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惟有光阴不可轻》作者:林桑榆   版权信息   书名:惟有光阴不可轻   作者:林桑榆   出版者: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年12月   ISBN:9787539997629   简介: 少女改改与魏光阴曾生活在同一所孤儿院,情谊深厚,不料却因为各方原因不得不分道扬镳。年幼的魏光阴被接走的那天,为了日后认出彼此,两人踏上一场寻找迷谷树的旅程,途中发生意外,天各一方。再遇见时,他是身世显赫却进过精神疗养院的抑郁少年,她是寄住在别人家的乐天女孩,当两颗孤单的心互相靠近,不期然的意外接踵而来…… 楔子   西北小城,昼长夜静。   稀薄阳光打着旋,跌落在一大片根深蒂固的黑纹树上。   这片形似构木的树林没什么特点,甚至算不上好看,光秃秃的,生命力却顽强。可惜如今,巨大的推土机声逼近,势要将所有细枝末节碾碎成泥。   “周印,他答应过的,不会毁掉这片林子。”   与推土机对峙的是个女孩,二十四五的年纪,似乎这片树林是她唯一仅有,说起话来态度强硬,随时可以单枪匹马地撸袖子单挑的架势。但细看之下,当提起那个人,女孩的双瞳含了水,水面又蒙上淡淡一层烟,藏着堪不破的镜花水月。   “别逗了,他是那种临到死期也要扒别人一层皮的性格,难为你还抱有期待。”   回话的人语气稍显刻薄,女孩却不死心,非要对方打个电话确认:“他每天都这么忙……或许是忘了知会下面的人?”   论狠心,周印到底是比不上好友,他鲜少见到女孩近乎哀求的神色,终当着众人面,拨出那个号码。   “你答应了不动这儿?”   电流另端不知回答了什么,令周印的脸色沉下一分,片刻后,通话结束。她冲上去,方才伪装起来的冰凉,在须臾间被热血的本性瓦解:“他怎么说?”   男子沉默,利用身高居高临下地打量她,眼底的不忍沸腾,却还是启开了薄冰一样的唇。   “他让我问你一句话,”   她屏息静气,不自觉地咬紧内唇。   “程改改,被欺骗的滋味,怎么样?”   刹时,天雷砸下,往事开花,女孩的身体抖得如同在暴风雨里策马扬鞭。   程改改,有多久没人这样叫过了?   她甘愿为一个人,在这隐姓埋名,等一片叫作迷谷的树为他引路。经过春天的花,秋天的风,冬天的落阳,才恍然大悟。   根本没有什么,能将光阴带回。 第1章 《山海经》与光阴   我的人生也曾达到过巅峰,因为2006年的一场知识竞赛。   竞赛是现场直播,每位选手上台时首先介绍自己,主持人问我:“在你之前,我们的节目里也出现过许多天才选手,你认为自己与他们有什么不一样?”   我想了想:“性格比他们好?”   台下一片嬉笑。   这么厚脸皮的选手估计主持人没见过,一时也不知怎么接话,立马启用万能句型说:“接着是才艺展示环节,你想给大家表演点儿什么?”   “唱歌。”   我是真的会唱歌,还选择了一首维吾尔族代表作《掀起你的盖头来》。可我虽然脸皮厚,也毕竟是第一次在电视上露脸,难免有些紧张,结果将歌词错唱为“掀起你的头盖来”,引起惊悚一片。所幸做主持的,救场功力不一般,他迅速用五个生动的“哈哈哈哈哈”带过,快速接话道:“原来我们程同学要表演的是冷笑话啊。”   当然,真正让我成名的,并非那句唱错的歌词,而是我的实力。   写下这句话时,盛杉正坐在我对面,搞得我特别心虚,生怕她用“人眼看狗低”,哦,不,“狗眼看人低”的眼神回敬我。但上帝做证,那年,我于众人眼里,的确还是个冰雪聪明的天才少女。   PK台上。   主持人A:“这个叫程改改的女孩,年仅十八,知识储备量已超过许多专业研究生。此前她已顺利过了九关,至于能不能斩十将,全看她与接下来这位选手的表现。”   主持人B:“哇,这位选手也非常了不得。她与程改改年龄相差无几,来自赫赫有名的滨城中学,相信她们的交锋……”   入场前,我就注意过对面那丧尽天良的女孩。良的是她纤腰细腿,唇红肤白,在网络上PO出照片必然能引人浮想联翩,又兼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清傲,美,却不俗,像瓶味道独特的香。丧的是,我唯一能与之相比的,大概只有年纪。而那个女孩,就是盛杉。   当天,我和她都发挥稳定,提前进入抢答环节。   “世界上出现麦田怪圈最多的国家是?”   盛杉:“英国。”   “我们通常所说的干冰是哪种气体存在的固态方式?”   我:“二氧化碳。”   “美国第一所军事学校是什么?”   盛杉:“西点。”   “毛线商标的第一位数字表示其原料,其中1代表?”   我:“国产羊毛。”   ……   我俩看起来势均力敌,整整超出原定节目时间半小时,直到电视台的广告商要发飙,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才被终结。终结它的是我,眼看盛杉在一道常识题上有迟疑,我抢了先,完成二连击。   “机动车靠边停车时应该打什么灯?”   我:“右转向!”   干脆利落的声音方落,全场立刻掌声如潮,其中不乏为盛杉唏嘘的观众,小声议论道:“真可惜,这么简单的题。”   却被当事人听见,回过娇滴滴的一张面庞,表情满不在乎:“我们家从来都是司机开车,我不知道打什么灯不是理所当然吗?”   这富炫得,我给满分。   对决后,败北的盛杉被请离。经过我身边,她打量的目光过于赤裸,导致我不自觉地抬头,恰巧对上她眸子里的不以为然,仿佛输的人并不是自己。我还来不及多想,她已翩然离去。   按照惯例,主持人还需将之前的擂主请上台。我如果将擂主也打败,就能带走对方积累的丰厚奖品。毫无悬念,我凯旋而归,并在三个月后,收到了滨城中学的录取通知书。   这所学校招生条件极其严格,像我这样到了高三才插班而来的个例鲜少。   好吧我承认,之所以去参加劳什子竞赛节目,不过想以此为阶梯,进到这里。对平凡的我来讲,在电视上露个脸,引起学校注意,无疑是插班捷径。   报到那日,天色阴晴不定,大门上金光闪闪的四个字被厚厚的云层蒙上阴影,却蒙不了我鼓胀充盈的心,然而好心情没多久便消弭殆尽——   我迷路了。   在偌大的校园里兜兜转转半小时后,我遇见的第一个熟人,与我对垒过的富家女——盛杉。她家司机大大咧咧地要将一辆雷克萨斯越野开进小道,保安是新来的,不太清楚状况,上前拦住:“非本校家属车辆不允许进入。”   车窗摇下,露出盛杉连乌云都遮不了的光华模样:“你看我不像校内家属吗?”   保安语塞:“呃,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得查下花名册。”   她满脸揶揄:“我姓大,叫大小姐。”   接着趁对方愣怔之际,她吩咐司机扬长而去。   车辆经过我身边时,迅速开过又倒回,终稳稳刹在我面前。半开的玻璃窗之中,盛杉的轮廓乍现。   “哟,这不是让我在电视上丢脸的姑娘吗?”   很少有人既扬长,还不避短,立时惹得我尴尬症犯,变得话多又啰唆。   “没、没什么啊,谁都有丢脸的时刻。像我,曾经用一百块买了36元的东西,老板找钱的时候告诉我说,给,找你74元。我一听,多了,赶紧诚实地退回去十元,到家却发现,他找给我的只有54块钱!信任的枢纽真是说断就断。”   我讲得热火朝天,完了才瞥见盛杉一副“你什么鬼”的表情,令我顿时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效仿她说:“那什么……我姓自,名来熟。”   惹得车上的人哈哈大笑,似乎很佩服我自黑的能力,旋即将车门解锁,细长的胳膊伸出,声音懒懒的。   “上来吧,自来熟小少女。”   教室大楼在最东,每天能看见第一缕晨曦,盛杉叫司机将我送至报到处,那里的人带我熟悉环境,途中遇见一教师与学生并肩前行,正讨论与人体结构相关问题。   “根据统计显示,战场死亡多数是由于医疗小组未能在士兵受伤后的第一个小时内到达并进行治疗造成的。这一个小时,我们称为黄金小时。那是不是可以设想,如何能根据仪器,从人体结构里找到与松鼠蛇类等相似的细胞或组织,进行克隆模仿,就能让重伤病人被迫进入冬眠状态,给医护人员赢得最多的抢救时间?”   我霎时明白,PK时盛杉为什么会输给我。因为她们那种人的兴趣点,根本不会放在停车究竟需要打什么灯这样无聊的事情上。她的脑容量是用来装家国天下、人类科技这种大事儿的,像歌词所唱——要为社会主义做贡献。而我,才不是什么天才少女,我一路念书过来全靠死记硬背。   如果将滨中比喻为一片海洋,盛杉等人是自由穿梭的鲸,我则是随时能被吞没的虾米。在我并不熟悉的海域里,我必须走得很努力、很小心,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毫不费力。但我并不后悔,来到这里。   教学楼顶楼,迎着春日末尾的风,看向依旧灰蒙蒙的天空,我不自觉地握紧脖颈处那一截不起眼的木头。木头又短又细,被人用红线缠着,挂上。   那亲手为我挂上短木的人,曾在一个清风拂面的山岗,少年老成地为我讲解《山海经》。   “《山海经》里有种树,叫迷谷。黑色木纹,形似构树,具有指南针一样的功能。人将其佩戴在身上,就不会迷失方向。”   只是,为我佩戴迷谷的男孩,始终没回去。我只好摸索着他存在的轨迹,蹒跚而来。   时隔经年,他都不曾入过我的梦境。   听说梦见一个人,是因为对方也想念了你。如此看来,我的念念不忘,并没有得到回响。然而去滨中报到的当晚,我史无前例地梦见了与他有关的事情。   梦里溪流湍急,暴雨笼罩整座城,荒无人烟的山坡与树林,两个小小的人彼此依偎,听树叶被雨水冲刷的声音。电闪雷鸣之间,小少女不经意瞥见少年白净的脸,发现他也在看她以后,那场暴雨就从灾难变成一场绝艳表演。   十岁前,我还生活在一所叫“祥和里”的孤儿院。没感受到世人大肆渲染的悲伤绝望,反而这里小朋友多,群居生活让打小不甘寂寞的我觉得,还不错。或许是因为,我被扔到孤儿院的时候没有记忆,对父母的概念极其模糊,也就不怎么伤心。   他是后来才出现在祥和里的,好几辆漂亮的流线型轿车停在门口,两个黑衣黑发的男子一手提着礼物,一手护送他与管家下车。   当天是儿童节,院里有表演,我在台上唱歌,正高兴,却见小朋友们涨潮似的奔着礼物的方向扑过去,唯独我无动于衷。   并非我心高气傲不喜欢礼物,而是身为院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我能感受到的温暖就这些了,无法容忍其他人连这点目光都夺走。所以,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好,甚至在心中暗暗同他较劲,盯着陌生入侵者的方向,声音不低反高,硬将改编的儿歌唱到尾。   小河流水哗啦啦,没人要的孩子回谁家。   回狗家,狗咬我,回驴家,驴踢我……   早前听院长对义工说起,院里将来个大人物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人物他们也不清楚,反正意思是要将孩子寄养在这里一段时间,什么信息都没透露,包括姓甚名谁。可于我而言,再大的人物,只要被丢到这里,就和我们一样都是弃婴。于是我故意唱这歌,企图触动对方神经。很明显,我成功了。犹记五官清秀的小少年,脸色霎时惨白,在阳光下清晰可辨。   他的表情在说明着,他不喜欢我,只没想到那貌似管家的人却对我十分亲切,甚至和颜悦色地靠近,将最大的毛绒公仔递到我手上。   “以后和小哥哥一起玩好不好?”   管家眼光毒,一眼看出我是祥和里特别能闹腾的孩子,想将我收买,以后对少年多有照拂。当时的我虽然年纪小,却也不是没出息的姑娘,当即欢天喜地收下礼物,甜甜道:“我会的。”   对啊,在我的世界里,拒绝到手的礼物才叫没出息!   管家似乎颇赞赏我的举动,笑了笑,将我的手放到男孩清凉的掌心:“以后你们要好好相处。”   对方却毫不留情地将我的手啪的一声甩开,说了当日第一句话。   “傻瓜。”   他表情厌恶地盯着我,令我怔住。   然而,这些小插曲并未影响我答应管家的事情。我打小就知道,什么叫“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所以当院里的其他小孩,因少年得到许多特殊待遇而嫉妒生事时,我总会象征性地帮他说几句话,尽管他并不领情。   渐渐,祥和里出现两个极端。   一个是无名无姓的小男孩,少言寡语,记忆力却超群。每周还会在众人视线里消失一两天,没人知道他的去向。   一个是我,天生活宝,却患有阅读障碍。   每当别的小朋友兴趣盎然地看书练字,唯独我看着白纸黑字发蒙,无论教书先生多竭尽全力教我认自己的名字。有那么一段日子,连祥和里的小伙伴都暗暗同情我——没人要,还无法教,我却不以为然,依旧东走西窜,还探听到院长和教职工的谈话。   “和孩子们身世有关的资料非常重要,所以资料室的防火工作绝对不能粗心大意。”   虽然与亲生父母感情无多,可我就是好奇害死猫的那种人,于是我叫上两个平常跟在我屁股后面的小伙伴,趁职工不注意时躲进资料室。偏偏,一同前来的小伙伴都找到了许多信息,唯独我只有一封信。   信上的字迹娟秀,应是母亲留下来,内容却太过复杂,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讲,要理解太过吃力,尤其对我。   为了弄清自己的来历,我将那封信偷偷带出了资料室。慌忙逃窜回房间时,不小心被阶梯绊倒,狗吃屎地摔在水泥地上。   “啊!”   缓过疼回神,视线里是满地的青苔和漆色已旧的廊檐,以及坐在廊檐下看月亮发呆的少年。   最先引起他注意的,不是五体投地的我,而是从我怀里掉出来的白色信笺。我因为太过匆忙没收藏好,信纸上的内容,近大半摊在他眼前。   改改吾爱,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须臾间,那个与月光一样清冷的男孩,竟主动跳下栏杆,捡起那封信。   他应该全部能看懂,视线一行一行往下移,最后定在笨手笨脚地爬起的我身上,眼底染上除厌恶以外的情绪。尚不知何为隐私的我没气急败坏地将信夺回,反而带着新鲜的青苔,凑近他,眼含期待。   “你……能不能将信的内容,读给我听?”   语出,我才发现,原来我对被抛弃这件事表现得没心没肺,不过是伪装。实际上,我是在意的。我耿耿于怀着,虎毒不食子,究竟是什么样的父母,才能做出比虎还毒的事情。   男孩定在我脸上的目光,从一开始的略微木然,最终到怜悯。他的鬓角还带着少年专属的青,像院子里的老槐树刚伸出来的那截绿枝头。   我和他的关系是从那晚开始有所缓和的。当天,孤傲少年流利地为我念完一封信,内容无非是痛陈离开我的苦衷。信的末尾,他顿了顿,最后用堪比月光一样清冷的声音陈词。   “好好长大,等我回来。”   话落,我一颗悬着的心落地,鬼使神差地跳起,两只手熊抱住他,疯疯癫癫地绕圈圈。   “原来我没有被扔掉,她还会回来找我的!就像那个老爷爷还会回来找你一样!”   因为那封信,我相信了,总有一天母亲会回来牵我的手,从游乐园这头走到那头。自那,我也突然开始能辨认一些简单的字眼。祥和里有个年轻义工,心理学专业,她分析说,我的阅读障碍来自主观意识:“临床表现通常有两种,抑郁、不爱说话,或者外表开朗、内心封闭。”   可自从知道我妈并未打算不要我,我的病情有了好转。   我将这一切归功于为我念信的他,此后,便更心甘情愿地充当他的保护者,无论谁说他坏话、欺负他,我都一一彪悍应战。   这么多年,我战过的人不计其数,唯一有印象的还是刘大壮。   刘大壮人如其名,难为他在孤儿院还能成长得肥硕无比。古有刘备三顾茅庐,今有我三战他。第一战,我采用了自己最不擅长的武力,所有招式却被刘大壮一巴掌就破解。   第二战,我采用说教式,鼓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问他:“你不要再欺负他行吗?他有什么错!他只不过长得好看了些!又比你聪明!”   大壮给我一个恶狠狠的眼神,我立刻噤若寒蝉,清清嗓子说:“看样子不行?不行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第三战,我向他借了钱。   那时,孤儿院有国家补贴,每周会给孤儿发点儿零用钱。1999年,男孩子若没有《灌篮高手》文具贴,简直弱爆。于是我编排刘大壮,说发现一大张超帅的樱木花道,就差一毛三分钱,如果他肯借给我,我就将贴纸分他一半。刘大壮动了心。结果可想而知——我故意没还。   借钱时是孙子,欠钱后就是大爷,这道理我比谁都先懂。没几天,发现被骗的刘大壮对我进行武力威胁,发现没用,只好对我说教,仍旧没用后,他主动臣服。   “我再也不欺负魏光阴,别人要是敢,我就帮你一起揍!”   为了让我还那一毛三分钱,刘大壮开始对我唯命是从。从此打架靠他,斗智找我。尽管我俩的智商加起来,敌不过一个沉默如斯的他。尽管,以上举动都是我自作多情。因为那个念信的夜晚后,他依旧冷淡,包括对我。   少年总静静地坐在廊檐或靠近门口的地方,遥望太阳或月亮,偶尔看些我们都不感兴趣的文字。他专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眼睛特别漂亮,淡淡的睫毛阴影投在白皙的脸颊上,有着和风一样轻的哀伤。   圣诞前夕。   院里按照惯例放电影,往年都是国产动画或港片,那年换了口味。我忘记叫什么名字,只对一个情节记忆犹新。   外公对小男孩说:“有些人浅薄,有些人败絮其中,但是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会让你的生活变得不一样。”   当晚,我莫名地睡不着,爬起来看窗外。寒气蚕像吐的丝,不留缝隙地将玻璃覆盖,稍稍打开些,发现院里还有人,是他。   大概月上柳梢头,人心相对脆弱。我鬼使神差地跑出去,无声地陪他在十二月的寒风里坐了整夜,他竟没有驱赶我。夜的尽头,那个惜字如金的男孩终于开口。   “若她回来,你会不会跟她走?”   “她”应该是指我的母亲,我想也未想:“当然啦!我也想每天有人叫我小公主,给我买棉花糖。”   他侧头凝视我,用一双过早盛着云荒的眼。   死寂里,我被打量得不知说什么好,男孩突然又问:“你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识?”我点头,看着他思考片刻后,启唇。   “改,甲骨文字形。左边是“己”,像跪着的小孩子。右边是“攴”(pū),像以手持杖,表示教子改过归正之意。”   清冷月辉下,小少年亲手教我写自己的名字。   凌晨四点,海棠花未眠。他青白的唇间,也有花盛开。   每到大型节日,祥和里都有表演。渐渐懂事的年纪,表演任务落在我们这些稍大的孩子头上。   圣诞正式来临,院长要平时活跃的我出节目。我绞尽脑汁、拔光头发才有了主意,就是拉上刘大壮和其他小伙伴一起——演电影。   不是狗血言情,而是侠骨柔情。刘大壮和另个小伙伴饰演武功高强的大侠,锄强扶弱,伸张正义。   “第一个片段很简单,音乐一响,你们俩就假装开始比武,斗个你死我活、不相上下,最后实在难分胜负,两人就化敌为友,把酒言欢。从此,你们成为莫逆之交,一起闯荡江湖,直到遇见各自的妻。妻子不允许你们再涉足风云,于是你们只好归隐山林,惜惜作别之际,你们抱拳向对方说上一句,后悔有妻!”   刘大壮忍不住插嘴:“为什么后悔有妻?难道他们……”   旁观的他“噗”一声。   那夜过后,小少年开始愿意和我们来往,也渐渐有了除哀伤以外的表情。我们排戏,他看戏,却在听完我剧本的最后一段后崩溃。   “你要说的应该是……后会有期?”   我蒙:“后会有期?什么玩意儿?”   前面说过,儿时的我有阅读障碍,虽然后来情况有所好转,但还没到能认识所有字的地步,所以看电视只能靠听,便经常听出歧义。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大侠们说的是后悔有妻,导致我还腹诽过,后悔你倒是别娶啊!   不出意外,那个剧本夭折了,我换了个更简单的,演港剧。   正值香港回归没多久,港剧大行其道,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每当好人受到冤枉,天空总会突降雷雨。好人就淋着雨,眼睛鼻子和头发都纠缠到一起,大声对着主角喊:“阿SIR!我没有杀人!”   这么简单,我总不会再错吧?于是我演好人,刘大壮演主角。无奈我空有捧他成奥斯卡的心,刘大壮却没演技。在我被他气得几乎要吼“那一毛三分钱你别想再要!”的时刻,一直巍然不动的他竟主动站了起来。   “我试试?”   这下换我崩溃。   早知道,我就安排尔康追紫薇那出戏了,演什么警匪啊!   聪明的孩子果然做什么都游刃有余。戏中,年纪尚小的他已学会如何沉下面色,用借来的玩具枪指着我的头顶,好像我真是杀他全家的凶手,目光穿心掠肺,令刘大壮等人佩服不已,当即弃我从他,被他耳提面命。对此,我不知该开心还是伤心。   开心的是,他再也不会受到欺负。   伤心的是,他不再需要我的保护。   祥和里地处近郊,每到夏天,前门外不远处的油菜花开,吸引游人。后山坡的大片秦椒露出成熟的颜色,吸引我。   我的味觉天生更怪异一些,旁人大多无法忍受秦椒入口的麻意,于我却是畅快。每当秦椒熟透,我总偷偷溜到后山,摘一把鲜香微醺的椒籽握在手里当零食。那一年,我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刘大壮和他。   转移阵营的刘大壮,无论对错,开始唯他马首是瞻。甚至还没尝过秦椒的味道,便扯下一小枝丫就跑到“主人”面前献宝,被拒绝后只好自己吃,不出意外给麻得五官分离。刘大壮以为我故意捉弄他,暴跳地嚷嚷着,要和我在夏日的第一缕风里决斗。   真要论拳脚,我哪是大壮的对手,只好扯着小短腿儿开跑,一边跑一边鸡飞狗跳地叫:“救我!”   末了,被我呼唤的少年终于踏泥而来。   他伸手将我从刘大壮的攻击范围里拉出,放到还尚显单薄的肩后,定定地看着对方,什么都没说,姿态却稳稳。而在他背后的我,第一次尝到什么叫保护。他用身体为我砌出的那座城墙,令我往后的余生,每当有恐惧,都想起当天的坚定。   回祥和里的路上,我和刘大壮的战争并未停止,他偶尔趁少年不注意扯我头发,我按捺不住要叫,身旁人突然遥望不远处的一片树林,眸带惊讶。   “迷谷?”   刘大壮一张肥硕的大脸凑上:“迷谷?什么谷?能吃吗?”   我借机嘲讽他:“你脑子里除了吃还能有什么?迷谷当然不是吃的,是类似《神雕侠侣》绝情谷一样惊险刺激的地方,对吧?”   我朝着男孩的方向要赞同,却只得到一个“我帮不了你”的眼神。   “迷谷是《山海经》里面的一种树木,传说佩戴在身上,总有一天会找到回家的路。”   “回家”这个词对我来说太诱惑了,于是我兴奋不已:“那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去砍树吧?!”突然没人再接话。   你耕田来我砍树,你浇水来我织布,好像没什么错啊……   只是有些天命,我算不到。算不到在我满心雀跃想和他去砍树时,那个老人再度出现,要将他带走。   此次排场更大,十几个保镖在门口列成行。   我迄今还记得,当天也是六一儿童节,他正好到祥和里一年。傍晚时分,我原想偷偷去山坡砍树,将迷谷作为儿童节礼物送给他,那些人的出现打乱了我的步伐。   “少爷,先生和太太出差国外,您可以先同我们回去,这些日子,辛苦了。”   说话的管家依旧慈眉善目,我却已经不想让他走,遂悄悄潜伏过去,勾了他的手。无奈,我的行为没能留住他一世,只留住一天。   “何伯,有些事情我还没完成,明日再启程。”   语气虽淡,倒完全听不出任何商量的余地。何伯有分寸,没说行与不行,直接退出门外。   就在我以为,少年没完成的事情是收拾行李或者和院长告别什么的,他却突然回身,拉起我的手,像我方才小心翼翼地勾他手指那样,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个字:“走。”   我不知所以地跟着他从后门溜出,到了山脚才意识到他的企图是要带我去到那片种着迷谷树的山坡。   路上,我俩的角色大反转。平常闹腾的我此时安静无边,他却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跟讲遗言似的,却没有一句关于我,大多是些细碎的嘱咐。   片刻,他想起什么,问:“你喜欢海棠,知道它的花语吗?”   我嗓子眼儿一紧,暗喜。   看!来了!好话果然都是留在最后当重头戏的!男主角就要告诉我海棠的花语了!就要送我海棠花当作信物了?!他一定是让我长大以后带着花和他相认然后共结连理!   正当我鸡血上头,几近脱口而出要说“我愿意”的时候,男孩紧接着说:“海棠的花语是,跟着别人的引导走。其实你识文断字的能力很强,许多东西讲解一遍也就通透了,只是缺乏正确引导。以后自己多努力,看些课外书,遇见不懂的问院长。”   我失望至极,脑袋再度耷拉,前方少年的步子忽然停顿,转头讳莫如深地看着我,语气迟疑。   “改改。”   他轻叫。   “如果有天,你的母亲还是没回来,你也要像现在这样坚强地等待。等这世上的某个人,带来亏欠你的爱。”   许多年后,悲伤登场,幸福退潮,我都无法忘却这一幕。   天光渐暗,黑与白交替在少年的眉目之间。他的手心干燥又凉,眼畔酝酿着人生第一抹温柔。也许有天,他已然不记得我,但是我,珍藏至白头。   当晚,我俩抵达迷谷山坡,他如访到世外桃源。其间,还兴致勃勃地折下一根细枝,解下脖子上佩戴良久的玉佩,抽出红绳,将那一小截树枝缠住,转身送给了我。   “离别礼物。”他说。   我握着树枝,首次感受到悲伤的盛大。盛大到老天都看不过眼,招来百年罕见的暴风,将我俩困在山坡。   这座港口城市,过境的风不会少,却从未见过那般撕裂天际的雨云。我和他被困在一块巨石下,铺天盖地的雨形如蜘蛛网密布。四周树叶如鬼影摇曳,视线里的山川相叠。一棵半人高的树木被飓风暴雨卷起直奔山崖方向,落入崖底听不见声响。   毕竟都是十岁出头的孩子,任他平日再冷静,见到狂风卷树的情景,也不禁往后退了些。我人小胆壮,下意识地伸手握住他冰凉的指尖,好像这样就能给对方带去勇气。   恐惧至极,冷与饿的感官已成多余,我唯有死死盯着那张年少已如玉的容颜,害怕才能少一点。   忘了相互依偎的姿势持续多久,久到衣裳湿透,耳畔恍惚传来微弱的说话声。   “光阴。”   我没反应过来:“嗯?”   那道缥缈的声音更确切了些:“我叫光阴,魏光阴。”   后来我才知道,魏是黄帝的姬姓嫡裔,他们家还有族谱。所以我曾在心里将他喻作小王子,一点也不妄。   忘了絮絮叨叨的谈话有多久,耳边声音越来越弱。待我回头,只见少年眉头紧皱,如堕恶境:“你说……我如果不走了,好不好?”   我逶迤着离他更近,触到他光洁的胳膊,热度爆表,遂用身体撑起一方天地,为他遮挡入侵的骇人雨丝:“你好好睡一觉吧,魏光阴?等雨停了,噩梦也会停的。”   从没叫过他名字的我有些忐忑,可他意识模糊,只捕捉到我嘴里那两个“好”字,遂喃喃道:“看,你也觉得好……”   他似乎对回魏家有抵触,我不明就里,却在那个当头下定决心,不让那群黑衣服将他带走。   后半夜,雨势依旧不减,魏家保镖呼喊的声音由远及近。我不知什么时候也睡着,等到再睁眼,是发现有人正强行分开我拉住魏光阴的手,遂恶狗护主般地反抗。为首的黑衣服被咬伤了手背,将我猛一推,势单力薄的我吃了口泥水,阴冷气息自舌尖到喉间鱼贯而入。   想起魏光阴在梦里也皱起眉头的模样,我疯叫着反扑更厉害,却被训练有素的成年男子一手隔绝。其他保镖顺势而为,一人一个将我和魏光阴分别抱起,朝着不同的方向。我回祥和里,他要走的,应该是回城的路。   眼看距离越来越远,我趴在那人肩头哑着嗓子叫唤。汗津津的背部迎接入骨的雨,全身又冷又腻,忍不住痉挛起来,却依旧不安分。   雨势太大,下山的小径幽深,周边草叶被泥石冲刷过多遍,又平又滑。保镖一手摁住我,一手拨开前方遮挡的障碍物,我再度使出狗牙疯的绝招,想要下地追上魏光阴,用力比先前更狠。男子猛地吃痛,下意识地将我往地上掼,没控制好力道。   惯性使得我几个翻滚,眼前猛一发黑,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便腾了空,朝崖底栽去。悬崖下方是一条溪流,我跟着雨水一起坠下去,听见破空的声音。   那声音中,恍惚夹着远方谁的呓语。   “改改……” 第2章 立地成佛   “改改?”   我于梦中惊醒,睁眼见到张素面朝天的脸。   她穿着与肤色一样白的睡裙,无辜大眼扑闪,指了指床头闹钟,为难道:“我应该先安慰在梦里受惊的你,还是提醒你今天是到滨中上课的第一天,而且马上就要来不及了?”   闻言,我一个鲤鱼打挺:“程穗晚!为什么不早点叫醒我?!”   如果有人故意让你在重要的日子迟到,不要悲伤,不要哭泣,心平气和地砍他几刀,然后镇定地去吃早饭。   然而,有的人就算将头放在你的铡刀之下,你也未必下得了手,对我来说,程穗晚就是这样的角色。   当年在祥和里后山坡,我意外跌落山谷,被溪水冲走,救我的正是程家人。正值六一儿童节,他们举家到郊外野餐垂钓,也被那场大雨困住,然后在忽明忽暗的闪电亮光里发现了我。   我在医院高烧三天三夜,醒来后仍对那场暴雨心有余悸,如同受惊小鹿,打量着陌生的一切。本来也免不了被送回祥和里的命运,程穗晚心软,开口将我留下。   程父是小企业家,母亲是大学教授,家境不错,偏程穗晚性格内向,是班上顽皮孩子欺负的对象。她打小的梦想是有个哥哥,为她保驾护航,未料哥哥没出现,我从天而降。好在,与她进了同所小学后,我的作用不比哥哥差。因为曾经战过刘大壮的经历,对付其他小屁孩儿简直手到擒来。   不过,魏光阴有句话说对了,在识文断字方面,我有天赋。尽管我起步比同期生晚,经过系统学习后倒进步神速。只是每当写起自己的名字,我都会想起,有人曾认真教我笔画的样子。   寂静小院里没有多余的灯,唯月光照明。呵气成霜的季节,男孩的眼神很黏。只是不知如今的他,好不好?   出门准备去学校前,我还浪费了十分钟思考——   难道我就这样蓬头垢面地去接近心尖少年?   十分钟后,我想通了,毕竟我不是靠脸吃饭的姑娘,主要靠才华。   等明白了这个道理,距离上课时间更近。程家住宅离滨中两站公交的距离,我抱着书包在大街上凌乱狂奔,解锁了一百种追公交车的姿势。乃至于后来网络流传的追公交图,我都怀疑自己是始祖。   当公交司机罔顾我的呼喊行云流水般开走,我蹲在地上气喘如牛,不仅没了美貌,连优雅都失去了。   不出十秒,耳边传来稍显尖锐的刹车声。我抬眼,见一个白色校服身影,从斜后方冲到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前,迫使司机停下。   五月的滨城太阳已经明晃晃,我眯着眼,只窥得校服男孩个子高,道路两旁的香樟树影投在地上,与他的影子一起被拉长。正出神,那个身影竟远远地朝我招了招手。   “同学?”   他应该看见了我在追公交,才示意我上车。霎时,我的心里闪了电。   一出门就遇见盖世英雄的感觉,令我惊喜又忐忑。怎么办?难道我从此要弃梦中人投英雄了吗?不,这实在太没有原则。我在奔近的路上做了如许思想挣扎,但待我看清拦公交男孩的长相,我的挣扎没了。   那实在是太过普通的一张脸,根本不符合故事里英雄的长相。但不知为何,他看我的一双眼,总令我觉得熟悉,仿佛挺早以前就见过,甚至有着很深的了解。   上车后,我站在男孩身旁匆忙道谢,接着拉着手环不动声色地回忆。能让我有记忆的人不多,异性更别说,魏光阴是唯一一个。   魏光阴?   当这名字在脑海里乍现,我咂舌。难道冥冥之中,缘分的齿轮已经启动?我俩相逢于碧海蓝天,我穿百褶裙他穿校服,我遭遇了困难他帅气地伸出援手……一切都符合小说设定。   “改改?”   忽听得公交上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下意识转身,发现叫我的人竟然就是校服男孩。   见我答应,他黝黑瞳孔里流露出惊喜交加的情绪,轻而易举捏着吊环的手颤了颤:“你真是改改?在祥和里待过的那个女孩?!”   我的天,如果前一秒我还抱着侥幸,希望这完全不符合男主气质的男孩并不是我要找的人。那在对方问出“祥和里”三个字之际,我的心死了。   从那天起,我原谅了所有不喜欢我的人。因为我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不得人心实属正常。就像我翻山越岭为一个人而来,竟也一时无法接受他的平凡。但为了掩饰破碎的玻璃心,我还是高兴地表达了自己的激动。   “你怎么一眼就将我认出?”   同去学校的路上,我问。毕竟儿时的我体形偏圆,如今虽然没有蛇的腰,至少胖瘦已经均匀。他挺了挺胸,看上去特别得意扬扬:“因为你右手心那颗小红痣。”   举止和儿时大相径庭,令我当即在心里默念:现在退学还来得及吗?   不过,说到那颗红痣,我的心又软下来。因为这颗痣的由来,正是眼前这个人,在暴雨倾城的夜晚,亲口诉与我听的。   他说,我右掌那颗痣的学名叫远山。拥有远山痣的人,前世是天上的神仙,因为不小心犯了错,佛祖便在他的手心扎下一个伤口,以作标记与惩罚。伤口愈合后,长出一颗痣,喻示她将永远对自己珍惜的人,爱而不得。   彼日,我因为这样似真似假的传说黯然神伤,他却失笑,安慰我:“传说而已,就像阿里巴巴的宝藏,可谁都没有找到过啊。”   那时,他并不明白,我会难过,是因为我很珍惜他。而他却真如传说里那样,即将离我远去。   回忆拉扯现实,我的神经倒松了松。好在,传说果然不管用。因为我想珍惜的那个男孩,转了一圈,又回到我的身边。   见我初来乍到,魏光阴硬生生地将我的座位调到他身旁,以免我会因为不熟悉环境而紧张,细心程度倒是和儿时有一拼。   上课铃响,门口一人姗姗来迟,我抬头,与盛杉视线相对,露出“好巧”的眼神,她要表达的信息却是:我竟然和她在一个班,好有挫败感。   女孩依旧削肩细腰、神情骄傲,她越过我,径直走到后两排去。我深吸口气,收拾心情,准备上课。不料我拿出的是数学辅导书,我身边的魏光阴却拿出武侠小说,偷偷掩在辅导书后方,导致我当场就想弱弱地问他:“你到底是怎么混进滨中的?”   可那是我心心念念的少年啊!我不能!再说,他从小知道的就那么多,智商也高,不听课也能混个一二名不是很正常吗?于是我全力压住了颤抖的手。   第一堂数学,这里的讲课方法的确与其他学校不同。老师讲解生动客观,引经据典。在讲到测度为0的某些集时,问还有没有人知道其他例子。现场鸦雀无声,老师巡视一遍,将目光定在我们的方向,眼镜片后面的光一闪,定定叫出三个字。   “魏光阴。”   天呢!我就知道老师发现他的小动作了!   可魏同学还沉浸在漫画中无法自拔,我暗自撞了撞他的手肘,引来他慌张的表情,随后露出流氓兔一样的迷茫眼神。我正欲提醒他被老师点名了,忽听得后方一个清淡声线传来。   “康托尔集。从几何角度看,它的函数图像面积也为0。”   那声音已趋近成熟,却依旧保持着儿时那股淡定从容,令我呼吸一滞,猛地转头。   回答问题的人就站在身后,而我的动作过大,使得对方的课桌控制不住地往后移了移。   他微微闪身,随后与我隔着半臂的距离,用墨影幢幢的一双眼静静俯视我。像极多年前的夜晚,我跌倒他身前,他也是坐在廊檐下,用超乎年龄的目光,将我审视。   “光阴。”我喃喃叫。   然后,光阴静止了。   因为那句情深意切的呼喊,我刚进校,就成为众口相传的对象。   “没错,就是电视上那个什么天才少女,结果还不就一花痴,为了魏光阴才来的。”   “也不是不能理解,少女情怀总是春嘛。”   你才春,你全家都春。   我默默腹诽着穿过众人眼光堆积的走廊,回到教室,对假冒伪劣者使用惨无人道的掐脖手法:“你到底是什么鬼?什么鬼?!”   若非他冒名顶替,筹谋已久的我,怎会对魏光阴的出现如此怔然、毫无准备。   下节体育课,教室里已没人,唯独他还抬不动腿儿地在看武侠小说。面对我梨花骤雨般的袭击,他一边收书一边逃,嗷嗷乱叫。   “你不是记得我吗?!我刘维啊!”   “刘维又是什么鬼?!”   “你老说我虚胖,却又叫我大壮那个啊!怎么样?我现在是不是瘦好多……”   我的三观彻底被毁。   刘大壮说,我的存在,对他来讲就跟人生碍石似的。我一消失,他紧跟着就被暴发户父亲找到,为了补偿,要什么给什么,还到处托关系将他送到最好的私立学校。我正自省,忽然反应过来,不对!如果他是刘大壮,按照他那憋不住话的性格,怎会没在第一时间蹦跶着告诉我说:“巧了吧?魏光阴也和我们同班哟!”   半秒后,我的反射弧又激光扫射般地换了个方向。是对的。当初魏光阴到祥和里,谁都不曾得知他的名字,包括院长。我也是在陪他经历过荒郊野外后,才换得他金口一开。所以刘大壮根本不知道在他身后坐了许久的人,就是当初用一出戏将他征服的男孩。   体育课堂。   刚到学校的我还没什么朋友,体育课反而比室内课更加拘束。男女生分列站,魏光阴在离我十几步之遥的地方,与他并肩的是刘大壮,正抓准每个机会向我挤眉弄眼,大意是要我别担心,还有他这个竹马。   我无心情接受他的好意,满脑子都是我情不自禁脱口而出的那声“光阴”,以及男孩居高临下看我的那道目光。有点儿惊讶,却不狠,甚至在对视的末端笑了笑,相比儿时的他,看起来更容易亲近……   麻木地跟着做伸展运动,再回神,队伍已经解散,我听见好大声的嬉闹,侧头发现体育老师被骗进了沙坑。   体育老师刚从本地著名体校毕业,来滨中实习,长相清秀,却还处于很傻很天真的状态。见他好欺负,班上几个好动的男生,以萧何为首,恶作剧地将他推进沙坑,然后一窝蜂地上去,用黄沙将对方半个身子埋起来,惹得年华正好的姑娘们乐得合不拢嘴,唯独盛杉面色难看。   她朝我们的方向站立,脸上的颜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没多久便趋近灰色。我无聊地意淫着一出“霸道学生爱上我”的戏码,然后亲眼看着盛杉腰一弯,捂着腹部,跌卧在地。   盛家千金在学校出了问题会有大麻烦,体育老师挣扎着要从沙坑爬出,无奈力不从心。当议论的声音达到顶峰,一身运动白衣的魏光阴单手拨开人群,探看了地上的人几眼,接着神祇般地蹲下身,将她抱起,引起喧哗阵阵。   “天哪,他动作这么熟稔,难道……”   当日的盛杉着杏色长裙,颜色浅。我还没来得及伤感五毛钱,眼一瞄,注意到她臀部后方的暗色红点,遂想也未想就跑过去,挡在她身后,与魏光阴一同送她去医务室。   到了阴凉地,盛杉恢复了些气力值,开始在魏光阴的怀里挣扎,似乎很不想和他有所接触。   “喂,放开我,听见没。”   特别不礼貌,他钳住她的手反而更紧。   兴许是错觉,我仿佛从男孩眼里看见一丝恶作剧的意味,再定睛一看,那意味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他对同窗的关心和眉善目的样子。   “盛同学,你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别闹了。”   那语气,春风化雨,恰好其他班的女生路过,不经意听见,忍不住啧啧暗叹:“听说盛家小姐和魏家少爷不对付,看起来不是这样啊。”   “女孩子嘛,都口是心非。”   ……   就这样一路顶着流言蜚语抵达医务室,魏光阴跑前跑后地联系校医务室医生,被称赞有爱心,令躺在床上的盛杉差点暴起:“啊!又来这招!”   虽不知他们之间打的什么暗语,但我能感觉到,两人的关系绝对谈不上亲密。我甚至有些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会逼得这位人前清傲的大小姐风度尽失。   “天太热,喝杯糖水,躺着休息一会儿就会好的。”   女校医诊断完毕,魏光阴看了看面色微微潮红的盛杉,秒懂,紧接着看了看我,竟扯开唇角对我说了一声谢谢,惹得盛杉再度不满:“要说谢也该是我谢,关你什么事儿!”   魏光阴不予置评,转身出门,再回来时递给我一根冰棍,细心叮嘱道:“外面的确很热,女孩子身体比较弱,你也别去上课了,在这里陪她吧,我帮你们俩请假。”   然后我就跟儿时一样,特别有出息地接过了冰棍,欢天喜地点头如啄米,再痴痴凝望他离开的背影,冰棍化了一手却不自知。   他走后,我自认为算盛杉半个救命恩人,扁扁嘴开始话痨:“魏光阴挺温和善良的啊,你干吗老和他过不去。”   好像听见什么世纪笑话,盛杉欲哭还笑:“什么?温和?善良?”那咄咄逼人的模样,一点儿也不像病人。   末了,她意有所指道:“真好奇,等你们这些小花痴看见他的真面目后,荷尔蒙还会不会飙这么高。”   盛杉的话言犹在耳,导致接下来几天我都心神不宁,草稿本上常常出现“魏”字。粗神经的刘大壮忍不住了,私下里警告我。   “青梅,做竹马的奉劝你一句,千万别被美色迷惑,妄图招惹那魏家公子。”   我不解:“为什么?他行事低调,待人接物也妥帖周到,你们却都说他不好?”   刘大壮挠挠头,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就觉得,他并非我们这种凡人可以接近的。你想,一个上体育课要准备五条毛巾的人,性格该有多龟毛。”   “你直接说自己生活得很糙不就完了?明明你不行,还骂路不平。”   刘大壮被我噎个半死,略方的脑袋一偏,傲娇地从鼻孔哼出一声,念汽车广告语似的:“路不平!我也行!”   于是刘大壮武侠小说也不看了,花样百出地证明自己有多行。   “我一天洗八次澡、梳五次头……”   我却偷偷将眼光投向教室后排的人。   正值课间休息,他行走如刚长成的青松,在即将回到座位时被萧何拦住,好像是要借他的笔记,应付即将到来的模拟考,魏光阴想也未想便答应。   到了放学时分,窗外壮观的晚霞像花一样撒开。我经过萧何身边,恰巧见他冲魏光阴不好意思地打手势。   “笔记放在桌上,转眼又不见了,真不好意思。你知道的啦,你圈的都是考试必出题,估计是谁忍不住心痒借去看了。”   看起来不是第一次。   魏光阴正好对着窗户,侧脸被晚霞光顾,浅笑:“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什么用了。”   见状,我心中被盛杉等人挑起的疑虑彻底打消。   哪有因为太过自制就被排斥的呢?以德报怨、乐于助人,活得和雷锋一样还有什么刺儿可挑?本仙女真不明白凡人的逻辑。   走出教室,我一边哼歌一边蹦跶着去取自行车。途中经过校园宿舍,鼻端嗅到大量的人间烟火气息,感觉心情好到飘起来,不料一个横插进来的声音毁了这片安宁。   “便宜不占白不占,还懒得自己准备了。反正他家世好,有背景,脑子又灵光,根本不在乎一本速成笔记。怎么,不想一起分享?”   我转头,瞥到萧何的脸,看他扬了扬手里属于魏光阴的笔记,对另一个男生扬扬得意地说道。顷刻,刚才还像吃了满嘴棉花糖的我,立马就跟吃了口屎似的。   关于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我是这样界定的。面对善良的人,如果对方和自身利益冲突时,我们可以选择性退让。可若面对小人,就必须让他知道,你比魔鬼还可怕。于是为了替善良的魏光阴出气,我变身撒旦他爸,磨刀霍霍,准备戳爆萧何的自行车轮胎。   恰巧,另一个男生邀萧何打篮球,我在车棚附近蹲守半小时,等人群散尽,才偷偷摸摸拿出圆规准备作案,手方举到半空,忽然感觉头顶多了一道阴影,下意识回身,发现了魏光阴。   他站在离我咫尺的地方,眸子黝黑如潭,手上抱着一摞书,应该刚从图书馆出来,树叶的阴影混着橘色余晖跳跃在他的眼角眉梢。   未待我解释,他又像经过陌生人般,目不斜视地经过我,背影干净得出奇。那在晚风里起舞的衬衣一角,成为漫天黄色里最独特的白光,晃啊晃,碎进我的眼,柔软我的心,乃至于让我发现手里握着的圆规和屠刀没有分别,下意识扔到地上,饶过了萧何的自行车。   距离高考还有几个月,许多重点大学到滨城单独招生。本城的几所中学更是以滨中平时模拟考成绩作为加分项。   听说萧何想考B大特别牛的计算机系,所以才拿了魏光阴的笔记未雨绸缪。只是他绸到了开始,却没有缪到结局。   那次魏光阴圈的重点,基本没出现在模拟试卷里。而萧何全副身心都用在背他给的习题上,根本没好好复习,自然功败垂成。犹记得一米八的男孩子,亲眼目睹着梦想破碎的样子,崩溃在教室。   刘大壮在我身边啧啧感叹:“可惜了,他成绩也不差,听说今年B大的计算机系还多给了滨中名额。要是他不动那些歪心思,自己考应该也不会差!”   我舔舔干涩的唇,鬼使神差地望向人群外围的魏光阴。上帝做证,这一次,我清楚地看见了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戏谑。   男生唇角微翘,眼里映着玻璃窗。而窗上映出来的萧何的失态,目光冷漠,令人胆寒。   片刻,魏光阴离开事发现场,我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竟鼓起勇气追了出去。   “你是故意的吗?”   我将他拦截在走廊一隅,口气稍显不礼貌。他视线定在我身上,睫毛轻颤,须臾间又露出弧度恰好的轻笑:“什么?”   “虽然这样问特别唐突,可总觉得你并不喜欢萧何,却故意给他参考笔记,似乎就是为了误导他复习重点。”   面前人一副“你三聚氰胺吃多了吗”的既视感,令我当即有些局促,毕竟一切只是我灵光闪现的想法。而且就在一周前,我还信誓旦旦地吐槽刘大壮和盛杉识人不清,明明这个叫魏光阴的男孩,那样好。   “既然你认为我是故意的,那我再怎么解释也都会被你主观扭曲,所以我保留缄默的权利。不过,退一万步讲,找我借参考资料的是萧何本人,我从来没有任何强迫他的举动,更没保证过自己不会有失误。”   “话虽这么说,但……”   “但,你也很讨厌他不是吗?否则也不会想破坏对方的自行车胎。就算我无意中误导了他,你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比我恶劣多了吧。”   他轻轻侧脸,云淡风轻地封住了我诡辩的能力。于是我的手只能在背后麻花一样绞着,惴惴不安道:“那天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语毕,男孩忽然伸手拍拍我的脑袋,看似温柔,实际带着某种不言而喻的警告。   “程同学,你究竟什么样,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有时间关心别人,不如好好准备高考。”   我眼皮一跳,抬头望着陌生的面孔。他依然笑着,没像儿时初遇般对我怒目相向。可是为什么,有那么一瞬间,我竟希望他能张牙舞爪,再骂我一声傻。可他没有,转身就走。   魏光阴离开后,我内心五味杂陈,慢悠悠到走廊转角,却遇见盛杉。   她应该来这有一会儿了,倚着墙,贴着瓷,又长又直的头发琴弦般顺势垂下,与灵动的双眼呼应。   “对那小子前赴后继的姑娘很多,你是其中反应最快的。”她说。   其实,我并不愿成为反应最快的。没有任何做美梦的人希望被惊扰,我亦同样。大概我的脸过于苦兮兮,盛杉看不过眼,轻轻抖了抖肩膀,满不在乎的语气。   “OK,曾经对他前赴后继的傻瓜队伍里,也有我。这样你会不会高兴些?”   盛家和魏家是世交,小时的魏光阴已出落得斯文好看,脸上过早地写满了三个字:招桃花。那时的盛杉年纪尚小,不知天高地厚,成日喜欢跟在魏光阴背后转悠,还勒令别家小姑娘退避三舍,典型的“我花开尽百花杀”,偏偏魏光阴反其道而行。   她越讨厌谁,他越和谁接触,盛杉恼羞成怒,为引起他的注意,冲进他房间,抢走了他最喜欢的汽车模型。   魏家老太爷与盛老爷子是战友,两人膝下都只有儿子,到了后一代,更偏爱女孩多些,尤其喜欢人美嘴甜的盛杉,当即在魏光阴要反抗的时候佯装严肃说:“男子汉大丈夫,和女孩子计较个什么劲,就让给妹妹罢。”   少年不依,被好一顿打。   魏老爷子军人出身,尽管后来弃武从商,铁血脾性不改,手杖稍不注意就落上去,下手还没分寸,周边的人只听见破空一阵响,小男孩趔趄几步,受不住力跌倒在地。   “小小年纪就玩物丧志,以后怎么做大事?趁着皮还不结实,必须收拾规矩!”   严肃的训斥声响彻耳膜,盛杉看呆,手一滑,模型和男孩一起摔倒,顿时噼里啪啦声和风声交织。   自此,她再也不敢去魏家,生怕老爷子一个不高兴也将她一顿打。更重要的是,盛大小姐的自尊不允许她对魏光阴说出一个错字,所以从那以后,她和魏光阴好长时间没见面,直到她九岁生日宴会,魏家人不可避免地受到邀请。   宴会上的魏光阴好像变了一个人。听说在家里被关了半个月禁闭,谁劝都没用。再出来,烈性倒像真少了许多,多了一骨子温文尔雅,令盛杉再度忍不住靠近。   “光阴哥哥,今天我生日,你有没有给我准备礼物啊?”   他轻轻拉了她的手:“舅娘从法国带回来的裙子,你看,喜不喜欢。”   裙子呈淡粉色,不同于一般的蕾丝,用光华的绸缎料子代之,凉凉的,柔柔的,盛杉爱不释手,当场穿上。   “那个生日,是我人生中出过最大的一次丑。因为裙子的暗扣被事先动了手脚,待我上台和所有宾客唱生日歌时,裙带受力,当即滑落了大半,现场一片惊呼。我尽管年纪小,现在想起来也并没什么大不了,当时却难以控制,眼睛里关于羞耻的泪水毫无防备滚落。”   “而他,前一秒还亲昵地叫着杉杉的人,在惊慌失措救场的大人中间冷冷望我。那种目光,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光与暗交替的走廊,盛杉的记忆被拉长,语气幽幽。   “可能对别人来说,富家小孩有点儿恶趣味也正常。但魏光阴……怎么讲?那么冰凉的眼神,根本不属于那个年纪,身体里住着两个人似的。你见过一头孤狼在月圆之夜的山巅嗥叫吗?我在帕卢草原见过,太壮观,也太惨烈。前一秒,它还静静接受大自然恩宠,仿佛谁都可以亲近。后秒,却能为了一席之地对同伴大肆进攻,远远都能听见牙齿撕肉的声响……”   “不会的!”   盛杉仿佛还有什么话要讲,可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打断了她。因为,我不认同她说的所有。   “或许魏光阴对待敌人的方式的确有些让人难以接受,但他绝不是你口中会对同伴亮出獠牙的畜生。盛小姐,你真了解他吗?不尽然吧。如果了解的话,也不会单凭自己的一时喜好,毁掉对方最爱的东西。那不是喜欢,是小孩间的胜负欲作祟。况且,为了儿时一场恶作剧就红口白牙断定他的品格为人,有失公平。”   之前和她几次碰面,我的姿态总稍显唯唯诺诺,现在突然强硬,盛杉似乎特别不习惯,愣怔了好半晌,随后深吸口气。   “自来熟少女,你才认识他多久?我对魏光阴的了解即便没入木,好歹也有三分。从小到大伤在他手里的姑娘海了去了,我只是日行一善奉劝你,好自为之。”   “因为,有的人天生就是抱着伤害别人的目的而来。他们不择手段,还不自知。”   模拟考过了没几天,校广播通报,一家境贫寒的资优生罹患了白血病,号召全体学员献爱心。我们班筹集到的捐款由老师钦点的人选送去,正是魏光阴。   走廊谈话后,我俩再无交集。魏家司机每天都提前等在校门口,几乎绝了我和他交流的契机,我索性死皮赖脸地打了申请,和他一同前往。   那仿佛是我曾走过最长的路,倾城日光下,男孩的背脊挺直,脚下的步子迈得又开又快,莹白光线洒在他淡青色的脖颈后方,一荡一荡。   我气喘吁吁地跟上,思考着要以什么作为开场白,待进了社区必过的小巷,魏光阴突然停下,惯性促使我撞在他的肩头,回弹两步远,退至巷口。我揉揉脑袋抬头,瞄见了不远处的萧何。   周围居民都在午休,没什么人经过。萧何身边跟着三个混子模样的青年,衬衫不好好穿,露出汽油色的胸膛。见到我们,一伙人从不远处的大石头边起身,迅速围上,为首的那个将手中打火机摁得咔嗒响,演绎杀马特版陈浩南。   魏光阴看看萧何,再回头瞧了瞧我的方向,旋即倒退几步,抵达和我并肩的位置。尽管他依旧不理我,我却被他关键时刻的暖心行为感动。   萧何逼近,带着冷笑:“哟,还知道怜香惜玉。”   魏光阴没理他,眉头轻皱,萧何却来了劲,回头对杀马特说:“看看,这就是我们传说中的学霸校草哦。死到临头都这么跩,真当自己从漫画里走出来的?”   我也是嘴贱,接了他一句:“这坚持不懈的品质还不是跟你学的,死到临头还是一样猥琐。”   眼看萧何被激怒,魏光阴反应快,保护性地将我往他身后一拉。时光顷刻倒回多年前的夏天,结满秦椒的山坡,他也曾这样,将我与暴走的刘大壮隔离。   我正回忆,萧何突然笑了:“有时我真搞不明白,魏光阴。明明你厌恶的东西大堆,又总要摆出一副我为人人的虚伪模样。听说你有人格分裂,看样子是真的啊。你该不会是变态狂吧?那么多姑娘对你前赴后继的,你到底骗了多少纯洁少女……”   这些龌龊的攻击当事人还能听,我却已无法再忍,暴脾气噌地上来,抬手就要赏萧何巴掌,魏光阴却比我快一步,钳着我的手腕,紧紧压下。   “这是我和他的恩怨,不关你的事。”   旁边看热闹的杀马特忍不住了,收起打火机:“这么喜欢当护花使者,大爷让你一次当个够!”   还大爷呢,今天让你叫姑奶奶!   生活在祥和里的那些日子,为了能不被其他熊孩子欺负,我逼自己勇敢,与最调皮的孩子打架,杀鸡儆猴。小学时代,为了保护柔弱的程穗晚,我逼自己无坚不摧,和高年级的小男孩儿厮打,挖掉对方一个指甲盖的手背肉。如今,为了在月光下教我写字给予我新生的男孩,我视死如归。   好吧,以上台词是我酝酿了好几分钟才成型的。事实是,我想为他死,可他没给我机会。   萧何等人集体冲上来时,魏光阴没任何反抗的意思,反而用两只胳膊死死地圈住我,不让我还手。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女孩的力气在大男孩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这直接导致我对刘大壮的好感陡升。因为这意味着,他从没想过对我下重手。   回到当日,场面兵荒马乱,我却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身侧人的下颌由青到紫,于是挣扎的力度越来越强,像匹亟待脱缰的野马,无奈魏光阴圈着我的手也越来越紧,似乎天生一座困住我的铁牢。   混乱的争斗持续,魏光阴不吭一声,萧何愈加疯狂:“来啊!你不是高高在上厉害得很嘛?!还手啊!废物!”   紧跟着用尽全力踹出一脚,那抱住我的人终于踉跄,和我双双跌倒在地。   间歇,杀马特拦住目眦尽裂的萧何,给了魏光阴一些缓冲的时间,似乎想要让他求饶。男孩抬起下巴,反手撑在地上,迎着艳阳,青红白紫的一张脸看去居然诡异壮烈。   片刻,他微微喘息,朝萧何扬了扬眉梢:“你虽然成绩不怎么样,狗急跳墙四个字倒是领悟得挺透彻。”   霎时,萧何额头上青筋暴突。他鼻孔喘着粗气,目光四处搜寻,突然弯下腰。我预感不好,视线里还未看清点儿什么,已条件反射地扑挡在了魏光阴身上。   胸前是离得近的男孩的心跳,咚,咚。后背则是什么坚硬物落下后的痛感,浑身火辣。   “行了,别把事儿闹大,走吧!”   见群殴升级到武器袭击,杀马特站不住了,喝住小弟,朝反方向拉萧何。   只一阵风过的时间,巷子里再度静得能听清呼吸。   约莫几分钟过去,我怕魏光阴愧疚,忍住疼,控住龇牙咧嘴的表情起身离开他:“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   他空出撑住地面的一只手,擦拭了几下破皮的嘴角,突然露出足以惊艳我的笑容,却没有温度:“开心吗?”   “什么?”   “要用什么方法吸引他注意呢?对他温柔相待不行,假装正义使者也被无视,那么不计后果为他挡灾难,至少可以博得青眼一记了吧……自以为和小说女主人公一样英勇,把我当作随便上钩的白痴男主,希望我从此开始注意到你,对你改观,喜欢你。程改改,难道你不是这样想的吗。”   青年男孩挂着了然于心的表情,我如遭雷击。   头顶的太阳好像不再是太阳,而是宇宙爆炸留下的残骸,一点一点往身上坠,砸得我体无完肤,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只能讷讷地问:“魏光阴,你真这样想我吗?如果是,为什么刚才要站在我面前。”   他好像听见什么天大的笑话,意有所指用下巴点了点巷口斜上方。我循着视线望去,发现一枚小摄像头。   这里地处滨城贫富交界地,巷外是不断穿梭的车水马龙,穿过巷子,迎面扑来的又是水沟腐臭的气息。而巷口的摄像头,用于监控巷外交通,魏光阴事先发现了这点,才不动声色地退回来与我并肩,因为恰好处于监控范围。他的举动不是为了给我勇气,只为收集萧何挑衅斗殴的证据。   “就算这样……你也不该随便怀疑别人的好意,并非每个接近你的人都居心叵测。或许,她就是想送你一颗糖,你却反手一耳光。难道这个世界上,就从没出现过让你相信美好的人?”   我严肃的诘问令男孩眼神失焦,只几秒,复又是骄傲的表情,斩钉截铁两个字:“没有。”我察觉嗓子眼儿从未有过的发紧:“真的、一个也没有?”   他偏头,懒得再回答。   我一定是疯了。   当下的无数个念头里,唯有这句话清晰地跳出来。   一定是疯了,才会坚信自己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同过生,共过死,一起挨过风雨飘零,竟不曾温暖过他一颗心。   还没被魏光阴气得呕血前,我佯装冷静要离开,可被砖头狠狠袭击过的背部,痛感后知后觉地袭来,迫得我半直的身子一软,再度栽进后方人怀里。   有种主角,中了枪的情况下还能健步如飞追犯人。   有种主角,撞了车的情况下还能讲述遗言一小时。   有种主角,断了腿……   但为什么,我只被砖头砸了那么一下,就感觉脊梁骨都被抽走一大半?!   那天,在我骂了数百次那些金刚主角后,我感觉后面有一双手,腾地,扒开了我的衣服!   “所以你一投怀送抱,他就迫不及待地撕了你的衣服?!”   后来,当我与盛杉熟悉起来,聊到这段儿,她瞠目结舌问。   “我没有投怀送抱!”   “所以你还没有投怀送抱,他就迫不及待地撕了你的衣服?!”   “不是,我有投怀,但他没有完全扒我的衣服啊!”   “所以你是投怀送抱,而他半推半就……”   ……   准确说,他只是稍稍撩开了我裙子后方的拉链,查看我的伤势,但已足够将脸皮薄的我逼疯,此处省略盛小姐一万个白眼。   总之,彼时的我就跟个在暗巷被猥亵的小姑娘,慌张伸手捂住背部大喊“不要!”,魏光阴却恍若未闻。他神色微凛打开我的手,待发现背上青了一大块,还有破皮渗血的情况后,他当机立断,将我……扶起。   我很想问,为什么不是公主抱,盛杉可以我怎么就不行!   魏光阴好像能感应到我的内心杜白,轻飘飘道:“你刚刚压过我。嗯,有点儿重。”   呵,我曾减过肥,想到就心酸。   我坚持不去医院,怕程家人知道。他们很努力地让我没有寄人篱下的感觉,然而,我始终不能心安理得地给他们添麻烦,魏光阴只好带我到附近的诊所简单包扎。   诊所很小,病人却很多,似乎整个社区就一家,但凡有个头疼脑热的居民都往这儿挤。看诊的是个中年女医生,因为事儿多,态度不怎么好,随随便便地将我拉进人工隔帘后方,摁压几下查看伤处后就定论:“外伤,擦药,一周忌水。”   第一道药魏光阴给上的,女大夫以为我俩是大学情侣,一边给另个患者装针药,一边支使他说:“赶紧去,上完药把座位腾出来。”   我含羞带怯地遥望女大夫一眼,而她给了我一个“装什么纯洁,我还不知道你们女大学生……”的白眼,魏光阴轻咳一声,不再扭捏。   男生下手很轻,像他整个给人的印象。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温情,并非天性残忍的人能装出。我恍恍惚惚,想起与盛杉的谈话。我说她不明白魏光阴,而我,又何曾真的了解?   熬到上完药,贴上纱布,跟着他走出去,发现天色将暮。   魏家的司机打来好几通电话,他终于接了,给出地点,然后坐在一个废弃的公交站椅上等待。窒息的沉默里,我俩都将视线安放在不远处的平地,看三个小孩放风筝,一女两男。   其中一个壮硕无比的男孩掌着风筝不松手,小女孩怒了,故意扯断绳子。眼见风筝远远投奔天空,壮硕男孩特别生气,怒气冲冲要动粗,另个长相清秀的少年适时站出,将女孩单手护到身后。   傍晚的微风拂过所有人脸庞,往事不经意跳出来拍我的肩膀,我热泪盈眶。   “其实……有的。”   身边人突然说话,我反应不及:“嗯?”应答的声音略显哽咽,所幸他没全副身心陷入回忆,没注意。   “之前在巷口,你问我,有没有人也曾让我觉得世界是美好的。其实,有。不过,很多年前了,我曾经在一家孤儿院里待过。那个人,具体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甚至一开始,我也挺讨厌她,直到不小心撞破她的脆弱,她却依旧笑嘻嘻。”   我的贝齿咬着下唇,以此克制紧张的心情,循序渐进地追问:“你觉得她需要保护?”   魏光阴面上真切的温和一点点挣出:“不,是感同身受。很多时候,成长于枝繁叶茂的大家族里,不比在孤儿院里来得热闹。”   身边人露出寂寥的神色,我忽然很想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就是那个让他又恨又心疼的姑娘。但我没来得及这么做,魏光阴猛地起身,朝放风筝的小孩儿方向去。   清秀少年始终不敌壮硕男孩,小女生抱着被揍的少年哭,魏光阴不知从哪儿变出几块白巧克力递给他们,俊的眉,朗的目,风过发梢起。   我心有所动,跟过去,站在他身后,隔着一米的距离问:“如果那个特别的人再出现,你会不会像当初那样,全副身心地相信她?”   魏光阴的背影定了定,没回头。   “不,我会离她很远。”   这答案我始料未及,语气错愕:“为、为什么?”   暮色终究来了,天际一缕窄窄的白线,将最后的光投在离我不远的男孩身上。他的侧脸在稀疏光线里晦暗不明,姿态却坚定。   “程改改,你是个了解自己的人吧?我不是。我经常不确定自己下一秒会做什么,会像喝酒断片儿似的遗忘一些事情。不过,被我遗忘的大多都是坏事,知道这有什么好处吗?那就是,无论伤害了谁,都不会有罪恶感。”   他顿了顿,道。   “如果世上真有我不想伤害的人,她是其中之一。”   不得不说,心灵感应是个很奇怪的东西。   当魏光阴坦诚自己不想伤害那个女孩时,我竟莫名其妙地脱口而出:“你早就认出我了吧。”   并非询问,而是陈述。   那一刻,他身体不自然的僵挺将他出卖。像初初行走江湖的少年,拿着柄没开封的剑,不小心溅上血光。纠结,忐忑。   “毕竟,叫改改的人不多,在第一面熟稔叫出你名字的女孩更是少。以你的心智和手段,只要稍微用心就能打探到。我不清楚,这些年在你身上究竟发生过些什么事,但我坚信,你的内心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却善良的小男孩。”   “你早就认出我,才主动给我买冰棍,帮我请假。可你身体里的另一个声音却在说,远离她,于是你一会儿温和一会儿冷漠,挣扎在想靠近却不该靠近的天平上,摇摇欲晃。但你忘了,魏光阴,我从来不是知难而退的性格啊。否则,我也不会费尽心思,追寻着你的足迹,来到滨中。”   说着,我抬起脚,试图走近他,却被喝令待在原地。   “别过来!”他回身,冲我怒目相向,“当年那个小女孩,早就死在悬崖下边,不应该活在今天。”   “但她活了下来,还找到了你,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我持续走近,对面人的表情陡然凶狠:“就算是又怎么样?程改改。别假装了解我,更别试图剖析我。你见过人性最残忍的样子吗?没有吧,会死。”   我被他瞳孔里大片的黑暗惊到,倒吸一口凉气,却没有害怕的心情,反而心疼加剧。   “魏光阴,你总是强调自己冷酷的那一面。可你见过自己温柔的样子吗?我见过啊。”   待我们只有半步距离,我大着胆子去拉他的手,像暴雨倾城的夜晚,我们互相依偎取暖。   “我见过一个小男孩,明明自己不会安慰人,却信誓旦旦告诉我说,总有个人会带来亏欠我的爱。我见过那个小男孩,明明身体不够强壮,却以一己之力挡在我的前方。我见过的男孩,明明信上说的是别等我,他却心软,骗不识字的我说,要好好长大,等亲人归来……”   男孩的身体在夜风里抖了抖:“别说了。”我却不罢休。   “不管贫穷或富贵的人,都有选择的权利。选择凝视深渊,深渊便会回以凝视。选择面向太阳,太阳也将不吝啬它的光芒。我不管那个男孩凝视过多久的深渊,但是从今以后,我要做他的太阳,像他曾经给予我无声陪伴的那样。”   感谢不久前我恶补过的琼瑶剧,否则打死我也说不出这么漂亮的话来。也是那天,我才得知魏光阴当初来到祥和里的真相。   萧何听见的传言没错,十岁那年,魏光阴的确被查出患有精神疾病。   症状就像他说的那样,会不记得自己究竟做过什么,还曾因为这个病,犯过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当时的魏家早已声名显赫,为了避媒体风头,才将他悄悄地送到祥和里。每逢周末,魏家的心理医生会秘密前来跟进他的病情,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周总要消失一两天的原因。一年过后,医生说他的情况近乎痊愈,只没想到,回了滨城,又隐隐有复发的迹象。   “你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人活着最大的希望,竟只是每天早上醒来,听用人小心翼翼地对你说一句:少爷,您昨晚睡得很好。睡得很好?哈!”   魏光阴斯文的面容此刻稍显扭曲,我着急忙慌抱住他。   “没关系的!只要是病,都有治好的那一天啊!你在祥和里那段时间不就好了吗?一定是我和刘大壮成天耍宝逗你开心的缘故!哦,对,刘大壮,就是刘维!坐你前排的那个!你看,命运重新将我们聚在一起必然有它的道理。说不定,这就是你病的转机,我也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男孩终于安静下来:“一直……”   “是,一直。我从小就是个信守承诺的孩子啊,以前你的管家用公仔收买我,要我和你一起玩,我不也照做?”   这些稚语在魏光阴听来一定特别没力度,他遥望天际,喃喃道:“别轻易许诺,你可能还不明白,世上有太多的东西,可以轻易破坏承诺。”   我的表情慎之又慎:“兴许我存在于规则之外。”   后来,我心爱的少年,他说了什么?好像说我太傻,却不再是讽刺的语气。两张青涩的面容,隔着重重的夜色与旧时光相对,久久未言。 第3章 爷爷,您就是我的爷爷   没几天,学校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件事,我因路见不平红遍了校内贴吧,叫痴迷侠骨柔情的刘大壮崇拜得神魂颠倒。   情况是这样的。   我值日,留待最后一个走。等到了自行车棚,发现有个青年男子正猫着腰,轻车熟路地用小针撬自行车锁,我当即大喝:“做什么呢?!”   当日,为了打扫卫生时不将校服弄脏,我穿了一件特别欧巴桑的T恤。加上天气太热,又将头发随意扎成老气的丸子头,导致男子以为我是偶然经过的居民楼妇女,遂对着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嘘,我一会儿也给你弄一辆。”   然而,他不知道,那辆自行车我闭着眼睛都能认出来,是魏光阴的。   虽然魏家的司机每天都准时准点出现,他还是留了一辆车在车棚,以备不时之需。镀银框架,轮胎上边有一溜我不认识的英文。   我说过,凡事沾到魏光阴的事情,我就战斗力猛增。于是我一边高声叫保安,一边徒手斗小偷,为他们的到来争取了时间,受到校内广播公开表扬。   此前,与萧何那一役,我的眉边也有一处瘀青的痕迹。刘大壮追问,我模糊带过说是见义勇为,他不信。自行车事件后,他信了,只差没下跪叫一声师父,又恢复到了儿时唯我马首是瞻的样子。   第二件事,萧何被开除了。   我说过,魏光阴收集了他挑事斗殴的证据。第二天上午,那些视频就进了校长信箱。下午,他便被勒令收拾书包停课回家。   高考即将来临,这对任何人来讲,都无疑是致命打击。所以萧何背上书包怒气冲冲地下楼时,我跟了出去,生怕他再找去魏光阴的麻烦。   两人在教学大楼的主门狭路相逢,魏光阴连眼神都没停留,轻描淡写从他身边经过,萧何突然出声,怪异地冷静。   他说:“魏光阴,你会有报应的。”   手脚细长的男孩展了展衣角,不再佯装客气:“不一定吧?回敬小人应该不在下地狱的范畴。”   “你!”   “你,如果不想余生都过得辛苦,最好安分守己。”   说完,扬长而去。   只有角落的我注意到,那个与光逆行的背影,有多寂寥。   那段时间,校园图书馆被复习大军占领,连食堂也不放过,身材“纤细”的我老挤不进去,多亏刘大壮浴血奋战帮我抢位置。午饭点,我的眼睛化身雷达,搜索到魏光阴的身影,遂原地蹦起。他的视线投过来,发现我,轻轻点头做了个知道的意思。可惜,刘大壮还是与他陌生。   没得到魏光阴同意,我不敢透露他曾在祥和里待过的事情,尚不知那就是儿时玩伴的刘大壮,依旧沉浸在“天之骄子,凡人勿近”的死板教条里。于是,为了拉近两人关系,我特意策划了一次三人郊游。   郊游地点在滨城著名的文化馆附近,需要开车前往。刘大壮刚拿到驾照,为了炫技,开出了家里的“四个圈”。可这么多年过去,他做事依旧不经大脑,完全不明白新手上路多么危险,中途与一辆水泥罐车并排,差点儿出车祸,吓得我求爹爹告奶奶。   见我一惊一乍,刘大壮更慌了,魏光阴轻声斥我:“别影响他。”紧接着现场教学。   “开车要注意车间距,不能只见前方车辆,视线要放到最远的地方。这样如果前面的车辆发生碰撞或急停情况,你才有时间作出反应,避免追尾。”   “啊?啊、嗯。”   “遇见大型装载车辆,要么慢速离它远些,要么果断加速超它,千万别跟在它屁股后面或旁边,因为一旦发生事故,生还概率约等于0。”   “原来是这样?!”   “还有方向盘,如果不掌紧,车速太快车子会发飘。你下来后可以在市区道路练练单手掌握方向盘,有助于稳定。”   “嗯!”   驾驶座的男孩已渐渐平静,早已忘了什么仙人凡人之说,从镜子里朝后方递过去一个甘拜下风的眼神,紧接着扭转阵营,开始数落我,说我不懂事……人在做,天在看!为什么我老是遭遇他的背叛!   正值周末,文化馆的人有些多,我嚷嚷着饿,拉上刘大壮和魏光阴到附近的小吃店觅食,结果遇见老同学,萧何。   他正弯腰在一家凉面摊前帮忙,旁边年近五十的妇女应该是他的母亲,看上去老实巴交,拿佐料时行动有些不便。有混混模样的人挑剔说不好吃,不给钱,萧何一身戾气,又是冲上去要揍对方的样子,被母亲拉住。   “别和他们一般见识,你是要上大学的人,懂礼貌守规矩。”   看样子,她还不知道萧何被学校劝退的事情。   萧何母亲说完,转眼看见不远处的我,招手道:“小姑娘,尝尝吧?味道很好的。”紧接着,萧何也发现了我们,微眯眼,语气不善。   “你们来这儿做什么?!”   刘大壮也是暴脾气:“哎哟,这又不你家的地,我来还要打申请?”   我拦住他,抢先一步凑过去,对满脸迷惑的萧母解释:“阿姨,我们是萧何的同学。”她恍然大悟:“哦?我说呢,他怎么对客人这么没礼貌!听说你们班为了减负放长假,所以有时间出门散心?”   我瞄萧何一眼,他特别紧张,眼神发出某种求救的信息。我转头看了看面前憨厚的妇女,点头如啄米:“嗯,老师说……”   交谈过后,萧何的妈似乎特别喜欢我。提到行动不便的腿,她说是车祸造成的。   “肇事司机跑了,郊区附近又没安装监控摄像,我们家无权无势无门路,茫茫天地,哪里去找公道。”   至此,我大概有些理解了萧何的仇富心态。   回去路上,我从头至尾观察着魏光阴的反应。他安静凝视车窗外一闪而过的绿,不知在想什么,剩刘大壮一人叽叽喳喳。   第二天,经过校长办公室,我看见了里面的魏光阴。他背对我,总结性地对校长说:“上次是误会,他复学的事情,就拜托您了。”   接着他起身,我闪身,还是被抓了个正着。   我俩默契地往天台走,到了门口,他突然问:“你故意带我去文化馆的吧?”   被抓包的我差点立不稳脚,小心翼翼道:“你在生气吗?我只想证明自己的看法没有错。不管你外表伪装得如何冷漠,始终心存善良。”   魏光阴失笑,轮廓柔了,眼神飘飘忽忽。   “有段时间我一直在纠结,究竟怎么才能活成你和刘维那般开朗的模样。现在我想了想,你说的对,命运安排我们再聚头,真有它自己的道理。或许,你……”   他顿了顿:“和他。”   “就是我的药。”   魏光阴抑扬顿挫的语气令我心痒难耐,差点儿疯唱出一句“药药,切克闹”。但我并不知道,在我欢天喜地蹦跶着离开天台后,一直坐在视线盲点的盛杉现了身。   “拜托,刚才那真情流露的人是魏家公子吗?”   他冷眼睨她,方才的温柔被一点点风化,声音低下去:“你很闲吗?”   “瞧你对我这犯我族者虽远必诛的表情,刚才对她可不是这样。”   “看来你真的很闲。再过不久就是盛爷爷生日,说起来,我也好久没和他聊过天。你说,聊点什么,才能让你有事可忙?”   盛杉正色,目光顺着他清秀的面容走:“威胁我?好啊,反正,我在学校也没几个朋友,程改改那姑娘性格不错,我喜欢,若是邀请她参加寿宴,她应该不会拒绝哦?届时,作为主人家的我必须要周到地为她准备礼服。不过,你知道的,意外天天有,像我这么小心的人都曾经出过丑,若是她也当一回视线焦点……”   空气中的火药味陡增,魏光阴侧身对她,不予置评,佯装恍然大悟:“哦,我知道要聊什么了。周家那个私生子,你觉得怎么样?”   人活在世,谁能没个死穴。   提到那人,盛杉炸毛,淑女仪态尽失,指着魏光阴,斩钉截铁地威胁:“你动他试试。”   魏光阴似笑非笑,出口却成冰。   “你动她试试。”   语毕,盛杉怔住,半晌后扑哧一声,好像见到恐龙化石般神奇。   “喂,姓魏的,我突然觉得,你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他转身离开,余音绕梁。   “别这样觉得,会失望。”   高考前几个月,我和刘大壮也开始不眠不休地奋战。我想考B大,因为和魏光阴约好了。刘大壮想去Z大,学编程。   “为什么想学编程?”   “因为我喜欢古龙啊!”   “学编程和古龙有几毛钱关系?!”   “咦,你不知道吗?古龙有部小说叫《边城浪子》,我超级喜欢。所以,也励志以后要成为一个编程浪子。”   刘大壮未来能不能成为编程师,我不清楚。但他成为浪子的可能性倒是很大的。因为有一天,程穗晚经过滨中,为我送来爱心酸奶,刘大壮看着白裙飘飘的她,眼睛都直了。   “什么?她竟然是你妹?!”   他用不可置信的眼光将我上下打量,大致意思是“近朱者赤,你怎么没有沾染到一点儿对方的气质”,然后我炸了。   “你妹!”   接着,刘大壮用未来一个月的早餐安抚了我,收买我告诉他程穗晚想报考的学校。于是他开始念念叨叨着不要去B大学编程,要去穗晚的学校。从小到大都这么没有原则,我也是佩服。   说到这,魏光阴已经好多天没和我们一起复习,在学校遇见也说不上几句话,我总觉得情况不对,在放学路上拦住他,百般追问下,他才轻轻叹口气:“家里安排去美国,沃顿商学院的OFFER已经下来。”   突如其来的消息砸得我脑子一蒙,刹那失语。不一会儿,神神道道地转身就跑,两耳自动屏蔽身后接连两声呼喊。   第二天,同样的小路,同样的阳光,我以同样的姿态,拦住了魏光阴,将一沓资料陈上。   “我昨晚查过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的OFFER很难拿到,我只能先申请进去读预科。好在预科的课程不是很密集,可以顺便打零工,挣之后的学费,再做好奖学金申请的准备。”   他自然卷翘的睫毛眨啊眨,难得露出不理解的表情,我尽量使自己的微笑看起来美丽。   “我答应过的,会陪着你,直到病好为止,不是吗?”   魏光阴兴许不习惯这样的温情,他侧头,声音低低的,看不清眼神。   “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负责,不是为别人而活。改改,我不想你因为一句看起来像是玩笑的话,放弃自己想要的人生。”   我摇摇头:“宾法不比B大差不是吗?我要真想考进去,还得付出加倍的努力。所以你完全不用有负担,我只是将你当作奋发图强的标杆。”   男孩依旧沉默,不置可否,却终于愿意用漂亮的双眼凝视我。   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他对我保留的距离,那层未知的隔膜,正被我真诚的脸划破,蒸发在夏日余晖中。   去美国是件大事,当晚,我鼓起勇气与程家父母商量,没想获得了意外支持。   “我们早有打算将穗晚送出国,只是她不想和你分开,迟迟没答应。现在你也想去,正好俩人可以做伴。”   程穗晚悄悄从沙发上伸过手,握住我的,我也一时激动得有些不知所措,遂兜头将所有想法倒出:“我过去以后会勤工俭学,费用的问题你们可以不用承担太多,现在算是我借的!我、我打借条!以后工作了慢慢偿还。”   不料被程家夫妇笑我傻气:“你和晚晚情同姐妹,我和你程叔叔也都视你如己出,只要你别拿自己当外人,我们就是真的一家人。”   未待我哭天喊地感动一番,心性单纯的程穗晚像初初展翅的蝴蝶,从沙发那头跌跌撞撞飞扑到在我身上,喜笑颜开。   “这下好,程改改同学可以继续当我的女骑士啦!”   我咬着嘴唇,感激轻笑不说话,默默将这份恩情记在心。   听程穗晚也要和我们一起去美国,刘大壮郁郁寡欢:“唉,你们都走了,我在这儿还有什么意思?”他想要说的应该是程穗晚都走了,他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   “不然,我也去?进不了宾法,读个野鸡大学总可以吧?”   “你考虑过人家野鸡大学的感受吗?还是别折腾了,老老实实考B大学编程吧,培养下浪子气质。”   ……   周末,提交签证材料回来的路上,我被橱窗里一双精致的高跟鞋吸引。   听说每个年满十八岁的姑娘,都应该拥有一双美丽的高跟鞋,让它带你去到最美好的地方。而那双鞋的样式实在别致,精巧大方,另一个女孩子也忍不住停了下来观望,与我搭话。   “Jessica Jung。”   “嗯?”   “这双鞋出自法国名设计师Jessica Jung之手,我在巴黎游学的时候去过她的作品展。”   接着,我俩就鞋子的外观进行了讨论。那女孩皮肤白皙,谈吐大方,见多识广,令我有些自惭形秽。   交流最后,她友好地向我挥手说再见,我如蒙恩宠,将手挥得跟小彩旗似的。转身,撞上一米八的黑衣男子。   耳边刚听得一句“有人想见你”,人已经被黑西装男子风驰电掣塞进车厢,那句“可我不是很想见他”的话,从头到尾没有出口的机会。   我盯着平缓的车速表,想伺机逃跑,那黑西装男子好像看穿我的心思,佯装吩咐司机说:“这位小姐似乎没有配合的意愿,上了高速就放她下去吧。”   拜托,上高速了放我下去?你在玩儿我吗?!于是我赶紧安分:“其实,也可以见一见的。”   我对黑西装的印象,还停留在魏家保镖身上,以为是魏光阴吩咐他们来的,倒没怎么反抗。可目的地到,却是一座连幢的宅子,古意盎然。   前后共有四辆车,等中间的那辆停下,一双属于男子的长腿伸出,我才被允许下去。大队人马影影绰绰地将他护在中间,离我五米开外的距离,使我难以瞧得正面。   穿过花园,到了主楼前,一身警卫员装束的青年男子略微向他低头,恭敬道:“叶先生,老首长在里面。”   姓叶的男子进屋与主人寒暄,我被迫等在门外,被重重默不作声的人群包围。   关门的人不太细心,日式推拉门稍稍露出了些缝隙,一些细杂的词语泄漏出来。身为好奇宝宝的我偏头朝里瞧,恰好见男子陈上一块圆盘模样的东西。   不久前,我曾在鉴宝频道见过这种东西,据说是西汉时期的古铜镜,就古人用来照面的器物。不过,它乍看下与普通铜镜没什么区别,但若以一束光照到镜面,反射后投影到壁上,壁上光斑就会奇迹般显现镜面的图案和铭文,故名为“见日之光”。   听说以前的人将“见日之光”奉为神物,可惜到了宋代,这种东西已经失传,全世界总共不出五枚,其中一枚,竟在他手上。   我正暗叹歪打正着地见着了宝物,一个低沉的老声传出。   “解冉这孩子,被我和他爸宠坏了,要做什么无论如何也要做。你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应当了解她的性子,忍让些,没必要走到分手这步。”   那人不知回答了什么,老首长话锋一转:“对了,我听你父亲说,最近苏黎世那边的分公司好像出了乱子,你不考虑回去帮忙?”   这下,男子的声音我听得一清二楚,简明扼要:“我心里有数。”   他伸手端茶,再放下时,茶杯正好处于缝隙的光亮之间,莹白如玉。   “对了,我给您带来一个人。”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叶慎寻。我进去的时候,他未曾抬头看我,只顺手点燃一根没有标志的雪茄,不抽,让那好闻的淡香充斥整间屋子。   片刻过,他慢条斯理地对我说了三个字。   “叫爷爷。”   霎时,我想起网上流传的搞笑视频:“孩子,叫爸爸!”“爸爸!你就是我的爸爸!”   一瞬间,空气充满了迷之尴尬。   所幸,我沉浸在震惊、惊讶、讶异、异想天开……的情绪里,才没有失控地笑出声。   怎么不是异想天开呢?颠沛流离十多年,回头发现我的爷爷是首长,简直跟紫薇一模一样啊!民间公主啊!种好事儿怎么能落到我身上呢?所以我佯装矜持,细声细气:“你们……是不是弄错了啊?”心里却已经做好了下一秒就泣血声讨老人,为何将我流放在外的准备。   不料,年轻男子瞄了我一眼,接着从榻榻米里大惊失色地起身:“你是谁?”   我去,你们把我绑这儿来的,现在问我是谁。怎么,见我这个孙女长得不好看,不想认了吗?告诉你,没门儿!   “我是、我叫程……”   那句“爷爷!你就是我的爷爷!”还没机会出口,那负责绑我的黑衣人,劈头盖脸就给了身后的手下一耳光,浑身一震。   “怎么办事儿的?连个人都能认错!”   吓得我,着实退后了一小步。   原来,他们要找的人,是在橱窗前同我搭话的姑娘。我就说,这种天大的好事儿,怎么轮得到平凡无奇的我。一阵鸡飞狗跳后,现场安静下来,先前冲我厉色的保镖此刻化身小绵羊,凑到叶慎寻身前。   “您就告诉我说,门口那个。我问哪一个,你说,身材比较好的那个,所以我就绑了她啊……”   姓叶的上下打量我一番,英俊的脸沉了沉,又恨又气地冲呆萌保镖吼:“你是不是瞎?!”   你才瞎!你全家都瞎!我身形一动,就要上去和他拼个你死我活。毕竟我可以容忍别人说我傻,绝不能容忍他吐槽我的身材,魏光阴除外。   还没待我冲上去,一直旁观的老人坐不住了。他被人扶起身,拿着手杖就冲男子招呼过去。   “臭小子!自己不靠谱,只会拿下面的人出气!你、你给我过来!”   见势态不对,叶慎寻长腿一跨,敏捷地跳过四四方方的桌子,完全不正经起来:“别啊老爷子,打坏我,解冉会找您算账的。”   周围保镖们拦的拦,逃的逃。   眼见他就要溜走,被吐槽身材不好的我鬼祟地加入了战场。   我刻意挡在他逃亡的道路上,想顺势将他推回原地。不料两只手刚伸出去,他像掐准了点儿,机敏一闪,惯性导致我的胳膊无法收回,最终所有的力道都对准了追上前来的老首长。   老人被大力的我推得踉跄,好在军队出身,即便老态龙钟,下盘也比常人稳,连连倒退好几步,却并未摔倒。   察觉自己惹祸后,我惊慌地收回手,还没来得及解释,门外的警卫风驰电掣冲进,刚才那一盘散沙的保镖,此刻也全都训练有素,掏出我在电影里才见过的火药器物,瞄准我。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死去,一定是这张嘴害的。   因为,在如此生死攸关的时刻,我抖着嗓子想劝他们冷静些。可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阵仗,特别紧张。我一紧张,嘴就容易跑溜,遂将那句“让我们冷静冷静吧”,大声说成了——   “让我们同归于尽吧。”   我稀里糊涂的话刚落,一名警卫员以迅雷之速开了枪。   千钧一发间,有双手牢牢控住我的腰,用力一扯,我便猝不及防地撞进一个满是雪茄香的怀抱。   “她是我的人。”   片刻,头顶传出掷地有声五个字。我稍稍抬头,窥见男子专有的喉结与青色下巴。   心猿意马之际,我无意透过男子肩头,发现刚才站的墙背后,出现黑不溜秋一个洞。若非身前人及时相救,我已命丧黄泉。   想到这儿,我的两只胳膊泛起细细密密的疙瘩,所幸听见叶慎寻昭示主权的人都立马收回了武器。我刚要跪下磕头说:“大爷,小女子的命,从今往后就是您的了。”   他突然将我推开,悠悠接了一句:“不好意思,说错了,她是我带来的人。”   我的膝盖顿时又硬气起来。   老首长饶有兴趣地扫我一眼,再看看正掸灰的青年男子,终大手一挥。   “罢了罢了,闹得我头昏脑涨,赶紧走。”   被驱赶的叶慎寻不甚在乎,老人想起什么,停下步子:“对了,叫你们家老头别躲我。别以为搞到了卸任书,这滨城的一切他就真不用再管。”   男子扯了薄唇,轻笑出声:“我爷爷您还不知道吗,怎么好玩怎么来,我哪儿逮得着。”   首长用拐杖指了指他:“这世上还有你逮不着的人?臭小子,说什么要和姓叶的撇清关系,到底还是帮自家人。”   可不知是不是错觉,那些表面的指责,内含欣慰。   等现场只剩下我与叶慎寻和保镖们,他对着我勾勾手指,示意我跟着走,我却杵在原地不动。   他一只脚方踏出小阁的门,意识到身后没动静,便在将好的光线里回了首,语气出奇温柔地朝我“嗯?”一声。   霎时,我的鸡皮疙瘩霎时起得更加密集,隔着两米的距离,回他。   “我……腿……软……”   那出阴差阳错的插曲,没多久便被我遗忘,因为将精力全放在了托福考试上。   考试当天,刘大壮非要开车送我们去考场,一路上跪舔魏光阴教授的理论知识多么有用:“现在已经能轻轻松松将车开到飞起,一点儿也不抖。”   早晨八点过,正是堵车高峰。看看前方高架桥的盛况,再看看表,我多么希望他说的是真的,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俩搭地铁早到了,你倒是给我飞啊!”   当刘大壮无言以对,萧何出现了。   他不知从哪儿搞到我们考试的消息,骑着辆摩托,略显炫技地停在刘大壮的车旁边,拿下头盔,朝着降下窗户的我们点点下巴:“要不要我载?”感觉自己在演《速度与激情》一般。   萧何的主动示好,魏光阴心如明镜,但他还是干脆利落拒绝。形象和考试对他来讲,显然维持形象最重要。毕竟错过这次考试还有下月,再下个月,报名费于他九牛一毛。而我,无法觍着脸再向程家父母伸手要钱。更重要的是,作为《速度》粉,我更没理由拒绝啊!   试想一下,摩托拉风地冲进考场,人群退散,万众瞩目。我流畅地翻身而下,给对方一个HIGH FIVE……完美。OK,现实是,我刚洗过的头发,在二十分钟以后灰尘密布。在下车的时候,因为腿短,差点摔个狗吃屎。   从考场出来,萧何还在,不知怎的,竟与刘大壮从互看不惯的仇敌变为勾肩搭背的好友,甚至要拉我们去萧何居住的镇上野炊。   萧家就在高速附近的小镇,背靠一座不太陡峭的大山。初夏,蚕虫鸟鸣开始出没,满眼的绿色令人心旷神怡。   他拎着从家里捎出的腊肉香肠,带我们穿越小路,抵达一片竹林空地。   这里应该是镇上小伙伴们野炊的最佳之地,因为有用石头堆砌的现成炉灶,被烧得黑漆麻糊,却依旧坚挺。   在祥和里的时候,刘大壮没少干这些事儿,遂与萧何一起动手加固炉灶。当然,我也没少干这些……所以我很自觉地帮着捡柴火,唯独魏光阴略显多余地立在一旁。   半晌,他忍不住开口:“不然,我帮忙先切肉吧。”   切肉……   能感觉出,魏光阴鼓了多大的勇气,才提出这建议。可我难以想象他操刀割肉的农夫画面,赶紧捡完柴火接手了菜刀,支使他去生火。   准备工作完毕,剩下烤的环节,我自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殷勤地给魏光阴烤了一串腊肉片。为了投桃报李,他也加入阵营,动手烤了一串香肠递过来。   尽管我是个只看脸的姑娘,但连我都不得不讲,魏同学烤的香肠,是我吃过最蒙的味道。   “亲,你连里面都烤煳了。”   “有一点儿吧?”   “还把糖当盐了?”   “是吗?”   反观刘大壮和萧何自食其力,啃得香喷喷,不亦乐乎。   接收到我怨念的目光,萧何越过刘大壮,向我和魏光阴一人递来一根自己的杰作。不知是不是火光的缘故,男孩面庞看上去红得通透,说话也支支吾吾的。   “对不起。哦,还有……那个,谢谢。”他说。   魏光阴应该从没想过会与萧何坐在一起吃烧烤,当即也别扭起来,拢着手轻咳一声:“彼此。”   “噗。”   他们太过官方的对白令我破功笑出,唾沫星子横飞:“不知道为什么,你俩这状态,让我很想叫你们喝个交杯。”   刘大壮唰从腰间抽出一瓶什么东西,往地上一扔:“我就有先见之明,义结金兰怎么可以没有酒?”说着,还要去拉魏光阴的手,拿刀放血。   人家只是化干戈为玉帛,谁说要义结金兰了?鬼才要义结金兰!分明他自己想和魏光阴套近乎,就为多学点实用的驾驶知识!于是为保护魏光阴毫发无损,我和刘大壮围着篝火再度交起手来,成功勾起魏同学的回忆,令男孩唇角轻扬。   我正得意,眼角余光忽然瞥见树林不远有什么东西在迅速移动过来。等定睛一看,霎时尖叫着跳离了原地。   “蛇啊!蛇!!”   刘大壮离我最近,长臂一挥将我护在身后。我们几人屏息静气,看那条表皮异常鲜红的蛇就停在几步之遥。   听说颜色越鲜艳的蛇越毒,这蛇一看就毒性剧烈。我正踌躇要不要捡个小石子之类的引开它,然而,我没想到,身前那作势要保护我的汉子,特别不合时宜地晕了过去。   他体形大,重物落地的声音大概惊动了正在四处勘察的红蛇,开始急速朝我的方向而来,条件反射要攻击我。我瞠目结舌地往后退,最终脚跟绊住脚跟惊吓倒地,眼看就要入了它的嘴,两块石头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砸中红蛇头部,使它当场毙命。   那两块石头,一块出自魏光阴的手,一块出自萧何。   这一时半会儿,竹林里静静的,静得只能听见我惊魂未定的喘气声。   魏光阴率先回神,将我从地上扶起来:“没事吧?”   我惊魂未定,傻傻摇头,看他顺势去掐住刘大壮的人中,将对方唤醒。   怕这条蛇还有其他同伴,此处不宜久留,萧何在一旁收拾东西,一边解释说:“附近有个蛇厂,偶尔会偷溜出来一些。”但因为大多爬出来的都没毒性,村民们也就没怎么在意,没想还有漏网之鱼。   从此以后,“胆小鬼”成为刘大壮的代名词。他脸红脖子粗地同我们争论,说他已经很努力地想保持镇定,可他打小对那种滑不溜秋的东西有阴影,一见就腿软,包括见了泥鳅也是如此。   为了锻炼他的胆量,萧何解下一根绑腊肉的绳子将死蛇套上,塞进刘大壮手里。   “我以前也怕,后来我爸就这样对我,拎着拎着,就不怕了。”   自诩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壮兄弟,最怕别人看不起他,当下也豁了出去了,拎着那条蛇,走过大半个村,却遇见蛇的主人,就是蛇厂老板。   迄今,我已经忘了那条蛇的名字,但当日听蛇厂老板的意思,是这条红蛇很珍贵,很难弄到,药材价值很高,要我们赔偿。   “你的蛇擅自跑出来,差些伤到我们,没找你要赔偿,反到讹起我们来了。今儿爷就告诉你,我不仅不给钱,还要拿回家炖汤!”   急性子刘大壮特别不淡定,气急的情况下,竟真忘记害怕这回事,风风火火地扬了扬手里的死蛇尾巴。   倒霉的是,我正好站他旁边,于是那黏黏凉凉的触感,吧嗒落在我脸上,动物腥气扑鼻。瞬间,我才是真的想要晕过去。   蛇厂老板纠缠不放,并且认出了在附近居住的萧何,呵呵冷笑说:“你们不赔钱,可以,从今天起,我就让厂里的工人到这个小伙子家里去要了。他们可都是饲养员,与我的这些宝贝们随身不离,到时候吓着谁,就不能怪我。”   我冲上去,以牙还牙,摆出一副比他还嘲讽的表情:“这样哦?那要是我们精神受了刺激,分不清东南西北,只好跑在你家去吃喝拉撒睡了?”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可没料,飘的人是我,挨刀的也是我。   和男性相比,女性总归是吃亏的。无论体形还是口舌上。例如,在我自认将蛇厂老板唬到的时刻,中年男人陡然靠近我,露出下流猥琐的眼神。   “小美女要去我家吃喝拉撒,不用精神紧张,随时都欢迎。我那里不要钱,随便睡,还有人陪。”   这世上还有比我更流氓的,真是太过分了。想到这,我怒气上涌,抬脚就要往蛇厂老板最紧要的地方踢去。可我还没来得及展示女汉子那一面,魏光阴拉住了我。   他下意识地将我往后扯了扯,自己站到前方,依旧是外人面前的斯文模样,好像永远不会动肝火。   “那就交派出所处理纠纷吧。要真如你所说,这种蛇的药材价值很高,那同样也说明了,它的毒性很强。国家对蛇厂的监管力度和设施都是有规定的,听说你那儿三番五次发生逃跑事件,想来条件应该也不怎么样,别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就在魏光阴阻止我动手的微末一秒,我看见萧何紧绷的眼角眉梢猛地放松。蛇厂老板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不吃这套:“哪里跑来乳臭未干的小子,盐没吃过多少,竟和大爷讲起道理!”   魏光阴眸光一重,看上去依旧不疾不徐,只语气成冰。   “不是讲道理,是威胁。”   蛇老板一愣,被他的气场镇住,好半晌才跟吃了多大亏似的,愤愤离开。   见他远走,魏光阴露出的锋芒才渐渐掩去。再回头,已是温和从容,令萧何与刘大壮亦看得痴痴,忘了手上还拎着一条死蛇。   晚上,我们集体在萧家吃的饭。两个素菜一个蛋汤,却诡异地香气四溢。回城的路上,星子漫天。刘大壮将我送到路口,魏光阴步行送我进去。   临下车时,他偷偷摸摸递了个眼色过来,意在要我把握机会,但我俩月光漫步没多久,魏光阴先开了话题:“今天没让你动手教训蛇厂老板,很失望吧?”   我错愕一秒:“并没有,是我性格太莽撞了。”   “他的话的确很脏。”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是对的。”   男孩停下脚步,侧身与我面对面,表情隐约是急欲解释的样子。   “萧何已经被认出,我是怕,当时动了手,以后麻烦的是萧家。他们与蛇厂老板要在一个村子里相处,对方在当地看起来又有点势力,无谓为他们埋隐患。”   我恍然大悟,双手作激动状:“你知道吗?现在的你看起来……嗯,怎么说呢?特别接地气。”   好像清心寡欲的神仙,终于动了凡心,愿意到人间看看,体验疾苦。 第4章 我什么也没忘记   毕业季匆匆来临,萧何加入了我们的复习阵营。他与刘大壮底子不差,临时抱佛脚两月,竟然真顺利地拿到B大录取通知书。魏光阴和我也不出意外地受B大青睐,尽管与之无缘,心中还是满满的欢喜。   学校按照惯例,为我们这届举行欢送会。礼堂发言过后,刘大壮活蹦乱跳地说:“我爸要给我庆祝,豪华大餐,你们都来啊!”   我觉得没意思:“外面的东西都一个味儿,还不如自己在家做火锅。”他用类似惊悚的目光盯住我说:“魏光阴和你说的话一模一样,你俩可真是心有独钟啊!”   “是心有灵犀!”   大学会不会太好考了些,就他这文字水平,语文居然能及格吗?!但听他胡乱一说,怎么也那样高兴。   他们几个大男生里,除了萧何,全都没有买菜的经验。偏偏萧何得先回家和母亲吃饭庆祝,于是他俩回刘家布置,买菜的事儿全落在我头上。   菜市场距离学校两站车的距离,公交迟迟没来,我悠哉悠哉步行过去。   临近正午的市场热闹稍减,我挨着店铺挑选,最后收获满满一袋子的涮肉。回头想起魏光阴似乎偏爱蔬菜,于是又倒回去,再出来已大包小包两手无空,却迎面撞上旧仇。   “对不起啊。”   抬头,发现是蛇厂老板。   若非蛇老板满脸横肉上的那道疤,我几乎认不出他。可时过几月,对方似乎在第一眼就记起了我是谁。   他身边跟着几个青年男子,兴许是蛇厂工人,见我故意装作不认识落荒而逃,他略显讥笑地凑头在那些青年男子耳边说了些什么。片刻,那几个人跟上。   察觉到不怀好意的尾随,我疾步快走,没想他们更快。心慌意乱间,我伸手想招出租,偏偏全部满载,没有一辆有停的意思。   眼看蛇厂的青年工越靠越近,我眼角余光瞄到路边停着的那辆银色路虎,当即头脑一热,嗖地跑过去,拉开车门,以天雷动地火的架势坐上。   “开车!求您!”   后来,我听说,叶慎寻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那天忘记锁车门。   他只不过下车买瓶水,刚坐进主驾驶,就凭空多了一个我。   关键是,我因为太过慌张,乃至于忘记自己手里还提着大堆的菜。手舞足蹈间,那堆猪羊肉就如同我一样,飞扑到他自认为颠倒众生的那张脸上。   “开车!求您!”   待发现他就是莫名其妙我拉去认亲的始作俑者,我立时吃了定心丸般:“外面有人追我!”好像他帮我脱离险境是应该的。   青年男子眼角的细褶子扯了扯,表情的潜台词约莫是“哪只鬼没长眼睛居然会追你”。   “不是那种追,是另外一种追。”   但他并不想听我解释究竟是哪种追,只扫了几个左顾右盼的青年一眼,旋即打开我那边的门,倚着烤漆精细的车身懒懒地问:“找她?赶紧带走。”   晴天霹雳也不过如此。   我的心提到嗓子眼儿,生怕他们真过来连拉带拽,透过车窗看,好在对方交头接耳一番后作鸟兽散。   稍微冷静下来,我才想起给刘大壮打电话,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堆后,那头的人开口:“你在哪儿,我来接你。”   竟是魏光阴的声音。   我莫名不想他卷进是非,喉咙哽了哽,电话那头却悉悉索索的,好像是他在玄关处换鞋。   “地点。”   片刻,魏光阴推门而出,顿顿重复。   我抬眼望四周,终报地名:“就在离他家不远处的唤音街路口。”   挂断电话,我面临被赶下车,所幸叶慎寻的手机也及时响起,给我争取了小段等待魏光阴的时间。   来电显示是个女孩子,备注冉冉。我忆起认亲乌龙当日,他与老首长在小阁谈话,似乎提到过一个解冉的名字,应该就是这位没错。   一想到他方才将我置于险地,为报复,我刻意出声:“看我刚买的精油,你喜欢的风信子味儿。”   说着,我大半个身子凑过去,顺便抬起了手里的猪肉,要他闻:“香不香?”   别问我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我想大概是运气吧!毕竟爱笑的女孩子运气不会太差,强颜欢笑也算其中一种呀……   叶慎寻拧眉,忍过一阵翻滚的恶心,将手机拿离耳边一些,偏头怒视我和那堆猪肉。我咽口唾沫,做好与他决一死战的准备,远远却见一道细长身影徐徐而来,立刻撒丫子飞奔而去。   有那么几秒,我察觉背后有道打量的目光落在我和魏光阴的方向,不多久回头,发现银色路虎已绝尘在人潮。   回刘家路上,我气冲冲地向魏光阴说起自己的非人遭遇。   “我明白,这是个看脸的的世界,他见死不救,我认了,但也不必将我往火坑里推啊!一点也不讲人道主义!”   愤愤间,魏光阴接过我手里的东西,一边垂头冥思,一边分心安抚我。   “虽然没见到,但听起来,那人应该极有手腕。他的举动应该是警告对方,已经有目击证人,但凡你出一点儿事,所有人都脱不了干系。他并非想害你,而是换了个更好的方式救你。”   我恍然大悟,一时间有些后悔自己幼稚的行为,刘家大门已到。   他将菜重新交回我手里:“你先去,我打个电话。”我不疑有他,转身进门,听他的声音隐隐传来。   “喂,何伯?”   ……   没几日,去学校办理档案交接时,蛇厂老板再度找上门。这次却不为伺机报复,而是扑通一声跪倒在我面前,求饶。   对方脸上抖动的刀疤横肉不再是狰狞的代表,只是一个历经岁月打磨,想要在夹缝中生存的平民百姓。   “你们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我这次吧!我家里还有一儿一女,都等着我供大学,蛇厂要是倒闭了,我们家就彻底完了啊!我保证,绝不再找任何麻烦!”   他情绪激动地说了许多,只差没涕泪横流。拼凑间我才得知,原本建蛇厂的那块地就是老板租来的,最近却被人高价买下,要他们强制搬出,可这大堆的蛇根本没去处,但我依旧有些蒙。   “你们家地被买了,关我什么事……”   我又不是白富美,又不是我买的啊。   蛇厂老板更激动了:“来人说了,是魏家。对不起,我有眼不识泰山……”   中年男子依旧絮絮叨叨,怎么叫都不起。我怔住出神,想起魏光阴在刘家门外打的那通电话。   是,为了我?   被在意的人放在心上,说不高兴是假的。但高兴之余,我又莫名惆怅。   起初,连我自己都不明白这股惆怅的出处,直到盛杉抄着手,款款而出。她应该目睹了蛇厂老板哭诉的全过程,脸上写着四个大字:意料之中。   “我说过的,那家伙眦睚必报,根本不像表面那样简单。”   我高声反驳,下意识地维护魏光阴:“照你这样讲,难道做错事的人都不需要付出代价吗?”   盛杉笑,漂亮的唇抿成一条线:“如果你真这样想,就不会露出不忍的表情了。对,没错,做错事的人需要付出代价,但起码的怜悯之心也会有的吧?你很清楚,那种以为自己身在阳光下,实际被黑暗侵蚀的人,最可怕。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下一秒,他会对谁,做出什么事情。也根本不确定,那个被针对的人,会不会是自己,毕竟人心无常。”   “所以,程改改,你对魏光阴的感觉是,想要在他身边落脚,却又想逃,承认吗?”   承认吗?   野炊回来的那个夜晚,我特别高兴。我以为,我改变了魏光阴,将看似温和实则性情寡淡的他,变成了一个能为他人考虑的男孩。说不定,他的病也会因此慢慢好转。所以,遭遇蛇厂工人时,我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给他打电话,只因不想让他见识人性的恶面,再受刺激。可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想维持的现状,还是不攻自破。   原本办完交接后,我和魏光阴约好同去大使馆,询问签证进度。我俩碰过头后,盛杉的话频频浮现,我终忍不住向魏光阴问起。   “蛇老板的厂地,是你买下的?”   他大约没想对方会抛弃尊严找上我,一怔,没直接回答,简洁的四个字:“恶有恶报。”   我被他浑身忽散的冷意骇到,艳阳底下,也觉手心发凉,脚步生生顿在原地,尽管大使馆的银色楼宇已近在咫尺。   魏光阴察觉到我的不对劲,也停下步子。他侧身看我,干净的五指在我眼前晃了晃:“在想什么?”   耳边是滴滴不断的鸣笛声,面前是泼了墨样的画中少年。他原本应该如这个年纪的所有男生那样,如刘大壮与萧何那样,行事莽撞,犯错后再说“请原谅”,在打打闹闹中成长。但,上帝给了他一副好的容颜,一个好的家世,却总归是拿走了些什么,作为交换。   想到这,我无端的担忧化为怜悯,伸手想要触碰他寂寞如雪的脸。他却以为我生病了,也正好抬起胳膊,要摸摸我的额头。于是,阴差阳错将我的行为误解为遮挡。   一瞬间,男孩清明的眼雾气蒙蒙。   死寂半晌,他道:“我明白了。”   我亟待解释,一时半会儿却没想好怎样说比较妥帖。再抬首,只见宽阔长街上,他的背影渐远。   据说有的话闭过一次嘴,就再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这是真的。因为假期那段时间,我想主动联系魏光阴,却始终找不到理由。刘大壮约过几次去KTV,我旁敲侧听地打听都有哪些人,他不以为然:“就我们几个,魏光阴最近不知怎么回事,老联系不上。”   我郁郁寡欢,立刻也没了出门的欲望。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周末,我接到大使馆打来的电话,通知我签证没过,说资料显示我是被收养的,在国内没有亲人与固定居所,有移民倾向,不允许入境。   美国签证我早有所耳闻,条条框框变态得令人发指。即便手续齐全,也有无端被拒的风险。可我一度沉浸将在与魏光阴相依为命的假象里,忘记所有坏的可能。   我被拒签的消息和程穗晚签证到手的消息是一起来的,程家顿时陷入一种尴尬的氛围。想要庆祝,又碍于我的心情无法张扬。为了不让他们为难,我只好假装欢心:“太好了,我刚想告诉你们,我不想去美国了。B大那边说有可能为我申请全额奖学金。”   程穗晚还是掩不住的失望,可怜兮兮的眼神:“早知道你不去,我也不去了。”   “那不行,你得出去长见识,回来再讲给我听。”   她扁嘴:“又不是演电视,还传武功哦。”   她不明白的是,这一切,我真希望是在演电视。   晚上,我终于鼓起勇气,给魏光阴发了一条短信。我说,我的签证被拒了,不能陪他去美国。   等待回信的时间,比世纪漫长。然而手机屏幕接近凌晨才亮起:早有预料。祝好。   他没积极地为我出谋划策,也没对我例行安慰,言简意赅的几个字,不知是介意蛇厂老板事件上我的反应,还是在责怪我轻易许诺。   “一直?别轻易许诺,世上有太多事,可以摧毁诺言。”   果然,魏光阴一语成谶。   那晚,手机再也没提示过有消息。我莫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蒙着被子流眼泪。中途怕被人察觉端倪,打开了电台掩盖,可那压抑的哭声还是被程穗晚听见。   单纯的她以为我还在介意无法同去美国,遂推门而入,蹿上床来抱住我说:“每个假期我都会回来看你和爸妈的。想念的时候,也可以上网呀。”   我像是终于找到契机,不管不顾,放声大哭。程穗晚被我感染,眼圈也渐渐红起。   没有星光的夜,唯独明月的清辉万年不动地洒下。两个十八岁的少女抱在一起,为青涩的忧愁辗转难眠。那时的我,如果知道,这次分别意味着什么,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被盛杉吓到。   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她:“我的确很怕,有天他会对我拔刀相向。但现在想来,比起失去他,恐惧算什么啊。在你眼里,魏光阴或许很差,可我喜欢就够了啊。”   那个男孩,我喜欢就够了。   然而,再没机会诉与他。   刘大壮是第二个知道我去不了美国的人。相比萧何的若有所思,他表现出来的是欢喜雀跃。   “这才对嘛,国内教育多好啊,没必要花大价钱喝洋墨水。”   萧何:“别瞎说了,你不就想有个人陪你疯癫吗?”   “那怎么能叫疯癫呢?那叫执手闯荡江湖。”   他还沉浸在武侠小说里无法自拔,我的神啊赶紧收了他吧。   出来小会时,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正常,刘大壮却说:“本来想给魏光阴举办个欢送会的,他却说要准备的东西太多没时间,只好机场送行再见面啰。”   我太阳穴一跳:“他已经定好机票了?”   刘大壮疑惑地扫我一眼:“是啊,就这周六,走得可真急。不过,他的行踪,居然没告诉你?”   萧何毕竟与蛇厂老板一个村,估计听到点儿什么风言风语,立在一旁没说话。   我眼睛里应该盛满了失望,否则刘大壮不会也突然噤声,听我喃喃道:“周六。穗晚也要走了,周日呢……”   这时,刘大壮才想起他的心上人也要远走高飞了,表情变得和我一样讪讪的,用历经沧海桑田的语气说:“唉,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拜托,人家从来没和你聚过。”   “程改改,你不嘴贱会死!”   不会。但我怕不分散注意力,眼眶又会猝不及防地泛红,在刘大壮面前丢脸,我一定会死。   魏光阴去美国的前一晚,我和刘大壮承包了大学城附近的一家小店,在喧嚣的人潮里喊着不醉不归。   曾经,我对十八岁的期许有两个:1.在恰好的年华,用奋不顾身的姿态,去喜欢一个人。2.与三五好友,喝到通宵达旦。   前者,我没能做到。只能靠后者,弥补豪情壮志。   讲到底,就是我伤心。我伤心自己挂念过几千个日夜的人,他连一声离别,也不愿亲口对我讲。   都说女儿家自带三分酒量。我的酒量却奇差无比。东倒西歪、熏熏欲醉间,刘大壮发现了从我脖颈滑出来的那截黑色短木,伸长手臂越过桌面来抢,舌头打结。   “我早就,早就想问,你挂个这破玩意儿干啥。”   然后我像只野狗,为了护住那截被红线包裹的木头,疯狂反扑,将清晰的齿痕印在刘大壮的虎口处。一时间,大排档里尖叫四起。   刘大壮清醒了些,猛地甩开我:“你疯了?!”没控制住力道,我被生生甩下桌,疼得不行,水珠子趁机飙出。   我一边哭一边问:“刘维,你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如果认真喜欢过,就会明白,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   难得见我一张正经脸和可怜兮兮的模样,刘大壮默,嘴唇翕动片刻,最后什么也没说,自己干下一瓶啤酒。   也是在那晚,我才得知,他喜欢穗晚,并非在滨中图书馆一见钟情,而是多年前,他和这个女孩,也早已相遇过。   那时,他刚被亲生父亲找到,转进一家私立小学。这所小学离我和穗晚的学校很近,上下学都走同一条道,可世界说小不小,我竟从没和他遇上。   按照国际惯例,转学生刚来一般都会受欺负,儿时的刘大壮虽然壮硕无比,但都是虚胖,真正的战斗力兴许还没我强。他记忆里最冷的冬天,被小伙伴抢走零花钱只得走路回家。半小时的路程,在寒风里被冻成狗,中途下了雨,他跑进公交站牌下躲藏,是程穗晚伸出了援手。   她贡献了一张公交车票和自己刚买到手的宝宝霜。   “喏,你的脸冻得快破口了。”   直到现在,刘大壮还对诸多细节记忆尤深。包括他蜷缩在车站前,曾看见过的一盏坏掉的路灯。   “那时我就想,一定要强大起来。以后再遇见这个女孩,要为她撑起一座琼楼。”   男孩声音轻得发飘,我却听得一清二楚,眼睛一眯,就势缩在桌脚,抱着桌腿说:“结果还没机会撑起琼楼,先变成琼瑶了哈?”   他好不容易说出这么好听的话,意境却被我破坏,刘大壮开始将我往死里灌。   “别废话,就是喝!”   我俩喝得晕头转向,在大街上吵闹。不知走了多久,经过一个看上去特别高档的小区,别的地方都暮霭沉沉,唯独这里灯火通明。透过缝隙看去,我发现游泳池,欢喜雀跃地拍掌说:“宝宝想游泳!”   幸好刘大壮也喝醉了,不然听我自称宝宝,他估计真会一巴掌扇死我。但不知走狗屎运还是怎么,我摇摇晃晃进小区时,一辆奔驰卡车恰好行进中,将我完全挡住。保安的注意力全在检查对方证件上,没人注意到我。   成功进入的我一心扑向游泳池,只想洗个酣畅淋漓的冷水澡,为了抄近路还跑进足球场。谁知这个点还有人在踢球,不远处的黑影一脚,圆滚滚的球直面横空出世的我。   “WATCH OUT!”有人喊。   昏沉之间,我以为对方说的是中文“卧槽!”,当即怒不可遏地转过身。   “你说什……”   不出意外,“么”字没出口,已被强势来袭的圆球体亲吻整个鼻梁。   始作俑者有两人,看我就势跌坐在地,一前一后地朝我走来。眼花缭乱间,我只见修长结实的两道身影,长手一伸,企图逮住最近那个。孰料他敏捷躲开,我的魔爪则啪的一声,袭击上后方那人的……咦,这又是什么?触手一水的冰凉,凑到鼻尖,闻见甜得发腻的味道。   打死我也不可能记错,那就是小时候最爱吃的糖水冰棒啊!   一个住高级小区的人,手中握着一只再廉价不过的糖水冰棒,这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我一时惊怒交加、痛感袭来、酒精上头、气急攻心……各种情绪交织,终于如愿以偿地晕倒在地。   