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标题: 《妖壳子》 作者: 背着蛋壳 ============================= 内容简介 当代白话文的“聊斋”横空出世——以鬼故事为题,写满了人生的七情六欲,看穿了世间百态,留下的每一篇故事也要人触目惊心!仿佛轮回就在这一篇篇的故事当中回荡,文中有我,我亦往轮回中! 本书是一人一字打造中国鬼话的一千零一夜,在天涯社区鬼话论坛直破百万点击!作者才气直逼李碧华。 1.爱唱歌的路人和牛      董海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过一头牛。   他以前最多也只在超级市场里见过盒装的。      但是现在,他就站在一头活生生的老牛边,闻着牛身上散发出来热烘烘的腥臭,还有,一群苍蝇,悠哉地在牛和他之间转悠。      他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又无可奈何。   谁让这头牛,突然从路边的田里溜达了出来,占了整条马路,害得他只能在按了半天喇叭后,熄火下车。      他四下里张望,这么大的日头,是个人都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了,这头牛的主人,估计也正摇着扇子打着盹。      董海费了半天功夫,赶又赶它不动,拖也拖它不走,自己倒是满身的臭汗,苍蝇渐渐向他这边围了过来,显然发现他身上比牛身上更臭了。      董海刚想放弃,回车里吹空调去,突然,他听见不知从哪里传来了歌声。   他到处张望,却看不见人,一低头,吓了一跳,原来他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蹲了个男孩,他穿了件白色的褂子,头上带了个斗笠,嘴里兀自哼着小曲,正在看董海的车子。      董海回过神来,问:“哎?这牛是你的么?能不能麻烦你叫它让个路?”      那男孩也不抬头,只是停下嘴里的小曲,说:“我只是路人,这牛可不是我的,你要它走,就到那块地里去,牛一看你抢它地盘,一急,自然就走了。”      说完,他又继续哼着他的小曲。      董海傻了眼,这个赶牛的法子,他听都没有听说过。   他抬了抬脚,看看自己簇新的皮鞋,又看了看泥泞的田,正犹豫着要不要再换个别的方法试试,那头牛居然两条前脚一屈,舒舒服服地趴在了他的车头前。      这下董海彻底没辙了,他咬了咬牙,走到路边,小心翼翼地找了块干燥些的地方跨下一只脚,然后,再跨下另外一只。      果然,那头牛抬起头来望向他。   董海又往下走了几步,牛已经支起了前半身。   这下董海放心了,那个男孩的方法真的奏效了。   他正想抬脚再退几步,谁知突然一个没站稳,向前扑倒在地。这一扑倒不要紧,董海居然发现,自己再也直不起腰来。      他额头上满是汗珠,苍蝇耐心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他想呼救,谁知一开口,听见自己的喉咙里,竟然发出一声哞的牛叫声!他惊呆了,低头一看,看见自己原来双手撑地的位置竟然是两只牛蹄子!      这时,那本来蹲着的男孩站起身向他走来,嘴里还是那首小曲,董海此刻听来,却觉得特别怪异,简直像是一种咒语。      男孩走到他面前,摸了摸他的头,十分满意地笑了起来,他转头对着路边叫了一声:“嘿,你现在可以走了!有人当你的替身啦!”      原本路上那头牛不见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中年男子站在董海车头,他几乎不敢相信地反复看着自己的身体,又反复摸着自己的脸,最后终于欢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跑了。      男孩哼着小曲,又看了一眼董海,哦不,看了一眼田里的牛,然后三两步跨上路面,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然后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牛,无措地在田里踱了几步,然后,费力地,一步一步,走向路面……       2.奇爱微蓝之灭      珍妮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她是道道地地的东方人,她的父母也都是黑褐色眼睛,但只有她,长着标准东方人的脸,却独独有一双微蓝的眼。      也因此,父亲曾经悄悄给她做过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真的是他女儿。      后来,医生给了一个姑且值得相信的解释:先天性眼球黑色素缺失。      父亲给她取名王珍妮,好对得起她错生的老外眼珠子。      珍妮的眼睛虽然缺乏色素,却得到一个别人没有的功能,看得见死亡。      她第一次知道自己有这个功能,就是在母亲临死前,她和父亲在等红灯,母亲就在马路对面,她着急着过来,竟然不顾还没有转灯。      这时珍妮看见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凭空出现,拍了拍母亲的肩,母亲停下脚步回头看,冷不防被疾驶的卡车撞得横飞出去,当场断气。      后来,她又先后见过那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分别是在坍塌的危楼上和着火的民居旁。      她渐渐明白,那个男人,就是死亡。      她不是很害怕,倒是有点敬仰,那男人冷俊、邪恶、但带着亲和力的笑,黑色风衣飘逸在空气中,制造着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画面。每次他一出现,都令她心跳不已,但他,好像永远只关心那些即将死去的人,从来都没有看过她一眼。      她已经有很久没有见他了,她有时候为了见他一面,会常常去一些重病医院,每一次,她都打算好要上前去跟他打个招呼,但等他出现,总是会有一群惊呼的旁人或哭叫的家属阻挠她的计划。      她已经不耐烦了,甚至已经迫不及待了。   这一次,她计划好,等父亲一断气,马上就抬头给他一个微笑,然后自然地捋一下头发,跟他打个招呼。      她很自信,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说她是绝色的美人,她笑一笑,浅蓝色的眼睛眨一眨,男人的心都会停止跳动,她觉得自己的笑,一定能吸引他的目光,博得他的好感。      她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换了父亲治糖尿病的药。   父亲爱吃甜食,只当是药物能够合理控制血糖,谁知道他的药,根本就已经被调了包。等父亲发现情况不妙时,已经太迟了。      他躺在病床上,珍妮安安静静陪在旁边,寸步不离,父亲很安心,他觉得女儿难得的孝顺。      突然,珍妮的呼吸急促起来,她的目光注视着床的另外一边,是他!   他来了!      珍妮立刻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努力眨着她微蓝的眼睛,而他,竟然也向她风度翩翩地点了点头,珍妮的心怦怦直跳,甜蜜到快要晕过去了。      不,她不是快要晕过去,而是真的晕了过去。      医生来了,是珍妮父亲按了铃,他的女儿不知怎么,突然站起身来向着空气微笑,然后就倒了下去,停止了呼吸。      医生翻开她美丽的双眼,发现原本蓝色的眼珠暗淡了下去,如同熄灭的火一般,成了死灰。         3.偷QUEEN         牌桌上,三个人的神情都有些古怪。   周围满满站了一圈观众,大家都屏住了呼吸,脸上的表情有不同程度的抽筋。      此时,老婆婆笃笃定定摊开一张牌。   她褶皱的眼皮都快松弛得要搭到眼袋上了,只微微透出目光,倒有几分犀利。   她穿了古董似的旧粗布褂子,一只手从腋下盘扣间抽出一方手帕,不时用它在脸颊边扇扇风,抖出一股有点过期的花露水味儿,另一只手却专注于摆放这几张牌,像陈列艺术品一样,将它们端端正正排好,并两两之间形成一个相同的夹角。   她的面前已有五张牌,底牌之外,分别是黑桃A、黑桃KING、黑桃JACK、黑桃10。      显然,如果那张底牌是黑桃QUEEN,就是一把最大的同花顺。      周围,没有人出声,大家的目光都死死盯着老婆婆左边的男人。      老婆婆左手边坐的是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下巴挂着层层脂肪,油腻的汗水不停滋滋冒出来,又顺着脖子流进领口,再从胸口和腋下的衣服里渗透出来。   他一只手紧紧按住自己新拿到的一张牌,然后合着之前那张梅花A,小心翼翼展开一个角,又迅速按回桌面,就这一个动作,衣服又湿了一大片。      他看牌的时候,脸上的横肉一抖,然后立刻恢复原状,却藏不住眼角贪婪的笑。   他宝贝似的将这张牌压在最下面,摊了原先那张底,局面上的牌成了三张A和一张红心QUEEN。      老婆婆那里是一张A,他这张底,当然不可能是A。那么,除非也是一张黑桃QUEEN,他的牌才有胜算!      周围的人轻呼了一声,这一声呼到最高点又煞住了,静得连眨眼皮的声音都听得见。   因为,老婆婆右手边的穿露胸晚礼服的女子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两声冷笑,手一扬,优雅地摊开手里的牌,分别是梅花QUEEN、方块QUEEN和两张KING。      这下,所有人都哗然了,包括那胖男人在内。   她如果底牌是KING,那无论黑桃QUEEN在老婆婆那里还是在男人那里,她都是输。   因此,除非这张黑桃QUEEN是在她的手里!      胖男人瞪着露胸晚礼服的女子,他的手一直紧紧按着那张底牌。   从摊开的牌面来看,胖男人的三张A最大,应该他先叫。   看他的样子,像是要把自己的牌再翻开确认一下,但是又觉得这样做未免输了气势,硬生生忍住,但却止不住浑身颤抖,最后一咬牙,叫道:“五千万!”      众人一片唏嘘,这胖男人看来已是稳操胜券。五千万,几乎就是他全部身家!      老婆婆扇着小风儿的手帕突然停住了,她不急不慢地将一堆筹码推到桌子中央,跟了五千万。她瞄了一眼那女子,女子也神情自若,嘴角一丝得意的笑,她轻巧地一挥手,筹码稀里哗啦落下,“我跟,然后再加五千万。”      众人这下哗然了,如果胖男人手里真的是黑桃QUEEN,那这女人简直就是疯了!      胖男人用力咽了几下口水,汗啪啪啪地滴在绒布桌面,他声音都走了调子:“不可能!你那张牌,绝对不可能是黑桃QUEEN!凭什么赢?!”      他急得抓耳挠腮,最后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慌忙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破纸,竟然是地契!   “我这块地,应该至少也值五千万,跟!”      老婆婆丝毫不看胖男人,自顾自摆弄着面前的牌,然后伸出一只手推出所有筹码,气定神闲地说:“那干脆赌大点,我跟你,然后我再加一亿吧。”      胖男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唰地一下站了起来,嘴巴张大得可以吃掉整张牌桌了。   众人诧异地看着他,他的眼球几乎凸出了眼眶,布满了血丝,满脸肥肉不停抖动着起伏变化,就像他体内有一头怪兽,挣扎着要破皮而出。   他突然狞笑起来,齿间挤出几个字:“我跟!就拿我这条命!”      老婆婆抬起头,终于看了看他,点点头,然后平静地又把目光转向那女人。   女人生得极美,却笑容冰冷,长波浪的头发像蛇一般妖娆在脸颊边,看起来动人,更“冻”人。      “唷!你这条命算是值多少钱呢?那我就不跟了吧。”说着,女人优雅地往椅背上一靠,纤细的手指一伸,翻开了自己的底牌,赫然就是一张黑桃QUEEN!      男人的眼珠瞪得快比他的头都大了,脖子伸得有原来三倍长,青筋从肥肉里一一暴起,喉咙里发出古怪的声音,像是有千条虫要从那里面爬出来。      他颤抖地将手下压得死死的那张牌拿了起来,才看了一眼,整个人就僵住了,全身的肥肉瞬间石化般,身体笔笔直站起,然后笔笔直向后倒了下去。      围观的人集体倒抽了一口气,愣了半天,终于有人大着胆子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竟然已经断了气!      那人好奇地翻开他的手,里面紧紧攥着一张湿答答的黑桃3。      这时,他们惊讶地看见,那个露胸晚礼服的女子向着她和胖男人中间一直空着的位置盈盈一笑,然后道了声谢,接着又说:“婆婆,他的命,归你了。当初他为了赌钱拐卖了我,现在,算是报应!”      她说完,转头扬长而去。   所有人都愣在当场。半响,才有人说了一句:“咦?不是只有两个人么?哪里来的婆婆呢?”    4.玉瑛         玉色流瑛,光华照人,温润无瑕,白若凝脂。      啊猪小姐那双美丽的眼,此刻正紧紧盯着福来堂柜面上这块巴掌大的羊脂玉,惊艳得说不出话来。      她从来没有见过品相如此完美的玉,更何况是大如巴掌的一块,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福来堂的杜掌柜笑眯眯地看着啊猪,这位县太爷家的大小姐,从来都是他的大主顾,她生来身子羸弱,算命的说,必得取个超级无敌的贱名让所有人叫,才能保得住性命,所以全县的百姓不分贵贱都管她叫啊猪小姐。      啊猪小姐平日最爱,不是诗词女红,也不是大戏小曲,而是各色美玉。   全县所有玉器行和珠宝铺,都是她每日必逛之地,她甚至比那些店里的伙计更熟悉每一块玉的来历和价值。   她整日搜罗玉中珍品,而且出手阔绰,再高的价都不会皱一下眉头。因此,掌柜们都竞相将最好的货留给她看,希望得到她的垂青。      福来堂这块羊脂玉,是前日里掌柜的无意间从一西域商人手中购得,他珍藏在密室的暗格里,连自己老婆都不让看一眼。      果然,这块玉如他所料,深深迷住了啊猪小姐。   他满意地欣赏着她如痴如醉的目光,心里默默将原先定下的价格又翻了好几番。      啊猪小姐无比小心地将这块玉托在手里,细细观赏。   奇怪,一般来说,这么大的玉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瑕疵,或玉色不匀,因此多会雕琢一些云纹或花枝,以线条和凹凸来掩饰不足之处。   而这块玉,没有任何雕琢痕迹,甚至连打磨都不曾打磨,完全浑然天成,形如鹅蛋,匀称通透,手感细腻非凡。   最最奇怪的是,玉瑛流转,日头下竟如此耀目!      玉,可不是夜明珠,通透者,也不过给人莹润之感,但耀目?!   真真是奇哉怪哉!      啊猪小姐忍不住赞叹了又赞叹,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杜掌柜,这块玉,你开个价吧。”      “这……八,八千两?”杜掌柜一开口,又有点心虚了。   谁料想啊猪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杜掌柜心里连连骂自己愚蠢,早知道就该多加个几千两。不过,他不愧是机敏不凡的商人,立刻眼珠一转,接着说道:“啊猪小姐,我说的是黄金唷……”      啊猪小姐捧着美玉,抬头盈盈一笑,“是黄金,否则怎么对得起这块玉?”      于是,半日里,啊猪小姐一掷八千金购得一块夺目美玉的事情,瞬间就传遍了全县上下,老百姓都好奇地不时向县衙后院张望,想要一睹玉的风采。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自打啊猪小姐买玉回府那天起,就再也没有出过门,甚至连人都不见,就痴痴躲在屋里,眼睛都不眨地看着这块玉,甚至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夜不能寐!   府里的人都吓得不知所措,说那块玉真是邪了,小姐被它给勾了魂魄了。      县太爷急得不得了,到处寻医问药,但却没有人能治得好小姐。   小姐就这样日渐消瘦了下去,原本身体就弱,不出半个月,已经奄奄一息,她一直到断气的时候,手里都死命攥着那块玉,眼睛瞪得大大的,直勾勾地看着手里的玉,任谁都扮不开她的手指。      县太爷心疼得不得了,但也没办法,只能停尸三日准备发丧。      更爆炸性的事情又发生了,就在发丧当日,啊猪小姐的尸体突然不见了!   守灵的丫头说,三更添香烛的时候尸体还在,等四更再去看时,就不见了!   棺材里只有那块小姐死都紧紧攥着的玉,烛光下,玉瑛幽然,而且好像比先前又大了一圈!      大街小巷,啊猪小姐尸体被玉吞噬的传言铺天盖地传开了。   巷子尾的小酒馆,一个西域打扮的商人正在悠哉地自斟自饮,杜掌柜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一脸慌张,他一见那商人,立刻两只眼睛瞪得溜圆,一把上去揪住了他的领口问:“你卖给我的,到底是什么妖物?怎么就把啊猪小姐给,给吃了?!”      商人轻松拍开掌柜的手,冷冷一笑。   “我没告诉过你么?那块玉的名字,叫作“民脂民膏”。买家出的价越高,它就越是光芒耀目,但是,也终有一天,买家会被它渐渐毁灭,最后纳入其中。”    5.罗         今年的雪,下得特别猛,而且,来势汹汹,没有半点征兆,霎那间天一黑,就劈头盖脸地下了起来。      冰雪封路,这半山腰上,连半只鸟兽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幸好钟老庄主一早有预见,囤积了足够的白菜和腌肉,这才能有心情,听着女儿钟瑶的琴声,品着雪水烹的香茗,舒舒服服地享受清闲的日子。      山庄里,好久没有这么清静了,老庄主为人豪迈,交际甚广,平日里往来山庄的各路英豪都快把山门踩塌了。要不是今年突然冰雪降临,那就算是冬日,山庄门前不用扫雪,也能走出一条道来。      钟瑶今年十六了,相貌虽然不能说是如花似玉,却弹得一手好琴。      老庄主眯着眼睛喝茶,余光却扫在女儿的身上,这么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宝贝闺女,到底要许给谁才好呢?      年前,刘知府和巡抚大人都各自明示暗示了好几回,这两个人官场里打滚,免不得有些迂腐;孙将军也派了亲信来打听,一介武夫太过鲁莽粗俗;淮安罗帮主虽然只见过一次面,竟然也已经提出下次要带着儿子一同前来,也不知道他是哪个路数的;唯独人品相貌都出众的钱塘赵公子倒是和瑶儿挺般配,但可惜家道中落……      他想了半天,长长叹了口气。   钟瑶停了下来,“爹爹,是不是听得闷了?”   老庄主连忙摆摆手,示意她接着弹下去。      就在此时,管家突然来报,说有客登门,要见庄主。      老庄主奇了,这冰天雪地的,上山的路都看不见了,哪里来的客人?   他站起身来迎出去,前厅里,站了一个美貌的少年,他面如珠玉,眉头和发髻上都凝了密密一层霜,正在抖落披风上的沾着的雪。      那披风,一看便知是用一层褐色的狗熊皮毛所缝制,镶着一圈金丝锦边,领口处,垂了绣花的丝质缎带。   这可不是一般的披风,整张狗熊皮,加上这细腻的绣工,绝对是大富人家的手笔。   但这位公子看着身娇肉贵,怎么会大雪天的跑来他的山庄拜会?      他心里虽狐疑,嘴上已经客气地招呼起来,拱手作揖道,“这位公子您是?”      少年娴熟地还礼,“小侄姓罗,奉家父之命,从淮安特来拜见钟庄主。”      啊?竟然是罗帮主的公子!   庄主暗暗打亮了又打亮,罗帮主看起来是个江湖上混的粗人,怎么他这个儿子却这么温文尔雅斯文得体!      他少不得心下一阵暗喜,这么出色的少年,家底又厚实,绝对配得上自己的宝贝千金!   嘴上却问:“呀,这大雪封山,罗公子是如何上得山来?“      那少年有些愧色,再深深一揖,说:“小侄不才,初来山庄不识得路,在这山里寻了三日,偏偏大雪突降,更是迷失了方向,幸好遇到一樵夫,便在他山间小屋借宿,今日雪停了,才照樵夫指示,寻到此处!”      原来是这样。   当下,钟庄主引他入了内堂,升起一个大炭炉,派人斟了茶,便吩咐人请女儿出来见他。      女儿倒也丝毫不忸怩,盈盈一拜,杏眼含笑,与那罗公子相互问候了一番,钟庄主便着她弹奏一曲,以款来宾。      罗公子品着杯里香茶,听着美人弹曲,心下好不得意,父亲说了,钟庄主出手阔绰,富可敌国,膝下只有一女,如果能娶得她做妻,那帮派必定能发扬光大,一统大江南北。      但是,这么多人觊觎,平日里庄主接见都来不及,当然要选个好时机,好叫庄主得闲,细细赏识我这个出色的人选。   刚巧今年大雪,山庄定是无人登门,这时候前往,除了一表诚意,更是无人竞争,妙哉妙哉!      他越想越是得意,看着钟瑶含情脉脉地瞥了一眼自己,更是飘飘然不能自已。   这么轻易就博得美人欢心,也不枉自己在这深山小屋里住了一个多月,就等着冰雪降临。      很顺理成章的,罗公子听完一曲,露出惊为天人的表情,旋即亮出了父亲叫他带来的聘礼——翡翠金如意,这把如意,乃是前朝宫廷的遗物,流落民间,后来辗转到了父亲手里,算是帮里上下最值钱的玩意,帮里这些年来赚取的一些金银,都悉数拿去换了一件狗熊皮的披风,穿在他身上,成了他家世的证明。      庄主满心欢喜,女儿坐在琴后,望着罗公子的背影,频频微笑点头。      亲事,就这么定了。      半夜,罗公子睡得很香。   他听不见钟庄主和女儿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哈,女儿,他人品相貌样样都好,为父的,也算是能安心将你托付给他了!”    “嘻嘻,爹爹,这位公子这么有财有势,山庄欠下的那十万两纹银终于可以还清了!爹爹也不用再屈居这深山老林!”      ——罗,是细细编织的一个陷阱,罗公子在梦中,想必还以为自己是那个设陷阱的猎人。    6.王大林的宝         阿四来镇上也有几个月了。   这几个月来,他白天睡觉,晚上就和镇上那些地痞赌钱,输急了,竟然还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来。      镇上好几户人家都被阿四光顾过了,现金不多,都是些半旧的手机照相机,偶尔摸到过几件首饰,去当铺一估,还都是次品,气得阿四嘴里不停地骂娘。      今天,阿四手气还是背,八圈打下来,兜里就只剩一个窟窿了,他呸一下吐了嘴里的牙签,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蹲到墙角去打瞌睡。      “喂,阿四,醒醒!”   阿四不耐烦地抬起眼皮子,一看,原来是刚才一直站他后面“飞苍蝇”的老芋头。   老芋头其实年纪不大,秃着个尖尖的头,挂着毛茸茸的鬓角,他只要一闭眼,活脱脱就是一颗芋头。      “娘额拉里!今天就是你把老子搞霉了!老子以后打牌你少插嘴!滚滚滚……”      老芋头一看阿四发火,还是嬉皮笑脸地贴上去,挨着阿四蹲下,然后小声在阿四耳边说:“阿四,别恼哇你,我这不是给你赔罪来了嘛!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好消息?老子连裤衩都输没了,还有什么好消息!”   阿四虽然嘴里还是发难,音量已经调到最低,老芋头可是镇上有名望的“包打听”,他这么一说,估计是要透露盗窃情报啦!      果然,老芋头伏他在耳边说:“西边那条公路旁,就是王大林他们家,今天起新房子的那家,你知道吧?”      阿四一下来了神,连蹲都蹲都有气势起来。   老芋头接着说:“本来是今天鞭炮也放了,地基也挖开了,结果你猜怎么着?突然又没动静啦!为啥?就是因为挖到了好东西啊!他们家今天下午好端端地又把挖开的地填上了,说是怕坏了风水,你说说看,你信不信嘛?”      阿四眨眨眼,用力搓了搓手,唰一下从地上站起身来,连声谢过老芋头,就出了门直奔西边。      镇上的房子,本来都造得款式基本一致,尖尖的顶,底下一个大院子,方方正正,两边对称,唯独王大林家的房子,三层楼高,却是平顶,正中央凸了个烟囱头,一楼的右边比左边多开一扇高出来的窗户,且没有起院子。      阿四在四处转悠了半天,觉得这家人多半是藏着些古怪,难怪经济危机的当口,他家还有富裕的钱造房子。   阿四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在镇上混了那么些日子,只要能干一票大的,哪怕天天赌钱输了,也可以翘起二郎腿过日子。      三四点钟,天将亮未亮,最是人容易睡得死的时间,阿四一看差不多了,连忙抖擞精神勒紧了裤腰,顺利卸了一楼一扇铁窗,爬进里面。      