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la)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书名:大唐封诊录(全两册) 作者:九滴水 编辑推荐 ◆马伯庸倾情推荐:“大唐风土与刑侦悬疑的巧妙结合,题材耳目一新,不忍释卷。” ◆畅销悬疑作家九滴水古代罪案推理小说!以史书碎片为引,揭开“封诊道”的神秘面纱,探寻盛唐王朝累累悬案背后的真相; ◆秦简里面的《封诊式》,记载的是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等方面的规定和案例。《国家宝藏》曾有一期介绍了国宝——云梦睡虎地秦简。这也是本书中“封诊道”的来源。 ◆书中基于中国古代医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科学相关记录,结合传说已久的“奇门遁甲”“机关术”,合理设计出我国古代法证传世体系“封诊道”,立足于辉煌的“大唐时代”,通过诸多科学手段推理侦破一个个离奇案件。 ◆书中含附录《破案!老祖宗绝对是认真的!》《封诊式·穴盗》,揭秘古代人如何运用鉴证科学破解悬案; ◆装帧设计采用主题彩插+章回体目录设计,增加阅读氛围感、代入感。 内容简介 马伯庸倾情推荐,畅销悬疑作家九滴水古代罪案推理小说 以史书碎片为引,探寻盛唐王朝累累悬案背后的真相 云谲波诡的李氏王朝、 野心勃勃的一代天后、 操控人性的疯狂谋士…… 流传千年的“封诊道”中的天才弟子被卷入这场暗流之中, 为求自保,他只身入局,以命相搏! 作者简介 九滴水,畅销悬疑作家。 习于凶案现场调查,他人见血腥凶杀,我们解死亡密码。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坚信罪恶触物留痕,秋毫之末即正义所在。 代表作:“尸案调查科”系列,“特殊罪案调查组”系列。 大唐封诊录1:天雷决 引言   人生来有五脏肺腑,骨骼皮肉,食五谷,故而也生百病。   上古神农尝百草治诸症,由此而开医道。后有道家密藏《黄帝内经》现世,其分为《灵枢》《素问》两部,其中描绘人体构造,无不纤细入微。   有名医名为俞跗者,治病不以汤液醴洒,镵石挢引,案扤毒熨,一拨见病之应,因五藏之输,乃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搦髓脑,揲荒爪幕,湔浣肠胃,漱涤五藏。   俞跗剖解人体诊疗,也将此等神技传于后人弟子,渐成争鸣百家其中一脉。战国之后,先有秦始皇焚书,又有汉武帝独尊儒术,进而废百家之技,俞跗后人亦因此大受打击。   然而此技虽惊世骇俗,却也能治疑难重症,故而得以暗中流传,民间有华佗为病人开颅捉虫、刮骨疗毒的传说。   只是此等神妙之举虽为医家手段,却因剖腹劈骨伤及皮肉,违背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人伦观念,渐为世人所不容。   俞跗后人平日也只好用寻常医者或是道士的身份掩盖行藏,悄然寻觅机会剖解尸首,使得门中绝学在艰难境遇里得以代代相传。   这些后人虽不能公开以此术医人,却能另辟蹊径,为死者诊断死亡原因,渐渐也在民间有了名气。   每每发生疑难凶案,当地主官便会请出此道弟子前去验尸查案,暗中剖尸捋肠,寻觅死因。   因其素来有先封场所后诊死因的习惯,时人遂将之称为:封诊道。 序言   2017年6月18日,我也是像今天一样坐在电脑前,而那天是“尸案调查科”全系列七本完结的日子(最后两本更名为《罪案调查科》)。这是一套以痕迹检验为切入点,描述如何运用鉴证科学破案的罪案小说,文笔、人物、结构等虽与专业作家的作品相比有些差距,但它还是给读者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在“尸案调查科”系列相继出版后,我开始思考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问题——生存还是毁灭?为何这么说?因为“尸案调查科”这个系列的成书,其实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我根本就没有经过任何系统的考虑,如果一直勉勉强强往下写,我写得累,读者看得更累。   所以,当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开始了新系列的构思。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尸案调查科”系列描述的是利用鉴证科学侦破现发案件,那么鉴证科学在陈年旧案上是如何被运用的呢?于是我的第一个新系列“特殊罪案调查组”便应运而生了。   另外,在写作的过程中,我难免要去找些资料。不知大家有没有留意过这样一个事实:任何领域都有自己的发展史。注意到这一点后,我就不由得要多想一些。   鉴证科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被我们的老祖宗运用的呢?   难道真跟影视剧里演的一样,古人破案,只会刑讯逼供?   有了这个思路,我开始疯狂翻阅史料。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指纹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文书笔迹检验,以及法医学、理化检验学,在上千年前就已被运用。为了证明我所说并非诳语,我专门写了一篇科普文《破案!老祖宗绝对是认真的!》附在书后。我建议大家在阅读这部小说前,一定要先看看这篇文章,否则,你肯定会认为,小说中的一些情节有些玄幻,但其实不然。   另外,大家是否知道“尸案调查科”系列里面介绍的犯罪现场勘查制度是从何时开始形成规范的?   答:是两千二百多年前的秦朝。   1975年12月,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大量竹简,其中有98简名为《封诊式》,内容是案件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与一些案例。简单来说,就是将犯罪现场封锁起来后进行现场勘查的标准技术规范。   这是有确切记载的、极其规范的犯罪现场勘查准则。为了让大家尽可能深地领略两千多年前的古人是如何勘查犯罪现场的,我还原了其中一案《封诊式·穴盗》,把它也附在了书后,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一看。   有了这些前提,我不禁想到:鉴证科学在古代是如何被系统运用的?于是,又一个新系列被构思了出来,我把它起名为“大唐封诊录”。   为何要把故事背景选在唐朝?是因为古风小说对很多人来说有一定的阅读门槛,而唐朝无疑是为大家所熟知的朝代。所以在好友的建议下,我把故事背景定在了唐朝。   唐朝历经289年,更替二十多位皇帝,这些皇帝中,连小学生都知晓的,莫过于武则天。为了最大限度地还原“封诊器具”,同时也是为了降低阅读门槛,“大唐封诊录”的故事便围绕着这位中国唯一的女皇帝徐徐展开了。   从现代切换到古代,难度最大的并非故事构思,而是如何在历史缝隙中给书中的人物找到恰到好处的生存空间。   面对如此令人头疼的难题,我“高薪(一箱淮南牛肉汤)聘请”了我的好友顾茹淼担任本书的历史顾问。我从头到尾翻阅了五十多本关于唐朝的史书,在敲定了人物背景后,又开始研究唐朝的政治制度、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山川地理,以及唐朝人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玩什么,有什么民俗、过什么节日、遵循什么礼节等常人不会注意的细节。另外,我还研究了那个时代有哪些“封诊器具”及“封诊方法”。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解决了开篇,就相当于在土壤中扎了根,后面的故事也就会顺理成章地生根发芽。   如果说“尸案调查科”系列是无心之举,那么“特殊罪案调查组”与“大唐封诊录”便是有备而来。为了让新系列尽善尽美,我听取了读者对我的所有批评,尤其在写“大唐封诊录”时,我还花高价报了写作辅导班,不为别的,只为能给读者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那么,闲言少叙,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打开另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带大家梦回唐朝,感受一下古人的智慧。   封诊道史传   上古时期,聪慧的中国人就拥有了先进的医学外科技术。人们通过研究人体结构,开创了刮骨疗伤、开颅剖腹等治疗方式。外科神医俞跗偶然利用外科医疗手段侦破了好友被杀案,从此传下在罪案现场“先封后诊”的神秘“封诊道”,收弟子无数,作为大夫行医的同时还诊案破案,名噪一时。   封诊道流传至秦代时,为朝廷所吸纳,封诊道首领入宫为官成为定例。秦代的刑事侦查过程中,使用封诊道所规定的“封诊式”问案,也成为习惯。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发掘出的秦简中,还有“封诊”的查案记录——《封诊式》。   时光飞逝,汉朝尊儒,强调“身体不可受损”,受此社会变革的影响,封诊道因解剖尸体而逐渐为世人所厌弃,不得不借由医生、术士的身份隐藏在黑暗之中。由于发展分歧,伪装成医生的“封诊道天干十家”投靠历代朝廷,成为司法体系的一环,寻踪查影,为罪案侦破服务,尤其是宫中不可告人的秘案;而伪装成术士的“封诊道地支十二门”则与之分道扬镳,独立山头,不知去向,似乎逐渐湮没在了历史长河里。   经历了数代王朝更替,封诊道一脉延续至唐高宗末年。因天皇李治身患风疾,天后武媚娘当权。长安、洛阳等地屡发奇案,天后武媚娘利用封诊道破获怪案,进而斗倒太子李贤,步步上位,成为一代女皇,展开了一场波澜起伏的大唐封诊道罪案之旅……   但,我们以为是真相的,就真的是真相吗? 第一章 天雷击尸云起东都   仪凤四年,大唐东都。   夜半,风起。   洛阳南面的万安山仿佛矗立在天地间的一头巨兽,兽首处的南阙天门峰在狂风中昂着头颅,望向头顶上随风汇聚的漆黑雷云。   云团有了生命一样不断翻滚扭动,无数纤细电光像池塘里嬉戏的游鱼,不断穿梭其间。   其中不时朝下方探出树枝状的闪电,让人不禁觉得就在下方的高山上,有什么正在疯狂地引诱着闪电,让它迫不及待地想要降落。   终于,一道粗大的金色光芒划破长空,从雷云里迅猛坠下,伴着瓢泼骤雨直劈山巅,层峦叠嶂的万安山也同时被照得一片雪亮。   电光中,南天门上六合观里,悬崖上的庙堂顶部,一根下粗上细的铜柱就像是一把伸出的巨枪,自殿内朝着天际直直刺出。   在大唐百姓眼中不可逾越的天地差距,对这道金色闪电来说,不过一眨眼就能到达。   只用了一瞬,闪电就寻到了这根现成的“通道”,在震撼大地的雷声里,闪电雷龙般蜿蜒,劈在殿内安置的巨型丹炉上,炉顶竖起的铜柱瞬间发红,变得滚烫,炙烤着雨水,形成丝丝白雾,仿佛马上就要熔融。   天雷的力量太过巨大,整个丹殿都被撼动,雕满日月星辰和九重云天图案的丹炉来回震荡,绑缚在四条铜龙口中的巨大铜链剧烈颤抖,发出刺耳的哗啦声。   暴雨落下,没有新的闪电被引入丹炉,被震动的铜链在雨声中也逐渐变得安静。   殿外,电闪雷鸣时断时续;殿内,丹炉之上,一个赤裸身影盘足端坐。此人双手结印安置膝头,指呈莲花状,裸身沐浴在大雨里,就像在借助雷雨的巨力进行着神秘的修行。   只是——他没有头。   不但缺了头颅,他的胸腹处似乎完全敞开,瞧着像个黑洞,那根引雷铜柱从下而上端正地把他穿刺在炉顶,腹中之物滚落下来,悬在他腿上,影影绰绰,让他跟这座巨炉融为一体,妖异,恐怖,又极度邪恶。   在他已经被雷劈得焦黑的脖颈上,几缕白色烟气带着焦煳的腥味,在一阵阵闪电光芒里升腾,渐渐地弥散在殿堂黑暗的角落中……   东都洛阳的西北方,雕梁画栋的上阳宫中。   一个少年太监正在疯狂奔跑,每一步都在暴雨过后的地面上激起水花。他气喘吁吁,脸蛋涨红,全身湿透,仍不敢有丝毫停滞,瞄准前方的一片宫阙,继续竭力狂奔。   不久后,少年太监来到仙居殿外,神情紧张地对一名额贴梅花花钿的宫装少女说了些什么。   宫装少女大惊失色,她面色发白地进入仙居殿,没有心思看一眼屏风上壮丽的大唐天下风物图,就匆忙从十二扇巨屏旁绕过,迈着碎步来到内殿的铜制梳妆镜旁。   镜前,一名美貌丰腴的女子正闭着眼睛,任凭身后的宫娥小心翼翼地用鹿角金梳打理着她黑亮的长发。   少女使了个眼神,侍奉的宫娥们迅速退去,她凑到女子耳边,低语起来。   “正谏大夫明崇俨死了?死在陛下所赐的六合观中?”   女子蛾眉倒竖,怒容满面地霍然站起。梳妆台差点被她突然的动作带翻,一盒胭脂从梳妆台上滚下来,摔得粉碎,染出一地血红。   “天后息怒!”少女连忙跪在地上。   “他们还是下手了。明崇俨是我和陛下的人,杀他,目标又何止他一人?”女子面色冷沉地道,“婉儿,传我的口谕,着大理寺彻查此事!”   上官婉儿却有些迟疑。“天后,曾经与您作对的宰相张文瓘兼任过大理寺卿,此人去年已命归黄泉,可他的旧部至今仍对您格外防备,只怕大理寺此番是不会尽心的……”   说到这里,上官婉儿点到为止地停了下来。   “哼,这些对我不满的人,根脉倒是扎得很深,人死了也还是不省心。”天后武媚娘思索片刻,然后挥袖道:“那就叫上李绍,让他和大理寺一同调查,有他在,不论什么案子,总能得到我想要的结果。”   上官婉儿思索片刻后,顺从地行礼道:“是!天后。”   在她离开后,武媚娘起身缓步来到窗边,向远方看去。在她的视线里,遥远的洛阳城中,整整齐齐的坊市就像水墨画出来的一样,影影绰绰地铺展在远方的地平线上。   她转身来到另一扇窗前,极目远眺。那个方向,正是李唐皇族的根基西京长安的所在。   “说来,明崇俨曾开罪东宫,此事恐与太子有关……”她怒视着那边的天与地,又像是在询问着那个创造了旷世伟业,现已死去多年的李唐帝王。   “太宗陛下,这莫非是你的诅咒吗?”想起刚入宫时的日子,她的眼中浮起了一点哀伤。   “可惜,现在的武媚娘,已不是过去被你赐名的少女,就算真是贤儿,也一样是顺我者昌,至于逆我者……”   她没有把话彻底说完,只是菱角般丰满的嘴唇在她说出这句话时微微勾了起来,露出带着煞气的冷酷笑意。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76—679年。   唐朝东都洛阳城中重要的宫殿建筑。上元二年(675年),唐高宗采纳司农卿兼知东都营田韦弘机的建议,在东都苑东部、皇城西南隅修建上阳宫。上阳宫南临洛水,西拒谷水,是唐代洛阳宫殿建筑中最具规模的建筑。唐高宗后期,常来上阳宫听政。   唐宋女子的一种面饰。唐宋女子多流行满脸贴上各种花形的花钿,即用极薄的金属、彩纸等剪成各种小花、小鸟、小鸭等形状,用一种哈胶粘贴。   官名。秦置。专掌议论。西汉置谏大夫,东汉改称谏议大夫,秩六百石,掌侍从顾问,参与谋议。名义上隶光禄勋。隋、唐隶门下省,掌侍从规谏。龙朔二年(662年)改称正谏大夫,神龙元年(705年)复旧称。   官名。汉景帝时始置,其前身为秦之廷尉,九卿之一。其后或称大理卿,或称廷尉。隋唐时为大理寺之长官,隋为正三品,唐为从三品。其职责为总理大理寺之事务以及量刑决狱。宋于神宗元丰年间始设卿。历代因之。 第二章 渑池寻狱牢里求活   狂暴雷声在半空里疯狂炸响,位于洛阳西北方向的渑池县县城,家家户户关窗闭门,街上百姓四散奔逃,每个人都想赶在暴雨到来之前寻觅一个安全的避雨之地。   然而,有一行人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这个时候仍在城中大道策马狂奔。   他们胯下的骏马已极度疲惫,每匹马的嚼子边都堆积了一摊白沫。这些马已经跑得脱力,将来就算调养很久,也很难重回巅峰状态。   可它们仍不能停步,只能在骑行者的不断鞭笞下奋蹄前行,马蹄伴着暴雨前的狂风激起灰黄的尘土。   一行人中的领头人身着灰色翻领胡服,这位的骑技相当高超,在她的操控之下,疲惫的马在飞奔时并没有碰到百姓堆积在路边的任何物品。   阴云浓密,白昼如夜,数匹奔马一路直朝渑池县狱而去……   渑池县狱与大唐所有的县狱并无区别,一定要找出差异的话,那就是它明显比其他多数县狱更大,也更深。   大唐的县,根据领土大小和富庶情形,一共分为七等,即:赤、畿、望、紧、上、中、下。另外,大唐还有东西二都,分别为西京长安和东都洛阳。由此二都直接治理之县,便名为赤县。   渑池县是东都洛阳的旁邑,虽比不上赤县富庶,倒也还算在畿县之中,比起级别较低的县,这里有更大、更深的县狱,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过不论怎么大,只要是牢房,条件就好不到哪儿去,阴暗湿冷是必然的。牢内塞满了等待发落的戴罪之人,这些人的吃、穿、住、用、大小二便都在里边解决。   哪怕在偌大的渑池县狱,那气味也还是令人窒息,只有在刮风下雨之时,从墙上的细小通风口中吹进来的清风才会让里面的人觉得稍微好过一些。   每当这种时候,牢中的人犯不管天色多晚,都会像夜猫子一样神采奕奕地抬起头,用力嗅着外面的气味,露出期盼的神情。   不过,在这儿,唯独一个人例外。   此时此刻,县狱最深处的牢房的角落里亮着一颗豆子大小的光,如同把黑夜烧了个窟窿。   那个“例外”似乎压根听不见震耳欲聋的雷声,也对难得清新的风不感兴趣。   他身着破烂囚服,披头散发地盘膝坐在一面高墙前,脸几乎完全贴在墙上,正在努力用手中的石块刻画着什么。   牢房里只得一面墙,另外三面都是人腿粗细的木柱。这面墙是石条所制,非常牢固,不给犯人一点逃脱的机会。   手上的石块与石壁发生剧烈摩擦,由于他的双手双脚上套着沉重冰冷的铁链,他双手间的铁链晃动发出的叮当声,混合石块发出的令人牙酸的声响,形成极为难听的可怕动静。   就在此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牢门旋即嘎吱一声洞开,两名典狱面无表情地走进去,一左一右伸手架起那人,迅速地将他拖了出去。   脚步声与铁链在地上摩擦的声响渐渐远去,他手中的石子被磕掉,滚到石壁旁,轻声地碰撞一下,终于不再动了。   银白电光从石壁上的窗口射进来的刹那,空空如也的牢房中,那面石壁被照得雪亮,石壁上那些看似混乱的线条也显出真容。   只见墙上绘有一名闭目盘膝端坐的男子,他双手扶膝,身上不着寸缕。   自他锁骨下方起,胸腹部被完全剖开,肋骨被钩状物扯向两边,露出胸腔里的心肺。腹腔内大小肠蜿蜒盘曲,胃囊形状鲜明。   虽然呈现一副惨状,但男子表情安详,五官柔和。在他脸上有着一丝莫名的悲切之感,让人想起洛阳龙门石窟中的那些佛像。   轰隆一声,炸雷终于在电光消失后落了下来,牢笼又陷入了一片无尽的漆黑之中……   谢阮在火把昏暗的光芒中负手而立。   她的马跑得快要断了气,也没能让她躲过这场雨,身上的灰色胡服已经彻底湿了,变成了深灰带黑的颜色,袍角不断滴落着水珠。她昂起尖尖的下颌,目光冰冷地看向大牢石壁上的铁条窗,外面的天空中,电光还在乌云里闪烁纠缠。   “此女下颌过尖,是短命之相,双十之年,必遭横祸牵连而死。”   不知为何,此时的她忽然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件事。   当时,那个被天后招入宫禁的术士才和她打了个照面,就为她断下了这样一个不吉的命格。她记得,那也是一个雷雨天,只不过地点不是在东都上阳宫,而是在西京长安大明宫里的大角观外。   那时的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因父祖违法,她成了罪人,被没入宫中充当官奴。   在宫里,像她这样经层层挑选被带到天后身边养育的罪人孩童有不少,当时她也只是其中之一。   由于年纪太小,听到这样的判词说自己只能活到二十岁,她不免觉得心惊胆战,看着那个术士,觉得他有些不怀好意,就不由自主地躲在了天后身边。   见到她含泪求助的眼神,大唐最尊贵的女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武媚娘对那名术士说道:“我的人,不论是死是活,向来由我决定,这不是你乃至上天可以染指的。”   说完,武媚娘就叫来两位身穿金甲的千牛卫把那个术士给拖了出去,打那以后,大明宫里就再也没人见过那个术士,而她也被武媚娘养在身边,和那位出身名门的上官婉儿一起特意培养起来。   一直到隔年的秋季,她才听人说起,在大明宫内的太液池畔,有一丛龙爪菊开得格外灿烂,其中最大的一朵,长得比宫中盛汤的海碗还大,就像一颗突兀的人头。   “太液池的花丛下埋着死人。”上官婉儿这样笑嘻嘻地告诉她。和她一样,上官婉儿也是罪人之后。   “我去年都看见了,那个胡说八道的家伙被千牛卫一枪捅穿了胸腹,尸体就草草埋在龙爪菊之下,听说下雨天还露出了一些骨头,后来花匠还特意加了土。”   …………   耳边传来金属脚镣在地上摩擦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大,打断了谢阮的血腥回忆。   “将军,人犯带到。”有人在她身后说话,语气很是恭敬。   谢阮转过身,她的幞头湿漉漉地耷拉着,随着她的动作,一些雨水被从上面甩了下来,钻进脖子,那种湿冷让她很不舒服。   她抬起手,有人马上上前一步,把点燃的火把放到她手中。她将火把向下移了一下,想看清被带来的那个罪人。   两位典狱颇为善解人意,不等她吩咐,就主动伸手撩起那人遮脸的脏污乱发。   橘色的火光霎时照亮了他的脸,与此同时,谢阮微微皱起眉头。   男子大约二十岁,他的脸很脏,但在火把的强光下还是能勉强看出,此人有一种男生女相的美。他眉眼纤细,眼珠漆黑,目光很亮,但也显得极为冷淡。和冰凌一样的目光不相称的是,他脸部的骨骼轮廓很柔和,让他看起来像个孩童,虽说中和掉一些冷漠感,一眼看上去却仍让人喜欢不起来。   谢阮的手指摸向腰间,磨出老茧的拇指顺着蹀躞带一直抚到镶嵌灰鲨皮螺钿的直刀上。   俊美男子她见得多了,虽然这个男人脏兮兮的,但她也得承认他的相貌很不错。可不知为何,此人给她一种面对的是一头野兽的错觉。她很想抽刀劈过去,不过很快又克制住了。挥去心头莫名的反感,她把火把扔给旁人,抓住他打结的长发,迫使他抬起头来看着自己。   “李凌云,”她问那人,“你想死,还是想活?”   “把死者开膛破肚,被死者亲属当场捉拿归案,犯了悖逆人伦、侮辱尸首之罪,这样我居然还能活?”叫李凌云的男子平淡地叙述,像在说别人的事情,“只要是人,就迟早都会死,要杀就杀,我无所谓,不必闲扯。”   “你的话太多了,说,到底选,还是不选?”谢阮盯住李凌云。   “选。”他也盯住了她,“既然可以,当然要选。”   李凌云扯开干裂的嘴唇,一字一顿地道:“我——要——活!”   主管牢狱事务的官吏。古代设于地方府、州、县级机关。   亦称“伊阙石窟”。分布在河南洛阳城南伊河入口处两岸的龙门山(西山)和香山(东山)。始开凿于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景明元年(500年),延续至唐(一说至清末)。   禁卫军名,分左右,为唐代禁卫军十六卫中的两卫。设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侍卫及供御兵仗。   又名“折上巾”,一种包头的帛巾。   古代玉佩饰。缀玉的同时又缀有许多钩环,用以钩挂小型器具或佩饰等物的玉带。最早为胡人的实用器物,用以佩挂各种随身使用的物件。魏晋时传入中原,唐代曾被定为文武官员必佩之物。唐开元以后(713年以后),一般官吏不再佩挂,在民间更为流行,但仅存装饰意义,而无实用价值。 第三章 富商灭门重案亡命   河南府泥泞的官道上,一行骑士雨中纵马飞驰,为首的谢阮仍是一身灰色胡服,幞头两角因快速狂奔而横飞起来,发出噗噜噜的声音。她胯下的白马却已换成了一匹黑马。   身着黑袍的李凌云同样在策马狂奔,只落后于她半个马首,梳洗过的黑发草草在头顶绾了个道髻,额旁的头发被风吹散几缕,为秀美的脸添了些粗犷气息。   “两日之前,新安县城发了大案,知名豪商被人灭门,”谢阮没回头,自顾自地大喊,“破了这个案子,你就有活的机会。”   “不是选了就能活?”李凌云抽了一鞭,胯下青马吃痛,朝前冲了一冲,总算追上了她。   谢阮朝旁边瞥一眼,冷笑道:“想活下来,总得证明你有价值。若不值得,扔回牢里当臭肉去!”   说罢,谢阮双腿夹紧马腹,黑马嘶地大叫一声,不管不顾地朝前蹿了出去。李凌云望着她的背影喊起来:“这位娘子,规矩可以听你的,可我得问问你,新安县这几日里,可有下过雨吗?”   谢阮眉头一挑,心中不快极了。   下雨不下雨的,跟破案有什么鬼关系?   正是曙光乍现时,新安县西南向,一所两进的大宅大门紧闭。青蓝晨光里,李凌云叉着两条腿蹲在门前地上,随手捏起一块土,用手指捻了一下,土块就裂开来,窸窸窣窣地从指缝落下去。   “新安县的白直说,案发后这几天,此间都不曾下过雨。”他站起身来,拍拍手上的灰,看向健步走到自己身边的男装丽人,“看来我的运气不错。”   谢阮低头看地上的土块。“你在路上就问下雨的事,很要紧?”   “除了皇家御道,大唐路面大多覆有泥土,就算在东都城里也是一样,最多弄点碎石撒上去,雨水太多时,就会变成一摊稀泥。”李凌云用脚拨弄土块,“只要路面被雨水浸透,哪怕没人走过,泥路上留下的痕迹也必定会发生变化。若是渑池县那么大的雨下在了这边,那么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来,连凶手的脚印也会全被冲走。”   回忆起东都大雨时小路上的泥潭,谢阮略略点头。“原来如此,倒是有些道理,不过若是留下痕迹,你就能立马破案?”   李凌云不答她的问话,指向红漆大门道:“案发后,可有人进去动过里面的东西?”   “不曾有人动过。”谢阮别有深意地上下打量,“既然用了你这个剖尸的封诊道来查案,就得按你们的规矩办事。各县都有你们的弟子,此案非同寻常,出事之后我就找了人问过应当怎么做了。”   “这般提前准备,看来你是觉得我一定会答应破这桩案子了?”李凌云挑眉。   谢阮一声冷笑。“任谁在牢里关上半年,若有机会离开,为何还要犹豫?”   说罢,她又不耐烦地道:“都告诉你吧,省得你那么多问题。案发后,某就让贼曹尉找人把这里彻底封了,除因天气炎热,尸体必须收殓,而让验尸的仵作行人还有抬尸的进过之外,再无外人进入,就连周边这几条泥路也都有人看守,命百姓绕道而行。”   李凌云点点头,似乎对这种安排感到很满意。他甩甩袖子,沿大宅周边泥路而去。“封诊查案闲人回避,先封后诊自有规矩,这种杀人越货的现场,倘不注意,很容易被进出之人弄乱,致使罪证损失无法破案,你这次做得很好。”   “本将军还用不着一个人犯来夸。”谢阮朝李凌云追去,“你不进宅子,在外面走来走去做什么?”   “先绕宅子一圈,看是否能找到脚印之类的痕迹……对了,路上你说过,有人已经去取我的箱子了?”   “当然,早就差人去做了,据说你们封诊道有一些专门的东西用来……”谢阮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说出那两个字,“剖尸。”   “剖尸只是一部分而已,”李凌云边往前走边四处扫视,“除剖腹挖心,冒天下之大不韪,封诊道还有很多独门绝学,有着别的用处。”   “别的用处?”谢阮重复一遍。   “嗯,在秦朝时,秦王宫中有一官职,专门执掌宫廷医事行政,此职务就是由我们封诊道的首领担任的……而且除了剖尸,我们也会治病。”   谢阮嘲弄道:“你们治病?该不会是那种神神道道的让死人复活之类的巫术吧……”   李凌云对谢阮挑衅的话并不动气,口中念念有词:“先下后上,由地而空,秩序不乱,殊痕不漏。”   谢阮微微眯起眼,她发现李凌云正按他说的,抬头由上而下地观察着大宅。过了片刻,他的视线又从地面移到墙上,这才答她先前的话:“若是有人说能复活死人,那必定是骗子无疑。我不过是会一些粗浅医术,只是我相信,这天下也没几个人敢让我治。”   “……你在渑池县验尸时,被苦主检举到县令那里,说没有得到他们的许可,你就把他们家人的尸首开了膛。封诊道这么爱乱来,确实没人敢让你瞧病。”   “那是诬告,他们给了我许可,我还核对过署名和指印,但不知怎的,那东西突然就不见了。我们长年做这行当,怎会不核对许可?其中因果,你自去想……”   李凌云双手插进袖中,摇了摇头,朝大门绕去。“说起来,那些泥路上被水浸的脚印,其实哪怕冲刷得快没了形状,只要不是彻底没了踪影,我们封诊道也有特别的手段可以查验。”   “不过……”李凌云停下脚步,瞥着红彤彤的大门,“我并未在这房屋墙根的软土上发现可疑脚印,看来这些法子暂无用武之地了。”   见他欲言又止,谢阮问:“没有可疑脚印,又说明了什么?”   正在此时,细碎的马蹄声传来,谢阮抬头看向远处,那边果然有一匹骏马奔来,骑士身穿月白道袍,头戴银制莲花小冠。行至封锁线外,骑士利落地飞身落地,从马鞍上提下一个形状古朴的箱子。   李凌云似乎对这变故毫无察觉,自顾自道:“院墙上无攀爬痕迹,可见凶手并没有翻墙入户,而是从大门走进屋的。”   来人向看守的卒子表明身份后,提着箱子过了封锁线,来到二人跟前,正巧听见李凌云这番话。他伸手把箱子递给李凌云,嘴里道:“杀人越货,犯下灭门大案,走的却是大门?这也太嚣张了!”   “咦,我的封诊箱?”李凌云伸手接过箱子,才意识到身边多了个人。来人是位三十五六岁年纪的男子,身形高大健硕,丰鼻薄唇,浓眉如刀,生着一双英气的眼睛,眼下卧蚕微隆,看着温厚诚恳、成熟可靠,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忍不住想跟他多亲近亲近。   “你叫李凌云,李家的大郎。你家大人是侍御医李绍,家住宜人坊,与东都太常寺药园同在一处,倒也不算十分难找。你家中人说这箱子是你备用的,让我先给你拿过来。”来人冲李凌云一笑,很是温善可亲,“某是明珪,字子璋,任大理寺少卿之职,今次奉命随谢三娘到此,同你一起查案。”   “谢三娘?原来是谢将军。”李凌云抬眼看向谢阮。   “某是谢阮。”谢阮这才跟李凌云通报姓名,脸上还有些不情愿,“在家中姐妹中行三,别人都叫谢三娘。”   “你是宫里头的人,我也可以直呼三娘吗?”李凌云好像觉得有点别扭,抬手揉了揉鼻子,把圆润的鼻头搓成一颗红色珠子。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宫里人的?”谢阮似笑非笑,眼里有些惊讶神色,“某就不能是朝中要员的家里人?这死了的富商王万里,和京中贵人可就很有关系。”   “你外边穿的是灰色胡服,里头却着绯袍,绯色衣袍品秩颇高,若不是官身,一般百姓可是不能穿的。”李凌云说着把箱子掉过头来。这只箱子相当古怪,从表面看不出箱盖和箱体的接口,只有一大一小两个铜盘叠合镶嵌在箱子一侧的中部,一个铜盘上刻着甲乙丙丁等天干,另一个铜盘上则刻着子丑寅卯等地支。   李凌云左右转动起铜盘,先大后小,手上的动作极为小心。他一边转一边说道:“大唐百姓只能穿黑、白、黄之类的颜色,别说绯色,就算是等级更低的青色、绿色,没有官职在身的人穿着也是逾制,被发现是要被捉起来的。”   “嘁!朝中五品以上皆穿红衣。俗话说得好:长安大,居甚难,公卿多如狗,皇裔遍地走。再说了,这里仍是东都附近,地属京畿,着红袍的人哪里会少见?单单凭这一点,你就认为某和宫里一定有关系,太儿戏了。”谢阮轻蔑地耸耸肩,身边的明珪却对她摇起头来,显然,他不太赞同这个说法。   “可你的红衣不同。”李凌云无畏的目光扫过她领口露出的红衣,“一开始我就发现了。你这袍子,在日光下光彩熠熠,瞧着像纸一样光滑。寻常蚕丝所制衣料可不会如此,这是用了特别手段,把蚕丝轧光挤平之后纺成方能有的效果。再说透彻一些,这是越州制绫的手段。”   听李凌云这么说,谢阮低头看看自己的袍子,有几分不甘。“越州绫在洛阳城中就有卖,虽然比不上西京长安四千家商铺的数目,可东都货物之多,也是毫不逊色,我买来穿穿又怎么了?”   “那玄鹅纹呢?”李凌云闷头小心拨弄,铜盘随之发出咔咔声,“有些织纹非宫中是不能用的,平民上身要杀头的,这一点,你应当比我更清楚。”   谢阮还没找着托词,就听李凌云继续道:“还有你那衫子,虽说只在圆领上露出一丁点,但我也已认出,这是售价一匹五两银的单丝罗,不提工费,光是用来纺一匹这种罗的上等蚕丝,便值三两银,寻常富足人家也用不起。”李凌云抽空随便指了一下谢阮的靴子,“你也算用心隐藏来路了,可靴边缝线交合为辫状,仍是让你露了馅。除了少府监绫锦坊的巧儿们,我还没见过其他人会这个做法——哎,你可别说有人仿制,这是宫里独有的,就算懂得技巧,也绝不敢在宫外胡乱用,要掉脑袋的。”   “若是不穿这个,你还能看出某的来路?”谢阮脸上蔑意略少,好奇地问。   “实话实说,其实你腰上挂的金鱼袋才是让我真正笃定你是宫中人的原因。”李凌云冲抬头看向自己的谢阮眨眨眼,“你佩带着紫袍大员才能佩的鱼袋也就罢了,可这个袋子,要比一般装鱼符的口袋鼓得多。”   “那又如何?”谢阮奇怪道。   “因为这里面装的,并不是扁塌塌的鱼符,而是背后隆起的龟符。”李凌云总算把那个小的铜盘转到了合适位置,发出咔嗒一声,“当今天后姓武,所以特别喜欢玄武,玄武也就是乌龟。谢阮,你,应该是天后的人——”   说罢,李凌云一掌拍下铜盘,那箱子咔嚓一声震动起来,发出叽叽嘎嘎的机械声,片刻后,箱体上露出一丝细缝,李凌云抬手一掀,开了箱。   一直在旁观察的明珪终于忍不住赞叹:“箱子有机关,而且制作极为精巧……”   李凌云抬头看谢阮,发现后者眯着眼忌惮地瞧着自己,便轻叹道:“你也该说真话了,大理寺和宫里的人一起找我,天后恐怕是遇到了大麻烦。只是我不明白,封诊道的首领,也就是我阿耶李绍,本就在宫中为天后办事,论本事,连我都是他教出来的,有他还不够?你们为何还要来渑池大牢里头寻我?”   谢阮抿抿丰满的红唇,不情愿地答道:“因为,你父亲已经死了……”   “节哀顺变。”一旁的明珪轻声道。   听闻父亲李绍的死讯,李凌云沉默了片刻。他伸手在箱中操作,不知如何,忽地拽出一段五色编绳,他旋即将箱子扛在肩头,直直地走向了红漆大门。   “如果我没猜错,我阿耶死了应该已有一段时日了,是吗?”到了门边,李凌云神情冷漠地打开封诊箱,从一个木格里掏出巴掌大小,外面以铜圈箍起的长柄水晶镜。   谢阮来到他身边,端详着他的脸,有几分不可思议地问:“你父亲死了,你不觉得伤心?你是他亲生的吗?”   李凌云却不动声色。“人已经死了,伤心就能让他活过来吗?再说了,你们来找我,也就是说,这是天后的意思。我必须得先解决眼前的案子,否则别说为阿耶的死伤心,我自己活不活得下来,恐怕还难讲。再者,你在牢里不是问过我了吗?事有轻重缓急,眼下我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自己能够活下去。”   李凌云套上一双薄绢布制成的手套,一把推开大门,走了进去。他握着水晶镜,透过镜片观察起红漆大门的门闩。   谢阮眉头耸起,表情阴冷。她沉声道:“封诊道的人都没心没肺吗?虽说某早就有所耳闻,这种把尸首血肉剖开仔细观察的人,技艺越是精湛,为人也就越是冷酷无情,只是他对父亲之死表现得也太冷漠了,简直不配为人子。”谢阮言语里透出一股厌恶之情。   “三娘想多了,大家这不是才刚认识?兴许他只是不愿被人看出伤心来,你还是不要过度猜测。”明珪苦笑,“再说了,现在正值用人之际,许多事还要他来做,姑且忍一忍。”   李凌云对两人的话置若罔闻,一个劲地凑在门闩上瞧,似乎那门闩对他来说更有意思些。谢阮对李凌云虽然不满,但看他这番操作颇古怪,便好奇地在一旁窥视。   不承想,谢阮一看之下,发现透过镜片,那门闩竟然变得巨大无比,上面的磨痕都丝丝可见。她一把将那封诊镜夺去,翻来覆去地摩挲查看起来。   “这镜片是用无色水晶造的?咦,怎么两面不平整,抚之有凹凸之感?”谢阮有样学样,低头用水晶镜观察起门闩,“莫非是因为这种凹凸制作,所以才能透过它看到细微之处?看了这么久,你可察觉到什么异状……”   “没有,”李凌云摊手,“门闩上只有平日使用留下的擦痕,没发现利器挑拨的迹象。你之前告诉我,当地白直都说王家养着一条恶犬,平时只要有人路过,从门口都能听到里边犬吠不断,可邻人却都回忆,案发当晚,王家的恶犬没有发出任何吠叫声。之前我们已判断出凶手应该是走正门进的王家,也就是说,那天王家有内应来给凶手开门。狗最会看人脸色,家中人开门迎接的必非凶徒,所以狗才没有叫。”   “内应?”谢阮疑惑,“这不是灭门案吗?灭门就是全家死绝的意思,这难道还需要解释?人都死光了,打哪儿来的内应?”   “呃……”明珪从怀里抽出一沓案卷,插话道,“此案虽说是灭门案,但其实富商王万里的夫人刘氏现在还活着。”   “活着?”谢阮大吃一惊,“那还灭个屁的门?”   明珪听到谢阮的粗话,挑了挑眉,忍住已到嘴边的劝告,把案卷递过去。“这是新安县记下的案卷,因天气炎热,尸首易腐,验尸已提前由人完成,验尸的这位也是封诊道的弟子,案卷都是如实记录的,应该没有什么谬误。”   谢阮闻言,把封诊镜扔给李凌云,接过案卷翻了翻。“夫君全家都死了,刘氏却一个人独活,那她不就明摆着是那个内应吗?”   “不是她独活,”明珪摇头,“新安县查过,那刘氏在案发前与丈夫王万里吵了一架,所以带着她的贴身婢女雀儿回了娘家,这事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有刘氏的家人做证。”   “这就奇了怪了,若不是刘氏杀夫,那这个家里的人全都死了,内应难道是什么鬼怪精灵不成?”   说到这里,谢阮下意识地看向李凌云,却见他对这边的对话不理不睬,径直走向了院落左面,最后在两扇房门前停下了脚步。   李凌云抬手推开房门,先朝屋里探看了片刻,又蹲下身歪着脑袋观察了一会儿地面,这才回身走到二人面前。“靠左两间是杂物房,地面有浮灰且完整,没发现任何痕迹,正所谓雁过留痕,看来案发当晚,应当没人来过这里。”   李凌云从箱中取出一本册子,只见封面上写着“封诊录”三字。他又摸出一根形状怪异的木棍,棍头处夹着泛着灰光的细条。拿起这些东西之后,李凌云看了看谢阮,最后却朝明珪走去,把东西放到了他手里。“静观于先,记后而动。我们封诊道必须先记录情况,然后才能动手验看案发之所的物品。为我记录的隶娘当下不在,只好麻烦你了,先把我方才说的都记下来。”   明珪点点头,便用那木棍开始在册子上书写起来。用惯了毛笔,他一开始写得有些别扭,李凌云观察片刻,见明珪逐渐适应,略略心算了一下他的手速,便放心地走向右面。   推开此处房门,李凌云仍是先用水晶镜检查门闩,接着蹲下侧头逆光观察片刻,这次他没直接走开,而是从箱中取出绢套裹在脚上,轻拉套口绳索。   闲在一旁的谢阮看到李凌云的动作,有所察觉。“有发现?”   “这屋子有些回潮,地面湿润,要是有人走过,脚上的尘土就会留在地上……”   他又取出一盒质地细腻的黑色粉末,缓缓靠着门边踏进房中,接着轻轻将粉末抖在房中地面上。   李凌云边做边说:“略湿润的足印会吸附细粉,稍加拂拭,粉末就会集中在足迹花纹处,如此一来,便能得到清晰的鞋痕。”   随后,他取出一把不知用什么动物鬃毛制成的软刷,只是轻轻拂过,地上便显出了一枚黑色鞋痕的形状。   他依次将粉末撒在某些位置上,一个个鞋痕便排列在地面上,形成一溜足印。   “按我大唐屋舍的常见布置,入门右侧均是奴婢住处,据案卷所写,此屋住有婢女三人。凶手入室时,在此屋门闩上留下了刀具拨弄的痕迹,可见这屋里的婢女绝不是里通外贼的家伙。”   李凌云放回刷子,自箱中取出一把奇怪的尺子。这把尺子是用两片一模一样的黄铜板打造的,边沿标有“尺”“寸”“分”的刻度,一尺分为十寸,一寸又分为十分,两板的尽头制成狮头形状,用铆钉在狮嘴中铆起,使其可以开合到相互垂直的角度。   李凌云用怪尺测量鞋痕宽窄,又拿出一些绢帛放在鞋痕上轻轻印下痕迹。接着,他又掏出一根那种夹着泛着灰光的细条的木棍,在鞋痕旁写下测量到的尺寸。   “此屋的地面上一共留下了三种不同的鞋痕,经封诊尺测量长宽,再看绢帛描下的痕迹,可推出三人均为青壮男性,身形高大,皆在……嗯……六尺左右。”   “你从鞋痕就可以推出来人的身形?”谢阮质疑。   “你见过小矮子长一双大脚吗?”李凌云不客气地反问,“又或者大汉长着纤细秀气的小脚?人的脚掌要撑起全身,矮小的人自然脚小,高大的人身体沉重,大脚才能支撑其行走。”   说完,他头也不抬地朝明珪伸手。“屋内床上都是血,人一身血液亦有定数,以这流血量看来,这些婢女多半已性命不保。把案卷验尸格拿出来给我看看。”   明珪连忙在案卷里翻了翻,找出绘制尸体情况的那页递给李凌云。这种绘画了死者正面、背面的表格名为验尸格。谢阮见李凌云翻阅得飞快,疑惑地问:“这些脚印看起来大小差不多,你怎么看得出是三个人?”   “人行走时的姿势不会全然一样,有人脚掌偏外处用力,所留脚印外沿就重一些,反之同理。再说了,这些鞋底纹路虽很相似,可仍存在细微差异,在咱们大唐,无论草鞋、麻鞋,还是皮靴,都由人手工制成,任何两双鞋的鞋底纹路都不会完全相同,只需耐心细细分辨,便可知进屋的到底有几人。”   李凌云解释完,手指卷宗上标有“婢女”的几个人形绘像,只见每人的脖颈处都绘有一条标注“可见骨刀伤”的红痕。   “她们被杀之时,人都还在床上,身穿亵衣入睡,脖颈被利刃切开,据验尸格上的记录,伤口非常平整,一刀毙命,屋里并没有凌乱迹象,可见婢女们均未反抗。看来案发时间应是在半夜,凶手为了避免惊醒熟睡的婢女,便干脆把三人一起杀掉。然而,她们同榻而眠,要想一个个杀死而不惊醒另外的人,很不容易。所以要想保证不被发现,就要同时杀死三个人,也正是因此,凶手才留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特征。”李凌云手指一动,指向其中一个绘像,“三个婢女的伤口长短近似,可那两人是左边颈部伤痕较深,这人却是右边的伤痕更深。”   “但凡用过刀剑的人都知道,持刀的手不同,发力时的方向也必有不同。”明珪微微眯眼,“看来,这三名凶手中,有一个人是左撇子。”   “大理寺的人,果然有些见识。”李凌云看向明珪,“那谁……你过来,你说说,对这床边的血迹有何看法?”   “这血……应该是滴落的!”明珪观察片刻,“我在大理寺办事,也见过一些案发场所的血迹,只是我也看不出更多了。”   “没错,就是滴落的。只是这血滴溅得极开,你看,它的形状像不像夜空中闪烁的星芒?”   “这又表示什么?”谢阮不以为意,“几滴血迹,你们封诊道还能看出什么不同来?”   “有什么不同,试试看就知道了。”李凌云走出房间,从封诊箱中拿出一个瓷瓶,又扯了一张白纸放在地面上。   谢阮问:“瓶里是什么?”   “鸡血……”李凌云打开盖子,在距离白纸略高的地方倒了一滴。   啪嗒一声,白纸上就多了一滴圆形血迹。李凌云又在更高一点的地方滴下血液,这一滴血形成的血迹的边缘出现了轻微的毛边。当他在更高的地方滴下血液后,纸面上的血迹就呈现出与屋里的血迹极为相似的星芒状。   李凌云抱着双臂,歪着脑袋解释道:“这是直接从空中落下的,所以要形成星芒状的血迹,落点需要极高。然而形成屋内血迹的血液却是从兵器上滑落下来的,因此这三人所用的武器,刃口应当又直又长,唯有这样,血液从刀刃上滑落时速度才会更快。而匕首之类的短刃是不会留下这种血迹的。”   谢阮低头看看自己腰间,突然将刀子抽了出来。   “你是说,凶手用的是这种长刃横刀?”   “差不多。”李凌云点点头,好像对谢阮之前的诸般冒犯完全没有心存计较,“你要不要试试看?”   谢阮举刀观察刀刃片刻,把直刀递给他。“某不会弄,你来。”   李凌云却把直刀还给她,让她自然握住,刀尖对准白纸,在刀刃上滴下血液。果不其然,这回从刀尖滴落的血液形成的血迹也呈现出星芒形。   “你没说错,一口气杀死三人,看来凶手手段凶残利落,一般不是复仇就是求财。”谢阮掏出白巾擦拭刀刃,“婢女虽说穷苦,但也多少有些财物,房中可被人翻过?”   李凌云摇摇头。“凶手来此房中只为杀人,倒是没翻过屋内的东西。”   一旁的明珪也否定道:“搜证时贼曹尉也说,屋里就没见着什么钱财。”他又补充说:“王万里那夫人刘氏治家极严,抠门得要命,听闻下仆的钱财必须寄放在她那里,要支取的话,还得拿出名目,清楚地告诉她用于何处,才能拿到手中。慢说婢女,就连两个小妾房中也一样,根本没有银钱,仵作本以为她们头上的簪子是金的,结果摘下来一看,发现分量不对,才知道不过是铜打的罢了,只是为了好看,上面镏了一层金膜而已。”   李凌云离开婢女房,翻着卷宗,走向其他房舍。“这两间住的就是王万里那两个妾室,她们的死状与那三个婢女完全一样,只是……”   说到这里,他依样验过地上鞋痕,一并印在绢帛上,这才跨步走进第二间妾室房。“据验尸格上所写,这间房内的小妾,下身衣物被人给脱了去。”   “什么?莫非这些人是为了劫色?”谢阮脸上泛起一层怒意,“劫色也就罢了,何必杀人全家?”   “并不是劫色。”李凌云看向屋中床榻方向,双目微微闪烁,似乎此房中过往发生的事正在他的眼前重演。   突然,李凌云回头直奔谢阮而来,不等谢阮惊讶,李凌云就把她腰上的刀抽出握在手中,直奔妾室房,在房中床榻前站住。   “现在我们就是凶手,我们已经杀死了三个婢女,还有另一间房中的小妾,眼下我们来到了这名小妾房中……”   李凌云伸手向前,在染满鲜血的枕头上方张开五指,像是正抚摩一颗人头。他眼泛凶光,猛地揪住那个想象中的人的发髻,横刀于虚空中,利落地一切到底。   没料到李凌云会来这一套,谢阮与明珪齐齐愣住。   “她没反抗就已经死了,那么此时,我们应该离开这个房间……何必还要脱她的衣裳呢?”   李凌云提着直刀,呆呆站在床头,表情从凶狠转为迷惑。   “或许是……在她死后劫色?”谢阮在他身后猜测,她可能是觉得这种猜测过于疯狂,说话断断续续的,“怕不是凶手对死人……有那种兴致……”   李凌云回身摇头。“据案卷记录,此屋住的老妾年龄已四十有七,比富商王万里还大了两岁,连月事都停了。杀人者个个年富力强,就算杀人是为了劫色,隔壁那个二十不到的新妾不是更合适?”   “这可真是蹊跷,”明珪也感到困惑,“凶手一来不在别的房里翻找财物,二来不图老妾美色,那么这些人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做下这弥天大案的呢?”   “要想知道答案,需要封诊所有房间,不全面掌握状况,就无法判断凶手的目的。”李凌云健步离开妾室卧房,来到主人房门外。和之前一样,他先取过鞋印,才允许二人一同入内。   李凌云来到主人榻前,展开验尸格,念道:“富商王万里就死在这张床上……”   他看向床边小几,几上放着凌乱的食物和一把酒壶,还有一个酒杯。他又看看旁边的木桶。“案发前一晚,王万里在屋内饮酒、吃夜宵,对了,他吃的是鸡。他很可能是趁着抠门的夫人不在,想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大吃大喝一番后,王万里就在床上睡了过去。”李凌云站到床榻上,低头看着下方,就像王万里仍然活着,正躺在那里休息,“或许,因为此屋藏着钱财,他有些警觉,睡得不是很熟。”   李凌云描述得就像一切是他亲眼所见。“凶手进屋后,他马上惊醒过来。醒来后,王万里极力反抗,所以与之前五位死者不同,他的手上满是刀子留下的竖直划痕,而这种痕迹,一般是由于死者勉力反抗,才会留在身上。”李凌云说着轻轻摇头,“可惜,凶手人多,他到最后还是被凶手数刀捅死。”   李凌云迈向室内一角。“据卷宗所录,王万里夫妻在这个地方弄了个密间,里面藏了四个满满当当的宝箱,案发后,宝箱均不翼而飞,箱子的压痕倒是深深留在地上——看来那些凶手没有别的目的,就是冲着这些宝箱而来的。”   李凌云看向明珪那张令人莫名信任的脸,与他目光一碰,微微摇头。“所以,凶手还是为了谋财才会做下大案。只不过,他们只图这个屋子里的财,其他房间里的看不上而已。”   谢阮颇为愤怒。“直刀有分量,杀人可一刀毙命,他们携带如此凶物,只怕打一开始就没打算留王家活口。”   “最可怕的是,他们不但知道哪里有财,也很清楚要害多少人命,下手时干净利落,绝不手软。”明珪叹息,“这种心狠手辣之徒,要是不尽快逮住,恐怕京畿之中很快会惶惶不安。”   “王家并无其他男丁,等闲并不允许外人夜宿。只是他家中做生意,货进货出,常有人出入,其中混杂几个能翻墙的游侠儿倒也不奇怪,只怕是这些人平日里见王家富裕,所以图谋不轨。”李凌云翻阅卷宗,拣出要点来说。   “可你不是说院墙旁边并没有脚印,应该是有内应开门吗?难道那些游侠儿还能凌空飞跃,从天上掉进院子里不成?”谢阮见李凌云死死盯着自己,有些不快,“我记忆力素来极好,别以为我是女子就可以小看我。”   “男子胆子大,女子则心思细腻。说起记录案情,我的隶娘六娘就很厉害,我怎会小看你?”李凌云摇头,“我只是在想,你是女子,身材也十分纤巧,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   “什么事?”   “凌空飞跃,凡间之人自然是做不到的,可屋子中藏个你这样身形轻巧,不留痕迹,轻易不会被人发现的人,却是完全可以的。”李凌云看向主人房,缓缓地道。   “那藏身的会是什么人?”谢阮问。   “我也不知。”李凌云不以为意,“没关系,反正等把那些贼人抓到,就能水落石出了。”   “这还无凭无据呢,要怎么捉拿贼人?”谢阮皱眉,“别觉得为女人说两句好话,就能破了此案。”   “证据当然有。”李凌云道,“刚才我取脚印时发现,在那密间门口交界处,还留有半个较小的脚印。”   “半个?”谢阮奇道,“有何用处?”   “既然是主人房,各色人等进进出出自然很频繁。此屋的脚印纷乱不堪,具体是谁留下的,并不容易分辨。”李凌云道,“唯独这里不同,既是密间,又存放着重宝,那刘氏吝啬,不会轻易让其他人进入,其中应当只有王万里与夫人刘氏的脚印才对。”   “话虽如此……”明珪思索道,“或许,这半个脚印也是那三个贼人所留?”   “他们几个的脚印尺寸你都看到了,与此痕极为不符。用封诊道的计算方法,能以脚印大小逆向推出身高,此人个头非常瘦小,身高应该不会超过五尺三寸。”李凌云边说边拿出带有那半个脚印的绢帛给他们看。   “咦?可是……家中除刘氏主仆,其他人不是都死了吗?”谢阮眯起眼来,“莫非刘氏说谎?”   李凌云皱眉来到几旁,小心翼翼地捧起一个镏金葡萄纹银酒壶看了看。放下酒壶后,他从封诊箱内拿出一个小巧的泥炉和一个小锅。   进了屋,李凌云把锅架在泥炉上,向锅里倒了些水,又加了些木炭。   谢阮摸不着头脑。“烧水做甚?你饿了?”   “酒壶上可能有凶手的指印,”李凌云道,“指印留下的时日长了,无法直接查验,但遗留的指印颇能吸水,湿润后方可施展封诊技。”   说着,小锅里冒出白色水汽,李凌云把酒壶拿来,在水汽中短暂熏蒸,之后再度拿出那盒黑色粉末。这回李凌云先用刷子蘸蘸,在掌心轻拍抖掉多余粉末,再轻轻旋转着刷子扫过酒壶。   李凌云将酒壶拿到屋外,此时,酒壶在灿烂的阳光下熠熠生辉,上面奇迹般地显露出清晰的漆黑指印。   “指印竟能出现在这等细处?用你这法子弄得倒是清楚多了。”谢阮对转动酒壶观察的李凌云说着,伸手要碰,却被一旁的明珪轻捏住脉门。   明珪冲她摇头。“碰了就会留下你的指印,要让大郎为难的。”   谢阮闻言连忙放下手来,却仍不忘追问:“这是怎么办到的?那粉末可以让指印和脚印自动现形吗?”   李凌云观察着指印细纹,口中答:“用上等的木炭研制成粉,反复过筛,直到细如轻尘。用的时候捏一撮,在光洁之物旁用嘴吹上去,或拿兔毫轻轻刷拭,指印自然就变得肉眼可见了。”   “原来如此,是不是所有细粉都行?女子化妆用的胡粉也很细腻……”谢阮刚说到这儿,李凌云却叫起来。   “就是这里。”   李凌云手指壶盖上的一排指印。   “那天晚上,在这个房间里必然是两人对饮,你看,其中一人倒酒,另一人抬手阻止,才会在这个位置留下这种形状的指印。”李凌云虚握壶把,另一手做抬手阻止状,展示二人当时姿态。   “之前查阅验尸格,我发现王万里虽说也身高六尺,却体格瘦削,可见这人没有多大气力。按理说,体虚之人吃不下太多东西,可夜宵中却有整整一只鸡。”   谢阮扫一眼空荡荡的桌面,疑惑道:“你怎么知道的?”   “吃剩的鸡骨头不就堆在脏物桶里?那些鸡骨有头的,有翅的,有脖的,还有脊骨,刚才看了一眼,自然心中有数。”   “呕……”谢阮目光扫去,看见鸡骨上有蠕动的细小蛆虫,顿觉反胃。   听了李凌云这番话,三人面前的主人房里似乎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有二人在桌边对坐而食,一人是那富商王万里,另一人则是个面目不清的小个子。   “在我大唐,分桌而食是正礼,但王万里身为商户,以士农工商而论,他家境富裕,身份却下贱,所以私下里也未必就有那么多讲究……”明珪看看李凌云,试探地推测,“吃掉整整一只鸡,更说明他不可能是一个人吃夜宵,而是在和那个人举杯畅饮。”   “他想要给此人倒酒,可是此人身份应该比他低,于是伸手阻止,才留下了这组手印。”李凌云敲敲银壶,“事后,此人拿走了自己的酒杯,为的是让人误以为王万里是在家自斟自饮,但百密终有一疏,留下的鸡骨数量却出卖了他。”   李凌云展开封诊尺,在手印上比画一下大小。“通常而言,一个正常人若不曾患有怪病,其肉身各处骨骼尺寸均会自成一套比例。这么瘦小的手指,身高六尺的王万里是绝不会长得出来的。所以,这个指印跟密间门口的半个脚印一样,都是开门迎贼的那个人留下的。”   明珪讶然。“根据刘氏的证词,其家中就这几个人,此人又是从何而来?”   “所以要等到拿住贼人,严加审问,自然会有答案。”   谢阮却不解。“这……虽说知道贼人身量长短,却不晓得他姓甚名谁,这要我们怎么拿人?”   李凌云也不理她,伸手把手脚上的绢套摘下,一马当先地出了宅子。   外头那群唯谢阮马首是瞻的骑士,此时都站在宅子外的街边维持秩序,李凌云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顺手将绢套扔在路边装垃圾的竹篓里。   “不要了?”谢阮感到莫名其妙,看了看,追上去道,“这东西破了吗?”   “没破,只是这东西只能用一次,之后就必须丢弃。你想一想,前一个案子里有人被毒杀,这个套子已经碰过毒药,在下一个案子里用时,不就把毒药带过去了?把痕迹弄得乱七八糟,还怎么断得了案子?”说完,李凌云朝前走去。谢阮听了一愣,却也觉得有道理。虽不知李凌云要去干吗,但她还是和明珪对了个眼色,连忙跟了上去。   绕着宅子,众人在距离远一些的地方又走了一圈。来到侧门土路上时,李凌云忽地蹲下,专注地看着眼前的东西。“找到了。”   “是什么?”谢阮走近一看,地上原来是坨干牛屎,不由得嘲讽道,“找坨牛屎还费这么大劲?”   “不要小看它,这是破案的关键。”李凌云伸手摸摸牛屎旁边的牛蹄印。蹄印早已透干,一连串伸向远方。   “什么?就这个?你不会要说王万里家养的牛跳起来杀人越货了吧!”谢阮忍不住大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爷们儿,丝毫没有女子模样。   “蹄印很多……”他倒也不介意她的玩笑,每走一段路就蹲下来看一看,一路走了很远,并耐心解释,“看这一串牛蹄印,就知此牛每一步都迈得极小,行走得十分缓慢。而且这些蹄印,比起同在这软土路上的旁边的其他牛蹄印,还要再深上几分。”   李凌云说完拿出一包石膏,加水调制之后倒进蹄印里,说是要取牛的蹄印模子,用来认牛。   “这个我知道,要是牛负着重物,那牛蹄印自然会比较深啊!”谢阮哈哈一笑,颇有几分得意,同时却也明白李凌云说的是关键,陡然间,她意识到了什么,杏仁大眼突然亮了起来,“车上必有宝箱,那牛的脚步自然沉重了。”   “孤证不立,只有牛蹄印,还不能就这么断定。”李凌云摇摇头。   “不错,”明珪道,“根据这些蹄印,只能判断出牛车上装载了重物,但装载的也完全可能是别的东西,未必就是那四个宝箱。”   “有道理……那现在要怎么办?”谢阮想了想,有些头疼。   “一路跟下去,如有其余痕迹与这些蹄印相互印证,就会有所发现……”李凌云站起身,顺着牛蹄印一路追踪。谢阮和明珪对视一眼,当即跟上。没过多久,李凌云就停下了脚步。   “有血迹。”李凌云手指一处牛蹄印。二人一看,果然有一点血迹留在地面上。   谢阮一看那血迹形状,顿时开窍。“星芒状,是直刀上落下的?”   “嗯。”李凌云点头。   明珪闻言长出一口气,面色微喜。“看来这牛车果然是那群凶手用来运载宝箱的。”   谢阮却又追问:“有办法找到车吗?只要知道车是谁的,岂不就能弄明白谁是凶手了?哪怕是租来的,也算有了线索。”   “只怕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李凌云直接否定了谢阮的猜想,“别说车了,就算我们查出牛是谁的,那个人也未必是凶手。”   “什么?”谢阮露出搞不懂的表情。   “虽然车上有宝箱,但均匀负重时,两边后蹄的蹄印应该差不多深才对,”李凌云将手指戳在左右两个蹄印里测量,“可你看,明显左边蹄印更深。”   “莫非这牛瘸了?”谢阮戳一下明珪,“明少卿,你有什么见解?”   “这事我也摸不着头脑,还得问李大郎才是。”明珪虚心拱手,“还请大郎赐教。”   “不用这么客气。说透了,这牛没有瘸,它只是怀了小牛而已。”   “怀孕?”谢阮惊讶道,“这你都能看出来?”   “女子如果怀孕了,步态就会随之改变。”李凌云看向明珪,“那谁,你穿着道袍,可见家里有修道者,或许听过这种事。”   “不错,”明珪微笑,“据闻还有修道者能看出所怀是男是女,可我也未曾亲眼见过,不知是真是假。”   “牛怀孕,左重,则所怀为公牛;右重,则所怀为母牛。案发之处的蹄印是左边的深,怀的应是公牛。”李凌云又道,“宝箱中藏有巨万钱财,沉重巨大,弄到手后必须尽快运离此地,否则一旦案发,追查起来,太容易被发现了。根据土路上的牛蹄印和很深的车辙痕迹来看,凶手杀完人后,就迅速用牛车运走了宝箱,拉车的牛还有了身孕。”   “怀孕的牛……可你之前说过,只凭牛找不到凶手,老琢磨这个有什么用?”谢阮可没忘了李凌云之前说的话,寻到机会找了个小碴。   “我大唐百姓向来格外珍惜牲畜,牛可用来耕种,如今中原一带,杀牛吃肉都是违法之举,可见牛对百姓来说是家中不可或缺的劳力,牛价也颇为昂贵。人怀孕后不能做重活,那牛也一样,人们是不可能让孕牛外出劳作的,更不会把自家的孕牛租给别人,何况还是拉这么沉重的车……要是我没猜错,这头牛必定来路不正,不是偷来的就是抢来的。”   谢阮仔细想想,对李凌云点头道:“有道理,丢失牛对百姓来说也不是小事,必会有人报官,那我们也就有迹可循了。”   “不错,所以将军最好立刻派人去查近期是否发生过盗窃或抢夺耕牛的案子。”   听李凌云这样说,谢阮当即招来该县的贼曹尉。来人一听要找失踪的孕牛,便想起一桩案子来,禀道:“城外有个叫作周村的地界,村中一个老者前几日被人杀死,家中耕牛被抢,只是那头牛是否怀了孕,情形尚且不明。”   三人闻言对了个眼神。李凌云对那贼曹尉道:“烦请领路,我们这就去周村。”   两晋南北朝时期在官府当值而无俸禄的吏役,后亦指额外的吏役。   县内负责“追捕盗贼,侍察奸非”的县尉,其职责包括“平斗讼,慑凶狡”等。   仵作是旧时官署中检验死伤的吏役。仵作行人指从事仵作这一行业的人。实际上,“仵作”之名始于宋代(也有说始于五代),文中内容仅为虚构。   人命案件中被害人的家属。   古代帽名,其形制前低后高,中空如桥,因其小而得名。始于汉,盛行于魏晋,隋与唐初仍流行,以后亦有用的。   古代人际交往的称谓符号。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与名相表里,故又称“表字”。字是男女成年之后才取的,以表示他们已开始受到人们的尊重。   官名。北魏始置廷尉少卿,北齐称大理寺少卿,为大理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   国都及其附近的地方。   一种罗,因为是用单丝织成的而得名。马缟《中华古今注》记载:“隋大业中……又制单丝罗以为花笼裙,常侍宴供奉宫人所服。”   官署名。隋大业三年(607年)析太府寺置,掌手工业制造,领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   从唐代开始,三品以上的官员着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的官员着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的官员着绿袍,无鱼袋。   古北方方言,意思是父亲。   先秦古籍《山海经》即对水晶有所记载,也就是说水晶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水晶在唐代已经广泛流行了。   唐朝的1尺约合今30.7厘米,1尺为10寸,1寸为10分,1分为10厘,10尺为1丈。   将金涂附在金属物上的一种技法。具体制作过程是:把金和水银合成金汞剂,涂在金属表面,经烘烤或研磨,使水银挥发而金留在器物上。关于金汞剂的记载,最早见于东汉炼丹家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而关于镏金技术的记载,最早见于梁代。 第四章 牛踪觅迹葬地追凶   县城外沿的周村是座不大的村落,由于少有外人出现,谢阮带着一大群人过来,村民就全都跑出来瞧热闹,一时之间,四面八方都闹哄哄的。   谢阮一行也不理会这些探头探脑的家伙,在贼曹尉的带领下,径直来到了死去老者的院内。   这是村落里的一座寻常独院,因住户贫穷,家里只有一间土房外加一个牛棚。确认老者的尸首已在村中弃屋暂时收殓,李凌云便让谢阮派人把尸首弄过来,自己则抬腿进了牛棚。   虽已牛去棚空,但牛棚里留下了满地蹄印。将牛棚里的蹄印与之前泥路上留下的蹄印对比后,李凌云确定,这家丢失的耕牛就是灭门案中运送宝箱的脚力无疑。   此时死者的棺材也被抬了回来。把看热闹的村民驱散之后,李凌云就在院中开棺验尸。   因天气炎热,棺材还没打开就冒出了极臭的腐气。谢阮压根没敢往前凑,拽着明珪躲得老远,眼看着李凌云穿上一件怪模怪样口袋一般的外衣,嘴上捂着一大块不知材质的厚布,一脸无所谓地走到棺材前,伸手在里面迅速翻动起来。   这边厢,李凌云飞快地用尺子测量着老者身上那唯一的伤口。接着,他又小心拨开皮肉仔细观察,果然在创口内发现了一点独特的东西。   一阵又一阵的恶臭不断飘来,憋气憋成大红脸的谢阮总算等到李凌云起身朝他们走来。   “死者身上只有一个伤口。”李凌云一把抓下脸上的东西。谢阮无心观察他手中的是什么,面色难看地忍着臭气朝后退了退——现在的李凌云,闻起来与那腐尸也没什么区别。   “一个伤口?”可能是在大理寺待久了,明珪对尸臭味的反应不是很大,倒是对李凌云的说法颇感兴趣。   “老者是被人用枪刺死的,枪头呈三角形。大唐百姓一贯很少用枪这种兵器,因为枪只能刺于一点,所以十分难学,不下一番苦功夫是很难练成的。军中倒是常有用枪的。”李凌云思索片刻,“凶手只怕是个练家子。”   “用的是什么枪?”明珪问,“据我所知,市面上常见的枪有钩枪和锥形枪两种……”   “从老者致命伤的伤口深度可推测出,那凶手用的是锥形枪,这种枪的枪头有一个锥体,打磨难度较大,但比较容易穿透人体。”说到这里,李凌云摊开手掌,“还有,我在伤口里找到了这个。”   李凌云的掌心里是一根红色细绳。   “这是……”明珪见之挑眉。   “是枪头装饰的红缨。可见这把枪平时一定很醒目。锥形枪价值不菲,就算是在军中,也只有领队持有,一方面可做兵器,另一方面,走在队伍前端时,素以红缨为记,鲜艳夺目,便于引领众人。”明珪沉吟起来,“这人既然武功不凡,而且还能带领他人,只怕来头不简单。”   “院中发现了一些鞋痕。这村中全是农人,即便村正训练了一些人在村中巡逻,他们穿的也不过是草鞋而已。所以我先排除了草鞋鞋痕,那么剩下的就可能是凶手的足迹,尤其是牛棚附近……我刚才看了一下,有几处鞋痕与灭门案现场的鞋痕极为相似。”   李凌云继续道:“这些凶手所穿并非官靴,长期步行,鞋底磨损极为严重。若非官兵,那么民间能有此特征,又持有尖枪、修习枪技的,便是走镖之人了。镖队中,一般都是镖头手持红缨枪走在前头,以警示马匪、山盗。由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揣测一下,凶手会不会是王万里平时为了护送财货聘请的镖师呢?”   约莫是忍不住好奇心,谢阮还是捏着鼻子走了过来。“听说王家平时接触的镖队很多,我们如何分辨具体是哪家呢?”   明珪思索道:“能杀人、抢牛、制造灭门惨案,这是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说明这帮人必定对王万里一家知根知底,一次就要把王万里的钱财全部夺去。可是外人又怎么知道王万里到底有多少钱财?单说主人房中的那个密间,就不是外人能摸清楚的,可见作案之人与王家的关系非同一般。”   李凌云点头赞同。“不错。运送货物,尤其是在犯下大案时,一般以马车或者驴车代步最佳,可以快速逃脱。而牛车行动缓慢,凶手大多弃之不用。可这帮人竟不惜杀人也要抢一头怀孕的母牛,可以看出,他们早就想好了退路,对脱逃有成算。不提前做计划,必定无法如此滴水不漏。从老汉被杀、牛被抢这件事来看,这个案子他们已谋划了很长时间,绝不是突然之举。”   明珪想了想。“不管怎样,都必须找到赃物。那刘氏说宝箱中藏有巨万钱财,硕大无比,定是相当显眼。然而新安县一听到案发的消息就让人四处封路,在官道上也拦车查探,都未查到宝箱下落,又是何缘故?”   “这里属于京畿范围,河南道内有东都洛阳在,道路通达宽阔,如果出现抢劫杀人这种恶性案子,在洛阳境内,依靠驿道便可一呼百应。”谢阮面露鄙夷,“那些贼人跑得再快,也未必能逃出洛阳,所以他们才不用行动迅捷的马或驴,反而用了牛,必是早就想好了要怎么遮掩。某看新安县那群贼曹尉怕是早就已经把人给放脱了。”   “那……他们又要如何遮掩?”明珪陷入思索之中,“发生这等大案,用来送货的车肯定会被守卫查看,遇到不易翻查的,比如炭柴车,还要用刀矛捅刺,很难掩蔽宝箱形迹。”   一旁的贼曹尉听得抓耳挠腮,转头问李凌云:“李先生,帮人帮到底,你说那些凶徒究竟会用什么方式遮掩?”   “我觉得明少卿已经想到了。”李凌云看向明珪,挑起眉毛,“修道也好,行医也罢,你既然在大理寺任职,对此必然心中有数吧!”   “大郎这是信我,还是要故意考校我呢?”明珪笑笑,顿显成熟男人的魅力。他对听得一脸费解的谢阮道:“由我略提一二,三娘也一定能猜到。你想过有哪种车,大家是绝不会用刀砍、用矛捅的吗?”   明珪话音未落,谢阮恍然大悟,满面兴奋地喊叫起来。   “凶事车跟秽物车。”可刚说完,谢阮又陷入迷惑,“二者之中又会是哪个呢?”   李凌云不咸不淡地道:“县城比不上东都洛阳,百姓虽住在城里,但很多人城外有田地,需每天外出耕种。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城里的屎尿秽物大多由本家运去种田,小小县城,有几个需要用大车来运送的大户呢?就算是县里用的秽物车,也不可能大得装下四个宝箱。如用这个法子,必会被守卫的卒子看出蹊跷来。”   “你这么一说,那就只剩下凶事车了,棺材做多大也没人管,只当是特别有钱罢了。再说送棺材外出落葬,没有人会主动开馆,谁也不喜欢触霉头、不吉利的事。不过,赤县城中夜里虽管得没有东都严,但也要敲静街鼓,有街使按时巡查。”说到这里,谢阮兴奋地搓搓手。“贼人夜半劫掠,只能把车藏在角落暗巷,绝不敢行入大道,所以,他们肯定要等到第二天天亮,才会以办凶事为名,驱赶牛车离城。”   明珪连忙接上她的话:“然而这个时候,王万里已经被杀,按理说,他们应该走小路,才更好回避搜查。可牛车沉重万分,若不走官道,说不定会陷在土里。又因财物太多,他们不太可能冒险在官道附近坐地分赃。如此一来,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多半会把宝箱直接埋掉。”   “运的是棺材,要埋了它,又不引人瞩目,当然是假戏真做,直接藏在坟地里最为合适。”谢阮眯眼推算,“看来,只要让本县少府顺此线索去查,找出县城附近这几日立的新坟即可。至于贼人到底去向哪边,寻守门卒查一下灭门案第二天一早出城的名单,也就清楚了。”   “说得很好。那么我的事已做完了。”李凌云摊手,“接下来要等结案,还是……”   听李凌云这样说,谢阮却低头思虑起来。李凌云正觉古怪,想要询问,却见她又抬起脸,朝他露出了白白的两排牙齿。只见谢阮鼻梁皱起,咧开嘴,野狼一样笑起来。   “要怪就怪你,之前把我的胃口吊得老高,现在想拍屁股走人,那是绝对不行的。李凌云,你就跟咱们一起走一趟,帮着新安县把元凶捉了,否则的话,活命的那个机会,我偏就不给你了,看你能把我怎么着?”   说完,谢阮拍拍李凌云的肩膀,懒得看他做何表情,自顾自去一旁牵马了。   黄昏时分,闪电的光芒里,倾盆大雨看起来就像从天而降的白色布匹,密集如注。   新安县城东郊外官道之上,数匹骏马正冒雨奔行,踩踏出一片泥泞。要是有人细看,就会发现,为首的黑马上那名骑士其实是一个身姿窈窕的男装丽人。   在这一行奔马过去之后,却有一匹行动迟缓的马,在道上迈着小步追着马队。马背上明明坐着两个人,却可怜巴巴地只披了一件蓑衣。   李凌云抬头看天。突然一个颠簸,他沉默地伸手抓住了明珪的腰带。   横飞的雨水糊得人视线不清,他从蓑衣缝隙里伸出手,抹了一把脸,听见明珪在尴尬地解释。   “之前的驿马都跑伤了,再跑下去会死的,不得不换马……但驿站的马也不够……”明珪的声音夹杂在雨水里,断断续续。   “谢家三娘就是这脾气……她在宫中得宠,不要跟她计较……   “此番天后也是全权委托给她……   “别说是你……我也要让她三分……”   话语声模糊不清,李凌云只能竭尽所能从中获取信息。   这位来自宫中的谢三娘到底担了什么职务,他当下虽还不清楚,但毫无疑问,她一定是天后的心腹。那位天下人眼中挟天子之威自重,像一头雌虎般盘踞在东都的女人,好像很热衷于给自己的手下人放权,尤其是给女子放权。   性情坚毅,冷酷决绝,却也爱憎分明,这是父亲李绍对天后的评价。他为武媚娘办事,别说在李家,在封诊道之中也不是秘密。   很显然,谢三娘拥有一些可以不依大唐律且不受当地县衙管辖的自主权。那么正如她所言,他活下去的机会,就要看这个女子乐不乐意给了。   不过天后让谢阮找他,绝不会只是为了告知他李绍已经死了的消息。武媚娘让他办的事,绝非任何人都可以胜任。要不是那种让大唐天后都难以决断的麻烦,也不至于派出如此亲近的女官来经手。   “……真是不得已而为之……   “朝中的局面也不顺遂……她要面对的危险也极多……”   明珪仍在说话,声音不沉,反而有些脆响,像个少年,声音很是温和,令人感到舒服,李凌云也就没有打断他的意思。   自牢中被突然拽出,又连续不断赶路,一天一夜没合眼的李凌云开始觉得,在明珪的声音里保持神志清醒有些艰难。   他的意识朦胧起来,眼前渐渐出现了父亲李绍的身影……   …………   李绍有张白皙的脸,看起来颇为文雅,虽留着长须,但并不是很老,只是作为封诊道领袖,操心的事情多,眉心总是挂着很深的川字沟壑。   李凌云似乎看见李绍站在他面前叹息。他想起父亲总是这样对他叹气,若是发现他看过来,又会马上掩饰地笑起来。每当这种时候,父亲看他的目光,总会给他一种欲言又止的感觉。   “可是,阿耶不是已经死了吗?”李凌云迷迷糊糊地想,“按谢阮说的,阿耶死了有一段时日了,我怎么可能现在还能看到阿耶?”   “所以,这一定是梦!”   意识到自己在做梦,李凌云猛地睁大眼睛。他抬头看向前方。在他眼前是一个男人的后脑勺,散发着头油的花香味,夹杂一点蜂蜜的甜。李凌云总算想起,这是他上马坐在明珪身后时就已经嗅到的味道。他方才打了个盹。   “……之前新安县尉说找到了一座新坟,可大郎你又是怎么判断出那些贼人一定会在今晚掘墓移宝的呢?”明珪还在继续说。   李凌云双手捧了把雨水,洗了洗脸,总算清醒了些。   “你看前面,三五丈开外就已是一片迷蒙,我们就算骑着马,仍看不了多远。”   明珪顺着李凌云手指的方向望着挂在蓑衣上的雨帘,发现的确什么也看不清。   “我们从新安县城出来,走到现在,一路上并无行人车马,就是因为夏季天气炎热,又突降大雨,冒雨赶路很容易患病,而请大夫和购药都不便宜,所以路上行人都会找地方避雨。再过一会儿入了夜,官道上更是人迹罕至,而且雨水不光可以阻碍视线,还能冲刷痕迹,对那些藏了宝贝的贼人来说,今晚绝对是取宝的最佳时机。”   “言之有理……”明珪颔首,“可天气这样恶劣,对他们的行动也会有所妨碍,移宝加倍不易。若他们自认藏宝妥帖,不必非得这时取出,因而蛰伏不动,大家岂不是空跑一场?”   “谢三娘要抓人,贼曹尉也要抓人,抓贼拿赃不是我的事,我只不过是推断今夜较为适合移赃。我还建议新安县最好做守株待兔之举,所以说,本来也未必就能建全功,我没打什么包票,就算空跑一场,也赖不到我。”   李凌云无所谓,明珪却苦笑起来。“要是贼人不出来,谢三娘一定会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说到这里,他转头温和地对李凌云解释道:“她只是表面上与你过不去,其实……天后说过,办这事的人非你不可,就因为这个,她对你有些怨气。”   李凌云有些不解。“剖尸断案这种事,本就是我们封诊道擅长的。再说,都是为天后做事,我做也好,谢三娘做也好,事情做得妥帖才是关键。托付给不合适的人,做出问题了,对天后反倒不好,这个道理谁都懂,她为何会对我有怨气?”   明珪闻言回头,目光在李凌云脸上扫视。“理是这么个理……可天后一贯对谢三娘委以重任,现在用了外人,还要她专门跑一趟,她心里不是滋味,闹闹性子也正常。这你都看不出来?”   李凌云想想,摇头道:“我看不出。我只知道,应该找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   “大郎这话可让我糊涂了。”明珪笑得勉强,“方才我就想问,谢三娘也没跟你说过天后到底要你做什么,你又是怎么推测出来是找你查案的?不过无论如何,你都是个聪明人。既然如此,谢三娘耍点小性子,你却搞不懂,听起来倒像是在故作不知了……”   李凌云垂下眼,并不马上回答,反而想起过去李绍一再耳提面命的事来。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他早已经忘了。好像从他能记事起,父亲就是那样反复叮嘱他的。   父亲总说:“大郎,你对人的情感,对关乎七情六欲之事,总是十分迟钝,所以阿耶警告你,你必须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什么事应当做,什么事不应当做。你要清楚地记着,这世上的人,一旦做了不应当做的事,就会惹祸上身,给自己带来性命之忧。”   说完这段话之后,父亲就会假设出种种事件情形,命他进行选择。要是他选择错误,父亲就一边用戒尺狠狠打他的手板心,一边与他再三强调那个正确的选择,同时还会仔细说明缘故,让他牢牢记住,甚至还会写下来,让他反复诵读。   “人通常生来就有缺陷,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之人,你在这方面就是比别人笨拙,出了家门,若还犯错的话,可能会有性命之忧。阿耶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所以才会对你格外严厉,只希望阿耶老死以后,你能照料你那体弱的弟弟……”   不管当天教他的结果父亲是不是满意,这句话父亲总会在教导结束之后说一遍。只是往往那个时候,他的手板心已被戒尺打得肿起老高,又热又疼……   “阿耶曾说,我于人情方面很是迟钝……”一片雨声里,李凌云突然说道。   原本已回过头去的明珪又转头看向他。久久不见李凌云说下去,明珪这才意识到,李凌云是在回答自己之前提出的问题。   “大郎……是在回答我?”明珪试探地问。   李凌云点头解释道:“我们封诊一道由上古神医俞跗开宗立派,原本都是医者,你应该听过三国时华佗的传说,他曾建议曹阿瞒开颅取虫……”   “我是听过,”明珪笑道,“那根本是神仙传闻,且不说华佗如何看出人头中生了活虫,这个世上怎么会有把头颅打开了还能继续活下去的人呢?”显然,他对此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其实,那是真的。”李凌云肯定地道。   见明珪惊得张开了嘴,李凌云继续道:“人腹中可以生虫,肌肉腠理间也可以生虫,那么头颅里有虫,又有什么好意外的?”   长期被关在牢里不见天日,李凌云的面色显得有些苍白。但说起这些时,他兴致勃勃,脸上也有了光彩。“我五岁时,阿耶就带我去剖人尸体,教我如何用铁锯打开头颅而不伤其脑。那人之所以会死,就是脑中生虫痛死的。锯开脑盖,发现骨头被顶开,拆开骨片,人脑却不散,上面有一层血膜包裹,可以看出经络血脉。阿耶挑开那层膜,就滚出这么大的一个球来。”李凌云抬起手,食指与拇指扣成环状。“戳破了球,便发现里边有一条活虫。”   明珪目瞪口呆。“莫非是中了蛊?”   “我不清楚究竟是什么虫子,或许是某种蛊吧……那时我年纪尚小,没问清楚。”李凌云没有继续,话锋一转,“不过可见神医华佗开颅捉虫,不会医死人,的确是事实。再说,也有关云长刮骨疗毒的传闻。遇病先开三服药,喝下去就能治病,是一般医家的手段。我们封诊道不同,行医必剖人身,开腹观心,自皮肤、肌肉、骨髓、肠脏之中寻觅治疗之道,不过,这也是我们惹人厌恶的原因。战国时礼乐崩毁,征伐不断,百姓食不果腹,还要时刻面对突如其来的死亡,倒也容得下封诊道大夫。可到了大汉朝时,天下一统,武帝又独尊儒术……”   “……儒家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举妄动,更有甚者,连头发、指甲都不愿修剪……”明珪喃喃道,“就算你们那种治疗办法能够让人活命,只怕也没人愿接受‘违背礼数’的诊治。”   “所以,自那之后,我封诊道几乎被逼上绝路。因为封诊道掌握着真正救命的医技,历朝历代的皇室看在这个份儿上,才出钱出力助封诊道流传下去。之前提过秦朝有专门执掌宫廷医事行政的官职,它向来是由我们封诊道的人担任的,实际上直到今日,我阿耶以封诊道首领身份任职宫中,做的仍然是一样的活,哪怕朝廷由大明宫到上阳宫,从西京一直搬到了东都,宫里都缺不得他……只是后来,由于没有活人可供锻炼医技,我们就渐渐将目标转向了死人……”   李凌云顿了顿,似在思考怎么说,片刻后继续道:“毕竟要用到奇诡医艺的情形太少见,所以封诊一脉在宫廷之内也一样参与检验尸首,断明死因。宫城深深,离奇死亡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我阿耶说,许多事情发生在宫里,刑部和大理寺不宜知晓,宫内省的宦官又是不会验尸的,这时就得我阿耶上了。”   听了一段封诊道秘辛,明珪想起宫中流传多年的那些传闻,颇为赞同。“……此话倒是不假。”   “在宫里,阿耶所做的大多也就是验尸验伤。如今他死了,天后用我,就是在补他的缺,所以我知道谢三娘找我一定是冲着案子来的,这不难推断。加上她说过我要想活命就必须破案,而她又如此热衷于验证我的推测,总体来看,天后估计是被案子给难倒了。”   “大郎真聪明,”明珪轻叹,“既有这样的聪慧,在人情上迟钝一些,倒也不算碍事。”   “等一等,你这话说得好像之前就知道我一样……是谁同你这样说过?”从明珪的话里,李凌云听出了弦外之音。   “就是把你举荐给天后的那个人……”明珪不想继续深入,话锋一转,“人情方面,大郎如果觉得困扰,倒不妨找人探问。人间之情也不过爱、恨、贪、嗔、痴等几种,有人替你参详,总能搞得明白些。”   “过去我都是问我阿耶的,现在不晓得问谁好……”李凌云微微颔首,算是赞同明珪,“对了,你方才说,谢三娘只是表面与我过不去,亲自抓贼却是另有原因?”   “大郎这么问,莫非是找我替你参详?”明珪微愣。   “是你说可以找人问的,我眼前只有你一个人,不问你又问谁?”李凌云迷惑地道,“怎么,你不愿意?”   “当然没有,某倒是觉得荣幸。”明珪笑笑,转而语气严肃地道:“谢三娘之所以亲自上阵,是因为看了这个案子,觉得这群人性情凶残,不能姑息养奸。她跟我说,这种劫掠杀人的恶徒,拿下后一经清查,就能发现他们大多作案累累。她虽可以直接带你回京,却还是逼着新安县马上把凶手一网打尽。她是担心再拖下去,他们会继续杀人。”   “原来她考虑的是百姓的安危。”李凌云了悟,“这些心狠手辣的匪徒不会有什么正经营生,劫掠来的钱财十有八九会花在赌坊和妓酒歌舞之处……要是不把他们拿住,他们迟早会再犯下大案。可是……我真的只是推论,不敢肯定他们今晚到底会不会来挖宝。”   李凌云想了想,又真诚地解释道:“封诊道只能依照证据对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我不过是凭借一些周边条件推测,会不会叫谢三娘失望?”   “大郎不必介意,某看他们今晚一定会来。”明珪安抚道,“这些贼人杀人越货,心狠手辣,而且目标明确,就是为劫掠钱财,要是有耐心等上一年半载,又何必做这种杀人全家,不留后路的事?”   “明少卿这么说,是因为你有什么我不知道的证据?”李凌云问。   “确凿证据是没有的。不过大郎你不擅人情,所以不知道,依靠对人心、人性的熟知,也可做出一些精准推测来。前些年大理寺就出过一位狄公,他靠着这一手,清理了所有陈年积案,其中最有名的,是两位母亲争夺一个孩童的案子,当时她们都说自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狄公冷眼在一边观瞧,发现那孩子被两个女人拉着手,哇哇大哭,其中一人连忙放手,面色焦急不忍,便判断放手的人才是孩子的生母。根据就是,世上真正疼爱孩子的母亲,是不舍得见孩子受苦的。所以,打那时之后,大理寺便注重起人情推测,某在大理寺做官,猜度人心这种事如何运用,还是懂得一些的。”   明珪继续道:“那些贼人已习惯了作恶,连偷窃耕牛都要杀人,显然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种人本性就偏好冒险,所以我想,他们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另外,经雨水冲刷,新坟不牢固,万一宝箱露出来,被他人瞧见拿走,他们岂不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便宜了别人?所以,我猜他们今晚必会来挖宝。”   明珪说罢手指前方,笑道:“我们的马虽慢,不过紧赶慢赶,总算是赶上他们了。”   李凌云闻声看去,前面果然有许多模糊身影在晃动。不等靠近,有个男子就领着几个捉不良上前迎接。到了跟前一看,正是抢先一步来调查的新安县尉。   同样身披防雨蓑衣,那县尉拱手一礼,便连忙对二人交代案情:“虽说现在雨水很大,可是我们出城找寻时却还没下雨,于是沿着牛蹄印和车轮印记追踪到了这块墓地。”   县尉伸手指向旁边,雨水里影影绰绰,只能勉强看出是一段比较平缓的山坡。“凶手埋宝时留下的痕迹被大雨冲走不少,却也让寻找新坟变得容易许多。”   李凌云接过话头:“新坟土壤定比不上旧坟凝实,雨水一冲就能发现。”   “不错。”县尉佩服道,“贼人为不被人察觉,在新坟上种了草皮,不过大雨一冲,顿现原形。谢娘子……谢将军没花多少工夫,就领着咱们找到了用来藏宝的假坟。咱们只需等待片刻,应该就能瓮中捉鳖了。”   大唐文武官职均分职事官和散官,后者只是象征尊荣层级用的,却没具体职务。自天皇风眩之症加重,天后一方的权势也水涨船高,后宫女子为官者变得多见,但受女子体力和学识限制,大多封为内职和文职。   在如今的大唐,谢阮作为女人要真正担任武官实职,绝非易事,而她却一定要搞个将军的名头,连李凌云都能看出,这个女子是颇有几分雄心的,她要亲自抓人,也就不难理解了。   众人与县尉一起上了山坡,没多久便到了坟地北面的灌木丛。   来到埋伏之地,李凌云回头看看,发现从灌木丛向外望去,恰好能看见那处假坟,也能勉强看到一旁的官道,可见这里的确是坐等贼人的绝佳地点。   为防打草惊蛇,几个捉不良正牵着众人的马匹,把它们带到树林里藏匿。起初雨中尚能隐约看到移动的马影,一会儿就都不见了。   李凌云随大家一起埋伏着。在瓢泼大雨的冲刷下,那座假坟上不断流下混浊泥水,很轻易地就与周边的老坟区分开来。   县尉压低声音解释道:“真坟会用糯米青膏泥隔水,假坟无须这么麻烦,为了挖掘方便,贼人不过是盖了土压实而已。这种挖松了的新土,被雨水浸润后容易疏松塌陷,我们方才轻松挖开一角,打眼一瞧,里面就是王家不翼而飞的那四个宝箱。现在只等贼人前来,有谢将军一行,再加上我县的人,怎么也有数十人之多,他们敢来,我等就能顺利拿下。”   谢阮早已跃跃欲试,一边听一边朝李凌云和明珪投去炫耀的目光。李凌云却转头看向明珪,问:“明少卿方才对人心的推测,能有几成把握?”   明珪也看向李凌云,亲切一笑。“大郎平日封诊时,对死者的死因又有几成把握?”   “如果痕迹未遭破坏,少则八九成,多则有十足把握。”   “那若是论人情推测的话,我跟大郎的把握相仿。”   “你们一起骑马,不过走了十几里路,怎么就变得这么亲密了?李大郎,你要记住,是我把你从牢里弄出来的!”谢阮见二人毫不理会自己,颇为不满。   明珪连忙叉手拱了拱。“我们只嘴上说说,抓贼拿赃这事,还要看三娘你的。”   李凌云在一旁观瞧,发现明珪态度貌似恭敬,实则没有弯腰行礼,想起阿耶曾教过自己,若两人对面,行礼时没有正式弯腰行到位置,这是二者实力、地位相当的表现。   明珪作为大理寺少卿,官职高于谢阮,可谢阮毕竟是天后的人。粗看他对谢阮好像毕恭毕敬,而且心存忌惮,可现在这个情况却让李凌云意识到,要么明珪跟天后的关系不在谢阮之下,要么就是明珪还有别的倚仗,表面上维护谢阮,实则却并不怕她。   能让天后发话把自己从牢里拎出来,看来这桩要办的疑难案子一定与宫中有关。李凌云从小看李绍办案,自然知道阿耶在宫中接触的那些案子,通常不会与三法司打上任何交道。   可以说,供职宫中的封诊道和三法司的办案官员,属于非此即彼的关系,任何案件有了一方参与,就不会有另一方。   三法司打从周朝开始就有设置,现在的大唐,三法司分别是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宫中的案子在彻查清楚后,或许才会酌情交给它们审理,但查实死因前,定不会让外人掺和。   尤其是现在的案子还跟那位与皇帝比肩的女人有关,按从父亲那边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武媚娘一贯格外排斥外朝介入宫中。虽说阿耶不怎么提皇家的是非,但外面的风言风语,李凌云也不是完全没有听过。   那么,明珪这位大理寺少卿为何会跟天后的代言者谢阮一道,他又是站在何种位置上来涉足天后指派的要案的呢?这一点,在李凌云看来,就颇值得深究了。   谢阮当然不知李凌云此时在想什么,她鼻子里哼了几声,不屑道:“抓贼的自然是我,你这大理寺少卿看着就行。”一旁的县尉满脸欲言又止的表情,心道你也不是三法司的人,怎么就抓贼的自然是你?可他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开口,生怕顶撞到这位来头不小的谢将军。   县尉甩掉手上的雨水。“我们已经做好了捕捉准备,谢将军请各位就在这里守株待兔,一会儿我们随她行动便是。”   “将军?我倒忘了问,谢三娘是什么职位的将军?”李凌云看看明珪,后者笑着解惑:“三娘出宫时,说行动不便,干脆跟天后讨了个游击将军来做。”   “哎呀呀,咱们谢将军要不高兴了,还是抓到人再说吧!”见谢阮恶狠狠地看过来,明珪笑着打个哈哈,灌木丛中很快恢复了宁静。   一切都被雨水弄得湿漉漉的,虽说蚊虫都避雨去了,但天气仍闷热难当,湿衣贴在身上,很不好受,但众人还是默默忍耐。   等了小半个时辰后,天色越来越沉黑,雨水渐渐稀落,蚊虫随风袭来,李凌云脸上被咬了好几个疙瘩,奇痒难忍。就在大家即将忍无可忍之时,一个人影沿着墓地边缘悄然摸到众人跟前。谢阮警觉地轻声呵斥:“来者何人?”   “我乃新安县捉不良李十六。”来人小声应道,“少府命我在前方望风,我方才远远看见官道上有一辆牛车朝这边驶来,故前来通报。”   说话间,那辆牛车已进入众人的视野。只见牛车从官道上徐徐而来,快到坟地附近时,缓缓停在了路边,从车上下来四个人。   虽说隔得远,看不清对方面目,但四人的身形还是清晰可辨,其中三人身高过六尺,唯独一人个头瘦小,与李凌云此前的推测相当。   四人手中均提着刀,一人惯用左手。他们都用绳索在背后系了把锄头,可见他们打算挖坟掘墓。瘦小男子左右窥视了片刻,并未发现异样,于是便踩着湿泥,朝着新坟一步一滑地走了过来。   天色已黑,但谢阮眼力极佳,瞥着那四个鬼鬼祟祟、形迹可疑的人,她冷笑道:“这些凶手居然还穿了孝衣,做戏倒是做全套,这是给死人做孝子贤孙呢!且等他们挖出宝箱,咱们就能人赃俱获。”   说完,谢阮朝那县尉使个眼色,后者领会她的意思,下令道:“新安县捉不良、所由听某的令,等贼人开棺时再出手。”   这边众人继续悄然静等,那边四个贼人已走到新坟前。他们放下手中的刀子,又从背后解下锄头,由小个子望风,另外三人扯开麻衣孝服,褪下半臂,袒露着肩头,努力地挖起坟来。   三个大汉一起发力,不过小半刻的时间就挖到了棺材。其中两人伸手奋力拽开棺盖,另一个大汉跳进棺中,“嘿”的一声喊,肌肉隆起,试图把其中的宝箱举到边缘。   灌木丛里,谢阮抬起的胳膊往下一劈,那县尉看了,大喊一声:“拿人!”话音未落,黑黢黢的坟地里瞬间跃起数十个身影。   谢阮早已跳出灌木丛,带头跑在最前,没等众人燃起火把,贼人已全部被拿下。不知是不是认了命,三个壮汉都蔫蔫地耷拉着脑袋,只有那小个子还挣扎不休。   谢阮走过去一脚将其踹翻,把他的脑袋踏进泥里。   小个子抬起头,正要破口大骂,眼前一道寒光闪过,一把利刃插在了他脑袋前面的泥水里。见状,他立马把嘴里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   谢阮踩着他的肩膊蹲下来,晃了晃手里的兵器,冷哼道:“刀是用来让你们杀我大唐百姓的?再敢叫嚣,某现在就取了你的狗头。”   谢阮身形纤细,却不知为何气力奇大,她随随便便飞起一脚,就把那小个子踹得在地上滚了几圈。她叫来两个捉不良,把这群货色五花大绑了,带到山下去,又提起刀来,走到李凌云身边。   “你可以活了,咱们回新安县去,稍做整饬再前往别处。”谢阮用刀鞘拍了拍李凌云的肩,转身朝官道走去,又远远喊出后半截话:“让你活是暂时的,这事可没彻底定下来。”   李凌云看向明珪,奇道:“怎么还是暂时的?”   “大郎终归会知道的。”明珪拽着李凌云下了山。山下早已有人把马牵来,李凌云站在一旁等谢阮分配马匹,却不料谢阮打马就走。   “咦?谢三娘。”李凌云见状朝谢阮追了几步,“某的马呢?”   “你是不是傻?来时马尚且不够,回去哪里多得出来。”谢阮头都懒得回,抬手挥挥鞭子。   此时有人赶着那辆牛车过来,李凌云忙走过去。“那我乘车回去!”   赶车的所由有些为难,他手指满满一车东西道:“先生慢来,这车上放了四个宝箱,现在已经塞不下了。”   李凌云手足无措,只好站在路边。明珪策马到他面前,笑眯眯地朝他伸出手,道:“走吗?”   夏日暴雨倒是去得也快,雨一歇,云便收,乌云散去后,竟露出一片星光熠熠的天空来,仿似上天也在庆贺抓住了那灭门案的凶手。   “走。”李凌云无奈地点头,抬手握住明珪,被他拽上马去,“总得先回去……唉……”   李凌云和明珪又是二人一马,回新安县城时,还是一路远远落在大队后头,因没赶上一起过城门,所以进门时,就免不了要验明正身。   明珪对门吏说了二人身份,又出示了一下鱼袋,那门吏露出笑脸道:“本县少府留下话来,明少卿跟李先生回来以后,直接去县衙就是了,将军他们都在那边安歇。”   说完,这位门吏还上前给明珪指了路,确定他们摸清了方向,这才回头去关城门。   夜色中的新安县城,跟东都洛阳的繁华可没法相比,早早就已进入了沉睡。   按大唐律例,到了晚上,城中各坊关闭之后,除得病急需找大夫这样的要命事,平民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城坊。所以进了城门后,除了巡守的街使外,二人一路上没看到其他人,也只有孤零零的马蹄声带着回音,在湿漉漉的街上敲打着。   有门吏指路,二人很快来到了新安县衙。明珪下了马,回头要伸手去接李凌云,发现他已顺着马屁股溜了下来。明珪有些好笑地道:“大郎会骑马?”   “会,骑得不差……就是马屁股太颠了。”李凌云站着,觉得下半身发麻。   “下次同骑,就让大郎来驾马。”明珪建议。   “不了,我想还是各骑一匹的好!”李凌云敬谢不敏。   明珪会意地点点头,看向那县衙高大的浅顶长檐,笑道:“这县衙仔细看看,倒比京中的还宽阔气派。”   李凌云拍拍袍子,感觉大腿总算舒服了些。“不论西京长安,还是东都洛阳,京里都是寸土寸金,如不是公主藩王,家里未必能修筑得十分宽敞。我阿耶说过,若论有司衙门,倒是地方上的要比京中的宽敞得多……”   提及死去的父亲,李凌云皱了皱眉,话头戛然而止。   明珪眼珠微转,知道他勾起了对父亲的思念,也不便在这个话题上继续聊,便抬手敲开了县衙侧门。跟入城时一样,看门人早就得了吩咐,遣人牵走了马,引着二人进了衙内。   过了两重门,经正厅、内厅,一路进了县尉厅。   二人发现之前那几个面熟的捕贼所由此时都在厅里。大家一同在坟地拿人,也算熟识,那几人便都迎上来见礼。   而被抓的那四人已上了刑枷,排成一溜跪在青砖上,每人腰上都被半拳粗细的铁链锁着。县尉又让人拿绳杖围起,唯恐他们身强体壮,会暴起伤人。   两个县尉一左一右坐在堂下。谢阮这个将军虽说只是散官,但来头极大,自然而然坐上了主位。看见二人来了,她满脸没趣地道:“新安少府着急,想尽快水落石出,一入城便差人把苦主叫了过来。本来某是要连夜审问的,谁知道这几个家伙自知死路一条,不等上枷就都招了。”   敢情这是觉得审问太顺利所以没意思啊!李凌云看向罪犯身侧,见一个梳了髻的中年妇人带着一个白衫绿裙的婢女,正神色淡然地站在一旁。   妇人身穿天青窄袖衫子和间色长裙,肩上搭一条淡黄披子,配色显得极为素净,粗看地位不高。   但当他仔细观瞧那妇人身上的衣物时,却发现她的衫子是极薄的罗所制,上面印着泥金花纹,间色长裙更是多达八破,所用布匹的幅面堪比京中贵妇。   “这般打扮,必是出自豪富之家,想来她就是那王万里的夫人刘氏。”李凌云耳朵一痒,原来是明珪在耳边说话,他点点头,算是附和明珪。   一口气破掉两宗命案,两个新安县尉满脸都是笑意,忙不迭差人给李凌云和明珪拿了两把高脚椅子过来。等二人坐下片刻,这两位少府才有空通报姓名:二人一个姓周,一个姓赵。   周县尉之前跟着去缉凶,已是熟人。赵县尉年纪颇大,摇头晃脑地捋捋胡须。“本以为贼人凶残,必要经过刑讯才肯招出实情,谁晓得连互相对质都已省去,这就给招了?”   明珪接了送到跟前的两盏乌梅浆,递了一盏到李凌云跟前,拿起自己的那盏抿了一口。“竟然招得这么快,都招了什么?”   有些粗蛮的周县尉一听,顿时来了劲,眉飞色舞地道:“他们四个就是冲着王家巨万珍宝去的,作案手段更是跟李先生推测的一样,四个人的供词交叉对比,居然一点不差。”   李凌云到了坟地后才与周县尉熟络起来,而封诊查案全程只有谢阮、明珪才知道,他心头一转,明白是谢阮将封诊之事说给了此人,于是朝她那边看了一眼。   谢阮见他看过来,恶声恶气地道:“看什么看,莫非以为某会惜得贪你的功?”   周县尉用手点点地上跪着的小个子道:“他就是主犯胡七,别看其余人高大威猛,却都唯他马首是瞻。他们是给王家护送货物的镖师,时间长了就打起了别的主意。之前胡七蓄意让其他人扮作山贼,蒙面劫掠过一次,他自己跑出来演苦肉计,为保护王万里受了伤,因此得到王万里的信任。王万里没有子女,打算从族中抱养个孩子,但私下里还让刘氏认胡七做了干儿子。”   李凌云一边啜着清凉玄饮,一边抬眼看刘氏。只见这个中年妇人好像根本听不见别人说话一样,双眼垂着只看地面,眼观鼻鼻观心地站着,仿佛死了丈夫的不是她。倒是她身边那位婢女面色有些惨白。   周县尉说得兴起,起身走到低头跪下的胡七身边,踢踢他的大腿。“前些天,刘氏与王万里发生争执,和他吵了一架后就回了娘家。王万里觉得没什么意思,找胡七在家中作陪,好酒好肉地招待了一番。谁知胡七灌醉了王万里,就打开了大门……那些人进屋后,如何杀人,如何逃遁,都跟李先生猜的一样。至于那个老妾……胡七说,她虽年纪大了,但长得很像早年嫌弃他,跟他退婚的那个女子,所以他才在杀人后辱尸……”   说到这里,周县尉抬手冲着李凌云叉手一礼。“就连那头拉车的牛,也确实是怀有身孕的。”   “少府说错了,我不是猜的,他们留下了证据和痕迹,是这些东西告诉我的。”李凌云说着,目光停留在刘氏身上。   赵县尉闻言,神情快活地道:“按大唐律,凡告人罪需经三审立案,不过此案已没了什么疑惑,三审就是走个过场,一会儿收押入狱,这桩案子就算是了了。再说,这等凶顽之徒,到刑部复审,大抵也会一概赐死。”   两个县尉欣慰地互看一眼,不由得又大笑连连。在场的所由、白直之类的杂役也都如释重负。   赵县尉当即核对讯问记录,周县尉在他身边小声道:“这下好了,看来武氏那边也好对付了。”   李凌云耳尖听见,好奇地问:“武氏?什么武氏?”   “你别问了,他们是不敢说的。”谢阮瞥了两个县尉一眼,见二人面面相觑,便一脸没趣地起身朝李凌云走去,到他身边压低嗓音道,“王万里有个妹子,是宗正卿武承嗣家大管家的妾。王万里是个商人,赚钱方面是一把好手,不知给宗正卿捞了多少银钱,这样的人也算是条很听话的狗了。就为这个,他也不管自己一把年纪,在姑母跟前撒娇扮痴,求着要尽快破案,真是让人心烦。”   谢阮提到的“他”自然就是武承嗣了,而武承嗣的姑母则是天后武媚娘。李凌云听了谢阮的话,想象一个大男人撒娇的模样,不禁有些恶寒。   谢阮摆手道:“此案了结之后,余下的交给新安县处置就行。某去整理一下,你们姑且自便。可以吃些东西,唯独睡觉是没时间的。我已让人备了车来,咱们要尽快去下一处,你们在车上小憩就好。”   “看来还要借贵县府衙一用……之前淋湿了,我跟李先生都要沐浴更衣。”明珪对那两个县尉说道。二人连忙叉手行礼:“多亏各位相助破案,早已让人安排好了。”   二人说罢,一个白直过来给李凌云和明珪带路。谁知明珪刚迈出一步,李凌云就伸手抓他的袖子。“有人情要你参详。”   明珪挑眉看去,见李凌云双眼死死盯着刘氏,似乎要在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剜出点什么。   “刘氏有问题?”看着李凌云的表情,明珪沉吟起来。   “刘氏,”李凌云点头,“她有点怪,可我不知道怪在哪里。”   明珪眯着眼打量刘氏,片刻后一笑。“你是不是觉得,这女人死了丈夫,却好像一点也不伤心?”他回头看李凌云,“如果刘氏不是与大郎一样,天生对情感迟钝,那么她现在的表情的确很反常。”   “阿耶说过,我这样的情形可不寻常,千万人里也未必有一个。”他对明珪道,“阿耶死后,我梦见过他,不过即便是我,其实也不太愿意想起他。”   明珪回忆起在县衙门口,李凌云提到父亲李绍时突然闭口不谈,知道他是在暗示,死了亲人的人不伤心,定有什么缘故。他别有深意地凝视李凌云片刻,笑着起身,径直走向刘氏。   “你是刘氏,商贾王万里之妻?”明珪笑得亲切。刘氏一直低着头,她身边的婢女却明显有些慌乱。   刘氏行了个万福礼,平静地回答:“奴正是刘氏。”   “某是大理寺少卿,有话问你。你们夫妻二人平日是不是存在感情不和的情形?”明珪双眼死死盯着刘氏,只见她双手骤然握紧,将手里的巾帕拧成一团,却久久不愿答他。   “你要是不想说,我也可以派人过去,把你家邻人或夫家长辈请来,想必他们不会为你隐瞒。”   刘氏闻言骤然抬头,眼中恨意深深。“自然是感情不好,否则奴怎么会跟他争吵,又怎么会回了娘家?奴与他膝下无子,现王万里已死,族中必有人图谋他留下的家产,叫奴如何不恨。”   “你们也都一把岁数的人了,到底为了什么,能闹到如此地步?要不是你吵架离开,那胡七也未必能找到机会下手。”明珪温言相问。刘氏却只是摇头:“人都死了,说这些也没用,奴也不想败坏夫君名声。”   “你不愿意说,那就问你的婢女好了。”明珪侧头道,“你主子生气,脸色冷淡,似乎有充足的理由,可你呢?你又在怕什么?”   那婢女悚然一惊,连连摆手。“没有……奴没有……”   明珪却朝她逼过去,仍是那张亲切笑脸,可说出来的话却字字诛心:“自我进了这个厅堂,你好像就一直在看胡七——莫非,他是你的相好,是你把他引进门的不成?”   婢女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身子也不断后退。“我没有……我不是……”   “没有?那你到底在慌什么?”明珪步步紧逼,“让我猜一猜,兴许你是他的同谋,连他拜在你家主子名下,做什么干儿子,都是你参与谋划的……”   “不不不……不是……”婢女脚下一顿,尖叫着一屁股坐在地上。她不敢接触明珪的目光,却祈求地看向刘氏。   “有的话,我劝你最好自己说。”明珪蹲下来,平视满头大汗的婢女,朝婢女耳边靠过去,用不大不小刚好能让人听见的声音道,“你方才也听到了,王万里的妹子嫁了宗正卿家里头得势的下人,王万里这么大的生意,他赚到手的钱财大都送到京里,你说宗正卿少了财路,会不会迁怒于人,尤其是你?”   明珪顿了顿,直到那婢女惊恐得浑身颤抖,如同筛糠,眼睛瞪得大大的,像看鬼怪一样看着他,他才继续道:“这里是赤县,大理寺按说是管不着的,但王家妹子要是在东都为自己的亲哥哥出首,这案子便可算成东都的刑案,只要我想,我就可以把你弄到京里去审。”   明珪轻言细语,笑得十分温和。“某还要告诉你,大理寺狱内有的是让你说真话的法子,你信,还是不信?”   “奴招,奴都招。”那婢女唰地跪在地上,“千万别下狱,奴这就招,这些都是我们娘子的主意。”   “说!”明珪站起身来,却对李凌云伸出大拇指,用口型道了个“彩”字。   李凌云知道,明珪这是夸他感觉敏锐,给这桩案子找到了突破口。不过这时他也来不及跟明珪说话,仔细听起婢女的供述来。   “郎君娶妻之前,就对做妾的卢小娘情有独钟。他俩一起长大,青梅竹马,而我们娘子是随后而来的。郎君本想让卢小娘做正室,可卢小娘是贱人出身,不够般配,他这才跟我们娘子说了亲。为此,娘子嫁过来后,与郎君骂也骂过,打也打过,还……还借着卢小娘生病,下了药,让她再也生不出孩子……”   “这……王家巨富无子嗣,竟不是王万里有暗疾生不出孩子,而是因为这个恶毒的女人?”听到这等秘辛,一旁的赵县尉一激动,竟捻断了好几根花白胡须。   婢女不敢停,哆哆嗦嗦道:“本来娘子以为此事做得隐秘,可谁晓得郎君对卢小娘那么上心,四处求医问药。郎君花重金请了一位知名大夫问诊,那大夫极有本事,诊出卢小娘是因为吃了恶毒之药才不能生养。此事被郎君知晓后,家中闹得鸡犬不宁。他虽说在别的事上勉强还听娘子的,可死活不再跟娘子同床,以致……以致王家至今无嗣……再后来,胡七就做了娘子的干儿子,他对娘子很好,当真把娘子当作母亲来孝顺。他听闻此事之后,就说要为娘子打抱不平,让王万里这个辜负娘子的男人不得好死!他们还约定事成后,胡七就携宝外逃,等族中分配了王家的财产,尘埃落定,他再把娘子接去当亲娘来孝敬,于是……于是……”婢女再也说不下去,崩溃地伏地大哭起来。   两个县尉面面相觑,还来不及做什么反应,明珪身后一直低头站着的刘氏就发出一声惨笑,仰头长叹道:“到底还是没躲过去……”只见她从袖中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照着自个儿心口插去。   正此时,一道银光掠过,一把飞镖伴着匕首当啷落地。刘氏茫然失措,空着手站在地上,面前却多了个周县尉。   飞镖就是周县尉扔的。他看刘氏没死,连忙大叫:“抓起来!”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受了惊,他这声喊破了音,听来很是滑稽。   几个捉不良一拥而上,片刻间把刘氏捆成了个“粽子”,看她无法再寻死觅活,才一把把她扔在地上。   周县尉擦擦额上冷汗,走上前来,冲明珪连声道谢:“亏得明少卿慧眼如炬,没想到胡七到了这等地步,也不肯供出他这干娘。所幸此番没有让刘氏糊弄过去,这种狠心妇人不抓起来,定会后患无穷。”   明珪却指指李凌云。“是李先生觉得奇怪,我多注意了一下,这才让那婢女露出破绽。”   明珪这么一说,两个县尉又向李凌云表达一番谢意。李凌云刚要谦虚,却听见地上那被五花大绑的刘氏喃喃自语:“怎么偏偏喜欢那个贱人?”不由得微微出神。   那刘氏又念了几遍这话,声音越来越大,面露疯狂之色,五官抽搐,像个恶鬼。赵县尉忙使眼色,让人把厅中一干人犯带了下去。   刘氏刚出了门,就在外头破口大骂:“那卢氏是个贱种,是卖给他王家的私奴,呸,还想让她当正室?宠妾灭妻的老狗,活该去死!贱婢——贱人——田舍老狗——”   刘氏的喊声尖厉如鬼,让两个县尉尴尬不已。赵县尉对一个捉不良吩咐了一句,旋即见那捉不良抽了块木板出门,片刻之后,传来板子炒肉的啪啪声,刘氏的叫骂便戛然而止,再也没了声息。   职役名。唐制,在农村除里正外,每村另设村正一人,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村民不满十户的,就隶入大村,不另设村正。   街鼓即设置在街道的警夜鼓。宵禁开始和终止时击鼓通报。始于唐代,宋以后改名为“更鼓”。   唐代因县令称明府,县尉为县令之佐,遂称为少府,后世亦沿用。   唐代缉捕盗贼的吏卒,犹后世的捕快。唐代张鷟《朝野佥载》卷五记载:“敕令长安、万年捉不良脊烂求贼,鼎沸三日不获。”   唐代的1里约合今454米。   我国旧制三个司法机关的合称。《商君书·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后世“三法司”之称或来源于此。唐代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新唐书·百官志一》:“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官名。汉代始置,杂号将军之一。汉武帝时有游击将军韩说。魏、晋为禁军将领,与骁骑将军分领命中虎贲,掌宿卫之任,四品。十六国前凉、北燕亦置。南朝沿置。梁置左、右游击将军。北魏、北齐置为侍卫武职。唐代置为武散官。宋、明皆置。   唐代一般指胥吏及差役,因事必经由其手,故谓之所由。   古代裙的一种,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颜色的面料相拼接制成的色彩相间的裙子。“破”则是指间裙上每种颜色的面料形成的狭条。一条裙子若用六种颜色的面料拼制而成,则称为六破;若以七种颜色的面料拼制而成,则称为七破。   在唐代,随佛教而来的垂脚式乃至高脚靠背椅都流行起来,再加上来自波斯的影响,使这种靠背椅发展得比较迅速。   唐《大业杂记》记载:“先有筹禅师,仁寿间常在内供养,造五色饮,以扶芳叶为青饮,楥禊根为赤饮,酪浆为白饮,乌梅浆为玄饮,江桂为黄饮。”五色饮,分为青、赤、白、玄、黄五色,玄饮就是如今的酸梅汤。   官名。南朝梁、陈置。掌皇族外戚属籍,由宗室充任。隋代置为宗正寺长官。历代沿置,亦称宗正寺卿。 第五章 秘殿觐见相约死斗   驿道还带着雨后的湿润气息,明媚的阳光穿过树叶,在泥地上投下点点金斑。一只山雀立在路旁的桂树上,歪着毛茸茸的脑袋,全神贯注地盯着一块状似树皮的东西。   没过多久,那东西忽然一动,长出几只手脚。原来,这竟是一只精心伪装的甲虫。那甲虫伸展肢体,开始沿树枝攀爬起来,显然,它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山雀很有耐心地等着,待那甲虫咬破树皮,放松警惕,只顾埋头用尖嘴吮吸树汁,这才展开双翅飞了过去。霎时间,它一嘴叼住那甲虫,这才满意地落在树梢,爪喙并用地刺穿了甲虫的硬壳,吃起里面的嫩肉来。   美美地享用一餐后,山雀在树上喜滋滋地唱起歌。过路骡车里的人听到响动,伸手打开了窗帘。   这是一辆以木为框、黑布为篷的普通辎车,从短短的后辕来看,这是用作女子乘具的车。但在此时,从车门附近的小窗往外看的,却是个长着凉薄双眼的美青年。   “咦?”李凌云朝外张望片刻,回头看向坐在软垫上的明珪,“怎么回事,我们没进东都?”   “没进,你睡着时从城外绕了过去。见你累了就没叫醒你。”明珪笑道,“怎么,想回洛阳了?”   “家中还有个孪生弟弟,身子不太好,我出来半年有余,阿耶也去世许久,虽有家人照顾,但仍是挂念得很。”李凌云掂量了一下,开口问:“明少卿之前去我家中取我的备用封诊箱,可有听说我家现在是谁在做主?”   “与我相见的是你姨母。”明珪了然,“你想知道弟弟的情形?”   李凌云点点头。“嗯!本以为可以尽快回去,可现在不得不问问你。我家二郎身患顽疾,长时间不见,恐他这段时日里有什么意外。”   “我这回没见到你家二郎,倒是你姨母让我带话给你,叫你不必担心家中,你弟弟和家人一切安康,可要是不忙了,还是早些回家的好。”明珪从车厢壁上取下一个银口羊皮水囊递过去,“说来,你姨母好像不知道你被下狱的事,她说你一直在外忙碌,我也就没和她提。”   李凌云接过水囊,伸手摩挲皮面上的银雕。“这狮子不像大唐风格,是波斯货?”   “好眼力!只是并非波斯出产。”明珪笑道,“打造这个水囊的胡人工匠,是从康国来的。”   “康国,原来是昭武九姓的人,他们多居长安、洛阳,其中专打银货的工匠的确不少。”李凌云对着水囊喝了两口,擦擦嘴,“怎么不是去上阳宫?谢三娘说过此番是去见天后的。”   “大郎在牢里待了好几个月,自然不知,天皇和天后已不在上阳宫里了。”明珪把水囊拿回,自己也抿了两口,然后把它收好挂在车架上,这才继续道,“去年吐蕃人很不安生,滋扰了好几次,天皇有些心神不宁,一进入五月,便命太子监国,和天后一同去了黄花村。”   “渑池县?我不就在那儿坐的牢,此番岂不是走了回头路?我记得陛下早些年在县西黄花村修了个行宫,说是黄花村的桂树好,后来给行宫起名,还真就叫作紫桂宫。二圣去休养时,我阿耶也跟着去过。”   “那是仪凤二年的事了,紫桂宫从今年起改名叫避暑宫了。”明珪把前面的车帘拉起一些,看看前路,“已经过了桂树林,看来快到了。”   李凌云也朝外看去,不承想一匹黑马打着响鼻,冷不丁地把漆黑的马脸凑到他跟前,眼看就要伸进窗来。   李凌云一惊,连忙抓下车帘,谁知一根剑鞘倏地伸来,把车帘挑起,精准地挂到一旁的金钩上。   与此同时,黑马摇头晃脑地撤开,谢阮的脑袋紧接着探了过来。   谢阮扫他几眼,贼笑道:“李凌云,前头可就是避暑宫了,你这老像女人一样待在车里,小心颠散了骨头,要不要一会儿下来走走,省得见天后的时候走不好道,深一脚浅一脚的,丢了脸面。”   对谢阮的公开挑衅,李凌云报以一脸平静。“虽说辎车平日多是女子乘载,但谁也没说男子就不能乘。大唐男子爱骑马,可女子戴着羃?骑马的也很多,你自己也是女人,怎么还人云亦云地小看女子呢?”   谢阮被他堵了嘴,一时间无话可说,憋了半天道:“说得冠冕堂皇,谁不知道你们男子最怕的就是有女子超过自己。你要是与某比武输了,只怕比我更人云亦云,死不认账呢!”   “世间人有千千万,男子也有千千万,我不过其中之一而已,在我看来,比我厉害的女子不但有,而且说不定会有很多。我在坟地里见过你出刀的速度,你武学高妙,比我能打,这又有什么不能承认的?”   李凌云直视谢阮,漆黑双眸不躲不闪。谢阮见状一愣,眼神微微闪烁。   片刻之后,她沉声道:“别骗人了,这世间的男子,谁不自豪于自己生来是个伟丈夫,有几个男子会觉得有女子比自己厉害?”   李凌云道:“他们又不是我,再说无论男子女子,还不都长了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不都是人?但凡是人,总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你的长处我没有,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自有我的用武之地,男子又何必处处要胜过女子?”   谢阮突然笑起来,拱手道:“今日受教了,李大郎。”说完用刀鞘敲敲车窗,打着马屁股赶去了队伍前头。   “谢三娘害羞了,所以不跟你继续说。”明珪道,“她不是不明理,而是被天后宠得过了头,大郎别介意。”   李凌云看向明珪。“不必担心我会在意,不过,我倒另有一些事想问。”   “你说。”阳光照进车厢,在明珪柔和的五官上铺了一层金色,让他温和的面容显得明亮悦目。   “封诊道最初并不叫这名字,只是医道中的一支,后因遵照先秦断案时所依据的《封诊式》制作案情记录,才真正独立成派,并有此名。封,指的是查封案发之所;诊,是诊查勘验的意思。所以我们一直以来只负责查案,却并不擅长刑名之事。你是大理寺的人,这些你会比较清楚,我想问问这个案子……刘氏最后到底会怎么判?”   “杀夫自然算是谋杀,按大唐盗贼律,诸谋杀之人,已杀死者,斩。也就是说,只要试图谋杀,而且被谋杀者死了,谋杀者就一定会被处斩。”明珪轻叹,“我走时也问过了,那四个凶手肯定是要斩首的。而刘氏和外人一起谋杀丈夫,也是理应斩首。婢女虽没参与,但知情不报,按从犯计,会判个绞刑吧!”   “你有些感慨,莫非是在可怜那个婢女?”李凌云盯着明珪,“为什么?”   “你我当时虽觉得刘氏有问题,但她既然下了狠心谋杀亲夫,就绝不会轻易被我说动,更不会吐露真相。那几个凶手自知必死无疑,也不愿意牵连刘氏。这也不难懂,毕竟刘氏若是平安无事,他们可能还会偷偷和她要点好处,打点一下刽子手,最起码行刑时下刀利落,可以少受点罪。”   马车颠簸,明珪很难正坐,他干脆随意张开腿,背靠车壁,口中不嫌烦琐地解释道:“那个婢女当时看起来就很害怕,我猜测她多半知道什么,只是不敢当着主人的面说出来。”   “所以你才吓唬她,说要把她提到大理寺狱?”   “还真不是吓唬,王万里不光给武氏经营生意,还提供巨量的钱财,这种人多会牵扯到一些见不得光的事里。武氏为了这些事不曝光,对此案是一定要过问的。大郎总不会认为谢三娘选这个案子让你来破只是偶然吧?”   “不错,她也说过,本就是因武承嗣找了天后,天后才命她协助侦破此案的。”   “对!就是这么一回事。”明珪整一下袍摆,“这些为奴为婢的人,人生没有半点自主。她们只是物件,连人都可以被买卖,所以就算主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也轻易不能告诉别人。以仆告主,在大唐是有罪的,她为刘氏隐瞒,其实也是逼不得已,可现在却落得一个被绞杀的下场,所以,我觉得她的确可怜。”   “原来如此。”李凌云点点头,似乎已明白了,但他又马上抛出了下一个问题:“可我一直没弄懂,刘氏杀王万里也就算了,为什么如此憎恨那个老妾?以致还命自己的干儿子杀人辱尸,毁其名节,这分明是画蛇添足,有什么必要非得这样做吗?”   明珪闻言轻叹道:“我读过案卷,而你只看了验尸格,所以不知道那个老妾本是自小卖身给王家的奴婢,一直是个贱人。”明珪目光微闪,低声道:“大唐各色人等,按良贱进行区分,不同色等的人,彼此间不能通婚,否则便是违法,要遭受惩处。王万里和她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深厚无比。可他虽爱这个妾室,却也无法娶伺候人的奴婢当正妻,只能想办法将她放为良人,才能抬作良妾。若娶她为正妻,必定丢脸,别说族中不允许,说不定他为之办事的武氏也不乐意。所以说,那王万里无法给她正妻的名分,只好格外宠爱她。刘氏明明是正妻,却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个贱奴尽享丈夫的偏爱,站在刘氏的立场上,她当然气不过,天长日久,恨意也就变得深刻了。”   在心中排列了一下大唐各色人等的级别,李凌云仍有些不解。“可——经商不也是贱业?王万里赚了再多钱,在别人眼里,他也不如种地的田舍老汉值得尊重。”   “世道如此罢了。再说他虽然操持贱业,也不等于就是贱人。以我为例,我就认识家里父祖做官,后代却在东都开酒肆的商人。虽说商人相对低贱,但是至少身份上还算良人。这些人往往不敢跟欺负自己的贵人叫板,反倒会欺压身份比自己更低贱的奴婢。就像刘氏那样,她对一个老妾的恨意,甚至比对那位冷淡的丈夫还要深。”   李凌云听完他的话,似乎陷入了思索。   明珪觉得他的模样有些奇怪,便问道:“怎么,莫非大郎之前不知道这些?”   “我自小跟着阿耶,学的都是怎么查案,阿耶说,我生来有缺陷,不太会看人脸色,说话更是不中听。所以他让我悉心钻研封诊之技,少跟人往来。只要少跟人打交道,也就不会做错太多事。迄今为止,经我手查清死因的人也有上百之数。你们或许无法理解,但我对死人确实比对活人更为了解,活人的想法、活人的规矩,我反倒是有很多都搞不清楚。”   明珪听了这话,忍俊不禁。   李凌云仍自顾自道:“况且在我看来,不论生前是什么身份,死了都一样。”   明珪奇道:“一样?哪里一样?就连葬仪,不同身份的人用的棺材和坟墓也有明确规矩,不可轻易逾矩。”   “话虽如此,但他们出现在我面前时,都是赤条条的,不过是等着被剖开的尸体……当然,这是死于非命的。可不管是病死,还是老死,最终人的结局都是一样,埋在地下,化为一抔黄土,在我看来,这就是一样的地方了。”   明珪怔住,面露古怪。“这……你们封诊道……呃,倒也没有说错。”   “所以我不太懂,都说人分贵贱,可彼此的区别究竟在哪儿?人都是一样地生,一样地死,死后烧了作灰埋了化骨……虽有色等区别,可在生死之事上,我也看不出不同之处。”李凌云摊开双手,满面费解,“我问你刘氏会怎么判,就是因为不太明白她究竟有什么执念。明明一切的始作俑者是那富商王万里,他既然喜欢老妾,就不该娶刘氏。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刘氏杀了那王万里也就算了,何必要对无辜之人下手呢?”   “大郎说得是……”明珪点头附和,话音未落,骡车便停了下来。   两人刚稳住身形,便听见谢阮在前头喊:“到了,下车——”   两人依次下车。李凌云坐的时间长了,果然像谢阮说的那样脚步虚浮,下地后没站稳,径直向着谢阮那匹黑马的肥臀摔了过去。   眼看他的热脸要贴上马的冷屁股,明珪拽他一把,他又朝明珪扑去。   明珪被他搂个正着,见他狼狈不堪,忙扶他站稳。   “下盘好稳,”李凌云拉拉衣袍,灰头土脸,但面色不变,“明少卿也习武?”   “习过剑术,跟你一样,技艺都是自家阿耶教的。”   明珪正答着,谢阮已跳下马,朝二人喊:“跟紧了,别踩御道中间,那可是只有皇家能走的道,小心被人射成豪猪。”   谢阮说话难听,李凌云却已经有些习惯了。二人一路紧跟着谢阮,沿禁军守卫的御道从旁边走上去。   只见青石铺设的御道边山峦秀美,浓荫密布,翠绿树冠中金碧辉煌的殿顶若隐若现,林中不时响起幽幽鸟鸣。此景衬托得这座大唐皇家离宫寂静空灵。   因刘氏的案子,李凌云心头略感烦闷。走在这样的山道上,他心中的燥热才渐渐散去了些。   三人缓缓爬到宫门前。虽是离宫,但毕竟是皇家地方,宫门巍峨厚重,让人见之不由自主地肃立。   出示了名牌,宫门旁侧的小门打开一线,谢阮领着他们来到一处房间前,叫来几个小太监,侍奉他们沐浴更衣。   谢阮瞅着二人,满脸嫌弃。“把你们身上那股馊味好好洗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刚从牢里出来!”说到这里,谢阮眼珠灵动地转了转,不怀好意地弯腰探身过来,调侃道:“某倒是忘了,李大郎当真是刚出牢的人犯。”   说完,她也不管他俩,自己大笑着龙行虎步地走了。   李凌云见谢阮笑着离去,回头发现明珪不见了,就剩下个清秀的小太监在旁边小心翼翼地指引:“郎君这边请。”   李凌云进了澡房,房间正中间放了一个装满热水的大木澡桶,里头撒了些香料叶片。一路颠簸,他已疲惫不堪,懒得再想别的,下去痛快地洗了个澡。   等小太监问要什么颜色的衣裳替换,李凌云这才想起自己压根没有准备换洗衣物,就连身上这身行头也是出狱时乱穿的。他将实情相告,小太监似早已心知肚明,闻言转身而去,不一会儿回来,手里捧了一套素白的衣衫和一双乌皮六合靴。   接着,小太监又把脏衣收起,打了个包袱,说是要交给专人清洗熨烫,等出宫时自然会交还与他。没等李凌云应声,小太监便唤人把脏衣拿了出去。   李凌云哪儿会担心,毕竟皇家家大业大,怎会坑他一套衣裳?   伺候他穿上新衣,小太监又帮他梳了发髻,扎好巾子,再戴上崭新的硬罗幞头,上下打量他一番,见彻底拾掇好了,没有失仪嫌疑,才肯放他出去。   李凌云出来时,明珪早就等候在外了,他正仰着头看天上的流云。此时他已换下那身道袍,穿着天青色圆领衫子,腰系九环银带胯卷草纹蹀躞带,一侧的腰带上悬着吊白玉珠子的银白帛鱼。这身搭配内敛而不失贵气,更让人觉得他格外温厚可亲。   察觉身后有人来了,明珪回头,发现是李凌云,笑道:“我刚出来……我是说,不要觉得我是在专门等你。”   李凌云听了点头道:“阿耶也会跟我这样说话,他做事时,喜欢和我解释为何这样做。”   “是吗?”明珪不可思议地道,“这倒是巧了,我也是突然想起来,就多说两句。”   “我不太能听出别人的弦外之音,阿耶说因我情感太过迟钝,所以若别人说话不够直接,我可能就要会错意。”李凌云想想,又道:“明少卿,你人很好,愿意迁就我的毛病。”   “大郎过奖,我阿耶也教我,做人要多替别人着想,所以我习惯了,这点小事不值一夸。”   经两人多日接触,李凌云心里明白这位大理寺少卿性情宽和,所以也不跟他客气,径直问道:“我无官无职,现在是个白身,只能穿黄、白、麻、皂这几种颜色的衣物,所以选了个白衫,配的也是铜铁腰带。怎么你一个四品少卿,在宫中也穿得这么素淡?”   大唐律对各色人等穿衣的颜色和质料都有严格规定。大唐平民百姓多穿白色、黄色或麻色;日常从事贱业者,如屠夫或官府小吏,则通常着黑色;官员之中按品级也有区别,九品以上着青色,到了七品就可以穿绿,五品以上则可以穿红,三品朝廷大员才能服紫。   皇家也有自己的禁忌,赭黄色只有皇族可用,有些吉祥纹样,如龙凤之类,皇家也有相应的场合限制。   从制作服饰的质料上讲,类似织锦、绸缎这样华贵的面料,普通百姓是不能用的。普通百姓只能穿麻、绢之类的便宜质料做的衣服,只有身份极为高贵的人才可以穿用锦缎做成的衣裳。   总而言之,人们平日里衣着打扮不能僭越,绝不能穿级别高于自己的人才可以穿的颜色、质料,反之则不受限制。   举个例子:大唐的五品官员可以穿红衣,但不能着紫色,更不能用皇家专用的布匹、纹样,否则将受到处置,可如果他想要穿一身绿色麻袍出门,则不会有谁来挑剔,更不会招惹法度是非。   明珪这样的四品少卿,比谢阮讨来的职位更高,理所当然可以穿红着绿,臣子见君主是正式场合,着装要符合官职,至少也要着一件暗示官身的绿衫。可明珪却穿了件素色衫子,这在李凌云看来是件很古怪的事。   “你说这个啊……”明珪打开臂膀,低头看看身上的衣袍,笑道,“以我的年纪,四品少卿这种官职实在是过于惹眼了,只要不在大理寺内当值,我一般都穿道袍。天后也知道我的顾虑,所以这一身倒也不算失礼。”   而立之年官居四品,其实也不是稀罕事。看得出明珪是不想惹麻烦,李凌云也就顺坡下驴,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我倒是也能听懂。”   令他意外的是,明珪却面露苦涩。“杰出倒未必,我能做这大理寺少卿,实在是托了我家阿耶的冥福。”   “冥福?”李凌云注意到这个词,“莫非,你阿耶也去世了吗?”   明珪正要答,余光瞥见一身红袍的谢阮正从廊道另一头走来,就住了口。只听她果然先声夺人地道:“他阿耶的事,李大郎以后有的是时间可以打听,现下你们先随我来。天后要见你们。”   说罢,谢阮狡黠地笑笑,突然转身就走,边走边道:“李大郎你快一些,还有熟人在等你。”   “什么熟人?”李凌云刚一开口,就见谢阮没走两步,已不见踪影。他知道那边一定是有通路转折,不赶快跟上就会走丢,连忙小跑两步。   等赶到廊道那端,果见谢阮转了方向。她在廊道里走得飞快,李凌云不解地大声问:“别走,告诉我,是我的哪个熟人?”   谢阮脚下一顿,李凌云确定对方一定听到了自己的问话。但谢阮并不理他,一个劲朝前走,他只得闷头追将起来。   所幸她领着他们转了好几圈,最终还是把他们带到了一处宫观前。那宫观斗拱宏大,出檐深远,观之威严庄重,却又在飞檐、楼阁的设计上不失轻灵,对比周遭,此处更像是用来偶尔怡情的华丽楼阁。   李凌云追着谢阮,和明珪肩并肩地进了门,见谢阮站在那磨得锃亮的地面上饶有兴味地盯着他。   “你那熟人,可不就在这里等着你?等见了面不就知道是谁了?”见他过来,谢阮大声说道。   殿中安置了许多坐卧用具,看来金碧辉煌。梁上垂下许多幔帐,微风拂过,摇摇曳曳,很是轻盈。因宫室太大,谢阮的话在里面荡起了不小的回声。   “我不过是问问你到底是什么人而已,谢三娘,你跑那么快做甚?”李凌云话音刚落,仿佛是冥冥中的感应,那泥金幔帐忽然被风给吹得飞了起来。他瞥见一个熟稔的身影从远处慢慢地走了过来。   李凌云眯着眼睛端详了好一会儿,方才认出,从殿宇深处走出的那个人,果真是他的熟人。   “杜公?怎么是你?”来人的身份令李凌云感到很惊讶。他的反应令谢阮感到高兴,她走到李凌云近前,伸手一拍。   “没骗你吧!不过这位与其说是你的熟人,倒不如说是令尊的熟人更为确切。”   来人是个五十余岁的男子,穿深绿花纹绫圆领袍,身材高大,浓眉方脸,长一脸络腮胡子。男子目光苦涩地看向李凌云,却不发一言。   “杜公……你为何会在这里?”李凌云的目光落在来人身穿的袍服上,他的瞳孔微微一缩,“按大唐律,六品官员着深绿衣装……你做官了?”   “你阿耶过世,侍御医缺人,总该补上吧!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谢阮神神秘秘地笑着,大声道,“自我大唐高祖以来,侍御医中必有一个名额是给你们封诊道首领的,之前是你阿耶,现在嘛,便是杜衡杜公了。”   明珪在一旁默不作声,眼中却有些微妙的嗟叹之意。显然,他早就知道取代李凌云的父亲入宫做官的人就是眼前的杜衡。只是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他并未把此事提前告知李凌云。   李凌云来到杜衡跟前,叉手行礼问道:“封诊道自古流传,我们祖辈不断传授技艺,收徒散叶,形成天干十支封诊家族,这十个家族里,唯独令所有家族都心服口服的族长,才可以持有天干甲字祖令,全族及其弟子也因此可被授予天干甲字令牌。杜公,你既然入宫为官,那我阿耶所持的天干甲字祖令,现在已经在你手里了?”   “什么意思?”杜衡闻言须发皆张,怒道,“你这是疑心我造假,还是觉得我用了什么手段抢了祖令?小子,某早年是与你阿耶争过首领的位置,但某还没那么大胆子敢违反祖制,更没胆犯欺君大罪。祖令在此,你尽管验看便是。”杜衡伸手从怀中摸出一枚令牌,递了过去。   那令牌比成年男子手掌稍大一点,十分厚重,上头雕有奇异古朴的纹路,其中一面用整块白玉嵌入,上面以小篆书有一个金色“甲”字,令尾穿十二色流苏。   杜衡态度激动,言语里也透着怒意,可李凌云却不为所动。   他平静地接过令牌,双手快速轻弹纹路上的某些节点,随之发出轻微的叮当声,那令牌突然咔嚓一声响,令上的“甲”字蓦然弹起,随即又好像有了生命一样迅速缩回原处。那“甲”字竟然不是写上去的,而是某种装置在玉石中的机栝。   显然,这是封诊道中用来验证令牌真假的一种手段。   “祖令是真的,不过按常理,祖令都是传给家族长子的。如有人想要挑战,争夺首领之位,也需在我继承祖令之后再提出,因此我才会对杜公持有的祖令产生疑问。不过,祖令既然已在杜公手里,我阿耶没有选择将其传给我,也由不得我不承认……”李凌云交还令牌,后退一步,弯下腰,对杜衡十分恭敬地一揖:“封诊道李氏凌云,见过首领!”   “啪”的一声,李凌云的胳膊被杜衡托起。他还来不及发问,就听杜衡朗声道:“大郎,我要与你赌斗——”   杜衡仿佛下定了决心,微微抬头,闭眼深吸了口气。“有一桩案子,你我相赌,看谁能首先破获此案。至于赌注……”   说到这里,杜衡猛地睁眼,像一头老迈而凶狠的野狼,双眸泛红地盯住李凌云,嘴里缓缓地吐出三个字。   “败者,死!”   杜衡突然发起赌斗,李凌云当然吃惊。他并没有马上答复,而是挑起细剑一般的眉,仔细观察起眼前的杜衡。后者很快就被他盯得有些焦躁,眼带怒意地瞪了回去。   “你这小辈,磨磨叽叽什么?不就是跟老夫比斗生死吗?怎么,你不敢?”   李凌云收回目光,也不回答,转头环视起殿内来。杜衡见状,正想再说什么,却被李凌云打断。“这里是不是还有别人?”   杜衡闻言不由得瞪大双眼,口中喃喃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跟你,说话都太大声了。”李凌云指了一下谢阮,“这殿中,粗看起来总共只有我们四人,以我们彼此间的距离,除非有谁身患耳疾,否则没必要那么大声讲话。由此我可判断,你们之所以如此大声,是要说给殿中一直没有现身的那个人听。”   “而且……”李凌云对谢阮摇头,“你在说话时,会有意无意朝着某个特定方向,简直就是在提醒我,那边一定藏着什么。”   不等谢阮回答,李凌云又道:“杜公,你与我阿耶之间一直以来是有些小争执,不过阿耶告诉我,你二人争执,都是为了封诊道考虑。不管我做了什么不应当的事,你都不至于在阿耶死后这么坚决地跟我这个小辈赌斗。退一万步,就算赌,也不至于到一决生死的地步。我虽不知杜公为何要咄咄逼人,但相关实情,我还是可以推测一二的。”   “你啊你,你就不应该离开牢房。”杜衡闻言叹息一声,眼神复杂,“我也不瞒你,其实你阿耶他……他从未打算让你继承他的首领之位。”   李凌云闻言眸中精光一闪,眼神冷酷如冰,染上了强烈的偏执。“别的也就算了,可杜公这话,我不信。”   “不信就对了——”   一个傲然女声突然自殿中响起,声音洪亮清晰。李凌云发现听不出女声是从什么方向传来的,他心念电转,朝谢阮说话时刻意朝向的方位看去。殿堂深处被重重幔帐遮掩,他无论如何也瞧不出是否有人躲在那边。   “你不必找寻,此殿是由擅长消息机关的大家所造,我不想被看见,你便看不见我。”   中气十足的女声响起。话音未落,谢阮就带头跪伏在地,大礼参拜道:“臣等见过天后。”   杜衡又叹一声,也跪了下去,口称天后。   知道这就是那位手握大权的女子,李凌云当然不能例外,和明珪一起跪下,称臣叩拜。   “你这么聪明,应该早就猜到藏起来的人是我,所以我也不必多说。如今有一桩十分着紧的案子,需要有人尽快去办。其实此事最初是交给你父亲的,可半年前,他却突然离世,令我不得不另寻你道良才取代他……”   提及死去的李绍,天后武媚娘声音略沉了一些,停顿片刻才继续说下去。   “杜公就是那时入宫的,只是他也没办法解决我的困扰,我不得不请杜公在封诊道中另举贤能,结果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李绍的儿子在封诊一道上也天赋异禀,而且,你阿耶还一直悉心培育你。”天后呵呵笑了数声,“如此瑰宝,你阿耶这个人,偏要藏起来不给我用,要不是看在他跟了我多年的分儿上,我必要定他个欺君之罪。”   李凌云伏在地上,并不说话。他知道,武媚娘这番话倒也真不是用来吓唬他的。在大唐,不允许臣子对天子有任何隐瞒,对作为皇帝代理人的天后也是同样。   “杜公明知技不如你,却没有早早向我举荐你。你父亲去世虽说也是因为我,但他也同样欺骗了我。有功则赏,有罪当罚,我现在急需用人,所以你们之间必须要分出胜负来,赢家当然无碍,输了的人,就得负起责任。”   李凌云猛地抬头,在他的眼中,那些轻舞的幔帐突然变得犹如掠过锐利光芒的刀剑一样,充满凶光。   武媚娘的意思再清楚不过,她需要一个人来取代不堪重用的杜衡,为她所驱策。与此同时,她既要确定李凌云的实力,也要断掉杜衡离宫后泄密的可能。   毫无疑问,在她心中,李凌云与杜衡之间只有一个人可以活下来。如果李凌云办案能力不如杜衡,武媚娘就会勉强留杜衡一命,继续任用。可若是杜衡技不如人,以天后的性格,光涉事太深这一条,就足以让杜衡死上百回。   这是李凌云第一次直接感受到大唐天后的想法。这个尊贵无比的女人,在他眼里就像那些用蚕丝纺织出的幔帐,看起来柔软温暖,可挡风遮雨,但实际上,也可成为杀人利器。   年幼时阿耶亲自教导过他,丝绸是怎么将一个人杀死的。   那天,阿耶在剖尸房里给他看了一具尸首。那人是一个犯错的宫中内侍,他的脸上覆着层层湿漉漉的白绢。   这些织物平日被人穿在身上,或被制成幔帐悬在房中,要么遮挡寒风,要么增加情趣;然而一经湿润,它们就变得沉重恐怖,将其掩在口鼻上,则毫无缝隙,受刑者会渐渐窒息昏迷,最终命归黄泉。   天后武媚娘是一个女人,女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人柔和温软的印象;但武媚娘又有强大的力量,可以轻易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李凌云久久不语。武媚娘似乎对他的沉默也无所谓,她语气温和地道:“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与杜公赌斗。但若是那样,从今日起,大唐之内便不会再有什么封诊道了。”   令人窒息的威胁让李凌云皱了皱眉。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谢阮,让他们去斗,只带着赢的人回来,届时我可以允许赢家提出一个请求。”武媚娘吩咐道。   “诺!”谢阮响亮地回答。   天后不再说话。殿中传来一声清脆的铃响,谢阮极快地站起身。这个时候,她脸上已没了调侃,倒是颇有几分同情。她对李凌云和杜衡道:“你们起来吧!天后已经走了。”   李凌云始终沉默。他起身望向杜衡,这才注意到杜衡的头发与胡须花白了许多,已不似上次见面时那样乌黑。他回忆起最后一次在家里见到杜衡时,这个长辈还跟阿耶谈笑自如,现在看来精气神都被抽去许多,简直像一个濒死的病患。   “赌斗,我接下了。”李凌云冲杜衡弯下腰,认真地把之前那个揖礼做完。接着,他直起身子,对谢阮冷冷地道:“不管要查什么案子,我现在都必须彻底睡一觉,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扰我。”说完,他不等谢阮开口,就抢先否定她可能提出的建议:“在马车上将就的那种不算。”   谢阮闻言立即眯起眼睛,目露凶光。   “来人,安排李大郎和明少卿,还有杜公……在宫里歇息一夜。”她磨着牙抬手拍了拍,两个内侍迅速出现在殿门外,就像他们一直守在那里一样。   李凌云并不关心内侍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毕竟天后已然告知,整座宫殿是机关大家所造,随便哪个不起眼的角落都可能藏匿着重兵,再说皇后身边又怎可能无人防卫呢?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推翻了自己之前的假设,这殿内除他们之外,只怕还藏了很多的人,只要一有异动,就会冲出来把他剁成肉酱。   李凌云快速地分析着他掌握的所有信息。他的确并不通晓人情世故,所以李绍为他安排的,是一条只需集中精力,在封诊技艺上精益求精的生存之道。   可他并没忘记,阿耶说过,人世间的一切,其实早就被上天安排好了。比如说,耳聋之人的眼睛就比常人更为明亮,所以耳聋之人虽然有一些缺失,但可以捕捉到其他人无意中会忽略的东西。这个道理放在他身上也同样适用,他虽然在人情方面愚钝,可在搜寻破案线索方面,他一向有着很大的能耐。   李凌云思索着,挪动脚步朝杜衡走去。“半年前,我在偃师县教授门中学徒如何观察案发痕迹。突然有我封诊道弟子自渑池县来寻,说是有一桩溺水案,疑似有人伪造死因,让我过去施以援手,调查真相。”   李凌云来到杜衡跟前,这时的他不像平日面对长辈时那样恭敬,而是牢牢盯住了对方的瞳孔,不容杜衡有所回避。   “这名弟子当时说,怀疑死者是先被杀害,后被沉入水中的,需剖尸检验这人的肺中有无泥沙。我顿觉奇怪,此等简单的案子,为何一定要来找我?附近明明有其他封诊家族的人,只要持正式令牌,随便哪一位都可以剖尸。但那弟子说,附近的人手上都有案子,走不开,于是我去了渑池县。到了地方,我先验看了文书,确定在案卷中有死者亲属的剖尸许可,这才下的刀。可是等我剖开尸首,死者亲属就突然一拥而至,把我给押送到了县衙。”   李凌云边说边缓步朝杜衡走去。对方见他逼来,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从方才开始,我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杜公,你为何要害我?”   “……你胡说什么?”杜衡神情愤怒地质问,“这与我有什么干系?”   “既无干系,你又何必生气呢?”李凌云面无表情地整理衣袖,“从渑池县过来找我的弟子是封诊丙字丁家的人,族人都知,丁杜两家向来交好……当然,这并不能让我做出定论,不过……你刚才那句话,还是露出了破绽。”   李凌云眯起细长的双眼。他有些男生女相,眯起眼睛时让人觉得很温和,只是眼神略显凉薄而已。可现在他的神情看起来却极为冰冷无情。   “需要提醒你吗?你方才说‘你就不应该离开牢房’。”李凌云一字一顿,重复着杜衡说过的话,“我在牢中这半年里,时时觉得有些怪异。苦主在提出告状之后,不曾当堂与人犯——也就是我,进行过质辩。未经大唐律规定的‘对推’环节,渑池县就将我直接下狱,这分明违反了大唐律,而我却因此稀里糊涂被关了足足半年。在此期间,不论给家里传递消息,还是托人申冤,我得到的都是‘不许’二字。最为奇怪的是,剖尸时协助我的隶奴与隶娘却并没有像我一样被关起来,据说被打发回家去了。东都治下,京畿之地,为官者违律,可是要加倍严惩的,所以到底是什么人让一县父母官甘冒这等奇险也要无事生非,把我拘在大牢里呢?”   李凌云微微歪头,眼睛死死盯着杜衡,神情冷漠,更有一种深深的执拗。“杜公,你说实话,我阿耶可是死于半年之前,正好是我入狱那时?而你,是不是为了得到封诊祖令,才故意陷害我的?”   “胡说——全是胡说——”杜衡大怒拂袖道,“我看你是被恶鬼魇了心智。”   李凌云抬起下巴,冷声道:“世间无鬼怪,只有作恶人。我阿耶死后,你就设法将我困住,目标当然是祖令,现在我的推测也算得到了部分验证。杜公,要是作恶后会有恶鬼入梦的话,那梦见恶鬼的必定不会是我,而是你。”   杜衡瞳孔大缩,急道:“不是这样的——”   “杜公!”李凌云低吼一声,杜衡浑身一震。只见一向木讷冷漠的李凌云冲他微微一笑,笑容阴沉寒冷:“不管是不是,你承认还是不承认,这一场,我都必定会赢你。或许到了那个时候,我才会有兴致听你慢慢解释。”   说罢,李凌云越过杜衡走向殿外。内侍慌忙跑过去在前引路。明珪挑了挑眉,望着杜衡失魂落魄的模样,轻叹一声,朝李凌云追去。   见二人走远,杜衡脚下一软,跌坐在如镜般的地上。谢阮缓步踱到他跟前,弯下细腰。“怕了吗?这就是你欺瞒天后,藏着李大郎的代价。”   她眨了眨眼,不无同情地道:“这里是大唐,对天后来说,大唐没有秘密。”   隋唐时对中亚锡尔河及阿姆河流域之间九姓小国之统称。   古代少数民族的一种头巾,可用来遮蔽身体,用纱绢制作而成。后传入中原。   “各色人等”指社会上各种职业、各个阶层的人,大体分为良人和贱人。我国古代等级森严,良贱之间无法通婚。   无官职的人。 第六章 狐妖作祟细辨幽冥   山中过于安静,所以在皇家离宫的李凌云难得地做了个颇长的梦。   在梦中,他回到了幼年时代,早间醒来之后,从自己屋里的小床上爬下去,不顾乳母的阻拦,跑出门去寻自家阿耶李绍。   自从母亲死去,孪生弟弟生了怪病后,有段时间,他一定要看到阿耶才能觉得安心。或许是为了锻炼他的心性,阿耶故意常常外出办案,与他保持距离。就在这段时日,为照看家中两个孩童,姨母胡氏被接进了李家,成了兄弟二人的继母。即便如此,他还是天天到处寻找阿耶,找不到就会非常难过。   只是,在今天这个梦中,阿耶并不难找,就在家中的院子里。见他跑过去,阿耶笑了笑,抓住他的手,缓步把他带到了一扇漆黑的大门前。   “这里是祭祀封诊道先人的地方,也是我们封诊道在先秦长安建立的祖祠。封诊道各家族的宅院包围着这里,就像所有后人都拱卫在此一样。”   这两扇大门与其他门扉不同,上面并没有铜环锁扣,也没有落下常见的黄铜锁头,而是装饰着很多拳头大的铜钉,仔细一数,足有六十个之多。   “天干地支搭配,有六十衍数,六十一甲子……只有手持祖令之人才能打开此门,打开的方法就在祖令之中。每过一年,方法会和门上的机关同时变化,去年开门的法子,在今年是无法施用的。”   阿耶伸手拍下其中几个铜钉,大门里发出沉闷的嚓嚓声。他惊讶地用手摸着门,感觉门扉下面有什么怪兽一样的东西在震动。等到声音停止后,阿耶抬手推门,门扉霍然洞开。   父子二人携手走进门,厚重的门竟在他们身后自动关闭。一道天光从上方落下,照亮了空旷宽阔的空间中那尊巨大的造像。   那是一名道骨仙风、身穿道袍的老头儿,在李凌云看来很是清瘦,但神情格外慈祥,手中拿着一把长柄小刀,刀锋前端形同柳叶,刀片极薄,闪烁着魅人的银色光芒。   “凌云,这是我们封诊道的祖师俞跗,快过来参拜。”   他懵懵懂懂,依照阿耶的吩咐跪下给造像叩首,又插了三根点燃的线香。很快,一股檀木燃烧的味道弥漫在四周。   “大郎,从今日起,我便开始教你封诊道的技艺。你母亲已逝,弟弟罹患重病,将来可能无法独立生存,所以你必须精于此道,将来才能照顾二郎。”   “阿耶,我会照顾二郎的。”他看向阿耶,对阿耶话语里的某些内容感到不明所以,问道:“可是封诊道是什么?”   “封诊道是你阿耶、阿耶的阿耶以及李家历朝历代的祖宗做了一辈子的事……说起来话就长了……”阿耶捻着胡须。   仿佛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就在这时,阿耶突然与他对视,话锋一转:“婢子翠儿的猫老死了,是不是你给剖开的?”   “我想知道猫的肚腹里面到底有什么。”他没有否认,点了点头,“猫可以跳得很高,也能爬上墙,夜里伸手不见五指,猫还能抓住老鼠,我想知道为什么。”   “那么……”阿耶蹲了下来,神色凝重地看着他,“大郎,你想不想知道,人的肚腹里有什么?”   梦中的一切突然终止,李凌云陷入了无边的黑暗里。   他忙转头寻觅,却什么也看不见,没有阿耶,也没有俞跗的造像。   黑暗中,一道清癯身影渐渐亮起,白面长须,眼神柔和,却欲言又止。李凌云看见那道身影就开心起来,因为那是他的阿耶李绍。   李凌云朝前走了一步。这时他忽然意识到什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有些费解。   刚刚上香时,这还是一双孩童之手,现在却已骨节分明,手指修长,长成一双成年男子的手了。   他抬起头,不解地看向李绍,后者好像悬浮在虚无的黑暗里。   “这是梦,”他对李绍说,“阿耶,你已经死了,所以这只是一个梦。”   “这确实是一个梦,我也已经死了。”梦里的李绍对他微微笑着。   “刚才是我小时的记忆,我记得跟阿耶一起经历过的事。”李凌云想了想,对李绍继续说道,“我们封诊道对梦境也有很多研究,你教过我,人都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人会在梦里继续整理自己的想法。如有担忧,可能做噩梦;如有喜悦,可能做好梦。”   李凌云说着,看看微笑不语的李绍,缓缓地盘膝坐下。这是阿耶教给他的能摒弃杂念,更好地思考的一种方法。“做梦看见阿耶,是因为我在想阿耶是怎么死的。”   “我是怎么死的?”李绍问。   “现在还不知道,证据不够。”李凌云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掌,屈起一根手指,“天后说,阿耶是因她而死的,所以,阿耶一定不会是暴病身亡,否则,她这句话就是画蛇添足了。”   他又屈起第二根手指。“杜公可以抢祖令,但也不至于要亲自暗害阿耶,再说了,如果他有这种本事,也无须等到我长大成人才下手。所以,杀死阿耶的人,也不会是他。”   “阿耶一定死得很蹊跷,最有可能的是,你是死于为天后办案的中途。那么这案子一定是件大案,大到阿耶都因它而死,前来找我的谢阮和明少卿却不敢对我透露一个字。”   李绍听完,仍是微笑。“大郎,你要小心,为皇家做事,千万不能越界,越界之人不可活。你要遵守的不只这个,还有我们封诊道的底线。”   “我一定会找出阿耶之死的真相。”李凌云眼神坚定,他站起身来,转身而去,他的声音也飘荡在梦境的黑暗之中,“我记得阿耶的教诲,我知道你要叮嘱什么,我们封诊道,是不制造死人的。”   “愿你永远不要忘记……”   李绍轻声说完,倏忽之间,散为无数光点……   两天后,京畿附近,邙山山脚之下。   周姓族人聚居的小村内锣鼓喧天。身穿白黄麻服的外村百姓纷纷从路上拥了进来,村内并不宽阔的泥土路上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人们纷纷朝着一个方向挤去,那是一片热热闹闹、人山人海的景象。   村外小道上,在几位跨着骏马的骑士的带领下,一辆黑漆麻拉的怪异的车由四匹蒙着双眼的马奋力拉动,朝着村口驶去。   说它怪异,是因该车通体发黑,车辕、车轮亦是如此,而且它比普通马车更显宽阔,车厢看起来就是一个巨型黑箱,旁人根本分辨不出是什么材质。漆黑的车辕上,正在驾车的是一位皮肤黝黑、头发卷曲的昆仑奴。   这一色黑车、黑马、黑人,很难不吸引别人的目光。   只见那昆仑奴上身穿麻色小袖短衣,衬着白色半臂,黑而发亮的胳膊上套着一对雕刻有怪异纹路的古朴铜环,下身着条纹小口胡裤,光着宽阔的脚板。在他身边,则坐着一位腰肢纤细,戴锦绣浑脱帽,身穿绿色翻领窄袖袍的美艳女子。   女子目似秋水,口似樱桃,别有一番妖娆。她也穿了那种条纹小口裤,坐在车上摇着腿,透空软锦鞋在空中摆来摆去。   “你们封诊道连婢子都这么怪异,瞧六娘这身打扮,倒是比你还像是主人。”谢阮依然穿着男装,但身上的袍子换成了猩红色的,她满脸古怪地看向身后那架怪车,又转头看骑在马上,衣着朴素的李凌云,“你怎么跟明子璋一样,喜欢胡乱穿衣?”   “天地良心,李大郎穿什么与我有何干系?”明珪苦笑,“我这衣袍虽无法与你的相比,但也是宫中巧儿特别织造的,好歹也是用的贡品中的方纹绫。再说李大郎所穿,你也不能小瞧,他那身白纻衣是袁州贡麻所制,软似云白如银,价格昂贵着呢,也就是你在宫里瞧多了好东西才看不上眼。”   “六娘家过去是官宦人家,因祖父坐罪下狱,才被没入宫中做了官奴,她是宫里赏给我们封诊道的,现在是我的隶娘。既然为奴为婢,日常有些脏累活计也非得他们来办不可,她爱穿什么就随她吧!”李凌云对此不以为意,随便解释一二。   “宫里还能赏人给你们?”谢阮听到“坐罪”二字,眉头轻皱,朝六娘多看了两眼,又问:“隶娘是什么?”   “宫里赏人给封诊道,不只是大唐,而是古来有之的事。我们封诊道经常要剖尸查案,不是什么尸首都干干净净的,有时遇到腐败生蛆、流水流脓、身体胀大、形象恐怖的尸首,这时但凡身家清白的人都不愿来打下手,所以宫里历来会赏罪人给我们差遣。这些人因为是奴婢,所以必须听从主人吩咐,不能推托不干。隶奴多做些打下手的力气活,隶娘则执笔帮忙记录。若死者是女子,封诊道的先生为了避嫌,也要麻烦六娘这样的隶娘。”李凌云不厌其烦地说道。   “原来如此。”谢阮觉得炎热,抬手扇扇风,朝前头看去。   前方人群熙熙攘攘,但看得出大多是麻衣布衫的百姓,其中有些人戴着尖尖的遮阳斗笠,都朝前方挤去。   “这些人到底在做什么?莫非今日此村祭神?”谢阮大惑不解。她身边的明珪闻言,把马背褡裢里的案卷卷宗拿了出来,准备翻阅。   “你又看什么?这案子也是个烦人差事,案卷天后都命我看了许多遍了,想知道什么,我直接说给你们听不就得了?”   谢阮一面朝前看一面道:“邙山下的这片地方不太平,也非一日两日了。最早是在前面的黄村里发生了一桩莫名其妙的案子,死者是一位罗氏娘子。那罗氏刚嫁人,夫君名叫邵七郎,是村里的猎户。罗氏死时,口吐白沫,双眼怒翻,七窍流血,下体也流血,死相难看不说,身下还压了一条狐狸尾巴。她丈夫日常上山狩猎,专门打山上的狐狸,以为是自己招惹了狐妖,于是在案发后跪地求饶……”   见李凌云在听,明珪将案卷递给他,善解人意地配合谢阮的讲述问道:“自己刚过门的娘子死了,不报官吗,忙着求什么狐妖?”   “山村野夫能有什么见识?有人在旁胡说什么闹狐妖的浑话,他也就信了。倒也并非谁都信狐妖作祟这种事,还是有人报了官,可你们猜怎么着?那县令跑来一看,居然也觉得是狐妖发难,于是草草找了个‘暴死’的理由,居然把那罗氏给埋了。”   “埋了?”李凌云从案卷中抬起眼,“这也把人命看得太轻了!”   谢阮将手中的马鞭抖了一下,啪地在空中打个鞭花,笑道:“谁说不是呢?这傻货已被天后发配到交趾,跟他的狐妖打交道去了。