国传统话语中,证明艳情诗“其来尚矣”的最佳途径,当然是援引《诗经》——儒家经典,“六经”之一,其中《周南·关雎》这样人所共知的篇什就不用说了,《郑风》《卫风》《陈风》中还有更多香艳的篇章。 道学家朱熹在他评注《诗经》的著作《诗集传》中,对《诗经》的大量篇章痛加贬斥,《国风》中被他直接指斥为“淫奔之辞”者至少有二十二篇,开列如下: 《邶风》:《静女》 《鄘风》:《桑中》 《卫风》:《氓》 《王风》:《大车》《丘中有麻》 《陈风》:《东门之池》《东门之杨》《防有鹊巢》《月出》《泽陂》 《郑风》:《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狡童》《褰裳》《东门之》《风雨》《子衿》《扬之水》《野有蔓草》《溱洧》 《卫风·氓》和《郑风·遵大路》本为弃妇之辞,朱熹也不肯放过,硬指为“淫妇为人所弃”。对于《郑风》则尤为痛恨,他在《诗集传》卷四中有一大段议论,堪为宋儒道学之论的典型标本: 郑卫之乐,皆为淫声。然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诗已不翅七之五。卫犹为男悦女之词,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是则郑声之淫,有甚于卫矣。故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盖举重而言,固自有次第也。 剪纸 这番道学言论之荒谬,只要指出一点就不难想见其余——朱熹自己在《诗集传》序中表示是相信“孔子删《诗》”之说的,那么《郑风》中如此可恶的大量的“淫奔之辞”,“道大德全”的圣人孔子为何不将它们删去,还要传之后世贻害后人?何况孔子还说过“《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岂不是圣人也为淫张目?所以道学家们虽自命孔孟之徒,自许所言皆孔孟之道,其实离孔孟的原初学说甚远。 其实《诗经》中,还有比上面朱熹所指斥的二十二篇更香艳的,比如《召南·野有死麕》,歌咏“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最后一章:“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女孩子那种既娇嗔又情愿,半推半就的情态,仔细体味起来,也真够香艳的了。然而朱熹对这一章居然解读成“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真是迂腐得可以。 朱熹因为是道学家,才对《诗经》中的艳情诗如此深恶痛绝,换到喜欢风流浪漫的文人那里,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古代中国土大夫和官员们对色情文艺的欣赏和支持,今天来看颇有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者。明、清士大夫中热衷于搜集、编辑和欣赏色情文艺的,大有人在。欣赏色情文艺给他们带来快感。在一些序跋中,可以看到对这些快感的表达: 其间四时风景,闺怨情痴,读之历历如在目前,不觉腹中多时积块豁然冰释矣。……虽未足动雅人之兴,亦足以畅叙幽情。(《白雪遗音》高文德序) 批阅之余,不禁胸襟畅美,而积愤夙愁,豁然顿减。……而其中之词意缠绵,令人心游目想,移晷忘倦,其亦可以步碧城十二阑干之后尘乎!(同书又序) 这还只是对民间情歌而发,读后感中强调一个“畅”字。对于更多的色情或准色情作品,更有力的欣赏和辩护是强调“古已有之”: 仲尼删《诗》,善恶并采,淫雅杂陈,所以示劝惩,备观省。(屠隆《鸿苞·诗选》) 况乎钗飞钏舞,尽可销愁;雨魄云魂,原非著相。通青裙而下拜,缠红锦以何嫌?……不知史氏非无别子,唐人亦有稗官。约指一双,竟上繁钦之集;存诗三百,不删郑国之风。……但得指陈义理,悟入空空;何妨游戏文章,言之娓娓哉?(邹弢《青楼梦》序) “孔子不删《郑》《卫》”是欣赏者和辩护者经常祭出的法宝,尽管这其间有那么一点点偷换概念——《郑风》《卫风》中的诗歌无论怎样大胆讴歌情爱,毕竟没有像明清色情文艺中那样直接描写性行为。如果《挂枝儿》《夹竹桃》中那些色情歌谣让孔子见了,他是否会删去,恐怕还在未定之天。 但大体而言,为艳情诗辩护,指出《诗经》中有《郑》《卫》,与指出《圣经》中有《雅歌》,具有类似的效果。 上客徒留目,不见正横陈 既有《诗经》这样正大的源头在前,艳情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然就源远流长,生生不息了。 汉代艳情诗中就有一首来头很大,即张衡的《同声歌》,被南朝徐陵编的《玉台新咏》收在第一卷中。诗中有“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稀见,天老教轩皇。乐莫斯夜乐,没齿焉可忘”等句,以女性第一人称的口吻描述了一个女子洞房花烛夜的经历和感受。诗中所说挂在洞房墙上的图,明代王士祯等人断定那就是“秘戏图也”,和张衡的另一篇作品《七辩》中“假明兰灯,指图观列,蝉绵宜愧,夭绍纡折,此女色之丽也”,说的是同一回事。 上面引述邹弢《青楼梦》序中提到的“约指一双,竟上繁钦之集”,指的是繁钦的《定情诗》,也收在《玉台新咏》第一卷中,诗中有“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何以致殷勤,约指一双银”等句。其实这首诗除了标题,内容也就是《周南·关雎》中“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的程度,远远谈不上香艳,还比不上后来陶渊明的《闲情赋》呢——“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愿在裳而为带,束窈窕之纤身”……,繁钦只是想象将饰品礼物一一放在女郎身上,陶渊明却在想象中让他自己对女郎身体的各个部位从头到脚逐一亲昵。 诗集《玉台新咏》,可以说是《诗经》以后直到唐代之前,这段时期内中国上流社会所创作的艳情诗的结集。南朝君臣在江左过着纵情声色的生活,他们大量创作属于文人的艳情诗。比如梁简文帝萧纲《咏内人昼眠》: 北窗聊就枕,南檐日未斜。……梦笑开娇靥,眠鬟压落花。簟纹生玉腕,香汗浸红纱。夫婿恒相伴,莫误是倡家。 又如刘缓《敬酬刘长史咏名士悦倾城》: 不信巫山女,不信洛川神。……夜夜言娇尽,日日态还新。工倾荀奉倩,能迷石季伦。上客徒留目,不见正横陈。 当时很多文人以《三妇艳诗》为题赋诗,陈后主(叔宝)在这方面也不甘人后: 大妇年十五,中妇当春户。 小妇正横陈,含娇情未吐。 这些诗篇,往往大胆而细腻地描绘美女的肉体,以及她们的美貌所唤起的文士们的性爱和感受,也不回避轻浮的调侃——上面前两首的结尾处都是如此。 南朝的艳情诗,在进入唐代时是完全“平滑过渡”的,只是看上去不像南朝君臣们那样集中写作——其实这种集中写作的印象,很大程度上也可能只是《玉台新咏》这样的诗集给我们造成的印象。 谈到唐代的艳情诗,不能不谈到张文成的《游仙窟》。 《游仙窟》用第一人称单数自叙旅途中在一处“神仙窟”中的艳遇。五嫂、十娘都是美丽而善解风情的女子,她们热情招待“下官”,三人相互用诗歌酬答调情,那些诗歌都是提示、咏叹恋情和性爱的。因为性交、做爱之类的事毕竟不像别的事物那样宜于直白说出,所以不免要发展出许多隐语,这些隐语又进一步发展成谜语,而且往往采用诗歌的形式,成为色情文艺中的一个特殊品种。先看《游仙窟》中的例子: 自怜胶漆重,相思意不穷;可惜尖头物,终日在皮中。(下官咏刀子) 数捺皮应缓,频磨快转多;渠今拔出后,空鞘欲如何!(十娘咏鞘) 谁都能看出来,这对男女借咏削水果的刀子,实际上是在说男女性器及其交合。后来在晚明的民间色情歌谣中,这种形式被大量使用。 随着“下官”与十娘的调情渐入佳境,五嫂又不断地从旁撮合煽惑,他“夜深情急,透死忘生”,“忍心不得”,“腹里癫狂,心中沸乱”,最后“夜久更深,情急意密”,终于与十娘共效云雨之欢: 花容满面,香风裂鼻。心去无人制,情来不自禁。插手红裈,交脚翠被。两唇对口,一臂支头。拍搦奶房间,摩挲髀子上。一啮一快意,一勒一伤心。鼻里痠痺,心中结缭。少时眼华耳热,脉胀筋舒。始知难逢难见,可贵可重。 这是中国文学作品中直接描写男女性行为的最早段落,时间约在公元700年稍前。 在唐代文士笔下,性爱始终不是罪恶,而是他们乐意提到、乐意歌颂的意境。这可以从唐代诗歌中得到佐证。比如我们从李白诗中可以看到他对性爱的想象: 何由一相见,灭烛解罗衣。(《寄远》十二首之七) 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里奈君何?(《对酒》) 到了元稹那里,就能看到对性爱场景的直接描写了,最著名的当数他的长篇五言排律《会真诗》,对仗工稳,辞藻华丽: 转面流花雪,登床抱绮丛。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眉黛羞偏聚,唇朱暖更融。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汗流珠点点,发乱绿葱葱。方喜千年会,俄闻五夜穷。 在韩偓的“香奁诗”中则有: 扑粉更添香体滑,解衣微见下裳红。(《昼寝》) 但得鸳鸯枕臂眠,也任时光都一瞬。(《厌花落》) 眼波向我无端艳,心火因君特地燃。(《偶见背面是夕兼梦》) 李商隐一向诗意隐晦,但后人认为下面这些诗句都是暗喻性事的: 真防舞如意,佯盖卧箜篌。(《拟意》) 想像铺芳褥,依稀解醉罗。散时帘隔露,卧后幕生波。(《镜槛》) “横陈”——躺在床榻之上的裸体美女,一直是文士们心驰神往的意象,是他们吟咏不厌的题目,除了前引南朝刘缓和陈后主的诗句,还可以看到更多: 东邻巧笑,来侍寝于更衣;西子微颦,得横陈于甲帐。(徐陵《玉台新咏序》) 娇眉际敛,逸韵口中香。自有横陈分,应怜秋夜长。(李百药《杂曲歌辞·火凤辞》) 小怜玉体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李商隐《北齐》二首之一) 昔时知出众,情宠占横陈。(张希复《游长安诸寺联句·道政坊宝应寺·小小写真联句》) 到了宋人笔下,也是继响不绝: 爱随青女横陈,更怜素娥窈窕。(高观国《东风第一枝》) 玉体横陈,云鬟斜坠,春睡还熟。(周邦彦《玉团儿》) 想得横陈。全是巫山一段云。(向子《减字木兰花·韩叔夏席上戏作》) 再往后,文人们对艳情诗的兴趣又有了新的发挥渠道,即在戏剧中加入一些色情段落。元代《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写到张生与莺莺幽会交欢,有人斥之为“浓盐赤酱”。其实唱词语句典雅华丽,最露骨处亦不过“我将这纽扣儿松,把缕带儿解,兰麝散幽斋。……我这里软玉温香抱满怀。呀,阮肇到天台。春至人间花弄色,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等语,这只能算是“准色情”。在明清戏剧中,达到这种程度的段落并不少见。 明清戏剧中的色情或准色情段落,更多的是出自丑角的插科打诨,开一些与性有关的玩笑,例如: 自小生来貌天然,花面。宫娥队里我为先,扫殿。忽逢小监在阶前,胡缠。伸手摸他裤儿边,不见。(《长生殿·窥浴》) 更突出的例子见于《牡丹亭·道觋》一出。石道姑生为石女,婚姻失败,不得已出家当道姑。她上场自述身世,全篇句句皆用《千字文》中的成句串成,却句句皆不离开性和色情,而且还能押韵!姑举其中描述新婚之夜的一段为例: 早是二更时分,新郎紧上来了。替俺说:俺两口儿活像鸣凤在竹,一时间就要白驹食场。则是被窝儿盖此身发,灯影里褪尽了这几件乃服衣裳。天呵!瞧了他那驴骡犊特,教俺好一会悚惧恐惶。那新郎见我害怕,说道:新人你年纪不少了闰余成岁,俺也可不使狠和你慢慢的律吕调阳。俺听了口不应,心儿里笑着:新郎新郎,任你矫手顿足,你可也靡恃己长。三更四更了,他则待阳台上云腾致雨,怎生巫峡内露结为霜!……新郎新郎,俺这件东西,则许你徘徊瞻眺,怎许你适口充肠? 这种文字游戏,虽然纯粹从文字技巧的角度来看颇见巧思,但终究格调不高,甚至显得有些无聊。当时文人在戏剧中加入这类段落,主要是为了取悦和迎合观众与读者——其中既有市井平民,也有官员文士。 民歌!民歌! 以前有一种非常流行的理论,认为“统治阶级”的文士们在失去创作活力时,就会从民间文学中寻求灵感,汲取养料,所以他们会热衷于收集和整理民间歌谣。而那些被收集整理的民间歌谣,即使是色情的,也因此而可以获得某种合法地位——甚至在当今的文学史著作中也仍然有这样的合法地位。可是如果一位今天的诗人,你也写这样的“黄色诗歌”试试看,你能得到什么样的地位? 这种咏叹赞美性爱的歌谣,早在南朝乐府诗中已启其端。那些非常直露但仍不失其清新健康意境的短歌,是上层社会人士非常乐意欣赏的: 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碧玉歌》) 开窗秋月光,灭烛解罗裳,含笑帷幌里,举体兰蕙香。(《子夜四时歌》) 这些歌谣,常被称为“吴歌”。 一提起“吴歌”之名,我们就应该想起李白的一些诗句: 吴歌楚舞欢未毕,青山犹衔半边日。(《乌栖曲》) 郢中白雪且莫吟,子夜吴歌动君心。动君心,冀君赏,愿作天池双鸳鸯,一朝飞去青云上。(《舞曲歌辞·白纻辞》) 使李白如此钟情的吴歌,究竟是何宝贝? 吴歌者,江南歌谣,吴地之人所咏唱也。《晋书·乐志》说:“吴歌杂曲,并出江南。”吴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很早,顾颉刚认为其起源“不会比《诗经》更迟”,其内容则主要是“小儿女口中的民间歌曲”。“小儿女”们口中最爱唱什么?首先自然是男欢女爱、郎情姐意,此外当然也经常会旁及家乡风景、人生苦乐之类。当年宋人编《乐府诗集》,就有“吴声歌曲”,其中如《子夜歌》: 宿夕不梳头,丝发被两肩。 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这首歌谣的意境,在日本江户时代的浮世绘春图中常有描绘——特别突出美人的长发。而现今中外情色电影中,但凡拍到男欢女爱的场景,其中女性十九也是“丝发被两肩”的。看来在这个意境上,东方西方,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又如《子夜四时歌》: 朝登凉台上,夕宿兰池里。 乘月采芙蓉,夜夜得莲子。 “怜”者,爱也,又常以“莲”字谐音代替,故“莲子”者,即今日之“love you”也。(如今网上聊天之种种特殊用语,其实也有相似光景)当年使李白情有独钟之吴歌,即此类也。当然,和后来收集到的吴歌相比,上面这些歌谣可能已经经过文人的改写润色。 此后在敦煌曲子词中也可以见到类似的色情民歌,姑举歌咏美人胸部的数例: 雪散胸前。(《云谣集·杂曲子·内家娇》) 丽质红颜越众希,素胸莲脸柳眉低。(《云谣集·杂曲子·浣溪纱》) 青丝髻绾脸边芳,淡红衫子掩酥胸。(《云谣集·杂曲子·柳青娘》) 胸上雪,从君咬。(《云谣集·杂曲子·渔歌子》) 最后这句,有过甜蜜性爱的人都知道说的是什么情景。从这些句子看,被文人润色过的可能性不大,应该比南朝乐府中那些歌谣更本色些。 到晚明时期,对民间艳情诗歌的收集、编辑达到一个高潮。冯梦龙编辑了当时广为流行的民间小曲集《挂枝儿》《山歌》《夹竹桃》等,风行一时。其中收集的都是南方吴语地区的民间艳情诗歌。这些民间小曲在歌咏、描写男女性爱时比南朝民歌更为坦率直露。与这些民歌民谣小曲之类相比,文人的诗句恐怕还算不上真正的色情诗歌。文人的诗典雅华丽,看起来不那么触目,读起来也不是那么难以出口(本来就是文士们能够吟诵的);而民间的色情诗歌或小调,那真是直白粗俗。下面先举《夹竹桃》中两则为例,这是晚明时期市民文学中色情歌谣的典型标本: 来时正是浅黄昏,吃郎君做到二更深。芙蓉脂肉,贴体伴君;翻来覆去,任郎了情。姐道情哥郎弄个急水里撑篙真手段,小阿奴奴做个野渡无人舟自横。(《野渡无人》) 瓜甜藕嫩是炎天,小姐情郎趁少年。纱厨鸳枕,双双并眠;颠驾倒凤,千般万般。小阿姐道我搭情郎一夜做子十七八样风流阵,好像才了蚕桑又插田。(《才了蚕桑》) 这些用吴语创作的色情民歌,确实生动反映了晚明市民生活的一个侧面。但是有些学者将它们说成“对爱情的热烈追求”,或誉之为有“健康清新的格调”,甚至从中看出“反封建”之类的微言大义来,其实也大可不必。 有不少文人热衷于搜集、记录民间色情歌谣小曲,并在文字上做一些润饰。在清代仍有步冯梦龙后尘收集改编民间情歌者,例如华广生编的《白雪遗音》等。下面就是一首这样的北方民歌,见《白雪遗音》卷二: 情人爱我的脚儿瘦,我爱情人典雅风流。初相交就把奴家温存透。……象牙床上,罗帷悬挂钩,哎哟咱二人,今夜晚上早成就。舌尖嘟着口,哎哟情人莫要丢,浑身上酥麻,顾不的害羞,哎哟是咱的不由人的身子往上凑。凑上前,奴的身子够了心不够。(《情人爱我》) 古代中国文人中普遍有着很深的“奔女情结”,这在民歌的搜集、编辑中也能反映出来。比如《白雪遗音》卷三中有一首《舟遇佳期》的叙事长歌,讲一位“书生”坐船时,船家之女(当然是年轻貌美的)如何主动传情、投怀送抱,与书生成就了云雨之欢。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某些当代小说中的情节,例如在名噪一时的长篇小说《废都》中,主人公庄之蝶和他身边的那些美女们一场又一场男欢女爱的故事,就是中国旧文人“奔女情结”白日梦的生动写照。 前面谈到唐代《游仙窟》中色情歌谣有“素谜荤猜”之法,在晚明民间色情歌谣中,这种形式被大量使用,所咏对象往往是生活中常用之物。举两例如下: 消息子(按:即掏耳朵的小勺),我的乖,你识人孔窍。捱身进,抽身出,踅上几遭。捻一捻,眼朦胧,浑身都麻到。捻重了把眉头皱,捻轻时痒又难熬。捻到那不痒不疼也,你好把涎唾儿收住了。(《挂技儿》卷八《消息子》) 结识私情像象棋,棋逢敌手费心机。……姐道郎呀,你摊出子将军头要捉我做个塞杀将,小阿奴奴也有个踏车形势两逼车。(《山歌》卷七《象棋》) 这些当然不是真正的“谜”,因为读者一看就知道所咏的都是性交。如将《象棋》末两句“谜底”直白说出,那就不成体统了。 这些歌词要用吴语吟诵,方能传神,经文人笔录下来,如以普通话读之,韵味要损失几成,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就是20世纪学者所收集整理的吴歌,也依然只能如此——笔者数年前曾有小诗单咏此事:吴歌小史话当年,往事如烟已杳然,试唱吴声白苎曲,风流千古在江南)。比如冯梦龙编的《山歌》中: 吃娘打得哭哀哀,索性教郎夜夜来。 汗衫累子鏖糟拼得洗,连底湖胶打不开。 又如王翼之辑《吴歌乙集》中: 日落西山渐渐黄,画眉笼挂拉(拉,吴语“在”也)北纱窗,画眉笼里无食难过夜,小奴奴房中无郎勿进房。 天上星多月勿明,河里鱼多水勿清,京里兵多要反乱,姐妮房中郎多要乱心。 所谓吴歌,从南朝的《子夜歌》到晚明的《山歌》,鼎尝一脔,豹窥一斑,大致光景也就不难推想了。 文人眼中的色情歌谣 古今文人,无不欣赏色情歌谣。他们除了抬出“孔子不删《郑》、《卫》”来为色情歌谣和艳情诗张目之外,还要从文学理论的高度来为色情歌谣辩护。 明清时代色情歌谣的辩护者们提出一个“真”字来与道学家的讨伐相抗衡,表达这种思想最透彻的,可举冯梦龙那篇短小而有名的《叙(山歌)》: 今之所盛行者,皆私情谱耳。虽然,桑间濮上,《国风》刺之,尼父录焉,以是为情真而不可废也。山歌虽俚甚矣,独非《郑》、《卫》之遗欤?且今虽季世,而但有假诗文,无假山歌。则以山歌不与诗文争名,故不屑假。苟其不屑假,而吾籍以存真,不亦可乎!抑今人想见上古之陈于太史者如彼,而近代之留于民间者如此,倘亦论世之林云尔。若夫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其功于《挂枝儿》等。 冯梦龙在这里强调一个“真”字来为民间的色情歌谣辩护。但是为什么“真”能够使得色情乃至淫秽变成可以接受的呢?近人王国维倒是有一段话,似乎恰恰是对此而发,其《人间词话》中云: 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语出《古诗十九首》之二)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穷贱,轲长苦辛。(《古诗十九首》之四)可谓淫鄙之尤,然无视为淫词、鄙词者,以其真也。五代北宋之大词人亦然。非无淫词,读之者但觉其亲切动人;非无鄙词,但觉其精力弥满。可知淫词与鄙词之病,非淫与鄙乏病,而游词之病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蕙风词话·人间词话》第六十二条) “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之句,若是与明清色情小说中类似情节的详细描写相比,恐怕也算不上“淫之尤”,然王国维毕竟不是道学家,他欣赏的所谓“真”,或近于“直率”。他又曾说: 读《会真记》者,恶张生之薄倖,而恕其奸非。……此人人之所同也。故艳词可作,唯万不可作儇薄语。(据同上《人间词话》删稿第四十三条) 所谓“儇薄”者,无真情也,若出于真情,则虽“奸非”亦可恕,其他更可想见矣。“真”与礼教是难以相容的,《山歌》《夹竹桃》中那些直率表达着情欲煎熬和性爱渴望的女子,当然不是卫道士们希望的贞妇烈女。毫无疑问,她们和她们的情郎们,正是《绣榻野史》《浪史奇观》中的男女。 收集和欣赏色情文艺,是文人的传统爱好——古今中外都是如此(这当然不是说每一个文人都如此)。如前所述,这件事能给他们带来“畅”——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快感”。就是高官大吏,理应为社会作表率的人,对于民间“私情谱”的歌谣集子,也会有兴趣,例如钮琇《觚剩》卷二“英雄举动”条云: 熊公廷弼当督学江南时,……吾吴冯梦龙亦其门下士也。梦龙文多游戏,《挂枝儿》小曲与《叶子新斗谱》皆其所撰,浮薄子弟,靡然倾动,至有覆家破产者。其父兄群起讦之,事不可解。适熊公在告,梦龙泛舟西江,求解于熊。相见之顷,熊忽问曰:“海内盛传冯生《挂枝儿》曲,曾携一二册以惠老夫乎?”冯跼蹐不敢置对,唯唯引咎,因致千里求援之意,熊曰:“此易事,毋足虑也。”……熊飞书当路,而被讦之事已释。 “曾携一二册以惠老夫乎”是否为反语?看来不是,因为熊廷弼为他排解了来自卫道士阵营的攻讦,这一行动客观上至少是对《挂枝儿》之类作品的支持。 古代文人热衷于搜集和把玩色情歌谣,现代文人学者同样兴趣盎然。冯梦龙编辑民间小曲集《挂枝儿》《山歌》《夹竹桃》的工作,受到当代郑振铎等民间文学史研究者的高度重视。不要小看了这些“淫词艳曲”,当年可是劳动了顾颉刚、刘复、鲁迅、周作人这样大名鼎鼎的学术界人物亲自收集,甚至还劳动了蔡元培这样的人物“登高一呼”,号召学者们从事收集工作! 鲁迅早在1913年就主张收集民间歌谣,周作人则动手收集越中儿歌,但他们的努力没有多少效果,直到蔡元培和北大介入,此事才“发扬光大”。1918年2月1日的《北京大学日刊》上,刊登了校长蔡元培的启事,号召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一起帮助收集民间歌谣;还刊登了刘复起草的《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不到半年,即征集到1200余首,并从这年5月20日起,每天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一首。 北大这番收集民间歌谣的举动,颇使当时一些守旧人士痛心疾首。据顾颉刚回忆,许多守旧的教授和学生们叹息道:“北大是最高学府,《日刊》是庄严公报,哪能让这种‘不入流品’的东西来玷污它!”一位前清进士更是义愤填膺: 可惜蔡孑民也是翰院出身,如今真领着一般年青人胡闹起来了!放着先王的大经大法不讲,竟把孩子们胡喷出来的……东西,在国立大学中,专门研究起来了! 然而,学者们却对这种“胡闹”乐此不疲。 顾颉刚1918年爱妻病逝,因悲哀过度而得神经衰弱之症,只得在家休养。他每天收到《北京大学日刊》,看见上面的歌谣,决定尝试“把这种怡情适性的东西来伴我的寂寞”。他是苏州人,就从自己孩子口中开始收集,渐至邻家孩子,再至教孩子唱歌的老妈子……到后来,连他的祖母、新婚夫人,乃至友人叶圣陶、郭绍虞等,都加入了帮助他收集吴歌的队伍。顾颉刚收集的这些吴歌不久后在《晨报》——当时学术界都看这张报纸——上连载,使他在这方面又出了名,被目为歌谣研究的专家。后来出版的《吴歌甲集》就是顾颉刚收集的这些歌谣。当时竟有胡适、沈兼士、俞平伯、钱玄同、刘复五大名流,分别为《吴歌甲集》作了序。 收集吴歌的另一个干将是刘复(半农),江阴人。他收集整理的《江阴船歌》比顾颉刚的《吴歌甲集》还早一年。且看一首: 新打大船出大荡,大荡河里好风光。 船要风光双只橹,姐要风光结识两个郎。 刘复还模拟民歌进行创作,他的《瓦釜集》就全是模拟的江阴民歌。后来他又将目光扩大到俗曲——不附乐曲的谓之歌谣,附有乐曲的即为俗曲。他除了自己收藏,又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收集,并进行研究,编有《中国俗曲总目稿》。 周作人当然也是歌谣收集研究中的大干将,他在那篇著名的文章《猥亵的歌谣》中,反复强调收集民歌时不排斥猥亵的歌谣。这也可以说是歌谣研究者们的共同认识。起先在刘复起草的《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中,尚要求“征夫野老游女怨妇之辞,不涉淫亵而自然成趣者”,而四年后发行《歌谣周刊》,新定章程第四条则说: 歌谣性质并无限制,即语涉迷信或猥亵者亦有研究之价值,当一并录寄,不必先由寄者加以甄择。 于是周作人从《诗经》中的“子不我思,岂无他人”,说到南唐李后主的“为奴出来难,教郎恣意怜”,再说到欧阳修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直说到《圣经》中的《雅歌》,以说明猥亵的成分“在文艺上极是常见,未必值得大惊小怪”,而对于猥亵的歌谣,“在研究者是一样的珍重的,所以我们对于猥亵的歌谣也是很想搜求,而且因为难得似乎又特别欢迎”。真可谓一篇之中,三致意焉。 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也许最容易产生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这些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大人物,都对吴歌之类的民间色情歌谣如此感兴趣? 按照刘复的意见,如果要研究一个民族特有的文明,要理解一个民族生活的真相,则民歌俗曲是“最真实最扼要的材料”:“因为这是蚩蚩者氓自己用来陶情适性的;他们既不比考生们对着考官对策,又不比戏子们对着听众卖艺……民歌俗曲中把语言、风土、艺术三件事全都包括了。”胡适则着眼于文学:“国语的文学从方言的文学里出来,仍须要向方言的文学里去寻他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而民歌俗曲可以作为方言文学的代表,自然就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当然,这类意见只是就理论上言之,我想真正的原因,应该与古人编《乐府诗集》和《挂枝儿》《山歌》《夹竹桃》是一样的,归根结底还是文人的兴趣。而文人们从来不缺乏为自己的兴趣寻找正大理由的能力,找到的理由还总能与时俱进。 原载《万象》2008年第1期 从《雅歌》到罗累莱:艳情诗之西方篇 一个麻烦的问题 自从写了《从〈诗〉三百到〈夹竹桃〉:艳情诗之中国篇》一文(载《万象》2008年第1期)之后,经常被问及或催促道:什么时候写“西方篇”啊?我总是答应会写的。但是真开始动手写的时候,就发现一个相当麻烦的问题,导致我屡写屡辍。 这个麻烦的问题是:我们中国的艳情诗,无论多么香艳,多么色情,用古典诗歌的形式一表达,再加上“用典”、“隐喻”之类的绝活一装饰,至少在字面上总是干干净净的,而且经常是华丽唯美的,可是西方的艳情诗却缺乏这种表达和装饰。 比如“紫凤放娇衔楚佩,赤鳞狂舞拨湘弦”这样两句,字面意思相当唯美吧?它却可以被用来表示一对男女的激情欢好——至少有人是这样解读的;而“客人你就别再色迷迷地寻找那美女了,人家已经脱光衣服准备和别的男人做爱啦”这样放荡的意思,却只需表达成“上客徒留目,不见正横陈”这样相当有分寸的十个字;就算元稹直接描写了男欢女爱:“眉黛羞偏聚,唇朱暖更融。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汗流珠点点,发乱绿葱葱。”写到了少女初夜和爱人欢好过程中的许多细节,可是字面上依然是“干干净净、华丽唯美”的境界。 然而西方的艳情诗——我看的绝大多数是中译文——大部分却总让人感觉是“赤裸裸的”,字面上就不干净。和古代中国人相比,看来西方人确实在审美表达方面有所欠缺。我们且不考虑其他事情,就仅从文字上来说,我要写的是一篇谈论艳情诗的文章,不是写一篇色情文学作品,字面上总要力求干净美观才好。那么要不要引用作品呢?不引用当然是不可能的,可是一引用就会有“不干净”的问题。 就是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 当然啦,架不住老朋友一再催促,这篇答应要写的文章终归还是要写的。正好这几天俗务稍缓,略有余暇,就决定勉为其难,将这篇文章写完。不过在引用作品时,我只能尽量选择在字面上接近“干干净净、华丽唯美”境界的。 《雅歌》八章,亦思无邪 谈到中国的艳情诗,追根溯源,则“其来尚矣”——来头很大,是儒家的经典之一《诗经》。孔子说过,“《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足证这来头十分正大。欲谈西方的艳情诗,当然也要追根溯源,结果也是“其来尚矣”——来头很大,是《圣经》。 《旧约》有《雅歌》(Song of Songs)八章,风格与其余篇章迥异,全是少男少女第一人称的爱情告白,其中颇有值得玩味之处。 所罗门的歌,是歌中的雅歌。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我的良人哪,你甚美丽可爱,我们以青草为床榻……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 我妹子,我新妇,你夺了我的心。……我妹子,我新妇,你的爱情何其美。 你头上的发是紫黑色,王的心因这下垂的发绺系住了。 我属我的良人,他也恋慕我。我的良人,来吧,你我可以往田间去,你我可以在村庄住宿。……我在那里要将我的爱情给你。 我在外头遇见你就与你亲嘴,谁也不轻看我。 歌中所言,完全是永恒的爱情告白,就是到了今天,热恋中的男女也一样有这些心里话,也一样有这些行动。比如“以青草为床榻”就是野合,而“你我可以在村庄住宿”在今天就是去旅馆开房。只不过现代的教育也许会让人们觉得,这样直白的表达有些说不出口。但是先民们直抒胸臆,却没有什么顾忌。 《雅歌》中还有两处,相当奇特: 他的左手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将我抱住。 他的左手必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必将我抱住。 恋人之间相互亲热时,拥抱爱抚,没有什么奇怪,也不必分什么左右手,但《雅歌》为何要强调这左右手的分工呢?看来这在西方是有些来历的,例如,在奥维德(Ovid)《恋歌》卷二第15歌中,我们可以见到这样的句子: 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让我的左手潜入你的衣衫,抚摸你的乳房。 看了奥维德的诗句,我们就容易理解《雅歌》中那个男子“他的左手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将我抱住”是一个什么姿势了——女子头的下方是哪里呢? 《雅歌》在《圣经》中,恰如《郑风》《卫风》在《诗经》中一样,在最经典、最正大、最高雅的文本中,有这些篇章存在,就是艳情诗千古不废的护法。想来西方教会的卫道之士面对《雅歌》,也会如同朱熹面对《诗经》中的“淫奔之辞”一样,十分狼狈吧。后世道学家面对经典中的这些篇章,赞成固不愿,批判也不妥,难免在理论上捉襟见肘,无法自圆其说,最终不得不放艳情诗一条生路。 希腊罗马时代的情欲颂歌 前面所谓的追根溯源,其实只是为艳情诗指出一个护法,并不是要对历史文献做年代学研究——《旧约》到底何时写定,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所以下面我们谈论的那些希腊罗马艳情诗,它们的源头未必是《圣经》,甚至反过来也有可能。 《天生尤物》(Concerning Women)是一部相当奇特的作品,有点像沙龙集会的谈话记录。约二十多位希腊城邦的哲学家、心理学家、语法家、语义家、音乐家、政治家、非希腊籍思想家、流浪艺人、剧作家、诗人等,齐集一堂,就女性问题各陈己见,论题从古希腊神话、荷马史诗、各类传奇中的女神、女英雄到当时古希腊社会中的王妃、贵妇、妓女、情妇及普通劳动妇女、女奴等;他们讨论不同的女性及其社会地位、性角色、风俗习惯、历史争端等,从不同角度展现了希腊当时的社会风情。其中悲剧诗人厄讷乌斯(Oeneus)笔下对少女的肉体这样描述: 一位少女躺在那儿,她的衣服从肩上滑下,雪白的胸脯在月光下裸露无遗;……另一位少女轻轻地勾住同伴的雅致的脖颈,裸露出白皙的胳膊与双肩,与此同时,她的长袍全部敞开,美丽的大腿在褶皱中若隐若现。我的心头陡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渴望…… 这种对女性美丽肉体的描绘,通常总是伴随着诗人想要亲近乃至占有她的独白。比如古罗马的爱情诗人普洛佩提乌斯(Propertius),在《哀歌》卷一第3章的诗中,描写他自己来到熟睡的情人床边: 但见辛西娅酣睡中胸脯微微起伏,脑袋枕在白嫩的手臂上。我神志尚清醒,一步一步靠近她,一条腿轻轻地跪在精致的床上。爱神与酒神双双支配着我,令我欲火中烧,格外冲动。真想伸出双臂将她拥抱,抚摸她,亲吻她,全面占有她。 这种对自己内心愿望的表白是非常西式的,中国人一般羞于在语言文字上作出这样的内心独白(尽管心中的愿望实际上与上面这两位诗人并无不同),只有在明清色情小说中,可以见到这类独白。 有爱慕就会有冲动,有冲动就会有行动,所以描绘情人之间的男欢女爱,当然也是诗人们乐此不疲的事情。 卡图卢斯(Catullus)被认为是“第一位罗马爱情诗人”,他在《诗集》(有时也译成《歌集》)中这样描绘一对情侣的欢爱: 塞蒂米乌斯将阿克梅抱得很紧,紧紧贴住他的心窝,口中说道:“我最亲爱的,我爱你而不顾一切,始终如一,永不变心,超过世界上最多情的情人。”……此时阿克梅温柔地转过头,红彤彤的嘴唇亲吻情人醉醺醺的眼睛,一边说道:“亲爱的塞蒂米乌斯,让我们永远敬奉爱神,是爱神在我平静的心中,激起了越来越强烈的爱情之火。”……他们双双对对,恩恩爱爱。……阿克梅对塞蒂米乌斯的爱,忠诚可靠,甜美怡人,充满欢乐。谁曾见过比这更幸福的一对? 另一位艳情诗人保罗斯·西伦提阿尼斯(Paulus Silentiarius),生活在查士丁尼皇帝时代,他对性爱的描写,被认为是同时代人望尘莫及的,例如: 裸露出你的芳体,让我们手足相连……让你我的双唇紧贴……情欲之链锁住了一对恋人……二人有如双藤绞合,枝须相缠不分彼此,一心好比同根连体,如胶似漆哪肯分离? 按照《古希腊人的性与情》(此书的另一中译本书名是《古希腊风化史》)的作者汉斯·利希特(Hans Licht)的看法,古希腊人在男女关系方面的观念,与我们现代社会中的人——他说的还是现代的西方人——大相径庭,那里的丈夫如果在婚姻生活之外投向另一个“更聪明、活泼、可人”的女性,或“利用俏皮的谈吐改进无趣日常生活的美少年”,都是“没有人指责他的”。他进而认为: 我们所谓的不忠,古希腊人是从来不会说的。因为当时的人决不会认为婚姻就意味着对享受美的谴责,而妻子也更不会想到要丈夫做出这种牺牲。所以希腊人比我们并非更不道德,而是更有道德,因为他们承认男人的一夫多妻倾向并依此行事,同时对别人的行为也以此标准进行评判。不像我们,尽管知道这些,却胆怯不敢承认,只满足于表面上的道貌岸然。 而作为希腊文化遗产的主要继承人,古罗马上层社会在男女关系方面的开放和放荡更是人所共知。所以他们的艳情诗人,即使用第一人称自述情事,也没有丝毫顾虑。这里当然要引用那个时代的浪子班头、艳情诗人中的翘楚奥维德的作品了。比如在《恋歌》卷三第7歌中述及情人对他的接纳,他这样写道: 我多么渴望进入她的房门啊,她答应了我的请求;我多么渴望亲吻她啊,她答应了我的请求;我多么渴望与她躺在一起啊,她又答应了我的请求;…… 在这一歌中,奥维德因为自己没有能力与热情接纳他的情人尽情欢好,而连篇累牍地自怨自艾。但在《恋歌》卷一第5歌中,事情就非常美妙了: 快看,科林娜来啦!她的汗衫未束腰带,她的发辫松散,不经意地飘在她雪白的脖颈上。……我掀起了她的衣裙,那道质地精细、微不足道的屏障。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没过多久,她就放弃了挣扎,默许了我的征服。她的衣饰堆在一边,她全裸的身躯在我的目光下亭亭玉立,她的全身无一瑕疵。凝视和抚摸这么美丽的玉肩、这么美丽的胳膊,是我的特权。当如此完美的酥胸呈现在我的面前,任由我去抚摸之时,是多么令人愉悦啊!在可爱的双峰下面,她的皮肤多么柔软、多么光滑啊! ………… 疲倦极了。激烈的劳作之后,我们稍事休息。但愿更多的下午能够这样度过! ISIS女神 奥维德当然不是圣人,他自居青年人的爱情导师,自然也不作卫道的姿态。在《恋歌》卷二的第4歌中,他自述对各种各样的美女都会产生爱慕: 我从未假装自己是道德戒律的严格遵守者,我从未为自己在美德方面的越轨行为寻求过托辞,我坦承自己的弱点。……点燃我激情的并不一定是某类特定的美人,使我不断陷于情爱之中的,可能有上百种的诱因。 看吧,这儿有位姑娘,正端庄地向我凝视。够了,我的心已燃起火焰,因为她的贞洁足以成为我的诱饵。(此处请回忆唐代韩偓的诗句:“眼波向我无端艳,心火因君特地燃。”) 你是个有学识的女人吗?我爱上你了,因为你有杰出的造诣。 这位女子却从我的诗歌里找出瑕疵,她告诉我说,严格说来,我简直不能算是一个诗人。尽管她过于苛责一点,我仍愿意将她揽入怀中。 而在《恋歌》卷二的第10歌中,奥维德反复陈述他可以爱上不止一个女子,哪怕为爱而死他也心甘情愿。且看下面的诗句: 让我的生命之火在做爱的柔和过程中逐渐减弱,在高潮到来的瞬间突然熄灭吧!也许能有一个善良的人,在我的墓前洒泪叹道:是的,你死得其所! 在此处,奥维德想象的临终光景,不就是日本小说(还有同名电影)《失乐园》中那对恋爱中的男女所追求的境界吗?奥维德想象的墓前人的叹息,不就是中国旧小说中常见的谣谚“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 中国艳情诗中没有的某些成分 虽然我们在上面看到了奥维德情诗和中国古诗及歌谣的有趣对比,足以让我们深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样的例子还可以找到,例如古罗马哲学家卢克莱修(Lucretius),有著名的长诗《物性论》(De Rerum Natura),这虽然被视为哲学著作,其中却也没有遗忘男女情爱问题,卢克莱修在诗中有如下论述: 当这个女人把自己的身体紧紧贴着男人的身体,牢牢地拥抱着他,用湿润的嘴唇狂吻着吮吸着他的嘴唇的时候;因为她的动作常常也是情欲引起的,而她在找寻共同的快感的时候,就挑动他去奔达爱情的终点。 当然这不是艳情诗,而是哲学家的迂腐议论,不过这样的描述,却是中国明清色情小说中也不时可见的。 但是,下面这两段情诗,如果被中国古代的艳情诗作者们看到的话,他们一定会大惊失色。 先看希腊诗人费洛甸(Philodeme),他活动于公元2世纪的罗马,下面的诗句是他用来歌颂一位名叫夏里脱的女子的: 她满头黑发总是迎风飘逸,酥胸上那对乳房依然大理石般的坚挺,且丝毫不受胸衣的束缚,随时呼之欲出。她那光泽依旧皱纹全无的肌肤,散发着芳香的气息。……真正的情人们,来呀!不要去管她的岁数! 令人惊奇的是,这位被歌颂的女子当时已经六十岁了! 这样的例子并非绝无仅有。例如,被称为“拜占庭最杰出的色情作家”,人称“肃静者保罗”(Paul le Silentiaire)——“肃静者”是拜占庭宫廷中的一种礼仪官员,是这样歌颂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妪的: 费丽娜,你的皱纹比任何青春的活力更宝贵,至于我,我渴望抚摸你那两只低垂的苹果,更甚于年轻女子坚挺的双峰。你的深秋胜于她人的早春,你的冬天比她人的夏天更炙热。 这样的艳情诗在中国人看来是难以想象的。虽然中国春秋时代有夏姬的故事,她在四十到五十岁左右的十几年间,和陈国、楚国的好几位君臣有着婚内和婚外的性爱关系,先后将他们迷得神魂颠倒,以致闹出亡国的动乱。从常理推断,她当然是一位极有魅力的贵族女子,但在传说中她青春长驻,已经被神化为近似一个永不衰老的女妖了,这与上面引述的希腊和拜占庭诗人对老年女性的歌颂无法同日而语。 按照《西洋情色文学史》(Histoire de la litterature erotique)的作者亚历山德里安(Alexandrian)的说法,“天主教色情的最大创新在于敢于歌颂成熟女人的性魅力”。而上引“肃静者保罗”的诗,被认为是具有“革命性”的,后来有不少西方诗人曾模仿过他,甚至出现了书名取作《美貌老妪》(Le Belle Vieille)这样的书。 这种对中老年女性性魅力的认可,在现代西方的艺术作品和现实社会生活中,倒是都可以找到实例。那部著名的电影《毕业生》(The Graduate)中,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的罗宾逊夫人,和大学刚毕业的男青年有了性爱关系。近日北爱尔兰的一位女议员——她的名字恰好也叫罗宾逊——被爆出绯闻,她已经六十岁,但去年竟和一个十九岁的少年发生了婚外性关系。由于她以前在有关性的问题上立场比较保守,而且相当高调,所以这个绯闻爆出后十分被动,她自杀未遂。这里提到这件绯闻,只是想说明,这位年已六旬的罗宾逊夫人的性魅力,也许还是得到那位少年认可的。 在西方艳情诗中,中国艳情诗所没有的另一种成分,是对男性美少年的歌颂和赞美。这当然和古希腊成年男子与男少年同性恋的风尚大有关系。 有一部《古希腊诗集》(The Greek Anthology),它又被称为《帕拉丁诗集》(Anthologia Palatinus),其中的第12卷几乎全部是表达诗人对美少年的爱恋的,计有258首,约1300行。这里姑举诗人梅利埃格(Meleager,活动于公元前60年左右)诗中的一个例子以见一斑: 当我感到口渴时,我吻了娇嫩的少年,一下子就止了渴。我说道:天父宙斯……我已吻过安条克,世上最美的年轻人,所以我喝下了最甜蜜的甘露。……我被两束光线所射,一束是阳光,一束是少年双眼散发的爱情之光。夜色降临,阳光逝去,但爱情之光却在梦中更加清晰。因此对别人来说,深夜可以让他消除一天的劳累,而对我却意味着痛苦,让我只能苦苦思念那美丽的背影。 中国古代当然也有男同性恋,而且社会对此经常持宽容态度,但是在艳情诗中,却很难找到这类歌颂美少年的作品。 人欲横流的艳情诗文艺复兴 回顾西方的这些艳情诗,我忽然发现一个意想不到的现象——艳情诗的发展原来和科学的发展很有相同之处! 例如,我们知道近代、现代科学的源头在古希腊,同样,西方艳情诗的源头也在古希腊。