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短篇小说集 作者:威廉·福克纳 内容简介 浓缩福克纳一生短篇创作精华 推荐《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因为我几乎立刻就想到了它。一个人的记忆中,总是会有几篇你无法忘记的东西。 叶兆言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短篇小说集》集中了福克纳创作的短篇小说中的优秀之作,如《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干旱的九月》等,代表了福克纳短篇小说创作的风格和主要成就。 写长篇小说时可以马虎,但在写短篇小说时就不可以它要求几近绝对的准确几乎每一个字都必须完全正确恰当。 威廉福克纳 烧马棚 治安官借了杂货店在坐堂问案,杂货店里有一股乳酪味。捧着帽子、蜷着身子坐在人头济济的店堂后边的孩子,觉得不但闻到一股乳酪味,还闻到了别的味儿。他坐在那里,看得见那一排排货架上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罐头,看上去都是矮墩墩、结结实实、神定气足的样子,他暗暗认过罐头上贴的招牌纸,可不是认招牌纸上的字,他半个大字也不识,他认的是那上面画的鲜红的辣子烤肉和银白色的弯弯的鱼。他不但闻到了乳酪味,而且肚子里觉得似乎还嗅到了罐头肉的味儿,这两股气味不时一阵阵送来,却总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于是便只剩下另一股老是萦回不散的味儿,不但有那么一股味儿,而且还有那么一种感觉,叫人感到有一点恐惧不安,而更多的则是伤心绝望,心口又跟从前一样,觉得一腔热血在往上直冲。他看不见治安官当作公案的那张桌子,爸爸和爸爸的仇人就在那桌跟前站着呢。(他就是在那种绝望的心情下暗暗地想:那可是我们的仇人,是我们的!不光是他的,也是我的!他是我的爸爸啊!)虽然看不见他们,却听得见他们说话,其实也只能说听得见他们两个人在说话,因为爸爸还没有开过口。 “哈里斯先生,那你有什么证据呢?” “我已经说过了。他的猪来吃我的玉米。第一次叫我逮住,我送还给了他。可他那个栅栏根本圈不住猪。我就对他说了,叫他防着点儿。第二次我把猪关在我的猪圈里。他来领回去的时候,我还送给他好大一捆铁丝,让他回去把猪圈好好修一修。第三次我只好把猪留了下来,代他喂养。我赶到他家里一看,我给他的铁丝根本就原封不动卷在筒子上,扔在院子里。我对他说,他只要付一块钱饲养费,就可以把猪领回去。那天黄昏就有个黑鬼拿了一块钱,来把猪领走了。那个黑鬼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说:‘他要我关照你,说是木头干草,一点就着。’我说:‘你说什么?’那黑鬼说:‘他要我关照你的就是这么一句话:木头干草,一点就着。’当天夜里我的马棚果然起了火。牲口是救了出来,可马棚都烧光了。” “那黑鬼在哪儿?你找到了他没有?” “那黑鬼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没错儿。我不知道他跑到哪儿去了。” “这可不能算是证据。不能算证据,明白吗?” “把那孩子叫来问问好了。他知道的。”孩子起初也只当这是指他的哥哥,可是哈里斯马上又接着说:“不是他。是小的一个。是那个孩子。”蜷缩在后边的孩子,看见他和那桌子之间的人堆里立刻裂开一条道儿来,两边两排铁板的脸,道儿尽头就是鬓发半白、戴着眼镜的治安官,没戴硬领,一副寒酸相,正在那里招手叫他。孩子矮小得跟他的年纪很不相称,可也跟他父亲一样矮小而结实,打了补丁的褪色的工装裤穿在他身上都还嫌小,一头发根直竖的棕发蓬松稀乱,灰色的眼睛怒气冲冲,好像雷雨前的狂风。他看见招手叫他,顿时觉得光秃秃的脚板下像是没有了地板;他一步步走去时,那两排一齐扭过头来冲着他看的铁板的脸分明似千斤重担压在他身上。他爸爸穿着体面的黑外套(不是为了出庭听审,是为了搬家),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对他一眼也不瞅。那种要命的伤心绝望的感觉又梗在心头了,他心想:他是要我撒谎呢,这个谎我不能不撒了。 治安官问了:“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低声答道:“‘上校沙多里斯’·斯诺普斯。” “啊?”治安官说,“大声点说。‘上校沙多里斯’?在我们本地用沙多里斯上校的名字做名字的人,我想总不能不说实话吧?”孩子没有吭声,心里一个劲儿地想:仇人!仇人!眼睛里一时竟什么都看不见了,所以他没有瞧见那治安官的神色其实倒很和蔼,也没有听出治安官是以不高兴的口气问这个叫哈里斯的人的:“你要我问这个孩子?”不过这句话他倒是听见了,随后的几秒钟过得好慢,这挤满了人的小店堂里除了紧张的悄声呼吸以外,再没有一丝声息,他觉得就像抓住了一根葡萄藤的梢头,像打秋千一样往外一荡,飞到了万丈深涧的上空,就在荡到这最高点时,地心似乎霎时失去了吸力,于是他就一直凌空挂在那里,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算了算了!”哈里斯暴跳如雷,气势汹汹地说道,“活见鬼!你打发他走吧。”于是孩子立刻觉得那流体般的时间又在他脚下飞快流去,那乳酪味和罐头肉味,那恐惧和绝望,那由来已久的热血上涌的苦恼,又都纷至沓来,在一片纷纭之中还传来了人声: “这个案子就这样了结了。我虽然不能判你的罪,斯诺普斯,但是我可以给你提个劝告。你还是离开本地,以后不要再来了。” 爸爸第一次开了口,声音冰冷而刺耳,平平板板,没有一点轻重:“我是要搬走了。老实说有的地方我也真不想住下去,尽碰到些……”接下去的话真下流得无法落笔,不过这话却不是冲着哪一个说的。 “这就好。”治安官说,“天黑以前就赶着你的大车走吧。现在宣布,本案不予受理。” 爸爸转过身来,于是孩子就跟着那硬邦邦的黑外套走去。爸爸虽然精瘦结实,走路却不太灵便,那是因为三十年前偷了匹马逃跑时,脚后跟上吃过南军纠察队的一颗枪弹。一转眼他的面前突然变成了两个背影,原来他哥哥不知从哪儿的人堆里钻了出来,哥哥也只有爸爸那么高,可体格要粗壮些,成天嚼那嚼不完的烟叶。他们走过了那两排面孔铁板的人,出了店堂,穿过破落的前廊,跨下凹陷的台阶,迎面只见一些小狗和不大的孩子踩在那五月的松软的尘土里。正当他走过时,听见有个声音在悄悄地骂: “烧马棚的贼!” 他猛地转过身去,可眼睛又看不清东西了;只觉得一团红雾里有一张脸儿,好似月亮,却比满月还大,那脸儿的主人则比自己还要矮上一半,他就对准那张脸儿往红雾里扑去,虽然撞了个嘴啃泥,却觉得并没有挨打,也并不害怕,就爬起来再纵身扑去,这次还是一拳也没挨,也没有尝到血的滋味,等到再一骨碌爬起来,只见那个孩子已经没命地逃跑了,他拔起腿来追了上去,可是爸爸的手却一把把他拉了回来,那刺耳的冰冷的声音在他头顶上说:“去,到大车上去。” 大车停在大路对面一片刺槐和桑树丛中。他那两个腰圆身粗的姐姐都是一副假日打扮,妈妈和姨妈则身着花布衣,头戴遮阳帽,她们早已都上了大车,坐在家具杂物堆中。连孩子都记得,他们先后已经搬过十多次家了,搬来搬去就只剩下这些可怜巴巴的东西——旧炉子,破床破椅,嵌贝壳的时钟,那钟还是妈妈当年的嫁妆呢,也记不得从哪年哪月哪日起,就停在两点十四分左右,再也不走了。妈妈这会儿正在淌眼泪,一瞧见孩子,赶紧用袖子抹了下脸,就要爬下车去。爸爸却叫住了她:“上去!” “他弄破啦。我得去打点水,给他洗一洗……” 爸爸却还是说:“回车上去!”孩子爬过后挡板,也上了车。爸爸爬到赶车的座儿上,在哥哥身边坐了下来,拿起去皮的柳条,朝瘦骡身上猛抽了两下,不过这倒不是他心里有火,甚至也不是存心要折磨折磨牲畜。这脾气,正仿佛多少年以后他的后代在开动汽车之前总要先让引擎拼命打上一阵空转一样,他总是一手挥鞭,一手勒住牲口。大车往前赶去,那个杂货店,还有那一大堆人板着面孔默默看着,都给丢在后头了,一会儿路拐了个弯,这些就全瞧不见了。孩子心想:永远看不见了。他这该满意了吧,他可不是已经……想到这里他马上打住了,下面的话他对自己都不敢说出口。妈妈的手按在他肩头上了。 “痛吗?”妈妈问。 “不,”他说,“不痛。甭管我。” “看血都结块了,你干吗不早点擦一擦呢?” “等今儿晚上好好洗一洗吧。”他说,“甭管我了,放心好啦。” 大车只顾往前赶。他不知道他们要上哪儿去。他们从来没人知道,谁也从来不问,因为大车走上一两天,两三天,总会来到个什么地方,总有一所这样那样的房子等着他们。大概爸爸事先已经安排好了,要换个农庄种庄稼,所以这才……想到这里他又不得不打住了。爸爸总来这一套。不过,只要事情有一半以上的把握,爸爸干起事来就泼辣而有主见,甚至还颇有些魄力。这是很能使陌生人动心的,仿佛他们见了潜藏在他胸中的这股凶悍的猛劲,倒不觉得很可靠,而是觉得,这个人死死认定自己干的事决错不了,谁只要跟他利益一致,准也可以得到些好处似的。 当夜他们露宿在一个小林子里,那是一片栎树和山毛榉,旁边有一道清泉。夜里还是很冷,他们就生了堆火挡挡寒气,正好附近有一道栅栏,就偷了一根横条,劈成几段当柴烧——火堆不大,堆得很利落,简直有点小家子气,总之,那手法相当精明;爸爸的一贯作风就是只烧这样的小火堆,哪怕在滴水成冰的天气里也是这样。到年纪大些以后,孩子也许就会注意到这一点,会想不透:火堆为什么不能烧得大一些?爸爸这个人,不仅亲眼见过打仗的破坏靡费,而且血液里天生有一种爱慷他人之慨的挥霍无度的本性,为什么眼前有东西可烧却不烧个痛快呢?他也许还会进而想到有这么一个理由:在那四年159功夫里,爸爸老是牵了一群群马(爸爸称之为缴获的马)藏在树林里,见人就躲(不管是穿蓝的还是穿灰的),那小家子气的火堆就是他赖以度过漫漫长夜的活命果子。到年纪再大些以后,孩子也许就看出真正的原因来了:原来爸爸心底深处有那么个动力的源泉,最爱的是火的力量,正像有人爱刀枪火药的力量一样,爸爸认为只有靠火的力量才能保持自身的完整,不然强撑着这口气也是白白地活着,因此对火应当尊重,用火也应当谨慎。 不过现在他还想不到这一层,他只觉得他从小到现在,看到的总是这么小家子气的一堆火。他只管坐在火堆旁吃他的晚饭,爸爸来叫他时,他捧着个铁盘子,已经迷迷糊糊快要睡着了,于是只好又跟着那直挺挺的背影,随着那生硬而严峻的跛行,上了高坡,来到了洒满星光的大路上,一扭头,只见爸爸背对着星空,看不见脸儿,也辨不出厚薄——就是那么一个一抹黑的剪影,身穿铁甲似的大礼服(分明不是他自己定做的),像白铁皮剪成的人形儿一样扁扁的、死板板的,连声音也像白铁皮一样刺耳,像白铁皮一样没有一点热情: “你打算当堂说了。你差一点就都对他说了。”孩子没应声。爸爸在他脑袋边上打了一巴掌,打得很重,不过却并没有生气的意思,正如在杂货店门口他把那两头骡子抽了两鞭一样,也正如他为了要打死一只马蝇,会随手抄起一根棍子来往骡子身上打去一样。爸爸接下去说的话,还是一点不激动,也一点没冒火:“你快要长成个大人了。你得学着点儿。你得学会爱惜自己的血,要不你就会落得滴血不剩,无血可流。今儿早上那两个人,还有堂上的那一帮人,你看有哪一个会爱惜你?你难道不知道,他们就巴不得找个机会来干我一下子,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搞不过我。懂吗?”孩子在二十年以后倒是思量过这件事:“我那时要是说他们不过想搞清真相,主持公道,那准又得挨他的打。”不过当时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哭。他就默默地站在那里。爸爸说了:“问你,懂吗?” “懂了。”他小声说。爸爸于是就转过脸去。 “回去睡吧。明天我们就可以到了。” 第二天果然就到了。过午不久,大车就停在一所没有上过漆的双开间小屋前,孩子今年十岁,十年来大车在这种模样的小屋前就先后停过了十多回,这回也还跟以前的那十多次一样,是妈妈和姨妈下了车,把东西搬下车来,两个姐姐、爸爸和哥哥都一动不动。 “这屋子只怕连猪也住不得呢。”一个姐姐说。 “怎么住不得呢,你住着就喜欢了,包你不想再走了。”爸爸说,“别尽在椅子里坐着啦,快帮你妈搬东西去。” 两个姐姐都是胖大个儿,其笨如牛,爬下车来时,满身的廉价丝带飘拂成一片;一个从乱糟糟的车肚子里掏出一盏破提灯来,另一个则抽出了一把旧扫帚。爸爸把缰绳交给大儿子,不大灵便地从车头上爬了下来。“等他们卸完了,你就把牲口牵到马棚里去喂一喂。”说完他喊了一声,孩子起初以为那还是冲着哥哥说的呢:“跟我来。” “叫我吗?”孩子说。 “对,叫你!”爸爸说。 “阿伯纳!”妈妈这是喊爸爸。爸爸停了脚步,回过头去——那火性十足的日渐花白的浓眉下,笔直地射出两道严厉的目光。 “从明天起人家就要做我八个月的主子了,我想我总得先去找他说句话。” 他们又返身顺着大路走去。要是在一个星期以前——应该说要是就在昨晚以前——孩子一定会问带他上哪儿去,可是现在他就不问了。在昨晚以前爸爸不是没有打过他,可是以前从来没有打了他还要说明道理的;那一巴掌,那一巴掌以后的沉静而蛮横的话声,仿佛至今还在耳边回响,给他的唯一启示就是人小不济事。他这点年纪实在无足轻重,索性再轻一些倒也可以遵命飞离人世,可偏偏飞又飞不起,说重又不重,不能在人世牢牢地站定脚跟,更谈不上起而反抗,去扭转人世间事情的发展了。 不一会儿他就看见了一片栎杉间杂的小树林,还有其他一些花开似锦的大树小树,宅子按说就是在这种地方,不过现在还看不见。他们沿着一道攀满忍冬和野蔷薇的篱笆走去,来到一扇洞开的大门前,两边有两道砖砌的门柱,他这才看见门后一弯车道的尽头就是那座宅子。他一见就把爸爸忘了,也把心头的恐怖和绝望全忘了,后来虽然又想起了爸爸(爸爸并没有停下脚步),那恐怖和绝望的感觉却再也不来了。因为,他们虽然也先后搬过十多次家,可是以前始终旅居在一个贫苦的地方,无论农庄、田地还是住宅,规模都不大,像眼前这样的一座宅第,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大得真像个官府呢——他暗暗想着,心里不觉顿时安定起来,感到一阵欣喜,这原因他是无法组织成言语的,他还太小,还说不上来。其实这原因就是:爸爸惹不了他们了。生活在这样安宁而体面的世界里的人,他别想去碰一碰;在他们的面前他只是一只嗡嗡的黄蜂,大不了把人蜇一下罢了。这个安宁而体面的世界自有一股魔力,就算他想尽办法放上一把小小的火,这里大大小小的马棚、牛棚也决烧不掉一根毫毛……他又望了望那直挺挺的黑色的背影,看见了那生硬而坚定的颠颠跛跛的步子,他这种安心而欢喜的感觉一时间又消失了。爸爸的身影并没有因为到了这样的宅第跟前而显得矮上三分,因为他到哪儿也没有显得高大过,倒是如今衬着这一派圆柱耸立的宁静的背景,反而越发显出了那种我自无动于衷的气概,仿佛是怀着铁石心肠从白铁皮上剪下的一个人形儿,薄薄的一片,斜对着太阳的话简直连个影子都不会有似的。孩子冷眼看着,发觉爸爸只顾朝一个方向走去,脚下绝不肯有半点偏离。车道上拴过马,有一堆新鲜马粪,爸爸明明只要挪一挪脚步,就可以让过,可是他看见那只不灵便的脚却偏偏不偏不斜一脚踩在粪堆里。不过那种安心而欢喜的感觉过了片刻就又恢复了。他一路走去,简直叫这座宅第给迷上了,这么一座宅第给他的话他也要的,不过没有的话他也并不眼红,并不伤心,更不会像前面那一位那样——他不知道前面那个穿着铁甲般的黑外套的人,却是妒火中烧,真恨不得一口吞下肚去呢。孩子这时候的心情,可惜他也无法用言语来表白:或许爸爸也会感受到这股魔力呢。他先前干那号事,可能也是身不由己,或许这一下就可以叫他改一改了。 他们穿过了门廊,现在他听见父亲那只不灵便的脚像时钟一样一板一眼地一下下蹬在地板上,声音跟身子的移动幅度一点也不相称,这雪白的门也并没有使爸爸的身影矮上三分,仿佛爸爸已经憋着一腔凶焰恶气,把身子缩得不能再缩了,说什么也不能再矮上一分一毫了——他不在乎头上那宽边黑帽已经瘪了,不在乎身上那原是黑色的地道细呢外套已经磨得泛出了绿稀稀的亮光,好像过冬的大苍蝇一般,不在乎抬起臂膀就显得袖管太大,也不在乎举起手来就活像拳曲的脚爪。门开得快极了,孩子知道那黑人一定早就在里面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了。那是个黑老头,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穿一件亚麻布夹克,他一开门出来就用身子把门口堵住,说道:“白人,你把脚擦一擦再进来。少校现在没在家。” “滚开,黑鬼。”爸爸的口气里还是没有一点火气,说着把那黑人连人带门往里一推,帽子也没摘下就走了进去。孩子看见那只不灵便的脚已经在门框边上留下了脚印,看见那机器一样从容不迫的跛脚过处,浅色的地毯上出现了一个个脚印,似乎压在那脚上的分量(也就是一脚踩下去的分量)足有他体重的两倍。那黑人不知在背后什么地方狂喊:“萝拉小姐!萝拉小姐!”孩子看见这光洁优雅的一弯铺毯回梯,这顶上熠熠耀眼的枝形吊灯,这描金画框的柔和光彩,早已被一股暖流淹没了,随着喊声他听见了一阵匆匆的脚步声,也看见了这位小姐。像这样的一位贵妇人,他恐怕也是从来没有见过的:身上穿一件光亮柔滑的灰色长袍,领口绣着花边,腰里系一条围裙,卷起了袖子,大概正在揉面做糕饼,所以一边拿毛巾擦着手上的生面,一边来到穿堂里,可是一进来她的眼光却不是看着爸爸,而是直盯着那浅色地毯上的一串足迹,一副神气吃惊得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拦他没拦住。”那黑人急得直叫,“我叫他……” “请你出去好不好?”贵妇人的声音都发抖了。“德·斯班少校不在家。请你出去好不好?” 爸爸没有再开过口。他也不再开口了。他对那贵妇人连一眼都没有看。他就那样戴着帽子,直挺挺地站在地毯的中央,只见那鹅卵石色的眼睛上边,两撇灰白的浓眉微微抽动了一下,似乎此刻他才谨慎了点,把屋子仔细打量了一番。然后他又同样谨慎地转过身来;孩子看见他是以那条好腿作为支点,用那只不灵便的脚费劲地画了个圆弧,这才转了过来,在地毯上最后留下了一道长长的淡淡的污迹。爸爸对自己留下的脚印看也不看,他始终没有低头朝地毯上看过一眼。那黑人把门拉开了。他们刚跨出门去,后边门就关上了,还传来一声女人歇斯底里的号叫,却听不分明。爸爸走到台阶前停了一下,就着台阶边把靴子擦擦干净。到大门口他又停了下来,在那里站了一会儿,一只脚不灵便,站着也显得硬僵僵的。他回头望着那所宅第,说道:“雪白的,很漂亮,是不是?那是汗水浇成的,黑鬼的汗水浇成的。也许他还嫌白得不够,不大中意呢。也许他还想浇上点白人的汗水呢。” 两小时以后,孩子在小屋后边劈木柴,妈妈、姨妈和两个姐姐则在屋里生火做饭(他知道这准是妈妈和姨妈的事儿,那两个大姑娘哪里肯动手呢;离得这么远,还隔着垛墙,照样还感觉得到她俩那无聊的大声聒噪散发出一股不可救药的怠惰的气息)。孩子正劈着木柴,忽然听见了马蹄声,看见一匹极好的栗色母马,马上坐着个只穿衬衣的人——他一看这人就明白了,果然立刻又看见后面跟着一匹肥壮的红棕色的拉车大马,骑马的年轻黑人腿前有一卷地毯。他看见前面那人怒火直冒,脸涨得通红,飞快地直驰而来,一下子就消失在屋前,爸爸和哥哥这会儿正好搬了两把歪椅子在屋前歇着呢;才一眨眼功夫,简直连斧头都还没来得及放下,他就又听见马蹄声起,眼看那匹栗色母马从院子里退了出去,早又撒开四蹄疾驰如飞了。接着爸爸就大声喊起一个姐姐的名字来,一会儿这姐姐就拉住那卷地毯的一头,一路顺地拖着,从厨房门里倒退着走了出来,另一个姐姐跟在地毯后面。 “你要不肯抬,就去把洗衣锅架起来。”前面那个姐姐说。 “嗨,沙尔蒂160!”后面那个姐姐马上喊道,“快把洗衣锅架起来!”爸爸闻声来到门口,如今他背后完全是一副破落光景,跟刚才他面前的一派富贵风流景象不可同日而语,不过这些反正都影响不了他。他肩后露出了妈妈焦急的脸。 “快去抬起来。”爸爸说。两个姐姐弯下腰去,一副臃肿相,有气无力;她们弯着腰,看去就像一块其大无比的白布,系着一条条花里胡哨的丝带,飘成一片。 “我真要把块地毯当作宝贝,老远地从法国弄来,我就决不会铺在那种碍脚的地方,叫人家一进门就得踩上。”前面那个姐姐说。她们终于把地毯抬起来了。 妈妈说:“阿伯纳,让我去弄吧。” “你回去做饭,”爸爸说,“我来看着。” 孩子一边劈木柴,一边就这样看了他们一下午,只见地毯摊平在地上的尘土里,旁边是泡沫翻滚的洗衣锅,两个姐姐老大不愿意地懒洋洋伏在地毯上,爸爸毫不容情地铁板着脸,时而盯着这个,时而盯着那个,尽管再也没有吭声,却盯得很紧。孩子闻到了他们锅里的那一股刺鼻的土碱液味儿,看见妈妈有一次来到门口,探头朝他们那边张望了一下,妈妈现在的神情已经不是焦急,而很像是绝望了。他看见爸爸转过身去,等他又抡起斧头时,从眼梢角里还瞟见爸爸打地上拾起一块扁扁的碎石片儿,仔细看了看,又回到锅边,这一回妈妈说的竟是:“阿伯纳,阿伯纳,请别这么干。我求求你,阿伯纳。” 后来他的活儿也干完了。天已薄暮,夜鹰早已啼过几遍。他闻到屋里飘出一股咖啡香,平日到这时候他们往往就吃一些午饭吃剩下的冷菜冷饭,可是今天一进屋去,却看见他们又在喝咖啡了,大概是因为炉子里有火的缘故吧。炉子跟前摆着两把椅子,那摊开的地毯就架在两个椅背上。地毯上已经看不见爸爸的脚印了。原来沾着脏迹的地方,如今是长长的一摊摊水浸的残痕,像是有一台小小的割草机在上面东割了一块、西割了一块似的。 他们吃冷饭的时候,地毯照旧搭在那儿,后来大家都去睡觉了,而地毯还是搭在那儿。两间屋里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床铺,没有一点秩序,床铺也没有一定的主儿。一张床上睡着妈妈,待会儿爸爸也就睡在那里,另一张床上睡的是哥哥,他和姨妈以及两个姐姐则打地铺睡草荐。不过爸爸还没有去睡。孩子临睡前看见爸爸戴着那顶帽子、穿着那件辨不出厚薄的外套的刺眼的剪影正俯伏在地毯上;他依稀觉得自己蒙蒙眬眬似乎还没有合眼,那黑影却已经矗立在他身旁了,背后的炉火差不多已经熄灭了,那只不灵便的脚也来踢醒他了。“去牵头骡子来。”爸爸说。 孩子牵了骡子回来,看见爸爸站在黑糊糊的门洞里,卷拢的地毯扛在肩上。孩子说:“你不骑吗?” “不骑。把脚伸上来。” 孩子屈起膝头,让爸爸用手托住,只觉得一股惊人的强劲的力量缓缓地透体而入,带着他升腾而起,把他送到了那没鞍的骡背上(他记得他们过去也有过一副鞍子,不过记不得那是何时何地的事了)。接着爸爸又同样轻而易举地抱起地毯往上一甩,一下子就送到了孩子的腿前。借着星光,他们又顺着白天的老路走去,走过忍冬遍生、尘土满地的大路,进了大门,沿着那黑坑道一般的车道,来到了上下一片漆黑的宅第跟前。孩子坐在骡子上,觉得那毛里毛糙的地毯在大腿上一擦就不见了。 他低声说:“要我帮忙吗?”爸爸没有应声,于是他又听见那只不灵便的脚一声声蹬着空荡荡的门廊,还是那样不慌不忙却又那样刻板生硬,还是那样劲头大到简直放肆的地步。孩子在黑地里也看得出来,爸爸肩上的地毯不是扔下去的,而是推下去的,地毯在墙角上一弹又落到了地板上,声音大得真叫人不敢相信,好像打了个响雷,接着又是那脚步声,从容不迫,响得出奇。宅子里随即亮起了一抹灯光,孩子坐在骡子上,内心紧张起来,呼吸倒还均匀平静,就是快了一点。可是听那脚步声却始终没有加快节奏——脚步声这时候已经从台阶上下来了;一会儿孩子就看见爸爸到了跟前。 他低声问:“你不骑上来吗?这下子两个人都能骑了。”正说着,宅子里的灯光有了动静:先是倏地一亮,随即又暗了下去。他心想:那人下楼来了。他早已把骡子赶到了踏脚台161旁;一会儿爸爸就上来坐在他的背后,他把缰绳理齐叠起,朝骡脖颈上一抽,可是牲口还没有来得及撒开快步,那瘦细而结实的胳膊已经从他身边伸了过来,只觉得那疤痕累累的结实的手把缰绳一拉,骡子立刻又慢慢儿走了。 天边刚刚吐出火红的霞光,他们就已经在地里给骡子套犁了。这次那栗色母马来到地里,孩子可是一点响声都没有听见;那骑马人没戴硬领,连帽子都没戴,浑身直震,说话的声音都发了抖,跟昨儿大宅子里那个女人一个样;爸爸正在扣轭棒,只抬头望了一眼,又弯下腰去干他的了,所以那个骑马人是冲着他弯着的背在说话: “你可得放明白点儿,地毯已经叫你给弄坏了。这里没有人了吗?连个女人都没有吗?”……他打住了,浑身还是震个不停,孩子只顾看着他,哥哥这时也从马棚门里探出了身来,嘴里嚼着烟叶,慢悠悠地不断眨巴着眼,显然并不是因为有什么事叫他看得吃惊。“这张地毯值一百块钱,可是你自出娘胎还不曾有过一百块钱。你也永远休想有一百块钱,所以我要在你的收成里扣二十蒲式耳162玉米作为赔偿。这一条要在文契里补上去,回头你到粮库去,就去签个字。这虽然消不了德·斯班太太的气,却可以教训教训你:下次再到她的公馆里去,可要把你的脚擦干净点儿。” 说完他就走了。孩子看了看爸爸,爸爸还是一言不发,连头也没有再抬一下,他此刻是在那里埋头弄销子,要把轭棒套套结实。 孩子叫了声:“爹!”爸爸望了他一眼——还是那副莫测高深的脸色,两道浓眉下灰色的眼珠闪着冷冷的光。孩子突然急步向爸爸奔去,可又同样突然地站住了。他嚷道:“你洗得也算用心的了!他要是不喜欢这样洗,上次为什么不说说明白该怎么洗呢?这二十蒲式耳玉米可不能赔给他!屁也不能赔给他!到时候收了庄稼就都藏起来!我来守着好了……” “我叫你把割草刀还跟那堆理好的家伙放在一起,你去放好了吗?” “还没有,爹。”他说。 “那么快去放好。” 那是星期三的事。从这天起他就一个劲儿地干活,不停地干到周末;干得了的活儿他干,有些干不了的活儿他也一样干,用不到逼着他,也用不到催促他,他干得就是这样勤奋;他这都是学的妈妈,不过他跟妈妈却也有些不一样:他干的活儿,至少有一些是他喜欢的,比如他就喜欢拿那把小斧头去劈木头——这把小斧头还是妈妈和姨妈挣到了钱(也可能是从哪儿省下了钱),买来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他的。他跟两位老太太一起(有一天下午连一个姐姐也来参加了),把猪圈和牛栏搭了起来,因为爸爸跟地主订的文契里也有养猪牧牛这两条。有一天下午,爸爸骑了一头骡子不知上哪儿去了,孩子看爸爸不在,就到地里去干活。 他们这一回使的是一把双壁犁,哥哥扶着犁柄,他牵缰绳。他跟着拼足了劲的骡子在一旁走,破开的肥沃的黑土落在光脚背上,觉得又凉又湿,他心里想:说不定这一下倒可以彻底解决了。为了这么一张地毯赔上二十蒲式耳,虽然好像有点难受,可是只要他能从此改掉那个老脾气,再也不像从前似的,花上二十蒲式耳说不定还划得来呢。想着想着,不觉想入非非了,弄得哥哥只好对他猛喝一声,叫他当心骡子。他幻想连连:也许到时候一算账,都抵了个精光,那就玩儿完了——什么玉米,什么地毯,干脆来一把火!可怕啊!痛苦啊!简直像被两辆四挂大车两边绑住,两头一齐往外拉!——没指望了!完蛋了,永远永远完蛋了! 转眼到了星期六。他正在埋头给骡子套犁,从骡肚子底下抬头一看,只见爸爸穿起了黑外套,戴上了帽子。爸爸说:“不要套犁,套车!”过了两个钟头,爸爸和哥哥坐在车前,他坐在车厢里,车子最后拐了个弯,他就看见了那饱经风雨的漆都没上的杂货店,墙上贴着些破破烂烂的香烟广告和成药广告,廊下停着马车,拴着坐骑。他跟在爸爸和哥哥的后面,登上那踏出了凹的台阶,于是又遇上了那两排看着不出一声的脸,中间又让出一条道儿来让他们爷儿三个走过。他看见木板桌后面坐着的那个戴眼镜的人,不说他也知道那是位治安官;前面还有一个人,就是他生平只见过两次,两次都骑着快马的那一个,这一回却戴上了硬领,还打起了领带,脸上的表情倒不是怒气冲冲,而是惊奇得不敢相信,孩子不可能晓得,那人是不信天下竟有这样岂有此理的事:他的佃户居然敢来告他的状。孩子摆出一副势不两立的神气,狠狠地、得意地瞪了他一眼,走上前去,紧挨爸爸站着,向治安官大声嚷道:“他没干呀!他没烧呀……” “快回大车上去。”爸爸说。 “烧?”治安官说,“你是说这张地毯已经烧啦?” “谁说烧来着?”爸爸说,“快回大车上去。”可是孩子没有去,他只是退到了店堂的后边,这店堂也跟上次那个店堂一样挤,今天更是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他只好挨挨挤挤地站在一动不动的人群中间,听着堂上的问答: “那么你是认为要你拿二十蒲式耳玉米赔偿他地毯的损失,数目太大了点?” “他把地毯拿来给我,要我把上面的脚印洗掉。我就把脚印洗掉了,给他送了回去。” “可是你给他送回去的地毯却已经不是你踩上脚印以前的那个原样了。” 爸爸一言不发,室里悄悄地听不到一点响动,持续了足有半分钟之久。唯一的声息就是呼吸——聚精会神侧耳静听的那种轻微而均匀的深长的呼吸。 “你拒绝回答吗,斯诺普斯先生?”爸爸还是一声不吭。“我就判你败诉了,斯诺普斯先生。我裁定,德·斯班少校的地毯是你损坏的,应该由你负责赔偿。不过根据你目前的境况,要你赔偿二十蒲式耳玉米似乎未免太苛刻了点。德·斯班少校说他这块地毯值一百块钱。到十月里玉米的价格估计是五毛钱左右。我看,德·斯班少校的东西是过去买的,九十五块钱的损失就由他承担了吧,你的钱还没有挣到手,那就让你承担五块钱的损失。我裁定,到收获季节你应该在契约规定以外,另从收成中提出十蒲式耳玉米缴付给德·斯班少校作为赔偿。退堂!” 这堂官司总共没审多长时间,看看天色还只是清早。孩子心想他们该回家了,也许该回去犁地了吧,因为庄稼人家早已都下了地,他们已经晚了。可是爸爸并没有上车,却从大车后边走了过去,只是用手打个手势,叫哥哥牵着大车跟在后边,他自己就穿过大路,向对面的铁匠铺走去。孩子紧跟着爸爸,追到爸爸身旁,抬头冲着褪色的旧帽子底下那张泰然自若的严厉的脸,嘁嘁喳喳地说:“十个蒲式耳也甭给他。连一个都不要给。咱们……”爸爸低头瞥了他一眼,脸上的神情还是若无其事,两道花白的眉毛乱蓬蓬地遮在冷静的眼睛上,说话的声音简直很和蔼,很轻柔: “是吗?好吧,反正到十月里再说吧。” 修修大车也要不了多久,无非有一两根辐条要校校正,还有轮箍得紧一紧,等到轮箍弄好以后,就把大车赶到铁匠铺后面的小水涧里,让车子就停在那儿。骡子不时把鼻子伸进水里,孩子干捧着缰绳坐在车前的座儿上,抬眼望着斜坡顶上那黑烟囱一般的打铁棚里,只听那里铁锤丁当,一声声不慌不忙,爸爸也就坐在那边一个竖起的柏树墩子上,好不自在,时而说上两句,时而听人讲讲,一直到孩子拉着湿淋淋的大车从小涧里出来,在铁匠铺门前停好,爸爸还是坐在那儿没动。 “牵去拴在阴头里。”爸爸说。孩子拴好就回来了。原来爸爸同铁匠,还有一个蹲在门口里边的人,正在那儿聊天,谈庄稼,谈牲口;孩子也就在这满地发臭的尘土、蹄皮和锈屑之中蹲了下来,听爸爸原原本本、慢慢悠悠地讲他当年做职业马贩子时代的一段故事,那个时候连哥哥都还没有出世呢。后来孩子走到杂货店的那一头,看见墙上有去年马戏团的一张残破的海报,那一匹匹枣红大马,那些蝉纱衣女郎和紧身衣女郎的惊险姿态和盘旋绝技,还有那红鼻子白脸的丑角的鬼脸媚眼,正叫他默默地看得出神,不防爸爸却来到了他身边,对他说:“该吃饭啦。” 可是这天的饭却不是回家吃的。他靠着临街的墙,蹲在哥哥的旁边,看爸爸打杂货店里出来,从一只纸袋里掏出一块干乳酪,小心翼翼地用小刀一分为三,又从纸袋里掏出几把饼干。爷儿三个就蹲在廊下,一声不响,慢慢地吃;吃完又到店里,借只长柄锡勺喝了点不热的水,水里有一股杉木桶的气味,还有一股山毛榉树的气味。喝过了水还是没回家。这次又到了一个养马场上,只看见一道高高的栅栏,栅栏上坐着人,栅栏外站着人,一匹又一匹的骏马从栅栏里牵出来,到大路上先是遛遛蹄、跑跑步,随后就往来不绝地奔驰,就这样慢条斯理地谈着买马和换马的交易,一直谈到太阳渐渐平西,而他们爷儿三个却一直看着听着,哥哥两眼蒙眬,嘴里的烟草照例嚼个不停,爸爸不时对一些牲口评头品足,可并不是说给谁听的。 直到太阳下山以后,他们才到了家。在灯光下吃过了晚饭,孩子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夜幕终于完全罩上了。他正在听夜鹰的啼叫和那一片蛙鼓,忽然听见了妈妈的声音:“阿伯纳!干不得!干不得!哎呀,天哪!天哪!阿伯纳呀!”他急忙站起来扭头一看,从门里看见屋内灯光换过了,如今桌上一只瓶子的颈口里点着一个蜡烛头。爸爸依然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显得又正经又滑稽,仿佛是打扮得齐齐整整,好彬彬有礼地去行凶干坏事似的;他把灯里的油重又全部倒进那贮油的五加仑火油桶里,妈妈拼死拉住了他的胳膊,他只好把灯递到另一只手里,胳膊一甩,并不粗暴也并不凶悍,但是劲头很猛,一下子就把她摔到了墙上,她张开双手扑在墙上,好容易才没有倒下,嘴巴张得大大的,满脸是那种生望断绝、走投无路的神气,跟她刚才的口气完全是一个味儿。正在这时,爸爸看见孩子站在门口。 “到马棚里去把大车加油用的那罐油拿来。”爸爸说。孩子没动,半晌才开得出口来。 “你……你要干什么……”他嚷了起来。 “去把那罐油拿来。”爸爸说,“去!” 孩子终于挪动了腿,一到屋外就拔脚向马棚里奔去,敢情那老脾气又来了,那古老的血液又涌上来了。这一腔古老的血,由不得他自己选择,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就硬是传给了他;这一腔古老的血,早在传到他身上以前就已经传了那么许多世代——谁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是多少愤恨、残忍、渴望,才哺育出了这样的一腔血?孩子心想:我要是能一个劲儿往前跑就好了。我真巴不得能往前跑啊,跑啊,再也不要回头,再也不用去看他的脸。可是不行啊!不行啊!他提着生了锈的油罐奔回家去,罐里的油一路泼剌剌直响;一到屋里,就听见了里屋妈妈的哭声。他把油罐交给了爸爸,嚷着说: “你连个黑鬼都不派去了吗?上次你至少还派了个黑鬼去啊!” 这一回爸爸没有打他。可是比上回的巴掌来得还快的是只爪子:爸爸的手刚刚小心翼翼地把油罐在桌子上放好,忽然就如一道电光冲他一闪,快得他根本都没法看清;他还没有看见爸爸的手离开罐子,爸爸的手早已抓住了他的衬衫后襟,一把抓得他脚跟都离了地。那冲他俯着的脸一股凶气,寒峭逼人,那冷酷阴沉的声音向他背后桌上靠着的哥哥说了一声(哥哥还是像牛一样,怪模怪样的,左嚼右嚼,嚼个不停): “把这罐油倒在油桶里,你先走,我马上就来。” 哥哥说:“最好还是把他绑在床架上。” “叫你干啥你就干啥。”爸爸说。话音刚落,孩子的身子就已经在动了,只觉得那只精瘦而强劲的手在他两块肩胛骨之间一把揪着衬衫,提着他几乎脚不沾地地从外间到了里间,擦过了摆开粗壮的大腿、对着没火的炉子坐在椅子里的那两个姐姐,直拖到妈妈和姨妈那里。姨妈正搂着妈妈的肩头,两个人肩并肩坐在床上。 爸爸说了声:“揪住他!”姨妈一惊,手就一动。爸爸说:“不叫你。伦妮,你把他揪住。你千万要把他揪住。”妈妈抓住了孩子的手腕。“不行,要抓得牢一点。要是让他跑了,你知道他要去干啥?他要上那边去!”说着把脑袋朝大路那头一摆。“恐怕还是把他绑起来保险一点。” “我就揪住他好了。”妈妈低声说。 “那就交给你啦。”爸爸说完就走了,那不灵便的脚在地板上踩得很重,不紧不慢,好一阵才消失。 孩子就挣扎了起来。妈妈两条胳膊把他紧紧抱住,他把妈妈的胳膊又是撞,又是扭。他知道,扭到头来妈妈总是弄不过他的。可是他没有时间磨功夫了。他就嚷起来:“放我走!要不,伤着你我可就不管啦!” “放他走!”姨妈说,“老实说,他就是不去我也要去呢!” “我怎么能放他走呀?”妈妈哭叫着说,“沙尔蒂!沙尔蒂!别这样!别这样!来帮帮我呀!莉齐!” 突然他挣脱了。姨妈来抓他也来不及了。他扭头就跑,妈妈跌跌撞撞地追上去,膝头一屈,扑倒在孩子脚跟后边,她向近旁的一个姐姐叫道:“抓住他,耐特!抓住他!”可是也来不及了,那个姐姐根本还没有打算从椅子里站起来,只是把头一转,侧过脸来,孩子就已经飞一般地过去了。在这一瞬间他只觉得看见了一个其大无比的年轻妇女的脸盘儿,脸上竟没有一点惊异之色,只是流露出一种不大感兴趣的神气(两个姐姐是同时同刻生的双胞胎,尽管这样两大堆肉占地大、分量重,一个人足足可抵家里两个人,可是此时此地姊妹俩竟好像根本就不存在似的)。孩子一下子冲出了里间,冲出了屋门,跑到了那洒满星光、蒙着松软的尘土、密密层层攀满忍冬的大路上。他一路奔去,只恨这脚下的淡白色带子拉开得太慢,好容易才到了大门口,马上一拐弯,气急心慌地顺着车道向那亮着灯光的大宅子奔去,向那亮着灯光的门奔去。他连门也不敲,就一头闯了进去,抽抽搭搭地喘不过气来,半晌开不出口;他看见了那个穿亚麻布夹克的黑人的吃惊的脸,也不知道那人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德·斯班!”他气喘吁吁地喊道,“我找……”话没说完,他看见那个白人也从穿堂那头的一扇白门里出来了。他就大叫:“马棚!马棚!” “什么?”那白人说,“马棚?” “对!”孩子叫道,“马棚!” “逮住他!”那白人大喝一声。 可是这一回还是没抓住他。那黑人倒是抓住了他的衬衫,可是衬衫袖子早已洗得发了脆,一拉就撕了下来。他又逃出了那扇门,又奔到了车道上,事实上他就是冲着那白人嚷嚷的当儿也没有停下过脚来。 他听见那白人在他背后喊叫:“备马!快给我备马!”他起初想抄近路,穿花园,翻篱笆到大路上去,但是他不识花园的路径,也不知道那挂满藤蔓的篱笆究竟有多高,他不敢冒这个险。所以他还是只顾顺着车道奔去,只觉得血在奔腾,气在上涌;一会儿就又到了大路上,不过他看不见路。他也听不见声音;那疾驰而来的母马快要踩到他身上他才听见,可他还是照旧往前跑,仿佛他遭受苦难到了这样危急的关头,只要再过片刻就自会叫他插翅高飞似的。他直挨到最后一秒钟,才向边上纵身一跃,跳到路旁长满野草的排水沟里,后面的马呼的一声冲过,飞驰而去,映着这初夏的恬静夜空,映着这满天星斗,还留下了一个暴跳如雷的身影,转眼就没了。可是就在那人影马影尚未消失的当口,夜空里像是突然狠狠地泼上了一摊墨污,不断向上扩大——那是不绝冲天而起的一团团浓烟,惊心动魄,却又阒寂无声,把天上的星星都抹掉了。孩子跳了起来,他连忙又爬到大路上,再撒腿奔去,他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可他还是一个劲儿往前奔,听见了枪响也还是往前奔,一会儿又是两声枪响,他不知不觉地就停了下来,叫了两声:“爹!爹!”又不知不觉地奔了起来。他跌跌撞撞的,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赶紧又连跑带爬地从地上起来。起来后匆匆回头望了下背后的火光,就又在看不见的树木中间只管奔去,一路气喘吁吁、抽抽噎噎地喊着:“爸爸呀!爸爸呀!” 午夜时分,孩子坐在一座小山顶上。他不知道现在已是午夜,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多远的地方。不过如今背后已经没有火光了,如今他坐在这儿,背后是他好歹住了四天的家,前面是一片黑沉沉的树林子,他打算歇息歇息以后,就到这片树林子里去。这小小的孩子,就抱着那少了袖子既薄又脆的衬衫缩成一团,在凉飕飕的黑暗里抖个不住,如今那伤心绝望的心情已经不再夹着惊恐忧虑,光剩下一片伤心绝望了。他在心里念叨:爸爸呀,我的爸爸呀!他突然叫出声来:“他是好样儿的!”这话他说出了声,但是声音不大,简直不过是耳语。“好样儿的!到底打过仗!不愧是沙多里斯上校的骑马队!”却不知道那次打仗他爸爸其实并不是一名士兵,只能说是一名“好汉”,他爸爸根本不穿制服,根本不效忠于哪一个人、哪一支军队、哪一方政府,也根本不承认谁的权威;他爸爸去打仗的目的完全跟麦尔勃鲁克163一般无二,是为了猎取战利品——缴获敌人的也罢,自己打劫的也罢,反正在他看来都无所谓,压根儿无所谓。 天上渐渐星移斗转。回头天就要亮了,再过些时候太阳也要出来了,他也就要觉得肚子饿了。不过那反正是明天的事了,现在他只觉得冷,好在走走就会不觉得冷的。他现在气也不喘了,所以就决定起来再往前走,到这时候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打过盹了,因为他看出天马上就要亮了,黑夜马上就要过去了。他从夜鹰的啼声中辨得出来。如今山下黑沉沉的树林子里到处是夜鹰的啼鸣,拉着调子,此起彼伏,接连不断,让位给晨鸟的时刻越来越近了,夜鹰的啼鸣也就越发一声紧接着一声。他就站起身来。他觉得身子有点儿发僵,不过那走走也就会好的,正像走走就可以不冷一样。何况太阳也就要出来了。他就向山下走去,向那一片黑沉沉的树林子里走去,从树林子里不绝传来一声声清脆的银铃般的夜鹰的啼叫——暮春之夜的这颗响亮的迫切的心,正在那里急促地紧张地搏动。他连头也不回地去了。 (蔡慧译) 两个士兵 我和彼得常去基尔格鲁老人家听他的收音机。我们总是等到晚饭以后,等到天黑,然后我们就站在基尔格鲁老人的客厅窗户外面,我们听得见是因为基尔格鲁老人的妻子耳朵聋,他总把收音机的声音尽量调大,因此我想,我和彼得跟基尔格鲁老人的妻子一样能听得清清楚楚,尽管我们是站在外面,而且窗户是关着的。 那天晚上我说:“什么?日本人?什么是珍珠港?”彼得说:“嘘。” 于是我们就站在那里,天真冷,听收音机里那个人说话,只不过我怎么也听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后来那人说眼下他就说这么多,我跟彼得就上路走回家,彼得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他快二十岁了,去年六月已经读完联合中学164,知道好多事情:告诉我日本人往珍珠港扔炸弹了,而珍珠港在水那头。 “哪片水那头?在奥克斯福德的政府水库那一边?” “不是,”彼得说,“在大海那头。太平洋。” 我们回到家。妈跟爸早就睡了,我跟彼得上床躺下,我还是不明白那水在哪里,彼得又讲一遍——太平洋。 “你怎么回事?”彼得说,“都快九岁了。九月以来一直在上学。你难道没学点东西?” “我想我们还没有学到太平洋那一段呢。” 当时我们还在种巢菜165,这本应该在十一月十五日以前种完的,可因为爸又晚了,就像我和彼得认识他以来他总误事一样。我们还有柴火得收进来,可每天晚上我跟彼得总去基尔格鲁老人家,在冷风里站在他的客厅窗户外面听他的收音机;然后我们回家上床躺下,彼得就给我讲那是怎么一回事。这就是说,他给我讲一会儿,然后他就不给我讲了。好像他不想再说了。他会叫我闭嘴,说他要睡觉,可他根本不要睡觉。 他就那么躺在那里,比他真睡着了要蠢得多,而且有样东西,我能感觉到这东西从他身体里冒出来,好像他甚至在生我的气,不过我知道他想的不是我,又好像他在为什么事情发愁,不过也不是那么回事,因为他从来没有什么要发愁的事情。 他从来不像爸那样误事,更别说有什么事情赶不上趟。他从联合中学毕业的时候,爸给他十英亩地,我跟彼得都觉得爸少了起码十英亩地高兴得很,少了一些自己要发愁的东西,而彼得在这十英亩地上都种了巢菜,翻了一遍,平整好准备过冬,所以,不是那么回事。可又有点事儿。我们每天还是去基尔格鲁老人家听他的收音机,现在他们去了菲律宾,但麦克阿瑟将军在挡着他们。然后我们就回家,躺在床上,彼得不肯告诉我任何事情,也不肯说话。他就那么一声不吭地躺在那里,安静得像是个隐蔽的伏兵,我碰碰他,他的身子或腿硬极了,一动不动跟铁似的,过了一会儿我就睡着了。 后来,有一天——在这以前除了我们在柴林里砍树的时候骂我没有把柴火劈够以外,他什么话都不跟我说——他说:“我得去。” “去哪里?”我说。 “去打那个仗。”彼得说。 “在我们砍够柴火以前?” “柴火,去他的。”彼得说。 “好吧。”我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可他没在听。他躺在那里,像铁一样又冷又硬地躺在黑暗里。“我得去。”他说,“我可不能容忍那帮人这么对付美利坚合众国。” “对,”我说,“什么柴火不柴火的,我看我们得去。”这一回他听见了。他还是安安静静地躺着,可这是另一种安静。 “你?”他说,“你去打仗?” “你揍大家伙,我来揍小家伙。”我说。 然而他告诉我我不能去。开始我以为他就是不想要我跟在他身后,就像他去追塔尔家姑娘的时候不要我跟着去一样。可他告诉我,是军队不要我,因为我太小了。这时候我知道他是真有这种打算,不管我怎么说怎么做我都是去不了的。不知怎么回事,在这以前我一直不相信他会自己一个人走的,现在我知道他要去了,而且他无论如何是不会让我跟他去的。 “我可以给你们大家劈柴打水的!”我说,“你们总得要用柴用水的!” 他转过身把手放在我胸口,因为现在是我笔直地硬邦邦地仰天躺着。 “不,”他说,“你得待在这里帮爸的忙。” “帮他干什么?”我说,“他永远也赶不上趟了。他也不可能再落后多少了。我跟你揍他们日本人的时候,他当然能够照料这巴掌大的一个农场。我也得去。要是你得去的话,那我也得去。” “不行。”他说,“别说了。别做声。”他是当真的,我知道他是当真的。不过我肯定那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我不闹了。 “那我就是不能去了。”我说。 “对,”彼得说,“你就是不能去了。首先你还太小,其次——” “好吧,”我说,“那你就闭上嘴让我睡觉。” 于是他不说话,躺了回去。我躺在那里好像已经睡着了,没过多久他就睡着了,我知道他是因为想去打仗才发愁得睡不着的,现在他终于决定要走了,他不再发愁了。 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妈和爸。妈还好。她哭了。 “不,”她哭着说,“你不要走。我宁可我替你去,要是可以的话。我可不要救国家。那些日本人可以拿走,留着它,只要别来惹我,我的家,我的孩子。可我记得我弟弟马许和另外一次战争。他还没到十九岁可他得去打仗,我妈妈跟我现在一样也不明白。但她对马许说要是他非去不可,他就得去。所以要是彼得非去打这场仗不可,那他就得去。就是别要求我弄明白这是为什么。” 可爸不行。他是那种闹的家伙。“去打仗,”他说,“哼,我看不出这有什么丁点儿的用处。你还没到征兵入伍的年龄,这不,国家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们在华盛顿特区的总统在注意事态的发展,他会通知我们的。还有,在你妈说的那次战争里,我被招兵了,给送到得克萨斯,在那儿待了快九个月一直到他们终于不打了。在我看来,有了你舅舅马许在法国战场真的受了伤,这对我,至少我这辈子在保卫国家方面也就够了。还有,你走了,我要人帮忙干农活时该怎么办。看来我要大大地落后了。” “从我记事以来你总是落后的。”彼得说,“反正我要去。我得去。” “当然他得去。”我说,“那些日本人——” “你给我闭嘴,”妈哭着说,“没人在跟你讲话。去给我抱一捆柴火!这才是你能干的活儿。” 于是我就去抱柴火。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跟彼得和爸尽量地把柴火抱进来,因为彼得说爸所谓柴火够多了就是墙上还靠着一根劈柴,妈还没有把它放进炉膛,妈在为彼得出发做准备。她把他的衣服洗干净补好,又给他煮了一鞋盒的干粮。那天晚上我和彼得躺在床上听她一边哭一边给他理旅行袋,过了一会儿彼得坐起来,穿着睡衣走到后面去,我听见他们在讲话,后来妈说:“你非去不可,所以我愿意你去。但我不明白,我永远不会明白,也别指望我能弄明白。”后来彼得回来上床,像块铁一样硬邦邦地安静地躺在那里,后来他说,他并不是对我说,他也不是在对什么人说:“我得去。我就是得去。” “当然你得去。”我说,“那些日本人——”他猛地翻过身来,他好像呼地翻过来侧身躺着,在黑暗里看着我。 “总而言之,你还行。”他说,“我因为对付你要比对付他们大家加在一起还要麻烦得多。” “我想我也是没有办法。”我说,“不过也许还得再打几年,我还能去。也许有一天我会闯进来跟你碰头的。” “我不希望有这一天。”彼得说,“大家上战场不是去玩的。一个人不会为了玩就离开他妈让她哭哭啼啼的。” “那你为什么要去?”我说。 “我得去,”他说,“我就是得去。现在你赶快睡觉。我得一早赶那早班公共汽车。” “好吧。”我说,“我听说孟菲斯是个大地方。你怎么才能找到部队待的地方?” “我会跟人打听上哪儿去参军。”彼得说,“现在睡吧。” “你就这么问?上哪儿去参军啊?”我说。 “对,”彼得说,他又翻过身去,“别说了,睡吧。” 我们就睡觉了。第二天早上我们点着灯吃早饭,因为公共汽车六点钟就经过这里。妈不哭了,只是神色阴郁,忙忙碌碌地把早饭一样样放在桌上让我们吃。后来她把彼得的旅行袋收拾好,可彼得根本不想带什么旅行袋去前线,但妈说规矩人无论到哪里,就算上前线,都得换衣服,都要有地方放衣服的。她往鞋盒里放炸鸡和饼,还把《圣经》也放了进去,这就到了该走的时候了。我们这时候才知道妈不去公共汽车站。她只是把彼得的帽子和外套拿了过来,她还是没哭,只是站在那里两手扶着彼得的肩膀,她站着不动,就那样扶着彼得的肩膀,可她看上去又厉害又凶狠的样子,跟头天夜里彼得翻身对着我说我总而言之还算不错的神情一模一样。 “他们可以把这个国家拿走留着它,只是不要给我和我家的人添麻烦。”她说。接着她又说:“永远别忘了你是谁。你不是有钱人,出了法国人湾,天下没人知道你是谁。但你身体里的血跟任何地方任何人的血一样好,这一点你千万别忘了。” 然后她亲了亲他,接着我们走出大门,爸拎着彼得的旅行袋,不管他要不要。天根本还没有亮,我们上了公路走到信箱边上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天才蒙蒙亮。后来我们看见公共汽车亮着车灯开过来,我一直看着那辆公共汽车等它开过来,等彼得招手让它停下来,果然,这时候天就亮了——我没注意的时候天已经亮了。现在我跟彼得都等着爸说话,说几句傻话,就像马许舅舅在法国受伤,爸在一九一八年去过得克萨斯就足以在一九四二年拯救美国之类的傻话,可他一直没有说。他表现得也不错。他只说:“再见,儿子。永远记住你妈说的话,有空就给她写写信。”接着他跟彼得握握手,然后彼得看了我一阵子,把手放在我头上,使劲揉我的脑袋,都快把我的脖子给拧断了,接着他跳上公共汽车,那家伙把车门关上,公共汽车嗡嗡地响起来,接着就开动起来,嗡嗡声、嘎嘎声、嚓嚓声越来越响;它开得越来越快,车身后面的两个小红灯好像并不变得越来越小,只是好像跑到一起去了,好像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碰在一起变成一盏灯。可它们并没有变成一盏灯,后来公共汽车就看不见了,即便如此,我几乎快要放声大哭了,尽管我都快九岁了。 我跟爸回到家。整整一天我们都到柴林里干活,一直到后半晌我才有了个好机会。我拿了我的弹弓,我还很想拿上我所有的鸟蛋,因为彼得把他收集的鸟蛋送给了我,他还帮我收集,他跟我一样也喜欢把放鸟蛋的盒子拿出来看一看,尽管他已经快二十岁了。可那盒子太大了,拿着走长路不方便,而且还让人提心吊胆,所以我只拿了那只绿鹭鸟的蛋,因为这是最好的一个,把它好好地包起来放到战争火柴盒里,把它和弹弓藏在谷仓的一个角落下面。后来我们吃了晚饭,上了床,我然后想,要是我还得待在那间屋子,躺在那张床上,就算再来一个晚上我都会受不了的。后来我听见爸打呼噜,可我一直没听见妈出什么声响,不管她睡着了没有,但我想她没睡着。于是我拿起我的鞋,把它们扔出窗外,然后我爬了出去,就像我从前看彼得爬窗户,那时他才十七岁,爸说他还太年轻,不能在夜里像公猫似的去找女朋友,因而不放他出去,我穿上鞋,走到谷仓,拿了弹弓和那只绿鹭鸟的蛋朝公路走去。 天不冷,只是他妈的黑得厉害,那条公路在我面前伸展得远远的,好像因为没有人走过它就长出一半,就像人躺着要比站着长一样,所以,有一段时间里,好像我还没走完去杰弗生的二十二英里的路大太阳就会追上我。但它没有。我上山走进城的时候天刚刚亮起来。我能闻到小木屋里煮早饭的香味,很希望我想到带一块冷饼,不过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彼得告诉过我出了杰弗生才能到孟菲斯,可我根本不知道那是八十英里。于是我站在那空荡荡的广场上,天一点点地亮起来,街灯还点着,那警察低头看着我,而我离孟菲斯还有八十英里,我走了整整一夜才走了二十二英里,照这个速度走下去,等我到了孟菲斯彼得早就出发去珍珠港了。 “你从哪里来的?”警察说。 我又跟他说一遍:“我得去孟菲斯。我哥哥在那儿。” “你是说你在这里没有亲人?”警察说,“除了那个哥哥没有别人了?要是你哥哥在孟菲斯你大老远地上这儿来干什么?” 我又跟他说一遍:“我得去孟菲斯。我没有时间跟你详细说,我也没有时间走过去。反正,我得在今天到那里。” “跟我来。”警察说。 我们又走了一条街。然后看到了公共汽车,就跟昨天早上彼得乘的那一辆一样,只是现在里面不点灯也没有人。这儿有一个跟火车站一样的正规的公共汽车站,有个售票处,柜台后面有个人,警察说:“坐那儿。”我就在长凳上坐下,他拿起电话说了一会儿,放下电话对售票处柜台后面的人说,“看着他。等哈伯山姆太太起床穿好衣服我就马上回来。”他走了出去。我站起来走到售票处。 “我得去孟菲斯。”我说。 “当然,”那人说,“你上长凳那儿去坐下。福特先生一会儿就回来。” “我不认识什么福特先生,”我说,“我要乘那辆公共汽车去孟菲斯。” “你有钱吗?”他说,“这要七毛二分钱呢。” 我拿出那火柴盒,把那只绿鹭鸟的蛋拿出来。“我拿这个跟你换一张去孟菲斯的车票。”我说。 “那是什么?”他说。 “是一只绿鹭鸟的蛋,”我说,“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吧。这值一块钱哪。我只要七毛二分钱就卖给你。” “不行,”他说,“那些公共汽车的主人一定要现钱交易。要是我用鸟蛋、牲口之类的东西换车票,他们会开除我的。你现在上长凳那儿去坐下,像福特先生——” 我朝门口走去,但他抓住了我,他一手摁柜台,跳了过来,追上我,伸手来拽我的衬衣。我一把掏出我的小刀,嗖地打开刀子。 “你要是碰我一下,我就拿刀砍掉你的手。”我说。 我努力想绕过他朝门口跑去,可他的动作比我认识的哪一个大人都要快得多,几乎跟彼得差不多。他挡在我前面,背朝门站着,一只脚稍稍抬起来一点,因此我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走出去。“回去上长凳那儿坐下,待在那儿。”他说。 我没有什么办法走出门去。他站在那里,背靠着门。所以我就走回到长凳那儿。后来我觉得车站里好像到处都是人。那警察又来了,还有两个穿皮大衣的太太,她们的脸都化妆过。可她们还是看上去像是匆匆忙忙起的床而且不大高兴这么匆忙起床,一个年纪大一点,一个年纪轻一点,低着头看着我。 “他没有穿外套!”年纪大的说,“他到底是怎么一个人上这儿来的?” “我也想搞明白,”警察说,“从他嘴里我什么都打听不出来,只知道他哥哥在孟菲斯,他要回那里去。” “对,”我说,“我今天得去孟菲斯。” “当然你得去,”年纪大的说,“你肯定你到孟菲斯能找到你哥哥?” “我想能找到,”我说,“我只有一个哥哥,认识他有一辈子了。我想我看见他会认出来的。” 年纪大的那一个看看我说:“他看起来好像不像是住在孟菲斯的人。” “他可能是不住在那里,”警察说,“不过这也没法说。他可能住在随便什么地方,不管他穿没穿外套。现在这种时候和日子里,他们说不定哪天就从鬼——地方冒出来,男孩还有女孩,路还走不好就想吃早饭了。他昨天也许在密苏里,也许在得克萨斯,谁知道呢。可他好像很肯定他哥哥在孟菲斯。我只知道我得把他送那里去,让他自己去找。” “对。”年纪大的那一个说。 年轻的那一个在长凳上坐下,坐在我身边,打开一个手提包,拿出一支书写笔和几张纸。 “好吧,宝贝儿,”年纪大的说,“我们要帮你找到你哥哥,但首先我们得要为我们的卷宗立一个个人档案。我们得知道你的名字和你哥哥的名字,你在哪里出生,你父母什么时候去世的。” “我并不需要什么个人档案,”我说,“我只需要去孟菲斯。我得在今天赶到那里。” “你明白了吧?”警察说。他说得好像他挺得意似的。“我跟你说过的吧。” “你挺运气的,哈伯山姆太太,他这么跟你说,”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说,“我认为他身上没有枪,可他打开那把刀时真他——我是说,快极了,跟任何男人一样快。” 可那年纪大一点的太太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我。 “唉,”她说,“唉,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知道该怎么办,”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说,“我要掏自己的腰包给他买一张票,作为保护公司不出现闹事或流血事件。福特先生向市董事会报告的时候,这就成了一件市政大事,他们不但会还我钱还会发我一个奖章哩。怎么样,福特先生?” 但没有人理会他。年纪大一点的太太只是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她又说了一声“唉”,然后从钱包里拿出一块钱,交给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我想他该买儿童票吧。” “呃哼,”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说,“我真不知道规章制度该是什么。我很可能因为没有把他装箱并且在箱子上注明是毒品而被开除。但我愿意冒这个险。” 之后他们都走了。后来警察又回来,带了份夹肉面包,把它给了我。 “你肯定你能找到你哥哥?”他说。 “我想不出来为什么找不到?”我说,“要是我没有先看见彼得他也会看见我的。他也认识我的。” 尔后警察也走了,没有再回来。我吃起夹肉面包。随后又来了好多人,他们买了票,后来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说到时候了,该走了,我就跟彼得一样上了车,我们就走掉了。 我看到了所有的城镇。我都看见了。公共汽车开得飞快时,我发现我已经累得直想睡觉。可我从来没看见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们开出了杰弗生,经过了田野和树林,接着又进一个镇又出了那个镇又经过田野和树林,接着又进一个有商店、有轧棉厂、有水塔的镇,我们沿着铁路开了一阵子,我看见铁路标志杆在移动,后来我看见火车了,后来又过了几个城镇,我简直累垮了直想睡,可我不敢错过什么。后来孟菲斯快要到了。在我看来,这开始就是好几英里。我们经过一大片商店,我想这肯定是孟菲斯了,公共汽车就要停了。可这还不是孟菲斯,我们又往前走,经过一批水塔和工厂上空的烟囱,要是它们是轧棉厂和锯木厂的话,我从来不知道有那么多轧棉厂和锯木厂,也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大的轧棉厂和锯木厂,我不知道它们上哪儿去找足够的棉花和木材来开工。 之后我看见孟菲斯了。我知道这一次我一定猜对了。它高高地站在那里,快到天上了。它看上去像是十几个比杰弗生还要大的镇子加在一起矗在一块田的一边,高耸入天,比约克纳帕塔法所有的山还要高得多。随后我们就进了孟菲斯,在我看来,公共汽车隔几英尺就停一下。汽车在它两边呼呼地开来开去,街上挤满了从全城各地来的人,多得我都不明白怎么全密西西比州居然还会有人有空卖我一张公共汽车票,更别说要写什么个人档案了。后来公共汽车停了下来。这儿又是一个公共汽车站,比杰弗生那个要大得多。我说,“好吧。大家都到哪儿去参军的?” “什么?”开公共汽车的人说。 我又说了一遍:“大家都到哪儿去参军的?” “噢。”他说。接着他告诉我怎么走法。开始我担心在孟菲斯这么大的一个地方也许不知道该怎么走。可我还是成功了。我只不过又打听了两次。后来我就到了,我实在是非常想躲开那些横冲直撞的汽车和推推搡搡的人,还有那乱哄哄的场面,我想,现在用不了多久了,我想,要是其中有一群是已经参了军的人,那彼得可能在我看见他以前先看见我。于是我就走进屋子。可彼得不在里面。 他居然不在那里。里面有个袖子上有个很大的箭头的兵在写字,他前面站着两个人,我想里面好像还有些人。我觉得我记得里面还有些人。 我走到那个在写字的兵的桌子跟前,我说:“彼得在哪儿?”他抬起头,我说,“我哥哥。彼得·格里埃。他在哪里?” “什么?”那个兵说,“谁?” 我又跟他说一遍:“他昨天参的军。他要去珍珠港。我也是。我要追上他。你们把他放哪儿了?”现在他们大家都看着我,可我根本没把他们放在心上。“说啊,”我说,“他在哪儿?” 那兵不再写字了。他伸开两只手放在桌上。“哦,”他说,“你也要去,啊?” “是啊,”我说,“他们总得要柴和水的。我可以劈柴担水。快说啊,彼得在哪儿?” 那兵站了起来。“谁让你进这儿来的?”他说,“别胡说八道了。出去。” “甭管那个,”我说,“告诉我彼得在哪——” 他要不是动得比那公共汽车站里的人还要快,我就是狗。他根本不是从桌子上跳过来的,他是绕着桌子冲过来的,我还不觉得他已经到了我的身边,我刚来得及往后一蹦,抽出我的小刀,打开刀子就扎了一下,他大喊一声,往后一跳,用另一只手捏住这只手,又喊又骂。 另外一个家伙从后面把我一把抱住,我用小刀去扎他,可是够不着。 后来两个家伙从后面把我抱住,接着从后边一扇门里又走出一个兵。他扎着一根皮带,一个肩膀上斜挂着一根吊裤子的皮带。 “老天爷这是干什么?”他说。 “那小家伙拿刀扎我!”头一个兵嚷嚷着说。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又想扑上去,可那些家伙抱着我,两个人对付一个,那个戴背带的兵说:“好了,好了。伙计,把你的刀收起来。我们这儿的人都没有武器。男子汉大丈夫是不跟赤手空拳的人动刀子打架的。”我开始听他说话了。他的口气和彼得跟我说话时一样。“放开他,”他说。他们放开了我。“好吧,这打打闹闹都是为了什么?”我告诉了他。“我明白了,”他说,“你来这儿是要在他离开以前看看他好不好?” “不,”我说,“我来是为了——” 可他已经转身去找第一个兵,那人正在用手绢包他的手。 “你有他的名字吗?”他说。第一个兵回到桌子前面查看一些文件。“他在这儿,”他说,“他昨天入伍的。他正在一支今天早晨出发去小石城的队伍里。”他手腕上戴着块表。他看了一眼。“火车还有五十分钟才开。如果我了解乡下青年的话,他们可能现在都已经到火车站了。” “把他叫到这儿来,”戴背带的那一个说,“给车站打个电话。叫脚夫给他找一辆出租汽车。你呢,跟我来。”他说。 这屋子在那个办公室后面,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我们坐着,那个兵抽着烟,时间不长;我一听见脚步声就知道彼得来了。头一个兵打开门,彼得走了进来。他根本没有穿军服。他看上去跟他昨天早上上公共汽车时一模一样,只是在我看来那起码是在一个星期以前;许多事情发生了,我也已经旅行了很久了。他走了进来,站在那里看着我,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只不过我们是在孟菲斯这里了,在去珍珠港的路上。 “老天爷,你在这里干什么?”他说。 我告诉他:“你得用柴用水来做饭。我可以给你们大家劈柴担水。” “不行,”彼得说,“你回家去。” “不,彼得,”我说,“我也得去。我得去。我也心痛的呀。” “不行。”彼得说。他看看那个兵。“我实在不知道他怎么了,中尉,”他说,“他这辈子从来没有用刀子扎过人。”他看看我,“你干吗要在这儿这么做?” “我不知道,”我说,“我就是得这样。我就是要这么做。我就是得上这儿来。我就是得找到你。” “好了,以后绝对不许再这么做,听见没有?”彼得说,“把刀子放你的口袋里,放里面,不许掏出来。要是我再听说你对人动刀子了,不管我在哪儿我都会赶回来把你揍个半死。你听见了吗?” “要是能让你回家住下来,我会去割人脖子的,”我说,“彼得,”我说,“彼得。” “不行。”彼得说。他现在的口气不那么理会,说话也不那么快了,声调几乎很低很平静,我知道我现在没法改变他的主意了。“你一定得回家。你一定得照顾妈,而且我还得靠你照料我那十英亩地。我要你回家。今天就回。听见了吗?” “听见了。”我说。 “他能自己回去吗?”那个兵说。 “他自己一个人来的这儿。”彼得说。 “我想我回得去,”我说,“我就住在一个地方。我想那地方还不至于跑掉了。” 彼得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给了我。“这可以买一张公共汽车票一直到我们家的信箱那里,”他说,“我要你听这位中尉的话。他会把你送到公共汽车站。你回家,照顾好妈,管好我的十英亩地,把刀子放口袋里别掏出来。听见了吗?” “听见了,彼得。”我说。 “好吧,”彼得说,“现在我得走了。”他又把手放在我头上。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拧我的脖子。他只是把手放在我头上。接着,他弯下身子亲了我一下,他要是没这么做我就是狗,后来我听见他的脚步声和关门声,我一直没有抬起头,就是这么回事,我坐在那里摸彼得亲过的地方,那兵仰躺在椅子里,望着窗户外面咳嗽起来。他把手伸进口袋,摸出样东西,没有转身看我就递给了我。那是一片口香糖。 “谢谢,”我说,“哦,我想我不如现在就起身往回走。有挺长一段路得走呢。” “等一下。”那个兵说。他又打了个电话,我又说我最好动身回去了,他又说:“等一下。记得彼得跟你说的话吗?” 于是在外面等着,后来又来了一位太太,也是个年纪大的,也穿了件皮大衣,但她身上的香味闻着还不错,她没有什么书写笔也没有什么个人档案。她走了进来,那兵站了起来,她马上东张西望,一直到她看见我,她走过来,把手轻轻地、很快地、很自然地放在我的肩膀上,就像妈那样。 “来,”她说,“我们回家吃饭去。” “不了,”我说,“我得赶公共汽车回杰弗生呢。” “我知道。还有的是时间。我们先回家吃饭。” 她有辆汽车。现在我们就夹在所有的车子的中间。我们几乎是在公共汽车的下面,所有街上的人都离我们近得很,要是我知道他们是谁,我都可以跟他们讲话了。过了一会儿,她刹住汽车。“到了。”她说。我看了看那栋房子,要是那是她家的话,那她一定有个大家庭。不过,不是那么回事。我们走过一个种着树的门厅,走进一个小屋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黑鬼,他穿的制服可要比那些大兵气派得多,黑鬼关上门,我大喊一声:“小心!”还伸手去抓。可什么事都没有;那小屋子只是往上,然后停了下来,门打开了,我们进了另外一个门厅,那太太打开一扇门,我们走进去,里面也有一个兵,年纪挺大,也有系裤子的背带,两边肩膀上各有一只银色的鸟。 “我们到了,”那位太太说,“这是麦克凯洛格中校。好了,你想吃什么饭?” “我想,就要点火腿、鸡蛋和咖啡吧。”我说。 她已经拿起电话。她停了下来。“咖啡?”她说,“你什么时候开始喝咖啡的?”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在我记事以前吧。” “你快八岁了,是吗?”她说。 “不对,”我说,“我八岁十个月了。快要十一个月了。” 她打了电话。我们就坐着,我告诉他们彼得当天早上刚出发去珍珠港了,我本来打算跟他一起去的,但我现在得回家照顾好妈,管好彼得的十英亩地,她说他们也有一个个子跟我差不多的小男孩,在东部上学。后来一个黑鬼,是另外一个,穿一件好像下摆短一点的衬衣似的外套,推了一辆像独轮手推车的东西进屋来。上面有我的火腿、鸡蛋、一杯牛奶,还有一块馅饼,我以为我饿了。可我咬了一口以后发现我咽不下去,我马上站了起来。 “我得走了。”我说。 “等一下。”她说。 “我得走了。”我说。 “就一会儿,”她说,“我已经打了电话要了车。车马上就到。你难道连牛奶都喝不了?要不来点你要的咖啡?” “不了,”我说,“我不饿。我到家再吃。”这时候电话铃响了。她根本不接。 “来了,”她说,“汽车来了。”我们又进了那个有一个穿戴讲究的黑鬼的、小小的会活动的屋子。这次是一辆大汽车,开车的是个兵。我跟他一起坐在前座。她给了那兵一块钱。“他也许会饿,”她说,“给他找个像样一点的地方。” “好的,麦克凯洛格太太。”那兵说。 我们就又出发了。我们在孟菲斯城里转来转去,现在我可以看得很清楚,它在阳光下亮晶晶的。不知不觉,我们又回到今天早上公共汽车走过的公路——那一爿爿商店和那些大轧棉厂和锯木厂,在我看来,孟菲斯好像要过好几英里才会出城。后来我们又在田野和树林之间奔跑,车开得快了,除了身边那个兵,我好像根本从来没有去过孟菲斯。照这个速度,我们很快就会回到家,我想到我坐着一辆大汽车,由个兵开着进法国人湾,忽然我哭了起来。我根本不知道我打算哭,可我停不下来。我就这么坐在那兵边上,大声哭着。我们开得很快。 (陶洁译)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一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现在爱米丽小姐已经加入了那些名字庄严的代表人物的行列,他们沉睡在雪松环绕的墓园之中,那里尽是一排排在南北战争时期杰弗生战役中阵亡的南方和北方的无名军人墓。 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打一八九四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起,期限从她父亲去世之日开始,一直到她去世为止,这是全镇沿袭下来对她的一种义务。这也并非说爱米丽甘愿接受施舍,原来是沙多里斯上校编造了一大套无中生有的话,说是爱米丽的父亲曾经贷款给镇政府,因此,镇政府作为一种交易,宁愿以这种方式偿还。这一套话,只有沙多里斯一代的人以及像沙多里斯一样头脑的人才能编得出来,也只有妇道人家才会相信。 等到思想更为开明的第二代人当了镇长和参议员时,这项安排引起了一些小小的不满。那年元旦,他们便给她寄去了一张纳税通知单。二月份到了,还是杳无音信。他们发去一封公函,要她方便时到司法长官办公处去一趟。一周之后,镇长亲自写信给爱米丽,表示愿意登门访问,或派车迎接她,而所得回信却是一张便条,写在古色古香的信笺上,书法流利,字迹细小,但墨水已不鲜艳,信的大意是说她已根本不外出。纳税通知单附还,没有表示意见。 参议员们开了个特别会议,派出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了访问。他们敲敲门,自从八年或者十年前她停止开授瓷器彩绘课以来,谁也没有从这大门出入过。那个上了年纪的黑人男仆把他们接进阴暗的门厅,从那里再由楼梯上去,光线就更暗了。一股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空气阴湿而又沉闷,这屋子长久没有人住了。黑人领他们到客厅里,里面摆设的笨重家具全都包着皮套子。黑人打开了一扇百叶窗,这时,便可看出皮套子已经坼裂;等他们坐了下来,大腿两边就有一阵灰尘冉冉上升,尘粒在那一缕阳光中缓缓旋转。壁炉前已经失去金色光泽的画架上面放着爱米丽父亲的炭笔画像。 她一进屋,他们全都站了起来。一个小模小样、腰圆体胖的女人,穿了一身黑服,一条细细的金表链拖到腰部,落到腰带里去了,一根乌木拐杖支撑着她的身体,拐杖头的镶金已经失去光泽。她的身架矮小,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在别的女人身上显得是丰满的东西,在她却给人以肥大的感觉。她看上去像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死尸,肿胀发白。当客人说明来意时,她那双凹陷在一脸隆起的肥肉之中,活像揉在一团生面中的两个小煤球似的眼睛不住地移动着,时而瞧瞧这张面孔,时而打量那张面孔。 她没有请他们坐下来。她只是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直到发言的代表结结巴巴地说完,他们这时才听到那块隐在金链子那一端的挂表嘀嗒作响。 她的声调冷酷无情。“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纳。沙多里斯上校早就向我交代过了。或许你们有谁可以去查一查镇政府档案,就可以把事情弄清楚。” “我们已经查过档案,爱米丽小姐,我们就是政府当局。难道你没有收到过司法长官亲手签署的通知吗?” “不错,我收到过一份通知,”爱米丽小姐说道,“也许他自封为司法长官……可是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缴。” “可是纳税册上并没有如此说明,你明白吧。我们应根据……”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缴。” “可是,爱米丽小姐——”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沙多里斯上校死了将近十年了。)“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纳。托比!”黑人应声而来。“把这些先生请出去。” 二 她就这样把他们“连人带马”地打败了,正如三十年前为了那股气味的事战胜了他们的父辈一样。