是的,如愿以偿。似乎闭上眼,明天的离别就不会如期上演。   再醒来,我与刘大壮已在辖区派出所。他率先清醒,一张大脸凑近,吓得我几乎再晕过去,可他一句话将我定住:“程小改,魏光阴早上十点的飞机。”   不消一秒,我翻身而起。   正值周末,派出所人不多,值班警员似乎还有话要说,却死活摁不住一个我。我像准备要去哭长城的孟姜,还没到长城就先涕泪横流。   “你们拦得住我的人,拦不住我的心!”   刘大壮尴尬地帮着扯了扯我的衣袖:“咳,有人告你私闯民宅兼抢劫,你的身份证上年纪也满了十八……”   看了看刚破门而入的另外俩便衣,我眼角的水珠子霎时挂住:“警察叔叔,我虽然晕了,但我的记忆肯定没错。我昨晚进的是小区足球场,并且我没抢劫,你看我浑身上下也没赃物啊!”   对面的青年警察一脸“谁是你叔叔”的表情,懒洋洋地将笔录扔到我面前:“那小区足球场就是对方买地建的,属于私有。况且你突然出现,还抢了人家刚要入口的冰棒,受害者要求赔偿。”   “Excuse me?”   一根冰棒?要我赔偿?好歹他也买只娃娃雪糕行不行?   为抓紧时间去机场,我懒得争辩,开始翻找全身上下的钱,末了才发现钱包不知掉在什么地方。刘大壮也分文没有,全贡献给了昨晚成堆的啤酒。见我俩着急忙慌,青年警察大发善心递来一张白纸。   “这是对方留下的地址,说赔偿金要亲自寄过去,三日内即可。若超过时限,你可要留案底了,对上大学可有影响的。”   我下意识要辩解,抬眼见墙上的时钟滴答指向九,脑子哐当一响,顿时打落牙齿和血吞,接过地址拔腿就跑。   等到机场入口,我和刘大壮刚下车,便见缓缓走出的萧何。见我俩出现,男孩脸色立变,眼神亟待吃人,却不似当日要对我动手的模样,而是恨铁不成钢的焦急。   “你俩跑哪儿去了?谁都联系不上!”   “手机没电了,魏光阴呢?”   “刚送别他,这会儿不知道有没有入安检。”   语毕,两人眼底只余下风驰电掣的我。然而,人来人往的大厅,我众里寻他,却始终没见那个伶仃背影。   你有没有试过很想找一个人?带着电视剧女主角的心情,以为每个转身,总会瞥见他笑脸相迎。可最后,都是陌生与疮痍。   刘大壮缓缓跟上,在我眼圈红得厉害时,从荷包里抄出一张折叠的纸扬了扬说:“我帮你买了下一班的飞机,去美国。”   我发红的眼圈彻底热泪盈眶,几乎以迅雷之速抢过那张纸,感谢的话未来得及说,却见上方一行小字:欠款人,程改改。经××……   那根本不是机票,而是掠夺我告别机会的刽子手。   见我上当,刘大壮哈哈大笑,直不起腰:“《流星花园》里不是这样演的吗?怎么样,我刚才的表情是不是很花泽类!”   “花你妹!我很累!”   我仰天长啸,将满腔怒火撒在刘大壮身上,追着他满机场打,企图用这样聒噪笨拙的方式掩藏伤心。可是,当飞机冲上云霄,我才发觉心里的悲伤巨大,根本无处盛放。   程穗晚的飞机只比魏光阴晚一天,刘大壮想送行,却没身份,只好学我,躲在柱子后边鬼哭狼嚎。   但有些事女生做起来习以为常,放在男孩那里,就堪称行为诡异,于是刘大壮被机场安保人员问候了。   成为众人视线焦点的他抹一把脸,佯装轻快走到我和程家父母身前,无视众人异样眼光,不知从哪里唰地变出个东西。   我以为他又要变身花泽,抬手就想施以暴行,细看才发现他摸出的东西是一款绝迹许久的宝宝霜。面霜年月已久,外封却并未有灰尘的痕迹,看上去被人保存尚好。   已得知他秘密的我一愣,为避免他的唐突令程家父母起疑,赶紧帮云里雾里的程穗晚接过:“我记得你小时候很爱这款宝宝霜,我托刘维找了好久。美国那边的天儿阴阳怪气,要是你皮肤受不了,可能用这个就好啦。”   单纯的程小姐不疑有他,眉眼弯弯接过,紧紧拥抱我,勒令道:“程改改同学!我走以后,你可以交朋友,但对她不许比对我好!”   她就是那种姿态娇纵也不会轻易惹人烦的姑娘。我刚想接话,刘大壮却站在原地搔搔头,抢了先。   “放心吧,穗晚,我帮你看着她,等你回来。”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程穗晚被他的傻气逗笑,柳枝一样的眉毛抖得更厉害,倏忽倾身,用自己的细胳膊抱住咫尺之远的男孩。   “也谢谢你来送我,刘维。”   男孩身体顷刻僵硬,质朴的眼光闪啊闪,终归为平静的祝福。   那日,我和刘大壮并肩,一起抬首看飞机冲向天际。他说,他终于明白我送魏光阴离开的心情。   “以前听人说,最痛的别离,是说过再会,却自知相见无期。现在才发现,原来最痛的别离,是那个人离开了。而关于他/她的回忆,我们什么也没忘记。” 第5章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程穗晚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老在Q上对我抱怨:“演讲和课业多,经常忙到三更半夜。”   “有个当地女孩,老是三更半夜带陌生男子到宿舍。”   最后她说:“改改,我想回家。”   她心性善良,与人争论也常败于下风,一时半会儿自然应付不过来。   我变着法儿地安慰她,同时,想叫她帮忙打听魏光阴消息的念头,也被打散,不想为她添无谓的麻烦。可关于魏光阴的消息,我再也无从知道。他切断了和国内的所有联系,包括萧何与刘大壮,令我每每经过滨中的大门,总要驻足凝望,期待那徐徐的身影会突然出现,结果黯然神伤。   没多久,程穗晚受不了那位当地女孩,毅然决然搬出宿舍,与其他中国留学生一起分租了一套小二层。兴许有了新朋友的缘故,她渐渐也很少上Q。偶尔露面,也是换换签名档。签名档只要一换,刘大壮就撕心裂肺一番。因为那些字句,都是少女第一次动心的证据。   那个暑假,为了凑齐上大学的生活费,我也没闲着。   刘大壮的土豪爸爸,听说和某位来头特大的人攀上了关系,签署了一个战略合作协议。对方好像在滨城特别吃得开,效仿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kkr模式,专业从事并购业务。   懂的都知道,私募这行,人脉尤其要广,处事八面玲珑、手段多样,才能混得风生水起。而刘大壮他爸,主动将自家小公司送上门去吞,就算持股比例微小,公司易姓也在所不惜,都是看准被兼并后的巨大效益。俗称,大树底下好乘凉。   因为这点,刘爸开始有机会出入高级场场地,包括一些名声在外的私人会所,例如“行吧”。   “行吧?那不行怎么办呢?”   初初听刘大壮提起这地方,我的第一反应是老板品位好独特啊。等真正进去,发现里边儿装修风格并不奢华,却格局大气,对空间私密性也尤为重视。   不过,我到“行吧”是为了工作——会计助理,做简单的统计工作,一周只需坐班三天,薪水尤为可观。   是刘大壮帮我争取的这次兼职,他清楚我想自食其力的迫切,毕竟程穗晚走后,我更不愿事事麻烦陈家父母。更何况,开学在即,奖学金有了下落,生活费总得自己挣。   可万万没想到,我难得收起自己的火暴脾气,小心翼翼工作两周后,刘大壮却惹了祸。   他到行吧找我,发现门口停了一限量版的阿斯顿马丁,当即跟看见程穗晚似的,不管不顾地扑上去。还怡然自得地摆了八十一种Pose合照,最过分的一张是整个人呈八字形,仰倒在引擎盖上,四十五度角眯眼看天空,满身的铜臭气加伪小资。   这些照片被他发到社交网络上炫耀,引起成片羡慕嫉妒恨。我对车不了解,只觉得外形好看,随便翻了几页,被车内方向盘附近的一个白色小东西吸引注意。   放大看,白色物体竟是个晴天娃娃的摆设,完全与车子的炫酷外表不搭。   众所周知,晴天娃娃是守护的象征,这只却不若市面上的普通摆饰,它表情狰狞到近乎滑稽,仿佛设计的人就要反着来,寓意诅咒。而我之所以如此清楚,因为这只晴天娃娃的表情是我画的。   事情还要从魏光阴临走的前晚说起,喝醉的我误闯高级小区,抢夺别人的冰棒后晕倒,被弄到派出所,醒来得知当事人要求赔偿。   像我这么通情达理的姑娘,做错事受批评是应该的。但当日情况特殊,被强留在派出所的我错失与魏光阴道别的机会,让他带着对我的误解,去到陌生国度,从此不再有联系。那这个仇恨,就拉大了。   于是我亲自操刀,在网上定制了一只诅咒娃娃,照着对方留下的地址寄过去,还选择了货到付款。原本只为出口恶气,想来对方不会签收,或者收到后气急败坏地找个垃圾桶扔掉,没料,竟以这样的方式,见到成品。   可未等我细下打听车主是谁,刘大壮被带走。   那天正好是坐班的日子,凭着能说会侃的本事,我已经和里面几个女孩相熟起来。我刚到,其中一个就八卦兮兮地凑到我耳边说:“改改,你朋友好像惹了不该惹的人,被带进包间去了。”   我笑:“怎么可能呢?我身边没有比我更会惹事的人。”   她表情嗔怪地推我一把:“我没和你开玩笑!就是经常在门口等你但那个男孩,长得挺壮,脸四四方方……”   一听四四方方,我立刻想到刘大壮,眉头止不住一皱:“哪个包间?”   上帝作证,在我冲进包间,看见刘大壮一脸“杉菜!你终于来了!来救你的花泽类了!”这副表情时,我很想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关门离开,可惜对方根本不给我反悔的机会。   我人刚现身,几个黑衣男子齐刷刷地压住我肩膀,猛地带上门,将我往前一推。好像知道我会来,瓮中捉鳖般。   只有几盏昏黄灯光的包厢里,我挣扎几番直身,细细打量,这才看清不远处坐进沙发的人,顿时有种阴魂不散的感觉萦绕全身。   “又是你?!”   叶慎寻跷脚看向对面的姑娘,心情突然大好。   第一次,她被保镖误认,阴差阳错地带到老首长面前,被一溜枪指着,竟大喊“让我们同归于尽”吧。   第二次,她不知惹到什么流氓混子被跟踪,鬼使神差地拉开自己的车门,满脸惊悚地将一坨猪肉甩到他引以为傲的脸上说,救我。   不久前,他分身到巴黎求婚,对方却以梦想为托词,不愿过早步入婚姻殿堂。从未尝过失败滋味的男子郁郁回国,与好友踢球发泄,她又像个土拔鼠般凭空出现,醉醺醺打掉他手里的冰棍,抱着他的腿哭喊着一个名字:“魏光阴啊魏光阴。”   魏光阴。   想起这三个字,叶慎寻喜悦渐退。   一来二去,我终于搞清楚来龙去脉。原来与刘大壮合影的那辆车,就是叶慎寻的。理所当然,为了一根冰棍将我扣在派出所,遭到我返送诅咒娃娃的人,也是他。冤家路窄。   “想怎么样,直说吧。”   我一脸视死如归,岂料他没讲话,与我有过接触的保镖头头倒露脸,呵呵冷笑:“我家少爷大气,他只需道个歉,在公开的地方删掉照片,我们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蒙:“这么简单?”   说好的天价赔偿呢,说好赔偿不起我以身相抵的剧情呢,我准备好的眼泪和苦心哀求都还没用武之地呢,小说都是骗人的!   偏偏我以为简单的事情,在刘大壮看来简直是奇耻大辱。   “我要是不道歉呢?”   保镖冷笑转冷意,吐出一个字:“去死。”对不起……这是两个字,我吓傻了。   “别冲动!他不道歉,我可以道啊!”我紧跟着吼。   多年相处,我了解刘大壮。看似五大三粗,却是个十足的驴脾气。他没经历过在小洋房被一堆人拿枪指着的场景,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我见过,我不能让他的固执,害他死于非命。   可叹我一番良苦用心,叶慎寻却淡淡吐槽:“当红男主角吗?挨打还有替身?”   我沉气,想了好半天如何化解危机,最后还是选择了玛丽苏套路,对他发难。   “我的朋友虽然做法有问题,可也没到十恶不赦的地步啊,至于弄这么大阵仗吗?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有什么好颐指气使的,除了会依仗家里,整天霸王姿态咄咄逼人,还有什么比得过我们这些平凡却努力的人?”   传说中,总裁都吃挨打挨骂这套,他应该……也有此恶趣味吧。   可惜,叶慎寻是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总裁,他略微看了不远处的我一眼,镇定自若回答说:“比你有钱。”   他说得好有道理,但我不能不反驳:“除了钱?还有什么?但凡你还能举出一个例子,我就甘拜下风,跪唱《征服》!”   他眼都不眨:“比你好看。”   “……谁说的?”   语落,黑衣保镖们一致点了点头:“我们都这样觉得。”真是中国好保镖……   为了不唱征服,我殊死反抗:“那我还比你白呢!”   他稍稍直身:“哦?不见得。”   我不甘示弱,撩起自己的袖子就往前凑:“比啊!”等意识到自己但行为有多不妥时,已经来不及了。   在我快被为首的黑衣就地正法的当头,叶慎寻一个眼神阻止,随后撩起裤管,将精瘦的小腿唰地放到水晶茶几上,俊美面孔较着劲地微微扭曲:“来啊。”   被挑衅的我更激动了:“比啊比啊!”   “来啊,来啊!”   “互相伤害啊!比啊!”   “谁怕谁啊!”   那日,我俩就跟弱智似的较劲嘶吼,仿佛谁的声音气势大谁就赢了。时隔多年,叶慎寻才告诉我:“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你说话吗?因为你总是有能力,将一个人带回最纯粹的小时候。”   “你直接讲,‘你总能把别人的智商拉到和自己同一水平,然后用丰富经验打败他’不就好了吗?”   “字太多,麻烦,你能理解就行。”   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爱挖坑,埋自己。   画面回到现场,角落里的刘大壮被神经质的我和混乱现场逼疯,大吼一声:“我道歉!道歉还不行吗!”   我收回凉凉的半截胳膊,瞪他:“早同意会死啊。”   一场闹剧结束,我到角落扶起刘大壮。他说我和叶慎寻演的这出戏看得他知觉都没了,我来不及骂他没出息,不就一辆车吗,至于还跑去拍照云云,包厢门再次从外边推开。   进来一男子,身形细长,眉目俊朗。他飞快地瞄了我一眼以示打量,保镖很有眼力见儿地将我们这些闲杂人等往外拖。行到门口,听见他的余音。   “跟踪你车的人已经查到,和你猜的八九不离。”   原来叶慎寻如此在意刘大壮将车辆信息放上网,是以为他与跟踪自己的人有关系,这才兴师动众。   “姓魏的那块铁板,是时候动一动了。”   叶慎寻紧绷的声线,像一根细弦,轻轻一撩,我的眼皮就莫名一跳。我很想转身问他,那个魏指的哪家,门已经彻底关闭,绝了我的机会。   那个与叶慎寻私交颇好的男子,我第二次见到,也是在会所里。他一个人,不知约的客户没来还是怎样,好半天都没离开,还吩咐谁也不能进去打扰。原本会所二十四小时制,他坐多久都不关我的事,可正值盛夏,会所里的线路干燥走火,安保人员没及时发现,导致一场烈焰突起。   待浓烟从滚滚而出,所有前台后勤的人员开始四处奔逃,包括惜命的我。所幸当日会所客人不多,都迅速发现情况不对夺门而出。我站在不远处的大树下,看经理着急忙慌拨打消防电话,突然被什么细节惊动,扫了一眼人群,的确没发现他。   魏光阴曾说,小时候会注意到我,是因为我的聒噪和笨拙。我想,他的判断没有错,我的确笨拙到不懂得趋利避害,所以在面对一些明明该避开的枝节,才会手脚不听使唤,迎头撞上。就像当日,理智告诉我,不该为了一个陌生人以身犯险。可我还是在众人惊悚的目光中,再度冲进火场。   经过吧台时,我随手敲碎一瓶蒸馏水,倒在放杯子的底帕上,捂住嘴口就往里冲。待推开指定的VIP包厢门,见青年男子果然没出来,独自在包厢里喝得不省人事。得助于儿时与小伙伴抢地盘练出来的肌肉,我费了好半天劲,终于将他用拖的方式拉到走廊。   大概我的动静过大,对方感到生,不耐烦地悠悠醒转,见我面孔扭曲地冲他喊:“大爷!你赶紧起来啊!着火啦!”   他不知是被火吓到,还是被狰狞的我吓到,一个激灵后,瞬间清醒。无奈浓烟与火势已越来越大,我俩像被放在蒸笼里的包子,左右找不到出笼的地方。   他急中生智,踉跄着闯进房,利落地扯下沙发上的布,泼满水,往我和自己身上一披,干脆一个字:“跑!”   可门口的火势已不像来时那样小,无法轻易进出。我站在不远处,披着布,也不敢从熊熊烈火中穿过。   青年男子眉毛一拧,声线压低:“要么跑,要么死。”   我恨,真是好烦他们这些一针见血的主。跑和死两相对比下,我终于铁了心,咬了牙,和他并肩往外闯。然而,过程并不顺利。   平常用于观赏的横梁此时已被烧成焦炭,当房倒梁塌,他下意识地将我自己的方向一扯,却没注意到紧跟着从他右肩头落下的火木。我只听耳边一声闷哼,逮着我的人身子一顿,顺势将我往外推。   事实证明,关键时刻,我不仅勇气可嘉,脑子也够用。   趁他分心忍痛之际,我顺着他推我的力道反手抓住他的胳膊,也是用尽全力一拉,这才与他双双趔趄着跌进安全范围。   再回首,所有木头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坍下大半,惊出我一身冷汗。   我俩被送到医院清理呼吸道,那人肩膀处还有灼伤。   医生处理伤口期间,他电话响,只有号码,没姓名,我鬼使神差地帮忙接起,是个女孩子。对方得知消息后,不出二十分钟,眼角余光见风风火火一个身影。   会所经理率先迎上去,毕恭毕敬:“盛小姐。”   “他情况怎么样了?”   语气严肃,竟是盛杉。   “为了救会所里的一个兼职人员,周先生受了伤……”   我离得不远,见她明媚的一张脸别过,搜索一圈后目光定定地盯着我。   过了大半假期,她穿衣的风格已向轻熟女靠拢,看来为大学生活做好了准备。我瞧了瞧自己,工作服配牛仔裤,相形见绌。   刘大壮此时也听见风声赶来,叫了我一声:“改改?!”我刚想应,突然感受到一阵风,然后面庞一热,耳朵嗡嗡作响。直到刘大壮大叫着冲上来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自己被盛杉掌掴了。   男孩面红耳赤,仿佛被打的是自己,急吼吼地要讨个说法。我一手捂脸,一边劝诫他,别太冲动,也别骂盛杉,动手就行。   未待刘大壮为我讨回公道,有人掀开门帘,将盛杉倏地往自己身后一藏,快得我来不及看清他的动作,只见凤眸微眯。   “抱歉。”他淡淡地说。   他的举动,令我恍惚想起背城而去的那个人。年少的、青涩的、干净的面孔……只是,找不见了。   青年男子的肩膀处刚上过药,衬衫还微微敞开。露出的锁骨过于好看,我的视线忍不住多停留了几秒。盛杉再度怒目圆睁想冲上来,那架势就差没戳瞎我的眼,爱慕和占有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本想与她就耳光的事情谈出个所以然,但反过来想想,若有人害魏光阴受伤,我大概只会比她更冲动吧?遂忍气吞声,拉着刘大壮退出火线,跑去另一头找经理请假,再回首,两人已经离开。   刚经历过火灾,暂时对封闭性空间有阴影,刘大壮陪我走楼梯,不停地开动脑筋猜测他们的关系。   “周印,你撒谎!”   当听见下两节楼梯有谈话声传来,我抬手,提示刘大壮闭嘴,好奇心泛滥地探过身子,发现楼梯角站着的,正是男子和盛杉二人。   叫周印的男子凝着白色墙壁,神色是难以言喻的冷峻:“你自诩比谁都了解我,应该知道撒谎这种事,我最不擅长。”   盛杉曼妙的身姿立得溜直,站在他身后,眉眼倔强,好像这样就有足够底气反驳对方的话。   “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不在意我的死活,刚才为什么要向我伸出手?”   周印稍稍侧身,笑了笑,却透着说不出的冷漠:“我担心真动起手来,那小姑娘会吃亏。怎么说,她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吃亏?我可是久经沙场、百战不殆、巾帼英雄……   那时,我尚不知盛杉从小修习跆拳道,还曾代表滨城参加过全国青少年跆拳道比赛,并拿过铜牌。   她的师父是圈内赫赫有名的人物,在名声最盛的时期退隐,空留世人唏嘘想象,也造成了许多富家子弟不惜花千金也要拜在对方门下的景况,以求危险时刻自保。   周印与盛杉师出同门。准确说,他拜师在前,盛杉后几年才跟入,颇有追周印到上穷碧落下至黄泉的意思。那块铜牌,也是她断了两根肋骨得来的结果。只因周印是蝉联三届的冠军,她想与他同框。   当然,关于他俩的传闻我都是后来才听说。可老实讲,像盛杉那样的姑娘,任何男生都很难保证不会动心。不料,恶人总有恶人磨。   明眸皓齿的姑娘身子终于稍稍晃了晃,双瞳剪水,波光粼粼。见状,刘大壮凑我耳边小声叹气:“唉,我还以为只有丑人和穷人才会单恋。”   我默默侧首,意味深长看他一眼,没控制住音量:“谁丑,谁穷?”他的脸皮比我想象中厚:“唉,我和你,都丑。穷嘛,当然是你啦。”   刘大壮如此诚实,我都不太好意思揍他,只能送他一个字。   “滚!!!”   整幢大楼回荡着我销魂的怒吼,盛杉眼底红色褪去,循声望向我们两个偷窥贼。不,她只看见了我,因为我大大咧咧地站在了最外侧,而刘维早已激灵地退到墙角。   “程改改!”   楼下的人一字一句,怒吼胜过我的回音,吓得我拔腿就逃。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会所被烧毁,重建需要些时日,许多员工在家休整,我亦同样。闲下来的日子,我百无聊赖,每天溜达看什么地方需要招兼职,没想在大街上偶遇盛杉。   她的盛气凌人和她的姓一样,与生俱来,见到我却没打算追究偷听的事儿,反说要报恩:“那天起火原因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弄清楚。那个耳光,如果你还介意的话……我也没办法。”   我以为她要拍胸脯:“我这个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你要是介意的话,就还回来。”是我太天真。   “但帮你实现一点小愿望以做补偿,还是行的。”她紧接着加上一句。   彼时我并不明白,这个小心愿是什么。直到周印给我打电话,说要重新给我一份工作。   秉着少女应有的矜持,我推托道:“不麻烦了,上次的事情你不用放在心上,换作任何人,我都会冲进去。”   “不为报恩,就当作觅贤吧。毕竟你目前的处境,应该会需要一份的工作。”   我的来历周印想必早已探听清楚,他说话声音淡淡,喜怒不形于色,像成人版的魏光阴,令我和他交谈起来都颇为拘束。我默默在心底同情盛杉,喜欢这样的男子,该有多辛苦,他却以为我介意被调查这件事:“不好意思,职业病。只是先前你好像准备去美国念书,后来出于某些原因被拒签,恰好这份工作的目的地是美国,你有没有兴趣?”   周印想介绍给我的工作,雇主是叶慎寻。   听说他龟毛到在本年内开了十个秘书,最近才气走一个,刚好国际经济峰会在费城举行,他迫切需要个秘书陪同记事,一时招不到合适的。   “原本打算请高翻院的朋友,后来杉杉推荐,说你的英文口语听力都拔尖。这份工作时效短,工资也高,如果你愿意,倒是个两全其美的差事。”   他列举了许多好处,我的注意力却只有“费城”二字,那是魏光阴和程穗晚的所在地。程穗晚所在的费城大学距离宾法不远,说不定,我还有机会见分别见上一面。原来,盛杉说要帮我实现的小心愿,指的是这个。   “但……为叶慎寻工作,我是不是应该叫周印为我准备一件防弹衣,以策安全?”   谁叫对方一言不合就动枪。   事后,我向刘大壮提起这件事,他却猛拍大腿,唾沫星子横飞:“那等你见到穗晚,一定要告诉她,宝宝霜用完了及时通知,我知道哪儿有卖,给她寄过去。”   好羡慕他脑袋的自动过滤功能,可以完全做到无视别人的话,只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诶,改改?你怎么走了?我话还没说完啊?还有魏光阴啊!你见到他,一定要到他的联系方式!怎么好好的出个国和大家都不再联系……”   此行周印不在,他负责处理国内事宜,但随行保镖却很多,以沛阳为首,就那个在大街上公然带走我,还差点将我丢在高速路上的保镖头儿。   “沛阳?太生疏了,还是换个亲切点儿的称呼吧。”   私人机场,他与我先碰面,表情一脸的冤家路窄,嘴上却故作礼貌:“呃,程小姐怎么高兴怎么来。”   “好的,沛(呸)。”   叶慎寻进入停机坪,一身英伦西装人模狗样的,剪了头发,少去两分阴柔,多几分俊朗,有型有款。旁边的人递水过去,他喝一口,恰好听见我叫的那一声“沛(呸)”,猛然呛住,刚入口的水卡在喉咙,当即憋得满脸通红。   保镖们不知如何是好乱作一团,现场跟被机关枪扫射过似的。我对他们这些毫无生活常识的呆头鹅表示鄙视,踱步过去,一巴掌拍在男子背部。而后,真当自己是机要秘书般,大爷似的使唤沛阳等人:“你们倒是也拍啊!”   接着烈日当头下,迎来一场下属不满老板作风,集体痛下毒手的场面。   待叶慎寻喉头通畅,缓缓从黄线外起身,冷眼凝众人。沛阳藏起自己因为用力发红的手腕,讪讪地说:“老板,法不责众。”我再也憋不住,失笑,惹来叶慎寻远远剜我一眼。   他走近,问:“你知道专机是可以开窗的吗?”语气漫不经心,却暗含威胁。   我的笑容顷刻化为苦笑,特别没出息地帮他说话:“法不责众,但老板是可以责众的。”换来沛阳怨怪的目光。   没办法,谁叫别人是花样作死,他是花样弄死别人。就算你是我的沛(呸),那也没用……   那年头,我的通信工具还处在小灵通阶段,没有拍照功能。否则,刘大壮应该能接收到我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拍的豪华机舱的照片。   长长的餐桌台上,陈着一溜路易王妃香槟,金黄色锡纸。我曾听刘大壮得意扬扬提起,他们家公司被收购后,跟随他爸参加什么宴会,喝过这个。贵比黄金,制作工艺极为精巧,却也因此开封十五分钟即变质,是皇室最喜欢的酒精饮料。我心痒难耐,趁大家都自寻位置休整的时候想偷饮,胳膊刚抬起,叶慎寻眼尖地扣下我的手腕。   “I LOVE U,译出逆否句,三十秒。”   兴许我看起来很没水准,即便是周印推荐的人,他依旧不太放心,意欲考我。不过,叶慎寻高明在,用最简单的蛋炒饭去考验厨师,这往往最难。因为太正常的答案,例如我不爱你,你不爱我,都一定不正确。   好在魏光阴喜欢看原版的英文书,为了跟上他的节奏,我总偷偷将他借阅过的书籍抱回家啃。其中哪本书我忘记了,但有句特别适合做答案的对白。   “如果一个人不爱你,那么,这个人,不是我。”   头脑风暴片刻,我脱口而出。没想扣着我手腕的人忽然怔住。他仗着身高优势,将我静静审视,眸色几度暗了暗,终恢复正常。   叶慎寻始终没找到理由将我踢下飞机,于是我按捺住澎湃的心,按照原定计划飞往那个心之所系的国度。   可去往魏光阴身边的路程,从以前到现在,都异常坎坷。航程到一半,遇见特大雷雨,穿过气流层时,飞机晃动剧烈。   我在机舱左边,叶慎寻在右。他应该看出我第一次坐飞机,被剧烈颠簸吓得脖子直缩,忽上忽下的失重感令我无所适从,心慌间,有人从右边扔过来纸笔。   “写遗书。”   男子声线像化开的涟漪,一圈圈荡在我敏感的心间:“怎么,情况很恶劣吗?都到写遗书的部分了吗?我、我……”   他似乎很享受我语无伦次的样子,语气更加严肃地吓我:“赶紧写完,放进黑匣子里,说不定哪天还有人找到,也没有遗憾。”   然后我就真听话地拿起了纸笔。   在我长篇大论的时刻,叶慎寻起身,亲自去到了驾驶舱,接手飞行。据称他曾在国外的学院受训,以优越成绩拿到了航空执照,尤其对如何穿越雷云雨经验丰富。   遗书写完,机身已在不知不觉间趋于平稳,我这才反应过来,他是为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对他的看法有了细微改变,抬头,见沛阳还直挺挺地立在舱门口,百无聊赖间想起什么后,招呼他过来。   “你们这儿,有扑克吗?”   等叶慎寻再出来,见到的画面就是,我、沛阳,还有另外一年轻保镖正准备玩斗地主。   当全机舱开始单曲循环《赌神》的主题曲配乐,我周星驰附身般紧紧压着牌:“可以开始了。”   诡异的是,以龟毛出名的叶公子竟没跳脚。在我意外回答出他的问题后,他对我的态度似乎有了回缓。就像,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坐在他的飞机上斗地主,而他却站在我身后指导。   “炸了。”   关键时刻,见我犹豫不决,他干脆出声。   我扭扭捏捏:“不行,还有大小王没现身呢。”沛阳急死了:“到底炸不炸哦。”   叶慎寻一脸坚决,像身处企业兼并现场与人斗智斗勇般:“他手里应该是一串连牌外加双王。此时不炸,二翻做四。弃车保帅,懂吗?”   不愧做生意的人,我敬佩的同时又有些嫉妒,遂扁扁嘴问沛阳:“你们老板的人生都没有失败两个字的吗?”   后边人抄着手,一声冷哼,一副我说对了的姿态。   沛阳原本大满贯的牌局,被叶慎寻撺掇得赢面少了一半,心里可不高兴了,当即连工作都不再想要地哼哼:“还是有的,求婚失败。”   最怕空气里突然的安静。   沛阳出口后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当即牌都扔了,然而已来不及。   接下来十小时航程,叶慎寻都在我的嘲笑声里度过。而我那舍生取义的沛(呸)……跳伞自降了。 第6章 他听见风在说话   下飞机已经是当地傍晚,费城的夏天温度喜人。太阳没去前,也清风拂面。   叶慎寻未带我去下榻的酒店,径直到了一处别院。葱葱茏茏的绿荫蔽眼,两位手执银盘的年轻仆人迎过来:“先生。”   我打量盘子里的落花瓣,粉粉嫩的,霎是可爱,听见身边人问:“二少爷呢?”“回先生,星少爷正在后院鼓捣玩具。”   男子微微点头,侧首对我:“带这位小姐去客房。”看来是自己的住所。   起初,我以为叶家二少不过八九岁的孩子,等收拾完到院子逛一圈,却发现对方是和我年纪相当的男孩。   他的眉眼继承了叶家的优良基因,相比叶慎寻却少了几分锋利。见我这个陌生人,男孩立马起身,明显有些惊慌,眼神带着专属孩童的纯粹。   “你在做什么?”   毕竟人在屋檐下,为了表示友好,我主动搭话。他抱着怀里的大黄蜂变形金刚后退半步,肩膀条件反射瑟缩了一下,目光四处搜索,兴许想找相熟的用人。   我瞬间反应过来,这叶家二少兴许有智力方面的障碍。否则,也不会长期被寄养在这里,远离国内纷争。   曾过惯群居生活,我对付小孩还是有一套的。他们不需要大人式说教,也不需要你低下姿态讨好,只希望和你有共同爱好。   “你喜欢变形金刚哦,那你知道故事最后,大黄蜂离开地球后为什么没再回来吗?”   此前,大概还没人与他认真讨论过故事情节,男孩眨眨眼,尝试着靠近我一些,做思考状:“因为、因为人类容不下汽车人,觉得他们是怪物,所以他们只能回到自己的星球,自由自在生活。”   反应倒挺快,我却背着手,摇了摇头:“No,No,这不是他们离开的主要原因。”   男孩好奇了,靠更近,长长的睫毛扑闪,一双纯真眸子像玻利维亚的盐湖,未经污染。   “那是为什么呀?”   我拖长音:“因为——你们地球的油价太贵了啊!”   他被我突然夸张的声音吓到,露出惊悚的表情,片刻后反应过来我说的话,忽然抱着大黄蜂笑得不能自已,青涩的喉结蠕动得厉害。   叶慎寻换了便衣出来,恰好目睹这一幕。   夏末,残留的热气被男孩许久未出过的笑声戳破。有人横亘在记忆里,脆生生地喊:“哥哥!哥哥!”   “如果世上真的有人不喜欢哥哥,那这个人,一定不是我。”   那时的他,也是睁着这样亮晶晶的眸,扯着衣袖,看着自己。然而所有人的时间都没停止,唯独他的,被永远留在八岁的午夜。   男子在无人察觉的地方握紧拳头,远处女孩的说话声传来,却刻意变了男音。   “唉,今天是我擎天柱五千岁生日。五千年来没有谈过恋爱的我,终于在昨天……”   不远处,男孩的戒心已全失,与她同乘一架秋千,整个人几乎是挨着她的,胳膊贴着胳膊,兴致勃勃地追问:“终于在昨天怎么样?!”   “终于在昨天,变成了五千零一年。”   “哈哈哈……”   似乎是很久没见过的热闹,叶慎寻眯眼,忍不住莞尔,确定自己的决定没错。   这处宅子不在叶慎寻名下,是他借用当地人身份购买的,避免暴露给别有用心的对手,连家里人都毫不知情。此行他没按照原计划带程改改去酒店,是出于飞机上的即兴问答。他不做没底的事,即便周印推荐来的人,也想试试深浅。却没想,她的回答,超出自己预期,甚至与记忆里的小人儿重合。   缘分吗?第一个念头冒出。   细想这女孩种种,好像是能给别人带去快乐的个性,这才一个冲动间,叫司机开到这里。   正思考,前方又有了大动静。   叶慎寻抬眼,见乱花和绿叶衬着两张青涩面庞。年轻男孩高兴到恶作剧,把着绳子使力,秋千忽地飞出老高,吓得女孩一声尖叫,长长的头发划过墨蓝天际,掠过来的风都仿佛会说话。屋子里,用人正在煮鲜柠檬茶,袅袅香气飘出,令他陡然想起四个字——   现世静好。   那两天,我迅速和叶家二少叶慎星熟悉起来。   晚饭间隙,我问叶慎寻,可不可以自己去城里溜达。他双眼如鹰隼,将一切看穿,漫不经心地说:“我不管你来费城的目的是什么,误了工作,杀无赦。”   我默默翻个白眼,朝着楼梯上喊:“星星?你哥说他要杀了我。”迅速被一个眼风刮伤。   有后台,就是棒。   但忠人之事这点我还是明白的,遂与他谈条件。等峰会一过,他会在费城多停留几天再回国,了我心愿。   经济类的英文专业名词对我来说还是有太多难度,我花了近两个通宵死记硬背,才勉强让自己看起来专业一点。峰会前晚,没见过大阵仗的我有些失眠,期间去楼下找水,遇见叶慎寻在泡咖啡。   袅袅热气中,他一身黑色睡袍,轮廓被氤氲的热气包围,薄唇微泯,不知在想什么。   我刻意避免与他正面交锋,他却早已发现我的存在,突然问:“你喜欢的人,有什么好?”   换方向的步子顿住,我回身,扁扁嘴吐槽:“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会求婚失败了。”   他显然被戳到痛处,眉头微蹙,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将手里的咖啡向我泼过来。我审时度势离得远些,却不打算放过这个能攻击到他的话题。   “本来就是啊,还没领悟到感情的真谛,就贸然求婚,换作我是女生,也不会答应。”   “那你告诉我,感情的真谛是什么?”   “是……明知道他不好,但你没办法,就想待在她身边。如果他很丑,你愿意戳瞎自己的眼。如果他性格很怪,你愿意磨平自己的棱角去迁就对方。要是他很穷,你愿意将仅有双手奉上。”   叶慎寻皮笑肉不笑,啜一口咖啡:“大道理都懂,真做到的,有几人?”   我执拗起,不自觉握紧脖颈处的黑色短木,像无数次困惑时,它曾给我的指引。   “如果你用近十年的时间,只为向他靠近呢。”   对面那双眼,涂满了分明的爱与恨,浓烈地、炽热地。叶慎寻瞳孔微刺,忽觉咖啡也有些烫手,遂放下,不再言语转身上楼。   盯着他的背影,我想起什么,出声叫住上楼的人:“上次在‘行吧’,你说的魏家,是哪个魏?”   青年男子脚步顿了几顿,始终没言语,消失在楼梯拐角。   翌日,我用叶家的座机与程穗晚通电话,约好峰会后见面,她兴冲冲地在电话那头说,要给我惊喜。   听见那头的碗筷摆放声和她雀跃之音,我放下心,看样子,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只是,我还尚未想好,要以怎样的借口去见魏光阴。   举行峰会的街区附近都被提前封路,各国车辆和经济砥柱纷纷涌入共襄盛举。我暗自咂舌,叶慎寻漫不经心地玩手机,却也感受到了我的压力,淡淡道:“没你想的那么可怕,当成教授讲座来听,记下要点就行。”   滨中倒是经常找一些著名教授到校演讲,他这么一讲,我的确缓了口气。加上场馆太大,密密匝匝的人头,弄不清谁是谁。   会议分上下午,整场下来,我的精力耗尽。为避免遗漏,我在人潮散去时,厚着脸皮找上了别人家的速记员,核对信息量。   叶慎寻正在和几个人行交际礼仪,谈笑风生的样子尤为引人目光。身旁的其他速记员多看了几眼,问:“你们中国的男子长得都这么好看吗?”   回答“是”好像太浮夸,说“不是”又太跌份儿,遂模棱两可:“中国的女孩也都长得很漂亮。”惹得周遭几位国际速记员比大拇指。   其中一位日本的年轻女孩指了指侧门的方向,用英文对大家说“”“我刚刚也发现一个特别好看的中国男孩,好像是负责摄影。”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门口已空无一人。却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有股怪异的失落。   翌日。出门前,我同程穗晚确定了见面地点。   “我一整天都没课,不然宾法大学见吧?”   见面的地方太敏感,我心一紧,莫名地喘口气,那头的程穗晚没察觉异样,继续道:“正好我钥匙不知放哪儿去了,过去找他拿备用的,而且学校里边的餐点你肯定很喜欢。”   程穗晚口中的这个他,指室友。她搬出宿舍后,就是与对方分租住的公寓。起初听说是个男孩子,我和程家父母都表示反对。但她坚持,夸奖对方何其温和,何其善良,何其优秀:“是宾法的高才生呢。”天高皇帝远,我们毫无办法。   时日渐久,她的QQ签名开始更改为春心萌动的句子。那位室友,就是让刘大壮几度心碎的始作俑者。   所以临出门见面前,我特意向叶家用人借了相机,想将情敌的模样拍下来给刘大壮揣摩,胜算有多少。但那部相机最终也没用上,因为,我的眼睛,早已记住他。   他安静坐在学校的露天广场,低头看书。八月的阳光跳过来,落在周遭,将男孩和背后那风情的建筑渲染得如同色彩热烈的欧洲油画。所有的明暗都凝在那张沉静的面容,令别人炫目,令我热泪盈眶。   银质桌对面,坐着叽叽喳喳的明艳女孩儿。她伸手抢掉他手里的书,鼓起腮帮子撒娇道:“等会儿我姐姐就要到啦,你先替我们想想去哪家餐厅吃嘛。”   我从来不知,在私底下,她都将我当作姐姐看待。尽管,她生气时总一字一顿地叫嚷:“程改改!”   男孩黑白分明的眼睛微张,似是笑了,又说了些什么,我的耳朵却短暂性失聪,双腿也好像灌铅般沉重,再也没法朝那个方向移动半步。最终,转身飞奔而出。   人跑出几千米开外,我才停下大口喘气,仿佛撞破了什么不该窥伺的画面。而后才发现,我的随身小挎包也不知掉在了哪里。兴许是校内,震惊过度,我松了胳膊却不自知。   叶慎寻说得对,大道理都懂,真正做到的能有几人?我自恃勇气可嘉,用近十年的时光追随一个人,此刻却不敢原地返回,找寻属于自己的东西。   没了包,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更可恨的是,叶家宅子处不通公交,绝了我开口向路人借一元两元的机会。这人生地不熟的,我抬头望天,发现高楼遍地,每个人都有归处,好像只有我,对这座城市一无所知。   后来,我无数次问自己。要是早知如此,还会不会选择跟随叶慎寻到美国?这问题一直没有答案。   因为,就在刚才,我至少确定了一件事情——   被我放在心尖上的男孩,看起来比从前快乐。虽然很可惜,令他快乐的人,不是我。   因着有了约定,叶慎寻难得有几日空闲。他坐在一楼大厅看报纸,不经意抬眼,正好扫到从院子里抱着变形金刚匆匆忙跑进屋的叶慎星。   “怎么了?”   看对方着急的模样,他忍不住问询,叶慎星孩子气地扁了扁嘴:“小鸟低飞,要下雨,不好玩。”   叶慎寻偏头看看天,确实已晴转阴。这座城市老这样,能顷刻天晴,又兜头就是倾盆雨。   用人恰好收衣经过大厅,想起有人出了门,他随口问司机老刘什么时候回。用人怔住:“老刘就在别院。”   男子拧眉:“程小姐出门没司机送的吗?”年轻用人惶恐:“回先生,程小姐说想走走逛逛,坚持不要司机,所以……”   话还没落,凭空一声响雷,眼看着雨势如破竹地砸在三面的落地窗户上,噼里啪啦响。   叶慎星最怕打雷,倏地冲到叶慎寻身边挨着,三岁孩童般的举动,依赖程度堪比父亲。“长兄如父”这说法,不是没理可循。   他引着叶慎星去书房,全封闭的消音材质,缓解了男孩恐惧。对方蜷缩在他脚边,看变形金刚珍藏版漫画,读到擎天柱离开地球这段,忽然想起程改改说的笑话,遂扬起白生生一张脸:“大哥,橙橙还没回来吗?”   “橙橙”是叶慎星私自给程改改取的称呼。初见那天,为促他开朗些,程改改以讲笑话为条件,要他自我介绍,后被他反问名字。但身边亲密的朋友都叫她“改”的叠字,唯独叶慎星非霸着“程”字不撒手,因为喜欢吃橙子。   “叫改改。”   “橙橙。”   “……改改。”   “橙橙。”   “叫橙橙。”   “嗯!”   程改改内心是崩溃的,谁说这孩子智力有问题了?反应和他哥一样快不是吗!   被叶慎星缠了一会儿,叶慎寻不堪其烦,这才起身扫过桌面的车钥匙,亲自出门迎人。   听说是去了宾法大学,现在应该被困在学校里抽不了身。他也曾在那里念过两年硕士,来回的路闭着眼睛也能寻,只没想,车刚开出没几分钟,却远远见到小路上一道孤单瘦弱的身影。   她好像在哭,肩膀一抽一抽的,头顶雨水如溪流,哗哗淋透全身也恍若未觉。早上精心挑选的半截纱裙,此时和主人一样狼狈地贴在上小腿,中途因为没注意脚下,还差点被小石子绊住。她倒犟,非要一下将石头踹得老远才罢休。   叶慎寻心念一动,缓了车速,停在她身边,降下半边车窗,语气不善:“怎么搞成这样?”   见他,程改改努力逼退眼底的红色,应该感冒了,瓮声瓮气地说:“不小心掉了包。”   “你这可不像掉包,像是掉了贞操。”   女孩略一默,双眼里含着水光:“晚饭可以多加点肉吗?我好饿啊。”她说。   叶慎寻呕得要吐血,刚想应点儿什么,她却眼皮一阖,整个瘫在地上。   再醒来时,叶慎星白净的脸凑近,一双轱辘圆的眼睛几乎黏在我身上,顺道用右手食指戳了戳我的胳膊:“橙橙,你想不想喝橙汁啊?”   自从他一意孤行给我改了外号,我就对橙子诡异地惺惺相惜,好像那真是自己的同类。现在他叫我喝橙汁儿,与叫我自杀有何区别,遂摆摆手:“我只是失恋,还不想死。”语气幽怨,叶慎星却不明白其中曲折。   他大哥正在窗边接电话,我没发现,转头时叶慎寻已经扣了手机,应该恰好听见我说的那句失恋,踱步过来时,表情竟带点儿垂怜。   我特别受不了成为弱势群体之一。小的时候,在祥和里与别的孩子争玩具、抢地盘,也不过为增加存在感,此刻更不想将脆弱曝露在叶慎寻面前,只好假装没什么大不了。   “唉,一看见你,我心情就好多了。喜欢不是人生的全部,求婚失败也不是,对吧?都是天涯沦落人,让我们携手走过难关,大爱无疆……”   我屡屡将他钉在求婚失败的耻辱柱上,一向克制的人青筋暴突,连叶慎星都明白这是个危险信号,当即抱着他心爱的擎天柱撒丫子跑出了房间,没义气的货!   当整个房间只余下我和危险边缘的叶慎寻,我终于闭嘴,裹着被子,悄悄闭眼躺平身,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半分钟后,一双温热的手拍上我的脸,嗓音竟和他的手一样有温度:“把粥喝了。”   我睁开半只眼观察异动,却来不及看清叶慎寻的表情,只堪堪瞥见男子行走的背影。   “有肉的。”   仿佛知道身后有目光追随,他紧接着说。   突然失约,程穗晚想找我,却不得其法,直到我上了Q,才看见她一连串心急的留言。   “程改改,你怎么回事儿嘛,不是约好见面的吗?!”   “改改?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看见消息立即回复我好吗,我很担心。”   “改改……”   瞧了瞧在线联系人,程穗晚的头像还亮着,她应该也发现了我,心急火燎地发来一连串问号表情。我的手指落在键盘上,迟迟打不出字,却又怕她心急,只好随口胡诌:“临出门前忽然下暴雨,片区的电话信号都中断了,所以没联系上你。”   “那你什么时候回国?”   怕她再提出见面,我连考虑都没有:“明天!”   那头发来哭泣的表情:“好可惜哦,还说可以介绍他给你认识。”我久久失神,她紧接着又发来一个笑脸,“不过昨天你们参加的那个经济峰会,他也有去。他们金融系导师也在邀请之列,带的随行学生就是他,负责记录与摄影。你应该偶然见到过?怎么样?很优秀吧……”   她后面说了些什么,我已然忽略,只猛然记起在峰会现场那个日本女译员指的方向:“我刚刚也发现一个特别好看的中国男孩,好像负责摄影……”但等我望过去,那里已空无一人。   我终于明白,当时顷刻袭上心头的东西,是一种无以言说的命定感。它好像在给我预警:程改改,你这辈子,无论用多少时间、花多少心思想靠近他,始终不得其法。因为你们之间的缘分不够坚厚,不能走完一生。   回滨城那天,周印做东,说为我们接风,以及正式感谢我的救命之恩。他似乎钟爱浅色系衣裳,魏光阴也同样,这点倒与叶慎寻大相径庭。   席间,周印问我有没有兴趣转去外语系:“公司的王牌翻译夏莉出差回来,抽空看了你在经济大会上记录的资料,觉得是个可造之才,待在中文系太浪费。如果你有这方面的意向,可以一边在学校吸收理论知识,一边作为夏莉的助手跟着实践,专业调剂方面我去解决。企业并购这块儿,会牵涉到许多国家的文字合约,举足轻重。有了这份简历,未来你即便不想留下,另外找份工作也轻而易举。”   以前虽没打算从事翻译工作,对这个夏莉我还是有所耳闻。不过三十出头,却精通八国语言,且都拿到了翻译员资格证,许多外国语学院的学生都拿她当偶像,想拜在门下,竟被他们收入囊中。   我开始自我膨胀、心神荡漾,但生命诚可贵,梦想价更高。曾为追随魏光阴的脚步,我在分科的时候选了理工。事实上,我真正有兴趣的是文字类专业。所以去不了美国,我便跌破众人眼镜地报了中文系。还不止一次在心里幻想过,未来成为一个……   “我从小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作家,待在中文系最合适。”   旁听许久的叶慎寻,后背微微靠在凉椅上,一句话神助攻。   “中文系最看不起的,就是毕业后当作家的人。”   我……   正要还嘴,服务员恰好进来上开胃菜,电话也在这当头响起,竟是盛杉。她不解释怎么搞到了我的电话,反正她总有办法,出口便问:“周印在你旁边吗?”   我睨了一眼正在点菜的青年男子,偷偷摸摸捂嘴偏头说:“在,坐我对面。”   “坐你对面?那不是抬眼就能看见?好嫉妒……”   这都什么跟什么,所以陷入爱情的人,智商真的为负?!   我正感慨,叶慎寻瞄了我一下,我立刻慌手慌脚掐断,毕竟他和周印好像都特别讨厌别人泄露自己行踪,我不想莫名其妙被关进小黑屋,逼问和谁谁谁有勾结。   周印口味清淡,大多点的素菜,叶慎寻鬼使神差地将菜单递给我:“你不是无肉不欢?”   在像极故人的周印面前,我脸唰一下红了,就差拍桌愤起:“拜托!我只是!”   “只是?”   只是饿了一天,加上心情不好,外加……算了,还嫌不够丢人吗!   周印眼底精明的光一闪而过,刚上来的开胃小菜,他往碗里夹一小筷,对着叶慎寻半开玩笑问:“哟,这走一趟,连人家的口味都弄得一清二楚。那边人回说,你这次去住的是家里,不会觉得不方便?”语气抑扬顿挫。   小菜味道很好,我满足地跟着夹了几筷子,脑子没反应过来,条件反射地帮叶慎寻接了话:“住家里才方便呢,他认床。”   关于认床,是我刚到费城叶宅那天得知的。因为不清楚叶慎寻干吗将我带去自己的私人领域,好奇地询问了下用人。年轻用人也不知如何作答,只好回道:“先生好像认床。”   这当头周印突然提起,我便也傻得脱口而出,气氛顿时被层层叠叠的粉红泡泡包裹,我却没有察觉,满心满眼都只有那盘菜。直到周印不动声色地放了筷子,双掌撑在桌上,意有所指地看向我:“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好奇。你是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   我脑袋里哐当一下,空白三秒后如梦初醒: “不是你想的那样!”   叶慎寻这个贱人,不仅不帮我解释,还火上浇油:“强迫又怎样?”   周印耸耸肩:“不是说谁能拿你怎样,但女孩子嘛,初体验还是应该照顾下人家的感受。”   我终于坐不住了,羞愤地将筷子往桌面一摆,大大咧咧地威胁周印:“现在把你推进火坑里还来得及吗?”   他终于松开双手,直身,目光转向叶慎寻,表情认真。   “太沉不住气,不适合你。”   人生处处是陷阱,我只是想吃个饭而已…… 第7章 愿一生无坎   终于熬到开校,九月的风褪了腻热。刘大壮与萧何都在B大,最南,将我一个人留在最北。比较有良心的是,他俩报完到还知道来找我,说大家聚个餐。   自从吃了周印那顿饭,我对聚餐已经有了阴影,提议换项目:“不然去KTV?”   刘大壮兴致勃勃赞同:“好的呀,好的呀,××家正在做活动,酒水畅饮。”   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告诉他,程穗晚的心上人就是魏光阴,心底自然有些愧疚,遂狠下心说:“这次去美国赚了一小笔,我请客吧!”   刘大壮表情惊悚,连萧何也同样,大意是:铁公鸡程改改要请客了!大家快来看啊!我汗颜,心想着该同叶慎寻将工资谈高点儿,人已经被拉上出租车。   KTV里,我专点苦情歌,扯着破嗓子鬼哭狼嚎。   “我给你最好的疼爱是手放开……”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我的吻注定吻不到最爱的人……”   KTV不知隔音效果不好还是怎的,半小时后,居然有人忍不住推门而入,一脸杀气。   又是黑西装?一个不够,还来俩。两个不够,又来一个凑。   当场面陷入混乱,我尚不知发生了什么,刘大壮与萧何已经同推门而入的黑西装动起手。   来者都训练有素,一人摁一个,剩下一个将我逼入角落,想将我抓走。我眼尖地发现包厢门没关紧,小时做坏事训练出的逃跑速度此刻派上用场,一个完美旋身后,对方扑空,我从他胳膊肘下穿过,直直奔向门口。   说来也巧,出去没碰上服务员,却遇见了盛杉。   她们宿舍的姑娘特别会看眼色,初次聚餐非要拉上盛家小姐。盛杉不喜和不熟的人凑在一起,又不想第一天就被人诟病,只好走个过场再离开。   我风风火火地与她迎面撞上,女孩捂着被撞的半边脸,抬头就要发怒,却见身后朝我追来的人一个伸手,就要将我钳住。盛杉不愧是有底子的人,扯着我腰部的衣裳用巧劲儿一拉,我整个人便以古代不会武功的弱女子姿态跌进了她臂弯。   庆幸她没女扮男装,不然真有可能爱上哦。看来周印没骗人,那天在医院,真动起手来,吃亏的铁定是我。   那厢,其余两个黑衣人见我跑掉,刘大壮与萧何也挣脱出来,场面顿时陷入混战。我这个没用的人想跑去叫保卫,盛杉怒道:“人家敢在这儿抓你,就说明这里没人敢拿他怎么样!”意思是去了也没用,我当即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怎么办啊?!”   同一时刻,攻击力强的盛杉被两人围攻,背部嘭的一声,重重地撞在玻璃墙面上,碎了好几条裂痕。我有些担心,想跑过去帮忙,她使劲一脚,踹向离自己最近的那个黑衣,冲我一吼:“打电话!找周印!”   得到命令,我匆忙躲进不远处的女厕所,将门反锁,抖着身体找到周印的电话打过去。他似乎在忙,很久才接,听完来龙去脉后,鬼使神差地叹一句:“果然来了。”   结果那日,周印没来,来的是叶慎寻。   他敲敲厕所的门:“出来。”   听见他的声音,我怪异地安定,慢慢将门掀开一条缝,窥见他棱角有致的下巴。   走廊里一片光怪陆离的颜色,厕所有扇窗,光逆进来,堪堪打在男子隽朗的侧颜,我看得有些呆,他顺势拎着我的衣领,将我跟提一只鸭子似的提起来就往外走。   打斗已经停止,众目睽睽,他不疾不徐地领着我穿越刘大壮等人身边,以及所有围观的人潮,直到远处袅袅婷婷走来一姑娘,试探着叫他:“慎寻?”   叶慎寻似乎并不惊讶对方的出现,倒是盛杉缓过劲儿来,牙尖嘴利地走近些:“我当谁这么胆大,原来是解大小姐。”   莫非她就是叶慎寻传说中的女朋友——解冉?   我见过许多美人,解冉不算最漂亮的,却最有特色。她眼角有颗糯米大小的美人痣,不说话的时候,像随时可以上台走秀的法国瓷娃娃。说话间,又有股与生俱来的娇俏和自信,笑起来,应该也会很漂亮。   “杉杉,好久不见。”   她应该长盛杉两三岁,努力想扮演个姐姐姿态,盛杉却不买账,扯了扯撕扯间皱掉的裙角冷笑:“这见面礼可够大的。”   语音刚落,解冉抬手,给了最近的那个保镖一耳光,佯怒道:“我是要你请程小姐面谈,不是要你闹事。”   对方吃了闷亏,却碍于是主子不敢吭声:“程小姐不配合,所以……”   我去,你连来意都没说清楚,这种情况下谁特么会配合?你有病还是我有病?!可我没机会吐槽,叶慎寻将我往不远处沛阳的方向一推,回头招呼盛杉说:“你俩先上车。”盛杉牙痒痒地瞧了解冉一眼,与对方撞肩而过。   同样身为世家千金,姿色也各有千秋,连骄横的脾气都相像,互相讨厌很正常,毕竟王不见王。而此时的我见到沛阳,就像见到唯一在世的亲人般扑上去:“呸,我差点就见不到你了……”   他无视我深情的呼唤,毫不留情地将我脑袋拍到旁边,让我别挡他的视线,他要看老板和前女友撕逼的画面。   真是太没有人性了!我只好转过身和他一起看。   叶慎寻似有所觉,一个眼刀扫过来,我们三人成群落逃。   解冉劳师动众地要见我,据称是解家保镖捕风捉影,说我和叶慎寻有一腿。   “来见过老首长。”被迫的。   “还曾出现在叶少的爱驾里,您当初在电话里听见的声音就是她。”对,为了报复叶慎寻“见死不救”的恶作剧。   “出入过叶少小区。”喝醉了……   “‘行吧’也是两人的约会场所。”缺钱花。   “还结伴去美国,没住酒店,似乎是私宅……”   好在她没听我无心的那句:“他认床。”否则,解冉应该不是想见我,而是想杀我。   事后,得知我被解冉当情敌,刘大壮羡慕得紧,恨不得立马跑去找叶慎寻临幸自己。   “解冉啊!法国时装周的亚洲御用模特!以符合黄金切割比例的东方面孔走红!宅男杀手啊!居然阴差阳错地把你当情敌……呃,果然人无完人,脑子不太好。”   怪不得,初见时,我总觉得她妆容和走路范儿都很正。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一菜市场大妈。   “要是没有随随便便就扇人耳光的爱好,的确很完美哦。”   刘大壮:“她就算扇人,也有人心甘情愿被扇啊。”   真想问问他还记不记得程穗晚是谁!但这都是后话。   事发当天,叶慎寻和解冉不知谈了什么,再出现时,看起来有些郁郁。不意外,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比仇人还眼红的,那只能是旧情人了。   沛阳被打发走,叶慎寻亲自开车,倒比想象中克制。盛杉望着窗外,不知在想谁,我被两股低气压挤着,一时半会儿也没说话。   行到学校附近,他想起什么,问我:“周印的提议你考虑好了吗?”   得知个中曲折的盛杉偏头附和:“他是公私分明的人,如果觉得你能胜任,那就是真的。”   自方才一役后,不管盛杉怎么看,我自觉咱俩已经是过命的交情,遂认真考虑了她的话:“其实我对语言方面都有兴趣,不论中文或其他。既然你们一致认为这是不错的选择,那就……这么办吧。”   梦想是有的,但我没原则……   末了,我佯装礼貌地加上句:“麻烦了。”透过镜子,叶慎寻若有所思地瞪我一眼:“你惹的麻烦,还少吗?”若非盛杉的声音横亘,我估计要和他长枪短炮地理论起来。   “她还住宿舍,不靠谱吧?”话头是扔给叶慎寻的。   青年男子单手打方向盘的模样,令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魏光阴教授刘大壮开车的情景,一时恍惚,再回神,只听得盛杉拍板儿的总结词:“你收拾东西,和我住校内公寓吧。”   我脑容量不够:“啊?为什么?”   “解冉这个麻烦,惹上没那么容易甩掉的。私底下她真要动你,你也不是次次都那么好运。和我住一起,至少安全有保障。毕竟大家都是在寺庙里供着的,谁也不用拜谁。”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不看僧面看佛面”?   盛杉太让我感动了,不仅为我拼命,还为我想好了退路。我曾经还对她有偏见,我真太不是人了,我小心眼儿,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瞬间,我想了许多批判自己的词语,唯独叶慎寻像窥破全局的世外高人,嘴角轻微扬了一下,什么也没说。   拜托,人家说你前女友事儿精,好歹你也表示下不爽,怎么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惬意……直到我拖家带口地带着行李,一腔孤勇地奔赴盛杉,而她开口的第一句话是:“程改改同学,恭喜你从今天起,荣升我盛家第一密探。”   我抱着一摞书,肩上扛着一布袋洗漱用品,脚边堆着两个大行李箱,无辜的眼睛眨啊眨:“探、探啥?”   对面的人粲然一笑:“周印。”   那一刻,我理解了叶慎寻的笑容,他是被我感激涕零的表情逗到了。我以为盛杉想和我做朋友,其实她不过听见我要去周印所在的公司上班,想要我做眼线,获取第一手情报而已。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我的心好累。   刚开学,课程无几,我去兼职的频率稍微多些。   公司名字叫“慎周”,还曾被我吐槽没新意,而后才反应过来,慎周,不仅取了两人的字,还有其他寓意——神州,听起来野心不小。   做私募这行,国内还没有特别成型的企业,慎周的确是其中佼佼者。撇去叶家光环,叶慎寻自己就是宾法金融专业的高才生,和华尔街许多人也都是好友,任何数据和企业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   见过几次叶慎寻在开会时的杀伐决断,我实在很难将他与“行吧”里和我比白的人联系起来。工作另一面,身兼盛杉耳目的双重身份,我对周印的举动尤为关心。   “他提着一口袋什么东西进叶慎寻办公室了。那是什么?我怎么知道!去打听?我……喂?喂!”   办公桌前,我尽量压低声音,差点将公司配的新手机一摔为二。不过,因为盛杉的缘故,解冉倒是没再找我麻烦。想到这儿,我又妥协,偷偷摸摸朝叶慎寻的办公室平移过去,待周印一出,假装交资料地推门而入。   叶慎寻发现我探头探脑地打量桌面的灰色包装袋,眼角浅眯:“想知道他拿的什么?”我哈巴狗似的点头不停,就喜欢和这样聪明的人打交。   他微微向后靠,勾勾指头要我靠近。我的长发扫上桌面,倏觉侧脸一凉,薄荷味道充斥整个鼻翼。   应该是……剃须水。   男子指尖的温度有所残留,与冰凉剃须水形成对比。我并不习惯这偶然的亲昵,整个身体腾地烧起来,往后退开好几步,欲盖弥彰。   “你俩还互送这玩意儿?怪不得他连盛杉都不喜欢……”   但没多久,我又打了自己的脸。   某天下班,在门口遇见周印,他顺道送我回学校。出于好奇,我询问他怎么知道找麻烦的人是解冉,他微微一笑:“从小一起长大,行事作风都了解。得知你和慎寻去美国竟然没住酒店,就猜有这天。”   我暗叹,幸亏没有这样的敌人,实战心理战都过硬,怎么玩?   他见我垂头,随口一问:“吓到了?”   “还好,有几个朋友在身边,还偶遇盛杉。要不是她帮我缠住那些人,我连求救的机会都没有。说到这,挺过意不去的,害她受伤,背后长长的一条玻璃划痕,不知现在有没有恢复。”   “她受了伤?”询问几乎是条件反射。   我不疑有他,绘声绘色地将打斗过程讲给对方听,而后不小心在办公室撞见他与叶慎寻的谈话。   “我要找到那两个动手的人。”声音来自周印。   叶慎寻估计有些为难,皱了皱眉:“已经处理过了,毕竟是解家人,做事留一线。”男子声调冷冽,似笑非笑:“我一个私生子,需要给谁留那一线?”   我像窥破什么大秘密,正听得入迷,办公室的门打开,我和当事人面面相觑。   本以为周印会生气,我略略慌张想道歉,没料他轻轻垂眸,对我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意在要我向盛杉保密。   彼时的我太年轻,并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有时需要隐忍。我以为全世界的感情,都像我喜欢魏光阴。如果他需要,如果他愿意,我就想方设法到他身边去。哪怕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当天回到学生公寓,盛杉竟然也在。   她临出门前说要回盛家一趟,拿点儿东西。我心里装了秘密,不敢直视那双美丽的眼睛,只好迅速躲进房间,假装任务很多的样子。所幸她在厨房鼓捣什么,没来得及深究。   一刻钟后,盛杉象征性敲了我房间的门,要我出去。我刚到客厅,便见她递来几只自制的兔子耳朵冰棍。   “有西瓜味儿、杧果味儿、橘子味儿,告诉我哪一款最好吃。”   我挑选了大红色的,刚要入口,顷刻反应过来:“所以,我是要全部吃完?”她长长的睫毛眨了又眨,回:“不然呢?”   看看,学生公寓不是那么好住的。   刚搬进来的时候,我嘴贱,问她为什么能申请到公寓,一般大学里的高等宿舍都是给外国留学生准备的。“这应该是国际友人才有的标配。”她满脸遭遇土包子的嫌弃,“什么友人不友人的?有钱人就行。”粗暴到我无力还击。   没想到,这样自视甚高的姑娘,在感情面前,也和我们所有平凡女孩一样,甘愿做一朵将开未开的野花,只为等待春风。   按惯例,被我挑出来的口味一定会出现在周印面前,毕竟我当小白鼠不是一次两次。可唯独这次,我的心境特别不同。   以前,我认为盛杉和我扮演的角色至少有某个地方相同。那就是我喜欢的人,他不喜欢我,哪怕心思耗尽。可就在今天,我恍然大悟,这场戏,她从来不是独角。   怎么办,看她难得雀跃的模样,我好想去锦上添花,大声说:“我今天听到一个秘密,周印好像也在意你诶?”可惜不能。   周印选择不回应盛杉,总有自己的原因,于是我只好隐晦地提醒她:“你有没有想过?兴许……他的心早就感受到了你的存在?”   女孩的高傲在那刻似有所瓦解。她应该想起了某人,眼畔像沾了桃花露水,整个看上去粉粉嫩嫩的:“以周印的性格,如果真讨厌我,有一百种方式让我不攻自退,但他没有,说明我的存在感早就成功刷到。”   她下意识将杧果味的兔耳朵含进嘴里,表情得意极了。   这回答我倒没想到,智力高的人是不是连感官都比常人敏锐?我不嫉妒盛杉的出生,却真有点儿嫉妒她的双商。   见我一副要拜师的姿态,盛杉长腿一跨,身手利落地坐上露台,晚风徐徐,夕阳西沉。她一边好心情地吃冰棒,一边莎士比亚附身。   “怎会介意付出?你对他好的时刻,自己也是幸福的嘛。”   我如遭雷击,当晚就将QQ签名换成这句,并当场跟法庭宣判似的:“冲着这句话,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她缓缓侧脸,发丝翩跹,似笑了一下:“程改改,你抱土豪大腿的方式,令我大开眼界。”   被发现了,好丢脸。   最近慎周在忙一家韩国工厂的案子,这次竞争对手应该来头不小,因为在我每周去的两三次里,都能见到夏莉亲自操刀,逐个单词推敲,听说上边儿下了死命令,务必拿出最精确的合作蓝本。   我毕竟是初入茅庐的实习生,上次赴美也仅仅是参加会议帮忙记录一些要点,还没到能真接手CASE的时刻。等帮着夏莉将初版资料规整后,正要瞅准时间开溜,叶慎寻办公室的门打开,严肃将我叫住。   “收拾下东西,跟我去机场。”   这几天抽空看了些职场鸡汤,其中那篇“要学会说不,即便是上司”的言论深入我心。它全方位无死角地剖析了上司心态,以及陈列出要怎样说不更容易令人接受的方法。我学以致用,当即一脸专业和认真地对他说:“夏莉姐手上的案子看起来更紧要,我先帮她处理完,如果时间来不及可以问问小张或者……”   叶慎寻狭长的眼角挑了挑:“你能做的事,别人都做不了。”   此句一出,比倚天剑的威力还大,顷刻在办公室引起轩然大波,令我成为众矢之的。   小吴:“那小实习生究竟什么来头?”   小桂:“她到底能做什么事儿?我们还做不了?!”   小张:“怎么就做不了!我什么都可以做!”   也不知道我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叶慎寻的事情,兴许是杀了他全家。   叶慎寻所谓别人不能做而我能做的事情,并非出差,而是去机场接人。   “我们走后,慎星闹得厉害,说要回来找你。”   哎哟,没听错得话,他最后那个“你”字还带了幽怨的尾音,令我受宠若惊。   飞机晚上八点到,他先拉着我回了趟自己的住所。我在车里等,他换了套衣裳后下楼,范思哲短袖加休闲裤,难得的浅色系,看上去立马有了青年的朝气蓬勃。   “就是嘛,明明只大我五六岁,非把自己弄得跟二百五……六似的。”叫人难以接近。   男子剜我一眼,慢吞吞走到驾驶座,轻车熟路地启动引擎。   叶慎星是秘密回国,据说待一阵又得走。这次派去接的人是沛阳,怕动用专机太招摇,便随了大流坐国航,熟知飞机晚点。   我一整天没吃东西,饿得半死,一头猛扎进肯德基的店不肯出来,点了一份全家桶。   对面的人见我没有丝毫要分给他的意思,忍不住轻咳一声:“你见过老板饿肚子,员工却猛吃的吗?”   “可小说男主角们告诉我,你们是最不屑这种快餐食品的。”   叶慎寻唰地将盘子拉到自己的领域:“这小说是你写的吧?”他拈起一只奥尔良烤翅,细嚼慢咽得像在品尝佛跳墙,全然不顾我的眼珠子都快挂在上边儿,“你以为要拿宾法的硕士学位证每天只需要吃喝逗乐就行?熬夜算数据写论文的时候,快餐才是最好伴侣。”   换作平常,我兴许会膜拜一下面前勤劳刻苦的学霸叶,此时我却什么都听不进去!我听不进去!全家桶套餐只有两对烤翅啊!他怎么能这样对我!   “您再买一份不好吗?”我小心翼翼地试探。   他又慢条斯理地拈起另外一只,嘴里振振有词:“垃圾食品吃多也不健康,你这点,刚刚好。”   你是刚刚好,有考虑过我的胃吗?像黑洞一样的胃啊,哭。   从那天起,一个决定在我心里深深扎根:这辈子绝对不找一个爱吃肯德基的男朋友,怕三天就分手。   等待过程中,叶慎寻百无聊赖。幸亏拉来了程改改,两个人一起无聊,总好过他自己。   女孩抢着咽下最后一根薯条,却还是耷拉着眼睛,怨生生地盯着烤翅的骨头。叶慎寻暗暗笑,又猛地生出一丝失落。   她太简单了。简单到令他捉摸不透。这圈子里的人,谁不是攻心计的经纬之才?他能凭自己本事爬到食物链顶端,在不为人知的背后吃过多少亏浴血多少次,只有周印知道。他曾以为,世上人的心思都已尽在掌握,可程改改横空出世。   看起来是粗心大意的吃货,做起事儿来却超乎年纪地仔细。不懂的地方有很多,可吸收的能力特别强。你说她神经兮兮,关键时刻又神志清醒。   像一本怎么也翻不完的书,令看不到结局的人心痒。   叶慎星刚被护送出关,我就锁定了他的位置冲过去,模仿汽车人鸣笛的声音与他打招呼。   长途飞行过后,容颜清朗的少年满是倦怠,待发现这等奇特的招呼方式,男孩表情顿时转变为兴致勃勃,将手里的模型往沛阳怀里一扔,就要模仿擎天柱变身回应我。   “你在地球生活得还好吗?”   “除了没钱加油,其他都很好。”   看得出,叶慎寻头很疼,几乎是催促着叫沛阳押走了我们两个神经病。   回程途中,叶慎星坐副驾驶,目光被那个怪异的晴天娃娃吸引:“这是什么?”   他不提,我差些忘了。当初阴差阳错被叶慎寻弄去派出所,我还亲自操刀寄过这个诅咒娃娃给他。   叶慎寻瞄了一眼,不知做何感想,回道:“定情信物。”我脚底一滑,有苦难言:“看得出,对方真是爱你爱到想杀死你。”   一听“杀”字,叶慎星不淡定了:“谁要杀大哥?不可以!”表情瞬间有些恶狠,不愧手足情深。   他的反应取悦到了叶慎寻,递给我一个“看,还是我重要”的眼神。我白眼朝天,觉得没意思,歪在后车角小眠。片刻过,听见叶慎寻说,要带叶慎星出去旅行。   “大哥在国内没时间照顾你,这次旅行完毕,你得回费城。”   据说叶慎星的智力状态,因为一次意外,永远停在了八九岁,所以大人间的恩怨纠葛,他并不明白。只知道叶慎寻做的一切决定,都是对的,遂乖乖点头。   错觉吗?躺在角落的我,仿佛听见安静的车内曾有过一声叹息,再细听,又是叶慎寻的声音,问对方想去哪里。   夜晚的高速路没什么车,叶慎寻加了速。我飘忽间,想起前阵子看过的一个旅游频道,介绍过一个徽州小镇,依山傍水,三街九十九巷,特色鲜明,是明代保存最完整的古村落,遂腾地直身向他俩推荐。   叶慎星对我的提议甚为接受:“明代?朱元璋哦?好好玩的样子。”   谁说起跑线不重要?我九岁的时候哪知道朱元璋啊,我只知道猪……   “那橙橙也去吗?!”   猝不及防,男孩侧身回头,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呃,当然不,这是你和你大哥的私人旅行。”“但是我想要你去。”“想想就好了……”   说到底,知识懂再多,心智也还处于要糖吃的年纪。听我不去,叶慎星的脸色风雨欲来,顿时沉默不再说话,紧紧揣着变形金刚模型,缩回自己的小壳里。   叶慎寻护弟心切,说准我假,要我同行。我虽然不忍看叶慎星失望的模样:“但,我学校还有课。请假那么久,导师不会同意的。再说,”   男子不以为然地转个弯:“再说?”表示前面根本不是问题,他只想听再说。   “再说,解家小姐眼线众多,要是发现我跟着你俩去旅行,盛杉可能也保不住我了。”   “放心吧,”他讲,“解冉最近没时间清理你。”   这对话怎么特别怪?好像我真是他与解冉之间的第三者,趁正牌无暇他顾的时刻,约好去偷欢。   “那我更不能去了!”   “那我就公告天下说你就是勾引我!”   “幼稚!恶劣!在小孩子面前提勾引,你这做哥哥的怎么想的?!”   一年几度的比嗓门大赛又开始,直到副驾驶座弱弱地传来一个声音:“难道橙橙平常穿浪莎的袜子?”   “嘎?”   “电视广告说的啊,浪莎,就是勾引。”   遇见你们兄弟俩,是在下输了。   我从盛杉那里八卦得知,解冉最近的确没空理我这个小角色,因为解家又迎回了一位千金——解冉同父异母的姐姐。   那女孩从小跟着母亲长大,母亲当初恋上解明栋时,并不知他已有婚约。真相大白后,也是倔强,怀着孕谁都没知会,独自跑到天远地远,不与任何人联系,生下孩子。   想来,当初我被稀里糊涂地拉去见解老首长,就是沛阳等人弄错了目标,将我当作解家流落在外的千金,想要我认祖归宗。   “不过也是奇怪,以解明栋的手腕,不可能对这个孩子一无所知。现在才想起接回来,不知打的是什么如意算盘。”   盛杉盘腿,赏了一勺冰激凌给我,若有所思道。   “觉得愧疚呗?当初没脸见对方,后来得知那孩子的母亲重病去世,自然想留在自己身边,弥补亏欠她多年的父爱。”   盛杉含着勺,四仰八叉地笑倒在沙发上:“你脑子没问题吧程改改?你在这个圈子里谈愧疚?谈父爱?”我忽然有些理解叶慎寻为何将滨城当虎狼之地。听起来,他们谁都不是善类。但豪门秘辛与我并无关系,只是想着,失去了解冉这个借口,我就没理由拒绝叶慎星的邀请,去徽州。   此行我瞒了所有人,包括刘大壮与萧何。   他们计算机系的学生,无聊起来是真无聊,成日对着电脑。忙起来也真要命,还是成天对着电脑。若我突然冲出去对他说,我要和叶慎寻去旅行,刘大壮一定会全天下广为传唱,因为终于找到生活的乐子,八卦啊!   至于盛杉,也没说。毕竟除了周印,她谁都不关心。好心酸,程穗晚一走,我连可以说话的知心朋友都没了。   现在想起穗晚,我脑海里总会浮现出她与魏光阴在一起的画面,顿觉脑仁疼,已许久不上网。掩耳盗铃,有时也不是个坏的词语。   此去徽州,说是邀请,我真正的角色就纯跟在屁股后边儿打杂,机票和住宿都要我负责安排,您二老直接说要个用人不就完了吗?   飞机上,叶慎寻闭目养神,全程是我在应付十万个为什么的叶慎星。小镇没机场,只好在附近的大市降落。   当天晚上还好,两兄弟都没闹什么幺蛾子,早早洗漱睡觉。翌日大早,精力充沛的叶慎星醒了,想要快点看到古村落风光,生拉硬拽地将我叫醒,坐上去小镇的大巴。   路中,我昏昏欲睡,越接近小镇,天光越亮,入眼便是一系列陈旧的拱桥。   并非假日,游客稀散,座位前方的几个女孩拿出相机不停咔嚓,拍了上边拍下边,最后将镜头定格在正后方。我细瞧,才发现他们对焦的除了风景,还有叶慎寻。   路途颠簸,他认床,本就没睡好,一上车也闭目养神。晚秋的太阳,有独特的橘黄,那几缕黄像是被毛笔扫出来的杰作,铺在他出众的轮廓,白皙的眼皮,长度将好的睫毛,一切都相辅相成,看得人心里一轻。   这与从前看魏光阴入睡的感觉是不一样的。那个夜晚雷雨交加,彼此都惊惧,一切混乱不堪。小少年全副身心信任于我,将我当作唯一依赖。我那时的心情,没有欣赏,只有满足。   抵达目的地已过午,叶慎寻下车,点了根烟解乏,估计没有过这样劳累的旅行经历。叶慎星拉着我东家走西家看,对这里的古旧小铺很是满意。   “这个美国没有!”   “那个也没有!”   “美国真是什么也没有!”   美国招谁惹谁了。   酒店也是在网上提前定的,古镇内的民宿。“虽然没什么温泉酒店高档,但离景点都近,避免奔波。”   我的说辞打动叶慎寻,他脸色稍霁,被服务员领着去房间。   民宿看起来很新,规模却不大,总共就是十来间房。令人欢喜的是,我们居然是第一批入住的旅客。“老板说了,第一批入住的客人,好评可以返一半现金。”于是我奔进房间第一件事,就是遣词造句夸它好。   实际也真好,房子大多建于民国时期。旧旧的木头,偶有小地方,则用加工后的竹子点缀。加上民宿的位置就处在最为人称赞的古村落里,傍着一片遥遥无边的荷塘。荷塘分好几个靠岸的水口,其中一处就依着叶慎寻的房间。傍晚时分,推开高近两米的木门,经常能看见竹筏船夫拨开荷叶,行云流水穿过,然后消失不见。   个人活动时,我跃跃欲试地跑去请求船夫载一程。刚上船,好半会儿才适应缓缓的水流找到平衡。再抬头,远远见炊烟四起,一幢房,两船头,三亩绿,想象心爱的少年打马从远处来,我迫不及待奔赴,为他送上最清甜的井水。   听说民宿老板姓苏,能追溯到的先人出自宋代,家学渊源,训练的服务员,待人接物等细节都一一体现。早晨无论多晚起,民宿都会准备早饭,大多是当地特色的荷叶粥,荷叶糯米鸡与荷叶排骨。   记忆中,叶慎寻从没夸过我,待慢慢发现这里朴实无华的小美好后,终于开了金口:“看来,傻子有时候也能傻出一条路来。”我谢谢他。   相比下,叶慎星更喜欢这里的气氛。没有草木皆兵的保镖,没有钢筋水泥的冰凉与冷漠。只有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人间烟火,还有他爱的人。   夕阳时分,倚着竹栏杆,男孩怯怯回头,望着他背后,那像高山一样巍然不动的哥哥,眸子如溪水清明。“这里好像很早以前,妈妈带我们偶然经过的地方。那时候哥哥想留下来,妈妈不许,你就自己跑丢了。所有人都找不到你,最后还是在你带我抓蛐蛐的大榕树下找到的,是我找到的呢。”   村落的夏天仿佛也比外面世界走得晚,这里蝉鸣依旧不断。男孩泛起笑,浅浅的酒窝被夕阳光染上,有些得意的样子:“那时候啊,我就想,无论以后多不开心,都一定不要低头走路。因为只有抬起头,才能在任何地方找到大哥,那样我的不开心,就会少很多。”   叶慎寻似乎很惊诧,惊诧叶慎星居然还拥有完整的记忆,也可以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情绪。自从意外发生后,他这个弟弟,活得比池子里的乌龟更小心翼翼,连对自己也未曾有太多话语,无论他多努力。   须臾,青年男子惊讶的表情被柔软取而代之。他眸子里流动的水光一点一点闪,再一点一点碎,最后凝聚,滑进心底。   老板娘推荐的地方,并非镇上的古玩意店,反而操着有趣的徽州话,叫我们去村口走走。   “村口有一道坎,叫平安坎。男子左脚跨,女子右脚跨,传说过了它,就能一生无坎。”   传说未必为真,可一旦闻,总叫人控制不住地一心向往。   叶慎寻是唯物主义者,不信这些,我要他跨,他非不,说显得特别傻。单纯如叶慎星才不管那些,兴冲冲将他推到我身边:“大哥走一下嘛,和橙橙一起。”男子莫名低头,全神贯注地看了我一眼,我脸烧得慌,不敢对视,匆匆出脚,险些摔倒。   什么嘛,这是注定我一生都坎坷吗?怒摔!   跨过坎,走没多久,便再窥荷叶湖塘的模样。晌午将过,当地人出来纳凉,有白发老者在讲故事,身前蹲了好几个十多岁的少男少女。我凑近听,故事才刚开头。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终身都在盼望如意郎君出现。有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   “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这至诚感动了佛祖现身。”   “佛祖问: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是,哪怕见一眼也行!”   “要你放弃现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呢?”   “愿放弃。”   “那你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不会后悔吧?”   “不后悔。”斩钉截铁。   “于是,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九十九年的风吹日晒,女孩却不以为苦。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进城里,原来城里正在建造石桥,女孩则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当然,男人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两者只匆匆相逢,男人又一次消失……”   这故事的情节,多像我与魏光阴。经年前,祥和里的匆匆一瞥,有个人根深蒂固地种在我心。我努力多年,吃再多苦都甘愿,只想见他一面。终于,我见到了,他却依旧云淡风轻地与我诀别。   故事太容易引人带入,我怕再听下去,自己会哭。遂迅速转身,拉起叶慎星就走:“看看那边有什么?”好几分钟后,叶慎寻才姗姗来迟迟,不知去做了什么。   行到荷田中央,放眼一看,人影攒动,比昨天热闹许多,大人小孩都在惊声尖叫或吆喝。我拉住路过的行人:“他们这是在……”“哦,捉泥鳅啰!”   捉泥鳅!   本宝宝小时候无恶不作,靠近乡野的地方,小动物多,我没事就去后山抓毛毛虫等无害生物,去吓唬祥和里的小朋友,以恐吓手段来巩固大王位置。可我爬过树抓过鸟偷过枣,唯独对泥鳅这种东西敬而远之。   滑溜溜地,速度嗖嗖,看一眼就背脊发凉,和遇蛇的状态一样儿一样儿的,没想叶慎寻和叶慎星却来了兴致。   “大哥!那边还没人,快去快去!”   叶慎寻找民俗老板娘借了桶,卷起裤腿就下水,叶慎星在岸边为他助威。一个人喊不够,还拉上恹恹地我。   看样子,叶慎寻儿时也没少作,在半腿高的水地里行走如常,还总能找到泥鳅喜欢藏身的地方,一挖一个准。最终,那一斤多的泥鳅成为我们的晚餐。   想起它们的模样,我连饭桌都没敢上。叶慎寻难得善心大发,叫服务员重新为我准备了一份肉粒炒饭,亲自送到了我的房间。   那碗饭闻起来倒是香喷喷,我吃得不亦乐乎,间歇问他:“这是什么肉啊?不像猪肉的口感,也不是牛肉,倒蛮好吃的。”他抄着手,振振有词:“泥鳅肉啊。”   我一愣,不愿相信。但见他神情自然,不像撒谎,当即一阵恶心反胃,跑到卫生间吐了十分钟有余,再出来时,咳得眼红红,泪水涟涟。   “叶慎寻,你太过分了!”   我已丝毫顾不得什么少爷不少爷,老板不老板,当场发飙:“你知不知道我发起火来,连我自己都害怕!”   “那你胆儿太小了。”   这厮,不认错,还挑衅。我真是发了疯,才会跟他来什么破旅行!   想到这,我气更不打一处来,立马打开电脑噼里啪啦。他慢悠悠晃到我身后:“干吗?上网发帖骂我?”   我没理他的意思,分分钟定好回程的机票,腾地起身:“叶先生,劳驾让让,工作我不要了,您已经没任何权利妨碍我的人生自由。”语毕,拉开衣柜开始收拾东西。   见真触到我的底线,叶慎寻缓了气焰,将拉着行李箱欲夺门而出的我逮回来。   “你别拉我!”   他恍若未闻,被我挣开后持续伸手。我就是那种蹬鼻子上脸的人,他都软了,我得趁此机会多嚣张嚣张啊:“听不懂吗?叫你放开,别碰我!”   叶慎寻将我扯回电脑桌:“我倒不是想拉你,但本着人道主义,我有义务告诉你,程小姐,你的机票定反了。”   我怔住,将视线定在屏幕上,发现我刚才气急之下,竟将徽州作为了目的地,出发地是滨城。   这并非最让人崩溃的。更晴天霹雳的是,始作俑者悠闲地推门而出,余音绕梁。   “财务不认这个账。”   他说。   程改改很抑郁。   就算事后叶慎寻说那不是泥鳅肉,她依旧心有余悸。旅行第三天,出发去附近的名胜高山,半小时路程,一向话痨的她只字未语,叶慎星都觉得诡异。   经过山脚一家民族服装店,叶慎星兴冲冲将程改改拉进去,指着一套碎花蓝色长裙说:“橙橙穿,好看。”   老板很有眼力见儿,一边取衣裳,一边撺掇云里雾里的程改改:“试试吧,试试,不合身还有别的样式和码子。”   连叶慎寻也微一弯腰,跟着进店,扫了长裙两眼,说:“入乡随俗。”   面对太热情的人,程改改从来不忍拒绝,头皮发麻进了试衣间。再出现,叶慎星率先鼓掌:“美美的!”   小孩子眼里,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尚不懂说谎。女孩瞧了镜子里的人两眼,好像是不错,有点窈窕淑女的意思。   闻言,老板喜色更甚:“瞧,多好看啊,这套衣裳在我店里挂了很久,许多女孩子一眼相中,也试过,可高矮胖瘦的气质总差那么点,这姑娘一上身,简直就是它的主人。”   想着衣物不实用,离开小镇回到滨城,也没多少时间可穿,程改改扁了扁嘴,一句算了吧还没来得及出口,叶慎寻抢先问价:“多少钱?”“三百八。”“你这做工顶多值一百八。”“这不是店面费……”令程改改叹为观止。   还以为像这样的人,从来高高在上,根本不屑讨价还价,突然感觉又接近了些。   女孩抑郁稍减,佯装不喜欢地一边进试衣间,一边帮忙砍价:“整年也就秋天能穿个一两回,现在网购的样式也有类似的,可能比一百八还便宜。”   叶慎星无辜地看着两人你来我往,说得老板回不了嘴,最后干脆一咬牙:“行,一百八就一百八。”   明明只便宜了两百块,程改改却感觉赚了两百万,霎时忘记了叶慎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欢天喜地跑进试衣间要换下。老板在外边喊:“小姑娘!不用换了!就这么穿着去爬山照相,肯定招人眼!”   末了,又回头对身后的人解释:“我真不是为了卖衣裳才这样讲……”   叶慎寻并不想听,一抬手,打住他的滔滔不绝。程改改则听了老板的话,穿着新长裙跑出来,笑嘻嘻的,隐隐露出右边的小虎牙尖儿。女孩眉目并不精致,却被身上那大片蓝,衬得鲜研。   男子静静打量片刻,忽地垂眼,低声接了句:“是挺好看的。”他说。   不知指裙子,还是人。   裙子是叶慎寻埋的单:“就当弥补吧,毕竟你定错的机票,财务肯定不会报销。”   报不报销还不就你的心情?一时间,我不知该先骂他吝啬,还是先感谢他送的礼物。   从山顶下来,我和叶慎星累得不行,晚饭都没吃,直接躺下了。半夜觉得冷,迷迷糊糊醒来,发现窗户没关,抬头便见月亮,又大又圆,顿时睡意全无。   村落的半夜是热闹的。这种热闹不同于城市灯火通明,而是自然的馈赠。一阵风过,树叶沙沙,溪流潺潺,不知名的鸟叫,奏出特有的乐章。   头顶的木板突然震了震,我抬眼,发现叶慎寻也醒了,正倚着二楼的栏杆对我勾了勾手指。现在想来,也是单纯,竟从没想过羊入虎口的可能性?   当然,老虎应该对我没兴趣。   原来晚饭那阵,老板娘送了叶慎寻一小坛子的荷花酿。看来长得帅,走哪儿都能横行霸道。   我俩搬了小木桌到阳台,就着夜色下酒。我饮了小杯,口感涩涩,仔细品又有荷花的回香,忍不住多尝了两杯,被骂酒鬼。   月黑风高夜,谈心八卦时。我终于忍不住脱口那藏在心底许久的疑问。   “那位解小姐看起来并非不喜欢你啊。你这一求婚,她应该上赶着才对,怎么会拒绝?”   叶慎寻端酒杯的手一顿,四两拨千斤反问:“我如果知道,还会失败吗?”好像有点道理。   不过官方传闻是,解冉年轻貌美,事业如日中天,未来必有更大的舞台。过早结婚生子,意味着抛弃一切:名气,身材,公主光环。要下这个决心,的确需要时间。唉这么一想,叶慎寻好可怜啊,可怜得我又和他碰了一杯,长吁短叹道:“我理解你的心情。”   他睨我一眼,无比认真:“你不理解。你和那人,根本没机会走到这步。”   我靠,别拦着,我要掀桌了。   起初以为荷花酿度数不高,结果醒来已经在自己的房间。叶慎星两个巴掌拍醒我说:“橙橙,起来回家啦。”   再睁眼,发现那两兄弟一人拉个行李箱,望着床上四仰八叉的我。   “不过,你睡觉的样子好搞笑哦哈哈哈……”叶慎星尚不懂婉转为何物,脱口而出。   高窗前,一片绿景作底,叶慎寻眼波微动,其间的揶揄一闪而过:“这有什么?比她跳舞的样子好看多了。”   我一跃而起:“长这么大我就没跳过舞!”好像多么自豪似的。“所以才肢体不协调?”他剑眉轻扬。   听说,昨晚我酒精上头,抱着阳台的柱子当钢管,还问叶慎寻好不好看。我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羞愤地将他俩赶出去:“知不知道这样随意闯进别人的房间很不礼貌?!万一丢什么东西可就赖上你!”   叶慎寻应该也是练家子,被我用力推也纹丝不动,抄着手说:“我才是应该追究房间里丢了什么东西的人好吧?”   我一僵,环顾四周,这间屋子的陈设与我那间基本相同,区别是我的床有纱帐,这儿没有。   叶慎星不知从哪儿学到的词语,天真地帮他哥说话:“是啊,橙橙,昨晚你和大哥同床共枕……”   “闭嘴!”   我就是没有风度!我就是对待小孩子也不温柔!我就是……伤感我每次喝醉醒来看见的第一个人,都不是梦里的他。   机票是临时定的,周印昨夜很晚打来电话说,解家要向外界正式介绍新迎回的解家小姐,将在今晚设宴。“你有没有必要回来一趟?”   他的意思叶慎寻明白,目前慎周在忙的CASE不仅需要资金支持,更得在其他关口上打点关系。多年来,叶、周、魏、解四大家能风生水起,都是钱圈钱、利挂利的结果。如今解老爷子还身居高位,解明栋也是业内数得上名头的角色,面子不可不给。   叶慎星没玩够,却懂事,得知大哥有事要忙,刚下飞机,就马不停蹄地乖乖跟着沛阳回了费城。我长时间跋涉,脖子酸疼,本想回公寓休息,手指无意间触及脖颈,竟发现空荡荡,那佩戴多年的“迷谷”,不见踪影。   我一慌,即刻猜测应该是头晕乱舞时掉在了叶慎寻的房间,立马就要返回去找,叶慎寻阻止了我。   “人是我带出来的,你路上遇见什么意外,我脱得了干系吗?”   “签个切结书行不行?!”我咬牙切齿,他依旧稳稳钳着我的胳膊:“不就是一木头吗?值多少钱,来回机票都不够吧你。”我气急,“有些东西不是能用价格衡量的。” 他面色莫名一黑,“这种东西我至今还没见过。”说完,驾着我上了车。   见拗不过,我选择迂回作战,想等他送我回学校后再走一趟小镇,没料叶慎寻看穿我的小心机,径直拉着我一起去了解家。   到门口,我死活不下车,他语气硬邦邦的:“别说你不确定那玩意儿是不是真掉在了房间里,就算是,服务员打扫后说不定当废物扔掉了。你就算走一趟,能找回来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此言一出,我干脆窝在车里演磐石。   时至傍晚,叶慎寻盯着车里倔强不说话的女孩,神色渐渐缓下。她眼中的阴影不停变幻形状,在听见自己说找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后,那阴影彻底碎掉,似乎明亮的眼睛只要一眨,就能即刻憋出水花。   半晌,他妥协,语气带着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软:“那边自然有人会去找,到时寄回滨城。放心,这点本事,我还是有的。”   解家门口已间歇有车辆抵达,车灯光忽明忽暗地在男子面庞闪替。女孩仰脸看他,清晰的双眼皮下,镶着黑曜石般的珠子,流光溢彩。   “如果真找不到了呢?”   叶慎寻目光一定:“找不到的东西,就不属于你。”   找不到的,就不属于你。   怕我想不开跑过去,叶慎寻非拉我在身边,美其名曰跟着他去见世面,结果被周印吐槽:“好歹也给人家弄身衣裳,这白T恤加牛仔裤,不知情的还以为你什么时候在外面生了个女儿。”   恰恰有好事者从周印身边飘过,只听见“女儿”两个字,立即凑堆八卦:“哎,你们看,叶家大少爷旁边站着的,居然是他女儿!”   我虽然身高……三围……但至少也能看出十几岁了好吗?能不能有点逻辑!   谁料这群人无聊疯了,开始以讹传讹。我顶着重重议论穿越人潮,中途扯了扯前方人的衣角,希望他想个办法解释下,哪怕说我是他的助理也行啊?   叶慎寻秒悟我的意思,朝我微微点点头,刚好一精英打扮的青年男子前来敬酒,半开玩笑地说:“大半年不见,叶少什么时候生了个女儿?”   他义正词严地摇了摇头:“她不是我生的。”我心甚慰,紧接着又听见一句,“是干的。”   谁都知道,干爹干妈干女儿什么意思,那人恍然大悟,哈哈哈笑起来,遥遥地向我敬了一杯酒,也不管我到底有没有喝,兴奋至极地就跑去其他地方扎堆了,想都不用想就能知道他会说些什么!   我怒,转身要走,恰好撞见盛装出席的盛杉。   她没当场追问我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还与叶慎寻一起,只留一个“回去再审问你”的眼神。我来不及解释,解冉已姗姗下楼,视线死死锁住我,而始作俑者已不知穿越到了何处,一同消失的还有周印。   解冉刚下楼,习惯阿谀奉承的年轻女人们便围上去,将她圈起,甚至为取悦对方,故意将难听的话说得大声:“听说被包养的,男人嘛,今日新欢明日心烦。解冉妹妹也别放心上,叶少求婚失利,这才故意带个不入流的来气你,说明他心里有你。”   另一个接茬:“就是就是,不过,盛家小姐怎么和她在一起?”   被贬得一文不值的我,当即也觉得和光芒四射的盛杉比肩,对她是种侮辱。此情此景,明明该离去,我脚下步子却如千斤重。就这么落荒而逃,不是更丢脸至极?   忽觉身边人撞我一下,问:“周印说,叶慎寻认床这件事你都知道了?”   盛杉眸中的故意一勘就破,岂料解冉光长岁数不长脑子,果真被激怒,皮笑肉不笑地走来,语气阴阳怪气:“都说物以类聚。杉杉,怎么着我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奉劝一句,在选择朋友这点,戒备心还是不要太弱。”   盛杉睫毛扇了扇,一口饮尽手中的香槟,豪气得像武侠小说里行走江湖的侠女:“所以说,我和解姐姐见解不一样啰?你习惯以出生的高低贵贱来划分三六九等,我呢,从来只在意高不高兴。我不轻易认可谁,可一旦被我认定,就算她是屎,我也会笑着吃下去。”   她斩钉截铁,姿态坚定。那么恶俗的比喻,竟令我听得想泪奔。   以前,我总觉得,盛杉离我遥远。就算她肯和我分享心事,也仅仅是公寓里除我之外,别无二人的原因。没曾想,她早就认定了我是朋友。我忽然想起那天在阳台前,她咬着水果冰棍回头给我的那个笑容。没有疏离,只有真心。   解冉和盛杉都一向是视线焦点,现在双雄都在,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   “听说是叶大公子的情人……”   “怪不得解家小姐要出面,这谁不知道,他们打小就是一对吗?”   “不会吧?长得倒挺机灵,可这打扮也……”   忽地,人群外围横进一个清润女音:“改改,叶公子为你准备的衣服在我房间里,跟我走吧。”   我循声望去,便见一清灵女子款款而来。   她眼眉之间与解冉有着诡异的相似,我一时间觉得眼熟,好半天才想起,我俩曾在街边橱窗前有过一面之缘。   “这双鞋出自法国名设计师Jessica Jung之手,我在巴黎游学的时候去过她的作品展。”   原来当日,叶慎寻要找的另位解家千金就是她,解绫。人生无巧不成书,她曾友好地对我挥手说再见,无心的一句,竟成谶。   她应该是认出了我,否则不会恰好出现救场。盛杉唇畔的笑意更盛,趁机踩踏解冉的痛点:“虽然都一个姓,流的血到底有些不一样哈?”   解冉气急,面色铁青,而后似乎想到什么,突然失笑,施施然地看向盛杉:“当然不一样,至少口味不太一样。”她的颜色过于诡艳,似乎等好戏开场。而懵懂的我已经被解绫牵着,绕过院子,去到另幢小楼。   一年前初相见,她对于设计圈内的名人随口就来,又曾在巴黎游学,专业应该和艺术差不了多少,所以连房间都布置得简约大气,还偶尔在不起眼处点缀一抹亮色,不失女孩的婉约。   片刻,她从衣柜里倒腾出一件没有吊牌的长裙,对着我比了比,问:“这并非什么大牌,不过是我最新的设计,全世界应该独此一条,你不介意的话,就它?”验证了我的猜想。   不过,讲真,此前还从未有件衣裳,能让我光看看就内心如小鹿乱撞,她的设计却令我眼前一亮。   白色A字裙,尾部渲了一层淡粉,孔雀羽毛形状的小亮片,就算拿去走秀也不丢脸啊!于是乎……   “我愿意!”   说好的矜持呢?!   人生中第一次略施脂粉,竟交给不太熟悉的解绫操刀。   我特别不自在,解绫看在眼底,扳正我的脸面向镜子盈盈笑着说:“细眉亮目,是块好料。”   突然被夸奖,我的手绞得更厉害,直到门口有响动传来,才发现她不是对我说话,而是对叶慎寻。   两人看起来并非刚认识,叶慎寻却克制有礼地站在房间门口,未踏进半步,抄着手打趣:“那是因为装扮她的人鬼斧神工。”   承认我有点姿色有那么难吗?!   解绫没注意到我揪起来的眉毛,微一偏头,笑意盎然:“人还没到会场,就听说叶家长公子带来了心头好,正好奇呢,没想小姑娘和我有一面之缘。”   她果然认出我来,但:“我不是他的心头好……”   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原谅我那时还不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我只说了一遍,就被叶慎寻抢了话头:“对,明明是干女儿。”   他持续提这茬,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红色直蔓延到耳后:“叶先生,真心劝你,做人不要太韩国。”   叶慎寻透过镜子,用目光俘获我,忽然笑了笑,语气刻意宠溺得紧:“傻瓜,女儿是用来宠的,还不高兴呀?”   他刻意浪荡的言行,还是止不住令我心口被什么东西一撞,面色姹紫嫣红。好在解绫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下去吧?”为我解了窘。   重新出现在会场,众人哑然,先前还齐刷刷嫌弃我的角色们统统直了眼,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真要感谢解绫的长裙。又或者,大家看的,不过是牵着我的女主角。   那厢,解冉脸色忽明忽暗,却不敢过度张扬。不管私下怎样,人前,她毕竟还是鲜极一时的年轻女模,更是优雅端庄的解家千金,与解绫一样。如果非要说点什么不一样,她还是个正牌。   解老首长此次没出现,毕竟身份敏感。儿子闹出花边,明面儿上,是他的污点。可就私底下来说,他也不过是个老人,即将百年,只想所有的亲人都能在弥留之际陪在身边,所以当初才会默许叶慎寻打听解绫的下落。   这圈子的绯闻更迭过快,下一秒,解绫被解明栋带到人群中亮相,我这个焦点,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   正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仪式结束,周印忽地俯首到叶慎寻耳边说:“齐悦英也来了。”难得看叶慎寻对谁正眼,还超过了三秒时间,我也恰好往那方向望去,但见一四十出头的女人,风韵犹存,却只着铁灰色及膝长裙,肘部有一小圈苏绣,古典而不古板。女人不远处跟着两个黑衣保镖,浑身的气场都散发着四个字:生人勿进。   “她是谁啊?”   我痴痴地看着不转眼,她仿佛感应到了我的目光,略微转头,隔空望向我,吓得我赶紧低头作鸵鸟状。叶慎寻沉吟片刻,回我:“魏氏当家主母。”   那不就是魏光阴的母亲?顿时,我更心跳如擂鼓。   就像上学时早恋的少男少女,结伴逛街巧遇对方的母亲,一瞬间错愕得不知如何是好。先叫阿姨?还是先自我介绍?矛盾得全身紧绷。更何况,这个叫齐悦英的女人,看上去真的好有气质啊,一时间令我猜测不止,魏光阴无时无刻都淡然自若的精魂,应该都承自于她?完全不是菜市场大妈的风骨!   我没有鄙视大妈的意思,毕竟我也是做过大妈的人,还曾将一坨猪肉摔上叶慎寻的脸……总之,好想和对方亲近,不管出于哪种目的。   大概我的祈祷被上天听到,抑或是借了叶慎寻的光,对方竟主动挪步过来,举杯示意。叶慎寻和她寒暄了几句,大多工作上的事情,你来我往间,暗语交锋,我大概听明白了,此次慎周的对手,就是魏氏,并且这个韩国工厂的项目,是齐悦英负责。我曾听周印提起过,齐悦英这号人物,比魏光阴的父亲更难对付。   “若说魏延行事雷厉,齐悦英则相反,心思幽深,处变不惊。生在古代,也是个巾帼英雄。”   我跟木乃伊般,身子挺直地站在一旁,只敢眨眼睛,不敢有其他多余的行为,怕留下不好的印象。直到有人拿酒杯和我一碰,问:“你是上次跟去美国参加峰会的秘书?”我呼吸一顿,手脚顿慌,敬酒不是,喝也不是,支支吾吾只知点头道:“没、没错。是我。”   齐悦英展颜,眼角细微的褶子并未给她的外貌带去多少衰老,反而平添几抹涉世的魅力,半开玩笑:“我记得你,那次峰会我也在场,小姑娘勇气可嘉。以后叶大少留不住你了,来魏氏找我。”   她指的当日,我曾代表慎周提问。原本我的主要工作是记录,但在记录当头,我有些地方不明白,当即横冲直撞提出了疑问。   我立马跟被五百万砸到了头一样,丝毫不考虑现东家的感受,点头如小鸡啄米:“有机会我一定去!”   她的戏言,还一度成为我待在外语系的动力,甚至于后来热情满满地请夏莉吃过几顿饭,希望她倾囊相授,只为有天,以自己的能力,与一个人匹配。   然而美梦还没做完,震耳欲聋的掌声先将我拉回现实。   解明栋面带喜色,将举止得体的解绫介绍给众人,甚至叫了解冉上去,要她俩演绎姐妹情深。末了,又将目光定在人群里的某个点说:“其实,今天还有件喜事要宣布,小女解绫,将与周家二少定下婚约。周印这孩子,我从小看着长大,真心喜欢。众所周知,解周两家也交好多年……”   后面的话我没听进去,只惊讶地将目光投向一旁的周印,但他已经避开我的探寻,径直走上台,默认事实。   离城前,盛杉还疑惑过,解明栋打的什么算盘,在这时将解绫接回来。这不,算盘响了,为了强强联姻。看来,叶慎寻一定要回滨城,更多也为此。   我如梦初醒,终于明白了先前解冉看好戏的表情。   “当然不一样,至少,口味不一样。”   ……   我开始有些焦急地在人群中搜索盛杉的影子,接着发现她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人群最外方。与我一同看过去的,还有解冉,表情得意极了。   盛杉一反常态,没哭没闹,镇定地喝完手里的香槟,转身走出会场,留给众人一个伶仃的背影,我下意识跟上。   天色已黑,穿惯细跟凉鞋的盛杉如履平地,我却艰辛万分。   她从淮阳路走到淮北,不知疲倦似的,我也亦步亦趋,怕她状态不稳定出什么意外。容貌倾城的姑娘,终于察觉身后有谁的影子,猛地停下,转头瞧着我。   橘黄路灯下,她眉尖蹙拢,面庞被烟雾绕着般,出世绝尘,少了平日的三分傲慢。   “你不用担心我。”她说。   自尊心强的人,最怕被施舍,一个怜悯的眼光也不行。我了解盛杉的感受,却无法在得知她当我朋友过后,对她的伤心坐视不理。   “其实、其实……”   我咬着唇,差点就要出卖周印,将他的心事倒出,盛杉却接了话:“其实,没有你想象得那么严重。震惊必然有的,但这一天,我不是没预想过。像我们这样的家庭,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很小时候,我就明白这个道理。为了所谓的人前风光,我们必须舍弃很多东西。可只要心里清楚,那些能舍弃的东西里,绝不包括他,就足够了。”   曾经盛杉对我讲起她同魏光阴的恩怨,云淡风轻,却迟迟不肯说完,故事的后来。当晚,她旧事重提,像与我分享最盛大的秘密,整个世界都随着她的眸光下沉。   她说,儿时魏光阴的恶作剧,令她泪水纵横。在大人们手忙脚乱的时刻,是少年周印,当机立断脱下自己的小外套,一个箭步上前,将她护进怀里。所以我对魏光阴的追逐,才引起她的注意。因为,她也和我一样,如此小心翼翼地将一个人放在心底多年,日不敢思,夜不敢忘。   提起那人,年轻女孩的眼波似被撩拨,闪烁不停:“刚在会场,我对解冉说,被我认定的人,就算是屎,我也会笑着把她吃下去。还有一句,我没说完。被我爱定的人,就算痛,我也会继续爱下去。”   “只要他一天没和解绫去民政局登记,他还没亲口对我说:盛杉,你别等我了,你被判死刑了。只要我喜欢的人没亲口求我放弃,我就不会灰心。”   我心中哀恸。年少的爱情,像繁花盛开得无声无息,却总有荼蘼之期。他只抱了她一下,她却想被抱一辈子。他只为我念过一封信,我却愿为他识文断字。好在,盛杉比我勇敢。当时过境迁,穷极回忆想来,未必觉得遗憾。   听到动情处,我再也控制不了,给了盛杉一个熊抱,完全不顾两个盛装的女孩子在大马路上拥抱会惹来路人多少遐想。我只想用实际行动告诉她,没关系,你就算吃屎,我也觉得那姿态比谁都优雅。   盛杉兴许能感知到我的心理活动,嫌弃地将我推开些,眉头蹙得更紧:“程改改,你究竟喷了多少香水?”   好吧,我承认,在解绫和叶慎寻谈话的空当,我又偷偷抹了些,因为实在太好闻了嘛。   “……出息!” 第8章 你别再等我了   2009年,慎周成功并购韩国工厂,打开亚洲版图。叶慎寻亲赴首尔签约,周印也去了。   已近年底,据说每人都有大红包和假期,工作群里欢天喜地,唯独我还对魏光阴的母亲记忆犹新。   听说是齐悦英忽然收了手,慎周才在最短时间内打压别家顺利拿下。但真相究竟怎样,不得而知,只有奖金可以提起我的兴致。   初冬,收到钱的第一件事是请盛杉吃饭。平常没少蹭她的饭,大多是学校慕她而来的男同学,隔三岔五地请客。她一般会拒绝,但如果约的是吃小龙虾的地方,她就差遣我去,用食量吓死对方。   迄今为止,吃过无数斤小龙虾的我,还是没能将哪位仁兄的名字顺利刻进盛杉的脑袋。想想,我能安然地活到现在,真要感谢校友的不杀之恩。   吃完饭,我琢磨着要用剩下的钱给程家父母置办点什么礼物,毕竟新的一年又要到了。盛杉出主意说:“不然一人买只新手机?你也该换了,通话信号老是中断。这小灵通马上都要宣布退市,你还抱着当宝呢。”   幸亏没告诉她,每次挤公交,我还特别留心周围有没有小偷出没呢,否则可能要绝交。   新手机刚拿到,我率先通知了刘大壮与萧何。为逗弄他俩,还故意装作陌生女子发去短信。   “宝贝儿,在做什么呢?虽然是冬天,但我的心so hot……可以出来帮我解解热吗?”   结果一不小心摁错键,成了群发。而我的通讯录里,刚把所有人的号码都存上去,包括程家父母。   不到一分钟,短信铃声响个不停。   程父:“不是改改吧?刚买的手机就被盗了?”是的,我脑子也被盗了。   刘大壮:“请问你的名字是不是叫程穗晚?不是就算了。”没给你立块贞节牌坊是我的不对。   萧何:“别来骚扰我,有心上人了。”……谁!不行,我不能回。   盛杉:“……”   周印:“……”   以上两位真不考虑结婚吗?   叶慎寻:“房间号。”   这条信息一亮,我仿佛发现了叶慎寻谦谦君子外表下那颗邪恶的心。但我没罢休,甚至还恶趣味泛滥地想挖掘更深,遂回复说:“××酒店,308。”   “这酒店环境不好。”   “……那您觉得哪里好?”   “我比较喜欢家里。你知道的,我认床。”   我反射弧还在扩张,盛杉的电话打来,故意抄着一口别扭的四川方言:“程改改,你似不似傻?!”   她说,当晚和周印通电话的时候,就报备过我换手机的事情。所以叶慎寻那边,也已经更换了我的号码。我一口血吞吐不是,叶慎寻的短信又跟着来了。   “明天回滨城。你那么热,不忍心让你等太久。”   你忍心吧忍心吧,砍死我吧。   那几天,我一直躲着叶慎寻,不接他的电话,也不管他到底有没有回来。圣诞将至,刘大壮他们学校要举行一个化妆舞会,所有男生都要带女友去,为了不丢脸,刘大壮赖上我。   “我记得,你们系上不是有个好主动的姑娘,正在对你穷追猛打吗?”我说。   刘大壮一脸“你可千万别提她”的表情:“负责是什么?负责是你不喜欢她,就别去招惹。作为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品位有个性的男人,我怎么可能去欺骗人家纯洁的感情呢?”   “所以你就来欺骗纯洁的我?”   萧何也在,给了刘大壮一记玩笑拳,说:“就是,改改得跟我走。”   哎呀,还有男生争抢我呢,真是见所未见,令我当即偶像女主角附身,满脸含春:“你们别这样!都是兄弟,为了我伤和气,不值得!”两人一齐翻个白眼,走开了。   圣诞。   猜拳产物下,我最终陪伴萧何去参加化妆舞会。独身一人被嘲笑的刘大壮呈丧心病狂状,非要我给程穗晚打个越洋电话,以解他的相思之苦。   “不要了吧?美国那边过圣诞才热闹呢,估计穗晚也和朋友在外面玩,不方便。”   刘大壮不吭声,将一张百元大钞砸在他爸的车引擎盖上,朝我点了点下巴:“这下方不方便?”   看着那一张红色物体,我有些生气:“居然只有一张?太小看我了!”萧何哈哈大笑,冬日的雾气四处蔓延,年轻面庞若隐若现。   那通电话我当然打了,不过出乎意料,程穗晚很快接起。隔着听筒,我都能听见她那边的礼花噼里啪啦,她却悻悻。   “怎么?心情不好?没出去玩哦?”   我一连三个问题,刘大壮的心也跟着揪起,将耳朵凑得更近。   “临时增加了几门选修课,过年估计都回不来了,哪有时间出去玩啊。”   看来叶慎寻说得没错,真正出国汲取知识的人,是没多少时间风花雪月的。只是,我很想问,那你和你的室友……但我没有立场。更何况,刘大壮还在跟前,我的千言万语只好封在喉咙。   圣诞刚过,我们外文系在学校火了。   “新来的助教你看见了吗?帅得我都不知道宿舍在哪个方向了!”   “还没还没呢!听说昨天跟着导师走了一圈熟悉环境,好多准备去和男友过圣诞的姑娘都不想走了,瞬间尸横遍野。”   “555那么年轻就当助教,也不知道名草有主没?今天应该就会来我们班吧?”   这么八卦的事情,怎么能少了我。我腾地冒出,吓了班级好友媛媛一跳:“有多帅?比学生会会长还帅?!”   媛媛的小心脏还怦怦跳,不知被吓的还是被羞的,双手捂脸作花痴状:“外表倒是差距无多。但那气质……简直了,禁欲气息超标!”   盛杉早晨也有课,正好和我一起走在道上,听见媛媛的描述后略显失望地撇了撇嘴:“禁欲啊?那有什么意思。”她什么下流的字眼都没说,可听起来怎么这么……至少周围一圈小姑娘,顷刻全部缄口,火烧云成片。   天气预报说清晨有雨,难得准一回,刚走到教学楼就淅淅沥沥下起,雨势还越来越大的趋势。我和媛媛等人冲进教室,回首向盛杉告别。她欲言又止地瞄我一眼说:“那助教到底有多帅,记得拍照。”   太神奇,她平常都只关注周印的。这看脸的世界,不会好了!   没多久,导师现身,却是一个人,开始有条不紊地叫大家翻开教材,讲解德国文化。   我主科英文,二外却选择了德语。当初周印开玩笑说:“还以为你们这些小姑娘,不是韩文就是法语。”   连周印都没猜到我的套路,我顿时有些得意:“主要看慎周兼并的企业大多和现代机械有关。加上,工业制造原本就是国家第二产业,若将来慎周要衍生子公司自己做产品,最大可能就是工业方向。而德国目前在工业行全球领先,无论机械制造或设计都是别国无法超越的,那就意味着,未来兴许会和德国人打交道嘛。”   周印呈微微震惊色,平常低看我几眼的叶慎寻也忍不住停下回办公室的脚步,侧身对我,表情变幻莫测。   后来,我才明白他们的表情意味着什么。因为将韩国工厂拿过来以后,慎周果然花重金成立了子公司和开发部。我歪打正着,将他俩的计划脱口而出。或许也因此,叶慎寻觉得我还算个可造之材,开始叫夏莉去哪儿都带着我。   想到叶慎寻,我就自然联想发错的那条短信,恨不得掘地三尺,躲他到天荒地老。   正出神,课堂上有好动的女生忍不住了:“老师,听说我们新增一位助教?今天怎么没来?”   讲台前方的人四十出头,尝过的盐比我们吃过的米多,自然心如明镜,眼镜后边的视线光一闪说:“难道我还不够帅?”惹起哄堂大笑。   平心而论,在本校所有参差不齐的教授脸里,我们这位德语导师绝对能算招牌。况且,作为中年男人,能将一件普通风衣穿出自己的气质,那绝对不是靠长相就能取胜的。   那女生接着嗔道:“帅哥谁会嫌多啊?我们都期待他来,拉高整个班的颜值哈哈。”   众人叽叽喳喳,兴致高涨,导师将手里的课本一放,看了看表说:“应该快到了。”一时间,偌大的教室里鸡血四射。   我们上课的地方就在一楼入口不远,不知谁叫了一句:“安静!好像有动静!”细听,走道里果然传来一阵徐徐的脚步声。近了,再近。   待那人行至门口,全班目不转睛,率先瞥见一个清瘦的背影。外面的雨还绵绵,天色沉沉。他背对我们,在阴影中有条不紊地收伞。那细长的手脚,弧度优美的侧脸,确实令人遐想。   坐在身旁的媛媛忍不住掐了我一把,说:“改改!我要晕过去了!”我吃痛,正欲拨开她的爪子,门口的人突然回首,向着讲台处的导师露出礼貌的笑容。   “抱歉,路上塞车。”   清透声线一露,女生们立马疯了。   媛媛掐住我的力度加重,直接瘫倒在我的胳膊上戏说:“怎么办,我真的晕了。”然后,我呆呆地回了她三个字。   我说:“我也是。”   那个从我回忆里跳脱出来的男孩,无论任何时间,往任何地方一站,仿佛都是壮丽的云彩,拥有着使人眩晕的能力。而我这朵白云,从来只能谦卑地站在他的脚边,注视着,仰望着,一如此刻。一如过去多年的很多瞬间。   导师向他招手,半开玩笑:“没关系,人来了就好。你要是不出现,估计我下节课就没学生上了。”   他嘴角微扬,行走间,目光在全场巡视了一遍,最后不经意地落在我的方向,如芒刺横空而来。   鬼使神差,我避开那阵目光,只觉得浑身发烫,大脑空白。   “这位就是你们千呼万唤的新助教,魏光阴。同时,也是我们魏家最优秀的基因。”   导师熟稔地搭着青年男子肩膀,向大家介绍。   我嗡嗡的脑袋还没恢复正常思考的逻辑能力,媛媛这朵班级八卦花已尽职尽责地向我输送了情报。   “对对,还是我们魏老师的侄子呢。听说出生名门世家,刚从宾法商学院归来,仅用两年时间就修完所有学分顺利毕业哦!谁不知道,沃顿商院出了名地变态?挂科率百分之七十,那简直不是人的脑袋嘛!”   她右手边的姑娘也激动得直接话:“怪不得连魏老都气质不凡,有些东西真是与生俱来……”   全天下姓魏的人多如牛毛,我未曾将两者联系起来。如今听见如此爆炸性的消息,整个人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怪不得,盛杉肯定早知他秘密回国的消息,这才在分别时递给我一个看好戏的眼神。   “到底有多帅?记得拍照啊。”   呸!不是朋友!   但,我对魏光阴的认识又刷新了高度。经介绍,他在高一暑假去德国夏令营时,已顺便在那边考过DSH。所以连魏老这座出名的知识库,都对他刮目相看。   “小时候,我们躲过了校霸。初高中,我们躲过了学霸。没想到上了大学,却栽在一段光阴手里,唉……”   右手边的姑娘声音颇大、表情夸张,但我已无心听取。   因为,这节课魏光阴要做的事情,是了解课堂教学内容,然后负责批改我们的作业。魏老要他随便选个空位,而他考虑也未曾,朝我走来。就在我心跳快偃旗息鼓的时刻,他飘飘然越过我,径直坐在后方的位置。   