不过就在罗氏下葬后没多久,胡村便又发一案,这次死的还是年轻女子,姓苗,苗氏。”   “那苗氏的死相和罗氏一模一样,也是暴亡,尸首下压了一条狐狸尾巴。”谢阮指指李凌云手中的案卷,“这时,有人开始在百姓之中散播谣言,说邵七郎杀了多少只狐狸,狐妖就要杀死多少人来报复,于是县上便炸了锅。那罗氏的夫君邵七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究竟猎杀了多少只狐狸,整个村子陷入恐慌之中,当时县衙里头那位亲民官也是一个头两个大……”   “我来猜猜,这位亲民官一定怕得要死,站在邙山一带就能望见东都,邙山自古是绝佳的葬地,我大唐素来有‘生在苏杭,葬在北邙’的说法,山上埋的人多了,鬼怪传闻也不会少。这位县令在任时,地方出现了妖异,就算他什么错都没有犯,一旦被人上报朝廷,也必会影响仕途。”明珪摇摇头,难得地表露不满,“我猜,他会跟处理罗氏那起案子时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郎你对对案卷,看看我说得是不是?”   李凌云依言翻阅卷宗,点头道:“明少卿猜对了,那苗氏的尸体在得到县衙认可后,也被匆匆掩埋。”   “我在我这一辈行十四,大郎不如叫我十四郎,不然,像谢三娘那样,直接唤我的字也行,”明珪温和一笑,“称官职的话,总觉得太生疏了。”   李凌云微微点头。谢阮发出几声冷笑,道:“你们别急着扯交情,先听我说。那蠢货县令害怕朝廷知道了会处罚他,为镇住这些风言风语,花大价钱请了些自称能降妖伏魔的道士作法。然而就在道士作法后没几天,狐妖案再次发生,这次的受害者是嫁进这个周村的谭氏娘子,她的死相同样凄惨,死后身下也压着一条狐狸尾巴。”   谢阮拿起马鞭,在掌心啪啪拍了几下。“一下子连续死了三个年轻小娘子,这作祟的狐妖可是厉害得很,于是这案子再也压不住了,连在上阳宫里歇凉的天皇、天后都很快听闻,于是天后命人彻查此事。”   “……案子固然荒唐,但也还不至于要让天后亲自过问吧!”明珪道,“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别的蹊跷?”   “蹊跷自然有,跟你们明家还有关系呢,”谢阮没好气地伸手摸摸编得整齐的马鬃,“你那个死鬼阿耶这几年在宫中可没少搬弄是非,弄得太子殿下与天后母子间一直别别扭扭的。今天做儿子的找一群人批注《后汉书》,借着里面的典故教育自家亲娘,明天呢,做阿娘的给儿子送什么《少阳正范》《孝子传》,教育太子要听母亲的话,朝堂、后宫整天鸡犬不宁。而那些不安分的臣子素来对天后很有成见,现在出了妖异的案子,自然就有人穿凿附会,在背后嚼天后的舌根,说什么‘牝鸡司晨,天下妖孽丛生’,一切都是天后把持朝政搞出来的,狐妖都看不过去,所以制造血案,警醒世人,真叫人气不打一处来。”   明珪无奈道:“好吧!又是我的错处。那查得到底怎样了?”   “要是有结果,还拿出来给你们赌斗做甚?闲得没事吗?”谢阮一翻眼睛,“查是查了,可因地处荒僻村落,又沾上了妖鬼之说,总有些不晓事的百姓喜欢看热闹,他们拥挤在死人的院子里,竟将案发时的痕迹差不多都给毁了。这么一来,就算是多年的老刑名也拿这案子无可奈何。因为天后亲自发了话,所以京畿之内但凡有能耐的人几乎都来查过,可这狐妖案到底还是没破。如今唯独能确定一点,这案子,一定不是狐妖作祟,而是人干的。”   “何以见得?”一直没开口的杜衡总算忍不住,问出了这个关键问题。   “说出来也没什么好稀奇的,查案的老刑名说,打从天后要求彻查以来,狐妖案就再也没发生过了,单从这一点就能猜测出,案子一定是人为的,若真是高来高去的妖怪,谁会管凡人查不查案呢?正因是人干的,所以凶手才不敢冒大不韪顶风作案。只是可惜那家伙不再作案,我们也始终没能揪住他的狐狸尾巴。”谢阮愤愤不平,“某最恨借着女子体弱欺压女子之人,这贼货要是被我逮住,一定给他好看。”   “天后下令,竟也没有结果,这桩案子破不了,恐慌只怕还会加剧……”明珪有些疑惑,“对了,我常在宫中走动,却没听过这桩案子,可是被人故意压下了?”   “自然是压下了。”谢阮有些无奈,“你也不想想,要是放任不管,不知道最后会被传成个什么模样,于是只能放出说法,就说天后下令彻查此案,借着天后的皇气,把那狐妖给镇住了,使得狐妖不敢再继续作祟。说到底,这也是在暗中告诉凶手,千万别再作案,否则朝廷不会袖手旁观!”   “如此看来是有些作用,然而以天后的脾气,绝不会放过凶手。这凶手在京畿重地犯下残忍凶案,还令人摸不着头脑,不管怎么想,始终是个隐患。”明珪说,“所以,这次天后便借着赌斗之机,希望大郎跟杜公能破获此案,把那‘狐妖’给捉拿了?”   “不错,顺便嘛……”谢阮龇牙笑笑,“要是他俩都破不了案,那这封诊道要来也没啥用啰!”   “我们不先去罗氏家中吗?那里才是第一案发之所。”李凌云对谢阮的威胁充耳不闻,他翻翻案卷,反而提出问题。   谢阮嗤之以鼻。“李大郎不懂规矩,你平日也在县上查案,难道不知,没有县里亲民官带领,别人是不会理你的吗?先前我们经过县衙时,听说那县令带人来了周村,所以才过来寻他。反正案中三个娘子都已死了许久,先去哪里后去哪里,应该也没有什么妨碍。”   李凌云已经意识到,只要谢阮叫他李大郎,那多半就是在调侃他,他也没什么火气。“我在县上查案,都是相关人等带着,其中人情往来上的事,也都是别人处置,最多让六娘去谈一谈,反正我只要到了地方,先封后诊,查出死因就行了。”他问道:“那么这位明府,现下又在村中何处呢?”   谢阮回头,手指跟在马车边的一名黑衣打扮、相貌老成的中年男子。   “这是周村附近的里正,在县上当职,正好陪我们来找那县令。”说完,谢阮问那里正,“你们明府在村里什么地方,你知道吧?”   那里正不敢在谢阮这样身份高贵的人面前骑马,他始终牵着马匹走在一旁。听言后,他壮起胆子,连说两声“知道”,健步如飞地在前面领起了路。   前方人流越发密集,但那里正在乡里颇有名望,只见他中气十足地高喊几声,人们纷纷闪开,还有几个年轻男子主动走出帮忙轰开众人。   谢阮等人被那里正带到一处农家院落,下马拨开人群后,就见那身穿浅青色常服袍子的县令正合眼坐在地上,嘴里念念有词,他身后一群巫师在院中乱蹦乱跳,围观的百姓也跟着七嘴八舌地念起咒语。   那为首的巫师身裹一件破洞道袍,手里握了根捆着五色布的马鞭,脸上涂得红红白白的,嘴里叽里咕噜,声音一阵大一阵小地喊着什么。   周边人多杂乱,但李凌云却觉得这个院落很是眼熟。他从怀里取出案卷翻了翻,挑眉拣出一页递给谢阮。“这院子,不就是那谭氏案发时的居所吗?”   谢阮闻言,拿过案卷对比着看了看,发现果然如李凌云所言。她面色一变,咬牙切齿地正要撵走那些巫师,却不料明珪伸手拦下了她。   “谢三娘,你仔细听听他们在说什么?”明珪瞥一眼巫师。谢阮停下了动作,李凌云、杜衡以及随之而来的几名随从也都凝神静听起来。   只听那巫师鬼哭狼嚎着:“死的都是女子,这便是阴盛——”   众人跟着喊:“阴盛——”   “阳衰——”   众人又喊:“阳衰——”   那巫师猛烈摇头,双眼反白。“牝鸡司晨,天生异象,地有精灵,狐灵示人。以血为祭,以肉为献,天道不正,人世皆殇。”   说到这里,旁边的百姓一起喊道:“皆殇——”气势听起来还有些磅礴。   谢阮顿时面色发青,咬牙连连冷笑。“终日打雁,却被雁啄瞎了眼珠子,才扔去交趾一个傻货,又来了一个更蠢的,如今这些推举之人都瞎了眼吗,都举荐的什么狗货来朝廷当官?天后早就应该把那科举给彻底改个法子……”   李凌云疑惑地看向明珪,后者早发现他有些拐不过弯,于是凑到他耳边说:“这些话的意思是说天地对天后把持大权不满,借由精灵杀人警醒世人。这搞的仍是妖言那老一套,用来打击天后。这不稀奇,稀奇的是谢三娘之前明明说妖言流传的事已解决,现下村中竟还有妖人作乱,这是在打天后的耳光。”   “传某的令,后头那些提刀的,用最快速度给某滚过来——”谢阮话都没说完,她身后的随从就转身跑开了。   谢阮也不管,杀气四溢地来到李凌云和明珪身边。“你们都好好看着——往后给某捉拿妖逆的事当个人证。”   明珪但笑不语。李凌云却有些兴致,继续盯了一会儿那群蹦跶的巫师,又拿出案卷来翻。   “依卷所录,这个谭氏死时年方十四,是三个死者中年纪最小的。她的丈夫是一名柴夫,正所谓‘夏日砍柴,冬季烧炭’,在县上有人家会固定购买他的柴与炭,但他所得银钱很是一般,这房子也不过是土坯房,房顶为枯草树皮覆盖,没见半片砖瓦。那凶手若是为了谋财,在谭氏身上只怕榨不出什么银子,不会是为财杀人。”   “不为钱财又为什么?杀人总要有个缘故。”谢阮恶声恶气地盯着那些跳来跳去的巫师,又跟身后的随从发起脾气:“怎么这么慢吞吞的?还不快些过来!”   李凌云与明珪回头看去,只见乌压压地从后头奔来一群人。这些人头戴红抹额,身穿圆领墨绿纯色长袍,脚踩皮靴,左手握刀,右手边全部佩着收纳弓箭的弯月兽皮弓韬,草草估算,竟有不下五十人。   为首者腰间蹀躞带上挂一黄铜鱼袋,蓄八字短须,表情肃穆,到了谢阮跟前行了一礼。谢阮冷笑挥手,道:“将那些巫师还有官员杂吏通通拿下!跑了一人,唯尔等是问。”   “诺!”众人齐声应承,声势震天。   巫师们此刻才察觉不妥,停下巫舞,探头探脑朝这边看来。只见这群身穿戎服的人潮水一般散开,把这小小院落围了个水泄不通。   李凌云问:“这些人是……”   “北衙禁军里的飞骑好手,拢共遴选不到千人,只有天皇、天后有权调遣。”   明珪话音未落,那群飞骑已把县令等一干人等悉数抓获,并带到谢阮跟前,一个个踹了腿弯,逼他们跪在地上。   那县令还不晓得发生了什么,朝谢阮惊怒不已地道:“你们凭什么抓人?敢在这里作威作福,按大唐律——”   “还按大唐律?按大唐律,你现在就该给某去死——”谢阮抬腿,一脚踹在县令心窝上,踢得他如滚地葫芦一样在地上足足转了两圈。她下脚够狠,那县令中招之后只能强撑起半个身子,怎么也爬不起来。   “汝是何人——汝是何人啊——”那县令颤抖着口喷唾沫道,“本县治下有狐妖作乱,这才请仙师祈祷,请上苍镇压精灵,你……你要对本县做什么?”   “妄言杀人罪案为凶兆,诡称鬼神言语,胡说灾祸祥福,身为亲民官敢妖言惑众,罪同谋逆,按大唐律,此为十恶不赦之滔天大罪。”谢阮抽出刀子,刀身一震,宛若龙鸣。她健步到县令跟前,又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某看你就是活得太舒坦了。”谢阮眯眼,目光如刀一般在那县令脖颈上掠过,靴子踏在县令肩头,刀头一下一下拍着那家伙的脸。   “麟德二年,女巫蔡氏以鬼道迷惑众生,说什么能让死者复活,结果拿个刚断气的人给她尝试,你猜怎么着?人搁三天都臭了,长蛆了,死而复生个屁啊?于是她就被抓起来,徙到鸟不拉屎的边疆去。听说交趾瘴气重,如今那蔡氏的坟头草怕是都有三尺高了。”   县令听得两股战战,谢阮却意犹未尽,蹲下盯住他,舔着嘴唇道:“咸亨中,赵州人祖珍俭说自己会妖术,具体如何某是不记得了,不过他比蔡氏更倒霉,被人告了一状,直接拉到市上斩了头。”   “我就弄不明白了,好好的明府你不做,偏信这些歪门邪道,非得自寻死路不可吗?”谢阮起身吩咐左右,“仔细绑了,既是十恶不赦的妖逆之罪,那就特事特办,罪人不抓入县狱,通通给某送至东都刑部处置。”   “诺!”那飞骑首领叉手行了个礼,跟手下打个手势,那群人便被迅速拖起带离众人视线。当地百姓见飞骑这般凶悍,哪里还有看热闹的胆子,便一哄而散了。   好不容易得了清静,一行人这才进屋仔细查看起来。   李凌云四处瞧了一遍,对谢阮摇头。“院子中来过这么多人,四处都被碰过,这里就算有痕迹,要么早已灭失,要么也无法分辨是不是案发时留下的,还不如案卷所载有用。”   谢阮擦擦鼻子,皱眉看看房内,发现墙角生了些蜘蛛网,心知这里的确已有一段时间没人居住。她只好把那里正招来,问谭氏丈夫的去处,得知这人仍在村中,只是不敢再住这凶宅,已经换了地方,才算是放下心来。   “至少还能问问这男人案发时的详情。”谢阮说道。李凌云点点头,算是赞同。   “那你说,另外两处村落还用走一遭吗?”谢阮看向里正:“某问你,另两个村子也跟这里一样,有许多人进出过?”   “自打传出狐妖作祟,三处案发场所在两任明府主持下,已被祭祀过很多次了,想来与这里差不多。”那里正相貌憨厚,双眼却极为灵活,三言两语就把情况说了个清楚。   “还是应该实地查看,”杜衡提议,“不如我跟大郎分头前往两处?我的封诊车用马不如大郎的神骏,本就落在后头,黄村正巧在来路之上,要不我跟大郎分道而行,也就不必走回头路了。”   李凌云闻言,若有所思道:“既然痕迹都破坏殆尽,倒也不妨跟杜公分头查诊……”   “我觉得不妥。”明珪袖手在一旁声音温和地道。   见李凌云、杜衡齐刷刷转头,明珪温厚的脸上露出无辜的神情,轻声道:“我是这么想的,二位此番是生死比斗,若真如这位里正所言,已没什么痕迹可用,倒也就罢了,可要是你们其中一位首先找到了破案关键,却暗自隐匿起来不告诉对方,最终让另一人断案失误,对二位来说,岂不都是极大的不公?”   见二人闻言陷入思索,明珪又道:“二位都是封诊道的人,家族之间相互亲善,你们自然不太可能那样。但人心难测,向来经不起猜度,所以就算麻烦一些,我们也还是一同前往为好。”   “就这么办了!你二人无须犹豫。”谢阮大剌剌自众人面前走过,“天后让你们赌斗,自然不想看到什么不公平的事发生,某同意子璋老狐狸的说法,同去便是。”   明珪闻言苦笑。“不过比你大一些,我怎么就变成老狐狸了?”   他忙追上谢阮。李凌云与杜衡不敢拖延,也跟了上去。明珪无奈地道:“查的是狐妖作祟,你却叫我狐狸,你年岁比我小,一点尊重也没有的吗?”   “某跟你算起来都是天后跟前人,你跟我计较个什么?你不老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你是老人家,让着我怎么了?”   “这不是计较,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还有,我哪里老?”   “既然不计较,那就别啰唆了……”   李凌云望着明珪宽厚的背影和像男子一样大步前行的谢阮的背影,听到身边的杜衡轻叹:“当年,你阿耶与我聊起继任首领的事情,让我一旦得到祖令,就将你赶出京城,最好一年半载不许你回京……”   “杜公,你还是就此打住。”李凌云转身看他,语气严厉,“难道你现在要我相信,是阿耶授意你将我羁押在牢狱之中的?”   杜衡面色数变,终于叹了口气,无奈道:“你阿耶,是真的不想你入宫。”   “所以封诊道的首领就只能你来做?”李凌云朝前走去。   “我说的是真的。”杜衡在他身后回了句。   李凌云却道:“是真是假,等我赢了你再慢慢查,你我之间,除非我能活下来,否则,我想不出任何理由相信你。”   看着李凌云的背影,杜衡目光闪烁,许久之后,才发出了沉重的叹息声。   另两处案发村落距周村并不远,快马代步的众人有里正带路,很快把两位死者家中的宅院查探了一遍,如此前所料,这两处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从罗氏宅中离开后,杜衡有些焦躁地道:“痕迹全毁,本想用封诊车中的工具,如今倒是不必了。”   李凌云赞同道:“杜公没说错,罗氏十五岁,死于家宅之中,她与丈夫都是良人,村老说这对夫妻平素老实厚道,并未听说得罪过谁。罗氏家是一处四合院,房屋以木材构筑,房门也是大扇木门,制作粗劣,门缝不小,这样的门只需在外间用扁形薄片,比如说竹片轻轻拨弄门闩,即可打开。”   “凶手居然如此大胆,直接开门进屋杀人?那罗氏就这么不知防备吗?”谢阮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明珪解释,“我是偃师人,幼年曾随我家阿耶到这种乡野人家给人诊病。京畿一代治安较好,村中人大多相互知根知底,兼之地处偏僻,卖东西的货郎也要半个月才来一次,平日村正会组织人手巡逻,再加上几乎没有外人入村,村里人的防备之心自然不足。”   那里正在一旁连连点头。“是这个理。这些村子虽不至于夜不闭户,但通常也颇为安泰,一般在此生活并无危险。”   “可罗氏不还是被害了?看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谢阮望向杜衡,“方才杜公跟李大郎在院墙处看了许久,可是找到了什么痕迹?”   “是,我们发现正对堂屋院墙上的木刺被人拔掉几根,留下了几处凹陷,可见有人故意损毁。第二桩案子中死去的苗氏家中贫苦,丈夫为力夫,家里压根就没有院墙,只是起了个低矮的木栅栏,木栅栏倒也完整无缺。如此看来,凶手将罗氏家院墙上的木刺拔掉,显然是这东西妨碍了他,可拔掉的范围并不够宽,不足以让一个成人越过这个缺口翻墙而入。所以我推测,他是站在此处暗中观察死者,那两根木刺刚好阻挡了他的视线,所以才被拔掉。”杜衡口中喃喃地掐着手指,似在计算什么,“第三个被害的谭氏,她家里院墙上也插有木刺,但木刺完整,并未被拔除。这恐怕是因为院墙低矮,并不妨碍凶手作案。粗看那墙高五尺三寸左右,而第一案中罗氏家的院墙算上木刺,刚好五尺五寸,如此算来,凶手身量……”   “杜公的推测与我相同,凶手身高必在五尺三寸至五尺五寸之间,除此之外,并未找到有用的线索。”   谢阮听着,表情似乎有些不快。李凌云也不介意。毕竟众人追了三个村子,却没得到什么进展,以她的性子,能有好脸才怪。   明珪望着那缺了木刺的墙头思索。“这桩案子最难的是已时过境迁,而且最初因两任县令尸位素餐而草草结案,案卷虽在,但记录却模糊得很。”   “我看,还是要麻烦里正……”明珪对那里正道,“这三家闹了狐妖之后,还不时有人祭祀,所以三人的丈夫都没在家居住,而是另寻居所。敢问能否把罗氏的夫君邵某找来问话?”   “某这就把他叫来。”里正应承着而去,片刻后就带回一位身材劲瘦的青年男子。   那男子二十岁上下,面目生得粗犷,头戴一顶沾了各色兽毛的黑毡帽,身穿圆领开衩齐膝短衣,脚踩一双麻鞋,双手有老茧,骨节突起,典型的大唐猎户装扮。   来到自家曾经的宅院前,男子眼中露出畏惧。在里正的带领下行过礼,他自己报上名字,说叫作邵七郎。杜衡率先问道:“听说你娘子罗氏死在屋中,是你第一个发现的?”   “是,那天我上山打猎回来,远远就发现屋门虚掩,我还以为是娘子给我留了门。进屋才发现,我家娘子七窍流血躺在地上……我吓得魂飞魄散,便连忙出门叫人来救,当时天色已晚,我还是一户一户敲的门……”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你娘子身下有狐狸尾巴的?”见邵七郎有长篇大论的苗头,杜衡老到地打断他。   “是……是大家都来了之后,村中有懂医药的长辈探过娘子的脉搏,说是身子都凉了,已经死透了。”邵七郎因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眼中畏惧之色淡去,却多了些悲痛,“我把娘子抱起大哭起来……手里却摸到个毛茸茸的东西,取出一看,是一条硝过的狐狸尾巴。”   说到这里,邵七郎抬手揉揉发红的眼圈,苦涩地道:“大家说是我打的狐狸太多,狐妖来讨债,这才害死了我娘子……可这些日子,我想了又想,不明白那狐妖复仇为何杀我娘子?捕猎的是我,要杀也应该杀我才是啊……”   说完,邵七郎呜呜地哭出声来。杜衡想再度打断,却又面露不忍。李凌云则漠然不顾地问道:“邵七郎,你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形。发现你娘子时,屋内可有被人翻动过的迹象?”   邵七郎擦擦泪水,努力回忆片刻,摇头道:“不曾有人翻过,屋内东西都是平日里摆放的样子,没什么乱七八糟的。”   李凌云拿出卷宗,沉吟道:“依卷宗所记,仵作验尸时发现三名女子下体都有流血,却并没与男子发生性事,她们身上的衣物也都穿着完好。大唐普通百姓家里,女子常穿小衣短襦与长裙,本就有些繁复,况且人死后,肢体不如活人灵活,如凶手侮辱她们后,再把衣物穿回去,也难掩盖脱下衣裙的痕迹。”   明珪见邵七郎听得脸色苍白,小声道:“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可以回家去了。”邵七郎连连行礼,似一刻也不想在这不祥之地逗留,很快便走掉了。   李凌云奇道:“你怎么就让他走了?”   “他到底是死者罗氏的丈夫,你当他的面谈论他娘子与凶手是否曾经行房,对他也太残酷了,他面色苍白,一看就是受不了的。”明珪说完,见李凌云有些了悟,又对里正身边的几个村老问道:“狐妖之说,是从什么人开始传的?”   一个拄着拐杖的村老回答:“起初是到邵七郎家里的村人,他们见邵七郎的娘子身下有条狐狸尾巴,当即就想到了。”   “你们县上的人怎会相信这种愚夫愚妇的传闻?”谢阮冷哼一声,质问起那里正。   里正苦笑。“要只是愚夫愚妇说闲话,我们胆子再大也不敢信这样的妖言。但三起案子,受害女子个个家中生活极苦,那第二起案子的受害者苗氏的丈夫除了一身力气没有别的长处,只能去扛大包,穷得家徒四壁,这样的女子,杀了又有什么用处?就算是劫色,三位女子也没有一个是生相好看的,还说那苗氏,脸上天生一颗长毛大痦子,丑陋无比,否则她怎么会在青春少年时甘愿嫁给一个卖膀子的男人?”   里正说到这里,叹道:“既非劫财,又不劫色,凶手为何杀人,我们也真的摸不着头脑。加上县里的仵作也是老刑名了,不是第一次见死人的雏儿,可就算是他,也未见过这种惨厉暴毙的情形,而且一下子还死了三个。找不到理由,人又死得蹊跷,慢慢地,他也觉得是真有狐妖在作祟了……”   “那后来的县令,也是因为百思不得其解,才选择相信妖言?”明珪回头看房舍,喃喃道,“财色都不是杀人缘由,这三人也没什么仇家,案卷上说,他们不怎么和别人口角,确实令人迷惑……”   明珪陷入思索,他身旁的李凌云却半点犹豫也没地问那里正:“三名女子都是在死亡当天就被发现的,且根据尸首迹象,她们也是当日被害的。她们的丈夫白天在外做活,夜里才会回来,所以凶手必然是在她们丈夫不在家的时候杀的人。我方才看见三家门口都挂了铃,那么……可有人在案发之日听到过铃响?”   那里正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有的,并未有人听过铃声。”   “铃?”谢阮抬眸,疑惑道,“什么铃?”   李凌云走到案发院落的门口,伸手朝上方一指,果然门角处挂着一个看起来有些年头的带着铜绿的铜铃,铃上有一根细线牵进院内。   “这是用来叫门的铜铃,但不是家家户户都有,只限于还没生孩子的新嫁娘使用。”李凌云道,“城中没有这样的规矩,但在村子里,各家住得远,还没怀孕生子的小娘子,丈夫不在家时若有男人闯入,就会马上摇动门口的铃铛,这样附近村民便会赶到,把闯入者驱逐出去。”   谢阮进入院内,循着线走去,发现那根线一直延伸进堂屋窗内,拴在一根钉上。谢阮伸手一拉,外面的铜铃叮当声大作,声音非常清亮。谢阮走出门来,就见几个村中百姓探头探脑地朝这边看来。   “确是可以用来叫人。”谢阮肯定道。   李凌云点头。“案卷上说,三人被害时没人听见动静,凶手从大门口进来,不可能每个小娘子都没察觉。我看,来的人恐怕不是男子而是女子,否则三家的铃不至于一家都不响。因同为女子,于小娘子贞节无碍,自然就没必要去摇铃。”   “女子?”谢阮秀眉紧皱,“什么女子会凶残地杀人?”   李凌云没顾得上回答,兀自推测道:“之前,我以为只有一家门口有铃,所以误以为有人利用大门缝隙开门,现在看来却不是。虽然大唐豪放女子不少,洛阳城里就有许多,但在村落之中,会肆无忌惮与男人交谈往来的女子,一般都生过孩子。那些还没生养的女子,通常相当小心谨慎,如家里男人不在,不会轻易给人开门。就算有人闯入,她们也会第一时间拉铃才对。”   明珪顿时明白了李凌云的言下之意。“如此说来,这些提防心很重的初婚女子给人开门,又不拉响铃铛,必然是知道来人是谁。”   “看来,凶手是她们的熟人,而且,是女人。”杜衡摸摸胡须,“大郎,此处应该再没什么遗漏了,我们接下来是不是要开棺验尸了?”   “验尸?”谢阮柳眉倒竖,“可要剖尸?”   “自然要剖。”杜衡冷静道,“大郎,你也觉得要剖吧!”   “是,这几名女子死因成谜,除了七窍和下体流血之外,仵作并没验出常见的几种毒,更没发现她们身上存在任何凶器损伤的痕迹。”李凌云转身看向谢阮,直直盯着她,“也正是因为不知死因,不知凶手目的,才会有狐妖作祟的说法,不开棺验尸,这赌局我与杜公谁也赢不了。”   谢阮无语地抬手,示意李凌云闭嘴,把里正叫到跟前。“你命人传告,在村中找一些不怕晦气的人,把已死女子的棺材起出来,全部送到县衙里去,我们在那处等着。”   “这……村中百姓很信鬼神之事,怕是没人愿意……”那里正面露难色。   谢阮懒得费口舌,果断道:“挖坟的一人减一年丁役,再予十斗米、五千钱,那些苦主家中,按这个的三倍给。”   里正闻言大喜。“村人并不富裕,如今有米有钱,一定会抢着做了。某这就去。”说完叉手一礼,转身跑开了。   “可真是少见,按以往,若是胆敢不从,那些人免不了要吃鞭子,今儿这番话说得也太不像我认识的谢三娘了。”明珪忍不住调侃。   谢阮却面色凝重。“这些年来我大唐征伐不断,不是咱们打别人,就是别人打咱们,加之连年天灾,关中地区一斗米竟要卖出数百钱。早年时,一斗才数钱罢了……那些为官者,要么出身富裕,要么举荐之人颇有钱财,反正谈不上穷苦,我揍他们倒也无妨,可煎迫百姓这种事,你让我怎么做得出呢?”   听了谢阮的话,李凌云深看她一眼,他似乎现在才发现,这个女子不像一贯看来那样粗犷凶猛,反倒是粗中有细、是非分明的一个人。   众人启程赶回县城,刚梳洗一番准备喝水休憩,就来人传报,三名受害女子的棺材已被送进了城内。杜衡老到地找了个所由,让他把县上的仵作叫来,准备一会儿问话。   那所由去了之后,谢阮在席上如男人一样盘膝而坐,拈了块粉色的酥点吃了一口,觉得味道不好,又扔回几上,看向跪坐一边的杜衡。“既有案卷,杜公为何还要叫那仵作过来?”   “死的是良人,家中贫苦,只怕当时不过是一口薄棺就把人给葬了,如果在尸首身上得不到线索,让仵作过来,也好跟他再问问。”   谢阮想一想,却又皱起秀眉。“良人贫苦,跟开棺后尸首上得不到线索,二者间有什么关系?”   见谢阮仍不解,李凌云解释道:“死的要是达官贵人,或是乡贤豪富,下葬时不但有许多陪葬之物,还要给尸首进行防腐。譬如在棺内底部铺上杀虫害鼠的水银朱砂,或在墓底涂抹石灰膏泥,墓土以糯米混合来避免漏水。之前新安县那个新坟,就是因为没做这些手段,轻易被看出是个假坟。须知这些穷人家连院墙都修不起,哪里有闲钱做这些防腐手段?而死者又埋下去有些日子了,只怕挖出来的尸首早已彻底腐坏,或是给虫子吃尽了。所以找仵作过来,也是为了看看能不能问出点线索。”   “原来如此,”谢阮回过味来,看看李凌云,又扭头看看杜衡,忽然笑起来,“你们封诊道的人,明明在赌斗生死,却好像更在乎赌局里的这桩案子,怎么,你们对自己的性命都觉得无所谓吗?”   “是人都会在乎生死,我也不例外。”杜衡苦涩道,“但‘以封固本,以诊问案,以慈悲寻真,以怜悯问心,辨幽冥逝者之声,雪黄泉不白之冤’这句话,是我封诊道千年来不变的祖训。不论是我还是大郎,就算此番终究要争个你死我活,但这桩案子,既然是交给我封诊道的人办,就一定要办出个结果来。”   “好一个‘辨幽冥逝者之声,雪黄泉不白之冤’。李大郎,你也如此吗?”谢阮目光闪烁,看向李凌云。   “我与杜公的输赢,其实与破案无关,不管是杜公破了此案,还是我找出了真相,对苦主而言都没有什么差别。封诊道只寻真,不徇私。这是我阿耶第一次带我修习封诊之技时,就着重传授我的,这个规矩,我跟杜公都必须守。”   李凌云话音未落,那仵作已走进门来。由于身份卑微,公门杂吏通常都穿着一身黑衣。这位上了年纪的黑衣仵作刚进门就恭敬地叉手行礼道:“我是本县仵作杨木,见过各位贵人。敢问座上可是有封诊道的先生?”   谢阮目光在李凌云和杜衡身上移来移去,笑道:“小小仵作,进门不见官,却问起封诊道来了?”   那杨木闻言连忙跪下,恭敬地朝谢阮叩礼,口中连道:“上官不知何等身份,想来一定是了不起的贵人。我们仵作行人是贱业,自古以来,多由罪人或出身低贱者担任,可封诊道的先生们是良人出身,会验尸寻踪,不像我们只是讨口饭吃,而是怜悯死者,怕有人遭了不白之冤。所以我们仵作行人对封诊道的先生们素来尊重,但凡先生们查案,都要过来问候的。”   “还有这种规矩。”谢阮道,“既然如此,那也不怪你,你先起来吧!”   杨木口中称“诺”,这才爬起身来。杜衡却严词厉色道:“你们仵作行人的行首每年也会送选可靠之人去封诊道里学些验尸技巧,为何你不问真相却去扯鬼神?要不是你说有狐妖作案,外面怎会传得沸沸扬扬,以致连县尊都相信了?”   杨木苦笑道:“我也不敢推卸责任,可是乡下荒僻,这些女子死得蹊跷,家中亲人不愿让我剖尸,所以到头来也查不出死因,只能草草把尸体掩埋。至于狐妖作祟,我只是验尸时百思不得其解,念叨了两句,不知如何传了出去,明府自己愿意相信,我更是没法说清楚了。”   “杜公,此时不便追责,破案要紧。”明珪安抚了杜衡,又对杨木道:“有两位封诊道的先生在,你跟着一同开棺验尸,这次千万要实话实说。不怕告诉你,此案牵涉妖言惑众,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你要是不能将功赎罪,把自己给择出来,怕此番难以善了。”   杨木又惊又怕,作揖道:“某必尽心,保证绝无遮掩。”   此时有人来报,说是棺材都送进了县衙。谢阮站起身来,命令众人一同前去开棺。   推算数字。   多见于唐、宋时期的域外民族,肤色黝黑,体貌类似今非洲人。大多自海道入华,往往充任随从、仆役。   唐代一种男用锥形帽。源自西北少数民族。浑脱,原为一种革囊。因此帽与浑脱相似,故名。   中间开口,两端可装贮钱物的长口袋,大的可以搭在肩上,小的可以系在腰间。   初泛指五岭以南地区,后专指越南中部、北部;一说初指长江下游一带。西汉平南越后置交趾刺史部于岭南,又在今越南北部置交趾郡。   唐时县令的别称。   官名。春秋始置,一里之长。   唐代禁卫军有南衙兵和北衙兵,南衙兵属于府兵十二卫系统,由宰相管辖;北衙兵为禁军,有羽林、龙武、神武、神策等亲军,由皇帝直接统辖。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64—665年。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70—674年。 第七章 三尸成谜血食蛊现   众人来到县衙的一处小院,只见三副棺材整整齐齐地放在地上,以朱笔标注了死者姓氏,棺木上还有泥土痕迹,显得破旧不堪。每副棺材上都贴着一些镇压邪祟的符纸,符纸破败,但朱砂所绘的红色痕迹却鲜艳如新,看着颇为瘆人。   杜衡绕着棺材走了一圈,戴上油绢手套,摸了摸棺材上的木料缝隙,对李凌云摇头道:“果然是杂料拼凑的薄棺,下葬后木料吸潮,缩胀不一,四处漏水……”   李凌云闻言,戴上油绢手套走过去,从一副棺材上拈下一只已死的黑色小虫,皱眉道:“是尸虫,有这种虫子,看来棺中尸首恐怕早就被吃得只剩尸骨了。”   这时院墙上突然传来咯噔一声,众人抬头看,见好几个人头从墙头上迅速缩了下去。   “这些胆大不怕死的,你们出去捉几个,套了木枷扔在县衙门口。”谢阮气得笑起来,“喜欢看热闹,就让他们给人当热闹看个够。”   “不必这样,”李凌云捏着虫子扔进一枚小小的绢布袋子,抬头道,“叫人去把我们封诊车上的屏风拿来,一封即可。”   “屏风?院墙都挡不住这些人,屏风又有什么用?屏风能高过院墙?爬上墙头的人,不是一样能看见吗?”谢阮对李凌云所说的屏风有些不屑,但她对黑铁箱子般的封诊车好奇很久了,嘴上说着一套,却也马上吩咐人照李凌云讲的办。   “到时候你就明白了。”李凌云提着布袋口两头的细绳,轻轻一拉,口袋瞬间收紧,变成一个小小荷包。   “什么绢这么清透,色似琥珀?”谢阮伸手讨要,拿至眼前细看,用手搓了搓道,“原来涂了油?这不就是宫里用来做防雨琥珀衣的油绢?”   “绢布用上等桐油刷过,然后晾干,这样里面的物事就不会沾到外面的东西,也不会让外面的污秽侵袭,用这布袋来安置案件证据,最好不过。”李凌云抬手晃晃,“我手上这个套子,其实也是油绢做的。”   李凌云话音未落,赶车的昆仑奴跟那个绿衣女子六娘一起进了院子。昆仑奴头上顶着一大堆东西,只用单手扶着,那些东西用黑色绳索捆扎,长短不一,外面用一个黑色大口袋套起。他来到院子一侧,把口袋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些漆作黑色的木制零件,不一会儿就组起了许多落地屏风用的架子。   架子零件间只需相互碰触,无须发力插入,便发出轻微咔嗒声,显然已经铆住,只是不知是如何榫接在一起的,而且也看不出外面有什么活页,就能随意转动。在宫中见过许多奇物的谢阮此时也忍不住感叹:“你们封诊道的这些玩意儿,果真精巧得很。”   那昆仑奴自出现以来就从没说过话,此时抬起眼睛冲谢阮张开厚唇嘿嘿一笑。谢阮奇怪地问:“你笑什么?”   一旁的六娘忍不住也笑起来。“阿奴是个哑巴,他这是在告诉你,你一会儿看见屏风面的时候,或许会觉得害怕。”   “害怕?”谢阮来了兴致,“那更要快些拿出来瞧瞧了。”明珪也好奇地凑在一边,只见二人拿出硕大的黄杨木筒,从中取出白色的屏风面徐徐展开,在屏风架子上一一卡定,上面有许多图画,密密麻麻挤在白色画布上。   谢阮凑过去眯眼看屏风,发现这些画用了白描手法,只有走到极近的地方,这些屏风上的画才能被人真正看清。   上面绘制着无数个恶形恶状的鬼怪,几乎没留下空白。这些鬼怪或被鬼差投入熊熊烈火,或在河流中苦苦挣扎,有一些被铡刀砍去头颅,仍在血腔子里面哀号不已,还有的肠肚被挂在磨盘上拉扯,神情苦不堪言。   这绘画手法纯熟,画技无比细腻,鬼怪个个栩栩如生,心、肝、胃、肺、肾形状真实,表情痛苦哀伤。谢阮一看之下,竟有一种心神被吸入其中的感觉,仿佛身在地狱,正跟这些鬼怪一起被折磨。她猛地向后退几步,大口喘息道:“这是什么?”   “封诊屏,也有外人给它起名叫地狱幡。”杜衡看那屏风一扇扇地围绕三副棺材被接榫起来,轻言细语道,“发现尸体的地方要是在室外,就得用封诊屏来封起场所,否则人来人往容易破坏痕迹,兼之也可以遮风挡雨。”   “既是用来遮挡,为什么要弄上这些绘画?不嫌费事?”   “这也是不得已,”李凌云接过话头,“有人生性好奇,总在屏风上捅几个洞来偷窥我们封诊,所以不得不涂些鬼怪来震慑愚夫愚妇。自太宗时玄奘法师取经归来以后,佛法广传大唐,深入人心,渐渐就改成画佛家的地狱变相了。”   “有些道理。”谢阮歪头看屏风,捏着软翘的下巴道,“我怎么觉得,这绘法有些眼熟……”   “这屏风是大郎阿耶的,前些年大郎外出时转赠给了大郎,是京中知名的大家所绘,”杜衡说完又提点道,“吴氏大家。”   “吴氏,那个专司宫中绘画,笔法有‘吴袍携风’美誉的吴氏?难怪了,连我都差点被这画摄了魂……看来,你们封诊道在京中很有底蕴啊!”谢阮惊讶地看向李凌云,后者却抬头看那昆仑奴。昆仑奴正从屏风顶上的木轴里拉出一张张琥珀绢,迅速集中到中间,用绳索扎起,就形成一个滴水不漏的顶棚。   见李凌云看得很认真,似乎没听见她的话,谢阮眉毛一竖,有些火大。   杜衡见状,连忙在一旁解释道:“长安大,居甚难,但凡有能耐在京中置产的,无不是家大业大之人。家里人一多,生老病死就是常事,谁家没几个死于非命的人?很多事不宜声张,甚至有人不寻官府,偷偷就给处置了,却又一定要查清死因,所以我们封诊道虽说名声不显,但也没人敢小看,各家各户都有可能请托到我们头上。吴氏的画虽难得,但我们去求画,却相对比较容易。”   “你要不是官身,就该被那屏风挡在外面了。”李凌云回头对谢阮说完,抬头看看天色,眯眼道,“时辰还早,天光可用,不必额外掌灯,抓紧时间开棺吧!”   明珪在谢阮身边闷笑不已。谢阮皱眉看他。明珪捧腹道:“不要看我,你也是太好奇,不怪他这样说你。”   “你是还记恨那句‘老狐狸’吧?”谢阮刚要发火,就见李凌云递来一张方正麻布,四个角上各缝一根细绳,再仔细看,那麻布不止一张,而且是由上等的精品麻制成的,质地纤薄柔软,重重叠叠放在一起,细绳部分则是麻布卷起缝进去的,和那油绢袋上的绳索一样活络,可以收紧。   看见这新鲜玩意儿,谢阮顿时忘了李凌云讽刺她的话,笨拙地学着他把这玩意儿罩在口鼻上,绳索收起挂在耳后。   见谢阮疑惑的目光扫来,李凌云解释道:“这是我们封诊道用的口鼻罩。尸体腐坏以后,腹中容易生出有毒的尸气。之前一直没见尸体,所以用不上,现在要开棺验尸,不得不防备一下,免得闻了以后让人生病。”   谢阮点点头,见仵作杨木满眼崇拜,伸手不断摸着脸上的口鼻罩,心中顿时有些腻味。   咯吱叮当一阵声响,那昆仑奴手持一枚两头扁平的黄铜撬棍,按顺序把三副棺材一一起开。   杜衡也是封诊道的人,身边自然跟着隶奴、隶娘。那不知姓名的二人此时也一同帮忙,小心翼翼地把棺材盖掀开,放在了一旁。   李凌云等那难闻的尸气散开一些后,这才看向棺材里。三名死者果然跟他猜测的一样,几乎都已化为白骨。只是她们的骨骼都被衣物包裹,身边都放着一条狐狸尾巴。   李凌云拿起罗氏棺中的狐狸尾巴,问杨木:“这是案发时在死者身边的,还是另外放入的?”   “正是案发时发现的,”杨木道,“因死得过于蹊跷,死者亲属不敢给她们更衣,生怕沾染晦气,所以不光是这些东西,就连死者身上的衣物,也是原封不动一同下葬的。”   “尸首已成白骨,狐狸尾巴还保持原样,想必后者经过了什么特殊的防腐处理。”   杨木满脸崇拜。“我们对狐妖作案之说也心存疑虑,考虑到狐狸尾巴可能是日后关键证物,所以我略施雕虫小技,给狐狸尾巴定了个型……”   杜衡眉头一动,心知所谓“定型”必然是某种防腐之法。再瞧那三条原模原样的狐狸尾巴,他有心细问,又觉得此法怕是杨木的看家本事,别人吃饭的技艺,不可当众刨根问底,于是点头道:“如此甚好,或许还能多寻到些线索。”   不给李凌云插话的机会,他直接走到棺边问:“按身亡顺序,先验这罗氏?”   “就先验她。”李凌云对六娘道,“虽说只剩下白骨,但终归是女子。六娘,还是你来为她解衣吧。”   谢阮闻言,看李凌云的目光柔和了几分。那六娘显然已做惯了这种事,素手轻扬,快速地将被尸水浸渍过的衣物解开,露出罗氏的骨头来。   “尸骨不曾发黑,”李凌云抚触尸首咽喉处脊骨内侧,沉吟道,“至少粗看不是服毒或被人灌下毒液。”   仵作杨木点头。“没错,当时我们用银针插检她的喉咙,也没有发现银针发黑。”   李凌云皱眉道:“银针验毒并不是百试百灵,只有少数具有腐蚀银的属性的毒物才可被验出。如果遇到对银不起作用的毒,一样无法用银针测出。况且,会让银针生出反应的并不一定就是毒,你可以把银针插入煮熟的鸡蛋黄试试。”   李凌云说完,杨木便急着要按李凌云的话试验,从封诊屏上特别安置的小门离开了。   明珪见李凌云把罗氏的骸骨逐一翻检了一遍,忍不住问:“没有发黑的骨头,是否可以确定罗氏并非死于中毒?京中刑部大牢里有些手段,能让人外表上看不出损伤,却伤及筋骨,乃至内脏震裂而死,会不会……”   李凌云摇头。“如果那样,骨头上不可能没有一点体现,但你看,罗氏的骨骼上没有任何裂伤痕迹。”   “不是毒也不是内伤,还有什么法子可以让人身上的窍穴通通流血?”谢阮问道。   “死者被发现时均是七窍流血,”李凌云思索道,“七窍,指的是人的眼睛、耳朵、鼻孔和嘴巴,这些地方与人体内的‘腔穴’勾连在一起,比如口喉、鼻内、耳孔、咽骨的管道之类。人的颅骨中有一些很细小的孔,虽然平时看不见,但是打哈欠时,会发现听到的声音能变大或变小,这就是小孔存在的证明。部分小孔与人眼中的裂隙相连,如死者心跳骤然停止,血液有可能从胸腔中流入气道、食道,再流到口腔中,进而沿着小孔逆入七窍,形成七窍流血的恐怖场面……”   李凌云叹道:“只有人暴毙,才能达到如此效果,若是用毒,也必是非常剧烈的毒。”   “可骨骼上看不出毒啊……”谢阮不解。   “看不出,也不一定就不是毒杀,只是这种毒不会让骨骼发黑罢了。”李凌云忽然注意到了什么,伸手拿起罗氏下身穿的黄色襦裙,细细地验看一番。   “杜公,你看这处,应该是血迹。”李凌云将襦裙递给杜衡,手指暗褐色的一点。杜衡仔细看了看,伸手拉开口鼻罩嗅了嗅。   “看上去是血!时日太久,混了那尸体腐败的气味,不太能嗅出来。”杜衡回头对自家隶奴道:“带狗来。”   那隶奴口中称“诺”,出去了一会儿,带了条身量纤细、双耳长毛的纯黄犬回来。杨木也跟着一同回来,手里好像还握着什么。   “关中细犬?长安城里也很少见这么好的猎犬,哪儿弄来的?”谢阮蹲下,高兴地摸摸那犬的头。那犬却坐在地上,一双流露着忠诚的深琥珀色眼睛死死盯着主人杜衡,完全不理夸奖它的谢阮。   “你们封诊道的狗都这样不理人?”谢阮起身,见杜衡拿襦裙走过去给犬嗅闻,向李凌云问道,“狗又能闻出什么?”   “平素我们用来追踪罪犯气味,和猎犬是一样的用法。不过这种犬经过特别训练,对人血格外敏感。”   李凌云话音未落,那犬已经吠叫起来。但和一般的犬不同,它只是短促地叫了五声,一声不多一声不少。   “是人血。”杜衡对李凌云点头,他早已看出这位天后亲信对什么都非常好奇,不等她问就解释,“这犬对一些气味极大的毒物也能粗略地分辨,只是吠叫的次数却不相同。现在它叫了五声,襦裙上的,便一定是人血。”   谁料谢阮还有问题,她看向襦裙,问道:“是人血又怎样?死者本就下体流血而死,沾在裙裾上也不足为奇。”   李凌云也不理她,对隶娘道:“六娘,取水和碗。”他又对昆仑奴比画着说:“阿奴,把封诊箱拿来。”   阿奴提来封诊箱,又是一番咔咔动静。李凌云转动铜盘,打开箱子,从中取出一把精工制作的剪刀,把襦裙上染血的地方一起剪下。   谢阮摸摸鼻子,讪讪地看着。六娘捧了一个极小的水碗过来,把染血的布片浸在里面小心搓揉,一会儿便融出一小碗血水,端给李凌云观瞧。   “拿去喂了。”李凌云淡淡说完,六娘就又离开屏风,不知拿什么去了。此时那仵作杨木才找到机会走上来,有几分激动地打开手掌,露出一个剥了壳的鸡蛋和一枚发黑银针,兴奋地道:“银针插进煮鸡蛋里,果然针尖发黑,只是不明白是什么缘故,李先生能不能教我?”   “鸡蛋当然无毒,但蛋黄中存在能让银针发黑的东西。”李凌云说完,见杨木如获至宝,补充道:“银针放在温泉水中也会发黑,泉水却未必就能毒死人。银针验毒是十分不准确的,你要是愿意,抽空去一趟东都,找一家门楣上雕有七片草药叶的药铺,进去说要学习封诊之道,就会有人带你去学些有用的封诊法子。”   说罢,李凌云对兴奋不已的杨木不再理睬,拿起罗氏身边那条狐狸尾巴端详。明珪踱到他身边,轻笑道:“大郎对这杨木,好像特别照顾。”   “仵作行人要想进封诊道学习,必须要经过层层遴选,再由他们的行首推荐。学了技巧的仵作一般能在县里做个领头的,破了大案还能升迁去更好的县份。有这样的好处,选人的人难免掺杂私心,并不是有心学就都去得成。我看他对此道是真心喜欢,所以才给他指条路,再说能少几个被冤枉的人,多破几桩案子,那也是很好的……”李凌云把狐狸尾巴递到明珪眼前,“依你看,这是什么狐狸的尾巴?”   “你问错人了,狩猎之事子璋老狐狸可不擅长。”谢阮走过来,弯腰瞧了瞧,让李凌云拨开毛发仔细看看,这才道,“外红内不红,不是奸人造假,这红色是天生的,是赤狐的尾巴。”   谢阮又找李凌云要了油绢手套戴上,上手捏一捏尾毛深处。“狐与狸皮毛触感相似,有人会用便宜的狸尾冒充狐尾,但这毛发触之有兔毛感,可以肯定是真的狐尾。”   “赤狐……”李凌云对杨木招手,叫他过来,“附近山上赤狐多见吗?”   杨木忙道:“山上很常见,总有人来买。那罗氏的丈夫邵七郎不就是捕猎赤狐的猎户吗?他猎了很多狐狸,所以才害怕狐妖寻仇。”   李凌云捏捏狐狸尾巴,摇一摇,又拨开毛发,将手指伸进白色的皮子中。   “尾巴里的骨头已取了出来,皮质柔软……”李凌云把狐狸尾巴拿到面前嗅嗅,“除了人死后散发的尸臭,没有额外的恶臭。这尾巴已晾透,还用细沙揉过,是可以直接做衣裳的熟皮。”   谢阮见他这番操作,心中有些作呕,斜眼看着他,朝后退了一些。这时六娘正好回来,手里拿着个圆桶一般的笼子,笼中“吱吱”有声,能看到一些灰黄的小影子在笼子里面跑来跑去。   谢阮定睛一看,里面竟是几只一指长的老鼠,不由得浑身上下齐齐打了个战。她伸手捉了明珪的衣袖,藏到他身后,嘴里连道:“怎么老鼠都弄来了?真恶心。”   “你死人都不怕,还怕老鼠?”李凌云伸手提起笼子看看,“这些是田鼠,地里拿稻子做窝的那种,最多也不过一指长,不吃城中秽物,从小被我们用谷物果蔬养在屋里,繁衍至今已有数千代了。它们跟外头的老鼠不同,很干净,就算被这些老鼠咬了,也不会生病的。”   “就算再怎么干净,也是老鼠,瞧着怎么可能不恶心。”谢阮胆子大了一些,从明珪身后露出头来,“平白无故的,你们养这玩意儿干吗?”   “当然不是平白无故。”李凌云把老鼠笼子扔给六娘,“这是验鼠,我们封诊道专门用来试毒的。”   六娘听他俩吵架,但笑不语地打开笼子上的一扇小门,从里面抓出一只老鼠,在它脖颈上系了一根红色绳索,这才用铜匙把襦裙上溶出来的血水灌进了老鼠口中。那老鼠也很乖巧,全程任她摆布,不见有任何抵抗的意思。   “这老鼠怎么笨笨的?给什么吃什么,也不咬人。”谢阮大着胆子盯住老鼠。   “田鼠每两月就可以生产三次,被养上了数千代,整日就混吃等死,早就给养傻了。”六娘笑着说完,把老鼠塞回去,却见那老鼠刚被放进去,就在笼中狂奔乱窜起来,只见它突地倒地,四肢伸直颤了两下,便不再动弹了。   “死了!”谢阮惊叫道,“罗氏果然是中毒死的?”   “因死者是女子,所以我挑的都是雌鼠。你们看这死状,与死者一模一样。”六娘把老鼠拿出托在手上。众人围过来观瞧,发现这老鼠也是七窍流血,下体也渗出一些新鲜的血水。   验罢此棺,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第二口棺材,朝那边迅速围过去。那苗氏果然也只余下骸骨,杜衡看了她的衣着,却“咦”了一声。   “她身上只穿着罗衫?”杜衡问,“苗氏的外衫呢?莫非弄丢了?”   杜衡一说,大家都发现了问题,苗氏身上果真没有穿外衫。   “这罗是用捻绞手法织造的,经丝在相互绞缠后,会形成椒孔形,成品上面就会出现织空。此质料极为薄透通风,单独穿着时,可见女子胸部,所以只能贴身或作为内衬穿着。”   杜衡问杨木:“到底怎么回事?莫非有人剥了她的衣裳?”   “不是不是,她死的时候,根本没有穿外衫,”杨木连忙道,“我记得很清楚,每个案子我都是第一个赶到的,苗氏亡于屋内,当时确实就只穿了罗衫,至于外衫,就放在旁边的榻上。那些巫师说,死者沾染了邪祟,生人不宜碰触,所以是按原样下葬的,苗氏的家人也没给她穿上衣裳。”   “苗氏家贫,这罗的卖价却不低,她这样的人也穿得起昂贵的罗衫?”谢阮觉得有古怪。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起初查案时,也不知这些女子是否有私通之嫌,发现任何异常都得弄个清楚。她家中人说这是她成婚时长辈送的,看似贵重,其实是绸铺里压箱底的瑕疵旧货,这样的陈罗向来卖得十分便宜。新婚娘子爱美,就算家贫,也有人偶尔会穿罗衫。”杨木道,“此事算不得奇怪。”   “说得过去。”李凌云看看那轻薄的罗衫,思索道,“之前推测,凶手从正门进入,又没发现撬门痕迹,而这些新妇不会轻易给男子开门。这个苗氏被杀死时还穿着罗衫,显然,她见到那个凶手时,认为没有加一件外衫的必要,如此一来,更加坐实凶手是女子。”   “凶手不但是女子,还和苗氏非常相熟。”谢阮皱眉,“你可以问问你家六娘,如果不是与来人关系亲近,女子也不会这样衣衫不整地见客,哪怕是妓子,也不会如此失礼。”   六娘闻言点头赞同道:“谢将军说得极是。”   “看来,凶手为女子已毫无疑问。”李凌云照例检查了一番苗氏的尸骨,在她的骨骼上也没有发现中毒迹象,倒是同样在裙上发现了一点血迹。既然前两人身上都有血迹,他就把最后一名死者谭氏的襦裙也取下验看,果然她身上染的也是血,于是他剪下苗氏和谭氏的裙裾,让六娘浸出血水,同样喂给验鼠试毒。   六娘操作时,杜衡又仔细查看了另两条狐狸尾巴。验看苗氏棺中的狐狸尾巴后,杜衡道:“这条狐狸尾巴虽已剥皮,也取出了尾骨,但皮质触摸起来相当粗硬。你们看,皮面内侧还沾着风干的血肉和骨渣,显然这条狐狸尾巴是刚从狐狸身上切下,只经简单晾晒,还未搓揉的生皮。”   说完,杜衡又继续查看谭氏身边的狐狸尾巴。   他拿出来晃了晃,狐狸尾巴如木头一样硬邦邦的。“这连骨头都没取下。”他凑到跟前闻了闻,连忙拿开老远,“臊臭腐臭,臭不可闻,从僵硬和腐败程度看,这条狐狸尾巴还带着血肉,刚砍下来未经处置,就被塞到了死者身下。”   听杜衡这样说,李凌云再度拿起谭氏的襦裙仔细检看,发现一块长条形血迹。他拿起嗅嗅,脸色也有些难看。“这块血迹臊臭难闻,不是人血。”说罢,他照例将襦裙上染血的地方剪下交给六娘,“也浸出血水喂给老鼠。”   此时之前的三只老鼠都已被喂下了血水,是一死二生的状态。活着的两只,六娘也在它们脖子上用不同颜色的绳索做了记号,就在她开始喂第四只老鼠血水时,之前那两只活着的老鼠开始狂奔,不一会儿便暴毙在笼中。   六娘小心地把老鼠拿出。这两只老鼠的死相与第一只的一样,均是七窍流血。又等了一会儿,众人发现脖上系了白绳的第四只老鼠没有暴毙,依旧活泼地在笼子里跑来跑去。   “果然是狐狸血。血只要流出,不论人血还是兽血,都会很快凝结,凝血沾染不会留下这种长条形血迹。谭氏棺中这条狐狸尾巴,是从活狐身上直接斩下的,且凶手斩尾后很快就杀了谭氏,丢下狐狸尾巴时,狐血尚可流动,所以才在谭氏的襦裙上留下这样的血迹。”李凌云看看面前一字排开的三只老鼠,“从暴毙的迹象上看,三人都死于同一种凶猛的毒药。看来这种毒物不会渗进骨头,可能是通过血液进入人体的。”   “不对,据案卷记载,三人身上没有外伤。”杜衡抚须道,“若用见血封喉的带毒兵刃毁伤人体,导致她们中毒,毫无外伤是不可能的。所以毒一定是通过口服,从肠胃进入血液的……我们封诊道的人在剖尸时早就发现,人的肠上笼罩着一层膜,膜上有粗大的血脉,吃下去的东西经过肠脏后,会通过血脉转移到人体各处。所以,我猜测,毒是被她们吃下去的。”   “嗯……”李凌云没有反驳,“人的口鼻虽比不上猫狗灵敏,却也非常敏感,若要服用者察觉不出异样,那这种毒必须没有任何异味。”他沉吟道:“到底会是什么毒呢?”   “大唐现在常见三种类型的毒物,”杜衡顺着李凌云的思路一一列举,“丹药毒(砒霜等矿物毒)、本草毒(植物毒)、活物毒(动物毒)。丹药毒毒性大,但是异味强,刺鼻,且难以下咽;本草毒颜色偏深,且味苦,很难不被发现。因此只有活物毒较为可能。但世上活物千千万,毒蛇、毒虫、毒鱼均有可能……”   杜衡叹了口气。“要如何确定凶手用的是哪一种毒呢?”   “的确是活物毒,”李凌云认同杜衡的猜测,补充道,“不过无法判断到底是哪一种,它很可能是很多种活物毒汇集而成的。”   “多种?莫非是把很多种活物毒采取之后,混在一起?”杜衡惊讶道。   李凌云摇头。“单一活物毒时效短,绝不可能到了今日仍有如此强的毒性。单一活物毒经长时间之后,毒性必然会因风、水、土等环境的影响而减弱。所以这种活物毒一定含有多种毒素,其毒性相互融合。但简单人为混合的活物毒,其中的不同毒素容易互相排斥,毒性非但不会增强,反而会减弱。所以这些活物毒所含的各种毒素必然相互融合,形成那种一旦制成,就能保存极久的复合毒。据我阿耶所说,这种类型的毒,刺客身上多有携带。只是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异士也比比皆是,而复合毒品种繁多,制作方法秘不外传,就算将刺客擒获,也没人能说清毒物的成分。”   “如此说来,毒性要怎么去相互融合?”杜衡不解,“丹药毒中最常见的就是互相混合。不过你所言也不虚,炮制中药时,同一服药里,就有可能会出现毒性相冲的两种药材,单独使用都会损伤人体,可二者混合,毒性便会被消弭。炼制这种活物毒,必定要比制作草药复杂许多,要经长时间的尝试。这都是基本工序罢了,另外制毒者还要精通用毒、用药之道,这凶手难道还有这种本事?”   “凶手谋杀的对象是贫苦女子,她自己也是女子……”说到这里,李凌云朝谢阮看了一眼,“一般女子,除非生在医人世家,否则即便富裕一些,也很难精通医技。至于用毒,那些身份地位不高的巫女倒是会……对了,巫女!”   李凌云突然想通了什么,语速加快,兴奋地道:“我知道了,对女子而言,最简单、最方便融合活物毒的方法就是——养蛊。”   “蛊?你是说,畜蛊?”明珪倒吸一口凉气,“畜养蛊虫,可是不赦大罪。”   “说是这么说,但山野民间养蛊的人向来不少。”李凌云道,“而且如果不是长期养蛊,其实也很难被人发现。而且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人很快地取得蛊毒。”   “何种法子?”明珪问。   “方法很简单,”李凌云比画,“将多种毒虫放入容器,放任其自由厮杀嚼吃,最后活下来的那个,就是最毒的。而且,这种蛊毒没有单一的解药可以医治,哪怕是经验老到的仵作和大夫,也未必能够看出死因。”   李凌云继续道:“制作蛊毒需要捕捉大量毒虫,不可能不留下蛛丝马迹。所以,只要查出用的是什么蛊毒,就可以借此找到购买或者制作蛊毒的人,也就是凶手了。”   “可你又怎么确定是哪一种蛊毒?”谢阮有些头疼地道,“没有切实证据,一样找不到线索,更抓不到凶手。”   “这倒不难……”李凌云道,“虽然现在还摸不着门道,但是至少我们清楚,这种蛊毒会让人暴毙。民间都用‘蛊毒’称呼,但还是有比较细致的分类,到时与各种记录一一比较,未必不能找出是什么蛊。我阿耶对此也有研究,从他的手记里,或能找出些线索。”   李凌云又说:“就算不知是何种毒,我们也已知晓凶手是女子,她无法用蛮力杀人,才选择较为轻松的下毒手段。所以除了蛊毒,我们也还有这条线可以追查。”   “连续杀死了三名女子……她到底会是什么人?杀人可是大罪,要偿命的,村里人也没听说这些女子跟人有仇,凶手为何要做到如此地步?”仵作杨木万分不解。   “抓到凶手,自然就知道缘由。如今只能先做一些合情合理的推论……”李凌云拎着三条狐狸尾巴,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目露困惑,“一条熟皮,一条生皮,一条竟然是新鲜的。如果早已计划好要杀三人,为何不直接准备三条一样的尾巴?”   明珪闻言眉心一紧,试着提出一个问题:“大郎能否看出这些尾巴是不是同一人切割下来的?”   李凌云赞赏地瞧他一眼,抬起狐狸尾巴,仔细观察每一条尾巴的断面,又用手仔细抚摩,这才道:“狐狸尾巴都是被人用小号刀具沿环形切割一圈从狐狸身上割下的,此人手法极为熟练,断面整齐,且下刀处正好是狐狸尾巴骨节所在。你们来瞧,这些狐狸尾巴的断面相当光滑。且第一案和第二案的狐狸尾巴上可见同种痕迹,这就反映出凶手对狐狸的身体构造极为了解,且剥狐狸尾巴的技能相当娴熟……那么,她为什么不把狐狸尾巴都制成熟皮呢?”   “如果要买狐狸尾巴,当然是买硝好的熟皮。”谢阮提起苗氏身边那条狐狸尾巴闻了闻,那臭味让她打了个干哕,她抬手将狐狸尾巴扔给李凌云,捏着鼻子道,“猎户就算自己猎了狐狸,除非一定要留整皮,否则尾毛定会留下来制熟单卖,狐狸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这条尾巴。买皮毛的人,谁会要这种发臭的生皮?”   明珪好奇地凑过去闻了闻,被熏得直闭眼,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你长在宫中,怎么会知道这些?”   “朝廷也有官市啊!而且各级官市里都有店肆经营的商人,朝廷也建了专用的市籍,责令专人详细录入在籍商人手中的财产。我知道些这些玩意儿的卖价,又有什么好意外的?”谢阮白他一眼,又疑惑道:“凶手手头总有狐狸尾巴,还是市面上轻易买不着的,那么……她会不会也是猎户家中的女人?”   “也有可能,但还是解释不通她为什么不全部用熟皮。”明珪思索片刻,恍然道:“除非她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狐狸尾巴留在死者身下,而是突然想要杀人,意外留下狐狸尾巴,因此准备不够周全,才会导致三条狐狸尾巴状态不一。”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李凌云猛抬头,视线凝聚到明珪脸上。   “第二条狐狸尾巴是生皮,第三条更是带着血肉,可见凶手连杀三人,绝不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明珪在三条狐狸尾巴上抚过,接着将它们拿起,放在旁边的高腿木几上,只见他手指第一条狐狸尾巴道:“或许凶手一开始根本没想着什么狐妖,而是想用这条尾巴做借口,骗开罗氏的家门。”   明珪回头问:“仵作,当时这条狐狸尾巴,罗氏的丈夫可亲自认过?他专猎狐狸,会不会是他自己家里的?”   “邵七郎家中并不富裕,向来一个大钱的成色都要争半天。狐狸尾巴市价很高,若自家的货都不认得,那在交易的时候,就很容易让收皮子的奸商给偷摸换了去,所以邵七郎非常确信,这条狐狸尾巴绝不是他自己家的。”   “那就对了!”明珪道,“第一条狐狸尾巴定是凶手带到现场的,至于她为何会带一条狐狸尾巴去,我猜她多半是借口称要用此尾制作衣物,罗氏的丈夫是猎户,所以罗氏一定也擅长使用皮子……第一案的房门,应该就是这么被敲开的。”   “说得过去,”李凌云沉吟片刻,“女子杀人不多见,再说凶手如果是第一次杀人,见到罗氏七窍流血的惨状,可能会惊慌失措起来。要是罗氏发作时恰好将狐狸尾巴压在身下,凶手又着急逃走,将狐狸尾巴遗落在现场,也是很有可能的。”   “不管罗氏怎么开罪了这个凶手,凶手用这种剧毒害人,显然是非常想置罗氏于死地,那么……凶手如果不确定罗氏是否死透了,是不会轻易离开的。所以就算逃,她也不会逃得太远,极有可能,她当时就在现场附近转悠。”杜衡看向罗氏的棺材,“据案卷所载,罗氏被发现死了之后,村人很快聚拢到院中看热闹。就在这时,人群中有人高呼,说邵七郎猎杀狐狸太多,得罪了狐妖,所以狐妖眼下前来索命,这才杀死了他的娘子。而邵七郎闻言,当即跪地祈祷。依我看,只有凶手才会在确定罗氏死去之后察觉自己遗落了狐狸尾巴,又发现可以借此脱罪,而如此嚣张地喊叫。一切都是为了误导众人,让众人以为是狐妖作祟杀人。所以凶手必然混在人群之中,咱们只要查清是谁喊的这句话,凶手的身份也就暴露了。”   杜衡说到这里,众人齐齐看向仵作杨木,后者苦笑摇头。“实不相瞒,我与本县贼曹尉在检验现场时,也听到了喊叫,但我只能凭声音判断喊话的是个女子,并不知对方身份。现场惨烈可怖,围观者人人自危,虽然我们也盘问过,可没人注意到是谁喊的这些话。”   李凌云不紧不慢地道:“没有被围观村民回忆起来,反而提供了别的线索,至少说明此人也是个熟脸,想必就住在罗氏家附近。”   杜衡不赞同道:“就算如此,附近居民何止数百人?没有实证,光靠你那‘线索’,要找凶手还不是大海捞针。”   “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明珪双目炯炯,看向苗氏的棺材,轻声道,“凶手在第一案留下狐狸尾巴,恐怕是个意外,但后面两案,看起来就是她刻意所为了。”   “意外?刻意所为?”谢阮疑惑道,“你是怎么得到这个结论的?”   “凶手在现场直接喊出狐妖作祟,就是因为发现自己遗落了罪证,她害怕这个罪证暴露后会被追查。你们想想,罗氏的丈夫是个猎户,对这些皮毛之物一定很了解,一旦他从悲痛中清醒过来,认出这条狐狸尾巴并不是自家的东西,官府就会一直追查狐狸尾巴从何而来。   “刚才大郎也说,凶手就住在附近,那么官府大有可能会沿着这条线找到真凶。而且,万一这条狐狸尾巴有别人见过,被人认出,那她岂不是作茧自缚?所以她急中生智,试图以妖怪邪说来扰乱官府查案。”   说到这里,善于分析人情的明珪也忍不住叹道:   “其实她这么喊,抱的也是试一试的想法,如果官府中人不相信这些歪理邪说,顶多就是拖延一段时间。可能就连凶手自己也没有料到,这通信口胡说,官府却给当了真,罗氏被稀里糊涂地草草掩埋了。如此一来,凶手当然是大喜过望,于是将计就计,开始盘算下一个目标。   “不论她是想借机除掉眼中钉也好,还是想坐实狐妖作祟也罢,她最后都选择了继续杀人。毕竟不杀的话,定会有人怀疑,妖怪作恶,哪里有干一次就收手的道理呢?   “而此时,那凶手手里恰好还有一条狐狸尾巴,不过这条还在晾晒,未经最后处置,仍是生皮。只是凶手心里清楚,要坐实狐妖作案,就必须接二连三制造恐怖,不让官府有反应的机会,所以在选定目标后,她就迫不及待地对下一个目标苗氏下了手。”   “如果只为证明狐妖作祟,凶手为何还要杀第三人?”谢阮不解,“作案两次就足够了,不是吗?”   “所以我还有一个猜测,被害的三人很可能在生活中与凶手有嫌隙,凶手怀恨在心,因此在第一次得手后,她就趁机把讨厌的人一一除掉。”明珪推测道,“苗氏、谭氏之死,必是事出有因,只是现在还猜不出具体缘由罢了。”   “我看这三人和凶手仇恨应该很深,仔细调查,从她们身边亲友口中问出线索并非难事,只是当时官府被狐妖传闻迷惑,才会轻易放过。”杜衡抚须道,“这凶手恐怕颇有城府,所以能瞒过他人。”   “我不这么看。”听了半晌的李凌云摇摇头,“杜公,这人与三名死者间,应该没有什么不得了的生死大仇。”   杜衡闻言目露精光。“哦?何以见得?”   “我也说不太清,只是凶手在第二次杀人时,手中没有称手的狐狸尾巴,所以用了生皮,要说她深思熟虑,倒也勉强说得过去。可那第三条狐狸尾巴,刚剁下来,凶手就着急杀人,如果真的胸有城府,怎会如此耐不住性子?”   李凌云又道:“就目前看,她与罗氏之间有矛盾,但矛盾起因绝非打闹争吵,否则附近村民定会说三道四,随口一问便可知晓。她能有计划地用狐狸尾巴当借口创造杀人机会,且不被罗氏瞧出端倪,可见罗氏与她至少表面上和气,罗氏自己也不知哪儿得罪了对方,遭其记恨。再看凶手,她又是准备狐狸尾巴,又是拿出剧毒,分明下了置人于死地的决心!这恶毒的念头绝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换言之,凶手一直在乎和罗氏之间的矛盾,进而才使这份怨恨变成杀人的原因。所以我觉得,明子璋的说法更有道理,苗氏、谭氏被害,不过是凶手为了掩盖第一桩罪行,她想坐实狐妖的传闻,所以才会继续作案,她和后面两位死者之间可能并无大仇。”   杜衡听得胡子直翘,怒而拂袖道:“大郎,我所言未必就是错的吧!现在没有证据,你我都只是猜想而已,莫非你就一定是对的?”   “时过境迁,直接实证已经难以寻觅,但未必就没有办法侧面验证事实。”李凌云不慌不忙地拿起苗氏那件罗衫,“杜公是不是忘了,苗氏穿得轻薄,却还是给凶手开了门。这般亲密相见不回避,可见苗氏对凶手毫无戒心。另外二人也都在房中受害。如果凶手与死者间有摆在台面上的仇恨,凶手就算拿条狐狸尾巴赔罪,也不一定就能骗开房门,所以杜公的想法怕是说不通的。”   杜衡冷哼道:“你这小辈真是胡乱猜测,乡野村妇本就不拘小节,哺乳孩童都未必避嫌,见来人是个女子,更没什么好介意的。另外,村中百姓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大有人在,一条狐狸尾巴价值可观,以此为借口前来赔罪,商人都未必经得起诱惑,何况她们只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未见过什么世面的初嫁小娘子。”   “杜公这么辩倒也有理,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凶手继续作案,最倒霉的人又会是谁呢?”李凌云气定神闲地自问自答,“既然是罗氏的丈夫邵七郎招来了邪祟,要是继续死人的话,村里人肯定会忍无可忍,把他赶出村去。或许,凶手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并不纯粹是为了坐实狐妖传闻,而是打算一举两得才继续作案……杜公您觉得,我这个想法是否也有一些道理?”   杜衡闻言,勃然大怒道:“什么有没有理的?李大郎,你阿耶难道没教过你规矩?你别忘了,封诊道没有证据不可直接定罪。”   面对杜衡的怒火,李凌云并不退让,直言不讳道:“我阿耶当然教了,但他也说断案时,不能遇到古怪的地方就找理由敷衍,必须合理猜测,同时再加以实证方可定案!况且,我一直没把话说死,而是认为有可能,等找到实证便能判断。可杜公……您同样没有证据,轻易排除我的推测,只怕也不太妥当吧!”   见两人剑拔弩张,唯恐天下不乱的谢阮拍起手来。“好好好,这才算有点赌斗的意思嘛!既然你俩各执一词,杜公说凶手是因生死大仇杀人,李大郎说死者和凶手明面上不但没仇,或许关系还很亲密,那么我就来做这个证人,最终本案结果符合谁的说法,谁就赢了这一局!二位觉得如何?”   明珪见杜衡面色难看,忙把谢阮拽开,温声道:“既然二位各有想法,之后只需求证即可。我看不妨把输赢放在一旁,再去村中查一次,问问罗氏家中情形?”   “那谁去?”杜衡、李凌云异口同声地问。   “横竖你们别看我啊!我只会揍人、砍人,不会寻什么线索。”谢阮笑嘻嘻在明珪身后一推,后者摇头轻叹道:“二位别吵,由我去问村里人,你们可愿意?”   “我看行,明少卿相貌俊秀,温文尔雅,颇能得人好感。”杜衡连连点头。   “人情之事,我向来做不好。”李凌云也点了头。   “走吧!趁早儿的,否则天都要黑了。”谢阮大笑连连,伸手推开封诊屏上的小门,领头猫腰钻了出去。   众人又一次来到罗家的村头,天色也暗了下来。里正安排大家先到村中富户家休息,顺便等他召集村人过来。众人一人一张胡床刚坐定,就见里正带着几个村老匆忙奔进院里。   明珪连忙起身,客气地招呼道:“诸位都是长辈,不必多礼,我有几句话要问问你们,只是一些家长里短,各位只需照实回答便是。”   “贵人您瞧着面善,可您身后的官人,眼神却让人看着害怕得很哩!”一个白胡子老头儿说着,哆哆嗦嗦地朝明珪身后张望。   明珪回头,见杜衡低头不语正在饮水,显然老头儿不是说他,再看发现李凌云正盯住那老头儿,脸上毫无表情,双眼炯炯发亮,心知说的就是李凌云了。但明珪也知道李凌云沾案子就这副模样,于是只好找个借口,把几个老头儿带到院中问话。   见李凌云起身要跟,明珪将他拦住,苦笑道:“他们怕你,在你面前怕是不能畅所欲言,你信我就稍等片刻,回来与你仔细说。”   “我自然信你,只是不要问漏了话。断案所用,句句都很关键。”李凌云叮嘱明珪。明珪好笑地拍拍他。“记下了,大郎不必担心。”   谢阮双手抱胸,倚在门口调侃:“李大郎,你当真是看死人比看活人还多,就你这夜猫子进宅的眼神,叫人家活了一辈子的老头儿都怕。你不必担心,明子璋他阿耶是个厉害的术士,靠着三寸不烂之舌混进宫中讨生活,虽说他说话的技巧还远远比不上他阿耶,但从那群老头儿嘴里套话,对他来说绝非难事,你只管等着便是了。”   李凌云被谢阮打趣,倒也不跟她争执,反而乖乖回屋去了。谢阮多看了他好几眼,捉摸不透这人的想法。片刻之后,明珪果然回到屋内,笑道:“问出来了。”   众人异口同声道:“情况如何?”   “那罗氏的丈夫邵七郎的确是附近为数不多的猎户之一,家中虽说也不怎么富裕,但狩猎运气好时也能赚到不少银钱。只是罗氏的父亲颇爱赌钱,常从女儿这里拿钱,家中偶尔也会青黄不接。”明珪看一眼认真倾听的李凌云,继续道,“罗氏喜欢炫耀,总说家里有什么亲戚在京中做官,而且看不起诸色贱人,言语中多有贬低。但这人又有一些急公好义,有时仗义疏财,有人相求的话,罗氏也愿意帮忙,村落周围有很多人爱和她往来。像她这种说话直接、爱憎分明之人,身边难免有对她心怀不满者,所以和罗氏表面关系不错,又有利益往来的女子最为可疑。只是村老说,粗看罗氏跟谁都处得挺好,他们也想不出有谁要置她于死地。”   “罗氏喜欢炫耀,是因为她丈夫能赚钱?”谢阮思索,“照这么说,她的男人就是她的底气。凶手或许早就对罗氏的跋扈有所不满,所以杀死罗氏,连带把她的男人赶走,也在情理之中。”   谢阮说到这儿,忍不住看向李凌云。“看来此番,李大郎要赢了。”   杜衡面色陡变,语气强硬地争起来:“要证实李大郎是对的,还得抓到那凶手审问,现下说得再多也不过是空口无凭。”   “身为长辈,杜公还输不起了?”谢阮皱皱眉。杜衡不由得气结:“让你谢三娘来赌斗生死,你倒是试试看输不输得起。”   谢阮闻言不怒反笑:“杜公平时死板,发起脾气来倒是可爱生动。”说罢,她又道:“其实你也没说错,凶手抓不到,这赌斗便没个结果,说不定……最后你俩会一起丢了脑袋。”   “谢三娘,不必如此。”明珪转身看向李凌云,发现他一直在沉思,好像根本没注意到谢阮跟杜衡的口角,“大郎,可有什么法子抓到凶手?”   “还是得从狐狸尾巴着手。”李凌云道,“狐狸尾巴来自附近山上的赤狐。第三条狐狸尾巴是现剁下来的,要在杀人时狐血还不凝结,只有两种可能:凶手要么是从猎户那里收的活狐,要么就是自己上山猎杀的。之前说过,凶手在罗氏死后混入人群,并未被认出,大有可能凶手住在她家附近,或许,我们可以从附近的猎户身上开始调查。”   “此事就交给我和里正去办。”杨木是县里的仵作,跟来一起查案,只见他起身道,“某跟着二位先生长了许多本事,又蒙李先生给我机会,可以去封诊道修习,这事你们就让我跑跑腿吧!”说完杨木就出了门。   掌灯后不久,众人见杨木一个人匆忙归来,一脸喜色地道:“不打听还不知道,一打听,发现村附近只得五名猎户,人数不多,且因为五人都在山头上讨生活,所以各自猎杀什么野兽,也是做了区分的,免得互相抢夺猎物,平白生出事端。其中三人全部来自一户,是有血缘的兄弟,这家人世代以猎杀大型兽类为生,必须三人合伙才能成功狩猎;有一人只能捕捉飞禽;至于罗氏的丈夫,也就是邵七郎,按约定可以猎杀身形比较小的走兽,譬如麝、狐、狸之类。”   谢阮闻言好奇道:“猎户只是乡野村夫,居然这么讲究规矩?”   杨木笑道:“规矩不是他们定的,这些猎户手持弓箭刀具,一旦引起事端,难免非死即伤,所以必须要给他们立个规矩。附近山头都是乡里的土地,所以他们在山中狩猎,需定期到乡长那里交些‘山头钱’。我大唐的乡长一般不怎么管事,就像木头菩萨,可这位有些不同,他兄弟是本县县尉,家里有些实力,大家平日不得不听他的。乡长早已说死,必须交了山头钱,猎户才可上山捕猎,否则的话,乡长会叫他们把猎物全都交出来,只当做白工了。”   “如此说来,附近山头上,这五人做的就是独门营生,那利润只怕是很可观啊!”杜衡挑眉,有些别扭地道,“或许凶手的确是想赶走邵七郎。如果邵七郎被赶走,那猎杀狐、狸等的名额就会空出来,按乡长的规矩,只要愿意交些通宝,就可以轻松顶下邵七郎的名额。”   “大家大户会让娘子们学习狩猎技艺,可普通人家的女子很少会上山狩猎,如果是为了赶走邵七郎,然后顶替位置,那么那个顶替的人一定是个男子,同时,此人也应与凶手关系密切,那么最有可能的,便是凶手的丈夫了。”   李凌云起身在房内踱步,这似乎也是他的一种习惯。只见他一边走动,一边语速极快地推论道:“三人都是已婚却未有身孕的新妇。年岁不大的女子更喜欢与同龄人往来,而不是跟长辈交往。尤其苗氏,不会穿透肤罗衫去见长辈,所以凶手的年岁或许跟死者近似,在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假如凶手的丈夫已是个猎户,因我大唐户制分明,农、猎均有记录,猎户人数不多,村老方才不至于想不起此人。但在凶手看来,他有能力取代邵七郎狩猎小型野兽,那么他一定会弓术。不选择狩猎禽类的猎户下手,多半是因为飞鸟出了名地难射,可见此人会弓箭,却不怎么精通。”   “会弓箭,但又弓技不佳,这会是什么人?”明珪思索片刻仍无头绪。却听身边的谢阮道:“有了!我知道什么人会这样。”   “你知道?”明珪忙问。   “要说起会搭弓射箭,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当兵的了。”谢阮冷笑道,“只是,此人多半不是真正的兵。我大唐军户一般归所属兵府调遣,战时为兵,余时种田,轻易不得离开所在土地。没有调兵之令,擅离土地者死,还会连坐全家。军户们平日在家要时刻操练,会用弓者大多弓法娴熟,射只鸟儿不在话下。而且军户地位比不上良人,不能与良人通婚,绝没有可能去做猎户。我看这人不是兵,倒像是贼。”   “……你是说山贼?”杜衡恍然大悟。   明珪赞同道:“要是落草为寇,时刻面对官兵追剿,学些弓技却又不很精通也合乎情理。”   杨木在旁边听了半晌,逮着机会凑过来插了句话:“丈夫要是贼寇,那么这女子又会是什么人呢?”   “问得好!”李凌云赞道,“罗氏家中有些银钱,凶手却并未将之取走,可见她真正图谋的是长远利益。她制造狐妖作祟的传闻,想让自己的丈夫取代邵七郎,这勉强算有杀人缘由。可那苗氏貌丑,家中也极贫困,凶手仍把苗氏作为第二个杀害对象,其中必有缘故,凶手又对她有什么不满?”   “愿意嫁给贼寇,这女子恐怕也不是什么良人。”明珪双手在腰间交握,两根拇指互相迅速绕动起来,这有些怪异的动作似乎能帮助他整理思绪,“我大唐百姓分各色人等,贵贱悬殊。乐户、商户、军户、部曲、奴婢等身份,地位均低于普通良人。若凶手丈夫真是贼寇,那就属于罪人,连这些贱人也不如。如果凶手是良人,是不会嫁给一个罪人的。难道是她与丈夫身份都很低贱,而受害的三人却都是良人,她因此愤愤不平?”   “这就对上了!”那里正激动道,“正如先生所言,死的三个娘子,都是本县土生土长的良人!”   他又大胆猜测:“凶手夫妻不是良人,那日常生活必定处处受限。那个罗氏很看重色等,她会不会是因轻贱了凶手,才招来杀身之祸的呢?”   “不对,如果他们不是良人,丈夫又是贼寇的话,只怕早就被捉拿了。”杨木推翻里正的说法,“按大唐律,百姓一旦离开乡土,处处都要使用证明身份的过所,否则寸步难行,凶手夫妻要怎么才能掩饰罪人身份呢?”   “过所也会有人造假啊!”谢阮嘲弄道,“这些年来大唐征战不断,光是一个新罗,平了又叛,叛了又平,天天打仗,百姓早就不堪重负。别说是京畿之外,京内也都乱七八糟的,求个活路的人遍地都是,遇到灾年,拿钱造个假过所,全家逃走的不在少数。只要看起来像好人,谁遇到了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说了,那些大户手中的土地,因百姓奔逃不断买卖,谁又知道有多少人假托奴婢身份藏身庄园之内?反正敷衍了事,放过两个下贱人,说来不是大事。只是这到底仍是京畿之内,土地还是很值钱的,居留容易,可要想落籍本地,瓜分百姓田土,却是不可能的。这么看来,凶手夫妻应该是以外乡人的身份居住在附近村子的才对。”   “若真如谢三娘所言,一切就说得通了。”明珪道,“外乡人没有自己的田土,租种土地也赚不了几个大子儿,过得应该很贫苦,又因来自外乡,容易受人排挤,就算遭遇不公,也不敢轻易跟本地人发生冲突。罗氏如果看不起凶手,凶手不敢当面顶撞,却未必不会背地记仇。这就难怪凶手跟三名死者表面上关系不错,心中却记恨她们。如此看来,凶手杀死她们也就有了缘由。”   “可实证还不是一点都没有吗?”杜衡冷冷地看向李凌云,“大郎,连年征战,京畿这种地方本就人来人往,逃来的外乡人不少。我要是没猜错,村中从年龄来看有嫌疑且已婚未孕的外乡女子大有人在。况且案子过去那么久了,凶手现在可能已生养孩童,而她的丈夫到现在也没有取代邵七郎,除非有人蹦出来说自己就是凶手,否则就算说破嘴角,你也找不到这个人吧!”   那里正闻言赞同道:“杜公说得对,村子虽然荒僻,但这些年陆续外来不少人,都在这里定居,尽管没有土地,可也会租些田产种植,手巧的还会做一些纺织制衣之类的营生,没有实证,恐怕还是抓不准人的。”   “这么说来,确定凶手到底是下了什么毒就变得很要紧了,这种令人七窍、下体都流血的剧毒非常少见,不至于查不出来。”李凌云说到这里,抬腿便向院外走去。   “你去哪儿?怎么灯也不提一个?李大郎,你是夜猫子吗?”谢阮大声冲他喊,“喂,李凌云——听见了吗?”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李凌云的声音远远传来。“我回东都——”他高声喊,“翻翻我父亲的手记,定能寻到这毒物——”   谢阮看看屋内的人,有些无奈地大步追了出去。她都走了,众人自然也要跟上,明珪匆忙对主人道了谢,又让那杨木直接回县上,再告诉里正不必跟随自己,可以回家去了。做完这些,他才与杜衡一同出了屋。   二人到了外面,见谢阮与李凌云早已上马,已经等得满脸不耐烦了。   从门口枣树上解下马,明珪小声问杜衡:“杜公自小认识大郎,他素来是这样,想到什么就非得马上去做吗?”   “李大郎这孩子小时候十分乖巧,尤其他的相貌生得格外可爱,活脱儿菩萨座下童子的模样,谁见了都喜欢。可打三岁时他母亲去世,孪生弟弟又大病一场,他就突然变得性格古怪起来,说话做事,很多时候都令人不知所谓。”杜衡摇摇头。   说罢,二人翻身上马,众人在谢阮的带领下朝东都开拔而去。   往前走时,杜衡故意落在后面一些。他抬头向前看,望着李凌云挺拔瘦削的后背,眼神变得有些深邃。   古代坐卧类家具。轻便,可折叠,两足前后交叉,交接点做成轴,以利翻转折叠,上横梁穿绳以便坐。东汉后期北方少数民族所创并流入中原,适于野外郊游、作战携带。古代多称北方少数民族为胡人,故名。   中国自唐初至清末钱币的一种名称。早期多以重量作为钱币名称,如半两、五铢。另有元宝、重宝、之宝等钱币。   唐代实行府兵制,军人身份是继承的,这种人家叫作军户。   家仆。   古代过关津时所用的凭证。   朝鲜半岛古国。 第八章 狼奔凰舞鬼河市启   快马加鞭的话,从畿县到东都,所用时间并不很长,天光乍明时,众人已赶到了东都城外。   入城的官道上已有许多车马和商人,排着队在等开城门。路边的逆旅和饭铺更是烟火缭绕,有的百姓更是就地在路边搭个草棚,售卖起朝食来。   虽然谢阮一行骑的无疑都是好马,但彻夜不眠,大家都很疲累。谢阮就让一众飞骑和杜衡自由行动,自己则拿了马鞭,和明珪、李凌云一起,在馎饦铺子的长凳上坐下来。   阿奴、六娘身为奴婢,按规矩不能与主人同席。阿奴个头大,又是昆仑奴,见老有人喜欢看他,就干脆在道边上蹲着吃。六娘则与其他百姓一桌。三人这桌还有空位,可明珪与谢阮衣装华美,也没有人敢轻易上前凑趣。   喝一口桌面陶壶里倒出来的水,谢阮皱眉道:“凉的。”   明珪闻言一笑,不顾身份,从店家灶台上拎个黑黢黢的壶过来,添了些热水进去,发现李凌云面前粗瓷碗里的水已喝光了,顺手也给他添上。   把壶提回去后,明珪坐下便问:“三娘不是喜欢吃胡饼吗?我看前头有卖的。”   “那个店家啊,伸出手来五指比木炭还黑,揉的饼怎么吃得下去?”谢阮朝灶旁捏馎饦的妇人努嘴:“这边就顺眼许多。”   两人闻言转头去看,只见那妇人从水盆里捞起一指粗细、两寸长短的白麦面,用手在盆边挼薄成片状,快速地扔进沸水锅中,毫无停滞地从旁边一抄,接着端起丈夫打好作料的粗陶碗,用竹漏捞起面片放入其中,再自旁边汤罐里舀一勺乳白高汤,浇在面上,撒上些切得极碎的羊肉,一碗滚烫的羊肉馎饦就做成了。   馎饦端上来,李凌云马上吃得稀里哗啦,小半刻过去,他已连汤都喝了个精光,谢阮也吃了半碗下去,而明珪才刚挑了几根准备吃下。   卖馎饦的妇人瞥见,捂嘴笑道:“这位郎君太雅致了,就你这个吃法,怕吃到一半,都糊在碗里了,莫非是奴这馎饦做得太粗劣,不合郎君你的胃口?”   明珪摇头,连忙吃了几口,又喝口汤道:“这馎饦是很好吃的,只是我平日在家,跟我阿耶学习修道,自然而然吃得少了。”   “是好吃的。”谢阮捞光了馎饦面片,不客气地道,“店家不必理他,他就这个做派。你看我身边这位,一口气就给吃光了,可见是好吃得很。”   “能治饿的什么都好吃,哪怕猪食狗食。”李凌云冷不丁地开口,伸手又倒了一碗水。   谢阮跟明珪齐齐一愣,那妇人也蒙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明珪放下手中竹箸,有些担忧地看着李凌云。“大郎此话怎讲?”   “你们以为在牢中的时候,能吃到什么珍馐美味?”李凌云反问,“我才从县狱出来几日?当然觉得什么都好吃。况且这馎饦的滋味,的确也比一般的美味。”   那妇人听见最后这句,方才大松了一口气,却也不敢再来凑趣,老老实实煮馎饦去了。   “说得也是。”谢阮看着李凌云那没有表情的俊脸,一手托腮,瞥着他道,“李大郎,你自己觉得你跟杜公谁会赢?”   “案子真相大白,自然也就知道了,我怎么觉得又不关键。”李凌云道。   谢阮换了只手托脸,刻意加重语气:“输了的人,可是会死的。”   “那又如何?”李凌云起身整整袍衫。   “你就不觉得害怕或者心慌吗?毕竟赌斗的是生死大事。”谢阮不解地站起。明珪给妇人递过钱去,此时谢阮与李凌云二人仍在说个不停。   “害怕有用?到底是可以改变案子的真相,还是可以让天后收回旨意?如果都不是,那就不必害怕。”李凌云正说着,钟声突然自城中绵绵不断地响起,东都洛阳的庞大城门随之发出轰然巨响,缓缓打开。   “城门开了,马上去我家,在我阿耶的手记上应该可以找到破案的关键。”李凌云朝系马的方向走去。在他身后,谢阮看着他的背影,目露迷惑。   “这李大郎,性子真是古怪。”谢阮推推身边的明珪,“你不觉得,这人平时太冷淡了?如果只对别人这样也就算了,他居然连自己的生死也不在乎,好像这个世上除了案子,就没有什么让他动情的事,这种人我还是第一次见。”   “他不是不在乎,你还记得他说过吗?他对人情之类的事理解起来有些障碍。”明珪同情地道,“我觉得,不光是别人的感情,他恐怕对自己的‘情’,也不太弄得明白。”   “自己的‘情’?什么意思?”谢阮重复了一遍,却感到更加糊涂了。   不久之后,东都洛水南面的宜人坊里,谢阮站在高大陈旧的巨门之前,两眼瞪着门上锈迹斑斑的铺首兽头,一副出神模样。   “李大郎,你家就住在这儿?”谢阮转身看看身后另一个坊,在坊路两边,都是碧瓦红墙和亭台高楼,再回头瞧着面前这破落荒凉的样子,她摇头道,“这要是洛北贫民住的地方也就罢了,洛南明明是官员商贾集中的地方,向来寸土寸金,怎么还有这等荒凉之处?”   “这里是前隋的齐王府,到了本朝被赏给了东都太常寺,现在是用来种药的,里头就没什么人。因为封诊道日常剖尸需要避人耳目,所以从大唐高祖皇帝时,就给李家赐居此处,顺便跟太常寺的人一同负责打理药园。”   李凌云敲敲门,很快就有白衣仆佣过来,从侧门把封诊车和一行人迎了进去。   众人牵马进院,看见里面有一些很破败的房舍,勉强还算洁净。房舍中有几个人在翻晒药材,见众人到来,都停下手里的事,恭敬地行礼。   “他们都是太常寺叫来负责种植、炮制药材的官奴,偶尔也会有太常寺的官员过来监督。你们随我来,走这边。”李凌云带路到侧门外。放眼望去,前面是一大片绿地,仔细一看,会发现地上分好了田垄,分门别类地种植着各类药材,遥看远处,前方另有一处院落,目测距此至少半坊远近。众人又上了马,沿一条田间小路往那边行去。   谢阮听着幽幽鸟鸣声问:“不觉得太清静了?地广人稀,恐怕日常出入也不方便吧!”   “倒不觉得不便,清静是好事,只是偶尔会有一些少年偷摸翻墙进来,他们脸上涂粉,衣服还用香熏过,看起来鬼鬼祟祟,很是讨厌。”李凌云手指远方绿树葱茏的地方:“你们看,那边墙外的树木长得尤其高大,有人传闻药园里闹鬼,少年好奇,就从那处跑进来,每一次都会来好多人,吵得心烦。”   “脸上涂粉?”谢阮看向明珪,挑眉笑笑。后者会意地问:“这些少年,嘴唇上涂着口脂吗?”   “应该有吧!我见过,嘴巴红通通,身上香喷喷的。”李凌云道,“反正发现他们来了,就让人拿草叉赶出去,不过最近两年他们也不敢来了。”   “为什么?”谢阮好奇地问。   “大前年的六月六日晒书节时,他们又翻墙进来,结果看了我家晒在院中的东西,有人吓丢了魂,就再也没来过了。”   “你家晒的到底是什么书,这般吓人?”谢阮更加好奇了。   “吓着他们的不是书,是我家祖传的一副完整人骨架,小时候阿耶用来教我记忆人骨用的。你们知道吗?人全身上下一共有二百零六块骨,我路都走不稳时,阿耶就让我全部背下来。”李凌云挥去面前盘旋的小虫。   “洛阳水道纵横,这东西平时放在地下室内,难免沾染些潮气,要是不拿出来上油晒上一晒,骨架就容易朽坏。我又不晓得他们会在那个时候跑来,结果不但打翻了骨架,还搞得脊骨散了一地,现在只能用铜钉勉强钉在一起。最讨厌的是,这群人把自己吓病了,还找菏泽寺的那些和尚来门口念经,说是什么大威天龙般若蜜,要在这里驱魔……吵得要命,真是烦死个人。”   谢阮在一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的鞭子猛敲马鞍。“哈哈哈哈,某晓得那是谁家的纨绔。李大郎你可知道?东都有个顺口溜,正所谓:‘衣裳好,仪貌恶,不姓许,即姓郝。’却不知那个吓丢了魂的,是兵部侍郎许钦明家的,还是中书令郝处俊家的子弟。这群小兔崽子竟被你家的人骨头架子吓着了,可真是乐死个人。”   明珪也忍不住笑起来,问道:“那些和尚还念经?到底念了多久?”   “他家阿耶岂是常人啊?那是天后面前得用的人嘛!再说太常寺的地方,岂容小儿放肆,和尚过来不过小半天,就被宫里来的金吾卫官员全部给赶回去了。”杜衡无奈道,“世间愚蠢的人太多,看见尸体就跟看见瘟神一样,一副骨头架子也能惹来这么多是非,所以我们封诊一道才无法光明正大地流传,只有假托医、道两家的名义才能延续下去。”   说话间到了李家府邸,果然就是之前远远看见的那座院落。李凌云带大家到了门口,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已领着仆役在门口接待了。   那女子有三四十岁,保养得好,一时判断不出具体年龄。她面容恬静温柔,眼角有些细纹,但仍可以看出年少时一定美貌惊人。女子上来与众人见礼。来路上李凌云已经提前跟众人介绍过她,她是胡氏,既是李绍的填房,也是李凌云亡母的幼妹。   “姨母,二郎可还安好?”李凌云下了马,第一句就问起弟弟的情况。   “凌雨很好,你去里头瞧他吧!只是你不在的时候,你阿耶他已经去世了。”说到这里,胡氏深深地看了一眼杜衡。杜衡咬咬牙,大步走到胡氏面前,弯腰重重一揖。胡氏连忙伸手架住,问道:“杜兄为何行此大礼?”   “某对不住茗章,实在是竭尽全力也拦不住大郎。”杜衡起身,苦涩地道,“某没用,天后要让大郎办差……某跟大郎办案,赌……赌斗生死。”   “我都知道了,宫中来人早已说了这些,这一切不是杜公的责任。”胡氏神色冷静,显然不是深闺里一无所知的妇人,而是有担当的主妇。   她一把抓住李凌云,严厉地道:“不管什么缘故,你绝不能责备杜公。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如果此番你能活下来,有些事姨母不会再瞒着你。”   说完,胡氏将李凌云一推。“你阿耶的手记在他书房里,我一介妇人不便抛头露面,你来接待客人,我先回后院去了。”   李凌云低头思索片刻,抬眼看向杜衡。后者摇头道:“待此案了结,无论谁赢,某都将一切告诉你。此时不说,实在是怕对你心性产生影响,那样的话,就算某赢了,也是胜之不武。”   “也罢!”听杜衡这么说,李凌云也不纠缠,“我们先去寻我阿耶的手记。”   虽说主人不可能再归来,李绍的书房却仍被收拾得窗明几净,一看就是胡氏每日在细心打理。   此时房中厚重的书案被移到靠墙位置,地面正中的席面卷起,露出一个黑漆漆的长方形洞穴。洞穴旁摆满了横七竖八的帛卷,一些帛卷还封在琥珀色的油绢口袋里,另外一些被拿出来。李凌云就着那洞穴坐下,腿插在洞中,也不管旁边紫色草席上的三人,一卷卷地打开帛卷迅速阅读着。   “他怎么看得这么快?怎么只看这些,那边的呢?”谢阮指着旁边一摞摆放整齐的帛卷问道。   杜衡抚着胡须,跟明珪不紧不慢地对弈,语气里有些羡慕:“李大郎这孩子自小记忆超群,过目不忘。这里的帛卷是我封诊道每一任首领办案留下的心得体会,就算是我,也只有遇到棘手之事时才可以过来翻阅。尤其他现在手中那些,都是用金漆木轴制作的,那是最绝密的《封诊秘要》,只有首领本人可以查看。”   “你现在不就是首领?”谢阮怪道,“怎么说得好像你不能看一样?”   杜衡放下一颗白子,摇摇头。“我跟他阿耶有约定,要竭力阻止他入宫。如今眼看没做成,大郎入宫办事都快成定局,某是没有那个脸皮去看啊!”   六娘端着果子冻进了门,给每人面前摆上一盘。果子冻呈青绿色,是把葡萄碾碎,再加入琼脂制成的,上面还浇了一层白霜一样的细末。   谢阮吃着六娘端上来的果子冻,感觉入口即化,十分冰凉,惊讶地问:“这蜜饯怎么如此清甜?还冰冰凉的?”   “上面是大郎从冬季的柿饼上扫下来的白霜,特地找了关中专门晒柿饼的人家收集,一年到头也就能得这么几两,这种糖霜撒在琼脂果子冻上,吃来便十分清甜,跟蜂蜜的滋味又有不同。”   “他不是每天剖尸断案吗?还有心情搞这些?”谢阮说着又美美地吃了一大口。   “人吃五谷杂粮,才有生老病死。”李凌云的目光在卷轴上迅速巡睃,嘴里答道,“我们封诊道对一切与人有关的事物都有兴趣,气候、饮食、土地、民情的不同,能从人的皮肤、骨骼甚至牙齿上观瞧出来,所以了解这些对我们来说,都是很平常的功课。譬如说柿饼上扫下的糖霜,吃来很是清甜可口,但数量极少,千金难买。有人偶然间发现一物与它相似,就用来取而代之,冒充糖霜卖给人食用。”   “什么东西?我也去买。”谢阮问。   “铅。”李凌云放下一卷,又拿起新的打开。   “那不是用来做器皿的?太常寺的匠户说,上古制作的青铜器里面,就含有铅。”谢阮疑道。   “对,就是铅。如果把葡萄榨成汁,然后将葡萄汁放在铅锅里熬煮,有机会在葡萄汁熬干后得到一种水晶一样的东西。把这东西磨碎,就成了与你现在吃的糖霜口味一样的东西。不过这种东西和柿子上的糖霜不同,人吃了不但会恶心呕吐,粪便漆黑,而且会头晕烦躁,吃得太多的话还会失眠发狂,乃至死亡。”李凌云目不斜视地翻着帛卷。   谢阮眉头微挑。“这样说来,制作这种东西的人,岂不是在害人?”   “这玩意儿本就是拿来害人的,”李凌云的指尖在卷轴某处划过,他好像发现了什么,目光扫得慢了很多,“这东西其实最初是术士在炼丹时发现的,后来有人发觉它滋味甜美,就充作糖霜卖钱,谁知却意外致人死亡。最初那个案子,我们封诊道有记录,虽费了一番功夫,还是查出是食用此物中的毒。当时是贞观初年,太宗皇帝得知之后,就严命收缴这种东西,制作者有的偿命,有的发配蛮荒,民间再不允许制作……”   李凌云停顿了一下,才继续道:“不过前几年,还是有个大户家里的嫡子突然发狂而死。当时那桩案子是我去查的,我发现孩子的继母暗中给孩子吃了用了这种铅制糖霜的点心,把人给毒死了。后来嘛,我觉得有些意思,这才让人去关中弄了点柿饼上的糖霜回来用。”   谢阮看看手里的果子冻,打了个冷战,迅速把碗放在地上。   “说来,因为继母一直给孩子吃这个,孩子死前已失明偏瘫了,死的时候那孩子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屎尿齐流……当时他只有三岁,还不会说完整的句子,尚且不懂事。”   “……好恶毒的铅糖!”谢阮大怒。   “物其实是没有善恶之分的,这世上真正会作恶的,是人和人心。人如果无心作恶,这东西再甜美,也进不到三岁幼儿的口中。况且孩子中毒之后,大便漆黑,呕吐不止……并不是完全没有症状,长期给孩子服用这样的东西,孩子身边侍奉的婢子、乳娘,难道没有一个人发现?说透了,不过是一群人一起作恶,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而那个娶了许多妾室的父亲,又是什么好人呢?至少他肯定不在乎这个儿子,否则,继母又怎么可能肆无忌惮地下手?”李凌云将手中卷轴抬起,递到谢阮眼前,“找到了,杀那三个女子的应该就是此蛊。”   谢阮接过卷轴,见上面绘有一只黑黄相间的细头甲虫,旁边以朱砂墨圈起一个浓重的“蛊”字。   “黄黑斑纹,乌腹尖喙。七八月南方大豆叶上会生此虫。斑是说它的颜色,而其毒凶猛如矛,所以这虫子的名字,就叫作斑蝥。”   “斑蝥?”谢阮疑惑,“为什么你觉得是这种虫子,不是别的?”   “斑蝥可以做蛊。你可听说过‘蛊冢’?这里的冢不是说坟墓,而是一种调制蛊虫的手段,就是用死去的毒虫尸体喂养活着的蛊。如果把死去的斑蝥磨碎,用来饲喂同类,毒性就可以从无数斑蝥中积聚在几只斑蝥身上。蛊冢调制成功的话,毒性非常狠厉,可以导致人心跳骤停,造成七窍流血的惨状。”   “我当然知道斑蝥可以做蛊,你之前就说了是虫蛊,我是想问,为什么你觉得不是别的蛊虫?”   “因为你的鼻子。”李凌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   谢阮一脸莫名其妙。“鼻子?”   “其他毒虫,比如说毒蛇的毒,虽然也可以做蛊,但是闻之腥臭,想让人服用的话,必须跟酒配在一起。凶手难道会拿着狐狸尾巴去找与自己一样的小娘子喝酒吗?”   李凌云又道:“你们女子喜欢花草香味,在梳妆时也爱有香气的东西,对腥臭之类的气味更是格外敏感。据我阿耶的记录,斑蝥蛊毒经过精心调制,能做到淡入水中而不让人察觉有异。找来找去,也只有这个可以不着痕迹地下到饮水之中。主家和客人说话,总是要喝水的。如果换成酒,死者可能不愿喝,下毒便告失败,而水则不会。”   “斑蝥身体呈长圆形状,口头下垂,背有黑色鞘翅一对,上生三条棕黄横纹,胸腹漆黑,足三对,嗅之有特别的臭气。此虫有剧毒,只在南方出现,也只有南方某些族裔的人,才会采集此虫制作蛊毒。”   李凌云跟明珪并肩而行,悠然越过一座拱桥。洛阳城中因有洛水经过,水道纵横,类似的小桥众多。杜衡年纪大了,连日奔波,身体有些不适,听说只是找人搜寻毒虫,就没有跟来,而是留在李宅休息。   已经下桥的谢阮闻言,无奈地回头看李凌云。“知道你过目不忘,又何必反复背诵?我又不会骗你,不必老是这样提来提去。只要到了这里,自然有人搞来虫子给你。”   李凌云手指周遭,冷冷地问:“这仁和坊实在是太荒僻了,你让我怎么相信,到这里能找到你说的人?”   如他所说,众人此时置身的仁和坊虽然还在东都之内,却是一片极其荒芜的区域,周遭几乎看不到房舍,反倒处处长满了绿树灌木,只有努力在缝隙中仔细观瞧,才能寻觅到寥寥几座房屋的影子。   “大郎没说错,这里距离朝廷、官市都很遥远,而且……在仁和坊里,还有很多妖怪出没的传闻。”明珪突然一拍李凌云的肩,神秘地微笑,“可是,你要找的东西本就跟蛊毒有关,正所谓不可思议之物,就会在不可思议之处,来这里,应该能找到对你有用的人,或者……妖。”   “……你不会真相信世上有妖怪吧?”李凌云大皱其眉,“我还以为你是大理寺少卿,见多识广,跟愚夫愚妇不一样……”   “别着急下结论,先看一看再说。”明珪的目光转向旁侧,唇角微翘,“你瞧,这不就有‘妖怪’来了吗?”   李凌云顺着明珪的目光看去,一位身穿红衫,外披白色道袍的童子,不知何时已经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前方桥头处,他双手在身前举起,对众人叉手一礼。   等到看清童子面容,李凌云不由得瞳孔一缩——童子满脸毛茸茸的,口吻尖凸,嘴边雪白獠牙长长伸了出来,他脸上根本没有人的五官,那是一张恐怖的狼脸……   “客,请随奴来。”张合着狼口说完这句,童子转身在前头带起了路。他的步伐又小又快,一点脚步声也听不见,看着很是诡异。   众人紧跟童子,在林中左右绕行了一段,眼前豁然开朗,不知什么时候露出一条石板铺就的长长小道来。   李凌云微微思索片刻,一脚踏上小道。“世上果然没有妖怪。”   “怎么说?”明珪脚步微顿,又迅速跟上他并肩而行。   “他‘脸’上的毛是真狼毛,不过那是将狼的面皮剥下贴在木模上制成的狼脸,经细心调整后与他的脸部边缘吻合,所以突然一看,还以为是狼脸长在了人身上。”李凌云瞥着前方的童子,“木模内部装了机栝,他说话的时候脸部肌肉会随之抖动,触动精细的机栝,导致狼嘴张合,动作越大,狼嘴张合的幅度越大。”   “你是怎么发现机栝的?”   “声音。”李凌云指指耳朵,“说话时有机栝怪音,声音虽小,却不至于完全听不见。狼眼眶的细小表情也可以用机栝催动,但不管表面做得多么真实,活狼眼中的反光,和用宝石打磨出来的假眼还是不一样的。”   “可他走路没有声息,人走路怎么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呢?”   李凌云的目光移向童子的鞋底。“如果你也穿着软木为底的鞋,鞋底再粘上一片毛皮,再加上身姿很是轻盈的话,只要不在木地板上走路,你也能像猫一样不发出任何声音。”   明珪仔细看那童子的鞋,果然在边缘看到一点毛发。   他转过头问李凌云:“大郎要揭穿他吗?”   “我为什么要揭穿他?是你说他是妖,又不是他自己说的,这事我告诉你不就行了?”李凌云奇怪地反问。   “也是,”明珪失笑,“好吧,他的确是个人。”   “人为什么要这样打扮?”李凌云又问。   “因为外头的人不太乐意把这仁和坊的住户当人看,所以他们才故意搞出这些妖鬼扮相。”   “什么意思?”李凌云不解,“我怎么听不懂。”   “西京长安有句老话:‘长安大,居甚难。’其实也不尽然都难,因为京城就在天子脚下,所以对百姓而言,只要住在城里,不管生活怎么贫苦,总的说来都有各种好处,所以即使是这东都北部公认的贫困之地,坊中住宅也修得密密麻麻,哪怕只是草屋,也多见层层相叠。可不管是长安还是洛阳,京中都有几个坊空得很,好像平时根本不住人,就像这个仁和坊,森木繁茂,甚至时常会有虎狼出没,大郎你就不觉得其中有古怪吗?”   “确实古怪,为何如此?”   明珪抬眼看看童子,怜悯地道:“每一座都城里终究都会有一些无处可去的人,不过虽说无处可去,但还得让他们有一个安身之所,就像游魂终究要归于地府,这座大城才能得到安宁。东都只有仁和坊这种仁慈宽和之处才可以收容他们,不过……因为他们身份特别,所以必须把他们跟寻常人区隔开来,对外而言他们是‘不存在’的,不是妖鬼,又能是什么呢?”   “他们莫非是罪人吗?”李凌云也看向那童子,在他小小身体的前方,一座建筑已遥遥在望。   那座建筑是高达三层的飞檐重楼,每层的飞檐上都装饰着琉璃烧制的金色鸱吻,覆着黑色的瓦,楼上每块木头都被刷成赤红色,第一层的楼基上还使用了极大的青石,山墙被涂得雪白。   这样豪奢的建筑,绝不该出现在洛阳城中最贫瘠的仁和坊,可它偏偏就出现在眼前了。   “就算是罪人,首犯哪怕十恶不赦,家人也不过是被流放而已,未成年的罪人会罚没到宫中,作为官奴差遣。大唐自有一套制度,为什么要让这些罪人住在这里?”走到楼前,李凌云抬头眯眼朝上看看,“这瓦当上的莲花纹,怎么看起来,跟皇家离宫里用的一样……”   “因为有的罪人可以杀,而有的罪人却不能。不但不能杀,还要养着,并且要养得白白胖胖,还得让他们保持心情舒畅。”谢阮语气不爽地说完,提起袍摆,随着狼面童子上了台阶,她有几分不耐烦地催促,“赶紧跟上来。”   楼外有非凡气象,楼内也是金碧辉煌。   只见宽阔的厅中以巨木为柱,粗大得一人不能合抱,柱基的汉白玉上,以玳瑁镶嵌着如意纹,就连窗棂都装饰了闪闪发光的云母片,拼贴成吉祥云雾的纹路。   随处可见的幔帐细看都是宫中贡品布匹所制,系幔帐的带子每条都有金丝刺绣。当中巨大的六插画屏上是一幅完整无缺的伎乐图,音声诸部齐全,走近看时才发现那根本不是画,而是绣像。不知这样的巨型刺绣屏风,要耗费多少绣匠的漫长工时。   地面上一概铺着昂贵的素色龙须草席,一旁的坐床扶手是用象牙制作的,雕着仙鹤献瑞的浮雕。床下的榻子是黑檀的,泛着乌色润光,一看就是有年头的珍贵檀木。   楼梯上方不时传来阵阵乐音。狼面童子带着众人上楼。在楼口处放着一个三插花鸟屏风,挡住众人视线,里面人影绰绰。   童子在屏风外道:“客请入内。”谢阮先走了进去,李凌云等人跟在后头。   众人绕过屏风,只见屋内铺满了联珠骆驼纹波斯毯,毯边银线绣满异族纹饰。毯上,两个男装丽人正手持旌节 起舞,毯边一群乐人坐在月牙凳上,或吹或弹,正在给那两人伴奏。   因为所有在场的人脸上都覆着机关兽面,细分更有豺狼虎豹,每个人都不露真容,这场热闹落在李凌云眼中,就难免有些妖气森森。   屋内当中有一张八尺大坐床,床边两个婢女身高不足四尺,李凌云推算她们年岁都很小。她们身穿水红衫子,下着绿色袍裤,脚踩轻便线鞋,脸上是猞猁面具,一人手里拎着一面孔雀翎的大扇,正在给床上的男子打扇。   那男子身穿紫金色翻领胡服,半躺半坐,正闭着眼斜斜地靠在凭几上。   男子右脸覆着一张金制薄面具,面具上刻有凤舞云翔的花纹。虽说只露出了左半张脸,但在这房里,他已经算是唯一真正露脸的人了。   而且就算只看那半张脸,也瞧得出这是个十足的美男子。在他额上,单戴的网巾斜斜飞上,直插进鬓发里,衬得眉头黑而不乱,给人一种高贵之感。   他眼形细长,嘴唇是完美的菱形,眼角有一些明显的细纹,显然年岁已过不惑,但年龄的问题并不怎么影响他的俊美。   男子光着双脚,足衣扔在一边,单手托腮,手指不断在耳边敲着,节奏与两个舞者的脚步刚好合拍。   “苏苏,你跳得不对,比乐音快了三分之一个拍子。”男子睁开眼。他的声音十分温柔,但舞者中右边那个却娇躯一颤,立即跪下趴伏在地。   男子见状,叹口气道:“算了算了,都下去吧!宫里过年过节只跳《长寿》《万岁》,这支舞陛下又不喜欢,谁还会跳,就算你们都跳对了也无用武之地,下去练别的去吧!”   舞者和诸乐人一同起身,对男子恭敬行礼,随后迅速退出了房间。   谢阮大步走到床边,正要说话,谁知那男子面露厌倦,呵斥道:“谢三娘,这消停了才几天,又来烦我?如果要办事,叫人过来传话不行吗?我一见你,难免要想起她,一想起她来,我心里就很不舒服。”   “某也不乐意见你,”谢阮不客气地坐下,语气同样厌憎,“带一个人来而已,往后你要全力帮助他。”   “又是她的意思?可真是无休无止。杜衡呢,已经杀了吗?”男子别有深意地瞥一眼明珪,后者对他笑笑,他又朝明珪身边的李凌云看了过去,却见李凌云正瞥着屏风方向,不晓得想着什么。   “有趣的小家伙,到了别人的地方,也不知道害怕……”男子口中嘀咕。   “杜衡还没死,但或许也活不长了。”谢阮抬手从婢女手中拿走孔雀扇,给自己扇起了凉,“你没见过的这个,他叫李凌云。”   “姓李?李绍的长子?”男子的目光在明珪和李凌云身上来回扫视,突然呼喊,“李大郎——”   李凌云霍然回头,面色有些迷茫,好像此时才意识到那男子在叫自己。   “他是此间主人,你叫他凤九郎便是。”谢阮用扇一指。   李凌云品了品。“凤?这姓极为少见。”   凤九斜了谢阮一眼。“叫凤九就行,李大郎,你方才在看什么?”   “那两个舞者,”李凌云道,“我在想,她们跳的应该是《七德》。”   “哦?何以见得?”凤九身子微微前倾,眼中的兴致浓了几分。   “她们头戴进贤冠,下穿虎纹袴,腰上的是螣蛇带,手持旌节起舞。太宗皇帝当初做秦王的时候,大破刘武周之后,在军中作了《秦王破阵乐》。太宗即位后,只要有宴会,就会演奏此曲,并配舞蹈,领头舞者为两人,就是做这样打扮,此舞又名为《七德》。”   “李绍果然生了个好儿子。”男子靠回凭几上,目有追思之意,“这舞自今上即位后,就算万邦来贺,也不再有人跳了……”   “你认识我家阿耶?”李凌云问道。   “认得,不过最初认识他,却也是某人让我去见的,那人跟你阿耶很是亲密,所以就算是我,也不得不敬你阿耶三分,他要我帮忙,我是不可以拒绝的。”凤九微微一笑,“现在看,按照某人的意思,往后对你也得一样。”   “某人?”李凌云皱眉,“此处如此偏僻,你的待遇却堪比王侯,屋内金玉珍品、皇家贡物无数,刚才那些演奏《七德》的,恐怕也是为宫中舞蹈奏乐的太常音声人,寻常富裕人家,甚至达官贵人,都未必差遣得动他们。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说的那个某人,可是与天后有关?”   “往后你就知道了。”凤九并不回答,饶有兴致地踏着光脚问,“怎么,你今天只是纯粹来见我的不成?不是案子上遇到了疑难,找我帮忙的吗?当年你阿耶找我,可都是因为死了人。”   李凌云点头道:“确实遇到了疑难,有一种蛊毒出现在京畿之中,被用来杀人,而且已经死了三个小娘子。我在阿耶的手记中查到,这种蛊毒是用一种南方毒虫制成的,此种毒虫在京中药铺内绝不会有人售卖。”   “我明白了,谢三娘叫你来,一方面是那人要我认熟你,另一方面,就是要我帮你找出蛊毒。说来这不过小事一桩,我帮你找就是。”凤九抬眼道,“不过到当下为止,我看的可都是你阿耶和那人的面子。这件事就算了,往后的事情嘛……”   凤九慢悠悠地竖起一根手指。“你和杜衡之间,只能留下一人,所以,你得先努力活下来,咱们再说后续……” 宝 书 网 w w w . b a o s h u 2 . c o m   深夜,东都各坊坊门关闭,大道上格外清静。   一艘小木船在洛水湍急的水流中缓缓划动。河边路面上每隔一段距离就点着照明的火灯,沿河高高的坊墙内灯火通明,不时传出男男女女的嬉笑声。   谢阮躺在船头,双手枕在头下假寐,一名豺面艄公在船后沉默而奋力地划着船桨。   “既然你说要帮我找,为什么我还要跟着你一起来?”李凌云问跟自己同坐一席的凤九。   凤九冷哼一声,抬起眼帘。“替你办事,总要让你知道是怎么办成的,否则若是你觉得我办得容易,岂不是什么都扔给我来做?我的人累死累活,反倒让你落得清闲,这生意换了是你,你会做?”   “我不太懂人情世故,”李凌云想想,欠身道,“看来这回是有劳你了。”   “这个有劳我受了,说来,明子璋倒是比我更热衷于助你一臂之力,只是他也有他的缘故,可不会白白帮你的。”凤九看向在品茶的明珪,后者对他温润一笑:“九郎的茶总是更好喝些。”明珪说完看向李凌云:“大郎不必挂心,我的事等这桩案子结束后再慢慢告诉你。”   “什么更好喝,不过就是盐与香料少放一些,苦味多了一点,自然容易回甘。”凤九对明珪的夸奖并不领情,往炉子里加了块银丝炭,伸手时刚好露出手腕上几条交错的伤痕。李凌云好奇地扫了一眼,凤九将手腕极快地缩回袖中,但李凌云还是看出来,那应该是用匕首切割手腕留下的瘢痕,从瘢痕隆起的程度看,当时伤口还很深。   在人手腕皮肤深处隐藏着蓝色血脉,如果切断这根血脉,人就会缓缓地流血而死,除非及时缝合血脉与伤口,否则这人一定命不久矣。   纵横交错的伤痕,说明割开凤九手腕的人割了好几次……而且看起来,下手的方向是……   李凌云打住思路,他冷不丁地想起父亲李绍的叮咛,如果不是活人牵涉进了案子里的话,尽量不要窥探别人身上的伤痕,否则很有可能一不小心揭开了敏感的隐秘,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   小船分开水面,从城中一座大桥下划过。一队金吾卫街使骑着马经过这座桥,听见水声,他们朝下看了看,首领抬手示意无事发生,这队金吾卫街使便继续向前走去。   “宵禁之后不得出坊,街使却不查这艘船?这是为何?”李凌云转头看看那队人马。   “船头点的九盏灯是一种暗号。”谢阮的声音从船头飘来,“九是极数,轻易用不得,百姓用这个的话……”谢阮的手在夜色里快速一挥,“咔嚓,要杀头的。”   “给那位办事,便利总该有一些,不然划不来。”凤九看看前方,“前头就是玉鸡坊,我们快到了。”   只见小船在水道中穿梭,不久之后来到一处水道岔口,这里河岸极高,由宽阔石条堆砌,夜色中看起来就像是一道高耸的城墙。   “就是这里。”凤九站起身。豺面艄公自后方走到船头,手中提了一个用黑色缎子套住的圆柱状小东西。   艄公揭开套子,里面射出一线蓝光,李凌云认出那是来自波斯的蓝色透明琉璃灯笼。那灯笼与一般纸灯笼造型一样,只是小了很多。   那艄公频繁开合套子,灯光就按照某种特殊节奏时隐时现。像在跟灯光呼应一样,前面河岸上突然也亮起了一盏灯。艄公见状,把手里的琉璃灯笼放回去,走到船后抛下船锚。   凤九对谢阮道:“起来,抓紧船舷,不要仗着有几分三脚猫的功夫就不当回事,小心一会儿掉下水去。”   话音未落,小船便一阵剧烈动荡。谢阮翻身跃起,单膝跪地,晃了晃才稳住身形,转身看看,突然大笑起来。原来李凌云以为自己坐着没事,对此毫无防备,现在狼狈地跌在明珪腿上,后者正好笑地看着趴在自己身上的他。   李凌云刚刚重新坐好,就见前方河岸渐渐分开,现出一线黑色,那黑色又逐渐变大,竟然成了一个不大的方形洞口。   听着远处传来的轧轧声,李凌云惊讶道:“机关?这么大声,一定是非常大的机关……这里不是漕渠和瀍水在城中汇入洛水的交点吗?船舶震动,可见水流情况非常混乱,在这水下制造安放什么机关并不容易,到底是什么人能在东都要冲公然修筑这种大型机关?”   “能在京城动土的,除了工部还能有谁?”凤九有些嘲讽地说着,一步迈出船舷,却没传来落水的声音。   李凌云起身去看,发现凤九站在一艘融入夜色的漆黑独木舟上。   凤九见他看过来,介绍道:“这叫细舟,其他船太大,进不去这地方。你挑一艘上便是,对了,记得上来后千万不要说‘翻’字,否则会被艄公扔进河里。”   这时候李凌云才察觉,一旁已有许多黑色细舟不声不响地围了过来。这些细舟太小,每艘只载得动一个人。待他们各自上船,艄公便划舟陆续朝那个黑洞驶去。   因船上没点灯,一直到洞前,李凌云才模模糊糊看出有一大片这样的细舟,密密麻麻,有数百艘之多。舟群排队自洞口缓缓而入,远远看去,洞中有些灯火摇曳,显然里面别有一番洞天。   借洞口微光,李凌云仔细观瞧细舟上的艄公,发现每位艄公都神情僵硬,只有一双眼睛格外灵活,细看竟是脸上覆了一层皮肤状的薄膜。   “别看了,这是鬼河市入口,他们都是鬼河人,绝不会在外人面前露脸的。”凤九的声音传来,他的细舟不知何时已经挤到了李凌云身侧。   细舟按顺序挤入洞口,李凌云看不清凤九的脸,但仍能听见他说话。   “洛阳城依洛水而建,城中水道纵横交错,十分繁杂,如果细细追究,恐怕比道路还多。洛水每年夏季都会泛滥,为避免淹没城坊,历朝历代官府都会征发百姓挖掘下水通道,避免城中遭遇大规模水淹。前朝炀帝大业年间,大发民夫修筑洛阳宫室,城中有不少百姓不堪折磨,为了求得苟活,陆续逃进地下通道中逃避征召。”   “那不就是逃户?”进入洞中后,四周逐渐亮了起来,李凌云边说边向前看去。前方洞中深处竟修了好几个石制码头,在点燃的火灯照耀下宛若白昼,细舟纷纷在码头边靠岸,或是下人或是放货,一番忙碌景象。   “当然是逃户,这些人藏身地下,意外躲过了前朝末年的战乱。太宗皇帝收复洛阳时,也让人联络过这些地底残民,想要里应外合直接拿下东都,不料这些人贪生怕死,不敢出头。太宗一怒之下,就不许这些人再回到地面上谋生,大唐立国之后,特赦天下也就没有他们的份儿,他们从此只能永远生存在地底河道里头,不见天日。后来这些人就给自己起了名,自称‘鬼河人’。   “话虽如此,他们也总有一些办法混迹街市,也正因如此,他们更不会在外人面前露脸,毕竟如果给外面的人瞧见记住脸面,知道他们是鬼河人,以后外出就麻烦多了。”   说着,众人所乘的细舟终于排到了码头。众人随凤九下了船,凤九抓起李凌云的手,放在明珪胳膊上。   “抓好他。你要记住,鬼河开市,百无禁忌,手里没刀,小命不保。”凤九抬手在李凌云的脸上捏了一把,笑道,“千万不要离开明子璋和谢三娘这种带刀人,否则以你绝好的相貌,明天天不亮就会出现在不知哪位胡商的后院,成了人家的玩物。胡人身上毛多,体味浓重,你只怕受不了这个。”   “胡商?大唐是不允许略卖良人的,不论男女……”李凌云想追凤九,手上却不敢放开明珪。谢阮看得好笑,从怀里摸了把牙雕匕首塞到李凌云手里,拍拍胸脯,在前头大步带起了路。   李凌云抓紧了匕首,这才松开明珪,快步追上凤九和谢阮,不死心地问:“唐律有云:‘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干这个会被绞死的,在这里怎么还能把唐人卖给胡人?”   “卖?谁的眼睛看见买卖了?谁手中拿着卖身契呢?”凤九朝李凌云露出一种奇异的笑容,他眼中映着地道两旁的灯,仿佛瞳仁里跃动着两团炽火,“大唐是禁止略卖唐人,更别说是给胡人为奴了,可要是你家人的性命掌握在别人手里呢?要是你被下了药,或是已经断了手脚经络,还被割了舌头,根本就说不出话呢?如此一来,还不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你自愿跟随人家做奴婢,你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凤九再度甩开大步。李凌云低头看手头的匕首,将它捏得更紧了一些。明珪来到他身边挑眉看看,却似乎没打算开口宽慰。   李凌云和明珪刚跟着凤九拐进一条通道,就瞧见前方有个一人高的木台,几位面色苍白的少女颤巍巍地站在上面。旁边靠椅上坐着个须发杂乱的黑肤壮汉,他的脸上同样蒙着一张人皮状的面具,看着非常诡异。他正粗声招揽客人。   “鬼河市里这样略卖人口,居然没有人管?”   李凌云说着,只听那壮汉热情地朝路人喊:“新罗婢,上等的新罗婢。不是打仗劫掠来的,是家中实在过不下去发卖的,都是处子——新罗婢柔婉勤劳,买了不亏啊——”   李凌云正要细看,明珪就把他拽向前方。   “小心走丢。”明珪道,“别管那些略卖人口的家伙,这里最大的生意,除了从外面送来的照明灯油,就是这些见不得人的事。那卖家其实也不是真正的货主,不过是某些见不得人的行当在鬼河市里的代理人。”   二人走着走着,突然眼前不见了凤九的身影,然而明珪却说没关系,自己认识路。   二人这时经过一处食铺,李凌云见铺面打着羊肉饆饠的招牌,腹中有些咕噜作响,刚摸摸钱包,明珪就按着他的手摇了摇头。   心知这铺面必有异状,李凌云忍下饥渴。二人转弯绕进另一条道,谁知迎面扑来一股浓香,原来是一家贩卖狗肉汤的摊子在路边做生意。一口巨锅放在土灶上,随着熊熊烈火,白色的肉汤散发出迷人香气。   “客要不要来两碗?”老板看李凌云停步,努力从那张僵硬的面具后挤出笑意,侧身朝棚内暗示。   “这面具……好像是绢糊的?”李凌云刚要伸手去摸,明珪一把拉开他,顺便扔给老板几枚通宝。   “不喝,这是赏你的,拿着吧!”   “谢客!客万福吉祥。”老板微微弯腰,喜悦地数着钱。李凌云吞吞唾沫,瞥向锅里,冷不丁发现随着滚汤的波动,锅里浮起一颗獠牙森森的兽头。   “里面煮的……是猫?”李凌云皱眉,从头骨上看出了端倪。   “不是人就很不错了,”明珪叹道,“到了鬼河市,胆儿还这么肥,敢在路边吃东西的人,往往只会落得两个下场:要么被人迷了卖掉,要么就……”   二人正说着话,前方路边的馄饨摊前坐着的客人突然身子一歪,倒在了路中。旁边立刻蹿出几个短袍青年,七手八脚扛起那客人便走。   “让让,让让——人倒了,快让开。”青年们嬉笑着从二人身边路过,一阵低语声传了过来,“这客人肥大,也不知够点多少灯。”   “腿粗,卖给曹二娘。她不是喊着没有上好材料?”   “你们说,这能得多少银钱?”   李凌云听得双眼圆瞪,不知不觉被明珪拉着走远了一些,才吐出一口浊气,听见明珪道:“都听见了?这就是第二个下场。”   “河南府不管?金吾卫不管?杀人也就罢了,还……这也太……”   “凤九说这里百无禁忌,那就是百无禁忌。”明珪摇头,“这里的人都不曾被记录在册,在大唐,他们没有人的身份,更没有人的待遇,认真说连奴婢也不如。天皇登基后,洛阳连续数年闹水灾,陛下觉得百姓负担太大,不愿征发民夫,所以让这些残民疏通水道,作为交换,也就允许他们在地下做这些见不得人的营生。说透了,他们根本就是一帮地府里的噬人恶鬼!”   李凌云看看路上那些与自己擦肩而过的行人,突然有种感觉:苍白的面具其实就是那些人的真面目,那些人从面具后看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件死物,而不是在看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忽地感受到一种令人窒息的熟悉,似乎在别的什么地方也见过这样的目光,也有这样的人团团围绕在身边,可一时间,他又想不起来究竟是在何处有过类似体会。   “是他们自己放弃做活人的,也怪不得谁。你别管刚才那个客人的死活了,在大唐知道有鬼河市,而且还能来这个地方的人,其实背景都不简单,其中更有许多作恶多端本就该死之人。”明珪柔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把他从迷思中拽回现实。他摇摇头,发现明珪一直拉着他的衣袖。   “你不必如此,我又不是孩子。”李凌云有些别扭。   明珪体贴地笑笑。“我知道,但就算不是孩子,不小心一点,也是会在这里走丢的。”   明珪领着他在地下纵横穿行,不久之后,二人就来到一处热闹的集市。李凌云又一次震惊了:那些鬼河人也不晓得花费了多少功夫,竟挖掘出一个硕大的地底厅堂,甚至还在里面修起了高达二层的店铺。   除了见不得光,这里乍一看跟外面的东市、西市没什么两样。   在路边摆出来的东西中,李凌云轻而易举地发现了一把弩。   “按大唐律,平民不能持有弩,这是军中兵器。”李凌云惊讶地拿起弩,发现上面应该刻有的军器监记号已被人用硬物刮去了,“是从军中流出来的?”   明珪眼明手快地把弩拿过来放回摊上,抬眼瞅去,发现那店家正在小睡,并未注意这边的情形,这才松了口气,连忙带着李凌云走远了些。   “除了灯油、人口,鬼河市排第三的生意就是禁物买卖,在这里摆摊开店,不卖犯禁之物只会惹来嘲笑。”明珪拉着李凌云快速在市场上穿行,“在外头,只要有人敢沾染上巫蛊之术,那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可在这儿,什么恶事都有人敢干,而且没人会当回事。也正是这个缘故,你要找的毒虫,恐怕也就这里会有。”   “明子璋,你好像对这里很熟?”听话听音,哪怕迟钝如李凌云也有所察觉。   明珪解释道:“我阿耶是术士,因为给人治病灵验,才被侍御医张文仲张公举荐给天皇、天后,术士炼丹制药用的东西,有不少都犯禁,外面买不到,我常会代替阿耶来这里取货。”   二人来到市场尽头处的一所小院,明珪用三长两短的节奏连续不断敲了三遍门,这才有人来开门。打眼一瞧,李凌云发现竟是之前那个狼面白衣童子。   童子把二人带进前厅。老远就见凤九、谢阮两人正坐在高椅上吃馄饨,旁边还有热腾腾的两碗,显然是给他们准备的。李凌云突然想起那个被抬走的客人,眼皮一跳,明珪却无所谓地走过去端起碗来。   “没有下药?”李凌云端起馄饨嗅嗅,“汤底是人肉还是猫肉熬的?”   “李大郎,你还让不让人吃了?”谢阮搅了一下汤头,把碗扔在一边桌上,“汤底是老母鸡熬的,馄饨是牛肉韭菜馅搁了胡椒,里面没有蒙汗药,说完了,爱吃不吃吧!”   “牛肉?”李凌云的诧异不比听到“人肉”时小多少,“我大唐……”   谢阮白了他一眼,打断道:“在这里,牛肉算是最正经的吃食了,再挑三拣四可就没的吃了。”   李凌云不再纠结,嗍了口汤,顿觉鲜香无比,忍不住又来一口,才问:“狼童子为什么也在这里?”   “因为这里是他的地盘。你不是问鬼河市谁来管吗?就是凤九郎在管。”谢阮双手抱在胸前,嘿嘿一笑,“不过,他向来只管最关键的事,而且他管的主要是生意,来来往往的到底是什么人却管不了。你那蛊虫的事太小,各家货品名录上压根翻不到,我们只好亲自下手查。对了,那个童子,你叫他小狼就成。”   “既然记录上翻不到,你们又要怎么查?”李凌云吃了一个馄饨,觉得滋味很好,浑身温暖了许多,好像地底世界的阴寒也被驱逐出去了一些。   凤九在一旁靠着椅子,眯起妖狐一般的眼道:“等。”   李凌云并没等太久,碗里还剩下最后一个馄饨时,就有人敲响了小院的门。   奇怪的是,门打开后,敲门的人并不进来,只从门缝伸进来一只纤细的女人手,手心里捧着的,是一个用线条阴刻了奇怪人面的粗劣陶罐。   凤九风姿翩翩地走到门口,打开陶罐朝里看了看,对那只手的主人道:“卖出去的蛊毒都给我收回来,一年之内,京畿各县中如再有人死于此毒,我就让你们在大唐从此断绝生路。”   那只手颤了颤,正要缩回去,凤九一把拽住,冷冷说道:“所有会制蛊毒的人,三日之内必须离开东都,返回故乡,多留一刻,我就让她们变成洛水里的浮尸。”   那只手又颤一下,用力从凤九掌心抽了出去,唰地不见了。   凤九翩然归来。“你们也别问刚才那是什么人,应该不是她们直接给死者下的毒,大家各退一步,不必追根究底,反正往后这种蛊毒应该不会在东都附近出现了。”他把陶罐递给李凌云,“你来瞧瞧,是不是这个?”   “看花色,正是南方大斑蝥,与阿耶手记上写的一样。”李凌云小心地戴上油绢手套,捏出一只身上有黑黄斑纹的死虫,放在掌心嗅了嗅,皱眉道,“有些辛辣,不会有错。”   “你可以走了,至于怎么出去就问谢三娘吧!听她说这桩案子死了三个女子,百姓恐惧狐妖,我看你还是早日结案的好。”凤九让童子开门送客。李凌云刚跨出门槛,凤九又叫住了他:“李大郎,过去我跟你阿耶往来,他都很乐意回答我的问题。现下我也有个问题要问你,你可愿意回答?”   李凌云回身道:“尽管问就是。”   “你阿耶曾经跟我说过,他是封诊道天干十支家族的首领,既有天干,你们封诊道里,有没有地支呢?”   李凌云琢磨道:“听说过去是有的,封诊道被世人厌恶,所以天干行医,而地支则修道,分别以医、道为遮掩行走天下。但在很早的时候,天干、地支就因为不合而分道扬镳了……”   “原来如此……”凤九低头笑笑,又看李凌云,“其实我帮你和你阿耶是事出有因,算是不得已而为之,所以你阿耶虽与我相识,但说起来,他从没有特意回答过我的问题,我刚才的话是蒙你的。”   凤九摆摆手,让童子把门扉关闭,他的声音从缝隙中传来,悠悠长长。   “李大郎,你真是太好骗了,像你这样的人,现在已经不多见了。你可得想想办法,让自己活得长久一点啊……”   太常寺药园,李府中阴凉的地下房间里,无数铜枝从靠近天顶的墙上伸出,每根都在靠近房屋正中处又分七枝,枝杈尽头连接着莲花状的灯盏,仔细数数,在这个房间里竟有数百个这样的灯盏。   此时,盏中灯芯全被点燃,每盏灯上方撑着一片打磨得光亮的铜镜,将摇曳的灯光射向下方铜台。铜台距离边缘三指处被整整齐齐地挖下,形成朝一个方向微斜的凹陷光面。灯光照射到的平面上,间距整齐地摆放着六只老鼠,其中三只老鼠脖颈上系着各色线绳,另外三只却没任何标记。奇妙的是,在这明亮的灯光下,三只老鼠身下几乎没有影子。   谢阮好奇地靠近台子,迎着光伸出手指,发现自己的指下也几乎没有黑影。   “这是用来放尸首的封诊台,剖尸前要先用水冲洗尸体,台面倾斜,尸体上的血水和异物就会流到那边地上的大桶里,方便寻找证据……你不要挡我的光,这屋里的镜子少了些,应该在四面墙上都装上铜镜,那样会更亮。”李凌云说道。   “哦!”谢阮答应着略略后退了一些,又去看明珪正在观赏的那些黄铜器械。这些东西在墙边的一个长条桌上一字排开,有柳叶状的长柄薄怪刀、小号锤子、短手锯、尺寸不同的剪与钳,还有一些勺和凿子,形状看起来不陌生,但细节又颇为不同,给人一种奇形怪状的感觉。   李凌云拿起一只无记号的老鼠,用那把黄铜手柄的凸面水晶镜仔细观瞧,放下后点头道:“按我阿耶的手记记录,将从鬼河市带回来的斑蝥蛊磨碎后,加入几味促进血气循环的药制成蛊粉,再调进蜜水中让老鼠服下,其发作死状与饮用死者衣物浸出的血水的老鼠完全一样,只是蜜水中毒量略大,老鼠发作得更快,症状也更明显。现在我能确定,那三名女子就是死于这种蛊毒。凶手虽然知道有这种蛊毒,可是以其所处的村落之偏僻,再加上她低贱的身份,是不可能跑到东都鬼河市购买的,所以……她手里应该本就有这种毒,换言之,凶手的家乡一定在盛产斑蝥蛊的南方。”   得到结果后,李凌云又将凶手的形貌细致描述了一番。“凶手既然与死者表面交好,可见几人年岁相当,在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作案前拔掉墙头木刺窥视,所以其身高在五尺三寸至五尺五寸之间;其丈夫会弓术,要么住在罗氏所居住的黄村,要么住在附近不远的村落;其最终目的是使丈夫可长期狩猎,那么有了诸多条件,盘问山上的猎户,定能问到些什么。”李凌云一口气说罢,脱下手上的油绢手套,走到谢阮面前:“谢将军,我想你可以着手抓人了。”   一种水煮的面食。   烧饼。其制作方法出于胡地,故名胡饼。   中国古代武官名。兵部尚书之属官。隋始置,唐以后各朝相沿。   唐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尚书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中书省决定政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中书省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及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内史令(中书令)一职。唐代曾改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   官署名。唐置,分左右,掌宫禁宿卫、京城巡警等。   封诊道首领李绍,字茗章。   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627—649年。   中式房屋屋脊两端的陶制装饰物,最初的形状略像鸱的尾巴,后来演变为向上张口的样子,所以叫鸱吻。   我国古代建筑屋檐筒瓦的瓦头,用来滴水。呈圆形或半圆形,上有图案或文字。   联珠纹是工艺品装饰纹样之一。以大小基本相同的圆形几何点连接排列成圆圈形几何骨架,并在其中填以动物、花卉等所构成的图案形式。中心圆边缘的小圆点形如联珠,故名。在中国盛行于魏晋至唐代。   古代使者所持之节,用为信物。唐代节度使给双旌双节,旌以专赏,节以专杀。   以丝结成的网状头巾,用以束发。据传明太祖微行至神乐观,见道士以茧丝结网约发,其式略似渔网,因而颁行全国。一说,网巾之制,唐时已有。   “音声人”是唐五代时期对音乐艺人的统称。与一般乐人相比,社会地位较低,而经济地位略同。轮番当执,执役时,由官府提供衣粮,有时也占有少许土地,以供平时生活。“太常音声人”指唐代隶属于太常寺从事音乐工作的贱民。   古水名。源出今河南洛阳市西北,东南流经洛阳旧县城东入洛水。   隋炀帝杨广的年号,605—618年。   来自新罗的婢女,这些婢女非常乖巧能干,所以十分受人们喜欢。   古代的一种饼类食品。 第九章 狐妖伏法御前求情   “我们两个贼曹尉刚进他们家门,这对夫妻一看是官府的人,还没等我们开口问就认了罪。丁氏说人是她杀的,那三条狐狸尾巴则是她丈夫宋石头去山上猎的。”   县衙公堂上,李凌云听着县令的话,看向跪在面前的白衣女子。他的目光扫过她的身边,那里放着一把裹了破布的官制弓,还有一个摆在地上的黑陶小罐。旋即他的注意力又回到女子脸上,发现她眼角已有皱纹。   李凌云心中有些费解,便问那个上任才两天的县令:“这是十五岁的人?为何她的面相看着如此显老?”   那县令是个相貌儒雅的年轻人,显然也没办过什么案,听了问题也只能眼巴巴地瞅着两个县尉,两个县尉又连忙去看仵作杨木,杨木总算接到眼神,赶紧出班行礼,道:“犯妇丁氏在案发时确实只有十五岁,但事情过去两年,她如今已年满十七,加上家中贫苦,常年忙于耕作,所以自然显老一些。”   “不只是劳作才会显得老。”丁氏抬起头来。她虽是十几岁女子的相貌,但肌肤却是黝黑的,脸上还有晒伤蜕皮的痕迹。可能是因为已认重罪,她的双眼里有一种死一样的平静,这种目光又让她显老了不少。   “丁氏,你说说看,为什么不打自招?”明珪开了口,“是因为你笃定官府已经知晓了你的作案经过?”   “不是的,”杀了三人的丁氏摇摇头,“做了这种事,夜里总能梦见那三个女人,她们每天都来找我,这两年我就没睡过一天好觉。我本是流民,在此租种土地度日,一年的收成被主家拿走租粮后刚够糊口……即便夜不能寐,白日仍要下地操劳,今年我因劳作,还摔倒小产了一次,我心里头觉得,这可能就是报应,所以你们找来,我就全都招了。”   见凶手侃侃而谈,问话的人还不是自己,那县令面子有些挂不住,正色道:“咄,那丁氏,你究竟为何要杀那罗氏等三人?”   “想杀就杀了,还要什么理由?”丁氏冷漠地看向县令,“反正不过是些口角矛盾,我跟我郎君杀了人,那就杀了我们偿命便是。”   见杜衡在旁边虎着脸坐得笔直,李凌云一拽明珪衣袖,小声耳语道:“丁氏嘴硬,可我一定要知道她为何作案,否则的话,怎么知道我与杜公的赌注谁输谁赢?”   明珪见丁氏梗着脖子的模样,知道李凌云在担心什么,于是微微一笑。“交给我就是。”   县令被噎得面色发白。明珪建议道:“明府初来乍到,不如就由我来问问这丁氏如何?”   “似……似乎不大好吧……”县令结结巴巴地想要拒绝,一直在旁边饮用冰露的谢阮那边突然发出“锵”的一声,众人回头看去,发现她的拇指已把腰间直刀顶出了刀鞘。   谢阮冷冷地看着县令。“这桩案子,天后想尽快要个结果。”   被她威胁,县令额头顿时冒出油汗。“那……明少卿请自便,自便。”说着干笑了两声。   明珪点点头,先是绕着丁氏走了两圈,然后在她身前站定,斜视罪犯,冷酷地道:“我自京中大理寺来,你应该知道,大理寺是朝廷三法司中心。你们夫妻假称狐妖作祟,谣言早传到了东都,这桩案子,天后亲自下旨要求严办。要是像你现在这样不说实情,你们夫妻二人一定会被捉拿入京。我可以保证,在大理寺狱里你们将遭受的刑求,你绝对无法想象有多少花样,可以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丁氏闻言,身体微微一震。“反正都要死,难道还怕这个?”   “你不怕,那你的郎君呢?”明珪看向丁氏身边的男人,那男人害怕地跪在地上埋着头,根本不敢看人。   明珪见丁氏有些动摇,继续道:“你用蛊毒杀害他人,按大唐律属十恶不赦之罪,而你郎君在此案中不是提供蛊毒的人,也没亲自下蛊,只是你的从犯,兴许还能逃脱死罪。不过……这一切都要看你现在招不招。如果你们等进了大理寺之后再说,就是毫无悔改之意,罪上加罪,因此连坐父母亲友也是很有可能的。”   明珪淡淡地说:“丁氏,你可要想清楚,现在招还是不招。是死你一人,还是要把亲朋都牵扯进来?你不会认为自己做个假过所,我们就查不出你的来路了吧?现在你和你郎君人在这里,有了身体形貌,大不了发文给各州县乡村,查出你们的真实身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丁氏咬紧嘴唇,望望身边的丈夫,然后直勾勾地看向明珪。“我要是现在招了,就可以不牵连家人?”   “可以酌情处置,毕竟你二人在外逃亡,家人未必知情。再说了,你不制造麻烦,我们能迅速结案的话,我们自然也不会闲极无聊,给自己找更多事。”   丁氏闻言总算点了头,恨声道:“那我招,我招就是。”   明珪看向李凌云,给后者一个“可以了”的眼神,又吩咐丁氏:“开始说吧!一切细节最好没有任何遗漏。”   那丁氏果然领受,从头开始缓缓讲起。   “我与我家宋郎是逃亡到这个村子的,我们不是本地人,家里那点钱财之前都拿去做了假的过所,为买通他人容留我们定居,更是让家中一贫如洗。可租种富户的土地也赚不下几个钱,只够混个肚饱,甚至一年到头连一件新衣也添不上。”丁氏说着,表情有些恍惚,似已陷入回忆。   “后来,我在一次赶集售卖野菜时偶然认识了罗氏。当时有人出言调戏我,她性格豪爽,替我赶走无赖,我很感激。她见我年岁和她相近,又住在同一个村里,就开始跟我往来。罗氏的郎君是个猎户,我想着我家宋郎也会一点箭术,如果能像他一样捕猎,给家里帮补点银钱,收入会多一些。   “可是捕猎的事一贯只有本地人可以做,我们这样的外来人,哪怕愿意交租,乡长也不会把山头分给我们。于是我就想,能不能从她家邵七郎手中租取一些捕猎的份子,譬如说一两个山头,反正猎物一并交给他售卖,给我们一些劳力钱就行。谁知我刚提出,那罗氏就跟我翻了脸,说我不知好歹,狩猎是她家在这里的立身之本,怎么可能分给我家?还说我是痴心妄想。”   李凌云听完这段,问道:“罗氏不愿分给你山头,这就是你杀了她的原因?”   “怎么会?她不过是拒绝了我的提议,又不是断了我的生路。”丁氏猛地反驳,又丧气地缓缓低下头,“我见她激烈反对,说话也难听,便想这事就算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邵七郎在县城售卖皮货时,背着罗氏恋上了一个青楼女子。因为这个,他把打猎后赚来的一些钱用在了喝花酒上,然后和那罗氏说,收入变少是因山上的猎物不知为何少了很多。”   说到这里,丁氏冷笑起来。“她自己的郎君在外面搞了女人,又说了谎话,她傻乎乎的,没发现。到手的钱少了,她反倒以为是我家宋郎偷偷上山打猎,抢了她家郎君的猎物。她性格火暴,某天冲到我家中,说要讨个公道。”   那县令在一旁听得不解。“说清楚不就行了吗?为什么会演变到杀人这一步啊?”   “我当时跟她说清楚了,可她死活不信。不但不信,她见了我家墙上挂着的这把弓,还觉得我是在骗她,非要拿下来看个彻底——”丁氏伸手拿起身边那把弓,咬牙切齿地道,“这把弓,我用布包得十分仔细,就是因为它是个见不得人的东西。”   丁氏将那弓递给站在眼前的明珪。明珪拿起看看,叹道:“此弓是官制的,上面还有官府印记,这种打仗用的弓,民间是不允许私藏的,否则免不了牢狱之灾,若是曾用这弓做过什么非法勾当,只怕是要杀头的。”   明珪看向丁氏的丈夫。“这弓,你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弄到手的?是不是来路有问题?”   “是……”那宋石头是个木讷之人,只说了一个字,便再也说不下去,猛地磕头呜呜大哭起来。   丁氏见丈夫这样,连忙伸手捧着他的额头,不许他再自伤。她有些悲凉地道:“他年少时不懂事,本想去县城做木工学徒,谁知被乡里人一路裹挟,加入了自称有仙术的仙人座下,当了什么神仙随从,跟着他们在乡里四处游荡。后来,他才发现那些人根本就是盗贼而已,只是打着仙人的旗号去抢掠百姓。而且这些人胆大包天,连官兵也抢,这把弓就是他们抢来以后分给我家郎君的。他怕被杀头,就带着这把弓匆忙出逃,谁知在逃亡路上,却遇到了遭歹人挟持,正要被卖去私妓家里的我,便用这把弓威慑歹人,救下了我。我当时被歹徒劫持数日,他们为了把我卖个好价钱,并没有让我失身。话虽如此,但名节已坏,我见他是个老实人,又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就跟他做了夫妻。”   说到这里,丁氏眼中泛起水光,顿了一顿才继续道:“罗氏平时也是村里的一号人物,见多识广,认出这弓是官府的禁品,觉得抓住了我的痛处。被她撞破这弓的事,我顿时慌了神,只好跪地求她不要说出去。她倒是也答应了我,却要我家郎君为她家狩猎,而卖掉野货后一分钱都不打算给我们。就算这样我也认了,可她还逼问了我跟郎君过去的事。她走以后,我越想越怕,她家那个邵七郎就是个大嘴巴,喝醉了什么都敢往外说。而我家宋郎曾加入的那个盗贼团伙,后来据说举旗谋反,占山为王,犯了谋逆大罪,一窝人都被官府给抓去处死了。要是有一天她说漏了嘴,给她家郎君听了去,说不定哪天宋郎的过去就闹得天下皆知,到时我们也必死无疑。” ノ╲ ○ 電 囝 書 w w w . τ Χ Τ ㈧ ○. ι Α   丁氏心灰意冷地惨笑。   “事已至此,我想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她给灭口算了。我是南方人,故乡有很多人在东都附近讨生活。我家乡那边的女子很擅长制一种斑蝥蛊,这蛊如果分量掌握得好,并不会致人死亡,可以治好痿症;但超出用量便成剧毒。   “像我们这样的外乡女子,要在本地立足,必须互相帮扶。因斑蝥蛊可以给男人治疗阳痿之症,本是一种药剂,所以只要给制蛊人些银钱,制蛊人甚至可以将斑蝥蛊贱卖给同乡。于是我拿定主意,边让宋郎给罗氏家狩猎,边找机会从同乡手里弄来一盅斑蝥蛊。   “罗氏性格贪婪,仗着抓到了我们的痛处,不但让宋郎无偿为她家狩猎,还让我们自己把皮子鞣好再交给她。因我们之间有了独特的秘密,她反而对我更不避嫌,表面上看我们亲同姐妹,可她没有察觉我已起了杀心。   “搞到斑蝥蛊后,我就用宋郎从前狩猎得来的狐狸尾巴做诱饵,说是给罗氏瞧瞧狐狸尾巴鞣得好不好,能不能卖出高价。   “趁邵七郎出门打猎,我便敲开了她家的门。罗氏自家捕到狐狸后,狐狸尾巴都是拿去单卖,她当然知道一条好的狐狸尾巴有多值钱。而我家宋郎弓技不好,自帮她狩猎以来,还没有猎到过狐狸。罗氏看到这样漂亮的狐狸尾巴,想着荷包要变鼓,当然心满意足,心情也是好得不得了。这时我抓住机会,说请她喝我家乡的蜜茶,她一点戒心都没有地喝了个干干净净,自然,没过多久她就毒发了。”   “狐狸尾巴你是故意丢下的,还是落下的?”李凌云问。   “是慌乱中忘了,那狐狸尾巴可是能卖许多钱的……”   丁氏眼神飘忽不定地回忆着当时的情状。   “那罗氏中毒之后,很快便七窍流血。我虽然知道斑蝥蛊能杀人,但从未亲眼看过,所以我瞧着心里也很害怕,就把狐狸尾巴忘在了她的家中。   “后来我发现自己竟忘记确定她有没有死透,惊慌失措了好一阵,想着跑出她家门也没多远,正盘算要不要回去看看,这时邵七郎就回来了。他发现罗氏出了事,四处喊人来救命,村里人也都被惊动,我觉得时机正好,于是就顺着人群跟过去瞧瞧她的死活。   “当时我站在人堆中,听见身边有人小声议论,是不是那邵七郎捕猎了许多狐狸,狐妖来讨命了。我那时已经察觉将狐狸尾巴遗落在了房中,正头疼怎么掩饰,闻言灵机一动,就在人群中喊了起来。那邵七郎也不知是胆小还是别的什么缘故,真以为有狐妖在作祟,当场叩拜起来。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县令不知那是蛊毒,无法找到罗氏的死因,竟也相信了有狐妖作怪。”   “这么说来,你杀罗氏也算她过分贪婪,咎由自取。可为什么你还要杀田氏和谭氏?你跟她们也有刻骨深仇吗?”一直没说话的杜衡此时抓住了时机,急忙问那丁氏。   “仇谈不上,不过是很讨厌她们而已。我当时觉得,反正我都杀人了,还赔上一条狐狸尾巴,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多杀几个,把案子做大。既然大家认定邪祟是那邵七郎招惹来的,到时他多半会被赶走,我们说不定就有机会找个本地人,让他去拿下山头,转而租给我家狩猎,这样我们还能过上好日子。”   杜衡听完,自知推测有误,面色顿时白了几分。   而那丁氏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眼中恨意闪烁。   “所以我就列了个单子,把那些平日里话里话外看不起我们外乡人,又总是单独在家方便我下手的小娘子一一记下。   “按惹人讨厌的程度,我一共写了五个人。本想全部杀掉,可那谭氏死了以后,县上说京中传来天后的口谕,勒令当地查出邪祟真相,我有些怕,担心从京城里来的官员会看出纰漏,抓我们下狱,所以就再也不敢继续下去。可没承想京城的官员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来走走瞧瞧,随便问两个村民罢了,见问不出什么就匆匆离开了。就这样,我们又掩盖了两年,直到各位重新查起这桩案子……”   说到这里,丁氏深情地看向宋石头。“发生的一切,就是我说的这些了。你们还想问什么尽管问我。宋郎他什么都不知道,杀人的事一直都是我做的,他只知道我喜欢狐狸尾巴,偷偷去山上猎给我而已。再说他当年也是被人裹挟,并不是自愿成为贼人的。总之人是我杀的,你们治我一个人的罪便是。”   “你想救他,可宋石头每天与你同床共枕,你们是夫妻,就算你没有告诉他,他却未必就真的一无所知。”明珪见那丁氏面露震惊,轻叹着看向李凌云:“第三条狐狸尾巴的事,就由大郎你来说吧!”   看着丁氏期盼的眼神,李凌云语气漠然:“你因为太心急,在你郎君刚把第三条狐狸尾巴砍下交给你以后,就马上带它去杀了人,可他并未质问过这些狐狸尾巴的去向。可见你丈夫心中明知有‘狐妖作祟’,还是为你上山狩猎狐狸,他是当真不怕妖物,还是已经知晓真相了呢?就算他之前真的不知道,可陆续死了三个人,那三人与你之间有何矛盾,你不可能不对枕边人提及吧!他难道一丁点也推测不出来?他只是不善言辞,却不是痴呆。丁氏,铁证如山,你无论如何也撇不清你郎君跟你共同犯下的罪过,你夫妻二人,终究是逃不脱律法惩治的。”   丁氏听完这番话,自知无法把丈夫的罪责撇清,颓然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李凌云看向县令:“案情与我推测的没有太大出入,后面结案审判的事就交给你了。”   说完,李凌云起身走出了县衙。从他身后传来了宋石头发出的沉闷哭泣声。   明珪看着李凌云的背影,又转眼望向谢阮,后者拍着那战战兢兢的县令道:“他俩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又有天后口谕督办,此案整理好了,按律例判完就送刑部复审吧!你啊……多亏有这个神神道道的李大郎,否则……你这个官怕是也做不了几天。”   “是,多谢李先生,多谢明少卿,多谢谢将军……”县令连忙弯腰长揖,心情复杂地目送着众人离开县衙之后,才腰板一挺,吩咐起来:“给本县将人犯拿下!押入大牢——”   阳光在上阳宫内洒下,重重叠叠的宫室看起来云蒸霞蔚,美不胜收。李凌云站在一间宫室门口向外远眺。   在远处山峦的葱茏绿树间飞舞着一群白鹭,它们成群结队,依山势顺风列为一线绕行,就像在大唐女子柔润肩背上披挂的白色帔帛。   在他身后,半透罗帷悬在高高的殿宇里随风飘舞,三插巨大屏风前焚着一炉宫廷秘制香料,缭绕盘旋的白色烟雾让屏风后模模糊糊的女子身影显得越发神秘。   “这么说,此次是李家大郎破了狐妖案?”武媚娘身穿白色紧袖衫子,拖着赤红泥金长裙,柔润的胳膊上披着一条轻若无物的粉色帔子。倚在黑漆凭几上的她,肌肤温润,面如满月。而在凭几侧面,用金丝玉片拼嵌出的飞天造像,正抱着琵琶翩然舞蹈。雌雄莫辨的飞天面目,和这位大唐天后竟有些奇妙的相似之处。   因为正在染指甲,她一动不动。身边的宫女捧着金碗,小心地在她的手指上敷着蔻丹,再用细细的布条缠住她的手指,这样花朵的艳丽色泽便能缓慢染进指甲里去。   “回天后,这次是李凌云赢了。”   谢阮抬眼看一看屏风外面,这屏风是用一种罕见的织物制成的,对外的一面闪闪发光,这样从外向内看时很难瞧清屏风里的情形,但里面的人向外瞧去,却能把外面人的表情辨得清清楚楚。   李凌云仍侧着头观瞧宫外的风景,在他身边,杜衡已经跪了下来,额头紧紧贴着地面。   显然,因狐妖案破获,武媚娘肯定了李凌云的能力,这才没有摆出那种玄之又玄的阵仗,而是选择面见众人。   “既然李大郎是赢家,那你为什么还要带杜衡回来?”武媚娘抬起敷好蔻丹的手看看,又换了另一只手伸给宫女。   “本来想找个地方杀了的,可是李大郎不让,他说杜公可以杀,但一定要在他求见天后之后,否则天后要他办的案子,他宁可不办,大不了回牢里去。”   谢阮将腰间的配刀摘下,恭敬地双手捧到武媚娘眼前。“谢阮自知失责,拗不过李大郎,还请天后责罚。”   “你可真是长大了,都学会先斩后奏了,人都领进了宫,才找人来告诉我——”武媚娘垂着眼帘,慢悠悠地说道。   哗啦一声,冷汗津津的谢阮已跪在了地上。   这异乎寻常的动静总算惊动了李凌云,他转头看向那扇屏风,虽看不清,但也能隐约看见谢阮红色的身影正跪在地上,这情景让他顿时皱起眉头。   想了想,李凌云朝旁边一言不发的明珪走去。   武媚娘拿起宫女手中的纯金小碗放在几上,用细长银勺缓缓搅动着,里面似血的蔻丹随她的动作旋转起来。   “跪什么?说吧,他是怎么说服你的?”   “此案死者有三人。杜公说凶手跟她们有深仇大恨,所以才会连续杀人;李大郎不同意,认为凶手可能只是跟那三人发生过口角,凶手是为了坐实狐妖作祟的传闻才继续作案的。”   武媚娘蛾眉微挑。“那真相如何?”   “第一名死者罗氏掌握了凶手丁氏与其丈夫的一些秘事,并以此要挟丁氏,与丁氏之间的确算有很深的仇恨,所以被丁氏给灭了口;而余下两名死者,却是因官府误信了狐妖作祟的传闻,丁氏故意杀死她们制造恐慌,让人对狐妖害人之说信以为真,借此逼迫罗氏的丈夫离开本地,好让自己的丈夫取而代之。”谢阮停了停,有些心虚。“李大郎他说……受害的三人中,杜公说中了一人,算不得全败,而他也不是全胜,因此闹着要面见天后,让天后来判定胜负。”   武媚娘的最后一根手指也被裹好,她抬起右手,谢阮连忙站起来,将直刀别回腰间,扶着武媚娘走下地。   “李大郎,谢阮说的是真的吗?你要我亲自来判定胜负?”武媚娘在屏风后问。   李凌云看向明珪,后者对他点了点头。   “回天后,是真的。”李凌云叉手为礼。一双穿着镶嵌明珠、金线绣飞凤的线鞋的脚缓步走进他的视线。   “抬头,让我看看你。”   李凌云依言抬头,终于和大唐最尊贵的皇后见了面。   正如传说中的那样,武媚娘的相貌大气尊贵,方额广颐,面颊丰隆,眉眼里有一种成熟妩媚的风情,但她的目光却异常深邃宁和,令人无法从里面读出她的思绪。   “三人中杜公的确说中了一人,但你说中的是两人,虽是险胜,可按数量看是你赢了。胜者与败者有时候并无多大差别,胜负往往就在一线之间而已。”   武媚娘朱红的唇角翘起,笑了起来,脸上用朱砂点的面靥凹下去,形成一个酒窝,使大唐天后圆润的面容染上了几分稚气。   “杜公一直是我阿耶的助手,他办案经验丰富,为人老到可靠,培养了无数弟子,对我封诊道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栋梁,还望天后可以留杜公一条性命。”李凌云双眼直视武媚娘,诚恳地请求。   “别着急,你先听我说个故事……我入宫不久就被封了才人,在太宗皇帝跟前侍奉笔墨。有一次,异邦献上一匹骏马,这马神骏非凡,但是性子极烈,每次只要有人骑到它背上,就会被它摔下来,就连御前的金吾卫官员也一样。”武媚娘从李凌云身边悠然踱过,慢慢说着,“因它脾气暴躁,太宗就给它起名叫‘狮子骢’,意思是这匹马好像狮子一样,过于桀骜不驯。”   武媚娘一面说,一面缓缓经过杜衡面前,又朝李凌云转过身。   “太宗喜欢这匹马,可无法驯服又让人头疼。它还经常踢伤养马的官员。于是太宗就向宫中询问,有没有人可以想个办法驯服这匹狮子骢。当时我跟太宗说,我可以办到。太宗很是惊讶,奇怪一个小女子如何能驯服烈马。于是我对太宗皇帝说:‘妾能制之,然须三物,一铁鞭,二铁檛,三匕首。铁鞭击之不服,则以檛檛其首……’”武媚娘伸出手,被包起的指尖轻轻落在李凌云的脖颈上,缓慢地划过,“‘又不服,则以匕首断其喉——’”   李凌云只觉脖颈一凉,伸手去摸时,武媚娘的手指已收了回去。   她对李凌云微微笑着,眼神像锋利无比的刀光。“李大郎,你竟敢对我提要求,难道你也想做那狮子骢吗?”她的声音很轻,但仿佛一块巨大的石头砸在李凌云的胸口,让他顿感喘不过气。   “天后说过,我赢了便答应我一件事。”李凌云没有回避她的视线,看向武媚娘冰冷的双眼,有些艰难地道,“既然是我赢,那我恳请天后信守承诺,不要杀杜公。”   “那我就饶他不死,”她的声音冷冽,显得有些怒意,“但是,你可以顶撞我,让我安排的生死赌斗成为儿戏,那你就必须明白,你能保他不死,我也能让你们封诊道就此消失。你是什么身份,敢威胁我?狮子骢就算有日行千里的潜质,如果不能为我所用,杀了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说罢,不等李凌云回话,武媚娘已回到屏风后。她话锋一转,嘲讽地问:“说起来,你难道不觉得,或许是杜衡为了夺取首领之位,才害死了你阿耶吗?”   “不是杜公。”李凌云认真答道,“我敢肯定,绝不是他。”   屏风后安静片刻,才缓缓传来武媚娘的声音:“为何这么说?”   “我早就推测过阿耶的死与杜公是否有关。若是杜公杀了我阿耶,那他也有一万种法子杀我,以他的封诊本领,在杀我之后必能轻而易举地洗脱嫌疑。就连狐妖案那个大字不识的草民丁氏都知道,斩草务必要除根,所以她才会陆续制造案件,要把罗氏的丈夫也赶走,以绝后患。到了杜公这里,杀父留子,难道不怕我揭穿后报复他?这根本不合情理。”   听了李凌云的话,杜衡抬起头,惊讶地看向他。   “我封诊道天干十支家族各自收徒,其中除我阿耶与我之外,并没人能在封诊技艺上超越杜公,他只要杀了我父子二人,那么天后和陛下要的‘千里驹’就只剩下他,哪怕事情败露,因为天后要用他,他也不会有性命之忧。如果是他杀了我阿耶的话,他根本没必要让我活下去,谁会蠢到坏事做一半,还给自己留个强敌呢?况且,我的封诊技艺超过了杜公是明摆着的事,若留着我,在天后面前,他‘不二之选’的位置定会不保,他杀我阿耶,却不将我灭口,岂不是挖了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李凌云对屏风深深一礼,道:“以上,还请天后明鉴。”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说得有道理,看来你阿耶的确不是杜公动手杀的。可是,你这样忤逆圣意也是大罪。”屏风后,武媚娘突然轻笑起来,她懒懒问道:“明子璋,你来说说,我今天要不要留这忤逆小子一条命?”   “从赌斗的情形看来,杜衡确实不堪用,是劣马。”明珪来到屏风前,站在李凌云身边,恭敬地回答,“可要是千里驹没有劣马同行就不肯往前走了,那您的马车岂不是要原地踏步了吗?依臣看,倒不如留下劣马,两马并辔而行,马车或许会跑得慢一点,但是终究还是能跑起来的。”   “你倒是好心——”武媚娘冷哼一声,地上跪着的杜衡身体随之微微一抖。   “臣其实也不是好心,而是有私心,”明珪别有深意地看一眼李凌云,又向着屏风深深一揖,“天后明鉴,臣一直指望李大郎,希望他能找到臣父亲的死因。再说,李大郎的阿耶就是在查臣父亲的案子时为人所害的……臣相信,哪怕为了这个缘故,李大郎也一定会竭尽全力缉拿凶手。”   李凌云闻言双瞳一缩,难以置信地看向明珪。   身为大理寺少卿的明珪,会跟天后的亲信谢阮混在一起,并对自己格外迁就,处处帮扶,他其实早猜测过明珪这样做一定事出有因,只是他没有想到,明珪父亲的死,竟然跟自己父亲被害之事联系得如此紧密。   李凌云有心问个仔细,但此时明珪却不理他,眼观鼻鼻观心地静静等待着武媚娘的决定。   武媚娘摆摆手,言语里没了刚才的威胁之意:“罢了,李大郎,明子璋说的你都听见了吗?你父亲留下的这桩案子,我是打算让你负责的,你现在怎么想?”   “既然是我阿耶的最后一桩案子,那么我李凌云必破此案。”李凌云收回目光,看向屏风,“但我阿耶绝不能死得不明不白,还请天后允许,让我一同查清阿耶之死的真相。”   “你父亲李绍的案子我让杜公查过了,他已有了结论。可既然你有所要求,那么你先安心破了此案,我便允你亲查,以此作为给你的奖励!”