那是她父亲死后两年,也就是在她的心上人——我们都相信一定会和她结婚的那个人——抛弃她不久的时候。父亲死后,她很少外出;心上人离去之后,人们简直就看不到她了。有少数几位妇女竟冒冒失失地去访问过她,但都吃了闭门羹。她居处周围唯一的生命迹象就是那个黑人男子拎着一个篮子出出进进,当年他还是个青年。 “好像只要是一个男子,随便什么样的男子,都可以把厨房收拾得井井有条似的。”妇女们都这样说。因此,那种气味越来越厉害时,她们也不感到惊异。那是芸芸众生的世界与高贵有势的格里尔生家之间的另一联系。 邻家一位妇女向年已八十的法官斯蒂芬斯镇长抱怨。 “可是太太,你叫我对这件事又有什么办法呢?”他说。 “哼,通知她把气味弄掉,”那位妇女说,“法律不是有明文规定吗?” “我认为这倒不必要,”法官斯蒂芬斯说,“可能是她用的那个黑鬼在院子里打死了一条蛇或一只老鼠。我去跟他说说这件事。” 第二天,他又接到两起申诉,一起来自一个男的,用温和的语气提出意见。“法官,我们对这件事实在不能不过问了。我是最不愿意打扰爱米丽小姐的人,可是我们总得想个办法。”那天晚上全体参议员——三位老人和一位年纪较轻的新一代成员在一起开了个会。 “这件事很简单,”年轻人说,“通知她把屋子打扫干净,限期搞好,不然的话……” “先生,这怎么行?”法官斯蒂芬斯说,“你能当着一位贵妇人的面说她那里有难闻的气味吗?” 于是,第二天午夜之后,有四个人穿过了爱米丽小姐家的草坪,像夜盗一样绕着屋子潜行,沿着墙角一带以及在地窖通风处拼命闻嗅,而其中一个人则用手从挎在肩上的袋子中掏出什么东西,不断做着播种的动作。他们打开了地窖门,在那里和所有的外屋里都撒上了石灰。等到他们回头又穿过草坪时,原来暗黑的一扇窗户亮起了灯:爱米丽小姐坐在那里,灯在她身后,她那挺直的身躯一动不动像是一尊偶像。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过草坪,进入街道两旁洋槐树树阴之中。一两个星期之后,气味就闻不到了。 而这时人们才开始真正为她感到难过。镇上的人想起爱米丽小姐的姑奶奶韦亚特老太太终于变成了十足疯子的事,都相信格里尔生一家人自视过高,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爱米丽小姐和像她一类的女子对什么年轻男子都看不上眼。长久以来,我们把这家人一直叫作一幅画中的人物: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爱米丽小姐立在身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因此当她年近三十,尚未婚配时,我们实在没有喜幸的心理,只是觉得先前的看法得到了证实。即令她家有着疯癫的血液吧,如果真有一切机会摆在她面前,她也不至于断然放过。 父亲死后,传说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人们倒也有点感到高兴。到头来,他们可以对爱米丽表示怜悯之情了。单身独处,贫苦无告,她变得懂人情了。如今她也体会到多一分钱就激动喜悦、少一分钱便痛苦失望的那种人皆有之的心情了。 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所有的妇女都准备到她家拜望,表示哀悼和愿意接济的心意,这是我们的习俗。爱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告诉她们,她的父亲并未死。一连三天她都是这样,不论是教会牧师访问她也好,还是医生想劝她让他们把尸体处理掉也好。正当他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当时我们还没有说她发疯。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我们也知道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像人们常常所做的一样,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三 她病了好长一段时间。再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像个姑娘,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 行政当局已订好合同,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洪亮,双眼比脸色浅淡。一群群孩子跟在他身后听他用不堪入耳的话责骂黑人,而黑人则随着铁镐的上下起落有节奏地哼着劳动号子。没有多少时候,全镇的人他都认识了。随便什么时候人们要是在广场上的什么地方听见呵呵大笑的声音,荷默·伯隆肯定是在人群的中心。过了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爱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那辆黄轮车配上从马房中挑出的栗色辕马,十分相称。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爱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因为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不过也有别人,一些年纪大的人说就是悲伤也不会叫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尽管口头上不把它叫作“贵人举止”。他们只是说:“可怜的爱米丽,她的亲属应该来到她的身边。”她有亲属在亚拉巴马;但多年以前,她的父亲为了疯婆子韦亚特老太太的产权问题跟他们闹翻了,以后两家就没有来往。他们连丧礼也没派人参加。 老人们一说到“可怜的爱米丽”,就交头接耳开了。他们彼此说:“你当真认为是那么回事吗?”“当然是啰。还能是别的什么事?……”而这句话他们是用手捂住嘴轻轻地说的;轻快的马蹄嘚嘚驶去的时候,关上了遮挡星期日午后骄阳的百叶窗,还可听出绸缎的窸窣声:“可怜的爱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比如说,她那次买老鼠药、砒霜的情况。那是在人们已开始说“可怜的爱米丽”之后一年多,她的两个堂姐妹也正在那时来看望她。 “我要买点毒药。”她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那副面部表情是你想象中的灯塔守望人所应有的。“我要买点毒药。”她说道。 “知道了,爱米丽小姐。要买哪一种?是毒老鼠之类的吗?那么我介……”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种类我不管。” 药剂师一口说出好几种。“它们什么都毒得死,哪怕是大象。可是你要的是……” “砒霜,”爱米丽小姐说,“砒霜灵不灵?” “是……砒霜?知道了,小姐。可是你要的是……”“我要的是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噢噢,当然有,”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爱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四 于是,第二天我们大家都说:“她要自杀了。”我们也都说这是再好没有的事。我们第一次看到她和荷默·伯隆在一块儿时,我们都说:“她要嫁给他了。”后来又说:“她还得说服他呢。”因为荷默自己说他喜欢和男人来往,大家知道他和年轻人在麋鹿俱乐部一道喝酒,他本人说过,他是无意于成家的人。以后每逢礼拜天下午他们乘着漂亮的轻便马车驰过:爱米丽小姐昂着头,荷默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烟,戴着黄手套的手握着马缰和马鞭。我们在百叶窗后面都不禁要说一声:“可怜的爱米丽。” 后来有些妇女开始说,这是全镇的羞辱,也是青年的坏榜样。男子汉不想干涉,但妇女们终于迫使浸礼会牧师——爱米丽小姐一家人都是属于圣公会的——去拜访她。访问经过他从未透露,但他再也不愿去第二趟了。下个礼拜天他们又驾着马车出现在街上,于是第二天牧师夫人就写信告知爱米丽住在亚拉巴马的亲属。 原来她家里还有近亲,于是我们坐等事态的发展。起先没有动静,随后我们得到确讯,他们即将结婚。我们还听说爱米丽小姐去过首饰店,订购了一套银质男人盥洗用具,每件上面刻着“荷·伯”。两天之后人家又告诉我们她买了全套男人服装,包括睡衣在内,因此我们说:“他们已经结婚了。”我们着实高兴。我们高兴的是两位堂姐妹比起爱米丽小姐来,更有格里尔生家族的风度。 因此当荷默·伯隆离开本城——街道铺路工程已经竣工好一阵子了——时,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惊异。我们倒因为缺少一番送行告别的热闹,不无失望之感。不过我们都相信他此去是为了迎接爱米丽小姐作一番准备,或者是让她有个机会打发走两个堂姐妹(这时已经形成了一个秘密小集团,我们都站在爱米丽小姐一边,帮她踢开这一对堂姐妹)。一点也不差,一星期后她们就走了。而且,正如我们一直所期待的那样,荷默·伯隆又回到镇上来了。一位邻居亲眼看见那个黑人在一天黄昏时分打开厨房门让他进去了。 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至于爱米丽小姐呢,我们则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过她。黑人拿着购货篮进进出出,可是前门却总是关着。偶尔可以看到她的身影在窗口晃过,就像人们在撒石灰那天夜晚曾经见到过的那样,但却有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她没有出现在大街上。我们明白这也并非出乎意料;她父亲的性格三番五次地使她那作为女性的一生平添波折,而这种性格仿佛太恶毒,太狂暴,还不肯消失似的。 等到我们再见到爱米丽小姐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像是一个活跃的男子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就一直关闭着,除了她四十左右的那段约有六七年的时间之外。在那段时期,她开授瓷器彩绘课。在楼下的一间房里,她临时布置了一个画室,沙多里斯上校的同时代人全都把女儿、孙女儿送到她那里学画,那样的按时按刻,那样的认真精神,简直同礼拜天把她们送到教堂去,还给她们二角五分钱的硬币准备放在捐献盆子里的情况一模一样。这时,她的捐税已经被豁免了。 后来,新的一代成了全镇的骨干和精神,学画的学生们也长大成人,渐次离开了,她们没有让她们自己的女孩子带着颜色盒、令人生厌的画笔和从妇女杂志上剪下来的画片到爱米丽小姐那里去学画。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后,前门关上了,而且永远关上了。全镇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爱米丽小姐一个人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附设一个邮件箱。她怎么也不理睬他们。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还照旧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都寄给她一张纳税通知单,但一星期后又由邮局退还了,无人收信。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像神龛中的一个偶像的雕塑躯干,我们说不上她是不是在看着我们。她就这样度过了一代又一代——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在一栋尘埃遍地、鬼影憧憧的屋子里得了病,侍候她的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我们甚至连她病了也不知道;也早已不想从黑人那里去打听什么消息。他跟谁也不说话,恐怕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似乎由于长久不用变得嘶哑了。 她死在楼下一间屋子里,笨重的胡桃木床上还挂着床帷,她那长满铁灰头发的头枕着的枕头由于用了多年而又不见阳光,已经黄得发霉了。 五 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把她们请进来,她们话音低沉,发出咝咝声响,以好奇的目光迅速扫视着一切。黑人随即不见了,他穿过屋子,走出后门,从此就不见踪影了。 两位堂姐妹也随即赶到,他们第二天就举行了丧礼,全镇的人都跑来看看覆盖着鲜花的爱米丽小姐的尸体。停尸架上方悬挂着她父亲的炭笔画像,一脸深刻沉思的表情,妇女们唧唧喳喳地谈论着死亡,而老年男子呢——有些人还穿上了刷得很干净的南方同盟军制服——则在走廊上、草坪上纷纷谈论着爱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她是他们的同时代人,而且还相信和她跳过舞,甚至向她求过爱,他们把按数学级数向前推进的时间给搅混了。这是老年人常有的情形。在他们看来,过去的岁月不是一条越来越窄的路,而是一片广袤的连冬天也对它无所影响的大草地,只是近十年来才像窄小的瓶口一样,把他们同过去隔断了。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爱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门猛地被打开,震得屋里灰尘弥漫。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硬领衬衫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黏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杨岂深译) 干旱的九月 一 九月的傍晚,残阳如血。整整六十二天没有下过一场雨。久旱后的傍晚,有一件事像燎原烈火迅速传播开来——这是一个谣言、一个故事,你怎么称呼都可以,反正是一件有关米妮·库珀小姐和一个黑人的事儿。这天正是星期六。傍晚,人们聚集在理发店里。吊在天花板下的电扇不断转动着,既没有送来阵阵清风,也没有驱散混浊不堪的空气,反而掺杂着污浊的头发油和洗发剂的阵阵气味,把人们自己身上散发的和嘴里吐出的种种臭味一股脑儿又吹了回来。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然而,人人似乎遭到袭击,受到侮辱,甚至有些担惊受怕。 “反正不是威尔·梅耶斯。”一个理发师说。他是个中年人,瘦瘦的个子,黄头发略微带红色,面目温和可亲。他正在为一位顾客修面。“我了解威尔·梅耶斯。他是个规规矩矩的黑鬼。我也了解米妮·库珀小姐。” “你了解她什么?”又一个理发师问道。 “她是谁,”修面的顾客打听起来,“是个年轻的姑娘?” “不是,”理发师说,“我猜她快四十岁了。她没结过婚。所以我不相信……” “相信?见鬼去吧!”有一个穿汗渍斑斑绸衬衫的大个子青年说,“难道你不相信白人女子说的话,反倒相信黑崽子?” “我不相信威尔·梅耶斯会干这样的事儿,”理发师说,“我了解威尔·梅耶斯。” “那你也许知道谁干了这件事?也许你已经把干事的人送出城外,你这个喜欢黑崽子的人。” “我根本不相信有谁干过什么事儿。我不相信出过事儿。请你们大伙儿想一想:那些年纪不小的老小姐有时候是不是会胡思乱想,以为男人……” “你真是个混蛋白人。”顾客说,他在围布下翻动起来。那个年轻人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你不相信?”他说,“难道你指责一个白人妇女撒谎?” 理发师拿着剃刀,举在半站起身的顾客上空。他目不斜视,不去看周围的人。 “全都得怪这该死的天气,”另一个人开口了,“天气热得让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连对她都干得出来。” 没有人发笑。理发师慢声细气却又颇为固执地说:“我并没有指责任何人干了什么事儿。我只知道,你们大伙儿也知道,一个女人,老不结婚……” “你这个热爱黑鬼的混蛋东西!”年轻人说。 “别说了,帕契,”另一个人说,“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了解真相,采取行动。” “谁来了解?谁来调查事实真相?”年轻人说,“事实!去他的!我……” “你是个好样的白人,”那位顾客说,“不是吗?”他胡须上涂满肥皂,很像电影里看到的沙漠里的耗子。“杰克,你告诉他们,”他对年轻人说,“要是这个镇上白人死绝了,你可以把我算上一个。尽管我只是个旅行推销员,而且还不是本地人,可我总还是个白人。” “说得对,伙计们,”理发师说,“先打听一下真相如何。我了解威尔·梅耶斯。” “啊呀,上帝啊!”年轻人大喊大叫,“真想不到,这个镇上居然会有个白人……” “住口,帕契,”第二个开口说话的人呵斥他,“我们有的是时间。” 顾客坐了起来。他瞪大眼睛望着说话的人。“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是说,屁大的事儿都可以是宽恕黑鬼冒犯侮辱白人妇女的理由?难道你想告诉我,你是个白人,可又赞成这种事情?你还是回老家去吧,回你的北方去吧。南方不要你这样的人。” “什么北方北方的!”第二个开口说话的人反驳道,“我可是在这里生,在这里长大的,是在这个镇上土生土长的。” “唉,上帝哪。”年轻人说。他愣在那儿,茫然不解地四下张望。他仿佛在努力回忆要说的话和想干的事。他用袖子抹抹满是汗水的脸颊。“他妈的,要是我让一个白人妇女……” “杰克,你跟他们好好说说,”旅行推销员说,“上帝啊,要是他们……” 砰的一声纱门撞开了。一个人走进屋里,分开双腿站在屋子中央。他身材矮胖,但从容自如,身上的白衬衫敞着领口,头上戴一顶毡帽。他气势汹汹地扫视屋内的人们,目光灼灼逼人。他叫麦克莱顿,曾在法国前线指挥过部队作战,因为勇敢过人而获嘉奖。 “怎么,”他说,“你们打算就这么坐着,听凭黑兔崽子在杰弗生的大街上强奸白人妇女?” 帕契又蹦了起来。他的绸衬衣紧紧地黏在宽厚的肩膀上,两腋下面是半月形黑色的汗渍。“我一直在对他们这么说!我就是这么……” “真的出事了?”第三个人问道,“正像霍克肖说的,她可不是第一回说男人对她不怀好心了。约莫一年以前,不是有过那么一回事,她说什么有个男的趴在厨房屋顶上看她脱衣服?” “什么?”顾客问,“这是怎么回事?”理发师正把他慢慢地往下按,让他坐回到椅子上。他不肯往后躺,使劲抬起头来;理发师还在用力让他躺下。 麦克莱顿猛地转身面对第三个说话的人。“出事了?有没有出事,这又有什么关系?难道你打算让这些黑崽子就此溜掉,让他们有朝一日真这么干起来?” “我就是这么对他们说的。”帕契大声嚷道。他骂骂咧咧,没完没了,既不清楚在骂谁,也不明白骂些什么。 “得了,得了,”第四个人开口了,“别这么大嗓门。别这么大声说话。” “对,”麦克莱顿说,“根本没有必要说什么话。我的话都说完了。谁跟我来?”他踮起脚尖站着四下巡视。 理发师把旅行推销员的脸按下去,举起剃刀。“先打听打听,伙计们,把事实真相弄弄清楚。我了解威尔·梅耶斯。不是他干的。咱们把警长找来吧,正正当当地办事。” 麦克莱顿嗖地转过身子,怒气冲冲地逼视他。理发师并不躲避麦克莱顿逼人的眼光。他们俩好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民族。其他的理发师都停下手中的活,让顾客仰面躺着。“你是对我说,”麦克莱顿一字一句地说道,“你相信黑崽的话,不相信白人妇女的话?哼,你这个喜欢黑崽的混账东西……” 第三个开口讲话的人站起身来,拽住麦克莱顿的胳臂;他也曾当过兵。“算了,算了。咱们一起来琢磨琢磨。有谁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吗?” “琢磨个屁!”麦克莱顿使劲挣脱他的手。“跟我干的人都站起来。那些不……”他瞪起眼珠,四下看看,用袖子抹了把脸。 三个人站起来了。躺在椅子里的旅行推销员坐起身子。“得了,”他说,使劲地拽脖子上的白围布,“把这块破布给我扯掉。我拥护他。我不住在这里。不过,老天在上,要是我们的母亲、妻子和女儿……”他用白围布胡乱擦了擦脸,把布朝地上一扔。麦克莱顿站在屋子中央,大声咒骂剩下的人。又一个人站起来朝他们走去。其余的人很不自在地坐着,彼此互不相望。渐渐地,他们一个接一个站起身,走到麦克莱顿身边。 理发师弯腰从地上捡起白围布,叠得整整齐齐的。“伙计们,别这么干。威尔·梅耶斯绝不是那样的人。这我知道。” “来吧。”麦克莱顿说。他转过身子,裤子后兜露出一把沉重的自动手枪的枪把。他们走出屋去。纱门在他们身后猛地碰上又弹开,死寂的空气里回荡着纱门的撞击声。理发师迅速而又仔细地擦净剃刀,收拾起来,然后向屋后方跑去,从墙上取下帽子。“我尽早回来,”他对别的理发师说,“我不能让……”他跑步出门。其他两个理发师随他走到门口,正赶上纱门撞上又弹开。他们向门外探身,目送他在大街上渐渐远去。空气凝固而死寂。舌头根发麻,好像含了块铁似的。 “他能干什么?”第一个人说。第二个人反复轻声念叨:“耶稣基督,耶稣基督。”“要是霍克肖把麦克莱顿惹翻了,那还不如威尔·梅耶斯干过这件事。” “耶稣基督,耶稣基督。”第二个人悄声喃喃自语。 “你看他真对她干出了这种事?”第一个理发师问道。 二 如果她不是三十八岁,那便是三十九岁了。她和久病不起的母亲以及身材瘦削、面带菜色却又精力充沛的姑妈住在一座小木板房子里。每天上午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她戴着饰有花边的睡帽来到阳台,坐在秋千上荡到中午时分。午饭后,她总躺下休息一会儿。等到下午,天气凉快一些,她便穿上一件新的巴厘纱裙——她每年夏天总做三四件新的薄纱裙服——进城和小姐、太太一起逛商店,消磨时光。她们在商店里对各种货物指指点点,品头论足,虽无意购买,仍冷静而快嘴快舌地讨价还价。 她家境宽裕,但在杰弗生算不上是最高贵阔绰的人家,只能说家道不错。她的长相平平常常,但身材至今还很苗条。她爱穿颜色鲜亮的衣服,举止谈吐总是高高兴兴的;然而,她的服装言行总又隐隐约约给人一种枯槁憔悴的感觉。年轻时,她修长苗条,亭亭玉立,好动感情;她那时总是兴致勃勃,甚至有些活泼得过分。她曾一度雄踞杰弗生镇社交生活的王座。那时候,她和她的同龄人还都是孩子,没有门第等级观念。因而,她在中学舞会和教会组织的活动中是个数一数二的活跃人物。 她一直没有发现她在失去追逐者,开始失势落伍。她一向比同伴们聪明活跃,是簇更为欢蹦乱跳的火焰。但她一直没有认识到,她的朋友中间,男的开始变得自负势利,目中无人;而女的学会打击报复,以此作乐。等她醒悟过来,已经为时太晚。从此,她开始显得喜气洋洋而又憔悴失意。她继续出席在昏暗的回廊或夏天草坪上举行的舞会,带着这种既像面具,又似旗号的神色。她的眼光流露出拒不承认现实而又茫然不知所措的神情。一天晚上,在舞会上,她听见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都是她的同学——的谈话。从此,她不再接受任何邀请。 她眼睁睁地看着和她一起长大的女孩子结婚嫁人,生儿育女,建起小家庭。可是,男人们不再始终如一倾心于她。渐渐地,朋友的孩子大了,称她为“阿姨”。她当了好些年的“阿姨”;孩子的母亲们常常津津有味地谈论米妮阿姨年轻时是个多么讨人喜欢的姑娘。后来,镇上的人开始看见她和银行出纳员星期天下午一起坐车兜风。他是个四十来岁的鳏夫——面色红润,身上常常散发淡淡的发油或威士忌的气味。他拥有全镇第一辆汽车,一辆红色的轻便小汽车。米妮是全镇第一个戴上坐车兜风用的帽子和面纱的人。镇上的人开始窃窃私语:“可怜的米妮。”还有人说:“她年纪够大了,可以照料自己。”她开始要求老同学让她们的女儿叫她“表亲”,不要叫“阿姨”。 公众舆论指责她犯私通罪是十二年前的事情。出纳员调到孟菲斯的银行去工作也有八年了。他每年圣诞节回镇来过节,参加在河边打猎俱乐部举行的一年一度的单身汉晚会。她的邻居们偷偷地撩起窗帘,目送他和朋友们朝河边走去。然后,那些朋友在圣诞节专程登门拜访她时,便会絮絮不断地议论他,讲他气色好极了,听说他在孟菲斯的日子越过越宽裕。她们唠叨着,目光炯炯而又诡秘,不时瞥眼偷看她强颜欢笑而又憔悴失意的面容。往往,在这个时刻,她嘴里有威士忌酒味。一位年轻人,在出售饮料的商店工作的职员,供给她威士忌:“对;是我为老姑娘买的酒。我认为她该稍稍快活一番。” 她的母亲卧床不起,足不出户;干瘦的姑姑主管家务。相形之下,米妮花色鲜艳的裙服,悠闲而无所事事的日子便显得十分不真实,一片空虚。她现在晚上只和女人、邻居们外出看电影。每天后半晌,她便穿上一件新衣服,独自去闹市。她的“表亲”们早就在闹市散步游逛。她们秀发如丝,头和面庞娇小优美,胳臂细长而笨拙,她们已经懂得故意扭动臀部。她们互相偎依,站在汽水柜台前面和同伴男友高声尖叫或咯咯嬉笑。她走过她们身边,走过一排排密集的商店铺面,她向前走着。懒洋洋地倚靠在门框上或坐在商店门口的男人不再抬起眼睛凝望她;他们的目光不再追随她的身影。 三 理发师在街上快步疾走。稀稀落落的路灯在死气沉沉的半空放出冷酷而又灼目的光芒。遮天蔽日的风沙吞噬了白昼。精疲力竭的尘土笼罩着昏暗的广场。广场上空,黄灿灿的穹隆像口铜钟。东方天际,一轮比平时大两倍的月亮时隐时现。 他赶上他们时,麦克莱顿和另外三个人正要坐上一辆停在小巷里的汽车。麦克莱顿低下浓发蓬松的脑袋,从车顶篷下向外张望。“你改变主意了,是吗?”他说,“好极了;上帝啊,要是明天全镇人听说你今天晚上讲些什么……” “好了,好了,”另外一个退伍士兵说,“霍克肖是个好人。进来吧,霍克肖,快坐上来。” “伙计们,威尔·梅耶斯没干过这种事,”理发师说,“就算有人真干了的话,也决不是他。唉,你们大伙儿跟我一样,都知道我们镇上的黑鬼比哪儿的都要好。你们也知道,女人有时候会无缘无故对男人疑神疑鬼。不管怎么说,米妮小姐……” “对,对,”退伍士兵说,“我们只是去跟他谈谈;没别的打算。” “谈个屁!”帕契说,“我们跟他打完交道的时候……” “住嘴!老天爷,”士兵说,“你难道要让全镇人人都……” “上帝啊,让他们都知道!”麦克莱顿说,“告诉那些混蛋,告诉每一个能让白人妇女受……” “走吧,咱们走吧。这儿还有一辆车。”第二辆车从小巷口一片尘土中滑行出来,发出尖利的轰响声。麦克莱顿发动汽车,走在头里。风沙尘土像浓雾一样弥漫整个街道。悬挂在半空的路灯像是水中的阴影。汽车驶出镇外。 一条车辙杂乱的小路向右拐去。路面尘土飞扬,整个大地飘浮着风沙。夜空下耸立着黑糊糊的庞大的制冰厂厂房。黑人梅耶斯在厂里当守夜人。“我们最好停在这儿,对吗?”退伍士兵说。麦克莱顿并不作答。他猛地把车冲上来,一使劲刹住汽车,车前灯光直射白墙。 “听我说一句,伙计们,”理发师说,“他要是人在这儿,不就证明他没干过那件事?不对吗?如果是他干的,他会逃跑的。你们都明白他会逃跑的。”第二辆车开上来,停下。麦克莱顿走下车;帕契跳下车站在他身边。“听我说,伙计们。”理发师又说。 “把车灯关了!”麦克莱顿说。顿时,无声无息的黑暗向他们猛烈压来。四周一片寂静,他们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在两个多月干旱无雨枯焦的尘土中寻找空气的喘息声。接着是麦克莱顿和帕契渐渐消逝的脚步声。过了一会儿,黑暗中响起麦克莱顿的嗓音: “威尔……威尔!” 东方天际,一轮朦胧疲惫的月亮冉冉升起,月晕越来越大。月亮爬上山脊,给空气,给风沙尘土涂上一层银灰色,仿佛它们在一锅炽烈的铅水中呼吸生存。四周悄然无声,既无鸟鸣,亦无虫声,一片寂静;只有人的喘息和汽车散热、金属冷却时的轻微声响。他们坐在汽车里,相挨着的身体火热火烫,似乎只出干汗。“耶稣基督!”有个人开口了,“咱们下车吧。” 可是他们没有挪窝。渐渐地,前面黑暗中隐约传来嘈杂的声音;他们走出车外,在毫无生气的黑暗里紧张地等待着。又传来皮肉挨打的声响、嘶嘶的吐气声和麦克莱顿压低嗓门的咒骂声。他们又站了一会儿,便一齐向前奔去。他们笨拙地、跌跌撞撞地奔跑着,似乎在为了躲避而逃跑。“杀了他,杀了他这个狗娘养的。”一个人低声嘟囔着。麦克莱顿猛地把他们都推了回去。 “别在这儿,”他说,“把他弄进车去。”“杀了他,杀了这个黑畜生。”那个声音还在喃喃自语。他们把黑人朝汽车跟前拖过来。理发师一直站在汽车边上。他觉得浑身直冒冷汗,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反胃呕吐。 “什么事,长官们?”黑人说,“我没干过什么坏事。上帝作证,约翰先生。”有人拿出一副手铐。他们围着黑人忙碌起来,默默无声,聚精会神而又彼此妨碍,仿佛黑人只是一根柱子。黑人顺从地听任他们给他戴上手铐,同时不断迅速地打量黑暗中看不清楚的面孔。“你们大家都是谁,长官们?”他说着,探过身子使劲辨认一张张面孔。他凑得很近,他们感觉到他吐出的气息,闻到他身上的汗臭味。他说出一两个人的名字。“你们说我干了什么事,约翰先生?” 麦克莱顿一使劲,打开车门。“滚进去!”他说。 黑人站着不动。“你们要干什么,约翰先生?我什么也没干。白人先生们,长官们,我什么也没干。我指天发誓。”他又叫出一个人的名字。 “上车!”麦克莱顿说。他打了黑人一巴掌。其他的人嘶嘶地嘘出一口长气,跟着动手朝黑人身上乱打。黑人猛地转过身来大声咒骂;他举起上了手铐的双手朝他们劈头盖脸地打去。手铐划破了理发师的嘴巴,理发师还手揍他。“把他推上车。”麦克莱顿说。他们使劲又推又拽;黑人不再挣扎,他上车安静地坐着。其余的人纷纷上车就座。黑人坐在理发师和退伍士兵的中间,两腿并拢,胳臂紧紧地靠着身子,极力避免和他们相碰。他的眼睛不断飞快地从一张张脸上转过去。帕契拽着车窗站在踏脚板上。汽车开动了。理发师用手绢捂着嘴。 “怎么了,霍克肖?”士兵问。 “没什么。”理发师说。汽车又上了公路,离开城镇。第二辆车稍稍落后,落在飞扬的风沙尘土后面。汽车向前奔驰,速度越来越快;最后一排房屋向车后掠去,消失了。 “他妈的,他真臭!”士兵说。 “我们会治好他这穷毛病的。”推销员说。他坐在前座,麦克莱顿身边。车外踏脚板上,帕契对着迎面扑来的热风大声咒骂着。理发师突然探过身子碰碰麦克莱顿的胳臂。 “约翰,让我下车。”他说。 “跳下去,你这个喜欢黑鬼的人。”麦克莱顿头也不回地说。车开得飞快。第二辆车在漫天的风沙尘土中追了上来,车灯十分晃眼。麦克莱顿驱车转入一条狭窄的小路。这条偏僻失修坑坑洼洼的小路通向一座常年废弃不用的砖窑——一座座红色的土堆和一个个杂草藤蔓丛生、深不见底的洞穴。这里一度曾是牧场,但是有一天,主人丢失一头骡,他用长长的竹竿小心翼翼地在洞里打捞,可是始终够不到洞底。 “约翰。”理发师又叫了一声。 “要下车,你就跳下去。”麦克莱顿边说边顺着错乱的车辙把汽车开得飞快。理发师旁边的黑人开口了: “亨利先生。” 理发师向前坐起身子。狭长的路面朝着汽车疾驰而来,迅速消失,好像是从熄灭的火炉里飘出来的空气,虽不炽热却全无生气。汽车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颠簸着,跳跃着前进。 “亨利先生。”黑人说。 理发师拼命推门。“小心!别……”士兵说。可是理发师已经踢开车门,转身站在踏脚板上。士兵把身子扑过黑人,想要抓住理发师,但他已经纵身跳下汽车。车子并未减速,依然向前疾驰。 汽车的惯性把他摔了出去,越过积满沙土的杂草丛,摔进了沟里,拍打起一片尘土。没有汁液的干草纷纷断落,发出一阵轻微的似有恶意的断裂声。他躺在地上,喘不过气而又一个劲儿地干呕。第二辆汽车开过来又消失了。他站起身,一拐一拐地走上公路,返身向城里走去,边走边用手掸掉身上的尘土。月亮升得高高的,终于超越风沙尘土,高高地悬挂在天空。他慢慢走着,渐渐地,杰弗生镇在风沙尘土中隐约可见,放射出晦暗的光芒。他一瘸一拐地走着。过一会儿,他听见后面传来汽车声,身后尘土中汽车的灯光越来越明亮耀眼。他走下大路,匍匐在杂草丛里等汽车过去。现在,麦克莱顿的汽车走在后边。车里坐着四个人,帕契不再站在踏脚板上。 汽车向前疾驰;风沙尘土吞没了汽车的踪影;灰暗的灯光和隆隆的车声远远地消失了。汽车扬起的灰沙在空中飘浮,马上又和永恒的尘土会合在一起。理发师爬上大路,跛着脚朝镇上走去。 四 那个星期六晚上,她梳妆打扮准备吃晚餐时,觉得浑身上下烧得烫手。她两手哆嗦,摸索着系上扣儿。她的眼光烧得灼人。她梳头时,头发不断翻卷,发出沙沙的噼啪声。她衣服还没穿戴整齐,朋友们就来了。她们坐着看她穿上最轻最薄的内衣、长袜,套上一件新的巴厘纱裙服。“你身体行吗?上街去受得了吗?”她们问道;她们的眼睛闪烁着暗黑色的光泽,灼灼逼人。“再过一阵子,等你的惊慌劲儿过去了,定下心来,你一定要把出事经过告诉我们。他说些什么,干些什么;详详细细地给大家讲一讲。” 她们顺着树木的阴影朝广场走去。她好像是准备跳水的游泳家,开始作深呼吸;她终于不再浑身哆嗦。她们四个人走得极慢,因为天气闷热,还因为要关心照顾她。快近广场时,她又发抖战栗。她高昂着头,两手紧握拳头垂在身边;朋友们说话的声音在她耳边嗡嗡作响,和她们闪烁发烧的眼光一样,恍恍惚惚而又激动急迫。 她们走进广场;她走在中间,穿着新衣服,弱不禁风。她哆嗦得越发厉害,越来越迈不开脚步。她昂着头,木然憔悴的脸庞上闪烁着滚烫发烧的眼睛;街上,孩子们吃着冰激凌。她走过旅馆,坐在路边椅子上没穿外套的旅行推销员们转过头远远地望着她:“就是那一个,看见了吗?中间穿粉红衣服的那一个。”“那就是她?他们把黑鬼怎么处置的?他们……”“当然。他现在挺不错了。”“不错,是吗?”“当然。他外出旅行了。”她们走近药品杂货店,连懒洋洋地靠在门口的年轻人都向她抬起帽子表示敬意。她走过药店,他们的目光追逐着她大腿和臀部的摆动。 她们向前走着,走过抬帽致敬的绅士;她们走过来了,人们的谈话声倏然中断,人人态度恭顺,小心翼翼。“看见了吗?”朋友们问。她们说话嘶嘶发响,仿佛喜不自禁,却又似摇曳不定拖长的叹息声。“广场上一个黑人都没有。一个也没有。” 她们走进电影院。灯火辉煌的休息室,描绘可怕而又美丽的生活变迁的彩色图画,使剧院像个小型的仙境乐园。她的嘴唇牵动抽搐。等到电影开演,一切就好了;她可以克制自己,不至于匆匆忙忙很快便把笑声浪费掉。于是她迎着转向她的一张张面孔,迎着低低的表示惊讶的窃窃私语快步向前。她们在老座位上坐定下来。银幕上的白光映照着座位间的通道。她看见年轻人男男女女成双作对地走进场内。 灯光逐渐暗淡,幕布泛出银光。于是,生活在眼前展现:美好、热情又忧伤。这时候,男女青年络绎不断地走进来;在半明不暗的光线下,闻得见他们身上的香水味,听得见他们沙沙的脚步声。他们双双对对的侧影轻盈匀称、柔滑光亮;他们细长的身体灵敏而又笨拙,充满青春的神圣活力。在他们身后,银色的美梦连绵不断地编织着,奔泻向前,永无尽头。她失声大笑。她想克制自己,反而发出更多的声响。人们纷纷回头。朋友们把她搀起来,领出戏院,她边走边哈哈大笑。她站在马路边上尖声狂笑,笑个没完。终于,来了一辆出租汽车。朋友们把她扶上汽车。 她们帮她脱掉巴厘纱裙,薄内衣和长袜,让她躺在床上,为她砸冰块敷脑门,同时派人请大夫。大夫一时难以找到;她们便主动照料她,不时压低嗓门尖叫一声,为她换冰块,给她打扇子。冰块刚换上还没有融化时,她会停止狂笑,安静地躺着,偶尔发出低低的呻吟声。然而,笑声马上涌上喉头,她便尖声狂笑。 “嘘——嘘——”她们哄着她,一边换冰袋,一边抚摸她的头发,仔细寻找白头发。“可怜的人儿!”她们互相询问,“你觉得真出事了吗?”她们的眼睛闪烁着黑黝黝的亮光,诡秘而又兴奋。“嘘——可怜的人儿!可怜的米妮!” 五 半夜时分,麦克莱顿驱车回到家。他的房屋还挺新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像个鸟笼子,白绿相间的油漆明亮悦目,但面积跟鸟笼一样窄小。他锁上汽车,走上门廊,进入屋内。他的妻子从台灯下椅子里站起身来。麦克莱顿站在屋中央,瞪起眼珠,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直盯得她垂下眼睛。 “看看几点钟了。”他说,抬起胳臂远远地指指座钟。她站在他跟前,低垂着头,手里拿本杂志。她脸色苍白,神色很不自在,而且疲惫不堪。“我不是对你说过,不许你这么坐着等我,看我几点钟回家。” “约翰。”她叫了一声,放下杂志。他脚掌着地稳稳地站着,满脸大汗,愤怒的眼睛使劲地瞪着她。 “我对你说过没有?”他朝她走过去。她抬起眼睛。他抓住她的肩膀;她望着他,呆呆地站着。 “别这样,约翰。我睡不着觉……天太热了,不知怎么回事。请别这样,约翰。你把我弄得好痛。” “我对你说过没有?”他放开她,半推半搡地把她摔倒在椅子里。她躺在那儿,静静地望着他走出房间。 他穿过屋子,边走边扯下身上的衬衣。他站在黑糊糊的带纱窗的后阳台上,用衬衫擦擦脑袋和肩膀,把衣服使劲扔到一边。他从裤子后兜掏出手枪,放在床边小桌上。他坐在床边脱鞋子,又站起身脱掉长裤。他又出了一身汗,湿漉漉的。他弯下身子四处乱找那件衬衣。他总算找到了,又把身子擦一遍。他光着身子紧靠着落满灰沙尘土的纱窗;他站着直喘粗气。四下一无动静,没有一丝声音,连虫声都听不见。冷月昏星,黑暗的世界像患了重病昏沉沉地睡死了。 (陶洁译) 夕阳 一 如今在杰弗生星期一跟其他工作日已经没啥区别了。街道铺上了柏油,电话公司和电力公司不断地砍伐两旁的树木——水橡、杨树、刺槐和榆树,腾出地方栽上了那些铁杆子,杆顶上还挂着一串串臃臃肿肿、阴森森、没有生气的葡萄。我们有了一家洗衣房,它每星期一早晨派出一辆辆颜色鲜艳的特制汽车挨家挨户地收集成包成包的衣服:整整一星期攒下的脏衣服就这样来到机警、烦躁的电动喇叭后边,像鬼影般地消失了,只听见车轮与沥青路面摩擦产生的裂帛般的声音,逐渐减弱,久久不息。甚至那些依旧按老方式给白人洗衣服的黑人妇女,如今也都用汽车取活儿送活儿了。 然而十五年前,逢到星期一早上,那灰土遍地、浓荫蔽天的宁静街道上便到处都是黑人洗衣妇。她们头上缠着头巾,安安稳稳地顶着用单子扎起的一捆一捆的衣裳,几乎有棉花包那么大,从白人家的厨房一直顶到“黑人坑”里小棚屋旁的发黑的洗衣盆边,手连扶都不扶一下。 南希总是先把衣包放到头上,再把她那顶冬夏不离身的黑色水手草帽搁到包上头。她个子挺高,颧骨突出,一副悲哀的面孔,缺牙的地方嘴有点瘪。有时我们陪她走上一段,穿过胡同,走过草场,跟着她瞧那稳稳当当的大包裹,还有那顶草帽,甚至当她在水渠那儿爬上爬下,或是弯腰从栅栏下面穿过去时,她的帽子都从不摇晃。她四肢着地爬过渠沟,头直挺挺地朝上抬着,然后站起身来接着走,衣服包像块岩石或像只气球似的四平八稳。 有时洗衣妇的男人会帮她们取送活儿,可是耶苏却从来没帮过南希,即使在爸爸还没禁止他来我家的时候,即使在迪尔西生了病,南希来我家做饭的那些日子里,他也从来没帮过她。 而且,逢到南希做饭,十天有五天我们得穿过胡同,上她家去催她快来做早饭。爸爸叫我们别跟耶苏打交道——耶苏是个矮个儿黑人,脸上有一条刀疤。于是我们在水渠边停下,朝南希家小屋扔石头,直到南希在门口露了面,头倚在门边,身上一丝不挂。 “你们干吗砸我家房子?”南希说,“你们这些小鬼头要做啥?” “爸爸说叫你快去做早饭。”凯蒂说,“爸爸说你这会儿就得去,已经晚了半个钟头了。” “我可没想做早饭的事,”南希说,“我得先睡醒觉再说。” “我敢说你醉了,”杰生说,“爸爸说你醉了。是吗,南希?” “谁说我醉了?”南希说,“我得先睡够觉,我顾不上想早饭的事儿。” 于是,过了一阵子以后我们就不再扔石头,掉头回家去了。等南希最后来了,时间已经太晚,连我上学都耽误了。因此我们一直认为她在喝酒,直到那天她又被抓起来,带往监狱,半路从斯托瓦尔先生身边走过。他是银行出纳,浸礼派教会的执事。这时南希开口说: “你多会儿付给我钱,白人?你多会儿付钱呀,白人,你可有三次一分钱也没给了……”斯托瓦尔先生把她打倒在地,可她仍不停地说,“白人,你多会儿给钱呀?你可有三次……”斯托瓦尔先生用鞋跟朝她嘴上踹了一脚,随后警官拉住了他,南希躺在街上,笑着。她转过头,啐出嘴里的血沫和断牙什么的,说道:“他已经整整有三次一分钱没给我了。” 这就是她被打掉牙的经过。那天人们整天都在谈论南希和斯托瓦尔先生,而且当天晚上路过监狱的人整夜都能听见南希唱歌和号叫。人们能瞅见她的手扒着窗上的铁栏杆,不少人在栅栏前停了下来,听她叫喊,听看守怎样想法子制止她。南希一直号到天快亮时方才停下来,这时看守听见楼上有撞击声和摩擦声。他上了楼,发现南希在窗口的铁栏杆上上吊了。他说那是可卡因,不是威士忌,因为,一个黑人要不是满肚子可卡因,是绝不会上吊的,而黑人要是肚里满是可卡因,就不再是个黑人了。 看守割断带子将南希放下,把她救活过来,然后他就打她,用鞭子抽她。她是用自己的衣裳上吊的。她安排得挺妥帖,不过他们逮她的时候,她身上没穿别的,只有一件衣裳,因此她找不到东西绑自己的手,结果那双手死不肯撒开窗台。于是看守就听到了动静,跑了上来,瞧见南希吊在窗户上,赤条条的,肚子已经微微隆起,像只小气球似的。 那回迪尔西生了病,在家歇着,于是南希来给我们做饭,我们可以看出她的围裙那儿鼓了起来;那时爸爸还没吩咐耶苏不许来我家。耶苏在厨房里,坐在炉灶后面,黑脸上有一道刀疤,像一截肮脏的线。他说南希在衣服下边塞了个西瓜。 “不过,反正不是你那条藤上结的。”南希说。 “什么叫藤上结的?”凯蒂说。 “我能砍断结它的那条藤。”耶苏说。 “你干吗要在孩子们面前这么说话?你干吗不去干活儿?你光吃。你成心想让杰生先生撞见你在他家厨房闲荡、跟他的孩子说那种话吗?” “说哪种话呀?”凯蒂问,“藤是什么呀?” “我不能在白人家厨房闲荡,”耶苏说,“可白人却能待在我家的厨房里。白人能进我的家,可我不能拦他。白人想进我家的时候,我就根本没有家了,我不能阻挡他,可他也不能把我踢出去。他不能。” 迪尔西依旧在家病着。爸爸叫耶苏别再进我们家的门。迪尔西还病着,好久好久了。晚饭后在我们书房里。 “南希在厨房还没收拾完吗?”妈问,“我觉得她早该洗完碗碟了。” “让昆丁去看看吧。”爸爸说,“昆丁,去瞧瞧南希完事没有,告诉她说可以回家了。” 我到了厨房。南希拾掇完了。碟子已经收了起来,火也熄了。南希坐在一把椅子上,紧挨着冷炉子。她瞅着我。 “妈想知道你弄完了没有。”我说。 “完了。”南希说。她瞧着我,“我弄完了。”她瞅着我。 “怎么啦?”我说,“什么事呀?” “我不过是个黑鬼,”南希说,“那不是我的错儿。” 她瞅着我,坐在冷灶前的椅子上,头上戴着水手草帽。我回到书房。你以为厨房里又暖和又忙乎又叫人快乐,可是那儿只有冷炉子什么的。只有冷炉子,碟子也都收起来了,而且在那个钟点里谁也不想吃东西。 “她完事了?”妈说。 “嗯。”我说。 “她干什么呢?”妈说。 “她啥也没干。她干完了。” “我去看看吧。”爸爸说。 “没准儿她在等耶苏接她回家呢。”凯蒂说。 “耶苏走了。”我说。南希告诉过我们,有一天早上她睡醒来,发现耶苏不见了。 “他离开我走了,”南希说,“我琢磨是上孟菲斯去了。我猜是躲镇上的警察。” “这倒清静点,”爸爸说,“我希望他就留在那儿。” “南希怕黑。”杰生说。 “你也怕。”凯蒂说。 “我不。”杰生说。 “小胆儿猫。”凯蒂说。 “我不是。”杰生说。 “住嘴,凯丹斯166!”妈说。爸爸回来了。 “我去送送南希,”他说,“她说耶苏回来了。” “她见到他了?” “没有。有个黑人给她捎口信说他回到镇上来了。我一会儿就回来。” “你把我撇下去送南希?”妈说,“对你来说,她的安全就比我的更要紧?” “我一会儿就来。”爸爸说。 “那黑鬼就在附近,你难道当真把孩子们无依无靠地扔下?” “我也去,”凯蒂说,“让我去吧,爸爸。” “一个人要是不幸雇用了黑人,你又拿他们怎么办呢?” “我也想去。”杰生说。 “杰生!”妈说。实际上她是冲着爸爸说话。从她叫这名字的口气就能听出来。她像是认定了爸爸成天在盘算如何做最使她不快的一件事,而且她始终认为父亲马上就会想出那件事是什么了。我一声不吭,爸爸和我都明白,只要妈妈及时地想到了,她就会让爸爸叫我留下来陪她的。因此爸爸不往我这边看。我最大。我九岁,凯蒂七岁,杰生五岁。 “别胡说了,”爸爸说,“我们一会儿就回来。” 南希戴着帽子。我们走到胡同里。“耶苏一向对我不赖,”南希说,“只要他有两块钱,就有一块是我的。”我们在巷子里走着。“只要走出这条胡同,”南希说,“就没事了。” 胡同里总是黑洞洞的。“万圣节前夕杰生就是在这儿给吓坏了。”凯蒂说。 “我没有。”杰生说。 “雷切尔大婶不能劝劝他吗?”爸爸说,雷切尔大婶很老。她住在南希家旁边的小屋里,独自一人。她一头白发,整天坐在房里抽烟斗,她不再干活了。人们说她是耶苏的妈。有时她承认这点,可有时她又说她跟耶苏根本不沾亲。 “你就是害怕了,”凯蒂说,“你吓得比弗洛尼还厉害。你吓得比T.P.还厉害。吓得比黑鬼们还厉害呢。” “谁都劝不住他。”南希说,“他说我把他身上的恶魔搅醒了,只有一个办法能使它安静下来。” “不过现在他走了,”爸爸说,“你现在没什么可怕的了。只要你别再招惹那些白人。” “别招惹什么白人?”凯蒂说,“怎么不招惹法?” “他哪儿都没去,”南希说,“我觉得出来,我这会儿就能觉出他在,在这胡同里。他在听我们说话,一字一句的,他藏在什么地方等着。我看不见他,往后也不会见到,直到最后他衔着剃刀出现在我面前,就是他背后那根带子上系着的那一把,在他衬衣里头。到那会儿我甚至一点儿不会吃惊。” “那天我根本没害怕。”杰生说。 “你要是检点一些,就不会有这些事了。”爸爸说,“不过现在还算好。他这会儿也许在圣路易斯,也许已经另娶了个老婆,早把你忘得一干二净了。” “要是他那么干了,最好别叫我知道。”南希说,“我要紧紧盯住他们,他一搂她,我就砍断他的胳膊。我要把他的脑袋砍掉,我要把那女人剖肚开膛,我要推……” “嘘!”爸爸说。 “给谁开膛呀,南希?”凯蒂问。 “我没吓坏,”杰生说,“我敢一个人走这条胡同。” “哼,”凯蒂说,“要不是我们都在这儿,你根本不敢在这儿跨一步路。” 二 迪尔西仍旧病着,于是我们每天送南希回家,直到妈发了话:“这得到什么时候才了啊?把我一个人撇在这所大房子里,而你们却去送那个吓破胆的黑鬼回家?” 于是我们就在厨房给南希打了个地铺。有一天夜里我们被什么声音吵醒了。那声音从阴暗的楼梯传上来,既不是唱,也不是哭。妈屋里亮着灯,我们听见爸爸穿过过堂,从后楼梯走下去,凯蒂和我走到过堂里。地板冰冷冰冷的。我们倾听着,脚趾头蜷着不去碰地板。那声音似唱非唱,是黑人常发出来的那种怪调。 后来叫声停了,我们听见爸爸沿后楼梯往下走着,我们走到楼梯口,接着那声音又在楼梯上响了起来,声音不算太大。我们可以看见南希的眼睛,在楼梯半中腰,紧挨着墙。就像是猫眼,就像有只大猫倚着墙,盯着我们。我们走下楼梯来到她身边,她不再出声了。我们站在那儿,最后爸爸出了厨房,提着手枪走上来。然后他又和南希一道走下去去取南希的铺盖。 我们把南希的铺盖在我们屋里打开。等妈屋里的灯一熄,我们就又能看见南希的眼睛了。“南希,”凯蒂悄悄说,“你睡了吗,南希?” 南希小声嘟囔了句什么,或是“噢”,或是“没”,我没听真。仿佛根本没有人讲话,那话声像是从虚无缥缈中发出,又在虚无缥缈中消逝,甚至于连南希都好像并不存在似的;好像只不过由于我在楼梯上使劲瞧南希的眼睛,于是它们就映到了我的眼珠上,就如当你闭上眼,看不见太阳时,太阳仍映在你眼睛里一样。“耶苏啊,”南希低声说,“耶苏。” “是耶苏吗?”凯蒂问,“是耶苏想进厨房?” “耶苏啊。”南希说。她是这样说的:耶—埃—埃—埃—苏,直到声音渐渐消失,如火柴或蜡烛的熄灭。 “她指的是另一个耶苏。”我说。 “你看得见我们吗?”凯蒂小声说,“你也能瞧见我们的眼睛吗?” “我不过是个黑鬼,”南希说,“上帝知道,上帝知道。” “你在楼下厨房里看见什么啦?”凯蒂悄声道,“什么想进来?” “上帝知道,”南希说,我们能看见她的眼睛。“上帝知道。” 迪尔西病好了。她来做午饭了。“你最好在家里再躺一两天。”爸爸说。 “为啥?”迪尔西说,“我再迟来一天的话,这地方就该毁完了。快都出去,我好把我的厨房拾掇整齐。” 晚饭也是迪尔西做的。那天晚上,天刚刚擦黑,南希走进了厨房。 “你怎么知道他回来了?”迪尔西说,“你又没见着他。” “耶苏是个黑鬼。”杰生说。 “我能觉出来,”南希说,“我能觉出他正躲在那边的沟渠里。” “今儿晚上?”迪尔西说,“今儿晚上他就在那儿?” “迪尔西也是黑鬼。”杰生说。 “吃点东西吧。”迪尔西说。 “我啥也不想吃。”南希说。 “我不是黑鬼。”杰生说。 “喝点咖啡。”迪尔西说。她给南希倒了一杯咖啡。“你当真知道他今儿晚上在外头?你怎么知道是今晚上在呢?” “我知道,”南希说,“他在那儿等着呢。我知道。我跟他过得太久了。我知道他打算干什么。他自个儿还不知道呢,我就知道了。” “喝点咖啡。”迪尔西说。南希把杯子举到嘴边,吹着。她的嘴噘起,像伸延的蝰蛇的嘴,像橡皮做的嘴。仿佛她在吹咖啡时把唇上的血色全吹掉了。 “我不,不是黑鬼,”杰生说,“南希,你是黑鬼吗?” “我是地狱里养的,孩子。”南希说,“要不了多久,我就什么都不是了。不久我就该回老家了。” 三 她开始喝咖啡。她喝着,两手捧着杯子,又叫唤开了。她朝杯子里叫唤,咖啡溢了出来,洒在她的手上和衣服上。她坐着,瞧着我们,两肘支在膝盖上,手捧着杯子,隔着湿漉漉的水杯望着我们,一边发出那种声音。“瞧南希,”杰生说,“现在南希不能给我们做饭了。现在迪尔西病好了。” “你快别吱声了。”迪尔西说。南希双手捧着杯子,瞅着我们,还发出那种声音,仿佛她身上有两个人:一个在瞧我们,另一个在号叫。“你为啥不请杰生先生打电话叫警官?”迪尔西说。南希不叫了,修长的棕色的手捧着杯子。她又试着想喝点咖啡,但咖啡从杯子里溅了出来,洒在她的手上和衣服上。她放下杯子。杰生望着她。 “我咽不下,”南希说,“我咽了,可它不肯下去。” “你到我家去吧,”迪尔西说,“弗洛尼会给你打个铺的,我一会儿就回去。” “黑人谁也拦不住他。”南希说。 “我不是黑鬼,”杰生说,“对吗,迪尔西?” “我想你不是。”迪尔西说。她望着南希。“我看不见得吧。那么,你打算怎么办?” 南希看着我们。她两眼死盯着我们,几乎一动不动,好像是怕再没机会看了。她看着我们,我们三人。“记得那天晚上我在你们房里吗?”她说起第二天清晨我们怎样一大早就醒了,怎样玩,等等。我们只能在她铺上悄没声儿地玩,直到爸爸醒了,到了做早饭的时候。“去求求你妈,让我在这儿过夜吧,”南希说,“我可以不用地铺。咱们还能玩。” 凯蒂去问妈妈。杰生也去了。“我可不能让黑人在我家卧室睡觉。”妈说。杰生哭了。他哭个不休,最后妈说,他要是再哭就三天不给他吃甜点心。于是杰生说,要是迪尔西给他做巧克力蛋糕他就不哭了,爸爸也在那儿。 “你为什么不采取点措施?”妈说,“那些警察是干什么的?” “南希为啥怕耶苏呢?”凯蒂说,“你怕爸爸吗,妈妈?” “他们又能做什么呢?”爸爸说,“连南希都没看见他,警官又怎么能找到他呢?” “那她为什么要怕?”妈说。 “她说他在那儿。她说她知道他今晚在那儿。” “我们纳了税,”妈说,“可我却得一个人待在这大房子里,等你们去送一个黑女人回家。” “可你知道我没拿着剃刀埋伏在外头呀。”爸爸说。 “要是迪尔西给做巧克力蛋糕我就不哭。”杰生说。妈叫我们都出去,爸爸说,他不知道杰生吃不吃得上蛋糕,可他知道杰生若再不听话马上就该吃苦头了。我们返回厨房,把经过告诉南希。 “爸爸说,你回家锁上门,就没事儿了,”凯蒂说,“你怕出什么事儿呀,南希?耶苏生你的气了吗?”南希又端起了咖啡,胳膊肘架在膝上,手在双膝之间,捧着杯子。她朝杯子里凝视着。“你干什么了,让耶苏生那么大气?”凯蒂说。杯子从南希手里跌落。杯子没有摔碎,可是咖啡洒了一地。南希坐着,手仍保持着捧水杯的姿势。她又叫开了,声音不太响,似唱非唱的。我们盯着她。 “听我说,”迪尔西说,“别叫了。你在自己吓自己。你在这儿等等,我去叫威尔许送你回家。”迪尔西出去了。 我们望着南希。她的肩一直抖着,但不再发怪声了。我们看着她。“耶苏打算把你怎么着?”凯蒂说,“他走了呀。” 南希瞧着我们。“那天夜里在你们屋里,咱们玩得真高兴,是吧?” “没有,”杰生说,“我不高兴。” “你在妈屋里睡着呢,”凯蒂说,“你压根儿就不在。” “咱们再一块上我家玩去吧。”南希说。 “妈不会答应的,”我说,“天太晚了。” “别惊动她,”南希说,“明儿早上再告诉她。她不会在意的。” “她不会让我们去。”我说。 “这会儿别问她,”南希说,“这会儿别惊动她。” “她没说我们不能去。”凯蒂说。 “我们没问。”我说。 “你们要去的话,我就告诉妈。”杰生说。 “我那儿有好玩的,”南希说,“他们不会在意,不过是上我家嘛。我给你们家干了这么久了。他们不会在意。” “我不怕上你家去,”凯蒂说,“是杰生害怕。他会告密的。” “我不会。”杰生说。 “你会,”凯蒂说,“你会告密的。” “我不会告密,”杰生说,“我不怕。” “跟我走杰生不会害怕的,”南希说,“杰生,你怕吗?” “杰生准会告密。”凯蒂说。胡同里黑咕隆咚的。我们穿过草场的门。“我打赌,要是有什么东西打门后蹿出来,杰生准要大号。” “我不。”杰生说。我们在胡同里走着。南希高声地说话。 “南希,你干吗大叫大嚷的?”凯蒂说。 “谁?我吗?”南希说,“听,昆丁、凯蒂和杰生说我讲话声儿大呢。” “你说话的口气就像我们有五个人,”凯蒂说,“你说话的口气就像爸爸也在这儿似的。” “谁?我说话声大吗,杰生先生?”南希说。 “南希管杰生叫‘先生’呢。”凯蒂说。 “听凯蒂、昆丁和杰生怎么说话。”南希说。 “我们说话声不大,”凯蒂说,“你才声大呢,口气就像是爸爸……” “嘘,别吱声,”南希说,“杰生先生,别吱声。” “南希又管杰生叫‘先生’了……” “别吱声。”南希说。我们走过了渠沟,在她常常顶着衣服包过往的地方穿过栅栏,她大声地说着话。随后我们来到了她家。我们走得很快。她打开了房门。房子的气味闻起来像油灯,而南希的味儿就像是灯芯,仿佛是她和房子都在等待对方,合在一起就发出了气味。南希点着灯,关了门,把门闩好。她不再大声说话了。她看着我们。 “咱们要干吗呀?”凯蒂说。 “你们想干啥呢?”南希说。 “你说有好玩的。”凯蒂说。 南希屋里还有别的什么,你能闻出来,除去南希和房子,还有别的东西。连杰生都闻出来了。“我不想待在这儿,”他说,“我要回家。” “那你走吧。”凯蒂说。 “我不想一个人走。”杰生说。 “我们要玩好玩的了。”南希说。 “怎么玩?”凯蒂说。 南希站在门口。她望着我们,不过,她的眼睛似乎空荡荡的,仿佛她不再使唤它们了。“你们想玩啥呢?”她说。 “讲个故事吧,”凯蒂说,“你会讲故事吗?” “会。”南希说。 “讲吧。”凯蒂说。我们望望南希。“你根本没有故事。” “有,”南希说,“我有故事。” 她走过来,在炉前的一把椅子上坐下。炉里有一点点火星。等里头烧红了,南希把柴火拢好。火熊熊地烧了起来。她讲了个故事。她讲话的神情跟她看人一样,仿佛瞅着我们的那对眼睛、讲故事的那张嘴都不是她的。仿佛她正在别的什么地方,等待着。她在屋子外边。她的声音在屋里,还有她的影子,那个能像顶气球般若无其事地顶着一大包衣服稳稳当当钻过带刺铁丝网的南希的影子。但仅此而已。“于是,王后走到渠边,坏人就藏在沟里。她走到渠边,说:‘但愿我能平安过去。’她这么说……” “哪条渠?”凯蒂说,“跟外头那条一样吗?王后干吗要到水渠里去呀?” “为了回家。”南希说。她看着我们。“要想赶快回家、闩上房门,她就非得过渠沟不行。” “她干吗要回家闩门呢?”凯蒂问。 四 南希看着我们。她不说话了。她看着我们。杰生坐在南希膝盖上,腿直挺挺地从短裤里伸出来。“我觉得这故事不好,”他说,“我要回家。” “没准儿我们真该回家了。”凯蒂说。她从地板上站了起来。“我敢说这会儿他们正在找我们呢。”她朝门口走去。 “别,”南希说,“别开门。”她匆忙起身抢到凯蒂前头。她没碰门,没碰木门闩。 “为啥?”凯蒂问。 “还到灯跟前去吧,”南希说,“咱们玩个痛快。你们用不着走呢。” “我们得走,”凯蒂说,“除非有好多好多好玩的。”她和南希回到火炉和油灯旁。 “我要回家,”杰生说,“我要告诉妈。” “我还有一个故事。”南希说。她紧挨着灯站立。她看着凯蒂,像是在瞧着鼻子上平放的一根小棍。她本当眼朝下看凯蒂,但她的两眼却那么对着,就像是想让一根小棍在鼻子上维持平衡似的。 “我不想听,”杰生说,“我要跺地了。” “这回是个好故事,”南希说,“比刚才的那个强。” “讲什么的?”凯蒂说。南希站在灯前。她的手放在灯上,灯光映衬着修长的、棕色的手。 “你把手放在热灯罩上,”凯蒂说,“不觉得烫吗?” 南希看看放在灯罩上的手。她缓缓地把手移开。她站着,看着凯蒂,修长的手拧来拧去,好像它是用绳子系在腕上似的。 “咱们干点别的吧。”凯蒂说。 “我要回家。” “我有玉米。”南希说。她看看凯蒂,看看杰生,又看看我,最后又看着凯蒂。“我有玉米。” “我不喜欢爆玉米花,”杰生说,“我要吃糖。” 南希望着杰生。“你可以拿爆玉米的锅。”她仍在拧自己的手,那棕色的修长疲软的手。 “好吧,”杰生说,“要让我拿锅我就在这儿待一会儿。不能让凯蒂拿。要是让凯蒂拿我就要回家。” 南希把火弄旺。“瞧,南希把手伸进火里去了,”凯蒂说,“南希,你怎么了?” “我有玉米,”南希说,“我有。”她把爆玉米的锅从床底下拿出来。锅是破的。杰生哭开了。 “我们没法爆玉米了。”他说。 “反正我们得回家,”凯蒂说,“走吧,昆丁。” “等一等,”南希说,“等等。我能修好它。你们不想帮我修爆玉米的锅吗?” “我不想吃玉米花,”凯蒂说,“现在太晚了。” “杰生,你来帮我,”南希说,“你不想帮我吗?” “不,”杰生说,“我想回家。” “嘘,”南希说,“别做声。瞧,瞧我。我能修好锅,然后杰生就能爆玉米了。”她拿起一根铁丝,把锅绑好。 “绑不结实的。”凯蒂说。 “不,能绑结实,”南希说,“你们瞧吧。来帮我剥点玉米吧。” 玉米也在床下边。我们把玉米粒剥进锅里,南希帮着杰生把锅放到火上。 “它不爆,”杰生说,“我想回家了。” “你等等,”南希说,“它这就要爆了。爆开了多好玩呀。”她在火旁坐着。油灯捻儿捻得那么高,它都开始冒烟了。 “你干吗不把灯往小里捻捻呢?”我说。 “没事儿,”南希说,“我会把它擦净的。等一等,现在玉米快要爆裂了。” “我不觉得快要爆裂了,”凯蒂说,“不管怎么说,我们得回家了。他们该着急了。” “别价,”南希说,“玉米这就该爆了。迪尔西会告诉他们你们在我这儿呢。我给你们家干活干了这么久了。你们在我家他们不会生气的。等等吧。玉米现在马上就要爆了。” 这时烟熏了杰生的眼,他哭了起来。他把锅扔进火里。南希拿起块湿布,擦了擦杰生的脸。但杰生仍哭个不停。 “别哭,”她说,“别哭。”杰生依旧哭着。凯蒂把锅从火里弄了出来。 “全烧焦了,”她说,“南希,你得另外再找点玉米。” “你们把玉米全放进去了?”南希说。 “嗯。”凯蒂说。南希看着凯蒂。随后她拿起爆玉米的锅,打开它,把糊渣子倒进围裙里,在里头挑来拣去,她的手长长的,棕色的,我们瞅着她。 “你没有玉米啦?”凯蒂问。 “有,”南希说,“有。瞧,这些玉米豆没烧焦。我们只要……” “我要回家,”杰生说,“我要告诉妈。” “嘘。”凯蒂说。我们都倾听着。南希已经把头转向闩住的房门。红色的灯光映着她的眼。“有人来了。”凯蒂说。 于是南希又开始出怪声了,声音不大,她坐在炉火跟前,手垂在双膝间;猛地,大颗大颗的汗珠从她脸上渗了出来,每滴汗都映着一个旋转的火球,都像一颗火星,直到汗珠从她的下巴上滴落。“她不是在哭。”我说。 “我没哭,”南希说。她两眼闭着。“我没哭。是谁来了?” “不知道。”凯蒂说。她走到门口,朝外望去。“现在我们得走了,”她说,“爸爸来了。” “我要告诉爸爸,”杰生说,“是你们让我来的。” 南希脸上仍旧淌着汗水。她在椅子上转过身子。“听着,告诉他,跟他说我们会玩得很快活。跟他说我能好好照料你们到天亮。叫他答应让我跟你们回家睡在地上。告诉他我不要床铺。我们能玩个痛快。记得上回咱们玩得多高兴吗?” “我没高兴,”杰生说,“你把我弄疼了。你用烟熏了我的眼。我要告诉爸爸。” 五 爸爸走进来。他看着我们。南希没起身。 “跟他说呀。”她说。 “凯蒂让我们来的,”杰生说,“我本来不想来。” 爸爸走到炉火跟前。南希抬头望望他。“你不能去雷切尔大婶那儿待待吗?”他说。南希抬头望着他,手放在两膝间。“他不在这儿,”爸爸说,“要不我就会看见他的。连个人影都没有。” “他在沟里,”南希说,“他在那边的渠沟里等着呢。” “胡说,”爸爸说,“你怎么知道他在那儿?” “我看见迹象了。”南希说。 “什么迹象?” “我看见了。我进屋时它在桌上。一根猪骨头,上边还有带血的肉,在灯旁边。他就在外头,你们一走,我也该上西天了。” “上哪儿了,南希?”凯蒂说。 “我不是告密的。”杰生说。 “胡说八道。”爸爸说。 “他就在外头,”南希说,“这一刻他正从窗口朝里望呢,等着你们离开。那时我就该上西天了。” “胡说,”爸爸说,“锁上房门,我们送你上雷切尔大婶家去。” “那没用。”南希说。她不再看爸爸了,爸爸却低头望着她,望着她那修长的、无力的、不停扭动的手。“拖延一点用处都没有。” “那你想怎么办呢?”爸爸说。 “我不知道。”南希说,“我没有办法,只能拖延;但拖延没有好处。我想我命该如此。我想,我要碰上的事都是命里注定的。” “碰到什么?”凯蒂说,“什么是你注定的?” “没什么,”爸爸说,“你们都该睡觉了。” “是凯蒂让我来的。”杰生说。 “去雷切尔大婶家吧。”爸爸说。 “那没用。”南希说。她坐在炉火前,手臂放在腿上,两只修长的手垂在膝盖之间。“连你们家的厨房都不管用。哪怕我睡在你孩子屋里的地板上,第二天早上我也会挺在那儿,血……” “别说了,”爸爸说,“锁上门,吹熄灯,上床睡吧。” “我怕黑,”南希说,“我怕事情发生在黑暗中。” “你是说你打算这么一直点灯坐着?”爸爸说。南希又开始出怪声了,她坐在炉火旁,修长的手放在两膝间。“唉,真见鬼,”爸爸说,“来吧,孩子们,上床睡觉的时间早过了。” “你们一回家,我就完了。”南希说。她说得比较平静,面孔和手似乎也安静了下来。“不过,反正我已经在洛夫雷迪先生那儿攒下棺材钱了。”洛夫雷迪是个肮里肮脏的矮个子,他敛收黑人的保险费,每星期六早晨他在黑人的小棚屋和各家厨房之间转来转去,每人收十五美分。他和他老婆住在旅馆里。有一天早上他老婆自杀了。他们有个孩子,一个小姑娘。于是他领上那孩子走了。过了一两个星期他独自回来了。逢到星期六早上,我们可以在一些小巷里和僻静的街上见到他。 “别胡说,”爸爸说,“明天早晨我在厨房头一个见到的准是你。” “你会见到你将见到的东西,我想,”南希说,“可是,只有上帝才能说将要发生什么。” 六 我们离开了,她仍坐在炉火旁。 “过来闩上门吧。”爸爸说。可她没动。她不再看我们,静静地坐在油灯和炉火之间。我们沿着胡同走了一段,回过头来,仍能通过敞开的房门看见她。 “什么事,爸爸?”凯蒂说,“要出什么事呀?” “没什么。”爸爸说。爸爸背着杰生,因此杰生成了我们当中最高的了。我们走到渠沟里。我朝沟里瞧了瞧,一声不吭。在月光和阴影交错的地方我没看出多少名堂。 “要是耶苏藏在这儿,他能看见我们,不是吗?”凯蒂说。 “他不在这里,”爸爸说,“他好久以前就离开了。” “是你们把我弄来的。”杰生说,他高高在上,衬着夜空,看上去像是爸爸有两个脑袋似的,一个小,一个大。“我本来不想来的。” 我们从沟里走上来。我们还能看见南希的房子和敞开的房门,不过现在已经看不见她本人了,她坐在炉火旁,任门大敞着,因为她累了。“我实在累了,”她说,“我不过是个黑人。那不是我的过错。” 但是我们能听见她的声音。因为,正当我们走出渠沟时,她又开始发出那似唱非唱的声音。“爸爸,以后谁来给咱们洗衣服呢?”我说。 “我不是黑鬼。”杰生说,他高高地趴在爸爸头顶上。 “你比黑人还坏,”凯蒂说,“你是个告密的。要是有什么东西蹿出来,你比黑鬼还吓得厉害。” “我不会。”杰生说。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你会大哭大号。”凯蒂说。 “凯蒂。”爸爸说。 “我才不会呢!”杰生说。 “小胆儿猫。”凯蒂说。 “凯丹斯!”爸爸说。 (黄梅译) 殉葬 一 两个印第安人穿过庄园,直奔黑奴居住区而去。部落里的奴隶就都住在那面对面的两排屋里,粗砖砌的房子,粉刷得干干净净,中间夹着一条小巷,倒还阴凉,地下尽是深深浅浅的光脚印子,还有三五个自制的玩偶默默地躺在尘埃里。就是没有半个人影儿。 “我就料到会有这一手。”一个印第安人说。 “有个屁。”另一个说。这时虽是晌午时分,巷子里却是空荡荡的,小屋门洞里也都阒无一人,起了裂缝、涂了灰泥的烟囱没有一个冒出炊烟来。 “是啊。咱们当今头人167他的老爷子当年去世的时候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还当今呢,该叫已故头人了。” “对。” 先开口的那个印第安人名叫三筐,年纪兴许已有六十了。两个人都是矮墩墩的,还算结实,俨然一副“自由民”的架势,大肚子,大脑袋,泥土色宽宽的大脸膛,安详的脸色看上去迷迷糊糊,仿佛暹罗或苏门答腊一堵残壁上雕着的两个头像,隐隐出现在薄雾中。那是阳光造成的感觉——阳光奇猛,阴影也就奇浓。他们的头发活像烧得光光的土地上长出的芦苇。三筐还有一只彩色的鼻烟壶,当个耳坠戴在耳朵上。 “我一直说的,这一套做法不好。想当年,一没有这些房子,二没有黑人。那时候自己的光阴自己受用,真是从容自在哪。哪儿像现在,还得给他们找活儿干,把大半的功夫都花费在他们的身上——这帮人哪,干起活来就不怕出臭汗。” “他们简直像马,像狗。” “他们跟这人间世界的什么东西都不像。他们什么都不在乎,只有出了臭汗才算满意。真比白人还讨厌。” “头人总不见得会亲自去找活儿来给他们干吧。” “就是这话。养奴隶我不赞成。这种做法不好。当年的世道,那才好呢。现在这一套不行。” “当年的世道你也没有见过吧。” “有人见过,我听他们说的。反正现在这一套我算是尝过滋味儿了。出臭汗,那不合人的天性。” “可不。瞧他们的皮肉,老出汗都成了那个样子。” “是啊,都发黑了。连味道也发苦了。” “你吃过?” “从前吃过。那时候年纪还轻,胃口也比现在强多了。我眼下可比不得从前咯。” “是啊。他们现在也值钱了,吃掉不上算了。” “那种肉有一股子苦味,我受不了。” “既然白人愿意拿马来换,那吃掉就不上算了。” 他们进了小巷。门前长了青苔的石阶下,跟肉骨头、破葫芦瓢盘子一起默默躺在尘土里的,就是那种木削布缠、上插羽毛、做成神像样子的软瘪瘪的玩偶。可是小屋里全都没有一点声息,门洞里也不见半个人影儿;自从昨天伊塞梯贝哈去世以后,就是这样的情况了。其实他们俩也早就料到了。 正中那所小屋比别的屋子都要稍微大一些,每到月亮盈亏到一定形状时,黑人就都聚在这所屋里,祭礼先在这里进行,到黄昏以后再移到小溪边的洼地上,他们的鼓就藏在那边。一些小东西则都放在这间屋里,有各种神秘的祭器,还有用红泥涂了种种标记、作为祭祀记录的一根根树枝。地中央是一只炉子,当头屋顶上有一洞,炉子里有一些木柴的冷灰,上面吊着个铁锅。百叶窗都关上了。那两个印第安人在逼人的阳光里待久了,乍一进屋,眼睛一时什么也辨不出来,只觉得刷地一下,眼前一片黑暗,黑暗里依稀有许多眼珠子在滴溜溜打转,因而恍若满屋都是黑人。两个印第安人在门口站住。 “是嘛,”三筐说,“我就说过这种做法不好。” “这个地方我简直待不下去。”那另一个说。 “那是因为你闻到有股味儿,黑人一害怕就有这么股味儿。我们害怕时不发出这种味儿。” “这个地方我简直待不下去。” “你也害怕得有股臭味儿了。” “咱们嗅到的味儿只怕是伊塞梯贝哈身上来的。” “对咯。其实他心里有数。他知道咱们会扑空。他临死的时候早就料到咱们今天跑来非扑空不可。”一派幽暗混浊之中,黑人的眼睛在四下里打转,黑人的气味在周围荡漾。三筐冲着屋里说:“我是三筐,你们都认识我的。我们是奉头人的命令来的。我们要找的那一位他逃走了吗?”黑人没有言语。他们那股味儿,他们身上那股臭气,似乎在热烘烘静止的空气里时起时伏。他们似乎是在那里一齐苦苦思索一件年代久远的事,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他们就像是一条章鱼,他们就像一棵大树见了老根,就在泥土刨开的一瞬间,露出了底下那长久不见阳光,郁愤难舒的一大堆,纠结盘曲,粗而奇臭。“说吧,”三筐又接下去说,“我们的差使你们都清楚。我们要找的那一位他逃走了吗?” “他们在琢磨什么呢,”那另一个说,“这个地方我是待不下去了。” “他们肯定知道点情况。”三筐说。 “你是说他们把他藏起来了?” “不,他是逃走的。昨儿晚上就逃走了。这事从前有过先例,当今的头人他爷爷去世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为了抓那个人我们花了三天功夫。杜姆也就拖了三天没咽气,一个劲儿地念叨:‘我的马,我的狗,我都见到了,就是见不到我的奴隶呀。你们把他怎么啦,弄得我不能安安心心闭上眼?’” “他们可不想送命。” “就是。他们都是牛脾气。这就老是给我们添麻烦。这帮子人呀,不懂得荣誉,不晓得体面,尽捣乱。” “这个地方我待不下去了。” “我也是。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到底是野蛮人,当然不懂得尊重风俗习惯。所以我说眼前这一套做法不行。” “就是。他们都是牛脾气。他们宁肯在毒日头底下干活,也不肯陪着酋长入土为安。现在这个人又逃走了,真是!” 黑人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出一点声。白白的眼珠子直打转,目光愤激地克制着。一股子臭气浓极了。那另一个印第安人说:“是的,他们害怕了。咱们这该怎么办呢?” “去回禀头人。” “莫克土贝肯听?” “他不听又怎么样呢?他心里是不大想管,可他到底是当今的头人啊。” “对,他是头人了。他现在可以把那双红跟鞋一直穿在脚上了。”两个人就转身出了门。门框里其实并没有门。这里哪一间屋子都没有门。 “他以前早穿过了。”三筐说。 “那是背着伊塞梯贝哈偷偷穿的。如今那可是他的鞋了,他是头人了。” “就是。为了这事伊塞梯贝哈还不高兴呢。我听人说的。据我所知,他曾经对莫克土贝说过:‘等你做了头人,这鞋就归你。没到时候,鞋还是我的。’可现在莫克土贝当上头人了,他就可以穿个痛快了。” “对,”那另一个说,“他现在是头人了。以前他老是背着伊塞梯贝哈偷偷儿穿,不知道伊塞梯贝哈晓得不晓得。伊塞梯贝哈人还没老,就一命呜呼了,莫克土贝接位当了头人,红跟鞋也就归了他了。对这事儿你有什么感想?” “我根本就不去想,”三筐说,“你想了?” “我也不想。”另一个说。 “好,”三筐说,“算你聪明。” 二 酋长府坐落在一个土墩上,四周都是栎树。正面就是一层,是一艘轮船的舱面船室原封不动搁在那儿。说起来那还是伊塞梯贝哈的父亲杜姆手里的事了。有一次碰到一艘轮船在岸上搁了浅,杜姆就带了奴隶把舱面船室拆下来,用柏树干当活动轮子,从陆上拉回到家里,行程十二英里,历时五个月。他当时的所谓酋长府,其实总共就是一堵砖墙,轮船拉来,便横靠在墙上。如今那百叶门门楣高处标明船室名称的金字上方虽还伸出了洛可可式的檐口,却早已边损漆落、光彩黯淡了。 杜姆生下来的时候,身份不过是个小酋长,他是个“明哥”168,酋长家有三个外甥,他便是其中之一。年轻的时候他从密西西比河北段坐上一艘龙骨船,作了一次新奥尔良之行。当时新奥尔良还是一座欧洲人的城市,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位“舍尔·布朗迪”169骑士德·维特雷,此人的社会身份从表面上看也跟杜姆相当。杜姆得了这个保驾将军的护卫,就冒充舅家土地的世袭继承人,以酋长、头人的身份出现在新奥尔良河滨一带的强徒赌棍之中。正是这个德·维特雷骑士,管他叫作杜姆,杜姆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的。170 这两个人到处形影不离——一个是印第安人,矮胖身材,一脸犷悍粗野的神气,叫人摸不清底细;一个是巴黎人,一直流落在海外,据说是卡隆特莱171的相识,威尔金森将军172的密友。后来两个人忽然又双双销声匿迹,原来常去的那些暧昧的去处从此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只留下了一些传奇般的风闻,说是杜姆赢得钱的数目大到如此这般,另外还提到了一个大姑娘,是西印度一家相当有钱的大人家的小姐,说杜姆失踪以后,那姑娘的兄长、一家的嗣子,还带了把手枪,到杜姆以前常到的地方去找过他,找了好一阵子才作罢。 六个月以后,那个大姑娘搭上了去圣路易斯的班船,从此也不见了。班船一天深夜在密西西比河北段的一个木码头上靠了岸,姑娘由一个黑人侍女伴着下了船。有四个印第安人赶了一辆马车来迎接她。