又如,到了中世纪,科学的发展处于低潮(虽然并不是完全“黑暗”),而艳情诗在中世纪难免受到教会禁欲主义的压抑,虽然《西洋情色文学史》有短短的一章《中世纪的淫欲》(全书七百余页,这一章不到三十页),但按照我在本文开头设立的标准,也就基本上乏善可陈了——实在要聊备一格,也许可以将上面拜占庭诗人“肃静者保罗”那几行歌颂美貌老妪的诗拿来充数。再如,到了文艺复兴时期,重新汲取古希腊科学的养分,近代科学这才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样,艳情诗也从这个时期开始再次大放异彩。 上面这个发现,虽然是玩笑之辞,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学术意义。从科学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科学的发展和情欲的释放之间有没有关系,不也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吗? 不过在此处,还是让我们言归正传吧。 文艺复兴时期文学艺术最鲜明的特色之一,我以为就是四个字——人欲横流。反映到艳情诗上,也就比希腊罗马时期的作品显得更为粗俗放荡。比如有一位名叫贝罗(Remi Belleau)的税务官员,在1577年写过一首曾经风靡巴黎的艳诗,其中有这样的段落: 目睹美好春日的满园春色,丰满酥胸下石竹与蔷薇,圆挺乳房草莓成熟,白皙脸庞卷曲金发,小丘上细腻青苔状如毡,中间鲜红裂缝隐然若现…… 不过这首艳诗的标题倒是有些出人意表——标题是《不举》(Jan qui ne peult)。这样的主题看来是那个时代的诗人们相当喜欢的,比如路易十四时代,高乃依(Corneille)有一篇诗作,名为《重振雄风》(L'Occasion Perdue Recouverte),也是描述男人面对美女情人却有心无力的狼狈痛苦,不过结局似乎是美好的: 他将她抱起,放倒在床上,不知道做些什么;相信是做那件事——因为支配两人的爱神告诉我,床摇晃不已。 看看,高乃依也算大文豪呢,这些诗句,和中国古代的艳情诗相比,固然显得太粗俗不堪,即使和他们的希腊罗马先辈作品相比,也更欠缺典雅风范了。 再看1665年的《拉封丹故事集》(Contes et Nouvelles en vers de La Fontaine)——在这书的序言中作者就知道本书会被指责为“淫书”——中的段落,更为变本加厉: 我不想描述所有他从她那里所获得的详细菜单:一送来就收下的吻;之后是小鹅;最后就是优美法文中所谓爱情的前戏;因为两人懂的技巧不止一种……然后甜言蜜语又重新开始,接着接吻,之后是糖渍核桃,然后上床睡觉。 这里用了一些当时流行的粗俗隐语,“小鹅”指女性抚摸男子的玉茎,“糖渍核桃”又被称为“佛罗伦萨热吻”,指男女双方在口中以舌相互缠搅地接吻。要说这些隐语,倒是能让人联想到唐代《游仙窟》中的那些“素谜荤猜”的艳诗,以及明清民歌中的类似隐喻。不过中国人无论如何不可能像下面这段艳诗那样赤裸裸地谈论做爱: 多么爽啊!多棒的抽动!天呀,多快活啊!皮尔吕在看到特洛伊城被烧时有比这更快乐吗?……那时我这位维帝,精力旺盛,一而再再而三地占有我。 这是当时一部名为《新淫荡女》的喜剧中的一段台词,这些淫词艳语据说是“模仿高乃依的写作风格”。 那时,女性诗人也敢于描写自己的情欲了。露易丝·拉贝(Louise Labe)被认为是第一位敢于“在自己的十四行诗中大胆宣示自己情欲的女诗人”,在她1555年出版的选集中,她这样描述自己在男欢女爱的过程中的感受: 如果我手臂紧紧粘贴着他,像环绕着树干的长春藤,死神降临,因忌妒我的愉悦。当他亲吻我,我灵魂逃向他双唇,我快活得欲仙欲死。 毕竟是女诗人,文字上总归比上面那些男性文人的干净些。 拉贝歌咏的是男女之爱,但女诗人描绘女同性恋欢爱中的感受,也不应该排除在本文的视野之外——不过要请读者原谅的是,我一下子跳过了400年。下面是“超现实主义”(surrealism)女诗人乔伊斯·蒙丝(Joyce Mansour)1954年出版的诗集《呐喊》(Cris)中的一段: 让我胸膛挑起你欲火,我要你抓狂,我要看你双眼呆滞,你的双颊苍白凹陷,我要你身躯荡漾,愿你在我大腿间爆发。 细心的读者或许已经发现,这一节中法文作品占据了统治地位,这不是偶然的。在亚历山德里安看来,“在情色文学的领域中,只有意大利和法国两国具有绝对的原创力”,欧洲的其他各国,包括英国、德国,乃至荷兰,相对而言都是不足道的,因为他们的情色文学或者出现较晚,或者长期处在意大利和法国的影响之下。 不过要谈西方的艳情诗,莎士比亚似乎无论如何总不应该略过。莎士比亚有一部《十四行诗集》(The Sonnets),内有十四行诗150余首,多是送给情人的——但那情人是谁,甚至是男是女,都有种种争议。不过这些十四行诗又太“干净”了,它们已经算不上艳情诗了。 拜伦和海涅的艳情诗 在艳情诗的历史上,从来不会缺少大文豪们的名字,这一点中国和西方完全一样。其原因或许正如亚历山德里安所说:“在西方,情色文学与艺术作品长期以来一向是少数有权有势的精英分子据为己有、自得其乐的奇珍异品,一般老百姓根本缺乏一窥情色艺术堂奥的管道。”在中国,色情歌谣可以和胡适、鲁迅、顾颉刚、周作人、刘半农等大人物的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在西方,大文豪们在艳情诗的创作、鉴赏和传播方面也不会缺席。 首先会想到的是拜伦(G. G. Byron)。 我30年前读拜伦的长诗《唐璜》(Don Juan),印象最深刻的是下面这一节,写情窦初开的唐璜和邻家少妇朱丽亚之间的情愫: 可是朱丽亚的冷淡也是和善的,她的发颤的纤手,从他的手中温柔地缩开,但是留在后面的,是令人心惊的轻轻的一压,那么温和而飘忽,那么十分地飘忽,对于心灵只是一个捉摸不定;但魔术师的魔杖,以亚弥达的全部法术,也做不出像这样轻轻的一触在璜心上留下的变化。 细腻之至,同时也香艳之至,完全可以达到本文开头所说的“干干净净、华丽唯美”的境界了。 拜伦出身苏格兰贵族,10岁那年袭爵为拜伦勋爵(六世),他情窦早开,15岁时就钟情于邻居玛丽·查沃斯小姐,虽然她后来嫁给了别人,拜伦却长期不能忘情于她,为她写了一些诗,甚至在13年后写到与这段恋情有关的“梦”时,拜伦还“泪如泉涌”。这位查沃斯小姐,当然会让人联想到《唐璜》中邻家少妇朱丽亚的形象。上面那节诗中的唐璜此时16岁,邻家少妇朱丽亚23岁。 一位医学史专家曾告诉我,历史上的革命者,通常具有如下特征:激进的、左倾的、忧郁的、内向的、多愁善感的、愤世嫉俗的、勇于冒险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他们最容易患的疾病是肺结核;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们通常是性欲高亢的——这正是肺结核带来的症状之一。而他们心目中的革命对象,当然也包括传统的性观念和性道德。 参照这位医生朋友的标准,拜伦长诗《唐璜》中的唐璜,就是一个这样的革命者;而拜伦笔下的唐璜,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拜伦自己。唐璜原是传说中人物,风流好色是他的特征,故在西语中“唐璜”一词,大抵相当于中国人所说的“登徒子”,是“好色之徒”的同义语(不过没有什么贬义)。 《唐璜》被认为是拜伦诗歌创作的顶峰。但拜伦别的艳情诗也颇有可观,比如那首《雅典的少女》: 雅典的少女呵,在我们分别前,把我的心,把我的心交还! 我要凭那无拘无束的卷发,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着它;我要凭那墨玉镶边的眼睛,睫毛直吻着你额上的嫣红。 还有我久欲一尝的红唇,还有那轻盈紧束的腰身…… 虽然我向着伊斯坦堡飞奔,雅典却抓住我的心和灵魂:我能够不爱你吗?不会的!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拜伦当年,因《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一举成名,作为一位贵族青年才俊,在社交场中广受欢迎,他也就风流放诞,尽情享受着“逢场作戏的爱情”。此后他浪迹天涯,也是到处留情,不失上面那位医学史专家所说的革命者本色。 接下来就应该谈到海涅(Heinrich Heine)了。 海涅和拜伦,都是以前社会主义阵营能够接受的西方诗人,其实他们在艳情诗的创作方面,一点也不比其他“腐朽的”西方诗人落后。比如海涅《陌路美人》中的段落: 在杜勒利公园里,在栗树的树荫下,我每天总要遇到,一位金发的美人。 没有人能告知我她的芳名,向一切友人打听询问,总是枉然!我差不多害了相思病。 今天我才打听出她的芳名,她叫罗勒,就像那位普罗旺斯的美女,那位大诗人的爱人。 她叫罗勒!我想入非非,就像从前的彼特拉克,赞美过那位丽人一样。 再看海涅《抒情插曲》中的段落: 他的爱人就在这时候姗姗而来……她的丰姿艳色宛如一朵蔷薇,她的披纱是纯粹的金银珠宝,金色的秀发在她的娇躯周围飘舞,她那盈盈秋波充满无限娇娆,他们两人于是紧紧地互相拥抱。 可爱的亲密女子!你要亲密地将我拥抱,用你的两臂、两腿,和你柔软的娇躯将我缠绕。 蛇中最美丽的蛇,已经强力地抱住、缠住,而且盘住了最幸福的拉奥孔。 活用了拉奥孔被蛇缠死的典故,当然是暗示他在和这女子交欢时快活得欲仙欲死的感觉。诗意虽然很香艳,但字面不失典雅,这就是“用典”所产生的奇妙效果。 最后由海涅我忽发奇想,打算用一位当代中国学者仿作的西方艳情诗作为本文的结尾。这位中国学者名叫张宽,他仿作的是《小罗累莱谣曲》。这是模仿德国文学中的“谣曲”形式,据他自己说是因为听说“某北大西语系出身的川籍才女最后竟与一教士结婚,感叹之余”而作。他对此自我批评说“虽然摹拟德国浪漫派风格惟妙惟肖,实际上是太多了花哨、孟浪和刻薄”,但我一见就喜欢得爱不释手。下面是起首的几段: 多瑙河的两岸长满了葡萄,德意志的河川里住满了水妖,水妖中最妖媚的那一只,就住在多瑙河转弯处的雾堡。 小水妖的头发黑中透黄,像乌云镶上了一道金边,小水妖的美目清澈澄明,像多瑙河水一样左右流盼。 罗娜的芳名,传遍了南德山地,施瓦本的诗人,初尝到青春的惊喜。赫尔姆特收拾起诗囊,跨上瘦驴:“人妖必能沟通,以缪斯的名义!” 我之所以从海涅联想到张宽,是因为张宽说他这首《小罗累莱谣曲》摹拟了德国浪漫派风格,而海涅一向是被当作浪漫派大师的,而且他也歌咏过罗累莱,张宽的摹拟之作立刻让我想起年轻时读过的海涅歌咏水妖罗累莱的诗句: 天色晚,空气清冷,莱茵河静静地流;落日的余晖,照耀着山头。 那最美丽的少女,坐在上边神采焕发,金黄的首饰闪烁,她梳理金黄的头发。 罗累莱(Lorelei,亦作Loreley、Lurlei)的传说,本来就是极其香艳的,用今天的话来说,也可以说是极酷的——美貌的水妖、金发、歌声、引诱、水手之死……难怪它既能得到德国大诗人的青睐,也能激发出中国后学仿作的灵感。 三十年过去了,海涅歌咏罗累莱的诗句我竟然还能够背诵,这想必就是艳情诗的魅力吧。这魅力在中国和在西方是一样的。

附注:

本文中所引用作品之译文,《旧约》译文依据和合本,其余译文出自诸家之手,较重要者有朱维基、钱春绮、寒川子、姜瑞璋、赖守正、刘岩(等)、杜之(等);对译文中某些人名的音译,笔者按照中国大陆目前的标准通行译法作了调整。限于体例,这些皆未逐一注出,识者谅之。 原载《万象》2010年第3期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发微 敦煌写卷P2539之专题研究 引言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残卷,敦煌写卷P2539号。自本世纪初被发现后,最早对之发生浓厚兴趣者当推长沙叶德辉。叶氏将P2539列为他的《双槑景闇丛书》之第五种,于1914年刊刻印行;在跋文中叶氏提出了一些很初步但不失为正确的看法。此后P2539并未受到敦煌学家的特别重视,但遭到一些中国作家的误解,以致出现了本来不应存在的真伪问题。另一方面,P2539引起不少西方汉学家的注目,次第出现了一些西文评注本,(1)一些有关西文著作中也时有提及。本文将从真伪问题、与性学史之关系、与色情文学史之关系三个方面,对P2539进行专题研究。 一、P2539之真伪问题 P2539为伪作之说,倡自沈雁冰。沈氏在他1927年间问世的一篇论文中称: 现代人叶德辉所刊书中有《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云是白行简所撰,得之敦煌县鸣沙山石室唐人抄本。……但是我很疑叶氏的话,未必可靠。……考白行简……有《李娃传》见于《太平广记》、《三梦记》见《说郛》,风格意境都与《大乐赋》不类。……所以,要说作《李娃传》的人同时会忽然色情狂起来,作一篇《大乐赋》,无论如何是不合情理的。至于《三梦记》述三人之梦,幻异可喜,非但没有一毫色情狂的气味,更与性欲无关。昔杨慎伪造《杂事秘辛》,袁枚假托《控鹤监记》,则《大乐赋》正同此类而已。(2) 沈氏盛名之下,其说流传颇广,故有必要对此说略作考辨。 沈氏怀疑叶德辉所交代的《大乐赋》来源,乃至引杨慎、袁枚事暗指叶氏自己是《大乐赋》之伪造者,显然是因为当时敦煌学尚在初创阶段,沈氏本人对于敦煌卷子的收藏、整理又毫无所知,故而出现了直接的知识性错误,这在今日已不足置辩。P2539原卷早经刊布于世,无可怀疑。(3)但沈氏认为《大乐赋》非白行简所作,从学术标准来看尚不属无意义之争论,应该加以讨论。 事实上沈氏否定P2539为白行简作的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沈氏的理由是基于如下前提的:一个文人始终只可能创作同一种“风格意境”的作品。换言之,或者篇篇作品皆为“色情狂”(姑不论将P2539斥为“色情狂”也是不妥当的),或者一篇涉及色情的作品也没有。这样的前提显然是悖于常理而无法成立的。兹不论整个中国文学史,仅就白行简所生活的唐代而言,文学方面明显的反例就俯拾皆是。(4)古代一人作品风格迥异之例本极常见。 沈氏否认P2539为白行简作的理由既不能成立,则在未发现任何新的反对证据或理由之状况下,我们只有接受原卷子标题下所题:“白行简撰”的说法,这应该是目前唯一合理的措置。 P2539是否白行简作,并非无关宏旨之问题,因为此事直接影响到对该文意义的评价(详见本文第二部分)。以下即在“P2539确为白行简作”的认识基础上,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二、P2539与性学史 在中国历史上,唐代可以说是各种方术盛行的第二个高潮时期。(5)这些方术的主流始终是长生及占卜,而房中术从一开始就是长生术中极重要的一种。(6)有不少迹象表明,房中术在唐代的流行程度,可能远出于今人通常的想象,P2539对此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史料。 在P2539残卷中有四处直接提到或直接引述了房中术著作,先列出如次: 或高楼月夜,或闲窗早暮,读素女之经,看隐侧之铺。 《交接经》云:男阴……曰阴干。 素女曰:女人……过实则死也。 《洞玄子》曰:女人阴孔,为丹穴池也。 所谓“素女之经”,指《素女经》,与《洞玄子》同为至今尚有大量章节传世的中国古代著名房中术专著。(7)《交接经》也为同类著作无疑,但今已佚失。“素女曰”云云,则为《素女经》行文的典型格式。“素女”之名,由来甚久,但它与房中术联系在一起,则大致始于东汉。(8)成书于公元656年之《隋书·经籍志》,所著录房中古籍有《素女秘道经》一卷(并《玄女经》)、《素女方》一卷等。《洞玄子》则此前最早见于《医心方》;但由白行简的生卒年(776—826)可推定P2539作于公元800年左右,其中既称引《洞玄子》,遂将此书历史提前近两个世纪。 此处需要提到叶德辉与沈雁冰关于P2539中所引《素女经》《洞玄子》真伪的歧见。叶氏于P2539跋文云:“至注(指白行简夹加原注——江晓原按)引《洞玄子》《素女经》皆唐以前古书……而在唐宋时此等房中书流传士大夫之口之文,殊不足怪。”(9)其说本属不谬。但沈氏却认为:“叶氏……竟专以此赋证明《洞玄子》《素女经》(按此二书,本刻在叶氏《观古堂丛书》中,近又辑刊于《医心方》中,虽托古籍,实为伪作)之非伪,尤叫人犯疑。”(10)然而沈氏这里再次犯了直接的知识性错误。他因怀疑P2539出自叶氏本人伪造,遂勇于斥伪,却未弄明白《医心方》成书先于叶氏刊书前近千年、刊行于世也早于叶氏刊书半个多世纪这一基本事实。叶氏据P2539以证两书不伪固然不错,但如今又有了更新的证据。1973年于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大量帛、简书,其中有数种房中术著作,(11)分析其内容,可以有力证明:《医心方》中所保留之房中书,渊源有自,其学说上接秦汉,甚至更早。(12)故《素女经》《洞玄子》等房中古籍之真实性已无须P2539来证明。 P2539中又多次出现古代房中术术语,兹举数例如下: 阳峰直入,邂逅过于琴弦;阴干纠冲,参差磨于谷实。 然更纵湛上之淫,用房中之术。行九浅而一深,待十候而方毕。 龙宛转,蚕缠绵。 “琴弦”、“谷实”是房中书上极常用之语,而且源远流长,早在马王堆汉墓帛简书中就已使用。(13)这是两个表达女性阴道位置的术语。(14)“九浅一深”是中国古代房中家描述操作技巧的术语。此语较多为人所知,因后世色情文学中也曾提到。但必须指出:“九浅一深”所描述之技巧,与房中术的其他技巧一样,本是修习长生术的努力,而绝非如许多人所误解的那样被作为纵欲贪欢之手段。(15)“龙宛转”、“蚕缠绵”则是两种交接姿势的名称。(16) P2539又大量袭用房中书中的习惯语言,如“金沟”、“乳肚”、“以帛子干拭”、“婴儿含乳”、“冻蛇人窟”等,皆为房中书常见的用语和比喻。P2539中有些段落几乎可以看作是房中书若干章节的韵文改写。(17) P2539对于房中家求长生之旨,也能领悟,并非仅将房中术视为欢乐技巧。比如有一段谈到: 回精禁液,吸气咽精,是学道之全性,图保寿以定神。 此即房中家惜精禁泄、“还精补脑”之说。(18) 以上各现象,充分表明P2539的作者非常熟悉房中家著作。为了进一步评价这一事实的意义,应先转而考察作者白行简其人。 白行简(776—826),字知退,大诗人白居易之弟。两《唐书》皆有传。他进士及第,做过幕僚,历任校书郎、左拾遗、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等职,此种经历在当时文土中极为平常。关于其为人,《新唐书》唯“敏而有辞,后学所慕尚”一语;(19)《旧唐书》稍详:“行简文笔有兄风,辞赋尤称精密,文士皆师法之。”(20)值得注意的是:两传中皆根本未提及他有任何特殊经历、遭遇或爱好,比如修习方术、善医道或爱好房中家言之类。这一点至少说明:P2539的作者白行简,作为一个普通文士,在历史上并不以方术名世。 倘若白氏是如《后汉书》《方术列传》中所记载的那类方术之士,那P2539中充满房中家言这一事实就因不具有一般性而显得意义不大了;但白氏既根本不以方术名世,更非房中大家,则在P2539中所表现出来的他对房中家文献之熟悉,就只能这样解释:当时房中家著作流传甚广,一般文士中颇有熟悉者。 上面的解释会产生一个问题:如果当时房中书在文士间流传甚广,为何今日却很难从传世唐代诗文中找出多少旁证来?对此问题可以有如下认识: 首先,自宋以降,性忌讳、性禁锢的压力在中国日益深重,而时间是有过滤作用的,滤去何种内容,依据社会的道德判断、价值取向而定。漫长的岁月,即使平庸之作被淘汰,也使不合后世道德标准(或其他某些标准)的作品湮灭无闻——P2539很可能正是如此。类似P2539这样的作品,自然是“君子所不道”,若非敦煌石室中保存了写本残卷,就难逃失传的命运。无独有偶,唐代另一篇带有色情味道的奇文,张的《游仙窟》,也是在中国久已失传,幸赖日本保存才流传下来的。可以设想,或许还有一些类似P2539的唐代诗文,已经永无机会重见天日了。 其次,像P2539这样极尽铺陈、无遮无隐地描述性活动与性艺术,究竟是有些“出格”的,诸房中书当然更是如此,虽然唐代文人在此问题上远较后人坦荡,终不至于群起来作、经常来作类似P2539或谈论房中家言的文字。因此,虽可由P2539推断房中书在唐代广泛流传于文士之间,却不必指望在传世唐人诗文中发现多少旁证。 房中书在唐代流行之广,倒是可以在传世的三部唐代医学巨著中略见端倪。孙思邈《千金要方》《千金翼方》、王焘《外台秘要》三书皆有相当大的篇幅讨论房中术,(21)丹波康赖的《医心方》正是模仿了此种格局。而此种格局是其他朝代医籍中所没有的。还有若干已佚的房中书也曾在唐代流行,比如P2539中提到的《交接经》即其一。 三、P2539与色情文学史 P2539与《游仙窟》 在中国,色情文学的历史远较性学或房中术的历史为短。关于中国色情文学的早期情况,常被提到的有《赵飞燕外传》与《杂事秘辛》两文,前者题为“汉河东都尉伶玄”撰,而学者们一致认为系伪托,确切年代虽不可考,但绝非汉代作品;后者述东汉选妃事,实则基本上可确定为明朝杨慎所作,伪托古人的。况且,此两文虽有数处带色情意味的描写,但若与后世色情文学作品相比,尚远远够不上格,故尚未能视之为色情文学的发端。 现存有确切年代可考而又真正够得上色情文学资格的,最早当数初唐张《游仙窟》一文。写作年代约在公元700年稍前一点,(22)大致比P2539早一个世纪。文用男主角第一人称,叙述三位陌生男女如何相识、调笑、交欢,最后依依惜别的故事。以骈文写成,文辞浮艳华美。他将绝大部分篇幅用于描述男女调情的过程,其色情程度尚远逊于P2539。文中仅有若干咏物诗是影射男女欢合的;即所谓“素谜荤猜”,兹略举“十娘咏刀鞘诗”一例: 数捺皮应缓,频磨快转多; 渠今拔出后,空鞘欲如何!(23) 真正写到欢合时,就只是一笔带过了。《游仙窟》主要是通过详细铺叙男女调情的过程来构成色情的意境。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P2539把大量注意力集中于欢合这一活动本身,故到了P2539,无论用广义还是狭义的标准来衡量,都堪称是“正牌的”色情文学了。该两文可以毫不夸张地称为中国古代色情文学之祖。 P2539残卷今存约3000字,除卷首白行简自序外,以下据文意大致可分为十二段,依次描述如下内容: (1)少年新婚之夜的欢合。(2)贵族男子与其姬妾的欢合。(3)昼合。(4)贵族夫妇一年四季的种种欢合情状。(5)老年夫妇间的欢合。(6)皇帝在宫廷中的性生活。(7)怨女旷夫窃玉偷香式的欢合。(8)野合。(9)与婢女欢合。(10)与丑妇交合。(11)僧侣及帝王之同性恋。(12)下层村民之性生活(不全,以下残去)。 各段描述之繁简相差甚远,有的反复渲染,极尽铺陈;有的则只是虚写;也有的仅寥寥数语。(24) 值得注意,《游仙窟》以骈文写成,而P2539则采用赋体。一方面,此两种文体在中国古典文学各体裁中最适宜排比铺陈、炫耀文采;另一方面,由于采用了古典的文学体裁,P2539与后世用白话或半白话写成的色情文学作品相比,毕竟还是“雅驯”得多,至少在形式上和给人的感觉上是如此。 P2539与唐人性观念及性心理 如果从现代流行的宣传性读物给人们造成的中国“封建社会”印象——这种印象在许多方面背离事实甚远——出发,去估计唐代人的性观念与性心理,那将很容易误入歧途。如果参以高宗纳父妾、玄宗夺媳、公主再嫁、金陵女子夜奔李白、薛涛和鱼玄机等名妓与达官文士诗酒风流之类的戏剧性事例,那也要依分析考察的视角、深度和方法,方能决定其结论的合理程度,但仍不易指望臻于完备的境界。还有一些较少为人注意到的事例,有力地表明:唐代人的性观念和性心理,即使在现代人看来,有时也难以想象。(25)大致而言,可用“坦荡”二字约略概括之。P2539在这方面提供了生动证据。 P2539之出现本身就是唐人性观念坦荡的表现。此种文字,如令宋以后道学家见之,必义愤填膺,斥为万恶不赦,而白行简作了此文,却也未在当时背上“浮薄”之类的恶名。(26)况且他作此文并非悄悄以此来宣泄性压抑——当时文士大约很少有性压抑,而是公开发表,至少是在朋友圈子里传阅的。因他在自序中称:作此文是“唯迎笑于一时”,表明P2539是当时文士间的游戏笔墨,类似上层社会人士开下流玩笑之举(但形式上依旧“高雅”)。如不让别人传阅,就不可能“迎笑于一时”。而敦煌石室中的抄本,正好证明了P2539在当时的流传,已远远超出白行简身边的圈子。 P2539在描述怨女旷夫偷情的那段中,设想一男子深夜潜入人家闺房,对睡眠中的妇女实行非礼。当女子惊觉后,按今天人们的估计,她们似乎不外是呼救、反抗或怒斥该男子;但是令人惊异,在白行简笔下,她们的反应却是这样: 未嫁者失声如惊起,已嫁者佯睡而不妨;有婿者诈嗔而受敌,不同者违拒而改常;或有得便而不绝,或有因此而受殃。 由于P2539是游戏笔墨,其中描述有多大程度的现实性,看起来值得怀疑。但退一步来说,即令我们站在最保守的立场上,假定这一段纯出白行简凭空杜撰,并无任何现实生活基础,这段描述仍有重要意义:白行简敢于杜撰出如此大违礼教的情景,以之“迎笑于一时”,而不担心会招来抨击,这至少说明那时确有一部分士大夫的性观念坦荡到如斯地步。更何况,这一段还未必是百分之百的杜撰。 就反映唐人性观念与性心理之坦荡而言,P2539堪称与《游仙窟》异曲同工。(27)这两篇罕见的奇文都出现于唐代,也不应视为偶然。考虑到时间的过滤作用,此类篇什得以传世者自然很少,遂使该两文成为考察唐代文化不可多得之珍贵史料。 P2539所反映的坦荡性观念,并非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如将其置于中国人性观念变迁的历史背景之下来看,其中颇有去古未远之处在中国,“阴阳天人感应观”源远流长,这种观念认为:阴(地、女性等)与阳(天、男性等)要相互交合方好,方是事物的生机。因而在古代中国人眼中,男女两性的交合,实为一种充满神圣意味的佳景,一件值得崇敬讴歌的美事。上古陶器上形形色色的性象征图案,(28)《易·糸辞》下所谓:“天地绸组,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彖·归妹》所谓:“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孟子·万章》上所谓:“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乃至《神仙传·彭祖》所谓:“天地得交接之道,故无终竟之限;人失交接之道,故有伤残之期”,(29)一以贯之,都是此种观念的表现。白行简也是在此种观念的强烈影响之下创作P2539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之名本身就明确反映了这一点。他又在自序中重复了与前人相似的说法: 天地交接而覆载均,男女交接而阴阳顺,(30)故仲尼称婚嫁之大,诗人著《螽斯》之篇者,本寻根不离此也。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P2539之用优美华丽的文辞反复描述,歌咏男女欢合,只是古老传统在唐代的一次新的文学实践而已。 据现有史料,自P2539之后,色情文学经历了很长一段几乎空白的时期,直至明朝中叶方才勃然兴盛。在此期间,虽曾出现秦醇的《赵飞燕别传》、托名韩偓的《迷楼记》等作品,但都只能与前述《赵飞燕外传》等属同类程度,尚不足与明清色情文学作品比肩。 现存明清色情文学作品中,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将色情描写作为“调味品”,以求取悦于某些读者,从而增加作品受欢迎的程度,如长篇小说《禅真逸史》《禅真后史》《隋炀帝艳史》等,“三言”、“二拍”中的一些故事也属此类。这类作品的主题不是性爱。另一类则专以性爱为主题,如《肉蒲团》《弁而钗》《如意君传》等。此两类作品虽都常有不堪入目之处,但后一类作品与P2539所体现的上古传统之间,仍有某种若断若续的精神联系。 正常的性爱与病态的色情之间,毕竟是存在明显区别的。“健康自然”或可作为此种区别的判据之一。例如,在古代中国色情文学中,媚药(以及淫器)是经常出现的重要内容之一,常借此渲染病态、疯狂的纵欲场景。(31)又如,以欣赏少女初次交合时疼痛为特征的,近乎性虐待狂(sadism)的变态心理,也是古代中国色情文学中常见的描写。(32)但是在P2539中,这两类内容都丝毫未曾涉及。P2539中实写的性爱场景基本上不失健康自然、欢乐明快,至少从性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是如此。而对帝王男宠之类则仅是虚写。 另一方面,有一个后世色情文学中百用不厌的手法,在P2539中已见应用,即所谓“劝百讽一”。在尽情渲染色情场景及情态的前后,往往引入“万恶淫为首”之类的道德说教作为点缀,以示作者写作动机之纯正无邪。(33)在P2539中已可见到这一手法的表现。作者在第(6)段中描述帝王的后宫生活,先以华美的辞藻和欣赏的笔触渲染: 于是阉童严街,女奴进膳;昭仪起歌,婕妤侍宴。成贵妃于梦龙,幸皇后于飞燕。 然乃启鸾帐而选银环,登龙媒而御花颜。慢眼星转,著眉月弯。侍女前扶后助,娇客左倚右攀。献素而宛宛,(34)内玉茎而闲闲。三刺两抽,纵武皇之情欲;上迎下接,散天子之髡鬟。乘羊车于宫里,插竹枝于户前。 这里没有任何批判的情绪,相反却充满艳羡和激赏。但末了笔锋对于皇帝后宫太众作了一两句批评: 今则南内西宫,三千其数,逞容者俱来,争宠者相妒,矧夫万人之躯,奉此一人之故? “劝百讽一”之法,与赋这一文学形式有着特殊关系。昔日汉赋中的煌煌巨制,如司马相如《子虚赋》《上林赋》等,侈陈天子、诸侯游猎之规模盛大、壮丽豪华,最后留下不足百分之十的篇幅,归结到戒奢务俭、修明政治之类的结论上去,就是“劝百讽一”的标准模式。白行简既用赋体,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一传统。甚至可以猜测:《大乐赋》在其末尾也可能用少量篇幅谈一些节欲或礼教的话头。至于“劝百讽一”之法本身,也未必纯属虚伪或仅为避免道德批判的障眼法。从文艺理论的角度来看,应该有其地位和道理。但此事显然已越出本文所定范围,兹不深论。 原载《汉学研究》(台湾)9卷1期(1991)

注释

(1) 高罗佩(R.H.van Gulik)在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东京,私人印行,1951)一书中有英文详细摘要,90-94页;在Sexual life in Ancient China(Leiden; E. J. Brill, 1974)一书中又有英文评注,203-208页。荷兰文译注有W. L. Ideam所作,载Cahiers van Den Lanmam,No.19(Leiden:De Lantaarn,1983)。 (2) 沈雁冰:《中国文学内的性欲描写》,载《中国文学研究》下册,5—6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 (3) 本文所据者为《敦煌宝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中影印件,第121册,616—618页。 (4) 此处仅举数例为证,如李白对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里奈君何?”当然是色情,而这与《古风五十九首》之一:“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风格意境相去绝远。又如李商隐《药转》:“郁金堂北画楼东,换骨神方上药通。”咏及私通与堕胎;《碧城三首》之二:“紫凤放娇衔楚佩,赤麟狂舞拨湘弦。”极写男女情欲,这都属色情无疑,但他同样也写《韩碑》:“汤盘孔鼎有述作,今无其器存其辞,呜呼圣皇及圣相,相与烜赫流淳熙”这样的颂诗;他又在《上河东公启》中称:“至于南国妖姬,丛台妙妓,虽有涉于篇什,实不接于风流。”表白自己虽有香艳之作,其实不好风流(发展到极致,即所谓“色情狂”)。二李能如此,白行简又何尝不能? (5) 第一个高潮在汉魏之际,《后汉书》为此专设《方术列传》。后有人抨击此举,如宋罗大经《鹤林玉器》丙编卷二谓:“君子所不道,而乃大书特书之,何其陋也。”实则此正为《后汉书》实事求是之举。 (6) 关于房中术性质及主旨之概述,可参阅江晓原:《性张力下的中国人》,第2章第4节,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东方出版中心,2006;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关于房中术与其他长生术之关系,可见另一拙著:《中国人的性神秘》,北京:科学出版社,1989,39页上之方框图。 (7) 《素女经》《洞玄子》及其他若干种古代房中术著作,有大量内容保存于日本人丹波康赖所编《医心方》一书之第二十八卷,系将群书按内容分类编排。是书成于公元984年,但至1854年方刊行。后叶德辉从中辑出数种,刊入《双槑景闇丛书》,《素女经》《洞玄子》分别为其第一、四种。《医心方》则有中国影印本(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55)。 (8) 如张衡《同声歌》:“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又王充《论衡·命义》亦提及。 (9) 《双槑景闇丛书》第五种末页,1914年刊。 (10) 沈雁冰:《中国文学内的性欲描写》,5—6页。 (11) 整理发表于《马王堆汉墓帛书》(四),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 (12) 对此问题笔者有另文阐述。 (13) 见《马王堆汉墓帛书》(四),《养生方》,118页,及《天下至道谈》,166页。 (14) 比如P2539原注引《素女经》云:“女人阴深一寸曰琴弦,五寸曰谷实。” (15) 比如《医心方》卷二十八“治伤第廿”引《玉房秘诀》云:“调五藏消食疗百病之道,临施张腹,以意内气,缩后,精散而还归百脉也。九浅一深,至琴弦麦齿之间,正气还,邪气散去。” (16) 见《医心方》卷二十八“卅法第十三”引《洞玄子》所述之第六、第五种。 (17) 比如P2539自“或高楼月夜,或闲窗早暮”至“当此时之可戏,实同穴之难忘”一大段,与《医心方》卷二十八“临御第五”、“九状第十四”就是如此。 (18) 参见拙著《性张力下的中国人》,47—53页。 (19) 《新唐书》卷一一九,《白行简传》。 (20) 《旧唐书》卷一六六,《白行简传》。 (21) 三书皆有影印本(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55)。 (22) 据《唐人小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34—35页上汪辟疆的考证。 (23) 《游仙窟》全文可见《唐人小说》,19—33页,为汪辟疆校录之本。“咏刀鞘诗”见页27。 (24) 如(2)可为铺陈最甚之例。(11)则纯为虚写,但沈雁冰却指斥“甚至变态性欲的男风都描写得淋漓尽致”,距离事实甚远。其实该段只是《史记·佞幸列传》有关记载的韵文改写。(5)最简单,仅46字。 (25) 比如《旧唐书》卷七八《张行成传》中朱敬则对武则天的谏章即为此类事例之一。朱敬则指斥“陛下内宠已有薛怀义、张易之、昌宗,固应足矣”,不该再觅新宠,致有朝臣以“阳道壮伟”自求供奉内廷,“无礼无仪,溢于朝听”。奏上,则天轻描淡写地表示:“非卿直言,朕不知此。”君臣谈论此种问题,竟毫不避忌。 (26) 比如流传颇广的宋仁宗斥落柳永进士及第的故事(见《能改斋漫录》卷十六),就反映了截然不同的观念。与P2539相比,柳词毫无色情,犹被斥为“浮艳虚薄”。 (27) 比如在《游仙窟》中,主人公初识十娘,就要求“共十娘卧一宿”,而十娘也不以为忤;以及宾主间的“素谜荤猜”戏谑。 (28) 较为大胆的论述可见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略论》,《中国社会科学》,1988。 (29) 借彭祖之口而言。当然不妨视为葛洪辈房中理论家的见解。事实上,此为中国古代房中家最重要的观点之一。 (30) “男女交接而阴阳顺”是“阴阳天人感应观”的重要方面之一,有许多表现:比如《春秋繁露》卷十六“清雨止雨篇”:“四时皆以庚子之日令吏民夫妇皆偶处,月求雨之大体,丈夫欲臧、女子欲和而乐神。”又如《三国志·吴书·陆颉传》:“今中售万数,不备嫔嫱,外多鳏夫,女吟于中,风雨逆度,正由此起。”又《旧唐书·宪宗纪》:“元和八年,出宫女二百车,任所从适,以水灾故也。”又《白居易集》卷五八载为天和四年旱灾而上奏章:“臣伏见自太宗、玄宗以来,每遇灾旱,多有拣放,书在国史,天下称之。”祈雨要吏民夫妇“偶处”,水旱灾害要释放宫女适人,男女交接被视为关乎风调雨顺与否、天人之际和谐与否的重大问题。 (31) 典型的例子可见《二刻拍案惊奇》卷十八。《金瓶梅》中此类场景也多次出现。 (32) 典型的例子可见《醒世恒言》卷二十三,《隋炀帝艳史》第三十一回。 (33) 比如《肉蒲团》的作者在第一回中表白:“做这部小说的人,原具一片婆心,要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欲;为人秘淫,不是为人宣淫。……《周南》《召南》之化,不外是矣。”即其一例。 (34) 卷子原文如此,由上下文可推知素下脱去一“臀”字。 “人妖必能沟通,以缪斯的名义!” 张宽的《香格里拉围城》 柳宗元《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一直是我非常喜欢的唐代绝句之一: 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遥驻木兰舟。 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 而最初注意到张宽的名字,就是因为他在《读书》杂志上的那篇《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圈套》,其中提到“某德裔美国汉学教授以性象征串讲了许多中国古典诗”引起轰动,如谓“木兰舟”者,女阴之象征也,而“骚人”驻其上,即成男女交媾之图像矣,云云。因而印象深刻。这位美国汉学教授的说法看来颇富后现代色彩,听听倒也蛮有趣的。 后来看到媒体上预告张宽在国内出了文集,立刻就向他的出版人王瑞智索要。瑞智和我也是好几年的老朋友了,他有些奇怪,说你怎么也会喜欢张宽的东西?——因为据说颇有些人不喜欢他。我说我不认识张宽,只是喜欢他的文章而已。 等到张宽的文集《香格里拉围城》快递到寒斋,我当然立马就把玩起来。谁知随手一翻,就翻到了那篇《小罗累莱谣曲》。这是张宽模仿德国文学中的“谣曲”形式,据他自己说是因为听说“某北大西语系出身的川籍才女最后竟与一教士结婚,感叹之余”而作。他对此自我批评说“虽然摹拟德国浪漫派风格惟妙惟肖,实际上是太多了花哨、孟浪和刻薄”,但我一看又喜欢得爱不释手。请原谅我无论如何也得抄上两段,与读者共享: 多瑙河的两岸长满了葡萄,德意志的河川里住满了水妖,水妖中最妖媚的那一只,就住在多瑙河转弯处的雾堡。 罗娜的芳名,传遍了南德山地,施瓦本的诗人,初尝到青春的惊喜。赫尔姆特收拾起诗囊,跨上瘦驴:“人妖必能沟通,以缪斯的名义!” 不幸的是我恐怕不能再抄下去了(我是多么想让读者欣赏更多的段落!)。不过张宽说他这首《小罗累莱谣曲》“摹拟德国浪漫派风格惟妙惟肖”,算不算自夸呢?我年轻时倒是还读过几册海涅——他一向被当作浪漫派大师——的诗集,张宽的摹拟之作立刻让我想起海涅歌咏水妖罗累莱的诗句: 天色晚,空气清冷,莱茵河静静地流;落日的余晖,照耀着山头。 那最美丽的少女,坐在上边神采焕发,金黄的首饰闪烁,她梳理金黄的头发。 就风格的摹拟而言,我觉得张宽上面的话不算自夸,或者说他的自夸不算过分。这足以证明他在德国文学方面真的下过工夫。 张宽在四川出生并度过童年,在山东受完中学教育,“文革”中在贵州下乡,恢复高考后在上海读完大学和研究生(复旦大学),再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随后出国,先到德国马堡大学,再转到西柏林自由大学,再到美国麻州大学,再转到斯坦福大学,期间又去德国图宾根大学一年。1994年张宽回国时,其学位是斯坦福大学的“待赠博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并得到导师签字同意即可得到博士学位。张宽的这番手续最终完成于1999年,得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从此“可以心安理得地被人称为Dr. Zhang”了。现在他在美国弗吉尼亚州乔治梅森大学任教。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开列张宽的履历,有两个原因。一是对他经历之复杂十分欣赏,想想看,在三大洲学习、生活、工作过那么多地方,简直是浪子萍踪,难怪要以搞“比较文学”为业了。二是因为有人一度怀疑他是“假博士”,现在他在后记中逐一交代清楚,我想应该是不会再有什么疑问了。 不过,读者千万不要被我将八卦进行到底的精神所误导,误以为张宽这本书专谈风花雪月,比如为女才子嫁人而做谣曲之类,其实张宽也是正经有学问有思想的。 1993年他在《读书》杂志发表了《欧美人眼中的“非我族类”——从“东方主义”到“西方主义”》一文,在国内产生了很大影响,次年又发表了《再谈萨伊德》,后来又作了《萨伊德的“东方主义”与西方的汉学研究》等演讲。尽管西方的所谓“后殖民批评”此前已经有学者在国内作过介绍,但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而张宽这些文章却适逢其会,使得“后殖民批评”在国内着实热闹了一阵。 所谓“后殖民批评”,有时也被称作“第三世界批评”,主要是一批来自第三世界、现在又在西方高校教书的学者鼓捣起来的,萨伊德是他们的代表人物之一。这些人在西方世界生活,用西文写作,在西方的刊物上发表见解,却声称要做“东方”(或第三世界)文化和权利的代言人。张宽认为这些人没有资格代表第三世界,“作为第三世界文化的经营者,他们缺乏合法的营业资格执照”,让人觉得他们有盗用名义之嫌。 萨伊德主张,长期以来“东方”的概念一直被西方人扭曲,所以要清算,但是真正的东方究竟什么样子,他却又拒绝回答,他宣称“描绘一个真实的东方形象不是《东方主义》一书的任务,而且这也超出了他的兴趣非能力”。他甚至提出“东方不是东方”——这世界根本无所谓东方西方。 张宽认为,“后殖民”(postcolonial)也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与其说我们处在一个后殖民的时代,还不如说我们处在一个新殖民的时代”,因为西方列强仍然在干着殖民时代的事情,只是采用了新的手段而已。他还认为,中国“五四”以来对自己文化传统的反叛,很大程度上是移植欧洲启蒙话语的结果,而欧洲的启蒙话语中也包含着殖民话语,许多中国学者对此却缺乏警惕。 话语权的争夺,似乎是上面这些争论的关键。张宽在一次国际会议上作了报告之后,德国汉学家顾彬私下对他的发言全盘否定,理由是德国汉学家从来都是熟读孔孟圣贤之书的,与列强的殖民扩张没有任何关系,而张宽自己才是西化的。张宽悻悻然地表示:“结论只能是:德国汉学家代表中国文化传承,张宽代表西方殖民主义、文化霸权主义。”——他把这篇文章的标题取作《后殖民批评的吊诡》。 