说罢,武媚娘拂袖而起,飘然离去。   风把她的声音送进了李凌云的耳中。“需要什么,谢阮和凤九会帮你们。记住,以一个月为期,案子要是破不了,你们这封诊道就没必要留在这个世上了。劣马也好,千里驹也罢,要是不堪用的话……恐怕还是杀了的好。”   上阳宫外,一道玄色的身影快速从站在路边的骏马身旁闪过。他的动作惊扰了打着响鼻的马,让它惊慌地错动脚步,发出咴咴的嘶鸣。这道身影却没因此停下,径直朝右掖门走去。在他的身后,一名青袍男子紧追不舍,快步来到他面前,伸手拦住他。   “我不是故意瞒你,只是之前还不到说的时候。”   李凌云转身换个方向,绕过明珪,语气冷硬地道:“看来凤九没说错,我是太好骗了,所以才让你一直瞒到刚才。”   “这事跟你的赌斗又没关系,再说就算我告诉你,你也未必肯信我。”明珪连忙朝李凌云追过去。   “什么不信你,你不说我要怎么信你?你只是旁观我们的赌斗,因为不知道我和杜公到底谁能赢,所以你觉得没必要提前告知不是吗?谁在赌斗里赢了,谁就负责查你阿耶的案子,提前示好没有必要。这我明白……你让开。”   李凌云瞪着明珪,面无表情地再一次绕过他。明珪长叹一声,在李凌云经过时拽住了他的衣袖。“仪凤四年五月,也就是眼下这个时节,东都发生了一桩大案,当时朝野震动,而大案里死的那个人,就是我阿耶。”   “去年?五月?”李凌云皱眉想了想,有了记忆。   “去年五月初三,正谏大夫明崇俨在京郊御赐的六合观中被盗贼杀死。据说凶手手段残忍,将他剖腹挖心,头颅也砍了下来,且案发后,明崇俨的头颅不翼而飞。天皇、天后震怒,在京中大索贼人……只是后来并没听说此案告破,难道你说的就是这桩案子?那你阿耶,岂不就是明崇俨?”   明珪点头苦笑。“当时左右金吾的人卫全部给派了出去,就是为了彻查本案,不光刑部和大理寺,整个三法司的人都调动了,可那杀人凶手至今没被抓住。”   李凌云眉头攒成一座小山。“这可是精锐尽出,再说按天后所讲,我阿耶当时也在查这桩案子,怎么可能还没有破案?”   “如果有人从中作梗,又有什么不可能?”说起这话,明珪平时温和的眼中露出冷漠,“陛下曾下令,让我阿耶给各位皇子看相。当时我阿耶说英王李显的相貌最像太宗皇帝,五官很有英武之气;而相王李旦相貌高贵,有常人不能比的后福;至于太子李贤……我阿耶是这样评价他的:‘不堪承继大位。’看相的事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我阿耶其实只在天皇、天后面前说过这句评价。”   明珪恨恨地咬牙道:“我阿耶给太子李贤相过面后,天皇、天后也明白这种话不该被太子知道,所以二圣下令,不许把这句评价对外泄露半个字。可是宫廷之中耳目众多,没过多久,我阿耶的话就传开了,当然太子也必定能够听见。传言四散后没多久,我阿耶在六合观炼丹时就被人杀害了。”   “听你的意思,你阿耶的死是太子动的手?”李凌云问,“可有什么实质证据?”   “没有,如果有的话,这案子也不至于成了悬案。至于我为什么怀疑是太子,你应该也能想明白,朝廷出动了这么多人马,天皇、天后也下了皇命,时间过去这么久却还抓不到人,难道其中没有蹊跷?”   李凌云想了想,没有言语。   明珪诚恳地继续说下去:“天皇、天后向来宠爱我阿耶,这案子久久不破,天皇就追封他为侍中,并提拔我为秘书郎,权当补偿。天后把我安排进了大理寺,官拜大理寺少卿,无视在查案时亲属应当避讳的原则,让我跟你阿耶一起继续密查此案。”   “你说我阿耶的死与此有关。”李凌云问道,“那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李公介入此案后不久,就在家中被人袭击了。”见李凌云瞪大了眼,明珪内疚地道,“我也没想到会牵连李公,还害死了他。正如天后所言,杜公当时就介入调查了他被杀的事。他……是在家中祠堂里身中两支弩箭,失血过多而死的。具体调查的细节,天后已下令给封存起来了。”   说到这里,明珪突然对李凌云重重行了一礼,道:“还请大郎助我,找到杀我阿耶的真凶。明珪可以为之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李凌云许久后才道:“我明白了。”   说罢,李凌云就绕过他,向前缓缓走去。   明珪急忙在他身后喊道:“大郎……你到底愿不愿……”   “你不要跟过来——”李凌云抬手阻止,“我现在心很乱,打算自己走回家去,顺便整理一下思绪,而且我姨母和弟弟还在家里等我。明日……明日午后,你到我家中找我,我再跟你一起去查你阿耶的案子。”   在滚滚洛水的水声里,李凌云向前大步走去。在他的身后,明珪久久地望着他的背影,又缓缓地弯下腰,满怀谢意地一揖至地。   古代妇女披在肩背上的服饰。   妃嫔的称号。唐置九人,正五品。玄宗时改正四品,置七人。   官名。秦置,具有加官性质,因入殿侍候天子,故称侍中。 第十章 地底洞天大理冰室   “明崇俨是平原士族出身,明家世代在南朝晋身为官,据说是南朝梁国子祭酒明山宾的第五世孙,也是豫州刺史之子。此人虽然出身士族,却在不知名的术士那里学到了不少奇技。”   上阳宫御花园里,武媚娘伸出玉手,在那朵有碗口大的浅紫牡丹上轻轻地摸了摸。“这个明子璋倒也有几分有趣,不管是人还是事,只要对他有用,他都能软下身段去求。”   白衫粉裙的上官婉儿额上贴了一朵金箔梅形花钿,看起来秀丽多姿,她跟男装打扮的谢阮一起随侍在旁。她轻声地回应道:“杀父之仇一年未报,负责查案的李绍还因此而死。如今总算又有了希望,哪个做儿子的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说起来,他也不过是跟李大郎行个大礼,按大唐孝子的规矩也是理所应当的。”   “严格说来,明子璋这个年纪,都能算李大郎的长辈了,他愿行此大礼,说到底还是因为父子之间有着血骨相融的情分。可叹的是,大唐数万里广阔疆土,我跟陛下富有四海,弘儿因病薨逝之后,膝下就再没有这样孝顺的孩子了。”武媚娘抬手将那牡丹花一刀剪下,递到谢阮面前:“阿阮,此花赐给你可好?”   “天后不如把匕首赏给我,我的那把在鬼河市给李大郎防身,结果他就不还了。”谢阮把手背在身后,嘿嘿一笑。   “鬼精灵,许你晚点自己去军器监,选一把御用的就是了。”武媚娘抬手将牡丹递给上官婉儿:“阿阮根本就是男孩子的脾气,只是生错了皮囊。这个还是婉儿你拿去玩吧。”   上官婉儿恭敬地接过牡丹。一众宫人随着武媚娘在御花园中缓缓前行。   上官婉儿抱着牡丹,轻声问:“李绍李公还在世时,与天后往来密切,奴在您面前伺候,却从未听他提及长子。这个李凌云……按您看,可会忠心为您办事?”   “我的心思,他父亲李绍明白,他却不可能懂。”武媚娘瞥了一眼上官婉儿,“李绍与我因缘际会,有多年主臣之情,你看这个不离身的药粉盒子,就是他当初赠给我的。”   她从怀中摸出一个螺钿镶嵌的红色小木盒,给上官婉儿瞧了一眼,转手就收了回去。   好像因此想起了过往,武媚娘芳唇边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意。   “王废人当年觉得奇怪,为什么陛下只不过去了几次感业寺,我就有了身孕。在感业寺那种苦寒之地,吃的都是菜叶粗粮,很容易影响女子生育。要不是靠着李绍这盒药粉调理,我怎么可能在那种地方还轻而易举地怀了龙种?   “有孕之后,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不玷污陛下圣明,以死了断;二是陛下给个名分,接我进宫。当时陛下迫于长孙无忌的威压,无法抉择。王废人得知此事,以‘避免皇嗣遗留在外’为由,主动将我接回宫,想讨好陛下,换回夫妻之情。陛下因此对王废人顿生感激。然而,她入宫之后膝下无子,还得把别人生的孩子抱养过来,说来也是因此给了我更多机会。最终她死了,我却做了皇后……”   武媚娘说话时,身边只有一片寂静,就连最得宠的上官婉儿和谢阮此时也都一言不发。这种宫廷秘辛只有当事者自己可以提及,其他人是不敢做出任何评价的。   等武媚娘说完,上官婉儿才小心地道:“用不用让阿阮对那李凌云暗示一二,引他去查太子?”   “不必了,他的父亲李绍就是因为此案被人刺杀的,我们不用做什么,那李大郎也会尽心竭力地追查。再说我也十分好奇,我和陛下所生的这个不肖子,到底敢不敢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做出这种大逆不道之事,杀我和陛下要用的人。”   “太子要不是信了那些谣言,也不会与天后这么生分。”上官婉儿小心劝道,“或许……还有机会引导匡正?”   “如果他本就与我亲密无间,又怎会信那种离谱的谣言?”武媚娘抬手阻止上官婉儿,她语气柔和,但语意如刀,“自我那位好姐姐离世后,她养的一双儿女就得了失心风,他们说什么糊涂话,贤儿都愿意听,这证明在他心里,我这个母亲还不如外人,你就别为他解释了。”   说着,她又挑了一朵明黄牡丹剪下来端详,轻叹道:“魏国好像最喜欢这个颜色,可惜她已经死了很久,现在居然想不出要拿来送谁才好……”   武媚娘伸手招来宫人,将那朵牡丹放在镏金盘子里,抬眼对谢阮笑笑。“既然阿阮已得了赏赐,就再跑一趟吧!这朵牡丹,你替我送去仁和坊。”   “诺!”谢阮叉手一礼,神色有些不自在,伸手接了盘子,转身而去。   在她身后,武媚娘摸出那个小盒,放在掌心左看右看。   “婉儿,你说到底是多情之人好,还是无情之人好?”   上官婉儿盈盈笑道:“天后选的,婉儿看来,就是好的。”   “真是个小滑头……”武媚娘明媚一笑,看着那光秃秃的牡丹枝头道,“说起来,那明崇俨的头,好像还没找着呢,你说那凶手……到底会把它给藏在哪儿呢?”   李凌云皱着眉头端详手中的头骨。这头骨已有些年份,现出泛着油光的赤黄色。头骨上两个黑黢黢的眼眶好像正以深邃的目光注视着他。   李凌云抬手把头骨插回竖在角落的骨架的脖颈上,还调整了一下角度,这才转身离开了地下室。   他并没有走上通往地面的台阶,而是在上台阶前转了个方向,朝着另一个地方去了。   东都洛阳和大唐的其他地方一样,修筑地窖并非稀罕事,但像李氏这样大兴土木,在地下打造了许多屋舍的,却不怎么常见。   在李凌云面前有一条长长的地下甬道,甬道尽头有一扇黑色的大门。来到那扇门前,李凌云抬手推开了它。   门内是个内外两进的房间,外间是书房,里间是卧房,书房内置有文房四宝,装饰清雅,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男子居所。房间内没有点灯,摆着几颗萤石磨制成的夜明珠,静静地散发着荧荧绿光。   李凌云瞥了一眼桌面,见桌上堆积着古竹简,镇纸压着一沓金银花宣纸。他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直接走进卧房,对床上的人说道:“凌雨,杜公可曾跟你提过阿耶的事情?”   床上,那个叫作凌雨的青年男子抬手打起了床帘,露出来的脸跟李凌云一模一样。   “杜公没提过,但姨母说过,在阿耶死于祠堂之后,是杜公来封诊的,家里祠堂也被贴了封条,有什么线索都要问他才清楚。”   “天后既然要我破明崇俨案,案件告破之前,她就不会把封存的案卷交给我。就算我现在去问杜公,他也不敢擅自告诉我案中细节。”   “那么,阿兄你怎么打算?”散着发的李凌雨面露担忧。   “破案。”李凌云道,“破了此案,自然能顺理成章地查阿耶的事,目前看来也别无他法。”   “可你不是说,那明子璋有故意骗你的嫌疑吗?”李凌雨流露出好奇的神色。   “他虽然是刻意隐瞒,但后来解释时倒没有说谎,毕竟他父亲的案子与当朝太子相关,他不得不态度慎重些……对了,你饱读诗书,可听说过太子李贤吗?他是怎样的人?”   “阿兄真是的,这些书上不会说,倒是阿耶同我提过一些,毕竟他亲近天后,日常行走宫中,对太子也多少听过点。”   “阿耶把这些告诉你,却没有跟我说?”李凌云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阿兄忘了,你自小对人情感知迟钝,阿耶说你只要练好封诊的本事就行。你一心一意继承阿耶在封诊道上的造诣就好,至于我,白天出门都不行,见血还头晕目眩,没办法学习封诊技艺,阿耶认为我们兄弟正好互相弥补,关于这些世情,他便跟我多提了两句,说是往后让我替你参详。”   “原来如此,是我让阿耶和你操心了。”李凌云歉意地点点头。   “自家兄弟,何必说这些?”李凌雨拍了拍兄长温暖的手背。   “天皇和天后一共养育了四个儿子,其中先太子李弘性格温厚善良,且颇为精干,是大唐名副其实的太子,可惜的是,他跟我一样,自小身体不好,前几年更是肺疾加重,突然薨逝。现在的东宫太子是李贤,他十分聪明博学,天后却不喜欢这个儿子。”   “天后不喜欢太子?”李凌云疑惑道,“这个李贤,难道不是天后所生?”   李凌雨微微一笑。“我大唐的这位天后,不但代表陛下前往泰山封禅,还提出了十二条谏言,其中一条就是,父亲在世而母亲去世的话,子女得为母亲服丧三年,与父亲死时一样。”   李凌云想了想,摇头道:“我不明白……这件事和太子有什么关联?”   “天后是想让大唐的女子和男子平起平坐,”李凌雨在床上动了动,选个舒服的姿势靠上床头,“自天皇风疾发作以来,天后代他处理朝政,并逐渐开始掌握权柄。说实话,现在天后的权威和陛下也没什么区别了。先太子李弘体弱多病,天后对这个儿子心怀怜悯,比较能包容疼爱;可太子李贤是个身体强壮且野心勃勃的青年,自然而然,他就有跟天后争权的可能,所以不得天后喜爱。”   李凌云微微颔首。“经你这样解释,我好像懂了一些……”   “明子璋的父亲明崇俨是在天皇、天后面前得宠的术士,他说太子‘不堪承继大位’,太子得知后必定心生记恨。但到底是不是太子命人杀害的他,却也没有实证,至今外面的人都说明崇俨死于盗贼之手。”   “可是明子璋说,为查清凶手是谁,金吾卫、刑部、大理寺全部出动,都没有抓到那个盗贼。”   “所以,那个杀人的盗贼,当真存在吗?”李凌雨的手指在床边很有节奏地轻敲起来,“又或者,是他们根本不敢查下去,所以用盗贼杀人之说敷衍了事呢?”   “要是这样,那有两个可能:第一,他们查到了线索,但是线索与太子有关,所以他们不敢继续查;第二,他们认为此案就是太子做的,所以根本没有仔细查,想要得过且过,不得罪太子。”李凌云顺着李凌雨的思路,迅速推测出两个可能。   李凌云又道:“但是,天后不会允许他们这样敷衍过去,所以才找了阿耶这个自己人出手。这时情况出现了变化。阿耶的本事我最清楚,一旦有了他这个封诊道首领办案,除非真凶没留任何痕迹,否则一定会被抓获。”   李凌雨听了李凌云的话,无声地眯起眼睛。   “然后,阿耶就在我们自家的祠堂里被人用弩箭杀死,”李凌云垂下眼帘,掩去眼中冰寒,“显然这是有人不希望阿耶继续追查此案,才会除掉他。”   “阿兄,要是真如你所推测,你查这起案子,恐怕也会有危险。”李凌雨有些担忧,“或许,这就是明子璋不愿意告诉你的缘故。你涉入此案越深,那杀害阿耶而阻止他查案的人,就越可能将弩箭也指向你。看来,这个明子璋心中倒是对你存着善念,不像唯利是图之徒。”   “这也解决了我的一个疑惑,之前我没弄明白为什么是谢三娘亲自来牢中提我。当时我觉得,就算宫里要用我,也不至于让天后的亲信来找我。现在想想,她武功极高,天后应该是为防有人暗害,才会把她安插在我身边。这样一来可以威慑暗中想对我不利的人,二来可以切实阻止有人动手。”李凌云站起身,“这桩案子一定要查,就算真有人对我下手,他也会因此暴露身份。至于我的安全则无须担忧,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阿耶死后,天后不想重蹈覆辙,绝不会再给他们机会。”   “阿兄你要保重,如果你有个万一,杀阿耶的那人就会逍遥法外。”李凌雨面露尴尬,有些犹豫地道,“按姨母所说,办案老到的杜公其实也没追查到杀阿耶的到底是什么人,只怕……那人没有那么容易对付。”   “我明白,对手越强大,我越不会掉以轻心。这些事交给我,你照顾好自己便是。”李凌云叮嘱两句,走出卧房,却在书房中跟赶来的胡氏打了个照面。   “大郎来看二郎?”胡氏姿态矜持,目光却微微闪烁。   “有些不解之事,来请二郎为我解释。”李凌云对胡氏行了个礼。   “哎,看你们兄弟和睦,你阿耶在九泉之下也放心了。但你要记得,你阿耶就是为那位办事才会突遭意外,不管她让你做什么,你一切千万小心。”胡氏抬手在桌上的金银花宣纸上抚过,她看一眼指尖的薄灰,叹道,“二郎身子不好,你这个做大哥的还是多回家跟他聊聊,否则他平时连字也不愿写。”   “我明白。”李凌云望着胡氏柔和的侧颜问,“杜公说封诊道首领之位是阿耶传给他的,姨母您也让我不要为难杜公,您可是知道其中缘故?”   “封诊道起源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从秦朝开始,封诊道首领便入宫为官,受大秦皇室差遣。后来以晋代汉,再到如今的大唐,天下乱象迭出,诸子百家销声匿迹,可我封诊道却没消亡,这是因为历代天干首领投身宫廷纷争,舍身护道。”胡氏轻叹一声,苦涩地看向李凌云。   “为皇家办事,日常接触宫中秘辛,作为封诊道首领,活得长久是个奢望,如果因意外死去,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如今天皇病重,天后武媚娘自入宫成为太宗才人以来,野心日益膨胀,你阿耶听她的命令,为她所用,其实暗中早已做好了诸多准备。   “杜公继承封诊道首领之位,确实是你阿耶的意思。你不擅长为人处世,而杜公虽然技不如你,但毕竟是你的长辈,比你稳重,让他继承首领之位,总比你被卷进皇家是非要好。”   “看来是我误会杜公了。”李凌云沉默片刻,又道:“但为什么阿耶除了封诊祖令,没有传给杜公其他首领信物?比如手记……”   “杜公也是临危受命。天后性情莫测,你阿耶与杜公商量过了,杜公真正坐稳首领的位置之前,紧要的东西仍由你来掌握。这样一来,就算封诊道天干一脉运气不佳触怒天后,至少也能提前准备,由你安排这些祖上传下来的东西,并和道中弟子一起撤出京城,藏身民间,这样一来,封诊道也不会断了传承。”   李凌云神色严肃地评价道:“……阿耶老谋深算。”   “你阿耶当初算到这次查案只怕要有危险,所以他也预料到了你得知他出事的消息后定会回京调查,可这样一来,无异于把你这个继承者直接暴露在凶手眼前,所以他才让杜公想办法把你挡在京城之外,等到尘埃落定才让你回东都。”   “难怪……难怪我被关在县狱大牢足足半年,却没有被正式审问……不出所料,果然是杜公所为。”   “只是变化太快,谁能料到杜公也破不了这案子,天后认为杜公无能,逼迫他推荐其他人取代自己继续把案子查下去。你也知道,除了得到你阿耶真传的你,只怕也找不到其他比杜公更厉害的人了。”胡氏叹道,“天后心性坚定,而且性情执拗,她要达到的目的就必须达到。如果杜公找不出让她满意的人,她甚至都不用做别的,只要把皇家暗中给予的支持撤回,就足以让我封诊道无法存续。为了大家的生计,杜公只好把你交了出去。不过,这也是你阿耶的意思,他虽然想让你远离纷争,但真到了事不可为之时也无可奈何。他让我告诉你,要记得他的嘱托,放手一搏。”   “阿耶的嘱托?什么嘱托……”李凌云不解道。   “封诊之道,明案之微末,现冤之纤毫,掌黄泉之下水落石出之技,断人间之中生老病死真相。”胡氏起身,凝视李凌云明亮的双目,“这是所有封诊道弟子入门拜见祖师时必背的第一句话,也是我封诊道传承千年以来唯一不变的准则。你阿耶说,如果你终究逃脱不了皇家是非,就要时时刻刻记得这句话,照做就是。”   “……明案之微末,现冤之纤毫,掌黄泉之下水落石出之技,断人间之中生老病死真相。”李凌云喃喃重复,眼前的胡氏似乎一瞬间变成了李绍,正目光温暖地注视着他,轻声说出这开宗明义的一句。   李凌云痴痴看着,直到眼前幻象散去。   他对姨母轻声道:“阿耶的话凌云记住了。还请姨母照顾好凌雨,其他事情交给我来办。”   胡氏点点头。“去吧!杜公之前来过,他非常感激你在天后面前保他性命。他是叔伯长辈,虽然年轻时与你阿耶争过首领之位,但他们其实一直都是至交好友,只是这些事情不太放在明面上,这都是为了提防宫中……总之,往后你可以多多倚靠杜公。”   “是。”李凌云恭敬地后退两步,这才转身离开了。   胡氏在他身后张望着,神情却没放松多少。片刻后,她走进内间,看看拉下床帐的雕花木榻,抬手把屋里照明的几颗夜明珠摘下,又走到外间这样做了一次,最后,把那些夜明珠都放进了书桌下的小柜里。   做完这些,胡氏走到屋外,回头看一眼漆黑的屋内,神色复杂地转身而去。   东都洛阳,宫城以北的东城里,夏日午后的阳光肆意倾泻在铺砌着青白碎石的城道上,激起阵阵燥热的风,让道路都扭曲起来。   两匹马在城道上缓缓地走着,其中一匹毛色杂乱斑驳,个头低矮,双眼发黄,走路拖拖拉拉;另一匹却是漆黑的高头大马,毛发油亮,姿态骄傲,走路时把蹄子抬得高高的,步伐矫健。如此不相称的两匹马,在黑马主人的驾驭之下,却一直保持着同样的速度并肩而行。   “东城里午后人最少,虽说司农寺、光禄寺、太常寺和尚书省等等朝廷机构都在此处,可天不亮就要当值,大家不论官职大小,在这个时候都疲惫不堪,多半去小睡了。”   骑在黑马上的明珪耐心地向李凌云介绍着东城的情况,他抬起马鞭,指一指道路尽头。“那左边的一溜就是少府监,右边相对的是军器监,这两处主要提供诸般用品和军中兵器,所占地方要比其他各机构更大一些……当中那大门敞开的,就是我供职的大理寺了。”   “你阿耶的尸首为何会在大理寺,而不在刑部放置?”李凌云看看前方,奇怪地问,“按大唐律,在京中案发,案卷才归大理寺管,你阿耶的案子发生在京郊山上的道观,这种案子应由刑部主理。其实,我们该先去封诊案发之所,回头再来查验尸首。”   “别说刑部了,我阿耶的尸首存在大理寺也不过是图个方便,你一会儿看了存尸的地方,自然就明白了。至于为何先看尸首,这是天后的意思,她觉得尸首就在京内,不妨让你先瞧瞧。”明珪苦笑道,“此案的情况是不能告诉外人的,但告诉大郎你却也无妨。当时我阿耶一出事,天后就想让李公来封诊,可是天皇认为案发地在东都之外,应该让刑部来调查,不方便让宫中出手。”   “因为天皇、天后意见不一,所以最后这桩案子才会落在大理寺头上?”李凌云问。   “也没那么简单。这案子一开始是让刑部查,结果刑部找不到线索,天后就命刑部将案子交给大理寺,可案子还是破不了。最后天皇同意了天后的建议,将案子转交给你阿耶,同时把我调入大理寺,让我专门负责此案。表面上看,此案还是大理寺在办,免得有人多嘴多舌。”   “你阿耶的案子让你这个儿子主查,这就不招惹口舌?”李凌云看看明珪,“真不用避嫌吗?”   “我这个大理寺少卿的职位是怎么来的,东都城内尽人皆知。查案的人其实是你阿耶,刑部和大理寺很不乐意,但也不愿得罪天后,加上自己毫无建树,倒也没在这方面太为难我。”   说话间,二人来到大理寺门前。下马之后,李凌云朝军器监看了一会儿。明珪伸手接过他的缰绳,也朝那边森然的房舍看了看。“怎么?好奇?”   “我阿耶是在自家祠堂内被用弩箭射杀的。在鬼河市里,你我见过军中用的弓弩,你可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从军器监流出去的?”   “不太好说,其实从军器监直接流出不太可能,那天你在鬼河市里看见的弩是有些年头的旧兵器,这种弩被配发给大唐诸道节度使,作为军中使用的兵器。你也知道,近年大战多,流出一些也不奇怪。除非你能确定你阿耶就是被人用军器监特制的武器杀害的,否则就算是天后,也未必有权限直接查这军器监。”   明珪领着李凌云进了大理寺。有杂吏迎过来行礼,牵走二人的马去喂食。一抹红影从两匹马身边经过,正是谢阮,她转头看看,对二人皱眉道:“李大郎骑的什么马,毛色杂乱也就算了,还长了个朝天鼻,就没见过这么丑的马,干脆某送你一匹。”   “代步而已,能走就行,我要骏马也没有用。”李凌云瞥一眼谢阮,“你怎么来了?”   “来给你们壮胆啊!”谢阮露齿一笑,“你别看明子璋这人貌似很讨人喜欢,偏偏这个大理寺里没什么人愿给他脸面。”   “为什么?他不是大理寺少卿吗?”李凌云奇怪地道,“大理寺中,大理寺卿之下,便以少卿为尊,整个大理寺也就两个少卿,谁敢看不起他?”   “他就是一个斜封官而已,只有你这死脑筋才会当真!”谢阮皱着鼻子嘲讽完,意识到李凌云不通人情世故的毛病,就又多解释了几句:“正经的官职任命要经过中书省研讨,任命状是用黄纸朱笔书写的,从正门交付中书省办理;如果由陛下或天后直接任命,没有经过中书省这道关,那任命状就是斜封的,不但要从侧门交付中书省办理,而且上面的‘敕’字也只能用墨笔书写。斜封官来路不正,自然遭人排挤,叫他少卿,只是面子上好听,在大理寺却没人愿意理会他。”   “这少卿的职位又不是我自己要的,按理说也不会怪罪到我头上。但既然我做了少卿,自然就有人因此而做不了。我挡了人家的路,人家要不是看我阿耶死得凄惨,只怕早就给我下绊子了。现在不过是给我点脸色看,又算得了什么?”明珪有几分感慨,对谢阮道,“你来了也好,寺内那位司徒仵作从来不理我,或许你来了,他脸色会好一些。”   李凌云正想着仵作这种低等杂吏应该没资格跟大理寺少卿作对,却见谢阮骤然竖起眼睛,咬牙切齿地做出要吃人的模样。“你不说就算了,既然说了,我今天倒要看看,是这老头儿的骨头硬,还是天后刚赏我的百炼钢匕首硬。”   “大理寺地下竟然有这么深的地方……”李凌云手提着一盏白棉纸灯笼,背着沉重的封诊箱走在盘曲而下的石道上。抬眼看去,前方是一老一少两道身影,两人相谈正欢。   一道身影微微佝偻,是姓司徒的大理寺仵作,他身边高挑而风姿绰约的红影,当然就是谢阮了。谢阮走路时不时抬手扶一扶那司徒仵作的胳膊,英气十足的脸上笑眯眯的,压根看不出有半点不快。   “她不是说要拿人跟匕首比谁硬吗?”李凌云不解地问。   随着不断深入地下,迎面而来的风里带上了寒意。明珪笑道:“要是换个人,谢三娘当真就动刀子了。只是这位,论身份论地位,在大理寺里是个人都比他高,可他偏偏是寺中第三处殓房唯一的掌匙人,你敢让他不快活,他就能不给你看尸首。对这种身份低得不能再低的人,用什么逼迫都没用,他是不会听的,只有讨了他的欢心,他才会让你如愿。所以,你别看谢三娘嘴上说得畅快,其实她只会捧着他,绝不会轻易得罪他。”   “什么是掌匙人?为什么又只有他一个人?他也已经一把年纪了,如果出了事,这殓房别人不就进不去了?”李凌云连珠炮一般地发问。明珪好笑地抬手打断他的话头,看看前方的司徒仵作。   “自然是因为他可靠了。如果他出事了,大理寺当然会另行安排一套应急方案。你也知道,很多案件中最关键的证据,其实就是受害人的尸首。第一处和第二处的殓房都是用来存放案发时的新鲜尸首的,唯独这第三处殓房里放的都是久查不破的疑难要案中的陈尸,类似这样的尸首保存困难,如果出了问题,只怕这些案子就永远破不了了。”明珪伸手指司徒仵作,“这位其实原来也不是干仵作这行的,据说他本是贞观年间大唐州县里有名的独行大盗,做人颇有侠义之心,从不劫掠平民,只取不义之财,后来或许是厌烦了刀头舔血的生活,居然主动到东都找河南尹投案自首了。”   司徒仵作步态蹒跚地向前走着。明珪的话音在李凌云耳边响起:“当时他投案自首的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宫里自然也知道了。太宗皇帝听说这人只盗不杀,颇为欣赏,就让他将功赎罪,在大理寺内隐姓埋名,专门看守殓房。”   明珪又道:“别看他老迈,当年做飞天大盗时他可是横行天下,最擅长的就是观察室内布置有什么不对劲,能很快找到藏宝的地方。如今他这一身本事全部用来管理殓房内的尸首了,什么人几时验过尸,动过什么地方,一概别想瞒过他那双老眼。”   正说着话,众人来到一扇巨大的石门之前。只见谢阮高高提起灯笼,老头儿白发苍苍的脑袋?在门口,脸几乎都凑在了石门上,仿佛被树皮覆盖着的老手在阴刻着独角麒麟头怪兽的石门上小心翼翼地抚触着,不时用力按下。   “这门上雕刻的图案像狮子,是什么野兽?”灯笼的光不足以照亮整个大门,李凌云好奇地问。   “这是獬豸,刑部、御史台和大理寺并称为三法司,獬豸象征法断公平,所以大理寺常用獬豸的形象。”明珪右手指了指自己腰间,给李凌云看他银制蹀躞带上的獬豸头雕,果然与石门上的兽头类似。   咔嚓一声,石门一旁的墙上露出个圆形的洞。司徒仵作上前将手插入洞中,一把拽出一根铁链,却不见他用力,只轻轻地一拉,隆隆巨响中像有什么物件在地面上滚过,震动不止。等声音终止,司徒仵作伸手轻轻一推,那厚重的石门就在众人面前洞开,一阵极寒的风也随之涌出门缝,前方通道里更是同时亮起无数泛绿的油灯。   李凌云瞥一眼门下的弯曲石槽,挑眉问:“东都工部里面,到底都藏着什么人?”   “大郎为何这样说?”明珪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此门巨大无比,所用石头是黑色花岗岩,重量远超一般青石。所以门后设计了一组机关,方才那根铁链就是机关的操控中枢,用很小的力气提拉,就可以使门后放置石球的石槽移动,让上面的石球滚向一旁,这时只要轻推此门,就能让门沿着底部抹油的石槽打开。先前在鬼河市时我就很想问了,这种大型机关绝不是寻常工匠能设计、制作的。”   明珪不作声地走进去朝门后看了看。果然,他看见了一个卡在石槽内的大石球,却看不出那个石槽背后到底是用什么机关连接到厚厚的石壁里的。   “有球吗?”李凌云问,“也有一些是用薄石板顶门,这种机关大多是帝陵中防盗用的,只是帝王陵墓中这种机关只用一次,关闭后就不能再打开,所以只用做半套而已,这里的却是全套,只要掌握操控技巧,这门就可以开合自如。”   “有,跟你说的一样是一个球。”明珪走回李凌云身边,见司徒仵作冷不丁走过来,用脚踹了一下门板,那门竟轰然滑过去合上了。与此同时,那石球缓缓滚进换了方向的石槽,落入门底部卡住。很明显,此时再从外向里推的话,绝对无法打开门扉。   “这小郎君倒很有些眼力。”司徒仵作露出所剩不多的黄黑牙齿笑了笑,“此门是宇文恺的弟子所造。”   “宇文恺?前朝修建东都和西京的宇文恺?”听得此言,连谢阮都面露惊讶之色,“洛水之水对应天汉银河,京城是天帝居所紫微宫,御道直通定鼎门,又叫作天子之街,而洛水上的天津桥,便是取天界之港的意思,这些都是宇文恺修筑东都时设计的,地上京城便如天上天宫。可这位不是在大业年间就已经去世了吗?听说他的弟子也都在战乱中四散奔逃。怎么,他还有弟子留在工部听用?”   “人是死了,技艺却可以流传千古。”司徒仵作颤巍巍地走过去,用手拍拍门扉,目露怀念,“大业三年,前朝炀帝北巡时,宇文恺造了个观风行殿,殿堂硕大,能够容纳侍卫数百人,用轮轴进行推移,可以沿着道路自由来去,戎狄见之莫不惊骇莫名!这宇文恺最擅长的除了修筑都城,便是制作各种大型机关,对他的弟子而言,这大理寺下区区一个殓房,又算得了什么?”   说罢,司徒仵作领着三人走到通道深处,在即将进入最后一道铜皮大门前,他打开通道边不起眼的漆黑木柜,拿出几件沉重的皮裘分给众人,道:“里面冷得很,不穿上可得冻坏喽!”   说是皮裘,其实就是鞣制好的羊羔皮,用粗线缝成皮袍,绒面朝里,皮面朝外,看着很是粗陋。李凌云穿上后才发现这皮裘的袖子短小,只到肘部。   那司徒仵作见他多看了袖子两眼,翻着耷拉了好几层的眼皮子道:“来这里的人难免都要翻检尸首,这皮裘是为了行事方便才设计成窄袖的,袖子短一截,不容易蹭到尸身上头。这里存放的尸首可都非同寻常,牵连的都是陈年不破的悬案,不可以弄污了。”   “有道理,这个皮裘做得极好。”李凌云称赞。   见众人穿好皮裘,司徒仵作这才掏出钥匙开门。这门比外面的石门薄得多,但门后却跟数九寒天一样,冷得人脸刺疼。   司徒仵作进了门,从空中拽下一根链子,整个室内霍然亮堂起来,沿着人头高的墙壁,渐次亮起一盏盏灯。   刚才大家进入石门之前,通道里的灯也是不点自燃,所以大家此时并未因此感到讶异。倒是室内被照亮的一切更令人吃惊——   这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山洞,洞中沿着墙壁摆放着一个个巨大的透明冰块。这些冰块好像巨砖一样,堆叠起来直达洞顶。每一个冰块都有八尺长,四尺宽,四尺高,当中凿空挖出长孔,孔口是一片薄冰,用某种铜色金属合页固定,构成了一个小小的冰制柜门,门上有木牌嵌入冰层,牌上用朱砂写着数字。   隔着半透明的冰,隐隐约约能看到有的里面躺着黑黝黝的人影,有的则是空置的。这样的冰块堆叠在洞穴的三面,有一百余个。   洞中其余区域被分为东西两个部分,东面中间用冰块堆了一张冰制大桌,西面中间却是一个池子,池里冻结的冰面上扔着铁钎、铁锤之类的工具,中间凹下的空洞刚好是一个冰块大小,显然那些冰块都是在这里制得,再挖出来安置在旁边的。池侧有一个铜制獬豸头,獬豸嘴巴下方结着冰碴,看起来像是进水口。   “这么多冰?是冬季从洛水取的?”谢阮环视周遭,伸手摸了摸冰块。   李凌云在冰池旁蹲下,手在地上摸了一把,捻一捻,用舌尖舔了一下。“地上有白色粉末,尝之味苦,你们不是直接取冰,而是引水进来用硝石制冰,地底深处不受季节影响,这些冰块自然可以保持不化。”   “小郎君懂得挺多,不过这一招京中豪门都会,早就不是秘密了。”司徒仵作道。   “但是,用得起这样多的硝石制冰的,东都之内应该只有大理寺的司徒公这里。我可不记得宫里头有这样的地方。”   被谢阮猛拍一记马屁,司徒仵作笑弯了眼。“谢将军所言极是,极是!”   李凌云耳尖地听见谢阮背过身,偷偷用极小的声音对他道:“宫里的冰窖存的可不是尸首,那些冰都是人家用来吃的,当然用不了这么多硝石……”   司徒仵作好像没听见一样,李凌云正想他人老耳背,就见他手指门后,道:“小郎君,你去把木车推过来!老朽可扛不动这些硬邦邦的尸首。你们拿到尸首,在那冰桌上检验便是,我老人家要休息,别来闹我。”   李凌云与明珪连忙去推。那是一辆做得如木桌一样的车,车子古朴奇巧,狭窄桌面下的四个桌脚上装了木轮,可以推着在地上滚动。   二人把木车推到写着“廿八”字样的冰块边,司徒仵作抬手拉开冰制小门,露出一具被黑绢层层包裹的尸体。   司徒仵作懒得自己动手,走到一旁抓了张胡床坐下,开始闭目养神。李凌云伸手一摸,发现包裹尸体的黑绢微微发硬,心知这种黑绢跟自己的手套一样,也刷过了桐油,可以隔绝水汽侵袭,于是叫上明珪,放心地把尸体从冰块里拽了出来。   跟李凌云一起抬尸时,明珪的动作小心翼翼的。等尸体上了木车,李凌云才瞥见明珪脸上复杂的表情,恍然想起这尸体是明珪的父亲明崇俨的,也瞬间懂了明珪之前的小心从何而来。   李凌云停下动作,对明珪道:“你阿耶去世其实已经很久,如今残留在此的不过是一具躯壳,你不必太过悲伤。”   明珪抬眼看看李凌云,知道对不通晓情感也不擅长表达的李凌云而言,这已是在竭尽全力安慰自己了。他没说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李凌云和明珪推着木车来到冰桌旁,二人一起发力把明崇俨的尸体放在冰桌上。谢阮走过来,看看裹着黑绢、绑缚着朱绳的尸体,感慨道:“往昔在宫中见过明公多次,却未想到会在这里相见。”   说完后谢阮双手合十念念有词。李凌云知道她在祷告,所以并未打断,等她念完才问:“三娘念的可是佛门《心经》?节奏有些相似。”   “是超度用的《地藏经》。”谢阮摇摇头,“你不通梵语,自然听不懂,这些经文听来节奏都很像的。”   “我大唐宫中向来供奉的不是道教至尊吗?怎么你在天后身边,却精通佛家经文?”李凌云不解。   “佛法慈悲,天后一向颇感兴趣,某跟着学了些。”谢阮目光炯炯地看着李凌云。   李凌云准备解开朱绳时,明珪抬手按住他冰凉的手背。“先前你阿耶跟杜公验尸时,我都没有看过。这次要查出杀我阿耶的凶手,就看大郎你的了。”   李凌云想了想,在明珪的手背上拍拍。“你放心,这事交给我便是。”   说罢,李凌云却有些迟疑地问明珪:“这样安抚人对不对?我弟弟有时就这样对我。”   谢阮闻言笑道:“李大郎,你对明子璋倒是很好。”   李凌云从封诊箱中拿出油绢手套戴上。“谢三娘一叫我李大郎,就一定是要调侃我了。只是我并不知道,安抚一下明子璋有什么好笑的,毕竟现在这里躺着的是他阿耶。”   谢阮自觉有些过分,面色微变,沉默地退到一旁。   李凌云从怀里掏出两卷绢帛制成的册子,和那支奇怪的笔一同交给明珪。“这是杜公之前跟家父一起做的封诊录,大理寺殓房不能进来太多外人,六娘不在,一会儿我验你阿耶的尸首时,还要麻烦你另起一本帮我重新记录。”   明珪接过,见两本册子形制一模一样,封面上有某种晦涩难明的古朴纹样,越仔细看越像是某种文字。封面右边靠上的地方贴有用来书写案名的白绢,其中一本上面空着还没写字,另一本上则写着“明崇俨案”的字样。翻开之后,里面是用墨线绘出的一张张表格,每张表格上又分别标了名字。   李凌云伸过手来,指着其中一张绘有人体正面和背面的表格解释道:“封诊道的封诊录跟仵作行人所用的有些不同,分验尸、诊痕等用途,这一页叫验尸格。我在检验尸首时,你要一面记录,一面对比之前的那本封诊录,如发现有差异之处,就做个特别的标记。”   说完,李凌云伸手拉开明崇俨尸首上的朱绳。朱绳被打成活结,很轻松就能解开。包裹尸首的油绢一共数层,他将其一一打开。最里面一层黑绢几乎是贴着尸首包裹的,而在尸首的中线上,贴着一条极宽的油绢,用蜂蜡密封。   “大理寺的存尸技也很有底蕴,”李凌云戴上覆口面罩,小心揭开那条油绢,“既有低温山洞,又用油绢密封,这样一来就能将尸首和外界彻底隔绝,最大限度保留尸首原貌。”   一直坐在胡床上假寐的司徒仵作闻言微微睁眼,轻笑道:“老夫也与你们封诊道打过不少交道,溪州这个地方你们知道吗?那里是土人聚集之地,也有你们封诊道的人。”   “我们的人?”李凌云迷惑地问。   “在那个地方有人特别擅长赶尸,也就是能用异法让尸首自己行走到目的地。许多中原人死在那里,家人为了让他们回归故土,就要托付一种人把尸首赶回家中,这些人被当地人称为赶尸人。我正好认识一个赶尸人,他自称师承你们封诊道,说所谓赶尸不过是他们为了研究尸首,弄个说辞来打马虎眼而已。老夫跟他学了不少,这用油绢裹尸、蜂蜡密封来延缓尸首腐坏的法子,便是他教的。”   “应该不是正道,我们封诊道可不会做这种事。兴许是哪个被逐出师门的弟子传下的邪道吧……”李凌云听过就算,并不在意,明珪却转头看着司徒仵作,似对他说的话若有所思。   此时作为封条用的油绢已被彻底揭下,李凌云屏息凝神,将最后一层小心地打开。   明崇俨的无头尸体终于暴露在屋内还算明亮的灯光下,呈现出一种阴森的惨白。因存放时间超过一年,尸体情况虽说不错,但肌肉已经变成近似腐肉的青灰色,剖开的腹中空空如也,油绢内有一层微黄冰凌,显然是浸出的尸水凝结后形成的。   “尸状先验,而后清洗,先外后内,方可剖之……”李凌云口中念念有词,低头观察着完全暴露出来的明崇俨的尸首,有些无奈地摇摇头,“从刑部、大理寺接手,我阿耶和杜公又验过一次尸,据我观察,这尸首至少被清洗过一次,就算上面有凶手留下的痕迹,应该也不太可能留到现在才被发现。”   头一次直面不成人形的尸首,谢阮捂着嘴,面色惨白,眼睛骨碌碌地转了又转。司徒仵作叹口气,手指门后角落。“去那边吐吧!”谢阮连忙狂奔而去,不久就有呕吐声传来。   李凌云看看明珪,发现他也脸色发白,想了想,问道:“你这样子,是也要吐一下吗?”   “我不想吐。因为平日我总是跟在阿耶身边,案发时也正好在六合观内,在道观中已见过了阿耶的尸首……阿耶被歹人砍了头,我被叫去认尸。”明珪摇摇头,“案件不破,看到阿耶现在这副样子,作为儿子,难免心里有些难受。”   “我明白,”李凌云点头,“不过尸首都成这样了,你当时是如何认出这是你阿耶的?”   “我阿耶右面大腿内侧有一颗小指指甲大小的黑痣,再则自己的阿耶身形总是记得的。就算头颅不存,也能认出来。”   李凌云拨一下尸首的大腿,果然在明珪说的地方看到了一颗小指指甲大小的黑痣。“你记一下,按死者家人所言,核对尸身右大腿,内侧有一黑痣,确定此尸为明崇俨。”   明珪用怪笔迅速书写,虽还有些不习惯,但也写得不紧不慢。谢阮呕吐一番,擦着嘴来到明珪身边,站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回头跑到门后去了。   “吐一吐,习惯了就好,”李凌云说着,小心地侧翻尸首,看着尸首的背面道,“你阿耶……跟你的身高、胖瘦十分相似啊!”   明珪停下笔。“尸首无头,这又何以见得呢?”   “虽说无头,但人体的骨骼自有长短规律,只要掌握这种规律,哪怕只有臂骨或是腿骨留存,也可以按其尺寸反推死者身高。你阿耶留下的是整个身体,不用太仔细推算,也差不多能看出他身高跟你接近,而且胖瘦也跟你相当。”李凌云看看尸首的手足,又抬眼看明珪,“时间已过去了一年多,虽然尸首保存得当,但许多尸状早已发生变化,只能隐约看出一点线索来,必须翻阅杜公之前的记录。你帮我找一下,杜公的记录中是否写着尸首身上的死后瘀斑出现在双手和双足下端?”   明珪翻开另一本册子,点头道:“根据杜公的记录,他们检验时,距离案发也已过了一段时间,所以他引用的是大理寺跟刑部仵作的共同记录,我阿耶死后的瘀斑都沉积在双手和双足下端。”   “要出现这种瘀斑,你阿耶必须在死后立即被人摆成坐姿,否则不会有这样的尸观。我记得案卷中说,尸首是被剖腹砍头后,在道观的丹炉炉顶上被发现的?一般来说,丹炉炉顶像个葫芦,要如何才能坐人?”李凌云皱眉道。   “难怪你说要先去六合观封诊现场,再回来验尸,”明珪轻叹道,“难道你不曾仔细看过此案案卷?”   “此案先是经刑部、大理寺,又从我阿耶手里被转给杜公,至少过手了四次,案卷描述十分繁杂,偏偏现在找不到凶手,可见之前的推断一定有什么遗漏。”李凌云的目光一寸一寸地在尸体背面扫过,“我本来也想看,但如果预先看过,反而很容易受其影响,先入为主,倒不如直接拿到实证,从证据反推,这样不易出错。所以……我只看了前面几页的简单描述,就决定直接验尸,或许这样反而比较容易发现破案的关键。”   “是个法子。”明珪点点头,“那段日子我阿耶在六合观炼丹,我日夜都在侍奉阿耶,出事时我也在,不如我来说一下阿耶被发现时的情形?如果只说我本人的所见所知,会不会扰乱你的思绪?”   “不会。”李凌云放下尸体,目光清澈,“你阿耶臀部有多处伤口,肛门、谷道外翻破烂,是有东西从谷道插了进去,而且伤口很深。凶手能把他摆成坐姿,说明那香炉顶上一定存在什么尖锐之物,正好可以穿过你阿耶的身体,你是否清楚那是什么?”   “不错,我阿耶确实是死后被人穿在炉顶上的。”明珪边回忆边轻声讲述起来,“道家修行向来特别重视‘雷法’,认为可以用天雷涤净一切不洁之物。我阿耶在术士中尤其擅长引雷之法,自天皇、天后赐下六合观,阿耶就在最高处修建了一座天师宫,顶部设计有机关,也是工部制作的,可以通过机栝操控打开。宫中有一座特制的丹炉,炉上有一根黄铜杆,我阿耶给它取名为引雷针,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引天雷,涤净炉中丹药的。阿耶曾用这种雷法炼出珍品宝丹赠给天皇、天后,其中有一颗是极大的红宝石,还有一些莹白如玉,不知是什么东西。这么多年来,他总共也不过成功了三次,但的确见过天雷的效果。”   明珪回忆着,神色悲痛。“去年五月正是雷雨时节,阿耶数日来一直在观察天象,他说根据他的观测,当夜定有最高品的天雷降世,所以他沐浴更衣后就独自一人进天师宫去作法引雷了。当晚天雷被顺利引入,不过只有一次。没人敢去打扰阿耶,他用天雷炼丹时向来不能有任何人在场,否则他会生气。不管是我还是其他人,都不会在那时进去。一直等到快进早膳时,天色已亮,雷雨也停了,我想阿耶按说已经炼出了宝丹,便带人去给他送吃的,谁知敲门却没人应……我让人撞开殿门,一进去就看到阿耶的尸首被穿在丹炉的引雷针上,头颅不翼而飞,赤身裸体,胸腹都被剖开……”   明珪难过地看着冰台上父亲赤裸的尸首。   “就是你现在看到的样子,阿耶的肠肚等脏器全部落在外面,应该是被分别装起来,也放在这殓房里了。   “因为阿耶死状太怪异,道观里的人猜测,是因为他私引天雷,或是差遣鬼怪,所以才遭到了天谴。在刑部、大理寺接手后,传言愈演愈烈,他们说我阿耶引天雷所得之物都送给了天后,所以才遭此劫难,死于非命。用天雷所炼之宝不应为天后所得,因为天后是个女人,不配得到天命眷顾,所以上天降罪到我阿耶的头上,才会让他死得这么蹊跷。”   谢阮不知何时已吐完,她来到近前,面色难看地补充道:“后面的事情李大郎你也知道了,刑部和大理寺太不堪用,流言越传越难听,天后勃然大怒,下令要彻查明崇俨案,就起用了你阿耶李绍来主查。谁知你阿耶刚接手不久就为人所害,这让天皇、天后更加震怒。可惜的是杜公也破不了这桩案子,否则我也不至于要去那臭烘烘的牢里把你给找来。”   “……原来是这样。”李凌云沉吟片刻,看向明珪,“你阿耶是被杀之后立刻被穿在了引雷针上。”他抬手指着尸体断裂的颈部上的焦痕。“你们看,这里就是被天雷轰击后烧伤的痕迹,在你阿耶的脊骨上,存有细小珍珠状的骨碎屑,只有极强的天雷才可以留下这种痕迹。你说得没错,那天晚上你阿耶的确引到了天雷,原本尸体上应该还会有红褐色树枝状的雷击纹,可如今过去太久,这种纹路保留时间不长,已经看不到了。”   “对,杜公的记录说,刑部仵作曾看到过类似痕迹,就在阿耶的背上。”   “天雷威力极大,倘若随时可以被引下,凶手必然不敢在丹炉炉顶上摆放尸体。所以,杀人穿尸,一定不是在打雷下雨时进行的,否则天雷降临,人触必死,凶手没必要冒这个风险。”李凌云看向明珪,“那天从几时开始下的雨?”   “我记得是刚到丑时,阿耶之前也预计天雷会在丑时开始降下。”   李凌云抬手抚了抚尸首颈项断口,眯眼道:“断口整齐,头部是被一刀砍下的,凶手使用的刀极为锋利。”   说完他又补充:“要锋利到这种地步,凶器绝不是一般的刀……民间铸刀,限于炼铁炉的规模,很少会有锋利到这种地步的,甚至军中也未必有这样锋利的刀。这是御用的刀……”   “御用?”说到兵器,谢阮总算恢复了一点生气,她竖起四根手指。   “唐刀分为四式,分别为横刀、仪刀、鄣刀与陌刀。   “仪刀,顾名思义是仪卫使用的刀,多用在典礼之上,刀装华丽,环首上铸有龙凤形状。拿来砍头肯定不行。   “横刀,为军士所佩。刀鞘上有双附耳,使之能横悬于腰间,故称横刀。又因刀刃较直,所以也称直刀,富商灭门案的杀人凶手用的就是直刀,我们都很熟悉。   “陌刀则为长刀,为步兵所持,因可斩断马腿,又被称为‘断马剑’。   “至于鄣刀,是很宽的刀子,‘盖用鄣身以御敌’,鄣刀的长度足够挡住身体,方便军士进行搏杀,战场上使用得较多。   “后面三种御制刀中,依李大郎你看,会是哪一种?”   “御用唐刀格外锋利,是因为在淬火时用的不是一般的水,而是马血与水的混合物。民间也有人效仿,但极为不易,因马匹昂贵,只有马血与水参半混入,才能在淬火时达到最佳效果。混入马血能加快刀刃冷却的速度,使得刀身的硬度和韧度大大增强,用这种淬火技艺制出的刀,可在战场上提高破甲之力,在长时间的连续战斗时使用,可大大延长刀的寿命。”李凌云说到这里,看向谢阮:“谢三娘可知道,马血与马血也有不同?”   “啊?我听说过用马血淬火的技艺,不过这马血还有区别?这听着倒是稀奇!”   “当然有区别。用来淬火的马血必须新鲜,否则时间一长,马血便会像人血一样凝固。而一把上好的唐刀,需要的也不是普通马的血,马被宰杀前要进行长时间的奔跑,只有这样,马血中的杂质才会被排至体外。取这种马血淬火,方能制出百里挑一的御刀来。据我所知,匠人为精益求精,会选择战马或千里马,这种马身价高不说,关键是战马根本不允许买卖,一般百姓更是接触不到。”   “我自然知道寻常人做不出这样的刀,但我大唐上等御刀何止千万把……说了半天,你还没有回答我,凶手砍头到底用的是哪一种刀?”谢阮看着李凌云,一定要问个究竟。   “有办法判断。”李凌云示意谢阮把腰间的直刀拔出来,走过去端详刀刃道,“一把刀到底锋利不锋利,要看五点。其一,刃角。刃角越小,刃部越尖,砍杀时阻挡力也就越小。其二,刃口厚度。刃口厚度越薄,越容易砍杀。其三,刃纹,也就是刀身上的纹路。如果刃纹相互平行且与刃口垂直,便比普通刀锋利不少。其四,毛边。毛边会大大增加砍杀时的难度,这与工匠的制刀手艺有关,通常来说,一把上好的刀,其刃是不可能有毛边的。其五,锯齿纹。一把上好的刀,用封诊镜放大,能看出刀刃边缘有锯齿状的纹路,选择锯齿纹必须考虑用刀者的习惯,只有当锯齿纹的方向与砍杀方向一致时,此刀才会发挥最大的威力。”   李凌云思索片刻,又道:“刀的制作工艺不同,砍杀后留下的痕迹也不一样。观瞧砍杀痕迹,我认为凶手用的是一把用新鲜战马血淬火加工的陌刀。这种刀在战场上可以斩下马头,锋利无比。正所谓好马配好鞍,要打造出极品陌刀,锻造工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用刀者的使用习惯也需考虑在内。从砍杀的切口不难看出,这还是一把专门定制的陌刀!”   “如此昂贵的材料、如此复杂的工艺,没想到还是一把定制刀,凶手到底会是什么身份?”谢阮挑眉,咕哝着,“聘得起手艺如此高超的工匠,难道……真的和宫里有关……咝……”   谢阮的推测尚无实证,李凌云对她所说并未在意,对明珪道:“观察尸首,我发现你阿耶身上、手上都没有抵抗造成的伤痕,这说明凶手进入室内行凶时,你阿耶应该不曾发觉。”   明珪闻言露出奇怪的神色。“天师宫中除了丹炉之外并没有太多杂物,宫中空旷,只有一条路可以出入,虽有通风窗,但窗后就是万丈悬崖,别说是人,连猴子都爬不上来。通常我阿耶炼丹时会锁闭大门,在蒲团上打坐,蒲团的位置正好对着窗口,要是有人从窗户进来,阿耶不可能发现不了。”   “道家一向有打坐静思的习惯,会不会是凶手进来时,你阿耶正在打坐,一时反应不及?”   “我阿耶这人向来警惕性很高。”明珪否定了李凌云的揣测,“说来有些好笑,术士们不管求的是富贵还是权势,靠的都是独门秘法,除我之外,阿耶对身边侍奉的小道士都特别防备,突然有人闯入天师宫,他不可能不做反应。”   “那就是别的缘故……”李凌云思索片刻,道,“会不会是有更大的声响盖住了有人进来时的动静?比如说打雷。”   李凌云推测起来。“天降雷雨前会先刮狂风,此时电光在云中闪烁,时常伴有雷鸣巨响——如果你阿耶正好在专心做什么,而那凶手又足够小心,不发出声音,他就有一定的可能在你阿耶不知不觉中进入天师宫。”   李凌云走到明珪身边,看向他手中的册子。“翻看一下,杜公是怎么说的?”   “不错,杜公也推测凶手选在暴雨来临前,天空炸雷、狂风呼啸之时作案。”明珪看着手中的册子念道。   “如此一来,凶手的作案时间既须在丑时之前,而又得在雨水未落之时,否则随着降雨,天雷就会落地。那么他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作案……”李凌云喃喃道。   谢阮突然插话:“我有个想法,如果凶手是好几个人,他们闯入天师宫后,迅速按住了明子璋的阿耶,那么他们也可以做到一刀毙命!”   “那不可能,首先,制服一个清醒的人,尸首上必定会留下反抗的痕迹。其次……”李凌云手指尸首的臀部。谢阮看去,目光触到尸首双腿之间,赶紧转了个方向。   只听李凌云继续道:“方才我说尸首的臀部有伤,那引雷针现在我还没看见,但要从空中接引天雷,想来这根针不会很短。想要做到把尸首穿在上面,定然不易。如果两人以上合力,就不会在尸首上留下这么多试探伤。显然这是凶手一开始没戳对地方,无法将引雷针穿进尸首的腹腔,才留下了这样的痕迹。”   “原来如此,那像李大郎你说的,凶手只有一个人,他得有多大的力气?”   “凶手一定是个强壮且身形高大的男子。”李凌云又手指尸首的脖颈,“你们看,脖颈的断口不光平整,还呈左高右低的斜面,凶手是向斜下方进行的砍切。在尸首右边肩膀,还发现了小面积的刀刮伤痕。凶手若和死者处于同一高度,相互平视,那么死者的脖颈断口也会是平整的,不会出现这种斜面。也就是说,凶手作案时与死者间必有一定的高度差,凶手的站位,相对死者来说是高处。”   李凌云伸手在前方比出一个大略高度。“凶手手持极为锋利的御用陌刀,与死者相视而立,挥刀斩去其头颅,倒是可造成左高右低的斜面断口……”李凌云双手做出虚握刀的样子,试着劈砍,“可死者身上没有因抵抗或搏斗留下的伤痕,按明子璋所说,死者平时警惕性很高,不可能凶手都站在他面前了还没有任何反应。他会不会是因为某些缘故失去了知觉?若是这样,需提前将其击昏或迷晕。不过无论如何,六合观内必须有人提前接应……可尸首上有这么多引雷针穿刺的伤口,尸体还存在一些摔落伤,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作案,又怎会出现这么多的失误,留下这么多痕迹?我还是更倾向于此案是一人所为,至于死者为何失去知觉……”   “会不会是这种情况?”谢阮打断道,“凶手从死者身后下手,死者自然毫无防备。”   “如果凶手是站于死者身后下的手,断口又是左高右低的斜面,那么凶手惯用的一定是左手。”李凌云换个方向做劈砍的动作,“惯用右手的人,用这个姿势砍头会很别扭,就算刀再锋利,想干净利落地一刀断头也几乎很难做到。”   “左撇子,”明珪翻阅杜衡的记录,“大郎,你的推论跟杜公在封诊录上记下的推论几乎一样。”   “看来我们没从尸首上发现什么新东西。”李凌云看向发出鼾声的司徒仵作:“老人家,内脏可有保存下来?”   鼾声突然停止,原来司徒仵作压根就没睡着,他没睁眼,朝冰柜努嘴道:“在下面那个柜子里,用你们封诊道的罐子装着。”   李凌云取来罐子,打开一看,没承想内脏都在罐底冻得死死的,压根拿不出来。司徒仵作只好起身到池边拧了拧那颗獬豸头,咯咯几声后,从那獬豸口中竟喷出了一股冒热气的水。   “小郎君年少,做起事来,倒也不输老人家嘛!”司徒仵作把罐子接过去,放在盛满热水的石槽里,等待内脏缓缓解冻,“大理寺那次验尸便是老夫做的,方才那些老夫其实也都记录了。你验看得很仔细,看来封诊道教导弟子的手段相当了得。”   “进来之前,谢三娘跟明子璋说老丈您脾气大,不好打交道,但我并没有这种感觉。”李凌云不时地把罐子拿起来,检查内脏解冻情况,“我原本以为老丈会对我们不理不睬的。”   “哦?或许是因为事不及死人吧!”司徒仵作眯起老眼,微微笑道,“大理寺跟刑部的确讨厌宫里插手自己的案子,可这人都已经死了,案子却一直没破。就算再讨厌,三法司的职责也是破案断案。不论办案时参与的各方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又有着怎样的龌龊之事,在老夫看来其实都不重要。查案的人只要是真心为死者讨公道,就算心怀鬼胎,老夫也只当看不见。”   说完,司徒仵作捞起一个罐子晃了晃,听见重物敲打罐子的声音,便将罐子都拿起来递给李凌云。“可以了,拿去看吧。尸首拿下来以后放到一边的木车上,你们走了我再慢慢收拾。”   司徒仵作能独自在此看管大理寺最隐秘的殓房,一定有他独特的手段,所以李凌云毫不关心他一个人要怎么抬起那么沉重的尸首。他拿着罐子快步回到冰台处,与明珪把尸首移至木车上,又从罐中取出内脏放在冰台上检验。   谢阮看得难受,可胃里已没有能呕出来的东西,只打了几个干哕。李凌云不得已,让她自己去打开封诊箱的上层,取出绿色罐子装的薄荷膏,抹在鼻子下面驱散味道。谢阮找到薄荷膏,按李凌云所说涂了厚厚一层,这才叹道:“鼻子倒是舒服了,眼睛却还难受着。从这些内脏里头,你又能看出什么来?”   李凌云把明珪叫来,看看他手中册子上的记录,又一一和各个脏器对比。“形状正常,未见有中毒或患病的情形……”   “胃已被剖开过,食糜取出保存……”李凌云打开一个盖子上标注着“食糜”的罐子,仔细看看,又凑过去嗅了嗅。   “咦?里面的食糜已经没有了?不过闻起来药味很浓。”   “我阿耶炼丹时不吃俗世之物,只吃道家的青精饭,青精饭就是用精白米和江南乌叶的汁水煮出来的饭,饭粒乌黑,闻起来有清香。除此之外,他会随饭服用自己炼制的丹丸。丹丸有七种,外面是不同的颜色,分别是红、黄、绿、蓝、紫、黑、白。阿耶一天服用三种,轮换搭配,用天降‘无根水’,也就是雨水送服。至于如何搭配,除了阿耶,就只有我和一个送水的小道士知道。”   “还有紫的?”谢阮好奇道,“你们术士炼制的丹丸居然有这么多颜色?”   “也不奇怪,除了一些草药,红色的丹丸中加了丹砂,黄色的用了雄黄,绿色的加了绿松石粉末,蓝色的加了蓝矾,紫色的加了蓝宝石粉末,黑色的加了木炭,白色的加了白膏泥。主料不同,最后炼出来的丹丸自然就有不同颜色。”明珪细细解释。   李凌云把罐子放下。“食糜之类的东西,一般的仵作不会在意。既然食糜被人特意从胃中取出保存,现在又已被用光,那么一定是有封诊道的人做了检查。你看看封诊录中有没有相关记录?”   “有,”明珪翻阅封诊录,点头道,“杜公曾问过我和那个送水的小道士,又对比过阿耶胃内食糜中半化丹药的色泽,确定当天阿耶服用的是红、黑、白三色丹丸,这与我和小道士的记忆相符。然后,小道士又说,他是夜间戌时给天师宫送的无根水,之后阿耶就把大门从里面锁上了。杜公根据青精饭的消化情况判断我阿耶是在进食后一个半时辰左右被人杀害的,这跟你先前的判断大致相同。”   “都相合吗?可我总觉得有些古怪。”李凌云从封诊箱里拿出一把弯如柳叶的长柄刀,用这把刀切开一段肠子的末尾部分,犹豫了片刻,又切开了肠子的另外一头。   “奇怪。”李凌云挑眉,“我先看了大肠,又看了小肠,肠子里面都是干净的。”   “难不成干净还有问题了?”谢阮不解。   “人进食时,食物自咽喉进入胃内,直到从谷道、肛门排出,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通常人每天有固定的饮食时间,那么每日大便的时间也都会相对固定。如果说死者是在饭后一个半时辰内被害的,那么他胃里的食物应该有一部分进入了肠道,并在肠中形成细粪才对。肠道这般干净,倒显得不太正常,除非他刚排过粪便,或所吃食物还未来得及消化,并未进入肠道。”   “杜公的封诊录上倒是没有写出这一点。”明珪翻阅着册子。   李凌云沉吟道:“根据食糜的状态,足以推断你阿耶的死亡时间。杜公未做进一步推论,可能是觉得没必要。只是在我看来,食糜在肠中所表现出的状态不太符合人体自然规律。等我回去后问过杜公再说。”   太常寺药园内,李宅大门之前,杜衡站在黑漆漆的封诊车旁,皱着眉头快速地翻看着手中的封诊录。   “明崇俨是个术士,这些术士最讲究服气,平日里吃东西极少,那些食糜,我为了分辨他当日到底吃了什么,已经用光了。”   从明崇俨的尸首上无法得到更多线索,李凌云便决定去六合观查看现场。他回家取封诊车时,谢阮命人去叫杜衡过来,谁知杜衡竟然早一步到了李家,说是来奉还天干甲字祖令的。   李凌云一边听着杜衡的话,一边掂量手中那块特别厚重的祖令,然后把它小心地揣进怀中。“杜公,你可以保证根据食糜状态推算的死亡时间没错吗?死者的大小肠均被我剪开,里面没有发现细粪,若按你的推测……”   杜衡打断李凌云:“我和你阿耶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就去了天师宫。可遗憾的是,刑部和大理寺的人早已把现场勘查过,他们手段粗劣,怎会像我们封诊道一般做得细致入微?我们赶到时,所有痕迹均被破坏,再加之时过境迁,很难发现新的线索。所以我们也只能根据大理寺和刑部当日的记录进行复查,这些都写在了封诊录上,你随时可以查阅。”   杜衡思索道:“案发当日,天降大雨,明崇俨的尸首又是从肛门被引雷针刺入腹腔的。人死后,周身肌肉松弛,不受控制,很容易造成大小便失禁。凶手把尸首摆成坐姿,肠道又被戳破,再加上雨水冲洗,这些外界因素也可导致肠道干净。”   “确实存在这个可能。”李凌云点头道,“既然如此,我先去那六合观的天师宫里看一看。”   “大郎多保重。”杜衡面色晦暗,勉强挤出一抹笑意,“为天后办事,一切要多加小心。”   “杜公……”李凌云压低嗓音,“我阿耶的尸首也存放在大理寺第三处殓房里吗?”   杜衡闻言,神色紧张地看看左右,点头道:“你阿耶的尸首确实在大理寺的殓房里,只是现在时日已久,恐怕也像明崇俨的尸首一样,损失了许多痕迹。我忝为长辈,你阿耶的案子本应由我来破,可由于某些缘故,我有了结论,却还未能结案。等明崇俨案了结,天后允许你亲自调查时,我会把你阿耶一案的封诊录交给你。”   “……我知道了。”李凌云若有所思,“尸首既然还在,等查清案子,我还可以为阿耶送葬,这已经很好了。杜公不要内疚,这事与你无关。”   “你阿耶是封诊道的首领,他的案子是我亲自调查的,虽有了结论,可此案的封诊录被天后命人拿走了,现在我也不便告知你更多细节。但我已经将案件情况巨细无遗地记录下来,你拿到手以后一看便知。”杜衡抚着短须说道。短短几日过去,他又显得老迈了许多。   “阿耶在世时,时常与我提起杜公。”李凌云边说边观察杜衡,见后者目露精光,有兴致往下听,他才继续说道,“阿耶说,杜家的家教很严,所以杜公养成了小心谨慎的性情,做事刻板有余,变通不足,又太容易在意他人对自己的看法,所以你如果做官,难免经常局促不安,容易多思劳心,伤神伤身……”   “你阿耶这人说话向来一针见血,除了断案,他看人也是一样厉害啊!”杜衡听见这算不上很好的评价,倒没什么怒色,反而苦笑起来,显然对李绍的这番评价颇有同感。   “不过,阿耶说过,杜公封诊时,有一项连他都比不上的优势,那便是杜公做事到了无法再细致的地步。哪怕阿耶教过那么多学生,见过那么多长辈,他也没有见过一个能跟杜公在细致上媲美的人。”   杜衡惊讶地道:“你阿耶真这么跟你说的?”   “就是这么说的。”李凌云点点头,“阿耶说,如果我在办案时有什么拿不准的事,可以询问杜公。”   “李绍这人啊……我们做了一辈子的朋友,也争了一辈子,到头来还是他最懂我。”杜衡轻声说着,突然又目光如电地看向李凌云,“大郎,你跟我说这个做什么?莫非你是在安慰我?”   “只是想起了阿耶说过的话,就赶紧告诉杜公而已。”李凌云恭敬地行一礼。   “哈,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当是如此吧!”杜衡觉得心头的郁闷消散了许多。他深深地看了看李凌云,这才转身而去。   …………   “你跟杜公说了什么?”明珪来到李凌云身边,看向杜衡孤独的背影。   李凌云走向马车。“没什么,说了一些阿耶以前说的话,他好像听得挺高兴。我们还是赶紧去六合观吧!”   东汉以后在地主阶级内部形成的各地大姓豪族,在政治、经济各方面享有特权。   4世纪末至6世纪末,宋、齐(南齐)、梁、陈四朝先后在我国南方建立政权,叫南朝(420—589)。   学官名。东汉以博士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为博士之长。西晋咸宁(275—280)年间立国子学,置为长官,掌教授生徒儒学,主管国子学,参议礼制,隶太常。北齐为国子寺长官,与九卿地位相当,主管全国教育行政。隋代沿置。先后为国子学、国子监长官。唐代沿之,从三品,主管全国教育行政,总领七学和地方学校。   唐高宗王皇后,因武则天被立为皇后而被废为庶人。最后,武则天把她和萧淑妃各打了一百大板,把二人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又砍掉二人的手脚,并把二人放到酒缸中。不久后,二人去世。   武则天的姐姐之女,封魏国夫人。   矿物名。亦称“氟石”。主要成分是氟化钙。黄、绿、紫等色,无色的少见。有显著荧光现象。   政区、监察区及军事区域名。唐贞观(627—649)初因民少官多,于是省并州县,因山河形势分全国为十道,作为监察区,经常派遣特使巡行地方。   中国古代用反复叠打钢料的方法制成的一种钢。   官名,东汉置,为京都洛阳所在郡的长官,秩二千石,掌京都,典兵禁,特奉朝请。春行察属县,劝农桑,振救贫乏;秋冬审囚徒,平定罪法;年终派人向朝廷汇报,有丞一人,为之副。   传说中的异兽名,能辨曲直,见人斗,即以角触不直者,闻人争,即以口咬不正者。   宇文恺(555—612),隋朔方(治今陕西靖边北白城子)人,字安乐。多技艺,有巧思。隋文帝时任营新都副监,兴建大兴城(今陕西西安),又开凿广通渠,决渭水达黄河,以通漕运。隋炀帝建东都时,任营东都副监,后迁将作大匠、工部尚书。隋炀帝北巡,他造作大帐,其下可坐数千人;又造观风行殿,能容侍卫数百人,下装轮轴可推移。   唐代设置的行政区,属江南西道。   凌晨1时至3时。   即纵刀纹。   19时至21时。 第十一章 六合天宫谁人引雷   洛南,万安山山麓。   站在南阙天门峰,面对眼前半掩在云雾间的重檐叠瓦、红墙包裹的皇家道观,一贯淡定的李凌云也忍不住感慨起来。   “这六合观,可比我想的大得多。”   “阿耶修炼道术,是天皇、天后身边的红人。虽说天后只是下了旨,并未特意要求建成什么模样,但这六合观毕竟是皇家道观,工部修建时自然强调要有大气派。”明珪手指最高处的一座飞檐楼阁:“大郎你看,那里就是天师宫。”   “工部的人敢不修得尽心尽力?这里天皇、天后也是亲自来过的,就连选址也是天后定在天门峰顶的。此处可是伊阙最有灵性的修道胜地,京中道观那群‘牛鼻子’羡慕得眼珠子都凸了。”谢阮仍是一身胡服,只是今天改穿了更高调的紫色。   “看谢将军这一身,莫非天后又给你升了品级?”李凌云好奇地问。   被李凌云叫“将军”叫得心里舒坦,谢阮耐着性子解释道:“民间良人婚配时也做红男绿女的打扮,这叫‘借绯’。也就是说,遇到重大日子,平民也可以穿着高贵之人才能穿的颜色。”   “……这与你穿什么有关吗?我没听懂。”李凌云颇觉迷惑。   “她的意思是,百姓有许可就能僭越服色,而她只要有天后许可,自己爱穿什么都行。”明珪感到好笑,“你看她整天穿男装,有谁说过一句半句?”   众人缓缓爬上山道。阿奴扛着大号封诊箱与六娘在后面跟着。李凌云边走边问:“谢将军,你不喜欢做女子吗?为什么每次见到你,你都做男子打扮?”   “怎么可能不喜欢?做女子好得很。某不过是觉得,男子能做的事,女子也都能做,那么你们男子穿的衣服,女子当然也可以穿。”   谢阮脸不红气不喘,连上数十级台阶,远远地站在前面等李凌云和明珪。“都说男子才识大局,可是天后不也一样能管理大唐政务吗?可见这种说法不对。我穿男装,一方面是觉得没什么不能穿的,另一方面嘛……我喜欢舞刀弄剑,穿着女装不太方便。不过某就算身着女装,用刀也还是很厉害的。”   谢阮昂首道:“在我心里,男女并没有差别。某不因是女子就不能用刀杀人,而男子也不因生来是男子就不能拈花一笑。总之,一个人若是喜欢做什么,就应当可以去做什么。”   说罢,谢阮一马当先,快步走进六合观中。李凌云在后头望着那纤长的背影道:“谢将军是个自在人。”   “有天后宠爱,她当然自在。”明珪轻声说道,若有所思,“可世道如此,男女始终有别。就像各色人等,待遇不可能相同。”   “都是人,死后也没什么不同,生前为什么一定要有区别?”李凌云奇怪地道,“力气大的就多干活,脑子好用的就去写书。强行以色等、男女去区分人,我看不妥。毕竟出身高贵的人里也有傻子,而低贱的人中,未必就没有贤能之人。”   “非也,不仅是活着的时候,其实人死后也有不同!”明珪看向李凌云,“我阿耶出身世家大族,虽说后来有些落魄,做了术士,但其涵养、学识仍不是寻常人能比的。也正因此,他才有机会被推举给天皇、天后,得到他们的重用。在我阿耶死后,刑部、大理寺和你们封诊道都全力调查,普通百姓如何跟我阿耶相比?这不就是活着时不同,死后也不同吗?”   “其他人我不确定,不过在我眼里,死者与死者间没有什么身份、地位的差别。狐妖案的死者是三名贫苦良人,查案过程是你亲眼所见。而你阿耶的案子现在也是我在查。于我而言,不过是哪一桩案子先来,我就先查哪一桩而已。至于其他,不会影响我查案的顺序,更不会让我对谁另眼相待。”   李凌云继续向道观内走去。明珪站在山道上,久久看着李凌云的背影。阿奴、六娘以及一众骑士从他身边经过后,他的唇角才微微抬起了一些。   “李大郎,你当真是个有趣的人。”他轻声说着,“就是不知道,被那女人折腾一番后,你会不会有所改变。”   作为皇家道观,六合观只接待京中贵人,寻常百姓除非给观里送菜送水,否则压根无法进入。   自打观主明崇俨凶死以来,鬼怪之说甚嚣尘上,更是没人乐意到这里来寻晦气。不过,虽然没有人来,但案发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六合观山上山下仍被天后塞满了皇家守卫。因案件始终没有破获,这些守卫时至今日也还在尽忠职守。   “守备怎么还这样森严?观中也就这么几个人,没必要吧……”走进天师宫后,李凌云抬头看看屋顶,想起走进六合观时在门口看见的一群守卫,有些不解地发问。   “虽说已查验过多次,有用的痕迹已经很少,不过为了不让闲杂人等再次破坏痕迹,天后还是派人一直看守,不允许他们有任何懈怠。”明珪把门上的锁头挂好。一旁的谢阮却伸手把锁拿了过去。“咦?是对字锁。”   李凌云回头一看,谢阮手中是一把个头较大的黄铜锁,上面有几个银色转轮,轮上刻着篆字。谢阮咔咔拨弄。“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不对,打不开。”   “‘呦呦鹿鸣’之后还有好几句,这要看用锁之人如何接了。此锁只要正确打开一次,之后就能重新设置开锁的文字顺序。”明珪把锁头拿起,拨弄起来,“锁头上方不显眼处有两点微凸,肉眼观瞧不可见,只能手触感知,此为工匠标记手段,所以,开启文字应是来自《鹿鸣》篇第二段——‘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后面四个字的转轮中,仅在本段出现的只有‘君子式燕’四字,如上锁之人不曾更改,就能以此打开。”   “完全不按规矩来啊!”谢阮不快,“这样别人怎么猜得到?”   “为防轻易被打开才着重做了设计,否则要锁来有什么用?”   李凌云耳朵听着明珪跟谢阮的争辩,双眼却落在了天师宫内。   殿中,一座泛着光芒的黄铜丹炉幽幽立在圆形高台正中,丹炉下方的青石高台被人雕成环环相叠的台阶形状。   丹炉主体就像一个巨大的黄铜坛子,上面雕刻着日月星辰、九重云天等吉图。图上,一些雷光从云雾中探进树丛,似乎表示丹药的本源正是天雷。   丹炉主体上开有一孔,通过这个孔可以看到下方炉膛中有一些燃过的木炭留下的灰。丹炉四面有四个巨大把手,各挂着一根粗大铜链,铜链一直拉到高台下方卧着的四条铜龙口中,这些龙的爪子紧紧地揳入地下,用来稳住丹炉。   丹炉上半部分是一座圆形的二层阁楼,制作精细,屋檐细小的瓦片看起来都十分真实。下方也开一孔,方便让人看清丹炉上层熬制的丹液。   阁楼顶上有一根三指粗的引雷针,这根针笔直晶亮,越往上越尖。   丹炉底端凿有引水槽,可将水直接引至门口,这显然是由于丹炉需要时常清洗才做出的排水设计。李凌云在丹炉前蹲下,检查了一下引水槽,在其中发现了一些陈旧水迹。   明珪来到李凌云身边,俯下身一起看。“发现什么了?”   “你阿耶死去太久了。当晚又下了暴雨,雨水从用来引雷的天窗落下,冲刷丹炉,血迹和其他痕迹只怕早就被破坏了。以现在的情况,发现不了多少线索。”李凌云侧头看明珪,努力表现出歉意。   “这不奇怪,大理寺和刑部最早接手案件,他们一样没找到什么证据。”明珪起身走到一侧,抓住墙上的一根铁链,“我把穹顶与窗户打开,这样光会亮一些。”   明珪往下拽铁链,一阵轧轧声从房顶传来,对准引雷针的那部分穹顶缓缓地朝四周折叠起来,人站在殿中,一仰头便可看见苍天白云。   二人一起望向那片圆形天空。明珪补充道:“这里的机关虽不比大理寺殓房的精致,但也算是够用了,我阿耶常会在这里夜观星象。”   说完,明珪把位于悬崖上方面向大门的独窗打开。李凌云跟过去伸头往下看看。“只有大门和观内道路相连,其余侧门都上了锁,窗户下方又是悬崖。想从这里上来倒也不是不行,但那样的话,对凶手的臂力和耐力都是极大的考验。”   李凌云低下头,在窗棂上发现了一些黑色细粉。“有人在这里取过指印?不过看粉末附着情况,他应该什么都没找到。”他从怀中拿出杜衡的封诊录翻看。“当夜又是暴雨又是大风,风吹雨落,窗户上就算有痕迹也会被冲刷掉。前后来了几拨人,都未在窗户上找到痕迹。”   他回头踱到丹炉正位。在对着大门的方向,摆放了中间大、两边小的三个蒲团。和明珪确认三个蒲团未曾被移动之后,李凌云站在蒲团附近抬头看看,又蹲下来眯着眼睛朝丹炉方向瞧去,终于在蒲团左边和正前方的地上发现了一些陈旧血迹,在丹炉底下也有少量滴落状血迹。   “你发现你阿耶的尸首时,他是不是正面对着大门?”   “是。”明珪道,“我来叫阿耶吃饭,谁知敲门没有回应,我便想办法打开大门……就看见阿耶……阿耶已经死了。”   “丹炉腹大足小,雨水量大时,水会直接从丹炉腹部最宽处落到地上,而不是向下流到脚部进入水槽,所以雨水虽然冲刷了大部分血迹,但丹炉脚部还残留着一些血迹。”李凌云指着血迹道,“很少,但看得出来,这是你阿耶被穿在引雷针上之后流下来的血。”   “……这能说明什么?”谢阮过来蹲下,不明所以地看着那些不很明显的血迹。   “这些血迹和那边蒲团上的血迹以及地上的血迹都不同。”李凌云手指左侧面。   “嗯?”谢阮挪过去一些,看见大蒲团和左侧的小蒲团上以及地上有片片赭色的陈旧血迹,好像想起了什么,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她拍着脑门道:“在调查王万里被灭门案时,你曾说过,王家的婢女被杀,从滴落的血迹形状能判断出刃口长短。此处血迹的形状不同,所以你便能据此推测出当时发生过不寻常的事,对不对?”   “是。”李凌云戴上油绢手套,双手小心地扶着中间那个黄色大蒲团,把它翻了过来,大蒲团背面是触目惊心的大片赭色血迹,“此血迹是血液自然垂流下来后浸染到蒲团下方形成的,所以明子璋的阿耶就是坐在此处被害的,他头颅被砍后,血液最初喷溅出去,而后流速渐缓,就流淌下来浸到了这里。”   李凌云又到那个小蒲团旁蹲下,手指上面的血迹。“血液往左边喷溅射出,那么凶手下刀的位置必是死者的左侧脖颈。从血液喷溅的方向可判断,他定是站在死者身后下的刀。蒲团后面是青石地板,地板上的血迹只是喷溅出的一部分血液留下的,而一些被喷到丹炉上的血液留下的血迹应该是后来被雨水冲掉了。这枚大蒲团的正前方是露天的丹炉台,稍微移目便能看见通往后山悬崖的木窗。如果凶手爬上悬崖,由窗户进入天师宫,明子璋的阿耶从这个角度不可能发现不了。”   推测到这里,李凌云对明珪道:“明子璋,你阿耶被杀前,一定处于毫无反抗能力,任由凶手杀害的状态。”   谢阮接过话头:“除非明子璋的阿耶神志不清……否则,他总不可能在引雷炼丹的关键时刻睡觉吧!”   “有人提前迷晕了死者,否则以天师宫的布局,死者不可能发现不了凶手,更不可能完全不反抗。我推测,此案中必然存在一个内应,只是杀人时内应并不在场!”   “李大郎,你在殓房时明明说过他阿耶臀部的伤是一人所为。怎么又冒出个内应来?”谢阮反问。   “你等我一下。”李凌云起身走到门口。阿奴正在看管已经被打开的封诊箱。见李凌云过来,六娘忙问:“要什么?”   “封诊尺。”李凌云简短说完,六娘便从封诊箱里找出一个木盒递到他手上。   他走回丹炉旁,手脚并用地往上爬。谢阮吃了一惊,发现李凌云姿势笨拙,便起身一跃而上,猿猴一样灵巧地攀到了丹炉的最上方,低头问道:“要做什么?”   看着轻松爬上去的谢阮,李凌云轻叹一声,跳到地上,把那个木盒递给她。“打开,拉出里面的铜片,替我量量这根引雷针的尺寸。小心些,铜片锋利,别切伤了手。”   谢阮依言看木盒,发现一个小小的圆形木柄。她拉住木柄,往外拽出,眼前唰地亮起一道光,果然是一条扁扁的黄铜片。   “这是什么?”谢阮看着上面的朱红刻度,用手指丈量一下,发现两个大刻度正好是一寸的距离,中间又分十个小刻度,制作得十分精巧。   “封诊尺。铜片较硬,可保持直立,有时也可以用来测量墙壁之类人手够不到顶的东西的高度。”   “你们封诊道都打哪儿弄来的这些怪东西?”虽这样说着,谢阮的声音却带着欣赏意味。她按李凌云所说的方法,用这把古怪的封诊尺量出了引雷针的长度。   “大概到这里。”谢阮比画好,掐着那怪尺的底部一跃而下,拿给李凌云看。   “这根引雷针为套筒结构,可以收缩自如,不过即便缩到最短,也至少有八尺高。”李凌云对谢阮道,“把封诊尺塞回去。”   “这还能塞进去?”谢阮挑眉,又按李凌云说的一点点地把封诊尺塞回那个小木盒里。   “当真能塞,李大郎,你们封诊道的东西真好玩。”   “这不是用来玩的,”李凌云闭上眼,一边掐着手指,一边念念有词,“引雷针是直接熔铸在此丹炉上的,不可能拆下横着戳进尸首……所以,想要把死者的尸首举起并穿在引雷针上,凶手必须要有足够的力气,其身高……嗯,算下来至少应该有六尺一寸七分。”   谢阮终于把封诊尺完全塞了回去,凑到李凌云面前,一脸莫名其妙地问:“念什么呢?你是怎么算出凶手的身高的?”   李凌云睁眼看看谢阮。“你抬手,抬到头顶。”   谢阮依言抬手,问:“这又是干什么?”   “成人高举双手能触及的高度,实际上就等于这个人的身高加上小臂和手掌的长度。”李凌云看一眼谢阮的手指尖,“你若不信,回宫中后可以找人帮你测量。”   李凌云又抬头看引雷针。“身高六尺一寸七分的成年男子,小臂加上手掌的长度约为一尺三寸,脚长大约八寸三厘,踮起脚后伸长双臂,脚长、身高、小臂的长度和手掌的长度相加正好是引雷针的尺寸——八尺二寸七分三厘。有了封诊道计算身高的办法,剩下的不过就是简单的逆推罢了。”   “所以说,本案凶手最矮也要有六尺一寸七分才能完成犯案,难怪你会说凶手是男人,能长这么高,还要有力气把尸首举到这个高度,又是独自一人作案,女人的确很难办到。”谢阮看看指尖,恍然大悟。   李凌云伸手拍得丹炉????响。“还有一点能证明作案的只有一人。你刚才上去的时候,我发现丹炉最顶上的铜檐十分狭窄,这种身量的男人站上去之后,要在上面再站下另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你又说有内应?我都听糊涂了!”谢阮不满道。   “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杀人和将尸首穿在引雷针上是一个人干的,却并不能证明迷倒明崇俨的也是同一个人。完全有可能是有人先迷倒了明崇俨,之后凶手进入大殿,杀死了他。”   李凌云问明珪:“有什么人可以毫无防备地靠近你阿耶,给他下迷药?”   “可我发现阿耶的尸首时,天师宫的门是从里面反锁的。”明珪并未直接回答,而是提了个问题。   “门……”李凌云回头走到大门处,用手丈量了门的厚度,又在挂锁位置的侧面仔细观察了一下。   “虽然我们进门时从外面锁着的门用的是明锁,但看门的厚度,这扇门从里面反锁时,用的是机栝,对吧?”李凌云问明珪。   “对,这机栝和穹顶的天窗一样,都由工部的人制作。其实用机栝还是天后的意思,因为接引天雷很危险,历来用天雷炼丹的术士,有许多因此命丧黄泉。天后让人安装机栝,是为了里面的人出事后,还能有办法从外面打开这扇门——不过用机栝打开门的秘法,却掌握在阿耶自己手里,除了他以外没有人知道。”   “你阿耶死后第二天,是你打开的门。门上没有损毁,看来你用了秘法?”   “我用了。”明珪道,“写有秘法的纸册被我阿耶藏在大殿中的三清道像下。他将糯米、石灰等物混合后糊在装有秘法的箱子上,密封缝隙。我是当着其他人的面把箱子挖出来打开,才按秘法打开的殿门。”   明珪说完,眼神深邃地看向李凌云。“大郎刚才是不是怀疑,给阿耶下迷药的人是我?”   “不错,”李凌云点头,“最有可能让他毫无疑心的就是你本人。迷倒他后离开天师宫给凶手创造机会,还得从外面操控机栝锁门,这事你来做最合适。”   “那现在呢?你还这么认为吗?”明珪追问。   “你没有动机。”李凌云摇头,“对你来说,你阿耶活着显然更有利,天皇、天后宠幸的是你阿耶,对你只是爱屋及乌。再说天后命你调查你阿耶的凶案,肯定是认为你们父子感情深厚,所以你没有充足的理由杀死你阿耶。”   “大郎言之有理。可是这个人到底是谁?你心中有数吗?”   “完全没有。”李凌云耸耸肩,“我只知道一定有这样一个人。当然,还有第二种可能,那就是凶手和给你阿耶下药的是同一人,他与你阿耶早就约好在炼丹这天于此处相见,你阿耶很相信他,所以被他偷袭了。”   “嗯……可我确定阿耶身边没有这样的人,当然,还是除了我之外。”   “那就是第一种可能,反正只有这两种可能。”李凌云脱下油绢手套,抚着下颌思索,“我还有另一个不解之处,或许也可以说明凶手和下迷药的是同一个人。”   谢阮与明珪一起问道:“是什么?”   “这凶手很怪异,他选择的作案时间简直完美。假设你阿耶跟他完全不认识,彼此毫无关系,那么我不太明白,他是如何预测出杀人当晚会有暴雨,又是怎么知道你阿耶一定会在天师宫等着引雷的呢?如果说大略推测一下,比如根据当天的风力方向、云层形状来进行预测,那倒不难,但时间上却不可能算得这么精确。”   李凌云抬头看着头顶的蓝天。“案发当晚下的是雷雨,这种雨比较大,还比较急,有时短短一刻就突然停止,有时又能下整整半天,就算钦天监那些经验丰富的官员也很难精准预测,这个凶手又是如何知道的?当然,如果他跟你阿耶相熟,那就不奇怪了,他可以提前从你阿耶那里得到消息。”   “确实很难,但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明珪思索道,“普通雨与雷雨情况不一样。后者来势凶猛,大唐平民百姓的居所多为夯土墙,房顶用蓑草覆盖,遇到雷雨天气,需要提前用沉重的树皮和石头压住蓑草,否则一旦下起雷雨,屋子就保不住了。”   “所以呢?”谢阮没听懂。   明珪耐心解释道:“百姓自有一套预先判断雨势大小的办法。譬如,下雨时蜘蛛会将自己的网吃掉,青蛙会大叫,蚂蚁会搬家到高处,而泥塘里的泥鳅,还有小河里的鱼都会猛跳。再则,如果是精通风雨术的术士,也不难预测……我阿耶不就预测到了天雷落下的时辰吗?世间之大,很多人都能预测暴雨、雷电。”   “好像有些道理,李大郎,你怎么看?”谢阮朝李凌云看去。   “说得也是,如果凶手和你阿耶一样是个术士,或者从别的术士那里知道了雷雨降临的时间,的确也是可能的。”李凌云抬头,注视着明珪明亮的眼睛,“明子璋,你介意告诉我,你阿耶这样的术士,具体是怎么预测雷雨降临的时间的吗?”   “这……”明珪微微语塞,“这是我阿耶的秘密……”   “哎呀!你阿耶都死了,还保守秘密干什么?难道不是给他讨公道最要紧?你就快说吧!”谢阮没好气地道。   “也罢!”明珪咬牙道,“我阿耶把这东西藏起来了,我也不知道放在哪里,只能形容一下。此物是一种术士特制的器具,当年我阿耶偶然遇到他师父,才开始修习术法。此物是他师父所传,我也没亲眼见过,只知道用此物可以秘制出一种丹药,这种丹药会根据天气变化而改变重量,要下雨时就变得沉重,而在雷雨天会变沉得格外迅速。只要仔细记录器具中丹药下沉的时间和下沉的刻度,经计算便可以预测出一天之内的天气状况。”   李凌云皱眉道:“如此神奇的东西,现在却找不到了吗?”   “之前我四处寻遍了,并没找到此物。”明珪摇头,手指那根引雷针:“此物其实也是按阿耶师父传授的法子,由工部派遣大匠制作的,大匠制作时由好几个人分工,每个人完成一个部分,并且严格保守秘密。自我阿耶引雷炼丹献给天皇、天后而得到官职和无数恩赐,不少术士也效仿我阿耶引雷,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引下雷来,唯独我阿耶引下过三次天雷,可见他师父传授的法门颇有玄异之处。”   “倒也说得过去。”李凌云拿着杜衡的封诊录边走边看,并没注意到身后的明珪看着他露出了兴味盎然的表情。   “你这是什么表情?”谢阮撞撞明珪的胳膊。后者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大郎他又在怀疑我。”   “怀疑你?”谢阮惊道,“为何怀疑?”   “他觉得我故意提到其他术士有预测雷雨的能力,是为了干扰他,不让他继续怀疑我。”明珪看着李凌云,见后者正忙着观察地面,他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不过他们封诊道的奇物不少,听了我的形容,他应该大概明白了,有些预测天气的方式是切实可行的,所以打消了疑惑。”   谢阮看看李凌云,挑眉道:“你这么高兴,是因为他不放过任何细微之处,对你阿耶的案子尽心竭力?那你阿耶的引雷针当真和别人不同?”   “当真不同,你可以去问,除了我阿耶,京畿附近应该没有人引下过天雷。”   明珪正说着,李凌云已围着丹炉绕了一圈,他回到二人面前,失望地道:“室内是青石地面,很难留下脚印。跟杜公一样,我也没有什么发现。看来我们必须找出凶手或内应是用什么方式迷倒你阿耶的,否则这桩案子很难继续往下推了。”   说罢,李凌云回头看去,那个已被放回去的黄色大蒲团在地上搁着,就像在石板上蹲着个奇怪的生物。他冷不丁地看着它愣起神来……   …………   不知不觉中,李凌云发现自己身边的明珪和谢阮突然不见了人影。   他耳边狂风大作,风声呜咽不止。他抬头看向头顶那片圆形的苍穹,在那里完全没有刚才的蓝天白云,而是聚集着乌黑的雷云,云里闪烁着明亮的雷光,翻卷的云层中像有庞然大物正在嬉戏翻滚。   李凌云的目光回到了大蒲团上。此时蒲团上没有血迹,在它上面,盘膝坐着一个身着道袍鹤氅的中年男子,从身后看去,他的身形跟明珪非常相似。   男子没发现李凌云,他不时抬起头看着天空。男子的五官模模糊糊,但李凌云心里清楚,他就是惨死在这里的明崇俨。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在狂暴起来的雷声、风声中,明崇俨渐渐陷入了昏睡,头微微低了下去。   此时,一个身形高大的人从香炉对面的窗户翻了进来。   那人一见明崇俨,便动作迅速地冲到其身后,手起刀落斩下其头颅。随后他不顾血迹,扒光了这位大唐知名术士的衣物,抱着尸首又推又拉地缓缓攀上丹炉。然后他用力抬起尸首,将引雷针从尸首的肛门穿入。这件事很难完成,他尝试了好几次才把引雷针捅进去,一直刺到了无头尸首的颈部。   随后他把尸首摆成静坐的样子,然后爬下丹炉,挥刀将尸首开胸剖腹。死者的脏器垂坠下来,撕破了兜住肠道的那层筋膜,热血和内脏落在丹炉上。   做完这一切,来人用明崇俨的衣物包住砍下的头颅,从原路翻窗而下。在他离开之后不久,一道巨雷被引雷针从半空引入丹炉,炉上的尸首剧烈震动了一下,脖颈上冒出股股青烟。随后大雨骤降,窗棂和香炉上留下的痕迹被雨水冲刷一空……   …………   “李大郎,大郎?”   “他这是傻了吗?”   李凌云身体震了一下,那个风雨雷电交加的夜晚发生的一切倏然从他的视野中消失,眼前取而代之的是凑得很近的明珪与谢阮的脸。   “发了会儿呆。”李凌云解释了一句,然后大步走到窗边,往下看去,“悬崖很高很陡,爬上来需要体力,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攀登。你阿耶给天后炼丹,六合观的正面有朝廷重兵把守,苍蝇都飞不进来,因此凶手是从后山进入天师宫的。之前杜公可有查过后山的情况?”   “查过,杜公亲自查看过悬崖,他说除非先爬到半山腰,再爬上悬崖,否则不可能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寻常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力气?这可是伊阙绝壁……再说了,半山腰上没有任何脚印。”明珪连连摇头。   “绝壁也并非完全不能攀爬,凶手就是从这条路进来的。至于脚印,大雨既然能冲走窗棂上的痕迹,就也能冲掉泥土上的脚印。只是,凶手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李凌云再度凝视丹炉,喃喃道:“封诊录中多方的记录都可确定,你阿耶的头颅和衣服被凶手带走了,凶手还把你阿耶的尸首摆成这种修道静坐的姿势。再加上你先前说,术士有办法预测天雷降落的时辰,除了你阿耶,至少还有你阿耶的师父懂得如何预测,那么或许作案的人也是一个术士?”   “说不定还真是这样。”谢阮似是想起了什么,嘲弄地道,“光是宫中的术士就有许多人,我大唐李氏皇族祖宗便是道家老子李耳。明子璋的阿耶在宫中术士里很得天皇、天后宠爱,可树大招风,他同样也招人嫉恨。”   李凌云凝视着明珪,道:“凶手把你阿耶砍头并穿在引雷针上,一定有他的原因。按现在的情况看,如果只是为了消除自己留下的痕迹,他完全没必要这么做。他一刀砍头,除了你阿耶脖子上的断口,可以不留任何痕迹。可见他想要的就是借当晚的狂风暴雨引下天雷击中尸首。也就是说,凶手对你阿耶非常憎恨,才会借天雷毁尸。只是这种憎恨的源头又在哪里呢?”   “还能有谁?”明珪苦笑,“大郎忘记了,当初我不告诉你这桩案子,就是因为我阿耶得罪的人在东宫,我不想在天后决定把案子交给你之前把你卷进来。”   “对啊!杜公的封诊录上也有类似记载,不过说得比较含蓄。但据我所知,他曾口头告诉天后,杀人者应该是东宫太子李贤的人。”谢阮拿过册子,翻到她说的那一页,“你看,杜公所得线索与你基本相同。按他推断,‘其一,凶手是男性,身高在六尺一寸七分以上,为身体强壮的青壮年人,因能攀上绝壁,所以应该习过武,且极有可能是独自行凶的。’”   “这段与我的看法相同。”李凌云往下读,“‘其二,此人懂得观察天象,选择最适合作案的时机……或为术士,又或有术士帮衬,为其选择时机。’想要在太子身边找到这样的术士,的确不难……”   “‘其三,凶手侮辱尸首后带走了头颅,要么是拿回去复命,要么是有其他用途,拿回去复命的可能性较大。’”明珪接着念,然后轻声道,“如果不是被人指使,为何又要拿我阿耶的头颅复命?攀爬绝壁不容易,带着头颅离开更难,若不是受太子差遣,我想不出凶手为何要如此费力地带走头颅。”   “‘其四,’”李凌云缓缓念道,“‘凶手要进入道观,有且只有一条路,他能如此干净利落地作案,说明他应该不止一次来过这里……’”   李凌云继续往下看,皱眉道:“杜公认为,这样懂武功的强壮之人,又能掌握天象,还把头颅带走复命,综合这三者,此案最有可能的就是东宫太子身边人所为。可为何有如此明确的推论,仍然查不到结果?尤其是此人惯用左手,太子身边符合条件的应该没有几个才是!”   “此事说来话长。”谢阮双手抱胸,神色严肃了许多,“对天后来说,宫中其实并无秘密可言。虽不至于太子说什么做什么她都知道,但要查清太子身边有此特征的人倒也不难。”   “那为什么一年多过去了,还没有抓到人?”李凌云不解极了。   “因为在杜公所推测的作案时间里,这些人全都各自有事……且有充足的人证物证,他们没有办法在那个时间去天师宫杀人。”   “什么?”李凌云一脸不可思议地喊道。   “不错,阿耶死去的当天晚上,太子李贤在东宫大摆筵席,与这些人吃酒,一直到深夜,并且他还坚持要送东宫臣属出宫,此时正好遇到大雨,太子也被淋湿,那几个臣属也因此不得不留宿宫中。这些宫中都有记录,所见者众多,而且由此可见,太子身边并没有人能预测到会有雷雨。”明珪肯定地道,“这件事是凤九查的,凤九这人虽性格莫测,但在这种事上他不敢跟天后撒谎,这消息一定是真的。”   “至于杜公说的此人熟悉环境不止一次来过天师宫这一条,就更不合情理了。你们知道,太子与天后不和,明崇俨摆明了站在天后这边,两边不可能和睦相处。”谢阮抬手摸了摸刀柄,表情郁闷,“再加上某方才说过,宫中术士都很嫉妒他,巴不得太子离他远一些,免得像天皇、天后那样被他蛊惑。这么一来,为了表示和天后没有勾结,太子的下属就更不会来六合观,更别提进入天师宫了。”   谢阮说着长叹一声,伸手抓抓脑袋。“就算是这样,天后也还是决定对太子那边的人一查到底,她让我带人暗中搜过东宫以及太子亲信的住处,可在这些地方也都没有找到明崇俨的头颅和衣物,我还被太子那边察觉了一些行迹,太子因此多次顶撞天后,天皇见他们母子矛盾激烈,似乎也不太愿意继续查下去,这才追封明崇俨为侍中,就是想用身后哀荣嘉奖一下明崇俨,说服天后平息此事……”   “太子莫非不知,若明崇俨死了,他会是第一个被怀疑的人?他是个傻瓜吗?天后为什么如此坚定地认为是太子杀了明崇俨呢?如果一个人在动手杀人后会第一个被怀疑,那么这个人动手前反而会顾虑重重,这样才属正常。太子在这种情况下下手,岂不是自讨苦吃?”李凌云不解。   “你不明白,太子与天后之间早就势如水火了。朝中看不顺眼天后代理政事的人多了去了,这些人巴不得他们母子间矛盾重重才好。”谢阮丢给李凌云一个无奈的表情,“太子年少气盛,又不是你这种每天跟尸首打交道,冷静到近乎冷漠的人。而且处在太子之位,难免会被人利用来攻击天后。不管是不是太子本人指使的,天后都想查清此事。你想想,出了这么大的事,总得弄明白是谁在捣乱吧?况且查到如此地步,本来也是因为杜公的推论,他不是觉得就是太子干的吗……”   “明崇俨说太子不堪承继大位,这种话若被太子知道,自然是血海深仇,太子的确有作案动机……可为什么宫里的人要用术士的方式去杀人?想要堵上明崇俨的嘴,砍了头还不够?搞得这么古怪是图什么?”李凌云抬手抓抓鼻头,“我们不如先回去,我找杜公问问他到底为什么紧咬太子不放。此事我想不通,其中一定有什么蹊跷。” 汃_ 澪_電_孒_書_ω_ ω_ W_.T_Χ_t_8_○. ξ_Α   “你问我的想法?那我告诉你,我的想法其实跟你阿耶的死有关。”   李宅第一进的天井中,杜衡负手而立,表情和声音一样冷硬:“明崇俨确实说了些针对太子的话。我给你阿耶做副手,自然也知道宫里的事。跟先太子李弘不同,当今这位东宫太子李贤性子非常暴躁,虽然聪慧,但刚愎自用,而且为人处世上一贯睚眦必报,只要得罪了他,就一定会遭受报复。”   杜衡说着看向李凌云。后者刚回到家中,风尘仆仆,面带倦色。   “你阿耶跟我说过,这位太子不知什么时候,又是从什么地方听闻,自己是天后的姐姐韩国夫人所生,从那以后,他时刻怀疑自己不是天后亲生的儿子,与天后渐渐离心。这样一位太子,在朝中被人怂恿,利用许多重臣反对天后手持权柄,不择手段地寻求臣子支持,和自己的母亲针锋相对,就算杀人又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他的确有充分的理由杀明崇俨。”   “可杀死明崇俨,他就是第一个被怀疑的人,他身份尊贵,何必如此?”   “他是太子!太子杀个术士算得了什么?有权有势之人杀了平民百姓,都可以以纳捐来赎罪,太子为什么要忍一个巧言令色之徒?”杜衡振臂喝道,“而且,如不是太子李贤所为,那又是谁杀了追查此案的你阿耶?你想过吗?你阿耶与太子再无其他矛盾,最有可能的,就是因为你阿耶为天后所用,我们封诊道的能力被太子得知,太子为掩盖自己的所作所为,所以才杀掉你阿耶以绝后患——”   杜衡步步逼近李凌云,满脸愤怒。“你阿耶为天后做过许多事,虽然我不清楚这些事具体是什么,但你阿耶很明显不希望你跟宫里扯上关系,为此甚至不惜将首领之位传给了我。定是你阿耶觉得自己被卷进了一些危险的事情,才会跟我交代后事。”   李凌云一言不发。他虽然对人情感知淡漠,但杜衡脸上愤怒与惊恐交加的神情,还是比较容易让他理解到这些情绪的。   “很难说……”杜衡的声音带着恐惧,“很难说,是不是有人撺掇太子杀死了明崇俨,激怒了天后,并用这种办法暴露了我们封诊道天干一脉的存在……这人杀你阿耶,就是在剪除天后身边有用、可靠的人。而且杀明崇俨是一举多得,既扫了天后颜面,又使得太子从此之后不可能与母亲重归于好……”   “按杜公所说,那更可能不是太子主谋,而是太子的身边人用这种方式逼迫太子和天后对立,或许是太子的谋士所为?”李凌云盯住杜衡满是血丝的双眼。   “是太子还是他身边的人,真的有什么区别吗?”杜衡说着,呵呵笑起来,“人都已经杀了,明崇俨死了,你阿耶也死了,我除了坚持给他们讨回公道,还可以做什么呢?”   “然而如果不是你推测的那样……”李凌云的眉头皱成个打不开的死结,“杀人的方式太奇特,更像是术士所为。”   “那,大郎你觉得还能是谁干的呢?”杜衡并不理他,一步步朝院外走去,一边走一边失望地道,“现在封诊道是你的,案子也是你的,大郎你想要怎么样,便怎么样吧……”   “杜公好像认定是太子的人杀死了你阿耶,连我阿耶的死,他也认为必然和太子有关……”   洛南安众坊,一座外观不太引人注意的安静院落里,巨大的银杏树下,明珪与李凌云席地而坐。   用来泡茶的泉水在炉上茶釜中沸过两遍,正是涌泉如连珠的时候。穿着白衫,身披鹤氅,头戴瘤木所制偃月冠的明珪抬手舀出一勺,放在一旁待用,又拿起竹?在水中搅一搅,随后把炒好的茶末投入水中,轻轻搅动起来。   水面很快浮现白色的汤花,明珪缓缓把先前那勺水注入其中,汤花变得浓酽起来,他用湿布巾捉着茶釜把柄,把茶釜从炉火上移开,将茶水注入碗中,一气分成五碗。   李凌云接过一碗,望着绿色茶汤上正徐徐旋转的宛若云雾一样的白色汤花,皱眉道:“杜公越是笃定,越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记得当时,我怀疑六合观内的道童给你阿耶下毒,可你确定他们都没内应嫌疑,是吗?”   “我阿耶在六合观引天雷炼丹,是为皇家做事,所用的人都来自明氏族内,知根知底,族人靠我阿耶在陛下和天后面前扬名,好好侍奉我阿耶还来不及,怎会有二心?案发后,这些人也被交给了大理寺和刑部,由酷吏审问拷打过了,那些刑罚哪怕是你我也未必承受得来。”明珪抿了一口茶,轻叹,“每个人的口供都前后一致,并没什么变化,我相信他们绝不是你说的内应。”   “但凶手作案干净利落,又清楚进入天师宫的唯一路径,他肯定对六合观无比熟悉……”李凌云观察了一下,学着明珪的模样,用手转了转茶碗喝了一口,这才放下认真地问道,“你可想得起有什么人平时会经常来六合观吗?”   “倒也有一些,都是自称仰慕我阿耶的术士。”明珪若有所思,抬头道,“当然,他们不过是希望我阿耶在天皇与天后面前引荐他们一下。”   “咦!那这么一来,岂不是说明知道六合观内情形的术士人数不少?”李凌云目光微亮,“有人进过天师宫吗?”   “我阿耶对炼丹引雷的事一向秘而不宣,天师宫不是随便能进的,但也不能说就一定没术士进去。”明珪也放下茶碗,认真回忆起来,“天皇陛下一贯热衷于道家养生术,今年二月,天皇和天后、太子还一起去过嵩山逍遥谷的崇唐观,见过术士潘师正。我阿耶提及过,在显庆年间,天皇曾让术士叶法善到长安讲道。叶法善擅长用符箓驱除邪祟,原本天皇要赐他爵位,让他跟我阿耶一样做官,只是这位坚持不受,后来留在宫中做了御用供奉。”   “你的意思是……”李凌云挑眉。   “我的意思是,我大多数时候侍奉在阿耶身边,但总还是要为他出入宫中传递消息,或是下山购买用品,回来时偶尔会听说有一些知名的术士来见过我阿耶。”明珪击掌三声,几个相貌清秀的道童便过来收走了茶具,换上一盘宛若绿玉的鲜梨。   “这些术士多有一技之长,有些原本就在天皇、天后面前露过脸,不能轻易拒绝,毕竟不知什么时候这些人会变成御前红人,就算是我阿耶,也不会轻易得罪他们。所以天师宫多半还是有人曾进去过的。”   “那凶手或许就在这些人里!”李凌云抬手一拍黄杨木几。明珪被他震得眨眨眼,却连连摇头道:“我阿耶虽招人恨,但术士之中只怕还没人敢轻易杀我阿耶。”   “凶手清楚天师宫内情状,又有内应,最可能犯案的岂不就是这些术士?”李凌云执着地道。   “并非如此,嫌疑最大的还是太子的人,其次才是他们。”明珪仍是摇头,“大郎你不懂术士的门道,这些术士还需要我阿耶推荐他们,即使是在天皇、天后面前露过脸的,也仍需要和我阿耶在宫中联手。大郎你可明白,朝中有一群大臣把术士当作用歪门邪道蛊惑天皇、天后的宵小之辈看待。这些术士来天师宫就是为了拉拢我阿耶,他们依靠我阿耶的名望还来不及,绝不会对我阿耶下手。”   李凌云耐心听完,不得不点头道:“言之有理。”   李凌云朝明珪那边靠过去一些,眼睛炯炯有神地望着明珪。“但你也知道,按杜公的推论,天后已私下查过太子身边的亲信,却一直无法坐实嫌疑。你我要想抓出杀人凶手,必须另辟蹊径。”   “大郎这么执着?”明珪转过头,和李凌云四目相对,面带迷惑地问。   李凌云后退一些,坐直身体,沉声说:“在我阿耶死后,杜公负责封诊案发现场,我家祠堂门上至今仍贴着封条,家人都不许入内,我阿耶这桩案子的封诊录也被天后收走。可见不破你家的案子,我阿耶的死因便无法追查。再说天后所给时间不多,若时日到了案子还不能破,只怕我封诊道这次就在劫难逃了。”   说着,李凌云从怀中拿出天干甲字祖令,珍惜地看看,又放回怀中。“杜公把祖令给了我,封诊天干十支家族的未来便都捆在了这桩案子上,我怎么可能一点也不着急?”   “其实,若真不能破案的话,我自然会代大郎你在天后面前说情的。”明珪抬手拍拍李凌云的肩头,轻声安抚道,“天后手中终究要有能用的人,针对你的人越多,越是会令她惜才。而且你要记得,你们封诊道本来就是为了办宫中的案子才一直留下来的。就算破不了此案,难道宫里以后就不会出现疑案了吗?天后未必就能狠下心把整个封诊道都弃而不用。”   “你这话是有些道理。”李凌云说话仍像擀面杖一样,根本不转弯,也没有什么修饰。明珪也习惯了,不以为意地道:“不过我仔细想了想,你的揣测也是有可能的。或许我阿耶跟某位术士之间发生过我不清楚的事,有着不为人知的仇怨,从这方面下手去查,也算是个路子。”   “你也这么觉得,那就太好了!”李凌云霍然站起,到席边穿起靴来。明珪被他突然的举动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忙问:“大郎做什么去?”   “刑部审案向来是交给大理寺复审,疑难案件更会呈交大理寺,对吧?”李凌云穿好一只乌皮靴,又费力地提上另外一只,“这个凶手杀害你阿耶时用时极短,杀人手法也干净利落,而且他很执着于把尸首摆成奇怪的姿势,意图难明,怎么看凶手都不像是第一次杀人,更像是个老手。”   李凌云已将两只靴子都穿好,对还跪在席上的明珪道:“既然他是老手,就表示过去他可能也犯过案,也杀过人,只是没被抓到过。作案风格诡异,又没抓到凶手,不就是悬案疑案吗?所以我想,在其他线索不明的情况下,反正也没什么可以调查的方向,或许在大理寺能找到类似的案子,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   明珪总算明白了李凌云的意思,起身道:“看……自然要看!”说着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个狗啃泥,倒被李凌云抓着扶了一把。两人对视,不由得笑了起来。   李凌云来找明珪时骑的是那匹丑陋花马,此时当然还是骑着这丑马,和明珪一起前往大理寺。   二人在东城入口处下马表明了身份。李凌云因现在为宫中办事,所以早就从谢阮那里得了个象征官职身份的鱼袋,只是品级较低,里面的龟符也是铜质的。   天后一向有许多奇思妙想,而且还很喜欢颁布出去让大唐百姓遵守,大家都对此津津乐道。   比如,天后热衷于造字,时常弄出一些奇形怪状的文字,还要写在敕令上,等同逼人认字;又比如,她还会给一些官员起别名,朝中那群她召集的北门学士,就被她私下里起过别名,听起来颇为古怪,仿似某种代号,叫什么凤阁、鸾台。   有很多人觉得,这是天后在彰显自己的权力,可是天皇向来不以为意,听之任之。虽说正规的鱼袋里装的自然是鱼符,可当有人拿出天后版的龟符来表明身份时,却没人敢不当回事,守门吏看过后就连忙将二人放进去了。   李凌云和明珪一起策马朝大理寺奔去。远远地看见宫墙楼阙层层叠叠,明珪顺嘴跟李凌云说了些“宫中不可策马”之类的规矩,二人嘴上互相应答着进了大理寺,一切都很顺利,谁知拴好马后,在管理案卷的书吏那儿,他俩却冷不丁地碰了个硬钉子。   “虽然宫中说让明少卿协助办案,大理寺也应该配合,可是说到底也要有些限制吧!”身材略胖,同样做少卿打扮的壮汉对二人随意叉了一下手,算是勉强行了个礼,“与正谏大夫明崇俨被杀一案无关的案卷,按寺里的规矩,是不能给二位查看的。”   “这位是……”李凌云上前一步正想说话,忽然想起还不知此人姓名。明珪见状连忙在一旁提点:“徐天,徐少卿。”   李凌云道:“这位徐少卿,正谏大夫明崇俨死得蹊跷,令百姓悚然,而你们大理寺接案后久久不能破案。现在我们推测杀人凶手可能在京畿附近犯过其他案子,此人不但作案手段古怪,而且或许已屡屡得手,所以我们想翻阅大理寺的疑案案卷,试图找寻一些线索。”   “原来如此。二位还真是尽忠职守啊!”徐天闻言对李凌云不阴不阳地笑笑,“可惜,规矩就是规矩,宫里托付下来的是正谏大夫的案子,既然与其他案子无关,要想看其他案子的案卷,还请拿出相关协查文书来,到时候再看也不迟。”   李凌云听完有些郁闷,看看明珪,后者也满脸无奈。徐天又笑道:“反正正谏大夫这案子也耽搁了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大理寺久查不破,不得不交到你们手里,我看你们应该也不在乎花点工夫去请个旨吧!”   徐天话音未落,李凌云转身就走。明珪本想再恳求一下,此时见李凌云走了,也连忙跟了出去。   “哼,自以为是的东西。”徐天远远看着,对一旁整理案卷的书吏轻蔑地道,“没有宫里的口谕,不用给这些人脸面。明珪不过是妇人手里的一把刀而已,看在他阿耶死得凄惨的分儿上,我当时没有反对天后安插他过来,一来二去,他还真把自己当个东西了。”   那书吏探头朝外看看,回头对徐天干笑道:“可是徐少卿,属下有句话不得不说。”   “你说就是。”徐天不以为意地撇着嘴。   “徐少卿,不管怎么说,那明子璋的官职也和您相当,要是较真起来,明少卿说到底也是大理寺少卿,他现在让您几分,可不表示真的怕了您。目前来看,天后是必定要破了这桩案子的,您又何必要给他制造这些麻烦呢?”   徐天冷冷地看向书吏。“哦?这么说来,你是为我着想?”   书吏大概是发现自己的话有些过了头,连忙赔了个笑脸。“我还真是为徐少卿您担忧,朝中谁不知天后向来睚眦必报,当年天皇的舅父长孙无忌位高权重,那时天后还不是皇后,他那一派的官员在言语中对天后多有不敬,之后……您看其中哪一位没被她报复呢?”   “你的意思是,反正她要把这桩案子查到底,而且一定会赖到东宫头上,我就该任由这种事发生?”   “可是徐少卿,”书吏小心观察着徐天的脸色,“我们大理寺终究得破了这桩案子,不是吗?”   “你少操心。”徐天用力一按书吏的肩膀,把他压进椅子里,“天塌下来有高个儿的顶着,有我呢!你只要给我守好了这里,别让什么鬼鬼祟祟的人进来翻看案卷就行。”   说完,徐天似乎失去了耐心,转身走进案卷房一旁的小门。   跨过门槛,从长长的通道穿过大理寺狱,徐天来到那座雕刻着獬豸的巨门前,左右看看,这才转进旁边的小道。沿着羊肠小道走到尽头后,他取出钥匙,打开一扇隐藏在墙上的小门,猫腰钻了出去。   徐天身材粗壮,做这些动作时却轻盈无声,每步都没发出动静,仿佛一只在抓耗子的灵活肥猫。   越过小门,是一片芳草萋萋的小院,院中,一位头发花白的绿袍官员站在一株盛开的杜鹃树下,背对着他。   徐天来到官员身后,对瘦削的背影恭敬地拱手行礼。“已按照您说的去做了,只是……”   “只是什么?你难道真的认为,可以像那些人告诉你的一样,完全阻止武媚娘插手此案吗?”   徐天局促不安地摇摇头。“不是,那些人的确交代我要最大限度地制造障碍,不能让天后把目标锁定在东宫,可就像您说的,她的目标本就一直都是东宫,就连我们大理寺区区一个书吏都能看出来,拦,是拦不住的。”   “只是呢?你说这么多,不就是为了说这个‘只是’吗?”   “只是……我的确仍心存疑问。”徐天道,“我想问您,难道就背着那些人暗中放纵天后吗?大唐是李家的天下还是武氏的天下,就连市井百姓也都开始津津乐道。这桩案子,真的要……放任自流?”   “什么叫放任自流?老夫在大理寺任职时,将大理寺内的陈年积案全部破获,不是因为老夫想要政绩,而是因为每一桩案子都应该被破掉,而不是成为悬案。”那人抬头看着怒放的猩红如血的杜鹃,“明崇俨是正谏大夫,是天皇亲自封的官,他可以在宫中自由行走,在天皇、天后面前来去自如。这样的人被人极其残忍地杀害,不管是谁家的天下,这种案子若破不了,就等于让天下人耻笑,让世人认为官府出了问题,连刑部和大理寺也出了问题,说到底,这就是我大唐出了问题。”   那人声音很是平静,但话语里的含意却咄咄逼人。   “我为何要插手这个案子,你不明白吗?”他说道,“徐少卿,一切用杀人来公开挑战大唐法度的事,都不应该存在。”   “可是,大家都在传……小公主是武媚娘自己掐死的。为了陷害废后,她不是一样在挑战大唐法度吗……”   “说她杀了自己的女儿,你可有实证?”那人冰冷地问道。   “……没……没有。”徐天低下了头。   “没有实证,怎可信口开河?”那人叹息道,“你是司法者,不能感情用事。不要以为那些人反对武媚娘,就一定是向着李家。”   “这怎么说?”   “天子和臣子间永远互相制衡,天后也是制衡的条件之一。事情发展到今日,你应该看得出来,天后绝不会放弃追查这桩案子,除非案子告破,抓住杀人凶手,否则这个女人不会善罢甘休的。”   “所以,某更不明白了。”徐天悻悻道,“您让我去给明珪和李凌云设置障碍,又想放任他们调查,这是为什么?倒不如就放心大胆地让他们查,把案卷交给他们看不就完了吗?”   “那也不行,可以让武媚娘的人查这个案子,但绝不能由她篡改真相,让她攫取更多权力……”那人说道,“我让你设置障碍,有两个原因:第一,那些所谓维护李氏皇族的人要求你这么做,如果你太明显地放任明珪和李凌云调查,他们会找你和大理寺的麻烦,那么在接下来的腥风血雨中,大理寺和你就很难保全;第二,我要看看那个李凌云有没有真本事,若是有真本事,他又是否能够做到公正,专心于破案之事。我想考校的是李凌云这人的品性。”   “听命于武媚娘的人,还用考校品性?”徐天不解。   “武媚娘不是寻常女人,徐天,你记住……如果有一天,天下因为这个女人而风云变幻,你不要觉得奇怪。我现在的一切打算,都是为了在那天到来后,她身边还能有一些品行端正的人,能够纠正她偏离正轨的行为……”   “……什么?您的意思是,武媚娘她可能会……”意识到那人话语里暗示的可能性,徐天的脑海中一片混乱,“那……那不是大逆不道吗?”   “或许是我多虑了,武媚娘不过是讨厌现在的太子李贤,觉得他碍眼而已。只是我习惯了未雨绸缪,想得多了些,为免带来灾祸,你赶紧把这些忘了吧!不过,不管你是否讨厌武媚娘,你都得承认,倘若在你所厌恶之人身边,还有一些品行还不错的人对其施加影响,毕竟不是一件坏事。”   “那倒是。”徐天总算冷静了点,对那人的看法也很赞成,“要是这个李凌云能有一份公心,倒也不妨让他破破这个案子。”   “是的,老夫一生破案无数,最大的感受就是,案子的真相未必是大家所想的那样,所以武媚娘找人破案,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她最想要的那个答案。”   “您说得对,那么我们就先看看,这个李凌云有没有办法突破我们设下的障碍。”   “对了,”徐天又道,“他们应该会去找武媚娘要旨意,如果要到了……”   “要不到的。”那人笃定地道,“她对太子不满,可是天皇在这方面跟她并没有完全站在一边。”   “这……意思是?”   “手心手背都是肉,”那人看着盛放如火的杜鹃花,“对陛下来说,花和树,终究都是属于他的,不管摘花还是摘叶,对他来说都是失去,在他心里,无疑难做抉择,或许,他才是最不想要此案破获的那个人啊……”   官署名,职能为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历法。   武则天的姐姐,曾嫁贺兰越石。   隋唐道士。字子真,贝州宗城(今河北威县东。《旧唐书·隐逸传》作“赵州赞皇”)人。隋大业(605—618)中,有道士刘爱道者,见而奇之,谓:“三清之骥,非尔谁乘之?”时王远知为隋炀帝所遵礼,爱道劝其师事远知,远知尽以道门秘诀及符箓授之。未几,随远知至茅山。后隐居嵩山之逍遥谷,积二十余年,据说但服松叶饮水而已。唐上元三年(676年),唐高宗召见,问山中所须,答曰:“茂松清泉,臣之所须,此中不乏。”唐高宗甚为叹异。调露元年(679年)又敕于逍遥谷建崇(隆)唐观,岭上别起精思院以处之。卒赠太中大夫,谥“体玄先生”。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56—661年。   唐道士。字道元,括苍(今浙江丽水)人。从其曾祖起三代皆为道士,有摄养、占卜之术。尤擅符箓,厌劾鬼神,治疗疾病。历唐高宗、武则天、唐中宗五十年,时时往来山中,屡被召入宫,尽礼问道。   承办文书的吏员。 第十二章 奇人马奴道术幻境   来到大理寺院中,李凌云站在自己的花马旁伸手解马绳。明珪跟来,苦笑道:“我这大理寺少卿就是个没用的假货,这些人一贯不待见我,却没承想他们连案卷都不愿意给我们翻翻。”   “他也没说错,去宫中请来旨意不就可以了吗?”李凌云翻上马背,不以为意地道,“案子既是天后让我们破的,遇到麻烦,不找她找谁?”   “啊?”李凌云这话听得明珪一愣,旋即点头笑道:“大郎说得对,这种事情何必跟大理寺争执?是我有些笨了。”   说完明珪忍不住笑起来。二人翻身上马,一路向宫中去。眼看即将离开东城,却远远瞧见有几位衣着华美的男子站在东城门外,手中牵着骏马,探头探脑地望着城中。   “像是东宫的人。”明珪勒马走在李凌云身侧,及时提点道,“未着官服,穿的都是翻领胡服,窄袖长靴,看来不是在东宫任职的官员,而是太子亲近的下人。”   李凌云抬鞭指了指,问他:“东城官署众多,各家下人都会在门口等主人,何以见得这些就一定是东宫的人?”   “太子李贤从小聪慧机敏,但性情放荡得厉害。他对自己的母亲掌握朝廷大权向来有所不满,当了太子后,干脆召集人修书,针对天后,做事颇为不计后果。”明珪也用马鞭指指那些家伙,“太子身份尊贵,东宫的人自然跟着水涨船高。虽说除了皇家之人,非经赏赐不能穿明黄色衣服,但有些大富大贵之家的婢子会把红绿绸缎做成衫子穿在里面,暗中彰显自己的地位,当然也不乏有人把明黄色衣服穿在里面,只要不露出来,权当没有僭越之事。”   李凌云朝那边看去,果然隐约看到这些人里衣的明黄色边缘,他奇怪地问:“这不已经露出来了吗?”   “僭越嘛,本就是故意做给人看的,不然怎么彰显自己的地位呢?”明珪哈哈一笑,“否则就是衣锦夜行,白白花银子做毫无意义的事情。况且有人看见,也不能真的把他们给怎么样,毕竟是太子的眼前人,就算只是下仆,也没人能拿他们是问,否则难免被扣一个不敬东宫之罪。”   说话间,那几个东宫下仆中却有一人上了马,朝二人直直骑过来。来人是个青年男子,相貌堂堂,皮肤洁白,身材高大,五官英气十足,年轻气盛,看起来有一种野性的俊美。他手中未握缰绳,竟是只靠双腿驾驭着这匹大青马。   只听一声口哨,大青马便在距二人不到一丈的地方停下来。来人也不行礼,露出玩味的眼神,上下打量了李凌云一番,这才对明珪道:“明少卿,可是又找了人来查你阿耶那桩案子?不知你这次能否查到我们东宫里面去呢?”   此时,青年男子身后的几个下仆都上马赶来,围在这人身旁哄笑连连。明珪面色一沉,并不回答,拉起缰绳策马绕过他们,继续向前去。   李凌云对那人多看两眼,然后打着花马屁股追上了明珪。“你认识?”   “他是太子的马奴,名叫赵道生。”明珪见李凌云看向那人,冷笑道,“大郎是不是觉得此人相貌不凡?”   “确实长得英俊,就是说话太跋扈。”李凌云回过头,“能仅用双腿驾驭马,他力气一定极大,也算有些本事。一个马奴怎敢这样跟高官说话?就算大理寺不待见你,可你毕竟是四品少卿,满朝文武中比你位高的也没有多少人。”   “怎么不敢?这赵道生虽说只是养马的贱仆,却是太子身边独一无二的红人,一天也缺不得他。我阿耶的案子虽还没破,但外面都说是东宫的人干的,天后又让谢三娘暗中搜检东宫臣属居所。虽说是暗中搜检,可谁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所以我跟东宫的仇怨已深,他也不是第一次向我示威了。”明珪摇摇头,颇为无奈。   “天朝太子为何缺不得一个马奴?”李凌云不解,“太子又不用每天骑马。”   明珪思忖片刻,这才小声道:“京中传闻,赵道生跟太子的关系很不一般,二人……就像夫妻一样。”   “可他明明是个男的,莫非太子不是男人,是女人?”   李凌云的话听得明珪在马上打了个趔趄,忍笑道:“大郎平日很聪明,但有时候却叫人无话可说。太子自然是男的……”   两人的马朝着宫中的方向跑去。一路上,明珪少不得跟李凌云多解释几句,在到达之前,总算让他搞明白了,那个赵道生与太子两个男子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言说的暧昧关系。   二人在宫门前下了马。虽说是前来请旨,明珪倒也未必要见天后,只是让宫中人给谢阮带了个话,并没直接入宫。   不多时,谢阮身穿黑色胡服,臂上系一条红绢,满头大汗地朝敞开的侧门跑了过来。   等问清二人来意,谢阮连连摇头。“今日有属国使臣来京中觐见,偏巧天皇风疾发作,天后正在主持觐见典仪,我看你们今天肯定是请不到旨了。不如这样,我这几日请好旨,再出宫去寻你们,如何?”   明珪点头道:“也好,到时你命人到我宅中知会一下,再由我去找李大郎,我们再到东城门口相见,一同去大理寺。”   李凌云微微皱眉,却还是点头说了声:“甚好。”   谢阮奇怪地看他一眼,笑道:“李大郎的表情跟说出来的话很不符啊。你是不是心有不满?”   李凌云坦然道:“我是着急断案,破案时限是天后定下的,却要让我们等几日,实在没有道理。”   “看来还是让大郎不高兴了。”谢阮冲李凌云笑了一会儿,又好奇道:“那你为何又说‘甚好’?”   “因为可以看出你已竭尽全力做了最好的安排。”李凌云对谢阮微微弯腰,感谢道,“谢三娘为人爽朗,不会骗我,还对我仔细解释,所以我虽然着急,还是觉得甚好。”   “……说的什么话,一点小事罢了……”谢阮面上飞起一抹红晕,却又马上散去。她像个男子一样爽利地大笑道:“李大郎虽说棒槌了一点,但我们既然相识一场,朋友的事情又和天后有关,某敢不尽心尽力吗?”   “‘棒槌’是什么意思?”李凌云袖着手眨眨眼,隐约觉得不是个好词,但下一秒他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朋友”二字上,喃喃道:“我们这样,就算是朋友了吗?”   “不是朋友又是什么?”谢阮好笑地伸出手指,一桩桩数起来,“我们早就互通姓名,就连你这个人都是我从大牢里提出来的,我们一起破了两桩案子,现在更是一起为天后做事,怎么不算朋友?”   “原来如此,”李凌云恍然大悟,“这就是朋友。”   见李凌云这副模样,谢阮奇道:“李大郎……你不会没交过朋友吧!”   “好像没有,除了六娘、阿奴,来往的大多是长辈和家中仆役,再就是师兄弟……”李凌云一面回忆,一面看向明珪和谢阮,摇起头来,“之前学习封诊道时,因为我不会看人脸色,阿耶说我容易惹人不快,就不让我跟其他人一起学习。学成之后出门查案,都是阿耶先以文书派遣,到了地方,我只管封诊查案,并不怎么跟人往来。”   “看来,只有我和明子璋称得上你的朋友了?”谢阮刚说到这里,就听见有女官隔着老远唤她,连忙应声,与二人告辞而去。   “谢三娘在打马球,她一向是做领队的那个,所以走不开。”明珪说着,与李凌云牵了马缓缓离开宫门。   “何以见得?”李凌云问。   明珪顺口解释道:“她平时喜欢穿红色,今天却是一身黑,是因为宫中打马球时要分两队,黑白对抗。只要看穿着便可猜出一二。”   “子璋好像对宫中事颇为熟悉?”   明珪一怔,很快恢复正常。“与你说过,我常常替阿耶去宫中送丹,知道些宫中情状也不足为奇。”   “也对!”李凌云只当他随口一提,并未在意,望着一水之隔的东都城郭,有些沮丧,“看来只能按谢三娘所说,要过一些时日才能继续往下查了。”   “反正已经如此,倒不妨趁机休憩一下?”明珪上马坐好,低头问李凌云,“既然你说没有朋友,想来东都城你也不会经常乱逛吧!”   “会去南市买一些胡药之类的……”李凌云也上了马,打马慢慢向前走,“为什么要乱逛?要用什么,直接到市场买就是了。北市我也会去,那边有极好的铜铁匠,可以打钳子。”   “钳子?”明珪奇怪地问,“为什么要打钳子?”   “封诊道的工具都是特制的,和市面上卖的不一样,比如说给尸首开胸时,需要用一种利钳夹断肋骨,才能看到心肺……”李凌云详细地解释着,缓缓跟明珪走向直通洛水的天津桥。   洛水因官府开渠,共分三股,同一片地方修建有三座桥,只是后来另两座桥被水冲毁,唯独天津桥经多次修缮而保存下来。如今桥头上建有四座重楼,为日月表胜之象。楼上人影影绰绰,桥上车马行人川流不息,还有人在桥上驻足,不断眺望远方。   二人策马路过一群端着酒杯的人,他们明显是在给朋友送行。在洛阳,过了天津桥就是前往边关的路,人们通常在这里送别友人。李凌云朝他们看看,又望向桥边摆着方布的摊位,这些摊上大多放着龟甲铜钱,不时有人停下来掏点通宝,听一下占语。   发现李凌云好像对这些人感兴趣,明珪笑道:“我所居的安众坊有个异人,占卜非常灵验,你喜欢的话可以尝试一下。”   “异人?”李凌云策马跟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歪梨,塞进丑马嘴里。   明珪似乎没料到李凌云会用昂贵的梨喂马,愣了一下,看了那丑马片刻,才回答道:“嗯,此人名叫葫芦生,虽双目失明,但精于占筮之术,在洛阳名声极大,他的房舍就在我家对面。”   “早上我就想问,安众坊中一直杂住着许多庶民,你阿耶是正谏大夫,虽是个散官,但也不必与百姓为伍,为何不在东都另找一个更好的居所?”   明珪解释道:“阿耶自入京后,大多待在宫中,偶尔才回这里住。他本就是因为不太喜欢世家那一套规矩,才会跟人修炼道术,族中之人觉得他不走正道,丢了世家脸面,不与他来往,所以他干脆另购房舍,不与明氏族人住在一起,乐得自在。再加上一时间找不到好的院落,他就把住处选在了安众坊,虽然周边住的都是平民,但并不吵闹,胜在清静。”   李凌云自打认识了明珪,又接了明崇俨的案子,自然而然地对明家的事情多少了解了一些。   李氏一门是封诊道中人,平时深居简出,就算李绍在世时也是忙于封诊,由妇人持家,所以他那姨母胡氏难免要外出走动,也听到不少市面的风声。   李凌云从姨母那里打听到了关于术士的种种,得知明崇俨这样的术士多依靠异术出名,只因得到皇家赏识便突然被提拔封官,对治国齐家毫无用处。在大部分人眼中,他们就是邪魔外道,所以明珪说他阿耶明崇俨虽是世家出身,却不被族人接纳,倒也不难理解。   谈话间,两人已深入城坊。   洛阳城内的道路被泥土夯实,表面铺一层碎石,一来防止尘土飞扬,二来也是为了防止大雨落后变成稀泥一片。路上策马牵牛的人极多,牲畜不通人性,粪来就拉尿来就撒,为了避免污秽之物横流,很多人会在牲畜臀后挂个箩筐,用来接住粪便。在城中行走时,虽说偶尔有粪味传来,但至少路面看起来并不污浊。   大路两侧遍植阔叶树木,挖有排水沟渠,流水淙淙从洛水而来,流过街道,增加不少清凉之感。李凌云放眼望去,觉得眼前的一切看起来整齐干净,周围行人或广袖飘飘,或胡服矫健,虽说都是市井情状、人声喧扰,倒也很有一些温暖的人间烟火气息。   明珪问李凌云:“要不要去南市外瞧瞧?虽说不比长安,但洛阳南市也有一百二十行,足足三千肆,靠近南市的坊中有胡商聚居,风情与我大唐截然不同,尤其是胡庙,挺有意思,很值得一看。”   李凌云正要答,却瞥见有个人突然拦在马前,他连忙拉住缰绳。只见朝天鼻花马刹不住脚,从那人身边擦过才站住,差一点就踏中此人。   那是个一手持竹竿,面容清癯的青衣道人。此人似乎完全没察觉危机,仍然毫无畏惧地昂起头,望着李凌云。   李凌云仔细一看,发现这道人眼球居然是烟灰色的,明显是个瞎子。他正想问这人为何冒险拦住自己,却见明珪下马恭敬地迎上去,喊了声“先生!”,又问:“您为何会在这里?”   李凌云见状,也下马来到那人跟前。明珪连忙介绍道:“这位就是方才我提起的异人,葫芦生。”   李凌云上前行一礼。“听明子璋说先生擅长占筮之术,今日是出来为人占卜的吗?”   明珪闻言一愣,心知李凌云这是觉得葫芦生是他的熟人,试图像一般人那样套套近乎,虽然明白是好心,但还是忍笑道:“大郎慎言,求先生占筮的人能排到洛阳城外,先生根本不用离家摆摊,再说先生患有眼疾,外出营生也不方便。”   “哦,既是如此,先生为何来这里,又为何拦我的马?”李凌云不解地问。   明珪同样感到古怪。那葫芦生摸着白须道:“我吗?当然是为你而来的。”说着,他快如闪电一般抓住了李凌云的手肘。   被一个瞎子抓着,李凌云并不觉得害怕,况且他感觉葫芦生并未使力,他也就没有反抗。   葫芦生缓缓说道:“你这人身上缠着重重因果,却又与我大唐国运纠缠在一起,你的命途真是怪异得很。”   “命途怪异?”李凌云试着抽手,谁知那葫芦生的手指看似苍老如树皮,实则力大无穷,他根本无法抽出来。   “小郎君不要急,我说完就会放了你。你父亲不久之前死于血光之灾,你母亲也在许多年前死于非命,啧啧啧啧,你可真不是个寻常人。”葫芦生瞪着灰白眼眸,死死盯住李凌云,就好像那双瞎了的眼睛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一样,“你要小心,不要为邪恶所惑,切记切记……”   李凌云正不解,葫芦生却已松手,转身用竹竿戳着地面,缓缓摸索而去。“我是三世人,你却是两生人,有趣有趣,你也非常人,我也非常人,我们都不是人……”   李凌云与明珪对视一眼,后者道:“你别看我,我也不知为何会遇到这位,他的话你听听就算了,不必当真……”   “我阿耶的确死于血光之灾,可我阿娘是病死的,这是阿耶亲口所说。”李凌云喃喃回忆道,“……嗯,是病死的才对。”   明珪见他有些恍惚,拍拍他的后背。“别想太多,我阿耶就是术士,他们这些人大多神神秘秘,有时说话也是云山雾罩的,若仔细分辨,其实每句都留了余地,只要能说准一二便是神异,至于不准的,也可以解释为被他们化解了。市井之人多是报喜不报忧,时间一长,被人宣扬出去,便是神通显灵,这术士自然免不了门庭若市,钱财滚滚而来。”   此时街上人多,明珪和李凌云没再骑马,而是牵着马顺着人流缓缓向前走着。   李凌云听明珪继续道:   “一些术士爱玩弄语言陷阱,这其实也是一种‘道技’,因是说话的方法,术士私下里便称之为‘话术’。   “天津桥上的术士大多精通话术,他们给人占卜时,首先观察来人的穿衣打扮。若是庶民,要问的无外乎与婚姻、钱财有关。若是富人,情况又要细分:比如来人表情急切,便要试说该人恐遇祸事,出些银钱,便可给出化解之道;若来者面有喜色,自然要道出祥瑞,旁敲侧击地告知对方天降红运,好事临头,只要把来者说得舒服,自然少不了赏钱。   “就算偶尔说不准也无伤大雅,退掉银钱,全当磨了嘴皮子,倒也没人会与他们较真。日子久了,也可以积累出几分名气,在东都城里混口吃食还是很轻松的。”   李凌云听完突然问:“什么是三世人,什么又是两生人?”   明珪想起那葫芦生所说,跟李凌云解释道:“所谓三世人,简单来说,就是能活三世的人。这个葫芦生一直对外说,此生是他的第二世,他前世就是生在这洛阳城中,等他在此修行到第三世,便能化仙飞升而去。”   “就是说,他是转世投胎来的?”李凌云摇摇头,“这怎么可能?人死了,尸首很快会腐败,多年以后只剩下骸骨,用什么来转世?”   “也非绝对,我大唐太宗皇帝时,三藏法师玄奘前往天竺,取得了大藏佛经。我阿耶虽是修道人,但也听过僧人讲经,据经文记载,人有前世、今生与来世,修行的人可以把福祉带到来世。怎么,李大郎不信吗?”   “宜人坊太常寺药园中有一块土,种植了各种灌木,特意围起来不给人看,你可知道那里是派什么用场的?”李凌云刚提出问题,不等明珪回应,旋即又自顾自解释起来:“那块地方其实是我们封诊道研究尸首腐败过程之所。洛阳无名尸首很多,一些新鲜尸首会被运到那里,由我们封诊道弟子将其放置在土地上,观察不同天气下的腐败状态,并做记录。不管是酷热的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季,都有尸首被陆续不断地放到那里。我自小没事便前去观瞧,人死后不是被虫蝇吃掉,便是化为泥土,怎会有转世一说?”   “可活人能思考,死后便僵直如物,足以见得,人死后,魂魄就离开了躯体,如果不能转世,那魂魄又去了哪里呢?”明珪好笑地问。   “我也不知去哪里了,只是不相信人可以重生。”李凌云抬手抓抓脸颊,“否则,这世上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以前生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娶谁为妻,生得几子。那世上不就一片混乱了吗?”   “大郎说得颇有道理,只是传说人死之后归于地府,黄泉下有碗孟婆汤,喝了以后就不再记得前世因果。大唐有中元节,说是地府阴魂会在这个日子回到阳间,探望他们的亲友。你连这个也不信?”   “反正我不信,我只知道人死了便万事皆空,所以,我们封诊道一旦接了案子,就要竭尽全力查出死因,抓住凶手。如果我们相信有来生,倒不如修仙练道,追至地府向死者询问到底是谁害了他,这岂不更容易,那又何必费尽周折去破案呢?”   明珪在旁边听得摇头直笑。两人安步当车,慢慢走进了一座房屋低矮的坊中。这里看起来并不华贵,坊内几乎见不到二层小楼,道路两边站满经商的小贩,只留下中间一条非常狭窄的通道,行人来来往往,摩肩接踵,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愉快、兴奋的表情。   “此处唤作道术坊,从坊名便能听出,东都城的术士和百戏艺人都聚集在这里,因此得名。只是这里的术士并不像我阿耶那样出名,大多只是靠一些雕虫小技为生。可也不能小瞧他们,这些人中不少都有绝活。”   这样热闹的场面李凌云没怎么见过,平日他只会在南市和西市购买些日常用品,虽然环境也很嘈杂,但那些地方都是正经商户和买客。而道术坊却以百戏杂耍之人居多,十步之内必有围观叫好声,热闹程度可见一斑。   李凌云有些目不暇接,面前许多都是他不曾见过的光景。在他左面有个昂藏大汉,赤裸着毛茸茸的胸脯,手持两根纤细铁杆,杆头燃着熊熊火焰。   那大汉用铁杆上的火烧着胸口的毛发,响起嗞嗞声,大汉的胸口还冒出了青烟,吓得路边围观者不断后退。   大汉见围观者害怕,哈哈一笑,张开大嘴把铁杆吞入喉中,再拿出时,火焰已完全熄灭。他张开嘴给大家观瞧,嘴里竟没有一点伤痕。   李凌云手指大汉,正想问这是怎么做到的,明珪却朝那大汉扔去一个通宝,拽着他往前走去。   明珪在他耳边小声解释道:“这些人平日都以滚烫的东西为食,还常喝沸水,渐渐便不再惧怕高温。而且你看他们吞火时通常会把头仰得极高,口对天空。那是因为火焰一般向上燃烧,不会向下蹿入喉咙。此时只要尽快含住火焰,隔绝空气,便能让火熄灭。”   “我们封诊道也研究过,如果把火焰用工具密闭起来,就算最初燃得再旺,也会在顷刻间自动熄灭,不过也非绝对,有些燃物会在熄灭后复燃。”   “看来那人口中的并非此类燃物,否则定会性命不保。”明珪闻言笑笑。此时李凌云又被右边一群挨挨挤挤的人吸引了注意力。   一位年轻术士身穿法袍,撩起大袖,露出瘦削的胳膊展示给路人。他从看客里邀请一人来到近前,并让此人仔细摸过他的手,以证明他手上并无任何东西,随后,他突然将胳膊伸进了面前正沸腾的油锅里。   年轻术士下手极快,看客毫无心理准备,几个小娘子被他吓得尖叫出声。那术士却面色不改,手在那油锅中划来划去,许久之后,他从里面摸出了几个油滋滋的通宝。   众人惊诧之余纷纷大方地掏钱,都觉得这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把戏。   李凌云在旁边看了一会儿,耸耸鼻子对明珪道:“我好像知道他是怎么做的。”   明珪很好奇。“你知道?”   李凌云伸手扇风嗅了嗅。“空气中有股醋味,油锅中应该放了不少的醋。醋放在屋里不易生虫,在我们封诊道看来,它有清洁之效,所以我们会用醋清洗尸首及工具。另外,醋还可以祛除瘟疫,方法很简单,将房屋门窗关紧,在屋内将醋煮沸,使之散发气味即可,我们称之为熏蒸法,对可能存有毒虫和疾病的现场,我们也会用到此法。”   “这跟他在油锅徒手取物又有何关系?”明珪笑得有些别有深意。李凌云警觉地道:“看来此术法的原理,明子璋你一定知道。”   明珪哈哈笑道:“确实知道,只是想看大郎能不能看穿。” 八 零 电 子 书 T X T 8 0 . L A   李凌云哼了一声:“熏蒸醋汁时我就知道,醋即便沸腾冒烟,摸起来也与温水无异。那人的油锅中有醋味,油下一定放了不少醋。油比醋轻,会漂在表面,等火烧得醋沸腾起来时,油锅粗看貌似滚开,实则并不怎么烫手,想从下面摸出通宝更是轻而易举。”   明珪赞叹道:“真是妙解,路人都被蒙蔽,没想到大郎却能一眼识破,可见你们封诊道果真不同寻常。这人只是会些百戏小伎俩,不算有真本事,可小伎俩也是他人的求生之道,大郎你心知就行,不要四处去说。”   “我明白。”李凌云点点头,“那个人是因为要生存,所以才将骗术拿来做把戏,是吗?”   明珪温和地肯定道:“正是如此,求生不易,几个小钱罢了,既给人带来欢笑,倒也不必当作骗局看待。”   说话间,两人又经过几个百戏摊子。有的人从空帽中突然变出活物,有的人则从怀中随手掏出火盆,用的无外乎是一些障眼法,见得多了,李凌云便也没了最初的兴致。   正在此时,前方却有大笑声传来。李凌云朝那边看去,发现是有人在耍猴子。   耍猴人在一块空地上吹着笛。几只猴子浑身是毛,却都穿上了一套合身的小衣小裙,随着主人吹奏的曲调演起猴戏。   李凌云仔细一瞧,几只猴子演的竟是书生路遇妖女的剧情。这种故事百姓向来喜闻乐见,不多时就聚起一大群看客。也不知主人是怎么训练的,明明是一张张猴子脸,姿态却十分迷人,甚至有几分楚楚可怜。演戏时,它们也学着人的表情,深情款款,格外滑稽,看得观者大笑不止。   这群人正乐不可支,忽然从空中掉下一个东西来。那东西在地上骨碌碌滚了滚,停在李凌云脚边。他低头看去,猛地发现那东西竟是一颗小孩的头。   只见小孩的双目紧闭,表情悲苦,脖颈上还流着血水。   一个看戏的小娘子吓得大叫,抓住李凌云的胳膊死死不放。李凌云见惯了尸首,没被小孩的头吓着,反而被这小娘子给吓了一跳。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汉子拨开人群走了过来。那汉子长了一张苦情脸,他连连揉眼,对众人哭诉道:“我家小儿命不好,刚才至上界仙宫偷取鲜果,不想被仙人发现,天兵天将把他斩首分尸。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还请大家助我一些钱财,好让我可以回乡安葬我儿。”   李凌云侧头看去,发现那中年汉子身后跟来一群百姓,这些人表情激动地交谈着,他们自称看到了整个过程,来为汉子证明事情是真的。一时间,大家无不同情起这汉子来。   有个男子手捧一颗硕大的仙桃,对大家道:“刚才他家小儿说要去天庭摘取鲜果,天上突然无端垂下一根绳索,那小儿就顺着绳索爬上云端,之后久久不见他的踪影。他过一会儿就抛下来几颗仙桃,他阿耶正说够了,叫他赶紧下来,谁知那绳索忽然断开,掉落在地面上,再后来,我们就看见他家小儿的脑袋被从空中抛下来了。”   众人听得惊慌不已。那汉子抱着孩童的头颅在一旁痛哭流涕,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人们见状纷纷慷慨解囊,就连那耍猴的艺人也忍不住掏出几个通宝塞给他。   李凌云狐疑地看着那汉子,又望望他手里孩童的脑袋。不一会儿,天上竟又落下一些碎块来,搞得在场的人惊呼不断。仔细看去,大都是小孩的手脚,甚至还有少许肠脏,肢体的断口血糊糊的,令人不忍直视。   那中年汉子大哭不已,把收到的钱财放进怀中,又从身后背囊里取出一个巨大的口袋,将孩子的尸首碎块一一捡起放了进去。   那汉子擦干眼泪,对四周团团作揖。“多谢多谢,这些钱财不但足够安葬我儿,还可以和仙君做一笔交易,将我儿唤回人间。”   众人闻言大为惊讶,纷纷议论起来,认为孩子已被分尸,不可能复活。   那中年汉子不管别人怎么说,对着上天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地不断祈祷。念完一大段祷词,那汉子转身提着口袋,喊道:“痴儿!还不醒来?”   话音一落,装尸块的口袋突然震动不已。众人惊得眼睛都直了。只见那汉子缓缓解开口袋,一个肢体完好无缺的男孩活蹦乱跳地从口袋里钻了出来。那汉子拽着孩童跪地祷告,口称神迹出现。   有看客好奇,想去验证,伸手去拽那孩童的胳膊,孩子疼得哇哇大哭起来。   “果真是活的!”   亲眼瞧见死而复生的神迹,看客自然欢声雷动。李凌云却大皱眉头,问道:“这是什么?”   明珪浅笑道:“你觉得是什么?这当然就是所谓幻术了。”明珪还来不及深讲,那中年汉子已察觉了李凌云的质疑,突然大步走到他面前,向他献出一颗桃。   “我与贵客极有缘分,这枚仙果就赠予您了。”   说罢,汉子把桃硬塞到李凌云手中,牵着孩子便转身而去。   李凌云搞不懂那个汉子的意图,费解地望着已走远的父子二人。   忽然,他听见身边陆续有人倒抽凉气,再低头,他发现手中捧着的桃不知何时竟变成了一条乌黑的蛇。那蛇浑身长满斑纹,口吐红芯,盘成一团,看起来相当恐怖。   除了明珪,李凌云附近的人已全部退开,他却毫不畏惧地掂起那条蛇,缠在手上看了看,冲着明珪道:“幻术果然神奇,只是所见非所得,他先给我的是桃子不假,但当我抬头看他时,手中顿感一凉,此时桃子已经被他换成了这条蛇,可见他与先前的艺人一样眼明手快,才能让幻术成真。”   说完,他又朝那对父子看去。只见那男童正坐在父亲肩头回头看,发现李凌云对蛇并不畏惧,就对他咧嘴笑笑,嘴里好像正咀嚼着什么。他仔细一看,孩童手里抱着的正是那颗桃子。现在那桃被那孩童啃了个缺口。   “此蛇无毒。”李凌云把蛇扔进水沟,拍了拍手,“幻术这东西,还真有些意思。”   李凌云动作随意,可明珪发现身边百姓脸上都露出了畏惧之色,便过去压低嗓音说:“大郎,我们走吧!不然他们要把你当作异人看待了。”   “就因为我不怕蛇?”李凌云皱皱眉,“桃子和蛇的问题很好解释。可天上垂下绳索,孩童爬进仙界,这些也是他们的障眼法?”   “这是人家幻术师的秘法,最好还是不要揭开。我说过,有的人以此为生,暴露人家吃饭的手段容易得罪人。”   明珪拉着李凌云走出人堆,仔细解释道:“东都洛阳奇人异士颇多,其中许多人,你我根本弄不清来头。幻术里低级的那种或许是障眼法,高级幻术手段却极为玄奥。你不信他们那套倒也无妨,只是不要在人多的地方探讨,就像大郎你们封诊道,不也有些独门手段是秘而不宣的吗?”   “子璋说得对。”李凌云点头,“只是还有一件事。刚才那些天上掉下来的尸块,是真的。”   “真的?”明珪一愣,“死孩子?”   “死是肯定死了,但不是孩子。”李凌云边走边道,“蜀中白帝城一贯以猿猴鸣叫举世闻名,据封诊道记载,这是因为蜀中有一种猿猴鸣声响亮。此猿猴中的雄猴毛发浓密且发青,成年后身形巨大,与几岁孩童无异,那些尸块就是这种猿猴的。”   “大郎是怎么看出来的?”明珪忍不住问。   “封诊道擅长剖验尸首,所以孩童尸首我也经手过许多。”李凌云的声音渐渐低沉,“虽说京畿之内如今还算安定祥和,但前些年朝廷征高丽,讨突厥,不巧又遇天灾,成人尚无力支撑生活,何况孩童。所以在东西二京附近,有不少病死或饿死的幼童……如果有人愿意提供尸首给封诊道,我们会给予一些钱财,那些幼童的父母会为了钱……”   似乎是觉得话题有点沉重,李凌云没有继续下去,而是说回到了猿猴身上。“那些断肢上覆盖着衣物,让人一时间很难分辨是人还是猿猴的断肢。猿猴的骨骼与人的骨骼外观相近,却也有所不同,他们能用这一手骗人,不过是仗着一般人不敢细看尸首罢了。至于头颅,也很简单,用一些化装手段把猿猴的脑袋稍微装扮一下即可。”   “在看猴戏的地方,遇到用猿猴的尸块充当孩童尸首的幻术表演……我说那个耍猴人怎么会愿意掏钱,他们可能根本就是一家的。这些幻术师倒也舍得下本钱,只是那从蜀中捉来的猿猴,只是为了一场幻术便被杀掉,总觉得有些不值。对了,”明珪又道,“虽然方才被大郎吓了一跳,但我也笃定那些尸块不是孩童的。”   “哦?”李凌云问,“子璋也会认猿猴骨头?”   “我可没大郎那一眼看破的本事,”明珪抚着宽厚的下巴,笑道,“可我知道,东都城中,光天化日之下,要是真死了人,凤九便会马上得知消息,怎会让这些人在街上表演?他们胆敢这样做,只怕金吾卫街使早就过来拿人了。”   明珪的解释却让李凌云更加大惑不解,他惊讶地道:“东都人口何止百万,你为何这么笃定凤九能在第一时间知道?他的消息灵通到这个地步了吗?”   “凤九执掌鬼河市,而那些鬼河人可不只是待在地下,他们平日会混迹在东都的三教九流之中,时刻为凤九盯着各处的异状,这也是鬼河市的存在能被朝廷默许的原因。就算是金吾卫与河南尹,也未必有凤九消息灵通。”明珪神色严肃,跷起右手大拇指赞扬道,“凤九可谓东都城中一霸了。”   “凤九竟有这么强的实力?他到底是什么人?我记得他说过一直在帮我阿耶查案,难道他与你和谢三娘一样,也是天后的人?”   “没必要多问。大郎只要记得,凤九的消息极为可靠就行了,反正其他方面你也接触不到,只是……”明珪从李凌云的眼睛里读到了他对凤九的兴趣,小声提醒道,“你可以相信凤九的消息,却绝不能过分倚靠他,更不要对凤九本人太信任。”   “什么意思?我越来越听不懂了。”李凌云眯起眼睛,“明子璋,你到底想说什么?”   “总之你记住我的话便是。”明珪正色道,“与凤九打交道,一切公事公办最好,千万记得防备他。”   “你不敢明说,是因为说出来会有麻烦?”李凌云追问。   明显不想再继续解释,明珪对李凌云笑笑,大步往前走去。   这里叫作道术坊,术士也的确随处可见。二人路经一段街道,路边如天津桥一样有许多摆摊占卜的术士。其中一人很是特别,他以黄雀为人抽签,看起来相当有趣。那小小黄雀仿佛通人性,术士随手一指,它便展翅去衔起竹筒内的木签,术士又一勾手,它转身便回,将木签准确无误地放进术士手中。   众人瞧了,无不惊奇。因黄雀取签着实好玩,摊子的生意也格外红火。李凌云观瞧了一会儿,忽然听见拍手顿足的声音,转头发现有人在街上舞蹈。   为首的舞者是一位长得极其好看的女子,她缓缓走在街上,有节奏地用双脚踩踏地面,嘴里唱着歌谣,每唱一段,身边的人就齐声应和。   “怎么有人在这里跳《踏谣娘》?”明珪奇怪地端详那女子,“此坊以百戏为主,大家一般在这里看些奇人异事,并没人会在此歌舞卖艺。”   舞蹈的人越走越近。李凌云盯着女子,发现她身材高挑,甚至高于一般男子。仔细看其脖颈,被故意拉高的领子恰好遮挡着喉结,再瞧脚上,穿的虽是女式线鞋,但又宽又长,显得很是怪异。   “舞者是男人。”李凌云说。   “大郎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历来跳《踏谣娘》的,只能是男人。”明珪笑道,“此舞来自北齐,那时有个人姓苏,虽无官职,却自称郎中,平时喜欢喝酒,每次喝醉了便殴打他的妻子,他的妻子经常在挨打后向邻居哭诉。后来有人据此编了歌舞。扮演妻子的通常是男扮女装的人,你等会儿还能看到有人扮演丈夫的角色,一边跳舞一边做殴打状来逗笑大家。”   李凌云看着舞者,不解道:“女子不幸,被丈夫如此虐待,得知情况的人不心生怜悯也就罢了,为何还要编歌舞嘲笑她?”   “……呃,你这么一问,我也不知该如何解释。或许是所有夫妻间的矛盾,在外人看来都无关紧要吧!”明珪猜测。   “殴打妻子或丈夫这种事,只要有过一次,就绝不可能会终止。”李凌云继续道,“我们封诊道接触过很多案子,妻子或丈夫不堪受辱,或是争吵,或是打骂,或是拔刀相向,再或者下毒杀人,都不少见,一旦发生,就是恶案,在坊间影响甚大……《踏谣娘》的故事不是喜剧,而是悲剧。外人要是得知夫妻在家中互相打骂,一定要想办法尽快解决,否则可能会死人的。”   舞者突然停了下来,走向李凌云,那张扑满厚厚脂粉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他对李凌云和明珪弓腰行礼,道:“我家主人有请,二位客,请随我来。”果然,和明珪说的一样,舞者说话的声音是男音。   “你的主人是谁?”李凌云奇怪地问,“找我们又有什么事?”   “二位去了自然便知,仆没有资格替我家主人回话。”舞者说完撩开了自己的衣袖,让他们看他的手腕。腕内皮肤上有一个狼头刺青,图案精美,纤毫毕见,李凌云一眼认出那刺青的图案跟之前那个叫小狼的童子戴着的狼头面具非常相似。   “你的主人是凤九吗?”明珪问。   舞者没回答,只是转身在前方领起了路。   明珪看看李凌云。“要不要跟上?”   “去看看也好,凤九找我们说不定有事。”   两人随舞者离开了道术坊。坊外停了一辆油壁牛车,舞者掀起车帘,等二人上车后,舞者便甩起了鞭子。   车行了很远才停下。二人下车后,明珪四处看了一眼,笑道:“竟然到这里来了,果然是凤九的地盘。”   李凌云闻言看向坊内,只见绿树掩映着红墙亭台,风景很是雅致,不由得疑惑地问:“这又是哪里?凤九的地盘不是在地下吗?”   明珪手指远方,那里有一片波光粼粼的水泊。“你看那水泊像不像是一轮明月?它叫作月陂,是东都名胜。这里就是东都大名鼎鼎的明义坊,宫中的左右教坊便设在此地,此间是整个东都最香艳的去处。”   正说着,舞者来到前面,引二人前往坊内深处。   两人且走且看。他们脚下的道路是用青石剖成片铺砌而成的,路边绿树浓密,其中夹杂许多开花灌木。坊内楼阁林立,修建得秀美可爱,红白相间的楼阁里不时传来丝竹声与女子的嬉笑声。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胭脂水粉的气味,放眼望去,整个教坊给人一种妖娆的感觉。   李凌云这辈子从没来过这样的地方。教坊司虽在宫外,但也是宫中管辖的,就算有案子也轮不到李凌云来办。他平时除了查验死人尸首,就没有跟活着的伎子有过往来,更别提进教坊了。此时他面露好奇之色,左右张望个不停。在他们前方靠近那片月陂的地方,有一座两层朱楼,远远看去,二楼上有些女子正在舞蹈,人数还不少,身形袅娜如仙。   舞者领着他们走到楼下。冷不丁地从李凌云头上落下个东西,明珪眼明手快,在那东西砸到李凌云之前抬手接住,张开手掌一看,竟是一颗紫色的冰冻葡萄。   二人抬头一看,只见一个戴着半边面具的风姿秀逸的紫袍男子手里端着个银制葡萄盘,正靠在二楼栏杆上往下瞧,果然正是凤九。   凤九见二人朝自己看来,魅人地一笑。“来哉来哉,客人总算是到了,快把他们叫上来,不要让这里的妖怪给吃掉了。”   李凌云当然听不明白,凤九说的“妖怪”就是教坊女子。   这些教坊女子一般都是被没入宫中的罪人后代,她们常年在教坊习舞作歌。地方上的教坊女子还要给官府官员表演,但东西两京的教坊大多只为宫中服务。   教坊女子身份低微,可平时接触的男子非富即贵,所以比起普通女子,她们要更加知书识礼一些。大唐律法并不限制官员狎妓,反而认为这是一种风流雅趣。这些女子因读书识字,眼界颇为开阔,彼此往往以兄弟相称。在教坊里,如有女子成婚,其他人便称此女的丈夫为“娘子”,其中规矩跟普通人家很是不同,所以来教坊寻欢的男子被女子调戏、挑选,很是常见。   明珪当然知道凤九指的是什么,却没有提醒李凌云,应该说,面对一无所知、纯情笨拙的李凌云,他不知道要怎么提醒。   等二人进了楼,李凌云才发现,楼里到处都是浑身香气的女子,她们或娇艳,或魅惑,当然也偶尔夹杂着一两个容貌清丽、打扮秀气的,不过不管哪一种女子,都用好奇的目光看着他们。   有几个胆大的女子绕着二人看了又看,笑道:“真是美貌的郎君,而且还一次来了两个,尤其那个看着柔弱一些的,相貌甚是好看,甚至不输咱们女子,就算卫玠再世,恐怕也不过如此。就是不知道这么好看的小郎君,会不会像卫玠一样身虚体弱,被我们姐妹的眼光给看死了!”   那舞者见此情形,连忙把这些女子轰开,在她们娇媚的笑声里带着二人上了楼。二楼有一群女子正翩翩起舞,其中一位相貌美丽的宫装女郎在旁边弹奏着箜篌。   箜篌巨大,用木头制成月牙状,月牙中满是琴弦,拨弄琴弦的人必须坐着,用双臂把箜篌裹在怀里才能弹奏。这是一种很费力气的乐器。   凤九却无心欣赏这些。他没在雕饰华丽的坐床上,而是靠在二楼栏杆边望向远处,好像有些走神,连李凌云和明珪来了都没注意。   “主人,客已请到了。”舞者到凤九面前说了一句,便主动退下。李凌云看看周围,果然在角落里发现了那个叫小狼的狼面童子。看来,凤九不管到什么地方,都会带着这个童子。李凌云心中难免有些在意,狼面童子到底是凤九的什么人呢?   此时凤九才缓缓转过脸,若有所思地看看二人,目光在明珪和李凌云脸上游移片刻后,他突然笑起来,对两人轻声呵斥。   “你们两个,为什么要在道术坊里谈论术法?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什么生意?”李凌云莫名其妙。   “还问什么?当然是嘴里吞火、锅里捞钱、猴子演戏、天宫偷桃的那种生意。”凤九起身进屋,随意摆了摆手,那群正在跳舞的女子便停下来,恭敬地退出了房间。弹奏箜篌的女郎起身,从坐床旁拉出一扇绘着祥云的屏风挡住二楼入口,避免别人误闯进来。   凤九走到李凌云面前,他光着双脚,走动时身体不停摇晃,看起来歪歪斜斜的,好像有点醉意。他今日身披着一件紫色鹤氅,头上随意用木簪绾了个小髻,这样身体摇晃的时候给人一种大袖飘摇、赏心悦目的感觉。   凤九在李凌云身前停步,凝视对方,俊美的脸上带着笑容,却语气不善地道:“就算你们明白术法里有什么古怪,也不要在道术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出来啊。你们把机关道尽,人家还怎么营生呢?他们又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只是逗人一乐,不必如此追根究底吧!”   “你怎么知道?”李凌云奇怪地道,“是谁告诉你的?”   “在东都,没有事瞒得住我,只要我想知道,我就能知道。”凤九坏坏地笑起来,他手里提着紫水晶一样的葡萄,摘下一颗随手塞进嘴里,“听说你们今天前往大理寺,想查其他案卷,怎么样,查到了吗?”   “要是查到了,就不会出来游玩了。”明珪苦笑,“我们的事,你比我们自己还要清楚,又何必为了嘲讽我们刻意拿来逗趣呢?”   “你们被大理寺刁难的事,天后现在还不知情。我的意思是,谢三娘在应付那些使臣,所以还没来得及告诉天后,至少我收到的消息是这样。