她那时早已有了身孕,所以马车不敢走快,走了三天才到,到庄园一看,杜姆已是这里的酋长了。杜姆对她绝口不谈自己这酋长是怎么当上的,只说舅父和表兄都突然亡故了。当时的酋长府无非就是一堵砖墙,是叫无所事事的奴隶砌起来的。靠墙支起了一个单坡的茅草屋顶,下面隔成几个房间,肉骨头和垃圾满地乱丢,这就是府第了。四外上万英亩一大片,是稀世少有的林野,宛如皇家的猎苑,鹿群到处自在吃草,好像家养的一样。就在伊塞梯贝哈坠地前不久,杜姆和姑娘匆匆结了婚,主持婚礼的是一位巡回牧师兼奴隶贩子,他骑了一头骡子,鞍子上绑着一把布伞,还有足足三加仑的一坛威士忌。其后杜姆又不断地弄奴隶来,并且学了白人的样,种上了一部分土地。不过他始终没有那么多活儿给奴隶干。大部分奴隶根本无事可做,还是把非洲丛林中的那套生活全部照搬过来过,只有逢到杜姆请客的日子那才遭殃:杜姆会放出狗来把他们当猎物追逐,以娱宾客。 杜姆去世那年,儿子伊塞梯贝哈年方十九。他不但继承了那一大片土地,还继承了五倍于当年的黑奴,这么多奴隶,他可实在没有一点用处。虽然头人的头衔是归了他,管理部族却另有一个掌权的集团,都是他的堂表兄弟、叔伯舅舅之类;就为了这个黑人问题,后来他们终于坐下来举行了一次机密会议,在轮船房门门楣高处的金字映照下,一个个坐在那里,神情严肃,莫测高深。 “吃他们不是个办法。”一个人说。 “怎么?” “他们人太多了。” “这倒是真的,”又有人说,“咱们要是一开这个例,那就势必把他们全吃了。那么多肉食,人吃了不好。” “他们的肉恐怕跟鹿肉也差不多吧,我看碍不了事。” “咱们可以杀掉一些,杀了别吃。”伊塞梯贝哈说。 他们对他瞅了好一会儿。有个人说:“那为什么呢?” “是啊,”又有一个人说,“这事可使不得。杀掉他们太可惜了。你想想,咱们为了找事给他们干,为他们费的心还少吗?咱们应该学白人的做法。” “怎么个做法?”伊塞梯贝哈问。 “多开地,多种庄稼,让黑人吃饱,多多繁殖,繁殖出来就卖掉。咱们也可以开垦土地,种上庄稼,繁殖出黑人来,卖给白人,好换钱。” “可换了这些钱来又怎么办呢?”又有个人问。 他们想了半晌。 “这就将来再说吧。”前一个人说。他们还是坐在那里,神情肃然,莫测高深。 “这么说就要干活咯。”那后一个人说。 “让黑人干去。”前一个人说。 “对,让黑人干。出臭汗可不好受,身上湿淋淋的,弄得毛孔都张开了。” “到晚上就受凉了。” “对,让黑人干去。他们好像挺喜欢出汗似的。” 于是他们就叫黑人开垦了土地,种上了庄稼。本来奴隶全都住在一个大围栏里,围栏一角架上一个单坡屋顶,真跟猪圈差不多。现在可也造起奴舍来了,弄了好些小屋,把年轻的男女黑奴配了对,派在小屋里住;过了五年,伊塞梯贝哈便向孟菲斯的一个奴隶贩子卖出了四十名奴隶,拿了这笔钱,在他新奥尔良那位舅舅的指引下,出了一趟洋。那时“舍尔·布朗迪”骑士德·维特雷已是巴黎的一个龙钟老翁了,头戴假发,身穿紧身背心173,一张牙齿尽落的皱皮老脸总是留着几分心眼儿,做出一副怪里怪气的苦相,似有无限的悲痛。他向伊塞梯贝哈借了三百块钱;作为答谢,就介绍伊塞梯贝哈踏进了某些“圈子”。一年后伊塞梯贝哈渡洋而归,带回了三样东西:一张描金大床,一对多枝大烛台(据说蓬巴杜174当年就常在这烛台的光映照下对镜梳妆,路易王则总是隔着她的粉肩对自己镜中的脸儿嘻嘻傻笑),还有就是一双红跟轻便鞋。鞋子太小,他穿不下,因为他向来是光脚板惯了的,这次为出洋到新奥尔良,才第一次穿上了鞋。 他特意用棉纸把鞋包得好好的带回家来,平时鞍囊里塞满了防虫蛀的香柏皮,他总留下一个口袋,一直把鞋藏在那儿,只是偶尔才取出来给儿子莫克土贝玩玩。莫克土贝那时三岁,扁扁的大脸盘儿很像黄种人,老是罩着一副打不破、摸不透的木然的神气,可是一见鞋子就立刻判若两人了。 莫克土贝的生母是个娟秀的姑娘,是有一次在瓜田里当班干活的时候让伊塞梯贝哈看见的。伊塞梯贝哈收住了脚步,盯住她瞧了好一阵——壮实的大腿,挺拔的腰背,恬静的神态。那天他本来打算要到小溪边上去钓鱼,这一下就再也不走了。很可能他一边呆呆地瞧着那个浑然不觉的姑娘,一边就在心里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自己那位扇子摇摇、缎带飘飘的母亲,就有黑人的血统,是个城里来的私奔女,为了那件丢人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叫人笑话。结果,那个姑娘不过年就生下了莫克土贝。莫克土贝才三岁就已经穿不下那双鞋了。在静静的炎热的下午,看他发了狠劲,死不认输,硬是要跟鞋子拼命,伊塞梯贝哈就在心里暗暗好笑。这莫克土贝斗鞋的场面,他看了好多年,也笑了好多年,因为莫克土贝始终不肯死心,总想穿上,一直到十六岁上才罢手不干。应该说,那是伊塞梯贝哈以为他罢手不干了。其实他只是没在伊塞梯贝哈的面前干罢了。后来还是伊塞梯贝哈新娶的那位夫人告诉了丈夫,说是鞋子早已给莫克土贝偷去藏起来了。伊塞梯贝哈这一下可笑不起来了。他把那位夫人打发开,独自一人想了想,喃喃自语道:“唉,我倒也还想多活几年呢。”他派人把莫克土贝叫来,对他说:“我把鞋子给你吧。” 莫克土贝那时二十五岁,还没娶亲。伊塞梯贝哈个儿不高,不过比儿子还是高出了六英寸,体重也轻了近一百磅。莫克土贝早已害上了肥胖病,大大的脸盘儿痴呆苍白,手脚浮肿。“鞋子现在就归你了。”伊塞梯贝哈说完,便冷眼瞧着他。莫克土贝可只是进门时瞧过他一眼,那是匆匆的、谨慎的一眼,遮遮掩掩。 他说了声“谢谢”。 伊塞梯贝哈对他直瞅了。他真不知道莫克土贝这双眼睛到底算是见到了什么没有,到底算是看着什么没有,“怎么,鞋子给了你,总不见得还是无动于衷吧?” 莫克土贝仍然只是一声“谢谢”。伊塞梯贝哈当时正在用鼻烟,有个白人教了他一种用法,就是撮点烟末在嘴唇里边,用一根橡胶树或锦葵的嫩枝儿,挑着烟末往牙上搽。 “唉,”他说,“人哪有长生不老的呢。”他望了望儿子,这回可是轮到他自己的目光茫然,什么也看不见了,他沉思了片刻。谁也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只听见一句,像是低声自语:“是啊。可杜姆的舅父并没有红跟鞋。”他又望了望儿子,儿子是又胖又呆。“归根结底一句话,人心隔肚皮,谁保得定人家不是在暗暗打什么主意呢,等到明白过来可就来不及了。”他坐在一把绷着鹿皮条的藤条椅里寻思,“那双鞋他根本就穿不下。他那一身肥肉,不但弄得他泄气,连我也觉得灰心。那双鞋他根本就穿不下。可是这能怪我吗?” 他又活了五年,就去世了。他是一天晚上突然得病的,虽然医生穿上了鼬皮背心来了,还烧了树枝条,可没挨到第二天中午他就咽了气。 那也就是昨天。如今墓坑早已挖好,高亲贵戚也都已纷至沓来,十二个小时没有断过,有坐大车的,有骑马的,也有徒步的,一是来吃烤狗肉、玉米豆、煨白薯,二才是来参加葬礼。 三 三筐他们回酋长府来了。路上三筐说:“总得要三天!总得要三天!弄得吃喝都招待不上来!这种事我可见识过。” 另一个印第安人名叫路易斯·伯雷。“天这么热,三天他都发臭啦。” “是嘛。这帮子黑人,就是给人添麻烦,叫人操心。” “也许用不到三天吧。” “他们逃得可远哩。是啊,只怕头人等不到入土,就要叫我们闻闻他那股臭味了。你瞧着吧,我说的不会错。” 快近酋长府了。 “他现在就可以穿那双鞋了,”伯雷说,“可以当众穿了。” “暂时还不能穿。”三筐说。伯雷对他瞧瞧。三筐便又说:“先得带队去抓人。” “莫克土贝去抓人?”伯雷说,“你看他会去?连说话都还觉得吃力呢,他会去?” “不去又怎么办呢?快要发臭的可是他的亲爸爸。” “这倒是真的,”伯雷说,“他要穿这双鞋倒还得付出点代价哩。是呀,其实他这双鞋也并不是白拿的。你说呢?” “你说呢?” “你说呢?” “我什么也说不上。” “我也说不上。反正这双鞋伊塞梯贝哈现在也不用了。莫克土贝要拿着就拿着吧,伊塞梯贝哈也不会计较了。” “就是。人总是要死的。” “就是。他要拿着就拿着吧,死了一个头人照样还有一个头人。” 门廊是树皮盖的顶,下面用剥了皮的柏树干做支柱,比那轮船舱面上最高的一间屋还高出许多,底下的廊道没铺石子,仅仅是一长条踩硬了的泥土地,逢到刮风下雨的日子,骡马就都拴在那儿。在轮船甲板的船头那边,坐着个老头和两个女人。一个女人在煺鸡毛,一个女人在剥玉米。老头在说话。他光着脚,穿一件长长的亚麻布礼服大衣,戴一顶海狸皮帽。 “这世道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他说,“都叫白人给败坏了。我们的日子多少年来一直过得蛮好,可后来白人偏要把他们的黑人硬塞给我们。以前,上了年纪了,就在阴头里一坐,吃吃玉米煨鹿肉,抽抽烟,讲讲人生的荣耀,谈谈正经的大事,可现在呢?为了照应那帮子爱出臭汗的家伙,连老头子都累得命也没啦。”一见三筐和伯雷穿过甲板走来,他就收住了话头,抬头对他们瞧瞧。昏花的老眼透着一股怨气,脸上小皱纹多得数不清。他问了声:“他也逃走了吧?” “对,”伯雷说,“逃走了。” “我就知道会逃走。我早对他们说了。这一来就得等三个星期,当年杜姆去世的时候就等了三个星期。不信你们瞧。” “是三天,不是三个星期。”伯雷说。 “那时候你在啦?” “没在,”伯雷说,“不过我听人家说的。” “嗐,那时候我可在哪,”老头儿说,“整整三个星期,沼泽地里,荆棘丛中,哪儿没有跑到……”那两个可只管往里走,由他一个人去絮叨。 早先的轮船大厅如今只剩了慢慢朽烂的一副空架。亮铮铮的红木雕花只发过短短一阵子光彩,而今几经发霉变色,早已成了一团团玄之又玄的图案,只剩下框子的窗子像是眼珠子上长了白内障。大厅里放着几袋东西,不是种子便是粮食,还有四轮大车的一副前轮轴,车轴上两个C型弹簧因为没有压上分量,都松开了婀娜的身子,发锈了。一个角落里有只柳条笼子,里边一只小狐狸在无声无息地不停来回奔跑;三只精瘦的斗鸡在尘土里乱踩,满地是斑斑的粪干。 他们穿过那堵砖墙,走进一间圆木垒壁、裂缝累累的大房间。那四轮大车的后轮轴就放在这间屋里,卸下的车身也横倒了搁在一边,窗洞上钉满了柳条,柳条缝里又伸进了好几个鸡头,都鸡冠凌乱,默默地瞪出了愤愤的溜圆小眼,那都是还小的斗鸡。脚下是压得很坚实的泥地。一个角落里靠墙搁着一把简陋的耕犁和两把手工削成的船桨。顶棚上挂下四根鹿皮条,伊塞梯贝哈从巴黎带来的那张描金大床就吊在那里。床上一无垫子,二无弹簧,如今床架上一竖一横,齐齐整整绷着许多皮条,做成个网子似的。 这床本来是伊塞梯贝哈让他新娶的那位年轻夫人睡的。伊塞梯贝哈自己有个娘胎里带来的气喘病,只能半坐半躺地在藤条椅里过夜。他每天总要等那位夫人先在床上睡下,这才一个人坐在黑暗里,他经常睡不着觉,事实上他一个晚上总共只能睡上三四个钟点,他就坐在那里装睡,夫人轻得几乎毫无声息地偷偷溜下那描金皮条床,在地上铺条床单当地铺睡下,他都听在耳里。一直到快要天亮时,夫人才又悄悄摸上床去,这回可是她装睡了,其实一旁黑暗里的伊塞梯贝哈却一直在那里暗暗好笑。 那对烛台则用皮条扎在两根木棒上,插在一个角落里,旁边还有一只十加仑的酒桶。屋里有一只泥炉子,炉子对面的藤条椅里就坐着莫克土贝。他身高大约只有五英尺多一英寸,体重足有两百五十磅。身上就穿一件细布外衣,没穿衬衫,本来是一套的汗衫裤也只穿了条汗裤,裤腰上边像个铜色的气球似的,鼓起了那又光又圆的肚子。脚上蹬着那双红跟鞋。椅子背后站着个小伙子,手里拿着把形如大葵扇的蓬边纸扇。莫克土贝靠在那里纹丝不动,大大的脸膛蜡黄蜡黄的,鼻子眼儿里气息微微,鳍足一般的手臂直直地耷拉着。脸上的表情痛苦而又麻木,莫测高深。三筐和伯雷进来的时候,他连眼皮也没抬一下。 三筐问小伙子:“鞋一早就穿上了?” “一早就穿上了。”小伙子说,手里的扇子可并没有停下。“你还看不出来?” “对,”三筐说,“看得出来。”莫克土贝还是毫无动静。他看去仿佛是个木头人,就像一尊马来人的神像,给塑成穿上礼服大衣,下套汗裤,袒胸露肚,脚下还弄了这么双不值钱的红跟鞋。 “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去打搅他。”小伙子说。 “我要是你的话,我也不会去打搅他。”三筐说。他和伯雷就在地上一坐。小伙子还是不紧不慢地管自打扇。三筐说:“头人啊,你听我说吧。”莫克土贝还是一动不动。三筐就又接着说:“他逃走啦。” “我跟你们说的没错吧,”小伙子说,“我就知道他要逃走。我跟你们说的没错吧。” “对,”三筐说,“事后叽叽呱呱派我们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的,你也不是第一个了。可你们这些聪明人,为什么昨天就没人出来想个法儿防止呢?” “死,他总是不愿意的。”伯雷说。 “他有什么理由不愿意呢?”三筐说。 “总不见得因为他反正有一天会死,所以就要他现在去死吧?”小伙子说,“老实说换了我我也不服气的,老兄。” “别多嘴。”伯雷说。 三筐说道:“二十年来他的同族谁不在地里出臭汗干活,唯独他一直凉凉快快地侍候大人。他既然不愿意出臭汗干活,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愿意去死呢?” “反正眼睛一合就完事了,”伯雷说,“要不了多大功夫的。” “那你快抓住他,找他去说吧。”小伙子说。 伯雷嘘了一声。两个人就坐在那儿,细细打量莫克土贝的脸色。莫克土贝那模样儿真像自己也死了一般。大概他身上包着的这堆肥肉实在太厚了,连呼吸的动作都看不出来。 “头人啊,你听我说吧,”三筐说,“伊塞梯贝哈去世了。他还入不了土哪。他的狗,他的马,都牵来了。可他的奴隶逃走了。给他端尿壶、吃他残羹剩饭的那个奴隶逃走了。伊塞梯贝哈还入不了土哪。” “是啊。”伯雷说。 “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遭了,”三筐说,“头人的爷爷杜姆当年就为了这样的事,一直咽不了气,入不了土。他等了整整三天哪,嘴里不住念叨:‘我的黑人在哪儿啦?’头人的老爷子伊塞梯贝哈当时就回复说:‘我一定去把他找来。你安息吧,我一定去把他给你找来,让你好安安心心地去。’” “是啊。”伯雷说。 莫克土贝还是没动,连眼皮也没抬。 “伊塞梯贝哈在溪边一带搜了三天,”三筐又接着说,“他连回家吃饭都顾不上,后来终于把那黑人找到了,于是便对他的老爷子杜姆说:‘狗,马,黑人,都在了,你安息吧。’这话是昨天去世的伊塞梯贝哈说的。现在伊塞梯贝哈的黑人又逃走了。他的马,他的狗,都在他身边了,就是他的黑人逃走了。” “是啊。”伯雷说。 莫克土贝还是一点都不动。他两眼紧闭,那似倚似卧的庞然的身形叫一股无比巨大的怠惰的势力给压住了,这股凝然不动的力量,是人力无法加以推倒,也无法撼动分毫的。他们还是坐在那儿,望着他的脸。 “这事就发生在你的老爷子刚接位的时候,”三筐又说,“伊塞梯贝哈亲自出马,追回了奴隶,带来送他的老爷子入土为安。”莫克土贝的脸上还是毫无动静,眼皮也没有抬一下。过了半晌,三筐说道:“把鞋脱了。” 小伙子把鞋脱了。莫克土贝这才喘过气来,袒露的胸膛顿时大起大伏,他仿佛从一堆肉山下钻了出来,重新又活了,他仿佛从海底里浮了起来,出了水面。不过他的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伯雷说:“请他带队去搜吧。” “是啊,”三筐说道,“他是头人。应该由他带队去搜。” 四 伊塞梯贝哈临死那天,给伊塞梯贝哈当贴身奴仆的那个黑人一直躲在马棚里观望动静。他今年四十岁,是个几内亚人。扁鼻子,短头发,小脑袋,靠里边的两个眼角带着点红丝,方方的阔板牙上牙床突出,淡红中微微有些发青。他是十四岁那年被一个奴隶贩子从喀麦隆掳来的,那时牙齿都还没有锉过。他给伊塞梯贝哈当贴身奴仆,算来已有二十三年了。 上一天,也就是伊塞梯贝哈得病的那天,他在薄暮时分回到了奴舍。黄昏是个悠闲的时刻,家家户户的炊烟缓缓飘过小巷,串到对门,带来的都是同样的肉味儿,一色的面包香。做饭自有女人,男人都聚在小巷口,远远地瞅着他从酋长府顺着土坡一路走来,在今天这个异样的黄昏,他光着的脚板丫子每一步踩下去都很小心。守候在巷口的男人觉得他眼珠子有些发亮。 “伊塞梯贝哈还没死。”那领头的说。 “还没死,”贴身奴仆说,“可人哪有不死的呢?” 暮色苍茫中,这些不同年龄的人看去都是跟他一样的脸色,像是从人猿脸上套取的面型,脑子里的想法都给封得严严的,谁也猜不透。从小巷里,从赤条条踩在尘土里的黑小孩头顶上,徐徐飘来了柴火味、饭菜香,在这个异样的黄昏嗅来觉得分外扑鼻,真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里飘来的。 “挨得过太阳下山,就挨得到天亮。”有个人说。 “谁说的?” “都这么说的。” “对,是有这么个说法。可咱们只晓得有条规矩。”他们都瞧着站在人群里的那个贴身奴仆。他眼珠子有些发亮,呼吸缓慢而深长,光着胸脯,沁出了微汗。“他清楚。他应当一清二楚。” “咱们让鼓来说话吧。” “对,咱们让鼓来说吧。” 天色黑沉沉,鼓声就响起来了。他们把鼓藏在小溪边的洼地上。鼓都是将柏树根上长的树瘤子中间挖空了做成的,一向偷偷地藏着——为什么要藏起来,那就谁也不知道了。沼泽地里有条小溪,鼓就埋在溪岸上的烂泥里,还有个十四岁的小伙子看守。小伙子个儿矮,又是哑巴,整天坐在那儿的烂泥里,蚊子黑压压地围着他打转,他就光着身子,遍体涂上泥巴,来对付蚊子的进攻。他脖子里总是吊着一只线袋,袋子里装有一根猪肋骨,骨头上还带着些肉,都发黑了,另外还有一根铁丝,串着两张鳞状树皮。小伙子一迷糊就流口水,口水滴落在蜷起的膝盖上。背后的矮树丛里不时有印第安人悄悄出来,站在那儿对他默默地瞅上好一阵才走,他却从来也不知道。 那贴身奴仆就躲在马棚顶上的草料棚里,天都黑尽了,他还躲在那儿。他也听见了鼓声。擂鼓的地方离这儿虽有三英里远,可是那咚咚咚的声音却直送进他的耳朵,仿佛鼓就在下面马棚里擂。他恍惚连火堆都瞅见了,恍惚还看见乌黑的四肢发着铜色的光泽,在腾起的火焰里穿进穿出。不过他知道事实上那儿是肯定不会有火堆的。那儿也是黑沉沉的一片,就跟这满是灰尘的草料棚里一样——岂止满是灰尘,头顶上那年深月久的、削得方方的暖和的椽子上还有一阵阵耗子跑动的声音呢,窸窸窣窣的,好似急速弹奏的和音。要说有火堆的话,也只有抱着小娃娃喂奶的妇女们身边才会有堆熏蚊火,她们一定是俯着身子,把沉甸甸耷拉下来的奶子塞在儿子嘴里,让小娃娃满满地含着奶头,咂个畅快,她们一定在默默想她们自己的心事,对鼓声不会在意,因为有火也就意味着有生命。 那轮船里也有个火——在支起的烛台和吊起的大床下,在众夫人的围视下,奄奄一息的伊塞梯贝哈就躺在那儿。他连那儿飘出的烟都看得见。就在太阳落山前不久,他看见医生穿着件鼬皮背心从里边出来,在轮船甲板的头上点着了两根涂着泥的树枝。“这么说他还没有死。”草料棚里的黑人冲着那窸窣有声的一片昏黑自问自答。他可以听见耳边有两个话音,一个是自己的,另一个也是自己的: “人哪有不死的呢?” “你已经死了。” “对,我已经死了。”他轻声说道。他真想到擂鼓的地方去。他想啊,想啊,只当自己从矮树丛中一跃而出,舒展开自己那看不见的、瘦瘦的、油油的光膀子光腿,跳跃在鼓群里。可是这都办不到了,因为跃过了生限,那就必然是死亡。他已经入了死地,只是尚未死去罢了。大凡一个人给死神揪住,那总是在他活命的日子将尽未尽之时。此刻正就是死神已经追上了他,而他还一息尚存的当儿。椽子上耗子窸窸窣窣细小的跑动声一阵轻似一阵,渐渐消失了。他以前还吃过耗子呢。那时他还是个小伙子,才来美洲不久。他们是给装在高仅三英尺的中舱里,在热带海洋上度过了九十天以后才到的——在船舱里只听见那个醉醺醺的新英格兰船长老是在甲板上拉着调子念一本书,一直过了十年他才明白那原来就是《圣经》。来到了这儿,有一次也就这样坐在马棚里,他冷眼见到一只耗子出来活动,这耗子跟人混惯了,学得斯文了,脚不灵了,眼也不尖了;他没有费什么事,手到擒来,慢慢地把耗子肉吃了,使他奇怪的倒是这样的耗子居然也能逍遥无事,活到这一天。当时他身上还穿着奴隶贩子(是唯一神教会的一个会吏)给他的仅有的一件白衣服,还只会讲家乡的本族话。 如今他赤条条的,身上就是一条粗布短裤,那是印第安人向白人买来的,另外腰里还有一根皮条吊着他的护身宝。他的护身宝有两样,一是伊塞梯贝哈从巴黎带回来的珠母贝长柄眼镜,残剩半截,二是一颗水蝮蛇脑袋。这条水蝮蛇是他自己打死的,肉吃了,有毒的蛇头就留了下来。他躲在草料棚里,一边观察酋长府中轮船里的动静,一边听着鼓声,仿佛身在群鼓之中。 他在那里躲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瞅见穿鼬皮背心的医生走了出来,跨上骡子扬鞭而去。他一时之间连气都出不来了,眼看那细腿骡子扬起的尘雾都消散了,他才发觉原来自己还有气息。他觉得奇怪:怎么自己还在呼吸?怎么自己还得呼吸?他趴在那里悄悄瞭望,准备随时逃跑。他的眼珠子有些发亮,不过那是一种暗淡的亮光。他的呼吸急速而匀称。他看见路易斯·伯雷出来望了望天色。这时天已经很亮了,轮船甲板上早已有五个印第安人盛装坐在那儿;到中午时分,那里的人便已增加到了二十五个。下午还掘了一条沟,准备烤肉、煨白薯;到那时宾客已经近百,都拘谨地穿戴上了欧洲式的华丽服饰,威仪堂堂,沉着耐心。他看着伯雷把伊塞梯贝哈的那匹牝马从马棚里拉了出来,拴在一棵树上,接着瞥见他从府里牵出了伏在伊塞梯贝哈椅子旁的那条老猎狗,也在树上拴好。那畜生一到树下,就往地上一蹲,虎起了脸,对周围那么多面孔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汪汪地叫开了,一直到太阳下山还吠个不停。也就在太阳落山的时分,那贴身奴仆爬下了马棚的后墙,一头钻到泉水溪边。那儿四处早已是一派苍茫,走不多久,他索性拔腿跑了起来。他听得见那条猎狗还在背后直叫。奔到出水的泉眼附近,碰到了一个黑人。两个人,一个端然不动,一个快步飞奔,双方匆匆对看了一眼,仿佛这是越过两个世界的实际分界线。他迎着黑透的夜色只管奔去,闭上了嘴唇,紧握着拳头,大大的鼻子眼儿不断呼哧呼哧喷气。 他只管摸黑往前跑。他熟悉这一带的地形,他以前经常跟随伊塞梯贝哈在这一带打猎,伊塞梯贝哈骑马,他骑头骡子随从在侧,一同跟在猎狗后面,去追狐狸或臭鼬。对这一带熟悉的程度,他决不下于派来的追兵。他第一次看到追兵在第二天太阳下山前不久。那时他已经顺着小溪边的洼地跑了三十英里又原路折回,正在巴婆树丛里躺着,他第一次发现有人追踪。来人是两个,都身穿衬衫,头戴草帽,裤子卷得整整齐齐夹在腋下,手里并没有武器。两个都是中年人,都挺着大肚子,看那样子反正是走不快的;等他们回去报了信再赶到这里,总得要十二个钟点。他心里盘算:“这么说我就可以休息到半夜。”这里离庄园并不远,连生火烧饭的气味都闻得到,他已经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肚子恐怕也真是饿透了。“不过现在更要紧的是得歇歇。”他对自己说。他躺在巴婆树丛里再三对自己这么说,因为他很需要歇歇,也急着想歇歇,就为了拼命要歇下来,倒弄得心儿怦怦直跳,跟刚才奔跑时一样了。他似乎已经连歇口气都不会了,这区区六个小时似乎也不够歇一口气,甚至还不够好好回想一下这气到底是怎么歇的。 天一黑,他又起来走了。他本来打算,既然无处可去,那就放松了步子,不停地跑上一夜吧,可是他一跑起来就又快得像拼命了,挺出了气喘吁吁的胸膛,翘起了张开的鼻翼,顶着沉闷的、刺人的黑暗跑去。他跑了个把钟头,早已跑得晕头转向,辨不出东西南北,于是就匆匆停住,过了一阵,隐隐听到了鼓声,他那颗狂跳的心才算踏实。根据声音来判断,离这儿不到两英里地,他就循声寻去,走着走着,终于嗅到了烟火堆的气息,尝到了那辣乎乎的浓烟味儿。他走到了鼓群里,鼓声也不停,只有那个头头来到了他的跟前。他站在滚滚的烟雾中,张大的鼻翼在翕动,泥污的脸上两颗眼珠滴溜溜转个不停,那逼人的目光虽然极力自敛,还是随着喘息喷散出来,仿佛他的眼珠子通着肺似的。 “我们早料到你会来的,”那头头说,“好了,快走吧。” “走?” “吃了就走吧。死人跟活人混在一起可不行啊,这你是知道的啦。” “对,我知道。”他们谁也没有看着谁。鼓声也没有停止。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那头头又问。 “我现在不饿。我今儿下午逮住了一只野兔子,就躲起来吃了。” “那就带点儿熟肉去吧。” 他收下了包在树叶里的熟肉,重又钻到小溪边的洼地里;过一会儿,鼓声就歇了。他就不停地走,直走到天色透亮。“我还有十二个钟点,”他心里一直在想,“可能还不止这些,因为夜里来追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他坐下来吃了肉,把手在大腿上擦了擦。然后就站起身来,脱下粗布裤子,到沼泽地边上重又坐下,两臂两腿,脸上身上,都涂上一层烂泥,这才抱住了膝头,低下了脑袋,坐在那里。一等天色大亮,东西都能见了,他就到沼泽地里去坐,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他可连个梦都没有做。他也幸亏到了沼泽地里,因为猛然一觉醒来,已是日高三丈,一片明亮,跃入他眼底的赫然就是那两个印第安人。他们就在他的藏身处对面站着,腋下还夹着卷得整整齐齐的裤子,一副大腹便便、臃肿笨重的样子,脸色倒还和善,戴着草帽,衬衫下摆露在外面,显得有些滑稽。 “这差使真累人哪。”其中一个说。 “我是巴不得待在家里凉快凉快,”那另一个说,“可头人还等着要入土为安哪。” “是啊。”他们不慌不忙地四下里看了看,其中有一个弯下腰去掸了掸衬衫下摆,拂掉黏附在上面的一团苍耳子,一边说,“这个黑人简直可恶。” “是啊。那帮家伙除了给我们添烦恼,叫我们伤脑筋,还会干什么好事?” 中午过后不久,那黑人爬到一棵大树顶上,向庄园里眺望。远远看见两棵树上分别拴着伊塞梯贝哈的爱马和猎狗,中间一张吊床上安放着伊塞梯贝哈的遗体,轮船外的场地上停满了骡马大车,轻车鞍马,一群群服饰鲜明的女人跟老人小孩一起坐在烤肉的长沟旁,沟里烤肉的烟雾浓重,飘得很慢。男人和大小伙子则全部出动,要到小溪边的洼地里去跟踪追赶他,他们的盛装都已小心卷好,嵌在树杈里。不过酋长府的门口附近,也就是轮船大厅的门口附近,却还簇拥着一堆男人,他就盯着那里,不一会儿,便看见莫克土贝坐着一顶柿树杆的鹿皮轿,由他们抬了出来。他们所要追捕的那个黑人高高地隐蔽在密叶丛中,以平静的目光瞅着这一切;他见到了自己这无可挽回的命运,脸上的表情也跟莫克土贝的面色一样莫测高深。“好哇,”他暗自喃喃道,“这么说他要来了。这个做了十五年活死人的家伙,他也要来了。” 下午过了一半时,他面对面地撞上了一个印第安人。他们是在一条小溪的独木桥上相遇的——黑人憔悴,消瘦,却身板结实,不知疲倦,不顾一切,那印第安人体格健壮,样子和气,然而人世间最强烈的厌烦、第一等的怠惰,却都活生生地体现在他的身上。他一动不动,也不吭一声,就站在那独木桥上,眼看着黑人跳进水里,游到岸边,嚓的一声钻进灌木丛中不见了。 太阳下山前不久,那黑人瞧见有根横倒的圆木,就在圆木后边躺着。木头上有一行蚂蚁,列着队慢慢地向一头爬去。他就慢慢地捉蚂蚁吃,那种满不在乎的样子,就像筵席上的客人在吃一道菜里的盐花生一样。那蚂蚁也有一股盐味儿,引得他的涎水禁不住大流特流。他慢条斯理地捉着吃,看蚂蚁的队伍还是不乱不散,顺着木头爬,不偏不离,坚定不移,只顾爬向自己还漠然无知的厄运。这整整一天来他还没有吃过别的东西;泥巴结了块的脸上,一双滴溜溜的眼睛眼眶都熬红了。到太阳下山时分,他居然发现了一只青蛙,于是就顺着小溪边偷偷爬过去,冷不防前臂上像着了一刀似的,叫一条水蝮蛇不爽不快、拖泥带水地咬了一口。那条蛇咬得也真不高明,竟然在他手臂上拉出了两道长长的口子,像剃刀划的一样。由于蹿来时冲力太大、劲头太猛,那蛇一时就软瘫瘫地伏在那儿,仿佛因为自己无能,气得发昏,动弹不得似的。那黑人叫了声:“好哇,我的老祖宗!”手刚按上蛇头,不想那蛇又蹿起来在他臂上咬了第二口,第三口,咬得都很不得法,不爽不快的,像抓一样。“我可不想死啊。我可不想死啊。”那黑人连说了两遍。说到第二遍时,口气就平静了,可是轻声慢气之中却含着惊异,仿佛他在话儿自然而然出口之前,原来还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心愿,至少并不知道自己这心愿是如此深切,如此强烈。 五 莫克土贝把那双鞋子也带上了。他尽管有轿子坐,可以一直躺在那儿,不过在行路时这鞋终究还是不能多穿的,所以他就在腿上铺了一方小鹿皮,把鞋子搁在小鹿皮上——那漆皮鳞面、有舌无扣的红跟鞋,如今已经起了裂,发了脆,有点走样了,鞋子下面那个仰面高卧的痴肥人形,不过比死人多了一口气,浩浩荡荡,一大帮人轮班替换抬着他,穿荆棘,过沼泽,就这样整天不停地肩负着一个罪恶的化身,一个罪恶的目的,准备去收拾一个已经没命的人。莫克土贝大概总觉得自己好比是个天神,此刻正由苦命的精灵抬着从地狱里匆匆穿过,这些精灵生时为他的不幸而操心,死后也就该糊里糊涂地伴着他受罪。 每次休息总是随从围坐一圈,轿子停在当中,莫克土贝一点不动地躺在轿里,闭着眼睛,一到此刻他脸色马上就平静了,显出一副早就有数的神情。歇上一会儿以后,他就可以穿会儿鞋了。身边的小伙子把他那双娇气的浮肿的大脚硬是往鞋里塞,好歹替他穿上了;于是他脸上顿时又出现了那种痛苦欲绝而又无可奈何的凝神屏息的表情,活像消化不良症患者。穿上以后,就又继续上路。他不动也不响,一直那样懒懒地躺在一步一晃、很有节奏地颠动的轿子里——那多半是无穷的惰性发挥了作用,可也说不定是英勇、刚强之类王者气概的表现。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再把轿子放下,上来看看他,他蜡黄的脸像个神像,满面都是汗珠。于是三筐或者双父儿就会说:“脱了吧。风头已经出过了。”这就把鞋子脱了下来。莫克土贝的脸色往往也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到这时才可以看出他呼吸的动作,气儿在他两片苍白的嘴唇间穿进穿出,带着一丝“嗳—嗳—嗳”的微弱声息。大家就再坐下,这时报信的,打探的,便走上前来。 “还没逮住吗?” “还没哪。他投东边去了。估计到太阳下山他可以到达铁巴口。他到了那儿就得退回来。明天我们就可以把他逮住了。” “但愿如此吧。越早了结越好。” “是啊。都已经三天了。” “杜姆去世那会儿,只花了三天功夫。” “不过那次是个老头子,这一个年轻。” “对,这一个是上等品种。明天要是能把他逮住,我就可以赏到一匹马。” “但愿你得到赏赐。” “好,这趟差使可实在不愉快。” 到这一天庄园里备下的吃喝也都吃尽喝完了。客人们各自回家,次日又都携粮而来,带来的东西可足够吃上一个星期的。那天伊塞梯贝哈却开始发臭了。将近中午,天气炎热,风一吹,溪边一带好远的地方都闻得到臭味。可是接连两天还是没有逮住那个黑人。一直到第六天薄暮时分,报信的才匆匆赶到轿前,报告说发现了血迹。“是他自己受伤的。” “伤得大概不厉害吧,”三筐说,“咱们可不能打发个没用的人跟着伊塞梯贝哈去啊。” “反而要伊塞梯贝哈去照料他,当心他,那怎么行呢。”伯雷说。 “情况还不清楚,”报信的说,“他躲起来了,又溜到沼泽地里去了。我们留了人在那儿看着。” 这一下,抬着轿子也走得飞快了。到这黑人藏身的那一带沼泽地不过是一小时的路程。人一忙,心一慌,忘了莫克土贝脚上还穿着鞋呢;等赶到那里,莫克土贝早已昏了过去。于是赶快脱下鞋子,把他救醒回来。 到天黑时,他们终于把沼泽地包围了起来。坐在那里,蚊蚋成群地围着他们打转。黄昏星已经不亮,低垂在西方的天际。天上渐渐参横斗转。大家纷纷说道:“就宽放他一夜吧。明天跟今天还不是一码事。” “好,就宽放他一夜吧。”于是大家就不再说话,一齐盯着那黑沉沉看不见的沼泽地。一会儿嘈杂的声音平息了。过不多久,报信的从黑暗里钻了出来。 “他想往外逃呢。” “把他堵回去啦?” “回去啦。我们三个人倒担心了好一阵呢。我们鼻子一闻就知道他想在黑暗里偷偷溜过去,另外我们还闻到了点什么,总觉得好像有些情况,就是说不上来。我们觉得担心,原因也就在这里,后来还是他对我们说了我们才明白。他要我们当场立即把他杀了,说是反正天黑,一家伙来了,他连人面也看不见。不过我们疑心的情况可并不是这个,还是他把这闷葫芦给我们解开了。原来他叫蛇给咬了。那是两天前的事了。他胳臂肿了起来,发出了臭味儿。不过我们刚才闻到的可不是那股臭味儿,因为他的肿早已退了,胳臂只有小孩胳臂那么细了。他给我们看的。我们把胳臂还都摸了摸,三个人全摸过,果然只有小孩胳臂那么细了。他要我们给他一把斧头,让他把胳臂砍掉。可我们想反正明天也是一样嘛。” “对,明天也是一样。” “我们倒担心了好一阵呢。后来他又回到沼泽地里去了。” “那就好。” “是啊。刚才我们真担心哪。要不要我去禀告头人?” 三筐说:“我来回禀吧。”说着就去了。那报信的就坐下来,再给大家讲黑人的事。不一会儿三筐回来说:“头人说很好。回去照旧干你的差事吧。” 报信人悄悄退了下去。大家就在轿子周围坐着,时不时地打上个瞌睡。过了半夜,那黑人的声音把大家都吵醒了。他大声嚷嚷,自言自语,尖利突兀的一声声不绝地从黑暗里传来,闹了好一阵才沉寂下去。天亮了,一只白鹤拍拍翅膀,在淡黄色的天空里缓缓飞过。三筐醒过来了。他说:“咱们动手吧。今天该下手了。” 两个印第安人叽里呱啦地闯进了沼泽地。他们还没到黑人那儿就站住了——啊,那黑人唱起歌来了。人影儿已经可以看见了:光着身子,遍体都是干结的泥巴,坐在一根木头上,在那里唱歌。两个印第安人就在离他不太远的地方默默坐下,等他唱完。他仰面向着朝阳,在用本族的语言唱一支什么歌。声音清朗、洪亮,带着一种激昂、悲哀的情调。那两个印第安人说:“让他唱完吧。”于是就坐在那儿,耐心等待。等他歌声停后,这才走上前去。他回过身来,抬头望着他们,那戴着个面罩般的一脸泥巴已经开裂,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两片干裂的嘴唇贴着短短方方的牙齿。他这个泥巴面罩看去好像松松的,贴不住脸,仿佛自从他戴上以后,他一下子就瘦了很多。他的左臂一直紧靠着胸口,胳膊肘以下满是乌黑的泥,都结了块,哪还像个胳臂的样子。他们闻得出他有股味儿,难闻极了。他不声不响的,一个劲儿瞅着他们,最后还是印第安人碰了碰他的胳臂,对他说:“来吧。你跑得不错哪。这也就不算丢脸了。” 六 晴朗的早晨沾染了一股臭气,大队人马快到庄园时,那黑人的眼睛才微微转了转,像两颗马眼似的。烤肉沟里散出的烟紧挨着地面,都飘到了坐等在场地上和轮船甲板上的宾客们身上——这班穿戴得漂漂亮亮、显得不大自然、看着也有点别扭的客人,都是老幼妇孺。他们派了几个报信人沿着小溪来回传信,还派了一个跟着先头部队跑在前边,所以伊塞梯贝哈的遗体早已连同他的爱马、猎狗,一起移到了掘好的墓坑前,不过他生前起居的府第左右似乎总还闻得到他那股死人味儿。等到莫克土贝的轿子登上土坡时,客人都已经纷纷朝墓坑那儿跑了。 一眼看去,那黑人是最高的一个了,那昂得高高的脑袋,短短的头发,满脸泥巴,突起在大队人马的头顶上。他呼吸都很困难,仿佛推迟了六天,死命挣扎了六天,六天死命挣扎的劳累如今一齐压到了他的身上。队伍虽然走得不快,可是他左臂蜷紧在胸前,那带着伤痕的裸露的胸膛却不住地起伏。他一直这边望望,那边瞧瞧,却似乎根本什么也没看见,好像眼光和视觉总有些脱节似的。嘴巴张开了一条缝,露出阔阔白白的牙齿来:他直喘大气了。已经朝墓坑那边走去的客人都停了脚步,回过头来,有人手里还捧着肉,那黑人一刻不歇的眼睛带着两道迫切而又克制的目光,在他们脸上扫过。 三筐问他:“你要不要先吃点东西?”一遍不行,又问了第二遍。 “噢,对了,”那黑人说,“我是要吃点东西。” 人群反倒往回挤了,大家都想挤到中间去。消息马上传了开来:“他要先吃点东西。” 到了轮船跟前,三筐说:“坐下吧。”那黑人就在甲板边上坐下。他还在喘息,胸脯不住地起伏,头也左一转右一转的,跟着白白的眼珠子转个不停。他之所以视而不见,问题似乎出在心里,是因为心里断绝了希望,而不是因为眼睛丧失了视力。吃的拿来了,他们就一声不吭地看他吃。他把东西往嘴里一塞,就嚼了起来,可是嚼着嚼着,那嚼得才只半烂的东西却从嘴角边上退了出来,顺着下巴往下滴,都落到了胸口上。过了一会儿他索性不嚼了,这个赤条条浑身泥巴的汉子,就坐在那儿,膝盖上搁着个盘子,张开了嘴巴,烂糊糊的东西塞满了一嘴,双目圆睁,不停转悠,一口一口地直喘气。他们还是看着他,耐心等待,毫不动容。 过了好一会儿,三筐才说:“来吧。” “不,我要喝水,”那黑人说,“我要喝水。” 水井在土坡下不远处,靠奴舍那一边。土坡上斑驳一片,铺满了晌午的浓阴,往日在这个恬静的时刻,伊塞梯贝哈总是坐在他的椅子里打盹,只等吃过了午饭就美美地睡上一个下午,贴身服侍他的这个黑人这时也就得了空闲。他可以在厨房门口一坐,跟做饭的女人闲聊天。从厨房后面望去,奴舍中间的小巷静悄悄的,一片安谧,远远可以看见两边人家的妇女在隔巷答话,像乌木娃娃一样踩在尘土里的黑小孩身上飘过一阵阵炊烟。 “来吧。”三筐说。 那黑人夹在人群里走,看去比谁都高。客人们又都朝墓坑那边去了,伊塞梯贝哈和他的爱马、猎狗都在那儿等着呢。那黑人一路走,高高昂起的头一路转个不停,胸口也一路起起伏伏。三筐叫他:“来吧。你不是要喝水吗?” 那黑人说:“对,对。”他回头对酋长俯瞅了一眼,就朝土坡下的奴舍望去。今天没有人家举火做饭,门洞里也人影全无,尘土里更见不到一个黑小孩。他气喘吁吁,心里在说:“我这条胳臂叫蛇给咬了,一口,两口,一连咬了三口,咬一口就抓出两道口子。咬得我直叫:‘好哇,我的老祖宗。’” 三筐又叫他了:“快来吧。”那黑人还是走得一丝不苟,高高地抬起了腿,高高地昂起了头,像在踩踏车似的。眼珠子射出两道迫切而又克制的目光,活像一对马眼。三筐说:“你不是要喝水吗。喏,到了。” 井里有一只葫芦瓢。他们满满地舀了一瓢水,递给黑人,看着他喝。瓢儿凑到了泥巴干结的脸前,慢慢翘起来了,可是眼睛却还在那儿不停地转。他们看见他的喉咙在骨碌碌地动,可是晶莹的水却都从瓢的两头哗哗地泻下,顺着下巴、胸脯,往下直流。一会儿就流完了。三筐说道:“好了,来吧。” 那黑人说声“等等”,又舀了一瓢,凑到脸前,瓢儿慢慢翘起,一双眼睛还是照样不停地转。他们又看见他的喉咙骨碌碌地动,水还是没有灌下嗓子眼儿,却如无数利刃在下巴上挑开了一层皮,又在结满泥巴的胸脯上冲出了许多沟沟。他们还是耐心地等着,头人的族人也罢,宾客也罢,亲戚也罢,一律都是威仪堂堂,神态端肃,不动声色。过不多久,尽管那空瓢越举越高,尽管那黑黑的喉咙还在一再枉自空咽,水却没了。胸口一块被水冲松的泥巴掉落下来,跌碎在他泥污的脚下。从翘起的空瓢里还可以听见他“嗳—嗳—嗳”的声息。 “来吧。”三筐说着,就从黑人手里接过了葫芦瓢,重新在水井里挂好。 (蔡慧译) 瞧! 总统一动不动地站在更衣室的门口,穿戴得整整齐齐,只是还没有穿靴子。这是早晨六点半,天上在下雪;他已经在窗户前站了一个小时看着雪。现在他就站在通往走廊的门里边,穿着袜子,纹丝不动,瘦高的身子略微低俯,仿佛在倾听,脸上是一副毫无幽默的关切的神情,因为三个星期前他的处境就无幽默可言,他的观点也失去了幽默。从他靠着身子的手上垂着一面法国做的精致讲究的手镜,一面应该躺在女士们的梳妆台上的镜子;尤其是在这种二月天的这个时刻。 终于他把手放在门的把手上,把门一点点地打开;在他的手下门一寸寸地挪动着,没有丝毫声响;在那无边的寂静中他把眼睛凑近门缝,看见在走廊厚实的地毯上有一块骨头。那是块煮过的骨头,一块排骨;上面靠近骨头的地方一些肉上面还有人的牙齿留下的默不出声的重叠的印子。由于门打开了他也就可以听到说话的声音了。他仍然不出声响,小心翼翼地把手镜往前举起来。一瞬间他看见自己在镜子里的模样,他停顿了一会儿,带着一种冷漠的狐疑仔细端详起自己的面孔——一个精明、勇敢的战士的面孔,那位正在预测和控制人及他们的行动方面几乎是无懈可击的专家的面孔,现在却堆满了孩子才有的一筹莫展的软弱。接着他把手镜向前稍为倾斜,一直到他能在镜子里看到那走廊。两个人面对面地蹲在地毯两侧,仿佛隔着一条河。他不认识这两个人,尽管他认识那面孔,因为三个星期以来,白天他看见它,晚上他梦见它。这脸胖胖的,黑黑的,有点扁平,有点像蒙古人;诡秘,温文尔雅,莫测高深,很严肃。他不断地看见这张脸以至他不再企图计算见过的次数,甚至不再估计了;即使现在,尽管他可以看见这两个人蹲在他面前,可以听见他们静悄悄说话的声音,他似乎觉得,在令他筋疲力尽的失眠和压力的某个说不出名堂的时刻里,他看见的只是一个人,一个对着镜子照自己的人。 他们戴着海狸帽,穿着新的长礼服,除了领子和背心等细小的地方,他们腰部以上的穿着无懈可击——虽然在时间上早了一点——现在还是上午。但所有关于合适和体面的观念都给破坏了。乍一看,你会说他们来自匹克威克175的英国,丝毫没有改变,只是那紧身的、浅颜色的短裤下面不是德国雇佣兵176那种膝前有饰穗的长靴,甚至不是任何靴子,而是黑色的光脚丫子。在他们俩身边的地板上各有一捆卷得好好的黑布;在这捆黑布边上是两双脚趾对脚趾、脚跟对脚跟的崭新的靴子,仿佛两个看不见的卫兵隔着走廊面对面地站着。在一个蹲着的人的身边有一个用白桦树皮编的篮子,里面突然伸出一只斗鸡蛇一般的头和脖子,一只圆圆的、黄色的愤怒的眼睛使劲地瞪那镜子里淡淡的光亮。说话的声音是从那里传过来的,轻快、得体、安静的声响。 “这公鸡在这儿对你没什么用?” “是啊。可谁知道呢?况且,我不可能把它留在家里,留给那些该死的懒惰的印第安人。我连根鸡毛都会找不到。你是知道的。可日日夜夜带着这个笼子也是件麻烦事。” “这整件事都是麻烦,按我来说。” “你说得对。整夜蹲在这扇门外,又没有枪啊之类的东西。要是有坏人半夜想闯进来,我们能干些什么?要是有人想进去,我可不想。” “没人想进去。这是为了荣誉。” “谁的荣誉?你的?我的?弗兰克韦德尔的?” “白人的荣誉。你不了解白人。他们像孩子:你对付他们得小心,因为你不知道他们下一步会干什么。所以如果这是规矩——客人得整夜蹲在这个人的房门外,我们就只好这么蹲。何况,比起守在外面雪地里那些该死的帐篷里,你难道不愿意待在这儿?” “你说得对。这天气真糟透了。这地方糟透了。就算他们把这个镇子白送给我,我也不会要的。” “你当然不会要的。可他们是白人啊:他们的品位没法说。只要我们在这里,我们就得像他们那些人认为是印第安人的举止去做。因为只有在事后你才知道你干了什么事把他们给侮辱了或吓坏了。就像现在得一天到晚说白人的话……” 总统收起镜子,悄悄地关上门。他再次安静地一动不动地站在屋子中央,沉思着,一筹莫展却又毫不气馁:毫不气馁是因为这并不是他第一次遇到难题;一筹莫展是因为他不是在露天的战场面对敌人,而是在他自己高贵而孤独的办公室里被他们所包围,而他,根据法律,如果不说是根据上天的旨意,是这些人的父亲。在冬日清晨的酷冷之中,他似乎能透过墙壁看到自己无所不在,跟正在苏醒过来的庄严的白宫成为一体。在冥想他的恐惧中,他仿佛看到自己无影踪却又跟每一群南方来的客人待在一起——蹲在他房门外的那一群,外面那更大的一群——戴着新的海狸帽子,穿着长礼服和羊毛裤衩,好像是雕塑在这年轻国家的骄傲神化的标志,这座钢骨水泥的、有圆顶的建筑物的石墙上的许多雕像。一个胳臂下面夹着他们卷得整整齐齐的裤子,另一只手里拿着没有穿过的鞋子;在欧洲外交家吃惊的面孔和金色的辫子,那刀剑、缎带、星星的后面,黑黝黝的,永恒的,规矩得体,宁静祥和。 总统轻轻地说:“该死,该死,该死。”他穿过房间,停下脚步从椅子边上拿起放在那里的靴子,向对面房门走去。他又停下脚步,出于三个星期以来时刻等待命数降临的习惯,有点过于小心和过于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虽然门外只有他的妻子在床上平静地安睡着。他又穿过这间屋子,手里拿着他的靴子,停了下来把镜子放在梳妆台上,放在新法兰西共和国赠给某位前任的那套梳妆用具中间,踮着脚走进前室,那里一个穿着长外套的人抬起头,接着站了起来,他也只穿着长袜。“没有敌情?”总统低声说。 “没有,将军。” “好。你……”那人又拿出一件简朴的长外套。“好,好极了。”总统说。那人还没有让开身子,他已经把外套披在身上。“还有……”这一次那人已经预料到了;总统把帽子戴得很低,遮住脸。他们踮着脚,手里拿着靴子离开了这间屋子。 后楼梯那里很冷;他们穿着袜子的脚趾走路时都缩了起来。他们轻轻地走下楼,坐在最后一级台阶上穿上靴子。 外面还在下雪;在跟雪一样颜色的天空下,跟雪一样颜色的地面上,雪花似乎在黑糊糊的马厩门口突然安静而又猛烈地显了出来。矮树丛和灌木丛一个个都像白色的气球,那黑色的边缘,轻飘飘地,没有动静地,向下延伸到白色的大地。在这些树丛中,相当有规律地分布着一些帐篷形的小丘,脊背那里升起一小股烟,进入那没有风在吹动的雪花中,仿佛雪花本身处在一种宁静的燃烧状态之中。总统阴郁地看了一眼这一切。“走吧。”他说。另外那个人低着头,把外套紧紧地裹在脸上,疾走几步,钻进了马厩。灭亡两字应用到一个党和国家的士兵将领身上的那一天真该灭亡,但总统紧跟在他身后,挨得太近了,两人的呼吸成了一股热气。逃跑两字应用到一个党和国家的士兵将领身上的那一天也真该灭亡,但他们几乎还没有进入马厩就已经出来了,已经骑在马上小跑起来,跑出草地,经过被雪盖起来的帐篷,向着那大门跑过去,大门通向那条大道,现在尚在雏形但今后将成为的一座舞台,每四年检阅一次年轻国家那充满渴望的人的骄傲而又精心盛装的、令疲惫的世界赞美、嫉妒而又吃惊的家产。然而,此时的大门却被更为当前而不是预言中光辉的未来所占领。 “小心。”另外那个人说着勒住了马。他们在大门里面勒住了马——总统拉起外套遮住了脸——让那群人进门:那些矮矮的、宽肩膀的、皮肤黑黝黝的人在雪地里显得黑压压的,那海狸帽子,那正式的西服,结实的腿从臀部到脚腕子都裹在羊毛衬裤里。他们中间走着三匹马,马背上捆着六只宰好的鹿。他们进来了又走了过去,没有理会两个骑马的人。 “该死,该死,该死,”总统说,然后大声一点,“你们打猎收获不少啊。” 其中的一个人短暂地瞥了他一眼。他边走边客气、轻快而平淡地说,“马马虎虎。” 马又走动起来。“我没看见有枪。”另外那个人说。 “对,是没有,”总统阴沉地说,“这件事,我也得调查一下。我下过严格的命令……”他烦躁地说,“该死,该死。他们去打猎的时候也带着他们的长裤?您知道不知道?” 国务卿在用早饭,尽管他没在吃。他穿着晨袍,没有刮胡子,坐在没吃过的早饭中间;他读着放在他面前空盘子上的报纸,神情苦恼。壁炉前有两个人——一个是外套上还有没融化的雪的骑手,坐在一把木靠椅上,另外一个人站着,显然是国务卿的秘书。总统和他的伙伴进来时骑手站了起来。“坐下,坐下。”总统说。他走近桌子,脱下外套,那秘书上前接了过来。“给我们吃点早饭。”总统说。他坐了下来;国务卿亲自给他拿东西。“现在又出什么事了?”总统说。 “你还问?”国务卿说。他又拿起文件,怒气冲冲地瞪着它,“这一次是宾夕法尼亚来的。”他拍了一下那文件。“马里兰、纽约,现在是宾夕法尼亚;显然,只有波特马克河的水温才能阻挡他们。”他说话的口气很粗鲁,很烦躁。“抱怨,抱怨,抱怨,这次是在盖底斯堡附近的一个农民。他的黑奴天黑以后在谷仓里点着灯笼挤牛奶——突然,那黑奴一定以为有一二百人,因为那农民数着有十一二个——从黑暗里跳了出来,戴着高礼帽,拿着刀子,腰以下没穿裤子。结果,灯笼踢翻后烧毁了一座谷仓和一厩的干草和一头牛;最后一次有人看见那身强力壮的黑奴时,他正以飞快的速度逃离现场,向森林跑去,现在毫无疑问,他不是死于恐慌就是丧命于野兽之口。借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谷仓和干草,一百美元;那头牛,十五美元;黑奴,二百美元。他要求用金币支付。” “是吗?”总统说,他吃得很快。“我猜那黑奴和牛以为他们是德国雇佣兵的鬼魂。” “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认为那牛是只鹿。”那骑手说。 “对了,”总统说,“这又是一件事情,我要……” “谁不会把他们当成地球上或地球下面的任何东西?”国务卿说,“波特马克河北边沿海地区到处都是戴海狸帽、穿长礼服和羊毛内裤的畜生,他们吓唬女人和孩子,放火烧谷仓,吓跑黑奴,杀死鹿……” “对,”总统说,“关于鹿,我自己也要说一点。我来的时候遇到他们一群人正回去。他们有六只鹿。我以为我下过严格的命令他们不许有枪。” 说话的又是那个骑手。“他们并不用枪。” “什么?”总统说,“我亲眼看见……” “不是的,先生。他们用刀子。他们跟踪鹿群,追上去,爬到它们身上,用刀子割断它们的喉咙。” “什么?”总统说。 “是这样的,先生。我看见过这样的一只鹿。它身上没有一点枪伤,只是喉咙被一下割到后脖颈。” 总统又说,“该死,该死,该死。”后来总统不说了,可那个兵还连续不断地骂了一阵子。其他人听着,表情严肃,他们小心地转过脸,只有国务卿没在听,他又拿起一份文件。“要是你能说服他们穿上长裤的话,”总统说,“至少众议院……” 国务卿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他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好像一只被惹火了的铁灰色鹦鹉。“我,先生?我去说服他们?” “为什么不可以呢?他们不是受你那部门管辖的吗?我只不过是个总统,我该怎么跟,譬如说,法国大使解释为什么他的夫人不敢来拜访我妻子,因为白宫的走廊和入口处都挤满了半裸体的契卡索印第安,不是躺在地上睡觉就是在啃半生不熟的肉骨头?而我本人只好躲了起来,离开我自己的餐桌问别人要早饭吃,而政府的官方代表却没事干,只好……” “……只好每天早晨向财政部再解释一遍,”国务卿愤怒地尖声说,“为什么宾夕法尼亚州或纽约州又有一个农民一定要三百块金币以赔偿他所损失的农场和牲畜,向国务院解释我们的首都并不是被地狱来的魔鬼所包围,向国防部说明为什么十二顶崭新的军队帐篷必须用屠宰刀把顶部砍去以便通风……” “我也注意到了,”总统温和地说,“我忘了。” “哈,阁下注意到了,”国务卿凶狠狠地说,“阁下看见了又忘记了。我没有看见也没被许可可以忘记。而现在阁下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去说服他们穿长裤。” “看上去他们是会穿的,”总统十分烦恼地说,“其他的衣服好像都很讨他们的喜欢。不过人的品位是很难说的。”他又吃了起来。国务卿看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他后来没有说。他看着那不在意的总统时,脸上出现一种奇怪而诡秘的表情,他那灰白的、怒气冲天的头发慢慢地平复下来,仿佛自己消了气。他再开口说话时,语气婉转平和;现在其他三个人都带着好奇急迫的神情看着总统。 “是的,”国务卿说,“人的品位是很难说的。可是,要是有人接受了表示荣誉、尊敬,更别说是礼节的一套衣服做礼物,而且是一位,呃,部族领袖送……” “这正是我想到的。”总统毫无防备地说。接着他停止咀嚼,抬起头厉声说:“哎?”那三个地位低一点的人赶快转脸望别处,但国务卿继续用那温和、诡秘的神情望着总统。“你他妈的是什么意思?”他知道国务卿说的是什么,一如其他三个人。他的客人事先没通知就来后的一两天,在最初的震惊多少消失一点以后,是总统下命令给他们那些新行头的。他自掏腰包命令那些商人和帽匠,正如在战争危急的关头他会命令那些枪炮和子弹制造商一样:他正是在这么做的时候才无意中发现他们的数目,至少是男人的数目,因此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他把他客人那严肃而繁杂的队伍都改造得至少表面上是像样得体的。然后,两天后的一个早晨,那客人——那个一半契卡索血统一半法国血统的矮胖子,长着一张加斯科尼177土匪的脸,举止像个被宠坏的宦官,脖子和手腕处的纱边脏得发黑,有三个星期了,无论他醒着还是在做梦,这个人以一种无动于衷而又无法逃避的姿态纠缠着他——在早晨五点钟的时候,在他和他妻子还躺在床上的时候对他正式拜访,两个随从捧着一捆东西,还有在总统看来,有百十来个男人、女人和小孩安静地挤进他的卧室,显然是来看他穿那套衣服的。因为那是一套衣服,即使在那震惊恐惧的时刻,总统还有时间胡思乱想魏德尔(或卫泰尔)是在首都什么地方找到这套衣服的——一堆,一大套金色的编织物——青蛙、肩章形饰物、腰带和剑——用鲜绿色的布松松地缝在一起,作为回礼赠送给他。这就是国务卿说的事情,总统怒气冲冲地瞪着他,他俩身后那三个人一动不动地神情严肃地看着壁火。“开你的玩笑吧,”总统说,“赶快开。你笑完了没有?” “我笑?”国务卿说,“笑什么?” “好极了。”总统说。他推开盘碟。“那么可以谈正事了。你还有什么文件需要引用的吗?” 国务卿的秘书走上前了。“先生,我要不要把其他文件拿过来?” “文件?”国务卿说,他的头发又一次怒发冲冠了。“我他妈的要那些文件干吗用?这三个星期里我日日夜夜还想过别的事情吗?” “好极了,好极了,”总统说,“你能不能把事情大致回顾一下。万一我忘记了什么。” “阁下真是个幸运的人,如果你能忘记什么的话。”国务卿说。他从晨袍口袋里拿出一副金属架子的眼镜。 但他只是用来又一次气呼呼地看总统,头发像鹦鹉似的怒气冲天。“这个人,魏德尔,卫泰尔——不管他叫什么名字——他和他的家庭或家族或不管他们是他的什么人——声称他们拥有这条有争论的河的西部的密西西比的全部土地。哦,转让证书没有问题:他那从新奥尔良来的法国父亲把一切都办好了——呃,碰巧在他家或他种植园对面是三百英里内唯一的浅滩。” “这一切我都知道,”总统不耐烦地说,“当然我现在很遗憾那里有办法过河。可是除此之外我看不……” “他们也看不出来,”国务卿说,“一直到白人来了以后。” “啊,”总统说,“那个人,被谋……” 国务卿举起一只手。“等一下。他跟他们在一起待了大约一个月,表面上是在打猎,因为他白天总不在家,尽管显然他是在确认附近没有别的浅滩。他从来没有带回来什么猎物,我猜他们对这一点以他们轻快的方式大加嘲笑。” “对,”总统说,“魏德尔一定觉得这非常可笑。” “……或者卫泰尔——不管他叫什么名字,”国务卿不耐烦地说,“他似乎并不知道也不在乎他自己到底叫什么名字。” “说下去,”总统说,“讲讲那浅滩。” “好的。后来,一个月以后,有一天,那白人提出来要买魏德尔的一些地——魏德尔,卫泰尔——该死的,该……” “叫他魏德尔。”总统说。 “……从魏德尔那里买。不大,就像这间屋子那么大,魏德尔或者卫——提出大约十种价格。不是出于收益享用的欲望,你明白,魏德尔会把那块地给他的,或者不管怎么样做一场抛刀游戏的赌注,显然当时他们还没有人想到那人要的那一小块地是去那浅滩的唯一的出入口。毫无疑问这场交易进行了好几天,也许好几个星期,成了一种消磨无事可做的下午或晚上的举动,旁观的人看着那快乐的情景兴高采烈地欢快地笑着。他们一定笑得很厉害,尤其在那人照魏德尔的价格付了钱;后来在他们看着那白人在太阳底下围着他的财产筑篱笆时一定笑得更加厉害,毫无疑问,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们中间还是没有人想到那白人是在把进入浅滩的唯一的入口处拦起来。” “对,”总统不耐烦地说,“可我还是不明白……” 国务卿又举起一只手,傲慢地,警告性地。“他们也不明白,一直到第一个旅行者来了要过浅滩。那白人给自己修了个通行税征收卡。” “噢。”总统说。 “对。现在对他们来说,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是看着那个白人坐在荫蔽处——他把一个鹿皮做的袋子绑在一根杆子上,让旅行者往里面放钱,他还把大门盖得他可以从他那一间屋子的住所阳台上用一根绳子来开和关而他甚至不必离开他的座位;看着他开始积累财产——其中之一是那栋房子。” “啊,”总统说,“现在我们快说到点子上了。” “对。从那时起,他们很快就明白了。好像是那白人的马和那侄子的马比赛,赌注是那浅滩和那通行税征收卡对一千来英亩的土地。那侄子的马输了。那天夜里……” “啊,”总统说,“我明白了。那天夜里那白人给谋……” “让我们说,死了。”国务卿一本正经地说,“因为在那代理人的报告中是这么说的。虽然他在一份私下的通信中加了一句说那白人的病似乎是一个开裂的头颅。但问题并不在这里。” “对,”总统说,“问题在那边,在白宫里。”他们现在已经在那里待了有三个星期了,男人、女人、孩子、黑奴,坐着慢腾腾的大车,走了一千五百英里,自从深秋那一天,契卡索代理人来调查那白人死因开始。走了一千五百英里,穿过冬天的沼泽与河流,穿过美洲大陆东部没有道路的主要山脉,由一个温和的、肥胖的、混血的暴君与家长所领导,他坐在马车里打瞌睡,他的侄子坐在他身旁,一只戴着戒指的、在脏兮兮的纱边下面的肥手放在那侄子的腿上以支持他指挥一切。“那代理人为什么不拦住他?”总统说。 “拦住他?”国务卿喊道,“他后来退让到允许那侄子在当地受审,由印第安人自己来审判,他只保留关于取消那通行税征收卡的打算,因为反正没有人认识那白人。可是不行。那侄子不能来你这里,由你亲自赦免他或判他有罪。” “可是难道那代理人不能拦住其他那些人吗?拦住他们不让……” “拦住他们?”国务卿又喊了起来,“听着。他搬到那儿,住了下来——魏德尔,卫——该死!真该死!哪儿——对。魏德尔告诉他们那房子是他的,没过多久真成他的了。因为他说得上来,为什么每天早晨出现的面孔要比头天晚上少一些?你做得到吗?你现在能做到吗?” “我不想试,”总统说,“我只想宣布一个全国性的感恩节。这么说,他们是在夜里溜走的。” “对。魏德尔同马车及一些装粮草的车先出发;他们大约走了一个来月嘛,代理人才意识到每天早晨留下来的人数又少了一些。他们装好大车在晚上出发,一家家地走——祖父母、父母、孩子、奴隶、牲畜和狗——所有一切。为什么不这样呢?他们为什么要放弃这个由政府出钱的节假日?他们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在严冬里在陌生的国土上走一千五百英里,为什么要错过戴着新的獭皮帽、穿着新的绒面呢大衣和新的内衣内裤在慈祥的白人父亲家里过上几周或几个月的快乐与特权?” “是啊。”总统说。他说:“你跟他说了,这里没有人指控他的侄子?” “说了。还说了要是他们回去的话,代理人会亲自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仪式上公开宣布他侄子无罪。可他说——他怎么说来着?”国务卿现在用一种轻快的,几乎是欢唱的口气,几乎是惟妙惟肖地重复他所模仿的那个人,“我们要求的只是公正。要是这个傻孩子谋杀了一个白人我想我们应该知道。” “该死,该死,该死,”总统说,“好吧。我们举行调查会。把他们请到这里,让我们把这件事了了。” “这里,”国务卿吓了一大跳,“在我家?” “为什么不可以?他们在我那里待了三个星期了;至少你可以忍受他们一个小时。”他对陪他来的人说,“赶快。告诉他们我们在这里等着对他侄子审判。” 现在总统和国务卿坐在收拾干净的桌子后面看着那个人,他站在那里,仿佛被圈在他刚走进来的打开的门框里,牵着他侄子的手,好像一个叔叔第一次把乡下来的年轻的亲戚带进大都会的蜡人博物馆。他们纹丝不动地审视着站在他们面前的温和的,大腹便便的,长着一张柔和、温顺、不可捉摸的面孔的男人——长长的、猴子似的鼻子,似睡非睡的眼皮,松弛的、一堆脏兮兮的、五十年前华贵而入时如今旧式而无华贵可言的花边所围绕的牛奶咖啡色的下巴颏;嘴巴丰满,不大但很红润。然而,在这张松弛的、带着疲惫的、看透一切的表情的面孔后面,就像在那平和的声调和几乎是女性化的言谈举止后面隐藏着另外一些东西;某些霸道的、精明的、不可预测的、专制的东西。在他身后挤满了安静而严肃庄重的黑色随从,人人头戴獭皮帽,身穿绒面呢外衣和羊毛内裤,个个腋下夹着卷得整整齐齐的长裤。 他又站了一会儿,端详着面前的一张张脸,直到他找到了总统。他说,口气略带责怪,“这不是你的房子。” “对,”总统说,“这是这位酋长的房子。我亲自任命他主持我和我的印第安人民之间的公道。” 那叔叔略略欠身致意。“那正是我们所要求的。” “好极了。”总统说。他前面的桌子上放着墨水瓶、鹅毛笔和沙盒,还有许多瞟一眼就能看见的系着丝带、盖着金色大印的纸张,虽然没人能说那凝重的视线是否落在上面。总统看看那侄子。侄子年轻、瘦削,他站着,右手腕抓在他叔叔肥胖的、带花边的手里,带着严肃与警惕的安详的神情静静地打量着总统。总统把鹅毛笔蘸了蘸墨水。“这就是那个人,他……” “他犯了这桩谋杀案?”叔叔轻快地说,“这就是我们在冬天的时候长途跋涉来发现的事情。如果他干了,如果那个白人也许真的不是从他那跑得飞快的马上摔了下来,把脑袋磕在一块尖利的石头上,那我这个侄子应该受到惩罚。我们并不认为杀害一个白人跟杀那些可恶的柴罗基或克里克部族的人一样正确。”他十分不可捉摸,非常谦恭有礼,看着那坐在桌子后面用假文件玩弄笨拙的欺骗游戏的两个得意洋洋的人物;在一瞬间总统本人跟那似睡非睡的眼睛四目相视,他低下眼睛。然而那国务卿,挺直身子,发冠激烈地向上高高耸起,怒目瞪视那叔叔。 “你应该在浅滩上举行这次赛马,”他说,“水是不会在这个白人的头骨上留下一个裂口的。” 总统立即抬起眼睛,看见那迟钝的、莫测高深的面孔以阴郁的揣测的神情打量着国务卿。但那叔叔几乎马上就开口说话。“是应该这样。但这位白人肯定会问我侄子要个钢镚儿才让他通过他那扇门。”接着他笑了起来,笑得高兴、欢快、端庄。“要是他让我侄子免费通过的话,那也许对这位白人好一点。不过现在这不是问题的所在。” “对,”总统说,口气似乎非常严厉,于是他们又去看他。他拿起鹅毛笔,举在纸的上方。“哪个是正确的名字?魏德尔还是卫泰尔?” 还是那轻快的、没有抑扬顿挫的声音:“魏德尔还是卫泰尔。白人酋长用什么名字叫我们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不过是印第安人:昨天还记得,明天就忘了。” 总统在纸上写着。鹅毛笔在一片静寂中在纸上不断地划拉着,只是静寂中还有另外一种声音:一种隐隐约约、连续不断的、轻微的声音仿佛从叔侄身后的黑暗而没有动静的人群中传了出来。他用沙子吸过他写的东西,把纸对叠,然后起身站着,以便使大家安静地望着他——一位在其他更多的场合下曾经出色地指挥过人的战士。“你的侄子并没有犯这桩谋杀案。我指定的在我们中间主持公道的酋长说,他可以回家去,以后再也不要这么做,因为下一次他会生气的。” 他的话消失在震惊的沉寂之中;就在那一瞬间甚至那沉重的眼皮都颤动了起来;他身后那黑色人群中那由于闷热和羊毛而静静地搔抓所引起的、既轻微又持续不断的、犹如大海之轻微而永远的涌动一般的声音都在那一瞬间停止了。那叔叔用十分震惊和难以置信的口吻说,“我侄子自由了?” “他自由了。”总统说。那叔叔震惊的目光扫视整个房间。 “这么快?在这里?在这栋房子里?我以为……不过,没关系。”他们望着他,那张脸又变得温顺、神秘莫测、毫无表情。“我们不过是些印第安人;毫无疑问,这些忙碌的白人没有多少时间来处理我们那些微不足道的事务。也许我们已经打扰他们太多了。” “没有,没有,”总统连忙说,“对我来说,我的印第安人民和我的白人人民是一样的。”但那叔叔的眼睛又静静地扫视房间周围;总统和国务卿肩并肩地站着,彼此可以感受到同样的逐渐省悟的惊惧。过了一会儿,总统说,“你原来以为会议会在哪里举行?” 那叔叔看着他。“你会觉得好笑的。我愚昧无知,我以为即使我们那些微不足道的事务也会包括在……不过,没关系。” “包括在什么里面?”总统说。 那没有表情的胖脸又打量了他一阵。“你会哈哈大笑的,然而我听你的吩咐。在那金色大鹰下面的那个很大的白色会议屋子里。” “什么?”国务卿喊了起来,又吓了一大跳,“在……” 那叔叔眼望别处。“我说你们会觉得好笑的。不过没关系。我们反正得等着。” “得等着?”总统说,“等什么?” “这真的很好笑。”那叔叔说。他又笑了起来,还是那种欢快的无所谓的声调。“还有更多的我的人快要到了。我们还要等他们,反正他们也想看一看听一听的。”现在没有人惊叫起来,连国务卿都没有做声。他们只是瞪着眼望着他,而那平和的声音继续说:“他们有些人好像把地方弄错了。他们听人说起过白人酋长的首都的名字,可碰巧我们国家还有一个名字一模一样的城镇,因此有几个老百姓在路途中打听的时候,他们被指错方向,上那里去了,可怜的愚昧的印第安人。”他笑了,他那莫测高深、睡眼惺忪的面孔带着喜爱和快乐的宽容。“但有个信使已经来了;他们会在这个星期内到达。那时候我们将研究如何惩罚这个任性的孩子。”他轻轻地摇了摇侄子的手臂。除了胳臂动了,那侄子没有动过一下,只是以他那严肃而不眨眼的目光审视着总统。 很长一段时间里,房间里除了印第安人轻微而持续不断的搔痒声再没有其他声响了。然后,国务卿开始说话,他十分耐心,仿佛是在跟一个孩子说话。“你看,你侄子自由了。这篇文件说他没有杀害那白人,没有人可以再这样指控他了,否则我和站在我身边的大酋长会生气的。他现在可以回家了,可以马上回去了。你们大家都马上回家。有句话不是说得很好吗:一个人要是不在家,他的父辈在坟墓里也不得安宁?” 又是一片沉默。后来总统说:“不但如此,金色大鹰下面那个很大的白色会议屋子,现在正有一些在那里比我权力还要大的酋长在开会。” 那叔叔举起手,绕满着脏兮兮的纱边的食指摇了摇,表示责备和不满。“请不要要求一个愚昧无知的印第安人相信这一点。”他说。接着他说,语调一点没有变化;国务卿一直不知道那叔叔现在是在对他讲话,还是总统后来告诉他的:“那白色的会议室,我想那些酋长肯定还要用相当长一段时间。” “对,”国务卿说,“一直要用到最后一场冬雪在花朵和青草中融化为止。” “好的,”叔叔说,“那我们就等着。那样的话,其他的部落老百姓也有时间赶来了。” 于是大队人马冒着仍在下着的雪朝着那条具有崇高使命的大道前进,为首的是辆马车,坐着总统、那叔叔和侄子,那肥胖的手又一次放在那侄子的膝盖上,后面跟着的第二辆马车里坐着国务卿和他的秘书,再后面是两列士兵,他们中间走着黑压压的、端庄凝重的大群男人、女人和走着的或被抱着的孩子;于是在那间孕育和思考比公正的事件和人类的愚蠢还要出色的使命的崇高梦想的会场里,总统和国务卿站在众议院议长的桌子后面,在他们下面站着那叔叔和侄子,四周是那使命的活着的操纵者,还有威严的、观望着那使命梦想者的灵魂作点缀,他们的后面是由亲戚、朋友和熟人组成的黑压压的人群,从他们中间持续不断地传出那轻微的羊毛与肉体相摩擦的声响。总统俯身对国务卿说: “大炮准备好了吗?”他悄声说,“你肯定他们能从那门口看见我的胳臂?还有,万一那些该死的炮爆炸了怎么办?自从华盛顿178最后一次向科恩华勒斯179开火以后从来没有用过,他们会弹劾我吗?” “会的。”国务卿嘶嘶地说。 “上帝保佑我。把书给我。”国务卿把书递过去;是彼特拉克180的十四行诗选,国务卿在出门时从桌子上抓来的。“希望我还记得足够的用于法律的拉丁文,让我说得不至于像英文或契克索文。”总统说。他打开书,然后,总统——法律和军事方面的人的征服者、外交战争的赢家——又一次挺直身子,俯视下面黑压压的、沉默的、聚精会神的、期待的面孔;他张嘴时用的是在此以前促使人们停顿、倾听,然后服从的声调:“弗朗西斯·魏德尔,契克索民族的酋长,还有你,弗朗西斯·魏德尔的侄子、未来的酋长,听我说。”然后他开始朗读。他的嗓门高亢洪亮,深邃而神圣的音节在黑黝黝的面孔上方旋绕,在威严的圆顶大厦里回荡。他朗读了十首十四行诗。然后,他高举手臂,结束演说;他的声音富有深意地渐渐消失,他放下手臂。过了一会儿,从大楼外面传来震耳的炮弹爆炸声。此时黑色的人群才第一次骚动起来;他们中间发出表示惊喜的声响,一阵低语声。总统又开口了:“弗朗西斯·魏德尔的侄子,你自由了。回家吧。” 就在这时候,那叔叔说话了;他的手指又一次从纱边堆里伸出来摇动着。“任性的孩子,”他说,“看看你给这些忙人惹来多少麻烦。”他几乎很灵活地转身面对国务卿;他的口气还是那样平和、轻快,甚至很欢乐:“现在,关于那个该死的浅滩这件小事……” 秋天的落日暖洋洋地、十分适意地照着他的肩膀,总统在秘书离开时转向书桌轻轻地说:“做完了。”他拿起信,拆开信封时,太阳光落在他的手上和信纸上,暗示这一年又将辉煌地逝去,即将到来的收获和大地宁静的烟囱上空一缕缕安详的木柴的烟雾——和平岁月的恬静的旗帜。 突然,总统大吃一惊;他猛地跳了起来,手里拿着封信,在震惊与骇异的迷乱中瞪着眼望着它,他努力想理解时,那信中的字眼像步枪子弹似的一发发地爆炸。 亲爱的先生与朋友: 这件事情很有意思。我这个鲁莽的侄子——他这种性格一定是从他父亲的部落继承来的,因为这不是我的性格——又要来麻烦你和我了。问题还是那该死的浅滩。外面又来了一个白人,我们以为他是来和和平平地打猎的,因为上帝创造的森林和他放在里面的鹿是属于大家的。但他也着了魔似的一心想要占有这块浅滩,他听说他同类的那些故事,他们按照白人的稀奇古怪的、坐立不安的方式,总发现河流的一边要比另一边好得多,值得花钱买到那一边的特权。于是事情按照这位白人的意愿作了安排。也许你会说我做错了。然而——我还需要告诉你吗?——我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我相信我有一天会变老的,这些络绎不绝的白人的干扰,他们总希望有人过那浅滩,总要收钱管钱,实在是麻烦。因为钱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显然我的命运是在熟悉的树林下消磨余生,我的伟大的白人朋友和酋长已经从它们宁静的树阴里消除了除了死亡以外的一切敌人的面孔。那是我的想法,但要是你读下去的话你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 又是这个心急鲁莽的孩子。看来他向我们这位新来的白人发出挑战(也许是这位白人向他发出挑战;事实真相我将留待您那永远正确的智慧来解决)在河里比赛游泳,赌注是这片该死的浅滩对几英里的土地(你会觉得好笑),这土地根本不属于我那野得很的侄子。比赛举行了,不幸的是我们那位白人一直到死了以后才从水里冒出来。现在你的代理人到了,他似乎认为这场游泳比赛根本不应该举行。因此我现在没有办法,只好劳动我这把老骨头把这个毛里毛躁的孩子带来由你处置。我们到达的时间大约是…… 总统冲到铃绳前拼命地拉了起来。秘书进来时,他一把抓住这人的肩膀,猛地转过他的身子,使他又面朝房门。“把国防部长叫来,还把从这里到新奥尔良的所有的地图都拿来!”他大声喊道,“快。” 于是我们又看见他了;总统现在消失了,跟国防部长一起坐在铺满地图的桌子后面的不再是总统而只是一位战士,面对他们的是一个骑兵团的军官。秘书在他的桌子跟前手忙脚乱地写着而总统在他身后观看着。“写得大一点,”他说,“大到即使是印第安人也不会搞错。告示天下人均知,通过下列礼物,”他引用道,“弗朗西斯·魏德尔、他的继承人,子孙后代、受让人从今以后永远……条件是——你把条件是写下来没有?好极了——条件是他或他的继承人,子孙后代、受让人永远不再过河到上述河流的东岸……现在是给那该死的代理人的通知,”他说,“通知必须是双份,贴在那浅滩的两边:美利坚合众国对穿过这浅滩的任何男人、女人,或儿童、黑人、白人、黄种人或红种人一概不负责任,任何白人都不得购买、租借这片浅滩或接受它为礼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的惩罚。我能这么做吗?” “恐怕不行,阁下。”国务卿说。 总统飞快地思索一番。“该死,”他说,“那就删除美利坚合众国这几个字。”秘书照办了。总统把两个文件叠好,交给骑兵团长。“给你的命令是,拦住他们。” “如果他们拒绝停下来,”团长说,“我可以向他们开火吗?” “可以,”总统说,“开枪打死每一匹马、骡子和牛。我知道他们不愿意走路的。你们去吧,马上出发。”军官们退了下去。总统转向那些地图——他现在还是战士:热切而快乐,仿佛他自己跟骑兵团在一起行进,或者他已经在精神上把这一团人马部署完毕,以他的精明与狡猾发现并选择对敌人最为不利的地方而且是首先到达那里。“就在这个地方。”他说。他把手指按在地图上。“将军,给一匹马,让我可以在这里跟他相遇,掉转他的侧翼,把他赶走。” “成功了,将军。”国务卿说。 (陶洁译) 调换位置 一 美国人——年纪大点的那个——没穿粉红灯心绒。他裤子是普通马裤呢的,跟上装一样。上装没有伦敦裁剪的长下摆,因此后尾在军用皮带下面露出一截,跟那种挎手枪皮套的宪兵穿的上衣一模一样。他护腿很普通,脚上是一双一般中年男子穿的休闲鞋,并非什么萨维尔街名牌货,鞋子和护腿色调不相称,武装带又跟这两样东西都不协调,他胸前的飞行员标志也仅仅是枚双翼章。章下拖的勋带倒是蛮抢眼的;他肩头的军阶识别是上尉的两条杠。他个子不高。脸瘦瘦的,有点儿鹰钩;眼睛很聪明,也显得有点儿疲倦。他不止二十五岁了;瞧着他,你会想,此人并不真是什么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倒有点儿像骷髅旗麾下的一员猛将,也没准是个吃罗德斯奖学金的。 他面前那伙人里的一个也许根本没看到他。此人由一个美国宪兵拉扯着才勉强站住。他醉得一塌糊涂,跟把他扯直的大下巴宪兵相比,他双腿细长,柔若无骨,看上去简直像个参加假面舞会的姑娘。他也许有十八岁,个子高高的,有一张白里透红的脸和一双蓝眼睛,那张嘴也像是姑娘的。他穿了件水手短夹克,纽扣全扣错了,上面有新沾上的湿泥,在他长了一头金发的脑袋上,以别人永远学不来,连有几分像都学不到的那种明目张胆、招摇过市的倾斜角度,扣着顶皇家海军军官帽。 “怎么回事,班长?”那美国上尉说,“出了什么事儿?他是英国人。你最好让他们的宪兵来管他。” “我知道他是英国人。”宪兵说。他喘着大气响亮地说,那是正干着重活的人的说话声;英国小伙子尽管四肢像姑娘般纤巧,却比他看上去要重得多——或者说更难摆布。“站直啰!”宪兵说,“他们是军官!” 