原载2008年8月21日《外滩画报》 高罗佩《秘戏图考》与《房内考》之得失及有关问题 荷兰职业外交官高罗佩(R. H. van Gulik),(1)因撰写《秘戏图考》(2)及《中国古代房内考》(3)两书而驰名欧美与东方,由此奠定他作为汉学家的学术和历史地位。两书先后问世迄今已数十年,在此期间这方面的研究已有许多新进展;则今日回顾高氏两书,就其得失及有关问题作一专题研讨,既有必要,亦饶有趣味。 一、“两考”缘起,及其作意、内容与结构 高氏生前先后在世界各地出版论著、小说、译作及史料凡十六种(4),从这些出版物足可想见其人对古代中国及东方文化兴趣之深、涉猎之广。其中在欧美最为风靡者为高氏自己创作之英文系列探案小说《狄公案》,(5)自1949年出版起,至今在美、英等国再版不绝。书中假托唐武周时名臣狄仁杰,敷演探案故事,致使“狄公”(Judge Dee)在西方读者心目中成为“古代中国的福尔摩斯(S. Holmes)”。高氏对古代中国社会生活、风俗民情及传统士大夫生活方式之深入理解,在《狄公案》中得到充分反映——此为撰写“两考”必不可缺之背景知识。 《房内考》原版书影 “两考”之作,据高氏自述,发端于一“偶然事件”。(6)高氏在日本购得一套晚明春宫图册《花营锦阵》之翻刻木版(7)——中国色情文艺作品收藏家在日本不乏其人,高氏也热衷于搜藏及研究晚明色情文艺,认为这套印版价值甚高,遂着手将其印刷出版。起先只打算附一篇关于中国春宫图艺术的概论,及至动笔撰写,始觉洵非易事,还须了解更多关于中国古代性生活、性习俗等方面的知识;因感到在此一领域并无前人工作可资参考,(8)高氏只好自己来作“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功夫,于是有《秘戏图考》之作,1951年印行。数年后,此书在学术界引起一些反响与争论(参见本文第五节),高氏自己也发现了一些新的相关资料,方思有所修订,适逢荷兰出版商建议他撰写一部“论述古代中国之性与社会”的、面向更多读者的著作,于是有《中国古代房内考》之作。(9) 《秘戏图考》全书共三卷。 卷一为“一篇汉至清代中国人性生活之专论”,又分为三篇。上篇为中国古代与性有关的文献之历史概述;中篇为中国春宫图简史;下篇为《花营锦阵》中与图对应之二十四阙艳词的英译及注解,主要着眼于西人阅读时的难解之处。 卷二为“秘书十种”,皆为高氏手自抄录之中文文献。第一部分系录自日本古医书《医心方》卷二十八之“房内”、中医古籍《千金要方》卷二十七之“房中补益”,以及敦煌卷子伯二五三九上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10)第二部分为高氏搜集的明代房中书《纯阳演正孚祜帝君既济真经》《紫金光耀大仙修真演义》《素女妙论》,以及一种残页《某氏家训》。第三部分为两种春宫图册《风流绝畅图》《花营锦阵》之题辞抄录。又有“附录”,抄录若干零星相关史料,最重要者为四种色情小说《绣榻野史》《株林野史》《昭阳趣史》及《肉蒲团》中的淫秽选段。 卷三即全书最初方案中的主体——《花营锦阵》全册(二十四幅春宫图及各图所题艳词)。此外在卷一中,还有选自其他春宫图册的春宫图二十幅,其中十幅系按照晚明春宫图木刻套色彩印工艺在日本仿制而成。(11) 考虑到《秘戏图考》后两卷内容不宜传播于一般公众之中,高氏未将该书公开出版,仅在东京私人印刷五十部。全书自首至尾,所有英、汉、梵、日等文,皆由高氏亲笔手书影印。高氏将此五十册《秘戏图考》分赠世界各大图书馆及博物馆。他认为“此一特殊专题之书,只宜供有资格之研究人员阅读”。(12)他后来公布了此书收藏单位的名录,但只包括欧美及澳洲之三十七部,而“远东除外”。(13)根据现有的证据,中国未曾获赠。 《房内考》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秘戏图考》卷一那篇专论的拓展和扩充。他打算“采用一种视野开阔的历史透视,力求使论述更接近一般社会学的方法”,(14)意欲使两书能相互补益,收双璧同辉之功。《房内考》分为四编,用纵向叙述之法,自两周依次至明末,讨论古代中国人之性生活及有关事物。为使西方读者对所论主题易于理解,还随处插叙一些王朝沿革、军政大事之类的背景知识。因《房内考》面向大众公开出版,书中没有淫荡的春宫图、色情小说选段、全篇的房中书等内容;若干事涉秽亵的引文还特意译为拉丁文。 二、“两考”成就及有价值之论点 由上文所述,已可略见高氏其人对于中国古代文化有甚深切之浸润及理解体验,因而高氏与其他西方汉学家相比,甚少“隔”之病。故“两考”不仅成为开创之作,其中还多有高明的见解与论断。 “两考”之前,对于古代中国人性生活的专题论著,在西方可说是完全空白。既无客观之作,自然误解盛行,那些涉及此事的西人著作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中国人在性生活方面是光怪陆离、荒诞不经,性变态广泛流行,要不就是女人的小脚或是色情狂……西人如此,犹可以文化隔阂解之,然而求之于中土,同类论著竟也是完全空白,就不能不使人浩叹中国人在这方面禁锢之严、忌讳之深了。(15)正因如此,高氏“两考”之作虽难尽美,但开创之功已是无人可比。(16)而直至今日,“两考”仍是西方性学及性学史著作家了解中国这方面情况之最主要的参考文献,也就毫不奇怪了。(17) “两考”中不乏高明见解及有价值之论述,特别值得捐出者有以下数端: 甲、房中术为中国多妻家庭所必需 高氏确认中国古代是通行一夫多妻家庭制度的,至少上层社会是如此——他认为这一点是如此显而易见,以至无须进行论证。(18)在此一正确认定基础之上,高氏能够对一些重要而奇特的历史现象作出圆通的解释。其中最特出者为房中术。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的基本原则是要求男子能“多交不泄”,即连续多次性交而不射精,甚至达到“夜御九女”的境界;这一原则垂两千年而不变。高氏指出,这是由于在多妻制家庭中,男性家主必须让众多妻妾都得到适度的性满足,始能保证家庭和乐: 这些房中书基本上都属于指导正常夫妻性关系的书。我说“正常”,当然是指相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来说的正常。这些材料中谈到的夫妻性关系必须以一夫多妻的家庭制度为背景来加以考虑。在这种制度中,中等阶层的男性家长有三四个妻妾,高于中等阶层的人有六至十二个妻妾,而贵族成员、大将军和王公则有三十多个妻妾。例如,书中反复建议男子应在同一夜里与若干不同女子交媾,这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里是鼓励人们下流放荡,但在中国古代却完全属于婚内性关系的范围。房中书如此大力提倡不断更换性伙伴的必要性,并不仅仅是从健康考虑。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因为得宠与失宠会在闺阁中引起激烈争吵,导致家庭和谐的完全破裂。古代房中书满足了这一实际需要。(19) 为了让众多妻妾都能得到性满足,男子必须掌握在性交中自己不射精却使女方达到性高潮的一套技巧。房中术理论中的“采补”、“采战”等说,也都可溯源于此。高氏从多妻家庭的实际需要出发来说明房中术的原则及其在古代中国之长期流行,自然较之将房中术说成“古代统治阶级腐朽糜烂的生活所需”、“满足兽欲”、或者“中国古代重视房中保健”等,要更深刻而合理得多。 乙、“后夫人进御之法”精义 《周礼·天官家宰》“九嫔掌妇学之法”郑立注中有如下一段: 自九嫔以下,九九而御于王所。……卑者宜先,尊者宜后。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 古今学者严重误解上引这段郑注者,不乏其人。主要的误解在将“御”字理解为现代通常意义上的性交,遂谓在一月之内天子要性交242次,(20)断无可能;顾颉刚斥之为“经学史上的笑话”,不料自己反倒闹出笑话。(21)其实这里“御”可理解为“待寝”,未必非逐个与天子性交不可:即便真的“雨露承恩”,天子也必行房中之术,依“多交不泄”之法,故“夜御九女”确有实践的可能。(22)高氏并未提及这些误解(很可能他并未见到),但他根据对房中术理论的理解,为此事提出了极合房中术之旨的解释: 低等级的配偶应在高等级的配偶之前先与王(按即天子)行房交媾,并且次数也更多。而王后与王行房则一月仅一次。这一规定是根据这样一种观念;……即在性交过程中,男人的元气是由女人的阴道分泌物滋养和补益。因此只有在王和低等级的妇女频繁交媾之后,当他的元气臻于极限,而王后也最容易怀上一个结实聪明的王位继承人时,他才与王后交媾。(23) 高氏对“后夫人进御之法”的解释,较之前人仅从郑注中谈及月相而望文附会,(24)无疑深刻合理得多,至少更具实证色彩。 丙、古代中国人性行为非常健康 高氏曾寓目中国春宫画册十二种,共三百余幅,他统计了其中所描绘的性行为姿势,得到如下结果:(25) 高氏认为,“性学家会同意上表是健康性习惯的良好记录”。(26)他认为古代中国人很少有变态性行为——在传世的房中书中未见这方面的任何讨论,其他文献中也极少这类记载。(27)只有女性同性恋(lesbianism)在他看来似乎是一个例外: 在一个大量女子被迫密近相处的社会中,女性同性恋似乎相当常见。……女性同性恋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有时甚至被鼓励。(28) 此处高氏仍立足于对古代中国上层社会多妻制的考虑。 尽管高氏对古代中国人性行为的了解主要限于春宫图,而且他也未能注意到在浩瀚的中国古籍中其实可以找到相当多的性变态记载,(29)但是他下面的论证仍不失其雄辩合理:春宫图本有煽情之首,画家自当竭尽其想象力以作艺术之夸张,况且晚明时代正值一部分士大夫放荡成风,而三百余幅春宫图中仍未画出多少变态性行为——勉强要算,也仅有口交、肛交和女性同性恋三种,可见古代中国人性行为的主流是很正常而健康的。(30)这一结论就总体而言是正确的。 丁、士大夫狎妓动机 高氏对于古代中国士大夫与妓女(通常是艺妓之类较高等的妓女)的交往,所涉史料虽不甚多,却有颇为真切的理解。他认为在这种交往中肉欲的满足“是第二位的因素”,而许多士大夫与艺妓交往甚至是为了“逃避性爱”,高氏论此事云: 浏览描写这一题材的文学作品,你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除必须遵守某种既定社会习俗外,男人常与艺妓往来,多半是为了逃避性爱,但愿能够摆脱家里的沉闷空气和出于义务的性关系。……他们渴望与女子建立一种无拘无束的朋友关系,而不必非导致性交的结果不可。(31) 高氏的理由是:能够交往高等妓女的士大夫,家中多半也妻妾成群,不仅不存在肉欲不得满足的问题,相反还必须维持“出于义务的性关系”,有时殆近苦役。高氏此说,因特别强调了一个方面,听起来似乎与多年为大众所习惯的观念(狎客渔色猎艳荒淫无耻,妓女水深火热苦难无边)颇相冲突,但考之史实,实近于理。古代中国社会中,受过最良好文学艺术教养的女性群体,通常既不在良家妇女,也不在深宫后妃(个别例外当然会有),而在上等艺妓之中:故士大夫欲求能够诗酒唱和、性灵交通之异性朋友,舍此殆无他途。(32)在这类交往中,狎客与妓女之间仍存在着某种“自由恋爱”的氛围——性交既不是必须的,尤其是不可强迫的。(33) 戊、关于“清人假正经” 高氏在“两考”中多次抨击清朝人的“过份假正经”(excessive prudery)。例如: 中文著作中对性避而不谈,无疑是假装正经。这种虚情矫饰在清代一直束缚着中国人。……他们表现出一种近乎疯狂的愿望,极力想使他们的性生活秘不示人。(34) 他将他所见中国书籍中对性讳莫如深的态度(其实并非全是如此)也归咎于清人的“假正经”;甚至认为“清朝士人删改了所有关于中国性生活的资料”(35)。 尽管中国人对性问题的“假正经”未必从清代方才开始,(36)这种“假正经”也远未能将道学家们看不顺眼的书籍删改、禁毁净绝,但高氏的抨击大体而言仍十分正确。高氏有感于清代士人每言“男女大防之礼教”自古而然,两千年前即已盛行,遂自陈《房内考》的主旨之一,“就是要反驳这种武断的说法”(37)。高氏的这一努力,对于历史研究而言固是有的放矢,就社会生活而论且不失其现实意义。(38) 己、道教与密宗“双修术”之关系 高氏在《秘戏图考》中已经注意到,中国道教房中采补双修之术(特别是孙思邈《千金要方·房中补益》所述者),“与印度密教文献和一些似以梵文史料为基础的文献中所说明显相似”。(39)他对此作了一些讨论,但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尚无明确看法。十年后在《房内考》中,他对此事的论述发展为一篇颇长的附录,题为“印度和中国的房中秘术”,其中提出一种说法,认为早在公元初就已存在的中国房中秘术曾“理所当然”地传入印度,至公元七世纪在印度站住了脚,被吸收和采纳。关于双方的承传,高氏的结论是: 中国古代道教的房中秘术,曾刺激了金刚乘在印度的出现,而后来又在至少两个不同时期以印度化形式返传中土。(40) 这两次返传,一次是指密教在唐代之传入,一次则以喇嘛教形式在元代传布于中土,两者都有男女交合双修的教义与仪轨。 高氏此说的主要价值,在于指出了中国道教房中双修之术与密宗金刚乘、印度教性力派(二者常被统称为“但特罗”,即Tantrism)双修之术有相同之处。至于印度房中双修秘术来自中国之说,则尚未能就成定论,因为印度秘术的渊源也很久远。(41) 最后可以提到一点,自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在20世纪上半叶盛行之后,颇引起一些西方学者将之应用于历史研究的兴趣,在汉学家当中也不乏此例。(42)然而高氏在“两考”这样专门研究性文化史的著作中,倒是连弗洛伊德的名字也从未提到,书中也看不见受精神分析学说影响的迹象。 三、《房内考》总体上之欠缺 对于高氏“两考”,如作总体评分,则《房内考》反逊于十年前之《秘戏图考》。因《秘戏图考》涉及领域较窄,所定论题较小,只是讨论晚明色情文艺及其历史渊源,高氏对此足可游刃有余。而且书中对于春宫图册及其印版、工艺等方面的详细考述,又富于文化人类学色彩,极具实证研究的价值。但到《房内考》,所设论题大大扩展,高氏“起家”于春宫图之鉴赏,对于中国古代其他大量历史文献未能充分注意和掌握运用,因此难免有些力不从心。此外,无可讳言,高氏在社会学、史学、性学等方面的学识与理论素养,对于完成《房内考》所定的庞大论题来说是不太够的。 《房内考》对史料掌握运用的欠缺,大略可归纳为三方面,依次如下: 其一为哲学与宗教典籍。先秦诸子或多或少都注意到性问题,而以儒家经典对此最为重视。高氏仅注意到《礼记》中的一些材料,并搜集了《左传》中的若干事例,但未作任何深入分析;其他大量史料皆未涉及。道教中的材料,高氏注意较多。(43)佛教虽被视为禁欲的宗教,但佛典中也以一些独特的角度(如为禁欲而定的戒律、“以欲钩牵而入佛智”等)涉及性问题。高氏对这些都未加注意,只是将目光集中于金刚乘的双修术上。 其二为历朝正史。史官虽各有偏见和忌讳,但并未在正史中完全回避与性有关的问题。就性与社会、政治等方面关系而言,正史中大量材料,是其他史料来源无法替代或与之相比的。这方面的史料高氏几乎完全未加注意;造成如此严重的资料偏缺,令人奇怪,因为以高氏的汉学造诣和条件,他应该很容易了解这方面的史料。看来高氏从鉴赏晚明春宫图入手而进入这一领域,虽然能见人之所罕见,却也从一开始就局限了他的目光。 其三为浩如烟海的稗官野史,包括文人的杂记、随笔、志怪小说之类。这类作品在题材上几乎没有任何限制,由于多属私人游戏笔墨。因而政治或道德方面的忌讳也少。许多文人私下所发表的对性问题的看法和感想,许多关于性变态的记载,以及关于娼妓业的社会学史料,都保存在稗官野史之中。在这方面,高氏只注意到了极小的一部分,而且所引材料也缺乏代表性。此外对于反映文人个人精神世界的大量诗文,高氏也只是偶尔提到个别例子(如薛涛、鱼玄机的诗,此等处高氏有点猎奇之意),基本上未能掌握运用。 最后,在评价“两考”相互间高下时,有一点必须指出,即《房内考》中几乎所有重要论点都已在《秘戏图考》中出现,《房内考》只是增述了有关史料和外围背景。对于论题专门的《秘戏图考》而言,这些重要论点(参阅本文第二节)足以使该书显得厚重、渊博;但对于论题庞大的《房内考》而言,这些论点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处理起来就有“吃力不讨好”之虞了。 四、“两考”具体失误举例 “两考”为开创性之研究,况且高氏以现代外国之人而论古代中国之事,则书中出现一些具体失误,自在情理之中。兹举证若干例,以供参考: 高氏认为“中国社会最初是按母权制形式(matriarchal pattern)组成”(44),但是现代人类学理论普遍倾向于否认这种制度的真实性,因为迄今尚未在人类历史上发现任何母权制社会的确切证据;在中国古代也没有这样的确切证据。(45) 高氏在《房内考》中引述《左传·哀公十一年》卫世叔离婚一事时,将“侄娣来媵”之“娣”误解为侄之妹,而实际上应是妻之妹。(46) 又同书中高氏引述《世说新语·贤媛》记山涛之妻夜窥嵇康、阮籍留宿事,说这是山涛妻想验证嵇、阮之间有无同性恋关系(47),未免附会过甚。 高氏有时年代错记、引文有误,这类小疵此处不必一提,(48)也无伤大局。但他也时常出现不该有的“硬伤”。 比如他搜集、研读中国古代房中书甚力,却一再将《玉房秘诀》中“若知养阴之道,使二气和合,则化为男子;若不为男子,转成津液流入百脉……”这段话误解为“一个女人如何在交合中通过采阳而改变性别”(49),并与“女子化为男子”之说扯在一起。(50)然而只需稍稍披阅《玉房秘诀》等高氏经常引用的房中书,就可明白上面那段话,是说男精可在子宫内结成男胎,(51)若不结胎,也能对女方有所滋养补益。 春宫图的评述、鉴赏,应是高氏无可争议的“强项”,然而他在这方面也有令人不解的硬伤。最突出的一例,是在谈到春宫图册《花营锦阵》第四图时,高氏描述其画面云: 一个头戴官帽的男子褪下了裤子,姑娘(此处高氏原文为girl)的裤子则脱在桌上。姑娘的一只靴子已脱落。(52) 然而检视《秘戏图考》中所印原图,这个所谓的“姑娘”穿的却是男式靴子,脱落了靴子的那只脚完全赤裸着,是一只未经任何缠裹摧残的健康天足。这样问题就大了:因为按晚明春宫图的惯例,女子必定是缠足,而且在图中女子全身任何部位皆可裸露描绘,只有足绝不能裸露;对于这一惯例高氏知之甚稔,并不止一次强调指出过,例如他说: 我尤其要指出中国人对表现女性裸足的传统厌恶。……只要让读者知道女子的裸足完全是禁忌就够了。即使最淫秽的春宫版画的描绘者也不敢冒犯这种特殊禁忌。(53) 既然如此,此《花营锦阵》第四图(高氏指出它是从另一春宫图册《风流绝畅》中移补而来)就不可能是描绘男女之间的事。事实上它描绘的是两男肛交,其题词《翰林风》也明确指示是如此。(54)高氏之误,可能是因原图上那少年梳了女式发型而起——其实这种换妆在当时并不罕见,《金瓶梅》中就有确切的例证。(55) 又如高氏推测“明朝以前的春宫画卷似乎一种也没有保存下来”(56),这只是他未曾看见而已。例如在敦煌卷子伯二七〇二中就有线描春宫图(当然不及晚明的精美),照理他不难了解。(57) 《花营锦阵》第四图 再如,高氏寓目晚明春宫图如此之多,却偏偏忽略了《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约刊于1630年前后)中几十幅有春宫内容的插图(58)——这些插图中人体比例之优美、线条之流畅,远胜于高氏推为上品的《鸳鸯秘谱》《花营锦阵》等画册。 五、“两考”与李约瑟及“上海某氏” 李约瑟撰写《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第二卷时,见到高氏赠送剑桥大学图书馆的《秘戏图考》。他不同意高氏将道教采阴补阳之术称为“性榨取”(sexual vampirism),遂与高氏通信交换意见。李约瑟后来在其书“房中术”那一小节的一条脚注中述此事云: 我认为高罗佩在他的书中对道家的理论与实践的估计,总的来说否定过多;……现在高罗佩和我两人经过私人通信对这个问题已经取得一致意见。(59) 高氏似乎接受了李氏的意见,他在《房内考》序中称: 《秘戏图考》一书中所有关于“道家性榨取”和“妖术”的引文均应取消。(60) 然而高氏在同一篇序中又说:新的发现并未影响《秘戏图考》中的主要论点,“李约瑟的研究反倒加强了这些论点”(61)。而且《房内考》在谈到《株林野史》《昭阳趣史》等小说时,仍称它们的主题是“性榨取”——只是说成“古房中书的原理已沦为一种性榨取”(62),算是向李氏的论点有所靠拢。 《秘戏图考》至少八处提到一位“上海某氏”,此人是春宫图和色情小说之类的大收藏家。高氏书中谈到的《风流绝畅》《鸳鸯秘谱》《江南消夏》等春宫图册都是参照他所提供的摹本复制;他还向高氏提供了明代房中书《既济真经》、小说《株林野史》等方面的版本情况。 对于他们之间的交往,高氏记述了不少细节,如关于春宫图册《鸳鸯秘谱》的摹本: 该摹本是上海某收藏家好意送我的。他每幅图都让一个中国行家备制了六个摹样,一个表现全图,另外五个是每种不同颜色的线条的合成。他还送给我一个配图文字的摹本,以示书法风格。……我尤其要感谢这一慷慨襄助。(63) 此人还告诉高氏,《鸳鸯秘谱》中有六阕题词与小说《株林野史》中的相同,但是: 不幸的是,在他赠给我一份关于那部画册的内容和词后署名的完整目录之前,我们的通信中断了。(64) 由于此人要求高氏为其姓名保密,所以高氏在书中始终只称之为“上海某氏”、“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收藏家”,等等。至今尚未能确考此神秘人物究竟为谁,(65)也不知在此后中国大地掀天巨变中,特别是在“文革”十年浩劫中,此人和他的珍稀收藏品是何种结局?(66) 六、关于“两考”中译本 “两考”问世之时,正值我国闭关锁国,《秘戏图考》未曾获睹自不必言,《房内考》原版是否购入也颇成问题。(67)信息是如此隔膜,以至“文革”结束后,有的饱学之士闻有高氏之书,仍如海外奇谈。(68)所幸近年中外文化交流日见活跃,“两考”已相继出版中译本(1990、1992,详见本文注(2)、(3))。 如仅就此两中译本而言,《房内考》的价值要超过《秘戏图考》。首先,在《房内考》全译本已经出版的情况下,再出现在这个《秘戏图考》中译本意义不大——该译本已删去全部《花营锦阵》和其他所有真正的春宫图,以及所有的色情小说选段。那篇专论现在成了主体,而这篇专论中的几乎所有主要论点和内容在《房内考》中都有,且有更多的发挥和展开。再说高氏当初欲令“两考”相互补充,就在于《秘戏图考》中有春宫图和原始文献,今既删去,就无从互补了。其次,在编校质量上,《秘戏图考》中译本也有欠缺。比如对所引古籍的句读标点,高氏手抄原版也有几处小误,但中译本有时却将高氏原不误者改误;(69)又如多处出现因形近而误之错字,等等。 鸣谢 特别感谢台湾黄一农、许进发两先生惠然帮助提供珍贵资料。 原载《中国文化》第11期,北京—香港—台北(1995)

注释

(1) 高氏1910年生于荷兰,3—12岁随其父(任军医)生活于印度尼西亚,种下热爱东方文明之根芽。中学时自习汉语,1934年入莱顿(Leiden)大学攻法律,但醉心于东方学,修习汉语、日语及其他一些亚洲语言文字。1935年获博士学位。此后奉派至日本任外交官。高氏四处搜求中国图书字画、古玩乐器,并成珠宝鉴赏家;通书法及古乐,能奏古琴,作格律诗。1942—1945年间在华任外交官,与郭沫若、于右任、徐悲鸿等文化名流交往。高氏渴慕中国传统士大夫的生活方式,自起汉名高罗佩,字忘笑,号芝台,名其寓所曰“犹存斋”、“吟月庵”;并于1943年娶中国大家闺秀水世芳为妻。1949年又回日本任职。此外还曾于华盛顿、新德里、贝鲁特、吉隆坡等处任外交官。1965年出任驻日大使,1967年病逝于荷兰。 (2) 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 with an Essay on Chinese Sex Life from the Han to the Ch'ing Dynasty, B. C. 226-A. D. 1644. Privately published in fifty copies,Tokyo,1951。《秘戏图考》为高氏自题之中文书名。中译本:《秘戏图考》,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3) Sexual Life in Ancient China,a Preliminary Survey of Chinese Sex and Society from Ca. 1500 B. C. till 1644 A. D. . Leiden: E. J. Brill, 1961, 1974。《中国古代房内考》为高氏自题之中文书名。中译本:《中国古代房内考》,李零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内部读物);更正式的版本:商务印书馆,2007。 (4) 高氏十六种出版物一览如下: 1、《广延天女,迦梨陀娑之梦》(Urvasi, a Dream of Kalicasa,梵文英译),海牙,1932。 2、《马头明王诸说源流考》(Hayagriva, the Mantrayanic Aspect of Horse-cult in China and Japan, with an Introduction on Horse-cult in India and Tibet);莱顿,1935。此即高氏之博士论文。 3、《米芾论砚》(米芾《砚史》之英译及注释),北平,1938。 4、《中国琴道》(The Lore of the Chinese Lute),东京,1940。 5、《嵇康及其〈琴赋〉》(Hsi K'ang and His Poetical Essay on the Lute);东京,1941。 6、《首魁编》(中文日译),东京,1941。 7、《东皋禅师集刊》,重庆,1944。 8、《狄公案》(Dee Goong An);东京,1949。 9、《春梦琐言》(Tale of a Spring Dream),东京,1950.明代色情小说,高氏据其在日本所搜集之抄本印行。 10、《秘戏图考》。 11、《中日梵文研究史论》(Siddham, 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Sanskrit Studies in China and Japan),那格浦尔(Nagpur,印度),1956。 12、《棠阴比率》(英译及注释),莱顿,1956。 13、《书画说铃》(英译及注释),贝鲁特,1958。 14、《中国绘画鉴赏》(Chinese Pictorial Art as viewed by the Connoisseur),罗马,1958。 15、《中国古代房内考》。 16、《长臂猿考》(The Gibbon in China, An essay in Chinese animal lore),莱顿,1967。 (5) 《狄公案》系列共中篇15部,短篇8部,在大陆已有中译全本,译者为陈来元、胡明。译文仿明清小说笔调,流畅可读。陈、胡两氏之中译本在大陆又有多种版本,较好的一种为山西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86。近年且有将《狄公案》故事改编为同名电视连续剧者,然去高氏原著中典雅意境颇远。盖高氏《狄公案》之作,既借用西方探案小说之技巧,并渗有西方之法律、价值观念,同时又济之以对中国古代社会文化之体察玩味,颇有中西合璧之妙。 (6) 《秘戏图考》。 (7) 《花营锦阵》原为蓝、黑、绿、红、黄五色之套色木刻印本,高氏所购为单色翻刻之木版。《秘戏图考》之英文书题为《明代春宫彩印》,其实全书四十余幅春宫图中仅十幅为彩印,其余三十多幅——包括作为该书最初主体的《花营锦阵》全册二十四幅在内——皆为单色,似略有名实不甚副之嫌。 (8) 与此有关的西文著作当然也有,但高氏认为这些著作充斥着偏见与谬说,故完全加以鄙弃,谓:“在这方面我未发现任何值得认真看待的西方专著,却不期然发现一大堆彻头彻尾的垃圾。”(I found no special western publication on the subject worth serious attention, and a disconcertingly large amount of pure rubbish.)见《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XII。 (9) 见《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II-XIV。 (10) 《医心方》,日本人丹波康赖编撰(成于984 A. D.)。《千金要方》,唐初孙思邈撰。《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唐白行简撰(约作于800 A. D.):对于此一文献之专题研究,可见江晓原:《〈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发微》,《汉学研究》九卷一期(1991)。 (11) 《秘戏图考》,页XI。 (12) 同上,页X。 (13)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60。 (14) 同上,页XIV。 (15) 比如高氏曾举有名学者周一良在论文中不熟悉中国色情文献资料之事为例,感叹“甚至一个本民族的中国学者对中国的色情文献也所知甚微”,见《秘戏图考》,页102。 (16)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大陆学者始有中国性史方面的专著问世。如江晓原:《性在古代中国》(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中国人的性神秘》(北京:科学出版社,1989;台北:博远出版有限公司,1990: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3)、阮芳赋(F. F. Ruan):Sex in China(New York: Plenum Press, 1991);后两种还较多地涉及到中国现今的性问题。又有刘达临:《中国古代性文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等二三种,则仿高氏《房内考》按时代顺序而述。然而所有上述各书,或失之于简,或失之于浅,或失之于泛。欲求比高氏“两考”更上层楼之作,拙作《性张力下的中国人》或能近之。 (17) 例如美国女学者R. Tannahill有Sex in History一书,遍论世界各古老文明之性生活及习俗等,其中中国部分几乎全取材于高氏《房内考》。Tannahill此书在台湾有李意马编译本,名《人类情爱史》;在大陆有全译本,名《历史中的性》,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 (18) 实际仍有论证的必要,因为学者们在古代中国是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制这一点上有明显的不同意见:潘光旦等人主张前者,吕思勉等人主张后者。一些当代著作中大多倾向于前者,主要理由是:(一)人口中男女比例之大致相等;(二)妻在法律地位上的唯一性。然而事实上,古代中国社会中长期普遍存在着相当大量的未婚及不婚人群,故(一)并不妨碍中上层社会实行多妻。(二)则是不成功的概念游戏——妻、妾、侍姬、家妓,乃至“通房丫头”,都可以是男性家主之人类学意义上的女性配偶,此为问题的实质。对于此事的详细论证,详见江晓原:《云雨——性张力下的中国人》,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页17—22。 (19)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55。 (20) 每十五日循环一周,故每月之次数为:2×(81+27+9+3+1)=242。 (21) 顾颉刚云:“(郑玄)又这般残酷地迫使天子一夕御九女,在一个月之内性交242度,这就是铁打的身体也会吃不消。”(见顾氏长文《由“丞”、“报”等婚姻方式看社会制度的变迁》。载《文史》第十四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页2)早先南来魏了翁《古今考》也说此制“每九人而一夕,虽金石之躯不足支也”。 (22) 关于前人对此事的误解及房中术与古代帝王的特殊关系,笔者将另文详论之。 (23)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7。 (24) 如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九“后夫人进御”条:“其法自下而上,像月初生,渐进至盛,法阴道也。”又云:“凡妇人阴道,晦明是其所急。……故人君尤慎之。”完全不得要领。 (25)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30。 (26) 同上。 (27) 这一说法明显不妥,因高氏对中国古籍所见终究有限。参见本文第三节。 (28) 《秘戏图考》,页148。 (29) 一些初步的线索可参见《性在古代中国》及Sex in China两书,但在笔者计划撰写的下一部书中,还将有更为全面的实证论述—笔者在中国古籍中发现的记载至少已涉及25种性变态。 (3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30。 (31) 同上,页181。 (32) 古代中国士大夫笔下所谓“兰心蕙质”、“解语花”等,皆此意也。鱼玄机、薛涛及她们与士大夫交往的风流韵事,只是这方面特别突出的例子。 (33) 自唐宋以降,大量涉及士大夫在青楼寻花访艳的笔记小说、专门记载和文学作品都证明了这一点。直到本世纪初,上海的高等妓女与狎客之间仍保持着这一“古意”,有人说“《海上花》时代上海租界的高等妓院里却推行一种比较人道的卖淫制度”(施康强:《众看官不弃〈海上花〉》,《读书》1988年11期),其实自古而然也。《海上花》指《海上花列传》,全书初版于1894年,大陆有现代版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34)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 (35) 《秘戏图考》,页102。 (36) 这种“假正经”大致从宋代起渐成风气,此后有愈演愈烈之势。 (37)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I。 (38) 无可讳言,当代中国人在某些性问题上的处境,甚至还不如古人。 (39) 《秘戏图考》,页82。 (4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56。 (41) 若将此未定之论许为高氏“三大贡献”之一(柯文辉:《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读〈中国古代房内考〉有感》,《世纪》1993年2期),则言过其实,非通论也(柯文中还有多处其他不通之论)。 (42) 例如,有谓屈子美人香草之喻为同性恋之寄托者;有谓孟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暗示“恋母情结”之家庭三角关系者。更有某德裔美国汉学教授以性象征串讲中国古诗,奇情异想,出人意表,如讲柳宗元《酬曹待御过象县见寄》:“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造驻木兰舟,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谓:“木兰舟者,女阴之象征也(形状相似),而骚人驻其上,即男女交媾之图像也。”参阅张宽:《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圈套》,《读书》1994年2期。 (43) 现今《道藏》中涉及房中术的那部分文献,并无太大的重要性。高氏将这一情况归咎于编《正统道藏》时对性学材料的删汰。 (44)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9。注意“母权制”(matriarchy)与“母系制”(matriliny)是不同的概念。在母系制社会中仍可由男性掌握大权。 (45) 例如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页34;童恩正:《文化人类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页333,等等,都持这样的看法。 (46)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3。“侄娣来媵”中侄、娣与妻的辈分关系,在不少现代著作中都是语焉不详或有误解的,对此笔者有另文评论。 (47)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93。 (48) 在《房内考》李零等的中译本中,不少这类小疵已被细心注出。 (49) 《秘戏图考》,页42。 (5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59。 (51) 几乎所有中国古代医书、房中书在谈到“种子”时,都是着眼于如何在女子子宫中结成男胎,“弄瓦之喜”则是不值一提的细事,重男轻女,有由来矣。 (52) 《秘戏图考》,页211。 (53) 《秘戏图考》,页169—170。关于这一禁忌,还可引《肉蒲团》第三回中内容与之相发明:“要晓得妇人身上的衣服件件去得,唯有摺裤(脚带)去不得”。故在晚明春宫图中女子的小脚永远是被摺裤遮掩着的。 (54) 首二句云:“座上香盈果满车;谁家年少润无瑕……”其中“年少”一词通常都指少年男子;“果满车”用了“掷果潘郎”的典故,更表明为男子无疑。 (55) 《金瓶梅》第三十五回“西门庆为男宠报仇,书童儿作女妆媚客”:“玳安……要了四根银簪子,一个梳背儿,面前一件仙子儿,一双金镶假青石头坠子,大红对衿绢衫儿,绿重绢裙子,紫销金箍儿。要了些脂粉,在书房里搽抹起来,俨然就如个女子,打扮得甚是娇娜。” (56) 《秘戏图考》,页153。 (57) 西方汉学家要了解敦煌卷子中伯卷、斯卷等材料,当时仍远比中国学者方便。附带提起,高氏未能利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珍贵性学史料,虽是缺憾;但不足为高氏之病—这批史料出土时(1973年),高氏已归道山。 (58) 《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济南:齐鲁书社,1989。此本插图200幅,系据古佚小说刊行会影印本(1933)制版。 (59)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北京·上海: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页161。 (6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V。 (61) 同上,页XIII。 (62) 同上,页316。 (63) 《秘戏图考》,页174。 (64) 同上,页137。 (65) 友人樊民胜教授猜测,此人可能是周越然。周氏在20世纪40年代,据说以淫秽色情书籍之收藏闻名于上海。周氏也确实发表过这方面的文章,例如《西洋的性书与淫书》(载《古今半月刊》第四七期)等。 (66) 高氏身后留下的收藏品,包括书籍2500种,共约10000册,倒是成了他母校莱顿大学汉学院的专门收藏。其中想必包括这位“上海某氏”送给他的那些春宫图摹本。 (67) 《房内考》中译者李零在“译后记”中说,1982年前后他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见到一册,“听说是由一位国外学者推荐,供中国学者研究马王堆帛书医书部分作为参考”。 (68) 参见施蛰存:《杂览漫记·房内》,《随笔》1991年6期。 (69) 例如《繁华丽锦》中“驻马听”曲末几句(中译本页215,页219—220;原版卷一页200)、《花营锦阵》第廿一图题词末两句(中译本页263、页426;原版卷二页158—159)、《既济真经》前言之中数句(中译本页375;原版卷二页91)等多处,皆缘于对旧词曲之格律、古汉语常用之句式等未能熟悉。 多妻的小说世界:《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 缠绵绮梦 Keith McMahon研究中国明清色情小说已经多年,15年前就在著名的汉学刊物《通报》(T'oung Pao)上发表长篇论文了。他有一个有点香艳的中文名字:马克梦。马克这两个字,除了使人想到外汇,也可以帮助营造某种异域风情——还记得《上海宝贝》中那个德国情人的名字吗?至于梦,一个多年浸淫在明清色情小说中的人,要做梦的话,一定不乏缠绵的绮梦吧。 研究中国明清色情小说,多年来一直是西方汉学界的一脉。想想人世间的职业,也真是千奇百怪:比如,小男孩为了玩一点儿电脑游戏,常常不得不费尽心机,用各种手段和严厉的父母周旋,可是却有人以玩电脑游戏为职业——专为出品电脑游戏的公司“试玩”尚未上市的游戏,以便发现游戏中可能存在着的bug。我女儿小时候我告诉她世界上有这种职业,她激动得大叫起来说,我长大就要去干这个!而说到色情小说,情形也有点类似。这类书一直是一般公众甚至学者都很难有机会阅读的——如今主要的困难倒不是找不到这些书,有时候其实是担心来自家人、亲友、上司或同事的压力。我多年前有一个同事,他悄悄向我借《金瓶梅》全本,就要选在他太太出差的那个星期里。可是同样有人可以将阅读色情小说作为工作——而且是“严肃的学术工作!”马克梦基本上就是这样。 1995年马克梦出版了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十八世纪中国小说中的性与男女关系》(Misers, Shrews and Polygamists: Sexuality and Male-Female Relations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ese Fiction)。 一对生死冤家 马克梦提出了“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三种类型,借助这种分类来分析中国色情小说中的性和男女关系。 “吝啬鬼”虽然出现在书名之首,在书中实际上几乎只是附带地被谈到。“吝啬鬼”在概念上被马克梦作为男女关系中禁欲主义的代表(当然他也谈到了小说中一些通常意义上的吝啬鬼形象),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吝啬”什么呢?“吝啬”自己的精液——即房中术理论中的“惜精”。房中术原是为一夫多妻者们服务的技巧,而在性交时保持不射精或尽量少射精、迟射精,原是房中术中的入门功夫,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和多个女子性交,进而达到“夜御九女”之类的境界。 