屋里倒也没有漆黑一片,借着稍亮的天光,一切都看得清晰。   王家底楼是个客厅,左边是吃饭的,右边是一个杂物间,一家人都睡二楼。   阿四心跳得快了起来,好像那样挖着的好东西正在某个地方呼唤他。      终于,就在那个比左边多出来一扇窗的杂物间里,阿四发现了一个还带着些许尘土的旧箱子!   箱子因为常年埋在土里,有的地方已经霉烂,发出一阵怪怪的腥味儿来。      阿四激动地差点叫出声来,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箱子,定睛一看,里面居然只有一张薄薄的纸。      窗外光线投射进来,纸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      吾儿大林:   为父没有什么像样的资产留给王家后代,这栋风水良宅,乃依风水秘术所造,上下三层,中间有楼梯贯通,一层右边比左边多一扇窗,此窗高出三尺,屋为平顶,上有一个烟囱头,整个屋,组成一个“宝”字,多一笔少一笔都不行!吾儿切不可擅自改造或另起新楼,否则会遭杀身之祸。为父将此信埋入地里,十年后,吾儿必将无意间挖出,并招贼入屋偷盗,吾儿可将他杀死,埋入屋后荒地,可兴旺家门,永保富贵!      阿四看罢,已是吓得舌头冰冷,差点尿了裤子,他刚想转身,却突然被人从身后蒙住了口鼻,耳边传来轻轻的嘿嘿笑声。      王大林一手捂着阿四的口鼻,一手已经拿着粗绳,套上了他的脖子    7.信      史内从小就有3000多度的近视。   他其实从来没有看清过哪个女孩子的脸。      但此时,他就是认定了那是个美少女。   她一身雪白连衣裙,轻飘飘地站在阳光下的苗圃里,手捧一盆紫色花蕊的瓜叶菊。      这盆瓜叶菊,是他年前精心栽培。   四五月时节,正是盛花期,一团锦绣的紫,衬她如雪般飘逸,叫人看了说不出地惬意。      她站在他的苗圃里,捧起他栽种的美丽,一切就像他梦中的情形。      史内轻轻走过去,不敢惊动她似的,走近几步,再走近几步,那女子倒也没有发现,只是兀自低头细细赏菊。      史内终于靠近到她身边。   她的身上,有一股沐浴后的淡淡清香,不是苗圃老板的婆娘身上那种嚣张刺鼻的香水味儿,也不是村里虎妞带着酸涩的汗味儿,这自然清新的芬芳,比任何花草的香又多了暖意,似有似无地,撩动着史内的心。      女子看得入神,冷不防身边站了个人,她转身的时候吓了一跳,差点连手里的花都捧不稳。      史内有些窘,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开口跟她打招呼:“对……对不起,吓到你了,我是这里的园丁。”      女子拍拍胸口,点着头,格格笑了起来。   她轻快的笑声,宛若一阵春风,听得史内有点心跳加速。      女子一指手里的花,说:“园丁哥哥,这花真好看,多少钱哪?”   史内凑过头去,他平日只管打理花,倒也没留意老板贴的价码。   他的鼻子触及花瓣的时候,终于看见了花盆底那个小小的价码牌。      女子惊讶地叫道:“呀!你的眼睛这么近视?那怎么也不带眼镜呢?”   史内羞涩地笑笑,“平日也没什么用得到细看的,所以……”   女子接过他手里的花盆,放在一边,却把自己的脸凑到史内的面前。   她好奇地打量着史内的眼睛,“我还从来没见过深度近视的眼睛到底长什么样儿呢!”   说着她把脸又凑近了一些。      史内紧张地有些不知所措了。   她嘴里的气息喷在他的脸颊上,让他有些不能自已。   他喜欢她身上的味道,喜欢她嘴里的馨香,他忍不住想要用力地摄取……      突然,那女子突然尖叫了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史内愣住了,他突然想起,自己变换了人的身体,却独独没有变去那条分叉的,不安分的,仰仗它感知一切的,蛇信!    8.“良”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善的。   黄岛主傲视着桃花岛外的江湖。   他凝着眉,捋一把花白的须,视若珍宝的女儿已经出嫁三年整。      从前,她是东邪黄岛主的女儿,但现在,江湖上都称她是郭大侠的夫人。   她,竟不再属于他。      黄岛主打心底里恨郭靖这个傻小子。   他侠义,却愚忠,愚忠于整个世俗。   女儿跟着他满江湖行侠仗义穷吃亏,磨尽一身灵气,成了安分守己的寻常妇人,到头来,没有过上神仙美眷的日子,只担了侠义二字,难道能当饭吃?!      但女儿也愚忠,她虽绝世聪明,却和她的娘一般,愚忠于自己的丈夫。      想到这里,他又长长叹了一声,三年了,郭靖把我蓉儿拐到哪里去了,过年也不回来吃顿年夜饭!可恶可恶!      正在岛主咬牙切齿的当口,海面突然飘来一艘小船。   远看似是无人,飘近了才发现,舱里躺着一个青年男子,已经奄奄一息。      那男子面色如纸,嘴唇干裂,眼窝深陷。   岛主一看便知,又是个因迷航而脱水的人。      他这个桃花岛,地理位置真是好。   闹中取静,交通方便,虽是隐世,出门逛街也还不算太遥远,但却也因此,常常有些莫名其妙的船只,载着莫名其妙的人或物随随便便就抛锚靠岸。      也难怪,这岛上桃花常年盛开,海中远远看像是一朵粉红的云彩,确实是高调了一点。   幸好他的桃花阵法将那些大活人搞得团团转,是死是活?他堂堂东邪可用不着管。      可眼下这个半死不活的人飘到了眼皮子底下,该怎么处置呢?   黄岛主思忖了半天,想想自己也实在清闲,不如救了他,权当解闷!      东邪要救一个人,就和他杀一个人一样简单。   不出半个时辰,青年男子悠悠醒转,第一句话便是,“我是不是到了扶桑?”      东邪背对着他,冷冷地说:“你到了地狱。”      男子显然一愣,四处打量着。   幽幽烛火映照着一副冷冷摇曳的背影,倒确实有几分恐怖。   “啊?我难道真的已经死了么?!我照足了岳母大人图上的指示,行船七个日夜,不是应该就能到达扶桑么?我怎么会就死了呢?”      他说着,悲从中来,呜呜哭了起来,跪倒在岛主身后。   “阎王老爷,求你行行好,放我回去吧!我还要去扶桑找五彩灵芝,然后向岳父大人行大聘呢!月妹妹还等着我娶她过门,我死了她可怎么办呢!”      岛主仰天大笑了起来,“你死了,她自当嫁给别人,有什么难办?”   “不!不会的!月妹妹和我情深意笃,她绝不会嫁给别人!”      哼!又是一个蠢货!她爹也白养了这么个闺女!   黄岛主扬起手中一张破旧的羊皮,上面曲曲折折画了航行的线路。   男子一看便慌忙接了过去,“呀!这是岳母大人给我的那张指航的羊皮图!”      岛主摇了摇头,“如果这张图可以带你去扶桑,那只能说明,世界是个圆球!傻小子,你岳母大人是要你去送死啊!”      那男子又是一愣,仔细捧着图看了又看,最后悲嚎一声瘫倒在地,晕死过去。      黄岛主也不理会,他低下头,走出了屋子。   屋外,夜色正浓,潮声暗涌,刚好配他起伏翻滚的笛声。      人家心里虽恨,却不动声色扮演良母,嘤嘤叮嘱未来女婿去拿灵芝来下聘礼,好讨岳父欢心。   过了几年,他没回来,是他对女儿变了心,不够诚恳。   女儿只能乖乖另觅他人。      岛主吹着笛子,心头暗自感慨。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善的。   为了女儿,良母可以千方百计杀死女儿的心上人。      而江湖上,说他是邪是恶,其实他才是以真本色示人。   女儿爱那傻小子,他纵有千百恨,却也只能化作长叹一声。      所谓的“良”,只是藏起自己内心的“恨”,却在脸面上加“一点”掩饰,杀人不见血痕。    9.彩         上海的博物馆终于免费向市民开放了。   在这之前,豢旖从来没有想过要进去看看,他每天在人民广场这里转巴士去学校,无数次经过那像口大锅的建筑物,却对里面的那些老古董丝毫没有参观的兴致。现在免费了,每天更是有无数人顶着烈日排着长龙,看在他眼里,只觉得这些人都有毛病。      那天,下大雨。   夏天的雨,要么不下,要下就是没命地下。   他下午四点的课,却早了一个小时出门。   博物馆门口难得冷清。   豢旖站在广场上,撑了把没骨气的折伞,一双球鞋已经完全泡在了水洼里。      他突然有点想进去看一看。   可能是被雨下得烦了,也可能是觉得不去太对不起市政府处心积虑搞文化普及。   反正,鬼使神差,他,走了进去。      过了安检,豢旖湿透了的鞋呱唧呱唧地在的雪白大理石地面上留下了一串脚印。   大厅里空荡荡,只有几个年纪大的人蹒跚着点缀其间。   豢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他背了个斜跨的牛仔包,踩了一双又湿又破的球鞋,还拎着软趴趴的折伞,完全就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自嘲地一笑,随便找了个馆走了进去。      这个馆,展出的是唐代陶器。   最眼熟的么,当然是那些颜色乌糟糟的三彩。   豢旖不喜欢那种浑浑噩噩的色彩,不耐烦地扫了一眼,却突然被一个独立放在玻璃罩内的人俑吸引了。      那是一个侍女彩陶俑。   身上失尽了颜色,露出灰白的素胎,只有脸颊,是丰润的粉红,透出无限娇艳。      “有没有觉得,她很美?”   豢旖一惊,转身一看,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老妪,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梳理得整整齐齐。      她笑眯眯地看着他,随后一点一点走上前来,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痴痴看那侍女。   他也呵呵笑了,“嗯,很美,很像……很像我阿妹,我们是龙凤胎。”      老妪点点头,她枯槁的手指贴着玻璃,描摹着侍女的形体,她的脸透过光线折射,重叠着侍女的脸,形成强烈的对比,但又遥相呼应。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随葬品,和其他的随葬品一起,被深埋在地底,然后等待着某一天,被挖掘开,又辗转迁徙到一处博物馆里,放入玻璃罩,静静等她所爱的人。”      豢旖听得痴了,她的声音,带着厚重的沧桑感,将“她”的故事,拂去尘土,展现在他眼前。      “你知道么,她爱上的那个人,是当朝最出名的乐师。   他的一双手,能敲出最美丽的调子。   她初次见他,就失了所有方寸,手里的托盘打翻在地,他却弯腰帮她拾起。   她羞涩一笑,脸颊两抹娇红,艳如一朵牡丹,盛开在他面前。   他敲击着他的钟,玲珑一曲,余音轻扬,送入她耳里,却成了他悄悄的甜言蜜语。   他一曲奏罢出宫,她站在宫门前,人群中默默目送他的背影,心追随他去。   就这样,她的一抹娇红,被制成了俑,固定在岁月里,化作唯一的彩,成了千年不变的期待。”      老妪说到这里,停住了,转而看他,淡然一笑。   豢旖惊愕。   他的妹妹豢旎,丰腴的脸颊,娇艳的红霞,算命先生曾说,她今世注定晚婚。      龙凤胎,多是缘于前世未了的情,她痴痴追随他而来,当然很难爱上他人。   10.馈   馈,最基本的意思,是以食赠于。最典型的关系,就是母子关系。   母亲可以咯血劳作,可以省下每毫每厘,甚至可以饿死自己,只为以食赠于你。      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等孩子长大了,也要反馈于母亲,不是么?      因此,她当初生下他,她,它,有没有问过当事人愿不愿意?      照儒家说的,子女就是要尽孝滴。   好端端地被人生了出来,就是来尽孝,你愿不愿意?   她馈你,却给了你毕生无形的压力,你愿不愿意?   愿不愿意嘛??      好了,废话说到这里,这个故事很短,但我却觉得很值得深思。起码,我深思到现在,还写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也算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能一起讨论。   故事的名字,叫做   ——馈         我生活在2040年,你没有经历过这个年代,因为这个年代,在你的未来。   你知道我们这个年代的中国,最怕的是什么吗?   不是石油匮乏,不是泡沫经济,不是核战危机,而是,老人。      我们的上一辈,也就是你们80年代这群独生子女,经历了出生人口高峰,入学高峰,就业高峰,现在,已经进入了老龄化高峰。      你们现在也许想象不到,走在路上到处都可以看见乌泱泱的老人是什么样的情景。   他们步履蹒跚,无所事事,因为独生子女的关系,他们孤僻,也大多没有手足兄弟。   因为出生人口低,难得看见路上有个孩子,老人们就成群成群拥上去逗弄,把孩子吓得直叫救命。   托儿所一家一家关,敬老院一家一家开,但还是可以看见许多流浪在城市各个角落的老人。很多人宁愿孤零零呆在家里,也不愿意到敬老院去。      社会新闻里,报道得最多的,就是孤寡老人死于家里却无人问津。   媒体杂志里,宣传得最多的,就是多多关心身边的老人。   电视广告里,播放得最多的,就是哪里哪里有比较好的养老院,有比较好的墓地。   每个人家里,都有许多许多的老人,除了老人,还是老人。      我的爸爸和我老公的爸爸,同时得了重病,分别住进了两家相隔很远的医院里。   我的妈妈和我老公的妈妈因为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本来也需要人照顾,根本不可能去医院照顾他们。   还有,我的外婆外公爷爷奶奶和我老公的外婆外公爷爷奶奶,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需要时时去探望他们,否则就会说我们不孝顺。   12位在不同地方、身体有着不同程度病痛的老人,就指望着我和我老公两个人。   哦,还有我的孩子,今年才5岁,更不可能自力更生。      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请佣人?   那么请问我一个月就这么点收入,我可以请几个佣人?我请了佣人,我孩子明年上学的学费怎么办?   国家有养老补助?   那么请问一个国家要养这么多老人,补助能补助多少?      我不知道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就为了伺候这些老人?   那我生孩子又是为了什么?为了接着伺候更多的老人?      你们活在许多大人呵护着一个独生子女的年代,而我们,却活在一个子女要照顾一群老人的年代。   你们生了我们出来,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养育之恩,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愿不愿意?      你们也许会说,这就是中国千年来的传承,父母养育子女,无私奉献所有,而子女,也应当孝敬父母,回报他们的滴水之恩。      可是如果你们真的爱我们,怎么能忍心我们现在忍受这样的生活压力?   须知,施比受有福,馈比还容易!    11.花         小雪第一次面对这么浓重的血腥。   它首先是一种浓艳的红,略带黏稠,热腾腾的温度,渐渐渗透出微微甜腻的芬芳。      不怕,不怕,他还是他。   只不过扭曲了一张俊脸,脖子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小雪静静趴在他软软的身体上面,他余温犹存,在清凉的夜里,是最后的温存。      他这时对她好极了,不动粗,不破口大骂,也不再喷射出满口难闻的酒臭,他就这样乖乖躺在那儿,任小雪抚摸他一脸的胡渣,然后轻轻吻他失色的唇。      她和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如此甜蜜,久到她此时竟然羞怯起来,像和他第一次接吻。      血,蜿蜒流出口子。   氤氲血腥,充斥着她的视觉和嗅觉,像是酝酿自他体内的酒,发酵多年,如今终得以开封,散发着神秘,令她雀跃不已。      他的身体却渐冷却,那冰凉的感觉沿着小雪的身体,勾勒出一道轮廓来,最后她发现,终于侵入她体内,令她瑟缩起来。   她有点伤心,也不太多,只有一点点。   他的身体还在,只是没了体温,煞白着脸,黯然的眼神。      小雪依依不舍地起来,手里一把冻肉刀,比划了半天,无从下手。   最后,她决定从脖子微微内卷的伤口处切入。   很好,轻轻一划,干干净净,连皮一起割下,看见他空空的咽喉。      她捧起那块肉,反复欣赏,当它从他身体上分离,就看起来跟别的肉没有任何不同,就像是一块普通的猪肉,有着清楚的肌理,剖面略带粉红,连着细密的血管,甚至,勾起食欲。      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刹那间脖子就只剩骨头,他的头还完整连在上面,和身体脱节。   小雪觉得,那颗头要保持这样的完整,她喜欢看他的脸。      很简单的,她用刀剖开胸膛,直直一条线,用力一掰,连着胸骨打开,看见他满膛内脏,滑腻的肺叶,纠结的肠子,心脏,像一颗饱满的果实,还有很多器官,她不太认识。      她看看他的脸,带点俏皮的威胁,掏了他的心脏,伸到他面前。   她说:“你看,你的心就在我手里面呢!”      他不回答,她还是觉得很满意,嘿嘿笑着将手缩回来,继续她的解剖。      整个躯体,掏掏干净,割了几大块沉甸甸的肉,没有什么脂肪,脂肪大概都燃烧到酒精里了。   最最不喜欢,就是他的生殖器。   丑得很,萎顿在黑色的体毛间,令她有点恶心。   它是他对自己行凶的武器。   它弄痛她,撕裂她,令她臣服,却万分惧怕。      没关系,现在一一割去。   爱的,不爱的,美的,丑的,堆砌在一起,她将他均匀撒在花园的土里,滋养着满园春意。         这年三月,海边一座无人小屋外,荒废的花园突然百花盛放,姹紫嫣红开遍。   桂,兰,菊,茉莉,玫瑰,蔷薇,紫罗兰,腊梅。   不同时令的花,同时争艳,散发浓郁到窒息的香气。   引得数里外的邻居前来围观。   警方觉得可疑,挖开了泥,发现底下竟是一副男性的骨架,和零星没有腐烂的毛发。      四月,清明,小屋外的海边,一个废旧的码头重新修葺,刷了湛蓝的漆。   工人无意间打捞起一个塑胶袋,里面是一具赤裸的女性尸体,她身上又多处遭殴打的伤痕。   最最蹊跷,她的手里,还紧紧捧着一个男人的头,男人显然死得比较晚,脸还没有完全腐烂。    12.海         周先生,我可以叫你Joey么?这样亲切。   嗯,那么Joey,我们就开始了。      看着我的手势,听着我的声音,你的眼睛跟随着我手里的怀表,左,右,左,右,左……   你觉得,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沉,不要挣扎,就阖上眼睛吧。      你有没有看见一座楼梯?楼梯是往下的,你不要害怕,来,一步一步,跟我一起往下走。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是地下车库?   哦?还有你的妻子?   她在拿车?要去哪里?   你阻止得了她这一次,难道阻止得了每一次吗?   那么,你是不是很爱她?很害怕她离开你?   可是你知道么?她已经不爱你了。   她特地给了我很大一笔钱,让我为你做一次深度催眠,好让你彻底忘记她,不要再纠缠她。      嘘,安静,安静,别伤心,我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让你可以立刻忘记她,不用忍受任何痛苦。      来,跟着我,我带你去一个很美丽的地方。   你一步一步往前走,走出车库,有没有看见阳光?   对,有点刺眼,但是不要紧,你会适应的。   现在是不是好一点?   有没有觉得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对,我们一起继续往前走。      听,这是什么声音?   对,是海浪声。   那边就是栈桥了,看见了吗?   跑过去,跑快一点!      哇,终于上了栈桥了对吗?   踩在暖暖的木板上,脚底觉得很舒坦。      看,多清澈的海水,还有好多美丽的鱼!   深呼吸一口——嗯,海风的味道,有没有觉得心情好多了?      对了,Joey,你热不热?是不是很想下水痛快地游个泳?   水里很凉快,你还可以看见水底的珊瑚群。      嗯,可是现在不行,因为你没有带游泳裤呀。   没关系,等一下你从我的诊所回家去,然后你会拿上你的游泳裤,开车到海边,然后你就跳下去,记住,不要呼吸,慢慢游,一直游,不要抬头换气,一直游到深海里。      你会很喜欢那里,那里十分宁静。   你和海底的鱼一起游戏,它们不会抛弃你。   忘记你的妻子,离开她,搬到海底,永远不要回去……      明白了吗?好,那我们往回走,从栈桥下来,看见楼梯了吗?   这次我们要往上走。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Joey,你可以睁开眼睛了!   告诉我,你觉得心里有没有舒服些?   嗯嗯,很好,那你现在打算做什么?   哦?要去海边游泳?这是个好主意,那今天我们就到这里。      再见,Joey!    13.姿         是爱情,但无关风月。   他爱上的,是笔墨纸砚。      近三十的人了,没有谈过一次恋爱,甚至,没有注意过任何一个女性。   他沉浸在自己的书斋里,持一支狼毫,泼墨写意。      忘了吧,大多数人都已经忘了吧?   那个挑灯展卷,月下研墨的书香时代。   他却还活在那里,仿佛被时光遗忘,留他静悄悄在所有人泛黄淡却的记忆里。      入春了,单薄的衣衫,兜一袖晚风,他觉得,恰好配一行狂草。      张旭怀素的帖,心底浮现上来,镜花水月,泼洒开,运挥手之间。   素雅玉版,像是一方舞台,尽由他笔下线条游走盘旋,扭转乾坤。      他那时只消眯起眼,甚至无需呼吸,脸上表情随手势变化,像是一场欢爱般全情投入,抵死缠绵,仿佛他整个人是虚无,而手中的笔,才是真身,云雨雪白卷面。      知道么?   狂草的境界,不是字的本身。   而是一种姿态。      人的姿态,字的姿态,人和字纠缠在一起,姿态万千。      他的笔,略带倾斜,落笔狠,转而轻柔一抹,像是挑逗,又在嬉戏间轻佻一收,欲擒故纵。那一撇,毫无顾虑地洒出去,分割出一片独白的空间,拉开了上下间的牵扯,又藕断丝连。   再一捺,稍带枯竭,迎向另一个字的空隙,是一场欲拒还迎的邀约。      虚虚实实,浓情蜜意,墨香盛了酒意,醉了他的人,狂了他的心,满纸游云,丝丝缕缕眉目传情。      恍惚间,他看见一个水袖女人。   她轻盈坐在桌案,一挥长袖妖娆的白,自浓艳的墨中奔舞而出,缠绕上他发烫的身体。   她妖媚体态,一个眼神,极尽风流之姿。      他痴了,她是他笔下的字。   他狂笑起来,傲世豪迈,她无限娇姿,迎风飞舞,独独取悦他一人。      书斋里,暗香流转,他和她,是灵动的墨魂,不沾任何世俗,写春意入骨。         天亮的时候,阳光撩动浮尘,他的家人,发现他倒在书斋案前。      狂草,一气呵成,却尚未落款。   他垂着眼,嘴角恣意的笑,衣衫上,满是墨痕,浓淡飘逸。    14.晏公子         晏公子吃一口酒,柳絮飞处,是人间百态。   这市集来来往往不少过客,他独独等一个女子。   但他并无把握她会来。      昨日,女子肩挑一副轻便的担子,在这酒楼对面的树荫下,摆卖珠钗首饰。   她的唇若朱红一点,柳眉不扫而黛,穿着粗布的衣裳,却艳胜所有珠玑。   公子发乎心底一笑,万千遐思。      呀!她来了!   女子还是昨日装束,放下担子,熟练抖开裹着首饰的软布,一一排开,罗列整齐,然后静静坐在树荫下,抱着双膝静静等待。      晏公子走上前,折扇于手中唰地收拢,直指一根艳绿的碧玉簪子,问她:“姑娘,这个多少银子?”      女子嫣然一笑,伸出纤纤手指,“五两,公子。”      天气焗热,虽然是树荫底下,她依然脸颊娇红,额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珠,沾湿了几缕发丝,垂在眉边,分外动人。      晏公子着小厮给了银子,自己拿起了碧玉簪,折扇一伸,抬了她的下巴,便要将簪子戴上她的发髻。      女子羞怒了起来,一手拍开折扇,头一偏,躲开他的手势,抬眼瞪着这个轻薄的陌生男人。      晏公子是家里娇宠惯了的,平日丫鬟们见了他,都是极献媚的,他是家里独子,恁谁不想得他垂青?   