陛下的身子不好,这次来朝贡的又是一些不安分的家伙。不过别在意,谢三娘会用马球教他们,对大唐应该怎么做才叫作谦恭,就是不免要见见血罢了。”凤九不以为意地招招手,“坐下说话!”   等李凌云与明珪在席上坐下来,凤九拍拍巴掌,有人从楼下送来蔬果、烤肉,还有各色或红或绿、形状可爱、制作精美的糕点。   凤九提起鸮鸟形状的镏金酒壶,将两人面前的酒杯斟满。“既然到了我这里,自然要用好酒好肉招待。你们不必拘束,这教坊和那鬼河市一样,我们在这里所做的一切,都不会有人传出去。”   李凌云跑了一整天,此时正好感觉有些饥渴。他见凤九自斟自饮,也就不客气地端起面前的银杯一饮而尽。见他豪爽,凤九显得很高兴,又给他倒了满杯,笑眯眯地道:“李大郎果然是爽快人。”   凤九又道:“既然这样,我便要讲清楚,否则就是对你不够仁义。你要知道,在这世上做事要讲很多规矩的,你到了一个新地方,就一定有新规矩要遵守。只要你还是个人,就注定无法随心所欲。那道术坊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绝不能谈论术法之秘,只可看个热闹。你们记住了,以后万万不要在那里多言。”   “那些术法跟骗术也没什么区别,你为什么放纵他们骗人?”李凌云吃了一口脆爽的酱瓜,仍是不解。   “就你李大郎聪明,你当那些看客真不知道那术法是骗人的吗?”凤九拿出一柄白玉如意,在桌上有节奏地敲击着。李凌云耳中充满叮叮咚咚的声音,莫名有点介意。   凤九吩咐那个宫装女郎道:“你继续奏你的箜篌。”他又吩咐那狼面童子道:“有客到,怎能忘记焚香?”   二楼音乐声渐渐响起。狼面童子打开博山炉,塞入一枚黑乎乎的香丸。众人周围很快弥漫起熏香的气味。唐人爱熏香是出了名的,不管是屋里还是衣柜中,只要花得起钱,都要熏香。市面上有一种镂空熏香球,用金银制成,里面有奇妙机关,香丸在里面燃烧时,无论怎么移动都不会落下,它是用来在被子里熏香的。凤九这里的香味道很独特,李凌云分辨了一下,应该是用了许多名贵香料,嗅起来令人心情舒畅。   凤九吃东西时并不用竹筷,而是直接上手。他拿起一块肉塞进嘴里,那也不知是什么肉,被厨子以极好的刀工切成树叶一样的薄片,看起来像水晶一般晶莹剔透。   凤九边咀嚼,边说道:“人生已经非常辛苦了。虽说只是碌碌终生,但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未免太过无趣。道术坊里的这些百戏艺人,粗看好像是在骗人,但路人观瞧时都在叫好,给钱也是心甘情愿的,李大郎你就当他们做了一场美梦不就行了?又何必什么事都要戳穿呢?”   “若只是一场梦,自然不用在意,但也无法避免这些人利用所谓神技招摇撞骗。真相既然不是表面上的那样,自当广而告之,以警示众人。”李凌云也吃了一筷子,发现那种肉嚼起来爽脆无比,唇齿留香,却一时间分辨不出到底是用什么兽肉制成的,正要继续询问,却听凤九哈哈大笑起来。   “真相,这世间的真相有什么意义?其实根本没有人想要知道真相,因为真相往往不堪,甚至令人恶心。大家苟活一世,不过都是看看表面的热闹而已。”   不知为何,凤九说这话时,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愤世嫉俗的气息,与柔婉的箜篌琴音形成了强烈对比。   李凌云还想说点什么,明珪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对他轻轻摇了摇头。凤九见二人这副模样,微笑道:“明子璋,你也太看重李大郎了,生怕他惹恼了我。不过你放心!我并没有觉得生气。我怎么会跟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斤斤计较呢?”   李凌云虽然迟钝,但多少也听出了凤九的讥诮。就在这时,他莫名感到有些燥热不安,于是突然伸出手去抓凤九脸上的面具。凤九对他毫无防备,居然被他把面具给抓了下来。   对李凌云的这一举动,楼上的人无不感到惊讶,包括突遭“袭击”的凤九。   李凌云看着手中的面具,又抬头望向凤九的脸,奇怪地道:“我还以为凤九你是戴罪之人,脸上有罪人刺青,或是你的脸上有疤痕、胎记,所以才戴上面具。现在看来,居然并非如此?”   这是凤九第一次在李凌云面前露出整张脸,他年纪虽大,但面容英俊无比,尤其是眉眼间,颇有雍容华贵的气质。   听李凌云说话如此直率,凤九脸上隐隐有了点笑意。然而此时明珪脸色却难看起来,对李凌云严厉呵斥:“李大郎,不可这般无礼,赶紧跟凤九道歉。”   “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要戴面具。凤九,你可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见李凌云追问,一旁的明珪顿时尴尬起来。   “我的确见不得人。”凤九伸手从李凌云手中拿走面具,缓缓戴了回去,“明子璋不用紧张,我不会记李大郎的仇,二位在这里慢慢吃便是。今天让人带你们来,只是为了警告你们一下,顺便让道术坊的人知道你们是我的座上客。至于面具的事,往后或许会有机会跟李大郎解释,不过现在还不行。你们要记得,那道术坊跟鬼河市一样,有些人手段诡谲多变,如果他们有意对二位行凶,就算有我的人阻止,也难保你们不受伤害。”   李凌云仍在纳闷凤九为何遮脸,但揭下面具,一睹凤九真容,也算给之前的猜测寻了个答案。此时听凤九道出潜在危险,他又莫名觉得心中燥热。为浇灭心头火,他又多喝了几杯酒。   明珪小心观瞧,发现凤九没有怒意,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凤九随即向明珪询问了些案件情况。因日后还要仰仗凤九,明珪并未隐瞒,把眼前的困境和查案时的思考一并说了出来。   “既然线索全部中断,翻查案卷倒也是个途径。”凤九沉吟一会儿,又道,“跟李大郎的看法相近,我也觉得凶手犯下的不止一个案子。你们可知,在鬼河市中,有一些专害他人性命的人。这些人,在我看来已经不可以称为人了,他们只要害过一次命,就不会停手。我尝试过把这些人给关起来,不让他们杀人,结果用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疯掉。”   凤九势力庞大,能在东都把人暗中关押起来倒不奇怪,可听他的口气,分明是想关就关,这难免让明珪有些吃惊。他看着凤九,不知该如何应答,倒是一旁的李凌云把话头接了过去。   “我们封诊道也有类似的说法。”李凌云拉开领口,用手掌朝里面扇起风来。可无论用多大的力气,他还是觉得燥热无比。不过正值酷暑,又饮了酒,燥热也属正常,他扇了一会儿,觉得无济于事,便松手端坐,道:“虽不是很常见,但在我们封诊道记录的案件里,也有不少连环作案的凶手。所犯案子间有些细节有相似之处,可判断是同一人或同一伙人所为。案犯在受审时往往供述说,自己有克制不住的作案冲动,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杀人,只有这样,他们心中的躁动才能平复。只要不被抓获,他们便会一直作案。”   凤九听得连连点头。“这么说来,那凶手既然没有被抓获过,那他犯下的疑案,就有可能在大理寺内存有案卷。但你们有没有想过,若有命案久查不破,那么在民间就不可避免地会有些传闻。加之你们推测,凶手作案手法诡异,习惯把尸体摆成奇怪的姿势,我想百姓中说不定有人拿来当作奇闻怪谈传播。”   “凤九说得对。”李凌云觉得口舌干燥,又饮了一杯,擦拭着嘴角残酒说,“可现在我们不能进大理寺查案卷,摸不清线索,也只能等天后下旨,强迫大理寺服从了。”   “没有天后的旨意,想让大理寺乖乖配合查案的确很难。可只是调查河南道里有什么民间传闻的话,那就是我擅长的事了。”凤九不由得大笑,又给李凌云添上一杯:“大郎你可知这是什么酒吗?”   李凌云素来不常饮酒,只在年节时和家人一起小酌几杯怡情。依他的逻辑,今日在场之人都饮了酒,他当然不能拒绝。可听到凤九的询问,他才意识到自己居然不知喝的是何种佳酿,认真地摇了摇头。   “此乃长安西市腔,在东都轻易是饮不到这种酒的,就算去长安城里购买,也要起早排队。酒铺每天仅售一百坛,不到天明即可卖完。诗人口中的‘斗酒值千金’,说的就是这西市腔。”凤九站起身。   李凌云抬头看凤九,不知是不是因为饮酒过度,凤九的脸在他的眼中竟旋转起来。   李凌云顿觉迷惑,眯着眼睛盯着凤九的面具看,结果凤九的脸倒是不转了,可他身边的一切好像河中的漩涡一样,把李凌云的目光全给卷了进去。   李凌云对此情形感到诧异,他听见明珪唤他“李大郎”,喊叫声在身边回响,可这声音又离他越来越远了,到末了,他只能依稀辨出是从远方传来的缥缈人声,他甚至无法确定是不是真的有人在叫他。   李凌云连忙爬起来抬头看向周遭,谁知他的身边突然变成一片浓郁的血色。他迷茫地跑到栏杆边,朝楼外看去,只见天空中骄阳似火,然而就连那轮明日,也异样地在空中放射着灼灼的血色光芒。   再回头去看时,他发现楼内既没有凤九,也没有明珪的身影,更没有那狼面童子和弹奏箜篌的女郎,只看见一个身穿道袍的男子正背对自己坐在一枚蒲团上。   而蒲团的正对面,是一座庞大的四龙黄铜丹炉。李凌云呆呆地看着。那人抬头望向丹炉炉顶上直冲天际的引雷针,口中念念有词。   李凌云忍不住问那术士:“你可是明崇俨?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那人没有回头,却说起话来。然而那人并不是在回答问题,反倒是在提问。   只听那人徐徐说道:“这里是六合观天师宫,李大郎,你为何会在此?”   “为什么在这里?我也不知道……”李凌云茫然无措。   “啊……莫非,你也是来看老道炼丹的吗?说来,这引落天雷之神技,是老道独此一份,世间再无第二人。”那人的语气颇为癫狂,他手指丹炉道,“你看,老道就是用那根针把天雷从空中引到炉内的,我在这炉里放了许多灵药,引下天雷之后,就能将这些灵药炼成宝物。不怕告诉你,天皇、天后都对我引雷炼丹充满期待……”   说话间,天师宫内便震动起来,隆隆雷声响起,又有电光开始闪烁,然而那电光也是血色的。   那人不再理睬李凌云,开始对上苍祷告。他的语速极快,李凌云根本听不清他到底在说什么。   一道巨雷落下,照得室内如同血色白昼。李凌云脸上一片温热,似乎有什么东西持续不断地喷溅在他身上。   李凌云身边弥漫起血腥的气味。又一个闪电打来,他惊讶地发现,面前那个术士的头颅已不见了,鲜血从术士的脖颈喷溅出来,斜斜地冲上半空,又洒在地上。   李凌云伸出手,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脸,低头一看,双手沾满了热乎乎的人血。   一道黑影来到李凌云面前。李凌云抬头,看见一个身穿夜行衣的高大男子正背对自己脱下术士的衣裳,随后抱着赤裸裸的尸首缓缓朝着丹炉炉顶爬去。   在这个过程中,高大男子一直背对着李凌云,李凌云看不清他的相貌。   高大男子用力举高无头尸首,把尸首穿在引雷针上,随后用刀剖开尸首的腹部。一腔内脏因为重量撕破筋膜,冒着热气,和鲜血一起落在丹炉上。随后又是一个巨大的闪电,这一次,冰蓝色的闪电在血红的殿堂里跃动,顺着引雷针钻进了尸首的脖颈,发出可怕的声音。   李凌云目瞪口呆地看着,过了好久,他终于想起什么,朝着凶手扑去,谁知就在他即将扑到凶手面前时,一切又归于黑暗,沉寂无声。   在他意识恍惚时,一点血色亮光逐渐在他眼前出现,越来越大,照亮他的周身。李凌云发现自己竟跪在一摊血里,身边站满了人。那些人围着他,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他听不清楚,只觉得非常吵闹,令人厌烦。   李凌云不想看那些人。他朝身下的血泊望去,看见一个女子的手正无力地摊在血泊边缘,女子的身体被那些人挡住了。他下意识地感到这只手的主人一定是和他很亲近的人,只是他想不起来这到底是谁。   于是他去抓女子的手,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上满是血水。一种心痛的感觉突然袭来。   李凌云嘶吼起来,这嘶吼声在他自己听来根本不是人可以发出来的声响,就像是猛兽的咆哮声。   猛然间,李凌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剧烈摇晃,一切怪异的情境都不见了。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人突然消失,他手中抓着的女子冰冷洁白的手也忽然不见了。他奇怪地瞪着自己的掌心,那里没有血迹,他只能看到自己的掌纹。他环顾四周,发现天地间仍是无尽血色。   这时他终于听见了明珪的喊声。明珪叫着他的名字,声音由远及近,越来越大,直到他感觉叫声就在耳边。   李凌云扭过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试图确定明珪的位置。几乎在一刹那间,房中的一切突然恢复了,没有血光,恢复了平常的样子。明珪就在他面前,满脸焦虑地用双手抓着他的肩头,奋力地摇晃着。   “明子璋……”李凌云喃喃道。   见他终于有了回应,明珪惊喜地道:“你说话了,看来没什么事,刚才我见你在我身边狂吼,目眦欲裂,那样子太吓人了。”   李凌云环视四周,发现整个二楼只剩下他跟明珪两人,凤九、弹箜篌的女郎和狼面童子都已不见踪影。   “他们人呢?”李凌云问道。   “我也不知。你我二人本来在跟凤九饮酒吃食,不知怎的,我突然间回到了阿耶死去的那个暴雨之夜。”明珪心有余悸,摸着胸口回忆道,“我看见阿耶一个人坐在天师宫中,有人从窗口进来,我声嘶力竭地喊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扑到阿耶身前也根本碰不到他。我拦不住凶手,只能眼看着凶手杀死我阿耶,然后把尸首穿在引雷针上。正当我痛彻心扉,对着阿耶的尸首大哭之时,却又不知怎的突然就回到了这个房间,这时我才发现凤九他们已经不在了。”   明珪说到这里,担心地看着李凌云。“我醒来时,见你双眼木然地看着前方,眼睛发红,手中好像抓着什么东西,嘴里大声狂叫。我便连忙过来叫醒你,还以为你癔症发作了,所幸没有叫你几声,你就醒了。”   李凌云皱眉道:“太奇怪了,我也突然看到了你阿耶被杀时的情形,只是在我看到的地方,天地间是一片血色,唯独闪电是冰蓝色的。随后我就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被许多不认识的人团团围住。我看不见他们的脸,也看不见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只知道他们在对我说话,可每句话我都听不清。在我身边还躺着一个女人,她应该已经死了,只是我看不见她的脸,因为她的身体被其他人挡住了。我觉得她好像与我非常亲近,却想不起她是谁。正在这个时候,你叫醒了我。”   李凌云说到这里,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寒噤。明珪也面有菜色,忍不住朝左右看看,可无论他瞧得多么仔细,也没在这座楼中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为好。”明珪对李凌云建议道。   李凌云也觉得两人同时看到几乎相同的幻境,一定事出有因,只是他想不明白,凤九到底对他们做了什么,于是猜测道:“或许我们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譬如迷药。”   明珪闻言摇头。“如果只是吃了迷药,无法解释你我为何会看到几乎相同的情景。就算被迷晕过去,也应该只是各自做梦。我俩经历不同,怎会做情节几乎一样的梦?”   “这里有些古怪,我们还是先离开再说。”说完,二人互相搀扶着走下楼去。   来到一楼时,他们发现楼下居然空无一人,方才那些女子,此时竟也一个不剩。   走出小楼,李凌云回头看看,希望能在二楼的栏杆处发现凤九靠在那里,可事与愿违,栏杆旁什么都没有。   两人满怀心事地朝坊外走去,出门便看见那辆来时乘坐的牛车。驾车的舞者对二人笑道:“让两位客受惊了,主人觉得你们查案辛苦,本来只是希望你们吃了东西放松一些,所以在酒中添了舒缓心神的药物,谁知二位就那么在楼里睡了过去。主人不愿打扰,便把所有人都打发走了。二位请上车,我送二位回道术坊。”   明珪看着牛车,想起刚才的遭遇,顿时面色铁青。“多谢凤九款待了,我们自己走,不劳相送。”   说罢,明珪拽着李凌云在旁边的铺头租了两头驴,用最快速度离开了这里。   舞者看着两人,有些好笑地下了车。他大手一挥,旁边蹿出几个兽面随从,驾走了牛车。随后,舞者走进坊中,来到月陂旁的小楼外。狼面童子从楼中出来,问他:“人送走了?”   舞者恭敬地回道:“他们不肯乘车,租了两头驴,已经离开了。”   小狼点头,转身上了二楼。弹箜篌的女郎正一扇扇地打开窗户通风。凤九侧身躺在坐床上,一颗一颗地揪着葡萄吃。他的面前还放了一个大号水盆,盆里养着一朵半蔫的明黄牡丹。   小狼走到床边。“都走了。”   见凤九不答,小狼继而问道:“您设下这局,有什么意图吗?”   “我不高兴。”凤九伸手摸摸水盆里的牡丹,牡丹边缘的花瓣已经蔫了,只有中间部分还算硬挺,“她让谢阮给我送这个来,所以我很不高兴。本来我不想答应‘那边’的提议,不过现在我觉得,一切都按照她说的做,也不太好。”   “这要怎么说?”小狼走到凤九身边坐下,抬手拿凤九揪下来的葡萄吃。他的动作非常自然,吃东西时面具上的狼嘴会大大张开,让人可以看到面具后面的半张脸。   小狼的鼻子与嘴形都很好看,与凤九非常相似。   “怎么说呢?”凤九坐起来,把小狼搂在自己怀里,“你姑姑是怎么死的,你还记得吗?”   “被她杀死的。”小狼低下头嘀咕,“您说过。”   “当然,你姑姑也做错了一件事,而且是很大的错误……”凤九对小狼道,“她不应该去碰那个男人,天子的龙床不是那么好睡的。”   凤九闭上眼睛。“可是代价还是太大了,她可以对你姑姑加以处罚,但没有必要在家宴上就要了她的性命,还让你的两个舅爷背上罪名。”   “这些我知道。”小狼伸手摸了摸凤九的头,“您不要难过了,这些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凤九笑了笑,“我没有难过,你放心,我已不是那个时候的我了。可是她总是不肯让我忘记,你看,她送来牡丹花,就是为了提醒我,别忘了你姑姑的死是因为什么。”   “她想要什么呢?”小狼不解地问道,“您明明已经很听话了。”   “所以我觉得,她可能认为我早晚会对她起异心。既然这样,那么我不如就顺着她的心思来。虽然这样会让她对我感到头疼,但她也会认为我的一切举动都在她的预料之中。当她感觉自己掌握了一切,她自然就会安心一点,少给我找些麻烦,不会再搞什么送花提点我的破事。”凤九笑眯眯地道,“拿纸笔来,我要告诉那个人,已按他的要求对这两人做了试探。明珪想要为父报仇,而李凌云……他的心里隐藏着一些非常黑暗、非常可怕的事情。不过,到底是什么事,我看连他自己都弄不明白。”   西晋名士。字叔宝。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人。中国古代四大美男之一。   酒名。唐朝的名酒历史上都有记录,如当时荥阳有土窟春,富平有石冻春,剑南有烧春,郢州有富水酒,乌程有若下酒,岭南有灵溪酒,宜城有九酝酒,长安有西市腔酒,此外还有从波斯进口的三勒浆、从大食进口的马朗酒等。 第十三章 死湖惊尸离京潜行   李凌云和明珪骑驴去了道术坊,又在坊门外面的牛马铺找回了寄放在那里的两匹马。东都租赁牛马的铺头大多属于同一家,虽说各坊都有分铺,但其实老板只有一位,来时骑的驴,他们就地归还即可。   二人上马时天色已晚。刚刚经历了这般诡异之事,不管李凌云怎么推辞,明珪都坚持一定要把他送回宜人坊。   在太常寺药园门外,李凌云与明珪又梳理了一遍这一天的怪事。后者判断道:“一路走来,清风吹拂,倒也没什么头脑不清的症状,可见凤九给我们吃的也不是什么毒药。”   李凌云揣测道:“他和我阿耶共事,又是天后让他配合我们查案的,没有必要伤害我们。他或许是因为道术坊的事,想给我们一点教训吧!”   二人越说越觉得是这个理,一定是他们在道术坊做的事让凤九不高兴了,所以凤九才对他们略施薄惩。但凤九到底是如何施为,让他二人看到几乎相同的幻境的,二人却始终搞不明白。   眼看天色不早,明珪只得叮嘱李凌云:“看来下次再见凤九,酒也不能喝,肉也不能吃,他给什么都不能要。”   李凌云点头说正该如此,二人这才互相道别。   李凌云回到宅中,并没打算把这番奇异经历告诉任何人。不过他心血来潮,突然很想去地底探望弟弟李凌雨。   李凌雨此时正在房中习字,见李凌云进来,便将笔放在一旁,问道:“阿兄怎么了,我看你好像有些忧心忡忡?”   李凌云不能说是因为凤九给自己下药,只好把明崇俨案的进展跟弟弟说了一通。   李凌雨听完,摇头道:“事已至此,也只能等待天后的旨意。早些时候我就听阿耶说过,这大理寺过去是大理寺卿张文瓘领头,而张文瓘是朝中老臣,一直对李氏皇族忠心耿耿,并不喜欢天后干政。此人在大理寺非常有人望,虽说去年已经去世,但大理寺上上下下依旧以他为标杆。大理寺的人看你们不顺眼,就是因为寺中人偏向张文瓘,排斥天后。”   “不能硬来,只能耐心等了。”李凌云颇感无奈。   李凌雨却说:“阿兄莫要心急,毕竟是天后钦点的案子,放眼整个大唐,能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的,非阿兄莫属。如果天后因你未能在时限内破案而问责于你,那么她将永远无法得知真相,所以……现在应该着急的是她。”   李凌云听了,也不由得赞同弟弟的看法,于是又说起明珪今天带自己游览东都,看了一些有趣的百戏。提起这个话题,难免又要说到油锅捞钱之类的骗局,说着说着,李凌云想起了凤九对他的警告。   他向李凌雨问道:“我们封诊道向来崇尚求真,人因何而死,案为何而作,凶手是何人,这些都要查对清晰,不能敷衍。可是在道术坊中,那些人却用骗人的方式来谋生,而凤九也不愿让我揭穿,他这样做有道理吗?”   李凌雨想想,笑道:“别人做事自然有别人的一套规矩,那位凤九并没说错,不过他这样说,也是站在自己立场上做出的判断。至于到底是我们的规矩对,还是别人的规矩对,都不重要。阿兄既然认为求真才是对的,那就坚持求真便是。不过可以适当给别人留些面子,不要当众揭穿,如此一来就不至于结下仇怨了。”   李凌云还是觉得这违背自己一贯的作风,李绍向来要求他不能被表象迷惑,查案要以求真为重。不过弟弟的说法也能勉强说服他,他便不再想这件事了。他看着弟弟有些孱弱的身体,关心地问道:“之前我很久不在家,对二郎的病情也不怎么了解。这半年来,你还是一晒太阳就会生病吗?”   李凌雨摇头苦笑。“都这么多年了,如能有一丁点办法,阿耶也不会早生华发,天天为我担忧。我这辈子恐怕是见不得天日了,阿兄不必耿耿于怀,这或许就是我的命数吧!”   “命数?”李凌云有些不甘心地道,“我会多注意的,如果以后验尸时发现有人与你是同一病症,或许能查出病因。”   李凌雨笑道:“我们封诊道说到底还是对死人的事更了解,要当什么岐黄圣手,让人药到病除,却是很难。患此病,不过是白天不能出门,也谈不上有别的妨碍,阿兄就不要刻意寻觅治疗之法了。再说阿兄今天在东都游玩一番,难道不觉得劳累吗?还是赶紧回屋休息吧,要是饿了,就让姨母吩咐下仆准备几道可口的菜肴。”   李凌云向来不喜欢关注生活琐事,闻言点点头就起身离开,临走时难免又叮嘱两句,让李凌雨多注意身体。   李凌云回到地面上自己的房间后,果然觉得有些饥渴,就吩咐下仆准备了一些吃食。可饭吃到嘴里,他却又想起在凤九的楼中喝酒吃肉后所见的血光幻境,不适感骤然袭来,再好的食物也吃不香了。   这一晚,李凌云睡得很不安稳。不知为何,白天看到的幻境在他脑海里反复出现。等到第二天醒来,他发现自己浑身冷汗津津,把被褥都打湿了。   因为宫中没传来任何消息,李凌云在家里百无聊赖,便翻阅起李绍给他留下的东西,其中历代首领所记下的《封诊秘要》让他看得津津有味。   而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在距离东都不远的孟县,有人撞见了一桩奇案——   河阳河位于河南道境内,孟县和巩县之间。   因河水打此流过,所以孟县境内水网密布,大大小小的湖泊星罗棋布。河阳桥以北便有一片大湖,由于此湖不通河道,所以当地人称之为死水湖。   湖泊地势低洼,只要降雨,周边雨水都会排入此湖,这也是此湖湖水的主要来源。虽是野湖,但向来也是波光粼粼,水鸟成群,一派秀丽风光。   在湖边不远处分布着一些村落。按理说,偌大的湖泊附近有人居住,怎会少得了捞虾捕鱼的人?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这死水湖却人迹罕至,似乎附近的人都对这里有所避讳。   这一日,两个垂髫小童正在湖边林中不断跋涉,手中提着装得满满当当的麻布口袋,累得气喘吁吁。   湖边水汽密布,树木生长一向旺盛,在林中栖息的兽与昆虫种类繁多。虽没人去湖中捕鱼,但在林中狩猎、捉虫的百姓却也一直不少。   今日踏足树林的两个小童中,年纪大一点的有七八岁,小名狗蛋儿;另一个小童只有四五岁,是狗蛋儿的堂弟,小名唤作木头。   木头年纪太小,扛着包裹多走一步路便喘不上气,连连叫唤道:“狗蛋儿哥哥,还要走多久才到地方啊?”   狗蛋儿伸手抓着木棍,让木头跟上自己的脚步,伸头往前张望,道:“马上就到了,瞧,那个蜂窝就在那里。”   说着,狗蛋儿手指前方一棵大树,只见高处的枝杈上挂着一个纺锤形的蜂窝,这个蜂窝非常大,估计已有好几年没被人采过了。   村里的孩子向来胆大妄为,狗蛋儿虽然年纪不大,但也知道采来的野蜂蜜在县上赶集时能卖个好价钱。他早就盯上了这里的蜂窝,却没有告诉其他人。   堂弟木头是他的心腹。二人早就提前商议好如何摘下这蜂窝。趁着今日阳光明媚,二人当即决定,今日一定要把蜂窝摘下,免得夜长梦多。想着那甘甜的蜂蜜,还有那洁白的蜂蛹,二人不免一阵激动。   在树林中摸索半天,兄弟俩终于来到了那棵大树下。木头虽然疲惫,但亲眼见到了那个巨大的蜂窝,也大为心动,小小的身体里不由得充满力气。   没多久,二人在那棵大树附近寻了个隐蔽的位置。狗蛋儿拿出口袋里的东西扔在地上,堆成小山。那是一堆湿漉漉的木头,这种提前浸过水的木头,一旦点燃便会浓烟四起,用来熏出那些躲在蜂窝里的野生蜜蜂,再合适不过。   狗蛋儿拿出火石,费力地打了小半刻,这才点燃了火绒。兄弟俩在那棵大树下先用干柴点了堆火,然后再缓缓加入湿木。   火堆上很快升起一股浓烟,那浓烟像一条线一样,冲着那个蜂窝便扑了过去。蜜蜂察觉灭顶之灾即将到来,纷纷逃出蜂窝,往外飞去,但它们却低估了浓烟的威力,出了蜂窝后没扑腾两下,便被熏得直直掉在了地上,再也无力振翅飞翔。   熏了一段时间之后,地上已铺了厚厚一层蜜蜂尸体。狗蛋儿眯眼看着蜂巢,见不再有蜜蜂掉下,心知时机已到,可以上去摘蜂窝了。他把看火的事情交给木头,自己则三下五除二爬上了那棵大树。   狗蛋儿在树上摘蜂窝,树下的木头却不怎么好过。此时不知道从哪里吹来一阵风,把那浓烟给吹斜了过来,熏得木头两眼鼓胀,流泪不止,正当他用手揉眼时,却听见树上的堂兄发出一阵惊叫。   “死水湖……死水湖里头有东西。”狗蛋儿连声叫喊着,魂不附体地从树上滑落下来。木头还没搞明白发生了什么,狗蛋儿抓着他撒腿就跑,连树上那个快到手的蜂窝也不要了。   木头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问:“狗蛋儿哥哥,怎么了?”   狗蛋儿回头,惊恐地对木头道:“湖里有一个白白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看着像人,我们赶快回去告诉大人。”   狗蛋儿的父亲刚干完农活归家,就看见两个孩子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连忙问二人发生了什么。   木头光顾着喘气,话也说不清楚。就听狗蛋儿道:“我们去林中摘蜂窝,我爬到树上,看到那死水湖里有东西,白白的,很大一团,有手有脚,像是个人。”   家中大人闻言顿时大惊失色。狗蛋儿的爷爷拍着大腿道:“那死水湖近年被叫作‘溺水湖’,就是因为这些年不断有人莫名溺水而死,哪怕水性极好的人也不例外。那湖里有水鬼啊!县太爷都请术士作了法,还在死水湖周围拉了铁刺,立了木桩,不许任何人接近,湖里怎么还会有东西?”   狗蛋儿的父亲闻言也不知所措。倒是狗蛋儿的爷爷是村中有名的耆老,一贯有些主意,他想想又道:“既然狗蛋儿说可能是人,那么咱们不如召集村中青壮前往死水湖一探究竟,瞧瞧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再做打算。”   狗蛋儿的父亲连连点头。“也对,不看怎会知晓?说不定是山上跑下来的野猪溺死在水中泡发了而已,不一定就是什么死人。”   狗蛋儿的爷爷说:“就这样定了,你赶紧去找人,一起前往死水湖看看,免得传出什么鬼话来。你不晓得,前不久京畿有桩狐妖案,传得玄玄乎乎,结果查出来是个女子杀人,听说朝廷震怒,把当地县太爷都换了。咱们快查清楚,也好叫人安心一点。”   狗蛋儿的父亲应声出门,没多久便召集了一群青壮赶往死水湖。谁知到了湖边,却因忌讳湖中闹鬼的传闻,谁也不敢再继续靠近。   其中一人害怕地问:“这湖里可是死了很多人的,说不定有鬼魅出没。我们要是靠近,会不会也遭了晦气?”   狗蛋儿的父亲咬牙道:“当初县里围湖时就说,如果有人擅闯死水湖,造成命案,就是大事,周围乡村发现不准隐瞒。今日发生了此等事,要是我们瞒下来,万一被县上知道了,也绝对不会放过我们的。”   听他这么一说,众人也明白,今天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众人互相鼓了鼓劲儿,一起穿过树林,拨开杂草,来到了湖边。   死水湖的面积有七八个村落那么大。众人眯眼从湖边看去,发现的确有一个白白的东西漂在湖面上。因湖泊太大,众人怎么瞧,都无法瞧清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还是一个名叫苟三的人自告奋勇地爬到了湖边的一棵树上向湖里张望。   这个苟三是附近村中的一个猎户,虽身形瘦削,但目力极佳。他爬上树枝,摘了一片树叶卷成筒状,透过卷起的树叶朝湖里看去。   狗蛋儿的父亲在树下仰头问道:“苟三,你瞧见了什么?是野猪还是别的东西?会不会是山里跑出来的鹿啊?”   谁知树上的苟三哆哆嗦嗦,身子像筛糠一样颤抖,他一脚踩空,从树上摔落下来,腿骨当场折断。   那苟三强忍着骨折之痛,嘴里嗷嗷大叫:“湖里有一根原木,木头上捆着一个死……死人……”   李凌云在家等了三日,宫中也没传来任何消息。直到第三天的傍晚,谢阮才登门而来。   从宫中到宜人坊有些距离,谢阮一坐下,就向李凌云要了一碗紫苏叶冰饮来喝。   闷头喝到碗见底,谢阮才擦擦嘴,道:“我可真是有负所托了。某把你二人遭遇的麻烦告诉了天后,当天晚上便说了。天后说知道了,要再想想,可她想了两天,也没见有下旨的意思。我怕你等得心焦,想着干脆先来一趟把话说清楚。”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李凌云最不擅长揣摩人心,此时得知天后不太愿意继续追查,一时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建议道,“既然她没说要停止查案,那么我们也不应当白费时间,不如一起去找明子璋,或许他能想出些法子。”   谢阮闻言一愣,又笑道:“李大郎怎么回事?近来总跟明子璋待在一块儿,好像越来越喜欢跟他一起行动了?”   毕竟两人要一起查案,李凌云也不当她是说笑,认真回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如果今天是要跟东宫的下仆打架,那我肯定要找你谢三娘。可说起揣摩人心,要弄清天后为何不愿下旨,就得去问明子璋,你我两人挠破头皮也没用。我只会封诊术,你给我一具尸首,我能弄清楚他是怎么死的;可你问我杀人者心中究竟在想什么,这种事我就无可奈何了。”   谢阮感慨道:“李大郎知道自己的缺点在哪儿,还能坦然面对,我就喜欢你这个样子。”   “喜欢?”李凌云不解地重复。   “我对朋友很挑剔。在天后身边当差,故意接近我的人很多。我喜欢的人很少,而你就是其中之一。”谢阮拍拍他的肩膀,“那就走吧,咱们找明子璋拿主意去。”   说着,二人就准备去找明珪。谢阮在院里等着,见李凌云牵出那匹花马,忍不住又嫌弃地说:“这匹马长得真是太丑了,骑着这种丑马走在东都城里,你也不觉得丢脸,我跟你并骑都有些不好意思。”   李凌云却不以为意地跨上马背,与骑着雪白骏马的谢阮并肩朝向明珪家中去。   他边骑着马边说:“这马在我们家养了很久,是匹老马。从我很小的时候它就待在这个家里。它是长得丑,而且到了夏日,每天还要吃梨,不给吃就不肯走,虽说给它吃的都是些不新鲜的梨,但钱财消耗也不小。可我习惯了骑它,要是换了别的马,心里会觉得不安稳。”   “没想到大郎这么念旧。”谢阮好笑地道,“某还是送你一匹骏马吧!一旦骑过骏马,你自然就看不上这样的劣马了。”   李凌云却摇头。“若骑了骏马就看不上这匹老马了,那我以后是不是结交了比你官职更高的人,就看不上你了呢?骑马是如此,交友也是如此,不管将来认识多不得了的人,你与明子璋都是我最初的朋友,后来之人是不能超到你俩前头去的。”   谢阮闻言,美眸紧紧盯住李凌云,许久后道:“李大郎说话有时很不中听,不过却是能做毕生之友的!某……要是有一天我死于非命,必须让李大郎来查我的死因。我相信你必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李凌云知道谢阮喜欢男装,也爱像男人一样自称“某”,但有时也会跟“我”混在一起讲。他也不以为意,品了品谢阮这话,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笑意。   李凌云本就生得一副好皮囊,笑起来更是亮眼,谢阮看得呆住了。   李凌云笑道:“谢三娘这话,是知我颇深的人才能说出来的。你愿意让我调查你的死因,我也倍感荣幸。”   谢阮为掩饰失态,拿着马鞭敲了敲马头,略尴尬地笑道:“李大郎还真不是寻常人。可惜了,我跟你阿耶只是见过,彼此并不熟悉,不过我想你阿耶也跟你一样非比寻常,不然天后也不会时常把他挂在嘴边了。”   两人聊得颇为愉快,到了明珪家中,脸上仍带着笑意,弄得明珪误以为是天后的旨意到了,一问之下,才知道仍没有消息。   三人在明珪的独院中围着木几坐了下来,饮了些茶,又吃了些果子冻之类的点心。谢阮郁闷地道:“这案子简直像个刺猬,让人不知如何下手。你阿耶的尸首已经存放太久,又经过几次剖检,在大理寺殓房中查不出更多的线索,接下来到底怎么办才好?”   明珪也点头道:“东宫和东宫臣属家中已被谢三娘你搜了个遍,要是有什么异常,你早该察觉了。就算真是他们做的,该藏的只怕也都已经藏匿起来,现在再搜索也毫无意义。”   李凌云摩挲着茶杯。“大理寺倒是有案卷,可也不让人瞧。你我没有天后的旨意,又不能强迫他们。唯一能够指望的只有凤九。或许咱们唯一可以期待的,是凤九能够从民间流言中,挖出与你阿耶之死相似的悬案。”   谢阮连连摇头。“东都虽不能与长安相比,但也有百万人在城中居住,更不要说畿县之内还有多少人了。这案子再玄乎,从民间又能打探到什么?况且民间传闻向来没个谱,哪怕是一桩正常的案子,抓不住凶手,也会被传出怪事来,想从中找出有用的线索,我看根本就是海底捞针。”   听谢阮这么一说,李凌云和明珪也觉得希望渺茫,众人又陷入新一轮的沉默,各自发起愁来。   正在三人头痛不已时,外间突然来了一个小吏,说有要事求见明珪。   那小吏进来见礼道:“还请明少卿赶紧前往大理寺,从孟县报上来一桩疑难案件,据说案情非比寻常,县令也不知如何处理,又怕会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加急报进寺中,从县里来的人正在大理寺等着呢!”   明珪闻言,叫那小吏先回寺稳住县里来的人,随即叫来婢女更衣,准备马上赶往大理寺。   谢阮奇怪地问:“你在大理寺向来不受重视,为什么这案子报上来,却有人急匆匆地来找你?”   明珪苦笑道:“你倒是算一算时日,今天是什么日子?这不是正当朝廷休沐之日吗?”   谢阮低头掐指一算,了然地道:“我大唐朝廷十日一休,休沐之日并不办公,所以又叫旬休,今天正该休沐。不过我看你平时也没什么事,差不多相当于在家休沐了,最多就是去大理寺打个转,反正他们不乐意你管大理寺的案子,你以前不都是去点卯,之后就直接回家了吗?这会儿他们倒是想起你来了?”   明珪无奈地道:“正是因为平时不乐意用我,所以到了大家都休息时,才叫我去接案。这可能就是无用之人的用处吧!”   谢阮听得大笑连连,差点喘不上气。“有好事的时候没你的份儿,大家都在家中休假时,偏偏又把你叫去。哎,我说,你这算不算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二人说个不停,此时李凌云冷不丁地在一旁问:“这桩案子,为什么地方会如此急切地呈上大理寺?”   谢阮怪道:“李大郎记性真不好,刚才那人不是说案情非同寻常,怕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才上报的吗?”   李凌云则愣愣地问:“可到底有什么非同寻常之处?又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明珪与谢阮互看一眼,似乎从李凌云的话语里品出了点味。只听李凌云又道:“你们不觉得这些话听起来耳熟吗?”   “是有些耳熟,”谢阮说,“我尤其觉得,这话好像自己还说过……你让我想想……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来着……”   不等谢阮想起,一旁的明珪突然明白过来,忙道:“狐妖案,是狐妖案。”   说着,明珪从墙上摘下大理寺特制的绿鲨鱼皮直刀挂在腰间的银制蹀躞带上,道:“此案多半也是地方上的疑难案件,县令一时间找不出什么头绪,若放着不管,民间又肯定会出现各种奇怪谣言,所以才会上报给大理寺处理。希望此案与我阿耶的案子能有些许相似之处。”   “若此案与你阿耶的案子相似,说不定你阿耶就是被此案的凶手杀害的。”谢阮向来有话直说,跟着大胆猜测起来。   李凌云此时也穿上了靴。三人一起来到院中时,下人已提前将马牵来。李凌云爬上马背,道:“杀害明子璋阿耶的未必就是此案的凶手,但既是奇案,便有一探究竟的价值。”   谢阮觉得奇怪。“如果此案的凶手不是杀害明子璋阿耶的凶手,那么追查此案的价值何在?”   李凌云想了想,道:“这桩案子既然被呈交给大理寺,多半要费一番功夫才能破案。反正现在没事可做,如果我们赶在大理寺之前找到重要证据,或直接抓到凶手破了这案子,那么将来大理寺再想拦着我们查案卷,岂不是就说不过去了?至少他们不能老是拦着明子璋了吧?毕竟到那时候,他这个明少卿已经解决过奇案,是名副其实的大理寺的人了。”   谢阮低头一笑。“还真就是这个道理。都说明少卿是斜封官,摆明了是小看明子璋。要是我们当真提前破案,就可以叫大理寺无话可说,我们要翻阅案卷,徐天那家伙也不好拦着,否则递个奏折上去,告他一状……大家都是少卿,要较真起来,他可管不着明子璋。”   李凌云和谢阮齐齐扭头看向明珪。毕竟想归想,是否真要接手这个案子,还得看明珪的意思。只有他愿意接案,并以少卿的名义把案子捏在手里,利用休沐的时间打大理寺一个措手不及,才能把大理寺的案子做成自己的。可这样一来,就相当于插手大理寺接案,多半要违反规矩,明珪也要承担责任。   明珪思索了一会儿,接着用马鞭用力打了一下马臀,骏马快速向前蹿了出去。   李凌云和谢阮连忙跟上。只听明珪在前方大声道:“身为男儿,我一定要破了阿耶的案子,抓到那个凶手,为了这个,让我做什么都行。不过是调查一桩案子,我身为大理寺少卿是正常履职,责无旁贷。今天机会既然落在了我手里,我就绝不会放过。”   “好,在世为人就该有这样的态度。”谢阮拍马跟上。李凌云知道自己的提议被采纳了,接下来必定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也拍了一下花马肥大的屁股,嗒嗒地追了上去。   三人一路来到大理寺。为不引起留守吏员的注意,谢阮和李凌云并没进寺,而是在门口隐蔽处等待。休沐之日,大理寺里空落落的,明珪策马而入,也没有遇到什么意外情形。   李凌云站在门口向内张望。“这大理寺内似乎无人,要不干脆趁这机会翻阅一下案卷?”   谢阮摇头。“六部九寺之中文书记录一向绝密,没有正规手续不可翻阅,一旦被人抓到,罪责不轻。就连这个案子,也是因为其他人躲懒,不想在休沐之日接案,这才落到我们手里。借着明子璋斜封官的名义,再加上咱们是帮天后做事,就算被人发现咱们擅自参与调查,大不了就是大理寺的人给咱们一些脸色看,不会出什么大事;可如果偷偷摸摸去查卷宗,难免背上妨碍司法的罪名,如果有人小题大做,恐怕连天后也不能保全你我,下狱都是最轻的处罚。”   谢阮说完,李凌云顿时想起那半年牢狱之灾的滋味,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二人在门口等了许久,才见明珪领着个小吏出来。那小吏一身尘土,打扮颇土气,应是从县上来的,面色焦急。明珪却淡定地在旁边劝道:“你也无须惊慌,虽说今日休沐,但我已做好记录,明日就会有人前往你县调查此案了。”   “这个我知道,只是这桩案子十分怪异。”那小吏急切地道,“不知能否今日就派人前往我县调查?最好可以跟我一同回去。”   李凌云与谢阮躲在远处,听不清那边的对话,但见这小吏心急如焚,二人不由得好奇心大增,又溜着墙根往前凑了凑。只听明珪对那小吏道:“我明白,你们县上出了如此古怪之事,大理寺不尽早勘查,百姓疯传,势必又会传出些鬼怪狐仙之类的胡话来。倘若某些不怀好意之人利用流言,又把矛头指向天后,恐怕你们县令的乌纱帽在头上也戴不了几天了。”   小吏人微言轻,虽心里想的与明珪说的如出一辙,但他可没有胆直说,尤其还涉及大唐最有权势的那位天后。听明珪一语道破,小吏直如小鸡啄米般点头道:“明少卿所言极是,所言极是……”   明珪瞅了对方一眼,故作为难道:“我也理解你们的苦衷……不如这样,今日我便带着随从和寺中的仵作与你一起先行去县上查案,之后寺中其他人再赶过去,这样能省下许多工夫。”   那小吏闻言笑逐颜开,弯下腰连连长揖道:“明少卿真是好人啊!”   明珪把他扶起。“你一路上京辛劳,不如先在城中吃些东西,找个地方休息片刻,之后到北城门等着我。我先召集人手,今天毕竟是休沐之日,人都不在近前。待我找齐了人,便同你一起去县上。”   那小吏仍有些不放心,担心明珪借故拖延,干笑道:“多谢明少卿,我有亲戚在这东都城中,可以到他家里弄些吃食,只是不知你我约在什么时候相见呢?”   明珪估算了一下。“两个时辰后,咱们城门口见。”   那小吏得了确切时间,自然又是一番道谢。他或许的确饥渴,之后便迅速离开了。   明珪已瞥见李凌云和谢阮的藏身之处,大步走了过去。“都听到了?各自回去准备,咱们城门口见即可。”   李凌云不明白为何这么麻烦,便道:“去我家中让阿奴和六娘准备好封诊车,然后就可以走了……”   谢阮听了,拽着李凌云就走,见他不满,便解释起来:“明子璋还要准备各种文书。我们这回查案必定会惊动大理寺,大理寺最晚明日就会知道我们干了什么,所以他现在必须完善每个步骤的文书,如大理寺发难,我们也好有个说头,否则进牢的只怕不是凶手,而是我们几人了。”   李凌云一听,觉得确实在理,更是着急回家去取封诊车。谢阮一身武艺,也无须准备任何用具,她在同李凌云回去的路上找了一处酒楼,对那老板不知说了些什么,便和李凌云一同回了李家府邸。   李凌云回家找来阿奴和六娘,告诉他们要外出办案,阿奴和六娘得令退下准备去了。等安排妥当,他奇怪地问谢阮:“你当真没有什么要准备的?”   谢阮百无聊赖地靠在高椅上吃着酥梨,道:“只要在大唐境内,某去何处都无须带任何东西,只要告诉宫中我要去哪儿,自然有人打点用品。天后一心要查明崇俨案,虽说不知为何不愿下旨,但为了查案,就算某有些出格,天后也不会介意。至于我不回宫中嘛,也是常有的事,反正有事要做时交代一声就行。”   听谢阮这么说,李凌云也不再管她。待阿奴与六娘驾着封诊车前来通报,二人和胡氏打个照面,知会一声,便又离开了李家。   二人在城门口见到了明珪,还有那位刚吃了饭就着急忙慌地过来,已经等了很久的小吏。明珪远远朝二人使了个眼色,谢阮挑眉回应。向小吏介绍李凌云和谢阮时,明珪含糊其词,只说他们一人是大理寺的李姓仵作,另一人则是大理寺的谢姓吏员。   那小吏常年与百姓打交道,心眼自然多了几分,他对李凌云倒未怀疑,只是觉得谢阮的衣着打扮怎么看都显得过于富贵。不过他摸不清大理寺的水有多深,也不好多问,所以嘴上除了不断感谢,也就没说出别的话来。   一行人到达县上时已是后半夜,因天色已暗,无法查探死水湖。三人来到孟县县衙,白县令知道众人是来给自己解决疑难的,接待得格外热情,不但安排了特色饭食,还细心问候起居,并约定明日朝食之后,先验尸首,再勘现场。   自被凤九摆布过一遭,李凌云便发现自己变得容易入梦许多。他在县衙客房里头一合眼,就又回到了那片血泊之中,身边围着一群人。他眼中都是血色,唯独一处格外苍白:   那只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女人手……   六十曰耆,七十曰老,“耆老”原指六七十岁的老人,也指德高望重的老年人。 第十四章 夺命诡水死人有道   当李凌云再次从惊恐中大汗淋漓地醒来,屋外天色已经大亮。小吏前来叫人吃朝食,三人一起走进偏厅,见白县令已在桌边就位。这位县令三十出头,看面相感觉颇为精悍,显然是很有能力的人。然而此时明眼人都能看出他面露苦涩,愁眉不展,估计这桩案子已让他寝食难安好几天了。   白县令见明珪到来,连忙起身非常恭敬地对他行一礼,面色惭愧地道:“昨日各位连夜赶路,下官原本不该过多催促,但本县所辖境内的这片死水湖里已死了很多人,百姓都怀疑湖中有夺命水鬼。为安稳民心,本官也不得不做了很多场法事,更是立下各种警示木牌,甚至还用木柱绕湖一圈,拉起绳索,禁止百姓靠近,却不承想近日还是有人死于湖中。如今我已是黔驴技穷,只能麻烦大理寺的上官来调查此案了。”   明珪闻言浅笑道:“白明府不必着急,来的路上我们就已看过了案卷,既然要吃朝食,不如趁此空闲,你再跟我们说一说,此湖早前到底发生过什么怪事,为何百姓会传言有水鬼?”   “说来惭愧,这湖就是因为是个死水湖而得名,古来没有河道通往其中,按理说这种湖应该不会有大风大浪,更不容易溺死人,可偏偏这死水湖就是不得安宁。”白县令边回忆边道,“有一回两条渔船上一共坐了六人,在湖面撒网打鱼。忽然,渔船被定于湖面上无法动弹,仿佛冥冥中有股力量在控制着两条渔船一样。就在众人惊恐万分之时,两条船突然相撞,船上所有人都被卷进水中,再无踪影。那时有人在湖边劳作,看见过程,吓得魂不附体。数日后,六人的尸体才纷纷浮出水面。这次事件被当地人传得越来越离谱,说是水鬼吃人,搞得湖边村落昼夜不宁,人心惶惶。我迫于无奈,只好请来巫师作法。其实我是不太信有水鬼的,可如果什么都不做,不知百姓还会传出什么花样来。”   “不信才好,否则在这京畿之地宣扬水鬼之说,难免有妖言惑众之嫌。白县令的为难我已知晓,稍后我自会上报,你不必担忧。”明珪点点头,让白县令坐下。各人也都开始吃起朝食。   李凌云对案子比较在意,刚喝了两口粟米粥便问:“此案中,在湖里发现的那具尸首存放在哪儿?夏日天气炎热,若保存不当,只怕会腐坏得厉害。”   昨日见面时明珪已做过介绍,白县令认出说话之人是大理寺的仵作,心知这位只是提出分内的问话,可在吃食时提起尸首,多少还是让他感觉有些不舒服。但破案还要倚靠此人,他也只能苍白着脸色,认真回答道:“那尸首是被绑在一根原木上漂在湖面的,情形太过诡异,着实不宜再留在湖里。所以我昨日命人把尸首捞起,眼下就放在县衙内的殓房。”   “那用完朝食我就先验尸,不知白明府可否应允?”李凌云昨日熬夜赶路,着实觉得疲惫,吃起饭食来如饥狼饿豹。明珪和谢阮早已习惯他这种行事风格,可并非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谈论着尸首还能面不改色地吃几大碗饭。   只见那白县令再无任何食欲,一面点头,一面放下碗,在一旁饮茶等候起来。   …………   县上的殓房,与大理寺那机关重重的神秘殓房当然无法相比。因存放的是尸首,所以这种殓房通常都是独门小院,为避免晦气,此地和县衙其他地方互不相接。   对比发生狐妖案的县,此县殓房的环境要更开阔一些。除此之外,小院上还搭了一层草棚,虽看起来简陋,可至少遮蔽风雨不成问题。   众人来到院内,只见院子正中摆着张木桌,因是仵作用来验尸的,它比家用的桌子更长更宽。此时桌上堆满大大小小的冰块,一阵微风吹过,带着阵阵凉意。谢阮不由得打了个冷战,看向冰块中包裹的尸首。   白县令走到一位干巴巴的老头儿身边,对众人介绍道:“这是本县的辛仵作,以冰镇尸就是他的建议。他说天气太热,尸首放在殓房中,不加手段保护,很快便会腐败,无法验看。于是下官命县中富户把他们窖藏的冰块都捐献出来,给这尸首做防腐之用。”   那愁容满面的辛仵作连忙上前。“这死水湖颇为怪异,我们已竭尽全力,还是无法阻止命案发生。尤其这次死人的事十分蹊跷,以我的能力寻不到蛛丝马迹,这才层层上报。这尸首,我们也不敢轻易处置。”   谢阮靠在李凌云身边耳语:“一看就是被吓破了胆子,信了水鬼作祟的谣传。哪里有人作案不留蛛丝马迹的?”   李凌云对此话很赞成,小声回道:“但凡作案,必留痕迹。可若是信了鬼神之说,自然就先畏惧起来,查案时会缩手缩脚,遗漏线索,查不出头绪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白县令见李凌云和谢阮表情不屑,干笑道:“是本县查案无能,不过……若是能帮助列位上官,本县绝对会竭尽全力。比如这些冰块全都来自县中大户库存,虽然这些人颇有微词,但哪怕能为上官断案多提供一丝便利,本县也是在所不辞的。”   这话看似说得漂亮,实则把断案之事撇得一干二净。明珪心知肚明地笑道:“诸位不必担忧,我们既然来了,那定然是有信心破案的,现在又有冰镇尸首这样的手段,待我们细细检查尸首,说不定就能找出线索。”   见明珪信誓旦旦,白县令心中顿感舒畅不少,对几人的态度也越发恭谨。   李凌云不懂人情往来这一套,从白县令那里获得了验尸的许可,就立即招来阿奴,取出封诊屏把尸首给围了起来,县衙之内,除了那个辛仵作,其他外人一概不许进入。   此时大唐还没有完全依靠科举制起用人才,但即便是被举荐来的县令,也是颇有家学渊源,懂得识文断字之人。白县令瞧见那硕大的屏风上满是图画,十分惊讶地感叹道:“这图画笔法非同寻常,乃是大师所作啊!”说着,居然一圈一圈地绕着屏风欣赏起来。   李凌云只要接手案件,便会不由自主地进入忘我状态,自然不会去管县令如何痴迷画作,而是命阿奴、六娘做好剖尸前的准备。   身形高大的阿奴作为封诊道的隶奴,干的就是体力活,也就是眨眼的工夫,他已将木桌上的冰块清理干净,露出尸首。   虽是大白天,但为看清细小伤痕,仍需要光亮辅助。不用吩咐,六娘便点燃了屏风上的所有油灯,一瞬间,桌面就光明起来。   二人配合默契,压根不用言语交流,便把李凌云所期之事安排妥当。   此时桌上尸首已经显露身形。因长时间浸在水中,尸首看起来肥胖苍白,肚皮膨胀。好在事前用了冰块,所以腐败并未加剧,虽说也有腐臭气味,但在众人的忍受范围之内。谢阮出于好奇,在阿奴、六娘退下后朝那边瞄了一眼,顿感不适,忍不住问:“这死者莫非是个胖子?怎么肢体肥大成这样,瞧着肚子都要撑破了!”   李凌云戴上油绢手套,对谢阮道:“并非如此,此人生前身材和普通人差不多,只不过他死后尸首长时间泡在湖中,才会膨胀成这副样子。这是水经肌肤进入身体所导致的现象,观之犹如巨人一般。但凡死于水中,若未被及时发现,尸首均会出现此种情状。”   说着,李凌云分给众人每人一枚麻布口鼻罩,县衙的辛仵作也没落下。那仵作双眼放光,对着口鼻罩上下打量,连声道:“世间还有此等妙物?”   谢阮奇怪地问:“怎么,你们平日验尸,都不用这东西隔离恶臭吗?”   “倒是会在脸上系布巾。”   “只用布巾?”   “还会蘸点醋汁,这样可以勉强隔开一点气味。像这样的精细之物我还是头一次见。”说着,那辛仵作在谢阮的帮助下将口鼻罩扣在面上,深吸一口气,浓浓的薄荷气味顿时让他头脑为之一清。   见辛仵作面露惊讶,谢阮也把口鼻罩放在鼻尖嗅了嗅。“怎么跟我上次用的有区别?这次的居然有薄荷味。”   “上次剖验尸首时你觉得恶心,我便给你用了薄荷膏涂抹口鼻。后来我想了想,与其如此麻烦,还不如把麻布浸在薄荷水中,再将其切成小片,用时直接塞入口鼻罩,既能提神,又可以节约工夫。”   李凌云随口解释完,将那尸首的头部掰了过来。尸首的面部肿胀如猪头一般,两个空空洞洞的眼眶里似有什么黄色棉絮状的东西露出来挂在外面,五官如充气般挤在一起,嘴唇紧紧地套住那根伸出的青灰色舌头,观之相当丑陋恶心。   “眼睛被人挖掉了,那黄色的是油脂。与猪、牛、羊不同,人脂不是白色的,而是黄色的。”李凌云边说边用手轻轻拨动尸首的眼眶,“你们发现死者时,他就没穿衣物?”   “没错,而且湖里、湖边都查过了,没有发现衣物。”辛仵作连连摇头,“您也看到了,尸首被发现时是什么样,现在便是什么样,不管如何观瞧,也根本看不出死的是谁。实不相瞒,就连用冰冷藏也是无奈之举,若请不来你们大理寺,我们也只能稍加延缓尸首腐败时间,期望有人前来认领而已。”   “你们做得已经很不错了,只是这尸首被冰冻过,一旦化开,腐败必会加剧,看来我必须加快速度。”李凌云也不多话,命令六娘按顺序把封诊用具递给他。   一堆工具中,最先被拿出的便是那把奇怪的封诊尺。不论辛仵作如何看得两眼放光,凑在旁边观瞧,进入状态的李凌云都丝毫没有被他干扰,手持封诊尺不停地在尸首上丈量。   “此尸胯下可见阳物,身高约五尺六寸六分,足长七寸三分,长发,发色花白,可见死者年事已高。”李凌云边量边说。一旁的六娘手持炭笔,在绢帛制的封诊录上迅速记录。”   “可他现在的足长看起来比你说的要长多了啊!”谢阮疑惑地问。   “泡过水的木头比干的木头看起来通常要粗很多,二者道理相似。”李凌云用手在尸首上轻轻按压,他的动作很轻,可被他触碰过的地方无一例外均出现了皮肤凹陷,某些地方还会渗出一些水渍,触遍要害部位后,他解释道:“有时眼见并不为实,我所说的尺寸,是根据骨头关节的生长程度倒推算出的死者脚的正常大小,而你看到的是吸水后的脚掌,二者存在差异,觉得不同也不足为奇。”   谢阮闻言不再多话。即便是大大咧咧的她,也心知肚明这种逆推之法是封诊道的独门秘术,就算李凌云耐着性子解释,她也一样会听得云里雾里的。她只需要知道结果如此便可,无须明白具体道理。   谢阮不插话,其他人便更不会轻易打搅,李凌云手上的动作也就越来越快。他用力拨开尸首的嘴唇仔细查验,这期间还用手在牙齿上摁了摁。   明珪在一旁仔细观看,发现尸首的牙齿松动且有缺损,心中推测李凌云这一举动必定是在判断年龄。虽说从面相上完全看不出老态,但牙齿却显示了真相,这死者的年纪应该的确比较大了。   李凌云让六娘取出黄铜柄水晶镜,仔细查看尸首的每根手指的指尖。   “人上了年岁,牙齿会脱落松动,皮肤会干燥松弛,骨骼会逐渐细弱,脊骨也会渐渐弯曲。所以年纪越大的人,越会让人觉得他的身高在不断缩短。虽说他双手皮肤泡发,观之如油绢手套,触之可轻易摘取,给人感觉已腐败不堪,但仔细看,还是能在皮肤上发现指印。   “据记载,孩童在产妇肚中便已形成指印,当孩童呱呱坠地后,无论生老病死,其指印图案都不会发生改变。不过,随着年龄增长,指印在某个特定的年岁范围,仍可表现出一些固有的特征。若指印较小,且纹线清晰,可断为年幼者;若指印较大,且纹线已被磨去一些,可断为青壮年人;若指印干瘪,且纹线不清,出现褶皱,可断为老年人。”   说完,李凌云把死者的手指翻过来。“再看他的指甲,上面有许多竖纹,此纹路越清晰,说明指甲内血气越匮乏,这是年岁大者普遍会出现的特征。因此,结合头发、指印、指甲三者所表现出的外部状态,我推算死者年纪约在六十岁。”   直到六娘停笔,李凌云才再次开口:“人的肌肤之下必有油脂,只因身形胖瘦差异而厚度不同。油脂不像皮肤那样会轻易浸水肿胀。我方才触摸了尸首的胳膊与小腿,按油脂的厚度看,此人生前绝不是一个胖子,与之相反,他的身形相比常人要消瘦很多。”   “都这个年岁了,连提刀都是个问题,凶手究竟怀有什么样的仇恨,要这样残忍地杀害一名老者?”谢阮百思不得其解。   李凌云道:“刚开始验尸,我无法给你答案。不过封诊道自有一套手段,刚才只是‘查基本’,接下来就要‘诊细节’。等之后破了案,自然能搞清缘由。”   “刚才你看得如此仔细,竟只是查基本?”   明珪的惊讶不比谢阮小多少,只是他不会像谢阮那样又是惊呼又是尖叫。他身为大理寺少卿,自然要有见过大世面的样子,否则很容易让人看出破绽。   刚才李凌云无意中提及“封诊道”时,明珪瞧见那辛仵作眼皮一跳,显然察觉到了什么。不过从辛仵作之后的表现来看,他也不像是对封诊道知根知底之人,可能只是无意中听过此名号,并未亲眼见过,那么……既然是这样,这个辛仵作就更不会清楚封诊道内部的等级,倘若他已经发现这位假仵作是封诊道现任首领,也不可能表现得如此淡定。   再者,以大理寺的背景,聘请封诊道的人来查案,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明珪小心思索着这些细节,想着是否已经暴露行藏。此时沉迷剖尸的李凌云却一无所知,他抬起尸首的右手掌,指尖在手掌上摩挲片刻,接着又拿起尸首的左手,在虎口处同样摩挲了一会儿。做完这些,他才抬头若有所思地道:“方才我摸的那两处都有老茧,但茧纹不厚,不是劳作形成的。长期拿握什么物件,却又无须特别用力,才会磨出此类茧纹的老茧,有些近似读书人的笔茧,或做轻巧手工艺者的掌茧。可什么人会同时在这两个部位长出老茧呢?”   李凌云抬起双手,试着摆出一个姿势,双手犹如握着一根棍子。谢阮在一旁急得抓耳挠腮,她把自己熟知的刀枪剑戟都说了个遍,但均被李凌云否定。   这时,在一旁观瞧的明珪忽然出声:“李大郎,你这个动作,很像我阿耶手持拂尘的样子。”   谢阮平日在宫中,术士也没少见,于是她学着那些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摆出造型,接着往李凌云身边一站,上下瞅了瞅。“果然很像,宫中术士在面见天皇、天后时,就是这样拿拂尘的。这么说,死者手上的老茧定是常年手持拂尘留下的!”   李凌云认可了这个结论,对六娘吩咐道:“将这个猜测记下来。”   等六娘停笔,他又绕到尸首的脚边,弯下腰,仔细观察尸首的双脚。“骨节突出,脚趾弯曲非常严重,看来他日常行走之时常用脚趾发力。”   “用脚趾发力?”谢阮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靴子,并在原地踏了几步,并未有脚趾蹬地的感觉,心知这定是特异之处,于是连忙问,“以什么身法行走,才会用脚趾发力?”   “与身法无关,一般来说,在路面存在坡度时,脚掌倾斜无法用力,所以只得用脚趾发力。你回忆一下,登山时脚趾是不是会不由自主地蜷在一起?”   “是会这样,只不过你若不说,我还真注意不到。”   “因为这是本能,一般人很少会留意。”李凌云继续解答,“行走山路时脚底会下滑,所以经常需要蜷缩脚趾撑起鞋底,遇到陡坡还要身体前倾,为的就是在保持身体平衡的同时,增加脚底的抓地力。不过……偶尔攀爬并不会让脚形改变,只有长年累月地登山,才会使骨头严重变形。”   “这里水网密布,最多只有一些丘陵,根本瞧不见山峰,可见此人绝非这死水湖附近的居民。”明珪想了想,道,“正如大郎所说,从脚趾变形来看,死者或许隐居于山中。常有术士跋山涉水前来六合观拜访,有些布履磨破者会向我们讨要一双新鞋,我印象中,他们的脚趾便与死者类似。再加上死者手上有持拂尘留下的老茧,那么死者很有可能是一名术士。”   李凌云对此既未肯定,也未否定,只是命六娘将此推测记录于封诊录中。明珪见状嘴角一勾,心知李凌云不善言辞,但多半是赞同了自己的看法。   明珪暗自欣喜之际,李凌云又从封诊箱中取出了一堆黄灿灿的器具。   阿奴见状,手中提着一块漆黑的木板走过来。因他手速太快,没人看清他的动作,他好像只是把那木板拉起来抖了抖,那木板就变成了一张半人高的几案。   李凌云将封诊器具一一排列在几案上,抬头对谢阮道:“接下来,按我封诊道的封诊顺序,马上就要进入剖尸环节。你之前在大理寺殓房可是吐了好几次,这回可承受得了?若是不行,出去也没关系。”   谢阮刚瞧见这被水泡发的尸首时便觉喉咙发痒,一听即将剖心挖肺,脸色瞬间有些苍白。但她性子要强,如果李凌云不说得这么直白,她可能还会找个借口出去躲一躲,可被他这么一说,她就是想走也不能走了,否则日后被人提及此事,难免会遭人耻笑。   于是,她态度坚决地道:“这案子是我们三人一起接的,当然要共进退,我必须每一步都参与,不能回避。否则那位询问起来,我还怎么为你们两个做证?”   那辛仵作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的,李凌云却很清楚谢阮这话是什么意思。   三人此次假冒大理寺的名义来查案,迟早会暴露行藏。虽说明珪做好了文书,但也并未按大理寺的规矩来。明珪让他与谢阮这两个外人参与查案是违规之举,一旦被追究起来,就算有十张嘴也说不清。三人里只有谢阮是天后直属,若是有人将此事小题大做,那谢阮的所见所闻便直接关系到他与明珪能否逃过一劫了。   所以谢阮不回避,的确是为了保护他俩而做出的选择。   李凌云对谢阮微微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些许感激之情。此时,他又瞥了一眼明珪,发现明珪一直在留意身边的辛仵作,心知明珪定是觉得此人有异样。想起刚才与谢阮的对话,李凌云也察觉到当着外人的面说出这些似乎不妥,他生性愚钝,为了防止再说错话,便对辛仵作说道:“我们封诊道断案有一些手法不可外传,不太方便让你继续看下去,还请见谅。”   那辛仵作闻言,竟然长叹一声,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既然干的也是查验尸首的行当,封诊道的传闻他还是听过一些的,知道此道向来颇为神秘。与明珪猜测的差不多,当李凌云拿出封诊箱时,辛仵作便心中有数,今日是遇到了高人,于是他大气都不敢喘,在一旁仔细观瞧,当听到“剖尸”二字时,他的眼皮突然一跳。   狄公任职时,大理寺屡破奇案,在民间已成了佳话,对此辛仵作当然也有所听闻。他自己也办过案,知道大理寺能破案无数,定是因为掌握了某种非比寻常之技,一听此技竟是剖尸这种违背人伦之举,还牵扯到传说中的封诊道,再加上方才谢阮的话没头没尾,心里便清楚这群人只怕有些蹊跷,哪儿还看得下去。他正发愁日后有人来闹的话,自己要落个坐视不管的罪名,想干脆找个借口回避,没想到对方先一步开了口。辛仵作自然满口答应着,拱手跟众人行了个礼,快速走出了封诊屏。   谢阮并未注意到辛仵作的细微表情,所以对李凌云此举有些疑问,问道:“查狐妖案时,你推举那叫杨木的仵作拜入封诊道门下学习,今日为何要赶这个辛仵作走?难道是他资质不佳?”   李凌云平淡地回答:“他能想到用冰块保存尸首,此举足以说明在查验尸体上此人还有些建树,只不过我们先前都是光明正大地查案,唯独这次有些不同,我们之间的一些交谈,还是不要让外人听见比较好。”   谢阮常年陪伴在天后身边,比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也差不到哪儿去,就算口无遮拦,也没人敢把她给怎么样。不过想到此次是偷偷查案,她也觉得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于是挠头道:“大郎所言极是。只可惜那辛仵作错过了偷师之机。”   六娘在一旁轻笑。“我们封诊道的东西,哪里有那么容易偷?”   “是了,学有渊源,偷师终究只是学个皮毛。”早已看透一切的明珪接过话茬,结束了此番讨论。   李凌云再次进入状态,轻声吩咐六娘:“你把封诊录翻到剖腹图一页,做出记录。”   六娘应声,阿奴也站在一堆工具旁,做好了打下手的准备。   一切就绪,只听李凌云口中念念有词:“尸状先验,而后清洗,先外后内,方可剖之。”   谢阮面露疑惑。李凌云不等她提问便解释道:“这是我们剖验尸首所用口诀,意思是说,验尸之前要先观察尸首状况,然后仔细清洗,先检查尸首外部,再检查尸首内部,顺序一定要严守,否则便会损毁尸首,破坏证据,使尸首成为对断案无用的鸡肋。”   说罢,李凌云命阿奴开始倒水。阿奴显然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倒出的水流粗细均匀,具备一定冲刷力,但又不会太强劲。李凌云借着水流,将尸首从头到脚渐次洗过。   “尸首泡于水中,身上即使有细微痕迹,也已被水流冲毁,损失殆尽。之所以还要进行这个步骤,是担心在剖尸时尸首上的杂物进入腹腔,干扰封诊。”   李凌云说完一抬右手,阿奴放下水桶,从几案上拿起几样器具递了过去。   第一样器具就是那长柄异形弯刀,在李家的地下室内,谢阮与明珪便已见过,他们也不问话,聚精会神地看李凌云手上的动作。   只见李凌云伸出大拇指与食指上下扣住刀柄,使其不会随意晃动,然后把刀放在尸首上,食指向下按压刀背,从锁骨处朝胸前斜斜切下左右两刀,在胸部中间聚拢。接着,他从两个刀口的交点朝下方再切一刀,一路缓缓划至腹下。   这尸首在水中时已泡得庞大,肚腹内开始腐败,生成气体,所以李凌云在开腹时非常小心,如果此时下刀太快,尸首或许会爆开。   李凌云每切开一点,就会小心轻按尸首腹部,缓缓将腹内气体排出。这时就算戴着有薄荷味的口鼻罩,也终究无法阻挡这股腐尸气味。谢阮也不再顾及什么形象,捂着嘴在一旁干哕了半晌才缓过劲来。   剖尸过程看似烦琐,但李凌云动刀游刃有余,无一点多余的小动作,显然是做过无数次才这般熟练。只见他划开腹部后,快速揭开覆在尸体上的皮肉,露出肋骨。   从阿奴手中接过一把黄铜大钳,他咔嚓咔嚓地钳断那胸骨。随后阿奴又上前来,拿起一个形状怪异的铜制器具卡在断开的胸骨上。这器具粗粗看来就像两个铜块,中间以一根带有螺纹的杆子相连,上面还有一个把手。拧动把手,两个铜块就开始推着肋骨朝两边移动起来。   谢阮目不转睛地盯了半天,仍看不懂这两个铜块是怎么运作的,只能猜测里面安有机栝,铜块的移动与那个能拧动的把手有关。经此番操作,尸首的胸腔被完全撑开,露出肺叶、心脏之类的脏器。   李凌云手起刀落,将脏器一一摘出,放进阿奴捧来的黑色罐子中。这种罐子众人之前在大理寺殓房里已经见过,并不陌生。这是封诊道特有的脏器罐,根据所装脏器大小被设计成不同的形状,这样就算不打开罐子,也能一眼辨别出哪个罐子中装的是哪样脏器。   阿奴把盛装好脏器的脏器罐置于桌面,接着又取出一个怪异的秤。这种秤两边都是秤盘,秤砣是不同大小的金块,把脏器放到一边的秤盘上后,向另一边的秤盘上添加金块,直到两边水平。此时,六娘会根据金块的数量和大小算出重量,并记录在案。   “肺非常沉重,里面有东西。”六娘记下重量,手指着秤上的肺叶道。   李凌云看了一眼金块,发现此肺确实重于常人的肺,于是把肺叶从秤盘上拿下,放到一个边缘较高的黄铜托盘上。只见他拿起那把弯刀,切开两片已被泡得发白的肺叶。肺叶一被切开,便开始往外冒水,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细碎的东西顺着脏水被冲出来。   李凌云用勺舀出一些,置于白瓷碗中仔细观瞧。“尸首的肺部不但有水,还有泥沙,可见他是死于溺水。”   “如此说来,在凶手把他绑在原木上的时候,他还是活着的?”谢阮面露不忍,“那他的眼睛不就是活生生地被挖掉的吗?这凶手实在是太残忍了。”   李凌云拨开尸首的眼眶,露出眼底那些已泡得失色的血脉,“人的眼底有许多血脉接入,挖眼之痛令人难以忍受,此时死者神志如果还清醒,不可能不反抗,这样凶手要想把他双手双脚捆在原木上,必定极为困难。可见死者在被杀时,很可能已陷入了昏迷。”   “意识不清……这岂不是跟我阿耶受害时一样?”明珪沉吟道,“挖眼之后,将裸尸捆绑在原木上,又置于水中,手段也很令人费解。加之死的也是一名术士,难道说真跟我们猜测的一样,有凶手一直在对我阿耶这样的术士下手?”   李凌云微微颔首。“截至目前,我还是觉得天师宫悬崖侧的那扇窗户是唯一进出途径,而根据现场方位,你阿耶被害时正面对着那扇窗户打坐,如果他神志清醒,不可能没有发现凶手。凶手能泰然自若地进入天师宫,并绕到你阿耶身后砍掉他的头,只有一种解释:你阿耶和此人一样都处于昏迷状态。所以之前的假设应当是正确的!”   谢阮听言,心中不停思量。若真如李凌云与明珪所推断,那么明崇俨案或许就与东宫扯不上任何关系了,而这绝非天后想要的结果。为了不让他们刻意把两桩案子搅和在一起,她故作不满道:“现在我们手上只有这么一桩怪案,凶手是否在有意针对术士行凶,还不能这么早下结论。之前的推论只是猜测,并无实证,双手有茧也不一定是因为经常持拂尘,我觉得长年拿着赶牛羊用的木棒,也有可能形成这样的老茧。放牛放羊的人常常在山间走动,脚趾变形也不是不能解释得过去。在找到确凿证据前,一切皆有可能,咱们不能硬将两桩案子放在一起比较。万一此案与六合观一案完全无关,到那时候又该如何解释呢?”   明珪并未想到谢阮会当头给众人泼了盆冷水。倒是一旁的李凌云频频点头,道:“谢三娘所言极是,办案确实不能先入为主。”   谢阮也察觉自己方才那番话的目的或许过分昭彰,为了缓和一下气氛,又道:“咱们也别着急,凤九不是还在城中查探怪案传闻吗?说不定要不了多久就有消息,还可以和死水湖案互为佐证呢。”   “凤九就算查到消息,我们身处孟县,又怎能马上得知?更别提如何互相印证了。”李凌云不解地道。   谢阮闻言语塞,觉得真有些拿不通世事的李大郎没办法,只好耐心解释道:“我给宫中传了消息,自然也同时给凤九传了一份。你说的我已有考虑,要是凤九当真查出什么,他会马上差人将消息带至孟县。要是有了佐证,可以证明凶手在杀死明子璋的阿耶之前就已经作了案,而这些案子大理寺与刑部都没能破获,那我们再接手,于情于理,徐天都放不出半个屁来。”   “谢三娘有远见!”明珪看破不点破,赞叹道,“这样一来,要给我们加罪也就没那么容易了。不过现在还请大郎抓紧时间,赶紧检验尸首吧!”   李凌云点点头,伸手提起尸首的胃囊一刀剖开,发现胃中除少量液体外并无他物。他将液体小心装入瓶中,交给六娘。“死者是在昏迷时被人挖的眼,或许能从胃中查出线索。你取一些液体喂给验鼠,这些东西量太少,只需一只验鼠即可,切记不要把液体都用光了。”   六娘领命而去。他又剖开尸首的小肠,在其中看到一些细粪,接着剖开大肠时,被包裹的粪便露了出来。   “他死亡时距离末次进食,约莫过去了两个时辰。”李凌云用一件古怪器具仔仔细细地翻看粪便。   这器具看起来像是将一根两头尖的细铜片用力对折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奇形怪状的夹子。李凌云用那铜片的两个尖头在粪便中不断拨弄,只要他用手指按压夹子,就能让尖头合拢夹起些东西来。   片刻后,他用清水从死者的粪便中冲出一些细小的物体。   “这是芝麻,这是肉糜。”李凌云面不改色地介绍道,“芝麻可以榨油,而肉糜中富含油脂,若是馎饦之类的面食,经过肠道消化后根本无法看出状况。好在死者年迈,消化食物的能力减弱,所以能从粪便中分离出食物残渣,用以判断死者的进食情况……看来,此人最后一餐吃的是撒了芝麻的肉馅胡饼。”   “你连这都能查出来!封诊道果然神奇……”谢阮虽觉得在粪便中翻找证据令人反胃,可眼瞧着得到结果,她又忍不住啧啧称奇。   李凌云不以为意,抬头问明珪:“在我记忆里,制作这种肉馅胡饼,需要用巨大的火坑烘烤,所以很少有人会在家中制作,通常都在胡饼店直接购买。我很少吃胡饼,你们是否清楚,这种饼平时人们一般会在一天中的哪一顿食用?”   “我大唐百姓一日两餐,一早一晚。因朝食过后便要下地劳作,且一日之计在于晨,所以朝食多以馎饦汤饼这种好克化的食物为主。而吃胡饼要仔细咀嚼,很麻烦,所以多在晚间食用。”明珪道,“大多数百姓会在酉时过半进食,如死者也依此惯例,那凶手应该是在亥时过半时将他杀害的。”   正说着,六娘朝众人走来,手中捏着一只老鼠的尾巴,打断众人道:“主人猜得不错,这老鼠饮下尸首胃中的液体后便昏迷不醒了。”   李凌云接过老鼠,将其放在耳边听了一阵,抬头道:“果然是昏过去了,呼吸微弱,心跳缓慢,却没有死。”   他拿起小瓶,揭开口鼻罩轻轻嗅了嗅,皱眉道:“有酒味,还有药香,此人死前,除了食入胡饼,还喝了一些药酒,看来迷药就混在这酒中。参考验鼠情状,死者当时必是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说着,李凌云用力掐了一下老鼠的尾巴。老鼠虽轻微颤抖,却并没醒来。他瞧了一眼谢阮。“如果还按我们之前的推断,死者是个术士,而术士为了养生,确实会时常饮用药酒。但此人胃中没有其他食物,只有一些酒水,不像是用餐时自斟自酌,否则胃内怎么可能没有下酒菜的残留物?所以我觉得,他应该是在与人对饮闲聊,只有这样才会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却不怎么吃东西。”   明珪若有所思。“我觉得李大郎的看法的确与验尸时观察到的种种迹象是相符的,死者多半还是术士!”   李凌云却问道:“可你说说,什么人会去找术士饮酒呢?”   明珪想了想,道:“术士通常服饵,‘饵’是术士修行所食之物的代称,一般均为特别制作,便于修术凝气。如果死者真是术士,他肯定不会乱吃东西,更不会胡乱饮酒,因为术士有自己的一套练术之法,所以在服饵上也颇为讲究。据我所知,术士喝的酒多为自己酿造。即使是要用药酒调理身体,他们也只会去买一些术士都认可的药酒,卖这种药酒的店铺在洛阳道术坊便有几家。大郎是否可以辨出,死者胃内药酒是用什么药泡的?”   李凌云摇摇头。“若能找到残留药酒,或许尚有办法,可此酒已经与胃液混合,原状发生了改变。而且并非所有药物都可区分,同色同味的药物不计其数。要想分辨尸首胃内是哪一种药酒,难若登天。”   得到回答后,明珪又琢磨起来。“就算是购入药酒,若二者并不熟悉,也不可能会对饮,所以死者可能对凶手有一定程度的信任。都说物以类聚,那么凶手会不会也是个术士?因彼此是同行,死者的防备心便不会那么重,这才给了凶手下毒的机会。”   在一旁倾听的六娘忍不住插嘴道:“道理是说得通,可如若真是二人对饮,凶手是如何做到让对方中招,自己却安然无恙的呢?”   谢阮闻言呵呵笑起来。“这就不是你们擅长的了。你们可知,历朝历代宫中都常用鸩酒来毒杀人?我大唐太宗皇帝当年还是秦王时,因屡屡立下战功,招致自家兄弟的嫉妒,太子设宴时就给他的酒中下了毒,太宗皇帝饮下酒后,当场口吐鲜血,回去医治了很长一段时间方才得以康复。你们就不奇怪,像太宗皇帝这样的人杰,有人直接给他倒下毒酒,他为何没有察觉吗?”   几人看向谢阮,齐齐摇头。见众人不知,谢阮面露得意地道:“据说,下毒者用了一种奇特的壶。此壶带有机关,分为两层,一层盛酒,一层装毒。机关没开之时,倒出来的酒自然无毒,可一旦拧动机关,便可把毒从壶嘴内混入酒中。太宗皇帝是看到其他饮酒之人都无事,所以毫无防备,才会中了招。”   “看来,用酒壶下迷药切实可行。”李凌云道,“若此迷药有异味,那么死者定会觉察。可见此迷药并无异味,此等奇效迷药在世间并不常见。凶手能寻到此药,说明他是精通药理之人,若是术士,也非普通术士,而是一个懂医的术士。”   明珪道:“这种术士百姓称其为‘医道’。我阿耶也算,他就是因为治好了一个官家小娘子的病,才被那小娘子的父亲荐到宫中的。宫中曾经有人来查探,是因为小娘子和其父多次美言,阿耶才得到了天皇、天后的信任。另外,术士都热衷于服用五石散或炼制出的各种丹丸,服用后容易身体不适。因害怕有损颜面,他们不会去找普通大夫诊治,此时医道便成了唯一之选。所以术士之中,擅长医术者尤为受人尊敬,多数术士也乐意和医道往来。如果这酒是一名医道给死者喝的,那么死者或许不会太过防备。”   明珪说到这里,突然神色严肃地道:“我阿耶虽说也是一名医道,但很难讲他会不会也饮用了其他人所配的药酒。毕竟医道也有各自擅长的手段,就和大夫也会求人诊治是一个道理。如果两桩案子的凶手真是同一人,那他用此种无色无味的迷药迷晕我阿耶,恐怕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种医道有很多吗?”李凌云不禁问道。   “不多。”明珪摇摇头,“医道对各种草药十分熟悉,精通炼制丹丸。他们用丹丸来提升自己的功力,以求起到延年益寿的效果。医道入门要求颇高,首先,买药需要耗费不少钱财,识药也需要有人教学。一般来说,医道皆家庭富裕而有师承。因为有这些门槛,别说东都洛阳,就是整个大唐,医道也并不多见。”   听了明珪的解释,李凌云道:“既然医道并不多见,那么只要锁定目标,凤九或许便能打探到一些消息。如此一来,你阿耶的案子兴许就不那么难破了。不过正如谢三娘此前所言,这一切都是我们的推测,你阿耶之案与此案是否为同一人所为,还不能贸然下结论。再者,如果在查案时过于重视要达到的目的,再加上受破案期限的影响,我们所思所想,自然都会往你阿耶案子的方向靠。要想确定凶手到底是谁,单凭一桩怪案还远远不够,我们还需要从大理寺或凤九那里挖出更多的案子,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公允的判断。”   说完这些,李凌云将查验过的尸首脏器一个个小心放入脏器罐。那尸首解冻后果然腐败得格外迅速,一些嗅到腥臭的蚊蝇闻风而来,在封诊屏外嗡嗡乱叫。   李凌云知道,在如此炎热的天气里,被水泡过的尸首腐败起来要比普通尸首快上数倍,所以必须采用一些特别的保护措施才行。   撤去屏风,李凌云把辛仵作叫到面前,给他一条油绢尸袋,让他把尸首放进去,接着再用蜡封住袋口,避免蚊虫进入,最后盖以冰块,将尸袋放置于阴凉处。   辛仵作有些不解,因为县上处理尸首一贯颇为粗疏,按道理来说,验尸完毕,尸首便可就地掩埋。但既然是大理寺的命令,他也只能遵从。辛仵作却不知道,李凌云之所以这么吩咐,是因为他们是偷偷提前来查案的,并不打算给大理寺制造障碍,否则容易罪上加罪。再说他们已经抢在前头,不能让大理寺过于难堪,若连尸首都给处理掉的话,大理寺的人难免会恼羞成怒。   三人自知大理寺此时应该已有所察觉,或许他们已在赶来的途中。李凌云不敢耽搁,急切地找人带路,前往案发地点——死水湖。   17时至19时。   21时至23时。   中国古代方士、道家、道士炼制的一种内服散剂。最早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虽作为药用,名医淳于意已指出其药性猛烈,服用不慎,危害甚大。后方士、道士之流炼五石散服食,作为长生之术。但许多人因长期食用五石散而丧命,唐代孙思邈呼吁:“有识者遇此方,即须焚之,勿久留也。”据葛洪《抱朴子》记载,五石散的成分为丹砂、雄黄、白矾石、曾青、磁石这五石。而据《诸病源候论》记载考之,五石散之通行方当为石钟乳、硫黄、白石英、紫石英、赤石脂这五种矿物质药物烧炼而成。此等矿物质炼成的五石散,服后内热,喜冷食,着单衣,故又名“寒食散”。 第十五章 谎言缉凶回京受困   前往死水湖的路上,辛仵作与县衙的人态度非常恭敬,言语中拼命猛拍三人的马屁,就差把他们捧上天去了。   他们这样溜须拍马,让明珪有些好奇。一问之下才知道,早先发生的那桩狐妖案早已在京畿各县传得沸沸扬扬,因妖言惑众,接连两任县令被罢免,此事一出,人人自危,谁都怕自家的管辖地发生难以解释的怪案,一旦处理不好,这可是要被摘了乌纱帽,发配到鸟不生蛋的地方去的。若非如此,白县令也没必要将此案直接上报大理寺,请求协助。凭他们的本事,根本就无法破案,所以他们对大理寺的人难免寄予厚望,马屁自然也拍得啪啪响。   若不是需要留下几人维持治安,白县令绝对会要求整个县衙的人出动,协助明珪等人破案。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假意,至少这白县令的表面功夫也算做到了极致。   约莫在午前,众人终于赶到了死水湖。   李凌云等人一看,那湖泊波光粼粼,湖上水鸟飞翔,若不是湖边围着木栏杆及铁锁链,这绝对是一片风光极好之地。   县上跟来的人纷纷站在湖边,口中默默祷告。李凌云心知他们之所以这么做,估计是因为湖中接二连三出现死尸,这些人心生畏惧。   所以李凌云并不打搅,而是缓缓绕湖行走,仔细观察起湖周围的情况。   这是一片天然形成的湖泊,有好几个村落那么大,呈卵圆形,东西宽而南北窄,湖的东南两面为高高的崖壁,西北两面则是树林。   李凌云自言自语:“看来,凶手从西面和北面,都可以进入此湖啊……”   一旁的辛仵作接话道:“人是可以进入,但在此二面,官府早就立了木牌,称此湖为‘死水湖’,湖中发生过多起诡异的溺亡案,因此禁止百姓下湖捕捞或游泳嬉戏,倘有违反之人,一旦抓住,定会重罚。”   辛仵作环视四周,手指着郁郁葱葱的树林,又道:“此湖西北二面均被树林环抱,摸不清地界的外来者可能会直接迷失在树林里,很少有人能走到湖边,而且不熟悉这里的人也不可能会来这里。”   辛仵作又带着李凌云来到湖边,指着地上的一根原木,道:“这就是捆绑尸首的那根木头了。”   李凌云蹲下拨弄原木断口,眯眼道:“断口整齐,凶手使用的是长柄大斧。此树木质间隙极大,硬度不足,不难砍伐。”   李凌云用手轻松抠下一块,继续道:“此乃树中为数不多的轻木,这种木质量较轻,在水中所受浮力颇大,只要将此木稍加雕刻,便可制成扁舟,浮于水中时很是稳定。此树林中多为宽叶树木,而此种轻木也是宽叶树木,一般人不仔细分辨,很难认得出来。”   明珪瞧了一眼,发现附近与之树干大小、粗细一致的树比比皆是。若是随意而为,那么在湖边就近选料无疑最为省力,可凶手偏偏要舍近求远,从树林之中找了这么一根轻木,一定是出于什么目的才有此举动。于是他大胆猜测道:“虽说轻木在水中所受浮力更大,但对凶手来说,这又有什么特别用处呢?他为何单单选择用轻木来捆绑尸首?若只是捆绑尸首,这附近哪一棵树不能胜任?”   “明子璋提了个好问题。”谢阮捏着下巴,来回踱起步来,“……轻木到底有何用处呢?”   李凌云则反问了一句:“你阿耶死后,被凶手穿在引雷针上,这又有何用处呢?”   谢阮顿感惊诧。“难道你已确定,凶手就是六合观……”   “还不能妄加判断!”李凌云道,“如果凶手只是单纯地夺人性命,直接将人杀掉用土掩埋,或是扔下悬崖,一般都很难被发现。可他却多此一举,把尸首捆在原木上。这在我们封诊道以往查的案子中也出现过,名为附加举动。它的出现往往表示凶手怀有不为人知的目的,比如说在极度仇恨引起的凶杀案中,就常会出现辱尸的附加举动。本案凶手不嫌烦琐,其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让人能轻易地发现尸首。”   谢阮不解地问:“杀完人还希望尸首被发现,他难道是在公然挑战我大唐的律法权威?”   “也可能就是泄愤!”李凌云轻描淡写地补了一句,眺望周围的树林,“此前我们已有判断,死者是吃过晚饭两个时辰之后遇害的,那时天色已晚,恐怕很难分辨出树木的种类。”   “或许凶手提前砍好了树木?”明珪猜测道。   “此湖经常死人,人迹罕至。尤其是白天,除了虫叫鸟鸣,几乎听不到其他动静。这就好比在热闹的街市大喊一声未必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倘若在空荡的街头大喊一声,势必引起不小的骚动。   “况且树林边就是村庄,陌生人白昼进入树林,很难不引起注意。假如凶手白天来砍树,要是暴露行迹,被村里人盯上,恐怕会得不偿失,无法完成杀人图谋。所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夜深人静时悄悄入林,一旦发现任何风吹草动,便能趁着夜色全身而退。”   辛仵作点头赞同道:“李先生说得不错,附近百姓虽说不会下湖,但不代表不进林子捕猎、采摘野果,平日进入树林的人也不在少数。本案不就是两个小童上树采蜜时发现的吗?所以我也觉得,白天来风险太大,只有夜里比较合适。不过……要想在树林之中寻到轻木,夜晚不借助火光怕是很难,可点灯的话,又逃不过村庄巡夜人这一关。我就纳了闷了……凶手到底是如何做到摸黑找到轻木的呢?”   “这并不难!”李凌云不以为意地道。   那辛仵作恭敬地道:“还请李先生明示!”   “他可以白天提前在树上做好标记,这样夜晚寻找轻木便能事半功倍。”   辛仵作仍是不解。“就算如此,到了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如不点灯,他又是怎么发现标记的?”   李凌云并不着急回答,而是对阿奴招招手,打了几个手势,后者便从封诊箱里找出一个漆黑斗篷。只见阿奴用竹篾将斗篷撑起,此时斗篷的形状看起来就像一顶又高又尖的帽子。   阿奴手持这顶“帽子”,在树林中四处搜寻,最终在距湖边百丈以上的地方找到了一根树桩。在阿奴“阿巴……阿巴……”的叫喊声中,一行人走了过去。李凌云蹲下查看,确认正是轻木的树桩,粗细也和捆绑死者的原木相同,此地正是凶手取材之处。   李凌云冲阿奴点了点头,阿奴把“帽子”置于树桩一侧,裹住部分树根,接着打开“帽顶”的小孔,眯起眼睛朝内瞅了瞅。在这一处未发现异常,阿奴又起身观察另外一处,直到绕着树桩快走完一圈,才朝李凌云招手,示意发现了情况。   李凌云将眼睛凑在小孔上观瞧片刻。“找到了,我猜测记号不会做得太高,果然是在树根上。”   众人好奇地逐一对着小孔查看,他们在树根处发现了一个斜五边形的标记,这个标记在斗篷拿开之后就完全看不到了,但将斗篷罩上隔绝光亮后,却能自己发出微微的光。   “这不是用刀刻的,应该是用一种很特别的颜料绘制而成的。”李凌云沉吟道,“能在夜间发出光芒的颜料很少,如果将夜明珠磨成细粉,掺进颜料中,倒是可以做到,但萤石之光并非这种颜色。此色偏黄,而萤石之光往往偏绿,有的甚至还会偏蓝,想来不是同一种东西。却不知凶手用的是什么颜料。”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种颜料与萤火虫有关!”明珪走到李凌云身边,看着树桩上模模糊糊的记号,极为自信地道,“我小时候,阿耶给我捉过萤火虫,当时他曾随口告诉我,有的人可以将使萤火虫发光之物取出,做成夜晚可以发光的颜料。但必须在萤火虫死去之前摘下它的尾部才能进行制作,并且做成后,要小心密封存放。如若接触空气,这种颜料便会慢慢失效。用这种颜料画下的记号白天经阳光暴晒,夜里便会发出光亮,只要不人为破坏,就会在一段时日里不断发光,夜间可见,只是经过的时日越长,颜料陈旧,光亮越发暗淡,直至彻底消失。我们现在看到的光极为暗淡,那是因为已时隔多日,且颜料被露水稀释了。在凶手作案当晚,这个斜五边形应该是很容易被看到的。”   明珪又继续道:“在大唐,某些人会用这种方式,白天在户门口做下记号,半夜则选好时机进入户主家中抢劫。我阿耶说,研制出这种颜料的人是一名医道,他是以虫入药时意外研制出这种东西的。此法,术士以外的人绝不会懂。”   “巧合太多,此案越来越像是医道所为。而明子璋的阿耶也属医道,凶手若要对他下药,他不一定就存有戒心。还真是歪打正着,这案子的凶手或许就是我们要追查的那个家伙。”   谢阮一时情急,竟在辛仵作面前把实情道了出来。不过这位辛仵作也并非愚钝之人,谢阮虽以小吏身份示人,可哪儿有小吏敢多次出口顶撞大理寺少卿,最奇怪的是,后者还对她毕恭毕敬,所以他断定这位谢姓小吏绝非一般人。为官之道,讲究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所以辛仵作不管听到什么,都只当没听见,不做任何回应。   明珪见谢阮说漏嘴,赶紧转移话题。“凶手砍下的这棵树虽是轻木,但也需一人环抱才可以抱住。就算是习武之人,最少也要耗费半个时辰才能把树砍断。”   李凌云望着树桩,突然又想到了另外的问题。“这半个时辰里,死者在哪里?凶手砍树声音不小,若要不被察觉,动作一定要快。树木断面上留下的是长柄大斧的砍切痕迹,这种斧子很沉,他又是怎么把斧子和死者一起带到这里来的?”   “自然需要牲畜来运送了。轻木虽轻,但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分量的,而死者一旦失去意识,也死沉死沉的,如果没有牲畜,凭凶手自己的力气,怎么可能运过来?”谢阮边说边点头,笃定地道,“凶手绝对带了牲畜,不会错的!”   见李凌云也跟着点头,明珪下令道:“此处遍地杂草,牲畜停留时一定会啃食草木……你们四处找找,重点寻觅一下有没有类似的痕迹。”   县上的人听令,连忙四散寻觅。没过多久,果然有人在一棵树下找到了一片低矮的杂草,杂草叶片上能看到明显的牲畜啃食痕迹。   李凌云来到此处,将被牲畜啃咬过的叶片摘下,平铺在封诊录的空白页上。接着,他用炭笔沿着叶片边缘涂画,待空白处被完全涂黑,他迅速将叶片抽出,此时封诊录上便留下了曲曲折折的痕迹。   李凌云扫了一眼,很快得出了结论。“是马。”   他拨开草丛,又发现了一些干燥的粪便,用手捏开粗看后道:“马粪里有干料……谷物、秸秆……从饲料看,好像是官马。”   “等等,我想想……”谢阮思索道,“凶手不只骑马,而且还骑的是一匹官马。凶手如果是术士,他要怎么才能得到官马呢?”   “这种马要么是官员家中的,要么就是出自官府驿站。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自己有马,是用官府的草料喂养的。可是要把官府的草料弄到手也非易事。”明珪在一旁说。   “真是处处古怪。如果凶手是医道,这种人会治病,自有诊金收入,有马匹不足为奇,奇的是为何是一匹官马,倘若不是官马,又为何要喂官府的草料。”谢阮奇怪地道,“李大郎,你可想得明白?”   李凌云不声不响,取出夹子夹起粪便,然后“咦”了一声。   “怎么了?”谢阮不解。   “按形状看,这是马粪无疑。”李凌云满脸迷惑,“马粪、驴粪都外表光滑,呈黑褐色。驴粪大小如鸡蛋,可掰成块状;马粪大小如鸭蛋,外表呈球状。但如果马食用的是青草,因青草内含有大量水分,马吃后消化、排泄都会很快,粪便较稀,不易成形。你们看,现场的马粪干燥,呈球状,说明这马长期食用的是干草料。而马、驴与牛不同,牛有四个胃囊,而马、驴都是单胃,胃里能装的草料比较有限。一般来说,马吃下的草料不到两个时辰便会被全部消化。而官马比普通马匹体力消耗大,为了确保可以长时间地奔跑,官马所食饲料均是经过特殊调配的干草料。”   “就是说……凶手的马,吃的是干草料。”谢阮抓抓头,“吃干草料的马很多,这也值得大郎惊讶吗?”   “你看这马粪……”李凌云让六娘拿来一个小托盘,他把粪便捻碎,一点点将其中未消化的残渣夹起,并在托盘里排列整齐,道,“马粪中可见谷物、秸秆、芨芨草、梭梭,这些未消化的草料长短一致,这马分明是有人精心饲养的。而且从草料的种类看,这是一匹极其彪悍的马,属于沙漠马种,耐力很强,一般的驿站根本不会有这样的官马。这种马是大唐引入之后特别培养,专门用于骑兵作战的战马。凶手是如何搞到这种马的?”   “战马?”明珪闻言,顿时睁大了眼。三人面面相觑,还是李凌云先开了口:“你们还记得,之前我们在大理寺殓房,从尸首脖颈断口推测出凶手所用的刀是什么刀吗?”   “怎么可能忘记?”谢阮眉头紧皱,“刀是用马血和水淬炼,经极其复杂的工艺,结合用刀者习惯打造的一把定制款御用陌刀。此刀价格昂贵,所需材料不是民间所能使用的……而此案中,凶手竟用一匹战马运送尸体……”谢阮的手握紧腰间刀把。“御刀、战马、官府的草料,难道……”   明珪面色寒冷如冰,接过话去,沉声道:“难道,杀我阿耶的,当真是东宫的人?”   “有很大可能,但还不能断定凶手来自东宫。”李凌云否定道。   “那我就不明白了,”谢阮双臂抱胸,有些不快地道,“能用御刀,又有战马,凶手不是东宫的人,还能是谁?”   “其实我一时间也想不明白,只是宫里很大,未必就是东宫。”李凌云摇头,有些不以为然,“不过,想不明白也没关系。”   “为什么?”谢阮费解地问。   “封诊查案,一切以证据说话。一时间想不明白也无妨,等到证据齐全,自然能找出真相。所以我说没关系。”   李凌云说着,顺着马蹄印和泥土拖拽的痕迹一路追到了湖边。他指着湖岸对阿奴道:“割掉杂草,小心些,不要踩在痕迹上。凶手既然用马把树木和人拽进湖中,仔细查看一定会发现迹象。我们找一找,看他究竟是在什么地方下手的。”   阿奴领命,在前方小心割去杂草,李凌云跟在阿奴身后仔细辨别,众人则追随在末尾,缓缓前进。   终于,他们在湖西边的一片泥土地上有了新的发现。阿奴割开杂草后,不仅看到了拖拽痕迹,还发现了大量干涸的血迹。   “死者身上没有砍刺留下的伤痕,看来凶手就是在这里挖去死者双眼的……”李凌云围着血迹看了看,在旁边的软土上发现了一些脚印。   “脚印是同一人留下的……死者被挖眼时,已被绑在了原木上。”李凌云向阿奴使个眼色,后者拿来一个陶罐,众人并未看清罐中装的是何物。只见阿奴舀出一瓢清水,一点一点倒入罐中,接着又用树枝不停地搅拌。没过多久,阿奴瞅了瞅,感觉黏稠度已够,便抱着陶罐乐呵呵地返回李凌云身边,只见他将人群驱散,从罐中挖出一坨白色膏状物,均匀地敷在脚印之上。   “这是什么?”谢阮好奇地问,“上次你取牛蹄印时也用到过这个东西。”   “石膏!一种药,其性大寒,干燥后发硬,我们封诊道先人无意中发现了此药的特性,便用它来取痕。此药遇水可呈糊状,将其覆盖在泥土上的脚印上,待其发硬,便可固定住脚印,这样一来可以长期保存,二来可以随用随取,很是方便。虽然凶手在天师宫不曾留下脚印,但若在其他案子中发现脚印的话,那么我们也就相当于有了实证!”   在等待石膏彻底干燥的同时,谢阮放眼朝死水湖中看去,喃喃道:“不知凶手到底为何要挖去死者的双眼……莫非是想毁容吗?”   李凌云闻言摇头道:“尸首浸泡于水中,会因吸水和腐败变成巨人模样,就算留着眼睛,时间一长,眼珠也会突起,甚至掉落,根本无法凭尸首辨认出死者的相貌,比毁容还彻底。这也可以间接说明,凶手挖眼不是为了毁容,而是另有缘故。”   “辨认不出相貌……”明珪若有所思,片刻之后才道,“我看凶手应该很清楚,尸首被水浸泡后会变成巨人模样,所以他认为没有毁容的必要……如果是这样,凶手跟我阿耶一样是医道的可能性,就变得更大了。”   “他砍树所用的长柄大斧,一般县城里也没有铁匠可以制作,或许是在东都购买的,根据这条线索也能追查一下……”李凌云道,“我查看死者双目时,发现血脉断口非常干净,凶手用来挖眼之物一定不是手指,而是可以不伤害双眼,边缘又很锋利的锐器。”   李凌云抬手,从封诊箱中掏出一把铜制小勺递给二人看,那小勺正好是一颗眼球大小,边缘锐利无比。   “窒息而死的人,眼球上常会有针状出血点,所以,我们封诊道便制作了相应的工具,用来挖眼查看。这是我们封诊道特有的工具,凶手又是怎么得到这种工具的呢?我觉得,凶手居住的地方或许距离集市不远,他所用之物虽然不凡,但也能轻易找人定制。”   “要是他用的工具和你们的一样是定制的,那反倒容易查了……”谢阮道,“不知凤九那边怎么样了,不过麻烦他去打探一下东都附近医道的情况,应该是可以的。”   “也可以查一下失踪的术士,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或许还有别的术士被凶手杀害,却没有被发现。”明珪推测道。   辛仵作自然不清楚这些事,在一旁听得一愣一愣的,想要插话,一时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觉得这些从东都城来的人,好像对案件的破获胸有成竹。   辛仵作想了想,干脆豁出去了,起身恭敬地对三人道:“敢问各位,我县这桩案子可是鬼怪作祟所致?”   “自然不是了,”李凌云皱眉道,“鬼怪怎么可能留下能让人追踪的痕迹呢?”   凶手留下的脚印很浅,石膏只有薄薄一层,这天又是个艳阳天,说话间,石膏已完全发硬。六娘把石膏脚印取下,给李凌云看了一眼,便贴上纸标,收在封诊箱内。   李凌云合上箱子道:“能看的差不多都已看过了。以封诊的线索分析,凶手是故意用药酒将死者迷晕,然后拖拽到这里的,接着,凶手把死者捆绑在原木上,挖去其双眼,将其扔到湖中,致其溺水而死。虽不知道凶手为何要费尽周折用如此奇怪的手法作案,但能确定的是,一定是人杀人,绝非什么水鬼作祟。”   “那……在这之前,为何有那么多人横死于此湖呢?”此时风吹湖面,湖面闪烁起一阵银色光芒,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辛仵作颇为惆怅。   “这湖……”李凌云走到湖边看了看,在湖中发现了一些小鱼,又见湖底是一个斜着延伸到深处的坡面,他转头问辛仵作,“你们说它是死水湖,是由于它不通河道,没有河水注入吗?”   “对,没错!”辛仵作连连点头。   “这个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你们本地人有没有在湖中放养过鱼苗?”   “一次地动之后,天降大雨,此湖便出现了,它已存在五六十年了,并不曾有人在里面放过鱼苗。”辛仵作否定道。   “大旱之时,它是不是从来没有彻底干涸过?”李凌云又问。   “不曾,就算大旱,至少也余下三分湖面。”   “原来如此,那我知道了。”李凌云道,“它其实并不是死水湖,如果真的只有雨水注入,又不曾有人放养鱼苗的话,那这湖里的鱼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孟县众人一听,颇有恍然大悟之感。辛仵作问道:“那……那鱼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何因为有鱼,就知道不是死水湖呢?”   “地动之后,应该是有一条暗河流经此处,只因那暗河流速缓慢,所以很难察觉。与此同时,此处又恰好积蓄了大量雨水,才得以形成此湖,湖中的鱼就是从暗河游过来的。”李凌云手指湖中心,“你们看,湖中央有一些落叶在湖面上打转,证明此湖应该是一个漏斗状,湖底暗流一旦翻涌起来,很容易形成吸力极强的漩涡。”   “漩涡——那两艘渔船相撞,死去的人久久才浮起……原来是……”辛仵作大惊道,“看来……那些人是被漩涡卷入了暗河,尸首是在发胀肿起后才浮起来的。”   “正是如此,所以并没有什么水鬼吃人,渔船突然倾覆,善泳者被漩涡卷入溺死,自有缘故,不是什么神鬼的惩罚。”李凌云话音刚落,远处突然传来一阵骚动之声。   谢阮起身朝那边看了看,突然面色大变,道:“糟!是大理寺的人。”   “糟?为何糟?各位不就是大理寺的人吗?大理寺来了人,怎么会糟?”辛仵作还没反应过来,只见面前三人猛地跳起,那昆仑奴更是左手提着怪箱,右肩扛起绿衣女子,一行五人撒腿便朝林中跑去。   跑路时,谢阮不忘大喊一声:“林北官府木牌处相见!”   几人心中有数,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出,万一在这个节骨眼上被大理寺的人堵住,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几人急忙跑路,眨眼间便不见了人影。   此时,发出骚动声的人已到了湖边,那是一群身穿大理寺玄色紧身翻领胡服,腰挎直刀的彪悍男子。   打头一人与明珪冠帽相仿,但身材胖壮,凸肚圆膀,满脸络腮胡子。他正是在大理寺妨碍李凌云和明珪查看案卷的徐少卿——徐天。   “明珪在哪儿?”徐少卿对辛仵作大喝一声,“未经大理寺许可,竟然勾结外人私查案件,尔等快快告知我们他的去向,否则死罪难逃。”   辛仵作吓得一抖,想起刚才那几人说了一些自己听不懂的话,心知他们定有问题。他当下也不敢隐瞒,忙道:“他们已经跑了,只听他们说,在林北官府木牌处相见。”   “追!”徐少卿抖着腮帮子的肉喊道。大理寺的一群人便朝着北面扑将过去。   然而这群人虽如群狼入林,匆忙追捕,却不知这是几人早就商量好的声东击西之计。   他们嘴上喊着去林北,其实往别的方向去了。   大理寺众人匆忙地跑远后,从树林中的几棵树后闪出几个身影。他们朝着大理寺众人看了看,然后猫着腰向湖的西面遁去……   在谢阮的提前规划下,五人很快在死水湖西侧的官府木牌下重新集合,而后他们走了一条不为人知的小道,毫发无伤地躲过了大理寺的追捕。   第二天日头偏西时,李凌云一行出现在东都城外十里的官道上。谢阮策马跑了一圈,回到众人身边摇头道:“前方无人阻拦,只有一些路人在亭中休憩。”   “看来至少今日可以顺利入城。”明珪遥望着地平线处那青灰色的巨大城池,“徐天只带了十骑追来,况且那边还有案件拖着他,咱们应该不会有大碍。”   谢阮赞成地点点头。“还好明子璋你多长了个心眼,提前做好了文书。至少从官面上看,大理寺少卿完全可以直接决定如何调查地方呈上的案子。不是要害大错,寺中处罚也有限,我看那个徐天恐怕也不希望外人知道此事,毕竟家丑不可外扬。”谢阮皱着鼻子,她越想越来气,于是又嘲讽地道,“说来我倒想看看他们究竟能做到什么地步,是不是真有胆量和天后作对……”   她是天后的人,对大理寺的所作所为早已心怀不满。但此时李凌云想的却是别的问题,他在花马上心不在焉地道:“不知凤九查得如何,是不是已有线索……要是什么也没查到,仅凭死水湖里的尸首,只怕无法证明我们的猜想,那我们岂不是又走到死路上了吗?”   明珪也明白李凌云的担心不无道理,仅凭死水湖案和明崇俨案的相似之处,就想将两桩案子并案来说服天后下旨,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此时,他也只能安抚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凤九那面没有消息来,便是还在查,大郎无须多想。”   “李大郎一遇到案子就像个痴儿一样!脑袋里面压根放不下别的东西。”谢阮被他弄得有些心焦,转头问六娘,“这一路我们走的是斥候用的小道,路途艰难,又是通宵赶路,你们都不觉得饥渴吗?不如我们去亭里喝口水如何?”   东都洛阳城外的官道两旁布满了逆旅商铺,很有一番热闹气象。在供路人休息的亭中,卖水的人也很多。此时不知从哪里飘来一片浓厚的阴云,竟淅淅沥沥落起雨来。   谢阮这么一说,原本不觉得口渴的一行人此时也都想喝口清洌甘甜的泉水了,顺便去亭中躲一躲雨。   五人进了亭中,各叫了一碗冰冷甘甜的泉水喝下。谢阮忍不住感慨道:“此水很好,很是甘洌香甜。”   那卖水的老头儿闻言笑道:“一大早小老儿就去山上接水,一路挑到这里,卖了二十余年了,谁都说这水甜。”   老头儿话音未落,便听见一声冷笑传来,只见一群大理寺装扮的人快步走进亭中,把五人团团围住。   为首者是个身高六尺的精瘦汉子,二十五六岁模样,身系铜制獬豸头蹀躞带,脸上骨骼嶙峋,细眼乱眉,颇有阴狠之相。   这汉子面色不善地对明珪叉手,腰板不弯地行礼道:“明少卿,出使受理州府疑案,承制推讯,是我这个大理寺司直的活。你贵为少卿,抢下属的活干,怕是不好吧?”   李凌云见那汉子衣装不见金饰,知道他品级定然低于明珪。大理寺主官为大理寺卿,其下便是少卿,少卿仅有两个名额,除了明珪,便是那徐天徐胖子。然而此人见到明珪,行礼非常敷衍,显然没有把这位上官放在眼里,可见明珪这少卿之职,在大理寺的人眼里确实虚得厉害。   “唐千尺?你要去州府?道路宽阔,不必到这里和我争道吧!”明珪温和地笑着,甚至脸上还微微有尴尬之意,眼神却森冷起来。   叫唐千尺的大理寺司直见明珪装傻,脸上顿时阴云密布,冷冷地道:“某奉命请明少卿回寺,至于这二人嘛……”   唐千尺眼中冷光乍射。“通通给我抓起来!”   “胆大包天,当真是胆大包天。”谢阮上前一步,朝后仰着身体,故意挺起腰,凸出她腰上的金鱼袋,那鱼袋摇来动去,确实非常显眼,“大理寺司直是吧!区区一个从六品上,你哪里来的底气在从四品上的少卿面前耀武扬威?”   唐千尺在大理寺为官,也算是个老刑名了,眼力自然很好。   谢阮一行并不清楚,其实唐千尺昨日便带人出京,住在城门外的驿站里,今日更是天蒙蒙亮就已带人埋伏在不远处。他早就凭借直觉判定,到了东都附近,明珪一行人定会放松警惕,大概率会进这亭内休息。果不其然,他赶来时,大老远便看出亭内有一人是女扮男装。   大唐风气开化,女扮男装并不少见,只要有婢女陪同,女子的行动还是很自由的。原本唐千尺也没太在意,他只知道徐少卿离京之前说,要去县里把抢在他们大理寺前头参与私查案子的家伙都抓住。   但“那边”却在徐天出发不久后约见了唐千尺,告诉他徐天不敢和天后当面锣对面鼓,不过是做个样子,根本不会真的抓人。而以明珪为首的这群人,会对太子的将来造成很大威胁。   在张文瓘担任大理寺卿时,唐千尺就已经在寺中任职。由于张文瓘素来与天后不和,唐千尺也和大理寺的很多人一样,对天后的势力相当不满,久而久之,渐渐便被理念相同者吸引,成了“那边”的耳目。   听说此事之后,作为李唐皇族的坚定支持者,唐千尺决定按“那边”的吩咐,来给明珪制造点麻烦。   可此时一见女子腰上鱼袋的颜色,唐千尺马上意识到,这就是传闻中天后身边那备受宠爱的谢姓女官。   他心中暗道不妙,毕竟不满归不满,却也不表示他这个从六品上的大理寺司直就胆敢直接与天后身边的红人起冲突。   尤其谢三娘任性妄为的名声在外,天后也是出了名地维护自己人,要是得罪得狠了,哪怕外朝官员向来讨厌内宫干政,却也不见得那些“大人物”就乐意来救他。   好汉不吃眼前亏,唐千尺眼珠微转,努力挤出个笑容。“没想到会在这里偶遇谢将军,在下本以为谢将军这样娇媚的女郎应该跟此事无关才对。”说完,他面色一变,吩咐左右,“把那绿衣女子、昆仑奴,以及那个少年郎带走。”   谢阮见唐千尺坚持要把李凌云拿下,抬手挡在李凌云身前,横眉怒叱道:“住手,你们不准碰他!”   唐千尺嘿笑连连。“他无官无品,未经许可插手大理寺的案子,必须严惩,否则我大唐律例岂不成了一纸空文?谢将军还请自重,女人嘛,就应该有些女人的模样。再说了,就算你比本官品级高,本官今日也是可以据理相争一下的,我劝你还是不要闹得太不好看。”   谢阮知道,现在的李凌云确实有点“妾身未明”的味道,毕竟按天后的旨意,李凌云真正能查的案子只有一个,也就是明崇俨案。而他参与调查死水湖案,说起来是违规的,追究起来,也的确是大理寺占理。   她早就听出唐千尺话里话外都在嘲讽她的女子身份,心中不满至极,但也找不出道理可讲,只能咬牙挡在李凌云身前,呵斥道:“你要抓他,就先杀我。”   她很明白,现在不是计较唐千尺态度的时候,而且绝不可以顺从他的意思。大理寺表面上主要负责案件复审和判决处刑,实际上里面却建有一座大理寺狱,虽说是用来暂时羁押人犯的,可既然是牢狱,自然也就有相应的逼供手段。   在谢阮看来,李凌云是在为天后做事,要是被大理寺下了狱,姑且不说李凌云会被怎样,哪怕他只是进去打个转,毫发无伤地被释放,对天后来说也是大损颜面的事。   上官婉儿和谢阮一文一武,辅佐武媚娘时各有分工。但这不表示谢阮就真的头脑简单,她知道自己今天是一定要维护李凌云的,或者说,她是在维护天后的面子。   李凌云却没有谢阮这种意识,见谢阮用性命相保,正觉得有些吃惊,转眼发现明珪也走到了自己身前。他手扶直刀,用一种李凌云自从认识他以来从没见过的冷酷表情直视着大理寺司直唐千尺。   “自张公去世之后,大理寺卿一直由宰相遥领,寺中掌事的实际上就是徐天徐少卿,但是,他跟我是同级官员。”明珪淡淡地说着,说“同级”二字时却吐字格外清楚。   他抬手缓缓抽出那把直刀,整个动作没有发出半点声响,幽蓝刀刃竖在身前时,连谢阮也看得心神一震。   很明显,这位脸上总是带着笑意,面容温厚,看来更像一位文人雅士的明少卿,居然也是一位刀法不俗的高手。   “我是以斜封官的身份入寺的,所以你们一向对我心怀怨愤。我明白你们的感受,从未计较。但今日你要是说自己领了徐天的命令,必须带走这些人的话,我明子璋也不妨跟你唐千尺把话给挑明了……”明珪抬起直刀,冷漠地看着唐千尺,将刀尖指向他的咽喉,“就算是徐天在这里,他也没资格命令我。唐司直你自己想想清楚,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说到最后几个字时,明珪的声音已轻不可闻,但他的语气却好像数九寒天时洛水的冰面一样,冒着锥心刺骨的寒气。   唐千尺面色一变,此时他才终于想起,面前这位自打调进大理寺后,就缺乏存在感,仿佛一抹影子的明少卿,当初是如何带着天皇、天后的特旨,大摇大摆地走进大唐三法司中枢的。   同时,他还想起了关于明珪的父亲明崇俨的那些传闻。   据说天皇陛下曾三度测试明崇俨的术法,反复确认过明崇俨的本事十分可靠。其中有一次是让一群奏乐人在封闭的石洞里奏乐,让明崇俨在听不见乐声的情况下猜测奏乐的人数和他们所奏的乐曲,结果明崇俨全部说中,天皇、天后因此对他格外宠爱。   而且,明崇俨可以在宫中住宿,经常一待就是许多天,因为天皇、天后根本舍不得他离开宫中。再比如,明崇俨还被天皇请去评价天皇的几个儿子,而他居然敢直截了当地说太子“不堪承继大位”,评价将要继承大唐天下的国本时,就像评价一个准备继承父亲豪宅却毫无能力的儿子一样。   与此同时,他还想起了明珪身边那个男装女子是怎么带着一群凶神恶煞般的家伙毫不客气地闯进东宫臣属家中,连床也拆开来,寻找谋杀明崇俨的罪证的。   在这一男一女的身后,一直都有一个冷漠高贵的女人的身影,甚至很有可能还要加上看似性情柔和,实则让众臣捉摸不透的大唐至尊。   到了这个时候,唐千尺的心中终于有了退缩之意。大理寺可以直接反对天后,表达对宫中参与他们负责的案件的不满,因为她的确把手伸进了三法司,可表达不满,显然也得有个限度。   今天他强行带走李凌云,或许这个限度就会被打破。所有朝臣都清楚,一旦招致天后的报复,下场必然会无比凄惨——不管在前朝还是后宫,这个女人都不会放过她认定的仇人和绊脚石。   他眼神复杂地看向提刀面对自己的明珪。在他思索的这段时间里,明珪的刀尖没有一点抖动,而就连习武多年的他也还做不到这等地步。   唐千尺发现自己小看了明崇俨的儿子,看来明珪不是由于父亲在天皇、天后处得宠就被特别照顾的普通人,更不是什么性情温和的鹿崽子,从眼下的情形来看,他反而有可能是披着羊皮的一头恶狼。   此时此刻,唐千尺感到万分尴尬,毕竟他来得气势汹汹,甚至还经过一番仔细计划,此次前来不过是准备挫挫明珪的锐气,并不打算真对明珪怎么样。依他的如意算盘,这回来到东都城外堵截,至少也应该拿下那个没有官职,衣着颇为普通的李姓青年。要是他毫无成果地离开,在寺中的威信必遭损害,在“那边”的人面前,只怕也不好交代。   唐千尺既没办法硬来,却也不愿就此退后。   正当双方僵持不下时,一个人的到来,终于打破了僵局。   亭外,一架由八位强壮仆佣抬着的肩舆徐徐沿街而来,所有仆佣脸上都戴着毛绒熊面。这架肩舆装潢极为华丽,像一座镏金镀银的宽阔亭阁,四面以银色轻容纱为帘幕,上面懒懒斜倚着一个手持白玉如意的紫衣男子,肩舆一旁则跟着个红衫白袍的狼面童子。   “唐司直,今日卖我个面子,此事不要再追究了,可好啊?”凤九懒散的声音传来。狼面童子抬手掀起帘幕,露出凤九那被面具遮盖了一半的脸。   “凤先生?”唐千尺看向凤九,面露难色。   “唐司直,你家里的宅子就置办在立德坊南新潭旁对吧,此坊向来多有官员居住,按理说阳气很重,是不会有什么鬼魅作怪的。可新潭的潭水极深,听说不知通往何处河道,也不知潭中会不会突然就出现什么怪东西,说不定还会跑进贵府里,搅扰得家里人不得安宁,我今日一想,着实有些担忧啊!”   凤九说着,似是不耐烦地张嘴打了个哈欠,微带皱纹的双眼瞥着大理寺司直。唐千尺脸色唰地变成猪肝色,随后又黑得仿佛被锅底灰抹过。   东都城的地下水道中,一直生存着一些不见天日的“东西”。这些“东西”并不被城中居民当作人来看待,这是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人”的范畴,作奸犯科,无所不为。当然,大唐朝廷也从未把他们当作百姓。   但这同时也说明,这些“东西”只要不被当场抓到杀死,他们的行为就不受大唐律制约。虽然凤九话里话外并没有真要把他的家眷如何的意思,但既然可以让这些“东西”进入徐宅“搅扰”,自然也可以让他们干点别的可怕的事情。   唐千尺虽然脸色难看,但也知道有凤九的威胁,已足够他跟“那边”的人交代今日为何会徒劳无功了。他不发一言地对凤九拱手行了个礼,领着大理寺的下属转身迅速离开了这座亭子。   唐千尺自凤九的肩舆旁走过时,却听见凤九低声道:“且慢!”   唐千尺憋着气看向凤九,拱手道:“凤先生还有何事?”   凤九抬眼看向前方亭中的谢阮,淡淡地道:“你方才颇有瞧不起女子之意啊!须知没有女子生养,世上又哪里会有男子?就算你是七尺男儿,也是从你母亲肚子里爬出来的。”   唐千尺紧咬牙关,低头听凤九继续道:“唐司直要是不服我今日所说,你们大理寺再不安分一些的话,大可以试试看,这天下有没有可以收拾你们的女人。”   唐千尺听得一张脸涨得通红,嘴里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知道此事不同寻常,一旦说错话,那位皇后的确可以让他见识见识女人的厉害。他虽然心中憋屈,但也只得拱了拱手,灰溜溜地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   有趣的是,唐千尺离去之时,东都上方萦绕的阴云也正好散开许多,太阳的金光落在了洛阳城上。   明珪沉默地收刀。谢阮走到肩舆边,不快地对凤九皱皱眉头。“你怎么才来?”   “我觉得你们不该盼着我来才是。”凤九从怀里掏出一沓硬黄纸,在风中轻轻摇晃,“依我看,列位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众人见凤九一脸戏谑,心里不由得一沉。   凤九见状,作势要把硬黄纸塞回怀中,可犹豫了一下,还是拿了出来。“算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只能祝你们好运。不过这回,你们的麻烦事,可真的要来了……”   (第一卷 完)   官名。相传商汤时已有此官。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置丞相司直,省称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职任甚重。东汉改属司徒,协助督录诸州郡上奏。后魏至唐沿置,属廷尉或大理寺,掌出使推按。唐代亦于太子官属中置司直,相当于朝廷的侍御史。北宋元丰改制后于大理寺设。   只担任职名,不亲往任职。   立国的根本,特指皇位继承者。   俗称“轿子”。用人力扛抬以代步。盛行于晋、六朝,其形制为二长竿,上无覆盖,中间设一椅子坐人。初为在山上行走的工具,又在平地也用它代步,乘坐舒适。唐宋规定大臣乘马,老病者可乘肩舆,以示敬爱。此时的肩舆已经改进,上面有顶,四周设有遮蔽物,有的还有缨穗彩绘等装饰。到了清代,肩舆更为华丽,官轿有绿呢大轿、蓝呢大轿等,四个人抬的称四抬大轿,八个人抬的称八抬大轿,根据官员的品级而定。民间通常只有两个人抬的小轿。   无花薄纱。   纸的一种。名称由来与制法说法不一。此纸从唐代开始生产。   第十六章 附录一   破案!老祖宗绝对是认真的!   大家平时看古装罪案剧时,有没有考虑过这样一个问题:古人在审案时,为何一定要让犯人签名按手印?   如果他们对手印的作用并不了解,那他们让犯人按手印的目的又是什么?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接触刑事技术(痕迹检验)这一行之前,我或许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并不在意,甚至会主观地认为古人审案就是靠严刑逼供。   可每当我翻开我国刑事技术相关的专业书,总能在前言部分发现大段文言文,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感觉——古人的智慧,绝非我们以为的那么简单。   为了追根溯源,解开这个按手印的谜题,我开始翻阅古籍,参考各种史料,想要搞清楚古人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断案的。   在系统翻阅了大量文献后,我简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只怕大家也想不到,早在几千年前,古代的“前辈”们,就已经制定出了勘查犯罪现场的详细规则,其中包括指纹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文书笔迹检验、法医鉴定、理化检验等方方面面,有些方法,甚至一直被沿用至今。   是不是感觉很玄奇?   没错,当我把资料系统地整理出来时,我就是这种感觉,要不是有白纸黑字的古籍记载,我也不会相信这一切竟是真的。不得不说,咱们老祖宗的智慧,真的超越了今人的想象。   不信?   别急,接下来让我分门别类地把古代的“刑事技术”逐一刨根寻底,大家就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老祖宗对待破案这件事,绝对是认真的! 第一回 痕迹检验篇   第一话指纹   人类知道指纹的时间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在西安半坡遗址中出土的六千多年前的陶器上,就发现了指纹。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陶器、青铜器上所刻的云雷纹,就是参照指纹绘制而成的。既然指纹那么早就被古人注意到了,那么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必定会有人去研究指纹。   中国是世界公认最早对指纹进行利用的国家。在美国芝加哥的菲尔特博物馆中,一枚中国古代的泥印在此静静保存着,这枚印正面刻有主人的名字,反面则留下了一根拇指的印痕。   这枚罕见的泥印被制作成型的时间,距今足有两千多年,可以算作目前人类发现的最古老的指印印泥之一。自然,这枚指印在这里代表着“印主自己”。   《后汉书·志第九·祭祀下》曰:“尝闻儒言,三皇无文,结绳以治,自五帝始有书契。至于三王,俗化雕文,诈伪渐兴,始有印玺,以检奸萌。”   在三皇时代,人们没有使用文字,于是便采用结绳的方法来记录事务。直到五帝时,才产生了文书凭证。到夏、商、周时期,习俗教化、雕绘文字越来越丰富,而弄虚作假、伪装假冒之事也越发多见起来,于是有了玺印,目的是防范作奸违法之举。   时间来到秦汉,此时封泥制已普遍盛行起来,人们书写在竹简、木牍之上,这样写成的信件、文书需要用绳索进行连接和捆绑,以防有人偷拆。在绳结处会用泥封起,再在泥上加盖官私印章,这样一旦被人打开,封泥就很难复原。有历史实物可以证明,从西周到秦汉,印章和指纹可以交替运用,印章大多为识字的人在用,而且制作需要一定费用,因此没有印章的平民,就加盖两根手指印。   这种具有契约意义的指纹运用大约出现在西汉初期,最早的办法,是在竹简上“画指”,做法是:由书契人先书写契文,在契尾一一写出双方当事人、见证人、中间人的姓名,然后相应人士在自己的名字下,按男左女右的原则,印画中指、食指两节或三节长度的线段,并在指尖、指节位置画上横线,以示该契约是由自己签署的。   等到唐代时,指纹已在田宅买卖、婚姻家庭、人口买卖和财务借贷等民事契约的签署时广泛运用。851年,阿拉伯商人索拉罗在他写的《大唐风情》中有这样的记录:在此处,不管是谁向人借钱,都要立下借据,借债人得用中指和食指在借据上并排捺印;倘若双方签订契约,那么双方的指纹就印在两纸骑缝处。   而在唐代以后,官府中兵丁名册、狱词、画供等,也同样有以指印为证的文字记载及实物遗留。宋后,在人口买卖契约和离婚休书上,更是普遍采用捺指纹或压手印的做法。   可见,在历朝历代,指纹作为契约文书的签署标志,均有法律效力。   在古代,还有一门行当对指纹的研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是哪一行呢?   相术。   科技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向来是迷信滋长的土壤,不论是何朝代,都市的街边,都不乏卜卦算命的“半仙”。   南唐宋齐邱的《玉管照神局》就是古代相术之代表,内容涉及相手、相面、相骨等多种“算命技术”。   相术在民间流传甚广,据野史记载,算命这回事最早可追溯到商周时期。袁忠彻整理的《神相全篇》可谓相术的集大成者。   《神相全篇》中有一段关于掌纹的描述让人感觉非常不可思议:“三才纹乃掌中三大纹,人人有之,乃在母胎受气成形、擎拳掩耳而成,十分辛苦。自上至下,第一纹居火,为天纹,主根基;第二纹居土,为地纹,主财禄;第三纹居明堂,为人纹,主福德。”   它的意思如下:   三才纹,也就是人手掌中的三条最大的纹路,这三条纹路可谓人人皆有,人还没出生,尚在母亲腹中,三才纹就已经成形,是婴儿握拳遮耳的时候自然形成的,所以非常深刻。手掌从上往下,第一纹在五行中属火,是天纹,反映一个人人生的基础;第二纹五行属土,为地纹,主此人人生的财运、官禄;第三纹在明堂上,叫作人纹,主此人的福气和德行。   这种说法其实具备一定科学性,现代胚胎学研究表明,指纹在胎儿三四个月大时便开始产生了,到婴儿大约六个月大时成形。一个人从此时开始,直到长大成人,指纹也只不过变大变粗,但纹样却终生不会发生改变。   现代高科技仪器研究的结果,竟与古人的结论不谋而合,这足够使人震惊。至于古人是用了什么方法才得出如此精准的结论的,目前还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谜题。   感到神奇了吗?   告诉你,神奇的还在后面。如果光是理论研究,还不算什么,古人最厉害的,是把指纹技术早早地运用到了医术之中。   清代太医吴谦等人编修了《医宗金鉴》,在这本书的第五十卷 ,医师们提及了一种结合指纹,对三岁以下小儿进行诊断的方法,名曰“一指定三关”。   中医将人体分为诸多“经络”,手上的指纹属食指桡侧缘的脉络,属手太阴肺经,是其中一个分支。指纹的状态会反映出相关脉络,通过观察指纹表现出的状态,结合脉象便可以诊断疾病。   由于儿童手腕部位短小,加之问诊时儿童也时常会哭闹,影响脉象,所以给儿童把脉,常常诊断不准。好在,儿童的皮肤细嫩,皮下的血脉容易暴露,而血脉的病症还会表现在指纹上,所以对三岁以下的孩童,古代中医常常会结合指纹变化来进行辅助诊断。   他们认为,指纹有“风”“气”“命”三关,其中食指掌指纹为“风关”,近节指间纹为“气关”,远节指间纹即为“命关”。   诊断时,要将患病儿童抱到光亮的地方,医生用左食指和拇指握住患病儿童的食指末端,同时用右拇指在患儿食指掌侧面,从命关开始,朝向气关、风关反复推几次,只要用力得当,指纹会显现得更加明显,方便观察。   如指纹浮而明显的,病情比较表浅;指纹沉隐不显的,病情可能在体内伸出;纹细而色泽浅淡的,多是虚症;纹粗而色泽浓滞的,可确诊是实症。另外,若纹线颜色看起来是鲜红的,就属于体外感染的风寒;若纹线颜色看起来是紫红的,多属于体内发热的症状;若纹线颜色看起来是青色的,大概率是风症或痛症;纹线颜色是青紫或紫黑色的,极大可能是血脉堵塞;当纹线颜色出现淡白色,基本上可以判断是脾虚。   据文字与实物可知,我国人早在两千二百多年前,就已经在利用指纹进行侦查活动了。   这是一个特别的时间:1975年12月。   就在这一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有大量竹简出土。竹简上用墨写着秦代的隶书,里面记录着从战国晚期直至秦始皇时期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   睡虎地秦墓竹简计1155枚,其中包括残片80枚,后人将其分类整理为10部分,分别为:《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以及甲种与乙种《日书》。   这里面《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都是原书的标题,而其他几部分的标题都是后人整理时拟定的。   其中,《封诊式》的部分占98简,内容为对官吏审理案件时的相关要求,以及对各类案件进行调查、现场勘查、审讯等程序化处理的文书程式。简单来讲,其主要内容就是在调查案件时,将犯罪现场封锁起来,再仔细进行现场勘查的刑事技术规范。   简文一共分为25节,每节第一简简首写有小标题,包括《治狱》《讯狱》《封守》《有鞫》《覆》《盗自告》《口捕》《盗马》《争牛》《群盗》《夺首》《告臣》《黥妾》《迁子》《告子》《疠》《贼死》《经死》《穴盗》《出子》《毒言》《奸》《亡自出》,还有两个小标题由于字迹模糊而无法辨认。   其中《穴盗》一节对指纹的运用就有所记载:“内中及穴中外壤上有厀(膝)、手迹,厀(膝)、手各六所。”   其意为:房内以及洞里外土上存在膝印和手印,分别有六处。   这部分记录表明,早在秦代,手印在侦查破案中就已成了重要证据之一。到了唐朝,指纹鉴定的各种技术日趋成熟,唐代出土的许多契约、遗嘱等文书上都能发现指纹、指节纹或掌纹的印迹。往后的朝代中,也都在文书上沿用以指纹、掌纹鉴别真伪的习惯。   1927年,德国人罗伯特·海因德尔就在其《指纹鉴定》一书中提到,中国唐代的贾公彦,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用指纹识别人的学者,他早在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时,就发现了指纹的特征及用途。   指纹技术的推广运用,伴随着历史文明的发展。古人当兵就要造册,这种册子叫作《箕斗册》,除了记录士兵的名字、年龄、家庭住址之外,还会按上其指纹来保存,册子上对识别指纹的方式方法也有详细介绍。   由于这种方式大大利于人口管理,能有效地防止冒名顶替,在清代时,便进一步推广到各州县,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古代指纹数据库”,这种库藏资料由专人管理。也就是说,只要罪犯在犯罪期间不小心留下了指纹,官府只需把其留下的指纹拓印下来,发往周边各州县进行对比,就很快能够锁定案犯,这和现代侦查中使用的指纹数据库比对系统如出一辙。   而由于指纹的独特性和规律性,古代固然没有现在这么便利的指纹识别设备,但只要经过专业的指纹技术培训,指纹比对的准确率甚至可以达到95%以上。   据记载,在古代,指纹的比对方法有四种。   第一种,目测法。这个很好理解,就是直接用肉眼去看。   第二种,叠加法。拿一张纸,按一枚指纹,然后将这枚指纹与需要比对的指纹叠放在一起,看是否重合。   第三种,透光法。这是比对陈旧指纹的方法,在暗室中利用光源,透过通透的油纸观察指纹轮廓。纹线清晰的,可直接画出;纹线模糊的,则叠加比对。如此即可得到罪犯指纹全貌。   第四种,撕接法。把新按指纹的纸撕开,然后把撕开的纸上的部分指纹与需要比对的指纹进行接合。如果接合后的指纹线路是完整的,就说明是同一个人的指纹;如果无法接合,则说明这不是同一个人的指纹。   由此发展出的指纹提取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哈气法。如果在现场发现某物可能存有指纹,直接哈气便能用肉眼分辨。   第二种,布灰法。将燃烧后的炭粉碾碎,撒在指纹上,用嘴吹或用兔毛轻轻掸过,便能发现指纹。这种方法在古代还适用于足迹提取,后面会进行介绍,现在暂且不表。这种方法,其实就是现代刑事技术中的指纹刷显法的雏形。   第三种,烟熏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型室内现场。古人在使用哈气法观察指纹时,其实已经知道陈旧的汗液指纹可以吸水变得清楚。古人虽然并不知道原理,但已知晓这一事实。在古代,在勘查大型室内现场时,勘查人员若并不知道嫌疑人触碰过哪些地方,就会关门闭户,在室内用木炭将水煮沸,待室内湿度上升后,再闷灭炉火,让烟尘颗粒在室内飘散。当灰尘遇到潮湿的指纹时,指纹便会显现。   另外,还有用植物汁液使血迹指纹显现的方法,只是记载于野史,这部小说中也提到过。   第二话足迹   与指纹相比,足迹更加直观。早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已经掌握了利用野兽足迹追捕猎物的方法。追溯历史,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将足迹应用于刑事办案的国家之一。   前面提及的《封诊式·穴盗》,原文记载如下:“内中及穴中外壤上有厀(膝)、手迹,厀(膝)、手各六所。外壤秦綦履迹四所,袤尺二寸。其前稠綦袤四寸,其中央稀者五寸,其??(踵)稠者三寸。其履迹类故履。”   意思如下:   房内以及洞里外土上存在膝印和手印,分别有六处。屋外土壤上有秦綦履留下的鞋印四处,长一尺二寸。鞋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疏,长五寸;跟部花纹密,长三寸。鞋印看起来像是旧鞋留下的。   由此可见,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人们就已将足迹作为侦破案件的线索和证据,并已开始研究穿鞋足迹的结构特征。   明代天启六年(1626年),出现了一本名为《智囊全集》的古籍,经增补后,全书共收录上起先秦、下至明代的历代智囊故事1061则,书中提到的人物,大多运用智慧和谋略创造历史。它是讲述我国古人运用聪明才智巧妙地排忧解难、克敌制胜的处世奇书,也是我国文化史上一部篇幅庞大的智谋之书。   其中,《杨武》篇中有这样的记载:   佥都御史杨北山公名武,关中康德涵之姊丈也,为淄川令,善用奇。邑有盗市人稷米者,求之不得。公摄其邻居者数十人,跪之于庭,而漫理他事不问。已忽厉声曰:“吾得盗米者矣!”其一人色动良久。复厉声言之,其人愈益色动。公指之曰:“第几行第几人是盗米者。”其人遂服。   又有盗田园瓜瓠者,是夜大风雨,根蔓俱尽。公疑其仇家也,乃令印取夜盗者足迹,布灰于庭,摄村中之丁壮者,令履其上,而曰:“合其迹者即盗也!”其最后一人辗转有难色,且气促甚。公执而讯之,果仇家而盗者也,瓜瓠宛然在焉。   意思如下:   佥都御史杨北山,单名武,是关中康德涵的姐夫,任淄川令,他这个人善于用奇思妙计。某次,城中发生了买米商户失窃的事,始终抓不到小偷。杨公便下令将失主的几十名邻居全带到府衙问话。当一干人等被带到衙门后,杨公让他们全跪在庭院中,而自己却慢条斯理地处理其他公文,压根不理他们。过了一会儿,只听杨公厉声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偷米的家伙是谁了!”这时跪在庭下的人群中,有一人闻言神色大变。不久,杨公又厉声重复了一遍,那人的神色越发惊慌。杨公就指着他说:“第几行第几人就是盗米者。”那人一听,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又有一次,发生了一桩盗窃田园里的瓜的案子,那晚风很大,下了很大的雨,瓜田中的根叶藤蔓都被人给连根拔起,什么都不留下。杨公怀疑是园主仇家干的,就让手下采集盗瓜者遗留下的脚印,又在庭中铺上细灰,让村中的丁壮一一在灰上走过,同时说:“要是脚印相合,那人就是盗瓜贼!”最后一名壮丁一直借故推托,并且呼吸急促,杨公当即抓起此人审讯,果然是因两家有仇隙而发生的盗窃行为,其人所盗取的瓜果,全堆放在家中。   很显然,这个故事,便是一个史料有记载的,关于足迹检验及提取的案例。这种提取方法并不复杂,在民间,人们由于长期进行放牧、狩猎等生产活动,已不断积累了丰富的足迹追踪技术。这使得他们能根据蛛丝马迹找到失散、逃跑的牲畜和隐藏起来的犯罪分子。   远了暂且不说,咱们国家的足迹学泰斗马玉林前辈就是足迹学研究者的代表。他生于1906年,去世于1981年。年幼时家贫,他10岁起给财主家扛小活、放羊,放羊时习练辨踪、跟踪本领。   虽未念过书,但他很聪明。他以羊的大小、肥瘦、毛色等体征为依据,经过长时间观察、比较、琢磨,练出一手看蹄印就能联想出羊的体态特征的硬功夫。所以他放羊时很少查数,只要跟在羊群后面看蹄印,就知是否有羊走丢,丢了的是哪只。   有羊走丢时,他就顺着蹄印追踪,不论远近,准能找回来。从此,他除了常常找回自家的失羊外,还常帮助乡亲们找回丢失的牲畜。经过长期的码踪实践,他头脑中积累了一套完整的辨踪经验,从足迹的轻重、步态、步幅、虚边、压力、带土等情况,即可分析出人的性别、职业、习惯、年龄、身体特征等,而且摸索出了在沙土上、硬地上、草地上、水上、砾石地上、雪地上、河水中、雨天的路面上辨迹追踪的方法,掌握了较完整的步法追踪技术。   在古代,是否有与马玉林前辈类似的研究者?   不光有,而且还不少。   大名鼎鼎的《荀子·劝学篇》中有一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意为:没有从一步步开始的积累,是不可能到达千里之外的。古时以迈出一只脚为跬,再迈出一只脚为步。它是步法追踪研究的基础。   《尚书·牧誓》中有这样的记载:“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   意思是:今日之战,阵列前后距离不得超过六步、七步,要令行禁止,保持整齐。将士们,共勉!不超过四、五、六、七回合交战后,当停则停,要保持整齐。   显然,当时的人们已把步法特征应用于军事训练。   还有一个大家熟悉的成语“邯郸学步”,它出自《庄子·秋水》,原文为:“子往呼!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今子不去,将忘子之故,失子之业。”   这个故事说的是战国时燕国寿陵的某位少年,因为赵国邯郸人走路的姿势特别优美,于是不远千里跑到邯郸学习当地人走路。可他不但没学会像邯郸人那样走路,连自己原本的走路姿势也忘了,最后只好爬着回去。   此文说明,古人很早就已开始进行步法研究。而类似的把足迹用于破案的古代例子,除《封诊式》外,可谓举不胜举。   第三话工具痕迹   工具痕迹的运用,大约在公元9世纪以前就已得到了发展。随着原始社会从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到铁器时代的逐步发展,远古人所使用的工具也从石头制品、木制品,渐渐地发展到了铁制品、青铜制品等等。与此同时,工具痕迹在侦查破案中,出现的频率也逐渐增高。   《封诊式·穴盗》记载:“内后有小堂,内中央有新穴,穴勶(彻)内中。穴下齐小堂,上高二尺三寸,下广二尺五寸,上如猪窦状。其所以埱者类旁凿,迹广□寸大半寸。”   意思如下:   房内后方有个小堂,墙中央有一个新挖的洞,洞通进房内。洞底部与小堂地面平齐,上高二尺三寸,下宽二尺五寸,上面像猪圈形状。用来挖洞的工具像是宽刃的凿,凿的痕迹宽二(?)又三分之二寸。   还有小标题无法辨认的一节记载:“□□某爰书:某里士五(伍)甲、公士郑才(在)某里曰丙共诣斩首一,各告曰:‘甲、丙战刑(邢)丘城,此甲、丙得首殹(也),甲、丙相与争,来诣之。’诊首□发,其右角痏一所,袤五寸,深到骨,类剑迹;其头所不齐??然。以书讂首曰:‘有失伍及(迟)不来者,遣来识戏次。’”   意思如下:   郑这个地方某里的士伍甲、丙一同报告说斩得首级一个,分别报告说:“甲、丙在邢丘城作战,这是二人所获得的首级,甲、丙相争,都说是自己砍的头,所以只能上告。”检验首级、小发,发现右额角上有伤口一处,长五寸,深及骨,像是剑的痕迹。其被割断的颈部短而不整齐。用文书征求,辨认首级说:“如果有掉队的、迟到的,派到军戏驻地辨认。”   以上为利用工具痕迹特征来推断工具种类的案例。   南宋著名法医学家宋慈曾著有一本闻名于世的法医著作,名为《洗冤集录》。其中,卷之四中的《他物手足伤死》一篇中有这样的记载:   律云: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伤损条限:手足十日,他物二十日。   斗讼敕:诸啮人者,依“他物法”。   元符敕《申明刑统》:以靴鞋踢人伤,从官司验定,坚硬即从他物,若不坚硬,即难作他物例。   或额、肘、膝拶,头撞致死,并作他物痕伤。   诸他物是铁鞭、尺、斧头、刀背、木杆棒、马鞭、木柴、砖、石、瓦、粗布鞋、衲底鞋、皮鞋、草鞋之类。   意思如下:   律上说:见血就可以视为受伤,除了手脚打踢以外,其余都为他物所伤,即使兵器不用锋刃时造成的也算。   伤损的法定责任担保期限分别为:手足伤是十天,他物伤是二十天。   斗讼敕文:凡是咬人的,依照“他物法”处理。   元符敕《申明刑统》:用靴鞋踢人的,由官吏检验来确定,如果踢人的靴鞋比较坚硬,就按“他物”处理;如果不是很坚硬,就很难作为“他物”来处置。   用额头、肘部、膝盖抵压,以及用头撞这种用身体硬处导致死亡的,也能够当作“他物”伤痕。   所谓他物指的是:铁鞭、尺、斧头、刀背、木杆棒、马鞭、木柴、砖、石、瓦、粗布鞋、衲底鞋、皮鞋、草鞋之类。   此文说明,当时的古人,对工具痕迹就有了系统的分类。   在《杀伤》一节中,宋慈还强调:“凡验杀伤,先看是与不是刀刃等物,及生前死后痕伤。如生前被刃伤,其痕肉阔、花文交出;若肉痕齐截,只是死后假作刃伤痕。”   意思如下:   只要是检验锐器伤,先看是不是用刀刃等物所伤,以及判断是生前还是死后伤。如果是生前被锐器所伤,痕迹可见皮肉开阔,创口花纹交错;倘若肉痕比较整齐,可以判断是死后伪造的锐器伤。   很显然,当年的办案人员已经十分注重工具痕迹的价值,并将其列为主要物证之一。   第四话文书笔迹   老祖宗在几千年前就创造了文字,而由于文字的使用与推广,以文字为犯罪手段的案件,以及文字引起的民间纠纷也就随之出现。   《史记·孝武本纪》记载:“齐人少翁以鬼神方见上。上有所幸王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术盖夜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云,天子自帷中望见焉。于是乃拜少翁为文成将军,赏赐甚多,以客礼礼之。文成言曰:‘上即欲与神通,宫室被服不象神,神物不至。’乃作画云气车,及各以胜日驾车辟恶鬼。又作甘泉宫,中为台室,画天、地、泰一诸神,而置祭具以致天神。居岁余,其方益衰,神不至。乃为帛书以饭牛,详弗知也,言此牛腹中有奇。杀而视之,得书,书言甚怪,天子疑之。有识其手书,问之人,果伪书。于是诛文成将军而隐之。”   意思如下:   齐地人少翁,懂得通鬼神的方术,以此觐见了陛下。陛下非常宠爱的王夫人故去了,少翁用方术在夜间招来王夫人及灶鬼,天子从帷帐中看见的确是故人的容颜,因此拜少翁为文成将军,恩赏了许多东西,对其极为恭敬有礼。文成说:“陛下如果要和神明往来,那么宫室、被服和神用的不一样,神明是不会到来的。”于是制造绘有云气的车子,各用胜日驾车驱除恶鬼;又兴建了甘泉宫,中间是台室,画着天一、地一、泰一等神明,摆置祭器以召唤天神。过了一年多,少翁的方术却越来越不行了,神仙并不来。少翁于是写帛书喂牛,装作不知情的样子,说这头牛腹中有怪异。杀牛看腹中,果然得帛书,书上所说甚为怪诞,天子心生疑虑,又从字体认出执笔书写的人,拷问此人后,发现果然是伪书,于是诛杀文成将军,对这件事秘而不宣。   这是我国有确切史料记载的最早的笔迹鉴定的例子。   而《三国志·魏书·国渊传》记载:“时有投书诽谤者,太祖疾之,欲必知其主。渊请留其本书,而不宣露。其书多引《二京赋》,渊敕功曹曰:‘此郡既大,今在都辇,而少学问者。其简开解年少,欲遣就师。’功曹差三人,临遣引见,训以‘所学未及,《二京赋》,博物之书也,世人忽略,少有其师,可求能读者从受之’。又密喻旨。旬日得能读者,遂往受业。吏因请使作笺,比方其书,与投书人同手。收摄案问,具得情理。”   意思如下:   当时有人写匿名信诽谤朝政,太祖痛恨此类举动,想知道写信的人是谁。国渊奏请把原信留下,不要把它的情况宣露出去。那封信中很多地方都引用了《二京赋》的内容,国渊命令功曹:“这个郡本来就大,而且又是都城,但有学问的人却不多。你去挑选几个聪明有知识的年轻人,我要派他们去拜师学习。”功曹挑选了三个人,国渊在遣派前召见了他们,教导说:“你们学的东西还不广泛,《二京赋》是本博识的书,只是世人忽略了它,很少有能讲解它的老师。你们这就去找寻能够读懂它的人,向他请教。”然后又秘密地吩咐他们,此事不要声张。花了十来天的时间,找到了擅读《二京赋》的人,三人就去拜师学习。官吏让他们趁机要那人写了一纸笺书,然后与那封信做比较,发现那人所写的与诽谤信笔迹相同。当即拘捕那人审问,果然得知了此人写诽谤信的真相。   这就是笔迹鉴定在具体案例中的实际运用,这个案例距今已一千八百多年,我国对笔迹的运用,不可谓不早。   到了唐朝,查案时就有征验书迹这种手段了,而那时古人主要通过四种方式来对笔迹进行验证。   第一种,检验文书纸面特征。常用的方法有透光观察、水浸、肉眼观察等。唐代的张楚金就利用透光观察法和水浸法来检验拼接、剪贴的文书,成功侦破了湖州佐使江琛诬陷刺史裴光案。   第二种,分析文书笔迹,通过书写习惯比对笔迹样本,从而确定字迹出自谁手。前文提到的《三国志·魏书·国渊传》所记载的案例中,官吏使用的便是这种方法。   第三种,分析文书中记载的内容,获取线索。书面语言利用文字符号来表达人的思想,不同的书写者,其遣词造句的习惯也不同。《棠阴比事》中就记载了“程颢诘翁”的案例,程颢就是通过分析“翁”这一用词智破了讹诈案。   第四种,利用文字与印文之间的差异来破案。根据“墨水”“印文”变化规律,再结合印章、掌印、墨迹形成的先后顺序来进行分析。宋时的元绛,就曾根据指纹印迹与墨迹形成的先后顺序破获案件。 第二回 法医篇   我国的法医学起源于战国时期,到战国后期出现了令史一职,主要负责带领隶臣对尸体进行检验。   最早记载与法医检验有关的内容的,是《礼记》与《吕氏春秋》。在《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孟秋纪》中都有这样的记录:“是月也,有司修法治,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通过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当时已有官员负责验伤。   公元前407年,魏文侯任用著名法家李悝进行政治改革,颁布了《法经》。《法经》综合当时各诸侯国法律,是中国第一部 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其中的刑法(《秦律》)就是依据《法经》制定的。   我国古代法医学的雏形,大约就是在实行《法经》与《秦律》以后出现的。   相比先秦时期,稳定的大一统的政治环境,使秦朝的法医检验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在法医检验制度方面,最主要的记载,又是来自《封诊式》。   《封诊式》涉及七个方面的内容:审讯、犯人历史调查、查封、抓捕、自首、惩办和勘验。《封诊式》中所介绍的勘验范围可谓相当广泛,包括活体检验、首级检验、尸体检验、现场检验和兽医学检验等。   例如《封诊式·争牛》中有这样的记载:“爰书:某里公士甲、士五(伍)乙诣牛一,黑牝曼(縻)有角,告曰:‘此甲、乙牛殹(也),而亡,各识,共诣来争之。’即令令史某齿牛,牛六岁矣。”   意思如下:   爰书:某里公士甲和士伍乙一同带来一头牛,是有角的黑色母牛,系有长套绳,报告说:“这是甲、乙的牛,牛丢了,甲、乙都认为是自己的,一起带来争讼。”当即命令令史某检查牛的牙齿,发现牛有六岁了。   纵观《封诊式》全篇能够看出,每起案件都有一个报案的缘由,这与现在法医学鉴定中的简要案情十分相似。   案情介绍完之后,就是现场检验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完毕之后,由令史撰写检验报告。从这一系列的行为可以看出,法医检验在秦朝,已有了专门的组织和系统的制度。   从《封诊式》中,还可以看出秦朝司法检验人员的工作情况。《封诊式·告臣》中提到“令令史某诊丙”,由此可见,文中提到的令史其实就是主要的检验人员,他的工作比较杂,不仅要对尸体进行检验,还要对现场的痕迹进行分析,另外抓捕犯人也是他的活。可见,令史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验尸官。   另外,《封诊式》中还提到了隶臣妾。隶臣妾其实就是男性奴隶和女性奴隶,他们主要在犯罪现场勘查中起辅助作用,类似打下手的。   以上断案理论基础,其实源自古人对医学的研究。医学作为研究人体的生命科学,离不开解剖学的“辅佐”。例如肾脏在什么位置,脾脏起什么作用,血管又有什么功能,粪便是如何形成和排出的,这一切都需要通过解剖学来搞明白。   在先秦之前的一段时期里,中国存在杀掉俘虏用于祭祀的习惯。例如,在甲骨文中,有一个“囟”字,它就是头颅的意思,通常是指战俘的头颅,如“用危方囟于妣庚”,翻译过来,就是用危方国王的头颅来祭祀妣庚。   另外,在古代,祭祀用品可不单单只是头颅,根据祭祀内容的不同,祭品往往也会有很大的差异,人的五脏六腑都可以用来祭祀。而在肢解人的过程中,古代人其实对人的身体构造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据说,黄帝的臣子俞跗的医术相当高超,尤其是在外科方面特别有经验,他能根据五脏六腑的穴位割开皮肉,将人体的脉络调理顺畅,另外,他还可以做开颅手术。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对他是这样记载的:“臣闻上古之时,医有俞跗,治病不以汤液醴洒,镵石挢引,案扤毒熨,一拨见病之应,因五藏之输,乃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搦髓脑,揲荒爪幕,湔浣肠胃,漱涤五藏,练精易形。”   黄帝还有一位臣子,名叫伯高,他也是一位精通解剖学的医生。据说,他测量过人体每个部位以及骨骼的尺寸,用此数据来推算人体经络的长短;另外,他还曾向黄帝仔细描述人体器官的容量以及规格大小。他的理论与现代解剖学测量的结论基本吻合。   由此可见,这两位上古神医的医术极为高超,几乎可以与现代医学水准媲美。换言之,早在四千多年前,古人治疗疾病就已经在使用剖开皮肉、检验五脏六腑的医学外科技术。   成书于战国至秦汉时期的《黄帝内经》是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分《灵枢》《素问》两部分。其基本素材,就来源于古人对生命现象的长期观察、实践。   《灵枢·经水》就明确记载道:“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   汉唐时期,则是我国古代法医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时期。   汉代蔡邕在对《礼记》作注时说:“皮曰伤,肉曰创,骨曰折,骨肉皆绝曰断。”意思是说:表皮的伤叫作伤,伤到了肉叫作创,伤到了骨叫作折,骨肉都伤叫作断。   在处理各种犯罪案件时,一定要重证据,看看伤是在表皮还是肌肉,是骨折还是筋骨皆断,要秉公执法,就要根据伤情的不同状况来判决。   隋朝太医博士巢元方等人于大业六年(610年)撰写了一本名为《诸病源候论》的医学典籍。从该书记录的关于死因的认知来分析,当时的太医院对人类诸多种死因的判断已经相当全面了。   《诸病源候论卷之三十六·金疮诸病·金疮内漏候》云:“凡金疮通内,血多内漏,若腹胀满,两胁胀,不能食者死。瘀血在内,腹胀,脉牢大者生,沉者死。”   就是说如果金属锐器制造的创伤贯通体腔,会造成腹腔内部大出血,进而造成死亡,这是关于锐器伤致死的翔实记录。   唐朝的《唐律疏议》对“法医检验结论掺假”是这样规定的:“诸有诈病及死伤,受使检验不实者,各依所欺,减一等。若实病死及伤,不以实验者,以故入人罪论。”   上面明确规定了,参与检验的人员在鉴定诈死、诈伤的案件时,倘若检验结论造假,就要受到刑罚,其刑罚的惩戒程度只比诈死、诈伤者低一等;倘若真的是病、伤、死的,检验结论掺假,就要按照故意加罪于人来处罚。   由此说明,在唐朝,法医检验已经传习开来,并列入刑律,唐代关于“法医检验结论掺假”的法律制度,也被后朝历代所沿用。   法医学在唐朝全面发展,而到了宋朝,相关的法医学制度就更加完善了。