但是“惜精”之说也被禁欲主义者接过去,以“一滴精十滴血”之类的危言耸听恐吓世人,这样就可以直接引导到禁欲主义的结论上去,似乎禁绝一切性刺激、性行为才是最理想的。人们往往将这种禁欲主义与“封建礼教”联系在一起,其实禁欲主义在儒家正统学说中也得不到真正的支持。例如,昔日孟子竭力劝诱齐宣王推行“王道”,齐宣王难之,说自己有“好勇”、“好货”等疾,孟子逐一为之开解,最后说到“好色”一节,孟子认为好色也不是问题:只要能做到“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那对于王业的成功仍然没有任何妨碍。 至于“泼妇”,在马克梦的安排下,几乎集男性心目中所有女性恶德之大成。“泼妇是恶女人的代名词,她企图利用性的力量制服男人,这种力量包括向男人泼撒媚术、窃取男人的阳精。”“泼妇”还在下意识里寻求现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希望让她也可以去找别的男人,尽管“多数泼妇只要求丈夫不纳妾而已”——那就是“妒”,而“妒”又经常和“悍”联系在一起。但按照马克梦的理解,“泼妇”即使反对丈夫纳妾,也和禁欲主义毫无共同之处,因为“泼妇对贞节痛恨之至”。 在房中术理论中,“惜精”的重要目的之一是要吸取女方的“阴精”——大体相当于当年张竞生所说的“第三种水”,即女性在性高潮时射出的爱液——这被认为对男性大有“补益”,即所谓“采阴补阳”。与此对称的、同时也更重要的是,男性的精液对于女性来说更具有“补益”作用(这一点甚至可以得到现代医学的支持),即所谓“采阳补阴”。在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和色情小说中,邪恶的女性总是千方百计企图摄取男人的阳精,这种企图一旦成功,男方轻则形销骨立,重则性命不保;女方则起码是“颜色光泽”,年华永驻。在“采阴补阳”与“采阳补阴”两种理论同时的利诱与威胁之下,性交成为一种危险的游戏,一种两性之间的战争——谁先达到高潮,就意味着谁成为战败的一方,他(她)的“精气”就被对方获得,导致损己利人的结果。正是在“窃取男人的阳精”这个意义上,马克梦的“泼妇”与“吝啬鬼”成为一对“生死冤家”。 虚构的真实 在各用一章谈过“吝啬鬼”和“泼妇”之后,马克梦将全书后面10章的篇幅全部奉献给了对“一夫多妻者”的分析和讨论。这些讨论中他涉及的小说有近20部,倒也并非全是色情小说,不过马克梦的兴趣当然集中在这些小说中性和男女关系的内容上。他将这些小说中的一夫多妻情形,区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纯情的佳人才子”、“女超人”、“色情化的才子佳人”、“纯情的一夫多妻”、“妻妾贤淑超群,丈夫浪荡不羁”、“浪子和妓女”、“乐善好施的一夫多妻者与性快乐的归化”、“淫乱的一夫多妻”,等等。被他作过比较详细分析的长篇小说有《野叟曝言》《红楼梦》《林兰香》《歧路灯》《绿野仙踪》《蜃楼志》和《儿女英雄传》,以及《春灯谜史》之类的纯色情小说,和《绣屏缘》之类的准色情小说。一夫多妻世界的种种情景——真实的或虚构的,都在马克梦笔下得到观照。 马克梦分析的一夫多妻世界,是中国18世纪色情小说中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是否曾经真实地存在过?依据色情小说分析中国人的“性”是否可靠?此事说来有趣——世间有“真实的谎言”,同时也有“虚构的真实”。真实的谎言,常见的办法是举出一系列真实的事情(同时当然要隐瞒更多同样也是真实的事情),但让这些事情构成一幅虚假的图景。虚构的真实,最容易理解的例证就是小说,小说中的故事情节通常是虚构的,但是这些虚构的情节所组成的更大的场景,则有可能是真实的。 西方汉学界久有通过中国色情小说、春宫画册之类材料来研究“古代中国人的性生活”(高罗佩语)的传统,马克梦的研究,也可以归入这一传统之中。色情小说中的那些性爱情节,当然有很多出于虚构。即使曾有个别人真有能力、有勇气、有兴趣去实践过,那也只能是个别现象,不可能具有普遍意义。但是就更大的“场景”而言,有许多肯定是真实的,比如士大夫阶层常见的一夫多妻家庭,以及这些家庭中妻妾之争宠、丈夫之调处,等等。因为至少这些都可以从别的史料得到旁证。 没有别的史料作旁证时,真实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东汉末年曹操攻灭袁氏,将袁熙的太太、当时著名的美人甄氏赐给长子曹丕收纳,孔融写信给曹操讽刺此事,说“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曹操没听出孔融的讽刺之意(或听出了但故意装傻),问孔融此说有何出典,孔融说了一句名言——“以今度之,想当然耳”(以今天的情况来推测,应该是这样的)。这里“以妲己赐周公”当然是孔融编出来的说辞,但如果古籍中真有这条记载,后人欲考证其真伪,又没有别的旁证,则孔融所说的名言,确实不失为一条思路——事实上历史学家中就常有这样做的。当今人打算通过明清色情小说来了解当年社会时,就经常不得不实行这条思路——毕竟,人种还是这个人种,心理还是那些心理啊。 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 在马克梦所沉溺于其中的那些小说的年代,一夫多妻在中国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中国古代虽然也可以找到对平民纳妾作某种限制的规定,比如《明会典·律例四》有“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之类,但是大量的历史记载,乃至小说、戏剧等,所反映的明清时代的社会生活中,几乎没有任何人将这类规定认真看待。相反,妻妾成群的有钱人家,在中国历代繁荣富庶地区都随处可见。而且,事实上也找不到古代中国有正式将多妻限为某种阶层独有特权的强烈主张。只要他有能力办得到,人们并不否认一个平民——通常只要他有了足够多的功就可跻身社会上层——拥有多妻的权力。至于文人们风流自命,纳“小星”,富人纳侧室,娶“外宅”,收“通房丫头”,乃至姨太太成群,都是古代司空见惯之事,直到本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仍然如此。比如某位被奉为神明的著名人士,就是在未与他的合法妻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另一女子组成实际上的夫妻的。这样的例子还不止一两个,就是今天,人们对此也持宽容态度,何况古代? 还有一些学者通过考察古代对妻、妾或女性配偶的不同称呼、她们法律地位的异同、她们在家庭中地位的高低等情况,指出正妻与其余女性配偶的区别。这对于婚姻制度的社会学研究来说当然有其价值,但如果据此就断言古代中国也是实行一夫一妻制或一夫一妻制有“天经地义”的地位,那就混淆了概念。人类学家之言一夫一妻(monogamy)或一夫多妻(polygyny),是指一个男性的合法女性配偶,这样的配偶不能同时再和别的男性保持合法的性关系,如此种配偶超过一个,即谓之一夫多妻。这是问题的实质,诸女的名分地位之类的异同并不重要. “世界最终属于一夫多妻者” 马克梦在书中说了一句颇有“名言”架势的话——“然而,世界最终属于一夫多妻者”。不知这话有无深意?在动物界,我们确实经常可以见到,一只强壮有力的雄性担任兽群首领,它同时还独占一群雌性配偶。人从动物进化而来,上面那幅兽群中的图景,仍是人类长久的记忆。所以在古代社会中,男性的性能力是力量和地位的象征,诸侯要“一娶九女”,天子则有“三宫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礼记·昏义》),外加随时可作、多多益善的猎艳。 由于西方社会曾长期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个社会中的学者认为一夫一妻制是发乎人类本性的,是亘古如斯的,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伴随着学术的进步,偏见和误解早晚要被更实事求是的结论所取代,在当代西方流行的人类学理论教科书中,可以看到如下陈述:“虽然西方社会和其他高度工业化的社会都不允许一夫多妻婚,但是它却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大多数社会中。默道克(Murdock)世界民族志抽样调查表明,70%以上的社会允许一夫多妻婚。”(Carol R. Ember等:《文化的变异》) 何况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社会也没有理由被过分美化。虽然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但照样可以有情人、婚外恋、妓女之类的办法来“补救”。到了我们今天的社会,在法律上告别一夫多妻也接近一个世纪了,但上面那些办法一样也不少。尤其是“婚外恋”,实际上很难明确界定,为了将事情弄得温情一些,人们发明了诸如“红颜知己”、“贴心的异性朋友”(女士专用的表达法)之类的说法,听上去就容易接受多了。 男性之向往多妻,或者说“多配偶倾向”,很多学者相信是有生物学根源的。当然这种信念也经常受到女权主义者,或一些非女权主义的女性的痛斥。其实女性也未尝没有多配偶倾向,向往多夫的也大有人在。在这个问题上,男女同样应该是平等的。 原载《书城》杂志2002年第9期 三城记:一段燃情岁月 读《欧洲同性恋史》 所犯的性反常行为,不论是男性之间和人兽之间均可判监禁,同样将宣布免去公民权利。 ——1872年德国刑法第175条 我们将忍耐 因为很快 非常快 我们的时刻将来临 而我们将没有苦难 ——德国女同性恋之歌《淡紫色的歌》 Sodom Berlin? 柏林这个城市我去过不止一次,给我的印象首先是整洁,其次是有一点严肃,甚至有一点冷漠。最近一次去时,又经常听到“柏林已经衰落”的说法,这倒也和我的上述印象不难吻合。不过每次想到前些年我买的《柏林色情艺术博物馆藏品集》(The Erotic Museum in Berlin),其中有一章的标题居然是“Sodom Berlin”,而且书中收集了大量反映柏林同性恋的色情艺术作品,就总觉得有点格格不入。 《柏林色情艺术博物馆藏品集》 柏林色情艺术博物馆历史并不悠久,作为馆藏基础的藏品,主要是从德国几个著名的色情艺术私人收藏家那里收购来的,那本藏品集十章中至少有三章都与上个世纪20年代柏林那些思想前卫、情欲放荡的同性恋风情有关,可以看到当时一批相当有影响的艺术家,在绘画和工艺品中大胆表现了这种风情。这方面的作品构成了柏林色情艺术博物馆馆藏的重要部分。该馆属私人所有,馆主是一位老太太;这书的编者则执教于法兰克福歌德大学,讲授色情艺术的文化史,同时也是色情艺术品的热心收藏者。会不会他们性有偏嗜,所以只关心柏林的这“一个指头”呢? 直到我读了这本《欧洲同性恋史——柏林、伦敦、巴黎,1919—1939》,才将上面提到的“格格不入”的问题解决了——原来柏林当年,真的曾经是一座“索多玛”呢。 古老的罪恶 索多玛(Sodom)城名来自《旧约》,这座城市位于死海东南,今已沉没在水底。《旧约》上说索多玛是一座耽溺男色的淫乱之城,在现今的英文中,由Sodom一词派生的词汇Sodomy被用来指男性之间的肛交,通常直译为“鸡奸”。 在古代的日耳曼法律中,对“鸡奸”的惩罚包括活埋、阉割、绞刑、火刑,等等,后来这些野蛮的处决当然逐渐被废弃,1794年的普鲁士刑法对此的处罚是苦役并加上笞刑,最终在1872年的国家刑法中形成著名的“第175条”:“所犯的性反常行为,不论是男性之间和人兽之间均可判监禁,同样将宣布免去公民权利。”德国的同性恋运动,为要求废除“第175条”前赴后继奋斗了一个多世纪。 在英国,1533年的亨利八世法典对于男女之间、男性之间以及男性和动物之间的肛交这种“卑劣恶行”的惩处是死刑。这些对肛交的严刑峻法都来源于基督教的传统,后来则演变成对刑事犯罪的处罚,19世纪后期的《刑法修正案》更放宽了制裁的范围,“所有公开和私下违犯和参与违犯的男性、提供方便和试图提供方便给一个男性对另一个男性进行猥亵行为的”,都在惩处之列,“可处两年以内监禁,还可以处苦役”,王尔德(Oscar Wilde)就是该法令最著名的受害人。英国还是欧洲唯一对男性之间手淫治罪的国家。 不过,对女性同性恋,英国的法律倒是一向网开一面。 在法国,又是另一番风景。虽然以前也有对鸡奸的火刑惩处,但从1791年的革命和1810年刑法颁行之后,法国法律就不再对同性恋进行制裁了。所以巴黎从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开始,取代柏林成为同性恋的世界之都。女同性恋者尤其喜爱巴黎,视之为她们的国际都会。在解释法国为何对同性恋如此宽容时,人们会提到法国《民法》的主要制定者康巴塞雷斯(Cambaceres)本人就是一个同性恋者。 柏林:同性恋的世界之都 20世纪的20年代,被视为同性恋解放的时代。在德国虽然有令同性恋者恨之入骨的“第175条”,但是“柏林警方是随和的,尤其是同性恋的表达得到宽容。同时,除非举报,成人间自愿的行为不太可能诉诸法律”。而柏林左翼政党社团支持同性恋的运动,则开展得有声有色、如火如荼。 早在1897年5月14日,世界上第一个致力于保卫同性恋者权利的组织,“人道主义科学委员会”(WHK)就在柏林创建了,发起人是马格努斯·希尔施费尔德(Magnus Hirschfeld),这被视为同性恋运动史上的奠基性质的事件。该组织的最低纲领就是要求废除“第175条”,为此希尔施费尔德发起签名请愿。起先在请愿书上签名的600人中,就有许多在今天仍是如雷贯耳的大人物,比如艺术家托马斯·曼、作家史蒂芬·茨威格、政治家考茨基、伯恩斯坦、社会学家奥本海默、性学家克拉夫特-埃宾、科学家爱因斯坦等,国外的名流包括左拉、列夫·托尔斯泰等。到1914年,请愿书上的签名达到4750人,其中包括3000名医生和750名大学教授。 1919年,希尔施费尔德在柏林建立“性科学学院”,包括一个图书馆和一个博物馆。学院旨在汇集关于同性恋的各种资料以供研究,同时此处也是寻求帮助的同性恋者的接待中心。希尔施费尔德在成立仪式上的演讲中,称这是“德国和世界上第一个和唯一的这类机构”。“性科学学院”很快名扬国外,包括安德烈·纪德在内的名流接踵来访络绎不绝。 “性科学学院”最重要的出版物是《中间性别年鉴》,1899—1923年间定期出版,1926年起改由《WHK通报》代替其角色,一直出版到1933年。希尔施费尔德本人四出旅行,在国内外到处演讲以扩大影响。在政治上,希尔施费尔德的运动属于左翼,他说:“我们的学会可以确切地称作革命的孩子。” 希尔施费尔德作为同性恋运动的先驱和象征,知名度当然最大,但当时柏林还有别的类似的运动,比如走精英路线的“唯一者联盟”(1903年创立)和走大众路线的“人权联盟”(1922年创立),也很有影响。“人权联盟”成为德国同性恋群众最大的组织,1929年有48000名会员,包括1500位女性,其支部遍布全国,甚至有了瑞士、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阿根廷、纽约、巴西等海外支部,联盟的刊物《岛》发行到15万份。 与这些运动相对应的,是遍布柏林的各种同性恋咖啡馆和俱乐部,有些咖啡馆和俱乐部还在每周不同的日子对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分别开放。在某些外国人的夸张描述中,这个德国首都简直就已经被掌握在同性恋者手中了,而大量男妓的存在更吸引了许多国外同性恋者慕名而来,“柏林有欧洲最开放城市的名声,成为同性恋者的天堂”。 欧洲同性恋之三国演义 20世纪20年代被视为同性恋的一段黄金时代,但这段黄金时代在德、法、英三个主要欧洲国家中,表现大不相同。 在德国,由于为同性恋者争取权利的运动先驱者们持续不懈的努力,虽然有“第175条”的威胁,有社会上的鄙视和偏见,但是毕竟营造出了20年相对宽松的环境,所以柏林在此期间成为同性恋的世界之都。 在法国,由于法律不对同性恋治罪,自然就无须希尔施费尔德等人的运动,但这却也使得法国在这一时期的同性恋史上相对显得乏善可陈。法国的同性恋运动——如果一定要寻找这样的运动的话——主要是以少数名人的活动为轴心的。而这样的名人,似乎主要也就是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和安德烈·纪德(André Gide)两人。普鲁斯特在文学才能被肯定的同时,受到一些指责,要他为文学中的同性恋“时尚”负责,他被指责为“是一个病态的人、知识分子中的堕落者”。而纪德经常被法国同性恋者引为同类,他的作品《哥利东》(Gorydon, 1924)引起争议,使他被归入同性恋作家的行列。事实上纪德本人确实是一个同性恋者。 相比之下,英国的同性恋呈现出另一种不同的状态。论政治运动比不上德国,论名人轴心比不上法国,但是同性恋在英国贵族中却是很有传统的。“英国上层社会的男子在各方面都是同性恋的,除了在他们的性生活中。”英国的贵族“公学”制度,被视为滋生同性恋的温床,九大著名公学中七所是寄宿制的,各校同性恋盛行。从这些学校出身的英国贵族男性从少年时代起就视同性恋为家常便饭,再将此风带往牛津、剑桥。难怪许多描写20世纪初期英国贵族生活的小说、电影里,总有同性恋之类的主题,比如2008年的影片《故园风雨后》(Brideshead Revisited,又译《欲望庄园》),就描写一个颓废的英国侯爵之子,先在学校与男同学相恋,后来又与妹妹乱伦,然后酗酒,处处与想要他走“正道”的母亲为敌。这些作品如果孤立来看,似乎相当“腐朽没落”,但是放到那个时代的有关背景中再来看,就显得更容易理解了。 同性恋史上的布卢姆斯伯里 布卢姆斯伯里(Bloomsbury)原是伦敦中北部的居住区,现在经常被用来指称一个非常有名的英国上流文化人圈子,这个圈子与同性恋也有不解之缘。 1905年,弗吉尼亚·伍尔芙、瓦内莎·贝尔(前些年在中国引起官司的、著名的“K”的英国情人朱利安的母亲)等人发起,在伦敦布卢姆斯伯里戈登广场46号举行的周四晚会,被视为这个圈子成立的标志。对中国读者而言,布卢姆斯伯里的著名人物除了上述两位女士之外,比较熟悉的似乎只能数到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了——正是那个经济学家。 定期聚会搞搞沙龙,在上流社会本来不足为奇,“但是布卢姆斯伯里同时发展出一套性学理论和私人关系,质疑了维多利亚朝的道德基础”,这才是布卢姆斯伯里的引人注目之处。这个圈子里的男性成员大部分是同性恋者,女性成员中,至少伍尔芙是有同性恋倾向的——难怪她会写出《奥兰多》(Orlando)这样奇情异想的作品。据说小说《奥兰多》以女诗人维塔为原形,书中很多情节都以维塔的经历为素材,但是主人公奥兰多身兼两种性别,这种暧昧的雌雄同体似乎暗喻着伍尔芙本人的双性恋情结。1992年的同名电影选择了身兼两性之美的女演员斯文顿(T. Swinton)来饰演奥兰多,可谓深谙其旨。 那么在戈登广场46号的客厅里,通常在谈论些什么呢?首先是关于性问题的完全的言论自由,瓦内莎·贝尔写道:“大家可以毫不皱眉地谈论亲吻、肛交、口交和爱抚。”伍尔芙说:“性事渗透在我们的谈话中,‘男色’这个词不断在我们口中出现。我们带着同样的热情和自由来谈论交媾和谈论善良本性。”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最有影响的性学家、前些年在中国颇有知名度的霭理士(Havelock Ellis)的学说,在这里也在被讨论之列——据说有人怀疑霭理士也是同性恋者,“他生活中的所有女性都抱怨他缺乏阳刚和性欲低下”。 《欧洲同性恋史》的作者弗洛朗斯·塔玛涅认为,尽管布卢姆斯伯里圈子并不是由性的无政府主义者构成,但它“至少创造了一种非常自由的生活方式。同性恋和双性恋是那里的标准,但却伴随着情人和伴侣的不断交换,感情的坦诚胜过嫉妒心”。事实上,布卢姆斯伯里这些成员之间,有着错综复杂但却相安无事的性爱关系。伍尔芙曾在《生命的瞬间》中写道:“在戈登广场46号,没有什么是不能谈的,没有什么是不能做的,这是文明的一次伟大进步。”似可作为布卢姆斯伯里的写照。 革命导师的论述和红色苏联的情形 弗洛朗斯·塔玛涅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对同性恋的立场从未明确”。但是通过搜寻有关的历史文献,还是可以得到一些比较明确的结论。 恩格斯以厌恶同性恋著称,鸡奸在他看来是“性挫折和妇女堕落的征兆”,是一种“令人震惊的反天性恶性”。1869年6月,马克思寄给他一份别人的宣传册子,恩格斯回信说:“你给我寄来的是一名非常奇怪的‘同性恋者’的东西。这真是反天性的暴露。鸡奸者开始清点自己,而且发现他们在国家内部代表一股力量。他们只是缺乏组织,但在这篇文章之后,似乎组织已经存在了。幸好我们已经太老了,不必害怕在这个党派胜利的时刻必须用身体向胜利者进贡。但你可以料到,一旦德国北方刑法立法采纳‘肛门权利’,那就大不一样了,对于我们这些用前面家伙的可怜人、受到女人的幼稚引诱的人,这会变得很难过。” 关于女同性恋,列宁表示:一个革命女性不可能是同性恋者,甚至不可能是女权主义者。他在1920年给克拉拉·蔡特金的回信中说:“我不相信这些女性斗争的团结和持久,她们的个人罗曼史与政治活动纠结在一起。我也不相信这些好色的、随便哪个女人都能哄骗的男人。不,不,这一切与革命是不相容的!” 据说沙皇俄国对同性恋较为宽容,而十月革命后的红色苏联,对同性恋的管制趋紧。然而在1930年的《苏维埃百科全书》初版第17卷的“同性恋”条目中,仍然认为同性恋者不是罪犯,“但以苏维埃法律来看仍然是一个病人”。不过这样的病人会受到很大的压力,许多人最终会屈服(至少在表面上如此),当时的导演谢尔盖·爱森斯坦就是一个例子。 爱森斯坦是从旧俄过来的人,不过他愿意和红色新政权合作。如今他在电影史上的地位几近天神(任何宣称喜欢电影的人如果不知道他的影片《战舰波将金号》,就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在当时也已经有些名气。他尽力压抑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对友人透露说:“如果不是马克思、列宁和弗洛伊德,我会成为一个新的奥斯卡·王尔德。”但他只有在柏林和巴黎逗留时才能消除恐惧——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此时德国和法国的同性恋者们还将红色苏联视为对同性恋宽容的典范。最终爱森斯坦坦白了自己的私生活,同意回国结婚。以后也不再被允许拍电影了。 1934年苏联颁布新的法律,宣布同性恋为罪行,高尔基在《真理报》和《消息报》上讴歌“无产阶级人道主义的胜利”,他还造出口号“根除同性恋,法西斯就会消灭”——因为同性恋已经被宣布为“法西斯变态”和“法西斯资产阶级的退化”。 同性恋与纳粹德国 纳粹主义和“泛同性爱”之间,本来是有着某些丝丝缕缕的关系的。 例如,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德国人的审美观念上,“美貌”大都指一种“兼具雌雄之美”,从魏玛共和国到后来的纳粹第三帝国,“金发、古铜皮肤、纤长的流线型四肢、涂油的服贴头发代表着永恒的、几乎消除了性别的理想”。这一点确实可以从那个时期的艺术作品中看出来。 又如,汉斯·布吕厄(Hans Bluher)倡导的所谓“男性联盟”(Mannerbund),幻想建立一个精英贵族的男权社会,而这个社会需要男同性恋来作为精神纽带。他写了《作为情色现象的德国候鸟运动》(1912年)和《男性群体中的情色作用》(1917—1919)两部著作,在当时很有影响。他想象通过“少年摆脱了母亲和最初与妇女的联系之后,爱上了一个年纪稍长的男子……”这样的场景,建立起一个全球的“男性联盟”,最终建立一个“同性友爱的社会”。布吕厄的理论影响了当时许多青少年团体组织,揭示了这些团体组织领袖权力起源的同性爱成分。希特勒读过布吕厄的著作,还在自己的书中引用过。纳粹冲锋队组织就实践了布吕厄的“男性联盟”思想。所以他的思想曾经在某种程度上充当过纳粹上台的意识形态基础。 甚至在希特勒的“御用导演”莱妮·里芬施塔尔(Leni Riefenstahl)为第三帝国拍摄的电影作品中,弗洛朗斯·塔玛涅也看到了“使用同性爱美学为体育和歌颂制度服务”的色彩,被提到的电影是著名的《奥林匹亚》(Olympia, 1938),其实里芬施塔尔另一部30分钟短纪录片《自由之日——我们的国防军》(Tag der Freiheit - Unsere Wehrmacht,1935)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 希特勒本人对同性恋的态度,起先一直摇摆不定。他手下的干将中,冲锋队首领罗姆是同性恋者,自然主张宽容同性恋;而党卫军首领希姆莱则对同性恋深恶痛绝。后来罗姆以谋反被诛杀,冲锋队被镇压,希姆莱的主张就占了上风。 1933年,亦即红色苏联宣布同性恋为“法西斯变态”罪行的前一年,德国的形势已经急转直下。是年5月6日,希尔施费尔德在柏林的“性科学学院”被一群受到煽动的大学生捣毁,图书馆的书籍被当众焚毁。所幸希尔施费尔德正在国外旅行,幸免于难。一直与希尔施费尔德观点相左的“唯一者联盟”,也遭到同样命运。这些组织都被迫停止活动,出版物从此停刊。遍布柏林的同性恋咖啡馆和俱乐部纷纷关门歇业。 1935年6月28日通过的德国刑法修正案第6款,新的“第175条”自同年9月1日起生效,惩罚范围大大扩展,“所有由对另一男性的性欲望引起的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包括手淫,还有以性目的的任何接触,例如抚摸”。 走向宽容 1933年的柏林,“同性恋的世界之都”就此陷落,“同性恋的黄金时代”就此结束。此后接过宽容同性恋旗帜的是巴黎。不过,要真正看到法律和世人对同性恋的宽容,人们还要再等30年。 长期不对同性恋治罪的法国,尽管巴黎宽容同性恋,却在1942年、1960年两次通过了制裁同性恋的法案。这催生了类似当年德国希尔施费尔德的运动,“同性恋革命行动阵线”(FHAR)于1971年3月成立。1982年法国废除了制裁同性恋的法律。 虽然从20世纪60年代起,西德和东德分别将原有对同性恋的处罚逐渐放松,例如21岁以上(后来放宽到18岁以上)的男性之间自愿的同性恋行为免予制裁,但是直到两德统一之后的1994年,“第175条”法律才最终真正被废除。 最具深远意义的事情发生在英国。1954年,关于同性恋的问题在上议院辩论,内政大臣委托约翰·沃尔芬登(H. Wolfenden)爵士着手调查:同性恋和卖淫是否应该继续被视为犯罪?并请其提出法律改革意见。1957年沃尔芬登委员会提出报告,建议不再将同性恋视为犯罪,也不再将卖淫视为犯罪,并建议修改有关同性恋和卖淫的法律。此即著名的《沃尔芬登报告》——该报告在性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0年之后的1967年,英国废除了视同性恋为罪行的法律。 当弗洛朗斯·塔玛涅在1998年通过博士论文《从运动成员、警察、司法、医疗和文学资料出发研究法国、英国和德国20年代初至30年代末的同性恋问题》的答辩时,同性恋已经在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地方得到了宽容。能够拿同性恋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论文能够通过答辩,本身都是这种宽容的具体表现。

附记

现在国内常见的情形是,一个博士先做一篇博士论文通过答辩,然后寻找机会出版这篇博士论文,如果得到了这样的机会,那么出版的几乎总是原先论文的“扩展版”或者“充实版”——很多情况下其实是“注水版”。而这本中译文达50余万字的《欧洲同性恋史》,却只是弗洛朗斯·塔玛涅上述博士论文的“缩略本”。有一位德国学者曾送我一本她的博士论文,是研究中国东北地区的土炕砌造的,也是一巨册,德文小号字密密排印,厚达500页。想想人家的博士论文,那要做到怎样的细致和丰满啊。 《欧洲同性恋史——柏林、伦敦、巴黎,1919—1939》,(法)弗洛朗斯·塔玛涅著,周莽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4月第1版,定价:60元。 原载2009年11月8日《东方早报》 坦荡的性,文化的性 《孤独的性:手淫文化史》中文版导言 谈论手淫需要勇气 李敖在他的《李敖快意恩仇录》一书中有一幅插图,是一对双胞胎姊妹的裸体像,李敖自述在狱中曾对着它手淫。插图下李敖的说明文字是:“于是,那天晚上对着双胞胎姐妹,我做了一生中最痛快的一次手淫。”老实说,也就是李敖才敢这样“宣淫”,敢公然写“男女不防,颠倒阴阳,宣淫有理,我为卿狂”的文字,别的中国人,谁敢这样谈自己的手淫?明清色情小说中虽偶有写到手淫的,但以我见闻所及,从未有浓墨重彩加以描写者。 现在的西方人,谈论有关性的话题时,一般来说胆量当然比我们大些,不过当美国人托马斯·拉科尔(Thomas Laqueur)写这部新作《孤独的性:手淫文化史》(Solitary Sex: A Cultural History of Masturbation)时,还是需要相当大的勇气的。美国报纸上谈论这部书时所用的夸张措辞,多少也反映了这一点:“粪淫没有使他们忧虑,鸡奸没有使他们犹豫,乱伦甚至使他们兴奋!但是手淫——拜托!什么都可以谈,就是别谈这个好不好?” 《孤独的性:手淫文化史》是一部雄心勃勃的著作,拉科尔试图将医学史、文化史、心理学、神学、文学等熔于一炉,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关于手淫的文化史概要。他到哈佛去做这个主题的演讲,给哈佛的“历史与文学”这个系列讲座带来了活力。《新闻周刊》(Newsweek)杂志上说:“现代手淫大师”来哈佛演讲。但是其间也发生了奇怪的事情:指导讨论会和提供辅导的教师颇为神经过敏。这些教师尽管也早已经深谙世情,并受过很好的高等教育,但一想到这样一种场景——要他们面对和学生讨论手淫的历史,许多人还是会脸色苍白。还有一个教师宣称,他的良心反对他指定学生阅读拉科尔的新书,或让他们参加讲座。他承认,这不是因为题目不重要,但这只应在他称之为“非强制的框架”内被讨论。 至于学生,恐慌并未在他们中出现,他们中的许多人正处在看《情迷索玛丽》(There's Something About Mary)的年纪,早已经见怪不怪。《情迷索玛丽》是一部粗制滥造的爱情喜剧影片,女主角玛丽温柔美丽,风情万种,但主要是下面这个情节确实与众不同:玛丽的另一个追求者,不怀好意地告诉男主人公,与女孩约会前应该手淫一把,这样就不会在约会时欲火中烧,难以自制,以致在女孩面前丧失风度了;男主人公听信了他的话,真的在和玛丽约会前努力手淫起来,结果精液射在自己耳朵上,闹得丑态百出。 另一条有趣的言论,则是克林顿总统在迈阿密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他说他在手淫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反映了“管理政策和我自己的信念之间的区别”。 关于手淫引起的道德焦虑 排列一下人类的各种行为,在唤起强烈焦虑方面,手淫堪称独一无二。 根据拉科尔观察,并不是在所有文化中都发现手淫引起的焦虑,这也不是西方文化遥远源头中的一部分——在古代希腊和罗马,手淫可以成为一时困窘和嘲笑的题目,但它只有很少的或干脆没有医学的意义。 拉科尔还在本书中表明,也很难在古代犹太教思想中发现手淫的焦虑。在《圣经·创世纪》第38章,我们读到俄南“将精液遗在地上”,这是一个使上帝恼火的行为,所以上帝让俄南死了。体外排精(Onanism)实际上是手淫的同义语,但对撰写了《塔木德》和《米德拉什》的拉比们来说,俄南的罪过倒不是手淫,而是他拒绝(为他的兄弟)生育。实际上更多的是指责浪费精液。 而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家,则有着明确的概念,认为手淫是罪恶。但是拉科尔宣称,这不是一个他们特别重视的罪恶。除了5世纪约翰·卡西恩修道院(Abbot John Cassian)例外,他们考虑更多的是拉科尔所谓的“社会的性之规范”,而不是“孤独的性之规范”。修道院将焦虑集中在鸡奸,而不是手淫;而世俗社会则更关心乱伦和通奸。宗教改革并未根本改变关于手淫的传统观念,也未强化对此问题的兴趣。新教徒激烈攻击天主教的修道院和女修道院,在他们看来,诽谤婚姻就是鼓励手淫。 当神学家评论《创世纪》第38章,主要不是谴责俄南干了什么,而是谴责俄南拒绝干什么:所以圣奥古斯丁解释说,俄南是这样一种人,他未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这个故事中是他那需要子嗣的兄弟)。神学家不赞成手淫,但他们并不高度聚焦在这个问题上,因为性本身——不仅是无生殖目的的性,都在应该克服之列。一个非常严厉的道学家,雷蒙德(Raymond of Penafort),警告已婚男人不要触碰他们自己的身体,因为这种刺激比他们的妇人更容易使他们产生性交的欲望。结婚比忍受情欲煎熬好些,但这些事情都应该被控制在最低限度。已经发现一个15世纪早期的、并未广泛流传的文献——3页的手稿《手淫自供》,被归属于巴黎大学长官简·德·吉尔森(Jean de Gerson)名下——指示牧师如何引导对手淫之罪的忏悔。 中国通常认为手淫是一件不好的、不体面的事情——尽管并未上升到罪恶。相传龚自珍曾在杭州魁星阁柱上书一联:“告东鲁圣人,有鳏在下;闻西方佛说,非法出精”,所谓“非法出精”,是佛教对手淫的称呼。在《西厢记》中,我们可以读到“指头儿早告了消乏”这样的句子,说的也是男性的手淫。 而在现代性学的观念中,坦然而愉快的手淫绝对无害于健康,甚至在许多情况下是有益于健康的——因为这可以释放性张力,缓解性饥渴。考虑到现代社会男性婚姻年龄通常比古代大大推迟,如果这些男性要遵守“不发生婚前性行为”的道德戒律的话,那他们在自己一生中性欲最强烈、性能力最旺盛的年代,将偏偏没有性满足的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他们的身心健康来说,适度的手淫更显得必要而且有益。 现代性学认为,如果一定要说手淫会给身心健康带来什么危害的话,那这种危害只能来自手淫者自身的观念——如果他(或她)相信手淫会危害健康,或者是一件不体面的事情,那么手淫就会给他(或她)带来焦虑,而正是这种焦虑将损害他(或她)的身心健康。所以此事“当它回事儿它就是回事儿,不当它回事儿它就不是回事儿”。只要他(或她)坦然接受现代的观点,手淫就不会有任何伤害。 手淫曾经被作为一种疾病 拉科尔提出了一个“现代手淫”——将手淫视为一种疾病——的观念,他认为“现代手淫可以在文化史上被精确地定出日期”——它开始于“1712年或此年前后”,以伦敦出版的一个小册子为标志。该小册子有那个时代常见的冗长标题:《手淫;或可憎的自渎之罪,及其所有的可怕后果,给两性中那些已经在这项令人憎恶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人们的精神及肉体方面的告诫,以及给这个国家两性青年的及时警告……》(Onania; or, The Heinous Sin of Self Pollution, and all its Frightful Consequences, in both SEXES Considered, with Siritual and Physical Advice to those who have alread injured themselves by this abominable practice. And seasonable Admonition to the Youth of the nation of Both SEXES……)。小册子的作者,拉科尔判定是约翰·马腾(John Marten),一个招摇撞骗的庸医,出版过平装本的关于医学的色情文学书籍。马腾宣称,他幸运地遇到了一个虔诚的医生,此人发现了治疗手淫这一迄今无法医治的疾病的药物。这些药物是昂贵的,但是考虑到疾病的严重性,它们物有所值。读者被建议指名索取这些药物:它们是“增强剂”和“多子粉”。 拉科尔认为,这只是一个推销骗局:后来的版本包括了令人愉快的读者来信,这些读者披露自己起先沉溺于手淫,并证实专利药物的疗效。但仅仅用商业因素不足以解释为何“手淫”(Onanism)及其相关的术语开始出现在18世纪伟大的百科全书中,也不足以解释为何法国最有影响力的医生之一,著名的大卫·提索(Samuel Auguste David Tissot)将手淫视为一种严重的疾病,更不足以解释为何提索1760年的著作《论手淫》(L'Onanisme)迅速成为欧洲文学中耸人听闻的内容。 拉科尔认为,提索“决定性地提出了手淫”,并将它“放入了西方文化的主流”。医学界曾归纳出了一张冗长的关于手淫引起的病症表,表中包括了肺结核、癫痫、丘疹、疯狂、一般性的消瘦,以及早卒。提索认为手淫是“远比天花更恐怖的”。围绕着这一主题的可怕的焦虑仍然有待充分的解释,因为并无新的医学观测、发现,哪怕假说,能够解释为何手淫会被看得如此危险。 拉科尔认为,“现代手淫”是启蒙运动的产物。在提索和他博学的同事们之前,对于最普通的民众,手淫可能至多也就是引起一阵内疚而已。提索之后,任何放纵这一秘密愉悦的人,都相信将会有可怕的后果了。手淫被认为是一种对健康、理性和婚姻的伤害,甚至是对自我愉悦的伤害。对于启蒙时代的医生来说,手淫是一种谬误的愉悦,一种对真实的颠倒,因而它是危险的,需要严加防范。 中国明清时期有些危言耸听的礼教文字,历数情爱文学或戏剧的罪状,其中最严厉的指控之一,是说这些作品将导致青年男性的遗精或手淫,这些现象被说成“暗泄至宝”——因为古代中国人有一种观念,认为精液是男性生命中最珍贵的物质,除了生育的目的,它不应该被耗费。从下文所引屠岸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措辞,也可以看出这个观念对现代中国学者的影响。所以手淫之类活动的后果,被严重夸大是“斫丧真元”。这些说法有着某种医学的外衣,曾经使一些年轻人感到恐慌。这种恐慌事实上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如前所述,现代的观点认为手淫本身对健康并无任何伤害——当然不能过度,任何事情过度了都会对健康有伤害,就连吃饭睡觉也是如此。 手淫的文化史 在一首早期的十四行诗中,莎士比亚将手淫看成是对精液的浪费: 不懂节俭的可人呵,你凭什么在自己身上浪费传家宝——美丽? (屠岸译《十四行诗集》第4首) 自然希望这年轻人将他的美貌传给下一代;不要拒绝生育能够遗传他美貌的孩子。在这首十四行诗中,手淫是对遗产的不正当的滥用。这个年轻人只是在消耗他自己的财富,而财富是可以产生更多财富的: 你这样一个人跟你自己做买卖, 岂不是自己敲诈美好的自己吗? 造化总要召唤你回去的,到头来, 你能够留下清账,教人满意吗? 美,没有用过的,得陪你进坟墓, 用了的,会活着来执行你的遗嘱。 (屠岸译《十四行诗集》第4首) 这十四行诗中的年轻人,是一个(精液的)“无益的使用者”,最终算总账时,他将是亏损的。这里也许有一点遗传因素在起作用——莎士比亚自己和他的父亲有时都是高利贷者。但是莎士比亚也预见了一个拉科尔所注意到的“现代手淫史”上的主题:从18世纪以降,手淫被指为一个社会在经济上和生物学上的陋习。当然这都是对莎士比亚的现代解读,以前人们不会这样理解上面的诗句。比如1958年,美国女作家伊丽莎白·珍妮维在《纽约时报书评》上发表文章,推许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时,她还说:“纳博科夫先生在结语中告知读者,《洛丽塔》没有道德观在内。笔者只能说,亨伯特的命运是古典的悲剧,完美表达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的道德灼见。”她所提到的那首十四行诗现在被认为正是谈论手淫的。 一个像莎士比亚那样的诗人只能表明,完全现代形态的手淫那时还未存在:通过“跟你自己做买卖”,这个年轻人在浪费他的精液,但是事实是,这并不会损坏他的健康,也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秩序。 拉科尔还表明,文艺复兴提供了一些对手淫的观察,着眼点在快乐而不是避免怀孕。 说起关于手淫的讨论,容易使人联想起一个很难被指责为假正经的人:贾科莫·卡萨诺瓦(Giacomo Casanova),这个威尼斯的冒险家和浪子班头,18世纪40年代在伊斯坦布尔,曾和一个著名的土耳其哲学家——优素福·阿里(Yusuf Ali)——有过一番关于手淫及其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对话。 卡萨诺瓦坦率地表示自己“喜欢美妙的性,希望享受其中的美味”。优素福认为:“你们的宗教说你这样将是要被谴责的,而我敢肯定我自己则不会(受到谴责)”。他问卡萨诺瓦:“手淫在你们那儿也是一个罪行吗?”卡萨诺瓦说这是“一个甚至比通奸还要严重的罪行”。优素福表示对此难以理解:“这总是让我惊奇不已,对任何立法者来说,他公布一个法律却无法使人实行,那就是愚蠢的。一个男人,没有女人,而他又健康状况良好,当专横的自然使他有此需要的时候,他除了手淫还能干什么呢?” 据说卡萨诺瓦是这样回答的: 我们基督徒相信事情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年轻人放纵于这项活动会对他们自己伤身促寿,在许多团体中他们都被紧紧监护着,使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对自己犯下这项罪行。 手淫是罪,不是因为它违背神圣的律令——卡萨诺瓦对这种事情太不在乎了——而是因为它对于本人有害,就像吸烟或肥胖对于我们有害一样。 优素福·阿里对监护年轻人的企图同样表示轻蔑: 监护别人的人是不学无术的,那些为此支付费用的人是白痴,这种禁令本身,必然增加人们打破如此残暴和违反自然的法律的愿望。 这一观察看来是不证自明的,而对于当时的许多西方医生和哲学家来说,违反自然的不是禁令,而是手淫这种活动。 这种对于青年手淫的监管,在中国古代的文艺作品中也有反映。准色情小说《金屋梦》(号称《金瓶梅》的续作)第五十回中,写到为了少年歌妓在接受专业训练期间,为了防范她们手淫,“临睡时每人一个红汗巾,把手封住;又把一个绢掐儿,掐得那物紧紧的,再不许夜里走小水”。至于这种监管的目的,一是防止女孩因手淫而破坏处女膜,二是因为相信女孩手淫会导致阴道宽松,“就不紧了,怕夫主轻贱”。 启蒙时代和弗洛伊德理论中的手淫 拉科尔认为,启蒙时代认为手淫不正当和反自然有三个原因。 第一,其他所有性行为都是社会性的,而手淫——即使它是在群体中发生,或由邪恶的仆人教唆儿童——在它的高潮时刻总是无可救药地私密的。 第二,手淫的性遭遇对象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躯体而是一个幻象。 第三,不像其他欲望,手淫上瘾之后永无餍足,难以节制。“每个男人、女人和儿童,突然发现一条途径,可以像拥有罗马皇帝的特权那样无限满足对快感的欲望。” 拉科尔指出,私密、虚幻、不知餍足,这三条中的每一条都是启蒙时代认为应该恐惧和厌恶的。