但眼前这女子,愤恨地眼神,紧咬着唇,让晏公子失了方寸。   “姑娘,我见这簪子极是匹配你姣好样貌,特地买下,送给你戴的。”      女子听罢更是怒了,干脆起身挑了担子就走。   公子心急,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姑娘!你为何要走?”   女子想转身推开他,谁料脚下一滑,整个人跌入他的怀里,只听她“啊”地一声惊呼,抬头狠狠望向他,霎时间眉宇凝结,朱唇一张一翕,却发不出声音。      晏公子吓得松开手,女子脱离了怀抱。   一根碧簪,直插入心!   她软柳般摇晃,软软瘫伏在地,胸口盛开一朵殷红的花,从碧绿簪下晕染开来,猩然欲滴。         黄昏渐浓,晏公子吃下最后一口酒,他叹了一声,怕是那女子今日不会出现了,又或者,去了别处摆卖?      小厮轻声地哄孩子一般,“公子,天色不早了,等不到那位姑娘,咱们该回了?”   小厮轻声地哄孩子一般,“公子,天色不早了,等不到那位姑娘,咱们该回了?”   晏公子痴痴点头,给了一锭碎银,伙计收下,恭恭敬敬送他出门。      晏公子每日都来这家酒楼,他的记忆,永远停留在一年前的那个三伏天。   他每天守候在窗口,只为与她再次相遇。   她穿粗布的衣裳,比所有耀目珠钗都赏心悦目,然后,他放下酒杯,向她走去……      他无心取了她的性命,她夺去他一半的魂灵,两下里扯平。    15.乾         第六次,三枚铜钱纷纷落下,贞贞紧张地和老胡一同凑上去看,居然还是全部背面朝上。      老胡的脸被她的头发撩拨得直痒痒,他一掌推开她的头,问:“你看得懂?”   贞贞摇摇头,俏皮地吐吐舌头。      老胡学着大师的模样一撩袖子,摸摸自己没有胡子的下巴,说“嗯!这是个乾卦!”   贞贞一听是“钱”,拼命拍手叫好。      “大师”狠狠打了一下她的头,把她敲得踏实了,安安静静坐下。   “知道什么叫乾卦?”   “是不是发达了?可以找个好男人?”   “……”      老胡抬眼看着她一张天真无暇的脸,盈盈双眼满是对爱情的憧憬。   他觉得有点不是滋味。      他和她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怎么她的眼里就只有别的男人?   还是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男人”?      到底“男人”和男狐狸又有什么区别?不是都是公的么?   无非就是道行深些,喝醉了酒也不会露出狐狸尾巴来,其实内心一样阴险,否则怎么会每次都是她被他们玩弄了之后哭着回来抱怨?      当狐狸精当到她这个份上,也算是丢脸了。   不但全心全意付出身心,还甚至倒贴煮饭洗衣收拾房间。   男人说要带她出去吃饭K歌旅行,她居然不肯,说是要帮他省钱。   到头来男人没了兴致,觉得她除了脸蛋漂亮,其他和自己的老婆有什么区别?!      唉,也怪她道行不深,才会被“人”玩于股掌之间。      她屡战屡败,败到后来,整天以泪洗面,窝在他这里,哭得他心烦意乱。   他只能安慰,以前都是出门没看黄历,未卜凶吉,这次他给她好好算上一卦,让她好重振旗鼓,再战江湖!      老胡叹了一口气,“乾,卦象喻示天、龙,以元、亨、利、贞为卦辞,是吉祥如意的意思,圆满、亭通,成功,而且秋天最盛,利于一切行动……”      贞贞听得似懂非懂,但吉祥如意四个字让她的脸上已经笑开了花。   她搂住他的脖子,毫不顾忌地亲吻他的脸。   “老胡,真的呀?现在不就是秋天?那我现在就出发,这次一定能找个真正的好男……”      她话还没说完,咻一下从他怀里消失不见,他空怀几根飘下的狐狸毛,最后飘落在显现玄机的桌面。      她的上上卦,是他的下下签。   他不忍看她整日愁眉苦脸,连做狐狸精都做得没了自信心。      三个铜板,他一早做了手脚,两面都是背面。   随便掷几次,都是“乾”。      从此她义无反顾地离开,带着卦象中最美好的祝愿,爱上别的男人,别的女人的男人,或许还有别的男人的男人。也许,她这次能真的修成了正果,永远不用再回来。       16.使         男人的游戏,付出代价的,永远是女人。   运筹帷幄的君主,藏千万将领,于她一弱女子身后。      桂儿想不到,自己昨日得了公主的名号,今日就被钦点,出使番邦,前去和亲。   主使的人,正是自己的父亲。      元宵,一年初始的第一个月圆之夜。   桂儿吃过最后一口汤圆,甜蜜才下咽喉,泪水涌上心头。      母亲身子弱,哭得嘶哑了,说不出话,只将这蔷薇馅的圆子,一口一口,慢慢送入女儿嘴中,弄花了才上好的口红,不要紧,再补一补,好多拖得须臾也好。      这粉色汤圆,是她亲手做的。   蔷薇和了蜜糖,捣碾成糊状,再入桃仁、花生碎和脂油,添些桂花,香气四溢,粉艳艳一团,裹了雪白的糯米粉,手心里细细搓揉,微微有些黏滞,但终究越来越圆浑,表面有她手心细腻掌纹,烙在上面了,是一个母亲的最后心意。      热腾腾的汤圆,剔透晶莹,沉浮于白瓷碗里,朦胧的,看不真切,像故土最后的色相与滋味。   桂儿吃完,便要启程。      那些同行护送的官员,门外一声声催喊,他们看见的是两国交好的希望,而她,看见的是绝望。   父亲也在他们之中,微笑着看她,脸上灼灼生辉。   他的女儿,带给他光宗耀祖的机会。      只有母亲,颤巍巍端着那个碗,殷殷地再勺起一个汤圆,劝她多吃一口,再多吃一口。   她的泪滴下来,落在碗里,烫痛母亲的心。      再不舍,也终归要上路。   父亲扶了她的手,送她上了轿子。   这豪华的轿子,是皇帝御赐,她坐在其中,看不见家门渐行渐远,只听得母亲凄厉地一声呼喊,声音划破夜空中,一轮明朗的圆。      桂儿觉得胸口一闷,咳了一声,只觉咽头有灼热感、一阵恶心。   这轿子,八人抬得甚稳,怎的却令她晕眩?   再走一程,还没出得城门,她更觉腹疼起来,只得喊停了轿夫。      她开始呕吐,最初吐出食物,继之吐出黄水。   粉红色的馅料,此时不再香甜,从她喉中涌出,泛着阵阵辛酸。      她没有难受太久,轿子停在城门口,所有官员束手无策,出使和亲的桂公主,突然身体不适,腹中绞痛,一阵呕吐之后,便命丧途中。         母亲抚着女儿的尸身,她被原封不动地送回了府,脸色发青,四肢僵硬,但面带笑容。      砒霜汤圆,无色无味,伴她桂儿甜蜜上路,又适时发作,将她永远留在自己的国土。       17.明         对一个青楼女子来说,最残忍的,不是死,而是老去。   她对了菱花八宝镜,眼角深深一道纹,再厚的粉,也遮不尽。   那些新雏暗地里笑,她们青春正茂,盛气凌人。      那天,是她二十九岁生日,妈妈摘了她的头块牌子,换上了新人的名字。   没办法,她的客人一天比一天少,用的脂粉钱却一天比一天多。   妈妈看她的眼神有些冷。      她想了想,这应该是报应。   当年她刚夺得花魁称号,万千宠爱,何尝不是轻视了那些年老色衰的姐姐们。      但她以为她会不同的,她能歌善舞,还写得一手好诗。   赫赫有名的风流才子张子野,为她一度沉迷青楼,甚至误了仕途前程。   整整十年了,她的风光,无人能及。      可是,子野最近来得少了,不对不对,他,已经很久没有来了。   也许是最近公务繁忙?又或者是抱恙在身?      她惊觉自己的天真。   其实她知道的,只是不愿意相信。      她时而恨,时而又忍不住再等等。   错过了许多公子哥儿收房纳妾的良机。   等到现在,成了昨日残花,再无人问津。      罢了罢了,今日一并做个了断。   与其忍受这样的凄冷,不如给自己安排一个体面的结局。      她今日不画浓妆了,收起眉墨,收起胭脂,只略施了薄粉,再点一点朱红,配了一身素雅的裙,挽了一个松松的发髻。   镜中一看,虽然面有倦容,但却比往日虚假的鲜艳更自然美丽。      江畔,水波荡漾,天朗气清,她决定为自己歌舞一曲。   她从来都是取悦男人,但现在,她想最后愉悦一下自己。      唱的是子野为她而作的《菩萨蛮》。   这歌词几分香艳,几分旖旎,是他和她相互调情。   她此时唱来,还带几分向往。      一曲还未唱完,她忍不住哭了,轻轻为自己鼓掌,是给自己的犒赏。      江水有点凉,不过没关系,洗去她一身风尘,还她清白之躯。   她终于能为自己赎身。      舞雪歌云,闲淡妆匀。   蓝溪水、深染轻裙。   酒香醺脸,粉色生春。   更巧谈话,美情性,好精神。      江空无畔,凌波何处。   月桥边、青柳朱门。   断钟残角,又送黄昏。   奈心中事,眼中泪,意中人。         三七那天,她回魂,才知道子野为她写了这首《行香子》。   一时间,大街小巷都称他作“张三中”,这首词,传得沸沸扬扬,成就他与柳永齐名的身份。      真是讽刺,原来他是知道的,他那日也在江畔!   但他竟然一直冷眼旁观,看着她舞雪歌云,闲淡妆匀,看着她走在蓝溪水边湿了罗裙,看着她断钟敲响时一步一步走入江里,流着泪,轻了身。      他竟然,竟然没有阻止,只当是一道风景,大笔一挥,写就一首词,好令自己流芳百世。   她恍然大悟,心下澄明,这就是她空等一生的爱情。    18.璇声         上海的确很安静呢!   这次回来真是高兴,到底在家舒服呢!   一切都没变,衣服也随便穿,很是自由的。   哦,而且仍有很好的西乐唱片听,都是最新的,我不曾听过呢!   可是奇怪!这些都是西洋的新玩意儿吧?   我们那时候都是用黑胶唱片,现在可不一样了,只要看着一个电视机的屏幕,然后按几个按钮,就能从两个大大的黑箱子里放出音乐。   嘻嘻,真滑稽!      周璇觉得一切都好新鲜,快六十年了,她第一次有机会“上来”,回到上海。   她去了以前和怀德常去听歌的夜总会,现在变了,不叫夜总会,而叫KTV。   她不习惯那些一间间的包间,没有炫目的大舞台,只有好多好多电视机,人们挤在小小一间里,各自唱各自的歌曲。   她觉得有些陌生,但是又觉那些客人肆无忌惮歌舞升平,好熟悉……      一间包厢里,几个女孩子正在点歌,她们都是学生打扮,喜欢同样类型的偶像,爱唱同样风格的歌曲。      梁静茹,蔡健雅,杨丞琳……   点了几首,大家都会唱,便抢着麦克风,唱得咿咿呀呀,好不得意。      呀?怎么这首像是一直不停讲话?这也叫歌?   这首也好奇怪呢,从头叫嚣到底,像是在胡乱呐喊……   还有这首,明明是传统折子戏的词儿,却配了西洋乐的调子,真滑稽!      唉……现在的女孩子,唱的歌都不是她那个年代的样子了。   她叹了口气,欣赏不来,又有些不甘……      女孩们看着屏幕上的菜单,翻呀翻,周璇也凑过去看。   突然,闪过她的名字,忍不住一阵欣喜!      呀!是我的名字!还有我的歌呢!!      点歌的女孩,鬼使神差,就点了周璇。   另外两个笑了起来,“呀!你吃错药了?点这么老掉牙的歌?”      周璇有点不悦,当初她是什么样的地位——上海歌后!   旧货币3000块,都不一定买得到她一张热销的唱片呢!      她不屑地向她们一吹气,女孩们突然静下来,不由自主地拍起了手。      《四季歌》,《天涯歌女》,《何日君再来》……都是她唱红了半边天的,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爱听了,说那是上海滩的“靡靡之音”。   唉……      周璇前思后想,最后选定一首歌。   它虽不是那么红极一时,但最衬现在的心情!   这么多年了,她已经被时代渐渐忘记,但她还拥有一颗不变的心,她爱她的这些歌,丝毫不舍忘记!      点歌的女孩着魔似的,一手捏起兰花指,站立在房间中央,灯光射在她青春洋溢的脸上,眼神里有些忧伤。      她清了清嗓子,好久没唱了,竟然有些紧张。      音乐从黑箱子里幽幽传来,呀,是它了!   这活泼的调子,带了尘封的记忆,它,和她的时代一起,回魂了!         你是我的灵魂,你是我的生命,   我们像鸳鸯般相亲,鸾凤般和鸣,   你是我的灵魂,你是我的生命,   经过了分离,经过了分离,   我们更坚定。      你就是远得像星,你就是小得像萤,   我总能得到一点光明,只要有你的踪影,   一切都能改变,变不了是我的心,   一切都能改变,变不了是我的情,   你是我的灵魂,也是我的生命!         女孩用心地唱,指如兰花,轻轻送出去,又转而收回胸前,娇媚尖细的声音,分明就是当年赫赫有名的“金嗓子”周璇!      进来送饮料的侍应生愣住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副景象:   包厢里,像另一个时空,唱的人带着旧时代歌女特有妩媚表情,而听的人,陶醉如泥,嘴角带着无限欢欣。      ——————————————————   欢迎大家踊跃投票啊~~~~~~~          投票地址:     http://my2008.tianya.cn/myapps/canvas.jsp?appId=810&rk_vsid=517          记得要先登陆哦~~~~~~~~~~          19.兰         1982年,这一年,长春市的人都疯了。   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三五十盆兰。   说是卖得好,一盆可以值上一万元!      陈有娣不太相信,她和她爱人都是三十六块基本工资,除去吃用开销,存了足足两年,才够买一台缝纫机。      而一盆除了用来观赏之外没有任何别他价值的花,能值一万???      陈有娣家倒是原就有一盆兰,是她姥爷种的,说是“垂笑种”,结婚的时候送了给她,放在新房子里,添些生气。      她左看右看,这兰的叶子钝钝的,花儿又不够艳,总是耷拉着头,像是挨批斗似的,孤零零摆在窗台上,怎么看也不觉着好看。      她心头一动,不如拿到市场上去卖卖看?   如果是真的,哪怕一个零头,那也起码值一台电冰箱了呀!      星期天一大清早,天还没亮透,陈有娣就起来了。   她细细把那盆兰打理了一遍,擦干净叶子,修剪了几处瑕疵,最后还在花骨朵上喷了些水,让爱人快快捧了出门,并嘱咐他要一路小心,听说谁谁谁家里种的那些几盆,前几天就在路上被人抢了去呢!      她爱人半信半疑地出了门,回来的时候,手上却捧了大大小小几十株兰的苗子。      陈有娣傻眼了,她爱人却兴奋得不得了,还不等她开口,就迫不及待地将花鸟市场的所见所闻说给陈有娣。      “你是不知道啊!花鸟市场就像炸了似的!都是去买卖兰花儿的!嘿,那阵势!要不是我够机灵,那可根本进不去!有一个卖花的,一见我手里捧的,就伸出一只手,我说‘五十?’你猜人家说的啥数儿?‘五百!!!!’”      “五百?我的妈呀!那钱呢?!”   “喏!都在这里!”      爱人把双手朝她面前一伸,那堆兰花苗根子上的土扑簌簌往下直掉。   “有娣同志!告诉你,国家已经有了新政策,说是每株成龄的兰花,最高不能超过五百,苗子呢,不能超过五块! 但实际上呢?哪儿能啊! 黑市上,有一个老外拿了一辆进口小轿车来换一株,老板都还不肯换呢! 你是不知道啊,最贵的一盆,已经炒到了十五万啦! 你想,咱这盆,现在拿去卖了,就只能卖五百,但咱要是有了这八十株苗子,养好了,再一转手,那得是多少钱啊?!”      “是啊!哎呀妈,你忒英明了!”   陈有娣眼珠子都快要掉在苗上了。   她宝贝似的将它们一一种上,屋里霎时就成了苗圃子!,      小两口心头那叫一个热啊,巴不得能将它们一夜之间种大了,好拿去换成沓成沓的大票子!      过了半年,到了翌年春天,兰已经成了长春市的市花了,连长春市的领导都开始重视兰花疯狂飙涨的价格问题,好多单位竟然挪用公款买卖兰花,涉及的金额之高更是耸人听闻。      同年六月,国家突然颁布了多条规定,严格控制兰花价格,严禁任何企业挪款涉入兰花买卖行为。而长春市的兰花,也已经到了铺天盖地泛滥成灾的地步……      忽的,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矜贵无比的兰,就这样瞬间失去了所有价值。      陈有娣家里的八十盆苗子,花了她大半年积蓄施肥搭棚换土的精心料理,刚刚长出些像样的叶子,还没有来得及面市,就成了无人问津的闲花了。      这一盆盆抽了枝的兰,热热闹闹张牙舞爪,占了她大半个屋子,扔又不舍得,留着也不是个事儿,不能吃,不能用,甚至也不太好看,成了陈有娣夫妇心头一块挪不开砸不碎的巨石。         空谷生幽兰。   兰,最令人倾倒之处是“幽”。   因其生长在深山野谷,才能洗净那种绮丽香泽的姿态,以清婉素淡的香气长葆本性之美。   这种不以无人而不芳的“幽”,不只是属于林泉隐士的气质,更是一种文化通性,一种“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风格,一种不求仕途通达、不沽名钓誉、只追求胸中志向的坦荡胸襟,象征着疏远污浊政治、保全自己美好人格的品质。      兰花从不取媚于人,也不愿移植于繁华都市,一旦离开清幽净土,则不免为尘垢玷污。   因此,兰花只适宜于开在人迹罕至的幽深所在,只适宜于开在诗人们的理想境界中。      而这一场兰花掀起的泡沫事件,全然违背了所有前人赋予它的高雅定义,折腾了整整一年,像一场梦,老百姓们守着梦中的绮丽醒来,发现整个生活都已经为之摧毁了大半。    20.乙         不是甲丙丁。   只是路人,但却也不是首选,只是一个次之又次的搭配,让镜头看来丰富,让背景立体真实,让主角,更显主角身份。      飞凡有点失望,她打扮了足足5个小时才出门,拿到剧本一看,只是一个“乙”。   好在,有一句念白:“姐姐,看,飘渺峰就在上面!”   唉……也算是句相当有份量的词儿吧,起码为剧情交代了一个重要的地点。      她的手里,捏了方才山脚下一个老道给的灵符。   老道见了她,惊讶地瞪大了眼,“姑娘,你将是个祸害啊!”   飞凡脸唰地绿了,“神经病!”      老道一把拉了她的手臂,“姑娘你今日会惹出人命啊!而且,凭这事儿,你能成为大红大紫的人物,但也因这事儿,你会短寿三十年啊!”   说着,怀里摸出一张符,塞在她的手里。   “这符,定得戴在身上,可以帮你化解!”   飞凡低头一看,简直就是拍戏常见的道具,正好笑呢,一抬头,哪还有道士的影子!      杂乱的化妆间,设在外景地的帐篷里,没有大镜子,甚至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十几个像她一样的“串场人物”挤在一起,服装都是堆在一个大麻袋里,几个人抢着自己合身又不太旧的,像菜市场里挑拣剩下的菜皮。      飞凡被一个瘦高个儿的女人用力一推,跌倒在地,等她爬起来,衣服都已经被挑得差不多了。   她好容易找了件土黄色的布衫,围了灰突突的底裙,再扎一条白色的宽腰带,最后套上一顶乱糟糟的假发。   她努力将头发梳理得整齐些,恰好又看见谁无意掉在地上的一支荆钗,忙捡了插上,掏出小镜子一看,总算有些体面。      外面有人扯着嗓子喊:“甲乙,到你们了,动作快点,太阳就要落山了!”   乙这才知道,甲原来就是方才抢了最好的一套行头还推了她一把的瘦高个儿。      助理一打板,《飘渺峰客》scene13,导演喊:“ ready——rolling,start!”      男主角是当红的明星,一袭白色袍子,长发飘逸,背了一把剑,潇洒地一撩前襟,跃步跨上石阶。   甲和乙是上山拾柴的姐妹花,姐姐背着一捆柴,台阶上摇摇欲坠,妹妹帮着她托起柴,而后遥遥一指,“姐姐,看,缥缈峰就在上面!”   镜头摇过来,男主角听了,微微一笑,举目遥望,三两步登了台阶,就出了镜头外。      “Cut!”   导演怒气冲冲,“那个乙,你怎么回事?手往高了指啊!还有词儿,说清楚点!再来!”      乙心里委屈,那个甲,把所有的份量都压在她身上,柴加上她百来斤的重量,压得飞凡喘不过气来,怎么可能好好说词儿?!”      罢了罢了,再来就再来。      “Cut!”   “Cut!”   “Cut!”   导演骂得越来越难听,“妈的!那个乙!你到底会不会演戏!谁找她来的!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再演不好,就给我滚蛋!”      一边有副导演殷切给男主角赔不是,男主角看了一眼娇小的飞凡,她的脸涨得通红,倒令他有几分不忍,便安抚导演,“算了算了,导演,新人嘛,大概紧张了,咱们再来吧!“      甲用袖子扇着小风,看着男主角,又斜过眼看飞凡,嘴角轻蔑地笑。   乙眼里蓄了泪,不,不要让我滚!我要红!我要红!我不要天天吃着盒饭想着下一次什么时候才有工开!那臭老道说我会大红大紫,对!我要大红大紫!!      她想起身上还藏着那张劳什子的符,这时恨恨掏出来,捏成一团,抛到山外。   一下子,心里静了许多,甲已经摆好了开机的姿势,这女人更过份了,甚至还用力往后一躺,飞凡看见她踏在台阶上的前脚,脚底都已经离开地面抬了起来。      她心头恨意翻涌,都是她!她不给我活路!   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导演一声“Start“,她疯了似的一使劲儿,卯足力气一抬,那甲丝毫不备,身体一阵摇晃,加背上柴的重量,突然踉跄了几步,身体向旁边一歪。      旁边本来是有围栏的,为了拍戏,早已拆除,一步就是悬崖,甲这一歪,连人带柴滚跌了下去,“啊”得惨叫,空谷下撕声裂肺传来,所有人都呆了。      飞凡被她顺势一带,也在崖边晃了一下,脸色都变了,突然一只有力的手及时抓住了她,将她身体拽了回来,搂入怀中,她抬头一看,竟然是男主角!      所有人都胆战心惊地趴在崖边看,没人怀疑是她,大家都以为是甲自己没有站稳,失身落了悬崖。         第二天,《缥缈峰客》剧组上了头版,开机第一天就见了“红”。   而更加劲爆的是,当红男星英雄救美并恋上剧中“乙”,种种揣测和绯闻便铺天盖地传开……      飞凡的“乙”,一夜之间成了所有新闻的主角,她,从此红了起来。    21.败         二月十四,情人节,是他永远的分手日。      她的诅咒,如此灵验。   他甩了她,便会永远被所有其他女人甩,且就在这世上最甜腻的一天!      她没料到,耗了千年道行,逃过了高僧,避过了佛祖,蒙蔽了世人,却被区区爱情所伤。   那凡夫俗子,他凭什么!      她将自己打回原形,栖息在枯藤间,依然是一只丑陋的乌鸦。   旁他族类惊觉她的怨气,纷纷扑翅逃离。   她孤零零形单影只,但依然觉得很值。   千年修得的人形,换一句永世轮回的咒语,多酣畅痛快!      今日,又逢二月十四。   她知道自己一手导演的好戏,即将登台。   她激动得有些放肆,展翅盘旋了好几圈,不停欢呼着,啊——啊——啊——      凄厉的乌鸦叫,突兀出现在城市上空。   男人听了,隐约不安。   去年,前年,再前年,好像每一年的这天,他都会听见这不祥的叫声,而后,交往得还不错的女友便会在午夜之前,提出分手。      而今年,不知是工作太忙,亦或受了太多次伤害,他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一起过情人节。      他有些落寞地走在大街上,花店里铺天盖地的花束,还有餐馆海报特别突出的情人套餐。   不知怎么,他想起自己很多年前甩掉的一个女孩。      她长相十分甜美,有点贪吃,很可爱。   唯一不好,就是太呱噪,还乌鸦嘴,老爱说些不吉利的话,害他押上全副身家的那支股票跌到了停牌。   一气之下,他忍不住提出分手。   但现在想来,好像也不该归咎于她。   当初年少气盛,确实有些过份。      还记得她有一双巧手,情人节那天,送他一件亲手织的黑色T恤,宽宽大大,松松软软,他穿了,将她包容在黑色的温柔里,她便安安静静贴着他的身体,唉……有多甜蜜!      他叹了一口气,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那女孩住的公寓。   门,还是那样,贴着一幅传统的年画,显得喜气洋洋。   他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敲了敲门。   开门的却是个陌生男人。   他有些尴尬,但还是问:“对不起,请问,春娅还住这儿吗?”   陌生男人摇摇头,嘭地关了门。      他有些失落,原来她早就搬了,那她去了哪儿?是不是还单身?或者已经嫁人?   他翻了半天手机,竟然找不到和她相关的任何一个号码。   又叹一口气。   去了和她初次相识的露天酒吧。      天冷,酒吧里没有几个人。   好多年没来,原来酒保也已换人。   他的记忆里,一切和她相关的线索都消失殆尽。      新的酒保有些年纪,北方人,很有亲切感。   三五杯Tequila,从喉咙口一直辣到心里。   酒保笑了笑,随意问:“哥们儿,失恋?今儿可真不是时候啊!”   他惺忪看了一眼空杯,又推过去,再要一杯。   “失恋?不不不,今年可没有。