于是英国小伙子做了番努力。他使劲立直,想法子凝聚目光。他摇来晃去,胳膊在宪兵脖颈四周乱摆,举起另一只手敬礼,他把手往右耳朵上举,指头有点儿弯,此时身子已经又在乱晃了,他挣扎着想站直。“干一杯,长官,”他说,“名儿不叫贝蒂吧,我希望。” “不这么叫。”上尉说。 “啊,”英国小伙子说,“我原本也没这么指望,我弄错了。不在乎吧,啊?” “不在乎。”上尉轻轻地说。不过他眼睛却在看那宪兵。第二个美国人说话了。这是个中尉,也是飞行员。不过他年纪没到二十五,他穿的是粉红色的裤子,伦敦靴子,他的外套很像英军外套,只不过不是那种领子。 “是那班海军浑小子里的一员,”他说,“人们通宵都从此地排水沟里把他们拖出来。你不常进城。” “哦,”上尉说,“倒是听说过他们。我此刻记起来了。”他现在也注意到,虽然这条街满热闹的——它就处在一家生意兴隆的咖啡馆外面——这里人来人往,当兵的,老百姓,女人家都有,可是他们谁都连停都不停一下,仿佛已经见惯不怪,他眼睛直看着宪兵,说:“你能不能把他弄回他船上去呢?” “上尉想到之前,我就这么考虑了,”宪兵说,“他说天黑后他回不了船,因为太阳下山时他把船藏起来了。” “藏起来了?” “站直啰,水兵!”那宪兵粗暴地说,一边拽拉他那摊泥似的负担。“没准上尉能听出个头绪来。我可一点儿也听不懂。他说他们把小船藏在码头底下。晚上开到码头下面,要到第二天潮水动了才能把它再开出来。” “码头底下?一只小船?那是什么呢?”他此刻是在跟中尉说话,“他们是不是在使用某种水上摩托艇?” “就是那类东西,”中尉说,“你见到过的——那种小艇。是汽艇,加上伪装,等等。在港口里横冲直撞。你见到过这种东西的。他们一整天玩这个,到晚上就在此地排水沟里一倒,一直睡到天亮。” “哦,”上尉说,“我还以为这些小艇是指挥官的专用艇呢。你是说他们让军官来干这样的小——” “我说不上来,”中尉说,“没准是让小艇把热水从一条船送到另一条上去。或者是送面包。要不就是忘了带餐巾或是别的东西时可以快些来回。” “胡说八道。”上尉说。他又在看那个英国小伙子了。 “他们就是这么干的,”中尉说,“城里整个夜晚哪儿都是他们。排水沟里都满了,他们的宪兵一车车把他们装走,就跟公园里的保姆那样。说不定法国人让他们用汽艇,为的是不使他们白天睡地沟。” “哦,”上尉说,“我懂了。”可是很明显他压根儿没懂,也没有好好听,听了也根本不信。他瞧瞧那个英国小伙子。“哎,你可不能让他就这样待在这里呀。”他说。 英国小伙子再次努力振作起来。“没事儿,放心好了。”他模糊不清地说,他的声音挺悦耳,几乎讨人喜欢,也很文雅。“习惯了。虽然石子地硬得有点难受。应该命令法国人修一修的。客场球员应该有好点儿的场地玩球,你说什么?”181 “他可是在独霸整片场地,”宪兵毫不客气地说,“他准以为这支球队就他一个人呢。” 这时候第五个人出现了,他是个英国宪兵。“啊,又出事了。”他说,“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这时他看到了美国人的肩章。他行了个敬礼,听到他的说话声,那英国小伙子转过身来,摇晃着,朝这边盯着。 “哦,你好,艾伯特。”他说。 “这又怎么了,霍普先生。”英国宪兵说。他扭过头来问那个美国宪兵:“这一回又是什么事儿?” “好像也没什么事儿,”那美国宪兵说,“你们就是这样带兵打仗的。不过在这儿我是个外国人。哪,交给你了。” “到底怎么回事,班长?”那个上尉说,“他方才干什么来着?” “他不会当它是一回事的,”美国宪兵说,头一斜朝英国宪兵指指,“他只会说那不过是只画眉,或是只知更鸟,或是只别的什么小雀儿。方才我在三个街区远的地方拐进这条街,我发现路堵塞了,从码头开来的卡车排成了长行,司机们都吵吵嚷嚷,问前面到底出了啥事。于是我往前走,发现卡车排满三个街区,把十字路口也堵了,于是我来到队伍最前面,事情就出在这里,我看见有十来个司机围在前面,在街心开会或是讨论什么问题,于是我来到那里,我说:‘这儿有什么事?’于是他们闪开让我插进去,我发现这个浑球躺在——” “你是在说国王陛下的一位军官呢,我的老弟。”那个英国宪兵说。 “说话留点神,班长,”上尉说,“于是你发现了这个军官——” “他把街心当成他的眠床,拿只空篮子作枕头,躺在那儿,双手搁在脑袋后面,膝头交叉,跟大伙儿辩论,他到底应该起床走开去呢还是用不着。他说卡车可以调头绕开走另一条路,他可没法用别的马路,因为这条街属于他。” “属于他?” 那个英国小伙子倾听着,很感兴趣,情绪很高。“膳宿提供令嘛,你们懂吧,”他说,“必须要有秩序,即使是在战争紧急状况下也要有膳宿提供令。这条街是我的;不许别人偷猎,懂吗?下一条是杰米·沃塞斯庞的。不过卡车可以走那条街因为杰米眼下还不需要用。还没上床呢。失眠了。早就知道的。也告诉他们了。卡车走那条街去。这下明白了吧?” “是这样吗?班长?”上尉说。 “他不跟你们说了吗?他不肯起来,就躺在那儿,跟他们辩论。还叫他们派个人到什么地方去领一份他们的作战条例来——” “国王饬令;没错儿。”上尉说。 “——看看本子上是怎么写的,他有权用马路呢,还是卡车有权。于是我把他拖起来,这时候上尉来了。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上尉允许我此刻就把这小子交给他国王陛下的奶妈——” “行了,班长,”上尉说,“你可以走了。我来处理这事。”宪兵行了个礼走开去了。现在是英国宪兵在支撑着那个英国小伙子。“你能带他走吗?”上尉说,“他们总部在哪儿?” “长官,他们到底有没有总部我也不太清楚。我们——我总是看到他们待在酒店里直到天亮。他们好像不用什么总部的。” “你是说,他们并不是真的从船上下来的?” “嗯,长官,那些也许可以算是船,要看怎么说了。不过得比他更能睡的人才能在那样的船上睡着。” “我懂了。”上尉说,他看着那个宪兵:“那是哪一类的船艇?” 这回宪兵的声音是一下迸出来、断然与完全不留余地的。就像是一扇关死的门。“我可不清楚,长官。” “哦,”上尉说,“不错。好吧,他此刻的状况可不宜于在小酒馆里待到天明。” “也许我能给他找到家有黑角落的小酒馆,在那儿他可以趴着睡。”宪兵说,可是上尉并没有在听。他在朝街对面看过去,那里另外一家咖啡馆的灯光洒落在人行道上。英国小伙子大大地打了个哈欠,像个小孩子似的,他的嘴显示出粉红色,毫无顾忌地大张着,跟小孩一模一样。 上尉转过身子对宪兵说: “你能不能上对面去把鲍加特上尉的司机叫出来?霍普先生由我来照顾。” 宪兵走开了。此刻扶着英国小伙子的是上尉,他的手撑在小伙子腋下。这小伙子又像个疲倦的孩子打起哈欠来。“站稳了,”上尉说,“车子一分钟就能来。” “好吧。”英国小伙子的声音透过哈欠发了出来。 二 一进汽车,他挤在两个美国人中间马上就睡着了,很快很平静,就跟婴儿似的。不过,虽然去军用机场只有三十分钟路程,他们抵达时他也醒了,显然精力很充沛,还跟他们要威士忌呢。等他们走进食堂时,他已经显得相当清醒,仅仅是在灯光明亮的房间里眨了眨眼,他戴着他那顶歪斜的军便帽,穿着那件扣子扣错的短夹克,围着条脏兮兮的丝巾,上面还绣有某个俱乐部的徽记,鲍加特认出那是家名牌寄宿学校的。这丝巾扭七扭八地缠在他脖子上。 “啊。”他说,此刻他的声音很清醒,很清楚,一点儿都不含糊,很悦耳,也很洪亮,因此房间里别的人都扭过头来看他。“绝了。有威士忌,什么?”他像条猎狗似的径直朝角上的酒吧走去,中尉跟在后面。鲍加特已经转过身子朝房间另一头走去,那里有五个人坐在一张牌桌旁。 “他是统领哪支舰队的海军上将?”有个人问。 “整个苏格兰海军的吧,反正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是的。”鲍加特说。 另一个人抬眼看了看。“哦,我想我在镇上见到过他。”他对那位来客打量了几眼,“也许是因为他站直了所以走进来的时候我没认出。寻常都是见到这班哥儿们躺在地沟里的。” “哦,”那第一个人说。他也朝四周看了看,“他就是那伙人里的一个?” “当然。你见到过他们的。坐在马路牙子上,你知道的,总是一边一个英国佬宪兵拽拉着他们的胳膊。” “是的,我见到过他们。”那另一个说,他们全都瞅着那英国小伙子。他站在酒吧前,在说话,他的声音很响,也显得很愉快。“他们全跟他一个样儿,”说话的人接着说,“十七八岁吧。他们开起那种小艇,总是横冲直撞。” “他们就干这种活儿?”第三个人说,“你是说,英国陆军妇女辅助队还附属有一支男兵海军辅助队?老天爷,我参军时真是投错了门。这都怪招兵广告写得不清楚。” “我说不上来,”鲍加特说,“我猜他们把小艇开来开去不光是为了玩儿吧。” 可是谁也没有听他的话。他们都在注视那个客人。“他们是小时工,”那第一个人说,“你在天黑后看到他们中的一个成了什么模样,你几乎可以肯定此时是几点几分。可是我不明白的是,每天半夜一点钟醉成那样的人第二天居然还能看清一艘舰船。” “没准在英军有信息要传给舰船时,”另一个人说,“他们仅仅是做出一个个副本,把小艇排成行,让它们对着大船,每条小艇带一个副本,把它们放出去。找不到大船就折回来沿着港口走,哪儿有码头就在哪儿登岸。” “只怕没那么简单吧。”鲍加特说。 他还想往下说什么,可是此时那客人已从酒吧那边转过身子,朝这边走来,手里举着一只玻璃杯。他步子走得还算稳,可是脸红红的,眼睛很亮,他走近时说起了话,嗓门很大,也显得很愉快。 “我说,这几位朋友愿不愿一起——”他打住了。他像是注意到了什么,他是在盯着他们的胸前。“哦,我说,你们是天上飞的。你们全都是。哦,好上帝!觉得好玩吗,啊?” “是的,”有个人回答说,“好玩。” “可是危险,对吧?” “速度比打网球是要快一些。”另一个说。客人看着他,表情很开朗,很和蔼,注意力也很集中。 第三个人迸出来一句:“鲍加特说你指挥一艘舰船。” “算不得是舰船。不过,谢谢你抬举。也不是指挥。指挥的是龙尼。军阶比我高一点。年纪也大些。” “龙尼?” “是的。人不错。好样儿的。年龄嘛,大了点。人也太倔。” “太倔?” “倔得厉害。你简直没法相信。每当我们见到烟柱时只要是轮到我在用望远镜,他扭开船头就走。总把船身藏得低低的。那就不会有海狸了。到昨天为止两星期里让我输了两局。” 美国人对看了下。“没有海狸?” “我们玩游戏。拿篮状桅杆作数,懂了吧。看见一根篮状桅杆,那就是海狸182!赢一局。不过,艾尔根街183不再算数了。” 牌桌边上的人你看我我看你。鲍加特说:“我明白。每当你或是龙尼看见一艘船上有篮状桅杆,你就赢对方一个海狸。我明白了。那么艾尔根街是什么呢?” “那是德国船。受管制的。乱跑的轮船。前桅上装有索具,看上去有点像一根篮状桅杆。栏木、缆绳之类的东西,我敢说是。我自己并不觉得特别像篮状桅杆。可是龙尼说像。有一天就那么叫开了。接着有一天他们开着它驶过内湾,我认为赢了龙尼一局。后来我们决定不再把它算在里面。这下懂了吧,啊?” “哦,”提到网球的那个人说,“我明白了。你和龙尼开着船蹓来蹓去,玩玩海狸。呣。这不错嘛。你们还玩过——” “杰里。”鲍加特说。那客人一动不动。他低下头去看说话的人,仍然保持着微笑,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那个说话的仍然盯着客人。“你和龙尼的船屁股涂上黄颜色184没有?” “黄颜色船屁股?”英国小伙子问。他不再微笑,但是他仍然是和颜悦色的。 “我寻思既然有两位船长,他们没准会想到给船屁股涂上黄漆或是什么的。” “哦,”客人说,“伯特和里夫斯不是军官。” “伯特和里夫斯,”另外那个人说,用的是在沉思掂量的口气,“那么说他们也出海。他们也玩海狸啰?” “杰里。”鲍加特说。另外那人看着他。鲍加特把头稍稍斜侧了一下。“过来一下。”另外那个站起身来。他们走到一边去了。“别捉弄他了,”鲍加特说,“我是认真的,听见没有。他还是个孩子呢。你跟他那么大的时候,你懂什么?只知道准时上教堂做礼拜吧。” “不过,我的国家可没有打了四年仗,”杰里说,“我们来到这儿,花自己国家的钱,每小时都可能给打中,从事的甚至还不是我们的战争,而这些英国小鬼可能已经被德国人的鹅步踩了整整一年,倘若不是——” “闭嘴,”鲍加特说,“你这腔调跟自由贷款分子的没什么两样。” “——还以为是什么公平交易呢。‘好玩’。”他的声音此刻变得很尖,很刺耳,“‘可是危险,对吧?’” “嘘……”鲍加特说。 “我真想在外面港口咬住他和他的龙尼,一次就成。任何一个港口。伦敦也行。而且我别的什么都不要,只要一架詹尼185。詹尼?不,用辆自行车和一对水上翅翼就行!我要让他们看看仗是怎么打的。” “好了,你就放过他吧。他马上就要走的。” “你打算把他怎么办?” “我想今天上午把他带去。让他在前面坐哈珀的位置。他说他会使刘易斯机枪。说他们船上也有。他跟我说过的——说有一回在七百码外打瞎了一台水道信号灯。” “好吧,反正这是你的事。说不定他比你还行呢。” “比我行?” “玩海狸呀。接下去你就能跟龙尼较量了。” “反正我要让他见识见识有些仗是怎么打的。”鲍加特说。他看着那位客人:“他们参战到现在已经三年了,可他的态度还像是个进城来寻找刺激的二年级大学生。”他再次盯着杰里,“不过,你先放他一马。” 当他们走近桌子时,只听见那位客人的声音又响亮又兴高采烈:“……要是他先拿到望远镜,他就会凑到近处去看个明白,不过倘若是我先拿到望远镜,他就会把船绕开让我除了烟柱之外什么也看不见。这人脾气很倔,倔极了。可是我们再也不把艾尔根街计算在内。如果你一不小心叫了她的牌,你就在自己的积分上丢了两个海狸。不过只要龙尼没记住也叫了她的牌,那我们就扯平。” 三 深夜两点钟了,那个英国小伙子仍然说个没完,他的声音里充满生气,很天真也很悦耳。他在告诉他们,瑞士在一九一四年给宠得不像样,他父亲原来答应他十六岁生日时让他去那儿旅游,可是生日来到时他和家庭教师只好将就上威尔士去。不过他和家庭教师登山爬得相当高,因此他敢说——当然,对于在座任何一位有缘结识瑞士的先生他并无不敬之意——在威尔士大概也能跟在瑞士一样登高望远。“汗出得一样多,气也喘得一样凶,至少是。”他又加上一句。在他身边那几个美国人围坐着,比他风霜经历得多些,头脑清醒些,年纪也稍稍大些,他们以带点儿漫不经心的惊讶在听着。他们此刻已经站起来出去过,回来时换上了飞行服,带来了头盔与风镜。一个勤务兵走进来,端着个放有一些咖啡杯的托盘,客人理会到他听到外面黑暗中响起引擎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鲍加特终于站起身。“来吧,”他说,“我们也给你弄套服装。”他们走出食堂时,引擎声变得相当吵——是一种空转的雷鸣声。沿着那条看不清的柏油路,是整整齐齐的一溜在半空吐着蓝绿火花的黑影。他们穿过机场来到鲍加特的宿舍,那位中尉,麦金尼斯,正坐在行军床上系飞行靴的鞋带。鲍加特弯下身去扯出一套锡德科服,往行军床上一扔。“把它穿上。”他说。 “全套都得换吗?”客人说,“咱们得出去那么久吗?” “说不定的,”鲍加特说,“穿上的好。在高空可冷了。” 客人把制服拿起来。“我说,”他开口说,“我说,龙尼和我还有自己的任务呢,明儿——我是说今天。你觉得要是我晚回来一点龙尼会不在乎吗?没准就不等我了。” “喝下午茶之前能赶回来。”麦金尼斯说。他好像鞋子总也穿不好了。“答应你就是了。”英国小伙子盯着他。 “你应该什么时候之前回来?”鲍加特说。 “啊,没事儿,”英国小伙子说,“我敢说不会有事的。上头让龙尼决定何时出发,反正是。要是我稍稍晚一点他会等我的。” “他会等的,”鲍加特说,“穿上制服吧。” “好的。”小伙子说。他们帮他钻进服装。“以前还没上去过呢,”他说,聊家常般轻松地说,“准比从山上看得远,是吧?” “至少能看得更多,”麦金尼斯说,“你会喜欢的。” “哦,那是,但愿龙尼能等我。真好玩。不过挺危险,是不是?” “得了,”麦金尼斯说,“你别取笑我了。” “闭上你的嘴,麦克,”鲍加特说,“走吧。还要喝点儿咖啡吗?”他看看那位客人,可是麦金尼斯替客人回答了: “不了。得来点儿更有用的。咖啡会在翅翼上留下一摊讨厌的污渍的。” “在翅翼上?”英国小伙子说,“干吗把咖啡留在翅翼上?” “别废话了,我说,麦克,”鲍加特说,“走吧。” 他们重新穿过机场,朝那面吐火的墙走去。他们走近时,客人开始辨认出那架汉德利—佩奇的形状与轮廓。它看上去像一节普尔曼车厢朝上斜插进了一幢未盖成的摩天大楼空架子的底层。客人一声不响地看着它。 “它比一艘快艇大些,”他用他那充满生气和兴趣的声音说道,“我说,你们知道的。它不是一整团飞上去的。你们骗不了我。以前见过。它由两部分组成:鲍加特上尉和我在一处;麦克和别一个在另一处。是吗?” “不是的。”麦金尼斯说。鲍加特不知上哪儿去了。“它是一整团飞上去的。像大云雀,嗯?像秃鹰,懂了吧?” “秃鹰?”客人喃喃地说,“哦,我说。不如说像一艘快艇。空中飞的。我说,就是这样。” “你听着。”麦金尼斯说。他的手往前伸;一件冰冷的东西胡乱地往英国小伙子手里塞去——是只瓶子。“要是你觉得不舒服,懂吗?就喝上一口。” “哦,我会不舒服?” “当然。我们全都会的。在飞行的某个阶段。这东西能让你好过些。不过倘若仍然止不住。明白吗?” “明白什么?那是。明白什么?” “别朝外面,别朝舷外吐。” “别朝舷外?” “会吹回到鲍吉和我脸上来的,那就没法看了。吧唧。玩完。懂了吧?” “哦,那是。那我拿它怎么办?”他们的对话很轻,很简短,很严肃,像阴谋家似的。 “头朝下把货出清。就行了。” “哦,那是。” 鲍加特回来了。“教他怎样爬进前舱,行吗?”他说。麦金尼斯让他进入机腹的活板门。再往前,一点点升上去,是斜斜的机身,通道变窄了,得爬着才能过去。 “爬进去继续再往前。”麦金尼斯说。 “简直像个狗窝嘛。”客人说。 “没错吧,是不是?”麦金尼斯愉快地说,“简直是量体裁剪的。”他伛下身子,能听到那人在快快地往前爬。“在顶头处你会找到一杆刘易斯机枪,绝对错不了。”他冲通道里喊道。 客人的声音传回来:“找到了。” “管军火的军士马上就来,他会告诉你上没上子弹。” “子弹上着呢。”那位客人说;话音未落枪就响了,很短促的一个短发,几个人喊叫起来,最响的来自飞机鼻底下的地面。“没事儿,”英国小伙子的声音说,“我开枪之前先对着西边了。那儿什么都没有,除了海军办公室和你们队部。龙尼和我去任何地方之前都这样做的。我急了一点,很对不起。哦,顺便说一说,”他又说,“我名叫克劳德。好像没跟你们提起过。” 在地面上,站着鲍加特和另外两个军官。他们跑着奔来。“是朝西开的,”有个军官说,“他还会知道哪边是西?” “他是个水手,”另一个说,“这你忘啦。” “他好像还满会使机枪的呢。”鲍加特说。 “但愿他没忘记这门手艺。”那头一个军官说。 四 尽管如此,鲍加特仍然时不时朝在他前面十英尺机首处机枪舱里逐渐离地升高的那个黑影瞥上一眼。“不过,他还真的会使那杆枪,”他对身边的麦金尼斯说,“他连鼓点子怎么敲都是自个儿挑定的,方才是不是这样?” “是的,”麦金尼斯说,“那模样就好像他真没忘记该怎么开,而且感觉那枪就是他自身,同时他的家庭教师正从威尔士一座高山上四下眺望呢。” “说不定我不该把他带上的。”鲍加特说。麦金尼斯没有回答。鲍加特把驾驶盘扯动了一下。前面,在机枪舱里,那位客人的头在不停地左右转动,是在张望。“咱们飞到那边把货卸了,然后就扭头飞回家,”鲍加特说,“没准在黑暗里头——也真不像话,他的国家陷进这场动乱整整四年了,他却连一杆对准他的枪都没见到过,这真是他国家的耻辱。” “要是不把头缩低点,今天晚上他会见到的。”麦金尼斯说。 可是那小伙子没有这样。甚至在他们抵达目的地麦金尼斯爬下去扳投弹开关时他仍然没有这样。这以后,探照灯光搜索到他们,鲍加特给别的飞机发出指令接着往下俯冲,两只引擎叫着全速朝一阵阵炸开的炮弹冲进又冲出,即使此时,他也能在探照灯的白光里见到小伙子那张脸,朝舷外伸出去远远的,显得轮廓分明,就像是舞台上给灯光投射着的一张脸,上面的表情是孩子般的兴奋与喜悦。“不过他倒是在开那杆刘易斯机枪,”鲍加特想,“还对得直直的。”他把机头压得更加低,注视着定点目标摇摇晃晃地进入准星,他的右手举起,准备等麦金尼斯看到目标时放下。他把手往下一劈,透过引擎声他似乎听到了炸弹松开时的嘎嗒声和呼啸声,这以后减轻了重量的飞机直向上冲,一下就飞出了光的罩照。这以后有一阵子他很忙,冲进又穿过炮火丛,斜刺地朝另一束光冲去,那束光照到飞机并且持续了一阵,时间相当长,足够使他能见到英国小伙子把身子往舷外探出很远,朝机翼和起落架后面张望。“也许他在哪本书里读到过这些事。”鲍加特想,扭过头来,把心思用到飞完归程上来。 这以后一切都过去了,周遭的黑暗凉飕飕空荡荡的,很宁静,几乎连声音都没有,除了引擎恒定的哼鸣。麦金尼斯爬回到座舱里来,在他座位上站直,这时他发射了彩色信号枪,又站立了片刻,扭过头去看探照灯仍然在搜索与刺画着的空间。他重新坐下。 “行了,”他说,“那四架我全都点数齐全了。咱们甩开飞吧。”这时他朝前面看了看。“国王的御林军怎么的啦?你没把他挂在炸弹架上放下去吧,嗯?”鲍加特也看看前面。前舱空着。此刻星光映衬下那儿又是模模糊糊的了,但可以辨认出除了那杆枪别的什么都没有。“不,”麦金尼斯说,“他在那儿呢。看见了吧?身子弯出去了。妈的,我说过让他别吐的!他弯回来了。”客人的脑袋现在可以看见了。但它又一次沉下去看不到了。 “他又回来了,”鲍加特说,“叫他别乱动。告诉他三十分钟之内德国鬼子海峡集团的每支空军中队都可能压在我们头顶。” 麦金尼斯自己弯下身子冲着通道入口。“回来!”他嚷道。那个人身子几乎都伛在外面;他们那样蹲着,面对着面,像两条狗似的,压过纤维墙两边仍然不大顺畅的引擎声嚷叫。英国小伙子的声音又细又尖。 “炸弹!”他尖叫道。 “没错,”麦金尼斯喊道,“它们是炸弹!我们让他们吃了个够!快回来,我告诉你!十分钟之内在法国的德国鬼子都会扑向咱们的!快回到你那杆枪前面去!” 小伙子的声音再次传过来,很尖,在喧闹声中显得很微弱:“炸弹!不要紧吧?” “没事!没事!不要紧的。回到你枪前面去,你这浑小子!” 麦金尼斯爬回他的座舱。“他回去了。要我来开一会儿吗?” “好吧,”鲍加特说。他把驾驶盘推给麦金尼斯:“放慢一点好了。我宁愿他们扑过来的时候是大白天。” “行,”麦金尼斯说。他猛地把驾驶盘扳了一下。“右翼怎么啦?”他说,“瞧……懂了吧?我是在用右辅翼和一片小舵飞呢。你来试试看。” 鲍加特把驾驶盘接过去片刻。“我方才倒没注意。是哪儿的线路不对吧,我猜。我没觉着有炮弹挨近呀。不过你注意着点儿。” “好的,”麦金尼斯说,“那么说你明儿——今天——要搭他的小船出海了。” “是的。我答应过他的。真是的,小孩子家的感情是不应该伤害的,你知道吧。” “你干吗不把科利尔也带上,让他再拎上他那把曼陀林琴?这样你们就可以边走边唱了。” “我答应过他的。”鲍加特说,“让那片翼子翘高一些。” “好的。”麦金尼斯说。 三十分钟以后开始破晓了;天灰蒙蒙的。很快,麦金尼斯就说:“这不,他们来了。你瞧瞧!就跟九月间的蚊子似的。我但愿他这会儿没来疯劲儿,以为自己在作海狸游戏。要是那样他会只输龙尼一局了,除非那鬼子留有一把大胡子……要驾驶盘吗?” 五 八点钟,海滩、英吉利海峡在他们底下了。油门关小后,飞机在鲍加特对方向舵的操纵下一点点下落,进入海峡上空的那股气流。他的脸变得憔悴了,他有点累。 麦金尼斯也显得累了,他胡子拉碴,得刮刮了。 “你说他这会儿又在找什么?”他说。因为此时那英国小伙子又从座舱的右面伛身出去,朝右翼下面东张西望了。 “我不知道,”鲍加特说,“没准是弹孔吧。”他开大了左边的引擎。“得让机械师——” “他以前就可以看得比那样更近一些的嘛,”麦金尼斯说,“我敢说有一回曳光弹都打在他背上了。也许是他想看大洋。不过他从英国渡海过来时准已经看到过了。”这时候鲍加特开始平飞;机头朝上直翘,沙滩、卷动的潮头朝后面掠去。可是英国小伙子仍然大半个身子探在外面,朝右翼下面来回看着某件东西,他脸上神情痴迷,显出极高的儿童般的兴致。直到机器全部停下他仍然是那个模样。接着他头钻了下去。在停机后陡然来临的极度寂静中他们能听到他在通道里爬行的声音。两位飞行员从座舱里僵直地爬下来时他也出现了,他脸上兴致勃勃,在期待着什么,他的声音高亢而兴奋。 “呦,我说!呦,好上帝!真了不起哟。对距离的判断多准哪!能让龙尼见见就好了!哦,好上帝啊!不过也许飞机跟咱们那艘玩意儿不一样——空气冲击时它们不感到有压力。” 两个美国人盯着他。“什么不感到什么?”麦金尼斯说。“那颗炸弹呀。它真漂亮;我说,我不会忘掉它的。哦,我说,你们明白吧!它真了不起!” 过了半晌麦金尼斯才说:“炸弹?”那声音像是发自一个快晕过去的人。接着两个飞行员对看了一眼;他们异口同声地叫道:“右翼!”接着他们像一个人似的从滑板门里钻出来,跑着绕过飞机,看右翼底下,客人跟在他们脚后。那颗炸弹,尾部挂吊着,像个铅锤似的直直地垂在右轱辘旁,炸弹头刚能触及沙地。与轮迹平行的是炸弹尖在沙子里划出的一道长长的细线。在两人身后,英国小伙子的声音又高又清晰,很天真: “简直吓坏了,我独自一个人。想告诉你们来着。可是明白对自己职务上的事你们比我内行。技术呀。神了。哦,我说,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六 一个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枪的水兵放鲍加特进码头并且指给他小船的方位。码头上空荡荡的,他起先未见到那艘船,直到他走近码头水边垂直朝下看,才见到小船内部以及两个穿着油腻腻劳动服的下伛的背,这两人站起来快快地瞥了他一眼,紧接着又弯下身去。 这条船大约有三十英尺长三英尺宽。它涂上了灰绿的伪装漆。它的上层甲板在前部,有两根粗笨、倾斜的排气烟囱。“我的天,”鲍加特想,“要是那一层全是发动机的话——”上层后部是驾驶座;他见到一只大驾驶盘,一块仪表板。有一片厚厚的挡板,也是涂了伪装漆的,竖起在光秃秃的舷边,大约有一英尺高,从船尾一直朝前伸到上层甲板跟前,而且一直绕到上层甲板后沿,因此是一直包抄到船尾另一个边的,它围住了整条船,除了船尾那三英尺的宽度,那里是敞开的。正对着舵手座位像一只眼睛似的是挡板上的一个洞,直径大约有八英寸。他朝那狭长、一动不动、邪恶的船身看去,只见船尾处有一杆可旋转的机枪,他又看看那圈低低的挡板——它所围住的整条船只比水面高出不到一码——也看着那只空洞、朝前瞪视的独眼,他平静地思忖:“这是钢的。是用钢制作的。”他脸色十分严峻,心事重重,他把军大衣掖掖紧,扣上纽扣,仿佛感到冷了。 他听见背后有脚步声便转过身来。不过那只是飞机场的一个传令兵,他由那个手持步枪的水兵带过来。传令兵手里拿着一只大纸包。 “是麦金尼斯中尉交给上尉的。”传令兵说。 鲍加特接过纸包。传令兵和水兵退走了。他打开包包。里面有几件东西和一张笔迹潦草的字条。东西是一只新的黄缎子的沙发垫子和一把日本阳伞,显然是借来的,还有一把梳子和一卷手纸。字条上写着: 哪儿也找不到照相机,科利尔不肯借给我他的曼陀林。不过也许龙尼可以用梳子奏乐的。 麦克 鲍加特看着这些物件。不过他的脸仍然心事重重,十分严肃。他把东西重新包起,带着它走到码头边,悄悄扔进水里。 在他朝那艘看不见的船走过去时,他见到有两个人走近。他立刻就认出那个小伙子——高挑、细瘦,已经在说话了,而且滔滔不绝,他的头向比他矮一些的同伴倾侧过去,此人在他身边拖着步子走,双手插入兜里,在抽一个烟斗。小伙子在一件发出啪哒啪哒响的油布雨衣底下仍然穿着那件小夹克,不过已经不戴那顶匪气十足的便帽,此刻换了顶步兵用的满是油污、长及肩部的巴拉克拉瓦盔帽,它拖曳着一片帘子般的布,它长得像阿拉伯人的头巾,在空中飘飞,仿佛在追逐他的声音。 “哈啰,老兄!”还在一百码之外,他就喊了起来。 不过鲍加特在观察的却是另外那人,他自忖自己一辈子还真的没见到过一个比这个更古怪的角色呢。在他那伛偻的双肩,他那微微低俯的脸上本身就含有一种坚实的力量。他比小伙子低一个头。脸也是红红的,不过那上面有一种深沉的凝重,简直到了冷酷的地步。那是整整一年日思夜想使自己显得像二十一岁的一个二十岁的人的脸。他穿了件高翻领球衫和一条粗布裤子,套了件皮夹克;外面是油腻腻的海军军官大氅,长得几乎拖到脚后跟,一边的肩章带已荡然无存,纽扣全掉了,一颗也没剩。他头上戴的是格子花呢前后都有帽檐的猎鹿人便帽,用一条狭丝巾从头顶一直缠到脖子底下,把耳朵遮住,在脖子上围了一圈,然后在左耳后面打了个绞刑吏惯用的套结。这丝巾脏得让人没法相信,又加上他双手深到肘部全插在兜里,双肩伛偻着,头低着,看上去简直像哪家老祖母吊起的巫婆傀儡。一个烟锅朝下的短杆烟斗咬在他牙缝之间。 “他来了!”小伙子喊道,“这就是龙尼。那是鲍加特上尉。” “你好!”鲍加特说。他伸出手去。那一位一声不吭,不过手倒还是伸了出来,有气无力的。手很冷,不过很硬,结有老茧,他可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朝鲍加特投去短暂的一瞥,接着便把眼光移开。可就在那一瞬间,鲍加特在眼光里捕捉到了什么,某种颇为奇怪的神情——是一个闪光;是一种隐蔽、好奇的敬重,有点儿像十五岁的男孩子在看一个马戏团的空中飞人。 可是他一声不吭。只顾闷着头往前走;鲍加特看着他从码头边缘突然消失,仿佛是双脚直着跳进海里似的。他此刻注意到那艘看不见的小船的引擎发动了。 “我们也可以上船了。”小伙子说。他朝小艇走去,接着又停了下来。他碰碰鲍加特的胳膊。“瞧那边!”他轻声轻气地说,“看到了吧?”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变得尖利。 “什么啊?”鲍加特也悄声说;出于老习惯,他不由自主地朝后上方仰望。小伙子捏紧他的胳膊朝海港那头指去。 “那边!再往远点。瞧那像艾尔根街。他们又挪动她了。”港口对面躺着一只陈旧、发锈、背部凹陷的船壳。小小的,没什么特征,鲍加特记起什么,便朝那前桅看去,只见那儿有奇形怪状的一大团缆绳和帆桁,有点儿像——倘若你有足够想象力的话——一根篮状桅杆。在他身边,那小伙子简直是在咯咯大笑。“你认为龙尼注意到了吗?”他压低声音说,“你认为呢?” “我说不上来。”鲍加特说。 “哦,好上帝!要是龙尼抬起头在注意到之前就叫她的牌,那我们就扯平了。哦,好上帝!不过,来吧。”他往前走;他仍然在乐出声来。“小心点儿,”他说,“扶梯很不像话。” 他先下去,船艇里的两名水兵立起来敬礼。龙尼已经钻进去了,只有他的背部此刻充塞着通往甲板下层的一个小舱口。鲍加特小心翼翼地往下爬。 “好家伙,”他说,“你们每天都得这么爬上爬下吗?” “很不像话,是不是?”小伙子说,声音仍然是兴高采烈的,“不过你总算自己明白了。上头那班人又想用松松垮垮的代用品来敷衍,然后又奇怪仗干吗老是打不赢。”狭窄的船身滑溜溜的,让他们好歹挤了进去,即使又增加了鲍加特额外的重量。“船就坐在水面上,你瞧,”小伙子说,“简直像是浮在草地上,在露水重的时候,有如一片纸页,一直飘到鬼子跟前。” “能这样?”鲍加特说。 “哦,绝对的。优势就在这上头,你懂了吧。”鲍加特并没有懂,他此刻正忙着左顾右盼,让自己好歹能坐下来,根本就没有坐板;没有座位,除了一根又长又粗脊骨般的圆柱,它贯穿船底,从驾驶员座位一直延伸到船尾。龙尼重新出现在他们眼前。他此刻坐在方向盘后面,伛身在仪表板上。不过在他目光朝肩膀后面扫过来时他也没有开口。他脸上仅仅显露出询问的表情。此刻他脸上添加了长长的一道污痕。小伙子脸上此时也是一点儿表情都没有。 “行了。”他说。他朝前面看,那儿的一个水兵已经看不见了。“前面准备好啦?”他说。 “是,长官。”那水兵说。 另外那个水兵是在船尾线上。“后面准备好啦?” “是,长官。” “解缆。”小艇拐了个弯开走,发出哼哼声,船尾底下是一溜开锅般的水。小伙子低头看着鲍加特。“蠢不可言。还舰船般一本正经的呢。不知道四条杠的大官儿——”他脸上的表情又变了,真是迅速万变,显出很关心的模样。“我说,你会不会不够暖和?我没想到要带上——” “我没问题。”鲍加特说,可是对方已经在脱他的油布雨衣了。“别,别,”鲍加特说,“我不会穿的。” “那你觉得冷了一定跟我说。” “是的。那自然。”他正低下头去看他坐着的那个圆柱体。那其实是个半圆柱——准确地说,像某个巨大无比的火炉上的热水柜,下半部稍稍朝外撇,用螺栓固定在船底钢板上,开缝朝上。它有二十英尺长,两英尺多高。它顶端升起得跟舷边一般高,在它与船壳之间,两边都只留下一个人能放下脚的空间。 “这是‘穆瑞尔号’。”小伙子说。 “穆瑞尔?” “是的,在这之前是‘阿加莎号’。取的是我姨妈的名儿。我跟龙尼合开的头一艘叫‘奇境中的阿丽斯’。龙尼和我是那对白兔,好玩吧,啊?” “哦,你和龙尼都用过三艘了,是吗?” “哦,是的。”小伙子说。他低下头来。“他方才没注意呢。”他悄悄地说。他脸上又是容光焕发、兴致勃勃的了。“等咱们回来的时候,”他说,“你就瞧吧。” “哦,”鲍加特说,“那艘艾尔根街。”他朝船尾看去,此时他想:“老天爷呀!我们真的是在走动了——在行进了。”他此刻朝外张望,朝舷侧,看见港口飞也似的向后退,于是他自忖,小船快赶上汉弗利—佩奇飞离地面时的速度了。虽然仍然受到港湾的庇护,他们此刻已经开始从一个浪尖跃向另一个浪尖,那震荡也是明显的。他的手仍然按在他所坐的圆筒上。他再次低头看它,从头上看起,从前面龙尼座位下面它仿佛可以通出去的地方,一直到它斜下去没入船尾之处。“那里面是空气吧,我猜。”他说。 “是什么?”小伙子说。 “空气。贮藏在里面,可以使船浮得高些。” “哦,是的。我敢说是的。非常可能的。我以前还从没往这上头想过呢。”他往前走,那条盔巾在风里飘飞,他在鲍加特身旁坐下。他们的脑袋埋在挡板底下。 在船尾,海港往后飞掠,在消失,在往大海里沉下去。小船此时开始升高,朝前朝下猛扑,片刻间会猛地一震,几乎停滞不前,接着又蹿起身子朝前猛扑;一片浪花越过船头掠来,像是泼过来一满铲子散弹。“我希望你能穿上这件大衣。”小伙子说。 鲍加特没有回答。他扭过头来看着那张开朗的脸。“我们来到外海了吧,对不对?”他静静地说。 “是的吧……请穿上它,好不好?” “谢谢,不用。我没事儿。反正我们时间不会太长,我猜。” “不会的。马上就要拐弯了,到时候会好一些的。” “是的。等我们拐弯我就会好过些的。”接着,他们真的拐弯了。行进变得平稳一些了。也就是说,小船再不是往大浪里浑身颤抖闷头扎去。他们此刻在浪面上穿行,小船加速前蹿,以一次次长长的、令人难受的、打哈欠般的跃动,先是斜向一边,接着又侧向另一边。不过它总是在往前蹿,鲍加特朝舷外望去,脸上现出他初次朝小船内部看去时那同样的严肃表情。“我们此刻是在朝东。”他说。 “稍稍偏北,”小伙子说,“这样船走起来顺当一些,是么?” “是的。”鲍加特说。舷外此刻什么都没有,除了空荡荡的大海和衬在开锅、打旋的波痕前那细细、针一般的倾斜的机枪,两个水兵一声不吭地蹲在船尾。“是的,这样顺当一些。”接着他说,“我们得走多远?” 小伙子身子伛得更近了。他往前移了移。他的声音很快活,很机密,很自豪,虽然压低了些:“这回是龙尼的戏。他想出了这点子。倒不是说我想不出,迟早会的。要对得起人,等等等等。不过他年纪大些,你瞧,脑子动得也快。礼尚往来,位高则任重186嘛——诸如此类的理由。我今天早上告诉他的时候马上就想到了这层。我说:‘喂,告诉你。我上那边去过了。开眼界了。’而他说:‘不是飞吧。’而我说:‘撒胡椒面呢。’于是他说:‘多远?这回可不许说谎。’于是我说:‘哦,很远。远着呢。飞了整整一夜。’于是他说:‘飞了一夜。还不到柏林了。’我说:‘我不知道。我敢说差不多吧。’于是他动起脑子来了。我看得出他是在动脑子。因为他年纪大些,你明白吧。待人接物上更有涵养,这也是有道理的。这时候他说了:‘去柏林。对那位天上飞的来说可不是什么有趣儿的事,随我们一块冲上去又杀回来。’他又盘算起来了。于是我等着,接着我说:‘可是咱们没法带他去柏林。太远了,再说,也不认识路。’于是他说——话说得快极了,像颗子弹迸出来——他说:‘可是认得去基尔的路187呢。’于是我就知道——” “什么?”鲍加特问。人没有动,整个身子却蹦了起来。“基尔?就用这条小船?” “绝对没错。龙尼想到的。漂亮,即使他是个倔家伙。他还说过,去泽布吕赫188没法给那位空哥露一手。得让他瞧瞧咱们的绝活儿。‘柏林,’龙尼说,‘我的上帝!柏林。’” “听着。”鲍加特说。他此刻转过身来,面对着小伙子,脸上表情十分严肃。“这条小船是干什么的?” “干什么的?” “它是起什么作用的?”接着,没得到回答前他自己倒先领悟了,他说,把他的手摁在圆筒上:“装在这里面的是什么?一枚鱼雷,对不对?” “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小伙子说。 “不,”鲍加特说,“我原先不知道。”他的声音仿佛从离他很远的地方传来,不带感情,像是蛐蛐儿在叫:“你们是怎样发射的?” “发射?” “你们怎么让它离开小船?方才舱口盖打开时我看到的是引擎。引擎就在管子顶端的前面。” “哦,”那小伙子说,“你扳动那边的一个卡子,鱼雷就会从船尾处下水。一等螺旋桨遇到水,它就开始转动,此时鱼雷就准备好了,上好炸药了。此刻你唯一要做的就是赶紧扭开船头,鱼雷自会继续前进。” “你是说——”鲍加特说。过了片刻他的声音又听从指挥了。“你是说你们用小船为鱼雷瞄准目标,接着把它放下,它开始行进,你们调头让路,而鱼雷则顺着小船空出来的水道前进?” “知道你悟性很高的,”小伙子说,“跟龙尼也这么说的,空军嘛。咱们没有你们的那股狠劲,也许。可是这是没有办法的。尽可能做得好一些罢了,在水上只能如此。不过早知道你能领悟的。” “听着。”鲍加特说,他的声音在他自己听来是够镇定的。小船继续往前蹿,在一个个浪峰上歪过来扭过去。他坐着尽可能撑住不动。他仿佛在听到自己对自己说话:“往下说呀。问他呀。问他什么?问他放鱼雷前得离大船多近……听着。”他说,用那强自镇定的声调。“现在,你告诉龙尼,你懂吧。你就告诉他——就说——”他能感到自己的声音又在背叛自己了,因此就停住了。他坐着几乎一动不动,等待自己重新镇定下来;小伙子此刻身子前伛,盯着他的脸。小伙子再次表露出关切的口气: “我说,你感到不舒服吧。这种吃水浅的小船真是糟糕透了。” “倒不是因为这个,”鲍加特说,“我只不过是——你们的命令是说去基尔?” “哦,不是的。他们让龙尼作决定。只要我们把小船开回去就成。这是为了你。表示感激。龙尼的主意。这太温和了,比起飞行来,不过你宁愿怎么样呢,啊?” “是的,去近一些的地方。你明白吧,我——” “当然。我明白。战争期间不能休假。我跟龙尼说去。”他往前去了。鲍加特没有动。小船长距离扭歪着朝前扑。鲍加特平静地朝舷外望去,对着溅着飞沫的大海,对着天空。 “我的上帝啊!”他想,“你比得上吗?你比得上吗?” 小伙子回来了;鲍加特把一张灰纸般的脸转向他。“行了,”小伙子说,“不去基尔。去近些的地方,权当是打猎,没准也挺好。龙尼说他知道你会明白的。”他费劲地从兜里掏着什么。他摸出来一只瓶子。“哪,没忘记昨天晚上。也招待你一下。胃里会觉得好过些的,对吧?” 鲍加特喝了,是吞咽——好大一口。他把瓶子递过去,可是小伙子拒绝了。“执行任务时从来不喝,”他说,“跟你们哥儿们不一样。这里没那么野。” 小船继续行进。太阳已经西垂。可是鲍加特完全失去了对时间与距离的感觉。前面,透过对准龙尼脸部的那个圆洞,他可以看到白茫茫的大海,看到龙尼的手按在方向盘上,看到龙尼侧面花岗岩般突出的下巴以及那个熄了火上下倒置的烟斗。小船继续往前飞驶。 接着小伙子伛身碰碰他的肩膀。他半欠身子。小伙子在指着什么。太阳红红的,映衬在太阳前面,离他们大约两英里处,是一条船——一条拖网渔船,看上去像是——停泊着,在移动一根高高的桅杆。 “灯塔船!”小伙子喊道,“他们的。”再往前鲍加特能看到一溜低矮、平平的防波堤——是个海港的入口处。“走水道!”小伙子喊道。他把胳膊朝两边挥动。“水雷!”他的声音被风刮往后面。“这儿满处都是这种邪恶的东西。四面八方都是。咱们底下就有。真逗,是吗?” 七 一排轻柔的波浪拍打着防波堤。小船此刻行驶在波涛之前,它似乎从一溜长浪跃向另一溜;螺旋桨升入空中的那一瞬间,引擎似乎在使劲把自己连根拔起。不过小船并未减低速度,当越过防波堤末端时小船仿佛以舵为支点几乎直立起来,像是一条旗鱼。防波堤离他们有一英里远。从它的末端处,微暗的小亮点开始闪烁着飞来,像是一些萤火虫。小伙子伛身向前。“趴低点,”他说,“机关枪。没准会截住一颗流弹的。” “我该干什么?”鲍加特喊道,“我能干什么?” “是条好汉!狠狠咒他们就是了,对吗?知道你会喜欢的!” 鲍加特蹲伏着,抬头看看小伙子,他脸上恶狠狠的。“我能开机枪!” “不需要,”小伙子嚷叫着回答,“前半盘让他们先表演。体育比赛嘛。观众喜欢,懂吗?”他在朝前张望。“船在那儿。瞧见了吧?”他们现在进入港口了,浅湾的入口就在他们前面。停泊在水道上的是一艘大货轮。船体当中用油漆画了一面大大的阿根廷国旗。“必须回到战位上去!”小伙子低头冲他喊叫。此时龙尼初次开口说话了。小船正在比较平静的水面上推进。速度并未减低,龙尼说话时也没有扭过头来。他仅仅是稍稍转动那突出的下巴和咬住的烟斗,透过嘴角迸出一个词儿: “海狸。” 小伙子原来弯身在他称为他的“开关”的部件上,此时猛地跳起来,脸上显现出惊讶与愤怒的表情。鲍加特也朝前看,只见龙尼的手臂指向右舷。一英里开外停泊着一艘轻巡洋舰。它有篮状桅杆,在他看时,该舰的后炮塔开炮了。“哦,妈的!”小伙子喊道,“你倒推球了!”“哦,真有你的,龙尼!现在我输三局了!”不过他已经再次伛身在开关上了;他的脸又是很开朗、不动声色和很机警的了;倒不是严肃,仅仅是镇定,在等待着。鲍加特再次朝前看,感到小船以舵为支点在旋转,然后以惊人速度直直地朝巡洋舰冲去,龙尼此刻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举起平伸,保持在自己脑袋同样的高度上。 可是鲍加特觉得那只手像是永远也不会落下了。他蹲伏着,不是坐着,以平静的恐惧眼看那面漆画的国旗在一点点变大,仿佛是看一部伏在铁轨间拍摄火车头驶近的电影。在他们后面,巡洋舰发射的炮弹再次爆炸,而货船也从甲板上朝他们平射。两边的声音鲍加特全都没有听见。 “好家伙,好家伙!”他喊道,“老天爷呀!” 龙尼的手掌劈下。小船又一次以舵为支点旋转。鲍加特看到船头升起,旋转;他满以为船身舷边会撞上大船的。可是倒没有。小船画一根长切线驶了开去。他正等待小船拐大弯朝大海开去,好把货船留在后面,接着他又想到那艘巡洋舰。“这回可要挨舷炮的一次齐射了,等我们离货船稍远些之后。”他想。接着他记起了货船和鱼雷,于是扭过头去看货船,等着看鱼雷爆炸,可是使他大吃一惊的是,他看到小船拐了个急弯又朝货船冲去了。像一个在做梦的人似的,他看到自己朝那条货船冲去,在船舱柜底下穿过,他仍然在朝前蹿,近得都看得清甲板上那些人的脸了。“他们方才没射中,此刻打算追上那枚鱼雷抓住它以便重新发射呢。”他像个白痴似的想道。 因此小伙子只得碰碰他的肩膀,好让他明白自己在他身后。小伙子的声音相当镇静:“在那边龙尼座位底下,有只小小的曲柄扳子。劳驾递给我——” 他找到那个扳子。他传到后面去;他做梦似的想道:“麦克会说在船上他们有部电话了。”不过他并没有立刻去看小伙子拿了扳子在干什么,因为在那阵阒寂与宁静的恐惧中他正专注地看着龙尼,此人嘴里僵僵地咬着那杆冷烟斗,正以最高速度开着小船绕着货船转,挨得那么近,他都能看清铁板上的铆钉了,接着他朝后面看,他的脸显得激动、紧张,他看明白小伙子用扳子在干什么了。小伙子把扳子对在圆筒尽头附近侧边很低的一个地方,那显然是一个小小的绞盘。小伙子抬起头见到了鲍加特的脸。“方才那回没走成!”他兴致勃勃地说。 “没走?”鲍加特喊叫道,“它没有——那枚鱼雷——” 小伙子和水手中的一个非常忙碌,弯身在绞盘和圆筒之上。“没走。不灵便。常有的事。满以为工程师那么聪明的角色——可是经常发生。把它拖回来再试一次。” “可是那弹头,那雷管!”鲍加特喊道,“它仍然在圆筒里,是不是?这不要紧?啊?” “绝对没事儿。不过它在动了。炸药装上了。螺旋桨也开始运转。要把它重新收回去再好好放出去。要是耽搁了或是动作慢一点,它会钉住我们的。让它退回管子里去。嘿嘿!什么?” 鲍加特此刻立直了,他转过来,好支撑住旋转木马般的小船里自己的身子。在他们上方,那艘货轮活像特技电影里那样在旋转。“让我来用扳子!”他喊道。 “要稳住!”小伙子说,“决不能把它拖回得太快。别让我们自己把它卡住在管口处。那就同样是:嘿嘿!会让我们,每一个笨工匠都见末日去,什么?” “哦,那是,”鲍加特说,“哦,绝对的。”这话像是另一个人用他的嘴说的。他身子前伛,支撑着,双手按在冰冷的圆筒上,站在那两个人身边。他体内热得冒火,可是身子外部却冰冷冰冷。他能感到自己全身的肉都因为寒冷而在抽动,此时他注视着水手,那只粗壮、起茧的手在快快地、满不在乎地拧动绞盘,每拧一下,弧度总有一英寸长,与此同时,那小伙子弯身坐在圆筒末端,用一个扳子在轻轻敲击筒身,他头倾侧着,是在谛听,那姿势既细致又考究,蛮像个钟表匠。小船一边这样乱扭乱转一边朝前冲。鲍加特见到有一行口水从不知什么人嘴里淌下来,在他双手间滴落下去,他发现原来那是从自己的嘴里流出来的。 他没听到小伙子说话,也没有注意是何时站直的。他只感到小船笔直走了,把他甩得跪在了圆筒旁边。那个水手回船尾去了,小伙子重又伛身在他的开关上。鲍加特此刻跪在地上,觉得不舒服。小船再次拐弯,他并未感觉出来,也没有听到巡洋舰与货船发出的枪炮声,前者方才怕打中货船不敢开火而后者则是角度不对无法射击,现在重又枪炮齐发了。他什么都没觉察,忽然见到有面大大的、漆画的国旗贴近自己眼前而且以火车头的速度在扩大,此时龙尼举起的手劈下。这一回他倒是觉察到鱼雷发射出去了;而且为了转身与扭开去,整条小船都仿佛离开了水面;他看到小船船头直朝天冲,仿佛一艘驱逐舰的船头想做跃升转弯半滚倒转的特技表演。接下去他那翻滚不已的胃不听控制了。趴倒在圆筒上时,他既没看到喷柱也没听见爆炸声。他只觉得有只手在抓住他外衣下摆,一个水手的声音在说:“悠着点儿,长官。我扶着呢。” 八 一个声音叫醒了他,还有一只手。此时他半个身子坐在狭窄的走道上,半个身子瘫在圆筒上。他那样已经有好一会儿了。好久以前他觉出有人把件大衣盖在他身上。不过他没有抬头。“我没事了,”他光是说,“你穿吧。” “不需要了,”那小伙子说,“已经在往回走了。” “我很抱歉我——”鲍加特说。 “得了。这破船吃水太浅。没习惯时谁都会反胃的。龙尼和我都这样,一开始那会儿,每一回都是。你简直没法相信。人的胃竟能盛下那么多东西。来。”那是只瓶子。“好酒。大大吞上一口。会让胃觉得好些的。” 鲍加特喝了。很快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也暖和多了。在那只手再次摸着他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都睡着一觉了。 仍然是那个小伙子。那件水兵短夹克对他来说小了点儿;缩水抽抽了,也许是。袖口底下他那双修长、细细的姑娘般的手腕冻得发青。这时鲍加特明白盖在自己身上的大衣是谁的了。可是不等鲍加特开口说话,那小伙子先伛下身来,悄悄地说,脸上乐滋滋的:“他方才没注意呢!” “注意什么?” “艾尔根街呀!他方才没有注意他们把她换了。好啊,那我只输他一局了。”他用明亮、急切的眼光注视着鲍加特的脸。“海狸,你知道吧。我说的是。觉得好些了,是吗?” “是的,”鲍加特说,“是好些了。” “他压根儿没注意。哦,上帝!哦,老天!” 鲍加特爬起来在圆筒上坐下。海港入口处就在前面,小船速度放慢了一些。天刚变黑。他静静地说:“这样的事经常发生吗?”小伙子瞅着他。鲍加特碰碰圆筒。“这个,发射不出去。” “哦,是的,正因如此,他们在上面安了绞盘。这是稍后的事了。先是造出第一艘船;有一天全炸烂了。因此才安了绞盘。” “不过有时候还出事儿,即使是现在?我是说,有时候它们还会炸飞,即使安了绞盘?” “哦,没准头的,那是自然。小船开出去,没回来。蛮可能的。永远也查不出原因,自然是。没听说过有一艘给俘获过。蛮可能的。反正我们没遇到过。暂时还没有。” “是的,”鲍加特说,“是的。”他们进入港口,小船的速度仍然很快,但此刻发出了噗噗声,平稳地滑过暮色苍茫的内湾。小伙子再次把身子伛过来,声音显得喜滋滋的。 “一句话也别说,求求你!”他悄声说。“大家注意!”他站直身子,提高了嗓门:“我说,龙尼。”龙尼没有扭头,可是鲍加特看得出他是在听。“那艘阿根廷船真有意思,对不对?竟进到那里面去了。你们说它是怎么经过我们这儿的?蛮可以就停在这儿的嘛。法国人会买下那批小麦的。”他打住了,狠巴巴的——俨然是个长了张迷途小天使脸的马基雅弗利189。“我说,咱们这儿已有多久没来过外国船了?好几个月了吧,啊?”他再次伛低身子,悄声说。“现在,瞧我的吧!”可是鲍加特看不出龙尼的头有一丝一毫的移动。“他是在细细观察呢!”小伙子轻轻说,完全是用气声。龙尼正在观看,虽然他的头纹丝不动。接着他们看见了,剪影似的映衬在冥色朦胧的天空前,那是一艘被扣船舰模模糊糊、篮子形状的前桅。龙尼的手臂立刻举起,指向那儿;他仍然连头也没有扭,仅仅透过那只冰凉、咬紧的烟斗,说了一个词儿: “海狸。” 小伙子蹦了起来,像一根放松的弹簧,像一只解开皮带扣走在脚后跟的小狗。“哦,你不像话!”他喊道,“哦,你赖皮!那是艾尔根街!哦,你不像话!我现在只输你一局了!”他只跨出一步就完全超越过鲍加特,此刻他整个身子压在龙尼头上。“是不是?”小船正减低速度朝码头靠去,引擎懒洋洋的。“我对不对?现在只输你一局,是吧?” 小船向前漂,那个水手再次朝前爬到上层甲板。龙尼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开口。“对。”他说。 九 “给我弄来,”鲍加特说,“一箱苏格兰威士忌。要存货中最最好的。还要把它包装得好看点。送进城去。我还要让个有责任心的人干这事。”那个有责任心的人来了。“这是给一个孩子的,”鲍加特说,指指那包东西,“你能在十二小时街找到他,在挨近十二小时咖啡馆的某处。他准在地沟里。你会认出他的。一个孩子,大约六英尺高。任何一个英国宪兵都会指给你看的。要是他睡着了,别弄醒他。就坐在那儿等他醒来。然后把这交给他。告诉他是鲍加特上尉送的。” 十 大约一个月后,一份不知怎么来到美国军用机场的英国公报在伤亡名单栏下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 失踪:鱼雷艇XOOI。英国皇家海军后备队海军准尉R.博伊斯与L.C.W.霍普,次水手长伯特与一等水兵里夫斯。属海峡舰队轻鱼雷师。执行海岸巡逻任务时未能返回。 不久后,美国空军作战总部也发表了一篇公报: 为嘉奖高度勇敢与超常完成任务事。H.S.鲍加特上尉偕机组人员,包括少尉190达雷尔·麦金尼斯、机枪手瓦茨与哈珀,于一次无侦察机掩护之日间袭击中,掷弹摧毁战线后数英里敌方一军火库。机组嗣后于数量占优势敌机干扰下,携剩余炸弹飞离彼处前往位于布兰克之敌军团总部,将城堡部分摧毁,然后在无一伤亡状况下安返基地。 对于这桩业绩,不妨再加上一句:要是袭击失败,鲍加特上尉又能活着脱身,那他是会立即受到一场毫不容情的军事审判的。 带着余下的两颗炸弹,他驾着那架汉弗利—佩奇向城堡俯冲,在那里将军们正坐下来享用午餐,他直往下冲,直到在他身下操纵开关的麦金尼斯开始朝他喊叫,到此时他还不发出投弹信号。他仍然不发信号甚至在他已能辨清屋顶上那一片片石瓦之时。直到此刻,他才把手往下劈并急急将机头拉起,在飞机狂吼声中他嘴唇翕张,呼吸重浊,心里想:“上帝!上帝啊!但愿他们全在那里——所有的将军、海军上将、总统、国王——对方的,我方的——整套班子,一个都不剩。” (李文俊译) 荣誉 一 我径直穿过客厅。维斯特小姐说:“他正在开会。”我没有停步,也没有敲门。他们正在说话,他停下话题,从桌子的另一端看着我。 “我离职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告诉你?”我问。 “离职?”他问。 “我不想干了。”我说,“一天够了吧?” 他望着我,瞪大着眼睛,跟青蛙似的。“难道你觉得我们的飞机让你表演还不够好?”他问道。他手夹着雪茄,放在桌子上。他手上戴着一枚后车灯般大的红宝石戒指。“你跟我们一起只干了三周,”他说,“时间太短,还不足以理解门上那个字的含义。” 他不明白,但三周时间已够长了。比纪录还少两天。如果三周对他来说是纪录的话,他完全可以不动身子便与新冠军握手。 问题是,我什么都不会做。你知道当时的情况,连大学校园里都是身着英国和法国军装的士兵,而我们都担心还没来得及参战,还没来得及驾驶飞机上天,战争就结束了。你知道,参加战斗,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停战后我留在军队里当了几年的试飞员。我就是在那时候爱上了在机翼上行走,为了不让生活太枯燥。一个名叫沃尔德里普的家伙和我一起驾驶耐恩飞机飞到三千英尺的高空,我在飞机外边吃力地行走。和平年代的军营生活枯燥无味:除了到处闲逛,白天酣睡,晚上通宵打牌外,无所事事。孤独无聊对牌运不利。输了便赊账,越赊陷得越深。 有一个名叫怀特的家伙一晚上就输了一千。他一输就没完没了,我不想再玩了,但我是赢家,他还想再玩,越陷越深,每局都输。他给我开了一张支票,但我告诉他不用着急,别太认真,因为他在加利福尼亚还有妻子。但第二天晚上他又想玩了。我竭力劝他别再玩了,但他却发火了。骂我是胆小鬼。那晚上他又输了一千五百。 然后我说我来切牌,要不加倍下赌要不就算了,最后再赌一把,就最后一次。他抽到一张Q。我说:“啊,我输定了。我牌都不用抽了。”我把他抽的牌翻到下面,很快洗完牌后,我们看见很多张K、Q、J和三张A牌。但他还是坚持要玩。我说:“还有什么用?即使整副牌都给我,我也输定了。”即使这样,他还是坚持要玩。我真的抽到那张A牌。我倒宁愿掏钱也要输掉这一局。我再次提议他把支票撕了,但他仍旧坐着,诅咒我。我走了,只留下他一人,穿着衬衫,衣领敞着,坐在桌子旁,眼睛望着那张A牌。 第二天,我们有活干,试飞高速飞行。我已经使出浑身解数。我不可能再把支票还给他了。我会让一个痴迷不悟的家伙诅咒我一次,但我不会让他再一次诅咒我。就这样,我们有活干,试飞高速飞行。我不肯碰那飞机。他把飞机拉高到五千英尺,然后加大油门全速俯冲,到两千英尺时飞机两翼折断了。 四年后我退伍了,又成了一个普通公民。我漂泊不定时——就是我第一次尝试推销汽车时——遇上了杰克,他告诉我有一个家伙的巡回特技飞行表演团想雇一个特技飞行员。就这样我认识了她。 二 杰克——他给我一张他写给罗杰斯的便条——告诉我罗杰斯是个非常出色的飞行员,还跟我提起过她,说有人议论她对他不满意。 “你的老朋友对她也不满意呀。”我说。 “大家都这么说。”杰克说。我见到罗杰斯,把条子递给他——他属于那种清瘦、少言寡语的类型——我心想他就是那种娶了在战争中追到的、轻浮、易冲动、漂亮的女人的人,而且让她们一有机会便抛弃他们。所以我感到安全。我知道她是不会为像我这样的人而等待三年的。 我以为她是那种细长、黑糊糊、像蛇一样的女人,浑身裹满鸵鸟羽毛、洒满窝尔窝斯牌香水、躺在长沙发上叼着香烟,让罗杰斯跑到街角熟食店去买装在纸盘里的火腿片和土豆沙拉。但我错了。她进来时,有点褪色的柔软衣服上围着围裙,手臂上沾着面粉或像面粉一样的东西,她没有道歉,也没有慌乱应酬,什么也没有。她说霍华德——就是罗杰斯——跟她提起过我,我问:“他跟你说什么了?”但她只是说: “我猜晚上你会觉得挺无聊的,你得帮着做晚饭。我猜你倒宁愿出去喝几瓶杜松子酒和跳舞。” “你为什么会这样想?”我问,“难道我看上去别的什么都不会做?” “啊,不是吗?”她反问道。 我们已把盘碟洗刷完毕,关了灯坐在炉光中,她坐在地板上的一个坐垫上,背靠着罗杰斯的膝,边抽烟边聊天,她说:“我知道你觉得枯燥乏味。霍华德曾建议我们到餐馆里去吃晚饭,然后找个地方跳舞。但我跟他说我们平时是啥样就该是啥样,开头是这样,以后也这样。你后悔了吗?” 她看起来好像只有十六岁左右,尤其是围着围裙。她给我也买了一条围裙,我们三人都得一起下厨房做晚饭。“我们以为你跟我们一样不喜欢做饭。”她说,“只是我们太穷了。我们只是飞行员。” “嗯,霍华德飞行挣钱,足足可以养活两个人呀,”我说,“这已很不错了。” “他告诉我说你也是一个飞行员时,我说:‘天啊,一个特技飞行员?你在选择家庭朋友时,’我说,‘你干吗不选一个我们可以提前一周邀请他出去吃晚饭的人,我们不但可以指望他光临,还可以指望他带我们出去把他的钱花在我们身上。’但他只选了一个跟我们一样的穷光棍。”有一次她跟罗杰斯说:“我们也得给光棍找个女人呀。总有一天他会连我们也厌倦的。”你知道这样的话她们是怎样说的:那些话听起来似乎颇有深意,但你去看看她们,就会发现她们目光茫然,你就会怀疑她们是否想到过你,更别提谈起过你。 也许我真的应该请他们出去吃晚饭,然后看戏。“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说,“不是暗示要你带我们出去。” “你说给我找一个女人也不是真的啦?”我问道。 她睁大眼睛望着我,神色茫然、天真。我请他们到我的房间去喝鸡尾酒——罗杰斯不喝酒,就他一人不喝——那天晚上回来后我发现我的梳妆台上有一些化妆粉,或许还有她的手绢或别的什么东西,我上了床,满屋子散发着一股气味,好像她还在屋子里似的。她问我:“你真的想要我们给你找一个?”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提起过那个话题,过了一段时间,当有某种亲近或男人为女人做的那些小事,即抚摸她们时,她都会转身对着我,好像是我而不是他是她丈夫似的;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市区遇上了暴雨,我们去了我的住处,她和罗杰斯睡我的床,我则睡在客厅的椅子上。 一天晚上我正在穿衣准备去他们那儿,电话铃响了。电话是罗杰斯打来的。“我——”他刚开口就被打断了。好像有人用手堵住了他的嘴,我能听见他们在说话、低语,更确切地说,是她。“嗯,什么——”罗杰斯说。接着话筒里传来她的呼吸声,她呼唤着我的名字。 “千万别忘了今晚你得来。”她说。 “我没忘,”我回答道,“我是不是把日子搞错了?如果不是今天晚上——” “你快来呀,”她说,“再见。” 我赶到那里时,他正等着我。他的脸色跟平时一样,我没有进去。“进来吧。”他说。 “我也许把日子搞错了,”我说,“如果你们——” 他把门往后一推。“快进来呀。”他说。 她躺在沙发上,抽泣着。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关于钱的事。“我没法再这样下去了,”她说,“我已尽力了,但我无法忍受。” “你知道我的保险金是多少?”他问,“要是出了事,你怎么办?” “我究竟算什么?哪个住公寓的女人不比我富有?”她没有抬头,脸朝下躺着,围裙乱七八糟地压在身下。“你干吗不辞掉这份差事,像别的男人那样找一份保险金高一点的工作呢?” “我得走了。”我说。我待在那里真是自讨没趣。我走了出去。他跟着我一起走到大门前,我们俩不约而同地转身往楼梯口的那扇门望去,她脸朝下躺在门边的沙发上。 “我手里还有一点赌金,”我说,“我看我白吃你们那么多,还没来得及花掉这些钱。所以如果有急用的话……”我们站在那儿,他让大门开着。“当然,与我不相干的事我绝不掺和……” “要是我是你的话,我也不会掺和。”他说。他开了门。“明天机场见。” “再见,”我说,“机场见。” 我差不多一个星期没见到她,也没有她的消息。我倒是天天都见到他,终于我问:“米尔德里德近来怎样?” “她出去玩去了,”他回答说,“去娘家了。” 随后的两个星期我天天都和他在一起。每当我在飞机上边我都会转眼瞅瞅他那张被眼镜遮着的脸。我们压根儿没有提到她的名字,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她又回家了,邀请我晚上去吃饭。 当时是下午。他一整天都忙着搭载乘客,我无所事事,百无聊赖,盼着夜晚早点来临,思念着她,偶尔也想想别的事,但更多的时间想的是她终于又回家了,又和我呼吸着同样的烟雾和尘埃,我一时心血来潮,决定去她那儿。事情很简单,就好像有个声音在呼唤:“去那里。现在就去,马上就去。”我去了。我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她独自一人在炉火前看书。那正像是破裂的油管里迸发出来的汽油在你周围燃烧。 三 真有趣。每当我在飞机上边,我都要转眼瞅瞅挡风玻璃后面他的脸,心想他知道些什么。他一定很快就知道了。唉,比如说,她为什么一点儿都不回避。你知道,她说话做事毫不遮掩:她坚持挨着我坐;用那种不同于你给她们打伞或披雨衣时的方式触摸我,那方式任何人一眼都能看出来,她还以为他没有看见:不是她知道他不可能看见的时候,而是当她以为他也许不会看见的时候。每当我解开安全带爬出机舱时,我都要转眼看看他的脸,琢磨他在想什么,他知道多少或怀疑多少。 下午他忙碌的时候我常去她那儿。我常常在一旁等着,直到看到他接的活够他忙一天,然后就找个借口溜之大吉。有一天下午,我一切都准备就绪,只等他起飞后就走,他却关掉油门,伸出身子,示意我过去。“别走,”他说,“我想跟你谈谈。” 我顿时明白他已经知道了。我一直等到他做完最后一次飞行,在办公室里换飞行服。他望着我,我望着他。“一块儿吃晚饭吧。”他说。 我进门时他们正等着。她穿着一件柔软的衣服,走过来把手搭在我身上,当着他的面吻我。 “我跟你走,”她说,“我们谈过了,我们都认为发生那种事情以后我们不可能再彼此相爱,这是唯一理智的事。以后他可以重新找一个他爱的女人,一个不像我这样坏的女人。” 他望着我,她抚摸着我的脸,在我的脖子上发出低沉的呻吟,我像一块石头似的。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压根儿没有在想她。我在想,他和我在天上时,我爬上机翼,会发现他丢开操纵杆,让飞机自动飞行,他知道我明白他丢开了操纵杆,因此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没事的。我们就像一块木板靠着另一块木板,她缩了回去,望着我的脸。 “你不再爱我了?”她望着我的脸说,“你要是爱我就直说吧。我把什么都跟他说了。” 我很想离开。我想跑开。我不是怕。而是因为那里又热又脏。我想远离她一会儿,让罗杰斯和我出去,到一块又冷又硬又安静的地方去解决问题。 “你想怎么办?”我问,“你会跟她离婚吗?” 她紧紧盯着我的脸,她放开我,冲到壁炉前,头放在手腕上大哭起来。 “你骗我,”她说,“你没有说实话。啊,天啊,我干了些什么呀?”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如同任何事情都有个恰当的时候。如同没有任何人本身有什么了不起的,如同一个女人,即使你爱她,对你来说也只是部分时间是女人,而其他时间则只是一个与男人看法不同的人。她对什么是高雅,什么是庸俗,跟你的看法不一样。我走过去,用胳臂环抱着她的身子,心想:“见鬼,你能不能不哭!我们俩都在尽力照顾你,因此你不会受到伤害的。” 因为我爱她,你知道。在世人的眼中,没有什么比共同的罪孽更能使两人更加亲密。他已经有了这样一个机会。如果是我先认识她、娶了她,他就该是我了,我也就有了我的机会。但是是他有了那个机会,因此当她说:“那么你把我们俩单独在一起时所说的话再说一遍。我说了我把事情全都跟他说了。”我说: “全都说了?你说把事情全都跟他说了?”他望着我们。“她把什么都跟你讲了?”我问。 “讲没讲倒没关系,”他说,“你想要她吗?”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说:“你爱她吗?你会好好待她吗?” 他脸色灰青,如同遇到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人,你说:“天啊,这是罗杰斯吗?”我最后离开时,离婚的事全定下了。 四 第二天早晨我到机场时,飞行表演团的主人哈里斯告诉我那份工作的特殊性;我猜我是忘了。他说他曾告诉过我。最后我说我不愿和罗杰斯一块儿飞。 “为什么不?”哈里斯问。 “问他好了。”我回答道。 “他要是同意搭你,你愿意上天吗?” 我说我愿意。这时罗杰斯走了出来;他说他愿意搭我。所以我认为他一直都熟悉这份差事,一直都在套我,在骗我。我们一直等到哈里斯出去后才说话。“难怪昨晚你总是转弯抹角的。”我说。我诅咒他。“这下你赢了,不是吗?” “那你自己来驾驶吧,”他说,“我来干你的那份苦差事。” “你以前干过类似的工作吗?” “没有。不过,我可以干,只要你能好好驾驶。” 我诅咒他。“你倒感觉良好,”我说,“算你抓到我了。来吧,你倒是笑呀。来吧!” 他转身朝那架破飞机走去,然后往前排座位里钻。我冲过去抓住他的肩膀,使劲往回拉。我们面面相觑。 “如果你想挨揍的话,”他说,“我现在不想揍你。我们返回地面再说。” “不,”我说,“因为我也想还一下手。” 我们俩你盯着我,我盯着你;哈里斯从办公室里望着我们。 “好吧,”罗杰斯说,“把你的鞋给我,行吗?我这里没有胶底鞋。” “坐下吧,”我说,“这究竟有什么关系?要是处在你的位置上我看我也会这样做的。” 飞行表演在一家正在举行狂欢活动的游乐场上空进行。地面肯定有两万五千人,像一群五颜六色的蚂蚁。我那天冒了一生从未冒过的风险,而这些冒险从地面是无法看见的。但是每次冒险时,飞机总在我身下保持平衡,使我不受侧面压力或其他压力的影响,好像他都知道我想法似的。你知道,我觉得他在耍我。我回头盯着他的脸,朝他叫道:“来啊,你把我抓在手心里了。你的胆子到哪儿去了?” 我猜我是有点失去理智。不管怎样,我想起我们俩在天上,互相叫骂,下面小虫子般的人群望着我们,等着看翻筋斗的好戏。他能听见我,而我却听不见他;我只能看见他的嘴唇在动。“来吧,”我叫道,“抖抖翅膀吧;我很容易掉下去的,明白吗?” 我有点失去理智了。你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一种你一定要干某件事的感觉,不管是什么,但你知道肯定要发生的事情。我猜恋爱中的人或自杀者都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我朝他叫:“你想装出一切正常的样子吧,嗯?想把我从水平着的飞机上抖掉,不那么正常吧?好吧,”我叫道,“开始吧。”我回到中间部位,把绳子抖开,把它来回绕在前面的应急支柱上,我紧贴着应急支柱站好身子,我回过头看着他并发出了信号。我有点失去理智。我还在朝他尖叫;我也不明白我在叫些什么。我想我也许已经掉下去死了,而自己却不知道。绳子发出呜呜的叫声,我往地面望去,全是五颜六色的小斑点。钢绳发出呜呜的叫声,他加大油门,地面在机头下滑了过去。我等着,直到看不见地面,地平线也滑了过去,我眼前只有天空。然后,飞机正要陡直上升翻筋斗时,我放开绳子的一端,猛地把绳子往回朝着他的脑袋扔了过去,把胳臂伸了出去。 我不是想自杀。我想的不是自己。我想的是他。我是想竭力让他出丑就像他曾让我出过丑一样。我要让他干一些他无能为力的事情,就像他曾让我干过我无能为力的事一样。我想努力打败他。 飞机翻筋斗翻到底朝天时他摔掉了我。我又看见地面以及地面上那些五颜六色的小斑点,我脚底没有了压力,我正在往下掉。我刚翻了半个筋斗,正准备倒着做第一个平螺旋时,背上突然被什么东西猛击了一下。这一下几乎要了我的命,我顿时失去了知觉。等我睁开眼睛时,我仰天躺在机翼上,头悬挂在后缘上。 我滑到了机翼斜面的底部,无法在机翼的前缘弯下我的膝盖,我能感到机翼在我身下滑动。我不敢动弹。我知道我如果试图迎着滑流坐起来的话,将会从后面掉下去。根据机尾和地平线我知道我们现在正在浅俯冲倒飞,我看见罗杰斯在座舱里站了起来,解开安全带,我轻轻转了转头,发现我要是掉下去的话,要么整个儿掉下去,要么肩膀撞在机身上。 我躺在那儿,机翼在我下边蠕动,我感到肩膀开始慢慢悬空,脊背滑下去时我一根根数着脊骨,看见罗杰斯沿着机身朝前座爬来。我久久地望着他顶着压力慢慢往前移,裤管被吹得啪啪作响。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的双腿伸进了前座舱,接着我感到他的手抓住了我。 我们中队有一个家伙。我对他没有好感,他对我也恨之入骨。嗯,有一天我因阀门漏气被困在十英里高的线上,他救了我。我们着陆后他说:“别以为我只是救了你。我是在抓一个德国丘八,我捉到他了。”他诅咒我,眼镜架在额头上,手摸着屁股,诅咒我时像是在笑。不过没关系。你们每人驾驶的都是骆驼牌飞机191。你要是出事,就太糟了;要是他出事,也同样太糟了。不像你在飞机的中间部位,他在驾驶,只需稍稍减速或在翻筋斗时稍稍改变方向就行了。 但我那时还年轻。天啦,我曾年轻过!我记得一九一八年停战纪念日的那天晚上,我正在亚眠192到处乱窜,带着一个那天早上我们从信天翁飞机193上打下的该死的囚犯,以免他落到法国宪兵的手里。他人不错,可那些混账步兵想把他关在一间写满S.O.S 194和全是喝得醉醺醺的厨子之类的棚子里。他远离家乡又吃了败仗,我真替那家伙难过。我当年真的年轻过。 我们都曾年轻过。我记得一个印度人——他是王子,牛津大学学生,头上裹着头巾,戴着伪造的证明他是少校的肩章——说我们参加过战斗的人全都死了。“你们不会知道的,”他说,“但你们全都死了。有一点不同:那边的那些人——”他手用力朝前线的方向指了指——“并不在乎而你们并不知道。”他还说了一些别的什么,还得呼吸很长一段时间啦,是某种在行走的葬礼,等等;一九一四年八月四日195便已经去世,但不知道自己已经去世的人的灵车、坟墓和墓碑,他说。他是一个怪人、一个怪诞的人。也是一个小个子的好人。 但是,我躺在标准牌飞机上,一根根数着像一群蚂蚁似的爬过机翼边缘的脊骨时,直到罗杰斯抓住我时,我并没有完全死去。那天晚上,他到基地来跟我告别,捎来一封她给我的信,我第一次得到的她的信。她字如其人;我几乎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感觉到她抚摸我的双手。我没拆开便把信撕成两半,扔在地上。但他把碎片捡起来,重新递给我。“别犯傻了。”他说。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他们现在已有小孩,一个六岁的男孩。罗杰斯给我来信,大约六个月后我才收到信。我做了他的教父。一个从未见过你而你也永远不会见到的教父,真有趣,不是吗? 五 我对莱因哈特说:“提前一天够吗?” “一分钟就够了。”他说。他按了一下蜂音器。维斯特小姐走了进来。她是个好人。偶尔我不得不吐吐怨气时,我和她便到街对面的乳品店去共进午餐,我给她讲她们,讲女人的故事。她们是最糟的。你知道;假如叫你去表演,她们就会挤得满满的一车等在门口,我们会挤进去,全部去逛商店。我在车流里东躲西闪,寻找一个泊车的位子,她说:“约翰坚持要我试试这辆车。但我告诉他,买一辆像这样难找到泊车位的车真是蠢极了。” 她们用那种警惕、锐利和怀疑的眼神望着我的后脑。天知道她们以为我们有什么;也许是一件可以像折叠椅一样折起来靠着灭火栓放好的东西。见鬼,我连卖直发器给一个因铁路事故而失去丈夫的黑人遗孀都不行。 维斯特小姐走了进来;她是一个好人,只是有人跟她说我一年就换了三四个工作,都没干多久,还跟她说我曾经是一个战斗机飞行员,她一直缠着问我为什么不做飞行员,为什么不重操旧业,既然飞机更受欢迎,既然我既不善于推销汽车,也不善于干别的,这些只有女人才会干。你知道,着急也好,同情也好,你不能像对男人那样叫她们闭嘴;她走了进来,莱因哈特说:“我们准备不再雇莫纳汉先生了。带他到出纳那里去。” “不用麻烦了,”我说,“钱留着给自己买一枚戒指好了。” (刘荐波译) 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 一 埃尔诺拉从她的后院小屋出来走到院子里。在漫长的午后时光,这座巨大的方形住宅以及整个院子静静地、睡意蒙眬地躺在大地上。自从约翰·沙多里斯从卡罗来纳迁到此处建造它以来,它已经这样度过了近一百年。沙多里斯先生及其儿子贝亚德均在这里去世。贝亚德的儿子约翰和孙子贝亚德也埋葬在此处,尽管最后一个贝亚德不是死在这里。 因此,现在的寂静是女人们的寂静。当埃尔诺拉穿过后院走向厨房门时,她记起十年前的此刻,与她同父异母的兄长老贝亚德(虽然他们两人,甚至贝亚德的父亲有可能不知道他们是兄妹。这一可能性虽然存在,但不大),正在后廊下来回踱步,朝马棚喊话,叫黑人备马。可现在他早已故去,连他的孙子贝亚德也在二十六岁时便年纪轻轻地丧了命。黑人男仆也都不在了,其中有埋在墓园里的西蒙——埃尔诺拉的妈妈的丈夫;还有卡斯比——埃尔诺拉自己的丈夫,因偷窃而关进监狱;她的儿子乔布去了孟菲斯,以便穿戴整齐地在城里的大街上闲逛。这样一来,家里剩下的人只有老约翰·沙多里斯先生的妹妹弗吉尼亚,她现已九十高龄,整日坐在窗前的轮椅里,望着窗户下面的花园。另外一个女人是娜西萨196,即小贝亚德的遗孀,以及她的儿子。弗吉尼亚·杜·普里一八六九年来到密西西比州,她是卡罗来纳老家剩下的最后一人。她到达这里时,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外,仅带了一只篮子,盛着从老家窗户上取下的几块镶有彩色玻璃的窗框,还有一些剪下的花枝和两瓶葡萄酒。她亲眼看见家人在这里一个个去世,先是兄长,随后是侄子、侄孙和两个曾侄孙。现在她住在一个没有男人的家里,只有曾侄孙的寡妇和她的小儿子。这男孩叫本鲍,但老妇人称他乔尼,因为这是孩子在法国阵亡的叔叔的名字。至于说到黑人,埃尔诺拉负责烧饭,她的儿子艾塞姆管理花园,她的女儿萨迪睡在弗吉尼亚床边的一张小床上,像看护婴儿一样照看着老妇人。 不过,这没什么。“我可以照顾她,”埃尔诺拉穿过后院时边走边想,“我不需要别人帮忙。”她大声地自言自语。