当狄德罗(Diderot)和他的那一圈老于世故的“百科全书派”作者贡献他们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时,他们承认,适度的手淫,作为对于急切而又没有满足之途的性欲的缓解,看来也是很自然的。但问题在于“适度的手淫”是一个矛盾的表述:奢侈逸乐的、欲火攻心的想象从来不是那么容易抑制的。 孤独的性是危险的。手淫是文明社会的恶习,是逃脱自我约束机制、寻求快乐的唯一途径:手淫无法停止、无法抑制,而且彻底免费。男孩们先是访问妓院(完成他们的性启蒙),然后以手淫来排遣性欲,“强奸他们自己的身体”。 在莎士比亚时代,还有一个文化创新——公共剧院,是被激烈攻击的。道德家宣称,剧院是“维纳斯的殿堂”。被燃起欲火的观众,在演出结束时涌入附近的小旅馆或演出大厅后面隐藏的密室中做爱。17世纪后期的约翰·邓通(John Dunton)——《夜行人,或黄昏寻找淫荡妇人的漫游者》(The Night-walker, or Evening Rambles in Search After Lewd women, 1696)的作者——在剧场结识了一个妓女,进了她的屋子,试图给她一个关于贞节的训诫,但被妓女断然拒绝了。妓女说她通常往来的男人都更令人愉快,她说他们会假扮为安东尼,而她则假扮为克丽奥帕特拉。 18世纪的医生们,利用古代对想象的恐惧,使人们确信,当性冲动是由某种不真实的、不是确实存在于肉体的东西所引起的,这种冲动就是不自然的和危险的。这种危险又被它的上瘾性质大大强化:手淫者,就像小说读者,可以驰骋想象,反复激起无穷无尽想象的欲望。这样的愉悦是极其有害的。 至于社会观念中对手淫看法的变化,拉科尔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为弗洛伊德的著作和自由主义性学,尽管他也知道其实在关键问题上是何等复杂和矛盾。弗洛伊德放弃了他早先关于手淫有致病作用的观点,代之以“婴儿手淫”普遍性的激进观点。然后他从“自体性行为”(autoeroticism,亦可译作手淫)开始,围绕着他谓之“不正当的性冲动元素”的压抑来构造他整个的文明理论。拉科尔指出,在这个影响广泛的理论中,手淫“成为个体发生的一部分”:我们经历手淫,我们依赖手淫,我们走向性成年。 《孤独的性》以对压抑理论的现代挑战的概述结尾,从1971年鼓吹男女平等不遗余力的《我们的身体,我们自己》(Our Bodies, Our selves),到一些小组的形成,这些小组的名字像“SF Jacks”——“一种趣味相投的喜欢手淫(jack-off)的男人团体”——如其主页上所宣称的,和“墨尔本手淫者”(Melbourne Wankers),等等。一系列光怪陆离的照片表明,手淫对这些当代艺术家,如Lynda Benglis、Annie Sprinkle、Vito Acconci等,显示出离经叛道的魅力。拉科尔甚至断言:“艺术制造,从字面意义上说就是手淫。” 结语 拉科尔的这部《孤独的性》,实在是一部勇敢的文化史。书中那些渊博的论述,除了向读者提供相关的文化史知识之外,从整体上来看,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作用——即缓解公众对手淫的焦虑。一个对手淫仍然抱有某些陈旧观念的读者,当他见到手淫这样一个听上去相当“恶心”的词汇,竟能被如此坦然、如此富有“文化”地谈论,这一事实本身,就很可能一举改变他先前对手淫的看法,并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他对手淫的焦虑——如果他先前存在着这种焦虑的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和拉科尔十几年前写的那本《制造性》(Making Sex)相比,这本《孤独的性》事实上更有益于世道人心。 《孤独的性:手淫文化史》,(美)托马斯·拉科尔,杨峻峰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定价:36元。 我为什么写《性张力下的中国人》 玩票当真 我自从出版了《性在古代中国》和《中国人的性神秘》两本小书之后,就不断有朋友问我:“你怎么会想起搞性史的?”到《性张力下的中国人》出版之后,问这一问题的人就更多了。 确实,从“出身”来说,很难设想我会与性史研究沾边。在大学里我读的是天体物理专业;研究生读的是科学史;而直到今天我一直在天文台工作。我搞性史搞到今天这种地步,居然成为“第二专业”,并且得到性学界同行的接纳,总该有些特别的因缘吧。 先说远因。我自幼好古成癖,对历史有特别的感情。学到数学就会对数学史发生兴趣,学到物理就会对物理学史产生好奇,学到天文自然也就难免对天文学史想入非非—后来天文学史还真成了我安身立命的“正行”。性的历史,归根结底也是历史的一部分,自然也在我感兴趣的范畴之内。 要说近因,话就稍长。那时我在北京的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读研究生,研究所院子里住着清一色的男生。师兄之中,有好几位是稍年长已经结婚而妻子仍留守在家乡的——他们中间有人一直“抗战”到八年之久,夫妻才得团聚。未婚的小伙子们,当然也不时有堕入情网的。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可想而知,“性”是大家研究学问之余谈得最多的话题。年长的师兄们常喜欢讲述自己“文革”落难时在下层社会所见所闻的性风俗和性趣事,有时也会讲讲自己的性经历;师弟们虽非过来之人,却也摆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架势,踊跃参加讨论。性的寂寞,煎熬着这里的每一个年轻人,谈谈“性事”,至少也是一种排遣。 《性张力下的中国人》新版 这时,远因和近因就在我身上结合而发生作用了。我不满足于对“性事”的漫谈或闲扯,想要推进到“学术研究”的层次上去。既然好古成癖,方向自然是性的历史。于是利用在硕士论文答辩通过之后的一段空闲时间,“发奋”研究起中国古代的房中术来,结果是写成了一篇论文:《中国十世纪以前的科学性初探》,并于次年(1986年)在《大自然探索》杂志上发表——说来惭愧,这竟是我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 那时性的禁区在国内还远远未被冲破,学者们还只在进行一些谨慎的尝试(例如吴阶平院士领导翻译了《性医学》一书),因此我那篇论文发表之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据说许多大学图书馆中那一期的《大自然探索》都被撕坏、甚至失踪了。而《大自然探索》杂志和我的友谊则由此一直持续到今天。 论文发表之后,我原想“玩票”之事也就到此为止了,就继续安心读我的科学史博士学位。不料又有朋友和出版社来找我写性史的书,只因那时年轻好事,居然又答应下来。于是挤出时间写成了一册小书:《性在古代中国》,说来又很惭愧,这竟是我出版的第一本书。我一直以天文学史作为自己立身的“正行”,谁知问世的第一篇学术论文和第一本书都是“不务正业”的,也可算是趣事。接着又在北京和台北出版了《中国人的性神秘》一书。有此一段因缘,自己也有点认真起来,遂又写了几篇“学院派”的性史论文在《中国文化》《汉学研究》(台湾)等刊物上发表。1996年出版的《性张力下的中国人》则是我在这方面的第三本书。 就这样,有点身不由己地步入了性学研究领域,朋友们将性史说成是我的“第二专业”,我自己也渐渐默认了。 去古未远 我一直认为,对于中国古代的性史研究而言,主要是性文化史和性社会学史的研究。至于所谓的“古为今用”,作为一面旗帜,当然有容易被人接受之处,但是考虑到现代性学已经如此发达,要想从古代房中术里找出有实用价值的新东西——比如性技巧、性治疗或性药物等方面的,结果必定是非常有限的。在这方面如果过分夸大“古为今用”,终究不是科学的态度。 但是在另一个层面上来看,“古为今用”又是有意义的。 在涉及性的问题上,许许多多今天所见到的现象——有些我们已经习以为常,有些我们觉得难以置信,有些我们感到极不合理——其实都有着古代的渊源。在性史研究中,这一点给我的感触极深,所以我在《性张力下的中国人》的自序中特别强调了这一点: 与古人相比,我们今天在性问题上所面对的局面、所感到的困惑,甚至所见到的表现等,实际上竟没有太大的不同。其实这也不足为怪:无论经历了多少天翻地覆的巨变,今天的社会毕竟是从昨天演变而来的,传统的“根”是不可能彻底一刀斩断的,况且中国传统文化之“根”又是如此源远流长,底蕴深厚。有人归纳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之一是“表层极容易变,深层几乎不变”,确实有其道理。而性心理、性观念、乃至广义的性生活等显然与传统文化的深层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们是不太容易变的。在这一出以千百年计的长剧中,人物衣冠固屡异于昔时,基本剧情却大体上依旧。 尽管明代的春宫画册已经进化到今天的视听光盘,但是仍是同一性质的出版物;而南宋临安城酒店中的三陪女郎,与今天的相比至多只有服饰上的区别……研究中国性文化史的现实意义,也就从这里显现出来。这种研究能够帮助我们加深对今日性问题的理解——不过切不要奢望从古人那里找到解决问题的什么现成药方。 古人曾经何等坦荡 在许多当代读物中,古代中国人的性观念常常被描绘成阴暗的、不健康的,特别是充满禁欲主义色彩的。所谓“封建主义社会”,常被人们假想为数千年一成不变。这其实是绝大的误解。从先秦时代到今天,中国人的性观念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很有点像完成了一个轮回——当然更稳妥的套话是“螺旋式的发展”。阐述中国人的性观念的历史变迁,是我近年性史研究中的一个重点。 在文明发展史上,性规范有一个逐渐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上古之时,先民刚从野蛮状态过渡而来,性规范方在若有若无之间,与此相对应的性观念自然也非常“开放”和无忌。但是在华夏文明进入成熟阶段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社会流行的性观念一直是非常开放和富有“现代”色彩的,这一点却是现代人通常不容易想象的。 古代中国人是重视人欲中的性欲的。“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些著名的先秦古训,正反映了这一点。如果我们肯耐心研读孔子、孟子的“原著”,就会发现儒家哲学本来绝不是禁欲主义的,相反却非常重视人欲的满足——后来的宋明理学家虽然无不自称孔孟之徒,其实却是孔孟的不肖之徒。从先秦两汉直到隋唐盛世,中国上层社会中的性关系一直是非常开放的。《左传》中记载着春秋时代各国贵族们的“通”——即古代中国贵族版的“廊桥遗梦”也——至少16次,几乎每一次都有声有色,有的还酿成“国际风波”。春秋时是如此,战国时也无不同。孟尝君可以在得知自己夫人与门客有恋情时坦然处之,秦宣太后可以在自己的遗嘱中就要不要让情人殉葬接受朝臣的意见。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唐代在两性关系方面也极为开放,贞操观念淡薄。诸如未婚少女私结情好、有夫之妇另觅情人、离婚改嫁等事,在正史和笔记小说、传奇故事以及诗文中留下了大量事例。宋明理学所鼓吹的妇女“从一而终”、“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节烈”(夫死不嫁曰节,殉夫而死或为抗拒婚外性关系而死曰烈)之类的观念,大抵在公元10世纪之前的中国社会,是根本没有市场的。 古代中国人性观念之坦荡开放,还有一个非常突出的表现:由于将男女之间的性满足看成天经地义,看成是光明正大的、极其美好的事情,所以古代中国人对于性交一事的私密性,完全不像现代人那样重视。例如,根据古代不少文艺作品中的描写,以及传世的古代春宫图中的描绘可知,古时中国人常常在有侍女、丫鬟、朋友等旁人在场的情形下交欢做爱。而且即使在禁欲主义的宋明理学盛行数百年之后,这一习俗也并无改变。这一点曾使不少西方汉学家感到难以置信,然而放在中国传统性观念的背景之下就不难理解。 理学在宋代的兴起有着非常复杂的背景,宋儒鼓吹的理论也有多方面的内容,但是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要点之一,就是对“男女大防之礼教”的大力提倡。此后这些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封建集权统治者又动用行政手段来加以鼓励,比如明太祖下诏:“民间寡妇,三十以前亡夫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这就不仅有精神鼓励,而且直接对家庭产生经济利益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道学家逐渐成功地将这样一套观念强加给中国人,那就是:女子必须从一而终,否则就是下贱而可耻的;男女之间的性爱是丑恶的,除了传宗接代不得已而行之,应该尽量压抑、回避和谴责性爱。之所以说这套观念是被强加的,是因为大部分人并非由衷地接受这套观念——这套观念根本就是反人性的,要大部分人由衷接受是不可能的。人们只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不敢公开表示反对而已。 对于这套禁欲主义的道学观念,既不敢表示反对,又不愿意接受和实行,那么出路何在?当然只剩下一条路,就是虚伪——表面上赞成、甚至大力鼓吹禁欲主义的道德标准,行动上则照样追求和享受性爱、欣赏乃至创作色情文艺作品,甚至嫖娼狎妓。好几百年以来,许许多多中国人就是这样生活的。正是这种禁欲主义的舆论和虚伪的传统,造成了人们普遍阴暗而病态的性观念。 必要的张力 所谓“性张力”(sexual tension),是我尝试使用的一个新概念。张力原是物理学中的概念,指物体受到拉力作用时,存在于该物体内部的相互牵引之力。比如一根悬吊着重物或两端受拉的绳子内部就有张力。而在中国人的性心理方面,恰恰存在着与上述绳子内部类似的情形。这不仅可以就一个个人的性心理而言,推而广之,亦可以就整个民族的性心理而言之也。 我提出性张力这一概念,意在为研究中国性文化史寻求一种新的视角,或者说一种新的分析思路。这类似于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中的“工作假说”。“工作假说”和客观实际并不是一回事。客观实际(或历史真相)是尚待探索、认识的对象,而只要有助于增进对此对象的理解,或能导致新的发现,就是一个有用的,或者说是成功的“工作假说”。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性长期存在着看起来是对立的两极。一极是重生殖、重子嗣、多妻和重人欲的——这些都和上古的生殖崇拜一脉相承。特别值得揭示的是:中国人不仅重视生殖,同时也赞成并重视生殖功能以外的性欲,而且对后者的重视程度较前者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才有如此源远流长而且高度发达的房中术。另一极则是礼教。礼教方式始于先秦,但是直到宋代以后才勃然兴盛,受到大力提倡,成为在理论上必须严格遵守的社会规范,而且越来越带上明显的禁欲色彩。在上述两极的同时作用之下,就使得每个中国人从他(她)所处的文化氛围中,都感受到两种几乎相反的主张,于是就生活于性张力之中。 上古之时,先民刚从野蛮状态中进化而来,性张力几乎没有。随着文明的进步,性规范逐步确立,性张力也就开始产生。不过直到宋代以前,因人欲的一极一直很强而礼教的一极一直很弱,所以性张力并不强;自宋明大倡礼教之后,形成两极并强之势,遂使大部分中国人生活于很强的性张力之下。如何缓解这种性张力,以求得身心的平衡,成为无法回避的难题。对于历史上的娼妓、色情文艺、礼教与虚伪等问题,都可以从这一角度获得新的理解。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人所承受的性张力已经大为减弱,然而在文明社会中,性张力永远不会减弱为零。在性问题上,人类必须保持“必要的张力”——这是美国人托马斯·库恩一本科学哲学名著的标题,不过那本书里当然是不谈性问题的。 《性张力下的中国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云雨:性张力下的中国人》(插图版),东方出版中心,2006;《性张力下的中国人》(插图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此书还有盗版,我就不在这里为它们宣传了。 先从史上看风情 闲读五种《风化史》 如果有几种近百年之前的旧著,拂去岁月尘封,你能不能被吸引? 《欧洲风化史》三卷(《文艺复兴时代》《风流世纪》《资产阶级时代》),连同《古希腊风化史》《古罗马风化史》各一卷,恰如五位佳丽,曾令读者望穿秋水——因早已有过预告,而且曾在《万象译事》上登载过片断——近日终于联袂登场。这五册至少是“好玩”的佳作,全都出于德国学者之手。《欧洲风化史》成书于20世纪初,距今已近百年。《古希腊风化史》和《古罗马风化史》的作者,也都是19世纪的过来之人。 《欧洲风化史》的作者爱德华·傅克斯,自知此书“不宜男女小学生阅读”,因为书中所言,尽是裸体、化妆、通奸、情欲、男女共浴、节日狂欢、婚前性交、宫廷淫乱、教会僧侣之破戒、娼妓揽客之方法等,但想到“严肃的学术著作本来就不需要具备这个长处”,也就释然了。傅克斯相信:“每个时代的风化行为、风化观念、规范并制约性生活的种种规定,最典型最鲜明地表现了各该时代的精神。”他实际上是想通过写风化史,来反映各个时代的文化史——至少是文化史中那些人们通常不好意思谈论的方面。 五种《风化史》书影 在傅克斯写《欧洲风化史》之前约一个半世纪——1740年,伏尔泰被巴黎高等法院下令逮捕,他只好逃往小城西雷,到他女友夏特莱夫人家里隐居起来。为了帮助夏特莱夫人学习历史,他开始撰写《风俗论》(全名是《论各民族的精神与风格》),旁征博引,近200章,写了16年——这样的女友、这样的隐居生活,数百年来一直令文人艳羡不已。我们可以有把握地猜测,傅克斯一定读过伏尔泰的《风俗论》。例如,《欧洲风化史》中对教会的鄙视和抨击(有些地方恐怕是说过头了),就依稀可以看到《风俗论》的影子。 傅克斯以“发掘内在的联系并且确定形成及改变风化的因素”自任,认为这应该是一部出发点很严谨的风化史,“这样一部风化史必定远胜单纯搜集奇闻趣事的风俗大全”。《欧洲风化史》一书的理论架构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是将风化的建立和演变置于经济生活的基础之上,他强调“生产进程达到的水平决定社会整个生活进程从而也决定两性关系领域的风化范围”,并认为各个时代的不同风化都具有满足当时社会需求的功能。在全书的叙述中,始终贯穿着这条线索。这种理论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与文化人类学中“功能学派”的主张也很有暗合。 二是傅克斯的一个听起来颇为怪异的主张:“真实并不在于中庸,而正是存在于极端。”他阐述这一主张时,举了鲁本斯的名画《乡村节日》(卢浮宫收藏)为例,认为此画是历史上最为大胆的漫画之一,着力表现了乡村节日中疯狂的酗酒纵欲。他承认,通常乡村节日的实际情况不会是这样的,但是《乡村节日》却是真实的——为什么呢?因为“画家在夸张的时候,摈弃了一切能够引起误会的外衣,发掘出现象的核心”。 傅克斯在此处所说得夸张,类似物理学中的“忽略次要因素”之法——物理学大师正是因为能够天才地运用这一方法,才得以推导出那些著名的定律。在科学史上,伽利略研究摆的物理定律时,忽略了空气阻力和转动轴处的摩擦阻力这两个因素,从而推导出简明的定律,就是一个著名的例证。后世科学史家论此事时认为,要忽略某些因素才能推导出定律,一般学者就能知道;而能够正确选择那些需要忽略的因素,则非大师手笔不能办也。 既然风化的演变需要从社会经济生活入手来分析,而真实又在于极端,那么举凡诗歌、小说、戏剧、名画、史书、档案、黄色杂志、流行读物、征婚广告、笑话漫画、谚语民谣、名人信札、宫廷记事、晚年回忆,等等,无一不可为傅克斯所用,成为他引据的材料。 理论架构既已建立,傅克斯就可以挽起袖子,摆开阵仗大谈他的风化史了。这里我们只随意挑选一两个例子,小啜一口,依稀想见其书是何光景。 比如傅克斯谈到在文艺复兴时期,男人们盛行一种风气,即相互夸耀自己妻子或情人如何美丽,非但所用语言奔放大胆,更惊人的是要让客人目睹自己妻子或情人横陈之玉体,他们往往在自己妻子或情人梳妆、睡觉、出浴时,请客人前来观看,以证实自己所言不谬。 非但请客人观赏自己妻子的美貌,那时还流行让自己妻子、成年女儿或女仆为客人侍寝。当家里来了贵宾,主妇会赶紧让成年的漂亮女儿去陪伴客人,有时主妇也自己身当此任。如果客人喜欢上了主妇的女儿,不仅仅是接个吻之类,而是“短兵相接”,那主人全家就“都会觉得很有面子,谁也不认为有什么不成体统的”。注意,此处傅克斯所说的可不是娼家,而是上流社会中的人家!这使人联想起当年汉武帝到其姊平阳公主家游宴,美人卫子夫“以更衣入侍”的故事。古今中西,常有共通之处,风化也不例外。 《古希腊风化史》的原作者是德国人汉斯·利奇德,中译本是从英译本转译而来。书前有王以铸(希罗多德《历史》的中译者)写的序,是一篇很有价值的导读,其中谈到了研究、了解希腊文化的广泛意义。此书所言风化,取义似较广泛,其“第一部”几乎可看成是某种希腊文化史。但“第二部”比较集中于谈性,包括“男女之爱”、“手淫”、“女子同性恋”、“卖淫”、“古希腊人的性歧变”等章,而“男子同性恋”一章则长达88页,因为男同性恋是古希腊文化一个极重要的方面。《古罗马风化史》也是德国学者的作品——奥托·基弗见了《古希腊风化史》,大约有心要作一部姊妹篇。书前也有王以铸的序。此书专谈古罗马的性生活,对古罗马文学作品的引用颇多,但读起来稍嫌平淡了一点。 原载2001年2月17日《文汇报》 为什么我们永远都会谈论性 《性学观止》中文第6版序 20年前,贺兰特·凯查杜里安(Herant A. Katchadourian)的《人类性学基础——性学观止》被引进中国时,中文版的版权页上还标着“内部发行”字样,它几乎被作为一个“打擦边球”的出版行为。 此书中文版(1989年)在当时的国内性学界就是一本引人注目的书籍。除了作为在性方面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又一例证,更重要的,是本书所体现、所强调的对性的全方位关注和思考——这种关注和思考与国内多年来的习惯大不相同。 进入20世纪下半叶之后,性在中国重新遭遇了一段禁锢的岁月。在改革开放之后,这段禁锢岁月仍然给中国性学界留下了很深的印痕,最重要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性被视为医学的附属物。 这不妨以我自身的经历为例。我作为中国性学会的发起人之一,在中国性学会正式成立的1994年之前,早就参加了中国性学会筹备委员会多年的学术活动,在那些活动中,绝大部分参加者都是托身于医院或医学院的——皮肤科、泌尿科、妇科,等等,还有一些人士属于计划生育部门。这种现象在中国是如此的普遍,如此的天经地义,以至于中国性学会自身也是挂靠于北京医科大学——现在的北京大学医学部;而我目前担任副会长的上海市性教育协会,则挂靠于上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这种在体制上被视为医学附属物的安排,并非仅仅具有象征意义。事实上,它影响了许多中国人看待性的视角和眼光。 因此,在国内,关于性的书籍通常都可以被分成两类:一类是讲“临床”的,包括生理构造、生育、避孕、药物、性病和性功能障碍的治疗等,总之就是可以作为医学附属物的那些性问题。另一类是讲“文化”的,包括性史、性社会学、性伦理学、性心理学、性与法律、性与文学艺术等,总之就是与“临床”无关的那些事情——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医学”显然消受不了这些附属物。 据我大致的观察,上述两类书籍通常总是分开的。也就是说,讲“临床”的通常不讲“文化”,讲“文化”的通常不讲“临床”。大家仿佛有着一个默认的分工原则。 再换一个角度看,其实“临床”的那部分可以对应为“科学知识”,而“文化”的那部分可以对应为“人文精神”。有些思想保守的人士认为,对于性,只要讲那些“科学知识”就够了,别的讲多了非但无益,而且可能有害。他们也更喜欢使用“性科学”这样的措辞(而不是“性学”),因为将性窄化为某一类“科学知识”,确实可以在许多时候给我们带来较多的安全感。 这本《性学观止》在美国是被当作教材使用的,尽管也有许多一般公众阅读此书。说到“教材”,很容易又让人联想到“科学知识”上去了,况且性学教材在国内多半会与医学教材并列,被归入“理工农医”教材的大类中去,还是与“文化”或“人文精神”沾不上边。 但是这本《性学观止》,却是将上述两者放在同一本书中讲的,而且相互穿插交错,融为一体。这倒并非贺兰特·凯查杜里安的什么“创新”,因为在西方性学教材中,这是常见的做法。不过对于习惯于两者分离的中国性学界来说,《性学观止》这本书就相当有新意了。 为什么要将“临床”和“文化”放在一起讲呢? 当然,我们可以解释说,“科学知识”本来就应该与“人文精神”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对于性学来说,这样大而化之的解释是特别不够的。 性学不是天文学或物理学——这类所谓的精密科学,确实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脱离人文精神而讲论(绝对脱离也是不可能的),但性学却是一个脱离了文化或人文精神就绝对讲不好、讲不深、讲不透的学问。 因为性学中的许多问题,并不仅仅是所谓的“科学问题”,实际上它们同时又是伦理问题或文化问题。例如,关于男性的阳痿和女性的性冷淡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就是非常普遍而又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今大家通常都心照不宣地将话语约束在一个“政治正确”的框架中(就连本书也是如此),这样的对话可以保证在伦理道德方面无懈可击,但是许多情况下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类似的例子在性学中可以找到许许多多——性学根本就是一个横跨科学与人文两大领域的特殊学科。 性学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就是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密切到每个人、每一天都离不开它的影响。我们可以让天文学或物理学离开我们的日常生活,但是我们中间的每一个人——包括独身者、儿童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都不可能脱离性或性的影响。 性与我们日常生活的密切相关,以及性作为横跨科学与人文两大领域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永远都会谈论性这件事情。 性学中可以归入“科学知识”的那部分,虽然在改革开放之初曾经是非常引人注目的话语,但是随着公众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加上多年来对于性知识的普及工作,已经没有多少内容可以继续谈论了。 但是性学中“文化”的那部分,却有着无穷无尽的空间。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开放,人们对于性的认识、人们的性观念和性心理,都在不断地变化着。旧的问题获得了解决或还未解决,新的问题却又层出不穷地冒出来。更何况,许多根本性的、终极性的问题(比如爱情的变迁、婚姻的价值之类),是永远无法解决的。这些都使得我们关于性的讨论和思考将一直持续下去。 这一点甚至可以在本书的多次修订版中得到旁证。 本书20年前的中文版,是依据英文第4版(1984年)译出的。但是随后的英文第5版(1989年)有了很大的变动,特别是作者更新了大部分所引用的调查数据。1984年的英文第4版全书共20章,此次的中文版增加了4章,同时也分解、合并甚至删去了几章,我们只要看看新出现的各章标题——“性别与性”、“性亲密和爱”、“婚姻与另类婚姻”、“性利用”、“性侵犯”、“性与文化”、“东方文化中的性”——就知道性的“文化”部分是如何地常谈常新了。其中第23章“东方文化中的性”是英文第5版中也没有的,由作者授权此次中文新版首次使用。 作为一本优秀的性学读物,本书中文新版的问世,本身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继续谈论性这件事情的行动之一。 那么,好吧,就让我们继续谈论吧。 《性学观止》(上下册,插图第6版),(美)贺兰特·凯查杜里安著,胡颖翀等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 从同声歌到压箱底 张衡《同声歌》中的春宫图 说起汉代的张衡,有人首先会想到他是一个天文学家,紫金山天文台发现的一颗小行星(国际编号1802)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更多的人则想到他是一个文学家,他的《二京赋》《归田赋》《四愁诗》等都算得上中国文学史上的名篇。但很少有人想到他还会在性学史上占据一个颇为重要的地位——他留下了中国迄今所见最早的春宫图记载。这就是他的《同声歌》: 邂逅承际会,得充君后房。 情好新交接,恐懔若探汤。 不才勉自竭,贱妾职所当。 绸缪主中馈,奉礼助蒸尝。 思为莞蒻席,在下蔽匡床; 愿为罗衾帱,在上卫风霜。 洒扫清枕席,鞮芬以狄香。 重户纳金扃,高下华灯光。 衣解金粉御,列图陈枕张。 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 众夫所稀见,天老教轩皇。 乐莫斯夜乐,没齿焉可忘。 诗中以女性第一人称口吻,描述了一个男子的妾在洞房花烛之夜的经历和感受: 她和该男子的故事始于一次邂逅,她被收纳以充后房(成为众多姬妾中的一员)。初次性交使她感到非常害怕(恐懔若探汤),但她还是决定尽力扮演好她的性角色,她愿意成为男方家族的一员,获得正式地位(绸缪主中馈,奉礼助蒸尝)。 诗的后半部分,是女子在洞房中的所见和经历。重重门户次第关闭之后,就进入了她和那男子的二人世界。宽衣解带之际,她在枕旁看到了一系列的图,图中的内容是:“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稀见,天老教轩皇。”之后二人欢好交接的过程被诗人省略了,但写出了结果:“乐莫斯夜乐,没齿焉可忘”——洞房花烛之夜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乐,以至于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夜晚。 这种前所未有的欢乐,当然就是性的欢乐。民间谚语有“一夜夫妻百日恩”之语,说的就是这件事。而这样欢乐的性生活,一定和她所见的那些图有关,所以至少从明代开始,王士祯等人就断定那些图是“列秘戏图也”,也就是春宫图。他们的结论(主要来自直觉)是对的,但是给出的理由很不充分,他们只是根据张衡的另一篇作品《七辩》中有“假明兰灯,指图观列,蝉绵宜愧,夭绍纡折,此女色之丽也”的话来推断的。这也难怪,可以明确证明“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稀见,天老教轩皇”就是房中秘戏之图的历史文献,虽然早已存在,王士祯们却未来得及看见。 公元984年,日本人丹波康赖收集中国隋唐以前的医学典籍,撰成《医心方》一书,成为日本历史上最著名的医书之一。书中卷二十八专讲房中之术,其中大量引用的一种著作,题为《素女经》,就是以“素女”向“黄帝”传授房中术知识的问答体写成。在问答中素女向黄帝讲述了至少24种不同的性交姿势和体位!而根据中国古代传说,黄帝有七个辅佐他的贤臣,其中之一就是“天老”;至于“轩皇”,只是黄帝的别称而已。所以毫无疑问,《同声歌》中那个女子在洞房花烛之夜所见的“列图”,就是展示各种性交姿势和体位的春宫图。但是《医心方》直到公元1854年方才刊刻行世,明朝人自然来不及看见。 唐六如与仇十洲 春宫图是以性爱活动为主题的绘画。很多人只取狭义的理解,将春宫图想象成是直接描绘男女性交的绘画,一说到春宫图,立刻想到“下流”。实际上许多并未直接描绘性交,但是描绘了性交前后的情景、裸体或展露性器的男女之间的调情以及其他性行为的绘画作品,也都属于春宫图的范畴。春宫图在艺术上同样有高下、雅俗之分。 在古代,以传授性知识、性技巧为目的的绘画,与专以煽情为目的的春宫图之间,并无绝对明确的界限。中国史籍中关于这方面的记载,从东汉《同声歌》以下,颇多空白。就实物而言,在中国国内多处发现的岩画中的某些图形,或可视为春宫图的简陋雏形。敦煌卷子伯卷2702号,或许是一个勉强的例子,上面有在情爱之中的裸体男女,但一望而知是信笔涂鸦之作。据记载,唐代大画家周昉画过《春宵秘戏图》,但实物早已不可见。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明代以前的成熟形态的春宫图实物。 晚明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春宫图空前繁荣的年代。产生与这一时期的春宫图卷和画册,有不少保存至今,为西方、日本和个别中国收藏家或机构所珍藏。这一时期的春宫图精品,以唐寅(号六如)和仇英(号十洲)二人的作品为代表,在艺术上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准,素为收藏家所珍视;以致后来许多二三流的作品都喜欢伪托此二人之名,而“六如笔意”、“十洲春图”之类则成为流行词语。这一时期还发展了一种非常精美复杂的套色木刻彩印技术,用来印刷春宫图——即使是这种印刷件也成为后世收藏家的珍藏对象。批量生产使得春宫图在当时广泛流传。进入清代之后,装潢精美的春宫画册仍然经常被作为馈赠达官贵人的高级礼物。 高罗佩与《花营锦阵》 在国内外春宫图收藏者中,名声最大、学术成就最高的,或许当推荷兰汉学家高罗佩(R. H. van Gulik)。他本是职业外交官,因撰写《明代春宫彩印》和《中国古代房内考》两书而奠定了他作为汉学家的历史地位。高氏倾慕中国传统文化,他研究中国古琴,研究中国古代绘画,还娶了一位他十分倾心的中国大家闺秀水世芳作太太。他在西方世界最流行的作品,则是1949年初版的《狄公案》,这是以中国唐代狄仁杰为主角的侦探小说集,共15个中篇、8个短篇。其中既有西方侦探小说的技巧,渗透着西方的法律和价值观念,又充分反映了高氏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体察和玩味,极具中西合璧之妙。 高氏在日本购得一套晚明春宫图册《花营锦阵》的翻刻木版,他认为价值甚高,遂决定将其印刷出版,并附一篇关于中国春宫图艺术的概论。等他动笔一写,发现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他需要在这一领域作开创性的研究。于是1951年出版《明代春宫彩印》(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通常提到的《秘戏图考》是他自题的中文书名),因书中的主体是春宫图,当时高氏只在东京私人印刷了50部,分赠世界各著名大学、图书馆和研究机构。 高氏既成中国春宫图之收藏大家,乃进而进行学术研究。他在这方面最常被西方论著引用的,是他对明代春宫图的统计。他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中统计了12套春宫图册,共计300余幅作品,得到结果如下: 高氏在讨论统计结果时认为:“我想,性学家会同意上表是健康性习惯的良好记录。特别是如果考虑到,在春宫画上,设计者尽可能充分表达其愿望和发挥其想象,就更是如此。”这个推论基本上可以成立。 当然高氏的统计不是没有错误。比如在上表中没有任何男同性恋的位置,而实际上明代春宫图对男同性恋是有反映的——至少《花营锦阵》第四幅就是。但高氏将此幅误认为是肛交,犯了一个作为明代春宫图鉴赏权威绝对不应该有的大大“硬伤”(参见本书“高罗佩《秘戏图考》与《房内考》之得失及有关问题”一文第四节)。 此外,高氏在统计结果中特别附加说明:300多幅明代春宫图中,有一半都是“有一个或更多的女人在场陪伴”着那对做爱的男女的。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发现。事实上,古代中国人并不像现代都市中的中国人,把性看成很私密的事情。在中国古代,只有不正当的男女性爱才叫作“偷情”,需要避人耳目;而正当的夫妇性爱是可以正大光明的——丫鬟等人在一旁侍候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春宫图的社会功能 明、清两代的春宫图,常被制成画册形式。典型的春宫画册通常取24或36幅之数,每幅各表现一种性交姿势或场景,一般每幅都配有一首香艳的诗、词或小令作为题词。晚明著名的春宫画册有《花营锦阵》《鸳鸯秘谱》《风流绝畅》《江南销夏》《繁华丽锦》等多种。春宫图也被用作小说中的插图,明末崇祯年间刊刻的《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200幅插图中就有几十幅是春宫图。 春宫图在古代有多种用途。除了用来展示性知识、性技巧之外,春宫图常被用来作为煽情手段。比如夫妇两人在做爱之前,或做爱过程中,可以一同观赏春宫画册。小说《肉蒲团》中对此有非常生动的描写。春宫画册《江南销夏》中有一幅也描绘了这样的情景。 古人又普遍相信春宫图有驱邪、避祸的作用,因此常将春宫图作为特殊的护符。至今中国民间尚有流传的“护书”(谓保佑家宅平安)、“嫁妆画”(寓祈子、歌颂性爱之意)、“避火图”等,皆为技法质朴简陋的春宫图。春宫图可以避火是中国民间广泛流传的观念,例如清末叶德辉藏书甚多,相传他就在书中夹着春宫图,谓火神系女性,见春宫图则羞而却步,故可防火。 春宫图还有许多衍生形式。有专门表现男女交媾情状的小雕像,以石、玉或象牙等质料制成。又有瓷质者,较常见的形式是外表做成桃子、苹果、梨等水果形状,亦有做成小船或娃娃形状者,皆由上下两半合成,上半为盖,揭去盖则见果内有男女二人交媾。这类物件旧时称为“压箱底”——因常被藏在新娘嫁妆的箱底而得名,用意则在性启蒙、祈子和辟邪。此外又有在各种日常生活用具上饰以春宫图者。如碗、药盒、烟盒、鼻烟壶、铜镜的背面。旧时文人的案头之物,如笔筒、镇纸之类,甚至作为文人清玩之物的葫芦上,都有饰以春宫图者。还有在钱币上铸成春宫图案者,称为“春钱”。 春宫图与浮世绘 春宫图并不是中国特有的色情艺术品种。许多古代文明中都有春宫图及其衍生形式。在庞贝古城的废墟中,保存着当年古罗马贵族豪华宅邸中的大幅春宫壁画。古代印度、阿拉伯、波斯、日本等民族都留下了大量的春宫图。不同民族的春宫图有着各自不同的风格特征。大致而言,欧洲的春宫图多有狂热的意境,比较倾向于表现情欲的躁动,还有相当数量的作品反映了兽奸之类的变态性行为。印度、阿拉伯、波斯的古代春宫图风格相对比较接近,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喜欢描绘夸张的、实际上很难实践的性交体位特技。 谈春宫图,不能不特别提到浮世绘——日本江户时代(17世纪初至19世纪中叶)的风俗画,以美女、演员、春宫图、风景等作为主要内容。浮世,有尘世变幻不定、速朽之意。浮世绘包括画家亲笔所绘和水印木版画两种形式。 浮世绘 春宫图是浮世绘中非常突出的内容,重要的浮世绘画家中很少有未画过春宫图的。被视为浮世绘美人画方面第一号代表人物的喜多川歌麿,擅长以准确的线条和单纯的色块描绘女性的官能美,刻画女性的心理活动。他的画中表现出对妓女和歌舞伎的同情。著名的作品有《高名美人六花撰》《妇人相学拾体》《歌撰恋之部》《青楼十二刻》等。相传他的画能让人感觉到人体的肌肤血液,甚至能听到心跳。他的《妇人十态——妖娆之姿》驰名一时。与他同时代并且齐名的葛饰北斋,也留下了大量春宫图,著名的作品有《手段之玉门》《春色内卧间》《和合神》等。此外如胜川春潮的《十二好花乃姿》,鸟居清长的《色道十二番》《风流袖之卷》,西川佑信的《春宵秘戏图》,以及铃木春信、富冈永洗、北尾重政、五渡亭国贞、初代丰国等人的许多春宫图,都是浮世绘中有代表性的作品。 浮世绘春宫图相当重视性生活中男女面部表情的刻画,不少这类作品有性行为学方面的参考价值。另一个特征则是喜欢对性器官的形态和尺度进行夸张,往往与实际情形有很大差距,这当然是彼时彼地性审美观念的某种反映。这种倾向的进一步发展,则成为一种极度夸张性器官的漫画。而古代中国春宫图中的男女,一般都比较从容安详,画家往往采用象征、暗示的手法,通过周围景物、家具、摆设等来营造气氛;但是对于男女形体的解剖学比例通常都未能很好掌握,只有少数作品例外。 原载《万象》2000年第5期 云谁之思,西方美人 标题上的话,出于《诗·邶风·简兮》,放到这里来当然是断章取义——连“义”也已经被歪曲,因为原诗中的“美人”,被认为是用来比喻“西周之盛王”的;至于以定语“西方”修饰之,则是“叹其远而不得见之辞也”——不管怎么理解,原诗肯定不是讲情爱的。 不过,“西周之盛王”却不是不讲情爱的,这就和我们要谈的书有些关系了。当年孟子曾对齐宣王说: 昔者太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於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於王何有? 孟子的意思是说,如果好色,只要能和百姓共享,就仍然无妨于王道——也即孟子心目中的理想政治——之实行。这是《孟子》中最富于民主色彩的论述之一。不过此后的帝王很少有人能实行这一点。而孔、孟的不肖之徒,虽将孔、孟之书奉为经典,却也从来未曾打算真正按照“原著”中的精神行事。 在中国古代,帝王可以独占无边春色,《周礼》规定由九九八十一个女子轮流侍寝,实际上更有“后宫佳丽三千人”——有时宫廷中有上万宫女为之执役。达官贵人则有官妓、家妓为之服务,“三陪”而外,当然也可以闺房之中,有甚于画眉。韩愈,自居继承道统者也,照样蓄有家妓,“有绛桃、柳枝,皆善歌舞”;朱熹,公认领袖道学者也,照样被指控引诱两名尼姑作妾……此二人尚且如此,则风流之子,好色之徒,其恣情纵欲,享受情爱,今人贫乏的想象力实难追摹。 上层阶级虽然自己尽情享受情爱,却经常不许别人说,不许文艺作品反映。在中国古代,反映情爱的绘画作品从来得不到正当地位。中国古代绘画中的“美人”,通常只能露出一张在今人看来一点也不美的假脸,她们没有窈窕身材,不许眼波流盼。