魏老讲课幽默风趣,加上儒雅外形,吸引来的女性学生众多。魏光阴旁边坐着的,就是赫赫有名的系花苏思雅。   她出名不仅因为亮丽外表,还因一开口就小鸟依人的满满娇态,饶是再心如钢铁的男孩,和她多交谈没几句,都会成为绕指柔。   “什么嘛,又让她出风头!”   媛媛不满至极,凑我耳边小声抱怨,挖空心思才想到一个形容苏思雅的词:“人尽可夫!”   虽然特别想说,她只是长得好看了些,说话嗲了点儿,但是还不到人尽可夫的程度吧……但一想到魏光阴竟然选择和她同桌,我顿时觉得,人尽可夫这种词语,太轻微了!   高中时期,魏光阴的座位也在我后面。长方形课桌,宽度不够。他的课本常常移到边角,抵着我。鉴于肇事者是他,我总是一声不吭,自发性地绷直背部。男孩很快发现,伸长手将书本往里挪,灵活的指尖便代替书角,划过我的夏天校服,背脊一痒。   越来越鲜活的回忆,令我坐立难安。下课铃刚响,我便抱着书本脚步匆匆地冲出了教室。外面的雨还没完没了,本想躲一会儿再走,不经意回头,见到长脚跨出教室门口的人,我立刻根装上火箭炮似的,一头扎进雨帘。冲到楼外才发现,忘带公寓钥匙。   虽然丢三落四的习惯被盛杉揪着,隔三岔五地说一遍,从“你什么时候把自己丢了啊”到“怪不得能弄丢魏光阴。”她说前面我还能忍,说后面,我简直忍不了,当场和她打赌,一个月以内,不会再给她打电话回来送钥匙。   昨晚临睡觉前,我还信誓旦旦地将钥匙放在某个固定地方。心想这样好了,以后不会找半天。我的确很了解自己,因为我压根忘记了找这件事儿。   没门禁卡,我进不去大楼。本打算去附近的奶茶小店躲雨,掐着她差不多下课的时间,假装从里面捧杯奶茶冲出:“咦?好巧。优乐美,喝吗?”虽然她肯定会说:“我并不想把你捧在手心……”   然而天不愿意遂人愿,连小店老板都被初冬的阴雨弄得心烦意乱,关门休息。   我气馁地站在雨中,克制狂跳得厉害的心。不愿承认,无论我多努力转移注意力,它的每一次律动,都叫嚣着同一句话——   他回来了,我的光阴。   念头刚起,魏光阴便同苏思雅共撑一把伞走过。   青年男孩右手执柄,仿佛侧头朝我这边看了一眼。我擦拭几下头顶滑落的水渍,细看,却只瞧见了他的背影。   半晌,头顶的雨势被什么东西遮挡。抬眼,窥见透明的雨伞形状,背后传来一声:“好久不见。”   我呼吸一滞,转身,几乎想抓花盛杉那张如花似玉的脸。   “哟,你知道你刚才的表情吗?恨不得立马冲上来献吻的如饥似渴,啧啧。”   她扬起抑扬顿挫的笑意,晶亮眸子自信满满。我突然发现她和刘大壮其实挺合适的,都喜欢在我人生的每一出戏下面拆台。   恰逢此时,周印来电。我瞥了眼显示,立即奴隶翻身做主人:“哦哟,今天吹哪门子妖风,周边最好看的人都齐齐亮相哦。”盛杉看起来很满意我说的那句长得好看,傲骄恣态收尽,当即伞也不要了,无尾熊般地跳到我身上来,强制接听电话。   我将手机听筒捂住,拿远些,用眼神鄙视她:“现在就算要你回去给我按摩半小时,你都会眼睛不眨就同意吧?”   她想也未想问:“客官想按腿还是背?”   在雨里淋那么几下子,我和盛杉双双中招。她情况比我好,只有些鼻塞,我当晚直接发烧到39℃。   自从上次在美国晕倒,我就没再出过什么毛病。现下遇见季节交替,流感来势汹汹,整个人昏昏沉沉。等吃完药捂着被子睡一觉醒来,居然已经是第三日凌晨。   早晨便有魏教授的德文课。更为紧要的是,他布置下来的课堂作业,我因这场急病搁置了。偏偏负责收作业的人是魏光阴,连能言善辩这唯一的优点都没了用武之地。   “那个、我吧……前天不是下雨吗?忘带伞,有些感冒发烧,吃完药一头睡过去了……”   办公室内,我成功诠释了“惴惴不安”四个字。魏光阴正在做登记,从头至尾都没抬头看我一眼,听完我的说辞后,淡淡一声“嗯”。   “嗯?是……?”   当时的我,一定特别像个智障,只会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生怕犯错挨打。   “嗯,就是,我看见了。”   他是指看见我傻兮兮站在雨里演琼瑶这一幕吗?   他果然看见了!关键我还失败了!让我去死!   轮廓与瞳光都渐渐深邃的男孩,上半身略微伏在桃木案台,淡青色眼皮不经意掀了几掀。他手上的签字笔龙飞凤舞,一溜出来的字,正统又潇洒。那些字像落在地上无声无息的羽毛,实际却撩拨着我的思绪。   程改改,√。   等我将视线重新落在纸上,魏光阴骨节分明的尾指正好从我的名字移开,淡蓝色墨渍未干,一时间,我的思绪波动更加厉害,说话结巴不断:“你这、你这是?”   案台前的人终于偏首,给我了重逢后的第一道目光。坚定,慎重。   “走后门。”   他轻声道。   ……   学生公寓。   “这家伙出去一趟不是去学金融的吧?副业肯定是撩妹吧?”   在盛杉眼里,那就是魏光阴故意而为之。因为从小到大,他心情稍微一好,就容易对女孩子温柔,令别人产生多余的联想,并且从不解释。   “他既然肯主动同我说话,表示已经原谅了我两年前的无心之失啊。那意味着,我们还能和以前一样,做朋友?”   盛杉一边敷面膜,一边忙着嗤之以鼻:“以前嘛,我还觉得你挺聪明的,毕竟是在擂台上打败我的主,这才对你另看了两眼。没想到到头来,还是只傻蛾子,见火就扑。”损人的狠劲儿堪称一日千里,但我听不进去。   我只知道,他给我走后门,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想走前门了!不,我的意思是,连走后门这么隐晦的事情,被他一说,都顿时光明正大了起来,能在这朵牡丹花下死,我做鬼也风流。   不过,为了不让魏光阴为难,我指天发誓说,加快速度把资料找齐熬夜赶课题,争取在魏老没发现之前补上漏缺。所以那几晚,我依旧没睡好。一方面是兴奋,一方面是动力加持。所幸当日赶完是周五,上午课结束后就能回公寓昏天暗地睡大觉。   那天,我又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飞了起来。   飞过几千个小镇、几千里土地、几亿个人,然后看见一片光华耀眼的树林,才收起翅膀,停足观赏。那片树林的枝干我再熟悉不过,是魏光阴曾赠与我的迷谷。我对着树干问:“我们唯一相遇的机会,会不会在费城的时候,就已经错过?”那树木竟然会说话。   它说:“再不接电话,抽你丫的。”   再不接电话,抽你丫的。再不接电话,抽你丫的。再不接电话,抽你丫的……   刘大壮不知什么时候,将他的来电铃音设为了自己的声音,半夜听来,惊悚万分。他在那头急吼吼的:“今天我来B大找你,结果看见一男的,特别像魏光阴!哎呀,贼像!”对哦,我被震得都忘了向他报告这个惊人消息。   “再像你也别深更半夜打电话来啊!”“我倒是想马上八卦来着,关键你死活不接电话啊!”我拿开手机一看,发现他果然从下午就夺命连环CALL来着,而我竟然累得现在才听见电话铃声。   “嗯,他回来了。”   语出,耳畔传来惊声尖叫。   “天哪,程改改!天哪!我再也不用有事儿没事儿被抓出来听你诉苦!我终于可以逍遥法外了!”语文老师已经提着菜刀在来的路上。   这几天意外突发,到了周末也没闲着。   那日周印打电话来,说他妈妈的亲妹妹的小女儿……从周边小市转学来滨城了,冲着教育资源好,目前就住在他母亲那边。这小姑娘其他科目还行,唯独英文偏科,想找个家教先补一阵子,才有把握考进重点中学。   “为什么找我?”毕竟也不是师范学生。   “熟悉的人出入,比较放心。”周印解释道。   他亲自开车来接我,拐进一条清幽小路,进入滨城有名的别墅区,红褐黄赤的小楼林立。我一幢幢扫过去,忽然想起什么,弱弱地问驾驶座上的人:“那个……叶慎寻是不是比你穷啊?”   大概像他们这样的人,还没被堂而皇之问过有多少钱,周印方了好几秒,很快又镇定:“怎么这么想?”   我哈哈哈哈自己先笑一番:“看住的地方就知道啊!你住别墅,他住公寓,占地面积已完爆!”   周印似乎也跟着笑了笑:“哦,他住的是楼。”“我知道啊,公寓楼嘛。”“不是,是一栋楼。”“我知道啊,是一栋公寓楼嘛,重点在?”“重点在,一栋。”   然后,我慌了。   周印说,叶慎寻特别不喜欢私密空间有陌生人出入,所以买下了居住的那幢公寓。   “怪不得,我上次坐车里等他,一个出入居民都没看见。”我讷讷道。   旁边人的目光里闪过一丝惊悚:“你……去了他的公寓?”我沉浸在“妈啊他好有钱”的羡慕嫉妒恨里,没注意到周印又给我挖了一个坑,我迅速往下跳:“是的。”   周印恍然大悟:“关系已经这么不一般,难怪。”我条件反射地辩驳:“没有进他的房间!只是在楼下而已!”   “就在楼下?这么野?”“我是说!我……”“你什么?”   这画面仿佛上辈子就经过,猛然想起,我向盛杉回忆魏光阴撕我衣裳、不是,是查看我伤口的时候,盛杉也曾这么殚精竭虑地为我挖坑,就想看我慌张的模样,变态之际。   “我是觉得,你跟盛杉要不能结合,简直天理难容。”   话题敏感了,男子微抿唇不再言语,缓缓停车:“到了。”   “不过,你说的难怪,是难什么怪?”   “喂,讲话留一半太没有礼貌了。”   “周印!”   这处院子人丁并不多,应该不是周家人主要聚集地。我刚跟着周印进去,一保养得特别好的中年女人迎出,打量了带着几抹书卷气的我几秒,随后才朝里叫:“婷婷,出来见老师。”   “妈,”周印叫住对方,“是朋友,不用那么拘束。”   哦也,终于成功和土豪做了朋友。   周夫人稍微离我近些:“这样也好,陌生人出入我还是有些不放心。”   婷婷的底子不错,什么问题一点就通,我不算特别费劲儿。中途休息的时候,用人送来果汁,我百无聊赖地捧着杯子转了一圈,恰恰走至楼梯口,听见谈话。   “解绫那孩子我越看越喜欢。你之前说,公司没上正轨,现在看,打理得很好嘛,你们俩的婚事也拖了一年,迟则生变,是时候提上日程。”   我赶忙往里躲了躲,虽然明知不道德,却想为盛杉打听点内部消息。   “妈,我自有分寸。”“分寸?你的分寸就是能拖多久拖多久?”“您别逼我。”   谈话顿了顿,女声又起,平缓了些:“小印,妈妈不想逼你。放眼整个周家,若不是你争气,哪还有我俩的立足之地?可这是你爸的心头刺,解明栋近日动作频频,利用刚下来的政策借题发挥,清算周家化学工厂的事,恨不得借此一口将三大家都吞下去。你快速娶了解绫,成为半个解家人,无疑是从老虎牙边将姓周的一家都救了回来。到时,谁还敢低看我们娘俩几眼?”   周印侧了侧身,向外,不知赏花还是沉思,清瘦的背影看过去竟然寂寥。   半晌,男子声音若有似无传来:“您别担心了,我会尽快筹备的。”他压低嗓,尽力克制自己的真心。   中年女人总算笑了,安抚性地抱住儿子,像抱住大海中仅剩的浮木:“我这一生,有两件事不后悔。一件是爱上你爸,一件是顶着骂名生下你。”   可我从中感受到的,并非周印与母亲之间的血浓于水,而是桎梏。这桎梏没有形状,难以挣脱,令我手里捧着的鲜榨果汁,也顿时味道全无。   回公寓也是周印送的,他难得休假。我知道盛杉在房间里,刻意邀请他上去坐坐:“前几天城南新开了一家水上世界,她一直嚷嚷着要我陪玩,你今天正好有空,我们三一起啊!还有免费司机!”   他神色一时间变幻莫测,末了才婉言相拒:“公司还有些事没收尾,改天吧。”我搭着车门的手放下,正脸瞧他,脸上写满了三个字:不争气。   “你要放弃盛杉了吗?”   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名字,一旦出口,摧枯拉朽。   周印突然偏头一根烟,少有的不克制:“从来没有争取过,何谈放弃?”他表情好像是嘲笑我,又仿佛自嘲。   这么一讲,好像是哦。“但……你也喜欢她的,不是吗?我出生平凡,没你们见多识广,也不清楚豪门纠葛。盛杉好像比我明白,所以从来没有勉强你给她一个回答。可她不勉强,不代表她不难过。”   男子有所动容,伸手过来拍拍我的头,像照顾一个帮小姐妹出头的小朋友:“程改改,如果可以的话,我有个请求。”   我这没出息的,已经被他“魏光阴”气质的温柔收买,没问是什么,就忙不迭点头。   “永远陪在她身边吧。”他说。   “杉杉从小到大,朋友不多,没人受得了她那副唯我独尊的模样。很长一段时间,我也对她反感。她跟着拜师学跆拳道,我作为领队,还曾刻意为难,将特别强劲的对手安排给她。那人下手没轻重,导致她掉了两颗牙。我心里愧疚,送她去医院,勒令她别再跟来。但你知道,她说什么吗?”   “她捂住棉花,含糊不清说,我的牙齿有30颗,可以掉十五次。这就意味着,至少将有十五次的机会,能和你单独相处。我是从那时开始才不自觉注意她的。注意到她嘴上不饶人,却总将流浪的小猫小狗带回家,盛宅也因此空出专门饲养动物的房间。有一次,她的同学送她一块小蛋糕做生日礼物,她人前扭捏吐槽,人后开心极了,走路都蹦蹦跳跳。后来听说,那女孩行为是家里人逼迫,只为她开口向家里求情,别辞退她的父亲,那是我第二次看见她哭。”   “第一次是因为,她的小礼服破了,羞耻心作祟。这第二次,却不是因为被人打掉了牙齿,而是真心被辜负。从那以后,她再无心经营友情这种东西,因为家庭身份使然,接近的人总带有色彩,只有你,说话行事都赤条条,令人一眼望穿,不用惧怕。所以程改改,如果有可能的话,永远陪着她吧。”   周印一反常态说了很多话,而我只讲:“那个说就算我是屎也会吃下去的女孩,从那天起,我再没想过和她分开。”   他仿佛很欣慰,切切给了我一个笑容,眼底流淌的光水银一样软,却怪异地带着要与盛杉分别的孤绝,令我忍不住多嘴:“那、那你呢?真打算不要她了吗?”   男子四两拨千斤反问:“所有喜欢的人,你都得到了吗?”我一愣,哑口无言。   “有些东西等真握在手里,不一定就是想象中的模样。”他掐掉烟,讲。我心口一滞,不赞同:“你能说得这么轻松,是因为还没失去过。”   尝过不见魏光阴两年滋味的我,自诩比谁都有资格当教育者。周印掌着方向盘,堪堪侧脸,遥望窗外树木成群。   “她要的繁花似锦,我……给不起。”   自从得知周印的心理状态后,我无法再坦然面对盛杉。知道秘密的人,果然不会比蒙在鼓里的开心多少。   然而祸不单行,周二德语课,魏教授当众点名说,没收到我的作业。   “怎么可能?我明明、明明交给魏助教了啊。”   “什么时候交的?”“上周五,我亲自交到办公室的……”   “周五?如果没记错的话,我规定的时间最迟周三上午。”   我咂舌,默默承认自己果然没有说谎的天赋。   魏教授虽然平常爱和我们打堆,对待课业却黑白分明毫不马虎。作业凭空消失的后果就是扣掉一定比例的期末分,这足以对我的奖学金造成威胁。   事已至此,我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人。他略微一怔,旋即思考什么似的,别开视线,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临到下课,魏光阴依旧不言不语。他跟在魏教授身边,我趁人不注意,一把将他拉到走廊的安全出口门后。   这两年里,他的身高又拔了一节,清淡的气息已彻底与之融为一体,我却无心赞赏,着急且小声喊他。   “作业本究竟在哪里?现在交上去,魏老可能会既往不咎,要是再晚一些……”   他背脊一僵:“你觉得是我恶作剧?”而神经大条的我,以一副痴傻的表情回应了他,大意是,曾经你对待萧何不也用这样的手法吗?没关系,你经常控制不了自己,我不怪你。   果不其然,魏光阴秒速理解,遂附送我一声冷笑:“你有见过我捉弄谁会及时收手?”说完,他将胳膊从我的五指里挣脱,露出刺人的锋芒。   “要找作业本,出门往右的垃圾站,兴许还在。”   我白目怔住在原地,对上冷若寒潭一双眸。须臾,那寒潭波澜平息,在我视线里褪去。再回神,只瞥见他翩然的背影和衣角,后悔已来不及。   或许盛杉说得对,一直以来,面对魏光阴,我都特别矛盾。一面想永远在他身边落脚,一面又疑神疑鬼着,他会在哪天将我伤害。这样的我,根本没资格,对他谈喜欢。   突然,我有些理解了周印。公寓楼下,他说,盛杉想要的,他给不起。魏光阴之于我,兴许也是同样的感觉。   我对他有爱意,可我对这样的自己,无能为力。   “苏同学。”   走廊,魏光阴叫住笑得花枝乱颤的女孩儿。   与她同行的还有两个姑娘,激动地挥手向魏光阴打招呼:“那我们先走啰,食堂等你。”其中一个对着苏思雅挤眉弄眼。她含羞带怯应着,看对方挽着另一个飞奔离去,才正过头,小心翼翼地看向面前人,声如蚊蚋。   “魏助,你找我……有事?”   此时已近晌午,没什么人经过。魏光阴靠近几步,稍稍俯头,利用暧昧的姿态将她逼进墙角:“小事,就是问问,程改改的作业本在哪里。”   苏思雅表情一僵,下一秒又强颜欢笑:“你说什么呀?程改改的作业本,我怎会知道在哪里?”   青年男孩渐渐没了耐心,可依旧保持着细声细气:“以后大家有很多时间碰面,我不想为难你。”   女孩下意识吞咽了一口唾沫,后扬起漂亮高傲的面庞:“上课时,魏老不是清算过了吗?她说自己交了,可说不定真没做呢,现在好多学生都这么说谎。”   “如果我的观察力没出错,程改改交作业那天,你恰好经过门口,还刻意停下来旁听了我们所有对话。那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她是亲手将作业交给我的。并且除了我,只有你知道,我将她的作业本放在了哪个抽屉。”   她脸色越加发白:“既然我能出现在现场,那任何人也都有可能存在现场,看见我所见的一切不是吗?魏助,就算你不喜欢我,也别硬把罪名扣在无辜的人头上啊?在大家眼里,你可是……”   “温柔、善良、体贴……这些小说里才会出现的词,就别冠在我头上了吧。”魏光阴打断她的话,接着道,“没同情心、没善心、睚眦必报,这才是我。”   冬日,正午的光并不烫人,漏进走廊缝隙,星星点点的光斑跟着清秀隽永的侧脸移动。看起来光芒万丈,实则冷意袭人。   “记忆中,上次有人和我作对,还是很多年前了。结果,那条生命永远停在了八岁。所以,苏同学,交出来吧,趁我现在还能好好说话。”   苏思雅眼里泛起水光,没能惹起怜惜,看那人直起身,像张漂亮却骇人的丝网,一边微笑着,一边收网,企图将她迫死。   那日,程改改离开办公室以后,他也是笑过的。那笑容,真真地惊艳眼球,而并非若此刻,化身撒旦。   经不住高压,苏思雅终于缴械投降,表情不情不愿的:“在你办公室堆杂物的角落里。”   得到想要的答案,魏光阴转身就走。   苏思雅猛吸一口新鲜空气,鸡血重燃,冲着那挺直的背影大声喊:“你这样做,就不怕我向所有人揭发你的真面目吗?!”   他头也不回:“我不在乎。”   不在乎……苏思雅喃喃,那能够让你在乎的,究竟是什么?程改改吗?她有什么好?不过成绩稍微优秀了些!   过去二十年,苏思雅从未体验过挫败的感觉。无论外貌或家室,她都胜人一筹。甚至,连魏光阴出现的第一天,也选择坐在自己身边。可,待她发现,那人的目光,总有意无意落在前方女孩青色的颈上,好像这动作他早就做过千次般,娴熟万分。那刻,苏思雅的内心是崩溃的:她可以输,但不能输给这样的姑娘。   程改改,总有一天,我遭受的屈辱,要让你百倍千倍地还回来!   敲门声响,魏教授正在批改作业:“进来。”   见来者,他儒雅地点了点下巴,示意对方入座,他却单刀直入,将一本练习册递过去:“程改改的确亲手将作业交给了我。”   册子有些脏,魏老接过看了几眼,大致了然于心:“为什么课堂当时不说?”   男孩略一默:“没找到练习册之前,做什么都是无用功。课堂人多嘴杂,站出来反而显得刻意。毕竟知道我和她是同窗的人,不少。”   闻言,魏老来了兴致:“之前有人告诉我,你和那程小姑娘颇有交情,我没当真。现在看来,还真有此事?”魏光阴没作答。   看着自己的亲侄子,如刚长成的白杨安静伫立,好像随时能接受风吹雨打,也初尝儿女情长,魏老的笑意彻底从喉头溢出,开玩笑道:“哎呀,这下批改她的作业都要手下留情了。”   魏光阴脸色一嫣,却只片刻恢复如初:“没您说得那么离谱。只是一直以来,对她的印象,都停留在她欺负别人这件事上,突然见她被暗地陷害,一时看不过眼。”   是的,她应该永远如记忆中那样。为了自己与刘大壮决斗,勇猛酣畅。为了尝鲜吃秦椒,被麻得哼哧直跳。为了保护自己,与萧何捶打撕咬……这所有姿态,才是他行至远方,不敢相忘的理由。   下午去上课,我若有所思,想着怎样对魏光阴道歉比较好。没料媛媛风风火火地朝我扑来,说快放假了,班上组织的聚餐活动,问我到底去不去。   我一脸茫然:“没人通知我啊?”她露出比我更无辜的表情:“没通知?苏思雅不是统一在班级群里通知的吗?你没看见?”我拿出手机登录QQ,这才发现,我不知什么时候被移出了班级群组。   “太狠了吧!简直恶人先告状!”   怎么只过了半个上午,感觉跟过半个世纪似的,我已经跟不上她说话的节奏。   “什么恶人先告状?”   “你还不知道啊?!程改改,你到底是不是个称职的大学生?!你都不上贴吧的吗?这种一日三餐必刷一把的精神食粮,你竟然不用!”   她一来二拐将帖子翻给我看,再绘声绘色地解释给我听,大致意思是,原来我的作业本被苏思雅恶意扔掉,魏光阴看不过眼帮忙讨说法,被同班同学撞见,拍下照片,放在了论坛上,对她进行讨伐。   “肯定嫉妒你成绩好,又曾和魏助教同窗,现在把你移出班级群,估计是没脸见你了吧!”   苏思雅有没有脸见我,我并不在意。可此时,我彻底没脸再见魏光阴。   媛媛话落,长廊那头走出一道熟悉的身影。我遥遥望着他长腿阔步、由远及近,只几步距离时,我那张要道歉的嘴却怎么也启不开了,急得我手心冒汗。   等那阵清风从我俩身前掠过,我才发现,是他浑身散出的冷冽气息,将我震住,无法言说。   这样的冷空气持续好几天,我和魏光阴再无交集,自觉任何道歉都苍白,只好扮鸵鸟。周末,去周家为婷婷补课时也显得郁郁寡欢。   周夫人尚不知我探听了自己与儿子的谈话,举止还是贵妇人般,与我隔着距离。   “听小印说,你是B大的学生?”我点点头,看她眼皮掀了掀,漫不经心地问起,“那认不认识一个叫盛杉的姑娘?”我再傻,此时也知道她想打听周印和盛杉的情况,立即装蒙:“盛杉?这名字倒是耳熟。哦哦。好像是那盛家的大小姐,不过一直无缘得见。”   话一完,手机铃声突兀响起。拿出来看,赫赫显示着“盛杉”二字。我着急忙慌确认周夫人没看见来电显示,一边起身,躲躲藏藏地边往外走边接起。   “喂?”   还未来得及邀功,说我为了她多么地挖空心思。盛杉的声音传来,有气无力,还夹杂几丝纠结痛苦。   “程改改,你赶紧回来。老娘要死了。”   闻言,靠着墙壁的我腾地立正,恰好碰见上楼的周印,想也未想冲他喊:“糟了,糟了!盛杉要死了!”周印眉头微皱,背后则跟着飘出一句淡淡的问询。   “盛杉?”   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盛杉突然胃疼剧烈,估计前几日伤风感冒没休息好,却为了赶出满意的期末论文熬夜劳神。   周印身转得比我快,恋人跟一前一后下楼,他却在大厅中央被周夫人喝住。   “小印!”   回头,雍容华贵的女人扶着二楼栏杆,指节微微鼓起,神色有种克制的冷静。   “你当初怎么答应我的?我早说过,你和盛家那小姑娘不会有结果的,盛家人能允许他们唯一的宝贝女儿嫁给你这个私生子吗?”   前方男子背脊一僵,像忽然被人扒皮抽筋,句句见骨。   “现在周家因化学工厂的事本就在风口浪尖上,加上解明栋早在去年就公布你和解绫已有婚约,若被媒体撞见,上了报纸闹得沸沸扬扬,解家伺机报复,周氏股价大跌,你要我在你爸面前如何自处?上次你为了盛杉,动解家保镖,你爸为此发了多大脾气难道你都忘了吗?小印,长痛不如短痛……你和盛杉没这个缘分,趁早断了吧……妈妈求你。”   说到这儿,周夫人嗓子几度哽咽,看样子不是装出来的难受。   见他依旧要向外走,她声调上扬:“我和你爸这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难道你还不能吸取教训嘛?!”   周母出生书香,年轻时模样喜人,和周父爱得干柴烈火,最终对方却不得不向家里低头,娶另外的世家千金,将她金屋藏娇二十来年。   曾经盛杉对我说,有钱者,事竟成。现在看来,太有钱,也不行。周印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对她的感情自然深厚,也能理解母亲的难为。她并非看不起盛杉,而是她清楚,配不上。门第之见,始终是这个圈内人难以挣脱的枷锁。   因了周夫人的阻止,周印终究没能走出大门。他吩咐司机送我去学校接盛杉,我风风火火推门而入,她目光寻索我身后半分钟,始终没见到另个人出现,眼角禁不住垂下去。到医院,医生说是低烧引起的肠胃炎,需要住院输点滴。   她刚忙完论文,一天没吃东西,我趁空暇去楼下给她买了水果和粥,却被吐槽:“程改改你太抠了吧?来探望病人居然都买自己喜欢的水果。”我连反驳都懒得,干脆承认了:“你喜欢的水果都是什么红宝石罗马葡萄,以×千元/斤计价,宝宝就是买不起!”   “那宝宝买得起什么?”   “凤梨!”   “可我不喜欢吃凤梨!”   “我喜欢啊!”   “看!探望病人居然买自己喜欢的水果!没诚意!”   绕半天,话题回到原点。我陪着顾左右而言他,企图令盛杉忽略,周印的缺席。结果周印还是来了,快黄昏的时刻。我蹦跶着说盛杉想吃披萨,跑出门去买,刻意给两人留下单独的空间相处。   附近有个大型商场,必胜客在四楼。我坐扶手电梯上去,经过咖啡馆的时候,看见了程阿姨,程穗晚的母亲。她对面也坐着一位女性,我远远只窥见背影,OFFICE LADY打扮。   自打住校,我鲜少回程家,与阿姨也有段时间没见。本想过去打招呼,而后想想,说不定人家谈正事儿,我贸然前去反不周全,这才又转了脚步向必胜客进发。拿到披萨再出来,两人已经离开。   莫名其妙地,我心里有些发慌,却解释不出缘由。等到回病房,周印刚询问完医生盛杉的情况,知道并无大碍,眉头总算展开了。   他转身喝她,将露在外边的半截胳膊放进被子,顺便整理了点滴瓶的流速:“注射过快,手不会疼?”   盛杉估计难得感受他的体贴,一颗心跳得飞快,听话地往被子里缩,明眸锁定清瘦男子,小声说:“流得快好得也快啊,这样才能满血复活缠着你。”毫不掩饰对他的喜欢。   简直女追男范本!天才!   我躲在门背后一边感叹一边偷师学艺,听盛杉略带不满地追问:“怎么现在才来?改改不是在你家帮侄女补习?还以为会一起过来的。”   周印弯腰整理被角的姿态顿了顿,始终没敢看她的眼,轻描淡写地回:“陪解绫选婚纱。”   简单几个字,房间气氛顷刻成冰。   致死的沉默里,盛杉用透明指甲刮着点滴管,感觉滴进身体的白色液体更凉了,冻得她浑身一哆嗦。   半晌,她调整一下姿势,宽大的病号服不小心露了肩,却恍若未觉。   “哦,定好日子了?”   周印伸手将她的衣领拉好,从容回答:“开春。”   “开春?”她表情呆滞片刻,讷讷着,“筹备婚礼是需要时间。”   两人各有心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听得我都难受,想冲进去做和事老。没料,我还未冲进去,盛杉抢先从床上坐起,方才听话的小姑娘没了踪影,两鬓青色的发丝跟着睫毛闪了闪:“既然这样,你还来这里做什么?”声音已然有些不稳。   盛杉讲过,若周印愿意,他有一百种方式让她打退堂鼓。但我没想到,说话简洁也是其中一种。   “宣判死刑。”   他眼神终于不再逃避她,起身与之隔开点儿距离,眸子淡漠,重复刚刚的话,一字一定。   “盛杉……”   “别等我了。”   “你被判死刑了。”   “可以走了。”   犹记月色倾城的夜晚,犹记某张花容月貌梨花带雨:“只要他一天没和解绫去民政局登记,他还没亲口对我说:盛杉,你别等我了,你被判死刑了,我就不会灰心。”   如今,他说了。   没什么比心爱的人要你放弃爱他更残忍,残忍到周印也忍不住闭眼,一手的拳头松了又握。   盛杉瞬间红眼,糯米颜色的皮肤也跟着由白到红。模糊视线里,那人的剪影开始碎裂,噼里啪啦。   “往后的日子,好好照顾自己,别再任性。”   周印说完,脚步大动,生怕下秒就会后悔自己的决定。盛杉当机立断叫住他:“周印!”他停顿了,没回身。   “我、我就是想问问,这么多年来,你有没有一个时刻,有一点点地,喜欢我?”神色凄哀。   男子呼吸吐纳快了几拍:“我说有,你就会好受些?”   并不会。如果有,她反而更难过。周印深谙此理,才快刀斩乱麻。谈话彻底终结。   他一走,屋子里的人怔了许久,接着疯了。她扯掉吊针,光脚跳下床,爬上窗,宽荡荡的衣摆左右摇动,吓得我披萨都掉在了地上,猛冲进去抱住她。   “不要,盛杉!他不爱你!还有我啊!”   女孩尖声叫着想挣脱,如同砧板上的鱼,做最后的垂死挣扎:“算了吧程改改!你爱我,只是因为我的美而已!”   “不是的盛杉!是因为钱!你有那么多钱还没用呢,别想不开啊!”   我一到关键时刻就犯迷糊,没想盛杉也一样,说话文不对题。可也因如此,我完全能感同身受她的悲伤。就像两年前,送走魏光阴那天,我其实悲伤到不能自己,只好和刘大壮上演山寨版《流星花园》,用虚无的热闹掩盖我的慌张。   没错,慌张。怕他不再回来。怕他回来不再记得我。更怕他记得的,都是我的莽撞和不好。   现在的盛杉,也是那样害怕着吧。怕他没爱过她。又怕他爱过她,却无法厮守一生。敢爱的人,注定一身伤。 第9章 得到的都是侥幸   周印与盛杉的分别,令我痛心疾首。回过头想了想,又茅塞顿开。   如果有天,魏光阴再度离开,我一定会后悔,没能向他说出口的道歉。两年前,我错过一次。这次,不想重蹈覆辙。   盛杉的情绪稳定下来,大哭一场后入睡。盛家保镖估计是接到周印的消息,速速待命。我狂奔出医院,迫切地想找到魏光阴,这才发现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更不知他家住在哪里,只好跑去教学楼找魏教授,碰碰运气。   想来运气不错,不仅魏教授还在批改作业,他也从旁辅助。   “魏、魏老。”我气喘吁吁地撑着膝头,好半晌才说完整一句话,“我能借用下魏助吗?有重要的事情找他。”   魏教授扫了沉默以对的魏光阴一眼,又看了看我,嘴角噙了笑意:“不能,他要一走,这么多功课交给谁?”没想被拒绝,我讪讪地扒着门框,恨不得立刻从眼睛里滴出水,打动对方。   “我去去就来。”   听得一句压低的温吞声,视线一闪,魏光阴已经从我身前掠过,去到门外。如梦初醒的我赶紧立正,追他而去,忽略身后泼出的恶作剧的笑意。   “欸,喂。”   青年男生腿长,稍微跨大两步,就感觉要消失在拐角。我迫不及待叫停他,观望了四下不是什么谈话的好地方,干脆不管不顾拽住他,到附近的小凉亭里。   周边树木的皮开始剥落,露出嫩生生的青色,植物香气四溢,和面前人的气质特别相配。   不知道我已经心猿意马的魏光阴,始终保持沉默,只用一阵接一阵探寻的目光将我打量。片刻,我小心翼翼放开他的衣袖,踟蹰许久才弱弱地问出一句:“你还在生气吗?”   他不说是,也没说不是,头顶那轮冬日难得出现的太阳,印得他眼波莹莹亮。我的脸却白了好几分,鼓足勇气才将埋藏心底的话诉诸。   “没错,魏光阴,我确实和所有人一样,无法不去注意你的精神状态。以前,我一直骗自己,既然是好朋友的话,就该百分百信任对方不会伤害自己,不是吗?可很抱歉……”   “抱歉,我不想欺骗你。我终究是个特别普通的女孩,没什么过人之处。两年前就这样,现在亦然。但是、但是……”   他盯着萧条树木的目光渐透,保持一言不发,我更慌张了:“但我有在努力啊!”   “很长时间我都在懊恼,为什么我会和别人一样,害怕你、怀疑你。后来我想通了,原来,对一个人产生的情绪是无法控制的。就像曾经你忍不住痛恨萧何的自以为是,可最终还是导人向善。就像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   “所以,就算害怕、就算怀疑,也还想和你……做朋友。想在全世界与你对立的时刻,站在你那头,哪怕孤军奋战,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不可否认,魏光阴被她最后的“孤军奋战”攻克,遂侧身,隔着萧瑟的空气短短看了她半秒。女孩儿小脸煞白,生怕自己会愤怒到走掉般。   他原想伸手扶住她的肩膀,安抚下对方亢奋的情绪。没想她十足的急性子,倒率先靠近了一步,用堪比丝绸光洁的眼神诚挚地望着他,小声请求。   “那么,你能理解吗?”   “别再生气了,好不好?”   对程改改的感觉,一直很复杂。明明两人只拥有些许年少记忆,可看见她,脑子里总会浮现出一句,似是故人来。她的存在像是被削尖的钢铁,一次次穿破魏光阴设下的结界。无论何时何地,她都有办法大大咧咧地闯进,登场的方式令人猝不及防。就连他只身到美国,也始终对她每个模样记忆犹新。   与刘维吵架时的搞怪耍宝、遇见难题时的坚韧不屈、面对萧何的视死如归……   “魏光阴……”   正回忆,程改改小心翼翼地用食指戳了戳他的心口:“不说话,就是默认不再生气?”   她露出几丝不易察觉的娇态,像小女生对着男朋友耍赖撒娇,令他生出一些未曾体验过的化学变化,赶紧偏头,拢手咳嗽一声,鬼使神差地吐出两个字:“白痴。”转身就走。   被骂的程改改反而高兴极了。因为一向有礼有节的男生肯骂她,说明她还有存在感。立刻原地蹦起,追着他不放,上下左右转悠,声音和眼神都明快了起来。   “看样子就是原谅我了呀?”   魏光阴侧头向外,声音闷得古怪:“说不原谅就不跟着我了吗?”   她再度绕到他视线的正面:“那你今天别想回办公室了。”   这次,他没有躲,停下脚步定定地看她,面色略微生了风:“我今天回不了办公室,你的作业基础分就减半。”   程改改难得不怕别人用课业威胁自己,踮了踮脚尖,夸张道:“哇,魏助教终于肯小的两眼了,好激动!”又有了精神。   他忍住笑意,佯装绷着脸,视线牢牢锁着她:“确定我是在看你,不是在瞪你?”她更来劲了:“哦?是吗?原来魏助瞪人也这么帅的吗?”他胜负欲起,不甘示弱,“拒绝人的时候更帅,要看看吗?”   程改改小鸡啄米地点了点下巴,作恍然大悟状:“看来魏助还没彻底原谅我呢,那……这样呢?!”   她伸出手,在自己脂粉未施的脸上一阵比画恶搞。刘大壮说过的,这表情被她做出来,有种专属的好笑。果不其然,魏光阴彻底破功:“扑哧。”忍不住用指尖戳她的脑门,“你是不是傻。”   一时也没觉得亲昵,程改改却红了脸。   还在回味那记脑门杀的我,忽听魏光阴问:“你有没有闻见什么味道?”   我愣:“什么味道?”   “起先以为是梅花的香味,现在又觉得不只梅花,还混着其他不知名的淡香,时远时近。”我在他身边左顾右盼寻找来源,长发被一阵清风撩起,翩跹到鼻尖,忽然反应过来,莽撞地抓了一把头发给他闻:“是这个味道吗?”   魏光阴只嗅了一秒,旋即确定:“洗发水?”我猛点头:“去屑,就用海飞丝!”   为什么老是不能那么端庄……   小花园里,阳光懒懒地晒在身上,清新的空气与清香扑鼻。好半晌,男生移开目光向前走,自言自语。   “是我认识的那个姑娘。”   懊恼之余,我没听清他最后说了什么,继续上蹿下跳追问,忽听得有人叫他:“光阴?”双双回头,发现竟是齐悦英,他的母亲。   见她,魏光阴也有些惊讶:“悦姨?”我傻了。   悦姨?不应该叫妈?   后来叶慎寻吐槽我说,他只说过,齐悦英是当家主母,可没说是魏光阴他妈。   据称,魏光阴两岁多的时候,他母亲便因病去世。齐悦英进门后,他被对方一手带大,看起来相处应该很融洽,因为像她这么一个大忙人,竟会抽空记得魏光阴喜欢喝什么汤,亲自送到学校。   “前两天你爸还在念叨你小舅,同意你来做什么助教,现在还非搬进员工宿舍。怎么样,还习惯吗?”   魏光阴接过,微微点了点头:“没什么区别。”   好像被抓住什么现形的我,做贼心虚低头,向齐悦英打了一声招呼就要跑。魏光阴想起什么,从背后叫住我说:“回来一段时间,还没和刘维他们见面。过几天,叫他们出来聚个餐?”   我激动地倒着走,不小心踢到小石子,差点摔倒,嘴里还句句应着。   “啊?好!我通知!”   那天在小花园,从齐悦英时有时无地将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就已经想到会有再见那天,没想来这么快。   周末,魏氏附近的餐厅里,她礼貌地请我吃了一顿午饭,周边站着刚从学校将我请来的保镖A,面无表情。   吃东西应该被列为全世界最享受的事情,可我不习惯有人这么直愣愣地全程将我盯着,难得食之无味,没吃两口便放下筷子:“您有什么吩咐,但说无妨。”   齐悦英倒没想到我如此直接,放下切鹅肝的餐具,惯然直起身,对我笑了笑。   “开门见山的女孩子,我尤其喜欢。”   她的和善没让我放下戒心,毕竟见识过周印与盛杉的那段,我更加清楚了门当户对四个字怎么解释。更何况比起周印,我还是一介草民。   齐悦英略微挥了挥手,保镖A开始从西装上衣里掏东西,我生怕他和叶慎寻身边的人一样,动不动就拿枪。所幸,他掏出的只是一沓照片。   照片内容是一系列的姑娘,看上去都年轻朝气,重要的是,身上衣裳的品牌和气质都特别匹配。感谢面无表情哥的解释,让我知道了她们分别是哪家千金或哪国公主。   看完,我顺势将那一小沓重新放回桌面,佯装镇定:“小心照骗哦……骗子的骗。”语出,面无表情哥的表情似乎曾出现过一丝错愕,主人一个眼风过来,赶紧装严肃。   齐悦英笑意未减:“改改,可以这样叫你吗?我并不想承诺什么好处侮辱你的人格。我今天来,不过代表魏家一门而已。毕竟光阴的父亲不了解你,等到他出面,可就没那么轻松,你是个聪明的姑娘。”   和齐悦英相比,我哪能叫聪明?这招简直兼好言相劝、以退为进、恩威并济的手段于一身,根本叫人无法拒绝。甚至,连我对她的好感都没能抹掉半分,语气缓和许多:“阿姨,您误会了,我和魏光阴只是朋友。”   “商场浮沉多年,看人这点本事,我还是有的。”她重新掌起餐具,语气轻松,嘴角的笑意未减,“那天你们在学校花园谈话,我观察过许久。你看光阴的眼神,就像曾经的我看他……”她莫名顿了顿,手上的动作也是,后继续道,“他的父亲。”   我突然特别羡慕许多人。他们从出生起就有享不尽的荣华,连得到的爱意也没比别人少半分,上帝根本不公平。   “当局者迷而已。”末了,她加上一句。   事到如今,我没了否认的余地,指甲下意识抠桌边的木头:“我承认,我对魏光阴的感情有些不一样。”她终于抬头看我,“但!我从没奢望过和他有结果,也没打算告诉他什么。我只想待在他身边,看他过得好就行了。因为……他是世上第一个教会我认字的人,也是第一个告诉我,再无望的人生,也要努力挺过去的人。”   大概不知道我俩儿时的纠葛,齐悦英愣了愣,只几秒:“少女情怀,可以理解。”随后用餐巾擦拭嘴角,“但我不认为你有控制自己不越界的能力。”   她的声音猛地厉了些,不再和风细雨,我有些被喝住。   齐悦英看了看表,起身要走:“我言尽于此,算是过来人给你个忠告。别抱侥幸,因为你和他不可能会有结果,永远。”   永远。   齐悦英的话不断回响,视线一闪,对面又多出个人。   慎周也在附近,能遇见叶慎寻不奇怪。他应该赤裸裸地目睹了我这朵小黄花被摧残的全过程,还阴阳怪气地讽刺我:“这么久不见,还以为我们程翻译真的跳槽去了魏氏,看样子人家也不是多喜欢你。”我假装没受影响,拿起勺舀着碗里的肉酱饭:“他们家连价格都不肯给我开呢,怎么玩?”   他瞅了一眼冷掉的饭,又看了我一眼说:“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此时处于极度怀疑自己的敏感状态,勺子一扔,和瓷盘一起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你才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时间,餐厅里的视线统统聚焦,而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出大事儿了。   我用力过猛,勺子上的几颗肉酱饭粒跳起,飞到对面人的唇边,凭空点了一颗白痣似的,看上去颇为滑稽。   叶慎寻眸底的怒气涌起,嘴角抽搐的那一下,还是没能让白米粒掉落。我忍住拿出手机拍照的冲动,小心翼翼地倾身过去帮他抹掉,作低眉顺眼的狗腿状:“他们给再多,我也不会跳槽的,放心吧老板。”   他的眼神缓了缓:“既然这么忠心,那就回公司加班吧。今天刚谈下一单业务,有蓝本要翻,你协助夏莉。”   我面瘫:“不是吧?今天周末!法定节假日!”   他理直气壮:“节假日又怎样?工资没有双倍开的吗?知道这单值多少钱吗?”   “多少?!”   “九个零。”   “你的九个零也不会分我一个不是吗?!为什么要员工栖身个人休息时间……”   话没说话,叶慎寻身形一动掏出钱包,翻出一张二十块的扔给我:“分你一个零,高兴了?”   好像有哪里不对。但没错啊,一个零就是十块啊。我好后悔,为什么不说:“你的九个零也不会分我七八个不是吗?!”   于是这个周末,我莫名其妙被冰块保镖吓一脸,然后被逮去加了班。天见犹怜。   回去路上,叶慎寻开车送,快到校门口时,他缓缓停住:“下去吧,免得被人撞见,引火烧身。”   我刚要赞叹他两句心细如发,但总觉得什么好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总奇奇怪怪的:“我俩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干吗怕被撞见。”原谅我那时还太天真,信奉清者自清,忘记人言可畏。   叶慎寻眼角泛起浅褶:“怕引火烧身的,是我。”   你大爷。   我愤愤下车,将门关得震天响。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往校门方向走,倒了公寓楼下,才想起还有重要的事情没问他。   “他到底什么时候将我的迷谷找到啊,他该不会找不到了吧?”   自医院一别,周印真狠心到没再与盛杉有任何牵扯。她身体好了,整个脑袋却返回到未发育状态,无论我说什么,都只会重复。你问她:“想吃白米饭还是蛋炒饭呢?”她呆呆地抱膝坐在沙发上:“哦,吃米饭还是蛋炒饭呢?”“要不要葱花?”“要不要葱花?”“……”   唯独这次,“你说,叶慎寻会不会找不到我的红绳木了?否则这么久都没主动给我消息。”她反应迅捷、斩钉截铁,“不可能,没有他找不见的东西。”是了,西汉的古物他都有办法弄到,何况其他。   “毕竟他俩是一样的人啊,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事情,包括狠心,包括……”   糟了糟了,紧箍咒要开始,我赶紧抱着饭跑回房间。   翌日。   刘大壮得到通知说聚餐,在那头活蹦乱跳地说:“欸,我就说,他肯定不是出了国门就忘记老朋友的人!毕竟我们义结过金兰啊!”   虽然有几分道理啦,但,“第一,你们没有义结金兰,被我阻止了。第二,你这么亢奋,我好怕自己又多出来一个情敌,还是男的。”   我以为口舌大战就此掀起,没想到他也学聪明了:“改改,你知道吗?有段时间,我一直在纠结,究竟怎样才能像你那样,吐出精准又凛冽的槽。后来我想清楚了,毕竟我日子过得比你好。”   你这还不叫精准?!   我正欲发飙,他身旁的萧何将嘴凑到听筒说:“不然下周五晚聚?我记得,你正好生日。”语出,我一个女汉子顿变软妹子,感动得不行,小声嘤嘤着欲拒还迎:“没想到你们还记得……”   其实庆祝生日对我来说不重要,那只是我出生资料栏上得一串数字。自从有了程穗晚,她每年都会和程家父母一起为我隆重地过生日。这两年在美国,她也总是记得,风雨无阻地给我打祝贺电话。渐渐地,终于忍不住也有了期待的心情。   不过,我不想告诉魏光阴这次聚会还有其他目的,感觉跟要礼物似的。   有些事情放在普通朋友身上,你恨不得礼物要到他倾家荡产,例如刘大壮。可一旦对谁有了百转心思,心情就复杂了。一面期待着对方的礼物,哪怕是一只千纸鹤。一面又不愿让他送礼物,显得生疏,更不想欠他一厘一毫。脸比纸薄。   我实在不该将选地点的事儿交给刘大壮,他来来回回都只有KTV,弄得跟传销窝点似的,手里的券怎么也用不完。担忧着魏光阴不喜欢吵闹的地方,索性他来的时候没表现出厌恶,反略显新鲜地说:“还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   What?!   “美国灯红酒绿的地方那么多,你都不去见识见识的啊?!”   刘大壮含着牛肉干故意爆广东腔,魏光阴忽然失笑,下意识将脸侧一边,莹白屏幕的光照过来,明亮与阴影两相对比,令他的轮廓无端端看上去诱惑。   KTV自助餐形式,魏光阴一到,我准备起身去吃的,被刘大壮一把摁下:“得了吧,今天您可是老佛爷,小的伺候您呀。”   魏光阴抓重点的能力一如既往地赞,两人前脚刚走,他后脚便问:“为什么今天你是老佛爷?”我面上一热,尴尬得直手舞足蹈:“这、这个……”被刘大壮抢话:“你不知道啊?今天她生日!”真是哪里都有他。   我一个眼刀飞过去,他猛地拉起萧何就往外跑。沉默的包厢里,半分钟过,我坐不住了,起身说:“我出去拿饮料,你喝什么?”再度被摁下。这次,扣住我手腕的人,是魏光阴。   “老佛爷想喝什么,我去拿。”他扬起漂亮的颈,眉眼生风地问。   曾经在凄风冷雨里害怕到颤抖的小少年,如今已有了成年男子的眸,幽深、笃定,看得我浑身一颤,血直往头顶冲。   见我傻着不说话,魏光阴帮我作了决定:“冬天喝可可吧,冷的伤胃。”语毕,也跟着起身要往外走。   顷刻,百种思绪在我脑子里拉扯,不知是难以习惯被他伺候,还是不想失去这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抑或是觉得自己应该表现矜持一些……总之,原本怪异的气氛下,我莽莽撞撞地从背后拉住了他的手。   当不同的温度传来,他回头,居高临下地看我,吓得我又赶紧松开,舌头打结,迅速埋脸。   “我、我要两杯。”   来人啊,给我一把刀。   “干杯!!”   在刘大壮的唆使下,我还是要了一杯啤酒意思意思。   萧何率先被推出来说祝词,好像特别不好意思:“哎呀,你们都知道我不擅长说话的。想不出什么好词儿,嗯,那就预祝身体健康,永不生病。”就喜欢这么实在的祝愿。   看我满脸欣慰,刘大壮也像个亟待受到夸奖的小孩,振臂高呼地说:“那我祝我们家程小改永不……”大概是想押韵,他思考好半天,“不、不怀孕?!”   霎时,我安静不过一秒,场面疯乱:“刘维,为了找死,你也是拼了!”我抓着电话追着他满包厢跑。   恰逢此时,有服务员推门而入,掌着银色餐车,上边陈着足有十寸的奶油蛋糕。   蜡烛灯火明灭里,我停下步子转身,隔着影影幢幢的虚蓝,恰好语魏光阴的视线相对。他露出温和笑容,一如得知我愿意陪他去美国那天,好像我就是他可以全副身心倾注信任的人。我被那种信赖的眼神蛊惑,一时出不了身,生日快乐歌已经随着周遭喇叭响起。   原来,他坚持要出门一趟,是为了替我准备这个。   刘大壮也跟着合唱,中英文颠倒,令众人啼笑皆非,却感动了我。我走近餐车,双手合十跟着拍手,然后许愿。再睁眼,魏光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咫尺的地方。   隔着一串火光,他仿佛也能呵气成霜:“改改,生日快乐。希望未来的你,永远不会迷路。”   好庆幸,关于迷谷的回忆,念念不忘的,不只我一个。   见气氛像那么回事儿了,萧何趁机上前,送出一个包装可爱的小盒子,打开,是一对水晶发卡,再黑暗中亮亮地发着属于自己的光。刘大壮巴在他背后看热闹,萧何顶住压力挠挠头说:“特意找女同学帮忙选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点头如小鸡啄米:“非常喜欢!谢谢!”   他如释重负,刘大壮不停往则背后缩,一看就是没给我准备礼物,气死老娘了,立刻杀过去要和他算总账。他窝在沙发角落里做求饶姿势,面上却始终带着不知名的笑意,春心荡漾地说:“喏,我可是给你准备了一份大礼,你想都想不到。不过现在嘛,还没到拆开的时机。惊喜,懂吗?”   不懂。他准备的惊喜,通常都是惊吓。但看在魏光阴与萧何的面子上,我姑且原谅了他哼。   来KTV除了吃吃喝喝,还有唱啰。刘大壮是麦霸,当然我的战斗力也差不到哪里去,在嘶吼十余首歌后,我终于找到契机,佯装不经意地回头问魏光阴:“你也唱一首呗?”他下意识地摇了摇头:“没什么会的歌。而且,我唱歌不好听。”   我不想逼他,只略表遗憾。看我垂头丧气,刘大壮煽风点火:“不会唱也没关系,唱个几句,聊表心意。老佛爷一高兴,说不定自己也不唱了,我们就不用继续接收魔音穿耳。”   嘁,我的歌声明明如此动听。   但魏光阴好像不这么以为,他若有所思,似乎觉得刘大壮的建议可行,片刻道:“好吧,为了生命。”我彻底哭了。   诚如魏光阴所言,他的歌声与外貌智商的确不成正比。可能也因第一次当众发声,有些字甚至能听出紧张的尾音,而我却听得想落泪。   他选的歌曲是《一生所爱》。在他离去的这两年多时间,是它陪伴我度过了多少个无眠日夜。   起初也没觉得这首歌起眼,是盛杉不知从哪儿弄来了《大话西游》的原版胶片,还借来校放映室,说要重温经典,我被迫当陪客。多年前看这电影,只觉好笑。如今再看城墙那幕,竟克制不住涌动的眼泪。   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能听懂这首歌的我们,大概心里都放着一个不可能的人。你想伸出手抓紧他,怕他不开心。你想放开手让他自由,又怕自己孤独终生。   我和盛杉,都放着这样一个人,所以当时的她也没忍住泪崩。   或许这才是她不得不拿我当朋友的原因。毕竟见证过她的软弱,若为敌人,太吃亏。   正回忆着,一曲毕,我们三人掌声雷动。五颜六色灯光下,我专心注视着中央那张无暇的侧颜,忽隐忽现。须臾,包间门再次从外边推开。   “程小改,生日快乐!”   定睛,竟是,程穗晚。   原来,这就是刘大壮说要送给我的大礼。   程穗晚为了追随魏光阴的脚步,赶着修完了所有学分回国。临前,恰好遇见我生日当头,遂和刘维联系,说要给我个惊喜要他当叛徒报告行踪,于是有了这“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幕。   都说美国的食物大多有激素,可程穗晚适应不错。两年多不见,又长高了些,明眸皓齿、身细腿长,一袭米色风衣,腰带懒懒搭着,和垂下来的长发辉映,颇具风情,成为男生眼中真正的女神人选,看得刘大壮如高中时,在图书馆见到她那样,眼睛发直。   魏光阴手中的金属话筒还没来得及下放,他侧身,盯着从天而降的程穗晚。她也怔住看着他,涂了口红的鲜艳嘴唇半张,好半天,两人异口同声问出那句:你怎么在这里。   当机的画面里,我第一次不知该扮演怎么样的角色。老实讲,还有种被抓奸在场的诡异感。我明明清楚,程穗晚对魏光阴的感觉,却还是放任了自己的心动。有那么几秒钟,我不敢直视那双澄澈美丽的眼。   刘大壮率先反应过来,代替我冲过去,给了程穗晚一个大大的拥抱:“党和人民欢迎你!”末了小心翼翼加上句,“我也是。”不料,程穗晚的目光却越过他肩头,下意识看了一眼魏光阴,后迅速推开他,隔一些距离,礼貌地笑说:“刘维,好久不见。”旋即踱步到长身玉立在中央的青年男孩身边,与我呈面对面的距离,带着股昭示主权的意味。   “改改,他就是我想介绍你认识的那个人,我的室友……兼男朋友,魏光阴。”   男朋友,魏光阴。   话落,刘大壮手里的话筒,应声而落。砸在地面,刺耳地响。   他不明就里,将探寻的目光递给我,可我心虚到不敢对视,只好粉饰太平打着哈哈,装不知情地说:“世界真小,魏光阴也是我们高中同学。和刘维也是好朋友。”程穗晚释然一笑:“对哦,”酒窝越加明显,“早知他念滨中的,竟然没将你们联系起来。”   整个过程,魏光阴一言不发,不知在想什么,剩我和程穗晚寒暄,莫名地,有些生疏。   见我眼神左躲右闪,刘大壮应该是猜到了什么,中途落寞地出门去。萧何索性也跟了出去。   少了两个人,程穗晚并未多在意,将魏光阴拉到沙发上坐下,笑逐颜开地递上礼物,是瓶香水。   “喏,不准不喜欢。我缠了调香师好久,才做出这瓶纯天然风信子味道的,你不是很喜欢那股淡香?”   顷刻,我对她的负罪感加深。   冰凉的瓶身提醒着我,十分钟前,我还在对这个善良女孩的心尖人心猿意马。那边,程穗晚一刻也闲不住地向魏光阴介绍我说:“在费城的时候我还想引荐姐姐给你认识,都忘了问你到底认不认识,无巧不成书……”   听到这儿,我怕自己曾到过宾法大的事情被察觉,再坐不住,借口出去打个电话,不料在拐弯的走廊上遇见争吵的萧何与刘大壮。   萧何好像在劝他回来:“毕竟改改过生日,别把气氛弄得太尴尬。”被刘大壮一膀子甩开,音量大得盖过其他房间的歌声,传进我耳朵。   “呵,”他冷笑一声,“但凡她能为我考虑一点,我今天就不用站在这里,像个傻子一样任人奚落。”   萧何为我辩驳:“大家都不是第一天认识了,谁是怎样的人难道还不清楚吗?改改素来心直口快,如果有什么选择没告诉你,肯定是为了不让你伤心,别一生气起来就狗咬吕洞宾。”   刘维更激动了:“狗咬吕洞宾?你到底帮哪边儿的?!平常谁给你打水?谁帮你望风?谁帮你试程序?她呢,心情好的时候,叫我俩出来聚聚。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玩消失。活该我俩当免费陪客,陪吃陪酒陪说话,但她有没有问过我们,出来陪她的时候,我们高不高兴。”   我脑子一嗡,脚尖与指尖,统统因为刘维的指责而紧绷。萧何想继续做和事佬:“刘维,你这样说就没意……”怕那两兄弟的关系也闹僵,我及时出面制止。   “萧何,谢谢,不用再帮我解释了。穗晚和魏光阴的事,我的确早就知道,就在我去费城的时候。”我将头转向刘维,“在你每次追问我情敌到底咋样的时候,我也挣扎过很久,要不要告诉你真相,最后都没说出口。可无论你相不相信,我之所以选择不告诉你,是怕你不知道如何抉择、面对。就像……”就像,我一样。   第一次爱的人,成为了亲近朋友的爱人。该放弃,还是为了自己的初心苟延残喘。   我以为,我已经解释得够清楚,没想,得来更大声的冷笑。   “哈哈,得了吧,程改改。从小打大,我还不了解你吗?只你想要的东西,想方设法撒泼耍混你都要拿到,更何况是将你那!么!喜欢的魏光阴,拱手让人?你知道我对程穗晚的心思,怕一早告诉我真相,我会甘愿在背后做个骑士样的人物,阻止你和魏光阴进行接触,为他保驾护航,所以才不敢告诉我这些,不是吗?!”   原来在他眼里,我是这么狭隘的角色。   刘大壮越来越口无遮拦,萧何想拦,已拦不住。   我走近,虽然比他矮了半个脑袋,却倔强扬起脑袋,好像这样就能将他每个面部表情看清:“刘维,你是认真的吗?”他别开头,不看我,态度说明所有。   不知过了多久,掌心里的空气被捏成汗。我猛一低头,对着走廊上的人九十度弯腰。   “对不起,刘同学。”   “对不起,是我一直以来高估了自己。你说得没错,我什么都没为你们做过,作为你们的朋友,我不合格。做他的恋人,也更是没资格。”   “你放心,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出现平添你的困扰。更不会和你的公主争抢什么。因为,要守护她的人,不止你一个。”   滨城的冬日没想象中严寒,但入夜后还是清清冷冷一城。   叶慎寻开车回家,霓虹大片大片地扑面而来。经过红绿灯,见人潮里模糊又熟悉的一个影子,他跟着滑行了半分钟靠近,朝她喊话:“程改改?”   女孩闻声回头,眼红红的,水珠淌了满脸。   周边是出名的夜市街,游客很多。阑珊的灯火和人群一起,擦着她瘦削的肩膀走过。   认真算,见过她眼泪的次数还真不少。费城街头,她哭得晕晕乎乎,不省人事前还不忘要吃肉。解家门口,她因为丢失了迷谷而仓促神伤。然后是这次。   “又因为什么?”   上车后,他漫不经心问她,没想她却反问:“如果有天,你喜欢上盛杉,会不会为了周印而退出?”   叶慎寻瞄一眼神神道道的程改改:“不用让,反正他们也结不了婚。”   急性子的人不淡定了:“抛去这些因素呢?只谈感情的情况下!”他想了想:“会吧。”片刻后又说,“一生太长,心动的人能遇见很多,知心朋友难找。”   程改改像找到了什么理论支撑似的:“对吧,这样才对。虽然难过得好像喘不过气,可两个有情的人,才该终成眷属。”   她真是太不懂隐藏了。遭遇过什么,统统写在脸上。   白皙的眼皮下又是一颗透明砸出,叶慎寻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脱口而出:“傻帽儿。”她竟没有反抗。   公寓楼下,叶慎寻鬼使神差地叫住她:“星星希望我这次去美国过年,你如果想出去散心,可以一起。”想了想觉得不妥,又加一句,“他肯定会很开心。”   察觉到面前的人也有善意那面,程改改这才眨眨眼,用两手食指擦拭了眼角四周,强颜欢笑。   “好,我考虑考虑。”   程穗晚刚回来,就冲到公寓里帮我搬行李,要我回家去住。   “反正也快放假啦,早点回去陪我嘛,我还有好多话和你说的。”说完,又风风火火地开始在衣柜里倒腾。   我是早就可以离校的,可不放心盛杉的状态,她又不愿意过早回盛家,大概怕孤单压抑。   眼见家里冲进一自来熟的姑娘,盛杉却不惊讶,反而问我:“这就是你那程家妹妹吧?”我惊讶:“你怎么知道?”她轻哼一声,“经常听你提起,长相身材一对比就是啰。不过,我才不觉得她是什么小绵羊。”我低声斥,“喂,别这样说她。”盛杉瞠目结舌,声音大了些,“程改改,你这是在凶我吗?!你居然为了别的女人凶我?!”   怕她越来越大声,叫程穗晚听见,我赶紧拉了她的衣袖:“不是、你别……”没料程穗晚从我房间里探出半个脑袋,表情志得意满:“为了我凶你很正常啊,因为她答应过,可以交朋友,但没人比我重要,嘻嘻。”说完,还比了一个V的手势。   盛杉受到刺激,转身就往厨房走,我迅速跟上:“你干吗去?”她脚步更快:“拿菜刀。”敢情我还成皇上了,后妃排着队争宠,这是吹什么妖风!   半分钟后,见盛杉来真的,程穗晚如惊弓之鸟钻到我背后寻求庇佑:“她、她学什么的?怎么比你还彪悍?动不动就拿刀!”我一边张开双臂拦盛杉,一边还要向她解释:“新东方,学烹饪的。”接着被追杀的人不只是程穗晚。   一阵鸡飞狗跳,我的行李和人,当然,还有程穗晚,被全部扔到门外。那盛气凌人的祖宗又回来了,细胳膊画个弧度,就要甩我们一巴掌,猛地想起什么,凑到我耳边阴森森地说:“防火防盗防闺密。”   我装傻:“你是在……说你?”她嘴角一翘:“我谢谢你。”   路上,听说盛杉和魏光阴是发小,程穗晚后悔极了:“那她肯定认识光阴的父母啰?如果她去告状的话,第一印象会不好吧?啊怎么办!早知道就好好说话哄着她一点儿了。”苦着一张脸。   都到见家长的地步了啊?我心想。脸色应该比她更苦,好在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发现。   不过,美国这两年多,程穗晚的性格的确有改变。较之以前没那么腼腆,也见得生,甚至还会主动开个玩笑什么,变得越来越容易惹人喜欢。   回家收拾好,和程家父母吃过饭,程穗晚将被子抱到我的房间,说要和我一起睡。同样的摆设,同样一片星空。这次,我们却不再为分别流泪,而是为重逢喜悦。   她絮絮叨叨给我讲,和魏光阴怎么认识的。   “刚开始合租,他是大房的主人,住楼上,我中房,住楼下。小房的姑娘有男朋友,不经常在家。起先对他的印象还有些呆板呢,毕竟他不怎么爱说话,私下认为他是个只知道学习的呆头鹅。后来有天,家里保险丝烧坏了,他动作麻利地给房东打电话,问到备用保险丝,没一会儿就换上。我问他以前换过吗?他居然说没有。”   “有点物理常识的应该都会吧。”   程穗晚压低声音,模仿魏光阴对待陌生人时的天生距离感。   “哈哈哈,我就是从那时开始注意他的。不过,他是真不愿搭理我们这些无常识的凡人,要不是有天晚上,他犯了病,慌乱之中将我的胳膊弄出了血,可能我俩根本不会有交集。”   魏光阴的病在美国越来越严重,经常靠吃药才能睡着。可一旦用药,晚上总会做噩梦,他原想靠毅力戒掉这些,意识却越来越模糊。栽倒在地时,楼上的动静惊动了程穗晚,跑进去要背他上医院。魏光阴意识渐丧前还嘟囔着不要去医院,程穗晚只好一遍一遍地给他灌水,滚烫的热水,企图他恢复知觉。但如外界所言,他这病来得猛且怪异,一不小心就容易伤害周边人,程穗晚也没能幸免于难。   第二杯水,魏光阴喉管被呛到,难以控制的愤怒起,抬手打她的胳膊,顺带推倒她。玻璃应声落地,噼里啪啦,程穗晚整个人猝不及防跌倒,两肘扎在碎玻璃上,鲜血横流。   清醒后的魏光阴歉意满满,送程穗晚去医院。出租上,她人生第一次鼓起勇气问:“我、可不可以,喜欢你?”   可以喜欢你吗?我想,世上没人能拒绝这女孩的请求。   “马上过年,我准备邀请他到家里吃饭,他会不会觉得太快?”她坐起半个身子,认真地向我解释,长发如绸缎般铺陈在雪白皮肤上,“其实我也没想那么快私定终生什么的,只想让爸妈见见他,早点喜欢他。”   我嘴里像含了半口的沙,吞吐都难受,程穗晚却不依不饶地推了推我的肩膀:“改改,你觉得怎么样?他不太爱讲话,我怕尴尬,到时你得帮忙缓和气氛,你们俩毕竟也是好朋友嘛。”我假装迷迷糊糊睡着了:“见叔叔阿姨?行啊……”   自从得知程穗晚要过年时将魏光阴带回家,我就一直思考叶慎寻的建议,去美国陪叶慎星过除夕,却迟迟没下决定。傍晚,手机提示收到短信,打开,是魏光阴。   “出来一会儿,我在你楼下。”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可这次,我没有雀跃的心情,甚至迟疑了许久,才借着扔垃圾的由头,转身出门。   岁末,冷空气越来越强,幕着雾的黄昏,有些寡独。已经到了要加毛衣的节气,他整个人看上去依旧清瘦,好像平常没怎么吃东西。   察觉有脚步由远及近,那个总是令我望其项背的身影,终于在傍晚薄薄的雾气里转身。他的发梢被白霜沾染,如墨泼般的随意肆然。   见我走近,魏光阴也抬动脚步,徐徐朝着我的方向而来。可到了身前,谁也说不出个什么所以然。   我出门急,单薄的外套抵御不住寒流,簌簌发抖。他大约是有些抱歉我生日那天出现的意外,此刻连举止都温柔起来,竟一颗颗将我外套纽扣摁上,每一下咔嗒作响,震撼着我的心脏。   “我没想过她是你的妹妹。”   清冷气息扑鼻,我抬眼,看见魏光阴一脸压不住的认真,心跳得更厉害:“这无所谓啊,说明你们俩有缘分,绕了大半个地球去相遇,哈哈。”我强颜欢笑,突来一阵厉风刮进眼球,顿觉眼泪要下来。   青年男孩手指一僵,松开我的衣摆,肃色不改:“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可就觉得应该当面向你解释。”   一时间,我不知该高兴还是难过,只得安静地窝在他视线底下,做雕塑。   “我对穗晚,是抱歉。她救了我,我却伤了她。只是……”   版本和程穗晚的一样,而那句只是,他始终没有下文。我原想张嘴缓和气氛,半天也组织不出词语,反而灌进一口空气,被呛得厉害。   见状,魏光阴以为我感冒,敛了神说:“有机会再说吧,你先回家休息。”我咳得双眼通红,怕他发现端倪,转身就跑,罔顾身后视线追随。等跑进大楼,眼角果真一阵冰凉。   有些心情无法名状,可它就是堵在内心的角落发潮,见不得光。   “程改改。”   我正在自己的世界里放肆撒野,多出的音节令我一惊,侧头,是程穗晚。   她应该在那里站了许久,或许,还旁观了我和魏光阴的举动。我胡乱地摸一把脸,想要靠近她:“你怎么出来了?”不料她下意识地朝后退了小半步。   果然撞见了。   我俩隔着两步的距离对视,良久,她才问我:“你曾经对我说,有个男孩在你心里放了很多年。你努力念书,在电视抛头露面,执意闯进滨中,都是为了他。这个他,该不会就是……魏光阴?”   事已至此,我没了隐藏的必要,以沉默代替回答。程穗晚朝后靠着公寓的玻璃门,仿佛这样就找着了依托,陷入沉思。   我受不了这奇奇怪怪的氛围,主动打破僵局:“晚晚,我并非有意瞒你。如果让你有被欺骗的感受,你可以骂我。但……总之,从现在开始,我会尽量避免与他接触,你别不开心。”程穗晚这才回神,将目光重新定到我脸上,吸了吸鼻子:“我没生气,该道歉的人是我,是我横刀夺爱。”   她认真的样子差点逗笑我:“你是不是傻,如果他喜欢我,你哪里能夺走?我努力了这么多年,也没得一记青眼,说明,我们没有这个缘分。”   闻言,程穗晚仿佛缓了口气,主动靠近:“但你知道吗?虽然我常常以他的女朋友自居,可他,从来就没有对我那样温柔过。刚才为你整理纽扣的温柔,从来没有。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以为,我以为……”   “你的以为都不成立。毕竟,我也不是多么伟大的人。如果有天魏光阴告诉我,他喜欢的人是我,只喜欢我,我才不会把他让给你。可现在,穗晚,他选择留在身边的人是你,同样地,你可以自私一些,别胡思乱想。”   看样子,我还是有安慰人的天赋。起码程穗晚破涕为笑,冲过来牢牢抱住我的腰,小声嘟囔:“刚刚撞见你们碰面的情况,我真的好怕。我怕继续和他在一起会失去你,可我更怕,不能继续留在他身边。”   光假设,她的声音竟迅速从欢快到哽咽:“改改,你知道吗?你是我唯一的、最重要的朋友。我生命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和你分享,甚至拱手相让!真的!”   “可是……唯独他不行。”   唯独他不行。   那天之后,我和程穗晚的相处总有些怪异。表面上,一切如常,可在我面前,她总是显得小心翼翼,甚至在某次私下问我说:“不然,过年还是别请他到家里来了吧?”我猜,她是怕我难受。   我特别不愿成为累赘一样的角色,随口胡诌:“你不用顾虑我,过年正好兼职的公司要外派,去美国,工资五倍呢。”她露出哪家公司这么壕的惊悚表情,我只好当着她的面给叶慎寻打电话。   “喂,老板吗?过年加班去美国这事儿定下来了吗?”   叶慎寻反应比我想象中快:“护照还没交上来是准备旷工吗?”我赶紧哈巴狗附身,说立马给他送过去。   拜他所赐,程穗晚终于信了我。当即有些郁郁寡欢,不能和我一起过年。又难以掩藏气息里的如释重负。无论怎样,箭到弦上,已不得不发,我的确需要将护照给叶慎寻。上次的工作签证已过期,需要后勤的拿去补签。   我打车到公司楼下,那里聚了一堆看热闹的,好像有人求婚。粉色蜡烛铺十里的架势,加班之余的白领们统统跑出来看热闹,我也兴冲冲地挤进去,然而等了好久,不仅被求婚的主没出现,连求婚的当事人都没见着。我意兴阑珊,坐电梯上到叶慎寻办公室的楼层,偌大的一层楼唯独他的办公室亮着灯。我注意到玻璃上的投影,是两个人,放慢脚步,近了才发现,另个是许久未见的解冉。   霎时,总裁和爱人在办公室各种不和谐的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可贱得我,居然没转身就跑,而是停下来准备抓奸、哦不是,是纠正社会风气。   然而,我等了许久的猥琐画面没出现,反观解冉,倒是精心打扮过了,桃颜粉腮,当季维秘款的墨绿薄外套,被她驾驭得服服帖帖,衬得眸子都着了彩般。我再试图靠近的时刻,她突然捧着一蓝丝绒盒子,面向叶慎寻单膝跪地。   “在巴黎的时候你向我求婚,我任性拒绝了你。今天,换我来。”   看样子,楼下就是她的杰作。上流社会还真喜欢玩颠龙倒凤……的套路啊。   那头的叶慎寻接过丝绒盒子瞧了瞧,不知想些什么,最终撇唇拒绝:“算了,小冉,真和我过一辈子,才是耽误你。”说完,将她扶起,甚至细心地拍了拍她膝盖处的尘埃。不难看出,他对她,还有儿时情谊。   也正因这举动,解冉不死心,稍稍靠近些,“你还在介意我拒绝你的事情吗?其实,我可以解释的!你来巴黎的前一天,有人寄来一封匿名邮件,说你……说你和我在一起,只是为了联合解家势力,达到目的。再加上,我们俩在一起那么多年,我好像真的感觉不到,你有多用心喜欢我。所以、我才胡思乱想……”   “你没胡思乱想。”男音橫进,“我和家里反目早已经不是秘密,这圈子日新月异,有人倒下有人爬起。要想鹤立鸡群,我的确想过,拿解家做王牌。不过,在你刚刚兴师动众叫我名字的时候,我还是有些感动。可,解冉,我们太相像了,目的性太强的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   解冉慌,“什么意思?”叶慎寻拿出手机面向她,倚在办公桌前,静静凝视对方的一举一动。   隔得远,我看不清画面,只能听见是在嘈杂的酒吧环境,有人录下一段对话。   “那叶家长公子向你求婚一次后就再没动作了?”“对啊。”另一个声音说,“可能伤自尊了吧?男人啊,就得哄,你还是想个办法挽回下。”最后的声音特色鲜明,一听就知道是谁,“不用,冷个一段时间再去卖乖求饶啰。反正我爸说,他舍不得丢掉解家女婿这个身份,叶家少奶奶的位置迟早属于我……”   关键时刻,解冉想抢过手机:“你怎么有这样的东西?那个、那不是……”   男子麻利收回胳膊,眸色冷了三分:“回去告诉你爸,最后究竟谁借谁的东风,别那么早盖棺定论。”   眼看叶慎寻动了真格,解冉面色由红转白:“就算这样,那有什么关系?我妈嫁给我爸,也不是因为爱情啊!不也照样相安无事过了多年?只要你愿意娶我,我们解家倾其所有都会助你一臂之力!到时……”   妈呀,这出狗血戏看得我太激动了,真后悔来的时候没搁包瓜子儿在口袋里。岂料我光顾着振奋了,完全忘记自己是在偷看,不小心踢到脚边的垃圾桶,弄出声响,惹来解冉凌厉的一声,“谁?!”   门被完全大大咧咧地敞开,我石化当场,和叶慎寻大眼对小眼。半晌,才摸出怀里的护照高高举起,举白旗般,“我是来交护照的……”想了想,“但……场合好像不太适合,我改天再来。”说完就要开溜,被叶慎寻轻松拎着抓回来,往他办公桌背后的椅子上一放,“上次翻译的蓝本有问题,全部改完才准下班。”   此时此刻看起来不适合拒绝,万一我先走,解冉跟上,捅我两刀解恨怎么办?遂显得特别乖,“好,我看看标注的问题。”   安顿完我,叶慎寻退而求其次去沙发上看文件,明显赶人。   临离开前,解冉愤恨地瞪我一眼,又看了看叶慎寻,嗓音崩溃到瓦解。   “你会后悔的!!”   回去路上。   我想起解冉无地自容却无可奈何的神情,有些可怜她:“你也太浑蛋了,白耗人家姑娘那么多年,不喜欢就直说啊。”   他刻意甩了一下方向盘,吓我一跳:“谁说不喜欢了?喜欢过啊。”   “喜欢,过?你这变心的速度快赶上我翻书,求赐教,怎样才能这样快速地不喜欢一个人?!”   他扁扁嘴,给我一个想得美的眼神:“技不外传。”   临下车,驾驶座上的人说:“知道你要去美国,慎星兴奋得睡不着觉。这次估计还会带他去趟热带,避寒。你收拾衣物的时候别忘了带夏天的。”怎么搞得跟度蜜月似的?   “那、我有工资吗?”   “你看我长得有那么善良吗?”   “……”   当晚,盛杉给我发短信,邀我年前出去旅游。我坦然表示,已经答应了叶慎寻去美国陪小家伙,她消失了一会儿,再出现说:“那我也去。”   大家族的团年饭往往都是陪客户吃的,这点早有耳闻,所以国内没意思。加上周印和解绫的婚礼筹备得越来越紧锣密鼓,媒体跟踪力度也逐渐加大,她应该是想逃避多久算多久。   “你能一起再好不过啦!不过,你刚刚干什么去了?”   她倒诚实:“拆你的房间。”因为我竟然没有第一个告诉她去美国的事情。   得知我和程穗晚的状态,盛杉发来呵呵的表情,“我早警告过,有些人伤人于无形,还不自知,魏光阴就最典型。相信我,照这样下去,你迟早会被程穗晚捅一刀,毕竟谁愿意在自己男人身边放个随时会暴走的姘头?”   我真想立刻怂恿盛杉去申请个“说话最难听”的专利,也体会到了刘大壮以往被我吐槽的心酸。   “不会的,我已经和穗晚解释清楚。”她惊讶,“还没听说过感情的事能解释清楚……”“不反驳我会死啊你?!”她回复迅速,“不会,我会无聊。” 第10章 忘记旧爱的最好方法   机场。   听说美国的冬天阴冷,我全副武装,拉了一个大行李箱。反观盛杉和叶慎寻,一个单肩挎包,一个干脆什么都没拿。   我问盛杉:“衣裳不用换洗吗?”她摘下墨镜,惊讶的表情,“难道旅游不是去shopping的?现场买就好啦。”叶慎寻赞同地点点头,“不理解一条毛巾要用半个月以上的生物。”   两人视线相对以表战线统一。而我,只好将行李箱又忘后边藏了藏。我毛巾用了一个半月,他应该看不出来吧?万恶的资本主义家们。   飞机刚落地,盛杉更新了社交端信息,没两分钟,就接到好几个自称闺密打来的电话,“哎呀,杉杉你到费城啦?我也在!”叽里呱啦一大堆后,她拿开手机问灰头土脸的我,“维秘的after party要不要去?”   叶慎寻抄着手,一脸惊悚:“场子里缺女侍应吗?”盛杉摇头,“缺一个站门的。”   我生气了,我真的生气了。本该作为盟友的盛杉,竟然和叶慎寻同流合污对付我,简直生无可恋。思及此,我恨不得立马踏上回程的航班,好在酒店巴士缓缓到来,门吱地一开,我拖着笨重的行李箱猛跳上去,潇洒地将两人甩到身后。恨不得马尾再长些,甩他们一脸。   等找到座位坐下,大巴已经开始启动。我推开窗户,却看见叶慎寻和盛杉还没上车。并且,他俩一副并不想上车的表情,就这么隔着一扇窗的距离,呆呆地看着我。   我莫名有些慌乱:“喂,你们赶紧上来啊!”叶慎寻大发慈悲指了指头顶,叫我看。我抬眼望去,才发现这不是酒店大巴,字母有两个地方是错位的。然而,汽车已经驶离轨道,朝着高速方向开。   惊慌中,我风驰电掣般起身,冲着司机狂叫开门,结果站起来,便看见方向盘处写着“听障人士”的单词。我冲到司机座位给他比画,可任凭我指手画脚给他比了多久,他就是不明白我想做什么,反而怒斥我回座位,别打扰他开车,那样会很危险。   天哪!难道又要重演在异国街头走丢的戏码了吗?我只是想出来散个心而已!我做错了什么!   夜色已降,不知将被拉到哪儿的我恐惧浮上,恨不得一头跳窗,大巴突然急刹。   我防备不及跌倒,再站起的时候,发现了挡在车身前的叶慎寻。他双臂微展,发丝随着夜风翩跹,看过去有些狼狈,眼珠却比夜色更噬人,看得我有些痴。   盛杉不愧也练过的,跟得毫不费力,隔着玻璃冲着司机比手语,示意开门。   车门一转,我几乎是以连滚带爬的姿势回到盛杉温暖的怀抱,跟小蝌蚪找到了妈妈没什么两样。   盛杉母爱泛滥地拍了拍我的脑袋说:“小样儿,以后还离家出走吗?”劫后余生的我抱紧她,丢盔卸甲:“从今以后,你进我退!你怒我跪!敢和你唱反调,我就卧轨!”   耳边汽车声远去,叶慎寻扫视我周边一圈:“先别急着卧轨,你的行李箱呢?”语毕,我彻底崩溃。   那是我全部的身家啊!全部的身家啊!身家啊!啊!   顿时,我哭得更厉害,将盛杉当季的宝格丽外套染了一行水渍。叶慎寻掐着点儿捂住我的嘴:“好了好了,明天逛商场,走公司的账。”   不知为何,天空中好像飘过了四个字:父爱伟大……   刚入住,叶慎星已经迫不及待赶来和我们见面。看他近一米八的个子,还像个无尾熊似的挂在我身上,盛杉竟不惊奇,甚至眼底闪过一丝痛惜。   如果她和周印等人一起长大,那应该对叶慎星不陌生。只是,如今的叶慎星好像已不记得她,仍有防备。   休息一晚后,叶慎寻没骗我,带着亲弟陪我和盛杉逛商场买衣服。他原本没兴致,叶慎星却坚持和我形影不离,他没辙,只好走一路吐嘈一路女孩子买东西太麻烦。   我的眼光还停留在少女阶段,看上了几套学院风的套裙,被盛杉强加鄙视,拉进了令人咂舌的奢侈品店。我小声说:“姑奶奶,付款的还是我自己,别害我。”归根结底,行李是自己弄丢的,我原本想等叶慎寻刷卡后,趾高气扬说说从工资里预支,毕竟我胆子还没大到敢从老虎身上扒皮。   她反捏我的胳膊:“试试又不会死。”   当日,无论盛杉拿什么,都不忘给我配一件同系列的姐妹装。她个子比我高些,在穿上高跟鞋,完全可以走秀的气场。我被迫抬头挺胸,尽量假装自己也能完全驾驭,直到镜子里的人也越看越顺眼,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中途,我和盛杉不约而同地拿出一顶法国礼帽戴在头上配长裙,还假装要接吻,结果被帽檐挡住,双方又嫌弃地翻着白眼退开。   叶慎星被我俩耍宝的行为逗笑,好半晌,扯了扯叶慎寻的衣袖问:“大哥觉得橙橙穿哪件好看?”男子略瞄我一眼,鬼使神差地说了句:“不及上次。”又开始低头看报纸。   起初,我以为他说的“上次”是指上一件,后来才发现,他说的是在徽州山脚下,他为了安抚我而买的那套长裙,顿时没了试衣服的兴致,苦着一张脸说:“那套长裙也在行李箱里呜呜呜,你不说可能会去热带的地方避寒吗,我就给带上了……”   语毕,叶慎寻眼尾莫名惑人地一勾,起身出门,打了一通电话。   再进来时,盛杉正在吩咐服务员将她喜欢的款样包起来:“还有这位小姐试过的那几套。”我急忙摇手,原本就是陪她玩玩而已,却硬生生被压下,“哦,她说不是几套,是五套,都包起来吧。”本宝宝服了,看见她开始掏钱包,又有些感动。   好朋友之间虽然不用金钱衡量,但知道我丢了衣裳默不作声补偿我的行为,完全值得歌功颂德啊!直到发现,盛杉从钱包里拿出的是积分金卡,而最终签单的人还是叶慎寻,我的心碎了。   “都给你讲了,那祖宗肯定会从我的工资里扣的,你还叫我包起来!”她一脸看神经病的表情看着我,“这商场姓叶的你不知道吗?”我……“刚刚那套黑白条纹的我觉得也很好看,一起拿了吧!”   身后的小屁孩儿发出阵阵哈哈大笑,叶慎寻的眉梢弧度看起来也心情不错,估计是叶慎星的状态令他特别满意。终于明白,什么叫一掷千金博一笑,这就是!   华人渐多的原因,春节气氛在国外也开始变浓,许多地方布置得甚至比国内还欢天喜地。   酒店咖啡厅里,我兴致勃勃说想去纽约:“听说春节前夕会在纳斯达克敲钟。”虽然不明白但觉得厉害的样子,没想两人都显得意兴阑珊。   盛杉:“没去过寺庙吗?崇洋媚外。”也不知道成天闹着要去看维多利亚秘秀的人究竟是谁。   叶慎寻:“听有什么意思,敲才有意思。”   我终于逮着机会反击他:“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虽然慎周发展势头正好,但一两年内应该还没到在美国上市的程度。结果,盛杉轻飘飘给我一个别自取其辱的眼神。我懂了她的劝告,趁叶慎寻还没反击的时候跑去找叶慎星玩耍。   后来才知,他们姓叶的之所以能成为四大家之首,是因为整个家族枝繁叶茂,都天生流着商人的血。那一幢银光闪烁的叶氏,仅仅只是老家伙打下来的江山,其他从物流到电子商务再到医疗环保领域……包括叶慎寻想转型到现代工业的慎周,都各有各涉猎。曾经最辉煌的事迹,莫过于连续三年,有四位叶姓人敲钟到玩耍的状态。那时的叶慎寻虽然年纪还小,也是在现场看腻了的。   听完,我真的好想回去把商场所有喜欢的衣服都扫荡来。   不过,相比新衣服,我还是对旧物更有感情。所以当叶家用人拉着那口掉在大巴上的行李箱出现时,没夸张,我仿佛回到了家乡……   “怎么、怎么又找到了?”   盛杉啜一口咖啡,摸摸我的脑袋:“瞧把这孩子吓得,放心,不会叫你把新衣服还回去的。”反观叶慎寻,还是姿态稳稳地看着报纸。我忽然想起在商场的时候,他曾打的那通电话,忽然有种怪异的感觉油然而生。   在美国没待几天,我们果然改变了行程,去亚热带地方度假。   我倾向马来西亚泰国,因为国内超市里卖的奶油榴莲很贵,可特别香。据说在当地,几十马币吃到饱。没错,榴莲自助……   我这么没出息的想法理所当然被否决了,两个站在神坛上的人物决定,去斯里兰卡,那被誉为“印度洋眼泪”的地方。光听这名号,的确是要比榴莲自助好多了。   从科伦坡入境,溜达完市政厅一系列景点,发现佛教国家的特色处处都有被体现。   我拉着叶慎星到处与名胜古迹合影,忙死了尽职尽责的保镖大哥们。绿地广场前,有两个做摄影宣传的小姑娘,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说我和叶慎星很相配啊要不要免费体验他们的婚纱照啊这里风景也好四季宜人……   叶慎星被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吓到,连连往后退,叶慎寻略显不耐烦地将他拉至身后,保镖重重围上,那阵势令人傻眼。下秒,他扯着我肩膀的衣料子就要走。   其中一个小姑娘快哭了,猛地逮住我,用英文噼里啪啦说了好大一堆。大致意思是,她是当地的大学生,母亲生病了所以利用节假日打工,但上面规定的任务要是完不成,就不能拿到提成,而今天还差一对体验的情侣。   “我们只需要你们几张照片,体验完毕还有佛牙寺的门票免费送。”   看见她,我总禁不住幻想,若是当初没好运到被程家收养,我大概也为生计奔波着,根本无心学业吧?更别提有机会靠近魏光阴。顿时,我怜悯心起,叶慎寻看出来了,抢先呛我说:“你该不会真要星星当众任人摆弄?”   慎星不喜陌生人,容易受惊,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不过:“你看起来比他更合适啊……”   察觉到肩膀处的力道一轻,叶慎寻弯腰,凑到我额前,抑扬顿挫的语气:“程改改,你这是在邀请我和你结婚吗?”我的脸唰地一热:“不是啊!只是拍个婚纱照而已!”他勾了勾唇,我舌头打结,“也、也、也不是!单纯做个好人好事而已!”依旧哪里不对的感觉。   “唉,算了,我放弃。”   如果帮人的代价,是叶慎寻拿着我向他求婚这件事来耻笑半辈子,我觉得,我不能接受。毕竟我又不是解冉!他也不是魏光阴!   可游戏并非我说不玩就能不玩。等我转身朝着盛杉方向走时,后边人长手一伸,将我拉回原地。   “佛牙寺门票四张。”他对着小姑娘讨价还价。   天生奸商啊,买个门票还精打细算。   现场的换衣棚很简陋,包括婚纱的样式也仅有那么几件,我挑来挑去不知哪件好,倒是叶慎寻麻利地换好了西装,随便拉出一件扔给我说:“哪那么麻烦,就它。”   哦,他真的好看得起我,随便扔一件,就是其中的最小号。   兴许是方才的保镖阵容太可怕,导致为我穿衣的小姑娘指尖都在发抖,生怕一不小心弄疼我,叶慎寻发飙怎么办。我很想安慰她,你放心,他只会为他弟发飙,我只是无名小卒,话还没出口,她一脸受到惊吓地望了棚外两眼,赶紧退出去说:“先生不好意思,小姐的缠带有些问题。”   我真心疼她下秒就要晕倒的状态,赶紧也跟了出去说:“问题不大,就是最上面的结打不了。”   叶慎寻转到我身后看了两眼,忽然伸手逮着两根细带,用力一提,我猛地从弯腰驼背状变挺胸收腹:“哼!”   “程改改,你真的该减肥了。”   他下了狠手,挤得我疼。我动作不便,仰头朝后方看他,愁眉苦脸地说:“还不是怪你!”他没反驳,仔细研究着怎样能打个漂亮的蝴蝶结,嘴里不停指挥我,“吸气、吸气。”   我猛吸一口,腰腹果然又瘦了些,感觉身后人灵活的指节正快速运作着。可到了关键时刻,我忍不住破了功,捂着肚子整个人都抽搐起来。   “对不起,一想到您这双签单过亿的手正给我打蝴蝶结,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哪,哈哈哈……”   叶慎寻想了想,似乎也觉得好笑,嘴角弯了弯。就在此刻,远处接连几下咔嚓。   等回神,负责拍摄的摄影师已走近,欢欣十足地冲我和叶慎寻比赞:“公司拍摄的目的就是为了捕捉真情一瞬做宣传,今天也拍了很多对情侣,你们的相处最自然。”   与此同时,跑去远处买小吃的盛杉也回来了,看见婚服加身的我和叶慎寻,嘴里难得能放下一个鸡蛋。   “请问,我是穿越了吗?”   好在叶慎星已经被拉进车内不知发生了什么,否则他见到此情此景,是真有可能要叫我和叶慎寻互吻的。妈妈呀。   离开的时候,小姑娘手写了卡片送给我,说是感谢。还要我将地址留下,照片冲洗出来要寄一份给我。   这种挖坑的事情我当然不能做啦,赶紧拒绝:“不用了,我和那位先生只是朋友,帮个忙而已。”她犹豫了几秒说:“可你和那位先生看上去很相配的啊。”姑娘,还记得前一秒你说我和叶慎星很相配的事情吗?多点真情,少点套路。   盛杉对佛牙寺很有兴趣,看见我手里的门票,倏地抢过去:“好姐妹还真是心有灵犀哈?”   佛牙寺在康提湖畔,以供奉释迦牟尼的牙舍利而闻名,是佛教徒的朝圣之地。可无论盛杉还是叶慎寻,看上去都不像是对佛法感兴趣的人。盛杉却说,她小时候一作死就被关佛堂念经,因为佛经能让浮躁的心沉寂。她此刻一手烤肠一手白玉米,还不打算分给我,是应该沉寂沉寂。   “欸,你不也一样吗?我记得有次去老宅,撞见你在数佛米,哈哈哈。”   仿佛难得逮到叶慎寻的把柄,盛杉得意至极,尖下巴扬了好几下。叶慎寻皮笑肉不笑,有意无意朝她的方向去,盛杉身手灵敏,却还是怕叶慎寻似的,跳开几步赶忙拱手求饶:“师兄大人大量。”他也曾拜那位跆拳道的隐士高人为师,怪不得我老气急推他,他纹丝不动。   头顶天明几净,她狡黠的笑容如同门票上盛开的莲花。在那一刻,我几乎要相信,周印于她而言只是前程往事,不会卷土重来。   我们早上到的科伦坡,准备启程去康提时已近中午,车程需要近六小时。出了城,经过一片湿地,附近有住宿的酒店,叶慎寻建议休息一晚明日启程。   傍晚时分,远处有小庙钟声传来,与当地人做祷告的声音齐刷刷和鸣。近郊空气带着湿漉漉的草香,我大吸一口,耳边听着安定人心的诵经,感觉整个身体都轻飘飘。   身后有人拍了我的肩膀,吓我一跳,匆匆回头,不小心踢了几块小石子到湖里,波纹荡了好几圈,惊起一行飞鸟。   余下两只胆子特别大,还在嬉戏,叶慎寻侧头,呼吸喷在我发顶:“知不知道那是什么鸟?”我摇着从酒店前台捎来的小扇子,一副志得意满的表情:“肯定认识啦。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那是鸳鸯!”   叶慎寻眼珠一动不动,似乎突然没了想和我说话的欲望。   “斑尾鹬。”他安静了一会儿说,“能够一口气飞行一千多公里,并按照完全相同的路径回到原点。”“哦?那比鸳鸯还了不起,虽然有点儿丑。”   我好像说到重点,叶慎寻眼皮轻掀,笑意几不可察:“和某人一样。”   什么叫和某人一样?是说厉害和某人一样,还是说丑和某人一样?   “喂,姓叶的,你给我说清楚!”   他长腿几迈,已离我好远。我追出去,尖声终于惊动两只正调情的斑尾鹬,双双高飞,振翅在斯里兰卡永远的夏天。   经历代国王修缮后的佛牙寺建筑宏伟,护寺河环绕。寺院建在约六米高的台基上,分两层,厅堂套堂结构复杂,其中有大宝库和专门的诵经殿。而那颗传说中的佛牙,就被供奉在佛牙塔内。每日早中晚会有三次震慑人心的鼓乐,三位高僧分别把持三把不同钥匙的内殿大门。游客进入内殿,首先举行隆重的朝拜仪式,才会开启拱门,让信徒和有人鱼贯而入瞻仰佛牙塔。   我们到的时候,香火正旺。进入第一层,信徒们正光脚在大殿念经。盛杉脱了鞋踩着细小的石子上去,我东施效颦,却被石头硌着脚心,觉得有些疼,她倒跟没事人般,仿佛受到指引,内心一片明澄。   “心不诚,自然会疼。”叶慎寻小声在我耳边说,那头的叶慎星叶已经兴冲冲地脱了鞋,健步如飞。   难道真是心不诚?我不疑有他,赶紧跪下朝着主寺磕了一个头,叶慎寻忍不住要笑,罔顾周围人的目光将我一把拉起,自然地牵着朝上走。一时间,我只觉心跳如擂鼓,脚下倒真不疼了。   进去了才发现,诵经殿佛堂是围绕着一棵特别大的菩提树而建。树的年纪已无从追溯了,但枝繁叶茂的形态光是看看,已足够令人惊叹动容。我向来不是佛法爱好者,也没信过任何宗教。可当真正置身在此,却诡异地察觉一生铅华已洗净。   菩提树周围有许多卖五颜六色花朵的人,我兴起,依次帮我们四个人买了捧莲花,接过一捧,还要念一次那人的名字。   “这是盛杉的。”“叶慎寻。”“叶慎星。”“我的。”   “为什么要念名字?”叶慎星脱口问。我说迄今为止还没去过寺庙,不知道里边儿规矩:“但是把名字念出来的话,佛祖会听到吧?会保佑的。”天真的叶慎星一听,欢天喜地又略微小心翼翼地捧过莲花,在天蓝水绿的荫罩中,按照僧人的指引送去主殿。   寺内一系列活动参加完,正欲离去,头顶突如其来一场雨,将没走两步的我们重新逼回庙内。   盛杉和我的长发被雨淋了,湿漉漉地黏在脸上,她却难得不在意自己的形象,和我一起席地而坐在廊檐听雨。她在左,我在右。我盘腿双手合十,祈祷这场雨能够将心声带到佛祖面前去。希望他渡的世人里,会有我身边这个叫盛杉的女孩,以及我真心待过的人。盛杉不知是不是感应到我在为她祈祷,一步步挪过来,突然靠着我毫无防备地笑说:“放心,死不了。”   她毫无忌讳,我呸,要她被别在佛堂前乱说,她的神色陡然和雨一样缠绵:“真的,死不了。可是,应该也活不好了。”   从周印亲自到医院,宣判死刑的那天起,她对一眼就能看到结局的余生,已经没了期盼。   “你知道吗?我伤心的,并非追逐多年,依旧得他不到。而是……他在不知不觉间拿走了我的心,让我失去能力再爱其他人,这才最可怕。”   盛杉的话,令我彻底陷入沉思。我想起周印学生在公寓楼下抽烟时的寂冷神情,忽然有些心疼。因为在这世上,死不了却活不好的人,其实还有他。   廊檐外,叶慎星不知什么时候脱了鞋,正兴致勃勃地光脚到浅水坑里踩,平常应该没什么机会撒欢。   没多久,叶慎寻也踱步到雨中,一声不吭地朝他招手,要他进来。叶慎星不听,朝更远的水坑跳去。叶慎寻生气起来也是怪吓人的,将亲弟挂在肘间往里拖。两人在雨里拉扯好一会儿,他声声叫着:“哥哥!”叶慎寻松了些,面色依旧不虞:“凡事要懂得节制。”活像父亲教训儿子。   他宽严有方,惹得旁边盛杉朝我努努嘴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叶公子比魏光阴更适合你。”我咂舌:“你疯了?”她不以为然,“这有什么?我才不相信你俩之间是纯洁的上下级关系。你见过哪个上级带着下级旅游还给她买衣服的?”   话虽这么说,但是……   “其实没见到解冉以前,我还真想过,说不定他会看上我哈哈哈。见到解冉以后,我死心了,毕竟人的审美不是流水,只会朝上,不会往下。”   盛杉眼皮直跳:“竟然认为自己比不过解冉?你可真有出息。”着实令我感动了一番:“原来在你心里,我比解冉好?”她笑了笑,“当然。解冉才不肯做我的间谍。”   ……不是真爱!   没多久,雨停,我们往回走,精力充沛的叶慎星还想去附近的集市逛。我和盛杉也想去,叶慎寻却好像生病了,面色潮红,有气无力的样子,说要回酒店休息。   此行沛阳不在,听说请假回老家结婚去了。其他人叶慎寻没怎么调动,怕有不干净的耳朵,只带了几个信得过的。偏偏这几个信得过的,他还全留给我们,准备自己开车回去。我看他恹恹的样子于心不忍,改口说陪他一起回去。   见状,叶慎星也不想去了,嘟囔着:“大哥好像不舒服。”盛杉一把将他拉走:“没事,有你家橙橙在,他立马就舒服了!”我又不是搞按摩搓脚的!   大概因为盛杉对我进行了强烈的心理暗示,回去路上,我看叶慎寻的眼神完全不能够自然。他不明白我的心理状态,偶尔狐疑地瞄我一眼,我总是慌张别开,不敢和他对视。   等顺利到了酒店,他房间门还没关,一米八的个子就腾地栽到床上。我留步,小心翼翼地问他:“你究竟哪里不舒服?”他强撑着翻过身,手背搭在额头,闭眼仰躺:“头疼。”那应该是淋雨感冒的后遗症。   这偏乡僻壤的,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靠谱的医院或诊所。我思虑半晌,大着胆子靠近,将他湿掉的外套脱掉,嘴里振振有词:“要不是看你在美国也救过我,我才不会做出如此大的牺牲……”叶慎寻被我的话给吓清醒了些:“你、你不会是打算用体温……”我羞赧之际,一巴掌拍在他脑门,“想得美!”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趁他病,要他命。他现在连翻身起来打我的力气都没有,看来真是很难受。   在祥和里生活的时候,小伙伴们有个头疼脑热,也不可能矜贵到及时送医治疗,大多靠土方草药。院长家乡是四川的,有种祛风缓疼的手法叫滚蛋。用银圈子和滚烫的水将鸡蛋煮熟,然后在痛的地方滚个十几分钟,立马见效。   银圈子是找酒店前台借的,当地姑娘基本都随身佩戴这些物件儿,两个鸡蛋也是酒店提供的。   起初叶慎寻觉得不靠谱,死活不愿让我碰他。后来应该是难受到别无他法,才乖乖躺在床上任我摆弄。我缩在他头顶上方,开始用包裹鸡蛋的手帕试探地触碰他脸部周围的皮肤,还佯装知心大姐姐安慰他说:“滚一会儿蛋就好了。”   他眉心微拢,孩子气地和我理论:“程改改,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骂我!”“怎么能是骂你呢?是滚蛋呀。”“……你闭嘴。”   叶慎寻说,我不仅有能把别人的智商拉到自己水平线的能力,还有将好话变坏话的能力。这赞美我不接受,于是加大了银圈在他额头滚动的力度,烫得他直叫唤,就差蹦起来将我就地正法了。   后来,银圈里的鸡蛋碎了,隔着布散出阵阵香气。叶慎寻在这十几分钟内从抗拒到享受,竟然睡着,而后又被香气勾引得鼻翼抽动,慢悠悠醒转。   见我正在收拾残局,他倏地从床上坐起,精力充沛得如同可以立马去跑一百圈,嘴里不知嘟囔了一句什么。我靠近听,他又重复了一遍。   “突然好想吃辣的。”   “辣的?你现在感冒呢,嗓子正是容易发炎上火的阶段。”他照顾叶慎星像照顾儿子一般,怎么感觉我照顾他也是如此?!   经我提醒,他仿佛才想起自己生病这回事儿,当即碰了碰脑袋,发现新大陆似的那样神奇:“欸,真的不痛了。”手上也没闲着,开启自虐式摇晃。   难得找到存在价值,我志得意满:“我说什么来着?高中时我还想过,现在失业率那么高,要是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就去银行借钱开一家专门滚蛋的店。请几个人,打着纯手工的招牌治疗头疼脑热,铁定赚钱。”“银行不会借钱给没有资产可抵押的人。”果然,他好了就又开始损我。   “反正,我要吃辣的。”他话题转得飞快,我差点没接上:“行行,我去问问酒店有什么吃的。你赶紧躺下休息吧,头不疼了还得捂一身汗出来才算好转。”   叶慎寻悻悻地扁了扁嘴,孩子气尽显。   “那么麻烦。可是,为什么不给我吃感冒药?”“一时半会儿哪里去给你弄药?”“出门时用人都会准备这些的啊,就在车子后备箱。”   我崩溃:“你不早讲!”   酒店吃的倒是有,口味却都偏甜,叶慎寻只看了一眼,就嫌弃地转过头。我忍住将他扔出窗外的冲动,小女佣似的端着盘子出门,借了酒店提供的自行车,去附近的集市。   来的时候特意望了望琳琅满目的集市街,有许多风味小吃,好像还有土豆圆。原本想打电话叫盛杉带回来,谁知她和叶慎星玩嗨了,谁都不接电话,我只好自己跑一趟。   集市离酒店将近三千米的距离,不过一路毫无遮挡的风景,令我骑行的这段路程不知不觉变短。   到了集市,果然有土豆圆。我还顺手带回一种叫“hoppers”的小吃,用米糕汁淋做,小碗塑形。只是回程时又下起了雨,我以手为伞护着篮子里的东西,深感遇见叶慎寻是我的不幸。   出门前,叶慎寻叫我将房卡抽走,避免他睡着了听不见门铃声。   “每隔半小时你得进来查探我的状况,万一我病死在里边怎么办?”真是好惜命呀。   我飞奔着上楼,一手捋头发一边刷卡开门,他果然已经睡着,呼吸静静地喷洒在白色枕头上。我尝试着轻叫两声,他没反应,我靠近叫,他突然睁眼,长睫毛扑闪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还冒着一点点热气的食物。   “你从哪儿拿的?”被子遮住了他的嘴,声音听起来有些瓮。我顺势往床头柜上一放:“集市。”说完莫名觉得不妥,多此一举地解释,“反正你睡觉,我待着也无聊,就去逛了逛,顺便带回来的。”   叶慎寻保持躺着的姿势,似笑非笑:“没想到我随口一句话,你这么上心哈?”我尴尬得无地自容:“我不是上心,我是怕你生气上火,开除我。”说完就要走,突然一根尾指从后面勾住我的,电流转瞬滋滋地直抵大脑。   我浑身滚烫,转过头:“你、你还有事吗?”他瞳光重了:“没有。”   “那赶紧放手啊。”   “不打算放了。”   他稍微一用力,将我拉近,整个人突然带着股说不出的邪气:“程改改,那天晚上,你不是问我,究竟有什么方法可以快速忘记一个人吗?现在,我告诉你。”   指间陌生的温度令我无法思考了,企图抽回,叶慎寻干脆将我右掌整个握进手,压得更紧,惑人的声线流泻。   “其实很简单,”他顿了顿。   “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去爱另一个人。”   好像预感到接下来的话,我心慌得厉害,哈哈哈傻笑说:“好了,我承认了,我的牙尖嘴利都是伪装而已。我充其量就是一纸糊的姑娘,最擅长咋咋呼呼吓唬人,我斗不过你叶公子,以后老板怎么吩咐我就怎么来,绝不和你作对了,更不斗嘴!”   他稍微起身,被子拱出半个弧形,牢牢盯着我,片刻过,笑容像蜜糖被火化开。   “难得你对自己有那么深入的了解。不过,”他眸色更黑,死死钳着的五指依旧没有要松懈的迹象,“我是认真的。”他一锤定音。   不会吧?真给盛杉说中了?水是可以往高处流的?哦、不,人的审美是可以下降的?哦,不,我究竟想说什么。大脑嗡嗡作响之际,我感觉叶慎寻说话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我要很努力,才能收集他想表达的所有信息。   “怎么说呢?程改改,从一开始就对你很好奇。没见过这样的,说你是个白痴,又总能察觉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承认你那劳什子电视台给的称号‘天才少女’,又常常遇见你犯迷糊的样子。很容易相信别人,又不轻易真的靠近谁。有的事情认死理儿,其余时间又特别没原则……”   “其实,我是个很了解自己的人。当然不相信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可是我忠于,也敢于面对自己的感觉。所以,程改改,至少现在这一刻,我很想靠近你。”   这到底算告白,还是什么玩意儿……   叶慎寻似乎洞悉了我的心理状态,直着脖子看我说:“你可以当作……一个商人迫切地想研究透自己正在研发的产品吧。或许等某一天,产品研究透了,腻了,大家好聚好散。当然,相对应地,我也就不介意你利用我来忘记魏光阴。”   他为我解了惑,不是告白,是交易。   可突然耳闻那个名字,我心跳得更加剧烈,几乎喘不过气,面前男子却不罢休,将赤裸的真相剖开在我面前,血肉模糊。   “喜欢这种感情是暂时的,但厮守却是一辈子的。很明显,他现在选择要厮守的人是你的妹妹,程穗晚。我想,为了不给对方添麻烦,你应该需要我这个战友。”   叶慎寻很会找人的软肋,怪不得能自己在商场打拼还无往不利。我没他那么厉害,我只想要很平凡的生活而已。   “谢谢您的好意和‘暂时’的看得起。不过,我不想把简单的世界弄得复杂。我不会插足穗晚和魏光阴之间,也不需要在了解我的人面前惺惺作态。”   这次,扣着我的手终于松开了,男子喉咙溢出笑意:“真是太不了解人性了,程改改。只要有你存在一天,对她来讲,都是威胁,毕竟你和魏光阴相识多年的基础,很难令人不多想。而且我不相信,你没感觉到和对方之间相处模式的变化。”我想起临来前与程穗晚小心翼翼的每次谈话。“这……”他耸肩,“那就是有啰?那你还觉得不需要我吗?”   老实讲,他的提议令我心动。   我当然明白,只有表现出忘记魏光阴并开始新生活的样子,穗晚才会彻底对我放下芥蒂,我们多年的革命感情也不会受到威胁。只是,一想到公寓楼下,魏光阴怕我着凉替我摁纽扣的情景,我嗓子眼儿就堵得厉害。   是不甘心吗?是不甘心吧。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伟大。我能阻止自己去见他,可我不能阻止自己回忆他的一举一动啊。   看见你,我还是心动,可我已经没理由再伸手抓住你了,我的光阴。   “那么,请帮帮我吧。”   我终于敢抬头,对上那双对什么都势在必得的眼,声如蚊蚋。   “如果让全世界安心的方法只有这一个的话,请帮帮我吧。我也帮助你,弄懂我其实没你想象的那么神秘。”   “只是,”   叶慎寻眼眶紧了紧,没出声。   “工资还是要付的。”我咬着嘴唇顾左右而言他,企图掩饰自己混乱的情绪,“别以为谈个恋爱就可以无偿使用我的劳动力了!上班还是必须发工资的!每个月!准时!”   吼完,我下意识朝床上的人看了一眼。他仿佛松了口气,表面上却佯装自始至终都云淡风轻。   “程改改,你知道我走过最长的路是什么路吗?”   “什么路?”   “你的套路。”   我正欲反驳什么,进来的时候门没关紧,恰逢盛杉和叶慎星回来了,门打开一道缝:“欸,橙橙也在?”完了又看看精神抖擞的叶慎寻,眼睛锃亮:“大哥,你好了啊?!”   盛杉瞄了我番茄色的脸两眼,忽然笑起来,侧脸对叶慎星道:“不是说了吗?有你家橙橙在,你哥舒服得很。”叶慎寻就势往枕头上一倒:“是挺舒服的。”   怕被误会的我暴起,猛晃他:“什么舒服?!哪里舒服!你给我说清楚!”他凌乱地扯开我的手指,却迟迟没放开,眼神迷离:“我说床。”   我太阳穴陡地一扯,条件反射跳开,突然好想从楼上跳下去。 第11章 这是我的男朋友   自从我和叶慎寻私下做了交易……还是说互相帮助正常些,他对我的态度变得和以前不一样。   以前,他总有事没事就吐槽压榨我一番。现在,他时时刻刻都在吐槽压榨我。   此刻,我拖着他的行李箱,在机场怨气丛生地呼喊:“我是个弱女子啊!”然而,根本没人理我。期间叶慎星要回过身来帮助我,被盛杉死活拉住了。绝交。   就在除夕前一天,叶慎寻接到叶老爷子住院的消息,一行人不得不匆匆赶回。   听说叶老爷子七十多岁的高龄,主动从高位退下后,谁也没知会自己环游世界去了。这不,竟然在迪拜跳伞,结果一时激动心梗发了。消息全面封锁,被秘密转回滨城。连常年在外的叶慎星也被破例带了回去见老人家。   作为外人,我和盛杉不便露面,各自回家。程穗晚似乎没料到我这么快回来,我推门而进的时刻,她正热火朝天地帮程阿姨择菜腌制酱肉品。   我不过多口一句:“哇,这么丰盛!”程阿姨眉开眼笑地招呼我坐下休息会儿:“这不是明儿个晚晚的男朋友要上家里来嘛。”   语出,我表情不自然地僵了一僵。程穗晚应该看出来了,起身迎我,走到我身前却不知说什么好:“不是说要在美国过除夕?”我放下箱子,一边倒腾给大家准备的礼物,一边回:“老板临时有事,我也就跟着回来啦。”   她蹲下身帮我整理:“这样啊,那……”怕她说出什么话,叫程阿姨听出端倪,我没经思考就迅速抬头打断她:“不过,明天家里应该还要多一位客人。”   程阿姨侧头向我:“谁?”我不好意思地绞绞手:“也算……男朋友吧。”众人皆是一愣。   率先反应过来的人是程穗晚,明眸善睐的姑娘眉眼终于一弯,撒娇性质地捶打了几下我的肩膀:“程改改!你交男朋友竟然不告诉我!”   不是我不想告诉你,实在是这神反转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啊。   邀请叶慎寻来程家吃饭的消息,我是当晚才通知他的。他应该已经从医院回家休息,嗓子眼儿里也透着股说不出的疲惫。我原不想再麻烦他要挂电话,他却执意要我说什么事情。听完前因后果,我率先反省自己:“抱歉,我不是故意不和你商量的,实在是情势所逼,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晚了。”   他却好像对我能第一时间想到他这点特别满意,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只默了片刻道:“我没有正式登门造访的经验。”   “我也没有正式邀请别人登门造访的经验……”   “这样的场合,营养品还是珠宝合适?”   我蒙:“啊?”他略烦躁:“算了,明天我来接你,一起选礼物。”   这是……答应了?是答应了。   经考虑,叶慎寻认为初次登门送珠宝太唐突,他打算装良家子弟,拉着我去超市扫荡营养品。   深知“每逢节庆必打折”这个规律的我,进入超市总是冲在最前面,这次却没有。我怕叶慎寻觉得丢脸将我拉黑,可到头来却是他怂恿我上战场:“这种家庭妇女必备的技能,你怎么可以没有?”为了证明我有,我战斗值爆表,头也不回地杀出一条血路。   然而,我为什么要迫切证明自己是家庭妇女?等想到这点,已经于事无补。   从超市出来,他将车开去一家没有招牌的店。店内装潢风格类似缩小版的皇家庭院,三道院门,每进入一道,有不同的香气袭来,分别是酒香、花香和……   “你最喜欢的,肉香。”   他说这里的火腿特别棒,师傅来自江浙一带,祖上有许多都是御厨。至今口口相传的金华火腿,就是当年由清朝内阁学士引进,他们祖上加工制作而出,后被列为贡品。   光是闻着味儿,我已经忍不住垂涎三尺。服务员引着我俩往里走,没想第三道院门推开,竟与解绫相逢。当然,她身边伴着的还有周印。   见到我,周印下意识地打量了一眼背后,见没其他人出现,眉心展了些。解绫神色暧昧地瞄了我和叶慎寻两眼,大致意思是你不说和他没什么关系吗?我赶紧垂头,使得长发遮住脸以遮羞。   这节气,他俩应该也是要一起回解家过年的。叶慎寻与周印简单寒暄了两句要走,解绫突然想起什么,从随身包里摸出两张婚礼请帖交给我说:“刚印好,还准备叫周印分别转交的,现在看来,不用了?”语带调笑。   我双手成梳,下意识挠了一把头发后接过:“哦、好,先恭喜。”表情略显尴尬。   兴许在我的概念里,和解绫还算不上朋友。又或者是,去她的婚礼,会有种背叛盛杉的吊诡感,导致我一时间思绪万千,终是没忍住,试探性地叫住她:“能和你单独谈谈吗?”   花香扑鼻的令处院子里,我和解绫面对面而坐。服务员沏了一壶茶,隐隐有股水仙的味道。隔着袅袅升腾的一团烟雾,我嗅着香,发现解绫的面容更加仙气,令人不忍惊扰,她倒先失笑:“上次有人这样瞧我,还是三年前了。”我收好痴呆的表情,紧张到喝了一口茶说:“你这样漂亮,应该天天都有人注意吧?”她不知想起了什么,出了一下神,道:“我还以为你会好奇三年前,是谁这样瞧我呢。”   为了表示对她的尊重……好吧是好奇:“是谁?”   她温柔不减:“周印。不过,并非爱慕,而是打量。”   解绫是个聪明人。她清楚我想和她谈谈,是为了盛杉与周印。与其我俩在这里半天讲不到正题,不如她抛砖引玉。   想起盛杉在佛牙寺说余生活不好的表情,我吞咽了一下口水,说:“盛杉和周印的纠葛我知道一些,你应该也知道。”   “所以呢?”   “私以为,如果你喜欢周印,应该尊重他的心,不勉强他做任何违心的事情。”   她饶有兴趣地端详我片刻,面上毫无愠怒之色,相反却有些莫名的羡慕:“和你做朋友,肯定很幸福吧?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关己的事情,应该避得远远的事,你反而直来直往、不计后果。只是,改改,到现在为止,连盛杉都没有公开反抗的原因,你真的从没考虑过?”   风过,庭院有种冷冷清清的美,看得浮躁的心也跟着静,头脑清晰:“你是说……”   那头目光定定:“是。”   她长睫毛扑闪,带起几缕晨霜,神色孤寂:“全世界都清楚,我和周印只是利益孵化的结果。我也根本没期待过,能从他身上得到多少的爱慕。简单讲,现在的我和他是盟友,未来……就算多了一层夫妻的关系,也只是盟友。”   “盟友?”怎么着也是学霸啊我,盟友和朋友的区别,我还是能分清。   见我终于找着重点,解绫抿唇,也啜了一口茶:“我和周印,两个看似光鲜的人,实际早被抛在阴沟了不是吗。他们不需要的时候,我们是摆设。他们需要的时候,我们得牺牲。”忽然,我觉得她寂冷的面容其实并非天上有,而是人间烟火为她添上的哀愁。   “不过,老虎最松懈的时刻,就是他以为猎物尽在掌握的时刻。解明栋和周家父亲将我和周印牺牲,看似强强结合、大局在握,实际也亲自安了一颗毒牙在心脏位置。老家伙现在得意得都忘了最简单的道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盛杉呢,之所以没耍小姐脾气胡闹,也是因为她比谁都清楚,周印这些年来在周家受的委屈和吞下的苦楚。他不该一辈子被这样的局面困住,如今和我结婚打入内部,是他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唯一机会。”   原来,一切都是我太天真。在我的世界,感性大过一切。在他们的世界,理智才是筹码。那么,叶慎寻说想研究透我再甩掉这件事,的确是他的真实想法。到底几岁了啊?还隐隐相信童话。   解绫顿了顿,声音继续:“当然,于我而言,这同样是唯一机会。只有和周印结婚,那个人才无法忽视我的存在,顺理成章、里应外合。毕竟,从我母亲抑郁而终那刻起,我已经没有亲人了,只有间接杀死她的刽子手。”   讲到这里,她的语气陡然狠了点儿,见我怔怔,又习惯性地用笑容掩饰:“成人的世界很复杂。但别怕,有叶慎寻在一天,倒是没其他人可算计到你。”   当时的我并不明白解绫话中深意,可我的确有些害怕了。难道我看见的人,感觉到的情绪,都是虚假的吗?此刻的我,就像误入别人国度的异类,惶惶不可终日。   再与叶慎寻碰面,他见我脸色不对,禁不住问了一句:“你该不会与解绫打了一架?”我仰头看他,觉得陌生。他的幽默,他的自持,都是他想呈现给我的样子,他不想呈现的……   鬼使神差,我对着他举起三根手指:“以后再不会和你作对了,我发誓。”他一愣,又是满面笑容:“看来打输了,脑子越来越不好。”   嗯,反正再好也好不过你。生无可恋。   叶慎寻问,既然魏光阴在,他是不是应该打扮年轻一点,看起来我比较不像被包养的样子。谢谢他。   “衬衫怎么样?你们女孩子不都喜欢白衬衫吗。”还知道自己老,挺好。   我吐槽:“随便,反正你穿什么都没他好看。”他眉毛一竖:“程改改,虽然我同意你保留那么点小情愫,但好歹收敛些,毕竟你现在名义上也是有夫之妇。”我想起解绫的阴谋论,吓到咋舌:“好的,先生。”   聚餐定在晚上,时间充裕,叶慎寻还真回公寓换了特别显年轻的休闲衣。见我眼睛发直,他隔着车窗玻璃冲我笑了一笑,冬日的风竟莫名暖了几分。   我们到程家的时候,魏光阴已经在了。程穗晚心情大好,当着魏光阴的面就花痴叶慎寻,说:“改改,你家男朋友好帅啊!你竟然第一次带他见我。”我知道,她的侧重点在“男朋友”三个字。   沙发上的魏光阴只着单薄的毛衣,听说我有了男朋友并不惊讶,大概程穗晚已经在第一时间知会过他。可见到来者是叶慎寻,他瞳孔依旧没忍住放大片刻,旋即偏头看我,又恢复到神色淡淡:“到了?”   “嗯。”   没话说的最高境界,莫过于此。   所幸程阿姨适时出现打圆场,说程叔叔要下厨露一手,做川菜。叶慎寻很会卖乖,放了礼物就去帮忙,仗着独自生活多年的经验,说也要给大家加个菜。那种看起来像神坛上的人竟然要下厨,连程穗晚的注意力都被吸引,挤在厨房里迟迟未出。   中途,家里的盐没了,魏光阴主动提出他去买。整个家看起来就我最像局外人,索性偷闲,跑去我房间的阳台看万家灯火想事情。   好一会儿,感觉有人也进了门,我刚转头,那道阴影已至头顶。我视线刚定,发现来者是魏光阴。   他应该刚买了盐回来,眉目也像被白盐染了一层般,蒙蒙的。男孩用手整理几下我被夜风吹乱的刘海,一时间,我的世界山呼海啸。   “你喜欢他?”   语出,我的心就像被人拿着羽毛一点点地撩,魏光阴却将我的沉默当作回答:“看来是。”   他眸光一暗,我的双眼仿佛也迅速瞎了,好似做错了什么事情。某些压抑已久的情绪在此刻叫嚣着,它想不管不顾地喷薄而出,可我知道,不能。   “很意外吧?当初在大街上救我一命的人正是他。穗晚呢,也不远万里去和你相遇。以前我从不相信命运这种东西,现在看来,还真有点玄乎的样子。”   我笑讲,魏光阴却抬头看向只有几颗星子的夜空,眼波成霜:“命运……吗……”   全城的热闹里,我俩无言以对。为了打破僵局,我拍了拍在寒风里僵硬的面庞:“不过,穗晚是我见过最单纯的女孩子,也很优秀,你别轻易辜负她。”   话落,说曹操曹操到,程穗晚的声音传来:“改改,你在哪儿?”   那声音由远及近,我顿时慌张得手脚并用跳起,不知该往哪儿躲。因为理智告诉我,不能叫穗晚看见我和魏光阴单独待在一起,怕她多想。魏光阴大概也看出我的担心,长手一伸将我拉近身前,一同转进阳台门背后。   外面一阵窸窸窣窣,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和魏光阴近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但门缝的宽度要装两个人还是狭窄了。