“   “那你这是?“   “好多年前的事儿了……我曾伤了一个女孩,唉……不知道怎么,我今天突然很想见到她,很希望能找回她,找回我们之间的一切。”      乌鸦无声地落在露天酒吧的一张小桌上,她和他,曾面对面坐在这里。   烛光依旧闪烁,她现在,却只能看见自己鸟类的身影。      这么多年,她都以为自己赢了回来,起码借由其他女人的嘴,一次一次狠狠伤了他的心。   但这一刻,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惨败。   败给了自己不顾一切的复仇心态。    21.萌生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Kallen沐浴在这句宽容且充满了诱惑力的话中。   她开始觉得有些心动。   像是有一股不知名的力量,从心底最深处悄悄萌生。      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Kallen觉得很恐怖。   但就是忍不住,一次次心中诵读。   一边害怕,一边憧憬。      她不敢让家里人知道。   见了父母,赶紧低下头,装得有倦意,回自己的棺材里睡觉去。   她其实睡不着,睁了眼睛,不停质疑。   难道今天吸了一个虔诚教徒的血?      那少女很饱满,没有戴任何十字架的饰品,她干干净净躺在月下的秋千,纯白的裙在夜风中荡漾,紧闭着眼,微微发出熟睡的鼾声,像是专程等自己来吸血。      Kallen动作很快,轻松找到大动脉,尖尖牙齿一插入,舌头便卷住飙射出的血液,对方还不察觉痛楚,她已吸干最后一滴。      她已是老手,不比刚出道的时候,下嘴不够快准狠,往往搞得自己脸上衣服上都是血,浪费粮食。      吸完,不要留恋,虽然她很想坐上那月下秋千,但她知道该赶紧闪身撤退。   可就是那一瞬间,无端端的,听见了悠扬的歌声。   奇怪,是从秋千下传来。      可能是她刚才动作时,不小心碰到了下面一台录音机的PLAY键。   教堂风琴声伴了少女纯澈的歌声。   听得Kallen这个吸血鬼瑟瑟发抖。      但旋律如此甜美,她又忍不住深深陶醉。   这是她听过最好听的歌声。   不不不,或许她从来没有听过歌。   她的世界,只有阴郁的猫头鹰懂得咕咕咕叫唤。      少女的歌声,在她耳朵里,产生一种极荒唐的和谐。   让她在颤抖中,不断被征服,更迷失本性。      黑暗中,她带回了那台录音机。      棺材里,她偷偷掏出耳机,塞入耳里。   这歌声又扬起,她浑身一颤,赶紧按下暂停,但余音袅袅,还是不停在她耳朵里打转。   她又不得不想,那少女唱得真美,可是她怎么就把她给吸干了呢?   以后,再也听不见她唱这么好听的歌了……      她心情变得越来越差,后悔莫及。   听说教徒就可以去一个地方忏悔,然后会被饶恕一切过失。   真好!这样的帮派,真是有人性。      可是,她这辈子都不能靠近这样的地方。   记得有一次她顽皮,追一只猫到了教堂附近。   结果,突然全身火烧般疼痛难忍。      当时,她多恨这方禁地。   为什么她和她的家人,就只能昼伏夜出,诸多顾虑,而这些教徒,却仿佛无所不能?      现在她细细想来,竟然不是恨,而是有些叹息,更多可能是向往。      终于,她偷偷溜了出来,白天的阳光太烈,她戴了墨镜,穿了密不透风的黑色风衣,撑了一把伞。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铤而走险,白天,可不是她的世界。      她走到教堂附近,那焚身的感觉再次出现,但这次,好像有些不同。   她觉得疼痛中生出快感,心中充满了愉悦。   她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慢慢流血。   从黑色风衣里渗透出来,湿漉漉的,却看不出那是血,还是汗。      当她溶化在教堂门前,她才明白,那少女其实是真的在秋千上专程等待自己去吸血。   她奉献自己的生命,遏止一个吸血鬼的罪行。      耶稣死而基督生。   少女做了同样的事情,用自己的牺牲,来救赎黑暗的灵魂。   萌生的信仰,从体内将Kallen整个毁灭,但亦是她的一种重生。    22.黄         在红与绿之间,是黄。      那是一个信号,行与止的边界,一个犹豫的时间,它总是闪闪烁烁,让人不敢果断。      冲还是不冲?   冲的话,左边路口那辆蠢蠢欲动的土方车会不会相让?右手边人行道上的人是不是跑得够快可以闪开?   但不冲,前一个路口的转弯灯要三分钟长,如果这里吃了红灯,到那边刚好也是红灯,那今天就有很大可能会迟到。   别的时候也就算了,今天是和爱尔兰那边电话会议,两边老大都在,要是迟了就惨了……      严卓的脚放在油门上,黄色越闪越快,他的心也越跳越快,心一横,踩了下去,车身像野兽般发出一声怒吼,窜了出去。      严卓得意地看见土方车在他车屁股后发出刺耳的一声急刹,连带着好几辆工程车也轰轰烈烈地刹了下来,好像有几个司机摇下了车窗对着他怒骂起来,但顾不了那么多,他胜利越过了他们,直奔自己光明似锦的前程。      到了公司,会议室里已经坐满了人,老大们还没来,严卓舒了一口气。   今天他是主讲,新的这个项目由他全权负责开发。   如果这一轮的提案能顺利过关,那么很有可能他就会被正式提升为项目经理,工资翻一番不算,更能有机会出国进修。      他打开笔记本调试投影仪的时候,激动得手都有些发抖。   这个PPT,他做了整整一个晚上,从资料整理到板式设计都经过深思熟虑,绝对可以赢得老大们的赞誉!      他准备好一切,抬头环视四周,几个下属都摊好了笔记,几近虔诚地仰视他。   余光一扫,发现会议室的角落里坐了一个女人,她低了头,默默玩弄着自己手指上的戒指,也没带笔记本,也没带录音笔,不知道是来自哪个部门。      严卓正想发问,老大们进来了,他忙殷勤安排入座,招呼秘书端上咖啡。      会议正式开始。   如他所料,一切都很顺利。   PPT开始,他还别出心裁地做了一些动画效果,大家一扫上班途中的疲惫,全身心投入他的提案。      无论从项目设计到人手安排,都令两方老大十分满意。   最后,电话那头传来爱尔兰同事鼓掌的声音,那边的老大还恭喜严卓的上司找到了这样一位出色的人才。      严卓心里已经开起了狂欢派对,但面子上还带几分谦虚,又俏皮地学了一句小警员说的“Thank you,Sir!”,惹得全场一片笑声。   一切都刚好做到有礼有节,不卑不亢。      散会了,他的上司临出门口前,重重地拍了几下他的肩,眼神里充满了赞许。      严卓回到位子上,坐都坐不住了,好像那边空着的经理办公室正在向他频频招手。   他忍不住站起来,走到茶水间给自己泡杯咖啡,也好借机经过那间办公室,看一眼那里明媚的阳光和舒适的老板椅。窗明几净,只待他登基。      茶水间,不知怎么的,地上几摊泥泞的鞋印。   严卓一脚踩在上面,差点滑倒。   他顺着鞋印去向一看,发现咖啡机那里站了个人,就是方才坐在会议室角落里的那个女人。      女人穿了干练的职业装,但高跟鞋却沾了很多脏兮兮的水泥,她低头泡着咖啡,根本没有转而看他的意思,但她又好像是专等他来似的,将刚泡好的咖啡一递,送到他手里。      严卓接过咖啡,有些奇怪,这女人到底是谁?   他还是礼貌地谢了,而后喝了一口。   “请问,你是?”   他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刚喝的那一口,分明是咖啡的味道,但却像是泥一般口感,他咽不下去,吐出来,竟然是和女人沾在鞋底一般的水泥!      女人抬头,脸色煞白,一说话,嘴角竟不停有水泥涌出来。   “你有机会考虑的。一个黄灯,两三秒时间。   你有机会考虑的,但你考虑的只是前程。   我呢?   你知不知道,我昨天刚找到工作?一个已婚女人,要找一份工作有多难?!   我的上家 ,看我准备要孩子了,就马上让我离职,可我和老公要还三百五十几万的房贷。   一份工作,对我有多重要,你知道么?   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过了那条马路,就可以到新公司,开始我新的生活。   可却因为你,我永远都到不了那里!   你闯了那个黄灯!你害死了我!我,又怎么会让你好过?”      那女人的五官不停流出水泥,那些水泥像蛇一般滑落她的身体,蔓延在地面,又向严卓扭行缠绕过去,他,渐渐动不了了。      他当时不知道,自己的车开走后,土方车一刹,后面一辆混凝土卡车里的水泥夹头夹脸朝刚过了马路的女人浇下来,她一下子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发狂地乱跑,结果撞上了后面一辆没刹住的卡车,当场死亡。    23.秋         弑妻。   他的脖子后插了他的罪名。   菜市中,他和那些案板上的猪牛一样,待人宰割。      秋,是肃杀季。   囤积了一年的死囚,都被推了出来,先是在街口游行,任人唾弃,而后便拉去菜市口,等待斩首。      为什么是秋?   隔壁牢里那个酸秀才告诉他,黄帝内经曾说,万物生于春,盛于夏,而衰于秋。   秋后,霜降,万物凋零,就可以杀生。   真是讲究,杀头还要看季候。      他心里暗暗好笑。   他杀人时,可没有研究过这些。   只是凭一腔愤恨。      他的婆娘,挨不住穷日子,背着他,勾搭上了王员外的儿子。   他想起自己做工做得咯血都不敢歇,舍不得每天三个铜板,存起来好为她修葺一下房屋。   过年了,她嫌自己没有首饰,他就去当了最后一件冬袄,给她买一个镯子。   她戴了镯子的手,却摸到别的男人裤裆里。   该死!!      他杀不了那奸夫,便杀这淫妇泄愤!   就算搭了他这条命,他也要叫她死!      他的囚车颠簸一路,家门口,做工的米铺,歇脚的石桥墩,沿街那些相熟的贩子,还有常去的当铺。      他的一生,周转于此,操劳辛苦,却换了一顶绿帽。   没关系,等死了,找到那婆娘,也许她知道悔改,能一同在阴间好好过日子!      日头越升越高,是正午。   没有人法场送饭,他饥肠辘辘,头也晒得发昏。   浑浑噩噩,正好方便上路。   等三刻一到,一声令下,手起刀落,想必也不会太疼。      他被松开镣铐,按在了断头台上。   周围黑压压一群人。   突然,他发现人群中竟然还有奸夫!打着扇子,悠哉悠哉看着自己,像是在等一场好戏。   他鼻子里一哼。   这男人,做了鬼再同他清算!      侩子手豪饮了几口白酒,最后一口,干净利落喷在白刃上,祭了刀,好叫它快而狠。   手指,熟练丈量他颈后三指处最柔软的一个关节,认准了位置,扬了刀,只听——   斩!!!!!!!      一股劲风,刃未到,锋先至,他觉得自己的脖颈有些麻痒,还来不及疼,只觉一阵凉,脸突然撞着地面,几个翻滚,落在了不远处。      真是诡异,他发现自己还是能看见,能听见旁人的唏嘘!      他眨眨眼,自己的身体还在原处。   没了头,四肢还在挣扎,但它们被绑得实实的,不知是疼还是怕。      他的头歪在地面,从未有过的奇怪角度,刚好可以抬眼看见奸夫表情,几分得意,几分恐惧。   他愣住了,因为他还看见,那婆娘就在他身边,她凄然一笑,飘在半空,依偎着他的肩。      她说:“官人,你这是何苦?我爱的是他,死了也要追随他。你却白白送了性命……”      他一口血,喷了出来,足有三尺。   人群惊呼着后退,奸夫奔窜逃走,她紧紧贴着他,飘然而去。      他的头,被人拎起,抛在一堆头里,渐渐失去知觉。      纵然杀了她,却斩不断她对奸夫的情分,他送上自己的头颅,不过得到这样的真相。   何苦?             24.臻臻         小羽躺在床上。   她的最后一个冬季,不要在医院里,不要吊那些没完没了的点滴。   她喜欢这样安静地躺在自己的房间里。   看着窗外的风景。      “小羽,来,快把鸡汤喝了,身体才能好得快。”   妈妈的声音,特别温柔,她总是对着小羽轻松微笑,再转过身去,用力深吸一口气。   小羽明白,妈妈是怕她知道自己的病情。   但她早就知道的,她不点破,怕辜负她一番苦心。      小羽很清楚,这是她最后一个冬季。      已经为每个同学都写了一封感谢信,他们折的纸鹤,此刻挂在她的房间里,十分美丽。   也录好了一首歌,刻了一张CD,她走了之后,还可以在CD里,唱歌给妈妈听。   许多心事,都一一了结。   但还是有些遗憾的,毕竟才十八岁的年纪……      她喝着暖暖的汤,胃里翻搅一样地疼痛,但还是满脸装出欢喜,“妈妈,真好喝,我觉得身体舒服多了。”   妈妈的手有些发抖,她看见小羽额前渗出细密的汗珠,还一直紧紧捏着拳头。   但妈妈还是微微笑着点头,站起身来,端着空碗走出去。      小羽揉着胃,还是转头去看窗外。   冬日的阳光柔柔弱弱,窗外除了一棵树,其实也没有什么风景。   但她很开心。   因为那一棵,是她亲自种下的幸福树。   她种的时候,也把少女最美好的心愿一并埋入土里。   幸福是什么呢?   和隔壁班的那个帅男生说上一句话?   还是考上心仪的大学?   或者是以后带着妈妈一起去旅行?      她精心呵护,松土施肥,满心希望它生机勃勃,茁壮成长,好给她带来许多数不完的幸福。      而现在,它果然枝繁叶茂呢!   几个月不见,竟然比之前更粗壮,树冠丰满,叶片艳绿,即使在这么冷的冬天,都不见丝毫凋零。   她笑了,这幸福,没有离她而去,隔了窗户,触手可及。         窗外的小院子里,所有的植物都只剩光秃秃的枝桠,唯有女孩的一棵幸福树。   绿叶臻臻。      它,好像忘记了时令,突兀地茂盛在冷冷的寒风里,用尽所有的生命力,陪伴着当初种它的人,以最繁茂的姿态,甘愿为她化作冬日最后的盎然绿意,给她满满一树幸福的期许。                      25.无         表演课,一直是高嘉最害怕的。   她故意拖沓着脚步,慢吞吞走进教室,选了个最不起眼的位置。      方老师来了。   一上台,先叫大家做无实物练习——串珠子。   他说,表演前,要摒弃一切杂念,专心串起手里的虚幻。      高嘉不太自然地摊开双手,她的脸色刷白,整个人都僵硬了,只是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膝盖,半天都没有任何动作。      她怯怯地望向坐在她左边的赵小月,只见她右手兰花指高高一扯,左手细细挑拣,拇指与食指拢起了一个空间,而后作势对准右手指端,顺着一线慢慢送下去,像是一颗珠子又漂亮地串好了。      她又转身看着自己的膝盖。   脸色更惨白。      不是本该“无”实物吗?   她此刻,却真的能看见!   膝盖上就真真实实摆了一盒珠子!   珠子有黄有白,大大小小,有些圆浑,有些畸形,甚至还有些,连孔都没有打穿。      她吓得双脚微微颤抖,那些珠子也跟着在盒中滚动,两腿稍稍一松,哗啦啦撒了满地,滚落到各处。      高嘉猛得从位子上站起来。   没有人注意她。   所有同学都好像进入了各自的虚幻境界,大家都只专注于自己的双手,旁若无人,心无杂念。      方老师呢?   高嘉抬头看向讲台,老师正弯下腰,去捡一颗滚到他脚边的珠子,“这是哪位同学掉的?怎么那么不小心啊?”      老师直起身,他手上却是空的,他没有捡她的那颗,捡了自己虚构中的。      坐最前排的郑冰冰爽气地站起来就要去接,“老师,是我的!”   方老师“呀”一声,“你这么一站,膝盖上的珠子就都撒了!看!还没有真的进入‘有’的境界啊!”      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他们一边笑,一边作势护着自己膝盖上方的空间。      依然没有一个人留意到高嘉渐而粗重的喘息和她方才撒了一地的珠子。      高嘉不敢置信地甩了甩头,又狠狠眨了几下眼,难道是她已经完全陷入了自己塑造出来的假象里面?      不不不!   该是“无”不是么?   该是无中生的“有”才对啊!   为什么她却如此清楚地看见一切?      她右手中还捏着一根长长的线,线头上有一枚针。   她的手指,的的确确感觉得到针的硬度和冰凉的触感。   真的是有,是存在着的,不是吗?      她伸出左手,针用力一刺上去。   突然,手却消失了!      她“啊”一声尖叫,低头一看,自己的身体,正在一点一点,逐渐消褪,逐渐透明!      方老师抬眼看向高嘉,却叫着另外一个名字,“吴晓非,刚才还见你挺专心的,怎么这会儿走神啦?你看看,你的珠子都串到外面去了!”      高嘉浑身一凛,这才明白。   原来,自己和这珠子,都是虚幻,都是这个叫作“吴晓非”的女孩,构想出来的“无实物”。             26.珊         我爱阿珊!   我比谁都爱她!   这世上,绝对不会有人或动物,比我更加爱她!      我没有想过有人会质疑这一点。   就算质疑,我也不屑。      我在乎的,只有她。   而她此刻就躺在我的面前。   眼里都是痛楚,后腿伸得笔直,还在微微抽搐。   猎人刚才在追赶我们的时候,瞄准就是一枪!   我当时吓得一阵哆嗦,子弹从我脑后呼啸而来,心一阵凉,情急间,阿珊突然向我扑来,将我一把推开,她自己,却中了弹倒在血泊里。      猎狗来了!   我情急叼起她的身体,横窜入一旁的灌木。   尖利的灌木刺入我的皮肉,浑然不觉得痛。   我知道猎狗鼻子灵敏,所以半刻都不能停顿。      跑了许久,一直跑出灌木丛,来到小溪边,我闻得周围没有了猎狗的气息,这才将阿珊轻轻放置在地。      她不停颤抖,眼神涣散,但她知道我在,用尽最后力气说:“瑚哥哥,请你吃了我吧……”      我哭了,我怎么可能吃她?!   “阿珊,别胡思乱想了,你会好起来!”      她低头看了看伤口,潺潺流出鲜血,一身洁白的毛已经污秽不堪。   我俯在她身边,伸出前爪去抚摸她因痛苦而扭曲的脸。   她断断续续却语带急切:“没救的!吃,吃了我吧……起码……我们两个能永远,在一起!不然,也迟早会有其他兽类,将,我,吃掉的……”      她乞求般望着我,突然一阵猛烈的抽搐,而后停止了呼吸。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她最后的遗愿,竟是叫我吃了她!   我该怎么办?      我站起身来,走去溪水边,她一向最爱干净,一定不喜欢这样血污满身。   我将她的血仔细清洗,子弹的伤口散发着焦味,我将那子弹挖出来,还带着她暖暖的温度。   可是,她却再也不会睁开眼睛来。      我等她的身体渐渐凉却,湿漉漉的毛发阳光下很快就干了,但不再蓬松,而是黯然贴在她身体上。      我终于相信,她再也不会活过来了!      但她却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闭起眼,泪却还是止不住涌出。   一口咬住她的脖颈,撕扯下她的一块肉来!   我狠狠咀嚼,那不是吞食,而更像是一个仪式。   她一口一口融入我的身体,和我的四肢百骸合为一体。   她转换为我的能量,周游到我的每一个细胞里。   我从来没有觉得与她如此接近!      片刻,我将她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   她的形体消失在我的嘴里,而她,却从此长存在我的生命里,再也不会分离。         没有人愿意相信,一只狐,会因为一只兔的死,而真的伤心。   据他们揣测,我是因此想到自己未来同样悲惨的命运,假惺惺哭她,实则是为自己害怕。   而后,我这个肉食类的畜生,理所当然会将她吃到肚子里。      人,真的是一种很自以为是的动物。   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我却也懒得和他们争。   反正,在他们眼里,总自诩比我辈高级,他们还很好笑地一一赋予我们定义,狐就是狡诈,虎就是凶恶,狗就是忠诚,鸡就是勤奋……      哼哼哼哼……                         27.脏         洗不干净,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那一滩血渍,好像是纤维本来就有的颜色,再怎么洗都没有减损半分。      红梅简直要抓狂了。   一把火,付之一炬,但那血,渗入眼里,挥之不去。      还是脏!   她的整个身体,都是脏的!   和这血渍一样,可以毁去,但即使化作灰,都摆脱不了肮脏!      无法挽救。   她想到那男人,胸中泛起一阵恶心!   他在她身体里肆虐,她不敢叫,不敢反抗,甚至不敢哭。      那是她的上司。   经济危机,他说如果不从,就裁去她的职务!   公司那么多销售人员,大家能力都差不多,为什么要留下她?   他说,这就叫潜规则,大家都懂的,她也该识时务。      红梅知道,这个时候,如果没了这份工,很难再找到新的。   她是女人,没有很高的文凭,没有很多工作经验,好不容易进了这么个还算体面的企业,已是上天的恩赐。      她住的是公司提供的宿舍,如果失业,连栖身之所都失去。   辛辛苦苦才能来到深圳打工,每个月微薄工资,还要寄去大半贴补乡下家里。      她忍了,她没有表情,办公室冷冷的桌面,任他发泄兽欲。      回家洗了十几个钟头的澡,皮肤全部泡到起皱,红梅却还是觉得自己里里外外都肮脏!      她前思后想,忍不住一通电话,告诉家乡男友。   对方电话里沉默许久,最后坦言,无法接受。      他说,他爱她,同情她,只是叫他以后如何面对肌肤相亲?   他看见她的身体,就想起那男人,叫他如何温存亲密?      她放下电话,扔在一旁的内裤,血淋淋的,是他毁灭她一生幸福和清白的所有证据!      她哑忍不下去。   全身浇透了汽油,一把火,活生生烧死自己。   魂却每天拿着那条染血的内裤,洗了又洗,却怎么也洗不干净。      她心里恨,不肯投胎,要他死,要报仇!   孟婆一杯汤递了过来,劝她忘记,好重新上路。   她推了,回过奈何桥,不要当人,她忘了前尘,岂不任他逍遥下去?      孟婆倒也不勉强,苍老的手,按住她捏紧的拳头。      "你杀他有什么用?   他迟早会死。   你要做的,是报复!   叫他活下去,叫他加倍痛苦!"         从此,这个强暴了她的男人,每晚都会做同样一个梦,梦里,女子香艳玉体,一手握了他胀大的生殖器,一把冷刃,割稻子般一刀下去,鲜血喷射出来,他狂叫醒来,尿湿床单。      正当壮年的男人,从此不举。   没有医生能医治。   看了无数心理咨询师,试了所有治疗方案。      最后,他疯了。   一日梦醒,他红了眼,拿刀狠狠砍下自己的生殖器。      还是没死,他被救活,但从此神志不清。   六十三岁,在精神病院孤独死去。             28.叮         1303的住户死了!      警方接到报案,破门入室。   女性的尸体,睡着了一样躺在厨房的地板上。   她全身上下没有半点伤痕,甚至找不到尸斑,但皮肤出奇干涩褶皱,暗哑灰黑,按上去的质感却像是一块软软的泡沫塑料板。      警方抬回做了解剖。   切开胸腔时,竟发现肉里面一层泛着微白,五脏六腑全部都有一定程度的脱水萎缩,呈现各种程度的灰白黑——她的身体内部,竟然是一种煮熟之后的状态!      实习的法医,当场吐了。   见过血淋淋的死人,但没见过熟了的死人。      膛里闷了许久,透着一股前所未闻的馊腥,远胜于普通尸臭。   一时,没人能断定死亡时间和“烹饪”手法。   难道她的体内,曾神秘内燃?      经过调查,死者名叫莫瑶,是一个大公司的女经理。   她没有男朋友,性格孤僻,又好像以前有过一个,没多久就分了手,从此绝口不提。      邻居说,她平时不太出门,常常见她买些微波炉食品,拿了许多DVD片子,在家看到半夜三更。      她的家里,果然堆积了不下万张DVD,机器里放着的,是前一阵热播的《金婚》。   封面被她撕得稀烂,男女主人公甜蜜的合照,破碎一地。      公司里的同事,纷纷猜测她被一个男人欺骗了感情,说不定还因此怀过身孕,因为她有一段时间,破天荒休了2个月的长假,没有在公司出现。      没有人知道那男人是谁,警察无从入手。      尸体的位置在厨房,家里没有煤气,只有一台用了很久的微波炉。   当时,微波炉的门敞开着,里面有个空空的玻璃杯。      一个细心的女警突然叫了起来,“你们看,她的死法,像不像是被微波炉‘煮’熟了?”      的确,微波辐射能引起食物内部的分子振动,从而产生热量。   这种肉眼看不见的微波,能穿透食物达5cm深,并使食物中的水分子也随之运动,剧烈的运动产生了大量的热能,于是食物“煮”熟了。   这就是微波炉加热的原理。   用普通炉灶煮食物时,热量总是从食物外部逐渐进入食物内部的。   而用微波炉烹饪,热量则是直接深入食物内部,所以烹饪速度比其它炉灶快4至10倍,而且,永远是里面比外面先熟。      