所以中国古代真正的美人,无法存在于绘画之中,只能存在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司马相如《美人赋》和曹植《洛神赋》之中——说到底一句话,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美人尚且如此,情爱的命运自然更糟,实在要找反映情爱的作品,只能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春宫画”、“秘戏图”(这些画图中也极少有能被今人认同的美人)。对于“正经人”来说,情爱是一件可以关门去做,但不能说出来的事;是一幅可以“手抵着牙儿细细地想”,但不能画出来的景。 现在,在花费了900余字的篇幅之后,我们终于可以说到“正主”了。《16—20世纪初欧洲情爱插图》,由艺术史研究者、德国人福克斯·爱德华所编,中文版是一个编译本,漓江出版社1999年出版。此书出版之前,早早就在媒体上预告,却迟迟不见书出来,害得许多爱好者望穿秋水。等到它真的“千呼万唤始出来”时,虽不是“梦啼妆泪红阑干”,却也给人“暮去朝来颜色故”的感觉。 此话怎讲?有比较才有鉴别也。漓江出这类图书是有传统的,14年前曾出过一本胡德智编的《世界人体插图选》(当时还是“内部发行”),16开,全部铜版纸印刷,共收图270幅,其中四分之一以上为彩版。而14年后的这本《欧洲情爱插图》,收图163幅,仅八分之一为彩版。更使人叹息的是,在此14年间,许多别的出版社在印刷质量和效果方面突飞猛进,而比照漓江这两本书的印刷,却实在无法不联想到上引最后那句白诗。 毛病挑过,接下来就都是好话了。从“人体插图”到“情爱插图”,当然是我们的进步,首先可以对应于从展示“美人”(在《诗经》的话语中“美人”是男女都可用的)深入到表现情爱这样一个进步。 《欧洲情爱插图》向我们展示,情爱这个“话语”(或者说表现形式),可以用于多种主题。在这本编译本中,可以看到神话传说、宗教情怀、政治讽刺、生活场景、异族风情、器具装饰、幽默漫画等主题,当然也有直接歌颂情爱的。那么多的主题,都可以用情爱的形式来表达,这只能说明,情爱已经不是一个被禁锢、被忌讳的话语。 本书标题中有“16—20世纪初”字样,16世纪,对应于中国的明朝末年,那时正是中国历史上春宫画空前繁荣的一段独特时期(不过几十年时间)。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可以自豪的,因为西方也有他们的春宫画和秘戏图,而且其“春”其“秘”又大大过于我们的唐六如和仇十洲——当然这些春宫画和秘戏图在《欧洲情爱插图》中并无反映,因为这是一本很干净的书。 书虽然很干净,但是很巧妙。对图的选择,极具手眼和匠心。随便举一例,比如第2页上的“古埃及天空女神努特”,文字说明谓该女神“呈拱形于大地之上,象征性关系中的女上男下”,未加说明的是,托起努特身体的是大气之神,名舒。但是请注意,舒神两手托在努特的什么部位上?书中所选之图,很多都有值得注意的细节,有丰富的象征意义,奥妙之处,在不言中。也许可以这么说,这本书能让“懂事”的读者会心一笑,却又既无诲盗诲淫之意,也无“教猱升木”之心,分寸把握得相当好。 原载2000年8月22日《中国图书商报》 从鸟卵到伟哥:关于春药的历史漫谈 鸟卵者,鸟蛋也——其中也包括鸡蛋。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养生方》中有《麦卵》章,内有三个中国最古老的壮阳药方(恐怕也可以在世界上最古老的同类药方中占一席之地了吧),主料都是鸟蛋。其中之一是: ×春日鸟卵一,毁,投糵糗中,丸之如大牛虮,食之多善。 用白话来说,就是春日里将一个鸟蛋打碎,拌在炒米粉中,弄成像大牛虱子大小的丸,多吃有好处。这就是早期的春药(有时也称为媚药),动物和植物的成分都有了。 春药在世界各古老文明中,都是关涉到性学、医学、药学和社会学的大题目,中国古代也留下了关于春药的大量史料。然而一部春药故事,盘整了几千年,眼下却以伟哥之横空出世而达到情节的历史新高。 男性之恐惧 在动物界,我们经常可以见到,一只强壮有力的雄性担任兽群首领,它同时还独占一群雌性配偶。人从动物进化而来,上面那幅兽群中的图景,仍是人类长久的记忆。所以在古代社会中,男性的性能力是力量和地位的象征,诸侯要“一娶九女”,天子则有“三宫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礼记·昏义》),外加随时可作、多多益善的猎艳。 男性在追求性能力、以性能力为荣的同时,还一直对女性的性能力怀着深深的恐惧。这种恐惧在古代世界是普遍的。在许多古老的传说和作品中,女性被描述成淫荡的、性欲永远得不到满足的。禁欲主义者据此进一步强调禁欲之必要,因为男子永远不可能满足“有无限邪恶情欲”的女性;而主张满足人类情欲者则据此强调发展男性性技巧的必要。欧洲中世纪教会的禁欲主张可视为前者的代表,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可视为后者的代表。 在中国古典文学中,《金瓶梅》所塑造的潘金莲就是这样的形象——她经常“淫情似火”、“淫情未足”、“欲火烧身,芳心撩乱”。与那些因缺乏足够性生活而处于性饥渴状态的女性形象不同,潘金莲被写到贪得无厌,近于色情狂(nymphomania)的程度。这样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多见,但她在性学史上有象征意义。 男性的这种恐惧,确实是有道理的。从生理学上看,女性在人类进化中,取消了动物都有的发情期——变成一年四季天天都可以发情做爱,同时又没有男性的不应期,因而可以连续多次达到性高潮。女性的性能力确实比男性强。可是男性却偏偏还多配偶倾向比女性强烈,总想独占多个女性。男性还想在性交中“采阴补阳”——吸收女性的“精气”以“补益”自己。如此以一弱敌多强,欲不恐惧,岂可得乎?难怪中国古代的房中术家,要将性交比作战争,要将“御女”(与女性性交)描绘成“如朽索御奔马,如临深渊,下有刃,恐堕其中”(《医心方》卷二十八),这是何等的恐惧啊! 而且,男性和女性在性能力方面还有时间上的不同步。在正常情况下,男性性能力的高峰在20岁左右,而此时他通常还远未“功成名就”,因此还很难获得女性的青睐。女性性能力的高峰则出现在30岁以后(民间有“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之谚,虽欠文雅,却有事实根据),此时与她年岁相若、成家立业、事业有成的男性配偶,已经开始“不行”了!此一问题,古已有之,于今为烈,如今不是有无数中年男性向医生诉说,自己因满足不了妻子或情人的性欲而痛苦万分吗? 帝师之教诲 既然恐惧,就要谋安全之道。其道有二:一是“削弱”敌人之后再交战,房中术的种种前戏技巧,就是为了使女方先接近性高潮,然后才投入性交,这样男性才有希望“击败”女方,使女方在男方之前达到性高潮。二是加强自己之后再交战,这又有两方面:甲,房中术有各种忍精不射、转移注意力等技巧,力求使男方久战不败;乙,就是我们要说的春药了,用了春药,目的也是力求使男方久战不败。 古代中国的帝王,都是多妻的。帝王,自然应该是强有力的;多妻,就有义务让众女性都“雨露承恩”。所以中国上古的帝王,都特别担心如何以一男之弱而胜多女之强这个问题。对此最有力的例证,就是在中国早期房中术文献中,经常采用帝王向某个男性或女性大师请教的形式来展开论述。关于春药或壮阳药也是如此。 比如,马王堆汉墓出土有简书《十问》,其第二问是“黄帝问于大成”。在早期房中术文献中,黄帝真是“不耻下问”,向许多神话传说中的人物请教房中之术,包括怎样才能在性交中持久、怎样才能让女子达到性高潮,等等。这“大成”照例也是传说中的人物,一说是神农时的帝师,号大成子(《三洞珠囊卷九·老子为帝师品》引《化胡经》);一说是大禹时人,名大成执(《新序·杂事》)。这回大成向黄帝介绍的是壮阳食品: 君必食阴以为常,助以柏实盛良,饮走兽泉英可以却老复壮,曼泽有光。 接阴将众,继以飞虫,春雀圆子,兴彼鸣雄,鸣雄有精,诚能服此,玉策复生。 就是说,吃柏树之实(柏子仁),喝牛奶,可以抗衰老;而要能多多性交,就要多吃禽类,包括鸟卵、雄鸡等,这样疲软的阴茎就可以重新举起。这大成所言,尚在“初级阶段”,所以不过牛奶、鸟蛋、雄鸡之类,并没什么奇特之处。但发展到后来,入药的植物、动物种类渐多,春药就变得神秘起来了。 帝王向术士请教春药和壮阳之道,请教之后当然要付诸实施。后世有名的故事,如《赵飞燕外传》中之汉成帝: 帝病缓弱,大医万方不能救,求奇药,尝得眘卹胶,遗昭仪(赵飞燕之妹),昭仪辄进帝,一丸一幸。 又如《开元天宝遗事》中之唐玄宗: 明皇正宠妃子,不视朝政。安禄山初承圣眷,因进助情花香百粒,大小如粳米而色红。每当寝处之际,则含香一粒,助情发兴,筋力不倦。帝秘之曰:此亦汉之眘卹胶也! 再如《隋炀帝艳史》中之隋炀帝、清朝野史中之宫廷传说等等,事例尚多。小说家言,其具体事件人物不必视为信史,但古代帝王有服用春药之悠久传统,揆之情理,则无可疑也。 春药之种种 春药之药性,有效应激烈者,有作用和缓者。激烈者“立竿见影”,用后马上产生作用,通常药性有一定的时效。在古代色情小说之类的夸张描述中,此类药性激烈者一旦使用,在“有效期间”非要性交发泄不可,否则欲火焚身,后果不测。其和缓者,则往往很难与通常的“补药”划清界限。按照中医理论,壮阳的根本在于补肾,而补肾又有益于延年,所以各种以延年益寿为号召的补药中,几乎无一不具有壮阳与滋阴成分,常见的如鹿茸、枸杞之类,本来都是古代壮阳药中的主角。 内服之药,当然也有作用于女性者,服用后能令女性春情荡漾,难以自制。小说中常有此种情节,比如《天龙八部》中,“四大恶人”让段誉和一个被认为是他同父异母妹妹的少女服下了烈性春药,再将两人关在密室之中,要看他们乱伦的笑话,使两人灵肉交战,苦受煎熬。这些描写并非凭空想象,古代和现代药品中,都有这样的催情品种。 春药之用法,自然有内服、外用两类。内服与其他药物无异,药性激烈者通常在性交前临时服用;药性和缓者往往需按时连续服用。外用则不外作用于女性阴道或男性龟头。 春药之名称,虽五花八门,也有一定规律。 有指明主料者,如“兴阳蜈蚣袋”、“龙骨珍珠方”,“海狗大补剂”等,又如近年香港的“玉树”系列之宝、珍、丸(号称是用非洲秘方“玉树皮”为主料制成)。 有强调效果者,如“治男子欲令健作房室一夜十余不息方”、“治男子令阴长大方”(使阴茎长大)、“令女玉门小方”(使阴道窄小)、“疗妇人阴宽冷急小交接而快方”,此外如“铁钩丸”、“固真膏”、“四时双美散”、“金枪不倒丸”、“太极益肾丹”、“灵龟展势方”(外用)之类。 有借用传说者,如“秃鸡散”、“妲己润户方”、“始皇童女丹”、“孙妃煖炉丹”、“隋炀帝怡情固精丹”、“武则天花心动”、“安乐公主如花夜夜香”(刺激阴道之药)、“素女遇仙丹”(外用),等等。 春药之材料,则颇有出于附会者——有些药材即使真有壮阳作用,古人也仅能提出一些荒谬的理论以支持之。此处只稍举两例,以见一斑: 比如常见的壮阳药之一肉苁蓉,明人笔记《五杂组》上说: 肉苁蓉,产西方边塞土堑中及大木上。群马交合,精滴入地而生。皮如松鳞,其形柔润如肉。塞上无夫之妇,时就地淫之。此物一得阴气,弥加壮盛,采之入药,能强阳道,补阴益精。 其说在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中已有之。马精人地而生,当然不可信。妇女将此物用作自慰工具,就使古人相信它“能强阳道”。 又如蛤蚧(学名Gekko gecko,一种爬行纲壁虎科动物),古人认为此物“性淫”——发情交尾时缠结成对,经日不散,以产于广西梧州者为贵,又以成对者为贵,取以浸酒,酒作碧绿之色,被认为壮阳大补。故蛤蚧一直是古代春药中的主要药材之一。 春药药材中,常见的还有海马、鹿茸、石燕、丁香、枸杞、巴戟、茱萸、蛇床子、菟丝子、柏子、杏仁、人参、茯苓、胡椒、茴香、破故纸、阳起石、硫磺、朱砂,等等。还有更为怪异者,如云母、石灰、蝎子、“水较剪”(一种滑行于水面的昆虫)、“河车”(婴儿的胞衣)、少女的月经、海狗等动物的雄性生殖器、某些昆虫的蛾子……多为现代人所难想象。 色情文艺对春药之批判 色情文艺以煽情、宣淫为旨归,按理说应该是春药的讴歌者、宣传者,然而非常奇怪的是,中国古代的色情文艺作品,却往往扮演春药批判者的角色。其中缘故,很值得玩味。 在明、清色情小说中,春药通常与“纵欲亡身”联系在一起,而且作者总是喜欢将这种事安排在反面人物身上。最典型的如《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就是因为一夕服用了潘金莲给他的过量春药,纵欲而亡(第七十九回“西门庆贪欲丧命”)。这个情节与《赵飞燕外传》中昭仪一夕让汉成帝服了七丸春药而使成帝暴毙非常相似,两者应有继承的关系。《金屋梦》中李守备之死也是同样情景(第三十回“拉枯桩双妪夹攻”)。可见在明、清小说中“过量服春药纵欲亡身”有一种大体固定的描写模式。 此外在大量内服或外敷春药以催情助兴的情节中,小说作者一般也不抱欣赏态度。而在作者津津乐道、反复渲染的超强性能力狂欢场景中,通常不出现春药。这种普遍对春药持否定态度的倾向,与中国传统房中术理论著作中的告诫是完全一致的,也符合“最好的春药是爱情”这一流行于世界各国的睿智古训。 即使是在当代的作品中,这一传统似乎也得到自觉或不自觉的继承。比如《废都》中的庄之蝶,原先已有阳痿之症,他许久“不行”于妻子牛月清(也是个美人),却意外地“行”于情人唐婉儿,就是因为他与妻子之间已经没有爱情,而情人则点燃了他新的爱情之火。 伟哥——春药之极致及其意义 三年前,一种号称是前所未有的理想春药——伟哥(万艾可)——横空出世,伴随着剧烈的商业炒作,在极短的时间内就风靡全球。伟哥号称避免了以往春药的副作用。服用了伟哥,只有在想做爱时才会有春药之作用,而没有绮念时则与未服药无异(其实这也是自古以来春药的理想境界,现代的春药广告中也往往自称如此)。 “伟哥”的英文Viagra,是一个人造合成词,由Vigor与Niagara两个词合拼而成,前者的本意是精力,后者则是著名的尼亚加拉大瀑布,组合的意思是“男人的精力超拔如同奔泻的瀑布”,应该说很有想象力。服其药,思其名,不仅有躯体调动作用,还有心理暗示作用。最初,台湾的医师译成“威而刚”,大陆的医师译成“威而坚”,译得太硬,缺少含蓄,还是香港医师译为“伟哥”,既生动又有余味,堪称神译。 伟哥的价值远远超出医学,它的意义,首先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巨大市场。在美国,1998年3月27日伟哥通过联邦药品及食品管理局的批准,第一周,每天即开出1.5万张处方,第二周2.5万张/天,第三周3.5万张/天,到第七周,达到27万张,创下了全球药物史的最新纪录。由此,辉瑞制药公司的股票连跳三级,人们在购买伟哥的同时也买进辉瑞的股票。照这样下去,美国GNP的一半将会由伟哥这种蓝色药丸来创造了。这当然是玩笑。不过辉瑞公司“伟哥”产品第一年的销售额已达10亿美元,无怪乎有人为中国经济荐言,要走出市场疲软,引进“伟哥”吧。 另外还必须注意到“安慰丸效应”——告诉病人这是某种极好的特效药,病人服后果然大见成效,而实际上他服用的只是面粉之类。伟哥既然已经被大炒特炒,自然成了人人心目中最大的特效药,那么服用之后,在心理暗示作用之下,自然很容易见效。因此假药盛行,恐怕也是难以避免的了。其实以前的春药也往往被说得神乎其神,就是诉诸同样的机制。春药要解决的是性欲问题,而性欲是与心理状态密不可分的,因此可以说,在所有药物中,春药是“安慰丸效应”最明显的一类了。 凡事获益都将支付代价,承担风险,性的快乐也不例外,因此,对于“伟哥”的前景,还需要时间才能看清楚。为性爱提供如此一件神乎其神的“利器”,可能的消极作用也不容忽视。从历史上来看,人类追求“长乐”——性爱之乐当然是最大的人生之乐——与追求“长生”,是有内在相通之处的。只有那些生活非常幸福(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性爱的幸福)的人,才会去拼命追求长生。而他们所追求的长生的生活情景中,自然包括了“玉女相伴”这样的性爱长乐。 秦皇汉武都是历史上求长生的“杰出代表”,后世帝王和达官贵人,很多都是他们的徒子徒孙。特别典型的是汉武帝,他求长生,同时也求性爱之长乐,在古代野史小说中,他向方术之士学习房中术,而且有成。房中术是中国历史上集长生与长乐于一体的最著名的方术,关于春药的学问只是房中术理论中的一个分支。大体而言,房中术最有号召力的内容,就是可以由性爱之长乐达到寿命之长生。如果秦皇汉武生于今日,他们身边的宫廷术士,或许会请陛下允许稍微夸张一点、稍微简单化一点,而展示如下的公式(可以用微软的PowerPoint软件投影在一个屏幕上): 房中术=长生不死+伟哥 想想看,那该是多么令人神往啊!然而在司马迁的《史记·孝武本纪》中,汉武帝却是个屡屡被骗的大傻瓜,这大概就是那个时代正直的历史学家对追求长生长乐的判断吧。“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伟哥这个蓝色神话,在媒体的爆炒之下,世人趋之若狂,最终会不会导致意想不到的结局呢? 古往今来,人们追求长生已经败下阵来,追求长乐能否成功,也还在未定之天。根据历史来推测,应该是与追求“长生”的结局相仿——这种相仿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去理解。欢乐与痛苦,生命与死亡,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这种依存、制约和平衡很可能永远不能打破。万一最近就打破,说不定就要闯祸了,因为人类还远远没有为面对这种局面作好心理和思想准备。 原载《万象》2001年第8期 检与神方教驻景 关于避孕与堕胎的历史漫谈 郁金堂北画楼东 换骨神方上药通 露气暗连青桂苑 风声偏猎紫兰丛 长筹未必输孙皓 香枣何劳问石崇 忆事怀人兼得句 翠衾归卧绣帘中 李商隐这首《药转》诗,和他集子中不少两字为题的诗一样,虽有题而实无题,诗意也同样扑朔迷离,隐藏在华丽的字面之下。据说朱彝尊解释为上厕所,但其孙“力辩其诬”,不愿这样不登大雅之堂的解释出于其祖。而为李商隐诗集作注的清人冯浩,则猜测为妇女因怀上私生子而堕胎的故事。所谓“换骨神方”,可以理解为堕胎药——李商隐《碧城三首》之三“检与神方教驻景,收将凤纸写相思”中的“神方”也是同样药物。 古人很早就需要避孕 现代人往往有这样的观念:避孕和堕胎在古代被视为罪恶,无论东西方都是如此。虽然大体上可能差不多是如此,但实际上从文明在早期开始,人类就没有停止过对避孕和堕胎手段的探索,因为社会毕竟会有这样的需求——尽管这种需求不会像今天这样大,也不会像今天这样不受非议。 古人确实重视子嗣,但绝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如此,也有很多时候需要避孕或堕胎。比如缺乏养育孩子的食物或财力、为了保持美貌(像新喀里多尼亚、萨摩亚、爪哇等地的原始居民中,女性因担心乳房失去弹性而堕胎)、为了消除私生子带来的麻烦,等等,都会需要避孕或堕胎。 古代最常用的避孕方法之一是“体外排精法”或“中断性交法”,即男性在射精开始前将阴茎抽出,使精液在女体之外排出。这种方法曾被使用了很长的年代,直到现代仍有人使用。这种方法在西文中称为Onanism,这一词汇来自《圣经》中的故事,见《创始纪》第38章: 犹大对俄南(Onan)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俄南“遗在地”就是体外排精,他不肯将精液射到嫂嫂子宫里为哥哥育种。但他的这次避孕措施被耶和华视为恶行,付出了死的代价,也真可以算是历史上代价最昂贵的避孕措施了。 避孕的巫术 知道体外排精已经相当进步。更早的时候,人们甚至还没有弄明白男性精液与女性怀孕之间的关系。 文化人类学家已经收集了许多早期文明中有关避孕和堕胎的材料,堪称五花八门,匪夷所思。比如古人相信女性只要手执柳枝就可以不怀孕(据说是因为柳树是不会结果实的),希腊人因此相信饮用柳枝或柳叶的汤可以避孕,以致女神Proserpina庙的树林中常有想避孕的女子争着去折柳枝和杨树叶。 许多象征性的巫术被用来避孕,比如将锁具锁上,反复念诵“关住锁时不孕身”的咒语,被认为可以避孕,因为门被用来象征子宫,所以锁住门就可以防止胎儿跑到子宫里去。又如新西兰的毛利人相信,若在女性生产时取一点婴儿胎盘的血,念着咒语投入火中,则这女子此后就不会再怀孕了——这倒有点像如今我们这里的结扎手术。再如加利西亚的山民相信,可以预测并在一定程度上操控女性一生的怀孕次数,方法是在少女月经初潮时觅小鸡初产的蛋,在蛋上钻一个小孔,注入初潮之血数滴,而后将此蛋埋在床底下的土中,过九昼夜后取出,蛋中将涌出黑头的蛆虫,蛆虫的数目即此女一生将生育的子女数目——若将蛆虫全部投入火中烧死,则可终生不育。此外还有在天花板缝隙中藏小刀、赴婚礼路上将手指插入臀下、与新郎面对面时在新郎腰带上打结,等等,都被认为可以达到避孕的目的。 从巫术走向唯物主义 然而仅靠巫术当然不管用。走出巫术,就要寻求更“唯物”的手段来避孕或堕胎。古埃及人很早就有相当正确的避孕观念,他们尝试过许多方法来阻止精液进入子宫,比如在一份纸草书中记载着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避孕药方:将鳄鱼粪和糊状的auyt(到底是何物迄今尚未弄明白)混合,做成条状置入阴道内。这个避孕药方有效与否不得而知。按照现代的知识,鳄鱼粪是碱性的,反而会有利于精子的生存。倒是呈微酸性的象粪,可以有杀死精子的作用——事实上,在公元13世纪以前,象粪一直是中东地区所采用的外用避孕药之一。 古罗马贵族社会淫风炽烈,避孕就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罗马人在文化上大量继承古希腊的遗产,所幸博学的亚里士多德在避孕问题上竟也不是无所作为——他推荐了“橄榄油避孕法”,曾被罗马妇女采用。而另一位著名的古罗马哲学家卢克莱修,也在他的哲学长诗《物性论》——我记得革命导师曾提到过此人此书——中谈到当时妓女们的避孕措施: 妻子们也绝对不需要使劲扭动自己; 因为这样女方就阻碍并拒绝自己怀孕, 如果过度狂悦地来对待男人的情欲; 扭动她的腰和臀部,整个胸脯 像大海的浪涛那样起落不停—— 她使犁沟偏离了犁头的笔直路径 使种子的喷射错过适当的地方。 娼妓为了自己的目的就惯于这样做, ——为了避免怀孕,避免卧床生育, 同时又可以使性交带给男人更多快乐, 看来这对于我们的妻子绝对无必要。 卢克莱修的上述说法得不到现代性学知识的支持——诗毕竟只是诗啊。 与卢克莱修的诗句相比,罗马医生索拉努斯的一系列办法要实在不少。他建议用羊毛做成栓柱,或再加上某种糊状物,来堵塞子宫口。而当男性射精时,他建议女子屏住呼吸,将身体向后抽退,然后立即起身,弯膝蹲着,设法打个喷嚏。但是这一系列动作当然很难顺利完成,而且颇煞风景,所以他最后还有让女子在性交后彻底冲洗阴道这一招。 古代中国人也同样需要避孕和堕胎 在中国古代,子嗣问题的重要性,无疑是在头等位置,“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千百年来深入人心。但是与此同时,古代中国人还是积累了不少有关避孕和堕胎的知识。比如《山海经·西山经》上有云: 曰嶓冢之山,……其上……有草焉,其叶如蕙,其本如桔梗,黑华而不实,名曰蓇蓉,食之使人无子。 这看来可以算中国最古老的避孕药方了。 到了唐代,许多中国学术流传到日本,得以保存下来,堕胎药也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例如保存于《医心方》中的堕胎药方——《医心方》是日本人丹波康赖依据大量唐代及唐以前的中国医学古籍,于公元984年写成的著名医书,但直到870年之后(公元1854年)才被刊行于世,所以有许多珍贵历史文献保存在此书中,中国人很长时间内还不知道,以为已经失传了。《医心方》卷二十二中有七个堕胎药方,姑举第一方为例: 《产经》云治妊身胎二三月欲去胎方: 大麦面五升,以清酒一斗合煮,令三沸,去滓,分五服。当宿不食服之,其子即糜腹中,令母不疾。千金不易。 还有“千金不易”这样的广告语附在方中,听起来这方子是好得不得了。《医心方》所依据的中医典籍,绝大部分都是在唐代流传的,联系到其中记载的七个堕胎方,前人将李商隐“检与神方教驻景”、“换骨神方上药通”等诗句中的“神方”理解为堕胎药方,至少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了。 也有使用激烈手段强行堕胎的历史记录。比如金废帝完颜亮(海陵王),在历史上以淫乱著称,登上帝位后,自命“才兼文武”、“丰富伟岸”皆为天下第一,对于女人来说,应该是天底下最有魅力的男子,因此宫闱之中,淫乱无度。《金史·海陵诸嬖传》中,通篇都是记载他的淫乱故事——后来《醒世恒言》中著名的、经常被删节的那卷(卷二十三“金海陵纵欲亡身”),其实就是据此改写的。其中有一处提到了堕胎的方法: 女使辟懒,有夫在外,海陵封以县君,欲幸之。恶其有娠,饮以麝香水,躬自揉拉其腹,欲堕其胎,辟懒乞哀欲全性命……海陵不顾,竟堕其胎。 这里说麝香水可以堕胎。这位金朝皇帝亲自“揉拉其腹”来实施堕胎,也可算堕胎史上罕见的事例了。 安全期避孕法和一个两千年的谬误 古代中国人也知道“安全期避孕法”——此法同样是今天仍在使用的避孕方法之一,尽管安全系数很低。比如在元朝人孔齐所撰的笔记《至正直记》中,就记载着这样的避孕法,其“堕胎当谨”条云: 或惧孕育之繁者,夫妇之道亦自有术,盖以日计之也。 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安全期避孕法”。想法是完全对的,但是“安全期”究竟是月经周期中的哪几天,古代中国人却一直没有搞清楚——医学家和房中家都将一个谬误的观念坚持了几乎两千年。 几乎所有传世的中国房中术著作中,都有“求子”、“种子”之类的专门章节。这方面的内容在各种中医书籍(包括那些完全不涉及房中性爱技巧的医书)中也经常可见。多子方术在房中术中地位之重要,可由下面的细节略见一斑:在传世房中术文献最经典、最完备的作品《医心方·房内》(即《医心方》第二十八卷)中,共三十节内容,其篇幅最长的一节就是“求子第二十一”,超出各节平均篇幅的五倍以上。 多子方术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关于适宜受孕的日期以及这些日期与胎儿性别的关系。但这恰恰是一个持续两千年的大谬误——对于将子嗣看得极端重要的古代中国人来说,在这一问题上犯这样长久的大谬误,实在是惊人的讽刺。早在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胎产书》中就有: 禹问幼频曰:我欲殖人产子,何如而有?幼频答曰:月朔(指月经)已去汁口,三日中从之,有子。其一日男,其二日女也。 认为只有在妇女月经结束后的三五日内才能受孕,是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家和医学家普遍、持久而且一致的看法,下面是《医心方》卷二十八所引的一些例: 以妇人月经后三日,夜半之后,鸡鸣之前,嬉戏令女感动,乃往从之,……有子贤良而老寿也。(引素女) 妇人月事断绝洁净三五日而交,有子,则男聪明才智老寿高贵,生女清贤配贵人。(引彭祖) 凡欲求子,候女之月经断后则交接之,一日三日为男,四日五日为女。(引《洞玄子》) 古代房中术理论家和医家的上述坚定看法,恰恰与现代科学的常识相反——因为妇女排卵一般是在月经周期的中段,在这段日子里性交方能受孕。而古人认为宜于受孕怀胎的“月经后三(五)日”,正是现代“安全期避孕法”中认为没有受孕之虞的日子。 虽然上面所说的谬误持久而普遍,但中华民族照样人丁兴旺,多子多孙,那是因为性交毕竟还有别的功能,因此古人也仍会在别的日子里性交,结果倒怀上了孩子。而谁要是严格地“遵医嘱”,平日节制情欲,只为“种子”而性交,那就十九要大失所望了。 明末顾炎武五十九岁尚无子嗣,他晚年纳妾求子而失败的故事,就是这样的例子:顾炎武此举的“医学顾问”是名医傅山,这位傅先生的《傅青主女科》传世至今,其中同样是月经后三五日而交则有子的传统谬误;顾炎武纳妾是为求子,非宠嬖其女色也,故不难猜想顾老先生平时定然情欲几无,只为“种子”才行性交,结果却是“不一二年而众疾交侵”,孩子却终于未能怀上。最后顾炎武十分后悔,乃立侄为嗣,将妾嫁掉了事。 反对避孕与堕胎的文化传统 关于避孕和堕胎的历史,若谈技术手段,自然主要着眼于如何让避孕与堕胎措施有效;而谈思想观念,则主要就是对避孕与堕胎的反对与谴责了。 古代印度著名的《爱经》(Kama-shastra,又名《欲经》、《性典》等),非常全面地讨论了与性爱有关的各种问题,包括调情、做爱、春药,甚至谈到了降低性欲的药方,但是唯独没有谈到避孕和堕胎。因为此书反映的是古代印度比较正统的信仰,在这种信仰体系中,一个孩子的出生是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的表现,而避孕和堕胎会对轮回转世、因果报应造成致命的干扰,是很难被容忍的,更不用说提倡了。 中国人重子嗣,当然谴责避孕和堕胎更为坚决。古时大街上也会看到关于堕胎药方的广告(比如《妙一斋医学正印种子编》序中所述),但这一定会被“正派”的医生斥为“其术之不仁一至是”。 清代纪昀有不少非正统的观点和思考,他往往借谈神鬼怪异故事来表达,《阅微草堂笔记》中这样的篇什比比皆是。卷九中一则故事,反映在堕胎问题上正统观念与现实情势之间的冲突,最为典型。故事当然也是托诸传闻: 有一医生,“素谨厚”,一夜有老妪持金钏一双,向他买堕胎药,他“大骇,峻拒之”,第二天晚上,老妪又加上两枝珠花,再向他买药,他仍坚决拒绝。过了半年,他梦中被拘到阴曹地府,说有人指控他杀人,见一女子披头散发,脖子上勒着红巾(表明她是自缢而死),哭诉向他买药遭到拒绝的情节。这医生辩解说:药是用来救人的,岂能用来杀人(堕胎)以谋利?你自己通奸事情败露,怎能怪我?但那女子反问他:我派人向你买药时,刚刚怀孕,胎儿尚未成形,如果堕胎,我就可以不死,“是破一无知之血块,而全一待尽之命也”,但你坚决不卖药给我,我只好将孩子生下来,结果孩子被扼死,我也被逼迫自缢而死,“是汝欲全一命,反戕两命矣,罪不归汝,反归谁乎?”听了她的辩词,冥官喟然叹息道:你所说的,是从实际情势考虑;而他(医生)所执的却是“理”!冥官虽然同情女子,最后却只能判医生无罪,他对那女子说: 宋以来,固执一“理”而不揆事势之利害者,独此人也哉?汝且休矣。 这里纪昀的态度是明显的:他反对道学家的“以理杀人”。当年戴震以《孟子字义疏证》一书向道学家的“以理杀人”发起正面攻击,纪昀作为他的哲学同盟军,则以《阅微草堂笔记》中的神鬼故事,出偏师以呼应之。 不要误以为只有古代才有道学家,也不要误以为只有古代才会“以理杀人”。其实这个传统是非常强大的。比如就在今天,面对许多青少年的婚前性行为,有些思想极为保守的人士,仍一再反对向青少年介绍避孕方法,并进而反对向青少年进行性教育——他们将此斥为“避孕套教育”。他们说:让青少年掌握了性知识,掌握了避孕方法,发生婚前性行为不就更大胆了吗?而他们主张的所谓“道德教育”,则是要让青少年承受本来可以避免的未婚先孕的严重后果,以此来形成对婚前性行为的恐惧。不惜以青少年身心受害为代价,来维护他们心目中的“理”(亦即礼教之“礼”),这种想法是何等的不文明,与当年戴震、纪昀等人所痛斥的“以理杀人”又有什么两样呢? 原载《百花洲》2001年第5期 伟哥十周年 据伟哥的广告上说,如今全球每年超过1.4亿人使用伟哥。 不过,这些“洋品牌”所提供的数据,有时也不能太当真。比如前些时候杜蕾斯提供的调查数据称:中国人平均性伴侣人数是19人以上——只要在中国生活过的人都知道这实在太离谱了。 十年前伟哥刚问世时,那真是“高调亮相”、“闪亮登场”,推广宣传的力度之大,让所有其他药品都自惭形秽。那时很多人期许伟哥将是“20世纪留给21世纪最有价值、最激动人心的遗产”,说伟哥“是一份礼物,本世纪末下世纪初的全人类都将受惠于它”;美国《时代周刊》则说:“世界等待此药已经4000年!” 一切行动听指挥 人类寻求、使用春药,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春药的品种也早已经多得数不胜数了,为什么伟哥的登场会那么惊天动地?为什么伟哥不仅仅是无数春药中新的一种,而是如此的横空出世,超迈万方?据说是因为,它和以往的一切春药都大大不同。 大致说来,以往的春药,服用之后,总有一段作用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服用者性欲亢进,性能力提升,以至于如果此时他(或她)没有爱的对象,也会面临一个“泄欲”的问题;而作用时间一过,则就是所爱之人来到面前,也与没有服用过一样。 而伟哥不同。伟哥是“一个听话的乖乖”——服用之后,“它潜伏在男人的血液中,潜入各个器官,直至海绵组织,但它绝不妄自行动。”换句话说,伟哥可以在服用后乖乖等候爱的命令,只有在服用者的情欲被爱激起之后,它才出来大显身手,所以它是“一切行动听指挥”的。 这听上去确实很神奇。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神奇。 在伟哥问世之前好几年,我就曾在香港的成人杂志中见过另外不止一种的春药广告,里面同样宣称自己的药品有着和后来伟哥一样的“一切行动听指挥”的美德。以常理度之,这种美德本来就是春药应该追求的理想境界。 伟哥问世十年了,经过十年的实践检验,它上面所说的“一切行动听指挥”的美德,看来基本上也是事实。这十年中,它确实非常成功。 但是,它为什么能够这样成功? 这并不仅仅因为它比以前的春药优秀。 种瓜得豆的故事 遥想当年,伟哥初问世,有一个关于伟哥诞生的“种瓜得豆”的故事广泛流传。十年来,这个故事肯定已经被重复了无数遍。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伟哥原是一种试验中的扩张冠状动脉、改善冠心病的新药,但临床实验进行了十年(1980-1991),证明其疗效并不明显。当主持这项研究的特雷特博士沮丧地对他的新药志愿试验者宣布将中止这项研究,停止发放实验药品时,意外地遭到志愿者的集体反对。一位72岁的老翁指着自己的裤裆大嚷:“它对心脏不起作用,却对这儿起作用!”原来,他每次服药后都会感到一种强烈的内心冲动,消失了多年的青春骚动再现了,他建议特雷特与他的妻子去谈谈这种“副作用”给老年夫妻带来的生理奇迹……于是,这一药物治疗男性勃起障碍以及启动性欲的方案浮出水面。药理学家最初推想它的作用是松弛肌肉,扩张血管,使局部供血加快,从而改善因冠状动脉硬化而导致的心脏缺血缺氧,缓解心前区疼痛,谁知这种期待落空了,该发生作用的地方没有发生作用,不曾想到的器官——阴茎海绵体却敏感地充血膨胀起来。看来竟是歪打正着! 随后又经过7年的研究,一种治疗男性阳痿的新药横空出世了,取名“伟哥”——学名“喜多芬柠檬酸盐”,英文Viagra则可以视为一个俗名,这是一个人造合成词(据说是由Vigor与Niagara两词合拼而成,前者的本意是精力,后者则是著名的尼亚加拉大瀑布,组合的意思是“男人的精力超拔如同奔泻的瀑布”)。中译名曾有“威尔刚”、“万艾可”等,但终究是音、义兼顾的“伟哥”最为流行。 十年后我们来回顾这则老掉牙的故事,发现可以有更多的解读。这里我们不必计较这个故事真实与否——就当它是真实的好了。世界上真实的故事有千千万万,但被选中来反复讲的是某个故事而不是别的故事,应该是有某些原因的。 首先,这个故事非常符合“强调其科学色彩以推广药品”的常见套路,因为这个故事表明了伟哥高贵纯洁的“科学血统”——本来是为了研制改善冠心病的新药。这样一个故事,比常见的药品广告中通过装模作样出现一群穿白大褂戴眼镜的所谓“科学家”来强调其科学性,要更让人放心得多。 其次,这个故事中“种瓜得豆”的情节,让人觉得这个药品似乎是上帝的恩赐,不是凡夫俗子靠辛勤劳作“苦干”出来的,它带着“妙手偶得”、“天外飞仙”这样的色彩,给人印象深刻,所以口口相传无远弗届。相比我们以前关于“666”(一种已经被禁止使用的杀虫剂)是试验了666次才成功之类的老土的励志故事,伟哥的故事生动百倍。 这使我想起,据说30多年前世界制药业巨头默克公司临近退休的CEO亨利·加兹登,曾经对默克公司的市场策略有一个忧虑:因为公司“对潜在市场的定位仅局限于病人”。他多年的梦想是:要让药品像箭牌公司的口香糖一样,能够销售给包括健康的人和病人在内的所有人。 如今,他的梦想在许多制药公司那里早就实现了。因为我们如今耳熟能详的许多关于疾病的说法,背后都有着跨国大制药公司的阴影——它们希望全世界每一个人都变成病人。 在实现这个梦想的征途上,春药本来就是一马当先,而伟哥则是一骑绝尘了。 伟哥神话 高贵的科学血统,生动的身世故事,确实相当好的药效,再加上前所未有的宣传力度,迅速造就了伟哥的神话。 十年过去,这个神话基本上没有破碎。 但是,神话背后还是有可分析的东西。 人的许多生理现象都与心理状态有关,这一点大家都知道,现代医学(所谓的“西医”)至今未能成为西方人分类中的“精密科学”,重要原因就在这里。因为心理状态的变化实在太玄妙了。而在性这个问题上,心理状态对肉体产生的影响更是特别强烈。 做爱不是做体操,一对男女能不能甜美地做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当时的心理状态。而心理暗示有时甚至可以对肉体产生异乎寻常的作用。 当关于伟哥的神话被迅速制造成功之后,相信这个神话的服用者,服用时就会受到极为强烈的心理暗示,以至于即使他服下的那颗蓝色小药丸是用面粉做的“安慰丸”,也同样会在他身上产生效果。推而广之,其实一切药物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安慰丸效应”,所以现代的药品公司推广一种新药时,广告费用要占去成本中惊人的百分比。伟哥在这样的背景中,也不能算有太大的特殊,只是宣传力度特别大而已。 不过,伟哥也不是没有任何危险或副作用的。伟哥问世之初,在美国就有关于服用伟哥导致牺牲在性爱前线的报道——做爱时过于亢奋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其实这种死法,和中国古代色情小说中死于服用春药没什么不同。 伟哥也会有副作用。据说有如下9种可能的副作用: 1.头痛:临床试验中发现,约有13%的人服药后出现头痛,且服用剂量越大越烈。 2.眼花:约有3%的服药者可发生短暂的视力模糊,有的还会出现看见蓝光的幻。 3.昏晕:可能造成血压骤降,如同时服用硝酸甘油等药物,常会立即头昏甚至晕倒。 4.异常勃起:将伤及阴部肌肉组织,甚至加重阳痿。 5.掩盖心血管疾病:阳痿可能是心脏疾病、糖尿病或癌症的先兆,服用该药可能掩盖真正的病情。 6.血压降低:伟哥可引起血压降低,而含三硝酸甘油或硝酸盐等心脏病药物也会降低血压,故伟哥与这些药混用时血压会大大降低,有时可能危及生命。 7.永久性阳痿:长期服用伟哥可产生药物依赖性,甚至形成永久性阳痿。 8.青光眼:眼科专家警告,服用伟哥可导致血压下降,但青光眼患者眼压较高,有3%-5%的人可能出现急性青光眼,可使人一夜失明,即使治好也不能恢复原来视力。 9.不育:美国一些专家认为,年轻人用伟哥可能会影响生殖能力。 然而,尽管有这些可能的副作用,伟哥看来还是成了迄今为止最成功的春药。 伟哥有没有改变世界? 伟哥神话中,还包括了对它造福人类的惊人期许。 医学史家希格·杜蒙德曾认为,“性无能或许是男性自我意识的最后一道脆弱的防线”,因此“对性无能的超越,也是人性中最后一丝光明的希望”。 据现代婚姻专家推测,离婚男女中有三分之一起因于性关系的冷漠与失败。 特别是,对于那些“功成名就”的中年男人来说,总算有了地位,有了财富,有了名声,好不容易熬到了能够得到年轻女性青睐的份上了,偏偏自己却“不行”了!这不是人生最大的憾事吗? 那些年轻一些的白领们日子也不好过。职场险恶,压力重重,自己功尚未成,名还未就,财富还未积累够(几乎永远没有够的时候),“成家立业”看上去还遥遥无期,种种压力和焦虑,折磨着他们年轻的躯体,竟早早就与阳痿和早泄结下了不解之缘。 现在,伟哥能够点燃卧室里的生命之火,让这些被迫“病理性禁欲”的人们,重新享受到性的换乐,对个人,对家庭,应该说是多大的功德啊。 在伟哥背后,昂然挺立的不仅仅是一个男性器官,还有男人的尊严,还有性爱中的欢乐。据说是上帝创造的两条自然法则之一——男性性兴奋的时段性与自然衰减律,因伟哥的问世,已被彻底颠覆。这颗令无数男性“众里寻她千百度”的蓝色小药丸,将给我们的燃情岁月带来无边春色。对于这个时代的芸芸众生来说,将是一种多大的幸运啊。 但是,十年过去了,伟哥有没有像我们期许的那样,改变了我们的世界呢? 看来没有。 中年的“成功男士”们依旧向医生们诉说着自己的“不行”,年轻白领们依旧因压力和焦虑而ED或冷淡。当然,医生会开伟哥的药方给他们,“女用伟哥”也问世了。但是世界并没有因为一种新药而变得面貌一新。我们到头来只是多了一种春药而已——即使是一种相当好的春药。 最好的春药是爱情 最后,我愿意重复一项忠告。 十年前评论伟哥时,我就主张不要对这颗蓝色小药丸期许过高,那时我就提过这项忠告,那是一句古老的谚语:“最好的春药是爱情”——相信我,如果你真的遇到了一个让你倾心相爱的人,你将不需要伟哥。 原载《先锋国家历史》2008年第3期 古代性学与气功 兼论评价内丹术的困难 引言 近年来,一些中国古代方术渐有重出、复兴之势,文人学者亦多有言之者,已形成一种社会风潮。在众术中,内丹术特别引人注目。内丹术曾吸收了房中术的一些内容,这一与性有关的禁区,近年正日益被逼近。许多人希望能对此“正名”,并希望社会承认其真实性和科学性。 然而,这类以长生可致为号召的方术,曾长期被目为虚妄、腐朽,甚至是诲淫诲盗的邪说,一朝重被“发掘”,还想进入科学殿堂,也引起了许多人士的困惑与批评。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对问题获得深入的理解,有必要对古代性学与内丹术的有关主张及两者间的历史渊源进行探索。本文拟对此作初步尝试,并进而指出:必须首先在评价标准和理论方面进行思考,然后才谈得到正名或承认与否的问题。 一、房中家的有关主张 全面评述房中术理论不是本文的任务,(1)这里只据古代文献讨论房中术的一些有关主张。 首先是交接与长寿的关系。房中家认为交接是达到长寿甚至永生的手段,至少是手段之一。这种主张和中国传统的哲学观念有很深的内在联系。一个比较典型的说法如下: 男女相成,犹天地相生也,所以神气导养,使人不失其和。天地得交接之道,故无终竟之限;人失交接之道,故有伤残之期。能避众伤之事,得阴阳之术,则不死之道也。天地昼分而夜合,一岁三百六十交而精气和合,故能生产万物而不穷;人能则之,可以长存。(2) 这种观点显然是植根于中国古代“天人感应”理论之中的。葛洪是最重要的房中术理论家之一。他还谈到交接的利弊: 玄素谕之水火,水火煞人,而又生人,在于能用与不能耳。大都知其要法,御女多多益善;如不知其道而用之,一两人足以速死耳。(3) 所谓“玄素”即房中术。《玄女经》《素女经》都是古代房中术的经典著作,至今尚有残篇存世。用“玄素”指房中术,是当时习见的用法。稍后另一大房中家孙思邈也重复了类似的论调,并借古代传说加以发挥: 黄帝御女一千二百而登仙,而俗人以一女伐命,知与不知,岂不远矣。知其道者,御女苦不多耳。(4) 这种视女性为工具,以男性为中心的学说,只是房中术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有相反的学说,那是可令女子青春长驻的房中术: 冲和子曰:非徒阳可养也,阴亦宜然。西王母是养阴得道之者也,一与男交而男立损病,女颜色光泽,不著脂粉。(5) 这方面在神仙传说中有许多事例,兹举一个较早的典型例子: 女丸者,陈市上沽酒妇人也,作酒常美。遇仙人过其家饮酒,以素书五卷为质。丸开视其书,乃养性交接之术。丸私写其文要,更设房室,纳诸年少,饮美酒,与止宿,行文书之法。如此三十年,颜色更如二十时。