他目光一闪,于电光石火间,将我整个抱进怀里,贴在身前,空间终于足够。   我惊讶抬头,只见清冷的月光为单薄的他披了一身外衣,形如谪仙。他也看我,呼吸轻轻洒在我的眉,我的眼。而他眼里映着的女孩,双颊一寸一寸变得绯红。那是用冷水泼一脸也褪不去的红,碰见面前人就会自然浮现。   脚步声只在阳台口停了一会儿,程穗晚嘀咕:“咦?那去哪儿了?”接着回身就往外走。待脚步声彻底消失,我呼出一口气,慌乱着从魏光阴怀里挣脱,生怕他问我为何要害怕见程穗晚。没想我闷头一冲出,竟迎面撞上叶慎寻。   他应该才到,不知道有没发现我和魏光阴的动静:“你……”对面的人抄着手,神色不咸不淡,“吃饭了。”   整顿饭吃得我特别不自在,尤其忍不住将目光定在叶慎寻的方向,他倒好,压根儿没看我一眼,从善如流地给程叔叔和阿姨夹菜。饭后,程穗晚出门送魏光阴,我帮忙刷碗。再出来,发现叶慎寻到我房间转了一圈。我进去的时候,他站的位置,恰好就是方才魏光阴站的地方。   公寓楼高,附近都是小区。他回头,橘黄微茫从四面八方投到他面庞,再化为流光,闪耀。   须臾,青年男子朝我招招手,我便心驰神荡地靠过去,心底的疑问还没机会出口,猝不及防地跌进一个怀抱。   不同于魏光阴清淡的气息,叶慎寻的身上带着半缕烟草味道。小区里已经有人在放烟火,大街上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如同我跳动的脉搏。   我紧张得找不到话说,稍稍推离他问:“什么时候抽的烟?”他目光如炬:“刚刚。”然后又将我的头几近粗鲁地摁进怀里,煞有其事地问:“什么感觉?”   “啊?”   “和他相比,什么感觉。害怕?紧张?羞怯?还是想抗拒。”   果然撞见了。   虽然我们之间已谈好条件,可我一时间还是无言以对,他的声音却犹如当头一棒,虎虎生风地打下。   “你真的要麻烦了,程改改。”   我嗓子眼儿一紧:“别忘了,说好我可以默默喜欢……”被打断,“原本想,你喜欢谁不喜欢谁应该对我没什么影响。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好想赢。”   怪不得说男人最可怕的不是身体力量,而是胜负欲。   叶慎寻忽现的攻击状态令我哑然,见我又不说话,他趁机抓住我的肩膀,逼我正视那双比夜色更深的眼睛,半宣誓,半威胁道:“所以,程改改,从现在开始,你只能习惯我的拥抱。别人的味道,最好忘掉。”   而后又像是不放心,加上一句:“如果不想让全世界因为你这点心动难受,最好这样。”   叶慎寻是个说到做到的主,除夕夜过后,他果然身体力行地强制我忘记魏光阴的温度。   心情不好来找我,求抱。心情好来找我,求抱。开学了,跨越半个城市也来找我,求抱。有天,我终于忍不住了,控诉他欺负我。   “叶慎寻,你太幼稚了!只有小学生才用这样的方式接近别人!”他摸摸下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大,你是大学生,和我一个小学生计较什么?”我说不过他,气到想哭,他蹲下身,半哄半骗的无赖模样,“哭大声点,我听不见。”   呜呜呜!!!   整个假期,我和刘大壮谁也没联系谁,有些不习惯。电话簿里的号码,我翻开很多次,每次都缺乏打过去的勇气。并非我还在生气。我是怕他介怀。毕竟程穗晚的及时消息他肯定能打听到,知道魏光阴到程家过年,对我的怨念恐怕更深了。   倒是萧何来找我过一次,带来许多烟花棒。说往年魏光阴不在的时候,大年都是我们三人一起过的:“如今刘维还死撑着,其实心里也难受。看着吧,绷不了多久他就会主动缴械投降的,你别不开心。”   他找到小区附近的空地,将一束烟花放上天的时候,侧头对我讲。   我看着他愈加坚毅的面庞,想起初初他对我的拳脚相向,心里感触颇深,开玩笑道:“没想到最后陪我看烟火的人,是你。”他越发不好意思了,搔搔头,眼睛却亮亮的:“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吗?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嘛。”我的心理包袱总算轻了些,“你母亲身体怎么样了?”   萧何一边点燃另外的火花,一边回:“还是老样子,稍微一冷就腿疼。我现在在大学城附近的小店里打工,能挣点生活费,叫她别出来摆摊了。她嘴上答应着,背着我还是偷偷出去。年纪越大越像小孩子,指着眼前的东西活,不做长远打算。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啊,对吧?”   是啊,越长大,懂得越多,反而孤单。放在十年前,我管谁喜欢魏光阴啊!谁喜欢,我都要抢。就像刘大壮说的那样,无所不用其极。   然而无忧无虑、无所畏惧的年少时光,我们再也回不去。   大三刚开学,班上就哀鸿一片,因为魏光阴辞去了助教的职务。   “听说正牌女友从美国回来了,这次过年还见了家长!好心塞,我还以为你俩能有点什么牵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媛媛激动得唾沫星子横飞,我却在想,此举应该是为了程穗晚吧。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他女朋友报了我们学校的研究生,他好像也是。以后还有机会在学校遇见,养养眼也很好的。”   这些事情,我以为程穗晚会亲口告诉我。可我们之间自从横了一个魏光阴,无论谈论什么什么话题都如履薄冰,她选择隐瞒,也有自己的道理。   拜媛媛的乌鸦嘴,偌大的校园,我们还真遇上了。   三食堂的饭菜出名,程穗晚和魏光阴结伴出现,那简直是百万大军过封锁线般的壮观。男的一片,女的一片,又是跺脚又是抹脸地哀叹。才子佳人,不过如此。   回去的时候,媛媛没吃饱,跑小卖部买关东煮。我在走廊入口处等她,没想到与苏思雅狭路相逢。   她看人的眼神永远是从上往下,从鼻孔里哼出一声讥笑:“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还真以为有的人,手段高明到能当黄雀呢,没想也就是只虫。”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再犯我,可忍一忍。但如果犯我的人是苏思雅,那我必须打她一顿。   可惜,我没了当年的武力值,只好用嘴皮子还击:“没关系,反正那只蝉都是我们程家的。谁当黄雀谁当虫,反正都轮不到你。”   “你们程家?”苏思雅狐疑,而后恍然大悟,“我说那女孩儿的名字也怎么听怎么不顺耳,原来姓不好。”   我是真的忍不住要动手了:“你再说她一个字试试!”好在她识相,懂得知难而退,临走前发下狠话。   “呵呵,我看你们姐妹情深的戏码能演多久。”   那句话怎么讲来着?和别人吵架的时候总觉得没发挥好,回过头恨不得回炉重造再来一次。 第12章 三月婚礼   学生公寓。   “真傻。她吐槽你姐妹情深能演多久,你回:你能婊多久,我就演多久呗。”   还是盛杉厉害,自损八百,也要伤敌三千。我气得正啃辣条,她的还击令我岔气,呛到喉管痛苦得不行,抓起手边的奶茶就往嘴里灌。   盛杉温柔地夺下我的奶茶,轻声说:“喝饮料对身体不好。喝点酒吧。”真是爱死她损人的样子。   夜幕渐渐降临,我俩一人端个红酒杯品着,坐在阳台看不远处的篮球场。   那里的男孩们沸腾着热血,令盛杉想起大学时的周印,遂扁扁嘴说:“怎么见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还是没发觉有谁比他好?”   除夕当日,和解绫在院子里的谈话浮在脑中,我禁不住问:“你不挽留周印,不是因为拉不下脸吧?不然凭你盛小姐的手段,想毁掉一桩婚事难度也不大,解绫都给我分析过了。”她杯子里的液体晃啊晃,好半晌才说:“什么都可以困住他,但绝对不该是我的感情。”精致的眉眼盛满孤寂。   我被她这种大爱感动得一塌糊涂,自饮了好多杯,迷迷糊糊的差点从阳台摔下去,好在盛杉眼明手快地拉住了我。恰逢叶慎寻到学校找我,见到惊险一幕,将我连抱带拽地弄进房间。醒来后,听见盛杉抱怨。   “我这个刚刚失恋的人已经够可怜了,你和叶慎寻能不虐单身狗吗!”   我好心虚。如果她知道叶慎寻老是抽风出现只为索抱,她估计真会拿菜刀砍死我俩报复社会。   周印和解绫的婚礼就定在三月底。   中旬,我竟然接到解绫电话,说想请我当她的伴娘,因为叶慎寻是周印的伴郎。大概猜到我会因为盛杉而拒绝,她加上一句:“我在国内没什么朋友,只觉得和你有缘。”   话说到这份上,我不好一口拒绝,推托道:“那我看看课程表。听说当伴娘还得排演什么的,你和周印的婚礼应该过场更多,我怕请不了假,晚上答复你可以吗?”“好。”   下午的课结束后,我去盛杉系上找她,一路上心事重重,不知该怎样开口对她说起这件事。毕竟解周两大家的喜事,肯定会上报,没有瞒她的必要。也不想有隐瞒。   经过排练厅,一阵低暗的小提琴声传来。我原本无心欣赏,忽然听得小提琴奏出的旋律特别像《一生所爱》,遂借着打开的门缝,探头望去,便见阴影里,唯一的光打在那人侧脸。他的下巴抵着白色琴漆,一个人的时刻,防备完全卸下,温柔像接满的水,滴答滴答溢出。   只是,魏光阴的观察力和他的智商成正比,属于特别容易被惊动的类型。我不过贪心地驻足听赏了半分钟,他的琴声戛然而止,声音厉了许多:“出来。”   被抓包的我准备开跑,他比我更先转身,窥到我仓皇狼狈的背影:“改改?”我抬起的腿重新并拢,回他以尴尬的苦笑:“对不起,没想打扰你。”他盯着我看了几秒,没接话,回身取琴拿弓,“进来听吧。”   偌大的排练厅,他是舞台上唯一的光源。那曾是我铆足了劲也想扑上去的亮,何时开始,我只能避之不及。   被魏光阴刻意低了八度的琴音,听起来压抑沉闷,像下雨前的闷雷,将冰封的往事凿开一个洞。洞口随着旋律慢慢塌,我的指甲缓缓嵌进肉。幸亏,座位这边的灯未启,这双眼堆积的黯淡,终于有机会放肆。   “有心事?”   间歇,台上的人敏感地察觉到我的情绪。   我慌张掩面,恢复正常后才说:“啊?哦、对。”男孩露出无可奈何一抹笑:“真难得,能看见你不高兴的时候。”我此时也找不到更好的人求助了,将解绫要我当伴娘的事情和盘托出。   “你认为,我该不该答应?”   魏光阴默,放了琴和弓,起身下台,径直往我身边一坐:“出于礼数,婚礼肯定是要参加的,以我对盛杉的了解,她不至于小气到这程度。至于当伴娘……”我屏息静气,不敢错过一个字。   “跟随自己的心。”   “跟随自己的心?”   他偏头睨我,只回了四个字:“取重舍轻。”   谁在我心目中才是重要的?   我醍醐灌顶,眼角顿时飞扬,欢欣地起身拍拍他的肩膀:“谢啦!我先去找盛杉!”   当天下午,我就给解绫回了电话,以课程多为理由回绝了她的邀请:“你设计的礼服都特别棒,虽然也很想再打扮得美美哒,但时间不行,抱歉哦。”   我的答案好像在她意料之中:“宴会上那次见你,周印说,他还是第一次看盛杉维护除他以外的人,连带着我也对你好奇了起来。现在,总算明白她为什么护着你了。”   “呃,为什么?”   “因为值得。”   那厢,盛杉正跷着二郎腿做眼膜,没空招呼我,时不时还使唤我给她端茶递水什么的。可不知为何,解绫的话竟让我发自内心地笑了,连给她做用人也做得高高兴兴。   其实,不是我值得。是她值得。   婚礼日期逼近,盛杉整个人明显低浮躁起来,没事儿就对着天空叹:“阿西吧!就不能来场太阳风暴世界末日什么的吗?!”   不仅她,周遭的一切也隐隐有种蠢蠢欲动的气氛。   最怪异的是,有天媛媛冲进教室,惊慌失措地拉着我就往外跑,说魏光阴不小心掉进了学校的人工湖。虽然是人工湖,开春的湖水却没彻底暖,水深也近三米……这都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平常湖边都有护栏,根本没什么“失足掉下去”一说。   等我和媛媛赶到现场,魏光阴已经上岸离开,只有作鸟兽散的围观群众碎嘴八卦:“该不会谁暗恋不成,干脆推他下去,来个玉石俱……”吃瓜群众的想象力真是快赶上我。   我本想打电话问问程穗晚情况,可那已经快一个月没出现在我通信栏的名字,竟令我的手指迟疑。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没事就行。   婚礼的前个周末,我忽然接到周印电话,想要我转交东西给盛杉。这是他自医院之后第一次和我联系,我气急:“连道别都不能亲自吗?”他反问:“对她有好处吗?”果然是叶慎寻的好基友,反应都这么快,还一针见血。   冬日的夜来得早,我想抢在下班高峰期前到达约定地点,鞋都没换。偏偏所有事情都赶在一起,快递突然这时打电话来叫我去取:“是一位程小姐送来剪裁的衣物,需要检查有无瑕疵后签字。”   我这才想起,程穗晚从美国回来时,给我带了一条连衣裙。但腰身的地方不合适,她说什么时候送去修修,没想,她还记得。   盛杉睡了一个回笼觉,刚起床闲得无事,听见对话说帮我去取。趁她伸懒腰之际,我跳过去要在她脸颊吧唧一口,被她嫌弃地推开。   “得得,我不要这种虚幻的东西,回来给我带甜品。”   “我的吻那么甜!哼!”   她倚着门,被我佯装傲娇、张牙舞爪的样子逗笑:“真是搞不懂,叶慎寻居然能忍受你这副傻样。”我帅气地摔门,留她一个背影。   如果,我知,那是我最后一次在这姑娘的脸上见到笑容。我一定,一定留下来,将所有不为人知的傻子面都展现给她看。为此,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求她的余生灿烂。就算未来所有的蓝天都将葬给大海。所有的永夜,再迎不来全白。   在校门等车,竟遇见叶慎寻。他来给我送礼服,怕我在婚礼上丢人现眼。   听说我要见周印,他大发慈悲地送我过去,到了地点却八卦兮兮不肯走,非要坐在隔壁饮茶,美其名曰“两个人之间不该有秘密,要坦诚相见”。   此时的周印还有心情开玩笑,嗅着茶香淡淡问他:“坦诚还是袒裎?”叶慎寻二郎腿一跷,问我:“你想要哪种?”我翻了个白眼:“我想要刀。”   言归正传后,对面的人从桌面推过一只小锦盒。我打开看,是枚玉佛,色泽通透,水特别好,被一根红线攒着。   “她的东西,早该物归原主。”   据说这枚玉佛盛杉从小戴到大,几乎无病无灾。后来周印在高速上差些出车祸,她将玉佛摘下,坚持挂上了他的脖子。起初周印不肯戴,后来不敢戴,只能悄悄放在随身钱包。不过,这好歹是盛杉奶奶去世前给她求的,既然余生,他再没资格护她周全,就让它来。   我心有戚戚地接过,明明两根手指就能拈起来的物件,摊在手里如有千斤:“就算你还给她,她应该也不会再佩戴。”   周印笑了一笑,语气笃定:“她会。”   从她默默接受自己另娶他人的时刻起,他就知道,那个总喜欢跟在他背后转悠的、任性的姑娘,已在不知不觉间长大了。她清楚他的立场,了解他的苦衷,也原谅他的选择。   与此同时,城市那头。   “送快递的?”   “对,您是收件人……程、程改改?”   盛杉满不在乎地点头:“给我吧。”   刚压下来的天妖风阵阵,有大雨过境的迹象,专门取快递的林荫道此时无多余人经过。女孩签完字,满不在乎往回走,至小道中央,头顶的视线忽更暗,鼻端嗅到浓重的甲醇味,未有所反应,眼皮已阖上。   城市这头的我,还试图帮盛杉挽回点什么,手机铃声突然大作,来电显示,是魏光阴。   经年过境,我都始终对那个瞬间记忆犹新。服务员推门而入时毕恭毕敬的神色,叶慎寻悠闲看报纸的表情,周印强迫自己轻松应对离别的克制,和空气净化器吹出的那缕风。一切平静得不像样,只为迎接暴风雨来临。   电话那头的人压着嗓子:“你赶紧回来。盛杉出事了。”   他的声线沉重,重得不像我认识的那个镇定少年。我耳边嗡嗡一阵,瞳孔放大,腾地起身就往外跑。   不明所以的叶慎寻差些没追上,周印眉头一皱,似乎有了什么预感,也跟着出门追我而来。   那天回去的路上下了雨。而滨城的风,也从未如那刻般,势头劲得好似要割裂人的脸庞,比起寒冬过之无不及。眼中风景倒退,心底的慌张一寸寸从脚跟往上爬,裹得我无法喘息。只见身后黑不溜秋道路上,周印的车飘了又飘。可无论他怎么冲,这条暗无天日的路,仿佛怎么也走不完了。 第13章 我宁愿那个人,是我   学校公寓。   我们赶到,现场除了盛杉还有三个人。魏光阴、萧何,以及许久未见的刘大壮。我将探寻的目光投向魏光阴,他黑色眸子闪了闪,启开的唇又闭上,最终竟避开我的视线。   盛杉的房间门难得地紧闭着,我带头推开,里面没开灯,只有客厅的余光透过去,但她仿佛这点光都不适应,缩在床头用手遮眼。   借着那点亮和她侧头的瞬间,我窥见她脖子和下巴处的瘀伤和淤青。以及她细长胳膊上,空荡荡挂着的,属于魏光阴的外套。   客厅气氛的凝重,足够让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忍不住往后踉跄几步。叶慎寻将我扶助,我惊慌失措推开他,伸手就要去摁灯,却被一直默默观察一切的周印打落手。他身影一闪,只听砰的一声,盛杉的房间门重新甩上。   此时的我大脑一片空白,魏光阴走近,向我解释来龙去脉。   “取快递回公寓的途中,被人下了药。来者针对的似乎是你,无意间经过,撞见盛杉点头说自己叫程改改,所以……”   原来当日,萧何将我和刘维绝交的事情告诉了魏光阴,希望他作为中间人帮忙和解。三人约好南校门碰面,来公寓找我的路上,却撞见两个鬼鬼祟祟戴着帽子与口罩的青年。   魏光阴的观察力从来敏锐,加上怪异的直觉,使得他眼神稍稍停留了几秒。就在那几秒间,其中一青年的脖子被什么东西硌住,往后一摸,是枚发夹,粗鲁地扔在地上。那只发夹,他与萧何再熟悉不过。正是我生日那天,萧何送我的礼物。   他说过,全世界只有一对。而我和盛杉的东西基本共用,她兴许为方便出门,顺手拿了别刘海。   因了水晶发卡的出现,魏光阴下意识叫停对方,两人见势不对,拔腿就跑。萧何与刘大壮分别追上两人,被萧何摁住的那个立马就招:“有人指使我们的!饶了我!”   刘大壮脑子不好,扯着手里的人往回走,还不明白具体发生了什么。是萧何注意到手下男子匆忙之间没拉上的拉链,顿时恍然大悟,将其一顿暴打。后来,他们带着魏光阴等人,找到了盛杉。   “你不知道!这鬼天气,又黑,我们还真以为是你!大家都……”   “刘维!”   魏光阴看出我的脸色已接近青白,示意他别再往下说。因为他比谁都明白,我宁愿现在躺房间里的人,是我。   全场寂静,不知过了多久,盛杉房间的门从里面打开,露出周印那张辩不出情绪的轮廓。他盯着我,语气成冰,却被强大的意志力压下怒火,吩咐我进去。   “她需要清理。”   我像个扯线木偶,他说什么应什么,脚跟脚进去,翻出简单的T恤递给周印,看他套上盛杉的脖子。而那从来都虎虎生风的女孩,此刻如一两岁的幼儿,双眼失焦,任人摆布。   混乱的现场,我强迫自己冷静,跑去洗手间,端来手帕和水,忐忑地为盛杉擦脸和身体。渐渐,我发现,她身上的擦伤,远比我初初看见的还要多,包括许多私密地方。   霎时,我的镇定消失殆尽,鼻头一酸,水盘打翻在地,眼泪猝不及防喷薄而出,狠狠一巴掌打上自己的脸,呜咽的声音冲至九霄云天:“盛杉你打我吧!你打我!不、你杀了我吧盛杉!!你杀了我!!”她还是呆呆地望着某个地方,不说话。周印的眼皮抖了抖。   叶慎寻进门,将跪着的我从湿漉漉的地面拉起,严厉的声线里带着几分无可奈何:“别发疯了你,她现在需要安静。”   “什么安静?!什么安静!!如果我没有接那通电话,没有要她代替我去拿快递,别人怎会错将她认作我,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根本不会,没可能!!”   我几乎呈暴走状态,眼边的液体如洪水泄闸,叶慎寻也差点摁不住。我俩撕扯间,周印要归还的玉佛从我怀里跌落出来,正好跌到盛杉的视线范围,令她的眼波有了闪动。   床上的人忽然快速地跳下去,迅雷不及掩耳地捡起玉佛,宝贝般护在怀里,嘴里振振有词:“他会来的,他会来的,他会来的……”   十四年前,他是她的盖世英雄,在她衣不蔽体的时刻踏着七彩祥云出现。十四年后的今夜,他失了约。   刹那,自持冷静的男子再控制不住,眼眶愕地发紧,将神志不清的女孩紧紧扣着,面对自己,用力到指节骨头突出。   “早就告诉过你,不要等了,他不会再来!他判了你的死刑!”   男子双眼发红,目眦尽裂,晃得盛杉惊声尖叫。她一叫,周印像被电触到松开对她的钳制,长手一伸,纳她入怀,嗓音恍惚有了哽咽。   “但是……你为什么这么狠。竟用这样的方式报复,还他终生监禁。”   终于,跌坐在地面的我,泣不成声。   开春的这场夜雨越来越大,高低错落敲在窗檐,像是墨黑的点,印在每个人心上。而我知,那昏暗灯光下盛杉惊慌苍白的脸,将成为我从此醒不了的噩梦。   没多久,客厅传来一阵骚动,我听见魏光阴冷漠的声音:“是我打的。”   叶慎寻扶着我往外去,发现客厅不知何时多了几个穿警衣的人。不好的预感往上浮,我跌跌撞撞至中央,膝头猛地撞在经过的墙角,差点直不起来。   “怎么回事?”   刘大壮总沉不住气,跳到我面前来手舞足蹈,却不再是滑稽的表情,而是慌张。   “说那两个被我们抓住的家伙,死了一个!”   我瞠目结舌,为首的警察冷静自持:“检查结果出来了,致命伤口在头部,另外的嫌疑犯供认有两个人动手。是哪两个?和我们走一趟。”   倚着沙发的魏光阴直身就要随他们走,萧何突然单手挡住他,同时拉住刘大壮,突然对他俩笑了笑:“伤人的是我,和你们无关,不用为我遮掩。”语毕,询问为首的警察,“那人伤在头部左边,砖头所致,应该还有骨折的迹象,对吧?”见位置和描述的凶物都吻合,萧何被带走。   魏光阴与刘维坚持去警局录口供要做证,说明萧何只是过失杀人。我脑袋已经一片空白,身体却还有自主意识,抬腿便想跟去,是叶慎寻拦住了我。   他的目光,仿佛在我无边无尽的黑暗世界里掀开了一道缝:“你留在这里陪盛杉,我走一趟。”转身之际,我鬼使神差拉住他的衣摆,他懂了我的意思,回我两个字,“放心。”   当晚,盛杉就被周印连夜送回了家,说她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再住公寓。我想留她下来,想陪陪她,还没开口,周印已察觉我的意图,侧身躲过我想触碰盛杉的手,好像我是瘟神野兽:“不敢劳您大驾。”   然后将盛杉抱进副驾驶,帮她系好安全带关了门绝尘而去。最终人挤人的楼,剩我一人独守。   回到客厅,夹着雨丝的风吹进窗帘,我很冷,却坚持窝在沙发等叶慎寻。他凌晨才回来,声音有着掩不住的浓浓倦意:“情况有点麻烦。”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威力加倍,我一颗揪着的心几乎跳出嗓子眼儿:“有点麻烦……是多麻烦?”   他睨我一眼说,第一时间就找了律师去,但萧何殴人致死是既定事实,并且有故意犯案嫌疑。   “是校内学生报警的,以为单纯的斗殴事件。据说萧何用砖头袭击死者后,还继续拖打,血痕在地上拖了长长一条。”   光是听听,我已然心惊。回忆倒溯,多年前,脾气暴躁的他对着我和魏光阴,也是那样手脚并用不知所谓。然而那时,有个非主流陈浩南还能将他拦住。可今日,无论刘大壮与魏光阴怎样相劝,他就像杀红了眼的病人,失去理智。   萧何被暂时收押,翌日,盘问另位嫌疑犯的时候,我去了。据他交代,是两人作案。可死掉的那个与他并不熟悉,更不知真正的幕后主使。   “我不是本地人,听口音,和我一起的那个人应该也不是。我俩在迪吧认识的,喝过几次酒,没文凭,都失业。有天他找到我问,有笔大生意做不做……   “谁指使的我真不清楚。不过我那个伙伴之前开玩笑说,对方很谨慎,连照片都没给我们留一张,只说了学校、名字,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动手,说她很出名,叫我们到学校里找找就知道……”   当诸多细节变成一帧帧画面从他嘴里诉出,我差点拆了审讯室的窗户。要不是叶慎寻拦着,估计我现在也里面蹲着。然而,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方向,究竟谁,和我有这样的深仇大恨。   其间,我被允许与萧何见了一面,不过一天,男孩眼窝已经有了凹陷的迹象。我要他别担心,大家会想尽办法救他出来。他却反而安慰我,说实在没办法就别搭上时间瞎忙:“记得帮我瞒着我妈,幸亏她不懂上网。对她你就说,她的儿子优秀,被学校选派去留学……”   我以为流光的泪水再次泂泂,双眼已肿成核桃,扒着铁窗不放:“你的暴脾气为什么就不能改改?为了个人渣葬送前程,值得吗?值得吗?!”   里面的人看着歇斯底里的我,忽然笑了:“值得。”他说。   我不明白,他那句值得意味着什么,直到探视时间过,他起身,忽然鬼使神差对我说了五个字。   “我以为是你。”   已经上气接不了下气的我尚未有所反应,他继续道:“盛杉出事那天,看见发夹,我们都以为是你。只是魏光阴和刘维没看见那小子的衣物状况,尚不知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知。其实,我也不知当时自己怎么了,反正脑子里就一个念头,杀了他。”   言及此,他咬字莫名发狠,后恢复正常,眉目出乎意料地温和。   “程改改,高中时候,是你说服了光阴吧?”   我有些发愣:“嗯?”   他笑,面容明朗:“是你说服他原谅我,才让我重回学校。从那天起,我就总不经意注意你,甚至无聊的时候还想过,会不会哪天,我也能像魏光阴一样,在你每个需要的时刻都挡在你身前。抓住凶手的那一刻,我知道,这天来了。”   “所以,值得,程改改。如果不能维护你,大好的前程,对我根本没什么意义。”   头嗡嗡作响,我还是没明白他话中深意。等再回神,视线尽头只余下男孩挺直的背影。   他走得不卑不亢,没有犹豫。令我莫名想起春节里的那场烟花,火光印亮他朝气蓬勃的面庞。我说,没想到,最后陪我看烟火的人是你。男孩眼神比烟火更亮,那隐忍温柔。时至今日,我才懂。   死者的家属的确在外地,接到通知,第二天下午就到了。   我和叶慎寻还在派出所,他与一管事的纪姓男子不知在说什么,死者他妈冲进来就开始哭。   “儿啊!我的儿啊!叫你好好在乡里待着,你就是不听啊!你说你……好好的出来打个工,怎么就叫人害死了啊!”   值班警员要她先稳定情绪,别在所里大呼小叫,对方闹得更厉害了,说什么她的儿子如何如何优秀、如何如何懂事,完全睁着眼睛说瞎话,哭着喊着要赔偿,还说什么要枪决萧何,一命抵一命。   我整个人处于即将崩溃的状态,听见她的话顿时怒火中烧,腾地从椅子上起身冲过去,口不择言地尖声嚷嚷:“你儿子才是杀人犯!浑蛋!社会渣滓!早就该死!死万次也不足惜!!”   死者的表妹也在,平时喜欢上网,深谙网络之道,偷偷将崩溃的我录下来放上网,尤其放大那句“死万次也不足惜”,说自己家里穷,对方好车出入,有钱有权有关系,激起民众讨伐。好在叶慎寻关键时刻用外套蒙了我的头就走,这样一来,视频只闻声音不见其人,可网络讨论在短时间内已经铺天盖地,不明真相的群众要求严惩凶手,给家属一个交代。   “这样一来,我们的胜算更小了些。”   律师推推眼镜,略感抱歉地回复。叶慎寻使了个眼色,刚休完婚假回来的沛阳便连拖带拽地将我弄回了学校。直到傍晚,叶慎寻才出现。   没开灯的房间,他指尖拂过我发端,还带着这几日来的风尘仆仆。   我声音哑了,语气万般自责:“我又做错了,对吗?我老这样,一冲动就容易坏事。我……”一边说,一边愤恨地用拳头砸自己脑袋。   男子嘴唇翕动片刻,抓了我的手:“如果这种时刻你还能表现得特别平静,那和冷血动物有什么区别?”他在安慰我,我明白的,也感激:“可是,萧何要怎么办?他还有体弱的母亲要照顾,他们家也只有他一个男孩,如果真被判一命抵一命……”叶慎寻握着我的五指紧了紧,“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   他和刘律师已经探讨过,可以走过失杀人和认错态度良好这条路。并且尸检报告出来,他第一时间看过,死者体内有可卡因溶解后的物质,说明刚吸过毒不久,有挑衅可能。从这两方面着手,刘律师有把握能将刑罚控制在三年左右。   “三年?!那也够一个正常人受的了!他不是见义勇为吗?见义勇为应该得到奖赏的啊!为什么还会有惩罚?!”叶慎寻默了片刻,“如果盛杉肯出庭做证,或许可以。但别说她现在的状态能否出庭,就算她愿意,盛家一门也绝不会允许。”   自盛杉出事以来,消息就被盛家人刻意封锁,所以公众媒体方只知死者无辜,并不知其作为。我曾想象过的豪门报复并没如期上演,因为媒体整日发愁、虎视眈眈,就盼着哪家出点爆炸消息。盛家人一动,势必被挖根究底。   “况且,股价大跌,就不仅仅再是私人问题。”叶慎寻紧接说。   想起昏暗灯光中,盛杉身体遍布的骇人青紫,我嘴里灌了铅般难受,恨不得再杀回去,坐牢也要砍了对方。   “如果荣华富贵的代价,是必须学会这非人的隐忍,我宁愿永远平凡。”   诧异的是,这次的他没与我针尖对麦芒,就利益和情感问题争辩,只语气缓缓。   “这笔账,自有人埋单。”   盛杉离开宿舍那几日,尽管有沛阳带头守着我,我还是不敢闭眼。倒并非害怕,只是回忆近日种种,根本没有任何想睡的欲望。   某个月光亮堂的晚上,周印忽然现身,来将盛杉的行李搬回家。叶慎寻也在,他刚下班,督促我吃饭。我帮着收拾行李送他下楼,周印却全程不作声,拿了东西头也不回。   直到引擎启动,我忽然想起什么,小声叫住他问:“那你和解绫的婚礼……”他懂我的意思,可应该还在怨我的冒失,语气特别不好:“不关你的事。”   我被他浑身散发的冷意吓得鸡皮疙瘩起,小腿颤了一颤,所幸叶慎寻一直保持虚揽我的姿势。   等空荡荡的小道只剩我俩,他绕到我身前,将我耳畔被夜风吹乱的发丝别过。   “这场婚礼没你想象得那么简单,终是要举行的。”   叶慎寻的话令我悲从中来,略显激动地质问:“可盛杉受了这么大委屈,他难道就没有一点点心疼?!”   “还记不记得从徽州回来,机场里,我对你说过什么?”   他说,这世上钱买不到的东西,他还没见到过。   “对周印来讲,他想要的,是比钱更有吸引力的东西。”风中,我吸了吸鼻子,“比钱更有吸引力的东西?”叶慎寻眼皮轻阖:“自由。”   背着私生子的骂名出生,母亲也被人诟病不要脸,明知别人有家室还甘愿做金丝雀。可想而知,周印是在怎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他兴许不缺吃穿,却宁愿自己出生清贫健康的家庭。这座别人看似精致的摩天大楼里,他们都是被困住的野兽。   “现在取消婚礼又能怎么样?以前,无论周印怎样拒绝,盛杉都没选择放弃,是因为她懂他的感受。现在,他有了机会挣脱困境,我相信,她就算遗憾,也是真心祝福。”   叶慎寻兴许巧言善辩,但这次,他没能说服我。   “别再为你们的一己私欲找冠冕堂皇的借口,取消婚礼当然有好处,起码盛杉的痛苦能减轻一些!因为所有的伤害,都比不过周印带给她的。因为如果是我的话,如果今天遭遇这一切的人真是我,我会希望……”   话没完,整个人跌进气息已然熟悉的怀抱。男子下巴抵着我发顶,叹出埋藏已久的声息。   “幸好不是你。”   黑暗中,他定定说。   “尽管不应该,但这句话,在意外发生当天,已经不止一次在我脑海里闪现。程改改,幸好不是你。否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做出比周印更过分的事情。”   于是,我那刚要喷出的三昧真火,被这阵偶然的温柔雨浇熄:“可,我再没脸见盛杉了。”   “不会的,她需要你。”   人在脆弱之际,特别容易自我怀疑:“她还需要我吗?总是给别人带去灾难的我,连自己都鄙夷。”他微一哽,“每个来到世上的人,都没有对与错之分。有的人能出现,已是最正确的事情。”   他说话太好听,导致我眼睛里的水再度哗哗而出,打湿衣襟,语带哽咽:“叶慎寻,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那人好像开玩笑回答了什么,诸如世上没有无缘故的好,以后总会要我回报之类,我却已陷入沉思:不知道那位刘律师能不能成功为萧何辩护。自然,也就没注意到,不远处路灯下,还立着清清冷冷一道影。   萧何正式判刑那天,我、魏光阴以及刘大壮都去了。听见“两年”这个数字,刘大壮松了口气,碎碎念着:“妈的,我还真以为要吞枪子儿了!两年嘛,出来又是一条好汉!老子等他!”说完,眼睛却红了。   魏光阴应该察觉到了我的阴郁,从旁递来一瓶水和一个面包:“吃点东西吧,你憔悴好多。”   我忍住哽咽,强颜欢笑接过:“谢谢。”   片刻,他想了想,接着对我说:“萧何的母亲,我给她换了一个环境,生活事宜你不用担心。”我抬头,窥伺他如玉的容颜,心中感慨万千。   所有的人都在成长,变得细心,变得更好。连一向冲动无脑的刘大壮,都变得柔软起来。好似只有我,还停在原点。   “对了,”我将一张银行卡递给魏光阴,“这是我兼职翻译挣的钱,没特别多,但也算给萧妈妈的一点心意。你帮她收下吧,万一以后哪里用得着,萧何不在身边……”   为了让我心安,他思虑片刻,伸手接过。   庭审结束,我在检察院门口看见了周印的车。他驾驶座外站着一青年,我见过,就是上次在警察局与叶慎寻谈话的纪姓男子。   我和魏光阴等人踱步而下,正好听见他交代的最后一句,言简意赅四个字:“有进,无出。”   应该指另一名被关押的嫌犯。   看着他翻飞眸色里隐忍的愤怒,我实在很难想象,他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在准备着与解绫的婚礼。   没多久,叶慎寻带我去了趟盛家,看望盛杉。她的状态出奇地安静,稍微陌生点的用人靠近,就犹如一只惊弓之鸟。为此,用人们说话行事都显得小心翼翼,看她的眼神还带点怜悯。   曾经,她是所有人眼里的掌上明珠。而今,明珠蒙尘。   天气越发暖了,她正闭眼晒太阳。意外的是,我试探着叫她,她竟回过了头。   盛杉愿意亲近我,盛母表现得特别激动,甚至同意盛杉单独和我相处。期间,我俩久久无话,她突然起身,带我去周印曾提起过的,那间养满流浪猫狗的屋子,还一只只数过去,告诉我名字。   “那个,”我顺着她的方向望过去,看见一只棕黄色大狗。她踱步靠近它,黄狗便亲昵地伸出舌头舔她的手,“这是他发现的。”   第一句交谈,还是关于周印。   我难受,上前抱着她说:“盛杉,你难过可以骂我,也可以打我。你甚至一声令下,我就可以背着炸药去把解家炸了,毁掉那场婚礼。但是你想要什么,你得告诉我!你知道的,我一直都笨,没你聪慧。”   她在我怀里抖了抖,好半晌才声音细细地回:“改改,我想离开这里。”   自打盛杉的行李也被搬离公寓,叶慎寻自作主张地帮我请了假:“你暂时别待在学校了,不安全,搬去我那里吧。”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同居?   “不用!我回家就可以。”   尽管我表现得异常反对,他却没打算采纳:“难道我的语气听上去是建议?事情没水落石出以前,我说什么最好老实照做吧。除非你希望自己的名字哪天出现在碎尸新闻里。”   他成功吓到了我,导致我收拾行李的速度都加快许多。   那是我第一次得见叶慎寻公寓的真面目。他将顶层的房间打通,整整四百平,分别隔出小酒吧、私人影院、书房等区域,实在太夸张。   沛阳全权负责我的行踪,面对我的目瞪口呆,他见惯不怪,甚至露出“我走了那么久你怎么还在我老板身边晃悠”的表情,阴阳怪气道:“你能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种世纪夸张了好吗?”   他说的……并非没道理……   叶慎寻的房间在隔出的二层,离我半个客厅的距离。他白天去公司,有时候应酬,很晚才回来。我百无聊赖,出门也不知道去哪里,连个斗嘴的人都没有,只好真的开始上网写小说。   沛阳是我的第一个读者,有时能抱着笔记本电脑笑半天。倒并非我写得多好,而是他老自动代入,将我笔下的霸道总裁想象成叶慎寻,有种诡异的喜感。   周印和盛杉婚礼的前晚,我莫名心神不宁,下笔有如神助的状态尽失,只好求助沛阳。   “你说,男主角和女主角互相喜欢,但男主角因为利益问题选择和别的女人结婚,女主角的朋友应不应该大闹婚礼为她出口气?”   这孩子实心眼儿,想也未想一拍大腿:“必须的啊!不然还能叫朋友吗?!”我若有所思,回身到电脑前,敲了几行字,就砰地盖上,风风火火跑去洗澡准备睡觉。沛阳错愕:“今天这么早?”以往我总失眠到半夜。   “明儿早起,参加婚礼!”   作为伴郎,叶慎寻要忙的事情不少,早早就出了门。我给他打电话说要去,他有些狐疑:“这下不觉得背叛盛杉了?”我顿了一下道:“反正我不去,礼金也收不回来。”   他半信半疑:“财迷。”而后似乎看了看表说:“正巧在公寓附近,你收拾好下楼。”   生平第一次参加婚礼,我上网搜了教程,给自己化妆描眉,没想到天赋异禀。   手边的眉笔和粉底等东西还是盛杉送的,在美国逛商场时,她说:“你整日素面朝天,怎么勾引叶慎寻?”如今,我好像已与她融为一体,想用最庄重的姿态,出现在众人眼前。   捣腾的时间有些久,我比预计时间晚了半小时才下楼。给叶慎寻打电话,他说车就停在小区门口。我穿着他之前准备的礼服和高跟鞋,自诩袅袅婷婷,到了门口,看见阵仗,鞋跟差点崴掉。   妈妈啊,那有条不紊排满长街望不到尽头的白色宾利都是什么鬼?!轿车上方全扎满了婚花,周围路过看热闹的人群早就聚集了一堆。   我站在原地目瞪口呆,为首那辆的车窗缓缓降下,露出叶慎寻冷峻的脸:“上来。”顿时,指指点点的声音更大了。   对哦,周印结婚,他开主婚车。原本正打算去解家接解绫的,接到我电话,便拉了整个车队停下来等我。   “其实……你完全可以打个电话催我!这架势,大家都以为嫁人的是我。”   他启动引擎,嘴角半勾,借着镜子,瞧了两眼上妆后越来越鲜活的女孩:“放心,你嫁人,我没这耐心。”脑中却不自觉浮现,斯里兰卡的艳阳无边,她白纱加身,笑得张狂。   婚礼出乎想象的盛大,叶慎寻代替新郎招呼客人,无暇看顾我。我穿梭在一众衣香鬓影里,显得格格不入。   快到正午,仪式宣布开始。长身如玉的男子被出尘的解绫挽着,遥遥从红毯那头走来。有那么片刻,解绫仿佛冲着人群里的我笑了笑。我迅速地埋下了眼,羞愧难当,不知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   全场宾客屏息静气,静待神父念宣誓词。忽地,玻璃碎裂的声音打破平静,一道突兀的女音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什么?小姐不见了?!”   说话的人,正是盛杉的母亲。   接到用人报告,夫妻俩婚礼也顾不得参加了,匆匆跑出现场。并且,不出我所料,周印也从宣誓台上跨步而下。   见势不对,周夫人喝住他:“小印!”他脚步微滞:“马上回来。”   一场缺了新郎的婚礼还有何看头?我和叶慎寻带了点人,也跟着周印一同去找。可惜平常她会去的地方都翻遍了,遍寻不着。   从盛家一处近郊的房子出来时,走在前方的周印突然停下了脚步。毫无防备的我重重撞上他瘦骨嶙峋的背,生疼。须臾,他转身,居高临下地审视我:“她究竟去了哪里。”我暗自抽口气:“不是正在找吗?”周印却坚持,说我有问题。因为得知盛杉消失这个消息后,我的表现异常平静。   事已至此,我再无瞒下去的必要,昂起脑袋,斩钉截铁。   “是,没错。她想离开这里,我就帮她离开伤心地。反正没人在意的不是吗?反正温香软玉在怀,富贵名利在手,她生,她死,都没关系的,不是吗?”   我故意说气话,也的确激怒了周印。他眸底怒色翻涌,在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抬手给了我一巴掌,打得耳朵轰隆隆直响。   周印平日里风度绝佳,自制惊人,叶慎寻没想他真会动手,倏地挡在我身前,单手推了他一把,语气严肃:“适可而止。”   男子站定,冷笑,几近挑衅:“怎么?真是心头好?我不过给了一耳光,还没要她和好姐妹感同身受呢。”   叶慎寻眼角浅眯,仿佛下秒就可以拔刀相向:“你不敢。”   怕他俩再起冲突,我推开面前的人,强颜欢笑:“没关系,这巴掌我已经等很久。他真打了,我反而踏实。”   暴怒中的周印深吸口气,再也忍不住,指着我鼻子大骂:“程改改,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她现在的状况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吗?!”   亟待想帮盛杉做点什么事情的我,此时被问住,哑了好半天:“她、她能认出我,还记得你们领养的狗,还教我怎么为她的身份证和护照报遗失,怎么申请临时,那应该……”   叶慎寻将我往身边一扯,给我一个你别再说,小心再挨一巴掌的眼神。我立马禁言,这才意识到不妥,朝他身后躲了躲。   周印逼近:“她到底去了哪里?”   我一慌,设计好的剧情统统演不下去了,举手投降:“徽州!去了徽州!我告诉她说有个地方很美很适合修养,就帮她买了去那儿的机票!”可当我们一行人匆匆赶去机场查航班记录,才发现盛杉根本没搭那班飞机。   她骗了所有人,包括我。   当我和周印的脑子都处在哐当状态,唯独叶慎寻逻辑清晰:“不管飞机还是火车都有身份信息记录,挨着查下去,总会有消息。除非,她根本没离开滨城。”   他一语惊醒梦中人,周印想起什么,拔腿就往停车场跑。到了目的地,发现是个很普通的居民小区。周围有杂七杂八的水果摊和便利商店。以前周印念大学的时候,在这里租住过,盛杉曾偷偷摸摸复刻了他的钥匙,老神不知鬼不觉出现。   可是,这套房子他毕业后就已经退租。打电话给房东,说很早以前就被一个年轻姑娘租下了:“也不经常来住,租金每月倒给得准时。”   我眼睛一亮:“盛杉!”抱着最后的希望杀进房,亮堂堂一片的客厅,却还是没她的踪影。   紧随其后的周印拨开我们,便见四面墙上满满的照片,如同旧时光结出来的花朵,妍妍地开进眼。   那些照片的主角都是同一个人,从小学开始,便能将校服驾驭得如同小王子的男孩。再往后看,小王子轮廓慢慢成型,下巴尖了,身高拔了好长一截,斜阳下的背影落拓。还有一张,投篮的时候,球不小心砸在篮筐上反弹回来,精准地吻上男孩的眼。他难得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证明自己也是凡人,有血有泪。   我看着那些被处理精细的照片,像看着一场岁月带来的盛大表演。像亲眼目睹了一个小女孩,曾在每个变幻的四季里,偷偷跟在男孩后面,笨拙地摁下每个片段,美好得不忍出声将她惊扰。   震惊之余,周家保镖已经追随我们的行踪而来,带头者竟是周印的母亲。期间,周印一直处于背对所有人的状态。周夫人急急唤他:“小印!你是要气死妈妈?!酒店一堆宾客候着,赶紧跟我回去!”   男子闻声,久久才回头,眼底暗流涌动:“不会有婚礼了。”   “什么?!   听见儿子的话,周夫人差些晕倒,泫然欲泣:“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你真想从此被人踩在脚下?!”她语气几近癫狂,“你这样做,你爸再不会理我们娘俩的,不会理我的!”   下秒,逆光中的人身子晃了晃。木地板上,我曾听见,有水滴砸下的声音。就一颗,却漾得所有人眼睛发疼。   “作为他的女人活了半辈子,您从来没感觉累吗?可是,我累了。作为您的儿子活了二十八年。以后,想做自己。私生子会如何,潦倒又怎样?为什么生和死都要入别人的目光?”   从未见儿子敞开心扉,周夫人顿住,连哭泣都忘了,痴痴盯着那继承自己优良相貌的他。   “虽然经常都反感您和父亲之间的相处模式。可有的时候,又很羡慕。至少,你可以陪在他身边,从头至尾都确信,他就是可以共百年的人。愚蠢的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原来,我也有那个人啊。想与她百年与共的人。”   “小印……”   “曾经有人讲,我能将离别看得如此轻松,是因为我还没失去过。那时,我不相信。现在,我信了。这二十多年,为了你们口中的大局,我总故意走得很快,明知她跟得吃力,也没想过要停下来。今后,前方风景多好,我也会留在原地等她。我要亲口问问她,是否还愿意待在我这样自私的人身边,伴我的百年,收我的白骨。”   “如果,她不再愿意,未来的路……我选择孤独。”   周印最后的字落音,我已经扒着叶慎寻的肩膀,哭成傻子。   盛杉,你听到了吗?你快回来啊!我真的好想打扮漂漂亮亮,做你的伴娘,见证你和周印的婚礼。因为当伴娘不需要送礼金,还会得大红包。你俩都这么有钱,一定不会亏待我对不对……   你到底去了哪里,全世界都在等你。 第14章 这难道不是报应   一场兵荒马乱过后,我被叶慎寻揪回公寓。   见我眼睛特别红,沛阳好奇探头:“仪式很感人啰?”   恰逢叶慎寻换完便衣下楼,面色沉沉地问我:“搞事情搞到人家婚礼上去了,谁教你耍的这些心机把戏?”我犹豫也未曾,指向沛阳,情绪还没恢复过来,说话发哽:“他。他说如果不去大闹现场,就不是好朋友的表现。”忽略沛阳躺枪的表情。   呵呵,谁叫你老是针对我嫌弃我!!   不过,叶慎寻若生在古代,估计是个明君。他一根手指就点到我脑门上,戳破真相像戳破一张白纸般简单:“给他一万个胆,也不敢出这样的主意。”毕竟也是见识过周印手段的人。   我一身不吭地往后缩去沙发:“若非我故意将机票选在这天,再阴差阳错找到那间房,刺激了周印,说不定他和盛杉真的要遗憾终生了啊!”他抄手走近:“我且问你,盛杉的事情是大事,那别人的就都是小事?解绫对你尚算不错,你这么莽撞,有没有考虑过她的立场?”   说到这儿,我想起她善意的那一眼,切切感到愧疚,小声嘟囔道:“她不是也说嘛,你什么都能解决。那我就只管造反,收场的事,你们这些机灵人来。”   本来叶慎寻还气的,见我这泼皮无赖样,膨胀的怒气又跟海绵似的迅速消了,食指勾了我的下巴来瞧:“疼吗?”   何以一瞬间,我真觉自己是被他捧在掌心的明珠,委屈得紧:“太阳穴还在发胀,周印太狠了,幸亏他手里没有刀。”   叶慎寻摊开掌心,我这才发现他手里握着一小盒消肿祛瘀的膏药。   盖子翻开陈在手边,他挖了半个指甲的白色涂在我脸上,轻描淡写地说:“没事,有了盛杉的踪迹后拖他个一年半载,权当报仇。”   我猛摇头:“不行!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外面。”叶慎寻笑,语气难辨:“怎么对别人这么有良心,对着我,完全是个白眼狼。”我正色:“不是。对我来讲,你是救命恩人般的存在。萧何的事情,你跑东跑西做了多少才有这尚算温和的结果,我心知肚明。”   “但是,叶慎寻,像你这样的人,到底缺什么呢?如果哪天你有了想要的,一定告诉我。上刀山滚油锅,我都会送到你面前。”   他顿住,眼底最后一丝澄明消失了:“程改改,说过的话,你最好记得。”   婚礼乌龙过去大半月,滨城商圈已经是风风雨雨。   那段时间叶慎寻特别忙,他与周印都作为慎周的创始人,公司自然也受到牵连,但他好像早料到最坏局面,心有丘壑。   盛杉还是没消息,叶慎寻说,连他和周印都找不到的人,必然也有厉害角色在背后帮忙。   “这倒并非坏事,说明她现在绝对安全。”   我放了点心,开始计划着回学校上课。叶慎寻恰好国外出差,我打电话给他说要搬走,他那边似乎对追查幕后真凶这件事有了眉目,坚持要我再等等。没办法,我只好给媛媛发短信,要她每周五将课堂笔记带给我。   媛媛这枚吃货,敲诈我请她吃哈根达斯的冰激凌火锅,门店就在商业步行街。我到了步行街忽然想起,魏光阴特意帮萧何的妈妈找了家店卖小吃,就在附近,于是拉着媛媛改道:“带你尝尝正宗凉皮儿。”   萧妈妈小村出生,没读过什么书,为人却和善。之前我们众口一词说萧何被学校选派去了德国学计算机,她高兴得流下眼泪,握着魏光阴和我的手说谢谢,地方口音浓重。   “要不是你们这些好同学好朋友,他肯定早出社会混吃等死咯。”   魏光阴不忍,别过眼,我怕她瞧出端倪,故作欢天喜地:“他本来就很优秀,否则学校也不会发那么多奖学金。这店面就是他盘下来的,说曾经答应过您,出人头地后要给您开家小店,不再风吹雨淋。”萧妈妈酸着鼻,直点头:“欸,嗯。只要他争气,我比什么都开心。”所以当我和媛媛再出现,她显得异常开心。好像看见我,也能一解她对萧何的相思。   吃凉皮的时候,媛媛辣得两颊发烫,又欲罢不能,脸扇了又扇,忽想起什么,问我:“你知不知道,我们班昨天发生了一件大事。”   “大事?”“对啊,”她神神秘秘地凑近我,“就那个苏思雅啊,她竟然退学了!听说她那开公司的父亲,忽然就欠了大笔债,不仅公司宣布破产,连家里的房车都被抵押。之前跟在她屁股后面转悠的那些男男女女,现在都对她指指点点敬而远之,估计难以承受这打击,干脆就退了吧。”   “这不,魏老心软,还要我将最近的笔记也送一份给她呢,真不想再和她打交道!”   我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却又说不上为什么,撬着碗里的凉皮发呆,直到媛媛的手机铃音响起,紧接着是她的大嗓门:“爸爸住院了?什么病?在哪里?!妈,你先别慌……”然后,我终于明白那股不祥的预感是什么。   是我要帮她给苏思雅送笔记。   当日,打听到苏思雅住的地方,我寻过去,是个挺旧的居民小区。我还在想怎么才能避免和她言语交锋,远远便见她身影,提着酱油瓶走近。曾经仙气四溢的娇娇小姐,忽然从云端跌下,不知作何感想。   见到我,她瞳孔放大怔了怔,旋即将手里酱油瓶一把砸在我脚跟前,暗黑色的液体和玻璃溅在一起,直往我小腿上蹦。   “姓程的,我果然没看错,你就是个贱人,临到头也不忘来落井下石。”   平白无故被骂一遭,我暴起,将手里的笔记一把砸进她怀里,怎么让她痛怎么戳:“人在做,天在看。你啊,平常说话做事就是太不积德,报应而已。”   语落,苏思雅美艳的容貌突然变得扭曲,虎虎生风扑过来就扯我的头发:“好啊,报应!今天我也是你的报应!别人弄你不死,我来替天行道!”   怎么觉得我俩说的话有些牛头不对马嘴?我分心他想,却令苏思雅占了上风,将我摁倒在地,振振有词:“反正我的处境也不可能更坏了,大不了真去坐牢,也要拉你陪葬!!”   我企图推开她:“你到底说什么?”她手上的动作顿了,冷笑:“事到如今,你还装什么大尾巴狼?没错,人是我找的,那又怎样?!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讨厌?有多少人想那拿你开刀?盛杉真是时运不济,碰见了你这么个扫把星!”   我脑子顿时一激灵,反抓住她的衣领:“那件事是你指使的?!”她呆了几秒,反问:“难道你不是来找我算账的?”   前一秒,不是。这一秒,是了。   自从上中学,我再没和人动过手。我以为,我的野性早已被时光磨尽,可当我确定苏思雅就是整件事的幕后推手,我简直有如神助、力大无穷。明明还处于被动状态,转眼已奴隶翻身做主人,膝盖压着她上半身,抬起胳膊扇她的耳光,跟网上抓奸视频没什么两样,扇得一条街作响。   “苏思雅,你错了。我来找你不是为了算账,是为了让你……偿!命!”说完,手下大动。   看门的老大爷跑出来,被我俩女汉子吓着了,一时半会儿也不知该不该动手来拉,只好拿着喇叭冲我俩吼:“小姑娘再不放手我可叫警察了啊!”   正合我意,当即泼妇化身:“叫啊!叫!懒得我再打一次110!”   起初,苏思雅还试图反抗,听见我的话突然丢盔卸甲,诡异笑开。她说:“程改改,你不敢报警,你不敢。”我胸口起伏不定:“你不会这样就被我打傻了?那多不好玩啊,我还没看到你穿牢服的样子。”她一派轻松,灰头土脸地,后脑勺重重往地面一磕:“好啊,你告。我进去了,谁也跑不了。反正,你那金主的手段我已经见识过,未来的人生也就这样了。临死前能拉个你们姓程的作陪,我……心满意足。”   察觉有哪里不对劲,我眉毛拧起:“什么意思?”她偏头睨我,狼狈不堪,却始终挂着诡异的笑容。   “怎么,有人还沉浸在姐妹情深的戏码里不能自拔?人家好心救你一命,分你一个家遮风避雨,而你,本来就是个野种,还又要占房,又要抢男人……早知今日,不如任你淹死了好。”   她明明没指名道姓,我已经腿一软,从她身上跌下,还假装镇定:“你少胡说八道……”   “我胡说八道?哈哈!程改改,你难道从没想过,为什么她送你的衣裳,会在那么恰好的时间送?你难道真以为,那两个匪徒选择来找你的日子,也是巧合?”   我渐黑的脸色取悦了苏思雅,失去钳制的她上半身坐起,拍拍灰尘,得意扬扬:“呵,你以为,全世界恨你的人就我一个吗?看看周围,谁不讨厌你?盛杉莫名其妙帮你受了罪,她会原谅你?你那朋友无端被卷入是非,失手杀人坐牢,在里面得受多少罪?就连你从小到大的好姐妹,也被逼得加入我的计划,只想毁了你。”   “别说了。”   艳阳之下,我突然浑身发冷。苏思雅却不罢休,笑得更开心:“哈哈哈,我偏要说!就要说!你以为自己是太阳啊程改改?!全世界都围着你喜欢你要和你做朋友,假的!她们喜欢你,对你好,是因为你平凡,没有威胁。等你真正伤害到她们的切身利益……”   “别说了!!”   刺啦。   只听一声尖叫和路过人群的抽气,我再回神,发现苏思雅正捂着胳膊惊慌后缩。她五指缝间,有鲜红淌出。我缓缓侧眼,发现了右手里的玻璃片,尖锐上方,热血滚烫。   从苏思雅惊怕的瞳孔里,我看见了骇人的自己。长发遮眼,灰尘抹脸。原来当一个人陷入困境,真的没什么不敢,也没什么做不出来。   仓促爬起,我逼近她,将锋利的玻璃片和一手腥味凑到她娇俏的面庞前,语气森森:“临死前拉人陪葬不就心满意足了吗?看来,还是怕死啊,苏思雅。”   她屏息静气,生怕玻璃入骨,眨着睫毛静静地哭。我顿了顿,微眯眼警告。   “这件事,不许再告诉第三个人。如果有谁兴风作浪,就算不是你,我也会把账算到你头上。届时,我不会让你轻松地死。我会像毁了你的家那样,一刀一刀,毁了你的脸。”   说完,强撑着起身要走,却突然发现,竟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   ☆☆☆   “程穗晚?”   夜自习回宿舍的途中,有人在必经之道叫住我。一个身材高挑、唇红齿白的姑娘,似乎姓苏。   之所以有印象,是和改改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曾巧遇过。当时,她指着对方告诉了我四个字,敬而远之。   她的话我一向都听,因为在所有脆弱和不被理解的少女时光里,她守候了我,像个骁勇善战的女骑士,姿态铿锵。我曾以为,这个我在祥和里河边偶然发现的姑娘,会陪我到生命终结那日,直到,我遇见一个比锦色时光更令人趋之若鹜的男孩。   “本来你们姐妹之间的事情,我不该插手。但我真心鄙视有人一面虚伪地和你演着荣辱与共,一面又罔顾姐妹之情地和魏光阴暗渡陈仓……哦,抱歉,说暗渡陈仓应该不适合。毕竟你没回来以前,全世界都知道她采取各种手段勾引魏助教的事情,得亏魏助定力够好。”   刚开春的风,夜晚拂来依旧有些冷,我抖了抖肩膀,没说话,她却继续侃侃而谈:“不过,正主都回来了,她反而变本加厉,我这个局外人也实在看不下去……”   挑拨的嘴脸,我见过。在美国读书时,留学生之间的尔虞我诈更甚,遂冷眼凝她:“你不是第一个来对我说她如何如何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我的态度大概会让你们失望了。苏小姐没什么真心朋友吧?没有过,所以不知道多年的信任积累,并非外人三言两语就能瓦解。”   没料到我表面看来斯文安静,呛起人来却不输改改。苏思雅胭脂色的脸煞白,怔怔片刻,见我利落转身,又扬了声调将我叫住。   “耳听为虚,眼见总为实?真不知道你看了这些东西,还会不会那样想。”语毕,细瘦的胳膊从后方绕过来,将一组角度精准的照片摊在我眼前。   夜色更黑,照片上的人,却随时随地都像林深处的灯,吸引着迷路者的目光。背景是学校的排练厅,他放了小提琴踱步而下,神色比春风温和。越往后,他便坐着了,肩膀处依着一个女孩。他不知说了什么,女孩高兴地跳起来,笑容明媚。   我忽然想起不久前,撞见他俩的那个冬日,她曾信誓旦旦对我讲:“没错,穗晚,他是我追逐多年的男孩。但如今,他选择的人是你,我这出戏早该落幕。你放心,从今后,我会尽量减少与他的接触……”   她的神情那么认真,一如当年她从昏迷中清醒,对我说出谢谢时地认真。毫无理由,我选择了相信。可,除夕夜晚,我竟不敢追根究底问她,都和魏光阴谈过什么。我不敢告诉她,曾亲眼看见光阴走进了她的房间。后来,我佯装循声找去,是希望看见他们坦荡聊天的情景。但,只有一片空荡荡的阳台。   兴许再往前一步,拉开阳台的门,我会离真相更近。关键时刻,我的选择是退缩。   自那,我俩相处的气氛变得诡异。她应该察觉出端倪,连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我亦同样。我曾试图改变别扭的局面,主动在午饭时间约她去食堂,然而有些东西,就像碎掉的玻璃,就算拼凑完好,镜子里的反射也都四分五裂。   见我倏然沉默,背后人的声音又起,这次,带着得意:“看来多年的信任积累,也不是那么无坚不摧嘛……”   “滚。”关键时刻,我恨恨出声,打落她手中的照片,抬腿要走。   “不过你也别担心,人贱,自然有天收的。就算天不收,总会有人替天行道。如果有天你想通了,看透她虚伪的嘴脸,我随时是你的战友。”   苏思雅的声音散在风里,我捂住耳朵,却难以控制它像个魔咒般,在脑海经久不息。   “光阴?”   没课的时候,我去员工宿舍寻他。之前他做助教,学校有分配单人宿舍。后来转为研究生,他嫌懒得麻烦,依旧没搬离。房间没锁,应该去了三楼打热水。我推门而入,东逛西看,帮他收拾一些零碎,却无意瞥到一件眼熟的物品。黑木,红绳,死结。   瞳孔倏然收紧的瞬间,一些片段在脑子里电光石火闪过。   “咦,你那从小佩到大的红绳怎么没见戴了?”女孩儿一怔,“哦,那个啊,之前出门不知掉哪儿去了。”原来,不是掉了,是赠予。   听见身后有动静,我腾地转身,见到公子如玉的一张面庞,淡淡对我:“怎么了?”   脸上惊慌的表情已无处隐藏,然后像是为了证明什么,我鬼使神差吼出一句:“改改、她,她掉进人工湖了!”接着,从来镇静如他,竟完全没考虑此话的逻辑和真实性,扔了水盆,背我而去。   那天阳光很好,他的背影飘忽,像只线条流畅的风筝,奔往天空是他的宿命。可惜那个叫程改改的女孩,才是他的天空。   群众眼里,魏光阴或许在任何方面都是人中之龙。但鲜少人知道,他不识水性。等我赶到现场,他已经不管不顾和衣跳下,所幸保安队及时施救。后来,关于他跳水的版本众说纷纭,可只有我知,心碎的过程,是怎样的满目疮痍。   我和保卫要送魏光阴去医院,他尚有意识,坚持拒绝,只好将他扶回宿舍。没多久,他发了烧,整个人迷迷糊糊,许久未见的、另一面的狂躁样子也再度展现我面前。那嗜血般的冷酷,曾是我手臂那两道粉痕的由来。然而,我的选择和最初一样,飞蛾扑火,使劲全身的力气企图将他摁回床上,这才发现他浑身冰凉。   慌乱中,我满房间找退烧药,无果,只好用被子和体温带给他温暖。   起初,他闭着眼喃喃着两个字:“改改……”而后似乎嗅见我头发的味道,忽然一把将我推开,出口成冰,“不,不是她。”跌坐床边的我,如遭雷击。   他不要我。他宁愿冷,要的人,也不是我。   该怎么形容当时的感觉?就像一望无际海洋中飘摇的船只,遭遇空前的暴雨。头上闪现的雷电打中标杆,透过水,电击我四肢百骸。那蔓延着嚣叫着要淹没我的海水,叫疯狂与嫉妒。   后来,程改改对我说,她始终无法忘怀某个雨夜。我说,我也是。   因为魏光阴昏迷当晚,正好下了春天的第一场雨。我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发疯摔掉了手边所有能见的东西,扯断那根刺眼的红。然后,打通那个带我去地狱的电话。   原本娇美的音调,在那噬人的雨夜听来,有种屠夫出没前的诡异恐怖感。   “看吧,程穗晚。我说过,你一定会来找我。”   ☆☆☆   打了苏思雅一顿后,我已经打消找程穗晚对质的念头。   因为经过街边橱窗时,我看见里面骇人神色未褪的影子,与杀红了眼的变态没什么分别。我真怕,怕自己发疯,会对那总是小心翼翼跟在我身后的女孩拔刀相向。只没想,她的电话倒打了过来。   “魏光阴和我分手了。”她带着哭腔,尾音不全。   换作一小时前,我兴许惊讶。此刻,我一点儿也不。根据苏思雅的话,叶慎寻早就清楚了真相。他能查到的真相,于魏光阴而言,只是时间问题。   只是,当真相大白,他也陷入了和我一样的困境吧?无法面对,唯有分开。   我俩约见的地方,在程家小区附近的十字路口。十字路灯靠近一家工厂,已废弃多年,我到的时候,天色已彻底黑下,她呆呆地坐在栏杆上看灯火。   “你来啦。”   察觉我的阴影,她头也不回,红红的鼻头昭示她已经狠狠哭过,发丝凌乱:“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一旦意见出现分歧,我们总喜欢拿这个红绿灯口做选择?”   她重温旧时光,我如鲠在喉。   “周末去哪里郊游、零用钱怎么花、暑假念补习班还是参加课外拓展……做不了决定的时候,就闭上眼睛默数红绿灯秒数。谁数得准,就听谁的。”   “那时候真勇敢,完全没考虑过发生意外怎么办。后来你偷偷告诉我,其实每一次,你都默默在心里多数两秒,故意输。你还说,以后如果遇见红绿灯也无法抉择的问题,也一定让着我。但是,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呢,程改改?”   她叫我名字破了音,正视我的姿态,双手撑着栏杆质问:“说过要让给我的啊……说过我想要南,你死也会靠北的。为什么不算数?为什么!”   程穗晚激动起来,可此时我看着她乖巧惹怜的模子,只会想起重创后发呆的盛杉,当即怒火中烧:“没错,说过,但你真的相信过吗?”   她眼畔的水止住,看夜风中的我冷笑。   “初中时,英语课代表给我写的情书,是你扔掉的吧?你说,学业为重,但为什么,偷偷藏起有他签名的练习册?”   “初二竞选班长,班主任内定人选是我吧?为什么告诉她,我一点儿也不想管理班级杂事,而你很有兴趣?”   “小学的你总被欺负,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并非你性格软弱,而是你永远不明白,和人交往需要真诚,不是表面一个甜美的微笑,背后一句老师面前的小报告。”   “还有……算了。”   言尽于此,程穗晚的泪水已彻底止了,用一种惊悚兼杂困惑的目光盯着我。   “我本以为,永远不会翻起陈年旧账。因为,从你说服阿姨叔叔收留我那天起,我已经认定,你是个善良的姑娘,注定该被人捧在手掌,就算有些小情绪,也很正常。可是,穗晚,我没想到,你会变成今天的模样。”   她抓栏杆的十指更紧,泛着异于常人的白,瞳孔迅速紧缩,像被踩住痛脚的患者猛然跳起反击。   “我当然不像你!你性格外向嘴又甜,还知道说笑话哄老师同学开心!难道这些就不是手段吗?!在魏光阴面前,假装照顾我的情绪,表现得真跟姐姐似的,令他觉得你多么顾全大局替人照相,而我呢?!相形见拙。”她哽咽片刻,陷入恍惚,“他明明是喜欢我的,在美国……明明对我笑过的。为什么一回来,全变样了,难道不是因为你的表演?!你游刃有余的伎俩?!”   难堪。是我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个词语。   多年感情到头不过一场戏剧,可笑到我连与她争执的欲望都没了,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她:“程穗晚,”她目光凛冽,看得我我太阳穴一颤,“你做的那些事情,究竟是出于对魏光阴的喜欢,还是为了和我较劲?”   对面小脸更加煞白。   “她什么来历啊。不过一个没人要的孤女,好心救她烂命,留她寄人篱下,还敢抢我的风头,觊觎我的东西?穗晚,这样的念头,不止一次在脑子里出现过吧?兴许还对苏思雅提过:怎么办,好想把给她的一切要回来。好想叫她从哪个阴沟里来,再回到哪里去……”   听见苏思雅的名字,程穗晚小腿明显痉挛了几次,应该猜到我也已知真相。面对我的靠近,她惊吓性地往旁边移了些。而我,果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浑身带着如同索命阎罗的气息。   “但,盛杉是无辜的。你栽在无休止的虚荣和嫉妒里翻不了身,为什么要拉别人陪葬?直接找我就好了,面对面给我一刀就好了,别人应该有大把好时光要享受,下地狱的事,就让我们亲自来,不好吗?”   我的眼神比夜更夜,程穗晚被吓到,差点从栏杆处跌下。然而我的真心,还是想伸手扶她一把,她却误以为我想伤害她,身子晃得更加厉害,最终侧摔至街道。   远处,偶然一盏车灯打过,我眼角感受到强烈的光线,鬼使神差地大叫一声:“小心!!”然而,已来不及。   下秒,金属撞击骨头的声音,无比清晰地响彻我耳畔。再抬眼,五米开外,长长的血痕顺着轮胎摩擦至远。有个蝴蝶精灵样的女孩,面目模糊地躺在血泊中,翻着苍白的眼皮,望我。   她好像说了什么,我惊慌失措跑过去,发现那几个字是:“我……恨你。”   医院。   手术室的灯亮着,程阿姨与程叔叔都在,包括匆匆赶来魏光阴。我们四人分三个对角站着,各怀心思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手术室灯灭,两个护士推着浑身纱布的程穗晚徐徐而出。随后主刀医生现身,摘了口罩:“抱歉,令千金伤势过重,身体多处骨折,颅内血压异常偏低,神经也有受损迹象,这一时半会儿……估计还不能恢复意识。”   程阿姨身体一软就要往地上倒,程叔叔出手扶住。“一时半会儿……是多久?”他佯装镇定,问。医生似乎难以作答:“这种昏迷型病人,要清醒,首先是在危险期内,确保各脑部机能正常运作,其他只能靠伤者的意识和运气。”   语毕,程叔叔都禁不住胳膊一松。   我在不知不觉间跑掉了鞋,此刻光脚踩着地面,倚着冰凉的墙壁,听着医生的话,语言功能失常到只说得出三个字:“对不起。”   未想,迟迟没开口的我,一出声便惊动了瘫软在地的程阿姨,她忽然疯狂地朝我扑过来,五指一扫,我的脸侧被她刚磨过不久的指甲刮伤。   “对不起?!”   我记得,那指甲,还是情人节时,我带她去美甲店做的,因为盛杉曾说,女人爱美是一生的事业,我说要帮她打扮打扮,给程叔叔焕然一新的感觉……   她的厉声将回忆打碎:“对不起就能将我的女儿唤醒吗?既然对不起为什么还要和她吵架?!为什么要这样做?!穗晚对你不好,还是我们程家对你不好?!”   不久前还面带慈爱的中年女人,此时如罂粟炼出的毒,恨不得将我毒死给程穗晚作陪。   魏光阴见势不对,迅捷地将我往背后一藏,我却将他推开,正面迎上对方暴风骤雨式的袭击,不吭声受着。不一会儿,忽觉落在肩背的拳头力度再度小了,眼前阴影一闪,已然落进气息清淡的怀抱。   “阿姨,都是我的错。是我和穗晚拌嘴,才导致她发生意外。”抬头,窥见魏光阴不动声色的脸。   他简短几句话,将错误往自己身上揽,眸子有愧疚,却还是坚定用身体保护我,像每个我无法忘却的瞬间。   见状,程阿姨怔了怔,而后反应过来什么似的,姿态更加疯狂,却不再对着我们,而是面向程叔叔,铮铮一个巴掌甩去,啪的一声,震得耳膜微响。   “我早说过,从她一来家里那天起,我的心就不安宁!要不是你见钱眼开,非要养她在家,穗晚怎会变成今天的模样?!”   当众被掌的程叔叔并未发火,当着我们的面,悔不当初蹲下身,捂脸就哭:“是我的错,是我鬼迷心窍……”   接踵而来的信息量,我一时间难以消化,挣开魏光阴的怀抱,向前走了两步,语气迟疑:“阿姨您……说什么?”   恰好此时,背后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响起,我回头,看见姗姗来迟的叶慎寻。   他在我的询问还没得到回答时,强势走近,逮着我的胳膊往自己身边拉。我受痛,太阳穴周围的神经一阵天崩地裂,一张口,强撑已久的眩晕感再抵不住,脚下晃了晃,眼睛一闭,意识彻底消失。   ☆☆☆   叶慎寻刚回国,下飞机便接到解明栋打的电话,说滨城新开的酒店东主送来一打澳洲龙虾:“厨师也是现成的。”邀他去家里吃饭。   解明栋什么心思,他并非不知道。周解两家自婚礼后就斗得厉害,叶慎寻始终独善其身,即便慎周因此受到些微波动,他表面也保持着中立。这通电话,明面上是长辈请晚辈吃顿饭,实则是他划分敌友的举动。   叶慎寻原想拒绝,话到嘴边又转了一个圈:“我准时到。”   春日的气息已经很浓,傍晚入了院子,一阵青绿相间。解冉早早侯在长椅上等,见他出现,裙裾翻飞地扑过去,绕上男子肩膀,似乎两人还和从前一样。   “是我记得你喜欢海鲜,特意叫家里留的。”   他一点点掰开她的指:“我来不为吃饭,只想见你一面。”   解冉一听,双颊绯红,小心翼翼地说:“我以为,你还在生气。”叶慎寻眨了眨眼,直奔主题:“我来是想告诫你,别以为借刀杀人这招做得天衣无缝,在滨城,没谁可以动我手里的人。”   话到最后,他目光如电,一双眼如亟待捕食的鹰,锋利得吓人。   这头,解冉娇宠病犯,无法无天:“巧得很,迄今为止,也没谁敢从我手里抢人。”   他轻佻地抬起她的下巴,远看像浓情蜜意的恋人调情一般,叫一众年轻的女佣害羞得别过眼嬉笑。   “你猜,如果盛家那边知道,整件事的幕后推手是你,他们私下会不会放过你?”貌美如花的容颜一扭,“盛杉自己倒霉。”   叶慎寻松开手,冷眼似雪:“忠告已经带到,听不听随你。如果再有下次,我真的不介意,带你参观地狱。”   “你!”解冉气急,男子已翩然而去。   解明栋不知在角落观察有多久,此时现身,略显严厉:“既然他已无意于你,就别再做些有损解家颜面的事情!”   解冉委屈得不行:“爸,他对我始乱终弃,您怎么反倒偏帮外人?!”   解明栋抽出胳膊:“胡闹!我要是偏帮外人不管你,以你的行事作风,早就暴尸荒野!以前你再怎么任性都没人管,因为你不但是我解明栋的女儿,更是未来叶家的少夫人。现在他心思在别的女人身上,我劝你收敛些,别狮子头上拔毛。”   她咬唇:“可他早和叶家人决裂,叶氏一族枝繁叶茂,他未来能不能夺旗尚未可知。现手下统共不过一个慎周,能有多可怕?”   “要真是这样简单,我今日何苦打这个电话?”解明栋眺望无边夜色,“原本想借着这次两家大动,利用政策连带重创慎周,根本不给他们出头的机会。可我放出去的消息,到了京城,直接没了下文。能够直接吞掉消息泡沫都不出一个,他结交的人,背景该多深?总之,叶慎寻不是省油的灯。”   从解家出来,叶慎寻便接到沛阳消息,说程改改消失了一天,现在在医院。他带人匆匆赶到,还没开口责怪,她却像终于找到靠山,晕倒在他眼前。   公寓。医生诊断,程改改只是虚脱,加上手掌有碎片造成的伤口,没及时清理发了炎,引起低烧。   身后的沛阳急急解释:“之前说下楼去拿同学带的笔记,就每周五都会来的那女孩子。这次我也没多想,结果她似乎阴差阳错地发现了……真相,和那姓苏的打起来了。”   越到后面,声音越低,生怕这次就不是跳伞自降,可能直接就是降。   心里有了数,叶慎寻平复情绪,见床上人不安稳地痉挛了好几下,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念着什么。叶慎寻凑近,却没了声息。   此情此景,他不禁想起两人第一次到美国,程改改因为撞破魏光阴和程穗晚的恋情,失魂落魄地昏倒雨中,也发了烧。梦中,她迷迷糊糊地喊着什么,他好奇探身,才听清她叫的是妈妈。   尽管在清醒的时候,早对母亲没了印象。可潜意识的梦里,她还记得母亲将自己抱进祥和里的情景,然而一岁多孩子的记忆,对母亲面目始终分辨不清。   那时的她,浑身通红,刘海汗湿在额头,带着哭腔叫:“妈妈!别走!”   她说:“妈妈别走,我最近没有和小朋友打架了,也没有再去后山偷秦椒……”   她说:“妈妈,我虽然爱捣乱,却只有一点点的坏,小小的坏。我可以变很乖,你别不要我,好不好?”当时在梦里,眼泪就淌满脸。   此前,叶慎寻只觉她性格有趣。那之后,对她,便有了好奇。至现在,更是掺杂了黄河越堤般挡也挡不住的怜惜。所以,她哪里是小小的坏,一点点的坏?分明手段绝佳。   床上的人还在熟睡,叶慎寻一边瞧她一边讶异,怎么竟有一天,会被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弄得晕头转向?   不是没有过邪恶想法,干脆剥皮拆骨吃了,也许就会发现,她跟其他交往过的女人没什么两样。说不定,身材还没人家好。然而,每当望向那双对自己装满信任的眼,所有糜烂的念头烟消云散。   可如果,有一天,她发现自己也有所隐瞒……   “咳、咳。”   程改改悠悠转醒,头昏脑胀,这才惊觉包扎后的掌心疼。   待看清床边幕在黑暗中的人,想起他对自己的隐瞒,她忍住疼,抽了枕头向他砸去:“还有脸回来!”那模样,活脱脱指责偷情的丈夫。   叶慎寻身手敏捷接了那只白软,故作严肃:“我这次出去可没有拈花惹草。”程改改更气了,反手就要去抽另一只。他注意到她的伤口,倾身过去单手制住,不自知开始哄,“好好,我的错。”   这么讲,女孩倒缓了气焰,恹恹地将头偏向一边,几不可闻:“也不怪你。”   是的,不怪他。   叶慎寻心里早就有数,这才将她从学校接到身边,避免有人还想动手脚。他之所以选择隐瞒,是怕这件事一旦开了头,程穗晚必然脱不了干系。而程改改,真能亲手将程穗晚一起送进监狱?明显,她做不到。既然做不到,他的处理方式已是最好。   两人沉默,她忽然正过脸:“穗晚怎么样了?”她走的时候,医生说不知什么时候会醒。万一,已经醒了呢?   但看叶慎寻严肃的神情,她一小簇的希望火苗被陡然浇熄,喃喃自语:“好人有好报,坏人有恶报,天道循环。可是为什么,叶慎寻,我一点也不开心。”   如今的程家,已不再是她的庇荫,而是牢笼。她无法向程家人尽述程穗晚的所作所为,正如她不知以后再见萧何语盛杉,该给他们怎样的交代。   思及此,明眸里已经又积了一汪水。叶慎寻拖过她的手指,语气轻得如一片叶落进池塘,从未有过的絮叨。   “等我忙完这一阵,就把星星接回来,我们再去一次呈坎。你不是喜欢那里吗?可以抛开一切,看山清水秀,享与世无争。”   “那家旅店的老板娘要出国陪女儿,我已经把它买下来。”   “听说店里的横梁断了两根,难为下面的人挨家挨户,找到两扇颜色和年代差不多的木门,可惜人家不卖,我回头叫沛阳去谈。”   “哦,对了……”   他想起什么,还要再说。程改改最近实在太累,心力交瘁,眼皮已经重新耷上,嘴里还迷迷糊糊应着:“嗯,嗯。”   竟拿他的话催眠,叶慎寻恼,又不忍心摇醒她,只忽然觉得,夜色很好。 第15章 你为什么不要我   那一觉,沛阳说,我足足睡了二十四小时。   “真恨不得你睡到地老天荒。”   这样我就能不给他惹麻烦,想得真美啊。   纷杂的梦里出现过不同的人,各个年纪、各个模样。他们都在对我笑,用曾经光华照人的模样,唯独我在哭。   盛杉也出现过,双瞳翦水,立在晴天碧海旁问我好不好。我回答很好,终于见识到你曾说过的那些心思和算计,也勉强能应付。只是那些糟糕透顶的日子里,总想打通电话给你,可每每听见冰冷的提示音,却只能催眠自己:没关系,总有一天,这号码会重新亮起。   醒来发现眼角湿润,好似朝夕间经历完整的一生,有过爱也有过恨,最终归于平静,爱恨都只是模糊的一个影子。   我惊叹自己的平静如水,沛阳亦同样。他见我识乖地起床洗漱吃早饭,表现得像初来乍到,有事没事与他斗几句,只差在脸上刻一行大字:我就是糖,甜到忧伤。   “其实,如果你不开心,可以和我谈谈。再怎么,我们也是一起……”   饭桌上,他忍不住,试探正剥鸡蛋壳的我。话到一半,又生生止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他接下来那句是:“再怎么,我们也是一起打过叶慎寻的战友。”遂头也不抬,嘴里含着食物:“真的吗?可我现在只想谈场恋爱,除此之外,没什么好谈的。”   话落,他摸出手机,火速弹开半米远。   “喂,Boss,她说她想谈恋爱。”   “没错,是认真的,我早上没有开玩笑的细胞。”   “具体怎么回事?就是我要她和我谈谈心啊,她说她不想和我谈心,只想谈恋爱!”   欸,好像哪里不对?沛阳顿觉后背阴森森的,条件反射地将烫手山芋般的手机扔到我怀里,叶慎寻的声音传来。   “豆浆和鸡蛋都是你们学校门口那家,你经常买的。附近新开一家肯德基,中午你要实在就吃不下饭,叫他们订外卖。”他还记得机场里我怨念的眼神,因为被抢了奥尔良烤翅。   青年男子简单几句,却令阳光无端又亮了几分。我将鸡蛋含进嘴里,模糊不清的一声谢谢还没出口,他紧跟着说:“程家人已经在去加拿大的途中。我和那边的医生沟通过了,她这样的病例,他们有经验。”暗指程穗晚。   奇怪,他明明没在我面前。,可我仿佛能预见他扳过我的脸,一脸正色又略带温柔的画面,而我的那声谢已说不出口。   “叶慎寻,我请你看电影呗。”   那头人一愣:“为什么?”   “因为最近很多新电影上映啊。”   我一紧张就顾左右而言它的毛病,叶慎寻貌似习惯了,舒心一笑:“我六点下班。”   “那你想看哪种类型的?”   他沉吟半晌:“恐怖的吧,刺激。”   听筒音有些大,沛阳听见了,给我一个千万别中招的眼神警告。我秒懂,反抗:“叶公子,你太邪恶了吧?跟女孩子看电影居然选恐怖的,不就是为了让对方吓得往你怀里钻吗?!”   “不,是我想往你怀里钻。”   他斩钉截铁地说完,扣了线,却莫名羞到我面容滚烫,将鸡蛋塞进了嘴,慌忙逃进房间。   请叶慎寻看电影,只是觉得无以为报。他帮萧何处理外间议论,争取减刑。又在不惊动我的情况下,叫苏思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甚至清楚我无法完全对程穗晚坐视不理,短时间内将她转去医疗条件最好的地方。   看着落地窗外的城市发呆,我忽然竟有些贪恋,与他的这段“合作关系”。   因为,在所有天崩地裂的时刻里,至少有这么个人,像脊梁一样地存在,支撑着你的发疯、任性和脆弱,却始终不让你倒下。只是,尝过教训却始终不长记性的我,从没想过,如果有天,这根赖以生存的脊梁也坍塌了,余生,该以怎样的姿态过活。   周一,打开电脑,发现邮箱里堆了满满来自夏莉的邮件,要我翻译。   时间是半个月前,至于为何没得到电话,估计是叶慎寻的杰作。我沉下心,想尽快赶上进度,却对其中一个条例不太清楚。   “若纯粹按照中国法律,这条是没问题的,但我记得国际法好像有不同解释?”   叶慎寻在开会,没时间和我多讨论,随口叫我去书房里翻蓝本:“两年前有个类似案例,可以当作参考,就在陈放蓝色文件夹的柜子里。”   住好一段时间,他的书房我还没来过,进了才发现,叶慎寻能三百六十度花样损我,完全是博览群书的结果啊!他和魏光阴看书的兴趣好像差不多,至少有大部分书架上的典籍,我都曾偷偷在在图书馆见魏光阴借过。   循着指引找到蓝色文件夹柜,我迟迟没找到他说的案例,只得选择最笨的办法,从第一排挨着翻,没想竟短时间内,将慎周的发展从初期到如今了解了个大概。   再往下,看见夹在所有蓝色里,一个格格不入的白色口袋。   是它?   我未作他想,伸手拿出,果然满满一篇英文。跟着念了几句,发现不对劲:“identification book……”   “DNA。”   亲子鉴定?   公正的地方是美国,时间就在我们从徽州回来后不久。   难道我要发现点什么豪门秘辛了?!诸如叶慎寻不是叶家人,或者叶慎星并非亲生,还是其他什么……可当好奇心驱使,定睛到“鉴定人”名字那一栏时,我的眼底,突然荆棘横生。   捏着薄薄一张纸,日光下,我大脑发麻,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仿佛有条虫从脚底冰凉地往上爬,又像是被扔进五光十色的万花筒,玩万花筒的小孩手一扭,我的身体便四分五裂。   于此,所有曾经拼接不起的零碎细节,在思维宫殿重新聚集。它们整齐划一,合成滑稽的人形,伸出手来指着我嘲笑说:“程改改,他不是告诉过你吗?世上,没有无缘故的好。”   接着,滑稽人形变成解绫的模样。她坐在隆冬的小院,意有所指地放下茶杯道:“你放心,有他在,没其他人可算计到你。”那个女子,对我早有警告。   没其他人可算计到我,但是,他可以。   借着和叶慎寻看电影之名,我成功甩掉沛阳的追踪,在CBD视野较好的一家咖啡店坐定。   四点十分,她一身银灰色西装出现,令她眼眶骤然紧缩。   那身西服,我并不陌生,盛杉胃肠发炎住院期间,我曾在必胜客撞见程穗晚的母亲和一位职业打扮的女性见面。那时,我只见其背未见其面,可今日,光凭她流畅的身线和有致侧脸,我已有断定。   前几日,程阿姨的疯狂还历历在目,她给了程叔叔一耳光,捂着脑袋惊声尖叫:“都是你!见钱眼开!将这么个祸害留在家里!”画面再一转,得体的女人约我吃饭,几度欲言又止,终是留我警告的表情。   “你和魏光阴不会有结果,永远!”   怪不得,初次见面,我就莫名想与她亲近。就算全世界眼里,她是手段不输周印等人的角色,可是,我不害怕。   手中的咖啡瓷杯不稳,我恍惚一抖,褐色液体荡出,烫在手背,瓷片破碎。   银光闪闪大楼下的人,按照惯例跟着两个保镖。她许是出门谈业务,一双跟鞋踩得健步如飞,精神抖擞。见她上车要走,我下意识追出去,身后咖啡馆店员也追我而来。   “小姐!这位小姐?您还没埋单!”   我被人从后方扭着手,冲过去的脚步滞了。待车子从我面前绝尘而过,我突然歇斯底里冲它叫了起来。   “为什么不要我?!”   服务员被神神道道的我搞得十分错愕,手松了松,我已经像离弦的箭,冲着白色车尾追了出去,声音再度震彻云霄。   “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   好像上天听见我的呼唤,路口绿灯亮,所有穿行的车辆静止了姿态。我趁机化身刘翔,那风驰电掣的姿态,令咖啡馆小哥目瞪口呆:“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逃单新技能?厉害……”可短短几十秒,我的脚程还是没冰冷的机器快。   待到红绿灯口,那白色又像无法捕捉的影子,倏地穿进车海。我慌忙间左脚绊住右脚,狼狈地跌摔在地,被人群淹没前,嘴里还是只有硬邦邦的六个字。   “为什么……不要我。”   明明早知我身份,任我在虚伪面具里浮沉,却不认我。   不知是不是错觉,后座的人曾降下过车窗。她似乎朝这边看了一眼,很快又升起茶色玻璃,无动于衷。   头顶倾城的日光碎了,光晕变成一片一片,有熟悉的声音忽远忽近。   “改改?”   我闻声抬头,遥见破碎景致里,唯有一张轮廓清晰。他已入魏氏实习,出来做市场调研,巧遇我闹出的动静。   来者蹲身,见了我的鬼样子后眉心微蹙,话间有种克制的愤怒:“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叶慎寻呢?”   乍听这名字,我惊觉冷,下意识地抓着来人袖口。魏光阴用另只手拨我的头发,却触到一脸湿,方才还坚硬的姿态骤然缓了。   “别哭,没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我先送你回家。”   “回家?”   我松了五指,眼神飘忽:“程家?叶家?还是公寓?”   盛杉消失,萧何坐牢,我和刘维之间隔着程穗晚,再也回不去从前。程阿姨恨我,叶慎寻利用我,我妈不要我……那么,请你告诉我,哪里才是我的容身之所。   “魏光阴,我没有家。”   当铁一般的事实陈在眼前,那半抱着我的人,双臂震了震。   我仿佛有些理解了年少的他,为何选择假面示人。因为只有虚伪,不动真心,才是保证自己不受伤的唯一方法。因为情,比纸薄。   “改改,我们逃吧。”   良久,他一字一句,坚如磐石。像寺庙里沉闷的钟声,将我召唤。   “逃?能逃去哪里……”   人来人往中,男孩模糊的音节更加清晰。   “一个没有谎言是非的地方。只有森林与星光。”   我不止一次幻想过,与魏光阴展开一场盛大的逃亡。   他只需站在我身后,任我拉着手就好。从不敢奢望,还能重回儿时光景,他走在前方,为我指引道路。   目的地在滨城附近的一个小镇,两小时的大巴路程。镇子还没被开发,只有零星的杂货店和背后大片油油的青山绿叶。他熟稔地带我绕过镇上,走几条露珠未蒸发的小道,直抵一处偏僻的院落。院落应该有人居住,门口悬挂的两株珍贵兰草被修剪得漂亮。   吸一口新鲜空气,看着满山翠色,我心情平复了很多。道谢的话没出口,魏光阴重新拉起我的手腕,越过小院,朝坡上走。我气喘吁吁跟上,视线一闪,被山角处成片的黑色森林惊到。   “迷谷?!”   语出,整个人已经失控往下冲。   祥和里后山的树林,早在我离开没几年后就被夷为平地,有开发商买了附近的地建私家花园,孤儿院也迁到了别处,让我的回忆无处安放。只没想,在这城市的某个角落,还有和它如此相像的地方。   “你怎么发现这里的?”我惊喜交加,回头大声问他。   发梢在清风里翩跹的人,站在山巅俯瞰我的雀跃,偏头一笑:“不是发现,是我种的。”   他说,离开祥和里以后,老做同一个梦。梦见湍急的暴雨,和暗纹涌动的木头。那段时间,病情反复厉害,魏父去哪儿都带他在身边。恰好魏氏收购镇上的土地建研发基地,他看中这片山,开口留了下来,买来种子,打造了与梦境里相差无几的森林。   这么一讲,我才发现所有树木不过高我一个头,脚下新翻的泥土,显示不久前还有人来打理过。   “每次沮丧就会跑来这里,过一阵荒无人烟的生活,好像又有了新的能量。所以我想,迷谷真正的作用大约不是指引道路,而是指引人心吧?那种可以带领你走出黑暗的力量,像信仰。”   离迷谷森林不远的地方,有棵特别大的树木。魏光阴差人打理过,造了一架秋千,刚好容下两个人,将镇上的自然风光尽收眼底。   他在我身边,轻言细语地要我挺住。于是,那些我以为灭顶的悲伤,好像已经变得不重要。   因为十年前,这个叫魏光阴的少年,也曾给我用力生活的能量。他说:“程改改,如果有天,你的妈妈还是没回来,你也要像现在这样坚强地等待。等这世上的某个人,带来亏欠你的爱。”   十年过去,我始终没能等来那份亏欠的爱。但至少,我将他等了回来。   山间天气比城市更阴晴不定,前刻还阳光大好,乌云飘过一阵,天色顿时乌黑,预告着大雨将来。   狂风过境中,我和魏光阴比赛谁先跑回小院,输的人负责当晚的饭菜。毫不意外,我输了,对着一朵白色花菜犯难。   “魏同学,菜是有的,但你能告诉我,盐和油去哪儿了吗?”   他脸色难得错愕:“没了吗?”头伸进厨房看,发现确实没有,也傻了眼,“怎么办?”   我附送一张苦脸:“怎么办?借啊!”他便像做错事的小孩,不言不语回屋拿伞,走家串巷。   迷蒙雨雾中,那人清瘦的背影定定,像泼墨画中的留白,看得人无限想象。   其间,我上衣脏掉,他贡献了自己留在这里的备用衬衫,可空荡荡的下摆有些不自在,遂卷起一个结,梳起长发开始淘米洗菜。   傍晚,魏光阴借油回来,发现晕开的灯光下,女孩青色发鬓被灯光一打,眉和眼都柔起来。她开怀笑时,会露出尖尖虎牙,他很早就发现,还一度觉得,那是道亮丽的风景线。可最美的风景,他是不是早在不知觉间已路过?他已经没有把握。   晚饭过后,雨越下越大。电视只能收到零星几个频道,我干脆搬了小板凳,赏院里凌乱的花,听雷声阵阵,颇有一番趣味。   没多久,被差使去洗碗的魏光阴也来了。他的板凳倚着我,默不作声地陪伴,背部因为凳子太低,迫不得已微微拱成月牙形。我心里胀着满足,抬眼,看水滴顺着廊檐滴下,淋湿阶梯,忽然想起佛牙寺的下午,也曾有过这样宁静的时刻。   那天,盛杉扑在我肩膀,伶仃诉说失去周印的痛苦。彼刻,我还曾向上天祈祷,身边的人都能过得好,包括叶慎寻……可大概佛祖听不懂中文,所以,没能保佑她。   正当我陷入回忆,耳朵一热,里面突然多出一只耳塞。前奏响起,阴郁低沉的旋律,和浓墨重彩的雨夜交相辉映。   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   《一生所爱》。   魏光阴对这首歌真是情有独钟,我偏头笑他:“可我确实没想到,无所不能的魏助教,唱歌那么不在调。”   他愣,随即哧地一声,脱掉华丽外衣,露出这个年纪男孩该有的表情,拍拍我的脸说:“男神技能没点满,花痴失望了吧?”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直到他恶作剧地搬着凳子后退一步,我才恍然大悟,整个人就要按过去,和他决一死战。   “竟然说我花痴?!”   他更来劲了:“哦?不是吗?那高中时候干吗总找理由回头看我?”我面色一赧:“拜托!我那、那只是请教功课!”   “干脆说抄答案。”   我声音陡低:“其实……有次……真的是抄答案……”   碰见一道罕见的国奥题,在刘维面前放了大话,所以……   是的,我终于敢在这个叫魏光阴的男孩面前,承认自己的不完美。我给不了他锦绣前程,助不了他一臂之力,甚至无法在他发病的时刻悉心陪伴,可至少,我选择真实。   他好像也等了很久这一刻,忽然正色,拨正我的脑袋,在微醺的夜色里,轻声叫我。   “程改改。”   眼神波光粼粼。   我定定望着面前人,感觉心跳都擦着他的脉搏走过,静待下文。   “可能,我……”   千钧一发间,无数道车灯光从远处打来。   我和魏光阴不适应强烈的光线,同时侧头,看见了丛林中一把透明的白色雨伞。伞下的女人已经换了衣裳,仿佛刚从某个宴会走出,珠光宝气,却不碍人眼。   她一下车,十多个彪形大汉便朝着我们的方向快速跑来,结成两队,守在门口。待对方走近,发号第一句势令。   “请少爷回家。”   于是,先前还捧着我面容的人,指尖温度倏地抽离,只剩夜雨斜斜拍在脸。   “放开我!”   被强行拉走的魏光阴发怒,额头青筋暴突,最贴身的男子怕弄伤他,缓了力道,被他猝不及防一脚踹开,直直向我奔来。我只觉手腕一紧,耳机线掉落,双脚便跟装了自动马达般,随他飞奔而起。   见势不对,黑衣人倾巢而出。我俩朝着迷谷森林的方向逃,刚到入口,却不小心摔了一跤。挣扎着爬起,十余人已赶到,将我俩团团围住。   “光阴,你父亲叫你回去。”   这次说话的,终于换成齐悦英。她从人后走来,手中的伞依旧稳当,有股不怒自威的气势。语毕,我像个圆滚的西瓜被拦腰抱离,其余黑衣人则全向魏光阴扑去。   似曾相识的往事重演,同样的林深处,同样的分别,我同样咬伤了那人的肩膀,跌跌撞撞跑过去拉他的手,却只堪堪抓住衣袖。   “他不想回去,不想回到被你们操控的世界,难道你看不出吗?!”   我冲着女人吼,却点燃她翻飞的怒气。黑暗中,那一双能洞穿人的眼亮得瘆人。   “程小姐,好言相劝你不听,非得让事情演化到这步田地。自古龙配龙、凤配凤,既然没人教你这一课,我代而为之。”   那厢,困住魏光阴的几个人还在用力,想要将我仅抓着的魏光阴的袖口,也撤出我的掌控。我发了狠,一个一个挨着去咬,将全部的委屈悉数发泄,听着他们的痛叫,嘴里振振有词:“是,我没人教,因为我没人要啊!”   嘴里一连尝到的血腥味道,令我上了瘾,逮人就咬。魏光阴脱离掌控,抱住失心疯似的我:“改改,你冷静些!”   盛杉出事,叶慎寻叫我冷静。萧何坐牢,我也得冷静。程穗晚出车祸,我必须装作冷静。我妈不要我,我还是得冷静?   “冷静、冷静,我讨厌这个词!我最讨厌的就是它!我讨厌你们!我讨厌所有欺骗我的人!”   接着,失去理智的我,将最后最重的一口,送给他的肩膀。   若先前,魏家保镖还有所忌惮。那看见我对魏光阴动口的那一秒,我已然成为被斩草除根的对象。初初拦腰抱我的那人重新靠近,一把拎着我往旁拖。这次,忍痛的魏光阴和旁观的齐悦英,一同出了声。   “住手!”   他一怔,没有轻重地一松,还在持续的倾盆大雨导致泥土特别湿滑。我脚底不稳,身体毫无防备地一跌,朝着山坡滚下。   齐悦英仿佛曾有过惊呼,最先发现的人却是魏光阴。他大步向前,企图抱住自由落体的我,却承不住惯性的力度,只好就着雨水和泥水扑上来,用身体护住我,一起朝下。   他说过,这里的地理环境很像祥和里后山,所以才留下。而这片坡的下方,也是悬崖。噩梦重演,电光石火间,我想过死。可我不想死。因为那用尽全力护住我的男孩,值得更好的人生。   正当我闭眼沉气,打算迎接终结的时刻,一声钝响和一记闷撞将我的意识重新唤起。   “嗯!”   我俩撞上一棵魏光阴种在悬崖边的迷谷。   这棵树的年纪还小,不堪重负,剧烈撞击后有了折的迹象。魏光阴后脑似乎直接撞到了树根脚,他狼狈地半起身,晃了晃头,接着伸手扶我,嗓音发哑:“没事吧?”   雨汽中,他凑近的面容被捎着往上浮。我却仰面朝天,一时间,分不清眼角热着的,是水是泪,默了好久,艰难出声。   我说:“魏光阴,你走吧。”   那人背脊僵了,想触碰我的指尖顿在空中。惊慌的齐悦英和保镖赶到,扶起他,看我双手捂脸:“拜托了,你走吧。如果有天,连你也躺在我面前。魏光阴,我一定会疯。”最后一个字,碎在口间。   或许真如儿时的他所言,我的掌心痣,是佛祖刻的痕迹。因为前世犯了大错,所以惩罚我这辈子在意的人,都没有好的收场。   “我用了十年的时间,只证明了一件事——我所追寻的一切,都是错的。”   “靠近你,给你带来灾难,是错的。”   “和盛杉交朋友,是错的。”   “活下来,被穗晚救起,努力生活,也是错的。”   “就连……期待丢下我的妈妈有天再回来找我,也是错的。”   模糊视线里,齐悦英眼神晃了晃,手中伞慢慢垂下。而我,像头迷失在森林的鹿,横冲直撞,不知所谓,最终头破血流,被有心的猎人割了角,疼得只能哇哇大叫。   “你对我一刹那的好,我会用一辈子去记住。但是……请离开我,像两年前那样,去我找不到的天涯海角。去一个,我就算后悔了,也无法抵达你的远方。”   耳边静得能听清雨水和泥土交融的声音。水汽蒙蒙,连带他出众的轮廓也化作了镜花水月,迎面一阵无尽湿意。   忽然,有阵气息划破湿意。   “如果这是你想要的……”   我努力想看清说话人英朗的面容,却只窥伺到他脖颈侧方,被树枝划开的一条口。渗出的鲜血被雨水带走,可那几抹猩红,不知不觉间染进他的瞳孔:“我……”   “成全。” 第16章 再度回想谁的脸,往日哪位少年再度   当日,我安静目送那道熟悉的身影,被众星拱月般请上车。车门关的时候,他仿佛想回头看我,终究没有。   齐悦英兴许已猜出我的心事,待众人散尽,她倒留下来,和我待了十分钟。   那是我生命里最漫长的十分钟,因为,她只对我说了两句话。   第一分钟,她告诉我,这件事已惊动魏父,魏光阴会被即刻送出国。   “就算你不主动告别,你们也没机会再见。长此纠缠,只徒增彼此的痛苦。”我默默听,无话可回。   第九分半的时候,她挪步要走,鬼使神差地留下一句:“至于这里,你随时想来,都可以。”恍惚触到这个女人也有柔软一面,我还没细细感受,她已经上了车。   行走间,她手机响,诡异的直觉告诉我,那头的人是叶慎寻。果然,魏家人走没几分钟,沛阳率先冲进了院子。   他到的时候,我正在听歌。魏光阴的iPod,单曲循环着他还在时的旋律。   瞥了眼我身上的衬衣,叶慎寻目光噼里啪啦掉冰碴。沛阳见眼色行事,来扶我。我机敏躲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无视所有人存在,男子用力紧了唇角,拳头握了又松:“约好的电影还没看,回去吧。”   我有所动,扯下一边耳机,故作天真瞧他:“电影?别逗了,您哪儿还需要看呢?整天都在演着主角。”我发现亲子鉴定的事,他不可能不知道,否则语气不会如此克制。   男子低了低头,越过廊檐和旁人撑的雨伞,走进:“有什么话回去再说。”我控制不了,起身推他一把:“这里的世界不欢迎你。”   它干净、淳朴,不该有俗世气息。   叶慎寻白了脸:“你连解释都不想听?”我不动声色地反问:“你想解释哪件事?”   “解释你能快速拿下韩国工厂,是因为用亲子鉴定书威胁了齐悦英,要她放手?或者,解释你在斯里兰卡的告白,是接近我的手段?抑或,你干脆答应了她,帮忙照顾不能相认的骨肉,条件是共谋滨城半壁江山?”   见他脸色更不虞,我反而更难受。因为这统统证明,我的猜测八九不离十。   “唉,以前老自怨自艾,说什么贱命一条,如何如何。现在看来,叶长公子,我的命还是蛮值钱的,对吧?”   我态度轻慢,令两步之遥的人胸口有了起伏。他逼近,直接扣了我的手腕要走,早有准备的我摸出刚从厨房里拿的水果刀,朝动脉处一比,冷冷威胁。   “收起这套哄小姑娘的把戏吧,姓叶的。从现在起,我和你,两清。我欠你的人情,应该在你银行数字不停变化中已经还清。今后,大道朝天,各走一边。我不需要你的照顾,更不要她的怜悯。”   “你知道,我现在什么感觉吗?我的感觉,和解绫对待解明栋一样。从她打算不认我的那刻起,就再没有亲人了。以后我好,是老天恩赐。我不好……也宁愿自生自灭。”   见我手上的银色锋利物,叶慎寻脸色大变,立刻放开我的胳膊:“要我怎么样,你才能原谅?”   我摩挲着刀面,唇畔浮起冷笑:“太高看我了,叶公子。我们之间,只是合作关系,谈不上原谅,不是吗?”   叶慎寻大概还没吃过这种闭门羹,烦得不行,威胁人的劲儿十足:“程改改,你信不信?我一天就可以将这里铲为平地。”   先前还得理不饶人的我,此时被捏着命门,略慌:“如果你真觉得对我不起,就别破坏这里。”   见找到软肋,他哪肯撒手,趁胜追击,垂着眼说:“我给你三天时间。”语毕,抬腿要走。   我急得深吸气,却吸进去大口冷雨丝,忍不住追出了两步:“叶慎寻!”   他背影稍作停留。   “我在意的东西就那么点儿了,你真忍心?!”   黑伞下的男子回首,声音比空气更冷。   “是你答应的啊,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我脚下的步子顿,被突如其来的美好回忆严严实实痛击,再忍不住,失声痛哭。   “可我的心,早在十年前就已经送了出去。兴许它的主人,这辈子我都不能再见一次。但是,叶慎寻,我没能力,将它要回。”   一瞬间,风止,雨停。   头顶湿漉漉的、咸涩蔓延的水,像一场已经下完的回忆。回忆剧终,剧中却还有人,眷恋着不肯离场。   周印到的时候,程改改正在院子里忙前忙后,又是除草,又是栽花。其中门前的两株兰草,被照顾得异常葱茏。   劳作间,女孩不知想起什么,许久未在她脸上出现的恬淡神色,忽一闪,后消失。他靠近,她很快发现,略显惊慌抬起头,见来者不是那个人,稍稍放了心。   两人在院子里小憩,她为他泡了一壶墨江云针。   “盛杉以前老吐槽我喝龙井、普洱土得掉渣,她喜欢这种茶。”   周印莞尔:“她就不爱那种随街可得的东西。”程改改捧茶,腼腆地笑,果然有颗虎牙尖儿忽隐忽现:“所以她喜欢的人也不是那种随处可有的,对吧?”   那笑容太亮,经历过诸多不堪,眼神还是清清澈澈。他忽然有些明白,叶慎寻为何执着地不肯放手。   “抱歉,我今天带来的是坏消息。”   对面人白生生的眼皮一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见三辆推土机已整装待命。她霍地从椅子上起身,语气强硬,随时要撸袖子的架势。   “周印,他答应过的,不会毁掉这片林子。”   他苦笑,像是帮助她死心般,当着她的面拨通号码:“你答应了不动这儿?”   电流另端不知答了什么,男子脸色沉下一分,片刻后,通话结束。程改改冲上去,方才伪装起来的冰凉,在须臾间被热血的本性瓦解:“他怎么说?”周印沉默,利用身高居高临下地打量她,眼底的不忍沸腾,却还是启开了薄冰一样的唇。   “他让我问你一句话,”   她屏息静气,不自觉咬紧内唇。   “被欺骗的滋味,怎么样?”   答应过要为他赴汤蹈火,她做不到。答应过要陪他再回呈坎,如今,也不愿意。那为什么,他答应的事情,须得一一应诺?   谈话间,第一辆推土机已经有了启动迹象。程改改疯也似的跑上山坡,企图螳臂当车。周印跟上,扯了她的肩膀,骂她傻。   “他派来的人是我,说明这件事情完全有转圜,你怎么就不明白?老老实实跟他回滨城不好吗?难道真打算在这里待一辈子?魏光阴不会回来了,他去了哪里,根本无人知晓。”   女孩扬唇:“盛杉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你会放弃寻找吗?”   周印发怔,对上她的眼,无可奈何地叹气一声:“你能说服我,倒不如想想怎么说服他。”程改改挣脱周印的钳制,转身,眉眼倔强。   “其实……”   “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来。因为,是我心甘情愿放他走的。”   她走到扎了秋千的树下,风过无痕:“我也不知道自己干吗在这儿死守。或许,只是害怕回去面对那座空城。一座失去朋友亲人爱人叫我毫无留念的城,你要我……怎么回得去?”   “叶慎寻想毁掉这里,没问题。可你告诉他,就算只剩一片光秃秃的山丘,我也不会走。”   殊不知,周印的电话没摁断,电流持续传送着信息。   叶慎寻就在山脚,原本想等待程改改的妥协。他自认了解她,有十二分的把握叫她投降,却没想,她宁愿和一片树林共存亡,也不愿待在自己身边多一天。   车里男子的面容,隐在一片烟雾缭绕背后。待那头声音一毕,他闭眼,摘了唇上的烟,忽然自嘲地笑了起来。   这辈子,只有三件事,叶慎寻没料到。   第一件,他没料到盛杉会出事。第二件,他没料到周印会为了盛杉,放弃杀入周解两家的机会,取消婚约。第三件,他理解了周印。因为,他没料到自己,会爱上她。   那次宴会后,他的确派人细查了程改改身世。因为他从没见过齐悦英,会对一个初出茅庐的丫头感兴趣。然而,那仅仅是习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堂堂叶家大少,还没到需要靠女人做买卖、打江山的地步。所以之后的接触,他毫无私心,只有情不自禁。但是,她不信。   得知她内心答案,男子将手中烟丝尽数抛出窗外,像扔掉前尘往事。山路崎岖不平,本不适合过车,他脚下发狠踩出去,底盘刮到一块大石头,顿时只听轰隆隆巨响。下秒,叶慎寻身体折了一个角,接着天翻了,暗色层层涌进眼。打滑的车胎还在呜呜叫,车顶已掀出崖边。   “先生?!”   周围跟着的人,探出头大叫。与此同时,山巅上的女孩,右眼莫名一跳。再细听,一阵空空的,重物破风的声音传来,而后像尘埃归于土,彻底没了声响。   悬空瞬间,叶慎寻第一个想起的人,居然是周印。   他曾在某个窗明几净的下午,好奇地问他:“为什么是程改改?不丑,但也不出彩。业务能力倒可以,然你俩站在一起,实在很难想象那画风。”   将好,程改改给他打电话,说要约他看电影。叶慎寻扣了手机,心情大好到开玩笑:“大概佛牙寺捧莲花的时候,身边站着的恰恰是她,所以她有佛祖保佑?”周印呸一声:“秀恩爱,死得快。”   而实际,他脑海中残留的,却是她狼狈的样子。   斯里兰卡的傍晚,他生病睡着,一睁眼,却见她头发湿淋淋地站在床边,扬起手边的土豆圆对他说:“你想吃的买回来啦。”得知她骑行好几公里,叶慎寻不知作何感想,顺口一句:“为什么我说的话,你都如此上心?”那时的程改改,怎么答的?   她穿着那套在徽州买下的长裙,眉目比花鲜妍,怔怔地说:“对哦,为什么不听你的话,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他失笑,整颗心却被从未有过的温暖胀满。   解冉爱他,因为他姓叶。别人敬他,因为他掌着他们的生杀大权。程改改对他好:“只因你是我的老板。”她爱这样狡辩,却总在加班时,偷偷将面包塞到办公室外的食品备用篮。她以为,这些小动作未曾被发现,殊不知,习惯掌控的他,连玻璃外的世界也不例外。   后来,意外接踵而来,他迫切想带她再回一次呈坎,只为将心意正式说出:“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你、伤害你,算计你……我在。”这样,起码能让她对这个世界的失望少一些。   因为,他真的很想再看一次,那无忧无虑的纤细身影,穿梭在幽绿的小河之涧。很想再和她跨一次,那道传说会终生无忧的坎。更重要的是,他想带她去到老榕树下,听老者讲述,她没听到结尾的故事。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终身都在盼望如意郎君出现。有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   “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至诚感动了佛祖现身。”   “佛祖问: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是,哪怕见一眼也行!”   “要你放弃现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呢?”   “愿放弃”   “那你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不会后悔吧?”   “不后悔。”斩钉截铁。   “于是,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九十九年的风吹日晒,女孩却不以为苦。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进城里,原来城里正在建造石桥,女孩则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当然,男人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两者匆匆相逢,男人又一次消失……”   佛祖的声音再次出现:“满意了吗?”“不!为什么我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就能碰到他、摸他一下了!”   “想摸他一下?还得修炼五百年。”“我愿意!”“过程很辛苦,你不后悔?”“不后悔!”   这次,女孩变成一棵大树,立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每天观望。直到又一个五百年的最后一天,他终于来了,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衫,容貌俊美,女孩痴痴望著。并且,这次的他没有匆匆走过,因为天太热,男子注意到路边有棵大树,打算休息一下。女孩摸到他了,还紧靠在她身边!但她无法向他倾诉这千年的相思,只有尽力把树荫聚拢,为他遮挡毒辣的阳光。男人只小睡片刻,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头也不回离开。   当那道身影逐渐消失,佛祖又出现了。   “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哦?”“对我来说,能够再见他,已经很满足。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不过,我有些好奇,他现在的妻子,也曾像我这样受苦吗?”   佛祖微微点头。   女孩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似乎发现佛祖微微地舒了一口气,她诧异:“佛祖也有心事?”   佛祖叹:“这样就好。因为有个男孩为了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故事前半段,程改改感觉女孩是自己,过客是魏光阴,所以没勇气听完。而她不知,故事结尾,有更深情的等待。正如她未曾察觉,佛牙寺献莲花时,身边人曾偷偷看过她一眼。甚至当山谷的灰尘漫天扬起,外套里的钱夹跌落,那人最后的目光,也只定住了一张崭新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护着胸口,避免走光,笑得张狂。身后的男子,西装加身,意气风发,手中却不忘为她系上漂亮的蝴蝶结。   其实,叶慎寻并不清楚,为了那小心翼翼的一眼,自己是否已修炼千年。唯一庆幸的是,这短暂残生,她曾为他着婚纱。   【全文完】 第17章 后记 “我”一直在等一个人   听说用第三人称写故事,通常容易些。脉络清晰,视角开阔,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我”。   身边熟悉我的都知道,我并非乐观人格。在做某件事前,总习惯考虑最坏的结果。然后等到最坏结果真正来临,就迅速开启自嘲模式:“看,我就知道是这样。”仿佛无形间扳回了一成。   可自知,并不快乐。   世事无常,这样的“成熟”好坏兼有。好的是,学会了评估,懂得怎样去作相对正确的决定,可以避开许多无须走的弯路。坏的是,再也无法像十七岁那年,为了一本心爱的小说被没收而心惊胆战、郁郁寡欢。更没有勇气,在细雨蒙蒙的街道,为心爱男孩递去一把卡通雨伞。于是,“我”出现了。   1999年夏天,“我”冒着被胖揍的风险,向院里最壮的孩子借了一毛三分钱,买《灌篮高手》的文具贴,只为送给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尽管无人知情。   2006年春末,“我”殚精竭虑、废寝忘食地混入电视综艺里大放异彩,只为接近有他在的地方,被同一缕艳阳照耀。   2007年盛夏,猎猎晚风中,“我”信誓旦旦地对他说,永远陪伴……   这些年少轻狂时才敢许出的终生事,好在时过境迁,还有个“我”能代替再行一遍。   除了“我”,故事里其他角色也都是浓墨重彩的笔画。   他们之间,有人钟鸣鼎食,有人活色生香。有人被珍藏,有人被放弃。有人是偶然掠过的耀眼极光,有人是毫不起眼的清晨霜……可无论是盛大或微末的存在,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告诉着所有人——   有限的生命,理当用力活。   曾关注过一个特别喜欢的作者,她在日记里写,异地遇见一位年近七十的陌生老者。那天正好是她生日,陌生老者忽然打开自家的门,言笑晏晏地邀她进去坐坐,并在桌上摆放了蛋糕和蜡烛,祝她生日快乐。   她恐惧着退出,结结巴巴地说:“不用了,我有个朋友,他在等我……”飞奔而走,差点绊倒,听对方在身后叮嘱:“慢点儿走,看路。”   事后,与朋友产生讨论,结果不外乎是一个脑子不大清楚的寂寞老人阴差阳错地将她叫住。或者是一个关于变态杀人狂的惊悚故事。可最终,她选择相信了自己的揣测。   她选择相信,那个二十岁错过的人,会在五十年后的时空里等着她。为她准备蛋糕,提醒她小心看路。她选择相信,年轻时的遗憾,老来会有机会弥补……所以,每个写字的人,无论到几多岁,心底始终有股难以名状的拧劲儿吧?   随着年龄增长,也是这股拧劲儿,才支撑我们继续构架一个又一个完整的世界,打造出看似遥不可及又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人们。   这些人,带着我走失的天真少女心,在最好的年纪,去遇见同样干净的你。他/她们使你疯狂地笑、尽情地哭、默默发呆、淡淡遗憾……届时,你也许会问,难道这条追寻自我的路,你从未觉得孤独?   我会回答——No.   因为,他们在等我。“我”,也在等我。   林桑榆   2016年10月 ============================== 《惟有光阴不可轻2》作者:林桑榆 内容简介 《惟有光阴不可轻》第一部的结尾,魏光阴不知去向,叶慎寻林中遇难,留下了很大的伏笔。第二部中,魏光阴从一个病娇少年逐渐黑化,叶慎寻也强势归来,两个人为争夺程改改互相较劲,而背后几大家族的阴谋也渐渐浮出水面…… 楔子   若有人问程改改,都见过哪些印象深刻的求婚仪式?   