而如果一旦发生微波泄漏,便会危害到操作的人。      可是,现在的微波炉,早就有了许多防止微波泄漏的措施。   一般的微波炉都有联锁微动开关,如果遇到意外打开,就会自动切断磁控管。      那么,这台微波炉的微波怎么会泄漏?怎么会将一个大活人辐射到内部煮熟?      没有人知道。         莫瑶的微波炉,还是她第一年上班领到薪水时买的,用了有十四年,她依赖它,烹饪所有食物。      甚至,她也曾用它,煮过自己意外流产的婴孩。      40岁的女人,怀了一个负心汉的野种,她是堂堂经理,丢不起这个人。   老中医给她配了一副打胎的药,在家喝了,痛了足足十几个钟头,终于一个血块掉了出来。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想看过一部电影,叫做《饺子》。      加了重料,撒了花椒,放入微波炉,大火50分钟,煮熟了,香气四溢。   吃下去,毁掉自己不可告人的证据,顺便,也可以补补身体。      真奇妙,工作了多年的微波炉,好像一下子有了灵气。   它为主人热过许多食物,从不知道这人肉,能发出如此诱人的味道。   它好像从此上了瘾,不断回味,并深深怀念这肉的奇特香味。      终于有一天,它趁她加热一杯水,悄悄打开了自己的门,转呀转,最后,“叮“一声……             29.潇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冷。   腊月的潇水,冰封了整个江面。   曾经有一个穿着蓑衣,带着斗笠的诗人,在江雪中独钓。   他钓的是傲骨清高。   而我,我在千尺寒水中,钓的是替死的人。      我死了有多久?   三五百年?   忘记了。   我只记得,当初的永州城,还是一片荒芜。      我是去给重病的妹妹延请大夫。   孤身上路,行至江边,三伏天,口渴之际,掬起一汪江水,送到嘴边,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一拽,跌入水里。      惊慌中睁开眼,是一个浑身长了青苔的水鬼。   它死死箍住了我的腿。   我一口一口灌进水,无法呼吸,无法浮出水面。   那水鬼苦苦哀求:“这位小哥,行行好,我在这里已经有一百七十多年了,你替了我,好让我投胎去……”      肺部和腹部,涨得一阵剧痛,我失去了意识。   等再回过神来,已经成了一只没有形体的亡魂。      我看不见自己的身体,只看见绵绵的江水。   曾被无数文人骚客赞美过的潇湘之水,沁入我,春流到夏,秋流到冬。      渐渐的,认识了许多和我一样急切想要投胎的水鬼。   它们痴痴守在岸边水底,伺机等候过往的路人。   有的很幸运,三两天就找到了替死的人。   有的却和我一样,寻寻觅觅,直到生遍了青苔。      这么多年了,来来回回,我也觅到过不少机会。   好像那次,独钓的诗人刚刚被贬,永州山水,在他眼里不是美景,而是牢笼。   他一一游遍,看不见前途,空有一身才情,却没有施展的空间。      我在水底,他在舟里,我该有能力拖他下水。   但我没办法动手。      他为人正派激进,算是个好官,积极革新对抗专横跋扈的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得罪了权贵。   更何况,他家里还有一个年迈慈母,刚刚迁来此处,生活过得清苦,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   叫我怎么忍心加害?      我在水里静静仰视,听他落寞间,吟出一首传诵至今的好诗。      只是,错过了那次机会,大好的机会。   一个著名的诗人,足以让我转世投胎入豪门!      不止那次,还有之后很多次。   每个匆匆而过的路人,都有自己不能推脱的使命和一家老小殷切盼念。   有的系了十年寒窗苦读的寄望,赴京赶考。   有的为和恋人相会,日夜兼程。   有的哭着千里寻夫。   有的为友雪中送炭。   ……   我当初,何尝不是为了给自己病重的妹妹,找一个好大夫。      我多么希望找到一个十足的恶棍,好心安理得叫他送死。   但再一想,如果他真的这么恶,死后岂非轻松就能找到下一个人当他的替身?      唉……   我想,我也许永远找不到那个合适的人了。                      30.菁   ——“足球与鸽子”之祭         他叫陈晓斌,爱看足球。   但凡重要的比赛,他即使排上几个通宵,也要买到那张球票。   他只身在汕头打工,偷到过一台不错的摄像机,从此得意地举着它,帮别人拍拍婚礼葬礼的录像,偶尔也和几个地痞流氓诱骗些无知少女拍些毛片,赖以糊口。      他死,没人收尸。   死因,是新型隐球菌脑膜炎。   这种病,多是因鸽粪传播引起。      他爱去现场看球。   开幕式的鸽子,呼啦啦群起而展翅,几坨鸽屎砸中他的肩,兴奋中,浑然不觉。      陈晓斌是死在自己家里。   说是家,也不太像,只是一个简陋的棚屋。   没家人,也没朋友,常常有几个钱就跑去赌,几天不上工,也不会有人当回事。      汕头地方焗热。   尸体不到三天便发出恶臭,抬到殡仪馆,工作人员嫌恶地掩着鼻子,直接让几个小工抬去后面的堆尸房,那里,都是无人认领的“弃尸”。      陈晓斌才当壮年,没想过自己早死。   之前有些头疼脑热也不以为意,后来,剧烈头痛伴恶心呕吐,他还以为自己是“打飞机”纵欲过度。      谁想料,不出三周,一坨鸽屎,要了他的性命。      他看见自己的尸体被胡乱塞在一个冰格子里,那个冰格,锈迹斑斑,连打开都有些困难。   原来,这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突然,有人在外面叫喊:“阿黄,先别弄进去!刚有个送进来的,身体没了,就一个头,家里人说,要画个妆,给她弄个全尸!”      小工一听,白忙活一场,他忿忿啐了口唾沫在地,又连拽带扯,把陈晓斌弄回了担架,抬到了化妆室。      化妆室的老李干这行有些年头,经验丰富,手法熟练。   一具女尸,生前不小心卷入了轧钢机,救下来的时候,基本上就只有一个头。   家属给了厚厚的礼,还有两条中华烟。   老李懂,这得好好显显身手。      动手前,老李还教一旁的徒弟,两人对着陈晓斌双手合什一拜:“有怪莫怪啊,反正您也没人送终,就借您身体一用。”      说完,他便开始动手。   切了头,身体清洗干净,泡了防腐药水,刺鼻的味道略微掩盖了尸臭。      老李告诉徒弟,给尸体化妆的时候,得跟它们多聊聊天。   他一边麻利地缝上了女尸的头,一边嘴里叨念:      “哥们儿,虽然这个头是别人的,葬礼也是别人的,但你就当是你自己的吧!横竖都是给别人参观嘛,到底是谁的又有什么关系?”      说话间,按好了头,老李开始挖胸塞棉花填充。   陈晓斌在旁看了干着急,他怎么说也是个爷们儿,现在换了头,还要“隆胸”?      老李突然觉得袖子被什么东西勾住了,还没来得及看,徒弟哇一下叫了起来。   原来,搁在一旁男人的头颅,不知怎么咬住了老李的衣袖!      老李在这行混了那么久,这些只是小场面。   他一边喝斥了几句大惊小怪的徒弟,一边继续叨念:      “哥们儿,您看您,也不是什么大名人,谁死了不都是一撮灰么?您怎么这么想不开,死咬着不放呢?”      他轻轻一抬手,袖子从头的牙缝间抽出,若无其事,在头颅上扎根红绳,继续隆胸。      陈晓斌只觉得脖颈间被突然勒紧了,一下子失去了所有力气,只能飘在那里,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胸口,多了两个“大馒头”。      最后,老李犹豫了一下,这“小弟弟”……要不要切去?      徒弟忍不住笑了,“李师傅,哪有女人长小弟弟的?”   老李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手起刀落,再把浓密的阴毛盖盖好,欣赏一下,完美无比!      葬礼上,挂着女人生前的相片,亲戚朋友哭哭啼啼,扶着棺木看见她完完整整,激动得直想跪下来酬谢。      陈晓斌跟着自己的肉身,来到礼堂里,他身体的主人,原来叫作小菁。      他有些惆怅,又有些高兴。   不管怎样,他的头虽然被抛在弃尸堆里,身体总算有个像样葬礼。   虽然,那是别人的葬礼。         31.隐         你猜,今天我会拿这个字些什么题材?   也许第一想到“隐世”二字。   嗯,因为我第一想到的也是这个词。   那么今天,就直面直觉吧。   讲讲隐世的故事。         一场一场的会议。   大会连着小会。   今天接见群众,明天迎送领导,后天研究方针。   形式,来来去去都是“会”。      林凤以前没曾想过,原来是这样的一条路。   以为千辛万苦晋身仕途,总该有朝一日,有所作为。      但,原来不是的。   他此刻坐在那里,只觉得自己,是一部开会机器。   每天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开着同样的会。   那些伟大精神,传达来传达去,他常常忘记自己身处哪个会议室,参与的那个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进房间,看见那张大得没有边际的长桌子,他的头就开始隐隐作痛,痛得他没有办法集中精神。      即便是这样,也没有关系。   这个会,照样进行下去,那些例行公事般要说的话,要发的言,他一张嘴就能自动往外冒,完全不用担心。      他喝了一口水,润润干痒难忍的嗓子。嗓子舒服了,反倒显得头更痛了起来。      突然,心里有个声音开始说话:“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当初的抱负么?你除了将自己变得越来越世故,还改变了些什么呢?”      他暗惊,像是盆冷水浇上头顶。   当年,年少气盛,来自乡村的他,一心要为民请命。   真的一踏入官场,才知道事情远远不是一腔热血就能解决。   这是一局气势恢宏的棋,一子举起,全盘牵制,哪容随便出手?   他的锐气消磨殆尽,只剩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副职身份。   不高不低,不温不火,除了开会,不用做任何其他事情。      那个声音又说:“既然都明白了,你也清楚这个游戏不适合你,不如提早退了吧!”      太可怕了!怎能有这样的念头?他暗暗甩了甩头,赶紧将这个念头甩开。   但这个恶念却像是长了吸盘似的牢牢吸住了他,无论他怎么集中精神,都无法摆脱干净。      不行,我才刚54岁!   沉稳,圆滑,历练——是提拔的最佳人选才对!   我不能放弃!   就算再厌倦,就算再头痛,再渺茫,我都不能放弃!   说不定,说不定,说不定哪天我还有升迁的机会!      “唉……”   那个声音长长叹了一声。   肉身执于一念,终究不能正视自身。      纠结间,林凤突然发现自己漂浮了起来。   他渐渐离开了桌面,越来越高,俯视整个会议室。   但他能看见那个自己,还呆呆地坐在原地,手里捧了几张稿子,不时在上面做些笔记。      灵魂与肉身,已是分离。   林凤留那肉身继续千篇一律的会议,等待一个飘渺的良机。      他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没有人看见他。   而他,倒能看见一个平时道貌岸然的上级坐在那里,偷偷脱了鞋,左脚给右脚挫脚皮。      这就是官场?表里如此不一!      他的肉身,却还是兢兢业业坐在那里。      灵魂抛弃这凡胎,毅然归隐而去。    32.輙         马车儿,你听见了么?   我要去找我的良人。      他二月离家,下山为禹王建造战车。   一去经年,全无音信。      马车儿,你是他一手精心打造。   上好的木料,他一根根细细挑选,一直打磨到双手起泡,又长满老茧。      这双车輙,用桃木制成,刻了奚家的图腾,是你的双耳。   我此时就在你耳边,我说的话语,你定能听见。   快快驱了车轮,送我去找我的良人。         奚仲,发明了第一辆车子,短短几天,便远近闻名。   禹王见了,十分赞叹,封为“车正”,统管部落所有的车马。   另外还要他筑城邑宫室、制订车服制度。      奚仲离家做了大官,他喜爱造车,不停地创新,不停地改良,禹王的野心,也随之越来越大,寄予更多厚望,要他造出一驾又一驾传奇。      那时,正在为王制造一种规格比较高的高轮包厢式马车。   车轮直径达一丈之高,两个轮间的宽距一丈五尺,总高足有三丈。   专门用来让首领和那些很有身份的人乘坐、出行。      他特地用铜皮加固了车身,正敲打得起劲,远远的,突然听见了马蹄和车轮滚滚的声音。      他停下手上的活,一抬头,看见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细细一瞧,竟是自己多年前造出的第一辆“包厢式”。      他记得,他做完后,送给了自己的妻,她坐在车厢里,笑得幸福无比。      他惊讶地迎了上去,掀开车厢的帘子。   里面坐了他的妻。      苍白的脸,已经腐烂生蛆。   只剩了一半容貌,供他辨认。   身上,穿了入殓的白色寿衣。      她,竟是死后,出的远门。      从家乡到这里,几千里地,她倚靠着车厢的窗户,一手垂于窗外,手指刚好及着车輙,仿佛耳提面命,叫它带着她的尸体,千里迢迢,来寻自己的夫君。                            33.胖         应该是世界上最离奇的爱情故事。      王先生是个事业有成的翩翩佳公子,相貌堂堂,家底厚实,工作勤力。      未婚妻比王先生大六岁,相貌平平,普通白领,好吃懒做,脾气又坏,体重接近两百公斤。      这样悬殊的差距,不要紧。   王先生完全不介意。   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王先生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哟,你还挺胖的。”   胖女人当场拍案惊起,脸上横肉都竖了起来。   王先生忙笑呵呵地安抚:“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胖挺好的,我就喜欢女孩子胖!真的!”      真的是真的!   第一次见面之后,王先生就对这胖女人展开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追求。      每天清早快递一盅冰糖燕窝。   中午则亲自开车为她送来精心准备的丰盛午餐。   晚上轿车办公楼下守候,只要她一出旋转门,他慌忙下车替她拉开车门,舍不得她多走一步路。   晚餐,一般是王先生亲自下厨,六菜一汤,水果甜品。   他说,他就是喜爱为她天天做饭!      那一年的情人节,王先生请了一支专业的交响乐队,自己穿了白马王子般的华服,玉树临风站在胖女人公司门口,当着全公司同事的面,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结婚进行曲》现场奏响,王子打开手中蓝丝绒盒子,一颗足足1克拉的钻戒!      同事们被这样气势汹涌的排场震慑了,他们看看站在百花中间的女主角,都暗暗觉得那颗钻戒的主人瞎了眼。      但王先生,眼里含情脉脉,他看着她,像是欣赏一件世上难得的艺术品。      求婚成功后,他立刻安排她住到自己的豪华公寓,方便朝夕相对。      王先生每天早上都6点起床,去菜市场挑选最新鲜的食材,为胖女人精心准备一日三餐。   两人住在一起,同进同出,王先生还亲昵称呼为“小心肝”!   此时,这两百公斤的巨型“小心肝”,便会自豪地娇笑,笑声震得整层楼板都在发颤。      有夫如此,妇复何求?   未婚妻的体重涨得比王先生公司的股票都要快。   突破了两百公斤,并还有继续疯长之势。      她看着自己的体型,问王先生,“你真的不介意不胖么?”   “怎么会!你再胖,都是我的小心肝!”王先生斩钉截铁,说话间又给她削了个苹果。      “对了,小心肝,明天是我妈八十大寿……”      未婚妻警觉地眉毛一竖,问:“要干吗?”      王先生赔笑,“不是要花钱置办,工资卡不都在你口袋里么?我只是想,带你去见见她老人家,你看咱们就快结婚了……”   未婚妻“哼”了一声,“她那么大年纪了,眼睛又不好使,见不见不都一样?”      王先生想了想。   也对,母亲眼睛不好使,耳朵却还得力,万一这女人发出什么怪声音,母亲听了反而心烦。      他起身到了厨房,为她倒了一杯热牛奶,牛奶促进睡眠。   胖女人睡着了,鼾声如雷。   再悄悄撩开她的睡衣,光滑饱满的肚子上打了一针,麻醉皮表,又不会伤及其他部位。      王先生熟练地拿了一把切菜刀,剖开她的肚子,肥油沾了满手,厚厚的一层脂肪下,掏出他梦寐以求的肥美“小心肝”。         “妈,今天是您八十大寿,有钱也难买的补品,我终于给您找到了!   看,这对肝多好!两百多公斤的胖子,才有这么一对肥大的肝!   一会儿白水煮了,加些姜片黄酒撇腥,入了盐,切成薄片,醮着生抽,味道一定鲜甜!   人的肝最是补眼,您吃了,眼睛自然就会好了!”      “儿子,这肝,会不会有问题?”   “您放心,这些时日,都是我自己下厨,她吃得每样东西,我都千挑万选!”      “那,她家人会不会发现?”   “她没有家人,都死光了,她自己脾气又坏,连朋友都没一个,最适合不过!”      王先生的母亲坐在桌边,拄着一根导盲棍,苍老的双手摸上儿子的脸。   她欣慰地笑,眼珠无神灰白,却放出异彩。                      34.鬼         五百多年。   你死死生生,过了六世。   每一次我都找到你,看着你,从一个生命,转换成另一个生命。      你也许已经忘记了。   你成了另外一个男人,另外一个女人,又成了另外一个男人。      我却无法舍弃这一生的记忆。   我停留在这里,看着我和你之后的世界,如白驹过隙,惟有我还在这里。      变化太快了。   以前我们匆匆赶路一个钟点才能到达的“老地方”,现在,几站地铁眨眼就能到了。   紫禁城,现在叫故宫。   而你最爱吃的茯苓糕,现在没有人会在路边摊叫卖了。      太多事情,来不及去看,去细细品尝。   又或者是,因为没有了你,我觉得一切都没有了意义,食如土,酒如泥。      今晚,是我的最后期限,拥有最后的坚持,见证最后的甜蜜。   我放不下,我不想喝那杯忘忧茶。   有太多难忘的事情,我要代替你,一一记下,刻在心里。      黎明前,我一个人去了我们住过的四合院。   好在那里还叫“中剪子胡同”。   找起来并不算困难。   但现在住了另外几家人。   有个足月孩子被我带起的一阵阴风吵醒,他看见我,吓得哇哇大哭。   我赶紧躲到屋顶,不敢再进屋子里去。      院子里,柿子树还在。   我想起和你在这树下度过的岁月。   天热,我们坐在树荫下抢着吃一串冰糖葫芦。   你不再叫我陈小姐,牵着我的手,而叫我“阿苏”。   我甚至记得你当时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你如果还记得,一定也会觉得唏嘘不已。      我曾经说,我要为你生一个孩子。   因为我要他代替我们活下去,看我们来不及看的世事变迁。      现在,我看见我们的孩子,我们孩子的孩子,还有他们的孩子……   那是我和你结合的延续。   缠绵缱绻,生生世世,永永远远,代替我和你的爱情,一直流传下去。      我想,也许我该放心地,离去。   你说呢?                35.帛         赵娘娘寿辰。   王公贵族的女眷都进宫献上寿礼。      是祝寿,也是女眷们竞相争艳的时候。      雅云小姐定做了最轻薄的血色纱衣,镶嵌了三十三颗夜明珠,绣的是初绽牡丹,掺了八宝金丝绣线,即便再昏暗,也能藉由夜明珠的光晕,勾勒牡丹吐艳。   下半身配的轻纱素罗裙,青烟般款摆,步步生云。   更有金步摇点缀乌黑环鬓,举止间细碎声响,撩人心弦。   她临出门,口里含一凉玉,防止天热生汗,又搽了新近流行的浓烈胭脂,两颊如春。      她满意地接受所有女眷暗藏妒忌的致意,走到自己的座位。   有另一位小姐隔了不远,坐在那里。      这,便是哥哥做梦都想迎娶的相府小姐?   她轻快扫视,相府千金穿了简练的胡服,英姿飒飒,不施粉黛,大大咧咧坐了,俏皮地晃动手里的扇子,另一手里,捧了几方丝帛,上面题了不同字迹,看了嗤嗤笑着,娇颜犹胜春色几许。      那是同来赴宴的贵公子们,借机递送的情诗。   雅云眼尖,署名的帛,除了几个大臣的俊俏公子,更还有皇上最疼爱的九皇子!      雅云隆重的装束,一下被这轻飘飘几块丝帛比了下去。   她的艳,和她的活泼轻盈相比,甚至有些滑稽。   那些男人,频频向这里暗送秋波,但不是向她,而是直指这位相府千金。      她恼得有些发汗,伸手一抹,胭脂随着汗水染了一手红晕。   后花园内,宴会还没开始,天色却有些昏暗,雅云悄悄站了起来,退去内堂修整妆容。      拐到小径,一小片桑园,绿荫掩映,倒也十分凉爽。   雅云放慢了步子,细细欣赏,冷不防突然有个人拦住了去路,吓得她差点失声尖叫。      一抬头,原来是一个白衣男子。   他的脸生得奇怪,好像五官都扭在一起,但肤色白得惊人,没有血色,说不出的怪异。   雅云一看,就十分讨厌。      男子有些局促,手里捏了一方雪白丝帛,犹豫着塞到她手里。   展开一看,是他一首情诗,颂她身姿美丽,那字迹颇有几分秀雅,没有丝毫化开,不知用的什么墨笔。      雅云可没兴致细细品味诗中字句,她想起方才相府小姐的笑容,想起那些俊俏公子,再看这唐突的男人一张丑怪的嘴脸,心中不但不高兴,反而更添了几分厌恶。      男人的情诗,不但不是颂赞,而更像是对她美貌的一种侮辱。   但嘴里含了玉,又不好发作,恼羞成怒,两根手指间捏了那轻柔丝帛,用力扯裂开来,发出清脆决绝的一声,情诗撕作两半。   她心头直跳,觉得畅快之极,胜过任何恶毒言语,毁去他的不自量力。         撕裂丝帛之声,化作一股恨意,射穿男人的心。   他突然身体奇怪地扭曲蠕动,一张口,千丝万缕,将雅云裹了,悬于空中。   雅云还来不及反应,便被生生撕作两半,如同他送给她的那一首,亲自吐丝编织的情诗。             36.殤         嘭!!嘭!!震耳欲聋!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陆一夫整个人都弹了起来,从火车晃动的上铺滚落,重重摔在狭窄的通道上。   这“嘭”的声音如此熟悉!不不不!岂止熟悉,简直刻骨铭心!      是的,就是那一天。   虽然依旧弥漫了浓重的硝烟,但陆一夫的心很轻快,带着一种胜利在望的喜悦。   再有一小时车程,他就要越过这条战乱之国的边境。   后视镜里,是即将逃离的魔域,浑身金色毛发的“猛兽”成群结队地在那里残杀异族人民。      这些天来,他的血液里充斥了恐惧,一有火药气息,这恐惧马上膨胀,让人失去理性。   仿佛成了习惯,他木然地跟着别人四处逃窜藏匿,忍耐饥饿和寒冷,一旦身边的同伴突然中弹倒下,就立刻夺下他身上的水以及残留的粮食,继续前进。      陆一夫只是个驻异国的外交官员,战乱了,他一心要回自己的国土,或者退一万步说,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于是他和几个同伴费尽心思,趁夜色逃出边境。      呀!迎面来的什么人?好像是一队士兵!   侵略国的标识跃然于目,个个手里昂然地举着武器!      完了!   陆一夫心里一揪,来人已拦住了他们的车子!   他和同伴鱼贯下车,只觉膝盖颤抖到不能自已。      那群士兵把他们押到一个大厅,他不敢抬头,也想不起任何外交措词,曾经叱咤一堂的说客竟然哑然无语。      正前方的大桌后,道貌岸然地坐着个军官样子的人,是谁他没看清,只觉得声音很冷,像结了冰,“你们的立场是什么?说!”      陆一夫的嗓子发不出声音,脑子里只盘旋着对死的恐惧。      “说!”军官唰一下站起,巴掌重重拍在桌面,却像打在陆一夫的脸上,火辣辣的。      “……我们祖国是什么立场,我就是什么立场!”   这个是他前两天的外交辞令,此时背书般脱口而出,衣衫下冷汗如雨!      沉静……      对方渐渐坐下。   沉静,是最好的恐吓。   陆一夫的同伴都偷偷挪开几步,留出军官“解决”他的空隙。      然而——   “你们可以走了。”   军官话音一转,变得轻快之极。      陆一夫简直难以置信,他抬头看——对方闭目,一只手慢慢摸着自己高高的鼻梁,表情让人摸不着边际。      