她的皮肤为咖啡色,身材高大,一张小巧的脸总是昂得高高的。“因为这是沙多里斯家里的事,上校197去世前嘱咐我照顾她的,是他发的话。我用不着城里来的外人帮忙。” 她在想让她提前一小时来到房里的那件事。她正在小屋里忙时,忽见小贝亚德的妻子娜西萨带着她的十岁儿子在大下午穿过草地走出大门。埃尔诺拉站在房门口观察他们俩——男孩和身着白色衣裙的高个子年轻妇人在午后的炎热中,经过草地朝着小河走去。埃尔诺拉没有像白人妇女那样猜想他们去的方向和原因。她是个混血儿。她带着沉默严肃,而又鄙夷的表情注视着那白人妇女。当年这房子的继承人仍在世时,她也是以鄙夷的神情听着这位女主人发号施令。同样,两天前,娜西萨说她要去孟菲斯一两天,她叫埃尔诺拉一个人照看年迈的姑婆。“好像不是我一直独自照看她似的,”埃尔诺拉心说,“你进到这家门后,还没为任何人做过什么呢。我们从不需要你。”可这些话她没有说出口,而只在心里想。她帮娜西萨做好出门的准备,看着马车载着娜西萨朝城里和车站方向驶去。她一句话也没说。“你甭回来了。”她一边看着车子远去一边在心里唠叨着。可是,今儿一早娜西萨却回来了,闭口不提为什么匆匆出门又突然归来。晌午一过,埃尔诺拉从她的小屋门口看见这女人带着男孩在炎热的六月阳光下走过草地。 “唉,她去哪儿是她自个儿的事。”埃尔诺拉大声地说,走上厨房的台阶。“她跑到孟菲斯去,让珍妮小姐198一个人坐在轮椅里,除了黑家伙外就没旁人照顾她了。这也是她自个儿的事。”接着,她又大声说,想一句说一句:“她出门,我倒不奇怪,可她又回来了,我真没想到。不,这我也不吃惊。她既然进了这家门,就不会离开这里。”然后,她平静地大声说,既不激动也不生气:“贱货,城里的贱货。” 她走进厨房,女儿萨迪正坐在饭桌旁,边吃着一盘萝卜拌蔬菜,边欣赏一本已经用手指翻脏的时装杂志。“你在这儿干什么?”她对女儿说,“为什么不到珍妮小姐身边去?她有事好使唤你。” “珍妮小姐不需要什么,”萨迪说,“这会儿她正在窗前坐着。” “娜西萨小姐去什么地方了?” “我不知道,”萨迪回答说,“她和鲍里199出门了,还没回来。” 埃尔诺拉用鼻子哼了一声。她脱掉没有系带子的鞋,走出厨房,进入天花板很高的、十分寂静的前厅,那里充满着从花园飘来的香气和六月的午后令人昏昏欲睡的嗡嗡杂音。接着她朝书房走去。一位老妇人端坐在窗前的轮椅里。(窗子拉上去了。冬天,她的头部和胸部在狭窄的窗框和卡罗来纳带来的彩色玻璃的映衬下,酷像一幅悬挂的肖像。)她笔直地坐着。她身材消瘦,腰板直直的,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和满头白发,披着一条和头发一样雪白的羊毛披肩,身着一件黑色衣裙。她望着窗外。从侧面看,她的面部呈拱形,纹丝不动。当埃尔诺拉走近时,她转过身,带着急切的、疑惑的神情注视着这位黑人妇女。 “他们没有从后边回来吗?”她问。 “没有。”埃尔诺拉答道,说着走近轮椅。 老妇人又朝窗外望去。“我不得不承认我对这一切毫不理解,娜西萨小姐突然出门,突然开始……” 埃尔诺拉走到椅旁,用冷淡的声音说:“那懒婆娘出去一下也好。” “突然开始……”老妇人说了半句话就打住了,“不许你这样议论她。” “我说的是大实话。”埃尔诺拉说。 “那你也不许对别人这么讲,她毕竟是贝亚德的妻子,是沙多里斯家的女人,至少现在还是。” “她永远也成不了真正的沙多里斯家的女人。”埃尔诺拉说道。 老妇人望着窗外。“两天前突然去孟菲斯过了两夜。可她儿子生下后,她一天也没离开过他。这次却离开他整整两夜,甚至不讲清原因。一回家又在大中午把他带到林子里去。他倒是不想她,你说她不在家时儿子想她了吗?” “没有,”埃尔诺拉说,“沙多里斯家的男人缺了谁也能活。” “他当然不想她。”老妇人看着窗外,问道:“他们是穿过草地走的吗?”埃尔诺拉站在轮椅后,“我不知道。他们朝着小河的方向走远了。” “朝着小河?为什么去那里?” 埃尔诺拉没有回答。她站在椅后,像个印第安人那样挺立着。下午快过去了。此时,夕阳降到窗户下,落到与园子同一水平线上。再过一会儿,花园里的茉莉花就要散发出傍晚的香气,一阵阵缓慢地飘到屋里,浓浓的,几乎可以用手触摸到,甜腻的花香,过分甜腻的花香。窗前,这两个妇人一动不动,一个身体略向前倾地坐在轮椅里,站在椅后的黑人妇女也纹丝不动,身体笔直得像根雕柱。 花园里的光线渐渐转为黄铜色。这时,那个女人和她的儿子走进花园,朝房子走来。坐在椅子里的老妇人猛地向前探了探身子,在埃尔诺拉看来,那姿态好像一只小鸟在努力挣脱其无用的身躯,以便到花园里去迎接那个男孩。埃尔诺拉自己也向前探着身子,看到老妇人脸上慈爱的、急切的、忘掉一切的表情。那两个人走过花园,快要到房门口了。老妇人又猛地坐正了身子。“怎么,他们全身透湿!”她说,“瞧瞧他们的衣服,他们穿着衣服下到小河里去了!” “我得去弄晚饭了。”埃尔诺拉说道。 二 在厨房里,埃尔诺拉在拌莴苣和番茄,把面包切成片(这不是纯正的玉米粉面包,也不是软饼),这是那个女人——除非必要时,否则她不愿叫出她的名字——教她烤的。艾塞姆和萨迪坐在靠墙的椅子里。“我对她不抱成见,”埃尔诺拉说,“我是个黑家伙,她是白种人,可是我的孩子比她有更多的热血,举止也比她强。” “你和珍妮小姐对谁都瞧不上眼。”艾塞姆说。 “什么?”埃尔诺拉问。 “珍妮小姐和娜西萨相处得还行,”艾塞姆说,“我没听到她说过娜西萨的坏话。” “那是因为珍妮小姐人品高贵,”埃尔诺拉说,“就是这么回事。你什么也不懂,因为你生得太晚,除了她你谁也没见到过。” “我看娜西萨小姐和别人差不多,没什么两样。”艾塞姆又说。 埃尔诺拉突然离开桌子,艾塞姆敏捷地跳起身,将椅子从她面前挪开,其实埃尔诺拉只不过要从碗柜取出一只大盘子。接着她又回到桌边拌番茄。 “算不算沙多里斯家的人,不能看名分,而要看实际表现。”她用平淡、无变化的声音说。她的一双褐色的手柔软、灵活。每当她提到这两个女人时,都不加分别地用代词“她”。不过,指珍妮小姐时,声调更平稳。“她200一个人来到这里,那时到处都是北方佬。一路从卡罗来纳赶来,家人都死光了,只有约翰少爷在这里,住在离她两百英里的密西西比。” “从这儿到卡罗来纳不止两百英里,”艾塞姆纠正他妈的话,“我在学校学过,差不多有两千英里呢。” 埃尔诺拉不住手地干活,似乎没听到他说什么。“北方佬杀了她爹和她的丈夫,还烧了在卡罗来纳的房子,大火就在她和奶妈的头顶上烧着。她自个儿一人来到密西西比,投奔她唯一的亲人。到这里时正是大冬天,她什么都没带,只挎了一只小篮子,里面有些花种,两瓶葡萄酒和几块彩色玻璃框子,约翰老爷把它们装在书房的窗户上,好让她从窗子望出去就跟还在卡罗来纳的老家一样。她是在圣诞节傍晚时到达的,约翰老爷、孩子们和我的妈妈全等在门廊里,她高昂着头,端坐在大篷车里,等着约翰老爷扶她下车。在大家面前他们没有互吻。约翰老爷只说了声,‘嗨,珍妮。’她也只回了一句,‘嗨,乔尼。’然后他们走进房里,他牵着她的手,一直走到屋里,当别人不能偷看他们时,她才开始哭出了声,约翰老爷搂住她,她走了四千英里才到……” “这儿离卡罗来纳不是四千英里,”艾塞姆说,“只有两千英里,书上说的。” 埃尔诺拉根本不理会他。她的双手不停地干活。“她哭得真伤心。‘因为我不习惯哭,’她说,‘我已没有哭的习惯了,没有功夫掉眼泪。那些该死的北方佬,该死的北方佬。’”埃尔诺拉又朝碗柜移动,看上去好像她在用沉默的赤脚将她的身体和她的声音分开,尽管她的话完了,但她的声音仍然充满厨房。她取出一只大盘子后回到桌边。她的双手又忙着拌莴苣和番茄,这道菜她自己是不吃的。“可是她却(现在的‘她’指娜西萨,两个黑人孩子都心领神会)以为她可以突然离家到孟菲斯去寻开心,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整整两夜,除了黑人再没别人照看她。在沙多里斯家住了十年、吃了十年的饭,可说出门就出门,到孟菲斯去玩,就跟一个黑家伙外出玩耍一样,连个理由都不讲。” “我还以为你说过珍妮小姐除了你之外不需要别人照看呢,”艾塞姆说,“我听你昨天还说她要是不回来,你才不在乎呢。” 埃尔诺拉发出一种刺耳的声音,虽不太响,但带着轻蔑。“她不回来?花了整整五年才把贝亚德这个丈夫弄到手,她会不回到这个家吗?贝亚德上前线后,她一直缠着珍妮小姐。我全看到眼里了。一个礼拜三天两头儿地往这儿跑,让珍妮小姐以为是来看望她的,装成个上等女士,可我心里明白。我最清楚她在搞什么名堂,因为我了解那些贱货。我知道贱货是怎么和上等人打交道的。上等人识不破他们,因为他们正派高尚。可我却能够。” “那鲍里一定也是个贱货了。”艾塞姆说。 埃尔诺拉转过身子,她还没开口,艾塞姆已从椅子里蹦下来了。“你快闭嘴。准备开饭。”她看着他走到水池去洗手。她转回身,面对桌子,双手在红色的番茄和淡绿色的莴苣叶子里忙碌起来。“什么需要,”她说,“不是鲍里需要她,也不是她老人家需要她,而是那些已故的人,约翰老爷,上校,约翰先生和贝亚德等已死去的人需要,他们已经无能为力,她应该对他们负责。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除了那边坐在轮椅里的她和厨房里我这个黑家伙之外谁也不懂。我对她没成见,我只是说让高贵的人和高贵的人交往,不是高贵的人应该找和自己相配的人去。好了,你穿上衣服吃晚饭得了。” 三 这事是男孩告诉她的。她坐在轮椅里,探着身子从窗口望着那女人和男孩经过花园拐过屋角。她仍然前倾着身子望着花园。此时,她听见他们走进屋里,经过书房门,走上楼梯。她没有改变坐的姿势,也不朝门口张望。她继续看着花园里的矮树丛,那是她从卡罗来纳带来的,当时只是火柴大小的树芽,如今已枝粗叶茂。正是在花园里她和那个要嫁给她的曾侄孙,并在后来给他生了个儿子的年轻女人相识的。那是一九一八年,年轻的贝亚德和他的兄弟约翰还在法国,在约翰阵亡之前。娜西萨每周至少从城里来看她两三次,而她时常在花园里摆弄花草。“她和贝亚德早就订婚了却不告诉我,”老妇人心想,“反正,她有事从来不对我讲。”她想。她的目光没有离开窗外的花园。此刻已临近黄昏,整个园子浸在若明若暗的光线里。她已有五年没进过花园了。“什么事都很少对我讲。我有时真不明白她怎么使得贝亚德同意和她订婚的,和这么个不爱讲话的人。也许,仅仅因为她的存在。就像那次她收到那封信一样。”事情发生在贝亚德从前线归来的前夕。娜西萨到这里待了两个小时。她把一封信给她看。那是封言语不堪入目的匿名信。写信的人似乎发了狂。她劝娜西萨将信交给贝亚德的祖父,由他找到那男人并好好教训他一顿。可娜西萨不愿意。“我会把信烧掉,忘了它。”娜西萨说。“好吧,这是你自己的事,”她说,“不过,这样不好。一位正派女士不应对这种男人手软,尽管他干那种事是在信上。任何一位绅士都会同意我的看法并采取行动。何况,如果你不制止他,他还会接着干下去。”“如果真如此,我再把信交给沙多里斯上校。”娜西萨说。她是个孤儿,哥哥也在法国。“不过,您为什么不明白我不能让别的男人知道有人这么看我?”“我宁愿一次性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有人这么看我,然后让这人为此挨顿马鞭,也不能让他不受到任何惩罚地继续想下去。不过,这是你自己的事。”“我会把信烧掉,忘记它。”娜西萨又说。过了不久,贝亚德从前线归来。没过多久他和娜西萨成了婚,于是娜西萨搬到这里住下。她怀了孕,孩子还未出生,贝亚德就在一次驾驶飞机时失事身亡。之后,他的祖父老沙多里斯去世,儿子降生。两年后,她才想起问侄孙媳妇是否又收到过那种信,娜西萨回答说没有。 自那时起,她们在这所大房子过着清静的、无男人的生活。她不时地劝娜西萨再嫁,但那女人总是平静地拒绝。这样,她们俩加上一个男孩过了数年。她坚持用男孩去世的叔叔的名字为他命名。 一周前的一个傍晚,娜西萨邀了位客人来家吃晚饭。当她听说来访者是位男士时,她无声地坐在椅子里有好一会儿。她心里暗暗地想:“啊,到时候了。是的,本应这样。她还年轻,况且是和一个卧床不起的老太婆朝夕相处。唉,我不会让她学我,我不能期望她像我一样。她毕竟不是沙多里斯家的人。沙多里斯家人是一群骄傲愚蠢的幽灵,她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客人到了。开饭时,当她的轮椅被推到桌首时她才见到客人。她发现来客还算年轻,不过已秃顶,人长得很机灵,怀表链上系着Phi Beta Kappa201的纪念钥匙。她不知那钥匙为何物,但她看出他是个犹太人。当他对她讲话时,她的气愤变为暴怒,她突然向后坐直,好似一条准备出击的蛇。这一动作力量之大,以至于能把轮椅从桌边移去。“娜西萨,”她说,“这个北方佬来这里干什么?” 他们三人僵直地坐在烛光映照的餐桌边。过了一阵,那男人先开了口:“夫人,如果你们女人当时也参战的话,现在就留不下活着的北方佬了。” “这用不着你说,年轻人,”她说,“你应该感谢你的幸运之星,因为与你祖父辈交战的只有南方的男人们。”之后,她叫艾塞姆将她的轮椅推走,晚饭也不吃。回到卧室里,她不让开灯,也不去碰娜西萨送上来的餐盘。在黑洞洞的窗前,她一直坐到客人离去。 三天后,娜西萨突然神秘地前往孟菲斯,并在那里逗留了两夜。自孩子出生后,她从未离开过他,哪怕一夜也没有。她走时没有讲原因,回来时也闭口不言。现在,老妇人注视着她和儿子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回到花园,看来他们下到小河里去了。 是那男孩告诉她的。他进到她屋里时,已经换上了干净衣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但仍是潮湿的。当他走到她的椅旁时,她没有说话。“我们下河了,”他说,“可没有游泳,只是坐在小河里。她让我指给她能游泳的深水处,但我们没有游,我猜她不会水。我们穿着衣服坐在水里,整整一个傍晚。她想这么做。” “啊,”老妇人说,“噢,那一定很好玩。过一会儿她来吗?” “是的,夫人,她换好衣服就来。” “好了,如果你喜欢,饭前可以到外边玩一会儿。” “不,我只想和您待在一起,如果您允许的话。” “不,你还是去玩吧。我没事的。” “那好。”他走出了房间。 夕阳的余晖消失了,窗户暗下来。老妇人银灰色的头部也变暗了,像挂在碗柜上的一件固定不动的器皿,带有彩色玻璃的窄窗框如梦幻一般深沉、无声。她坐在椅中,过了一会儿听到侄孙媳妇走下楼梯。她恬静地坐着,目不转睛地望着门口,这时那年轻女人走了进来。 她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着白色衣裙,在黄昏半明半暗的光线中显出一种雕像的英姿。“给您开灯吗?”她问。 “不用,”老妇人说,“不,现在还不用。”她笔直地、纹丝不动地坐在轮椅里,注视着站在屋子那边的年轻女人,她的白衣裙轻轻地飘动,英姿飒爽,好似由矗立在寺庙前廊上的石雕女像变成的活人。她坐了下来。“是那些信……”她开口说。 “等一等,”老妇人说,“先别说话。茉莉花,你闻到它的香味了吗?” “是的。是那些……” “等一等。每天这个时候便开始飘香,五十七个夏季,一到六月份,每天都是此时开始。我用篮子从卡罗来纳带来的。我记得第一年三月的一天,我整夜未眠,用烧报纸给根部加温。你闻到花香了吗?” “是的。” “如果是结婚,我说过,五年前我就说过,我不会责备你,一个年轻的寡妇。尽管你有个孩子,我告诉过你,光有个孩子还不够。我说过,我不会因你没有学我的样子而责备你。我是这样说的吧?” “是的,但事情没有那么糟。” “是吗?没有那么糟?”老妇人端正地坐着,她的头微微朝后仰,那张消瘦的面庞高雅地融合在暮色中。“我不会责怪你,我说过。你不必考虑我,我的生活之路已走到尽头,我不需要什么,黑人们可以照料我的一切。你不必考虑我,听见了吗?”那个妇女没有回答,也是一动不动,十分平静。她们的声音似乎在两人之间的暮色中形成有形之物,好像不是出自她们的口中,不是来自她们那凝固的、在昏暗的光线里变得模糊不清的面孔。“不过,你要事先告诉我。” “是那些信。十三年前,您还记得吗?在贝亚德从法国归来前,在您还不知道我们已订婚时。我给您看了其中一封。您要我交给沙多里斯上校,请他查出写信的人。可我不愿意,您说一个正派女人不应允许自己收到那种匿名情书,不管她自己多么愿意。” “对,我还说过宁愿让世人皆知一个女人收到过那种信,也不应允许男人暗地里对女人抱着那种想法而不受惩罚。你告诉我把信烧掉了。” “我说了谎。我保留了信,后来又收到十封。因为想到您对正派女人的看法,我对您隐瞒了这事。” “噢。”老妇人说。 “是的,我把信保留起来了。我以为把信藏在了无人能发现的地方。” “那么,你又读过那些信了,你时常拿出来读它们。” “我以为把信藏得很秘密。您记得我和贝亚德婚后的那夜我们城里的房子被撬,同时沙多里斯上校的银行会计偷钱后逃跑一事吗?第二天早上我发现信不见了,于是我知道写信的人是谁了。” “是的。”老妇人说。她仍旧没有动,她的头部宛如一件银器。 “这样一来,信流传到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阵,我都快急疯了,一想到人们——男人们——读着那种信,不仅看见信上有我的名字,而且还有我一遍遍读信时眼泪留下的痕迹,我真快发疯了。当时我和贝亚德正在度蜜月,我甚至不能将心思集中在丈夫一人身上,好像我不得不和世界上所有的男人一同上床睡觉。十二年前我生下鲍里,我以为这事过去了,对信流失到别人手中已经习惯。大概我开始相信那些信已不存在或被销毁了,我已安全无恙了。有时我也想起这事,但鲍里似乎在保护我,使他们无法越过他来伤害我。只要我离开城镇住到这里,好好地对待鲍里和您。谁能料想,十二年后的一个下午,那个犹太男人出现了,就是来吃晚饭的那个人。” “噢,”老妇人说,“我记得。” “他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他们仍在搜寻那次抢银行的罪犯。那个特工得到了我的信。案子发生的那晚,会计逃跑时把信丢了,被特工发现。十二年来,他一直在设法破这案子,也一直保留了这些信。最后他来找我打听那男人的下落,以为我知道,因为那人给我写了信。您一定记得那个特工,您用异样的目光打量他,并说:‘娜西萨,那个北方佬是什么人?’” “当然,我记得。” “我的信曾在那男人手中十二年,他……” “曾在他手中?”老妇人问,“曾在他手中?” “是的,现在回到我手里了。他没有把信送交华盛顿。所以除了他别人没有读过,而且再也不会有别人读了。”说完此话,她平静地吸了口气,“您还不明白吗?他掌握了信中的一切情况,他迟早要把信交到联邦调查局有关部门。我请求他把信还给我,可他说要把信交上去。我问他能否在孟菲斯做出最后决定。他问为什么在孟菲斯。我解释说,我知道金钱是不能从他手中买回信的,所以我非得去孟菲斯。我尊重您和鲍里,我只得找个别的地方。就是这么回事,男人都是一类货,不管他们的是非观如何,都是大傻瓜。”她均匀地呼吸,接着打了个大哈欠,彻底地松了口气。她止住哈欠,再次朝对面纹丝不动、渐渐变暗的银色头部望去。“您还不明白吗?”她说,“我只得干那个事。信是我的,我非得收回不可。我只有这唯一的办法,否则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就是这样,我收回了信并把它们烧掉了,永远不会再有人看见它们了,因为他不能说出去。如果他提到信的存在一事,那他就毁了自己。调查局甚至可能把他关押起来。现在信都烧了。” “所以,”老妇人说,“你回到家中,带着乔尼坐在小溪的流水中,就像在约旦河,是的,密西西比州偏僻乡间的约旦河。”202 “我必须把信收回,您还不懂吗?” “是的,”老妇人说,“是的。”她直直地坐在轮椅里。“啊,我的上帝,我们这些可怜的、愚蠢的女人。乔尼!”她的声音尖利,命令式的。 “什么?”年轻女人问,“您需要什么吗?” “不,”老妇人说,“叫乔尼来,我要我的帽子。”年轻女人站起来,说:“我去取。” “不,我要乔尼去取。” 年轻女人站在那里,俯视着轮椅中端坐的老妇人,她的头发像一座失去光泽的银色王冠。那女人走出门,老妇人仍然丝毫不动。她一直在黄昏中坐着,直到男孩手捧一顶小巧的黑色老式女帽走进屋里。有时,当老妇人不高兴时,他们就把这顶帽子取来,她将帽子放在头顶正中央,坐在窗前。男孩将帽子递给她。他的妈妈站在一旁。黄昏已完全降临,老妇人全身被黑暗吞没,唯有银色头发可见。“您要开灯吗?”年轻女人问道。 “不。”老妇人说。她将帽子放在头顶。“你们都去吃饭吧,让我休息一会儿。去吧,都去吧。”他们顺从地走开,留下她一人坐在窗前的轮椅里,窗户嵌着来自卡罗来纳的带有彩色玻璃的窄框,窗前是一个纤瘦挺直的影子,只有头发的银光隐约可见。 四 自男孩八岁起,他就一直坐在餐桌一端属于已故祖父的位置上。今晚,他的妈妈重新安排了座位。“今晚只有我们两人,”她说,“你坐到我身边来。”男孩有些犹豫,“请你坐在我身边好吗?昨晚在孟菲斯,没有你我感到非常孤独。你不想我吗?” “我和珍妮姑婆睡的,”男孩说,“我们过得很愉快。” “坐到我身边来,好吗?” “好吧。”他说,在她旁边的一把椅上坐下。 “坐近点,”她说,把椅子拉近鲍里,“我们再也不了,是吗?”她握住他的手,身子向他靠近。 “你说什么?不再坐在小河里吗?” “不再分离了。” “昨晚我没感到寂寞,我们过得很好。” “答应我,答应我,鲍里。”他的名字叫本鲍,这是她娘家的姓。 “好的。” 穿着帆布衣服的艾塞姆侍候开饭后回到厨房。 “她不来吃晚饭吗?”埃尔诺拉问。 “不来了,”艾塞姆回答,“一个人在黑暗中坐在窗前。她说不想吃饭。” 埃尔诺拉瞧了一眼萨迪。“刚才你去书房时她们在做什么?” “她和娜西萨小姐在谈话。” “我去报开饭时,她们还在谈呢,”艾塞姆说,“我告诉过你了。” “我知道。”埃尔诺拉说。她的声音既不尖利也不柔和,而是命令式的,音调不高,但冷冷的。“她们在谈什么?” “我怎么知道,你教我不要偷听别人谈话。” “艾塞姆,她们说些什么?”埃尔诺拉又说,她用异常严肃、专注和命令式的表情看着他。 “说谁应该结婚了。珍妮小姐说,我早就告诉过你,我不会责怪你,像你这样年轻的女人,我希望你结婚,不要像我。她就说这些。” “我猜她也想结婚。”萨迪说。 “谁结婚?”埃尔诺拉说,“她结婚?为什么?放弃她在这里得到的好处?不会的。我真想知道上礼拜到底出什么事了……”她的声音止住了,把头转向门口,好像听到了什么。从餐厅传来年轻女人的说话声。但是,埃尔诺拉似乎在听更远处的声音。她离开厨房,虽然步子不匆忙,但她那无声的大步使她突然消失,就像一幅画在轮子上的无生命的人像被推下舞台一样。 她默默地走上黑暗的大厅,经过餐厅门口,里面的餐桌边坐着两个人。他们挨得很近,那女人在说话,身子靠向男孩。埃尔诺拉一声不响地走过,门里的身影重叠在一块。她那光线略强的面孔在那团影子上掠过,她的眼球微微发白。突然,她停下脚步。她还没到书房门口就止步不前了。她整个人既无形又无声,面孔也几乎消失在黑暗中,但她的一双眼睛突然发出亮光,她开始用低沉的声音轻声地叫道:“噢,上帝,噢,上帝。”随之,她移动身体,快步走向书房门口,朝里面张望,黑漆漆的窗前坐着静止不动的老妇人,只能分辨出她的白发映出的微微光亮,看上去,她九十来年的生命虽然慢慢在她瘦削挺直的身躯内消耗已尽,生命虽已终止,但在完全逝去之前仍弥留不去,在她的头部发出瞬间的幽暗之光。埃尔诺拉朝房内看了一眼,便转过身,踏着快速无声的步子回到餐厅。那女人仍靠向男孩说话。他们没有立刻注意到埃尔诺拉的出现。身材高大的她站在门口,双手下垂,面部毫无表情,目光散视。她说:“你最好快点来一下。”她轻声地、冷冷地,用命令口气说道。 (王立礼译) 山上的胜利 一 透过小屋的窗户,五个人注视着一队人马沿着泥泞的山道蜿蜒而上,在大门口停下。首先走出一个男人,他手里牵着一匹马,头戴一顶宽大的帽子,在脸上拉得很低。他裹在一件饱受风吹日晒的灰色斗篷里,看不出身体的形状。他的一只手从斗篷中伸出来,握着缰绳。那是一匹棕红色的纯种马,很瘦,全身是泥。辔头是银质的,马鞍处铺着一条海军蓝色的军用毛毯,用一截绳子绑在马身上。第二匹马身体矮小,但头很大,是匹小种栗色马,也全身是泥。它的辔头用绳子和铁丝拧成,马背上是一副军用马鞍,马鞍上离晃个不停的脚镫很高的地方缩着一个无形无状的比一个孩子稍大一点的东西。从窗口处望去,它好像没穿任何衣服,或者说是没人知道的衣服。 窗户旁站着的三个男人中有一个迅速离开了,其他的人没有转身,但听见他离开屋子,很快又回来,手上拿着一杆长枪。 “不行,你不能这样!”那年长的男子说道。 “难道你看不出那件斗篷?”年纪较轻一点的人回答,“叛军穿的斗篷?” “我不准你那么干,”老者说道,“他们已投降了,已经承认自己失败了。”透过窗户,他们看着两匹马在大门口停下来。胡桃木做的大门摇摇欲坠。石块垒成的院墙沿着荒凉的山腰蜿蜒而下,与峡谷以及更远处的山脉形成鲜明的对比,远处山峰绵延不断,直至融入远方低矮的天际。 他们看着第二匹马上的活物下来,把缰绳递到身穿灰色斗篷、牵着红棕马的那个人的左手上。他们看着那活物进了大门,沿山腰的路而来,消失在窗户拐弯处。接着他们听见他穿过门廊,敲门。他们站在那儿,又听到一声敲门。过了一会儿,年长的男子开口说话,但头并没有动一下。“去看看。” 其中一个女人,那个年龄大一点的从窗户旁转身离去,脚下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因为这些人都光着脚。她来到前门,打开了门。四月黄昏时分寒冷、潮湿的光线落在这妇人的身上。她身材矮小,穿一件没有任何形状的灰色衣服,脸上皱纹纵横交错但没有丝毫表情。门槛外站在她对面的那个活物仅比一只大个儿猴子大一点,身穿一件联邦军队列兵穿的蓝色外套,头上绑一块油布,一直披到肩膀上,像个帐篷一样。油布好像是从一辆军需供应车的车顶上剪下来的。 从帐篷的洞口那妇人没看见别的东西,只看到两只眼睛的眼白,既短暂又虚幻。而只一瞥之下,黑人不但打量了光脚站在他面前身穿印花布衣服的妇人全身,而且对屋内的贫困和粗陋已猜个八九不离十。 “索瑟·韦德尔少校大人问安,他说希望能够为他和他的随从以及两匹马找一间睡觉的屋子。”他用自大的、鹦鹉学舌一般的腔调说道。妇人盯着他,她的脸就像一个用旧的面具。“我们在北边很远的地方打北方佬,”黑人说道,“现在打完了,正往家赶。” 那个妇人似乎是从她脸后边什么地方说话,好像在一尊雕像或者一块涂着漆的屏幕背后说话:“我得问问他。” “我们给钱。”黑人说。 “给钱?”停顿。她似乎若有所思地望着他。“这山上附近没有旅馆。” 黑人做了个很大的手势:“有没有旅馆区别不大。比这儿更糟的地方我们都待过,你就说是韦德尔少校。”这时他看见那女人往他身后瞧,他转过身,看见身穿破灰色斗篷的人已经走到离门一半的地方。只见他走过来,登上门廊,用左手摘下那顶宽大下垂、上面有一枚联邦野战军军官徽章的帽子。他的眼睛和头发都是黑色的,脸很黑很大却很瘦,有股傲气。他个头不高,但超过黑人五至六英寸。他的斗篷很旧,肩膀上太阳晒得最多的地方已经褪色。斗篷的下摆已经磨破,满是泥点,很脏。他的衣服上补丁摞补丁,因洗刷过多,衣料上的绒毛早已消失殆尽。 “你好,夫人,”他说,“你有没有马厩让我的马待一夜,给我和我的随从找个地方住一晚上?” 那妇人看着他,脸色平静,若有所思,仿佛看见了个鬼魅,但毫不吃惊。 “我得看看。”她说。 “我付钱,”男人说道,“我知道现在大家都不容易。” “我得问问他。”妇人说着转过身,但又停住了。那个年长的男子在她之后来到了门庭。他很高大,身穿牛仔服,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呈铁灰色,眼睛泛白。 “我叫索绪尔·韦德尔,”身穿灰色斗篷的人说道,“我从弗吉尼亚来,要回密西西比老家去。我是在田纳西吗?” “你是在田纳西。”另一个回答道,“进来吧。” 韦德尔转向黑人:“把马牵到马厩去吧。”他说。 黑人走回到大门口,他披着油布,加上肥大的外衣让人看不出他的身材来。但当他看到妇人光着脚,屋子里拮据贫穷的样子后,威风凛凛的神气样子立马又回到他身上。他拉起马缰绳,用一种毫不必要的官腔朝马吆喝起来,但那两匹马并不理睬,仿佛对他的这一套已经习惯很久了。那黑人自己对自己的喊叫也不以为然,仿佛吆喝是他把马牵出门外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像两匹马身上的臭气,黑人接受了然后马上忘掉了一样。 二 从厨房的墙上,女孩可以听见屋里男人们说话的声音(她父亲在陌生人走近屋子之前就把她撵走了)。她大约二十岁,身材高大,头发又光又亮,手很大但很细腻,赤脚,身上穿一条面口袋做的衣服。她站在离墙很近的地方,一动不动,头朝前倾斜,两眼圆睁,目光宁静、空洞,就像夜游者的眼神。她听见她父亲的说话声,听见客人走进了隔壁房间。 厨房由木板搭成,斜靠在用原木做成的一面墙上。她身旁的原木上抹的灰泥由于炉火的烤炙变成了粉状,成片成片地剥落。她弯下腰,动作很慢,小心翼翼,光脚踩在地上没有一点声响。她把眼睛凑到其中一处灰泥剥落的地方,看到一张桌上摆着一只瓦罐,一盒外面写有“美国军用”字样的毛瑟枪弹药夹。桌旁的藤条椅子上坐着她的哥哥和弟弟。她的弟弟虽比她年龄小,但可以留在屋里。她的弟弟朝门口方向望着,她知道陌生人进了屋。她哥哥把子弹从夹子里一个一个拿出来,把它们紧紧排在一起摆在手上,像一队士兵。他的背朝向门口,她知道陌生人此时正在门口。她呼吸很轻,“梵奇本来会开枪打死他,”她对自己说着,同时弯下腰,“我猜他还会开枪的。” 这时她又听见说话声。她母亲朝厨房门走来,在穿过屋子时有一刻身体挡住了小洞。但她没有动,甚至在她母亲走进厨房后也未动。她弯腰对着墙上的洞眼,呼吸均匀平和。她听见母亲在她背后开关炉盖的叮当声音。这时她第一次看见了陌生人,她屏住呼吸,她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完全停止了呼吸。她看见他站在桌旁,身穿破旧不堪的斗篷,左手握着他的帽子。梵奇没有抬头。 “我叫索绪尔·韦德尔。”陌生人开了口。 “索绪尔·韦德尔,”女孩子呼出来的气吹进了干燥、破碎、粉末状的缝隙。她可以看见他的全身,穿着那件污渍斑斑、缀满补丁的已经磨光了绒毛的斗篷。他头微微上扬,脸很瘦削,脸色憔悴,有一种抹不去的疲惫不堪,当然还有骄傲,他就像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异类,呼吸着不同的空气,血管里流淌着不同的热血。“索绪尔·韦德尔。”她喃喃自语。 “来一点威士忌。”梵奇说道,身子未动。 随后,因为屏住呼吸的缘故,她突然之间没有听任何人说话,似乎她再也没有必要去听,好像在这个陌生人停留的空间里好奇心再也不存在了。她也在同样的空间里停留了一会儿,注视着那站在桌子旁边的陌生人看着梵奇。梵奇转动他的椅子,手里拿着弹药夹,抬头打量着陌生人。她对着墙上的缝隙轻轻地呼吸,声音从缝隙里传过来,没有急促,也看不出男人们那种孩子般的、粗暴的、蠢蠢欲动的虚荣心。 “我猜你一看见这个就知道是什么东西,对不对?” “为什么不会?这东西我们也用。我们没有时间也没有药粉来自己制作,所以时不时不得不用你们的,尤其到了后来。” “也许你更知道它们的厉害,假如有一颗在你脸上爆炸的话。” “梵奇!”她看着她父亲,因为他说话了。 她弟弟从椅子里站起来一点,身体往前倾斜,嘴微微张开。他十七岁。陌生人仍然一动不动地看着梵奇,手中的帽子紧贴着破旧的斗篷,脸上依然是一副骄傲、疲倦和困惑不解的神态。 “你可以拿出你的另一只手,”梵奇说道,“不要怕,先别管你的枪。” “是的,”陌生人回答,“我不怕拿出我的手来。” “那就来点威士忌吧。”梵奇说着将杯子朝他推过来,举止当中充满轻视和瞧不起。 “我非常感谢,”陌生人回答,“可是我的胃有问题。战争中有三年时间我对不起自己的胃。现在是和平时期,我得对得起它才是。不过我想为我的随从讨杯酒,行不?四年了他还是受不了寒冷的天气。” “索绪尔·韦德尔。”女孩呼出的气吹进了缝隙的灰尘之中,从那里传过来说话声,声音不高可是说话者之间已经永无和解的可能,已经注定如此,一个是盲目的牺牲品,另一个是盲目的杀人者。 “或者在你的背后爆炸,你可能对它会更了解一点。” “你,梵奇!” “算了吧,老爹,要是他在军队里待上一年,他也保准开小差,至少一回。假如碰上北弗吉尼亚军,也许还不止一回呢。” “索绪尔·韦德尔。”女孩子呼吸着,弯下腰。这回她看见了韦德尔,正在径直朝她走过来,左手上端着一只粗壮的杯子,胳肢窝里夹着他那顶皱巴巴的帽子。 “别往那儿走。”梵奇说道。陌生人停下来回头看着梵奇。“你想上哪儿?” “把这个拿给我的随从,”陌生人答道,“就在马厩。我以为这个门是……”他的脸全部展现在她的视野里,憔悴、骄傲、疲惫,他的眉毛竖起显出迷惑不解和傲慢的巡视。梵奇将头猛然往后一抽往旁一扭,但没有抬起。“别靠近那门!”可是陌生人未动,只把头移动一点似乎他只是仅仅改变了一下眼睛的方向。 “他在看爸,”女孩子呼吸声在说,“他在等爸来告诉他。他没被梵奇吓住。我知道他没有。” “离那门远点!”梵奇说道,“你这该死的黑鬼。” “这么说是我的脸而不是我的制服了,”陌生人说道,“你打了四年仗来使我们获得自由,我明白了。”他说。 接着她听见她父亲说话。“从前门出去,绕过房子,陌生人。” “索绪尔·韦德尔。”女孩子说道。在她背后,她的母亲在灶台上不时发出叮当声。“索绪尔·韦德尔。”女孩子说。她没有大声说。她又呼吸起来,深沉而安静但不急促。“它就像音乐,像一首歌。” 三 黑人蹲在谷仓地上,摇摇晃晃、破败不堪的谷仓里除了两匹马外一无所有。黑人身边放着一只破旧的帆布口袋,敞着口,他正在用一块破布和一管油擦一双很薄的舞鞋。管子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只有管口处依稀有一圈油。另一只擦好的鞋放在他旁边的一块木板上,鞋的前部已经裂了口,鞋帮上新近钉了一块粗陋的补丁,马马虎虎钉在上面。 “谢天谢地,别人看不见你的脚底,”黑人说道,“谢天谢地,这些人不过是山里的穷乡巴佬。我讨厌让这些北方佬看见你的脚上穿这样的东西。”他一边擦,一边侧头打量着鞋,嘴里哈了哈气,又接着擦起来。 “给。”韦德尔说着把酒杯向他递过去,酒杯里的液体没有颜色,像水。黑人停下来,手上仍举着鞋和布。“什么?”他问道,向杯子里望去。“那是什么?” “喝了它。”韦德尔说道。 “那是水,你给我端杯水来干吗?” “喝了它,”韦德尔说,“不是水。” 黑人极其小心地接过杯子,他端着杯子的架势好像里边盛着炸药。他瞧着杯子,眨巴着眼睛:“你从哪儿搞到这个?”韦德尔没有回答。他捡起擦好的那只鞋瞧着。黑人把杯子放到鼻子下边,“闻起来像是那么回事。”他说,“如果不是我就是狗,这些家伙肯定要毒死你。”他侧过杯子,小心呷了一口,又放低一些,眨巴眨巴眼。 “我一点也没喝。”韦德尔说着放下了鞋子。 “你最好别喝,”黑人说道,“这么多年来我想方设法照顾你,像老主人嘱咐我的那样,把你护送回家。现在你晚上却睡在人家的谷仓里,就像一个流浪汉,像一个做苦力的黑奴一般……” 他把杯子举到嘴边,头和杯子往后一歪,猛地一仰脖。他放下杯子,里边空空。闭上眼睛说:“喔!”他猛烈摇晃着头,“闻上去味道不错,口感也对。不过看上去不对头,要是对头我是狗。我劝你别碰它,就像你出发时那样,要是别人强迫你喝,你就给我。我已经喝过不少了,都挺过来了,看在老主子面上,再喝一两口也无所谓。” 他又拿起鞋和布。韦德尔蹲在口袋跟前。“我要枪。”他说。 黑人停了下来,鞋和布停在空中。“要它干什么?”他侧过身,朝着通向木屋的那条泥泞的山路望了望。“这些人是北方佬?”他悄悄问道。 “不是。”韦德尔回答,左手在口袋里掏着,黑人似乎没有听见他的话。 “在田纳西?你说过我们是在田纳西,就是孟菲斯在的地方,即使你从来没告诉过我孟菲斯都是高高低低的地方。我就知道当年我和你爸去孟菲斯的时候没有见过他们。可是你就说是孟菲斯。现在你又说孟菲斯人是北方佬?” “枪在哪儿?” “我不告诉你,”黑人回答,“又像平常一样,让这些家伙看见你走路上山,牵着凯撒,因为你觉得它累了。让我骑马你走路,本来我走路一直胜过你,哪怕我今年四十你二十八。我要告诉你妈,我要告诉她。” 韦德尔站起身,手里拿着一把沉甸甸的左轮手枪,他一只手摆弄着枪,扳上扳机又退回原处,发出咔嗒声。黑人望着他,就像一只猩猩蹲在蓝色的联邦军服下面。“你把那玩意儿放回去,”他说,“战争结束了,在费尔吉尼他们就告诉咱们一切已经结束了。你把它放回去,听见了没?” “我去洗澡,”韦德尔说道,“我的衬衣——” “在哪儿洗?拿什么来洗?这些人从来连澡盆也没有见过。” “在井边洗。我的衬衣好了没有?” “你要还当它是件衬衣的话。你把那枪给我放回去,索瑟少爷。我要向你妈妈告发你。我要告诉她。要是老主人在就好了。” “去厨房,”韦德尔说道,“告诉他们我想在井房洗澡,让他们拉上窗户的帘子。”枪在灰色的斗篷下消失了。他走到那匹纯种马的马槽旁,马用鼻子蹭着他,它的眼睛里滚动着柔和和野性。他用左手拍拍马的鼻子,马发出嘶鸣声,声音不大,喷出香甜温暖的气息。 四 黑人从后边走进了厨房。他已经摘掉了头顶上的油布帐篷,头戴一顶捡来的蓝色的帽子,像他的外套一样,帽子对他来说太大了,以至于帽檐因没有支撑而晃来晃去,仿佛也有生命一般。要不是帽子和领子之间的那张像一只干透了的、马来人的战利品般的脸,他整个是个看不见的人。他的脸很小,脸上由于天冷的缘故铺着薄薄一层像木头灰似的东西。那年长的妇人站在灶台旁,煎着的食品发出咝咝的响声和噼啪声。黑人进来的时候她没有抬头。那女孩儿站在屋子当中,什么也没干。她看着黑人装模作样地、带着小丑一般的神情走进厨房,拿起灶台旁边的一块木板首尾倒过来后坐在上面。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瞧着他,眼神里透着和缓、严峻和神秘。 “要是你们的天气老是这个样子,”他说,“北方佬强占这块地方我不在乎。”他解开外套,露出他的双腿和脚,他的腿和脚包在一层沾满泥巴、像皮子但叫不出名字,很大但无形状的东西里边,那东西看上去像是两头泥糊糊的、半大的狗那么大的怪兽,他朝女孩子旁边挪了挪。女孩子默默地想:那是皮子,他从一件皮衣上剪下来裹在脚上。“是啊,”黑人说道,“只要让我回家就行,哪怕北方佬把所有的一切都拿去好了。” “你们家在哪里?”女孩问道。 黑人看看她。“在密西西比。在德曼。难道你从来没有听说过康蒂梅森?” “康蒂梅森?” “对。他的祖父起的名字,因为它比一个县还大,骑一头骡子得从太阳升起一直走到太阳落山才能走完它,这就是它的来历。”他的双手缓慢地在大腿上搓着,他的脸转移向灶台,大声嗅着。他皮肤上的那层灰样的东西已经褪去了,露出干枯的脸,他的嘴有点松弛,好像因肌肉使用过多而松弛下来,像两块橡皮,不像吃饭用的肌肉,倒像是说话用的肌肉。“我琢磨我们离家不远了,至少那猪肉的味道闻上去和我家乡人吃的差不多了。” “康蒂梅森。”女孩儿重复道,语调中充满快乐和兴奋,但仍然用那种严峻的一眨不眨的眼神看着黑人。然后她转过头看着墙,脸上完全是一副宁静的神态,一种完全不可捉摸的、不慌不忙的、深沉而全神贯注的神情。 “没错,”黑人说道,“听说就连北方佬也知道韦德尔家的康蒂梅森庄园,知道弗朗西斯老爷,也许你看见过他的车打这儿经过,那时他往华盛顿去对你们北方佬的总统说,他不喜欢北方佬总统对待百姓的态度。他一路坐车到华盛顿,有两个黑人赶车和烧热砖头来给他暖脚,还有人驾车在前面开路,准备好新马。他给你们总统带了两头剥了皮的熊,八爿熏鹿肉。他准是打你家门前经过,我猜想你爹或许你爷爷看见他们经过。”他没完没了地说着,用一种催眠式的调子滔滔不绝地说着,他的脸上开始闪出亮光,大量的热量使之熠熠生辉。女孩的母亲弯腰在灶台上忙乎,而女孩一动不动,完全凝固在那儿,她的光脚在那根粗糙的烧火棍跟前显得圆滑,她年轻的躯体大而光滑,在粗制的衣服下面反而更显出哺乳动物特有的柔软和生动,她的嘴巴微微张开,眼睛一眨不眨地凝视着黑人,目光非言语所能形容。 黑人不停地说着。他双眼紧闭,滔滔不绝的声音里有夸耀,神态中透着懒懒的褊狭,好像他仍然待在家里,没有发生过战争,也没有关于自由和变化的刺耳谣传,他(一个马夫,在家长特权制度下的一个马夫)好像还是在下人住的屋子里与那帮长工消磨夜晚的时光。直到年长的妇人盛好饭离开厨房关上门去后,他才睁开眼睛。他朝门口望了望,目光又回到那女孩子身上。她看着墙,看着她母亲消失的那扇关上的门。“难道他们不让你和他们一块在桌上吃饭?”他问。 女孩看着黑人,眼睛一眨不眨。“康蒂梅森,”她说,“梵奇说他是黑人。” “谁?他?一个黑人?索瑟少爷?哪一个是梵奇?”女孩子看着他。 “那是因为你们从来没有去过别的地方,没见过世面罢了。住在这么个山上,连一丝烟都看不见。他是个黑人?我但愿他的妈妈能听见你说这话。”他朝厨房四周打量着,那干枯的眼睛里只有眼白不停地转动,一会儿转到这边,一会儿转到那边。女孩儿注视着他。 “那儿的女孩子一年四季都穿鞋吗?”她问道。 黑人朝厨房四周看看,“你们把那田纳西泉水放哪儿?就在这儿跟前?” “泉水?” 黑人慢慢眨巴着眼:“那种味道很淡的煤油。” “煤油?” “你们喝的那种颜色很淡的灯油。难道你们没在这跟前藏点什么的?” “啊,”女孩儿说,“你说的是玉米酒。”她走到一个角落,提起地板上一块松动的木板,黑人看着她从里面搬出一个坛子。 她在另一只大酒杯里盛满了酒,递给黑人,看着他仰脖朝喉咙倒下去,闭上双眼,接着发出一声“喔!”然后用手背在嘴上抹了抹。 “你刚才问我什么来着?”他问道。 “在康蒂梅森女孩子们都穿鞋吗?” “女士们都穿鞋,如果她们没鞋,索瑟少爷也会卖掉一百个黑奴给她们买鞋。是哪一个说索瑟少爷是黑人?” 女孩儿望着他:“他结婚了吗?” “谁结婚了吗?索瑟少爷?”女孩儿望着他。 “在这和北方佬打了这几年仗,他哪有时间结婚?四年没有回家,他没有女士可以结婚了。”他看着女孩子,眼白有些充血。他的皮肤微微泛着光,松弛下来后他的身体似乎比以前增大了一些。“他结婚不结婚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们对视着。黑人可以听见她的呼吸声。然后她就不再看他,虽然她既没有眨一下眼睛也没有转动一下头。“我猜他大概看不上一个连一双鞋也没有的女孩子。”她说。她走到墙边,弯下身子对着缝隙。黑人看着她。那老妇人走进来,从灶台上端走另一盘菜,谁也没有看一眼又离开了。 五 四个男子,三个男子和那个男孩子坐在晚饭桌旁。粗大的盘子里盛着吃过的饭。刀叉是铁质的,桌子上有一只坛子。韦德尔现在脱去了斗篷。他的脸才刮过,湿发朝脑后梳去。胸口处衬衣的褶子在灯光下鼓了起来,右手的袖管是空的,用一枚极细的金针别在当胸。桌子下面,那双单薄的补过的舞鞋放在两个男人生皮制的皮鞋和男孩的光脚之间。 “梵奇说你是黑人。”那个父亲开口道。 韦德尔在椅子里往后稍微靠了一些。“这就是了,”他说,“我刚才还想他不过是天生脾气不好。原来也是一个非要当个胜利者不可的人。” “你是黑人吗?”那个父亲问。 “不是。”韦德尔回答。他看着那个男孩子,饱经风霜、疲惫不堪的脸上闪过一丝迷惑不解的神色。在他的脖子背后,他的长发好像用刀子或是刺刀胡乱剪成。那个男孩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好像我会是一个幽灵似的,韦德尔想。也许我是个鬼魂。“不,”他说,“我不是黑人。” “你是什么人?”父亲问道。 韦德尔在椅子里往旁边斜了斜,把手搁在桌上。“田纳西人总要问客人是什么人吗?”他说。梵奇正在从坛子里往杯子里倒酒,脸立刻拉了下来。他的两只手又大又粗,表情凶狠。韦德尔看着他。“我想我知道你的感觉,”他说,“我从前有过同样的感觉。可是要四年保持一种感觉不变的确不易,甚至有感觉就不容易。” 梵奇说了句话,又快又狠。他把酒杯往桌子上使劲一放,酒洒出来了一些。那酒看上去像水,却有一股又浓又冲的气味。酒里似乎有一种内在的挥发性,它把酒朝桌面泼过去,一直冲到韦德尔胸脯上早已磨损过头但纤尘不染的亚麻布衬衣上,那突如其来的冷冽的力量透过衣服直接砸在他的肌肤上。 “梵奇!”父亲说道。 韦德尔没有动,他的表情里既有骄傲又有迷茫和疲倦,但没有改变。“他不是故意的。”他说。 “要是我故意的话,”梵奇说,“看上去也决不会像偶然的事。” 韦德尔看着梵奇,“我想我已经说过一次了。”他说,“我的名字是索绪尔·韦德尔,密西西比人,家住在一个叫康蒂梅森的地方,是我父亲起的名字,他叫弗朗西斯·韦德尔,曾经是乔克多部落的首领。这你们可能没有听说过。他是乔克多女人和一个家住新奥尔良的法国移民的儿子。我祖父叫弗朗西斯·韦德尔,曾是拿破仑王朝的将军,是法国‘荣誉军团’的骑士。我父亲曾赶车到华盛顿向杰克逊总统抗议政府对他的人民的政策,他带了一车粮草和礼物,还有足够的马以备路途更换。这些事情都交给我父亲的表兄——一个纯乔克多血统的土著头人负责。在过去‘大人’是我们部落头领世袭的称号,但是自我们欧化变得像白人一样以后,我们世袭的称号就被另一支拒绝混血的部落抢走了,不过我们仍然拥有奴隶和土地。‘大人’现在住在一座比黑奴(一个上等仆人)住的小屋稍大一点的房子里。我父亲是在华盛顿遇见我母亲并娶她为妻的。他在墨西哥战争期间阵亡了。我母亲两年前故去了,那是一八六三年,她是在联邦军队开进来之前的一个潮湿的夜晚监督家人埋那些银器时受了凉,得了肺炎,再加上饮食欠佳,死于肺炎综合征。可是我的随从拒绝相信她已经死了,他拒不相信我们县会允许北方佬抢走她从法国进口的咖啡以及她每个星期日中午和周三晚上吃的特制饼干。他认定我们县会在那之前武装起来。不过话说回来,他只是一个黑奴,一个肩负自由使命的被压迫种族中的一员。他把我每天的过失记录在册,准备到家后向我母亲告发。我在法国上的学,不过学习不怎么努力。两周前我是密西西比州步兵团的少校,编在一个名叫朗斯垂统率的军团下面,这个名字你也许听说过。” “这么说,你是个少校。”梵奇说道。 “看起来那就是我的罪证,是的。” “我原先见过一个叛军少校,”梵奇说,“你想让我告诉你我在哪儿见到他的吗?” “说吧。”韦德尔回答。 “他当时躺在一棵树旁。我们不得不停下来,卧倒,他躺在那棵树旁,要水喝。‘你有水吗,朋友?’他问。我说:‘我有水,我有很多水。’我当时不得不趴在地上,我站不起来。我朝他爬过去,把他扶起来,把他的头立起来靠在树上,我让他的脸朝前。” “你没有刺刀吗?”韦德尔问道,“我忘了,你站不起来。” “然后我往回爬,我得往回爬一百码,在那儿……” “往回?” “太近了。谁能在那么近的距离开枪?我得往回爬,可是那支该死的毛瑟枪——” “该死的毛瑟枪?”韦德尔在椅子里往旁边挪了挪,手在桌上,脸上仍然是迷惑不解、嘲讽和克制的表情。 “第一发未中,我把他的脸再支起来,然后我转过身,他的眼睛睁开看着我。第二枪又没打中。我在他的喉咙处砸了一下,我还得再开一枪,就因为那该死的毛瑟枪。” “梵奇!”父亲说道。 梵奇的手放在桌上。他的头、脸与他父亲一模一样,只是缺少他父亲的沉稳。他一脸怒气,安静但不可预测。“就怨那支该死的毛瑟枪,让我连开三枪,接着他就变成了三只眼,三只眼睛在他靠在树上的大脸上排成一排,三只眼睛都睁着,就像他用三只眼睛瞧着我。我给了他第三只眼,让他看得更清楚一些。但我非得连开三枪,就因为那支该死的毛瑟枪。” “你,梵奇!”父亲说着站起来,双手搁在桌上支撑着他骨瘦如柴的身子。“别在意梵奇的话,陌生人。现在战争结束了。” “我不介意。”韦德尔说道。他的手伸进了怀里,消失在一堆亚麻布泡泡里,同时他一动不动地盯着梵奇,目光中除迷惑和讥讽外多了警惕。“他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不会跟任何一个人计较的。” “来点威士忌。”梵奇说。 “这是建议吗?” “让你的枪见鬼去吧。”梵奇说道,“来点威士忌。” 韦德尔把他的手又放回桌上。梵奇举起坛子对准了酒杯但没有倒,他朝韦德尔背后望着。韦德尔转过身,那个女孩子出现在屋子里,她站在门口的过道里,她母亲站在她的背后。那母亲说话的模样仿佛是和她脚下的地板讲话:“我想拦住她,像你说过的那样,我想拦住她,可她跟男人一样有劲,跟男人一样倔。” “你回去。”父亲说。 “你说我回去?”母亲对着地板说。 父亲说了个名字,韦德尔没有听见,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疏忽。 “你回去!” 那女孩儿动起来,她没有看任何人,她走到放着韦德尔那件又破又缀满补丁的斗篷跟前,打开它,显出四块似乎是用刀子割去貂皮后剩下的破布。就在她看着斗篷的时候,梵奇突然抓住了她的肩膀,但她仍然看着韦德尔:“你把它割下来给那个黑奴用来包脚。”她说。接着父亲又抓住了梵奇的肩膀。韦德尔扭头向后,脸上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他身旁的男孩身子从椅子里升起来,把他那张年轻、不活泼的脸朝桌上的油灯伸过来。可是屋子里除了梵奇和他父亲的呼吸声外没有一点声响。 “我还是比你壮实,”父亲说道,“我还是一条比别人强的汉子,或者说和别人一样不赖。” “你不会老这样的。” 父亲扭头看着女孩说:“回去!”她转身朝门厅走去,脚下没有一点声响,像长着橡皮脚似的。父亲又叫了一声那个韦德尔先前没有注意到的名字,这次韦德尔又没有听见,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她走出了屋子。父亲看看韦德尔,韦德尔依然是从前的老样子,只是他的手又藏在怀里。他们看着对方——一张是冷漠的北欧血统的脸,另一张是一半法国人一半蒙古人的面孔,瘦削而疲惫不堪,似一尊青铜像,像死人一般的眼睛里只剩下视力而没有了幻想。“牵上你的马,走吧!”父亲说道。 六 门厅里又黑又冷,四月里山区的寒气从地面升起,笼罩在她的周围,她光着腿只穿一件粗糙的外衣。“他把斗篷的衬里剪下来给那个黑奴裹脚,”她说,“他这么做为了一个黑奴。”她身后的门开了,灯光里出现一个男人的身影,接着门在他背后关上了。“是梵奇还是爸?”她问。随后有东西打在她的后背——是一条皮带。“我还担心是梵奇呢。”她说道。皮带又落下来。 “上床去!”父亲说。 “你可以用鞭子抽我,可你不能抽他。”她说。 皮带又落下来,打在那粗面袋下面的肉体上,发出深厚、单调和柔软的声音。 七 在空无一人的厨房里,黑人在灶台旁边翻开的木板盖子前又多坐了一会儿。他盯着门口,过了一会儿,他小心地站起来,一只手扶着墙。 “喔!”他说,“但愿我们德曼有一口泉整天流出这个,牲口一定会踩死不少。”他朝着门口眨巴着眼睛,听了听,接着往前移了移,小心翼翼地靠着墙,不时停下来朝门口看一看,听一听,他的神情既狡猾,又不稳定又警觉。他来到那个角落,提起松动的木板,仔细弯下腰,身子抵在墙上,他把酒坛子提出来,身子一下失去了平衡,脸朝下跌倒在地,由于惊吓脸上显出又滑稽又认真的样子。他翻起身坐在地板上,小心翼翼地将酒坛夹在两只膝盖中间,举起坛子喝起来。他喝了很久。 “喔!”他说,“在德曼我们用这些东西喂猪。可这些无知的山里穷光蛋……”他又喝起来,接着他手里抱着酒坛,脸上突然闪过关切和惊恐的表情。他放下酒坛,试图站起来,他身子伏在酒坛上,半天终于站稳了身子。他的身子摇晃不定,不断往下滑落,嘴里流着口水,脸上仍旧是那副惊恐的神情。之后,他一头栽到地上,将酒坛打翻在地。 八 他们站在黑人上面轻声说着话。韦德尔穿着他起皱的衬衣,他旁边是那位父亲和那个男孩。他们拉起黑人,韦德尔用他的一只手将黑人的头扶起来,摇晃着他:“犹八!”他叫道。黑人迷迷糊糊举起一条胳膊打出去,嘴里喃喃自语:“别管我,放开我!” “犹八!”韦德尔叫道,黑人又打了一下,又猛又狠。“你别管我,”他说,“我可以分得出这些人,我可以分得出。”他停止活动,嘴里嘀咕着:“长工。黑奴。” “我们得抬他。”父亲说。 “是,”韦德尔说,“我很抱歉。我应该预先告诉你们一声。我没有想到他会找到另外一坛酒。”他弯下身,用他唯一的胳膊揽住黑人的胸口。 “走开,”父亲说道,“我和赫尔可以抬走他。”他和男孩抬起黑人,韦德尔打开了大门,他们一起消失在寒冷的黑夜。在他们下边,谷仓若隐若现,他们把黑人抬下山坡。“把他们的马牵出来,赫尔。”父亲说道。 “马?”韦德尔说,“他现在不能骑马,他在马上待不住。”他们看着对方,在寒冷静寂的深夜里朝对方声音发出的方向看着。 “你不想现在就走?”父亲问。 “很抱歉,你看我不能现在就走。我不得不等到天明,等到他清醒后再走。” “把他留在这儿,留下一匹马,你走你的,他不过是个黑奴而已。” “很抱歉。四年后他再也不是了。”他的声音中有迷惑、古怪,但仍旧是那种极端的疲惫不堪。“我和他一道担惊受怕到如今,我要带他一块儿回家。” “我警告过你了。”父亲说道。 “多谢。我们天明就动身。赫尔能否帮我把他搬到谷仓阁楼上?” 父亲朝后退了一步说:“赫尔,放下那个黑奴。” “他会冻僵在这儿。”韦德尔说,“我一定要把他搬到阁楼上。” 他把黑人拉起来靠在墙上,自己弯下身子,把黑人软绵绵的身子扛在肩上。他很轻松就站起来了,但只有在听到那位父亲的话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赫尔,你不要在那儿掺和。” “是啊,你走吧。”韦德尔平静地说道,“我可以把他弄上梯子。”他听见男孩的喘息声,也许是兴奋的缘故,他那很快、很嫩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韦德尔没有功夫琢磨这些,也没有留意男孩的声调里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冲动。 “我要帮你。” 韦德尔没有再反对。等他把黑人捣醒后,他们把他的脚放在梯子上,然后往上推他。在半中腰黑人停了下来,又朝他们挥拳打下来。“我看得出他们是什么人,我看得出谁是下人,谁是主子。谁是地里干活的长工,谁是地里干活的黑奴。” 九 他们并肩躺在谷仓的阁楼上,身子下面铺着那件斗篷和两条马鞍上用的毯子。没有草。黑人打着呼噜,呼出的气又急又浓,臭气熏天。下边的马圈里那匹纯种马不时用蹄子拍打地面。韦德尔仰面躺着,胳膊放在胸前,手里抓着另一只胳膊的残肢。头顶上,透过屋顶的缝隙可以看见天空,那浓浓的寒意,漆黑的夜空,预示着明天、明天的明天还会下雨直到他们离开山区。“如果我离开了山区。”他平静地说道,身体一动不动仰面而卧,眼睛盯着上方,他身边的黑人呼噜声不停。“我曾经担心过,我还以为我已经失掉了害怕的本能,以为那已经消耗殆尽了,可是我没有。所以我感到快乐,很快乐。”他直挺挺仰面躺在寒冷的黑夜里,想起了自己的家。“康蒂梅森。我们的生命是用声音总结出来并因此而变得有意义。胜利、失败、和平、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干那么多事来为那些声音赋予意义,做他娘的那么多事情。尤其当你不幸要成为胜利者的时候,就得做他娘的那么多事。挨鞭子抽不错嘛,安安静静让人抽吧。挨鞭子抽,躺在一间破屋顶下,想家。”黑人仍在打呼噜。“做他娘那么多事。”在黑暗中他似乎看见那些字在他嘴的上方静静成形。“假如说一个男人在孟菲斯的盖奥苏大厅里突然大笑起来会发生什么事呢?可是我非常快乐。”接着他听到有动静,他静静躺在那里不动,手里抓着夹在断肢下面的那把温热的枪,他听着那个非常轻微、几乎察觉不到的声音登上了台阶,但他没有动,一直到看见阁楼出口模糊的轮廓被黑影遮住。“待在那儿别动!”他说道。 “是我。”一个声音说道,是那个男孩的声音,还是那种急速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声调,韦德尔没有去想那是不是由于兴奋的缘故,他甚至什么话也没有说。男孩用双手和膝盖爬过来,在干燥的地上摩擦发出“咝咝”声。“开枪打吧。”他双手和膝盖撑地,气喘吁吁地俯身对着韦德尔说道,“我但愿死掉。我但愿如此。但愿咱们都死。梵奇怎么想我也可以怎么想。你们干吗非要停在我家?” 韦德尔没有动。“梵奇干吗希望我死?” “因为他仍然能听见你们的大叫声。我原来和他一块睡,他半夜老是醒来,有一次爸不得不防止他醒来之前掐死我,他老是大汗淋漓,听见你们在大叫。梵奇说你们手上没有别的东西只有空枪,在那儿大叫,就像玉米地里的稻草人。”他开始哭起来,声音不大,“你们真该死,你们都该死。” “是的,”韦德尔说,“我自己也听到过。可你为什么想死?” “因为本来她自己要来,只是她得……” “谁?她?你的姐姐?” “得穿过爸的屋子才能出来。爸醒着,他说:‘如果你走出那道门,就再也别回来。’她说:‘我没想出去,’梵奇也醒着,他说:‘让他赶快和你结婚,否则天一亮你就成了寡妇。’于是她就回去了,告诉了我。因为我也醒着,她就叫我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韦德尔问道。男孩静静地哭着,一副沉静而又无限绝望的神态。 “我告诉她如果你是黑人,如果她那么干,我告诉她我……” “什么?如果她干了什么?她要你告诉我什么?” “告诉你她和我睡觉的阁楼窗户。有一架梯子你可以用,那是我做的,晚上打猎回来时用的。不过我告诉她如果你是黑人,她还那么干我就……” “既然这样,”韦德尔严厉地说道,“你振作起来。难道你不记得?她进屋子时我只见过她一面,就被你父亲送出去了。” “可是你还是看见她了,她也看见了你。” “不!”韦德尔说道。 男孩止住了哭。他仍然蹲在韦德尔上面。“不什么?” “我不会去的,不会爬上你的梯子。” 有一阵儿男孩似乎在想他说的话,他一动不动,呼吸很慢很轻。现在他开始用一种沉思的、几乎是做梦一般的语调说话:“我不能随便把你杀了。你只有一只胳膊,即使你比我大……”突然间他动起来,身手之快令人难以置信。首先让韦德尔吓一跳的是男孩那双坚硬、巨大的手扼住了他的喉咙。韦德尔没有动。“我可以一下子把你杀掉,我一点也不在乎。” “嘘,”韦德尔说道,“不要这么大声。” “我一点也不在乎。”他扼住韦德尔喉咙的手开始用力,韦德尔感觉到憋闷,感觉到男孩的前臂在摇晃,摇晃使男孩的力量到达双手之前有所减弱,好像他的大脑和双手之间的联系不完整似的。“我一点也不在乎,只有梵奇会发疯。” “我有枪。”韦德尔说道。 “那就拿它打死我吧。打吧。” “不。” “为什么不?” “我前头告诉过你。” “你发誓你不会吗?你发誓吗?” “听我说,”韦德尔说道,他现在用一种耐心的、安慰的口气讲话,好像用单音节词和一个孩子讲话那样。“我只想回家,就这样,我离家已经四年了,我所要的就是回家,你难道看不出吗?我想看看四年之后我的家里还剩下什么。” “你在那儿干什么?”男孩的手松松紧紧,但胳膊依然僵直。“你整天打猎,如果你乐意的话整个晚上也打猎,有一匹马可骑,有黑奴伺候你,给你擦靴子,给马上鞍子,你只是坐在门廊下吃东西,一直吃到再去打猎的时候?” “我希望如此。你瞧我有四年不在家了,所以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 “带我一块儿走。” “我不知道那儿还有什么。也许什么都没有了:没马可骑,没猎物可打。北方佬去过那儿了,那之后不久我母亲就去世了。我不知道我们还会找到什么,只有到那儿看了才知道。” “我会干活。我们两个可以干活,你们可以在梅斯费尔德结婚,不远。” “结婚?哦,你的……我明白了。你怎么知道我还没有结婚?”突然,男孩的双手在他的喉咙处收紧并开始摇晃着他。“住嘴!”他说,“你要是说你有妻子,我就杀了你。” “不,”韦德尔说,“我没有结婚。” “你还是不想爬上那架梯子?” “不想。我只不过见过她一回。即使再见面我也不一定认得她。” “她说的可不一样,我不信你,你撒谎。” “不。”韦德尔说道。 “你是因为害怕了吗?” “是的,我害怕了。” “怕梵奇?” “不是,我只是害怕。我想我的运气已经尽了,我知道我的好运已经跟我太久了。我害怕发现我已经忘记害怕是什么滋味了,所以我不能再冒险失去它,我不能冒了风险却发现我已与真理无缘。不像犹八这会儿,他相信我依然属于他,他不会相信我已经自由了,他甚至不允许我这么对他说,你瞧他没有必要去操心真理。” “我们可以干活。她看上去可能不像一年四季老穿鞋的密西西比女人,可是我们可以学嘛,我们不会在别人面前给你丢脸。” “不,”韦德尔说,“我不能接受。” “那么你走,马上走!” “我怎么走?你看他不能骑马,在马上待不住。”男孩没有立刻回答,但随后韦德尔几乎马上感到那种紧张感,一种完全的静止不动,虽然他自己没有听见一点声音。他知道男孩猫着腰没有呼吸,在向梯子处方向张望。“是哪一个?”韦德尔悄声问。 “是爸。” “我下去,你待在这儿,你替我拿着枪。” 十 漆黑的夜空很高很冷。峡谷静卧在广阔而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峡谷的对面是同样寒冷的山峰,在黑色的夜空中呈现出一片更深的黑色。韦德尔抓着那截胳膊的断肢,浑身不停地哆嗦。 “走吧。”那个父亲对他说道。 “战争结束了,”韦德尔回答,“梵奇的胜利跟我没有关系。” “带上你的马和黑奴,开路!” “如果你担心你的女儿,我只见过她一面,我绝对不指望再见到她。” “骑马走人,”那父亲说道,“拿上你的东西,走。” “我没法走。”黑暗中他面朝对方,“四年之后我已经获得了不用逃跑的权利。” “天亮以前你有。” “四年来我在弗吉尼亚有过比这更短的时刻。这儿不过是田纳西。”但听话人已经转身,消失在漆黑的山坡下。韦德尔走回了马厩,登上梯子。男孩一动不动蹲在呼噜声不断的黑人旁边。 “扔下他,”男孩说道,“他只不过是个黑奴而已,扔下他走吧!” “不。”韦德尔回答。 男孩蹲在黑人上边,他没有看韦德尔,但他们之间无声无息地存在着矮树丛、尖利而干燥的枪声、马前蹄突然立起时发出的雷鸣般的狂叫以及飘动的缕缕硝烟。“我可以指给你一条通往峡谷的近道,你在两个小时后就可出山。到天亮你能走出十英里路。” “我不能这么做。他也想回家。我一定要带他回家。”他弯下腰,用一只手笨拙地将斗篷展开盖在黑人身上。他听见男孩爬出去了,但他没有看他。过了一会儿,他摇了摇黑人。“犹八!”他叫道。黑人呻吟着,懒洋洋地翻了个身又睡过去了。韦德尔蹲坐在他身边,就像男孩刚才那样。“我原以为我已经永远失去了它,”他自语道,“失去了安宁和平静,失去了害怕的力量。” 十一 小屋在拂晓浓浓的寒意中显得荒芜而凄凉。此时,两匹马穿过摇摇欲坠的大门来到坑坑洼洼的路上。那匹红棕色纯种马上坐着黑人,韦德尔坐在栗色马上。黑人浑身发抖,缩着肩,弓着腰,膝盖外翻,脸在油布里几乎看不见。 “我告诉过你他们一定会用那玩意儿灌醉我们,”黑人说道,“我告诉过你,这是一帮山里的红脖子。而你不但让他们把我灌醉,还亲手拿酒给我。噢,上帝,上帝!只要到家就好了。” 韦德尔回头看了看小屋,那简陋而饱经风霜的房子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连烟也没有一丝。“我猜想她有了小伙子,有情人了。”他大声说道,他还在沉思,仍然迷惑不解。“那个男孩赫尔说走到能看见桂树丛的地方就是路消失的地方,走左边那条道,他说我们一定不要经过那树丛。” “谁说什么?”黑人问道,“我哪儿也不去,我要回到阁楼上躺下来。” “好吧,”韦德尔说,“下来!” “下去?” “我需要两匹马,等你睡醒后可以走路。” “我要告诉你妈,”黑人说道,“我要告诉她四年后你居然连起码的本事也没有了,甚至到了看见一个北方佬也认不出来的地步。和北方佬过夜不算,还让人家把主人的一个黑奴灌醉,我要统统告诉她。” “我刚才还以为你要待在这儿呢。”韦德尔说道。他也是浑身发抖。“但是我不冷,”他说道,“我不冷。” “待这儿?我?没我你怎么回得了家?如果我一人回了家,她要是问我你的下落,我拿什么对主人交代?” “走吧。”韦德尔说了声后便催动栗色马。他静静回头看了看小屋就前进了。他身后的黑人骑在纯种马上,独自用伤心的哭腔唠叨个不停。那条长长的山路他们昨天来时是很费劲的上坡,现在是下坡。路很泥泞,时有石块露在外面,在包容万物的天空下,在那贫瘠多石的土地上形成了众多的暗礁。这条崎岖的山路一直通到山下长满松树和桂树的地方,不久小屋完全消失了。 “我就这么跑掉了。”韦德尔说道,“到了家我也不会为此而感到骄傲的,不,我要以此为骄傲,这意味着我还活着,还活着,因为我还知道害怕,我有欲望,因为生活就是对过去的肯定,对未来的承诺。这么说我还活着。啊!”前面就是桂树丛,在前方大约三百码远的地方无声无息长了出来,似乎空气中一个不祥的秘密,空气中有很多的水分。他突然勒住马,黑人仍然弓着腰,呻吟个不停,他的脸整个捂了起来还在继续往前走,直到纯种马自己停下来。“可是我看不见任何路……”韦德尔说道。这时一个身影从树丛后冒出来并朝他们跑过来,韦德尔将缰绳往两腿之间一塞,把手伸进了斗篷里。随后他看见原来是那个男孩。男孩小跑过来,他脸色苍白,神色紧张,目光很严肃。 “就在那边。”他说。 “谢谢。”韦德尔说,“真麻烦你来给我们指路,不过我估计我们能找得到路。” “是啊。”男孩说话的样子好像他并没有听见韦德尔的话,他已经牵住了栗色马的缰绳。 “就在树丛的另一边,等你看到它的时候你已经在里边了。” “在哪里?”黑人问道,“我要告诉她,过了四年了,你居然还……” 韦德尔嘘了一声,然后对男孩说:“谢谢你。但我不能答应你别的事,现在你回家去吧。我们可以找到路,现在没事了。” “他们也知道路。”男孩回答。他牵着栗色马继续往前走。“走吧。” “等等。”韦德尔说着话拉住了栗色马。男孩仍然抓着缰绳,一边看着前方的树丛。 “也就是说我们只能猜一个,他们也只能猜一个,是吗?” “见你的鬼,快点吧!”男孩说道,他有些恼怒了。“我讨厌这一切,讨厌!” “可是,”韦德尔说着朝四周看了看,他那张瘦削而且疲惫不堪的脸上显出迷茫和嘲讽,“可是我必须得走,我不能待在这儿,即使有房子住也不能待在这儿。这么说我得在三者之间选择了,这额外的选择会让一个男人无所适从。正当他认识到活着是从两个选择中选择错误的那一个的时候,他不得不从三个中选择一个。你回家去吧!” 男孩转过身,抬头望着他说:“我们可以干活。我们现在可以回到屋子,因为爸和梵奇在,我们可以骑马下山,两个人骑这匹马,两个人骑那匹。我们可以回到峡谷。在梅斯费尔德结婚,我们不会辱没你的。” “可是她已经有了另一个小伙子,不是吗?那人周末在教堂等她,陪她回家,一起吃周末晚餐,也许还会为她和另一个小伙子打架呢!” “那你是不带我们走了?” “不带。你回家吧。” 男孩手里握着缰绳,垂下脸来站在那儿。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平静地说道:“那么快点走,我们得快。” “等等!”韦德尔说道,“你要干什么?” “我要和你们走一段路,快点!”他拉动栗色马的缰绳往路边走去。 “停住!”韦德尔说道,“你回家去吧。战争结束了,梵奇知道这一点。” 男孩没有回答,他把栗色马牵到矮树丛处。纯种马拉在后面。“快点,凯撒!”黑人叫道,“等一下,索瑟少爷。我不想骑马下山……” 男孩一边走一边扭头朝后面喊道:“就待在那儿,待在原地别动。” 那条小路原先有一条隐约可见的痕迹,在草丛里时而分开时而交织在一起。“我现在看见了,你回去吧。” “我要和你走一段。”男孩回答。周围是那么安静,韦德尔发现自己一直在屏住呼吸。神经一直处于绷紧的不自然的警觉状态中。他恢复了呼吸,栗色马在他身下笨拙地颠簸前行。“岂有此理!”他想,“他要我再装五分钟的印第安人。我原来是想恢复害怕的能力,但现在看来已大大超出了那个目标了。”路开始变宽,纯种马赶了上来,男孩走在两匹马之间,他又一次抬头看着黑人说: “我让你靠后边待着。” “为什么要他后边待着?”韦德尔问道。他看着男孩苍白而紧张的脸,脑子里一边飞快地想:“不知道我是否在装印第安人,”他大声问,“为什么他非得靠后?” 男孩看了看韦德尔,然后停下来拉住马缰绳说:“我们可以干活,我们不会给你丢人。” 韦德尔的脸变得和男孩一样严肃。他们看着对方。“你认为我们猜错了路吗?我们只得猜了,我们刚才不得不从中选一个。” 这一次男孩对他的话似乎根本没有听见。“你不会认为是我吧?你发誓。” “是的,我发誓。”他平静地回答,同时盯着男孩。他们说话的样子既像两个男人也像两个孩子。“你认为我们应该怎么办?” “转回去。他们现在一定走了。我们可以……”他往回拉缰绳,纯种马又一次赶上来,与栗色马并肩缓行。 “你是说这条路可能是对的?”韦德尔问道。突然他踢了栗色马一下,将牵着缰绳的男孩往前带了一截。“松手!”他说。男孩仍然抓着缰绳,被拖着走了一段直到那纯种马与栗色马并肩而行。黑人还缩在马上,膝盖向外翻起,嘴上仍然说个不停,那张嘴似乎有说不完的东西,说起话来就像旧鞋习惯走路一样又容易又现成。 “我给他说了又说。”黑人说着。 “松手!”韦德尔一边说话一边催促着栗色马,男孩松开了缰绳,躲在了纯种马的脖子下面。在栗色马往前急奔的瞬间,韦德尔朝身后看了一眼,看见男孩往上一蹿上了另一匹马,将黑人往后推去直到黑人从马背上消失。 “他们认为你会骑这匹好马,”男孩声音很细,说话时有点气喘吁吁:“我告诉他们你们会……往山下骑。”当纯种马飞奔而过的同时,他大声说道:“这匹马能行,别走这条路!别走……”韦德尔不断驱动着马,两匹马几乎并肩到达拐弯处。路在拐弯处急转而回,通向蓬乱的桂树丛和杜鹃花树丛。男孩一边回头向后看,一边叫道:“靠后!别走这条路!”韦德尔继续催促栗色马,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恼羞成怒的狞笑,看上去几乎像是微笑。 这丝狞笑在他落到地面死去以后还仍旧挂在他的脸上,他的脚还紧紧扣在马镫上。栗色马听到枪声后惊跳起来,将韦德尔拖到小路旁后停下来,然后开始吃草。那匹纯种马却已冲过了拐弯处,又急转弯往回跑,从男孩的身体上面跳过,它的眼珠转动个不停,毯子在它的肚子下面扭成了一团。男孩的身子躺在路当中,他的脸扭向一边紧贴在一块石头上,双臂朝身后展开,手心外翻,就像一个妇人手里提着裙子正要跳过一个水洼似的。接着,那纯种马转动身子,站在韦德尔尸体旁边,不停地发出嘶鸣声,又摆动它的头,看着桂树丛,看着那缕黑色的硝烟渐渐逝去。 两个男人从桂树丛后走出来时看见黑人双手双膝着地。他们中的一个朝他跑过来。黑人看着他一边往前跑,一边还嘴里叫喊着一句话:“大傻瓜!大傻瓜!大傻瓜!”然后那人突然停下来,扔掉枪,跪到地上,像块石头一样一动不动,带着震惊和不知所措的表情盯着男孩的尸体,仿佛正从一个梦里醒来。接着,黑人看见另一个男人。那人在停下来的同时抡起枪开始装弹药。黑人没有动,仍旧手和膝盖着地,他望着那两个白人,充血的白眼球急速凸起,变得疯狂。接着他也动起来,回转身,手和双膝着地小跑到韦德尔躺着的地方,护在他身上,他又回头看,看见第二个男人一边慢慢往后退一边往枪里装弹药。他看着那人停下来,但他既未闭上眼睛,也没有扭过头去。他看着枪管前伸、举起,又慢慢变小,直至在梵奇的脸上变成一个圆点,就像一张纸上的一个问号。黑人蹲在那里未动,血红的眼睛里喷射出怒火,活像一头困兽的眼睛。 (魏玉杰译) 阴间 听诊器那坚硬的圆听筒贴在他裸露的胸上,冰凉冰凉的,很不舒服。房间很大,呈正方形,有一张胡桃木质、样式陈旧的床。这张床起初是他一个人睡的,后来成了他的婚床。他儿子就是在这张床上被怀上,出生,最后衣冠整齐地躺在上面等待入殓。这所他熟悉的已经六十五年的房子虽然普通、安静、孤寂、气味与其主人一样,却似乎挤满了人,尽管这里只有三个人,而且都是他所认识的:有卢西斯·皮博迪,他这时本应在城里行医,还有两个黑人,一个可能在厨房里,另一个可能在草坪上的割草机旁,正装模作样地干活,挣着他们到了星期六傍晚就期待着发放的工钱。 但最糟糕的是听诊器那又硬又凉的小听筒,甚至比那裸露的、长满细软的灰毛的胸膛遭受蹂躏更为糟糕。事实上,只有一种情况令他轻松。他以含有担忧与嘲弄的幽默想着:“至少身边没有大声嚷嚷的女人烦我,否则就倒霉了,她们结婚或离婚都免不了大声嚷嚷。如果他只是把这该死的小玩具听筒拿掉,让我的黑鬼去干活——” 果然,他的思想还没有结束,皮博迪就拿掉了听筒。可是,他刚如释重负似的叹了口气,把身子放回靠垫里,其中的一个黑人,是个妇女,就突然尖声大叫起来,使他猛地从床上坐起,双手捂着耳朵。那个女黑人站在床脚处,一双又长又灵活的黑手一动不动地放在床脚竖板上,眼睛往头颅里翻着,露出许多眼白,嘴巴大张着,发出连绵不断的女高音,像高音调风琴的声音那样圆润,像汽笛那样具有震裂墙壁的力量。 “克劳丽!”他喊道,“停下!”她没停。她显然是既看不见又听不见。“你,杰克!”他冲着站在她身旁,手也放在床脚竖板上,脸朝下对着床,神情高深莫测的男黑人喊道:“把她领走!快!”见杰克也没动弹,他就愤怒地转向了皮博迪。“来呀!卢什!把这些该死的黑鬼从这儿赶走!”但皮博迪似乎也没听见他的话。法官看着他有条不紊地把听诊器折好放进箱里,在那个女人响彻房间的尖叫声中又凝视了他一会儿。随后,他扬手掀开毯子,起身下了床,怒气冲冲地快步离开了那间屋子,那所房子。 他立即就意识到他还穿着睡衣,便扣上了大衣。大衣是绒面呢的,黑色,过时但仍雅致,有着黑貂皮衣领。“至少他们没来得及把这种东西给我藏起来,”他烦躁而又气愤地想着,“如果现在还有我的……”他低头看了看脚。“啊。我似乎已经……”他看了看鞋。“这也还算幸运。”然后,短暂的惊讶也消退了,愤恨这时就有了扩散的空间。他碰了碰帽子,又摸了摸翻领。那朵茉莉在那儿。不管怎么说,虽然他像过去不得不做的那样骂杰克,但那个黑人决不会忘记任何一种应时开放的花。你总能在早上的咖啡盘里见到新开的、完美的鲜花。鲜花,还有那……他握住胳膊下方的乌木手杖,打开了公文包。两块新洗的手绢放在书的旁边。他拿了一块塞进胸前的口袋里,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会儿,克劳丽的尖叫声听不见了。 一时间,他十分不快。他憎恶人群:那种转来转去、漫无目的、不急不躁的傻样儿,那种有活力的肉体与他的肉体的碰撞。但不一会儿,他就自由了,自由地站着,尽管仍有一点怒气和一点烦恼。