她应该会立马指给你看,“现在。”   门外漫天风雪,餐厅内气氛却似壁炉暖洋洋,照亮英挺男子的眉眼。他手执哑绿丝绒盒子,满目深情溢出。   “贵吗?”   倏然,餐厅隐秘一角,暗处窥伺的她正头问。   对面坐着的周印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什么?”她扁了扁嘴重复,“他手上那枚戒指,贵吗?”周印摸摸下巴,“还行……吧。”   钻石是从艾克沙修本体切割下来的,足见用心程度。   听完,女孩开始搜索视线范围内最尖锐的金属,周印问她要干嘛,她说:“找刀,杀了他。”   凭什么自己被告白,是一张没用的纸。他向别人求婚,就天价钻戒?太不公平了!简直现代版陈世美!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动手前,她还得想想,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什么的,将事情闹大,杀鸡儆猴,给天下负心汉一个教训……   心动不如行动,程改改五指微拢起身,周印胳膊越过桌面,适时将她摁住,神色忽然蘸点儿怜悯。   “别忘了,是你把她送到他面前的。”   原子弹杀伤力也不过如此。   缓缓坐下的人,周身燥郁偃旗息鼓,重新将视线定在不远处的男子身上,似自我安慰又似感叹,幽幽道:“唉,算了,谁叫他那时候穷。”   那时候,是真穷。   一起逃到西藏,坐火车,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她以往兼职翻译赚来的,支付学费生活费后所剩无几。所幸两人都履历光鲜,应聘到同所学校教小孩说汉英文。   他呢,以往大手脚惯了,对钱根本没概念,看见漂亮的异族事物就想买来收藏,以至每到月底,工资未到账前,两人都要度过一个吃糠咽菜的时期。在这个时期,连买肥皂都成为需要斤斤计较的事情,最后干脆用当地生长的白玉草代替肥皂来洗衣裳。   “反正成分差不多。”她讲。   但,也曾有过好时光。   当地大型文化节,他带她穿过熙攘拥挤的宏伟宫殿,抵达人烟罕至的小巷,循着巷子找酒香。   酒老板是个本土老人,因缘际会与他成为忘年交,遂在假日里送出一坛好酒。久旱逢甘霖的男女,为了这坛好酒大打出手,最后不小心砸了坛子,院里霎时香气扑鼻。   男子怕给老人添麻烦,纡尊降贵收拾现场,无意间被碎片划伤。她蹲在石檐上方,看他微微蹙眉的模样,明明酒没入口,却恍惚在青天白日下醉了,眼泪猝不及防淌下。   程改改以为,自己情绪的波动,他未曾发现。回程路上,才知那人心如明镜。   后来,路过宫殿,他忽然在吵嚷的人群里停住脚步,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张纸,往她怀里一塞。定睛一看,是张保险单。被保人是他,受益人,却赫赫写着她的名。   那人当时的表情,像捧了整个宇宙奉上,他扬扬食指上的小伤口说:“流点儿血怕什么。就算我死了,你也不用担心下半辈子怎么过活。要么,我人回来。要么,钱回来。要么,人带着钱一起回来。”   丝毫不考虑保险公司多么心塞,却成功博得她妍眉一展。   “那你活着就是台印钞机,死了也是堆人民币?这笔生意挺划算的,我要投资。”   语毕,主动用额头,去套他手中的格桑花环。   当日,不远处的经殿里有诵声传来,香雾气息隐隐。他和平凡世人一起,在山脚磕长头。听说,只要心诚意赤,就能修得来世再相遇。   高山反射的雪光,照拂着男子安静匍匐的模样,仿佛朝夕间,便可一起两鬓苍苍。   没料,在这年滨城最冷一天,他竟亲口向别的女孩,问出了同样的话语。   “你愿意将余生交给我吗?”   “你愿意将余生交给我吗?”   ……   待回忆被现实摧毁,程改改知,自这刻起,她必须努力学会的事,是将所有陈旧的光阴,埋葬。 第1章 掌心痣   我的掌心有颗痣。   有个少年曾经告诉我,掌心有痣的人,今生会面临九九八十一难,跟西天取经似地。每历完一难,将丢失一个珍爱之人。直到对所有的失去都心如止水,方能立地成佛。   但因为这个少年,我最终放弃了成佛,甘愿成灰。   然而……   “然而后面是?程改改,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没头没尾的故事放在合集里?相信我,读者会给你寄刀片的,我也会!”   即便编辑给我寄的是炸药,我也无能为力。因为后来,关于他的记忆,我就跟干完整瓶伏特加似的,悉数遗忘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体变得很差。以前去肯德基,我能一个人吃完八十多元的全家桶,现在,只能吃个五十几块钱了。   于是,我以此借口回复说,“我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编辑大概怕我破罐破摔,在截稿日期前拿不出东西,遂控制住给我寄刀片的冲动,瞬间换脸,“那宝宝先刷个微博,放松一下吧。”   2011年,微博公众平台刚刚发热,而我因为在杂志上发表的一些文字,也获得了几个小粉丝。   但大多时候,我的微博只是摆设,每当有人留言问为什么不更新状态,我就在心里默默回答:没办法,我得保持你们心中神秘莫测的仙女形象。因为我怕一开口,会成为逗逼,这样就不美好了,身为偶像,怎么可以没有包袱?   可尽管我武装得固若金汤,仍不能排除身边总有奸臣想害朕,刘大壮就是首当其冲的一个。   刘大壮,原名刘维。男,二十二岁。智商……长相……成绩……好吧,只有身高能稍微拿得出手。   我参与了他两岁,十二岁,和二十二岁的人生,却没能像小说里那样,获得他死心塌地的爱慕。相反,他喜欢上了我的妹妹,因为她长得比我美。   刘大壮的梦想职业是编程师。他钟爱古龙的《边城浪子》,所以励志要成为编程浪子。可惜,他迄今没有成为编程师,连当个浪子都费劲。于是,他脑子里成日都想着要怎么报复功成名就才华横溢秀外慧中柳弱花娇……的我。   譬如,偷拍我对着奥尔良烤翅张开血盆大口的模样,放上网。爆料我只要不出门就能做到四天不洗头。吐槽我每次一起吃火锅,到了买单的时刻都假装肚子痛去厕所。嫌弃我一片绿箭口香糖能嚼半小时以上。   Excuse-me?明明只嚼了二十分钟!   “好了,你别再处心积虑地黑我了,大不了以后吃火锅我!和你AA。”   此刻,面对刘大壮发来的围脖截图,我连看一眼都懒得,他却一而再发送窗口抖动,满屏幕都是一只鸡吐血的表情。   “欸,你看哪!快看!!这女的怎么那么像盛杉?!”   盛杉。   有些人的名字,是拉开回忆的手阀,令原本意兴阑珊要去梦里找灵感的我,顷刻坐回电脑桌前,抖着手,点开了截图。   正值冬天,图片上的女孩,脸颊隐约有着高原的红色。她用一条大格子围巾将整个脑袋捂住,只露出灵动双目。再细看,她身上那件外婆花棉袄,径直扎瞎了我的狗眼。   “虽然长得很像啦,但盛杉是谁?是风光无两的盛家小姐,是头可断发型不能乱的傲娇千金,是每年都要去维多利亚秀的时尚女王,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审美杀手?”   刘大壮的激动稍有平息,“也对哦,不过真的好像。但她只露了眼睛我不敢确定,所以叫你来鉴定嘛。”   隔着屏幕,我目不转睛盯着那双黑溜溜的眼,好半晌才回他,“能查出照片的拍摄地在哪儿吗?”   作为准计算机系毕业生,这点还难不倒他。没多久,聊天对话框里赫然弹出两个字:望城。   诚然,光看外表,我宁愿相信世上有个与盛杉百分百相似的人,也不敢认同,那就是我一年多以来,心心念念想找到的姑娘。但是,拍摄照片的路人,还在围脖处配了文字。他说:搞笑,公交车上这个女孩被人调侃是天山童姥,她翻了个白眼回,“还不快给你姥姥让座?”完全的一姐气场。   所以,纵世上千面万相,能够将毒舌气质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的,我想,别无二人。   打定主意后,我开始收拾行李,要去望城一探究竟。没想刚下楼,却见到风尘仆仆的刘大壮。他背着黑色书包,刚剪的短寸头刺刺的。   “让我陪你去吧。”   青年男孩紧了紧书包带,语气三分祈求。   瞧着徐徐在冷空气里上升的霓虹,我的心莫名一沉,想起半年前的深夜,这个一米八的大男孩,哭倒在我膝头,“对不起改改,如果当初我没有意气用事……就不会造成今日局面。”   我笑他傻,“今日局面,哪里是你一人之力就能促成?未免太看得起自己。”可我知,他对过往一切,心存愧疚,正亟待寻找解脱的出口。   索性,我说,“原本打算省钱坐火车的,现在看来有飞机伺候了。”   刘大壮紧张的面色总算消弭,出了血还没心没肺的样子。   “没问题,头等舱。”   滨城靠北,望城在南,航程近三小时。好在有刘大壮,导致我不是特别无聊。   一上飞机,他就装模作样,拿出厚厚一本古典诗词集开始看。   “我爸讲了,未来我必须继承家业,这是我作为暴发户的儿子应该付出的代价,所以我只能放弃编程师的梦想。”   当暴发户的儿子,真是好委屈他啊。   “不过,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应该学你,有点自己的兴趣爱好,否则人生太没趣了。”   所以他决定,人丑就要多看书。   基本刘大壮的话对我只有催眠作用。正待我熏熏欲睡,他忽然读到《钗头凤》,猛拍大腿摇晃我说,“我去,程改改,这诗完全为你量身创作的啊!”   如果没记错,《钗头凤》描写的是陆游一生的爱情悲剧。   他与妻子两情相悦,母亲却逼着他休妻,甚至以《礼记》为背书:“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陆游不想担上不孝的骂名,没办法,只好照做,这才有了那句名流千古的词——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你看,你当初也是因为不被他家人喜欢……”   刘大壮还在喋喋不休,我故意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他才收声,重新坐直看书。   大约半分钟过,他实在忍不住了。   “作为一个称职的竹马,就算出危险,我也要说:别成天疯疯丫丫的,最好也控制下胃口,毕竟哪家大人会喜欢那么能吃的啊?”   ……滚!   飞机落地前,我有点儿忧心忡忡。害怕照片上的人不是盛杉。更怕她是,却不愿随我回去。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我们该怎样找到她?”   刘大壮一语中的,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凭一时冲动飞到这座陌生城市的。我对它的一切都不了解,也没本地朋友,甚至没考虑好阔别一年多,应该以怎样的对白开场,才能令重逢看起来充满戏剧性。   可生活似乎特别关爱我,知道我想要成为小说女主角,特意在出了机场没多久后,安排我手边的行李不见踪影。   “不是叫你看着的吗?!”   一同丢失的,还有刘大壮的黑色书包。   他去买水,留我在湿冷的南方空气里排队等出租。显然,这不是个好决定,傍晚的航班人多手杂,而我始终沉浸在与盛杉即将重逢的喜悦与忐忑里,注意力不集中。   “我得招出租还得看行李!我又没有站在矩阵里!不可能什么都看得见!”我悲愤回。   半晌,刘大壮郁郁寡欢地将农夫山泉递给我,语气幽幽,“程改改,你变了。”我呼吸一窒,他紧接着道:“以前你骂人都很粗俗的,现在还学会拐弯儿了,还用上了这么复杂的词!”   不都说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很早以前,我成日和没文化的刘大壮呆在一起,用词当然粗鄙。直到后来,有个被岁月带来的男孩,教我写自己的名字,为我念深奥难懂的书信,陪我演戏,帮我教训从小就五大三粗的刘大壮,还在离开的时候,送我一截能指引方向的迷谷。   光影交接间,他曾信誓旦旦对我说,“你要等,等将来某个人,带来亏欠你的爱。”   我没说出口的是,如果这个人不是他,那么,我没有期待。   言归正传,我和刘大壮的现金与银行卡都放进了随身行李,于是我俩来之前还雄赳赳气昂昂,一副VIP贵宾的高姿态,此刻就灰头土脸找机场人员帮忙广播寻找行李。   幸亏我们的行李并非丢失,而是排队在我前方的人错拉了箱子。等上了出租才发现不对劲,返回来归还。   始作俑者是个青年男子,特别爱开玩笑的样子。寒风呼啸中,他紧了紧刘大壮的手掌说:“抱歉啊兄弟,还好牵走的不是姑娘,否则,我可能就不还回来了。”   艾玛,他这是变相夸我有点姿色吗?我内心隐隐激动着,刘大壮却一脸“你还不如牵走姑娘呢,不还都行”。于是我俩一如往常每个时刻,分分钟短兵相接。   男子用特别荒诞的眼神巡视我许久,喃喃道,“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你有些眼熟。”   我说什么来着?觉得我漂亮是吧?想搭讪了是吧?我不是这么没原则的美少女!可惜,我身边有个没原则的刘大壮,他见杆往上爬,想利用我的美色博取帮助,“听口音,您是本地人?我们两初到望城,也没个亲朋好友,不知住哪个区域比较方便?最好人流量多,信息比较密集的地方。”   青年男子大概也不好意思拉错了我们的行李,思忖片刻,“跟我走吧。”   男子姓何,叫何渊。他打车将我何刘大壮送到市区酒店,还留下了电话,说我俩在望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   我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偷拍的盛杉照片递出,道明来意:“其实我俩来这儿是找人的。我有个非常重要的朋友失去了下落,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望城。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留意一下。”   何渊接过照片看了几眼,然后像撞见世界奇迹般膛大瞳孔,眉毛不自觉挑了挑,“我就说,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他的确见过我,在盛杉的手机里。   照片是在斯里兰卡拍下的。那日,我穿了白纱,身后站着的男子,垂眼含笑,帮我打了最漂亮的蝴蝶结。盛杉在一旁,忍不住偷偷记录,可很多事情,直到今日,我才恍然大悟,却已无力回头。   望城海边有家木制咖啡屋,叫沧海一杯,建在一颗特别大的榕树下,老板是何渊。   冬天的傍晚,海风凛凛,我与刘大壮到的时候根本没客人。举目,只见昏昏暗落地窗旁,有双细长的腿,闲散耷在躺椅里。   当你突然找到一个消失很久的人,那种小心翼翼接近的心情,好似接近神明,生怕惊扰到对方,她又倏地消失。可盛杉向来机敏,容易被惊动,我们刚推门而入,她已从酣睡状态幽幽转醒,侧头望来。   我和她只对视那么一眼,往事便像海浪拍打礁石,汹涌得越来越厉害。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令我欲语泪先流,岂料盛杉并未如想象般,对我的出现产生排斥。   相反,见到风尘仆仆的我,她差点从摇椅处摔下,趔趄几下后立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握住我的手,跟见到总理般激动,“程改改,你丫怎么才找来?!”   她身上的甜菊香味,没有被咸腥的海水掩盖,刺激着我的嗅觉,令我想起与她同居的日子、哦错了,同居一室的日子……   可,欸,不对,听这意思,她对我的到来好像早有期待和预见。   她不是带着千疮百孔的心情逃离滨城的嘛?!   她不是打定了主意要一辈子和以前的人事断绝关系?!   她不是应该怕被我们找到吗?!   “你此刻应该转身就逃啊……为什么剧情是这样子?我准备好劝你的台词要怎么办?!”   盛杉借着身高优势,将我的脸用力挤成一团,“你再不来,我就要客死他乡了!”   后来,盛杉讲,当初她一意孤行离开滨城,的确想过,不再与以前的人事产生联系。她要找个小岛,看潮起潮落,听风过无痕……   “那为什么又期待我出现?”   让所有伤害过她的人都余生不安,要那个人后悔没能亲口对她说出一句喜欢,孑然一身跑到没有我们的城市疗伤,多么拉风的事情。   “因为没钱拉风了啊。”   ……没毛病。   据称,她没想在望城停下,原本是打着环游世界的主意,可刚走到望城,钱包已经空空,“早知离开的时候就多拿点现金,原来浪迹天涯这么难。”   她想说的,应该是找份工作那么难。   可以想象,从前挥金如土的大小姐,常常十几张卡在手。现在想隐匿行踪,只能靠现金。无奈她的课程没结业,不管自身多么优秀,没文凭,就没有大企业肯录取,才辗转到了这家咖啡馆打零工。   盛杉被人拍下照片那天,恰逢望城一场台风过境,冷得不行,随身衣物又没特别厚的,只好在地摊随便淘了一件,被人取笑天山童姥。   重点是,这家海边咖啡店的老板,何渊,就是在公交上叫她天山童姥的男子。   两人不吵不相识,之后经常在同辆公交上遇见,何渊被她吸引,主动攀谈,便有了盛小姐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咖啡店员。   “败笔。”   看得出,盛杉很崩溃。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她现在应该是生物科技领域里的人才,如今只能在海边打零工赖以为生,计算着买完一瓶香水后还剩多少钱吃饭,因为香水对她来讲是发型乱了也不能舍弃的东西。   听完,我不淡定了,“既然辛苦,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她翻了翻白眼,“当初是我要走,现在自己跑回去,好意思么?”   我不好意思,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远走他乡的事情呢哼!但我没来得及吐槽,她反倒说起我来了。   “一年零六个月。程改改,你居然花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才找到我,太丢叶慎寻的脸了!”   我想过在和盛杉交谈间,会涉及到一些敏感词语,只没想她话锋转如此之快。快到光是听见他的姓名,那颗不敢见的心,就鼓噪跳动起来。   记忆中经久不息的大雨里,我曾用尽力气嘶吼,“我珍视的东西就剩那么一点了,你真忍心捣毁?!”   他在乱花间回首,声音比雨冷清。   “是你答应的,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你失信于我,何以成为我的错?   何以成为我的错。   “嘶……”   面向大海的藤架上,我忽觉头疼难忍,估计连夜兼程赶来,又吹久了风。   盛杉狐疑地看我两眼,“哟,以前扛桶水上楼也大气不喘的主,现在学林黛玉了?”嘴里话虽刻薄,却下意识将身上的披肩扔给我,“进去吧。”说完,人就往里走。   一瞬间的灵光乍现,我叫住她,语气缓缓,“盛杉,究竟谁在帮你?”   “嗯?”   “当初你爸妈和周印查遍出入境记录,始终没能找到你的消息。叶慎寻说,一定有厉害的人在背后帮你,否则,不可能消失得这么干净。你身边能帮助的人,我想,就这么几个……”   后面的话,我没再说,盛杉脸色一僵,不知想了什么,很快又恢复正常,在呼呼的夜风中长叹了一口气。   “你无非就想听一句,帮助我的人,是魏光阴。”   这短简的咒语,令我的脑袋疼得更厉害,只好紧揪着尚有余温的披肩,哑口。   身后人再走近,语气慎重。   “虽然不清楚这一年多,滨城究竟又发生了什么,但想来,应该不会太平静。我早说过,这世上有种人,天生伤人,却不自知,魏光阴最典型。不管过去,他守候过你多少落寞的时刻,教了你什么,送了你何物。但是,改改,重要的是明天啊?如果你们注定没有明天,那和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有什么分别。”   我的头依然疼,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我本为蝼蚁,是因为他才长出了翅膀。既身为飞蛾,还能不敢扑火?”   话到这儿,我想起什么,停顿一下笑说,“你知道吗,盛杉?一年零六个月以前,周印也用同样的话劝过我。”女孩瞳孔骤黑。   “他要我投降,告诫我魏光阴不会再回来,希望我开始新的生活。但我只问了一句,那个从来一针见血的人,无话可说。”   “我问他,盛杉也消失了,你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你会放弃寻找吗?”   顷刻,身后冷静自持的人,呼吸浓重。   一阵风来,潮水拍得更厉害,我闭眼倾听。   “没错,有些话的确很有道理,可是,很无情。你当初也知道,和周印没有结果,却还义无反顾爱上,这才是我们能做朋友的原因。因为我们骨子里,都是飞蛾,同类怎么会讨厌同类呢?”   “所以,盛杉,跟我回去吧。在全世界眼里,你永远是那颗遗世明珠。”   好半晌,感觉脖颈处有冰凉砸下,凉得我一哆嗦,想转身,却被盛杉扣着肩膀。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佯装怒道:“程改改,你好有心计,死活还是把那些准备好的台词用上了,啧啧。”   “唉。”   我短叹,“人生艰难,不要拆穿。”   不过,盛杉还是拒绝了我。   她说,我用相同的心情记挂着一个人,那么我应该比谁都懂,一个已经破碎的她,拯救不了另个破碎的人。既然无法拯救,与其一起跳火成灰,不如放手成全。   我能理解,却不死心,遂在望城呆了近一个月,企图说服她。   那一个月,我大多时间就围着她盛杉转悠,还搬来了琼瑶经典语录相劝。剩余时间,就抱着笔记本写字。好吧,写字的时间很少,直到编辑崩溃在屏幕前。   “你再不交稿,我不给你寄刀片。我自杀,行吗?”   为了她的人身安全,我总算调整状态,开始闭关。   得知我竟然是个作家,何渊表示,在机场的时候就应该不拉行李走,该拉我,因为他从小作文不及格,特别羡慕那些有文采的孩子。   那时,因为盛杉的缘故,我已经与他熟悉起来,忍不住开启嘴贱模式。   “得了吧,你们这些男人,都看脸的。就算早知道我是作家,也不会拉我走。”   感情这个害羞的东西,最爱藏的地方,就是眼睛。那日在酒店,当他得知我竟是盛杉的朋友,那眼底闪烁的光芒,非同寻常。后来,他引我们去咖啡馆,站在玻璃外,远远看盛杉熟睡在窗边的眼神,柔比丝绸。   在望城,何渊算个小子弟,出生不错,性格也特别外向,爱开玩笑。某天,我们聚集在天台烧烤,刘大壮这朵奇葩,自己语文也时常不及格,反去嘲笑何渊,被我揭老底儿。   “是啊,刘维可厉害了,到了高中,作文也经常被老师拿来当范本。反面的。”   刘大壮操起一串鸡翅就要与我决斗,何渊则将烤好的牛肉放进盛杉的盘子里,笑,“哦?那我还可以,起码我高中时有篇作文,还得到了区长的夸奖。”   盛杉坐不住了,“嗯,对,总共两句话。一句是加油,另一句是,爸爸挺你。”   语毕,迅速将牛肉塞进嘴里,生怕何渊抢回去似地,咯咯笑得没有防备。我就坐在对面,看着。   渐渐回暖的南方天气,夕阳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一大片橘黄,包裹着她招摇的面庞,那笑声像是枝头的树叶,簌簌抖几下,霜掉了,露出朝气蓬勃的嫩绿。导致有那么一刻,我的初心动摇。   那次“意外”后,我再没见过盛杉这样无忧虑的笑容。现在得知,她离开我们,过得依旧快乐,还有什么理由不满足?   之后,刘大壮与何渊比赛谁烤的东西好吃,我趁机拉盛杉去楼下拿菜。路上,我问她,何渊,是不是她不想回滨城的理由之一。女孩长长的头发垂下,遮住眼睛,嘴边的酒窝恍惚深了深。   “我不确定。但和他呆在一起,不费劲。”   “不费劲,也许是因为不够用心?”   “用心的,一生一次就够。生活需要细水长流。”   看起来,她厌透了过往生活,觉得这里一切都刚刚好。虽没有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衣裳,闲暇时刻却有人愿为她梳妆。   终于,放手的念头在我心中滋生,盛杉似乎洞穿,“你走可以,留点钱下来。”   不是人。   当晚,我就拟好了启程回去的时间,刘大壮却出了幺蛾子。他突然冲上阁楼,鼻青脸肿地对我吼:“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受欺负!”   我抬头,盯着他一脸的五颜六色,咋舌,“难道……精神病证办下来了?”   “呸!”   原来,他还记得盛杉是跆拳道亚军的事,她曾和周印一同拜入高人门下。所以在我写稿的时间里,刘大壮无聊至极,便死乞白赖地要拜盛杉当师傅。   起初,盛杉不同意,说他骨骼已成型,朽木不可雕。刘大壮不罢休,为了证明自己有资质,成日找盛杉切磋,便有了脸上的花里胡哨。盛杉心软,松了口。还答应他,在我们离开望城前,如果刘维能够将她撂倒,就引荐他也拜高人为师,导致刘维马上就要参加世界联赛般亢奋。   于是回滨城前几日,我赶稿之余,还成为了刘大壮的陪练。   上午时分,眼一睁,他就掐准点推门而入,将我房间里的小板凳搬到海边,强迫我看他各种张牙舞爪扎马抬腿的招式。没想,我竟因为他的举动,想出了一条发财之道。   “现在智能手机市场初兴,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开发一个专门用于陪伴的手机APP?不管学舞还是学武或者减肥,自己一个人练的时候,总归没有耐心。当你忍不住要放弃,就拿出手机,摁下APP里的【我要陪伴】功能,手机就会向附近的人发送请求。如果谁无聊了,可以抢单,抢到的人按照约定来陪客户练习,价格也在APP上约定。不仅解决了无聊人士该做什么的问题,还为其提供了就业机会。”   “我的妈啊。”   对于我的建议,刘大壮惊为天人。他可能没想到,众人眼中的天才少女,竟不是浪得虚名。   “太有才华了!正好我学计算机,我俩可以一起创业,建立一家公司,再拓展业务,成为别人眼中的青年才俊,从此走向人生巅峰!”   “对啊!客户还可以在陪伴结束后给评价!这个不够帅、那位很贴心什么的!说不定还有人因为我们的APP相识相爱。例如,自从她陪过我以后,别人来陪,我都没了感觉,所以每次都指定她……”   正当我俩滔滔不绝地畅想美好未来,盛杉适时出现,“你俩确定想开的是间互联网公司?”   她还跟从前一样,总有三言两语带歪别人的能力。   梦想被敲碎,我发泄似地在她背后拳打脚踢,刘大壮这个狗腿子,长手一指:“师傅,她搞小动作。”   魂淡,说好一起开公司呢?这样墙头草的合作伙伴不能要!   我郁郁,但还是有些理解他。因为今天是他最后一次挑战盛杉的机会,明日,我们就要回滨城。刘大壮期盼着她能手下留情,走个后门什么的。但后门这种东西,在盛杉那里,连我都没见过,结果理所当然,他轻松落败。   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个易冲动坏事的大男孩,变得坚韧起来。当他无数次被踩在脚下,无数次我以为他会放弃的时刻,他都强撑着,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   期间,连我都不忍心,跑过去要扶他,劝他适可而止,“只是爱好,强身健体就好,没必要追求多高的境界啊。”他缓缓擦拭着嘴角血迹,“这不是爱好,是决心。”目光定定。   “当初在KTV,若不是盛杉出手,我根本没办法保护你。连保护朋友的这点能力都没有,我一度怀疑自己。”   “其实,你不知道吧?我早就认出了光阴。认出他就是儿时让我崇拜的少年,你还为了给他买灌篮高手的贴纸,向我借过一毛三分钱,至今没还。后来,你为他心心念念,跋山涉水,做了诸多努力。而我,却还跟小时候一样没出息。”   青年男孩顿了顿,继续说。   “我很清楚,改改。最好的光阴走了,你伤心欲绝。而如今的我,依旧什么也做不了,只好代替他,守护你。”   刘大壮难得正经,令我感慨万分。回首前尘种种,我所失与我所得,其实都成正比。我并不埋怨时间的手,将生活搅得满目疮痍,只庆幸青春到头,我并非孤单一个。   “刘维,你能这样想,我真的好感动。但是——”   “能不能别提那一毛三分钱了?我会还的!回去就还!”   他暴起,“这句话就跟你整天喊着要减肥一样!说一万遍了!”   画风突变,盛杉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还打不打了?”   “往死里打!!!”(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8 0 8 0 t x t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这句怒吼来自我,最讨厌别人叫我还钱!然后,没有了然后。   因为盛杉猛力的一脚,刘大壮再挣扎着爬起时,眼部周围突然血渍涔涔。   他非要选在海边比试,说地广人稀。可这里并非景区,沙子未经处理,不够细致。他摔下去,眼角磕到石子,扎进肉,一行血渍顺着颧骨往下流,疼得他龇牙咧嘴。   盛杉发号施令,要我去咖啡店里拿生理盐水给他消毒,“避免感染。”   情急之下,我跑掉了拖鞋,有细碎的石子扎到脚也恍若未觉,等再原路返回,才发现脚心钝钝地疼。   为了不添乱,我坐在医院走廊查看脚底伤势,伤口不大,破了皮而已,遂找了张创口贴,应付了事。只没想,生活中一些可以被忽略的细节,到最后,竟成为致命伤口。   刘大壮从急救室出来,右眼角包着一大块医用布,被我嘲笑了很久。盛杉似乎有些内疚,我安慰她别放在心上。   “我知道,你不肯让刘大壮,是因为一旦真遇见危险,没人会手下留情。”   她却嘴硬,“没有,我只是觉得,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打败,传出去多毁名声。”我恨得牙痒痒,她忽然大发慈悲说,要请我俩吃大餐,权当送行。   抱着“脸可烂,不能不吃饭”原则的刘大壮,强忍着疼痛的伤口大快朵颐,还抢了属于我的那份海鲜。诡异的是,我没有奋起反抗,因为没胃口。   神呐,我竟然没有胃口,我怎么了!   当晚,迷迷糊糊一夜没睡着,觉得脚心越来越疼。第二天早上,收拾行李,整个人也飘飘忽忽的,头昏脑胀,脚底似乎肿了起来。   何渊开车,要和盛杉一起送我们去机场。我张开双臂,想给盛杉一个离别的拥抱,结果胳膊无力地一滑,一耳光抽到了盛大小姐的耳廓处。下秒,耳边只听见她愤怒的咆哮,“程、改、改!”   我整个人一哆嗦,就真跟黛玉似地,眼前发黑,被吓得倒地不起。   在我昏迷那段时间里,盛杉快速拨打了120,刘大壮却突然想起什么,搜了我的手机往外跑去。半分钟后,他回房间,却被面色凝重的盛杉单手摁到墙上,美眸浅眯,“你两究竟瞒了我什么?”   刘大壮怔怔,完后一脸的视死如归,“对不起,她没打算告诉你的事情,在我嘴里也问不出所以然。”   何渊瞧着剑拔弩张的两人,伸手拨开,“你们先别自乱阵脚。”   盛杉这才松手,却不打算罢休,“见面那天,她吹点风就叫头疼,现在还莫名其妙昏倒,完全不是她彪悍的作风。”刘大壮沉默以对。   约莫半小时,咖啡馆附近人潮攒动。盛杉探头往下望,来的却不是医生。只见门口并列两行黑衣人,头上还悬着直升机由远及近,螺旋桨的风和声音盖过了宽广海洋,阵势大得吓人。   未待多问点什么,一个看似为首的黑衣保镖已经冲上二楼,吩咐后面两个男子将程改改抱走。盛杉下意识要阻止,和为首男子动起手。   来者都训练有素,过几招,还分不出胜负。眼看行动受阻,其他奉命行事的只管达到目的,仗着人多势众,一记扫膛夺了盛杉重心,接着面壁的人,变成她。   那一刻,盛杉特别委屈。   二十二年来,能够让她面壁的人,除了父母,只有周印。   因为砸了小女生送他的盆栽,被喝斥,为了取得原谅,自己扯着耳朵,乖乖去面壁博同情。好像还有一次,因为生气他不肯搭理自己,一个人开艇出海,被滞留在无际的大海中央,他和父母将自己找回……   离得近了,墙壁上浓重的油漆味入鼻,呛得盛杉不行,连回忆都断断续续。片刻,只觉有人上楼,接着后背一松,钳制解除。   一众黑衣纷纷向来者颔首,盛杉回头,那张无数个午夜梦回闪现的脸,真切出现在眼前。   清风微拂,久别重逢,他说的第一句话竟不是问候。而是像每个她犯错误的时刻那样,板着脸苛责。   “昔日师父是怎样教你的,怎么这样轻易被捉?”   她一反强硬姿态,禁不住扁嘴,白水水的眼泪已丢脸地滑到鬓角,“谁叫师父偏心,最好的,都留给了你。”   连我,也留给了你。   此前,盛杉真的想过,在这座小城,与何渊度过余生。可,周印来了。   他分明什么挽留的话也没说,只单单往她眼前一站,她想做的,居然只是扑进那清淡的怀抱,将积蓄已久的心事诉说。顷刻,盛杉完全理解了程改改。   她说,道理很动听,但是,人很难做到无情。就算做了成千上万次的心理建设,有的人只要一见,就溃不成军。   周印是刘大壮打电话通知的。   来之前,刘大壮已知会,盛杉就在望城。所以面对她,周印佯装淡定。实际,再见故人,自己的世界早已山河喧嚣。   大家对程改改的病守口如瓶,送到最近的医院后,只有带来的那支医疗团队能近身。   “伤口没及时处理感染了,细菌发散速度很快,引发了一系列败血症状。重要的是,程小姐情况特殊,她……”   期间,贴身护士出来报告情况。盛杉靠在周印身边,看他浓眉一沉,简明扼要打断对方:“她必须活。”   见护士面带惧色,又加上两个字:“尽力。”   不加这句,盛杉或许不心慌。可周印是谁?是孙中山班房里的金佛都能弄给她的人。此刻,他却道,尽力而为。   女孩侧身,下意识揪着男子衣角布料,“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一个细菌感染都能严重到要人命?!”   周印克制地瞧她一眼,嘴唇翕动半晌,脱口却是——   “盛杉,跟我回滨城。”   滨城的一切,对盛杉而言,熟悉又陌生。   新修的几条泊油道直通盛宅,见她好奇打量,掌着方向盘的周印不动声色道,“你开车没什么耐心。”有次,还差些出车祸,于是去年搞城建规划,他索性去插了一脚。现在四面八方,都大大缩短了她回家的路程。   最先冷也最先暖起来的城市,太阳开在天际,像一朵花,印进女孩儿的眼,鲜鲜地。   “他一来,我就知道,你会走。”   遥想起临别之际,何渊悲伤的眼神,盛杉又觉得愧疚。   以前,她给了别人伤口,也故作铁石心肠,何渊例外。她利用了他,来治愈低潮时的自己,暗暗等待周印出现,向她伸只手。   “何渊,谢谢你当日收留。不过纪念品什么的,就不用了。”   说完,将乳白色的贝壳手链推还给他,“我只是无数道路中的一条,你走过,就过了,千万别记得。”   如果一个时时刻刻都在刷存在感的人,叫你将她忘了,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为你好。   螺旋桨的风呼呼,何渊的发尖跟着飘,碧海晴空下,她转身的笑容似彩虹,裙裾飞扬,朝不远处的白衣男子奔去。   其实,那晚程改改与盛杉的对话,他曾无意听到。程改改笃定地说,盛杉和她都是飞蛾,何渊在暗处失笑。   这看起来铜墙铁壁的姑娘,怎会甘心做飞蛾?直到见她眼泪毫无防备落下,他恍然大悟,原来是真的啊。   但好可惜,他成为不了那簇火。只能看着直升机的影子越见缩小,从此,山高水长。   程改改被紧急送回滨城,在叶氏旗下的私立医院落地,医疗团队也是从这儿抽调的。刘大壮寸步不离跟着,见她进了手术室,又忧心忡忡给周印打来电话。   “这可是那人的地盘,如果被发现了?”   周印刚把盛杉送回家,正在去医院的途中,“只有这里的医疗条件跟得上。”医院不对外开放,却是国际技术率先引进的地方。   见刘大壮依旧有些恐惧,周印又道:“放心。我虽做不了那人的主,但封锁消息,还是轻而易举的。”   窗外风景节节倒退,周印扣了电话,扯下耳机。良久,握方向盘的手松了松,突然如释重负一口气。   幸好,她还是那个喜欢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女孩。   幸好,她肯回来。 第2章 我几乎,忘了你   天堂鱼。   记忆力超强。好斗。喜阴。擅匿。   将每个标签贴在叶慎寻身上,都恰如其分。   他公寓里也养着一尾天堂,体色艳丽,鱼尾似透明的绫罗短衣。每日清晨醒来,沛阳都能看见,老板做的第一件事,是喂养它。   鱼是那个女孩送的,她偶然在大街上碰见,脑子里第一时间浮现出他的脸,遂买下来,赠与。   “啧啧,我猜得没错吧?嘴上说得再狠心,心里到底放不下。”   沛阳悄悄朝着对讲机,与那头的同事说话,没想被调侃,“知道您情场万事通,脱离了单身的队伍,正值新婚燕尔。”   话匣子打开,沛阳忍不住叹口气,“唉,别提了。没结婚还成,婚一结,女人的善良大方统统都成了浮云。开始向你要车子、要房子、要克拉钻戒,一言不合就买包。”   他正滔滔不绝,完全没注意偏堂的人已喂完了鱼,逐步靠近,并在关键时刻接了那么一句。   “她不图这些,还会要你?”   噗。   那厢的保镖爆出一声嘲笑,又怕被老板听见,赶紧闭了通讯器,扔沛阳孤零零面对阴晴不定的叶慎寻。   沛阳抬头,入目的男子有型有款,沐浴着微醺的日光。餐桌处的清香木味儿,和那光亮一起,点点侵蚀他的眉和眼。不远处暗帘尚垂,男子五官被阴影一打更加立体,整个人不可方物。   “走,陪我去遛狗。”阴影里的人突然开口。   叶慎寻恍惚笑了一瞬,沛阳忍不住痉挛几秒,四处打量房间:“您没养狗啊……”   男子没回话,定定瞧着他,似乎在说我面前不就有一条吗?   片刻,沛阳恍然大悟,举手投诚,“老板,我没想监视您。只是给老爷子透露了您每天的起居时间而已,还是被逼的。”   踱步到窗边的男子,随手摸了根烟,没点燃,只夹在唇上尝味道,看楼下逐渐凋谢的梅花,“我理解,你有难处。”   这么讲,沛阳的腿更软了,“不,我没难处。家里那败家娘们儿,要什么钻戒车啊?我立马把这个月多余的工资打回老宅的账户。”说着,就要行动,却被阻止。   “不用了。”   他声音轻飘飘,视线却保持在院子的方向,“找个时间,把这里的东西都搬回老宅吧。”   “嘎?”   沛阳错愕,“您这是,愿意回去了?”   叶慎寻目光一闪,以沉默代替回答,徐徐动身,往二楼卧室走。将到尽头,沛阳想起什么叫住他。   “那缸子里的鱼,是不是也一起带走?”   他掌着扶手,心算了几秒说,“不用了,将死之物,晦气。”   将死?   起初,沛阳不明白,趁他离开后,凑近鱼缸看,才发现叶慎寻晨昏定省喂的,根本不是鱼饵,而是安眠药粉。   沛阳大惊失色。   还记得,那女孩送礼物时,开玩笑说这就是动物界的叶慎寻,因为她将手伸进水里逗弄,却被游弋在浮萍背后的鱼儿反咬一口,“阴祟劲儿简直一模一样!”   如今,在她离开的第三百九十七天,他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毁了“自己”,绝了心。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心脏跳动的频率变得正常,却始终没清醒。   期间,周印建议刘大壮别成天在医院守着,若碰见熟人,会引起怀疑。可刘维不放心,偷偷与小护士加了好友,请求她当自己的眼睛。   小护士正是跟随周印到望城的那个,被一句“她必须活”吓得不行。   她虽然给家里争气,争取到加州大学护理学院的进修资格,以优异成绩毕业,却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阵仗,生活上懵懵懂懂的,完全没长开的小姑娘。   若我清醒,应该会吐槽刘大壮:废话,长开了,能被你糊弄?   好在我睡着,刘大壮想,我安静的样子,实在比呱噪的样子讨喜得多。   期间,盛家举办了洗尘宴。   盛杉消失,对外统一的口径是出国留学,避免有心人挖根究底。遇见些敏感的小报记者,亦有周印收拾残局。现在千金重返,理当昭告天下。   叶慎寻很晚才到,在宅子昏暗的玄关处被人攻击了,肘风袭面,他敏捷一闪,顺势扭了来者的胳膊,眸光满是杀意。   “师兄、师兄!痛!”   惊呼声起,他松了五指,将盛装打扮的女孩推离半米之遥,“上次你叫我师兄,是为给周印出气,折了周家老大半壁江山,这次又想玩什么花样?”   瞒不过,所以没打算瞒。盛杉靠近了些,瞳孔发亮,开门见山。   “这次是为了一个朋友。她生病了,细菌感染,住在你们那儿观察当中,我想给她换间最好的无菌房。”   男子嗤笑,“这算什么请求?周印随便动动嘴皮子的事,需要我出面?”盛杉偏了偏头,“没想你出面,只是知会一声。毕竟刚回来,正好找个契机,和师兄打个照面。”   叶慎寻狐疑地看盛杉一眼,“除了周印,盛小姐竟还有别的朋友?”她立马露出无害笑容,模模糊糊答:“人在江湖飘,广结善缘总没错的。”他浓眉一挑,不再置喙。   事后,听说盛杉竟向叶慎寻自投罗网,刘大壮恨不得从二十八楼往下跳,盛杉却不以为然。   “你以为自己的地盘凭空出现个人,他会不知道?索性提前知会有这人的存在,他反而没了兴趣追究,也方便我前去探望。”   周印应该也这样想,才为我捏造了一份假的身份资料,留待后用。就算叶慎寻要查,也查不出所以然。   城市套路好深,刘大壮想带着我回农村。但他即便现在想拍拍屁股回农村,估计也有人不愿意。那就是小护士,郝书敏。   起初,自我介绍的时候,刘大壮听错了,“什么?好淑女?”就此,他硬将这外号冠到人家头上。   好淑女来自普通家庭,父母在这附近一带开了个小店,卖面。   有天刘大壮去吃面,恰好听见好淑女的母亲在骂闺女,说她二十有二,到了谈恋爱的年纪,别整天只知道啃书本,“女人的终生大事是婚姻,不是事业。”   好淑女没有恋爱经验,此前也对男性并不感冒,不停劝解母亲,“妈,您和我爸好好经营面摊,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解决。”   “妈,我爸都没说什么,瞧您紧张的!”   “欸,妈、妈,别动手啊,戳脑门也很容易碰到神经……”   刘大壮旁听许久,耳濡目染,一碗面吃到中途,觉得味道不够,出口便是:“妈!盐呢?”   然后,空气安静了。   都说一见杨过误终身。   郭襄因为杨过的侠者气息盖世无双,还送了她一场人间烟花,才倾心。可没有谈过恋爱的好淑女同学,就被刘大壮那干脆利落地一声“妈!”给震得小心脏活蹦乱跳,从此甘愿沦为他的眼线,对我的照顾也细心备至。   但有句话怎么讲来着?物极,必反。好淑女照顾得太悉心,也不好。   例如,在她每日照着三餐跑去主治医生办公室询问我情况的时刻,竟巧遇叶慎寻。   之前我曾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体变得比以前差。对叶慎寻来讲,也是这样。   以往两年一次的体检,现在每隔三个月就得往医院跑。戒烟戒酒。应酬到天明的豪情壮志再无。每日早睡早起,去花园里晨跑,增加肺活量。这一切……都是拜我所赐。   医院。   各项体检完毕,叶慎寻扣了外套往外走。经过走廊,恰好听见鲜活地一声问询:“赵医生!顶楼的程小姐今天情况怎样?”   “小姑娘烦不烦,都说了,正在观察,观察。”   “那为什么还没醒呢?”   “你也算半个学医的,还问这么白目的问题?她情况特殊,细菌清除工作一时半会儿完成不了,每天点滴里都有麻醉剂量,方便清理伤口,会醒的。”   因那声程小姐,叶慎寻的步子生生顿住,抬眼朝里望,出口询问:“程?”   好淑女转过头,看见传说中的人物,惊惴不安的表情布满脸庞。见势不对,沛阳赶紧迎上,刻意加重了语气:“是的,陈!盛家小姐在望城认识的朋友,她说给您知会过,周总又忙,于是我先帮忙安排了无菌室。”   看似天衣无缝的说辞,沛阳的背上却出了薄薄一层汗。   叶慎寻继续摆弄袖扣,半信半疑,“突然嗅到一股阴谋的味道。”沛阳欲盖弥彰扬了声调,表情夸张,“怎么可能?!您那么聪明,谁敢阴您!”   结果马屁拍到马腿上,叶慎寻眼缝一细:“要想被归为聪明人,那我得去掉七十点智商。”   语毕,抬脚就往电梯的方向,摁下顶层按钮。刹那,沛阳好想死。   顶楼只有一间病房,却有周家人把守,为首那个一眼认出叶慎寻,非但没相让,反而警戒起来,带着其他人拦了他的去路。   “叶先生,周总吩咐过,除了他和盛小姐,其他人不能靠近这间病房。”   来者仿佛已确定了什么,眼底的怒意被一个高浪掀起,“滚。我打狗,从来不看主人。”为首男子依旧寸步不移。   保镖界的都知道,在担下这等苦差事的时候,挨打已经是最轻的惩罚。好在叶慎寻动手前,电梯滴一声打开,盛杉从里边款款而出,画面一时有些宕机。   她与沛阳对视,大意是我的天,你怎么不拦着?沛阳用眼神喊冤,您听过下人能拦主子吗?盛杉佯装镇定,手指默默在包里摁下手机的快捷1键,拨通周印电话,故意大声说:“好巧,师兄也来看望我的朋友?”意在要他赶紧来救场。   叶慎寻冷笑,“盛小姐好心智。”   没错,她之前说躺在这里的是朋友,只不过没暴露朋友的名字而已。严格讲,也不算欺骗。   事到如今,盛杉破罐破摔,双臂一展,“OK,她是住这儿,没什么好遮掩。但我听说,叶总早就宣布和我这位朋友划清界限,既如此,病房里究竟住着谁,根本没那么重要,不是吗?”   “重不重要,你决定的不算。”   说完,越过她走近落地窗,无人再拦。   病床上的女孩,手背插着几根白管,静静呼吸。叶慎寻隔着玻璃,一寸寸审视她的温顺,忽然觉得陌生。还有些可笑。   怎不可笑?   她曾经为了魏光阴,和他拔刀相向,口口声声要恩断义绝。如今,却又躺在他的地方,那么理所当然,好似他还会像从前那样,对她给予的好坏,都照单全收。   记得两人还同住公寓那段时间,程改改无聊看小说,读到男主角抛弃未婚妻,投奔富家女怀抱时,恨恨说了四个字:郎心如铁。   可她的心狠起来,毫不逊色。   当初为了将她带回自己身边,他发生车祸,躺在手术室生死不明,她却一心一意搜寻着那个人的踪迹。他因为这张无害的脸,养一身伤,醒来却得知,她已经在去寻找魏光阴的飞机上。   以前,连沛阳私下都爱与其他保镖开玩笑,“我们老板在程改改面前,没什么原则的。”   全世界都看见的、他的转变。二十八年都没有过的,这份真心。可她,弃若敝屣。   回忆过往,落地窗外的人拳头猝紧。周印匆匆赶到,两个人中公子,在消毒水浓重的走廊对峙,画面诡异却好看。   见他出现,盛杉迅速跑过去求庇佑。眼看那人目光如剑刺过来,周印护短地将盛杉揽在身后。   “是我的主意,与她无关。”   叶慎寻怒极生笑,抄着手面向他,“好啊,好。鹣鲽情深。不知道你向其他女人求婚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情深几许?”   他专挑软肋戳,盛杉果然禁不住一颤,周印蹙眉:“你别太过分。”那人彻底笑起来,“更过分的,你应该见过。”   搭档多年,每当叶慎寻露出这样的笑容,总有大事发生。怕牵连盛杉,周印退步,“你究竟想怎样?”   他斩钉截铁,“怎么来的,怎么走。”末了又道,“别家医院怎样我不管,但我的地方,不欢迎闲杂人等。”   虽然知道叶长公子的手段,盛杉还是绷不住了,跳出来,“你清楚她的情况吗?若非万不得已,我们也不会冒险来这里,现在撤走医生和设备去别的地方,简直是要她死!”   笑话,他连曾经愚蠢的“自己”都亲手杀了,如今还在意她的死活?   周印接道:“不管你与程改改关系如何。再不济,她也是我的朋友。”   叶慎寻失去了耐心,语气成冰:“朋友?考虑清楚再下定语。她的朋友,都是我的敌人。”周印坚持,“我不关心。总之,她不能走。”   同窗多年,共谋江山,难不成他还能和自己动手?况且,如今叶慎寻的身体状况,也未必是他对手。   见周印坚持,叶慎寻神色越来越不虞。一是痛恨身边的人,竟不知不觉间都变为了她的盟友。二是痛恨自己,还站在这里说那么多,可真出息,直接赶人就好了啊。   主意一定,他侧头命令沛阳:“去过望城的所有医生护士,还有现在经手她的,全开了。”   沛阳凉气倒吸,“您是要开了整个感染科与呼吸科?”   他头也不回离开,掷地有声。   “不,我只是要她走。”   太狠了。   叶慎寻一走,盛杉气得浑身抽搐,只差没将走廊尽头的陶瓷盆栽扔一颗下去,正中那冷酷家伙的脑袋。   “他知晓对付你我非一朝一夕的事,最快达到目的的方法,就是让整座医院空掉。”   刘大壮收到消息跑来,气儿还没喘顺,只着重听见了“对付”二字,眼皮一跳。   妈妈啊,他爸的公司还靠在叶慎寻这颗大树下,要知道他也参与了计划,估计不会像对待周印与盛杉那样宽容。   “那现在怎么办?不会真转院吧?!我怕我家程受不了这种折腾啊!”   一旁的好淑女不高兴了,弱弱道:“我才是你家的嘛。”   刘大壮还傲娇上了,“我爸规定,二十五岁以前不许谈恋爱。”   两人你来我往打情骂俏,不知为何,盛杉真的好希望程改改此刻清醒着,将刘大壮的嘴封了。   “不见得没办法。”   团队主心骨周印终于说话,众人则齐刷刷看向救星,“虽然慎寻比较难搞。不过,还有个人比他更难搞。”   这么一讲,盛杉醍醐灌顶,“对哦。他打小就是我们孩子堆里的王,直到后来——”刘大壮与好淑女情也不谈了,纷纷围过好奇道:“后来怎样?!”   “他爷爷来了。”   盛杉话落,与周印交换一个心有灵犀的眼神。刘大壮立时觉得自己败了,原来虐狗的最高境界,根本不需要言语。   天刚擦黑,叶慎寻接到老宅电话,要他回去吃饭,“老太爷指名道姓要您回家,看起来心情不大好。”打电话的佣人偷偷提醒。   叶家老太爷叶舜山,年轻时前线火拼,解放后转战商场,后又担任人大代表,五十余年戎马倥偬,早已练就怒不形于色的本领。但寻常时候,他有点老顽童的意思,爱与小辈开玩笑,不承认自己上了年纪,还跨越半个地球去跳伞。不过,也曾动过真格。武器是绞了一层猎枪子弹皮的马鞭,任对方百折不饶,也分分钟哭爹喊娘。   整个叶家,叶慎寻被打得最少。他父亲排行老三,等他出生,叶舜山教训人的力气已用尽,对这个嫡孙只剩下偏爱。当然,也缘于他特别会钻空子,知道每个人的底线在哪儿,是最像叶舜山的人。这直接导致别人的光环都被其遮盖,明明辈分偏小,却在坊间获得长公子称号。   将开春的天气,叶舜山着了单衣,到池塘边喂鱼,叶慎寻入拱桥便见。   老爷子素来不爱小动物,这什么时候有闲情逸致养鱼了?   出于好奇,叶慎寻走近,探头望,却见宽荡荡池塘里,只有一尾小的。打死他也不会认错,正是程改改送的那条天堂。   原该寿终正寝的小玩意,比呆在公寓里的时刻还活蹦乱跳,眼欢欢地瞅着新主人手里的鱼饵,只恨自己无法跃龙门。   叶慎寻倏地转身,要质问沛阳,哪还有那家伙的影子?   他走近,那尾色彩艳丽的小天堂仿佛还认得自己,竟抛下手拿饵食的新主人,游到叶慎寻的方向摆尾巴。   当初程改改送礼物的时候就说过,天堂鱼拥有很强的记忆力。当自己的领地出现新鱼,它会好奇地游来游去,打量陌生邻居,直到失去兴趣。如果天堂鱼和新鱼第二次相遇,它们又会很快发现对方是老熟人而失去探索兴趣。实验发现,这样的记忆力至少可以保持三个月,有的甚至能达到半年之久。   见状,叶舜山哼了一声,“畜生就是畜生。甭管喂它好食还是毒药,都眼巴巴沉进肚子,记着人的好,有委屈也只管往里吞。”   老爷子寻常骂人都直来直往,若非真生气,才不会拐着弯,叶慎寻立马识相认错,“孙子有什么行为不妥的地方,您明示,别气坏了身子。”   话是好话,白发鹤须的人却一把籽洒下,更气了,“真当我糊涂?拿对付外人那套把戏应付家里,可是比畜生更不如?”语罢,转身就走。   叶慎寻长腿两步跟上,围着院子闲庭信步,听叶舜山徐徐的声音传来。   “整个叶家,只有你和你父亲,自小到大没叫我操过心。如今你们翅膀都硬了,本事可通天,在谁面前都横着走,就算真有什么不妥行为,还能预留时间给我阻止?除非有的人啊,自投罗网。”讲到这儿,停住脚步回身,看向立在葱茏之间的年轻男子。   叶慎寻瞳孔颜色一深,憋在喉头久久的那口气,终于吐了出来,“孙悟空花样再多,还是逃不出如来的五指山。”   没错,他的真心,并非赶走程改改,只假模假式做样子,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他知道周印心思不比自己差,肯定能想到找叶舜山出面。这样一来,他的放手就成为顺理成章,也于外人面前做足了冷血,表现出对程改改再无留恋。毕竟,他真想做什么,根本不可能给任何人阻止的机会。所以,偶尔连周印都拿不准他的态度,做不了他的主。   但,他究竟想演出戏给外人看,还是给自己?   他与程改改之间,早在自己垂死的瞬间,便失去了互相问候的资格。她走了,不应再回来,更不该以那样弱势的姿态出现,连质问机会都不给他。   叶慎寻的行李还没有完全搬回老宅,此面后,叶舜山竟叫人将他的东西都打包扔回了公寓。   “没回来就惹我心烦,回来得了?还是自生自灭去!”   亲爷爷。   犹记那日,临离开前,叶慎寻禁不住问,“不过,您为什么对她的事如此积极?”他猜到周印会去搬救兵,却没想救兵来的速度,比他想象中快许多。   绕了一圈,两人已经又回到池塘前。叶舜山用桅杆替小天堂拨开硕大的浮萍,露出它美丽的衣裳,然后不动声色盯着鱼儿骂:“畜生,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你。”   他都快把“自己”折腾死了,若不露脸,难道再做一次替他收尸的准备?一年半前的那场车祸,直到现在,叶家所有人都还心有余悸。   那姑娘,唉……   跟着叶慎寻出了宅子口,沛阳还大气不敢出,时刻保持警戒状态,深怕一不小心被过肩摔。但诡异地,叶慎寻这次却没唯他是问,甚至连责备也无,只临上车前,忽然问他:“周印那边,你准备怎么去回话?”   哦,观察力要不要这么棒,竟发现他偷听了爷孙俩的谈话。自然也得知,叶慎寻的真心。   就说啊!他们老板对那个叫程改改的根本没原则!根本放不下!要真开了整个医院的人,耽误她的病,死的人会是自己!他如此聪明!助理界良心!   “额,实话实说?”   见一道寒光闪过,沛阳立马改口,“说您被老爷子狠狠骂了一顿,不得不就范?”叶慎寻掌着车门,似乎还不满意,“这样的话,估计会看不起我?”   “不然,就说那些人确实被开了,又被老爷子弄了回来?”   “去吧。”这次没犹豫。   这年头做个保镖兼助理真的好难啊,他回头一定要申请调年薪!   与此同时,黑夜的幕盖下。叶慎寻上了车,启动引擎,却迟迟没踩油门,掌着方向盘发呆,凝成一幅寂寥图画。   中途,男子指尖不小心触到光碟播放键,哀伤的音乐声泄出,融进无边夜色。   今天碰到一位我们的老朋友/她提起你/我不知该说什么   听说你回来好一阵子了/我尽力忍住泪水   到如今/我以为自己几乎忘了你/以为快摆脱忧伤的心情   以为你寻欢作乐回来/会发现   我几乎/忘了你   歌词之所以戳人心,因为全世界的痛苦都大同小异。有的人再出类拔萃,也只是凡胎肉体。   这天下,根本没有任何药石,可解人间相思。 第3章 你看,叶慎寻,我没说谎   梦中的薄雾经久不息,青年的发梢被霜沾染。   寒风呼啸,他垂着眼,一颗颗将我的外套纽扣整理。我听着每一声的咔嗒,像谁在耳边敲响的警钟。   紧接着,画面翻了又翻,成片的迷谷树林中,头顶的雨声势浩大。   “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   他脖颈处的鲜血顺着雨水奔流,我仰头,看他有型的眉骨呈着淡淡的青。   “成全。”   话毕,那双将要伸出来扶我的手,消失了。   我骤然惊醒,察觉面上很热,眼角处却发着凉,感觉移动脖子都吃力,开口第一句话却是:“编辑找我了吗?”   刘大壮真是我的好朋友,他及时围过来,怜惜极了的表情,“我不知道你的QQ密码,但微博密码还记得,为了不让你的小粉丝们担心,我每天都发消息。”   例如他与好淑女在医院附近吃的甜点,或是哪天滨城的夕阳特别好看……听了许久,我缓缓坐起,手背上的点滴针又凉又刺,“但你就是没有回复编辑消息?”   刘大壮重重点了点头,“嗯!放心吧!在你没有想好拖稿借口以前,我是不会轻举妄动的!”   你这还不叫轻举妄动?   你整天以我的名义在微博更新消息她看不见?   你发微博但就是不回她消息你想死?   你就不能直接留言给她说我病了?   你现在要我马后炮地去说我病了她会相信?   “呵呵,刀呢?”   见我皮笑肉不笑,刘大壮离得远了些,“你,你想作甚?”我笑容更甚:“杀一只鸡,给你补补身体,感谢你的深明大义。”   感谢他不仅毁了我在粉丝眼中的仙女形象,还可能让我登报:作者为逃避交稿人间蒸发,编辑上门追砍三十刀。   “我还有个好消息告诉你。”刘大壮保持一脸兴奋,“盛杉跟我们回滨城了,周印去接的!”   我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望着他,再望了望这间病房,和窗外刺眼的阳光,语气幽幽。   “所以,你是说,我们已经离开望城,回到了滨城?”   他很给力地回应我,“对的!而且你现在躺的地方,就是叶氏旗下的私人医院!”   忽然,我好想再睡死过去。   见我又要闭眼睛往下缩,刘大壮一把扶住我的腰,“你躲也没用,叶慎寻已经来过了。”   然后在他三寸不烂之舌的叙述下,我生动得知了叶慎寻和周印等人如何对峙,以及我是怎样在叶慎寻的迫害下安稳存活到现在。   可听了那么多,我所能接收到的唯一讯息是:他还恨我。   他恨我。   恨我当初为了魏光阴,竟能做到完全不在意他的死活。最后一次分别,他将我最爱的小说撕得粉碎,指着我鼻子骂说:“郎心如铁?我很怀疑,程改改,你知道心字怎么写?”   当时,我怎么回答的?我呵呵笑说,我知道,因为十二年前,有个少年,曾亲自教授。而这个少年,不是他。   我想尽办法将他激怒,其实,其实……   陷入回忆的我,将指间的白色床单捏得皱巴巴。刘大壮看不过去了,抽出一张纸巾塞到我手里,“别啊青梅,捏纸吧。按照他那么龟毛的个性,说不定会追究你弄坏医院设施,会赔钱的!”   看看这吝啬玩意儿,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暴发户的儿子?!   察觉我的怨念,他更来劲,陡然将脸苦起,“吓死我了!那天叶慎寻发火的时候,我好怕牵连我爸的事业,从今以后自己再也不能做暴二代!”我极度怀疑,世上到底还有没有真情。   不一会儿,盛杉推门而入,手提一个黄中泛青的凤梨。   之前在公交上打扮成天山童姥的人,仿佛不是面前这个。此刻的女孩虽称不上金装玉裹,可橱柜里最好的东西,似乎天生为她打造。长睫毛微闪间,她眼底某些沉重的情绪已被带下去。   看见盛杉,我稍有安慰,至少还有个真心朋友,真正惦记我。盛杉却对我的赞美嗤之以鼻,“你不是看见我安慰,只是看见凤梨而已。”   天呐,世上估计没有比我爱吃凤梨的人。恨不得立马扯了针,徒手劈开。   见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她眸中暗色又浮了浮,遣退带来的人,好半晌才说:“程改改,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问你。究竟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发生过什么事情。”   突然被提问,我一愣,泫然欲泣,“都告诉过你,现在我柔弱得不要不要的,你偏不信,还叫我跑去咖啡馆里拿东西呜呜呜。”   显然,我避重就轻的回答没能得到盛杉采纳。见气氛不对,刘大壮趁机说去问医生情况,偷偷溜走。   当偌大的病房里只剩下我和盛杉,我依旧无言以对。   其实,并非我不愿告诉她真相。只是,不知从何说起。因为有的话一旦出口,就会显得特别傻。我可是仙女啊,怎么能让自己看起来傻气?   所幸,病房门再次被推开。   见来者,盛杉明眸膛得更大,“叶、叶老?”   跟在周印身边多年,盛杉早已将处变不惊四个字运用得游刃有余,鲜少见她惊诧的模样。   倒不是叶舜山多么吓人,而是自有记忆起,几乎没什么机会和对方见面。他不爱应酬,更厌恶束缚,前几年还硬生生辞去了代表之位,满世界跑。这样一个人,现在竟出现在我的病房,她能联想到的只有五个字:摊上事儿了。   叶老爷子来的阵仗更大,助理医生保镖跟了一溜。见状,盛杉悄悄退后了两步,给我一个“谁叫你当初将叶家心头肉害得苦,绝逼找你算账”的眼神。从那刻起,我确定了:世、上、没、有、真、情!   见我床头陈着的饮料,老爷子微抿唇,“喝饮料对身体不好……”   我好怕他下一秒会说:不如喝点酒吧。而我还不敢拒绝。幸亏他说的是:“喝点汤吧。”   语毕,训练有素的佣人将一蛊血燕呈上,有条不紊地摆弄着喝汤的一系列工具,叮叮作响。搞得平常吃饭都是饕餮之相的我,只能装小家碧玉。   见这种情况问不出个所以然,盛杉识相要先离开,我忽然出声叫住她,“你不用走。”末了,又偏头望向不远处的老人,“她可以留下吧?爷爷。”   当我那声爷爷一落地,盛杉彻底疯了,脚下几近踉跄。   结合我孤儿的出身,她在脑袋里意淫了一出大戏,那就是叶慎寻兜兜转转喜欢的,竟是自己的亲妹妹。本来这个圈子里,凭空冒出个私生子私生女之类,并不稀奇。所以,我才不能和他在一起,只能狠心去找魏光阴,叫他死心。   其实,我倒真希望是那样,简单明了。然而,叶舜山只是我父亲的老师而已。   我爸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意外死亡,我甚至连他的模样都没见过。可听说,他生前也是圈子里半个人物,虽出生清贫,却凭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与学习能力,力压一众富家公子。他大学时读经济,恰逢校长是叶老革命时期的战友,遂请动他老人家,去学校开了一堂座谈会。   那场座谈会的主题是中国与其他亚洲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期间,叶老提问在场学生,对朝鲜经济都有什么看法?我父亲用两个“最”字获得叶老青睐。   “最集权、数据却最少的国家。”   “其实朝鲜经济与韩国相比更具先天优势,因为矿产资源大多集中在北方,是韩国的二十四倍……”   座谈会后,叶舜山刻意向校长提了我爸的名字,得知他已经拿到Harvard的录取书,却坚持留在国内,想为扭转国内社会债务的经济形势出一份力。叶舜山欣赏他,主动找到他,问他愿不愿意进叶氏实习。   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机会,我父亲却和我一样傲娇,反拷问了叶舜山,斟酌他做企业的理念是否与自己一样。两人在叶家老宅院子里下象棋,下了整整一天,你来我往言语交锋,他终于甘心尊叶老为师。   只可惜,我的父亲,空有雄心和本领,却在青年之际,死于一场应酬酒后的交通意外。时不待他。   我能得知这一切,也因叶慎寻那场车祸。   他不知,当日那辆四平八稳的越野坠入山谷,扬起灰尘漫天,将他从废墟里拖出来的,不止周印和他下面的人,还有我。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血肉模糊的身体,我的目光,却定在了他跌出地面的黑色钱夹。   钱夹因惯性被翻开,露出一张照片。虽蒙了尘,细细打量,照片却新鲜。里面的女孩,白纱加身,笑得艳阳都在荡。本只是路过,帮当地人完成任务,没想要留底片。叶慎寻却瞒着我留了地址,叫人将照片寄给他,小心安放。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愿为他千疮百孔的原因吧。   他欺骗我,为了利益步步为营接近我,明明是一匹狼,却在我面前饰演绵羊。我恨他,但是,他的举动,却令我想起回忆里一个人。   我曾醉倒在桌边问刘大壮,我说,“你有没有很喜欢谁?如果你喜欢过,就会明白,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   叶慎寻或许初衷不纯,但毋庸置疑,他对我有过真心。因为他将我微小的一切,都仔细收好。于是,当他伤痕累累被送到医院,医生宣布这条生命将消逝的时刻,我灰头土脸站了出来。   “肾功能急速衰竭?是……什么意思?”   “车内金属物刺穿一侧肾脏,正中弓状动脉,必须进行肾切除。但因为出血量过多,同时引起了另一边肾的功能衰竭,并且萎缩速度极快……”   也就是说,两个肾都没了运作的功能,存活几率为零。   我周身一颤,见过大阵仗的叶老爷子都差些晕厥,叶慎寻的父亲强自镇定,“既然肾出问题,那就换肾。难道每年拨给你们的医用资金都拿去吃干饭了吗?”   主治医师腿都软了,“我、我们不是没有想过这种方法,可肾脏的匹配率原本就低,我们调了全市记录,只发现一例,但对方的手机一直关机,所以……”   叶舜山想也未想,推开扶着自己的人,“我来!亲人的配对率应该很高,我去试。”   “爸!”   “爷爷!”   此起彼伏阻拦的声音。   “您都多大年纪了!况且,检查也需要时间!”   原来再高高在上的家族,在生命面前,也和我们凡人一样啊。会冲动,会纠结,会方寸大乱。   耳边的吵吵嚷嚷还持续着,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吼一声:“别吵!”气壮山河。   彼时的叶舜山还想,哪里冒出来的小崽子,竟敢对他大吼大叫?   当所有人的目光如刀射过来,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做了什么,怔在原地。半晌过,推了推最近的那个小护士道:“听见了吗?别吵。”   小护士一脸无辜,我从头至尾就没说过话啊!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我思虑良久,终于抬头对主治医师莞尔一笑,“那个关机的人,是我。”   他错愕,“什么?”   我语气轻松,好像只是抽个血那般简单,“我说,肾源和叶公子匹配的人,是我。”   那时我两还是盟友。我答应做他随时可抛弃的女朋友,他答应帮我做掩护,忘记魏光阴。   后来我生日,叶慎寻送我一份全身检查,比普通检查的项目更巨细无遗。我不喜进医院,又想瞧瞧自己会不会有什么隐患,毕竟垃圾食品吃多,新闻看多,也会有心理阴影。为此,他特地请了假陪我去,没想我俩的各项指标和血型都惊人相似。到了查肾的时刻,出于好奇,他叫医生也为我俩做配对,什么HLA分型,交叉配和实验……折腾好一段时间下来,结果竟匹配成功。   “天作之合啊程改改。”   为此,他总开玩笑说。   于是,每个对人生感到茫然的时刻,我总讲,未来如果一无所成,就去卖肾,然后把钱交给养老院,在里面度过余生,顺便和他撇清关系,叶慎寻则嗤之以鼻:“你的肾可真不值钱。”   然而,到进手术室的那刻,我开心地想:姓叶的,总算有一件事,你没说对——   我的肾怎么不值钱了?!   它救了你,也救了我的良心。   无法给你以感情。至少,我能给你以性命。   叶慎寻受伤严重,手术后还有一段时间观察期,需要控制换肾后可能出现的排异现象。而我醒来,则被医生告知,绝对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尤其不能感染,因为一个肾的解毒功能会大打折扣。所以在望城,仅仅只伤口没处理好,结果兴师动众。   当时,收到消息的刘大壮匆匆奔到医院,恨铁不成钢骂我,说我不爱惜自己。   “就算要捐,也得要点钱啊?以后你肾没了,找工作也难了!拿什么养活自己?!”   谁告诉他没了一个肾找工作就难的?我是要去搬砖?还是要做什么非人的体力活?我明明一直就是靠才华吃饭的女子。   他看穿了我的心思,“打人不也得花力气么?以后没人和我打架,我多寂寞啊!”   我气若游丝回他三个字:“贱得慌。”   周印也来了,对外人向来克制的男子,竟泄露一丝怜惜。要知道,这可是盛杉专属的表情啊。如果她在滨城,必定分分钟要和我火拼。幸好她不在,我才敢接受对方递过来的白粥。   “手术完了吃点清淡的吧。”   话到这儿,好像又不完全对,紧接着道:“以后,恐怕都得忌口了。辛辣少吃,最好不吃。垃圾食品也尽量别碰。至于运动,适量有好处,但别有大动作。”于是后来每次与刘大壮吃火锅,我都只能瞅着白汤哭。   唉,原来只有一个肾这么不方便啊。我还以为真像坊间流传的,和正常人没区别呢。早知道,我就不捐了!   “早知道,你还是会的。”   周印不愧为周印,一针见血的本领不比叶慎寻差。想来,他对我应该也有感恩之意。盛杉和叶慎寻,当属他生命中最看重的两个人。我救了叶慎寻,他变相也承了恩。   “那么,以后要是被人欺负,可以找你吧?”我眼睛一亮说。   过于直来直往的要求令周印失笑,往沙发上一坐,“我倒是愿意为你出头,但恐怕以后,根本轮不到我。”   语毕,我想起什么,哑然,好半天才强颜欢笑请求他:“可不可以不要告诉叶慎寻这件事?”他愣,“为什么?”   “我怕他的余生,愧疚。”   周印右手的食指刮着沙发滑腻的面料,细眼将我打量,“程改改,我以前,小看了你。”   哪方面?才华?美色?智慧?该不会是身材吧……天呐,想不到没了一个肾的我,还是这么污,都怪刘大壮成天带坏我!   好在,周印答应了我的请求。但叶慎寻醒得比想象中早,也奇迹地没出现任何排异。那时我就住在他楼下病房,可周印为了实现对我的承诺,在叶慎寻问起时,狠心说我正在去找魏光阴的飞机上,还伪造了我的出境记录。所以,他恨我。   叶舜山也是在那时找到我的。   “叫爷爷。”   他开门见山。   多年前,我也被莫名其妙拉到一个老人面前,说叫爷爷,至此和叶慎寻不打不相识。现在,又有一个人来让我叫爷爷?!我、我……我惶恐!万一再蹦出个叶慎寻,我再没多的肾可以捐了!   叶舜山的手段相较叶慎寻,有过之无不及,我的身世,自然逃不过他的眼睛。只我没想到,那未曾谋面过的父亲,竟是他的学生。原本应该称呼师公,但他说,叫爷爷亲近。   “小丫头,你吃的第一口肉,尝的第一口酒,是我喂的。”   那人拄着手杖,徐徐出声,我讶异地望着他。   民间有开荤的说法,传言孩子出世后,谁喂的第一口肉,她将来长大,就会像谁。   据说叶老爷子年轻时就心胸宽广,资要不触碰原则,什么都好说好商量,乐观大方。说起来,我与他倒真有几分相像。   得知往事后的我有些郁郁,他以为我是在伤心自己的身体不再完整,遂问:“后悔了?”   “没有。”我将头摇成拨浪鼓,“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过我早已没了父,至于母,她恨不得亲手将我送回肚子里,别阻碍她的富贵生活。所以,少了个肾,我不觉得可惜。至少,我没有失信于人。”   我说过,如果有天叶慎寻需要我,哪怕上刀山,下火海,我都会去他身边。我没骗他,但有些心情,他不必知晓。   见我提到生母的态度恶劣,叶老爷子离得近了些,用手杖撩开点滴管,口气认真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那我家这本简直念不下去。”我没有分寸讥笑起来,“毕竟虎毒还不食子呢,她比虎毒上万分。”   叶舜山没介意我的越矩,神色反而缓了,长叹:“她无理、她无情,自有天道轮回。小丫头,你只要记得,你来到这世上,是受欢迎的。”   程改改,你是受欢迎的。   原来我介意这么多年,不过想等这一句。   病房。   得知真相后的盛杉处于懵懂状态,我已慢悠悠喝完汤。期间,叶舜山亲自给医生护士交代几句后,转身离开。   好半晌,她青葱细指在我脑门处点了好几下,啧啧感叹:“以前吧,我以为你是小心机。现在看来,程改改,你简直心机婊啊!”   她说,像叶慎寻这样的,多少女人上赶着攀关系,可没一个有我聪明。   “她们以为有过小意温存,后半辈子都衣食无忧。你呢?你可是瞅准了少奶奶[]位置去的啊!你给了他一个肾,就算他想和你撇清关系,这辈子也已经是你的人了!绑住一个男人,会做饭算什么?关键是绑住肾啊!他好,肾好,才是真的好!”   他好。   肾好。   才是真的好。   盛杉的话在我脑子里自动循环,明明这么悲壮的事情,硬生生被她说得黄暴起来,真是太讨厌了,我欲哭无泪,亮了嗓吼她:“你不应该给我一耳光,骂我不爱惜自己吗?连刘大壮都骂了我,你为什么不骂!”   她一脸“奇了怪了,这年头流行求骂?”的无辜。想了想又点头道,“对,该骂。这么有种的事情被你做了,风头竟盖过了我。”   我生气了。我真的生气了。上次我真生气的时候,在异国丢了行李。好在这次真生气,盛杉服了软。   她拿过硕大一个凤梨摇身出门,“大不了,给你削凤梨吃。”这么一讲,我又立马高兴起来,真是好没原则。   大病初愈,坐久了感觉累,我准备躺下去休息会儿,那行至门口的人突然掌着锁,头也不回说话。   “好的朋友,是在你做决定前,给出正确建议。如果来不及给出建议,那么,祝她好。”   顷刻,我鼻子一热,盛杉回首给我笑容,“但我属于坏朋友,火上浇油那种。”   炸、弹、呢。   那两日,刘大壮鲜少出现在医院,深感寂寞如雪的我只能和好淑女聊天。   她被周印安排来专门负责我,小妮子可高兴了,听说我是刘大壮的青梅,成天向我打听刘大壮的喜好。我说,他除了想当个浪子以外,没什么爱好。她捎了捎刘海,双手撑下巴,怀春的模样,“浪子回头金不换。哎呀,好有个性啊。”   眼见智商有被拉低的风险,我赶紧转了话题,问,“刘维最近都在做什么?老不见人。”   事实上,如果我真够聪明,就应该避开这个名字。因为提到他的事儿,好淑女都来劲。   “唔,我想想。大前天他好像去他爸的公司报到,上了一天班,晚上陪他爸与客户一起吃饭。昨天,哦,昨天与别人吵起来了。”   “吵起来了?”我抓到重点追问。   她义愤填膺,“对!他本来是要到医院探望你的,结果开车的时候听到一则广播,正在做宠物专项,连线一家养狗场。狗场老板介绍自己说,我们厂里的小狗,先剥皮,再将狗肉和着蔬菜一起放进榨汁机……维哥不淡定了,直接将车开去了养狗场,和老板打了起来!”   听到这儿,我怒从中来,“这老板是要搞事情?!昨天怎么不告诉我?说不定……”说不定,我当时就能生龙活虎蹦起床,一起杀去养狗场,结果话没说完,刘大壮推门而入。   好淑女率先迎上去,心疼地摸了摸男孩右脸颊的淤青,和眼角又重新撕开的一小道口子,分分钟可以哭出来的样子:“呜呜呜,疼吗?”   两人你侬我侬,哦、不,应该叫好淑女极尽所能呵护,刘维左躲右闪应着,“唉,没事儿!”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竟从他面上瞧出几抹绯红的颜色。   一时间,我好欣慰。   因为他脸庞的颜色证明着,他已经陷入了爱情。他终于不再学我,执着地等待一个兴许永远不会回来的人,而是怜取眼前。   就在我几乎要倾出所有积蓄,送刘大壮一个钻戒要他马上求婚的时刻,他戳破了我的粉色泡沫。原来他面颊的红,不是处于害羞,而是因为羞愧。因为他打错了人。   事情还得从广播说起,他原本正在听宠物专项的电台,结果手误触了调频键,换到了营养频道。于是狗老板刚说一句,“我们厂里的小狗……”频道已经调走,才有了后面的话,“先剥皮,再将狗(果)肉和着蔬菜一起放进榨汁机……”   选朋友,须慎重,智商太重要了。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没几日,刘大壮又被打了,还是被一个姑娘打的,叫解冉。   如果可以,我希望永远也没机会提起这个名字。   她是所有苦难的源头,是我排行榜上仇人第一名,是我做梦也想掐死的人,却始终没有机会付诸行动。因为,她无论出入哪儿,身边总有人近距离保护。   滨城四大世家,叶家排榜首,其余三家分别是周、魏、解,形成四角鼎立的画面,但近几年,每家都蠢蠢欲动。解冉仗着千金之躯,又是叶慎寻的未婚妻,根本不把任何人放眼里。我住院期间,与她狭路相逢。   她按惯例,每年来医院检查身体,动静挺大的,嚷着要找最有经验的护士抽血。别人忐忑问她,“您觉得什么叫做有经验呢?”她自己也想不出,随口一说,“学历最高的吧。”在值班护士里,好淑女的学历算顶尖了,遂被安排过去。   毕竟她是周印安排给我的,检验科来要人的时候,说有个得罪不起的病人,希望我通融。我也是不走心,连谁都没问,就同意了。孰料解冉平常娇生惯养得没做过重活儿,血管和她的皮肤一样细,好淑女又太过紧张,初次扎针偏移了一公分。   为避免扎第二次,好淑女只能就着皮肤寻了寻,孰料这样的小疼痛解冉也不能忍,抽了胳膊便往后缩,抬手给了小姑娘一巴掌。   我和刘维下楼散步,恰好听见动静,跑过去一看,好淑女正悲愤地捂着脸,而解冉还想再动手。   这女人,快两年过去了,扇人耳光的爱好还是没改变。以前,刘大壮还说,她除了是解家小姐,还是亚洲什么御用模特,仰慕得不得了。现在,看好淑女被打,第一个不淡定的,也是他。   见她,我的头哐当作响,想起许多不好的事情,没来得及阻拦刘大壮。等他挡在好淑女身前,替她挨受那一巴掌后,我才幡然醒悟。   朋友和母校在某些方面惊人相似。例如,母校这种东西,我可以骂,但别人不行。朋友吧,我可以打,但要我眼见他挨打却无动于衷,对不起,我做不到。   当一米八的男孩子,被一个女生当面掌掴,我脚下跟踩上了风火轮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驰过去,右手五根手指,猝不及防摔上那如花似玉的脸庞,气势凛凛地,根本不像大病初愈。   解冉身边的两个保镖,都没看清我是怎么动作的,主子已经挨了打。   我是真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加上前仇旧怨,还没能扇死她,是我的不对。   可我毕竟不是什么人物,只听解冉惊呼一声,我手刚落下,便被两个保镖强行扭了胳膊,束缚在墙角。我企图挣扎,才发现男子力气,女子根本无法匹敌,何况对方吃这碗饭。   见我被押,刘大壮又要冲过来,场面顿时混乱起来。   解冉趁机抓了我的头发,想要报仇,那眼神狠得像是要将我剥皮拆骨,人群外围突然横插进一个熟悉的男音。   “冉冉?”   面前人闻声回头,我循声抬眼,便见走廊尽头,一道影闯进眼,如临夏之风,吹散雾气。真待面孔近了,我反而垂下脑袋,用长头发遮住狼狈的自己,看地面那道阴影越来越近,头皮发麻。   解冉飞也似地奔赴,两人在离我五步之遥的地方停住了。叶慎寻来医院拿体检报告,我说解冉怎么就挑准了这天来检查,只要有心,任何相遇都不是问题。   她摆正头,将我造成的伤口曝露在男子眼前,周边的人顿时退了一地。叶慎寻眉心蹙起,两根手指挑了她的下巴仔细观察,令我不由自主脸色发烫。   盛杉刚消失的时候,我被盛怒中的周印赏巴掌,他也是这样温柔,“疼么?”   “你说呢?周印太狠了。”   他略一默,“没关系,等有了盛杉的踪迹,拖他个十天半载,权当报仇。”   也是那天,他用半指甲盖的消肿药膏将我收买,竟主动开口,“以后若你有什么想要的,我定赴汤蹈火。”   你看,叶慎寻,我没说谎。   “我要她下跪道歉。”   从零碎的记忆抽回,便听得解冉铮铮一句。我冷哼,被人扣着还冷眼凝她:“你倒来试试。”   我敢这么讲,并非我有什么雄厚资本。恰恰相反,因为我什么都没有。一个认不了祖归不了宗的孤儿。没资产,没背景,肾还少了一个,唯剩三两好友。如果连唯剩的东西都保护不了,哪还有什么价值可言。   要我下跪,还要我为并没有做错的事情道歉,解冉可以来试试,我死前能不能毁了她的脸。   叶慎寻这才将目光定在我脸上,用近乎陌生人的神情将我打量,片刻后移开,视线锁定我身后的好淑女,启唇说:“道歉有什么意思?谁挑起的事端,谁买单。”说完,沛阳已转身下楼,去人事部,调好淑女的档案。   见我在面对下跪境地都气焰嚣张,一听见好淑女将被开除却慌了阵脚,解冉开心极了,将一丝发绾进耳后,挽着男子胳膊做小鸟依人状,“你做主。”   兴许在任何人看来,叶慎寻的举动都是在变相帮我。可只有我知,他没有帮,他只是比谁都了解我的软肋。下跪算什么?以往在他跟前,为了两只奥尔良烤翅,我也做得出来的。我惟一的不能忍,是身边朋友因为我而遭受灾难,所以他下更狠的手。   “叶慎寻,你这个王八蛋!有本事冲我来!来啊!开枪啊!你不是很喜欢拿枪眼对着别人吗?!打死我啊!”   抱歉,以上都是我的想象。纵给我千胆,我也不敢这样冲他嚷嚷,只能在心里意淫撒气。不知道为什么,光是这样看着他,我的勇气值就几乎为零,这太不程改改了。   于是,我只能,“下跪是吧?我跪。”   说完,终于抖开保镖的手,耳边只余下好淑女的哭声和刘大壮的嘶吼,“改改!不要!”   好淑女也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来抓着我的手,委屈得一边哭一边说:“算了程小姐,没有这份工作,还有别的工作!没关系!”她真傻,根本不了解他。叶慎寻发话开除的人,哪家医院敢要。   终于,我连她也推开。   为了隐私性,走廊做过封闭设计,里间未能看见外边,唯独走廊尽头的太阳光,即使遮了帘子也挡不上。   叶慎寻立在中央,看那个从来倔强不认输的女孩,矢口说:“下跪是吧?我跪。”话落,膝头已软软地往下塌。   视线所及之处,她脚心还缠着纱布,应该是之前受伤的痕迹。他盯着她的一举一动,望着那双曾刺痛他的眼睛,忽然分不清,那里面盛着的究竟是微光,还是被光溶过的晶莹。   倏然,晶莹消失,她眼皮一阖,不止膝盖,连同整个身体都直坠地面。   “改改?!”   “程小姐?!”   刘大壮与好淑女同时惊呼。   叶慎寻的身体比脑子更快作出反应,阔步去接,恰好揽到她的腰肢,稍一使力,人便抱了起来,偎近自己。低头,见她脸色素白,不知是不是病后没休息好的缘故,红润没有回转的迹象。   旁观的医生们此时也不再嗑瓜子儿看戏,急忙轰隆隆跟了上去,独剩解冉在原地,没出到恶气,嗓子眼儿跟堵了口水泥般难受。   刘大壮以为又要来一次惊心动魄的抢救,整个人火急火燎。进了电梯,忽然发现叶慎寻怀里的人睫毛扇了扇,睁开半只眼,对他做了个鬼脸,他心里顿时万马奔腾:我去,还真担心她傻得要下跪呢!看来,自己平常总被欺压不是没道理。那古灵精怪的劲儿,真不知像谁。   上了楼,叶慎寻前脚进房间,后脚跟已经摔了门,将一众闲杂人等关在外面,包括医生,众人面面相觑。   这厢,程改改被重重摔在床,她终于小声呻吟着跳起来,揉着老腰,先下手为强,“姓叶的,你就这么恨我,恨不得杀了我?”   叶慎寻站在床边,闭了闭眼,无视她鲜活的容颜,“杀了你?那太便宜。”   女孩下巴昂得老高,“好歹我也曾是你们公司的王牌翻译……的助理。就算做不成朋友,至少是战友。你就这样对待曾经的战友?你这放在部队,是要挨批评的。”   批评?他当初一心为她的事奔忙,挨的批评还少?   想到这儿,叶慎寻气不打一处来,“怕死不是共产党。”他含着威胁的神色,将俊脸凑近了些。   见他一本正经地咬牙切齿,程改改憋不住发了笑,剑拔弩张的气氛顿时有些无厘头,“得了吧,真要收拾我,何必配合我演这场戏?虽然我俩道不同,无法共谋,但鬼子都杀到你的阵地了,你还能坐视不理?”   解冉吧,挺傻。就算要闹事,也不看看谁的地方。程改改也是赌,赌叶慎寻没那么好耐心,陪着千金小姐胡闹。   “但人还是要开除的。”   程改改正得意自己的小聪明,被当头一棒,敲得晕头转向,洪亮又起,“为什么?小护士就不是人,活该被你们生煎油炸?”   叶慎寻斜了斜嘴角,“和解冉无关。难道传声筒们还没告诉你,当初你昏迷在床,我就下令开除两个部门?她早就不该呆在这儿。”   “说了,没成行。”   “那是因为动静太大,老头子阻止。现在开一个小护士,你觉得他还会出面?”   见他严肃不改,程改改倒聪明,减了气焰,绞着身下的被子示弱,“叶公子,就事论事。我俩的恩怨,别牵扯其他无辜的人,我现在没精力吵架,请求挂免战牌。”说完,举白旗的手势。   笑话,战争是她一手挑起的,她三言两语,说免战就免战?叶慎寻心口更堵了,“我真没你想象中那么好说话。”   程改改不经意翘了翘嘴,好似耍赖,“两次世界大战都预留了时间给各国和谈,凭什么我不行?”   “和谈,谈的是条件,你有什么资本和我谈条件?”   她轻咳一声,在咄咄的眼神下思虑良久,泱泱抬头,眸子又清又亮,“不然……我请你吃饭?”   那汪清凉,令叶慎寻喉头不自觉咽了咽,别开视线,心想血缘果真是斩不断的玩意。   尽管程改改模样算不上出众,可眼畔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脉脉风情,的确神似那个女人。以前,尚不觉得。不过女大十八变,这一年两载,她已到瓜熟蒂落的年纪,恰恰介于青春与无尽的娇柔之间,还不自觉。   见叶慎寻板着脸不说话,程改改当他答应了,生龙活虎地从床中央爬到床头柜的地方,开始稀里哗啦找东西。   “你找什么?”   男子蹙眉问,她回首,小心翼翼地,“刚收到的稿费,嘘!别让刘大壮听见,否则他整天算计着要我怎么请客。”   “你对朋友可真……大方。”   更大方的,在后面呢。程改改美其名曰吃饭,结果将叶慎寻带去了医院食堂。   食堂规格不算差,她点了两荤一素和丸子汤,一边从钱包里翻出自己的红色私藏递过去,下意识嘱咐饭堂的人,“一点点辣椒就好。尽量别要。”   叶慎寻眉心紧了紧,“你不是无辣不欢?”程改改一哆嗦,“哦,之前听周印说,你伤得挺严重,好像需要忌口?”   她哪壶不开提哪壶,叶慎寻呼吸重了一瞬,程改改像是没发觉,趁机将放了碗筷碟的盘子往他怀里一塞,“喂,帮忙拿一下!”   这哪是休战态度,分明烈火里烹油!但见她返身去端汤,被烫得搓了搓耳朵,叶慎寻到底没狠下来找她麻烦,默默端了碗筷,转身就走。   何谓爱情?有人说,爱是两人吵架的时刻,你明明出门想买把刀,路过水果摊,买回来的却是她爱吃的水果。至于刀,反而用在了削水果皮这件事上。现在叶慎寻的情况看起来,正是如此。   他其实不清楚,自己对程改改是不是传说中的真爱,他只知道,她是他唯一想弄死,却始终没出手的那个。   正好饭点,食堂里却没什么人。听说老板在一食堂用餐,员工全部灰溜溜跑去了二食堂。   起初,见程改改和老板并肩而行,后厨的人原想讨个好,告诉她这顿饭不要钱,被叶慎寻一个眼风杀死,只好灰溜溜地递去点菜单,专挑贵的推荐,老板脸色终于舒畅。   要不怎么讲,越有钱,越吝啬?资本家也是靠省出来的,好心酸。   程改改不知其中曲折,只当食堂的人眼拙,不认识叶慎寻,如意算盘落了空,捏着百元大钞的手久久舍不得放。她原本还想,偷偷摸摸刷个叶慎寻的脸,这样既把客请了,也把钱省了,没想道高一尺。   “以前我和盛杉去学校食堂吃饭,都能刷她脸的,省好多生活费呢。唉,没想到叶长公子的脸,还没她值钱!”程改改端着汤坐下,幽怨道。   他没嫌弃她,还反遭嫌弃?!叶慎寻惨无人色,胜负欲起,“谁叫你带错地方?你们学校四个食堂,哪个看见我这张脸不免单?!”   话虽幼稚,却不是大话。   未去美国前,他也就读于Q大。后来被举荐进入宾法大,顺理成章留在美国。之所以盛杉叫他师兄,不仅因为两人曾拜同一个师傅学武,还因母校相同的缘故。   连续喝好久的白粥,程改改此刻吧咂着嘴里的油和盐,兴匆匆找话题,“哦?这样的话,我不也得尊你一声师兄?”看她吃得欢,叶慎寻胃口莫名也好起来,埋头喝汤,无心应承一句,“叫叫看。”   “师兄!”   话音刚落,小狗撒欢似地娇嗓已递到耳边,呛了他一口汤。   “别人家的师兄都对师妹多有照拂,我这个师妹就不求您照应了,只求两国休战,免百姓生灵涂炭。”她还把好淑女的事儿挂在心上,顺梯子爬的本事不可小觑。   瞧对面两只大眼睛闪啊闪,叶慎寻愕地有种无力感。她已经很会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了,只不知,他何时才能免疫。   食堂突然更加寂静,程改改以为又说错什么话,心虚地唤来服务生打开电视,“随便哪个台都行。”制造点声音,避免尴尬,结果打开就是新闻频道。   滨城的新闻女主播应该是新人,年纪轻轻,说话时眼睛都含着笑。没多久,笑意消失了,“下面播报一则紧急新闻。”   “魏氏私人机于上午十一点零九分直坠大西洋,机舱包括驾驶员共五人,集团负责人魏延也身在其中。当地警方紧急联合中方部门进行搜救,经确认,五人均已罹难。”   程改改原先还霸着食物的眼珠,此刻直愣愣盯着屏幕。须臾,她手中的长筷掉在瓷碟上,清脆作响。   叶慎寻自然没错过这则重磅,再回神,只来得及见对面人翩然的衣角,椅子已经空了。他眼神一黯,满桌的菜肴顿时索然无味,周印打来电话,“消息收到?”   “嗯。”   他徐徐起身,将三五盘推到眼不见为净的地方,大脑却没闲着,“那块铁板,到了动的时候。”   凯门群岛。   在这里,避税和天堂两个词,应该分开理解。   因税收不是当地经济的主体来源,加上制度不够健全,许多金融大鳄将资金秘密转移至此。另一面,这里又是极富盛名的潜水圣地,徜徉在嶙峋礁石上方,破水看景色无边,所谓天堂。   夜晚的海洋不甘寂寞,海浪拍敲的声音不亚于喧天锣鼓,沙发里的人似乎听不见,注意力全在正前方的投影屏处。   里边正在唱京剧,出名的《霸王别姬》,戏正开始,楚霸王在念白:“孤,西楚王项羽。自出兵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可恨刘邦……”与当地风情格格不入。   生母未去世前,是有名的京剧演员。父亲那时单枪匹马,北上融资,酒过三巡后被请去看戏。两人邂逅于舞台上下,唱的正是这出《霸王别姬》,女子眉目间天生的惆怅萦绕,被灯光罩上,和着眼波一起飘飘荡荡,荡到男子心里去。   可自打他记事,魏家主母已是齐悦英,听说早年也是戏班子的。老一辈纠葛魏光阴从不过问,毕竟齐悦英对他的关怀,也不比一个母亲少。反而他对父亲的印象,倒只停留在两个字:忙。寡。   忙这点,不用赘述,魏家能有今日之势,堪与滨城叶家争雌雄,自然是他努力的结果。至于寡,魏延的确少言寡语,父子两也鲜少有亲近时刻。惟一有过的亲昵,还是某年除夕,难得大团圆,齐悦英的师兄从北京过来,看魏延来了兴致,遂翻出箱子里的戏服,轻纱、长袖,重展风华之姿。   那时,他被父亲抱在膝头,看着每个惊心动魄的神情,听着戏里的唱词,终于稍稍理解,什么叫站得越高,遇见的虎狼越多,同样也理解了身后的男人。   犹记当时,耳边还有醇厚男音跟着调子和,于是万家的灯火,都不如这头亮了。可节庆过,日子恢复如常,魏延又开始十天半月见不着人的状态。   齐悦英在商也是魏延的好帮手,却总会抽时间陪他。偶尔见他和父亲置气,善于左右逢源的女人还会打趣,“谁叫我们光阴不是姑娘?听说你爸有言在先,若生个女孩儿,必宠上天。若为男子,当顶一片天。”   顶一片天?   年幼时,也曾有过可笑想法。家里已经有了片天,何须要他?没想在所有人猝不及防的时刻,天塌,地陷。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像注定好的结局,霸王,始终没能顺利回到江东。   思及此,青年男子墨眸一沉,门适时被推开。   “先生。”   进来一老管家似地人物,见他就在客厅,不禁停住脚步,躬身问候。   沙发里的人怔了怔,口气清淡,“何伯,在我心里,你早已是魏家一员。人前,你称我一声少爷,我可以当,人后,就不必了。何况,今日怎突地改口?”   以前能让他这样称呼的,只有魏延。   “因为您应该独当一面了,先生,再也不是可以由着性子来的处境。”   何伯直身,依旧毕恭毕敬,眼风却大胆地、紧紧锁着青年男子。   见他闭口不驳,老人仿佛想起什么,默了默,又道:“还记得十二年前,从祥和里将先生接回魏家的情景?那时,您告诉我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完成,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但此后,无论您有多么重要的事,都不会再有人停下来等您了。他们只会推您走,逼您走。可您顺势而为跟着走不对,被抛得远远更不行。其中分寸拿捏,从今往后,只能靠先生自己。”   分明只是寻常提醒的话语,此刻听来,却怪异地令男子眸底结起水光,喉头轻耸。   何伯点到即止,他们家的小主子,生来比别人聪颖,但凡感兴趣的东西,不消几日便融会贯通。何况,心似海深,注定不会安宁的一生。   投影屏里的戏还在继续,快到末尾,何伯佯装没见男子的脆弱,恭敬扣了身离去,嘴里却颤巍巍跟着唱。   “大王……还要早作良图/杀出重围/恢复霸业才是正理。”   那声音,渐渐被海浪带远。 第4章 清风本是有情   从医院跑走,我径直去了魏氏大楼对面的咖啡馆,坐靠窗位置。   不一会儿,那女人被保镖和记者前簇后拥走出,以往颜色艳丽的衣裳改为一身缟素的白。叽叽喳喳追问下,她弓身进入房车,驶出好远。等记者作鸟兽散,同样的车辆又偷偷回到原地,停在咖啡馆门前,一双匀称光洁的小腿露出。   她将墨镜和帽子压得很低,抽身往里走,我也赶紧起身,去到定好的包间。   原先想约在其他地方,可她说,现在记者正满城逮魏家的人,十分钟前才露过面的地儿,反而安全。   我大概明白魏延生前喜欢她哪点。除了丝毫看不出年过四十的身材与容颜,还有过人心智。这样的心智,适合商场,也适于任何雄才大略的男人。   “究竟什么事?”   她坐下,将一杯甜到劣质的卡布奇诺推远。   我懒散地撑起下巴,眨眼对她笑,笑容却没到骨子里,“哦,没什么,就路过想来看看,失去靠山的人有多狼狈。”   那女人才不会被言语激怒,若是怕闲言碎语,我俩今日就不会以这样的身份坐在这里。   “狼狈?怎么会?别人羡慕还来不及,中年丧夫,遗产都不知要分多少呢。”   果然,她娇笑一声,心情转好,像伪装的面具终于不用再戴上,拉过先前还嫌弃的杯子,捂在手中取热,继续说:“不过,你今天来恐怕不只看笑话?别探了,你的心上人,没回来。”   想我纵横嘴皮子场多年,别人却往往将他提及,就能一招制敌,偶尔还是挺有挫败感。   见我闷着发呆,她不知何时放下了瓷杯,将我凑近桌前的下巴用几根芊芊细指抬起,似是而非感叹,“不得不承认,有时看见你,真像年轻那会儿照镜子。”   敌不动,我不动。我忍住心底翻腾的嫌恶,重新扬起笑意,“这不是您的基因优良么,妈?”   这甜甜一声,反而刺激她,愕地将手放开,口气严肃非常,“别叫我妈,我不是你妈。我只有一个儿子,叫魏光阴。”   语毕,我抠着桌角油漆的力道不禁加重,“即使那个男人死了,你也不愿认我?”   女子耸了耸肩,“认你?有什么好处?认了你,董事会的老骨头们还会支持我?以前在唾沫里游泳,才游上魏夫人的位置。现在刚死了丈夫,就迫不及待把和其他男人生的女儿带回家,我没那么傻。”   她当然不傻,傻的是我。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竟幻想她会有丝丝难过,怕她撑不住,至少有个圈外人能说说话。现在看,实在多此一举。她的富贵,她的地位,才是支撑她的东西。只要这些东西还在,她永远不会倒。   一时间,我也没什么话好说了,她心领神会,看看表,起身走人。临到门口,突然出声:“至于光阴,你死了这条心,你们不可能有结局。唉,八百年前的话到现在还重复,真是倒胃口。你光长得像我有什么用,审时度势的劲儿可一点没有。”   我忍不住了,赌气回嘴,“真当自己是上帝?剧本怎么写,我们就得怎么演?”   “不信,你试试。”   “呵,”我抖了抖肩膀,“要是我和他有好结局,你预备怎么办?”   她回眸一笑,笃定地。   “那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我气滞,讥讽道:“还是算了,如果我生个女儿像你这般心狠,我肯定掐死她。”   她连与我多耍会嘴皮子的功夫都懒得花,转身就走。   没几日,我出院,刘大壮请我吃火锅冲喜,顺带拉上了好淑女,   好淑女说,她知道哪里有家正宗的重庆火锅,“好多滨城本地人都找不到。”结果她讲的那家店就在我租住的小屋附近。   刘大壮:“重点是?”   我:“重点是,我果然找不到。”   吃饱喝足出来,我和刘大壮一如往常鸡同鸭讲,好淑女笑点超级奇怪,就因这么两句话,居然捧着肚子蹲在草丛边前俯后仰。我问号脸地望着她,刘大壮也是。   自从认识好淑女,他仿佛也找到了可以智商碾压的对象。虽然有时我很想提醒他,那傻姑娘,不过陷入了爱情。千万别忘记,她可是加州大学护理专业出来的高才生,哪天真不高兴了,随便扎你几针,你还不知道自己疼在哪里。   但想想算了,他被扎,我挺高兴的。   租的小屋就在附近,他俩吵吵闹闹步行着送我回去,晚上的春风比白天更醉人,哪怕想起乱七八糟的事儿,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了。果然,世上并无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顿。   好淑女似乎与和我有同感,她两只细胳膊,一边挽着我,另头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刘维同学,喜色过甚说:“我们永远这样好不好?”我还没来得及吐槽,刘大壮先声夺人,“永远?哪有谁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啊。”   我不赞同地努努嘴,“有啊,移动和联通。”   不出意外,好淑女又笑了。此间,我和刘大壮的嘴仗又是一个来回。最后一言不合拳脚相加。   我俩拳脚相向的原因,是出版社编辑给我打了个电话,询问我稿费有没有到账,我没多加在意,点头如啄米。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挂了电话,便见刘大壮黑沉沉一张脸盯着我,声讨。   “程改改同志。原先,我以为你是缺钱,所以吝啬。现在,我发现,你丫有钱,也抠门!”   我不同意,“先前付款,我掏了钱包,可你说,为了暴发户儿子的尊严,这单必须你来买!”   “那是我以为你没钱啊!”   “我有没有钱!和谁请客,有毛的关系?!”   刘大壮怒,非要我请顿宵夜才罢休,猛虎捕食的姿态,朝着柔弱的我……怀里的银行卡扑来。为了捍卫我在病床上坚持码字得来的稿费,我只能和他斗争到底。   届时,小区门口已近在眼前。在我和刘大壮你推我拉你抢我夺期间,我们双双趔趄着,摔进了门口的绿化带里。好淑女欲行又止,不知该帮谁比较好,直到一束车灯远远打来。   这小区是周印帮忙找的,虽然面积小,可五脏俱全,安全系数也高。无奈最近大门的两盏路灯坏掉了,所以车灯光特别明显。   白炽灯打进草丛,久久未熄,覆盖着我的眼帘,令眼眶发胀。我挣扎着从绿化里爬起,同时稳稳抱住银行卡,循着光源望去。须臾,白色轿车驾驶座上的人推门而下,立在将好的风里,朝我们的方向倾了倾嘴角。   霎时间,刘大壮银行卡也不要了,比我更快反应过来,泼猴似地蹦跶过去,给了青年男子一个拥抱,“你终于舍得回来了?!”后想起他是为什么回滨城,脸色有些尴尬,又苦于不知如何安慰,只好转身指着我说:“你再不出现,她就要去报名参加《非诚勿扰》了,毕竟少有人能养得起食量那么好的姑娘啊。”   我……不就是没把稿费分给他吗?给,都拿去!看你能不能飞起来!   刘维能不能飞,我已经不能确定了,因为那人正徐徐朝我走来。我手指莫名一松,珍爱的小金库咔咔掉地上。车灯光还亮着,糊了我眼前一片,只能眨眼,再眨眼,以证明越来越近的影子不是幻觉。   阔别两年,他更瘦,似乎半阵风就能吹走。其他改变,还是有,瞧人的眼神越来越淡,仿佛有层水雾,雾后边,才是最真的东西。   我小心翼翼打量,看男子更近,直到闻见他身上独有的植物清香。深吸一口,眼角余光却见他眉心忽蹙,抬起右手,近乎温柔地,将我发顶的几片杂叶一一清除。   时光仿佛倒回至某个寒冷冬夜,他一颗颗将我敞开的外套纽扣别好。那时,如果我敢投入他的怀抱,不知今日,会是什么模样。   刘大壮很会看眼色,留下句“回头聊”,悄无声息拉着花痴的好淑女离开了。用小姑娘后来的话说就是,“程程姐,看见他,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叶总这样的货色在眼前,你也能无动于衷。”   并非叶慎寻多丑,只是少女嘛,都喜欢外表凉薄实则深情的小说男主,魏光阴恰好长了张男主模子。至于叶慎寻,好看是好看的,却常年板着脸,令人不敢有多余的妄想,更不会有这么春风化雨的时刻。况且,还整天想着开除她,那这个霸道总裁当得就不怎么样!   回到当晚,魏光阴仗着身高,轻松将我头顶的落叶拂掉。我鬼使神差带着探寻的口气叫他,“光阴?”   他应了,脸色平静,第一句却没问候我好,只说对不起,“我恐怕要食言了。”神色凄哀。   曾经,在一片茂盛的迷谷树林前,我用尽所有力气,推开他的手。   “魏光阴,你走吧,别再回来。去一个我找不到的地方。去一个就算我后悔了,也无法抵达你的远方。”   那时,他说成全。而今,他又出现。重要的是,我,可曾后悔过?   小区两头林立的树已经有了绿意,青年男子立在盎然的绿意种,用近乎悲伤的语气对我说,“我要食言了,改改。因为,我迫切需要一个可以倚靠的肩膀。”   当从来强大克制的人崩坏在我面前,我的理智,被炸得一片血糊。   事后,刘大壮跑来八卦当晚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进展。   “光阴受了这么大刺激,肯定特别需要安慰!此时你一举进攻,多年夙愿实现近在眼前啊!”   等他得知,我只是带着魏光阴在附近的小花园坐了坐,刘大壮屏息静气,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有句白痴,我不知当骂不当骂。”   不用他骂,事后再回忆,我也很想原地自爆。可光是看见他悲伤的眼,原先杂乱飘飘的心思,俱无影踪。他垂眸,说想要一个肩膀,于是,我就给他肩膀,不管这副肩膀能承载多大的重量。   清凉夜,不远处的居民楼,有学钢琴的小孩儿在弹奏肖邦。我们静坐在花园长椅下聆听,头顶被一颗不知名的大树干遮挡,像极迷谷森林前的秋千架。   在这难得安静的时光里,魏光阴的脑袋轻轻落在我肩胛。他因为高,保持这姿势极其不舒服,可等我鼓起勇气问他,需不需要我坐直些,他已经睡着。   忘了有多久,一阵风吹过,像是有香味,青年男子的睫毛被翻起,我忽然想起在祥和里,告别的那个夜晚。   那是个泥泞混乱的晚上,我们尚年幼,被突然过境的飓风困在山谷之间。他发了高烧,倒在同样瘦小的我的胳膊中,呓语着不要回魏家。如果早知,那次分别带来的将是无尽思念与痛苦,我就算再死一次,也会从谷底爬起,挡在他回家的路途。   “光阴。”   这一声,是他叫的,我怔了怔,“嗯?”   察觉他醒了,还轻笑了片刻,“十二年前的夜晚,我主动告诉了你我的姓名。光阴,魏光阴。”   说着,那人直起身,侧脸对我,冷冽的神色一闪而过。   “但,那时也恨过你。明明答应不会让其他人带走我,为什么,做不到?好不容易再相遇,说要永远陪着我,为什么,又失言?”   我喉头一哽,看他不知不觉间,又换上如释重负的表情,“后来才想通,其实在既定的命运轨迹面前,我们都太渺小。你阻止不了我离开,也随不了我海角,而我……”   忽然,他偏头看过来,眼波跟着头上星星一起闪了闪。我欲窥探,又只触到一片雾了。   关键时刻,手机铃声肯定会响。   魏光阴瞄了眼来电显示,云淡风轻挂断后,说送我回家。   魏延出事,作为惟一的儿子,多少事等着他处理,我故作大方推辞,“不用!已经在小区门口,几分钟的事儿。”   他默了默,将烟灰色围巾取下,有条不紊挂上我空荡荡的脖颈,上边还有专属他的温度,“到家给我发个消息。”声音清凉。   我正小鹿乱撞,突感一湾更清凉的落在脸颊,惊慌抬眼,恰恰瞥见他眼底闪过的一丝促狭艳色。   “谢谢你陪我,改改。”   不出意料,我在风中,凌、乱、了。   当然,这细节我不会傻到告诉刘大壮。因为,对魏光阴来讲,那只是个道谢的礼仪吻。   哪怕不是,它也并非我想象中的模样。甚至……是有些轻浮的。这次他回归,有什么和从前不一样了,我能感觉到,所以心慌慌。   魏延的葬礼很低调,来的人却都有头有脸。除了我和刘大壮。   当日,三月天总算有了三月的样子,我只穿一件薄薄的白色丝纺长袖。可郊外的气温始终比城市低,见我在山头的风中瑟缩,总嚷嚷着自己是合格竹马的刘大壮跳了出来,不由分说将外套披在我身上。   回头之际,他在春光里冲我无声撇了撇唇,令人纵使身处冷冰冰的墓碑之间,也察觉到一丝温暖。   可惜,没人告诉我,上流社会的葬礼根本不是葬礼,而是一个夯长的财产分割仪式。   律师在英姿勃发的魏延照片前,用小刀裁开那价值不可估量的几张纸。一时间,不止魏家人,连同看戏的外人也沸腾起来。我也沸腾了,因为刘大壮的外套很厚,我脱了冷,穿上,又觉得热,渐渐上了三竿,太阳也火上浇油地伸出辣手。   前方的律师还在字正腔圆地公布死者遗愿,我热得头昏脑胀,脚底晃了晃,实在忍不住了准备脱外套,头顶忽然多出一把伞,侧头便见一身素衣的魏光阴,俊脸清淡。   “去旁边休息一下吧。”   他劝道。   我想说什么,前方尽头率先传来一道中年男音,语气略微不满,“堂堂魏家少主,竟对股权分配事宜如此儿戏,连听个遗嘱的时间都不走心?”之后才知,他是魏氏股东之一,以前跟着魏延打天下的,算开国元老。   魏延的意外太突然,大家都毫无准备,心底瞥着一口难以抒发的气,尤其是魏延生前的追随者。这个巴掌一响,其他人纷纷附和,“对啊,关系再好,不看看目前是个什么情况?”   一来二去,魏光阴被众人口诛笔伐。我终于了解,那口气卑微请求要个肩膀的男孩有多孤单。   可,当事人非但没辩解,反而稳稳撑着伞,笑容发飘,“股份多少对我来说只是数字,我从没参与公司任何的运营和业务,短时间内更无法上手。若真有什么重要情况,悦姨会代替我出面处理。”   语毕,我下意识朝那女人望去,察觉她运筹帷幄的表情,顿时更不舒服了,偏头便呕。   “哟,看这情况莫不是……有了?”   不知哪个女音在人群中小声嘀咕了一句,可她低估了自己的嗓门儿,霎时,流言就跟瘟疫似地飞沙走石。   “有什么奇怪,魏董年轻时不照样如此?否则还会有现在的齐悦英?情义千斤嘛,不敌胸脯四两。”   我的胸脯居然有四两,感谢她全家。   耳边叽里呱啦一大堆还在继续,气氛比火更热了。偏魏光阴执拗,反其道而行,继续当着众人的面咄咄问我说:“你自己去旁边休息,还是我陪你去。”仿佛我就是他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把我解决,他不安心,成功让我上到翌日头版头条。   当我被热出高原红的脸上报,第一时间接到的,竟是编辑电话,她幽幽感叹,“没想到有天你出名不是因为写书,而是金屋藏娇……哦,被藏。”   我气得差点说不出话,“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懒惰如我,要真被藏,还写什么书?!”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她才不管其中真假,神神秘秘笑呵呵地,“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因为这条新闻,刚出版的小说卖断货了啊宝宝!”   忽然,我有些哀伤。我引以为傲的才华,居然要经过这样俗气的炒作才能被看到。   孰料,三月末,我又上了一次新闻,却被描述得犹如弃妇,因为有记者拍到魏光阴和一位长相甜美的姑娘同乘,居然八不出对方身份。   “难道是他察觉,在墓地那天的行为给我带来了困扰,所以故意转移媒体注意力,还我平静生活?”   当这意淫出口,盛杉闭了闭嘴,到底没忍住:“程改改,你真了解他吗?我怎么觉得你了解的,是想象中的他?”   高中时,她就警告我,说从小到大,伤在魏光阴手底下的姑娘海了去了,他眼都没眨过,“在你心里,他一定是那种到了二十多岁还没谈过恋爱的纯情少年。真抱歉要打碎你的少女梦了,如果他真是这样,怎么会有程穗晚事件?”   大家都闭口不提的人,没想在这时候被生硬拉出。   那将我从山谷捞起来的女孩儿,守候我的落魄,赐我姓氏,却又重新将我推入无间地狱。她是刘大壮念念不忘多年,却始终得不到的,我名义上的妹妹。她和魏光阴相识于美国,对他一见倾心,还曾出手相救。为报救命之恩,魏光阴同意交往。   “这场以身相许,许的如果不是感情,那就只能是自私了。程改改,你想过没有?他明明不爱她,却为了安心,给她制造幻觉和希望。比起一开始就义正言辞拒绝的人,究竟谁更残忍?可是,在他看来,根本没意识。天生来伤人的人,怎么会有意识?所以,我哪里是讨厌魏光阴,改改,我是怕。只有他,我拿不准,究竟有什么事,他做不出来。”   “相比叶慎寻,他,更让我惧怕。”   明明艳阳天,盛杉一番话,却令我胆寒。但我不傻,我明白,她说得一字不假。   是的,我曾逃避过,他在那段噩梦过往里应该担多少责。我将一切归结为阴差阳错,可所有的差错,起因都是他。就像高三时,他用一本册子,害得别人被退学。毕业暑假,他买下蛇厂老板的地,赶尽杀绝,逼得对方无路可走当众下跪。兴许,还有更多我尚未察觉的细节……   如果,魏光阴曾出于儿时情谊,对我有些许特别,试图改变。那么,魏延骤然离世带来的打击,已经重新唤醒他保护自己的壳。他缩进壳,露出刺,企图把别人的伤害最大化,好转移外界怜悯的目光。   “盛杉……”   见我心有戚戚,盛杉伸长手,试图抱抱我,下秒却听见我问,“是不是像周印那样好看的人,都一表人渣啊。”她伸在半空的胳膊顿住,咬牙切齿脸。   “不介意的话,我弄死你啊。”   我微努嘴,“看吧,你也有弱点。周印难道就是善茬?并不。如果他善良,当初就不会特意跑去医院,亲口告诉你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但是,他只要一伸手,你再铁骨铮铮,也成绕指柔。”   盛杉给我一个打住的手势,她说,怕我接下去会唱《月亮惹的祸》。   没多久,我还真当众唱了歌。在出版方的安排下,我被邀请去参加一档广播节目,互动环节,硬着头皮哼了几句,回去就掉粉。   那档广播在黄金时段,一些小粉丝打来热线电话,问这问那。我竭力用文艺范儿十足的口吻回答,维持住仙气飘飘的形象,没想最终还是因为刘大壮,坐实了自恋狂三个字。   起因是主持人问,在创作过程中,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奇葩好笑的事情。我想起有个男粉丝,在围脖里私信说,就是因为看了我的小说,学习了一项撩妹技能,结果被带去派出所好一通教育。   “什么技能?”   我尴尬笑,“其实就随口一句,说撩妹最直接有用的方法,就是拿钱把她砸晕。结果,那位同志将三千元现金统统换成了硬币,拦在女生宿舍楼下,硬把人家砸晕了……”   主播室笑作一团,恰逢此时,又一个热线打进,声音粗粗地,听上去却很刻意。他表明身份,说自己就是拿钱砸女孩的男生,要感谢我:“从派出所出来,我就去医院给女孩儿道歉了,没想一来二往,我俩真喜结良缘,马上就要结婚!”   我听半天,终于从浓重的鼻音断定,他是刘大壮,特意跑来给我热场。感动之余,我脱口而出,“恭喜恭喜!我的书在手,世界你有!”   刘大壮无言以对,三秒后默默挂了电话。这时,我才反应过来,这不是平常煲电话粥开玩笑,而是现场直播。于是滨城千万人口,都得知了一个叫程改改的作者,自恋程度已到通天地步,药石无灵。   但整个直播,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   那日,访谈最后,主持人问,“你笔下人物主角多为少年。是否生活中,真遇见过这样清风明月般的男孩?”   