他还没来得及想这话中含义,同伴们已经拖着他的身体向外退去。   他不敢回头再看,但心底想着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动静。      五步,三步,两步,就要到门口了!   突然——嘭!!嘭!!   声音震耳欲聋!      那个瞬间,陆一夫僵住了,毫无知觉地站在离门口只剩下一步之遥的地方——那是枪响!   太熟悉了!这些天来,太熟悉这个声音了!   他当下失聪,只见面前几个士兵不停大笑,肆意开心!      子弹贴着陆一夫耳边擦过去,耳皮子灼焦了,发出令人恶心的气味。      “死亡”,就从他耳边生生擦过!      从此,他惊惧这“嘭”的一声。   十年了,回国十年,连火车换轨发出金属碰撞声都让他惊弓而起!      离开那个人间地狱,四十五岁的他,成天筋疲力尽,四肢发颤,从此不能人道。   而且,他再也听不得任何金属撞击的声音。      他当不了神采飞扬口若悬河的外交官了,一开始想当普通的大学教师,但只要学校上课铃一响,他便会无故吐血并晕厥过去。   他跑遍了全国求医,最后所有名医齐声宣布:你残废了,是一级。      医生们医治不了他的怪病,只说这叫战争遗留综合症,是心病。   战争遗留给他的,不是死亡,是“心殇”。                37.茗         清风溪水远流长,   腾波浪,逐轻狂。   佳人柔荑忙,松枝点秋霜,   一品绝世茗香。   待迟暮夕阳,醉入茶汤。   方听得,一沸缘边涌珠响。      “公子,恐怕奴家这茶,和你的诗一比,相形见拙了呀。”      柳姑娘,不不不,是在下显拙了。   姑娘弃世人常用的铜镬,别出心裁改用竹筒烤茶,焦香中更带一缕竹风,何其雅致。   不知烤制的是何方香茗?      “奴家先不透露,公子喝了可作一猜。”      哦?柳姑娘想必用的也是稀罕茶叶,在下对茶只是略知一二,恐怕可猜不著。      “嘻嘻,公子过谦了。   奴家不过挑选最合时宜的一物。   品茗,时人都讲究冬雪烹煮,精选冰丝银缕,再盛以细巧杯盏。   殊不知,失了地点时宜,即便再珍贵的茶叶,都味如浊泥。”      而柳姑娘你的竹器,就地取材,简而不陋,又随手拾得松枝引火,再以此时清晨采集的霜露为水,果然是因地制宜,妙极妙极。      “公子,嘘……听,二沸了,舀出一瓢水待用,就要入茶末了。”      柳姑娘,研了茶末,怎不先入箩筛选?      “万物具有神、形。   茶经过烤制、研碾后,形具碎,魂魄依然。   只有将之全部入水烹煮,方不失其全副精神。”      原来如此!在下真是入了俗流,远不及姑娘冰雪之心。      “呀,三沸了,加入方才舀出的一瓢水止沸,茶,便成了。”      噫!在下从未闻见过如此沁入心神的茶香。   仿如……不不不,任何一句颂赞,都亵渎了它的香气!      “公子,请,品,茗。”      唔,入口如清风带苦,转而又似拂柳点水,微微回甘,入喉若暖泉奔涌直下,濯洗一身凡尘烟火气息,最后,又于舌尖留下一抹醇韵。   ……在下实在不知,世间竟有如此佳品!   还望姑娘不吝告知。      “公子,这茶叶,取自我最芬芳娇嫩的青春,今日公子翩然造访,饮得奴家一杯香茗,他日若有机缘,自当相会于茫茫人世。”      ——涓涓溪水边,惟一柳树,纤纤柳枝几垂至地面,细看,失了几片最是鲜嫩的柳叶。   树下老根盘结,栖有一蝶,慵懒地舒展了几下翅膀,仿如一梦初醒。      蝶柳迷梦,他梦中化作一位公子,品一杯柳叶香茗,邂逅一段人世缘。       38.念         记不清具体的时间了。   从爱上阿娇那天起,我每个礼拜,都会一个人去麦当劳,吃一顿儿童套餐。      以前的儿童套餐是很简单的,后来无故多了很多选项,看得我心烦。   我就点最便宜的那款。   固定的搭配,从未改变。   多要两包番茄浆,用力把它们挤到杯盖上,有种说不出来的痛……不,不,是痛快!      说实话,我憎恨那个味道暧昧、有酸黄瓜的小汉堡,但我每次都恶狠狠地将它最先干掉。   然后是小小一杯饮料,拿在我的手里,小的有点滑稽,但甜腻刚好覆盖汉堡余味。   最后,才轮到那一小包半软的薯条,机械地送入嘴里,口感颓废。   每次都是这样……哦,不,有时会剩下一点没沾完的番茄浆。   真讨厌!   什么都不美味且小小的一份,什么都不尽如人意。      但只有那个附送的玩具——精致、有趣!   我疯狂地拥有它们每一款、每一套。      但它们其实也不能算是我的藏品。   对我来说,我要的只是每个礼拜那一份期盼,就好像还和阿娇在一起。      她总是那么孩子气,喜欢这些玩具,并全心全意希望一套玩具能完整地拼凑在一起。   于是我不停地赴这样一个约,即使我最后发现,那些玩具只不过是堆无用的垃圾。      这样一堆有鲜艳色彩和可爱造型的垃圾,放在我这样一个肮脏怠惰的男人的陋室里,显得格外刺目。   我每天凝视抚摸,并想像着下一款、下一套,甘心周而复始地费力收集。      我以前觉得阿娇真是很天真。   明知道只是促销,一个骗局,却心甘情愿接受这种温馨的谎言。   但现在我才发现,天真的人是我而已。   我继续默默收集这些玩具,直到有一天,被人发现……         经济不景气,空了很久的一处凶宅,终于有人肯买了。   房东带了客人看房。   门一打开,布满灰尘的空房间,满满堆了一屋麦当劳的玩具。   这些可爱之极的小玩意,奇怪地出现在空关了数年的房间里,甚至还有最新款的蜘蛛侠系列。   它们每一只,都纤尘不染。   格外诡异。      房东知道内情,当时出了事,明明已经将所有东西扔了干净,怎会又出现?   他顿时被吓得不轻。      当年的事情,闹得很大,惊动各路媒体。   是情杀。      男人知道女友喜欢麦当劳玩具,每个礼拜都陪她去吃儿童套餐。   后来女友还是变了心,卷了所有细软,冷冷还给他所有玩具。   恋爱中的小女人,撒娇装稚气,固执地要买那些玩具。   一旦她不爱他了,便觉这些都是累赘,甚至在讽刺自己年龄。   男人一时想不开,掐死了女友,自己也判了无期徒刑。      他在大牢里不堪忍受痛苦,没多久就死了。   但心里,却还念着每周一次的约定。   成了习惯,是精神支柱。   灵魂,继续收集一款又一款,摆放在旧时甜蜜的屋里,等他的女友,回心转意。             39.愧         在我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我的妈妈,正在为她的妈妈哭泣。      我没有哭。   不是不悲伤,而是顾不上。      我从来不知道,我那么依赖于我的妈妈,而我的妈妈,也和我一样,依赖她的妈妈。      妈妈是我的信仰,而外婆,却是妈妈的信仰。   外婆病的时候,妈妈整个人都崩溃了。   两个多月来,她没日没夜照顾外婆,不眠不休不上班不关心任何其他事情,是怕失去她的母亲。      而我,也崩溃了,我变得坚强,独立,功利,承担所有,是怕失去我的母亲。   因为我知道,只有我变得强大,才能在她倒下时,不眠不休不上班地照顾我的母亲。      妈妈说,她愧对外婆,因为在外婆病发初期,她一直以为是普通胃病和老年性心脏病,她带外婆做了所有能做的体检,却独独漏了一项核磁共振,以至于没有查到外婆得的,其实是癌症。      我却更觉我愧对我妈妈,因为我无法帮她分担,唯一能做的,是等待她倒下后,去默默地承担。   但我甚至不会比她做得更好,因为她是我的信仰,我如何能超越我二十多年来的唯一信仰?   就好像她也觉得自己没有做得更好,不能像外婆那样,牺牲所有自我,根本不将自己当成一个有任何物质和心理需要的“人”!      外婆,是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母亲,在她最后的时间里,四个子女,统统守在身边忘我地悉心照顾,为此,两个小儿子因偏执于中药西药的选择和抱她起来的方式而发了疯;女儿抛下了自己的家庭和高薪的工作,连家人的电话都懒得接听;唯一大儿子还有些理智,只希望母亲少受点苦,多吃点爱吃的东西,但屡屡被两个疯狂地给母亲灌药的弟弟阻止,他们巴巴地认为母亲还有得医,不该吃那些忌讳的东西。      外婆,是这个世界上最失败的母亲,她教会了她的子女,永远依赖自己,顺从他们的一切不合理的意愿,永远牺牲自己所有喜好,吃所有的剩菜,省下所有的积蓄,只为给子女多买一件新衣,哦,还有,要忍着自己所有的病痛,不麻烦子女带自己去看病。   甚至,她最后很坚强的每天喝十一顿中药,只是为了让自己发疯的孩子满意,也顺便希望自己病好,不要再麻烦子女。      外婆,对您,我也有愧。   我从小不喜欢和你生活在一起,你把我从幼儿园接出来,我就拼命逃,逃到奶奶家去,狠狠伤了您的心。   您以为我是嫌弃您穷,但其实,我只是害怕您那份可怕的“无私精神”。   因为我觉得,人应该懂得适当地自私,不但保护自己,也让被迫受恩惠的人,松一口气。             40.杏         村里说,自留地的坟,要一律迁到公共坟场去。   梁梦才匆匆从市区赶回乡下去。      奇怪,太奇怪了。   坟头,无端端生一棵杏树!      这杏树枝桠怪异,像一个伸长的爪。   满树的杏花,粉白惨艳。      挖开土,只见杏树的根从棺材板里蔓延滋生。   奶奶的身体大部分腐烂,头颅被树根缠绕,主干,自她口部而出!      梁梦只知道奶奶是吃东西的时候噎着了才死的。   难道竟是一枚杏核不成?      清理了树根,将奶奶的尸骨一一收拾,刚抬起头颅,竟然发现下面还有一具尸体!      这尸体没有棺材,但保存相当完好,像是经过精心处理。   看样子,该是一个老头,身穿华丽的殓服,躺在那里,脸容栩栩如生,手里还捏了白玉猪,上面刻了姓氏——爱新觉罗。      他的手,被奶奶化作枯骨的手指紧紧抓住,手指间,还有一块破布头。   里面,裹了她年轻时,收到的一封信书。         阿香,    知道你喜爱吃杏,生杏虽酸甜可口,但不可多食,伤筋骨的。    这些杏子,特地托人带来给你,采自我家花园,可晒制成脯,生津开胃,给你下药,好好调理身体。   不要再想孩子的事情,堕掉他,你和丈夫,才可重新开始。       四夕卿         那四夕卿,就是现在的这个姓爱新觉罗的老头。   他将自己的名字,拆了又拆,百般遮掩,送她一包打胎药和一包青杏子。      而去世前,奶奶已经没有了牙齿。   她生吞的一枚青杏,卡在咽喉处,窒息而死。      杏,在她口内发芽,被她腐肉滋养,根部越扎越深,越爬越远,穿透了几十里路,找到他的坟头,将他的尸身,卷到自己身旁。                41.梁         西窗已白,是我弥留之际。      但,英台她,她派了贴身丫鬟银杏,不辞辛苦偷偷传话,说要和我双双私奔去!      天哪!   我一口气接不上来,当场气绝。   怎么有这样难缠的女人?      当初白马书院共读,同窗三年。   她一个女子,无论再怎么乔装打扮,我怎会看不出来?   她端水隔席,又不经意露出耳环痕,诸般造作留下破绽,我一早看在眼里,只是不想揭穿。      我是一个穷书生,没有什么雄图大志,只是想读些书,回乡好当当私塾先生。   而她是千金小姐,心血来潮乔装出门,借读书之名玩恋爱游戏,家中还早定了马家亲。   你说,我与她怎么可能?      唉……都怪太多的故事里,说穷书生爱富家女。   真是荒唐,任她再如花美貌,但学识财富都胜我一等,如不是想攀龙附凤,男人见了她,连头都抬不起,怎么可能相爱下去?      因此,我始终佯装后知后觉,而她,却变本加厉。      十八相送。   她与我,双双井中来照影,比喻鸳鸯水中戏,甚至要庙中佛前拜天地。   她暗示明示无数次,我只能再接再厉装傻充愣。      但她却又说,家里有个小九妹,想要许配我为妻——   唉,我总不好当面推拒。      她走了三个月,我着实松了一口气。   刚收拾心情重新做人,她却偏偏托了师娘来点破一切,逼我前去祝家提亲。      我只能去!      楼台一会,她精心女装打扮,周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煞是耀眼,却刺痛我仅有的一点尊严。      她说,即便是父亲不允,也要和我在一起。   简直就是经典的大小姐脾气!   而我,还要挨他父亲莫名其妙一顿毒打,气得我回家立刻吐血!      是的,我吐血,为的是自己如此苦命——   三百多个同学,为何独我被这个富家小姐相中了?      我身体本来就虚,加上心中郁结,更加重了病情。   但她,一而再,再而三,派了人催我带她私奔。   无奈!只能忍痛辜负娘亲,撒手西去。      但,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挖开我的坟,哭闹着要见我的尸体!      我,只能化作蝴蝶,逃匿而去,但她却依然紧追不舍,真真要命……      世人都羡慕我和她双双化蝶,怎知背后真相如此不堪?      所以,求求大家,莫要再提“梁祝”的浪漫凄迷,且听听我“梁”的心声。          42.露         没有安全感。真的。   明芝和陶良恋爱也有两年了。   但是,她就是觉得,陶良也许不够爱她。   起码,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爱她。      “你,到底爱不爱我?”   “爱啊!当然爱!”   “那,如果我以后变老变丑了呢?”   “也爱啊!你在我眼里永远是最美的!”   “那,如果我要杀了你呢?”   “就算杀了我全家我也爱!”   “那,如果我根本不是人呢?”   “你本来就不是人啊,你是天上的小仙女!”      他巧舌如簧,回答她这些问题,句句到肉,没有任何破绽。   但是,明芝总觉得,太会说话的男人,靠不住。   两年来,陶良确实对自己千依百顺,当初为博红颜一笑,甚至在迪士尼乐园借了一套卡通衣,带了巨型的米老鼠头套,陪她从头玩到底,周围所有女生和小朋友们都羡慕地怒视着明芝,觉得她这么普普通通的一个女孩子,凭什么如此好运,让米老鼠全程亲自奉陪呢?      明芝的眼睛,盯着陶良的胸口,那一层皮肤下,跳动着一颗怎样的心?   她看不见,她不能像《大话西游》里的紫霞,钻到他身体里,直接问问他的心。   她对他,已经全心全意付出,但总是怀疑,他没有奉献他的全部。      “男人,都是不可靠的!”   姐姐的声音,在她耳边回响。   她永远记得姐姐失恋回到家,那种痛恨的眼神。   明芝没有姐姐那么艳丽的容貌,自然更要格外小心。      她曾经派过自己的小姐妹阿蓉去试探过陶良的。   那次明芝说自己要出差去外地,让阿蓉去陶良那儿拿自己家的钥匙。   阿蓉婀娜地穿了件低胸小礼服,半夜三更,敲开陶良的门。   陶良当时的表情不太自然,他咽着口水,最后还是恭恭敬敬地将阿蓉送出门。      明芝又有一次装作头痛,谎称医生怀疑脑里有瘤,可能是顽疾,终身无法得治。   陶良更是没有表示丝毫嫌弃,他对她呵护备至,疼爱有加,甚至说,如果她怕辛苦,以后可以考虑不要孩子。      明芝想了又想,他该是爱她的。   他也许不是姐姐的那些薄幸男友,经不起一点考验,空爱她一张美丽的脸。      今天,是陶良三十二岁的生日,两人在家吃了烛光晚餐后,一起坐在沙发上看新买的碟片。   明芝觉得,该是时候给他最后一次考验。   倘若他过了这最后的一关,那她就可以放下心,全心全意和他共度今生。      明芝今天穿了白色紧身的小西装,下半身是一条荷叶边的短裙,挽了一个松松的发髻,脖颈细长,皮肤白皙,配一条水晶项链,格外清新。      昏暗的房间里,电视机光影闪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而陶良,痴痴看着明芝,再好看的大片,他都无心观看。      他足足追了她两年,两年来,他用尽十八般武艺,讨她的欢心。   也是奇怪,她并不是很美,但却有一种特别吸引人的特质,媚。   她闪烁不定的眼神,迷离而充满不安,不信任,却又分明地,深爱自己。   她总是缠绕着他,问一些很傻的问题,喜欢听他信口开河的一一回答,更喜欢编织一些琼瑶片里才会发生的故事,考验他对她的爱,到底有多深。   这样一个女人,什么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多疑。      他有时候喜欢她那种多疑,不像过去的几个女友,一旦确定恋爱关系,就开始疏于打扮自己,有时候不化妆,戴了厚厚的玻璃眼镜就出来见人,毫无初见时那种惊艳之感。   独她,每每见面,都精心打扮,在家二人世界也不会当面抠鼻子挖眼屎,就算是造爱,也懂得娇羞地闭上眼睛,揽住被子怕他看见自己赤裸的身体,一切都那么恰如其分,带着神秘的一缕无伤大雅的不安。      他想到这里,心头一阵狂跳,搂住她肩头的手,渐渐滑下去,偷偷伸入她裙子里,抚摸她圆润的臀。      突然,陶良的手触摸到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软软的,温热的,还在微微颤动!   他的手触电了一样收了回来,瞪大了眼睛看着明芝。      “明芝,那……是什么东西?”   “陶良,你真的爱我吗?”   “……你告诉我,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是我的尾巴。你若真的爱我,会不会介意,我是一只猫妖?”      明芝看见,陶良的脸一下子僵硬了,他的嘴部渐渐发出奇怪的喘息,最后他狂吼了一声,撞翻茶几,夺门逃了出去,嘴里还不停喊着:“妖怪啊!救命!”      明芝愣住了。   她的尾巴,从雪白的短裙下露出,扭摆了几下,颓然地贴了沙发。      原来爱情,真是经不起考验的东西。                         43.嘬         男人,总有些奇怪的审美癖好。   比如有些人,特别喜欢看女人的小腿,认为那种线条格外优美。   又比如有些人,特别喜欢看怀孕的女人,认为她们慵懒迟钝地挺着大肚子,脸上却有一种圣洁的光辉。      沈东呢,他此时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特别喜欢看女人嘬饮料时候的样子。      樱桃小嘴收拢,宛如一个含苞的花蕾,抿一根细细的吸管,脸颊因吸食的动作而微微内陷,脖颈随着吞咽,一起一伏,如暗涌的波浪,煞是引人浮想联翩。      他在茶坊的一角坐着,眼前一位美丽的女子。   她是来和他相亲的,初次见面,打扮得精致,涂了桃红的唇彩,水润欲滴。   她点一杯冰饮,叫红粉佳人,送来时,佳人配了妖娆的一根吸管,缀一片嫩黄柠檬。      她优雅地略伸了脖子,微微张嘴,含过吸管,轻轻一嘬,粉红色的液体便随之自杯中而起,滑入她口中,冰凉香甜。   她眯起眼来,享受液体在口中的芬芳,很认真的,再嘬第二口,粉嫩的脸,随着嘬饮料的动作而一鼓一翕。      沈东被她的样子彻底迷住了,忘记说话,只是痴痴地看。      女人抬起眼,看着沈东,“我的脸怎么了?你怎么一直傻看?”   她说话声音很轻,沈东几乎没有听清,但猜了个大概,慌忙回答:“噢,呵呵,你的脸很美,很美……”      女人一听,渐渐笑了起来,她松口,吐出吸管,还不经意间舔一下唇角,格外性感。   “呀,喝完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该回家了。”   “我送你吧?”   “哦,好呀,谢谢你,沈先生。”      于是,沈东护送着她一路向她的住处走。      夜深了,原来不知不觉在茶坊坐了这么久。   街上没有几个行人,女人的家,在一条黑咕隆咚的小巷中。   小巷里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积水,还散发一股垃圾的臭,和她那优雅的身姿十分不相配。      沈东想,原来她家条件这么不好呢。   怪不得生得那么美,却还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要找婚介帮忙。   但他自己条件也不怎么样,外表一般,略胖,且动不动就出一身汗,偏偏又不爱洗澡,以前谈过的几个女友,都说他身上永远一股汗臭。   想到这里,沈东有些紧张。      女人走到一扇破破烂烂的木门口,打开门,转身望着沈东,“我到了,沈先生,谢谢你送我回来。”      “呃……不谢,哦,这个……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很好啊,我很喜欢你!很符合我的要求呢!”      沈东一听,开心极了,激动地上前握住女人的手。      女人倒也不忸怩羞怯,她甜甜一笑,靠过脸,轻轻吻住沈东的脸、唇、脖子,最后停留在他大动脉处,一根长长的,蚊子特有的口器,迅速扎入皮肤里。   而后,她轻巧地一嘬,眼睛眯起,脸颊一鼓一翕,动作纯熟,表情享受,优雅至极。                   44.欢         他的呼吸,在她周身游走。   嘴唇离开她大约半厘米,似有似无触碰,时而伸出舌尖轻舔。      四十七岁的男人,痴迷着二十岁的肉体。   她青春、弹手、滑腻,是最好的催情剂。      他的手,一路求索,时轻时重,时急时徐,炽热,带些许汗湿,粘滞于她高耸起伏的曲线。   这曲线在他身下不停扭动,颤抖,欲拒还迎。      男人觉得时机成熟了,在最恰当的那个瞬间,侵入。      女人一声低吟,松开紧咬的唇,他立刻吻上去,含住她每一个喘息。      她的身体,渐渐如火沸腾。   刚刚成熟的女体,带最原始的质感,勾起兽欲。   他将“人”的身份忘记,全情投入,没有丝毫顾忌。      律动中,她渐而忘记了矜持,反客为主,凌驾于他之上,指甲尖锐,掐住他脖颈。   是微妙的窒息,他全力反抗,但享受她疯狂地杀气。   千军万马于体内蠢蠢欲动,似要奔泻而出。   他极力勒止,青筋根根暴起。   霎时间,好像其他都不存在了,只剩在她体内不断膨胀的那一部分,是权杖,指挥着浑身感官,不准擅自行动。      她要掐死他一般,手指用力收紧,激发他最后求生的强烈欲念。   他要穿透她一般,将自己所有力气化为兵刃,无情地贯入她的体内,再抽离,再更狂地贯穿。      她与他,互相不肯放过,要将对方置之死地。      终于。   两人收势不住了,失控了。   最后的交锋,痛苦地嘶喊,像两具受伤的野兽。      至高点过后,重重摔下。   意识在逐渐模糊,身体无法冷却,误以为还在空中,与另一具周璇。      “你……咳咳,你是谁!”   他看见自己搂住她腰肢的手,竟枯藤般苍老干瘪,还有斑驳的老年斑。   再看全身,骨架根根凸显,皮肤缩水,层层叠叠的褶皱,霎时间,他成了干涸的老头。      “不是说好了相互不问吗?否则怎叫ONE NIGHT STAND?”   她笑容迷离,带着高潮的余温,但神智清醒,越发精神。      借一副人皮,她就能汲取无数男人的精力。   他们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沉迷在陌生的女体内,新鲜诱人的皮相中,不论感情,不计后果,只顾交欢。                45.宅      旺旺聊天记录可以做为交易凭据,具有法律依据!   “网页版”旺旺不能保存聊天记录,为了您的利益,请使用“软件版”阿里旺旺!      严小姐:你好 (2009-03-18 0:05:54)      昌盛香烛店:你好,想买什么? (2009-03-18 0:06:04)      严小姐:我想买个宅子——   昌盛香烛店:有货哦 (2009-03-18 0:07:37)      严小姐:唉……有样子好一点的吗? (2009-03-18 0:07:47)      昌盛香烛店:目前只有这个哦,你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定做的! (2009-03-18 0:07:53)      严小姐:定做啊……等不及了。 (2009-03-18 0:08:19)      昌盛香烛店:那没办法了,我们这里目前只有这种的。 (2009-03-18 0:08:30)      严小姐:嗯……这外观实在太差了!要不是急着用,我才不会要呢!(2009-03-18 0:08:59)      昌盛香烛店:恩,这个么,要看做工的呀,我们这个做工很好的,还带花园和佣人!(2009-03-18 0:09:47)      严小姐:但是好土气呀,像农民房似的,三层楼又没电梯,跑上跑下多累啊…… (2009-03-18 0:09:59)      昌盛香烛店:这…… (2009-03-18 0:12:36)      严小姐:唉……算了算了,现在跟你说这个也没用,就买它吧!