带着正在消失的愤恨和厌恶,他回头看到那群人默默地聚集在入口处。等到他的厌恶消失,他的脸就会变得平静而理智,模糊而又执着地显示出,他的沉思默想没被扰乱,没被惊醒。因此,他就能以十分轻松、戏谑和平静的声调说:“他们好像有一大群。” “是的。”另一个人说。法官看了看他,发现是个年轻人,身穿寻常的、略带婚礼气味的晨礼服,正紧张、耐心地看着入口。 “你在等什么人吗?”法官问。 这时,另一个人看了看他。“是的。你没见过——但你不认识她。” “认识谁?” “我妻子。确切地说,她还没成为我妻子。但婚礼本应是在中午举行。” “出了什么事,是吗?” “我不得不那么做。”年轻人看了看他,紧张而又忧虑。“当时我晚了,就开了快车。一个孩子跑到了马路上。我开得太快停不了,就不得不转弯。” “你没撞着孩子吧?” “没有。”另一个人看了看他。“你不认识她吗?” “那么你等在这里是要……”法官凝视着另一个人。他眯起双眼,目光锐利而严峻。他突然厉声说道:“废话。” “什么?你说什么?”另一个人问道,神情茫然、紧张,又有点急切。法官挪开了视线。他额上因气愤和惊讶而起的皱纹松开了。他似乎是采取了迅速而审慎的行动将它从脸上除了去。他就像一个击剑外行,面对着某种不大可能发生的危机舞了一会儿剑,却握着剑突然发现危机就在面前。他神情警觉,迅速朝着入口凝望起来:他似乎在以一种平静而又强烈的专注默默地凝望着那些进入者的脸。他默默看了一周,视线又回到另一个人。那个年轻人仍然在注视他。 “我猜你也是在等你妻子,”他说,“希望你能等到她。希望你能。”他的声音里有一丝淡淡的绝望。“我猜她年纪大了,像你一样。一个人寻找和等待他或她与之携手到老的另一个人时的感觉一定很不好受,因为像我这样等待和寻找一个尚未嫁人的姑娘就已经够受的了。当然,我的情况可能是最难忍受的。你瞧,如果那事发生在第二天该多好——无论什么事也行。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我也会因为那个孩子而不出来了。也许我只是在想象我的情况糟糕。它不可能有我想象的那么糟。它一定不可能。我希望你等到她。” 法官的嘴唇翕动了一下。“我来这里是为了逃避某个人,不是为了等待任何人。”他看了看另一个人。他脸上依然是一副苦笑。但他眼睛不在笑。“如果我是在等任何人,那也许是我儿子。” “哦。一个儿子。我明白了。” “是的。他的年纪也该跟你差不多。他是十岁上死的。” “在这里找他。” 这次法官真的笑了,但眼睛除外。另一个人看着他,那严重的忧虑这时掺入了轻微的好奇。“你是说你不信?”法官大声笑了起来。他一边笑,一边掏出一个装烟丝的布袋,卷了一根细长的烟。他抬头看时,发现另一个人又在看入口处。法官停住了笑。 “你有火柴吗?”他问。另一个人看了看他。法官举起了烟。“火柴。” 另一个人在口袋里找了找。“没有。”他看了看法官。“在这里找他。”他说。 “谢谢你,”法官答道,“我以后也许会采用你的建议。”他转身走了。然后停了下来,回头看了看。那个年轻人正看着入口。法官茫然地看着他,嘴唇翕动了一下。他转身接着走,然后又停下,呆住了。他的脸上全是震惊,变得像一副面具一样纹丝不动;那张敏感、无力的嘴,那对小巧的鼻孔,那双只有瞳孔或没有瞳孔的眼睛。他似乎丝毫也不能动了。这时,马瑟谢德扭头看到了他。刹那间,马瑟谢德暗淡的眼睛闪烁了一下,他那短小、无牙的下巴剧烈地动了一下,开始持续下垂,最后停下了。 “噢哟?”马瑟谢德说。 “没错,”法官说,“是我。”随着催眠力的离去,他的脸又笼罩在困惑和谨慎的阴影之中。甚至在他自己听来,他的言词也像是出自白痴之口。“我还以为你死……”接着,他尽了最大努力,嗓音又变得轻微、戏谑和镇定,“噢哟?” 马瑟谢德是个矮胖的男人,穿着一套搭配不当、满是油泥的衣服,肮脏的衣领上也没打领带。马瑟谢德看了他一眼,暗淡、困倦的目光里充满了强烈的愤恨。“那么,是他们带你来这里的,是吗?” “这要看你说的‘他们’的所指和‘这里’的所指了。” 马瑟谢德的一只胳膊猛烈挥动了一下。“就是这里,老天爷作证!那些个传道士。那些个高喊耶稣者。” “哦,”法官答道,“好吧,如果我还在我一开始认为我所在的那个位置上,我不会知道我是否在这里。但你是绝对不在这里,是吧?”马瑟谢德激烈地骂着。“是的,”法官说,“那时,我们下午坐在我的办公室里,讨论伏尔泰和英格索尔,从未想到我们会谈起这种问题,是吧?你呢,是无神论者,哪怕是看一眼高耸入云的教堂尖塔也会激怒你,而我却是从未偏离一点理性来接受你那省心省力的虚无主义理论。” “省力!”马瑟谢德叫道。“老天爷作证,我……”他无力而又激烈地骂道。法官脸笑眼不笑。他再次把烟卷上。 “你有火柴吗?” “什么?”马瑟谢德问。他盯着法官,张着嘴。他把衣服里里外外找了一遍。猛烈的动作使他那把挂在腋窝处的大手枪的枪柄闪现了一下。“没有,”他说,“我没有。” “是的。”法官说。他搓着烟,注视的目光轻柔而又戏谑。“可你还没告诉我你在这里干什么。我听说你已经……” 马瑟谢德又突然怒气冲冲地骂了起来。“我没有。我那只是自杀。”他瞪了法官一眼。“该死,我记得我拿起了手枪;我记得它贴在我耳朵上形成的那个冰凉的小圆圈;我记得我告诉扣动扳机的手指……”他瞪了法官一眼。“我以为那是我逃避那些传道士的一条途径,因为根据教会自己的标志……”他瞪了法官一眼,暗淡的目光里含着无奈与愤怒。“可是,我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你来这里找那个男孩。” 法官垂下目光,嘴唇翕动了一下,使眼睛周围的皮肉皱了起来。他平静地说:“不。” 马瑟谢德怒目注视着他。“寻找那个男孩。不可知论。”他咆哮着,“先看清事情的发展方向,然后再说‘是’或‘不是’。老天爷作证,我情愿认输,神圣地死去,让十英里内的每一个冲天叫喊的傻瓜围绕着……” “不。”法官平静的声音从他色泽灰暗的牙齿后面传出。接着,他的牙齿消失了,但他没有抬头看。他又认真地卷那根烟。“这里似乎人很多。”马瑟谢德这时收住了他暗淡、愤怒的眼神,开始一边品味着他那粗糙的牙龈,一边以推测的目光看着他。“我猜你在这里除了我,已经见过其他熟悉的脸了。甚至还有那些你只知道姓名的人的脸,是吧?” “哦,”马瑟谢德说,“我明白了。我现在知道你的想法了。”法官的注意力似乎都在烟上。“你也是想试试他们,是不是?去吧。我希望你比我从他们那里得到更多的合你心意的东西。也许你会,因为你似乎不想知道太多,只想知道一点不能确定的新东西。这样,你可以从他们任何一个人那里获得许多那类的东西。” “你是说你已经……” 马瑟谢德又尖刻、激烈地骂了起来。“当然喽。英格索尔·潘恩。所有那些我过去花功夫阅读的杂种。当时我还不如坐在一段木头上晒太阳。” “啊,”法官说,“英格索尔。他是不是……” “当然。在那边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上。就在那条长凳上,你或许会看到那个写妇女小册子的人。如果他不在那里,他过一会儿应该在。” 法官坐着,身子前倾,双肘放在膝上,手指夹着那根没点着的烟。“那么你也适应,”他说,被马瑟谢德称作英格索尔的那个人默默地看着他的侧面,“这个地方了。” “啊。”另一个人说。他做了个简单的手势。“适应了。” 法官没有抬头看。“你接受它了?你默认了?”他似乎在全神贯注地看着烟。“但愿我能见到上帝,和他谈谈。”烟在他指间缓慢地转动。“也许我当时是在寻找他。也许我在读你的书,读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时,一直是在寻找他。也许我是那么做的。”烟在缓慢地转动着。“我相信了你。相信了你的真诚。我说过,如果真理会被人发现的话,此人将会成为真理发现者中的一位。有一段时间,我因为一个尚未愈合的伤口而受了很多苦,那个伤口甚至会令智者迫不及待地四处求助。当时我有一个愚蠢的想法。你会是第一个笑话它的人,因为后来我自己就感到可笑。我当时想,也许会有一个来世,也许在通往虚无的路上会有一个小站,这样普通人就可以与你这样的值得信赖的人做短暂交谈,就可以听这样一个人亲口说这些话:‘有希望,’或者‘这不重要。’我对自己说过,在这种情况下,我所寻找的不会是他,而会是英格索尔、潘恩或伏尔泰。”他看着烟。“你现在给我个话吧。对我随便说那两句话中的哪一句。我会相信的。” 另一个人看了法官一会儿。然后他说:“为什么?为什么相信?” 裹烟的纸松了。法官又认真地把它裹好。“跟你说,我有一个儿子。他是我这一姓与家族的最后一位继承者。我妻子死后只有我们俩一起生活,两个男人一家。跟你说,他的名字很好,我想要他具备男子气概,名副其实。他有一匹他一直骑着的矮马。我有一张他们俩的照片,把它用作了书签。看到这张照片,或悄悄地望着他们经过书房的窗户,我常想‘骑马者多有希望啊’;对于那匹矮马,我常想‘不会说话的牲口,你盲目地驮着多重的负担啊’。有一天,人们往我的办公室打电话。他被发现倒挂在马镫子上,在地上拖着。到底是矮马踢了他,还是他掉下来时摔了头,我一直不知道。” 他把烟小心地放在身旁的长凳上,打开了公文包。他拿出一本书。“伏尔泰的《哲学辞典》,”他说,“我总是随身带一本书。我酷爱读书。正好我这一生举目无亲,因为我是我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人,也许是因为我身处民主党阵营却在共和党里任职。我是一个联邦政府的法官,却是来自密西西比地区。我妻子的父亲是共和党党员。”紧接着他补充道:“我认为共和党的宗旨最有利于国家。你不会相信这一事实,在过去十五年里,我的一位受过教育的伙伴一直是狂热的无神论者,几乎快变成文盲。他不但嘲弄一切逻辑和科学,还有着独特的体臭。和他在夏天那潮湿的下午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我有时想,如果恢复信仰能驱除他对洗澡的偏见,我也算是有理由花那么大功夫了。”他从书里取出一张照片,递了过去。“这就是我儿子。” 另一个人看了看照片,没有动,没有伸手接它。发黄的褐色相纸上,一个十岁的男孩笔直地坐在矮马上,静穆而又高傲地看着他们。“他实际上总是骑着马。哪怕是去教堂(我那时按时去教堂。即使现在我也不时去)。我们不得不在马车里多带一个马夫去……”他看着照片,沉思着。“他母亲死后我没有再娶。我自己的母亲弱不禁风,是个病人。我能哄骗她。我姨妈们不在时,我能威逼她同意我赤脚到院子里去,两个家仆为我望风,见我姨妈来了就发信号。往家走时,我以为自己的男子气概成功地得到了证明。进了屋,见她在等我,然后就知道了,给我的脚带来快感的每一粒灰,都会使她少活一秒钟。昏暗中,我们像两个孩子一样坐在一起,她握着我的手,默默地哭着,直到我姨妈们拿着灯进来。‘哟,索菲亚。又哭了。这次又是什么让他把你给吓哭了?’我十四岁时她死了;我过了二十八岁才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娶了自己选择的姑娘;我三十七岁时儿子出生。”他看着照片,眼睛眯着,周围的脸皮形成两张小网,无数的线条像蚀刻的那么纤细。“他总是在骑马。所以就有他们俩的这张照片,因为他们分离不开。我用这张照片作书签,夹在记载他和我的十代祖先的那本印刷出来的美国编年史中。这样,随着书页的延续,我就好像能亲眼看到他活生生地骑马走在一条漫长的路上,先是他的鲜血和骨头,然后就变成他的躯体。”他拿着照片。另一只手捡起了烟。裹烟的纸又松开了。他夹住了它,抬起了手,然后就停在了那里,像是不敢再抬了。“你可以告诉我你想说的话。我会相信的。” “去找你儿子,”另一个人说,“去找他。” 这时,法官一动不动。他拿着照片,捻着烟,纹丝不动地坐着。他似乎处于一种提心吊胆的悬置状态。“还要找到他?还要找到他?”另一个人没有答话。法官转身看他,捻碎的烟像雨点一样无声地飘落到他洁净闪亮的鞋上。“那是你想说的话吗?我会相信的,我告诉你。”另一个体态难看、衣服灰暗、不爱活动、难以形容的人坐在那里,眼睛朝下。“喂,你不能就那么结束了。你不能。” 人们不停地从他们面前的路上走过。一个带着一个孩子和一只篮子的妇女经过这里。她年纪很轻,披着一块朴素、拉绒的旧披肩。她把一张不算漂亮但活泼可爱的脸转向那个被马瑟谢德称作英格索尔的人,并用亲切、平静的嗓音对他说话。随后,她亲切地看了看法官,执着的目光里没有强悍或怯弱,然后继续往前走。“喂。你不能。你不能。”然后,他的脸变得完全模糊了。说着说着话,他的脸就消失了;他以沉思和惊恐的语调重复着“不能。不能”。“不能。”他说。“你是说你不能给我任何的话?是说你不知道?是说你也不知道?就你,罗伯特·英格索尔?罗伯特·英格索尔?”另一个人没有动。“是罗伯特·英格索尔在对我说,我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依靠着一根丝毫不比我结实的芦苇?” 另一个人仍没有抬头。“你看见那个带着孩子刚走过去的妇女了。跟着她。观察她的脸。” “一个年轻妇女。带着一个……”法官看了看另一个人。“啊。我明白了。是的。我要看看那个孩子,我会发现伤疤。然后,我就观察那个妇女的脸。是那样吗?”另一个人没有回答。“那就是你的答复?你的最后一句话?”另一个人没有动弹。法官的嘴唇翕动了一下。往上的运动使他眼睛周围的皮肉皱了起来,就像绝望、忧伤的火焰在熄灭之前作最后的一蹿,在他的苦脸和坏牙上留下它临终的微光。他站起身,把照片放回公文包。“就是这个人说他曾是罗伯特·英格索尔。”他沉思着,牙齿以上的部分呈现出微笑,只有眼睛除外。“我寻找的不是证据。在所有人中,就我知道证据只是人们为了向自己和他人证明他们极度的欲望和愚蠢有理而编造的谬论。我寻找的不是证据。”他把手杖和公文包夹在胳膊下面,又卷了一根细长的烟。“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不相信你是罗伯特·英格索尔。即使你是,我也无法知道。总之,无论是对还是错,一个人必须怀有某种不可缺少的稳定性,因为只有它才能允许他死。所以,我过去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我现在怎么样,将来还是这样,直到我死亡的那一刻来临。然后,我就不再存在了。怎么样?不存在。存在。不存在。” 夹着那根没点燃的烟,他首先想到要往前走。可是他又停止了,低头看着那个孩子。孩子在路上坐在那个妇女的脚边,四周摆着铅制的小人,有的站着,有的倒着。篮子这时空了,翻倒在一旁。法官发现,那些小人是罗马士兵,被不同程度地肢解了——有的没头,有的没胳膊没腿——被散乱地摆在四周,或俯卧地上,仿佛在沉思默想,或仰卧在稀薄却神秘的灰尘中,以败兵的神秘目光仰望长空。孩子脚面的正中心各有一块小疤。他那只露在外面的手的手心里有第三块疤。当法官默默无语、目不转睛地俯身察看时,孩子把剩下的几个小人胡噜倒了,他又看到了第四块疤。孩子哭了起来。 妇女“嘘”了一声,抬头看了一眼法官,然后跪下去把那些士兵扶起来。孩子不停地哭,有着一条条脏印的脸蛋结实、从容、冷静、无泪。“看哪!”妇女说,“看到了吧?这里!这里也有彼拉多!看哪!”孩子不哭了。他坐在灰里,用无泪的双眼看着那些士兵,表情像那些士兵一样神秘、超然、尊贵、冷淡。她把士兵胡噜倒了。“你瞧!”她用疼爱、快活的嗓音喊道,“看到了吧?”孩子坐了一会儿,然后哭了起来。她抱起他来,坐在长凳上,来回地摇着他,抬头看了一眼法官。“得啦,得啦,”她说,“得啦,得啦。” “他病了吗?”法官问。 “啊,没有。他只是玩腻了他的玩具,孩子都会这样。”她摇着孩子,神情疼爱又漫不经心,“得啦,得啦。这位先生正看着你。” 孩子不停地哭着。“他没别的玩具吗?”法官问。 “啊,有的。多得天黑时我都不敢在屋里走动。但他最喜欢他的士兵。很久以前住在这里的一位老先生,据说很有钱,把它们给了他。一位留着白胡子的老先生,他的眼睛是鼓出来的,老人吃得太多就会这样;这我告诉他了。他有一个男仆拿着他的雨伞、大衣和船上用的毛毯。他有时在这里和我们坐上一个多小时,一边说话,一边吃力地呼吸着。他总是带着糖果什么的。”她低头看了看孩子,神情沉静。法官疑惑不解地站了起来,低头默默地看着孩子有疤的脏脚。妇女抬头看了一眼,又随着他的视线看去。“你是在看他的伤疤,想知道他是怎么得的它们,是吧?那是有一天别的孩子和他一起玩时造成的。当然,他们并不知道他们会伤害他。我猜想,他们和他一样吃惊。你知道孩子们过分安静时是怎么回事。” “是的,”法官说,“我也有一个儿子。” “你也有?那你为什么不把他带来?我们一定会很高兴看他玩我们的士兵。” 法官的牙齿隐约闪现了一下。“恐怕他玩玩具太大了一点。”他从公文包里拿出照片,“这就是我儿子。” 妇女接过照片。孩子不停地大声哭着。“哟,是霍华德。是啊,我们每天都看见他。他每天都骑马路过这里。有时他停下,让我们也骑马。我在旁边走,把他扶住了。”她补充道,同时抬头看了看。她把照片拿给孩子看。“看!看见霍华德骑他的矮马了吗?看见了吗?”孩子没有停住哭,他注视着照片,脸上一条条的泪和泥,神情超然,仿佛在同时过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她还回了照片。“我猜你在找他。” “啊。”声音从法官那瞬间闪现的牙齿后面传出。他把照片小心地放回公文包,手指还夹着那根没点燃的烟。 妇女在长凳上挪动了一下,收拢起裙子,做出邀请的动作。“你不想坐下吗?你肯定会看到他路过这里。” 法官又“啊”了一声。他用老年人模糊的眼睛疑惑地看了看她。“跟你说,情况是这样的。他总是骑着同一匹矮马,你是这么说的吧?” “当然,就是这样。”她看了看他,静穆而又诧异。 “那么你说那匹矮马有多大了?” “唔,我……它看上去大小正适合他。” “那么你是说是匹年轻的矮马吗?” “唔……是的。是的。”她看着他,眼睛圆睁着。 “啊。”声音又从法官那暗淡的牙齿后面传出。他小心地合上公文包。他从口袋里掏出半元钱。“也许他也玩腻了这些士兵。也许用这……” “谢谢你。”她说。她没有再看那块硬币。“你的脸如此忧伤。你瞧,当你以为你在笑时,它就更加忧伤。你不舒服吗?”她低头看了一眼他伸出的手,没有伸手去接那块硬币。“跟你说,他只会弄丢了它。而且它又是如此好看、光亮。等他大一点,能保管好小玩意儿时……跟你说,他现在太小了。” “我明白了。”法官说。他把硬币放回口袋。“那么,我想我就——” “你和我们一起在这里等。他总是路过这里。你会更快地见到他,如果他还是那样。” “啊,”法官说,“骑着那匹矮马,同样一匹矮马。跟你说,照那样看来,那匹矮马就该有三十岁了。在我那个地方,那种矮马十八岁死,六年不能骑。那就是十二年前了。所以我还是走吧。” 可是,这又是很不愉快的。而且这竟然会加倍地不愉快,一方面是因为那入口狭窄,另一方面是因为上次他与大家一起走,而这次他必须贴着它费力地慢慢挪动。“但我至少知道我在往哪儿走,”他想着,头上戴着可折叠的帽子,胳膊上挎着手杖和公文包,“而这我以前好像不知道。”但他最后自由了。像以前下办公室楼梯常做的那样,他抬头看了看县政府办公大楼顶上的钟,发现整一小时过后晚饭才会准备好,邻居们才会注意到他像时钟一样路过。 “我将有时间去墓地。”他想。看到地上新挖的坑,他恼怒地骂了一句,因为有些可恨的土块落在或被扔在旁边的大理石板上。“那个该死的佩蒂格鲁,”他说,“他本应该负责办好这件事。我告诉他我想要它们两个尽量靠近,但至少我认为他……”他跪下,想把落在石板上的土弄掉,但力不从心,只弄掉遮盖了部分文字的土。上方的文字是“霍华德·阿历森二世。一九〇三年四月三日。一九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下方的文字用的是朴实而又神秘的哥特体:“再见,小男孩。”把土弄掉后,他的手还在石板上移动着,抚摩着那些字母,表情疑惑、平静,像是在对被马瑟谢德称作英格索尔的那个人说话:“跟你说,如果我相信我会再看到和摸到他,我就不会失去他。如果我没有失去他,我就不会拥有一个儿子。因为我之所以是我,是由于我经历了死别。我不知道过去的我或将来的我。但由于死亡,我知道现在的我。这就是理智能获得而肉体所渴求的所有的不朽。其他的一切都属于乡民和痴汉,因为他们对于儿子的爱决不可能达到可以失去他的地步。”他的脸碎成无数小块,流露出戏谑,他的手在那些无声的文字上轻轻地移动着。“不。我不要求那样。对我来说,能躺在他旁边就足够了。不错,我们之间会隔着一层土,而且他过了这二十年也已经变成了土。但有朝一日我也会变成土。于是——”他这时的语调坚定、平静,略带得意,“有谁能断言一定得由骨肉之网来保持爱心的形状呢?” 天这时晚了。“或许他们这时正在把时钟往后调。”他一边想着,一边沿着道路慢慢往家走。他没有听到本应听到的割草机声,可就在他对杰克生气的当儿,他注意到他门前的一队轿车,顿生一种急促感。但是一看到车队头里的那辆车,他就又骂了起来。“那个该死的佩蒂格鲁!我当着证人的面在我的遗嘱上签名时,曾对他说过,我不愿意脚冲前地被拉着以每小时四十英里的速度穿过杰弗生。还说过,如果不给我找两匹像样的马……我就会记着回来缠他,就像杰克会使我做的那样。” 但他有了急促感和迫切感。他快步绕到后门(他注意到草坪刚被修剪整齐,像是那天干的),走了进去。接着他就闻到了淡淡的花香,听到了说话声;他正好来得及脱掉大衣和睡衣,把它们整齐地挂进壁橱里,穿过门厅走进新割的鲜花的芬芳和单调低沉的说话声里,快速地穿上衣服。它们刚被熨过,他的脸也刮过了。然而,它们属于他,所以没有熨斗能改变往日的那种熟悉的合身感。他十分热切地适应着衣服,就像他在冬夜使四肢适应铺盖一样。 “啊,”他对那个被马瑟谢德称作英格索尔的人说,“这终究是最好的。老人只有穿上自己的衣服才自在;他知道他的老想法和老信念,老手和老脚、老肘、老膝、老肩穿上会合身。” 这时光线消失了,一个静默、微弱、谦恭、空洞的声音在瞬息间将被杀花朵的可怕、阴惨的气味压到他身上;同时,他意识到那低沉的嗓音已经停止。“也在我自己的屋里,”他想,等待那花的气味消散,“可我一次也没想到去注意一下谁在说话,他停止时也没注意。”接着,他听到或感到周围有谦恭的拖脚走动的声音,而他躺在封闭的黑暗中,像老人睡觉那样把手交叠着放在胸前,睡在那里,等待着那一刻。它到了。当最后一次彻底的呼吸倒空了他身体的警觉时,他仿佛在刹那间从睡乡的入口看了一下四周,平静地说了一句,就像他每天晚上躺在孤寂、安静的屋里所做的那样,声调响亮、戏谑、幽默、温和:“陪审团的先生们,你们可以开始了。” (刘建华译) 清晨的追逐 我从船里看见了它。当时天刚擦黑,我刚喂完马,从岸上下到船里,撑船返回对岸的营地,就见它在上游四五百米远的地方游水。只看得见它露出水面的头,在那种光线下只是一个点儿。但我能看清它顶在头上的那把摇椅,知道那就是它,正一直往长沼泽口的那片芦苇丛游去。它一年到头住在那里,只是每当猎季开始的前一天就不见了,就像野生动物监视员给了它一本日历似的,而且没人知道它去哪儿了,直到结束后的第二天才回来。可是这次它却提前一天回来了,像是记错了时间,或是误用了头一年的日历。这对它来说是太糟糕了,因为明天早上日出时,它将倒在我和欧内斯特先生的坐骑胯下。 我把看见的告诉了欧内斯特先生。我们吃完饭,喂完狗,我就帮欧内斯特先生打牌,在他椅子后面一直站到大约十点。这时罗斯·埃德蒙问,“你为什么不去睡觉呢,孩子?” “如果你想熬夜,”威利·勒盖特说,“你为什么不熬夜读识字课本……他认识词典里每一个骂人的词,扑克中的每一手牌,酒厂里的每一种威士忌,可他连自己的姓名也不会写……你会吗?”他朝我问道。 “我没必要把我的姓名写下来,”我说,“我能在脑子里记住我是谁。” “你十二岁了,”沃尔特·尤厄尔说,“说实话,你一生中究竟在学校里待过几天?” “他没功夫上学,”威利·勒盖特说,“既然他不得不离开学校来这里当欧内斯特的耳朵,他上学从九月上到十一月还有什么用呢?而且一月份再回到学校又有什么用呢?因为再过十一个月就又到了十一月十五日,他就又要告诉欧内斯特狗往哪条路上走了。” “哎,不管怎样也别看我的牌哪。”罗斯·埃德蒙说。 “什么?什么?”欧内斯特先生问。他耳朵里总是塞着耳塞,但他从不带电池到营地,因为电源线在我们穿越灌木丛时肯定会碍事。 “威利说我该去睡觉!”我喊道。 “他从不称任何人为‘先生’吗?”威利问。 “我叫欧内斯特先生‘先生’。”我说。 “好吧,”欧内斯特先生说,“睡觉去吧。我不需要你了。” “这决不是假话,”威利说,“不管他聋不聋,只要追加五十元,即使你嘴唇不动,他也能听得见。” 这样我便睡觉去了。不一会儿,欧内斯特先生进来了。我想告诉他,即使是在河里四五百米远的地方,它的角也显得很大很大。只是这么做我就不得不喊,而欧内斯特先生只是在我们骑着丹恩并等我指出狗的去向时才会承认他听不见。因此,我们只是躺在那里。不久,西蒙便用勺子敲响了洗碟盆底,喊道,“起床喝你们四点钟的咖啡喽!”我这时在黑暗中拿着灯过了河,给丹恩和罗斯·埃德蒙的马喂了草。天气将会晴朗而又寒冷。即使在黑暗中,我也能看见树叶和灌木丛顶上的白霜。这正是会让卧在灌木丛里的那头大家伙乐于奔跑的那种天气。 然后,我们吃了饭,并把装备架运到对岸,让艾克·麦卡斯林大叔按他的想法把它们放在架上的适当位置,因为他是营地里的最年长者。他在这片树林里打鹿我想有大约一百年了。如果有谁知道一只公鹿会路过哪儿,那就是他了。或许对于这只又大又老、在树林里奔跑了上百年的公鹿来说,它和艾克大叔肯定会于这天早上设法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间会面——条件当然是它能设法逃脱我和欧内斯特先生。因为我和欧内斯特先生想捕获它。 然后,我、欧内斯特先生和罗斯·埃德蒙把狗运了过去。系着皮带的伊格尔等老狗由西蒙牵着,因为那些小狗,那些不满一岁的小狗,绝对不会在得到伊格尔允许以前到处乱跑。然后,我、欧内斯特先生和罗斯装上马鞍。欧内斯特先生上了马。我把他的连发枪递给了他,放开了丹恩的缰绳,让它像每天早上那样尽兴跳跃,直到欧内斯特先生用枪管敲了敲它两个耳朵中间。然后,欧内斯特先生往枪里装了子弹,给了我一个马镫,我上马坐在了他身后,我们便上了去长沼的路。西蒙被那五条狗拉着走在头里,他的单筒猎枪用一截犁绳系着背在背上。那些小狗一个嬉闹,妨碍了大家行进。天亮了,阳光染黄了东方,预示着一个晴天。但温暖的太阳还没升起,在寒冷明亮的空气里,我们呼出的气变成了烟。车辙里的冰碴,白霜覆盖的树叶、树枝和冻土块,都在等待太阳的最终出现,等待着阳光照耀它们,使它们放出彩虹般的光芒。这时,我内脏感觉就像气球一样轻盈、结实,装满了那又轻又冷又结实的空气,因此我几乎都感觉不到身下的马背——只有那热乎而又结实的肌肉在那热乎而又结实的皮肤下运动,坐在那上面一点重量也没有,因此虽然老伊格尔又跑又跳,我和丹恩以及欧内斯特先生却像鸟一样行进着,脚甚至都不碰地面。天气真好。但愿那只年老的大公鹿今天被打着,因为我知道,它即使再等上十年,也挑不着一个天气更好的日子。 果不其然,我们一到长沼就发现了它头天夜里上岸时在软泥上留下的脚印。脚印很大,像牛的,也像骡子的。伊格尔和其他的狗大口咬起系它们的绳索,欧内斯特先生叫我下马帮西蒙拦住它们。因为我和欧内斯特先生知道它所在的确切地点——长沼中央的一个长满芦苇的小岛上。它可以隐藏在那里,一直等到被猎狗碰巧惊起的母鹿或小鹿往长沼的上游或下游逃跑并带走猎狗,然后它就可以钻出来,悄悄地返回长沼,下到河里,游过河去,像往常那样在猎季开始那天离开此地。 这正是我们这次绝对不想让它做的。因此,我们让罗斯待在马上,为的是把他排除在外,或打发他去艾克的架子那里,如果它试图溜回长沼的话。我和西蒙带着那群用皮带系着的狗继续朝长沼方向走,直到马上的欧内斯特先生说够远了为止。因为这天早上会刮南风,我们在灌木丛北面二百米远的地方拐入树林,再折向南面的灌木丛。欧内斯特先生下令放狗,我们便解开了系狗的皮带。欧内斯特先生又把马镫给我,我上了马。 老伊格尔跑走了,因为它像我们一样清楚那个家伙正卧在哪儿。它不声不响,只顾在藤蔓之中钻行,后面跟着其他的狗。甚至丹恩好像也知道那只公鹿,开始加快速度,有时跳过藤蔓,所以我在欧内斯特先生踢马之前就抓紧他的腰带。因为我们追鹿跑得快,所以我的身子大多数时间都不在丹恩的背上,而是横在空中,只是靠抓腰带的手与欧内斯特先生连在一起。所以威利·勒盖特说,我们在林子里飞奔时,欧内斯特先生就像有一条孩子大小的工装裤从背后的口袋里飘了出来。 那甚至都不是进攻,只是一跳。伊格尔一定是一直走到它的背后,也许踩着它时它正卧在那里,仍以为那是后天呢。伊格尔只是向后和向上摆着头说:“它走啦。”我们甚至都听到了那只公鹿撞倒第一根芦苇时的声音。接着,所有其他的狗在它身后叫起来。丹恩蹲下身去想跳,但这次被勒住了。欧内斯特先生让它下到长沼里,带它绕过灌木丛,上了对岸。他根本就不必问“往哪儿走?”因为我已从他身后指出了方向。欧内斯特先生用那又大又旧的锈靴刺去碰丹恩的右后腿,我又抓紧了他的腰带,因为丹恩被刺后会像出膛的炮弹,径直穿过它所能冲开的一切障碍,或跳过和钻过它所不能冲开的障碍。 那些狗已跑得几乎听不见叫声了。伊格尔一定是一直仰视着那个大家伙的尾巴,直到它决定还是离开那儿为好。现在它们一定正在接近艾克大叔的架子。但欧内斯特先生拉住缰绳不让马走。马又蹦又跳,浑身抖动,像被剪了尾巴的骡子。我侧耳听了一阵,没听到枪声,就大声对欧内斯特先生说,我们最好乘我还能听到狗叫继续往前走。他松开缰绳,但仍没有枪声。这时我们知道竞赛者们已跑过了架子。我们冲出一片灌木丛,果然看到了艾克大叔和站在他脚边软地里的威利。 “它逃脱了我们所有人,”艾克大叔说,“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做到的。我只是瞥见了它一眼。它看上去有象那么大,头上的角像饲草架,可给哭叫的小牛做摇篮。它就是从那条垄上下去的。你们最好也跟上。在豪格长沼的那个营地可能不会错过它。” 这样我又抓紧了腰带。欧内斯特先生又碰了一下马。那条垄伸向正南,上面没有藤蔓和灌木,所以我们可以快走,走进风里,因为这时起风了,太阳也升起了。这时我们就可以随时听到狗叫声,因为有风。我们可以快走,却仍然只让马慢走,因为如果它只跑到在我们营地以南八英里的豪格长沼营地的架子处,那用不了多少时间,而如果它逃脱了他们,那时间还长着呢。果不其然,不一会儿我们听到了狗叫声。我们这时让丹恩慢走下来,让它喘喘气。我们听到了狗叫声,但因逆风声音较弱。它们这时没有奔跑,而是在尾随,因为那个大家伙可能早就决定结束这场胡闹,所以就加速跑了一段,使它与那群狗有了大约一英里的距离,直到它跑到南面那个营地的架子处。我几乎可以看到它在一片灌木丛后面停下,窥视了一会儿,问道:“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这整个鬼地方今天早上到处都是人吗?”然后,它一边看着身后老伊格尔和其他狗冲它叫唤的地方,一边合计它有多少时间去决定它下一步要做的事。 这次除非它有足够的运气。我们听到了枪声,像是打响了一场战争。老伊格尔一定又是一直在仰视它的尾巴,而且它不得不开辟最好的路径。一阵“啪,啪,啪,啪”,接着“啪,啪,啪,啪”,似乎有三四个人向它围拢而去,它甚至都来不及躲避。我高喊“不!不!不!不!”,因为它属于我们。它吃的是我们的豆子和燕麦,卧在我们的灌木丛里,我们每年都看着它,就像我们饲养了它,最后却要在我们的土地上,在我们的猎狗面前,被几个陌生人杀死。这些陌生人可能会赶走那些狗,把它拖走,我们连一块肉也得不着。 “别喊了,听着。”欧内斯特先生说。我照做了。我们听到了狗叫声,不仅是别的狗,还有伊格尔。它们这时不在跟踪任何气味,也不在争夺被杀动物的肉,只是在枪响很久之后还一见它就猛跑。我又及时抓紧了腰带。是的,先生,你一看见,它们就跑。正如威利·勒盖特后来所言,如果伊格尔之前喝上一杯威士忌,它就会逮住那只鹿。继续走了一段,我们走出了灌木丛,看到了那些开枪的人,有五六个,或蹲着或四处爬动,在往地上和灌木丛里看,就好像如果他们看得使劲一些,血迹就会像蛙状菌和山楂那样从那些枝叶上开出花来。 “运气怎么样,伙计们?”欧内斯特先生问。 “我想我是打中了它,”他们中的一个说道,“我知道我打中了。我们正在找血迹呢。” “好吧,等你们找到了它,吹一下号角,我就会来帮你们把它运回营地。”欧内斯特先生说。 然后,我们继续前进,这时加快了速度,因为跟踪的猎狗又跑得几乎听不见叫声了。它们也跑快了,就好像所有那些骚动与射击不但给那只公鹿,也给那些狗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们这时进入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因为我们以前从未跑过这么远。以前,到这时候,我们都已经打到动物了。这时,我们已经到达了豪格长沼,它往南延伸到离我们营地十五英里远的那条河里。沼里没有水,更看不到杂乱地倒在地上的树木之类的东西。欧内斯特先生又勒住了丹恩,问道:“往哪儿走?”我只是隐隐约约听到了它们,有点偏东,就好像那老家伙中途变卦不去威克斯堡或新奥尔良,而是要去看看亚拉巴马。我指出了方向,我们就转向长沼上游寻找渡口。本来我们也许能找到一个,我想只是欧内斯特先生认为我们绝对没有时间找下去了。 我们来到长沼只有十二或十五英尺宽的地方。欧内斯特先生说:“小心,我要碰它了。”接着就碰了它一下。 我还没来得及抓紧腰带,我们就已经到了空中。接着我就看到了那根藤子。那是一圈葡萄藤,有我手腕那么粗,一圈一圈地延伸过来,刚好过了长沼的中间。我想他也看见了,而且正准备抓住它再往我头上方甩,从它下面通过。而且我知道丹恩也看见了它,因为它甚至都低下头要从它下面跳过。但欧内斯特先生之前一点也没看见它,结果藤子贴着丹恩的脖子往后拉过来,从下面挂住了马鞍的鞍头。我们在空中继续往前飞,那圈藤子越拉越紧,除非有什么在哪儿断开。结果是马鞍的肚带。带子断了,丹恩继续往前走,挣扎着爬上对岸,身上除了笼头,什么也没有。我和欧内斯特先生没与鞍子分开。欧内斯特先生仍然坐在鞍子上,手里握着枪。我仍然抓着欧内斯特先生的腰带。我们就这样悬在长沼的上空。拦住我们的那圈藤子就像一把大弹弓的被往后拉紧了的皮筋。藤子突然一还原,把我们从长沼的这边又射了回去,这才离开我们。我仍然抓着欧内斯特先生的腰带,但这时我在底下,如果我们这样着地,欧内斯特先生和鞍子都会压在我身上。所以我迅速地绕过鞍子,爬到欧内斯特先生一侧的上方。所以我们着地时,鞍子在下,欧内斯特先生在中间,我在上面。直到我跳立起来,欧内斯特先生还躺在那里,只能看得见他的两圈眼白。 “欧内斯特先生!”我喊道,接着往长沼下游爬了一段,舀了一帽子水回来泼到他脸上。他睁开眼睛,躺在鞍子上骂起我来。 “该死的,”他说,“你为什么不像开始那样待在后面?” “您最重!”我说,“否则您会压扁我!” “可你对我怎么做这事,你又是怎么想的呢?”欧内斯特先生问,“下次如果你不能待在原来的位置,你就跳开。不要再爬到我身上。听到了吗?” “听到了,先生。”我说。 他一边用手托着背,一边骂着,终于站了起来,费力地走到河边,用手舀水倒在脸和脖子上,又舀水喝了,我也喝了一些。然后,他费力地走了回来,拿了鞍子和枪,我们一起从横倒的木头上过了长沼。我们要能找到丹恩就好了。倒不是怕它走完那十五英里路回到营地,而是怕它独自往前去帮助伊格尔逮那只鹿。然而,它离我们只有大约五十码,正吃着鹿藤呢。我把它牵了回来,然后我们用欧内斯特先生的裤子背带、我的腰带和从欧内斯特先生的号角上解下的牛皮环,将鞍子绑在了丹恩身上。这条肚带不太好看,但也许还顶用。 “除非你先喊一声,再让我叫马跳。”欧内斯特先生说。 “好吧,先生,”我说,“下次我就先喊一声。只是你下次碰它时也要喊得快一点。”但这并不要紧,我们上马时就必须忍让一点。“现在该往哪儿走?”我问道。因为耽误了这么多时间,我们什么也听不到了。而且这又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生长高大的灌木丛横穿其间,我们即使站在丹恩的背上也不可能看到它的背后。 但欧内斯特先生一声也不应。他只是掉转丹恩,走上了长沼的堤岸。这一段堤岸开阔一点,我们又可以快走了。不久,丹恩和我们就习惯了那条自制的肚带,对它也有了点信心。我们碰巧在往东走。我从不注意方向,但我当时认为是往东,因为这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我不知道清晨去了哪儿,但它不见了,随同清晨一起离去的还有霜。 然后,我们听到了它。不,错了。我们听到的是枪声。这时我们才意识到我们走了有多远,因为我们知道,那个方向只有霍利诺一个营地,而霍利诺离我和欧内斯特先生居住的范道恩有整整二十八英里。我们只听到枪声,没有狗叫,也没有任何别的声音。如果老伊格尔仍然跟着它,而且那只公鹿还活着,那么它这时会筋疲力尽,甚至都无力说“它来啦”。 “别碰它!”我喊道。但欧内斯特先生也记起了那条肚带,他只是放松了丹恩的圈嚼子。丹恩也听到了那些枪声。它小心翼翼地走在灌木丛里,遇到能跳过去的藤蔓和木头就跳过去,不能的就从下面钻过去。不出所料,就像先前那样,有两三个人在灌木丛里,或蹲着或趴着,正在寻找伊格尔说过找不到的血迹。但这次我们只是马不停蹄地从旁边快步走过。然后欧内斯特先生掉转马头,使我们走向正北。 “停下!”我喊道,“不走这条道。” 但欧内斯特先生只是转过脸来。那张脸显得很疲倦,还带有刚才被葡萄藤从马上拉下来时留下的一块泥印。 “难道你不知道它往哪儿去了吗?”他问,“它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给了每个人一个朝它自由开枪的机会,现在它要回家了,回到我们那条长沼的灌木丛里。它一定要准时在天黑时到达那里。” 那就是它当时正在做的。我们继续走着。这时快走没关系了。四周一片寂静;就是在十一月的下午开始不久的那段时间里,才会什么动静也没有,甚至连啄木鸟、黄鹂、松鸦鸟也看不到。我仿佛看到了我们仨——我、欧内斯特先生和丹恩——还有伊格尔和其他狗,还有那只又大又老的公鹿,正穿行在安静的树林里,沿着同一方向,朝着同一地点,这时不是奔跑,而是行走,大家都已经跑出了自己才知道的最好成绩。我们仨现在是不约而同地往家走,并不是走在一起,因为我们不想互相打扰或吸引,因为我们仨今天早上的所作所为并不是演戏作乐,而是严肃认真的,而且我们仨仍然如此——那只老鹿不得不跑,不是因为它受了惊吓,而是因为它最擅长奔跑,而且最为此自豪。伊格尔和别的狗追它,不是因为它们憎恨或害怕它,而是因为那是它们最为擅长和最感自豪的事。我、欧内斯特先生和丹恩追它,不是因为我们想要它的肉,那肉都老得不能吃了,也不是想要它的头去挂在墙上,而是因为我们现在可以回家,辛苦劳作十一个月种完一茬庄稼,然后我们就有权在下一年的十一月回到这里。我们仨这时正往家走着,心平气和,相互分离,直到下一年,下一次。 然后,我们第一次看见了它。我们这时已走出砍光了树木的地方。我们原本可以慢跑,但我们仨都早已失去了那么做的兴趣。走着走着,我们就遇见了那些狗。那些小狗和一只老狗都已筋疲力尽,趴在一小块潮湿的洼地里,气喘吁吁,我们路过时它们只是往上看着我们。然后,我们来到了一块狭长的林中空地,又看到了另外三条老狗和在它们头里约一百码处的伊格尔。它们都在走着,一声不发。突然,在空地的尽头,那只公鹿从它休息的地方站立起来,因为猎狗过来了。它起立时不紧不慢,块头很大,有骡子那么大,也有骡子那么高。它掉转身子,尾巴底部的白色显现了一两秒钟后,就消失在灌木丛里。 那也许是一个信号,表示告别,表示再见。我们继续走着,路过在空地中间也趴倒在地的三条老狗。在它们头里一百码处,我们也赶上了伊格尔,因为尽管伊格尔还站着,但它的腿叉开了,头耷拉着。也许只是在等我们走得看不见它的羞愧。我们路过它时,它的眼神就像语言一样清楚地告诉我们,“对不起,伙计们,到此为止了。” 欧内斯特先生停住了丹恩。“跳下去看看它的脚。”他说。 “它的脚没问题,”我说,“只是力气用光了。” “跳下去看看它的脚。”欧内斯特先生说。 我照做了。在我俯身观察伊格尔时,我听到连发枪“喀嚓,喀嚓,喀嚓”响了三下,但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到。或许他只是让子弹在枪里过一遍,以确保我们见到它时枪能好使,或许是为了弄确切它们都是打鹿用的大号铅弹。然后,我又上了马,我们接着往前走。现在的方向是往北偏西,因为当我们在那一两秒钟内看到它那随即消失在灌木丛里的白色小旗时,它正对着长沼的那个凹口。这时已是傍晚。风停了,空气中有一丝寒意,太阳刚碰到树梢。它这时也走了一条最便捷的路,尽量走直线。我们在土软的地方看见了它的脚印。它休息之后先是跑了一阵。但不久也走了起来,就像它也知道伊格尔和其他狗在哪儿似的。 然后,我们又看见了它。那是最后一次——在灌木丛里,从一个洞眼里出来的阳光像探照灯一样照在它的身上。它往灌木丛里哗啦啦地冲了一次,然后站在那里,侧身对着我们,距离不到二十码,大得像尊雕像,在阳光下红得像金子,阳光在它角的顶部闪闪发光——一共有十二只角——所以它就像在头的四周长出了十二根点着的蜡烛,它就是这样站在那里看着我们。与此同时,欧内斯特先生举起了枪,瞄准了它的脖子。枪响了,“喀嚓,喀嚓,喀嚓”,一共三声。欧内斯特先生仍然端着枪瞄准着,而那只公鹿掉转身子,奋力一跳。它尾巴的白色底部也像是一团灿烂的火,直到灌木丛和暮色把它扑灭。欧内斯特先生把枪慢慢地、轻轻地放回身前的鞍子上,用呼吸一样的声响低声低气地说道:“该死。该死。” 然后,他用肘轻轻撞了我一下,我们下了马,动作缓慢而又谨慎,因为怕弄断了那条肚带。他把手伸进背心,掏出一根雪茄。雪茄有一段破裂了,我想那是我们摔到地上时我压在那上面造成的。他把它扔了,又掏出一根。这根也破裂了,因此他便咬下一大截来嚼,把剩下的扔了。这时太阳已从树梢上消失了,西面只剩下一大片通红的光亮。 “别担心,”我说,“我不会告诉他们你忘了往枪里装子弹。而且他们也没必要知道我们见到过它。” “多谢了。”欧内斯特先生说。这天晚上也没有月亮,所以他从扣眼里的牛皮圈上摘下指南针,把枪递给了我,把指南针放在一根树桩上,后退一步看着它。“差不多正是我们现在前进的方向。”他说,然后从我手中拿过枪去,打开它,在后膛里放了一颗子弹,捡起了指南针。我抓起丹恩的缰绳,我们出发了。他走在头里,手里拿着指南针。 过了一会儿,天全黑了。欧内斯特先生不时划一根火柴看看指南针。明亮的星星出来了,我们可以选一颗跟着走了,因为在我问他“您认为还有多远?”时,他说“比一盒火柴远一点”。所以,只要做得到,我们就用一颗星星。只是我们不能一直看见它,因为林子里树木稠密。当我们有点偏离方向时,他就不得不再用一根火柴。这时已经非常晚了,他站住脚说:“上马。” “我不累。”我说。 “上马,”他说,“我们不想把它惯坏了。” 自从我认识他起,他一直是个好人,这我在两年前就看到了。两年前的一天,我妈妈跟着威克斯堡路边旅馆里的那个家伙走了。第二天,爸爸也没回家。第三天,欧内斯特先生骑着丹恩来到河边的那所木屋门口,让我们住在那里,所以爸爸就可以种他的地,打他的鱼了。就是这位好人说:“放下枪,到这儿来,爬到我身后。” 所以,即使我够不着马镫,我也坐进了鞍子。欧内斯特先生掌握着缰绳,而我一定是睡着了,因为我后来发现我短夹克衫的一个扣眼被从指南针上解下的皮带系在了鞍头上。这时,天已经很晚,我们离营地不远了,因为丹恩已经在闻水,也就是那条河。也许它是在闻草地,因为我们已经到了它南面不足四百米的防火道,而且不久我也看到河以及横卧在河上那像棉花一样柔软、安静的白雾。接着就是草地、家。黑暗中,上游的那个地方其实也没有平静。那只老公鹿卧在长沼上那属于它的灌木丛里,离我们很近,也许能听到我们卸鞍子和剥玉米,当然能听到欧内斯特先生朝黑暗的营地吹号角,招呼西蒙撑船过来接我们。经过了那番艰难的奔跑,它也回了家,也正在休息,但它不时醒来,梦到追它的狗群,也许弄醒它的是我们的喧嚷。 欧内斯特先生在岸上吹着号角,直到西蒙那摇摆的灯出现在雾里。我们摸索着下到码头。欧内斯特先生不时地吹响号角,告诉西蒙方向,直到我们在雾中看清了西蒙的灯、西蒙和船。但是,好像每当我坐着并安静下来以后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我又睡着了,因为欧内斯特先生又摇了我,我才下了船,上了岸,进入了黑暗的营地,最后用膝盖碰到了床,跌倒在上面。 然后就是第二天的早上。一切都结束了。一直要等到下一年的十一月我们才会回来。艾克大叔、威利、瓦尔特、罗斯以及其他人,在昨天伊格尔带着那只公鹿跑得听不见声音,在他们知道那只公鹿已经走了以后,就回到了营地收拾行装,准备这天早上动身回到他们居住的约克纳帕塔法。等到来年的十一月再回来。 所以,我们一吃完早饭,西蒙就用大船把他们送回河上游停放他们轿车和小货车的地点。这时只有我和欧内斯特先生在阳光里坐在靠着厨房墙壁的凳子上。欧内斯特先生吸着雪茄——这次是一根完好的雪茄,丹恩在把他从一圈藤子里摔出去时没把它弄破。他还没洗掉从藤子上掉进泥里时留下的泥印。但那也没什么关系。他脸上通常都带着泥印、拖拉机油或胡子茬儿,因为他不只是个种植园主,还是个农夫,他像他的每一个雇工和佃户那样艰苦劳作——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开始就知道我们合得来,从那天起就知道他和我在一起不会有麻烦。那一天我醒来时,妈妈已经跟威克斯堡路边旅馆里的那个家伙走了,甚至连早饭也没来得及做。第二天早上,爸爸也走了。大约是第三天的晚上,我听到有马蹄声过来,便拿起了枪,后膛里的子弹是我头天晚上因为爸爸没回家而装上的,然后站到了门口。这时欧内斯特先生骑马走了过来,说:“跟我走吧。你爸爸也不会回来了。” “您是说他把我给了您了?”我问。 “谁稀罕呢?”他说,“跟我来吧。我带了把锁来锁这门。我们明天将派辆小货车取你想要的东西。” 这样我就跟他回了家,一切都不错,而且还很好——他妻子大约三年前去世了——这样就没有女人麻烦我们,或者深更半夜跟着威克斯堡路边旅馆里的那个该死的家伙走了,甚至连早饭也来不及做。我们今天下午也将回家,但也不一定。我们总是在别人离开之后再待上一天,因为艾克大叔总是把他们没吃完的所有食物留下,还有他喝剩下的自制的玉米威士忌和罗斯·埃德蒙的那种城里的威士忌。罗斯把那种威士忌叫作苏格兰威士忌,但它闻起来像是从装房顶油漆的旧桶里倒出来的。先在阳光里多坐上一天,然后我们再回家准备播种来年的棉花、燕麦、豆子和牧草。河对岸,在那大树林边的一排树木后面,那只老公鹿今天也在休息,而在来年的十一月之前不会有人来打扰它。 所以,我们当中至少有一位对此感到高兴,那就是还要再过十一个月和两个星期,它才有必要以那么快的速度跑上那么远。所以,它为此感到高兴,而我们却恰恰为此感到难过。但我突然想到,或许种植、劳作和收获燕麦、棉花、豆子和牧草,并不只是我和欧内斯特先生想这么干上三百五十一天,以填充我们下次回来打猎之前的这段时光。相反,这是我们不得不干的,而且是在那三百五十一天里要认真负责地干的,这样我们才有权利回到大树林里打上十四天的猎。在这十四天里,那只老公鹿在猎狗头里奔跑也不只是为了填充它的时间,以便在剩下的三百五十一天里不必再跑,但在猎狗和猎枪前面奔跑和冒险也是它在那十四天里不得不做的,以便它有权利在其余的三百五十一天里免受干扰。因此,打猎与种地决不是两码事——它们只是对方的另外一面。 “是的,”我说,“我们现在所必须做的就是种植下一年的庄稼。这样十一月就不再遥远了。” “你就别种下一年的庄稼了,”欧内斯特先生说,“你应该上学。” 起初我都不相信我听到了他的声音。“什么?”我问,“我?上学?” “是的,”欧内斯特先生说,“你得有点出息。” “我正在努力着呢,”我说,“我将成为一个像您一样的猎手和农夫。” “不,”欧内斯特先生说,“那再也不够了。过去,一个人可以种十一个月地,打半个月猎,不用干别的。而现在,只从事耕种和打猎已不够了。你一定要从事人类的工作。” “人类?”我问。 “是的,”欧内斯特先生说,“所以你该上学。因为你应该知道原因。你可以从事耕种和打猎,而且可以学会区分对与错,学会做对事。这在以前就够了——只是做对事。但现在不够了。你应该知道对的原因和错的原因,还要能够告诉那些从没有机会了解它的乡亲,教他们如何做对事,不只是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对的,而是因为他们知道了它对的原因,因为你已经向他们显示过,说过,教过。所以你应该上学。” “那是因为你当时听到了那该死的威利·勒盖特和沃尔特·尤厄尔说的话!”我说。 “不是。”欧内斯特先生说。 “是!”我说,“难怪你昨天没打着那只鹿。您是跟那群让它逃走的家伙学的。叫我和您差点没把丹恩和那些狗给活活累死!因为您从来也没有打偏过!您从来也没有忘了往枪里装子弹!您是事先有意退出了子弹!我听到声音了!” “好吧,好吧,”欧内斯特先生说,“你喜欢要什么呢?是放在那边厨房地板上的血淋淋的鹿头和鹿皮以及装在回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小货车里的半拉子鹿肉,还是它有头,有皮,有肉,完整无缺地待在那边的灌木丛里,等待我们明年十一月再去追它?” “并且追着它,”我说,“下次我们都犯不着与威利·勒盖特和沃尔特·尤厄尔一起瞎胡闹。” “也许吧。”欧内斯特先生说。 “就是。”我说。 “也许,”欧内斯特先生说,“这是我们语言中的最好的词,是所有词中最好的一个。这就是人类一直依靠的东西:也许。他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不是那些他事先说了‘就是’的日子,而是那些他只知道说‘也许’的日子。他直到后来才不能说‘就是’,不仅是因为他直到后来才知道这一点,还因为他到了后来也不想知道‘就是’了……去厨房给我兑一杯酒来。然后我们就准备午饭。” “好的。”我说。我站了起来。“您想要艾克大叔的玉米酒,还是罗斯·埃德蒙的那种城里的威士忌?” “难道你不能说罗斯先生或埃德蒙先生吗?”欧内斯特先生问。 “能,先生,”我说,“哎,您要哪种酒?艾克大叔的玉米酒,还是罗斯·埃德蒙的那种东西?” (刘建华译) 花斑马 一 是啊,先生。弗莱姆·斯诺普斯搞得这一带乡下到处都是花斑野马。白天黑夜都听得见乡亲们的赶马声,又嚷又叫的。有时还听得见野马在小木桥上来回奔跑,声音跟打雷似的。就说今天早上我进城去,快到半路,马慢吞吞地走着,我坐在四轮马车里迷迷糊糊地快要睡着了。突然,从树丛里腾地蹦出一样东西,一下子蹿过大路,蹄子没沾地,从我的骡子身上飞跃过去。这东西足有一张广告牌那么大,活像一只老鹰飞过天空。我整整花了三十分钟才把我的骡子勒住,把乱了套的缰绳和马车收拾好,重新套马赶路。 这位弗莱姆·斯诺普斯真是个人物。他要算不上是个人精,那我就不是人。大约十年前的一个早上,大伙儿刚在凡纳的门廊里坐定下来,打算抽袋烟聊聊天,他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没穿外套,头发从中间对分,就好像他给凡纳当伙计已经有十年了。乡亲们都认识他。他的家族人口很多,住在离河边低地大约五英里外的地方。至少那一年他们是住在那儿的,种着租来的土地。他们从来不在一个地方长住,一年不到就会带着当年出生的孩子,有时还是双胞胎,搬到别处去了。他们就是那么一大家子人,年年生孩子,年年租种别人的土地,事事挺有规律的。除了弗莱姆以外,全家人还是当佃户,年年搬家。可是有一天,弗莱姆在这儿出现了,从乔地·凡纳的柜台后面走出来,似乎他就是店主人。他在店里才干一两年,乡亲们就知道,要是他再给乔地干上十年,乔地就该给他弗莱姆·斯诺普斯当伙计了。这个家伙啊,只要手里有四分钱做本钱,他就能赚五分钱。他同我做过两笔买卖,都赚了我的钱。我这个人够精明了吧,可那个家伙还要厉害。我只是希望他在我之前先发财。我就是这么一个想法。 好吧。弗莱姆就这么待了下来,在凡纳店里当伙计。他东赚五分钱,西赚五分钱,可对谁都一字不提。不,先生。乡亲们从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占了别人的便宜,除非上他当的人自己说出来。他总是坐在店堂的椅子里,嚼着烟草,从来不肯谈他自己的事。总得过一星期左右,我们才能打听出来,他不跟人说的原来并不是他的事儿,而是别人的。不过,这得受他骗的那个人气得忍不住说了出来,我们才知道。这就是弗莱姆。 我们估计他得花上十年时间,才能把乔地·凡纳的全部家当拿过来。可是,他根本没有等那么久。我想你们大家都知道比利·凡纳大叔的那个姑娘尤拉。她是凡纳大叔最小的女儿,乔地的妹妹。一到星期天,这一带的所有的黄轮轻便马车就都到了比利·凡纳家,梳刷整齐的马都拴在他家篱笆上。花花公子们坐在门廊里,像蜜蜂围着蜜罐子一样,围着尤拉团团转。她是这里那种身材高大可是模样挺温柔的女孩儿,笑起来比新翻的田地还要可亲。小伙子们谁也不肯首先告辞。他们就这样坐在门廊里,一直坐到半夜三更不得不回家的时候。尽管有的人还得骑马走上十来英里路,第二天一早又得下地干活,可他们总是一齐起身告别。一大伙人三五成群地骑马、坐车到小溪渡口,把梳刷整齐的马和黄轮轻便马车拴好,相互打上一架,然后再上马坐车回家。 大约在一年前,有一天,一辆黄轮轻便马车和一匹梳刷得干干净净的马离开这里。听说这两个人去得克萨斯了。第二天,比利大叔和尤拉还有弗莱姆坐着比利大叔的四轮双座马车进城去。回来的时候,弗莱姆和尤拉已经结了婚。再过一天,我们听说又有两辆黄轮轻便马车走了,可能也是到得克萨斯去了。那是个大地方。 总之,大概在婚礼之后一个来月的时候,弗莱姆和尤拉也到得克萨斯去了。他们走了快一年。上个月尤拉回来了,带着个娃娃。我们仔细琢磨,大伙儿都认为从来没见过三个月的孩子长得这么大的。他都能扶着椅子站起来了。我想得克萨斯是个大地方,那里的人一定长得又大又快。反正,照这样长下去,这孩子到八岁就该会嚼烟叶,能参加投票了。 上星期五,弗莱姆本人也回来了。他是跟另一个人一起坐着大车回来的。那个家伙戴一顶大高帽子,裤子后兜插着一把象牙柄的手枪和一盒姜汁饼干。他们的大车后面拴了大约二十多匹得克萨斯矮种马,用带刺的铁丝拴在一起长长的一大串。它们的颜色花花绿绿像鹦鹉,脾气温顺得像鸽子;可随便哪一匹马都会像响尾蛇那样,一下子就要了你的命。没有一匹马的眼睛是一个颜色的。我猜哪匹马都没见过马鞍子。得克萨斯人下车走到马跟前,想让大伙儿看看,这些马是多么驯顺。有一匹马刺啦一下把他的背心撕了下来,就跟用剃刀刺的一样。 弗莱姆早就无影无踪了。我猜他是看老婆去了,也许还去看看他那个娃娃有没有下地去帮比利大叔犁田。得克萨斯人把马赶到小约翰太太家的场院里。一开始他遇到点小麻烦。那是在马进门的时候;它们从来还没见过篱笆呢。后来他总算把这些牲口全赶了进去,还拿把剪刀把拴马的铁丝都铰断。他把它们轰进牲口棚,在马槽里倒上玉米粒儿。这时候那些马差点没把牲口棚踢翻了。我想它们以为那些玉米粒儿都是虫子。也许是这么回事吧。总之,他把马关起来,宣布第二天清早天一亮就开始拍卖。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小约翰太太家的门廊下。你们大伙都记得吧,那天快到月中,月亮有点圆了。我们看得清清楚楚:那些带花斑的畜生就像池塘里的小鱼似的,绕着篱笆在场院来回乱窜。隔一阵子它们就靠着牲口棚挤成一堆,相互又踢又咬,这就是休息了。我们先听见一声长嘶,接着就是一阵用蹄子踢牲口棚的梆梆声,好像手枪在开火,似乎有个人拿把手枪在一窝山猫里从从容容地练枪法。 二 这时候,谁都不知道弗莱姆究竟是不是这些马的主人。大伙儿只知道他们是永远打听不出底细的。就连弗莱姆是否在镇口顺路搭的便车,大伙都没法闹明白。连埃克·斯诺普斯,弗莱姆很亲的堂兄弟,都一无所知。不过,这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我们都知道,弗莱姆要是想诈骗埃克的钱财,他会像对付我们一样,绝不留情。 第二天一大清早,人就都来了。有的还是从十几英里外赶来的。他们沿篱笆站着,工装裤的烟荷包里装着本来打算买种子的钱。得克萨斯人吃完早饭,从小约翰太太的旅店里走出来。他爬上篱笆门柱,白手枪柄露在后兜外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没开封的姜汁饼干,就像咬雪茄烟那样把纸盒盖咬下来,吐掉嘴里的纸,然后宣布拍卖开始。这时候,人们还川流不息地坐着大车,骑着马、骡赶来。他们在大路对面拴好骡、马,走到篱笆跟前。只有弗莱姆还没露面。 可是得克萨斯人鼓不起大伙儿买马的劲头。他开始在埃克身上下功夫,因为头天晚上是埃克帮他把马赶进牲口棚喂上玉米粒的。他还跑得及时,没给马踩死。他就像是堤坝决口时被水冲出来的一块小石子,从牲口棚里蹦了出来,及时跳上大车,躲得正是时候。 正当得克萨斯人动员埃克的时候,亨利·阿姆斯蒂坐着大车赶来了。埃克说他不敢喊价。他怕一喊价,也许真的要他买下来。得克萨斯人说:“你瞧不起这些矮种马?嫌它们个儿小?”他从门柱上爬下来,朝马群走去。马四下乱跑,他跟在后面,嘴里啧啧作声,手伸出去好像要抓只苍蝇。终于,他把三四匹马逼到角落,往马背上一跳。接着,尘土飞扬,有好一阵子,我们什么也看不见。尘土像乌云似的遮天盖地。那些目光呆滞、花花斑斑的畜生从灰土里蹿出来,一蹦足有两丈高。它们至少往四十个方向乱跑,你不用数就知道。尘土落了下来,他们又出现了:得克萨斯人和他骑的那匹马。他像对付猫头鹰那样,把马脑袋拧了个个儿。至于那匹马,它四条腿绷得紧紧的,身子像新娘一样瑟瑟乱抖,嘴里直哼哼,好像锯木厂在拉锯。得克萨斯人把马脑袋拧了个个儿,马只好朝天吸气。“好好看个仔细。”他说道。他的鞋跟顶着马身,白柄手枪露在口袋外面,脖子涨得老粗,像一条鼓足气的小毒蛇。他一边咒骂那匹马,一边对我们说话。我们勉强听懂了:“前前后后仔细瞧瞧。这个脑袋像提琴的畜生,十四个老子养的崽子。过来骑骑看,把它买下来;了不起的好马……”接着又是尘土飞扬。除了带花斑的马皮和鬃毛,还有得克萨斯人像用线拴着的两个核桃似的皮靴跟外,我们什么也看不见。一会儿,那顶高帽子悠悠地飘过来,活像一只肥胖的老母鸡飞过篱笆。 等飞扬的尘土落下来时,他正从远处篱笆角落里走出来,掸着身上的尘土。他过来捡起帽子,掸掉灰尘,又爬到门柱上去了。他这时气喘吁吁的。他从口袋里拿出姜汁饼干盒,吃了一块,一面直喘粗气。那匹傻马还在绕着场院一圈圈地跑着,跟集市商场上的旋转木马一个样。这时候,亨利·阿姆斯蒂推推搡搡走到篱笆门前。他穿着一条打补丁的工装裤和一件大袖子衬衣。起先,谁也没有注意他来了;我们都在看得克萨斯人和那些马。连小约翰太太都过来看看。她已经在后院洗衣锅下点起一堆火。她到篱笆前站一会儿,回屋去,抱了一堆要洗的东西走出来,又在篱笆前站一会儿。这时候,亨利挤了上来;接着我们看见阿姆斯蒂太太。她紧紧跟在亨利后面,穿着一件褪色的晨衣,戴着一顶褪色的阔边太阳帽,脚上蹬着一双网球鞋。“回大车去。”亨利说。 “亨利。”她说。 “喂,伙计们,”得克萨斯人说,“闪开些,让这位太太过来看看。来吧,亨利,”他说,“你的好机会来了,可以给你太太买一匹她一直想要的驯马了。十块钱,怎么样,亨利?” “亨利。”阿姆斯蒂太太说。她把手放在亨利的胳臂上。亨利把她的手一把推开。 “我跟你说了,回大车去。”他说。 阿姆斯蒂太太一动也不动。她站在亨利后面,两手裹在衣服里,谁也不看。“他本来为难的事就够多了,不能再买这玩意儿,”她说道,“我们比贫民院的人多不了五块钱。他为难的地方多着呢。”这是真话。他们那块地只够他们勉强糊口。他们还有四个孩子。孩子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靠她晚上等亨利睡下以后借着炉子的火光织布挣来的。“住嘴。回大车去,”亨利说,“你真要我拿根大车杠当街把你揍一顿?” 好啦,得克萨斯人看了她一眼,就又去动员埃克,似乎身边根本没有亨利在场。可是埃克有些害怕:“我可能会白花钱,买个咬人的老鳖或水里的毒蛇。我才不买呢。” 这时,得克萨斯人说,他要送埃克一匹马。“为了这场拍卖好开张,也因为昨天晚上你帮了我的忙。如果你给下一匹马喊个价钱,我就把那匹脑袋长得像提琴的畜生白送给你。” 我真希望你能亲眼看到那伙人。他们站在那里,口袋里揣着本来是买种子的钱,眼睁睁地看着得克萨斯人白给埃克·斯诺普斯一匹活马。不管埃克要不要,人人都打定主意叫他大傻瓜。埃克总算开口了,他要那匹马。“不过我就喊个价钱,”他说,“我用不着再买一匹马,除非没人肯出更高的价钱。”得克萨斯人说,行!埃克就喊价一块钱。亨利·阿姆斯蒂张着嘴站在那里,像疯狗一样瞪眼瞧着埃克和得克萨斯人。“一块钱。”埃克说。 得克萨斯人看看埃克。他的嘴巴也张着,好像刚要讲句话就给噎了回去。“一块钱?”他说,“一块钱?你是说一块钱吗,埃克?” “去他的,”埃克说,“那就两块钱吧。” 噢,先生。我真希望当时你在场,能亲眼看见那个得克萨斯人。他掏出那盒姜汁饼干,举在眼前,小心翼翼地往里瞧,好像里面有枚金刚钻戒指,要不然就是有只大蜘蛛。他把盒子一扔,拿块印花大手绢擦了擦脸。“好吧,”他说,“好吧,两块钱就两块钱。埃克,你脉搏正常吧?”他问,“你晚上没有打摆子出虚汗吧?”“得了,”他说,“我也只好这么办了。不过,你们这些家伙难道真就站在那儿看着埃克用一块钱一匹马的价钱把两匹马全买走吗?” 这句话真管用。这个人的精明能干绝不低于弗莱姆·斯诺普斯;这要不是事实,我就不是人。他话还没说完,这边亨利·阿姆斯蒂就挥起胳臂说:“三块钱。”阿姆斯蒂太太又想拉住他。他推开她的手,挤到门柱跟前。 “先生,”阿姆斯蒂太太说,“我们家里有孩子,哪来玉米喂牲口?我只有五块钱,是天黑以后他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织布挣来的。这钱是要花在孩子身上的。亨利为难的事情已经够多了。” “亨利出价三块钱,”得克萨斯人说,“埃克,你只要比他再多出一块钱,这匹马就是你的。” “亨利。”阿姆斯蒂太太说。 “比他多出点钱,埃克。”得克萨斯人说。 “四块钱。”埃克说。 “五块钱。”亨利说,一面挥动拳头。他推推搡搡,一直挤到了门柱底下。阿姆斯蒂太太也盯着得克萨斯人看。 “先生,”她说,“要是你拿走我织布为孩子挣来的五块钱,换给我们一匹那玩意儿的话,老天爷不会饶恕你,你们家世世代代都不得好死。” 不过这番话还是拦不住亨利。他已经挤了上来,对着得克萨斯人直挥拳头。他松开拳头;手里都是些五分和两角五分的硬币,只有一张一块钱的票子,皱皱巴巴像在牛胃里反刍过的。“五块钱,”他说,“哪个人还想抬价就得把我的脑袋砸了。要不然,我就砸他的脑袋。” “好吧,”得克萨斯人说,“定价五块钱。不过,别对着我挥拳头。” 三 太阳快下山了,最后一匹马才拍卖掉。得克萨斯人只有一次把大家搞得很来劲儿,喊价高到七块两毛五。大多数的马人们只肯出三四块钱。他坐在门柱上,用嘴数落着把马一匹匹挑出来卖。他拍卖的时候,小约翰太太坐在洗衣盆边一上一下搓洗衣服,有时停下来走到篱笆前待一会儿再回去洗衣服。她把该做的事都做了:洗好的衣服晾在后院绳子上,我们也闻到她在煮的晚饭的香味。马终于全都卖掉了;得克萨斯人把最后两匹马加上他的大车换了一辆有弹簧座椅的四轮马车。 我们都有些累了;亨利·阿姆斯蒂的模样更加像是一条疯狗。他买马的时候,阿姆斯蒂太太走回大车坐在两匹瘦骨嶙峋,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骡子后面。那辆大车也好像只要骡子一起步就会马上散架似的。亨利根本没顾上把车赶到路边,大车就在路中央停着。她坐在上面,什么也不看,从早晨起一直坐在那里。 亨利一直站在篱笆门口,现在他走到得克萨斯人跟前。“我买了一匹马,付的是现款,”亨利说,“可你把我撂在这里,让我等你把所有的马都卖了才能领马。现在我要把我的马领出场院。” 得克萨斯人看了看亨利。他说话的口气好像是在饭桌上要一杯咖啡,轻松自在。“把你的马牵走吧。”他说。 亨利不再对得克萨斯人瞪眼。他咽了口吐沫,两手抓住大门。“你不来帮我的忙?”他说。 “又不是我的马。”得克萨斯人说。 亨利再也不看那个得克萨斯人;他谁都不看。“谁肯帮我逮马?”他问道。没有一人说话。“把犁绳拿来。”亨利说。阿姆斯蒂太太走下大车,把犁绳拿了过来。得克萨斯人从门柱上下来;那个女人拿着绳子正要从他身边走过去。 “太太,你可别进去。”得克萨斯人说。 亨利把篱笆门打开。他头都不回。“过来。”他说。 “太太,你可不能进去。”得克萨斯人说。 阿姆斯蒂太太目不斜视。她拿着绳子,两手抱在胸前。“我想我还是得进去。”她说。她和亨利走进场院。马群四散奔跑;亨利和阿姆斯蒂太太在后面跟着。 “把它逼到角落里。”亨利说。他们终于把马逼进角落。亨利拿出绳子,可是阿姆斯蒂太太却让马跑掉了。他们又把马拦住,阿姆斯蒂太太却再次让马跑掉。亨利转过身用绳子抽她。“你为什么不把它拦回去?”亨利说。他又抽了她一下。“为什么?”这时,我四下望望,看见弗莱姆站在一边。 还是那个得克萨斯人干点正经事儿。他个子虽大,动作倒很利索。亨利第三下还没抽打下去,他已经把绳子抓住了。亨利猛地转过身,好像要朝得克萨斯人扑去。不过他并没有那么做。得克萨斯人走过去,拉着亨利的胳臂,把他领出场院。阿姆斯蒂太太跟在后面走了出来。得克萨斯人从口袋里拿出一些钱,放在阿姆斯蒂太太手里。“把他搀到大车上去,送他回家吧。”得克萨斯人说,口气好像在说,他晚饭吃得很满意。 这时弗莱姆走了过来。“贝克,你这是干什么?”弗莱姆问道。 “他以为他买了一匹矮种马,”得克萨斯人说,“把他领得远远的,太太。” 可是亨利不肯走。“把钱还给他,”他说,“我买下了那匹马。即便我得把它打死,我也还要这匹马。” 弗莱姆站在那儿,两手插在口袋里,嘴里嚼着口香糖,好像他凑巧路过这里。 “你拿着你的钱,我要我的马,”亨利说,“把钱还给他。”他对阿姆斯蒂太太说。 “你没有买我的马,”得克萨斯人说,“把他送回家吧,太太。” 这时候亨利看见了弗莱姆。“你跟这些马有关系吧,”他说,“我买了一匹。钱在这儿。”他从阿姆斯蒂太太手里把钱拿过来,递给弗莱姆。“我买了一匹马。你问他。给,这是钱。”他说道,一面把钞票递给弗莱姆。 弗莱姆接过钱。得克萨斯人扔掉他从亨利手中抢过来的绳子。他早就让埃克·斯诺普斯的儿子上小铺替他又买了一盒姜汁饼干。他从口袋里拿出盒子,朝里面看看。盒子空了;他把盒子扔在地上。“斯诺普斯先生明天会把钱给你的,”他对阿姆斯蒂太太说道,“你明天可以向他要。你丈夫没有买我的马。你把他搀回大车,送他回家吧。”阿姆斯蒂太太走回大车坐了上去。“我买的四轮马车在哪儿?”得克萨斯人问道。这时候,太阳已经下山。小约翰太太走到门廊下,摇铃叫寄宿的旅客吃晚饭。 四 我进屋去吃晚饭。小约翰太太不停地进进出出;她端进一盘面包或别的饭菜,到门廊下站上一会儿,再进来报告外边的事儿。得克萨斯人已经把他的骡马套上他用最后两匹马换来的那辆带弹簧座椅的四轮马车;他和弗莱姆都走了。她又进来告诉我们那些没带绳子的人跟着I.O.斯诺普斯上店里去买绳子了。篱笆门口已经没有别人,只剩下亨利·阿姆斯蒂,还有埃克·斯诺普斯和他的儿子。阿姆斯蒂太太坐在大路正中的大车里。“那帮蠢货傻瓜给这些畜生踢死多少个,我都不在乎,”小约翰太太说道,“不过我不能让埃克·斯诺普斯把儿子再带进场院。”说着她上篱笆门那儿去了,可是回来时还是只有她一个人。埃克没来,那孩子也没跟来。 “用不着替那小子发愁,”我说,“他有魔法保护。”头天晚上,埃克去帮忙喂马,这孩子一直紧紧跟在他后面。那一大群马都从孩子头上蹿过去,没有一匹伤他一根毫毛。倒是埃克碰了他的皮肉,埃克把他一把拖到大车里,拿起一根绳子,狠狠揍了他一顿。 我吃完晚饭再到房间,正脱着衣服准备上床。第二天我要赶长路,到比惠特里夫还要远的地方去卖一部缝纫机给本德伦太太。就在这个时候,亨利·阿姆斯蒂打开篱笆门,一个人走进场院。他们拦不住他,没法让他等到别人买了绳子回来。埃克·斯诺普斯说,他当时拼命劝亨利等一等,可是亨利不肯。埃克说,亨利一直走到马群跟前,马立刻四下散开,就像干草堆散了垛,都从亨利身上蹿过去。埃克说,他一把抓住他的儿子往边上躲,躲得还真是时候。那些畜生就像小溪发水似的拥出大门,冲进拴在路边的大车和牲口群里,把车辕撞断,缰绳都像钓丝一样纷纷断裂。只有阿姆斯蒂太太还坐在大路中间的大车里,像是木雕泥塑一般。这下子,野马驯骡全都乱跑起来,朝着大路两头上下飞奔,身后拖着一段段缰绳、一棵棵树木。 “爸,我们的马。”埃克告诉我们他儿子喊了起来。“往那儿跑了,进小约翰太太的家了。”埃克说那匹马冲上台阶,冲进屋子,好像是位迟到的房客,急急忙忙赶来吃晚饭。我猜想是这么一回事儿。总之,当时我在自己房间里,穿着睡衣睡裤,手上拿着一只刚脱下来的袜子,另一只袜子还穿在脚上。我听见外面乱哄哄一片骚动,正把身子探出墙外想看个究竟;忽然,我听见有样东西冲进来,撞在走廊里的风琴上,风琴乱响,像是火车车头在轰鸣。紧接着,我的房门飘飘悠悠地倒了进来;那情景就跟你顶风扔个铁皮桶盖一样。我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像十四英尺的风车般的东西对着我直瞪眼珠子。我没等它再瞪一下眼珠赶紧跳到窗户外边。 我猜它也挺发怵。我估计它从来没见过带刺的铁丝和玉米粒儿;但是我也敢肯定它从来没见过睡衣睡裤;也许它没见过的是卖缝纫机的推销员。反正,它嗖地转过身去,顺着走廊退回去冲出屋子,正赶上埃克·斯诺普斯和他的儿子拿着绳子进屋来。它又飞快转过身冲过走廊从后门跑出去,赶巧又遇上了小约翰太太。她刚把洗好的衣服收起来,正一手抱着一大堆衣服一手拿着搓板走进后院门廊。马冲到她跟前正要收住脚步转过身去,小约翰太太不假思索就动手了。 “滚出去,畜生。”她说。她用搓板打马脸;搓板整整齐齐裂成两半,跟用斧子劈过似的。马转身跑回走廊时,她用剩下的那一半搓板又揍了它一下;这次打的当然不是脑袋了。“在外面待着,不许进来。”她说。 这时候埃克和他的儿子正走到过道中间。我猜埃克也觉得那匹马像是架风车。“艾德,快他妈的跑出去!”埃克说。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埃克马上趴在地上;而那小子却站着一动不动。这孩子快有三英尺高,穿着一条跟埃克身上的一模一样的工装裤。马从他头上飞跃过去,连根头发都没碰掉。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因为我正从前门台阶走上来,还穿着睡衣睡裤,拿着那只袜子。凑巧,马又来到门廊。它看我一眼便嗖地转过身跑到门廊尽头,像只母鹰越过栏杆和场院的篱笆,落到场院里迅速跑起来。马冲出大门,跳过九十辆倒翻的大车,顺着大路往前跑。那天正是满月当空。阿姆斯蒂太太仍然坐在大车里,像是个给人丢弃遗忘的木头雕像。 那匹马啊,一点儿都没有减慢速度,依旧以四十英里的时速冲上小河上的木桥。本来它可以畅行无阻直冲过去的,偏偏弗农·塔尔也赶在这个时候过桥。他从城里回来;他没听说有拍卖马匹这回事。他和妻子、三个女儿,还有塔尔太太的姑妈都坐在火车上的那种小椅子里。他们都昏昏沉沉睡着了,连拉车的骡子也打着盹儿。那匹野马刚踏上桥板他们就醒了过来。可是塔尔说,他睁眼看见的第一个情景就是骡子想要在桥中央拉着大车调转方向;然后他看见那花斑畜生冲进骡子中间,像只松鼠蹿上大车车辕。他说,他只来得及用鞭杆朝它的脸抽一下,因为就在这个时候,骡子在那座单行桥上把大车调了个个儿,那匹马从一头骡子身上蹿过去,又跳到桥上继续往前跑。而弗农呢,他站在大车里拼命踢这匹马。 塔尔说,骡子转过身来也爬上大车。弗农想把它们打下去,可是缰绳绕在他手腕上了。这以后,他说,他只看见倒翻的椅子,女人的大腿,月光下闪闪发亮的白裤衩,他的几头骡子,还有那匹花斑马像个幽灵似的在大路上飞奔。 骡子把塔尔拽出大车,在桥上拖了一段路缰绳才断开。她们起先以为他死了。她们跪在他周围,给他拔掉身上扎的木刺。这时候,埃克同他的孩子赶来,手上还拿着那根绳子。他们跑得气喘吁吁。“它上哪儿去了?”埃克问。 五 我回屋穿上裤子、衬衫和鞋袜,正好去帮忙把亨利·阿姆斯蒂从场院的乱摊子里抬出来。他脑袋往后耷拉着;月光照在他龇着的牙齿和眼睑下露出的一点眼白,看上去好像死了一样。我说的要是有半点不对,那我就不是人。我们仍然听得见到处狂奔的马蹄声。我猜想,野马对这一带乡下太不熟悉,哪一匹马都还没有跑出四五英里地。所以马蹄声还听得见;不时还听见有人喊:“喂,截住它!” 我们把亨利抬进小约翰太太的屋子。她还在过道里站着发愣,手里抱的衣服还没有放下。她一看见我们就放下裂成两半的搓板,拿起灯,打开一间空屋子。“把他抬到这儿来。”她说。 我们把他抬进去,放在床上。小约翰太太把灯放在梳妆台上。“我说你们这些男人啊。”她说。我们高高投射在墙上的影子蹑手蹑脚地走着;我们连自己出气的声音都听得见。“最好把他的老婆找来。”小约翰太太说。她拿起衣服走了出去。 “我看最好还是去叫他的老婆,”奎克说,“去个人把她找来。” “你干吗不去?”温德博顿说。 “让欧内斯特去找她,”德雷说,“他是他们家的邻居。” 欧内斯特出去找她。亨利看上去好像断气了;他要是不像个死人,我就不是人。小约翰太太又走进来,提着一壶水和几块毛巾。她开始给亨利擦洗;阿姆斯蒂太太同欧内斯特走进屋来,阿姆斯蒂太太在床脚前站下,两手裹在围裙里,我想,她是在看小约翰太太护理亨利。 “你们男人别在这儿碍手碍脚的,”小约翰太太说,“上外边去,”她说,“去看看还有什么可以玩玩的,可以再让你们送几条命的。” “他死了吗?”温德博顿说。 “他不死也不赖你,”小约翰太太说,“去叫威尔·凡纳上这儿来。我看人和骡子好多地方没什么两样,只不过骡子也许还更有头脑些。” 我们出发去找比利大叔。皓月当空。我们不时听见四英里外马的奔跑声和人的喊叫声:“喂,截住它!”到处都是马;每座木桥上都有马,它们奔跑过桥好像打雷一样。