面前挂着的麦,圈出一小块阴影,我埋进去,良久出声,“我遇见的男孩,比笔下人物更清风明月。可惜,他并不自知。最近,他遭遇了天人永隔的痛苦,觉得无人理解。我想告诉他,每个人都会死。活着的人,不让离开的人挂念,才是最好的悼念方式。”   顿了顿,又道。   “还有,重逢那晚,你对我说抱歉,说答应过的事情无法做到,感觉很亏欠。但……你不知道吧?为这一面,我期待了多久的时间。”   你不知道,我等待这样吐肝露胆的机会,等了多长时间。   广播迎来音乐声,熟悉的声音匿了,魏光阴掌着方向盘的指节微蜷。   红灯已亮了许久,久到副驾驶座上的女孩戳戳他的胳膊,“想什么呢?”女孩妆容精致,一看就是蜜罐里长起来的。青年男子有刹那晃神,伸手抚了抚女孩散下的鬓角,惹起对方绯红成片,脑中却闪过另外模模糊糊一张脸。   “没想到魏助教生气也这么帅!”   “拒绝人的时候更帅,要试试吗?”   “……”   清风本是有情,奈何情过柳青,却无可避免,要去往下个目的地。   当天,广播台的活动一结束,出版社主编打来电话,牵头聚餐,叫上了主持人和策划等,包括我的编辑。   虽然身在滨城,但那是我和编辑第一次见面。   自从网络上多次言语交锋相爱相杀,我早知对方是个小姑娘。可没想,是个比我还小的姑娘!笑眯眯一双眼,梨涡浅现。名字也萌萌的,叫顾圆圆。   席间欢声笑语,主编半真半假说,“这样一比,改改就成为老姑娘了。”   我倒没因这句话置气,只不过前阵子无聊看了几本心理行为学的书籍,讲解到人不怀好意时的动作语气眼神,竟大多与这位主编吻合。   顾圆圆没什么心机,开玩笑说:“改改不肯承认的那个金主好帅啊。”   我本想回,我倒愿意和魏光阴有这层关系,人家不行!不料被主编抢在前头,字字珠玑,“是不是有什么把柄落在你手里?才不得不帮你上头条?”   话落,气氛无比尴尬。   主编男,四十出头。听说年轻那会儿也是圈内才子一枚,不料那个年代,出版行业没这么昌盛,没遇见赏识他的伯乐,于是上千万字被压在箱底。主编出生不好,却不死心,生拉硬拽求同学找关系进了出版业,混到现在的位置,也算可歌可泣。   料想,前阵子八卦闹得风风雨雨,不怪乎他对我低看一眼。   我默默缩在编辑旁边吃菜,假装没听清他的话,顺便推荐大家某道菜味道特别棒,直到半空中忽然多出一杯酒。   那次意外后,我连辣椒也不能多沾,酒精更敬而远之。赴约前,我要求勉酒,被答应了才安心。显然,这个口头承诺并未成功传达到主编耳里。   见酒杯悚然立着,顾圆圆才恍然想起,当即放了筷子,正义凛然地对领导摆了摆手:“忘了告诉您,改改对酒精过敏,用饮料代替好伐?”说着就要帮我倒鲜橙多,却被阻止。   “哪这么娇贵?别人惯着,我们可不惯哟。”   抬头,中年男人眼角的笑意依然堆着,语气似真似假,可在座的人已心如明镜,分明找茬的,一时间鸦雀无声。   就在我拍案而起那一刻,我的女骑士,我的编辑,顾圆圆同学,比我更快掀了桌……   “不是告诉您了吗?她酒精过敏,不、能、喝。”   说掀桌,并非夸张手法,是真实写意。她起身时太激动,碰倒了盛放红酒的高脚杯,杯子斜倾,又碰倒了我的。只听清脆几声响,杯子里的红色溅出,洒在白色桌布上,惹得广播台的策划和主持人争相避开。   场面彻底收不了场,主编的虚伪面皮撕破,放酒杯的手一重,语气微怒,“顾圆圆,你来公司好歹也半年时间,做事还这么毛手毛脚,真不知当初实习期怎么过的,回去我得问问人事部。”   见自己的事儿迁怒他人,搞不好砸了顾圆圆饭碗,我豪气干云地拿过酒杯就要往嘴里灌,被顾圆圆凭空夺下。   她姿态比我还虎虎生风,生起气来两条短平的眉毛看过去异常可爱,“酒精过敏可不是闹着玩的,以前我爸喝得中毒,进过一次医院,差点出不来。她是我亲手带来的人,我就要亲眼看着她毫发无损离开。”   我的神啊,现在小姑娘都这么有主见了吗?都这么懂事吗?都这么义薄云天了吗?社会主义好啊好!国家人民地位高!帝国主义夹着尾巴逃!坚决……   这时若知道我在心里唱歌,顾圆圆估计会亲自灌翻我,只好任她夺了酒杯,坚定地与她并肩而战。   “何主编,我一个初出茅庐写小字的,哪值得您三番两次抬贵手?不如我以茶代酒……”   那人真真切切一哼,眼底的鄙视不加遮掩溢出,“别假清高了。比我更贵的手,程小姐恐怕已数不清攀过多少次?不然你以为,凭你在小小一个网站里发点多愁善感的字,我们出版社能看上?既然都是出来混江湖的,要求你遵守江湖规矩,不过分吧?”   他话中有话,意思是当初家找上我,有人在背后操纵。   叶慎寻?不可能,他当时恨极了我。魏光阴?也不会,他根本不在国内。又到了我最烦的猜谜环节,脑容量不够怎么破!   但话还是要反驳的,“哦?原来何主编的江湖规矩,是为难新人?或者因为,您年轻气盛时没遇见过这么贵的手,浑浑噩噩二十年也登不了天,所以羡慕嫉妒?”   “干得漂亮。”   犹记得谁在我耳边小声说,再回神,人已经出了包间,与我同时离开的还有顾圆圆。   她一点儿也没有即将被开除的惶恐感,反而比先前无拘束地抓住我的手,和她击掌,“Jesus!知道我想问候他全家有多久了吗?!但凡看见谁揣点才气又有机会就心理不平衡,好像世界欠他一个诺贝尔似地!”   “你就不怕被开除……”   我的忐忑与她的爽朗形成鲜明对比,“你就不怕后续图书发行受到影响?”   “怕什么!大不了换一家出版社!”   “怕什么!大不了换一份工作!”   是错觉吧?这个女孩,好似故人来。   面对故人,我怎么能说谎?!索性坦白承认,“其实我考虑过的,心想,反正书都已经上市了,也已抵达读者手里,他本事再大,还能挨个回收?!所以我才不怕得罪他!”   顾圆圆怔怔瞧着我,仿佛从一个陷阱掉进另个陷阱。最后她低眉敛目,从拉着我的手,到叹息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其实我也考虑过的。心想,反正公司是我爸的,他本事再大,还能开了小姐不成?唉,都怪我平时太低调,无人问津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编辑。”   闪电,求劈。 第5章 心底漫长的打坐   五月初,Q大百年校庆,策划了隆重的庆祝活动,许多重要人物受邀前来。   盛杉休学一年多,如今重回学校,瞧着周遭嫩嫩青青的脸蛋儿们,悲从中来,“想当初,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大好光阴却这么给浪费。”   浪费?她这一浪,浪出了周印的真心。我倒也想浪一回,看谁会千里迢迢为我奔赴。谁来,我就嫁给谁。   刘大壮凑热闹,听说我要以身相许,蹭蹭地,“婚姻大事怎能如此儿戏?万一人家只是路过呢?不生生把别人耽误了吗?”敢情他担心的不是我,是别人。   好小子,最近没操练,他皮又开始痒。   盛杉是学生会的人,被安排监管舞台道具,有的忙,没空管我俩,风一阵消失了。我力不如前,气喘吁吁喊暂停,他神气活现叼根烟,冲着路过的一新生妹子吹口哨,演足了纨绔子弟的模样。   我这才发现哪里不对劲,问他好淑女呢?从来寸步不离的,今儿这么好玩的事,居然没她的影子。   刘大壮微一滞,“我和她讲清楚了,对她没那意思。”   据说愚人节,好淑女给刘大壮发来一条短信,抑扬顿挫告白,说我不喜欢你。既然是愚人,那就要反过来理解啦,可这货,给人家认认真真回了三个字,可我喜欢你。   这年头,拒绝人都要这么烧脑了吗?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不过,我还挺喜欢好淑女这姑娘的,虽然长得没程穗晚仙气,可心眼儿实在,忍不住帮她争了几句,“我听说,她在那边挺好,估计不会再回来。好淑女也不差啊,心知你喜欢别人,还说服自己睁只眼闭只眼,哪修来的福气?”   男孩狠狠吸了口烟草,说,“其实还有更狠的,你没讲吧?你想说,即便她回来,也无心于我。”我才忽然发现,刘维不傻。   气氛正经了一秒,他忽然挤眉弄眼地将脸凑到我眼前,“不过,谁都有资格劝我,就你没有,青梅。因为,你和我,都是撞了南墙还要跨过去的主。”   我嘁一声,“她不就给你送了瓶宝宝霜吗?至于你惦记十多年?我要是好淑女,就划烂你的脸,再带你去整容,恐怕你得记我一辈子。”   我俩差点又吵起来,盛杉风风火火出现,要我帮忙去小卖部那团买彩带,说搭舞台的彩带不够用。   一般这种大型活动,总有学生削尖了脑袋从外边进各种各样的货,在学校贩卖。盛杉忙得忘了给我钱,我身上现金无多,逛了好大一圈,才找到比较便宜的一家,却还是差些。   老板应该是大三或大四的学生,我砍了好久价,他依旧硬气地梗着脖子,气得我转身就走。没想这一转身,竟瞄见冤家叶慎寻。   他的目光刚打过来,我顿时觉得脚下一重,回头便见大腿被方才卖彩带的学生抱住,大喊,“别走!从了你就是!”   接着,打量我的目光更为复杂了。   Q大校庆,邀请了许多杰出校友。听盛杉说,周印和叶慎寻也在其中。   “师兄!”我尴尬地将腿从男生胳膊里撤出,冲他挥挥手。   离开慎周后,他不再是我老板。看情况,也没闲心和我做朋友。我不知该怎样称呼他比较好,干脆随了盛杉的口,叫师兄。   他抄着手,没应,我眼睛提溜一圈,又转到他身旁的女孩。有点面熟,却不是解冉,好半天才想起,是和魏光阴齐齐出现在报纸上的那位,据说身份背景迄今成谜。   见我,两人不知说了什么,那女孩转身走了。叶慎寻不咸不淡靠近时,我费解的目光还停留在她的背脊,“你俩什么时候……”她是魏光阴的人啊。   见他不打算回应,我以为自己猜对了,嫌弃道,“啧啧,真恶劣。抢不了魏氏的业务,干脆抢人家少主的女人,这样好LOW的师兄。”   叶慎寻咬咬牙,“比这更LOW的事情我还做过呢,例如认识你。”说完,转身就走。   我俩一前一后,途中经过几束开得千娇百媚的海棠,突然一阵风来,半朵落在男子肩头。他想伸手拂掉,我先一步跳上去摘了,说这么美的花,碾碎了多可惜。   其实,我本不是什么惜花人,只因那是一朵海棠,所以我另眼相待。因为魏光阴曾告诉我,海棠的话语,是跟随别人的引导走。他说,我断文识字的本领很强,如果自己肯学,没什么能将我难倒。   见我捏着花发呆,叶慎寻眉心蹙了蹙,“你瞧得那样认真,该不会有谁送过海棠。”他话中有话,我浑然不觉,忽听一声恍然大悟,“看来是了。”   “海棠的花语,是痛苦的爱。那人送你的时候,估计特别希望你快消失吧?”   痛苦的爱?   不是跟着别人的引导走吗?   我感觉太阳穴附近的神经突突,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但想起那晚何伯的话,不该起的反应又被生生压下去。   盛杉适时打来电话,问我在干嘛呢,买个彩带那么啰嗦,“宾客已经陆续到了,入场时要站在门口发胸花,我们人手不够,你赶紧回来。”   到了现场,人确实不够,连刘维都被拉来当帮手。见我和叶慎寻一起出现,刘大壮颤颤地,“该不会,叶总也来帮我们发花……”   发花?他这种人,只会发话!   果然,他发话了,“你们这样要发到什么时候?万一中途有领导进来,也容易遗漏。”于是,提议盛杉将襟花扎成一簇,写上入厅自取。   可我是手工渣,什么玩意到我手里,大多七零八落的下场,更何况扎花。   叶慎寻见我手拙,竟屈尊下身,手把手教我技巧,忘了前一刻他才说,做过最LOW的事,是认识我。   周边有五彩气球,在他视线里滚啊滚,连带印得眼波都五颜六色了,霎是好看。我正无下限花痴,突然人潮攒动,好像第一波嘉宾提前入场了。   眼角余光瞥见几个学生会的妹子,扯了裙子跑去迎。我抬眼,便见齐悦英。她单薄的背一闪,露出魏光阴的侧脸。   何伯也在,隔得不远不近,冲我微微颔首。于是,我也起身,想打个招呼。没料刚走了两步,身后突然传来轰隆又清脆地响。   回头,原来气球爆了,挤压出的空气横扫千军,刚才还散在地上的红色襟花,顷刻化为飞花,在半空洋洋洒洒,好似婚礼现场。叶慎寻一袭西装笔挺,从纷飞的乱花里站起来,俊雅得周边女学生五迷三道。   再细瞧,气球爆炸后的尸体,就残留在男子手心,他却不动声色吩咐刘维,“怎么回事?找个质量好的来。”   晃神间,我怎么觉得,他捏碎在手里的,是我的脑袋。   不过,我没想会在这里见到顾圆圆。   她率先发现我,跟在西装笔挺的中年男子旁边,从人群里跳起来冲我招手,砍断了魏光阴的视线。   看见盛杉,她也有了印象,“这不是?不是那条围脖热门里的天山童……”   我赶紧捂了她的嘴,生怕她被盛杉当场灭口。   礼堂陆陆续续来人入座,叶慎寻也不知什么时候被引去了贵宾席,我忙里偷闲和顾圆圆八卦了几句。   “Q大要建新校区,所以今天的场合不止为庆祝,也是引资,像这种百年老校的项目,自然许多建筑企业也想分一杯羹。”   顾父是滨城有名的出版集团负责人,顾圆圆作为杰出校友家属跟随前来。听说,那位何姓主编果然公报私仇,当天晚上回去便要人事部开了顾圆圆,哪知引火烧身。   “我本来不打算找他麻烦,毕竟一个人单枪匹马闯荡不容易,只要他息事宁人,我也就当作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可他恶人先告状,拿着鸡毛当令剑,我不能忍!”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这孩子,比我想象中狠!幸好在我拖稿的日子里都对她采取怀柔政策,要是和她吵架,估计会被封杀吧!   难为我心理活动如此多,她已转身找她爸。   顺着那道娇小的身影望去,视线无可避免地接触到魏光阴挺直的背脊。   何伯场外候着,他坐第一排斜方,左手边是齐悦英,右手边正是他的绯闻女友。能带入这样的场合,估计不能冠绯闻二字了,应该叫正牌。   盛杉从背后拉我一把,将我弄到工作人员的位置,和刘大壮一起,顺便小声告诫我们不要弄出什么幺蛾子。   刘大壮好奇万分地与我盯着同一个方位,发问,“那女的究竟什么来头?”   我耳朵一尖,看盛杉秀气地皱着眉头回:“我也不清楚。不过从周印那儿听说,魏氏和叶氏都打算进军环保,似乎是某国际环保巨头的女儿。常年在国外,所以国内媒体也不甚了解。能入了齐悦英的眼,那必须身份不能低。”   “可刚刚买东西的时候,我看见她和叶慎寻站在一起,该不会在密谋什么不可告人的……”   “神经病。”盛杉推我脑袋一把,“认真算来,人家才是叶慎寻的师妹好吗?两人都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的。”   欸,那是不是也意味着,在美国,她和魏光阴兴许已经认识了?那有这一段,也并不稀奇了。   失落间,我没注意一旁的刘大壮正兴致勃勃给谁发消息。   如果我分一点注意力过去,兴许他会捶胸顿足地向我吐槽,“这魂淡居然盗用了穗晚的QQ,来骗我钱!”   聊天记录显示第一条,程穗晚的QQ头像说,“在吗?我的手机卡停用了,需要缴纳启动费。选择网上付款,手机验证码却收不了,只能靠机场WIFI上网。你能不能点击链接帮我付?我见面还给你。”   故人的头像亮起,刘大壮先是紧张到无法呼吸,旋即反应过来这是诈骗手段,长枪短炮就要朝骗子开火。可他打下的每个伤人字眼,因为看见头像是她,就都发不过去了,最后逐一删除,一点点敲下另外的字。   “我知道你是骗子,没关系,大爷有钱。如果你愿意用她的口气和我聊十分钟,我就帮你付十个这样的链接。”   事后,我好后悔,为什么要在那时候发呆呢?!   如果不发呆,我就能及时告诉刘大壮,我也可以变身穗晚和你聊天!还能打个折!一分钟一百块!如此轻松赚得巨款的发财之道,竟叫我生生错过了。   当然,骗子反应比我快,他是不会放过刘大壮这傻二代的,当即答应,于是两人热火朝天聊了起来。   刘大壮:你好吗?康复了吗?   程穗晚:别担心,都恢复了。   刘大壮:呵呵。虽然全世界都看出来我喜欢你,可我一直不敢亲口告诉你。你发生意外躺在医院,我也只敢隔着玻璃远远看你几眼。穗晚,我很想你。   程穗晚:……   刘大壮嘴角自嘲的笑容扬起了:看吧,就算你不是你,也不愿意接受我的心。   程穗晚:你到底什么时候帮我付链接。   刘大壮:你有点职业道德好不咯?没看见我正在倾吐心声吗?就你这没耐心没水准的样,也能骗到钱?!   程穗晚:……我只是想说,你早点帮我付款,我就能给你打个电话,当面把钱还给你。   刘大壮怎么会被这样的小伎俩欺骗呢?立马发挥脑洞:你说你在机场,机场有派出所,可以打免费电话你不知道?!需不需要我送你过去。   那头的骗子也萌萌哒,做幡然醒悟状:哦?我怎么没想到乃。接着头像黑了。   五分钟后,比刘大壮还壮的手机铃声响起——   我不接电话啊因为我有病!我有什么病啊我有神经病!   西单买西装花八千八!坐公交买票花八百八!厕所买包纸花八十八!钱乃身外物何必舍不得花!五千万买火车算个啥!……   全场视线唰地过来,凝固了,吓得他额头青筋暴起,以光速跑出礼堂接,出口便是:“大爷你!还真敢打过来!!”   那头却断断续续说,“我不是你大爷啊刘维。”   “我是穗晚。”   “我回来了。”   头顶将好的日光,突然被镰刀割成一块一块,往骨架厚实的男孩身上砸。   礼堂,一切秩序已恢复如常。   我坐在最后一排,还沉浸在“五千万买辆火车算个啥”的意境里。   对叶慎寻他们那样的人来讲,当然不算什么。对环保巨子的女儿来说,也不是个事儿。武侠小说里讲究棋逢对手,否则高手连打都懒得和你打。偏偏我和魏光阴,从来不在同个等级。我助不了他前程,更制不住对魏氏虎视眈眈的叶豺狼。   你看,你看,豺狼望过来了……   舞台中央,朝气蓬勃的大学生们正挥洒青春,叶慎寻往这头挑了挑下巴,我才注意到盛杉正隔空将我呼唤。估计呼唤的时间有些长了,盛小姐眼光欲将我杀之,最后没动手,因她实在缺人手。   从前吧,我认为,作为一枚合格的富家千金,端茶倒水的活儿,盛杉必须没有做过,结果她又刷新了我对豪门认知的新高度。   像这样的百年庆祝会,上万学生里,有资格能进内场打下手的,也就这么几个。想到这儿,我稍有安慰,起码她还可以打杂倒水不是吗?!   当日现场的贡茶珍贵,叶尖青细,叫不出名字,来自西湖边某私人茶庄,每年产量微末,却在这一天内,全献给了在场人士。盛杉叫我帮忙分配新茶杯,再泡一轮。   礼堂前后位置留得宽,位高也设计合理,供一人直立行走。我和另外一女孩和分别从大厅的前两排行进。中途,第一排的姑娘发现茶叶快没了。恰好,还剩几个人就到滨城刚上任的二把手,顿时慌得不行。   这种不是头头的人反而更难处理。万人之上,偏偏一人之下,容易产生心理落差。偏偏盛杉来个急电,也出了大厅。思忖片刻,我同愁眉苦脸的女孩商量,“把你的那份给我吧,我去第一排,你去第二。”揽下烂摊子。   那人的位置就在叶慎寻旁边,茶叶到叶公子处已经没有,换了其他品种。叶行家看一眼发现端倪,正要逮着机会发难,我却微弯腰添水,然后趁其不备扔出一张小纸条,亲自塞进他手心。   我这动作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却足够叶慎寻周边的人发现异样并投来视线。   叶地主瞧着我假意卑微的模样,还促狭地眨了眨眼,不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慢条斯理打开,里面只有一个啼笑皆非的问题,“我今天漂亮吗?!”   被戏弄的叶公子,眼底滋滋冒着火小声叫我,“程、改、改。”孰料我刻意偏头,冲他笑了笑,紧接着朝二把手的方向细声说话。   “抱歉,之前运来的茶叶有部分受了潮,需要换掉,暂时只能龙井替代。”   果然得到无碍的一摆手,和隐约体谅的笑意。   待风波平静,我刚离开,便听那人迫不及待地问叶慎寻,和我什么关系。自诩心机高手的叶公子才反应过来,自己被摆了一道。   三十六计里有一计,叫树上开花。是指树上本来没有花,但可以借用假花点缀在上面,让人真假难辨。如果自己力量薄弱,可以借别人的势力,使自己看起来强大,以此虚张声势,慑服敌人。   滨城的税收贡献,多少是叶氏和其他几家的功劳,不用多言。我刻意扔纸条,表现出和叶慎寻相熟,对方自然不会因小小一点茶叶的事情发难。   奸计得逞,我火速朝后台开溜,罔顾叶慎寻在我背后怎样地怒极,到生笑。   煎熬并未结束,壶里的热水没了,我去幕后换,再出来,已不可避免和魏光阴打交道。   他第一排偏左的位置,解家人也在。解冉应该注意到了我刚刚塞纸条给叶慎寻的小举动,眼神似沾了辣油,只等着蒜泥下锅,将我生煎炸。待我看似毕恭毕敬地泡完茶往前走,她脚踝一勾,我重心不稳,整个水壶朝着两座之隔的魏光阴的方向倾斜飞去。   人在危急时刻的确有临场反应,洋相出尽前一秒,我原本有机会稳住重心,却将仅剩的力量都用去抱住水壶,只希望它的盖子别跳开,烫伤那墨玉般的人。   壶盖最终被我控住,可刚出炉的开水,还是从壶口跳出一滩,溅到对面那只微微握起的手背。   只见青色背筋一缩,那环保业富家小姐已将魏光阴的手拖到身前,看着上好碧玉被磕出的痕,再蹙眉看看我,“小心点不行吗?”   她压低声音,却没说什么刻薄的话,强撑礼貌,获得齐悦英眼神激赏后,又侧头问身边人,“你没事儿吧?”   我朝魏光阴投去愧疚的眼神,看他向来平静无波的眸闪了闪,“哦,没事。就像被鞭炮炸一下,估计过几个月就会好。”   “被鞭炮炸一下?!”那女孩低呼。   他的话着实令我方了几秒,再细瞧,对面人的眼神哪是平静无波,分明戏谑,似乎在说你终于肯看过来了?   魏光阴吓唬我。   他竟然吓唬我。   好开心呀。   什么都别说,是,我知道,自己看起来像白痴,比刘大壮好不到哪里去。我甚至想立马拉过他的手,“毁容了?没关系,我用下半辈子抵。”但搞砸了现场,盛杉估计不会给我活下半辈子的机会,只好扔下一声局促的“抱歉”,彻底逃之夭夭。   学生表演结束,还有系列活动,晚饭就在校内解决。暮色四合,人潮大军开始往外涌,我举目寻找刘大壮的身影,却扫到周印和叶慎寻。   魏延死后,魏氏基本被齐悦英掌着。   她其实股份不多,遗嘱里除了人道主义的份额,其余大多落在了魏光阴头上。可魏光阴若想完全自主行使权力,前提条件是,必须获得董事会投票认可。   魏延这么做目的估计有两个。一是防齐悦英有二心。这女人多年跟在他背后,为集团出谋划策,参与了或大或小的项目,容易功高震主。若再握了过多实权,魏氏兴许哪天就不姓魏。   另方面,魏延也限制了魏光阴。   自家儿子的出色有目共睹,却没有商业实战的经历,赶鸭子上架后是否能在尔虞我诈中脱颖,还有待商榷。所以,他没对任何有威胁的人赶尽杀绝。有威胁,代表有能力,例如齐悦英。魏光阴用得好,会成为垫脚石,用不好,有能者居上,这就是皇位艺术。   自古来,下面的大臣肯举荐你、拥戴你、承认你,最后服从你,才能成就帝王之路。怎样让大臣拥戴承认?就是各方势力的互相平衡。不能让这方长,也不能叫那边消,互相连系也互相牵制。   当然,经常还要应对外来入侵。   周印与叶慎寻合创的慎周,最初是效仿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kkr模式,专业从事并购,刘大壮的父亲就是被慎周并购的企业之一。现在慎周掌握的资源已足够多元化,开始投资商场和各线中端品牌,也研发自家产品,主打现代工业,和魏氏涉足的领域多处重合。   城市再大,美羹就那么多,不碰头根本不可能。我凑过去时,恰好听见周印在征询叶慎寻的意见,似乎已经和魏氏擂鼓宣战。   “听说魏氏旗下的新政就是魏光阴提出的,董事会对他初来乍到的表现似乎比较满意,弥补了上次在墓地造成的不良印象。这次他们的‘Go’项目吸睛指数爆表,不止我们,连老牌乐扣商场也被抢走客户流动源,达到百分之五十。”   “Go项目?!”我蹭地跳过去,“就是超市那个周一九折周二八折周三七折周四六折……的打折热潮吗?!”   吓得叶慎寻身体斜了斜,厌弃地瞧着我。   当初见魏氏旗下的超市比过年还人满为患,我就向好淑女感慨过“GO”项目策划者的智商。   好淑女说,“无法理解。毕竟是个人都会抢在最后一天买一折产品啊,人是多了,可老板不会血本无归?”   我难得有了优越感,“价格的确是最后一天便宜,但你要的东西真能在最后一天抢到吗?看这盛况,比彻夜排队抢苹果手机新款还有过之,所以吸取经验后的老百姓,就会开始在打折初期便将需要的东西抢购完毕。那和普通商场的打九折八折有何区别?而且,这样令人吃惊的销售策略一爆出,你不觉得,连舆论宣传费用都省了?”那小姿态,就跟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是自己般。   好淑女双手捂嘴,崇拜地对着我冒星星眼,似乎在说天啦噜程程姐,我竟然能成为你的朋友……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策划竟出自魏光阴之手,顿时令我想双手捂嘴,崇拜地对着他冒星星眼,说一句:“天啦噜,我竟然能成为你的高中同学……”   完了完了。听说喜欢一个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对他除了喜欢,还有崇拜。   见我提到魏光阴一脸花痴,叶慎寻脸色灰败,连追究我利用他的事儿都懒得了,长腿迈开就走。我问身后的周印,“他看起来好像很不爽?”男子唇角扬了扬,“大概是忧郁晚饭要吃食堂吧。”   到了食堂还不见刘大壮,给他打电话也提示无人接听。难道因为铃声太丢脸不好意思回来了?平常不是这么要脸的人啊。   盛杉为我多留了一份糖醋里脊,见我哼哧哼哧地,说我吃相太难看,明目张胆地端着碗要跑去周印那桌。临走前,她说晚上有焰火表演,问我要不要留下来观看。   我说烟火有什么好看,火箭发射我更有兴趣,她点点头,“老一个人看,的确没什么意思。”说完,罔顾我喷火的眼神,扭腰摆臀就走。   晚饭过后,我步行出校门,一路踢着小石子诅咒盛杉,经过篮球场,被一道身影留住。   那人脱了外套,一尘不染的白色衬衣与黑色长裤,袖子半挽。路灯的光飞溅在他白皙的侧脸和清俊眉眼。因为日子特殊,篮球场没人,只有他一个在运球,好像儿时把玩玻璃弹珠般从容,每个复杂动作都信手拈来。   我突然想起多年前夏天,滨中举行篮球比赛,我对刘大壮抱怨,“你们怎么不拉魏光阴入队?好好一个看他光膀子的机会,就这么错失了。”   刘大壮说他邀请过,魏光阴以课业为由拒绝了。   “想想也是,平常举手投足都跟幅画似的人,突然来和我们打篮球,又淋矿泉水又撞胸膛,再露出肌肉咔咔做几个引体向上,这画风……”   辣眼睛。   但谁说打篮球一定要淋矿泉水撞胸膛咔咔做引体向上的?!   此刻,我悄悄八着网与回忆反驳,手指间穿过一阵又一阵属于夜晚的轻风,舒展得整颗心都要化了。   打量的目光过于赤裸,魏光阴终于侧头。看见我,他并不惊讶,保持投篮的姿势,定定说:“进来。”   我胡乱抹了一把脸控制花痴的表情,捧着混混沌沌的脑袋,就这么进去了。   篮球场有长椅,离他不远不近,我坐下,看他投过一个三分,落地的篮球像有意识般,跳到我面前。   “打篮球还行,但看我光膀子的愿望估计难以实现了。”魏光阴跟着蹦达的球一起靠近我,语气不疾不徐,却明显夹着揶揄。   我的脸颊腾地起了火,抓着膝头的手指尴尬地紧了紧,“你当时……听到了?”   呵呵,你站在班级门口说,被听到很意外吗?   一时间,心里有两个小人在拉扯,互相赏耳光。   一个说,看你当年傻的。另个说,看你现在怂的。   最后现在的我压制了当年的我,说:你错了,在他面前,我明明一直都又傻又怂的。   为了改变又傻又怂的现状,我打算鼓起勇气质问,“光个膀子怎么了?别人都可以为什么你不行?”出口却是:“我明白,年纪大了,动不动就衣不蔽体多有伤风化啊。”   魏光阴倾了倾嘴角,似乎特别喜欢我口不对心的样子,“倒不是,怕你看见下午给我造成的伤口,会愧疚。”我这才注意到,他的衣袖长度,恰好将贴近手骨的那块红痕掩住。   正不知作何感想,他突然将篮球捡起来,轻轻松松砸向我,“比一场?”   没错,我就是传说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少女,学校组织的女子篮球赛我可是主力。这一切都归功于刘大壮从小与我鸡飞狗跳,锻炼着我的体力。可是,那场意外过后,我再没机会剧烈运动。   看我抱着球迟迟不动,魏光阴生疑,却不打算勉强,“算了,莫名有种欺负你的感觉。”   心里那个年轻小人儿又倏地冒出来呼喊:别算了啊!欺负我吧!人生在世,谁还能不被欺负啊?被亲人欺负!老板欺负!被编辑欺负!被朋友欺负!时运不济还会被路人甲欺负!既然都是被欺负,不如,被你欺负。   “等我……放首《斗牛要不要》。”   飘摇目光中,我抱着球跟抱着自己的头似地,站起来,视死如归说。   暮色越来越沉,直到篮球场上的灯光燃得不着边际,这场比赛还没结束。   魏光阴很懂得奥林匹克精神,尊重对手,过招之间,压根没想让我,处处占上风。偶尔,他也会流露小小骄傲,侧头瞧我那因气急败坏而鼓动的眼珠,眉峰横斜,开出笑意。   我自尊心强,错当他弯起的眼角是调侃,胜负欲异军突起,刹时将自己身体的特殊忘得一干二净,当即拼尽全力,终于靠打擦边球的动作,耍赖抢得一个三分,这才不至于输得太惨。   待球入筐,我原地跳起,仿佛命中的不是篮筐,而是追逐多年的心。   尝到甜头,我兴奋地跑过去拾起自己的‘武器’,回头朝不远处隽朗无双的人招招手,“再来再来!”抬起的胳膊却在放下时愕然一软。   须臾,我感觉身体如同棉絮,被几根无形的绳子拉紧弹起,在空中荡,着不了地。意识飘忽间,我仿佛还能看清魏光阴眼底的自己。那女孩,原先兴高采烈的眉毛忽然变了弧度,一撇朝下。她刚抱进手里的球猛然从掌心里脱落,膝盖如同两节刚拔出的竹,还没成型,便被风雨摧折。   而魏光阴,在夜色衬托下,白衣显得更干净了,若星,若漆,若云。却不若我,是最平凡的泥。云泥,注定有别。   突然,云动了,不假思索飘来我的方向,用自己的力量,将我截住,眼睛黑漉漉。   惧怕魏光阴生疑,我努力想稳住自己,步子果然凭着固执定了下来,假装是忽然腿滑。   缓过身体的那阵不舒服,那清风明月般的男孩已靠得很近,打量我的表情慎之又慎。接着,像是上帝为了成全我多年执念,竟在那时炸开天空的第一朵烟云。   面前人眼底盛着烟火与流光,媲美星辰与大海。我像受到蛊惑,五指鬼使神差紧扣着他前襟一角,声如蚊蚋。   “终于……抓到你。”   孤身穿过缤纷的焰火,不阅万千奔腾的河流,十年心底漫长的打坐,只求一刻。   这一刻,两年前,我亲手拒绝了。如今卷土重来,我想,光阴,该说对不起的人,其实是我。   是我食言了。   情感上,我想靠近。理智上,我比谁都清楚,该离你的生活越远越好。可这场情感与理智的较量,持续两年,在今晚,鸣金收兵,理智宣败。   曾经,周印答应联姻,叶慎寻对他说:“如果心意已决,那么牵一发就能动你全身的人,禁不得再见了,更无法做朋友。因为多看哪怕一眼,还是会想拥有。”   有些人禁不住多看一眼,也无法做朋友,因为想拥有。就像你,之于我。   当我用深情款款的目光,成功博来那人眉目一怔时,并未察觉,已经有记者拍下这一幕。   百年庆烟花还在继续,红的,紫的,蓝的,震耳欲聋。   校内出名的终南山巅,盛杉对身旁男子绽出比烟火更慑人的微笑,“知不知道我十二岁的梦想是什么?”   周印很配合,“什么?”   她忽然露出和程改改一样花痴的表情,“和你看烟火。”   “那十三岁的梦想呢?”   “和你看烟火。”   “……”   看来十四五六七八岁的答案都一样了,周印不再往下问,略一默,“烟花这么好看?”   盛杉努努嘴,“理想这东西,没实现以前,就是努力的目标啊。”   “现在理想实现了。”   女孩若有所思点点头,“嗯,所以二十三岁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换个理想。”   “例如?”   “做你的新娘。”   她半真半假脱口而出,笑容被开在天上的花朵团着,簇着。小女儿家的娇态似水,禁不住握,令周印的心,也陡然潮湿一片。   这天,头顶某个谁的心情似乎特别好,广洒恩惠。   城市另端,刘大壮连司机找补的钱都忘记要,匆匆奔向机场里的肯德基。有个人和他约好,在这里重逢。   滨城是一线市,来来往往的航班很多,肯德基里人潮汹涌。所幸他高,没多两眼,便寻着了那单薄背影。   他试探着叫,“穗晚?”瘦削肩膀动了动,回过头,起身。   “刘维。”   她的声音,仿佛带着惑人的香。   相较以前,这位故人变了许多,追根究底,又没改变多少。儿时,她性格便懦弱内向,自小是同学欺负的对象。后来,程家因为收养了乐观开朗的程改改,耳濡目染,才慢慢也将她变成一朵向阳花。现在,不过又恢复到原本的样子,说话轻轻地、甜甜地、又有些小心翼翼。   “以前总不明白,改改为什么对肯德基情有独钟。现在有些了解了,这里的浓重烟火气息,会叫人有平淡却幸福的错觉。”   从来没个正型的男孩,忽然两眼湿润。   原先在网络,要借别人耳朵来倾诉的相思,忽然如鲠在喉。他最终什么也没说,压抑住心中惊天巨擘,接过她的行李,像个引路者,拉着她,穿越汹涌人潮,屏蔽世间纷扰。   后半夜下了雨,灿烂的痕迹悉数没了,只有热闹过后的寂静,带着微微冷清。   细雨丝像珠帘,断断续续拍在玻璃窗上,何伯将刚收到的信息递给魏光阴。他轻描淡写扫一眼,正是篮球场之景,和无数烟云炸开时,程改改裹着秀气的侧脸。   青年男子的目光落在女孩身上多了两秒,何伯细心察觉到,躬身做最后试探,“若照片发出去,势必将程小姐也推上风口浪尖。”   那人一默,眸光暗了,“我别无选择。”   集团出现内鬼是必定的。他刚提出‘go’项目,慎周没过多久便推出了应对政策。叶慎寻的斤两他并非不清楚,再加个周印,能快速作出反应不奇怪。奇怪就在于,慎周推行的新政,不止防了眼前,似乎还对他后来的计划也了如指掌。明看不打眼,可他是策划者,比任何人都清楚‘go’的优势,也比任何人明白它的劣势。   商场前期吸人眼球的效果和销售额达到预期,但消费者不是傻子,要他们持续买单,需要连锁刺激。他的目的不为短期盈利,是为品牌深入人心,所以真正的‘go’项目是一二三四成环,慎周却似乎已有所戒备。   “魏氏打算开拓环保领域,高层自然对我与何家姑娘的恋情尤为看重,一旦照片流出,” 魏光阴抚了抚额,“且看谁坐不住。”   何伯接了他后来的话,“坐不住,反而实打实为集团着想,坐得住……”   魏光阴闭了闭眼,“敌人在暗,挨个试的方法虽然笨拙,却是目前最有效。”至于程改改……   为什么非得是她?   了解自己的人都知道,他心性寡淡,身边在意的女子没几个。唯独她,有点儿特别。只有特别,才能不露痕迹,引人入胜。   待何伯领命退下,室内重新恢复平静。指间触到外套里一个凉凉的金属物,青年男子伸手拿出,抬眼到昏黄壁灯下打量,是枚普通到不起眼的指环。   指环是男人尺寸,被素银裹着,套在一条链子里。   魏延去世头晚,像是预感到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竟抽空到岛上找他,也不是什么节日。两父子多年不曾促膝长谈,大多时间魏延说,他听。   自母亲去世,魏延再不曾同他提起这个人,那晚却将两人的定情戒指交出,说并非什么贵重之物,可他从未离身,是魏氏还没成型以前买的。原本当时合约谈成,也有余钱买个像样点儿的钻戒,可魏母坚持,说这个好看。像生活,朴素。一茶一饭,一院一人。   对父亲的芥蒂,大约是从那刻少一些的。可很多事情,我们都以为还有机会改变,机会兴许有,人却不重来。   魏光阴陷入沉思,摩挲着浅淡的圈,听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敲在窗扉,扣入人心。而高楼之外,还有人以沉寂之姿,瞰着万家灯火在蒙蒙细雨中迷离。   同样的照片,他手边也收到一份。男子眸底有片刻灰色,很快又被鹰隼似地锋利取代,手机短信尚停留在与周印对话的界面——   魏家后院的火,燃起来了。 第6章 如果有天我先走   当盛杉将一沓热气腾腾的报纸扔在我面前,我翻了翻,故作镇定说,“拍得挺好看呀。”   她若有似无笑,“何止好看?简直灵魂摄影师,将你如蒙恩宠鸡血四射的心理活动统统给刻画了出来。”   我捏报纸的手抖着,“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的清风明月是谁了,而且还是我拔足倒追,呜呜,我的粉丝肯定觉得我跌好份。”得到一个高贵冷艳的白眼,“不好意思,你的粉丝还没能遍布全世界。”   “总有天会!”   盛杉敛了笑意,顿了又顿,骂我,“程改改,你不要脸。”   我忽然很想问,不要脸,是指我期冀征服全世界的野心,还是我始终梦寐着那轮明月?但不管指的哪一者,我已经不打算再做出改变。   很多年前,我相信“退让”是美德。为了不伤害穗晚,一退再退,换来的却是霜刀冷剑。后来我怕,怕自己是不祥之人,为给予魏光阴新的生活,隐忍离开。但,所有人都没有变得多幸福一点,甚至还有许多我在意的人,为了我的自以为是买单。   既然,任何选择都可能迎来深渊,那为什么,我不选择通向他的那一条?哪怕那条路将迎来飞沙走石,只要想想他在前方,足以望梅止渴。   正思忖,盛杉的食指敲了敲桌面,扣扣两声,“报纸我是在周印那儿拿的,叶慎寻肯定也知道了,你猜,他有什么反应?”饶有兴趣的表情。   我猜?   “他乐见其成。”   目前魏氏与慎周都有意争抢环保市场,那位何姓千金成为关键。花边新闻一出,董事会施压,魏光阴担责,好不容易肃清的魏氏将重新陷入混乱,慎周浑水摸鱼并非难事。   大致没料到我思路如此清晰,盛杉表情有片刻的哑然,好半会儿才道:“我师兄这个人,看起来挺无情……”   “实际比看起来更无情。”我眨了眨眼,毫不犹豫打断她。   “你常常说魏光阴城府颇深,我不否认。但是盛杉,在他心里,一直有块干净的地方,留给他在意的人。我或许不是他的心上人,但我相信,我属于这个地方,你也是。否则,当初他不会连我也瞒着,助你逃走。至于叶慎寻……”   我顿了顿,“骄傲烧了也剩一把灰的人。我伤过他,他不会允许自己犯同样的错误,否则,你根本看不见今天的报纸。你看见了,说明他默许我去到风口浪尖,成为慎周搅混水的利器。”   啪啪的鼓掌声从对面传来,“可以啊程改改。”盛杉眉梢有喜色,“年龄总算和智商成了正比。”   难得受她夸奖,我挺挺几近于无的胸脯,立马感觉自己要上天,她忽然扯着我的翅膀将我拉回平地说:“你脑子这样够用,那我就能无所顾忌站在师兄那边了。”   “你想说的是站在周印那边吧?!”   现在流行背叛朋友之前都当面通知了吗?!   她欢愉更甚,摊摊手,“你知道的,我在他面前一向没什么原则。”   这哪只没原则,简直没良心。我不想再看见这张叫人又爱又恨的脸,鼻孔朝天做赶人状。盛杉很识趣,拍拍屁股起身,我忽然叫住她,弱弱地问:“等等,依据你对叶公子的了解,他的确没闲心报复我吧?”   虽然剖析得头头是道,但叶慎寻的心,是海底的针,我尚且拿不准。   门口的人步子一顿,点点头,“嗯。一般来讲,喜欢过的人,他都不会亏待,看看解冉就知道。”   我长吁口气,盛杉语气又扬了扬,“但解冉没让他垂死挣扎过啊?所以,估计会将你往死里整吧。”   “……”   “哦对了,”她嫌给我的刺激还不够,从门口偏头,“其实,你这么不要脸,我还蛮喜欢的,跟我好像啊。”   我不知该哭该笑。   她说,逃离滨城的时候,也曾以为,有的人只要不见,就能不念。到后来才发现,他是一片无处不在的云,飘来飘去。不止晴时好看,下成雨,也会想淋。   “自知天网恢恢,才在他出现的第一秒,头也不回追随。”   对我来讲,魏光阴就是那片云。我既知疏而不漏,何必枉做逃亡。   在我因盛杉的话后怕时,顾圆圆同我商量新书内容,问我有没有特别想着笔的。   受了《上海滩》影响,我特别偏爱上海的喋血街头,繁华旧梦。一直没能成型,是民国图书市场饱和,诸多因素导致拖到现在。没想我的老生常谈,这次顾圆圆竟很支持,甚至提出叫我去上海生活几天,走走老巷子,切身感受风土人情。   “费用公司会负责,你尽管去搜集素材。”   要不怎么说,树大好乘凉。公主殿下发了话,我随便扒拉了几件行李就飞车去机场,只没想想在这儿遇见魏光阴。他也出差,目的地也是上海,惊人的是,我们同一航班。   这次魏光阴身边没有何伯,只有一位随行保镖。候机时,他遣了对方离开,从贵宾道越过来同我打招呼。   巧合太多便不是巧合,我想起出版社先前那位主编的话,说我攀上了贵手,否则风水轮流转,怎么也转不到不识抬举的我身上,略一心塞,脱口便问,“难道……你真潜规则了我?”   显然,我自诩精明的脑子,时而空无一物,忘记了这是经济舱,候机人数众多。魏光阴吸睛指数本就爆表,我再一推波助澜,无数双眼睛刷刷地落在我两身上。   距离我半米的人刹住脚,清俊的眉微微上挑,我顿时想掘地三尺,将自己埋进去。虽然,我多么希望他能回答一句,对啊,是我。   “旅游?”   魏光阴仿佛没受到报纸影响,面对我全无尴尬,闲闲的口气仿若相知多年的老朋友,只差一句“天了,别人居然说我和你有染”。仿佛在说,我和他的名字,就算旁边放了全天下最劲爆的照片,只要他心如明镜,就永远掀不起波浪。   于是,我立马忘却在盛杉面前的豪言壮语,呵呵呵笑着,“算吧,为新书做准备。”   魏光阴哦一声,目光落到我手边的近代小传,略一默年月,“近代背景?”   待我说清此行目的,他再一沉默,似乎考虑过什么,眼神飘了飘道:“我父亲在上海有座小洋房,是民国某军阀的居住遗址。小洋楼结构特别,恰恰位于从前的十里洋场附近,兴许对你有帮助。”   我没按耐住激动,原地蹦了蹦,不期然撞上青年男子额头,旋即听得一声闷哼。呲牙咧嘴间,我彻底接受了盛杉对我此行的祝福:且行,且傻逼。   上海市中心与滨城没多大区别,拔地高楼,车水马龙。倒是许多一眼看过去陈旧的巷子,能勾引时光流转,窥见一丝当年繁华荼蘼后的灰烬。   魏光阴同我一起住进了洋楼,大约是路上我问了太多次“那你住哪儿”的缘故。并非我藏有轻薄之意,我一柔弱的小龄文艺女青年能轻薄得了谁!只是老房子嘛,虽常年有人打扫,一个人总归有些害怕。   魏光阴这趟的确是办正事儿,匆匆送我到了目的地,便掉头往CBD方向去,似乎要见谁,谈合作。   我被管家领着,踏过暗红色的砖,沿着门口的阶梯蜿蜒而上,入目便见两人高的香樟立在空旷院落,夏末秋初的季节,叶子颜色深了些,几片弱不禁风的,迎着空气摇曳几下,刷刷,然后落下。   此情此景,我不禁幻想了一出黑帮子弟与我有血海深仇,爱我,却又舍不得杀我,只好将我囚禁在这巨大的金丝牢笼。我每日以泪洗面,哭完了就捧着叶子伤春悲秋,等着对方出现……如此相爱相杀的剧情,才对得起院里那么大一颗树。因为,它的存在就是要在结尾,让女主角撞上树干以死明志,才算壮烈。   现在,你们明白为什么会有读者给我寄刀片。   然而,想象并无什么用。现实是,我刚放下行李,想好好欣赏下这处“往日风光”,盛杉的电话不合时宜打来。   “你看今天报纸了吗?标题是——关于魏氏集团公子和慎周老板之间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需要知道的一切?对不起,我不想知道。不用脑子都能猜出,其中将我口诛笔伐了多少次,无外乎扒出我和叶慎寻曾经的过往,说我水性杨花,墙头草两边倒之类。   我以为离开了滨城,就等于离开是非之地,没想绯闻就跟追在背后的疯狗。你越躲,它攻击性越强。我意欲吐槽点什么,手机屏幕忽然亮起魏光阴的名字。   他正在外滩某会所,说下车帮我拿行李时,我将他的公文袋合着小说资料一起带走了,要我叫管家帮忙送去。   这幢房子的管家不若何伯,虽然何伯对我也不算亲近,却至少和善。而这位,想来是看了新闻,受了误导,再瞧瞧我竟真跟旧时代歌女般,寡廉鲜耻地住进了“金主”的房子,自然没好脸色给,遂不想搭话麻烦他,便自己给魏光阴送文件去。   傍晚的南京路附近,堵车盛况逆天。我一再催促,当地的出租司机为了帮我找一条近路,却活生生堵在了巷子里。见车轮久久移不动半分,我心急如焚,生怕耽误魏光阴的正事,当即推开车门,企图要跑过去。   司机好心拦住我,一口软侬的上海话,“姑娘,别看已经到了南京路,可离你说的会所还是有距离。侬现在下车跑去,至少需要半个多小时晓得伐?”   跑半小时,总比空等下去,兴许不止半小时为好?左右思忖,拒绝了司机的好意,拔腿在上海初秋的夜晚飞奔。   人在投入的时候,容易忘我,有种心甘命抵的孤勇。正如那时,为了他一单业务,我便忘记如今的我,已非当年铜墙铁壁的我。   可,当我用意志力强撑跑了一段距离后,却忽略自己并不熟悉上海。出了巷子,面对这张四通八达灯火辉煌的网,我第二次腾升起无比渺小的感觉。   第一次,在美国。我跟随叶慎寻做助理,只为见岁月里的人一面,却看见他和穗晚相视而笑的画面。记忆中,我从未见那个男孩笑得如此不设防,于是,我忽然失去了到来的目的,走失在钢筋水泥的冷漠城市。   第二次,现在。我知道那个男孩,他在等我,可我无能为力。周边俱是匆忙的人群,和时间赛着跑,偶有几个肯停下,却也不知那家私人会所究竟在何处。   顷刻,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一心只想叫管家……因为别人,找不到啊!   尤其,还是我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路痴。   “555,我迷路了。”   那头的魏光阴方接起电话,便听见程改改佯装的哭意。她说自己闲着没事儿,好心来送文件,可会所太偏,鲜少有人知道。   不知为何,这头立在秋风里的人,却忽地微微一笑。   合约不算特别重要,晚上大家要一起吃饭,到时送去饭店也未尝不可。可江风拂面的瞬间,程改改仓皇的声音,像一柄软剑,捅在他心口,将他的心脏扎出个窟窿,一时间像有许多话挣扎着要倒出来。他赶紧正了正神,问清她所处的位置,最终用看似浅表的一句话遮盖所有。   “五分钟后,抬头向东。”   程改改领了命,挂掉手机,坐在路边的花坛休息。在等待计时表响起的五分钟里,她抽空幻想了五分钟后的情景。   照这路况,魏光阴是怎么也无法将车开到这里来的,除非骑机车。   她百无聊赖撑着下巴,眼睛一亮,莫非,自己就要和他在上海街头演一出速度与激情了?!当年刘大壮与萧何的版本令她从此无法再直视《速度》电影,今日过后,她又将怀揣期待?!   然,女孩的所思所想,没能在五分钟后实现。   她没盼来逆向行驶的车辆。   也没看见故人的面庞。   车道依然堵着,无速度,更加无激情。   有的只是,五分钟后,东方明珠塔上,琉璃般闪烁的,她的姓名。   当日,程改改应约抬头,便见那座东方最亮的塔,一次次闪过她的名。那是魏光阴在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她,“我在这里。”就像十余年前最深的夜,他送她迷谷,为她指引道路。   行人们都匆匆低着头行走,鲜少有人抬头望耀眼明珠,此景引起的轰动也比街头飞车来得少,可程改改忽然想哭。   本来,她已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里自我安慰过。人的一生,遗憾众多,也不差他一个。现在,她明白,是差的。   命运为她安排那么多遗憾,想要她立地成佛。可是,她不想成佛了。她只想那个叫魏光阴的男孩,余生都陪在自己身边。用世间最平凡的姿态,陪她散步。温粥。聊天。立黄昏。   会所就在明珠塔附近,魏光阴站在楼下最显眼的地方,等女孩到来。   没想她依旧是用跑的,风尘仆仆,喘气不停,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他越步去扶着她,看她好半晌才抬头,悠然笑说,“我的娘啊,我平生第一次上这么显眼的位置诶。”   依旧跳跃的思维,永远灿烂的脸庞,青年男子千言万语如鲠在喉,好半刻才道:“第二次。”   “啊?”   “第一次是十八岁,上滨城电视台,洋洋得意说自己性格比别人好。”   他看了那期比赛!他竟特意去看了!并且,记得。   有人心底正惊涛骇浪,青年却已恢复云淡风轻,“走吧。”从善如流扣着文件,连带牵起她的手,说。   黄浦江的晚风醉人,醉得她眼花缭乱,醉得他发丝翩跹。一朵早已种下的花,在这醉人气息中抽芽结苞。   女孩手心出了汗,却施施然跟着。走在前方的男孩有所察觉,恍惚上扬了嘴角,被几道霓虹染得斑斓。以至很后的后来,这人海如潮,她于万千人中,却只记得这一笑了。   我决定告白。   当盛杉接到我这通无厘头的电话,没表现出多么惊讶,只问,“哦,你打算怎样做呢?”   多年心事即将破土的感觉,就跟陪葬的财宝重新被挖出来一样,我兴奋难耐,连声音都发着颤,“我正在和他的合作对象一起吃晚饭,等会儿趁机我就多喝点酒……”   她打断我,“酒后乱性?”   “不,喝醉了,就要他问我问题。”   大致剧情是,喝醉以后,叫魏光阴问我,结婚以后会不会出轨。然后我就回答,如果新郎是你,就不会。他继续问,如果新郎不是我呢?我就说,那你就是我的出轨对象。   “怎么样怎么样?这告白是不是很牛掰?!”   盛杉当头泼了我一脸水,“他可能并不关心你会不会出轨,不如你出柜,反应可能大些。”   心塞。   “这可是我从微博上找了好久的神句。”“喝醉的是你又不是他,为什么会问你这种傻逼问题?”想想也对,“那你觉得怎么办?”   那头的女子依旧淡定,“你只需要会说一句话就行了啊。”“哪句?”   “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停。”   她说,我喝醉了肯定会耍酒疯吐一身,只有魏光阴帮我收拾烂摊子。届时他帮我脱外套,我就表面欲拒还迎,内里心神荡漾……她还没说完,我脸色一赧,“盛杉!你流氓!”吼声震天。   无奈我打了太久的电话,魏光阴已出门来寻,语气抑扬顿挫:“心想你不会又走丢了吧……”结果我在配合盛杉耍流氓,真是好对不起我的清风少年,干脆利落挂断!   殊不知那头,盛杉也在吃饭。对面坐着两个人,一个周印,一个叶慎寻。   见盛杉收了线,周印切了盘子里的一小块牛排,面不改色递到盛杉碗里说:“你发短信叫改改冷静点,这种事情,献个吻就够了。”   盛杉秒悟,他这是要报复叶慎寻,当初在医院可一点儿面子也没给他留。   他们这样的男人啊,好可怕。关键她还真听话地发了这短信。陷入爱河的女人,更可怕。   不过,如今陷入爱河的不止盛杉,还有我,于是可怕的我,就真趁此机会将自己灌醉了。压根不管什么医嘱啊,忌口啊,酒精啊,辛辣啊。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我比谁都清楚,有些事,经不起等待。   后续发展我有些记不清了。   似乎醉眼朦胧中,我吐了魏光阴的西装一身。   上海初秋的夜已有凉意,他只着白色衬衣,瘦削的肩膀仿佛担着整个世界的灯光,茕茕孑立在我的眼睛里。我扒着他的前襟说:“魏光阴,你知道,在我心里,一直对你的感觉是什么吗?”   他怔了怔,尔后似下定了何种决心,“是,什么?”   莫名地,我脚下一趔趄,差点摔到。他趁势揽近我,衬衣襟沾染上我委屈的水珠。   “我恨你,怨你,讨厌你。”   不对啊程改改!不是这台词啊!   心底的小人又冒出头嘶吼,我一把将她的头打下,跟打地鼠似地,怒气冲冲,“你别说话!”吓了魏光阴大跳,以为我吼他,白目怔怔地,却强自镇定,“哦,我不说……”   见成功镇住他,我霎时跟苍蝇见血般,说红了眼。   我说:“魏光阴,我讨厌你。”   “讨厌你总是能不慌不忙地经过我身旁。”   “怨恨你几次三番叫我体会离别的凄凉。”   “憎恶你一直站在我的回忆里,诱惑我,让我为了重逢,而故作坚强。”   《还珠格格》里,紫薇说,她娘想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可是……她仍然感激上苍,让她有想可盼,可怨可恨的这样一个人。我也,一样。   “所以我讨厌你,怨恨你,憎恶你。可是,只有天知道,我多感激上苍,曾让我在十年前遇见一个,让我可厌可怨却始终放不下的男孩。那个男孩,就是……”   “就是……”   就是,玛德,我醉晕了!酒果然是个误事的玩意儿!   再醒来,魏光阴就躺在我房间的沙发上,应该一晚上没睡好,脸色欠奉。   我想起往年在呈坎,我也喝醉过一次,叶慎寻和他的宝贝弟弟叶慎星说,喝醉后的我,大跳钢管舞。想想这辣眼睛的画面,我怂了,抱着被子问悠悠转醒的人,“我昨晚……没跳什么奇怪的舞吧?”   魏光阴睡眼惺忪,随意抓了一把头发,“没有。”   我拍拍心坎,还好,他复又说,“只是强吻了我。”   ……   他正儿八经的脸色,差点就让我相信了。幸亏我想了想,要是真强吻了,他还能呆在我房间泰然自若?不把我丢上大街?那可是被私藏了笔记本都要以牙还牙的主,更何况被玷污了清白。   是的谢谢,我完全没考虑自己的清白,我可耻。   期间,害我脸红的始作俑者已飘然出门去洗漱,不一会儿站在门口,对我勾了勾手指,神色有着逗弄宠物的戏谑。每当他露出这表情,我的头就嗡嗡,又紧了紧被子,“干嘛?”   他也不扭捏,“你果然没打算赔我外套吗?”   好意思吗?刘大壮一个暴二代,都不会同我计较一件外套。你一富二代,还这么小气哦。   我的想法被魏光阴洞穿,他难得闲散的模样,两手一摊,“所以我不是他。”   嗯。所以我那么喜欢。   商场琳琅满目,魏光阴的注意力却没在外套,反像是最寻常的情侣,陪我逛街那样简单。看见新鲜的玩意儿,会指给我看,两个人溜进去,鼓捣一番。   那是我在面对他最轻松的一天。   可能潜意识里,我已借着酒兴将该说不该说的话都倾囊相倒。他有没有明白,接不接受,已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只要他没逃走,我就有了勇气,继续坚守。   坐商场扶梯,靠里边有一大面镜子,延续至扶梯顶端。我跟在魏光阴身后,隔着一步阶梯的距离,恰好能通过镜子,偷偷觊他清俊的侧脸。大概目光太炽热,他稍稍侧头来看,我迅速收回眼光,假装掰弄手指玩,当是时,仿佛听见一丝笑意曾溢出喉间。   后来经过一家青年男装店,我看上一件外套,觉得简单大方,应该适合他。没想他越过外套,取了搭载里边的一件衬衫。   衬衫浅灰色,和其他男士衬衣没什么特别,唯独领口做了特别处理,扣子比一般的衬衣低。他拿去试衣间,半分钟后走出,令我不得不叹他眼光。   衬衣乍眼看普通,腰部却极其修身。魏光阴高瘦,早晨刚刚理过几剪子头发,再配上这衣衫,越发衬得轮廓独立了,与所有传闻里的绅贵别无二致。导致我这么铁公鸡的人,连考虑价格也未曾,立马叫服务员包起来,自作主张要将这件衣裳赔给他。   “等等,”   正待我神思,那人叫住了服务员,踱步至我身前,用手掌平着我的头顶,比划到衬衫第二颗扣子的地方,这才饶是满意道,“买单吧。”   我不懂何意,抬头却见他牙齿晃了晃,“听说情侣的最佳身高,是女生抵达男生第二颗纽扣的位置。如果没有这件衣裳,你可能永远也达不到了吧。”   他他他、这是、我要语无伦次了。   世间万物,真心看脸。那年轻服务员突然被强行秀恩爱,非但没反感,反而向我投来“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的眼神。虽然我可能真的拯救了银河,但……   “魏同学,你这是、在追我吗?”   激动到恬不知耻的我脱口而出,没料男生竟弯腰,凑近我的眉眼,呼吸喷洒在我的鼻梁和睫毛上,“不,是你追我。”斩钉截铁地。   本着女孩子应有的矜持,我下意识后退,假意辩驳:“什么时候?”   他直身,表情漫不经心,“昨晚啊。”   “我说过,你强吻了我。”   脑子哐当一声。   我……特么……真听盛杉的话……做了?!!   在魏光阴的眼睛里,我看见慎之又慎的自己。那种“你千万别骗我,否则我就以死明志”的表情,在他看来,一定可笑极了。若不然,为何我想细细审夺,他忽然避开注视,偏头接电话去。   他一声“悦姨”,令我得知来电的人是齐悦英。青年男子的眉峰落下又扬起,想她此番打来电话,应该是我两又被哪家报纸的狗仔拍到逛商场,所以隔着千里也要棒打鸳鸯。   想来也是可笑。   电视剧里演的,都是男孩家的母亲,觉得女孩儿配不上自家公子。我倒好,自家亲妈,深觉我是块垃圾,寻死觅活非要拆散我两。关键别人家的妈,我还可以杀上门去,证明自己还是有些可取之处,起码成绩好,是学霸啊。可自己家的妈,我兴许还没冲进门,她便能悠悠一句:“你从我肚子里爬出来,几斤几两我还不知道?”将我打回原形。   要不怎么讲,最亲的人,往往伤我们最深,因为知道软肋。   我下意识站近了点儿,恍惚听见那头人几句质询,“何家人电话已经打到我这里……”   “我以为你有分寸……”   “但愿你懂自己在做什么……”   演他妈也是演得蛮尽责。   哦,错。应该是担心魏氏不复以往辉煌,分不到更多财产。   齐悦英是我亲妈这件事,我不知从何对魏光阴说起。人就是这样,空有为一个人九死不悔的决心,可有些秘密,又不一定有勇气宣之于口。   只见那两人又说了几句公司的事,魏光阴挂断回头,见我发呆,拍了拍我的脑袋:“怎么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努力了几次,还是不敢轻易对他推心置腹,深怕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和谐局面不到一日就瓦解,心有戚戚问:“如果有天,你发现我对你隐瞒了一些事情,请你千万别生气。”   他认真考虑一番,半真半假的语气,“你这是在思考,以后我们吵架了该怎么处理?”   我愣了愣,“算吧……”   “那你生气的时候喜欢做什么?”“吃三人份的小龙虾。”“吃完小龙虾以后会怎样?”   根据以往经验,我心情不好就约刘大壮出来吃龙虾。吃完将他暴打一顿,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   听完,魏光阴蹙眉,义正言辞地,“那你答应我,以后吵架了,如果你要跑去吃小龙虾,也别叫我,还是给刘维打电话吧。”   我……说好的深情满分呢?   就此,差点脱口的秘密,被成功吞回肚子里。   我和魏光阴这疑似在一起又没在一起的状态,一度将我逼疯,但我不能告诉盛杉了。   因她一条短信暗示,我就真敢用强的,她要是破罐子破摔,多暗示一点,要我直接生米煮成熟饭,那该怎么办?相信我,她做得出来,并且比任何人都知道,该怎样鞭策及催眠我。   既然不能告诉她,我只能自己分辨。   例如,看电影的时候,我自发性地将自己和魏光阴带入角色。当女主身患绝症即将去世,我借着情节,小心翼翼发问,“要是哪天,你最爱的人先死,你怎么办?”   当事人掌着爆米花,头也不回,屏幕灯光从他的眉眼掠过,“那就找个更可爱的。”语气定定。   我心口一甜,再一幽怨,哼了哼,将爆米花狠狠塞进嘴里:“你找吧,找个更可爱的,我带她一起走。”完全默认自己就是他最爱的人。   魏光阴被呛到,轻咳了好几声,却不知有没注意到这个语言陷阱,竟没反驳,只反问:“万一我先死呢?”   语出,我眼皮莫名一跳,只差没倾身去捂他的嘴,娇嗔几句讨厌,这些话不能随便说什么的,他却已赶在我前方回答。   “如果有天我先死。就在那个世界边等她,边生活。”   如果有天我先死,就在那个世界边等她,边生活。   同一时刻,字幕起,果然悲剧收场。大荧幕的灯盏盏亮开,魏光阴回首,擦拭我满脸泪流。这些眼泪,划过看不见的伤口。所有伤口,是我在蹒跚学步追逐他的岁月里,被年轮刻上的脉络。   不知有天他会否明白,尽管他故事里的女主角,可能不会是我。但我被岁月镌刻上的痕迹,统统只有两个字——   光阴。   回到滨城,如火如荼的硝烟气息扑面而来。   魏家人在机场整装待备,何伯也来了,躬身一声“先生”。慎周在这段时间里有多少异动我不用猜也能得知,盛杉既然表明立场站在对面,那我和魏光阴在上海被拍下照片,便也说得过去了。   不过,我并不怪她。   我了解盛杉,她是不屑于从背后捅刀子的人。她要捅,一定先知会。她已然做到知会,是我沉浸其中掉以轻心。   只是,想起来确有几分惆怅。关于魏光阴的心事,我一向习惯同她说。可见今两虎相拼,我以后必须三缄其口,也就没了可泄情绪的口。   那段时间,刘大壮这朵奇葩也消失了,不知在忙什么。   平常每逢周末,他都心痒难耐地要约上我去吃火锅。有了好淑女的加入,便是三人行活动。自从他拒绝了好淑女,那妹子也低调了好一段时间,似乎都商量好要扔我一个人在角落。   那又如何?最重要的人都已在手边,想想这个,就立刻鸡血满满。   一到家,顾圆圆迫不及待在Q上问我都有了什么想法。我要是回答,我花公费没去写书,去谈恋爱了,她……不会封杀我吧。   显然我还没那胆量以身试法,于是将一篇大纲,和拍摄的旧宅陌巷照片儿传过去以交差。约莫十分钟后,她将魏家名下的那处小洋楼照片砸过来,“你还敢说没被金屋藏娇?!”   据称,她以前也对上海有情结,还曾在上海念大学,绘画专业。某周末与同学一起采风,逛到这座宅子附近,觉得它结构复古保存完好,想临摹,却被保镖赶走,说是私人重地。而我拍摄的照片,全是院内景致。顾圆圆也是有够八卦,当即拉我出门逛街,要我亲口解释。   我两在CBD附近的大型商场吃甜品,我清了清嗓子,故作娇羞地要同她交代一些事情,没成想她碗里的勺子突然清脆落下,怔怔地望着商场入口的方向叹了句:“好、帅、啊。”   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竟是刚分别不久的魏光阴。   这次他并非一个人,旁边有齐悦英跟着,还有那何姓千金,以及一个堪堪被他遮住侧脸的青年男子。   我以为顾圆圆感叹的是魏光阴,立马娇羞状也不做了,虎虎生风要宣告主权,那站在他背后的青年男子陡然向前几步,抬首打量整个商场。这下换我懵圈,那人竟是何渊。   在望城说盛杉是天山童姥,最后却收留她的何渊。   那时,我尚没将他与那何姓小姐扯上什么关系,只记得他是望城某区长的儿子,从小语文成绩不好,写过一篇得奖的作文。以及,对盛杉爱而不得的悲催。   告别当日,盛杉说,我走以后,记得忘了我,从此山高水长。但对一个爱你的人来讲,山能有多高?水会有多长?无论多远,我都会一一经过,走到你身旁。   果然,顾圆圆的目光是直直落在何渊脸上的。那刻,我更不开心了,翻了个白眼吐槽说:“你瞎?”她却道自己喜欢开朗的男孩。魏光阴一看就是沉静如斯的类型,她无感,还明里暗里指我是被虐体质。   OK,我被虐,“但从今天开始,你也会被虐了。”   顾圆圆的眼睛和她的名字一样,膛得圆润,“WHY?”   因为喜欢的人,心里装着别人。   不过,我也没好到哪里去。眼睁睁看着我喜欢的人和其他女人在一起,却无权置喙。   事后,魏光阴忙里偷闲陪我吃饭,我按照剧情摆出一副不开心的嘴脸,他却就着我阴沉的脸色下饭,还表现得颇为享受,“不久前,何董迎回了失落在外的亲生儿子,甚至将魏氏旗下商场的环保项目交给了对方,所以我急着从上海回来与对方见面。”   三言两语解释完毕,不是会情人,是会男人。可被我总结一下,依旧怪怪的……只好继续做幽怨状:“情人与男人一起会,你果然吃得开。”   对面的青年没忍住,含糊着将入口的菜咽下,面色生风笑起来,两只已成型的肩膀微微抖动,久久停不住。   难得见他这样高兴,我演出更卖力,佯装呵斥,“我警告你,别仗着你长得帅就肆无忌惮。在我生气的时候,不许对我笑!”他摆了筷,慎重其事的表情,“为什么?”   “因为!”   “你一笑我就忍不住跟着笑,那样好尴尬……”   声音越到后边越低,魏光阴的笑声则相反。   末了,他饶有兴致地两手交叉,撑在桌面看我,似真似假感慨:“完了,改改,要是你真死在我前面怎么办?”   陷入爱情的我,简直和二百五没什么区别,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你不是想过吗?如果我死了,你就找个更可爱的。”   “看样子,找不到了啊。”他毫不犹豫,如是道。   男子眉毛浓淡相宜,搭配着灯光下璀璨的眼睛,以舒展之姿面对我。眼神也缓缓地,若流水。有那么一瞬间,我竟幻想到五十年后的场景。   两鬓斑白的我们,自然没了打闹的力气。可那时的我,应该还是会无所不用其极地逗他笑。我要让他在弥留之际,留给世界以笑容,然后轻轻告诉他,“我不是你的公主,却愿做你的快乐。”   哦,对,还要记得去告诉我那自以为是的娘,“你不信誓旦旦说我们没有好结局吗?”   ……   正当我憧憬着与魏光阴那开阔的未来,突听得包厢门外,服务员澄亮一声:“解小姐,叶先生,这边请。”   餐厅很小众,装潢不甚恢宏酒店,正是以前周印帮我和叶慎寻接风来的这家。我一直念念不忘他家清淡爽口的菜,便在魏光阴询问意见时第一时间想到这里。竟忘记了,叶慎寻也是这里的常客。   包厢仿照日式双开门的形式,里外看不见,隔音却不怎么好。两人被引进包厢,就在我们隔壁,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魏光阴知道我和叶慎寻的那段乌龙情史,至于怎么起,和怎么结束,他从始至终未曾问起。我本准备好一堆解释的词,却统统被他往我碗里布菜的举动给化解。以为相安无事抬头之际,却发现那人眸里又是一片雾气,将原先的清明覆盖了去。   他这样沉默不语的时刻,我是害怕的。像个不曾了解他的路人,感受到生人勿近的气息。   所幸服务员此时进房间上菜,打破僵局。可隔壁桌的人好死不死,在这时候走出门来。听响动是叶慎寻要走,解冉着急追出,碰洒了其他服务员手里的汤,烫到了胳膊。   从隔间的投影看,叶慎寻倒了回去,查看她的伤口,解冉便众目睽睽下,顺势扑进那人怀里。直接导致我们房间的服务员不敢掀开门帘走出去,憋着气,在这儿呆了许久。   在那俩长达十分钟的对峙里,我听完了解冉的衷肠,得知她对的情之所起。   意思估摸着,是解冉儿时哭闹之际,叶慎寻曾为她表演过一出魔术。他被她的哭声惹得不厌其烦,随手拿过一朵假花,不知用了什么神奇的手法,食指轻弹,含苞的红色假花,倏地盛开。   那时的解冉,也不过十岁出头的年纪。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玫瑰,亦真亦假,红艳艳地,似抹了全世界最浓的朱砂,惹得她眼底也涌起一片热烈的霞。   按照故事的发展,倒是个青梅竹马修成正果的绝佳典范。岂料这姑娘也是蜜里调油长起来的,任性至极。仗着姓解,谁的面子也不卖。当初叶慎寻亲自去巴黎求婚,因为旁人添油加醋的几句,便使起小性子拒绝了。本以为后台牢固,两人的婚事不会生变,毕竟两强联合的美事,谁都乐见其成,岂料半路杀出陈咬金。   她嘴里的陈咬金似乎是我,但我并不承认,恨不得当时冲出去把心掏给她看,“你瞧,当初是你要分开,惹急了叶长公子,他才破罐破摔的啊。我两同病相怜,只好抱团取暖。”   渐渐,解冉的声音一阵紧过一阵,似乎在抽泣。诉说她为了叶慎寻放弃了多少东西,包括她引以为傲的T台生涯。为了令他回心转意,自己拒绝了经纪公司的续约,打算安心在他身边当个小女朋友,以至于未来的小妻子。并愿意倾解家之力,相助慎周对付魏氏。   听到这儿,连我都即将对这位首席仇人心软,想要听听叶慎寻怎么回答,岂料躲在我们房间的服务员,忽然从对讲机里收到经理的质询,“XX在哪儿?XX?三号包厢的客人点了菜怎么还不上?!”   服务员苦着一张脸接受了召唤,这才硬着头皮拉开了我们的包厢门。终于,坐正对门口的我,和佳人在怀的叶慎寻大眼对小眼。   一瞬间,他的眼神似乎想躲,片刻后将解冉推离身前。我当即想说,怕什么啊,人家追求你,又不是追杀你。但我不能去胡乱搭话,因为魏光阴在。之后细想,竟有些庆幸。   庆幸自己一心一意追随魏光阴,没受到蛊惑。否则将来的境况就是我坐在偌大的房子里,等着一个不知在哪儿抱着谁的男人,那我可能真的会磨刀,杀了他。   见我,解冉精致小巧的脸略微狰狞了一瞬,旋即大概也觉得丢脸,跟着叶慎寻长步离开。   被他两这一闹,搞得我倒有些紧张,因生理反应想去上洗手间,拐了个弯,却在门口与方才的“男主角”不期而遇。他抄着手,靠着墙,似乎猜准我会出来,一脸的高深莫测。   我两毕竟没生生世世抵死缠绵过,没什么深仇大恨,本着礼貌的原则,我还是满脸讨好地唤了一声:“师兄,好巧。”   叶慎寻像没听见,凝了凝神奉劝我道:“这样不行的程改改。”   “嗯?”   “既然决定去到他身边,看见老情人也该与看见陌生人无异,这样死乞白赖追出来,里面的人做何感想?”   我去,我哪是追出来?我是上厕所!况且,我压根也没觉得我两是老情人……但说出来估计会挨打,怎么讲,他也阴差阳错为我丢了一个肾。虽然,我已经还回去。   正待回嘴,忽听得一声“小心!”,整个人便被一阵力道拉开,转了个大圈,正面对走廊。   定睛,清洁员正提着刚清洁完厕所的污水经过。地面滑,对方没注意趔趄了一下,差点将整桶水浇过来。然而,叶慎寻吼完一句小心,将我转了个圈,并非出于保护。而是将我当作肉盾,挡在了他的面前。   是的,挡在了他的面前。须臾,我脑子里蹦出三个字:没爱过。   没爱过,我也就放心了。 第7章 绕指绳   国庆前夕,慎周举办X周年庆祝会。   冲着周印和叶慎寻的姓氏,许多媒体面前叫得出名字的人纷至沓来,魏光阴也收到了邀请。   我实在搞不懂他们上流社会的游戏法则。分明是敌对身份,人前却硬要表达友好,难道不心慌?   不过,该心慌的估计是我吧,因为我也收到了邀请函。并且邀请函还是经周印的手交给我的,导致我不现身都不太礼貌。生活果然不止远方的苟且,还有前任的请帖。   庆祝会很热闹,我还见到几个平常荧幕上脸熟的明星,特别没出息地跑去要签名。   可我没出息我自己知道!不需要盛杉一路吐槽!导致我还阴恻恻地想:你有出息。等会儿何渊出现了,与周印相见,看你还能多有出息。   想到这儿,我就开心多了,第一次有了周叶等人未卜先知的快感,不要太爽。   现场记者众多,为避免又给魏光阴造成麻烦,我一直没同他说话,没料他自己往枪口上撞,还主动向我递来一杯酒,“这儿的人见到新面孔都会打听来历,少不了要举杯。”   对面人一身挺括的深海蓝西服,领袖周展。轮廓被灯一打,光芒万丈。就这样瞧着,我的脉搏便不自觉漏跳几拍,当下快速接了透明高杯逃走,深怕下秒,自己会竭尽花痴所能扑过去,将他就地正法。   转身之际,魏光阴恍惚想叫住我说什么,可我遁逃的姿势太过猥琐,他大概放弃了……直到真有人向我邀杯,我佯装一泯,才发现他递给我的并非洋酒,而是褐色的冰红茶,看起来与酒无异。   刹那,红茶的馨甜钻心沁脾。我下意识抬头,隔着重重人群寻找那抹清瘦的身影,却望见顾圆圆的父亲,正是那一路经营我长篇的出版社老总。   我两见过一次,Q大百年校庆,他作为杰出校友携女出席。只当日现场繁杂,我没有机会表达感谢,这厢仔细琢磨,还是应当学会经营人情事故,遂主动踱步过去,想要聊聊,顺便笑眯眯告诉他,“你的亲生女儿真是好有爱啊,比我还八卦,如果没意见我就掐死啦。”   哦,当然是开个玩笑,我还要混文艺圈的啦。   没来得及走近,场外忽然又是一阵喀嚓声,略微喧哗,齐悦英与何渊一起登了场。我下意识朝盛杉看去,她镇定自若,毫无惊讶,略施粉黛的面庞精致,长睫毛有秩序地眨了又眨。   早该想到,盛杉的耳目也不少,怕是早知道何渊的真实身份了,哪会被突然袭击,除非对手是周印。   一出好戏又被辜负,我不开心,幸好有人来逗我开心。   逗我的人我并不认识,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个子不高却瘦,眼睛贼亮,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他挡在我窥探盛杉的视线前,指名道姓称我:“程小姐。”   我印象中与他并无交集,但还是象征性地举杯示意。男人为表诚意喝下大半,本以为就此结束,却见他凑近了些,用只有我两能听见的声音问:“可否借一步说话。”   慎周的庆祝会在私人酒庄举行。通往酒窖的路上有个小花园,一路繁花与鸟语相送,别有几番风味,只可惜身边跟着的人不对。   我正出神,中年男子左右望了望,约莫确定没人,才停下脚步,言辞恳切:“不才正是慎周旗下子公司的总经理刘柄。”   刘柄?因著名字熟悉,我迅速在脑海里风暴搜索了一下,他适时道:“就是刘维的父亲,早前听说你们是好同学,好朋友。”   这么一讲,我有些不好意思了。虽然不否认刘维是我的好朋友……可我经常和好朋友打架的爱好,不知伯父清不清楚……   搞清身份,我弯了弯腰向他致意,却被刘大壮他爸一把扶住,“别,别这样客气程小姐。我这次找来,是有事情求您帮忙。”   “额,伯父请讲,如果我能效劳。”   久经沙场的人,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毫无扭捏,“是这样。日前我们公司有一单业务与魏氏挂钩,但程小姐可能有所耳闻,慎周现下正与魏氏争夺资源,暗地拼得如火如荼,却苦了我们下面这些独立运营的子公司。这次我们公司同魏氏的单子,一直悬着没有个结果。听刘维提起过,程小姐和魏总关系极近,若是能在魏总跟前替我说几句话……”   他顿了顿,忽然从怀里掏出一张白色纸片,塞到我怀里。我定睛一看,他塞给我的是张价值六位数的支票。   见我发愣,刘柄像个长辈般拍了拍我的肩膀,“当然,合同正式签订那日,自然不止这点报答。”   平生还没收过这么大数额支票,当时就给砸得晕头转向,一句“我可能没那能耐”未出口,对方却生怕我反悔般,拔腿就走。   讲真……我是真不情愿把钱还回去!那么大一笔天降之财!只需废一句口舌!   可惜那刘柄高估了我,我和魏光阴的关系,根本没到他想象的程度。就算到了,就算财迷如我,也舍不得沦入这样的世俗,玷污我心中的日月。   “当然,也可能是钱还不够多。”后来的盛杉如是说。   但在那之前,独自徘徊在花园里的我,盯着支票发了一会儿呆,竟迎来一道熟悉的女音。   我和齐悦英交流不算多,却轻易记住了她嗓音的标志。洪亮,精简,具备所有职场女性该有的干练。我天生的大嗓门儿估计也承继于她。   除了她,现场还有一名男子,正是顾圆圆的父亲,出版社老总顾同。原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人,忽然同框,一度叫我记起,那位主编的尖词诳语。   “若非你攀下的那只贵手,我们能找见默默无闻的你?”   难道在幕后推我的人,我冥思苦想得不出的答案,竟是她?   酒窖不远的亭子里,顾同将一沓资料交给齐悦英,声音传过来时断时续,躲在墙后的我只捕捉到“民国”、“素材”、“计划”这样的词语。不知为何,我突然在心里肯定了我的猜想。尽管我曾以为,全世界都会对我相助,唯独她不会。   我大着胆子更靠近些,见齐悦英愕地起身,看也未看,将资料重新推回去,表情捉摸不定,悠悠道:“我说过,她的事情,尽量电话沟通。”   顾同点头应是,“说来也怪,我与慎周几位老总都没甚交情,所涉业务也天差地别,此次竟收到邀请函……”   那声音越来越细,我欲听清,没注意脚下青苔,过于急切重心不稳,“嘭”地一声摔到,惊动了院内的人。等再爬起,那处只剩齐悦英。我忍着阵痛擦拭膝盖,抬头,对上她已近在咫尺的、凛凛的眼。   这个女人曾说,我两尤其相像。原来我严肃的表情,竟这样唬人?不怒,自威,浑身自带淬火特效。   对峙半晌,谁都没有说话,沉默就如我同魏光阴分开的那个雨夜,迅速扩张,侵蚀四肢百骸。末了,还是我先张嘴,却没问“究竟是不是你在背后为我使力”,反像有些话已经心照不宣,只差谁来捅破僵持的一张纸。   “你为我做这些事,是出自真心,还是……”   我小心翼翼试探,祈望得知她对我尚有半分母女情意,却被迅速打断。   “看吧,我就知道,资要晓得我做了这些事,你就会流露出这幅动人的表情。不过,小姑娘,你的感动对我而言很负担。”   我身子一凛,听她继续道:“再怎么讲,我也算个有血有肉的人。既然这辈子都不会承认你是我的孩子,至少要做点补偿,才能叫自己心安。”   “所以,并非为你,是为我自己。”   她说,会这样做,是买自己心安理得,并无真情。   这番话乍听之下,纵然心如刀绞。可,撂狠话谁不会?被叶慎寻这个阴损的人培养一段时间,我已游刃有余。于是,笑了笑,假装不在意经过她,语气轻飘,“既然成为孤家寡人是你的终极爱好,我没理由不成全。魏——太太。”   话落,鼻端却莫名一酸。   齐悦英嘴上说赎罪,可我心知,在怎样对待我这件事上,她保留着几丝人性。否则,没必要花大价钱将我养在程家,甚至多事地,想为我的人生开出一条明路。   然而,如她所言。我们兴许永远也不会有舔舐情深的那天。因为住惯天堂的人,是不会想要下凡间的。更何况,认了我,于她而言,等同下地狱。所以,即便我再希望成为她的骨中骨,她的立场却很明显,她不要我这肉中肉。   原来真正的意冷心灰,是看得见微渺亮光,却始终找不到触及的地方。   我仓皇逃走后,在洗手间躲了好半天儿才冷静下来,方才记起手中还有一支票,遂满世界找盛杉。   打她电话没人接,现场服务员大多认识她,询问后告诉我,似乎和一年轻男子出了酒庄大门。   盛杉身边的年轻男子就那么几个,叶慎寻与周印等都认识,那只有一个可能,对方便是近来商圈里大议的滨城新贵,何渊。循着出门,发现果真是。   他俩站在一起也是幅好看的画面。但我先入为主觉得,她身边的位置,除了周印,站谁都不会完满。   提步过去时,两人已经叙旧完毕,何渊朝我略一点头表示招呼。我大方挥手示意,趁机将盛杉拐走,何渊在背后怯怯地叫了她一声,“盛杉。”   女孩儿回头,懒散地一声“嗯?”,勾人的眼尾轻闪,年轻男子怔了怔才道:“上次在望城分别,你说错了。”   “什么错了?”   “我和你,并非山高水长,是来日方长。所以,我不会忘记你。”   掷地有声,像不会轻易更改的诺言。   霎时,我好羡慕盛杉啊,离家出走都能走出一朵好桃花。我是不是也应该学她,逃去哪里玩一场?即便走不出一个何渊,至少给我来一打刘大壮!   当日人多口杂,直到傍晚,舞会开场时,我才见到正主叶慎寻。   他看起来心情很好,还亲自邀解冉跳了开场舞,乐得解明栋笑开花,心想这准女婿是跑不掉啦。翌日,报纸上便有叶解二人重归于好,两家喜事将近的报道。   盛杉意有所指讲,“解冉这次总算动了脑子。”   据说她将叶慎寻拐去了曾经一起就读的母校。彼日她初一,他高二。因为长得美,总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男生说话调戏她。每每这时,她就跑去高年级找叶慎寻为自己出头。   那会儿的叶慎寻也还是个愣头青小子。聪明,却也冲动。信奉解冉是自己人,自己可以欺负,别人断然不行。便因此为她打过几场有名的架。可他也真真是机灵,每次打完架回家,他会主动向叶舜山坦白,动之以情。于是那顿虎虎生风的马鞭,总也落不到自己身上。   后来身在商场,再长了年岁,投机取巧揣摩人心的事,叶慎寻更没少干过。可解冉带他重温青涩记忆,寻到两人之间最珍贵的部分,那人心肉长,叶公子愿意重修旧好,自然也不稀奇了。   再往下的迂回我不清楚,可心下也有一个念头,希望他好。   这世上曾真心爱护过我的人着实不多,能亲眼目睹他幸福,大抵,也是种心理补偿。   庆祝会后,我过了一段特别安静的日子。   刘大壮依旧没现身,我主动给他发了条短信,他隔了许久才回,说最近都在公司学习,忙得不可开交。他这样一本正经,我不知开心还是难受。开心这孩子终于成长,难受最近都不能坑他请我吃火锅。   不过刘维要是知道他爸给过我六位数,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再请我吃火锅,开始专坑我。   这件事我始终没与魏光阴说起,因为没必要。在我心里,他是一骑绝尘的干净男子,哪怕只同他说说这些尘埃,我都觉得有违天意。但那时,我尚不知自己闯下了什么样的乱子。   事实证明,安静日子只是为了酝酿一场暴风雨。   那一周,魏光阴也不怎么现身,关于魏氏集团的绯闻倒是甚嚣尘上。   坊间传说,这年纪轻轻的魏总被董事会逮着什么把柄,几乎天天开紧急会议。我不懂生意场上的事情,不敢轻易给他打电话怕打扰,直到几个自称检察院调查组的男子敲了我的门,说有些问题需要我配合调查。   刚进入调查室,首先来和我沟通的是个女孩,简单询问了我和魏光阴的关系。我没吃过猪肉,可我在电视上见过猪跑,所以我采取最好的处理方式,保持沉默。   “对不起,我没义务向你坦白我的私生活。”   那女孩一愣,看我年纪轻轻,该以为是比较好吓唬的角色吧。一般姑娘进来这里,哪这么沉着冷静啊。她不知,我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撑起纳税人应有的面孔。   “程小姐,我们没义务干涉您的私生活,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您有义务配合我们调查。”   她也不是善茬,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掂量几番,我决定主动出击,俯身向前,“我当然愿意配合你们调查,但我亦有知情权,对吧?如果我连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怎样告诉你们想知道的一切?”   这招以退为进奏了效,对方默了默,一脸正义道:“有人检举魏氏执行官收受贿赂。”   我脸色惊了惊,条件反射驳她,“不可能。”   “可不可能并非你说了算。老实讲,行贿人刘柄与受贿当事人已经认罪,此番传你前来不过是为了补全证据链,毕竟是由你亲自出面接下的支票。如果你的证词有失偏颇,我们将考虑是否有必要重走程序,并起诉你。所以程小姐,希望你考虑清楚再回答我的问题。”   我依旧不说话,一幅随便你的架势。   “这样吧,”她顿了顿,“我们也别浪费时间了,你直接告诉我,是否曾在201X年9月XX日,代替魏氏执行官接收过一张价值八十万的支票。”   在她严丝合缝审问我期间,我脑子已经转了一百圈,却依旧不言不语。   见我敛容不配合,女检查员陡然将几张照片推到我跟前。上面正是慎周纪念日那天,刘柄将我拉至酒窖附近的小花园,塞支票给我的情景。   我再怎么愚蠢,不会此时还弄不明白,有人想故意栽赃。   否则,仅仅一瞬的举动,何以照片的角度如此精准?甚至连相机的光圈值,也能看出是提前设定好。   然而有脑子的都知道,以魏氏执行官这样的身份,怎会为八十万折腰?既然有人故意操纵,那么调查组里是否干净都尚未可知,这儿又有监控,我多说一句,便多一个踩入陷阱的机会,只好继续在关键问题上保持沉默。   与我周旋几个小时,女孩不耐烦了,另个男警步入换了她,坐下便用笔敲敲桌面,采取高压政策。   “程小姐,就算缺了你的证词,我们也有其他证据可以将其定罪,现下不过走走程序。若是你不配合,我们有理由怀疑你完全知情此事,与罪犯共谋。”   我很不悦他嘴里一口一个罪犯,皱皱眉头,“若我的证词真没作用,那就直接关押,不用走我这道程序给自己添堵。”   感谢我笔下所有的腹黑男主。是你们,才成就了在这种情况下,内心还能稳健的我……   见我比想象中难缠,男警神色不悦继续道:“既然你执意如此,那就请在这里多坐坐吧。”我佯装轻松笑笑,“好呀,二十四小时后见。”   那不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二十四小时。   在所有魏光阴消失的日子里,我比此刻更度日如年。现下,我唯一紧张的事情,是思考要通过什么方法,才能见刘柄一面。   从目前消息看,出面指控的并非他本人,而是他手下一个劳什子财务,因为不满公司长期加班还不涨工资,我却不傻。若无人配合,他一只小雀鸟,还想翻起大浪?但无论如何,只有见到此案关键性的刘柄,才可能扭转局面。   思及此,我在椅子里坐得笔直,手心骤紧。   凌晨两点,安静的走廊传来脚步声,有些杂乱,应该不止一个人。   脚步声在我的门口停了,吱呀声过,有人逆着灯光而入。我偏头,看见了不动声色的何伯,和他身旁律师模样的人。对方将一纸文书递给看守民警我便重新获得自由。   出了大楼已是洞洞的黑夜,我拒绝了何伯相送,说要去找朋友。   老人的声音听过去莫名冷清:“程小姐,请先顾好自己的安全吧。出面代收支票的是你,可晓得先生费了多大劲才将你摘干净?若出了虎口又入蛇洞,岂不辜负了他。”   虽没任何不符规矩的话,我却从中听出责怪的意思,背脊在风里一僵,低眉顺眼道:“对不起何伯,等这件事过了,我会亲自向他以及受到牵连的人道歉。但现在有件事,我必须去做。”   告别何伯,我蓬头垢面地杀去了刘家。   果不其然,刘大壮和他妈也正为他爸的事焦愁,迟迟没睡意。我顶着熬红的眼,开门见山三个字,“电脑呢?”   接下来两天的审讯,我一直守在检察院大楼外,寸步不离。直至两天后的清晨,才见到那抹清淡身影从大楼里徐徐越出。   等候在外的还有何伯与记者。前者出于关心,后者应是等待审讯结果,抢先夺版面。唯独我像个局外人,远远观着。   视线尽头的魏光阴光环不减,却难掩身心疲惫,还要花心思来应付各种棘手的提问,莫名令人心疼。   不出意料,反思的浪潮再度席卷了我。或许我的勇敢,接近他的不顾一切,都是自私罢?明明知道,在任何人身边,我都是一场灾难,却还要迎难而上……   将钥匙留在引擎盖上,我心情十分低落,转身想离开现场,忽听得不远不近一声唤询,“改改?”回头,魏光阴已在离我十步之遥的阶梯处。   这十步,他走得稳当。修修长长的身段,茕茕孑立的神态,令周边记者都怔了怔,没一窝蜂扑向我这绯闻女主角。   他至我跟前,什么也没说,伸长手打开车门,重新将我推进副驾驶,绝尘而去。待闪光灯终于知道噼里啪啦时,里边儿只有模模糊糊我两的影子。   记忆中,我好像还没坐过魏光阴开的车。   高三那年,只听他为刘大壮指导了几句,知道他开车技术好,如今才深切感受到何谓速度不减却四平八稳。   我偏头打量开车的人,没想他忽然扯唇,冲着镜子里的我笑了笑:“我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能耐。”   没错,正是单枪匹马的我,将魏光阴拉出了沼泽。可夸奖人是他,我便不好意思了,舔舔干裂的嘴唇道:“是刘柄自报家门提醒的我。”   话题还得从慎周的庆祝会聊起。   那日,刘柄将我引去酒窖花园,不假思索就塞支票,令我狐疑了许久。并非考虑要不要收,而是考虑他此番作为,背后会否隐藏着其他目的?毕竟,平时刘大壮总将他那嗜公司如命的父亲挂在嘴边。既然将公司当作命,那他便没甚道理,要撇开叶慎寻和周印这两颗就近的大树,而选择跋山涉水另投他荫。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性,另有目的。   于是,心神不宁的我找到盛杉,要她帮忙在现场搞到一只录音笔。当日,我便带着这只录音笔重新找上了刘柄,明确告诉他这支票我不能要,并原封不动退了回去。   虽然支票已还回去,那笔款却早已按照计划打进了魏光阴的私人户头,而我并不知情。   后来在检察院,听说刘柄主动承认了行贿事实,才叫我意识到这件事情的确不简单。我分明已经退回去,他却口口声声咬定魏光阴接受贿赂,估计有人承诺过他,事成之后,会将他从里面弄出来。   而今,刘柄的证词是关键。只有他证明魏光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的这笔钱,才能顺利洗白。   可这种大企业间的钱钱交易,不比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判得轻。若洗白魏光阴,刘柄会凭空加上一条污蔑罪,轻易要他承认,自然不可能。原本有了录音笔里的内容,事件应该有转机。难就难在,魏光阴已亲口承认,他的确收过这笔钱,于是录音内容还能否成为有效的法庭呈供,便有待商榷了。   事情发展到这儿,我才冲去刘家,找上刘维,要这位准计算机系毕业生,连夜做几张照片。   照片内容皆是我与刘柄接触的画面。但这次,是我还支票的境况。   起初,刘维有所犹豫,置之死地后生这样的棋,行差踏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   “可是,等木成舟,你以为那承诺你父亲的人会插手,绞进这一池子浑水?在他们眼里,他不过小角色罢了,怕是所有线索都已被收拾干净,等着叫他做炮灰。若你父亲按照我们的计划走,将魏光阴的嫌疑摘干净,我向你保证,他看在你二人当初的情谊,也一定会想办法救出伯父。”   至此,这倔脾气的人才开了窍,动手做图。   之后,便是我主动找上何伯,要他安排机会,让我与刘柄见一面。   刘柄被连着审讯几日,脑子已昏昏沉沉,待我将录音笔和PS过的照片一并推给他,他没多加细想。   “刘叔,我们年轻人虽然初出茅庐,防人之心却是有的。现下音频与照片形成完整的证据,若真上了法庭,您的罪名,可不止一条了。至于魏氏律师团的著名度,也应该不用我这个做小辈的来提醒?”   几乎整个过程都是我在说,他在听。   屋子暗,期间见他浑浊的眼光闪了闪,视线不断地往照片上送。我欲分他心,开始与之打心理战,“退一万步,我们来聊聊您背后的人物,是否真能兑现与您的承诺?我看,不尽然吧。”   成功拿捏到要害,终于令刘柄抬头看我。   良久,中年男人开口,声音略哑,“你不过就是一黄毛丫头,我又凭什么信任你?”   我挺挺腰板,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是个可靠的大人,“凭我和魏氏执行官的关系。否则,你以为我是如何进得来,轻易见到你?”聪明人,话说三分,但究竟什么关系,诱导他自己揣摩……   见刘柄有所动摇,我踱步过去,双手撑在长桌前趁胜追击。   “您想想,这圈儿里过河拆桥的例子还少么?除了我们这些虾米,其他谁不是见过大风大浪的角色?就算你不肯翻供,魏氏也必然有的是方法将事情压下去,不过多费些时日罢了。可您不一样,一步踏错,或许永不翻身。我呢,也是看在同刘维的多年交情上,才特意前来,为您指一条明路。”   没参合进这堆烂事以前,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说话,也可以头头是道字字见血啊!以后谁再说我没脑子颠三倒四,我就和他决战!再怎么说,宝宝十八岁那年,也曾被封过天才少女啊哼!   那时,我还尚未得知,若非因为我,这件事在还没传出来以前,便会被悄然解决。   魏光阴细心敏感,私人户头从不走账,忽然多出八十万,自然疑心来历。待查清这是刘柄公司的户头,何伯便已迅速将这笔款子在银行报备,隔离起来。   然而,他没算到,出面代收支票的人是我。等进了检察院大楼,看见照片,怕我引火烧身,这才一力承担,所以何伯难得动了肝火。   我一直以为,岁月知我,他不知。后来才明白,是岁月知晓他的真心。当局者迷的我,从不曾看清。   这头,飞速的马路上,魏光阴听完始末,恍然大悟:“怪不得,刘柄分明咬住了要害,却突然松口。”   开车的人依然稳当,嘴角噙了一抹赞许,令我的惆怅当即飞到九霄云外。   “其实,我不过也在赌,赌他的背后主使,并非叶慎寻罢了。”   魏光阴怔了怔,“你为什么会觉得不是他?”   “因为这种漏洞百出的事,他从来不做。”   简而言之,这局设计得过于粗暴。连我这外行都感受到其中的不对劲,应该不大可能是他或者周印的作为。   既然不是叶慎寻,那么刘柄翻供的机率就很大。想来,他无非盘算着帮慎周对付魏氏。若成功,在叶慎寻面前便露了脸,可为公司多争取机会。然而我一堆照片和音频,令他意识到如意算盘落空,既如此,人之本性,大抵是要先保自己周全的。   许久没等到赞同,我侧头,发现那人的眼神已经恢复到古水无波。可全世界不懂他的沉默,我却能明白,当即心花怒放,“啊,魏同学今天喝醋了吗?表情好酸。”   他目不斜视,“谁说的?”   “我看出来了!”   他便也跟着瞧了瞧镜子里的自己,沉吟半晌,“嗯,看出来就好。”   ……   魏光阴半真半假的话叫我振奋,自己却一脸倦容,将车开进一家酒店的停车场。   “不回去?”   我试探着问,他不假思索回:“现在家门口应该围了大堆记者,不想去应付。”   哦,对。魏氏执行官被检察院请去喝茶,尽管最后低空飞过,那也是媒体不容错过的大头条。可谁能告诉我,他只开一间套房,是什么鬼……   在上海旧宅,也曾有过同房经历,却是在我喝醉,魏光阴出于人道主义,需照顾我的情况下。现在青天白日,我的紧张比那日被请去喝茶有过之无不及。   屋子不算大,格局却非常好,像个温馨的小公寓。通体透明的玻璃窗,朦胧两层白纱。开放式厨房,五脏俱全。入门处一朵白玫瑰,压着一张纸片:请将我送给她。   我心跳的声音在屋子里铿锵地响,可惜魏光阴的注意力没在纸片上,奔床去了。   楼下有酒店自营的服装品牌,进浴室前,他熟稔地招呼我随便挑几件。我看天气热,指着薄的家居服拿,却因为那一丢丢的害羞,不敢询问他尺寸,导致拿上来的码子大了,V领几乎叉到胸口。   看着那刚从洗浴室出来,露出一片白皙皮肤的青年,我两口老血哽在喉咙,吞吐不是。魏光阴站在门口,欲言又止几番,终道:“改改,我一直以为,你很保守。”   我是保守啊!我真的保守啊!我一如花似玉小白菜!等他等到地里都黄了……等等,这么说好像并没多保守。   “可能,你以为错了吧……”   既然越抹越黑,不如选择自黑。   未几,他叮嘱我洗浴室的水还没干,注意脚滑,我终于红着脸问出这个世纪难题,“这里、只有、一张床诶。”对面人似乎早有打算,一脸无所谓地擦拭头发,“你睡左边,我睡右边,没什么问题?”   魏光阴如此坦然,搞得我像是色女一枚,整天胡思乱想。正要应了他的要求起身,只听空气中又响起一句:“不过,若你觉得为难,还有其他办法。”   我眼噌地一亮,“什么办法?!”   “你睡中间,我也睡中间。”   ……还是我睡左边他睡右边吧。否则,我还睡得着吗?   所幸我从浴室出来时,魏光阴已经睡着了,典型缺乏安全感的蜷缩姿态。我伸手想要抚摸他微蹙的眉头,却近君情怯,只好放下遮光帘,轻手轻脚上了床。   精神接连几日高度集中,饶是钢铁意志如魏光阴,也抵不过身体需要休息的呐喊,更何况我。结果方才那些旖旎遐想,统统成了多余。   睡熟后的我特别容易做梦。梦境里,又是暴雨山谷,跌入悬崖的情景。坠崖的失重感令我两脚两手挥舞着醒来,终惊动了身旁人。   “做噩梦?”唯剩的半丝光线中,他轻声问。   那些仿若上辈子的陈年往事,至今仍有余威。我紧紧锁着面前那张已成型的轮廓,不知觉间湿润蓄了半眶。   我没想过还能与他重逢。亦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会用这样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片刻,魏光阴起身,从先前的外套内荷里摸出了什么东西。近了,才发现那缠缠绕绕的,是迷谷红绳。   “《山海经》里有种树,叫迷谷。将它佩戴在身上,就不会迷失方向。”   谁稚嫩的嗓音,像一只穿云的箭,飕飕抵达耳旁。而眼前这截叫迷谷的黑色木头,如今被人用红线裹着,做成项绳的模样。   见我眼睛直愣愣地盯着看,他解释说以前做了两条,一条送给我,另条自己带在身上。人在浮华里飘忽不定时,看看它,好似真能寻回本心。   末了,就着这胶着的沉默,他将套着迷谷的红绳解开,突然倾身而过,凉凉指尖碰着我的,绕进我的小拇指,最后那头再系上他的尾指。   “察觉有人陪在身边,应该就不会做噩梦。”   他重新躺下,勾勾手,定定道。   遮光的帘子很厚,令我无法探寻到面前人真正的表情,只觉那绳子便像有粘附性,不仅套住我的手,还捆住了我的心。他指尖一抖,我心尖亦是一动。   除非他死,我们才有分离。 第8章 从此天上与人间   一场昏天暗地的酣睡后,已经没有魏光阴的踪影。眼见红色挂绳还躺在我小指,那头却已经孤孤单单。   正失落,偏头却见原先该放在门口的白玫瑰,正鲜泼地立在床头。白色花瓶下方压着他俊逸的钢笔字迹:急事回公司,醒来联系。   细看,花朵上有水珠的痕迹,方位也不同,该是魏光阴离开时刻意摆弄过。我抱着那一朵娇艳欲滴,整颗心被巨大的喜悦涨满。   拿过手机发现,盛杉打了许多通电话也没能成功将我叫醒,回拨过去,因为心情太好,她在那头讲什么我都一股脑地说OK。   “那你负责去接慎星囖。”   “好哒。”   挂断电话才回过神,我答应了什么事情——   叶慎星……回来了?   对于叶慎寻这个亲弟,我一直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如果必须选三个字,大概是:神助攻。   两年前的斯里兰卡之旅,若非他和盛杉一直在我跟前耳提面命,我与叶慎寻应该不会有那乌龙的一笔。   说起来,这孩子儿时受过伤,智力一直停留在八九岁阶段,却还懂得观察男女间的微妙关系,不得不承认,基因非常重要啊。我八九岁的光景,还伙同着祥和里那些光屁股男孩们满山跑,其中就包括刘大壮。   讲到基因问题,叶慎寻还曾拿我来比较,说我除了念书,其他会的东西,估计还没叶慎星多。   为洗耻,我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将那兄弟俩约到射箭场,气势凛凛地换好装备,在叶慎寻的目光下射出一箭,不出意外命中红心。迎着西部高蓝的天,我挺直身板儿走过去,示威性地将弓箭往他面前一扔,鼻孔朝天:“看清楚了吗?我有什么不如你们,我才不是只会读书的白痴!”   姐姐也曾是运动健将啊!校园女篮主力啊!   语罢,大步流星离去,将那自视甚高的二人甩在身后。   当然,我没能听见叶慎星弱弱问出的那一句,“哥,橙橙的靶子,是偏了,对吧……?”   那只箭没走直线,中的是旁边的靶心……那又怎样?!好歹我拿得起弓。   画面回到酒店,天将降大任于我,我快速收拾往机场赶去。   叶慎星常年在美国生活,加上身体特殊的原因,回滨城都是叶慎寻去接。但他和周印临时去了外地,只好安排给盛杉。未料盛家父母去国外出差,她作为盛家代表得去参加一场招标会。   招标正是滨城首个大型环保项目,慎周也曾为此努力,到头却放弃了。想想也是,慎周的合伙人周印,恰好是何渊的情敌,这块肥肉,说什么也落不到慎周嘴里,而盛家不过走走过场。   去机场路上,我给魏光阴发了短信,说已经离开,去接个朋友。本以为他忙得不可开交,屏幕却亮得比想象中快,言辞简洁:晚上吃饭。我觉得如梦似幻,对着手机傻笑出声,司机翻个白眼,“到了。”   听说接机的人是我,叶慎寻一万个不放心,调了老宅的人前来。我刚走进大厅,认出为首的黑衣,便被人从身后捂了嘴拉到一旁,抬头,正是那张与叶慎寻相似的模子,对我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两年不见,这孩子身高又长了些,明明我比他大个两岁,却还是执意叫我橙橙,心智依旧停留在八九岁阶段。   “不想回那个家,不好玩。”   他赌气地撇了撇嘴。   “你不回那个家,单独回你哥的公寓,我也不放心,那儿可是一个能照顾你的人都没有。”我一根一根掰开面前人的手指,企图用严肃表情告诫他,不要任性。   叶慎星反应极快,“那我跟着你,直到大哥回滨城!”   是啊,如果严肃能够吓到他,那还是叶慎寻的亲弟吗?   我的公寓小,勉强睡一晚沙发倒没什么,可晚上和魏光阴还有约会,带这么大个灯泡……   叶慎星察言观色的能力倒不像小孩儿,他很快洞穿我的犹豫,立马扮作苦哈哈脸,“其实一个人吃饭睡觉没什么,我在美国已经习惯孤单生活啦。橙橙不用管我,去忙吧。”   若说这句话的人换做刘大壮,我必会答:“行,拜拜啦。”可对象是个从小遭遇不幸的孩子,关键还是个漂亮的孩子,好的,我不忍心,只好在魏光阴打来电话时征求他的意见,说要多带一个朋友吃饭。   滨城傍晚六七点的交通,比帝都还令人头疼。我和叶慎星率先抵达,他喜欢主厅那架钢琴,跃跃欲试去弹奏,引来许多妹子侧目。   一曲方毕,离钢琴最近的那桌姑娘突然跳起来,娇啼一声:“啊,蚊子!”   叶慎星禁不住打量对方片刻,尔后才起身,满面疑惑在我对面落座,“橙橙,蚊子有什么可怕吗?为什么好多女孩不是怕蚊子就是怕蟑螂。”   “很多女孩子在你面前这样叫过吗?”   “嗯!”   “那是因为她们喜欢的人在身边啊,想要对方多看自己两眼。”   “喜欢的人?”   “长你这样,钢琴又弹得漂亮,很难不引起注意。”   叶慎星思虑半晌,表情慎之又慎问我,“那么,橙橙在我大哥面前也这样叫过?”   “……”   这道送命题,幸亏他没在魏光阴面前问出口。毕竟,我是不敢告诉他,他引以为傲的大哥害怕老鼠,曾在我面前惊慌失措过。   怕叶慎星挖根究底,我将其打断,“我去个洗手间。等会儿要是有个特别帅的哥哥走进来,别犹豫,就是他。”   那破小孩儿居然用眼神鄙夷了我两秒,似乎在申诉:天下除了我哥还有比我更帅的人吗。   当然……有。长长久久在我心中。   可我千算万算,也没料到,当叶慎星看见那个长长久久在我心中的人,会掉头就逃。   在洗手间时,听两个女生讨论,外面似乎发生什么动乱。刚入大厅,便[隔断]见叶慎星惊慌起身,后退时撞到另一桌的桌角,像有怪物逼近。他面前站着的,正是那玉化的青年男子。   未待我走近,叶慎星突然惊声尖叫,拔腿往外跑。而那一向镇定自若的人,也顷刻变身化石,一动不动地立在围观人群中央。   “慎星!”   只见门口阴影一闪,我连招呼也没和魏光阴打,跟着撵出。可推门而出,那灯火压境的城市,已不见身着灰色棒球衫的男孩。   “叶慎星!”   街头巷尾左右打量几番,确定没人后,我的嗓子开始发抖。一瞬间,叶慎寻的脸在我脑海中变得青面獠牙。   我知道,这次,大概真要死在他手上了。   盛杉刚忙完,准备给我打电话来着,我却抢先一步打过去,听她在免提里一阵劈头盖脸。   “你搞什么?叶家老宅说没接到人,也没见你把人送回去。”   我当时的声音堪称气若游丝,还打着颤,酝酿了好久才,才敢将自己做的好事陈明,“慎星他……不见了。”   “什么?!”   当下,盛杉的天仿佛塌了。   上次,她不顾叶慎寻阻拦,执意要将我留在叶氏医院,后来有周印护驾,才没被打击报复。现在,她又将叶慎寻的宝贝弟弟托付给了我,而我说……弄丢了!   为此,原本在出差的叶慎寻连夜赶回了滨城,面色不善。   他这个弟弟,自那场意外后,一直在美国生活,对这儿并不熟悉。以往人走人来,都车接车送,甚至连地名都未曾记过,不可能自己回家。现下,听说连随身手机也掉在了餐厅,当时该是怎样的惊惶?   盛杉拉着我,开了车去机场等。他刚坐进来,便见到我这个始作俑者,忍了几忍,才没将我扔下车去。待我说清来龙去脉,在哪里,遇见过什么人后,曾偷偷用眼缝在镜子里瞧他,忽然发现男子面色更加铁青。   可以理解,来的途中,我已经被盛杉骂了几个来回。不难想象,叶慎寻心中如何巨浪翻滚。   叶家全体已然惊动,叶舜山在家里发脾气,待叶慎寻一走进老宅主厅,手里的杖头便稳狠准地扔了过来,“寻常你总自己拿主意,连慎星在美国的地址也将我等瞒得尚好。你既有这横着走的本事,如今倒是上天下地,将我孙子找来,完好无损还给我!”   嘭一声,叶慎寻没躲,额角立时青了小块,垂眼立着。   那也是我第二次看见叶慎寻的父亲,叶忻。   中年男人依旧保持着挺拔的身材,鬓如刀裁一双历史上标准的浓眉大眼,轮廓深邃、不怒自威。至于两个孩子,该是长得像母亲多些,细长上翘的眼角,眼缝白皙,浑然天成。若生为女儿家,该有万种风情,已成年的叶慎寻尤为明显。   情势紧急,容不得我惧场,当即暗暗掐了一把大腿,上前认错,“对不起,叶公子的人已到机场……”话未完,叶慎寻突然长手将我拉开,重新出现在亮光之下,眸色翻了翻,“这里没你说话的余地。”   “可弄丢慎星的人是我。”   “闭嘴。”   我与他四目对峙,视线不期然被那块浮起的青色吸引过去,心里发了一阵紧,惯然倔着头,而后像下什么决定,大步流星回身,向众人鞠一躬,“抱歉,失误的是我。我受了委托去机场接人,却没及时将二少爷送回。”   见状,叶慎寻声音紧了再紧,“别说话。”   一时间,只听见我和他一来二去的言语胶着。   可惜,我从来不是听话的主,满心只想帮身后人洗摘罪名,顿了顿,继续道:“后来我赴朋友的约,将他一同带去,在餐厅等候……”   话到关键,叶慎寻已然青筋毕露,音量控制不住几度上扬,“叫你安静听不见吗?”   我恍若失聪,“等候时,我们在餐厅弹钢琴聊天。之后我去洗手间,出来便见到慎星惊慌离开。我追上去,已经不见踪影。具体发生过什么事情兴许可以问问我的的朋友,哦、就是……”   须臾,察觉整个手肘都被人用巨大的力度往后拖。我知道是谁,下意识挣了挣,没料男子微微闪身向前,制着我的胳膊发狠一拉。我趔趄几小步回头,不期然地迎上一耳光,夹着冷冷嘲讽:“恭喜你,负罪感减轻了,滚吧!”   当大厅回荡着那当空一响,惹起周遭起伏的呼吸成片。连叶舜山都未料,严肃地抿紧嘴角,唯独叶忻只眨了眨眼,似未见着。   这厢,我也只来得及见一只大掌破空而来,面颊便开始火辣辣的疼。但那手掌仿佛有种力量,可袭击人的心脏。否则,为何只挨了这应得的一巴掌,我却觉得呼吸不畅?   或许,因为也是这样一双手,在我被所有人遗弃的时刻,用无比爱怜的姿态,抚上过我的脸庞。它所及之处,曾令我寸草不生的世界,万物复苏。可今日,他用同样的一双手,放了把火,将我为他保留的方寸之地,毁灭殆尽。   良久,不知叶舜山是心疼我这昔日徒孙,还是看不得叶慎寻隐忍的模样,终缓缓坐进椅子,面色稍霁,“事到如今,不是追究谁责任的时间。我要见到慎星平安无事,其他容后再说。”   连沛阳也给那巴掌刮傻了,老爷子发话才站出来奔忙。他经过我身边,原想说句话安慰,我却因为无地自容,偏头一阵风跑走。   经过叶慎寻身边,那人神色未变,将我当空气般,有条不紊地安排相关人等去接触医院媒体和派出所部门。这屋子满满当当,却只有一个盛杉,趁大家不注意时追我出去,在院子里将我拦住。   “这事怪不得师兄。你可知,叶家人若知道你带叶慎星去见魏光阴,别说你给了叶长公子一个肾,你就是赔上一条命,叶忻也不见得罢休,那可是升级版叶慎寻!”   提到那个名字,我发怔的眼神慢慢回温,“他们……对光阴的成见如此之深?”   盛杉微微后退,似回忆起往事,眼底挂着悬而未决,好半晌才道。   “因为当年,将慎星推下阳台的,就是他啊。”   是他啊。   “光阴哥哥。”   年幼的叶慎星,也曾这样追在后边叫魏光阴。   滨城四大家的孩子,几乎都长在一起,感情也厚此薄彼,唯独魏光阴是大家都喜欢的那个。   他从小身具卡通人物的气质和面庞,爱安静和独立思考,像个小大人,比那时在学校里上窜下跳的叶慎寻还成熟几分。除了叶慎寻,叶慎星唯一崇拜的,只有变形金刚和魏光阴。他总能在一分钟内将最复杂的模仿归位,也能将变形金刚模型变成不一样的汽车造型。一切,从阳台那场意外开始,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记事开始,魏光阴便常常出现幻觉,做怎样的心理理疗也于事无补。那些幻觉,偶尔是爱丽丝仙境般的场景,大多是阿鼻地狱,令人惊恐窒息。   阳台事件后,叶慎星一度陷入昏迷,魏家有心想洗清嫌疑,“光阴和慎星平日关系甚好,断不会发生争执。兴许小孩子不小心跌下阳台,光阴想伸手拉一把?”   看父亲和悦姨的神色,年幼的魏光阴第一次尝到何谓慌张。因为,他们再怎样为自己开脱,他就是记不清。猝不及防陷入幻觉后的自己,究竟做了什么,跟喝酒断片儿似地,毫无踪迹可循。   那时,年长四五岁的叶慎寻,血红着目光,揪起他衣襟怒问:“说啊!你究竟拉他,还是推他?!”   他能做的,不过是跌跌挣扎着往后退,“我、我真的,记不起……”   下秒,眉眼尚青涩的叶长公子,将医院玻璃砸出大窟窿。魏光阴安静的世界,也从此分崩离析。   这也是为何,七八岁前的盛杉还一心追逐着那个叫魏光阴的男孩。但意外后,她对他仅有的感觉,是怕。   自那,为避风头,魏家人找了名不见经传的祥和里寄养魏家公子,才与年少的改改狭路相逢。初初,她接近他,是因为他聪敏到能读懂所有字句。后来,她赖在他身边,是因为那双天生清亮的眼,如月之明。   “你很了解自己吗?我不,但也有好处。不了解自己的人,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罪恶感。”   重遇那日,魏光阴曾赫赫对我做出警示。我却以为,他单纯希望我知难而退。原来所有的缘起,早在多年前,便写好了残忍的一笔。   院里,盛杉与我的谈话陷入沉默,恰好叶慎寻出门,见院子里立着我两,原无意搭话,我却鬼使神差长步跟上,压根没考虑过,他会不会再给我一巴掌。   “对不起,我并不清楚慎星那场意外……”   话到后边,成不了句。   待他不言不语抵达停车坪,我终伸出手,试探地拉了前方人的衣袖,却被断然挥手打掉。   夜色中,年轻男子回头,肃杀之气满溢。   “程小姐,”他唤,语气覆千霜,“不管你想表现自己对某人多么情深不寿,都别拉上无辜者陪你做戏,我们没兴趣。”   那道射过来的目光如刀,字字句句也都往心口踹,成功令我白了脸,却自知犯下大错,从始至终闭嘴不辩。   见状,叶慎寻气更不打一处来,忽然反手扼住我的肩膀,将我往车门的方向摁,一时只听背骨磕上金属传来清脆响:“怎么,以为不说话事情就过去了?还是刚刚那耳光打傻了你?伤到了你的心?”   “如果真这样,那就好了。”   忽然,那忍得一头冷汗的怒气,不经意间化为叹息,雪花般轻飘在我面颊。   自问我可以面对严刑拷打的责问,却难以面对叶慎寻心灰意冷的眼神,遂条件反射伸手推他一把,“我对某人怎样不劳长公子费心!至于慎星,您大可放心,就算死,我也会将他找回来,完好无损还给你!”   狠话撂完,借着他刚拉开的车门钻进驾驶座,一脚油门踩到底,往山下飙去。   我会开车,还是叶慎寻两年前教的。虽然他经常吐槽我的智商,却不可否认,在很多事情上,我都有天赋,包括开车。   叶家老宅在半山腰,我一口气冲到山脚,被一辆黑色轿车硬生生拦下。   光瞧车牌尾数,我已认出来者是谁,赶紧踩了刹车,犹豫许久才推门下去,却不期然撞进一个清淡的怀抱。   “他们……对你说难听的话了吧。”   那人用我曾期待的力量,将我困住,耳边温言软语。可在今晚,这突如其来的亲密却没冲昏我的头脑,反而叫我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微微抬头,苦笑了两下,却叫魏光阴发现我微微红浮的面庞,目光顿烈。   “还对你动了手?”   见我不说话,眼眶也有肿胀迹象,青年当即要提步上山,为我讨说法。   想起叶慎寻提到魏光阴时的狠烈,我骤然扯着他的衣袖,“我没事,你别去。”   察觉我拉住他的那股劲太过蛮横,魏光阴本想放弃,却发现被我眼里浮起的水光刺激,脑袋忽然就不再清明,“改改,你放手。”完全无法拒绝的语气,我却抓得更紧,几近祈求。   “不,你别去,我真的没事。”   于是,我和他在山脚进行拉锯战,最后以魏光阴一根根掰开我的手指告终。   他成功脱身,越过我,方才走了几步,我终于忍不住高声质问。   “你去又能做什么,将谁再推下山崖吗?!”   语出,前方人脚步大顿,身子一凛。   或许在这之前,我还可以骗自己,当初的魏光阴,是想伸手拉叶慎星。可今日在餐厅,叶慎星的种种状态都表明了,他怕。只有当事人才对噩梦般的瞬间记忆犹新。哪怕多年过境,不谙世事,还是能一眼将始作俑者认清。   夜幕中,我转头,瞧着青年男子沉默的背影,声带抖动:“光阴,你可以解释的……只要你说没有,我就相信你。”   就算是假话,我也相信。最终依旧沉默还以沉默。   顷刻,我赶紧自己的声音像拔了丝,绵绵密密,“原来,我真的没了解过你。”   语出,魏光阴回身,想伸手将我拉近,我却条件反射往后退了一退。于是他伸出去的手,停在半空。   霎时,魏光阴想起,高三毕业假期,也有过类似情景。   因为信奉睚眦必报,收了蛇厂老板的地,断了对方生计,没能演绎好干净少年的角色,她也像今日这样,退缩了。   后来他去到美国,告诫自己,这是青春韶华里必经的路,不过匆匆一段相逢,总有淡薄之日。然而当再度回到滨城,本该匆匆的一段,却以惊人之势卷土重来,他才知她是命中劫难。在劫,难逃。   他曾口口声声告诉何伯,招惹程改改,是为了打个幌子,顺藤摸瓜找出集团内奸。这才连她去上海的行程都打听到,还顺了盛杉等人的心意被拍下照片,只为看消息一出各高层反应。但这出戏做着做着,就偏离了该有的轨道。   当她为自己狂奔在街道,他的心跳呼啸得比黄浦江的风还不绝于耳。当她说“怨你,恨你,讨厌你”,他竟也跟着心酸难当。