(2009-03-18 0:13:11)      昌盛香烛店:呵呵,好的,请问你是要哪种提货方式? (2009-03-18 0:13:20)      严小姐:除了快递和平邮,还有别的方式吗? (2009-03-18 0:13:27)      昌盛香烛店:你也可以来我们店自提,交通方便的呀! (2009-03-18 0:14:45)      严小姐:自提?不要!我出来一趟不方便…… (2009-03-18 0:14:59)      昌盛香烛店:那还是快递吧?明天发货,2天左右能到。 (2009-03-18 0:15:12)      严小姐:不行,我现在就要的! (2009-03-18 0:15:25)      昌盛香烛店:这么急?你是家里刚有人过身还是已经做头七了? (2009-03-18 0:20:10)      严小姐:今天头七。本来是样样都有的,但房子烧了一半的时候,下雨了,没烧完…… (2009-03-18 0:20:27)      昌盛香烛店:哦!那是挺伤脑筋的! (2009-03-18 0:20:28)      严小姐:对啊…… (2009-03-18 0:20:51)      昌盛香烛店:可是现在太晚了,我们店里也没人送货啊! (2009-03-18 0:21:10)      严小姐:那……能不能麻烦你,直接烧给我呢? (2009-03-18 0:21:27)    46.罘         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      一日,适逢先秦韩非,见耕者守株,遂问:汝何为?      答曰:守株待兔。      韩非曰:何不置罘?      答曰:罘于汝等心中。      遂缚韩非,少顷,非化兔也。   耕者抚怀大笑曰:兔之触株,实属偶然,而人皆有好奇之心,每每自投罗网,可擒之不费吹灰之力耶。      乃携兔归。             47.缪         莫娇娇是第一次来香港。   刚过了圣诞打折季,机票格外便宜。   她本不喜欢买名牌包包化妆品,因此挑了这个时候,拿了几日假,从深圳下机,罗湖过关,搭了车,到站开了门,呀,这便是香港。      香港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萧萧条条的街,却人人都匆匆忙忙。   这个时间,不是上下班高峰,他们都要赶去做什么呢?   甚至没人在自动扶梯上稍稍站立,只是麻木地,不停地走。      她觉得自己的步伐也不自觉快了起来,不像是逛街,倒像是充军。   来不及细细欣赏橱窗街景,只是觉得要走快些,再走快些,融入周围的环境。      转了几个街角,上了几个长长的阶梯,莫娇娇已经累得走不动了。   一抬头,唐氏琴曲艺苑,看是家再老不过的茶楼,突兀在圣诞残余的嫣红中。      半是好奇,半是真的走累了,莫娇娇走了进去。      一壶香片,几碟小食,还有一个破落的舞台。   呀,竟是现场伴奏演唱粤戏呢!      半盲的老人家,无神双目,似是看着台下,又似不是,眼角皱纹深处,竟有泪痕。   他手拉一把椰胡,一旁坐了二人,古筝秦琴伴奏。   这音调,幽幽缓缓,隔了一个时空远远传来,迂回折转,牵肠挂肚。   玲珑一曲,悲如壶中香片,晕化了淡淡的香甜,入喉却苦涩不堪。      长长的前奏,老人家开嗓唱起——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惟我思娇情绪好比度日如年。   小生缪姓莲仙字,只为忆多情妓女,咯位麦氏秋娟。   见佢声色与共性情人赞羡,更兼才貌的确两相全。   今日天隔一方难见面,只令孤舟沉寂对住晚景凉天。   睇吓斜阳照住呢对双飞燕,惟我独倚蓬窗思悄然。   耳畔听得秋声桐叶落,又只见平桥衰柳锁住寒烟。   第一触景更添情懊恼,亏你怀人愁对月华圆……      莫娇娇沉浸在这娓娓诉说中,老人家的演唱既不卖弄亦不煽情,说故事般,道出那蒙尘的往事,和着今人来不及静心听的陈腐调子。      突然,莫娇娇愣住了。   她该是不懂广府话的呀!   但此时,她赫然发现,这晦涩南音,她每个字都能听懂!      手中的杯子一个不稳,落在碟上,发出清脆的一声。      而就在此时,台上老人家竟失声停住,双目一行清泪,空洞地望着娇娇坐的位置。   他停下手中的胡,一旁伴奏的人惊讶地也停了下来。      台上台下,一片寂静。   老人家站起身,颤巍巍走下台来,摸索着走到莫娇娇面前,重又对着她清唱起——   远望楼台人影近,人影近,莫非相逢呢一位月下魂。   ……小生缪姓,秋娟你……你仲记得咩?          48.悯         将心放一旁,关起门来做文章,求的是他人之“悯”。   男人罪状一一述讲,无非万般宠爱,现而今成了过眼烟云。   旁人冷眼,当故事欣赏,却是你最痛最痛的过往。   即便送足了同情,骂够了薄幸,也并不能帮你。   说白了,一切是你当初咎由自取。      2009.03.19,有人在我的帖子里贴了一个她自己的故事。   说的是她曾经被一个男人花了一番心思,追到了手,转而又在她深陷进去的时候,突然消失,另寻新欢。   最后,她问,“我读了18年的书,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一切?”      你读了18年的书,应该懂得很多道理。   比如,数学课教你如何计算得失,衡量收支平衡。   你不会?你贴补男人,多年来都不斤斤计较?   那,体育课教你要强身健体,适当的时候奋力出击,保护自己。   你不舍?你束手就擒,等男人对你拳打脚踢?   这……生理常识课说过,男人天性,就是到处留情,是动物界要繁衍后代的本能反应,女人如果实在无法驾驭,就要认命。   你不甘?你还是希望他只和你在一起?   法律基础课也说了,婚姻是对人的利益的保障——请注意,是人的利益,不是爱情。   你不屑?以为一再努力就能获取他的真心?   上过物理课吧,知道如果花再大力而没有发生位移,这叫“做无用功”而已。   你不接受?恨得咬牙切齿?   化学课有讲的,很多药品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杀人于无影无形。      18年的书,这么多哲理,你一条都没有用到过,你真的是浪费了国家和老师对你的苦心教育。      今天,借这个悯字,我想告诉你:   你最不缺的,就是这个字了。   再多同情,再多愤慨,都于事无补。   受了伤,就要懂得自己修复。   可以选择哑忍,也可以选择报复。   前者需要道行,还需要悟性。   后者就容易多了,只要找个比他好的男人,嫁得风光,过得美满。   他日重逢,你姿色犹胜当初,最最重要一点,要用最高贵优雅的姿势,对他盈盈一笑,然后深深感激他当日抛弃了你,成全你现在的幸福人生。       49.鬲         人人都在抢那些圆明园里的小件宝物,精致,又方便携带。   偏偏约瑟夫先生不屑一顾。   他还是喜欢摆在库房深处,据说是战国时期的一口巨鼎。      这鼎,蒙了一层积灰,但图文清晰,造型古朴,透着一股奇异的魅力。   奇怪,这么大一口鼎,中国人用它来做什么呢?      约瑟夫先生虽然好奇它本来的用途,但内心早已有了定论。   他特地雇了一艘大船,小心翼翼运了回去,摆在气派非凡的新家。   他欣喜若狂地抚摸着,这口巨鼎,青铜在岁月腐蚀中,呈现迷人的蓝绿色,三足中空,饕餮图腾丝毫不曾磨损,外沿翻折,着手处磨得光滑无比。      他的家,刚刚修葺一新,搬来了不少中国的宝物器皿装饰,别有新意,就差浴室一个泡澡的浴缸,怎样都挑不到合适的。   千辛万苦把这个鼎运了回国,倒刚好配衬他巨大舒适的浴室,显得豪华而有东方的神秘气息。      他将热水放入鼎中。   水不停冲击着鼎的内壁,激荡出嗡嗡响声,气势恢宏。      他置身其中,沐浴了上古的气韵,仿若穿越时空,来到了中国的春秋时期。   中国真是个奇怪的国家,经历了那么多辉煌岁月,拥有那么深奥的千年文明,居然不懂好好珍惜!      迷迷糊糊中,约瑟夫先生忽然见到了一个白衣老妇,她穿了斜襟的布衣,肥大的袖子,袖口紧收,下摆如月牙层叠。   他知道,那是春秋战国的装束。      她的手里,持了一把勺子,舀了浴缸里的水,轻柔地浇在约瑟夫先生赤裸的肩头,微烫,十分舒服,简直就是皇帝的待遇。      他半梦半醒,好奇地问:“这位女士,你是谁?”   “人人都叫我白婆婆。”   白衣婆婆缓缓又舀了水,淋上约瑟夫的额头,笑容可掬。      “哦?请问你是这口鼎的守护神吗?”   “算是吧。”   约瑟夫来了劲,原来中国也有阿拉丁!      “那请问,这鼎原来是用于做什么的呢?”      白婆婆停了手里的动作,扶了鼎沿,一时感慨。   “这鼎,叫作鬲。是一种煮饭的炊器。春秋时期,吴越一场战役,吴国君主曾命我,以这口巨鬲,煮制了一顿米饭,击退越十万大军军心,令吴国轻易取得胜利。”      “这口鬲,竟有如此大的神力?”      白婆婆不再说话,只是笑着,执了勺,不停在水里搅动着。      第二日,约瑟夫先生的家人被一股奇异的肉香催醒。   他们寻着香气,来到了浴室。   新从中国运来的浴缸里,翻滚着一锅稠粥,蒸腾着,肉欲横流,令人馋涎欲滴。          50.米         白婆婆的手,浸泡在水里,荡漾中有些不真实感。   她不停搅动着米粒,永远顺着一个方向,划出一个圆,再划出一个圆来。   那些米粒追逐着她的手,不停地在筛中兜转,越来越晶莹。   普普通通,是吴国的香米。      她着人抬出一口用了不知有多久的巨型铜鬲,三足中空,饕餮图腾,外沿翻折,着手处磨得光滑无比。   这巨大的铜鬲,放置在吴军营外的空地上,显得白婆婆又小又干瘪,却有着一种怪异的和谐。      白婆婆将分批淘好的米,一齐置入铜鬲。   这米,她足足淘了九遍,不能少,也不能多。   以隔日打起的河水浸泡片刻,再生柴引火开始煮。      起初用的是猛柴,柴要干,火要烈,将水与米逼得不停翻滚交融。      再转用稻草,稻火性温,柔而不弱,慢慢熏陶,令米在滚水中渐渐吸取水汽,缓缓膨胀,煮至水干。      而后,以无火热碳煨烘,传出第一缕焦香的时候,米便已成炊。      此时,撤了碳,却不能即刻开盖,要闷上一会儿,等米粒吸收最后残存的火气。      最后,白婆婆命四名士兵,揭盖而起。   顿时,一阵滚滚米香冲出鬲内,白莹剔透的米饭,怒放着致命的吸引力。   白婆婆立刻命三千女眷一同站在鬲边放声哭泣。   泪水,雨点般撒入鬲内,浸润每一颗米粒,更助长了蒸腾四散的香气,源源不断,暗藏玄机。      那边厢,越王接到了探子最新来报,说是吴国已经准备投降,备下巨鬲,内有百斗吴国香米煮制的饭,随降书一并送至越国营外。      越王心想,吴国没准是诈降。   他知我粮仓耗尽,士兵个个饥肠辘辘,特地备了香米饭,是想下毒?      他急急忙忙走出营外,却见巨鬲已置于营前。   一众士兵着魔般被香气吸引,围着巨鬲,争相上前盛饭。      这米,松松软软,却粘滞筷间。   放入口内,柔中带韧,湿而不烂。   初初满腔清甜,而后带出一股微酸,更转而涩苦。   士兵们只尝一口,便难以下咽,泣不成声。      这是他们亲人凄苦的盼望,临别的最后一餐。   没有美酒佳肴,而是简简单单,一碗费尽心思的米饭,藏了无尽担忧。   他们吃着吃着,泪流入碗中,伴着无奈和眷恋,启程上路。      就和现在所尝到的,一模一样。      越国,十万士兵,一夜之间,溃不成军,无人恋战。   翌日,不战而降。    51.艳         五更天,更漏刚敲过。      宫墙内,桃花临风盛开。   层层叠叠,浓烈的粉红,令人窒息。      哀帝和董贤,一夜无眠。   共坐御花园。      初晓的迷朦,桃花的盛宴,他与他,醉入桃花宴间。      “皇上,你为何对我如此好呢?”   “我对你好吗?我只恨不能倾我所有!纵使给你再多的赏赐,却无法给你一个名份。”      “皇上不怕群臣们闲话么?”   “他们可以讥笑我,辱骂我,诅咒我,但没有任何能够阻止,我,爱,你!”      “皇帝,不都该勤政爱民么?”   “可是我只想爱你一个人。难道,这就错了么?”      舍人董贤,眼波流转,清浅的一个笑容,不经任何粉黛妆点,却足以令后宫三千佳丽失色,令江山社稷失君。      他的艳,惊世骇俗地,胜过所有,直指人心。   天之骄子,在他面前,如同卑微的凡人,甚至不敢抬头仰视。      从此,他奋不顾身,爱上“他”。      这,便是世俗唾骂的爱情。      “他”的容貌与性别,成为了万民众矢之的。   是不可逾越的禁忌。      难道皇帝,就不能独爱一个男人么?   哀帝叛逆,挑衅全民。   他掏空了自己,甚至是王位,都可以拿来奉献给他的爱情。      这样的男人,却只能令世人唾弃?         七日前,哀帝驾崩,董贤殉情。      三九严寒,御花园内,桃花竟如梅花般,竞相争艳。   天方亮起,宫人惊奇发现,花瓣飘落之处,空空勾勒了两个相依偎的人形来。      肆无忌惮的外戚王莽篡权,不相信董贤就此死去,撬开他的棺木,只见满目桃花,人已无形。          52.祭            时过境迁 又是春天      但诸位亡灵 想必还无法安息      你们还有好多要担心的问题      父母有无新家      子女有无书读念      救助的物资到底能不能够送到迫切需要的人之手         各界捐助的数字 每天还在飞涨      从几千万到几十个亿      有多少人      对这数字虎视眈眈      也许过了一个冬季 他们已经不再忌惮      他们完全忘了      你们 还在天上看         谁敢擅动灾款      你们便找他清算      将你们的怨恨和来不及咽下的那一口气      化作最狠毒的利器      惩治那些灭绝人性的贪官污吏      慢慢耗尽他们的元气      侵蚀他们的躯体      掏出他们的心      让他们      或在极度富裕中痛苦死去      眼看着金钱无能为力      或看自己家人一个个先他而去      绝子绝孙绝亲绝戚         今天      你们所遭遇的不幸      来日      他们也必将感同身受      甚至      变本加厉         就让我们在阳间      与诸位一同欣赏      他们的报应                53.怨            程家新请的阿姨,叫作小凤。   三十岁上下,皮肤白皙,下巴尖尖,眼睛细长,却并不美丽。      一般情况下,女人是绝对不会找个美丽的阿姨摆在家里的,甚至连年轻的也难免顾虑。      可也许程太太对自己的美貌绝对有信心,因此,毫不犹豫地,就把小凤给请了回去。      虽然是叫她阿姨,但其实小凤只比程先生大两三岁。   程先生本来经常加班到深夜回家,没有机会接触这位钟点工阿姨。   但最近经济不景气,公司接不到单子,索性放了员工十天假。   他便有机会,闲在了家里。      小凤话不多,做事很卖力。   她手脚勤快,认真仔细,交待过的事情,绝对不会忘记。   而且难得的是,她对孩子相当细心。      程先生的宝宝才六个月大,吃喝拉撒都由小凤一手料理。   最近,她还发现宝宝成天咿咿呀呀吐泡泡。   小凤告诉程先生,那是因为宝宝要长牙齿了。   为此,她又特地去帮宝宝买了一个牙胶,专门让宝宝磨牙。      有这样一位得力的阿姨,程先生乐得轻松自在。   白天他无所事事,居然坐在客厅,听着音乐,画起了阿姨的素描来。      这一画,程先生才发现,小凤长得虽然不美,但居然很像一只……狐狸!   可惜!   狐狸,不是狐狸精,两者相去甚远。   但搞艺术创作的人,总是有很多想象力。   程先生甚至怀疑,她就是一只狐狸。      于是,程先生总是不由自主地,留意她擦地板时候的样子。   看看她翘起屁股蹲在那里的时候,藏匿的尾巴会不会显形?      程先生第一次开始觉得不对劲,就是在这十天假期的第一个夜里。      那天,他才留意到程太太特别奇怪,从下班回家一进门,就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甚至不曾看他。   她时不时和小凤聊天,说着孩子最近的变化。   一直到小凤忙完了所有的事,到点离开,程太太才好像终于发现自己先生的存在。      她不再需要他,不再依赖他,只当他是个摆设一样,连亲热都没有了兴趣。   她做任何事情,都只问小凤,甚至连明天要给宝宝穿什么样的衣服,都一一咨询。   程先生突然觉得,自己反而成了这个家多余的人。      这样的感觉,在接下来几天里,愈来愈强烈。   有一天,程先生想去拿自己许久没有穿的一件运动衣。   但他无论如何都找不到。   他打电话问程太太,程太太也说不知道,让他问小凤去。   她还说,家里的每件东西,只有小凤知道摆在哪里。      程先生又发现,那些他精心摆放装饰品,也好像变了位置,但是日子久了,他又想不起它们本来放在哪里。      这个家,好像越看越是陌生。      有一次,宝宝哭了起来,程先生过去抱她,但宝宝两眼水汪汪地看着小凤,她只要小凤。      第十夜的晚上,程先生终于忍不住了,趁着三个人都在,他决定跟程太太摊牌。   “老婆,最近我公司不太景气,所以我想,明天开始就不请阿姨了,宝宝我会交给我妈妈带,你看怎么样?”      小凤愣了一下,转眼看向程太太。   程太太却像是根本没有听见一样,继续和小凤聊着明天要买哪些菜。      程先生怒了,冲上去拉住程太太的手臂 ,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穿透了她的手臂,抓了个空!      程先生心下一惊,再试了一次,结果还是如此!      他猛地抬眼,看向小凤,见她微微露着笑意,眼珠一斜,指向桌边一张全家福的照片。      程先生顺着她目光望去。   那上面,原本他在的位置,不知怎么的,竟然替换成小凤!   照片里,她狐狸般的嘴脸,叫他突然想起,三年前,他和朋友去郊外写生,他幸运地拿一块石头砸死了一只公狐狸。   那狐狸倒地的时候,身旁就有一只尖叫着逃匿而去的母狐狸!      程先生,恍然大悟。   原来,小凤就是那头母狐狸!   她失去了伴侣,内心的怨,成了动力,忍辱负重,循序渐进。   最后,她将自己的家,慢慢吞噬,成为了战利品。          54.怨             程先生第一次开始觉得不对劲,就是在十天假期的第一个夜里。   他家最近新请的阿姨,叫作小凤。      程先生从事艺术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回家,没有机会接触这位钟点工阿姨。   但最近经济不景气,公司接不到单子,索性放了员工十天假,他便有机会,闲在了家里。      小凤三十岁上下,皮肤白皙,下巴尖尖,眼睛细长,却并不美丽。   她话不多,做事很卖力,手脚勤快,认真仔细,交待过的事情,绝对不会忘记。   而且难得的是,她对孩子相当细心。      有这样一位得力的阿姨,程先生乐得轻松自在。   白天他无所事事,居然坐在客厅,听着音乐,画起了阿姨的素描来。   这一画,他才发现,小凤长得虽然不美,但居然很像一只……狐狸!   可惜!狐狸,不是狐狸精,两者相去甚远。   但搞艺术创作的人,总是有很多想象力,程先生甚至怀疑,她就是一只狐狸。      于是,程先生总是不由自主地,留意她擦地板时候的样子。   看看她翘起屁股蹲在那里的时候,藏匿的尾巴会不会显形?      不过,没有如他所愿,整个白天,他都没有看出什么端倪。      但那天晚上,他开始觉得不对劲了。   程太太从下班回家一进门,就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甚至不曾看他。   她时不时和小凤聊天,说着孩子最近的变化。   一直到小凤忙完了所有的事,到点离开,程太太才好像终于发现自己先生的存在。      程先生本来是不会发现到这点的。   因为他平时到家都已深夜,几乎是摸黑上床就睡。   但今天不同,他竟有一种失落,感觉自己的太太不再需要他,不再依赖他,只当他是个摆设。   她做任何事情,都只问小凤,甚至连明天要给宝宝穿什么样的衣服,都一一咨询。   程先生就像个透明人一样,不受任何关注,随他坐在沙发上,又挪到餐桌边,再挪到卧室里。      这样的感觉,在接下来几天里,愈来愈强烈。   白天,小凤对他的态度谨慎、略带惧怕,而且,她看他的眼神,仿佛闪烁着一种幽怨。   但她对太太和孩子倒真的是无微不至。   宝宝才六个月大,吃喝拉撒都由小凤一手料理。   最近,她还发现宝宝成天咿咿呀呀吐泡泡,又特地去买了一个牙胶,让宝宝磨牙。      于是,程先生又似乎觉得自己可能是多心了。   直到那天。   程先生想去找自己许久没有用的一杆猎枪,约几个朋友出去打猎。   但他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打电话问太太,太太也说不知道,让他去问小凤。   她还说,家里的每件东西,只有小凤知道摆在哪里。      程先生心里不是滋味。   这枪,是他最心爱之物,怎么能让一个阿姨随便摆来摆去?      再过了几天,他又发现,那些他精心摆放的装饰品,好像都变了位置,但是日子久了,他又想不起它们本来放在哪里。      这个家,好像越看越是陌生,连家里的人,也对他越来越疏远。   有一次,宝宝哭了,程先生过去抱她,但宝宝两眼水汪汪地看着小凤,她只要小凤!      到了第十夜的晚上,程先生终于忍不住了,趁着三个人都在,他决定跟程太太摊牌。   “老婆,最近我公司不太景气,所以我想,明天开始就不请阿姨了,宝宝我会交给我妈带,你看怎么样?”        小凤愣了一下,转眼看向程太太。   程太太却像是根本没有听见一样,继续和小凤聊着明天要买哪些菜。        程先生怒了,冲上去拉程太太的手臂 ,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穿透了她的手臂,抓了个空!        程先生心下一惊,再试了一次,结果还是如此!   他仔细一瞧自己——   咦?   竟然全身都是透明的!而且,越来越透明!   透明到他能穿过自己的身体,看见身后的墙壁!        他猛地抬眼,看向小凤,见她微微露着笑意,眼珠一斜,指向桌边一张全家福的照片。   程先生顺着她目光望去。   那上面,原本他在的位置,不知怎么的,竟然替换成小凤!      照片里,她狐狸般的嘴脸,叫他突然想起——   三年前,他和朋友去郊外打猎,他幸运地打死了一只公狐狸。   那狐狸倒地的时候,身旁就有一只尖叫着逃匿而去的母狐狸!        程先生恍然大悟。   原来,小凤就是那头母狐狸!      当日,她失去了伴侣,内心的一股怨,成了修行的动力。   她忍辱负重,循序渐进。   最后,将程先生的家庭,慢慢吞噬,成为了自己的战利品。   而程先生,则成了透明的空气。 55.青         普普通通的一家刺青店。   今日,来了一位戴了墨镜的女人。   她推开店员递上的图案样本,从自己精致的手提包中,拿出一张照片来。   只说了一句,“就照这个刺。”      从来没有人,要求刺这样的图案,师傅惊讶地抬头。   女人解开衣带,黑色丝绸的风衣滑落,竟是一副赤裸的身躯。      白皙的肌肤,光滑细腻,几乎不见毛孔,手指触碰上去,宛若温玉。   女客,师傅见得多了,但眼前的完美,还是令他的手,稍稍带颤。      她的全身,只剩一副墨镜,遮住大半张脸,藏了身份,却坦然呈上肉体。      不用机器电针,是传统的手工方式。   师傅的手,捏着针,照着照片上的样子,从一个点,到一条线,精心雕琢,勾勒瑰丽。      师傅心下暗自猜测,眼前的女人,何以要来他这样一家小店,刺这样的一副青?   终于按耐不住,他开口询问。   女人趴在台上,微微侧了侧头,看不到表情,只见嘴角一丝浅笑。   “因为这店,叫作‘封影’,于我有特殊意义。”         最当红的艺人,叫作飞凡。   她曾在三年前,由一个路人乙的角色,一夜间红遍了海峡两岸。   她和当年英雄救美的男主角相恋,一时传为佳话。      但飞凡越来越红,红到甚至压过了他。   他开始觉得难堪。   女人5分钟的一次出场,胜过他主演一部连续剧。      他疏远飞凡。   搬了家,避而不见。   飞凡找上门质问,争执间,失手毁去了他最心爱的一件收藏品。      这夜,飞凡来到他的住处。   男人摆弄着自己新购得的几个古董,看见她来,连忙紧张地收起,锁上保险箱。      她不语,微微一笑。   脱下墨镜,一张脸,因激动而些许涨红。   “我决定封镜息影!我不要那些光鲜,我只要你!“      男人愣了一下。   不是不动容,但又觉得是她施舍,更显得自己没出息。      飞凡见他迟疑,更上前一步。   “对了,我要给你一件礼物,你一定喜欢。”      她脱去黑色丝绸的风衣,仿如脱胎般,剥去旧形体,奉上自己新鲜的内里。   由脖颈处起,双圈勾勒了一个瓶口般。   飘逸的蓝,枝蔓纠缠,于胸前饱满处盛放两朵牡丹。   