(6) 而在房中家那里,则有所谓“男女俱仙之道”,陶弘景说: 《仙经》曰:男女俱仙之道,深内勿动精,思脐中赤色大如鸡子,乃徐徐出入,精动便退。一旦一夕可数十为之,令人益寿。男女各息意共存之,唯须猛念。(7) 《仙经》是已佚之书,但历代房中家、神仙家皆屡加称引。稍后孙思邈也重复了上述说法。这里要求在交接时兼行气功,也是房中术理论的基本特色之一。 房中家提倡勤行交接,但并不是指今天人们通常理解的性交。这就引导到房中家的第二个基本主张——惜精。男性的精液,被认为是异常宝贵而神奇的物质,与人的生命和健康有极大关系。这显然与认识到精液在生殖过程中的作用有关: 《仙经》曰:无劳尔形,无摇尔精,归心寂静,可以长生。又曰:道以精为宝,宝持宜闭密,施人则生人,留已则生已。结婴尚未可,何况空废弃?弃损不竟多,衰老命已矣。(8) 这是明人所引,似乎那时《仙经》尚未佚去,但也可能是从别的书转引的(后面的五言韵文不像晋朝以前的作品)。不过惜精的观念在房中家那里渊源甚古,至少可以追溯到秦汉之际: 黄帝问于曹熬曰:民何失而死?何得而生?曹熬答曰:……玉闭坚精,必使玉泉毋倾,则百疾弗婴,故能长生。(9) 即主张在性交时不可射精。这样做的好处是: 必乐矣而勿泻,才将积,气将褚,行年百岁,贤于往者。(10) 后来的房中家对此陈述得更为详细明白: 素女曰:一动不泻则气力强,再动不泻耳目聪明,三动不泻众病消亡,四动不泻五神咸安,五动不泻血脉充长,六动不泻腰背坚强,七动不泻股益力,八动不泻身体生光,九动不泻寿命未央,十动不泻通于神明。(11) 这段韵文也可以在秦汉之际的文献中找到明显的先声。孙思邈则说得更为简洁诱人: 但数交而慎密者,诸病皆愈,年寿日益,去仙不远矣。……能百接而不施泻者,长生矣。(12) 射精会伤身促寿,交接时不射精的好处又被描述成如此之大,于是性交不可避免地成为一项危险万分的活动: 御女当如朽索御奔马,如临深坑,下有刃,恐堕其中。若能爱精,命亦不穷也。(13) 这种不射精的性交,男性得不到高潮时刻的快感,对此房中家试图以“长远利益”来说服修习者: 采女问曰:交接以泻精为乐,今闭而不泻,将何以为乐乎?彭祖答曰:夫精出则身体怠倦,耳苦嘈嘈,目苦欲眠,喉咽干枯,骨节解堕,虽复暂快,终于不乐也。若乃动不泻,气力有余,身体能便,耳目聪明,虽自抑静,意爱更重,恒若不足,何以不乐耶?(14) 这种交而不泻的理论中,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即所谓“还精补脑”之说。此事原与本文论题有关,但笔者已另有论述,(15)兹从省略。 要而言之,房中家主张用男方不射精的性交以求健身长寿(但要注意,房中家并不绝对排斥射精,相反,他们主张每隔一定时间应安排一次射精的交接),这是房中术理论中最基本的原则。孙思邈甚至说: 夫房中术者,其道甚近,而人莫能行。其法,一夜御十女,闭固而已,此房中之术毕矣。(16) 尽管孙氏将事情说得如此简单,但那只是夸张的说法。实际上房中家认为,欲求健身长寿,还必须在交接的同时辅之以气功,方能有效。比如陶弘景说: 但施泻,辄导引以补其虚,不尔,血脉髓脑日损,风湿犯之,则生疾病。由俗人不知补泻之宜故也。(17) 这是说射精之后要进行导引来“补泻”。这种想法也至少在秦汉之际已肇其端。 在交接时也要兼行气功。前引陶弘景谈“男妇俱仙之道”就是一例。还有充满神秘色彩的说法,比如: (在交接的同时)思存丹田,中有亦气,内黄外白,变为日月,徘徊丹田中,俱入泥垣,两半合成一因。闭气深内勿出入,但上下徐徐咽气,情动欲出,急退之。此非上士有智者不能行也。……虽出入仍思念所作者勿废,佳也。(18) 这种主张与前两项主张相比,因所言之事很难捉摸,似乎更强调内心的感觉和领悟,在表述时也就往往玄乎其玄了。例如: 如亲房事,欲泄未泄之时,亦能以此提呼咽吸,运而使之归于元海,把牢春汛,不放龙飞,甚有益处。所谓造化吾手,宇宙吾心,妙莫能述。(19) 所谓“把牢春汛,不放龙飞”云云,仍是指抑制射精。 房中家的上述几项主张,都在很大程度上对内丹术产生了影响。至于这些主张的真伪对错,如欲寻求一言九鼎的评判,使反对者和赞成者同时息喙,那在今天看来还为时尚早。本文第三部分还将论及这一点。 二、内丹与房中术的历史渊源 详述内丹义理同样不是本文的任务。这里仅就内丹与房中术的关系作初步探讨。这又要从房中术与道教的渊源谈起。 房中术与道教有着特殊关系。道教创始之初,房中术就是天师道的重要修行方术之一。(20)其后寇谦之改革天师道,很多人因他有“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女合气之术,大道清虚,岂有斯事?专以礼度为首,而加以服食闭炼”(21)的宣言,就认为他革除了房中术,其实不然。他的《云中音诵新科之诫》中分明说道: 然房中求生之本,经契故有百余法,不在断禁之列。若夫妻乐法,但勤进问清正之师,按而行之,任意所好,传一法亦可足矣。(22) 足见仍不排斥房中术。寇谦之所谓房中术“经契故有百余法”,也不全是无稽之谈,比如稍前葛洪也有“而房中之术,近有百余事焉”(23)的说法。此后房中术一直是道教非常重视的方术之一。前面提到的三位大房中家葛洪、陶弘景和孙思邈,就都是道教中的著名人物。 到宋代,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有一种流行的说法,以为房中术到宋代以后由衰落而失传。这种说法,可能主要是因今天已见不到宋以后的房中术专著和有关书目著录。但实际上房中术仍在流行。一方面它名声变坏,被视为诲淫邪术;另一方面它又被内丹家的双修派所吸收采纳。 道门之研究内丹,在残唐五代已渐成风气。入宋后,南北二宗相继兴起,内丹成为道教最主要的修炼方术。但内丹究竟在哪些方面、在多大程度上吸收了房中术理论,则迄今仍晦暗不明。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是由于内丹家闪烁其词、神秘虚玄的表述方式造成的。 何谓内丹,照宋代吴悮的说法是: 内丹之说,不过心肾交会,精气搬运,存神闭息,吐故纳新,或专房中之术,或采日月精华,或服饵草木,或辟谷休妻。(24) 这里只能看出内丹与房中术有关系,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但“专房中之术”与“辟谷休妻”或许可理解为双修派与清修派的不同特征。 今人常有道教北宗禁欲,南宗不禁之说,其实这是非常简单化的说法。单就“禁欲”一词的定义而言,禁欲与不娶妻是两个概念,全真即便不娶妻,并不等于戒绝一切性行为,更不等于在内丹中必定排斥双修。 内丹家最重视的经典,是东汉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和北宋张伯端的《悟真篇》,陈致虚的话可为代表: 且无知者妄造丹书,假借先圣为名,切不可信。要当以《参同契》、《悟真篇》为主。(25) 《参同契》兼及内、外丹,后世内丹家的许多基本话头,都已出现在其中。《悟真篇》则专述内丹,问世后影响极大,注家甚多。 《悟真篇》虽和其他许多丹经一样,言辞隐晦闪烁,但结合注家之说(注家的言辞,几乎无一例外,也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仍可看出其中的双修概念和对房中术的采纳。各家注中,对这一问题涉及较多者为《紫阳真人悟真篇三注》。所谓三注,表面上看是因集陈致虚(上阳子)、薛道光(有人认为实即翁葆光)、陆墅(子野)三人之注故名,但也有的学者认为是陈致虚一人所撰,另假薛、陆之名而已。(26)陈致虚生当元代,其师为兼承南、北二宗之学的全真道士赵友钦。陈本人的内丹著作也有融合南北二宗的特色。下面试就《悟真篇》原文并结合陈注略作考察,间亦参以其他有关材料讨论之。 《悟真篇》有“二物会时情性合,五行全处虎龙蟠。本因戊己为媒聘,遂使夫妻镇合欢”之句,陈注云: 金丹之言夫妻者,独妙矣哉!又有内外,亦有数说。……皆为男女等相。又能以苦为乐,亦无恩爱留恋,且以割采为先。交媾只半个时辰,即得黍米之珠。是以不为万物不为人,乃逆修而成仙作佛者,此为金丹之夫妻也。(27) 这段话里提到了“夫妻”、“交媾”等语,但这还不足以证明所言必为男女双修之事。类似上面的说法,在内丹家著作中很常见,有些内丹家认为这只是借用的表达方式,类似屈原之用香草美人以喻君臣离合,并非真指男女交媾之事。比如马珏说: 虽歌词中每咏龙虎婴姹,皆寄言尔。是以要道之妙,不过养气。(28) 这可能更合于清修派的见解。 《悟真篇》又有“阳里阴精质不刚,独修此物转羸尪。劳形按引皆非道,服气餐霞总是狂”之语,《三注》云: 阳里阴精,已之真精是也。精能生气,气能生神,荣卫一身,莫大于此。油枯灯灭,髓竭人亡,此言精气实一身之根本也。 此种珍视精液的观念,显然是从房中家那里继承而来。为何将精液称为“阳里阴精”值得注意。道家有一种观念,认为女性全身属阴,惟生殖器为纯阳;男性则反是,全身属阳,惟生殖器属阴,故称精液为“阳里阴精”。又早期房中术著作皆称“阴道”,如《汉书·艺文志》著录之房中八家,以及马王堆汉墓出土简书中常见的“接阴之道”等,因这些著作多以男性为中心,故所称之“阴”正与“阳里阴精”一致。由此就更容易理解《三注》下面的说法: 若或独修此物,转见尪羸。按引劳形,皆非正道;餐霞炼气,总是强徒。设若吞日月之精华,光生五内,运双关,摇夹脊,补脑还精,以至尸解投胎,出神入定,千门万法,不过独修阳里阴精之一物尔。孤阴无阳,如牝鸡白卵,欲抱成雏,不亦难乎! 这里明确表示仅修“孤阴”——仅仅惜精和炼精是不行的,因此否定了“还精补脑”之类的法术。这就向双修概念前进了一步。 《悟真篇》又云“不识阳精及主宾,知他哪个是疏亲?房中空闭尾闾穴,误杀阎浮多少人”。对此《三注》谓: 四大一身皆属阴,不知何物是阳精?盖真一之精乃至阳之气,号曰阳丹,而自外来制己阴汞,故为主也。二物相恋,结成金砂,自然不走,遂成还丹。迷徒不达此理,却行房中御女之术。强闭尾闾,名为炼阴,以此延年,实抱薪救火耳。 至此双修的概念明显。所谓至阳之气自外来云云,联系到前面所说男女阳中之阴、阴中之阳的观念,不难看出已暗示了异性之间的性行为。但陈致虚竭力要与“御女之术”划清界限: 阳精虽是房中得之,而非御女之术。若行此术,是邪道也,岂能久长?……世之盲师以采阴三峰御女之怪术转相授受,所谓以盲引盲。 这里所谓“三峰御女”之术,因涉及口、乳、阴(称为上、中、下峰)而得名,又和半传说半真实的道教人物张三丰扯上关系,有《三丰丹诀》一书,内述此术颇详。“三峰”与“三丰”同音,殆类文字游戏,不过增其神秘感而已。此术事涉秽亵,已与经典房中术大相径庭,且有伦理道德问题,故为自居正统的内丹家如陈致虚辈所大力抨击,但实际上却很难说与内丹术全无关系。 《悟真篇》又云:“姹女游行自有方,前行须短后须长。归来却入黄婆舍,嫁个金翁作老郎。”陈注云: 姹女是己之精。游行有方者,精有所行之熟路。……待彼一阳初动之时,先天真铅将至,则我一身之精气不动,只于内肾之下就近便处运一点真铅以迎之,此谓前行短也。 这里“一阳初动”、“先天真铅将至”,以及上面提到的“真一之精乃至阳之气”云云,都已是典型的“三峰之术”中概念,而且似乎很难再用“寄言”之说来理解。 《悟真篇》又有“白虎首经至宝,华池神水真金,故知上善利源深,不比寻常药品”等语,《三注》云: 首者,初也;首经即白虎初弦之气,却非采战闺丹之术。若说三峰二十四品采阴之法,是即谤毁大道,九祖永沉下鬼,自身见世恶报者。 所谓“白虎初弦之气”,即少女首次月经,所谓“闺丹”即此种物质制成,亦即所谓“先天红铅”,凡此种种,皆为“三峰之术”中的典型内容,但陈致虚等仍力辩《悟真篇》与此无关。可是《三注》接着又说: 男子二八而真精通,女子二七而天癸降,当其初降之时,是首经耶?不是首经耶?咦!路逢侠士须呈剑,琴遇知音始可弹! 到此可以说再也掩饰不住与“三峰之术”的亲缘关系了。陈致虚等的辩白至少是将他们心目中内丹双修之术与“三峰之术”间的一些差别无限夸大了。这样做或许是为了避免社会舆论的攻击。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悟真篇》系统的内丹确有双修之术,但双修的伙伴(侣)不是异性,而是同性。也就是说,这涉及两男性之间的性行为。今天一些内丹理论者的文章已经强烈暗示了这一点。有一位修习者也向笔者证实了这一说法。(29) 就文献言之,这也并非毫无根据。例如,内丹家就有所谓“乾鼎”之说,“鼎”谓人体,“乾”,阳,与“坤”对言,则“乾鼎”即男侣。又陈致虚等人反复声明他们所言与“三峰御女”无关,有人认为也可理解为是因其所言之“侣”并非女性。此外,关于道士之间的男性同性恋,在明代是流传颇广的话题。(30)这或许也从一个侧面旁证了当时道士修炼内丹有同性为侣之事。 以上所述,仅是以《悟真篇》及陈注为例,以见内丹双修之一斑而已。内丹之术尚有许多精微隐奥之处,系修习者口口相传,仅靠典籍未能尽知。但内丹双修之术与房中术的历史渊源,已可从上面的讨论略见端倪。内丹本是气功,双修又涉及性行为,这种性行为当然也不是射精畅欲的常规方式。故可以说,房中家以交接求健身长寿、惜精、交接时并行气功这三项主张,都被内丹双修派以特有的方式吸取了。 当然,据内丹家言,还有双修中上乘之法,“神交而体不交”,却仍有性快感;甚至清修也可能臻此境界:“自觉身孔毛间,跃然如快,又如淫欲交感之美。”(31)诸如此类,因事涉玄虚,这里暂不论及。 三、当前理论上的问题 前两节所论,纯是从科学史的角度言之,但今天这个问题已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许多迹象表明,随着“气功热”的深入,气功中与性有关的禁区正在日益被逼近。兹举最近出版的气功书籍两列如次。其一云: 强肾固精,是各门各派的健身功法和中医所祈求的一种理想的效果,意思是说:既增强造精能力,又能做到精满而不自溢,使过剩的精子被身体吸收,起还精补脑和壮体强身的作用。(32)(着重号系笔者所加) 这里已提到了“还精补脑”,而此事是与男女性交接分不开的。不过这里还未直接言及双修。下面的例子则又更进一大步: 此功法核心在“合”,旨在双修,系“密中之秘”。(33)(着重号系笔者所加) 有人说“人部功法”是“房中术”,我认为如果这不是好人的欠知,那这就是坏人的诬陷。(34) 内丹之术,若行清修,只涉及个人,大体不会产生伦理道德问题;若行双修,情况就比较复杂,但也不至于如某些人所担心的那样完全无法解决。这里要讨论的则是科学性问题,这个问题还有着更广泛的意义,非独仅对内丹之术而言。 目前有许多人热心于研究内丹。一些学者认为之所以还难以对内丹作出确切评价,一是由于真有深入实践经验者太少,二是用仪器测量有技术困难。这两点固是实情,但评价内丹最大的困难并不在此。 现代科学是建立在物质世界的客观性假定之上的。这个假定认为:物质世界是独立于人类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会因人的主观意念而改变。正因如此,物质世界才有客观规律可被人类认识。物质世界客观性假定的一个重要推论是:真实的科学实验具有可重复性。这成为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有力判据。 但客观性假定面对气功理论却产生了问题:当把人类自身肉体作为对象时,人能认为自己的肉体是独立于自己意念之外的客体吗?用正统的唯物主义观点来看,人的意念不过是肉体内的一些物理、化学活动而已。但是人的意念能够对自身肉体产生影响,这一点气功表现得非常明显。例如,修习气功能治疗不少疾病,这已没有人能否认。而气功不同于体操,这里意念是极为重要的。 这种用意念来改变肉体状态的努力,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诚则灵”,也就是说,只有坚信自己的意念会起作用,意念才真能起作用。其实简而言之,“坚信”本身就是一种意念。由此言之,只要承认意念对肉体的作用,就无法完全否定“诚则灵”。然而这样一来就无法保证实验的可重复性了。举例来说,一个将信将疑或存心想否定气功的人,他如果“修习”气功,多半毫无效果,这时他如将气功斥为江湖骗术,显然无法使练功有效的人心服;但另一方面,对方也无法说服他,因为“诚则灵”与现代科学的原则是格格不入的。理论上困境正始于此。 目前已获得修习成效的各种气功,其中有些还只是内丹术中的初步筑基功夫。倘若深入修习下去,“诚则灵”的问题将更为突出。有些人士已预见到这一点,例如: 虽不怕“若天机之轻泄,祖则罪诞”,但因某些功理还不可能用现代语言进行解释和解释清楚,所以对不理解而抱有怀疑的好心人,对只迷信过去和自己的反对者,最好少讲和不讲避免误会。(35) 许多人希望内丹术能发扬光大,并使之造福人类。其用心虽好,却存在着一个严重的问题。内丹精微之处,号称隐秘难解,而修习者绝不轻传,关键仍在“诚”字——对不理解或有怀疑者“少讲和不讲”,欲知其说,则先须信。换言之,“理解的要信,不理解的也要信,在信中加深理解”。这样的原则是与现代科学的思维法则无法相容的。科学在今天毕竟已经深入人心,科学所取得的无数成就是任何古代方术根本无法望其项背的。所以“先信后理解”、“诚则灵”之类的原则,尽管也许不是没有一定道理,但在客观上确实极大地限制了内丹等方术的复兴和光大——如果可能并且有价值的话。加之内丹家“三千功行与天齐”、“始知我命不由天”之类的成仙话头,在张伯端的时代已经不免是“欲向人间留秘诀,未逢一个是知音”,何况是今天,听起来更像伪科学的味道。 “伪科学”(pseudo-science),也译作“类科学”或“拟科学”,本来并不是一个怎么坏的词,今天西方通常用来指那些与正统的现代科学原则相悖,但又讲得头头是道的奇异学说。在内丹问题上,可以说,以正统的现代为一方,以修习者、提倡者为另一方,已经形成理论上尖锐的对立。要摆脱这一困境并非易事。 后者的出路,初看起来有两条。一是力图使自己摆脱pseudo-science的状态,以求被科学殿堂接纳。这正是目前不少人士的努力方向。例如,试图用一些现代科学的术语来谈论气功和内丹,或用科学仪器做某些测量,等等。但是只要稍微了解一下当代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理论就可明白,这条路多半走不通。因双方的基本假定、出发点、推理规则和表述方式等都完全不同,所以任何表面改动都不可能最终说服科学殿堂的门卫——除非将入门规则改一改。 这正是第二条出路。近年来气功修习者、内丹提倡者、人体特异功能的赞成者等,都在主张修改科学殿堂的入门规则,比如,放松对实验可重复性的死硬要求,或者承认“诚则灵”。但现代科学是一个相当严密、完备的体系,在某一方面否定原有基本准则,往往意味着对整个科学体系的挑战。例如有一位著名物理学家评论人体特异功能时就说:如果这些是真的,那全部物理学和整个科学都要重写了。由此不难预见,科学殿堂的入门规则至少在可见的将来还无望修改。 在这种僵局之下,人们恐怕还是不得不接受多元化的概念:科学殿堂不妨依旧神圣庄严,闲人莫入;但内丹术也不妨继续修习和研究下去(如有伦理道德问题,自然另当别论)。同时,设法使两个体系得以沟通、对话的各种尝试则始终是有价值的。也可以说,这算不正名的正名;对其科学性则目前既无法肯定,也无法否定——在两个体系“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状态下,要否定一方与要对方承认自己同样困难。至于有人借此招摇撞骗,那自当别论。 附记 自拙文《中国十世纪前的性科学初探》(载《大自然探索》1986年第2期)和拙著《性在古代中国》(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问世以来,常承读者来信赐教和切磋。其中特别谈到内丹双修问题,因为此事非三言两语所能讲清,促使我不得不再作思索。今草成此文,一者作为引玉之砖就正高明,二者聊充对诸读者的答复汇报。 原载《大自然探索》9卷1期(1990)

注释

(1) 关于房中术性质及主旨之初步概述,可参阅江晓原:《性张力下的中国人》,第2章第4节。 (2) 葛洪:《神仙传·彭祖》。 (3) 葛洪:《抱朴子》内篇卷六。 (4) 孙思邈:《千金要方》卷二七。 (5) 丹波康赖:《医心方》卷二八引《玉房秘诀》。 (6) 刘向:《列仙传·女丸》。关于《列仙传》的作者问题参见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页187—190。 (7) 陶弘景:《养性延命录》卷下。 (8) 高濂:《遵生八笺》“延年却病笺·下·高子三知延寿论”。 (9) 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简书《十问》,《马王堆汉墓帛书》(四),文物出版社,1985,页146。 (10) 同上,页148。 (11) 丹波康赖:《医心方》卷二八引《玉房秘诀》。 (12) 孙思邈:《千金要方》卷二七。 (13) 丹波康赖:《医心方》卷二八引《玉房指要》。 (14) 丹波康赖:《医心方》卷二八引《玉房秘诀》。 (15) 江晓原:《性在古代中国》,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页90—92。 (16) 孙思邈:《千金要方》卷二七。 (17) 陶弘景:《养性延命录》卷下。 (18) 孙思邈:《千金要方》卷二七。 (19) 高濂:《遵生八笺》“延年却病笺·上·李真人长生一十六字妙诀”。 (20) 江晓原:《性在古代中国》,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页59—63。 (21) 《魏书》卷一一四。 (22) 《魏书》卷一一四。寇谦之声称这是“自天地开辟以来,不传于世,今运数应出”,才由太上老君赐授于他的。 (23) 葛洪:《抱朴子》内篇卷八。 (24) 吴悮:《指归集序》。 (25) 陈致虚:《金丹大要》卷一。 (26) 曾召南、石衍丰:《道教基础知识》,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页123。 (27) 陈致虚等:《紫阳真人悟真篇三注》,收入《正统道藏》,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影印本,1988,第二册。以下引此不再注出。 (28) 王颐中集:《丹阳真人语录》。 (29) 与笔者的私人通信。 (30) 比如小说《禅真逸史》第十三回:“这是我道家源流,代代相传的。若要出家做道士,纵使钻入地缝中去也是避不过的。……凡道家和妇人交媾,谓之伏阴;与童子淫狎,谓之朝阳。实系老祖流传到今,人人如此。”小说家言不能视为信史,但至少是社会上存在此种观念的反映。 (31) 《上洞心丹经诀》卷中,“修内丹法秘诀”。 (32) 边治中:《中国道家秘传养生长寿术》,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页99—100。 (33) 刘汉文:《中国禅密功》,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页108。 (34) 同上,页250。 (35) 同上,页136。 “与阴阳俱往来” 古历与性生活 在中国古代传说中,许多重要的发明创造常被归功于一些远古人物——比如黄帝、神农之类,其人物的真实性在可考与不可考之间。在这些发明中,历法与“御妇人法”(中国古代男性中心主义的性行为学流派)这两件看起来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却被归属于同一个人物——容成——所发明。 谈到容成的古籍甚多,绝大部分都只谈他的性学,少数记载了他发明历法。下面是几则较早的记载: 容成作调历。(《世本·作篇》) 容成,黄帝时造历术者。(《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 容成公者,自称黄帝师,见于周穆王,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发白更黑,齿落更生。(《列仙传》卷上) 冷寿光、唐虞、鲁女生三人者,皆与华佗同时;寿光年可百五六十岁,行容成公御妇人法,常屈颈息,须发尽白而色理如二三十年,死于江陵。(《后汉书·方术列传》下) 这容成的“补导之事”,是指怎样使男性在性交时保持不射精同时又让女性获得高潮的技巧,这样做被认为可以从女性生殖器(玄牝)中获取“精”而使男性延年益寿。与发明历法相比,容成在性技巧方面的名声要大得多。《汉书·艺文志》所载“房中八家”之首,就是《容成阴道》二十六卷——“阴道”即交合阴阳之道,也就是古人常说的房中术。 容成的发明创造总属传说,不足作为史实信据,此事的意义在于:历法与性生活为何会联系在一起?在传说中上述两项发明被归于同一人,暗示着在古人心目中这两者确有联系。这一问题曾使李约瑟感到困惑,他写道: 性问题与历法科学之间还有一种奇特的联系,有些文献将古代一位著名的性问题专家——容成也视为历法的创始者。(《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卷) 但是他看来并未弄清这种联系有何具体表现。其实这类表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可以发现许多,这里姑略述较突出者数端为例。 古代中国人相信: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日子性交是大凶之事,必须严加避忌。这方面的理论在古代房中家及医家文献中都有明显的一席之地,例如: 合阴阳有七忌。第一之忌:晦、朔、弦、望以合阴阳,损气;以是生子,子必刑残,宜深慎之!(《医心方》卷二十八引《玉房秘诀》) 素女曰:……第一之忌:日月晦朔,上下弦望,六丁之日,以合阴阳,伤子之精,令人临敌不战,时时独起,小便赤黄,精空自出,夭寿伤命。(《外台秘要》卷十七) 晦,指阴历月终,此时日、月恰在同一黄道经度上;弦,即上弦月与下弦月;望,满月之日,严格地说是太阳黄经与月球黄经恰好相差180度。此四者都是月相的特征状态,其中朔、望尤为历法所注重,古代历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参数之一是“朔望月长度”,就是指月相连续两次朔(或望)之间的时间长度。在性交的日期禁忌问题上,与月相直接有关的日子被列在首位,颇耐人寻味。犯了这一禁忌,后果被说成十分严重:上引第一条材料说要“损气”,而如果这天性交导致怀孕,那么生下的孩子必会“刑残”。第二条则强调犯此禁忌后会导致阳痿,丧失性交能力(“临敌不战”),甚至短寿夭亡。 此外,禁忌性交的日子还有许多,在中医古籍中经常可见,例如: 四时节变不可交合阴阳,慎之!凡夏至后丙丁日,冬至后庚辛日,皆不可合阴阳,大凶。凡大月十七日,小月十六日,此名毁败日,不可交会,犯之伤血脉。(《千金翼方》卷十二) 这方面特别详备的例子,可见于一部清代广泛流行的医书《达生篇》,其中“阴阳交合避忌”一节,开列“应戒(性交)日期”如下: 每月朔、望日,廿八日,庚申日,本命日,母难日,祀神祭先日并前一日,春三月甲乙日,惊蛰日,春分日并前三日,春社日,二月初八日,夏三月丙丁日,四月初八日,十四日,十六日,夏至日并前一日,五月初五、六、七,十五、六、七,廿五、六、七日(为九毒日),秋分日,秋社日,八月十八日,冬至日并前一日后十日,冬至以后庚辛日,十一月廿五日,腊月初三日、初八日,廿四、五日。除夕、三伏日,凡节气口,四月纯阳,十月纯阴,俱宜节欲。社口受胎,生子白毛。以上各日期,犯之而损夫妻者,受胎而夭男女者。 在上面这份日期表中,一年内禁忌性交的天数已在150天以上。再加上许多无法事先推定的日子,比如大寒大暑大风大雨大雾、雷电霹雳、日月交蚀、地震之类,以及许多起居作息的状况如大悲大喜、大饱大醉、远行、病愈、沐浴,等等,粗略估计,一年中又将占到百日左右,也要禁忌性交。这样算下来,一年中性交而不犯忌的日子不过百日。 古人为何要发展出这套如此繁琐的性交禁忌日期理论?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试图用“神道设教”之法引导人们对性生活加以节制——如果真的遵照这种理论行事,就要平均三四天才得以性交一次,这个频度从现代医学知识来看也是相当合理的。不过古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遵守这种禁忌,尚在未知之数。 在中国古代那些偏于保守的论述中,性交的目的通常主要是“种子”——让女子怀孕受胎。古人普遍相信,如果性交的日期、时辰等选择不好,就会怀上或生下各种不良的孩子。这在各种房中书和医书中都经常可见,下面是根据《千金翼方》卷十二“养性禁忌”中一部分有关内容整理成的表,以见其说之一斑: 这类禁忌及对胎儿的可怖预言,基本上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不过由此也可以略见在古人心目中,交合受孕是一件相当神圣严肃之事。 吉凶宜忌,相反相成,既有禁忌交合之日,自然也有特别宜于交合的日期,这同样为古代房中家所乐道,举《养性延命录》卷下所言为例: 合宿交会者,非生子富贵,亦利己身,大吉之兆(八星者,室、参、井、鬼、柳、张、心、斗,月宿在此星,可以合阴阳、求子)。月二日、三日、五日、九日、二十日,此是王相生气日,交会各五倍,血气不伤,令人无病。……若合,用春甲寅、乙卯,夏丙午、丁未,秋庚申、辛酉,冬壬子、癸亥;与上件月宿日合者,尤益佳。 所谓“王相”,又作“旺相”,为五行与历日相互附会之说。其法将纪日天干与四季、五行进行如下对应: 并相信五行递旺于四季:春季木旺,夏季火旺,秋季金旺,冬季水旺。于是依纪日天干之循环,春季逢天干为甲、为乙之日恰对应于木,而木是旺于春季者,则春季逢天干为甲、为乙之日即“王相”之日;夏季则轮到纪日天干为丙、为丁之日,火旺,……其余可类推。至于戊己土旺,则是每季抽出十八日,硬与五行相配,对应于土,并为之造出一个怪字“”。 又有所谓“月宿日”,也被认为宜于性交。例如,按《千金要方》卷二十七中所载的一张表,一年中这种“月宿日”有123日。如果“月宿日”与“王相日”恰好重合,则更是男女欢合交媾的佳日良辰。 上面这类思想表明,在古代中国人心目中,历与性之间确实存在着重要联系。何以会如此,还当求之于古人所深信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观念。在这种宇宙观中,人的生活很自然地被认为必须与自然界(即“天”)的变化相配合,而性生活则尤其如此。因为阴阳交合,非独男女之间而然,天地万物也赖此才得以生息繁衍。《易·系辞下》云:“天地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正是这种传统观念的典型表述。 在这个问题上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自然界的变化(四季循环,寒暑变迁)正是依靠历法来反映和描述的。《春秋繁露》卷十六“循天之道”一节所言,对此颇有启发,其中有云: 天地之气不致盛满,不交阴阳。是故君子甚爱气而游于房,以体天也。气不伤于盛通,而伤于不时、天并——不与阴阳俱往来谓之不时,恣其欲而不顾天数谓之天并。君子治身,不敢违天。 这是一种节欲而不纵欲的主张。正常的性交(不是指房中术那种交而不射精的)在古人看来多少是要“损气”的,君子既“甚爱气”,却又不绝对禁欲,仍然要过性生活(“游于房”),这是由于体天之道,阴阳必须交合。这中间趋利避害的关键,就是“与阴阳俱往来”,亦即根据自然界的规律来安排性生活。怎样方可以做到“与阴阳俱往来”?则非求之于历不可。上述种种交合宜忌日期,可以说正是“与阴阳俱往来”的具体方案——现在看来当然没有多少科学价值。 原载《中国典籍与文化》1994年第3期 《乳房的历史》:描述当头,观点也就在其中了 为人类的某个器官写一部历史,也算别出心裁。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器官都能写得成一部历史,比如“阑尾的历史”或“脾脏的历史”,恐怕就写不成,因为这些器官上没有多少“文化”,可供形成“历史”。但是乳房不同,乳房上的“文化”,可是深厚之至——它联系到生育、性爱、健康、政治、商业、审美……所以当1997年,美国从事“女性和性别研究”的女学者玛莉莲·亚隆(Marilyn Yalom)出版《乳房的历史》(A History of the Breast)一书后,立即引起了许多读者的兴趣和注意。 《乳房的历史》实际上是一本“乳房文化史”,虽然结构上看不出多少高明之处,也未见有深度的理论分析,从表面上看,甚至没有什么“观点”。但作者收集了大量资料,有些资料是读者平时不易见到的;还有不少资料是平时人们不从“乳房文化”的角度去看的。这样将“乳房文化史”描述出来,也就很有价值了。其实在西方,有许多颇有学术价值的著作都是这样的。 在中国传统的主流审美观念中,乳房可以说没有任何地位,如果要对中国做类似的文化史,恐怕只能做头发或脚——小脚的文化史,事实上已经有人做过。如果说早期方绚《香莲品藻》之类的作品还带有无聊文人吟风咏月甚至恋足癖的色彩,那么到姚灵犀编的《采菲录》,大体上就有一点像玛莉莲·亚隆对乳房所做的工作了,但是姚灵犀没能搜集图像资料。而在中国今日媒体上到处可见的丰乳隆胸广告中所反映的审美观念,则完全是西风东渐的结果,其历史绝不会超过100年(当代中国女性中不再讳言乳房的当然大有人在,比如吴霭仪有一本集子取名《知识分子的乳房》)。从这个角度来考虑,《乳房的历史》一书中译本的出版,又另有一重意义。 《乳房的历史》台湾版书影 玛莉莲·亚隆对与乳房有关的史料的搜集,可谓不遗余力。举凡宗教典籍、文学作品、古典雕塑、名人回忆、广告招贴、宣传海报,等等,无不纳入视野,从中观察乳房文化之演变。全书共有插图99幅,每幅下面皆有可以独立于正文阅读的说明文字。这些说明文字往往既点出了这幅插图的价值和意义,也富有阅读趣味,例如图51: Bernard绘,《向七十五军致敬》,法国海报,1914年。为了鼓舞爱国情操,一次大战时的法国海报将玛丽安(Marianne,作为法国象征的类似女神的人物——作者按)色情化,让她裸身站在加农炮前,发丝飘扬,坚挺的双乳不畏德军的侵袭。 又如展示轰炸机机身上所绘裸乳金发美女做胜利手势的图61: 《有点危险》,1943年8月12日。驻扎于英国空军基地的波音B-12飞行堡垒轰炸机388轰炸大队。二次大战的机身绘图艺术融合了乳房、危险、摧毁与胜利。 这类笔触,书中到处可见。 还有一点,也值得一提,在西方的“女性与性别”研究者、特别是女研究者中,常有女权主义倾向,她们的作品也往往带着女权主义的烙印。但是在玛莉莲·亚隆的《乳房的历史》中,我们看不到这种烙印。她的观察是敏锐的,但态度则是平和的。即使叙述到紧身褡对女性身体的改造和伤害——在很大程度上和中国古代缠足同样性质——这类内容时,也没有对“男权社会”或“男性中心主义的审美”作任何批判和讨伐。 强调了玛莉莲·亚隆对乳房文化史的“述而不作”的描述,却反而引出了我自己发表一个“观点”的欲望。《乳房的历史》使我想到一个近来常在思考的问题:那些以描述为主、没有多少宏论的著作,是否可以具有很高的学术性? 多年以来,我们习惯于空疏浮夸的“学”风,喜欢徒托空言,大发议论。先前有所谓“论从史出”和“以论带史”之争,无论前者还是后者,着眼点都在“论”上。大焉者构建“理论体系”,小焉者发为惊人之说,必出一番宏论而后已。久而久之,许多人已经习惯于一定要在文章或著作中“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且一般性地提出观点(比如有所谓“夹叙夹议”)还不行,通常还要摆开一个论断的架势才行。 其实,描述也有学术价值。从时间的维度——其历史沿革、从空间的维度——其分布范围、从社会的维度——其影响作用,将某个事物、某种文化现象描述清楚。例如,西方许多文化人类学著作——其实《乳房的历史》也可以归入其中——就是这样做的。难道没有学术价值?难道不比那些平庸的、陈词滥调的、卑之无甚高论的“观点”更有学术价值? 在这个问题上,参照科学哲学理论中的有关方面,也有启发。早先人们在朴素的客观性假定的简单指导下,坚信科学理论必定是建立在观察基础之上的——通过绝对“客观”的观察,才能归纳出理论。然而现代科学哲学的发展早已指明,绝对“客观”的观察是不可能存在的,在观察程序的设计、观察结果的表述等问题上,必定有某种理论的介入。作为一种类比,我们也不难看到,绝对“客观”的描述同样是不可能存在的,在描述对象的取舍、描述语言的选择等问题上,也必定有某种“观点”——实际上也就是理论——的介入。故鄙意以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仿照某前伟人之名句句型曰: 描述当头,观点也就在其中了。 原载2002年2月27日《中华读书报》 传统女性四题 财物与祸水 在男性中心的古代社会中,女性经常被视为财产之一种。既为财产,当然免不了占有、争夺、赠送等,常处于重新分配的过程中。许多历史现象都可以从这一角度去理解。 有权势者当然要占有更多的财产。《春秋公羊传》、《白虎通德论》之类的儒家典籍中都强调“诸侯一娶九女”。天子的女人还要更多,《礼记》上谈到天子六宫后妃,除皇后之外,还有“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这还根本未算上各种女官和大量宫女。皇宫中宫女之数达到几千几万的记载,史不绝书。达官贵人比起帝王或稍逊色,但姬妾成群也被视为天经地义。随着权势的兴替,财产也将发生转移。亡国之君,获罪之臣,他们的后妃姬妾乃至妻女就成为胜利者的战利品,即所谓“没为奴婢”,分配给胜利一方的君臣们去享用。其中比较出色的,或会被另眼相看,比如汉高祖从魏王豹那里抢了薄姬,曹操将袁绍的儿媳甄氏分给了曹丕(害得曹植去写《洛神赋》),陈后主的妹妹则成了杨素的宠姬。将敌方的妻女姬妾夺来自奉,一直是胜利者最大的快事之一。 在政治联姻中,那些“和番”的公主,或是下嫁功臣之子的公主,其实也可以看成一件政治性的贵重礼物。更何况在许多“和番”联姻中,公主虽被美言为“降”(下嫁)于某邦,其实只是自欺欺人,实质是在邻国的要挟下被迫献上女子,与献纳了贡品无异。所以王维要写“当令外国惧,不敢觅和亲”这样的诗句。当然更多的情况下是和平友好的赠送。在酒席上一高兴就将美貌歌姬送人的事,在唐宋时代堪称司空见惯——真是巧得很,这个成语就是因李司空在席上将歌姬送给诗人刘禹锡之事而来的。 财富的功能之一是供人向外界炫耀,以便自高身价而获得心理满足。炫示之物,下焉者不过金银珠宝,稍高则为古玩、名马、豪宅之类,最高者却是女人,主要是古时达官贵人的家妓。家妓是主人身份地位和财富的重要表征,如果她们年轻美丽、工歌善舞,就会给主人带来极大荣耀。此风在唐宋时尤甚。说宁王“贵盛”,只需举“宠妓数十人皆绝艺上色”这一款就够了;而“李司徒罢镇闲居,声妓豪华为当时第一”自是令人艳羡的佳话;在王维“狂夫富贵在青春,意气骄奢剧季伦,自怜碧玉亲教舞,不惜珊瑚持与人”的诗句中,表现富贵骄奢的第一项也是家妓;为什么被认为真正善写富贵的诗句不是“老觉腰金重,慵便枕玉凉”而是“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道理也是一样。腰金枕玉与“不惜珊瑚持与人”都只是夸示物质财富而已,而更高层次的富贵要靠“绝艺上色”的歌妓们来显示,因为她们是真正的“文化财”。 美丽迷人的女子常被称为“尤物”,物者,物件也,财物也。而珍异之物并不是一般人都能保有和享用的,相反还会给持有者带来灾祸。中国古代的“红颜祸水”之论,正从此处来。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晋国的叔向之母,不许叔向娶申公巫臣与夏姬所生的女儿,就已首开此论。她说夏姬曾“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因此其女虽美,也必为不祥之物。而且“夫钟美于是,将必以是大有败也”,夏、商、周三代的亡国,都是因君主迷恋女色所致。特别是,她已经使用了“尤物”一词:“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篇“红颜祸水论”。自此以后,“红颜祸水”成为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之一,远的如妲己之于殷纣王、褒娰之于周幽王,稍后如赵飞燕之于汉、武则天之于唐,杨玉环当然更是“典型”,再往后甚至陈圆圆也要归入此列。总之,曾经引起男性大人物倾心的美女,都可能成为“祸水”的候选人。 “尤物”尽管可爱而迷人,但除了大有“德义”之人,难以安然享用,这种观念在古代普遍流行。《莺莺传》中张生为自己对崔莺莺始乱终弃的负心之举辩护,说是“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竟被许为“善补过者”。《唐语林》记唐宣宗宠爱地方官进献的一名绝色歌妓,几天之内,“赐予盈积”,可是有一天早晨起来忽然不乐,说道:“明皇帝只一杨妃,天下至今未平,我岂敢忘?”将歌妓招来,对她说“应留汝不得”;左右侍臣建议遣还原地,宣宗说这样我还会想她,于是下令将歌妓毒死——女人终究只是财物。 性战之敌与炼丹之鼎 在中国古代方术家眼中看来,女性又可以是另一种角色。 在房中术理论中,男女之间的性交被视为战争;这种两性之战的胜负标准,更是大大出乎现代人的想象——谁先达到性高潮,谁就成为战败的一方。这是因为在房中术理论中,先达到性高潮的那一方,他(她)的“精气”就会被对方获得,从而导致损己利人的后果。所以房中术理论中有“采阴补阳”和“采阳补阴”之说。这种以采获对方“精气”为目的的性交又常被称为“采战”。 由于绝大部分房中术理论都是男性中心主义的,所以总是着眼于如何在两性之战中战败女方。房中术家酷喜使用军事语,比如将与女子性交称为“御敌”,有时干脆将女子称为“敌人”,将女方达到性高潮称为“投降”或“宾服”。最突出的例子可举明代房中术著作《纯阳演正孚佑帝君既济真经》,通篇皆以军事术语写成。一些明清小说比如《昭阳趣史》《禅真后史》等,也都着力描述渲染这种“采战”。在有名的晚清青楼小说《九尾龟》中,众嫖客一味缠磨,要“资深”的青楼浪子章秋谷讲述床笫间取悦妓女之道,章也是用“两个开战的国度”作比喻,讲述了一通房中术在这方面的要义——通过前戏、爱抚和性交时的各种技巧,尽量使女性先达到高潮;若是双方同时达到高潮,则被称为“打个平手”。以现代眼光去考察,其实倒颇不乏可取之处。这种观念实际上已经认识到女性性高潮通常出现较迟,因此男子要一面控制射精以延缓自身高潮的到来,一面尽力促进女性的性兴奋。而且,尽力促使女性达到性高潮,不正是现代性学家反复向丈夫们建议和要求的吗? 与上述观念相比,古代房中术的另一种观念就比较可恶了。“采战”之说,盛于明代,房中术家将以“采阴补阳”为目的的性交比作炼丹。炼丹当然要有丹炉和鼎器,这炉和鼎不是别物,就是作为性交对象的女子。比如在相传为五代时陈抟所撰的《房中玄机中萃纂要》中有“择鼎”篇,明代《紫金光耀大仙修真演义》中有“垆中宝鼎”篇,明代洪基《摄生总要·种子秘剖》中有“安置炉鼎”篇,等等,所说皆为同一件事,即选择怎样的女子与之性交才能有助于男子修炼他的“内丹”。选女的标准主要是健康和年轻(不强调美貌),同时还有种种禁忌,所有这些当然都是纯粹男性中心主义的,女性在这类理论中仍然被视为男子的财物。 有主无主 女子在古代常被视为财物,已见前述;即使稍为“人道”一点,不以财物视之,她通常也只能是男子的附庸,男子是她的主人。 女子“三从”之说,由来已久。《礼记》上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人,就是做别人的附庸,让别人来做主。此义在古代印度的《摩奴法论》中阐述更为明确:“女子必须幼年从父,成年从夫,夫死从子,女子不得享有自主的地位。”