“喂,它往那边跑了。截住它!” 我们没走出多远,亨利就号叫起来。我想是小约翰太太的水把他救活了;不管怎么样,他没有死。我们还往比利大叔家走去。他家屋子一片漆黑。我们喊了几声。过一会儿,窗户打开了,比利大叔探出脑袋;他精神得很,侧耳细听活像只啄木鸟。“他们还在逮那些该死的兔子吗?”他问道。 他走下楼来,马裤套在睡衣外面,背带耷拉着,手里拿着兽医药包。他歪着脑袋,就像一只啄木鸟。“对了,先生们,”他说,“他们还在追呢。” 我们没到小约翰太太家就听见亨利在呻吟。他啊呀呀地直哼哼。我们在院子里站下来;比利大叔走进屋子。我们听见亨利的叫唤声。我们站在院子里,听见人和马在桥上,在四处奔跑着,“喂,喂!”地直叫喊。 “埃克·斯诺普斯该把他的马逮着了。”欧内斯特说。 “看来他该逮着了。”温德博顿说。 亨利在屋里哼呀咳呀地哼个不停;忽然,他又大声尖叫。“比利大叔动手了。”奎克说。我们往过道一瞧,只看见门缝底下的亮光。小约翰太太走出来。 “威尔要个人帮忙,”她说,“你来,欧内斯特。你就行。”欧内斯特进屋去了。 “听见没有?”奎克问,“这匹马在四里桥。”我们听见了,就像是远处在打雷,隔不多久就有一声呼唤:“喂!” 我们听见亨利直叫唤:“啊呀呀……” “他们俩都动手了,”温德博顿说,“欧内斯特也干起来了。” 夜还不深。这倒是好事,因为乡亲们要撵上那些畜生,亨利要躺在床上呼天喊地,都需要有个长夜。何况,比利大叔给亨利整治伤腿的时候,根本没有用麻醉剂。所以说,弗莱姆还是挺会体贴人的,天没大黑就让大伙儿忙碌起来。可你猜弗莱姆说些什么来着? 你猜对了。他什么也没有说;他根本不在。得克萨斯人一走,就再没有人见到过弗莱姆。 六 这一切发生在星期六晚上。我估计阿姆斯蒂太太天亮才到家——她回去看她的孩子们。我不知道那些孩子以为她同亨利上哪儿去了。幸好老大是个姑娘,已经十二岁,懂得照料下面小的了。她又照看了两天弟弟妹妹。阿姆斯蒂太太夜里护理亨利,白天在小约翰太太的厨房干活算是顶替她和亨利的膳宿费,下午她赶车回家(大概有四英里的路程)去照料孩子。她煮一大锅吃的放在灶上;她的大女儿闩上大门,哄着弟弟妹妹不哭不闹。我听见小约翰太太同阿姆斯蒂太太在厨房里说话。小约翰太太问:“孩子们日子过得怎么样啊?” “还行。”阿姆斯蒂太太说。 “他们晚上不害怕?”小约翰太太又问。 “英娜·梅在我走的时候把门闩上,”阿姆斯蒂太太说,“她床头放了一把斧子。我想她能对付。” 我也相信他们能对付的。我还想,阿姆斯蒂太太在等着弗莱姆回镇上来。今天早上总算有人见到他了。得克萨斯人说弗莱姆替她保管着钱;她得等他回来问他要那笔钱。没错,我看她是在等弗莱姆。 总而言之,今天吃早饭的时候我听见阿姆斯蒂太太在厨房里同小约翰太太聊天。小约翰太太告诉她弗莱姆回来了。小约翰太太说:“你可以向他要那五块钱了。” “你看他会还给我吗?”阿姆斯蒂太太问道。 小约翰太太在洗盘子,粗手粗脚地像个男人,好像盘子都是铁打的。“不会还的,”她说,“不过向他要一下总没有什么坏处。这也许会使他觉得不好意思。我想他是不会还钱的,当然也可能还的。” “要是他不肯把钱还给我,我去找他也没有用。”阿姆斯蒂太太说。 “随你便,”小约翰太太说,“这是你的钱。” 我听见盘子的磕碰声。 “你看他会不会把钱还给我?”阿姆斯蒂太太问道,“得克萨斯人说,他会给我钱的。他说,我以后可以从斯诺普斯先生那里把钱取回来的。” “那你就去向他要。”小约翰太太说。 我听见盘子砰砰乱响。 “他不会还我的。”阿姆斯蒂太太说。 “好吧,”小约翰太太说,“那就别去向他要。” 我听见盘碟乱响;阿姆斯蒂太太在帮忙。“你看他不肯还钱的,是吗?”她问道。小约翰太太没有做声。她好像在把盘子往盘子上扔。阿姆斯蒂太太说:“也许我该跟亨利商量一下。” “要是我,我早就跟他商量了。”小约翰太太说。她好像在拿着两个盘子对砸。要是听起来不像是这么回事儿,那我就不是人。“这样亨利就可以再买一匹五块钱的马了。说不定他下次买的马会痛痛快快一脚把他踢死的。我要是早想到这一点,我会掏自己腰包给你这笔钱的。” 阿姆斯蒂太太说:“我想我还是先跟他商量的好。”接着一片砰砰乱响,好像小约翰太太把所有的盘子都拿起来朝炉灶上砸。我就走了出来。 这是今天早上的事儿。早饭前,我已经去过本德伦太太家。回来后,我想事情多少该告个段落了吧。于是,吃过早饭我就上乔地·凡纳的商店去。弗莱姆在店里,坐在店堂椅子上削着木头203,好像从他给乔地·凡纳当伙计以来还没挪过窝呢。I.O.靠门站着。他穿件衬衫,头发从中间分开,打扮得跟从前弗莱姆当伙计时一个样儿。斯诺普斯家的人有一点很有意思——他们长得像极了,可是他们中间没有人肯承认彼此是亲兄弟;他们总说是堂兄弟。弗莱姆和埃克还有I.O.就都是堂兄弟。埃克也在店门外。他和他的儿子靠墙蹲着,从一个口袋里掏干酪和饼干吃。别人告诉我,埃克还没回过家。而朗·奎克索性连镇都不回了;他赶着一辆大车,带上宿营的东西,一直追到山姆森林。埃克总算逮到他的那匹马。马跑到弗里曼村的一条死胡同里;埃克和他的儿子在胡同口拦了一条绳子,拦在大约三英尺高的地方。那匹马跑到胡同底转过身没停步又跑回来。埃克说,那马根本没有看见绳子。他说那马看上去很像圣诞节时卖的玩具风车。“这马不想再跑了吗?”我问道。 “不跑了,”埃克说,一面从刀尖上咬一口干酪。“只是踢蹬了几下。” “踢蹬了几下?”我说。 “它脖子折了。”埃克说。 唉,他们一伙人大约有五六个,蹲在那儿聊天议论弗莱姆,可是谁都不知道弗莱姆在这笔卖马的交易中有没有股份。最后,还是我直截了当地问他。我说:“弗莱姆骗过我们大家,骗了不少钱,我们都为他骄傲。跟我们明说了吧,弗莱姆。你和得克萨斯人在这些马身上挣了多少钱?说给我们听听。咱们这些人中间只有埃克买了一匹马,别的买马的人都没有回镇上呢。埃克是你的嫡亲堂兄弟;他听了也会为你骄傲的。说吧,你们俩一共赚了多少钱?” 他们都削着木头不看弗莱姆,好像都在研究木头该怎么削;门廊里安静得连掉根针都听得见。至于I.O.,他本来一直在门上一上一下蹭他的背,现在他停下来,像一只追到猎物的猎狗直瞪瞪地瞧着弗莱姆。弗莱姆削光木棍上的刺,他往门廊外大路上啐了口唾沫说:“那不是我的马。” I. O.格格地笑了,像只老母鸡似的,两只手拍打着大腿。“你们这帮人算了吧!你们甭想斗得过弗莱姆。” 咳,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阿姆斯蒂太太从小约翰太太家大门里出来,顺着马路走过来。我只装着没看见,一字不提。我说:“唉,做买卖的时候谁要是照顾不了自己,他就不能埋怨那个占他便宜的人。” 弗莱姆一言不发削他的木头。他没有看见阿姆斯蒂太太。“就是这么回事,先生们,”我说,“拿亨利·阿姆斯蒂来说,像他那样的人埋怨不到别人头上,只能怨他自己。” “当然他怪不到别人头上。”I.O.说。他并没有看见阿姆斯蒂太太。他接着又说:“亨利·阿姆斯蒂生来就是个笨蛋,一向傻极了。就算弗莱姆没有赚他的钱,别人也会把他的钱骗走的。” 我们看看弗莱姆,他纹丝不动。阿姆斯蒂太太沿着大路走上来。 “说得对,”我说,“不过,仔细想想,亨利并没有买过马。”我们朝弗莱姆看看,店里安静得连掉根火柴也听得见。“得克萨斯人让阿姆斯蒂太太第二天从弗莱姆那里取回五块钱。我想弗莱姆早就去过小约翰太太家把钱还给了阿姆斯蒂太太。” 我们看着弗莱姆。I.O.又停下在门上蹭背了。半晌,弗莱姆抬起头往门廊外面尘土里吐痰。I.O.像只母鸡似的格格笑了起来。“他这个人城府很深,让人难以捉摸,是吧?”I.O.说。 阿姆斯蒂太太越走越近。我一边不停地说话,一边注意弗莱姆的一举一动,看他会不会抬起头来看见她。不过他一直没有抬头。我又提起凡纳,说他打算控告弗莱姆。然而弗莱姆只是坐着削木棍,除了说过一句马不是他的,从此不再开口。 I. O.随便四下望望,正好看见阿姆斯蒂太太。“糟了。”I.O.说。弗莱姆抬起头来。“她来了,”I.O.说,“你从后门出去。我就对她说你今天进城了。” 不过弗莱姆声色不动。他还是坐在那儿削木头。我们大家看着阿姆斯蒂太太走上门廊;她仍然戴着那顶褪色的阔边太阳帽,穿着那件晨衣,脚上的网球鞋走在门廊地上吱吱直响。她走上门廊停住脚步,两手裹在胸前衣服里,对谁都不瞧一眼。 “他星期六说,”她开口说,“他的马没卖给亨利。他说我可以向你要钱。” 弗莱姆抬起头来,小刀不停地削着,削掉一根木刺,好像他还是在一面看一面削似的。他说:“他走的时候把那笔钱带走了。” 阿姆斯蒂太太对我们谁都不看;我们也不去看她。只有埃克的儿子,手里拿着一块吃了一半的饼干,一面嚼,一面看着她。 “他说亨利没有买过马,”阿姆斯蒂太太说,“他让我今天向你要钱。” “我想他忘了这件事,”弗莱姆说,“他星期六把钱带走了。”他又削了起来。I.O.慢慢地又蹭起背来,舐舐嘴唇。过了一会儿,那个女人抬头看看大路,这条路通上山一直通到坟地。她看着路,看了好一阵子;埃克的儿子望着她,I.O.在门上慢慢蹭他的背。她转身朝台阶走去。 “我想我该去做饭了。”她说。 “今天上午亨利好些吗,阿姆斯蒂太太?”温德博顿问道。 她看看温德博顿,放慢脚步。“他歇着呢,谢谢你关心。”她说。 弗莱姆站起来,推开椅子,放下刀子,朝门廊外面唾了一口。“等一等,阿姆斯蒂太太。”他说。她停步不走了,但是也不去看他。弗莱姆走进店铺里面。I.O.不再蹭背,伸着脖子去看弗莱姆。阿姆斯蒂太太站在一边,两手裹在衣服里,什么都不看。一辆大车赶过来,经过商店门口又远去了;这是弗里曼进城去。弗莱姆走出来,I.O.直盯着他。弗莱姆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带条纹的口袋,乔地·凡纳的糖果口袋。我敢打赌,他至今还欠着乔地买糖的五分钱。他把口袋放在阿姆斯蒂太太手里,好像是在往树墩空心里放东西。弗莱姆朝门廊外唾了一口。“一点点糖果,给孩子们吃吧。”他说。 “你真好心,”阿姆斯蒂太太说。她拿着糖口袋,谁都不看。埃克的儿子在一旁看着,盯着那个口袋,手里拿着咬了一半的饼干,但顾不上嚼了。他看着阿姆斯蒂太太把糖果口袋裹在围裙里。“我想我该回去帮忙做饭了。”她说。她转身走过门廊回去了。弗莱姆又在椅子上坐下打开小刀。他朝门廊外唾了一口,痰从阿姆斯蒂太太身边飞过去;她还没有走下台阶。她朝前走着,她的帽子和衣服都已经褪成一个颜色。她顺着大路朝小约翰太太家走回去。她走路不像个女人,看不出她裙子在摆动。她像是一根杵在水里的老树杈子,顺着潮水在移动。我们看着她走进小约翰太太家,渐渐地看不见她的人影了。弗莱姆削着木头。I.O.又开始在门上蹭他的背。他格格地笑起来,真像是只该死的老母鸡。 “你们这伙人别枉费心机了,”I.O.说,“你们甭想占他的上风。你们对付不了他。他真是个人物,不是吗?” 他要不是个人物,我就不是人。要是我弄一群山猫子到镇上来卖给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他们肯定会用私刑把我杀了。他们不杀我那才怪呢,先生。 (陶洁译) 明天 加文舅舅不是一直当县政府律师的。不过,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儿,而且他不当县政府律师的时间很短,短得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记得。就是上岁数的老人也不是个个都想得起来有这么回事。因为他当时只承办了一件案子。 当时,他是个年轻人,才二十八岁,离开州立大学法学院才一年。他在外公的建议下才在读完哈佛和海德堡两所大学回家以后,又去上了州立大学法学院。他是主动接管这件案子的,还劝外公不要插手,让他一个人来负责。外公照办了,因为人人相信,这案子简单得很,只走走形式就能了结。 于是,他受理了这一案件。多年以后他还说,无论在他当私人律师还是当公诉人期间,这是他坚信正义和公理在他手里而又偏偏输掉的唯一一件案子。其实,他不能说是输掉了——因为在秋季法庭受审期内,这案子算是误判,第二年春季法院受审期做出无罪释放的决定。被告是个体面的富裕农民、丈夫和父亲,叫布克赖特,来自我们县偏远的东南角的一个叫法国人湾的地方;受害人是个爱说大话趾高气扬的暴徒,他自称巴克·桑普,不过,那些在他待在法国人湾的三年里被他用拳头征服的年轻人叫他“喷鼻息的公羊”204;他无亲无故,一夜之间,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他是个惹是生非好打架的人,是个赌棍,大家都知道他私自酿造威士忌酒。还有一次,他赶着一群偷来的牲口去孟菲斯,半道上被人发现,牲口主人马上拿出证据证明谁是牲口的主人。他拿出一张出售牲口的票据,但县里没人认识单据上签了名的那个人。 那件事本身是个古老而毫无新意的故事:一个十七岁的乡下姑娘,被小伙子的吹嘘、勇武、大胆和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挑逗得想入非非;做父亲的给她讲道理,跟一般做父母的遇到这类事时表现得完全一样;接下来便是禁令、封锁、不得出门和不可避免的午夜私奔;于是,第二天凌晨四点钟,布克赖特叫醒治安法官、区首席官员威尔·凡纳,把手枪交给凡纳,并且说:“我来自首。两小时以前,我杀了桑普。”最早赶到现场的名叫奎克的邻居发现桑普手里有一把拔出一半的手枪;孟菲斯的报纸对这件事作了报道;一周以后,有个自称是桑普妻子的女人来到法国人湾,她出示结婚证书表明身份,一心想领取他也许留在身后的钱财或家产。 我还记得大陪审团发现居然真有申诉状时的惊讶;法庭书记员宣读起诉书时,人们打赌说,陪审团用不了十分钟便能做出决定,赌注高达二十比一。区检察官居然不出面,让一个助手来出庭。不到一小时,一切证据都陈述完毕。于是,加文舅舅站了起来,我记得他当时望着陪审团的神情,他看了看十一位农民和店主,也看了看第十二个人,那个断送他胜诉机会的人,他也是个农民,一个瘦小的人,头发花白而稀疏,一副山里农民的长相——看上去,瘦弱憔悴、劳累过度却又让人觉得他是摧不垮压不断的,他似乎刚过五十就进入耄耋之年,因而能抵挡时光的销蚀。加文舅舅的声调很平静,几乎有点单调,不像刑事法庭里常能听到的拿腔拿调的叫嚷;只是他的词句跟他在以后生涯中用的不太一样。不过,就在那时候,尽管他才干了一年,他已经知道该怎么讲话了。我们乡下所有的人,无论是山里人、黑人还是平原地区有钱的种植园主,都听得懂他在说些什么。 “我们这片土地上的人,所有的南方人,从一生下来便受到教育,知道有几件事情是高于一切的。其中的第一件——并不是最了不起的一件;只是首要的事情中的一件——便是:如果有人伤害了一条生命,他只能以命相抵;所以一人死亡只是事情的一半。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本来可以在那天夜里在被告离家以前阻止他,从而拯救两条生命;我们至少可以拯救一条生命,即使我们不得不为了阻止被告而夺去他的生命。只是,我们并没有及时了解一切。而这正是我要讲的内容——不是关于死者,死者的品德和他所干的那件事的道德性;不是关于自卫,论证被告是否有充分理由把问题发展到伤害生命的地步。我要谈的是关于我们这些没有死的人和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关于我们大家,本心想做得正确的人,不想伤害别人的人;有着错综复杂的强烈的激情、感情和信念的人,我们在接受或拒绝这些复杂的激情、感情和信念问题上无可选择,无论我们有还是没有这一切,我们都尽力而为——这位被告,也是一位有着同样的错综复杂的激情、本能和信念,他遇到了一个问题——他女儿必然会遇到的苦难。他的女儿,由于年轻人的刚愎自用和愚蠢——这也是她跟别人一样并没有主动要求继承的亘古以来的复杂的激情、本能和信念——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于是,他尽他最大的能力和信念解决了这个问题,他没有要求别人帮忙,默默地接受他自己的决定和行动所带来的后果。” 他坐下了。区检查官的助手仅仅站起来,向法庭鞠躬致意,然后又坐下了。陪审团出去了,我们大家并没有离开屋子。连法官都没有退席。我记得,长凳上方的时钟走过十分钟,又走过半小时,法官示意叫过来一个法警,悄悄跟他说了句话,法警走了出去又走了回来,稍稍地对法官说了几句,法官站起身,小木槌一敲,宣告休庭。人们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某样东西传遍整个屋子。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吃了饭又赶回城里。办公室还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外公一向不管谁给绞死了,谁没有给绞死,他吃过饭总要睡午觉,可他第一个回来了。三点钟过了,全镇的人都知道,加文舅舅的陪审团由于一个人而不能做出一致的决定,十一个人赞成无罪释放,一个人反对。这时候,加文舅舅匆匆走了进来,外公说:“唉,加文,至少你及时把说的话停了下来,只让你的陪审团没做出一致决定,而没让你的委托人给绞死205。” “说得对,先生。”加文舅舅说。他看着我,目光明亮,面庞消瘦、敏感,蓬乱的头发开始花白了。“过来,契克,”他说,“我找你有点事。” “请弗雷泽法官允许你撤回你的演说吧,让查利替你做总结。”外公说。可我们已经走出屋子,下了楼梯。加文舅舅走了一半停了下来,我们站在楼梯中央,离上面和下面都一半的地方,他的手放在我肩上,他的眼睛更加明亮,更加聚精会神了。 “这没有什么不光明正大的,”他说,“很多时候,正义是通过经不起检验的方法而得以实现的。他们把陪审团的人挪到朗丝韦尔太太做饭的后屋去了。那间屋子正对着那棵桑树。要是你能溜进后院而不给人发现,爬树的时候要小心——” 没有人看见我进院子。可我能透过随风摇曳的桑树叶子向屋里望去,不仅看见还听见——在房间的那一头九个气呼呼的带厌恶神情的人懒散地靠坐在椅子里;工长霍兰先生和另外一个人站在那个瘦小、憔悴、干瘪的男人的椅子前面。他叫芬奇雷。我记得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因为加文舅舅说过,在我们这地方你要想当个成功的律师或政客的话,你不需要能说会道,连头脑都用不着,唯一需要的是好记性,能记得住人的名字而不出差错。不过,我总是会记住他的名字的,因为他叫石壁·杰克逊206——石壁·杰克逊·芬奇雷。 “难道你不承认他要带着布克赖特十七岁的女儿逃跑?”霍兰先生说,“难道你不承认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手里拿着枪?难道你不承认他刚一入土就来了个女人证明她是他的妻子?难道你不承认他不光是个无赖还是个危险人物;如果布克赖特没杀了他,迟早会有别人这么干的,只不过布克赖特运气不好倒了霉。” “你说的都对。”芬奇雷说。 “那你还想要什么?”霍兰先生问道,“你想干什么?” “我实在没办法,”芬奇雷说,“我不能投票赞成布克赖特先生应获得自由。” 他果然没投赞成票。当天下午,弗雷泽法官解散了陪审团,宣布案子在下一个法院受审期内重新审理。第二天早上,我还没吃完早饭,加文舅舅就来找我了。 “告诉你妈,我们可能得在外面过夜,”他说,“告诉她我保证不让你挨枪打,挨蛇咬,也不让你灌太多的果味汽水……因为我一定得弄个明白。”他说。我们现在把车开得飞快,过了东北路,他目光明亮,并不迷茫,只是坚定而又热切。“他在县的另一头,离法国人湾三十英里的地方出生、长大,一辈子没离开过那个地方。他宣誓时说他以前从来没见过布克赖特。你看他一眼就会明白他从来没时间摆脱苦活去学会撒谎。我猜他以前连布克赖特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 我们开车赶路快到中午时分。我们现在是在山里了,离开了富饶的平地,到了松树和蕨丛里面,这里土地贫瘠,小块小块偏斜的瘦田里长着枯萎的玉米和棉花,不知怎么回事,它们活了下来,就像它们供衣穿供食用的人多多少少熬了下来一样。我们驱车走过的路连小道都不如,弯弯曲曲,又狭又窄,坑坑洼洼,尘土遍地,汽车多半时候只能挂二挡。后来,我们总算看见信箱了,看见简陋粗略的几个大字:G.A.芬奇雷;信箱后边是一幢两间房间带露天门廊的小木屋,连我,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都一眼看出,这里已经很多年没有女人的照料了。我们走进大门。 这时候,一个声音喊了起来,“站住!站住,不许过来!”我们先头并没看见他——一个小老头,光着脚,胡子雪白、粗短而蓬乱,穿着一身带补丁的、洗得发白、跟脱脂牛奶颜色差不多的劳动布衣服,个子比他儿子还要瘦小。他站在破败的门廊边上,胸前端着一杆猎枪,浑身哆嗦,因为生气,也许是因为年纪太大而不由自主。 “芬奇雷先生——”加文舅舅说。 “你们纠缠他折磨他够厉害了!”老头说。他气坏了;他的嗓门仿佛突然升高,更为凶狠,带着难以控制的火气:“出去!不许上我地里来!滚!” “来吧。”加文舅舅平静地说。他的眼睛依然明亮、热切、坚定而严肃。我们现在不开快车了。不出一英里,我们便又见到了一个信箱。这一次,那房子是粉刷过的,台阶两边种的是喇叭花,周围的土地要肥一些,而且,这一回,那个男人从门廊里站起来,走下台阶到大门口。 “你好,史蒂文斯先生,”他说,“这么说来,杰克逊·芬奇雷让你的陪审团悬而不决。” “你好,普鲁伊特先生,”加文舅舅说,“看来他让他们没法做出一致的意见。告诉我,怎么回事?” 于是,普鲁伊特先生把一切告诉了他,尽管那时候,加文舅舅有时候会忘了注意他的讲话,会倒回去用哈佛大学甚至海德堡大学的语言。大家好像一看他的脸便知道,他提出问题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也不是为了个人的私利。 “只有妈比我知道得还多。”普鲁伊特说,“上门廊里来吧。” 我们跟着他走进门廊,一位胖乎乎的白头发老太太,戴着一顶干干净净的条纹布的宽边遮阳女帽,穿一身干干净净的条纹布女裙,围了条洁白的围裙,正坐在矮摇椅里往一个木碗里剥紫花豌豆。“这位是史蒂文斯律师,”普鲁伊特说,“史蒂文斯上尉的儿子,从镇上来的。他想打听杰克逊·芬奇雷的情况。” 于是,我们也坐了下来,他们两人讲了起来,儿子和母亲轮流着讲。 “他们那块地,”普鲁伊特说,“你从大路上可以看到一点。你看不到的那一片并不好多少。他爸和他爷爷都种这块地,养活了自己和一家老小,付了税还从来不欠人钱。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做到这一切的,不过,他们做到了。杰克逊小时候刚长到够得着犁把扶手时就下地帮忙干活了。不过,他后来没长高多少。他们个子都不高。我猜这是他们能靠地养家付税不欠债的原因。到了一定的时候,杰克逊管起了这块地,他在地里干到快二十五岁,可看上去像是四十岁的人了。他不求人照顾,也不结婚,什么都不是,光是他和他爸两人住在一起,自己做饭,自己洗洗涮涮。他和他爸两人才有一双鞋,他怎么结得起婚?如果真值得找个老婆的话,那地方已经害死了他妈和他奶奶,她俩都没到四十岁就去世了。有天晚上——” “胡说八道,”普鲁伊特太太说,“你爸和我结婚的时候,我们头上没有一片自己的瓦,住的是租来的房子,耕的是租来的地——” “好吧,”普鲁伊特说,“有天晚上,他来找我说他在法国人湾找了个锯木厂的工作。” “法国人湾?”加文舅舅说,他的眼睛更明亮、更机敏,也很专注。“说吧。”他说。 “一个按日计工资的工作,”普鲁伊特说,“不是去发财;只是去也许多挣一点钱,冒个险花掉一两年的时间多挣一点钱,不再过他爷爷、他爸那样的生活,他爷爷一直种地种到有一天倒在犁把扶手中间,他爸也过着这种苦日子,也会一直过到有一天倒在玉米地的犁沟里断了气,接下来就该轮到他了,而他连个能来地里把他从土里抱起来的儿子都没有。他雇了个黑人在他不在的时候帮他爸种田。我能不隔些时候去他家看看他爸?” “你去了。”普鲁伊特太太说。 “我走到离他家不远的地方,”普鲁伊特说,“我总是走到离田不远的地方去听他咒骂那黑鬼动作不够快,看那黑鬼拼命想跟上他。我总想杰克逊没找两个黑鬼来帮他种地真是做得对极了,因为那老头——他当时快六十岁了——要是在阴凉地的椅子里坐上一天,手里不拿把锄头或斧子干点活的话,那他一定等不到太阳落山就死掉的。于是,杰克逊走了。他是走着去的。他们只有一头骡子。他们什么也没有,光有一头骡子。路不算远,只有三十英里。他走了有两年半的样子。后来有一天——” “头一个圣诞节的时候,他回来过。”普鲁伊特太太说。 “对了,”普鲁伊特说,“他走了三十英里路回到家,过了圣诞节,又走了三十英里地回到锯木厂。” “谁的锯木厂?”加文舅舅问。 “奎克的,”普鲁伊特说,“贝·奎克老人的锯木厂。第二个圣诞节他没回来。后来,大约在三月初,就在法国人湾的河滩地开始干涸,可以沿滑木轨道运送木材的时候,就在你以为他会安顿下来干第三年的锯木活的时候,他回家来长住了。这回,他不是走回家的。他坐着一辆雇来的四轮轻便马车。因为他抱回来一只羊和一个娃娃。” “等一等。”加文舅舅说。 “我们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到家的。”普鲁伊特太太说,“因为他回家一个多星期以后我们才发现他有了个娃娃。” “等一等。”加文舅舅说。 他们望着他,等待着,普鲁伊特坐在门廊栏杆上,普鲁伊特太太还在把豌豆从长长的、一碰就破的豆荚里剥出来,她边剥边望着加文舅舅。他的眼睛并不显得喜出望外,它们以前也并不显得困惑或狐疑好奇;它们只是更加明亮了,仿佛眼睛后面的某样东西突然燃烧起来,沉着而更为凶猛,但还是很安静,仿佛它走得要比讲述的快得多。 “对,”他说,“告诉我吧。” “等我听说了上他们那儿去的时候,”普鲁伊特太太说,“那娃娃还不到半个月大。他怎么养活这娃娃,光靠羊奶——” “我想你们并不知道,”普鲁伊特说,“羊跟牛不一样。你得两个来小时挤一次羊奶。这就是说夜里也得挤。” “就是嘛,”普鲁伊特太太说,“他连尿布都没有。他只有几块撕开的面粉口袋布,产婆教他怎么放尿布。所以,我做了几块尿布,我上他那儿去;他留下那黑鬼帮他爸在地里干活,他做饭,洗衣服,照料孩子,挤羊奶喂孩子。我总说:‘让我来照顾他。至少到他可以断奶的时候。你想的话,也住到我家里来。’而他总是看看我——一个又瘦又小,早已筋疲力尽的人,一辈子都没有坐下来好好吃个够的人——对我说:‘多谢您了,太太。我能对付。’” “这话不错,”普鲁伊特说,“我不知道他锯木活儿干得好不好。他从来没个农场让他发现自己干农活的本领。可他确实把孩子养大了。”“是啊,”普鲁伊特太太说,“我老提醒他,‘我们从来没听说你结婚了。’我说。‘是的,太太,’他说,‘我们去年结的婚。孩子生下来,她死了。’‘她是谁?’我问他,‘是法国人湾的姑娘吗?’‘不,太太,’他说,‘她是南边人。’‘她姓什么?’我又问。‘史密斯小姐。’他说。” “他可没时间不干苦活去学撒谎。”普鲁伊特说,“不过他养活了那男孩。秋收以后,他让黑鬼回家,第二年开春,他跟老头像从前一样干活。他做了个像印第安人常用的那种小背包来背孩子。地里还冰凉的时候,我有时候去他那儿看杰克逊和他爸犁地砍柴枝,小背包挂在篱笆上,那娃娃坐在里面睡得呼呼的,好像背斗是鸭绒垫的眠床。那年春天他学会走路了,我常常站在篱笆边上,看着那个一丁点儿大的家伙在犁沟中间拼命想追上杰克逊。杰克逊犁到拐弯的地方会停下来,走回去,把他举起来让他骑在脖子上,然后扶起犁杖接着犁地。夏天快完的时候,他已经会满地走了。杰克逊用根小棍和一小块木瓦给他做了把小锄头。你能看得见杰克逊在齐大腿高的地里割棉花,可你根本看不见那孩子;你只看到他待的地方棉花在摇晃。” “杰克逊还给他做衣服呢。”普鲁伊特太太说,“他亲自缝的,用手一针针缝的。我做了几件褂子,拿了过去。我只做了一次。他收下衣服,还谢谢我。不过,你看得出来的。他好像连土地都妒忌,因为它提供娃娃吃食让他能活下来。我还劝杰克逊带孩子去教堂,给他受洗礼。‘他已经取了名字了。’他说,‘他的名字叫杰克逊与朗斯特里特207·芬奇雷。爸两个名字都合适。’”208 “他哪儿都不去,”普鲁伊特说,“因为杰克逊走到哪儿,那孩子跟到哪儿。要是他是在法国人湾把孩子偷来的,那他不可能把他藏得更贴身了。就连去汉文山商店买东西都是由老头去买。每年只有一次杰克逊和那孩子真正分开一小会儿,那便是杰克逊骑马去杰弗生付税。我第一次见到那孩子的时候,我觉得他像一头塞特种小猎犬。有一天,我听说杰克逊去杰弗生镇付税了。我就上他们家去了。那孩子躲在床底下,不吵也不闹,只是缩到一个角落里,朝外看着我。他没眨一下眼睛,简直就像有人头天晚上抓到的狐狸崽子或狼伢子。” 我们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鼻烟,往盒盖里倒了一点鼻烟,把鼻烟倒进下嘴唇里,小心翼翼地敲敲盒盖,让烟丝一点不落地都倒进嘴里。 “好了,”加文舅舅说,“后来呢?” “没有了。我都讲了。”普鲁伊特说,“第二年夏天,他跟孩子都不见了。” “不见了?”加文舅舅说。 “对,不见了。一天早上,他们俩都没了。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的。有一天,我实在憋不住了,就上他家去了,可屋里没人。我就到地里去。老头儿在犁地。开始,我以为犁把扶手中间的横档断了,他用棵小树绑了起来。可他看见我就把小树一扔,我才发现那是管猎枪。我估计,他对我讲的话跟今天你们在那儿时对你们讲的差不多。第二年,老头又把那黑鬼找来帮他干活。后来,大约过了五年吧,杰克逊回来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家的。有天早上,他就在那儿。那黑鬼又走了。他跟他爸又像从前那样种地干活。有一天,我又憋不住了,又上他那儿去了。他在犁地,我就站在篱笆边上。过了一会儿,他犁到篱笆边上,可他正眼都不瞧我一下;他犁着地,从我身边走过去,走了有十英尺远,还是没看我一眼,后来,他转过身子走了回来。我说:‘杰克逊,他死了吗?’这时候,他抬起头看看我。‘那孩子。’我说。可他只说了一句,‘什么孩子?’” 他们请我们留下来吃饭。 加文舅舅谢谢他们。“我们带了些点心。”他说,“这儿到凡纳商店有三十英里,从那儿去杰弗生又是二十英里。我们这儿的路又都不大合适开汽车呢。” 因此,我们正好在太阳落山的时候赶到法国人湾村的凡纳商店。又有一个男人从空荡荡的门廊里站起身,走下台阶,来到我们的汽车旁。 “我一直在等你。”他说,“看来你白费劲了。”他对加文舅舅眨了下眼睛。“那个芬奇雷。” “就是嘛,”加文舅舅说,“你干吗不早告诉我?” “我自己都没认出来。”奎克说。“我听说你的陪审团没能做出一致决定,而且只有一个人反对,我这才把他们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了。” “名字?”加文舅舅问,“什么名——没关系。说吧。” 于是,我们坐在上了锁的、空无一人的商店门廊里。树上的知了尖利地叫个不停,尘土飞扬的大路上萤火虫一闪一闪地飞来又飞去。奎克懒散地坐在加文舅舅边上的长凳上,浑身松松垮垮的,好像一动就会散架了。他用懒洋洋的嘲讽的口吻说话,好像他有整整一晚上的时间来讲这件事,而且讲这件事就需要整整一晚上。可是,他没花那么长的时间。就他讲的内容来说,他花的时间实在不够长。不过,加文舅舅说,要总结任何一个人的一生的经历,你并不需要太多的字;有人已经用十二个字概括了:他生了下来,他受了苦,他死了。 “是爸雇他的。不过,等我打听出来他是哪儿的人,我就知道他会干活,因为那儿乡下的人除了干苦活外没时间学别的事情。我还知道,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一定老实可靠:他们乡下没什么东西能让人想得不得了只好学会偷盗。不过,我当时估计不足的是他的爱心。我想我当初认为,他从那么样的地方出来,他从来就是一无所有,而且出于跟前面说的同样的原因——就连对爱的理解也在他以前早八辈子就消失了,从他第一个来这儿在老祖宗要对追求爱情还是想方设法生存下去这两者之中做出最后选择的时候开始,他们就顾不上考虑爱心了。 “他就这样来我家干活了,跟黑鬼干一样的活,拿一样的工资。一直到秋末,河滩地积水了,我们打算关门过冬的时候,我发现他已经跟爸达成协议,他留下来当巡夜人和看守人,一直当到第二年春天,只放三天假回家过圣诞节。他就这么待下来了。第二年开工的时候,他已经学会很多东西而且还在不断学习。夏天没过,他已经能够一个人照管锯木厂的全部活计。到了夏末,爸根本不上锯木厂去了,我只是高兴去才去,也许一星期去个一次两次的。到秋天,爸都说他打算给他盖个小棚屋,不让他再住在锅炉房里,睡用苞叶做的褥子,使破旧的坏厨灶。那年冬天他还留在厂里。他那年圣诞节什么时候回的家,他什么时候走的又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们一点都不知道,因为连我过了秋天都没去过他那里。 “二月里,有天下午——有几天天气比较好,我想我有点心神不定——我骑马去他那里。我看到的第一样东西便是她,这也是我第一次在他那儿看见她——一个年轻女人,也许在她身体健康的时候,她还挺漂亮的;我说不上来。因为她不光是瘦,她是骨瘦如柴。她有病,并不只是看上去挨过饿,尽管她还能走动,还没有躺倒;这也不是因为她出不了一个月就会生孩子。我说:‘她是谁?’他看着我说:‘她是我老婆。’我说:‘你什么时候娶的?去年秋天你还没老婆呢。那孩子不到一个月就要生了。’他说:‘你要我们走吗?’我说:‘我干吗要你们走?’现在我要告诉你的是根据我现在知道的事,根据三年以后她两个弟弟拿了法院批件来找我之后我打听出来的事。这不是根据他告诉我的话,因为他什么都没对人说。” “好的,”加文舅舅说,“说呀。” “我不知道他在哪儿找到她的。我不知道是他在某个地方找到她,还是有一天或者有一个晚上,她自己走进锯木厂,他抬起头看见了她。这有点像有人说的——没有人知道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闪电或爱情会击打过来;不过,有一点是明白的,它不会击打两次,因为它用不着击打两次。我也不相信她当时是在寻找那个遗弃了她的丈夫——很可能她一说她怀孩子了,他就丢下她逃跑了——我还不相信她出于害怕或羞愧而不敢回家,因为她兄弟、她父亲都曾想过办法不让她嫁给那个男人的。我想那是因为一种黑皮肤的,并不特别聪明的人的相当冷酷的血缘傲气。她的两个兄弟后来在这儿的一个来小时里也充分表现了这种傲气。 “总而言之,她待在那儿。我猜她知道她快要临产了,他对她说:‘我们结婚吧。’她说:‘我没法嫁给你。我已经有了个丈夫。’她临盆的时候到了,她躺了下来,躺在用玉米苞叶编的褥子上,他很可能用勺喂她吃饭,我猜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起来了,他找来产婆,娃娃生了下来,很可能产婆和她都知道她再不会从褥子上坐起来,也许她俩最后把他也说服了,也许她知道这起不了作用,她说好吧,他便牵出爸让他留在锯木厂的骡子,骑了十英里地,赶到惠特菲尔德牧师家,在天亮前把牧师领到锯木厂,惠特菲尔德给他们举行了婚礼,她死了,惠特菲尔德和他把她给埋了。当天夜里,他来我家,告诉爸他辞工不干了,并且把骡子留了下来,过几天,我去锯木厂,发现他已经走了——那儿只有玉米苞叶做的褥子和那口灶,还有妈妈给他的盆子和长柄平底煎锅,都洗得干干净净的,整整齐齐地放在架子上。第三年夏天,那两个兄弟,两个桑普家的人——” “桑普。”加文舅舅说。他的嗓门并不高。天黑得挺快,我们这儿天黑起来总挺快的,我根本看不见他的脸了。“说呀。”他说。 “跟她一样,黑黑的——最小的那个看上去真像她——他们坐着四轮马车上这儿来,还带了个不是副治安官便是法警一类的人,还有写得清清楚楚、盖了图章、加了大印的文件。我说:‘你们不能这么干。她是自己上这儿来的,生着病,一无所有,是他收留了她,给她饭吃,照料她,还找人帮她生孩子,找了牧师把她安葬入土;她死以前,他们还成了亲。牧师和产婆都可以作证。’那个大弟弟说:‘他不能娶她。她已经有丈夫了。我们已经找过他。’我说:‘就算这样,当初没人要那娃娃的时候,是他收养了他。他给他吃给他穿,养了他两年多了。’那个大一点的兄弟从口袋里掏出个钱包,掏出一半又放了回去。‘我们会认真处理的——等我们见到那孩子的时候。’他说,‘他是我们家的人。我们要他,我们一定会找到他。’当时我想,这世道真不是应该有的模样。那可不是我第一次想到世道不该如此。我说:‘他家离这儿有三十英里呢。我想你们要住一宿,让马也歇一宿。’大弟弟看着我说:‘马不累。我们不打算停下来。’‘那我跟你们一起去。’我说。‘欢迎你来。’他说。 “我们走到半夜才停下来。我想,即便我没东西可骑,我还是有了个机会。可等我们卸了马,躺了下来,那大弟弟一直没睡。‘我不困,’他说,‘我要坐会儿。’所以,一点用也没有,我睡着了,太阳出来了,一切都太晚了。大约八九点钟,我们到了那个信箱,信箱上的字很大,谁都不会错过这地方,房子空荡荡的,看不见人也听不见有人说话。后来我们顺着斧子砍木头的声音走到房后边。他从柴火堆里抬起头看见了我猜三年来每天太阳出山他就想要看到的景象。因为他没有停下来。他对小男孩说,‘快跑,快到地里去找爷爷。快跑呀。’他对着那大弟弟冲了过来,手里的斧子已经举了起来而且已经在往下砍。我一把抓住斧子把,那大弟弟抓住了他,我们俩把他举了起来,紧紧抱住他,或者说,努力想抱住他。‘住手,杰克逊!’我说,‘住手!他们带了法警来的!’ “有个小东西又踢又抓我的腿;是那个小男孩,他一声不吭,只是在我和那兄弟边上转,用一块芬奇雷刚才在劈的木头使劲往上够着打我们。‘抓住他,把他抱到马车上去。’大的那个弟弟说。于是年轻的那个弟弟抓住那孩子,他跟芬奇雷一样抱不住,即使他给抱了起来,他还是又踢又打,纵身想往下跳,可他还是一声不响。芬奇雷使劲挣扎着拼命往前扑,一直到小弟弟和那孩子走得看不见了。接着,他全身软瘫了下来,好像他浑身骨头都变成了水,我和那大弟弟把他放下来,放在他劈柴用的墩子上,好像他身上根本没有骨头,他靠着他刚劈好的柴堆,喘着粗气,嘴角上冒出点白沫子。‘这是法律呀,杰克逊。’我说,‘她丈夫还活着。’ “‘我知道。’他说,声音轻极了。‘我一直等着这一天。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大吃一惊。我现在没事了。’ “‘我很抱歉,’那兄弟说,‘我们一直到上星期才知道。不过,他是我们家的人。我们要他回家。你待他好。我们很感谢。他母亲也感谢你的。给你。’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钱包,放在芬奇雷的手里。然后,他转过身子走掉了。过了一会儿,我听见马车调过头下山回去了。后来,马车声听不见了。我不知道芬奇雷听见没有。 “‘这是法律,杰克逊。’我说,‘不过,法律也有两个方面。我们进城去跟史蒂文斯上尉谈谈。我跟你一起去。’ “他从木墩子上坐起身子,慢慢地、艰难地坐了起来。他气喘得不那么厉害了,脸色也好看一些,只是眼睛不对头,眼神迷乱,恍恍惚惚的。他抬起拿钱包的手,开始用钱包擦脸,好像那是块手绢。我相信他在擦脸以前根本不知道手里有东西,因为他把手放下来,盯着钱袋看了大约有五秒钟,然后随手一扔——他并没有使劲地扔出去;他只是随手一扔,就像你扔掉你在研究可以干什么用的一把土——把钱包扔到木墩子后面,然后他站起来,穿过场院朝树林走去,走得笔直但并不太快,看上去不比那小男孩大多少,他走进了树林。‘杰克逊。’我喊了一声。但他没有回头。 “我在鲁福斯·普鲁伊特家里过了一夜,向他借了头骡子;我只说我想到处走走,因为我不想跟人说话。第二天早上,我把骡子拴在大门口,沿着小路走了进去。起初,我根本没看见老芬奇雷站在门廊里。 “我看见他时,他动作飞快迅疾,我还不知道他手里拿的是什么,那玩意儿已经轰的一声炸开了。我听见子弹把我头上的树叶打得嚓嚓直响,鲁福斯·普鲁伊特的骡子拼命挣扎,不是想挣断拴它的缰绳就是想吊死在大门柱子上。 “喷鼻息的公羊上我们这儿来酗酒、打架、拿别人的牲口玩把戏以后,过了半年吧,有一天,他坐在这门廊里,喝得醉醺醺的,在胡吹乱说,身边围了六七个人,都是他不时看紧急情况用不正当手段或者偶尔用正当手段打得半死不活的人。他每次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他们便哈哈大笑。我正好抬起头,看见芬奇雷在路那边,骑着一头骡子。 “他就那么坐在骡子背上,三十英里的尘土跟骡子的汗水凝结在一起。他望着桑普。我不知道他来了多久了,他一言不发,只是坐在骡背上望着桑普;后来,他调转骡子沿着进山的大路往回走。他这辈子实在不该走出那山地的。也许,正如有人说的,天下没有一个地方能躲过闪电或爱情的。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一直没把这两个名字联系起来。我知道桑普这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不过,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我早就忘了。等我听说你的那个陪审团没能做出一致的决定,我才想了起来。他当然不肯投票让布克赖特获得自由……天黑了。咱们去吃饭吧。” 不过,这儿到镇上只有二十二英里,我们可以走公路,沙砾石铺的路;我们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可以到家;有时候,我们开车可以一小时走三十到三十五英里呢。加文舅舅说,总有一天,密西西比州的主要道路会铺得跟孟菲斯的街道一样好,美国每家人家都会有辆汽车。我们现在开得挺快了。 “当然他不会投这一票的。”加文舅舅说,“人间谦卑而不可战胜的人——苦熬、苦熬又苦熬,明天、明天又明天。当然他不会投票赞成让布克赖特获得自由的。” “我会的,”我说,“我会让他获得自由的。因为巴克·桑普是个坏蛋。他——” “不,你不会的。”加文舅舅说。他一手抓住我的膝盖,尽管我们的车开得很快,黄色的灯光束和黄色的土地平行。虫蛾一团团撞入光柱又四散地飞出去。“他想的不是巴克·桑普,那个长大了的男人。如果他处在布克赖特的境地,他也会像布克赖特一样很快地开枪打死那个男人。那是因为布克赖特杀死的那具丧失人格的兽性的躯体里还保留着那个小男孩,也许不是他的精神,至少是对他的记忆,那个小男孩,那个杰克逊和朗斯特里特·芬奇雷,尽管那个男人,那个小孩长成的大人并不知道这一切,只有芬奇雷知道。你也不会投赞成票的。别忘记这一点。永远不要忘记。” (陶洁译) 沃许 塞德潘站在草垫床的旁边,草垫上躺着母亲和孩子。穿过干缩了的墙板的隙缝,清晨的阳光投射下来,像是些铅笔画出来的长长的道子,被他叉开的双腿和手中的马鞭所隔断,横在这母亲的一动不动的形体上。她躺着,那双阴沉而不可测度的眼睛纹丝不动地朝上望着他,身边的孩子裹在一块虽然干净却有点发黑的布片里。在他们的后面,一个黑人老太婆蹲在简陋的壁炉旁,壁炉里奄奄一息的火在冒着烟。 “嗯,弥丽,”塞德潘说,“真可惜,你不是匹母马。不然的话,我就能分给你一间挺像样的马棚了。” 草垫上的姑娘还是没有动。她一直在毫无表情地朝上望着他,她那阴沉而不可测度的年轻的脸由于刚才的临产阵痛仍然没有血色。塞德潘动了动,把他那张六十岁的男人的脸移进铅笔画出来似的一道道太阳光中。他平静地对蹲着的黑女人说:“格利赛达今天早上下驹子了。” “公的还是母的?”黑女人问。 “公的。直叫唤的小驹子……这个呢?”他用拿鞭子的手指指草垫。 “是个母的,我觉得。” “哈,”塞德潘说,“一匹小驹子。将来准跟六一年209时候的老罗布·罗伊活脱脱一样,我那会儿骑着它北上,还记得吗?” “记得,老爷。” “哈,”他回头看看草垫。谁也说不上那女孩是不是还在望着他。他又用拿着鞭子的手指指草垫。“她们需要什么,尽量想办法。”他向外走去,经过摇摇欲坠的门口,走下台阶,进到茂密的野草中(就在这儿,沃许三个月以前向他借来割这些野草的大镰刀还靠着门廊的拐角在生锈)。就在这儿,他的马正等着他,就在这儿,沃许站着,手里握着缰绳。 当年塞德潘上校跨马离家去打那些北方佬的时候,沃许没有去。“我在照看上校的家,照看他的黑鬼们。”他总是这样告诉所有问起他的和并没有问起他的人——沃许是个干瘦的、有疟疾病根的人,浅色的眼睛总带着探询的意味,看样子大约三十五岁,虽然大家都知道他不仅有个女儿,还有一个八岁的外孙女。他这个答复是骗人的,绝大多数听见他这么说的人——那些留在本地的为数不多的从十八岁到五十岁之间的男人——都清楚,虽说有的人相信沃许自己真的相信这个说法,可是就连这些人也相信沃许总还有点脑子,不会把这个说法拿到塞德潘太太或者塞德潘的奴隶面前去试试。他们说,他之所以不这样做,是因为他还有点脑子,或者只不过是太懒,太窝囊,因为他明明知道自己和塞德潘种植园的唯一联系,仅仅在于许多年以前,塞德潘上校曾允许他住在自己的地界里,占用河谷沼泽地上的一间摇摇欲坠的棚屋,那是塞德潘单身的时候搭起来供钓鱼时住的。从那以后,由于荒废,已濒于坍塌,如今看上去恰似一头衰老的病兽,在它垂死的挣扎中怪吓人地趴在那里喝水。 塞德潘的奴隶们也听到了他这个说法。他们大笑起来。这可不是他们第一次笑他,在背后管他叫穷白鬼。他们于是当面来问他,他们在那条从沼泽地和老钓鱼营地往上走的刚可辨认的路上,成群结队地迎住他:“你干吗没去打仗,白人?” 这种时候,他就会停住,环顾周围这一圈隐含着嘲弄的黑脸、白眼和白牙。“我得养活女儿,我得养家,”他说,“别挡我的路,黑鬼。” “黑鬼?”他们学他,“黑鬼?”他们哄笑起来。“这是谁呀,管咱们叫黑鬼?” “就是嘛,”他说,“我要是走了,我可没有黑鬼来侍候家里的人。” “除了下边那个棚子,你也没有什么别的了呀,那种地方,上校说什么也不会让我们住的。” 他骂了起来;有的时候,他会从地上抓起根棍子,向他们扑过去,这时候,他们便会在他的前面四散逃开,可是,却又总像还在用那黑色的哄笑围住他,嘲弄着,闪避着,让你摆脱不掉,弄得他又急又恼,气喘吁吁,简直毫无办法。有一回,这种情况就发生在那座大房子的后院里。那是在从田纳西山里和维克斯伯格传来坏消息,谢尔曼已经到过这个种植园,绝大多数黑人都跟着他走了以后的事了。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已经被联盟军拿光,塞德潘太太给沃许捎了个话,说是他可以到后院棚架那儿去收正在成熟的斯库培诺葡萄。这回难为他的是一个女仆,是留下没走的少数黑人当中的一个;这一次,她不得不一直退到厨房的台阶上才转过身来。“就在那儿站住,白人。就在你那儿站住。上校在家的时候,从来没让你上过这些台阶,现在也别上来。” 这倒是真的。不过,其中也有着一种骄傲的成分:他从没试过走进这所大房子,虽说他确信,只要他进去了,塞德潘就准会接待他、许可他的。“我可不能让黑鬼有机会对我说不许上这儿,不许上那儿的。”他心里想,“我甚至也不给上校机会,让他为了我去骂黑鬼。”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没有进去,虽说偶尔在星期日,当房子里没有人给塞德潘做伴的时候,他们曾经一起度过了不止一个下午。也许他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塞德潘无事可做,而塞德潘又不是那种能够孤居独处的人。不过,事实终归是事实:他们两人总是一下午一下午地待在那座葡萄棚下,塞德潘歪在吊床上,沃许背靠柱子坐着,两人中间放着一桶贮水槽里的水,在同一个罐子里一口一口地喝着。在平日,他总看见这个人的优美身姿,跨在那匹黑色种马的优美躯体上满种植园奔跑,这人和他几乎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虽然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许是因为沃许已经有了外孙女,而塞德潘的少爷则还是个在上学的青年。看着这人在马上的雄姿,沃许心中总是感到宁静而自豪。他常常想,在这个世界上,黑人本是《圣经》说的被上帝造出来承受天谴的,应分成为畜类和所有白人的奴仆,可是他们的境况却比他和他家的人都要好,连住的房子以至穿的衣服都比他强;在这个世界上,他总是感觉到被裹在黑色哄笑的嘲弄的回声里,这样的世界其实不过是一个梦,一个幻觉,真实的世界却是另外一个,横过它,沃许心中的偶像似乎正骑在那匹黑色纯种马背上飞驰,独来独往,他记得经书里说过,所有的男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因此,至少在上帝眼里,所有男人的形象都是一样的;因此,他能够这样说,而且就好像是在说他自己:“一个优美而高傲的人。若是上帝亲自降临,骑着马在世上奔驰,他也会摆出这副样子来的。” 塞德潘一八六五年回来,骑着那匹黑色种马。他好像一下子老了十岁。在他妻子死去的那年冬天,儿子也在战争中被打死了,他带着李将军亲手颁发的英勇奖状,回到了一个被毁掉的种植园;在那里,这一年多来,他的女儿就部分地指靠着那个十五年前被准许住进摇摇欲坠的钓鱼小屋的男人送来的一点可怜巴巴的东西过活,而他回来的时候,早把这人给忘了。沃许在那里迎接他,样子一点儿也没有变:还是那么干瘦,还是那样看不出年龄,浅色的眼睛探询地凝望着,神情有点缺乏自信,有一点点奴性,还有一点点亲热。“啊,上校,”沃许说,“他们杀了咱们的人,可并没把咱们打垮,对吧?” 这就是往后五年他们谈话的主调。现在他们是从一个石头罐子里喝劣等威士忌,地点也不在葡萄棚了,而是在塞德潘想方设法在大路旁边开设的小铺后面。这是一间有一格格货架的房子,沃许兼管收钱和看门,在这里,他把煤油、吃食、包装漂亮的陈年糖果和廉价的珠子、缎带之类的东西卖给黑人和跟沃许一样的穷白人;这些人或者走着来,或者骑头瘦骡子,为着一角两角小钱,跟这个曾经纵马飞奔(那匹黑色种马还活着,这宝贝住的棚子比它主人住的房子修得都要好),越过自己的良田沃野,一口气跑上十英里远,也曾经英勇地率领队伍去作战的人讨价还价,没完没了;一直到塞德潘发起火来,把所有的人都轰出去,关上门从里面锁好。之后,他和沃许就会到后面酒罐子那里去。不过,他们的谈话不再是平静的了,不像过去,塞德潘躺在吊床上,发表着目空一切的独白,沃许则靠着他的柱子蹲着,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现在他们全坐着,塞德潘坐唯一的那把椅子,沃许则随便找个箱子或小桶坐上,就连这样也只不过是一小会儿,因为很快塞德潘就会到不甘失败却又无能为力因而怒气冲天的程度,他会站起身来,摇摇晃晃,东冲西撞,再一次宣布他要拿起手枪,跨上黑马,单枪匹马,直奔华盛顿,杀死林肯(这时已经死了),还有谢尔曼(这时已经解甲为民)。“杀死他们!”他会吼道,“跟打狗一样,枪毙他们,他们这群狗——” “行啦,上校;行啦,上校。”沃许会说,一边抓住倒下去的塞德潘。接着他会截住一辆路过的大车,把塞德潘送回家去,遇到没有车的时候,他就走一英里多的路,到最近的人家借一辆回来。他现在进那大房子了。他这样干已经很久了,用一辆不论什么样子的借来的车送塞德潘回家,一面轻言细语,连哄带劝地弄着他往前走,就像塞德潘是一匹马,是一匹种马。那个女儿会迎过来,默默地给他们打开门。沃许便会带着这个负担走进曾经是白色的正门。这里的扇形窗上每一块玻璃都是从欧洲运来的,如今缺了一块玻璃的地方钉上了木板,他们走过厚绒已经磨光了的地毯,走上那道大楼梯(往昔的堂皇,如今只剩得两道淡去的油漆之间的一行露了白的木板,像个在消逝中的幻影),然后他们进了卧室。这时候该是黄昏了,他会把他的负担伸手伸脚地放到床上,给他脱掉衣服,然后,他总是静静地在旁边椅子上坐下。过一会儿,那个女儿会来到门口。“我们这会儿挺好啦,”他会告诉她,“您什么也不用操心,朱迪丝小姐。” 接着,天就会黑下来,再过一阵,他就会躺在床边的地板上,并不是要睡觉,因为再过一会儿——有的时候还到不了半夜——床上那人就会动弹,哼哼,接着会叫:“沃许呢?” “在这儿哪,上校。睡吧。咱们还没有垮,对吧?您跟我还能干一气呢。” 甚至就在那时,他便已经看见了外孙女腰上扎着的缎带。她十五岁,已经发育了,她那种人都是早熟的。他知道缎带是从哪儿来的;三年来,他每天都看见它和这一类的东西,就算她在这东西的来历上撒谎也没有用,可她并不撒谎,一下子变得大胆、阴沉,样子吓人。“行啦,”他说,“要是上校愿意把它给你,我倒希望你想着谢谢他。” 甚至当他看见了那件衣服,望着她那神秘、挑衅而又吓坏了的脸,听着她说那是上校的女儿朱迪丝小姐帮她做的,那时候,他的心也还是很平静。不过,当天下午店铺关门,他跟着来到后面向塞德潘走近时,神情却相当严肃。 “去拿罐子。”塞德潘吩咐。 “等等,”沃许说,“先不拿,稍等一下。” 塞德潘也没有否认那件衣服。“怎么啦?”他说。 可是沃许迎着他傲慢的目光;他说话很平静。“我认识您二十年了。您叫我干什么,我还从来没有驳回过。我是个快六十岁的人啦。她可才不过是个十五岁的丫头。” “你是说我会害一个丫头?我,一个跟你一样老的人?” “您要是别的人,我可以说您我一样老。不管老不老,我都不会让她从您手上收下那件衣服或者什么别的东西。可是,您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对此,沃许只用他那双冷静的浅色眼睛探询地看着他。“这么说,你就是因为这个怕我?” 现在,沃许的眼里没有了探询的意味,变得宁静而安详。“我并不怕。只因为您勇敢。倒不是说,您这辈子里哪个时候、哪一天是个勇敢的人,从李将军那里得了张文书来做证明。我是说,您的勇敢就跟您活着,跟您在呼吸一样。这就是不一样的地方。这用不着有什么人给了张什么票据我才知道。我也知道,不论您掌管、处置什么东西,不论是一团军人,还是一个不懂事的丫头,或者只是一条猎狗,您都会处理好的。” 这回是塞德潘把眼光转开了,转得又突然,又粗暴。“拿罐子去。”他厉声地说。 “是啦,上校。” 因此,在两年以后的这个星期日早晨,当他看见自己走了三英里路找来的黑人接生婆进了那扇摇摇欲坠的门,门的里面,他的外孙女正躺在那儿又哭又叫,这时候,他的心虽然关切,却依然是平静的。他知道人们一直在怎么说——这一带住在小房里的黑人和整天在店铺周围闲逛的白人都在静静地瞅着他们三个:塞德潘、他和他的外孙女,她在身子一天比一天明显了之后,带上了一种厚颜无耻却又畏缩而挑衅的神气,他们就像三个演员,在舞台上来来去去。“我知道他们在叽咕些什么,”他想,“我几乎都能听见那些话。沃许·琼斯总算把老塞德潘弄住了。这花了他二十年,可他总算办到了。” 过一会儿就会天亮,现在还没有。从房子里面,从翘曲的门框的那一面发出昏暗灯光的地方,外孙女的声音不断传来,像是受着一座钟的支配。这时候,他的思绪在缓慢而可怕地前行,茫然地摸索着,又不知怎的与奔马的蹄声交织在一起,直到在这奔跑之中,那骑在优美而高傲的种马身上的优美而高傲的男人的身姿突然飞奔向前;此时,他那茫然摸索着的思绪便也一泻而下,异常地清晰,它不是辩白,甚至也不是解释,而是有如圣物,孤芳独秀,可以理解,却不会被凡人的接触所亵渎:“他比所有那些杀死他的妻子、儿子,夺走他的黑奴,毁掉他的田地的北方佬还要伟大,比这个如此适合他的地方,这个逼得他只能开一爿乡村小店的鬼地方还要伟大;比这种逼迫,这种像《圣经》里讲的举到他口边的苦杯对他的逼迫还要伟大。我住得离他这么近,住了二十年,怎么竟然一点也没有受到他的教导,被他所改变呢?可能我没有他那么伟大,可能我一次也没有骑马飞跑过。可是,至少我是被他拉着拽着的。我跟他还能够干一气,只要他愿意告诉我,他想叫我干什么都成。” 这时候天亮了。突然之间他能够看见房子,看见那个黑女人在门里瞧着他。接着,他意识到外孙女的叫声停息了。“是个女孩儿,”黑女人说,“你要是愿意,可以去告诉他了。”她又走了进去。 “女孩儿,”他重复说,“一个女孩儿。”他感到惊奇,又听见了奔马的蹄声,又看见了那奔驰着的高傲身影。他似乎看见它疾驰而过,这神灵的化身,这记载着岁月、时间的累积的化身,正在奔上绝高峰,在它的头顶上面,军刀挥舞,一面枪弹洞穿的军旗猎猎迎风,衬着雷鸣般的硫磺颜色的天空,奔突而下,这时,沃许此生第一次想到,或许塞德潘真的是个和他一样的老人。“得了个女孩儿。”他惊奇地想;然后,他又带着孩子般的惊喜想道:“是啦,先生。不管怎么说,要不是命里注定我该当太公,我就是条狗。” 他进了房子,笨手笨脚地踮起脚尖走着,好像他不再住在这里了,好像这个刚刚喘上气来的在晨光中啼哭的婴儿夺走了他的家,哪怕就是自己的亲骨肉,这也是可能的。可是,他往草垫俯下身去,也还是看不清楚,只能模糊地看见外孙女精疲力竭的脸。蹲在壁炉前的黑女人说话了:“要是你愿意,最好去告诉他。这会儿天亮了。” 其实并没有这个必要。他还没有转过门廊拐角——三个月以前借来清除现在脚底下野草的大镰刀就靠在这里——塞德潘自己就骑着那匹老种马来了。他没有去想塞德潘怎么得到的消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就是这件事使得那个人星期天这么早出门。塞德潘下马的时候,他站着,接过缰绳,干瘦的脸几乎因为一种傲人的胜利感而带上了如痴如呆的表情,他说:“是个女孩,上校。您要不是跟我一样老,我就是条狗——”一直说到塞德潘走过他的面前,进了屋子。他站在那里,手里握着缰绳,听见塞德潘在地板上走向草垫床。他听见了塞德潘说的那些话,身上好像有个什么东西一下子凝住了。 其时,太阳,在密西西比这个纬度动作迅速的太阳,已经升起。他觉得仿佛站在一个生疏的天空之下,置身于一个生疏的场景之中,一切都只因为在梦中熟悉而熟悉,就像那种从未向上攀登过的人的坠落下来的梦。“我以为我听见了那个话,不可能的。”他平静地想,“我知道,不可能的。”可是,那个声音,那个说了那种话的熟悉的声音还在往下说,这时正在对黑老太婆讲今天早晨下的小驹子。“他早起为的是这个,”他想,“就是这么回事。并不是为我,为我的人,甚至也不是为他自己的人。” 塞德潘出来了。他下台阶走进草地,动作是那么沉重而从容不迫,那在他年轻时原是匆促而急迫的。他并没有正眼看沃许。他说:“狄茜留下来照看她。你最好……”接着他似乎看见沃许正面对着他,便停了下来。“怎么?”他说。 “您刚才说……”沃许听见自己的声音干巴巴的,像鸭子叫,像聋子说话。“您刚才说,她要是匹母马,您就会分给她一间好马棚了。” “怎么啦?”塞德潘说。他的眼睛睁大,又眯起,像人的拳头松开又攥紧,沃许开始向他走近,腰微微弯着。塞德潘一时惊愕得愣住了,看着这个二十年来他只知道是非命令不动的人,这个他了解得并不比胯下的马更多的人。他的眼睛眯起,又睁大;他没有动,却似乎突然挺直了身子。“滚开,”他突然厉声喝道,“不准碰我。” “我就是要碰碰您,上校。”沃许用那种平板、镇静、几乎是温和的声音说,还在向前走。 塞德潘抬起手,手里握着那根马鞭;黑老太婆从摇摇欲坠的门口向外瞧,畸形的黑脸像个衰败残缺的鬼怪。“滚开,沃许。”塞德潘说。接着,他动手了。黑老太婆一步蹿到草地上,像灵巧的山羊似的一溜烟地跑了。塞德潘又用鞭子抽到沃许脸上,把他抽得跪倒在地。当沃许爬起身来再往前走的时候,他的手里握着那把大镰刀,那是他三个月以前跟塞德潘借的,塞德潘再也用不着它了。 他再进屋的时候,外孙女在草垫上动了一下,恼怒地叫了声他的名字。“什么事呀?”她问。 “什么什么事呀,亲爱的?” “外边那儿吵吵闹闹的。” “什么事也没有。”他轻轻地说。他跪下,笨拙地摸了摸她滚烫的前额。“你要什么东西吗?” “我要喝口水,”她抱怨地说,“我躺在这儿想喝口水,都好半天了。谁也不关心我,谁也不管我。” “行啦,行啦。”沃许哄着她。他硬挺挺地站起身,拿来一舀子水,扶起她的头来喝,喝完又把她放下,看着她那石头一样绝对没有表情的脸朝孩子转过去。过了一小会儿,他看见她在默默地流泪。“好啦,好啦,”他说,“要是我,我就不哭。老狄茜说是个挺好的小丫头呢。现在都好啦。都过去啦。现在用不着哭啦。” 可她还在默默地流泪,他又几乎是阴沉地站起来,在草垫旁边不安地站了一会儿,心里想的,就和起先是他的妻子,尔后轮到他的女儿这样躺着的时候他想的一样:“女人。我看真是个猜不透的谜。她们要孩子,可得了孩子,又要为这哭。我看真是个猜不透的谜。哪个男人也明白不了。”然后,他走开,把一把椅子拉到窗口,坐下。 整个上午,悠长,明亮,充满阳光,他都坐在窗口,在等着。时不时地,他站起来,踮起脚尖走到草垫那边去。他的外孙女现在睡着了,脸色阴沉,平静,疲倦,婴儿躺在她的臂弯里。之后,他回到椅子那儿再坐下,他等着,心里纳闷为什么他们耽误了这么久,后来他才想起这是星期天。下午过了一半,他正坐着,一个半大不小的白人男孩拐过屋角,碰上了死尸,抽了口冷气喊了一声,他抬头看见了窗口的沃许,霎时间好像被催眠了似的,之后便转身逃开了。于是,沃许起身,又踮着脚来到草垫床前。 外孙女现在醒了,可能是不知不觉被那孩子的喊声吵醒了。“弥丽,”他说,“你饿吗?”她没回答,把脸扭开。他在壁炉里生上火,做起头一天带回家的肥脊肉和冷玉米面包来;又把水倒进破咖啡罐去煮。可是等他把盘子端去,她却不要吃,所以他就自己吃起来,静静地一个人吃。吃完了,盘子也不收,又回到了窗口。 现在,他好像意识到、感觉到那些男人了,他们该正带着马和枪还有狗在集合——那些古怪的、报复成性的人:跟塞德潘一类的人,在沃许还不能越过葡萄棚,到离房子更近的地方的那个时候,聚在塞德潘饭桌上的也就是这帮人——那些给年轻点的做出了怎样打仗的榜样的人,他们或许也从将军们那里得到了签过字的纸片,说他们是第一流的英雄好汉;他们从前骑着骏马,傲慢而神气地跑过美好的种植园——是引起赞慕和希望的象征;也是造成悲恸和绝望的工具。 他们会以为他要逃跑,躲开他们这样的人。他却觉得逃去的地方也并不比他要逃开的更好。如果他跑,那不过只是从一群显得挺大的邪恶阴影跑向跟这一模一样的另外一群,因为他知道,普天之下,这种人都是一样的,而他也已经老了,太老了,就算要逃,也逃不远了。不论他怎么跑,跑上多远,也绝对躲不开他们:一个快六十岁的人跑不了那么远。不可能远得越出这些人所居住的世界,这个由他们给生活立规矩定秩序的世界。经过这五年,他觉得自己第一次明白了,北方佬,或者任什么别的军队,怎么能够打垮他们——这些英俊、骄傲、勇敢的人;从他们所有的人当中挑选出来的,公认为最优秀的,体现勇气、光荣和自豪的人们。也许,如果沃许曾经跟随他们上过战场,他可能会早一点把这些人看穿。不过,要是他早把这些人看穿了,从那以后他的日子可怎么过呢?靠回忆从前的生活来度过这五年,他可怎么受得了呢? 现在太阳快落了。小家伙刚才在哭;他走到草垫旁,看见外孙女在给孩子喂奶,脸色还是那么恍惚、阴沉,捉摸不透。“你饿吗?”他问。 “我什么也不想吃。” “你该吃点东西。” 这次她索性不回答,低头看着孩子。他回到自己的椅子那儿,发现太阳已经落了。“不会再有多久了。”他想。他能感觉到他们现在相当近,那群古怪的、报复成性的人。他甚至都好像能听见他们在议论他什么,听见那种在眼前的暴怒底下的信念的潜流:老沃许·琼斯到底栽了。他自以为弄住了塞德潘,其实塞德潘把他耍了。他觉着自己在这事上弄住了上校,以为塞德潘只好娶那个丫头,要不就得给钱。可是上校不干。“可我从来就没有这么指望过呀,上校!”他喊了出来,被自己的声音惊醒,连忙回头,看见外孙女正盯着他。 “你在跟谁讲话呀?”她说。 “没有谁。我只是在想事,不知不觉说出来了。” 她的脸又开始看不清楚,变成了苍茫暮色中的一团阴沉、模糊的影子。“我想也是。我想你还得大点声嚷,他在那上边房子里才能听见。我还想,要叫他来这儿,你得做点什么,光嚷不行。” “行啦,好啦,”他说,“别操心啦。”可是他的心里已经又在不由自主地接着往下想了:“您知道我绝对没有。您知道我从来就没指望过、从来就没请求过任何一个活着的人,除开您,您也清楚我指望您的是什么。我从来就没请求过。我觉得用不着。我说过,我用不着。怎么会用得着像沃许·琼斯这么个人去质问、去怀疑一个连李将军都在一张手写的纸片上说是勇敢的人呢?勇敢,”他想,“要是他们一个都没有在一八六五年骑着马回家来就好了。”他想,最好是他那种人和自己这种人都从来没有出气进气地在这个世界上活过。最好是自己这一类还活着的人都叫一阵大风从地面上刮走,总比让另外一个沃许·琼斯亲眼看着他的整个生命从自己身上硬撕下来,像扔到火上的干玉米皮一样卷巴卷巴地烧掉的好。 他停住了,一动不动。他听见了马蹄的声音,又突然,又清晰;现在,他看见了提灯,人影在晃动,枪筒在移动的灯光中闪闪发亮。他还是没有动。天黑下来了,他听着他们包围这所房子,一边说着话,碰得小树丛沙沙响。那提灯还在自行往前来;它的亮光落到野草中静静躺着的死尸上,停住不动了,这些马又高又大,暗影憧憧。一个男人下马,在灯光里向死尸弯下了腰。这人手里握着一把手枪;他直起身,对着房子。“琼斯。”他说。 “我在这儿,”沃许从窗口平静地说,“是您吗,少校?” “出来。” “是啦,”他平静地说,“我先安置一下我的外孙女。” “我们会安置她的。出来。” “是啦,少校。稍等一下。” “点个亮。把灯点上。” “是啦。稍等一下。”他们能听见他的声音退进屋里,可是看不见他,他快步走向烟囱的裂罅,在那里藏有一把屠夫用的刀,由于它锋利得像把剃刀,便成了沃许在他那邋遢的生活和邋遢的房子里引为骄傲的东西。他走近草垫,听见外孙女的声音: “谁呀?点上灯,外公。” “用不着灯,亲爱的。用不了一分钟。”他说,跪着朝她的声音摸索,现在,他在悄悄地问:“你在哪儿?” “就在这儿,”她烦躁地说,“我能在哪儿?这是什……”他的手碰到了她的脸。“这是什……外公!外……” “琼斯!”警察局长说,“从里边出来!” “稍等一下,少校。”他说。现在他起来了,迅速地行动。摸着黑,他知道那桶煤油在哪儿,他也知道桶里是满满的,因为不过两天以前,他才在店里灌满,放在那里,一直到搭上车带回来,因为五加仑太重了。炉膛里还有煤;再说,这摇摇欲坠的房子本身就跟火绒差不多:煤,壁炉,墙,轰然一声,爆炸了,成了一片单一的蓝色强光。衬着这蓝光,外面等着的人看见了他,在这个疯狂的瞬间,正高举着那把大镰刀,跃向他们,惊马打挺向后转去。他们勒住马,转回身面对强光,此时,火光鲜明地映出一个疯狂的黑影,这个干瘦的人影带着高举的大镰刀,仍然在奔向他们。 “琼斯!”警察局长喊道,“站住!站住,不然我开枪了。琼斯!琼斯!”可是那干瘦、狂怒的人在耀眼的强光和熊熊的烈火的映衬下,仍然在继续向前扑来。他高举镰刀,向他们,向那些圆睁的马的眼睛,向那些晃动的枪筒的闪光劈来,没有喊叫,没有声音。 (范与中译) 路喀斯·布香 他210认识路喀斯·布香——跟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也许除了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以外(路喀斯就住在爱德蒙兹离镇十七英里外的农场上),他比别人更认识路喀斯,因为他在他家吃过一顿饭。那是四年前的初冬;当时他才十二岁,那事是这样发生的:爱德蒙兹是舅舅的朋友,他们在同一个时候在州立大学上学。舅舅是从哈佛和海德堡大学回来以后去州立大学的,为的是学到足够的法律知识以便当选做县政府律师。出事的前一天,爱德蒙兹进城来看舅舅谈一些县里的事务并且在他们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爱德蒙兹对他说: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接着对他母亲说,“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来。他拿着枪出去的时候我会派个童仆跟着他。”接着又对他说:“他有条好狗。” “他已经有个童仆在伺候他呢。”舅舅说。 然而爱德蒙兹说:“他那个童仆也会逮兔子吗?” 舅舅说:“我们可以保证他不会跟你那个捣乱的。”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着爱德蒙兹回家。那天早上天气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场寒流;灌木树篱挂了霜显得硬邦邦的路边排水沟里的死水结了一层薄冰就连九里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会碎从他们经过的第一个农家场院和后来经过的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场院里传来不带风的强烈的木柴烟味他们可以看见后院里的黑铁锅已经在冒热气还戴着夏天遮阳帽的女人或戴着男人的旧毡帽穿着男人的长外套的女人在往锅底下塞柴火而工装裤外面围着用铁丝系着的黄麻袋片做的围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经在猪圈附近走动圈里的猪呼噜噜地咕哝着不时尖叫着,它们不太惊慌,没有张皇失措只是有点警觉仿佛已经感觉到尽管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它们丰富多彩而又与生俱来的命运;到了傍晚时分整个大地将会挂满它们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荡荡的尸体它们是在脚跟处被固定起来其姿态犹如在疯狂地奔跑,仿佛笔直地扑向地球的中心。211 他并不知道那事是怎么发生的。那个童仆是爱德蒙兹一个佃户的儿子,年纪和个子比艾勒克·山德要大,而艾勒克的个子又要比他大,尽管他们的年纪一般大。那男孩在大屋里等着他们带着他的狗——一条真正的逮兔子的狗,有点猎犬血统,相当多的猎犬血统,也许大部分是猎犬血统,美洲赤犭是,是体黑而有深褐色或深红色斑点的捕浣熊的猎狗杂交的后代,也许一度还有点那种能指示动物所在地的小猎狗的血统,一条杂种狗,一条黑鬼的狗,一眼就能看出来它的本性跟兔子特别亲近,就像人们说黑人跟骡子特别友好一样——艾勒克·山德已经拿了他的飞镖——一个钉在一小段扫帚把上的拴铁路路轨的粗螺母——艾勒克·山德能把飞镖嗖嗖地头尾相接地旋转着投向在奔跑的兔子,其准确性跟他用猎枪差不了多少——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拿着他们的飞镖他拿着枪他们穿过庭园经过牧场来到爱德蒙兹的童仆知道的水面上架有一根木头可以踩着过河的小溪边,他并不知道那事是怎么发生的,那种事情发生在女孩身上也许可以想象甚至可以原谅但在别人身上就不应该也不可原谅,他踩着木头走了一半他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他在围栏最上面那根木头上走过许多次而且距离比这个要长两倍突然那熟悉的十分了解的阳光普照的冬天的大地翻了个个儿平展展地倒伏在他的脸上他手里还拿着枪他急速猛扑不是脱离大地而是远离明亮的天空他还能记得冰面破裂时轻微而清脆的碎裂声记得他怎样在落水以后并不觉得震惊倒是在又浮出水面呼吸到空气时才激灵了一下。他把枪掉了只好扎猛子再潜到水里去寻找,离开冰凉的空气又回到水里他还是对水没有感觉,既不觉得冷也不觉得不冷连他湿漉漉的衣服——靴子和厚裤子和毛衣和猎装外套——在水里也不觉得沉重只是有点碍事,他找到了枪又使劲摸找水底然后一只手划着水游到河边一边踩水一边拽住一根杨柳枝一边把枪往上递直到有人接了过去;显然是爱德蒙兹的童仆因为这时候艾勒克·山德正使劲向他捅来一根长木杆,那简直是根原木,刚一捅过来就打在他脚上使他站立不稳把他的脑袋又弄到水底下还差一点让他失手松开了手里抓着的柳树枝后来有个声音说: “把木杆拿开别挡着他让他好出来”——那只是个声音,并不是因为这不可能是别人的声音只可能是艾勒克·山德或爱德蒙兹的童仆而是因为不管是谁的声音都没有关系:现在他两只手抓着柳枝爬出了水面,薄冰在他胸前喀嚓喀嚓地碎裂,他的衣服像冰凉的软铅他不是穿着衣服在活动而是好像套上了南美披风212或海员用的油布衣。他往岸上爬先看见两只穿着高统靴的既不是爱德蒙兹的童仆也不是艾勒克·山德的脚,接着是两条腿上面是工装裤他继续往上爬站了起来看见一个黑人肩上扛了把斧子,身上穿着一件很厚的羊皮外套,戴着一顶他外祖父过去常戴的浅色宽边的毡帽,眼睛正看着他这就是他记忆中第一次看到的路喀斯·布香或者更确切地说他记得这是第一次因为你看见了路喀斯·布香就不会忘记的;他喘着气,浑身哆嗦着,这时才感受到河水的冰凉并为之震惊,他抬起头看见一张脸正在望着他没有怜悯同情或其他表情,甚至没有惊讶:只是望着他,脸的主人根本没做任何努力来帮助他从小溪里爬出来,事实上还命令艾勒克·山德不要去用木杆那唯一的表示有人试图帮助他的象征物——在他看来这张脸也许可能还不到五十岁甚至可能只有四十岁要不是有那顶帽子和那双眼睛还有那黑人的皮肤但这就是一个冻得直哆嗦并且由于震惊和劳累而直喘气的才十二岁的男孩所看到的一切因为望着他的那张脸的表情并没有任何色素,甚至没有白人所缺乏的色素213,不是傲慢,甚至也不是鄙夷:只是自有主见从容自若。然后爱德蒙兹的童仆对这个人说了句话,说了一个名字——有点像路喀斯先生——于是他知道这人是谁了,想起了那个故事的其他部分那是这个地区历史的一个片断,一个部分很少有人比舅舅更了解的历史:这个人是爱德蒙兹的曾外祖父214一个叫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人的奴隶(不仅仅是老卡洛瑟斯的奴隶而且还是他的儿子)的儿子,现在他站着一直哆嗦着在他看来又有一分钟的光景那人站着看着他脸上毫无表情。