大家熟知的世界上第一部 系统的关于检验制度的专著《洗冤集录》就是在这个时候诞生的。   该书详细记载了宋朝时关于检验尸体的法令、方法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书中还记载了各种尸体现象,以及尸体现象该如何判断,对诸如窒息死、中毒死、高温热死、棍棒等钝器伤、刀剑等锐器伤等等,都有着相当翔实的记录与分析。   到了南宋以后,《洗冤集录》便成了历代仵作学习法医检验的教材,并被宋、元、明、清各代定为刑事检验的准则。   另外,《洗冤集录》被翻译成多种文字,传到亚洲乃至世界各地,对世界法医学史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第三回 理化检验篇   从字面意思上理解,理化检验就是对物体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的分析。   古代理化检验与现代理化检验的区别,无外乎就是检验仪器的差异。从古至今,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对物体自身特性的了解也逐渐透彻,这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早在远古时期,人们制陶、冶金、酿酒、染色,其实都是理化检验的初级表现形式。当术士们在皇宫中、屋社中、深山老林中,为能求得长生不老之药或是荣华富贵,他们开始了最早的“理化实验”。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之法,不仅命徐福等人出海寻找长生不老药,还召集了一大帮方士不分昼夜地为他炼制丹药。   方士炼丹虽然以长生不老为目的,但也总结出了一些理化检验的规律。如炼丹鼻祖葛洪在《抱朴子》中写:“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他写的其实就是我们现代化学体系中研究的物质相互变化的规律,即物质间可以通过人工干预相互转化。   火药的发明,就与西汉时期的炼丹术密切相关。   古人炼丹的方法是把硫黄和硝石放在炼丹炉中,长时间用火炼制。在炼丹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着火和爆炸现象,经多次试验,人们终于找到了配制火药的方法。   除了中国的“方士”,还有国外的“炼金术士”,他们为了实现各种奇思妙想,开展了一次又一次的原始化学实验。为此,他们还发明了各种器具,如炼丹炉、蒸馏器、熔炉、加热杯,还有一些极为精细的过滤装置。他们根据当时的社会需要炼制出丹药,其中很多是现当代常用的酸、碱、盐。   最让人感到惊讶的是,春秋战国时代,著名的思想家惠施就提出:“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意为:一尺之棰,我今天拿走一半,明天又拿走一半的一半,后天再接着拿走一半的一半的一半,如是“日取其半”,总会有一半剩下,所以这种取法,是取之不尽拿之不竭的。这句话体现的原理就是:物体可以无限被分割下去。   墨家学派的“科圣”墨子则说:“非半弗??则不动。说在端。”意为:倘若是不能分开的东西,使用什么方法都不能将其分开,那么这个东西便是“端”了。   两人分别从自身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这就是原子论的雏形。   而我国古代还有一种有关物质构成的五行学说,学说把物体的构成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类。战国时代五行学说得到长足发展,意义范围也随之扩大。   一种是五行相生说,即“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构成一个循环。   另一种是五行相克说,即“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如此也构成一个循环。   从“五行生克”演变而来的唯物哲学思想,至今仍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中医学、天文学、数学等科学领域运用极其广泛,思想渗透到数千年后。尤其是与之融合的“天干”“地支”学说,也影响颇广。   古代将物质的“理化特性”应用于破案的案例,于后世典籍之中也颇为常见。   如《北史·李惠传》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于树阴,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遣争者出,顾州纲纪曰:‘此羊皮拷知主乎?’群下以为戏言,咸无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服而就罪。”   意思如下:   有两人,一人背盐,一人背柴,他们同时放下东西,在树荫下休息。就在两人准备离开时,他俩因一块羊皮争吵起来,都称羊皮是自己的,于是报官。李惠听言让两人都出去,接着他对州里的主簿说:“拷打这块羊皮,问问它的主人是谁?”属下都以为是他的戏言,没有人应答。李惠就让人将羊皮放到席子上,用木杖敲打,发现从羊皮上落下少量颗粒,经品尝系盐粒,他便说:“找到真相了。”他让两个争执的人看,背柴的人当即服气认罪。   此案仅是其中一例而已,在古人的理化破案体系中,毒物检验往往最具代表性。   东汉思想家王充著有《论衡》一书,书中既有专门讨论毒物问题的篇章《言毒》,也有涉及毒物问题的《吉验》《雷虚》《道虚》《语增》《遭虎》《论死》《死伪》《订鬼》等篇章,举例如下。   《论衡·吉验》篇云:“之毒螫之野,禽虫不能伤。”毒螫为蝮蛇、虎狼之类的猛兽毒虫,该篇对有毒动物做了明确定义。   《论衡·语增》篇云:“魏公子无忌为长夜之饮,困毒而死。”这是用毒酒杀人的典型案例。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有使用鸩酒杀人的例子。   《论衡·死伪》篇云:“高皇帝以赵王如意为似我而欲立之,吕后恚恨,后鸩杀赵王。”这也是用毒酒杀人的案例。   《论衡·遭虎》篇云:“水中之毒,不及陵上;陵上之气,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祸。”所谓水中之毒、陵上之气,就是对毒物的地理分布及特征的描述。   该文献对汉代所见毒物通过认识、类型、机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科学的阐述,又描述了下毒和解毒的方法。可以说,《论衡》为我国古代毒物学奠定了基础。   有了这个基础,古人定不会放弃研究。而且古人制造出的许多失传之物,都超乎今人的想象,尤其是麻沸散和蒙汗药这两种难解“毒物”的配方,至今仍是个谜。   “麻沸散”一名出自《后汉书·方术列传》。有人认为麻沸散与蒙汗药是两种存在一定关联又有着不少差异的神秘之药:共同之处是,它们都可以让人昏迷不醒;区别在于,使用麻沸散是为了治病救人,而使用蒙汗药则是为了让人昏迷不醒,方便行不法之事。   还有人认为,麻沸散中有洋金花,其有毒成分是东莨菪碱,可使人狂浪放荡、暴躁、愉快、不知疼痛;至于蒙汗药,更多人认为它是一种麻醉药,成分是曼陀罗。   古代的毒物记载归结起来,可分为四种。   第一种是植物毒,如:断肠草、番木鳖、夹竹桃、毒箭木、曼陀罗、阿芙蓉、花蘑菇等。   第二种是动物毒,如:鸩毒、豚毒、蛇毒、蟹毒、蛙毒、昆虫毒等。   第三种是矿物毒,如:鹤顶红、金刚石、汞、铅、砷等。   第四种是气体毒,如:木炭不完全燃烧时产生的气体(一氧化碳)、从地下冒出的毒气(天然气)、腐败霉菌气等。   《洗冤集录》中关于各类毒物检验有翔实的记载。卷之四中的《服毒》一篇这样介绍:   凡服毒死者,尸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间有血出。   甚者,遍身黑肿,面作青黑色,唇卷发疱,舌缩或裂拆,烂肿微出,唇亦烂肿或裂拆,指甲尖黑,喉、腹胀作黑色、生疱,身或青斑,眼突,口、鼻、眼内出紫黑血,须发浮不堪洗。未死前须吐出恶物,或泻下黑血,谷道肿突,或大肠穿出。   有空腹服毒,惟腹肚青胀,而唇、指甲不青者;亦有食饱后服毒,惟唇、指甲青而腹肚不青者;又有腹脏虚弱老病之人,略服毒而便死,腹肚、口唇、指甲并不青者,却须参以他证。   该篇详细说明了鼠蟒、草毒、砒霜、蛇虫等多种毒物的中毒症状,以及中毒后该如何检验和解救,并阐述了空腹服毒、体弱多病者服毒以及将毒药放入死者口中伪装成中毒等几种情况下的尸表区别。   既然古人对毒物早有了解,那么该如何检验毒物,当然也有他们自己的方法。   古装影视剧中比较泛滥的一种方法叫“银针试毒”。其实银针试毒在《洗冤集录》等多部历史古籍中均有记载,在古代断案中也常被使用。   然而即使用这种方法成功检验出毒物,其实也不过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因生产技术落后,古代砒霜内含有硫和硫化物等杂质。硫或硫化物与银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使银针的表面生成一层黑色的硫化银。   所以,使银针变黑的不是毒,而是硫和硫化物。把银针刺入鸡蛋,银针也会变黑。上文已述,古代毒物种类颇多,绝非只有砒霜一种,所以银针试毒只是一个笑话,切不可当真。   那么古人真正验毒的方法又有哪些呢?   在介绍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山海经·西山经》中的一段话:“有白石焉,其名曰礜,可以毒鼠。有草焉,其状如槁茇,其叶如葵而赤背,名曰无条,可以毒鼠。”   另外,唐代张鷟撰写的《朝野佥载》记载:“又礜石可以害鼠……鼠中毒如醉,亦不识人,犹知取泥汁饮之,须臾平复。”   老鼠啃食粮食,破坏家具,还可以传播各类病菌,古人对付老鼠可谓煞费苦心,甚至研究出多种毒鼠药物,对老鼠中毒后的反应、死亡时间均做了相当详尽的记载。   因老鼠、兔子新陈代谢较快,食入毒物立刻就会产生反应,所以古人验毒时多用老鼠、兔子等小型哺乳动物。后来,古人发现金丝雀对毒物也十分敏感,只要沾染一点毒物便会马上死亡,宫廷中也有用金丝雀试毒的记录。   而在这些动物中,老鼠最易繁殖,所以老鼠就成了古人验毒的专用工具,甚至民间还有专门饲养老鼠的商客,他们会把那些没有携带疾病的“一代鼠”饲养出栏,贩卖给达官显贵,用于餐前试毒。 八`零` 电` 子` 书 w w w . t``x``t ` 8`0` . L`A   古人断案时,验毒的过程如何?   以某人中毒而死为例。   办案人员会先观察尸观,七窍流血、口吐白沫等都是中毒的典型症状,在心里有个大致判断后,办案人员便会以鼠验毒,证明死者确实是中毒而死,随后再寻找毒源,判断毒物种类。   因各类毒物的颜色、气味、状态均不相同,所以办案人员心里会有一个大致判断。古代生产力水平较低,无色无味的毒物极其稀少,且毒物的种类不到百种,仔细辨别就能发现各类毒物的不同之处。假如发现是动物毒,就要考虑是否有人能接触到此类动物,接着再根据线索进行查证。   综述   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已了解到,古人在刑事技术领域已涉及痕迹检验、法医学、理化检验的方方面面,甚至有些研究比现代人的研究还要透彻,所以希望大家在看完这篇科普文后,不要再觉得古人断案都是靠严刑逼供。   破案!老祖宗们真的是认真的!   九滴水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50—655年。   明熹宗朱由校的年号,1621—1627年。   缺字疑为“二”,所以在后面的白话文译文中,在“二”后面加“(?)”表示存疑。文中的“□”均为古籍中辨认不清的文字。   罂粟。亦可代指鸦片。   第十七章 附录二   封诊式·穴盗   在大家读完《破案!老祖宗绝对是认真的!》这篇科普文后,为了让大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古人破案的细节,我还原了《封诊式》中的《穴盗》一案,这是一起挖洞入室盗窃案。通过本案,可以详细地了解两千多年前,古代犯罪现场勘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原文】   爰书:某里士五(伍)乙告曰:“自宵臧(藏)乙復(复)衣一乙房内中,闭其户,乙独与妻丙晦卧堂上。今旦起启户取衣,人已穴房内,勶(彻)内中,衣不得,不智(知)穴盗者可(何)人、人数,毋(无)它亡殹(也),来告。”即令令史某往诊,求其盗。令史某爰书:与乡□□隶臣某即乙、典丁诊乙房内。房内在其大内东,比大内,南乡(向)有户。内后有小堂,内中央有新穴,穴勶(彻)内中。穴下齐小堂,上高二尺三寸,下广二尺五寸,上如猪窦状。其所以埱者类旁凿,迹广□寸大半寸。其穴壤在小堂上,直穴播壤,柀(破)入内中。内中及穴中外壤上有厀(膝)、手迹,厀(膝)、手各六所。外壤秦綦履迹四所,袤尺二寸。其前稠綦袤四寸,其中央稀者五寸,其(踵)稠者三寸。其履迹类故履。内北有垣,垣高七尺,垣北即巷殹(也)。垣北去小堂北唇丈,垣东去内五步,其上有新小坏,坏直中外,类足歫之之迹,皆不可为广袤。小堂下及垣外地坚,不可迹。不智(知)盗人数及之所。内中有竹柖,柖在内东北,东、北去廦各四尺,高一尺。乙曰:“□衣柖中央。”讯乙、丙,皆言曰:“乙以乃二月为此衣,五十尺,帛里,丝絮五斤(装),缪缯五尺缘及殿(纯)。不智(知)盗者可(何)人及蚤(早)莫(暮),毋(无)意殹(也)。”讯丁、乙伍人士五(伍)□,曰:“见乙有復(复)衣,缪缘及殿(纯),新殹(也)。不智(知)其里□可(何)物及亡状。”以此直(值)贾(价)。   根据《封诊式·穴盗》绘制的案发现场示意图   【译文】   爰书:某里士伍乙报告:“昨天晚上他把自己的一件棉裾衣放在自己家的侧房中,关好了门,他和妻丙晚上睡在正房,今天早上起床开门拿衣服时,发现有人在他家侧房的墙上挖了一个洞,裾衣丢失,不知道盗窃者是谁,也看不出来是几个人干的,他们家除了裾衣外,没有其他财物损失,因此前来报案。”   令史接到报案后,当即前往查看,搜捕盗窃者。   令史爰书:我和乡某、牢隶臣随乙及里典丁共同查看乙的侧房,他们家的侧房在正房的东边,与正房连着,朝南有一扇门,房内后方有个小堂,墙中央有一个新挖的洞,洞通进房内。洞底部与小堂地面平齐,上高二尺三寸,下宽二尺五寸,上面像猪圈形状。用来挖洞的工具像是宽刃的凿,凿的痕迹宽二(?)又三分之二寸。挖出的土堆在小堂上,旁边散落的泥土均指向洞,嫌疑人是从这个洞钻到房间里面的。房内以及洞里外土上存在膝印和手印,分别有六处。屋外土壤上有秦綦履留下的鞋印四处,长一尺二寸。鞋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疏,长五寸;跟部花纹密,长三寸。鞋印看起来像是旧鞋留下的。   房间的北面有墙,高七尺,再往北面就是街巷。北墙距小堂的北部边缘一丈,东墙距房五步的地方,墙上有较小的新缺口,缺口向外,看起来很像是人在翻越院墙时留下的痕迹,没有办法测量其长、宽数值。另外,小堂和院墙外的地面都是硬土,没有办法留下痕迹。因为在路上发现不了其他痕迹,所以搞不清楚盗窃嫌疑人的数量及逃跑方向。   房间里有一张竹床,床在房的东北角,床东面、北面各距墙四尺,床高一尺。报案人乙说:“把裾衣放在床中央了。”询问乙夫妻二人,两人都说:“这件衣服是在本年二月新做的,用料五十尺,用帛做里,装了足足五斤棉絮,另外还用缪缯五尺做镶边。”   他们不知道盗窃者是谁,盗窃者何时盗窃的他们也不清楚,他们也没有怀疑对象。询问报案人的邻居,邻居伍某说:“是曾见过报案人有一件棉裾衣,用缪缯镶边,是新衣服,但不清楚里子是什么做的,也不清楚衣服是如何丢失的。”根据邻居的供述,可以判断衣服的价值。   【案情分析】   从查案经过看,两千多年前侦办案件的流程,与当今办案的流程很是相似。   第一步,由报案人报案,接着叙述案发过程。   报案人士兵乙在案发前一晚将自己的一件棉裾衣放在侧房,关好门,和自己的老婆丙回到正房休息,早上醒来发现侧房的墙上有新挖的洞,棉裾衣丢失,经查,没有其他经济损失,于是报官处理。   第二步,办案人员在接案后,核实被盗物品,并估算物品价值。   根据物主交代,失窃的棉裾衣是同年二月新做的,用料五十尺,以帛做里,装了五斤棉絮,用缪缯五尺做镶边。为了能够精确估算涉案金额,办案人员询问了物主的邻居,邻居证实报案人的确有一件用缪缯镶边的棉裾衣,但不清楚里子的用料情况。如今在办理盗窃案时,立案也是以被盗物品的价值为衡量标准的,涉案物品都要在物价局进行估价,若达不到追诉价值(盗窃案立案标准一般是500元至2000元以上),嫌疑人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本案中,询问证人物品价值这一步骤与之异曲同工。本案中失窃的衣物,根据当时的物价进行估算,差不多与当下的一件貂皮大衣价值相当,此物别说在古代,就是在现今,也是够立案追诉的。   第三步,办案人员到达犯罪现场,开始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盗贼是挖开侧室北面的墙进行盗窃的,洞底部与小堂地面平齐。“堂”就是建筑的台基,它是高出地面的建筑物底座,又称座基。其主要作用为防潮、防腐,分为普通台基和须弥座两类,一般房屋用单层台基,隆重的殿堂用两层或三层台基。   盗贼用的是较宽的刃凿挖洞,挖出的土被堆放到小堂上,散落的土也都朝向侧房北墙,这从侧面证明报案人家的小堂与房屋距离不远。房中和洞里洞外的土上有膝印和手印,各六处,洞外散落的土还发现了四处秦綦履的鞋印。   报案人表示并不知道盗贼的人数,也没有怀疑对象。而从现场提取的鞋印长度一样,为一尺二寸,可判断为一人作案。分析鞋印的磨损特征可知,嫌疑人穿的是一双旧鞋。   秦朝在服制上是有严格的社会等级划分的,庶人不能穿丝制品做成的锦履,他们只能穿材质为麻的普通鞋。而锦履的鞋底花纹是有一定的规格的,所以分析鞋底花纹特征就能看出,行窃者非普通老百姓。   鞋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长五寸;鞋跟部花纹密,长三寸。   秦朝的一尺约等于现在的23.1厘米,换算下来,鞋印前掌长约9.24厘米,中部长约11.55厘米,后跟长约6.93厘米,相加可得全长约为27.72厘米,接近28厘米。   古人做鞋,均为手工衲底,鞋长与脚长相差不大,对照现在的鞋码尺寸,相当于欧码的44码,旧国码的46码,穿这个码号的鞋的脚,别说是在什么都吃不到的古代,就算放到现在,也算是超级大脚。而脚的大小又与身高成正比,那么盗贼绝对是一名彪形大汉。   另外,可以明确的是,嫌疑人是在夜间作案,挖洞入室,接着翻墙离开的。从描述不难看出,嫌疑人选择的作案轨迹是最短路线,说明他对现场比较熟悉。而嫌疑人挖洞的地方就在床的旁边,距离被盗物品不远,嫌疑人是如何知道报案人的衣服放在侧房的床上的?很显然,嫌疑人对报案人的家及报案人的生活规律了如指掌,那么本案定是熟人作案。   调查至此,办案人员已在现场提取到了膝印、手印、鞋印,又掌握了盗贼的鞋底花纹特征、鞋码特征、身份等级特征,另外根据鞋印步距,还可以估算出嫌疑人的身高。而这名嫌疑人又是报案人的熟人,现场勘查人员只要把报案人身边符合这些特征的人找出来,就基本可以锁定嫌犯,此案便可轻松告破。   看完这起案子的复盘,大家是不是觉得古人破案,好像跟现在影视剧里放的一点都不一样,甚至会觉得,两千多年前的破案程序,已经相当严谨。   那是自然!   我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延续至今的国家,早在数千年前,我中华的法律制度及执法体系已傲然领先于全世界。如何增强民族自豪感?如何坚定文化自信?我认为,就是在历史长河中,重现我华夏文明之瑰宝,使之客观、完整地呈现在大众的视野之中。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法制文明,这既是对古代执法人员的尊敬,也是我作为现代执法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九滴水   疑读为“裾”。裾衣,有长襟的衣服。   唐代的1斤约合今661克。 大唐封诊录2:狩案司 第一章 东都雨急树现悬尸   东都洛阳,夏夜。   一场偌大的雷雨,正悄无声息地朝洛水上的这座庞然巨城偷偷袭来。   大唐是极浪漫的时代,不论是天空中星宿的运行、日月的交替,还是雷电阴雨的到来,都能令一些人莫名地生出奇妙的联想。   不可捉摸但力量强大的天雷尤其令人瞩目,在这个夜晚,电闪雷鸣开始发作时,一道赤红的火光撕开夜空,朝洛阳城西的树林直刺而去。   天色已晚,加上雷雨倾盆,在这种恶劣天气中,连洛阳城中那些耀武扬威的金吾卫街使,也只能躲在街道转角的武侯铺中避雨,祈祷雷霆不要击向城中那高高的宫室楼阁,引发不祥火灾。   然而,总有一些人例外。   比如说,那位正匆忙赶往雷电落地之处的明道和尚。   早在下午时,他就发现天空中的浓云开始聚集,所以赶在城门关闭之前,他便急急溜出了城。   此时这名苦行僧身穿蓑衣,心情愉快地在雷雨之中奔跑,就算雨水浸透衣物,紧紧贴在身上,十分湿热难受,他也浑然不觉。因为他把这一切都当成了难得的修行。   大唐皇族一直认为,李氏的祖先是道教至尊老子李耳,所以道教一直以来都是国教,在这块土地上,它就是尊贵无比的信仰。   虽说太宗时期高僧玄奘前往天竺取经归来后,信奉佛教的百姓和贵人都大大地增加了,但要弘传佛法,难免还得跟那些“牛鼻子”针锋相对。   道家术士向来擅长驱除邪祟,这种本事没什么了不起,佛门也不会输给他们,况且最近乐意找僧侣驱邪的人越来越多,这位明道和尚早就有心弄一块上等的雷击木,用来给自己制作木鱼。他相信,这玄妙的雷击木,能让他在诵经驱邪时,产生令鬼魅闻之心颤的效果。   天雷仍然在他耳边炸响,明道和尚抬头看看天空,发现并没有第二道闪电落地。他心中有些惋惜,但之前那道落地的煌煌赤电,又让他对今晚搞到雷击木燃起了极大的信心。   洛阳城西有大片古老密林,树木郁郁葱葱,一人无法环抱的粗壮树干比比皆是。明道和尚觉得,那道闪电恰好落于此处,最少也能劈中一棵大树,只要此树木料不被烧光,做个木鱼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 L A   作为苦行僧,明道和尚对奔走于大雨中不以为意,他早习惯了在恶劣天气中奔跑,他觉得那些日常养尊处优,穿着鹤氅讲究仪表的“牛鼻子”术士,不可能跑得比他更快,也不可能比他更早发现雷击木。   闪电落下不到半个时辰,明道和尚已进入了那片古木森林,他摘下头上遮雨的锥形斗笠,迎着林中的雨水擦了把脸,仰起头来四处张望,试图寻找可能还在燃烧的雷击木。   苍天不负有心人,虽说大雨倾盆,但雷电造成的高热仍让那根被劈开的树干燃着零星的火,那火随时都有可能被雨水熄灭,但那闪闪光点在漆黑无人的树林中,还是显得格外清晰。   明道和尚朝那边奔去,他背上的斧头随着自己的脚步,把脊骨敲得咣咣响。他一点都不介意这痛楚,反正只要砍下这根雷击木,便能打造一把称心如意的法器。   然而,他用余光发现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东西。   明道和尚的脚步停了下来,他转过头,朝那个不同寻常的东西看去。   那是一棵硕大的樟树,树干足足接近两人合抱,在樟树靠近地面的地方,一具血淋淋的赤裸尸首被挂在树上。   这具尸首的双手双脚都被拇指粗细的铁钉死死地钉在了樟树的树干上,死者的胯下也血肉模糊,好像被挖去了一大块。   明道和尚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具尸首。雨越下越大,终于还是浇灭了雷击木上跃动的火焰,发出“哧”的一声轻响……   东都官道旁,男装丽人谢阮皱眉注视着手中的一沓硬黄纸。明珪和李凌云站在她身旁,侧身瞅着上面的记录。   李凌云口中喃喃道:“这个明道和尚恐怕被吓得不轻,连雷击木也不要了,当夜就赶回东都城,敲开城门后报的官。”   “应该是被吓傻了,哪怕是修行之人,对这凶残的杀人现场也是不曾目睹。”明珪皱眉说着,看向悠闲地吃着葡萄的凤九。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来得巧不如来得一举数得。”凤九放下葡萄,叹气道,“你们怎么这般无礼,只会说案子,不感谢我救你们于水火中吗?”   凤九话音未落,就见李凌云对他拱手致谢。“多谢九郎解困,不过案子的事还得烦你说明一二。”   “哎,好吧!说来就是你们让查的事,我的人已经清查过了,民间流传的和明崇俨案相似的案子有好几桩,你们不在,我让人去案发之所找人探问过案情了,”凤九指着谢阮手中那些昂贵的黄色纸张,“这其中只有两桩是真事,其余均是传闻。至于记录的内容,有一些粗疏,只因都是百姓之言,难免有些语焉不详,你们勉强看看有无用处吧!”   说罢凤九也不欲久留,让肩舆掉了个头,这就打算要走。谢阮在他身后自言自语:“大理寺不太平,似乎应该动一动这里了。”   凤九背对谢阮,脸上有些怒意,却又在一瞬间被抹去。他恢复了那种懒洋洋的模样,声调平静地道:“这些事也不必说给我听,我又管不着。”   “你凤九郎什么身份?你不能什么也不做的。”谢阮说完,却又很恭敬地对他行了个礼道:“此番多谢,实在有劳你了。”   凤九随意摆摆手,肩舆便朝前走去,他又说道:“对了,据我所查,这两桩案子由于归档为大理寺的疑难案件,所以都曾请封诊道对案发地做过封诊。”   李凌云闻言大喜。“既是如此,那就算被大理寺收了案卷,我封诊道内应该也还保留了一些记载。”说完他还想追问细节,却发现凤九搭乘的肩舆早已去得远了。   “他肯提点一句就不错了,不要强求,免得惹他厌烦。”明珪见李凌云好像觉得可惜,便随口安慰了一句。   伸手接过谢阮手中的硬黄纸,他又看向李凌云。“李大郎,现在总算有了案子的消息,你打算怎么办?”   “凤九说有封诊道的人插手,那现在自然是回去找杜公。”李凌云解释道,“我一直是跟着阿耶查案的,而这两桩案子,应该是由封诊道的其他人办理的,我未必就与他们熟悉,还要依靠杜公帮忙询问。”   明珪温和地点点头。“也好!今日大家都累了,不如我们各自回去,你先去找找杜公,等他那边的消息到你手中,你再告诉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明珪的建议明显颇得谢阮心意,后者连连点头,道:“我也要回宫一趟,凤九虽然压下了唐千尺,但难说徐天归京之后又会怎么样。我进了宫,自然就会把这些事告诉天后,那位徐少卿得知我的举动,也多了一重顾虑,应该不会有人继续找大郎的碴。”   李凌云闻言道:“既然如此,等我整理好了案子,便叫六娘去请你们。”   谢阮一听连忙摆手。“你知会明子璋便是,我在宫中,六娘身份过于低微,她是一定见不到我的,只怕传话都难。”   三人就此约定,一同徐徐入了东都,随后又各自分散。李凌云主仆三人紧赶慢赶,总算在坊门关闭之前驾车回到了家中。   归家之后,李凌云不顾疲惫,拿出凤九给的硬黄纸仔细阅读。他发现虽说凤九已派人前往案发处找知情人进行了询问,可这些文字读起来,更近似百姓口耳相传后扭曲变形过的传闻。李凌云根本无法分辨这些与案件硬扯上关系的传言是否真实。   姨母胡氏见李凌云神色焦灼,便上前询问。他向来不太隐瞒胡氏,便把案件进展略略说了说。   见李凌云恨不得马上去找杜衡,胡氏在一旁劝道:“杜公虽说就住在隔壁坊里,但眼下天色晚了,东都城中已经宵禁,你要出去,难免要找坊正做手续,倒不如好生歇息一下,明日一早去杜公家里求教也不迟。”   李凌云也明白心急吃不到滚汤饼,便采纳了胡氏的建议。用完晚膳,李凌云突然想起屡屡纠缠他的血泊梦境,便问胡氏:“姨母,我小时候可曾失去过什么记忆吗?”   胡氏闻言手一哆嗦,险些将碗打翻在地,惊讶道:“大郎为何这样问?”   李凌云把梦境大略描述了一下。胡氏连连摇头,道:“大郎记性一贯很好,自小到大的事情,你不是都记得吗?你梦里的情形是没发生过的,兴许是你封诊时见了太多血迹斑斑的场景,才会做这样的怪梦。”   李凌云也觉得有理,但仔细一想,又问道:“这事会不会是在我年纪极小的时候发生的?孩童在某个年岁之前,会记忆不全,突然某一天才开始记事。我阿娘去得早,连她的脸我都不记得了……”   李凌云原本只是随口一说,谁知胡氏竟勃然大怒,拍桌道:“李大郎!你是我从小看到大的,我说没有就是没有。”   说罢胡氏拭泪道:“你母亲早死,现在你阿耶也不在了,家中就剩下我一个女人,凌雨身体孱弱,还要靠你这个长兄照料,真不知道你成天在胡思乱想什么?”   李凌云不擅长揣摩情感,顿时茫然失措,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惹恼了姨母。他只好连连致歉,所幸胡氏性格很柔顺温婉,抹了一会儿眼泪,似乎也就渐渐消了气。   只听胡氏缓缓道:“昨日宫中送来一笔银钱,这其中有你阿耶的俸禄,还有天后每月单给他的恩赏,可叹你阿耶如今不在人世了,天后依旧很念旧情,而且多方照料你,你就不要成天胡思乱想了。你阿耶说过,天后不是寻常女子,她的性格独断专行,你如果不为她所用也就算了,既然听命于她,那么她让你做什么你就用心做,不必多虑。”   李凌云睁大眼睛。“这是阿耶让姨母跟我说的吗?”   “是的。”胡氏有些凄苦地道,“你阿耶总觉得自己会遭遇不测,平时便有一些话嘱咐下来,你可不能当耳边风,要牢记。”李凌云不敢再招惹姨母发怒,应了一句,赶紧遁回自己屋中。   他走了之后,胡氏面带愁容地坐在桌旁,不声不响地发了好久的呆,然后解下自己手腕上的念珠,闭目缓缓地念起佛经来。   由于心头挂念着硬黄纸上记载的两桩案子,李凌云第二天起个大早,在洛阳城开坊门的街鼓声中赶往杜衡府上。   看过硬黄纸上的记载,杜衡一拍膝盖。“巧了,这其中一桩案子,正好是我们杜氏弟子经手的,因为案件疑难,长时间无法破案,这个弟子专门找老夫探讨过案情,所以老夫有一些印象。案卷相关的封诊录虽说封存在大理寺,但只要不涉及皇家的案子,我们一向会留一些手记。此案的手记正好在我书房内,你等我一下,我片刻便可取来。”   李凌云闻言大喜,又问起另外一案。杜衡有些好奇这些消息是打谁那里听来的,李凌云没有隐瞒,将前因后果坦诚地告诉了他。   听完原委,杜衡笑道:“那位凤九郎,老夫其实也与他有数面之缘,给你阿耶做副手时见过他,真是好一个美男子,最奇怪的是什么消息他都有,而且非常准确,只是不知他到底是何等身份,竟有如此精准的门路。”   杜衡说着又安慰他:“大郎放心,既然凤九郎说这案子是我们封诊道的人办的,我这就抄写一下案发时日及地点,并简单描述一番,传信到其他八家,一定很快就有所得。”   说完,杜衡提笔将案卷摘抄了个简略内容,一式八份交给下仆,要求其去封诊道天干另外八家寻觅手记。吩咐完毕,他又把李凌云邀请到家中花园比较僻静的一处茶亭。   杜氏也是封诊道大族,与李氏一样,在外虽不显眼,可于东西两京里也是颇有根基的。杜氏宅邸不大,小巧玲珑,却有南方园林的风格,布置得相当幽深雅致。   只是此等美景,李凌云并无心欣赏,他的心思全在追查明崇俨一案上面。等杜衡从书房取来手记,他便忙不迭地比对着硬黄纸上的记录,迅速抄写起来。   说起封诊手记,其实就是在填写封诊录之前预先打的一份草稿。当然,类似李绍、杜衡或李凌云这样精于封诊录书写的人,一般是不必打草稿的,他们的手记,大多用来记录一些办案中的奇思妙想,或是鲜有耳闻的药、毒,以及封诊时的关键思路,所以封诊道天干十支家族历代首领的手记,都是极珍贵的东西,必须妥善保管和继承。   凡事皆有两面性,虽说普通弟子的手记只是誊抄封诊录之前的记录册,但由于普通弟子能接触的多是寻常案子,很少涉及皇家及政事,所以并没人关心手记上到底写了什么,也正是因此,这些弟子经手的案子,在封诊道内都能得到比较完好的保存。   反倒是封诊道首领,例如李绍经手的案子,牵扯了更多的皇家事件,所以不论是打草稿用的封诊手记,还是正式誊抄的封诊录,大部分都会被三法司或是宫中彻底封存,甚至直接销毁。   不过类似硬黄纸所记的这种案子,经手的封诊道人有时也会将案情模糊处理,留下相关封诊技艺,然后作为传授弟子的教学案例,换一种方式给记录下来。   此时,杜衡在一旁煮茶。李凌云整理线索,渐渐地,在他的脑海中已大致形成了这桩案子的始末。   许久之后,李凌云放下手中的紫毫笔,轻声道:“手记颇为杂乱,有一些遗漏,看来还是得到大理寺走一趟才成。”李凌云抖着手记册子,语气不满。“去年夏日的案子,尸首应该在大理寺的第三处殓房里,此案死者被钉在树上,不检看尸首,一定会忽略许多信息。”   “而且……”杜衡闻言,面露迟疑地补充道,“此案虽说是请我封诊道的弟子协助查案的,但京畿地方这么广阔,疑难不破的案子向来不少,前去查此案的这名弟子当时只不过是刚刚出师,经验有限。按我看,他这手记上的东西,只怕未必都是对的。要是像大郎你推测的那样,这两桩案子和明崇俨案是同一个凶手犯下的,那的确要弄到大理寺的案卷,争取亲自封诊才行。”   李凌云抬眼,有些奇怪地凝视杜衡。“杜公本来不太赞成我的揣测,为何现在却有这样的想法?”   “你阿耶在世时就说过,我的个性或许太过于小心谨慎,也太在意他人的想法……”杜衡微露苦笑,“那天和大郎你发生口角,回来后我想了想自己为人处世的方式,发现你阿耶说得很有道理。”   杜衡拿起水瓢,向快烧干的铜壶中注入一瓢凉水,伴着刺啦啦的声响,小亭中腾起一阵水雾,让杜衡脸上的神情看起来忽明忽暗。   “天后还是武昭仪时,生下的第一个孩子,便是已经去世的太子李弘,他死后被天皇追封为天子。太子李弘品性中正柔和,深得帝后喜爱,可惜身子不好,从小就患有肺瘵之症,前些年突然薨于东都合璧宫中,让天后、天皇白发人送黑发人。之后的太子,便是曾经的沛王李贤,也就是天后的第二个儿子。”   杜衡声音平静地说着。李凌云不出声,安静地聆听。   “然而这位太子李贤与太子李弘不同,李贤一直才华出众,同时也锋芒毕露。还没有做太子时,他就对天后参政极为不满……宫中也有一些传闻,认为他或许不是天后的骨血,而是天后的姐姐韩国夫人与陛下偷情所生……   “不过,这些说法并没有实际证据,只是谣传而已。可天后和太子之间冲突不断却是真的。明崇俨案的来龙去脉大郎你最清楚不过,天后之所以会严查此案,未必没有借此对太子施压的意思。”   “何以见得?”李凌云不解。   “退一万步说,那明崇俨哪怕真的说过‘太子不堪承继大位’这类找死的话,可这话一来是皇家秘辛,二来非议国本,没人推波助澜的话,也不至于会传得整个东都沸沸扬扬,难道不是吗?”杜衡见壶中水即将沸腾,又加了一点凉水,壶里声响顿时消失。   “民情如煮水,太子对明崇俨再怎么不满,也不至于把自己跟明崇俨的仇怨弄得天下皆知,毕竟‘不堪承继大位’又不是什么好字眼,太子是不会自己张扬的。”杜衡说道,“那么这话到底是谁在传,又为什么传?你想过吗?”   李凌云终于皱起了眉头。   “明崇俨一死,京中更是广泛传闻他的死状凄惨,由于太子与明崇俨之前存在这种嫌隙,谁听了不觉得这事是太子所为?只怕所有人此时都会认为,是太子杀了正谏大夫吧……”   杜衡轻叹,把沸水再度压下。“不过传闻归传闻,真相归真相,不管是谁把太子跟明崇俨之间的事故意传出来的,现在看都不重要了。既然天后与太子不和,又清楚太子厌恶明崇俨,她吩咐让你阿耶和我查案,摆明就是想借此案找太子的晦气。”   说到这里,杜衡又苦笑起来。“若不是考虑到这一层,我也不会坚持说杀明崇俨是东宫所为,毕竟这桩案子看起来更像是有人在故意引导,让大家将矛头指向太子。”   “虽说也心存疑虑……”杜衡抬眼,目中精光微闪,“但后来你阿耶在办案过程中为人所杀。在我看来,这就是太子党杀明崇俨的铁证,或许正是因此,它影响了我查案时的看法,我至今仍然认为,这桩案子多半是太子所为,所以此前我才会发怒与你口角。毕竟……就算天后是想借明崇俨案坑害太子,她也绝不会赔上你阿耶的性命。你阿耶是我封诊道的天干首领,天后有许多秘事,都要交由他去办理才能放心。而且天后与你阿耶有多年感情……你或许不懂,但我作为副手却很清楚,你那个阿耶与天后,绝对不是普通的君臣关系。”   骤然听到这个说法,迟钝的李凌云却想不通,作为封诊道首领的父亲李绍与天后武媚娘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私交,于是他疑惑道:“这是什么意思?杜公可否明示?”   “那已经是太宗朝的事了,武媚娘入宫后不久便已跟你阿耶认识,那时她还只是个小小才人。”   “大郎对人情比较懵懂,那么老夫今日便多说两句。”杜衡抚着花白胡须道,“哪怕是对天家至尊,高贵无比的人而言,识于微末之时的情分,那也是有所不同的。自古以来,太子即位后,对待潜邸旧臣,都有许多优待和宽恕。虽然我破不了明崇俨的案子,天后大发雷霆,原本打算要取我性命,可经李大郎你的请求,天后就暂且对我不再追究,那是因为天后还要用你李大郎查案,要我辅佐你。但把我换成你阿耶的话……你信不信,就算他破不了明崇俨案,天后也不会这样严厉地处置你阿耶,而会轻轻放过。”   “我阿耶与天后之间……到底是什么交情?”李凌云喃喃问道。   “我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关系非同寻常。”杜衡摇头,“他们二人应该有某种不为外人所知的私情,当然,这并不是男女之情……或许是一些你我都不知道的秘事!毕竟数十年往来,二人有君臣之谊,谁也不清楚他们彼此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可老夫明白一点,你阿耶为查明崇俨的案子被人杀害,这件事触了天后的逆鳞,她对我的雷霆之怒,多半也有你阿耶被害的缘故……破不了明崇俨案,自然揪不出杀你阿耶的凶手,这让她感到异常愤怒。”   “如此看来,我必然要破此案!”李凌云直视杜衡,目光明亮,俊美得有些女相的脸上透出坚毅的神情,“破了此案,我就会接手阿耶的案子,按杜公说的,天后一定也想知道是谁杀了阿耶,我一定会找到杀我阿耶的凶手。”   “大郎很有信心……”杜衡微笑着点点头,“虽然你对明崇俨案猜测的方向与我不同,但老夫仍会为你尽心竭力,当然,这也是为我封诊道千百年的传承着想。”   二人正在交谈,下仆匆忙过来,送来了另一桩案子的相关手记。李凌云同样把凤九给的那份拿来,按时间和封诊顺序对应整理了一遍。   李凌云一面整理一面道:“此案所发地点,名字倒是很古怪……叫什么‘封门村’?此村为何叫这个名字?既然是有人居住的房舍,为什么要封门?这说不通啊!”   杜衡放下茶碗,伸手拿起凤九那份抄在硬黄纸上的资料,轻声念了起来。   “去年春季,某月某日……一贫穷张姓书生进京求学,夜晚行至河南道阳武县时,由于县城尚远,身上又无多余的钱财可以住店,就想在村中寄居。   “张生因家中贫苦,向来对破庙、桥洞无所顾忌,他虽然觉得村中住户稀稀拉拉,房屋破旧,却也觉得至少算得上不错的休憩之地。   “询问村中人时,他发现村里人只肯说该村名叫‘封门村’,之后便不再给他回应。张生见村人机警,便放弃了住于百姓人家的打算。他绕着村子步行一圈,准备找一个无人居住的房子,勉强留宿一宿,第二天天亮,早起继续出发。   “然而他四处查看时才发现,大半个村子丝毫没有人起居的迹象,也看不到半个人影。他连推几扇门,发现均上了锁。几次尝试后,这张生便来到了一个落魄的庭院前……   “这次张生推门,门应声而开。据张生所言,这是一户三进的四合院,木门双开,较此前的房舍气派一些。除此之外,就是门槛太高,近乎到了成年男子的膝头处。门头上还挂着残破的白色灯笼,好像这家曾经举办过丧事。张生向来胆大,并不计较,入内准备歇息,却忽然嗅到一股奇怪的气味。   “踩过门槛,书生沿着走廊,循着味道发现了一间稍大的屋子,仿佛是这家的祠堂。张生见屋内的窗户上都挂满了蜘蛛网,令人作呕的气味也越发浓烈。他随即推门而入,竟发现屋子正中的祖先祭台上有一具四肢被捆绑,吊在木柱上的腐尸……”   念到这里,杜衡打住话头,摸着胡须道:“这案子被发现时的境况也太可怕了,不过读来颇有趣味……倒像是坊间流传的什么传奇故事。”   “虽说传奇了些,不过这名弟子的封诊手记记录得倒是大差不差,和传闻是相合的。”李凌云拿起手记道,“这上面写,那张生连滚带爬逃出村子后,根本不敢在村中停留,他拔腿跑向阳武县衙门,报告了案情。当地的公人赶到村中,果然发现有具腐尸,因为废宅藏尸颇为古怪,便托人请了这名弟子过去。这名弟子只是按照封诊顺序把那祠堂勘验了一番,结果并未查出什么所以然。因那尸首面部被毁,也无法确认死者是何人。后来此案被当地官府定为疑难案,上报给了大理寺。大理寺那时不知为何连人都没派,县上没有办法,便把尸首置于薄棺中,扔进义庄存放。”   杜衡闻言问道:“既然尸首不在大理寺,大郎要不要先去那封门村探查此案?”   “之前因私查死水湖案,在东都门口被大理寺司直唐千尺拦截,显然已得罪了大理寺。如果这次我们继续私查封门村案,就等于明知故犯,跟大理寺完全站在了对立面。为了查案,总不能每次都指望凤九郎出来调停吧。”   杜衡已听说了他们在亭中的遭遇,微笑道:“当年你阿耶查案,也没少麻烦这位凤九郎,如今你子承父业,一样可以麻烦他。”   李凌云不好跟杜衡明说,凤九曾在月陂给他下过药。经过这一次,他也觉得明珪说得在理,凤九这人绝非善类,必须敬而远之,能不打交道就尽量别去招惹。思及此,李凌云随意找了个理由敷衍道:“天后总不至于一直让我们不明身份地查案子,谢三娘既然回到宫里,肯定要对天后说起我们的遭遇,倒不妨等一等,看看天后那边会怎么说也不迟。”   杜衡闻言亦表赞同,毕竟天后武媚娘的喜怒很难揣测,一动不如一静。李凌云把那两本手记誊抄整理完毕,回到家中,便一头钻进了弟弟李凌雨的房间。   李凌雨今日没有练字,而是在提笔绘画。等说完案件进展,李凌雨已打好草稿,李凌云打眼一瞧,发现弟弟画的是青年时的李绍与幼年时的自己,画面上二人站在祠堂前,李绍低着头,手中拿着一根弩箭,好像在跟自己细说着什么。   李凌雨的笔力并不老到,但显得很有灵气,寥寥几笔就把李绍皱眉温和的模样勾得活灵活现。李凌云看后,却露出些许古怪的表情。“凌雨好像不曾去过地上,怎么会看到阿耶教我识别弩箭?”   “阿兄忘了,我不能晒太阳,但夜里却可以承受月光,自然是晚上去看的祠堂。至于阿耶如何教阿兄,是阿兄自己跟我说过的,我凭借想象绘出此图轻而易举。”李凌雨微笑着搁下笔,坐在兄长对面。   “画得很像,就像凌雨真的站在一旁看着我们一样……”李凌云转换话题,“对了,我虽然跟杜公说要等天后决断后才可继续查案,但也不能一直就这么干等着,可现在,我也不知做什么才好,你是否能给些建言?”   “阿兄不妨这样,”李凌雨提议道,“既然手中已整理了一些案子,不如把这些案子原样抄写一份,送到宫中交给谢三娘,让她转呈天后便是。如此一来,天后看了心中有数,觉得阿兄在认真办案,又不会觉得阿兄是在故意催她下旨。”   “这倒是个极好的办法。”总算有了做事方向,李凌云欣然应允下来。   东都上阳宫中,香烟袅袅,琴曲叮咚。身穿绮罗的教坊舞姬在眼前翩然起舞,天后武媚娘却好像无意欣赏的样子。   她神色微凝地看着放在面前金色几案上的案卷记录,上面一笔小楷精准清秀,明显习的是王羲之的楷书,但笔法中却别有一番整肃的气息。   “李绍生得好儿子啊……”她靠在一个羽毛充实的缎面圆枕上,微微闭上眼,“三娘看过了吧!婉儿呢?没看过就看看。”   谢阮自然看过,就算是明珪送来的东西,不清楚内容,她也不敢直接递给天后。此时尚未过目的上官婉儿拿起案卷默读片刻,笑了起来。“咦,我看他其中写的都是‘天后’,而非‘皇后殿下’……李公这儿子,不是不太擅长人情世故吗?我怎么看,明明是上奏三桩案子的细节情况,字里行间却透露着叫苦连天的意思,就差没站在这殿里大喊,要天后下旨,好奉命去捅大理寺的娄子了。啧啧,这手段倒像是个人精。”   自打武媚娘撺掇高宗李治下旨,让天下百姓将两人称呼为“天皇”“天后”以来,她就格外不喜欢有人再叫自己“皇后殿下”。在她看来,天后是一个与历朝历代后宫女子决然不同的位置,这表示她不只是后宫的第一人,对整个大唐天下来说,她也是丈夫李治这个皇帝之下的第一人。   至于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必须匍匐在她的面前。称她为“天后”是认可她的权威,而称她为“皇后殿下”则不是,所以她身边的人都称她为“天后”,而不是“皇后殿下”。   “这个小家伙或许得了谁的指点,比如说明珪……”武媚娘气定神闲地说道,“其实我不想逼他太甚……这世上有的人,只有你以死相逼,他才会竭尽全力,比如那个杜衡。可这个小家伙却很特别,他脑子里面似乎自有一套章法。所以我才让明子璋去跟他缓和缓和,反正就算案子破不了,看在他阿耶的分儿上,难道我还会真杀他吗?”   “天后心地仁厚,”上官婉儿柔柔地笑道,“李公与天后情分不同,如今明子璋、三娘、李大郎已成了朋友,明子璋的话,李大郎是能听进去的。只是我不明白,他既然自知没有性命之忧,为何还要这么着急,催促天后下旨?”   “他能不着急吗?”武媚娘眯起眼睛,狡黠地笑了笑,脸上有了数十年前刚入宫时那个并州少女的影子,“他找不出明崇俨的死因,我就不许他查他自家阿耶的案子。这孩子跟当年的李绍一样,是一个爱较真的人,自己的阿耶死因未明,他是绝不可能安心的。”   明崇俨死了一年有余,他的名字在武媚娘嘴里叫起来,都感到有些陌生了。   武媚娘的目光变得遥远,她仿佛看到自己回到了长安城,在太宗皇帝的寝宫内,身穿红白杂色的间裙,为病重的太宗侍奉着汤药。   那时的李绍,就已是封诊道在宫中的“顶梁柱”了。她还记得,为了给太宗皇帝更好地熬制汤药,她总是跟这位年轻又面善的医官讨教,而他,似乎也被她的博闻强识所惊艳……   那时,后来成为她丈夫的稚奴也在太宗膝下伺候,稚奴就是在那里对她一见钟情的。但是稚奴对她的惊艳,与李绍是不同的。她还记得李绍看她的目光,既欣赏,又有些难以置信,那是对女子聪敏的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可。   在权势之道上一路走来,她打败了王皇后,打败了国舅长孙无忌与他的党羽褚遂良,甚至,她还打败了她孱弱的长子李弘……她身边一直都有李绍相伴。   想到这儿,武媚娘胸中忽然有了一些怒意,这短暂的回忆让她再度意识到,现在的她想要打败什么人的时候,李绍已不在她身边了。   “只是,李大郎终归不是李公。”上官婉儿在一旁轻声道,“天后的想法还是李公更明白一些,明崇俨案要是李公接手的话,只怕早就往东边查去了……”   “话虽如此,但有时李绍也未必就那么愿意‘明白’。再说了,你也不要小看李凌云这个小家伙,他未必就真的什么都不懂。”武媚娘无端打断了上官婉儿的后话,不等她做出反应,武媚娘又问:“你们怎么看?要不要下旨,让这小家伙放心大胆地去查?”   谢阮总算找到机会开口:“我相信李大郎是真的想破案子。他只是并不太在乎凶手的身份,对他来说,找出真相才是关键。”   “你倒是信他。”上官婉儿横了谢阮一眼。武媚娘身边的两位女官,谢阮是凶名赫赫,而上官婉儿却有清丽柔美的名声在外,此时她横目看向谢阮,别有一番任性的美丽,以及一种奇妙的微酸,好像被别人抢去了玩伴注意力的孩子。   “李大郎心里要是有那么多花花肠子,当初我去牢里提他出来时,他也不会一点面子也不给。”谢阮挑眉解释,“他们封诊道,好像有什么求真的信念需要秉持,也就是要找到案子的真相。一般人多少会为情所惑,心头留些计较,可这位,偏偏一说到人情世故就变得傻乎乎,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反倒对真相格外执着。”   “我怎么觉得你在骂人啊!”上官婉儿听完,掩着朱红小嘴笑个不停。   谢阮无奈道:“是你心眼太多,我分明是在夸他。李大郎虽然迟钝,却不像一般男子,不会因我的女子身份而对我心存轻视。所以我才替他说两句真话。”   上官婉儿止住笑意,微皱淡扫的黛眉。“男子大多对女子很轻视,并非个例,照你这么说,李大郎倒真的是个异类。”   谢阮想着李凌云对她说过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之语,点头感慨道:“确实是个异类。”   武媚娘在一旁叫停道:“两只小狐狸,不过是问你们要不要下旨,竟然扯出这么多闲话来。”   上官婉儿心思敏捷,连忙扯着谢阮盈盈一拜,娇声道:“天后圣心独断,哪里用得着我们姐妹,我们不过从旁说些情状罢了。”   武媚娘脸上故意做出不快模样,口中却发笑。“罢了罢了,我也不做什么决策。三娘,你叫他明日进宫一趟,我听听他会怎么说。”   谢阮知道天后意思松动,自然大为高兴。武媚娘起身道:“突觉有些燥热,我去沐浴,婉儿去把今日的奏章读了,待我出浴后讲与我听。”   说完,武媚娘便带着两个老宫人离开了此处。上官婉儿见谢阮摩拳擦掌,一副要出宫传旨的模样,不由得道:“三娘凡心动了。”   谢阮闻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由得气笑了。“有本事你过来,看我不撕了你的嘴——我成日为天后在外办事,你却在这儿编派我。”   说完她便伸手去挠上官婉儿的肋下,一时间两个少女嘻嘻哈哈闹成了一团。   武媚娘站在宫楼下,听着少女发出的嘻嘻笑声,回头问:“李大郎比其阿耶李绍如何?”   她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紫衣男子,他此时轻声答道:“心思缜密,不畏困苦,这些方面他和李公是相似的。只是他不如李公人情练达,有一些懵懵懂懂。”   遍布锤纹的银假面覆在男子脸上,他的双手袖在紫色鹤氅里,头发松松地在头上绾了个发髻,簪一支无雕刻的白玉发簪,也不见特意做什么富贵装扮,气质却飘然欲仙。他正是操控东都暗面风雨,大理寺见之也得退避三舍的凤九郎。   “这也算不上什么妨碍,”武媚娘道,“你给他的东西,写得十分清晰吗?”   “不过是街头巷尾,坊中怪谈那样的东西罢了,”凤九施施然答道,“倒是在口头上提点了一下,这两桩案子都是经封诊道之手的。”   “封诊道虚名似乎太大了……这两桩案子,不也一直没捉着凶手吗?”武媚娘有些不屑。   “也不是这么说的,要是当时去的是杜衡那样的老练派,只怕案子已经破了。”凤九微微笑着,不知为何,他今天的笑容里却有些微妙的虚假之意。   武媚娘似毫无察觉地点头。“或许是的,不过现在既然案子落在李大郎手中,你觉得是否像他揣测的那样,凶手与杀害明崇俨的是同一人?”   “查案这种事情,什么时候成了我的特长了?说到底不还是李大郎的事?”凤九淡淡地道,“我不过是天后的一双眼,替你看着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罢了。”   武媚娘霍然转身,伸手摘下凤九的银制面具。“很久没看到这张脸了,原来常住你,还是喜欢说这么不中听的话。”   凤九伸手从武媚娘手中拿走面具,迅速戴了回去,冷声道:“贺兰常住不是已经死了吗?都过去这么久了,姨母还提死人,多没意思?”   “倒也是。”武媚娘道,“你要记得,你的外婆是活活被你气死的,你母亲是自己找事,非得沾染陛下,才会断送了性命,而你的妹子也是被你们母子俩带累,成日来往宫中勾引男人,才会年纪轻轻就没了。”她慈爱地对凤九道:“惊才绝艳的贺兰敏之还是彻底死了的好,如此一来,你所生养的孩儿们或许还能过得自在一些。”   “姨母多狠心的事都做了,骨肉相残,已灰飞烟灭,又何必对这些陈年往事念念不忘呢?”凤九笑起来,“凤九是知道轻重的。”   武媚娘看着这个外甥。他的死期早早被记录在册,可人还能活蹦乱跳地站在她面前,这当然是她亲自操办的缘故。在她心中,武氏真正的血亲,只有同父同母的姐姐的一双子女。可悲的是,从她的姐姐和她的丈夫搅和到床上之后,就注定这场至亲间上演的悲剧是无可挽回的了。   从凤九与她有诸多肖似的眉眼里,武媚娘似乎看见了那个早就被埋在黄土之下的亲姐姐。她忍不住轻叹,柔声道:“那就换个话题吧,说说方才我的问题,李大郎的猜想,你觉得会不会是真的?”   “李大郎终归会找到真相,不管最后真相是什么,他都会不打折扣地揭露出来。这是他与李绍间最大的不同之处……李绍肯定更听你的话,会为你掩盖周全,无论他有多么不情愿。”凤九缓慢地移动着脚步,与武媚娘一同向前走去。“他会找到什么真相,这也是令我好奇的事。姨母你呢?”   “我也很好奇,所以决定召他入宫,问问这个小家伙有什么想法。只是,那大理寺也不是好对付的,只怕难免还是要让你辛苦一些……”   二人一边走,一边随意地聊着,似乎已把方才言语中泄露出的那个极大的秘密完全忘却了一样。   只是,在路过一株明黄牡丹的时候,凤九的脚步变得异常缓慢。他又一次想起了好几日之前,从宫中送到仁和坊的那朵花。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喜欢明黄牡丹,追在他身后唤着“哥哥”的少女,却已在至亲所投的剧毒之下,化为白骨许多年了……   凤九一瞥即走,但在假面之下,他的眼底,却仿佛被那花染上了一抹浓得化不开的恨意。   官署名。唐置,分左右,掌宫禁宿卫、京城巡警等。   唐代京都建有名为武侯铺的治安消防组织,分布在各个城市和坊里。通常情况下,消防兵的设置是大城门百人,大坊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坊五人。武侯铺由左右金吾下属的左右翊府领导,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   纸的一种。名称由来与制法说法不一。此纸从唐代开始生产。   俗称“轿子”。用人力扛抬以代步。盛行于晋、六朝,其形制为二长竿,上无覆盖,中间设一椅子坐人。初为在山上行走的工具,又在平地也用它代步,乘坐舒适。唐宋规定大臣乘马,老病者可乘肩舆,以示敬爱。此时的肩舆已经改进,上面有顶,四周设有遮蔽物,有的还有缨穗彩绘等装饰。到了清代,肩舆更为华丽,官轿有绿呢大轿、蓝呢大轿等,四个人抬的称四抬大轿,八个人抬的称八抬大轿,根据官员的品级而定。民间通常只有两个人抬的小轿。   古北方方言,意思是父亲。   大理寺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廷尉少卿,北齐称大理寺少卿,为大理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   管理街坊的小吏。《旧唐书》说:“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部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坊正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自身课役可被免除,地位在里正之下。   设置在街道的警夜鼓。宵禁开始和终止时击鼓通报。始于唐代,宋以后改名为“更鼓”。   我国旧制三个司法机关的合称。《商君书·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后世“三法司”之称或来源于此。唐代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新唐书·百官志一》:“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国都及其附近的地方。   肺结核。   武则天的姐姐,曾嫁贺兰越石。   立国的根本,特指皇位继承者。   官名。秦置。专掌议论。西汉置谏大夫,东汉改称谏议大夫,秩六百石,掌侍从顾问,参与谋议。名义上隶光禄勋。隋、唐隶门下省,掌侍从规谏。龙朔二年(662年)改称正谏大夫,神龙元年(705年)复旧称。   妃嫔称号。唐置九人,正五品。玄宗时改正四品,置七人。   又叫潜龙邸,以非太子身份继位的皇帝登基之前的住所。皇帝如果继位前为太子,登基前自然居于东宫,便没有潜邸;如果继位前是有封藩府邸的庶子、旁支等,其原来的住所就叫作潜邸。皇帝继位后,潜邸通常情况下不能再被用作任何人的居所,而会被改建为宗教寺庙或祭祀场所。唐高宗李治虽说后来被封为太子,但成为太子之前的身份是藩王。   “道”是政区、监察区及军事区域名。唐贞观初因民少官多,于是省并州县,因山河形势分全国为十道,作为监察区,经常派遣特使巡行地方。   官名。相传商汤时已有此官。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置丞相司直,省称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职任甚重。东汉改属司徒,协助督录诸州郡上奏。后魏至唐沿置,属廷尉或大理寺,掌出使推按。唐代亦于太子官属中置司直,相当于朝廷的侍御史。北宋元丰改制后于大理寺设。   唐朝东都洛阳城中重要的宫殿建筑。上元二年(675年),唐高宗采纳司农卿兼知东都营田韦弘机的建议,在东都苑东部、皇城西南隅修建上阳宫。上阳宫南临洛水,西拒谷水,是唐代洛阳宫殿建筑中最具规模的建筑。唐高宗后期,常来上阳宫听政。   武则天是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东)人。   间裙为古代裙的一种,又称间色裙,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颜色的面料相拼接制成的色彩相间的裙子。“破”则是指间裙上每种颜色的面料形成的狭条,一条裙子若用六种颜色的面料拼制而成,则称为六破,若以七种颜色的面料拼制而成,则称为七破。   唐高宗李治的乳名。   唐高宗王皇后,因武则天被立为皇后而被废为庶人。最后,武则天把她和萧淑妃各打了一百大板,把二人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又砍掉二人的手脚,并把二人放到酒缸中。不久后,二人去世。   武则天的外甥贺兰敏之的字。 第二章 宫谋机变凤子之谜   李凌云终于等到了他与天后的第三次相见。   入宫前,他与明珪就已提前做好了准备,打算跟武媚娘好好说说明崇俨案和此三桩怪案间的关联,谁知他刚开了个头,天后脸上便出现了不耐烦的神情。   “太粗略,”武媚娘道,“你打算跟我说的,都写在谢三娘递交的信里了,我让婉儿给我读过,说这些案子是同一凶手所为,还是有些勉强。”   “杀人自然有目的,以上案子中,凶手都将死者摆成无法解释的奇形怪状,恐怕与术士修行有关。如今没有您的旨意,无法细查详情,才会显得如此粗略。我相信要是让我接手,得到大理寺的案卷,前往案发之处封诊,至少能证明这个猜想是否正确……”   李凌云表现得有些急躁。武媚娘叫人给他端了碗冰镇蜂蜜水,不疾不徐地道:“听说你们封诊道查案,一定要求得真相,如今你却只凭猜测,就让我为此下旨?李大郎,你可知道,如果这些案子查出来与明崇俨案毫无关系,大理寺会如何编派我的不是?”   “难道……大理寺现在就不编派天后了吗?”李凌云端着蜂蜜水,莫名其妙地看向武媚娘。   天后闻言一愣。李凌云又道:“难道谢三娘没把大理寺在东都城外抓人的事告知天后吗?”   武媚娘反应过来,他冷不丁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大理寺明知宫中让他查案,都敢直接抓人,背后自然不知道说过她多少坏话。   仔细一想,武媚娘也感到有些好笑。她指着李凌云道:“你们谁说李大郎不通人情的?他这不是很懂吗?”   武媚娘笑了好一会儿,才正色道:“你既然也知道大理寺对我命你们查案不满,身为臣子就要为君上着想,我确实不好就此为你下旨。但如果你们能拿出更有用的证据,大理寺自然没话可说。”   “要是有证据,又何须天后下旨?不如直接把凶手抓了,把案卷砸在他们脸上就是了。”李凌云听得有些生气。   武媚娘又一阵朗笑,笑声很有须眉英气,随后她袖手道:“今日就到此为止,你先出宫歇着,明子璋留下来。”   李凌云将蜂蜜水交给一旁的宫女,愤愤地道:“既要查案,为何又让人歇着?我就是不明白,天后相继命我阿耶、杜公还有我查案,不就是要找一个真相吗?既要找真相,就需不拘一格,但凡有可能的,都要试过才对。”   武媚娘笑着摆手。“来人来人,把这个痴儿给我叉出去。”   命令一下,几个金甲卫瞬间围拢上来,他们手中的直刀也不出鞘,在李凌云肋下一架,当真把他从殿中一路给叉了出去。   武媚娘对明珪招招手,又对上官婉儿摇摇头。后者机敏地拍了三下手掌,殿中人顿时走个精光,就连上官婉儿与谢阮也没有留下。两女离开时随手扣上殿门,并一左一右守在门口,不许外人进入。   武媚娘在坐床上懒懒躺下,单手托于脑后,捏着面前贴金大漆果盘里的葡萄,吃了几颗。虽然年岁已大,但她那种成熟女子的风情,却很有一些灼灼逼人的味道。   明珪在她对面的席上恭谨地跪下,轻声道:“至今为止,李大郎的办案本事,据我看一直是十分可靠的。”   “谁怀疑他的本事不可靠了?只是本事要用对地方。”武媚娘欠身做欲吐状,明珪起身到她身边伸手接着,武媚娘吐了几颗葡萄籽到他掌心里,又躺了回去。   这个举动,对身为长辈的女子和身为子侄辈的男子而言,实在是过于亲密,但是武媚娘和明珪好像都没有半点不自然的意思,似乎他们彼此间这样做已不止一次两次了。   “明崇俨的案子交给李大郎,必定能找出天后所要的‘真相’。”明珪手腕一翻,葡萄籽落在了地上的赤金唾盂里。   武媚娘斜乜着明珪道:“子璋慎言,子为父讳,怎么能直呼其名?”   “天后叮嘱得对。”明珪嘴上说着,脸上却没有什么惭愧悔改之意,“李大郎对他阿耶的案子上心,对我阿耶的案子也是志在必得,天后放心就是。”   武媚娘把葡萄放下,皱眉道:“子璋你可以确保一切无虞吗?”说着,她伸手去拉明珪衣袖。   “臣确保。”明珪顺势起身在床边坐下,温情地凝视着这位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许多的女子,“天后要相信臣的安排,有李大郎在,就一定逃不出我所算计的结果……至少,天后想要的必能得到,不会有变。”   “那就去做吧!”武媚娘仍皱着眉,“明崇俨死去足足一年有余,我心中总是挂念,他对我,对天皇,还是忠诚的……此事要是不了结,子璋也总是陷在这事情里不得自由,我还有许多事要子璋你去做,这样不好。”   “实在不妙。”明珪伸出一指,揉着武媚娘隆起的眉心,悄声道,“天后眉间都有皱纹了,是臣无能。”   “为国操劳,固我所愿也。”武媚娘微微一笑,那双妖娆的眼眸中有了刀光剑影,“你就看着办吧……”   “臣明白。”   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旋风,骤然吹起殿中幔帐,半透的幔帐顿时如蛇狂舞。   “贤儿小时候是极为乖巧的,长大了却总是喜欢做一些蠢事,作为他的母亲,我很为难啊……”   从殿中传来了武媚娘幽幽的声音,但很快被淹没在狂乱的风里,化为呜呜泣音……   李氏宅院,李凌云房内。   明珪与李凌云面对面地跪坐在席上,后者面色难看,双眼盯着对面手捧冰冷蜜水的明珪。   明珪今日穿着常服,一身白色襕袍,头上系着黑色青纱幞头,显得格外儒雅,但腰间银制浮雕花草纹的蹀躞带过于贵气,怎么看都不像是寻常读书人。   “天后让人把我给叉了出去,金甲卫把我叉到殿门外还不算,竟然一路叉到了宫门之外,所见者甚众。”李凌云话音未落,明珪一口蜜水就喷到了他脸上。   “抱歉抱歉,”明珪连忙卷起衣袖,擦拭李凌云的头脸,苦笑道,“我也没想到会这样,叉得也太远了,我以为把你弄出门就算了。”   “无所谓,”李凌云拉开明珪的袖子,郁闷地道,“本来以为入了宫,见了天后,就能请下旨意,却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李凌云翻翻面前整理出来的两本封诊录,上面还有许多空白之处。他有些无奈地道:“不看尸首,不实际查过凤九给我的这两桩案子,你阿耶的事绝不可能有进展。”   “那就查。”明珪道。   “是啊!也没有什么办法……咦?”李凌云猛地睁大眼睛,一把掐住明珪的胳膊,“你说什么?”   “我说,既然查了这两桩案子,可以让我阿耶的事情有所进展,那就查啊……”明珪吃痛,叫道,“大郎放手,好痛。”   李凌云不好意思地放手。“我手劲大了些,平日剖尸断胸骨练的。”解释完,他又连忙追问:“这话什么意思?怎么查?莫非是天后改了主意,下旨了吗?”   “你昨天也在宫里,天后也说了,明着同大理寺过不去是不行的,原本查我阿耶的案子,大理寺已经颇为不满了,天后怎么可能下旨?”   听明珪这样说,李凌云不由得泄气。“那你又说要查?没有旨意,如何查得来?却不知天后为什么那样忌讳大理寺……”   “有谢三娘跟凤九郎,凭什么不能查?”明珪的笑容极为亲切自然,李凌云看在眼里,莫名产生了安定感。于是他老实跪坐好,瞅着明珪那双温厚的眼眸道:“明子璋,不要吊我胃口了,到底是什么章程,快一一道来。”   “大郎是欺我与你为友乎?”明珪故作惊讶,却眼带笑意,“罢了,也不瞒着你了。天后昨日虽然没有下旨,但后来单独见我时,却给了我一些暗示。”   “什么暗示?”   “谢三娘是天后的人,而凤九郎摆明也是天后的人,这两个人大理寺都不可能惹得起。之前大理寺要处置你我,但到现在也没什么动静,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李凌云愣愣地问。   明珪知道李凌云在这方面非常愚钝,只好叹道:“这说明,如果你我不出面,让谢三娘与凤九郎两个人上,大理寺必定不敢追究。”   “是这样啊……”李凌云想了想,歪了歪脑袋,思索着说道,“我觉得谢三娘不是关键,凤九郎才是让大理寺避忌的缘故,否则在东都城外,就不用等凤九郎来给我们解围了。”   明珪听得一愣,拍腿大笑起来,语无伦次地道:“李大郎……哈哈……这话你藏好了,绝不可以在谢三娘跟前说……否则,她一定会给你个终生难忘的教训。”   “阿嚏!”谢阮身穿红罗裙,臂上戴着两个金臂环,身后缠着一条白地泥金缠枝纹的帔子,脚踏明珠线鞋,站在明氏前院中的树下。   冷不丁打了个大喷嚏,她抬起手,毫无女子形象地揉了揉鼻头,费解地自言自语:“这是热得伤风了?怎么这两天,我总是喷嚏不断?”   话刚说完,她就看见明珪和李凌云中间夹着凤九朝她走来,三个男子看见她时,脸上表情都有些呆滞。过了片刻,就见凤九转头问明珪:“这女子……是谢三娘吗?”   “应当是,看着很像,一般女子可没有这么高。”明珪小声应道。   谢阮见这两人鬼鬼祟祟的模样,正要发飙,却见李凌云大步走到她面前,用欣赏的目光上下打量她,突然说道:“谢将军这样穿很好看。”   谢阮挑眉看看李凌云,在他脸上没看出调侃的意思,便抬手提起红罗裙问他:“你真的觉得好看?”   “真的好看,额上的花钿也好看,只是没见你这样穿过。”李凌云点点头,又问:“谢将军今日这样穿,是有什么缘故吗?”   谢阮到底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女,没有女儿家不喜欢被人夸赞的,一时之间,她也忘了明珪和凤九方才的故意作弄,长长叹了一口气。“天后让换的,说是再不穿裙插钗,我就要忘记自己是个女子了。”   “啊?”李凌云吃惊道,“可谢将军就算穿着男装胡服,也是个很好看的女子。”   “……果然痴得厉害。”谢阮无奈地看着他,“李大郎有时真让人不知用什么表情面对才好。”   “怎么了?谢将军不是说,穿男装只是为了方便吗?”   “是是是。”谢阮见他又要追问,连忙堵住他的话头,“天后让我随婉儿在宫中习琴,我本不喜欢那些叮叮当当的丝竹玩意儿,所以没换衣裳就赶过来了。不过你们到底找我有何事?”   面对难得做女子打扮,显得异常明丽动人的谢阮,明珪和凤九都觉得很惊艳。此时听见她提及正事,他们这才反应过来。明珪忙让下人在院中铺设银丝草席,照例摆上了木几和瓜果。   众人围着几案坐下。谢阮仍是武人一般盘腿而坐,更是自己上手,拿了一块井水湃过的蜜瓜来啃。   在场的其余三人早就习惯了她这样的做派。明珪清清喉咙道:“前日,天后留下我单独说话,按她的意思,虽然我们还是不能跟大理寺正面冲撞,但可以暗中施为,不拘一格地把案子查了。”   凤九闻言冷笑道:“什么不拘一格,在座四人,大理寺唯独不敢不给我颜面而已,你们不就是要拉我下水吗?”   “那就有劳凤九先生了。”李凌云与明珪早串通一气,见凤九跳进坑中,二人不给他反应的机会,连忙起身对凤九长长一揖。   “不敢受礼。”凤九抬手一边托住一个,冷冰冰地说完,却听见了谢阮的笑声。   谢阮用手背擦得嘴唇上的口脂一片血红模糊,笑道:“凤九郎演什么戏,你又不是什么好请的人,今天明子璋一请就来,天后肯定早就在你那儿招呼过了。”   凤九眯起狭长的眼睛,双眸中光芒闪烁,最后脸上绽出笑容。不知为何,李凌云发现他笑的时候,看起来竟与天后武媚娘很有一些神似。   “谢三娘最会拆台,”凤九叹道,“但也没有说错,天后的人今天一早就来找过我,让我配合你们。”   说着,凤九从怀中摸出那枚白玉如意,在自己头上轻轻按摩,微微合眼道:“说吧!要我做些什么?只是先跟你们说好,若是让我的人玩命,那我一定是不做的。那些人或许在别人眼里算不得人,但跟了我,我总要保全他们的性命。”   凤九声音轻轻柔柔,但越说到后面,话语里的肃杀之意越浓,就连李凌云也听出了一些不对味的地方。他皱眉道:“只是从大理寺里偷些案卷,总不至于会死人吧!”   凤九睁开眼睛,凝视着李凌云,确定他是真的这么想,而不是故意嘲讽,这才缓缓点头道:“如果是这一桩事情,于我来说倒也没什么困难。只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大理寺中的案卷何止成百上千,就算去偷,总归也要有个清晰的目标吧!”   “此事我们也已想过了。”李凌云看向谢阮,道,“大理寺每到休沐之日总是人手不足,如今既然知道两桩案子,一桩发生在去年春天,一桩发生在去年夏天,总能大致摸出案卷存放在哪个柜中。到时先麻烦谢三娘一路冲进去,不必看案卷细节,只要确定第几柜第几格,然后凤九郎派人,想办法将其盗出即可。”   谢阮闻言有些不快。“原来你们是在打我的主意……算了,我本来也横惯了,大理寺的人可以抓我,却不可能随意处置我,最多不过把我送进宫里。既然如此,我也不妨走上一回。”   “再过几日便是休沐之日,不如我们提前一天到这里筹备,等谢三娘找到案卷所在,便立即知会凤九先生。”明珪说完,恭敬地朝凤九拱手道:“届时还要麻烦先生,让你家小狼提前到我宅中,方便查探消息。”   “好说,就让小狼跑一趟。”凤九点头,算是应允下来。   …………   明珪虽是个闲散少卿,但怎么说也是大理寺的人,又因其官位极高,徐天虽能阻止他翻看案卷,却也拦不住他去案卷库中溜达。   其实,他早就有心留意那两份案卷大致的存放之处,只是多年来,库藏的案卷极多,又是按大唐地理分布放置的,哪怕只是一两个柜子,寻觅起来也并不容易。   因谢阮此次需打头阵,明珪便特意把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一告知。当两人讨论详细对策时,在一旁无法插话的凤九转头问李凌云:“天后那边传来消息时,说那死水湖案和另外两桩案子的凶手,可能与杀明子璋阿耶的家伙是同一人,到底何以见得?李大郎能解释一下吗?”   只要谈起案子,李凌云总能打起十二分精神。他回道:“我们调查的第一桩案子,便是明子璋阿耶被杀一案。凶手从天师宫悬崖处的窗户进来,杀死了他阿耶。而当晚,他阿耶因为要引雷,就坐在丹炉前,位置正好面对那扇窗户。他阿耶如果能看见来人,不会不反抗,除非他阿耶受害时已彻底昏迷。而那死水湖案也是一样,受害人双目被挖,双手双脚捆于原木,被投入水中,身上除了被绑缚的痕迹外,却不见其他伤痕,尤其被挖眼时人还活着,也没有反抗。用尸首胃内残液喂验鼠,验鼠瞬间昏迷,显然死者当时处在深度昏迷状态。”   凤九并不打扰李凌云的谈兴,安静地听他分析案情。   李凌云继续道:“明子璋阿耶的案子已发生很久,且多人经手,胃内之物在先前查案时已经用完,所以查不出是否用过迷药;而死水湖案尸首新鲜,胃内药酒中含有迷药。虽然是根据案情推导,可是两桩案子在这一点上却是相合的。之后,另外两个相合点,却不是仅存在于这两桩案子里,而是四桩案子中都有。”   闻言,凤九忍不住问:“是什么相合?”   李凌云道:“每桩案子的被害之人,最后都面目难辨。明子璋的阿耶被砍了头;死水湖中的尸首被挖了眼不说,经水一泡,面目肿胀,也无法辨识;明道和尚发现的被钉死在树上的人,面门被锤烂;最后那个封门村的腐尸,据我们封诊道去查案的弟子说,其面部被人用重锤之类的东西锤得稀烂,骨头都碎了,更别说辨识容貌。”   “凶手在刻意隐瞒死者身份?”凤九揣摩道。   李凌云点头。“不仅如此,四人被发现时都浑身赤裸,其中明崇俨被穿在引雷针上,湖中尸首被捆在原木上,林中人四肢被钉于树上,封门村那人则是被挂在祠堂中间。另外,我封诊道弟子的手记上说,在此人体内还发现了一些锡块。”   “锡块?”凤九睁大眼。   “双拳大小,不规则的金属锡块,似乎是熔化后从口中灌入体内的。手记很不完整,需要弄到案卷细查此案,才能完全确认。”李凌云有些失落,搓搓修长而有力的手,感慨道,“以如今的线索,我只能粗粗推测,这一切或许是一名医道所为……对了,那湖中死者恐怕也与明崇俨一样是个术士,所以,不排除术士杀术士的可能。唉……要是大理寺不妨碍我们查这些案子就好了。”   李凌云说起案子便露痴态。凤九垂下双眸,轻声问:“硬黄纸上那两桩案子的传言我也看了,的确像你所想,或许是个头脑有毛病的人所做。只是起初我不懂你为何把这两桩案子跟明崇俨案联系到一起,眼下听你所说,竟也觉得很有一番道理。”   李凌云叹道:“我也并非一开始就拿得准的。起初我只是觉得那凶手下手非常利落,天师宫又看守严密,于是便假设他不是第一次动手杀人,而是经验丰富的惯犯。也正是因为这样,才麻烦你帮着查对……后来正巧死水湖案被报上大理寺,我们抢了先,铤而走险去查探案情后,回来又发现死水湖案正好与你提供的案子关联上,谁知会这么巧呢?”   “确实很巧。”凤九话语中,“很巧”二字咬音有些重,他抬起头来盯着李凌云:“按现在的情形看,大郎觉得杀明崇俨的还会是东宫的人吗?”   “目前而言,是不太像的。”李凌云道,“虽不能说全然无关,但如果这些案子当真是同一人所为的话,我觉得与东宫应该扯不上关系。”   “东宫那边也是有亲近的术士的,大郎这样说有何缘故?”   “缘故自然是有的,”李凌云伸出手指,一根根掰着手指数起来,“其一,要是东宫养了个专门杀人的杀手,那么他杀人一定是为了给东宫扫去障碍。可是这名凶手杀的这些人里,与朝中有关的只有明崇俨,首先从动机上就说不通。其二,像这般连续杀人,死者受害之后,被摆成奇怪的姿势,不像是复仇,倒像是与祭祀之类的事情有关。上古殷商时就很流行人祭,杀人不为仇怨,也不为谋财,而是要祭祀上天和神明。鼎这种国之重器,也曾有人用来烹煮过人头……”   “我读过史书,与人祭有关的事确实也听过一些。”凤九赞同道。   李凌云又屈起中指。“其三,这杀人凶手,手段层出不穷,将死者挖眼、剖腹、砍头、划烂面部,其举动堪称疯狂至极,但其思路又很缜密。这种嗜好杀戮之人,或许会出现在杀气很重的军队中,却不该被安排在太子身边,毕竟太危险了,而且带有杀气之人,与普通人相比,目光犀利,举止暴虐,很容易被认出来。所以我觉得,这个凶手应该不是太子的人。”   “原来如此……”凤九随着李凌云的讲述陷入思索之中。片刻后,他自席上霍然站起,口中道:“明子璋、谢三娘,你二人不必再商议,那案卷的事交给我来办。”   二人闻言大惑不解。谢阮奇怪道:“刚刚九郎还说要找准卷宗极难,怎么突然大包大揽了?”   “听你二人说了半天,觉得计划过于琐碎……”凤九袖着手,眯眼俯视面前的三个年轻人,突然轻笑道,“你们也真是容易被人骗,我说什么就觉得是什么?既然我说我的人进大理寺偷案卷没有问题,那么如何找到案卷,对我来说又算得上什么障碍?”   谢阮想了想,面有薄怒地道:“我知道了,你根本是在大理寺中安插了你的人吧!”   “三娘打小就很聪明的,只是性子急,不愿多想一些。”凤九伸手抚一抚谢阮头顶。以他的年纪,的确可以称得上在座几人的长辈,一贯性烈的谢阮并没拒绝,任他摸了摸脑袋,还是不快地抱怨:“反正九郎就是要看我们的笑话。”   被谢阮这样一说,凤九更是大笑连连。他就这样带着笑意,踏上鞋子飘然而去。没过多久,他懒洋洋的声音远远地从院外飘来。“后日此时,就在这座院中相见。如要酬谢,我要长安西市腔,不许用别的酒水混过去,否则不给你们案卷看。”   李凌云与明珪对视一眼,都想起了凤九给自己下药的事。谢阮见二人面色诡异,困惑地道:“凤九是西市腔喝多了吗?他既然自己能做,为何不直接答应下来,偏偏要等我们计划这么久?他分明就是存心看我们笑话!”   明珪却不像谢阮那样抱怨,反而去问李凌云:“方才,凤九跟你说了很久的话,他到底讲了些什么?”   “他问我,这桩案子的凶手是否与东宫有关。”   “那李大郎是怎么说的?”谢阮好奇地问。   “与他说了好几点,总而言之,目前来看,如果所有案子均为同一人所犯,那这人与东宫应该没什么关系。”   “这样啊……”谢阮脸上明显露出了感到可惜的表情,“唉,李大郎倒也没说错,按现在的情况看,杀明子璋阿耶一事,兴许真不是东宫干的。”   谢阮说完这句话后,有些意兴阑珊的样子,与二人没聊几句,便借故回宫了。   直到谢阮骑马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街口之后,明珪才伸手轻轻拉了拉李凌云的衣袖,对他小声道:“大郎,你随我来。”   李凌云随着他,进了他家的书房。一进屋,便看见房中四处摆放着桃木剑、八卦镜,以及道家符咒之类的物件。   明珪命小童送了些胡饼、玉润酥之类的点心到房中,略带歉意地道:“这是我阿耶的书房,所以放着一些术士用的东西。阿耶的案子未破,我也没有心情收拾,就在此与大郎聊一聊。”   李凌云取一块雪白酥饼咬了一口,只觉得酥脆无比,入口即化,带着一股极香甜的羊乳味。他点点头道:“好啊,子璋你要聊什么?”   “凤九方才问你的那些话,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任何人问你,你都不要再提,哪怕是杜公。”   李凌云吃着酥饼,有些不解地问:“这又是为何?”   “你还记得,早前我同你说过,我阿耶的死为什么会与东宫太子扯上关系吗?”明珪微微皱眉,轻声叹息道,“就是因为我阿耶对太子有不好的评价,可见祸从口出,有的事情还是出于你口止于我耳比较好。”   明珪正色,在李凌云身边坐下,双目紧盯着他,压低嗓音认真道:“这桩案子,表面上是要查清我阿耶之死的真相,可背后却是天后与太子及东宫之间的权力之争,他们在相互博弈罢了。”   “权力之争?”李凌云面带疑惑,“这件事我也大概听过,这位东宫太子性格睚眦必报,你阿耶曾经说过他一些不好听的话,天后会怀疑你阿耶的死与他有关,倒也合情合理!至于凤九的提问,更是理所当然,他要与我们一同查案,问问案子又会出什么问题?”   “问题就在于,他三言两语便从你这儿套出了答案,确定此事可能与太子无关,接着他便突然主动提出要去大理寺窃取案卷——”明珪的拇指在自己膝上相互交缠起来,此刻他的脑子动得飞快,“而之前他推三阻四,不肯完全自己来。显然,他的态度的转变与你的结论有关。”   “子璋不必绕弯,我有些听不懂。”李凌云坦然说道。   明珪注视他好一会儿,忍俊不禁地掩面道:“是我不好,大郎还是听我从头说起吧!”   一时之间,明珪的声音在书房中平静地响起,两个年轻人的身姿也映在室内那磨得锃亮的八卦镜中。   “李贤原本和天后之间并没什么隔阂,他生来聪慧,而他的兄长太子李弘打小身体就不太好,被诊出患了不治之症。天皇、天后作为亲生父母虽然难过,但也不得不接受现实,大唐是不可能交到太子李弘手里的,为了延续皇家统治,难免就要对当时还只是大王的李贤悉心培养了。可以说,李弘之死虽令人伤心,但也在朝野后宫预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早发生而已。   “太子李弘薨逝以后,天皇就把东宫的原班人马直接给了接任的太子李贤,也就是说,太子李贤等于继承了兄长的所有力量。由此可见天后并不是不爱这个儿子,否则那个时候她就会从中作梗。”   “既然天后爱子,那为何太子与天后还会闹到如今这个地步,甚至还把你阿耶给卷了进去?”李凌云听得疑窦丛生,忍不住插了句嘴。   “说这事其实有些犯忌讳,但告诉大郎应该也没关系。他们母子间为何会剑拔弩张,这就要从天后的姐姐韩国夫人身上说起。这桩风流韵事虽涉及宫廷,可在达官贵人之中倒也不是什么秘密。”   说到此,明珪双眼中有了一些感慨。   “当年天后备受天皇宠爱,生下太子李弘后,没多久又诞下一个小公主,不料小公主出生后未到满月,就意外夭折了,宫中之人向来认为是王废人,也就是当年的王皇后杀死了小公主。王皇后和萧淑妃后来被以巫蛊之罪废入冷宫。而在此事之后,天后又迅速地孕产了第二子,也就是当今太子李贤。天后这三个孩子降生时间极为接近,而女子如果怀有身孕,她的男人便难免要寻花问柳,况且帝王至尊从来不缺女人!   “当今这位天皇陛下,少年时便有些多情风流,否则也不会与曾经侍奉过太宗皇帝的天后情根深种。而且别看天皇表面柔弱,本性却很疏狂不羁。只是谁也没想到,天后的长姐韩国夫人在宫中照料怀孕的天后时,却意外地与陛下有了私情。”   “啊,可这与太子李贤又有什么关系呢?”李凌云听得云里雾里,直眨眼睛,觉得自己果然在人情上愚钝到了一个地步,明珪都说了这么多,他却还是没想明白。   “大郎莫急,且听我说完。在韩国夫人与陛下有了私情之后,没过多久,她整个人便消失了,很久之后,大家才听闻韩国夫人已死。最古怪的是,这位韩国夫人身为天后同父同母的姐姐,死的时候,外间却没有任何风声,以致韩国夫人死于何时、何处,连她生养的一子一女贺兰敏之和魏国夫人都不知情。”   “什么?还有这种事情?按说,这位韩国夫人也算得上皇亲国戚,为什么她会死得无声无息呢?”   “其实这只是外人的看法而已,按天后家族武氏的说法,是韩国夫人生了急病,前往乡下疗养,却没想到病情加重,因此才会病逝于偏远之地。只是京城里的人怎会轻易相信这样的说法?这些人不但揣测不休,甚至还穿凿附会出一些可怕的说法,认为是当今天后暗中害死了自己的亲姐姐。”   明珪不以为意地一笑,继续说道:“其实他们倒也没有完全猜错,韩国夫人之所以去乡下,并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天后不满她趁着自己怀有身孕刻意靠近陛下。毕竟亲姐妹争宠,这种不雅之事也无法摆到明面上来说。于是,天后才将韩国夫人放到了极远之地,让她不能与陛下接触,也想让一切恩怨渐渐淡去。”   说到这里,明珪不由得感叹起来。   “原本按照天后的想法,这位被驱逐出去的姐姐安安分分地过几年,也就可以再度回京。陛下虽然多情,但他投注深情之人其实只有天后,即便韩国夫人貌美如花,等过几年年老色衰后,也就不会再勾起陛下的心思,宫中沸沸扬扬的传闻也会因此一并消散。谁知,这位韩国夫人却在乡下忧思成疾,没过多久就香消玉殒了。   “韩国夫人的原配夫君本就早逝,她的一子一女也一直养在天后的母亲杨氏老太君身边。因觉得韩国夫人身死与自己有关,天后对这两个孩子一直极为宠爱,向来由着他们自由出入宫中,更让贺兰敏之改姓武,继承天后阿耶的国公爵位。   “本来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韩国夫人人都死了,恩怨也应该就此消散,谁知,这两个孩子听信自己母亲是被天后所害的传言,一直怀恨在心。韩国夫人的儿子贺兰敏之与太子李贤往来时,很早就对他说过一些大逆不道之言,说李贤是自己的母亲韩国夫人所生,韩国夫人与陛下私通生下了李贤,不知如何是好,才让天后抱养膝下,作为亲生儿子抚养,而韩国夫人因做下这样的丑事,被天后流放到荒僻之地,又被暗中灭了口。”   “这传闻也太离奇了,没有证据,太子为什么会相信?”李凌云是封诊道出身,习惯不管什么事情都要有证据,此时他觉得,那位大唐东宫太子只因为一种说法便对母亲心生怨怼,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太子一开始自然也是不信的。只是,他时常与天后产生矛盾,时间一长,难免耳濡目染。”明珪见李凌云仍有不解,又细说道,“太子李贤刚一上位,身边就聚集了一帮谋臣,形成了一股属于自己的势力,试图展现才能;而天后掌权日久,不肯放权。母子之间难免因此生出不快。加上之前的传言,以及宫中一些有心人的策动,太子李贤竟渐渐地相信自己不是天后亲生的,从此母子间的情感也不复当初了……到后来,作为天后面前的红人,我阿耶那样说他,你觉得太子他会怎么想?他自然认为是天后故意要压制他……甚至想要废了他。”明珪苦笑连连。   “那你阿耶这么说,到底是天后的意思,还是他自己的意思呢?”李凌云问道。   “是天后的意思,却也不是她的意思。”明珪将手放在李凌云膝上,目光烁烁地道,“不是世上所有人都像大郎这样不善揣度人心,但凡位居高位之人,身边从来不缺猜心高手。我阿耶会那样说太子,当然是因为天后已对太子的处处挑衅感到极为不满,所以他知道,天后这是要借着他的口打击一下太子……我阿耶不认为这会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因为太子终究是太子,他觉得太子不会因为一句话冒这样的大险。”   李凌云琢磨片刻,大概明白明崇俨只不过是想拍天后的马屁,却没想到会伤及性命。他又问:“那凤九问我东宫是否参与此案,是在关心太子吗?可他之所以与我们一同查案,是因为有天后的命令,那他到底是天后的人,还是东宫的人?”   “他与天后以及东宫,其实都极为亲近,不过应该说……有些事情对他来说已是必须埋葬的过去了。”明珪缓慢又坚定地摇摇头,“我不能告诉你凤九的真实身份,你就当对他来说过去的一切都已经死掉了吧!就像我之前和大郎你说的,凤九的消息可以信,至于这个人,你就当他是一抹幽魂好了……”   痰盂。   又名“折上巾”,一种包头的帛巾。   古代玉佩饰。缀玉的同时又缀有许多钩环,用以钩挂小型器具或佩饰等物的玉带。最早为胡人的实用器物,用以佩挂各种随身使用的物件。魏晋时传入中原,唐代曾被定为文武官员必佩之物。唐开元以后(713年以后),一般官吏不再佩挂,在民间更为流行,但仅存装饰意义,而无实用价值。   古代妇女披在肩背上的服饰。   唐宋女子的一种面饰。唐宋女子多流行满脸贴上各种花形的花钿,即用极薄的金属、彩纸等剪成各种小花、小鸟、小鸭等形状,用一种哈胶粘贴。   殷墟出土过装着人头的青铜鼎,其用途是祭祀上天。   酒名。唐朝的名酒历史上都有记录,如当时荥阳有土窟春,富平有石冻春,剑南有烧春,郢州有富水酒,乌程有若下酒,岭南有灵溪酒,宜城有九酝酒,长安有西市腔酒,此外还有从波斯进口的三勒浆、从大食进口的马朗酒等。   古代用邪术害人构成的犯罪。   武则天的姐姐之女,封魏国夫人。 第三章 孤魂取案帝心叵测   “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   深夜,贯穿东都洛阳城北诸坊的大街上,传来了醇美清亮的男声。如果是在白天,一定会有很多百姓凑过去,看看唱歌的是怎样的风流男子。然而在这样漆黑的东都夜色中,这声音却代表着无法形容的诡谲和异常。   一道风流的人影在大街正中缓步而行。披挂宝甲的金吾卫街使对不在坊中老实安歇,跑到街上犯夜的人一向凶悍,但眼下这位口中念诵着屈原所作《山鬼》的男子从他们跟前走过,这些人却视而不见。他们一个个骑着骏马自他身边缓缓路过,每个人都目不斜视,只当这道人影根本不存在一样。   “留灵修兮憺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街使们身上的甲胄随着马步发出琐碎的金属敲击声,跟那位紫衣鬼魅的声音搅在了一起,缓缓地向洛阳东城飘去。   深夜的东城,诸官署沉浸在一片黑暗中,只在各自门前点着两盏并不怎么明亮的灯笼。这条大唐官署最集中的街道上,紫衣男子信步经过刑部门前,缓缓地走向最深处。   大理寺那两扇深黑色的大门,在紫衣男子敲响之后便无声地洞开,他朝着大理寺的深处走去,在那里堆积着无数从州县上报的怪异案件,当地方上的官员对疑难杂案感到无奈时,他们就会想起这座大唐帝国京都的机构。   在大理寺内集中了大唐最优秀的刑名和仵作,每个州府都期待疑案在大理寺来员之后就被迅速地解决。然而,这里也同样因此积累了许多未破之案,如果不是前几年那位姓狄的官员来到这里任职,依靠对案件无与伦比的敏锐天赋清理了大部分积案,这些未解之案的数量,应该比现在更多才是。   幽魂一路飘进大理寺内用来存放案卷的那间房间。室内有许多高得快要碰到屋顶的巨大柜子,这些柜子被按照大唐地域里各道的名称来命名,在存放河南道案卷的那座巨柜前,高壮的徐天皱着眉,用不赞同的目光看着来人。   披着紫色轻容纱罩袍的凤九对他露出一个歉意满满的笑容。“我来取案卷,徐少卿知道是哪两卷。”   “为什么?”徐天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惊讶,他只是对凤九突然的要求有些愤愤不平,“你之前说过,只要案子的大略,我甚至都把封诊道查过这两案的消息一起告诉你了。这难道还不足够吗?作为一个死人,你这样也实在欺人太甚了。”   凤九看着徐天抖动的腮帮子,突地微微一笑。他微生细纹的眼睛,在大理寺特制的无烟蜜蜡的火光里灼灼发着光,就像夜晚的猫一样。“死人怎么还能欺人太甚呢?欺负你们大理寺的人在上阳宫里,她喜欢在半夜批改奏折,你这个时候发去抱怨的奏报,或许还能得到她的批复。”   “你到底想做什么?”徐天徐徐拔出腰间的直刀,“大理寺是大唐的大理寺,不是一个女子的玩物。”   “所以你们就可以造孽了吗?”凤九的笑容突然失去了温度,变得格外冰冷,“只是因为厌恶那个女人专权,就一定要阻碍那些用心查案的孩子,放任一个杀人疯子遁逃在外?”   “要是被她掌控了三法司,那才是造孽。”徐天咬牙咬得腮帮子像石头一样硬,“如果李凌云是我大理寺的人的话,他要什么案卷都可以,但明珪和他都是天后的人,所以现在我要告诉你,就是不可以。”   凤九凝视徐天片刻,特别认真地问道:“你还记得你们是三法司吗?你和我不一样,徐少卿,你不是一个死人,你的职司就是让死去的人瞑目,而不是利用权力做一些见不得天日的事情。”   说到这里,凤九发现徐天的手往后缩了缩,直刀的锋刃朝刀鞘里收回了一些。凤九的目光变得柔软,他放轻了声音,用一种柔和的语调对他道:“不要任性。”   徐天长了满嘴胡子,所以他看起来比凤九显老得多,凤九对他说出这句好像在哄小孩的话,就显得特别突兀。但是徐天居然没有反驳凤九,反而把直刀彻底收回了刀鞘中。   “这就对了。我会亲自来求取案卷,是因为李大郎说他有很大的把握,凶手并不是东宫的人。”凤九慢慢说道,“而且你应该清楚,天后对太子不满,她不破掉此案是绝对不会罢休的。明子璋和谢三娘如果硬来,天后也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保护他们,而你唯一能动的李大郎背后,却站着整个封诊道。”   “虽然这封诊道并不被太多外人所知,甚至知道的大部分人都认为他们只是更神秘的仵作,反正是总跟尸体打交道的人……”凤九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柔和,语气里充满安慰,就像真的在跟自己的子侄交谈,“但坐在你这个位置,你应该很清楚,他们不只是三法司破获悬案最好的助手,更是传说中那些不可思议的起死回生之技的传承者。”   “……可恶。”徐天沉默许久之后,说道,“非常可恶。”   凤九愉悦地笑起来,但笑意并没真正进入他的眼睛。“只要望气,就能察觉蔡桓公的病情已经到达骨髓,判断其无药可救的扁鹊;无须敲破脑袋,便知曹操的头疾是因脑中生了虫的华佗;还有那位踏遍大唐,以葱管导出血尿,治愈尿闭之症的孙思邈孙真人。以上这些神医,身后其实都站着封诊道。”   徐天隐藏在乱须中的厚唇动了动,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但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继续沉默。   “只要大唐两京之中还有无数需要封诊道为他们诊疗疾患的贵人,只要宫中还需要封诊道去查那些不能被外人得知的案子,你就永远不能动李大郎。既然如此,他们就一定能在天后的庇护下弄到案卷,而你的反对,除了拖延时间,让天后对你极度不满,对大理寺心生怨怼之外,不会有任何意义。”   凤九继续慢慢地说着,他盯着徐天,观察这位大理寺少卿的表情。“而且关键是,李绍死了,天后现在想要报复。”凤九顿了顿,这才继续诚恳地道,“相信我,为了报复,武媚娘这个女人什么都做得出来,她连血亲都可以杀,更不会在乎把你们大理寺搞得鸡飞狗跳。”   “上阳宫里的那位天后,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向来是不择手段的。”凤九说道,“我希望你们能够审时度势,保留一些力气,在将来……阻拦她做出更可怕的事。”   说完这些,凤九又叹道:“我相信,这也是‘那边’的意思。”   当凤九提及“那边”时,挡在案卷柜前的徐天终于抬起一只脚,让开了路。凤九抬手,朝徐天揖了下去。他走过徐天身边时,听见对方说:“在右边第三个柜子下方,第五个抽屉的隔层里,你要拿起木板才能看见那两份卷宗。”   凤九从徐天说的那个地方把两份用匣子装好的案卷取出,走到烛光前粗略地翻了翻,确定是完整的卷宗,这才揣进了怀里。   “我还有一个问题,”凤九对已在书几后跪坐,准备阅读案卷的徐天道,“李绍的死,到底是不是‘那边’动的手?”   “我们为什么要动手去杀一个完全被武媚娘利用的人?”徐天愤怒地抬起头来,“你也说了,我们是三法司,不是那些为所欲为的家伙。”   “不用生气,我没有怀疑你。我说的是‘那边’,或许有的人太着急,或者太愤怒,他们不想看见天后把明崇俨的死跟东宫联系到一起。我认为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杀死李绍。”凤九表情的沉静和徐天的须发皆张之间,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徐天看着凤九的脸,再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心浮气躁。   “应该不是……”冷静了一些的徐天恢复了老刑名的本色,分析起来,“正如我刚刚说的,李绍不过就是天后手里一把称手的刀。东宫早就被‘那边’询问过无数遍了,太子否认是自己动的手,他再怎么讨厌明崇俨也不至于要杀明崇俨,这样做就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套麻袋打一顿不可以吗?甚至扔进洛水也行……根本没必要搞出这么大阵仗……”   徐天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评价道:“没有人会笨到去做一件会让全天下人都在第一时间怀疑自己的事情。既然杀人者不是东宫的人,那么不管是我们,还是‘那边’,都没有理由去杀李绍,大不了让他查就是。你也知道,后来杜衡查了半天,谢三娘把东宫翻了个遍,还不是一样什么都没有找到?‘那边’此时杀李绍只会得不偿失,反而让天后多了找事的理由。”   “很有道理,”凤九摸着下颌,“可道理只能用来推断寻常人,不能用来推断疯子。”   “你什么意思?”徐天沉住气问。   “你忘了高阳公主吗?要知道,李氏皇族从来就不缺疯子。”凤九没有多说,转过身扬长而去。   橘色温暖的烛光里,徐天独自思考着。他想起了在宴席上给自己亲兄弟下毒的李建成和李元吉;想起了陛下那个曾经身为太子,却闹着要做草原“可汗”,跟男宠纠缠不清的兄长李承乾;又想起了和辩机和尚偷情,在陛下登基之后还掀起叛乱,引得长安城勋贵人头纷纷落地的高阳公主;还想起了东宫那位如今笃信自己不是天后亲生的太子李贤。   于是,他不由得结结实实地,在炎炎夏夜里,打了一个冰寒无比的冷战。   紫色的幽魂从东城里飘然离去,走向了奔流不息的洛水。   在河边,一叶极细的黑色扁舟诡异地静止在奔涌的河水中,河岸上已经打开了一个狭窄的黑洞,等那道紫色的影子登上扁舟后,扁舟开始移动,这时候才看得出扁舟的尾部,坐着一个从头到脚用黑布蒙得严严实实的人。   扁舟移动,是因为这人握住了扁舟侧面那完全涂黑的锁链,通过拉拽锁链,扁舟逐渐朝洞中移去。没入洞中之后,凤九从怀中取出一枚夜明珠,在微光里寻到关闭洞口的机关,一掌拍了下去。   外间的河岸震动着,那个洞口逐渐变小,最后完全消失了。一只被惊醒的长颈水鸟从草丛中往那个方向看去,什么也没发现,就缩起脖子继续沉睡起来。   没了外面的水流声,拉动锁链的声音变得嘈杂刺耳。扁舟在地下水道中穿行,这叶扁舟行使的水道和鬼河市里的一样狭窄,但看起来更加规整,在夜明珠下微微的反光里,可以看出水道的墙壁是由坚硬的石头堆砌而成的。   在东都宫殿下方,有许多这样的水道,它们大多是用来向洛水排出宫中污水的,但这一条却不太一样,它是一条独立的水道,没什么排泄物的恶臭,反而散发着清新的活水气息。大半个时辰后,扁舟终于来到了水道的尽头。   黑影放下手中的铁链,胳膊上突出的肌肉不由自主地上下跳动着。水道这一端的机关远比河岸那头的更加精巧,通道口滑开时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凤九缓缓转动一块很不起眼的砖石,看着逐渐打开的通路,他有些愣怔起来。他知道这处机关所用的材料并不是最好的,这是为了在非常时期,毁掉这条通路时,不会轻易让人察觉,因为这其实是一条留给皇族逃命的密道。他很有信心,就算在千百年之后,也不会有人能分辨出这条水道有何与众不同之处,人们只会把它当成一条普通的宫中排污管而已。   想到这里,凤九觉得自己有些好笑,一个只能活数十年的人,却在操心着千百年之后的事情。然而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身体里还有一部分属于贺兰敏之,只有那个不愁吃穿的大唐贵族,才有这种思虑过多的闲愁。   他瞥了那黑影一眼。“返程之后,你胳膊上的肌肉会因过度使用而撕裂,回去养好身体,之后再来听用。”   说完之后,凤九从洞口走了出去。他缓步来到一座设计精巧的庭院中。院中那座楼足足有五层之高,被修筑成典型的道观模样,而它看起来却比东都城中最华美的道观还要精致得多。   此时夜已深,但楼中还亮着灯光。凤九直接推开虚掩的楼门走了进去,接着,他顺势跪坐在被染成紫色的草席上。   他无声地从怀中掏出两匣案卷,放在貌似质朴,却是用上好桃木制成的八卦几案上。他把案卷推到那位黑袍中年男子眼前。   几上镶嵌的玳瑁薄片反射着室内温润的光,在这样炎热的夏夜,蒲团上男子的袍服竟有五六层之多。他的衣物每层都异常轻薄,如蝉翼一样透明。在最外层的玄色轻纱上,可以看到用金银线绣着的诸天星辰图。   被他穿在最内层贴身的那件衫子,呈一种看起来带红的黄色,这是大唐最为高贵的服色——赭黄,它彰显着这位中年男子有着绝非寻常的身份。   男子并没伸手去拿那两个匣子,而是发出了长长的叹息声。“在年初的时候,朕去了一趟隆唐观,访逍遥谷的潘师正潘真人,然后又去了启母庙,再拜了一次神。吐蕃今年已完全占据了羊同、党项及诸羌之地,其境东接凉、松、茂、嶲等州,至此,吐蕃南邻天竺,北抵西突厥……自汉魏以来,西戎的规模,应该是以此为最大最盛了。所以朕恳求了神明,希望我大唐其他事可以顺利一些,又特意改了元,从调露改为永隆,以期兴旺。”   男子自称“朕”,他正是大唐天皇李治,而他所在的这座园子,便是位于宫中的皇家道观。只是没人知道,这位皇帝为何会在深夜面见凤九,而他身边,竟连侍奉的宦官都看不到一个。   李治缓慢地说着,凤九安静地听着,似乎这两个人现在都不怎么着急。“兴许,是苍天看朕诚恳,所以三月时,裴行俭大败东突厥阿史德温傅、奉职二部,可汗泥熟匐被自己的部众给杀了,还提着他的脑袋来投降,总算是叫人心里头觉得安妥了不少。只是,朕还求了个别的事,却好像……不怎么顺心的样子。”   李治伸手摸了摸案卷匣子,一碰到木头,就像被烫了一样缩回手,又发出一声轻叹。“媚娘跟贤儿,为什么一定要搞成这个样子呢?明明在隆唐观时,潘真人就提点过了,宫中不宜再造杀孽……”   凤九抬起双眼,看着对面那保养得极好,须发皆黑的男子,他脸上那悲悯的表情,却让凤九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李治的权相舅舅——长孙无忌。   他并没有忘记,长孙无忌在遭这位陛下贬谪前往黔州的中途,被许敬宗命中书舍人袁公瑜一路追至黔州,严厉审讯谋反罪状。诸般压迫导致长孙无忌尊严扫地,无路可走。最后,那个曾经权倾朝野的老人,选择了自缢的死路。   上元元年时,陛下追复了长孙无忌的官爵,随后又命其孙长孙元翼承袭了爷爷的赵国公的爵位。在这之后,李治还下令将这位舅舅的尸骸陪葬于太宗昭陵之内。   世人如今都认为,长孙无忌的死,是天后武媚娘暗中差遣许敬宗所为,可凤九却很清楚,那时候的武媚娘,实力绝对没有大到可以肆无忌惮,轻易处死陛下的亲舅舅的地步,更别说长孙无忌还有着在太宗皇帝凌烟阁中留下画像的贞观功臣身份。   只论今晚,连天后这样手眼通天的人,也完全没有发现李治跟凤九的这场私下会见。这位被天下人赞为“仁慈纯孝”的皇帝陛下,在武媚娘身后,已经谋划了太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他的皇后,曾是他父亲太宗皇帝的女人,但为了得到武媚娘,他跨过了重重阻碍;为了除掉自己的舅舅,他也克服了前朝留下的种种难题。   这位眉目温善的陛下,对天后武媚娘的偏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二人性情极为相似,惺惺相惜——在名分大义之下,二人其实都有着为王者的果决和孤冷,以及狠绝与无情。   “为什么,贤儿会相信自己不是媚娘所生呢?”天皇李治担忧又烦恼地说道,“这种闲话明明就没有证据。那些人总是喜欢给朕生事,他们的心思是不是始终都在三哥那里?父皇说三哥‘儿英果类我’,他们就记得牢牢的。就算三哥的母亲是前隋的公主,可朕才是父皇和母后的儿子,是嫡子!唉,要是舅舅在就好了,舅舅从来认为,只有朕才有坐上这个位置的资格……”   凤九垂下眼眸,他不能让对面的九五之尊察觉此时他心中的荒谬感——太宗第三子李恪,文武双全,血统高贵,在李氏皇族中备受尊敬,因为卷入高阳公主谋反案而死,但事实上后来查出的一切都证明,李恪根本没有谋反,他是被诬告拖下水的。至于为何有人诬告,诬告又怎么能轻易让一个封王被杀死,当然是又一件与李治有关的不为人知之事。   “陛下为什么不干脆拔掉那些碍眼的钉子呢?”凤九尽量忍住心中的嘲讽之意,问这个问题时只展现出了他的困惑。   “你不懂,”李治摇摇头,“虽然有时候麻烦了一点,但他们到底是忠于李氏的。只要忠于李氏,就必须要忠于朕,那么他们不管做了什么,始终不敢在朕眼前搞得太过分,留着他们是有用的。再说,真相未必就如媚娘所愿,就让那个孩子去查吧!”   “去吧!朕累了……这桩案子也拖得太久了,而且朕也很想知道,贤儿这个孩子,到底有没有胆子杀人。”李治悠悠地道。   凤九收起匣子,对皇帝陛下叩首后推门而出。在他身后,天皇李治自言自语:“如果不是贤儿,又会是谁呢?不过不管是谁……嗯,反正明崇俨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鬼……”   孤身一人伫立高高山巅,云雾溶溶脚下浮动舒卷。白昼昏昏暗暗如同黑夜,东风飘旋神灵降下雨点。译文引自屈原:《楚辞》,陶夕佳注译,三秦出版社,2016。   等待神女怡然忘却归去,年渐老谁让我永如花艳?在山间采摘益寿的芝草,岩石磊磊葛藤四处盘绕。抱怨神女怅然忘却归去,你想我吗难道没空来到。译文引自屈原:《楚辞》,陶夕佳注译,三秦出版社,2016。   仵作是旧时官署中检验死伤的吏役。仵作行人指从事仵作这一行业的人。实际上,“仵作”之名始于宋代(也有说始于五代),文中内容仅为虚构。   无花薄纱。   唐太宗第十七女,专横跋扈,曾经与高僧辩机私通,事发后,唐太宗下令腰斩辩机,高阳公主怀恨在心。唐高宗继位以后,高阳公主、房遗爱便笼络与唐高宗不和的薛万彻(娶唐高祖第十五女丹阳公主)、柴令武(霍国公柴绍的次子,驸马,娶唐太宗第七女巴陵公主),打算发动政变,废掉唐高宗,拥立荆王李元景(唐高祖的第六子,唐太宗的六弟)为帝。但计划败露,这几人均被逮捕。唐高宗派长孙无忌审讯此事,长孙无忌借机将自己记恨的吴王李恪也牵连进来,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被处斩,李元景、李恪、高阳公主、巴陵公主被赐死。   隋唐道士。字子真,贝州宗城(今河北威县东。《旧唐书·隐逸传》作“赵州赞皇”)人。隋大业(605—618)中,有道士刘爱道者,见而奇之,谓:“三清之骥,非尔谁乘之?”时王远知为隋炀帝所遵礼,爱道劝其师事远知,远知尽以道门秘诀及符箓授之。未几,随远知至茅山。后隐居嵩山之逍遥谷,积二十余年,据说但服松叶饮水而已。唐上元三年(676年),唐高宗召见,问山中所须,答曰:“茂松清泉,臣之所须,此中不乏。”唐高宗甚为叹异。调露元年(679年)又敕于逍遥谷建崇(隆)唐观,岭上别起精思院以处之。卒赠太中大夫,谥“体玄先生”。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79—680年。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80—681年。   官名。三国魏置。中书省属官,与通事共掌收纳、转呈章奏,员一人,七品。南朝齐以后,为舍人省长官,名虽隶于中书省,实则听命于皇帝,故品阶虽低,权任甚重。北朝时专掌草拟诏令。隋改为内史舍人。唐武德三年(620年)复为中书舍人,员六人,正五品上。侍从朝会,参议政务。六员分押尚书省六部,协助宰相批复公文。以资深者一人为阁老,判本省日常事务。开元后(713年以后),渐成闲职。北宋元丰改制后,复为职事官,主管中书后省,掌草拟制敕。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直省舍人置,隶中书省。十三年,废中书省后仍置,简称“中书”。清代沿置。乾隆时改称“中书”。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74—676年。   绘有功臣图像的高阁。唐凌烟阁在长安太极宫东北隅,位于三清殿之侧。贞观十七年(643年)二月二十八日,唐太宗为表彰功臣,自写赞词,褚遂良题额,阎立本画像,共绘开国功臣长孙无忌、杜如晦、魏徵、尉迟敬德、程知节等二十四人图形,挂于凌烟阁。阁内分三隔,内层挂功高宰辅,中间挂功高侯王,外层挂功臣。画像都面北而挂,以体现为臣向君之礼。   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627—649年。   李恪,唐太宗李世民的第三子,善骑射,有文武才。李世民曾打算立李恪为太子,但遭到长孙无忌的强烈反对而作罢。 第四章 血染胭脂古林鬼火   又一次来到大理寺第三处殓房中,谢阮一面因冰寒至极的空气不停跺脚,一面翻阅着手里的帛书案卷,借着空当,还时不时地偏头去瞧正在检验尸首的李凌云。   “莫非大理寺全寺上下一起吃错了药?”谢阮瞥一眼躺在绳椅上的司徒仵作,压低了嗓音,“这还算是偷案卷吗?都准我们进来验尸了,根本是让敞开了查。”   “明少卿说到底也是大理寺仅有的两个少卿之一嘛!”司徒仵作闭着眼,“准你们查就行了,虽然没有明确的文书,但行个方便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你们这些孩子,事情有的做就对了,反正已经拿了好处,刨根问底也没意思。”   谢阮当然知道司徒仵作这话没毛病,但她心中还是充满不解。她皱着鼻子走到尸首旁边。或许是李凌云改良过的口鼻罩效用斐然,又或是谢阮真的吐啊吐的就习惯了,看见这具脸面稀烂的腐败尸首,谢阮不但没有作呕,还评价起来:“这尸首瞧着可真是够烂的……”   李凌云一旦开始验尸,精力就集中在尸体上,他简单地回答:“案子发生在城郊,加上当时大理寺颇为忙碌,就循例先交给了东都负责的县府处置,结果因雷雨天,尸首被水浇过,又是在炎热夏季,县府那边保存不善,送交大理寺时就腐败成这副模样了。”   再度充当记录人的明珪抬头瞄了谢阮一眼,欲言又止。由于李凌云已拿出那怪异的封诊尺开始测量尸首的重要尺寸,他也只好集中精力,记下李凌云的每一句话。   “死者身高五尺七寸三分三厘,脚长七寸三分三厘,从臀部骨盆形状看,是个男子……”李凌云拨开腐肉,戴着油绢手套的手摸索着尸体各处的骨骼,“嗯,从骨骼的粗厚程度看,死者年纪在四十上下……”   李凌云又捏捏尸首,摸着没彻底腐坏的腿和胳膊道:“肉头极厚,浑身肌肉发达……腿骨脚骨都很粗,可见他身体很壮,下盘也颇为稳健。”他又伸手摸摸尸首腹部。“腹上的肉很紧,触之形状分明,大约有八块。”   “肚子上的筋肉竟有八块?而且下盘极稳的话……我说,此人平日应该习武健身吧?寻常百姓哪怕做的是粗重活,肚子上也未必有八块筋肉的。”   谢阮还在琢磨,此时李凌云已摸到了死者后脑,他边触摸边若有所思地道:“后脑处的骨头碎得相当厉害,应该是由钝物造成的。”他掉转头颅方向,露出后脑伤处,仔细观察片刻。“多处伤口击打得很深,足以致命了。”   李凌云手指一处后脑伤。“你们看,这个伤口是方形的,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拿的是一把方锤,”他拿起封诊尺,测量了一下,“子璋记一下,伤口长两寸,宽也是两寸,凶手拿的应该是一把打铁用的方锤,这种锤子小巧,便于携带,市面上倒是很常见。”   他又仔细看看死者面部,叹道:“面部稀烂,但仍能看出一些方正的伤口痕迹,骨头已完全破碎,看来凶手不但用这锤杀了人,还用它给死者毁了容。”   说完,李凌云做双手虚握一锤状,朝死者头部挥去,随后停下动作。“锤伤多集中在右前脑,且伤口受力方向朝后脑倾斜,如果凶手站在死者身后,用力击打他,那么伤口应该朝死者面部方向倾斜。但这名死者的伤口恰恰相反,也就是说,凶手是站在死者面前,面对面击打其头部的。如果凶手惯用右手,落力点应在左边的头部上,而这具尸首则截然相反……”   说到这里,李凌云突然转身看向明珪,神色严肃地道:“凶手是个左撇子,而那个砍你阿耶头的家伙也是个左撇子。两人都是与凶手面对面地被害的,另外,这个死者的手上,除铁钉穿刺伤外没有其他伤痕,更没有抵抗痕迹,我推测,本案死者恐怕也中了迷药。”   “……莫非,当真是同一个凶手在杀人?”谢阮闻言大为兴奋。   “还不能这么早下结论。”李凌云掰开死者的嘴看了看,从封诊箱中取出一根纤细的铜棒,这根铜棒尖端被做成一个挖耳木勺模样。李凌云将铜棒伸到死者口中,在牙齿上刮弄数下,殓房内顿时响起了令人牙酸的吱吱声。   “牙齿上有许多牙垢。”李凌云小心地拿着铜棒。谢阮皱眉道:“宫中都用青盐柳枝漱口,百姓却不怎么用,有牙垢也不稀奇。”   “有牙垢,就能从其中看出死者近期吃了些什么……”李凌云说着,开始拨弄封诊箱。那个已被两人看习惯了的怪箱子又开始发出细密的机关声,伴着咔咔的声响,箱子就像鸟儿展开翅膀一样朝两边层层张开,中间一个黄铜制的筒状物逐渐露出身形。此物被李凌云取出时,谢阮和明珪才发现,它的下面还连着一个沉重的底座,底座上又额外接出一个向上的圆形托盘来。   李凌云把铜棒上附着的牙垢小心地弄下来,放置于圆形托盘正中。他又叫谢阮端来一盏灯,放在那怪东西前方照亮,接着取出两根极细的银针,双手各握一根。   谢阮仔细一看,发现那黄铜筒上覆着一层极薄的透明水晶镜,之前她就对那个黄铜柄水晶镜印象深刻,记得它能让东西看起来变大,此时她推测道:“咦,莫非这个东西,也能把细小的痕迹弄得看起来很大?”   李凌云没回应,操持银针把那坨牙垢戳开翻看,大致心中有数后,他才把谢阮喊了过来。谢阮只是朝那黄铜筒瞥了一眼,顿时惊讶无比,原来通过筒孔看去,托盘上那只有芝麻粒大小的牙垢竟变得无比清晰,其中夹杂着一些朱红色,还有一些发灰的碎块。   “要不是跟你混熟了,我真觉得你们封诊道个个都会妖法!”谢阮长吐一口气道,“那么一点东西,在这个水晶镜下居然可以变得硕大无比。”   “这是我们封诊道的‘幽微镜’,体积细小的幽微之物,通过此镜看去,就会显得巨大无比,用它来查看细小痕迹最可靠不过。”李凌云皱眉道,“牙垢中有红、灰碎屑,这种牙垢通常出现在服食各种丹药的人口中,成分多为朱砂、铅之类的,它们都是炼丹常用的东西……”   “习武又服丹,莫非死者又是个术士?”明珪微微一震。却听李凌云否定道:“达官贵人或修道之人都会服丹,眼下还确定不了死者到底是哪一种。”   李凌云回身抓起死者的双手,看看手腕处,道:“他的手腕骨骼上,被钉入了两根拇指粗细的铁钉。”他又看了看死者小腿。“小腿骨骼上,也被钉入了这种钉子……”   李凌云向司徒仵作问道:“已验过尸首,钉子为什么还留在死者身上?”   “这是怕丢了,故意塞回去的。”司徒仵作回答道,“你不必用钳子,拿手就能取出来。”   李凌云果真徒手将其拔掉,他把拇指粗细的钉子并排放到一起。“没有钉帽,倒像是四根圆柱形的铁棍被截成四份后直接打磨而成的,而且四根钉子一样长。”   他又拿出那黄铜长筒镜,将钉子一根根仔细看过。“钉子前端的打磨用料和手法痕迹极为相似,一般人无力将这么粗的铁棍截成四等份,需要用专门的工具才能完成,这四根钉子,应该是凶手在某个铁匠铺定做的。”   “既然作案地就在东都郊外,钉子又是特制的,那么工具没必要从远处带来。铁匠铺多半就在东都城里,这件事可以交给凤九郎去查。”   谢阮快人快语,等李凌云用封诊尺测过钉子的长短粗细,她便请司徒仵作把她放出了殓房,说是要托话给凤九,让他尽快查出那铁匠铺的底细。   谢阮没了人影,李凌云手上却不停,他扒开了放在封诊罐中的腐败内脏,并一一用水晶镜看过,接着又转头在那剖开的胸腹中查探起来。   明珪在旁边看着李凌云的操作。李凌云有些男生女相,再加上他专心致志做事时脸上露出的那种淡漠的神情,看起来很有寺庙中观音造像的美感;可他的双手偏偏插在腐败的尸首的胸腔里,不断地摸索,这幅画面,又让明珪联想起了封诊屏上的那幅地狱变相绘卷。   李凌云摸了半天,总算从胸腔中艰难地扒拉出一些已霉变的食物残渣,他又拿到灯下用水晶镜看过,奇怪地道:“是葡萄籽,而且有许多,只是发霉了粘在一起……”   “新鲜葡萄非常罕见,都是从西域传过来的,普通人家很难吃到,死者吃了这么多葡萄,看来他还是个有钱人?”李凌云道。   “新鲜葡萄百姓自然不容易吃到,但真想要弄到手也不会太难,通常来说,葡萄在宴会、酒席、青楼等地均可寻觅,近年来种得多了,在大街上也有售卖的,不过百姓那点银钱,要吃得起这个,还是很不易的。”   “原来如此,可他到底在什么地方吃的,却也不得而知。”李凌云低头看死者双手,口中喃喃道,“不管是在什么地方,此人手中肯定不缺银钱……他到底是做什么的,从手上或许能察觉端倪。”   李凌云捏住死者双手看了看。“指甲很长,不劳心干活的人才会有这么长的指甲……咦?指甲缝隙中有许多红色膏泥?”   他弯下腰,从封诊箱中又取出一根铜棒,这根和此前那根取牙垢的极为相似,但前端被打造成了扁扁的小薄片。   李凌云用此物将指甲缝里的膏泥挑出,又拿到那幽微镜下观察,看清为何物后,他把膏泥拿出来捻了捻,并放在鼻端嗅了嗅,这才道:“嗯……是女人用的胭脂和香膏。”   “香膏?香膏的话,良家女子却不常用。”明珪刚要凑过去,便听见身后赶回来的谢阮问:“嗯?什么良家女子?”   “李大郎说死者指甲中有胭脂和香膏,我告诉他,香膏良家女子平日用得少。”明珪解释了一句。   谢阮点点头。“不错,胭脂是女子常用来染面的,但用香膏的人却不多。通常胭脂里本就要用到花卉,自带一股香气;香膏虽香,却过于俗丽了,只是胜在香味比胭脂水粉要持久,所以一些教坊歌妓之流,因需要时不时外出为客人演奏,倒经常会用。”   “……死者被害前吃过许多葡萄,现在已在指甲中发现胭脂和香膏,”李凌云道,“我怀疑他在被害前,可能近过女色。”   “何以见得?”谢阮问道。   “如此大量的胭脂香膏被刮入指甲内,可不是简单接触一下,摸摸女子的脸,就能留下的。可见死者在被害之前,只怕是与某位女子在床上翻云覆雨了一段时间,唯有这样才能留下此物。”   “就算推测出他经历过这些风月之事,对查案又有何用处?”谢阮抱臂,“又不能查出凶手到底是谁。”   “封诊查案,从来不问痕迹类型、线索大小,无论有用无用都要记录。”李凌云回答道,“凶手行凶,不可能不留下痕迹,然而所有的痕迹线索中,可能只有极小一部分直接与凶手相关。记录越充足,便越有可能推衍出与凶手直接相关的那些线索。许多案子,破获之后才会明白,之前看似无关的痕迹其实大有用处。封诊道收集痕迹线索,就像收集豹皮的斑纹,集得越多,越容易拼出整张皮子来,到那时,那豹子便无所遁形了,而案子也一样,真相会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   谢阮觉得“痕迹豹纹说”颇有道理,便点头道:“那大郎你又推出了什么线索呢?”   李凌云闻言,看向明珪。“那就要问子璋了,妓女和恩客会在什么地点交欢,你能不能说一说?”   明珪不假思索地道:“死者既然跟风尘女子行房,那就有好几种方式能选。可以在自己家里;也可以是朋友宴请,在朋友家中;当然更有可能是在青楼里。”   “葡萄籽是在死者胸部食道所经部位附近发现的,可见他死时,这些葡萄籽尚未进入胃囊之中,也就是说,他与女子欢好后不久,便被杀害了。”李凌云皱起眉头,“按理说,女子在他受害时应该也在场,换句话说,他就是在女子身边失踪的……可如果是在自己家中交欢,凶手带走家主,极有可能会惊动家人。再说,家主突然消失,家人寻找无果一定会报官。可这桩案子发生后,东都之内的官府并未接到类似的报案。”   “在朋友家就更不可能了,举个例子,如果是明子璋设宴,邀你李大郎到自己家中狎妓,那他一定会很注意客人的举动,怎么也不可能客人失踪了还不闻不问吧!”谢阮摇头道,“案卷我看过,尸首被发现后,县府也好,大理寺也罢,都在京中贴过布告,描述了死者的身高、体形、年岁等特征,更对比过同期报案的案卷,但至今仍不知死者是谁,也没有人前来报失踪。”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种了,”李凌云道,“死者独自出门前往某妓户嫖妓,他是个富人,不会没有家人,但家人并未报官,多半因为他经常在外行走,长时间不回家,家人已经习惯了,再报官时只怕也与案发时日错开来了,所以官府的认尸布告才无人认领,而同期案卷里,也找不到相应的报案记录。”   “这个说法倒是颇有可能……”明珪抬头问道,“你有几分把握,本案与其他案子是同一人所为?”   “约莫五分。”李凌云道,“我要再想办法确定一下,死者被钉在树上时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的话,我才能肯定他是中了迷药。”   李凌云吩咐谢阮:“劳烦三娘你再跑一趟,让凤九查查洛阳附近有多少家妓院可以提供葡萄这种果品。另外,死者是男性,年龄在四十岁左右,长期服用丹药,身形健硕,有八块腹肌,曾去青楼嫖妓,这种体格应当比较容易给风月女子留下印象,所以不妨让他再问问那些妓户,看看有没有经常光顾妓院的客人突然很长一段时间不再上门。”   谢阮应声离去。李凌云又将那把奇形柳叶小刀拿了出来,从死者四肢伤口处下刀,在被铁钉钉入的地方削下一些骨片,放在幽微镜下查看。   “嗯,这骨上有血。”李凌云把明珪叫过来。明珪看完,道:“骨头里这些是血吗?”   “是,骨质本身并无颜色,但骨上有膜,上面有许多血脉通路,这膜可以让骨从细小逐渐长得粗壮,人骨折后,也是依靠这种膜才能让断骨重新长合到一起。虽然这些血脉极为纤细,但里面是有血液的。人骨一旦受损,这些纤细的血脉就会破裂,血液渗进骨中,洇出血片,这样的情形,我们封诊道便将它叫作‘骨洇血片’。”   “这能说明什么?”明珪问。   “这说明,那人被钉在树上时一定是活着的,死人的血脉怎么可能流血?”   明珪想象了一下,喃喃道:“大活人被用铁钉钉在树干上,是何其痛苦的事情,死者却没挣扎,恐怕和那被挖眼的一样,都处在昏迷状态,所以……这次凶手作案,也是用了迷药?”   “是,我想已经可以认定此案跟你阿耶的案子,以及那死水湖案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只是我还有一些问题无法想通。”李凌云难得地面露愁容。   他拿出一根棉花裹的小棍,在死者被砸烂的鼻道里转动片刻,取出来给明珪看。“迷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鼻子突然大量吸入,导致昏迷;另外一种是食用的,就像死水湖案,用的是酒水。可是你看,本案死者鼻腔内并没有烟灰粉末,说明凶手用的并非气状迷药,而只可能是食入性迷药。可胃囊腐败严重,除了几颗葡萄籽,食糜已混在腐水中无法辨别,迷药到底拌在什么东西里无法确定。另外,凶手能让死者食入迷药,二人多半彼此熟识……”   “或许正如之前推测的,凶手是一名医道,用自己酿造的药酒下药。”明珪思考道,“我阿耶因为吃了食物,加上自己也酿酒,所以很难判断他到底中的是哪一种迷药。” 仈`0` 電` 孖` 書 W W W . T``χ``T ` ⑧`0` . L`A   “是啊……而且这一次,凶手割掉了死者的阳物,按他一贯的作案手法,阳物肯定也是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被割掉的。可凶手要这个东西做什么用?如果说砍你阿耶的头是为了掩盖你阿耶的身份,那也是说不通的,你阿耶这么有名,即便无头也不会认错人。还有那死水湖案里,被活生生挖下来的眼珠……如果这些都是突然被刺激后的泄愤举动,那凶手绝不可能提前让铁匠铺打造铁钉,也不会提前准备砍树的大斧……有预谋行为的人,绝不会因为冲动杀人。”   说到这里,李凌云笃定地道:“这些案子都是凶手精心策划后才实施的。虽然凶手的作案动机现在还捉摸不透,但每一次凶手对死者的凌虐手段都匪夷所思,这方面极有共性……头颅、眼珠、阳物……如果接下来的第四桩案子也是如此,我觉得除了凶手是在进行人祭这种可能之外,还有另一种可能。”   “是什么?”   李凌云有些迟疑,但还是对明珪道:“我看,凶手……恐怕不是个正常人,更像是个冷静的疯子。”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心思这么缜密的疯子?我看李大郎你是想多了。”   置身于洛阳城西面的古老木林中,谢阮一边说一边环视周遭,发现旁边都是枯掉的巨木。   她来到一根枯木旁,用刀鞘拨去一片树皮,一丛细小的蘑菇从里面露了出来。“这里就是案卷记载的和尚发现尸首之处,此地距离我们进入的城西树林边缘足足有十里之遥。要在妓院把死者迷晕,还要带出这么远,疯子怎么能做得如此隐秘?”   谢阮手指众人来时经过的路,路上到处都是树木,盘根错节,不论牛车还是马车都不可能进来,于是她道:“这么难走的路,也多亏那个和尚是个苦行僧,否则谁愿意往这里跑?想想他跑得也真够快的,居然能赶在雷击木的火被大雨熄灭之前就来到这里。”   李凌云轻声道:“这是由于人有着不为人知的潜能,人在心急如焚时,有可能会爆发出异常的力量。贞观年间,长安西市有一胡商运送货物的马惊了,在大路上飞奔,险些撞到一名小儿,小儿的母亲平日手无缚鸡之力,此时却手疾眼快地把孩童从马蹄下救出,之后这个妇人手足瘫软,浑身无力,在家中整整休息了三日,才能下床重新行走。那个苦行僧能这么快跑过十里地,也是因为他心中焦急,要争那根雷击木。”   “照此说来,在战场上有些士卒能够挣脱重重包围,想来也是因为在生死关头爆发出了身体的潜力喽!”谢阮道。   “大概是吧,”明珪笑道,“正所谓人有急智,或许就是如此。”   李凌云手指一棵大槐树。“这树的底部系了根草绳,应该是此前官府做下的记号,那具尸首就是被钉在这棵树上的。”   说罢,李凌云绕着大槐树四处看了看,有些失望。“案卷中说那僧人发现死者时正天降雷雨,这里的地面被水冲刷过,瞧不出有什么痕迹。看来死水湖案中发现的脚印,还要等以后找到新的证据,才能进行对比。”   “倒也不必如此着急,你们封诊道不是相信‘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吗?做过的事一定会留下痕迹,按部就班地来就行了。”明珪安抚李凌云,抬头看看天,皱眉道,“天色已晚,眼瞧着就要看不清了,这还怎么查?”   话音未落,站在一旁的谢阮突然神情警觉,从腰间抽出直刀,双手握刀做出劈砍姿势,悄声道:“林子里有东西。”   明珪连忙抽刀将李凌云护在身后。谢阮缓步退到明珪身边。明珪问道:“什么东西?”   “绿中带黄的一些影子,一晃眼便不见了。”谢阮睁大双眼,警惕地四处看着,忽然,她手指西面大喊道:“又来了!”   明珪朝那边看去,果然看见一团小小的绿光在树后一闪而过。“你守着李大郎,我过去看看。”   二人紧张不已。李凌云此时却突然出现在二人身边,伸头看看,不以为意地道:“我以为是什么,原来是鬼火。”   “原来是鬼火?都有鬼出现了,你为何如此镇定?”谢阮见他这么淡定,不由得咋舌。   “鬼火有什么好稀奇的?”李凌云一马当先甩开二人,走向鬼火飘来的方向,口中道,“你要是跟死人打交道多了,也会时常看到这个东西的,此物最常出现在乱坟岗,飘飘忽忽的,一闪即逝,飘到你面前的话,用手一打,便会马上消散。”   “它叫鬼火,不就是因为在可能出现鬼魂的地方,才会有这种火出现吗?”谢阮不解地跟上去。   “与鬼魂根本无关,倒是和尸骨有些关系。自儒家流传于世,百家沉寂以来,我们封诊道所用的尸首来源也变得稀少,极少有人愿意在死后让人剖尸,毕竟大家都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我们有时难免也要去乱坟岗上寻些无名尸首,用来教授道中学徒。阿耶也带我去过两京郊外的乱坟岗,所以这个玩意儿,我还是个孩子时就看过很多了。”   正说着,李凌云面前忽忽悠悠飘来一团鬼火,他随手一拍,此物果然消散。   “这种东西,见得多了,就知道它是如何产生的。我曾与子璋提过,太常寺药园里有一处围起来的地方,封诊道会把尸首放在那儿,观察其如何逐渐腐败。你如果半夜去那个地方,就偶尔也会见到尸骨上有这样的火焰飘出,看着神秘,说透了不过是因为人骨中有些东西,在腐败后会逸出,自己在空中燃起来而已……”   说着,李凌云走近一棵极大的槐树,这棵槐树与旁边的枯木相比要大得多,凭肉眼估计,至少要一二十人才能将其环抱,恐怕它在化为枯木前已在这里长了成千上万年。   李凌云走到巨槐边站了片刻,发现又有几团鬼火从槐树那边向众人飘来。他再次移动脚步,走到槐树前。“看,这里有个树洞,鬼火就是从这里飘出来的。”   说罢,李凌云捏住鼻子,弯腰进入洞中。片刻后,他从洞里捡到一块弯曲的骨头,快步走了出来,等到了离巨槐远一些的地方才松开捏着鼻子的手。   “这是人的肋骨,鬼火有毒,我们离远一些为好。”李凌云道,“此林在东都周遭也算赫赫有名,只是没在案卷上写清楚,倒是记在封诊道弟子的手记里了。那是隋朝炀帝大业十四年正月的事了,李密的瓦岗军进逼洛阳,在洛水南一战中败给隋军王世充部,被围困洛阳,此林树木葱茏,便于隐蔽,是两军大战之所,当时许多人便死在这林中。后来打扫战场时,大部分尸体便被草草掩埋了。”   李凌云环视周遭枯木,道:“在掩埋尸体时,很多树木的树根都被挖断,所以才会出现枯木成林的情形。这棵巨槐由于常年有虫蚁啃食,形成一个巨大的中空洞穴。当年负责掩埋的士兵可能是为了省事,将许多尸体直接扔进了树洞。方才我进去查看,发现树洞之中白骨累累。所以虽过去了数十年之久,但一到夜晚,仍然会有鬼火飘出,久而久之,这里便被附近的村民称为‘怨鬼林’。”   “交战搏杀之地,又叫这种阴森森的名字,谁还敢来这里?果然是杀人越货的最佳场所。”谢阮正说着,不远处的案发地,树顶上面突地亮起一团巨大的火球,火球腾空灼灼燃烧,照亮了前方林地。   “大郎,大郎,你在哪里?”六娘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在这儿。”李凌云高声回应着,和另两人一起赶往火球处。到了凶手钉人的树下,谢阮这才发现,有一根足足十丈高,人的大腿粗细的黄铜灯柱立在地上。阿奴站在一旁扶着灯柱,上方是用铜丝编绞的圆笼,笼子比灯柱要大得多,里面有一团物事在熊熊燃烧,冒出股股黑色浓烟。   “闻这气味,点燃的是松脂?可是怎么会这么亮?”谢阮抬头看向这个巨灯,对它发出如此明亮的光芒感到惊讶。至少在宫中,或是东都城内,那些木质火把是无法把这么大的范围照得如同白昼的。   “不是松脂,是石脂水浸透的麻布。东汉班固著《汉书》,其中写‘定阳,高奴,有淆水,肥可蘸’,指的就是此物,又叫水肥、石漆,燃烧时烟太大,所以很少在家里用,否则房梁都要被熏黑了。而且这些烟中有毒。不过燃烧之后,凝结的烟尘细腻漆黑,收集起来可以制成墨团。”   “阿奴一个人扶着这么沉的东西,能行吗?”谢阮望着岿然不动的阿奴,忍不住问道。   “如果只相信眼睛,眼睛就会欺骗你。”李凌云手指灯柱,“这‘摘日灯’的铜管是空的,打成薄薄的一层,只有几根头发丝厚,这样的东西本来不能承重,可如果把它卷成筒状,几节套起来,便可以支撑得住相当的重量。”   “摘日灯?好名字,的确亮得宛若白昼。”谢阮点头道,“只是照这么亮干吗?”   “照亮自然是有缘故的。你们看,从树林边缘到钉尸首的这棵树,其间路途漫长,凶手带着昏迷的死者和四根铁钉,这些东西单靠人力搬不了这么远。我估计此案与死水湖案一样,凶手定是带了一头牲畜,解决运送问题。另外,到达这里后,他还要把死者钉在树上,那么花费的时间一定不短,而在这段时间里,他的牲畜多半会在这附近吃草。”   李凌云蹲下身去,平视着草地。林中极少有人走动,所以地上杂草丛生。谢阮在一旁道:“就算吃过草,那又能怎样?时间已过去那么久,你要怎么才能察觉不同?”   “这里的草长得格外茂盛,而且有些草是多季生长,并不是一季就死。草与人一样,受损之后总需要时间恢复元气,这会导致草与草长势不一,只要仔细观瞧,还是能看出区别的。”李凌云目光一凝,起身向东面去,走到地方,他又左右看看,“这里的草地明显低于附近,想来那凶手的牲畜当时应该就系在此处。”   李凌云蹲下身,戴上绢制手套,按顺序一点点拨开草丛。草丛底部积累了大量落叶,看起来很像是从附近树林被风吹落至此的。   李凌云扫去一些树叶,发现了几坨险些被雨水冲碎的椭圆形灰白色粪便。“是驴粪球?”   谢阮凑了过来。“凶手是用驴将死者运过来的?”   “看这树林间隙,以驴子的身形刚好可以轻松穿过。凶手作案时,只要把死者放在驴背上一路赶来便可,如遇他人询问,则可谎称死者酒醉或熟睡,当然,一般也不会有人过问。”明珪皱眉道,“只是在死水湖案中,大郎推测凶手用的牲畜是马,为何在此案中却换成了驴?莫非这两桩案子不是一个人做的?”   听出明珪话语中的焦虑,李凌云抬头看看他。“此处距离东都洛阳并不遥远,再说,谁也不知凶手到底是不是只有一匹马,或许这头驴也是他的。”   明珪心知这是在安抚自己,便不再多话。李凌云用那尖头夹子夹碎驴粪球,在其中看到一些草茎,他边拨弄边道:“这头驴是常年散养的。”   “这你都看得出来?”谢阮很是惊讶。   “好在有落叶包裹,就算经历了多次大雨,驴粪也没完全变形,因此我们可以观瞧一二。你们看,驴粪成形效果不好,水分含量大,说明这头驴平时食用的是新鲜草类。常年食草的驴的粪掰开后呈莲藕丝状,那些丝其实是草里的筋络,如果吃的饲料里混有谷物或干草料,驴粪晒干后一捏会呈粉末状。这些驴粪球内除了草类残渣,并无谷物颗粒,可见这头驴没有被用固定的草料喂养,是处于散养状态的。而且它应该也不是用来出租的驴,否则租客骑驴时发现驴没有力气,必定会大为不满。”   李凌云说着,把驴粪彻底揉碎,放在一个麻制布袋中。六娘接过布袋,在清水中反复揉搓,待用掉多个水袋,直到汤水清澈,才把布袋重新递给他。   清洗之后,布袋中剩下一些驴粪残渣。李凌云用水晶镜观察片刻,道:“这头驴在来此之前,吃的是牛筋草和野稗子草,这两种草我方才在附近草丛中都没看到。我们兴许能以此追踪这驴的来处,如果是家养的,那么……”   “哎?好了,我知道又要麻烦凤九,会记下的。”谢阮很是自觉地说。   李凌云起身,把装有驴粪残渣的小袋递给六娘收好,又抬头看看那盏明晃晃的灯,突然感慨道:“在明亮的光下,阴影便会无所遁形。”   明珪有些奇怪。“大郎何出此言?”   “你们瞧……”李凌云说着,走向那钉死人的槐树前,伸出手指,在树皮上沿一条不起眼的灰黑痕迹轻轻地抚摩,随后对六娘道:“给我石膏笔。”   六娘从封诊箱里取出一根手指粗细的灰白色石膏圆柱交给李凌云。他用这圆柱笔沿那灰黑痕迹外延画了一圈。   谢阮与明珪定睛一看,大吃一惊,他们骇然发现,那灰黑色的痕迹竟是一个人形。   “凶手曾经在树皮上用东西画出过死者的形状,”李凌云在树上又点出四个白点,正好对应死者被钉在树干上的孔洞,只是与实际位置稍有偏差,“凶手是用一种黏稠汁液在树干上画出人形的,这种黏液到底是什么还不得而知,兴许是某种树汁。这种汁液经过长时间风干,就变成不起眼的黑褐色。也就是说,凶手曾提前很长时间在这棵古树上做好了标记,他甚至连受害人手臂在什么位置,钉子钉在哪里,都标得清清楚楚。”   “也就是说,凶手在作案之前,曾来这个树林预演过如何行凶?”明珪惊讶道,“他是早就选好了要杀的对象,那这绝不可能是一时兴起了。”   “何止不是一时兴起,凶手杀人前钉下的位置和真正作案时钉下的位置十分靠近。”说着,李凌云用石膏笔圈出前后两个点。明珪发现,两点竟只有微小的偏移,他面色剧变,道:“凶手对死者非常熟悉,死者腿长多少,双臂展开有多宽,他都了如指掌。此人一定早就认识死者,与死者关系不一般。”   “剖尸时,我们已经推断出,死者要么是术士,要么便是依靠丹药调理身体的富贵之人。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对凶手来说,能与这样的人相熟,那凶手大有可能是一名术士,这与死水湖案的‘凶手是医道’的推论正好相符。”   “依大郎所见,此案与我阿耶被杀一案,是不是同一人所为?”明珪神情急切地问道。   李凌云仍是一副摇摆不定的模样。“我们手上还有一桩案子,要等全部查验过,才能下定论。”   “既然大郎这么说,我便再等等。”明珪也自觉太过着急,有些不好意思。此时谢阮这个急性子却道:“你们慢慢来,我要先一步回东都去找凤九,顺便追问一下之前让他打探的事情进展如何了。”   谢阮说罢,也不管两人是否答应,自己提了个灯笼转身就走。明珪在她身后喊道:“深夜回京,还是一起走吧!”   “我又不是弱女子,不必担心。”谢阮在远处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密林之中。   这桩案子暂且告一段落,而众人手上剩下的最后那桩案子,却是发生在距离东都较远的一个县城村落里。由于光是赶路就要耗费很长时间,所以三人早已经商议好,验罢此案就先回洛阳城中整顿,再一起出发。当然,其间还要等凤九的调查结果。   李凌云和明珪站在一旁,看着阿奴将摘日灯的铜管一截截拆下,把其中还在燃烧的麻布扔进一个刚挖掘的土坑中,用泥土仔细掩埋,并将坑周围的干枯杂草全部清理到一旁。   “如此小心?”明珪问道,“为何不用水灭火呢?”   李凌云解释道:“石脂水容易点火,却不易熄灭,只要遇见一点外气,便会一直燃烧个不停。这里四处都是枯木,稍有不慎便会引起火灾。若用水浇的话,石脂会浮于水面四处流淌,反而会扩大火势,所以一直以来只能用土石掩埋的方式来灭火。”   明珪闻言点点头。二人一时无语。李凌云沉默许久才道:“我知道你先前有些心急,如果换成我,对杀我阿耶的凶手的身份有了头绪,我肯定也会如此。但子璋你要明白,查案不同于百戏艺人表演故事,未经实证,一切便只是猜测,不可以作为证据来用。我们封诊道做出的判断,关系到他人生死,必须得慎之又慎。”   “我明白。”明珪轻叹,“自从跟你相识以来,一同破过这些案子,你是什么样的人,我也心中有数。正是因为大郎你从不会轻易揣测,所以我才放心让你来查我阿耶的案子。不怕坦诚地告诉你,天后也问过我是不是交给你办就行,我对大郎一直是深信不疑的。”   他说着有些面露悲色。“只是身为人子,又在追查杀死自己阿耶的凶手,难免有时心浮气躁了些。如果真像你猜测的那样,有一个人在暗中不断对术士下手,又或许,他是凤九郎所说的那种对杀人着了迷的魔鬼。不管是哪种,我都担心,这人只要没被抓住,就还会继续犯案。”   “这也是我担心的。”李凌云提着灯笼,尾随前方背着工具的阿奴和六娘缓缓向前走去,小声道,“至今为止,哪怕所有揣测都是正确的,可我们还是没能找出凶手的作案缘由,甚至都不明白他为何从死者身上切下这些东西特意带走。”   在夜色中,明珪悄无声息地打量着李凌云的脸。在灯笼发出的暖黄光芒里,那张精致的面孔显得肃然悲悯,令人不由自主地再一次联想起那些从遥远天竺传来的菩萨造像。   “他一定还会再造杀孽的。”李凌云声音平淡,却暗含山雨欲来的味道,“但愿在此之前,我们能抢先一步,把他从芸芸众生中一把揪出来。”   李凌云等人来到洛阳城西的厚载门时,已是月上中天。如果他们只是一般百姓,就只能在门外等到天明开门才能入城。可有了明珪这种身份特殊的人一起行动,入城这件事,就谈不上困难了。   在夜色掩映下,一行人被守门兵卒悄然放进了城中。经过西市时,明珪抬手示意封诊车停下,转头看向右侧黑色的街道。   一抹红影走进燃烧的火盆光芒中,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独自离去的谢阮。只见她面色疲惫地道:“凤九什么也没有查到。”   “怎么可能什么也没有查到?那可是凤九。”明珪惊讶地问。   “不知怎么说才好。”谢阮抓抓头,从怀中掏出一沓硬黄纸递给明珪。明珪借着路边火光看了看,叹道:“原来不是没查到,而是查到了也没什么用。”   说罢,明珪又将硬黄纸交给李凌云,后者有些狐疑地打开,发现上面写着两件事情。   其一,是查证铁钉出自哪一家店铺。   上面写道,凤九命人问过鬼河市中的铁匠,据说打磨铁钉比均分铁棍容易得多,别看市面上售卖铁钉的铁匠铺极多,但拿出来一看,那些铁钉都是大小不一的,长度如此整齐划一的铁钉很少见。   最终,凤九在洛阳城北市的一家知名的铁匠铺里打听到了消息,铁匠说,这四根铁钉的确是出自他之手,铁匠确定这四根铁钉是他在很久以前制作的,但具体是哪一天做的,他也想不起来了。   此番查探得到的结果中,唯一有点用处的,是那铁匠回忆起,定制铁钉的是一个看起来很魁梧的男人,看上去三十余岁,那男人说话时有些头上一句脚上一句的,前言不搭后语,让人捉摸不透,给铁匠留下了深刻印象。   其二,则是查探在洛阳城中,有多少家妓院可以提供葡萄给客人。凤九命人查过,总共只有五家,其中三家在城中心的月陂旁边,与教坊为邻,格调高雅;另两家却在城西面,这两家妓院中的妓女虽非教坊女,但接待的也都是富户,因西域胡商经常光顾,胡人爱吃葡萄,所以这两家妓院才常备了许多葡萄。   追查至此,凤九派人去询问妓院假母等人,据说玄门术士光顾的情况颇为常见,时日过去得久了,并不太记得。   “倒也不是全无用处,至少知道那凶手体格魁梧,至于妓户不记得,倒也不要紧。”李凌云将硬黄纸收入怀中,“杀人者必然是要隐藏身份的,教坊月陂那边的三家妓院可以排除在外。毕竟带着一个神志不清的壮汉并不怎么方便,从城中到城西,花费的时间也太长了,如果那迷药药效过去,死者突然醒来,麻烦就大了。靠近那怨鬼林的两家自然是首选,死者一定是在其中一家消失的。”   谢阮听言,失落的情绪略微平复,此时也跟着推测道:“凶手说话前后不接,难道真是疯子不成?”   “不一定,如果患有口吃的毛病也会这样。”李凌云道,“还有,小儿时期高烧病痛之后留下后遗症,也会语无伦次。”   “对了,凤九知道我们要去阳武县,说他也会赶过去,只是不跟我们同路。”谢阮皱眉,“他说让人去查你那驴粪球里的草到底生在何处,因为阳武县太遥远,恐怕我们查案时,等消息先送到东都再过去会来不及,干脆他自己也去一趟阳武县……我看他就是找个机会,跑远一些玩玩罢了。哼,这家伙在京中总是被天后差遣,他嫌烦而已,却不知道这分明是天后疼爱他……”   发现自己好似说漏了嘴,谢阮忙道:“我先回宫,阳武县在河南道最东面,明日早间街鼓停时,我们走东边的建春门离京,我带百骑在那边等你们,李大郎不要走错路。”   “这你不用担心,我去府上接他就是。”明珪点头示意,知道谢阮会这样仔细提醒,是因为李凌云过去大多奔波于京畿各县封诊,对东都城不太熟悉,如果不告诉他,他可能要找上半天。   李凌云闻言却疑惑地问:“三娘这次要带百骑吗?毕竟是背着大理寺到县上查案,带那么多人是不是太招摇了?”   “大理寺不足为虑,不晓得凤九是如何说动他们的,反正现在不论我们做什么,大理寺都会保持沉默。”谢阮神情古怪地说完,走回了黑暗中。   一忽儿之后,她又骑着那匹大白马从黑暗里走出,与前面一队抓捕“犯夜人”的街使擦肩而过。那些金吾卫街使身上甲胄森森,手中把着直刀,逮住一个出坊的百姓,正在街边凶神恶煞地盘问,却看都不看谢阮一眼。   跟这群人打交道的日子长了,李凌云知道,明珪、谢阮和凤九各自都有特殊身份证明,在夜晚用于回避街使。而且他自己也得了一个,就是挂在封诊车顶端的九个绘有五芒星的小圆灯笼,有了它们,众街使便会拿他们当空气,不再过问。   从前方传来的人声里,他能听出,那犯夜人是东都某大商人家中的部曲,因家里人发作急症,漏夜来寻大夫。此种情形在都内并不少见,那群街使查看了坊中出具的令牌文书,确定无误,也就放那人离去了。   这队街使走到众人跟前,瞥见封诊车上的灯笼,只当没看到一般,迅速走了过去。   到了岔路口,明珪对李凌云道:“就在此处分别了,大郎回家路上小心,明日再见。”   说罢,明珪上马朝另一条路走去。李凌云则骑着花马,跟封诊车一同赶回李氏宅院。走远了一些后,李凌云还朝着明珪离开的方向望了一望。见他这副模样,六娘在车辕上笑他:“大郎是在担心明少卿吗?能看出明少卿应该是会武的,用不着你担心。”   “他一个人回去不会有问题,我也不如何担心。只是觉得和他们一起查案,让我莫名有些快慰。”李凌云整理着心中的感受,缓声道,“自小时候起,我便与同龄人玩不到一起去,查案也大多是跟阿耶一道,此外便是跟你与阿奴一起了。最近这几次却都是跟谢三娘和明子璋一起,不知为什么,刚才分别时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大郎真是跟寻常人大异其趣。向来只听说那些书生举子以文会友,作诗作词,或是载歌载舞,喝酒奏曲之时,会觉得意犹未尽;谁知我们大郎,跟人一起去瞧死人,剖尸首,封诊断案时,也能有这番感受。”   六娘忍不住笑了起来。李凌云倒也不介意,反而自问:“原来这便是与友同行的感觉吗?倒也不错。”   他这么一说,六娘的笑声停了下来,她目光温柔又带着一些怜意,注视着李凌云的背影道:“都说大郎有些迟钝,又整天与尸首为伍,可我们家大郎却是这世上难得的真心人。如果有一日,明少卿与谢将军知道大郎真心把他们当朋友看待,想必也会十分珍惜这友情的!”   “我与人往来,只管做自己想做的,就算我拿他们二人当朋友,却也不一定就需要他们同样这般对我。”李凌云这样说道。   “是是是,大郎是做自己罢了!”六娘的笑声又起,轻轻散入了东都带着湿气的夜色之中。   唐朝的1尺约合今30.7厘米,1尺为10寸,1寸为10分,1分为10厘,10尺为1丈。   先秦古籍《山海经》即对水晶有所记载,也就是说水晶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水晶在唐代已经广泛流行了。   唐代的1里约合今454米。   隋炀帝杨广的年号,605年—618年。   隋唐洛阳郭城内商业作坊区。商旅贸易,车马填塞,为东都最繁华之地。市内有彩帛行、香行、丝行等多种行业,多有胡商。   家仆。 第五章 义庄惊魂吸血迷行   第二日,东都建春门外五里处。   姗姗来迟的凤九坐着马车追上了刚开拔的李凌云一行,众人短暂地见了一面,凤九的马车便朝北方而去。   据凤九说,他此次离京其实还有别的事要做,之所以现在追来,是特地为他们引见一个面貌忠厚的青年男子,让众人记住此人相貌,说是会让此人驻扎在案发地阳武县封门村中,有什么要查的事情,通过此人来传话即可。   李凌云当然不会去打探凤九的神秘旅程,众人日夜赶路,除非不得不住宿时,才会投入路边逆旅休憩。因拉封诊车的马并不怎么神骏,他们在路上还是耗费了些时日,方才赶到阳武县城。   谢阮早就懒得让李凌云更换马匹了,她知道这是个面冷心热,对牲口也会记挂旧情的人,说了也根本没用。等到了县城,她便拖着明珪,以大理寺要办事为由到县衙找了当地县令,安排一行人直接在县衙里歇了下来。   阳武县城虽说也在河南道之内,但距离东都遥远,几乎在河南道的最东面,因此,相比靠近东都的畿县来说要贫穷许多,有些方面甚至还不如地方上的下县。再加上流经县内的洛水这几年总是泛滥,淹没不少良田,整个县衙都呈现出一股破败之气,虽说房舍还算洁净,但住在这里,也绝谈不上舒适。   好在几人此行是为查案,并不怎么挑剔,这倒让那群县吏很是松了一口气。他们不知为什么这桩案子过去了这么久,大理寺还会突然来人翻查此案。县里本来要派人跟几人一起去义庄检尸,明珪担心其中有诈,万一大理寺的人暗暗混在其中,查案过程会暴露无遗,便连忙找了个理由阻拦。   阳武县令听说之后,自觉当初这桩案子没有细查,此时更是不想沾手,客气了几句,也就乐得让李凌云他们自行前往义庄。   这一去,李凌云却没料到,差点出了大事。   那义庄距离案发的封门村并不遥远,只不过隔了两个村子,而且正好在县城到封门村的路上,查看尸体、现场都能顺路过去。   既然叫义庄,距离村落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谢阮好说歹说,可村里人谁也不愿去那晦气的地方,只是粗略地给他们指了个路而已。所幸不知是谁在道边立了个石碑,标出了去义庄该走的方向。众人到地方一看,这义庄分明就是一座破院,连大门也没有,里面荒草萋萋,远远看去,堂屋正中放了好几口棺木。   如果是一般人,见此情形一定会觉得阴森恐怖。但李凌云是封诊道的人,只觉此事寻常而已,于是他带头朝那些棺木走去。   谁知他刚走进堂屋,眼角就扫见一抹阴影突然朝自己头上袭来。他忙闪了一下,随后只觉头上一阵剧痛,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等李凌云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破旧的床板上,床板对面的地上盘腿坐着一个被五花大绑的小道童。那道童见他醒来,嘴里呜呜直叫,原来道童口中被塞了一团麻布。   李凌云翻身坐起,用手摸了摸头顶,发现左面头顶上有一个大包,用手一碰就疼得不行。随后,他听见谢阮惊喜地喊:“醒了,李大郎醒了。”   李凌云闻言大惑不解。明珪来到他身边蹲下,拨开他的头发,看看发间那个隆起的大包,满脸庆幸地道:“所幸你进门时还躲了一下,否则定然皮开肉绽,这小子下手可够黑的。”   说完,明珪伸出手指,让李凌云从一数到十,确定他神志清醒,这才告诉他事情始末。   原来道童名叫子婴,因为他的师父失踪多日,道观被别的术士占据,所以他不得已和师兄下山分头寻人。谁知走到这处村落时,他饥寒交迫,生了重病。村人好心收留了他,还为他医治了急病。   疾病痊愈后,道童发现已无处可去,就在村外的义庄中住了下来,为村人看守尸首,借此换取一点粮米生活。由于众人来得突然,又没人通知,他以为是村中谁家的仇人要来毁尸,于是藏在门后用木棒袭击了李凌云。   李凌云听完哭笑不得。谢阮生气地道:“出手这么重,只怕这小子居心叵测,干脆把他绑了送到县府,不说判他一个流刑,至少也要去洛水大堤扛一阵子大包。”   那子婴口中呜呜直叫,眼圈发红,看起来委委屈屈。   李凌云对谢阮道:“倒也不必如此。”他起身把子婴口中的麻布拽了出来。   子婴“呸”了几口,连连求饶道:“确实不知是上官,我只是因为住在这里,承蒙村人照顾,所以想要报答,谁知冲撞了各位。”   李凌云见道童求饶,于是看向明珪。后者自知他是让自己劝谢阮不要追究,于是道:“看来不过是一场误会而已,我阿耶也是术士,与这道童的师父算是同行,不如就此算了。”   谢阮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李大郎做人总是这般心软,哪一天你遇到巧舌如簧的坏人,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那就遇到了再说。”李凌云也不多话,上去给子婴解开了绳子。子婴重获自由,连忙起身致谢。   