又说:“在童年时期,父亲保护她;在青年时期,夫主保护她;在老年时期,儿子们保护她;女子不配独立自主。”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绝大部分正常走完人生旅途的女子,一辈子都处在“有主”状态中。幼年有父兄做主,嫁后自然是丈夫做主。如果进皇宫当宫女,那帝王就是她的主人;如果未正式嫁为人之妻妾,但当了家妓、婢女之类,则男性家主仍是她的主人。万一丈夫早死而成为寡妇,她就会暂时处于“无主”状态,不过这一状态通常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如她改嫁,自然另有了夫主;如她宣布“守节”,即终身不再嫁人,那她就会继续得到亡夫家庭的监护而仍归“有主”之列。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有两个较大的“无主”女性群体:一是妓女(指官妓和私妓,家妓不在此列),二是出家的尼姑和道姑。这些女性没有一个男性主人,她们虽然仍不免隶属于某家妓院或某个地区的官妓管理机构,或隶属于某一尼庵、道观,但比之大部分“有主”的女性,要自由得多。 “有主”和“无主”的最大区别在于:对于“无主”的女性,男子可以合法地将性爱指向她们,而对于“有主”的女性则不可以。旧时官员、文士、商人等都常有狎妓之举,他们可以向妓女献殷勤、向妓女求爱、与妓女热恋,通常不致遭到非议或制裁(道德方面的批评是另一回事)。如果狎客对妓女热恋之犹不足,又进而将她娶回家去,这在该妓女是“从良”——妓女生涯最好的下场;而在其他狎客看来则是“名花有主”,从此旁人对该妓女再不能染指了。女尼、道姑从理论上说是不能结婚的,但如果她们遇见了自己的意中人,就可以还俗而缔结良缘。在旧小说和戏剧中,许多自由恋爱的故事都发生在女尼和道姑身上,绝非偶然。至于唐代那些风流美丽的女道士与文士们的恋爱韵事,更是后人咏叹和考证的热门题目。 旧小说中还有许多关于女尼、道姑压抑不住爱欲而淫乱的故事,透过那些常带低级趣味的描写,仍可看到背后“无主”观念的作用。因为男子可以将性兴趣指向她们而不损害别的男子的性特权。“寡妇门前是非多”的旧谚,也反映了同一观念——寡妇门前的是非,几乎总是与性有关,因为她是“无主”的。所以古时寡妇一般总是很快在“改嫁”和“守节”之间做出选择,使自己成为“有主”,很少现代都市女性中的那种“单身贵族”。 性生活的困境 古代中国女子的生活圈子和精神天地,其狭小的程度是现代都市女性难以想象的。倘若是贫寒之家,困于衣食,每日为糊口而劳作不暇,那倒在本质上也近于职业妇女。但对于中上层阶级,或承平之世衣食丰足的平民家庭来说,女性的生活是非常单调的。那时没有电视,没有广播,没有报纸杂志,没有电影录像……女性又要幽居深闺,不能抛头露面,基本上谈不到什么社交。 这种状况的后果是,性生活在女性的生活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这一点与现代都市女性差别非常之大,更何况即使对现代都市女性而言,性爱也是很重要的。正如一位明朝人所说:那时妻妾们“督米盐细务,首饰粉妆,弦索牙牌以外,所乐止有房事欢心”。越是上层的家庭,有钱有闲,这种情况就越严重。 性生活对古代女性来说远比对现代女性重要,可是她们获得性生活满足的条件却远远不及现代女性。原因很简单,因为古代中国中上层社会是普遍实行多妻制的(指男性家主合法占有多个性配偶,不涉及妻与妾之间法律地位的异同之类)。多位女性只有一位男性配偶,她们获得性生活满足的机会自然远远小于现代一夫一妻家庭中的妻子。 中国古代的房中术,可以说主要是为适应多妻家庭而发展起来的。房中术的基本要义,是如何使男子在性交过程中不射精,同时却使女子达到性高潮。男子一旦做到了这一点——可以通过意念控制的训练,或借助于药物、器具之类来达到目的,他就具备了同时满足多个女性配偶性需求的能力。房中术家经常将“夜御九女”之类的话头挂在嘴边,正是针对这一点而发的。 然而,不管男子将房中术修炼到何种地步,一夫多妻家庭中的性生活问题终究不可能根本解决。在许多古代小说中,女性经常被描写成处在性饥渴的煎熬之中,欲火攻心,难以自制,《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这些描写当然有迎合色情小说情节需要的一面,但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实际社会生活的依据。现代丈夫们常常抱怨妻子的性冷淡,古代丈夫们却常常苦于难以应付众多妻妾的性要求。现代都市女性的性冷淡往往起因于她们的“两线作战”——出门要加入社会竞争,回家要挑起家务重担,在极快的节奏下奔竞不已,难免身心交疲。她们不可能体会古代贵族妇女“妆成只是熏香坐”的那份空虚。 在众多妻妾无法都获得性满足的家庭里,女性的自慰和她们之间的同性恋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不少古代小说中都描写过这方面的情形。小说中的女性,或是使用“角先生”之类的性器具进行自慰,或是两女相互为对方实施手淫。与现代女性同性恋中有很大的精神成分不同,古代小说中的女性同性恋几乎全都落实到手淫上去,因为这种行为主要就是为了缓解性饥渴。古代中国人对待女性同性恋的态度,总的来说是相当宽容的,就和他们对待男性同性恋的态度一样。 “妒忌”这个字眼,在古代本来专用于描述多妻家庭中对性生活机会的争夺。不愿意看到丈夫冷落自己而去宠爱别的女人,就被称为“妒”;反之,容忍、甚至帮助丈夫去扩大他的女性配偶,则被称为“贤”。在古代社会生活中,因“妒”而闹出的种种悲剧,可以达到骇人的地步。性爱本有排他性,因此古代女性后房之妒,从道德和情理上来说,其实都无可厚非,但既然是在男性中心的社会中,男性通常主宰着舆论的声音,他们当然异口同声地抨击“妒”而歌颂“贤”。 原载《东方》1995年4期 听一个匈牙利坏男人的真情告白 □ 江晓原  ■ 王一方 □ 我自从20年前被人按上“性学家”头衔之后,毁誉参半,偶尔也不无困扰,不过以庄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自勉,也就没事了。这个“性学家”的不虞之誉带来的后果之一是,遇到某种与性有关的书或事件出现,媒体有时会来我这里寻求意见或评论。这本《一个女人》出来,我又接到发表评论的邀请。 东欧的文学,我以前只看过很少的作品,如[保加利亚]伐佐夫的《轭下》之类,其中波兰的作品稍微多一些。匈牙利的作品,则几乎没有接触过。 《一个女人》是一本没有传统小说形式的小说,采用了一种对我来说相当不习惯的表达方式,充满了意识流和隐喻,难怪它的作者被誉为“匈牙利的乔伊斯”了。不过如果你读下去,也还是能够逐渐了解作者所叙述的故事——严格说来其实没有故事——和作者试图表达的那些感受。 ■ 这里讲述了一个匈牙利“坏男人”与“另一个女人”的情恋故事,或许,每一个男人的生活之岛,都闪烁着一双充溢着爱恨情仇的眼睛,令你“贼心”萌动,“贼胆”张狂,“贼情”蜂起,“贼怨”惆怅。面对“蛇”一般的诱惑,是迎?是持?是放纵?是收敛?是冲锋?是退避?这是一个永恒的纠缠,也是无尽的盘桓,让人难以释怀。 不是吗?伊甸园里的那条蛇会“钻”进每一个男人的心中。于是有了“老婆是别人家的好”的民谚,现代女杰洪晃也曾公开认同此番“邪说”,感叹终生厮守一人“太亏”,认为现代婚姻制度应该接纳“另一个”在墙头而倚,或是破窗而入,以增加情爱与性爱的张力。这是什么年头?大概没有多少人经受纯粹的柏拉图精神之恋的套路,一旦干柴烈火,免不了滑向“弗洛伊德”(肉欲之恋)或者“法西斯”(虐恋)。当然,三旋“交响”也无不可。不过,像书中所列,“另一个她”高达90又7,实在有些“忙不过来”(洪晃语)。 □ 我老觉得作者的叙述听起来是一个恋爱、婚姻的失败者。在他的描述中,没有什么美感,没有什么令人欢欣的色彩。书中那些隐喻传递给我的感觉,是混乱、是无奈、是自嘲、是哀叹……这不是一曲欢乐恋歌。它听上去像是一个中老年男人,在破败的小酒馆里,和老朋友借酒浇愁,絮絮倾诉。总之,他生活得不开心。 书中的隐喻让我想起《红楼梦》中的诗句:“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你看看,中国的文字多美!老实说,我不喜欢《一个女人》中那种描写风格,琐碎、直白,甚至有些粗俗——可作者还是贵族后代呢。 ■ 哈哈,做这番宏伟“春梦”的人,确实是匈牙利贵族的后代。不过对他的文字,我的感受与你有些不同。 在我们这个言必称英、美(充其量再捎带上德、法)的“国际化”视野里,似乎很少顾及这个小语种的文学与文字,这实在是我们的损失。读彼得的奇文,我们会轻轻触碰这个小语种的智慧,感受到那些被语言遮蔽的别样风采。更让人流连的是此翁有没落贵族的血统,笔下的趣味与境界,分明蕴藏着清雅的遗存。让人诧异的是此君还系数学门学子,97是怎样一个大数?或者是人生轨迹中的某种“开阖”机关,大概没人能悟达。据译者介绍,本书源自画配文,读起来很具画面感,或是镜头感。 □ 你说的画面感,或是镜头感,中国作家并不是不会玩,比如在《上海宝贝》中,也能够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这种镜头感。 ■ 在彼得那里,这个匈牙利“坏男人”对于“另一个女人”,有着中国“坏男人”同样的直白表达与滚烫的隐喻,凭心情定好恶:同一个女人:高兴时是“美人坯子”,郁闷时是“丑八怪”;欣喜时是“甜心”,沮丧时是“臭婊子”;她既是女孩,又是女人;有时是腻人的肉蛋,有时是馋人的仙子。作者感叹“最让人欣快的是温柔多情,最让人难以忍受的也是温柔多情”;无聊张望时“爱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我能看到她”。原来女人的“影子”(幻象)更可爱,真实的女人不如半真半幻(有影子)的女人可爱。生活中老婆的影子短,情人的影子长。一览无余,就失去了期待。爱是一种渴望,一份张狂。 □ 我承认,在这一点上,《一个女人》确实有可取之处。所以将本书视为“一个匈牙利坏男人的真情告白”,是恰当的。这种真情告白,或许和“民族性”有关——我们中国文学中,无论色情程度多么厉害,也没有用男性第一人称如此“自曝其短”的倾诉。从明清时代的文言和白话色情小说,到当代的《废都》和《上海宝贝》,我们都看不到艾斯特哈兹·彼得这样的告白和倾诉。尽管这种告白和倾诉其实完全是人之常情。但人之常情并不意味着都可以直白地说出来——这又是我们中国的另一个“人之常情”。 ■ 而且,匈牙利“坏男人”还有着中国“坏男人”极度缺乏的“宽容”。他们常常感觉自己是个“替补”,不介意充当着“替补”的角色。在人类性爱竞争中,每个人都是“替补”,每个人身后都有一串“替补”。容忍“替补”是人类性爱的升华,接纳一种“非排他性的爱”。甚至喜欢以“冷酷的直白”来宣称:一个人的情爱史,就是他的“勾引史”与“被勾引史”,是一个勾引接着另一个勾引的历程,由此获得更多期待,更多折磨,更大张力,同样,也是“抛弃与被抛弃”的历史,“征服与被征服”的历史,“遗忘与被遗忘”的历史。 不得不佩服,这个匈牙利“坏男人”,总是能坦然面对一种“逃逸的爱”,不是吗?另一个“她”非常爱“我”,却总是马不停蹄地嫁给别人,婚礼之后,总是要伏在我的肩头抽泣半天。另外有一种“爱我的女人”,爱越来越少,欲望反而越来越强,等等。 □ 这种宽容,在西方世界并不罕见,但在中国的男男女女心中,至少到今天,还是很难接受的。有些人口头上也宣称应该宽容,应该男女平等,但他(她)的宽容,只是要别人宽容自己,而自己绝不宽容别人,比如宣称男人对新娘的“处女情结”是不必要的,不过他自己的新娘必须是处女;而所谓男女平等,其实竟是将封建社会对女子“从一而终”的要求扩大到男性身上。 作者有些表达,我还是相当欣赏的,比如:“爱,一旦需要旁征博引,一定很无趣;恨,一朝走向信誓旦旦,一定很好玩。”当然,这或许只是译者的生花妙笔。 书中那些颇富反讽或自嘲意味的话语,有时给我的感觉,倒是有点类似我们以前对谈过的“性麻木”。一个老浪子,也可以算曾经沧海了,如今宝刀犹在,却是经常心如死灰,面对美女玉体横陈,有时也没有多少激情了。这种麻木的感觉,和对充当“替补”的宽容联系起来,应该更容易理解。 ■ 是啊!这位仁兄很真诚地叫喊:这个世界,爱与恨都变得越来越“荒诞”(反弹琵琶、空心化、碎片化、躯体化),譬如“虐恋”的独自流行,在他看来是“熟悉导致残忍”,因为“残忍”才是跳脱“熟悉”,超越“平庸”的手段。他生动讲述了“后放纵时代”的性感觉:“到处都充满了性,除了性关系之中。”诚然,“她”柔情地横陈在那里,我却心中淡泊无贼,一阵“寂静的狂暴”下来,既不能说自己快乐,但显然也不能说自己不快乐。我并不“满意”,但已经获得了“满足”。 作者说:“我在床上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因为那份“近乎窒息的激情”或者是“近乎激情的窒息”。他无限感慨地抱怨,两性关系中,他常常有一种不满意的满足,如同中国“坏男人”的体验。“意”是一个难以“足”的东西。“淫”不是躯体的媾和,而是心中忐忑的渴望,意淫才是大淫。他总是傻傻地问:如果抛开心灵的震颤,莫非每个男人都只是一个瀑布?伟哥莫非就是一个人工“瀑布”的起爆器? 故事讲完了,彼得这个匈牙利“坏男人”不忘留下最后的忠告: 欲望其实只是一种义务,不是别的。 《一个女人》,[匈牙利]艾斯特哈兹·彼得著,余泽民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定价:22元。 原载2009年4月4日《新京报》 李约瑟与性史研究 李约瑟自号“十宿道人”、“胜冗子”,足见他对中国道家的学说十分倾心,而道家学说是中国古代对性问题涉及最多、最直接的学说。对于道家的房中术及有关问题,李约瑟长期保持着浓厚兴趣。可能是由于国人对性问题的忌讳(尽管这种忌讳如今已越来越少),不愿意将李约瑟这位伟大学者、中国人民的伟大朋友与性这种事情联系起来,所以李约瑟在这方面的论述一直不太为国内了解和注意。 李约瑟与高罗佩 早在20世纪50年代,李约瑟在撰写《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第二卷时,见到高罗佩(R. H. van Gulik)赠送给剑桥大学图书馆的自著《秘戏图考》(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1951年由高氏于东京私人印刷50部),他不同意高氏将道教“采阴补阳”之术称为“性榨取”(sexual vampirism),遂与高氏通信交换意见。李约瑟后来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述此事云: 我认为高罗佩在他的书中对道家的理论与实践的估记,总的来说否定过多;……现在高罗佩和我两人经过私人通信对这个问题已经取得一致意见。(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161页) 高氏似乎接受了李约瑟的意见,他在下一部著作《中国古代房内考》(Sexual Life in Ancient China)序言中称:“《秘戏图考》一书中所有关于‘道家性榨取’和‘妖术’的引文均应取消。”不过在正文中高氏对李约瑟的意见仍有很大程度的保留。 二十年后,李约瑟又谈到高罗佩以及自己与高氏当年的交往,对高氏有很高的评价: 除了可敬的亨利·马伯乐(H. Maspero)之外,本学科(指“中国传统性学研究”)最伟大的学者之一是高罗佩。一九四二年的战争期间我第一次见到他。作为荷兰的临时代办他正准备离开重庆,而我正去就任英国大使馆科学参赞的职位。后来,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在他和水世芳小姐的婚礼上,我们交谈过一次。……战后,我沉迷于道教和长寿术的研究,和他有过一段很长的通信联系。我使他相信,用道家的观点来叙述和规范性技巧没有任何异常和病理问题,这同他源自深厚的文学素养的信念相一致。(张仲澜:《阴阳之道——古代中国人寻求激情的方式》,李约瑟序) 水世芳是高罗佩所娶的中国妻子——令浸润中国传统文化甚深的高氏十分倾心的一位大家闺秀。 李约瑟与房中术 李约瑟说自己“沉迷于道教和长寿术的研究”,这毫不夸张。他热心收集房中术书籍,为在北京琉璃厂“一位出名女老板”那里买到叶德辉编的《双槑景闇丛书》而欣喜不已,他称此书为“伟大的中国性学著作”。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中关于房中术的章节,主要就是在叶德辉此书所提供的古代文献和高罗佩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写成。 李约瑟在书中讨论了“采阴补阳”、“还精补脑”、“中气真术”等房中学说。他对这些学说持相当欣赏的态度,认为它们“具有很大的生理学意义”。在谈到《素女经》《玄女经》《玉房秘诀》《洞玄子》《玉房指要》等古籍以及其中的各种告诫时,李约瑟说: 在成都有一位深研道教的人给我的回答使我难以忘怀;当我问他有多少人照此教诫行事时,他说:“四川的士绅淑女或许有半数以上是这样做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162页) 他还从另外一些角度对道家的房中术大加赞赏: 承认妇女在事物体系中的重要性,接受妇女与男人的平等地位,深信获得健康和长寿需要两性的合作,慎重地赞赏女性的某些心理特征,把性的肉体表现纳入神圣的群体进化——这一切既摆脱了禁欲主义,也摆脱了阶级区分:所有这些向我们再一次显示了道家的某些方面是儒家和通常的佛教所无法比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165页) 尽管大部分房中术学说其实明显是男性中心主义的。 在完成《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之后,李约瑟继续对性学史保持着浓厚兴趣,不久又“再度投身于这一论题的研究”。他密切注意着这方面新的研究成果,1972年,当华裔瑞典人张仲澜(Joland Chang)的《阴阳之道——古代中国人寻求激情的方式》(The Tao of Love and Sex)一书出版时,他对之大加赞赏,热情向读者推荐: 更光亮的明星出现在这片领域,他就是我们来自斯德哥尔摩的朋友张仲澜。我把他论中国人,乃至整个人类的性学著作推荐给不带偏见的读者。由于训练有素,他找到了独特的语汇用以解释现代社会男女以及中国文化在心灵、爱和性方面所显露的智慧。(张仲澜:《阴阳之道——古代中国人寻求激情的方式》,李约瑟序) 张氏的书主要是根据古代房中术文献,结合现代社会情形讨论性技巧的,其中还包括他对自己性生活经历的现身说法。 李约瑟与长生信念 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的主旨,不仅仅是帮助人们享受性爱,更重要的是认为房中术是一种健身、养生之术,甚至是一种长生不老之术。道教中的其他许多方术,如导引、行气、服食、辟谷,等等,都有类似的主旨,以享受人生、长生可致为号召。对于这一点,李约瑟至少在相当程度上是相信的!他说: 因为中国炼丹术最重要的内丹部分和性技巧密切相关,就像我们所相信的,它能使人延年益寿,甚至长生不老。(张仲澜:《阴阳之道——古代中国人寻求激情的方式》,李约瑟序) 李约瑟一生倾慕道家和道教,他坚信: 道家有不少东西可以向世界传授,尽管作为一种有组织的宗教,道教今天已经垂死或已死亡,但或许未来是属于他们的哲学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166页) 李约瑟也许正是抱着这样的美好信念走完他的人生历程的。 李约瑟的“皈依”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李约瑟的研究和结论,当然也不可能没有失误。失误本不足怪,问题是我们对此应该怎样去认识。台湾大学的刘广定教授最近在悼念李约瑟的文章中有一段感慨: 遗憾的是,当今从事中国科技史研究者中,附和李约瑟的多,能以具体证据证明李约瑟低估中国成就的较少,愿指出李约瑟有高估中国成就之误的更少。常把感情和政治因素掺杂到学术研究之中,可说是中国的大不幸。 李约瑟的不少失误有一个共同的来源,那就是他对中国道家和道教学说的过分热爱,热爱到了妨碍他进行客观研究的地步。对于这种热爱,他本人并不讳言,例如,1985年他在为中国出版的《李约瑟文集》所作序言中说: 后来我发生了信仰上的皈依(conversion),我深思熟虑地用了这个词,因为颇有点像圣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发生的皈依那样。……命运使我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皈依到中国文化价值和中国文明这方面来。 既然已经成为某种宗教热情,有时候难免会对研究态度的客观性有所影响;道教的学说又特别使他迷恋,因此他脑海中有时浮现出“长生不老”之类的信念,似乎也就不足为怪了。如果有人因此而将他引为近年某些招摇撞骗、别有用心的伪科学宣传的护法,则又是对李氏的大不敬了。 原载《性教育研究文集》第16集(1995) 张竞生其人其事 一、从留法哲学博士到北大教授 在20世纪初期,张竞生算得上中国学术界一个非常活跃的人物。 张竞生1888年出生于广东饶平。19岁考入黄埔陆军小学,在那里选修了法文,伏下了他后来留学法国的因缘。在那里他还认识了孙中山。后来他去上海震旦学校就读,旋又考入法文高等学校及京师大学堂。据说他在京师大学堂的藏书楼里发现了德国人施特拉茨的《世界各民族女性人体》一书,这是通过收集整理世界各民族典型女性人体照片和资料,来确定不同人种、不同民族女性人体特征的人类学著作。他反复阅读此书,这又伏下了他日后研究性学的因缘——最终他却为此而弄得身败名裂。人世间的祸福,实在是倚伏无定的。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张竞生23岁。南北和议时,他曾是孙中山指派的民国代表团的秘书。有人认为他可以算“国民党元老、中华民国开国元勋之一”,可能稍有夸张,但他确实认识不少国民党的元老人物。比如,1910年汪精卫谋炸清摄政王载沣,事泄被捕,据说为汪精卫探监报信的就是张竞生。 不过张竞生对于政治没有什么兴趣,和议后他表示要出洋求学,得到孙中山嘉许。1912年10月,张竞生与宋子文、杨杏佛、任鸿隽等人以官费生出洋。张竞生到法国,先入巴黎大学哲学系,1916年获学士学位;又入里昂大学哲学系,1919年以《关于卢梭古代教育起源理论之探讨》为题通过论文答辩,获哲学博士学位。留法期间,他也热心于社会活动,曾与汪精卫、蔡元培、吴玉章、李石曾等人发起组织“法华教育会”,对其后的留法勤工俭学运动以及中法文化交流都曾起过积极作用。 张竞生在法国接受了大量西方学术和思想,脑子里放满了社会学、性学、优生优育之类的学问,心中则是改造中国、建设中国的宏愿。1920年他自法归来,先是受聘为在潮州的广东省立金山中学校长,在任上他推行一些改革,如招收女生、提倡游泳之类。如果说这些改革是那时新潮人物行事中应有的风格,那么他上任伊始就向军阀陈炯明上书建议推行“节制生育”——当然不被理睬,就未免显得太不合时宜,太书生气十足了。他后来的不幸遭遇,似乎也可以从这件事上看出一点端倪。 张竞生任金山中学校长不到一年,就出了风波:一个学生在他所提倡的游泳中不慎溺死,再说他的那套西化的教育改革也被认为“不合国情”,于是去职。那时蔡元培正在北京大学推行“兼容并包”的治校方针,遂聘任他为北京大学哲学教授。张竞生来到当时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中心,这是一片新的广阔天地,他正好大大施展一番平生抱负。 二、在北京大学 当时的北京大学无疑是中国最活跃的学术中心,中外学术文化的交流十分频繁。张竞生一到北大,就和胡适一同接待了当时欧美生育节制运动及性教育运动的领袖人物山格夫人(Margaret Sanger)之访华。此事似乎兆示着张竞生在北大的学术活动自始至终仍是与性学结着不解之缘。不久又曾积极组织邀请爱因斯坦来北大访问,但爱因斯坦中途变卦,未能成行。 张竞生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大力倡导节制生育,也就是今日的计划生育,堪称先知先觉,但因“不合国情”而大受抨击。不过他在北大讲授西方现代爱情、生育、性育以及有关的社会学说,倒是颇受胡适、鲁迅、周作人等新文化人物的称赞。张竞生将这些学说统称之为“美的学说”。1925年他出版了《美的人生观》和《美的社会组织法》两书,提倡“性格刚毅、志愿宏大、智慧灵敏、心境愉快的人生观”;主张学习美国的经济组织法和日本的军国民组织法,认为这样可以使中国“臻于富裕之境”,“进为强盛之邦”。《美的人生观》出版后,周作人在文章中称赞作者极有“天才”。张竞生还组建了“审美学社”,提倡美育。接着又组建了“性育社”,这被认为是中国最早提倡性教育的组织。 张竞生又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他的“爱情的四项定则”: 一、爱情是有条件的。 二、爱情是可比较的。 三、爱情是可以变迁的。 四、夫妻为朋友之一种。 这样的观点,即使放到今天来看,也不能不说是相当激进的。当时有许多人士参与了对此“四项定则”的讨论,其中包括鲁迅、许广平等人。观点当然不尽一致。但是能够公开讨论爱情是何物,在当时也不失为非常解放之举了。 那时的北京大学,弥漫着浓厚的自由化气氛,学术研究很少禁区。比如说民间的色情歌谣,就在学者们的研究之列,并且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1922年又开始发行《歌谣》周刊,其征集条例中说:“歌谣性质并无限制,即语涉迷信或猥亵者亦有研究之价值。”周作人等人对此事非常热心。而张竞生担任“北京大学风俗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受此自由研究氛围之影响,认为性以及与性有关的风俗等,当然也在应该研究之列,于是在1926年5月以性育社的名义出版了《性史》(性育丛书第一集)。却没料到小小一册书,竟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他本人由此成了中国20世纪文化史上的有名人物,也为此付出了身败名裂的惨重代价。 三、《性史》风波 《胜史》第一集,初版印刷1000册。书中收集的是张竞生通过在北京报纸上刊登广告征集来的稿件中的几篇,如小江平(金满成)《初次的性交》、一轲女士(即张竞生当时的夫人褚问鹃)《我的性经历》等文。前面有张竞生所作之序,每篇文章之前还有张竞生所加的按语。张竞生在按语中发表了不少直白坦荡的议论,诸如每月夫妻之间性交几次才合适、妻子面对丈夫的调情求爱应该如何既羞涩又大胆之类。这些议论多是从他本人的道德标准、审美情趣和生活经验出发的,略举一段为例: 譬如有夫对妻说:我看今夜你怎样对付我呢,女子此时不免脸一红,但此时女子应当向其夫热热湿湿地亲一深吻,并应说:恐怕你连战皆败啦!此时情况何等美丽,周围空气又何等热烈;若女子面一红就走避了,则变成何等寂寞无聊了。故只知羞涩而不敢大胆,与只知大胆毫无羞涩的女子同样欠缺自然的美感。 《性史1926》 《性史》出版后仅四个月,便先在天津遭禁。起因是南开学校校长张伯苓致函警察厅,称南开附近的书店出售《性史》《情书一束》《女性美》《夫妇之性的生活》《浑如篇》等书,“诲淫之书,以此为最,青年阅之,为害之烈,不啻洪水猛兽。”于是警察厅下令将《性史》等书全部没收,并且“严密查察,如有售卖,送案究惩,勿稍姑息,以维风化”。此举当然遭到南开一些开明师生的强烈不满,有人投书报刊,指责“入了张伯苓的南开,就好似入了始皇帝的秦国:教你怎样你就得怎样。……随便草上一封信,而全天津的人便不能再看《浑如篇》《性史》等书”。周作人在《语丝》的《南开与淫书》一文中发表了投书,并表示了他本人对于此事的态度:周作人说他已经看过《性史》等书,“觉得并没有什么……不觉得这些书的害甚于洪水猛兽”。又说: 我并不因为认识张竞生章衣萍诸君而想替他们辩解,我也不说这些书于科学上或文学上有怎样大的价值,我也不想拿去给自家的或友人家的子女读,然而我也不觉得怎么可怕,自然更没有“查封”之必要。假如我的子女在看这些书,我恐怕也要干涉,不过我只想替他们指出这些书中的缺点与谬误,引导他们去读更精确的关于性知识的书籍。 与周作人当时这样的持平之论相比,其他一些人后来的态度就要激烈得多了。比如这场风波之后十二年,阿英在抨击鸳鸯蝴蝶派小说作家王小逸——他的小说中不时有些准色情内容——等人的小说时,就说:“简言之,可称为《新性史》,实由于其对于性行为的无掩蔽的写述。”《性史》被视为色情作品的同义语。再过三年,潘光旦在霭理士《性心理学》译序中,将张竞生斥为“一位以‘性学家’自居的人,一面发挥他自己的‘性的学说’,一面却利用霭氏做幌子,一面口口声声宣传要翻译霭氏的六七大本《研究录》,一面却在编印不知从何处张罗来的若干个人的性经验,究属是否真实,谁也不得而知”。还说“和这种迹近庸医的‘学者’原是犯不着争辩的”,但是终究“忍无可忍”云云。 《性史》如何使张竞生大背恶名,还可以看张竞生后来的自述,他在自传性质的作品《十年情场》中说:“近来有些人以为我是巴黎长期的学生;习染了法国的淫风。看《性史》如猪狗的苟且,尽情地任它发泄出来。又有人疑我是一个‘大淫虫’,荒诞淫逸,《性史》就是现身的说法!” 张竞生背此恶名,实在是很大的冤枉。 他在报纸上登广告征集性史材料,是和北大风俗调查委员会的教授们事先讨论过的。当《性史》第一集出版时,他已经征集到二百余篇,原准备继续出版若干续集。但他一看社会反应不佳,立刻取消了出版计划,并且通知书店第一集也不可重印。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他已经落入一个百口莫辩的陷阱之中——上海等地一些不法书商发现《性史》第一集非常畅销,先是大量翻印,接着又盗用张竞生之名,连续出版所谓的“《性史》续集”,据说达十集之多。张竞生不得已,诉诸法庭,有一次也曾判不法书商罚款五百元并不准再盗用张竞生之名出版,但更多的情况下是无法查出出版者,只能徒唤奈何。张竞生又在报纸上刊登启事,希望澄清事实,结果也收效甚微。世人大多以为《性史》连同所有的续集都是张竞生编印的。 据张竞生自述,他印《性史》第一集,得稿费二百元,他都分发给了各个作者,自己未拿一文。书店预支给他的第二集稿费一千元,他通知取消出版计划时也全数退还了。那时北大的教授收入甚丰,经济非常宽裕,并不会把这点钱看得多重。然而攻击他的人却传说他编印《性史》赚了几十万大洋。 四、来到上海——“美的书店”与“第三种水” 《性史》风波,正是在1926、1927年之际。那时北大教授每任教四五年后照例可请假出洋游学一两年(薪水照发),张竞生已符此例,遂请假南下。到上海时,恰逢张作霖攻入北京,派刘哲为北大校长,蔡元培去职,蔡元培在北大的旧制多被更张。据张竞生自述,他为此决定脱离北大,就在上海与友人合资开办了“美的书店”。也有人认为他是因为《性史》风波闹得声名狼藉,在北大存身不住才去上海的。 当时的书店往往编辑、出版、销售集于一身,“美的书店”也是如此。张竞生与友人集资两千元,在上海福州路500号开张。出资最多的友人谢蕴如就任总经理,张竞生自任总编辑,另外请了几位临时编辑。开张之后,生意兴隆,张竞生他们所编的各种书籍经常很快销售一空。 “美的书店”编印的书籍主要有三类: 一是《性育小丛书》。这是从蔼理士著作中所论各种性问题编译而成,通常每个专题约一两万字。丛书采用平装本,封面上都印有从巴黎公开出版物上取来的艺术裸体女像——这在当时是非常新鲜大胆的。又因丛书定价低廉,因而购者踊跃,非常畅销。 二是普通文艺类书籍,包括美学、宗教、艺术等。 三是浪漫派文艺和文艺丛书,如《卢梭忏悔录》《茶花女》之类。 在此期间,张竞生又创办《新文化》月刊社,社址在今上海淡水路复兴中路口丰裕里94号。《新文化》创刊于1927年1月1日,封面上标举“中国最有新思想的月刊”,内有“社会建设”、“性育”、“美育”、“文艺杂记”、“批评辩论”、“杂纂”等栏目。创刊宣言中称: 到如今,我国尚脱不了半文明半野蛮的状态,尤可惜是连这一半文明尚是旧的、不适用的!故今要以新文化为标准,对于个人一切事情皆当由头到底从新做起。……若他是新文化,不管怎样惊世骇俗,我们当尽量地介绍,并作一些有系统的研究。 创刊号上就展开了“妇女承继权”问题的讨论,当时的知名人士吴稚晖、蔡元培、张继等人都在《赞成妇女承继权者签名书》上签名。《新文化》月刊的“批评辩论”栏也非常吸引读者。月刊的印数曾高达两万份,成为当时少见的畅销杂志。 “美的书店”之兴旺一时,或许还与另一个经营特色有关。那时上海的商店里都还没有女店员,“学生意”还一直是男性的职业,但是“美的书店”却大胆雇用年轻漂亮的女店员。不难设想,这样一家以编印销售“性书”为特色的书店,再加上独树一帜的年轻漂亮的女店员,当然是非常轰动的。张竞生自己对此也非常得意,他后来回忆说: 这间小小的书店……左近那些大书店如中华、商务等,若是与我们这间“美的书店”的门市一比,还是输却一筹。 “美的书店”所编印各书中,在当时最引起争议的,或许就是张竞生那本《第三种水》。 所谓“第三种水”,是指在性交过程中女性达到快感高潮时,从阴道中所射出的一种液体。此事中国古代的房中家早已发现,也已经被现代的医学观察所证实。张竞生特别标举“第三种水”,本是强调性交中不仅要让男子感到快乐,更要让女子也达到快感高潮。他还相信,出现“第三种水”时受孕而育的孩子可以更加健康。为了达到这种理想境界,张竞生又主张采用某些气功来辅助,如丹田运气之类。在今天来看,其说当然不无猜测臆想之处,但总体上并非谬误。 “第三种水”之说当时遭到周作人、潘光旦等人的抨击。他们认为此说是“不科学”的;又说丹田运气之类是企图复兴道家的腐朽糟粕。平心而论,到了今天,我们早已不难发现,这些抨击当然不全正确——有的是因所见不广,有的有点“上纲上线”。当时张竞生自然不服,也写文反驳,大打了一场笔墨官司。 以前那些将张竞生说成“堕落文人”、“无耻文人”的作品和传说中,经常向人们描绘如下一幕戏剧化的场景:“流氓无赖来到‘美的书店’,向年轻的女店员要‘第三种水’。”似乎“美的书店”成了一个藏污纳垢的“下三烂”场所。其实这种传说本身就是偏见的产物——认定去买“性书”的人必然就是流氓无赖。 “美的书店”虽然一度非常兴旺,却是好景不长,只两年光景就关门歇业了。据张竞生自述,是因为书店业同行嫉妒、恶意倾轧的结果。内情究竟如何,尚待进一步考证。 五、婚姻与恋爱观 张竞生17岁时,曾由父母做主,在家乡与一比他小两岁的女子结婚。几年后张竞生在上海念书时这位女子即去世,两人未有子女。 35岁那年张竞生与褚问鹃在北京结婚。一年后生一男孩,取名真儿。但是到上海之后,两人之间的感情发生裂痕,中间虽曾一度重修旧好,但最终褚问鹃离张出走。于是张竞生在《新文化》第2期上刊登了他们离婚的广告,其中说他们离婚的原因是:“(褚问鹃)受一二CP所包围与其CP化的情人所引诱,遂也不知不觉从而CP化耳。”张竞生又在《新文化》上发表了题为《恨》之文,斥褚离他出走。然而褚问鹃的友人则在《语丝》124期上发表文章反驳张竞生,说是因为“张竞生热衷于跟国家主义派与西山会议派的政客周旋”,才引起褚问鹃的不满而造成感情破裂的。 对于张竞生的《恨》一文,则有周作人大加攻击。张竞生认为周文完全是“恶骂”,难以容忍,就与周作人大打起笔墨官司,后来发展到意气用事,张竞生甚至攻击周作人个人的私德,说他娶日本老婆,为“谄媚倭奴”起见,他在北京住家门前不升中国旗而升日本旗云云——而事实上周作人出任伪职还是好些年之后的事。张竞生后来表示:“我往后极知自己那时的错误,可说是为情感燃烧到失却全部理性的。”至于周作人,与张交恶之后,也就在文集重版时将原先那篇称赞张竞生极有天才的文章抽去了。 张竞生在法国留学,深受浪漫主义爱情观念之影响。他在这方面的言行,确实与当时乃至今天的中国国情大大相悖。在《十年情场》一书中,他记述了多次他在欧洲时与外国女郎的恋爱情事。这只要看看《十年情场》中那些章节标题就可见一斑了,如:“在巴黎惹草拈花”、“留学时代的浪漫史”、“彼此全身都酥软”、“海滨变成我俩的洞房”、“伦敦的一次奇遇”、“娇小玲珑的瑞士女郎”、“我是一只采花的昆虫”、“爬上树上寻欢”,等等,不一而足。而他自述编印《性史》的三种动机之一,就是“即主张情人制与性交自由制”。下面这段关于“美的书店”期间的生活自述,更能看出他在这方面的思想倾向: 书店雇员有许多女性,又相当漂亮的,而在社会上,我又以“性博士”著名,那么,我对于女子必有许多浪漫的故事了。实则,说起来真奇怪,连我自己在后想起来也觉奇怪,在这个时间一二年之久,我竟“守身如玉”,未曾一次与女性发生肉体关系。这是任何人不肯相信的。可是事实是如此,我为写出自己的真实传记,有就说有,无的不能捏造为有呢。 在他看来,这一两年内“守身如玉”竟是非常奇怪的事情。这也难怪有人会将那些《性史》看作他本人的现身说法了。 六、身后是非谁管得 “美的书店”歇业之后,张竞生于1929年去杭州讲学,结果被浙江警方以所谓“性宣传罪”驱逐出境。幸得当时的广东省政府主席陈铭枢——原是他在黄埔陆军小学时的同学——的资助,再度赴法国,研究社会学和美学,并拟定了一个颇为宏大的译著计划。张竞生抵法后,在巴黎郊外租了一处房屋作为工作室。却不料陈铭枢去职,资助不再能够获得,译著计划无法实施。陈铭枢愧对老友,乃以私款1.5万元赠张竞生,使他仍得以在国外过了几年安定生活。1933年他再回国内,那时主持广东省政府的陈济棠也是他的同学,陈济棠给他一个“实业督办”的头衔,委他主编《广东经济建设月刊》,并兼广州《群声报》编辑。 不过张竞生此时似乎已经壮志消歇,逐渐下降为家乡一个地区性的人物了。不久他回到饶平,做了一些组织修筑公路、开办苗圃之类的工作。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张竞生出任饶平县民众抗日委员会副主任。1941年他在浮山创办饶平县农业职校,推广农业新技术,还写了《新食经》《饥饿的潮州》《山的面面观》之类的作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竞生曾任饶平县生产备荒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林业厅技正、广东省文史馆馆员等职。这一段安静的晚年岁月,颇给人以尘埃落定、洗尽铅华的感觉。张竞生回首往事,董理旧稿新著,为后人留下了不少作品。他的《十年情场》由新加坡《夜灯报》社出版(中国大陆有1988年昆仑出版社的印本,但书名是《情场十年》),《浮生漫谈》由香港三育图书文艺公司出版,《爱的旋涡》由香港《知识》半月刊社出版。据说他在1960年还完成了哲学著作《系统与规律的异同》、《记忆与意识》。但是他终于未能躲过“文化大革命”这一劫,他被扣上“反动权威”等帽子,遣往饶平县乡间劳改。1970年他在“牛棚”夜读,突发脑溢血,翌日即去世,终年82岁。 张竞生一生的社会活动,除编印《性史》一事因过于超越国情,在当时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之外,其余皆为有益于社会、有功于文化之举。而对于编印《性史》一事,他事后不久就一再反省思考,在《十年情场》一书中,更是对此深自忏悔!且看下面这段独白: 我在当时已知性史所犯的错误了。但因社会上的责骂与禁止,使我无法去纠正我的错误。在后我到上海开“美的书店”时尽是介绍霭理士的学说,至于该书所附的性史与我国人的性史一件不敢介绍。但可恨太晚了,性学淫书被人们混视为一途了,我虽努力改正我的错误,但已来不及了。“性学博士”的花名与“大淫虫”的咒骂,是无法避免了。时至今日,尚有许多人不谅解。我的自责,我的忏悔,也极少得到人的宽恕了。朋友们,听它吧!听它命运的安排吧!我是习哲学的,哲学家应有他的态度:就是对不应得的名誉与毁谤,都不必去关心。但痛自改过与竭力向上,这些是应该的。 张竞生几十年的大恶名,就是因为一册小小的《性史》而起。此事的动机本来完全是好的,不妥只是在于施行的方式和时机考虑欠周,使得不法书商有了可乘之机,张竞生自己成了他们的牺牲品。 然而社会总是在进步的,人们的观念也是在不断开放的,“谈性色变”的年代毕竟已经过去。张竞生的乡亲们没有忘记他。1984年,当地政府为他正式恢复了政治名誉。1988年,为了纪念他的100岁诞辰,特意召开了“张竞生博士学术思想讨论会”,颂扬他是一位爱国者和民主主义革命先驱。出版他的文集之事,也已经不止一次被提到一些出版社的议事日程上了。

附记:

一、本文作于1995年。现在看来,本文的信息已经不怎么罕见,观点更是毫不激进。如今两卷本的《张竞生文集》已经由广州出版社在1998年出版,其中包括了《十年情场》和《性史》第一集。 二、2005年,台湾大辣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性史1926》,内容包括张竞生当年的《性史》第一集和未及刊行的第二集部分文章。张竞生哲嗣张超先生提出,要求将本文作为该书导言,原因是他认为本文是他所见关于其父最全面、最客观的评述。大辣方面征求我的意见,我当然同意了。 原载江晓原:《东边日出西边雨》,青岛出版社,2000; 又见张竞生:《性史1926》, 大辣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台湾),2005。 后记 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偶然介入性学研究,到今天已经将近30年过去。期间我在性学方面出版过四种著作,比较重要的是《性张力下的中国人》和《性感:一种文化解释》,前者已由至少四家出版社多次再版——包括盗版。同时我也在性学领域进行着“跨文本写作”——既有在国际著名汉学刊物上发表的学术文本,也有在时尚杂志上发表的大众阅读文本。不知不觉,已经积累了不少文章,晓群兄建议我将这些文章编一个集子,这个念头我先前倒还没有起过。 原先我以为必能很快编完,谁知一旦动手,居然也颇费时费事。加之俗务繁冗,时作时辍,编了一个月才终于完成。 有几篇我在“前个人电脑时代”写的学术文章,敝帚自珍,欲将它们收入集子,没有电子版,到网上搜寻,居然找到了两篇(有一篇还是我的研究生帮我找到的),但也需要自己校订;有的文章就索性自己植字,制作了“修订版”,收入本书。 性学是交叉学科,在中国能够公开进行研究和传播,时间也不长,受制于各种随时变迁的因素,写文章时都不能不考虑。到现在编集子,已经改革开放30余年,情形又有不同,虽然我尽量保存文章原貌,但文字上还是略有修订;学术文本中的某些参考文献也作了必要的更新。最终我选择了包括不同文本的23篇文章,逐一修订后收入本书。 编这集子时,顺便对这30年中国的性学事业,和自己个人的性学研究,都有所回顾,也重新思考了一些问题。 有一句西方文人喜欢说的大话:我们正在创造历史!(另一版本是:我们见证了历史)其实只要参与了某个历史事件,他们就喜欢这样说一说。如果仿照这样的用法,我或许也可以说这句话——至少我曾经是“国家一级学会”中国性学会的发起人之一,后来我是这个学会的常务理事,还担任上海市性教育协会的副会长。 虽然我是因为偶然机缘才介入性学研究的,但回顾这近30年的性学研究经历,我还是感到很高兴。我问自己,如果时光回转,一切可以重来,回到1984年,在北京建国门内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那个现在已经不存在的宿舍小院中,我还会不会去读那部同学借来的《双槑景闇丛书》?我想,我仍然会的。 江晓原 2013年6月6日 于上海交通大学 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