后来那人转过身子,说话时连头都没回,他已经走了起来,甚至没有等一下看看他们是否听见了,更别说看看他们是否会服从他: “上我家来吧。” “我回爱德蒙兹先生那里。”他说。那人并不回头。他甚至没有回答他的话。 “拿着他的枪,乔。”他说。 于是他跟在他后面,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跟在他的后面,他们成单列沿着小溪朝桥和大路走去。很快他不再哆嗦了;他只是又冷又湿,不过只要他不断走动那冷和湿也会过去的。他们过了桥。前面就是那大门,车道从那里穿过庭园通到爱德蒙兹的家门口。那段路大约有一英里;也许等他走到爱德蒙兹的家宅他的衣服就已经干了身子也已经暖和了即使在他知道他不会拐进去或者在他没有拐进去以后,他还是相信他会在大门口向里拐进去的现在已经走过大门口,他还是对自己说他不进去的理由是,虽然爱德蒙兹是个单身汉家里没有女人,但爱德蒙兹本人很可能在把他送回他母亲身边以前不会允许他再走出他的房子,他一直对自己这么说尽管他知道真正的理由是他无法想象自己会违背那个大步走在他前面的人就像他不能违背他外祖父的旨意一样,并不是害怕他报复也不是由于他威胁要报复而是因为在他前面大踏步地走着的人跟他外祖父一样根本不可能想象一个小孩会表示违抗或藐视。 因此在他们走过大门时他根本没有收住脚步,他甚至连大门都不看一眼现在他们走的不是通往佃户或用人家的经常有人走的保养得很好的留有走路人脚印的道路而是一条崎岖的狭长的洼地半是水沟半是道路通向也带着一种孤独自处独立不羁难以对付的气派的山路然后他看见了那座房子,那个小木屋并且想起了那故事,那神话的其余部分:爱德蒙兹的父亲215怎么立下契约留给他的黑人嫡亲姑表兄弟和他的子孙后代那座房子和周围的十英亩土地——跟信封上的邮票似的永远位于那两千英亩种植园中心的一块长方形的土地——那没有油漆的木头房子,那没有油漆的尖桩篱栅,那人用膝盖撞开篱栅的没有油漆没有门闩的大门还是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回过一次头而是大步走进庭院,他跟着他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又跟在他的后面。这里即便在夏天也是寸草不生;他完全能够想象那情景,整个一片光秃秃的,没有野草也没有任何树枝草根,天天早上路喀斯家的某个女人会用柳枝扎成的扫帚打扫尘土,把土扫成一系列复杂的螺旋涡或重叠的环圈这些图形随着白昼的消逝会渐渐地慢慢地被鸡屎和家鸡富有神秘含义的三趾脚印弄得面目全非变成微型的(现在十六岁时才想起来的)像巨蜥时期出现的地貌,他们四人走在不能算是人行道的道路上因为路面是土铺的可又比小径要好,用脚踩实的小道在两边用铁罐空瓶及插进地面的陶瓷碎片组成的边界中间笔直地向前延伸,通向没有上过油漆的台阶和没有上过油漆的门廊门廊边上摆着更多也更大的罐子——过去装糖蜜或者也许是油漆的一加仑容量的罐子和破旧的水桶或牛奶桶和一个削掉上半截的装煤油的五加仑大的罐子和半个从前某家人家(毫无疑问是爱德蒙兹的家)的厨房里的热水罐现在被竖着剖成了香蕉形——夏天里这容器里长过花草现在里面还有东歪西倒的枯萎的茎梗和干枯的一碰就碎的卷须,它后面便是那房子,灰蒙蒙的久经风吹雨打不是没有上过油漆而是油漆漆不上去不肯接受油漆的摆布结果那房子不仅是那条严酷的没有得到修缮的小道的唯一可能的延续而且还是它的冠顶一如那雕刻的樗树叶子是希腊圆柱的柱头。 那人仍然没有停步,他走上台阶穿过门廊打开大门走了进去他跟了进去然后是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从明亮的外边走进来门厅显得挺阴暗几乎是黑糊糊的他已经能够闻到那种他长这么大从未怀疑过总认为任何有一点黑人血统的人居住的地方必定会有的气味就跟他相信所有姓莫里逊的人都是循道公会的教徒一样,再往里走是卧室:地板是光秃秃的磨损了的相当干净没有上过油漆也没有地毯,房间的一角模模糊糊是一张巨大的有华盖的可能是从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家里搬来的大床上面铺着色彩绚丽的百衲被还有一个破旧的廉价的大拉皮兹牌的梳妆台还有当时没看见的别的东西了或者至少没看到什么别的东西;只是在事后他才注意到——或者想起来他看到了——那凌乱的壁炉台上放着一盏有手绘花卉的煤油灯和一个塞满了拧成麻花形的报纸做的纸捻的花瓶壁炉台上面挂着一份平版印刷的三年前的彩色日历画面里波卡洪塔斯216穿着苏人217或奥吉布瓦人部落首领穿着的打褶皱的带流苏的鹿皮服装靠在以规则的几何图形布局的柏树花园上面的意大利大理石的栏杆上床对面的幽暗的角落里有一张彩色平版印刷的两个人的肖像笨拙地镶在描金画架的描金木制镜框里。但这肖像他当时还没有看见因为它在他身后边他现在看见的只是那炉火——那用泥抹的大卵石砌的烟囱灰色的灰烬里一根垫底的烧了一半的大木柴红彤彤地闷燃着炉火边摇椅里有样东西他在没看到脸以前觉得是个孩子,后来他确实停了很长的时间好好地看了看她因为他又想起舅舅告诉他的关于路喀斯·布香或至少跟他有关系的另外一件事情,他看着她时才第一次意识到那男人年纪究竟有多大,必定有多老——一个身材娇小几乎像个洋娃娃似的肤色比那男人黑得多的老妇人披着披肩戴着围裙脑袋包着一块一尘不染的白布上面是一顶染色的带有某种装饰品的草帽。但他想不起来舅舅说过的话或告诉过他的事情后来他连他曾经记得舅舅告诉过他这件事都忘记了,他现在只是端端正正地坐在壁炉前面爱德蒙兹的童仆正在用劈开的木柴和松木片把火烧旺起来而艾勒克·山德蹲在地上拽掉他湿透了的靴子又脱掉他的裤子他站起来脱掉了外套毛衣和衬衣,他们两人都得在那男人的身前身后甚至脚下躲闪着而他叉开双腿背对着火站在壁炉前面仍然穿着他的橡皮套鞋戴着他的帽子只是脱了他的羊皮外套后来那个老妇人站到他身边比只有十二岁的他和艾勒克·山德都要矮她胳臂上搭着又一条色彩绚丽的百衲被。 “全脱光。”那男人说。 “不我——”他说。 “脱光。”那男人说。于是他把湿漉漉的连衫裤也脱了然后他又坐在椅子里坐在现在变得明亮而火苗乱蹿的炉火前面,裹在百衲被里像个虫蛹似的,而且完全被那不可能搞错的黑人气味所包围——那气味要不是由于现在可以用分秒计算的时间里将发生一些事情他到死都不会考虑不会捉摸也许那气味并不真的是一个种族的气息甚至也不是贫困的气息而也许是说明一种情形218:一种思想,一种信念,一种接受,消极地接受了他们因为自己是黑人所以不应该有可以适当或经常洗涤的设备的思想甚至不应该经常洗涤沐浴的思想即使在没有洗刷设备的情况下;事实上人们更希望他们不接受这种思想。然而那气味现在毫无意义或者一时还没有意义;还要再过一个小时那事才会发生还要再过四年他才会明白那件事的余波有多深远对他有什么影响在他还没有意识到,在他承认他已经接受了那气味以前他就已经长大成人了。所以他只是闻了那气味就把它置之不理因为他已经习惯于这种气味,他这辈子断断续续一直在闻这种气味而且还会继续闻下去:因为他这辈子相当一部分的时间是在艾勒克·山德的母亲巴拉丽的小屋在他们的后院里度过的他俩小时候在天气不好的日子里就在那里玩耍巴拉丽会在大屋两顿正餐之间给他们煮一顿饭食他跟艾勒克·山德一起吃,在两人的嘴里那饭菜的味道完全一样;他甚至不能想象这种气味消失了一去不复返的时候生活会是什么样的。他一直在闻这种气味,他还将永远闻到这种气味;这是他无法逃避的过去的一部分,这是他作为南方人所接受的传统中的十分丰富的一部分;他甚至不必去排斥那气味,他只是不再闻到它就像长期抽烟斗的人从来闻不到已经成为他的衣服和衣服上的扣子和扣眼一部分的冷漠而呛人的烟油味,他坐在那里裹在百衲被温暖而浓烈的气息里甚至有点瞌睡起来,他听见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从他们靠墙蹲着的地方站起来走出屋时又有点清醒过来,但没太清醒,又陷入被子温暖的浓烈的气味而那人还一直站在他前面,背对着炉火反背着双手跟他从小溪里抬起头第一次看见他时完全一模一样只是两手紧握着没有了斧子和也没有了羊皮袄那人穿着橡皮套鞋和褪了色的黑人穿的工装裤不过工装裤的前胸横挂一条挺粗的金表链他们走进房间不久他觉得那人转身从凌乱的壁炉台上取下一样东西放进嘴里后来他看到那是什么东西:一根金牙签就像他亲外公用的那种牙签。那顶旧帽子是手缝的海狸皮做的很像他外公花三四十块钱一顶买来的那种皮帽,帽子不是端端正正地戴在头上而是有点歪斜帽子下面的面孔肤色像黑人但鼻子的鼻梁很高甚至有点弯钩从那脸上望出来的神情或者说从脸后面望出来的神情不是黑人的也不是白人的,一点都不傲慢甚至也不是蔑视:只是不容置辩说一不二从容不迫。 然后艾勒克·山德回来了,拿着他的衣服,衣服干了甚至由于刚从炉子上拿下来还有点烫,他穿上衣服,又蹬又跺地穿好发硬了的靴子;爱德蒙兹的童仆又蹲到墙根,还在吃手里的什么东西,于是他说:“我要在爱德蒙兹先生家吃饭。” 那个男人既没抗议也没同意。他一动不动;他甚至都没看他。他只是平静而又不容争辩地说:“她现在已经都把饭盛好了。”于是他走过那老妇人的身边,她站在门口闪开身子让他过去,他走进厨房:一张铺着油布的桌子放在朝南的窗户下太阳光照得很明亮的地方,他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的,因为那里没有标志,没有痕迹,没有吃过的脏碗来表明——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已经在那里吃过饭了,他坐下吃了起来,显然吃的是给路喀斯准备的饭——甘蓝菜、一片油煎的裹着面粉的猪肋肉、大而扁的白白的挺油腻的半生不熟的小圆饼、一杯乳酪:也是黑人的饭食,他也接受了而又不予理会因为这正是他所预料的,这就是黑人吃的东西,显然因为这是他们喜欢的,他们所选择的食品;并不是十二岁的时候(在他第一次对此事感到惊讶疑惑以前他就已经是个长大了的人)在他们长期的历史里除了那些在白人厨房吃饭的人以外这是他们唯一有机会学着喜欢吃的食物而且他们在所有食品中选择这些东西因为这就是他们的口味他们的新陈代谢;事后,十分钟以后然后在以后的四年里他一直企图告诉自己是那食物使他犯错误。但他会知道得更清楚;促使他做出最初的错误判断的错误的原因一直就存着在那里,根本不需要房子和百衲被的气息来怂恿他为了挺过那男人脸上望出来的(甚至不是对着他的,只是望出来的)神情;他终于站起身手里已经攥着那钱币,那五角钱的硬币回到另外那间屋子:因为他正好面对它他第一次看见那金色画架上的镶在金色镜框里的合影他走过去,在他还不知道他要那么做的时候就已经弯下腰定睛细看在那黑魆魆的角落里只有那金色的叶子闪烁发光。那肖像显然被修理过,从那有点折射光的球面圆盖的后面犹如从占卜者的水晶球的里面回望着他的还是那张大摇大摆歪戴着帽子的从容自如不容置辩的面孔,一个蛇头形的跟蛇头差不多大小的领扣把浆洗过的没有领带的硬领扣在浆洗过的白衬衣上,表链现在横着悬挂在细平布上衣里的细平布马甲的胸前只是那牙签不见了,他边上是那个娇小的洋娃娃似的女人戴着另外一顶绘着花的草帽披着另外一块披肩;这肯定就是那个女人尽管她看上去不像任何一个他以前见过的人接着他意识到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那照片或者她这个人有些可怕的甚至不能容忍的不对头的地方。她说话他抬头的时候,那男人仍然叉着腿站在炉火前而女人又坐在几乎是摆在角落里老地方的摇椅上她并没有在看他他知道在他又一次走进屋子以后她还没有看过他一眼可她说: “那是路喀斯干的又一件好事。”他说。 “什么?”那男人说。 “莫莉不喜欢这照片因为拍照的人把她的包头布摘掉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头发了;这简直像是透过棺材上密封的玻璃盖去看一具做过防腐处理的尸体,他想到莫莉,当然因为他现在想起来舅舅告诉他的有关路喀斯或有关他们俩的那些事情。他说: “他干吗要摘掉它?” “我叫他摘的,”那男人说,“我不要在房间里摆什么田里干活的黑鬼的照片。”现在他朝他们走去,把攥着五角钱的拳头放回口袋,又去摸那一毛钱和两个五分钱的硬币——这是他全部的钱财——把它们都攥到手心,嘴里说: “你是从镇上来的。我舅舅认识你——加文·史蒂文斯律师。” “我也还记得你妈妈,”她说,“她以前叫麦琪·丹德里奇小姐。” “那是我的外婆,”他说,“我母亲也姓史蒂文斯。”他伸出手递过硬币;在他认为她会接受那些钱的同一瞬间他知道在那不可挽回的一瞬间他已是永远晚了一步,永远不能挽回了,他站在那里,缓缓流动的炽热的血液像分分秒秒似的缓缓地涌上他的脖子和面孔,那愚蠢的手永远伸开着,上面是四枚抛过光的铸压过的可耻的废料,终于那男人最后做了点至少表示怜悯的事情。 “这是要干什么?”那男人说,他仍然站着不动,甚至没有低下头看看他手心里的东西:又是一个永恒的时刻只有那炽热的死去的不流动的血液直到最后那血液终于汹涌奔腾使他至少能够忍受那耻辱:看着他的手掌翻了过来不是把硬币扔出去而是轻蔑地把它们倒下去让它们叮叮当当地掉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又蹦了起来,其中一个五分钱的镍币甚至滚出一个长长的大大的弧圈发出干涩而轻微的响声好像是只小耗子在奔跑,接着是他的声音: “捡起来!” 还是没有动静,那男人一动不动,反背着双手,什么都不看;只有那炽热的死去了的沉重的血液在汹涌奔流,从中传来那声音,并不针对任何人:“把他的钱捡起来。”接着他听见并看见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在靠近地板的阴影里俯下身子乱转起来。“把钱给他。”那声音说。他看见爱德蒙兹的童仆把两个硬币放到艾勒克·山德的手心,感到艾勒克·山德的手拿着那四枚镍币摸索着找他垂着的手把钱塞进他的手里。“现在走吧打你们的兔子去,”那声音说,“离那小溪远一点。” 二 于是他们又走在明亮的冷空气里(虽然现在已经是中午气温可能已经到了今天的最高点),又从小溪的桥上走回去(突然,他四下张望,他们已经沿小溪走了差不多半英里地而他一点都不觉得)那狗把一只兔子赶到一块棉花地旁边的荆棘丛里又在疯狂的乱吠乱叫中扑上前去把它赶出来,那惊慌失措的黄褐色小东西一瞬间看上去缩成一团呈球形像个槌球不过在接着的一刹那变得很长就像一条蛇似的窜出荆棘丛跑在狗的前面,它的小白尾巴一晃一晃地在只有残枝剩梗的棉花垄里左拐右拐地奔跑就像玩具小船的船帆在起了风的池塘水面漂浮这时艾勒克·山德在荆棘丛的另一边大声喊叫: “开枪啊!开枪打啊!”接着说,“你为什么不开枪打它?”而他不慌不忙地转过身子稳步走到小溪边从口袋里掏出那四枚硬币抛到水里。那天夜里他躺在床上彻夜不眠他知道那顿饭并不仅仅是路喀斯所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而是他可以提供的全部食物;他今天早上上那里去不是做爱德蒙兹的客人而是做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农场的客人路喀斯明白这一点而他不知道所以路喀斯打败了他,他叉着腿站在壁炉前连反背在身后的手都没动一下就拿了他219自己的七毛钱并且用这些钱把他打倒,他辗转反侧无可奈何却又气愤万端,他已经对这个他只见过一次面而且是只不过在十二小时前才见到的男人有了想法,正如第二年他了解到乡下全部地区每一个白人多年来一直在琢磨这个男人:我们得首先让他像个黑鬼。他得承认他是个黑鬼。那时候我们也许会按看来他希望大家接受他的方式去接受他。因为他马上开始了解到更多的关于路喀斯的事情。他不是亲耳听到的:他只是了解到,任何一个熟悉那一带乡下的人所能告诉他的关于那个黑人的一切事情那黑人像任何白人一样称女人为“夫人”他对你说“老爷”或“先生”如果你是白人的话但你知道他心里并不把你当老爷或先生他还知道你明白这一点可他甚至并不等待,甚至并不看你敢不敢采取下一步的行动,因为他根本不在乎。比如说,有这么件事。 那是三年前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在离爱德蒙兹农场四英里的一个十字路口的商店里每逢星期六下午有一段时间里附近的每个佃户每个地主每个终身享有不动产的人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都至少要路过那里一般来说会停留一下常常还会买点东西,那些上着鞍子被缰绳勒伤的骡子和马都拴在泉水下方被人踩来踩去的泥地里的柳树桦树和悬铃木树上而它们的骑手把小店挤得水泄不通一直挤到门前面落满灰尘的软长椅,他们或站或蹲喝着瓶装的果味汽水啐着烟叶汁不慌不忙地卷着香烟从容不迫地划着火柴去点燃已经抽完的烟斗;这一天有三个在附近锯木厂当工人的年纪比较轻的白人,都有点喝醉了酒,其中一人以好吵架好用武力出名,这时路喀斯走了进来穿着那件他进城或星期天才穿的已经穿旧了的黑色细平布西服戴着那顶做工精致的旧帽子还有那根粗表链和那根牙签,于是发生了一件事情,那故事并没说或者甚至并不知道是件什么事情,也许是路喀斯走路的样子,他走进来不跟任何人说话便径直走到柜台前买他的东西(那是五分钱一盒的薄脆姜饼)转身把盒子的一头撕掉把牙签拿下来放进前胸的口袋里晃晃那盒子往手心里倒出一个姜饼放进嘴里,也许什么事都没有就足够惹事了,站着的那个白人忽然对路喀斯说起话来,说什么:“你这个该死的傲慢的犟头倔脑的臭里叭唧的脑袋长刺的爱德蒙兹的兔崽子。”而路喀斯嚼着姜饼咽了下去手里的盒子已经在另一只手的上方侧了过来,非常缓慢地转过头看了那白人一阵子然后说: “我不叫爱德蒙兹。我跟这些新来户没关系。我属于老家老辈的。我是个麦卡斯林。” “你要是脸上带着这副神情还在这儿走来走去的话你就会变成诱捕乌鸦的烂尸肉。”那白人说。大约有一分钟或者至少有半分钟的时间路喀斯带着沉思默想平静冷漠的神情看着那白人;他一只手里的盒子慢慢地侧过来直到又倒出一块姜饼落在他另一只手的掌心,接着他掀起唇角,吮吸了一个上牙,在突然的静寂里显得挺响但并无含义既不是嘲弄也不是反驳甚至都不是不同意,完全没有任何一点含义,而是几乎漫不经心地咂了一下,好像一个在广漠百里的孤独中吃姜饼的人——要是他吃的话——会吮一下上牙似的,然后说: “是啊,我以前听说过这种说法。我还注意到提起这话头的人还都不姓爱德蒙兹。”话音未落那白人已经跳了起来同时伸手往背后乱摸他身后的柜台上有六七根犁杖上的单驾横木他抓起一根已经开始往下揍去这时店主的儿子,他也是一个很活跃的年轻人,不是绕过柜台就是从柜台上跳了过来一把抓住那个人结果那横木没有伤害任何人只是飞过过道砸在那冰凉的炉子上;这时另外一个人也抱住了那个白人。 “出去,路喀斯!”店主的儿子扭头说。可路喀斯还是没有迈步,他神色平静,甚至并不含有嘲笑,甚至并不表示蔑视,甚至并不很警觉,那花里胡哨的盒子还在左手倾斜着小饼还在右手里,他只是在观望而店主的儿子和他的伙伴正使劲拦着那满嘴白沫怒骂不已的白人。“滚出去下地狱去,你这个该死的傻瓜!”店主的儿子大声喊。只是在这时候路喀斯才有所动静,不慌不忙地转过身子朝门口走去,一边把右手送到嘴边,因此在他出门时他们看得见他嘴巴一上一下有节奏地咀嚼着。 因为有那五角钱。实际数目当然是四枚硬币七角钱但他从那最初一秒钟的短促瞬间起就把它们换成演绎成一个硬币一个整数从体积和重量都跟它微不足道的可换算的价值不成比例;事实上有时候那煎熬他的后悔心情也许只不过是羞愧难当的心绪或者不管什么样的难受心境终于暂时筋疲力尽甚至消停安宁他便会告诉自己至少我有五角钱,至少我有点东西因为现在不光是他的错误和由此带来的耻辱而且还有这件事的主角——那个男人、那个黑人、那房间、那时刻、那一天——都被锤炼成消融于那硬币所象征的坚硬滚圆的含义之中他似乎看见自己躺着观望着毫无遗憾甚至很平和因为那硬币一天天地膨胀到巨大的极限,终于永远固定地悬挂在他的痛苦的黑暗洞穴里像那最后的死去的没有亏缺的月亮而他自己,他自己弱小的身影对着硬币指手画脚而又微不足道拼命地要遮盖硬币的光芒却又白费心血;拼命而徒劳但又不屈不挠因为他现在永远不可能停止永远不可能放弃因为他并不仅仅损害自己的男子气概而且伤害了他的整个种族;每天下午放学以后还有星期天整天,除非有球赛或者他去打猎或者有些别的他想干或需要干的事情,他总是到舅舅的办公室去接接电话或跑腿做杂事,这一切都出于某种类似责任心的东西即使并不是真正的需要;至少这体现了他想承担一些自己的价值的愿望。他在孩提时期在他几乎还不会记事时就开始这么做了,那是出于他从来不想追究的对他母亲的唯一的兄弟的盲目而绝对的依恋,从此他就一直这么做了;后来,在十五岁、十六岁、十七岁的时候,他常常会想到那个关于一个男孩和他的宠物小牛的故事,每天男孩都要把小牛抱起来放到牧场围栏的外边;一年年过去了,他们或长大成大人或成为大公牛了,可那牛还是天天被抱着越过牧场的围栏。 他抛弃了他的小牛。离圣诞节还有不到三个星期的时间;每天下午放学后和星期六整天他不是在广场就是在看得见广场,可以观察广场的地方。天气又冷了一两天,接着就变暖和了,风力缓和了,然后明亮的太阳施展威力天又下起雨来,可他还是在街上溜达或站在街头那里商店橱窗里已经都是玩具圣诞节商品炮仗彩色灯泡常青树金银箔的街头,或者隔着杂货店或理发店蒙着水蒸气的窗户看里面乡下人的面孔,那两包东西——给路喀斯的四根一毛二分五一根的雪茄烟和给他妻子的一个平底玻璃杯的鼻烟——用五颜六色的圣诞礼物包装纸包好的东西就在他的口袋里,一直到他终于看见爱德蒙兹并把东西交给他请他在圣诞节早晨送过去。不过,这仅仅偿还了(以加倍的利息)那七角钱;那每天夜里悬挂在愤怒与无奈的黑暗深渊里的死去的可怕的没有热气的圆片依然存在:要是他先就当个黑鬼,只当一秒钟,小小的微不足道的一秒钟,那该有多好啊。于是在二月里他开始攒钱——父亲每周给他当零用钱的两角五分和舅舅的作为在他办公室工作的薪水的两角五分钱——到五月里他攒够了钱在母亲的帮助下挑了件带花的仿真丝的裙衫用农村免费投递的方式寄给卡洛瑟斯·爱德蒙兹转交莫莉·布香终于他有某种类似无忧无虑的感觉因为那愤怒已经过去他所不能忘却的只是那悲哀和那耻辱;那圆片仍然悬挂在那黑暗的洞穴,但几乎快有一年了,那洞穴不再那么黑暗了,那圆片变得暗淡他可以在圆片下入睡了,因为就连神经衰弱的人最后也会在他那越来越亏缺和没有光彩的月亮下打瞌睡的。接下来是九月。还有一周就要开学了。一天下午他回到家里母亲正等着他。 “这儿有样东西给你。”她说。那是一桶容量为一加仑的新鲜的家制的高粱做的糖蜜。她还没有把话说完他早就知道答案了:“有人从爱德蒙兹先生家那边给你送来的。” “路喀斯·布香,”他说,几乎是喊了起来:“他走了有多久?他为什么不等我?” “不,”母亲说,“他没有亲自送来。他是派人送来的。一个白人孩子骑着头骡子送来的。” 那就是发生的一切。他们又回到他们开始的地方;一切又要从头做起;这一次情况更糟糕因为这一次路喀斯命令一个白人孩子把他的钱捡起来还给他。接着他意识到他根本不可能从头做起因为要是他把那桶糖蜜送回去扔进路喀斯的前门的话,那只不过是把硬币事件重演一遍让路喀斯再指挥某个人捡起来还给他,更何况他还得骑上那匹小孩子才骑的设得兰矮种马他已经太大了不好意思再骑了(只不过他母亲还不同意让他有一匹完全长大的大马或者至少是他想要的舅舅答应给他的那种像个模样的大马)走十七英里的路到他家门口把桶扔进去。事情只能是这样了;任何可以或可能解救他的办法的不仅是他力所难及而且还超越了他的知识范围;他只能等待着如果解救那一天会来到的话,如果没有那一天的话他也只好在没有的情况下如此这般地过日子。 四年后他几乎已经自由了十八个月他以为事情就那样了结了。老莫莉死了她跟路喀斯生的女儿跟着丈夫搬到底特律去了他现在终于通过偶然的间接的迟到的传闻听说路喀斯一个人住在那房子里,孤身一人无亲无故倔强而难以对付,显然没有朋友不仅没有他自己那个种族的朋友他甚至还颇以此自豪。他又见到过他三次,在镇上广场里而且并不都是在星期六——事实上他在最后一次见到他以后又过了一年才发觉从来没有看见他在星期六进城来而乡下其他所有的黑人还有大多数白人都是在星期六到镇上来的,甚至连他见到他的那几次中间的间隔都差不多是整整一年他能见到路喀斯并不是因为路喀斯的到来是种巧合正好赶上自己偶尔穿过广场而是因为他220正好赶上路喀斯每年必须进城来的时候——但不是在周末而是跟那些不是农民而是种植园主,那些像商人医生和律师那样穿马甲打领带的白人一样是在工作日里,仿佛他拒绝,他不肯接受某个不单是黑人而且是乡下黑人的行为方式中哪怕是小小的规范,他总是穿着描金画架上那张照片——肖像里的那套显然当年很昂贵但现在已经破旧然而刷得很干净的细平布做的黑西服还有那顶歪斜的做工精细的帽子他外公时代的上过浆的白衬衫没有领带的活领很粗的表链以及那根跟外公放在马甲前胸口袋里的牙签一模一样的金牙签。他第一次见到路喀斯是在第二年冬天221是他先开的口虽然路喀斯马上就认出他来;他谢谢他送的糖蜜而路喀斯的回答跟外公在这种场合上说的话一模一样,只是用词和语法有点差别: “今年的糖蜜做得不错。我做的时候想起来男孩子总是喜欢吃甜的东西喜欢好的糖蜜的。”他继续往前走,又扭头说,“这个冬天别再掉到小溪里去。”后来他又看见过他两次——还是那黑西服、那帽子、那表链,但再一次见到他时没有了那根牙签这一次路喀斯笔直地看着他,从五英尺外笔直地看着他的眼睛然后走了过去他想他已经把我忘记了。他甚至不再记得我了一直到差不多又过了一年舅舅才告诉他莫莉在一年前去世了。他当时没有花心血没有费时间去考虑舅舅怎么那么巧会知道这件事(显然是爱德蒙兹告诉他的)因为他已经在飞快地往回计算时间;他抱着一种被证明无罪的感觉一种解脱几乎是一种胜利的心情,想:当时她刚去世。那就是他没看见我的原因。那就是他为什么不带牙签的原因怀着一种惊讶的心理想他在伤心。你并不一定非得不是黑鬼才会伤心悲哀接下来他表现自己在等候,经常去广场就像两年前老在找爱德蒙兹要给他那两件圣诞节礼物请他转交,他白等了那以后的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才忽然想到他以前总是一年在镇上看到路喀斯一次总是在一月或二月然后他第一次明白这是什么道理:他是来付一年一度的土地税。于是那是在一月末,一个明亮而寒冷的下午。他在微弱的阳光下站在银行的拐角看见路喀斯从县政府大楼里走出来穿过广场对着他走过来,穿着那黑西服那无领带的衬衫那趾高气扬地歪戴着的做工精致的旧帽子,走路时腰板挺得如此笔直使得外套只是在肩部垂下来的地方才碰到他的身体他已经能够看见那根翘起来的歪斜的金牙签的亮光他感觉到自己面部的肌肉开始紧张,他等候着后来路喀斯抬起眼睛又一次笔直地看着他的眼睛大约有四分之一分钟然后往别处看他笔直走过来甚至为了从他身边走过去而往边上绕了几步走了过去又继续前进;他也没有回视路喀斯的目光,只是站在微弱的阳光下站在马路牙子边沿心想这一回他甚至没有去想我是谁。他甚至不知道我是谁,他甚至没有费心思去忘掉我。甚至带着平和的心情想:事情过去了。就是这样了因为他自由了那个三年来使他无论醒着还是睡着都心神不安的人已经走出他的生活。当然他还会再见到他;毫无疑问在路喀斯的余生里他们还会像这样每年一次在镇上的街道里相遇并且擦肩而过但就是这么回事了。其中一个不再是那个人而只不过是命令两个黑孩子捡起他的钱还给他的那个人的鬼魂;另外一个只不过是那个孩子心中的记忆他拿出钱来要给他后来把钱扔在地上,他带入成年时期的只有那日渐淡却的一鳞半爪的有关那古老的一度使他几乎疯狂的耻辱痛苦与不是报仇雪恨而是重新肯定他的男子气概和白人血统重新平等化的需要的记忆。到了某一天其中一个甚至不再是那个叫人捡起那些硬币的人的鬼魂而对另外那一个来说那耻辱和痛苦不再是想得起来可以回忆的事情而只不过是一次呼吸一句悄悄话就像那男孩在消逝的童年里所吃过的小酸模222的又苦又甜又酸的味道,只是在品尝的一瞬间才记得在它被想起来被回忆起来以前就已经被忘却了;他能够想象他们两个人成为老人,在很老的时候的某次相遇,到了人们称之为活着的痛苦的某个时刻相遇,由于缺乏更好的言词人们只好如此这般地称呼那赤裸裸的无法麻醉的神经末梢的痛苦那时候不仅他们度过的岁月就连他们那年龄相差的半个世纪都跟煤堆里的沙子一样难以区别无法统计他对路喀斯说:我就是那个孩子当年你分给我一半你的饭而我想用那时候大家称之为七角钱的钱币来付给你为了挽救面子我能想到的只是把钱扔在地板上。你还记得吗?而路喀斯说:那是我吗?或者换个方式,倒过来是路喀斯说我就是那个在你把钱扔在地板上不肯捡起来的时候让两个黑鬼捡起来还给你的人,你还记得吗?这一回他说那是我吗?因为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他把另一半面孔也转了过去并且被接受了。223他自由了。 (陶洁译) 莱巴嫩的玫瑰花 一 在一幢建有卷形装饰和山墙、占地两英亩的房子前,布朗特大夫停下了他的小汽车。这房子装配有大量平板玻璃和扇形窗,坐落在齐整的大草坪上那漂亮的大树间;街道整洁、宽阔而安静。草坪上的树大多是橡树和枫树,橡树依然枝条秃秃,但映着二月下旬的天际,枫树正渐次丰满,抽出了细羽般的赤褐色叶片。这日狂风阵阵,寒气袭人,天色阴霾,仿佛是从时间而非空间的遥远距离传来了城市孟菲斯的微弱声息。他的汽车是个分期付款出售的大众型牌子,然而布朗特孀居的祖母和他父亲的未婚妹妹拥有的两辆笨重的大轿车牌子却是鲜为人知的,只是曾于二十五年前在杂志上做过一英寸见方的广告。他和她们一起住的房子与他正走近的这幢有些相似。 他走上水泥人行道,按响了门铃。一个老黑人开了门,他穿着的那件白色仆人服看来像是门铃乍响时才应急借来的。“您可好,加文先生?”他问道。 “我很好,内德,”布朗特说。黑人长着个圆溜溜的、马鞍颜色的脑瓜,有一圈灰色的头发。“你怎样?” “不怎么好,”黑人说,“我们以为您今个晚上不来了呢。”布朗特脱下外套。他细瘦精干,穿的黑色套装或许值二十五美元,或许值一百二十五美元。他黝黑的皮肤,长长的脸,一副不染时务的面容,三十又七了,还是单身汉一个。他住在祖父出生的房子里,那时还算是在乡下,不过现在已处在一条以微贱的小花命名的街上,四周成片成片地都是仿乔治时代风格的房舍,城镇和麦迪逊大街的犹太人相互之间把它们买进卖出。他和祖母、姑妈及三个黑人奴仆住在那里。祖母胖胖的,坐在轮椅上,可她胃口很好。她坐着轮椅来到桌前,打开餐巾,重新叠好,在桌沿上摊平,利索地把她那小小的、肥肥的、软软的、戴着戒指的无用的手放在上面。“你现在可以开饭了,加文。”她就会说。 布朗特离开大厅里的黑人,上了楼梯。楼梯宽大、沉重、阴暗;大厅也宽大、沉重、阴暗,温度有点过高而不利于身体健康。上层大厅也一个样,周围都是黑糊糊、暗沉沉的木头门。他进了房间,见一个妇人躺在壁炉对面的一把睡椅上,面前有一小桌,旁边还摆了把椅子。妇人裹在一条厚毛毯里面,她倚在白枕头上的头发雪白如霜。 “我原想你今天不会来了。”她说。 “对啊,夫人,”布朗特说,“我来晚了。今天下午我在巴特里炮台碰见兰·戈登了。”他在桌子旁的椅子上坐下。“你想不到吧。” “他又挣了一百万。”妇人说。 “是啊,”布朗特讲,声调急切而忘情,身体微微前倾。“我想是这样。你想不到吧,还不到一年时间呢。”他话说得很快,身体前倾,声调急切而言语啰嗦。“内战中男人们一败涂地,要是男人让出道来而叫女人,女人像——”门开了。穿白外套的黑人没敲门就进来了,他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咖啡壶、茶杯、细颈玻璃酒瓶和足有高脚杯那么大个的闪亮沉重的玻璃酒杯。他把托盘放在桌上。 “樱桃烈酒全没了,”他说,“这儿的这东西是扬基头酒,但它也一样能叫您蹦起来。”他斟满了妇人手上的咖啡杯,又从玻璃酒瓶中给布朗特倒酒,然后他过去站在火边。“好久没瞧见您家奶奶了。”他对布朗特说。 “不到六个礼拜前她还在这儿待过,”妇人对黑人讲,“当时你送上了咖啡,你自个送的呢。” “您脑子里想的是莱维尼亚小姐吧。”黑人跟她说。莱维尼亚小姐是布朗特的姑妈。一个瘦瘦的、不知疲倦的女人,现任法国协会的主席。这个妇女俱乐部传阅各期的《法国信使》,看上面那些保罗·福特、马拉美和亨利·贝克的东西。她们在说定的下午在“乡村俱乐部”(历史最悠久的乡村俱乐部,其他俱乐部都有称号、名字或确切地址)碰头,喝喝咖啡,用英文谈谈她们的儿子、女儿、侄女、侄子,说说青年女子协会和志愿者卫队。“是莱维尼亚小姐过来看咱们的呀,”黑人说,“是圣诞节时候。您可是从上年夏天就没见布朗特太太出过屋,夏天到来之前,您见不着太太她。”他见布朗特从玻璃杯中啜饮,又问:“您觉得扬基头酒怎么样啊?” “挺好。”布朗特说。 “比不上烈酒啊,可烈酒今天已喝完了。这个冬天我们也不再酿了。我给太太说过酒越来越少了。” “没有,你没说过,”妇人道,“大约两天前你才给我讲。” “听听她说的啥,”黑人讲,“我在圣诞节前老早的时候就告诉过她了。太太真是靠不住。我是早就看出来了。”他走向门口,“我想我最好下去瞧瞧厨房里的那些黑鬼。” “我希望你去,”妇人道,“我希望你离开这儿。” “好吧,太太。”黑人答应。他先走了出去,可又回身开了门,探头进来,“加文先生,您回到家后,告诉您奶奶,说我问候她,替太太邀她来看看我们。” “我会的。”布朗特说。门又关上了。他转向妇人,张了嘴要讲话,但被她抢先开了口。 “兰·戈登挣了多少?” “挣什么?”布朗特问,过了一会他说,“有更好的事呢。露易丝·兰道夫要回镇上来了。” “露易丝——”妇人话音戛然而止。她看了看他。她的头发很白,面色如蜡,脸上皮肉松弛,脸型不匀称,两只眼睛像雪茄燃着的烟头,只需轻轻一吸便可使其生机勃发。 “是的,夫人,她要回镇上来了。只不过六十五个年头已经过去。”他话说得飞快,手中握着半空的玻璃杯,身体微微前倾。妇人盯着他,眼中带着阴暗、凝滞而又专注的神情。 “你今年挣多少?”她问。 “——什么?你问的什么?” “你共挣了多少钱?” “我自己买衣服,还自己掏钱买汽车。” “怎样的汽车?那辆你一月要付二十一美元的小车吗?” “你怎么知道是二十一美元?”他们彼此瞪着眼。他出生不到一周她便见过他。她的眼睛深不可测,充满思虑。她看见震惊从他脸上消退,但那神情还没完全消失之前,他又讲开了。“她已有六十五个年头没来过了。她曾在十二月里,坐着沾满污泥的马车,从密西西比州行了六十英里路,过来参加一八六一年的卫队舞会。那以后她再没来过。” “这我晓得,”妇人说,“我也在场。”她声调不耐烦起来,带着些许不快。“过去那些舞会上满场都是密西西比州和阿肯色州的乡下姑娘。我听说目前还是这样。” “是啊,”布朗特说,“就是的。”然后他又讲开了,他的身体微微倾向火光,手中握着半空的酒杯。 二 几乎每个下午他都沿着大堤向北走,从同一地点出发再到同一地点停下。他取道比尔街码头那圆滑的鹅卵石堆成的陡坡,沿堤下行,一路过去,攀上悬崖抵达巴特里炮台。这是一处小小的公园,有着人工修整的草地、人行道和花坛;沿着悬崖还有低矮的石头护墙,其上点缀着写满名字的小铜碑,从碑与碑之间的缝隙向外看,可见火门塞着的、锈迹斑斑的大炮正阴沉地守卫着下面的河面。在这儿他站住脚,浏览那安静无声、锈蚀了的大炮,那小心堆放的弹药金字塔,还有那朴素(但也绚美)的小铜碑,从其中一个小碑上他还读到了他现在叫的名字。在悬崖的下方横陈着火车道,卵石堆成的大堤斜坡,还有那往来稀疏的破旧的汽轮。那些轮船被拽进破旧的码头,载上粗陋而微薄的货物,将其发往交通不便的目的地,这些目的地在风景上几乎不着痕迹,在任何地图上也难觅其名字。船只沿堤停靠,船身垢痕重重、锈迹斑驳,船尾突出部和轮箱之间有四英尺大的褪色字母表示着夸大其词的船名。机车和普通火车二十小时可达芝加哥,十小时可达新奥尔良,它们呼啸着来往的身影对轮船形成了嘲讽。他常常站在矮墙那儿,现在河几乎看不到了,河被某物给遮住了。那里三十年前还是个浅滩,一个几乎未露出水面的沙洲,如今已是一个小岛了。岛上长着原生的柳树,在柳间掩映着拽到或漂到岸上的流浪者的船屋,还有沙上的名副其实堆起来的房舍,但河身被遮得几乎看不见了。一八六二、一八六三年的时候,联邦军的船只在河上穿行,用鹦鹉牌榴弹炮对着悬崖开火,直到把这城池攻陷;后来南方联邦的人在河上再夺取船只,也沿着河上上下下,反过来也用同样的“鹦鹉”对着阴森、永久、健忘的悬崖开火。那悬崖是以一个消亡了的民族命名的。 布朗特继承了医业,就像律师承袭父业一样。这职业使他经常悠闲地到那些体面、富有的家庭去出诊,那里老妇人们终因懒惰和丰盛的食物而生出意外。她们已比他的父亲长命,她们中的一些人也会比他活得还要久。她们在闷热的房间里接待他,在那里七十年代的精致而厚重的胡桃木家具在跳跃的火光里熠熠闪亮,在那里他自己也像个老太太。他们常谈到儿子、女儿,说起青年女子协会和志愿者卫队。后者是个半军事化的组织,其中有军队军官的基本编制,还有一个头衔由选举产生的社会等级体系,最高一级是军旗班长,这职位布朗特已连任了十四年。一八五九年,五十一名年轻的单身汉创立了这个组织,同年十二月他们举办了第一场舞会。一八六〇年它变成了国民警卫队的一个单位,那年的舞会上男士们便穿上了带有骑兵队黄色条纹标志的蓝色军服,会员人数也增至一百零四人。一八六一年第三次舞会时,男士穿着灰色军装,他们新发的帆布背包堆在一间化妆室里,车站上已停了一列火车等着半夜时分将他们载往弗吉尼亚。是夜,国民警卫队操练厅挤满了人,不仅有跳舞的人,还有年长的客人、父母和亲戚。大厅后部乐队平台上方的联邦的旗帜已被扯下,只剩下无言的钉子坚守原地,取而代之的是人们还不十分熟悉的新旗;旗下人影绰绰,灰色军服、闪亮的女裙、扇子还有披肩在汇合,在旋转。十一点半,音乐——三把小提琴、两把吉他、一支黑人们吹奏的单簧管——停了下来。少校,美利坚合众国军队的前任少校,进行清场。男士们沿墙排成单列,少校站在排头,隔着空荡荡的地板正与年长的客人们相望。少校的军装与其他男士的没有区别,他没配军徽,只不过多了一条猩红的饰带和一把军刀,此刻他正靠在那军刀上。女孩子们、新来的舞伴们远在大厅的另一头,他们聚在一块形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群体。这屋房顶高耸,寒意阵阵,阴气森森,墙上成排地装着临时的烛架和油灯。少校开始发言。 “你们中的很多人已经走了,我不是跟他们说话;你们中的许多人将会计划要走,我也不是跟他们说话;然而有些人就得走了,而且相信夏天时战事便会结束,我对他们有话要说。”他的声音不大,但在这形如洞穴的房间里显得清楚而洪亮。屋外已下起了雪,虽说雪片飞扬,但无一不化在耙过的、沉厚而冰冷的泥土中了。“你们听说过弗吉尼亚,但你们有些人没见过它;你们听说过华盛顿、纽约,但从没见过它们。”在这洞穴般的寂静中,在人们紧张的心情和期待中,他的声音让人觉得浑厚、响亮而又空洞,仿佛是只掉到铁桶里的蜜蜂在折腾。“……由美国南部邦联总统授权……” 他们欢呼起来,客人们、长辈们还有妇人们的尖细嗓音混在一起。同样没有言词的呼喊将为许多战役所消损,终变得声微而气弱;但又必将比战争本身延续的时间要长久:这喊声将被老兵们、老兵和死难者的儿子们带着越过密西西比州向西传去,这喊声虽时常被疾驰的马蹄和枪声打断,却可直达边境小镇上那烟尘纷扬的广场。欢呼声未落,乐声又起,是那种仿佛为高原的风笛而作的尖声细气的调门,节奏又快,并不适于舞蹈。这时,观众们看到先前聚在大厅一端的女孩子正有序地移向那灰色的队列。穿着光闪闪的优雅的裙裳,她们走动时看着像一组倒放着的花瓶。她们先是遮住那灰色队列,一边前行,一边一个个亲吻他们;当那灰色队列再次进入眼帘时,可见每人的束腰外衣上都别上了一朵玫瑰花,红艳艳如枪伤一般。起先一阵,秩序井然,后来灰衣和女裙开始混合,难解难分,混杂中传来女孩子们受惊的尖叫,那叫声并不怎么像佯装出来的,也不含多少恐惧在里面。屋内各处人们开始随着欢快的小提琴、吉他和单簧管的乐声歌唱: 愿我正在棉田之乡 纯良的种子植在河边的沙地上 四处观赏,观赏,观赏 观赏观赏迪克西这地方 少校没有动,他靠在军刀上看着客人,看着平民和那穿着黑礼服的青年男子。“现在,孩子们,”他问,“哪个想在圣诞节前朝波托马克河啐上一口唾沫?” 三 “露易丝·兰道夫是那夜在那里的女孩子之一,”布朗特说,“她是一连吻了一百零四个男人的女孩子之一。她坐着辆热砖铺砌的沾满污泥的马车——一路上还得不时停下来用他们,我指的是黑鬼们,随身带的松木生火给砖头加热——大老远从密西西比州赶来,亲吻了一百零四个男人,只为了能送给查利·戈登一朵红玫瑰。祖父的模样我不怎么记得了,但我曾听祖母讲过露易丝·兰道夫的事情。也许因为祖母自己就是镇上的著名美人,也许因为即使她们活到九十也不会意识到:一个妇人拥有和失去美丽的外在形体就如同人们冲往和散离繁忙火车站的电话亭一样,各人的姿态和听见的铃声都没有什么不同。不管怎么说,当她们自己成了著名美人时,她们就可宽容,几乎是无私地对待其他妇人。她对我说了祖父怎么讲述的有关查利·戈登如何如何的故事。在她要来的前两天,他带着一名黑童仆和一头骡子也从密西西比州北上赶到镇里。马车该到的那天,从天色微明,一定是从天色微明起——骡子就靠在路边,黑童仆蹲在它一旁被十二月的雨淋得瑟瑟发抖,他拿着的花却裹在油布披风里;那花有院子里的扫帚那么大,可能是从私人的地下温室里砍来的、借来的或者花大钱买来的;在灌木丛那边,沿路过去一点的地方,查利·戈登本人也待在雨中,也许从破晓时分就等啊等,一旦马车出现便骑骡迎上去,光着的头,衬衫、外套都湿漉漉的。” “我先前就老讲他是个傻瓜。”睡椅上的妇人道。 “你这话对她说过吗?”布朗特问。妇人盯着他,在稳定的火光中,她那靠在托起的枕上的脸显得肿胀不堪、颜色蜡黄。“如果他还活着,你还会对他们两个讲这话吗?无论如何,你不能对他或他那类人讲这话。也许因为那本是事实。但现在告诉他们已为时太晚。他们都光着头飞马疾驰,有军刀时还挥舞着军刀,但不管怎样马蹄疾驰,都一同离开了舞台而进入滂沱大雨之中,这雨可比十二月的蒙蒙细雨要强劲得多了;也许他们到达了另一个能把自己撞得粉身碎骨的地方,仿佛木偶见到糊墙纸板上的花园、树林和幽谷的浓彩的幻影而把自己撞得粉身碎骨一般;当马车停在泥泞的路上时,露易丝·兰道夫曾探头观望,也许他们还想要遇见比她这一刻的面孔更为明媚的容颜。也许至少对他来说,她不值什么,不过是在加斯顿饭店喝酒时提到的几个单词‘露易丝·兰道夫’的发音而已。那个你想到过没有?” “我对她说过他们俩都是傻瓜。”睡椅上的妇人道。 布朗特停下来,看了看她。她那松弛的面庞有点清醒了,眼睛正专注地望着他的脸,身体微微后缩,仿佛他表示出要揍她的意思似的;她的眼睛此时就像两支已吸燃的雪茄一样炯炯有神,虽不够英勇无畏但也坚强不屈,虽说不上胜局已定却也没有败势已成。“你的名字也可能一样在他们喝酒时被四处谈论,不要说你不记得自己曾相信是这样。”他看见她的面容暗淡下去,眼神也暗淡下去,托起的枕头上又浮现出一个老妇人的倦容,那是种看得太久,见得太多的神情。“我知道男女有别。这是上苍刻意的安排。并非由于女人的过失,也由不得女人来决定,她们得给男人生孩子,是孩子使她们尊贵。可不是什么母性使然,母性只是一个属性,既是每个女性的冠冕,又是她们的孽债。女孩子被她同时代的人像父亲、母亲和祖辈那样规劝训诫,而男孩子则是被他前面的所有日子所哺育。” “我看不出这与露易丝·兰道夫有什么关联。” 布朗特喝完酒,把杯子放下,去拿酒瓶。瓶盖还没打开,他又开始讲话了。“那夜你也在场,那夜你也亲吻了一百零四个男人。那夜她和查利·戈登发现他们离开彼此都没法活。也许你就在车站听到了火车开动时嘈杂的声音。她就在车上,舞裙上盖着查利·戈登的披风。坐着当日满载士兵的客车,由贴身黑奴为她拨弄木炭炉取着暖,她前往诺克斯维尔,他们第二天就结了婚。有个牧师凑巧就在候车的步兵团当兵,主持了他们的婚礼,使她恰能及时赶上下一班南下的火车返回密西西比州。她随身带着查利·戈登写在车站餐厅账单背面的给他母亲的一封信。” 睡椅上的妇人的眼睛闭上了。“那个舞会上还有其他比露易丝·兰道夫漂亮的姑娘。”她声调疲倦地说。 “而(我说给你听)她们却坐不上那天的火车,只是眼睁睁地看那火车离站,看一个士兵的披风搭在一条环形的舞裙上面。”这时他点上一支香烟。“她回到密西西比州,来到她的新家。这是一处大大的、方方正正的房舍,有着花坛、玫瑰园,但距离任何城镇都有二十五英里之远。当她带着那封写在账单背面的信抵达时,她公公正组建一个步兵团。黑女孩们挑拣、熨烫出明艳的小块丝绸,她和婆婆用它们绣军团的旗帜。她们干活的房间在高处,安安静静的,从那里她们整天可以听见大厅里厚重的皮靴声,还有餐厅里五味酒钵旁的说话声。地里也满是陌生的马匹;草坪上、林子里也都散置着帐篷,布满乱丢的垃圾。晚间,草坪上会燃起篝火,在闪耀的红光和烈焰映照下,他们依次讲演。那有力、洪亮而又絮絮不绝的人声,直传到上面妇人们起坐的门廊。那时在影影绰绰的门廊里,两妇人臂靠臂地站立,在黑暗中,远处的光亮暗暗地映着她们,两人紧挨着却不说话,甚至不互相看一眼。后来步兵团开拔;谈话声、大厅里的靴子声也跟着走了;十一月的第一场雨洗去了草坪上的垃圾,只剩下伤痕累累的地面、践踏破损的人行道和花坛。于是家中又寂静下来,只有两个女人住在里面;单调的黄昏时分,黑奴们的各个住地平和地传来说话声、甜润的呼喊声、笑声和锯木声。 “她是独养女儿,出生的家和现在的家相像,两家简直可以对调:都有厚木家具、花坛和黑奴。她父亲也穿着同样厚厚的呢料,戴着同样的帽子,脚蹬同样的靴子。她十五岁那年,他用一辆笨重的马车,那种以移动砖头做地板的马车,把她送到牛津青年女子神学院,在那里她待了三年。她十八岁时,他们又送她到孟菲斯去参加她的第一场舞会。他们在加斯顿饭店住下,一八五九年卫队第一次舞会之夜,她初次见到了查利·戈登。两年后,她在诺克斯维尔下了运兵车并在车站结了婚。她的身边围着一群穿灰色新军服的士兵,飘扬着那鲜艳但还不很熟悉的步兵团旗帜。三十个小时她都没合眼了,但她穿着舞会的衣服站在那里,头发一丝不乱,举止处处得体。她好似昂贵商店的制成品,饰着丝带,擦着亮粉,却被胡乱地放在了部队的中空方阵之中。那些士兵都还年轻,还没人听到过枪声,然而,虽然年轻、阅历浅,或许是因为预感,对此事那些陌生的面孔无不带着些许狐疑。我想象得出她是那里唯一一个镇静自若的人,因为女人在她们开始呼吸之前已活了许久了,而男人则是每小时都在新生,每一秒都在新生。” 他又伸手去拿玻璃酒瓶,并在这一回斟满了他的酒杯。睡椅上的妇人既没动弹也没睁眼,火光静静地照在她脸上。随着那潮湿、阴霾的二月黄昏来临,窗色渐暗。“因而就两个人住在那栋房子里。一八六二年深秋,来了辆马车,近六个月了,第一次有马车进门。直到马车来到房前她才认出它来,随后她认出了那车夫。这车赶了三天的路从她老家来的。从去年春天她就未与她父母谋面,而且她将再也见不着父亲了。‘爹死了,’她告诉婆婆,‘我得回家过一阵。’ “当她回到家,见母亲正卧病在床,发着烧。‘银子,’母亲说,‘我们可得埋掉它。’ “‘好的,我们埋,我们埋。’ “‘他们杀了你爹,现在还会上这儿来。我们一定得埋掉它。’那晚天下大雨,听着雨声,女儿在她昔日的房间里上床睡觉。半夜后,有个女黑奴唤醒了她。 “‘太太出事了,’女黑奴讲。她见母亲正在厨房,睡衣上罩着个斗篷,浑身泥水,头发耷拉在发烧的脸上,神志不清。黑奴们找着她时,她正在花园里要挖坑,身旁搁着裹在被子里的银质咖啡具。三夜之后,她死于肺炎。雨就一直没停;在雨中他们把她葬在祖坟里。 “那个冬天老下雨。我记得祖父曾讲过那个冬天:枪声,密集而单调的枪声从河边炮群传来,随后北方佬部队进了城,并在夜间骑马上街巡逻。密西西比州的北方佬一定多如牛毛。也就是从那时起,她开始在她的印花布口袋里装了把小手枪。那时候,她已回到婆婆这里了。后来,又差不多是夏天了,一天晚上,一匹坐骑和一辆马车进了家。她的公公骑在马上,她丈夫坐在马车里的谷皮垫褥上。他身体虚弱但正恢复;六个月以后,他又离去,参加了范·多恩的骑兵队。公公早已走了,参加到布拉格的部队,现已被俘,正关在石头岛监狱里。再一次两个女人孤守着这房舍,现在从厨房和各住地传来的黑奴的说话声也更少了。黑奴们一个接一个地在夜晚开溜,跑到城里去了;男男女女们游荡在联邦部队的厨房和营房里,男的在等待那四十亩田和骡子;女的,她们的欲望和需求更简单也更迫切,不要等待就能得到满足。 “第二年,兰出世了。没有大夫她们也照样挺过来了,不过当夜婆婆去厨房温水时,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从此再也不能下床。家中还剩一个老的男黑奴和两个女黑奴。但据他们所知,公公还待在石头岛监狱。范·多恩骑兵队杀进霍利斯普林斯并焚烧了格兰特将军的军需品仓库,但就在同时,一天夜晚,查利·戈登死了,被射下了马。在一个鸡棚附近,兰对我讲的。不管怎样,那时黑糊糊的,地方狭窄,人也匆忙,当时他们背后是红彤彤的天空,他们所处的狭小庭院里满是脱缰的惊马和急匆匆的人流。我猜他们正在抢掠鸡棚呢。后来有人用猎枪近距离直对着他们开了火。 “兰大了,能留心,能记事了。或许只是他如此声称而已,事情可能是黑奴们后来告诉他的。他说他母亲不跟他透任何风声。他说他跟她也不怎么讲话,因为他怕她,怕问她。他长大记事时,还有三个黑奴留下没走,他们也一样怕她。就是他们,而不是他的母亲,给他讲了那当过石头岛囚犯的祖父。祖母自兰出世那夜摔倒在楼梯上就没能离开过房间,最后终老在那房里。她去世近一年的时候,南军投降也几乎一年了,他祖父回家来了。他是走回来的。黑奴们说他看来像个鬼似的,体质衰弱,没有头发,没有牙齿,还一点也不愿说话。黑人们不得不像对付小狗、小猫、小孩一样,跟着他清理地板和地毯。他在家待了两年,跟谁也不说话,闭口不谈停战后那一年他去了哪里,并且不肯脱衣上床睡觉。一天早上,兰的母亲正在厨房用什么东西凑合着给他弄婴儿吃的羹,来了一个女黑奴。‘老爷没了。’黑奴说。 “‘你是说,死了?’他母亲问;黑奴们告诉他,她甚至连搅羹的手都没停一下。 “‘不哩,是没影了。昂克·奥斯一大早就找他哩,就是没谁找得着。’ “那就是兰所谓记得的事。同样他还告诉我,他曾躺在篱笆阴凉的角落,而他母亲穿着口袋里装着小手枪的印花衣,头戴印花太阳帽,身子不碰篱笆,双臂交叉站在那里看一黑奴犁地。‘当她在场时,他还是犁得很快,’兰说。或者,在一口正滚开的大锅的背风处,他裹着床被子被放在结冰的地面上,他的母亲正搅着锅水,而三个黑奴则在剥皮、清洗一头猪。后来有一天——他可搞不清战争与和平,也不晓得实际的和明确的日期——他了解到他母亲口袋里的小手枪不见了,而且已失踪有些时候了。‘它就是没影了。’她告诉我。‘好像它不再有用处了。我知道北方佬来过一回,但即使是黑奴也不愿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当你长大成了男子汉,到了可以听这事的时候,叫她自己讲给你听,他们跟我说。但他们晓得我明白自己将永不会成为那样的男子汉,所以我就没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许她开枪打死了他或他们,而黑人们则把他们埋在了牧场里。我只知道小手枪不见了,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的,好像是最终不再需要了吧。’ “明摆着的事嘛,”布朗特说着,喝了一口酒。睡椅上的妇人没动也没睁眼。“当北方佬巡逻队或一个侦察兵来到那里,发现只有一个白人妇女、一个婴儿,还有三名惊恐的黑奴,可会发生什么呢……我希望她没朝他开枪。想想看:一个北方佬,一个北方佬啊,居然给露易丝·兰道夫毙掉了。有此殊荣的那只手,曾供给男人,男人们成瓶成瓶的上好威士忌;那只手四年之前还从不曾往火上添过一根柴。 “兰离家时十五岁。她(还是瘦瘦的,坚实得跟钉子似的,也许晒黑了点,还穿着同样的印花衣,用他记忆中的同样眼神越过篱笆,看黑奴犁地)教会了他读书写字,仅此而已。他坐在一辆大车上离开了家。那车由一辆散了架的轻便马车的前部制成,由一头骡子拉着。因老车夫已去世,一个女黑奴赶着车把他送到岔路口的店里。从那里他开始步行,尽量求搭便车,来到了县城火车站。他带着一件家织的衬衫,一把黑色猪毛粘制的牙刷,还用装发酵粉的罐子盛了一听自制肥皂粉裹在手帕里。以前他从没见过城镇,也没见过铁路。他坐着一个闷罐车到孟菲斯来,十六个小时没吃饭,没见光亮和其他东西;他甚至不敢问这车是否开往孟菲斯。十二个月后他写信给母亲说他攒了二百美元,她现在可以到他这里来了。她回信说她不来。离家两年后,他回乡探亲,那时他有了一千美元。故土没有变化:还是墙皮剥落的宽大房子,以往正规的草坪上还残存着模糊的花坛的痕迹;依然有两个黑人妇女;他母亲(外表上她一天也没变老)还穿着同样的印花衣,看着篱笆那边的黑童仆赶着骡子犁地,犁的速度还是很快。有七年他没再见她。后来他结了婚,成了银行的出纳,有了自己的房子。他见她还保持着他离家时的老样子,她再一次拒绝来孟菲斯,甚至连看一看都不肯。‘我不喜欢城市。’她说。这以后他大概每两三年见她一面,毕竟他成了银行行长之类的人物,也有了一儿一女,他老婆也正着眼于青年女子协会或国民警卫队。每回他去看她,她变化极小:都穿着相同的印花布。可房子却日渐衰破了。虽则当时他已是百万富翁,但她只让他对房子稍加修整,而不许他大兴土木。 “一天(他自个都五十岁了,拥有一个大家庭)他收到一封信。那信用铅笔写在一张毛边的包装纸上,潦草难读,字体骇人,像是瘫痪了的学童的手迹。他回到家(那时他开车回家)见邻居在房中而母亲躺在床上。她已轻度中风,但那枕上的面容还是不屈不挠、冷冷静静,为自己身体的不争气稍稍憋着一股怒气。虽说他不能把她载上汽车启程,他至少让她挪了个地方。他不得不给她弄辆马车,得买一辆。尽管她生活不能自理,他依旧没法使她稍微移向孟菲斯一点,只能把她搬到鸽棚路上的平房里。他把那房子也买下来,马车就停在房前的路上。那儿,在那十英亩的果园、花园和养鸡场上,她一住就是十二年。自从六十五年前那夜她乘南方运兵车离开,她就再没见过孟菲斯了。 “今天下午我碰见兰了。‘明天晚上她要来吃晚餐,’他告诉我说。‘我终于劝动她了。但得早早开饭,六点钟,她坚持要六点钟,因为她认定她八点半一定得回去。然而我还有时间给她找一辆马车。有个意大利菜农欠我钱,他给了我一辆马车,可那车得修理修理,还得漆一漆。’我刚才就在那儿。”布朗特说。“我和兰一块去看收拾马车的情况了,看他们怎么给车轮画条纹来着。”他手中握着的酒杯自从他再次倒满后就再没碰过。窗色已黑透。睡椅上的妇人躺着没动。枕头上她的面色平静,双目闭合,火光跳跳闪闪地照来,那面容更显得是一副纹丝不动的样子。“当她死了,就会是这副样子,”布朗特自忖,“在这个国家,在南方的女人们,不管是已赴黄泉的,苟延残喘的,还是寿比南山的,死后看来都会像这副样子。”随后他大声说,“我本以为……我曾担心——我怕我将永远不能给露易丝·兰道夫献花了。永远不能了。那是生命的终结,生命的全部。” 四 那长长的、宽大的餐厅里,摆着一张沉重的长餐桌,桌边挨着两排黑白礼服的闪闪发光的前襟。她坐在儿子右侧:一个身着黑衣的小个子女人,没有穿绸缎绫罗,没有任何珠宝首饰,甚至连结婚戒指也没戴。她头顶的那个褶边帽是洁净的白粗布做的,和黑人妇人们戴的一样。若以肌肉松弛论,她的脸算不上苍老;她面容的苍老更像木头或石头的那种年代久远,仿佛因饱经风霜,因时日流逝而自动地消磨了似的。她眼睛乌黑,手指发僵,关节肿大。她偷偷伸手去摸了摸那摆好的银器,又缩回手,同时用目光躲躲闪闪地瞟其他人的脸,去看是否有人注意她的举动。从她进屋在她高大、粗壮、肤色铁灰的儿子身边落座那一刻起,从她差不多是偷偷摸摸的小动作上,都可以看出一个生养在山间木屋的女人的警觉、戒备和隐隐约约的拘谨。 起先他们对她大加恭维,妇人们尤其急切、殷勤、恭敬,但她还是坐在儿子身边巍然不动,面前的汤水一口未尝,不时用冷淡的、决无二话的口吻回答人家,而且尽可能地只用单个词。后来她儿子出面干预,他们也理解了他的暗示,将话题扯开。这时她才开始吃饭。她拿起一个汤匙看了看又放下,拿起一个茶匙吃了起来,把茶匙整个地送进了嘴。她不用该用的匙而拿起另外的匙,这做法仿佛不是出于错误和犹疑,就像是一时性起而刻意如此。 布朗特大夫获准挑了自己的位置,与她隔桌相对而坐。“我宁愿坐在能看见她脸的地方。”他这样说。来客大多是年轻人。“她不想见一大堆老古板,不想叫人拿北方佬和战争的事烦她,”儿子讲,“而且,对她来说,这些可不是什么新奇的事。”然而她身边坐着的恰是她的同代人,一位记得城里的北方佬的男士;布朗特一会儿就见他们聊起天来,谈的就是战争。“我想,乡间的境况有所不同,”那男士说,“比这儿还要糟。” “问题是,”布朗特开了口,身体微微前倾到桌子上方。“问题是我们永远无法保持合适的比例,就好像厨子应付不了太多的菜料。要是我们能保证比例为十个或二十个北方佬对我们一个的话,我们就能收拾他们。只是他们有一千人对我们一人;或十个、二十个北方佬对一名妇女,也许还有一个小孩及几个吓坏了的黑鬼——”他身体前倾,他的汤也一口未尝。从桌子对面她盯住了他,她正吃着一块面包,因为没牙,她咀嚼时很是小心谨慎,她继续这样吃着看他。戈登先瞧了瞧布朗特,又望了望他母亲。布朗特身体前倾,神色急切而表情生动。“当只有他们几个溜到了乡下的人家,那里人们本来能够免遭北方佬侵害的;他们溜进后门,因为他们知道男人都不在,没有鞋子和弹药的骨瘦如柴的人甚至不抱任何风险减少的希望,向另一方数十万之众的军队冲锋——” 她依旧盯着布朗特,口中仍在咀嚼。此时她停了下来,向桌两侧飞快地瞟了一眼;她面容沉静,像花岗岩一般;她把手放在桌上,把椅子稍稍向后一推。“妈妈——”戈登说着,也微微站起。“这是布朗特——您的乡亲——” 但她并没离席,而是演说开了。“我只见过他们五个人。迈米说前线还有更多呢,都骑着大马,可他们只有五个来到我家附近,还是走着来的。他们来到厨房门口走了进来;连门都没敲一下,就一直走进我的厨房。迈米刚刚从房那头跑来,边跑边喊,说后院满是北方佬。我刚从炉边转过身,在那儿我正给他——”没有动作,她说话时仅停顿了一下,或者说是用声调的变化来点明是她儿子——“热奶装他的奶瓶。我刚说完‘别嚷嚷,把孩子从地板上抱起来’,就见那五个流浪汉进了我的厨房,门都没敲一下。” “妈妈,你!”戈登说着,半站起来,也向前倾着身子。 这时她正后掣着身子坐在桌子后边,手搭在桌沿上,眼盯着布朗特,盯着那与她隔桌相望的倾向前方的脸。这两个,一个是冷静而克制;一个则狂乱而急切,仿佛某种可爱亮丽却无任何特殊价值的物品在寻求平衡,一旦它坠地便会摔成碎片。“滚开的牛奶就在炉子上,像这样子。我就拿起来,像这样子——”她和布朗特像是安在同一条金属线上,同时直挺挺地站起,她操起自己的汤碗对着布朗特劈头泼去。“我说——”他们带着木偶般的极度僵硬面对面站着,忘掉了演戏的舞台,那个创造出强烈幻觉的微型舞台和金银箔装点的侧景。霎时间,这巨大、丑陋又富丽的房间降格为木偶戏《庞奇和朱迪》224的舞台空间。此时她手中握着一把水果刀,不像拿匕首那样握着柄,而是将大部分握在了伸出去的拳中,这样亮闪闪的小刀片就平稳伸出,好似手枪的枪管一般。因为事发突然,人们还来不及恐慌,甚至说不上震惊,屋内一片沉寂。她在寂静之中,就那么站着,与布朗特面对面,对他说出了六十五年前她对五个北方佬说过的话,用的是同样的言语,那种船员才讲的辛辣、伶俐而又粗野的污言秽语。 五 十分钟后,布朗特和戈登从窗口目送载她回家的汽车开远。她不愿再待在那儿,甚至不肯吃完晚餐再走。或许有整整一分钟,她站在桌边,拳中握着把水果刀,脸上的那副表情据讲像个突然被唤醒的梦游者;正对面的布朗特大夫也依然身体僵硬、挺直,头上肩上都湿淋淋地滴着水。与此同时,屋内的沉默变成惊愕,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得歇斯底里,舒心开怀,欣喜若狂。可能又过了半分钟,她站在那里,轮番看了看那一张张或大声笑或尖声笑着的脸,便转身离开了房间。布朗特大夫从桌子这一侧跟着跑了过去,到门口时,她超过了他。戈登跟着她,见她去了他们晚饭前相聚的屋子,并已在她碰着的第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她面色冷峻地抬头看了看他,又用平和的声调说:“我想回家。” “好的,”他说,“行。但布朗特——” “我不是,”她说,“我没——” “他知道您不是存心的。这事要怪他。那个他知道。他想道歉。”此时她不再看他,她坐在椅子上,安静而瘦小;她的脸转向一侧,但没低垂。 “我想回家,”她再一次声称,用的是相同的语调。然后他听到她长吸了一口气,“我想我可以坐汽车回去。” (吴新云译) 后记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评论家认为福克纳擅长写长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并不很出色。他在长篇小说方面的成就确实非同一般,光是一本《喧哗与骚动》就可以使他名垂史册,何况他还有其他堪称经典的诸如《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等好几部长篇小说。至于短篇小说,福克纳本人对这种体裁评价很高,认为它在艺术高度上仅次于诗歌,因为作家写“长篇小说时可以马虎,但在写短篇小说时就不可以……它要求几近绝对的精确”,“几乎每一个字都必须完全正确恰当”225。但他对自己的短篇小说却常有微词。他在一九三二年给编辑要求预支稿费的信中说,要是他得不到这笔钱,他就只好“放下长篇小说去再一次卖淫写短篇小说了”226。确实,为了生计,福克纳常常写些短篇小说给一些通俗杂志来换取比较高的稿费。为了故事能被录用,他常常根据编辑的意图做些修改,但对长篇小说,他是绝对不让编辑随便改动一个字的。他似乎把自己写短篇小说看成是为了赚钱,曾经做过图表来对比长篇及短篇小说的稿费收入。他甚至说:“如果我得写垃圾,我不在乎谁来买,只要他们能给我最好的价格。”227这种自我贬抑的结果使评论家不去看重他的短篇故事。尽管几十年来总有人撰文赞美福克纳的短篇故事,但这类文章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比不上对他的长篇小说的评论。 然而,这种情况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有所改变。一九七九年,福克纳家乡的密西西比大学每年一度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首次以他的短篇小说为中心主题,并于次年出版了论文集。一九八一年瑞典福克纳专家汉斯·谢率先发表专著《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生涯》,一九八五年,他又出专著《威廉·福克纳:作为短篇小说作者的小说家》。同年,美国学者詹姆斯·卡洛瑟斯出版了专著《福克纳的短篇小说》。从此,福克纳的短篇故事成为学者们的新的研究对象,评论日渐增多,质量有所提高,有关的研讨会也经常举行。现在评论家一致认为福克纳反对的是为了赚钱而写的、带商业气息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短篇小说,他是一个出色的讲故事的大师,因此他在短篇小说方面的成就也不可低估。福克纳早在一九一九年,在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一九二六年)以前,就开始写短篇小说。但他究竟写了多少短篇故事始终没有定论。这一方面是因为福克纳有的长篇最初的意图不过是个短篇故事。例如,他原先打算写一个叫《黄昏》的短篇故事,讲一个勇敢的小女孩爬到大树上去探视死亡,但在写作过程中他发现短篇小说的形式不能表达故事素材的内涵,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先从一个兄弟的角度来叙述故事,但这还不够。这就是第一部分。我换一个兄弟来叙述,还是不够。那是第二部分。我又试了第三个兄弟的角度,因为凯蒂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美丽太动人,不能降低她,让她来讲述,从别人的眼光来看待她是更加激动人心。然而那也失败了。于是我亲自出马——第四部分——来解释发生的一切,可我还是失败了。”228这就是一个短篇发展成为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的过程。另一部长篇《押沙龙,押沙龙!》也是同样情况,起源也是一个短篇,叫《伊万吉琳》。这篇小说并不十分出色,但由此产生的长篇《押沙龙,押沙龙!》却成为公认的杰作。另一方面,福克纳又常常把长篇小说的某一部分作为短篇在杂志上发表,如《路喀斯·布香》是以《坟墓的闯入者》的第一、二章为基础的。《花斑马》经过修改,成为斯诺普斯三部曲的第一部《村子》的一部分。有些短篇如《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最初是要写成长篇,但始终未有发展。另一个无法确定的原因是人们很难界定究竟什么是福克纳的短篇?一九四六年他在马尔科姆·考莱的提议下为《喧哗与骚动》写的《附录》算不算短篇小说?他晚年写的《密西西比》《南方坟地》是散文还是短篇小说?当然,还有一个大问题:由一个个故事组成的《没有被征服的》和《去吧,摩西》中的故事算章节还是算短篇小说? 对此,评论家都有各自的看法。但他们大体上承认福克纳一生写了一百多个短篇小说,他对短篇小说的创作态度基本上是严谨的。即便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幸运着落》,虽然内容比较琐碎,但已显示他讲故事的才能,而且也包含他以后常写的如飞行、异化、少年成长等主题与意象。在他长篇小说写作最旺盛的时期,即从一九二八年开始撰写《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一直到一九四二年出版《去吧,摩西》这段时间,他在短篇小说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时期发表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烧马棚》《夕阳》《干旱的九月》等短篇杰作可以跟他的长篇杰作相媲美。即使在晚年,他也没有完全放弃短篇小说的创作。他对侦探小说发生兴趣,以侦探小说的格局写了《明天》《让马》等故事。甚至在他去世以后,评论家还在不断发掘他的短篇小说,最近的有一九九五年的《莱巴嫩的玫瑰花》、一九九九年的《路喀斯·布香》。从国外对福克纳短篇小说的研究和发掘来看,我们现在翻译出版他的短篇小说集可以说是跟上了国际潮流,是个很及时的措施。 有意思的是,我国在介绍福克纳时往往先翻译他的短篇小说。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现代杂志》发表他的短篇《伊莱》、五十年代《译文杂志》登载他的《胜利》和《拖死狗》,七十年代末对福克纳的介绍则是从《外国文艺》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开始的。对于我们外国读者,从短篇小说入手来了解福克纳确实是一条捷径。这主要是因为福克纳的短篇比他的长篇容易理解。前面说过,他为了故事能被录用,常常根据编辑的意图做些修改,使它们更能被读者所接受。因此福克纳在短篇小说里很少使用错综复杂的多视角、意识流等试验手法,语言方面也少用晦涩的难词偏字,句子也不那么冗长累赘。他在短篇中更多采用写实手法和民间故事的技巧,因而情节鲜明,戏剧性强,生活气息比较浓厚。 不过,这不等于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没有特色。相反,他的短篇充分显示他的故事大师的才能。以我们这本集子为例,所收的故事可以说篇篇都独具一格。从题材来说,它们涉及南方旧时代的衰亡、新旧南方的对比、社会公正、种族关系、战争、少年成长、爱情、荣誉观念及道德抉择等问题,其广泛性远远超出他同时代的海明威、费茨杰拉德等许多作家。《烧马棚》深刻表现一个孩子要在家庭观念、血缘关系和仁义、公道、正派等处世之规的冲突中做出正确的道德抉择是何等艰难。不仅如此,小说还同时预示这孩子虽然背叛了父亲却永远摆脱不了父亲对他的影响;《干旱的九月》不仅揭露了南方种族主义者对黑人的歧视与残忍,还展示了一个年华已逝好景不再的女人的悲哀,以及传统观念对人的影响和人际关系,等等;《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描述了一个旧时代的没落,但与此同时,对新时代、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也提出了有力的批判;但如果我们从女性主义角度来分析这两个故事和《夕阳》,甚至《干旱的九月》,我们还可以发现福克纳对女性的同情,他的超前意识使他在半个世纪以前就尖锐地批评社会及旧思想、旧习俗对妇女的禁锢与压制。此外,《明天》所刻画的对一个孩子的爱,虽不惊心动魄却感人肺腑,这个故事还曾被改编拍成电影,可见其魅力不同一般。即使是那些过去不太为评论家看好的故事,如《荣誉》《瞧!》《两个士兵》等,今天来看也还有出色之处。《荣誉》虽然谈的是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但如同《调换位置》联系在一起,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福克纳在他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所强调的作家应该赞扬的勇敢、同情、忍耐等“亘古真情”。《瞧!》表面上是一个滑稽可笑、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其中印第安人的智慧不能不让我们肃然起敬。尤其是,如果我们知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黑人向华盛顿进军的大规模示威活动,我们便不能不钦佩,福克纳在三十多年前就预见到总有一天美国的种族矛盾会大爆发,少数民族会起来反抗。有人曾认为在日本人轰炸珍珠港以后写的《两个士兵》是应景之作,感情色彩太浓,等等,这些看法失之公允。这个故事让我们了解福克纳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有强烈的爱国心。他特地把《两个士兵》和它的姊妹篇《永垂不朽》收在一九五〇年出版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选》里,说明他并不只缅怀往昔时光,并不只表现旧南方败落,而是关心时代政治,注意社会问题。 在手法方面,《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一个短篇就分五个小节,从爱米丽小姐的去世开始,转了一圈,在最后一节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相接,天衣无缝。在五个小节中,时序来回颠倒,故事悬念迭出,福克纳正是通过这种非传统的叙述手法来迫使读者注意故事的有关时间的主题。他没有用意识流的手法向我们展示爱米丽的内心活动,只是通过一系列不按时序排列的事件来表现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女人的悲剧。这些事件的先后顺序是许多评论家的研究课题。我们未必能完全弄明白,但我们可以从中领略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和《押沙龙,押沙龙!》等长篇中运用得更得心应手的时序颠倒的手法。在《夕阳》里,福克纳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讲故事,用两个不懂人事的孩子的无聊争吵来反衬黑人南希的恐惧、痛苦与无奈,这种手法恐怕不是一般作家所能想到的。福克纳没有对康普生太太做任何描写,而是利用她跟康普生先生的对话来揭露她的冷漠与自私。这种用对话说明人物性格的做法可以跟海明威相媲美。《干旱的九月》五个小节中,第一、第三、第五围绕种族主义分子麦克莱顿,第二、第四两节以米妮小姐为中心。两条线索交替进行,连语言都有差异,麦克莱顿部分几乎完全以对话为主,句子短,节奏快,充分体现带种族偏见的人的浮躁情绪,另外两节句子比较长,节奏也比较慢,更多展现的是米妮小姐的心理活动。故事中反复出现的“尘土”两字及其意象,给人一种世界犹如荒原,人类走向灭亡,末日就要降临的印象,把小说的主题衬托得十分鲜明。《花斑马》又是另一种风格。第一人称的“我”用讲故事的口吻娓娓道来,用反讽、夸张和轻描淡写、低调处理等民间故事的手法把一个不讲道德、没有人情味的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的丑恶面目揭露得淋漓尽致。 凡此种种都说明福克纳在短篇小说的技巧方面也是匠心独具,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因此完全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这是我们翻译这本集子的出发点,希望我们的读者能通过阅读对这位大师有所了解,并产生进一步了解他的长篇小说的愿望。 陶洁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