只见那子婴长得眉清目秀,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虽说有些面黄肌瘦,但看起来极为顺眼。李凌云对他解释:“我们来自东都大理寺,前来这里是为了调查一桩疑案,并不是来毁尸的。”   李凌云话音未落,子婴就惊讶地道:“敢问这位李郎君说的,可是封门村的案子?”   “你怎么知道?”谢阮奇怪道。   “那案子太有名了,死者的尸首又被官府放在这座义庄里,村中人难免与我提及。只是没想到李郎君看起来年纪不大,居然是大理寺的人?”子婴面带憧憬的神色,小心翼翼地问。   “你既然知道大理寺办案,还不赶紧退避三尺,不怕待会儿打开棺材,看见尸首被吓着吗?”虽然李凌云不予追究,但谢阮仍有些不快。不过这道童长相确实颇有眼缘,不但神情机敏,而且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有点讨喜,她就忍不住逗弄了他一下。   谁知子婴却连连摇头。“我平日就住在这义庄里的,和这些死人为伴时日不长,但也看惯了尸首,并不觉得有多害怕。”   李凌云四下打量,发现此屋是义庄的西厢房,房中除了一张床以及破烂棉絮外,几乎别无他物,心道道童在这里过的日子看来十分辛苦,也不知他小小年纪,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六娘看出李凌云对这个道童颇为关注,开口道:“这孩子下山是为了找他师父,奈何师父也没找到,他却在这儿生了病,所以才住了下来。只是这样阴气深重的地方,不适合少年人长期居住,不如我们问问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去处?”   子婴闻言,也不等李凌云询问,伸手揉着眼睛抽噎起来。   “我师父也是关内道里有名的术士,虽时常云游在外一年半载不回来,但他历来离开之前都会先跟我们打个招呼,而且还会给自己定个时间,说什么时候回就会什么时候回。他上次出门说是去会友,最多十天半个月必然回来,谁知他离开了整整两个月,也不见他的人影。   “那道观中本就有两个大术士,另外那人向来羡慕我师父懂得医术,于是借着这个机会把我和照顾师父起居的师兄都赶了出来。要不是万不得已,身上一点银钱也没有了,我也不至于沦落到要看守义庄的地步。”   听到子婴的师父懂得医术,又久久未归,明珪对李凌云递个眼色。李凌云这回倒是看懂了,明珪是在暗示“医道”,说不定和他们推论的凶手有关,便点头会意道:“明子璋,我们先验尸首,其他晚些再说。”   一旁的六娘见子婴哭了起来,有些不忍地问:“你可还有别的地方去?”   子婴摇头。“我是师父捡回家的孤儿,从来不知父母是生是死,所以没有别的去处。”   六娘转头问李凌云:“这少年既然无处可去,又不怕尸首,大郎觉得,他能不能做我们封诊道的弟子?”   “你们收徒弟这么随便的吗?”谢阮不解地道,“且不说他刚刚敲了李大郎一棒子,两刻钟之前你们还根本不认识呢!”   六娘对谢阮道:“我当初也是官奴,幼年时被宫中赏赐给李公,这才会在大郎身边侍奉。通常医家招收弟子都要求身家清白,然而我封诊道招弟子,除了心性端正,便唯有一条要求,就是不畏惧尸首。虽然我只是个奴婢,但也知道封诊道许多弟子都是出身极差,为奴为婢的人,被封诊道收为弟子后脱籍为良人的也很常见。如今我不过就是提一个建议,毕竟我们大郎还不曾收过弟子呢!”   六娘说到这里,又笑着看向李凌云。“就是不知道他们二人是否有这样的缘分。”   “收什么弟子,要是阿耶还在,我还谈不上出师呢。”李凌云摆摆手。   谢阮闻言大笑。“你这本事还谈不上出师?此话千万不要在杜公面前说,否则他一定会恼羞成怒,你这个还没出师的,简直把他的老脸都撕光了。”   李凌云也不听谢阮说俏皮话,转头问子婴:“我知道你一定没有听说过封诊道,这时候也没有空闲与你解释。不如这样,从现在开始你就跟在我身边,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如果你觉得有些意思,想要学,那便拜我为师;如果无意,就麻烦这两位在东都给你寻个去处。你意下如何?”   子婴在旁看着这些人,知道他们虽然古怪,但从衣装看都非富即贵,早就听得跃跃欲试了,听李凌云这样说,他立即跪下叩拜道:“多谢李郎君不计前嫌,我一定仔细想好。”   李凌云又摸了摸头,觉得脑袋已没那么疼了,就让子婴带大家到隔壁寻觅尸首。他既然是这里的看守,当然清楚这些尸首的来历,由他来引导再方便不过。   子婴带着众人,很快找到了那口存尸的棺材。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口散棺,不说木料菲薄,甚至连拼凑棺椁的木头都不是来自一种树木。   阿奴力大无穷,伸手就把那棺材扛起,搬到院中放下。这一幕,看得体质虚弱的子婴非常羡慕。接下来,阿奴更是连工具都不用,徒手拔起棺钉,这力大无穷的表现,就连谢阮都看得有些惊讶。   棺盖一开,李凌云就皱起了眉头,谢阮、明珪二人脸上更显失望之色。原来那棺中尸首早已化成白骨,无法辨别容貌。   “看来……只能根据案卷推断了,”谢阮头疼地道,“这官府还真是随便,你们封诊道弟子的手记上好像说过,官府虽然找他协助,却因本地人排斥剖尸,又认为是封门村有厉鬼作祟,他只是粗粗从外表查看而已,现在都成骨头架子了,我看也没必要查了吧!”   “当然要查。死人原本就不会开口说话,在懂的人眼里,皮毛骨肉都在诉说死因……”李凌云套上油绢手套,伸手从棺材里捞起人骨。谢阮仍不以为然地道:“尸首已然化为白骨,你还能看出什么?”   李凌云却不多话,拿出封诊铜尺测量。“六娘记下来,此尸以骨反推,尸长五尺五寸,脚掌长七寸……下体盆状骨狭窄,死者为男子,嗯,耻部骨骼连接处,背侧部分外翻,合面有些凹凸不平,他的年龄应该在四十五岁左右。”   封诊道验尸的过程,明珪早已了然于胸,此时他虽在专注地听着李凌云说话,但一有闲暇,他便去观察那个小道童子婴。只见子婴皱着淡淡的眉头,清秀的脸上却露出兴奋之意,口中喃喃道:“厉害,竟然能从一堆白骨里,看出死人的年岁来。”   明珪微微一笑,回头看时,李凌云的手已摸在男子的胸部骨骼上。只见他拾起几块肋骨和脊骨,接着又看看颈骨和碎裂的头骨。“这些骨骼发黑,捏之破碎,是极高温度导致的炭痕,说明之前这些部位曾经遭受过高温炙烤。”   李凌云用手从尸首的胸腹内取出双拳大小,形状极不规则的银灰色块状物,放在眼前看看。接着他招呼阿奴拿来盘子,又让阿奴从封诊箱中取出幽微镜,并用刀从块状物上削下一些放到镜下。   “这是锡块……”李凌云一面看,一面疑惑地道,“而且是极纯的锡,它绝不是从锡制品上熔化的,依我看应该是将纯锡锭直接熔化后得到的。”   “锡?这东西怎么会跑进人的体内?”明珪问,“是不是有人事后放进去的?”   “不是,是熔化之后灌入的,”李凌云道,“这锡块中混有一些炭黑之物,是未完全燃为灰烬的器官,一些是食管,还有一些是胃囊里的面膜……”   李凌云从幽微镜前抬起头,即便是对情感迟钝如他,也面露不忍。“凶手是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将滚烫的熔锡倒入了他的口中。”   “谁……谁会用这种方式杀人?”那小道童子婴毛骨悚然,抱着自己的臂膀,颤着嗓子问。   “宫中会用这个法子杀人。”谢阮沉声道,“宫中女子便是陛下的人,除非放出宫去,否则不允许与男子之间发生感情。但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管住的,这种法子,一般宫里用在掖廷,悄无声息地将那些偷情怀孕的宫人灭口,向她们口中灌滚烫的锡,她们口舌喉咙焦烂,自然不可能再发出声音。只是这死者分明是个男子,凶手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法杀人?”   “真是十足奇怪,”李凌云道,“锡不常见,锡锭更是官府才有的东西,杀人用这个法子,消耗如此之大……凶手做法如此怪异,与之前的案子极为相似,看来这一次,他又做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说完,李凌云回到棺前,拿起死者双脚、双腿的骨头细看。他把众人叫到跟前,给他们展示小腿下方的骨头。“死者足部、腿部骨骼较为粗壮,说明其下盘较稳,或许习武……你们看,腿骨靠下处有很深的刀割痕迹,那凶手下刀处,血液浸入的骨血片,也正好位于双脚关键血脉的位置,此种血脉为红色,血液流速极快,一旦割开就会有大量的血液从里面喷涌而出。”   明珪沉吟道:“按三娘所言,宫中有灌锡之刑,那凶手灌锡足以把死者杀死,为什么又多此一举,把双手双脚的腕部割开呢?”   “凶手举动越不可解释,越说明这些案子是同一人所为。”李凌云道,“死者颅面骨严重破碎,是钝物击打所致。”   谢阮走到一旁翻阅案卷。“官府在现场发现了一个木质的灵牌,牌子上有血迹,凶手将死者毁容,或许用的就是此物……对了,此物也在棺中。”   李凌云找了找,在死者的手骨下方,果然发现一个染血的灵牌。他对比了一下面部碎骨裂痕,点头道:“就是用这块灵牌砸的。”   放下灵牌,李凌云继续道:“凶手杀人毁容,并脱掉死者所有衣物,说明他不想让别人知道死者的身份。而凶手这么做的原因,有几种可能:第一,死者的名气很大,或许有些人看了长相就能认出死者;第二,那死者与凶手熟识,凶手害怕查案者查出死者的身份,询问死者周遭的人,便能找到凶手;第三,死者和凶手之间有一定关联,或许彼此有共同的友人,又或者是一个行当的人,一旦查出死者的身份,就很有可能会怀疑到凶手身上;第四,便是纯粹为了增加查案难度了,查不出死者是谁,案子就几乎不可能继续查下去……自然而然,也摸不到凶手的头上。”   李凌云说到这儿,突然轻轻“咦”了一声。他从棺中拿出死者的指骨。“他的右手小指 第二节 骨折过,后来又长好了,只是骨质长得多了一些,与第一节指骨融在一起,他的小指应该只能弯曲第一节。六娘把这个记下来,或许能以此查出死者身份。”   六娘还在记录,李凌云又低下头,趴到棺中去看死者面部。“牙齿并未如何磨损,生前很少食用粗粮。”他又伸手拿起带牙齿的碎骨细看,道:“很光滑,有清洁牙齿的习惯,死者颇为讲究,不会只是普通平民,与之往来的人,大多也会和他身份相当。习武,讲究……这人不是一般武夫,恐怕……”   “也是术士?”明珪问,李凌云没有回答,只是轻微地点了点头。   明珪闻言,转头看向小道童子婴,陡然抽出腰间直刀,大声喝问道:“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眼前突生变故,李凌云惊讶不已。不等他开口,谢阮便奇怪地抢先问:“明子璋,怎么回事?”   明珪并不回答,而是紧盯子婴。“最开始,大郎从白骨推算出死者年纪时,这小子就大吃一惊;等到大郎说这人小指骨折过,不能弯曲,他就浑身颤起来了;大郎说死者是术士时,这小子更是站都站不稳。说!你是什么人,与死者有什么关系?”   “我……”子婴颤声道,“我之前说的都是真的。”说罢,他竟然跪了下去。   “明子璋,你会不会冤枉了他?”谢阮见子婴瘦弱可怜,禁不住为他说情道,“我们第一次见李大郎封诊时,也难免有些吃惊,何况他还是个孩子。”   “之前我并没有怀疑,是发现他后来举动失常,我才拔刀的。”明珪微微眯眼,审视跪在地上的子婴,“你也知道,我向来跟我阿耶修术,术士大多和达官贵人往来,要学会察言观色。我会比较注意他人的言行举止,若无异常,我何必跟一个少年为敌?”   谢阮闻言,劝子婴道:“武学上明子璋未必如我,但识人上,我却铁定不如他。你到底隐瞒了什么,赶紧从实招来,否则难免要把你抓到官府去审。”   子婴骇然,抽泣着扑在地上哭诉:“着实没有故意说谎的想法,只是一开始觉得不可能那么巧,所以才没有告诉诸位。我说实话,这四十五岁年纪,小指骨折过不能弯曲,再加上是习武的术士,这三点相加,除了我那失踪的师父,还会有谁?”   听到死者就是子婴那外出会友又神秘失踪的师父,众人不由自主地互对了一下目光。李凌云思索道:“你师父离观外出时说是去会友,这与我们之前的推论一样,看来那杀人者的确只选择术士作为他下手的目标……”   李凌云让子婴站起身来,仔细地复述一遍他师父的事。   原来,子婴的师父也是一名医道,道号金成山人,在邙山山麓的九阳观修行。九阳观并不是大观,金成山人又习惯四处云游,拢共也没几个弟子在观内,所以九阳观主事的并不是金成山人,而是玄尘散人。   这两个术士彼此看不顺眼,自金成山人行踪不明后,玄尘散人就把他的几个弟子从九阳观撵了出去,把他的东西也扔了出去。术士虽自己腰缠万贯,但通常对座下弟子却极为苛刻,子婴的几个师兄手里也都没什么钱财,大家只能借着寻找师父的由头就此各奔西东。   子婴从小是金成山人收养的,知道自家师父一般在河南道内云游,不会离开太远。他忧心师父遭遇不测,所以干脆就四处游荡,在自家师父经常出现的地方找寻。可谁承想,原来金成山人真的已被人所杀,而且这么巧,自己还照看了师父的尸骨这么长时间。   “听说死者四十五岁上下,又习武,当时我已经怀疑是师父……等听到小指骨折,是个术士时,我才敢确定这是我师父!徒儿不孝,在师父身边这么久都没有察觉,徒儿不孝——”子婴跑进西厢房,拿出自己的度牒给众人查看,上面果然写着他是九阳观修行的小道童。大唐僧道的度牒来之不易,倒也没什么作假的必要,明珪更是此道中人,拿来核查过,也说没什么问题。   只见子婴在地上跪下,哭着朝棺材中的骸骨连连叩首。明珪见状,感叹地收起刀子。“原来如此……”   子婴膝行到棺材旁,抚着棺大哭道:“师父这根小指,就是我小时候爬树掉下来,师父接我时弄伤的。”   义庄之内一时之间悲声大作。六娘在一旁把手绢递给子婴,子婴擦着眼泪。明珪对李凌云道:“死者果然是个术士,这样一来,倒是让我想起个事来,我跟大郎你说一下,你看看对破案是否有用。”   李凌云点点头。明珪道:“像他师父这样在河南道内云游,却不去远处的术士,有一个特别称呼,唤作‘游京术士’。因大唐李氏皇族认道教始祖老聃为祖,历来皇家内院都修筑了道观,许多皇族甚至曾在里面修行。因此得到皇家提拔的术士,可以说极为繁多。天下的术士,无不想要这样高人一等的待遇,就像我阿耶那样,亲近皇家权力的中心。所以很多术士都会以东西两京为中心,在附近云游,这样只要做出一些不得了的事,就有机会被上报给宫中,很容易便能扬名天下。”   “你的意思是,这个凶手的目标就是这种游京术士?”谢阮说道。   “是的,抛开我阿耶的例子不谈,为了扬名,这些游京术士都会在京畿附近游走,但又不经常在某处固定居住。如此一来,约见并杀害他们,就有了天然的便利。   “游京术士既然渴望扬名,自然不会拒绝同道中人互相往来。”明珪看看李凌云,“我此前也跟李大郎说过,这些术士会特意讨好我阿耶,指望我阿耶把他们的名字带到天皇、天后面前,所以轻易不会与同业为敌。当然,他们心里面到底怎么想,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李凌云闻言思忖,道:“从此前验尸的迹象看,不论经常服食丹药,还是下肢粗壮习武,这些死者,恐怕真就是你说的那种游京术士。不过,虽然身份可以确定,但因他们四处游走,凶手具体是谁,从何而来,很难捕捉到有用的信息……”   “再加上……他把每个死者都毁了容貌,更是无法确定死者身份,这凶手好生狡猾。”谢阮抱手,皱着眉头,“想起怨鬼林的铁钉……那铁匠铺的人说,去定制铁钉的那人身材魁梧,年纪三十余岁,口齿不清!世上当真有这种说话颠三倒四,作案却滴水不漏的人?”   “滴水不漏是不可能的,”李凌云命阿奴收起工具,“我们封诊道确信一点,凶手作案如雁过留痕,不可能抹平所有痕迹。走,去那封门村案发地瞧瞧再说。”   说完,李凌云看着那还在抱着棺材大哭的子婴,缓步走到他身边问:“你要跟我们一起,还是在这儿留下,继续照看你师父的尸骨?”   子婴抹着眼泪抽噎道:“子婴无能,就算留在义庄也无钱安葬师父……”他说着扁嘴又要大哭,搞得李凌云手足无措。明珪见他如此,便解围道:“去封门村后,我安排银钱给你师父落葬。”   子婴连忙道谢,和阿奴一起收拾好师父金成山人的棺椁,又去西厢房取了自己的东西背上,便跟众人一同朝那封门村走去。   路上李凌云问子婴,金成山人在九阳观里,是否还有什么私人物品剩下。子婴却说,那位金成山人因是个医道,又遇到玄尘散人这样一个对头,所以向来对自己研制的药物看管甚严,出门时要紧的东西都随身带着。再加上弟子四散,玄尘散人又对金成山人厌恶至极,金成山人用过的东西早就被或丢或毁了,那九阳观中除了桌椅、蒲团等常用之物,并未剩下任何东西。   三人都知道,这种情形之下,九阳观中一定已没有什么线索可寻。但到了封门村,找到凤九带来见过众人的面熟男子,谢阮还是让那人传出消息,请凤九去查九阳观的事。   既然以后要多带一个人在身边,李凌云甚至还动了要收徒的心思,自然要把这个子婴的身份确认一下才好。   一行人在那面熟男子的引领下,很快就找到了案发的宅子。只见那宅子跟此前封诊手记上写的一样,是一座三进的大院,依稀可见豪富迹象,门角还挂着破败的灯笼。   那面熟男子极擅长看人脸色,不等人问,就在一旁介绍道:“九郎先前命人打探消息时,就是我来这封门村打听的,所以九郎此番便又差我来听命。有些情况要说给各位知道。这户人家的家主曾是这里的富商,姓赵,在前朝大业年间时,也是一家豪门,谁知到了大唐,他竟然偷偷将兵器出售给反贼。案发之后,赵富商全家遭到株连,满门抄斩。这家人被行刑后,据说院中经常传出怨恨的呼叫声,附近村民由于担心厉鬼缠身,所以纷纷搬离,这里也就成了一座鬼村。后来有人请过术士镇压妖邪,术士用极高的门槛拦住此屋子门口,说是鬼走路时腿不会打弯,无法越过,封门村便因此而得名。”   面熟男子说着,李凌云却站在双开木门前,仔细地观察起来,又命六娘拿了水晶镜过来查看。   片刻后,李凌云手指木门道:“这里有撕过纸的痕迹,门上原本粘了黄纸,后来被撕掉了,但留下了黄纸的底层。”   “拿水袋。”李凌云吩咐六娘。站在一旁的明珪却抢先一步,直接解下身上的水袋递过去。李凌云接过,忽闻一阵带着蜂蜜味的香味,心知是明珪身上的香囊把气味染在了水袋上。   他打开水袋,倒出一些水,聚拢在戴着手套的手掌中心,又拿一把毛发细腻的小刷,把门上的黄纸弄湿润。   “不吸水……”李凌云皱眉,干脆把水袋里的水直接倒了上去。随后,约每十次呼吸的时间,他便倒一次,保证那些黄纸浸泡在水中。不到一刻时间,黄纸剥落下来,李凌云将其放进一个白色小碗,用水浸泡搓揉。片刻之后,碗底有了一些细碎之物,显然都是从黄纸上脱落的。   李凌云小心地把那个小碗移到幽微镜下。虽说是白天,六娘还是特意掌灯照亮。没过多久,只听李凌云道:“是朱砂。”   “黄纸朱砂,是符文?”谢阮问。   李凌云点头。“门上曾经粘贴过多道符文,制作符文的黄纸,因需要贴在镇压鬼魅的地方,所以都是特殊制作的,颇能防水。”   “大郎可是觉得这些符文有古怪?”明珪敏感,在李凌云开口之前就察觉了什么。   “百姓向来相信鬼神之说,哪怕心中不信,也未必见得会去故意招惹。一般人的话,是不会随便揭走门上的符文的,因为揭掉符文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厄运,所以揭符文的人要么不相信鬼神之说,要么别有目的。”   “此处被人做过法事,符文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贴的——至于为何被撕掉……”明珪琢磨片刻,“或许是凶手进门时觉得符文贴在上面有些碍事?”   谢阮明显不赞同明珪的说法。“若是如此,撕掉进门处的几张便是,可这也撕得太干净了,看起来倒像是故意要把里面的鬼怪放出来。不管怎样,那凶手原本就喜欢做怪异的事,也难说到底是因为什么。”   二人说了半天,李凌云已推门而入,查看起地面和门扉背后。谢阮见状笑道:“大郎当真是个只查踪迹的人,对那凶手在想什么却没什么兴趣深究。”   李凌云对这闲话置若罔闻,口中道:“时过境迁,看这地面上痕迹凌乱,想来案发后有很多人来过,所以地面和房门都没有处理的必要了……”   说着,李凌云沿着走廊径直走向后方祠堂。明珪微惊地跟上,问道:“大郎怎么知道在那边?”   “封诊手记中有此屋绘图,看过一次也就记得了……”李凌云来到祠堂前,大门并未上锁,而是虚掩着的,一推之下,应声而开。   这是一间宗族祠堂,房门朝南,进门靠北墙有一个摆着牌位的台子,台子的造型颇像是寺庙中供奉佛像的泥台,除此之外并未看到其他特别的物件。   李凌云用黄铜卷尺测过供台,说道:“台高五尺,长一丈,宽三尺三分三厘。”让六娘记下之后,李凌云来到供台旁看了看,只见上面有不少木质牌位,到处凌乱倒落着,供台中间的区域却还是一片空地。   “牌位都是层层前后安放的,若是自然倒下,中间不会空出,显然,这是有人故意清空了此处。”李凌云眯眼看了看,让阿奴左右手分别拿一个带铜镜的灯,举在供台上照亮。   “这里有血迹,好大一片……从痕迹看,是滴下来的。”李凌云指着供台上暗褐色的痕迹,又取了水晶镜放大观察。“血迹没有太多毛边,血液是从较低的地方滴落下来的。”   明珪想起之前李凌云看过的骸骨切痕。“死者双脚血脉被深深割伤,会不会是从他脚上流下的血?”   “有可能……”李凌云指着台子左右两侧,“有移物痕。”   谢阮凑过来,看见血迹中有两个圆形痕迹,圆形痕迹中并无血迹,便问:“什么是移物痕?”   “顾名思义,就是移动物体所产生的痕迹,比如说地面上有一把斧头,放的时间久了,地面就会落灰,当你把斧头拿走后,地面上自然会留下和斧头形状很像的痕迹,这就是移物痕。”   “所以说,死者的血流下来的时候,这里放着两个东西?”   “是,”李凌云点头,“是两个圆底器物,可能是筒状的东西……按这大小,有些像是装水的陶罐,不是什么稀罕物件。”   李凌云回身拿出案卷翻阅。“当天报案的书生,在发现死者的时候,死者是全身赤裸的,他的上半身被凶手用绳子捆绑,绳索从肋下穿过吊在房梁之上,致双脚腾空。又因绳子很长,所以他双脚距台面并不太高。除此之外,他的双手被绳子拴在了房梁上,双脚则被系在供台边的木梁上。这让我想起一种酷刑——五马分尸。只不过行刑时,人是趴着的,而本案中的死者是被吊起来的。”   李凌云边说,边用手指向屋内木柱和房梁。这时众人发现,房梁上果然有隐约的痕迹,而在地上与之对应的位置,也发现了落下的染血绳索。   “奇怪,真奇怪……”李凌云道,“我先前检验死者骸骨,发现其双脚脚跟处的骨头上有很深的刀割痕迹,要想在骨头上留下如此明显的割痕,关键血脉一定被割开了。”   “听你说过好几次了,什么叫关键血脉?血脉难道还有主次之分?”谢阮不解。   “关键血脉,就是人身上较粗的那种,和切断手指上的血脉的情况不一样,此血脉一旦破裂,很容易导致人失血过多而死。关键血脉分为蓝、红两种。红色血脉中的血液颜色鲜艳且流速颇快;蓝色血脉中的血液则流速相对缓慢,血色较深。红色血脉受伤时,容易造成血液呈喷溅状流出,可奇怪的是,这供台上却并没有留下此类血迹。”   李凌云歪头想想,继续道:“我怀疑,凶手是把死者的双足套在了陶罐中,用陶罐取走其身上的血液,拿走陶罐后,在供台上留下了移物痕。若这个时候,还有血液滴下,那么移物痕就会被新流出的血液覆盖。而就目前来看,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凶手差不多把死者体内的血都放干了……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那血对他有什么用处?”   李凌云看向明珪,期待地问:“子璋有没有想到什么?”   “没有,我只听说,大夫会在治病时给病人放血,却没听说血拿来有什么用。倒是有一些歪门邪道,或许会用人血炼丹。说不定这个凶手也是拿来做这种用途?”   “兴许如此……”李凌云颔首,又在供台上细细地查看起来,突然,他轻声喊道:“你们看,这里有足迹。”   众人靠过去,果然在供台上发现了几枚带血足迹,在那足迹的旁边还有少量灰色小珠。   “是锡珠,”李凌云拈起一颗小珠,用力搓揉,便在手套上留下了灰色的痕迹,小珠则变得银光闪闪,“取血过后,凶手把锡熔化,灌入死者口中,供台上的锡珠便是在此过程中滴落下来的。”   李凌云走到那堆染血绳索旁,皱眉道:“这些绳索随处可见,不是特别的绳子,可这也是证物,居然就这么扔在一边……”   “既然只是普通绳子,又有什么好看的?当然会扔在一旁了。”谢阮不以为意地道。   “但是,绳子是普通之物,绳结却有特别之处。”李凌云拿起绳结,观察片刻道:“打的都是死结,绳索系了两次,且最后绳结的方向都朝左边,说明凶手用左手顺于右手,是个左撇子。”   “这都看得出来?”谢阮有些难以置信。李凌云捡起一段没有绳结的断绳道:“你打个死结看看?”   谢阮依言照做。李凌云拿过她手中的绳结,跟凶手所打的绳结并列在一起。“如果右手是惯用手,在系第一个绳结时,是用左手拉动绳头,在系第二个绳结时,是右手拉动绳头,因为死结要想打得牢固,系第二个绳结时,必须要用全力,所以左撇子和右撇子系绳结时,用力的方向是不一样的。惯用右手的人,最后一道绳头的方向相对系绳者向右;左撇子则相反。由此可见凶手是个左撇子。”   明珪在旁边道:“四桩案子全是左撇子所为,而且每一桩都需要耗费极大的体力才能独自完成。再加上每位死者身上都被取走了一些东西,看来大郎最初的推测是对的,这是只以术士为目标的连环杀人案,只是我们还不清楚凶手的犯案动机。”   “杀人原因是什么,现在还不得而知,当下重要的是把鞋印提出来,与死水湖案中留下的鞋印仔细做对比。”   李凌云望着台上一双很清晰的血鞋印道:“从鞋底印花来看,凶手穿的是一双长皮靴。这种靴子深受武将喜爱,因为此靴底厚,靴底印花极多,走路很抓地,而且长靴跟脚,适合长途跋涉。由于制鞋工艺因人而异,所以即便是同种靴子,靴底的印花也不可能一模一样。可巧合的是,我在死水湖旁用石膏提出的鞋印,也是这个印花,虽还没有细加比较,但可以看出凶手绝不是什么文弱书生,至少是个习武之人。”   李凌云顺着台上的鞋印一直追踪到了地上,可由于台上血迹不多,所以凶手跳下台面后,留在地上的血鞋印也非常浅。   六娘手持一把小猪鬃刷打扫干净地面上的浮灰,然后李凌云让阿奴紧闭了门窗,随即拿出一个形状古怪的炉子,开始煮起水来。那炉子上方用的锅具,底部极为平坦,下方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将炭火引出铺满整个锅底。如此操作下,锅内的水很快均匀地沸腾起来,并冒出了大量水汽。   谢阮见之大笑道:“莫非大郎饿了,要在这里煮点什么来吃吗?”   李凌云无奈地看看她,解释道:“自然不是了,这是湿炉,之前富商灭门案里,我用这个手段取得铜壶上的指印,你都忘了吗?人血滋味咸腥,其中有一些盐分,加湿之后,人的血液就会吸入水汽,此时再撒上细灰,吹开就能看清鞋印。”   谢阮这时才想起,王万里家酒壶上的指印的确是用水汽取得的,于是她连连点头,好奇地在一旁观看起来。   不久,见水烧干,李凌云在地面上又撒了一层浮灰。此时,本来模糊的血鞋印骤然变得清晰起来。他让六娘拿来半干的白石膏,贴在鞋印上,再拿起时,那黑灰鞋印便清晰地印在了石膏底面上。   李凌云取出封诊尺测量鞋印。“按此鞋长短,推测那凶手身高在六尺一寸七分左右,身体健硕,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壮男子。”   他话音未落,谢阮大叫一声,引得所有人都回头看去。只见她一击掌道:“六尺一寸七分,明崇俨被杀案的凶手,不就是这个身高吗?引雷针是我亲自测的高度,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李大郎还说,至少要超过这个高度,才能把人穿在引雷针上。”   明珪想起父亲明崇俨的惨状,一贯温和的目光变得冰冷。李凌云见他这样,简短地安抚道:“少安毋躁。”说着又在房中寻觅起来。   很快,李凌云在供台后一堆熄灭的炭火旁站住脚。“锡要现熔现用,才能灌进死者口中,不过用来熔锡的工具已被那凶手带走了,只留下这堆炭痕,还有剩余的一些锡块。”   说罢,李凌云抬头四望一番,对明珪道:“这里是常年无人居住的‘凶宅’,而‘凶宅’对凶手来说是作案的极佳场所。他能把死者绑成如此复杂的造型,说明死者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处于昏迷之中,这与前几案完全一致。供台上的少量锡珠覆盖在血迹之上,可以看出凶手将死者捆绑后,先割开了死者小腿下方的关键血脉,把血取完以后,才将锡水灌入死者口中。”   李凌云伸手敲敲供台。“这供台上的滴落血迹多集中在一起,看来凶手割开关键血脉时,死者连最本能的疼痛反应都没有了,否则血液一定会被甩得到处都是,可见死者当时处在深度昏迷状态,恐怕是中了烈性迷药。”   “之前我也说过,迷药分两种,一种是吸入的,另外一种则需要口服。前者没有那么大的药力,所以只能是后者。凶手熔锡、取血都需要时间,所以就加大了剂量。药量并非关键,重要的是如何让死者心甘情愿地把迷药喝入肚中。若两人交情不到一定程度,死者怎会给凶手可乘之机?”   “越来越能看出这些案子是一人所为了……”谢阮皱眉,“要带陶罐、绳索、锡和火炉来此偏远之地,这次他会骑驴,还是驾马呢?”   李凌云道:“在这荒僻之地,带着一个昏死过去的人赶路,太容易引人注目了。不管是什么车,车后应该都有车厢,就算只是运送货物的车斗,最少也要在上面覆盖点东西,便于隐藏死者。”   对于“车”的调查,自然通过面熟男子,又交给了凤九那边去操办。   李凌云继续在屋内探查时,又在旮旯里找到了一个不太起眼的草药包。   那草药包最外层是粗布,内包乳香、鸡血藤、黑三棱三种药物。李凌云皱眉道:“全都是活血的中药,用了这些药,血便很难凝固,凶手应该是把这些草药裹在药包中,挤出汤汁,滴入罐中,用来防止收集到的血液凝固。可凶手为何要这么做?毕竟血液若凝固的话,要好运输得多……”   他边说边查看残渣。“洛阳一带,并不产鸡血藤与乳香,尤其乳香,生鲜时价格便昂贵无比,何况这炮制成熟的佳品,由此可见凶手并不缺钱。只是……这黑三棱却未经过晾晒,是直接采集的鲜品,凶手看来很懂医术。”   此时那面熟男子传了消息刚折回,闻言正要说什么,李凌云却道:“烦你去查一下,黑三棱这种药物,关内道附近什么地方有出产?”   那面熟男子却回道:“郎君不必着急,稍等片刻我们必然会仔细调查。倒是之前让查的消息已经回来了,郎君不如先听一听。”   李凌云应声,那面熟男子便说起了打探结果:经查,只有洛阳城附近邙山的翠云峰脚下,存在驴粪中的两种草大规模生长的情况,其他地方也不是没有,但都只是小小一丛,不太可能那么巧合被驴吃到。   面熟男子说完便又传话去了,也不知被他传话的都是什么人,又隐藏在封门村的什么地方。毕竟凤九行踪始终诡秘无常,众人也无心多问。   李凌云将地上的锡与死者身上发现的锡放在一起,拿出一口石制小锅,在下面烧起银丝炭,没过多久,锡就重新熔化。他移开小锅,把锡放凉,倒扣出一个锡锭,又用钳子钳开来。   看着锡锭银光闪闪的截面,李凌云叹道:“这锡很纯,没多少杂质,的确是官用的锡锭。凶手是怎么得到的呢?”   说着,李凌云又看向那回来听命的面熟男子。对方被他一瞧,不由得笑了起来。那男子长相着实普通,笑容显得格外憨厚,对李凌云道:“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难,我们鬼河市上就有卖的,地上的黑市也有,此非铜铁之类的硬物,做不得重器,遇到天寒还会化灰,价格又昂贵,除了用来炼丹,倒没见它有何妙用,所以常见有人暗中买卖。”   那男子称“我们”鬼河市,此话一出,连人情愚钝的李凌云都猜出此人多半是地底的鬼河人,不过他并未揭穿,只道:“原来如此……这里大约有十块官锡的量,其价值绝非普通人可以承受的,凶手为了作案还真是一掷千金……”   谢阮在一旁冷笑。“这家伙为了达到疯狂目的,好像花多大代价都觉得无所谓,如此视金钱如粪土之人,要么就是银钱来得太容易,要么便是钱来路不正……杀人手法如此凶残,我看他若不是术士,也不排除以前就曾作奸犯科的可能。”   说到这儿,院外响起一声尖锐的呼哨,那面熟男子马上追了出去,看来是凤九那边又有了消息。片刻之后,他果然来报:“封门村鬼怪传闻一直很多,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在此居住,不过少却不等于完全没有,村头的王二说在案发期间,他曾见过一架驴车。”   “驴车?在死水湖用的是马,在城西怨鬼林用的又是驴。靠近东都,用驴倒也无妨,但此处遥远,用驴脚程却远不及马!凶手为何不骑马呢?”谢阮不解。   “马车只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才可以用,否则也是逾越了法度的。寻常百姓大多用牛车、驴车而已,在偏远的地方使用马车太过招摇,所以不用马而改用驴,也算合情合理。”明珪分析到这儿,又道:“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觉得用驴车就够了。”   李凌云道:“我还小的时候,我阿耶就让我测试过各种车驾和牲畜的脚程。凶手犯案后逃跑是必然的,所以驴车一日能走多远,我很早就试过了。我大唐普通驴车行驶一日,不过能走区区六七十里地而已……”   谢阮沉吟道:“也就是说,凶手给死者下迷药的地方,应该在距离封门村六七十里的范围之内,否则时间太长,死者就会醒来。方才李大郎又说,有种草药没有炮制过,是采摘后直接使用的,既是如此,那草药的产地恰好也在该距离范围内,岂不就能查到凶手是从哪个地方来的了吗?”   正在这时,外面又响起了呼哨,面熟男子再一次去而复返,这回他有些高兴地道:“九郎真是非比常人,诸位离开东都时,他就唤来了众多乡老大夫,经询问后得知,那黑三棱产于原武山一代,距离此处不到一百里。”   李凌云闻言大喜道:“驴车在原武山可多见吗?”   那面熟男子老老实实答道:“那原武山下的平原上,居住了许多百姓,平日有很多驴车经过,至于先前郎君所说的三十岁左右的魁梧男子,也多不胜数。”   “……看来不行,线索过于笼统,符合的人太多,只怕就算确定凶手住在那原武山,也难确定他的踪影。”李凌云眉头大皱,“这屋内痕迹被破坏得太严重,凶手留下的其余痕迹已无法提取。不过事到如今,四个案子合在一起,姑且可以将那凶手简单描述一番。”   “凶手为男子,身高六尺一寸七分以上,三十余岁,身体强壮,脚穿长靴,靴底印花极为规整,丝线排列整齐,可见此长靴出自巧匠之手。凶手有习武经历,懂得如何利用中草药,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四名死者口服迷药,可见其懂得医理。他知道脚部血脉位置,一刀割开,下刀稳、准、狠。死水湖案中,他挖眼的手法同样干净利落。在天师宫里,他更是一刀截头,一刀剖腹,毫无半点拖泥带水……他甚至知道人在水中可以变成巨人模样,无法辨别容貌,所以只有死水湖案中,凶手没有附加毁容手段。这一切的一切都可证明,凶手对人体构造极为熟悉,非一般医者可以比拟,只有追求升仙之法的医道才最为符合。   “此人作案时,使用驴、马运送死者与工具,说明其擅长驾驭牲畜。三桩案子里,他一次用驴车,一次用马,一次用驴。虽说天师宫的绝壁之下并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痕迹,但依我看,如果再回去仔细找寻,说不定能发现与牲畜相关的痕迹。   “另外,封门村鬼宅、城西怨鬼林,以及那个死水湖,当地人都很少知道,更别说外来者。凶手能到这些地方作案,说明他对河南道一带的地理情况非常熟悉。   “他可以让死者主动喝下迷药,作案后又对死者进行毁容,显然他是四名死者的老相识。   “杀完人后,他取走死者的头颅、眼珠、阳物及血液,作案动机要么是仇恨,要么就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只是目前我们还不知晓具体为何。   “封门村案中,他为了防止血液凝固,特意准备了新鲜的活血草药。   “怨鬼林案中,他为了将死者钉在树上,提前许久,去铁匠铺锻造了四根铁钉。   “死水湖案中,他为了让尸首漂于湖上,在轻木上用配方极为复杂的‘萤火虫汁液’做记号。   “天师宫案中,他为了一刀斩断明崇俨的头颅,带了一把为自己量身打造的御用陌刀。   “每桩案件中,他杀人的方法不同,使用的工具不同,展示尸首的方式也不同。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但不难看出,每次作案之前,他都做了十分精心的设计。按我们封诊道多年的查案经验分析,这不符合泄愤杀人的特征,所以……”   李凌云沉吟片刻,继续道:“所以凶手这样做,一定有他特别的目的,砍头、挖眼、取血、摘阳物……这种匪夷所思的做法,越看越像是信奉了什么邪神,带着某种祭祀的意图……又或者,他是一个极为疯狂的疯子……”   “会不会,他听了什么胡僧的胡话呢?”谢阮忍不住猜测。   李凌云若有所思。“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可以肯定的是,四桩案子均是一人所为……此人身份特殊,专杀术士,他连天皇、天后身边的红人,明子璋的阿耶都敢下手,足以看出,在他眼中就没有不敢杀的人……”   谢阮也变了脸色。“别人不说,明子璋的阿耶何等身份,平日想巴结他的术士比比皆是,他竟然对凶手也毫无防备,至少说明该人与他处在同一个水平……大郎刚才也说,此人为游京术士,常在东西两京及关内道、河南道附近活动,现在又有如此高的道法,万一被他混进皇家道场……难保不会生出大事情来。”   李凌云认可道:“我看,此人便是凤九说的那种杀起人就停不下来的家伙,如果放任不管,只怕还会有人惨死。”   谢阮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打定主意道:“此事非同小可,必须马上告诉天后!”   官署名,也写作“掖庭”。秦和汉初称永巷,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掖廷,属少府,其长官称令,另有副长官丞八人,掌后宫宫女及供御杂务,管理宫中诏狱等,由宦者担任。   文书名。即由官府发给出家僧尼之凭证,亦简称“牒”。   老子李耳。 第六章 寻道入魔玄胎索命   阳武县的案子暂且算是有了结论,然而开启正式的查案流程,却需要在天后武媚娘许可之后进行。虽说案件调查结果已被谢阮录下,快马送回了东都,但可想而知,就算有旨意,也要和大理寺做更多的交接才行。   为早日破案,一行人打算最多在县城休整一天,便立即踏上归途。然而谁也没料到,李凌云会在这个当口突然倒下。   他这次的病来得有些莫名其妙。马队才刚离开阳武县,李凌云就高烧不止。谢阮本想在驿站等李凌云病愈之后再起程,而他自己诊断是遭了风邪,死活不肯耽搁时日,草草吃下两服药,换了辆更加平稳的牛车,一行人便朝东都赶了回去……   还算宽阔的驿道旁,明珪下了马,踏上停在封诊车后面的牛车,对里头的六娘道:“牛有些走不动了,我们先在此休息片刻,附近有条小溪,你跟三娘一起去洗把脸,再打些新鲜的水回来。”   六娘把李凌云枕在她膝上的头小心地挪到木枕上,为避免弄醒他,她轻轻起身,缓缓从明珪身边经过。   “大郎怎样了?”明珪见六娘下车,担忧地看向李凌云。他额上放着湿手巾,满头是汗。   “赶路太急没歇好,大郎的高热有些反复。”六娘愁眉不展地对明珪道了个万福,“有劳明少卿照顾大郎,让他把药吃了。我去洗洗,顺便再烧些熟水。”   明珪点头进了车厢,把车帘卷起通风,又从李凌云枕旁摸出一个锦袋,倒出一丸药,搓成细条,均分成小颗粒,这才把他叫醒。   李凌云面色潮红,看到药粒,表情有些厌恶。明珪好笑地道:“这药不是大郎做的吗?你自己就是医生,却怕吃药?”   李凌云把药接过服下,又拿了水囊,正要喝水,突然停下来问:“水烧过了吗?”   “烧过放凉的。六娘说你们封诊道不喝生水。”明珪回答。   李凌云喝了几口,把水袋还给明珪,皱眉道:“我十二岁时,阿耶第一次让我独自剖尸。那个人本来在家里好端端的,突然就呕吐起来,吐出的东西里混杂着很长的虫子,随后他就腹胀如盆,浑身发热,痛苦挣扎了一段时间便死去了。乡野传闻说他是中了虫蛊而死的,认为他的娘子与外人私通,下蛊谋害亲夫。”   李凌云缓了口气,继续回忆:“这人看起来身体瘦弱,据说厌食已久。我剖开他的肚子后,发现他腹内都是虫,连小肠和胃里都满满当当的,有的虫子钻破了肠道,导致粪便进入腹中,引发病痛而死。”   “这跟喝生水有关?”   “嗯,我封诊之后,给死者的娘子和父母吃了封诊道配的驱蛊药丸,可并未从他们体内逼出蛊虫,而他们一家人总在一起进食,所以这可以证明,死者的娘子并不懂巫蛊之术,否则死者父母体内也应该有同样的蛊虫。   “因虫而死的情形,后来我又遇到过几次,询问家人,发现死者都很喜欢随意喝山泉水或是河水。阿耶告诉我,我们封诊道很早就发现,蛊在天地中是存在的,一些细微看不见的东西可以通过生水进入人体内,最后变成虫,但是把水煮沸后,那些东西一般就不复存在了。”   “原来如此,不过蛊好像也有很多种类,传说有一些会半夜飞来取人性命。”   “没见过,如果真的有,应该跟生水里的虫蛊也不是一种东西。”李凌云感觉药物在体内开始发挥效用,额上的虚汗也少了些,“我们封诊道认为瘟疫也是蛊,只是和虫蛊不同,要更细小。如果致人患病,从表现症状才能够分辨瘟疫种类;要是致人死亡,就可以通过剖尸进行判断。”   “瘟疫也是一种蛊,这说法很有意思。”明珪把水袋挂回车厢壁上,看向李凌云,“大郎为什么着急回东都?六娘说你高烧反复,是休息不够导致的。”   “凶手一定还会下手,”李凌云皱眉道,“早一天说服天后下旨,就能早一天去阻拦他。”   “也是……或许回到东都,除了对天后报告连环案的事,李大郎你还有一件事要做。”   李凌云不解地道:“什么事?”   “取代杜公,入宫任职。”   明珪说完,李凌云沉默片刻,摇摇头。“我没这个打算。”   明珪有些惊讶。“为什么?杜公不是把祖令还给你了?作为首领,难道那个官职不应该是你的?再说你现在为天后办事,总要有个说得过去的身份。”   “祖令是在我这里,”李凌云皱了皱眉头,语气无奈,“但我不能进太医院。”   说完,他烦躁地摇摇头。“我是会一点医术,但并不精通。阿耶说我不擅长和人打交道,所以才让我认真学习封诊技,其他事了解一下就好。我进太医院的话,就要给宫里的贵人问诊,那一定会露馅。为天后查案我责无旁贷,但太医院的事,怎么想都还是杜公做得更好。”   明珪闻言揶揄道:“你就不怕封诊道天干首领之位以后落入杜氏之手?”   “封诊道弟子之间,每三年一小比,每十年一大比,杰出弟子有自信,还可以挑战首领,祖令一直就是这样传承的,几大家族中也是按拜师的关系区分的,并不是真正的家族制。将来李氏收的那些弟子是否争气,又与我何干?”李凌云一脸莫名其妙。   “原来是胜者为王,难怪封诊道能延续千年。”明珪有些佩服地评价道,“说不定,你阿耶不让你入宫,也有你不精医术的缘故。”   “有可能。毕竟剖尸要经验,治病也要经验,就算背得医理也没用。”李凌云点点头。   “那以后,还是让杜公继续在宫中看病,为你传递消息就好。”明珪微笑着拿起一边的盖毯,递给李凌云。   后者接过来盖上,突然察觉到什么,奇怪地问:“宫中有谢三娘又有你,你们也可以传消息,为什么一定要扯上杜公?”   明珪眼带笑意,耐心地解释:“你应该看得出谢三娘很受重视,上官婉儿跟她一文一武,是天后的双臂。而我这个大理寺少卿的职位,其实是为了查我阿耶的案子才弄到手的。等案子被你解决,我们随时可能会被调开,到时候只能由杜公为你传达天后的旨意了。”   “你说得对,”李凌云低头沉思道,“你们都有自己的事要做。”说完他抬起头,有些郁闷地看向明珪。“我觉得,我们一起查案感觉很不错。”   “大郎的感觉,也是我们的感觉。谢三娘性格比男人还暴躁,在天后面前,她夸过的人也只有你了。”明珪笑着说完,压低声音补充:“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做的事,按我阿耶他们那些术士的说法,人总要去寻自己的‘道’。”   “自己的‘道’?”李凌云不解地重复。   “你可以理解成,‘道’,就是自己要走的人生之路,也可以看作寻找自己一生最想要做的事,当然,要解释成追寻一个梦想,也是可以的。”   “‘道’……我好像没有怎么想过,我的‘道’是什么。”李凌云说。   明珪惊讶地看他。“没有想过?可是我看,大郎你对查案这件事很执着,尤其是对追查案件的真相……”   “阿耶教的,封诊道的‘道’,就是寻找真相之路。”李凌云顿了顿,微皱眉头,“但是,这是阿耶让我这么做的,他说,我合适。”   明珪了解了他的意思,于是小心地问:“所以说,你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想要什么?验尸断案,难道你不喜欢吗?”   李凌云认真想想,答道:“喜欢是喜欢的。我很小的时候就很好奇,猫狗之类会动的东西,为什么可以敏捷地行动,后来是想知道人为什么能说话、吃饭、走路。但是你说的梦想,我却从没考虑过。自我懂事以来,阿耶便跟我说,我适合封诊道,所以我就做了这个。”   明珪闻言微笑。“长辈多有远见,再说父亲一定了解儿子,你阿耶是对的。”   “但我自己并没深思……阿耶他也没有问过,我自己想要什么……”李凌云还想说什么,外面却传来了六娘的声音。   “大郎,明少卿,有客来了,三娘请你们下车。”   “客?什么客?”李凌云看向明珪,后者朝他摇头以示不知。驿道两旁虽算不上荒山野岭,但明珪也想不出,这种地方会有什么客人突然驾到。   “客,当然就是我了!”翘着金线绣凤的黑靴,身披紫色绣云雾鹤氅,斜斜靠在绳椅上的凤九一边吃着葡萄一边说道。   面对如此风尘仆仆的场景,凤九的那绳椅却悠悠地荡在驿道边,让他此刻的闲适看起来格外怪异。见李凌云过来,凤九动动手指,旁边的狼面童子朝李凌云走去,把银托盘里的葡萄送到后者跟前。   “天气热,吃一点葡萄……李大郎病了,怪可怜见的,来吃些好的吧!”凤九的绳椅后方停着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拉车的是两匹黑色骏马,此时其中一匹朝他手里的葡萄伸过头来,被他一巴掌拍开。   “九郎怎么来了?”明珪笑眯眯地问,“你不是说有事要做吗,做完了吗?”   “自然是做完了,也已回过京里,我本来也没跑多远,不比你们辛苦。”凤九眯眼,看着毫不客气地拿起葡萄便吃的李凌云,说道,“你们的一举一动的消息始终有人往我这里送,而这些消息也随我一起入了宫。原本天后听说当真是连环案,打算等你们回东都再说,可运气不好的是,眼下京畿之内又发了一桩案子。”   “又一桩?”李凌云抬起头,嚼着葡萄皱眉道,“……这么快,那凶手又杀人了?”   “谈不上,其实案子早就做了,只是现在才被人意外发现而已。”凤九见没人再问什么,突然笑起来,像只阴谋诡计得逞的狐狸。   “你们猜猜,这桩案子要劳我亲自找你们,会是什么缘故?”   “九郎又吊人胃口,”谢阮从盘子里拿了一串葡萄,也不客气地一颗接一颗吃起来,“你最无聊了,就是喜欢让人猜谜,又没有谜品,向来不给人提示。”   凤九坐直了身子,佯怒道:“没有你谢三娘这样拆人台的!”   谢阮嗤笑道:“不要装了,你能到半路上来截我们,案子一定十万火急,你当真要卖关子吗?”   “唉,算了,”凤九摇摇头,又重新靠回椅背,“反正你们一定想不到,这次开口的是大理寺,而且是徐天徐少卿亲自跟宫里要求的,要让你们去查这桩案子。”   “大理寺?”谢阮大吃一惊,葡萄都从她嘴里掉到了地上,“徐天是疯了吗?”   “他怎么会疯,”这下轮到凤九嗤笑了,“实在是这桩案子,与之前那一堆有太多相似之处,他不敢独断专行,所以才报请天皇、天后,希望把案子交给你们,反正明子璋也是大理寺的人,去地方上查案也是名正言顺的。”   “他之前阻挠我们,此时却这么爽快,会不会有什么坏心眼?”明珪怀疑地问。   “你这个猴精,”凤九笑骂,朝明珪丢了一颗葡萄,“还不是你们让我去偷的案卷?实话说吧,我是直接和徐天说好了,才进大理寺案卷库里拿的案卷,所以你们现在查案的一切进展,我都知会了徐天。”   “什么?你干吗告诉他?”谢阮勃然大怒。   “一个好端端的女郎,脾性怎么这么坏,将来恐怕没法子嫁人。”凤九冷笑,“不告诉他,他会给你们看案卷吗,会让你们平安无事地在县上查案?说白了,你们查到什么,他们就要知道什么,这是大理寺提出的交换条件。”   凤九见谢阮思索的样子,又道:“别想太多,徐少卿就是觉得这案子与你们推测的接近,他是认可了你们对连环案的猜想,所以才会交给你们。”   “我信不过徐天,总觉得他没安好心。”谢阮负手来回踱步,“现在李大郎还生着病,大理寺自己查不行吗?”   “我的病不重,”李凌云举手,“有案子就先查案子。”   谢阮气恼地扭头训斥:“李大郎你是傻瓜啊?我是怀疑那个徐天在算计什么,虽然我现在还搞不清内幕,但大理寺这态度变得也太快了,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算计我们?”   “我看不是。”明珪摇头。   谢阮怒容满面。“明子璋,你跟李大郎约好了专程来气我的吗?”   “我怎会有此意?”明珪哭笑不得,“大理寺态度变化的缘故,我多少能猜到一些,他们应该是认为我阿耶的死被裹在了连环案中,倒不妨放我们去查。”   谢阮也不是笨蛋,瞬间回过味来。“你是说,连环案这个术士凶手的嫌疑越大,太子的嫌疑就越小?”   “正是如此。”明珪点头,“你想一想,既然凶手与东宫无关,大理寺又何必阻挠我们破案?”   “只是这样一来,天后就……”谢阮话说到一半,看看李凌云,便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话锋一转,“罢了罢了,是谁杀的就捉谁。九郎,你说吧!案发何处?又是什么案情?”   凤九等的就是这一刻,他笑着往嘴里扔了颗葡萄,回答道:“案发于河东道,晋城县。”   “死者被吊在山中,剖腹毁容。”凤九眯着眼,吧唧吧唧地嚼着葡萄。   “最关键的是,死的那个人,正巧是当地最有名的术士。”   “晋城,为什么会是晋城?”李凌云看着前方青灰色的城墙有些出神。   一旁的明珪挑眉道:“大郎为何有此问?”   “凶手活动的范围,”李凌云在膝上摊开绢帛,用木棍笔画出河南道的形状,“他一直在河南道内杀人,为什么会突然跑到河东道?”   “河东道就在河南道北面,晋城距离河南道也不远,为何凶手不能在晋城作案?”谢阮从马上伸头过来。   “我们封诊道虽不算特别见多识广,但历年来也经历了不少此类连环案。”李凌云用笔在地图上标出之前四桩案件的大略地点,“通常这些人会选择熟悉的地方作案,这样对他们来说比较便利。到目前为止,凶手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河南道最东边的阳武县,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河南道范围。”   “……但也不能排除有例外啊!河东道和河南道接壤,万一这个术士凶手对那里也很熟悉呢。”谢阮四处看看,“我们来这里也没耗费太长时间,而且晋城附近的道观不少,作为术士,凶手说不定也曾来探访过?”   “……”李凌云沉默了一会儿,这才道,“你是对的,有这个可能。”   “其实无须猜测,不管是不是那个连环凶手所为,以我们大郎的本事,自然能在查案时辨出真相。”明珪抖抖手上的纸质案卷道。   “我会尽力而为,”李凌云点头,又道,“不过我还是觉得,不是他。”   “他”当然指的是那个连环凶手。明珪不由得笑道:“大郎执拗得很。”   谢阮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这份案卷有些蹊跷,竟写着死者‘疑似’晋城著名术士闲云散人。他们为何不能确定?”   “当然是有缘故的了,你没有看到最后。”明珪笑着说道,“这桩案子说来也极有意思,据说晋城有个猎户叫唐七,生得有七尺之高,雄壮无比,利用这个长处,专门在山里狩猎虎豹之类的大型野兽。唐七带着弟弟进山时,偶遇一头黑熊,与那黑熊肉搏许久,才惊险地把黑熊打死。谁知唐七就在准备带着猎物下山时,却在旁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条有些腐烂的人腿。”   “唐七循着踪迹,走进了一般人躲都来不及的山中乱坟岗,随后他见到乱坟岗的一棵树上,竟骇然吊着一具尸体,于是马上下山报官。”谢阮翻个白眼道:“我又不是没看过前面,你直接说后面不就得了?”   明珪一贯脾气好,此时被谢阮抢白,他也不生气,打开案卷继续念道:“死者面部被烧毁,衣服被扒光。官府贴了告示,说谁家有人失踪,请到官府认尸……谁知一直无人认领这尸首。后来还是仵作的娘子认出来的,她偶然间听自家郎君说起死者拇指上有一粒长毛大痣,这才认出死者是那位赫赫有名的闲云散人。至于仵作的娘子为何能认出他来,是因为她经常在观中烧香,跟闲云散人熟识。这位闲云散人很会炼丹,与洛阳权贵多有往来,而且他还擅长制作治病的符水。据说他制作的符水相当灵验,有很多百姓会去观里求药。”   谢阮哼笑道:“既然有人证,可以确定是这个闲云散人,怎么又‘疑似’起来了?”   “因为找到闲云观后,这位闲云散人的妻子竟不肯认,坚持说闲云散人赵日初去了东都,此人不是赵日初。”   “还有这事?妻子不认丈夫?”谢阮杏眼圆睁,难以置信。   “可观里的其他术士却说是他无疑,官府也难以决断,只好在案卷上这么写,直接将案卷呈交给了大理寺。”   李凌云接话道:“我也看过案卷了,这部分记录在最后一页上。”   说话间,车已到了城门口。有谢阮的鱼袋在,自然没人会一个个查对身份,其中一位很有眼色的看门吏,一路小跑在马车前面,给众人带路去县衙。   晋城县令姓夏,刚被举荐成为县令不久,是个年轻人。没想到京中竟然来了个品秩这么高的少卿,他忙不迭给众人安排了上等住所。得知李凌云等人不打算休息,要直接去验尸后,夏县令又叫来了管捕贼的洪县尉。   当李凌云听洪县尉说,尸首被放在了晋城县外的义庄之后,他终于面露不满。“既是上报大理寺的案子,尸首为何会在义庄?不该存放在县衙里吗?”   洪县尉不敢隐瞒,苦笑道:“仵作的娘子认出死者是赵日初后,我们便去找他的妻子宋娘子来认尸,谁知道观里的人都说死的是赵日初,宋娘子却不肯认,而且每天到县衙闹腾,说我们捡回来无名尸首要冒充她郎君,放话出来,要让闲云观的信众毁坏尸首,没想到那些信众还真听她的。不得已,我们只能把尸首放到义庄里去了。”   李凌云又问:“那尸首可有验尸并防腐?”   洪县尉摇头。“因仵作的娘子认出尸首惹了宋娘子,宋娘子天天到县衙骂人,所以仵作坚决不肯再验尸首。防腐通常是仵作来做,可现在这种情形,仵作生怕再惹出是非,因此并没对尸首做防腐手段。”   李凌云听完,立即叫洪县尉带众人前往义庄。之后一路上,在马车中,他始终沉默不语。明珪察觉他有些不对,问道:“大郎难道身体不适?是不是病情又反复了?”   李凌云发白的脸上浮起两朵红晕,难得地生气起来。“这个仵作,既然做了这个行当,怎么能害怕死者家属找麻烦?就算不剖尸,也应该仔细验尸,查对死者身份。而且竟然还因为自己怕麻烦,就不给尸体做防腐,简直太过分了。”   “仵作行人身份低微下贱,但偏偏每个县衙里面都少不得这号人,一样米养百样人,难免有些人脾性古怪。大郎不要往心里去。”明珪温和地劝道,“反正你来了,凭你的本事,就算尸首腐烂一些也没关系,而且案卷里也写了,尸首被发现时就已腐败了许多,仵作判断那人已死了至少三天,好像还经过暴晒,估计放在阴凉的义庄,就算未做防腐,至少也会腐烂得慢一点。”   李凌云听了点头道:“明子璋所说有理。”但脸上还是不太痛快。   明珪见状又道:“子婴怕是第一次见腐尸,你不叮嘱两句吗?”   听到这话,李凌云才想起来,之前并没有让子婴先回东都李家,而是把他一起带到了晋城。因为李凌云跟子婴谈过,发现他有心学习封诊,而李凌云也有收徒的打算,干脆这次就叫他一起跟着查案,权当增广见闻。   李凌云打开一旁的封诊箱,取出麻布口鼻罩,把子婴叫进马车,教子婴学如何使用,又向他介绍了一些工具,诸如油绢手套、封诊镜、用来取指印的炭粉之类的。   子婴颇为聪慧,只听一次便能牢记不忘。他好奇心还很重,除了李凌云主动教授的,还询问了箱中其他工具的用途。见李凌云情绪似乎好了许多,明珪这才安下了心。   义庄在晋城东门外三里处,可能是因为整个县城共用一个义庄,所以显得比之前子婴住的要大了很多,前后有两进,外面放尸首,里面住着看守人。   洪县尉当然没有兴趣看腐尸,找个借口说是看门,带人待在义庄门外。   阿奴把棺材抬出来,皱着眉嘴里“呜呜”两声。六娘看阿奴这样,解释道:“他觉得很臭,尸首应该腐败得很厉害。”   李凌云弯腰看看棺材底面,发现有湿漉漉的水痕,摇头道:“确实厉害,都尸水横流了。”   谢阮闻言变了脸色,忙跟六娘要口鼻罩来戴。李凌云早已习惯了各种各样的尸首,在阿奴准备开棺前,他又打手势叮嘱道:“不要逞强,用撬棒,离得远点,尸首腐败后散发出的气体有毒。”   阿奴点头,抄起撬棒刚把棺盖翘起一点,就听见义庄门外传来阵阵扰攘的人声,含含糊糊的,不知那些人在说什么。过了一会儿,众人听见洪县尉在门口怒吼:“滚开——胆敢妨碍公务,把你们通通拿下。”   六娘连忙提着襦裙从门缝里窥视,回头惊叫:“不好——门口一大群人,手里提着锄头叉子打上门来了。”   “什么情况?”谢阮一把扯下口鼻罩,蛾眉倒竖,她把刀鞘攥在手中,怒容满面地朝门口大步走去,“某倒要看看,是什么人敢来阻碍?”   说罢,谢阮打开大门,只见外面站着一大群男男女女,有七八十人,都是身穿黄白衣衫的平民。这些人手中拿着些农具,试图穿过县衙众人的防守一起冲进义庄,好在被县里的所由、白直之类的小吏手拉手拦住,否则他们真冲进义庄,绝对会耽误大事。   谢阮打小入宫,什么时候见过这样找碴的货色?当下她就把刀鞘从蹀躞带上取下来,“咚”的一声立在地上。只见她单手扶着刀柄,眼里寒光闪烁地道:“松手放他们过来,干扰办案,手持凶器袭杀上官,来一个,某就杀一个。”   谢阮虽喜欢穿男装,但平时不会刻意掩盖自己没有喉结的事实,此时在场众人也都看得出她是个女人。百姓中有些人露出了不屑的神色,但稍微明白些事理的人都一眼就能看出,谢阮那把金镶玉嵌的绿鲨鱼皮直刀不是一般官员的用品,她这番举动,倒也实实在在把这群人的脚步给拦了下来。   手里有刀的官,当然也不能在大唐随便杀人,可谢阮的一句话却给这群人定了性:按唐律,民间百姓互殴,官员可以往死里打,百姓还手的话也是要挨鞭子的,只要定性为互殴之举,官家杀人就不会有罪,何况谢阮还给这群人扣了个袭杀上官的大帽子。这些人不敢再叫嚣,渐渐安静下来。   见事态平息,洪县尉擦擦脑门上的一层油汗,来到谢阮面前,有些羞愧地道:“将军,不知怎么走漏了风声。那个宋娘子纠结了一群信众到来,说是坚决不许剖尸。”   “一个小娘子带着一群百姓,都能让你不知所措?”谢阮杏眼横扫,盯住人群中那个面目秀美的青衣女子,估计她就是那死活不肯认自己的丈夫的宋娘子,于是语气冰冷地道:“难怪认个尸都这么麻烦,真是一群蠢材。”   洪县尉也算地方上的一号人物,但谢阮成长在天后身边,自然而然养出了一副惊人的威仪,在她面前,他根本不敢说话。谁知这边还在训诫,那边就又闹了起来。   谢阮眯起眼,发现那个宋娘子自己按兵不动,而是让一群老丈、老太婆走在最前面。这些人也算机敏,把手中农具丢了,嘴里高喊:“不许剖尸——”转眼间,人群再度朝义庄一拥而来。   谢阮鼻中冷哼,快如闪电地伸手,从洪县尉腰间拔出直刀,横眉冷对挤过来的人潮,口中叱道:“闹事者死——”   与此同时,本来在内院里观察尸首的李凌云面色惨白,紧闭双眼,浑身一阵阵颤抖。他用手捂着耳朵,嘴里喃喃道:“吵……吵死了……”   明珪发现了李凌云的异常,连喊他几声,却没有得到回应,于是连忙让子婴和六娘帮忙照看,自己则走向门外。   谢阮虽表现得凶狠,但也不可能真的对这些老人下狠手。她挥舞着手中的刀喊道:“死者是被人杀害的,不剖尸怎么找得到凶手?”   打头的一个黄衣老头儿嚷嚷:“散人家娘子在此,娘子不让验尸,谁能剖尸?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身体已遭凶徒损毁,你们怎忍心还要让他魂魄不得安宁啊?”   “不错!散人为我们晋城百姓治病多年,符水尤其灵验,我们不允许有人公然破坏他的尸体——”后面有人高喊响应,一霎间,人潮几乎涌到了谢阮面前。   “无知蠢货!”   因为这次冲撞时,他们手里没有拿着凶器,谢阮也找不到理由出手,而且她也不愿真把这些老人弄伤。于是她连忙让洪县尉叫人过来阻拦,众人手拉着手勉强用身体拦着百姓。正当她郁闷之时,身边忽然闪出一个人影,谢阮以为是明珪来了,大喜道:“明子璋快来帮忙。”   谁知来人一声不吭地朝前走去,伸出手一把掐住了黄衣老头儿的喉咙。老头儿始料不及,被掐得直翻白眼,眼珠子都凸了出来,喉咙里咕咕有声,面色迅速涨红,像要滴出血来。   谢阮定睛一看,那人根本不是明珪,而是李凌云。接着又是一个人影从她身旁快速跑过,来到李凌云跟前。谢阮还未弄清怎么回事,就见明珪用力地把李凌云的手从老头儿脖子上给拽了下来。明珪若动手稍迟一会儿,老头儿绝对会一命呜呼。   那群百姓本就是乌合之众,不过是受了闲云观的恩德,被宋娘子撺掇来护尸。他们只是仗着人多势众,官府不便下手,谁知突然跑出来个官员真要杀人。一看有人较真,百姓立马一哄而散,跑路时,这些人还没忘记带上自家农具,那个青衣女子就这样被他们给晾在了那里。   谢阮见老头儿捂着喉咙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应该已无大碍,于是她抬手指着神色紧张的青衣女子,命令道:“给我把这个女人拿下!”   洪县尉对刚才的一幕怨气很重,亲自上前把那女子揪住,虽没用绳子捆绑,但也是极不客气地推搡着她来到了谢阮面前。   谢阮此时已顾不上这女子,她大步来到明珪跟前,发现李凌云已然昏厥,平躺在地上。明珪扶着李凌云的脑袋,用力掐了一会儿人中,又从自己随身携带的香囊中拨出一颗薄荷脑,放在李凌云的鼻下。   事发突然,谢阮未瞧清楚状况,连忙关切地问:“明子璋,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方才把大郎的手掰开,他就忽然晕倒在地了。”   就在两人束手无策之时,闻到薄荷香味的李凌云悠悠醒来。他一脸茫然地看了看明珪,道:“我怎么会在这儿,不是在义庄里吗?”   明珪觉得古怪,不由得问:“你自己走过来的,难道不记得了?”   李凌云摇摇头。“不记得了。”说完一骨碌爬了起来。   明珪知道此刻不宜多问,把他扶进了义庄。谢阮见李凌云醒来,也就放下了心,回头问那青衣女子:“宋娘子是吗?你为何要领人干扰官府办案?”   “你们要剖尸。”宋娘子抓着襦裙,咬牙挺胸地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儿有人死了,还让人不得全尸的道理。”   明珪把李凌云扶到椅上坐下,回头大步来到门边,质问宋娘子:“你不是说,死的这个不是你夫君吗?你既然不肯认尸,那我们剖尸与你何干?”   那宋娘子将手中襦裙捏成一团,却死活不肯再说话。明珪冷笑道:“你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本来你不来这一遭,我们至少要经过一番查对才能确定死者身份。现在你这样百般阻挠,正好说明你心里有鬼。”   明珪走到宋娘子身前,仔细看了看她娇媚的脸,发现她面色苍白,于是冷冷地道:“你呼吸急促,瞳孔紧缩,你在害怕什么?是怕本官说得对,还是怕你丈夫死亡的真相被我们查出来?莫非,就是你谋害了他?”   “我没有!”宋娘子突然抬头,愤恨地道,“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杀得了他?我又怎么可能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死的?我不认他,是因为他欺负我,我恨他——可是就算恨,这人也是我的丈夫,我不想他被剖尸……”   那宋娘子还要再说点什么,明珪却一脸不耐烦。“拉进去,在里面找个房间关起来。验完尸再审。”说完,明珪拽着谢阮进了义庄。   洪县尉牢牢记得谢阮刚才骂他是蠢材,他不敢把愤怒撒在谢阮身上,于是这个惹是生非的妇人就成了他的出气筒。洪县尉龇牙咧嘴地亲自把对方拿下,其间,他还很“体贴”地在对方嘴里塞了块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手巾。   义庄里,李凌云正在那个黑色几案上摆弄工具。谢阮没心没肺地朝他走去,张嘴就问:“李大郎刚才……”   话刚说了半句,她却被明珪一把拉住,后者对她摇摇头,小声道:“方才的事他不记得,我们晚些再说。”   谢阮满心疑问,而李凌云那边已把棺盖打开,周围也围起了封诊屏,并宣布验尸开始。见时机不对,她也没再往下问。况且腐败尸首散发的恶臭,也让她实在不想张开嘴。   这具尸首因没有进行防腐,所以腐坏得极为严重,不但表面发黑,如烂泥一般,而且尸首上还蠕动着密密麻麻的蝇蛆。尸首的头颅已被吃成白骨,为不破坏尸首,李凌云不得不让阿奴直接拆了棺材四面的木板。   面对这可怖的尸首,李凌云始终面不改色,但谢阮在一旁硬着头皮观瞧了一会儿,便已面色难看。明珪知道她生性要强,于是把她拉到一边,给她找了个台阶下。“三娘,你去一趟闲云观,取一些死者常用的东西来,顺便将那道观里的所有人一并带来问话。”   “也好,既然那宋娘子来惹事,想必死者当真是她夫君。我跑一趟就是——”谢阮也不推辞,连忙一溜烟地跑了。   “尸首表面已无法查验了……”李凌云用那个奇怪的尖头夹子从死者右小腿皮下夹起一只肥胖的蛆虫,看它在夹尖上前后扭动片刻后,用封诊尺测量了它的身长,并让六娘记下数值。接着,他又在棺材底端扒拉了半天,用夹子夹出一些破洞的椭圆形粒状物。明珪瞅了一眼,发现此物在茅房中相当常见,不过是蛆化蝇后留下的蛹壳。   他见李凌云瞧得入神,心知对方一定是发现了什么,虽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作为外行也不敢轻易打搅。   片刻之后,李凌云把那蝇蛹连同蛆虫一起放在六娘端来的金属平盘上。见明珪满脸疑问,他解释说:   “蛆虫是尸体上最为常见,也是最快生出的虫子,所以我们封诊道很早便对此虫的生活习性做了彻底的研究。此虫的生长快慢,与气温有很大关系。我们封诊道将户外的气温分为寒、冷、凉、温、热、烫六个等级。水结成冰即寒,微风刺骨即冷,秋风落叶即凉,春暖花开即温,日晒蝉鸣即热,酷暑难当即烫。经对腐败尸首的反复查验,我们发现此虫只有在温、热或烫的环境中才可生长,且气温越高,生长速度越快,并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我们目前所处的季节为夏季,属于热的范围,若尸首暴露在室外,蝇虫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蜂拥而至,在尸首上产卵,卵会在一日之内孵化成蛆虫。接着,这些乳白的小虫便以尸首为食,疯狂啃食大约五日,蛆虫便可长大到一定尺寸,停止进食,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化成蛹。经四日左右,蛆虫便可变成蝇虫,破蛹而出。此时蝇虫又会在尸首上产卵,周而复始,直至将整个尸首啃成白骨。   “目前来看,尸首虽然腐败严重,但尚留有皮肉。我在棺底也只发现了颜色较浅的蝇蛹,也就是说,这些蛆虫只化出了一次蝇虫。剩下的在尸首上的蛆虫,虽然胖硕,但体长尚短,生长不会超过二日。   “如此算来,产卵不计,孵卵一日,啃尸五日,化蛹四日,第二轮生长至多二日,那么……死者至今已死亡十二日左右。”   明珪顿感惊奇,忙翻开案卷瞅了一眼,把仵作之前的验尸记录仔细瞅过后,他目瞪口呆地道:“案卷上说发现尸首的那天,仵作验尸后确定他死了大约三日,算上耽搁的时日,与大郎用蛆虫推断的时间竟丝毫不差!你们封诊道的秘法果然精妙!”   李凌云不以为意,仿佛这很稀松平常,不值得一提。他接着拨开尸首的口部,惊讶道:“咦?他口中有土……等等,这是什么?”   他小心翼翼地用尖头夹子夹住死者口中的东西,轻轻拔出。   在夹子尖端上被夹起的,是一株发黄的幼苗。   “土里的草种发了芽?”发现异样,李凌云将其口中的土又清理了一番,“嘴里还有几根……”将全部幼苗一一夹出,李凌云观瞧了一会儿,道:“通常草籽会因飓风卷起、行走携带、动物排泄等方式散播到各个地方,可草籽若要发芽,必须要有日光、水露和足够高的气温,其中水露最为关键。很多草籽无法发芽,正是因为水露浸润不足,这也是为何有些土壤未下雨时光秃秃一片,只要一下雨,很快便会生出一片绿芽。”   明珪听出李凌云的弦外之音。“死者口中的草籽能够发芽,与腐败尸首流出的尸水有一定关联?”   “有一点,但这并非重点。”李凌云皱眉,“他口中最多一把土,竟然有如此之多的草籽,说明凶手取土的地方经常有人去,且相对干燥。”   “会是哪里?”   “不好确定,但此地一定可以晒到太阳。”   明珪心想能晒到太阳的地方太多,这必定是个极为笼统的结论,或许又是李凌云在“尽力记录一切线索”而已,他此时虽然不解其意,但也没再追问。   李凌云似乎也没准备深究,只是把几株幼苗塞进油绢口袋,接着便拿起铜尺在尸首各部位上比画着。“六娘记下,死者身高五尺八寸三分左右。”说完,他让阿奴用装满水的水袋将尸体上那些密密麻麻的蝇蛆全部冲掉。好在阿奴提前挖好了引水凹槽,这才没让那些滚成团的蛆虫随着水到处流。   待尸表看起来干净许多,李凌云取出一个类似耙子的工具拨开腐肉。阿奴又在一旁用水冲洗,直到死者的骨盆清晰可见。   “是个男子,”李凌云略微费力地用手指摩挲一块蝶状骨骼的连接处,仔细观察道,“此处为骨盆连接处,连接处骨角清晰明显,骨质致密光滑,并未过多磨损,可推出死者的年纪在三十五岁上下。”   他小心地检查死者的双手,虽说手掌腐烂也极为严重,但仍留存了几个勉强完好的手指。李凌云便让六娘拿来一小罐朱砂墨,用毛刷轻轻在尸体指尖刷拭,再用薄薄的泾县宣纸拓下。接着,他将拓本整整齐齐地贴在了封诊录上的“指印”一页。   随后他又扒开死者的四肢骨骼,指着那条被熊撕下来的左小腿道:“有骨折旧伤,从愈合状态看,他是从高处坠落后骨折的,所以留下了骨头粉碎过的痕迹。”   死者那被蛆虫吃得露出白骨的脚部也被清洗干净,李凌云观察道:“足部关节磨损严重,其必有步行、登高的习惯。”   随后他来到尸首头部,命阿奴洗干净,并取出整颗头骨抱在手中。“颧骨很高,死者为方脸,此特征可用来确认尸首身份。”   做完这些,李凌云擦了擦额角的汗珠。“没有什么其余发现,可以重新盖棺了。”   收拾尸首的事自然有六娘、阿奴去做,之前在一旁静静观看的子婴也主动上前帮忙。明珪扫了一眼子婴有些单薄的背影,把李凌云拉到一旁的角落。   明珪担心地看着他。“大郎,你可知你刚才昏厥之前在做什么?”   李凌云并不说话,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明珪叹了口气,把刚才发生的异状原原本本地说给他听后,又问道:“你真的一点记忆也没有?”   “我只记得门外吵闹,有人在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什么的,之后就不记得了。”李凌云低头思索,“为何我会不记得自己做出的行为?难道我是发离魂病了?”   明珪道:“你之前生病体虚气弱,这个时候有可能会因身体极度虚亏而头脑模糊一片,自己做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倒也不必太担心,术士之中这样的情况很多,晋时有人服了五石散就会情绪激动,一定要饮酒奔跑才可缓解,因此五石散又被美其名曰‘行散’。这种时候,人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和想法,甚至醒来以后,完全忘记自己做过了什么。”   “但我并没服用五石散。”李凌云很是困扰。   明珪笑起来。“你当然没有服,我只是说,类似的情况并不是只发生在你身上,世间本来无奇不有,或许你只是因为病了才会这样。”   “我病了,就要掐死人?”李凌云费解极了,“可我阿耶说过,我们封诊道,是不能杀活人的。”   “不能杀活人?”明珪一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无奈道,“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你们封诊道从来都是做查案追凶的事情,怎么可能杀人?你病了,所以无法控制身体,不过如此而已。”   “或许是,要是下次你发现我又这样,记得阻止我。”李凌云也不想纠结此事,他对明珪说,“传闻中说封诊道地支一脉,当初就是因为不忌讳杀人,与我们天干才会水火不容,最后分道扬镳的。这是铁则,我不能违反。”   “铁则……”明珪迟疑道,“因为是规矩,所以你才告诫自己不要杀人?”   “既然有规矩,就要遵守。”李凌云奇怪道,“不然要规矩做什么?”   “我是说,如果没有规矩……你会怎么做?或者说,没有这个铁则,你敢杀人吗?”明珪好奇地试探。   见李凌云皱眉不语,明珪连忙摆手。“我就是好奇,大郎为难的话就当我没说过。”谁知李凌云却道:“我倒是没想过,不过既然已有了这规矩,那就没有如果可言。”   “说得也是……”明珪了然地笑笑。此时六娘施施然走来行礼道:“谢将军带着人回来了,请大郎和明少卿去看看。”   二人对视一眼,走出义庄,果然看见谢三娘威风凛凛地站在门口,身边一群术士打扮的人,个个噤若寒蝉。明珪扫了一眼,见人人头上大汗淋漓,又看到旁边有一架拉货马车,却不见马匹,不由得失笑。“莫非,三娘你是用人力马车把东西拉来的?”   谢阮不理他,递个布包裹过去。“这些都是那闲云散人爱用的物品,你们看看。”   李凌云上前接了包裹,打开来发现都是一些笔墨纸砚。选好物品后,他戴上油绢手套,拿出一张闲云散人刚开不久的药方,接着让六娘向铜皿中加水烧开,把药方在水汽上快速拂过,当确定药方已略微潮湿时,他又让六娘取出半勺炭粉,均匀地撒在纸上,只见他捏着药方的对角抖掉多余的粉末,药方上立刻显出多枚纹线清晰的指印。   李凌云拿出黄铜柄封诊镜仔细观瞧,在其中找到一枚完整的指印后,他命六娘用刀沿着指印边缘将其裁下。   六娘细心剪裁的同时,李凌云则打开封诊录“指印”一页,按照同样的方法,也剪下一枚。   随后,李凌云拿着两枚指印,在义庄里随便找了间阴暗的空房,关上门,点起蜡烛。在烛光的照射下,他缓缓将两枚指印叠加在一起。明珪和谢阮目睹了奇迹般的一刻——这两枚指印的纹线,在明亮的光线下,竟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重叠的指印映在李凌云眼中,他长舒一口气,吹灭了蜡烛。“指印重合,死者果然就是这个闲云散人。”说罢,他和二人回到院中,问谢阮:“这些都是死者的家里人?”   “算是吧!这个闲云散人名叫赵日初,晋城本地人,本来家中经商,家底很是丰厚。”谢阮回忆着从这些人嘴里打听到的信息,“他是家中独子,热衷修行,在很小的时候就拜著名术士为师,父母死后,更是变本加厉,出家为道,把家里的宅子也改成了道观。这些人既可以说是他的家人,也可以说是道观中的术士。”   李凌云向众人问道:“你们之中,谁对闲云散人最了解?”   其中一个道士打扮的老者颤巍巍地出列。“小老儿了解,我本来是赵家的管家,现在也在管理道观。”   “你最后一次见到闲云散人,是什么情况?”   那管家回忆道:“我最后一次见到观主,是送他上山打坐的时候,之后就没有再见过他了。”   “难道你只送他上山,就不管他有没有下山吗?”谢阮奇怪地问。   管家苦笑道:“观主经常上山修行,有时对天地元气有所感悟,会在山中行走,不一定待在原处,几天不回家也是常事,所以我们并没有很快就发现他失踪了。”   “术士打坐辟谷,经常餐风饮露,好几天不回家也正常,这位管家没有说错。”明珪在一旁肯定了这个说法。   李凌云点头。“原来如此。那可否麻烦你带我们去看看你家观主打坐的地方?”   管家当然不敢推辞。谢阮见状,命洪县尉将其他人与那宋娘子一样带到义庄内暂时看管,又让人牵马过来,一行人上马朝管家所指的山中走去。   发现闲云散人尸首的地方,是晋城外出名的乱坟岗,它位于附近名为“大青山”的山的山阴处。   管家带着众人直奔大青山,来到山顶朝阳的那处悬崖峭壁上。众人发现,在山崖的崖顶处,有一块平坦的大石。那老管家手指大石,道:“平时我们观主就在这里打坐。”   李凌云走到大石旁,小心地蹲下查看。他戴上手套,从石头旁揪起一棵野草,又从封诊箱中把之前从死者口中采集到的草苗拿了出来。   在封诊镜下看了片刻,李凌云道:“死者口中泥土上长的就是这种野草。”说完,他起身环顾四周。“凶手一定就是在这里杀人的。”   “死者的头部曾遭钝物打伤,”李凌云站在大石后,双手虚握朝前挥动,皱眉道,“凶手是在他身后,用钝物打其头部,然后……”   李凌云蹲下,伸手从地上抓了一把土。“然后他顺手从地上抓了一把土塞进死者口中,防止其喊叫。”   他又抓起一把土,凝视着土壤中的小草。   “他打坐的地方是山的向阳面,这里生长的野草,也都向着太阳的方向,看来是种喜向阳的草。   “方才我也说过,泥土中的草籽,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才能生根发芽,喜向阳的草的种子如果一直放在阴暗处,不会很快萌发。   “而根据案卷记录,死者死后,被抛尸到山阴面的乱坟岗,那里常年没有阳光,而义庄内放置棺材的地方,也是没有阳光的,但是死者口中的野草竟然发芽了,这就说明,尸体曾经被放置在阳光下暴晒了一段时间,只有这样,才会促使野草种子在吸收尸水后,慢慢萌发。”   “大郎的意思是,这尸体被人动过手脚?”明珪问。   “应该是,只是我不懂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李凌云问洪县尉,“这个地方,距离山阴面的乱坟岗有多远?”   洪县尉估计了一下距离,有些迟疑地答道:“至少也有好几里吧!”   李凌云低头推测道:“崖顶距离山阴面的乱坟岗路程较远,死者身长五尺八寸三分左右,身材魁梧,体重至少也有一百二十九斤,这片山上岩石陡峭,不能行车,要想把尸体运走,必须要有很强的体力,凶手要么习武,要么就应该是一个用体力谋生的人。”   “这块大石在悬崖边上,从山下走到这里并不容易。”李凌云探头朝崖下看去,又回头看看明珪,“按说人在修行打坐的时候不容打扰,如果此时身边有人,你们术士应该能察觉吧?”   明珪点头道:“不错,术士修行讲究一个‘静’字。呼吸吐纳的过程中,嗅觉和听觉都会处在最灵敏的状态。”   李凌云沉吟道:“既然如此,如果凶手贸然走来,鞋底踩在石子上,应该很容易发出声音,惊动打坐的死者。凶手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到术士身后,对其进行偷袭,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死者对凶手的脚步声非常熟悉,因而知道来人身份,所以毫无防备。”   “而且……”李凌云补充道,“用体力谋生的人更易出汗,凶手从山下走到此处,需要耗费很多力气,身上难免会有较大的汗味,除了声音,这种气味也会惊动死者。然而死者并没反应过来,这也证明他对凶手很熟悉。”   “此案应是死者身边人下的手,那这个范围就小了很多,而且按大郎现在的推测,似乎不是我们在追踪的那个连环杀手所为。”明珪若有所思地道。   “这样判断还有些早,”李凌云淡淡说着,手指大石,“你们看,石头上有东西。”   “有东西?”明珪与谢阮都凑了过来。   李凌云蹲下,用封诊镜对着岩石观察了一会儿,就把封诊镜递给二人。   “石头上有划痕,呈线条状,赭石色,有可能是血迹。”李凌云让阿奴把封诊箱背到身边,从里面取出一个用硬纱网编的圆柱小筒。   小筒一拿出来,众人就听见里面发出嗡嗡声,仔细一看,里面竟然是一群苍蝇。   “先是老鼠,现在又用上了苍蝇,你到底要做什么?”谢阮不解地问。   “苍蝇最嗜血。同样是赭石色的痕迹,也可能是别的东西,比如树皮的汁水、野果的果肉,但这些东西是不会像血一样散发腥味的。”李凌云拿出一根纤细的竹签,竹签大约巴掌长短,一端缠了些白色的棉絮。   接着,他用水打湿那些棉絮,用棉絮轻轻在痕迹上擦拭,直到棉絮上也沾染了颜色,随后又拿出另一根棉签,蘸了一点小盒里有些发黄的黏稠液体。   “盒里的是蜂蜜水,苍蝇也非常喜欢蜂蜜,但蜂蜜不如血腥味吸引它们。把两根棉签一起放进这个小筒,落在棉签上的苍蝇的多少,就可以告诉我们这是什么。”   说完,李凌云揭开纱桶侧面的一片纱网,把两根棉签伸了进去。很快,苍蝇闻到气味,迅速落下,果然那根棉絮被染成赭石色的棉签上的苍蝇数量,明显多于蜂蜜水那边。   “是人血。”李凌云笃定地道,“根据痕迹形状,看起来像是直接从脚底划过形成的,也就是说,凶手脱掉鞋,赤脚靠近正在打坐的死者。”   明珪赞同道:“早上山风刮过,树叶阵阵作响,如果凶手再赤脚靠近,很难被察觉。”   李凌云又补充道:“从血痕长度看,凶手的脚底板,被石子划了一个最少半指长的伤口。”   “脚被划了那么大的口子,他不会觉得疼吗?”谢阮不解,“总该发出声音吧!”   “很明显,尸体的伤口是凶手高举石头砸向术士,在极为兴奋的状态下留下的。而且从尸体面部伤口看,凶手用的是不规则的钝物。此地遍地是石头,那么……最有可能的凶器,便是随处可见的石头。”   “杀完人后直接丢下悬崖,想找也找不到。”   李凌云看向明珪,冲他点点头:“子璋说得没错,凶器我们不必再寻!”   说罢他又问洪县尉:“此处可有通往乱坟岗的路?如果有,劳烦您带个路。”   洪县尉点头称是,带着众人沿着一条崎岖的小石路下行。众人走了约半个时辰,才终于赶到乱坟岗。   大家停下时,李凌云已远远落在后面,等了小半刻才赶上来。   明珪有些担心。“大郎可是还有些病后体虚?”   李凌云摇头道:“小病而已,只是我平日并不怎么爬山,所以走到这里颇为困难。试想,凶手肩上还扛着一名处于昏迷状态的壮年男子,可想而知其体力有多好。如果是习武之人,此人武功必定了得,但他更有可能是靠体力吃饭的劳作者。”   李凌云说完,定神向左右看去,观察现场情形。谢阮眼神锐利,手指右侧道:“看,那边的灌木有些稀疏。”   李凌云朝她手指的方向走去,看见一些灌木的枝丫被折断,随后又发现了一些血迹擦痕。洪县尉站在他身边指着一棵不大的树,道:“看来凶手就是从这里拖着死者到了那棵树下。”   李凌云等人追踪擦痕,果然在树下的地面以及周围的草叶上都发现了血迹。   “血迹呈流星状,并非喷射造成,而是甩出之后在抛洒时形成的。这说明,凶手剖开死者肚子时,死者还有意识,因为疼痛开始剧烈反抗……”李凌云又看了看悬挂尸体的树枝,“这上面大量的树皮勒痕也能证明,死者当时正在拼命挣扎。”   “尸体被发现时,双手被用普通麻绳捆绑,这种麻绳很常见,所以并没有带回县衙……”洪县尉说着在树下草丛中寻找起来。   “有了,”拨开草丛,洪县尉兴奋地手指一段绳索,“在这里。”   李凌云拿起那绳索观瞧,见两端断口整齐,尾部被打了个结,明显是为了放尸体下来,用刀直接砍断的。   “这东西有用吗?”洪县尉见李凌云一直盯着那个绳结,忍不住问道。   “的确是普通麻绳。”洪县尉闻言面露失望之色,却又听李凌云道:“但绳结不是普通的绳结。”   说着,他把那个绳结展示给众人看。“凶手打的绳结名叫‘挑夫结’,这种绳结,只有经常上山砍柴、挑担子的苦力人才会打,一般良人家中会打的人很少。”   明珪叹了口气。“看来这下可以排除那个连环杀手术士了,依我看,此案应该是个身份低贱的苦力所为。”   “嗯!”李凌云点点头,又围着树干寻了一圈,这次他在坟堆附近的软土上发现了一串鞋印。   “八寸五厘长短,”李凌云用封诊尺测量后道,“从花纹看,他穿的是一双手工编织的草鞋。虽然旁边还有别的鞋印,但可明显看出是报官的猎户所穿的靴子的靴痕。”六娘在一旁适时地拿出石膏,准备将鞋印取下。   “没有术士会穿草鞋。”明珪起身看看周围,此时太阳已接近落山,乱坟岗四周不时响起一两声鸟鸣,混合着呼呼风声,颇有凄凉恐怖的感觉。“这里是乱坟岗,平时不会有人来。现在也不是扫墓的节气,可见留下这草鞋印的就是凶手。”   李凌云低头看向正在用石膏取鞋印的六娘。“如此一来,基本可以确定,此案与我们之前查的案子并非同一个凶手所为。”   谢阮点头,但又问:“只是这个凶手又到底会是什么人呢?一个苦力,身份必然低贱,怎么敢杀在当地颇有声望的人?”   李凌云答道:“死者是一名术士。而术士生性随意,不熟悉的人很难捕捉到他们的行踪。凶手既然把死者的行动轨迹摸得这么清楚,他们两个的关系自然不一般。刚才我也说过,凶手是苦力,这样的人体味重,但他接近死者时,死者完全没有察觉到异样,看来死者对这气味也不陌生,以致嗅觉都有所麻痹,从这一点也能证明凶手是熟人。凶手会打‘挑夫结’,穿草鞋,体力好,身份卑微,而与术士往来的都是一些权贵之人……”   李凌云看向明珪。“你阿耶那样的术士,会和平民做朋友吗?”   明珪摇头。“除了孙思邈孙仙师那样的大善人,一般术士难免捧高踩低,不太可能有平民朋友。”   “如果不是朋友,那这人与死者就只可能是主仆关系了。”   “主仆?那就简单了,”谢阮兴奋道,“道观里所有的人都已被我带到了义庄,若大郎的推测无误,那凶手一定混在其中。你刚才说他脚底受伤,那只要让他们全部脱鞋,检查脚底板,不就能找到凶手了?”   谢阮的提议得到了众人的认可。见乱坟岗已无痕可取,几人当即返程下山,前往义庄。回到义庄时,天色已经全黑,众人也饥肠辘辘,但眼看破案在望,性子颇急的谢阮直接命洪县尉把那些人全部提出,带到正堂。   “犯下此案,需要丰沛的体力,女子无法完成,可以洗掉她们的嫌疑。”李凌云说完,谢阮便从那群人中把几个侍女拉到一旁,留下一排男子。   接着,她目光冰冷地扫视众人。“其余人,全部脱去鞋袜,露出脚底。”   众人不敢违命,只得照做。谢阮早已注意到,其中有几个衣衫褴褛的仆从脚上都穿着草鞋。   谢阮命他们轮流朝后抬起左右脚,一个个地查看脚底是否有伤。当其中一个面相憨厚的壮年男子抬起脚时,谢阮发现,在他左脚脚底有一条一指长的伤痕。   她当即抽刀出鞘,将刀锋搁在男子肩上,沉声道:“说,脚上的伤从哪里来的?”   那男子面色憋得通红,到最后也没说出话,反倒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李凌云走到男子身后,将其所穿的鞋子捡起,又让六娘拿来石膏鞋印进行比较。“鞋面上还有血迹,鞋印完全吻合。”李凌云对男子道,“你就是杀死赵日初的凶手。”   谢阮盯着那男子,目光如同鹰隼。“说,叫什么?” 仈 澪 電 孖 書 ω w w . Τ Χ Τ 捌 0. ξ A   那男子浑身颤抖,虚汗直流,双目无神地道:“我叫王虎,那赵日初……是我杀的。”   “其他人先带下去。”明珪伸手拦住准备抓人的谢阮,温声问道:“王虎……你是良人还是贱人?”   “我是贱人,是赵日初的家奴。”王虎老实回答。   “你可知道,依我大唐律例,以奴杀主,罪无可赦。”明珪的声音温和但冰冷,“就算有天大的理由,哪怕是主人要杀你,你也不能杀死主人,就连反抗都要遭受刑责。”   明珪说话的声音越发温柔起来,但王虎听在耳中,却感到毛骨悚然。   “最奇怪的是,你杀了自己的主人,明知必死,却不想着逃走,而是跟着谢将军一起来到义庄,”明珪走到王虎身边,微微弯下腰,“你不逃走,是不是因为……这里有你牵挂的人?”   王虎闻言浑身一颤,额上的汗水像小溪一样流下,他难以置信地看向明珪。“你……你怎么会知道?”   “很好猜,”明珪直起身来,微微眯起眼睛看向义庄后屋,“家奴杀主,一般有几种情形:其一,贪图主人钱财,杀死主人抢夺财物;其二,听闻主人做了违法之事,心中畏惧却又不能脱逃,或脱逃中途被主人发现,不得已而杀人;其三,受人虐待,忍无可忍,奋起而杀之。”   明珪说到这里,停了停才继续道:“以上三种情况下,家奴杀人之后,必定会在第一时间逃走,原因就是我刚才说的,以奴杀主,必死无疑。可是,你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留了下来。如果说你是为了迷惑他人,让人不要在第一时间怀疑你,那么在谢将军去道观捉拿你们的时候,你也应该趁机逃走,而不是留下。”   “所以,”明珪微微一笑,“你不怕死地留下来,一定有什么特别的缘故。既不为财,也不是受人虐待,你主人更没做什么违法之事而被他人检举,可见你和主人间没有直接的仇恨。排除这些,只剩下一个可能,你是为了别人而杀人的,不是为了自己,而那个‘别人’,就在这座义庄里。”   明珪来到一旁的木凳上坐下,缓声道:“你会来这里,一定是抱着被查出就为其顶罪的想法。既然如此,就不要耽搁时间了,把一切从实招来吧!”   那王虎闻言,双目紧闭,粗壮的身体朝前伏下,深深叩首道:“一切都是我干的,与宋娘子无关……”   明珪与李凌云对视一眼,在场众人无不沉默,安静地听那王虎将一切娓娓道来……   大唐晋城,与大唐版图上的其他城池一样,其中聚居着身份、地位都不相同的各色人等。   以色等分人,古来有之。按大唐律例,不同色等的人之间无法通婚,也就是说,穷苦良人也不能为了钱跟有钱的奴仆嫁娶,甚至因身份不同,也不能领养与自己不同色等的孩子,一旦违反,就要遭受律例严惩。   然而,律法可以给予人处罚,令人畏惧,但不可能断绝人的所有情感。   许多年前,晋城大户张家的奴婢王长久喜得一子,取名为王虎。奴婢在大唐是贱人,与良人相对,贱人的地位十分卑下。打小王虎就知道自己是什么人,而他的父母也一直教育他要知足常乐,王虎从记事起,就习惯了做各式各样的粗活。他十四岁时,已经长得身材高大,憨厚可靠。某日王虎上山砍柴,因日间还有其他劳作,上山时天色已晚,等到他砍完返程时,夜幕早已降临。   王虎生得个高胆大,并不害怕夜色。他披星戴月地扛着柴火朝山下赶,就在快到山脚时,他突然听见了女子发出的呼救声,于是他循声跑去,赶到地方时,看见一匹瘦狼正不怀好意地围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女打转。女孩被狼贪婪的样子吓丢了魂,声嘶力竭地啼哭着。   王虎连忙拿起手上的火把对着猛兽挥舞。或许是因为他运气好,这匹狼身边并没有同伴,在犹豫片刻之后,狼自知不是对手,掉头离去了。   王虎把少女从地上拉起,一路护送她下山回家。在路上,少女告诉王虎,她姓宋,闺名叫作宋云儿,是晋城郊外宋庄的人。   宋云儿口中的宋庄就在此山脚下,她跟着一群玩伴上山采野菜,不知不觉深入林中,后来迷失了方向。当她好不容易找到了出路时,天色却已暗淡下来。她又惊又怕,便呼喊起来,心道此时若是山中有人,听见或会为她引路。谁知一匹饿狼闻声而来,露出獠牙,打算把她吃掉。所幸王虎路过,这才救得她的性命。   事后,王虎对宋云儿并没其他想法,只是觉得顺手帮了人家一把。怎知宋云儿归家后对王虎却念念不忘。因王虎经常上山打柴,宋云儿也时常上山给家里摘点野菜,在宋云儿的刻意接近下,二人开始在山间频繁地遇见。王虎虽只是十四岁的少年,但也没少听说情爱之事,多次见面之后,他对宋云儿也渐渐萌生出一些朦胧的感觉。   奈何王虎的身份是贱人,一个贱人,除非主人能给他放良,否则是没有可能成为良人的,更不可能去迎娶一个良人家的女郎。   王虎的心也不是石头做的,宋云儿总是有意无意地接近他,对他关爱有加,他不可能察觉不到她对他的感情。只是这身份的差别犹如天堑,到了后来,王虎迫于无奈,只能对宋云儿避而不见,他也不想耽误了对方的美好年华。   可人一旦彼此产生情感,便如莲藕般丝丝相连,要想真正断开谈何容易。某次,宋云儿实在忍受不了王虎对她的回避,在山间把他给拦了下来。   面对宋云儿梨花带雨般的哭诉,王虎终于忍不住将他心中所想和盘托出。他告诉宋云儿,自己不是心里没有她,可他们色等不同,就算彼此心心相印,到头来也不可能结成姻缘。宋云儿清楚良贱有别,他们之间的感情不会有结果。她也明白,王虎其实是在为她考虑,所以才会故意躲闪。可越是这样,宋云儿对王虎的眷恋就越深。   然而让二人没想到的是,宋云儿刚满十四岁,宋家人因贪图钱财,竟将她送进了闲云观。   闲云观的主人赵日初是一名懂医的术士,家中向来富裕,但本人却沉迷修炼,平日因给洛阳一些权贵炼丹制药,逐渐也成了晋城有头有脸的人物。   赵日初当时已三十来岁,前妻因病去世,一年以后他想续房,便看上了宋云儿。   宋家人只是普通良人,一方面是为了钱,另一方面则是冲着赵日初这个闲云散人的术士名头。虽然两人年龄差极大,但因赵日初答应按六礼明媒正娶宋云儿为正妻,于是宋家人便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由,强迫宋云儿嫁给了赵日初。   不光王虎,连宋云儿都被蒙在鼓里,在赵日初和宋家人完成六礼之前,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即将嫁人了。当得知实情时,她强烈反抗,但千百年来形成的规矩,怎可能容许一个弱女子去推翻?最终,她还是被绑上了花轿,敲锣打鼓地送进了闲云观。   王虎多日不见宋云儿,忍不住到宋家附近打听,这才知道心爱的少女已嫁为他人妇。   几年相处下来,两人早已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虽然他们从不曾越界,但在王虎心里,宋云儿始终是独一无二,无人可代替的那个女子。王虎生性老实憨厚,他没有想过什么抢亲,只是想待在宋云儿身边多多照顾她,甚至只要能看到她,他便觉得心满意足。   县城不大,王虎的主户张家作为有头有脸的家族,跟赵日初素有往来,且与之关系还不错。因缘巧合的是,闲云观因宋云儿入住,急需更多下人,而张家得知后主动献殷勤,准备从自家的下人中挑选几个赠予对方。   在大唐,像王虎这样出身的贱人,是可以被随意赠送的,比如达官贵人家中的舞姬,就可以直接赠送给客人。张家在当地虽家财万贯,但也并非习惯恃强凌弱,要送下人之前,家主会命管家征求下人意见,并给他们三日为限,可谁知主动报名者只有王虎,此事还惹恼了其父王长久,毕竟张家待他们父子不薄,儿子此举无异于吃里爬外。带着众人的不解和父亲的责骂,王虎毅然决然地踏出张家,以奴仆的身份进了闲云观。   王虎身强力壮,在观中多是做些苦力,比如砍柴、挑水,诸如此类。在张家多年,这些活他早就十分熟悉。他手脚勤快,为人又质朴老实,很快赵日初便对他信任有加,甚至每日沐浴更衣时,允许他挑水进入较为私密的后宅。   因宋云儿已嫁入观中,王虎和她难免会在后宅相遇。当然,这一切也都在王虎的算计之中。   宋云儿看见王虎,喜极而泣。她虽然已为人妻,可她心里真正喜欢的人,只有王虎。情郎近在咫尺,宋云儿几乎快克制不住自己的情感。但王虎非常清楚,在宋云儿出嫁之前,他们就不会有结果,何况她已嫁作他人妇?   面对宋云儿哀怨依恋的目光,王虎只能用各种理由拒绝她。他知道,一旦传出风言风语,自己的一条烂命不足挂齿,可宋云儿的后半生将会因他而断送。   从那日起,这对有情人整日心中备受煎熬,但偶尔的碰面,还是让两人感到了一丝安慰。   然而,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赵日初已走上了邪道,他坚定地认为自己能够修炼出元婴。他娶妻的真正目的,就是得到元婴。此前他已暗中把晋城范围内所有与他生辰八字相符且能生育的少女查了个遍,符合他修道条件的仅有两人,其中一人相貌粗陋,于是宋云儿便成了他的唯一选择。   然而,宋云儿怎么都没料到,这个选择给她带来了灭顶之灾。   在宋云儿嫁给赵日初的第一年,他并不与她同房,而是每天逼迫她吃一些奇奇怪怪的药丸,并命令她必须按照他的要求只吃固定的那几样食物,她稍有不从,就会挨一顿毒打。   到了第二年,赵日初却一反过去的作风,开始疯狂与她行夫妻之事,一天数次,甚至数十次都是家常便饭。赵日初如此旺盛的精力,难免把宋云儿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王虎虽然知情,也只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毫无办法。   毕竟夫妻敦伦,繁衍后代,实属正常,赵日初与前妻并未生养,有些着急,也不是说不过去。   这番折磨足足持续了半年,直到宋云儿怀了身孕,赵日初才停止了蹂躏她。王虎本以为终于云消雨霁,可没想到三个月后,赵日初又开始逼迫宋云儿每日服用丹药,美其名曰进补。   连续服用三日,宋云儿突感下体坠痛,从睡梦中醒来时,她发现自己体虚无力,满床是血。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于是开始大声呼救。   赵日初循声而来,可谁知他根本不管宋云儿的痛苦,直接扒掉她的内裳,用手从女阴内把流出的胎儿尸体直接拽了出来。   在取出胎儿尸体后,他又吩咐门外婢女拿来专门的琉璃器皿,把胎儿尸体给装了进去。   宋云儿这才知道,赵日初给她吃的根本不是什么补品,而是要她孩儿性命的堕胎药。她痛不欲生之时,忽然想起一个疑点。自她过门之后,赵日初从不允许她迈出观门,为此还专门派两个修道的婢女时常监视。她还知道,闲云观里除了王虎,其他人都是赵日初的眼线,她无意间听到风言风语,说赵日初的前妻就死于非命,只是起初赵日初对她不薄,她也不相信名声显赫的术士能干出杀人的勾当。可时至今日,她终于觉得,那些闲言碎语并不只是空穴来风。   胎儿被取出后,赵日初着急忙慌地把胎儿用作药引,修炼元婴。下体全是血的宋云儿躺在床上痛苦呻吟,眼看要闹出人命,看守的婢女喊来了年纪较大的仆妇前来帮忙。   由于清洗血迹需要大量温水,王虎也被喊来帮衬。眼看心上人奄奄一息,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在追问那个惊慌失措的婢女后,他才得知宋云儿的悲惨遭遇。   好在宋云儿年纪尚小,身体还经得起折腾,硬是靠着几服止血的草药勉强保住了一命。王虎心疼不已,却也无能为力,他怪自己是个贱人,无法保护心爱的女人。他不知为何会搞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于是开始在闲云观中小心打听其中原因。   由于王虎为人一贯老实,口风较紧,这样的人想打听什么,别人非但不会有防备之心,反而很愿意提点他一些真相。   原来赵日初早年时从不知名的地方得到一本邪道术士修仙手记,之后他就一直按照手记修炼自己的元婴。可无论赵日初怎么努力,他偏偏就是感觉不到元婴的存在,这令沉迷邪术的他懊丧不已。   后来有同修邪道的术士告诉他一个捷径,就是去找生辰八字相配的女子结合,用自己的阳气和女子的阴气结合成胎儿。等到胎儿成形三个月时,便是阴阳调和最稳定之时,取此时的胎儿为药引制丹,这样吃下之后,可使修炼出元婴的概率成倍增加。   赵日初的第一个妻子,就是因为服食了他给的堕胎药而大出血不治身亡的。由于赵日初在当地名气大,关系深厚,这事才被压了下来。   有了前车之鉴,这次赵日初谨慎许多,他先给宋云儿喂了一年补药调理身子,等算好月信来潮的时间,他才开始实施自己的罪恶计划。   得知赵日初恶魔般的所作所为,王虎日日悔不当初,但他一时间也没有办法解救宋云儿于水火。宋家则认为嫁出的女儿如泼出的水,在宋云儿出阁之后,他们只当自己卖了个人,完全不关心女儿的死活。   那赵日初吃下用胎儿尸体炼制的婴丹,闭关整整三日,也没能感觉到丹田中有元婴的存在,于是他大发雷霆,准备让宋云儿再怀一次。   宋云儿身体还未康复,又遭到赵日初的强暴,行房之时再次大出血,昏迷过去。虽然又侥幸捡了条命,但经城中大夫诊断,宋云儿已彻底没有了再次生育的可能。   闭关归来,得知此情,赵日初凶神恶煞地把大夫撵了出去。当初选择宋云儿就是图她年轻,可以多生养,为了把她搞到手,赵日初可是花了大价钱,这下倒好,生了一次就不能再生,这个代价对赵日初来说实在太大了。作为一名术士,娶妻说得过去,但如果再纳妾,难免会招来闲话,他这个人很注重名声,一来二去,赵日初对宋云儿就起了杀心。   等宋云儿身体稍稍恢复,赵日初又尝试同房了几次,结果正如城中大夫所料,宋云儿果真无法受孕。他彻底死了心。接受现实的他开始强迫宋云儿吃各种药丸,谎称是补药。宋云儿在服用后,感觉身体明显不适,她也不是傻子,她开始觉得,这个术士准备像杀死他的前妻一样,要置她于死地了。   几日后的一天夜里,宋云儿趁赵日初给达官贵人送丹的空当找到了王虎,这一回,她把所有经过和盘托出,王虎听后悲痛无比。   看着饱受欺凌,人不人鬼不鬼的宋云儿,王虎内心万分煎熬,他痛恨自己身份卑微,连所爱女人的性命都无法保护。   其实就算宋云儿不说,他也已经从后堂的一个老管家那里打听到了内幕。老管家说,赵日初其实就是个妖道,用胎儿练术,宋云儿的魂魄已被妖道通过胎儿取走。宋云儿如果想活命,除非把魂魄给抢回来。 8○電孑書 wwW.TXτ八○.しà   王虎问老管家魂魄会被放在哪里,老管家依稀记得赵日初曾提过丹田一说,于是便对王虎比画了一下肚脐下方,表示应该就在这里。   之前王虎只是担心宋云儿会被虐待,直到这次相见,宋云儿告诉他,她会有生命危险,他这才想起了老管家的话。   王虎是贱人,贱人如草芥,就算被良人杀死,良人也不过是缴纳罚铜就可以免罪,贱人死了也是白死。但他并不在乎自己的死活,于是他决定,为救宋云儿的性命,他要以命相搏。只要杀了赵日初,一切对宋云儿的迫害就都彻底结束了,而且作为赵日初的遗孀,宋云儿还能继承不菲的资产。   在长时间的相处中,王虎知道赵日初有一个习惯,每月的某个固定时间,他会上山呼吸吐纳,以获得天地灵气。在呼吸吐纳的过程中,赵日初滴水不进,粒米不食。而他每次上山,会让管家驱赶马车在山下等候,所以不难摸到地点。他坐在山顶呼吸吐纳之时,就是王虎取他性命的最好时机。   而这最好的杀人时机,很快就到来了。   那日清晨,王虎见管家与赵日初一同赶着马车出观时,便以上山打柴为由,悄悄跟了上去。   由于长年累月在附近山头劈柴,王虎只要瞧一眼大致方向,便知道他们此行的去处。他加快步子抄小路,跑到了两人前面,并寻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   当他看到赵日初盘坐在石头上开始静坐吐纳时,他便悄悄走到赵日初身后。赵日初习惯了王虎常伴身边,并没警觉,直到被王虎用石块击晕。   赵日初提前一日便清空了肠胃,肚内无食,本就体虚无比,哪儿是王虎的对手,被三敲两打,便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王虎见状,用绳子将之捆住,为了避免其中途喊叫,王虎又抓了一把土,塞进了赵日初口中。   一路上,王虎早就计划好了杀人的全过程,这一片他常过来,知道后山有个闹鬼火的乱坟岗,那里阴森晦气,所以不到清明祭祀之时绝不会有人前往,到了那里,他就有的是时间慢慢杀死赵日初了。   由于那身道袍太过显眼,明眼人一看便知是谁,为掩人耳目,王虎把赵日初的衣服全部扒光,然后用绳子把赵日初给吊了起来。   在山顶,王虎没有下死手,因为他听人说,要放出宋云儿的魂魄,必须在赵日初还活着的时候,一旦赵日初咽气,宋云儿的魂魄也就跟着飞散了。   于是王虎趁赵日初还昏迷着,用刀剖开了他的肚子。剧痛让赵日初惊醒过来,只是还没来得及挣扎两下,他便因为失血和头伤一命呜呼了。   赵日初在当地怎么说都是个名人,如果被认出来,难免有人会怀疑此案与宋云儿有关。于是王虎取了一把柴火点燃,将赵日初的脸烧了个面目全非,直到他自己都认不出时,他这才放心地背着一捆提前打好的柴,回到了闲云观。   管家在山下一直等到日落,也没有等到主人下山,实在是饥渴难耐,管家只好上山去寻,可并未发现主人踪影。   看着空无一人的打坐石,管家误以为主人又和以前一样有所参悟,在深山中寻了个幽静之地暂时隐居。四处寻找无果,他赶着马车愤愤地回到了观中。   王虎杀完人后,心中惴惴不安。谁知管家回到闲云观,却当无事发生过,还告诉众人,主人在山中悟道,不知几日才会回来。管家还说之前主人也曾多次失踪,短则一日,长则数日,便会自行回家,不必大惊小怪。   修道者的脾气谁也捉摸不透,王虎仔细推敲,自觉整个杀人过程没有纰漏,也就安心下来。可谁知事情很快还是败露了,千算万算,王虎并未料到,有人能根据一个黑痣认出赵日初的身份。宋云儿之所以死不认尸,并不是因为知道了王虎的所作所为,故意遮掩,而是因为她对赵日初又怕又恨,想让他死无葬身之地,泄出心中怒火而已。   从唐代开始,三品以上的官员着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的官员着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的官员着绿袍,无鱼袋。   唐代一般指胥吏及差役,因事必经由其手,故谓之所由。   两晋南北朝时期在官府当值而无俸禄的吏役,后亦指额外的吏役。   精神疾患,古代人称这种病为“离魂病”或“癔症”。   中国古代方士、道士炼制的一种内服散剂。最早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虽作为药用,名医淳于意已指出其药性猛烈,服用不慎,危害甚大。后方士、道士之流炼五石散服食,作为长生之术。但许多人因长期食用五石散而丧命,唐代孙思邈呼吁:“有识者遇此方,即须焚之,勿久留也。”据葛洪《抱朴子》记载,五石散的成分为丹砂、雄黄、白矾石、曾青、磁石这五石。而据《诸病源候论》记载考之,五石散之通行方当为石钟乳、硫黄、白石英、紫石英、赤石脂这五种矿物质药物烧炼而成。此等矿物质炼成的五石散,服后内热,喜冷食,着单衣,故又名“寒食散”。   唐代的1斤约合今661克。   指社会上各种职业各个阶层的人,大体分为良人和贱人。我国古代等级森严,良贱之间无法通婚。   中国古代婚姻成立的手续。即纳采(送礼求婚)、问名(询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纳吉(送礼订婚)、纳征(送聘礼)、请期(议定婚期)、亲迎(新郎亲自迎娶)。 第七章 天变之兆云雨双生   洛阳城北的驿道上,在一列玄衣骑士的护送下,两驾马车缓缓地朝着东都洛阳驶去。   李凌云从窗口探头看看后面漆黑的封诊车,转头问车厢内的明珪:“宋云儿对王虎的所作所为,当真就一无所知?”   明珪放下车帘,把李凌云按回车厢坐好,有些头疼地道:“大郎能不能老实一点?之前的病没有断根,少吹风。”   原来赵日初一案终结之后,本就没有完全康复的李凌云,在一番折腾下,病情开始反复起来。所幸明珪随父亲明崇俨多少学了些医道手段,及时给他调理了一番,这才控制住了病况。   回京路上,明珪也给他用了些安神解热的药物。   “你给的药虽然见效,但一吃了就想睡,现在病已好得差不多了,药暂且可以停一停了,难不成你要让我一路睡回洛阳?”李凌云不安分地说完,睁大眼睛,“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明珪知道李凌云性格执着,不得到答案绝不会轻易罢休,只得无奈道:“大郎这么问,是不是觉得哪里不对?”   “王虎招供后,我们不是把宋云儿找来,询问她是否知道案件经过吗?可宋云儿只承认,自己跟王虎哭诉过悲惨遭遇,从未暗示王虎杀人;而王虎也一再表示,宋云儿没有指使过他。但我就是觉得有些古怪,连我都觉得怪,你更不会没有察觉,这个案子,实在是跟我们在查的连环杀人案太像了。”   “的确如此,不然大理寺也不会把案子交给我们。如果只是粗粗一看,几乎都会认为这是一个人做的。”明珪点头道,“其实这个问题你在病倒之前就跟我提过,所以在你昏睡时,我让谢三娘找人去查了一下。”话至此,明珪脸上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一查之下,我才知道,大郎你这古怪感是从哪里来的。咱们不是让凤九差人打听,河南道里有无与连环凶杀案类似的案件吗?凤九派出去打探的人,总要跟人家说说案子的大致特点吧?所以,他们当时比照了我阿耶的案子去问。”明珪一根根地数着手指,“死者是不是浑身赤裸,是不是术士,是不是死相怪异,是不是头面被毁,令人无法辨认身份……”   “既然是查案,问这些不是必然的?”李凌云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有什么不对?”   “查案自然是要问这些的。可他们四处打听,也就不知不觉中把消息散播了出去——有人在杀术士,杀了之后是怎么做的,等等。谢三娘在晋城时审问了王虎与闲云观的一干人等,结果发现,让王虎产生作案意图并想要混淆视听的人不是别人,就是赵日初本人。”   “死者自己?”这下连李凌云都禁不住惊讶起来。   “不错,”明珪点头,“本来赵日初就是有名的术士,‘有人专杀术士’这个消息慢慢传开,有人暗中提醒过赵日初,叮嘱他要小心。赵日初也是贪生怕死之辈,他就告诉了自己身边的人,让人日常警觉,小心看护家宅。他也算不到,王虎竟想混淆视听,用这种方法将其杀死,企图一石二鸟,嫁祸于人。”   李凌云听了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微微皱起眉头。“竟然会有如此巧合,这也太巧了。”   “谁说不是呢?或许,这就是所谓冥冥中自有天意吧!”明珪叹息道,“不过说实话,我认为就算宋云儿没有怂恿过王虎,她把自己有杀身之祸的事,告诉一个痴情无比,宁愿为奴也要追随她的男子,心中也必然存有一种隐隐的期待。她说是因为憎恨丈夫才不去认尸,这固然说得过去,可仔细一想,其实根本站不住脚,人死不能复生,一具尸体对她而言又能有什么威胁?我觉得她这举动,更像是在维护为自己杀人的王虎。我怀疑宋云儿自从知道尸体是赵日初,就已经猜到了这件事是王虎干的。”   “所以她才会纠集那么多信徒阻止我们剖尸,其实就是不想确定无脸尸是赵日初,这样一来,官府拿捏不准,自然不会查到王虎头上。”李凌云对明珪道,“多谢子璋,你知道我对这些事不太擅长,那宋娘子虽听起来无辜,但按你所说,她也无法洗清嫌疑,看来,我就不应该将她写的陈情信收下。”   “哪里是你收的,明明是谢三娘干的,”明珪想起当时的情形,笑了起来,“她同情那王虎,所以才让你收的,对了,她早就把那信快马加鞭送进宫里了。怎么,听你话里意思,原来大郎你是想自己接那封信的吗?”   说到这儿,明珪正色道:“为杀人者求情,与我大唐律例不合。杀人本应偿命,况且贱人杀良人,奴婢杀主,无论理由如何恳切,也不应当免于死罪。昔日大郎严格按照律法办事,怎么这个时候,却跟三娘一样,同情起凶手来了?”   “只是觉得事出有因,毕竟凶案死者自己想要谋杀他人,私下里我觉得,那个赵日初还挺活该的。而且在我们封诊道看来,王公贵族与庶民并无不同。因为身份低贱就要严惩……似乎有些不公平。”   这时车帘突然打起,坐在车辕上的子婴探头进来,看见李凌云醒着,惊喜道:“以为郎君还要睡呢,刚听见郎君在说话,看来这是病情大好了?而且看脸色,你精神应该不错呢!”   李凌云抬头瞧着满脸笑容的清秀少年,突然道:“因为吃了明子璋的药,之前一直在昏睡,我没有抽出时间来问你。说来在晋城检验尸首时,我发现你在旁边,几乎没有说过话,莫非是觉得害怕?”   李凌云不等子婴回话,又道:“剖尸在常人眼中看来的确恐怖,害怕也没什么关系。要是不喜欢,回东都后,明子璋也可以给你安排别的去处。”   “我不要别的去处,我要跟着郎君。”子婴急得面红耳赤,连连摆手,“不说话不是因为害怕,是郎君你神乎其技,我什么也不懂,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   说到这里,子婴神色兴奋地道:“谁会知道,看泥土上长出的草苗,就能分析出此人死于何地?还有从血迹形状,就能推断出凶手脚底受伤?太神奇了,我哪里还顾得上说话?就光顾着看了!”   “原来如此,”李凌云微微点头,放下心来,“我以为你被吓着了,看来你或许真的跟我封诊道有点缘分。”   “还不快叫老师?”明珪戏谑地推了子婴一把,“难道你一定要大郎说得那么清楚,才肯拜师学艺吗?”   子婴大喜过望,连忙钻进车厢,对李凌云纳头便拜。李凌云也不拦他,等子婴叩了三个头才道:“等回到家中,还要带着你给祖师爷焚香祷告,才能算正式收下弟子。”   见子婴兴奋得一头汗水,明珪调侃他道:“你是真的不怕吗?谢三娘看大郎验尸,可是吐了又吐才习惯的。”   “我看守过义庄,死人见得不少,”子婴有些腼腆,又略微尴尬,“不过老师,这王虎和宋娘子看着也挺可怜的,还好谢将军愿意替宋娘子把信送进宫里,只是不知道天后会怎么决断,我真希望王虎大哥能免于一死。”   明珪伸手拍拍子婴的头。“你倒也是个善良的孩子,然而杀人终究是坏事,你记得,千万不能因别人做错了事,就轻易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对作恶之人,自有律法伸张正义。”   “那世上有没有那种不讲任何原因,想杀人就去杀人的家伙呢?”子婴说完,又连忙补充,“我不明白那个杀我师父的凶手,他到底是怎么找上我师父的,所以我一直在想,纯粹想杀人者到底是否存在于世间?”   李凌云跟明珪对视一眼,才回答道:“我们封诊道传承千百年来,也积累了不少封诊手记,大多数情况下,杀人事出有因,但最近这一系列的案子,也难免让我觉得,或许这世上,还真就有那种为杀而杀的家伙……”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吧……我大唐沃土千里,有些出格的家伙,也在所难免。”明珪看着子婴,认真地道,“等你正式拜进封诊道,你就会知道,有你老师这样的人,哪怕是通过一个死人,他也可以告诉我们死者是怎么死的,凶手哪怕是个疯子,也未必能轻易逃脱刑罚。”   “封诊道……”子婴神往地喃喃道,“我之前听六娘姐姐说过,许多上古名医也都来自封诊道,可为什么医者要跟死人打交道呢?按现在的说法,与其说我们封诊道是医者,倒不如说我们是以查案断死因为主业。”   “这就得问你老师了,我一个外人可不清楚,就是不知道他当着我的面能不能讲。”明珪笑着,看向面色还有些发白的李凌云。   “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李凌云奇怪地看看明珪,“最近总觉得你在打趣我。”   “大郎说得对,我就是打趣,否则这天聊得就太喘不过气了,”明珪笑道,“所以这是为什么呢?是什么让医者变成了死者的代言之人?”   “俞跗祖师是大夫,他最初剖尸,其实仍是为了治疗活人的疾病。你们术士应该都研习过《黄帝内经》,所以理当明白,如果不清楚人的经络脏腑骨骼血脉,就寻不出病因。严格来讲,我们封诊道最初也属医道。谁知后来,一位祖师的好友突然意外死亡,而他的家人认为其妻与别的男子私通,故意杀夫,便请求祖师用封诊手段检查。”   见二人听得聚精会神,李凌云继续缓缓说道:“祖师与死者情感深厚,无法推托,仔细检查之后,发现死者颅骨天灵处被人钉了一根钉子。询问缘由,其妻却争辩说,死者相信自己为阴魂所缠绕,不久于人世,所以要家人在他死后用长钉钉入头部,用此手段镇压作恶阴魂。祖师在征求家人同意后,剖开死者的尸首,发现其脑部血脉发硬阻滞,而钉子钉入处却没有怎么出血,由此判断出,确实是人死之后才钉的钉子。”   “血脉阻滞,会有什么结果?这与那死者的死因有关吗?”子婴听得着了迷,见李凌云停下,就急吼吼来问。   “自然是有关的,祖师发现死者脑部血脉如粥状,较细的血脉堵塞、萎缩,这种病令死者特别容易产生幻觉,而其真正死因,是一处脑部血脉破裂,整个脑部被血液浸透。”说起封诊道的开端,李凌云也有些唏嘘,“最终祖师得到结论,死者是因脑部血脉阻塞,血流堆积,致血脉破裂而死。其妻并不是杀害他的凶手,而是按照他的叮嘱在他死后钉的钉子,镇压阴魂。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其妻更是万分感激祖师为她洗清了嫌疑。”   “就因为这件偶然发生的事情,所以世间才诞生了封诊道?”明珪好奇地问道。   “嗯!俞跗祖师在找到了友人死亡的原因后,感慨尸首中存在‘不因语言而改变的真相’,也因为这件事,封诊技开始广为人知,祖师常常受人所托,为人剖尸雪冤……一代代流传下来,直至今日,也就是现在的封诊道了。”   “难怪你如此执着于真相,原来你们封诊道的开端,就是为了追求这个真相。”明珪感慨地说着,话锋突然一转,“只是现在真相是王虎杀了人,即便如此,大郎还是觉得他与那宋云儿可怜,看来大郎你是个多情之人啊!”   “多情?”李凌云一脸茫然,“我说过,我对这些情啊爱啊的真的不太懂。”   “不太懂,跟多情之间其实也没有矛盾,”明珪笑道,“大郎不过是感觉迟钝,表达方式怪异一些,却不是无情。”   “我又觉得你在打趣我。”李凌云狐疑地打量着明珪,“你在想什么?”   “回去我再送你一个香囊,里面是我阿耶配的秘方,可以提神醒脑。”明珪转移话题,“经常佩戴能脑聪目明,大郎肯定用得着。”   “对了,”明珪又道,“刚才谢三娘过来说,宫里已收到了此番案情的汇报,回京之后好好休息!天后恐怕很快便会召见。”   “哦?这次天后会直接下旨吗?”李凌云问。   “圣意不能妄自揣测,不过……”明珪微微眯起眼睛,“按理说,合并诸案一起调查的前提都有了,我若是天后,就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这桩案子,如今看起来跟贤儿确实无关,那么,媚娘这次又会怎么做呢?”   洛阳宫中,夜色已降,薄云低垂。高耸的道观上,唐高宗李治身穿道袍,凭栏望向洛水对面已经燃起点点灯火的东都城,耳边响起清脆的檐角铃声。   在他身边,一身紫衣的凤九从覆面下平静地注视着皇帝的侧影。   这位大唐至高无上的主宰者看起来很疲惫,他的面庞比上次相见时,又清癯了一些,眉心处还有几条深深的竖线。   就像被诅咒了一样,李氏的子孙们一直被风眩症困扰,这里面包括了他的父亲,那位前所未有的大唐天可汗,太宗皇帝李世民。   在清理了包括亲舅舅长孙无忌在内的贞观权臣之后,当李治想要大展宏图之际,这种病就像幽灵一样缠住了他。而这,也给了他身边那位武氏女子一个绝佳的掌握权柄的机会。   “媚娘跟贤儿总是争执不断,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像弘儿做太子的时候一样和谐?我们终究是一家人……”凤九有没有回答,李治并不在意,自顾自地道,“说到底也是母子,何必如此?”   凤九抬起眼眸,与李治一同看向远方的东都城。“天家与平民百姓终究是不一样的。陛下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世间一切的权柄,源头都在陛下的掌心里。无论是天后还是太子,他们到底能做什么,会做什么,还是陛下说了算。”   “朕何尝不知解决的法子很简单,然而,做出决定却很难。”李治深深叹了口气,目光犹豫,微有怨意地道,“朕自小性格优柔,在朕以及与朕同父同母的兄弟一共三人里,太宗最欣赏的并不是朕,而是二哥。舅舅虽说为朕争到太子之位,但朕即位后,舅舅却恨不得朕什么都能听他的,干脆做他的傀儡算了。”   李治悠悠地继续说道:“就连当时朕想要让媚娘成为皇后,舅舅都不允许……后来总算解决此事,舅舅被贬谪到地方,朕偏偏又在那时候患上了头风,如果不是媚娘一直从旁辅佐,或许朝中又会涌现出一批更强大、更有控制欲的权臣吧!”   凤九只是沉默地听着,没有打断他。当一个皇帝回顾过去的时候,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安静地听,这是所有臣子保全自己的办法,尤其是绝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的时候。   “许多臣子都对媚娘不满,哪一年所上奏疏中不提后宫干政?然而没有媚娘,便没有大唐这些年的安泰,他们说不定早就因为朕的病,做出什么‘好’事来……”   “朕是大唐皇帝,媚娘是朕的皇后,可朕与媚娘也是至亲夫妻。”李治落在栏杆上的手,抓得越来越紧,直到手腕上青筋毕露,“有些事你没说错,权柄在朕手里,媚娘的权柄全都是朕给的。”   “可你并不知,太子的权柄却并非在朕的手里。”李治看向云层后缓缓升起的月亮,“东宫是大唐国本,一旦朕有什么意外,东宫便随时可以登基。太子的权柄,大部分是这个大唐所给予的,朕很清楚那不是朕可以轻易处置的范围……”   “自古以来,没有女帝……哪怕是吕雉,也不过是太后罢了……”李治的声音变得很低,他微微笑了起来,“而媚娘终究是爱朕的,作为皇后,她也必须爱朕,否则,她也就不是她了。”   凤九还是没有说话。李治这些话语中隐藏了无数不可言说的暗昧心思,而这些心思只能完全属于眼前的帝王。没有人能去揣测一条龙的想法,哪怕是一条看起来有些虚弱的龙。   多年病痛对李治的折磨,让很多人只记得天后的嚣张气焰,却容易错误地以为,那个把天后宠到无法无天的大唐皇帝,是个生性懦弱,总是躲在武媚娘身后的多情人。   然而凤九却深深知晓,李氏血脉中的杀伐果决和对权位的极欲,甚至人性中微妙的疯狂,都被这位君王一点不漏地继承了下来——   一个多病柔情的皇帝,控制着一个野心勃勃的皇后,胆大地利用自己的女人和儿子,巧妙地平衡着身边人的权柄。   风,让凤九微微地打了个冷战,天还没有变得很冷,但在目光惆怅的李治身边,凤九的心却已经冰凉。妻子与儿子之间的权争,的确让李治有些头疼,但凤九并不会忘记,往往在争斗的鹬蚌旁边,站着的那位渔翁,才是最终得利者。   “想好了吗?九郎,你一直没有回答朕,媚娘这次会怎么做呢?”李治回过头,像拉家常一样温和地问,“从你传回的案卷看,杀人者并非来自东宫。”   回过神来,凤九终于给出了答案:“臣以为,不管是什么结果,天后都会继续查下去。”   “哦?媚娘想要的,恐怕不是‘与东宫无关’这种结果。”李治转身把目光投向宫中灯火通明处,在那里,天后武媚娘正在批阅奏折。他的皇后精力旺盛,总是喜欢在夜里做这些事,说是万籁俱寂,反而令人处理政务时更加清醒。   “天后既然让查,案子就一定要有个结果,哪怕不如所愿,查案这件事本身已是对东宫的震慑。”凤九轻声说道,“况且,从大理寺手中夺走案件,要是没有结案给个最后交代,将来天后要再伸手进三法司,便会难上加难。臣以为,天后不会却步不前的,哪怕凶手不是东宫的人,结案的好处也多过不结。”   “要真是这样就好了……做母亲的和做儿子的,何必总是要争个你死我活呢?”李治闭上眼,发出一声轻叹……   深夜,东城门外,大理寺少卿徐天骑着枣红马出了城门,一架黝黑马车如同鬼魅一般晃出来,打他身边缓缓经过。   “你们大理寺始终不相信我。”马车里传出凤九的声音。徐天拉紧手中缰绳勒停马。   马车中的凤九继续道:“为什么要给他们一桩伪案?想拖延时间?我跟你说过,这桩案子怎么看都不是东宫所为,你又何必这么做呢?”   “我是不信任你!信任你的只有陛下。”徐天冷冷地看向马车,满是胡楂的脸上,一双豹眼冒出精光,“我也好,‘那边’也好,都不会相信一个有武氏血统的人。”   “你好像忘了,太子身上也流着武氏的血。”凤九打起车帘,戏谑地看向徐天,“看来你们还是担心东宫欺骗了你们,担心杀明崇俨的真的是李贤的人。”   徐天无声地瞪着凤九,有些恼火。“我们对李凌云的本事也不信任,倘若他根本就没有能耐,把一切都弄错了呢?我们自然要用这桩伪案,刻意确定一下他的实力——我们需要信心!”   “封诊道的传承比大唐的传承要更久,莫非你认为,传承千年的东西会一无是处吗?”凤九的声音变得极度冰冷。   徐天眼珠子转了转,辩驳道:“无论如何,案子可以查,但一定要确保与东宫没有关系。天后如果扳倒太子,她的实力就会更加膨胀,甚至令人无法掌控——”   “你别忘了,她终究是个女人。”凤九的话堵住了徐天的嘴,“没有女人做过皇帝,不管是大唐还是之前,她最多不过能做一个掌握权柄的太后。”   “那就已经很可怕了。”徐天沉闷地道,“‘那边’的要求是,她不能借此机会打压太子……”   “我明白。”不知为何,凤九的声音此时变得柔和了些,“我来是要告诉你,陛下对现在的调查很满意,他不会再阻止天后查明崇俨案……或许那几个年轻人,很快就会变成你真正的同侪。”   徐天握着缰绳的手握紧,骨节突出,发出了轻微的咯咯声。“你知道,‘那边’不会希望他们待在大理寺里面。”   “这个好办,我会另外安排。”凤九的声音温柔得像要滴出水来,“陛下同样不希望,天后的人可以堂而皇之地被与三法司相提并论。”   “……一个女人,不能掌握整个大唐。”徐天说着,目光狠戾,“这违背了天道。”   凤九放下车帘,听见徐天的马蹄声逐渐远去。   “天道?”马车里,凤九眼角微微抽搐,“或许对别人有用,但对武媚娘来说……可就未必如此了。”   “天道是什么?”天后武媚娘口中轻声问着,低头看手中的信笺,那上面写满了娟秀小字。   在她身边,女官打扮的上官婉儿正手持朱笔奋笔疾书,按武媚娘的意思批写着奏章。   “天道,就是以强凌弱,而弱者,只能依靠上天的垂怜……”武媚娘把手中信笺放下,“这个王虎对宋云儿爱意极深,甚至为了她杀人,而宋云儿也为了他写信恳求,倒也算是情投意合的一对。”   “天后打算怎么做?”上官婉儿抬起头,鼻头上一层晶亮的微汗衬得她发红的脸颊娇憨可爱。   武媚娘卷起衣袖擦拭着少女的脸,笑道:“有情人,自然应成眷属。”   “您这是想起当初了?”上官婉儿笑靥如花,“陛下与您可不容易。”   “当然不容易,从感业寺到大明宫,从来就没有容易过。”雍容华贵的武媚娘脸上露出悠然神往之意,“在太宗皇帝去世之后,我与其他先帝宫人一同被迁去感业寺为尼,过的日子苦极了……要不是稚奴他心中有我,对我存有真情,便不会有我的今日。”   “天后莫非要成人之美啦?”上官婉儿转转灵动的眼珠,“三娘知道一定会很高兴的。”   “一点垂怜罢了,只是……”武媚娘若有所思地道,“我垂怜了他们,谁又会来垂怜我呢?”   “您有陛下,天皇陛下对您的信任可是多年不变的……”上官婉儿狡黠地试探道,“况且,您自己莫非不强吗?我和三娘,谁不是依赖着您呢?”   “还不够啊……”武媚娘转头,看向空中的月轮,“婉儿,太阳出来的时候,月亮也就失去了光华。陛下的身体并不好,而下一轮照耀大唐万里土地的日头,光芒未必会像现在一样温和。”   “啊?那要怎么办……”上官婉儿担忧地问。   “日升月落,是天道啊……”武媚娘起身走向露台,抬头看着浮云中白玉盘一般的月亮,“要想改变这件事,必须改变天道。甚至是让自己……”   最后的四个字,用了只有她自己能够听到的音量,连上官婉儿都没能听清。   “成为天道——”   隔日,上阳宫一处华丽偏殿之中。   李凌云跪坐几旁,凝视着手中茶盏,心中有微微的焦躁。白绿色汤花已有些散去,他却没心情饮茶。   身着浓淡不同的青色裙裳,看起来异常清美的上官婉儿,放下了手中的镏金鹦鹉提壶,好奇地看向他。“李大郎为何如此焦急?是茶汤不合口味吗?”   “天后究竟是什么意思?”李凌云放下手中的茶盏,“让我到宫中,却并不见我。”   他盯住上官婉儿,思索着眯起眼。“只有明子璋被召见,三娘也不在,上官才人本应在天后身边侍奉,现在却偏偏跑来给我奉茶。”   “哦?你在怀疑什么?”上官婉儿柔和地微笑。   “我只是觉得奇怪,既然不打算见我,天后又叫我来做什么?”李凌云坐得笔直。   “奉茶的事我现在就可以解释,是因为我本人对大郎好奇,三娘总念叨你念叨个不停,我想见见你也是自然。”上官婉儿抬袖掩着唇角,笑意更深,“不过天后却不是故意不见大郎,而是叫你来了以后才察觉有些不妥,是不得已而为之!”   “不得已?”李凌云问。   上官婉儿点头。“这事要等明少卿回来,由他与你仔细分说。”   李凌云本就不喜多言,听了上官婉儿的话,他放下心来,“嗯”了一声,便端起凉茶一饮而尽。上官婉儿又给他添上一盏,问:“大郎不问我在好奇什么吗?”   “既然好奇的是你,自然是你来问,为何要我先开口?”   李凌云的回答让上官婉儿一愣,但她很快再度笑开来。“果然有趣,难怪三娘说你不像寻常男子。”   “寻常男子如何,我又如何?”李凌云奇怪道。   “寻常男子面对女子时,总摆出一副客气的模样,骨子里却不是因为看得起女子,而是觉得女子处处比自己弱小。方才我那样说,要是寻常男子,就会体贴地跟我套话,免得彼此无言尴尬。”   上官婉儿说到这儿,上下打量起李凌云。“尤其我生得细弱,男子看了容易心生怜惜;而三娘总爱穿胡服男袍,就总有人在背后议论。唯独大郎,不论男女,好像都一视同仁。”   “强弱岂可按外表来看?大夫们也并非提刀之人,”李凌云理所当然地道,“却可以挽救性命。”   “说得不错。”上官婉儿拍起手,刚想继续说下去,正好有人引着明珪走进了殿门。李凌云起身,随便趿拉着鞋迎了上去,险些被自己绊得中途跌跤。   明珪搀了他一把,喜气洋洋地说:“旨意有了!”   “总算……”李凌云松了口气,蹲下慢慢穿起鞋来。明珪笑道:“只是你也想不到,今后你我便要做同侪了。”   “你要行医?”李凌云抬头问道。   明珪好笑地摇头。“是你要进大理寺。”   “大理寺?”李凌云起身不解地问,“大理寺不是最讨厌我们吗?怎么我还能进大理寺?”   “大理寺反感外人查案不错,但对‘内人’,自然就没阻拦的理由了。”明珪叉手向天一礼,赞叹道:“天后查阅我们送上的系列案卷,认为这些案子大有可能就是我们所推测的那样,是由一人犯下的系列案。因为受害者都是术士,而且其中有人盛名在外,故而天后将这一系列案子命名为‘弑仙案’,着我们进入大理寺,以‘狩案司’之名,专门破除妖言,捉拿凶手归案。”   “狩案司?狩猎案件吗?这也就罢了,可为何要集中在破除妖言上?我是找凶手的,又不是术士,让我干这个我怎么做得来?”   “当下但凡出现疑难案件,又难有解释的,自然而然就会传出妖怪作祟的风言,百姓容易被煽动,其实原本三法司管的案子里就有此类型,俗称‘妖言案’。天后要大理寺接纳我们查案,当然要给出恰当理由。寻常案子也用不着我们,唯独这种容易出现妖怪邪祟的案子,从此便归我们处置,如此一来,就跟大理寺日常职司做出了区别,他们也无法过多妨碍我们。”   “不错,”一个清亮的女音响起,谢阮走进殿内,一身男装的她英姿飒爽,“况且这作恶的凶手手段残忍,说是妖魔鬼怪、豺狼虎豹也不为过,我们狩案司抓的就是这种人,这个名字我觉得倒是刚刚好。”   “狩猎妖魔凶兽吗?”李凌云喃喃道,“似乎有些道理。”   “是狩猎披着人皮,嗜血杀人的凶手。”谢阮来到明珪和李凌云身边,“不过,狩案司的成立只是第一件事,另一件事,天后今日也有了结论。”   “另一件?”李凌云问,“还有什么事?”   “宋云儿跟王虎的案子,天后已做出定夺,”谢阮说到这儿,神情有些复杂地停顿了一下,才继续道,“鉴于王虎对宋云儿一往情深,又是在宋云儿生命遭威胁时才不得不怒起杀人,天后收到了宋云儿的陈情信,决定给这对苦命人一个活命的机会。”   “太好了,天后赦免了他们?”李凌云心直口快地问。   “……这个……”谢阮说到这儿,却面露难色。   “赦免?算是吧……”上官婉儿起身,施施然走来接过话头,“还是我来说吧!此事天后昨日就有了决断,不过三娘对此并不满意,所以她也不愿意解释。天后素来知道三娘的性子,这才命我在这里等待各位,就是料到她会为难。”   李凌云回头,打量着身姿窈窕的上官婉儿,心道这样的美人,果然不只是为了给自己添茶煮水才出现在这里的。   上官婉儿饶有兴致地环视三人,目光最后轻柔地落在李凌云身上。“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说到底王虎还是杀了人,而且是以奴杀主。尊卑有别,这在我大唐是罪不可赦之举。所以天后给了一个机会,让宋云儿做一个选择。”   “选择?什么选择?”李凌云问。   “宋云儿是良人,王虎是私人的奴婢,不同色等无法通婚,也是一切悲剧的开始。”上官婉儿媚眼如丝,轻声道,“如果宋云儿对王虎有真情,她可以选择做一个奴婢,和王虎一起被收为官奴,王虎就可以不死。”   “那,如果宋云儿不愿为奴呢?”李凌云问。   上官婉儿淡淡道:“那就按大唐律处置王虎,也就是说,他死定了。”   听到这里,谢阮咬牙道:“良人与奴婢间的差别本就是天堑,王虎既然肯为了宋云儿舍命,他怎么会愿意看到心爱的女人因自己的罪过变成一个低贱的奴婢?”   “罪就是罪,王虎的情形各位最清楚。他能保住一条命,还不必被流放荒野,已是天后的恩典了。”上官婉儿不动声色地说完,对众人微微一礼,就此告退。   余下三人面面相觑了一阵。谢阮想了又想,最终还是长叹一声,两手一摊。“你们可别怪我,我可是好话说尽,也就这样了。”   李凌云皱眉看向明珪,想听听这位善解人意的友人对此有什么看法。   “有机会逃脱一死也不错。”见他看过来,明珪面带歉意,“我方才也极力劝说过了,只是天后心意已决,不可更改。”   明珪说完这句,殿内气氛微微凝重,三人对这个结果都不甚满意,但也都无可奈何。   最后还是李凌云打破僵局。“如果宋云儿做了奴婢,他们二人是不是就可以婚配了?”   李凌云的话让谢阮费解,她问:“大郎怎么突然说这个?”   “做奴婢,身份当然低贱无比,但以他们二人的情况看,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李凌云快速道,“你们有没有注意,方才上官才人说的,是宋云儿可以和王虎一样被收为官奴。那王虎杀了自己的主人,就算逃脱一死,恐怕将来也不会有什么人敢用这样胆大包天的奴婢,所以……”   经他提示,谢阮回过味来。“哦——如果宋云儿愿意为了王虎为奴,那么他们就同属官府的奴婢,可以自由婚配,不再有身份地位上的隔阂……”   “不仅如此,”明珪接过话去,“大家都知道王虎不必一死,是因为天后的旨意,将来就算他们做官奴,也不会有人敢轻易给他们二人脸色看……说不定,这真是最好的办法了。”   “咱们这么想,难免有些故意为了自己好过的意思。”谢阮叹道,“要是这世上本没有色等之分就好了……从一开始宋云儿就能嫁给王虎,不就没有后面这些悲剧了吗?”   说到这儿,谢阮向李凌云苦笑。“都像大郎你们封诊道那样,把世上人只分为死人和活人,恐怕就天下太平了。”   “胡思乱想。”李凌云否定道,“善者始终为善,而恶者终究为恶。那个走上邪路的术士赵日初就算不娶宋云儿,迟早也会娶张云儿、赵云儿,他不是都已经害死过一个娘子了?可见色等虽然有不公之处,人作恶的原因却未必与之直接有关。”   “说得也是……可我们就没有办法阻止这种人作案了吗?”谢阮眉头紧锁,“如何从人群中揪出这种恶人?”   “他们终究会被人看见他们所作的恶,所以,只要抓住他们就好。”   明珪站在李凌云身边,看着后者攥紧的拳头,唇边露出一抹清浅的笑意。“抓得住的话,当然要抓。”   “嗯!”谢阮眉头舒展,重重地点了点头。   东都太常寺药园里绿草如茵,炎热的太阳还没有落下,四处种植的草药被晒出一股清新的植物香气。   李凌云的丑花马和明珪矫健的黑马已互相熟悉,两匹马肩并肩缓缓走在通往李氏宅邸的小路上,马上的两个男人不时交谈着什么。   “明日还是要去大理寺一次,总要意思意思,见一见主官徐天。不过狩案司的办案之所,并不会选在大理寺内,天后让我择一个地方来安置,我就选了宁人坊。”明珪瞥着脸被晒红的李凌云道,“宁人坊安静,此坊地界大多被龙兴寺所占,旁边住的都是烧瓦片刻佛像的人家,不会太过喧闹。”   “你选就好,我对这些也不清楚……”李凌云伸手挥了一下,从头上打走两只嗡嗡不已的蜂子,这个举动却惹恼了其中一只,这只蜂子在他手背上蜇了一下。   他连忙放手,揪起蜇口周边的皮肤,小心捏出刺针,挤出一些血水。处理完毕后,李凌云却轻声道:“那蜂子死定了。”   “哦?”明珪伸头去看。   “蜂子蜇人用的是尾针,顺势拔出的还有自己的肠脏,当然活不了。”李凌云把刺针托在掌心看了看,摇头翻手扔在地上。明珪看见李凌云的手背已有一团明显的红肿。   “……既然伤人,终究会自害。”明珪淡声道,“作为世俗之物来说,这倒是也公平。”   “是我先伸手去打它的。”李凌云看向明珪,“既然活着,就是一条小小的性命。”   “所以我才一直说,大郎你就是个多情人。”明珪眯眼,温和地笑笑,从怀里摸出一个绢布小包裹递给李凌云,“说好的香囊,可以安神,用你们封诊道的油绢包裹保存,不漏气的话能用很长一段时日。”   李凌云想起之前自己生病时,明珪的确曾说要送他几个安神香囊,他打开看看,发现里面有许多不同花色的香囊。“这么多?我一个人哪里用得了?”   “你不是说,家中二郎因病不能见天日吗?”明珪手指坊中茂盛生长的草药,“树木花草都需要阳光才能长好,你家二郎闷着不出门,只怕心情不会太妙,这东西的配方不错,气味芬芳,应该能缓解心中忧郁。”   李凌云道了声谢。明珪笑起来。“谢什么?是你说二郎要见我,我总要带点礼物给他。”   “好像也对,不过凌雨早就想见你了。他说我没有什么朋友,所以要看看你。”李凌云想起两人一起回来的原因,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你说要去大理寺传旨的,结果因为跟我回府,去大理寺的事就交给了三娘,她会不会跟徐少卿起矛盾?”   “狩案司的事既然天后都下旨了,大理寺就没有可以对抗的道理。”明珪目光微冷,“朝中反对天后的人都说她出手狠辣,却不明白,帝后二人本就是一体的……”   “什么意思?”李凌云疑惑道。   “天后的旨意为何没有人敢违抗,自然是因为,她的旨意根本就是大唐天皇的旨意。”明珪玩心大起,摸摸黑马扑扇扑扇的耳朵,“天后貌似独断,其实她很清楚自己的界限在哪里——她做什么,从不对天皇隐瞒。”   说到这儿,明珪面带钦佩。“你可知道,当初陛下登基之时,朝中满是权臣强将。太宗皇帝因陛下仁慈宽厚,担心他即位后对天下掌握不足,便钦定了几位顾命大臣,其中就有陛下的舅舅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是我大唐开国之功臣,又是皇亲国戚,更是位列凌烟阁第一的能臣,其功劳身份之高,能力之强,足以配享太庙。”明珪面露诡秘,“一个被人认为性情柔弱的皇帝,与一个朝中一呼百应,积年有威的名臣之间,你觉得臣子会选择听谁的?”   “陛下最初根本就是那长孙无忌掌心里的一根令箭,说什么做什么,都要看这位舅父脸色,毕竟若不是舅父,太宗皇帝也不可能选择他做太子,甚至连他选择什么女人,都要听凭长孙无忌的安排……这种艰困委屈,陛下忍耐了多年,最终,僵局却是天后与陛下二人一同打破的。   “如今的大唐,那一双至高无上的夫妻,命中注定只能做同林鸟,不可能独自飞。居皇位者尊贵到了极致,就像站在悬崖顶端的人,根本无路可退,二圣之间一旦出现什么裂痕,随时可能有人借此机会一并将他们削弱,甚至彻底取而代之……”   明珪别有深意地停顿片刻,才继续道:“所以,旨意虽出自天后,却也同样意味着来自天皇,这就是之前天后迟迟不下旨的缘故,不是她不想,而是天皇不愿。如今成立狩案司的事一旦下旨,就表示天皇、天后一起首肯。除非徐天这条命不想要了,并且打算赔上整个大理寺,否则他必须得对三娘客客气气。”   “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李凌云点点头。说话间两匹马已进了宅子。   上来牵马的正是子婴。只见那少年身姿笔挺,早已洗去风尘,换上封诊道的皂色弟子服,看起来格外俊秀漂亮。   明珪发现这弟子服粗看好像没什么异常,但襕衫领口却绣着古拙的纹样,跟封诊箱上的如出一辙。显然这是封诊道一贯的低调作风,既要让人能够分辨是自己人,又不能被人轻易察觉来自封诊道。想来,这是因为封诊道剖尸断案的敏感身份,他们才制作了这种特别的弟子服。   子婴腰间还挂着一块封诊令,中间雕刻小篆“甲”字,跟李凌云的封诊令不同,是木制的,下方的流苏是麻制的,都是白色的,数量只有六根,并不像李凌云那块祖令有十根流苏,且每根都有不同颜色。   见明珪打量封诊令,李凌云解释道:“入门弟子佩的都是这样的木制封诊令,只用来识别身份,等地位高了自然有正式的封诊令用。但无论是不是正式的,封诊令中都设计有机关,放了些简单的用具。”   “原来如此。”明珪问李凌云,“子婴这就算是入门了?”   “嗯,虽然祖师祠堂还被朝廷封着,但是外院还有简单的家祠,同样供奉了祖师牌位,回来后子婴就已拜入我封诊道,成为李家门下的弟子了。”   李凌云带着明珪进了花厅,因来的只有男客,胡氏今日没出来相见,倒是子婴把马系好后又赶紧过来陪同。   李凌云本是突然想起弟弟要见明珪,一时起意才请明珪来到家中,并没做什么准备。所幸明珪并不挑剔,三人一起吃了顿家常饭菜,席上不过饆饠、拌过的白水羊肉与一些爽口的醋芹,倒也算搭配得开胃。   子婴吃完,便以有功课要做为由退了下去。明珪喝着梨子露问:“大郎觉得你这个弟子如何?”   李凌云啜着冰露道:“子婴聪慧,且不怕尸体,比别的初学弟子更易有进益。”   “不怕死人也是优点?”明珪好笑道,“也就你们封诊道会这么说。”   “洛阳城下有冰窖可以存尸的,也不仅大理寺而已。”李凌云淡定地看看手背,之前被蜂子蜇伤的地方已消下去许多,“我阿耶说宫里也一样是有的。”   “大郎这话的意思是……你家也有?”   “自然有。”李凌云道,“大唐的硝石不多,但宫中总会拨一部分给封诊道,天干十支家族每家都建有冰窖藏尸,子婴现在就是在冰窖查看尸首,学习人的脏腑内容……”   “……嗯,”明珪微微噎了一下,“大郎你好像很喜欢子婴?”   “教他的时候觉得他挺不错的。”李凌云放下手中的绿釉瓷碗,“他很聪慧,学得极快,对人的身体构造十分好奇。我阿耶说最好的弟子是感兴趣的弟子,倘若弟子不感兴趣,再好的老师也无法教出合格的弟子。他脑子中也有许多奇思妙想,尤其好奇什么原因会导致人死去。这几日,他每天都在通读以前的封诊手记,还让我有案子时务必带上他。”   “竟如此热情……”明珪沉吟,“他会不会对这个太感兴趣了?须知普通人一向对死人是忌讳的,至于剖尸更是排斥。哪怕谢三娘这样大胆的人,也是与你在一起日子久了,才慢慢习惯的。”   “你不也一开始就很习惯吗?”李凌云抬眼,“第一次在殓房里,你也没有吐。”   “也对……”明珪闻言一笑,“可我毕竟在大理寺时就看惯了死人。”   “子婴也没少看。”李凌云道,“他看守过义庄。而且他过去的师父是医道,既然要治病,对人体好奇倒也合情合理。”   “你说得对,只是我觉得,你或许是因为很喜欢他,才会为他寻找出这些解释的理由。”明珪微微一笑。   “喜欢?也不知有没有,可他确实是个不错的弟子。”李凌云也无意辩解,他看看堂外暗下来的天色,对明珪道,“天黑了,子璋这就去见凌雨吧!”   明珪点头起身,一个青衣小婢迎上来为明珪带路。明珪往前走了几步,却没望见李凌云跟上来,转头疑惑地看向他。   “大郎不去?”   “我还有事要做。”李凌云没有进一步解释,便飘然而去了。   明珪望着他的背影,有些不解李凌云为何不亲自为自己引见。就在此时,小婢在一旁提醒:“您随奴婢来。”   明珪自知这是小婢在催促,不再多想,跟着小婢走出了厅堂。   宜人坊内本就有些人迹罕至的味道,土地被前朝藩王的故宅和药田占据了大部分,而李宅就坐落在药田中间,远看也不觉得多大,明珪跟着绕进去,才发现里面很广阔,别有一番洞天。   李家在后花园里起了一座小院,院内并没有修建房间,只有一座木制小亭。亭中放了几个青石墩子,当中石几上刻着一方棋盘,颇有闲情野趣。外间扎了个篱笆当院墙,满爬的牵牛藤蔓上满是白天开过的败蕾。   那小婢带着明珪来到这里,恭恭敬敬地道:“请明少卿在此稍等,二郎片刻后就来。”   说完小婢转身即走。明珪愣了一下,看着那跑远的少女的身影,有些头疼地道:“你走就走,怎么还把灯笼拿走了?”   明珪既然是大理寺少卿,身上不会少了火镰之类的东西。他走进亭中,想要寻找可以点亮的油灯,结果绕了一圈,竟一无所获。   “所幸月色明朗,倒也看得清楚……”   明珪话音未落,却听见身后有人道:“是明少卿吗?此处没有准备灯火,让你白费功夫了。”   明珪转身看去,见一位身穿月白襕衫的俊逸青年从院外走来。明珪看见那张眉眼熟悉的脸,愣怔了一下,片刻后才想起,李家这两位郎君,正好是一对双生子。   “我是李凌雨,李凌云的弟弟。”李凌雨说着,抬手对明珪一礼。明珪忙道:“二郎不必多礼。”   “烦劳明少卿了,阿兄说您原本是要去大理寺的,却因我的无理要求,专门来了这里。”李凌雨脸上带着柔和的微笑,这种丰富的表情,看在明珪眼里,让那张与李凌云相似到极致的脸,和李凌云产生了极大差别。他明确意识到,眼前的人虽与李凌云相貌一致,但散发的气质绝对不是他熟悉的李大郎。   明珪看李凌雨手持圆扇轻轻扇动,忍不住问:“只是小事而已,就是不知道,二郎为何想要见我?”   “您是阿兄的朋友,而我家这位大郎,这些年来可从未曾交往过什么朋友……”李凌雨眼神清澈又柔和,他笑眯眯地答道,“说穿了我就是好奇。阿兄在家时间也不多,却老提起明少卿和谢将军。谢将军终究是女子,不便贸然与外男相见,但明少卿我总应该见上一见。”   说着,李凌雨认真地叉手行礼道:“这些日子阿兄多得明少卿照料,尤其是他在外面生病之后……他不善言辞,对别人的情绪也感知迟钝。我知道阿兄是为查出阿耶之死的真相,才来回奔忙不休,可叹我有病在身,什么也帮不了他,只得烦劳二位了。”   “……不必如此,你们封诊道本事独特,你阿兄尤其擅长从罅隙中寻觅线索。”明珪谦虚道,“没有我们,他一样可以破案,无非慢了一点;可没有他,我们却不可能查出真凶是什么样的人。”   李凌雨直起腰看向明珪,突然笑了起来。“看来明少卿也当我阿兄是朋友,平日公门中人也跟我们封诊道一同办案,阿兄也帮过不少人,可从没听过有人这样夸他。”   伸手摘了一朵打蔫的牵牛花蕾,李凌雨托着发紫的花蕾道:“剖尸查案,在别人眼中是下贱的事,没有多少人看得起,甚至还有许多人对我们敌意很深。”   “越是如此,你阿兄在我眼里就越显得可敬。”明珪微微一笑,伸手从李凌雨掌心拿过那朵花蕾,“二郎见我,表面上是想认识你阿兄的朋友,实际上,你就是想试探我。”   李凌雨一愣。“愿闻其详。”   “大郎在封诊一道上技力精深,但与人相处时却如同稚子,对爱恨情仇知之很少,就如他自己所言,他对人情之事十分迟钝。所以,你作为同胞兄弟,当然会担心他。”   “合情合理。”李凌雨微微点头。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这俗言虽粗糙了一些,但也是真话。”明珪捏着花蕾在眼前旋转,随后放下,看向眉头微皱的李凌雨,“你是在害怕,我和谢三娘不过是为了查案才接近你阿兄,你觉得要亲眼看一看,才能放心让他与我们一起行动。”   李凌雨无声地看着明珪柔和的脸。笑容从李凌雨苍白的脸上敛去,他露出几分严肃的神色。   “其实二郎不用担忧,”明珪同样敛了笑意,目光炯炯地道,“大郎在查的案子虽说是连环案,但最初让他介入此案,却是为了追踪杀我阿耶的凶手。把他牵连其中,全然是由于我。只因为这一点,李大郎对我来说,意义就与别人不同。谢三娘如何我不能保证,但我明子璋,绝不是恩将仇报、过桥抽板的人。不怕说给二郎知道,世间拿我当朋友当心腹的人不少,但能够让我另眼相看的人,却十分罕有,大郎便是其中之一。”   李凌雨品味片刻,再度微笑起来。“是我多虑了,明少卿见谅。听阿兄说,明少卿刀技厉害,往后就拜托您庇护他的平安了。”   李凌雨说到这儿,有些迟疑。“……总之,尽量不要……不要让他被人围攻。”   “被人围攻?”明珪狐疑地复述一遍,却在刹那间回忆起李凌云在义庄时出现的异常。   李凌云就是在被人团团围住时做出了奇怪的举动,差点把一个老头儿给掐死,却又毫无记忆。   “总之,烦请二位尽量做到,我将不胜感激……”李凌雨轻叹一声,“家兄过去被人围攻过,似乎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回忆,我并不愿他想起这些。”   “好说。”明珪顿时了悟,连忙答应下来。   李凌雨见他应承,表情放松许多,感慨道:“我身上有病,不能见分毫阳光,否则就会感觉如烧灼一般,皮肤也会起泡,甚至皮肉溃烂。得了这样的怪病,我就是再担心阿兄也无能为力,只能麻烦二位了。”   “不过是小事一桩,我会仔细应对的。”明珪说罢,却见李凌雨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放到他手心。“我不能出门,自然不能学习封诊道。在家闲来无事时,按祖上的验方做了些驱虫止痒的药膏,就当作给明少卿的谢礼,还望不要推辞。”   明珪自无不可,伸手接了瓶子,却隐约从李凌雨身上嗅到一股微甜的气味。   “蜂蜜?”明珪暗暗分辨出了那是什么气味,谁知李凌雨对他又行一礼。这回不等明珪回礼,对方便匆忙离开了小院,几乎与此同时,那引他到此的小婢,又提着灯笼出现在了小院门口。   任由小婢领去马厩取回了黑马,回程时虽已禁夜,但明珪有特制的马头当卢加持,并没不长眼的街使敢来找他的麻烦。   他放松了缰绳,让黑马自由地在大道上小跑着,接着从怀中拿出李凌雨送的药膏,打开瓶子闻了闻。   “龙脑、青蒿……嗯,也就是普通的青草膏罢了,看来里面没加蜂蜜。那么,他身上怎么会有蜂蜜味?莫非李二郎喜欢吃甜的东西?”   明珪思索片刻,摇摇头,把瓶子塞进怀中。正当他要策马朝家中奔去时,他却突然停下了扯缰的手。   “蜂蜜味……难道也是蜜蜡?……嗯,如果是这样,这对兄弟未免就太有趣了。”明珪露出兴味盎然的笑意,朝着定鼎门大街旁熊熊燃烧的火炬邪邪地瞥了一眼。   “不能见光,李二郎,你莫非……是个影子吗?”   将金涂附在金属物上的一种技法。具体制作过程是:把金和水银合成金汞剂,涂在金属表面,经烘烤或研磨,使水银挥发而金留在器物上。关于金汞剂的记载,最早见于东汉炼丹家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而关于镏金技术的记载,最早见于梁代。   