当电影院中,她问,最爱的人先死怎么办?他侧头凝望,想说的竟是:我会在那个世界边等你,边生活。却因不惯于赤裸的表白,将“你”字欲盖弥彰换做“她。”   如果他愿意,他亦有千回百转挑逗她的方式,正如对待每个怀着小心思接近自己的女孩。但是,他能做到对全世界恶意相向,面对她,却只想说上一辈子,像电影院里那样的,欲盖弥彰的情话。   还在祥和里那年,院里放电影,外公对小男孩说,总有天,你会遇见彩虹般绚丽的人,她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不一样。   而今,他遇见了。早晨从眠中醒来,看见身旁白衣素裹的女孩,静静沉睡在晨曦之下。他真的以为,人生从此将变得不一样。她却好似,来错了方向。   “你不了解我,是因为你从来不想了解真的我。以往我本无情心,你偏将我看作多情人。现今我想成为多情人,你却只能看见我以往无情的心。”   青年隐忍许久的话,在此夜冷硬脱口,我的眼泪,终喷薄而出,只能倚着蜿蜒而下的墙壁抽泣,指甲盖死命扣着墙壁一角,磨破了也不放。仿佛不这样,根本无法支撑正逐渐下滑的身体。视线中人已渐行渐远,最终连轿车尾影也不见。他来得蛮横,却走得冷清,如后半夜袭来的风和雨。   其实,你又何尝了解过所有人啊,光阴?   当日断了生计的蛇长老板,当众掉衣的盛杉,被逼退学的萧何,永远停在八岁的叶慎星……对不起,是我错了,请你原谅。有时候,我会控制不住自己,不小心伤害你,想努力改变的,请给我时间好吗。   类似这样简单的话,你曾对谁说过吗?   我并非要你做标本似的白衣少年,也不害怕,你将为我带来多少灾难。我怕的是,你与整个世界为敌。   那些人的恨你、怨你、讨厌你,和我全不一样。说不定哪天,种种致命遭遇,就会像不久前的栽赃事件,陡然上演。届时,你要我如何面对,这没了你的,空荡荡余生。   魏光阴没想过,自己做到了对全世界的恶意都刀枪不入,却不敌程改改一个勉强靠近的眼神。当轿车戛然而止在魏宅门口,窗外风声大作,院子里刚植的树干被吹得摇摇欲坠,正如他此刻飘摇的心事。   进大门前的某盏路灯坏了,前几日,何伯曾吩咐人要换,他却道不必。当日魏延还在世,他最喜坐在这盏路灯下等父亲回家。人没了,灯再亮也没意义。   路灯后方有个小花园,满城的姜花都仿佛开了进来,头顶绿荫成片,是个夏日纳凉好去处。只是那扇栅栏已久无人推,这个夜晚,却门洞大开。   “出来。”   他沉声,回应的是一阵悉悉索索草响,接着,乍现活色生香一张脸。   栅栏门前,程穗晚踌躇地捧着一团医用纱布,想靠近却不敢。她以为会看见当事人惊讶的眼神,一眼望去,尽是淡漠,仿佛对她回到滨城这件事早有耳闻。   “你来这儿做什么?”   她奉上纱布,像捧着自己的心,“你们去的那家餐厅,我、我也在。我看见你受了伤。”   全世界都沉浸在叶慎星失踪的焦急里,无人察觉,他袖口里的皮肤,也正一点一点往外渗着血。餐厅时,叶慎星惊慌失措间曾举起餐刀做防卫姿态,魏光阴原想行抚慰之事,却被他手中的锋利毫不留情攻击。程穗晚已跟了他许多天,若非看他受伤,兴许还给不了自己相见的借口。   近君,情怯。   奈何,黑暗中的人却将纱布推开,冷漠口气不缓,“我以为,你回来要见的第一个人,应该是改改。”   他暗指当年事件,自己还欠一句道歉。   女孩呼吸一滞,缩了缩手,垂头看向地面,真真地我见犹怜,“刘维也这样劝过我,不是我不想见她,是不敢。在我没想好怎么道歉才能与她和好如初前,我没勇气去见她。”   “和好如初?”素来淡漠的人声调禁不住扬了扬,“世上兴许有和好,但肯定没有如初。如果你的期待是这样,此生不见对她来讲,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太了解那姑娘,看似没心没肺,实际却不忍心拂了所有人的期望。   听魏光阴口口声声偏向程改改,程穗晚禁不住秀眉紧锁,语气含怨,“你们都要我去道歉,我究竟有何过错?我不过是在最恰好的年纪喜欢上一个人,因为太想留住他,方式激烈了些。就算要道歉,受到伤害的是盛杉,与她又有何干?难道,我靠呼吸机过活的这两年,还不够偿还?”   按理讲,这逻辑没毛病,可魏光阴听在耳里,总觉得是歪理邪说。   从前,魏光阴以为自己是唯物主义,而今才发现,在感情里边,他也像个唯心的小丑。他在不自觉间将她规划进自己的国度,还因为这个叫“程改改”的城民被外来者欺负了,便要三兵整顿,六军临城。没想到头来,却吓到了她。   趁尚有理智,青年举步要离开,程穗晚却以为他不耐见到自己,语气发酸大喊:“你这样在意她又如何?她留给你的,不过儿时记忆。可为了叶慎寻,她能豁出命去!”   她能豁出命去!   一瞬间,风止了,雨渐渐下来,周遭都是模糊的。   当晚,程穗晚捧着被水打湿的纱布哭倒在魏家门前,将嫣红的嘴唇咬得青白,就是不走。   何伯亲自给魏光阴上药,老花眼镜扶了又扶,循循善诱的语气,“眼见雨势越来越大,小姑娘家的,经得起多少折腾。”   魏光阴瞥了老人一眼,眉目却是放下戒备后的安然,“现在要她进屋,与当年在美国给她希望的行为有何分别?既然开始就错了,唯有快刀,才能斩了这乱麻。”默了默又道,“鲜少见您为谁说话。”   何伯就着灯光眯了眯眼,“在老奴眼里,都是程小姐,为哪位说话没分别。重要的是,先生可知自己心意?您当初使着性子离开,回头,再离开,再回头,大约是笃定,有人会在原地傻傻等候。后来,您招招手,那傻傻的人就不问缘由焚身以火。可有天,傻蛾子飞不动了,您愿意碎了自己高贵的身,去随它卑微的影?”   看似闲话家常,实为点醒。   不管魏光阴在与程改改的这出戏里投入有几分,他的初衷,都是为了魏氏集团。若没了这冠冕堂皇的借口,他肯朝她走几步?要是没有走九十九步的决心,那进魏家门的是那位程小姐,还是门外这位程小姐,的确毫无差别。如果他有走九十九步的心,便不会在她刚刚才退一步的时刻,就如此大惊失色。   一滴水,两滴水,三滴水,都变不了汪洋。而她走了一年,两年……十年,才走到他身旁。所以不能全给,就全都别给。这样,兴许对谁都好。   良久,手腕附近的伤口已被包扎完毕,魏光阴起身至窗前,瞧着门外几近晕倒在雨中的女孩儿,眉头紧蹙。脑子里浮动的画面,都是方才她满含哭腔的表情。   “你同她不过几段儿时回忆。可为了那个人,她能豁出命去!”   她从刘维嘴里听说,两年前的车祸,叶慎寻危在旦夕,是程改改主动站出,给了对方一个肾。所以,她的身体大不如前,更无法剧烈运动,还曾因一个小小的细菌感染危在旦夕。这也是为何,Q大篮球场,面对自己的邀约,她也犹犹豫豫。   是吗?在原地傻傻等候的人。从前,对于程改改,魏光阴是自信的。如今,不确定了。   好半晌,窗前人似下了什么决心,松开唇角。   “开门吧。”   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哦不,滨城吗?   那日,我认世界倒霉第二,没谁敢认第一。   我先是被叶慎寻赏了耳光,再质问魏光阴被情伤,接着哭成傻逼,然后被一场大雨淋成落汤鸡,最终还得浑身湿答答地开着车,去寻找叶家的宝贝星星。   想到魏光阴,我恍然记起,属于他的迷谷红绳还在我手里。虽然多了见面的理由,我也不介意为他多厚一次脸皮,可见面又能说什么呢?最早的过往,我未曾参与,似乎并无置喙的余地……   思绪幽幽间,仿佛有两个字挣扎着要跳出来。   光阴?   红绳?   迷谷?   思及最后,恰好红绿灯前,我没注意,猛一刹车,脑袋撞着方向盘,灵光乍现——   迷谷!   叶慎星该不会跑去了祥和里?   三年前,与叶家兄弟去呈坎旅行,叶慎星曾好奇追问我的来历。我说,我来自一个叫祥和里的地方,就在滨城近郊。在那儿,还认识过一个少年,送过我一根迷谷树枝。因为迷谷有指引方向和人心的能力。   彼时的叶慎星饶有兴趣,扯着我的胳膊邀请:“那橙橙以后可以来找我!美国正在进行一项研究,可以将人的骨灰变作胶囊,长成一棵树。以后你死了,就种下骨灰,变成像迷谷那样的树,为我们指引方向!”   虽然我并不是很想英年早逝……   可曾经对话言犹在耳,我猛一掉头,将车子往高速收费口驶去。   以前叶慎寻教我开车,却从没上过高速。月黑风高又是雨夜,我其实有些发怵,但想想那孩子要真跑去了郊外,孤立无援,又处在恐惧之中,踩住刹车的脚便放不开。   祥和里的地早就卖了,连同那片迷谷树林也拆得七零八落,周遭都是光秃秃的山影。我将音乐开到最大,企图屏蔽呼啸诡异的风声,硬着头皮开了一段,好在渐渐上手。   已近凌晨,越往后,开始能见到平地起的水泥建筑。虽已无人烟迹象,越渐熟悉的路段却昭示着,快到目的地。   奇怪,周围景致倒退越快,我的预感越加强烈,几乎是笃定叶慎星就在这里,跟人死前回光返照般,毫无道理可循。   一点整,我终于瞧见熟悉的岔路口,可从前的停车坪早已被封,不得已,只能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拿了手电筒撑伞而出。   所幸孤儿院附近的地卖了,却没真正动土兴工,破旧的院门还掩在夜幕之中。我小心翼翼越过脚下的青苔和障碍物,嘴里尝试唤:“慎星?你在吗?”已然忘记眼前魔影幢幢的楼,正是恐怖片儿里恶鬼出没的最佳场景。脑子只一个念头,叶慎寻比恶鬼可怕多了。   积尘已久的灰被无数次雨水冲刷后,变成泥浆,稍不注意,寸步难行。我扶墙而入,凭着儿时的记忆摸索,“叶慎星,快出来!我是橙橙啊!”奈何雨声已经盖过人声。   木材杂物堆了一地的院子,我差些摔倒,撞到什么,脚扭了一下,却听那玩意嗡嗡嗡直响。   期间,我的脚跟绊开了遮住它的破衣裳,那器物被雨水一刷,泛出银色光亮,使得我醍醐灌顶:这不是院长以往催促我们上课的钟吗?   说是钟,却必须人为敲,威力倒不小。   如何形容当时的赶紧?仿佛沼泽中遇大树,我抱着它就不撒手,摸爬着从地上找到木材般的东西,开始敲击大钟。一时间,院内有此起彼伏着的闷音回响。   嗡……嗡……嗡……   顷刻,我后悔了。心想着,来之前还是应该带上刘大壮。即便他献不了策,壮胆也好!   当然,我也必须认个怂。其实叶慎寻根本没有这幢闲置已久的院落可怕。尤其当回音四起,我浑身不自觉起了鸡皮疙瘩。   就在狼狈的我琢磨着,该怎样才能让鸡皮疙瘩消下去时,渐渐细小的雨声里,忽然冒出一阵蹬蹬的脚步声。我没来得及细听声音出现的方向,眼角余光却只见有个人影飞奔而过,猛地将我扑倒,浓重的呼吸洒在脖颈之间。   “橙橙!真的是你!”   “呜呜,你找到了我。”   待熟悉的称谓出口,尚未看见来者的庐山真面目,我的一颗心,已然大定。   推开满眼通红一脸泥浆的男孩,我啪啪两巴掌拍上他脑门,“你是不是傻?有人欺负你,第一反应该打电话找你哥啊?!跑什么!”叶慎星扁了扁嘴巴,却不小心吃进一口风和泥,咳嗽了几声,“我本来想打公用电话找大哥,但、但是……”   但是,他怕警察抓。因为在餐厅,他不小心用餐刀伤了魏光阴,此番自己就是畏罪潜逃……所以他连叶慎寻也不敢找,只好自己躲起来,有一日算一日。   乍听魏光阴受了伤,我懊悔不已,在来时路上的犹豫灰飞烟消,心中顿时打定主意,明日就要登门去道歉。他要不肯见,我就一哭二闹三上吊。上吊时,还要用他套迷谷的红绳做引,叫他一辈子忘不了。   “我对滨城不熟悉,记得就是你说的,什么近郊、祥和里。”   这厢,叶慎星不知我心理状态,还在断断续续说明原由,同时纠结在要不要跟我回去这个迷之选择里,“回去被警察抓了怎么办?可不回去,真的好饿啊……”   果然孩子心性。成人的世界,哪像这风雨,说下就下的。   见叶慎星执拗不肯走,我只好胡诌,“你是未成年,有保护法,别怕。”跟演公益短片儿似地,就差脑袋上打一行五讲四美三青年的字眼。可苍天呐,这小子居然比我更懂法,他说,按照身份证上的年纪,他已经可以服刑了,惹得本仙女白眼上翻,“按照婚姻法,我还应该结婚了呢!”   突然,狼狈的叶慎星抽空担忧地看我一眼,欲止,又言。   “橙橙,听说大哥又重新喜欢解姐姐了,你好可怜哦。干脆,等我病好以后,你嫁给我吧?!”   男孩目不转睛盯着与自己同样狼狈的我,眼珠湿漉漉,像只倔强且聪慧的小鹿。   理智在说,这些糊里糊涂的要求,千万别答应。可郊外的夜,凄风冷雨,几天几夜没进过食的我有些抗不住了,靠着仅剩的力气吼出,“答应了就回家吗?!”他未曾犹豫,“嗯!”   半晌。   “那……你先上车,我就回答你。”   生怕一口气答应了那家伙又反悔,我采取钓鱼政策,成功将他骗去高速入口。哪知他契约意识很强,非要我答应了才肯走。   雨不知何时停了,郊外的清香入鼻,我深吸一口率先坐进车内,企图寻找纸巾擦头发,却意外发现后座竟然有矿泉水和饼干。想来是叶慎寻经常出差,买着备用。   原来富豪和穷人没什么差别,都饱一顿饿一顿。   想到这里,我心里好受多了,随手从后边拿了袋奥利奥,欢欣鼓舞地向叶慎星挥了挥,“真不上来嘛?有东西吃哦。”   男孩目光波动几秒,傲娇地“哼”一声,誓要做革命立场坚定的刘胡兰。   不得已,我爬去副驾驶,和颜悦色想同他讲道理,还未开口,突然从后方射出一道强光,模糊全部视线。   灯光太强,下意识间,我想抬手遮挡,却听得一阵惊天动地的喇叭声、尖锐的水泥磨皮声,以及混在里面的,谁模糊的喊声。   “橙橙!!”   “快点……”   “不要……!”   那一刻,我有些庆幸。   庆幸自己始终没答应叶慎星,要嫁给他。如果答应了,那这世上,兴许又多了一个伤心人。   高速发生追尾事故,重载卡车司机酒驾后错入应急车道,将一辆银色路虎碾碎成泥。巨大声响惊动周遭居民,错落的灯在后半夜争相亮起,孤寂的草木上还残存雨水痕迹,被灯一打立时光怪陆离。   交通部门来了电话,是沛阳接的,听了没几句,神色大变,脑袋里本就绷着的一根线腾地断掉。   他咽了咽喉咙,“确定吗?”   叶慎寻刚回家换身衣裳,出卧室便瞧见沛阳末日临头的表情,心里止不住发了一阵凉,箭步上去,“慎星?”   沛阳将听筒拿开,吞了口唾沫,良久才道,“是……程小姐。”   高速路上,黑漆漆水淋淋的夜令人寒从脚起。大概也是这阵寒气入了体,才令后座上那心思若水银缜密的人,大脑全程空空白白。   他突然想起还同住公寓那段时间,偶有闲心拉上沛阳,陪程改改玩斗地主。沛阳却深以为这是纯靠运气的游戏,结果将大半月的工资输了出去。抱着权当交学费的心态,沛助理私下求教程姑娘,得她一句精髓。   “对付你家老板这种精算师,若按照正常程序,不出一分钟,你手里什么底儿他一清二楚,只能打心理战!例如王炸这种牌,留到最后兴许屁都憋不出,必须开场就出。他出个五,你就炸,炸得他一脸懵逼逻辑混乱到开始怀疑人生,才有机会一举拿下。”   不得不承认,程改改这套看似乱七八糟的理论,在叶慎寻面前却很吃得开。   就像初初相遇,哪个姑娘在他面前,不是小鸟依人风烟翠柳的窈窕模样?唯独她,风风火火地将一坨猪肉甩到他颠倒众生的脸上。接着,叶慎寻就真跟中魔似地,自发启动懵逼模式,思维混乱到足以怀疑人生。   然而,他没想过,程改改会将这套理论贯彻始终。今晚,他不过给了她一耳光,她却用自己的生命开炸,炸得所有人魂飞魄散。   马不停蹄赶至现场,浑身脏兮兮的叶慎星正被几个交警围着。   叶慎寻刚现身,他哇地蹦了过去,好似搂着唯一的支柱嚎啕大哭。见他好手好脚,却泣得连话都讲不出,只摇摇将手指向事故现场,叶慎寻的不安迅速扩大,眉头成千上万把锁。   变形的车辆已认不出原本模样。经查,车主是叶家长公子,运政特意来了人,秘书样的头儿突破围观居民和交警前来握手,他恍若未见,略显踉跄地将叶慎星推给沛阳,拔足朝着那堆破铜烂铁而去。   粗粗翻几下,程改改的外套从金属渣滓里露出痕迹。男子眼眶一紧,呼吸窒了窒,似千座大山齐刷刷压下,令他直不起腰,连继续往里探索的勇气都没有。   周遭的一切仿佛被时间冻结,变作布景,像要赠谁一场仪式感极强的分别。直到不远处传来弱弱地一声问询,打破结界。   “天黑路滑的,赶了很久吧?”   好几秒,叶慎寻才愕然抬头,目光堪堪寻到人群背后的姑娘,旦见她怀里抱着大堆五颜六色的东西。定睛一看,全是零食。程改改讨好地冲他笑了笑,他却死命盯着她,嘴唇翕动许久,才摁下心头千万句,只若有似无回了那么一声。   “嗯,太远了。”   这条来路,的确太远了。远到他以为,从此天上和人间。 第9章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零食是我向附近居民买来的。   就在卡车撞上来的当头,叶慎星眼疾手快,将我整个从驾驶座里拖出。惯性使然,我两摔至祥和里的岔路口,下秒只听怦然巨响,卡车已将银色路虎碾碎成泥。那瞬间我意识到,就算我也一起葬身巨轮,这世界也不会有丝毫改变。爱看热闹的人依旧会醒来看热闹,而纸钞湿答答的模样,也不会妨碍大家喜欢它。   于是,我彻底原谅了给我巴掌的叶慎寻,以及几乎对我隐瞒所有的魏光阴,毕竟生死面前无大事。   就在我抱着零食朝叶慎寻走过去,企图和好的时刻,那被沛阳等团团围住的叶慎星,乍见我手里抱着的食物,感觉世界天亮了般,生龙活虎地扑过来,嗓音还有发哽的痕迹。   “橙橙,你知道吗?我好后悔,在你给我奥利奥的时候没伸手接。如果我接了,卡车撞过来以后,起码还有手里的饼干可以吃啊?!”   没错,他哭得那么伤心,并非是我遭遇了不测,而是他饿了一天好不容易找着可供果腹的东西,又给毁了。世间最痛苦莫过于,拥有再失去。   但我久久不能释怀,我一大活人还比不上东西?刚刚还斩钉截铁闹着要娶我的是谁?男人的话果然不能信,八岁也是!可没等小气的我拉开叶慎星,叶慎寻率先出了手。   他惯用的姿势,将大男孩拎小鸡仔般纳到身后,神色再度浮起霜,“为避免再发生意外,家弟与程小姐看来不适合接触了。”   我顿在原地,突然一怀抱的食物不知往哪儿放好,只见叶慎星在背后委屈地瞅着我,当即倔脾气上涌,“如果我非要和他见面呢?”   叶慎寻神情自若,“那我现在就给你指条路。”   “什么路?”   “死路。”   刚经历生死,导致我更怕死,肩膀颤了颤道:“万、万一路上碰见的呢?”叶长公子依旧镇定,“那就打个招呼吧。”   “真的吗?”   “前提是,把车赔了。”   对不起,慎星,看来我两比牛郎织女还惨,这辈子都没相见的可能性了。   事后,我有些惆怅。   我对盛杉说,不知道为什么,当得知无法再见叶慎星的时刻,竟觉得失落,“难道,我有恋童癖,喜欢上这破小孩儿了?!”   盛杉似乎对我的心思了如指掌,她说,“你不是喜欢那破小孩儿,而是忽然发现,你和我师兄,再没有相见的可能性。”   以前,我和叶家兄弟二人曾有过愉快的旅行,叶慎寻也很放心将慎星交给我。可从今夜起,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也断了。   就像他赏给我的那一巴掌,干脆利落。又或像当初穗晚去美国念书,虽然我们也久久不相见,可彼此心里始终有个位置。直到她亲手将属于我两的同款衣裳撕碎,我知道,哪怕今后的我们日夜见面,那根看不见的弦,已经身断难鸣。   末了,电话那头的盛杉缓缓道,“也好,你们本就是不同世界的男女。当初难得相信一回童话故事,极力撮合你们,结果你俩给演砸了,翻车的翻车,丢肾的丢肾,生生弄成惊悚戏。以后,你追你的岁月,他夺他的山川,互不相干,也算一件相忘江湖的凄美事。”   把欠钱的我,和被欠钱的叶慎寻,描述得如此动人,真要感谢她。   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也不需要……赔车了?从此人债两清。   想想还是挺棒的。嗯。   从以往和魏光阴冷战的教训来看,拖得越久,越是困难重重。翌日大早,我便肿着两个眼睛,登了魏家门。去之前,我想过会碰见齐悦英,甚至按惯例和她来几回嘴仗,没想这次她却和颜悦色地叫人将我迎了进去。   宅子有两幢,齐悦英和魏光阴分属不同区域。   “我是来找光阴的,无意寻你麻烦。”   佣人给我上茶水,听见我直呼他们家少主名字,嘴角抽搐。   齐悦英今日难得休息,长裙加身,丝毫无中年女人的臃肿模样。听我道明来意,她没当即应可与不可,只挥退客厅众人,却在厨房帮佣离开时叫住对方,“伺候程小姐用早饭。”   态度亲昵得似乎已当众承认我是她的女儿。   幸福来得突然,我反倒不好意思,脸一涨,赶紧摆了摆手,“不用、我吃过了……”孰料,斜对面捧着骨茶杯的女人却轻描淡写望过来,“哦?我倒忘记了,你也姓程。”眸子里带着赤裸的戏谑。   她的眼神,成功令我心口沉了沉,“您什么意思?”   齐悦英懒懒地伸个腰,“就是不厌其烦再次规劝你的意思。”顿了顿,眼神略微开始锋利。   “你看,血缘这玩意儿,打断骨头连着筋。当年光阴生母去世,全世界都以为他爸情深不寿不会再娶,到头来,魏氏当家主母还不是姓齐?现在你以为,那孩子和你一般死心眼,只是因为,真正的孔雀还没归来而已。”   语毕,我终于明白她嘴里那只孔雀是谁。   “穗晚……醒了?”   “醒了?”女人嗤笑,“看来我的担心的确多余。光阴只怕还没告诉你,这姑娘能顺利回滨城,也是他安排的吧?”   见我跟个井底之蛙似地傻坐在沙发上不说话,齐悦英的眼神渐渐变得不耐,起身牵起我的手,朝另外一幢房子走。   未待我细细感受母女间突如其来的接触,入目便见远远玻璃里,有个长发如瀑的白衣女孩,正沐浴在晨曦中安静地吃早饭。   她对面坐着的,正是几天前,与我耳鬓相交同床共枕的人。当日缠绕我两的红线,还在手心发烫。那烫人的温度此时却将我灼伤,连眼睛也疼得立刻水汽茫茫。   “如果没记错,两年前,盛家小姑娘突然消失,就是因为她?按理说,两人该水火不容才是,若非有真感情,我是在想不出别的理由了,你觉得呢?女儿。”   不得不讲,这一剑直接捅到了要害,“你不是想叫我女儿,是想打女儿吧?”我像只被掐住七寸的蛇,吐出鲜红的芯子回击,“只有打死我,叫我永不见光,你才能在魏氏站稳脚。可换句话说讲,您齐女士如今能站在这里居高临下,不也是我给的吗?哪日我要不高兴了破罐破摔,魏夫人?当家主母?呸,你也配。”   没料我嘴皮子功夫如此不错,齐悦英美目中的怒色迅速浮起,恨不得扇我两巴掌再赶出门外。可自昨晚叶慎寻给我耳光,我已然学会察言观色,趁她没机会动手前转身就逃。   彼时,我想,是不是将姿态做的够狼狈,就无人能看穿我真正的失望?我的失望,不是齐悦英刺过来的剑。而是此刻正安然坐在屋内的人,联合起来朝我心上,开的枪。   视线所及处,房子里的魏光阴,正将盘中食物悉数切好,分至对面,体贴备至。程穗晚睽违的笑容浮现,成为我眼底唯一的亮。原来,这样的温柔,不是我的专属。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逃离魏宅时,我因太过慌张,没注意到连接两处的几阶梯,猝不及防摔了下去,膝盖顿时破了一层皮。须臾,眼角仿佛曾见身后有谁,心急如焚地伸出过手,可待我回头时,却只有齐悦英冷冷的打量。   我凛了眉峰回望,那姿态兴许令她想起某个人,怔了怔。   “你相信报应吗?”我定定问。   女人回过神,扯唇不屑地笑。   “有吗?希望能来得快一些。”   我也,希望。   方走出小区,刘大壮来电。   “我爸已经被保释出来了,替我谢谢光阴。顺便,说声对不起,这事儿我实在没脸见他。”   刘大壮要脸了,我真是哭笑不得。我还以为,他和我一样不要的呢。   也不对,我若真不要脸,刚才就应该冲进去,像个怨妇似地质问魏光阴,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为什么不说话?但我怕他们家佣人先发飙,“你算哪根葱啊!”   原本我还在进行自我修复中,电话那头突然变得犹犹豫豫,“那个……”   “你见到穗晚了吗?”   语出,我的双腿抖了抖,忽然走不动路,只好就势坐在路边的花坛处,眯眼瞧雨后的太阳,语气半干,“哦,见到了。”   看我反应不大,刘大壮长呼一口气,“见到就好。她消失了整晚没消息,我怕她出什么意外。”差点,我就脱口而出,那你知不知道,昨晚险些魂归西天的人,是我?   是你口口声声叫着青梅,重要事情却从来与我闭口不谈的,我。   忽然,语气就硬起来,“刘维,以后有关程穗晚的任何事都别将电话打到我这里来。有你和魏光阴护着,她哪里能出问题呢?”   迟钝如他,也察觉到我生气了,立马讨好状:“别啊,我们不是故意瞒你的。她打开始想见的人就是你,想慎重其事道歉,却怕你不原谅,才拖拖拉拉到现在。你难道不了解她吗?易胆怯又受惊的。”   易胆怯?他恐怕记错了吧。看着人畜无害,下手比谁都狠,才是她的真面目。昔日那老躲在我身后需要我照料的种子,早就长出拥有自己思想的茎叶。就因为这簇茎叶特别漂亮,所以丑陋的就活该被绞死,不争其芳华吗?   “够了,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但奉劝你们一句,既然要藏,就藏个彻底吧。她醒了,依着周印的手段,不可能查不出当年的蛛丝马迹。届时你们想护,没那么简单。”   说完,砰一声挂掉手机,独留那头的刘大壮对着听筒苦笑——   真要恨进骨子里,何需做这样的提醒?叫周印发现,千刀万剐了她,解了心头恨不就好?嘴硬心软是病,治不了。   何渊似乎也住附近,开车出门撞见郁郁寡欢的我,猛地刹车,推门而下。   “程作家?”   每当有谁叫我作家,都感觉像在骂人,唯独何渊能叫出属于他的风格。   察觉此时姿态不雅观,欲拍拍屁股起身,他先我一步,拍拍屁股坐下来,“这里的朝阳特别好看,还以为只有我发现了。”丝毫没有富家公子矫情的毛病,大概是以往的家庭教得好。   抬头,正是魏延以前给发妻搭出的姜花园。夜晚还瞧不出什么特别,白日便看清了,那交织不尽的藤蔓,被有心人堆成了架。透过架出的形状,恰恰将太阳与光包裹进来。   晨光中,我们像阔别多年的老友,席地而坐,谁都没说话。   良久,我问他,到底喜欢盛杉哪一点。何渊说,起初只是有兴趣,觉得姑娘性格好玩。后来是两人在咖啡厅,无聊看了出笑话。有对情侣争吵因为一道问答题争吵起来。男孩问,如果只能二选一,你希望我的心里有你,还是车里有你。简而言之,贫与富的选择。女孩开玩笑选择了车,男孩生气。   两人离开咖啡厅后,何渊好奇,问盛杉,“如果是你呢?”   “什么?”   “希望他心里有你,还是车里有你。”   尚未听完故事,我突然哈哈哈大笑,“那她肯定骂你是白痴,说姐根本不缺钱。”模仿盛杉的语气。   男子眼角也勾了起来,“她还真这样回答的。不过,摒弃了所有假设,要她回答。她讲,他车里有我不稀奇,他心里有我,才奢侈。所以,只期待那个人的生活里,永远有她。”   何渊说,这是自己最期望的爱情的样子。盛杉令他见过最美的样子,那么其他世俗百态,便再难多看两眼。   他的话,令我想起身后屋子里的谁,立刻也默了,好半晌才开口,“虽然很残忍,但还是想劝你别做无用功,盛杉这辈子,只会冠上周的姓氏。”   青年微愣,立即又反应过来,“起初,我也认为与她不过萍水相逢。可阴差阳错,我偏偏来到滨城,难道这不足以说明,我和她的相遇,是有意义的?”我语气哀怨,“我追了一个男孩十余年。每次觉得自己能抓住他的时候,他又会突然离我很远。那时候我就明白,不是每段相遇,都有意义。”   何渊终于闭口不言,表情却像童话故事没读到结尾的小孩,略显可怜。   分别时,我想起什么,厚着脸皮向对方要来望城咖啡馆的钥匙,“可能会过去散心一段时间,闭关写东西,如果有免费住宿……”青年想也未想,将银色钥匙交到我手上,我立刻感激涕零拍拍他的肩膀。   “别灰心,兄弟。就算最后追不到盛杉,我手上也有好妹子给你介绍。”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人选是顾圆圆,她曾偷偷说过,何渊雅帅雅帅的,令从未红鸾心动过的她心猿意马。   何渊却只当我是玩笑话,略一点头。   “我等着啊程作家。一路平安。”   当晚,我在QQ签名上说要出门散心,言辞间表达了对滨城的心伤已不足以言表,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刘大壮这个贱人哭着喊着向我道歉并挽留我,结果他当我放个屁,看过就过了。   后半夜,我开始期待盛杉来询问一下我这个宝宝,又遇见什么伤心事啦,但我也没等来她温馨的关怀,只等来消失许久的好淑女,说她也想散心,邀我同去望城。   真识货,知道跟我走,不用付房租!   只要没台风,望城永远都是好天气。   当我在这里生活近半月后,终于明白盛杉当初为何眷念不肯走。   “沧海一杯”的生意比从前火,前台换了年轻小伙子,特别会调咖啡和鸡尾酒,笑起来斯斯文文,乃至于好淑女成日醉生梦死的时候,都叫唤着,如果没有刘大壮,她肯定拔足倒追这小伙。   感情里最灰心的状态,是但凡看见一个周正的异性,你就对朋友说,“诶哟,不错哦。要是没有XX,我肯定把他追到手。”可你却比谁都清楚,哪怕换成对方掉头追你,你也不见得欢心答应。   因为始终心里有刺,一碰就疼,拔掉不成活。   “好在还有时间这杯老陈醋,每个人含恨饮掉这杯刺鼻的醋,待它在不知觉中软化尖刺,将两者血肉融合,再浇灌出新的土。过程兴许漫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我六十度望天,兴叹。   “浇灌出新的土?然后再扎进去一根刺?吃撑了?”   好淑女已经对我的鸡汤免疫,开始找各种毒药。但她其实比我幸运,从未得到,好过短暂拥有后失去。   周末,我俩照常逛夜市,期间约法三章,谁也不许提某些敏感的人事。她有些憋不住,只好没话找话讲,“程程姐,你说,到了我们这个年纪,逢年过节时,到底要不要给亲戚家小孩红包啊?”   “额,”这难住我了。我孑然一身,没有亲朋,更不认识亲朋家的小孩。往几年在程家,自己也是小辈,从未忧愁过这些。   看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好淑女眼睛鼻子皱做一团,“唉,去年在我妈的教唆下,没包,说是没嫁出去的姑娘给红包寓意不好。但你想啦,亲戚都知道你家闺女名校毕业也参加了工作,还不给小孩子发压岁包,脸色不知道古怪到哪里去呢。”   为了安慰她,我说,“还好吧,你看那些单身一辈子的人,不也给红包吗?没见他们发生什么意外啊。”好淑女幽幽看我一眼,“都单身一辈子,还不算意外?”唔,有道理。   “看来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把自己嫁出去……”   知道她下秒就会脱口而出刘维BLABLA,然后魏光阴BLABLA……我赶紧挽了她的胳膊,大喝:“那边好像很热闹,去看看!”   是个摆地摊卖发夹的年轻女孩,正被闹市里的熟脸欺负。   “喂,还不快滚,这地方是我们的。”   女孩也是倔强,心中自有方圆,“这里你付钱买下了?还是每月付过摊位费?如果没有,我先来的,凭什么让你?”   我们过去,大人小孩已经围了一圈。我本不想多事,好淑女突然看看我,再看看地上那护着发夹的姑娘的脸,轻轻抽一口气道:“程程姐,你确定没有失散在外的姐姐妹妹吗?”我定睛一瞧,那女孩侧颜与我确有八分像,甚至倔着脑袋生气的神情都何其神似。   于是,在恶霸之一伸手要对姑娘动武时,我想也未想掏出手机一阵猛拍,还扬言要发微博,不出意外被抢掉手机。   我也没慌,从容地笑了笑,当机立断对着好淑女发号施令,“打110,说闹市街入口东处有人抢劫。”   那头,见我眼神毫无抖动迹象,恶霸之二怂了,“算了算了,去别的地方摆吧?招来局子里的人晦气。”说完,朝抢我手机那人使了个眼色。   带头闹事者还不服气,年轻女孩突然起身,将肩膀上的衣料往下一扯,露出浑圆白皙的肩头:“对,还意图猥亵,我可是未成年!”彪悍作风实在……太合我意。   不知吓退那群恶霸的是猥亵罪名,还是女孩口中那句未成年,总之最后她成功守住摊位,我也顺利拿回手机。   当事人得意极了,整理好衣裳,大方地伸出手要和我交朋友。等真定眼瞧我,却像我初初看见她那样,愣了一愣,才缓缓道出自己的名字:“谷……朵。”   “你好,程改改。”   为以防万一,我劝谷朵,今夜别摆摊,以后也尽量避开那群人,她点头应好,还非要请我和好淑女吃饭。   望城大排档多以海鲜为主,她出生本地,挑了最经济实惠却地道的一家,佐青稞酒。我大惊,拉住她倒酒的手,“你不是未成年吗?”她尴尬地挺了挺胸脯,再看看我的,吐出七个字:“同是天涯沦落人。”   好淑女噗一声,唾沫星子溅我满脸,“程程姐,你俩真的超像孪生姐妹。”尤其在得知谷朵也孤儿院出生,小我一岁后,我不禁真对她生出几分姐姐才有的怜爱之意。   就像,就像十年前,对程穗晚。   往事的浪头时不时拍打神经,扬言禁酒的我也忍不住啜饮了几杯。   好淑女酒量浅,不知今夕是何夕,谷朵也差不多,满脸绯红地扯着我的胳膊说,虽然她活得比谁都用力。可其实,她从来没对任何人提起过,自己害怕孤独。   她说,她很羡慕我。希望有天能去到我所在的世界,像我一样,拥有许多朋友。   提起滨城的一切,我有感而发,“人啊,远的时候想方设法靠近,相处久了又容易产生裂痕。还是像你这样好,成天为生计奔波,与钱相处。哪怕久了,还能多点儿利息。”   我的话,谷朵没经历过,似懂非懂。她含含糊糊睡在我的肩肘,说要和我交朋友,以后有机会,定然会去滨城寻我。虽是萍水相逢,但能在陌生城市找到久违的温暖,也着实令我感动。   那夜明月当空,好淑女声嘶力竭地为了爱情,谷朵郁郁寡欢地祈望摆脱孤独。而我,想醉却始终清醒的我,终于在夜深人静诚实地分析了自己,然后不可否认地发现——   有的人比想象中,更难以忘记。   我离开滨城那段日子,不知暗地紧绷的局势已聚沙成塔,渐渐浮出水面。   首先,便是何渊同魏氏签订的环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二连三出现问题。   滨城作为直辖要地,要兴建这样大型的环保工程,市里自然无比重视,派来考察的人走一批来一批。好不容易选中地点,媒体公关方面也定了通稿,何氏集团却临时反水。   众人皆惊,何渊的父亲为何宁愿背上高昂违约金,也要急匆匆将人手调回,彻底抽身此事?直到京城那头不久便出了政策,要求承建环保类工程的公司或企业,至少近五年内承担过单机容量五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才有报批资质。   原本魏氏集团有这资格。   魏延还在世就曾看重这块儿,还试过水,曾承包单池容积量达2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千万元。可这些,均只能达到政策里的三级标准。而魏氏派去环保局报批的人,报的是一级。   一级标准,鲜少有企业能合格,魏氏在这环节存在伪造资质、哄骗政府资源的嫌疑。   为这,还连累何渊被父亲责骂,说其监管不力,连何家小姐想为魏光阴说两句,也被家里保镖给绑回了美国。一时间,魏氏从各集团争相艳羡的对象,变成海中一座孤山。   餐厅。   瞧着报纸上焦头烂额的青年,盛杉当即有些意兴阑珊。周印窥破她的不忍心,闲闲喝一口汤道,“如果这就是魏光阴的极限,魏氏不栽慎周手里,也会入别人的口。”   商场的瞬息万变风云诡谲,盛杉并非不懂,但她仍念及儿时情谊,“可你们下手也忒狠了吧?故意将何氏这块肉送到他嘴里,再横生枝节,就等着亏了大笔的何氏在高压之下,主动找上慎周求合作。此举不仅叫魏氏颜面尽扫,还能想方设法压低何氏价格,好一招釜底抽薪。”   听她为其他异性说话,周印表情略微不耐。   “慎周牟利倒是其次,你何曾见过你师兄有仇不报?别忘了,慎星是地地道道叶家人。当年那场意外,两家为了合作关系选择粉饰太平,你师兄却是半点没忘记。”   这的确是个麻烦。盛杉想了想,不再置喙,妍妍眉目间却还是有化不开的结。   没多久,何氏果然在面临赔偿大笔违约金的情况下,主动找上慎周,妄图止损。内行稍微想想,便知其中迂回如何,全城为叶慎寻等人的心智唱赞歌。   不日,被抛弃的魏氏也宣布将召开记者招待会,就报批资质问题给大众交代。媒体那块齐悦英负责打理,魏光阴则成日忙着与董事会那帮老成员周旋。   记者会前夜,齐悦英回家,却见属于自己的地盘,坐着风华绝代一男子。   客厅的灯悉数没亮,只余天边月牙的光泽,静静反馈到他的脸庞。她一双眼睛黏上对方侧影,仿佛乍见消失已久的故人,几近踉跄地靠近了几步,那人忽然回头,却是与故人截然不同的模子。   “为何不开灯?”   说着,齐悦英走进厨房,摁亮半方天地,好半晌才出来,手中多出一杯蜂蜜苏打水,递给窗前立着的人,敛容将之打量。   这孩子,兴许才智过人,也称得上风华绝代,却不适合商场的浮沉异势。从接手集团到目前的表现来看,过多功少,抗击打和分析情势的能力弱了些。   面对齐悦英的打量,魏光阴似有所觉,漂亮眼睛闪了又闪,回身相对,尽量轻松的口吻。   “这次事件不仅波及到股票跌宕,还将集团拉入名誉风波。董事会认为我三番两次将集团带到风口浪尖,主张我在记者会上引咎辞职,悦姨怎么想?”   鬓容有致的女人往沙发一坐,眸色翻了几翻道:“那帮老家伙,动不动就谈辞职,习惯就好。明天的记者会,你做做样子,应付完这关,等风头过去了,自然有时机重返。毕竟除了你,谁还够资格坐上一把椅。”   “别人论资格,是没有。可现下前有狼后有虎,我们跳进的这个陷阱,也必然不是最后一个,且有后招等着。假若我认了,集团的内外忧患并不能减,与坐以待毙,有何分别?”   齐悦英眼光一闪,“那你的意思?”   魏光阴啜饮一口手中的蜂蜜水,“凭悦姨心智,难道从未思考过,从开始的GO项目到如今的环保工程,外人为何总能在最关键的地方插刀?”语间,不动声色离她近了些。   心知被试探,女人嘴角衔着半丝笑意,“项目伊始,我就明里暗里劝过,魏氏并无报一级标准的资质,若有心人拿此做文章,只怕不好收场。是你一意孤行,急于打出漂亮的仗,叫董事会收声,才急不可耐地跳进陷阱。”   两人还从未给如此言语交锋过,魏光阴似有些不习惯,话锋一转,“改改在望城,还好吗?”   他突如其来发问,令坐在沙发上的齐悦英身子飘了一飘,“改改?上次来家里寻你的那位姑娘?你们是同学是朋友都不清楚,我如何知道?”语毕,青年好似大失所望,蒙蒙的雾迅速爬满眼底。   “悦姨,”他忽然出声唤,“你知道,当年我父亲身边那么多人,为何独你,能跟着他进集团?”男子仿佛看一出早知结局的戏,玻璃杯往茶几上一陈。   齐悦英看着那从来淡薄克制的继子,缓缓伸出爪牙,还未做出反应,却听得他讲:“因为够狠心。”   “不仅我父亲,连外人都觉得,在商,你是个巾帼之色。在私,你足够唯利是图,心狠手辣,我却不赞同。”   魏光阴缓了缓,继续道:“你我曾有二十余年的相处情谊,你为人如何,我比谁都清楚。到如今,我依旧这样认为。悦姨,你的心不够狠。否则,那姑娘,早就不该活在世上。”   他一字一句,往齐悦英心口凿,企图击垮她的心理防线,中年女子却刷地从沙发上站起,干脆认了,先发制人:“你我不需绕这么大弯子。整个滨城,谁不知我曾嫁与他人,有个女儿如何稀奇?”   青年眼神顿凛,“有女儿自然不稀奇,女儿是谁也并不重要。稀奇的是,您在凯门岛的私人账户,是以谁的名字建立?而这个账户名,与慎周资金往来有多少重合的地方,不用我提醒?”   被拿着七寸,巧舌如齐悦英顿时也说不出话。   她想过会曝露,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没料到,这天来得如此快。   魏光阴曾怀疑过身边所有人,却从未将重心放在齐悦英身上。于公,她是集团董事,于私,是魏延遗孀,没道理要将魏氏屡屡推向风口浪尖,就为了得些蝇头小利。   直到前段时间,无意中得知程改改曾给叶慎寻捐过肾,为验证真假,他叫人追根究底,却发现一个有趣的小细节——   整台手术并不顺利,过程中程改改曾出现大出血,命悬一线。偏偏她与叶慎寻的血型罕有,放眼滨城也不见得能多寻出一例。最终手术却成功,只能说明,有人出面,在关键时刻献了血。而翻查各家医院档案,只有齐悦英一人,与程改改血型吻合。就着血型往下查,被众人闭口不提的从前,重见天日。   可单凭这些资料,也只能证明她与程改改的母女关系。是那日见程改改摔到,齐悦英伸手欲扶的画面,总萦绕心头。   如果她爱这个女儿,何不干脆公告天下?以她对自己的了解,根本不会介意是否多了一个名义上的妹妹。如果她不爱,何以屡屡真情流露,表面却假意嫌弃,说明,还有比认女儿更重要的事情做,逼她不得不隐瞒实情。   至此,才促了魏光阴鬼使神差布下一个局。   “着急的不是我,悦姨,是你。明知在报批资料环节下手,可能引起怀疑,你却还是做了。你迫不及待想拉我下台,企图趁局面大乱,同叶慎寻里应外合,但你们,小瞧了我。”实则报批资料,何伯早已瞒着所有人,亲自去往环保局做了三级标准备案。而明天记者招待会,魏光阴将当众公布原件,力挽狂澜。   可能吧,他并非做生意的经纬之才,却绝对是洞察人心的个中好手。   “虽然我不明白,您这样做的目的,但魏氏是我父亲一生的心血,我竭尽全力,也不会任它毁于一旦。”   冷冷清清的声音在大厅回响,齐悦英的脸色越加冷厉。忽然,她如释重负,抽出一根细细长长的女士烟,泛着茶花淡香。   “那小丫头片子,嘴倒是毒,说什么,来什么。”她在魏延身边隐忍多年,都未曾露出破绽,没料程改改不久前刚问,信不信有报应,今日,便栽在她以为的毛头小子手上。   魏光阴静静凝着齐悦英优雅的侧脸,忽然觉得陌生,“叶慎寻……究竟承诺了您什么好处?”   齐悦英抖了抖烟灰,闲聊般,“是我找的他。”   敌人的敌人,注定是朋友。   叶慎寻与魏家有什么仇显而易见。而齐悦英,从程改改的父亲意外身亡那刻起,她活着的信念只有两个字,复仇。   当初魏光阴的母亲猝然离世,魏延大受打击,惶惶不知终日,直到遇见齐悦英。她年纪轻轻,也曾是京城某剧院的台柱子,唱了一曲和魏母相同的曲子,被魏延一眼瞧上,不计代价也要得到。   她说,“感谢魏总抬爱,可我已经结婚了。”   男子唇角一扯,“你这是在变相告诉我,帮你摆脱婚姻?”   原以为不过儿戏一句,直到丈夫应酬晚归发生意外。   当时的判定结果为普通车祸,驾驶员并未喝酒,肇事车主赔钱了事。但那晚下了雨,她将孩子留在家里,撑伞出去迎人,却赫赫看见,车祸发生后,旁边有辆静静停驻的汽车,雨刷来回扫动间,露出魏延特助的脸。   忽然,全身血液开始倒流。   无奈,彼日的魏延,已是呼风唤雨的人物。她一个单身女子,根本没能力抗衡。唯一的靠山,只有叶舜山。然有为青年,滨城一抓一大把,死一个算不得什么。又恰逢魏叶两家进行跨时代合作,齐悦英明白,即便求到对方门下,也不可能给她想要的结果。齐悦英筹谋整晚,才终于决定,佯装不知实情忍下心口血,抛家弃女,改嫁魏延。   这么多年,她步步为营,培养自己的人脉,建立人际网,从一个不懂尔虞我诈的女人,变成雷厉风行的女企业家代表,都只为了今日。   “到头来,还是输了。”   魏光阴眼光闪了闪,为她总结。   中年女子忽然抄着手,弯起眉眼,像不羁的少女,悠悠吐出一口烟圈,似是自嘲,却更像讽刺,“我输了吗?”倨傲表情,与记忆中的女孩重合,魏光阴猝不及防怔了几瞬,连带语气也不自觉软了几分。   “悦姨。”他依然这样叫她,“我同情你的遭遇,也指责我父亲的作为。但你我,天生立场不同。如今魏氏已值风雨飘摇之期,怕是再容不下你。”   话落,亲自将一旁的电话听筒拿开,放至桌面,薄唇重启,“你是个角色,就该比任何人都明白,什么时候谢幕。”语气缓缓。   仅余的亮光中,齐悦英眯眼,瞧着不远处肝火未动的青年男子,“你想低调处理?”这可是重创慎周的好机会,叶家长公子卷入商业间谍案,该是何等的平地雷。   魏光阴口气仍旧淡淡,“要是一个简单的商业罪就能掰倒他,如今我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   倒不如待齐悦英一倒,叶慎寻那边看他迟迟未动,自然摸不准他接下来会走哪步,只好选择蛰伏。这样一来,等同给了魏氏喘气的时间。   洞穿他的想法,齐悦英的烟在指间燃尽,抑扬顿挫的语气。   “毕竟流着魏延的血,我竟轻敌。”   说完,呵呵一笑,终心甘情愿,拿起听筒。 第10章 失足少女   望城正是水果丰收的季节,谷朵听了我的建议,不再卖少女首饰,开始专去游人多的地方,卖热带水果。   无聊时,我和好淑女会去帮忙。有天她兴高采烈告诉我们,接了一个团的订单,要买芒果,这笔单子算下来能净赚好几千。我也是见钱眼开,即便那笔钱不是自己的,也高兴得不得了,拉着好淑女去现场观摩盛况。结果人口手杂,掉了钱包。   后来在好淑女的帮助下,我接受钱包掉了的事实,凄凄惨惨地在烈阳下祈祷:如果谁能帮我把钱包找回来,我就嫁给他。   “程程姐,钱包里到底有多少现金?”   我算了算,心痛欲绝地对她比了个二,她皱起的眉头舒展开,“嗨!我以为好几千呢,都上升到以身相许的程度了!”所以敢情,在她眼里,我也只值好几千?没来得及好好争论几番,盛杉的名字终于在屏幕上亮起。   “赶紧回来吧你。”   她在那头又是焦急,又是叹气连连。   我心想,怎么着,这下知道我重要性了?没我在身边的日子体验到什么叫孤独难耐了吧?!她却说,要我回去,谈一笔五百万的买卖。   等挂掉电话,我重重地掐了好淑女一把,听她失声尖叫,才意识到刚刚并未产生幻觉,却依旧回不了神,“喂,你相不相信,我的身价不只两百,也不只两千,居然成百上千万……”   好淑女分明的眼睛眨啊眨,“成百上千万是卵子的数量嘛?”我却没心情同她开玩笑,眼前一黑。   因为赶回滨城的行程过于匆忙,我和谷朵并未好好告别。她将我同好淑女送到机场,拢手朝我两大喊,说自己永远不会改变电话号码,希望常联系。   临下飞机,我忽然犹豫了,不知将用什么面目去面对齐悦英。   两年前,我期待她能弥补多年来亏欠我的爱,但她字字句句万箭穿心,甚至为了分开我和魏光阴,亲自带人赶到树林。两年后,我不再期待关爱,也习惯了与她针尖对麦芒的相处方式,盛杉却忽然对我讲,她是爱我的。曾经,我拼命想与这个女人撇清关系,可我断不了同她的脐带,甚至躺在手术台上,接受的血液,也出自她的身体……   所以,当初在医院,我声声指责齐悦英,叶舜山才意有所指对我讲:她横任她横。你只要记得,你来到这个世界,是受欢迎的。   滨城的夜晚已经有了寒冷气息,需要单衣加外套。   盛杉接到我就直奔检察院,途中才告知来龙去脉,大致意思是齐悦英与叶慎寻里应外合,想推魏光阴下台,却被反将一军。   “她疯了?”   我脱口而出,“她爬了二十年才爬到现今位置,就为了那X千万?”   其中纠葛诸多,盛杉闭了闭嘴,组织好措辞才道,“你和魏光阴,真真是三流偶像剧里的孽缘啊。”   深秋的风,随着这句开场白,将将吹进骨头。   案件刚开始审理,原不能探视。盛杉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律师执照,名正言顺将我弄了进去。   检察院的审讯房到底不比牢房,明亮通透,能让我再清晰看一遍那明艳动人的脸。   “你……”   面对一袭素衣的人,我不知说什么好,齐悦英却皱了眉,随手扯起我的一把头发端详,“看看你这鬼模样,衣冠不整,还妄想从谁手里抢人?”言语没半点和缓的意思。   我躲不过她嫌弃的眼神,原想控诉点什么,出口却嗓子一软:“论耍嘴皮,自问我有信心可以赢你,但每每甘愿输给你,不过是希望你凡心肉长,能回应我每一个期待眼神。但每次,我都大失所望。不知事到如今,我能不能……得偿所愿。”   在过去二十二年的人生里,这姿态已是我的极低,齐悦英却哑然,头发丝儿随意地挂在耳畔,半晌后失笑。   “别,别玩骨肉深情这套。我富贵加身的时候都没认你,如今沦为阶下囚,更是不必。毕竟,你期待从我嘴里听见什么呢?女儿,妈妈知道错了,原谅我以前荒诞的行为吧?不,我永远不会这么讲。因为,我从不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丝毫错误。哪怕我重新回到原来的位置,我还是会这么做,甚至筹谋地更小心。”   那女人嗓音铿锵,完全谈判桌上的架势,哪里像阶下囚?须臾,我来世路上的期冀,都随着心口钝钝地那一痛,沉了,眼一闭,“我明白了。”起身要走。   齐悦英似乎正强迫自己不去看我伶仃背影,门口的我却忽然悠悠一句:“既然你这次不想认,那就下次吧。”   说完,大步往外走去,生怕被谁拒绝。   当然,我不知,待门重新一关,桌前的中年女人,眼泪已蓄了满眶,垂垂欲坠。   世人都讲,程改改像自己,齐悦英却不觉得。两人年轻的面容虽何其相似,她骨子里却是按着生父的劲儿在野蛮生长。越大,越是明显。例如,执着与倔气。   从前,她父亲才气逼人,拜入滨城叶家门下,一时可谓风头无两,却独独瞧上身为戏子的齐悦英。程父当时年轻,正值事业上升期,叶舜山还曾好言相劝,介绍许多圈内名媛,可他典型的感情直肠患者,第一眼认准谁就是谁,千方百计要将自己娶回家,前途尽毁也不怕。也正是这无人懂的情深,才叫后来的齐悦英,在浮华里摸爬滚打多年,不敢相忘。   起初,齐悦英计划得很好。   她将程改改丢去祥和里,留下似是而非一封信,多年不闻不问,演尽了丧夫后不敌荣华富贵的女子模样。直到魏光阴惹出那档事,她才给自己找到理由般,同去到祥和里,表面送人,实则探望。想瞧瞧,女儿长得更像心尖人,还是像自己?有没有好好吃饭,健康长大?可最后,破破烂烂的舞台中央,她只听见小姑娘声音洪亮地唱:“小河流水哗啦啦~没人要的孩子回谁家”。   没人要的孩子回谁家?   少女的目光像是探到了自己,禁不住多看一眼这怪阿姨,她赶紧闪进角落,眼泪滂沱。   后来,魏光阴被接走,程改改意外跌下山崖,被程家人所救。齐悦英千回百转寻到她的踪迹,留下丰厚钱财,并提携了程家男主人,以作报答。程改改想去留学,齐悦英暗自出资,却发现她一门心思追随的,竟是仇人之子,这才在签证上动了手脚。岂料,她的命运,像天生被谁写进了前缘,无论怎么转,依旧回到这没有底的漩涡中去。   十年前的迷谷树林,程改改因魏家人跌落山崖。   十年后的深山野林,她又像只发疯的小兽,为了维护魏光阴,溃不成军。   当各种意外接踵而来,程改改不再拥有健康完整的身体,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不断被靠近又被放弃……种种件件,齐悦英都看在眼里,疼在心底。这也是为何她多年机关算计,却不假思索跳进魏光阴设下的局。   没错,她等不及了。等不及看见多年绸缪的硕果。等不及结束这纷乱混杂的局面。等不及应下她每一句的娘亲。这才抱着铤而走险的心,却曝露了自己。   事到如今,认下程改改于齐悦英而言,更是不可能的愿望。她前身为戏子,后身是奸细,还曾委身他人。认了,程改改也会一辈子活成众矢之的。未来,她定会恨自己。   原本到了地下,已经有人恨自己。至少活着的人,该有解脱之日。   检察院外。   这次盛杉倒没猜到,我和齐悦英的谈话会如此简短。   按照剧情,我娘俩应该抱头痛哭至少两小时,就此打开心结,成为新时代模范母女。于是她去附近的奶茶店买果汁,没留心锁车门,叫从审讯室逃出的我捡了漏,开走她的车,油门踩到底,朝那幢我以为永远不会再踏进的房子杀去。   眼看着码速一路狂飙,连肾上腺分泌的速度都几乎跟不上。到了魏宅门口,也丝毫没有减缓的意思。   魏光阴应该刚从外面回来,我两一前一后进去,相差不过两分钟。当墨黑色铁门大开,呜呜声不绝于耳,程穗晚听见响动出外相迎,手上端着五花八门切好的水果,献宝地递过去,只差没嘴对嘴相喂,乍看下真是幅琴瑟和鸣的画面。   一时间,我的眼眶因这幅画涨得厉害,乃至忘记踩刹车,就这么冲着夕阳晚风中屹立的二人呼啸而去。   门口的岗哨被她的举动吓得青筋直跳,扯着嗓子吼“公子!”,魏光阴闻声回头,只一眼便将我怕认出,却没躲,反而长手将程穗晚推给站在安全范围的何伯,自己站直了身,迎接我刺破空气的冲击。   奇怪,车速这么快,我还是能看清他清清粼粼的一双眸,连带被气流吹翻的衬衣角。直到瞥见那抹熟悉的衬衣角,我才如梦初醒,在离他仅仅半米的距离,踩下刹车。   院子所有人已惊动,潮水之势涌来,警戒地将盛杉的MINI围作一团,看着驾驶座上,趴在方向盘上气喘吁吁的我。   半会儿,魏光阴开出一条路,亲自走来拉开驾驶座的门,抬起我的脸,才发现我流汗的不只额头,还有眼睛。这些汗像无数的盐,陡然洒在他以为油盐不进的心上,遂忍不住伸手抹了把,热泪滚烫。   我顺势扯住最近的一截衣角,是当日在上海逛商场,赔给他的那件衬衫。此时,我却将它捏得皱巴巴,哽咽得不成样。我说魏光阴,这圈子里的人,真是爱说谎。可既然你们有瞒天过海的能力,何不欺骗我们这些无知虾米一辈子?   “那个女人,觉得我是负累,不愿认错,更不愿认我,可为什么,却让我在心灰意冷的时候,看见她锁骨处的纹身?!”   从前,齐悦英常年用丝巾遮住自己的脖子,要不就是高领毛衣加身。直到方才在检察院,她忘记防备,忘了身上那件素衣是低领,堪堪露出玲珑有致的锁骨。而锁骨处,有个淡青色的“攴”。   或许全世界都不明白,这个“攴”代表什么,唯独我懂。那正是十多年前,眼前这个少年,曾亲自教我写下的字眼。   年幼的他,口气稳稳淡淡,“改,表示改过。从攴、己,表示用棍棒击打之意。”这,是我名字的由来。也是将我抛弃于莽莽世间的人,长达二十余年的忏悔。   审讯室内,齐悦英嘴硬,“就算往事重头来过,我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时至今日,我才明白,其实,她早就后悔了。还将我镌刻在身体发肤最薄弱的地方,铭心刻骨,从未相忘。于是,从望城风尘仆仆归来的我,酝酿有千言万语的我,唯一能做的,是风风火火逃走。   因为说谎的人,最怕谎言被拆穿,我舍不得粉碎,她最后仅有的骄傲。   忽然,我垂下头,一滴热泪打在魏光阴的手背上,令他心神晃了晃。   众目睽睽下,他克制地看我几眼,马上别开,似用了很大的努力才憋出几个字,“改改,别这样。”我的肩膀因这句话缩了缩,不一会儿,抬起头,强扯出笑容,“抱歉……让你为难了吧?”声腔却哽咽。   魏光阴拳头握了握,忽见我一脸惨兮兮,眉目耷拉,面色祈求,“可是……怎么办,还有更为难的话想对你说啊。”   倏地,声音细了又颤,“能不能,放过她?”   他定定看过来。   “光阴,能不能放过她?这女人纵有千般错,不过被仇恨蒙蔽了眼睛。如今,你的父亲已安息,过往情仇旧恨,不该成为羁绊我们所有人的枷锁。我保证,从今往后,她与魏氏,不会再产生丝毫交集。”   来的途中,我幻想过,要如何带着齐悦英归隐田园,过与世无争的生活。可我没想过,魏光阴会拒绝。   “人死,债消。但她报了仇,又欠了债,却还好好活在世上。就算我肯放过,集团其他人也不会放过这分食她股权的机会。”   那日,我眼睁睁瞧着青年的轮廓逐渐变得锋利,甚至微微撤身,撇开我抓住他指头的手,声音冷清。   “你可知,你的母亲,暗地同叶慎寻做了多少事,才将好端端的魏氏搅得鸡犬不宁?她泄漏机密的时候,没想过人死债消。她栽赃陷害的时候,没念及我们共处多年的情谊。甚至在她自首前,还冷冷睨着我说,这场仗,她不会输。”   “事到如今,”魏光阴俯头看她,“改改,你告诉我,我要怎么说服自己原谅她?”   知道真相后,他有多努力,才能让自己看起来云淡风轻。魏延去世那段时间,她是自己唯一信任的亲人,还曾公开在送别仪式上说,不介意将魏氏全权交给她处理。若非魏延那份互相牵制的遗嘱,兴许,自己早被三振出局。   他故作绝情,我却不死心,“如果我拼命求你呢?”   见魏光阴侧脸相对,默默无声,我越加激进,手肘撞到方向盘,疼得扭曲了眉毛,却不忘主题,“如果我拼命拼命求你呢?!”   毕竟,那已是我在世上仅有的连系。我真的,无法承受失去。   良久,魏光阴俯身,略微用力捏了我的肩膀,将我整个从驾驶座里带出,微微色厉,“你不是说,从来没了解过我么?”我膛目结舌,望着那张瞬间陌生的面孔。   “现在,我告诉你,我不仅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那种人,更是一次不忠百次不用的先驱。我敬过她,信过她,但是,她不懂珍惜!就像这次回来,我努力靠近你,抛弃骄傲、学习如何谦卑地去喜欢你,可是改改,你珍惜过我的改变吗?没有。所以,当初你能心甘情愿躺上手术台,给叶慎寻一个肾。而今,也能为了他疾言厉色的一句,便视我如寒潭百尺。”   顷刻,晚风骤冷,却比不上他句句声声。   面对魏光阴的质问,我慌了手脚。他还在介意那晚在叶宅的争执。甚至,不知从哪儿听说了,我曾为叶慎寻做过的牺牲。   可是,要如何才能叫他明白,那不过是另种形式的赔偿?那时的叶慎寻,想要我的心,想要我真心留在他身边。然多年前,我早已将这颗满满当当的真心,送给了一个叫魏光阴的男孩啊!   我的喉咙烧灼着要发声,面前男子忽地笑开,轻轻放下拘着我的胳膊,“你看,提到他,你总会露出这幅怔忡的模样。”   “所以,改改,我们以后,别再见面了。如果你所思所想的全部,并不是我。那么,请连一丁一点,都别透露。”   那划清界限的声音振聋发聩,似平地一道雷,惊起沙尘无数。   “至于齐悦英,”   魏光阴顿了顿。   “你……死了这条心。”   他轻易地说出永别,说放过齐悦英这件事,要我死心,我内心大震。那将将酝酿好的缱绻话,便统统没了出口的契机。   难道,要我在杀父仇人之子面前,痛哭流涕跪倒在地,才算全部真心?   可是,我也恨的啊,魏光阴!   我多年惶惶无终日地飘零,不曾被人捡起,只因当初你父亲的一时兴起!你也不明白……我究竟多么努力,才能在面对你的时刻,不出恶声。但是,你那么轻易地对我说,要分离。   此刻当着程穗晚,我面子里子都挂不住了,再厚的脸皮也没用武之地,只好堪堪退去两步,仓皇地将表情收拾完毕,尽量表现得云淡风轻。   “刚才太失控,给大家添堵了,抱歉。”   语毕,连车都忘记开,循着路灯的指引,逃出牢笼般的魏宅。   那厢,盛杉买完果汁回头,便见我驾着小轿车,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她迅速开启追踪模式,待发现我的目的地是魏家后,大惊失色:我靠,该不会上门声讨、拔刀相向去了?!   等匆匆赶到,发现久未谋面的程穗晚,她才抑扬顿挫长“哦”一声,“原来不是来报仇,是来抓奸的啊。”讥讽之意明显。   见她,程穗晚膛大眼,轻灵地往何伯身后缩了缩。心底拿不准,究竟她知不知当年意外,正是自己所为?而其他一院子的人,还沉浸在方才程改改造成的惊悚画面中。   魏光阴率先回神,给何伯一个眼神,老人便带着程穗晚进了里屋。   行至门口,盛杉气不过,忍不住又用语言踹了她一脚,“喂,小姑娘,刚刚他对离开的那个傻子说过许多难听话吧?千万别当真哦。有时候男人呢,会用绝情的方式表达真心。毕竟像魏光阴这么难搞的性子,真讨厌谁,还会任她出现在自己的方圆十里?”   扎扎实实痛击了程穗晚的心窝。   原本十分钟前,听见两人对话,她深深以为苦尽甘来。盛杉轻描淡写一句,令她醍醐灌顶,手心的指甲不自觉陷进皮肉,却碍于那生来就比自己高贵的人,不敢发声。   待院子彻底空了,盛杉意犹未尽去开车门,飞驰过魏光阴身边时,猛地刹了一脚,探头问:“你放弃她了?”   青年薄薄的眼皮闭了闭,“没得到过。”   盛杉“嗤”一声,“你这副表情,我在镜子里见多了。每当周印身边出现什么莺莺燕燕,我都这么苦大仇深。你别听了几句旁人的闲言碎语,就畏畏缩缩。每个人的真心,都经不起几次折腾的。”   说完,这才甘心绝尘而去。独剩渐渐爬上枝头的明月,映着清清冷冷一道影。   大半钟头后,何伯端出一杯清茶,“先生。”   “与黎医生见面的时间约好了吗?”   对方行个标准的家臣之礼,“我就是来禀报,方才再次致电过去,事务所依旧没人接,迟迟联系不上。”   青年男子垂了垂眼,不知在想什么,眉间冰雪迟迟化不开。   我不清楚是什么支撑着我走出魏宅的。   大概因为我在凯门群岛的账户里还有X千万吧?   心心念念着必须用完这些钱才能去死,感受下名流们无与伦比的奢华生活,否则活这一生有什么意思呢?写个书,要名名没有。恋个人,要情情伤我。还是钱比较稳妥,就算不能带来全方位的快乐,至少能让我舒服地悲伤。   问题在,我想去开个总统套房,喝几瓶82年的拉菲醉生梦死,可这笔钱的密码还在我那检察院里的娘手上啊?思及此,我想救她的愿望更强烈了。我只有救出她,才能舒服地悲伤。   夜华初上,车龙拥挤后又散,只剩路灯幽幽亮起来。我垂头坐在公交站的椅子上,思考接下来该怎么才能将齐悦英救出,忽然从远处走来一大娘,手上摞着半本书厚度的宣传海报。她在我身旁停下,眼神复杂地对我说:“小姑娘,别坐凉椅子了,对身体不好。”   我感动且心酸,连路人都知道给我点人文关怀,为什么我追逐多年的男孩,能如此淡定地要与我诀别?   “谢谢。”   面对大娘的观闻问切,我用了最大的敬意吐出两个字。孰料见我说话,她又靠近了些,将其中一页宣传海报递给我说:“下次流产,去我们医院吧,别指望什么小诊所了。看你这小脸白的,只差没当街晕过去,身旁还没个男人,真是造孽哟。”   ……我哪里像刚流完产出来的失足少女了?!   顶多,我也只是丢了肾的失足少女!   丢了肾的失足少女!   丢肾!   当下,我想起久未见面的叶慎寻。   对啊,在我记忆中,还没有什么事情,是那位叶家公子摆不平的。尽管,他已经厌倦了我的卖傻弄痴,我却好歹算“失身”于他,救过他性命。现今,要他还了这情分,帮忙救下世上我唯一的亲人,应该不算过分吧?   想着,我风驰电掣推开大娘,随手招下出租。   哪怕是路痴,叶慎寻的公寓我闭着眼也能找到,因它位于本市公寓楼里的最高建筑,而他曾无比得意对我炫耀,“哦,这幢建筑?就属于很朴素的我啊。”   “你不知道吗?”   “因为不知道,所以才对我这么冷淡,放着好好的绩优股不要,去追劳什子魏光阴?”   ……真欣赏他的朴素。   但是,当我再次站在这里,却对即将迎来的见面期待又害怕。   我不清楚期待什么,但我知道害怕什么。怕他像魏光阴一样,几句话将我拒绝。   叶慎寻的行踪我是从沛阳那儿摸到的,他接到我的电话,像接到外星来电,“程、程小姐?”我则直奔主题威胁他,“上次我在叶氏医院的就诊资料,是你帮周印伪造的吧?”   那头人的汗密密匝匝就冒了出来。   “要怎样,你说!”   ……   叶慎寻今晚有个应酬。   对方是位互联网公司经理,慎周的产品业务,从线下到线上转型,全靠这单打头阵,导致叶慎寻特别重视。于是,我只好拦在停车场出口,长话短说。   见我,他佯装惊讶,“程小姐不是去望城散心了么?”我舔了舔久未进水的干裂嘴唇,“今天刚回来。”   应该猜到我的来意,他高深莫测努了下嘴,却避而不谈,“哦,欢迎回来。”说罢,就要急驰而去。   我赶紧拖着他的车门拦住他,语速极快道明来意,“帮我!求你!”   他停下车,语气里透着明显的畅快,“在下何德何能,帮得了程小姐?依我看,不如去求求你那位命中良人,兴许一哭二闹三上吊有些作用。如果没有,还有别的方法。譬如,自荐枕席?”   察觉被贬低,我呼一下站直身,忍不住冲他的黑色奥迪踹了一脚,“龌龊!”   不久前才被我毁掉一辆路虎的人,推门而下,查看我的灰色脚印,嘴脸冷冷,“你这是求人的态度?怪不得打道回府。”   我不想再同他周旋,深吸一口气,嘴巴大张,那句“别跟这儿大爷似地,你丫还欠我一条命!”的话,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   怎么会?   欠债,还人情,天经地义。可为何真正四目相对的时刻,在他格外专注的眼光下,我竟不想用这样一句话,去挟持他。就像曾经在医院,我嘱咐周印帮我瞒着这件事的心情一样。我说,我不想他的余生,愧疚。   看起来,而今,我依旧是不想。   “其实、那个……”   我扭扭捏捏的姿态,惹得叶慎寻不耐极了,好半晌,他毫无自制地偏头一根烟。见状,我条件反射夺了,用脚碾碎,“医生不是说,最好别抽烟?”   男子眼眶骤紧,高大身量微微晃了晃,低声似骂了句脏。   一时间,有些莫名的粉色泡泡在四周飘啊飘,我尴尬咳嗽几声,挨个捏破。   “叶公子,就当我再欠你一次。人生何处不相逢?做牛做马,总有机会还的。所以,帮帮我……好吗?”   直到半个世纪那么长,那看上去铁骨铮铮的人,才终于松口。   可是,叶慎寻说,自从认识了我,他就特别讨厌被欠账,那种感觉很不爽。于是话锋一转,要我陪他去今晚的应酬现场,帮他拿下那笔订单,他就答应试试看。   基本叶慎寻的“试试看”,等同于“能做到”,我像根汪洋中漂浮已久的木头,终于看得见岸的方向,掷地有声。   “好,我去。”   一到会所,我便知被骗了。   在场的都是与叶慎寻年纪不相上下的公子哥儿,私交甚好,怕单子早就是囊中之物。   见叶慎寻现身,做东的互联网小开立马站起来,殷切地打招呼,旋即将视线胶在我身上,言笑晏晏地,低头朝其他几位嘱咐了什么。不多时,我便成为众人调侃的对象。叶慎寻带我来,不过想藉机羞辱我。让我看清,他早就不是红鸾星动到不知所措的男子,更不会为我攻城略地,自损江山。   在场的都带了姑娘,什么来路我并不清楚,也为叶慎寻准备了,清纯的长相,妆容微带点妩媚,我与之对比,相形见拙。她不留痕迹地将我往旁边一挤,不知说什么,便听叶慎寻低低笑了一声。我则像个多余的布偶,踌躇坐在一众荷尔蒙气息浓烈的男子中央。   也曾几度想走,可每当我几欲愤而起身,总会接触到叶慎寻饶有兴趣的眼光。似乎在说:你出入自由。但我们的约定,也就不作数了。   那些时刻,齐悦英锁骨处的我的名字,就像烧红的烙铁,往脑袋里烫。于是,我只好强迫自己,别轻举妄动。   期间,互联网小开向叶慎寻递去一杯酒,他笑笑接下,却越过身旁的女孩儿,顺势递到我跟前,微偏头,示意我帮忙一饮而尽。小开和其他几位富家公子很会看脸色,当即起哄说,“小美女要是能尝出这杯酒的出处,长公子的订单,我做主,再让出两个百分点。”   对酒,我没什么研究。以往和刘大壮囫囵吞枣式地喝啤酒,也就知什么雪花青岛纯生等,对洋酒更是不在行。   所幸,我喝的这杯,竟是在叶慎寻的飞机上喝过的,路易王妃香槟。开瓶须在短时间内饮掉,酒精含量不重,却自带奇异芬香。   见没能难倒我,大家惊诧地鼓鼓掌,忽然那互联网小开灵光一现,“诶,这位美女有点儿眼熟哦。”   何其烂的搭讪,我在心里默默翻白眼,余光却恰好扫在对方侧脸,竟也发现熟悉。直到他两手一拍,恍然大悟状,“我想起来了,五六年前,你上过滨城电视台的挑战到底栏目,对吧?!当时,你击败了八位守擂者,创下记录。其中一守擂者,就是我。”   冤、家、路、窄。   犹记得,当时我可叼。主持人问我与其他守擂者有什么不同?我说,我性格比他们好,典型自大狂。风水果真轮流转,今日,轮到我成为被众人俯瞰的小角色。   “是吗?”人群叽叽喳喳热闹起来,“这么说,还是才女一枚?既然什么都知道,不如借此机会考考囖。”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最终决定,搬出各家珍藏。如果我品出年份和品牌,浅尝辄止即可。若没有,需当场喝下高脚里的半杯液体。无论结果如何,互联网小开都让出十个百分点,其他家公司也会纷纷助力慎周的线上转型之路。   我侧头,向不远处的人投去求救目光,他却被这个提议逗得笑了起来,深邃面容在昏暗灯光中荡漾,“good-idea。”将千般不愿的我,推上梁山。   “我真的不太会喝酒。”   “没发觉。”   “……我能相信你的承诺吗?”   离得近了,男子眉头轻耸,一派轻松,“随便你。”   不多会儿,服务员将各位的私家珍藏搬出,足足摆满三张长方形茶几。别说我不懂酒,就算我懂,凭着我的酒量,哪怕每瓶喝小口,也得倒这儿人事不省。   忽然,我后悔自己放下的大话。   以前我看叶慎寻,其实不够认真。他爱与我呛声,和我较真,却从没动过弄死我的念头。但凡有一丝,我早就逃之夭夭了。可如今,他想弄死我,我明明知道,却只能迎难而上。因为,我真的没谁可求了。就算只有一丝希望,我也只能赌。赌他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好酒要封存,都得入零下地窖,长年累月,不用冰块也自带沁凉。   算起来,我也是潇洒过的人了。这几大桌的好酒,说出去,也是笔不菲的数字。上了新闻,也担得起XX盛宴的罪名。我兀自想着,便端起第一杯,两口灌入,嘴角边缘全是涩烈的味道。   其中有个年轻少爷不忍心,出口阻止我说,“美女,还是象征性尝尝吧?万一喝过呢?何必遭这茬罪。真照你这喝法,可是要死人的。”   闻言,我放下玻璃杯冲好意的他笑了笑,语气似真似假,“早死怕什么?早超生。”   叶慎寻摆明要我将他往日受过的罪一一还回,才有可能认真考虑如何营救我的母亲。好喝歹喝,不就图他高兴么?早点叫他高兴,早点结束折磨,有何不可。   之前几次碰酒精,我都悠着来,事后还得喝好几日鸡汤白粥补回元气。连刘大壮都叹,我竟能将自己照顾得周到细致。我说,你试试看医生告诉你,可能有什么毛病时,你也能够做到。   可现下,我的所作所为,却和自杀并无二致。   听说在佛教里,自杀是不能进入下个轮回的。所以无论我对生活多么失望,都从没想过放弃生命,怕下辈子变牛做马,成为我这种吃货的盘中餐。被肢解得那么难看,我会崩溃的。不知,此刻头上的神明,能不能张开智慧的眼睛,瞧着我,帮我做证,我没有自杀,只是……   身不由己。   忘了喝到第几杯的时候,叶慎寻这个贱人,非但没出口帮我说两句,反而悠哉悠哉地与其他人打赌,赌我喝到什么时候撑不住。   隔着长长的玻璃桌与灯光,我狠狠剜他一眼,他身旁那朵莲花却趁机娇嗔说,“我也要加入我也要加入!”加入你妹啊加入!   叶慎寻耐心不知何时便好了,轻佻地捏捏她的脸,“赢了都是你的。”他赌我喝到第十五杯倒,霎时,我感觉自己还能喝下三十杯。   魂淡,输死你们这对奸夫淫妇!   哦不对,输死你们这对狗男女!   好像也不对,输死……   看来,是输不死他们了。   因为没多久,我便感觉全身都着火般地烧了起来,胃部翻滚着,一阵呕过一阵,却吐不出东西,只持续反着酸。   渐渐,纸醉金迷的布景中,我的呼吸越加上不来,连支撑双腿的力气都没有。那酡红色的一张脸,通过包厢玻璃反射进视线,看上去特别诡异妖艳。   起初,还听某道低醇的嗓音似笑非笑说,“这就赢了?没意思。”   直到我晕晕乎乎往后一倒,脑袋猝不及防撞上最近的KTV设备,喇叭声大响。那先后从桌面上逶迤下来的胳膊,扫到无数酒瓶,它们像约好似地,噼里啪啦争相碎到大理石地面上,与喇叭一起,奏成天衣无缝的交响曲。   片刻,有人唤,“程小姐。”   接着,变成清冽地一声。   “程改改?”   打从魏宅出来,盛杉眼皮就一直跳。   她给程改改打电话,才发现对方手机没电。跟着跑了一整天,盛小姐九点过才闻到饭香,筷子方拿起,却接到周印通知,“她出事了。”当下哀叹,真是冤家。   周印顺道来接她,去医院的路上忍不住叮嘱了几句,“等会儿你师兄无论做什么都别拦着他。”   盛杉一滞,美目一亮,“难道,你们真有什么不可告人……”驾驶座上的男子轻微瞥她一眼,盛杉即刻收声,扁了扁嘴道:“那他要杀你,我还能不拦着?”   “更不能拦,”他顿了顿,才接着说,“要是误伤怎么办?”   这突然一句,威力不亚于他慎重其事说上百句我爱你,盛杉不知是羞了还是满足了,脱掉凉鞋缩进副驾驶,安安静静地,盯着干净的白脚丫傻笑。   抵达医院,电梯徐徐上升至23楼。   刚出去,盛杉才知周印的提醒并非多余。她满腔好心情,都被自家师兄的表情给吓退了。   “到底怎么回事?”   黑发黑眸的人拽住周印的肩膀,顺势将他抵在走廊尽头的窗口处。窗口大开,周印被他来势汹汹的样子迫得探出半个身。   盛杉吓得花容失色,跳过去用力拽叶慎寻的手,“师兄,你先冷静!”却拽不开,只见得他由青转黑的脸色,“我很冷静。”几近咬牙切齿。   “你这叫很冷静?那你不冷静的时候?!”   “我不冷静,他已经下去了。”   说完,意有所指瞧了眼大开的窗口,暗含威胁。   周印利用墙根稳住下盘,冲着急的盛杉摇了摇头,再正视叶慎寻,清俊面容对上略显扭曲的轮廓,默了默,没好气道:“不然你以为,我为何一定要保住她?”言下之意就是,如果我没这般豁出去姓名地救过叶慎寻,那么我对他而言,形同路人而已。   闻言,叶慎寻的身子忍不住往后小退几步,满面震惊。   其实,当好淑女心惊胆颤地将我推进手术室,并叫来肾内科的主治医师,他已然有了某种预感。待真正从周印耳朵里确定真相,他眼前还是止不住地一暗。   就在半小时前,他还因将我至于难堪境地而自豪。别人调侃我,他加入其中。别人灌我酒,他嘴角含笑。别人要与我玩游戏,那一桌能灌死正常人的液体,他眼也不眨,看我被生吞活剥油煎炸。他一心想用实际行动告诉我,如今的我对他而言,简直人烦狗憎。我的嗔和怨,我的悲和喜,终于从今天起,与他再无关系。   可叶慎寻自诩聪明,自认将我琢磨透了,却从未想过,我能为他豁出性命。   “原来、原来不是去找他……”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叫刚从手术室出来的好淑女不知怎么接话。   周印此刻最理智,站直身询问:“情况如何?”   好淑女也不管面前都站着谁了,口气很不好,“酒精中毒性休克。程程姐搞什么?明知自己的身体还跑去喝那么多酒,简直不把性命当回事!”闻言,盛杉向叶慎寻望去,却只见他喉头轻耸,指尖抖动,仿佛只能撑着凉凉的墙壁才能找着依附,心下暗喜好机会。   “唉,我们家改改好可怜。二十出头的年纪,还没嫁人呢,就身心俱残。以后手不能提肩不能抬,独自一个人在世上生活,该怎么办?”   周印也是个记仇的主,抄着手淡着脸去接茬,“没关系,我相信这样勇敢善良的姑娘,总会遇见一个人,如珍似宝地待她。”   果然默契十足,盛杉忍住笑,“那人什么时候出现?我已经舍不得她孤苦飘零。”   “嗯,总有谁在等。”   “谁?现在看来,等着她的是阎王爷吧!”   好淑女离得叶慎寻近,清楚看见男子太阳穴突了突,青筋毕露,凌厉的眼风扫到盛杉的方向,吓得她赶紧闭了嘴,往周印身边靠。   现场气氛不对劲极了,好淑女赶紧逃,临逃跑之前,想起什么,从宽大的护士服里将程改改摸出一件薄薄的衣衫,“她的衣裳是不能穿了,劳烦你们找一件替换。”   抬眼,正是程改改之前身上穿的雪纺白,此时已变得脏污,是灰尘与什么液体黏在一起发沉的痕迹。那痕迹不仅领口处有,胳膊与手肘等地方也四处分布。   叶慎寻眼眶越紧,逼近小姑娘:“怎么还有血?”   好淑女愣,“这、她脑袋与胳膊都有出血现象,手肘是玻璃渣子的杰作,所以情况才更麻烦,必须同时进行消炎。”他才记起,我晕倒前曾撞到过音箱设备,还一手将数十个酒瓶扫到了地上,自然无法幸免于难。   此刻,有人的心更是五味陈杂,担忧、懊悔、澎湃心血交相在脑子里滚,最后还是让愧疚占了上风。曾经他以为,猜中了与我的结尾,所以及时收心,任我装疯卖傻。如今却得知,我这颗万年铁树,也曾为他开过花。   而他,却亲手施云布雨,叫这朵为他开过的花,经历电闪雷鸣。   不多时,魏宅也接到了消息。   原本因为魏光阴的缘故,程穗晚的胳膊不小心被划伤,他心有愧疚,拿了纱布要亲手为她包扎,何伯适时推门而入,躬身一句,“先生。”他头也不抬,继续手里的动作,“怎么?”   何伯似考虑了片刻,才缓缓道:“那位程小姐……好像正在抢救。”   顷刻,拿纱布的人手指不稳,再回神,影子已出了玄关。   身体特殊的原因,魏光阴虽车技好,却并不爱开车。以往出入都有司机,只他和程改改单独在一起的时间,才会屏退众人,亲力亲为。、此时已近深夜,近郊车道上只有袅袅几部穿梭的影子。他预感很不好,心急如焚间,脑袋里一根弦倏然紧绷,磨蹭着控制整个意识的大脑。慢慢地,车道与两旁的建筑消失,化为蜘蛛织出的网,四面八方往里收紧。而他,是网中唯一的猎物。   那种感觉,又要来了。   每当他情绪受到强烈波动,就会变得自己也不认识。、突然,疾驰在车道上的青年不觉间喘了口气,好像泰山压身。他禁不住重重砸了把方向盘,可视线里的景物还是没恢复原样。魏光阴伸脚,努力想蹬破这张怪网,脚下却打滑,猛踩到油门。   接下来,只听嘭一声巨响,白色车头撞上屹立不倒的路灯柱,紧跟着冒出几缕袅袅升腾的白烟,缠着夜晚的空气跳舞。   那头,医院里的仪器正滴。滴。滴。   这边,仪表盘上的安全提示仪也发出了同样声音。   白烟之中,维持着最后清醒的人,尾指动了动。手术台上的人,竟也跟着颤了几颤。好像那根曾套上二人手指的迷谷红绳,冥冥之中,自有牵连。   但终究是,到不了身边。   魏光阴的伤不重,脑部受到撞击,短暂性昏迷,到医院没多久便醒来,却只见到盛杉。   她素手指了指玻璃外的程穗晚,撇嘴道,“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就觉得莫名讨厌,给赶出去了。”以为床上的人会反唇相讥,没料他事不关己地笑了笑,后想起什么,蹙起眉头,“改改她?”   “放心吧,已经出了抢救室。”   他轻轻“哦”一声,孤绝不已。   魏光阴和程改改在不同的大楼住下。盛杉识趣,知道此时程改改身边谁也近不了身,干脆离开,却在门诊部遇见值班的好淑女,说魏家公子也出了车祸。   见他醒来便询问程改改,盛杉对他的来意猜了七八分,当即幽幽叹口气,“对于魏氏,你有能耐、敢担当,心怀不输周印等人的抱负。可是你欠她那么多年的幸福,为何从没想过要弥补?”   一句话,问默了光阴。   十几年前,他信誓旦旦对程改改说,你要等待,等对的人,带来亏欠你的爱。可如果,亏欠她的人正是自己,这笔账,该如何算?   “我与她,前有旧仇,后有新恨,怎么执手?”   “那就去化解啊!放过齐悦英,给彼此留条生路,时间会抹平一切!”   瞧着他永远不冷不热的样子,盛杉急了,“从小到大,你都这样。抢了你的玩具,明明心里不平,却假装毫不在意。于是我以为,你并不喜欢那个玩具,继续抢,接着抢,直到你默默反击。光阴,从来没有人想伤害你,远离你,是你将自己封闭起来,不让全世界接近!”   “说出来又怎样?!”   病房中的争执,引来程穗晚反应,想推门而入,却被何伯无声摁住。一时间,奴不像奴,而是个体恤家人的老者。   “能怎样啊,”瞪着面容姣好的女孩,青年眼光闪了闪,“集团那边,吵着要个交代。放过齐悦英,等于默认其他人的虎狼之心!”   “退一万步,就算我负了父亲临死前发的誓言,拿魏氏做聘,表现出失去一切也不可惜的决心。可是……我很清楚,这样也未必能给她想要的未来啊。她飘零多年,期待余生安稳,可你看看躺在这里的我,看看偶尔连自己都不认识的我!有什么能力……护她余生安稳。”   “既然护不住她,不如断了她的念想,努力护住其他对我而言,同样重要的东西。”   魏光阴从未和自己掏心掏肺,盛杉大震,好半晌才回过神,“至少,你能对大家表现得温柔一些。”   反驳几乎是迅速的,“对不起,我不能。一旦温柔,他们就会期待我永远都这样。”给别人期待,也是伤害。   闻言,盛杉心间萦着欣慰,眉间却荡着心疼,双瞳积水。   是这个叫魏光阴的男孩,一直比所有人懂事,才错到时至今日,无法留在任何人的世界。 第11章 如果你等得太久/请相信我不曾停过   睁开眼睛的某瞬间,我以为自己进了间假医院。好半天儿才反应过来,这里妥妥是叶家私人地盘。   因为别家医院永远是庄严却透着凄惨的白,只有这里,还备了主题房。   “可还有hello-kitty就太不地道了吧?!”我曾向叶慎寻吐槽。   他一脸理所当然,说喜欢女儿,以后他老婆若生了女儿,就扔进满是hello-kitty的房间,不叫她见到丁点人世的艰难灰白。   当时我挺后悔,觉得自己应该晚投二十几年胎,就不用经历诸多寄人篱下和颠沛流离的生活,更不用对盛杉如此羡慕。只没想,第一个躺进hello-kitty主题房的人,竟不是叶慎寻的女儿,而是我……   咔嚓一声,洗手间的门被人扭开,露出叶慎寻稍显疲惫的脸。   看我醒了,他竟然有些无措,脚步生生顿在门口,像个做错什么事的孩童,目光踌躇说:“前几天都有应酬,今儿又守了大半夜,实在困,去洗了把冷水脸。”   他的所作所为,不难叫我猜到,我捐肾的事情,已暴露无遗。   当下,我也有些尴尬了,试着移了移身子,努力想坐起来。他手脚倒利落,我还没吭声,枕头已快速垫到我腰间。   “咳、师兄,你不用有负担,是我心甘情愿。不是答应过么?未来你需要什么,我赴汤蹈火也会为你取来,我只是不想失信于人。”   语出,叶慎寻唇角勾了勾,像捉到偷了东西还狡辩的顽童,最后却放弃与我计较,“饿了么?”口气春风化雨。   我被他问得心头一轻,赶紧耍嘴皮子,掩饰越加躁动的情绪。   “你说呢?兴致勃勃伙着你的小妖精灌我酒,还起哄,现在知道姐姐的医药费比赌资贵多了吧?!”   他面上闪过几丝笑意,“姐姐?我哪儿那么多亲戚。既然饿了,想吃什么?”   忆起他在俱乐部对我的所作所为,我气不打一处,“想吃魂淡!”   语毕,床边刺溜递过来一只胳膊,顺带将衬衫袖口打个结,挽上去了,凑到我嘴边,我立刻受宠若惊。   天啦噜!原来为他捐一个肾有这么多好处?连自己是魂淡都肯承认?!早知今日,我特么还隐瞒啥啊!应该立即叫周印扑到他床前,事无巨细告知我的无私!管他大爷会不会内疚!只要潇洒走一回!   叶慎寻手一伸,当即便看穿了床头女孩儿的喜悦。那飞快闪过面颊的红酡,比春风还酥人。他忽然也像喝了几杯烈酒,心里却痒痒地想再喝几杯。那曾经绑了几年的心结,也被她这么一笑悉数松了,巨大的愉悦挡都挡不住。   满屋子的粉色里,男子俯头,眼波星光璀璨,深情款款。   “好有心机,程改改。”   WHAT?   不应该是“好爱你,程改改”吗?!   他却说了当日同盛杉一样的话,“知道我有整幢公寓楼,和高尔夫球场,一家医院,两家炼油厂,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就使劲浑身解数要泡到我吗?这下好了,你连肾都给了,其他女人的小意温存,我以后怎么再看上眼?”   “为什么看不上?”   “因为每次一用肾的时候,我就会想到……”   “好了好了!打住打住!”   为什么我每进一次医院,就有人跑来给我讲颜色笑话?!我是个有伤口的girl好吗?虽然这次是微创,但我还有原则啊!我并不想听他以后怎么使用这颗肾,我只想求他救救我。   “救救我吧,叶公子。”   迎上他难得错愕的表情,我继续神伤,“先前你不在,我模模糊糊听见了医生和护士的谈话。原来我不仅酒精中毒,外周血红细胞容量也急剧减少,骨髓造血环境和身体里的造血原料还表现异常,低于正常范围下限……”   “简而言之,就是贫血。”   他手一摊,打断我的滔滔不绝,导致我特别心虚。   “哦,这样吗?那估计真是一天没吃饭的缘故吧?所以要麻烦你救救我啊,帮我去超市买点吃的。”   “要什么?”   “薯片、牛肉干、八宝粥、坚果、饼干、巧克力、海苔、方便面、肉脯、鱿鱼丝、花生、冰激凌、果冻、果汁、浪味仙……当然,如果方便的话,希望回来的时候还能看见你手里有一袋肯德基。”   我劳心劳力说了长串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一圈,叶慎寻只回我两个字,“不行。”立刻逼得我想下床暴走。   “不行?这是你对救命恩人应该有的态度吗?我哦,一青春年华大好文艺女青年,说不定哪天走狗屎运,还能成为风靡万千的巨星作者,你知道我这颗肾值多少钱吗?难道比不上一袋零食和肯德基吗?你你你、好气哦!”   说着就要捶墙,主治医师正好来查房,“感觉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   医生一慌,“哪里不舒服?!”   “胃不舒服!”   得知我是没零食吃才这样讲,医生一颗心落地,循循善诱,“是我嘱咐别让你吃垃圾食品的。”   因为大病初愈这个词儿,在我身上已经不适用了。毕竟我这辈子,都得扛着这大病,忌口不解释。至于不遵医嘱的后果,我已经见识,这才闭了嘴,没继续耍混,略微不满地吃掉半小时后,沛阳送进来的粥。   住院那段时间,我下定决心要趁热打铁,叫叶慎寻也做做我的奴隶。   免得他过了震惊期,忽然醒悟:靠,不就一个肾吗?我一声令下,还怕没女人排着队献上?于是我用尽力气,作尽了一辈子的死,生怕以后再没机会。   例如吃饭时,要他给我调电视。   被使唤的叶公子瞄我两眼,竭力控制住脾气,“看什么?”   “奇葩说!”   “哦,你说。”   “……”   总之生病也不要我好过是不是!别拦着!我要去死!   后来,叶慎寻解释,吃饭看电视对消化不好。我一弱不经风的女子,本来就只有一个肾,再得点儿其他什么毛病,这辈子还指望嫁出去?   因他嘴里那句弱不经风,我勉强接受了这说辞,哼哼道:“好吧,那你抽时间载我出去散心,闷死了快。”   说完,赶紧用眼角余光打量他的反应。要是表情不耐,我立马呵呵哒讲开玩笑啦。好在他还有良心,知道滴水之恩,该涌泉相报。   翌日,叶慎寻载我去祥和里附近转了一圈,那里的空气像与世隔绝过的,弥漫着纷乱杂陈的自然香。   途中我诗兴大发,吟诵了些乱七八糟的句子,还恬不知耻地偏头对身旁人说,“你瞧,我就是传说中行走的诗人。”得来斩钉截铁一句,“麻烦你下去走。”   对不起,是在下自取其辱。   后来,经过之前的车祸现场,我忽然想起什么,指着地上隐隐痕迹问他,“你不准我和慎星见面的决定,还算数吗?”   叶慎寻想也未想,“我没不准你见他。我的原话是,要你赔了车再见面。”   ……那和不许见面有什么区别?!   哦,有区别的,现在我可是有钱人。他既然与我妈合谋,应该早知我账户里有X千万,这才定下个模棱两可的规则?   正想着,沛阳突然来电,如临大敌地说,“老爷子到医院来了。”   叶慎寻掌着方向盘的手突然一闪,表情瞬间凝重。   我两回到医院,休息区处,老爷子正用碗盖儿拨茶水,后面立着冷汗涔涔的沛阳与老宅保镖。   上次因慎星走丢匆匆去叶宅,我没来得及招呼,此时便踌躇地叫了声,“爷爷。”   语毕,叶慎寻和当日的盛杉表现无二,也是脚底几近踉跄,膛目结舌地看着我。   那是我第一次读懂他目光里的所有内容——   闹了半天,原来你不要我这只绩优股,是因为我两流着相同的血?!   所以,血型和肾的匹配才会如此无缝连接?!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几年后得知,她竟是我的亲生妹妹……   我连去天涯发帖的标题都给他想好了,保管十万流量+,回帖上万。恰逢此时,叶老爷子盖了茶杯应声“嗯”,怜爱地冲我点了点下巴,“要是累了就回房休息,别跟着他瞎折腾,身体可不是小事。”   叶慎寻委屈极了,明明要折腾的是我,却要他来挡刀。   但他即将挨的刀并不冤枉,叶舜山此番主要就是抓人来的。   听说前几日的ktv事件,我休克后,脑袋撞到音响,还见了一点血,叶慎寻迁怒四方,连业务也大手一挥,不要了。为此,互联网小开他爸胆战心惊,求见叶忻好几日,没见到,辗转到叶宅门口站了几个时辰,要老爷子出面说说情。   偏偏,老爷子刚到医院,便听见沛阳在给市里的人通电话,“对,你给网监那边递个话,随便找个由头查了……”话没完,老宅佣人假意咳嗽两声。沛阳回身,方知大祸临头。   谁人不知,叶舜山极讨厌仗势欺人的作为?明明叶慎寻自己挑起来的事端,其余人不过配合演戏。临到了,他气人家戏演过了,真是耍横界鼻祖。   “叶家怎么会出你这蛮横子!”   说着,拐杖飕飕地敲上男子的背。   叶慎寻挨了这一下,发现来真的,赶紧躲。可叶舜山曾经也是练家子,硬朗无双,手速也极快,指哪儿打哪儿。叶慎寻不敢叫他追得太厉害,干脆停住脚,又硬挨了几下,才趁其不注意夺了拐杖,飞速跑到沛阳身后,将拐杖往对方手里一塞,寻找替死鬼。   一时间,画风略歪。   叶舜山:“小子,还给我!”   叶慎寻侧脸瞧助理,定定地,“你敢拿试试。”   沛阳苦着脸,端着拐杖的手不知该提起还是放下,最后只差给两位祖宗跪了。   旁观的我实在看不过眼,走到叶舜山身边象征性劝了几句,“算了爷爷,拐杖打人挺疼的。不如,试试这个吧?”   刷地,我从背后抽出角落找来的一截钢管,叶慎寻顿时气得脸青白黑,遥遥指着我威胁,“程改改,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话落,叶舜山更气,顺势接了我手里的钢管指着他,“魂淡,你过来,我保证打死你。”   哈哈哈哈哈……   火上浇油完毕,我内心弹出无数条弹幕,看叶慎寻长腿往我方向来,头顶警铃大作,赶紧开溜。   逃跑时,叶舜山拔高的责难若隐若现传进耳朵。   “你好歹也年长五六岁,从小却只知欺负人家!”   骂得好!   额,从小?   后来,我不知两爷孙说了什么,自己兴致勃勃跑回病房刷剧。   某频道正在放一部老旧的偶像剧,《绿光森林》。大致讲说,在一个名叫绿光森林的地方,帅酷男主角尚年幼时,曾对一个叫苏菲的女孩许下承诺:“你是我的公主,我会永远保护你。”刚承诺完,男主角不得已要回城堡,可长大后,依旧寻寻觅觅他记忆中的公主。   这位叫苏菲的小公主,有位恶毒的姐姐还是妹妹什么的,冒充了苏菲的身份,得到了留在男主身边的机会。   我正看得起劲,连瓜子都忘了磕,恨不得砸掉电视拍醒男主。“你是不是瞎?你的苏菲在旁边啊!你说过她是你的公主,要永远保护她!”可为什么,到最后所有的大风大浪,都是你给的。   所以说,思维太丰富了也不好。看个电视,也能脑补。   叶慎寻推门而入时,我正发呆神伤,手里还捏着一把葵花籽。他徐徐而来,表情慎之又慎,微俯身,将我右手心里的瓜子一把夺走。我正要翻滚同他理论,他温热的掌心忽然握住我的,定眼打量,好像我手心里,握着绝世珍宝。   我被过于近的男性气息吓到,一动不动,缩着背将他打量。男子方低头便寻到什么,睫毛忽然快速地颤了颤,声音发哑,似自言自语。   “真的,是你。”   那里,赫赫立着一颗暗红色的,掌心痣。   二十二年前,我的母亲,曾带我造访过叶家,就在我父亲意外去世后不久。   她想求叶舜山收留我,却被提醒说,若我长在叶家,魏延便知我行踪。按照他的脾性,能做出什么斩草除根的事,谁也料不准。于是,她只能狠心一下,将我扔到鸟不拉屎的祥和里,任我天生天养。   那时的叶慎寻也不过五六岁光景,正是胡闹的年纪。齐悦英抱着我登门,被请去叶舜山的书房,将刚满周岁的我交给叶家保姆,却叫六岁的叶慎寻一眼看上,将我当作玩具抱走。   据说儿时的我皮肤好到天怒人怨,白白嫩嫩,大眼玲珑,睫毛卷翘,整个翻版的SD娃娃,只是略微圆润了些。   小叶慎寻趁保姆不注意,偷偷将我抱到院子,放在秋千上,和裤衩儿伙伴们玩过家家。   设定里,他是富可敌国的小王子,我是命中注定要嫁给他的公主。秋千上,刚满周岁的我好像能听懂台词般,还直冲着他傻笑。   可问题来了,在场的王子不止他一个呀?   玩在一起的都是富家公子,个顶个儿地不认输,其中一胖胖的肉团子站出来,指着我奶声奶气,“你说她只能嫁给你,凭什么?”   叶慎寻霸道属性天生自带,黑咕噜的眼睛转了转,瞅到院内的老槐树木桌上,还没做完的算术题课本。那摊开的课本中央,躺着把小圆规,立马计上心头。   “凭她身上有我的记号。”   说完,风驰电掣拿来圆规,真当我跟没血没肉的洋娃娃般,将银白色的尖锐,猛扎向我右边手掌。   小婴儿的肉嫩易破,他不讲章法的一针,我顷刻血流如注,震天响的哭声引来保姆和我妈,以及还健步如飞的叶舜山。   彼日的化痕技术还没如今这样发达,包扎以后,伤口处结了痂。等到痂脱落,我的掌心从此有了一个暗红色血口。针眼大小,看起来与痣无异。   所以,佛祖从来没在我身上刻下什么诅咒。为我留下痕迹的人,是叶慎寻。   之前,他曾恍然见过我的手心,却与所有人一样,以为那是天生的痣。尽管他也知,我是齐悦英的女儿,却不清楚齐悦英的丈夫,正是叶舜山的关门弟子。更不知,齐悦英便是当年找上叶家门的年轻女人。那时的她还素颜朝天,眉目并未被现实操练得锋利,着一身长裙,仙气飘飘,还在他挨打的时候,露出过哭笑不得的表情。   没错,那也是叶慎寻记忆中,挨的第一次打。   当日的叶舜山用尽办法要他道歉,小叶同学倔着脑袋,横横的,就是不道,嘴里振振有词,“我有什么错?她本来就要嫁给孙儿,我不过留个标记而已!”一时间,原还气急的我妈,不知该哭该笑。   大概,这也是她选择向叶慎寻抛橄榄枝的缘故?   命运安排我们重逢,在时光里,在人海中。兴许多年前,我们就为彼此的人生留过一把逃生的钥匙。无奈当时的我,尚不知。   病房里,电视还在放着。   愚蠢的男主还是没能认出他真正的公主,可我面前人那如梦初醒的神色,仿佛在讲,他已经找到了。   霎时,叶慎寻想起方才同叶舜山的谈话。   他说,“你们年轻人的恋爱,我们老年人是看不懂了。若你姥姥还在世,我哪舍得这样将她对待?感情不是革命,一味攻城掠地就能大获全胜。而是她为青山,你如松柏。粉身碎骨,永不相负。”   男子大震,片刻后垂眼盯着地面,“青丝白发赠与她,拱手河山赠与她,又如何?关键,她不肯收。”   “傻孩子,哪有一付出就想着回报的呢?你孤高一世,不也尝过失败的味道,奋起直追,才有了如今的慎周?她愿不愿意收,和你有没有诚意送,是两回事。”   到底姜是老的辣,叶慎寻醍醐灌顶。   此刻,覆着女孩温润掌心,他深埋已久的誓言,终于脱口而出。   “程改改,你……别再逃跑了。”   见她眨着无辜的双眼发怔,叶慎寻顿了顿,常年紧蹙的额头忽地舒展,颠倒众生笑了一笑。   “从今以后,我不会把你交给别人。因为连我都保护不了你,那么,没有人可以。”   他字字落地,一锤定音,成功惹得女孩鲜妍的眉眼,如水般灵动撒开。   与此同时,电视背景音乐忽响,功力不减的苏永康,低吟浅唱。   如果你/等得太久/请相信我/不曾停过   为了到你身边,他不曾停过。   “慎周公开出声明道歉,称有关魏氏报批资质的消息乃X子公司员工空穴来风,并表示后续将与魏氏有多方面合作,并无坊间传闻的水火不容。”   消息一出,滨城商圈地震。   这样的陷害比比皆是,大家倒不惊讶,惊讶的是慎周总经理叶慎寻,竟会撒手让事情演化到这种地步,那可是啃了人肉不吐骨头的主。   魏光阴手边的报纸热腾腾,他默然集团股票K线图不断往上伏,直到私人线被接近。   “放人。”   电话那头的男子言辞简洁,青年抿唇,沉吟片刻道,“我说过,属于魏氏的一切,如何拿走,怎么交回来。”   车内空气不流通,叶慎寻渐渐不耐,“何氏那笔买卖,是老家伙主动找上门的。就算你要,也得人家松口才行,我做不了主。”   “哦?”迎来抑扬顿挫一声,“倒没听说过,还有叶长公子做不了主的事。太平本是将军定,不叫将军见太平,哪有这样的理?”   叶慎寻抚额,几次三番交手,直到现在才惊觉,敌人并没想象中的好对付。   魏氏正处于清理门户时期,齐悦英的党羽挨个要拔出并非易事。没有确凿证据,他们依旧是插在心脏的毒瘤。知道魏光阴等不起,叶慎寻原想采取拖延政策,奈何还有人更等不及。   忽地,眼前闪过娇俏明媚一张脸,车上的人启唇,既妥协,“你只管说,我做。”   得知老板要将到手的肥肉重新送到魏氏嘴里去,沛阳急得跳起来,“若我们主动违约,不也将面临大笔赔偿金?”魏光阴正是做这样的打算,决定坐实睚眦必报的人前形象,给其他蠢蠢欲动的企业以警戒。   叶慎寻当然明白,可现今掌握主动权的是他,要将齐悦英救出,只有这个办法。   周印倒没什么意见,“这种不适的感觉,也还蛮新鲜。”难得受制于人,也算棋逢对手罢。   临结束通话,魏光阴手指轻轻点了点桌面,“我与叶总不过口头承诺,难道你从没担心,事成之后,我过河拆桥?”叶慎寻饶有自信地闭了闭眼,“你不敢。”明明简单三个字,却说出了割皮刮肉之感。   他确实不敢,手里王牌就一张,逼急了叶慎寻,自有阴损方法接招。集团风雨飘摇,此时的自己没多余心力去应付。况且,他也是真心想放了齐悦英。   何伯老了,耳力还好得很,等通话彻底没声音,才缓缓道:“叶总对程小姐用心不比先生差,您该放心了。”   齐悦英出事之后,魏光阴便想过程改改会求到自己门下,也想好了所有应对之策。   他既然决定放她自由,别抱着对自己的初心苟延残喘,那么,齐悦英便不能轻易放。走投无路之下,她能求的人,只有叶慎寻。原先,他私下已安排好人,佯装不经意将程改改捐肾的事透露给对方,必定能博取怜惜。然而没等到预定时机,叶慎寻已提前知晓。   “这样也好,顺势敲山震虎,”窗前的人神色不定,“叫余下的有心者不敢轻举妄动。”   何伯突然想摸摸那道孤绝的背影。   甚至觉得,秉承老先生的遗志,步步逼迫他为了集团着想,是否也是一种错误?   那夜程穗晚跪在雨里,自己的一番话,也句句陈述着放弃,才是于彼此而言最好的路。可从那晚以后,青年的脸上,再没出现过笑容。   很多年前,在祥和里,小主子还不是这样的。   他虽然心魔缠身,却还记得嘴角该怎么扬。男孩酒窝明显,目光不自觉地追随着,漫山遍野跑的一个姑娘。   那就是永远,该多好。   老实讲,叶慎寻这段时间的表现,简直让我想把另个肾都捐给他。   他不仅遵守承诺,与魏氏集团的人交涉,割地赔款丧权辱国,只为将我妈解救出来,还在其他地方对我多般照顾。譬如,在和沛阳搭伙斗地主的时候,赢光我。   赢光我……赢光我……赢光我……   其实,也不能怪他。   他可能还耿耿于怀,当日在病房对我情深告白,说什么要保护我介个小公主时,我大煞风景地问了他一句,“难道……你也看《绿光森林》?”   要不怎么说,我的人生,就是一出悲剧。即便遇见了无所不能的霸道总裁,也无法叫他爱我到欲罢不能,成日只能想着怎么弄死我作罢。   但是,在吃上面,叶慎寻对我终于不再那么苛刻。   生过病的人都有体会,扎久了点滴,浑身拔凉拔凉地,就想吃点最爱的东西温暖精神与身体。对我而言,最爱的食物莫过于肯德基,于是叶慎寻吩咐沛阳去卖,却被尽职尽责的主治医师拦在门外。   彼时,叶公子正在外地出差,被医生拦下的沛阳不知如何是好,一个电话过去求救。病房里的我等不及了,光脚跳出来,猴急猴急地凑上前去,便听话筒远远近近传来一句问询,“真不可以吗?”   “是的,叶先生,不行,如果你不希望程小姐再出什么问题。”   那头一默,似在思考,还有刷刷翻页的声音,估计同时还在看资料。   末了,他翻资料的手顿住,“抱歉,我想了想,还是不能理解。怎么能叫那么爱吃肯德基的人,看着奥尔良鸡翅却不能入口?太有违伦常了吧。”   噗。有违伦常的是他吧!这奇异的脑回路。   可因他这一句,我长久以来纷乱不安的心,活像清晨遇见雨露,整个世界都温温润润地,焕然一新了。   结果,我还是成功吃到了肯德基。因为叶慎寻打了半夜的电话,咨询完国内外所有肾内科名医,得到的答案是控制食量,问题不大。   不仅如此,之后几天,他都按时按点地打电话来报道,说今天去哪儿了,又做了什么,明天要去哪儿。   “这趟出来是帮叶氏踩点。过不久,扶持乡农政策一出,各市的下属乡县,在农业种植方面的技术会正式与城市接轨,滨城也不例外。我这么说,你懂不懂?”   若讲给周印听,估计他能迅速发现其中商机,用所有钱买下滨城近郊的农地,再结合叶氏引进的技术,招商引资,大捞一笔……但给我听,我只能迷茫地摇摇头,“莫非,你想告诉我,你要回乡下去种地?”   叶慎寻弯了弯嘴角,“看来,你这辈子想发财,只能靠嫁人了。”   分明只是玩笑话,我脸却莫名一红,“不用,我本来就是富二代!”我还有X千万呢!吼完,就要摔手机,却又听那头男子清了清嗓说,“这个镇上没有乱七八糟的地方,都是正规宾馆。”   起初我没明白,什么叫没乱七八糟的……半晌才反应过来,他指的该是ktv那样的地儿吧?不仅灯红酒绿,还有撒娇起来惊世骇俗的小浪蹄子,我还被小浪蹄子气得撞到了头!想想就气。   见我迟迟没反应,叶慎寻以为我不懂其中深意,干脆补充得更明显了,“没有你讨厌的小妖精。”   突然,我的脸烫得更厉害,一颗心跟着电流沉沉荡荡,十分古怪。原想回句“干老娘屁事!”,出口却近似娇嗔:“你说没有就没有?”吓得刚要进门的沛阳险些滑一跤,我赶紧扣了手机,烫手山芋般扔开。   五分钟后,屏幕提示有消息,打开,是叶慎寻发来的几张图片。图片内容无外乎宾馆内设,以及窗外黑漆麻糊的街道。最后一张,是证明自己正乖乖看资料的,自拍……   无框眼镜夹在男子高耸的鼻梁,比平时的叶慎寻多了一分斯文清俊。他好像不太习惯如何找角度,对着镜头努努嘴,做出怪异表情。至此,我才算真真体验到,什么叫千娇万贵的宠法。   但,我忽然有些怕。   怕今日他出于报恩,对我的宠溺犹如千江汇海。待他日,我又哪里惹大爷不高兴,这江海倒头袭来,届时身后空无一物的我,根本不可能抻得住。   结果,越怕什么,越是会发生。   叶慎寻出差回到滨城后,我已经在盛杉等人的帮助下出院。   打听到我的小公寓在哪儿,他无论如何也来坐坐,甚至趁我不注意,拿走了公寓的备用钥匙。   “你拿我钥匙作甚?!”   我跳高去抢,却高估了自己,只能任他在房子里转了大圈,点头沉吟道:“嗯,还是周印办事靠谱。”   想来他也是好意,特地前来检查我公寓的防护设施。包括火灾煤气等隐患,都一一被他瞧在眼里,要我防范于未然。为表感谢,我开口留他坐一会儿,去厨房给他泡了杯茶。   茶叶盛杉给的,正是Q大百年校庆那种。别人送盛家父母的,她曾听我说过口感好,有心留了小半。   端着热气腾腾的杯子回到客厅,叶慎寻已经不见了。   公寓就巴掌大,除了客厅只有一个卧室,寻过去,发现他果然好奇到开始打量我的闺房,真是变态。   房间刚被我收拾出来,对一个强迫症患者来讲也不算乱,墙是墙床是床,衣服在衣柜,相片在相框。   相片在相框!   我随手将茶杯往就近的地儿一放,猛地冲进去,叶长公子将好拿起相框转头,冲我扬了扬,“我说怎么出个车祸醒来,照片就不见了。”他以为掉在山崖,还曾派人费心费力去寻找。   “哦呵呵,发现照片里的我太美了,忍不住收藏了一段时间。”   “既然是收藏“一段”时间,”叶慎寻慢悠悠开始拆相框,“现在该物归原主了吧?”   说完,相框的暗扣已经“哒”一声提示解开。   我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大概认为这张婚纱照片内容过于敏感,若叫其他人瞧见,指不定生出什么误会,遂下意识想抢回来,放在自己的地盘比较安全。   “怎么能叫物归原主呢?那上边也有我的出镜啊!”   生龙活虎地,哪像少了个肾,简直激素过剩。   叶慎寻洞穿了我的想法,面色霎时罩上一层不畅快,从了我抢夺相框的行为,五指一放,“就这么担心照片流出去,怕你的光阴误会?”   这句大实话,我不能反驳。可眼看着叶慎寻面上黑云毕露,还是忍不住吞咽了下喉咙,画蛇添足解释:“不止他啊……你好歹也是滨城著名的黄金绅贵,本来我两就没有的事儿,万一阻碍了您的好姻缘,会遭报应的。”   男子斜睨我,抄着手,皮笑肉不笑,“你早就该遭报应了程改改。践踏别人的真心,装作看不见,比阻人姻缘更可恶。”语毕,转身走出门外,连说话的机会都不再给我,背影冷冷淡淡。   至此,我和叶慎寻近一周不曾碰面,也没他的任何消息。写稿子之余,莫名觉得生活有些寂静,干脆去见了齐悦英一面。她罪名确凿已被收押,但魏氏还没有启动检控程序,便一直这么拖着。   齐悦英本来不愿见我,后来大约也了解我的执着,知道我见不了人必定不走,这才现身,拿起听筒与我说话。   “你又来做什么?”语气严肃,仔细这是个是非之地。   她憔悴了许多,面容上的,神情依旧蔑视众人的样子,似乎还立于不败之地。我组织好措辞才说,“我来是想告诉你,再忍耐一段时间,魏氏那边已经答应放人,只等他们与慎……”   话未完,被厉声打断,“你跑去求他了?!仇人的儿子?!”   似乎在她眼里,头可断,也断不能在魏光阴面前无尊严。   “我没、没求过他……”出口却心虚,赶紧转移话题,“是叶慎寻帮的忙。慎周出的公告你应该看见了?他和魏光阴还私下约定,要将环保项目还给对方,等合约一签,就是你被释放之日。看来,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讲到这儿,竟有些灰心失望。   我曾经以为,他,不一样。   “不管你求的谁,别做这些无谓的事了,我不会出去的。”   她斩钉截铁一句,像一道雷打在我的天灵盖,眉峰一凛,“为什么?!”奇了怪了,这年头还有人喜欢坐牢的。   齐悦英懒得与我多说,留下一句:“我的事不需要你管,毕竟,你哪位呢?简直很傻很天真。好多事情,你根本不懂,以后也别再为我这个狠心的女人奔忙了,不值得。”说完,嘭一声挂掉听筒。   我这次没装傻,是真傻了,扒着玻璃缝隙冲她吼,“我不懂,你倒是对我讲啊?!”   “整天颐指气使、盛气凌人,还真以为自己是仙人掌啊,可以独立成活?就算你是油盐不进的仙人掌,好歹我也是从你身上长出来的刺。你刺了别人,难道连自己也不放过吗?!”说着,眼里已有莹润的迹象。   我拼死拼活才为她求到的机会,她轻而易举就抛在脚下,还踩两脚。对,我还真是不懂,无法明白!   齐悦英不愧戏子出身,腰板很直,两块蝴蝶骨隔着宽荡的衣裳也能窥出一二。也正是这副飘逸的背影,将我拒绝在看守所的栏杆外,不言不语。   待白色身影要消失,我彻底泪崩,扒着栏杆的姿势,像抱着空难过后的降落伞。   “妈!”   我高声叫她。   兴许是这突然的亲密打动了她,行走的人终于停下脚步,静静听我说完最后一句话。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过你的亲生骨肉?你总是对我很冷很冷,冷到我心灰意消,却又叫我看到一点渺渺的希望。对不起,我不像你和爸爸,生来没有那么聪明。所以,你能不能亲口告诉我?请你亲口告诉我,”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话到最后,我泣不成声,顿觉面颊两旁不断有涓涓细流在淌。   本以为,这句话,此生我只会向一个人问出。   可这根横生的、叫亲情的刺,原来比得不到所爱,更叫人疼痛难耐。   当日,齐悦英只顿了顿,终是没回答我,决绝地消失在视线。   看守所里两个警察,将崩溃的我从地上扶起,面色不忍,“小姑娘,哭也没用,这个地方啊,有进没出……”   另一个用胳膊肘撞撞缺心眼儿的同事,“怎么说话呢?”   “那你倒说,该怎么安慰?”   “经济罪,顶多关个十几二十年,总有出头之日。”   “你这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眼泪还挂在眼角,还看着这哥俩唱双簧,又唱不出个名堂,吸了吸红鼻子,“请问,你们到底能不能安慰我了?要是不能的话,我想先走了……”   略显年老的那个“嗨”一声,“你一个被安慰的,你还急了?”   …… 第12章 谶语   诚如以前对魏光阴所言。   但凡我心情不好,就要给刘大壮打电话,要他陪我出来吃小龙虾。   尽管,他是个贱人,什么重要的事情都不会和我商量,还总喜欢听从自己天马行空的臆断,整颗心也都偏向少女程穗晚,可……我只有这么一个肯陪我吃小龙虾的朋友了啊。   接到我电话,丫来得很快,还拖上了好淑女,因为我曾经说,看见刘大壮与好淑女同框的画面,就叫人忍不住想起“小美好”三个字。   为什么呐?我也不清楚。   明明并非两情相悦的男女,却总能让我回忆起最纯白青葱的高中岁月。   那时,我也喜欢黏在魏光阴背后,不管他做出多么冷淡的表情。曾几何时,我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却原来,不过痴心妄想而已。   小龙虾照例三份起上,却因为刚出院的缘故,不能太辣,不够过瘾,干脆罔顾好淑女的阻拦,要老板上半打啤酒助兴。   我摆明心情欠奉买醉来的,好淑女如何劝得住?偏偏刘大壮也是个经不住煽动的角色,我一提程穗晚三个字,他立马莎士比亚附身似地,悲情难敌,仰头半瓶啤酒就下了肚。   要不怎么说,就喜欢和他吃小龙虾!因为够豪爽。   又一个冬天蓄势待发地要降临,好淑女裹了外套,一会儿劝刘大壮,一会儿劝我。   “刘维,你别喝了行么?破事儿往心里搁不是你的风格啊。你再喝下去,程程姐又得进医院了。”   “天啦噜,程程姐,你慢点儿啊,本来酒量也就那样儿,和他逞什么能?”   整晚就听见她啰啰嗦嗦,恨不得塞两个龙虾进她嘴里。   夜越深,空气越冷,我酒劲上头,被风一吹,打了个哆嗦,忽然开始哭,“唉,好冷啊,怎么这么冷。”这是我已经喝醉的表现,刘大壮十分上道,借着最后一丝清醒,曲指敲了敲我的脑门,“来,开始既定流程,打我。”   知道为什么只有刘大壮肯陪我喝酒吃小龙虾了吗?因为我喝醉就打人。上海那回,也不知靠着多惊人的意志力,才没对魏光阴下手……   可今晚,我也没对刘维下手。   我只知道呜呜呜地哭,刚开始哭诉我妈不要我,后来哭诉魏光阴不要我,最后说,“苍天呐,居然连叶慎寻也不要我了。”好像潜意识里,我想过被任何人抛弃,却唯独没有他。   这样的自信,也不知何时植入脑海的。兴许,从他给我发的那张自拍开始……   听我反反复复念叨,叶慎寻是说话不算数的魂淡,明明说保护我,真需要他的时候,人呢?!为了赶紧解脱,好淑女立马掏出我的手机,给通讯录上一个恶魔头像的人打过去。   “喂,叶总吗?那个、程程姐喝醉了,在东桐路第一家大排档……”   话没完,那头猛地挂了电话。   听见滴滴滴的忙音,我霎时哭不出来,腔一闭,仰头又喝了大半瓶。   没过多久,在好淑女的夺命连环扣下,叶慎寻终究是来了,脸色和夜色一样墨黑。   “先送你们回去吧。”他扭头朝刘大壮与好淑女说。   刘大壮有心要醉,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好淑女吃力地扶着他,也就不再矫情了,“谢谢叶总。”   上了车,我摇摇欲晃坐在副驾驶,好淑女陪着刘大壮坐后面。   叶慎寻刻意将车开得很慢,不至于难受,孰料后座那一米八的男孩突然昂着脖子,开始唱《死了都要爱》。   “死了……都要爱!不哭到微笑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然后,我也跟着他唱,“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发会雪白!土会掩埋!思念不腐坏!”   我能感觉出,叶慎寻很想丢下我们撒手不管。但此刻,我已无心顾忌他的表情啊心理状态啊什么的,我只知道,这样吼一吼,心里痛快。   为阻止我们继续鬼哭狼嚎,叶慎寻刻意甩方向盘,令我两飘了飘,却合了刘大壮的意。   他上半身飘到我的方向,探着脑袋吐着粗气问我,“改改,我两歌唱得这么好,不如组个组合呗?”我跟小鸭子似地鼓掌,“好呀好呀,组合名儿叫什么好?”   “唔,既然有个叫信的,那我们叫爱信不信吧!”   太有内涵了,好喜欢,当即一拍即合。   语毕,刘大壮这才注意到好淑女,伸出戳了戳女孩白生生的额头说,“诶,那这个怎么办?”好淑女苦笑,枉她名牌大学毕业,在学校面对众人的追求自视甚高,最终竟沦落到陪着说酒话的境地。   “我?我就算了,我比较喜欢当观众。以后你们爱信不信组合开巡回演唱会,我铁定第一个买票。”   突然,刘维倾身,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来吧,我的第一粉丝。”   犹记女孩当日的表情,从惊诧之极,到逐渐平静,最终安然带笑。她嘴角那对浅浅酒窝,盛着春的雨,长出两颗最相思的红豆。可惜,无人珍惜。   送完他俩,叶慎寻才将我送回小公寓。   明明只来过一次,他却轻车熟路地找到开关,啪一声亮后,将我扔到床上。   整个过程,这位叶公子就像自己多高贵似地,单一只手扶我,间中搭配特别嫌弃的表情。   待我四仰八叉倒上床,却见叶慎寻要走,不知哪儿来的勇气,鲤鱼打挺跃起,猛地拽住他西服外套往身前一扯,怨妇般质问,“有什么不满意你说?用不着摆这幅勉强的嘴脸。要是勉强,你大可不来,没人求着你!”   叶慎寻没有防备,被我一拉,却手滑没拽稳,整个人因惯性而撞到衣柜,后脑勺立时微微肿起,眼底眸色倏深,是要发火的预兆。   见伤了人,我咬唇,低了气焰,却还想摘清自己的罪过。   “谁叫你老是喜欢抄着手?今天干脆还放进西服口袋,深怕碰到我似地。你要是这么讨厌我,直接告诉我,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我发誓,再也不会麻烦您。”   见我发疯,男子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   片刻,他刷地从西装外套抽出一直藏着的右手,然后将一坨黄色的东西摔到我面前,表情尴尬又怒极。没等我看清,黄色已啪啪裂成小块,清冽香甜的味道窜进鼻腔。   定睛,发现是半块切好的凤梨,用白色筷子攒着。   画面一时有些宕机,叶慎寻捂着后脑勺,四平八稳地站在床边瞧着我,眼色烈得恨不能凿出个洞。