龙兴寺在宁人坊内,据说占半坊之地。东都洛阳有两座龙兴寺,分别为北龙兴和南龙兴两处寺院,此处指南龙兴寺。   古代的一种饼类食品。   唐代的一种普通菜肴。即用芹菜腌制发酵,酸如浸醋,调以五味而成,常用于佐酒下饭。   宜人坊一半是隋炀帝第二子齐王杨暕宅。   古代马器。多用青铜制,亦有金制。置于马面额前的装饰物。以皮条系在马络头上,背面有鼻钮。   有机化合物,白色半透明结晶,蒸馏龙脑树树干制成,或用化学方法人工合成。可制香料,又可入药。也叫龙脑香。南北朝时已有人使用龙脑。在中医典籍中龙脑被称为冰片。 第八章 炽火烤尸毒水修丹   正如明珪所言,狩案司要开张,还得到大理寺内走一遭。   第二天午后,明珪、谢阮、李凌云三人一起站在大理寺正堂之中。面色阴沉的徐天目光在三人脸上一一扫过,最后停留在李凌云腰间的鱼袋上,瞳孔微微一缩。   李凌云目前的官职是大理寺司直,这个职位显然是针对当初在洛阳城外的那次拦截,它充满了天后武媚娘式的恶趣味。即便徐天不是始作俑者,而是有人在狐假虎威,可得知李凌云的职位后,徐天还是感到被重重地打了脸。   “既然进了我大理寺,就算将来不在此听差,本官该说的要说,该讲的还是要讲。”徐天声音沉闷,豹子眼盯住李凌云,“你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应当,什么是不应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嘁——”谢阮嘲讽地笑笑。她虽算狩案司一员,但宫里不可能放她离开,大理寺也不敢要她,所以认真说来她仍不属大理寺管辖。徐天见状朝她眯起眼,有些警告意味,但最终却没跟她计较,反而扭头问李凌云:“你听懂了吗?”   “我只会剖尸查案,其他不懂。”李凌云抬眼看,不明白徐天为什么要盯牢自己。   “不懂没关系,记得办案最重要的是什么就行。”徐天有些恼火地说着,转身摆手,“你们可以走了。”   冷不丁地,李凌云却在他身后突然开腔:“是真相。”   “你说什么?”徐天转回身,皱眉打量面前的青年。他一直觉得这个叫李凌云的男子面相长得太秀美,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怎么看都让他觉得不顺眼。   “办案最重要的是真相。”李凌云直视徐天的双眼,“谁杀了人,为何杀人,如何杀人,这些就是真相。应当或者不应当,好或者坏,我不知道怎么判断,但是这些案子发生时的真相,我可以判断出来。”   徐天语塞片刻,手指李凌云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郎是说,断案最关键的,就是到底发生了什么……”明珪和气地道,“言下之意,我们只不过是办案罢了,刑罚应该如何判决,大唐律上写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所以不管最终处罚应当与否,牵扯进去的,是好心还是恶意,我们也只管办案,得到一个真相而已。”   “……哼!话说得云山雾罩的,不过倒也没错。”徐天回头看李凌云,加重语气,“我希望你记得自己现在说过什么,要知道人心可是很容易被迷惑的,谁知你们以后会不会改变想法?”   徐天缓慢的声音还未落,就瞧见从大门外滚进一个人来。   “报——报——报报——”来人身穿大理寺的翻领黑色胡服,衣冠不整,浑身灰尘,连眉眼都脏污得一塌糊涂,看着失魂落魄。他连滚带爬地跑进来,嘴里吼道:“出事了,城郊……城郊的焚尸院……死人……死人了……”   “啐——瞎说什么?”徐天上前一脚踹翻来人,“焚尸院不就是用来烧毁处决后的犯人的尸首的吗,里面有死人不是当然的?”   “城里……不是,徐少卿,洛阳城这两日没有处决谁啊!”来人口不择言道,“不对,不是这个,我说岔了,出事的是老焚尸院,不是眼下咱们用的那一个!”   “什么?”徐天大吃一惊,一把揪住那人衣领,大喝道,“到底怎么回事?”   徐天正待细问,站在一旁的明珪突然伸手拦住他,沉声道:“徐少卿,我看你还是别问了,直接去看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徐天与明珪对视一眼,前者面色微变。徐天心里清楚,别看现在这三人恭恭敬敬来拜见主官,实际上,下旨成立狩案司这件事,等于已经变相地承认了明珪在大理寺的少卿地位。   明珪有了实权,与徐天是正经的同级,徐天从此没有资格继续对明珪和狩案司的人横加阻挠了。   这么一来,即便徐天此时反对,明珪也可以全然不听。于是徐天当机立断,与其让这三人自行调查,不如一同前去,了解狩案司的动向更好。   于是他一点头,狠戾地道:“好,那就一起去看看!”   日头西斜时分,东都洛阳城北郊外。   一只老鸹站在年久失修的高高院墙上,一边扑扇着黑黢黢的双翅,一边注视下方,张开的嘴巴里发出兴奋的呱呱声。   它是被风中飘荡的烤肉味吸引来的。老鸹低着脑袋,馋涎欲滴地转动黑色眼珠,盯住院里那些人。他们正簇拥在院中第三座高炉门口,它觉得,他们说不定会给它一块香喷喷的烤肉吃。   然而接下来,那些人仿佛见到鬼一样一哄而散——这群来自大理寺的公门中人掉转头,纷纷拥向了破落院门外,一出门就都着急忙慌地四散而去。   然后,他们各自找好地方,放下紧紧捂着嘴巴的手,一个个失态地呕吐起来。   谢阮虽见过大风大浪,但这次还是没能挺住。吐过之后,她回头看看那座灰扑扑的院子,又忍不住干哕了好几下,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这几位还是不是人啊……”谢阮抬袖粗鲁地擦擦唇角,朝着蹲在门口大呕了一摊的徐天同情地瞥了一眼,又回眸看向院子。   透过洞开的大门,仍能看见一白两黑两道身影,他们正弯腰朝炉中探头探脑。墙头的老鸹不合时宜地叫起来,烦躁的谢阮随手扔去一块石子把鸟打飞,苍白着脸走回了院中。   大理寺的人全从院子里跑了出去,李凌云却仿佛对之一点不在意,他早已穿上了封诊道特制的油绢罩衫,手里拿着一双带着绿锈的大号铜钩,正把什么东西从还冒着烟气的炉膛里钩出来。   一大块黄黑交错的东西冒着热气呈现在他面前,烤肉的浓香从这坨东西上散发出来。浓郁的油脂咕嘟嘟地流淌,落到装着它的铜制炉盘上,在被拉出炉膛的过程中,滴出的油滴浸透了地面的砖块。   “他被烤炸开了,”李凌云手指那坨东西,“肌肤因高温炙烤爆裂,皮肤下的脂肪是黄色的,猪牛羊的脂肪皆是白色,所以这炉中黑乎乎的玩意儿是一具人尸。”   李凌云没停手,把炉膛里的金属炉盘拉到了尽头。炉盘颤了颤,堆积在尸体腹部的肠子在众目睽睽之下缓慢滑下,垂挂在炉盘边缘,散发出一股令人恶心的腥臭味。   “呕——”冷不丁看到此情此景,刚走回来的几个大理寺卒子连忙掉头又跑。很快,此起彼伏的呕吐声再次从院外传来。   明珪脸色也不怎么好看,但他还是挑了挑眉,向明显是强撑着才没再出去吐的徐天问:“这案子谁来?”   徐天面色发青,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归你们狩案司了。”   明珪冲李凌云点点头,又问徐天:“谁发现的?”   “一个长了麻子脸的刽子手,叫黄二麻。”徐天厌恶地用手捏住鼻子,防止那种异常的烤人肉香从鼻孔钻进去,“这个黄二麻本来就负责看守此处,他这种负责砍人脑袋的凶人,虽说在洛阳城里有房产,但因不怎么被人待见,所以干脆迁到了郊外居住。毕竟也不是天天杀人,要枭首时,让人叫他去城中即可……”   徐天说到这里,有些喘不过气来,他刚张开嘴深吸了一口气,却好像又吸到了烤人肉的味,脸色又白了好几度,缓了缓才继续道:“黄二麻住在这里,顺便就接了个看守的差事,平日也能多几个酒钱。说来会发现这桩案子也跟酒有关,据他说,他在家中饮酒,饮到中途突然感到身体困乏,就干脆躺倒歇息,待其醒来,已是傍晚时分。觉得自己睡多了,头脑也晕晕沉沉,他就打算出门活动筋骨,谁知一出门,他就发现此处突然升起一缕袅袅黑烟。”   徐天抬头看看这座院落四周,摇头道:“这座焚尸院,大唐武德年间就修了,当时是应付着用来焚烧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尸首的。”   谢阮白着脸,看李凌云弯下腰,小心地把滑落的肠子又堆回尸首腹部,搭话道:“大唐讲究入土为安,焚烧凶人的尸首是为了挫骨扬灰,让这些人死无全尸,堕入无间地狱。”   “不错,”徐天点头,“这座焚尸院一共有三座炉子,由于修建早,且早年使用太频繁,其中两座炉子都不堪用坏掉了,只剩下这座最小的炉子。修建了新的焚尸院后,这里便废弃了很久。不过虽然废弃,但因是官府修建之地,住在附近的人也都知道是焚尸院,所以周围人烟稀少,就算在这里发生点什么,外人也不会注意到。”   “而且,这里的院墙比一般的院落要高得多……”徐天手指高耸的院墙,“因为这里烧的尸首,大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其中有一些还是叛贼。这些人在民间颇有支持者,高墙是为了防止在焚尸时有人偷窥。”   “怎么不拆了算了?”谢阮好奇地问。   “拆?烧过人的地方,拆来做什么?连砖头都没法子挪作他用。”徐天摇头道,“此种阴暗之地无法建房,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一时间三法司也想不到做什么用,也就暂且保留了下来。”   明珪道:“黄二麻发现这里点了火,觉得奇怪,就过来查看?”   “是,这里他最熟悉不过,多年没生过火,如今突然有了黑烟,他下意识就觉得,这里肯定出了问题,所以过来查看。”徐天叹气,“他还提了把直刀过来,到了跟前才发现,焚尸院外大门的门锁,竟已被人用刀给砍开了,他一进来就看见炉中在烧尸,给吓得不轻,连滚带爬地回去报了官。”   “那黄二麻现在何处?”李凌云用手堆好肠子,朝徐天看过来。   “在医馆里,”徐天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盯着李凌云油光光的双手,“吓破了胆,去找大夫诊治了。”   李凌云咕哝道:“……刽子手不是老砍人头吗?怎么这位的胆子这样小?”   见李凌云嫌弃的模样,徐天不由得怒目以对。明珪忙小声劝道:“李大郎向来不太会说话,徐少卿见谅。”   徐天想起李凌云在大理寺说话时,也是前言不搭后语,还要明珪仔细解释,心头火总算消了一些。此时李凌云已走向大门,站在门槛处,他拉起锁门用的铁链看了看,道:“铁链是被人用刀砍开的,断口整齐锋利,用的刀品相不错,不过……”   “不过什么?”徐天轻哼。   “生锈了。”李凌云特意换了一双油绢手套,从封诊箱中取出一块白色绸布,让明珪在头发上搓揉,之后把绸布轻轻覆盖在铁链断口上。   “看,有锈渍。”李凌云拿起绸布,给二人查看,上面果然沾上了有些发红的铁锈。   说完他又仔细看了看木门,同样用绸布取了锈渍,接着他手指门扉道:“木门上还有两条刀砍过的痕迹,证明凶手是用刀砍开的门锁。此刀只是良品,所以生了锈,技术稍微好的铁匠都能打磨出来。”   “这么粗的铁链,只砍了两下就破坏了,此人力气甚大。”李凌云把众人叫到门边,拿起铁链给大家看,“焚尸院房门朝东,为双开木门。房门上有铁链锁,铁链虽已锈迹斑斑,但由于铁链较粗,一般人很难将其砍断。房门上仅有两道刀砍痕迹,痕迹全部偏向右侧房门的下方,说明凶手是左手持刀,他是个左撇子。”   谢阮闻言抽出腰间直刀,对李凌云道:“把门合上,我用左手试试。”   几人鱼贯而出。谢阮左手拿刀比画了一下,果然从铁链断口到门上痕迹都能对上。   除徐天外,三人的目光碰撞了一下。明珪道:“确实是左撇子。”   谢阮手指锁门用的铁链。“就算生了锈,要砍断这样的铁链,下手一定要稳、准、狠,动手的人一定是个练家子。习武之人身体不会太胖,太瘦的人又没有这把力气,此人身体一定格外精壮。”   说到这儿,谢阮看向李凌云。“李大郎,你觉得是不是他?”   徐天在一旁本来听得有些茫然,想了想才意识到三人说的是什么,顿时虎眼圆睁。“莫非你们是觉得,做下这桩案子的凶手,与之前所查的是同一人?”   “不错,”李凌云点头,“刚才把尸首拉出来时我仔细查看过,尸首表面没有任何衣物被燃烧过的痕迹。按说用火焚烧尸首,尸身靠火的衣物无法保留实属正常,但背火的衣物,要想烧干净并不那么容易。所以这尸首被放进炉中焚烧时,一定是光着身子的。”   李凌云继续道:“凶手是左撇子、习武之人,而且力气很大,死者身上能够识别身份的衣物全被剥掉,此案与我们所查的弑仙案有相似特征。”   说完,李凌云出门吩咐六娘和阿奴准备封诊工具。徐天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惊讶。“只看看大门,就能判断出是同一人所为吗?”   “这就是他们封诊道的本事。”明珪眯眼微笑道,“不过这桩案子看来本就该归我们狩案司调查。”   徐天怎可能听不出明珪是在当面挑衅,但先前谢阮到大理寺传旨时,也给徐天看过连环案的案卷,徐天心知肚明,放任凶手在河南道内四处作恶,对大理寺而言也没有好处。   所以此时徐天也没了跟明珪较劲的心思,只是摆手道:“归你们就归你们,横竖早就说好了是你们的活。”   “那不知,徐少卿的人是有兴趣留在这儿看,还是先回大理寺呢?”明珪的提问让徐天的脸色有些难看,可站在徐天的立场上,自然希望抓到这个与太子毫无关联的凶手,再说有机会近距离观察狩案司办案,当然要留下来。   “这样的奇案我当然要看,再说了,你们李大郎封诊的道门儿居然如此奇异,也叫我很感兴趣。”   之前给三人制造了不少麻烦,徐天眼下这话说得其实有些尴尬,但明珪没有再逼迫他,而是点点头,就这么算了。   谢阮好奇地凑过去小声问:“你放过他了?”   明珪有些好笑。“差不多得了,人家毕竟是少卿,现在死皮赖脸要蹲在这里看,你还指望他真的丢大脸?”   “我还没出气。”谢阮摸摸鼻子,又道,“徐天就算了,其他人必须赶出去,不然我心里不爽气。”   说完她转身嚷嚷:“案子交给我们狩案司了!把大理寺其他人全都轰出门去。”徐天见状顿觉无语,却也没法子拦她,只得忍气吞声留了下来。   谢阮搞完这些,转头得意地瞧李凌云。“大郎可以开始封诊了。”   李凌云本也不喜欢人多,对谢阮的安排非常满意,于是站在门口,手做推门状,口中道:“凶手砍开铁链,下一步便是推门而入。”   他走进门,环视整个焚尸院,仿佛自己就是那个刚走进这座院落的凶手。他的目光在院落里缓缓移动,落在了靠门的右手边。   在那里建有一个拴马的棚子,李凌云走过去,在一摊新鲜的粪便前蹲下。“驴粪,你们还记得吗?我们之前在其他案发处也见过。”   明珪来到李凌云身边。“对,在怨鬼林,死者被钉在树上的那桩案子,案发处就有驴粪。”   “与之前的案子难道又有一处重合?”谢阮此时已不介意那人肉香味,她凑到跟前,弯腰看看驴粪球。   “还不能完全确定,”李凌云对六娘道,“拿水袋来。”   与在密林中那次一样,李凌云拿出绢布袋子,把驴粪球取了几个放进其中,借着六娘从水袋中倒出的水,轻轻地搓洗起驴粪。   在清水的冲洗下,脏水流出口袋,余下的都是一些碎裂的草梗和叶片。李凌云倒出这些残余物,在手上摊开,仔细查看起来。   “这头驴吃的草,和我们上次在驴粪中分离出的草几乎一样,都是牛筋草和野稗子草。”   “果真是那名医道所为?”谢阮惊道。   有了王虎案,李凌云不得不小心谨慎一些,毕竟他也不清楚此案在术士中被传成了什么样子,王虎只是一介苦力,尚能把案子做得以假乱真,再冒出一个高手模仿作案也并非没有可能,所以他还不敢妄下结论,轻轻地摇了摇头,道:“奇怪,凶手有时用马有时用驴,给马吃的是上等草料,为何对这头驴如此随便?从这驴粪看,根茎残留较多,这驴根本消化不了这些草料,可见这驴体质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力气也不会很大,杀人之后用这样的牲畜运送,脚力哪儿能与那匹吃好料的马相提并论。”   “我们之前曾推测过,凶手是一名医道,这种人一般住在山里,山中骑马不如养驴,或许此人正是因此才养了这头驴,而山中道路崎岖,饲料运送不便,驴吃野食也不奇怪。”明珪思索着继续道,“可能他那次用马,是因为某种原因不方便用这头驴?又或者用驴没有用马那么引人注目,毕竟运尸时,自然是越少人在意越好。”   “只能暂且这么想……”李凌云继续整理手上的根茎残片,“驴不像羊可以散养,驴不用时应该被凶手拴在某个固定的地方,然后以自己周围的植物为食,也就是说,这几种野草必定是长在一起的。”   “这就奇怪了,”谢阮抱着胳膊皱眉道,“早前我让凤九去查过,可他说在这几种草聚集生长的地方,并没有打探到关于医道的消息。”   “等等,有一点新发现。”李凌云小心翼翼地从手掌心选出一块皱巴巴的东西,随后又从封诊箱中取出一枚圆形铜盘,把那东西放在盘上。   他起身从马棚里走出来,对六娘道:“摆桌子,拿封诊镜,还有那最小号的尖头细夹来。”   六娘对阿奴打了几个手势,皮肤黢黑的昆仑奴又一次神乎其技地抖开了那个黑檀木的长桌。徐天第一次瞧,对封诊桌神秘精美的结构无比吃惊。李凌云把铜盘放在桌上,接过阿奴给他的两个小号黄铜尖夹,随后用这玩意儿把那团皱巴巴的东西展开来。   几人朝李凌云围过去,眼看着那团东西逐渐被打开,呈现出叶片的形状,这叶片看起来十分特别,像是一座裂开的小山。   “此叶互生,羽状深裂,裂片披针形,两面都有糙毛。”李凌云拿起封诊镜,一边查看叶片的脉络一边说,“上次在林中也有类似的草叶碎片,只是当时残片不够完整。”   他抬头拿了一个新的油绢袋,将叶片小心地装进去,向三人道:“这种草不知到底是什么,得回去对比我阿耶留下的封诊秘要才能分辨。兴许我们能根据此物分析出那驴子待过的地方。”   “奇怪……为何我觉得此物瞧着有些眼熟?”明珪皱眉思索。   李凌云把绢袋递给他。“要不你多看看,或许能想起什么。”   “也好。”   明珪刚接过草叶,就听身后传来敲门声。众人回头一看,发现一道瘦削的身影正站在门口向院里张望。   李凌云定睛一看,原来是拜他为师的小道童子婴。见子婴面露期待之色,他才想起,之前答应带子婴过来查案,却因案子还没有确定归属,他便忘了这件事,把自家徒弟扔在了马车上。   李凌云忙让六娘给子婴送去油绢脚套,自己则小心蹲下,查看地面上被标出的一串鞋印。   众人刚到院子时,除了发现尸首的王二麻,并没有官府的人擅自闯入这座院落。因案发之所本就是三法司所属之地,就连刽子手王二麻都知道不要破坏现场,大理寺其他人自然也懂这个道理。   所以众人进入院落前,有一人先行进入,仔细观察痕迹后,首先把地面上的这一串鞋印用炭条圈画了出来,这也是为何刚才众人进进出出,也不曾破坏这些脚印。   李凌云拿来封诊尺,测过鞋印长短,让六娘记录在封诊录上,又拿出之前的弑仙案封诊录,翻到鞋印部分,与现在地面上的印记做对比。   随后他将案卷递给众人。“是同一双长靴,留下的痕迹一模一样。”   徐天拿过卷宗,蹲下仔细查看鞋印,片刻之后点头道:“我虽不是封诊道的人,但我们刑名中人也知道,每个人走路用力的轻重是不同的,这鞋印看起来连用力程度都一样,应该是同一个人。”   “就算不考虑鞋印,凶手能两刀砍开铁链,其身材也必定健硕,且一定是男性。”李凌云继续道,“左撇子、驴粪、鞋印等,这些都与我们之前所查的案子完全一样。所以这桩案子应属于弑仙案范畴,不是有人刻意模仿。”   谢阮感慨道:“我觉得也是,不说别的,就这头驴吃的那些草,哪怕刻意模仿也真没办法模仿到一模一样吧!”   “嗯,接下来,我们可以查验死者了。”李凌云抬头看看头顶,对六娘吩咐道,“一会儿天色变暗,记得把灯摆上。”   李凌云所用的封诊屏是大师所画,这次被阿奴摆出来后,在门外窥探的大理寺众人也难免吃惊赞叹,就连徐天也不例外。   虽说绘画的内容是地狱诸般景象,徐天还是忍不住摸着下巴啧啧赞叹,最后竟说出“封诊道底蕴不凡”这样的话来。   谢阮素来看这位大理寺少卿不顺眼,闻言冷笑几声,戴上口鼻罩,一马当先踏进封诊屏中。徐天有些尴尬,也学着众人戴上口鼻罩,此物刚好遮住他涨红的脸皮,他顿了几秒,跟在明珪身后走进屏风里。   焚尸院最大的两座炉膛早已毁坏,凶手烧尸时用的是最小的第三座,炉膛内烧尸用的托盘不能完全被抽出,反而可以勉强当桌面使用,所以这次阿奴干脆用封诊屏直接把第三座焚尸炉给围了起来。   六娘将屏风顶端的多盏带镜灯具逐一点燃,在刺目光芒的照耀下,被烧过的尸首明晃晃地躺在中间,被烘烤后裂开的皮肤呈现出诡异的金黄色。   “……好像烤鸭。”最后走进来的子婴见状口无遮拦地说道。   除了李凌云,其他人都齐刷刷地看向少年。子婴这才察觉自己好像说错了话,顿觉不好意思。谁知此时李凌云却接了句:“的确像烤鸭皮。”   这下包括子婴在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一身黑衣的李凌云身上。只见他用手按了按尸体的胸腹部,已经炸裂成块状的皮肤在他的按压下,发出了簌簌的碎裂声。   “表面烤得很酥脆啊!”李凌云话音未落,谢阮的脸已经黑了,所幸他没继续描述尸体被烤到什么地步,而是果断拿起黄铜卷尺,开始给死者量起了身高。   “尸首处于平躺状,若死者被送进烤炉时尚有知觉的话,应该会四肢挛缩,双手握拳,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说明他要么在那之前就遇害了,要么就是处于深度昏迷之中。且在烤制的过程中燃烧炭火,会产生毒气,就算他苏醒过来,也会因为吸入毒气四肢无法动弹,不能自救。”李凌云解释完,又道,“尸首被烤得很焦,所以缩水了部分身高,以我封诊道的计算方法还原,他的身高应在五尺八寸三分……”   待六娘用那种古怪的木棍笔记录完毕,李凌云伸手在尸首头顶上摩挲片刻,捏出一点混合灰烬的油渍。“头发都烧光了……”他凝视着死者的脸,在那张脸上堆着一些黑白相间的细炭。   李凌云朝阿奴伸手,对方连忙递去一个大夹子和一个铜盘。与尖头夹子不同,这个夹子的头部被敲扁,还刻上了一条条横线,显然是为了便于夹起物品。   子婴双手接过铜盘,站到李凌云身边,而李凌云则用夹子小心地清理尸首面部的细炭,每一根都仔细看过才放进盘中。   “这些焦炭,并没有彻底被烧透……”随着李凌云的动作,尸首面部的情况逐渐暴露。死者的脸已无法分辨五官,只剩下一片烧焦的皮肉,甚至有些焦黑处一碰就落,露出模糊血肉下的森森白骨,看起来非常恐怖。   “死者面部已被烧得无法辨认容貌,与我们之前所查的案子一样,这应该是凶手故意为之。”李凌云淡定地说着,“死者头朝内平躺在炉盘上,皮肤呈块状炸裂。”他小心地将手指伸到死者身下,用力把尸首抬起一点,弯腰查看片刻,又伸手在尸首背后戳了戳。“背部没烧焦,只是被高温烤熟,说明凶手烧尸用的不是明火,而是星火。”   “星火?为什么要用星火?”谢阮不解,“用明火烧尸速度岂不是会更快?”   “他的目的根本不是毁尸,”李凌云抬眼看谢阮,“凶手对尸首的处理,除了不希望让我们认出死者是谁之外,他倒是好像很乐意把这些尸首展示给我们看。”   “展示?”一旁的徐天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杀了人还这么嚣张?”   “说不清为什么,但我有这种感觉,现在我们手里的案子,在处理尸首的方式上有种隐约的共同之处。”李凌云停下手中动作,转向明珪。   “哦?大郎不妨说说看。”明珪眯起双眼。   “还要从你阿耶的案子说起。”李凌云道,“凶手对你阿耶下手时,故意把他的尸首挂在天师宫最显眼的地方,但凡走进这座天师宫的人,第一眼看到的定是你阿耶的尸体。”   “与此相同,虽然封门村的那桩案子尸首已化为白骨,但若推开祠堂大门,首先直面的,无疑是挂在半空中被抽干鲜血的尸首。   “死水湖很深,若用石头捆绑尸首,必然能延长尸首上浮的时间,可是这位凶手,却费尽心机在树林中找了根浮力最好的轻木,并把尸首捆在了上面。如果说,我刚才的推测有些牵强,那么本案显露出的目的就明显得多……”   “那洛阳西城怨鬼林里的死者呢?”谢阮忍不住插嘴打断,“那座林子平时根本就没有人进去……”   “我赞同大郎的看法。”明珪抬手,示意这个问题由他解释,“那座林子虽没有什么人,但凶手却把尸首牢牢钉在了古树上。如果他真的不想让人看见,完全可以把尸首扔进树洞。他会这么做,至少说明他希望有人发现尸首,不论时间过去多久,就算尸首腐败,骸骨也还会留在那个地方,只要来人,就会第一时间察觉。”   “子璋你也有同样感受吗?”李凌云点头道,“只是我不像你说得那么清楚。”   明珪点点头,算是回答。   李凌云有了信心,手指托盘上的尸首,接上之前的话:“至于本案,那就更明显了。焚尸院是官府的地盘,虽已废弃多年,但并非无人看管。他用星火烤尸而不用明火,说明毁尸灭迹并非他的主要目的,他更想要的,反而是被人看到这具尸首的惨状。”   “这就奇了怪了,”徐天双手抱胸,粗厚的眉毛纠结成一大团,“哪儿有这么大模大样的杀人凶手?他犯下的可不止一桩案子,难道不怕被别人抓住吗?”   “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不能以常理来判断,”谢阮冷笑连连,挑衅地望向徐天,“某想起来了,怨鬼林案为凶手打造铁钉的那位铁匠就曾说,这凶手说话有些不清楚,如此看来,说不定这家伙还真就是个疯子。”   徐天能感到谢阮对他释放的浓浓敌意,然而此时他也不愿认?,同样冷笑道:“你们是想说,连话都说不清楚的疯子能做下如此惊天大案,甚至把朝廷封的四品大员都给杀了?”   徐天说到这儿,轻蔑地看向明珪。“你阿耶明崇俨很得天皇、天后宠爱,有宫中行走的恩典,不但在九五之尊身边侍奉,而且对东宫太子都能随心所欲出言不逊,难道你作为儿子,也相信他是被一个疯子杀的吗?”   明珪闻言,目光顿时变得冰冷,但他看徐天时,脸上却带了笑意。“徐少卿在来之前特意问过大郎是否能坚持寻觅真相,怎么现在才刚开始验尸,您就打算要下结论了?还是说,您根本不敢面对这般真相呢?”   “真是笑话,我有什么不敢面对的。”徐天冷哼一声,手却不由自主地握紧了刀柄,“我只是觉得,一个疯子很难这样筹划周密,这几桩案子杀人手法各个不同,堪称奇怪,疯子很难做到这样,关键一直以来他都没有被发现,能故意藏踪匿影,着实不像疯子所为。”   徐天言至此处,若有所思地回忆道:“这般杀人不眨眼的疯子,我也不是没有见过,上元二年春天,东都北城有一贩卖狗肉汤的男子发狂,当街杀人,当时他见人便扑倒撕咬,双目赤红,连续咬伤数人,其中一人被咬破喉咙当场死亡。金吾卫抓捕此人时,他根本没有逃走,只是站在原地反抗。你让我如何相信,一个疯子能有这般缜密的心思?”   “徐少卿说的不过是孤例,”明珪冷冷道,“你说的这桩案子我刚好也看过,反正在大理寺我就是闲人一个,自从大郎说犯案之人可能是个疯子,我就查阅了大理寺内的案卷。这个卖狗肉的人诨名叫作杨大头,他当时的情况的确如你所说,但事后有东城见多识广的大夫说,此人是因为杀狗,中了某种恶蛊,才会这样伤人,他并不是疯子,平时举止也都正常得很。另外,我又查出了好几个案例,都被大夫明确诊出患了癔症,据说这些人会突然失去意识,提着刀枪棍棒打伤自己的亲人,还有人甚至把自己的孩子给砍死。这些人在不发疯时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一旦发作便会做出令人咋舌的举动,很难说,我们追击的凶手是不是此类人。”   “我觉得有道理。”谢阮在一旁帮腔,“前几桩案子我们都查过,无论是运尸方式还是作案手法,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说不定那个疯子就是一会儿疯,一会儿不疯,在抓到他之前,徐少卿就这么否定我们的推论,怕是不妥吧?”   谢阮看向李凌云,暗示让他拿个说法,谁知对方站在焚尸炉旁,把头都伸进了炉膛去,不知道在做什么,好像压根就没听见他们刚才的讨论。   “李大郎,你在做甚?”谢阮不解。   “是石炭……”李凌云瓮声瓮气的声音传来,只听炉膛里面发出一阵拨弄东西的声响。众人正要凑过去,李凌云却站起身来,手中拿着一个极长的夹子,夹子末端还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石炭?”谢阮从李凌云手中接过夹子,望着那团黑乎乎的东西,仔细地看了看,惊讶道:“果然是石炭。”   李凌云点头。“《山海经》记有此物,也叫作石涅,藏于地底,其色黑,和木炭一样可以燃烧,但燃烧时会发出难闻的酸味。这种酸味烟雾有剧毒,如在不通风的屋内燃烧石炭,人会缓缓中毒而死。而石炭燃烧时均为星火,看来凶手就是用它来烘烤尸首的。”   “等一等,”子婴始终沉默寡言,此时却轻声问道,“老师,记得在我师父那桩案子里,你曾说我师父被放血和灌锡时人还活着。”   “不错,不止你师父的案子,凶手加害其他人时,被害者都是活着的。”   子婴闻言,露出痛苦不堪的表情。“那么也就是说,死者被送进炉膛用石炭星火烧烤时,还没有死?”   “现在只能说怀疑是这样,要知道究竟死了没有,还需剖尸检验。”李凌云见子婴似乎听明白了,又道:“这具尸首已烤得非常酥脆,外部清洗不但没有线索可找,反倒可能毁坏尸首上的证据。如今只能直接检验尸首。往后遇到此种情形,也不必过于拘泥于传承的口诀,可以适当变通。”   子婴认真听着,连连点头。   李凌云继续查验,因尸首的腹部已裂开,肠子也随之露了出来,他只能让阿奴把封诊罐拿到身边,就着尸首腹部的开口,用那把奇怪的柳叶刀在死者肚腹上划开更大的伤口,那已被烤熟的肠子,也只能尽量小心地截断,暂且放进罐中。   “这里好奇怪……”移去肠子之后,李凌云终于可以查看死者腹部的伤口,他将手伸到伤口处小心地抚摩,“这处伤非常平整,被灼烧严重的尸体,腹部因火烤造成膨胀而炸裂的话,伤口必定不整齐,此伤口应该是被人用锐器切开的。”   说完,李凌云将双手深深探进死者小腹之中,在里面摸索了半天,掏出一片皮膜般的物体。   子婴疑惑道:“这是……”   “人身体内的尿脬,尿液在这里囤积到胀满时,人才会产生尿意。”李凌云小心翻检着手中的尿脬,把裂开的地方展示给众人看,“你们看,这尿脬的切口非常平整,同样是被锐利的东西切开的。”   “为什么要切开这里?”谢阮好奇道,“这里边除了尿还有什么?”   “尿脬里除了尿,通常什么也没有……”李凌云手指探进切口,轻轻搓揉着尿脬,突然他挑眉道,“嗯……里面还真的有东西……”说着用柳叶刀切下尿脬,顺着切口翻出内壁,拿过封诊镜仔细观察。   “有石头,是石淋。”经封诊镜放大,尿脬内壁上能看到细小如蝼蚁般的灰白色圆球状碎石。众人一一靠前,看过那物,无不面露惊奇。   连徐天也忍不住好奇地问:“这些石头,难道是被凶手放进尿脬里的?”   “正好相反,这不是被人放进去的,而是死者自己长出来的。”李凌云端详着细小却圆润的碎石,解释道,“人吃五谷杂粮,体内便生出各种毒素,这些毒素可经尿液排出体外。如果此人五行不和,某一两种毒素特别多,毒素就会与尿液结合,渐渐生长成这种石头,在医书中叫作石淋,石淋可长得极大。很显然,死者的尿脬中也长了石淋,而且被人划开,将其中的大颗石淋取走了。”   说到这儿,李凌云抬头道:“并不是吃什么都能长出石淋,生石淋病会导致排尿时下体剧痛难忍,甚至石淋堵塞尿液,致人死亡。我大唐名医孙思邈以葱管插入尿孔,通尿救人,传下这等奇技的同时,他也非常好奇这种病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于是他踏遍大唐山水,后来才发现,似乎与病人日常所饮用的水有关。”   “水?”谢阮不解道,“水清澈透明,何来毒素?”   “水跟水也不一样,就算看起来都清澈透明,实则仍有极大不同,”听到这里,明珪在一旁说道,“我平日喜欢烹茶,所以知道用不同的水烹茶的话,茶的色香味都会不一样。”   “啊,说到茶我就想起来了,”谢阮恍然大悟,“宫里就有专人负责辨别水质,什么水适合洗衣,什么水适合烹茶,什么水适合用来炖肉,好像的确有区别。”   谢阮惊喜地对李凌云道:“这么说,是不是只要查出在这附近什么地方有容易让人得石淋病的水,那么就可以推断出,死者大概生活在哪里了?”   “不错,我正是此意。”李凌云点头道,“相关疾病在我封诊道内也有记载,我们剖检尸首时会特别注意患有石淋病的人居住在什么地域,这些地域内的水流又是哪一种水质。”   “又是记录在你们那个封诊秘要里,是吗?”谢阮微微失落,“那只能等你回家才能查看了。”   “查起来很快的,”李凌云看着面前的尸首,“先把尸首验完再说,反正这里是京郊,回东都也不远。”   谢阮闻言点头道:“说得也是。”   “其实就在刚才,我又有些发现,”李凌云手指豁开的死者腹部,“方才我切下尿脬时,发现他内脏色泽过于艳丽了。”   李凌云像往常一样把尸首胸骨撑开,露出热腾腾的内脏,他将手探进死者胸腔,托起心脏。   “颜色不对,哪怕是活人的心脏也不该如此鲜红,”李凌云用柳叶刀小心切开心脏,心脏内的血液立即溢出,颜色果然格外鲜艳,“和我想的一样,死者在被烧烤时还活着,他是吸入了石炭燃烧时冒出的毒烟才陷入昏迷之中的,以致被星火灼烤到死,也没有四肢挛缩。这种石炭毒烟会使血液无法正常在体内流转,导致中毒者在极短的时间内昏迷,而烟毒与血液结合,就会变成这种艳红色,可见死者昏迷后,尚未感到灼烤之痛就已窒息而死。”   李凌云又看看死者的手脚,皱眉道:“除了皮肤被灼烧后裂开外,没有发现遭捆绑的勒痕。也就是说,死者被凶手送入炉膛中时,手脚虽然自由,但已无法反抗。”   说完他伸头到炉膛中看看顶部,摇头道:“因长期焚烧尸体,天长日久,焚尸炉中必然会生出一层炭灰,这层炭灰会牢固地覆盖在炉膛顶部,如果有人碰触,必然要留下痕迹。但这座炉内的炭灰却完整无缺,这也说明,死者在被推进焚尸炉后,并没做任何反抗。”   谢阮沉吟道:“看来,他也被凶手下了迷药。”   “没错,只是……凶手这次用的刀,似乎随便了一点。”   对李凌云提出的疑点,谢阮却有解释:“如果刀不是用来砍头的,而是用来砍门和铁链的,倒也不奇怪。正所谓杀鸡焉用宰牛刀,谁会舍得用好刀做这种事情?”   李凌云听完颇为赞同,便开始进一步检查死者的其他脏腑。   在小心摘下肝、肺、肾等仔细观察,并依次放进封诊罐后,李凌云终于直起身子,长出了一口气。“除了石炭毒导致的异常鲜艳的颜色,这几种脏器形态看起来与常人并无不同……”   说罢,他的目光又投向死者腹中的胃囊。“嗯?好鼓……他在死前一定吃了不少东西。”   李凌云小心切下胃囊,转身放在铜盘上称重记录,然后小心地切开。   大团食糜被他从胃囊中取出,在小心分离后,李凌云道:“食糜多为肉类,肉质很粗,纹理清晰,筋络较多,看起来不是羊肉。”说着他抠出一点在鼻前嗅了嗅,接着又用手捻了一下。“是烤肉的味道。里面添加了许多孜然和胡椒,他吃的是烤骆驼。”   “烤骆驼?就算在宫中也不是日常吃的。以大唐百姓平日的饮食习惯看,肉食以羊肉、鹿肉和鸡鸭鱼肉为主,会吃骆驼肉的多是胡人,而且他们也不经常吃,骆驼原本就是从西域运送而来的,数量不多,要吃骆驼的话,也得遇到节日。”谢阮抬起灵动的双眼,“算来,死者刚遇害不久,而东都之内烤骆驼的也不多见,打探这种市井消息凤九最为擅长,回去问他,一定有答案。”   明珪也道:“凶手每次作案都在食物中下迷药,如果知道这附近有谁烤了骆驼,那么说不定能摸到点凶手的行踪。”   子婴本来在一旁听得目眩神迷,此时他却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神情紧张地问道:“老师,我记得你们曾说过,凶手总是对术士下手。那这名死者会不会也是一位术士?”   “这个……”李凌云想了想,“死者患的石淋病,通常跟其饮用之水的水源有关。类似的水源一般都隐在山间,且品尝起来有某些特别的滋味,会被饮用者误认为是甘泉,实则其味道却来自某种地底矿脉。若是这样,死者大有可能居住在山上。而修道的术士也多会选择在山间修行,如此看来,死者也许真是术士。” ⒏ 澪 電 吇 書 W W W . T X T 8 0 . L A   “不过……”李凌云又道,“咱们封诊道讲究的是实证,推测仅是辅助,所以也不能太过武断地去推测,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结合诸多线索进一步探查,这样结果才能更准确。”   子婴自然又一次心服口服,徐天看了全程,也捻着胡须微微点头赞同。但李凌云却不怎么满意的样子,反而皱眉走出了封诊屏,边走边道:“尸首表面全都烤焦了,皮肉离脱,用剖尸之法看来也只能查到眼下这样了。”   谢阮摘了口鼻罩,在一旁毫无形象地笑道:“烤成这个样子,还能取到这么多线索。大郎你居然还觉得不够?若换成大理寺的人来,那岂不是什么都查不到?”   谢阮句句针对徐天,听得徐少卿脸色比锅底还要黑。但眼下大理寺确实表现得不太好,他也不能反驳,只得对谢阮拱手道:“既然谢将军如此嫌弃,此案就仰仗各位,我大理寺此番就在一旁乐见其成如何?”   谢阮灿烂一笑。“很好,尔等作壁上观即可。且等某回去问过凤九,再让大郎查阅封诊秘要,应该就能确定死者居于何处了,要你们大理寺也只是累赘。”   二人本就不是一个派系,徐天被谢阮再三顶撞,此时怎么还按得住性子?他冷哼一声,拂袖走到外间,叫了几个大理寺的吏员过来收尸,顺便看守现场,随后便先带着下属回了东都。   焚尸院外,徐天一行人打马狂奔而去。谢阮看着掀起的尘土好笑道:“徐大胡子这人当真气量狭小,之前给我们那么多脸色看,他却不觉得我们可以生气,等到换成自己,倒是发脾气给我们看,他也真好意思。”   明珪站在一旁看阿奴和六娘清洗工具,闻言劝道:“你少说两句,就算不跟他一个碗里吃饭,好歹也是同台竞技,何必非要搞得如此难看?”   “这才哪儿跟哪儿,好歹我也是天后身边长大的人。”谢阮面色微冷,眉眼中透出一股傲气,“徐天这些日子处处与我们作对,要说他背后无人那就怪了,表面上是他与我们作对,实则是他身后那些货色不将天皇、天后放在眼里。如今我耀武扬威也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天后和陛下的颜面。”   “是是是,你都对。”明珪正一迭声说着,却见李凌云骑着他的丑马踱了过来,奇怪道:“大郎怎么这就上马了?为何不等我?”   “大家不是都已经回去了吗?”李凌云满脸奇怪,看看明珪,明显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想回去也跟我说一声,我们一起取马不好吗?”明珪无奈地摊开手。   “你见我骑马过来,不就必然知道我要走了吗?”李凌云勒住缰绳。此时谢阮在一旁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笑死我了,明子璋你这人说话向来拐弯抹角。对李大郎你有话就直说,暗示他根本就听不懂。”   谢阮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扭头看着满脸不解的李凌云道:“李大郎,明子璋是想说,大家既然做朋友,一起来的就应该一起走,朋友间要做什么事就应该先打声招呼,而不是自顾自地做事。”   “哦?是这样?”李凌云疑惑道,“那我应该怎么做才对?”   “我们三个一起从东都出来,当然就应该一起回去,你要做什么,叫上我们一同行动便是。”谢阮和明珪走向自己的马,二人解开缰绳翻身上马,来到李凌云身边。   “瞧见了吗?现在可以一起走了——”谢阮说着,用脚踹了一下马肚,自己跑到了前面。   李凌云想了想,问明珪:“三娘说的是对的?”   对方无奈摇头。“大郎不必理,她就喜欢信口胡说。”   李凌云却不依不饶。“可是她说的要是真的,方才我自己上马先走,你是不是生气了?”   “既然是朋友,又为何要生你的气?你又不是故意的。”明珪对李凌云一笑,抬起马鞭指着矗立在朦胧夜色中的东都城,“走吧!早些回去,除了那烤骆驼的事要问凤九,刚才你给我看的草叶,估计也得着落在他身上。”   听明珪提起案子,李凌云顿时来了兴致,二人并肩打马向前。   “怎么,子璋你好像认识那草叶?”李凌云继续追问。   “也不知记忆精准不精准,我好像在一本域外草药图录上见过,因其形状奇怪,就多看了两眼,所以有些记忆。”   “那图录你现在还能找到吗?”李凌云顿时兴奋。   “图录是我阿耶找胡医借来的,早已还了回去,此时过去已久,我也想不起究竟是哪位胡医借给他的了。”   闻言李凌云有些失落。“哦……那你还记得多少?”   明珪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拿出油绢袋,借着马灯的光看了看。“这应该是一种大唐域外传来的东西,名字也有好些种不同叫法,我好像听我阿耶说,叫阿……什么蓉。对了,阿芙蓉。”   “阿芙蓉?”李凌云摇摇头,“之前好像从未听过。”   “你没听过也是当然,”想出了名字,明珪的记忆似乎也渐渐清晰,他耐心地解释道,“此物并不生长在大唐,而是自西域之外而来的,是一种寿命只有一年到两年的草木,最高可长三尺之高,逢夏季开花,花色或红紫或白色,花落之后,会萌生一个球果,如果割破果皮,会流出乳汁一般的汁液,这种汁液在干涸之后会变成黑褐色,可搓揉成团。将此物烧煮,便能去掉苦味,灼烧起来冒出的烟雾也带有极为香甜的味道。”   “香甜的味道,听起来有些熟悉……”李凌云微微思索,总觉得明珪所说的这种味道自己似乎曾在哪里闻到过。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有些熟悉,”明珪顿感迷惑,继续道,“说来……这阿芙蓉制成的芙蓉膏价格极贵,寻常人根本买不到。”   “为何昂贵?此物有什么特别之用?”   明珪闻言笑道:“大郎是不修仙的人,此物对你来说自然没用,但对我阿耶那样的术士而言却很不寻常,据自大秦来的西域商人说,此物的烟气可使人加深冥想,让人静心凝气,更易接触神明。”   “还有这种用处?”李凌云很是惊讶。   “这阿芙蓉另有一别称,叫作忘忧草,胡人说神明也在使用它,而且它可以治病,譬如头晕目眩,气喘咳嗽时,都可使用。吸入芙蓉膏的烟气,会让人觉得飘然欲仙,浑身舒适不已,也能让人如沉浸在美梦之中,看到诸般华丽炫目的景象。有许多人用过这提炼出来的芙蓉膏,都声称自己见到了神仙。”   话说到此,明珪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猛地抬头看向李凌云,就在此时,对方也惊讶地盯着他,二人无语地相互凝视片刻,明珪小声地问:“大郎是不是想起了那一次……”   “你也想起来了……”李凌云皱起眉头,“还记得当时凤九请你我喝酒吃食,他特意让小狼在一旁点了熏香,那种香味跟你所说的阿芙蓉的香气一样,闻起来是一种甜得腻人的香气。”   “这么说,凤九当时的确对我们下了药……不过这件事他也早就承认了吧!”明珪的语气难得地不快,显然他对那事仍耿耿于怀。   “那件事我倒无心追究,反正也不过是做了个噩梦,只是另有一事……”李凌云兴奋地看向明珪,“既然凤九当时所烧的香丸中可能有阿芙蓉膏,那么这次所发现的阿芙蓉,凤九或许也有办法查到。”   明珪点头道:“是这么个理,所以我说这次恐怕还要托付凤九才行。”   李凌云又想想,有些狐疑。“只是,他当时不是说,是酒水有问题吗?”   “凤九那人嘴里就没有几句实话。我不是说过吗?对他要有所提防,不可尽信,除了和案子相关的,你要是信了他,他把你卖进鬼河市,只怕你还帮他数银子呢。”   明珪用脚后跟踢了踢马肚,黑马加快了小跑的速度。“凤九会帮我们,不过是听从天后的差遣,与案子相关的事勉强还可以坦诚相告,但别的事他可没必要对你说实话。就如这种给人下药的手段,说来都是凤九的秘密,你去打探,哪儿会有真东西说给你听?”   “也对,”李凌云并不纠缠,“只要凤九能帮我们查清那些阿芙蓉从何而来,也就行了。”   二人说着话,匆匆向东都洛阳赶去。虽说是紧赶快赶,众人还是到了宵禁之时才来到东都城门前,守城士兵早就得到消息般大开城门,将众人恭敬地迎了进去。   众人刚进城门不远,就见对面明晃晃地来了一群人,一个个手上都打着大红灯笼,中间包围着一架华丽无比的马车。   拉车的是四匹一根杂毛都没有的黑马,马车来到近前,李凌云瞧见马头上装饰的金当卢,不由得微微一愣。   能在大唐东都宵禁的夜晚,大模大样带着人还赶着马车在道上狂奔的,当然不会是一般人,连马都要用纯色,马饰用纯金,更可见此人来头极大,属于王公贵族一流。   马车上用极细的竹帘制成车门,里面影影绰绰看不清究竟是谁。只是那驾车的车夫一抬起头来,露出那张逼真的黑色狼面,便泄露了车中人的身份。   白马之上,谢阮有些紧张的表情渐渐放松,她的手也从腰间的蹀躞带上滑落到了腿侧。“凤九,你搞什么?怎么摆出这么大的阵仗?差点引得我拔刀。”   “这就要问天后殿下了,她今日想起设宴,却没想到你们都在外面,只好让人传话找我这个闲人入宫作陪。”凤九微懒的声音从车厢中传来,明明已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可他的声音却带着一种低柔的婉转之意,让人听了心神都变得松软。   话音未落,凤九身边那名狼面童子不知何时已来到车前,他缓缓拉起车帘,露出斜倚在车厢里的凤九。   只见车厢内铺设了一张编织着起舞仙鹤图案的草毯,草毯上放着一个圆滚滚的紫色缎面大枕,凤九就靠在这个枕头上,手中拎着一把制作极为精巧的执壶。壶口用银雕镂成马头的样子,细长的壶身则用整块紫水晶制作,在夜里看起来流光溢彩。这种壶一般由胡人制作,因此又叫胡瓶,通常都用作贡品,市面上极为珍贵少见。但此时此刻它就像不值一文的粗陶酒壶一样,在凤九手里随意地晃来晃去,感觉随时都可能掉下来摔成八瓣。   “既然是进宫,就不能不好好打扮,谁知道天后除了我之外还找了谁来喝酒?穿得太随便可不就丢了天后的脸?”凤九挥一挥执壶,那价值连城的壶险些真从他手中飞出去。   今日凤九内穿紫色银绣星辰衫,身披银白祥云鹤氅,头上仍是术士喜欢的偃月冠,只是今天戴的是由白玉所制,较之前黄杨木的减了三分出尘,更平添一抹贵气。   可能是喝多了,凤九面色微微发红,衬托得他双目明亮如星,别有一番风流疏狂之意,可见他在年少时代必然也是傲气天成的人中龙凤。   看见这样的凤九,站在李凌云身边的子婴两眼发直,拽拽李凌云的衣袖小声问:“老师,这位是什么人?看着好像身份很不寻常,他这么晚还乘马车出来,不怕京都的犯夜之罪吗?”   “别说这东都洛阳,就算到了西京长安,他也不会怕什么金吾卫街使。”谢阮在一旁拍拍他的肩头,“小子婴你记着,在这洛阳城中招惹谁都可以,千万别招惹这位。他的靠山来头极大,我也比不上。”   “谢三娘,嘴里琐琐碎碎的,在那儿算计我什么呢?”凤九用壶嘴对着谢阮。   谢阮转头一笑道:“没有算计,只是说说罢了,不知今日九郎的酒喝得怎么样啊?”   凤九昂头,直接用壶往嘴里倒猩红酒浆,也不怕弄污了整洁的衣袖,随意用袖口擦擦嘴。   他甩着衣袖,向谢阮眯眼笑道:“我本来真以为是去喝酒的,谁知道送上来的菜式全都是当年我吃过的,偏巧我这人记性不错,还记得吃过那桌菜后我妹妹就没了,从此我在这世上再没了亲人,正觉得喝不下去,你的小鹰儿送的消息就到了,却正是救我于水火之中,所以一出了宫,我就赶紧过来见你们,算是给你道个谢。怎么,这次你们又遇到什么事了?”   “什么小鹰儿,明明是隼。”谢阮皱着脸,撇嘴道,“你怕不是已经喝得太醉了吧?显庆二年,天皇命苏定方攻打出尔反尔的西突厥,活捉了阿史那贺鲁,顺便把他身边驯鹰的人也一并捉拿,一起带到了大唐。由于此人也会训隼,故而宫中从此有了用隼传递密报的方式。隼飞得更高,传递消息比鸽子好用得多,也不容易被人袭落,天皇、天后对此赞不绝口,只是训练不易。这么特别的物事过你的嘴说出来,就好像成了不值一提的小玩意儿了。”   “都是鸟,都用来传消息,又有什么不同?”凤九好笑道,“谢三娘就是在外面辛苦了,回来见我喝酒心里不痛快,故意来找我的事吧!我明白的。”   “谁有兴趣找你的事?”谢阮朝李凌云努嘴道,“是案子有些事,又要麻烦你找人来查。”   “哦?之前听闻那凶手又害了人,你们可是有了新的线索?”凤九闻言,总算坐直了身体,语气也严肃了一些。   他原本就是个美男子,此时坐得身体笔直,风姿更显卓越,目光柔和却微冷,莫名地让李凌云联想起月下的冷松。   狼面童子走到马旁,李凌云将一张画着阿芙蓉叶片形状的纸递给他。这张纸上的画是他在路上借着马灯绘下的。   “我们要找的,是一种叫阿芙蓉的外来草药,”李凌云道,“我们在现场,发现凶手所养的驴拉的粪便中,残存有这种草药的枝叶。明子璋说它是从西域传来的,本地种植不多见,如果能在关内道内找到种有这种草药的地方,应该就能摸出那凶手所在。”   狼面童子把纸递给凤九,凤九借车门上悬挂的灯笼,打开仔细瞧瞧,面露难色道:“此物的名字连我也不曾听过,如果是外来草药,本地种植之人必然不多,关内道这么大,要寻觅到一小片这种草药是很不容易的。”   “上次也请你查过驴粪中的草料,这阿芙蓉是跟那几种草长在一起的。其叶与花果的形状,还有所制药物成品的模样,我和明子璋都画在了纸上,只需复查之前驴粪线索中涉及的地方是否也有此物即可。”   “这么说还有些门道可循的样子,那交给我便是了。”凤九将纸叠起,揣进怀中,抬头莫测一笑,又问李凌云,“李大郎,我看你盯着我好像还有话要说,怎么,你还要查别的吗?”   “从这阿芙蓉的果实中,能提炼出一种叫阿芙蓉膏的东西,”李凌云凝视凤九,“此物极为罕见,而且价格昂贵,我们猜想,那凶手的驴绝不会在偶然间吃到这种外来草药,而是因为有人在栽培此物,那驴就在草药种植土的旁边吃食,所以才能偶尔吃到草叶。因此我们怀疑,那凶手种植阿芙蓉,必然想提炼阿芙蓉膏,他或许会在东都之内售卖此物。”   “我明白了,你是要我查市面上有没有这种东西卖,是谁在卖?”凤九微微点头。   “其实,”李凌云不置可否,“凤九郎,你或许也用过这东西。”   “或许?”凤九闻言一愣,“在你提起这阿芙蓉之前,我从未听说过这种草药,怎么可能会用过?”   “不是直接用阿芙蓉,而是用阿芙蓉膏,可能还掺和了一些别的东西制作成香丸,燃烧后就会发出甜腻的味道,能让人心神安宁。”   “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些熟悉,”凤九挑眉想想,忽然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了,你是想说那次我请你们饮宴,焚烧的香丸有问题吧?”   “嗯,我的确是这么想的,”李凌云点点头,“那天我做了一个噩梦,而且明子璋在一旁也做了同样的梦,两个人做同一个梦,只怕不是巧合,如今想起来,那天闻到的烟中有特别的甜味,倒是有些像阿芙蓉膏燃烧时的味道。或许是你用的那东西,让我们一起产生了幻觉。”   “原来如此,”凤九点头,他用手轻轻抚着下颌,若有所思道,“那些香丸倒不是我特意准备的,那天本来是想着给你们两人一点教训,于是拿了一些天竺人送的香丸来用。那些天竺人说这香会让人神志变弱,容易被人蛊惑,不过他们原本也没给我多少,那天就都点光了。天竺人总喜欢玩弄幻术,估计是用来配合他们那些伎俩的。我再去寻他们问问,或许能找到此物的来由。”   “那此事就托付给你了。”李凌云又道,“我还有两件事,一是要请你找人手,不用多,一两个对河南道地理极为熟悉的即可,之后要帮我寻几个地方;二是查一下案发地点附近,是否有胡人烧烤骆驼,又是什么时间烤的。”   “这都是芝麻绿豆的小事,明日我就安排人手,让他到你们狩案司听命。至于阿芙蓉的事也会查,有了消息就告诉你们。”凤九不以为意地说完,人又朝枕头上靠了过去。虽然夜色已深,但在明亮的灯光下,马车中凤九俊美的脸,却有些难以名状的深邃,令人目光被深深吸引,一直到狼面童子放下车帘,众人才纷纷收回视线。   马车掉转头,从大道上远去。明珪看着渐渐消失的马车,微微皱起眉头。“总觉得凤九有些心不在焉。”   一身红衣的谢阮勒马来到身边,瞥他一眼。“此话怎讲?”   “对我们下药的事他居然当着这么多人说出来,有点古怪。这可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多少会有些尴尬!可凤九居然没一点要解释的意思,反而全盘爽快地承认了。要么就是他真的觉得对熟人下药不值一提,要么就是他根本没打算好好查。”   说到这里,明珪看谢阮。“你觉得他是哪一种?”   “应该是后面那种……”谢阮面色微变。   “为什么是后面那种?”李凌云本来在一旁仔细听着,这时突然提问,“可能他觉得给我们下药也没什么,毕竟又不是谋财害命,不过是让人发蒙一会儿罢了。”   “大郎,你不明白前因后果,”谢阮神色踌躇地摇摇头,“你们还记得吗?之前让他去查大斑蝥的事,他当着你们的面为那些制作蛊虫的人求了情。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我打赌你猜不到。”   “凤九不是说把制蛊的人从东都赶走了?”李凌云不解,“难道,他还做了什么?”   “不错。凤九把那些人赶走后,便又让人去清查,东都这几年来有多少人死于这种斑蝥虫蛊。”谢阮描述的声音里,透出一股冰冷的气息,“那些人离开了东都后,严格按凤九说的,从此不涉足他的区域,凤九当时没再为难这些人,可是……他后来却把这些人的去向,一一告知了死者家属。”   李凌云睁大了眼。   谢阮继续道:“可想而知,那些人最后的结果会怎样!就在她们离开后不久,河南道内,就发生了好几桩仇杀案……”   “他为何要这么做?”李凌云忍不住问道。   谢阮叹息道:“因为凤九的家人,便是在宴席中被人下毒致死的,你说他是为什么?”   说到这儿,谢阮看了一眼明珪。后者面色发沉地道:“所以我才说,他对我们下毒这件事,在他看来绝不可能只是一件小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对我们用的,是他最讨厌的手段,给的解释或许有些是真的,但绝非仅此而已。也就是说,他有意对我们隐瞒,若非大郎逼问,他还不承认他用过阿芙蓉膏。所以我也觉得,在查阿芙蓉膏这件事上,他可能不会跟我们道出全部实情。”   李凌云回过神来,有些烦恼地道:“竟然是这样,那看来只能另辟蹊径了。”   “还有别的办法?”谢阮好奇地问。   “当然有,死者体内不是有石淋吗?石淋一般与水源有关。这些在我们祖传下来的封诊秘要中都有记载,回去翻查一下,河南道内有哪些区域百姓容易发作此症,自然就有了头绪。如果凶手那头没有线索,我们便从死者这头着手。”   李凌云颇为自信地握拳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阿耶说,除非不犯案,否则案子就一定会有破绽,也就有突破的可能。”   一切正如明珪所推测的,整整过去了两日,凤九那边,仍无任何阿芙蓉的消息传来,反倒是他们要的人手,第二天一大早便已等在狩案司门口了。   那中年男子面相憨厚,自称名叫何权,说是对河南道地理极为熟悉,按凤九的意思到这儿任三人差遣。   他还顺道带来了关于烤骆驼的消息:在洛阳附近,有四五个镇子都在过胡人的天神节,案发前日,正好有人在这几处烤制整峰小骆驼。   凤九的人调查之后得知,在天神节上,胡人要载歌载舞,吃烤肉,喝葡萄美酒,并以分食烤骆驼作为节日重头戏,因此骆驼烤熟必然是在夕阳下山之时。为了送别天神,要进献烤骆驼作为贡物,这样一来,天神才会让天火来年再度升起。所以死者吃烤骆驼的时间,应该是在他被发现的前一天下午。这样算来,到死者被发现时,距离凶手的作案时间还未超过十二个时辰。   消息带到后,何权就留在院中等候差遣。他跟阿奴和六娘一起暂住在院落东面小屋里。那何权也不挑剔,由于此人能言善道,很快就跟六娘等人相熟起来。   因为不受大理寺待见,狩案司所在之处也与大理寺划清界限,否则岂不是天天找白眼吃?负责处理此事的明珪,显然没有谢阮那样与徐天斗气的雅兴,所以甚至没选官署集中的东城,反而在市井之间择了一处小院,作为狩案司办理事务之所。   这座小院本是宫里外购物品的存货之处,现下就成了狩案司的“官衙”,一行人也总算有了可以安顿的办公之所。   此时,半新不旧的狩案司小院内,明珪、谢阮与李凌云三人各自坐在绳床上饮茶。   吃着六娘送来的酸酪,李凌云伸手指点面前铺开的帛卷地图。“我在家中翻阅了自前隋以来,河南道内关于石淋症的记录,圈里这五六处都在河南道范围内,是石淋病高发之所。我们封诊道早就知道,饮水可致石淋病,所以连带病人饮用之水的水源也都一气标注在上面了。”   “这么说来,本案死者应该也居住在这其中一处了?”明珪细细品着加了盐巴的茶汤,轻声说道。   “嗯,但是你们看,这两处上面已经修建了城池,水源直接打在城中。而我们当下要找的死者极可能是一个修行术士,这种人极少住在城中,所以这两处不符,可以排除。”李凌云手持炭条,在其中两个点上画上大叉。   “而余下几处,只需调查水源附近是否建有修行道观,再核对道观中最近有没有无端失踪的术士,应该就能查明死者的身份了。”   明珪有些奇怪。“我怎么记得大郎上次跟子婴说,或许死者不是术士?你说推测只能指引查案,不能当证据用的。”   “没错!然而是术士的可能性大,所以先查,要真没线索,再想其他也不迟。”李凌云道,“不是每次都有足够人手可用,所以封诊道的规矩是先按最可能的来,要是毫无结果,再换想法,如此一来,也能节约人力物力。”   说到这儿,李凌云放下手中的瓷碗,皱眉道:“没想到凤九对那阿芙蓉的线索,是真不想好好查下去。”   “他或许只是不想解释,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对你们用药。”谢阮拿起玉石一样的奶酥点心啃了一口,边咀嚼边不以为意地道,“无须在意,凤九受身份所限,无论怎样都不能违背天后,毕竟他早就付出过代价,也知道那样做,后果是他承担不起的。”   “代价?”李凌云重复了一遍,“他到底是什么身份?怎么听你这样说,他还得罪过天后?”   “唉,其中内情你无须知道。”提起此事,谢阮失去了吃食的兴致,把剩下的半块点心扔掉,又招手叫一旁的子婴过来,把剩下的点心都给了他,这才继续道,“凤九或许有一些小脾气,却不是真的不知轻重,你们让他缓一缓,我相信阿芙蓉的事,他迟早也得给你们一个交代。”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就先集中查这几处水源。”李凌云伸手在地图上点了点,“凤九做他的,我们也得先做好自己的事。”   “大郎说得没错,什么时候出发?”明珪欣赏地看着李凌云,微微一笑,“你尽管安排就行,只是据你所言,这几日做梦还有些惊扰?用不用我给你配些安神药?”   “打从用了你给我的香囊,情形就好了许多,最近也没有再做那个梦了。”李凌云道,“不过是因为案子毫无进展,心中有些压力,睡着了老是做梦,醒来又不记得到底梦见了什么,觉得有些疲惫而已。”   “原来如此,或许是脾肾有些弱了,那就配一些能够补充精力的药剂,可以治疗多梦。”明珪善解人意地说着,忽然听见一旁的子婴发出笑声。   少年眨眼揶揄:“真是奇怪,谢将军是女子,平日说话做事粗心随意;而明少卿是个男人,做起事来却格外细致。比如拿我老师来说吧!要是有人打上门来,谢将军一定会拔刀而战;可要说到照料身体,反倒是明少卿更细致妥帖些。”   “人各有所长罢了,从这方面看来,却是没什么男女之分,只有擅长不擅长的事。这话还是你老师说的。”明珪笑道,“他跟我是朋友,我又师从我阿耶学了些医道手段,为他做这些理所应当。”   “我倒觉得明少卿对老师很不一样。”子婴见明珪没生气,就大着胆子继续道,“明少卿跟谢将军也是朋友,可没见您总是提醒谢将军身体如何如何,也没见您送谢将军什么香囊啊。”   “她?”明珪闻言,惊异地看向谢阮,“她可用不着我,宫里头自然有一个上官小娘子在担忧呢!什么香囊手绢,有那位出手,哪儿用别人操心?而你老师与我,都没有什么女人缘,跟我们往来最多的女子也就只有谢将军,她可不擅长女红,我们也不过是勉为其难,靠自己解决些难题罢了。”   说到这儿,明珪饶有兴致地看子婴。“那你呢?只是说我,我看你对你老师也非常用心,别的不说,你这不是时时刻刻守在你老师身边吗?就连这种时候,都不见你去找阿奴他们玩耍。”   “老师懂得太多,我想知道的也太多,待在老师身边才方便时时发问……”子婴尴尬地看看李凌云,“其实我也不是一直都在老师身边,要是回了宅子,我会经常去药园里走走,老师让我把那些草药全都记下来。”   “什么?明明不是我让你记的。”李凌云一脸茫然地抬头,“我让你记的是人身上有多少块骨头,还有五脏六腑所在的位置,以及小孩、青壮年人和老人的骸骨之间的区别。分明是你自己嫌闷要去药园里头溜达,怎么还变成我让你记草药了?”   “哎呀!老师——你干吗都说出来啊?”被当面戳穿,子婴顿时急眼大叫起来。一时之间,屋里又充满了笑声。   为不被众人嘲弄,子婴忙提起调查水源的事来。“哎哎,说到水源,老师又有什么打算?”   “你是没话找话?”李凌云不留情面地道,“自然是要一个个去查过了。”   “你这弟子就是怕我们笑他,这才移走话头!”谢阮哈哈大笑,起身到门外,把在休息的何权叫了过来,将李凌云画的地图也一并递给了他,随后吩咐:“准备一下,我们这就离京去查这几个地方。”   民间对乌鸦的俗称。   唐高祖李渊的年号,618—626年。   八热地狱之第八狱,也是八大地狱中最苦的一个。出自佛教《法华经》《俱舍论》等经书。“无间地狱”为意译,音译即“阿鼻地狱”。   多见于唐、宋时期的域外民族,肤色黝黑,体貌类似今非洲人。大多自海道入华,往往充任随从、仆役。   微弱的火。   膀胱。也写作“尿泡”。   结石。   罂粟,亦可代指鸦片。   古国名。又名“犁靬”“海西”。古代中国史书对罗马帝国的称呼。395年罗马帝国分裂后,大秦常指东罗马帝国。   又称“注子”“注壶”,古代壶式之一。瓷制。出现于隋代。唐中期至宋代,其基本形制是敞口、溜肩、弧腹、平底或圈足,肩腹部置流口,另一侧安把柄。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56—661年。   西突厥可汗。室点密可汗五世孙,自立为泥伏沙钵罗可汗。   太阳。   后文中提到的胡床的别名。胡床为古代坐卧类家具,轻便,可折叠,两足前后交叉,交接点做成轴,以利翻转折叠,上横梁穿绳以便坐。东汉后期北方少数民族所创并流入中原,适于野外郊游、作战携带。古代多称北方少数民族为胡人,故名。   旧时指女子所做的纺织、缝纫、刺绣等工作和这些工作的成品。 第九章 西山迷踪水落石出   这桩连环案查到此种地步,凶手已被众人熟悉,可破案线索一次次呼之欲出,却偏偏又因各种条件限制,摸不到凶手的具体行踪,若放任他逍遥在外,他很有可能再度作案。   狩案司众人心知此事可急不可缓,准备齐全后,他们立即离开东都,前往那几处水源调查。   兴许是众人运气不好,余下的四处水源地,接连三处都没查出异常,众人只得前往最远最偏的第四处——位于龙门山脚下,在洛阳正南约三十里处的那口泉眼。   龙门山,其实就是洛阳百姓口中的西山,此山青翠如画,因北面神似琵琶,所以当地人也习惯称之为琵琶峰。站在西山上远眺洛阳城,可以发现此山正对皇宫南门,又因天子为真龙,故而此山得名龙门山。另外,这西山与东山两山对峙,伊水从中流过,仿佛在两山中间打开一道大门,所以此山还有一个名字叫作伊阙。   既得此名,自然山地陡坡较多,众人一路走来都在爬坡上坎。也正是这个缘故,这处水源才被安排在最后一处。本以为能省些力气,可谁承想,最不想什么,却偏偏来什么,线索大有可能就在此处。爬山前,众人不得不找了一个驿馆足足休息了一夜,这才有力气行走于西山。   既然是山路,封诊车只能暂存在山脚下,封诊的常用工具则被李凌云一股脑塞进封诊箱中,由阿奴背在身上。好在大家身体不错,李凌云的病情也早已恢复,加上山上风景颇佳,林木葱茏,天气凉爽,鸟鸣声声的山道旁时常还有清澈溪水流过,所以除了六娘有些娇喘吁吁,其他人倒没觉得太过艰难。   等到了龙门山的西面,众人却有些犯难起来。在溪流下方虽有村落,且村里得石淋病的人也不少,可他们要寻的这名死者却不太可能住在此处。因为他是修行的术士,这种人为避免吵闹,势必不喜待在距村落太近的地方,所以他们还得顺着溪水逆流而上,去更高处的水源寻找。   此时,凤九找来的何权就起了作用。此人自称专为朝廷探矿,什么铁矿、铜矿、朱砂矿,如数家珍,只要看到山上长着什么树,土里有什么样的石头,他就能判断这座山下有没有矿藏,所以寻找水源这种事情,对他而言就是小事一桩,毕竟如果人天天在山里四处转悠,解决饮水问题是第一要事,先寻水,再寻矿,这对何权来说是最常规的操作。   据他所言,凤九旗下擅长这门技术的,也以他为首。哪怕对那阿芙蓉的事心存疑虑,但不得不说,在这件事上,凤九确实算出了全力。   何权早就跟大家混熟了,他对自己的底细也没任何保留——他是因家中亲戚犯案遭到连坐,后来成了罪人的,全家老小也因此事变成了官奴。凤九知道他有这样的才能,就把他调到身边,并且让他全家上下脱了奴籍。虽说他自己如今还得在凤九身边继续为奴,但这样的结果已让何权感激不尽。   此次何权被派遣到狩案司听命,虽有些大材小用,但也十分尽力,在追踪水源时更是一马当先走在前面。他手持一把劈柴刀边走边砍,给众人开出一条路。原本需要费上一番功夫的事,在何权的帮助下就变得简单了许多。等到众人来到水流源头时,发现此处已不是封诊秘要最初记录时的模样了。从石缝里浸出的水流下方,被人用砖石垒砌了一个小小的水潭,水潭面积不大,与木盆相当,潭中不但种植了水草,还放进了几条鲜红的小鱼。   那水清澈无比,波光荡漾,小鱼在翠绿的水草中游来游去,看起来生机勃勃,令人心旷神怡。   水潭边靠右的地方有一处小小的缺口,在缺口处,有人用剖开的大竹做了一条引水道,把水潭中的水引向彼方。制作这条引水道的人相当细心,为了不让地上的泥土弄脏泉水,在竹子下面还用劈开的木叉把它架了起来,这样可防小兽把枯枝败叶弄到流水中。   目睹此景,谢阮有些好奇。“你们说,这竹子把水引向的地方,会不会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   明珪看着引水竹竿微微点头。“大有可能,用竹子引水并不少见,但能用这种半开的竹子引水,用水地不可能距离水源地太远,若是远了,水中难免会落入污物。用水者采用引水而不是挑水的方式,则侧面说明用水地人数不少,挑水没法完全满足日常需要,只能采用这种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   “可是……”子婴好奇地蹲在潭边把手伸进去,几条小鱼以为来了吃的,全都聚拢在他的手指旁,“这里的水很清澈,水中的水草长得也很茂盛,鱼看起来也没什么异常,为何老师说这里的水有毒呢?会不会我们找错了水源?”   “水源不会错。但此毒非彼毒,至于为什么说有毒,则要从几个方面来看。”李凌云手指水潭中的水草,“你们看,这些草长得非常密集,而且过于茂盛,再看这水潭砖块上也生长着丝丝缕缕的水草,也就是说,水质非常适合水草生长。据我们封诊秘要上的记载,水源处的水若适宜饮用,则不会有太多水草;反之则是因为水中含有某些肉眼看不到的物质,水草依靠它们可以生存,这些物质正好就是让人得石淋病的罪魁祸首。”   “可是,鱼为什么不生病呢?”子婴不解。   “人和其他兽类不一样,精准而言,每种兽都有它适合生长的环境。譬如说山羊,它们就非常喜欢舔舐咸盐,在一些水草并不是很丰美的地方,山羊的肉反而会非常细嫩鲜甜,食之没有膻味,就是因为这些山羊会去舔咸的岩壁,岩壁上的这种盐中的某些东西被山羊吸收,使其肉质产生了变化。但人是无法直接食用这种盐的,就是多尝了一点,也有可能会中毒。人要想吃,就必须把岩壁上的盐刮下来溶于清水,滤除杂质,然后再把盐水晒干,如此操作,得到的就是我们平时吃的粗盐,也叫岩盐。可见,适合羊的不一定适合人。那么适合鱼的不适合人,又有什么好稀奇的呢?”   “可光凭水草来判断,是不是也不太准确?”子婴又问。   “说得没错,要想确定,还需取水验证。”李凌云把阿奴叫到身边,在机关的咔咔声中打开封诊箱,从里面拿出之前用过的炭炉和小铜锅。   六娘点燃银丝炭,李凌云用小锅盛了满满一锅泉水,放在小炉上烧开。   这下不仅子婴觉得奇怪,在场的其他人也都感到怪异。唯独那个探矿人何权脸上露出了然之色,他在旁边想了想,试探地问道:“李郎君如此做,可是要依靠这种方式,测试水的苦甜?”   “咦,你也了解吗?”李凌云有几分好奇地转头问道。   “略懂一些,在我们探矿时,检查当地水源也是一道重要程序。”何权若有所思,“很多时候,水从地下涌出,会经过一些矿床,这样流出的水难免会带上那个矿床中的细微矿物。虽然水看起来很清澈,凭肉眼根本看不出什么,但我们依旧可以从水流出口的沉积颜色、水草形状,以及溪流中鱼、虾、蟹的状态,识出这水可能跟什么矿藏有关。”   “不错,倘若地下有矿,水又经过了矿层,通常水煮沸后会有一些奇怪的味道,这种水也就是寻常百姓说的苦水;若水只经过植物根茎,那么喝起来反而会有一种微微的甘甜。”   “若是这样,尝一口不就知道了,老师为何还要弄得如此麻烦?”子婴听得满脸迷惑。   “你现在喝一口这泉水,告诉我它是苦还是甜?”李凌云说。   子婴用手捞起泉水喝了一口,细细品味。“我也喝不出它到底是苦是甜,好像没什么味道。”   李凌云道:“苦甜与否需有个对比,就像现在,我们长时间爬山,体力消耗很大,随之消耗的还有水分,别说是你,就是让我在口渴时喝一口泉水,除非水中杂质很多,否则根本无法品出这泉水到底是苦是甜。且每个人的味觉不同,有些人对甜味敏锐,有些人对苦味敏锐,所以以口舌所感来衡量水质并不可靠。”   说到这儿,李凌云仔细叮嘱子婴:“我们封诊道在寻找证据时,可以用推断的方式,但要确定这个证据是有用的,一定要能拿出板上钉钉的实证。”   “老师,我记得了。”子婴用力点点头,“可我还有个问题,你这样把水烧开,又如何判断水是苦还是甜呢?”   “我们的封诊秘要上有相关记录,”看着锅中快要烧干了的水,李凌云道,“世间之水,无论怎么清澈,都可能融入我们肉眼无法看见的东西。要辨别水是甜是苦,封诊道有个独特办法,其实说透了也没什么好稀奇的,就是把所有的水全都煮干,一旦水没了,那么溶在其中的东西便会现出原形,只要对残渣稍加检验,便能判断出溶的到底是什么,来自何方,去往何处,又会导致什么结果。”   众人听到这话,目光都集中在那个小锅上。明珪忍不住问:“李大郎,你们是如何发现这些方法的?”   “我们封诊道把水分为生熟两种。理解起来并不困难,生水也就是未经加热煮沸的水,比如我们常见的泉水、溪水、河水或雨雪融水,它们往往带有一些肉眼无法识别之物。譬如你把泉水引入缸中,过段时间水中便能长出水草、浮虫,这便足以证明水之‘生’。”   李凌云望着噗噗冒泡的小锅,继续道:“因为我们不知这种水中含有什么,所以把它们喝进肚子,也无法预知会产生什么疾病。为避免从水中摄入危险的东西,我们封诊道自数百年之前便传下一个原则,所有的水必须沸腾半刻才可饮用,我们称之为熟水,这种熟水静置多日,也不会长出虫和草来。”   “这样做当真有效?”谢阮不由得问道。   “自然有效,”李凌云道,“我们封诊道曾有一代首领,为证明这样做是有用的,拿钱请两个村子的人来配合我们,让一个村子的人只喝生水,另一个村子的人则只喝熟水。当然也不是强求他们如此,而是本来这两个村子的人饮水习惯就不太一样。一个村子附近就有非常清洁的水源,所以他们日常所饮均为生水;而另一个村子的水源比较混浊,需要进行沉淀方可饮用,既然收了银钱,又有干净的水喝,他们也乐意如此。”   子婴在旁听入了迷,追问道:“后来呢?怎么样了?”   “后来我们封诊道一直关注了这两个村子三年。这三年里,村民喝生水的村子,很多人患了病,面黄肌瘦,体质虚弱,吃多少也不饱,有的人肚子里面还生出了虫子,类似蛊虫,需要用一些猛烈的除虫药才能康复。”   李凌云拿出一个金属小勺在锅里面搅了搅。“而村民喝熟水的村子,虽然也有人生病,但无论得病的人数,还是患病的严重程度,都远低于另一个村子,可见饮用熟水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   “原来如此,可这跟你们判断水是苦是甜,又有什么关系?”   “自然有关。要想把生水煮沸成熟水,必须要用到器皿,待水熬干就会留下残渣,单靠肉眼去判断,甜水残渣较少,而苦水因含有矿物,所以残渣较厚。”   说着,李凌云已命六娘闷灭炉火。他又唤来子婴把铜锅放入水中冷却,伴着滋滋的热气,锅底竟缓缓地生了一层白霜。“老师,你看!”   李凌云瞟了一眼。“看厚度,基本可以判断是苦水了。不过我封诊道对水的研究绝非仅止于此……”说着,他从封诊箱中取出一个紫色小瓶,小心地把瓶中汁水倒进了一个白瓷杯内,“此物是一种生长在高山石缝中的草药,名叫石濡,其性寒凉,因常年生长在高耸入云的山上,又得名云茶。取此物晒干后研磨成细粉,混入熟水搅拌,滤掉残渣,便能得到一种紫色药水。路遇水源,取样混入药水中,若药水仍保持紫色,则证明此水为甜水,适合饮用;倘若药水变红或变蓝,则此水为苦水,药水色越深,则此水水质越差。”   说完,李凌云信手取了一些泉水滴入瓷杯轻轻摇晃,瓷杯中的水果然渐渐发红起来。   “难道你们封诊道如此大费周章,只是为了证明水源的水是否适合饮用?”谢阮见李凌云好像有所保留,一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模样。   “当然不是!”既然谢阮开了个头,李凌云就耐心解释起来,“我封诊道虽历代以查案为主业,但治病救人也是我们的职责。祖辈先人之所以要研究水,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为了试毒。我所称的苦水,有的含有矿物,而有的则存在一些怪毒,这些毒的源头颇多,无法判断,所以也无药可医,它们会慢慢渗入水中,短期饮用这种水并不会觉得不适,但若长期以此为水源,将会带来无法预知的后果。我道封诊秘要上就曾记载过,某地村民连续多代活不过而立之年,有的孩童生下来便夭折,却始终查不出病因,我道先人在排除各种可能后,确定此村水源存在问题。更换了水源后,此村怪病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先人为了避免悲剧再度发生,踏遍南北各处验证水质,这才研究出了此种紫色药水。”   说着,李凌云把刚才的白瓷杯拿到众人面前。“此处水源的水混入药水后,药水微微发红,说明其中只是微小矿质含量较多,长期饮用不至于致命。若是药水呈现出猪肝红或者血红,那么此水便含有犀利的怪毒。”   “现在是不是可以确定,死者就是喝了这口水源的苦水才患的石淋病?”谢阮又问。   “当然不行!”李凌云朝站在一旁听得入神的子婴招招手,“把铜锅拿来!”   子婴回过神,道:“好!”接着双手捧起铜锅,恭恭敬敬递到李凌云手中。   只见李凌云从封诊箱中取出一把金属小铲,沿着锅底那层白霜连铲数次,直到白霜堆积到指甲盖大小,他又让人取出幽微镜。   将白霜置于镜底仔细观察片刻后,他才长舒一口气道:“此水熬煮过后剩下的残渣,与死者尿脬中的石淋成分颇为相近,不会是巧合,这里应当就是导致死者患病之水的水源。”   谢阮手扶着刀柄,看向不断延伸向树林深处的半开竹子,感慨道:“没白折腾半天,总算有了个好消息!”   用竹子做的引水槽一直延伸数百丈,随后穿墙而过,将水引入了一座道观里。   此观隐藏在密林深处,众人绕到道观前方,发现正门处悬挂的牌匾上,用潇洒的字迹写着“紫阳观”三个大字。   这道观虽然规模看起来不大,但所用的砖瓦制作精良。置身其中,感觉无比清幽。高墙瓦片上隐约可见少量青苔,可见这座道观修建年头尚短,难怪此前问遍周边村落,也没人知晓此观的存在。   “玲珑小巧,倒是很符合术士在山中清修的需要。”明珪说着上前敲敲豹首门环,不多时,一位身穿灰袍,唇红齿白,估计只有十二三岁的小道童便打开了木门。   为查案方便,谢阮和明珪穿的都是官服,鱼袋、佩刀无一不齐。小道童年纪虽小,可见众人这副打扮,却未露出惊讶神色,反而面带歉意地对众人施礼道:“我师父紫鹤真人眼下不在观中,前几日他见了个客人,一起下山论道,至今未归。若各位客是来找我师父的,那今日恐怕是见不到人了。”   “出门见客?”明珪与谢阮对了个眼,众人心知这紫鹤真人怕是早已一命呜呼了。   明珪上前一步,温和地问那小道童:“你师父出门时可有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回来?”   那小道童眨眨眼道:“说来也怪,我师父只不过是去东都附近,也没多远,也就三十多里地。按他走路的速度,最晚昨日也该回来了。不过说来也没什么,我师父修炼内丹有所成就,东都城中有许多达官贵人都很喜欢留他讲道,不准时回来也是常事。”   答案已见分晓,李凌云正打算问个透彻,谁知却被明珪伸手拦住,后者在他耳边小声道:“大郎不要着急,道童年纪尚小,你现在告知真相,他要是一激动大哭大闹起来,到时可能什么都问不出来。”   李凌云一想也觉得有道理,只好耐着性子站在明珪身边,仔细地听明珪与道童的交谈。   比起李凌云,明珪对怎么套话熟门熟路,先是表达了一番对紫鹤真人的仰慕之情,然后以事急需要寻人为由追问道童,是什么人把他师父给约了出去。   那小道童回忆一番,说是早些时日有一名身材魁梧的术士前来拜访,自称道号陆合。当时小道童的师父正在修炼内丹,很少见人。后来那术士委托了小道童,给他师父传去了一封书信,表明诚意,想要以道会友。   这陆合道人好像在医道方面颇有建树,后来便渐渐与小道童的师父交好。就在五天前,陆合道人前来拜访后,便与小道童的师父一同下山去了。小道童的师父只说去两天就回,结果却迟迟未归。由于术士随性云游的情况并不少见,小道童也并未在意。   听到这里,众人几乎可以百分之百确定,这个紫鹤真人,就是焚尸院中被烤焦了的那个倒霉蛋。   然而明珪依旧耐心问道:“只知那人道号,寻找起来颇为困难,不知你可记得这术士的形貌?了解这些更利于我们尽快找到你师父。”   “诸位如此焦急,找我师父究竟是为何事?”小道童起了疑心。   明珪正想找个什么理由搪塞一下,谁知那小道童又打量了众人一番,觉得面前几位从穿着打扮来看颇有来头,竟自问自答起来。“我师父确实修行深厚,他依靠这山上的泉水截取水中天地之灵气,在体内丹田处修炼出了内丹。你们是想找我师父询问他是如何进行内气修行的吗?”   李凌云不止一次听到“内丹”二字,终于忍不住问道:“内丹是术士修行高深的表现,可你师父是如何确定自己有内丹的?”   那小道童不由得多看了李凌云两眼,咕哝道:“咦,你们找上门来,难道不知我师父已修出内丹?这有什么好确定的……”眼看着李凌云就要露馅,明珪连忙接话:“知道是知道,就是没有亲眼见过。都说内丹是长在人体内的,往往都是术士羽化升仙之后将其留于凡间,可你师父明明还活着,他是怎么确定的?我们自是觉得惊叹无比。”   “你们是好奇这个啊。”那小道童笑道,“像你们这样来询问的人不少,很多都是知名术士。我师父他身形消瘦,体内修炼的内丹极大,甚至在他运气时,用肉眼都可以明显看到。若是用手抚摩,也能感觉到圆滚滚的一颗。说来你们可能不信,但当你们亲眼见过,亲手摸过后,你们就不会再有疑问了。”   “原来如此,”明珪眉开眼笑,“那更要亲自见一见真人了。我家中姑母修道极为虔诚,曾捐建过不少道观。近日姑母心中一动,觉得要寻个有道高人助她修行。我听说你师父修道有成,所以不畏路途遥远赶到这里,想见他一面,没想到真人刚好出去,可我姑母对此事追得很紧,所以……”   经明珪这么一番解说,小道童也打消了疑虑,与众人描述起那个陆合道人的形貌来。   那道人是一个年纪三四十岁的壮年男子,身穿灰白道袍,留着长长的头发,身高体貌与李凌云推测出来的凶手特征如出一辙,连喜穿长靴、走路歪着脚这样的细节,都没逃过李凌云的判断。   那小道童或许是听明珪说姑母想要捐助道观,感到非常心动,有些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意思,他又主动告诉众人:“那陆合道人看起来并不十分讲究,但在医术上却颇有高明之处。我师父看了他拿来的药丸,说是此人本领非常高深,而且师父服用药丸后,多年顽疾有所好转,顿感舒畅,极其见效。”   “药丸?”李凌云皱眉道。   小道童点头道:“可能是我师父修炼内丹太急切,有时总有一些内气不顺的现象,导致下腹坠胀疼痛,不过吃了此人的药丸后,痛苦减轻了很多。”   李凌云问:“你师父是不是经常尿急,有时还尿中带血?”   “你怎么知道?师父说这是因为他修炼内丹太快,导致内气运行不畅,境界不稳,所以才会有这种问题。”   “刚才你说你师父以山泉水练内丹,他是不是喝完泉水后内丹越来越大?”   “不错,我师父每天除了山泉水外不喝其他水。师父说自从他偶然饮此泉水,便感觉内丹越结越大,所以特意在这里修建了这座道观,就是为了能用泉水修行。”   听到这儿,李凌云对明珪耳语:“凶手从死者体内取走的便是那颗内丹了。”   说完他又看了一眼茫然不知的道童。“此间来路都是山路,那陆合道人前来拜访,是否带有坐骑?”   小道童稍加回忆后回道:“术士跋山涉水,坐骑是必然要带的,郎君没说错,陆合道人前来拜访时牵着一头毛驴,毛驴身上驮着行李袋,其中一个装有草料。他头一回来时,我师父避而不见,谁知那陆合道人颇有耐心,在门前用草喂起毛驴来。我师父读了书信,又见他不到黄河心不死,这才被迫出门。”   李凌云见小道童被蒙在鼓里,有些不忍,于是他看向明珪。“关于死者与凶手的种种推断都对上了,还是实话实说吧!”   “死者?凶手?”小道童听见这两个词,吓得眼睛圆圆地瞪起来,“什么死者?谁死了?”那小道童有了不好的预感,连忙伸手拽住明珪的衣袖一迭声地追问。   谢阮急性子,忍了半天也有些不耐烦了。她到道童身边晃一晃腰间鱼袋,道:“我们是东都大理寺狩案司的人,前来办案,你师父紫鹤真人三日之前已经死了。”   那小道童闻言吓了个趔趄,一屁股坐在地上,直着眼睛大喊道:“师兄……师兄你们快出来,这些人说师父死了!”   小道童一声叫喊,观中立即冲出来四五个与他打扮一样的道人,只是这几位年纪看着要稍大一些。几人连忙把那小道童搀起,其中一位二十岁出头的男子先是上下打量了一番众人的衣装,接着上前对众人行礼道:“我叫道衍,是本观的大师兄,我家小师弟方才无礼了,敢问诸位从何而来?我师弟说我们师父死了,这事可是真的?”   谢阮无心为难这些道人,拱手一礼后,便将来意一一说明。道衍听说自己师父惨死,显得极为愤怒,握拳仰天长叹:“师父沉迷于修炼内丹,把道观都搬迁到这僻静之地了,从未曾得罪过谁,而且他老人家着实心善,我们这群师兄弟都是他捡回来的孤儿。那陆合道人与我师父无冤无仇,为何要用如此丧尽天良的方式将我师父置于死地?”说着,他带头跪地,其余道人见状也跪倒一片。“还请各位尽快抓到这个恶人,为我师父报仇雪恨。”   明珪将他们搀起。谢阮道:“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我们便是为破案缉凶而来的。不知这道观中可还留有与陆合道人有关的物品?不论什么都有可能帮我们找到线索。”   听谢阮这么说,泣不成声的小道童突然抬头道:“有,有那凶手留下的东西。”   说完他冲进观内取出一封书信。“那陆合道人第一次前来拜访时,我师父避而不见,他就让我把这封信转交给师父,师父看完书信才勉强见他的。”   谢阮伸手接过书信,用手背生硬地擦擦小道童的眼泪,轻声道:“放心,我们一定会抓住那家伙,让他从此不能危害其他人。”   闻言,那小道童本来强忍着的眼泪又脱眶而出,他大哭道:“我师父死得好冤枉,修行多年却被这样一个恶徒给杀死。”   明珪在一旁看不过眼,轻声安抚道:“我刚才所言非虚,等回到东都一定打发人来送一笔钱款,助你们熬过这段时日。”   众道人闻言连忙过来致谢。李凌云小心地戴上油绢手套,从谢阮手中拿过那封书信,缓缓展开。   只见那封书信中这样写道:   “贫道以医修行,最近悟出大道真理。贫道得知仙尊有至上法力,差一步可荣登极乐仙界,现今前来拜访,交流贫道悟出的道家精华,并有无上妙药可调理内气,望能助仙尊一臂之力。”   明珪在一旁也看到了内容,皱眉对李凌云道:“刚才小道童说,凶手用药丸取得了死者的信任,这封信中他也称自己是以医修行,看来我们的推论没错,凶手当真是一名医道。”   取得书信这一重要证据后,众人又进入道观查验了一番。可惜的是,那陆合道人赠予的药丸已被死者吃光用尽,没能留下一丁点。   听观中道士说,这次陆合道人能把死者约出,是以为死者调制丹药为借口。由于死者服下药丸后有明显效果,所以他这次才会信以为真。他哪里能料到,此去会被人剖腹取丹,并在焚尸院中大烤活人呢?   确定道观中除这封书信之外再无其他线索,由于就目前几桩案子看,凶手作案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所以李凌云也不敢耽搁,众人离了道观,一路披星戴月,返回了东都城。   石蕊,地衣体两形,初生地衣体壳状或鳞叶状,水平扩展;从初生地衣体上产生直立的次生地衣体,单一或分枝,中空,有时呈杯状,其顶端或杯缘生子囊盘,故次生地衣体特称为“子器柄”。子囊盘褐色或红色。常生于干燥的山地。分布在黑龙江、辽宁、吉林、陕西、四川、云南、贵州等地。 第十章 天竺异幻地狱血梦   对狩案司的人而言,夜入东都已成家常便饭。此时线索越来越明朗,但侦查此案犹如清水摸鱼,看似真相近在眼前,实则过程困难重重。见几人垂头丧气,谢阮瞅了瞅脚下的路,感慨道:“没有见过三更天的东都定鼎门大街,便没有资格称自己是三法司的刑名人。”她说着招呼打照面的巡城街使过来跟前。   明珪浅笑,看着谢阮和那些人叮嘱了几句,等她挥退街使,这才开口道:“你这话好像是在讽刺大理寺,然而其实大理寺里,星夜仍在办案的人也不少。”   “可最难的案子,不还得我们来办吗?”谢阮回头,瞧见李凌云在花马上出神,朝他吹了声口哨,道:“李大郎发什么呆呢?我已让人去叫凤九了。”   “啊……”李凌云回过神,“我在想那个凶手。”   “看你那沉迷的样子,还以为你想相好的小娘子呢!”谢阮见他木木呆呆,忍不住戏弄了他一下。   李凌云不解风情地问:“男人想小娘子的表情,看起来跟我现在的表情是一样的吗?”   “你真是笑死个人,”谢阮清朗的笑声划破夜空,“你就没有喜欢过小娘子吗?你难道不知男人心里念着一个人时,会是什么模样?”   “还真没有,心里念着的人倒是有,一般都是死者或凶手。”李凌云一本正经地答。   谢阮在那边已经笑弯了腰,连子婴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却又是明珪出来把话题拉回了正轨。“你是不是在想关于凶手的事?”   “嗯,我在想那凶手从死者身上取走的东西……”李凌云的花马在他说话的声音里缓缓向前溜达,“以案发时间顺序排列,第一起案子,取走的是死者的血液;第二起案子,取走的是死者的阳物;第三起案子,取走的是你阿耶的头颅;第四起案子,取走的是死者的双眼;第五起案子,取走的是死者的内丹……”   “他取走这些东西的目的是什么?”此问一出口,定鼎门大街上忽然刮过一阵寒风,那风莫名地在众人面前的大街上旋转起来,把路上的草叶卷起来,在空中飘荡不止。   这情景就仿佛是那些被杀害的魂灵愤怒地在众人眼前跃动一样。   大家心知,李凌云的这个问题至关重要,若能搞清楚凶手的动机,就能摸清他杀人的原因。然而问题好问,答案却不为人知,一时间众人皆无言以对。   “我也想不明白……”此时,子婴突然开了口。   谢阮看向坐在车辕上的子婴,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师父如此能干,又有我们几人帮衬,也查不出那人目的何在,你这小家伙又怎会知晓?”   子婴吃了一笑,面红耳赤地道:“这不是我老师发问了吗?我就试着想一想罢了。”   或许是因为这个小插曲舒缓了心神,李凌云没过多纠结,一行人在烈火光焰的照耀下,朝狩案司那座小院走去。   东都洛阳与西京长安相比,风气显然更加放达一些,不过毕竟此时夜色已深,各处坊门也早已关闭。众人刚准备召唤街使开门,谁知到坊前一看,坊门却是大开着的,几位街使如铜柱般立在门外,其中为首的那位,见众人的车马来到近前,上前叉手一礼道:“九郎让我告知诸位,他已经到了。”   众人互看一眼,也不多言,直接进入坊内一瞧,发现四下寂静无声,唯独狩案司的院门大敞着。   “怎么不等人回来,自己就先进去了?”子婴说着正想上前查看,不料却被明珪伸手拦住,后者浅笑摇头道:“凤九郎何等身份,在京中只有他不想去的,却没有他进不去的地方。”   谢阮也在一旁道:“凤九这人向来我行我素,越是不让他进去的地方,他就偏偏越要进;越是不让他做的事,他就偏偏越要做。他就这般脾气,哪怕天后,也拿他无可奈何。”   子婴听得一头雾水,不解何意,他对凤九的印象还停留在风仪绝佳的外表上。见众人此时已走进院中,他也没多想,抬脚跟了上去。   院内,一座高耸的铜灯被设计为“鹊踏枝”的造型,此时灯芯已被点燃,在星星灯火的映照下,铜灯的银枝金鹊显得华丽非凡。   金光之中包裹着四只栩栩如生的镏金铜龟,四龟镇着一张银紫色草席的四个角落。凤九半躺席间,手托着脸颊,双眼微闭,手持如意在席面上点着,面前有一群身着胡服的少女,赤裸双脚正在飞快地旋转。   “跳胡旋舞,怎么能没有乐人伴奏?”明珪在一旁开口道。   凤九睁开眼睛,抬手示意。少女们停下舞蹈,如潮水一般退出了院子。   凤九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大唐在东突厥打了胜仗,天后又要办些酒席,万邦来贺,再没有比胡旋更合适的舞了!不用乐音是怕扰攘了此坊佛门的清静。再说只要有舞姬的脚步声,也能听出她们有没有踩在点上……”   说着他看向李凌云,浅笑道:“李大郎,不好意思,这次没能帮上你的忙,着实找不到那个叫阿芙蓉的东西。天竺来的幻戏艺人我也问了,他们确定熏香药丸里面混入的不是此物,只是气味相似而已。”   “找不到也无妨,此番出去倒也查到了一些新的线索。”李凌云并不客气,脱了靴踩上草席,在凤九对面盘坐下来。   “哦?什么线索?”凤九双目一亮,来了精神。   “这次没能寻到凶手本人,但找到了一些他留下的东西。”李凌云从怀中摸出个油绢口袋,从内取出那封凶手的亲笔书信。   凤九打开草草一看。“不过是封普通信件,能看出什么线索?”   “这次死的是一位在丹田中修出内丹的术士。”听李凌云说完,凤九不由得大笑道:“坊间传言,修出内丹便已成仙,怎可能还会被人杀死?难道没来得及使出神通?”   “什么内丹?他就是得了石淋病。”谢阮抱着刀鞘撇嘴,“也就是尿脬里长出了石头。”   “那凶手从他身上取走的,就是那颗石淋。”明珪在一旁补充,“大郎说他是长期饮用含有矿物的山泉水,导致那颗所谓内丹越长越大。有了这封书信,我们更加确定,凶手就是一名医道。”   “话虽如此……”凤九皱眉又仔细看看,“这仍算不上什么重要线索,就算是医道,在东都附近也不少见。”   “确如九郎所言,不过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比如可以查查这洛阳城附近,有没有哪些术士会一些独特的修炼法门,要用到诸如内丹、人血之类的东西……”灯光下,明珪的双目闪闪发亮。   凤九抬眼凝视着明珪微微朝自己倾斜的身子,忽然露出一个颇具风情的笑来。“明少卿想查的东西自然是可以查的,可方才跟我说有线索的,应该是李大郎才对吧!”   说着,凤九看向李凌云。“大郎给我看这信,应该不单单是为了证明行凶者是医道这么简单而已吧?”   明珪闻言,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霎。李凌云却毫无知觉地对阿奴打了个手势,把他叫了过来。皮肤黝黑的昆仑奴把封诊箱提到草席上,憨厚地露出雪白的牙齿,冲凤九笑笑。李凌云敲开封诊箱,在机栝声中拿出封诊镜递给凤九。   见后者伸手接过,李凌云道:“九郎平素穿衣进食都极为讲究,想必看得出这是什么纸。”   凤九饶有兴趣地把玩着封诊镜,答非所问地道:“这个东西我认得,你阿耶用过,可以把细微处的痕迹放大。”   见李凌云没有接话的意思,他终于收起玩心,把封诊镜移到纸上。只是粗略观望了一下,他便大皱眉头,又用手捻了捻。“绵柔如雪……细密白净,这是宣州的贡纸,而且是最好的那种。”   李凌云点点头,又摸出一根毛笔递给凤九。“九郎再看看这个,依你看,这字是否为此笔所写?”   “紫毫笔,此笔以精选的紫色兔毛细心加工而成。奇怪……”凤九抬头看向李凌云,“万物以紫为贵,紫色兔毛产出极少,此笔是专门贡给朝廷御用的,就算去鬼河市也不一定可以弄到。大郎是不是弄错了?那凶手怎可能有贡物可用?”   “不光如此,”李凌云道,“凶手字体工整,只是字迹有些向左倾斜,符合左手书写特征,观中道童也说该信为凶手亲笔所写,这样看来,书写者绝对是一个左撇子,这与我们之前的推断吻合。而且他用的墨也有问题,九郎再仔细瞧瞧?”   凤九抬手,把一盏灯移到面前,只见他对着光,把沾有墨迹的信纸左右晃动,又把信件放在鼻尖嗅嗅,突然,他大惊道:“这……这是李珪墨!”   不等李凌云问起,凤九急切地指着墨迹道:“你们看,此墨在光照下呈珠光的润泽,十分光彩照人,这就是李珪墨的明显特性。”   凤九接着又道:“墨有松烟和石墨两种,其中松烟墨是焚烧松树枝取其烟尘制成的墨,这种墨为下等,与石墨相比档次相差很多,早年价格也贱,后来有了歙州制墨,方才让松烟墨身价倍增。我大唐境内,如今以李珪墨最为出名,有一个名叫李珪的人,制墨极为独特,是在松烟墨中加入等量的胶不断反复搅拌,再加上定量的漆,使之坚固发亮。墨料中还用了珍珠、麝香、冰片、樟脑、藤黄、犀角、巴豆等十二种药物做配料,制成的墨能防蛀虫,久存不变,磨成的墨汁芳香袭人,书写流畅不滞,光彩照人。方才我闻过气味,再看光泽,加上那凶手书写的笔触之流畅,就可以看出,他使用的就是李珪制造的墨。可这种墨别说民间,就算宫廷之内也是所供有限,极为贵重。”   “笔墨纸张都贵重罕见,凶手为何能用如此昂贵的文房之物?”李凌云拇指相对,一边绕动一边道,“那小道童说,他师父是接到凶手递过去的书信后,才答应出门见凶手的,是不是因为凶手拿的书信价值不菲,无形之中也就证明了凶手的实力呢?”   “恐怕真是如此,”明珪注意到李凌云的动作,发现与自己颇为相似,不由得微微一笑,点头道,“身份地位很高的术士,许多志同道合的道友都愿与之结交,这种术士往往能通过特殊渠道搞到‘灵丹妙药’,再加上书信中言辞如此谦卑,受害人改变态度也是当然的。”   “看来书信应该就是凶手结交术士并诱杀他们的重要工具,所以他才会不遗余力地使用如此贵重的笔墨纸张。”   谢阮说着,看看凤九,后者叹气从席上起身,趿着鞋朝门外走去,他边走边道:“不必说,你是要问凶手从哪里弄来这些东西的吧?我知道接下来要干什么了。”   “等一等,我还有别的事。”李凌云起身追出院子,拽住凤九的衣袖,“那些给你熏香药丸的天竺幻戏艺人,可否带来与我见上一面?”   “幻戏艺人?”凤九拧眉道,“你一定要见的话,倒也不是不行,只是他们不过是弄点幻术而已,没怎么害过人的。”   “……说到害人,”李凌云抬眼盯住凤九,“之前那些用斑蝥下蛊的人,听闻你把她们的行踪散布了出去?说来,那些天竺艺人,莫非你也打算要灭口不成?”   凤九凝视李凌云的眼睛,片刻之后,露出鬼魅般的勾魂笑容。“我可不想提这个,大郎还是别问了。不就是一些幻戏艺人?这两日就叫他们来见你。”   李凌云不依不饶地揪着他的袖子。“说那些女子罪不至死的人是你,为何又出尔反尔?”   “话自然是我说的,不过之后想一想,既然害了人命,死了也就死了,不是吗?时过境迁,我改了主意又有何不可?”   凤九话锋一转,偏着头,有些邪气地望着李凌云。“倒是我也有个问题,究竟是谁告诉大郎此事的?谢三娘?不对……三娘这人脏事看过不少,心地却是很善的,大郎这样明镜一样的人,她必定舍不得让你沾了尘土,怎么会把这些事情主动告知呢。所以我猜,怕是明子璋说的吧?”   “不是……”李凌云刚想说话,凤九抬起修长的手指一竖,阻住他的话头。   “不要辩了,必然是他。”凤九笑道,“你防备我,他就最高兴了。只是我也有些话要跟你说……”   凤九回头看院内,正好明珪抬头望来,凤九转脸对李凌云道:“你不信我倒也无妨,反正横竖我都会被困死在这里,时日长了,打交道多了,你自然知道我是怎样的人。只是明子璋这人你也别信的好,毕竟即便是我,也从来没搞明白过此人的门道。”   “搞明白?”李凌云有些不解,“人原本就很难懂。”   “这不是指我要懂得他在想什么,而是……”凤九拿着白玉如意,在掌心一下一下地敲打着,若有所思,“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在天后面前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明子璋,不就是正谏大夫明崇俨之子?”李凌云仍然不解,“现在是大理寺四品少卿,其祖先应该是平原士族。据闻他阿耶还是南朝梁国子祭酒明山宾的五世孙,他祖父明恪是豫州刺史。”   “我指的也不是这个,”凤九把白玉如意收到袖中,缓缓摇头,有些好笑地道,“明崇俨死了,怎么也不应该让儿子去查老子的案子。莫非不该避嫌吗?再则那明崇俨死的时机太巧。天后刚要针对太子李贤,他就偏偏在那个节骨眼上说了太子的坏话,明明是私下秘语,为何后来又会传得京中尽人皆知?”   “……我听不懂。”李凌云懵懂地道,“明崇俨之死,本来就曾被怀疑是因为他触怒太子,如今看来,凶手却另有其人,或许只是巧合。”   “可笑,世间哪儿有这么多的巧合可言?”凤九伸手拔下头上的簪子,搔了搔发髻之下的痒处,这个姿势原本很是粗俗,但由他做来却格外优雅好看。凤九舒服地眯着眼道:“我大唐尊李耳为祖,明崇俨这样的术士不说遍地都是,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他凭什么能混到正谏大夫的地位,还备受天皇、天后宠爱,你可想过?”   见李凌云思索,凤九又伸出一指。“对了,明崇俨可是有人直接举荐到天皇、天后跟前的,天后对他格外宠爱优容,也是因为听信了他的那些奇闻逸事。不过……有道行的是明崇俨,而不是他这个儿子明子璋。”   “所以……”凤九顿了顿,“天家人向来无情,就算是亲人也能为了利益下手扼杀,别说非亲非故的臣子了。若明崇俨是刚死,天后还有可能为之感到可惜,偏宠他的儿子。可他已死去一年有余,正所谓人走茶凉,明子璋又没有他父亲那样的异能,为何天后信任明子璋还如同信任明崇俨一样?你就真的相信,天后对明崇俨宠爱到要爱屋及乌,泽被后人的地步了吗?还是说,或许天后她原本宠爱的,其实就是明子璋本人呢?”   听着凤九意味深长的话语,李凌云脑海里一团糊涂,他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向院中,一时间竟没察觉到凤九已趁机离去。   明珪正跟子婴聊着些什么,察觉到李凌云投来的目光,停下话头,快步走向他。   “九郎呢?”明珪问。   “不是在这里吗?”李凌云一回头,才发现凤九不在,于是奇怪道,“明明刚刚还在的……”说着四处张望起来。   明珪了然道:“不必找了,多半是趁大郎出神时走了。你们方才聊了好一会儿,说了些什么?”   “我说想见见天竺来的幻戏艺人。”李凌云道。   “不是说他们用的药丸中没有阿芙蓉吗?”   “固然如此,还是想看看……总有些若有若无的感觉,那天的噩梦我同你说过一二,不弄明白中了什么招,总觉得芒刺在背。”李凌云与明珪朝院内走去,却遇上子婴送谢阮出门。   明珪奇道:“说好在这里休息一晚,怎么还是要走?”   “刚收到宫中来的消息,”谢阮手指一指黑压压的天,“会飞的那种。” 80電釨書 Www.tXT⑧零.ξá   “宫中有事,三娘但去无妨。”李凌云袖着手让开一些。谢阮闻言冲他一乐,道:“李大郎也会体贴人了。”说罢也不多话,上马即走。李凌云伸头望着谢阮的白马走远,回头问子婴与明珪:“谢三娘又说‘李大郎’,我是说了什么好笑的话吗?让她这样调侃我。”   子婴闻言捂脸笑起来。明珪摇头道:“你会介意她调侃,这已十足奇怪了,看来大郎对三娘还是很在意的。”   “谢三娘挺好的,要是不总这样调侃我就更好了。”李凌云进了院子。六娘、阿奴正在收拾凤九留下的东西,明珪吩咐将之堆到库房内。见院中负责杂务的两个奴婢开始忙碌,明珪回头问李凌云:“今晚怎么安排?”   “安排什么?”见李凌云不解,子婴在一旁插话:“狩案司这院子平素不用来住人,只准备了一间值房、一张床,额外的是奴婢住的,我跟阿奴凑凑睡一间,六娘一间,就没有多的了。”   “我跟明子璋一起住便是了。”李凌云道,“还以为什么,两个男子抵足而眠而已。”   说完,李凌云跟明珪一起进了房。只见那房间果然简陋,只有一床一桌一绳椅而已,薄被倒有两条,陶枕两个,各放在一头,一看便知是用来办案中途暂歇的。   李凌云从瓷壶里倒了杯凉水饮下。两个奴婢送了用来梳洗的热水,想留下来伺候,他却挥袖让二人离开,自己打水洗起脸来。   明珪在一旁观瞧,顿觉好奇。“我看阿奴、六娘明明常伴大郎左右。难道是大郎不习惯他人侍奉?”   李凌云将热水倒进木盆,脱靴把脚泡入水中,舒适地眯眼道:“六娘和阿奴是封诊道的隶娘与隶奴,从少年时就跟我一同长大,说是奴婢,其实等同于兄弟姊妹,这是我阿耶说的。”   “是你们封诊道都如此,还是只有你们李家如此?”   “应该只有我家吧!”李凌云擦干脚,到门外泼了水,回头把木盆放到远处,爬上床去,“明子璋,你不是也不让那两个奴婢伺候吗?明氏乃是望族,应该习惯了被侍奉的。”   明珪也脱了鞋袜洗脚,一面搓揉双脚一面道:“我随阿耶修行,有时会住在山中贫民家中,哪儿有这么多讲究?力所能及的事情就自己做了。”   等明珪吹灭油灯,两人一人一头也不言语,屋内黑洞洞的,万籁俱寂。   过了一会儿,李凌云突然在黑暗中发问:“方才我跟九郎说话时,子婴跟你说了什么?”   “子婴?”明珪坐起身来,对黑暗里模模糊糊只能看出轮廓的李凌云道,“他问我,是不是真的觉得凶手只有一个人。”   “什么意思?”李凌云也翻身坐起,“每次在案发处找到的踪迹,都说明只有一人作案,他为何还会有此问?”   “原本我也觉得作案的应当只有一人,但是子婴一问,我却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明珪翻身下床,重新用火石点亮油灯,把绳椅扯到床边坐下来。   “大郎可还记得,我们办怨鬼林那桩案子时,在大理寺殓房里,得到的那些铁钉?”灯光下,明珪那张堂堂正正的俊脸笼上一层暗昧跃动的光,只有眼睛还很亮,“当时让人查铁钉来路时,铁匠说过,那定做的人说话断续不清。”   “这个自然记得,”李凌云靠在床头回忆,“观中的小道童我也问了,他也说前来拜访的医道说话结结巴巴,与此案合得上。”   “说话断续不清的人,却可以写那么利落的一手好字?你不觉得奇怪?”   明珪的话让李凌云挑起了眉毛。片刻后,李凌云摇头道:“说话结巴,可不表示心智就有问题。我们封诊道曾剖过结巴者的尸首,其咽喉部分与正常人并无不同,而且许多人犯结巴是小时候学结巴者说话所致。可见说话结巴与头脑是无关的。”   “但你还有一个推论,认为他手段残忍,且每次都趁被害者气息尚存时,挖掉其内丹、眼珠乃至阳物等,所以你觉得,他恐怕是个疯子……你说,什么样的疯子可以写出那样有条有理的信,还能每次都把这些见多识广的术士骗倒,引诱他们外出并杀害他们?我怀疑,凶手还有帮手……”   “是有点奇怪,可封诊道早对疯病有所记录……”李凌云换个姿势,托腮道,“我有时候觉得你真有些我阿耶的架势,他与我说话时,就喜欢这般循循善诱。”   “你阿耶比我大得多吧?说来我的年纪顶多能当大郎的叔叔。”明珪好笑道,“不要跑神,我是正经在问你。”   “我也是正经在答……”李凌云叹道,“有些患有疯病的人,其实并非时时刻刻都疯,更多时候他们行为举止看起来犹如正常人,只有疯病发作时才不知是非。所以说,不能因一封信就怀疑凶手有多人。可能本案凶手不杀人时一切正常,一旦要伤及他人性命就变得癫狂,此种情形也是存在的。就目前我们掌握的实证而言,我还是觉得凶手只有一人。”   明珪思索道:“原来如此。不过我曾经在宫中见过一些人,他们自己从不下手,却怂恿别人作恶。虽然只是小事,但有时也会因此牵连他人性命。所以我才会想到,这一系列杀人案,说不定也存在一个幕后之人。”   “若真有一个聪明到足以操控疯子连环作案,并全然藏身于幕后的人,他不可能没注意到我们的行踪,我们这样步步紧逼,他应该让凶手暂时收手才是,怎可能还顶风作案?”   “唉,大郎倒是信心满满,可我觉得凡事不能掉以轻心。”明珪说着,自己却笑了起来,“不过目前来看,正如大郎所说,一切都是揣测,既然所有线索都指向一人,那便只有一人,今晚还是早些睡吧!”   说完明珪吹了灯。方才的谈话赶走了李凌云的睡意,让他在床上辗转反侧起来。   另一头的明珪察觉到了动静,头枕着手背,幽幽道:“大郎,我其实亲眼见过你阿耶。”   “你见过我阿耶?”李凌云奇怪道,“在哪里见的?”   “自然是在宫里,他当时劝我……劝我阿耶,让我阿耶少说一些,不要祸从口出。”   李凌云沉默下来,片刻后才道:“有人认为是你阿耶胆大包天,仗着有天皇、天后的宠爱,竟对东宫太子评头论足,方才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   “并非有些人,而是所有人都如此认为。然而……太子李贤当真适合做这个东宫太子吗?”明珪的声音在屋里静静飘荡,“天皇、天后都是九五之尊,有人欺蒙他们,以二位的天资轻易就能看穿。在他们二人面前,我阿耶也不敢说假话,不过是怎么想就怎么说。”   “说假话的确不妥。”李凌云做了个评价,听见明珪在黑暗里笑。   “我阿耶是必须说真话,李大郎你则是根本不会造假。”黑暗中传来了明珪的轻笑声,“你不擅长隐藏想法,说来你就是爱办案子,对凶案格外有兴趣,什么死人、剖尸,还有验看现场痕迹,你是打心底喜欢这些。”   “喜欢?”李凌云奇怪,“何以见得?”   “大郎身边的人从来没告诉过你?”明珪轻笑连连,“大郎平日有些笨拙,连每天吃什么也不见得会在意,唯独一说查案就两眼放光,气色都跟着好了起来。这些天我发现,你每每一到现场便心无旁骛,查起案子屡屡追根究底,废寝忘食,连自己生病了也不管不顾。你能做到这样,不是因为喜欢,还能因为什么?”   说完也不等李凌云回答,明珪又继续道:“说来,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大郎你可听过‘以杀止杀’吗?”   “‘以杀止杀’我当然听过。譬如我大唐发动战争攻打突厥,表面看是杀了人,其实是为了维护边疆安泰,避免百姓遭突厥劫掠。”   “没错,有些时候,必须要用杀戮来阻止作恶。也正如我们一直追查的凶手,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残害无辜,为阻止他,我们必须将其置于死地,才能保护其他人不受其害,这便是‘以杀止杀’的意义所在。”   道理并不难懂,但李凌云却听出了杀戮的味道,驳了一句:“可人命毕竟是人命,即便凶手杀了许多人,要阻止他,也应尽量让他过堂受审,只是认为此人该死就随意屠戮,绝不是正确的做法。就像狐妖案里,凶手遭受威胁,便觉得死者可恶,所以对她下蛊致其凄惨横死,这样的结果是我们想看到的吗?世间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套准则,如果有法不依,只按所思所想行事,这世上岂不就乱了?”   “不错,”明珪幽幽道,“可若有些时候情况极为凶险,迫在眉睫,不给你依法判决的机会呢?比如,那凶手就在你面前,不论你怎么阻拦,他都要杀死你的亲友,而你手中握着一把刀,只要插进他的心口,就能救出你在乎的人,那你又应该做何选择?”   “你这问题,真是古怪……”李凌云道,“我阿耶说,也不是不可以杀人,但一定要按规矩,大唐律怎么写便怎么做。我记得有一桩旧案,一女子与人通奸,她因厌恶丈夫,决心联合奸夫杀死从外面归来的亲夫,谁知奸夫觉得她心肠歹毒,趁她举刀欲刺亲夫时,从旁以锤猛击她头颅,致她死亡。后来这个奸夫因事急从权,维护无辜者的性命,以‘阻止故杀’为由,被判无罪。类似情形,动手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也在情理之中。不过此为特例,大唐律上没写可以免罪的情形下,还是别轻举妄动的好。”   “倘若不是杀一人而活一人,而是杀一人而活十人、百人、千人乃至万人、万万人,你会动手吗?”   “还有这种事?”李凌云惊讶道。   “怎么没有?商纣王残暴不仁,周武王杀他一个,取而代之,岂非解救了广大黎民?”   “有些道理,只是这些事情听来总觉得离我极远,为何子璋偏偏要问这个?”   “因为如今天皇病重,许多政务都由天后处置,朝中多数权臣看天后不顺眼,他们认为,一介女子绝不能掌握权柄,所以执着于让她消失。可他们不知道,要是这大唐乱了,会死的人、会伤的人,一定比现在要多得多。他们因为心中的不满处处制造妨碍,究竟是为了自己的私欲,还是为了大唐天下的百姓呢?”   “是男是女就这么重要吗?不过,听你话里的意思,难道有人要杀天后?”   “想除掉天后的何止一两人……”明珪叹道,“罢了,大郎说得对,这些事对你而言确实过于遥远,我不应该扰得你心乱,咱们还是睡吧。”   说完之后,明珪再无动静。李凌云对明珪的问题思之不通,这几日调查水源,也颇觉疲惫,很快就睡了过去……   与此同时,洛阳城西北的上阳宫中,武媚娘所居殿内。   谢阮快马回宫,刚匆匆走进偏门,就被一只白嫩的小手一把抓住了手腕。   谢阮惊讶地看去,见上官婉儿神色严肃地对她摇着头,小声道:“止步,陛下来了。”   谢阮隔着屏风向里张望片刻,回头小声问:“陛下怎会突然过来?你可知天后叫我回宫所为何事?”   “不过是天后几日未见你,一来想三娘了,二来也想问问案情进展,看李大郎做到何等地步,是否尽心尽责在查案。”   “案子的内情早就上报过,天后知道与东宫无关,为何还会如此着紧?”谢阮眯眼,端详着上官婉儿花朵一般的美貌,狐疑道,“天后是不是有什么别的打算,想在查案时埋什么伏笔,只是没有告诉我?”   上官婉儿微微一愣,旋即笑道:“三娘别这么想,李大郎不会看人脸色,只会傻乎乎地查案子,天后若真打算做手脚,又怎会选这样的人去查案?”   “李大郎只管封诊,大理寺那边主持查案的人可是明子璋。婉儿你冰雪聪明,那明子璋按律法规定,应该回避血亲之案才是,可天后偏偏把他安插在此案中,你不能怪我多想。”   “我怎么可能怪你?”上官婉儿握着谢阮的手,情深意长地道,“你也知道,这违律之举还不是因为他阿耶和天后的情分极深……”上官婉儿说话时,在“情分极深”四个字上,格外加重了音调。   谢阮听言眉头微皱,小声道:“当初明崇俨以正谏大夫的身份行走宫中,天后与之往来密切,格外亲近,导致有人猜测他与天后之间有私情……婉儿你常伴天后左右,她的事你最清楚,莫非……传言不假?”   “啐!你怎敢这样胡思乱想?就不怕被乱棍打死?任谁都看得出来,天后是极喜欢明子璋的,当初明崇俨不就经常带他入宫吗?他会参与此案,是他自己主动恳求天后的,说父亲死得冤,一定要查个真相大白。天后可没什么额外的打算,我也没有瞒着你。”   上官婉儿忙拽着谢阮离了宫殿,边走边道:“既然陛下来了,我们赶紧回避,天后今日应该没空见你了,还是明日再来吧!”   两女越走越远,武媚娘与李治二人却对这出插曲浑然不知。这对大唐至高无上的尊贵夫妻,此时正面对面地席地而坐,手捏红绿双色的玛瑙棋子,平静地在袅袅焚香中对弈。   侍奉在侧的小宫女身穿双色七破间裙,双手捧着一个巨大的金盆,盆上工工整整地叠着一件石榴红色的襦裙。   武媚娘伸手在棋盘上落下一颗绿子。“陛下今日来,只是为送我一条裙子吗?”   “你不是最喜欢石榴裙?这是朕特意命人做的,只是时日消耗得长了些,今天才弄好,专门拿过来给你。”李治往棋盘上按了一颗红子,双手轻拍,那小宫女把金盘端到了武媚娘跟前。   武媚娘伸手提起那件石榴裙观瞧,又伸手抚了抚它的石榴纹样,点头道:“做工极好,确实花费了不少心思,尤其这花样看着觉得眼熟,很是亲切。”   “媚娘没想起来?当年你我分别日久,朕到感业寺为先皇上香,重遇媚娘之时,你写了一首诗,朕还记得是这么写的:‘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李治凝视武媚娘如满月般饱满的侧脸,微笑道:“那诗名叫作《如意娘》,朕从不曾忘记,最初在西京长安父皇宫中第一次见媚娘时,媚娘便穿着这红色的石榴裙。前些年媚娘说那裙子存放已久,颜色也淡了些,朕便找人暗中依照那裙子的模样,重制了一条。”   “可真是好看,红得像盛开的花一样,我那条的颜色早就褪了,是比不上新的了。”武媚娘将手中的裙子叠回盘中,回头望向李治,“陛下可知道,花无百日红,年岁大了,我已经穿不得这样艳丽的颜色,还是拿下去吧!”   武媚娘一声令下,小宫女连忙捧着裙子屈膝告退。这样一来,空旷的宫殿中便只剩下帝后夫妻二人。李治沉吟片刻道:“媚娘什么时候开始跟我也这么生分了?平日不都唤我稚奴吗?”   武媚娘抬起精心装饰的脸,她今天没染蛾眉,眉尾画得高高挑起,斜斜飞入云鬓,眼神却带着疏懒,让人想起正在休憩的猫。“怎么称呼陛下,要看陛下来找我的缘故。陛下今日想与我商量的只是夫妻之事吗?如果是这样,亲昵一些倒也未尝不可。”   “就是夫妻之事,我是想与你聊聊贤儿……”   “陛下是大唐皇帝,我是天后,而贤儿他是大唐的太子,这当真只是家事而已?”武媚娘温和地笑笑,拈起玲珑剔透的棋子,拿到眼前观赏,“贤儿现在很自由,我在朝堂上退让了许多,陛下觉得这还不好吗?”   “贤儿性情自傲,还需要媚娘多多管教。”李治凝视着大自己许多的妻子,感到一种成熟女人的美感逼面而来,他不由得叹息,“贤儿结交下臣,而你把政事顺势交给了他,表面看你的确退让了,可另一方面,你却让人查明崇俨的案子,还咬住不放,在大理寺里也插了根钉子,也就是狩案司……”   “李凌云查出的线索,如今看来跟贤儿应该无关。”武媚娘把手里的棋子扔回白玉棋盒里,“我许明子璋查此案,不过是想给他个交代。明崇俨到底是怎么死的,查不清楚,埋没的是整个大唐的颜面,明崇俨活着时是你我二人的宠臣。多少人的眼睛在盯着,若此案无法水落石出,欺上瞒下的事一定只会越来越多,陛下难道会喜欢看到这样的结果不成?”   “可我总觉得,媚娘你做这些是因为对贤儿不满。”李治喃喃说着,对面的妻子却站起身来,缓步到他身边又重新跪下。武媚娘明亮的双眸注视着李治文雅的面容,然后,她抬起手轻轻环住男人的肩膀,把他搂进怀中。   “稚奴啊!”武媚娘说道,“你是我的丈夫,而我是你的妻子,我武媚今生今世所有的荣耀都自你而来,你最明白,这个世上永远不会背叛你的人是谁。你也清楚我的所思所想和顾虑,我对贤儿的不满又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你若是不懂,还有谁懂?”   “嗯,那孩子太傻了,他为什么要怀疑你不是他的亲生母亲呢?”李治靠在妻子高耸的胸膛上,有些哀伤地道。   “会怀疑,自然是因为,他早就不拿我当母亲看待了。”武媚娘眼中掠过锐利的光芒,“可我也不愿信,亲手带大的孩子会这样恨我,所以我才一退再退。而你也看到了,贤儿他只会乘虚而入……”   她低下头,看着闭上眼睛完全依靠在自己怀中的丈夫。“朝野里向来有些说法,认为稚奴比不上你三哥李恪,李恪更像太宗皇帝。可我知道,稚奴才是骨子里最似乃父的人。”   李治安静地听武媚娘说着话,她在他耳边道:“稚奴记得大明宫里养着大秦送来的狮子吗?那些狮子生养出来的小狮子,最初长得极为可爱,就像小猫一样喵喵叫,可等到长大、强壮之后,就会对狮群的狮王发起挑战,哪怕那狮王是它们的亲生父亲。”   听到这里,李治猛地睁开双眼,翻身而起,死死地盯着武媚娘。武媚娘见状,露出温柔的笑容,道:“陛下正值春秋鼎盛之年,你真的要一直护着贤儿吗?你也知道这孩子有什么毛病,倘若他成了大唐皇帝,对这个天下来说就是好事吗?”   李治盯紧武媚娘的双眸,想从她的眼里读到她内心的想法,然而在那双波澜不惊的眸子中,他只能一如既往地看到自己的身影,和锐利却不失真诚的关爱。   终于,他长叹一声,再次扑进妻子香暖的怀中。“媚娘,我累了……”富态贵气的女人低下头,带着花香的红唇吻着男人的鬓边,喃喃道:“稚奴啊,别难过,你终究还有我呢!”   东城之内,大理寺门外。   顶着已变得不太炽烈的阳光,赵道生领着一群东宫从属站在两匹马前,抱着臂膀,挑衅地看向被迫下马的明珪和李凌云。   徐天带人快步从大理寺内走出,一把扯下花绳,恶狠狠地瞪了赵道生一眼,来到了明珪面前。   “真没想到,向寺里缴纳案卷都会遇到拦路人……徐少卿就这么怕东宫,对一个马奴都要退避三舍吗?”明珪似笑非笑地从袖中抽出案卷递给徐天,顺势瞥了一眼赵道生。   后者跋扈地仰着头,只差没用鼻孔对着众人。   徐天觉得磨不开脸面,黑着面孔转身吼道:“此案与东宫无关!都给我滚!”说完他拿着案卷,怒气冲冲地进了大理寺。   徐天突然发作,除赵道生之外的东宫从属都被吓了一跳,不由得神色收敛。唯独赵道生嗤之以鼻,望一眼大理寺的门楣,冷笑道:“做奴婢也得看是做谁的奴婢,投错了门,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玩完?”   有人连忙拉拉赵道生的衣袖,摇头示意。“道生,千万胡说不得!”   “怎么的,这大唐不都是李家天下?你见过一辈子做太子的东宫吗?”赵道生嚣张地说完,手指明珪,“哼!迟早要你们好看!”   明珪没搭话,任凭那赵道生如何挑衅,他似乎都打定了主意绝不再说一个字。   身边的东宫从属见状着急万分,连连跺脚道:“道生,要是他们在陛下面前告上一状,太子要如何解释?”   赵道生不以为意,挑衅道:“你们怕死,我却不怕,我偏敢说真话。”   正在这时,有人从东城外飞骑赶来,只见那人在李凌云面前勒紧缰绳,纵身下马。李凌云与明珪定睛一看,原来是之前在封门村中,凤九派来协助他们办案的男子。   男子恭敬地道:“九郎寻到了笔墨纸张的由来,请大郎随我一同前往。还有,九郎让天竺幻戏艺人也都在那边等着。”   李凌云下意识地看看明珪,见后者点头,二人立即上马随男子离去。   赵道生倒没试图阻拦,似乎他来这一趟,只是为了对狩案司众人耀武扬威,既然现在目的达到,也就见好就收。   闹剧结束,一切归于平静。此时从大理寺里走出了一名留着长须的老年男子,他手抚着胡须,看着众人离去的方向沉思起来。   徐天来到了老年男子身边,神色恭敬地道:“狄公,您怎么看?”   原来他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在大理寺时将遗案全部清空的神人狄仁杰。   “太子危矣,放纵奸佞小人于光天化日之下嚣张跋扈,如此不知进退,心无城府,必然无法与武媚娘那女人为敌。”狄仁杰轻轻地摇了摇头。   “既然如此,那要如何是好?说到底,这桩案子操控在她的人手里,也不知到底会不会牵连到太子……”徐天面露焦急,语速也越来越快。   “你何必操心这些?徐天,你还记得自己是个断案之人吗?”狄仁杰回头看向徐天。后者大吃一惊,连忙恭敬地行礼道:“狄公何出此言?”   狄仁杰抬头看门楣上的牌匾,盯着“大理寺”三个字瞧了半晌才道:“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你也应当好好想想了。太子性情放荡,做事刚愎自用,而且还有一些恶癖,你摸着良心说,李贤适合做这个太子吗?说之前我要提点你一句,好人亦会做坏事,而坏人做好事,却也未必就存了私心,善恶难断,方才是人间真相。”   “可是狄公……”徐天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男子抬手打断话头。   狄仁杰道:“陛下虽是春秋鼎盛之年,奈何我大唐天子多受风疾之苦,一旦此病发作,便头晕眼花无法理事。正是因此,武媚娘才被迫辅助天皇理政,进而逐步掌控权力,也为人所忌讳。然而说到底,她终究只是天皇的妻子。你可明白其中意义?只要她还是个女人,她就无法踩到丈夫的头上,女人在家中地位再高,仍要仰赖丈夫,才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女人终究要依靠男人,可儿子不同,子嗣一旦长成,却是可以夺走父亲的地位的。当年玄武门结果如何?太宗皇帝登基,退位的太上皇一直到死都怏怏不乐,莫非你认为陛下想做这样的太上皇?总之,只要陛下在位一日,武媚娘的位置便坚如磐石,无论谁做太子,都不可能赢了她。”   徐天听完狄仁杰所说,身上已冷汗津津,整个人仿佛是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   狄仁杰见徐天惊恐不已,这才缓和了表情,安抚道:“我心中清楚这些,那武媚娘心中更是清楚,大理寺千万不要太早站在她对面。须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当年我在大理寺时就是这么告诉你们的。你且谨记此言,可保大理寺上下平安。”   徐天毕恭毕敬道:“只是狄公,太子长期与其母亲争斗,原本倒也无妨,毕竟有太子克制那女人,他们可以相互牵制。我目前最担心的,是狩案司的那些宵小刻意陷害太子,动摇大唐国本。”   狄仁杰闻言摇头。“陷害太子,非常人所能为,不必过于惧怕。天后跟太子之间终究有母子之名,天皇想要中庸之道,居中平衡,而不是刻意打压某一方,事态应该不会太糟。否则武媚娘便不会找李凌云来办事。李家这个儿子,向来只要真相,不忌权威,也不受任何威胁,封诊道内无人不知。再说从你拿回的案卷上看,太子应当是没有涉入案中的,没有实证,又怎会关联到太子身上呢?”   “或许真的是我想多了,只是狄公,这一手咱们恐怕还是不得不防。”徐天苦笑。   “你还是跟‘那边’离得远一些的好,须知当年太宗皇帝夸李恪那句‘儿英果类我’,当今天子介意到了什么地步。我想,你已许多年未曾听过《秦王破阵乐》了吧!”   在太宗皇帝李世民的眼中,天皇李治绝不是最适合继承皇位的那个皇子。李治对此耿耿于怀,甚至在李恪冤死后也没就此放下,连歌颂父亲赫赫战功的《秦王破阵乐》,也从不在宫中演奏。   虽然天皇如今暗中允许“那边”的存在,但也只是一种“中庸之道”,当作压制天后武媚娘以保持平衡的一道锁链。   狄仁杰说罢,狠狠地看了徐天一眼,不再多说什么,转身朝户部衙门走去。如今他已调离大理寺,担任户部度支郎中,他会出现在这里,也是特意来为大理寺参详而已。   徐天看着狄仁杰远去的背影,抬手擦了一把脸上的冷汗,脸上露出了极为无奈的神情……   赵道生带着众人离了东城,一路打打闹闹地回到东宫。之前那个提醒他的从属与他并肩来到殿门时,抓着他的胳膊小声劝道:“生哥还是多加小心,谁不知太子对你宠爱有加,怕是天下人都等着从你身上下手抓太子的把柄呢!”   赵道生愣愣神,明白过来对方的意思,笑道:“小七担心什么?既然有太子在,我又怎么可能有错处。”他说完拨开对方的手,无视那个从属焦虑又欲言又止的神色,抬腿进了大殿。   他刚进殿,就见几个宫女蒙着头往外头跑,从墨玉螺钿嵌宝的山河屏风后,追着她们的脚步砸出来一堆东西,稀里哗啦地摔了一地金银色。   赵道生弯腰捡了颗滚在地上的李子在手里颠着,缓步绕过屏风,瞧见只穿着内裳的李贤正披头散发地站在一片狼藉里。   “殿下怎么了,又在生什么气呢?”赵道生来到李贤面前,伸手把李子送了过去。   “道生?”李贤回头一看发现是他,大喜过望地抓住他的手紧紧不放,“你上哪儿去了?孤找不到你,怎么可能不发脾气?”   “我这不是上东城盯着大理寺吗?殿下别心烦意乱了,有好消息。虽说天后指派了人去查,可狩案司查出来的结果,与咱们着实牵扯不上关系。”赵道生说着,轻抚着李贤的胳膊,拉了一下。   太子李贤略略点了头,在赵道生的引导下坐了下来,急切地问:“真没查出什么?”   “没有,您连我都不信吗……”赵道生在李贤身侧蹲下来,语气有些埋怨,“就算天下人都骗殿下,我也不会骗殿下。”   “孤不是那个意思,”李贤把赵道生的手拉进两掌之间细细抚摩,眉眼之间的戾气也渐渐消散,“孤只是觉得母亲一定是在谋算孤,孤这段日子要什么就有什么,就连在朝堂上明着挤对那群北门学士,她好像都不介意。可越是如此,孤反而越发觉得,母亲像是在图谋大事……”   “殿下宏才大略,不管感到什么,尽管去做便是。可叹我只是个马奴,不学无术,无法为殿下分忧……”赵道生按着李贤的手,朝他靠过去。李贤注视着赵道生俊美的脸,目光逐渐变得意乱情迷起来。   李贤弯下腰,渐渐滑坐在地。赵道生握着他的手,脸缓缓贴上他的手背。李贤一个哆嗦,呼吸急促地闭上眼,感觉赵道生在用温暖的嘴唇摩挲他的皮肤。   “道生最好了,要是没那个碍眼的女人的话……”李贤一边颤抖一边说。   他并没看见,赵道生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又极快地垂下头,把那种冷意遮掩起来。   “殿下总说煞风景的话,那女人不过是跟我从小一起长大而已。”赵道生恼火道,“那种狗女子,我现在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说完赵道生猛地一拽李贤,轻笑起来。“殿下找不到我就生气,现在我在跟前了,殿下还要接着生气吗?还是……咱们干脆做点别的?”   李贤猛地睁开眼,用泛着血丝的眼睛野兽般盯着赵道生看了片刻,突然将他推倒在地,一把扯开他的衣襟……   洛北,立德坊中。   李凌云与明珪在男子带领下来到大秦庙旁的小院。二人进门时,大秦庙那边不时发出阵阵喝彩声,他们回头朝那边望去,见几个高鼻深目的胡人正光裸着毛茸茸的上身,在人群中炫耀强健的身体。   其中一人手握长刀,朝另一人胸腹捅过去,惊得看客纷纷大叫。   那被捅的人却若无其事,转动身体给众人观瞧,只见刀尖从他身后露出。而那胡人原地转了几个圈,他的同伴便又握住刀柄,把刀子给拔了出来。   不知他们怎么奇妙施为,胡人身上的刀口并没流出多少血。这时又有一个胡人上来,抓了把黏糊混浊的药泥直接糊在伤口上,那被捅之人便举起双拳,耀武扬威地嘴里喊着什么,似乎在对看客表示:自己虽然被刀子洞穿,却没有什么大事。   李凌云看完这一出才跨进院门。凤九派来的男子没跟进去,而是站在大门外道:“烦请二位自己入内便是。”   说罢他便关上了大门。李凌云暗道此间必不寻常,与明珪对视一眼,径直朝院中走去。   拐过前廊,就发现院内已有两人在等,其中之一是熟悉的狼面童子,另一人体态则很陌生,是一位戴着猞猁面具的少女。   依那少女的身形,她年纪也就十四五岁,以封诊道的标准,此时的女子身量仍在成长之中,虽可婚配,但也还未完全成人,瞧着体态纤弱了些。   少女见二人来到跟前,不客气地道:“怎么现在才来,叫我好等。”   李凌云微微一愣,觉得那少女的语气太熟稔了,不由得仔细想了想,却确定自己不曾在凤九身边见过这位。   他尚在疑虑,那边厢少女跟童子已经吵了起来。少女嗔怪道:“不知为何非得选在这立德坊,坊里住的都是胡人胡商,哪儿闻起来都臭烘烘的。就不能把幻戏艺人叫到凤九那儿吗?”   也不知那面具是怎么制作的,那童子翻了个白眼,面具上的狼眼也随之一翻,就听他没好气道:“你当那些幻戏艺人不怕死吗?他们哪儿有这么大的胆子?就连这立德坊他们也是不愿意来的,生怕是有人要动手杀人。”   少女哼哼冷笑。“还不是他把那些弄蛊的人全搞死了,不然人家为何会如此提防?要是不约在立德坊老窝里见,便哭着喊着死活不答应。”   从两人的对话里,李凌云这才听出些门道来:原来凤九并不是故意让他们跑这么远的路,而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也算解开了李凌云心头的疑惑,他开口打断了少年与少女的争执。“不是因为查出了笔墨纸张的由来,才叫我们来的吗?”   猞猁少女高傲地仰着下巴瞥了李凌云一眼。“交代那些东西的由来,可不是我该做的事。”   “是我的事,”小狼插嘴,“九郎的人查过了笔墨纸张,确实有人在出售,只是那些人你们无法接触,所以让我来与你们说清。”   说到这儿,小狼压低嗓音道:“这些东西连鬼河市里都没有,只在洛阳西市中才可寻到。”   小狼娓娓道来,李凌云方才得知:原来在洛阳西市之内,还有一个市中市。西市当中有一块区域,是由二层或三层的商铺包围起来的,平日里面不见天日,由于有商户围住,寻常人也很难察觉在西市的正中央竟还隐藏了这样一块奇妙的区域。围绕着这块区域的所有商户,都来头不小且与宫中有关。   “说白了,这里是我大唐朝廷与别国交换消息的要害,里面卖的东西,也只有大唐宫廷中人才能采办。”小狼话音未落,少女便将话头接过,眯起眼道:“说得这么客气做什么,不过就是探子和细作的窝点。”   少女又横了一眼李凌云。“我大唐羁縻无数国家,谁也不知道那些国度是不是真心臣服,故而需有这样一块地方,让人可以用消息交换金贵物资,名为市中市。只是外人并不知晓有此处,久而久之,其中往来的什么人都有,朝廷不能将这里的用途公之于众,也没排斥那些人。总之,这些笔墨纸张本就是宫中卖出来的,有些人得到后在这隐秘的市场交易,至于流到了什么人手里,也都有迹可循。”   “所以,是谁卖出了这些笔墨纸张,又是用什么来交换的,都能查出来吗?”李凌云兴奋至极,声调也抬高了几分。   “嗯,查出来了。交换用的自然是那些东西。”少女不客气地拍了拍小狼的肩膀,后者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交给李凌云。   李凌云从布包里倒出了几粒药丸,发现大小色泽各有不同。   小狼道:“这些笔墨纸张极为罕见,在市中市也只有两三家专营文房四宝的铺子有售,查来并不困难。九郎一一询问他们,发现这些玩意儿售价极为昂贵,在市中市里也不是人人都买得起,唯独其中一家老板对修道颇有兴致,允许术士以他们珍藏的药丸换取这些贵重的笔墨纸张。”   李凌云手中的药丸共有四颗,他拿起那颗最大的暗红色药丸嗅嗅,一股酸香挤进鼻腔。   小狼在一旁解释:“这是道家的消渴丸,并不少见,只是这颗用料都是极品,老板说曾有人用此丸换取过纸。”   李凌云又拿起第二大和第三大的药丸,分别为金色和青色。小狼又说:“金色的名叫保真丸,以多种贵重药材制成,长期服用可令人白发变乌,上了年纪的妇人服用一段时间后,也能怀孕生产。”   “至于青色的,是生发丸,专治秃头。”说到这里,小狼忍不住笑起来,“老板有一个老妻,一直没有生养,偏偏老板还跟老妻感情极好,所以愿用纸来换保真丸。至于会要生发丸,是因为他还秃了头……”   “那这一颗呢?”李凌云拿起最后那颗漆黑的药丸,放到鼻前,一股甜腻的香味冲进鼻腔里。   小狼凑近看看,道:“这颗叫作逍遥丸,用法是焚烧后闻香,说是可以强身健体,提神醒脑。那个老板好奇,所以就留了下来。据说来换纸的人给了一小葫芦这种药丸,对了,那纸极少见,所以当时除了笔墨,他第一次所换得的纸只有四张。”   “这颗估计就是加了阿芙蓉膏的药丸,不是有一小葫芦吗?怎么现在只剩一颗?”李凌云把药丸递给明珪,明珪验看后也觉得是阿芙蓉丸。   小狼狼嘴一张一合地道:“这逍遥丸老板自己一直在用,说嗅完之后觉得无比欣喜,身体变轻,好像能够飘起来。他老惦记那个感觉,所以根本停不下来,剩下的也就只有这么一颗了。”   “原来如此……”李凌云沉吟道,“凶手杀了这么多人,他一时间也不会停手。既然用笔墨纸张作为诱饵非常见效,接下来他一定还会使用同样的方法作案。还请告诉九郎,只要再有人来换取贡纸,就追着他跟上去,兴许能顺藤摸瓜,找到凶手的老巢。”   小狼连连点头。“知道了,大郎放心,只要发现那人的踪迹,我们便会让人追踪,也会尽快知会你。”   李凌云看向猞猁少女。“他的事说完了,你来又有什么缘故?”   “你不会觉得,那些天竺艺人个个都会讲大唐官话吧?”少女说着,领李凌云和明珪进了第二重院落。   院中铺着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一群身穿绚丽服饰的天竺艺人神情惊慌地坐在地毯上,一瞧有人到来,纷纷伸长了脖子朝他们看去。   “他们住在龙门附近的感德乡,东都城里的胡人太多了,天后就把这些人都迁到了那里,他们白天进城做生意,晚上就被撵回去。”少女俏皮地跳着步来到地毯前,天竺艺人中领头的包头大胡子连忙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对少女露出祈求的表情。   少女与他叽里咕噜说了几句,挥挥手。大胡子抬手捂着胸口,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少女转头对李凌云道:“你到底要他们做什么?说就是了。他们方才以为会要人性命,所以才那么紧张。”   “我想要他们做幻戏时用来焚烧的药丸。”李凌云说完,少女便跟大胡子叽里咕噜又说了几句,大胡子轻轻摇了摇头。少女似乎有些生气,面上的猞猁面具突然獠牙毕现,露出狰狞的表情,吓得大胡子就地滚倒,再爬起身来时忙不迭从袍子里拿出一枚水晶瓶,倒出不少药丸递给少女。   少女这才收起獠牙,却嫌弃地没伸手去接,嘴里说了两句,示意大胡子把药丸交给李凌云。   得到药丸之后,李凌云先是闻了闻,随后对明珪摇头道:“与阿芙蓉不是一种东西,味道不一样。”   明珪接过去嗅嗅。“是不一样。”少女在一旁有些不耐烦地问:“你们还有别的事吗?”   李凌云正要摇头,明珪却插话道:“方才门外大秦庙那边有人拿着刀往同伴身上捅,他的同伴却好像丝毫无损,烦你问问,这也是幻术吗?”   “这与案件可相关?”少女歪头道。   明珪瞥一眼李凌云,温厚地笑道:“大郎在门口看得出神,我也觉得有趣,所以问问。”   “原来你注意到了,”李凌云恍然,“我是有些想知道。”   猞猁少女只得又问大胡子。大胡子双手比画着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话,少女听完对二人译道:“他说那个不是幻术,是他们天竺的一种修行,据说叫作苦行之法,读作‘瑜伽’,要是修行到了某种地步,内脏都会移位,所以即使刀枪进入身体,也并不会受多大的伤。而他们的幻戏,通常是努力使看客眼花缭乱,在药丸香气的诱惑下精神无法集中,注意不到他们的手段。这幻戏看似极为神妙,说穿了其实也不过就是障眼法。”   说完猞猁少女又问了一遍李凌云,得知他再没有其他事要了解,便拍手叫来人,将那群天竺艺人带了出去。   李凌云环视小院,发现院落看起来虽破旧,但打扫得颇为干净。小狼见状道:“此处只是九郎名下一处宅院而已。他在每个坊中都有产业,这些屋子是打探京中动向所用。”   明珪似乎早就知道这些房屋的用途,帮忙解释:“光靠金吾卫是打听不到太多细节的,而且有的人一见是官府的人便不肯开口。所以要安插人手,在这里冒充百姓、富商之类的身份,便于查探。”   “这里究竟用来做甚,我其实也没有太大兴趣,只是想知道可不可以用用这房子?”李凌云补充道,“我想试试天竺药丸。”   “想用便用,里面各种用具一应俱全,要人伺候就到门口去喊。”猞猁少女摆摆手,突然盯住李凌云道,“你这人好生呆板,刚才看大胡子要死要活都面色不变,九郎还说你有趣,我看他根本就是骗我来给你们做翻译的。”   说着,猞猁少女莫名其妙地生起了气,径自朝外走。小狼追在她身后连连叫道:“阿平,阿平去哪里?”二人一个走一个追,很快便没了踪影。   直到听不见小狼的叫喊声,李凌云才对明珪道:“子璋要留下来吗?”   后者露出一个云开雨散般的浅笑,点点头。“既然你要试试看那药丸,我又怎能不在呢?”   二人越过后堂进了屋,发现里面胡床、席子、小几等物一应俱全,屋里甚至还贴心地准备了瓜果、烤肉、酒等吃食饮品。   “果然是九郎用来盯人的地方,这些准备可让那些人足不出户,只需待在这里,就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明珪掩了门,在席上坐下,顺手提起一旁冒烟的博山铜炉打开瞧瞧,又递给李凌云,“现在焚的是檀香。”   李凌云取出一颗天竺药丸塞进铜炉,烟气里很快有了浓厚的香味,烟雾也变得不怎么容易散开,渐渐萦绕在屋内。   明珪给李凌云递了杯水,后者摇头拒绝,却取出一个药盒交给明珪道:“这是我们封诊道的唤醒药,你涂一些,不要被这烟气影响。”   明珪闻言打开药盒闻了一下,连忙把药盒推开,哭笑不得地道:“什么东西这么臭?真是直冲斗牛,叫人肝颤。”   “臭才能让人清醒,”李凌云解释,“虽说这药中没有阿芙蓉,但它既然能乱人心智,就也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东西,子璋你得清醒着,要是发现我有不对,也好马上唤醒我。”   “明白,这事交给我。”明珪点点头,又问,“你打算不吃不喝吗?”   “是你说要提防凤九的啊?”   明珪看看四周,笑道:“不光如此,难道你就不怕我会趁机对你不利?”   “子璋与我阿耶很像……”李凌云渐渐开始觉得眼皮有些沉重,歪着头对明珪道,“我阿耶也像你这样儒雅,说话温声慢气的,好像不管发生什么事,只要他在,我心里便觉得安稳妥帖……”   李凌云缓缓在席上趴下,手撑着头继续道:“若子璋真是我的叔叔就好了……”   明珪见他渐渐合上眼,连忙伸手挑起一点臭药抹在鼻下,被那味道弄得打了个冷战,抬头小声喊:“大郎?大郎?”   起初李凌云还能回答两句,之后他便沉沉睡去,开始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明珪起身到他身边,伸手从他怀中拿出天竺艺人用的药丸瞧了瞧,浅笑道:“这些天竺人就爱使这曼陀罗,多少年了,也不换个方子。”   说完,明珪扶起李凌云的头,拿出一个富有光泽的玉石小瓶,拔去瓶口木塞,伸出两指堵住他的鼻孔,见他不由自主地张开嘴,便朝他口中滴了两滴透明液体。   收了瓶,明珪贴在李凌云脸旁,听见他的呼吸声变得更加沉重悠长,这才起身端坐一旁,端详起李凌云来。   “辛苦了……”明珪温声说道,“有我在,不妨好好睡上一觉。”   在黑暗中,李凌云缓慢地睁开了双眼。   一片赤红血色直直地杀进了他的眼中。他又一次发现自己站在血泊里,身边人影憧憧,耳边扰攘不已,虽然分辨不清细节,但能听出那些声音都是人的咆哮声。在他脚下,仍旧躺着那不知姓名的女尸。   “你又做梦了?又做那个梦了?”不知从哪里来的声音,温柔平静地穿越杂音,进入他的耳中。   “是……”似乎无法抗拒那个声音,李凌云喃喃地应答道。   “你只是站着吗?就不想做点什么吗?”   “我……我想……”李凌云低头看着人群脚下,视线无法从朝自己伸出的那只苍白的女人手上挪开。   “你想做什么?”那声音问道。   李凌云慢慢蹲下,朝那只手靠近。“我想看看她……那只手的主人。”   “手的主人?”   李凌云茫然回答:“嗯,她应该已经死了……可是我想看看她……”   声音开始鼓励他:“那就看看,看看她是谁。”   李凌云跪在血泊中,他试图去抓那条纤细的胳膊,可就在他碰触到那只手的一瞬间,他发现自己的手骤然变成了肉墩墩的孩童小手。   “啊……”他抬眼望去,终于看见了手的主人:一个云鬓散乱的女子,额上贴着花黄,她长得很美,而且看起来格外亲切。此时她双眼大大地睁着,血从圆润的额头上流下来,汩汩不绝地注入地面上的血泊里。   “我认识她。”李凌云痛苦地说道,“我一定认识她……”   “她是谁?”那声音问。   “母亲……”李凌云刚说完这两个字,他就听到人群发出疯狂的笑声,女人的尸体在他眼前被无数条胳膊抓住,七手八脚地快速拖进黑暗之中,唯独留下他跪在血泊里。   “不——别带走她——”李凌云声嘶力竭地叫喊,同时为耳中听到的声音感到惊讶,因为那叫喊声并不是现在的自己的声音,而是一个男孩的尖叫声。   “谁带走了她?”声音问道。   李凌云抬手捂住耳朵。“他们……是他们……”   “他们带走了你的母亲,他们还可能杀了她,你不想要做点什么吗?”那声音穿透双手,直接进入李凌云的耳中。   “想……”他轻轻回答。   “你想做什么?”那声音极温柔地在他耳边抚慰,“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来,告诉我,你想做什么?”   “我想……”李凌云注视着自己的手,不知何时这双手又变回了成人大小,“我想要……”他说着,突然间发现自己手里多了一把直柄、刀尖部分呈弧形的诡异小刀。   “封诊刀?”李凌云不知不觉地握紧了手中的刀子。   “难道,你想剖开他们吗?”那声音惊讶地问。   “很吵……他们很吵。他们在说什么不应该,什么违背天理……他们在诅咒谁,说着该死,该死,该死,一直在说,真的好吵。”李凌云凝视着手中的刀,摇了摇头,“可是阿耶说……封诊刀,不能用来杀……”   突然,一股臭味袭来,李凌云闭眼打了个冷战,再睁眼时,他发现在自己眼前的是被晨光照亮的幽深屋梁,耳边响着院里的鸟鸣声,还有从坊内大秦庙里传来的他听不懂的胡语祝祷。   “好臭!”李凌云边说边抬起手,手中空空如也,并没握着封诊刀。   “你睡得太久了,足足七个时辰,我怕你出事,就用药叫醒你。”明珪收起药盒,递给李凌云。明珪看起来有些疲惫,晶亮的眼睛也显得浮肿。但看见李凌云时,他的笑容仍显得非常温和。   “我说过吗,你真的很像我阿耶……”李凌云爬起来,接过药盒放进怀里。   “我可没和女人偷生你这么大的儿子。”明珪掩着嘴打了个哈欠,“我看天竺人的药丸里的就是一种迷药,用量小一点可以让人昏昏欲睡,只是你的用量大了,你就一直睡到现在。”   “我又做那个梦了。”李凌云说,“不过这次有些不一样……”   “哦?什么不一样?”明珪来了精神。   “这次我看到死的女子是谁了。”李凌云缓缓地讲述起梦境,等到他说完时,外间天色也已经大亮了。   “所以,梦里的女子是你母亲?”明珪奇怪道,“在你的梦里,她是被那些不断怒骂的人杀死的?”   “嗯……可我阿耶和姨母都说阿娘是病死的。”李凌云摸了摸下巴,揪住几根刚钻出来的胡须拉了拉,好像要以痛感来区分梦境与现实,“或许这只是个梦,要不是做梦,我怎么可能想拿封诊刀对那些人……”   “你想对他们做什么?”   李凌云放下手,凝视明珪温和明亮的眼眸,话语里有许多迟疑。“我……想剖开他们,我觉得是他们杀了她,我看见我阿娘的额头在不停地流血。”   “在梦里……你这样做了吗?”明珪小心地问道。   “没有,”李凌云皱起眉头,“我阿耶叮嘱过,这把封诊刀能剖的,只有死人。”   说到这儿,李凌云突然又问:“我睡着时,你跟我说话了吗?”   “不曾说过,你都没说梦话,我为何要跟你说话?倒是一夜不睡饿得慌,吃了不少东西。”明珪手指一旁的几案,上面果然堆积了一堆果皮、羊蹄骨之类的玩意儿。   李凌云若有所思。“那到底是谁在梦里一直跟我说话呢?”   “不过是个梦罢了,兴许只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而已,你天天办案,看多了各式各样的死人,自然而然梦也变得古怪恐怖起来了。”明珪递给他一个半红半青的苹婆果,劝道,“先垫垫,一会儿出去买碗热馎饦,吃了顺顺气。”   李凌云接过果子咬了一口,嘴里酸得厉害,人也清醒了几分。他依然对那梦境有些疑惑,尤其是梦里的声音,越是回想,越觉得与明珪有几分相似。   只是他并没机会继续深思,有人在外面用力敲起了门。明珪起身开门,那人一头闯了进来,正是猞猁少女。只听她兴奋地对二人喊道:“用逍遥丸换纸的那家伙,可算是被我给找到了——”   二人对视一眼,李凌云问道:“子璋,馎饦还用吃吗?”   “自然是要吃的,”明珪笑道,“没有力气,怎么追踪凶手?”   二人这番对话有些没头没脑,猞猁少女听不明白,打断道:“在说什么呢?”二人相视一笑,一同绕过猞猁少女出门……   东汉以后在地主阶级内部形成的各地大姓豪族,在政治、经济各方面享有特权。   4世纪末至6世纪末,宋、齐(南齐)、梁、陈四朝先后在我国南方建立政权,叫南朝(420—589)。   学官名。东汉以博士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为博士之长。西晋咸宁年间立国子学,置为长官,掌教授生徒儒学,主管国子学,参议礼制,隶太常。北齐为国子寺长官,与九卿地位相当,主管全国教育行政。隋代沿置。先后为国子学、国子监长官。唐代沿之,从三品,主管全国教育行政,总领七学和地方学校。   故意杀害。区别于误杀。   官署名。二十四司之一,为户部所辖之第二司。魏、晋始置度支尚书,掌天下财用。南北朝以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等郎曹。隋文帝时改度支为民部,度支遂为民部之子司。唐代仍循隋制,据《旧唐书·职官志二》记载,度支郎中、员外郎“掌判天下租赋多少之数,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途之利。每岁计其所出而度其所用,转运征敛送纳,皆准程而节其迟速”。宋代又将度支司分为五科,分别为:度支、发运、支供、赏赐、知杂。元、明以后,户部以下,按省分司,度支即取消。清末改制,又将户部中的财政部分划出,再设度支部以掌之。   隋唐洛阳城里坊区的里坊。立德坊位于今洛阳老城区东南隅的立德坊,人文荟萃,扼大运河之中枢,被称为神都第一坊,坊内有胡人胡寺。   笼络,联络。《史记·司马相如·索引》:“羁,马络头也;縻,牛纼也。”秦、汉、唐朝对西南少数民族采用羁縻政策,对其酋长、首领封授一定官职,由酋长、首领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   每个朝代都有官话,相当于现在的普通话,便于不同地方的人进行交流。唐代官话以长安话为主。   一种水煮的面食。 第十一章 大凶绝地无皮血尸   路边馎饦摊上,明珪与李凌云吃着热腾腾的碎羊杂馎饦,依旧是一个慢条斯理,一个狼吞虎咽。少女在一旁瞧了片刻,抬手招呼店家:“店家,再来一碗,要羊肉的,多放一些韭菜。”   “一碗羊肉馎饦,多韭菜啦——”店家话音刚落,羊肉馎饦就上了桌。羊骨白汤上浮着烫熟的翠绿韭菜,冒着醉人的热气。少女抬手在猞猁面具上敲了数下,面具之内传来轻微的轧轧声。少女张开玉手,就见那面具从她脸上坠了下来,正好落入掌心。   明珪跟李凌云都被她的动作吸引,看向少女抬起的脸,只见猞猁少女面上不施一点脂粉,额前碎发零落,漆黑眉头弯弯,双唇不点而朱,一双眼如含桃花,眼角微红,别有一种明眸善睐的青春美丽。   少女白了二人一眼,端起馎饦用竹箸搅了搅,小口香甜地吃起来。李凌云觉得少女面相莫名眼熟,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忍不住去看明珪,后者仿佛有心通的能力,适时地在桌下抓了李凌云的手,在掌心写下“凤九”二字。   李凌云再看少女时,总算察觉出那少女眉眼竟有许多地方与凤九相像,心道原来是凤九的亲戚,也明白了少女对那狼面童子的傲气任性的缘由。   他正想着,少女却边吃边问:“之前查得那么紧,好不容易等到凶手又来市中市换纸,怎么这回却不着急跟了?”   李凌云抬碗喝干肉汤,“咚”地放下碗。“术业有专攻,你说安排人跟上去了。我只会剖尸查案,追踪行迹这事我也做不来,不如吃饱再说。”   李凌云话音未落,阿奴便背着封诊箱大步朝这里走来。铁塔一般的昆仑奴浑身热汗,显然是一路狂奔。到了跟前,阿奴朝李凌云、明珪弯腰一礼,胳膊上漆黑的皮肤在朝阳下熠熠生辉。猞猁少女盯着他看了许久,笑盈盈道:“宫里的昆仑奴,可没有比他生得高的。”   明珪闻言停箸,抬眼仔细看看少女,若有所思地又低下头吃起来。李凌云在一旁和阿奴比画了一下手语,回头道:“子婴马上到。”   “他来做什么?”明珪放下碗,用手巾擦擦嘴角,见李凌云嘴上贴着片菜叶,伸手指了一下。后者用手抓掉,皱眉道:“说是有急事,见面再说,这孩子不肯让阿奴递话。”   明珪若有所思地敲敲桌面。“应该是不想让外人知悉,才会如此谨慎。”   等少女吃完馎饦,子婴正好赶到,他同样跑得满头大汗。少年面色微青地来到李凌云面前,匆匆一礼,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对方。   李凌云迷惑地抽出信纸展开来看,只见一张光彩熠熠的信纸上写着“多管闲事,于君无益”八个大字。他一个激灵,忙从怀中摸出油绢手套戴上,拎着纸看了看,又凑过去嗅闻字迹。   见李凌云如此作为,明珪道:“是凶手来的信?”   “笔不是一种,因为这字更大,但墨、纸却属同类。再看字迹,应该是同一人所写。”李凌云把信纸插回信封,又把信封小心放进封诊袋里。   “老师,莫非咱们是被盯上了?”子婴紧张地问道。   “看来我之前的感觉无误,的确有人一直在盯着我们。”   似有些害怕,子婴抓着李凌云的衣袖问:“老师,会不会出事啊?”   李凌云抬手拍拍阿奴的胳膊。“有阿奴在,他力大无穷,我不会有事。六娘来了吗?”   “六娘姐姐驾着封诊车,走得慢些。”   李凌云点点头,转而对少女道:“能否让九郎的人为六娘引路?他们应该认识我家的车。”   少女不知何时已重新戴上面具,张开猞猁嘴,露出獠牙嘲笑道:“何必用凤九郎的人?用我的人就够了,市中市本就是我的……”   说完,少女的猞猁嘴猛地闭上,她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们方才听到什么了吗?”   “你说市中市是……”李凌云刚要回答,明珪伸手捂住他的嘴,笑道,“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   说完,明珪附在他耳边小声说:“别说出来,不要惹事。”   李凌云心中虽有怀疑,但他对明珪从来是言听计从,心里也拿定主意,准备待会儿直接问明珪。   结了账,众人朝着最近的城门走去。到了城门口,李凌云发现猞猁少女不见了,抬头一看,果然发现她远远地站在一旁,便问道:“你不一起去吗?”   猞猁少女面露希冀神色,却摇了摇头。“我不能轻易出去的……阿娘叮嘱过,我要听话。”   李凌云觉得她年纪颇小,家人不愿她出门也属正常。他也未多问,谢过那猞猁少女,便跟明珪等人一同策马出城去了。   众人刚行不远,就瞧见一人牵马在路边等待。   此人身份并不陌生,正是上一桩案子凤九派来帮忙寻找水源的何权。   何权对几人打过招呼,又道:“追踪凶手行迹的是我兄弟,他一路追去,暗中留下了许多印记,这些印记外人看不懂,所以九郎命我来给大家引路。九郎还让我转告,说谢将军一会儿就会赶来,与各位在道中会合。”   说罢何权上马加入了队伍,带头走在前面。   李凌云对明珪道:“凤九郎做事极为细心,连这都预测到了,只是猞猁脸的小娘子好像不太把九郎当回事,可看年龄,她分明是他家的后辈,却不知她到底是什么人?”   明珪苦笑道:“那是公主!”   “什么,公主?”李凌云吃了一惊,“公主为何会在宫外乱逛?身边还没跟着人。”   “相处这些时日,你又不是不知,凤九郎在哪个坊中没有暗线埋伏?保护公主的人一直就在咱们附近,不过是你我察觉不了而已。”   “原来如此。”李凌云仍有些不解,“公主不应该在宫中待着吗,为何要搞得像他的下属一样?对了,她跟九郎长得很像,莫非九郎也是皇亲国戚?”   “你这样想也没错,至于他到底是哪一门的皇亲国戚,你就不必了解了。”明珪摇头道,“这位公主自幼与天后性子相似,胆子奇大无比,好奇心也极重。你也听她说了,西市的市中市是属于她的,想来应该是天皇、天后为了让她玩得开心,给她找了些事情做。”   “难怪她说不能离开东都……”李凌云恍然大悟。   “可不是吗?在东都城中,自然有的是人保护她平安,可离了东都城,那麻烦就大了,想来天后也不会轻易让公主肆意游玩。”   说话间,何权已在路上发现了印记,那些印记设计得非常精妙,一般人根本分辨不出,然而在何权的眼里,却好像是光明正大立在路边的道标,轻而易举就能识别。   他领着大家走过数个岔道,在每个岔道处又都亲自留下了新的印记,相比而言,这些印记就格外显眼了。何权跟众人解释,这是留给谢阮看的,方便她追上大家。   果然没过多久,谢阮就带了五六人策马从后头赶了上来。她仍是一身男装,红色胡袍,骑着那匹大白马,风尘仆仆。到了跟前,她道:“你们速度挺快,六娘在后面,有人在给她带路,不必担心。”   刚说到这儿,前面岔路口走出一位身穿土黄衣裳的貌不惊人的男子,发现马队为首的是何权,他连忙大喜过望地迎了上来。   走到跟前,众人才发现男子脸很脏,上面用黄黑的泥糊得一道一道的,几乎看不清楚相貌。不等众人相问,男子叉手行了个礼,对众人道:“各位,我叫刘达,此前便是我在追踪那人。”   说完,他又道:“在市中市盯着文房铺子老板的也是我。此番那人又来用阿芙蓉丸交换纸张,老板便通知了我。只是市中市有自己的规矩,允许戴着面具交换物件,即便四处打探,也只是问到他除了换纸,三日前还在市场上换取了许多水银。由于再多细节已无法探知,大致掌握了他的来去轨迹后,我便带人出城追踪至此,奈何这里山高树深,在前面跟丢了他的踪影,得知各位赶来,我便守在此等待。”   李凌云下马,对那刘达道:“可否把那人的身高形貌告诉我们?”   “当然可以。”刘达满声答应,“这人身材魁伟,身高有六尺二寸左右,全身穿的都是黑衣黑袍,连脸上也蒙着一层黑布,只挖出两个眼洞,所以看不清楚模样。他与店家交易时,店家还注意到他是个左撇子,说话总是含含糊糊不清不楚。”   “都对上了,看来凶手是他无疑。”谢阮兴奋地道。   “三天之前买了水银……”李凌云沉吟着,突然抬头看向刘达,“他身上可还有其他异常之处?”   “您还真说中了,”刘达抬手从脸上抠下一块干裂的泥,手指自己鼻子道,“这人极为狡猾,我在市中市里好几次差点跟丢,后来之所以能跟上,是因为他身上有一股血腥味。”   “血腥味?”子婴奇怪道,“你说的是人血?要是他身上满是人血味道,怎么会有人敢跟他做交易?”   “嘿!当然不是浑身血腥那么可怕。”刘达一笑,脸上的泥就簌簌往下掉,众人这才发现,刘达的衣服本是麻色,上面涂抹了混着草的泥土,所以才显出土黄色。仔细一想,他若以这身装扮埋伏在草丛中,只怕真的很难被察觉,难怪可以追踪凶手而不露痕迹。   “我阿耶曾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刽子手,他老人家最擅长的是凌迟之刑,数百刀下去,人都可以不死,还能喘气。所以我打小闻着人血味长大,对这味道最为敏感。”刘达伸手虚空一抓,又放在鼻子前面,深深一吸,“别的味道不敢讲,过去缉捕敌军时,只要其中一人受伤流血,就别想逃过我的追踪。”   李凌云神色凝重地道:“看来他恐怕又杀人了。”   “狗贼又害人,我们竟没赶上。”谢阮气愤地握紧拳头,抬眼看向刘达,“怎么跟丢的?还能找到吗?”   “也谈不上完全跟丢,各位请跟我来。”刘达在前领路,把众人引到一条小路边。   他抬手指着小路。“诸位请看,此路通往宝瓶山,这座山是伊阙的分支,对外一面全是悬崖峭壁,其中一座山峰的峰顶形似宝瓶,故而得名,平日里除了采药之人,很少有人进去。此路就是进入山中的独路,我跟到前面路口,发现那人转入山中,就没有继续跟下去,因为山路很狭窄,容易被发现,怕打草惊蛇。但他多半是进了这座山了。而且自打他骑驴进去后,我就守在这里,一直没看到有人出来,他应该就在里面。”   李凌云观察了山势,点头道:“独道群峰,山风凛冽……此地的确不愧宝瓶山之名,被山峰包裹难有其他出口,凶手此时应该还在山中。”   谢阮拔出直刀,对刘达道:“凶手力大,视人命为无物,你迅速传消息回京中,让九郎通知宫中调些人马来支援。我带的人留给你四个,看好小道出口,倘若凶手逃窜出来,绝不能让他跑掉。”   刘达抬手称诺,转身快速去往官道方向。谢阮问李凌云:“怎么样?追还是不追?”   “自然要追。”   子婴朝那巨山张望了一下,咋舌道:“虽说只有一条路可以入山,可是山也太大了,茫茫山中找一个人,怎么才能找到?”   “我们要追的虽是凶手,但入山之后要找的不是活人,而是死人。”李凌云把阿奴叫到身边,用奇妙的手法依次敲击封诊箱,随着机栝声响起,封诊箱的箱盖倏然分向两边,中间露出一个圆形凹槽,凹槽内徐徐升起一枚黄澄澄的铜盘,铜盘上雕刻着许多大小不一的文字,以及八卦纹样。   李凌云拿出铜盘,随手敲了一下封诊箱某个部位,那凹槽便瞬间消失了,又还原成一个黑漆漆的箱子。   “罗盘?”子婴兴致勃勃地凑过去,看清楚那铜盘时,他倏地睁大了眼睛,“不对……怎么这个风水罗盘有三层啊?”   “这是三合盘,用于立向、格龙、分金……可以定阴穴,有些大阴之地,专门用来镇压人魂。”李凌云掂着手中沉甸甸的铜盘,“我之前做了个很可怕的梦,梦中四处是血,而且自己也有伤人的残暴想法,醒来之后我才意识到,在梦中我感到十分寒冷,而这种感觉,便符合风水中认为的‘阴’面的理念。”   “阴?”明珪眯眼,重复了一遍这个字。   “阴阳相对:阳者,是阳光,也是温暖,可以激发人的善念;而阴者,寒冷背光,多能让人心生恶意……阴阳相交,便有雷霆雨露,如天地乾坤。”李凌云又道:“你们可还记得,第一桩案子,就发生在曾有灭门惨案的凶宅里,可谓大阴之所。”   “对啊……第二桩案子的怨鬼林,也埋葬过很多尸体。”谢阮也跟着回忆。   “死水湖中,淹死过极多的人……焚尸院更不用说了。”   李凌云点头。“我也是因为这个梦,才突然察觉到,这些案子的案发地,互相之间存在关联。细细一想,凶手选择的都是鲜有人去的极阴之地,若只是为了人少作案不易被发现,那也不是非得选择这种阴凶之所,毕竟东都周边多的是无人野地,所以他选择极阴之地,必有他的目的。虽说还不知他的目的是什么,可这个推测没错的话,那么在这山中什么地方是极阴之地,他这次就有可能在那里杀人。”   子婴闻言恍然大悟。“难怪老师会说,我们要找的其实是死人。”   “所以用罗盘试试看……分金定穴我不太熟,这种道术技巧我们封诊道已失联的地支一脉更为精通,我所会的不过是粗浅皮毛之技。但借由地支所制作的特殊罗盘,可较为容易地推测地形。”李凌云边说边抬手转动罗盘最底层,没过多久,他摇头道:“地盘分金不合仙命……看来,只能天盘分金合神命了。”   他手持罗盘左右晃动,转动最高层的盘片,找准一个方向后大步朝小道深处走去。明珪等人赶紧跟上,谢阮更拔刀在手,冲到前方护住李凌云。   群山腹内树木葱茏,在四周大山的围绕之下,枯木与藤蔓相互纠缠,高高的大树挡住了阳光,林中到处弥漫着幽幽的寒气。   在李凌云的示意下,谢阮用刀劈开灌木为众人开路,大家朝前方无路处走了一段,他停下脚步,抬头四处观察道:“长林古木、茂椒丛薄,翳天蔽日,垂萝蔓藤,阴森萧冽。”他看向某个方向,抬手指着那边。“你们看,是不是像一座墟墓?”   谢阮看过去,点头道:“是很像,死人在那边?”   “非也,这种环境之下出现如墟墓者,在风水之说中名曰‘木箭’,箭头所指方向,必有大凶之地。我们往那边走。”   仍是谢阮带头开路,没一会儿阿奴也手提柴刀加入,众人一路披荆斩棘深入山腹,突然谢阮在前方叫了起来:“有路!”   李凌云赶过去,看见一条几乎被灌木杂草给彻底掩埋的石路,因年久失修,已破碎扭曲了。何权跟上来看见,倒抽了一口凉气。“当真是这鬼地方?”   众人不解,齐声问道:“什么鬼地方?”   何权眉头乱跳,沉声道:“这座宝瓶山内物产相当丰饶,但自很多年前有了山中闹鬼的传闻,就没有几人敢入山了。当年我们探矿也都是绕着这儿走的……说来是前朝的事了,当时隋朝开国功臣高颖得罪了隋炀帝杨广,斩了他想要的陈后主宫中的美人张贵妃,也就是张丽华。后来杨广即位,便以诽谤朝政为由将高颖处死。为讨好隋炀帝,有人暗中把高家人带到宝瓶山中杀死,填进山中天坑之内……从这件事后,但凡隋炀帝想杀的人都被带到这里灭口,山中也就开始闹起鬼来,所以,这坑也被人叫作‘万骨坑’。”   “龙惊地,内有天井烈分……下有伏尸骸骨,即成天尸地,绝对的大凶阴沉之所。”李凌云顺着小路缓步走去,在路边发现了折断的灌木,他停下来摸了摸断口,搓揉着手指上的汁水道:“断口还很新鲜,在我们之前,除了凶手,也没其他人进山,看来,他也是朝着这边走的。”   众人顺着破败石路向前走去,一段时间后,前方豁然开阔,一座巨大的天坑出现在他们面前。   众人来到坑边,俯身看去,发现这座天坑并不深,坑底并无多少草木,其中遍布着许多散碎尸骨,可见何权描述的前朝那些事是真的发生过。   谢阮见状,把何权和随自己同来的二人叫到身边,吩咐道:“此处恐怕有凶案发生,这里有我和明子璋,阿奴力气也大,可以抵抗,你们护着老何先退出去,他若出事,凤九不免问我要人。等宫中援助来了,你们再带人进来会合,一同抓捕狗贼。”   二人闻言口中称诺,很快带着何权离开了。   “我要下去看看……”李凌云望着坑底,边说边打手势,让阿奴拿来了封诊箱。李凌云开启箱盖,从中取出两根金光闪烁的细绳。   “这细绳是由黄铜丝扭绞而成的,非神兵利刃砍砸不会断。”李凌云让阿奴把细绳绑在坑边巨树上,自己戴上羊皮厚手套,拽住细绳,双脚踩踏着坑壁往下爬。明珪也戴上手套跟了下去,为了防备那不知身在何处的凶手,谢阮和阿奴就留在上面守着细绳,顺带环顾周遭。   子婴看了一会儿,突然肚子疼起来,跟谢阮说了一声,摘了几片大叶子,就躲到了远处去方便。   李凌云与明珪此时已经下到坑底。林中阳光暗淡,李凌云点亮了一只极小的火把,坑中骸骨比比皆是,二人试图不踩踏到那些人骨,却发现无济于事。   只听咔嚓一声,李凌云又踩断一根肋骨。明珪见他低头懊恼,劝道:“隋炀帝嗜好杀戮,不知道杀了多少无辜之人,大郎又不是故意的,不必太伤感……”   “我没有伤感,只是怕破坏了痕迹……”李凌云抬头道,“等等,风里有血腥味,在那边。”   说完李凌云朝右前方走去,明珪连忙跟上。没走多远,二人眼前便出现了一具瘫倒在地的赤红尸首。   那尸首红艳艳的,仿佛浇满鲜血。李凌云走到跟前停下,喃喃道:“他的皮……被整个剥掉了。”   明珪四处看了一下,发现尸首旁竟躺着几条黄毛野狗,他上前踹踹其中一条,野狗的尸体随之发出闷响。明珪回头道:“身躯坚硬,这些狗已经死透了,它们是从哪里下到坑底的?”   李凌云目不转睛地看着被剥皮的血尸,喃喃答道:“狗擅长挖洞,野狗尤其如此……民间传闻有一种叫地狼的妖怪,喜欢居住在屋子下面,或地底深处,人听见它的幼崽的声音,才发现它挖出洞来,以为有妖异发生。实则不过是狗挖地道,在屋子下面弄了个窝而已。   “原来如此……”明珪往前走了一段,又发现了几条狗的尸体,奇怪的是,这些狗的头部都朝着同一个方向。   明珪走过去蹲下,看向狗头朝向处,在对应的坑壁上发现了小小的洞口。“坑壁有狗洞,这些狗是从那边挖洞进来的,只是不知它们原本生活在哪里,又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明珪走回李凌云身边。“不过既然以前这里经常有人丢弃尸首,很有可能,这些野狗的祖先就活在这个坑旁以尸首为食,代代繁衍下来,而这具新鲜尸首也未能幸免,已被它们啃食过了。”   明珪说话时,李凌云并未出声,伸手缓缓地抚向尸首。这时明珪注意到他还没有戴上油绢手套,便一把拉住他的右手,轻声呵道:“你还没戴手套,狗都死了,万一这尸首有毒……”   明珪话音未落,就见李凌云左手飞快地从怀中摸出封诊令,手指快若闪电地在令牌八卦上掠过,如弹琴一般,那令牌瞬间如花朵般张开,李凌云双指并拢,在令牌上轻轻一拂,挟一抹寒光直奔明珪脖颈。   明珪反应极快,抬手向上格挡李凌云的手肘,寒光险之又险地从下颌处掠过。明珪只觉脸上一凉,随后又是一热,鲜血从脸上流了下来。   不敢犹豫,明珪反手捏住李凌云腕上脉门,另一手顺势屈指敲击麻筋。李凌云的手顿时不听使唤,凶器脱手而出,落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叮当声。   明珪定睛一看,竟是个柳叶一般弯曲的薄刀片,那刀片光华璀璨,反光呈水波纹状,明珪一眼就认出,这是用上等大秦百炼钢制作的,用这种钢做成的刀可以吹毛断发,哪怕在整个大唐都是罕有的极品。   他大惊质问道:“李大郎,你做什么?”   李凌云捂着发麻的臂膀,神情迷茫地甩了甩头,这才抬头看他。见他脸上不停滴血,李凌云同样惊讶道:“明子璋,你怎么了?”   说着李凌云想上前一步,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还被明珪死死掐着,疑惑地抬起胳膊,看着被掐得发紫的手腕。“你抓着我做什么?”   明珪难以置信地反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你都不记得了?”   李凌云皱眉回忆道:“方才看见这具无皮血尸,然后你说旁边有死了的狗,再之后,就是你用力抓着我的手……”   “你看看地上。”明珪用眼神示意。   李凌云的目光转向地面,当看见地上柳叶状的刀片时,他瞳孔急剧收缩,许久之后才重新看向明珪。“你的意思是,我刚才用这把封诊刀袭击了你?”   “你刚才就像变了个人,突然从封诊令里拿出这个,要不是我躲得及时,就不是被划一下而已了。”明珪说完,观察着李凌云茫然的面色,确定他应该是真不知情,这才缓缓放开手,“你到底怎么了?莫非跟之前做的那个梦有关?”   “我也不知道,只是刚才看见这具血尸,突然间就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李凌云蹲身捡起刀片,“其实这把才是真正的封诊刀,是最初俞跗祖师创下的形状,后来加了把柄,变得更加方便操作而已。我们携带的封诊令就是一个缩小的封诊箱。这把刀是之前阿耶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据他说,是我阿娘当年赠给他的。”   说到这儿,李凌云从怀中抽出油绢手套戴上,对明珪道:“或许是这具尸首太血腥,跟我的梦境之间产生了关联,刺激到我的神志,也有可能是大凶之地阴气影响的缘故。”   明珪赞同道:“说得也是,之所以会分阴阳之地,就是由于这些地形会对人产生不同的影响,看来此处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查验。”   “不错,我与你看法相同。”李凌云手指血尸,“你看这具尸首,四肢多处都露出森森白骨,肉多的地方都已经被啃食殆尽,内脏也都被野狗拽了出来,狗又死在尸首旁边,可见死因应与尸首有关。”   李凌云说着,来到离尸首最近的一条野狗旁边蹲下,他双指握紧柳叶刀片,手指如穿花蝴蝶一般在野狗胸腹上抹过,轻而易举就将野狗的肚子剖开。他伸手在狗腹中摸索,找到胃囊拽出,取一油绢封诊袋接住,刀片轻轻在上面划过。   野狗吃了很多人肉,胃部鼓鼓囊囊,胃里的东西随着胃被刀片划开,一股脑地掉进封诊袋中,其中数点银光吸引了二人的注意。   李凌云扔开野狗,在封诊袋底部发现一些银色的液滴,他用手去捏,却发现它们一碰就会滑走,甚至还会分开变成更小的银色珠子。   “是水银,”李凌云起身走向另一条野狗,“凶手在市中市里交换了大量的水银,看来都用在了这里。”   李凌云手起刀落,又剖了两三条野狗,均在胃中找到了水银。   明珪在一旁推测:“这些野狗,啃食人尸,导致水银中毒而死。”   “所以这次,凶手是用水银杀的人。”李凌云回忆,“我们的封诊录中,记载了大量利用水银杀人的方法:最直接的就是将微量的水银混入食物;稍微精妙一些,也可用水银制成蜡烛,这样点燃后水银会变为烟气,如果长时间吸入,便会中毒,头发大量脱落,骨骼变形,最后痛苦而亡。”   李凌云说到这儿,有些不解。“由于水银极其贵重,就算我封诊道记载的奇案无数,关于水银杀人的案例中,也都只是少量使用。凶手不惜花这么大的代价购置巨量水银,又是出于什么目的?”   “我想到了。”明珪双眼一亮,“我曾在阿耶收集过的西域书籍中,见到过这种杀人的方法,他们用水银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死这个人,而是要得到整张人皮。”   “整张人皮?”李凌云低头看向血尸,“他的确是被剥皮而死,而且从尸体状态看,死亡未超过两天,整具尸首腥味浓厚,血迹也未完全干涸……你可知道用水银剥皮的过程?”   “自然知道。据有些从天竺来的人说,他们把这种方法传给了吐蕃人。具体施为,是将死者埋于土中,然后刮干净死者的头发,在头皮上开刀口,再将水银沿着头皮的刀口导入。由于水银极重,它在缓慢地顺着刀口下坠的过程中,就可以逐渐撑开死者的皮肤。只是这种剥皮方式,必须在死者活着时才可进行。”明珪面露不忍,“最残忍的是,在剥皮的过程中死者会感到浑身奇痒难忍,所以不断扭动身体,这样会使水银下坠速度变快,从而加快剥皮的速度。据说操作熟练的人,用这种方法可以完整地剥掉人皮,而这些人皮,在吐蕃,则会被用来制作各种法器。”   听着明珪的话,李凌云再度蹲在尸首跟前,有些出神的样子。明珪见状紧张起来。“大郎,你是发现了什么?还是……”   李凌云手指尸首的头和胸腹部。“你看,凶手其实只取走了这两个部位的皮肤。死者上半身肌肉上有明显的刀割痕迹,说明这种剥皮方法,凶手运用得并不是很熟练,但从其剥皮的手法看,此人必然具有一定的医技,因为这些皮肉分离得很干净。”   他接着又道:“四肢留存的少许皮肉不规则翻卷,有被野兽啮咬的痕迹,所以他四肢的其余皮肤,其实都被野狗给吃进了肚子。”   “而且尸首原本不在此处,是被这些野狗拖过来的……”李凌云起身,循着地上混合血迹的拖痕一路跟去,明珪也跟了上去。二人在西南边发现了一个土坑,土坑附近有殷红血迹。李凌云扒开那土坑,发现土坑中果然遗有大量水银。   二人按原路走回,李凌云对着天坑上面的阿奴打了几个手势,又对谢阮道:“我让阿奴抬着封诊箱下来,三娘你跟子婴仍在上面照看。”   谢阮点点头,就见阿奴背着封诊箱,向坑底一跃而下,一声巨响后,昆仑奴双脚陷入土中大约半尺之深。谢阮和明珪对他的举动都很吃惊,他却不以为意,从土里拔出双腿,朝李凌云奔去。   拿到封诊箱,李凌云开始正式封诊,照例念过口诀,他将新的封诊录扔给明珪,自己则拿出封诊尺,测量起死者身高。   明珪早已习惯用封诊道的怪笔书写,在一旁跟着迅速地记录。   “死者身长五尺七寸六厘左右……”李凌云捏了捏尸首腹部翻卷起来的皮肉,又一一捏过肢体上的骨骼,“腹上脂层较少,浑身肌肉紧实,应该是习武之人。”   说着他掰开死者已被啃食的嘴部,两排森白的牙齿露了出来。“牙齿已磨平,后槽牙齿已长出,也磨平了不少。两边的磨牙均缺失,门牙断裂,结合骨头的成长磨蚀程度来看,推测死者年纪应在五十岁左右。”   李凌云让阿奴拿来封诊镜,仔细观察断牙。“牙齿断口如山峰,形状不规则,说明是受到了突然撞击导致的门牙碎裂。不像是用兵器、拳脚撞击的,不是有固定打击方向的撞击力所致,更像是从高处落下竖着磕到了硬物上,使得牙齿爆裂……奇怪。”   “什么奇怪?”一个女声传来。   “三娘你怎么下来了?”李凌云和明珪一起抬头,看向朝这边走来的谢阮。   “子婴出恭回来了,他说他练过武,足以逃命,上面由他看着就行。我给了他一把匕首,让他有事就喊。”谢阮道,“接着说,哪里奇怪?”   “方才摸过死者的四肢,未发现有骨折迹象,说明死者摔下来的地方并不高……地方不高,又造成了这种牙齿爆裂的情况,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脚底打滑,牙齿磕碰到了某种物体上,嗯,说不定就是丹炉。”   明珪点头道:“不排除这种可能。丹炉大小不一,开炉时还要搭梯子,很多道士在开丹炉时,难免会出现这种意外。只不过别人多是磕碰到嘴唇,而死者却磕到了牙齿。”   李凌云也道:“从其牙齿的生长方向看,在磕碰之前,其牙齿外翘,死者是个龅牙。”   “你们研究老半天,他是不是龅牙与他的死有何关系?”谢阮好奇地问。   “倒也关系不大……不过,这或许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这人到底是谁。”   听到李凌云这样说,谢阮连忙对明珪道:“明子璋,不要偷懒,赶紧记上。”   “早就在记了。”明珪好笑地说,突然眼角瞥见什么,手指李凌云身后,“大郎,你看那边,那是什么?”   李凌云回头望去,发现地上有一撮黄褐色的头发,因头发较长,一眼便能看出肯定不是狗毛。李凌云走过去,拿起头发用封诊镜看了看。“是死者的头发没错。只是他头发呈黄褐色,且发质极差,有些地方出现断续的白色,这是由于常年食用丹药,中了朱砂毒引起的发质变化。”   谢阮点头道:“会强身健体、开炉炼丹,自己也服用丹药,那他无疑也是一名术士了。”   “死者的胃囊被野狗啃食得差不多了,无法查验他之前吃了什么,不过如无意外,多半也是上了那凶手的当,被下了迷药,这才被弄到这里杀死。”   李凌云从明珪手中拿过封诊录,把死者断牙的情况画在了“面目”一页,随后又对阿奴打了一系列手势。阿奴点点头,接着打开封诊箱,从中取出一个大号黑色桐油布袋,小心地把尸首装了进去。   李凌云一马当先,朝坑边走去,边走边道:“凶手向来以驴、马运送受害人,我们在四周查看一下,看看坑边是否有蹄印、驴粪之类的痕迹。”   李凌云等人顺着细绳攀缘到天坑上面,一上来就见子婴紧张兮兮地抱着匕首,满额冷汗地迎了上来。   谢阮四处张望,并未察觉有人在附近,李凌云便将在场之人分为两组,两组人各自沿着不同方向围绕天坑查看。李凌云与明珪一组,阿奴和谢阮另成一组,一段时间后,两组人在天坑对面碰了头。   谢阮一见李凌云就问:“发现了什么吗?我们这边一无所获。”   “没有,没蹄印也没有凶手的脚印……只有部分草被拔掉的痕迹。”李凌云皱起眉,“剥皮要很长时间,应该会留下迹象才对。如果什么都没有,可能说明凶手在杀完人后,对这些痕迹进行了处置。”   “奇怪,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明珪摸着下巴,“过去凶手并不会除掉痕迹。”   “还记得我们收到的那八字信件吗?凶手已经发现了我们。”李凌云思索道,“所以他这次清理痕迹,倒也在情理之中。”   明珪闻言叹道:“要不是大郎从驴粪中找出阿芙蓉草叶,又注意到那笔墨纸张的特别之处,凤九不可能查到市中市的线索,我们也就更不可能一路追寻至此山中。若非有这么多前提做铺垫,单从如今的现场痕迹看,还真难把这桩案子和前几桩联系起来。”   “如果我们再来迟些,尸首被野狗吃光,就更是无从查起了。”李凌云道,“看来凶手已提高了警惕……只是,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我们正在查他的呢?”   “……凶手给你写了信,”谢阮抚摩着刀柄,疑惑道,“可凶手为何不直接送信与你,而要送到你家去呢?再说他为什么偏偏送给你,而不是我或者明子璋?毕竟在封诊查案方面我俩都是外行,把书信给我们,相对来说不是更加安全?我们可不会像你那样提取痕迹。”   “也没有送到我家,据子婴说,是送到了太常寺药园门口。”李凌云道,“我猜,或许是因为我跟明子璋去找天竺艺人,凶手当时摸不到我们具体身在何处,便送到了药园。反正我人能走,家却不能搬迁,送到我家那边反而能保证我能收到。至于为什么是我,也很好解释:三娘本来在宫中,送信给你很容易暴露行迹;同理,明子璋是大理寺少卿,家中自然有不少懂行的随侍,或许凶手觉得送信给他比给我危险。”   “就算如此,我还有一个问题,”谢阮捋捋额边秀发,“方才你们在天坑底时,我就很想问,如果凶手写信给大郎你是为了警告我们,那么凶手必定知道我们正在寻觅他的行踪。如果是我,必定要消停一段时间。可为何他还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大摇大摆地去市中市兑换贡纸呢?”   “这举动的确不寻常……”明珪沉吟道,“三娘说得没错,他既然不希望我们追查,就该藏踪匿影,而不是如此招摇过市。”   “他的身高体貌我们都有所掌握,如果真的胆大到完全不介意我们的追捕,又何必要写信警告我们呢?这一点确实有些说不通……”谢阮越发迷惑,“明子璋,你跟着你阿耶学了那么多揣摩人心的本事,你来说说看,凶手这是图什么?”   “我不过是跟着阿耶学了一点皮毛,你这是在强人所难……”明珪摇头苦笑。   “我怎么强人所难了?明明李大郎每次说对人情世故不太了解,你就上赶着帮他想法子,到我这里,你就不乐意了?”   谢阮的话让明珪更加哭笑不得。“我只是觉得断案之时宜少用这些推测,既然是破案,当然是找到确实证据更为要紧。”   “也不一定,子璋,三娘提出的疑惑确实值得思索,不妨尝试推测一下。”   见李凌云也这么说,明珪松口道:“既然如此,我就试试看……你们可还记得,凶手虽说话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可作案时却心思缜密,环环相扣。而他的目标都是颇具建树的术士,这些人既有反抗的力量,也不容易放下戒心。凶手能屡屡得手,可见他杀人时虽有一些疯狂,但掌控事件的能力却非比寻常。我觉得,他在发出警告信后,再度出现在市中市内,必然也是想好了可能出现的结果,或许……”明珪说到这儿,瞳孔突然放大。“难不成,他是故意要把我们引来这里?”   “引来这里做什么?查他的老底吗?”谢阮反问。   “我阿耶去世后,天皇、天后为了补偿我,让我在大理寺做了少卿。由于被徐天等人孤立,我在大理寺其实没有任何实权,为了打发时间,我看了不少案卷。而且,只要不横加干扰,我也可以旁听审案。”明珪看向李凌云,“不知你们封诊道是否记录过这种凶手,他们连连杀人,却特别希望官府追查案件,有的人还故意把尸首放在容易发现的地方,引来公门中人,而凶手本人会混在围观人群里偷看。”   李凌云闻言,点头道:“确实有这样的凶手,他们尤其喜欢回到自己杀人之处窥视。”   “你这么说,可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好像那家伙正在看我们似的!”谢阮浑身一颤,连忙四处张望,没有察觉异常,才松了口气。   “莫非这人只是为了让我们发现尸首?这说不过去吧!”   “……倘若不是这个目的,那就该是另外一个了……”明珪神色渐渐肃然,压低了嗓音道,“或许,他是要……”   李凌云见明珪声音越来越小,不由得缓缓倾身过去,谁知明珪面色大变,伸手抓住他的胸口,低吼道:“他要杀你——”   明珪一掌将李凌云拍出数尺之外,旋即展臂拦在他面前。   只听破空之声倏地响起,明珪身体巨震,一根弩箭正面击中他左边肩窝,黝黑的箭头透衣而出。明珪被弩箭冲得后退几步,李凌云赶忙上前才把他扶住。   几乎就在同时,谢阮已抬起手臂,手指微勾,数点银光朝弩箭方向激射而去。谢阮回头扫一眼明珪的胳膊,恼火地低吼:“力道这么大,贯穿肉体,这不是普通的弓箭,那狗贼用的是军弩,我去抓他,大郎快看看上面有没有毒。”   说完谢阮抽出直刀,雌豹一般跃进丛林,一转眼就没了影子。   李凌云盯着那透体而出的带血弩箭,怒盈双目,他抬手在封诊令上微弹,令牌花朵一般绽放开来。   他从中取出一只银哨,含在口中用力吹动,但那哨子却没发出任何声音。随后他又迅速从中拿出一把格外精致的钳子。那钳子造型怪异,口部斜剪,带有锋刃,钳腿折叠,用手掰开才能得到一把正常尺寸的手钳。   他迅速撕开明珪肩上的衣物,抬手嘎嘣一声剪断弩箭箭头,拽住箭尾,利落地把箭身拔了出来。   弩箭离体,明珪闷哼一声,顿时血流如注。李凌云掏出药瓶,挖出一大坨药膏涂抹在伤口上,血水很快被止住。明珪听见他怒火中烧地道:“凶手是冲着我来的,却让你受了伤……”   明珪满头大汗,面色惨白,双眼却异常明亮,看着他轻笑起来。“有趣,我还是头回见大郎你发怒。”   “你受伤了,这不可笑。”李凌云挡在明珪身前,警觉地盯着弩箭飞来的方向。   明珪伸手推开李凌云,仍是笑容满面。“李大郎功夫比我强吗?还是你的动作比我快?方才不是我,只怕你已被那家伙杀了。”   李凌云大皱其眉,刚要说话,明珪抬手制止。“你也说那凶手就是冲你来的,他肯定清楚,没有大郎我们就捉不到他,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再来一支弩箭最多也只能伤我,可你要是死了的话,我这伤不就白受了?”   李凌云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见明珪态度格外坚决,加之自己的确也不会武技,所以只能气闷地任明珪挡在自己身前。不一会儿,前方树影摇曳,似乎有人靠近。明珪右手抽出直刀,忍痛双手握住刀柄,随时准备砍杀。   没过多久,从树丛里走出的,却是黑铁塔一般的阿奴。见到阿奴,李凌云大喜过望,二人打了一番手势,李凌云吃惊地道:“子婴不见了?什么时候的事?”   阿奴比画了一下,李凌云皱眉道:“一会儿我们去找。”说完他又抬手示意,命阿奴把封诊箱打开,从中取出几块巴掌大的厚铜片。   阿奴将铜片渐次展开,接着又抽出一根小孩手腕粗细的黑色木棍,在地上一点,木棍头部倏地张开,化为一把弯曲的伞。不过此伞只有漆黑伞骨,也不知是用什么制成的,肉眼看来,有一种非金非铁的细腻钝感。李凌云抬手一甩,铜片便啪啪弹开。那些厚铜片不知是用什么手段连缀起来的,构成扇形的伞面。李凌云每打开一面,阿奴就往伞骨上装载一面,不过瞬间,便组成了一把闪闪发亮的金属大伞。   等到阿奴手持大伞,挡在二人身前,李凌云这才松了口气,对阿奴打了几个手势。   阿奴面色犹豫地看着主人摇摇头,又单手做了几个手势。明珪见李凌云有些不快,问道:“怎么了?”   “他担心我们的安全,不肯去找子婴。”   明珪好笑道:“我以为什么大事,原来如此,他本是你的隶奴,自然以保护你为主,他不愿去也不奇怪。”   李凌云踌躇道:“话虽如此,可这把金刚伞完全可以挡住刚才那种弩箭……”   明珪闻言,为他宽心道:“挡住了弩箭,那凶手杀过来又怎么办?你我两人一个不能打,一个身上带伤,对方却是杀人不眨眼的六尺大汉,你不能怪阿奴。而且有谢三娘这种武功高手在追踪他,不妨等等再说。”   话音未落,前方林中又有了动静。阿奴抬手捏住伞柄尽头,微微一拧,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钢钎,钎身同样有着繁复花纹,显然也是由百炼钢制成的,钢钎头部磨尖,并开三条血槽,由阿奴这样力大无穷的昆仑奴用来,必是十足的杀人利器。   阿奴小心地捻动伞柄,一块青铜伞面弹起,这才从洞中看见是一抹红色朝这边走,三人的心总算落进腹内,明珪更是喊道:“是三娘吗?捉到凶手了吗?”   “没抓着,狗贼已然跑远了——”见谢阮大步来到近前,李凌云打着手势,示意阿奴收起那把“金刚伞”,同时惊喜地发现,她身后还跟着子婴。   子婴面色苍白,浑身发抖,一看见李凌云就连忙跑了过来,嘴里连连喊着“老师”。李凌云见他这副模样,赶忙问道:“你怎么了?”   “他怎么?他蹿稀,有危险还老去林子里头如厕,结果给那凶手抓了个正着,扔在一个抓野猪的废陷阱里爬不出来。”谢阮站在一旁,满脸不快地撇嘴,“我追踪而去时,那凶手见未得手,正要离开,我本来可以追上凶手,谁知凶手大喊手里有人质,又指陷阱给我看,还抬手给了这小子一箭,虽未射中,还是吓得他大喊救命。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只好为他挡着弩箭,凶手便抓着机会跑远了。”   子婴闻言委屈不已,小声解释:“那人突然从天而降,我还没来得及叫出声,就被他打断下巴扔在陷阱地洞里,要不是我狠心用下巴磕着地洞里的石头给自己正了骨,我根本无法叫出声!”   李凌云抬手把子婴拉过来,看看下颌骨,见他的下巴果然擦伤带泥,颌角红肿,知道他说的是真话,便对谢阮道:“他是小孩子,三娘见谅。”   “是啊!我也不知会这样……”子婴委屈道。   “反正凶手是跑了,我看他跑动的姿势下盘稳健,必然是习武之人,但武技应该不如我,他既然跑了便不会再回来找死,现下我们倒是安全的。”说着,谢阮伸头瞧瞧明珪裸着的肩头,见伤口虽不再流血,却仍是肿起老高,她不由得咋舌道:“伤得不轻。”说罢从地上捡起断头弩箭,接着又从自己怀里抽出另外一根,放在一起比对。   “你们看,这两根弩箭是凶手分别用来射子婴和子璋的,一看用料工艺,就知道是出自军中,而且是同一批军备。”谢阮拿起其中完整的那根,拨开箭尾翎羽看了看,冷笑道,“军中编号被磨去……看来是时候让凤九去鬼河市敲打敲打某些人的筋骨了。”   李凌云用细白布给明珪包扎着伤口,后者忍痛道:“大郎说此处已没有什么痕迹要查验,我们先携尸首出山,兴许那凶手已在路口被你的人拦住了。”   “我却不这样想,只怕那家伙现下已经逃了。”谢阮撸起袖子,给明珪看她手上绑缚的物件,那是一具亮晶晶的手弩,“看到了?我们只有这样的装备,就算直接听命于天后,也轻易不能使用军备,遇到军弩,别说宫中来的后援,就连我也不敢正面迎击。”   “跑没跑,出山不就知道了。”李凌云说完,领着子婴原路返回。谢阮瞥一眼明珪,好奇地问:“你觉得李大郎方才这话是不是在生气?”   “他早就生气了。”明珪手指左肩,摇摇头。   谢阮哼笑道:“他不习武,你替他挡箭他又不乐意,扭扭捏捏像个别扭小娘子。”   明珪与谢阮并肩朝李凌云追去。“三娘这话过头了,但凡是个男人,自然有些傲气,被别人搭救难免感到受挫。”   “怎么,女人就没傲气吗?”谢阮傲然地看着明珪,“你们这些男人,就是被世俗的说法给惯坏了,什么男子就应当有傲气,什么不吃嗟来之食,大丈夫不可折腰,说得好像小女子就要等着你们这些大丈夫来养活一样。”   “莫非不是?”跟谢阮说话能转移些疼痛,明珪的眉头舒展了一些,“大唐上下不还是男主外,女主内吗?”   “内就容易?高门大户且不说了,寒门小户有几个家中不需娘子缝缝补补补贴家用?也不全是你们男人出的钱。”谢阮不以为然,“我看这不过是习以为常的想法,若是有朝一日世间给了女子机会,女子也能钻研学问,入朝为官,做做大学士什么的拿朝廷的俸禄,到时谁又敢说女人不能养活男人?”   “你这说法,莫非往后,女人还能娶男人了不成?”明珪忍不住笑道。   “你不知道?如今就还真有这样的。”谢阮正色道,“明子璋,你可去过教坊司?”   明珪眉头一挑。谢阮见他如此神情,嗤笑道:“不要装了,不说教坊司那群女子一贯跟凤九勾勾搭搭,你是什么年纪的男人了,怎么可能不曾去过。”   明珪无奈道:“是是是,去过去过,你接着往下说。”   “既然去过,你就应该知道,教坊女子之间一向互以兄弟相称,要是有外间的恩客欲与教坊女子成婚,在教坊里,那些恩客也是要被大家称呼‘某娘子’的。”   “倒是想起来了,确实如此。”   “所以同袍的战将可以是女子,就像我大唐的平阳公主,而你们男人也能做娘子嘛!”谢阮笑得开心,瞥着前面的李凌云道:“李大郎不断案的时候就像个小孩子,都长胡子了还这么懵懵懂懂。你看他现在生气,走路气呼呼的模样简直好笑。他将来就适合许个年岁大一些的娘子,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心里闹烦了,回家给娘子心疼着,宠爱着,一忽儿气就消了。”   “你这是什么古怪想法……”明珪看着谢阮笑盈盈的模样,突然灵光一闪,问:“莫非天后便是这样宠着天皇的?”   “……我可没这么说。”谢阮的眼睛仿佛长在李凌云的瘦腰上,“就是觉得李大郎好玩。”   “好玩?要是觉得一个人好玩,恐怕就是动了心了。”明珪道,“三娘你,难道对大郎有意吗?”   “明少卿不也觉得李大郎好玩吗?难道你也对他有意?”谢阮不客气地道。   “也是,是我孟浪了。三娘饶了我吧……”明珪不再辩解。谢阮见他告饶,也不在意,只是继续道:“如今只有男人可以娶女人,但焉知百年千年之后,女人不会像男人一样当家做主?”   “哎……说不定三娘说的千年以后便能成真,只是可惜我们到时早就化为黄土,看不到喽。”   谢阮闻言,似笑非笑地问:“说起来,天后掌权,你觉得是错是对?”   “对错这种事轮不到我来评价,反正于天下民生有益即可。”明珪回答。   “原来如此……难怪你自从做了少卿,俸禄都捐去修桥铺路了。你阿耶代天后评价太子,因针对东宫而死,我本来以为你会退避三舍,寻求自保,谁知你却跳出来当靶子,一定要把你阿耶的死查个水落石出。我之前想,你多少心里有些恨天后,如今看你倒是没有那个意思,而是一心一意要破此案。”   谢阮突然对他嫣然一笑。“有些话,我说了你别怪我。我就是觉着,你整个人有说不出的古怪,同你阿耶一样,好似你们父子俩心中存有什么图谋。不过如今我又觉得,像你这样张嘴便是天下民生的人,心中一定孤寂得很。”   “三娘什么意思?我听不懂。”明珪微微笑道。   “方才这个问题,要是有人来问我,我便会说谁掌天下大权与我无关,我只关心是否吃得起饭,穿得起衣,有没有床褥可以酣睡。”谢阮妙目如电,向明珪扫去,“寻常人遇到问题,第一个想起的必然是自己,随后是亲友,再次可能是自己的同行。像你这样说的,要么是沽名钓誉之徒,要么……”   谢阮顿了顿,才继续道:“要么所图必定极大。能这样回答的人,总是站在绝峰之上,白云都在你们脚下,目中无人,又怎么会不孤寂呢?”谢阮目光微暗,似乎想起什么不好的记忆,“看来,你会觉得一个人好玩,也一样是难得的。”   “……或许是吧!”明珪并未否认,抬头看向前方走路同手同脚的李凌云,唇边露出一丝莫测的笑意来。   众人携着剥皮血尸回到小路上时,发现被搬来的救兵与拦截失败的伤兵已经会合,此时正在小道口等待。   原来凶手出山时援军未到,对方又有军弩护体,兼力大无穷,几个高手为了保护六娘等人,被他伤了三人也未能拦下他,只能眼看着凶手飘然而去。   李凌云闻言,闷声不吭地钻进封诊车漆黑的车厢下鼓捣了一会儿,就见封诊车隆隆震动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升高了半个车厢之高。阿奴上前,驾轻就熟地拉开隐藏极好的暗门,从中拖出一个一人长、一臂宽、半臂深的巨箱,又从车上拿出一大包芒硝,再自封诊车车顶处拉出一根半透明的油绢管子,从中放出许多清水,装满一个略小的箱子,随后动静颇大地在箱子里头用芒硝制起冰来。   等箱中冰块凝结,阿奴将硝水舀入一个大号皮袋,塞进车上另一道暗门中,再敲碎冰块,旋即将尸袋整个埋进碎冰里,最后把那箱子重新塞回了封诊车下。从外面看,封诊车除了高了一截,仍是黑黝黝的一座马车,并无其他任何变化。   一旁众人看得目瞪口呆,李凌云拉着明珪上了车,大家才回神纷纷上马。车队开始缓缓朝东都城驶去,封诊车内,明珪靠在车壁上好奇地张望着。   这还是他第一次坐进这辆神秘的车中,平时李凌云要么骑马,要么乘坐别的车,还以为这车只是用来装封诊用品的,如今才知也可以坐人。   只是封诊车的车厢极为狭窄,勉强坐下两人就再无可以腾挪之地。想起方才看过的车下装尸的暗箱,明珪自然明白,这封诊车最大的用处本来就不是载人,而是安置那些千奇百怪的用具。他用手拍拍车中的座席,问:“这车里面怎么这么稳当?几乎感觉不到颠簸。”   “车厢接入车辕时,置了一些去震的机关零件,据说用的是墨家的一种机关术。因为墨家也有人拜入封诊道,所以把机关术给带了过来……封诊令和封诊箱,也都用了墨家机关术。”   李凌云回着话,伸手调整了一下车壁上的灯。那盏灯制作奇巧,托住灯芯的是一个圆形铜制半球,两头接在金属环中,灯尾伸出一根铜柄,却是用紫铜制作的,格外柔软,可以随意弯折,里面的油只要不超过三分之二,就不会随着车辆的行驶洒出来。   他把灯拽到跟前,借着灯光翻查封诊录。“这一系列案子,凶手杀人取物的做法实在太怪异,不过从上一个案子他取走死者的内丹看,或许跟这些死者修行的法门有关。譬如说子婴的师父,凶手取走的是其体内的血。后来我问过子婴,他说他师父自创了一种用丹药养精血的方法,参悟的道义是净化精血,以求永生。”   李凌云抬起头来。“明子璋,你对术士比我熟,若以这个思路,对其他几人你有什么想法?”   “大郎没想错。只说那个被取了内丹的,在我们术士之中有个说法,认为内丹一旦修成,此人也就离得道成仙不远了。”因大量失血,明珪的嘴唇有些干枯,面色也微微发白,“我倒也有一点想法……术士讲究‘采阴补阳’,为了达到阴阳调和而沉迷于男女之事的人可不少,我想怨鬼林那名被凶手摘走阳物的死者,或许正是此道中人。”   “那么,死水湖中被挖眼的那个人呢?”李凌云问。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既然他死在水中,修行的方法可能与水有什么关系……而我阿耶无疑与雷法有关。至于被剥皮的倒霉鬼,他的法门定是跟皮肤有关系。我们术士之中,有一些人就像我阿耶一样,痴迷于法术,试图借乾坤之力。而术士修行往往需依靠咒符之类,可是总是画符如何来得及?于是有的人便会把符咒以彩墨刺在身上。”   “原来如此,”李凌云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掰着手指道,“其一,被害之人,均为术士;其二,被取走之物,便是其修行法门;其三,他们都收到过贵重书信;其四,这些人目前均下落不明。有了这些,要想确定死者身份应该没有多大难度。”   “或许……”明珪靠在车厢上喃喃说着,不知不觉中,闭眼睡了过去。   “子璋,你能不能再猜测一下,死水湖案中死者的修行法门……”李凌云一抬头,发现明珪已然睡着,看着他疲惫的面容,李凌云的目光在他端朴的脸上停留了好一会儿,犹豫再三,最终还是放弃了叫醒他。   李凌云拿出一张信纸,压在封诊录上,把方才两人的推测写在上面,打开车门,交给策马护在一旁的谢阮。“给凤九郎,速查受害人的情况。”   “知道,这案子拖不得,否则必定还要死人。”谢阮点点头,叫来一骑,把信件转交给他。那人便策马朝着东都,一路狂奔而去了。   中国古代用反复叠打钢料的方法制成的一种钢。   唐高祖李渊之女。柴绍之妻。隋大业十三年(617年)柴绍往太原随李渊起兵,她在鄠县(今陕西户县)司竹园散家财聚众起兵响应,发展至七万人,时称“娘子军”。后亲率军与李世民会师于渭北,共同攻破长安。唐朝建立后,册封平阳公主。武德六年(623年)去世,谥号为“昭”,是唐朝第一位死后被赐予谥号的公主,也是中国封建史上唯一一个采用军礼殡葬的女子,真正的生荣死哀。 第十二章 五行六合诱敌有策   东都,狩案司小院里。   明珪刚换好药安歇下来,凤九那辆华丽的马车便已经停在了院外。   凤九开门见山,拿出一卷硬黄纸递给李凌云。“本来我这边早就在查河南道里的术士,手头也有了许多行踪不明者的记录,结合你给的那几条一一对比,除了那第六个死者刚刚遇害还对不上外,竟把其他人的身份都对了出来……总之大郎先看看。”   明珪已经歇下,此时屋里就剩下李凌云、谢阮以及子婴。李凌云把一张张硬黄纸在大桌上铺开,用镇纸茶杯压住边角。   只见上面按死亡时间的顺序,写着三名死者的身份、生辰八字及简单介绍。李凌云随手抽了两张,又补上了子婴师父与明崇俨的身份插入其中,至此,前五名死者的简单介绍总算是凑齐了。   第一名,封门村被害者,也就是子婴的师父,他以精湛的炼丹技艺著称,并独创了一种用丹药养精血的方法,他参悟的道义是净化精血,以求永生。据子婴说,曾有一个牵着毛驴的术士以送书信的方式拜访过他,后来两人经常坐而论道。   第二名,怨鬼林中被钉死的那位,名叫阴阳子,乃是个知名妖道,其参悟的道义与明珪猜测的完全一致,是“采阴补阳”,以达到阴阳调和为目标,追求荣登极乐。其掌握多种“房中秘术”,所以不少达官贵人都愿意与其为友,还有一群公子哥拜其为师。在很早以前他也收到过书信,据他身边那些不学无术的徒弟说,见过师父和一名牵着毛驴的术士相结交。   第三名,明崇俨,天后身边的红人。此人会引雷修炼,只是明珪也无法确定,父亲明崇俨到底有没有收到凶手的书信。明崇俨此人因接近皇家,对自己的书信往来保密甚严,很多都是阅过即焚。加上他名声在外,每日前来结交的术士都很多,无法查出他有没有和凶手往来。不过他的头颅丢失,作案之人用左手砍下头颅这一点,以及凶手体貌等细节,也都符合推测,再者此案是所有案件的源头,所以并案查之,无有异议。   第四名,死水湖被害者,号道生山人,这个术士最擅长的是观星占卜,其参悟的道义是观察天地变化之规律,调节自身身体运行,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他尤其喜欢在湖泊之类的地方观星,据说半夜星辰倒映在湖中,能让他心思平静,预测天下大势。自然此人也有弟子,据其弟子说,也见过师父被牵毛驴者邀约,离开修行道观,从此一去不回。   第五名,焚尸院被烤焦的那位,名叫紫鹤真人。其习惯用山泉水修炼内丹,没想到却是患了石淋病,因内丹蜚声在外,却也引来凶手书信邀约,给他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李凌云细细看了一遍,点头道:“纵观前五起案子,不难看出凶手作案的目的已格外明确。他就是在将人迷晕后,取走这些术士用来修炼的身体部分,也就是道家所说的集道法于大成的部位。”   “可是修炼这些门道的人并不少见,”谢阮手指阴阳子的资料,“譬如修行房中术的妖道,整个洛阳你搜一搜就能找出一大堆,他为何偏偏选中这个阴阳子,而不是别人呢?”   “我也在考虑,如果说是以这些术士的贫富区别来做选择,好似也说不通。”凤九敲敲“道生山人”四个字,“比如这位,他最喜欢修炼餐风饮露之术,讨厌黄白之物,要不是名声大,恐怕穷得弟子都收不到。”   子婴也很疑惑。“凶手修行中消耗不少,以至要炼阿芙蓉丸换取用品,他为何不选名利双收的术士?比如说练精血的话,那些宫廷御用的术士中有很多人修此道,而且他们身上不缺钱财,杀了之后,又可取血,又能得钱,凶手为何非选我师父不可?”   “李大郎,你这个徒弟的问题问得极好!”凤九把双手插进紫色鹤氅袖中,若有所思地道,“看来凶手不是为了钱,莫非是因为这样的术士不够有名,容易下手?”   刚说出这个想法,凤九就自己先行否定了。“也不对,明子璋的阿耶明崇俨可是足够有名,又为天后炼丹,身边保护他的人极多,要说难杀,明崇俨能算是这个世上最难杀的术士,这样的人他都能下手,怎么可能视杀其他人为畏途呢?”   “此路不通……或许我们应该换换想法。”   李凌云把厚厚一摞封诊录放在桌上,飞快地翻看起来。此时早已入夜,灯光照得他的脸熠熠生辉,他聚精会神,双目如电地快速扫视封诊录,试图从字里行间找出一些线索。   凤九等人不便打扰,就在一旁饮水吃食,静静等待李凌云挖掘线索。   忽然一阵脚步声传来,明珪披着袍服,走到了李凌云身边。后者早已熟悉了明珪的脚步声,头也不抬地把刚才确定的事和他说了一遍,又道:“修行同样术法的人成百上千,要想知道答案,还得从那凶手作案的方法里找突破口……”   “不错,我好像也有点感觉……”明珪站在一旁,盯着封诊录,同时心中默默思索,突然他双目一亮,伸手抓过一张纸,对李凌云道:“给我笔墨。”   后者起身看看明珪,见他眼神坚定,便把手边快干了的砚台和毛笔推了过去。   明珪接过,用笔蘸饱了墨,一边说一边在纸上书写起来。凤九、谢阮和子婴也放下手中的吃食,凑了过来。   只见明珪第一个写下的,是一个“金”字。“第一起案子,凶手向死者的胃内灌入了熔化的锡水,此为金!”   明珪又写下第二个字——一个“木”字。“第二起案子,凶手把尸体钉在了千年古木上,此为木!”   明珪笔走龙蛇。“第三起案子,凶手把我阿耶的头砍下来,还想利用引雷针劈他,此为雷!第四起案子,凶手把尸体放到水上,此为水!第五起案子,凶手用焚尸炉把死者活活烤死,此为火!第六起案子,虽然还不知道死者是谁,但是凶手的做法,是把死者埋在土中,用水银活活剥皮……”明珪停笔,纸上留下墨色淋漓的一个大大的“土”字。“所以,此为土!”   “金木雷水火土……”李凌云凝视着那六个大字,“以天地元素为顺序杀人?不,不对,”李凌云摇摇头,“金木水火土才是对的,你阿耶的这个雷夹在中间,又算怎么回事?”   明珪也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的确奇怪,若是不按顺序,那就都不按也无妨,偏偏只有这么一个乱序,极不协调。”   李凌云抬眼看向凤九,后者也正挑眉望他,李凌云想了想,说道:“我要河南道的地图,越详细的越好。”   “……河南道地图?”凤九还没说话,正要喝水的谢阮就把手中的水碗一放,“我看你是要谋反——”   说完,谢阮虎着脸走出了门。凤九瞧着她的背影笑道:“别管她,一会儿三娘就能弄回来。河南道地图市面上多了去了,只是精准的却在宫里,别看她面色不好,但一定是差人去宫中拿了。”   果然没过多久,院中就从天而降一只大隼,大隼爪上绑了一只不小的竹筒,谢阮摘下竹筒,那大隼旋即腾空而去。   谢阮从竹筒中抽出帛卷递给李凌云,他拿来展开一看,果然是河南道的详细地图,甚至包括了一些普通地图上不会有的驻军山头。李凌云把地图贴在屏风上,让子婴磨了一盘朱砂墨。谢阮一瞧,抬手挡住李凌云伸过去的笔头。“你要做什么?打算画在上面?”   “不能吗?”李凌云一愣。   “咝……”谢阮倒抽凉气,“你可知道,这东西宫中也没有多少……罢了,爱画就画吧!反正最后毁掉,别落在别人手里就是了。”   “很珍稀吗?”李凌云追问。   谢阮忍不住吼道:“愿画就画,反正也是给你用的。”吼完她又咕哝:“暴殄天物,此图要是卖给吐蕃人,只怕他们愿意用万万金来交换……”   李凌云闻言提笔停了片刻,似乎有些踌躇,但他最后还是落笔,把相关案子的案发地点圈起来,标在了地图上。   “你们看……”李凌云手指地图,用笔连接其中五个点,“按金木水火土五行顺序连接这几个案子的案发地点,单独去掉子璋阿耶的案子,便成一个五边形。”   方才还不忍看的谢阮,闻言抬眼道:“确实如此,怎么这个五边形,我看起来有些眼熟?”   “在这里!”李凌云抬手在封诊录中寻出死水湖案的一卷,打开“封诊现场图绘”,将上面的五边形记号展示给众人,“如以天地元素为案名,这起案子就叫作水案。你们还记得吗?那凶手曾经在那个轻木树根上,做过一个荧光五边形记号。”   “当然记得了。”谢阮拿起封诊录,比照了一下地图上的五边形,“几乎完全一样。”   “当时我们以为,这个五边形不过就是用来做记号的,是凶手随手画的,如今看来却并非如此,而是他一早就定好了杀人的地点,这些地点正好能够连接起来,便形成这个符号。”   李凌云的目光转向孤悬在外的那个圈。“古怪的是,雷案发生的地点,也就是子璋你阿耶被杀的天师宫,偏偏不在这个五边形之内。既然凶手如此执着于金木水火土五行顺序,这个雷案便显得格格不入,不管是发生的时间还是地点,都太异常了。”   “修术之人,对五行运转必然知悉……五行,代表天地之间的各种元素,五行交会而生万物,用这个顺序杀人,也合情合理,单一个雷夹在里面,反而五行之意难以圆融。”明珪凝视着地图上刺眼的红圈,也一筹莫展。   “子璋,术士平日用的应该不止五行吧!就像你阿耶一样,也会用雷法来炼丹……五行之外,术士修行,还有没有一些别的说法,譬如说,和六七八九之类的数字相关的?”   “这倒是有的,比如道家的天宫和地府都有层数之说,又有一气、两仪、三清、四象、五行、六爻、七星、八卦、九宫、十方、五脏六腑、三魂七魄、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之类与数字相关的说法……”明珪说到这里,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双目渐渐圆睁,表情也激动起来,“大郎,你还记不记得,记不记得火案中的小道童,他说那个凶手的道号是……”   “陆合道人!”李凌云几乎跟明珪同时说出了这四个字。   李凌云就着手上染着朱砂墨的笔,取了一张新纸,写下“陆合道人”四个字,然后把这张纸放在写有“金木水火土”字样的纸张旁边。   “陆,不就是六?陆合,即六合。”李凌云猛抬头道,“子璋,这两个字在道术中可有特别含意?”   “六合即圆满之意,六合原意,即是上下和东西南北四方,泛指天下或涵盖宇宙万物,后来又用于时辰的选择,一般有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的说法,称十二地支六合。”   李凌云一拍桌。“是了,不管怎样,凶手必定是痴迷于六合的想法,不知为何,他认为金木水火土雷凑齐便能达成圆满,所以他才会作案六次。可是这仍无法解释他为何要把雷案放在第三个。这些人中,以杀你阿耶最为艰难,而我们封诊道记录的连环案凶手,必是按照从易到难的顺序作案,杀人时也会从生疏恐惧到熟练凶残,所以之前的问题仍在,一旦我们排除雷案,其余案子都是手段越发麻烦,凶手越来越泯灭人性,那到底是什么让他认为,一定要在那个时候杀一个很难杀的人呢?”   “或许我知道是为什么。”明珪沉声道,“此前大郎你我过天津桥时,被一个异人葫芦生拦住,他还给你批过命,你还记得吗?”   李凌云当然不会忘记那天被当街拦住马的情形。“自然记得,你说葫芦生灵验,可那天他跟我说的,我怎么听怎么觉得只是神神道道罢了。”   “天津桥上摸骨算命的,虽说一大群都是假瞎子,不过其中某些人却并非没有真本事,说到底他们靠的就是‘生辰八字,命中五行’这八个字。”明珪的手指依次点过“金木水火土”的字样,“术士用人出生时的八字来判断人一生中五行元素的多寡和缺失,更以此来断其命。”   “……这些人的八字,九郎送来的单子上有。”李凌云从桌上找出那几张写着死者信息的硬黄纸,递给明珪。后者迅速掐指计算道:“第一名死者,五行缺金。”   李凌云浑身一震。“缺金……所以,凶手往他喉咙里灌了熔掉的锡,金进入他的身体,五行便被补上,成了六合之象?”   谢阮早就听得兴起,追问道:“那第二人呢?缺木?”   “对,缺木。”明珪掐指回答她。   谢阮睁大杏眼。“邪门了,我们这回莫非真的找对了路?”   明珪掐指如飞,推演道:“水案那名死者果然缺水……所以,他才会死在水中。”   “火案那位缺火,于是被凶手塞进焚尸炉,活活烧死。”   明珪手指一顿,在桌面轻叩一下。“虽然最后一案,还不知道那人具体生辰,却能以此逆推,他必是个缺土之人。术士生辰八字如果五行有缺,必定会想办法弥补。比如缺金的人会在屋内养鱼,鱼缸必须是圆形的,养的鱼也必须是白色的,因为白色属金,可以用来补充金气,调和其他四行。此人缺土,那么他一定热衷收集补土的物件,或许屋内摆设也特别调整成了补土的风水,加上此人门牙磕断,年龄体貌大郎已依据尸首推算大概,虽然相貌无法辨别,但借此来核对身份已非难事。”   凤九瞧见明珪投来的目光,点头应允道:“放心,我这就让人去寻,加上李大郎之前列出的那几条,就算河南道再大,也很快就会有答案。”   “还有一点,”李凌云又提笔,将那五边形的五个角连接到中间的一座山峰上,聚成一点,“我们封诊道历朝记录中,若有人连续杀人,则连接杀人之地后,靠近居中处的这个点,多半正是那人的居所,因杀人要偿命,凶手平日会特别小心,更愿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害人,加上驴粪中有阿芙蓉草叶,不排除他自己种植阿芙蓉的可能。另外他自己是名医道,平日要炼丹修行,不太可能住在人多的地方,所以很有可能,他就隐居在这座小径山中。”   “好,小径山,我记下了。”凤九抬腿出门,看看已西垂的月亮,“今日就到此为止吧!虽然很快就能有答案,却也不是马上就能有,不如你们先好好休息一晚,有了消息,我第一时间亲自送来便是。”   见凤九离开,谢阮在明珪身边踮脚张望了一下,小声道:“凤九何时如此积极了?之前明明不愿意查那阿芙蓉丸的由来,一拖再拖,此时却不闹脾气了?”   明珪便对谢阮说起那天在立德坊的事,谢阮听闻叫阿平的公主亲自去给天竺艺人做翻译,大吃一惊。“太平?她怎么会去的?她还埋怨大郎无趣,难不成,是凤九鼓动她去的?”   “太平到底是公主,就算凤九愿意鼓动,天后就乐意她去吗?”明珪提醒了一下。   “说得也是,天后怎可能不防凤九……”谢阮若有所思。   李凌云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天后为何要防着凤九?阿平跟凤九难道不是亲戚吗?”   谢阮看着李凌云茫然的脸,轻叹道:“亲戚?是亲戚没错,可亲戚的人心那也隔着肚皮不是?凤九自己如今孤家寡人一个,身边亲眷都死光了,连他的母亲和妹妹也一并没了,而这事与天后可脱不了干系,所以天后虽用着凤九,却未必就放心自己的女儿跟他混在一起。”   “我是越发听不懂了。”李凌云道,“这些宫中贵戚的事,你们还得找个时间从头跟我说。”   “那不行,凤九可是会生气的,”谢阮摇摇头,“再说也跟你无关,你不知道这些,也不妨碍你在狩案司查案。”   李凌云想想,发现好像当真如此,就没继续追问。“天后不信任凤九,所以公主来看我们应该是天后的意思?”   “多半如此,看来天后就是让公主来警告一下凤九的,若是办事不力,还想拖延你们,天后自然有办法跳过他。”谢阮扶着直刀走向门口,“这里男人多,我今晚到教坊睡去。”   “这就走了?”李凌云追上前,“你方才不是疑惑凤九不愿意查阿芙蓉丸的事吗?他为什么那时候不查,现在却查得不亦乐乎?”   “因为我刚想明白了一件事……”谢阮未停步地朝院外走去,远远地道,“阿芙蓉早年也出现过,而且是在宫里,凤九不愿查,应该是他觉得会因此牵扯到东宫的缘故。”   “东宫?”李凌云重复一遍。   “嗯,自从大郎说要追查阿芙蓉的事,我便觉得有些耳熟,只是一直没想起来在什么地方听过这个词,方才我总算记起,太子李贤在还只是大王时就曾用过一段时间阿芙蓉……据说那段时间他很是乱来,身边侍寝的除了女子还有男子。虽然他做了太子后就不曾再用阿芙蓉,可凤九却还记得,所以才有些故意隐瞒。后来发现与东宫无关,加上天后叫了公主过来见你,暗中威胁,凤九也就不再闹别扭了……”   谢阮一边说一边出了门。“你们歇着,我明日再来。”   明珪叫来奴婢给院子落锁,李凌云照例与明珪同床睡。大约是因为累得很了,李凌云沾床就着,一直到第二天午后才被咕咕叫的肚子给唤醒。   见明珪不在房中,李凌云便自己去了正堂,此时却发现凤九正在跟明珪烹茶。   “你醒了?”凤九笑盈盈地看向李凌云。   李凌云向凤九行了个礼,后者道:“我也是刚刚才来,那土案中被害的术士的身份查出来了。”   李凌云坐下,拿起面前酥脆浓香的饆饠咬了口,嚼着肉含糊地问:“是何许人?”   “是一名修炼符咒的术士,叫青竹山人,身上有符咒文身,据说其画出的符咒有降妖除魔的功效,参悟的道义是以自身为符修炼,可起到长生不死的效果。这青竹山人从未收过徒弟,算得上苦行‘修士’,因其修炼的符咒老百姓买不起,官府也不怎么用得上,所学无用,多少有些郁郁不得志,他就自己一个人躲在道观中修炼。虽说没什么钱财,但还是有不少术士觉得他本事独特,故而也时常有人慕名前往与之论道。”   说到这儿,凤九抿了口茶汤。“术士炼道,最讲究生辰八字,所以我的人一说出死者龅牙磕断以及八字缺土,很快就有术士提供了消息,便查清了他的身份。”   “也就是说,我昨天晚上推测的并无偏颇?”李凌云喝了口粥,送下嚼烂的饆饠。   “自这土案的封诊结果看,凶手把现场清扫干净,随后又出现在黑市之中,还换取了昂贵的纸,很显然没有善罢甘休的意思。我觉得他一定还会继续作案。”   “我阿耶八字圆满五行俱全,并且不多不少五行平衡,跟我一样,正好圆满无缺,呈六合之相。”明珪道,“既然如此,凶手杀了我阿耶之后,又完成其他五行案,也就应该满足了他追求的六合,难道不该收手不干吗?”   “这种人停不下来的,杀戮成性者就算拿出六合作为理由,实际的目的也仍然是杀更多的人,他这时已经成瘾,虽说目前来看,已完成‘六合’,但不代表他没有新的念想,若他心血来潮,再琢磨出个‘七合’‘八合’也并非不可能。”李凌云说着,目光落在明珪下颌,那里被他用封诊刀划开的伤口已开始愈合,留下浅浅一条疤痕,像一根短短的红线粘在脸上。   察觉李凌云的目光,明珪伸手一摸,心知李凌云是对这道伤口有所内疚,对他温和地一笑。“大郎这样说,我也觉得有可能,只是有什么办法能在他下一次杀人之前就将其捉拿吗?”   李凌云嘴里咀嚼着,若有所思。“其实我今日起床时就已想过了,此人必然要再杀人,可金木水火土雷全都杀过了,下一个要杀的会是什么人?”   明珪接话:“我想最有可能仍会是一个五行平衡之人。”   “子璋为何如此猜测?”李凌云不解。   “很简单!”明珪道,“他的行踪已经暴露,就算杀戮成性也要小心万分,倘若再按五行缺失杀五人,倒不如杀一五行平衡之人来得简单明了。毕竟这种人天生五行不缺,要是再有奇妙法门,势必会勾起凶手的杀人欲望,诱使他顶风作案。”   “那我们要上哪儿去找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呢?”谢阮穿一身黑色翻领胡服,跨进了门。   李凌云闻声看去,发现她今日这件胡服的纹样有些花哨,翻领是玫红色,缀着狮子联珠纹,一看就是西域来物。   “有些花了……”   李凌云评价完,谢阮低头看看自己的衣裳。“昨天追踪凶手,袍子被灌木剐破了,今早才发现,这件是教坊里随便拿来穿的。”   说罢,她不依不饶地把李凌云手中的半个饆饠抢走,举得高高的。“别分神,要是找不到凶手的下一个目标,那凶手游荡在外,不知谁会遭殃,说,说了就让你继续吃。”   凤九看着谢阮浑不讲理的样子,“噗”地一笑。偏偏他人长得好看,子婴就忍不住老去看他。凤九起身,把谢阮手里的饆饠夺回递给李凌云,叹道:“三娘怎么跟小孩子一样?既然不知道下一个目标是谁,造一个也就是了。”   谢阮一听来了兴致。“造一个?怎么造?”   “他不是总杀术士吗?那就造一个五行平衡的六合术士出来,看他上钩不上钩。”凤九笑得勾魂夺魄。李凌云喝了口粥,突然说:“九郎这样笑,好像只狐狸。”   凤九闻言也不恼火,笑盈盈地问:“真的?”   李凌云点头。“还是只好看的狐狸。”   凤九闻言大悦,拍拍手掌。“大郎果然有眼力。”   他似想再说点什么,却听李凌云道:“言归正传,九郎你当真有办法造出个六合术士?可我们又要如何让那凶手知道存在这个人呢?”   “那也有办法,你们可知道家一年到头有多少节日要过?不说太上老君的诞辰日,三清也是要过节的,就连灶王爷上天也要特意做供奉。”凤九掐着手指算算,笑道,“本月初五,正好是北方雷祖圣诞,那凶手不是认为‘雷’是六合的征兆吗?既然如此,不妨从初一开始在洛阳城中寻一处道观,宣扬一番,就说有个擅长无上雷法的术士,八字完美无缺。我若是这凶手,只怕也会心动不已。”   “说得对……只是这术士一定得是假的吧!要是那凶手核查过往怎么办?”明珪挑了个小小的刺。   “也简单。”凤九潇洒地挥挥衣袖,“河南道内,凶手选择第一个八字圆满的死者时:第一,挑的是五行齐全者;第二,挑的是擅长雷法者。如果当时有更好的选择,他一定不会舍易就难,可见凶手可能是选了许久,只有你阿耶明崇俨一人符合。所以正如明子璋所言,五行俱全者对凶手来说,也是极为稀罕的目标。以此为饵,他势必就会上钩。要是他怀疑术士的来路,那也容易解决。术士常在山中修行,觉得自己已修有所得就会回归寻常生活,他们称之为‘入世修行’,我只要在那人的籍贯文牒上做做手脚,再安排一些人扮演信众,自然不怕那凶手打听。”   “如此甚好!”李凌云无比赞同,“那就请九郎安排。对了,还有昨日麻烦你去查的……”   “你也知道是麻烦,”凤九调侃道,“你要我查的都查着了,两件事对吧!”   李凌云点头,听凤九道:“其一我方才已经交代了;其二便是小径山的事,所幸在河南道内我布设的点里,正好有靠近这座山的,昨夜我便飞隼传书,直接拉了一队斥候上去。”   说着凤九走到屏风前,手指五边形正中间的那座山峦。“按你所说,阿芙蓉生长需要许多阳光,所以必然长在山的阳面。我的人上去时,听住在山脚下的人说,曾经在山上见过这种植物,只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你们别以为在地图上此地不过是小小一座山,实际上这座山峦狭长陡峭,种植阿芙蓉的具体所在,我的人还在找寻之中。”   “当地百姓既然有这样的记忆,那么凶手很可能就藏匿在这座小径山中。”   李凌云喝掉最后一点粥水,站到地图前,注视着那六个点,突然他手指水案的案发地点道:“这桩案子里,现场发现的是马粪与马蹄印。”   他的手指又移到了天师宫的位置。“明子璋阿耶的案子,因时过境迁,并无发现。其余四桩案子中,除了最后的土案的现场可能被凶手打扫过之外,金案、木案、火案的现场留下的都是驴粪,驴粪中均有阿芙蓉的植物叶片,说明凶手经常使用驴外出,而马用得很少。”   李凌云回头看向明珪。“我记得当时我们去见九郎,把马寄放在东都租用代脚牲畜的铺子里,我还奇怪为何铺里全是驴,明子璋你还跟我说过,与马相比,驴子的耐久性不足,但在城中行走却没有关系,毕竟东都城横竖也就二十余里,驴在这个路程内不会劳累。”   “不错,驴是劣乘,马才是良乘,但租驴比租马便宜得多,所以百姓有需要的时候,大多租驴。不光东都,西京长安更大,但用来租的也是驴子居多。”   李凌云闻言抚着下巴,有些迷惑。“可这些案子中,案发地点距离凶手所住的小径山最近的也正是水案……距离这么近,凶手为何不骑驴,而是大费周折弄一匹官马?这一点,我着实有些想不通……”   “说得对……”明珪想了想,“不光你觉得奇怪,现在看我阿耶这桩案子,不管从五行上想,还是从你说的远近看,都显得格外突兀。”   “突兀一定有原因,除了你们说的,还有一点不合情理。”谢阮抱着胳膊端详地图,“大郎你也说了,凶手追求的是‘六合之道’,那么应该把五行齐全的明崇俨作为最后目标才对。明子璋的阿耶可是天皇、天后眼前人,凶手既然也是术士,不会不知以他为目标,稍有不慎会有什么后果。要是我是凶手,我肯定选择比较容易下手的目标,这才合乎常理,非到万不得已,我绝对不会去招惹明崇俨。”   “真是难解之谜……不过还别说,一旦拿掉这桩案子,剩下的五桩案子不管从作案顺序还是从作案难度上看,都有理可循。”子婴在一边探头探脑地道。   “会不会有人在案子中做了手脚,把水案的驴粪换成了马粪?倘若是这样……那么……”李凌云健步走到安置在角落的封诊箱前,他打开箱子,拉出一个放满油绢口袋的暗格,在里面翻找片刻后,又从口袋中取出一片枯叶,用封诊镜仔细观瞧一会儿,道:“……水案果真有古怪,这片叶子是在水案现场的马粪旁发现的,还好我当时把它摘下,作为证物保存了起来。粗看好像是马嚼过的,不过仔细观察叶片上的咬痕,彼此间距离更窄,与马的口齿不合,不像马留下来的,更像是驴。”   “驴?未必就是驴吧!”谢阮道,“骡的口齿也比马的狭窄。”   “不是骡。”李凌云笃定地道,“我们封诊道有先人,专门研究各种动物的齿印、蹄印,继而还发明了不少相关叫法。马、驴这样的牲畜,蹄趾数为单,而牛、羊则为双。据我道中人记载,单趾牲畜有数种,各有各的生长规律。以马为例,它的上下颌部各有六个切齿,在牙弓之上排列为弧形,以中线向两侧依次为门齿、中间齿和隅齿。切齿表面有一层坚硬细腻之物,很像是陶瓷上的釉,我们封诊道称之为牙釉,马的牙釉上有明显的沟纹。咀嚼草料的牙面有圆锥形深窝,叫作齿坎,长期咀嚼可使齿坎逐渐磨平变小并移向边缘,或永久消失。犬齿,上下颌各有二个,但母马没有犬齿。”   “骡是马和驴的杂交后代。马、驴、骡牙齿构造上有些相似,但是由于牙齿排列不同,所以留下的齿痕也就不同。   “驴的切齿上下各六枚,最中间的一对叫门齿,紧靠门齿的一对叫中齿,两边的一对叫隅齿,如果把驴的牙齿从中间锯开,可以发现,它的最外层颜色发黄,中间一层细腻如釉,最内被包裹的才是齿质。釉层在齿顶端形成了漏斗状的凹陷,和马的一样,也叫齿坎。   “齿坎上部呈黑褐色,我们封诊道叫黑窝。黑窝在驴长期吃草过程中被磨损消失后,在切齿的磨面上,就可见有内外两个釉质圈,叫齿坎痕。由于齿腔中会不断形成新的齿质,切齿也会随之不断向外生长。当齿腔上端不断被新的齿质填充,于是会出现颜色较深的地方,看起来犹如星星,故而得名叫齿星。水案现场的这片叶子上,留下的是只有驴子才有的牙齿排列的痕迹。”   “另外……”李凌云继续道,“细观切齿的萌发、脱换、磨灭,以及臼齿磨损情况,还可以判断驴的年龄。同理,驴的咬痕也会因年龄不同而不同。驴和人一样,会更换乳齿为成齿,乳齿体积小,颜色白,上有数条浅沟,齿列间隙大,磨面似长方形。成齿体积大,颜色黄,齿冠呈条状。正常情形,驴在三周岁换一对牙,四周岁换四颗牙,五岁齐口。公驴在四岁半时出现犬齿。此驴满口乳齿,还不到三岁,这样的小驴尚在生长中,倘若用它去装载重货,势必会影响其成长,所以租驴的铺头是不会拿出来租的。这头驴一定是凶手自己圈养的,用于平日出行。”   “所以,当真有人在案子中做了手脚,把驴粪、驴蹄印换成了马粪、马蹄印,用来干扰我们查案?”明珪惊道。   “应该没错,而且最后一案,蹄印与粪便也都被清理干净,我看……只怕有人在故布疑阵。”说着,李凌云拍了拍子婴的肩,“你做得很好。你之前就怀疑过,凶手可能不止一人,现在我也这么想。如今已证实现场痕迹被清理,那么也有理由怀疑,杀人的是那结巴术士,但暗中还有另外一人,他一直盯着我们,还试图扰乱我们查案……只是,他到底会是谁呢?”   李凌云的问题一抛出来,众人各自沉思,却也没什么有突破性的想法。谢阮下意识觉得多半是太子李贤的人,却也拿不出证据,更对不上人头。   见此情形,凤九道:“我先不管凶手有几人。现在可以确定的是,这些人势必是那个疯术士所杀,无论如何,当下最重要的还是阻止凶手继续杀人。横竖你们也想不明白,不如把此人先抓到,到时一审便知。”   说着凤九看向李凌云,略严肃地问:“李大郎,你拿个主意吧!”   “抓了再问倒也是个办法。”李凌云道,“总之不能让他再多添杀业了。”   “那就这样,我去安排。一路人做戏给凶手看,另一路人密查小径山。”凤九点点头,“放心,我的人会把结果第一时间告知。”   说完,凤九那鹤氅大袖一飘,宛若尘世仙人般,离开了狩案司。   李凌云没想到消息竟被散播得如此之快,距凤九告辞不过半日,坊间街巷便已开始议论,说是清化坊的弘道观要在初五为北方雷祖圣诞做大祝祷,请了八字“六合圆满”的雷鸾真人主持坐镇,有这般热闹,一时间东都百姓无不奔走相告。   小道消息传闻,这位雷鸾真人已吸引了宫中的目光,据闻雷祖圣诞之后,天皇、天后就要将他召见。这消息使得群情更加激动,就连许多豪富之家,也都筹划着要在初五那日前往清化坊瞧一瞧。   洛阳城内无人不谈道家盛事,就连宫中和朝堂上,都免不了有人会提及雷鸾真人。然而,只有狩案司小院中的那群人才知道,这不过是诱敌之计罢了。   凤九在东都尽情“兴风作浪”,而李凌云还是一门心思,扑在了“金木水火土”五案与雷案之间的矛盾点上。   纵观前五起案件的作案规律,李凌云推测,凶手若再作案,一定会选择大凶之地,于是他对洛阳城周边的极阴之地进行了梳理,发现就在五边形中心的小径山,数年之前大雨引发塌方,当地有个马姓村子被整个埋在了山中。   由于凶手上次险些被擒,近日又明里暗中步步紧逼,李凌云觉得他若再作案,极有可能会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小径山,这也十分符合凶手的一贯行为模式:尽量选择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做最重要的案子。   有了猜想,李凌云督促凤九去马村方向寻找线索。因人手不足,凤九便入宫找天后搬救兵,也不知暗中如何调动,一群人几乎将马村一带掘地三尺,寸寸清查,果然很快就有了极大发现。   线索第一时间传到李凌云耳中。不过由于雷祖圣诞的局已被凤九铺开,凤九顾虑此时离开难免无法稳控局势,所以无法离开洛阳半步。而其余人在得知消息后,快马加鞭地赶往了小径山。   雷祖圣诞前一日清晨。   浓雾中的小径山如被薄纱笼罩,山中一处极为隐蔽的山谷里,李凌云正在查看一片半人多高的绿植。   李凌云揪掉最近那株上面的荚果,用封诊刀划开,瞬间一股乳白色黏液顺着刀刃流了出来,它们先呈滴状,看起来如同一串项链,很快乳珠越聚越多,最终连成一条白线,流入李凌云掌心。他低头闻闻,道:“无论从叶子形状还是乳液气味来看,这必是阿芙蓉无疑。”   “你们找到的入口在哪儿?”谢阮手不离刀,问一个身着布甲、面无表情的精壮男子。   男子满手老茧,眉眼坚毅,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他手指山谷深处道:“就在那边,能找到殊为不易,首先要穿过一段山洞,而且有人在洞前种满灌木,故意挡住洞口,别说普通百姓,就是我们也来回巡了几次都未在意。一路上也并没发现可疑的牲畜粪便与蹄印,在我们一筹莫展时,九郎派人送来了一张奇怪的手绘图,说是让我们仔细寻找,看看有没有草叶上有类似牲畜食草痕的痕迹。我们按图索骥,这才追踪到此处。”   谢阮听完,越发觉得李大郎的本事非凡。她意味深长地看向正在朝自己走来的李凌云,在他身后,还跟着明珪与子婴。由于事态紧急,且只是核对线索,并无案发现场,招眼的阿奴与六娘便被留在了狩案司小院,没有跟来。   李凌云几人到了近前,李凌云冲谢阮道:“这里距马村很近,方便凶手作案,洞口灌木又发现了同样的驴齿痕,他住在这里的可能性颇大。”   谢阮道:“不如先去小山洞后探查!兴许能有线索。”在精壮男子的带领下,众人穿过荆棘丛生的灌木丛,大家七弯八拐之后,来到一个小型山洞前。   李凌云站在洞口四处张望,发现上端洞壁沾满了黑色的烟灰,顺着烟痕一路朝内看去,有一个看起来有些像葫芦的黄铜色丹炉,丹炉附近随意丢弃着一些术士生活起居的日常用品,从鞋袜衣物的数量来看,洞内常年居住的只有一人。既是顺着诸多线索一路追踪至此,那么这个“住家”的身份也就不言而喻了。   遗憾的是,此时洞内空无一人,凶手似乎早已逃之夭夭。   为了不破坏洞内情状,李凌云从封诊箱中取出封诊护具穿戴整齐,又着子婴也一同打扮,并不让其他人入内。   李凌云解释道:“我想凶手八成是中了凤九的计,去洛阳寻那雷鸾真人去了。他如暴露行踪,自然有凤九盯着;若不暴露,我们也可以在此地设下埋伏,守株待兔。所以此时不能碰乱了他的任何东西,万一他还会回来,被他发现有人曾来过,必会打草惊蛇。”   谢阮本要跟的,此时听他一说,也就打消了念头。   李凌云遂开始搜查洞中,他让子婴拿了封诊录在一旁记录,并小心翼翼地把翻看过的东西都一一放回原位。   他蹲下身,视线与桌平齐,观察石桌上的灰尘。“已有薄薄的积灰,此人离开已好几日……”说着,他小心地打开一旁的丹炉盖,看清丹炉内的情形后,又合上盖子,弯腰查看丹炉下方的灰烬。   “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开炉。”李凌云起身,目光在房内游移,最后落在了墙上挂着的药葫芦上。他走过去小心地平托葫芦底,拔掉塞子,倾倒出里面的药丸。   “红色,闻味道是五石散,并不是阿芙蓉丸……从外面的苗圃规模和荚果上的旧伤可以看出,他一直在收割阿芙蓉,可奇怪的是,他却没有在这里炼制阿芙蓉丸。”   李凌云又在山洞内搜寻了一阵,再没什么额外发现,于是他带着子婴走到山洞口。突然间,李凌云沉声叫住徒弟:“子婴,别动。”   子婴停步,惊讶地看李凌云,只见李凌云额上出汗,小声道:“有只很毒的蜘蛛,就落在你左边肩上。”   子婴抬起左手猛扫左肩。李凌云松了口气,道:“拍掉了,幸好穿着罩衫,上面有桐油,这玩意儿也咬不着你。”   子婴连连点头。“多谢老师。”二人走出山洞,脱掉封诊护具。明珪忙迎上去问:“如何?”   “凶手并未在此炼丹,洞内也未发现他囤积的阿芙蓉丸,洞顶烟熏痕迹较厚,且不均匀,说明炼丹者并不擅长掌握火候,如是这人自己炼制,必定无法得到足以得到同道信任的丹丸。子婴之前的推测应该是对的,连环案的凶手为两人,那么他们必然另外还有一处炼丹场所。”   “……或许是两人有所分工,一个炼丹,一个杀人,而这一系列的案子,都是由于那个炼丹者的怂恿?”子婴再次推测。   “有可能。怨鬼林案中铁匠铺的人也做过证,杀人者说话语无伦次,条理不清,这种人要说思维多缜密,的确令人难以置信。最关键的是,这个洞内并没有发现御用的笔墨纸张,我甚至怀疑,那些信件,可能是那个深藏暗处的炼丹者所写。”   李凌云又道:“凶手离开数日,绝对有所图谋。按一贯的作案手法,他势必要把目标迷晕,接着带到某个大凶之地杀害,我虽感觉他选择小径山的可能性较大,但这一切都只是猜测,是否存在变数我也拿不准。如今此地已无查验必要,为稳妥起见,我觉得还是尽快赶回东都,和凤九相互照应的好。”   此行之所以整个狩案司的人全部出动,是因为大家误认为凶手已是囊中之物,伸手即可抓来,可谁承想到头来依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如今东都城只有凤九在坐镇,对这个人,众人心中始终有所提防。毕竟李凌云一直认为明崇俨案存在疑点,也就是说,哪怕其他案子和陆合道人有关,唯独这一桩却不能排除和东宫存在关系的可能。   万一凶手真被凤九提前擒获,不堪大刑伺候,把明崇俨案给认下,又该如何是好?所以谢阮心中也早就有了回东都的打算,此时见李凌云也有此意,她连忙招呼那老兵上前,让他派些人马,将此处盯死。   谁知那老兵却有些为难。“九郎调动军中士兵来此已是逾越规矩,我们可以留点人手在这里,但大部分人必须马上回营,有所拖延,怕是要被砍头的。”   见老兵为难,明珪善解人意地道:“既然如此,我马上安排大理寺的人过来,你们留些人先盯着,之后交接即可。”   那老兵闻言大喜,对明珪行了个叉手礼,便退下布防去了。   “凶手取走了死者的身体部分,定是有特殊用处。”李凌云与众人一边向山谷外走,一边说道,“可这些身体部分不在此处,他会把它们放在哪里呢?”   “如按大郎推测,凶手会在被掩埋的马村凶地作案,兴许他会把东西藏在那里……”谢阮眉头微皱,“只是之前在那边,也并没有查出什么来……”   “我们先回东都,要是能在雷祖圣诞抓到凶手,问题自可迎刃而解。”明珪的话让二人心中安定了一些。出了山谷,众人便策马快速朝东都赶去。   工艺品装饰纹样之一。以大小基本相同的圆形几何点连接排列成圆圈形几何骨架,并在其中填以动物、花卉等所构成的图案形式。中心圆边缘的小圆点形如联珠,故名。在中国盛行于魏晋至唐代。 第十三章 突袭俘虏噬凶堕罪   初五,雷祖圣诞。   清化坊弘道观前,游人信众摩肩接踵,人潮如织。道观对面二层酒肆上的雅室内,李凌云、明珪、子婴三人一同看向装饰了无数赤黄彩带,又飘扬着五色经幡的弘道观。   “有三娘保护,那个冒牌真人不会有什么危险吧!”李凌云屈指敲了敲窗棂。   “怕是不会……三娘之外还有凤九的人,凤九还额外布置了无数宫中高手在冒牌货身边,除非凶手不动手,否则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必定会被捉拿归案。”   明珪看着拥挤的人流,目光投注到一个骑在父亲肩上吃着甘草果的孩童身上。那父亲手中还牵着另一个略大的孩童,同样在吃着凉果。父子三人衣衫很是破旧,膝盖、胳膊肘处补丁连着补丁。不过他们穿的虽是旧衣,但衣衫洁净,尤其是两个孩童,脸上都洋溢着满足的笑容,看得出,这家人关系颇为亲近和睦。   看着父子三人,明珪的表情变得柔和。片刻之后,他收回目光,手指弘道观旁竖起的一根高高木杆。   只见木杆大约有半抱粗细,上面挂着个圆形木桶,桶中端坐着一名黑衣街使。木杆一直通到木桶上方,最顶端还固定了一个木轮,上面悬着数根绳索。   “这种望月杆,在洛阳城内每个坊中都有,一旦发生事情便挂上旗帜,旗色有青、红、白、黑四色,青色的为青龙旗,红色的为朱雀旗,白色的为白虎旗,黑色的为玄武旗,各旗上下的位置和数量不同,可以用来表达不同意思,这种秘传,被叫作望月旗语,是左右金吾卫之中传信用的。左金吾卫的衙署就在这清化坊内,有望月杆上的街使盯着,丁点动静都逃不脱他的眼睛。”   “可……要是凶手根本不去呢?”子婴在他们身后迟疑地问。   “那凶手如此疯狂,有这么恰当的猎物,为何你认为他会不去?”明珪瞥子婴一眼,笑道,“我总觉得,大郎你这个徒弟,有时候他的一些想法与我们很是不同。”   “我就是跟你们不同嘛……”子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看着很是纯真可爱。   李凌云目光盯着弘道观,随口问:“你又有何不同?”话音未落,他感到后脑剧痛,眼前一黑便晕倒在地。   在昏迷过去之前,李凌云耳中听见子婴的尖叫:“你……你是什么人——住手——”   李凌云再睁开眼时,看到黄色灯光下谢阮的脸被放得巨大。他下意识地往后一退,觉得脑后剧痛,抬手竟摸到一个硕大的鼓包。   “李大郎——李大郎——”神情焦急的谢阮见李凌云醒来,大喜地摇了摇他,弄得他一直咳嗽不停。   “喀喀,别摇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会晕倒?”   “你们被那凶手袭击了!子婴跟明珪都被抓走,独剩下你一个人。”谢阮放开李凌云,后者发现自己躺在带靠背的绳床上,人都快掉下地了。他扶着头艰难地爬起,问:“你说什么?凶手抓走了子婴和明子璋?”   “是,我们一直等到祝祷结束也没有看到凶手,所以就到这边寻你,结果发现酒楼老板与仆从已被药晕,上楼看见你扑倒在地,明子璋跟子婴都不见踪影。”   李凌云忍痛抬手指着窗外。“望……望月杆……”   “那废物没看见,他一直盯着弘道观,怎么有空看这边。隔壁坊的望月杆倒是有消息来。”谢阮递给李凌云一张纸,上面画着几道红蓝白黑的线。   “什么意思?”李凌云焦躁地问。   “你被袭击之后,有人用驴送了一堆货出坊……还带了个少年。”谢阮懊恼地道,“必定是那凶手无疑了。”   “子婴还能行走?他为何不呼救?”李凌云摇摇头,试图把痛楚摇散。   “兴许凶手用明子璋来威胁他,要是在明子璋脖子上放一把匕首,胁迫子婴顺从沉默会很难吗?”   似乎是谢阮的话提醒了李凌云,他伸手在腰间一摸,果然没有找到那个鼓囊囊的存在感很强的鱼袋。   “凶手偷了我的鱼袋,”李凌云摇晃着朝门外走去,“他定是冒用我的身份出城了,我们去小径山。”   “小径山?”谢阮连忙跟上。   “让凤九马上把刘那谁叫来……就是上次那个追踪者……”李凌云边走边扶着头说。谢阮连忙补上:“刘达。”   “对,就是刘达……”李凌云面色铁青,转身瞪着谢阮,“必须马上找到明子璋,我们太大意了,那凶手既然能给我送信,那么他或他的同伙一定在暗中观察着我们,只怕他早就知道明子璋也是五行俱全的六合者。”   月光下,李凌云的眼中掠过罕有的惊慌失措。“凶手早就选好了目标,凤九的骗局反而让我们自己松懈下来,而这,就给了他最好的下手机会……”   月色中,李凌云的声音微微颤抖。“他下一个要杀的对象,从未改变,一直都是明子璋……”   河南道,小径山。   一名面色发黄,瞧着病恹恹的瘦削男子,突然出现在道路的入口。这条官道年久失修,但乱草掩盖的道路上仍能看到深深的车辙,说明这里曾经人来人往过。   在大唐的土地上,这样粗细的官道一般都通往一座人烟稠密的村落,然而这条路指向的地方只有一大片泥土,就像依附着后方山峦的丘陵。   男子缓缓走来,他身后跟着一队马队,队伍里人人神情疲惫,为首的黑衣青年和红衣男装女子满面风尘,所有人都神色凝重,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就连他们胯下那些汗津津的骏马,马蹄上也都被包裹着麻布,无论马如何走动,也不会发出任何蹄声。   突然,瘦削男子好像发现了什么,他仰面朝天,在风中抽动鼻翼,随后趴下去,几乎把脑袋埋进乱草之中。   “是血。”他拔下一根草,从地上跳起来,大步来到黑衣青年跟前。   李凌云骑在马上,注视着刘达因太过疲惫而颤抖着的手,后者手上的野麦叶上染着接近干涸的血迹。   李凌云的眼睛一霎变得很亮,眼神就像出鞘的刀刃。   “这味道一定是人血。”刘达嗅着草叶说,“从东都到这里,一路上都靠这血迹追踪过来,每两处血迹之间的距离都约为半里……明少卿肯定就在这附近。”   不久前,在洛阳城门外的官道边,他们发现了明珪丢在路边的鱼袋,负责追踪的刘达在鱼袋上嗅到了鲜血的味道,可见明珪猜到李凌云一旦醒来,必定会找凤九帮忙,而那个擅长寻人又对血液敏感的刘达,势必会再次被起用,于是被挟持时明珪找到机会,为大家留下了血液指引。众人也是根据这一发现,才一路追到了这里。   “真是马村,”谢阮抬眼看看前方沉默的丘陵,“凶手一定就藏在这里,刘达,继续找。”   后者接令,继续无声地追踪起来。谢阮和李凌云也赶忙下马,跟在他身后。   谢阮看向李凌云满是血丝的双眼。“大郎,你觉得明子璋还活着吗?”   “活着……一定还活着。”李凌云抬手拎起一个奇怪的水晶管。只见那管上打了孔,管中有一竖棍,棍顶分叉,挂一根丝线,丝线一头是一枚小银坠,另一头系着一个小绢包,包中填充着一种黑色粉末,上面细密地标注有一些朱砂色刻度。   “这是测雨管,包中是磨细的木炭粉,这种东西可以吸收空中的水分,随后就变得沉重。”李凌云指着下方写着“雨”字的一处刻度道:“小包整个落下,超过这个刻度,就一定会下雨。”   李凌云把管子接好黄杨木底座,安置在路边一块较平的石头上,不久之后,果然看到小包悠悠落下。   “快下雨了,”李凌云抬头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回头再看时,小包又坠下一些,“不只是下雨,而且是大雨。”   “下雨与否,跟明子璋是不是活着有关?”谢阮暴躁地踢飞了脚前的一块小石头。   “有关,”李凌云拿起测雨管,交给阿奴拆开收起,“你可记得,凶手杀明崇俨也是在一个狂风暴雨之夜?”   “你是说,他要杀明子璋,也必须等这种时候?”谢阮闻言豁然开朗。   “不错,”李凌云点头,“而且凶手明显也会引雷,看测雨管的表现和天上雷云密布的状态,接下来很可能会下一场极大的雷雨,此处的土壤并没有湿润的迹象,可见已干旱了好几天,所以我确定,他会让明子璋活着,一直等到雷雨降下,有了最佳机会才会真正动手。”   李凌云话音未落,就见刘达黑着脸走过来。“前方没有血迹,也没其他痕迹,我们怕是已经被凶手发现了。”   “……那怎么办?”谢阮顿时紧张起来,她抓住李凌云的衣袖,“要下雨了,我们必须马上找到他,不然明子璋岂非死定了?”   “有办法,一定有办法……”李凌云面色惨白,抬头环绕四周看了看,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双眼圆睁朝着丘陵方向跑去,从山脚开始往上爬。   谢阮跟上去,心慌道:“你在做什么?我们都不知道凶手藏身何处,别胡乱跑。”   “他在高处,”李凌云回头看谢阮,嘴唇紧绷,眼中火气大冒,“天雷总是击打高处的事物,所以要想引雷,必须首先处在一块地势最高的地方——”   “就在那儿!”李凌云手指丘陵顶端,在那里除了一些小树苗之外,只有一棵巨树耸立,“那棵树最适合用来引雷。”   李凌云努力向上爬。这时天空已开始飘起豆大的雨粒,谢阮顶着大雨给下方的人打着手势,让他们迅速上来,自己则回头朝李凌云快步追去。   塌方形成的丘陵足以掩盖整个村落,比看起来要大得多。李凌云与谢阮用了很长时间才爬到顶端,放眼望去,整座丘陵就像是从山峰上被一刀削下,李凌云的面前除了那棵树,就只剩笔直的山崖。   豆大的雨水已经落下,空中闪烁着蓝红交织的闪电。李凌云擦擦脸上的雨水,才勉强能看清那棵大树,在一道闪电的光芒中,他迅速地捕捉到了关键:树冠里藏着不同寻常的金色竖线。   “树上有引雷针……”李凌云一把抓住谢阮,“先别过去,天雷随时可能落下来,人若在附近,触之即死。”   说罢,他开始聚精会神地观察树干。在树干上,他发现了一条细细的铜链,那铜链一直探进远一些的地面,好像从泥土里长出来的一样。   “在那里,”狂风暴雨中,李凌云跌跌撞撞地走到铜链前,转头对谢阮吼道,“天雷被引下之后,会顺着铜链移动,快挖,他们一定就在下面。”   谢阮有些不可思议地低头看了看,似乎觉得李凌云的揣测并不准确。李凌云见状嘶吼起来:“不要犹豫,他要引天雷入地,天雷一旦落下,明子璋就必死无疑了!”   谢阮咬得嘴唇发白,抽刀顺着铜链挖掘。没过多久,“咚”的一声传来,谢阮手臂发麻,察觉是刀尖碰到了一块硬物。她不敢妄动,叫来李凌云,二人合力扒开泥土,湿泥之下是一块木板,铜链穿过木板上的小洞,一直延伸到下方。   二人对视一眼,谢阮起身,毫不犹豫地朝木板猛地跺下一脚,轰隆声中,两人一起坠进下方的洞穴。   李凌云在空中抱住谢阮,将自己的身体垫在她身下,两人直直坠到洞底,巨大的冲力一霎时使他的头脑与视线同时化为一片空白。他感觉有人在摇晃自己,但他脑子里嗡嗡作响,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   等嗡嗡声略微散去后,他听见谢阮在狂叫:“放开他——”   视觉慢慢回归,他看见谢阮正焦急地跪在地上,双眼看着某个方向,并感到她拼命拽着自己的胳膊,朝那边大喊。李凌云躺在地上看去,发现有一个巨大的铜丹炉在他们面前。丹炉被置于一个偌大的地洞中,看起来几乎跟天师宫中明崇俨用的丹炉一模一样。丹炉的进口大开着,里面安放着五个水晶匣子。   在透明的水晶包裹下,匣子里的东西看起来虽有些扭曲,但李凌云因对人身各部分熟悉至极,所以还是很快认出了里面的东西。   那里面装着的,正是凶手从金木水火土五案死者身上取走的身体部分:一些血块、一根被割下的阳物、一双干瘪的眼珠、一颗硕大的内丹结石,还有一张文着咒符的人皮。   李凌云觉得胸口憋闷难当,有一种呕吐的冲动,但还没呕出来,就发现了被捆绑在丹炉二层的明珪。此时明珪面色如纸,一看就是失血过多的结果,他被捆得不能动弹,嘴里也塞着东西,只剩下一双怒火中烧的晶亮眼睛可以活动。他被迫坐在炉顶,捆绑他的,正是从引雷针上一直延伸到地下的铜链。   身穿白色星辰服的中年术士站在明珪身边。他身高六尺多,看起来身体强壮,眉骨凸出,相貌凶厉。他手持一柄陨铁剑,那寒光闪闪的剑尖已戳进了明珪的脖颈皮肤,明珪的脖颈流下小股鲜血。那术士脸上带着欲疯欲狂的神色,哑着嗓子号叫道:“滚……滚开,滚开——你们这些人总……总是扰乱我!我要修成无上术法,成……成成为真仙——只要杀了他,杀了他——”   李凌云捂着摔得闷痛的胸口,摇摇晃晃站起身来,刚朝前走了一步,那术士就发出不像人的鬼叫,对李凌云道:“别……别过来,否则我现在就杀了他!”   李凌云见那剑尖又刺得深了一些,连忙停下脚步不敢动弹,身边的谢阮也不敢擅动。术士见二人都被自己胁迫,仰头哈哈大笑道:“我一生孤苦,是恩人教我这个法子修仙,给我一条出路,离开这困苦人间。你……你你们且等等,那引雷针引……引来天雷,杀了这个五行圆满之人,我就能吸饱雷电,修成正果,做雷霆真仙了——”   李凌云看得目眦欲裂。明珪是他难得的友人,眼看明珪身处危机,自己却不能冲上去,否则那疯癫的陆合道人说不定真会杀了明珪。但他头顶的隆隆雷声又提醒他,时间紧迫,只要此时有一个闪电落下,天雷被引入丹炉,明珪一样会被天雷轰击,五脏剧震,雷灼而死。   正在左右为难之时,陆合道人嚣张的笑声戛然而止,术士的脖子上突然出现了一条细细血线。他双目圆瞪,难以置信地朝自己身后转过头。   然而正因他这个动作,他脖颈的血线绽开,血如瀑布一样从他的脖颈飞溅到前方极远处。那术士面色霎时发青,口中嗬嗬有声,许久之后才憋出一句话来:“未……未成六合啊……”   说罢术士向前扑倒在地,趴在自己喷出的血泊里。在他身后,子婴一边脸肿起老高,惊恐地睁大双眼,右手中握着一把细如柳叶的刀片,手腕上还挂着麻绳。   “我……我杀了他……”子婴喃喃道,“我杀了他……杀了他……”说着子婴茫然地转身,抬手揪出明珪嘴中的细布,手忙脚乱地把他放了下来。   明珪被捆得手脚发麻,落地后靠着子婴朝旁边走了几步。   说时迟那时快,天雷这时候终于被铜链引下,只一瞬间,地动山摇的轰隆巨响中银白电光闪过,众人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再睁眼时,那丹炉中的木炭已被引燃。   明珪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又回头看扶着自己的子婴,抬起已被划了许多伤口的胳膊,轻拍着少年瘦削的肩头。   “多谢,要不是你,我或许已经丢了性命。”   “明少卿切莫这样说,”子婴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诚恳地道,“你是老师的朋友,我被这陆合道人逼着说谎,才带你离开东都,现在救你也是应该的……”   明珪见子婴客气,正想再说点什么,一旁放下心来的谢阮忍不住叉腰斥道:“你们可否先想办法从这里离开再说?对了,明子璋,你们是怎么进来的?”   明珪闻言,咧开干裂的嘴笑了笑说:“我记得进来的地道……这陆合道人不得了,竟然让他在泥石堆里挖出这么个鬼地方……”   话音未落,却听李凌云在一旁冷声道:“子婴,那陆合道人的同谋,就是你吧!”   子婴听言身体顿时僵硬。少年转头看李凌云,苦笑起来。“老师,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会是陆合道人的同谋?明明我跟明少卿是一起被他抓来的……”   “陆合道人捆着明子璋,为什么没捆你?”李凌云深邃无比的目光盯住子婴狭长的眼睛。   “怎么没捆,我是用封诊刀割开的……那家伙不知道封诊令里面藏着这物件,这才被我得手。”子婴抬起胳膊,晃晃手腕上的麻绳。   “你手腕上没有绑痕,”李凌云的声音毫无起伏,目中暗含怒火,“而且陆合道人杀人不眨眼,既然你的用处是帮他乔装离开东都,出了城门你就是个累赘,他没道理还带着你千里迢迢来到此处,你与他之间若毫无关联,他应该在离开东都后,就找机会杀了你。”   “……老师,你这么讲可就不对了,”子婴看向李凌云,眼神渐冷,“难道我平安无恙不是好事吗?”   “倘若你不是陆合道人的同谋,这自然是好事,可惜,你是。”李凌云冷酷地道,“从收你为徒时我就已经知道,你的骨骼、肌肉都比同龄人强壮,只有习武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   子婴有些好笑。“我随我师父修术,术士习武很寻常吧!这算得了什么?”   “你也不怕死人,头一次看剖尸你未有任何厌恶,也不曾呕吐。当然,你解释过了,这是因为你在义庄看多了尸体。然而你可知道,习惯看尸体,与习惯看那些被剖开,露出五脏六腑的尸体,也是不一样的。”   子婴沉默下来,眼中升起寒气。   “还有,那封信……其实是太平公主让我意识到了那封信的不同寻常。公主能在东都城中自由行动,是因为她身边始终隐藏着许多宫内高手,在暗中保护她。   “我封诊道李氏一脉,常年为宫中做些私密之事,以天皇、天后如此缜密的心思,不可能不派人在我家宅院附近暗中观察。退一万步说,就算宫中对我李家完全放心,至少凤九的人也绝不会让我出现任何闪失。我阿耶因为明崇俨案而死,天后起用我,便不会让我再发生任何意外。如此一来,就很难解释,这封信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我家中,又正好被你——我唯一的弟子收到的呢?   “所以,最有可能的情况便是,这封信根本就是你写的,如此一来,你当然可以送到我家,交给你自己。”   李凌云说到这儿,停下片刻,发现子婴没有反驳,才继续往下说:“从你到我家宅邸开始,你总说要去太常寺药园认草药,你知道,这种时候我不会盯着你,况且太常寺药园占地足足半个坊,在这时与陆合道人联络,应该很难被人察觉。”   “然后,就是在酒肆二层发生的事了。”李凌云的眼底燃起点点愤怒的光芒,“你太小看我们封诊道了,剖尸为世人所不容,所以我们早就练就了一身奇怪的本事,其中之一就是在封诊之前,一定要先查验现场,确定没有危害才立屏风封而诊之,只是,我还没教你如何快速判断周边情形……你就已经对我们下手了。”   “虽然你说是陆合道人打晕的我,掳走了你和明子璋,但实际上,能从那个位置打伤我后脑的人,只有你一人。以我的警觉性和明子璋的武功,你可以得手,大部分是因为我们对你太过熟悉。   “就像元婴伪案一样,王虎顺利杀死主人,不是因为他有多高明的本领,而是因为那个术士习惯了王虎的体味。你能成功伏击我们,同样是由于我们对你没有任何防备,这才让你在打晕我后,还能对反应不及的明子璋下手。”   李凌云说到这儿,也不管一旁听傻了的谢阮,手指连敲封诊令,再抬起右手时,指上已拈了一把寒芒闪烁的封诊刀。   “你最好现在投案自缚,从武学上说,你绝不可能是谢三娘的对手。”李凌云说着朝子婴走去。后者眨了眨眼,薄唇扯开一个鬼气森森的笑来,突然,他用快得看不见的速度,反手将封诊刀横在了明珪的脖子上。   明珪惊讶地看向子婴,后者仿佛变了一个人,缓缓转身对李凌云微笑道:“老师,我想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早就有所怀疑,从你提问是不是有人跟陆合道人一起犯案时,我就觉得有些不对,毕竟证据都指向一人作案,你不过刚刚加入,为何会认为凶手还有他人?……而真正让我确定你有嫌疑的,是小径山陆合道人居住的山洞。”   “哦?那个山洞里不是什么痕迹都没有封诊到吗?”子婴好奇地问。   “就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才漏了你的底细。”李凌云把封诊刀捏得越来越紧,“还记得里面的丹炉吗?它空空如也,很久没有炼过丹……可是那些用来交换笔墨纸张的药丸,却显得很新鲜。”   子婴诡笑道:“……那也不能说明,阿芙蓉丸就是我炼制的吧!”   “你是个医道。”李凌云道,“到我家之后,你就找我要了一个小丹炉,说是要继续修炼医道,你有足够的条件,趁去太常寺药园认药时,从陆合道人那里弄到阿芙蓉汁液,然后熬熟它。那药丸我仔细研究过,制得很粗糙,大部分只是熬熟的阿芙蓉膏而已,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你必须快速炼制,所以只能随便做做。”   “就算这样,也只是猜测而已,你凭什么笃定我就是同谋?你又没亲眼看到我写信,更没亲眼看到我炼丹。”   “蜘蛛,小径山的蜘蛛。”李凌云伸手指向子婴左肩。子婴低头看看肩头,笑了起来。“就这?”   “其实那时候根本没什么毒蜘蛛,我只是想试试,在突然受惊时,你到底会用哪一只手。”   “是左手,”子婴闭眼勾起嘴角,“没想到,还是在这里露了馅,我左右两手都能写字,还是不一样的字体,谁知被不存在的蜘蛛给骗了。老师就是老师,胜过弟子太多了,我在你面前简直无可遁形。”   “伏法吧,子婴!以你的力气,即便杀了明子璋,也躲不过一死。你是怎么怂恿陆合道人的,如果老实招供的话或许能留个全尸。”   “留个全尸?就这样?老师,你着实太天真了——”子婴闻言爆笑起来,笑得眼泪涟涟,手中的封诊刀又给明珪的脖颈增了好几条浅伤,看得李凌云和谢阮心急如焚。   好一会儿,子婴才停了下来,擦拭眼中的泪水道:“你们知道吗?那个被灌锡的术士,我叫他师父的那个人,他其实是我的亲生父亲。”   “亲生父亲?”谢阮惊讶道,“你为什么要杀自己的亲生父亲?”   “因为他是个魔鬼。”子婴咬牙切齿地道,“他年少时修炼阴阳采补之技,结果却搞出事来,跟一个下等娼妓生下了我。他本是个官家公子哥儿,因为丢了宗族的脸,被家人给赶出家门,便干脆做了术士。母亲生下我后别无求生手段,只能继续为妓,就把我送到了他那里。他把我养在道观中,觉得是我拖累了他一生,便不停地打我,我这身上的骨头,早不记得被他打折过多少次了……”   子婴的目光落到陆合道人的尸体上,冰冷的眼中渐渐染上一抹温情。   “我父亲脾气不好,惹人厌烦,道观里其他术士因我是他的儿子而厌弃我,只有这个火工道人和我好。他因为天生有些愚笨,说话结巴,被其他人排挤,只能做一些粗笨的活,砍柴挑水,还要招人打骂。我们都是没人在乎的人,渐渐亲近起来。他喜欢听神仙故事,可旁人根本不让他进三清大殿,怕他傻乎乎的,弄坏了供奉的东西。于是我就给他讲神仙故事……慢慢地,我发现,他对我说的一切全都相信。   “原本我也就打算这么下去了,大不了忍一忍,长大成人再想办法脱离道观。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在睡梦中听见那个人跟我说,你想做什么,去做就是了,何必等待,令心中痛苦不已呢?我想了想,也的确如此,为什么我不能试试看呢?火工道人力大无穷,我编一个可以修炼成仙的故事,加上我父亲从西域人那里弄来种植的阿芙蓉,完全可以除掉令我痛苦的根源。我知道阿芙蓉这东西,吸食之后很难断掉,一旦戒掉就会产生万蚁噬心之痛,所以只要手里有这个,让火工道人依赖我,我就能控制住他,让他替我杀了该死的父亲。”   “所以,你就编造了这个六合成仙的故事。可是杀你父亲也就罢了,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为何还要杀那么多无辜之人?”谢阮有些难以理解。   “因为我父亲死后,我才发现,我本性就很喜欢杀人!尤其是那些道貌岸然的术士!”子婴笑起来,笑得像个天真的少年,但已知晓他才是这一系列恐怖杀戮的始作俑者,谢阮眼中,这无邪的笑容简直令人不寒而栗。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想着杀人。”李凌云叹息一声,“不过是因为你的父亲给你带来了屈辱的出身,又因为他让你饱受排挤,所以你才会想要杀了他。而你虽然杀了你的父亲,但你心中仍记恨那些欺负你的同门,所以,你就把这怒火转嫁到了别的术士身上,这才是你嗜杀的真正原因。”   “老师愿意,自然可以这么理解,但无论如何,我都没有任何理由拦着陆合道人。我想杀人,他想成仙,我们岂不是一拍即合?杀的都是术士,你们知道吧!这些术士平日里神神道道,其实背地里都是我父亲那样蝇营狗苟的无耻之徒,要么想着女人,要么想着名利,死水湖里那个家伙更好笑,整日沽名钓誉,这些人死了有什么关系,他们不事生产,又不种地,活着也在害人,再说了,什么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修什么仙,反正人终归都是要死的……”子婴的笑声变得越来越大,昏暗的洞穴里,旁边的炉火把他的脸染成了诡异的血色。   “你可以停手的,如果你最后不把矛头对准明子璋,我可能对你只是提防,并不会那么快锁定你有嫌疑!”   “我也没有办法,那陆合道人已经癫狂,是他认准了明少卿。我接近你们,一方面是为了打探案件线索,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杀掉明少卿,让那陆合道人功德圆满。”子婴叹息道,“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两个人,一个是你,另一个就是这傻瓜陆合道人了,所以就算铤而走险,我也必须帮他。”   “真是这样?”李凌云问。   “怎么?老师你难道不信?”子婴的双眸中寒光闪现。   “你要我怎么相信你?”李凌云冷哼一声,“那陆合道人早已暴露,你心知他被抓住是迟早之事,而且我们已推断出了他幕后有同谋,一旦他被抓,你无法预估他是否会把你给供出来,所以你一直在等待机会,一个我们松懈下来的机会,而凤九在东都设下的‘雷祖圣诞局’就是最好的时机。那个时候我们所有注意力都会集中在此,你带走明子璋,把我留下,其实是因为你料定我会找到这里。马村这地方我早就有所怀疑,而你也心知肚明,可绕来绕去,你还是把我们引到了这个地方,这说明,你真正的目的,并非帮助陆合道人杀人,而是故意引我们过来,看这场你自编自演的苦肉计。你把自己扮成被害者,又当着我们面毫不留情杀了陆合道人,解救明子璋于水火,如果不是我提前发现异样,怎会有人对你这救命恩人产生怀疑?相反,我们所有人还会对你感激备至。至于那幕后指使,也会因为陆合道人的死不了了之。你口口声声说对陆合道人怎样怎样,其实他在你心里,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放弃的替罪羊而已。”   子婴听完,神色黯淡下来。“老师,难道我在你心中,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李凌云尚未开口,子婴又自言自语起来。“或许真跟老师想的一样,我已经习惯了杀戮的味道。就算今天能够过关,以后还是会控制不住我自己……可是老师!”子婴用纯净的眼神盯住李凌云,“不管你信与不信,与你们相处的日子里,我感觉我的杀念真的淡了一些……”   子婴继而又用类似小孩子撒娇的声音恳求道:“老师放我走吧!否则我就在你眼前杀了明少卿,我知道明少卿对你来说,可不是一般的人,他是你的朋友,很重要的朋友,若明少卿因为你而死,你一定会很难过,而我也会同样难过……”   “我是会很难过,我也很看重明子璋。”李凌云眼底的火焰越烧越高,双目中血红一片,“念在我们相识一场,放了他!”   “老师真是不会说话,你这么气势汹汹,就非得看到明少卿流血吗?”子婴手腕一翻,抬手将刀片朝明珪脖颈探去,“是我低估了老师,现在看来我是很难活着逃出去了,如果你再咄咄逼人,我只能杀了明少卿,然后你要杀要剐都随你心愿,事到如今我还能拖个垫背的一起下黄泉,也不亏我活这一场——”   说完,子婴目露凶光,眼看就要割伤明珪脖颈时,他的眼角突然掠过一抹妖娆的银光,还未及反应,他左边脖颈已开了个大口子,开始咝咝喷出血雾来。   子婴忙扔了封诊刀伸手去捂,谁知血液横流根本压不住,不过一会儿,子婴的半身就被血浸得湿透了。明珪也伸手去捂子婴脖子上的伤口,却好像于事无补,那少年朝后倒在明珪身上,又颓然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封诊刀……”子婴喃喃有声,“你不是说,不能用来杀人吗?”   “老师你……骗人……”   说完,少年头颅一歪,没了气息。见子婴已死,李凌云呆呆站在原地。明珪惊讶地看着他,又看向自己身后的地面,在那里,从李凌云手中飞射而出击中子婴的那把百炼钢封诊刀,正如匍匐在地的染血蝴蝶,随着火光闪烁着妖冶的华彩……   接下来的事,在李凌云脑海中全没有任何记忆。当他回过神来时,人已离开了地洞,身上披着柔软的羊毛毡毯,坐在小径山下的一处县府里。   从明珪及谢阮二人的叙述中,李凌云方才得知,在自己杀死子婴后,暴风雨也莫名其妙地突然停歇。在山丘上寻找的其他人,也发现了二人坠下的地道。   没有了被天雷劈中的威胁,谢阮带来的下属同赶来的大理寺吏员一起爬下来,明珪领着谢阮等人,带上子婴与陆合道人的尸首,沿着他们来时的地下通道,一同逃了出来。   随后众人就近来到此地县衙中安歇。由于子婴、陆合道人二人已当面招供,死因也毫无疑点,二人的尸体便就地装棺掩埋了。   听到子婴的结局,李凌云久久没有言语,直到谢阮询问他是否清醒,他这才哑着嗓子问:“炉火中那些东西怎样了?”   脖子上包了纱布的明珪递给他一杯温水。“当时洞内渗入雨水,虽被火烧了一下,但所幸外面有水晶匣子保护,并没完全毁坏。”   “拿来我看看。”李凌云翻身下床。谢阮命人把五个匣子在桌面上依次排开,李凌云又让阿奴拿来封诊箱,装备齐全后,他小心地打开了匣子,一个个查验起来。   “……这些从死者身上取走的东西,都曾深埋在咸盐和石灰的混合物中,所以看起来有些失水,但这样处理,可以有效防止腐败。”李凌云拿起那双干瘪的眼珠看看,接着放回匣中,“金木水火土雷,才是陆合道人杀人的正确顺序,他临死之前说自己未成六合,所以……”   李凌云抬起微红的眼,看向明珪,斩钉截铁道:“你阿耶,不是他杀的。”   面对这个推测,明珪一时语塞。“……李大郎,你的意思是……”   “这些东西中并没有你阿耶的头颅,”李凌云手指水晶匣子,“陆合道人之所以抓你,是因为你跟你阿耶一样,八字完美无缺,五行齐全,而且你肯定也多少懂得雷法。他受了子婴的蛊惑,要达到六合完满成仙得道的目标,你阿耶是最好的猎物,可惜你阿耶死了,所以陆合道人退而求其次,转向了你。”   李凌云略微烦闷地坐下。“陆合道人挟持你时,从他说的话可以听出,此人已然疯狂,这与之前的推测完全符合。子婴为掌控陆合道人,给他洗脑,撺掇他杀人,让他长期吸食阿芙蓉丸,并且不让他掌握炼丹之技。而长期吸食阿芙蓉,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服用者会分不清现实与幻想。”   “陆合道人对子婴的胡说八道,一直深信不疑……”李凌云闭上眼,手扶着抽动着的闷痛的额头,“但是,他的确不是杀你阿耶的人。”   “那是谁呢?”明珪静静地看着李凌云,“大郎可有方向?”   “自然有,”李凌云睁开双眼,“我们回东都,大理寺里,你阿耶的尸首会告诉我们,到底是谁杀了他。” 第十四章 无头案解东宫崩坏   两天后,大理寺地下殓房中,李凌云肃穆地从温水中捧起标注着“肠胃”的封诊罐,只见他打开密封良好的罐盖,倒出一网大、小肠。   他抬手截出小肠部分,将其余放回封诊罐中,又把截取出来的小肠剪开成段,随后拿出幽微镜,点亮灯光,用一把狭长的剪子剪开肠子,一段段仔细观察。   明珪与谢阮站在一旁,沉默地看着李凌云操作。   直到看完最后一段,李凌云才缓缓抬起头来。“肠道内相当干净……因肠道是曲折蜿蜒的,就算你阿耶的大肠从谷道开始被引雷针戳破,其小肠之内的细粪也不可能被雨水冲得干干净净。”   谢阮无法听懂。“这是什么意思?”   “杜公此前的说法有误,”李凌云道,“你阿耶被杀时,应该只是刚进食不久,之前吃的东西早已排空了,所以小肠之内才会没有细粪生成。”   “也就是说,杜公依食汤消化程度推断出的我阿耶死去的时间是错的?”明珪有些难以置信。   “我一开始就有所怀疑,现在排除所有干扰案件,结果正如我所料!”李凌云问明珪:“你阿耶一天吃几顿饭?什么时间吃?”   “术士一般都顺行天意,俗食吃得少,所以向来只吃两顿,就是早上的膳食和晚上的丹药。”明珪回忆道,“早间我阿耶吃得也晚,大约在巳时进食,夜里亥时服丹。”   “通常而言,普通人在进食四到五个时辰之后,小肠会彻底排空,以你阿耶的进食种类及习惯,算起来大约是在戌时,并非杜公推测的接近子时。倘若按照这个时间,结合杜公封诊录上分析的线索,有一人,符合条件。”   “是谁?”明珪与谢阮异口同声。   “此人我之前在查阅杜公封诊录时就格外注意,他便是太子李贤身边最亲近的那个马奴——赵道生。”   明珪闻言思索道:“……阿耶尸首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阿耶在戌时童子送来用来服丹药的无根水后,很快便被杀害。若他已服下丹药,丹丸也应当还未消融……可杜公从他胃中取出的食汤已糜烂许久,明显已经消化了很长时间,这又做何解释?”   “现在返回来看,你阿耶的案子有诸多疑点。以我对尸首的查验结果,这食汤绝对存在问题,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要想解开谜团,我们还得回天师宫,在那里,或许能找到支持我猜想的证据。”李凌云说完,又看向明珪,“我有个大胆猜测,这个杀了你阿耶的凶手与那元婴伪案的凶手王虎一样,都在模仿陆合道人杀人。我甚至怀疑,水案中把驴粪换成马粪的人也是他,他这么做显然是为了增加查案难度,只要陆合道人与子婴的罪行不被揭穿,那么我们就永远怀疑不到他的头上。只是我还没想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粪便好换,马蹄印却不容易造假,要么是他真牵了一匹马过去,要么,这人就是制造痕迹的绝顶高手。”   “那按你说的,回天师宫。”明珪点头应许,“不过查出一切之前,这个秘密暂时不能让外人知道,尤其是凤九和大理寺的人。”   “不错,如果当真是赵道生所为,那么就跟东宫扯上了关系。”倚在床边的谢阮咬咬嘴唇,“大理寺那位徐少卿若是知道了,一定会横加阻碍。我们目前只能偷偷去查,一旦查实,便立即飞书报给天后知晓。”   “也好,那不妨编个理由。”李凌云想了想,“就这么说,子婴死前说出了子璋阿耶头颅所藏之处,我们去天师宫,就是去找这颗头的。”   “理由不错,我去安排行程和消息。”谢阮抬脚出了门。李凌云转头给自己倒了杯水,发现明珪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大郎你……什么时候学会说谎了?”明珪注视着喝水的李凌云,“你过去在案情上从来不肯说谎的。”   李凌云有些尴尬地翻看手中的空杯,发现上面的白釉有些裂纹,他盯着那裂纹缓声道:“一时应付而已,我在封诊时是不会说谎的。”   明珪沉默下来。就在李凌云以为这个话题已经终结时,谁知明珪又开了口:“大郎飞弹封诊刀杀子婴,未免太精准了。”   “一时情急而已。”李凌云放下杯子,抬眼看着明珪,“封诊道的人平日封诊就很危险,剖尸之举不是谁都能接受的。若真的手无缚鸡之力,可能会被愤怒的亲属当场打死,所以封诊刀是工具,也是暗器。”   李凌云拿出封诊令,在他操作之下,令牌如花朵一般绽开,露出一个细小的檀木机关,机关仿佛一把缩小的手弩,制作格外精巧,只有巴掌大小,其上有一个小口,口中藏着一缕银色的幽芒。   “用来剖尸的封诊刀,的确不能用来杀人。这一把却不同。”李凌云握住机关,小口垂直对准食指与中指之间的缝隙,只听“咄”的一声,一枚纤巧的弧形刀片深深插进木桌,轻轻振动着,反射出璀璨的光芒。   “原来如此,只是……”明珪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把疑问说了出来,“大郎杀了人,心中可有些难受?”   “我也不知难受不难受,子婴是个好徒弟,可我不能眼看着他把你杀死。”李凌云愣愣地看着明珪,“所以他死了,是我杀的,但他也的确该死。”   “不错,要不是他怂恿陆合道人,也不会死这么多人。”明珪苦笑道,“只是大郎,你虽然嘴上不说,但他一死,你就茫然失去神志,整个人愣愣怔怔,直到刚刚才彻底清醒过来,看来杀人其实对你来说影响甚深。”   明珪从怀中拿出一个香囊,递给李凌云,后者没有拒绝,只是奇怪道:“你已经送过我了。”   “这里面,加了极为特别的东西,”明珪道,“你闻闻。”   “甜味,蜂蜜和蜂蜡的味道……”李凌云分析着香味,“味道好浓,龙涎?”   “用了浓重的香料,可以让你清醒一些。”明珪道,“要是遇到头脑极度混乱的时候,不妨打开这个香囊,我在里面藏了灵丹妙药,可以应急。”   “那我便收下了。”李凌云把香囊贴身收好,觉得那种调和过的浓香,的确让自己头脑放松了不少,连闷痛都好转了。   “我们不回东都了。”谢阮人还没进门,声音已经传来,“安排好了,我们明日起程,直接去天师宫。”   天师宫悬崖一侧,唯一的那扇窗前。   谢阮和明珪撑在窗棂上,紧张地向下看着。   李凌云悬挂在一根夹杂铜丝的坚固吊线上,他的脚上穿着一双钉着无数长钉的厚皮靴,手上则是同样密布金属棘刺的厚皮手套,此时的他像壁虎一样贴着那几乎直上直下的悬崖,缓缓下爬。   上山之前,李凌云特意询问了当地人,发现后山有数处可供人藏匿的天然洞穴。他认为,凶手在大雨之夜到此偏远之处袭杀明崇俨,必定带有坐骑,若是水案的驴粪当真被他更换成了马粪,那么他的坐骑一定是脚力极好,且以官饲料喂养的战马。只不过因雨水冲刷,蹄印损毁,这才导致刑部、大理寺、杜衡三次查探都没找到可疑痕迹。从这一点也不难看出,凶手选择明崇俨引雷之日作案,也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而天师宫作为皇家道场,在山脚下有诸多官兵驻守。李凌云认为,要使马不发出动静,凶手攀崖进入天师宫时,必定要把马藏匿起来。雷电交加、大雨滂沱中,马极易受到惊吓,万一挣脱缰绳误入驻军营地,极有可能会暴露凶手行踪,所以在作案之前,他必须要找一个极其隐蔽的藏马之所,而此处最佳的选择,便是后山这些天然洞穴了。   为了证实猜测,李凌云穿戴封诊道特质的攀爬工具,一路贴着崖面,缓缓下降。经过数个时辰的寻找,他发现了一些细微的异常情况。后山平时鲜有人来,路面极少有人踩踏,路边碎石由于常年日晒雨淋,早就粉碎不堪,只要稍加负重,便可化为粉末。李凌云手持封诊镜趴在地上仔细观瞧,他发现,有一段路牙上的杂草呈斜面生长,看起来格格不入,这是由于曾有人在这里反复踩踏,导致松土滑落,再加上雨水冲刷,最终在此处形成了斜坡。而没有被踩踏的地方,因杂草根茎的作用,就算有暴雨袭来,也不可能出现碎土流失的情况。不过这一细节,在杂草长成前很难让人瞧出端倪,毕竟这山中有不少野兽,偶尔踩落些碎土,并不能说明什么。   只是李凌云觉得奇怪,如果凶手当时只是牵着马偶然由此经过,也不太可能让他一眼就看出差异,此时他站在那里,望着密林丛生的脚下,竟有些错觉。“难道,这里曾是一条路?”   带着疑问,他毫不犹豫地走进了密林。当鞋子刚触到地面时,他能明显地感觉到鞋底传来的那种稳固的抓地力。“没有打滑,这里之前一定被人多次踩踏过。”   有了这种脚感,他干脆闭上眼睛,想起了多年前阿耶让他穿着不同鞋子爬坡时的场景。那时阿耶告诉他,鞋子之所以造型各异,就是为了适应不同的路况,一双合脚的鞋子会给人带来舒适的脚感,那么踩出的印记才会完整。如果小脚穿了大鞋,或者大脚穿了小鞋,由于脚感不适,那么必定会在鞋痕上展现出差异。同样的道理,一双合脚的鞋子在不同的路面上,也会产生不同的脚感,在湿泥路上会打滑,在碎石路上会硌脚,倘若某条路有人经常走过,那么这些障碍便会被前人清除,这样走上去,就能感觉到细微的差异。这种体感,若非经过专门训练,很难加以区分,远了不说,狩案司中估计也只有李凌云具备这个技能。   在密林中摸索了半天,李凌云回头望去,发现已分辨不出回去的路,不过他并不担心,仍是凭着感觉继续向林中腹地走去。   远处天师宫内,谢阮手持一根竹竿粗细的管状物,正不时地朝李凌云消失的方向观望。若不是攀岩装备只有一套,谢阮估计早已陪李凌云一同下崖。   明珪从她手中接过那物件仔细观瞧,发现那木质的管子两头,分别安装了一个水晶状的透明镜片,透过此管,就算目测极远的地方,也感觉像是近在咫尺。他不由得赞道:“封诊道到底从哪里弄来这么多奇怪之物?”   “现在你还有心思关心这个!”谢阮一把将李凌云给她的“万里镜”抢了回来,“这个李大郎到底去哪儿了?就凭他那个小身板,我真怕他遭遇什么不测!”   “三娘不必担心!”明珪意味深长地望向李凌云消失的方向,“你别忘了,子婴就是死在大郎手里的。”   谢阮虽常着男装,并自诩不输给男子,但她终归是女儿身,心思仍要细腻得多,想起曾朝夕相处的子婴竟是个无情的魔头,她也不免有些无名的伤感。   就在这时,一道金黄色的反光晃过她的双眼,她迅速拿起“万里镜”观瞧,没过多久,终于松了口气。“大郎正站在一块石头上,用铜镜给我们打信号。”   “有发现了?”明珪急切地问道。   “应该是!”谢阮把手中那个设计极为精巧的物件递给明珪,后者抬起手来,也朝那个方向看过去,“好像有个山洞。”   “山洞?”谢阮好奇道,“那里到处被树木遮盖得严严实实,我方才观瞧了数次,压根什么都看不见,若不是大郎用铜镜给我们打了反光,我连大郎都分不清在哪里,你从哪里看到那边有山洞的?”   谢阮说着又要去夺那“万里镜”,没承想,这次明珪却没给她机会,直接把那物件在掌心中一挤,那原本长长的筒状物,竟迅速缩成了一小节。   谢阮见他把东西握进手中,恼怒起来。“明子璋,你收起来做甚?”   “大郎已从石头上下来,想必是发现了线索,与其在此浪费时间,还不如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明珪背过身去,淡淡地道,“我阿耶的案子要是真与东宫有关……你可曾想过会发生什么?”   谢阮闻言,顿时愣住了……   位于岩壁东面略远处的密林深处,李凌云靠着阿耶李绍教授的方法,找到了一个隐藏极深的洞穴。让他感觉到吃惊的是,在洞壁上他竟发现了一些人工雕凿的痕迹,显然这里并非天然形成的,而是有人在坚硬的岩石上硬挖了一个洞出来。李凌云站在洞口,比画了一下高度,发现此处不大不小,刚好容得下一匹马进入。   李凌云捡起一块碎石,用力朝洞口砸去。掌心传来的阵痛让他意识到,此处岩石比他想象的还要坚固。   虽说洞穴不大,但也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这也正好解开了李凌云心中对那“斜坡”的疑惑,他的脑中也逐渐浮起了多人反复往返此地雕凿洞穴的场景。   连藏马之所都如此大费周章,这也让李凌云深刻地意识到,明崇俨案绝非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触着洞壁,李凌云沿着边缘小心地走进洞内。虽说此案已时过境迁,但由于此处鲜有人来,加上凶手作案后,天后武媚娘就展开了大规模调查,这使凶手不敢再回到此处,所以洞内的痕迹完整地保留了下来。马蹄印上尽管落了些浮灰,可借助封诊镜,依旧可以辨别细节。那马粪球虽被细小昆虫吃了不少,但各种草料残渣却一点不落地保留了下来。   李凌云翻开背囊中携带的死水湖案封诊录,经他反复确认,蹄印、粪便均是出自同一匹官马。   有了这个,便完全证实了他的猜测:凶手的确故布疑阵,水案中把驴粪换为马粪的人非此凶手莫属。   找到了后山凶手藏马的位置,也就等于找到了凶手确切的作案路线。李凌云顺着自己来时的脚印,再次回到那崖壁前。   刚才在贴崖爬下时,李凌云明显感觉到此处陡峭万分,稍有不慎便会失足坠下,若非他有混入铜丝的吊绳辅助,恐怕他在下崖的那一刻,便已失手落崖。   回想起明崇俨被害那天,阴雨交加,崖壁上的岩石比现在还要湿滑,凶手要想从此处爬进天师宫,必定要费一番功夫,那么也就不可能不留下痕迹。   想到这儿,李凌云决定,要重新查验这片崖壁,一定要找到关于凶手的蛛丝马迹。   在明珪、谢阮的帮助下,他小心翼翼地爬动着。向上攀了不到十步,他便发现了异样。“山壁上有钉孔……找到这个,便能确定他的攀岩路线,此处杜公的封诊录上也有记录。”   在刚接触此案时,由于对杜衡的信任,加之山壁过于陡峭,所以在得知杜衡已亲自查验过岩壁后,他也放心地把此处完全忽略在外。   然而此次不同,所有的干扰都已排除,要想攻克最后的明崇俨案,就必须心无旁骛,从头一点一点地梳理。   这崖壁作为凶手来去的必经之路,如今也成了他孤注一掷的抓手,此时的他抱着鱼死网破的决心,如蜗牛般贴着崖壁,一丝一毫地向上蠕动,每上前一步,他都要左右观瞧,生怕漏掉任何一点细微的痕迹。   好不容易爬到中间,李凌云忽然听到了聒噪的嘎嘎声,他抬头一看,一只乌鸦正从悬崖侧面的巢穴中飞离。   瞥见那用各种杂草树枝堆起的巢穴,他心中好奇心顿起,本着不放弃任何线索的他,咬牙爬了过去。   乌鸦很喜欢收集各种奇怪物件,李凌云并无意外地在窝中看到一堆色彩斑斓的羽毛,翻开之后又是一堆闪闪发亮的小石子,还有好几枚从女子的步摇上掉落的宝石装饰。当他把鸟窝翻了个底朝天时,一抹明亮的赭黄跃入他的眼帘。   “这是……”李凌云拿起那个拇指大小的赭黄色物品,发现它是一片平铺在巢穴中的细密丝绸。   李凌云低头望望,发现在距离乌鸦巢穴不远的地方,便有几个钉孔。“怎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李凌云发现异常,连忙让明珪、谢阮拉拽绳索,将他吊了上去。   “这是贡绸……从周边撕扯的痕迹看,是被什么东西挂住后造成的撕裂。”李凌云一落地,就拿出那片丝绸,“贡绸不稀奇,关键是这个颜色……是皇族才能用的。”   “凶手果然是宫里人。”谢阮眼神冰冷,“可以确定就是赵道生吗?”   明珪点头。“赵道生在东城曾拦截过我和大郎,东宫之中只有他和太子有见不得人的关系,所以能贴身穿赭黄内裳。”   “不仅如此,”李凌云目光炯炯,“死水湖案发生后,我特意查看了我道封诊秘要上关于马粪的记载,这不看不知,原来就算是官马,因所在府衙不同,用途不同,品种不同,等等,所配置的饲料也不尽相同。我方才在密林洞中发现的马粪中的草料残渣与水案马粪中的草料残渣完全一样,而经过我的逐一对比,这种草料配方来自宫中。”   明珪也跟着推测道:“如果说只是水案留下了马粪,我们还能理解为巧合,可我阿耶的案子与水案相隔甚久,马粪成分竟完全一样,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就是凶手使用的这匹马,常年饲养在宫中。”   谢阮冷笑道:“还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凶手原本想着给我们制造点麻烦,没想到末了这竟成了暴露他的关键证据。”   “如果把凶手范围划定在宫中的话……”李凌云手托下巴,沉思片刻后道,“男子、身体强壮、身高六尺一寸七分以上、左撇子、善骑术、穿长靴、衬赭黄内裳。能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就只有赵道生。杜公此前之所以将其排除,是因为他根据子璋阿耶食汤消化的程度,推断凶手作案时间在子时,而赵道生刚好有不在场证据。不过根据我查验的小肠情况看,那食汤明显存在问题。我觉得,凶手既然能为了藏一匹马花如此大的代价,在坚硬的岩石上雕出一个洞穴,那么在食汤上做手脚,其实也并非难事。”   “食汤在肚子中,要如何做手脚?”明珪不解。   李凌云瞥了一眼那高台上的丹炉,接着又看向明珪。“活着不能,但死了未必不可。那陆合道人取死者身体部分是为了修道,而此案凶手取你阿耶人头,又是什么目的?”   “难道不是为了复命?”   “是,也可能不是!”李凌云双目射出精光,似乎已经猜到了答案,“因为只有在将你阿耶砍头之后,才可以替换掉最关键的证据——食汤!”   “李大郎,现在不要给我打哑谜。”谢阮因激动,双侧脸颊涨得通红,“你现在就告诉我,能不能确定杀死明崇俨的凶手就是赵道生?”   “依目前掌握的证据,除了他,不会再有别人!”   得到李凌云的肯定,谢阮从怀中摸出一方白色轻帛,在上面急书下赵道生是凶手的证据,接着用油绢袋把那赭黄绸片装在一起,飞隼直传上阳宫。   在此过程中,她并没有察觉,李凌云的目光正凝视着赭黄绸上的一处细微的折痕,直到谢阮将它塞进传信用的漆筒内,他的眉头依旧深深皱着。   不久之后,灰黑色的隼落在华美宫殿的露台之上,发出凶戾的叫声。   上官婉儿楚楚走来。她身边的隼奴抬起手臂,让隼飞到自己的胳膊上,接着取下隼足上密封的漆筒,交到她手里。   她转身进殿,双手将绘着凤凰与飞龙的漆筒呈给正在化妆的武媚娘,后者身边伺候的宫女与宦官见状,立即无声地退下。   武媚娘端详着那枚有些异样的漆筒。在这枚漆筒周围,凤凰腾飞在巨龙之上,明确无误地呈现出压制的姿态。   她拧开那个漆筒,碎裂的封蜡窸窸窣窣地落下,沙子一样撒在流光溢彩,以螺钿装饰的纯金梳妆台上。   武媚娘展开帛卷,又拿起油绢中包裹的赭黄贡绸。   接着,她放下了手中的东西,取了一盒口脂轻轻点在唇上。看着镜中唇似血染的自己,武媚娘对上官婉儿吩咐道:   “拟旨,捉拿赵道生——”   “赵道生刚被抓就招供了?他还说要见我们?”   刚回到东都,明珪与李凌云就被身着官袍的杜衡拦住。杜衡驾上马车,把他们一路领去了大理寺狱。   “是,天皇、天后震怒,直接让左金吾卫大将军带兵去太子别院拿的人。”杜衡面露无奈,“赵道生被抓之后,几乎没被审问便招供了……他说杀明崇俨这件事迟早会露馅,还一口气供出了太子在东宫马房地下藏匿数百战甲的事。按大唐律,私藏兵甲是谋逆大罪,如今东宫已封,东宫臣属全都被留在宫中审讯,估计也只有确实没参与的人才能活下来。”   杜衡带着二人进了大理寺狱,二人发现今天大理寺中似乎突然多了许多陌生人。见二人迷惑,杜衡苦笑道:“天后得知是赵道生杀了明崇俨,便命薛元超、裴炎、高智周三人办理此案,也就是会审,这事大理寺绝不可能凭一家之言就平息下来……老夫也是因为此前参与查案,才被叫来从旁佐证的。”   杜衡将二人领到一处牢房,看门狱卒核对过明珪、李凌云的身份后,便开门将二人放入。   这是他们第三次见这个赵道生,令人意外的是,除了手脚被粗铁链铐着之外,赵道生整个人不但没有受伤,相反还显得精神奕奕。他此时正坐在稻草垫上,自斟自饮着绿蚁酒,吃着小菜。   察觉到二人审视的目光,赵道生抬起俊脸痞笑。“还真的把你们找来了?不必奇怪,根本不用审我就都招供了,自然没有人会恶对我。况且天后还要留着我指证东宫谋逆,我相信直到我被砍头那天,都会有人保护我。”   赵道生举起酒杯,面露痴色。“在东宫喝了这么多年美酒佳酿,可谓尝遍了大唐名酒,没想到还是坊中下等的绿蚁酒最对我胃口。”   杜衡并不喜欢赵道生这副模样,怒道:“真狗奴,哪怕太子谋逆,也没见过这样没脸没皮出卖主人的玩意儿。”   “主人?”赵道生抿了一口酒,眼里闪烁起危险的光芒,“也对,我是东宫马奴,太子当然是我的主人。只是谁又问过,我想不想当这个马奴呢?”   “你叫我们来到底要做什么?”李凌云袖手冷冷地道,“别说只是来看你饮酒的,莫非你想让明子璋杀了你不成?”   “那倒不必,自有大唐律杀我,我这种杀了朝廷重臣,又出卖了自己主子的奴婢,按大唐律判决的话,必须得砍头示众。”赵道生嘲弄地道,“我只是想当面同明少卿承认,杀你阿耶的人确实是我,而背后主使者……也的确是东宫太子,我也是这么跟别人招供的。”   “仅此而已?”明珪表情阴沉地道,“你就不怕,我一刀劈了你?”   “你不会坏天后的事,你是她的人,知道她要什么。违背她只会得到太子这样的下场……”赵道生继续喝起酒来,“我知道你们觉得很古怪,不明白我为何会不打自招。今日叫你们来,就是为了让你们知晓缘故,你们既然有能耐抓我,自然也应该听这个故事。”   赵道生拿着筷子,敲了敲瓷杯。   “很久以前,现在的太子还不是太子时,有个马奴与他自小一起长大。和这个马奴一同成长的,还有一个小宫女。   “随着年岁日长,马奴与小宫女青梅竹马,互生情愫,然而马奴并不知道,自己尊贵的主人,一个男人,对自己却心存不可告人的隐秘欲望……   “终于有一天,那个尊贵的主人对马奴和宫女的亲密忍无可忍,他让人把宫女调到了别院,名为高升管事,实则严加看管,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他逼迫马奴接纳他扭曲的欲望,用那女子的性命来威胁,让马奴接受被他完全占有和玩弄。”   赵道生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不堪回首的痛楚神情。“为了所爱之人,马奴只得依从,他知道自己必须表现得厌恶那个女子,对主人爱恋无比,才能换她周全,于是他开始痛恨她,唾骂她。可多疑的主人并不放心,给他用了神仙丸……对了,就是你们说的那种阿芙蓉丸,让他永远不得离开,受万蚁噬心之苦——你们猜猜,神仙丸是谁给太子的?”   “……莫非,是子婴的师父?”   “不错,后来这人死了,而那个陆合道人就取代了他,开始给太子送神仙丸。”赵道生轻叹,“陆合道人是个疯子……此时太子对马奴渐渐放心,便让马奴代为接触此人,马奴便得知了陆合道人的六合之梦。为了讨好太子,在正谏大夫明崇俨非议太子之后,马奴就建议太子可以杀死明崇俨,再嫁祸给他们。”   “陆合道人死了,难道你不需要神仙丸了?”李凌云问。   赵道生哈哈大笑,涕泪交加,甚至在地上滚了两圈。他倏地抬起头来,恶鬼一般声嘶力竭地对李凌云道:“我要太子死——我要他死,我用我的死换他的死,换他再也无法威胁那个女子,换她可以好好地活下去。我都这样了,还要用什么神仙丸?”   赵道生如杜鹃泣血一样对李凌云呼喊,眼中流出红色的血泪。   “我只是要他死——你可懂得?那个人同我说过,只有太子死了,她才可以永远平安无事——”   离开大理寺狱后,李凌云和明珪来到河边。二人今日并未骑马,只能安步当车,朝洛阳城方向慢慢走去。   李凌云看向河对面的热闹坊市,那些喧嚣今日听来格外遥远。“没想到,你阿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被杀的!”   明珪感慨道:“赵道生怨恨太子凌辱自己,威胁所爱女子的性命,所以设计了这个局……虽然是个马奴,却也堪称是个人物。”   “你阿耶的案子真相大白,杜公说他的头颅就藏在东宫别院的盐缸里,之前赵道生是找了个商铺寄存,所以谢三娘带人去查时并没寻到,后来等她查无所获,这才从那边取了回来。杜公在验尸之后,就会将尸身一起送回你宅中。”   “是,过几日尘埃落定,我便给我阿耶下葬,到时大郎可会来?”   “你阿耶的葬礼,我自然要来。”李凌云道,“我阿耶的案子,之后应该也可以着手查办了。”   他边走边道:“我家祠堂封了那么久,还真想进去看看,往昔阿耶总是在那里教导我……”   李凌云说完,突然发现明珪没有跟来,他奇怪地转头去看,发现明珪站在自己身后,脸上带着招牌式的温厚笑容,目光晶亮地望着自己。   “怎么了?”   “我走另一座桥回家,会近一些。”明珪咧开嘴,声音格外柔和,“大郎,我们就在这里分道而行吧!”   “……原来你从另一座桥走要近一点的吗?”李凌云有些无措,他这才发现,明珪之前与他同行,一直是在绕远路。   “我还有许多别的事务,阿耶死后,因凶手没被捉拿便拖延下来,我想趁机办了。”   “那……你去就是。”李凌云心中升起惆怅之意,对明珪挥挥手。   “那我就去了。”明珪手指自己要走的方向,那里有一座桥,影影绰绰像一头白色的卧虎,“我会让人送丧礼的帖子给你,记得要来。还有那个香囊,要是遇到迷惑不解的事,不妨闻一闻,或者打开看看……”   明珪的话,李凌云并未细听,他满心想的都是明珪之前如何迁就自己。想到这儿,他顿时觉得有些愧疚,于是他心情复杂地拱手道:“嗯,就此别过!”   李凌云转身而去,但他没发现,身后的明珪凝视着他的背影,饶有兴致地勾起了唇角。   巳时为9时至11时,下文中提到的戌时为19时至21时,亥时为21时至23时,子时为23时至次日1时。   古代妇女首饰名。以金银丝制成花枝状,上缀珠玉,插于发髻,行走时便摇动,故名。   指浊酒。浊酒有渣,仿佛绿蚁浮在水面。 第十五章 真幻难辨波澜惊天   李凌云归家歇息数日,想了又想,还是在家中给子婴雕了个牌位,烧了些金银帛纸过去。   胡氏看着他的举动,这才明白李凌云貌似迟钝,心中却曾把子婴真当作弟子来看待。   明珪也言出必行,让下仆送来帖子,邀请李凌云去参加明崇俨的丧礼。李凌云请胡氏备下厚礼,刚要去书房,却被突然赶来家中的谢阮拦住,说是被幽禁的太子要见他。   到了东宫后门外,李凌云便看见一张破席裹着具无头尸体放在门边,他奇怪地问:“那尸体是谁?怎么身上还穿着青色官服?”   谢阮张望了一下,对李凌云伸出手指。“嘘,你小声点,那是太子典膳丞高政,负责太子饮食起居的。”   “负责饮食起居的东宫臣属,难道不用审问就可以直接杀了?莫非他暴起反抗封锁东宫?”李凌云一时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是三法司动的手,”谢阮连连摇头,“他是左卫将军高真行的儿子,爷爷是高士廉,太宗朝的功臣。陛下知道他牵扯此事脱不了干系,但法外开恩将他遣送回家,让他的家里人自己训责他。”   “训责为何会让他变成这副模样?”东宫后门终于打开,李凌云随着谢阮走了进去。   谢阮闻言,脸上有些唏嘘之意。“高政被送回家,才走进家门,他父亲高真行就迎面而来。送他回去的金吾卫街使说,高政刚喊了一声‘阿耶’,高真行就拔出佩刀,狠狠刺进了他的喉咙,他叔叔高审行也赶过来,一刀捅进他的肚腹,之后他堂兄高璿上前把他的脑袋砍了下来,高璿还将头颅‘弃之道中’,高真行更狠,把儿子的尸体扔在衢路之上。这事连陛下都看不过眼,便让人把尸体收到这里,准备跟东宫其他被处死的仆役一起葬了。”   李凌云想象着高政的惨状,有些无话可说。他随谢阮来到了东宫寝殿,刚进殿中便看见满地狼藉,一个男子缩在坐床上,抱着膝盖,喃喃自语着。   “殿下,你要见的李凌云来了。”谢阮并不如何恭敬地随便拱了拱手,旋即小心地护在李凌云身边。   男子从膝上抬起头来,他的相貌与天后有些相似,也有一些像凤九,他只穿着一身内裳,看起来蓬头垢面,双眼无神地朝李凌云瞧来。   眼神凝聚在李凌云身上片刻之后,太子尖叫起来。   “李凌云,你满意了?她会杀了孤的,那个女人,她会杀了孤的——”   李凌云不声不响,听着太子李贤对自己哭诉。   “你看到了吗?他们把高政的尸体放在门外,就是要告诉孤,孤会像他一样死去。”   李贤说到这里,却又破涕为笑。   “你为什么要查明崇俨的案子,他跟你到底有何关系?你知道这回朝中死了多少人吗?张大安、刘讷言,他们全都遭到贬职流放,高政被家人当街私刑处死,曹王被牵连,他身边连坐的何止十几家人……人头滚滚,这就是你要的吗,李凌云——”   “我只是查案而已,找到了真相,其他事与我无关。”   李凌云想起了赵道生说的那个故事,他厌恶地看向李贤。“如果当初不强迫赵道生雌伏,太子殿下也未必会有今日。”   说罢李凌云拂袖而去。在他身后,李贤的笑声带着如泣如诉的鬼魅腔调,飘进了他的耳中。   “看着吧!李凌云——你看着吧——孤很快就不是太子了。孤会死的,你也好不到哪儿去——孤不过是让手下杀了个人,你不也杀了人吗?你会有报应的!孤诅咒你——孤会在地狱诅咒你——”   东宫中回荡的惨叫声,连一丝一毫都未传入上阳宫中。   天皇李治露出了有些悲苦的神情。他凝视着面前容光焕发的武媚娘,她的脸上虽也染上了岁月的痕迹,却依旧那么美丽。从她的脸上,根本看不出任何懊恼或怜惜,她正用冰冷的眼神告诉他,作为他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她已对太子李贤的将来,做出了最终决定。   “真的不能宽恕贤儿吗?”他问道。   武媚娘挺了挺高耸的胸,温声劝道:“为人子心怀谋逆,就应大义灭亲,不能轻易赦免罪行。”   李治语塞地看向妻子,感觉眼前金碧辉煌的宫殿变得暗淡无光。   “有时我会想……贤儿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为何你总是不愿给他多一点温情?”   武媚娘闻言,眼神略略软化,似乎陷入了回忆。“小时候,他的兄长,你我的第一个儿子弘儿身体欠佳;而贤儿总是跃跃欲试,野心勃勃。我必须打压他,否则弘儿这个太子会被自己的弟弟挑战,弘儿的身体受不了这样的挑衅和背叛。”   “那后来呢?弘儿没有了以后呢?”李治眼中又有了希望的光。   “后来,越被压制的,越会反弹。”武媚娘抚上丈夫的手,因日益被病情折磨,李治的手背变得瘦骨嶙峋,“如果贤儿还是太子,他即将打败和吞噬的就是生他养他的父母了。稚奴,我们不能冒险。”   李治眼中的光散开了些,他低头沉闷地问:“三百甲胄……藏在东宫马房里,那些东西,还有那个赵道生,媚娘,你到底有没有在其中做些什么?”   “我怎么会害自己的儿子?我是他的母亲啊……他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就算不适合做太子,我也不想要他的性命。”   武媚娘握紧了李治的手,李治感到不同寻常的力道,抬起双眼,发现武媚娘的眼角流下泪来,她眼中的冷漠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锥心刺骨的痛楚。   “你就是这么看我的吗,稚奴?一个意图陷害儿子,杀死儿子的母亲?”   “……是我错了,媚娘。”李治痛苦地闭上眼,“是我们偏疼弘儿,可他体质虚弱,太早死去,而我们又没有教好贤儿……”   “这么说来,我与稚奴同罪啊!”武媚娘说着,朝着丈夫靠过去,轻轻地把他揽在怀里,“贤儿不做太子之后,我们好好对他就是了。”   “罢了,这样也好……”李治吸吮着妻子身上的体香,感觉头脑越发昏沉起来。   明崇俨的丧礼阵仗办得极大,远远地就能看见无数纸人纸马,道旁也站满了念经超度的术士。   谢阮知道李凌云不重排场,便弄了与他官位相称的马车过来接他。李凌云在车上看见那些奇装异服的术士,好奇地问:“子璋阿耶在术士中名望这么大吗?”   谢阮拨开车帘瞟了一眼,冷笑道:“那是因为丧礼上东都官员几乎全部到场,这些术士赶来,不过是凑个眼缘。万一傍上个官,说不定还能被推举入宫,做第二个明崇俨,有这样的机会,怎么可能不尽情表现?”   说着马车已到了地方,二人下车整理过衣袍,被人迎进布置好的灵堂之内。仆人恭敬地道:“谢将军、李郎君,主人在与人见礼,一会儿就过来引你们去行礼。”   说罢仆人转身离开。谢阮因是天后身边的红人,不时有人过来搭讪。李凌云被晾在一边,顿感无趣,于是便下意识地去寻找明珪的身影。   来到灵堂,见明珪披麻戴孝在跟客人说着什么,李凌云心中稍安。但等明珪朝他走来时,他却紧紧地皱起眉头,死死盯住了明珪的靴子。   明珪很快来到他面前,刚要对他行礼,他却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腕,制止了对方。   “你不是明子璋,说,你是谁?为何与他长得一模一样?”   那“明珪”先是吃了一惊,接下来却露出笑容,小声道:“李大郎好眼力,不要张扬……随我来。”   “明珪”领着李凌云来到明崇俨棺前,手指棺中明崇俨的尸首道:“大郎请看。”   李凌云低头看去,发现明崇俨那颗原本藏在盐巴中无比干瘪的头颅,如今看起来竟如活的一般,甚至面色还有些红润。   “……这是……”李凌云迟疑地俯身查看,他靠近尸首时,竟闻到了一股甜甜的蜂蜜味。   “明珪”在一旁道:“这种东西你也见过,是特制的蜂蜡,可以用来易容,你应该很熟悉。”   李凌云猛地起身,抓住“明珪”的衣领将其拽到自己面前,同样的甜味扑面而来,他凝视片刻,伸手朝着“明珪”的鼻梁按去。   “可使不得!”“明珪”朝后一躲,笑道,“我只跟那个人学了这点皮毛,大郎别担心,我才是明崇俨真正的儿子,‘明珪’也的确是我的名字,不是那个人的。他假借我的姓名,与我阿耶一同侍奉天后罢了……不过天后所见的我阿耶,到底是不是真的我阿耶,只怕我也说不清楚。”   “……你什么意思?你阿耶没死?”   “当然死了,死透了,为了给子孙换取功名利禄。”“明珪”表情复杂地看向棺材,凝视其中身穿道袍的明崇俨,“我阿耶早就病了,那个人说他脑子里长了东西,眼前总有妖鬼出没,横竖活不了几年了,不如奋力一搏换些好处。”   “明珪”又补充道:“对了,别担心,只是一些钱财土地之类的东西,这个大理寺少卿我可做不来,自己几斤几两我很清楚,我可没有那个人那样的本事。再说了,每天都要装扮成另一个人,这也太累了。”   “别试图揭穿!”“明珪”靠近讶然无语的李凌云,在他耳边轻笑道,“这可是天后的意思,至于那个人,他让我转告你,他必须离开一段时间,将来你们一定会再次相见……”   “他还说了什么?”李凌云冷冷地瞥向那人,鼻中的甜味萦绕不绝,提醒他眼前人绝对不是他熟识的那名温善的友人。   “还真有。”“明珪”笑盈盈道,“他还说他知道你最深的秘密,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那个秘密。希望下次见时,你自己已经察觉了,否则,他会亲手把这个秘密,揪出来……”   话音未落,前方灵堂中已有人在呼唤“明珪”,那人对李凌云投来一个歉意的眼神,掀开帘幕便走了出去。   李凌云站在金丝楠木制成的棺材旁,足足愣了好一会儿。之后,他从腰上解下明珪送他的那个香囊,从香料中翻出了一颗蜡丸。   蜡丸是由柔软的蜂蜡制作的,不知添加了什么,呈现出人体皮肤的颜色,并散发着蜂蜜的甜香。   李凌云捏开蜂蜡,发现里面是一颗漆黑的药丸,他放到鼻前嗅了嗅,黑瞳顿时一缩。   这是一颗很粗糙的阿芙蓉丸,看起来竟与子婴制作的如出一辙。然而李凌云清楚地记得,子婴在追随自己学习封诊道后,制作阿芙蓉丸的机会就少了很多,虽说事后在子婴的房间也查出了少量粗制的阿芙蓉膏,但熬制成形的药丸,却一颗也没见到。   那么,除了收为证据,已无法被人接触的那部分阿芙蓉丸之外,明珪又是从哪里弄到这颗药丸的呢?而且用来包裹药丸的,还是给“明珪”易容的奇怪蜂蜡。   “你在暗示什么?”   李凌云快速转动头脑……突然,他的脑海中冒出三个字:“那个人”。   “那个人……子婴说过,是那个人让他想杀就杀。”李凌云的大脑仿佛被天雷轰击,嗡嗡乱响,“还有赵道生,赵道生也说过,是那个人,让他决定了如何筹谋报复太子李贤……”   李凌云觉得太阳穴疯狂乱跳,撑住棺材才不至于倒下。   “还有刚才,他说的‘那个人’……”   李凌云抬起头,看向上方随风飘舞的白幡。   “你们,难道是……同一个人?”   没人回答李凌云的问题。他要找的明珪,正站在上阳宫中一处华丽的露台上,眺望着宫城西面渐渐打开的厚重宫门。在他的身边,身穿瑰丽紫色衣衫的武媚娘也同样在极目远眺,但她所看的方向,却是洛水对面那些人来人往,住满了商人等大唐百姓的坊市。   “《大云经疏》已经开始编纂,只是公开的时机,还要根据你接下来的行动来决定。”   武媚娘轻启朱唇,淡然地道。   “为您开启灭法之世吗?我甚为荣幸。”明珪微笑着优雅地应答,“只是离开之前,我还想问您一个问题。”   武媚娘收回目光,看向明珪。“问吧!”   “您似乎对世人认为的‘天道’不以为然,那么,您心中的‘道’,究竟是什么呢?”   “我也不知,”武媚娘眼神嘲弄,“或许有一天我知道了,就告诉你。”   “那好,到时请您一定记得告诉我。”明珪点点头,看向西门下那个小如蝼蚁的黑色人影。   “我也有一个问题要问你,”武媚娘歪着头,像个少女一样看着他,“子璋,你利用明崇俨入宫为我做事,甚至劝服明崇俨为我而死,布局数年扳倒东宫太子,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吗?”明珪抬起手,轻轻抓住武媚娘被风吹落的一缕鬓发,缠绕在食指尖端,放到鼻前嗅了嗅。   这暧昧的动作,使得武媚娘的酥胸为之大大起伏。明珪抬眼,向来温厚的笑意变得邪魅,晶亮的眼眸中,目光勾魂夺魄。   “除了与美丽的您毫无芥蒂地亲近之外,我还想看看您的道,会把这个大唐变成什么模样。”   “就这样?”武则天看着明珪松开她的发丝转身走向露台边缘的楼梯,有些不满地追问。   “就这样。”明珪边说边下了楼,他的声音从下方随风飘来,“对了,如果有一天李大郎触怒了您,还请您留他一条性命。”   武媚娘将发丝捏起,放在唇边,微微一笑。   “准了。”   宫城西门打开的缝隙旁,体形纤长的少年急切上前,迎接朝这边走来的中年男子。   如果李凌云在这里,他一定会大吃一惊。   因为那少年竟然是“死去”的子婴。   少年的脖颈上缠绕着厚厚的纱布,狭长的双目盯着远处露台上那个尊贵华丽的女子看了好一会儿。   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子婴回忆起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夜晚,教他杀人的蒙面男子低笑道:“以后你可以称我为师尊,你不会有第二个师尊,对其他人,你只能叫他们师父或老师。当我自称师尊的时候,你要能认出我,不论你遇到怎样的危险,我都会庇护你,让你活下去。”   然后他又回忆起,在山洞中绝望地与李凌云对峙时,握住他肩膀的明珪在身后对他小声说:“我是你的师尊。”   他还记得,当他的血离体飞溅时,明珪在捂住他脖颈的那一瞬,在伤口上涂抹了某种药物,让他立刻止住了血,然后又用血手掩护,朝他口中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他很快便人事不知地昏迷过去。   再醒来时,他已被送至某个胡商处休养。明珪留给他一封书信,让他一切听从自己安排……   “走吧!”明珪对少年笑了笑,一马当先地走出宫去。   少年随他从宫门离开,却又忍不住再次回头,看向身后雕梁画栋的宫室亭台。   之后,他便朝着那个神秘的中年男子追去。在他们身后,厚重巨大的宫门缓缓合拢,发出龙鸣一般的巨响……   史书有载:   上元二年六月,雍王李贤被立为皇太子。不久监国,留心政要,处决明审,高宗曾手敕褒奖。时正谏大夫明崇俨以厌胜符咒之术为武后信重,明崇俨常密称太子不堪承继大位,英王貌类太宗,相王相贵,宫中又潜议贤是武后姊韩国夫人所生,贤疑惧渐生。武后命北门学士撰《少阳正范》《孝子传》赐太子,并数次作书责斥太子,贤愈不自安。   明崇俨在东都被盗杀,武后疑贤所为,遣中书侍郎薛元超、黄门侍郎裴炎、御史大夫高智周与法官推鞫其事,贤所亲近户奴赵道生诬称太子使己杀明崇俨。于东宫马坊搜得皂甲数百领,武后以此为太子谋反证据,废太子,幽于别所。高宗素爱太子,欲宥之,武后曰:“怀逆之人不可赦,须得大义灭亲。”并于天津桥南焚所搜皂甲,以示士民。遭贬者数十人。   贤于永淳二年迁于巴州。文明元年,武后临朝,令左金吾卫将军丘神绩检卫贤宅,神绩逼贤自杀,时年,仅三十四岁。   (第二卷 完)   助武则天称帝的《大云经》这部经书本身不是伪造的,是南北朝以来就从西域传来的,且有译本,武则天命人伪造的是《大云经疏》,也就是这部经的解释注疏,暗示出武则天就是弥勒菩萨转世,要成为女王,天下之人都将崇拜归顺。   唐高宗李治曾用年号,682—683年。   唐睿宗李旦曾用年号,6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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