他记得我喜欢吃凤梨,路过闹市街时忍不住停下来,买了一串。可毕竟我两正冷战呢,他想想觉得此时给我买吃的不合适,于是送也不对,丢掉也不想,才有了这尴尬一幕。可瞬间,我不想再对他发脾气了。   错愕中咬到舌头的我,很快镇定下来,心尖儿不自觉挂上丝丝窃喜,佯装没事人般地盘腿而坐,捡起碎成两块的凤梨,安安静静掰进嘴里慢慢品尝,“这么甜,也是没谁了。”竭尽所能夸奖他。   尔后我想起什么,嗖地从跳下床,当着他的面将相框暗扣打开,取出照片儿,再上蹿下跳地翻出这位公子的钱夹,原封不动塞了进去。   见状,叶慎寻怒极生笑,“谁告诉你我要放钱包的?”   “那放哪儿?我帮你啊。”我一脸恳切,他却说想毁尸灭迹,“你的担忧也不是没道理,叫别人见了,真以为咱两有什么不可告人关系似地,不知您家里有没有备剪刀?”   说着,就要伸手拿照片儿,我即刻猛虎扑食飞了上去,制止他的行为,万分讨好地笑。   “我们两的关系?是不可告人啊!虽然没走心,可至少走肾,难道不是吗?!”   叶慎寻的面色这才稍霁,轻蔑地瞧了我一眼,不着痕迹地将钱包收起来,食指往我脑门中央重重一点,“看你这虎虎生风的架势,估计不用像上次那样挂急诊了,赶紧洗澡睡觉吧。”   我条件反射,“那你呢?”   门口的人抄手,回头,“你的意思,是想留我过夜?就这么吃不得亏,给我一个肾也要物尽其用?”   “啊呸!”我被羞到没礼貌地啐一口,“我生怕你不走,毁我清誉!”   他闲闲地偏了下脑袋,“那我倒是不走了。你硬要把照片放我钱包,毁了我的清白,毁你一次,不过分吧?”说着,开始朝床边靠近。   见叶慎寻神色不像开玩笑,我立马趔趄着后退几步,认怂,“好、好男不和女斗。”熟知他直接越过我,打开衣柜开始翻找多余的被子。   “怎么,不同床共枕你不开心?”   他终于找到床薄的,回过身来继续揶揄,我扭捏得紧,“不是,您要真想留,我可以睡沙发。但我想说,我的床只长一米八,您睡着可能……”   话没完,男子眼帘扇了扇,“谁告诉你我要睡床?”语毕,抱着薄被正人君子地去了客厅,往沙发上扔去。   其实,我知道叶慎寻是怕我半夜出问题,才考虑半晌决定留下。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女人的直觉并非说来玩玩。可天气已转凉,室内温度也低,沙发够长,却过于窄,当下有些不忍心,“我的身体我最清楚,今晚喝的是啤酒,不像洋酒那么辣,不会有问题,你大可以回家去。”   再说,我现在被他那串凤梨给震得,酒醒了大半。   叶慎寻凤目一促,拒绝了我,“睡吧。”他说,干脆利落倒上沙发。   私密空间多个人,连空气都变得诡异。我翻来覆去,心底莫名发慌,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   没成想,第二天便有小报消息,拍到叶慎寻的车在我们小区内停了整晚,绯闻甚嚣尘上,大家都猜测是哪位姑娘得叶家长公子宠幸。更有甚者,不知从哪儿找来几张PS照片,说此女住A楼A号,两人昨夜火热缠绵BALBLA……还有窗帘影作证啥的,啼笑皆非。   当然,谣言止于智者。但深陷爱情和嫉妒的女人,永远不是智者。   解冉瞧着照片,再看看小区地址,面前的早餐顿时索然无味,美眸骤紧。她的指甲刚修过,圆润地泛着白,此刻却生生将报纸挖出个洞,自言自语。   “程、改、改。你为什么……老是要和我作对?”   分明她与叶慎寻已经有进展,毕竟多年情谊不可小觑。她再任性,甚至在盛杉的问题上惹了祸,他不照样将自己护着?假以时日,那个男人的心再回到自己身上,并非难事。可偏有人要,横插一脚。   解绫从旋转楼梯缓缓步下,发现同父异母的妹妹周身都漫着火气,又瞟了眼新鲜出炉的墨字,禁不住笑了笑,“我道屋子里怎么一个佣人都没有,敢情解大小姐心情不美丽?”   她是解明栋的私生女儿,几年前因为解老先生年纪大了,随时面临作古境地,才同意将她接回解家团聚。不过,虽然解绫比解冉大出一两岁,在人前,解冉才是正宗的大小姐,这点无可置疑。   “姐姐你啊,也好不到哪里去。”听出嘲讽,解冉忍了口气,重新拿起餐刀,佯装漫不经心,“我再不济,也没被谁公开玩弄过,你可是将解家的脸丢大发了。当初死活要嫁给周印,结果怎样?不照样被抛弃。”   论忍耐,才是解绫最擅长的事。当年母亲抑郁而终,她剜了心,才答应回解家,不过为打入敌人内部,将解家搅得鸡犬不宁。原以为,她和周印不过利益所趋,各取所需。但真正婚礼前夕,她才发现,不是那样的。   曾经的大学校园,斯文男子找到自己,盈盈一笑,“喜不喜欢种花?”   “不喜欢。”   “为什么?”   “会凋谢。”   因为惧怕结束,所以避免开始。他却面色生风,眉梢扬得更厉害,“送你朵永不凋谢的怎样?”   当然,周印并没真送她花。他所谓的永不凋谢,是利用这段婚约,将她安插进解氏心脏,为着共同目标携手。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主旋律。后来,虽然婚约解除,解绫却因在集团表现优异,也得了解明栋赏识,爬到更好位置。   可时至今日回首,她怀念的,竟不过和那人在公寓楼顶,三杯两盏淡茶。但这样的机会,因为那个叫盛杉的女孩,不会再有。   “你说,我们姐妹难道前世欠了那两人?最想拥有的,都得不到。”   解绫走近,在解冉对面落座,尽量控制胸腔翻滚的巨浪,不出声响。   解冉呢,看她不食烟火咸淡皆宜的模样,憋不住了,当即努嘴笑道,“姐姐这副模样叫外人看去,还真以为我能欺负得了你?别逗了,论心机,我可不敌你万分之一。在商,你说服刘柄陷害魏光阴,表面帮着周印,实际不过将脏水往慎周泼,好叫双方都没心思管其他小业务,解家跟在后头捡了多少便宜?否则,你以为父亲会让你坐上副总的位置?至于私嘛……”   “挑起两方矛盾,必要时刻,你站出来,装作周印最坚强的后盾。啧啧,厉害。”   不知她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解绫眉峰一斜,顿时冷凝。   解冉拍拍手中的面包屑,“你以为我不管公司业务,下面人就不认我这个大小姐?说到底,人都是先入为主的。但没关系,在我心里,我们是真正的一家人。你看,流着相同的血,还拥有几近相同的敌人,不联手,实在说不过去。”   话毕,解冉唇角的笑意更明显,“最初你回家,我年轻气盛不懂事,希望姐姐见谅。如今为表诚意和解,做妹妹的,先送姐姐一点见面礼。”说完转身上楼,再下时,手中已多了一个U盘样的玩意。   见解绫狐疑打量,年轻女子纤细的手指有规律地敲着桌面,下谶语般。   “我保证,里面的东西一旦暴露,任她盛杉万千风光,也永不能进周家大门。”   似乎猜到U盘里有什么东西,解绫明眸一转,遥望院中,霜气四溢。   冬真的来了。   不知叶慎寻用了什么法子,环保工程的项目兜兜转转又回到魏氏手里,依旧何渊负责接洽。   按照约定,合同一签,魏光阴那边会立即撤销对我母亲的控诉。   齐悦英释放当日,我早早穿戴规整,甚至画唇描眉等在看守所外,想给她焕然一新的感觉。因为,她总嫌弃我不够漂亮端庄。可临近中午,我也没等到那抹清瘦却铿锵的身影。   殊不知那日清晨,她早已同魏光阴会了面。   “先生,齐女士来电话,说想见您。”   魏光阴正仰头吃药,何伯忽地走近道,导致青年吃药的动作顿了顿。   看守所内。   “我以为,我们该是永不相见的关系。”   隔着薄薄一张墙,魏光阴表情默然,反倒齐悦英瞧见他寂寂的模样,心情颇好。   她说,“别不高兴,我请你来,就是想告诉你,劝劝那小傻子吧,叫她别费尽心机保我出去了。反正过不久,应该会再进来的,省得来回跑,麻烦。”   饶是聪灵如魏光阴,当下也没理解她话中意思。直到齐悦英绾了绾头发,突然若有所指问,“那位一直帮你做心理理疗的黎医生,最近找不到了吧?”   怔忡只是几秒,魏光阴当即明白了什么,从桌脚下用力拔出腿,气势汹汹靠近玻璃墙,“我的药,你动过手脚?!”   齐悦英忍住笑,神色从头至尾都晴朗,翘起二郎腿摇摇头,“不。严格讲,你吃的药没什么问题,毕竟当初还在魏延眼皮子底下呢。但你这么多年不见好,反而出现幻症的频率只增不减,难道从没想过,为什么?”   她语气轻飘,似乎在讨论橱柜中的某件衣裳。于魏光阴而言,却是五雷轰顶,喉头霎时感觉到半口腥甜涌上。   “先生!”   何伯走近相扶,被青年一把推开。想起年幼时,齐悦英每天为他准备蜂蜜水的习惯,魏光阴只觉血液倒流猛冲天灵盖。在老人痛心的眼神中,他往日的克制灰飞烟消,指着齐悦英,表情大震。   “是你……我变成今日不人不鬼的模样……是你?!”   至此,齐悦英才算真正笑到花容失色,许久才止住,吐气如兰。   “我说过,从我丈夫倒在雨夜停止呼吸的那刻,我的人生,已经是地狱了。自那天起,我便发过誓,我和魏延,和你们所有姓魏的人,非伤,即死!”   一个女人能发出多大悲鸣?到那日,魏光阴才理解,甚至发怵地向后踉跄几步,齐悦英却仿佛要说完隐忍一辈子的话。   “你以为这么多年,我呆在你父亲身边,是靠什么支撑下来?我大好年华,却坚持跑去做绝孕手术,就怕生下孽种!每当我想杀他却不能时,都特别喜欢与你说说话。因为看见你,看见他这辈子唯一的骨血,慢慢被我亲手摧毁的感觉,实在太痛快了。”   “哦,对了。”   她又想起什么,“你说说你父亲,整日只知钱和权,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抽时间体恤。人家欠那么多债,又查出身患绝症,为了不给妻儿增添麻烦,只好接受我的帮助与提议,在开飞机时……”   话没完,青年瞳孔放大,喉头真真切切地咳出几丝红。   那种神经扭曲的熟悉感觉,不出意外将魏光阴席卷。他眉似锋,眸若刀,卷起千里冰雪,语气如万年寒潭,牙齿咬碎地:“信不信……我杀了你?”   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齐悦英点点头,“我信。所以,我不会给姓魏的人,任何机会。”你们也别想利用我,去要挟我唯一的骨肉。   说完,摸出藏在宽宽衣袖里的褐色小瓶儿,仰头灌下。一时间只听警卫的戒备声,和魏光阴远远近近的威胁。   “别以为这样就能一了百了!不就想快点去地下见你丈夫吗?没门儿!”   不一会儿,暴戾声又起,“姓齐的,你既然生成了魏家人,那便死也是魏家魂!就算你没了,你的骨灰,也要永远和我们姓魏的融在一起!生同寝,死同穴!”   回应的却只剩长笑,“哈哈哈哈哈……”   “儿子,你现在来回答妈妈,我输了吗?哈哈哈哈哈……”   从来视端庄如命的女人,此刻已然癫狂,耳边恍惚听见命运之钟在咚咚地敲。   意识涣散间,齐悦英想起,某日在餐厅与程改改的对峙。她不死心,追着想着要与魏光阴有个结局,齐悦英斩钉截铁回:“你俩要是有好的结局,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现下谶语灵验,齐悦英笑中有泪,兀自想:傻女儿,我早劝过,你和这个少年是孽缘,永不能修成正果,你偏不信。   待到正午,等在看守所外的我彻底急眼,闷头要冲进去。叶慎寻却不知什么时候到的,将我从背后拦腰一抱,贴着耳畔,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乖,先回家。”   察觉异样,我的眼皮和心都跳得飞快,抓着男子西服衣襟,神色急迫。   “怎么?发生什么变故了吗?是不是魏光阴反悔了?还是……我去找他!”风一阵火一阵的性子到底改不了。   叶慎寻箍人的力气太大,我逃不掉,急得在他手背上挠了几爪,红痕立见。   “长本事了你!”   男子怒,干脆将我凭空抱起,往车里一甩,沛阳赶紧配合着将车门关好,发自肺腑劝慰,“程小姐,听我家公子一次吧,他何曾害过你?”   他何曾害过你?   可越是这样,我的不安越成倍扩大,赶忙扑去司机位置,转人家的方向盘,非要回去看看,得出个所以然,气得叶慎寻叫停车,却啪一声落了锁,回过头来的面色黑不溜秋,“回去?回去做什么?看她七窍流血的模样吗?!”   霎时,硝烟起了,炸弹一个接一个爆在我眼前,整个世界开始发黑。   “你、你说……什么?”   见我稍有安静,叶慎寻的理智也回来七八分,但这件事终究瞒不过,只好换了方式告知,“我刚刚接到消息,你妈……喝药自尽了。”   “不,不可能。如果真这样,看守所里为什么没人通知我?你一定骗我对吧?和我玩游戏吗?报复心太强了叶慎寻!我不过摔了你几块凤梨!你却要咒她死!”   我重新激动起来,这次还企图抓花面前人的脸,被严肃呵,“冷静点!”   你为什么要接到通知?全世界除了我们几个,还有谁清楚你和她的关系?”   难道,这就是她不认我的原因?   早打好了主意,要自我了结残生。认下我,将来还是会留我孤单一个,不如,从未靠近。   当确定叶慎寻所言都是事实,闹得口干舌燥的我,一口气没上来,眼前的景物,忽然天旋地转。   眩晕中,我还做了个小梦。   梦中的自己不过几岁光景,有人牵我的手,一大一小。   走到肯德基门口,我迟迟不肯再往前,眼馋地瞧着宣传海报上的奥尔良烤翅。牵我手的长发女子淳淳教导,“这是垃圾食品,囡囡不能吃,会生病。”年幼的我还是想吃,却被母亲故作严肃的表情吓哭。   父亲正好打来电话,听见我哭,问起缘由,女人便跟蜜化成水般,轻轻娇嗔:“还不是你,之前带她吃什么肯德基,现在馋瘾勾了起来,不吃不走。”   “那就买给她嘛。”   “小孩儿怎么能惯?你们男人带孩子就是这么不靠谱……”   见哭也讨不到好,我闹得更厉害,回到家却接到父亲二度打来的电话,要我接。   “别哭,爸爸给你买。嘘,不要告诉妈妈。”   原来我打小就机灵,赶紧溜去房间,掩上门,“那爸爸,我要三对烤翅哦。”想想不放心,又重复一遍,“一定要三对哦,不然你闺女吃不饱!”男子被逗得咯咯笑,门外的女人,也假装没发现我们父女的小秘密,悄悄走开……   梦做了许久,久到我不愿睁眼,傻兮兮笑出声来。   看样子,是个很美的梦,叶慎寻愿不想将我拉回现实,无奈我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丁点食物也没进。   “改改?”   “醒醒。”   我正吃烤翅呢,察觉有怪兽拉我的胳膊,想抢,索性我操起小板凳砸向怪兽,接着听见怪兽闷哼一声。唔,怎么那么像叶慎寻的声儿?睁眼,便见自己的手已握成拳头,砸向床边人。   “抱歉,又伤到你。但你为什么……老要抢我的肯德基?”   当初一起去机场接叶慎星,他就霸着唯一的两对鸡翅不放,害我郁郁寡欢。没想到了梦里,他还是这么阴魂不散。   看来最近应该去寺庙拜拜,叶慎寻捂着额头暗自下定决心,出口却是温和的问询,“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医生说你只是暂时性休克,可也休得太久了,油盐不进的,如果哪里不对立马告诉我。”   能让叶慎寻露出温情脉脉的一面,那必然发生了大事情。我眼皮一阖,终忆起发生了什么,猛地掀开被角从床上坐起,“我妈呢?!”见他哑口无言,跳床就要逃。   叶慎寻不禁感慨,自己母亲突然离世,他的反应更甚,于是耐心便跟着累积了,堪堪抓住我的胳膊:“你先吃点东西。”   “这样我怎么吃得下东西?!”   “你不吃她就能活过来?”   忽然,我整张脸都耷拉了下来,坐在床头不言不语。   叶慎寻看不得我默不作声的模样,整颗心七上八下,“我保证,会将事情查得水落石出,给你一个交代。现在,先吃饭好吗?”哄着让着的口气。   沛阳在门外候着,尖着耳朵听里边的动静,为防我突然冲出,却听闻他老板低三下四的声音,当即无语问苍天。   老宅的佣人也被派到这里,炖了半锅骨头,泡猴菇做汤,再炒几样碧绿小菜,还炸了份黄金虾仁,剥皮儿的。以往我还住在公寓时,最喜它色香味俱全,却总要抱怨皮难剥。那时的叶慎寻嚷嚷着,女人不能惯得太懒,索性也不叫佣人打理,非要我亲力亲为。   但今,见我深陷丧母之痛,常年生动的面孔连笑都仿佛不会了,他却直想,把世界捧来。   想法一出,叶慎寻自己也受到惊吓,欲盖弥彰敲了敲瓷碗,“你做这茶不思饭不想的样子,难道等我喂你吗?”闻言,我才踌躇着拿起碗筷,一点一点将白饭往嘴里送。   为吸引我注意,他亲自给我舀半碗汤,默了默道:“其实前几日,我见过她。”   毫无疑问,这个她,指的就是齐悦英。   “说什么了?”   我刷地抬起脑袋,手中却小心翼翼捧着碗,生怕一不小心打碎,惹叶地主不高兴,便连最后的遗言也听不见。   “我也不懂她想表达什么,但她应该早做好了打算。只说假如无法顺利出狱,要我带三个字给你。”   长桌前,我强迫自己接受事实,鼓起勇气问,“哪三个字……”   叶慎寻放下筷子,与我四目相对,恍惚间,仿佛是齐悦英的眼神在将我端详。   “每一天。”   这无头无脑的三个字,叶慎寻自然不明白,却令我憋了一万年的眼泪,瞬间决堤。手里的碗还小心捧着,整个人却发泄似地嚎啕大哭,眼泪争相珠子掉到碗里,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不久前,我去看守所看望齐悦英,曾失控问她。   “妈!”喊得撕心裂肺的一声。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过你的亲生骨肉?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而齐悦英的答案,我现在才等到。   “每一天。”   每一天都爱着,记挂着,我有没有在这世间,好好生活。   等我强震精神,开始学习怎么去料理亲人的身后事,却发现我连她的遗体都没有。   叶慎寻说,我妈自杀那日,被送去医院抢救无效,魏光阴当场便以家属身份,将她的尸体带去了殡仪馆,化为一把灰。   “她选择的药阴毒,死状不堪入目,完全没给自己留后路。你没见到最后一面,也好,心中永远都是她气势凌人的形象,夜晚不会做噩梦。”   我很感谢叶慎寻,发自真心,不带搞笑。   不仅因为他这段时间容忍我的阴晴不定,更因在我人生的每个艰难时刻,都是他陪我走过,甚至做出牺牲。但有些事,我无法尊重他的意愿。例如,去魏家找魏光阴。   魏宅四周的警戒比平时多,却没有缟素白绫。毕竟结下世仇,期待他还能像从前一样周到,是我想多。   程穗晚仿佛打定了主意,从今往后都要跟在他身边,我还没见到正主,她不知哪儿来的自信,将我拦在进魏园的廊桥上。   “你如何,有脸来?”   没想我两的开场白如此犀利,我还曾期待她痛哭在我脚下,细数自己的不是来着,这冷不丁一句,将我问懵,“难道我现在见他一面,还需要你同意?”眉毛不自觉横起。   我记得这表情,齐悦英专用,拥有神鬼退散的奇效。程穗晚果然被我震慑,闭紧嘴,却不让步。   乍看她一副魏家女主人的模样,我不禁笑了,“你在美国留学读商科,应该熟悉股神巴菲特吧?他有句名言说,牌过三局,你还没看清桌上谁是傻瓜的话,那么,你就是这个傻瓜。”   诚然,魏光阴对我的情意或许微薄,不足以令他放弃大好的山川河流。但奇傻如我,也能看出,他对程穗晚并无男女之情。从前那场意外,他多多少少要付点责,这应该才是他默许对方赖在脚边的原因。   “你、以前倒没发觉,你竟如此阴阳怪气!装疯卖傻这么多年,也算委屈了你!”我从未觉得自己是大好人,只没想过对你坏,可是,如今,“赏人巴掌的时候更厉害,要瞧瞧吗?”暗含威胁,出口成冰。   我呛人的能力,是叶慎寻与齐悦英联手调教出来的,程穗晚显然不够资格做我的对手,胸脯起伏许久,正要还嘴,何伯突然出现在池子边,躬身道:“程小姐,先生有请。”   “哦,谢谢。”我应下,将咬破嘴皮的程穗晚扔到后面。   跟着何伯抵达一间满是镜子的房间,魏光阴正姿态优雅地收拾东西。这儿无人打理应该很久了,能嗅到灰尘的气息。争执过后,久未相见,我对靠近他有种莫名的心悸,目光却还是无法移开。   “我……我是来还你东西的。”   说着,将之前没机会奉还的迷谷红绳摸出,递过去。   魏光阴轻描淡写看一眼,目光的波动聊胜于无,“知道了,放那儿吧。”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桌子。   “然后,”我将勇气鼓了又鼓,“希望你能将她的骨灰……也还给我。”   青年男子恍若未闻,转移话题。   “还记得我们儿时在祥和里,经常玩的表演游戏吗?你老念不好台词,最后还要我代劳。刘大壮当时就说,这姑娘得多笨啊,哪户人家的基因啊?所有人都没料到,你母亲竟是当初名动京城的角儿。”   回忆是我的软肋,加上又提到齐悦英,我正伤神,忽听得“刷”一声。   抬眼,发现不远处的人抽出一把长剑,身法周正地舞了个剑花。透亮玻璃与剑锋相呼应,斑驳光点挨着从他轮廓闪过,一时间只容我想起四个字,惊才风逸。   我看得正痴,他回身一剑,直向我刺来,到眉间止,“但你知道,她演得最好的一出戏是什么吗?”   “《霸王别姬》。”   说着,在我惊慌的视线下,将长剑放到我掌心,“这就是她当日舞台自刎的那把剑,算作遗物,你带走吧。”   “那……她、她的……”   被脸色忽然阴沉的魏光阴迅速打断,“当年她和我父亲,是明媒正娶,理该入魏家祖坟。你把她带走,与前任丈夫合葬,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吧?”他竟同我动真格,我立时也倔强不可方物,深吸口气道:“别人不清楚,你我还不清楚吗?她若与你父亲有半分情意,何至于走到今天这地步?”   青年眼眸浅眯,泄漏一丝危险气息,“你的意思是,走到今天这地步,都是我魏家负了她?所以,她用这把剑捅了全世界,是我们罪有应得?!”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有些急了,却见他一把将迷谷红绳扫到地面,就着我手里的间,挥成两段,“程小姐,我们立场不同,多说无益,以后想必也没了见面的理由,请自便。”   说完就要走,我一把拉住他,“究竟要怎样才肯将她还给我,你说个条件。”楚楚可怜。   对我的触碰,他似乎很抵触,猛一踉跄,厉声威胁,“别碰我。”   “我不!除非你把她还给我!”   “放手……”魏光阴嗓音开始生变,仿佛不再是我经常见到的那个,我傻在原地,还是不听劝阻。忽然,他呼吸急促,略显暴戾将我推到墙边,“滚、开!”   简洁二字,化为冰锥,扎心刺骨。   我几近踉跄,方站稳,便见他艰难地往门外挪脚,渐渐发现不对劲,再度跑过去,“魏光阴,你没事吧?!”却令那人彻底失去理智。   青年伸长手,没像以往时刻摸摸我的头,转而扼住了我的咽喉,一双眼血红,“不到黄河心不死么?那就看仔细吧,程改改!我从来不是你心目中什么温柔少年,更与善良二字无缘!”   他用了大力气,我呼吸完全不顺,眼底竟是他的狰狞,耳边的话断断续续。   “我也想过正常人生,被大家喜欢,做全世界的温暖……但那个女人!是她……把我变成这样!”   “二十多年,我吃了二十多年她亲手喂下的毒药,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被避若瘟疫,都是她为了毁掉我的人生,精心布下的局。甚至……她还亲手捅了我唯一的父亲,好个三贞九烈的虞姬!此刻,程改改,你还有脸叫我要我放她安息,那谁来放过无辜的我?难道我天生姓魏,就活该倒霉?难道我一点不冤枉?你说?”   “你、说!”   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真相如兜头一盆冷水,将我浇得透心凉,甚至连呼吸也不甚在意。脑中模模糊糊闪过齐悦英胜券在握的脸,“你和他要是有结果,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原来……原来……   魏光阴不知何时放了手,突如其来的新鲜空气呛我一口。他转身将正要拿去扔的杂物踢到,翻出七零八落几个药瓶,“你想要她的骨灰?可以,变得和我一样吧,嗯?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改改。有你陪着,我至少不孤单。”男子语气从厉变轻,后又恢复到不善,扣了我的手腕往身前拖。   “来啊,吃下去,吃!”   一时间,无数的白色药片死命往我嘴里灌。   原本,我全身挣扎着想吐,想跑。忽然,我看见一双蕴含泪意的眼。   这双眼,曾东方明珠塔下,等待我的出现。还曾在黄浦江边,酝满笑意看我飞奔而来。也曾在漆黑电影院,对我流露无声表白。我曾发誓,宁愿不当公主,也要用余生去逗这双眼永远上扬。可是,它现在很不开心。它那么用力地,想哭。   于是,那些被下意识吐出来的药片,我又重新捡起,一片不少地生吞回去,沾了尘也罢,抹了砒霜也好,眼泪顿时如大雨滂沱。   “是不是我吃了,你就能高兴一点……是不是啊?光阴。”   魏光阴大震,抽身往后退,缩在墙角,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须臾,他转身逃出门外,砰一声将我锁在里边。而我,已无心顾及姿态,趴在冰凉地面放声哭嚎,只觉心口处空洞洞地,涌着血,灌着风,好痛。   殊不知,门的另一面,也有个清瘦少年,跌跌撞撞缩到地上,泣不成声。   魏延去世时,他都忍住没哭,程改改囫囵吞枣的画面,却叫他鼻酸泪呛。他曾以为,自己会用生命去将她爱护。可是,就在刚刚,他差点错手杀了她。而她,心甘情愿。   我如何能指引你的人生啊,改改?   所谓迷谷,不过光秃秃一截树木。   我不怕与全世界为敌,但我怕,怕知道你曾真心……爱我。   可能吧,我有时真倔得无可救药。   没得到齐悦英的骨灰,我始终不愿走出魏家。叶慎寻很了解我,没来过。   魏光阴也知我心思,却故意刁难,要我每天都将佣人送到房里的药片吃掉,说兴许哪天,他有了报复的快感,就成全我。于是,我一日三餐除了水和青菜,几乎只有白森森的小丸,成倍分量。   “知道世界上有人变得与我一样,至少没那么孤单。”   那人最后一次来看我,如是说。   要有多大的恨意,才会将曾经共有美好记忆的人,置之死地?   但听说魏延的坠机事故,也是齐悦英一手主导。易地而处,我未必就能做得比他好。于是,就这么僵持了大半月,拖得连魏家的野猫都认识了我,叶慎寻才姗姗来迟,一言不发接我走。   当然,一起离开的,还有齐悦英的骨灰。我说过,他总是能用各种方法,解决各种我无能为力的问题。   上了车,我一手抱着骨灰,忽然像余力用尽,连脑袋都支撑不起,毫无防备地摔进叶慎寻怀里,沉沉睡去。所以,并不知视野开阔的小楼上,伶仃立着的影子,正用沧海变幻般的眼光,目送我去再没有他的彼岸。   “先生分明心软了,想物归原主。可他何不自己出面,非要成全那叶家公子的深情?”   新招的助理,是何伯的远房亲戚,人可靠,却还需要历练,不太懂事,私下询问何伯。   “或许有天,你深爱一个人,却得知永远无法和她相守的时刻,就会明白这样的心情。如果不能亲手给她幸福,至少让她在别人身边,不孤独。”   天刚蒙蒙亮,我被一阵香过一阵的米饭叫醒。   去到厨房,发现叶慎寻正洗手做羹汤。不多会儿,他将一碗蛋炒饭摆在我跟前,“将就吃吧。”表情淡淡,看不出悲喜。   知道他介意我私自跑去魏宅的事,遂识时务地与他开玩笑,“喂,你发现了吗?每次我大灾大难后醒来,你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吃。”   看我又恢复到嘴贱模式,他眉峰稍微平了平,两手一摊,“不然怎么办?对你而言,除了吃,真不知还有什么能提起你的兴趣。”   “这张随便说句话就撩人的嘴,到底随了谁啊!”我捧着饭,嘻嘻讨好。叶慎寻没忍住,偏头英俊一笑,却叫我发现他脖颈处青了半块。   “怎么回事儿?”另只空着的手伸过去。   男子轻易躲开,随意摸上那块淤青,“哦,没事,不小心被文件夹砸了一下。”我半信半疑收回手,正要试探,岂料他忽然探过身,近距离地打量我,喉结耸动。   “程改改。”   “嗯?”   “如果哪天,我一无所有,你还会跟着我吗?”   我嚼着饭,想也未想,“不会。”   被横了一眼,“为什么?!”   “哪有什么为什么?你就算金山银山家财万贯,我也不可能跟着你啊!难道叶公子身边还缺奴婢吗?!”   叶慎寻坐直身,神色严肃,“我没同你开玩笑。”   立时我也不吃饭了,定定瞧着他,“我也是认真的。”   见我同他打太极,叶慎寻干脆将凳子一拉,整个人凑到我身前。那架势,差点吻到我的脸,目光却冷得像冰,“所以,我要你别再逃跑了,留在我身边,你压根没考虑过这个建议?”   所以,这又是在告白……?   要不要每次告白都这么猝不及防?   作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总裁担当,难道不该备下蜡烛鲜花跑车和烟火?   听我吐槽,叶慎寻立马不走心地吩咐沛阳,“去准备蜡烛鲜花和烟火。”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王牌助理沛阳,嗖一下从房间角落闪出,“好的老板。那,跑车呢?”   “车就算了,免得她又给我弄坏。”   “……你这样宠我,不好。”   显而易见,好好一场告白,又给我搅黄了。   等叶慎寻被一个电话匆匆叫走,沛阳忍了又忍,才偷偷告诉我说,叶慎寻脖子上的淤痕,是被他爸,叶忻砸的。   “多大仇啊?”我下意识皱眉。   沛阳顿了顿,最后豁出去般,一副为了老板的幸福我宁愿连工作都不要的样子,“您以为那魏氏执行官如何肯轻易交出骨灰?是叶总将叶氏刚拿到手的种植技术,私下廉价转给了魏氏。”   我眼前白光闪过,怔怔地,怪不得。   之前叶慎寻出差,就是为这项技术的引进做前期工作。他费了多大力气,才将专利拿到手,在政策正式出台以前,为叶氏抢得先机。到头来却为了渺小的我,将大块五花肉送到别人嘴边,叶忻如何不着急上火?   “不仅如此,连叶氏的总经理之位也给革了呢。”   沛阳扁扁嘴,一脸幽怨地看着我,似乎在说我阻挡了他的涨薪之路。   难怪他问我“什么都没有了会怎样”的问题。想到这,我心口一抽一抽,像有人拿着沾了盐水的鞭子在施以极刑,冷不丁问了一句,“他什么时候回来?”   结果当晚,准备鲜花蜡烛的人,是我。   叶慎寻进门,我便一手捧着盛牛排的碟子,另外腾出一只接过他手中的文件,“surprise!”用肩膀推着他往里走。   瞅了眼桌上的美味佳肴与摇曳烛光,男子的惊喜只有片刻,之后却十分恼火般,伸手去口袋里摸香烟与打火机。我看穿他的意图,搜了他外套里的盒子往垃圾桶一甩,努努嘴,“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忍忍呗,我两现在可是绑一条绳上的蚂蚱。”   他面色不善瞥我,“程改改,我最讨厌你这幅模样。”   “我怎么了?”   “如果实在忘不了谁,干脆离其他人远点不好吗?给别人期望,看别人捧出真心,再指着活蹦乱跳的心贻笑大方,如此反复,这就是你惯用的伎俩。”说着,就恨不得掀了桌,掉头就走。   叶慎寻的指责有些重,我却没反驳,片刻后将刀叉往盘子里一放,“好,我答应你。”   引起对面人一瞬的错愕,“嗯?”   我继续重复,“我答应你,不再想着逃,待在你身边,然后呢?一年,两年,新鲜感不再,我就跟当初的解冉一样,乖乖滚蛋?叶慎寻,人心肉长。我不是感觉不到你的真心,我只是不相信,你的真心能走到我期望的那么远。所以,你对我越好,我越不敢面对。就像一只刺猬,要么刺你,要么就只能往安全的范围退。”   他对我的用心,值得我抛下骄傲,给彼此一个开诚布公的机会。   好不容易流利地背完稿子,以为叶慎寻会打退堂鼓,没成想,他的反应比预料中迅速,甚至趁我不注意,掰过我的脸,逼我正视他的眼,墨黑墨黑的,“你就能保证,人生中做的每件事都有始有终吗?是,我的确无法证明,对你的这份新鲜能撑多远,但我清楚,对你的那种感觉,永远不会改变。”   “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何种境地,但凡你开口要的,我都不能允许自己,无法送到你面前。”   就像当初,他不明白,自己是否为了看她一眼,曾等待过两千年?   唯一清楚的是,如果现在要他等,他愿意。   叶慎寻这魂淡,追人的架势和吞并企业一样,下手太黑,不达目的誓不休,根本不给我逃避的余地。显然,被这样谦淳无双的脸对着,说不动心太假。我赶紧整理心神,避开他迫人的气息,往后退了退。   “可是,我不想再留在滨城。”掷地有声。   这才是关键问题所在。   这座城市留给我的记忆,都是失望和泪影怆怆,看不到半点希望。尤其齐悦英死后,我经历了与魏光阴那场真正的诀别,离开的想法早已在心里扎根。所以,更不敢给他任何回应。   没料……   “如果我跟你走呢?”   “啊?”   昏暗中,男子嗓音又低又润。烛光跟着他的眼波一起,翻飞荡漾。   “你想去哪里,我奉陪到底。” 第13章 他什么都有,不差你   拉萨作为西藏首府,的确不枉。   它将高原与民族特色展现得淋漓尽致,形成秀丽又不失磅礴的风景。   初初抵达,我不习惯当地气候,与成天放飞自我天性的小孩儿们。他们交朋友的方式靠嬉闹打架,谁厉害,谁就是山大王。   期间为了不被逮回去,叶慎寻不敢带银行卡与信用卡。原想在滨城取现金备用,孰料叶忻像有先见之明,提前安排了人监控叶慎寻的资金状态。被叶慎寻察觉后,他钱也不敢取,只能拿着沛阳伪造的身份,荷包干净地与我坐火车逃出滨城。   火车行程三天时间。   进藏时,我起了轻微的高原反应,好一通折腾。清醒过后特别想吃方便面,但火车上的食物,价格基本是陆地双倍,心里盘算着将来要用到钱的地方,立马忍了嘴,叶慎寻却没概念。   以往方便面在他眼里,也能算食物吗?听说八块一碗,他惊讶地捧来两杯,献宝似地对我说,“天了程改改,你这么好养活,真要带了银行卡来,那些钱可怎么造?”   关键是,您没带啊!搁这儿望梅止渴。   我痛心疾首,一边吃着“天价”方便面,一边调出计算机APP,将我以往剩下的工资和稿费快速分作五份,分别是前三个月的房租及日常开支。还有一个月剩余,以备不时之需。   那厮看看计算机上的数字,彻底沉默了。好半晌,终于忍不住担忧神色,问,“这些钱……真的可以撑四五个月?”分明就是他一天的消费用量。   看到了吧,生活环境与价值观,才是两人能否牵手的关键。显然,当时的叶公子还不明白。   民居房是提前在网上找好的,进了拉萨市区,我两直奔目的地,却被告知已被人捷足先登。还没在居住上受挫过的男子,身心疲惫,撑不住了,用座机给沛阳打电话,要他借钱给自己,先买幢小房子。   沛阳可等到翻身做主人的时候了,哼哼唧唧道:“先生可是连我的账户都监控了哟。您考虑清楚哟。我要是突然动了大笔资金您可就跑不掉了哟。”这落井下石,听得叶慎寻好想飞回去踹他两脚,“看把你给横的!”   无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当日脱口而出那句:“你要去哪里?我奉陪到底。”成为叶长公子人生中三大后悔事件之首。   唉,我就这么没魅力,心塞。   所幸,接待我们的房东常年在外做生意,对汉人特别友好,见我两实在没地方去,想了想说,“我那边有个小院子了,很久没人住了,环境不好的了,不过打扫打扫还是可以的了,看你们要不要了。”   叶慎寻被连串的“了”绕晕,只想找个地方赶紧躺下,大手一挥,“行。”连租金都没问,我突然也开始担忧,我两会不会饿死在这高山冷水地……   起初没找到工作的一个月,我还能靠写字为生,小心翼翼将稿费存下来,标明叶慎寻专用。   因为在他心里,来这儿压根不是避世,是旅游来的,所以看见什么新鲜玩意都要随手带回来一两件。直到有天,他又带了一只民族风情的簪子回来,我忍不住了,跟个怨妇似地和他争论,“没用的东西别再买啦!”   “好歹你也找找菜市场有没有下苦力的地方啊!”   “再不济你那么孔武有力还可以去杀猪啊……”   有那么几秒,我感觉叶慎寻被我数落得太阳穴都颤了颤,面临崩溃边缘,再差一步就丢下我甩手走人。没料,最后竟是他带回来两份靠谱工作。   工作正是他经常逛的地摊老板介绍的,在当地一间小学里教英文与汉字,试用期薪水不高,转正后倒是勉强。两个人加起来,我再写点稿子,应该饿不死。   至此,我两这慌慌张张一趟,才算正式有了方向。   滨城那头,叶慎寻一走,将慎周完全丢给周印,简直与叶舜山骂的不差分毫。   “对着外间人模人样,对着朋友,却人模狗样癞皮膏药。”   魏氏连得了几分好,魏光阴在集团的地位完全奠定,修身养性后开始主动攻击,势如破竹,惹得滨城流言再起。说叶家公子连着被抢了几只煮熟的鸭子,还能不得抑郁症?干脆去国外疗养,眼不见心不烦。   慎周被根基牢固的魏氏盯着,又被有心的解绫暗地里箍着,周印一时分身乏术,却又哪里是个肯就范的角色?他下手不比叶慎寻软,干脆给解家的子公司找了点麻烦。   在解绫的带领下,解氏亦效仿慎周,建立了一间投资公司。   公司借着当今大火的网络平台预热,在上边进行宣传活动,顺带开通了众筹页面,每人每次投一分,最后将进行抽奖,抽取三人获得价值十万现金,噱头十足。   原本活动开展好好的,突然有天引来检查小组,将整个团队都带走调查,被控非法集资。   “每人一分的数额并不大,并且是以奖品形式募集……有点儿牵强了吧?”   办公室内,盛杉盘着腿,一边吃冰激凌一边问。   “无论数额多少,众筹返现金就是私募。没有资质,就是非法集资。” 只要有心,条条款款都能硬扣上去。   桌子背后,周印摘了眼镜,还想同盛杉解释,毕竟她以后还要接管盛家,不料盛杉却专心致志地将一桶雪糕吃得见底,仿佛觉得有他在,自己不用应付这些勾心斗角。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信任,叫周印特别受用,负载的心即刻清清凉凉。   没多久,内线接近,说解绫求见。   慎周天台有个四四方方的玻璃房子,外间种满了花草,是喝茶休养的好地方,与周印曾带她去的地儿七八分像。解绫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脚,才有勇气踏进去,疏离地唤一声,“周总。”   对她,周印自是有愧疚,否则不会心知解绫在里头搅浑水,也迟迟没动作。若非叶慎寻一走,流言四起形势紧张,他也不会出手。   两人不谈过去,也不谈风云,静静坐了半小时。期间,他亲手为她泡了壶茶,正是当年的茶叶与手法。解绫喝一口,突然丢盔卸甲,晶莹在眼眶里转了又转。   “前几日有人送了我一份见面礼……”边说,边从袋子里摸出某样东西。入眼,正是赫赫的银色小U盘。   不用猜,周印也知里边是什么。当年的帐,他还没找解家人算,对方却自动送上门来,男子当即面色不悦。   孰料,银色U盘只在桌面停了十几秒,便被解绫推到他眼前,“里面的的内容对我毫无作用,想来,还是放在周总这里比较好。”对面人倒惊了一惊。   解冉这张牌的确够好,但不适合解绫。她曾经说过,自己天生与解冉是不同的人,现今,她依旧这样觉得。   对周印,她是有满腔的情愫沉沉荡荡,也尝试过爱而不得的味道,还被当众毁婚,可在爱情这件事上,她还保留着应有的骄傲。不威胁,不祈求。乞讨的东西,即便得来,也不是最初想要的模样。   更何况,她的最终目的,是让解明栋为辜负了自己的母亲而付出代价,那么周印这个人,只宜为友,不宜为敌。解冉,到底还是轻看了她。   片刻,周印受了解绫的好意,将银色物件纳进手中,出声的口气亦在不知觉间缓和了,“我记得你喜欢这茶,刚好剩半罐子,带走吧。”   “可以吗?有人不会吃醋吧。”她忍住心间翻腾的苦涩,却见他笑了笑,目光笃定,“不会。”   “你就这么肯定?”   回答迅速。   “她是我的选择。”   那个女孩是他的选择。所以,不会错。   闻言,解绫鼻间酸涩更甚。好可惜,她不是他的选择。   待解绫一走,周印却没离开,悠悠对着天台的另扇门唤,“出来吧。”盛杉完全没了在他人面前的风光,此刻就跟偷吃被抓的小孩,摸摸耳朵跳出。   “你什么时候发现我在这儿的?”   “现在。”   “现在?!我还以为……”   男子微一抿唇,眼畔笑意不减,“猜你应该不放心我两单独相处,想方设法也要跟上来,就试探一下。”那不是比直接发现她还丢脸……盛杉面红更甚,干脆抓起他的胳膊咬一口。   “周印,你非娶了我不可!”   他已习惯她的主动,并不吃惊,“为什么?”   女孩想半天,倒无任何理由,刚刚那句只凭心意脱口而出,没想一旁默然的他,却帮忙补齐,脱口即是半阵春风。   “因为,我喜欢你。”   只喜欢,你。   拉萨周遭都是雪山,导致昼夜温差特别大。   我白天上课,晚上就缩回小屋写字,来这儿两个月,竟还没去过布达拉。叶慎寻看不惯我这么紧巴巴过日子,第一个月工资刚到手,就拉着我去逛了几圈。   虽然在斯里兰卡见过规模不输的宗教寺庙,可真见这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巍峨地立在群山之巅,俯瞰众人渺小,诵经声远远传来,内心还是忍不住激荡向往,连忙构思出一个小说情节。   “男女主角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男主心伤不已,放弃一切跑来寺庙出家。女主得知后大老远追来,答应以身相嫁。两人在佛前立下誓言,男主的家人却在关键时刻赶来,告知真相:你们不能在一起!因为,你们是亲生兄妹啊!接着,女主哭倒在男主面前,现在你明白,我当初为何拒绝……”   叶慎寻斜睨我一眼,打断,“程改改,知道你为什么红不了吗?”   太棒了,终于有人替我解答这迷之难题,“为什么?!”   “因为你写的男主都太渣。”   起初,我没懂,叶慎寻则像个窥破全局的老者,压低声音道:“女主明明知道自己是男主的妹妹,却还义无反顾跑来寺庙找他,说明已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而男主已经在佛前发过誓,此生非她不娶,好歹算半个出家人,出家人怎么能打诳语?说要娶她,就要娶她!”   “……可他们是亲兄妹啊!”   “可他们相爱啊。”   “可这段爱情不被世人祝福啊!”   “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眼光?世间不被祝福的情侣那么多,多一对算什么?”   “……”   看我一脸有话要说,却辩不过,叶慎寻循循善诱。   “程小姐,你知道吗?绕地球一圈是四万公里。两个不同的人要在地球上相遇,兴许要走很多个四万公里。运气差点,就算到了拐角也碰不上,更何况相遇,相知,到相爱。人生已经这么艰难,那些还能活在梦里的人,就别去叫醒。”   须臾,我联想到自己。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对叶慎寻而言,我就是他目前想要维护的梦境。在竭尽可能下,他会保全这个梦不被破坏。但到了必要时候,他又会成为那个,亲自叫醒我的人。   正午的山巅热气腾腾,到了傍晚就寒气袭人。我抵抗力差,回家便发了烧,浑身发冷。   小院子设施不齐全,根本没有安装空调的可能性。再说,空调在这儿不实用,还贵,只能靠被子取暖。叶慎寻守着我吃完药,让我躺下休息,我却因为冷,翻来覆去不安宁。   我两原在两间屋子,划分了楚河汉界。到八九点,天色完全暗下时,一个硕大的影子摸黑进了我的屋。我被烧得视线模糊,却还不忘尖叫求救,被人一把捂住嘴和鼻腔,“是我。”一把低醇熟悉的嗓。   他摸了摸我额头上的冷汗和冰凉手掌,然后一声不响开始脱外套。   见状,我借着仅有力气惶惶往后退,“叶慎寻,你想没想过,你这样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男子动作并未停顿,顺利脱掉外衣后,大剌剌跳上我的床,居高临下看着我说:“我想过,就像现在这样,我为刀俎,你为鱼肉。”旋即还刻意猥琐地搓了搓手,简直色情狂,“来吧宝贝儿,今天就试试你的肾好不好用。”   靠!   我条件反射伸出脚,想踹他下床。可我是病人,叶慎寻又是练家子,下盘极稳,结果我不但没踹走他,反叫他轻松逮着我的小腿往旁边扯了扯,找到最合适的位置顺利躺下。   毫不夸张,他一来,我的小床猛地沉了几下。我还没来得及吐槽,便被纳入一个温暖怀抱。这个怀抱的主人,此刻正两手两脚地将我束缚。   不是没拥抱过。   很久以前,还在Q大时,叶慎寻隔三差五就找到学校来索抱,美其名曰要取代魏光阴的气息。但是,有些人的气息驻扎在心里,哪那么容易取代呢?后来,我两就决裂了。如今,我卧病在床,他单纯想为我取暖,对我自然是没那心思。可我总不能习惯,他怀里独特又烈性的烟草味道。那味道跟罂粟没差别,吸久了,会上瘾,只好左闪右避。   “姓叶的,你再不走,我就报警!”   “行,你抱紧,千万别掉下去。”势将泼皮无赖进行到底。   我动作更大,跟小狗似地拱,他终于不耐烦,“别动!”   身前人将我的脸推开巴掌大的距离,严肃威胁:“生病还不老实,当心真办了你。”黑暗中,只见滚圆曜石似地眼珠,定了再定。   我倒抽口气,琢磨了几番,觉得他禽兽起来的可能性确实比较大,干脆狠心一下,反客为主,故意吧砸了几下嘴,再舔舔唇做恶心状凑上去,“随便,你来。”   果然,叶慎寻恨恨瞪着我,考虑半天,还真下不去嘴,只好将我脑袋死命地往他胸口摁,“死丫头,你等着!不是不报,时机未到。”   时机?敢情他为此还拟了个计划表?!   我忍不住闷笑,因此转移了注意力,连身体的不舒服都解了许多,不一会儿就睡着。而那晚月光清幽下,有人的心,如外边千山上暮着的雪,悄悄化了,又化。   那夜以后,叶慎寻开始有事没事跑我这儿蹭床睡。   要么说他那间屋的床柱子不够有力,要不就是怕我半夜生病,最后演化成他怕自己半夜生病。至今还没赶他走,我也是好脾气。   就这么拖拖拉拉过了好几个月,学校那边渐渐熟悉起来。班级有几个调皮捣蛋的小鬼,令人头疼极了。于是我向他吐槽,“如果以后非得生孩子,顶多生一个。若生上两个,都这么皮,打起架来,我该帮谁?”   叶慎寻认为我的逻辑简直匪夷所思。   “合着你还要去帮忙?”   “哦、不,”我赶紧澄清,“我的意思是,万一生两孩子打起来,我不知该心疼谁。”   夕阳西下,立在摩肩擦踵的游客中央,叶慎寻停下脚步,沉吟半晌,“这有什么好纠结?直接抽打赢的那个啊。兄弟都下狠手,还不该教训?”   ……想想有点道理,看来他以后会成为是非分明的父亲。   不知不觉,春节快到。   没有滨城湿冷的空气提醒,我尚未发觉。直到西藏这边游客越来越多,个个欢天喜地说要买礼物,回家过年时给小孩子,我才意识到,辗转一年冬。   许多旅客是开车进藏的,路上准备了许多报纸杂志做消遣物。有人在我们小院门口歇过脚,留下一报纸的花生壳儿。我的棱角仿佛被这里过于平静的生活给磨没了,当下也未损人,只叹口气,伸手整理,却不期然被上面出现的一张轮廓惊到。   “日前,魏氏集团执行官在谈判时突然晕倒,已紧急就医……”   魏光阴生病了?   等意识过脑,才察觉心口缩了缩。仿佛有股浊气堵在身体中,怎么也散不去,乃至于晚上吃饭时,我都心不在焉。   “今儿回来,隔壁大娘送了一叠土豆包子和半壶松茸高汤,说谢谢你这小卓玛教她家孩子画画。”末了,我碗里多出块金黄色小食,叶慎寻像奖励般地冲我努努嘴,表情颇为自豪,“没看出来啊程改改,你这琴棋书画四绝五艺的,差不了多少了吧?”   他难得夸我,以往这时,我恨不得胸脯挺得比天高。却没想,我出口却是:“叶公子,你真不打算回滨城了吗?”语气试探。   对面人一愣,闭了闭眼妥协道,“好吧,我再也不来抢你的床。”意思是,你别赶我走。   顷刻,我莫名心酸。   感情的事与瞎子摸象有何区别?手中只有先入为主的那头象,别人再好,你看不到。而这头象再不好,你也看不到。   见我迟迟不回应,叶慎寻脸色几变,摆了筷抑扬顿挫道,“怎么?你想回去了?当初是谁闹着与世隔绝,现在终于发现隐世也有不好的地方?那些想见的人,都见不到。”   猝不及防被戳中心事,我不知如何作答,端碗准备去舀米饭,却被他从后边扣了手。高大身量唰地站起,立于横梁和地面之间,眼神与空间一样逼仄。   “程改改,”那人迟疑了一下,叫我。   门外大半个山腰的白,悉数印在男子锋利如刀的面庞。良久,他声音压低,柔肠百转,“如今他魏光阴,什么都有,根本不差你。如今的我却什么都没有,除了……你。”   后来,当往事皑皑,程改改却无法忘记这个男人,曾小心翼翼对她说过的这一句。   为这一句,她跃跃欲试想再踏进漩涡的脚,彻底收回去。因为她比谁都理解,什么叫漂泊无依。就算,她无法跟着叶慎寻锦衣美食,更阻止不了接下来的颠沛流离。但至少,在他流离的时刻,有她陪。   滨城最近迎来两件喜事。   一件是,盛杉和周印这对妖孽终于选择互相伤害,不再祸害他人。   另一件是,魏氏集团物尽其用,将引进的栽种技术普及到周边乡镇,造福村民,也算叶慎寻当初没白费心思。尽管钱最终进了别人口袋,他略微心塞,看看手里的工资条。   一个月两千多块到底是什么鬼?   所以自古,月有阴圆。有人欢喜,也有人愁。   叶慎寻带着程改改消失,了无音讯,解冉整个得了失心疯般,每日见到解明栋的第一句话是,“有没有他的消息?”惹得这以往疼她上天的父亲也不厌其烦,“男人是风筝,只能放,不能收,尤其像他这样的男人。事到如今,你为何还不明白?!”   明白?她要明白什么?她有何过错?错的人是他们!   最初,叶慎寻飞到巴黎向她求婚,她不过一时任性拒绝。程改改这贱人,却趁虚而入,不知使了什么妖媚法子,迷得他晕头转向,连慎周和叶氏都不要了!   本想毁了她引以为傲的冰清玉洁,盛杉却横出来替她挡难!   后来,她低下气焰,同解绫假意交好,想借对方的手,往她在意的人身上捅一刀。可解绫不知在想什么,居然将U盘给了周印!   为什么,全世界都跑来和她作对?她不能甘心。   她真的……不、甘、心!   滨城的节日气息渐浓。   春节前夕,刘大壮已经在他爸的公司转正,担任销售经理一职。为了出去见客人不丢脸,他以新年礼物为名,哄得刘柄答应给他换辆新车,导致他无论见到谁都喜滋滋。   但想到程改改,他总有些遗憾,这辆新车上坐的第一个女孩儿,不会是她了。   以往他每次捞到什么好东西,程改改都最先尝甜头。结果这魂淡倒好,干脆学人私奔,滨城所有的一切,都如身后事般悉数扔掉。真特么狠。幸亏,还有个好淑女肯接纳他随时的人来疯。   好淑女家巷口,刘大壮百无聊赖坐在车里等待,他答应在她生日事后,陪她去一次游乐园。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敲车窗,漫不经心抬头,却不是好淑女,而是个穿黑衣的陌生男子。   青年降下窗户,“有什么事?”   对方训练有素,“请问是刘维先生吗?”   “我是。”   “您好,我家小姐有请。”   城市那头,叶慎星正在陪盛杉试礼服。   临行前,叶慎寻慎重地将这个宝贝弟弟,交给唯一信得过的周印。   “多久回来?”   被问及归期,男子略一默,洞穿全局般微微笑起来,“那丫头,新鲜劲儿不出半年。”不过陪她好山好水地散散心罢。周印心中有了数,“那就是,三月?是个办喜事的季节。”   闻言,叶慎寻挑眉,心情大好揶揄:“哟,敢情还真给你修成了正果?盛家那边怎么说?”   “虽没明着答应,可看她整日在我身边转悠却不明令禁止阻止,已经算表态。至于我爸,求之不得。”   “既然如此,还等什么?不如趁我们走之前把婚礼办了,也算了了程改改心愿。”   周印拍拍他的肩膀,“不急,反正你在外边肯定不习惯。到时改改若还没改变主意,至少给了你拉她回来的理由。”   果然好基友,满满都是套路。   而完全不知大哥与程改改私奔的叶慎星,此时正扁着嘴,对盛杉的礼服指指点点,这不好看那不好看,气得盛杉不试了,“小子,我又不嫁给你!”   叶慎星同学手一摊,“我也并不想娶你啊,只有周哥哥口味才那么重,我还得等我家橙橙呢。”   盛杉冷笑,你等程改改,不是口味更重?!   不过这挨千刀的,跑哪儿去了也没个交代,届时伴娘怎么办?   毕竟,她未曾想过,在自己人生最重要的时刻。站在身边的人,不是张牙舞爪的她。   “喂,小家伙,帮你橙橙挑件礼服,万一她滚回来了呢?”   在我和叶慎寻任职的那所小学里,有个奇怪的小女孩。   她总在每周五出现,默默蹲在墙角听我讲几节课,然后默默跑开。有次叶慎寻来教室等我,两人差点撞上,小姑娘眼神瑟缩,怕见生人似地,逃得飞快。   中国何处都有八卦市民,打听下,才知她原来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青豆。是孤儿,住在拉萨唯一的收容所里。父亲有暴力倾向,屡教不改,母亲受不了离家出走,她父亲最终喝死在街边。因为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都差,便将几岁的青豆送去了收容所。可这姑娘不知是不是见多了血腥画面,惧怕生人,更不爱与谁交流,渐渐患上阅读障碍,只能靠听。   见到她,仿佛见到十岁的自己。若非魏光阴出现,兴许我的人生,也如此苍白无异,当下便泛起怜悯之心。   “既然同病相怜,干嘛不收养?”   睡觉前,叶慎寻一边轻车熟路地烧水,一边问。   我坐在床头晃着小腿沉吟,“我想过,但怕以我两现在的工资,养不活。”他倒看得通透,“广厦千间,夜眠不过六尺。家财万贯,日食不过三餐。她一个小姑娘的嘴,能有多大?至于眠,我那间房完全可以让出。”   是啊是啊,这样就顺理成章赖我房间不走了,好个张良计。   可纵使知道是张良计,我也不忍心将这样一颗青豆,放在浩瀚却冷漠的人群中。   为青豆办手续当日,需要在家庭关系栏上标明身份。究竟是以慈善之名资助,还是以父母身份收养。   我不知如何抉择,询问工作人员,“普通人和父母之间的权益有何分别?”叶慎寻睨我一眼,“简而言之,普通人只能定时定点来看望,送点钱和东西什么的,没必须关系。”   “父母呢?”   “父母有财产继承权。意味着她如果叫我爸爸,以后我所有的动产与不动产都能名正言顺过给她。”   语罢,我不淡定了,悠悠转头,深情地对着叶慎寻说了两个字,“爸爸……”   “噗。”   工作人员当时就喷了,却碍于在岗位上必须忍笑。   见当事人没反应,我还不死心,非惹得他面如黑炭才罢休,“为什么不回应?难道叫爸爸不好听吗?爸比呢?”男子怒极生笑,微微抬起一只胳膊揉乱我的发。扯唇扬眉,俊朗无双。   “叫老公,也有。”   ……   自从有了青豆,我再和别人说我两并非夫妻关系,已经没人相信。   关键是,我已经无法再否认,自己竟开始习惯与他粗茶淡饭、晨出暮归的生活。   除夕那日,我带青豆去参加当地小孩子的庆祝活动,要她多接触人群。   活动在小寺庙里有午饭吃,叶慎寻看她渐渐大了胆儿,趁机将我拉走,穿过熙攘拥挤的宏伟宫殿,抵达人烟罕至的小巷,循着巷子找酒肆。   酒老板是个本土老人,因缘际会与叶慎寻成为了忘年交,说好在假日里送他一坛好酒。许久没蘸到荤气的我两,刚捧到酒坛,便像久旱逢甘霖的难民,为了这坛好酒大打出手。   他的身手很好,可我耍赖厉害啊!   争执了好一会儿,却不小心砸碎坛子,院里霎时香气扑鼻。   叶慎寻恨铁不成钢地剜我一眼,立马蹲下身去,纡尊降贵收拾现场。我乐得清闲,蹲在石檐上深深嗅酒香,忽听得短促的“嘶”一声,定眼,发现男子的手好像无意间被碎片划伤。   视线里的人微微蹙眉,再展开,最终没甚事地用指腹推了几下,继续收拾被弄乱的现场。   于是,我明明酒没入口,却恍惚在青天白日下醉了,眼泪猝不及防,偷偷淌下。   他原是睥睨众人的绅公贵子,却为了我冲动间的一个念头,陪我逃到这里,过着惶惶不知终点的日子,从未埋怨。而我,除了拿千疮百孔的一颗心去回馈,自知再无所能。   那日回程的路上,我以为,叶慎寻不曾发现我波动的情绪。未料,路过宫殿时,他忽然在吵嚷的人群中停住脚步,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张纸,往我怀里一塞。   定睛一看,是张保险单。被保人是他,受益人,却赫赫写着我的名。   男子的表情,仿佛捧了整个宇宙奉上,还得意地扬扬食指上的小伤口说:“不过流点儿血,怕什么?就算我死了,你也不用担心下半辈子怎么过活。要么,我人回来。要么,钱回来。要么,人带着钱一起回来。”   丝毫不考虑保险公司多么心塞,却成功博得我思绪澎湃。   “那你的意思是,你活着就是台印钞机,死了也会变成一堆人民币?”   他点点头,不假思索,“对,所以,”咳嗽了一声。   “程改改,嫁给我吧。”   我受宠若惊。   尼玛!   告白让我受到惊吓,连求婚也这样不像样吗?没有钻戒,洁白的哈达至少来一条吧?保险单算什么玩意!我欲控诉,却见叶慎寻用鹰隼般地眼锁着我,等我回答。   良久,我不好意思绞着手。   “我做你妈……不合适吧?”   本以为我欲盖弥彰惯用的伎俩,会令他不高兴。没想这魂淡居然抖着肩膀笑了起来,语气相当狂妄:“还真以为,无论别人说什么,你都不可能露出小女儿家的娇态。看样子,不尽然嘛。”   他逗我的!他果然逗我的!!   还好我没有上当!   若非我刚刚拼死摁住了那句“好”,现在,我已经反身为奴,彻底沦为叶慎寻嘲讽的对象。   可是为何,竟有丝愤怒,和失望?   见我不想再与他搭话,叶慎寻从过往摊贩手里买下一串格桑花环,冷不丁套在我头上,鬼使神差一句,“小傻子”我被他清清透透的声音叫得心尖一动,竟没有拒绝头顶多出的那串花环。   不远处,正是香火鼎盛的布达拉宫,经殿里有诵声传来,香雾气息隐隐。叶慎寻拉着我,与其他平凡世人一起,在山脚磕长头。听说,只要心诚意赤,就能修得来世再相遇。   高山反射的雪光,照拂着我身旁男子安静匍匐的模样。   仿佛朝夕间,我与他真能一起,两鬓苍苍。   周末。   在叶慎寻“不经意”的提醒下,我终于想起,已经很久未登录邮箱。   原本我两正进行石头剪刀布的世纪对决,青豆做裁判,谁输谁做饭。没料我输得难堪,赶紧耍赖,抱着电脑以赚钱为由,风驰电掣钻进了房间。叶慎寻无可奈何卷起衣袖,边去厨房边指着我的背影对青豆说,“别学你姐的坏习惯。”   青豆依旧不怎么开口说话,却已经学会怎么浅浅偷笑。   房间里,我抱着笔记本端坐在床,悠悠记起密码,邮箱弹开,嘀嘀嘀好多封信件提示,盛杉首当其冲,接下来便是刘大壮与一些莫名其妙的垃圾信息。   刘大壮率先批判了我的没良心,然后将新车照片作为附件发给我看,说副驾驶的位置永远给我留着,“别只顾着坐在叶慎寻的玛莎拉蒂上笑,赶紧回到我的奥迪里哭哭吧。”   这绝对是奥迪被黑得最惨的一次,却逗笑了我。   最后,刘大壮问地址,说如果近的话,兴许春节抽时间过来自驾游。我偏着脑袋想了好半天,终是没忍住透露:我在拉萨,感谢想念,记得每天再想我多一点。   发送完毕,在屏幕前乐得如沐春风。   忽然,这阵春风在我点开盛杉发来的邮件时,被硬生生拦截,化为尖利的呐喊。   “叶、慎、寻!”   “怎么?”   厨房里的人闻声,从小窗户那儿偏头瞧我,却听得我直上云霄一句质问,“盛杉要和周印结婚了,你为什么没告诉我?!”   “邮箱是你的,我以为你知道,怪我囖?”   男子佯装无辜,退身回厨房的途中,嘴角笑意融融,心想哪里是小傻子?整个24K纯傻。   正如周印所料,得知盛杉要结婚,我马不停蹄地开始盘算着,何时回滨。因为我曾与盛杉互相发誓,要做彼此的伴娘,见证对方得偿所愿的时刻。   启程前晚,我问青豆要不要跟自己去一个到处是高楼的地方。   青豆惴惴不安,“那里的人,和哥哥姐姐一样好吗?”我微感动,又心酸,“那里的人,比哥哥姐姐还要好。”就算不好,我也打定了主意,这辈子都要照顾这影子样的女孩。   我和叶慎寻两人的行李不多,我自己的很快收拾完毕。想起叶慎寻这公子哥儿,被人伺候惯了,即便在拉萨住了四五个月,却还是不会将衣裳叠豆腐块。当即大发慈悲想,帮个忙。   说起来,我的房间在院头,叶慎寻在尾,我却从没光顾过他的领地,总觉得过于私密。可那日,在他半真半假向我求婚后,我们之间连最后的僵硬似乎也被戳破。于是这短短二十几步路程,我走得轻松。近了,却听见屋里的人似乎正与谁通电话。   “嗯,特区政府已经松了口,答应与叶氏合作建设国道休息点。你先拟份合约给我过目,其他硬性要求等我回滨城再做修改……”顷刻,我悠然的步伐重如泰山。   与此同时,叶慎寻回身,见窗边倒影,心想不好,拔腿追出去,恰巧逮到我飞一般往门口逃的身影。   他从斜角单刀杀来,拦住我的去路,被我大力气推开。   “骗子!你滚!”表情明火执仗。   叶慎寻堪堪站稳,又整个闪身去挡,自知有错,立马放低姿态道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些事情瞒着你,是我不对,但你也得为我想想啊?为了拿回你娘的骨灰,叶氏花大价钱引进的种植技术被贱卖,无疑是从集团身上挖了个大窟窿,至今血流不止。这整件事我开的头,玩劳什子烽火戏诸侯,临到承担责任弥补的时候,我真能甩手?”   没错,在得知目的地是西藏后,叶慎寻便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更大的计划,那就是拿下特区陆路的公共设施建设权。   这利国利民的项目,盈利姑且不谈,对叶氏而言,更是名垂千古的机会。这样,自己曾做过的荒唐事,总算可以弥补。所以刚来,他整日出去“闲逛”,引起我的不满,其实是去班子里见人、喝茶。连我两的工作,也是这边特意安排下来,掩人耳目。可他瞒得小心,走得稳当,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对峙良久,我的表情越渐哀莫,思考好半天才启唇。   “叶公子,你总是能将不堪入耳的行为说得如此好听,有时我真分不清,你对我,究竟真心,还是假意?三年前,你为了韩国工厂的项目利用我,我原谅了你,还不计前嫌救你性命。三年后,看你为我奔走,替我挡风,抛弃一切随我天涯海角,我真的以为……我可以再相信你。”   “你不能这样武断,”   看我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叶慎寻瞳孔闪过惊慌,箍住我的肩膀。   “我虽并非打定主意要随你来避世,但长久以来我的改变,你就真没丁点发现?!换做从前,我哪肯在这样的屋子睡上半天?你掰着指头算算,为了帮你疏解情绪,我多少次被你骂得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叶慎寻说的实话,震怒中的我却无心听取,微用力挣开钳制,睫毛轻颤,“所以我愿意!”   “什么?”   “那天在布达拉宫前,你问我愿不愿嫁,我心里的回答是,我愿意!”   话落,男子大震,表情一时不知该惊该喜。   “以前盛杉对我讲,感情就像参加赌局,男和女一起下注,赌最后分开还是相聚。曾经,为了魏光阴,我赌过一次,输了。后来,我心灰意冷觉得,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人能令我心甘情愿。”   “但是叶慎寻,你又出现了。你为我付出的一切,都让我无法不看在眼底。所以我表面抗拒,内心却可耻地动摇着。后来,你赠我保单,说无论生死都要保证我的人生安逸。那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声音……”   “我愿意。”   “可是,”   话到最后,我声音颤了,眼一闭。   “我欣喜若狂。而你,步步为营。”   突然,叶慎寻的双肘,也失了力气。   好像有什么从开始就错了。   是什么?   大概,是他太过自信,将全世界都看作鼓掌间的棋子,任他杀、任他予,包括程改改。他不允许事情超出自己的预料之外,所以面对任何人,都给自己留着退路。   可在爱情里,退路,意味着投入不够彻底。   就像我方才所言,我跟个白痴似地,为了他成倍增长的宠爱欢天喜地。而他却始终像个局外人,冷眼瞧着我的悲,我的喜,默默算计下一步棋。   “对不起,我可能,无法再与你回去。”   落下陈词,我拔腿转身,背脊颤抖的弧度堪称地动山摇。   盛杉与周印的婚礼定在三月末。   为诏告世人,二月底举行了盛大的订婚仪式,一向不爱于人前露脸的魏光阴也到场祝贺。   场外衣香鬓影,青年却像个天生的注视者,立在三楼房间。   盛杉推门而入时,瞥见站在暗帘后的人正自饮。他眉间化不开的愁,也像手中一杯又一杯的酒,在日日夜夜间晃动,洒不出去,只能入口。   “婚礼过程实在繁琐,忙得晕头转向都忘了问,上次怎么回事?”   魏光阴不甚在意扯了扯唇,“小事。”   “那就好。别太拼,身体重要。”语毕,要他自便,出门招呼其他客人。   临到门口,恍惚有人轻问,“她怎么样?”   盛杉停脚,千言万语不知如何说起,只好答,“似乎不错。”   “嗯。”   青年沉吟,算是收到。清瘦寂冷的模样,仿佛淡淡一缕魂。   终究他是扬路尘,她是浊水泥。浮沉各异势,再无会合的机会了。   顾圆圆在网上受了程改改的委托,要她带着订婚礼物前来会场,却因入口太多,弄不清方向,大大咧咧的姑娘眼也未抬,随手抓住一过路者衣裳,“诶,主会场哪儿进去啊?”   何渊回头,黑发黑眸,目光定定地,将她当作不礼貌的小姑娘瞧,却还是出于绅士风度为她指路,指节修长,“左边直走。”话落,却忽听得一句高昂,“是……你?”   他本欲离开,那姑娘的双颊忽然爬上红晕,眼光水一样地荡,惹得何渊莫名其妙。   “对,是我。”   如命运之锤,一字定音。   那厢,刚应付完客人的盛杉忙里偷闲,躲在角落把玩手机。没料刚解锁,叶慎寻的短信啪一下弹出屏幕,是张去拉萨的机票,末尾还写了四个字——   江湖救急。   争吵夜后,叶慎寻摇身一变,成为家里最受诟病的角色。   当然,在我眼中,他已经不算这家中一员。   每当青豆问,“哥哥不吃早饭吗?”我连眼神都不愿施舍,语气懒懒,“这点米我们两都不够吃,哪顾得了老狐狸?”讽刺他阴险狡诈。   进入反省阶段的叶公子大气不敢出,生怕哪儿行差踏错,又是一阵天翻地覆。孙子兵法说了,以静制动,他琢磨着,自己只需等盛杉来救驾,到时逼上梁山,还怕我不走?   不得不讲,叶慎寻的如意算盘打得好,盛杉也很给力,不仅自己出战,还拉上了救兵,卖萌界达人——叶慎星。而在周印心里,盛杉与叶慎星都是两半大不小的孩子,不放心,于是处理好了手中急事,也跟着来了一趟。   听说能见到大哥与我,刚入拉萨市区,叶慎星便拉着盛杉等人疾步朝小院儿方向来,连街边的稀奇玩意都没兴趣看,也不知真为了叶慎寻,还是他的“未婚妻”……本仙女。   这厢,尚不知命运轨迹即将发生变化的我,还兴匆匆给给青豆换新衣裳,再顺着小道送她去上学。叶慎寻原想同行,却被我凌厉的眼神喝止,当即不言不语缩回房间,暗自神伤去了。   拉萨的清晨,充满阳光和香雾的味道。   我特别喜欢通往学校的一条羊肠小道,铺陈的青石头,很像徽州那道平安坎。据说跨过那道坎,这辈子都会无忧,我曾与叶慎寻一同走过,看来不灵。   想到那满肚花花肠子的魂淡,我气不打一处来,领着青豆的步伐不自觉加快。   行至中间,忽听青豆一声破了音的叫唤,“姐姐!”   须臾,我察觉手中有股蛮力在往相反的地方使,回头,便见几个黝黑青年,抱了青豆就要跑。   在滨城,发生过许多关于小孩的骇人听闻,我一个意识过脑,没多加思考,拔腿追出,一路喊救,期望周边有谁能求助,无奈这儿居住的大多是本地人,对汉语一知半解。   追逐约莫进行了几分钟,眼看要重新回到市区大道,其中抱青豆的青年慌了,当机立断将孩子往地上一摔,回身从腰间摸出什么银色器物,朝狂追而来的我狠狠刺过。   “姐姐?!”   “橙橙?!”   “改改?!”   同一时刻,三道喊声重合。   我不知听见的是哪一道,闪了闪神,再反应过来,只感觉缩进一个充满橘子香味的怀抱。而我被这怀抱锁住的力度,像谁用生命筑成的一道城墙。   忽然,尖锐入肉的声音,甚至搅动的那么几下,我都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我眼前白光大亮,耳朵嗡嗡作响,直到手心的黏腻涌过一阵又来一阵,才缓缓偏头,看向那倒在自己肩头的男孩,颤声叫。   “慎、慎星?”   此刻场面已大乱,周边武警出动,追向逃窜的三人。   事情发生太快,盛杉还呆呆立在不远处,只有周印反应迅速,赶紧放平叶慎星做止血工作,“马上通知你师兄。”他朝不远处的盛杉发号施令,神色严肃得令人心惊。   我这才渐渐有了知觉,猛蹲下身,扑向浑身是血的叶慎星。   地上的人疼得额冒冷汗,却始终牢牢紧握我的手,“橙橙、橙橙你……没事吧?”我赶紧回握,嗓音带上哭腔,“慎星,你干嘛这么傻?!你怎么这样傻!”   少年忽然像不觉痛,虚弱的笑容在面上浮了又浮。   “是你……找到了我啊。”   在美国,我最孤单寂寞的时刻,是你的出现,才点燃我星星之火。   在滨城,我最恐惧无助的时刻,是你凄风冷雨、翻山越岭地,找到了我。 第14章 我曾演过最好的戏   叶慎星被直升机紧急送回滨城。   刚落地,叶舜山和叶忻接到消息,匆匆赶来,整个现场如油锅沸腾。医生说血虽然止得快,可对方用的是军刀,有勾角,还连刺了两下搅动,摆明要对方命,凶多吉少。   闻言,叶舜山立时晕了过去,大家又手忙脚乱地照顾老爷子。   兵荒马乱后,见廊上长身立着的男子,叶忻大步过去,抬手“啪”一声,摔在从来高高在上的人脸上,“叶慎寻,你的自由完了。”目光如电,言辞成刀。   叶忻这巴掌用了十足力道,无异于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叶慎寻被掴得头昏眼花,却堪堪立在那儿,不躲不闪。仿佛手术室里的人一刻不醒,他引以为傲的人生,将比这记耳光,更肝胆俱催。   我躲在角落,捂着嘴,打量叶慎寻沉默朗然的侧脸,立时热泪又淌了下来。   凶手那边周印负责,他留在拉萨,趁热打铁,连夜审讯出结果,说是有人指使。乍听,我略懵,“我和他在拉萨没与人结过仇。”周印顿了顿,“我吩咐人顺着线查,似乎和解家有关。”   解家?必然只能是解冉。   可连盛杉都才知他俩行踪,解冉怎么可能清楚?陡然,刘大壮鬼使神差发来问地址的邮件,在我脑中飘了飘。   “不会的,他不可能背叛我。”   我几乎斩钉截铁。   周印却说,刘维的父亲曾听人教唆,控告过魏光阴受贿。但凡有心人追查下去,这就是妥妥一桩栽赃,足够解冉威胁对方。   他和叶慎寻从没出现过分析错误,一时间,我两腿发软,跌在了医院转角。   凌晨时分,刘维已进入梦乡,却被我阵阵急促的敲门声弄醒。   家里保姆怨声叫唤,“来了!谁啊这么晚?”我趁机推开大门,直冲向男孩房间,不管他此刻衣不蔽体还是人模狗样。   “改改?”   见我,刘大壮喜悲参半,正要上前拥抱,我忽然抄起桌上的笔筒车钥匙手机等物件儿,悉数砸去。   “刘维,我恨你!”   大半夜的,刘维不知上演哪出,闪了几下没躲开,被鞋拔子扔了个正着,立时也气急,大喝:“一回来就发什么疯?敢情平时让着你,真以为我是病猫?!”说完,制着我的胳膊压向墙角。   见势,佣人以为我两情侣小打小闹呢,没再多管,下楼睡觉。房间里头,我忽然一声质问,“我在西藏的行踪,是不是你泄漏给解冉的?!”   不出意外,压着我的男孩膛目结舌,松了腕儿。   “果然是你。”   当下,我惨无人色,闭起眼睛。   得知叶慎星重伤在院,刘维如梦初醒。   “我、我不知道她是要对付你……我以为,以为她只想挽回那叶总的心!”   事到如今,说什么都已晚,我沉气,“刘维,你知道吗?有时候说抱歉,不是做了对不起这个人的事,而是从没做对得起她的事。”   “你成天与我称兄道弟千好万好,但你从来不会与我挖心掏肺。当初程穗晚从你那里探听我和魏光阴的关系,你事无巨细道出,引她嫉妒。后来她回归,你偷偷瞒着我,将她养在你的出租屋。现在你口口声声为了你的父亲,想也未想辜负我的信任。她来找你的时候,你可想过与我商量?!”   “还记得,从前在祥和里,你打架老输给一个大胖子,导致你的朋友全成为大胖子的党羽,反过来欺负你,因为他强。请问,你会原谅那些被迫出卖你的伙伴吗?所以抱歉,刘维,这一次,我再无法说服自己谈原谅。”   话至此,我心灰意冷,笑了笑。   “刘维,打小你就喜欢金庸古龙,我今天便同你演一遍真正的割袍断义,也算圆了你的梦。”   说着,捡起散落桌面的剪刀,咔嚓一声扫过衣角,任碎片在空中翻飞,再模仿小时候那样,拱手抱拳,“兄台!从此大道朝天,各走一边,后会……无期。”语罢,转身朝外,身后忽传来悲愤一叫,“改改!”   我顿住,良久才听得骨头噗通跪地的声音,和细细压着的悲鸣。   “臣……辜负殿下信任,得此下场,罪有应得。今日一别,怕与殿下再无聚首之时。望殿下今后福泽昌盛,休再枉遇小人。”   霎时,我喉咙溢出不可抑制的哭声。   彼日年幼,喜爱演各式各样的戏。   刘大壮钟意武侠,我却热衷宫廷,常常闹着要扮演武则天。可武则天的精气神,我一个连字都无法认的小家伙,如何能胜任?所以每次玩过家家,我都只有扮演婢女的份。   如今,我成全他的梦。刘维亦用同样的方式,表达忏悔,成全了我。   可我知,从这刻起,世上再无名叫“爱信不信”的乐团。也不会还有谁,在半夜三更冒风顶雨,只为陪我出门吃三份小龙虾,再挨上一顿打。   那晚,脚底磨出茧子,我才懵懵懂懂走回自己的小公寓。   推门进去,竟发现叶慎寻,我愣,“你怎么在这儿?慎星……”   “观察中,可能醒,可能就这样,你经常写的情节,比我懂。”   至少没立刻宣布死亡,上帝已对我足够仁慈。   坐在沙发上的人神色疲倦极了,却朝我招招手。我犹豫片刻才挪步过去,忘记了前几日还冷战当中,活像一只被驯服的小猫,老老实实钻进已然熟悉的怀抱。这拥抱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受伤至深却无法言说的人,相互疗伤。   叶慎寻专属的烈性烟草味,令我醺醺欲醉,好半晌,头顶才有声音传来,有一招儿没一招儿的,“之前记得你说,望城的海特别美,气候特别宜人,要不要再去看看?”   他抚着我头顶,温柔得像我两刚初到拉萨时,什么意外都不曾发生。   “你还可以走吗?”   “离了两天没问题。”片刻又笑,“你忘了,现在有钱买机票。”   我佯装噗一声,却无声无息双眼湿润,“哦,这样啊,好。”   这次去望城,依旧剥削了何渊,住在他的咖啡屋。   我喜欢那间房子面海的方向,能看见一弯岛屿形成的月亮。   因为是春节前后,咖啡屋人很少,那斯文干净的小帅哥几乎成了我和叶慎寻的御用咖啡师。听说小伙还在读研,商科方向,叶慎寻也没叫他吃亏,给了自己的名片。   他们这圈子,名片都有价格,这张值多少,不言而喻。   为此,小帅哥彻底沦为叶慎寻的忠实粉丝,他指东,对方绝不打西。   那几天,我变得很喜欢唱歌。兴许受了刘大壮影响,心里还期待着,万一“爱信不信”乐团有重组之日,那我不得把歌喉练好囖?于是我睁眼就用黄鹂般的歌声叫叶慎寻起床。   先是中文,“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然后英文,“you were everything everything that I wanted……”   不出一分钟,肯定开门。   第一日,我们去逛当地的海鲜市场,他挑了两只帝王蟹回来自己做。我说一只足够,他非梗着脖子要两只。毕竟拉萨一行后,他的终极愿望居然只是回来吃海鲜大餐。吃一桌,倒一桌。   不得不讲,叶慎寻不止有商业头脑,学习做菜也很有天赋,食谱一放,手到擒来。我和小帅哥享用了他的大餐,自然得付出回报,一个调咖啡,一个敲背捏腿。   看他这幅二世祖模样,我灵感爆发,“喂,我又想到个小说梗。”“说来听听。”   “女主角遇见一个成天只知道花钱的二世祖,二世祖对她一见钟情……”   话没完,他故意帮我补充,“后来二世祖将她追到手,两人去逛海鲜市场。女主角想买一只帝王蟹,二世祖却想买两只。没办法,两人意见分歧,二世祖只好抛弃了她。”   看看!看看这三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吃饱喝足马杀鸡结束,我与叶慎寻一人一张藤椅躺着,看不远处黑云压境,遮住月亮的光华。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开口问:“喂,要是那天在布达拉宫前,我直接回答你我愿意,你会怎么办?”   叶慎寻表情略一滞,“还能怎么办?娶了你呗。”听得我心口一酸。   “怎么,后悔了?此生唯一可以暴富的机会,被你亲口拒绝,啧啧。”   “呸!婚姻是神圣的,你这么不正经,谁要嫁?!”   那人扁了扁嘴表示不赞同,“还神圣?哪儿这么玄乎。对我来讲,婚姻不过是想留住一个人的手段罢了。”我微怔,“此话怎讲?”他稍稍坐直身,灵魂讲师般。   “你看啊,两个人谈恋爱,稍微吵吵闹闹,就容易把分手挂在嘴边。那结婚呢,毕竟走了国家法定程序,你就算想分手,我俩也得约个天清气朗的日子一起去离啊!等那时,气早消了大半,估计连气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不知不觉拉拉扯扯,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这货天生有女人缘的,因为这张嘴。   叶慎寻明明什么情话也没说,却真正让我开始后悔,没在拉萨的时候答应他。因为他所描述的所有平凡,我曾不止一次在梦中见到过。粗茶淡饭烟酒架,一样不落。   可惜,晚了。   在望城的最后一晚,青年小帅哥没来,准备复习考研。   夕阳余光消失时,叶慎寻邀我去海边散步。   海风将将从这时候开始狠,没走两步,他心中像积压了万千烦恼,又开始抽烟。我去抢,没抢过,上跳下窜地,却见他将剩余烟蒂往某个方向一弹,刷地烧起一朵烟花,打燃视线。   接着,我才注意到埋在海滩下的细线,正滋滋滋地随着轨迹窜。不多会儿,整条海岸线就像立了笔直的一行路灯般,挨着亮了起来,形成绵延起伏的烟火浪。巨浪中央,还有摆桌,蜡烛,海鲜大餐。   我被震惊得不知如何是好,却突然被人从背后拥抱,“呐,烟花蜡烛美食一样不少,再给你最后机会……要不要享有继承权。”   咸湿空气扑面而来,却被烟火气稀释了,顿时熏得我晕晕乎乎,只好掐着大腿转过身,尽量保持理智,“叶、叶公子,您情场老手,就别逗我这初学者好吗?你根本不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去控制自己不动心。”   他双手依旧将我偎着,俯头凝视我,发梢被风撩起,“那你成功了吗?”   “嗯?”   “控制自己。”   突然,我脸色也跟着烟火烧了起来。   叶慎寻注视着我的沉默,尔后倾了倾嘴角,“好吧,换个方式问。”   对啊赶紧换,下一题。   “如果我现在吻你,你会不会抽我?”   ……   “还是回到上一题……!”   零零碎碎的话封在嘴里,因为冰凉已准确覆下。   叶慎寻的吻与他的怀抱一样,都有微甘烟草气,却不惹人反感。只我仰着头,瞧着那过于近的眉眼,挺直鼻梁与长睫毛,嗓子眼儿就跟有无数小脚在踹,吼着要出来,于是猛地将他推开。   估计索吻从未遭拒的叶公子被我伤到了自尊,当即鬓角都上扬了些。   灼灼视线中,我一退再退,退到男子温柔的神色逐渐冷却,才翻身搬来一块足以垫脚的小石头,献宝似地送到他面前,站上去,身高悬殊终于不那么大。   “啊,这样脖子不会累。”   这种时候,身高绝对是硬伤,不服来辩。   可叶慎寻不想与我争辩了,他恨得牙痒痒,眼里滋滋冒着火,仿佛被我戏弄了般,攻势骤然凶猛,几近咬了下来。逼得我只能抓住他,才能在巨浪中苟且偷生。   当日,我亲身示范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因为石块不够坚硬,承受不了我的重量,导致我重心不稳摔在沙滩上,和我一起狼狈跌下的还有叶慎寻。   按照正常发展,此处应打上干柴烈火四个字。可发生在我与叶慎寻身上,就没有干柴烈火,只有烈火烹油。   额头被撞个包的叶公子,将我从地上拖起来掰平,语气不善指责,“接吻就接吻,你搞这些多余花样作甚?”我立刻也急了,“你长太高怪我囖?”   叶慎寻牙痒痒地扯我脸,“还改改呢,这死不认错的德性究竟什么时候能改改?!”   “抱歉,如果你期待我以后会慢慢有所改变,那我们还是不要尝试靠近得好。我很了解自己,绝不会为任何人折腰。”   对面人冷笑,“不为任何人折腰?我看你上赶着找魏光阴的时候,挺九死不悔的。”   他直接踩我痛脚,逼我不得不反击,“那能比吗?我和他的感情比十年有多无减,和你才多久啊叶公子。”   这下,叶慎寻的脸彻底绿了,眼睛直往外面扔飞刀,“呵呵,是啊,我两十分钟有吗?你长得矮,脾气又怪,成天事儿精附身似地专惹我不痛快,真不知我当初喜欢你哪点。”   被这样指着鼻子戳短,我感觉被人剥了衣服扔在露天广场,“那您可真够自信的,十分钟?有一分钟您老就改偷笑了好嘛?难道我从头至尾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叶慎寻,我真的很讨厌你!讨厌你自以为是的样子,讨厌你十句话九句假!更讨厌你每次对我做出一些让步,就像给了我天大恩赐似地!”   “既然这么讨厌我,你滚啊!”   “不劳你提醒,我会滚!”   吼完,我两都气势汹汹掉头就走。他往北,我往南。   不知往北的叶慎寻怎么样。   可是往南的我,脚下开山凿路,眼中却清泪两行。   叶慎星送回滨城那晚,医院长廊,我曾亲眼见叶忻将一个狠烈的耳光甩在那心比天高的男子脸上。   中年男人毫不留情戳着他的鼻梁,“叶慎寻,你的自由完了!”   “你当初信誓旦旦同我谈条件,只要拿下特区项目,就要我答应她进叶家门。好,我给你机会,结果呢?项目没下文,人躺在手术台上,还割了那么大块肉给魏氏,全都是那个女人惹出来的乱子!瞧瞧你现在这副模样,哪里有半分继承集团的自觉?起初我以为,你识时务、有分寸,毋庸多言。现在看来,你是在逼我斩草除根。”语气倏地更冷。   闻言,原本安静听聆讯的年轻男子忽然正身,“您别动她。”   叶忻鹰眼浅眯,危险气息更甚,“你再说一遍?”   叶慎寻抬眼相对,“我说,别动她。”语气定定。   “就三天。三天后,我的一生都将属于叶氏,更不会再同她来往。您要我怎么做,就怎么做。要我娶谁,便娶谁。我了解您,大半辈子都没和谁谈过条件的人,但好歹……看在我是您儿子的份上吧。以后不会再心动了,更没有软肋,刀枪不入,会成为您希望的那种样子,只要别为难她,求您。”   话到最后,隐有泣音。   而本该同盛杉离去的我,回来想嘱咐他一句,别忘了青豆还在拉萨,却赫然撞见这幅画,眼泪陡然在角落决堤,同时原谅了叶慎寻对我的所有欺骗。   我有什么资格责怪他?如他所言,反倒是我,从来不会为他人做考虑,由着性子怎么高兴怎么来。   从来都是我受他庇佑,被放在心头,如今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也不过是佯装潇洒放开他的手。尊重他写的剧本,陪他上演不欢而散,好让彼此在对方的回忆里都是灰败的一笔。这样过几十年再想起,不至于太遗憾。兴许将来,混演艺圈,别人问我参与过什么作品,还有答案可回——   我曾演过最好的一场戏,是与一个人别离。   此刻的海岸线,灯火已烧完,黑云压境。   我强迫自己别回头,忽听背后有人呼唤,“喂!”转身,正是刚刚决绝往北的男子。   所幸隔着大段距离,他无法看清我脸上表情,依然抄着手,惯用的防卫姿势,“真要走吗?!”声音合着割裂的风,远远近近传来。   默了默,“是啊!”我回。   “这么晚,能去哪儿?!”   叶慎寻靠近了些,生怕听不清目的地,我却连连往后退,“我去哪儿要你管!”   “一般说这句话的人都表示她没去处!”   “那又怎样?”   察觉泪意翻上鼻腔,我的声音越来越细,“不知道去哪儿,就能留在你身边吗?”以为音量很小,却令叶慎寻向我靠近的腿生生顿住,仿佛有阵风,曾将那阵低语送去耳旁。   我两静静伫立原地,隔着近十米的距离。借着黝黑,将真心隐藏。不知过了多久,男子压低声音开口,“程改改,别这样看着我。我会以为,你爱过我。”   立时,我眼泪涌得更疯狂,却只能死死捂住不出声,“你又看不见我,就知道我怎样看你?”   “我感觉得到。”   “那你说我在干嘛。”   良久,   “在哭。”   顷刻,哭音捂都捂不住。   再呆下去,我一定会疯,只好转身,穿着他当年送的长裙,裙裾飞舞,没入华丽灯火处。所以没见身后人,如雕像崩坏于烈烈风中,表情油尽灯枯。   “你还没问……我在做什么。”   可有些话,已远得风也送不走。   算了,周而复始问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   反正她也不会想知道,他从两千年前开始等一个人,却始终等不到。   终   近来,滨城各家媒体风声鹤唳,有关叶长公子的消息绝口不提,起因是不久前闹得风风火火的“盛宠门”。   听说叶慎寻去望城度假,带回来一姑娘,也不知着了什么魔,哄得不成方圆,还接进公寓亲自照料起居,盛宠正浓。连去西藏谈项目都如影随形,生怕不小心丢了似地。   有心者去挖姑娘背景,只略略查到孤儿出身,曾在望城夜市摆摊为生,其余并无特别。非要说点儿不同寻常,是女孩的一双眼,静静打量某处时,像夜云遮了月,犹抱琵琶半遮面,瞧得人心痒。   总觉有些眼熟。   在哪儿见过呢?   还没等大众刨根究底,接二连三的小报社倒的倒,被收购的收购,国资企业难以撼动,但封点消息对这位长公子来讲却轻而易举。一时间,喧闹纷杂的滨城变了天,所有媒体争相学习怎么做人。   一切,只因为她。   跟着叶慎寻来到滨城后,谷朵深知,在这男人身边,注定腥风血雨。   初遇那日,她去“沧海一杯”找程改改叙旧,未料斜阳清晨下,有个年轻男子站在海边,仿佛站过万年之久。远远见自己,那被点过穴道的身体发颤,几近踉跄奔来,吓了自己大跳。   近到眼前,男子眸色渐深,思虑片刻,伸出胳膊,将她紧紧环进怀中,仿佛拥抱整个世界。   诚实讲,就算不清楚叶慎寻身份,单看他清隽轮廓,悠游表情,以及浑身散发的妥帖气质,已足够瞬间征服任何女人。即便是陌生味道,陌生脸孔,甚至没交谈过,他要谷朵随自己回望城,她便怔怔点了头。   来到望城,谷朵一心想寻找程改改,无奈她换了手机号码,不知去向。连好淑女都支支吾吾说,没和对方联系过。从前恩怨情仇,谷朵自是不知,成天被泡在叶慎寻酿制的蜜罐里,云巅之上还有云巅,变着花样儿讨自己开心,再不用领略生活之艰辛,方知闻宠若惊的意义,可叶慎寻身边的助理却不甚待见她。   他不待见她,估计是因为有一天,他和另个保镖提议斗地主,差个人,谷朵却腼腆地说,“我不会。”那时的沛阳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不像,不像的。”   所幸叶慎寻始终耐着性子对她,还将她带进自己的朋友圈,参与各类聚会。这不,晚上又有一局。   聚会有当初的互联网小开。本来没邀请他,对方也不敢来。当初玩疯了,不知程改改同叶慎寻千丝万缕的关系,捅了篓子,不得已跑去国外逍遥了一段时间。刚回来,听说这叶家公子又换了新欢,料想往日事已经往日毕,频频举杯讨好谷朵。   “您喝饮料,我喝酒。”说完,一口闷。   叶慎寻起初心情颇好,中途还与之碰了一杯,大有冰释前嫌之意。不料那小开为助兴,点了一首摇滚乐,正是在望城,程改改常挂在嘴边催起床的英文歌。   “You were everything everything that I wanted……”   你曾是我梦寐以求的一切。   那几日,两人无聊玩游戏,输的要向对方说世上最肉麻的情话。他输了一局,顺势改编了她的歌词,咳嗽几声道:“You are sb sb,but……I want.”   你是傻缺,但我想拥有。   女孩没像以往那样露出惊弓之鸟的表情,反倒心如明镜似地,梨涡频现,与他斗嘴:“傻缺何苦为难傻缺。”都挺傻的,程改改心里想。   此刻妖异的灯光中,叶慎寻表情看不出悲喜,直到互联网小开唱完最后歌曲一段。   很高兴你曾在我身边/假装真的在乎我   很高兴最后知道我们/曾经拥有过快乐   男子眼底的亮陡然分离,丰沛,波光粼粼。   她果然对即将到来的告别早有预料,才选择跟随他的剧本,张牙舞爪说再见。因为叶慎寻曾责难,说她不懂事,自私,永远不会为任何人着想。他其实很怕,在海边二度向她求婚,她真会脱口一个好。如果她答好,怕是他从今往后,真愿意抛弃一切随她天涯海角,即便风云场上从此无叶慎寻这个人。可程改改仿佛一夜长大,她没回答,默默听他插科打诨,成全他冰凉苦涩的一个吻。   这个叶慎寻几近偷来的吻,酿成世上最烈的酒,日日夜夜醉得他分不清幻想与真实。所以常常见着谷朵,他都觉得自己在为竞争奥斯卡做准备。   心中只有戏,目中却无人。   春来秋去,又一年冬。   滨城新开的圣诞餐厅内,若有人问程改改,都见过哪些印象深刻的求婚仪式?她应该会立马指给你看,“现在。”   门外漫天风雪,餐厅内气氛却似壁炉暖洋洋,照亮英挺男子的眉眼。他手执哑绿丝绒盒子,满目深情溢出。   “贵吗?”   倏然,餐厅隐秘一角,暗处窥伺的女孩正头问。   对面坐着的周印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什么?”她扁了扁嘴重复,“他手上那枚戒指,贵吗?”周印摸摸下巴,“还行……吧。”钻石是从艾克沙修本体切割下来的,足见其用心程度。   听完,女孩开始搜索视线范围内最尖锐的金属,周印问她要干嘛,她说:“找刀,杀了他。”   凭什么当初自己被告白,是一张没用的纸。他向别人求婚,就天价钻戒?   太不公平了!简直现代版陈世美!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动手前,她还得想想,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什么的,将事情闹大,杀鸡儆猴,给天下负心汉一个教训……   心动不如行动,程改改五指微拢就要起身,周印胳膊越过桌面,适时将她摁住,神色忽然蘸点儿怜悯。   “别忘了,是你把她送到他面前的。”   原子弹杀伤力也不过如此。缓缓坐下的人,周身燥郁偃旗息鼓。   没错,望城海边一别后,程改改自作主张给谷朵发了消息,要她到“沧海一杯”来寻自己。目的,不过想将那模子与自己相差无多的姑娘,送到他面前。   这叫谷朵的女孩,曾说想进入自己的世界,过一个热闹的人生。她身世可怜,惧怕孤独,程改改唯一想到的,便是将她托付给那人。他见着她,就会明白,竭尽所能保她衣食无忧,不被芸芸百态欺负。   别像从前的她,流离失所。   事实证明,叶慎寻并未令程改改失望。不仅保护了谷朵,还将赠与自己的姓氏。听说叶忻也反对过,旦见他没做出有损叶氏利益的举动,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为什么不能是程改改?   因为叶慎寻宠谷朵,是出于精神寄托,并非他软肋所在。谁都明白,混迹商场的人,一旦有软肋,就不再适合杀伐决断。叶忻能容忍寒门之女,却不能容忍世上有个女人,几滴眼泪,就能毁掉他精心栽培起来的儿子。纵然这个女人,曾为他的儿子徘徊在生死边缘,可大格局面前,他必须手辣心狠。   餐厅里的求婚还在继续,小提琴观众蛋糕钻戒一应俱全。程改改缩在角落定定看,感觉心口慢慢塌下去一角,无法再复原。   “之后有什么打算?”   周印适时打破僵局,女孩镇定心神,再回头,已笑得眉眼弯弯:“唔,浪迹海角天涯,再嫁个平凡人家,棒棒哒。”周先生瞄她两眼,“恕我直言。根据我对某人的了解,就算他娶,你也不能嫁。”   程改改又要拍桌而起,“凭什么?!”   “男人可怕的占有欲啊。”   鄙视。   “除非,”周印顿了片刻,程改改眼眸一亮“你嫁的人是魏光阴。”   他永失所爱。至少你,得偿所愿。   提到这个名字,程改改眉眼迅速耷拉。   她还是无法将他当作生命中的路人,风吹过,依旧波澜不息。   离开那日,滨城下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雪。   程改改拒绝全世界相送,披着满头白,在冰冷坚硬的候机厅门口下车。为避免纠缠,她拜托周印,制造了新的身份,踏上谁也不知去向的航班,却和魏光阴再度不期而遇。   这次,两人不再是同一方向。她去国内候机厅,他往国外。似乎身体不好,要到美国定居疗养一段时间。   “改改。”   青年从房车里大步踏下,着藏青色长呢外套,发梢染霜,看人的目光不温不火,像极两人在滨中重逢的那个午后。   何伯领命,带着众人退下,魏光阴徐徐朝她走来,极浅地笑了笑,好似在魏宅灌她毒药的,并不是眼前的他。可当日明知是毒药,她却一片一片往下吞。如头顶的雪一片一片,融化在他的眉,他的眼,不知悔倦。   程改改觉得眼眶都快被这道身影击伤,闭了闭,再睁,便也跟没事儿人般,秀气地扬了扬唇。   “啊,太巧了吧,该不会跟着我来的吧哈哈哈哈……”   逶迤过长的笑声,终结在青年斩钉截铁的一声“是”。   “是。”   魏光阴居高临下,略微抬起胳膊,为她遮挡头顶的雪花,眼波融融,“此去,不知往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你、我,刘维……至少该给彼此一个机会,道别。”   说完,刘大壮才小心翼翼地从房车里走下,远远瞧着程改改,不知该不该靠近。   魏光阴拿众人做托词,尽量云淡风轻,却不小心触到程改改的逆鳞。她瞧着不远处的青年,想起多年前盛杉衣衫褴褛的模样,和叶慎星人事不省苍白的脸,唇角弧度平了,“抱歉。如果他伤害的是我,兴许我能说服自己继续在他面前当二百五。可他伤害的那些人,为我出生入死的人,想到他们,我真的……无法大度。”   她从未对他说过拒绝,魏光阴亦是一怔,半晌侧头,面色生风笑起来,“果然,还是我认识的程改改。”只是,我呢?你能原谅我吗?这句话,他始终未敢出口。   雪花肆意,面上冰凉,“到点托运行李了。”程改改嗓子眼儿堵得厉害,假意看看时间,想逃,突然被人后方抓住手。   青年分别扣着她的两腕,迫使她放下行李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低头拥抱了她。那淡淡酸酸的气息,经时间洗涤后,酿成炎炎夏日里的一捧水,将面上心头的尘埃都拂去,只余下温柔。   良久,登机后,空姐检查安全带,经过程改改座位边时,忍不住多问了一句,“小姐,你没事吧?有问题可以和我们商量哦。”她乍一抬头,才看见从黑屏电视机里反射出的狼狈影子,水花纵横。   女孩悲伤到极致,已经哭得连自己都忘了在哭,只剩水和汽刷刷漫过脸颊,却止不下。   犹记方才,谁在耳边脉脉私语。   “改改,现在的你,应该能明白我以前的心了。想靠近……却胆怯的心。虽然不期待你明白了,就能理解,但总觉得,至少该让你知晓,那陷在迷谷森林中的,从来不止你一人。”   “还有我。”   还有我啊。   霎时,她泪如泉涌,却只能遥看清瘦男子大步朝里走。   男子骨架微微颤抖,不知在笑在哭。他指间牢牢攥着一条红色绳索,绳索缠缠绕绕,将一截黑色木头包围其中。这截红线,他曾挥剑斩断,程改改却在他离开后重新捡回,打上结,小心收藏。   拉萨那段时间,叶慎寻无意发现这个小物件,原本前刻还清明的眼,顿时炯炯,“你始终无法忘记他,对吗?”   当日的程改改心虚不敢作答,他却反而低了气焰,哑着嗓子讲:“如今的魏光阴,什么都有,不差你。可如今的我什么都没有,除了你……”   于是,她原本要往外走的脚步,生生顿住。   自那天起,程改改已然明白,这段追逐魏光阴的路途,她无法再勇往直前。因为她的心,开了小差,拐过弯。   面对叶慎寻千回百转的挑逗,她面红耳赤。面对他的温柔,她沉溺其中。面对他的吻,她其实心甘情愿。面对这荒芜人间,他是她唯一的容身之所。虽然,叶慎寻跟她去西藏也目的不纯,可他的终极目标,只不过,为了与她相守啊。   光阴,你无法了解喜欢一个人,他/她却好似永远不会回头来看你一眼的感受。而我,用了十四年时间去品尝的我,做不到如斯狠心。所以我很想,很想回看他一眼。   这样的我,已经没资格留下迷谷了。即便留下,它也无法继续指引我的心。   那么余生,只好让它代替我,守护你。   而今三万英尺高空,回忆踏云乘风。   犹记结满秦椒的山坡,有位少年曾说:“《山海经》里有种树,叫迷谷,人佩戴在身上,就不会迷失方向。”   只是程改改明白,那个为她佩戴迷谷的男孩。   这天之后,不会再回来。 第15章 魏光阴结局篇:明日又天涯   魏氏完全上正轨,魏光阴才敢离开滨城,修养身心。   程穗晚也跟来了,她泪盈于睫祈求,“光阴,除了你,如今我再无人可依。”到底救过自己,没有仇恨关系,他无法狠下那心。   如今集团内部形势,自己培养的心腹已足够应付。萧何不久前出狱,被招进魏氏做计算机部门的管理者,也将线上技术处理得很好。至此,他总算不负过往。   只是,偶尔心空荡荡。   听说萧何出狱前,见过解冉一面。往日不知天高地厚的千金,临到了还声声嚷:“瞧吧,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安然无恙走出去,依旧风光无两。”   她如此自信,无非有解明栋做靠山。熟知叶慎寻入主叶氏,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威逼利诱,联合解绫与其他解氏集团股东,逼解明栋将董事长之职禅让给了解绫,彻底架空。   事情进展得太过顺利,盛杉若有所思,“好歹解明栋也是老狐狸了,怎这么容易入瓮?”   窗边男子习惯性地去摸烟盒,忽然想起谁的叮嘱,又重新将手放下了,低低道:“在背后使力的当然不止我,那边虽没明着……”话到这儿,所有人心知肚明。   美国。   “先生,报纸出来了。”   瞥两眼上边凌乱的中年男人,他眼眸一阖,“知道了。”   何伯要走,忽想起什么,“对了,有封很早以前从学校寄来的信,没写地址,只有您的姓名。可您的助教是中国人,和您私交颇好,恰好捡到,便将其寄了过来,要拿过来吗?”   信?   六年前,魏光阴尚在美国念书,却没什么朋友,更没什么中国朋友,除了程穗晚,理应不会有人留下信的。出于好奇,他接过,被信封上陈旧却熟悉的字迹惊了惊。   拆开,果然是她。   这封信的出处,是当日程改改第一次随叶慎寻到美国,遭遇气流,害怕就此香消玉殒,遂写下遗言,后来去学校寻找程穗晚,却撞见他俩在一起的画面,匆忙离开时掉了包,和这封信。   信中倒没有长篇大论,只有自言自语的三两句。   第一句是:展信好,我的光阴。   第二句是:想来你也看不见这封信,毕竟真坠了机,它还能完整?所以,我终于敢说出对你长长久久的不怀好意啦!   第三句——   我喜欢你。   好喜欢你。   于是,这浓稠得化不开的夜,有人的心仿佛也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握住,不给机会喘息。哪怕呼吸一口,全身便牵扯着痛。   有些话,为何这么晚才抵达?   有些人,为何离开却放不下。   程穗晚进来送汤,入门便见男子神色痛苦,倚着地面。他手中的墨字,不用多加分辨,她也能一眼窥穿,是谁的笔迹。女孩捏盘子的十指骤紧,死死瞧着硕大的晚盖,恨不得剜出个洞来。   “改改来信了吗?”   她抑制住不善的眼光和口气,放了汤,要去拿他手里的信,却被断然闪过,“不关你的事。”她蹲下身,手僵在半空,握住一团空气。良久,魏光阴起身要走,无数次的决绝背影终于令程穗晚崩溃,唰地回过身,用尽力气嘶吼。   “姓魏的,你魂淡!”   “我为了你,低三下四,众叛亲离。到头来,还是得不到你半星好言好语!看看我全身的伤,这都是你做下的孽!难道……难道你真不曾有丝毫怜惜?”   见他沉默不语,轮廓隐在黑暗中,程穗晚目光失焦笑了笑,“也是,也是。”   “但凡你对我有丝毫情意,每次发疯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怎么可能是那句。”   细看,程穗晚胳膊背脊小腿处,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和淤青。这统统是魏光阴频频发病后的结果,可每次他清醒过来,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幸好不是你。”   这个你,她当然明白。   “什么鬼恩怨!什么旧恨新仇!别把自己说得那么伟大了姓魏的。如果不是医生说,你体内余毒未清,恐怕活不过三十,就算她是你亲生妹妹,就算冒天下之大不韪,你也不会放手吧?!”   话落,得到反手一个响亮耳光。   青年面若冰霜,眼神令人不寒而栗,逼近,“谁告诉你这些?”   告诉?不用旁人告诉。对他的事,谁能比得过她上心?可凭什么,程改改不过先出现了十年,他身边的位置,就连自己也不能代替!所有人都将解冉恨之入骨,她却同情。因为这种被招惹又被抛弃的感觉,足够叫人丧心病狂。   “怎么,魏公子?是不是现在后悔,没趁疯杀了我?可惜……”   长发如瀑的姑娘挑挑眉,嘴角噙着不熟悉的一抹冷笑,“晚了。”   见他出现片刻怔忡,程穗晚难得像个胜者,睥睨。   “忘了?曾经可是你亲手将她变得和你一样的啊。那些药的分量,没个十年,也有七八。你以为,她一个肾的解毒功能,能保她活到长命百岁?若非她也活不长,那个鼻涕虫怎如此轻易离开?不过说起来,你两也是对苦命鸳鸯。”   她的笑容更开,终极胜利者般,“既然人生路上无法相伴,不如我成全你们,去黄泉路吧。”   话落,窗外刮进一阵凛冽的风,刮得青年太阳穴突突。   “不可能,那些药,我早命令下面的人换成了维生素。”   当初,他只是为了吓走她。   闻言,程穗晚眼波凄婉,“可惜,我换了回来。哈哈哈哈哈哈。”   房间中的女子陡然放声大笑,惊动院子里的鸟,一时扑腾着翅膀飞走,远离是非之地。再转回房里,魏光阴的手已重重扼住程穗晚的咽喉,双瞳似灌了血。   “你、竟、敢……!”   程穗晚呼吸不顺,退无可退,脑袋仰出窗口之外。她两手往后,扒着窗,借着力,被盛怒当中的人发现,倏地摁下窗控,那几十斤重的玻璃,便如古时铡刀,以迅雷之势破风而来,压住女孩十指纤纤。   接着,传来响彻云霄的一声。   “啊!!!”   等何伯发现不对劲,带人赶进,程穗晚已翻着眼白,滑到墙角,双手鲜血淋漓,触目惊心。可她身前的青年恍若未见,满心只有一个念头,杀了她。   保镖们赶紧将主子拉开,陷入另个世界的魏光阴似还有意识,发现翩飞在地上的信笺,忽然推开阻碍,飞速捡起,猛地朝门外跑去。却不料,经过客厅时撞到长餐桌角,腹部闷疼,以至指尖不稳,手中的书信从半空晃地上。同时坠落的,还有一抹抢眼的红。   那红,是当日在机场分别,程改改还给他的信物:红绳。迷谷。陡然,青年双脚像被红绳缚住,再无法前进一步,腹部的痛对比心里的空,实在不值一提了。   他有什么立场去找她?   找到了,然后呢?许她个没有明天的愿望?   如今对程改改而言,自己任何的惊动,只怕都是打扰。   何伯追人而出,看小主子瞳孔多了一丝幽幽,“先生!你没事吧?”   那人最后忘了眼地面信笺,忍得指节发白,终阖上眼帘,“致电……”   “叶慎寻。”   费城的夜,重归平静,只闻远远有谁小声在唱——   让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   渡口旁   找不到一朵相送的花   就把祝福别在襟上吧   而明日   明日又天涯 第16章 叶慎寻结局篇:佛说   叶慎寻同谷朵的婚礼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许多婚纱商恨不得倒贴,想就此在叶长公子的婚礼上打响名号。   试礼服那晚,他突然耳朵很烫,终是忍不了,去到角落,心烦意燥摸根烟在唇边点燃,痞气无双。   谷朵一袭白纱笑起来的模样,的确神似记忆中张牙舞爪的姑娘。他晃了晃眼,看她跳起,立马摘了眼,顺从地任她在唇边印下记号,“谢谢你,慎寻,这是我从来不敢想象的幸福。”   他眸光一闪,却看得沛阳一跺脚,透露的讯息大致是:哼,迟早我也辞职,省得心烦。   叶慎寻莫名想笑,却从心眼儿里认同他,眼前的谷朵和……她,还是不一样的。   她哪里肯这样情真意切唤自己的名?总是笼统疏离地,“叶公子。”“叶总。”“叶慎寻。”“姓叶的!”最亲密的,还是跟着盛杉口无遮拦的一句:“师兄。”   其实程改改离开这一年多,他已经学会如何同回忆和平共处,甚至努力学习去发现谷朵的好,也曾象征性回应她的吻。可今晚不知怎的,眼花缭乱,俱是她风风火火的神色面貌。以及望城离别那日,她双颊泛红,明明胆怯,却硬要表现自己十分在行接吻的倔强模样。   “不知道去哪儿,就能留在你身边吗?”   那被云头遮了月亮的夜,她到底有没有说过这一句?   有没有。   待冰凉再印上,电话陡响。男子仿佛找到躲避的契机,闪了闪身,几步走开接起,“喂?”   不到半分钟,行至门口的人身子一滞,两眼空空。   周印还在加班,慎周上市的资料还不够齐全,却接到叶慎寻来电,许久不见的模样,急吼吼忙匆匆,“把她伪造的身份信息给我。”   “怎么?”   不是打定主意,要不念不听不看不想的了么。   那头口气却很不好,喉中似有千斤石头,“调体检记录。”   半夜,盛杉也惊动了,看见记录上面灰白的结语,美目圆睁,来来回回走动,“这傻妞!”   那头的叶慎寻更是惨无人色,脑子里血糊糊一片,叶忻严肃的脸、与谷朵期待的容颜交相闪现,最后却只抽象为某个人张扬的笑脸。   她总喜欢扬起尖尖下巴,开心时,眼似月牙。伤心时,两只轱辘样的眼珠湿漉漉。生气时,会大喝他的名字……思及此,那敲在桌面上的修长指节越动越快,心慌得厉害。   电话终于响起,出入境那边反馈的信息,却是没有行程记录。   没有?   是了,她不像从前那般傻。既然打定了主意要走,哪肯用周印准备的资料?桌后面的人真真切切地骂了句粗,“靠。”起身便往外走,被周印拉住,“让我和盛杉去吧。别忘了,你答应过你爸什么。”   他挣开,眸光沉沉,“不能让她死。”   “不死就能在一起吗?!”盛杉忍不住了,眼角和眉骨都泛着红,“她不死在别的地方,也会死在你爹手里!”   “那就一起吧。”   过于快速的回复,惊了周印与盛杉,他却想通什么似地,莞尔,“原本叫她走,是为了保她安宁。留下谷朵,也是遵从她的意思。如果做的这些都无法达成所愿,为什么要放手?从头至尾,她都那么自私,这次,不想再纵容。未来究竟会怎样,我已经不想在乎。现在,我只想找到一个人,让她幸福。”   听说,死去的人最自私。因为肉身消弭了,灵魂却会去到爱她的人心里。叶慎寻想,若程改改的灵魂真去到他心里,他得多憋屈啊?无法再大展拳脚。更没有宽广抱负。整天盘算着吃肯德基还是麦当劳。   从此,活得我不像我。   周印率先明白,嘴角扯了扯,放开制着他的手。   “你知道她去了哪儿?”   那人已走远,剩回音飘荡。   “西藏。”   此去拉萨,叶慎寻不过在赌,赌程改改无法抛弃身世与她一样可怜的青豆。那么,拉萨是她俩唯一的容身之处。如果她够聪明,带走了青豆,起码能从周围邻居的言辞中,探着点口风。   可程改改吧……有时候,聪明过头。   她深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反正叶慎寻都要结婚了,应该也寻不到这儿来。至于光阴,更不可能。索性就在拉萨原来的小院儿重新住了下来,继续担任教师,写稿子,赚钱。将死之际,再想办法将青豆托付给盛杉,说要去环球旅行,洗涤心灵什么玩意儿的,应该能糊弄过去。   所以,叶慎寻出乎想象中顺利地找到了程改改,可他去得不是时候。   当日是拉萨当地什么节,学校放假,全校学生出游去了。各家小孩带来羊肉羊腿蹄子和糕点,老师们负责帮忙整理食物,在西藏数一数二的纳木错湖旁。观天水一色,品人间风光。   叶慎寻匆匆包车前去,到了,一眼望到人群尽头的那抹影子,正在教青豆怎么生火。她又瘦一圈,炊烟腾云驾雾,围着尖尖的下巴绕,一时仿佛不在人间。   他看得心紧,风尘仆仆来,连衣裳也没换,悟了一头的汗,正要过去,当地一年轻的康巴小伙子朝女孩方向挪了挪,目光热情赤裸。叶慎寻从后方迂回走近,便听得二人对话。   “他们说,你和丈夫离婚了?”   程改改一愣,片刻反应过来他说的谁,当时便不知怎么解释,只好点点头,“算是吧。”   “为么子?”   这下回答倒迅速,“他移情别恋。”   想想又道,“移情别恋知道吗?就是说好要保护我一辈子,最后却保护了别人一辈子。”   见两人姿态亲密,叶慎寻胸口本来就郁郁。又听她清淡带怨地这么两句,整个都世界天旋地转。曾以为躲过的飞刀啊,冷箭啊,砒霜啊什么的,统统往身上砸来,忽然就不敢靠近。   期间,程改改明显有心无力,康巴青年帮着做了些重活。用餐时,她吃几口,便反胃一口,脸色不好极了。   本来身体机能已经负载,加上在高原地区,简直自找折磨。可她也不明白为何,这天大地大,却始终觉得,唯独这间小屋子,才是她安身立命之所。   手心的血口,不知何时正慢慢褪去颜色,程改改缓过眩晕的劲儿,在烈阳下盯着小小的“痣”发呆。青豆来拉她,“姐姐,我想去上面画画。”遥指不远处的小山头,能纵观大半个纳木错湖。   一大一小牵着往上走,叶慎寻小心翼翼跟着。刚坐定,远处传来隐隐钟声。   青豆不爱说话,却是个激灵的孩子,碰碰程改改的肩头小声问,“姐姐,你是不是在想念叶哥哥啊。”   她脸一红,戳她脑袋,“人小鬼大,究竟想念两个字会写吗?”小姑娘立马写给她看,有模有样地,再不是无法断文识字,在角落独自舔伤的独角兽。   “那想念的英文是什么,还记得吗?”   “记得!MISS!M-I-S-S!”   末了,程改改不知想到谁,摸摸女孩的头,循循善诱,“青豆,miss其实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想念,其二是,错过。”   简简单单两句,身后的人却大震,一种叫难过的情绪在胸间荡气回肠。他脚下步子禁不住挪近了些,却清晰听见程改改正教授短语。   “I MISS YOU,我想念你。”   青豆稍显困难地跟着重复,“I MI-MISS YOU,我想念你。”   “I missed you,我错过了你。”   “I miss……ed you,我错过了你。”   我想念你。   但我错过了你。   语落,有人的眼泪在不远处决堤。他伸手一抹,湿淋淋。   周围太静,静到沙粒被风卷起的声音也能听见,压抑的泣声,自然也没逃过程改改耳朵。她怔了许久,才鼓足勇气回头,正对上波光粼粼一双眼,嘴唇即刻咬得发白。   忽然,叶慎寻有些恼。   倒不是她撞破了自己的丢脸。而是见惯姹紫嫣红的他,竟因这幅清汤挂面的模样,朝思暮想。   “你、你来干嘛?”   向来伶牙俐齿的女孩难得慌张,目光却藏着难以言喻的期待。   叶慎寻稳了情绪,佯装轻松:“哦,来吵那场没吵完的架。”   “嗯?”   “忘了?望城那晚,你还没问,我在想什么。”   突然轻风过,撩起她隐隐约约的笑容,斩钉截铁一句,“不用问啊,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什么?”   “你在想佛祖的故事。女孩为与男孩擦肩,化身青石桥,受风吹雨打五百年。却不知,另个人也为看她一眼,等候两千年。”   不远处的阴影惊了,“你如何……”   因为离开滨城时,程改改第一站目的地,就是徽州呈坎。   那个老者,还保持着午饭后到树下说故事的习惯。尽管身边听故事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他的故事却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五年前,程改改没能听完结局。五年后终于明白,叶慎寻为何执意想带她再回一次呈坎。   当日,苦水滂沱,程改改一个人跨过了村口那道平安坎。还在那晚,做过一个很美的梦,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纳木错山巅,恍惚有人抖着嗓问,什么……梦?   她酒窝深了深。   “我梦见,佛祖说,有个叫叶慎寻的男子,他等了两千年的人,是我。”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