线条流转,布局匀称,深深浅浅,浓淡相宜。   缠枝花卉,妖娆蔓延全身每一处,她的白皙,衬出釉色般光晕,更凸显图腾幽青。      她姿态万千地躺下,柔软的床垫,微微内陷,仿如置于锦盒中的一尊青花瓷瓶。   不不不,她整个人,犹如一尊活的青花瓷瓶,易碎的眼神,望向他,带着深情。      而后,她缓缓张开双腿。   最神秘的私处,没有一丝毛发,但竟有“永乐年制”的四个篆字落款,围以双圈线和花瓣飘带图样,与她若隐若现的欲望之门,融为一体。       “你说那是你最爱的青花瓷瓶,不是吗?我那次不小心打碎了,所以我就变成它,让你好好珍惜。”      男人傻了眼,他是喜欢收藏这些古玩,但怎能真的和一尊前朝青花瓶双宿双栖?   他退了两步,撞了身后的门框,见了鬼似的转身逃跑,再不肯回头。         飞凡自杀的新闻,一夜间传遍大街小巷。   便如当初她红的那一夜。      在飞凡的葬礼上,她临终写下遗书,要求入殓时不穿任何衣衫。   所有人瞻仰着她完美的身体,失了最后的血色,白得更加彻底,青得更加妖异。   是她最后痴心的烙印。    56.艾         是一场迟了的约会。   他二十,她十八。   风华正茂,豆蔻初娇。   恰又是春天。      他和她,家里隔了很远。   他千里迢迢,又克服重重困难,才得以到达这里。   看见房门上写了她名字,还有死亡年月日。   一定没错了,这日子,和他一样呢。   唉,有些难过,却更带甜蜜。      她开门上来,见了他,激动地说不出话!      滨海古园,松鹤墓园,真的离了好远!   白天又不能赶路,晚上又搭不了公车地铁。   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这里好住吗?”   他有些哽咽,第一次以这样的身份见面,适应不过来。      “还不错啦。爷爷奶奶叔叔阿姨都很照顾我。只可惜……唉,不过,幸好你还是来了!”   她笑,脸颊挂了泪珠。   他也跟着牵动嘴角,好陌生的表情,原来很久不曾笑了。      穿过几个街区,她和他,月下散步。   避开了繁华的住宅区,来到湖畔,这儿静悄悄的,风景也好。      也不错啊,他想。   第一次约会,是在这样一个幽雅的墓地,无人干扰,更没有责备。      之前活着,太辛苦。   知道是要大考的,但爱情来了,便管不了许多。   两人受不了父母的压力,被迫转校隔离。   但叛逆地,不肯就此放弃。   最后,约了日子,选了时间,拿着手机,互说一声“我爱你”,双双跳楼自尽。      父母心有不甘地,故意选了隔开很远的墓地。   死都不能让他们在一起!      但没有想到,他还是千辛万苦,来到这里。      “这里环境真的不错呢!”   他不由得赞叹。      “唉,只是出行不太方便呢,周围很荒凉的。有时想吃宵夜,又要跑很远。”   “以后,我陪你去啊!多远都没关系……”   “傻瓜,也不能太远,天亮前要回来的。”      对啊,依然见不得光。   他叹了口气,但已经比生前好过千倍。   他拉住她的手,身体轻飘飘的,感觉一如生前。      父母一定不知,他们的爱情,方兴,未艾呢。     57.蛇         躺在床上熟睡的女孩,今年,十五岁。   粉嘟嘟的脸颊,因为窗外炎炎的日头,而微微生汗。   花蛇悄悄注视着,渐渐靠近。      这个下午,很安静。   静得令蛇可以清楚感受到自己身体滑动在草席上发出的微微动响。      阳光从窗外照进屋来,落在她的身体上,将她身体的味道蒸发出来,甜甜的香,又带一丝不易察觉的酸涩。      是她!   苦苦找了十五年!   原来她不再是一条蛇,转而投胎人世,改变了样子,但气味依然芬芳!      他记得当时与她游历山间,于溪水边缱绻。   她独有的气味,令他如痴如醉。   他缠着她妖娆身体,拧成一种奇异的体态。   她柔柔地盘卷住他,长长的尾巴因兴奋而拍打着清凉的溪水,激起无数水花,阳光下,折射了金光,梦幻般,笼罩了他们的交欢。   是交欢,不是交配。   他爱她,和她融为一体。      但就在最紧要关头,突然冷不防空中俯冲下来一只鹰!   它的爪子,狠狠抓了她的七寸,本来紧紧相缠着的身躯一松,她腾空而起。   霎时,他逃窜到水里。   眼睁睁看她的身体软软地耷拉着,在鹰爪下,渐渐远去……      十五年来,他一直苦苦追寻,终于,他还是找到了她!   她此时静静躺在那里,睡得很香。   肢体柔软,身体蜷缩着,只有一只右手,伸长了垂在床边,随呼吸微微起伏。      他蜿蜒上前,忍不住轻轻吻她右手。   他羡慕她有这样一双手,恨不得自己也有,方能用力将她整个拥入怀中,倾诉十五年来的相思!      但,她惊醒过来,见了他,尖叫着从床上跳起。   “啊!蛇!蛇!”      “别怕呀,是我!你不记得了?”      她显然听不懂,只见这蛇吐了信子,发出嘶嘶之声,眼睛瞪着自己,格外吓人!      她随手操起了一旁支窗的木棍,闭眼就是一顿猛打。   他来不及逃,抑或是根本不想逃?   就这样,生生被她打死!      他想不到,千辛万苦找到她,却是如此结局。     58.沫         我以为我们过了这一关,便能够长相厮守,相濡以沫,永不分离了。   我还清清楚楚记得,飞机失事的时候,他紧紧拥住我的身体,我们在呕吐袋上写下爱的誓约,而后,他说他要这样一直抱住我,好让我们的身体在着地时,血肉能模糊在一起!      当时,我感动地得说不出话,只觉得哪怕这样死去,也死得幸福甜蜜。   但此时,我心里恨得直想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掐死!   不不不,我们已经死了,哪怕我此时拿了刀把他砍个稀烂,他都不会当回事。      闹得这个地步,就为了要不要给他那夭折了二十几年的表哥一千万冥币办冥寿宴的事。      最近经济不景气,他在阳间的亲戚都奔波于活口生计,连香火钱都吝啬了。   我毕竟是家里独女,母亲再拮据,却还是不忘天天给我们上香烧纸。   阴间一切,房子、车子、电器,几乎都是我家里烧过来的。   他呢?   日子过得逍遥了,倒觉得该多多接济穷亲戚,哪怕是个从未蒙面的亲戚。      现在阴间,通货膨胀厉害。   平日里母亲烧的那些冥币都已经用得差不多了,清明又还未到……   这一千万,可绝对不是小数目了!   我也不是抠门,但总想要多存点钱旁身,万一有孩子了呢?对吧!   但他不以为然。   “我在这里亲人本就不多,好不容易遇上了他,条件不好,难得办个祭日酒宴,来了那么多朋友,总要撑撑场面,送多一点礼金有什么不可以!”      “他要办酒是他的事!没钱就不应该办酒!再说了,上次你忌日请客吃元宝蜡烛,他不过就是送了一万块而已,就算你要还礼,五十万都够了!何必要送一千万!”      他愣了一下,眼珠子转了老半天。   “这一千万你就当是投资好了!万一以后咱们落魄了,他也会还啊!”      “呸!等我们落魄?等他发财接济我们?那时候我早投了七八次胎了!”      他这下火冒三丈了。   “你到底给不给?你对我亲戚不好,就是对我不好,那这日子还有什么过头?离婚算了!”      我也火大了!   结婚蜜月旅行两人就死了,这也就算了!想想大不了到阴间好好过日子!   但他现在居然为了这么个亲戚就要和我闹离冥婚??      离就离!哼!      就这样,一纸协议,当时惊心动魄地相濡以沫,霎时,化作幻海泡沫。       59.平         七弦瑶琴,桐木面,梓木底,蚕丝弦,伯牙将它叫作“平”。   没有任何花哨,不是重金购得。   就是平平凡凡的一张琴。   它的无华,更警醒主人,要超越于平平,练就超脱琴艺。      这张“平”,平易近人,又拒之千里。   唯一洞悉的,是子期。      伯牙炉火纯青的技艺,三年蓬莱临海观山的陶冶。   风景万物,随手弹来,只有他,听山是山,听水是水。   他穿透他的音律,直达他的内心。      老师说了,琴材四善,音律九德,皆可缔造。   惟有一件最可遇不可求的,是情。      情之于琴。   惟有令一知音,全身心投入音律中,方能成就。      可是,大多爱听伯牙弹奏之人,都只是留于他精湛技艺,没有人,真的用心去感受。      但伯牙还是幸运。   那日泛舟,遇见子期!      高山流水,至阳至寒。   子期听了,由耳入心,侵蚀筋脉,渐渐销魂蚀骨,耗尽形体,翌年便因病死去。         坟前,伯牙恳切地跪在那里。   是这样平凡一位樵夫,为什么,偏偏是他?   也暗合了“平”的含义?      他举起琴来,重重砸在青石上,这凡胎浊物,再也不需要了。      “子期,琴已碎,我用它,来祭你这位知音。”   子期,你已死,我用你,来祭这张“平”!      琴的最后绝音,“嗡”一声巨响,迸裂青石间。   蚕丝寸断,当空划出一道异彩,散开来,如凤尾开屏。   最后,寂静下来。   只听风吹沙石,空气中,还有一缕琴木的余味,但也霎时殆尽。      伯牙双手抬起。   手指玲珑,当空抚送,铮铮音律随风扬起。   松透,清冽,带了绵绵幽怨,似是虚渺,却令周围万物随之震颤,皆有共鸣。      子期静静听的面容,一一浮现在无琴之音里。   他的身体自虚无中渐而清晰,好似化作涟漪,融入百转千折的宫商角徵羽。      伯牙嘴角微扬。   对了!   就是这样,子期的魂,化作琴之深情。      从此,伯牙手中,再无平庸瑶琴。             60.祥         “吉祥,为什么?”   阿良紧紧搂住怀里的女人。   她游离的眼神,虚望着自己的右手。      那摊开的手掌,一道触目惊心的横纹。   是断掌,克六亲。      想当年,短短半年时间,她家死了十三口人。   半岁的婴孩,立刻被视作不祥人。   孤儿院里,没有朋友。   她冷着一张不该属于她年龄的脸。   小朋友都怕她身上散发的不祥气息,躲得很远。      习惯了,她对着自己微笑。   反而是阿良,怎么丝毫没有畏惧?      刚恋爱的时候,她问:“你不怕我克死你吗?你不知道我是个断掌的女人么?”      阿良愣了一下,执起她的手,右手的掌纹,如刺目的烙印。   她有些紧张,手心中都是汗。      阿良抚摸着那道纹,低下头去,轻轻一吻。   手心的痒,传入内心,真实得令她觉得不敢相信。      “我不怕,我命硬!”   他调侃的表情,话音却无比诚恳。   他爱她,牵了她的右手,覆上她的掌纹,不安中,给她坚定。      那一日,他为她戴上一枚结婚戒指,他说:“我一定会好好爱你,不相信那些迷信的胡言乱语!”      但就是这么巧。   这一年公司体检,查出阿良的肺部,有一处阴影。      “吉祥,为什么?”   阿良紧紧搂住怀里的女人。   她游离的眼神,虚望着自己的右手。      “你看,我拿来了详细的报告!只是肺炎而已啊!”   他手里抓了一张检验报告,塞到吉祥摊开着的手里。      吉祥缓缓弯曲手臂,将一纸证明,贴住起伏的胸口,终于露出一个艰辛的笑容。      阿良将她搂紧一点,再紧一点。   “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傻呢?”      “我……我不想冒险!”   她的眼角,流下一行清泪,嘴角,渗出丝丝血痕。      “我不要这辈子都担惊受怕……会失去你!要你长命百岁,吉祥如意……”                   61.清         哥哥仔,无端端又想心事?      哼,那些新闻纸又乱写……      哦?今次又有什么新鲜?      哈哈哈,你实想不到,说我还未过身,去了欧洲某国隐居。      不是吧?香港的狗仔队想象力真是登峰造极。      呵呵,总好过台湾那个人,说我艾滋病。      得啦,别想这些衰事,他们怎知真相?只知道乱讲!      阿梅,其实,你觉得真相,真那么重要么?这么多年了,为何世人不肯放过?      他们随便捏造一条,垃圾都能卖个满堂红,当然全心全意制造最离奇的内幕。   他们不曾当我们是艺人,只当我们是有价值的新闻。      有时候想想,演艺圈,真是个入不得的地方。   人前光鲜,背后呢,无时无刻都要提防。   生活每个细节都透明,上街买支咳嗽药水都要被说成吸毒成瘾,影射你事业危机。   做每一件事,都觉得如履薄冰。   到后尾,连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好似活在虚幻里。   你总说我不肯去看心理医生,但我真的不敢出门。   那一年,手脚一直抽筋,我照镜,自己都觉得几恐怖,惊他们影到相,又周围唱我得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怪病。   唉……我一生没做坏事,为何这样?      嗯,也许是报应,你太过完美,天都妒忌你。哈哈哈哈哈……      呵呵呵……   浮浮沉沉,四十六年,风光过,亦痛苦,他们是不会懂的。   有时候,甚至觉得“他”都不懂。   好孤独。   好像没有为自己活过。   扮演了太多角色,最中意那个,亦同我一样,捡了自尽。   好像真的没有其他出路。   想想,都是因为世俗,他不在乎,但“他”却介意的。      张国荣先生,那么,我们好不容易离开这个世俗,无谓再去介意,你还看这些无聊的新闻做什么?   清者自清,逍遥世外啦。               谨以此篇,献给愚人节辞世的“哥哥”。                62.悔         日出的时候,沙滩上份外的冷。      恬心的一双脚,浸没在细腻的沙中。   海浪一个接着一个打过来,摩挲着肌肤。   这感觉,熟悉而又陌生。      她的手,略微有些颤抖,拿出随身小包里放着的一件东西。   手帕包着,细细摊开,里面是一块半溶的巧克力。      海风卷来,带着晨晖的浅红。   甜腻的香味浮动起来,掺入风中,转眼飘送出去,跟着褪去的一个波浪,渗入海中。      她的心跳得很快,胸口随着海浪起伏,双眼痴痴望着海面。      日头渐渐跃起,脱离了地平线。   终于!   她看见了!   是他!      他乌黑的短发,湿漉漉地贴着脸颊。   肌肉饱满,晨光中泛着金光的点点,像是未褪尽的鳞片。   头顶的两个犄角,对称展开,其中一根分叉上,还挂了一根海带。      呵呵,还是这么不修边幅又贪吃的龙王太子。      他快速地向她游来。   海从他身上滑分开两边。   他的下半身显现了出来。      “恬心!”   他远远就叫她的名字。   “你怎么回来了?还有……巧嘎力?”      “是巧——克——力!还说喜欢呢!连它的名字都记不住!”   恬心迎了上去,第一件事情,就是帮他拿掉那根海带。      “我记得你的名字不就行了!”   他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夺过她手里的巧克力,整块塞进嘴里。   “哇,还是一样好吃!……可是,你的样子怎么变了那么多呢?”      恬心眼神一黯。   空空的手,皮肤褶皱,斑斑驳驳。   “是啊,我变成了人。而人,是会变老的。”      “变老?变老了会怎么样?”      “变老之后,就会死。”      “会死?你当初不是说,要和他永远在一起?”   他不懂,瞪着一双大眼睛,望着恬心。      “永远?呵呵,人哪里有什么永远?他上个月就死了。而我,也迟早会死。”      “那你为何不选我,而选他?”      因为一块巧克力啊!      海边的英俊少年,手里拿着一块海里没有的旖旎香甜巧克力。   她义无反顾吃下去,爱上这味道,也爱上他。      但原来,人类的甜蜜是如此短暂。   再长,也不过相爱几十年而已。      当初,一时蒙蔽了头脑,不惜任何代价也要化成人类和他在一起。   现在想来,只是做了一场春梦。   但醒时,悔之,晚矣。                   63.独         Il dolce suono   Mi colpi di sua voce   ah   quella voce   M’e qui nel cor discesa   Ester   lo ti son reso   …      巴黎歌剧院,今日没有表演。   落幕的台上,却兀自有一缕声音响起。      咏叹调《烛已燃起》。   七分鬼魅,三分妖异,缭绕在沉寂昏暗的空气里。      华丽的调子,清丽的唱词。   滑、跳、颤,起承转合,无懈可击!      舌尖撩动唾液周旋口内。   齿间触碰,双唇摩擦。   喉中震颤的气息。   透如一汪泉水,川流不息。   超越不可能的音域极限。   完美呈现百年来无人能演绎的绝响。         台下第一排,观众席上,坐了一排十二、三岁的学生。   老师正在为大家讲十七世纪法国歌剧。   这没来由响起的歌声,自严严实实的帷幕后缕缕传来,令所有人都惊呆了,一片哗然。      突然这时,座位上一个男孩轻轻叹了一声。   这叹声,悠悠扬扬飘散开来。   老师愣住了,停下来看着他。   所有同学亦惊愕地转头望去。      只见他,旁若无人,站起身,张开双臂,迎向舞台去。      红绒帷幕,镶金绲边。   随着他的动作,缓缓由两边升起,显露出足以容纳四百多人的空旷舞台。      他眼神,忽而变得柔媚,长长的睫毛,闪烁星光。      Si, ti son reso 我回到你身旁   Fuggito io son da’ tuoi nemici 逃出你敌人的魔掌   Ah Nemici 我逃出魔掌   Un gelo mi serpeggia nel sen 我激动的颤抖   Trema ogni fibra 激动的颤抖   Vacilla it pie 我脚步不稳   …      这歌声,好似从帷幕后逐渐显现,但依然看不见人,它竟从空气中凝聚而成!      男孩微微一笑,轻巧地张嘴,喉结颤动,嗓音迎了上去。   Ah…   Ah……   Ah………   天籁重叠,丰富了那不可思议的最高音,又融化在一起,依旧成了独唱。   但这次,真真实实出自男孩之口。      是她!      转世的绝色歌伶。   成了一个十二岁的男生。      一曲咏叹,是她当年的傲世独场。   无人超越,令一切黯然失色的表演。      空灵的穹顶,浮华的巴洛克。   是默然不语的见证。   而她的歌声,是一缕无形的魂。   凝结在这里,成了幽灵。   等她百年之后,前来重逢,回到他的身体。                   64. J         妖怪J最近十分头疼。      黑白无常忙得没有空陪她。   因为这阵子,是清明。      少了两个长舌鬼陪她聊天,妖怪J方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如此空虚。      她空虚到想要吃人。      吃人容易!   偷偷溜出鬼门关,上来人间,随便走进一家咖啡店。   因为大部分人都去扫墓踏青,店里空荡荡,只在靠窗位置,坐了一个男人。      眼前这个男人,不帅,不高,普普通通,引不起妖怪J任何食欲。   但没辙,遇见了,也算是缘分。      妖怪J舔了舔略感干燥的嘴唇,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开诚布公,表明身份来意。   “你好,我是妖怪,我要吃你。”      男人本是专心调着加了奶的咖啡,此时抬起眼来,看见对面黑色拽地长裙的女人。   她脸上带一抹冷冷的笑,口气真诚。      “噢,那要来杯咖啡吗?怕你噎着。”      妖怪J一愣,“你怎么不怕我?”      “怎么会!被你吃,是我的荣幸。”   他礼貌地笑,伸手示意,替她叫了一杯抹茶拿铁。      拿铁黑色的香气,暗藏了抹茶的味道。   妖怪J尝了一口,满嘴人间的暧昧。      “你怎么不扫墓去?”      “为了等你呀。我去了,你吃谁?”      妖怪J挑起一根眉,突然觉得这男人,比黑白无常这两个老家伙要有趣多了。      门开了,店员出去送外卖。   冷风灌进来,夹带着小雨。      妖怪J打一个哆嗦,袒露的脖子和胸口,起了一层密密的鸡皮疙瘩。      男人伸过手去,握住她的手。   “你冷不冷?”   他的手,坚定而暖和,温度源源不绝传递过去,令她冰凉的皮肤,微微灼烧,开始发烫。      妖怪J有些紧张,但仍故作镇定。   老半天,她才又开口说了一句,“换只手,这只焐热了。”      于是,他另一只手也伸了过去。   双手将她两只手拢起,捧到唇边,呵着热气。      整个下午,阴郁的天气,掩不住窗外枝条抽出的绿意。   咖啡店里,妖怪J和陌生男人,一共喝了二十九杯咖啡。   等妖怪想起要吃他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撑得吃不下任何东西。      回到下面,黑白无常立刻警觉她有些异样。   “妖怪J,你怎么怪怪的?”      “我哪里怪了?”      “你怎么老是在发短消息?发给谁?”      “噢,没什么,发给一个男人。”      “男人?你……在恋爱?”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爱上自己的食物?”   她矢口否认,半天又转过头来追问。   “什么是爱?怎样才算爱上?”      不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也不觉得样样满意,况且,根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充其量,只是不讨厌而已!”      黑白无常一齐摇摇头。   也许,一切都是从不讨厌开始吧。      他们已经发现,妖怪J这次回来,身上多了一样东西。   是体温。   她带着他的体温,带着人类心跳的声音。         清明,人间的鬼节。   行人只道纷纷雨中欲断魂,却忘了,清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节气——春意盎然,万物复而萌生,也是人和妖,身与心,全新的开始。       65.柒         很体面。   柒牌的西服,挺括的立领,面料垂顺,裁剪得体。   穿了它,就像是大公司的老板啦。      叶立认真地扣上每一颗扣子。   他的手,特地洗了又洗,但还忍不住冒出汗来,不小心擦到衣料上,浅浅一滩印迹。      买了火车票,明天就要回家了,赶回去给阿爹做周年。      怎么日子过得那么快?   一晃就是一年!   去年这个时候,出门前,娘还反复叮嘱,去城里做事要卖力,也好他日荣归故里。      但是,所有的积蓄,昨晚一副牌,就输得精光了。   怎么办?   一定要风风光光,为娘挣个脸!      最后,只能找个同乡借了几百块钱,又借了他结婚时穿的一身柒牌西装。   这西装,还算是国产名牌哪!      他小心翼翼拉直了下摆,又爱不释手地摸着袖口。      第一次穿得如此正式呀!   望着镜中,好像脱胎换骨了似的。   叶立左看右看,都觉得好看。      回头让村里二丫见了,一定叫她后悔当初没有选自己呀!   女人哪,怎么就那么物质啊!   那村长那老头不就有几个臭钱么!   她竟然就跟那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老东西好上了!      他仿佛已经可以看见二丫怀里抱了一个长得很难看的娃,活像村长那个大饼脸。   她站在村口,见了他玉树临风回来,一定懊悔地肠子都青了!      火车坐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早上醒来,家乡在望了。   这火车,晃得他总觉得有些头晕眼花,但心里又禁不住有些得意。   抹了一下头发,然后悄悄低头看了一下衣服——嗯,名牌就是名牌,火车上,一夜睡下来,都那么挺啊!      火车到站,再走3个多钟头山路。   依稀可以看见家门口那颗老树。      咚咚咚!   叶立的娘打开门。      “娘!我回来啦!”      娘笑得合不拢嘴,拉住叶立就往屋里拽。   “儿子,娘都想死你啦!来,让娘好好看看你!”      里屋的灯亮了起来,娘却突然愣住,“儿子,你的脸怎么了?”      叶立摸了摸自己的脸,侧头看向一旁大衣柜上斑驳的镜子。   灯下,他的脸,布满了红色斑点,眼球向外凸出,眼角严重充血。      他穿了立领的脖子,被勒出一圈肉来,弹在领口之外。   整个头,被一件不合身的西服,勒得充血肿胀!      叶立愣住了。   屋里,只有娘的不安的喘息。   他甚至听不见自己的呼吸!      一旁的破旧黑白电视里,正在播放柒牌西服的广告。   李连杰兀自挥舞着拳头,对抗那挥之不去的叶子。   深沉的广告语幽幽响起——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      这时,有人在门外大叫,“叶立他娘!不不不好啦!你家叶立昨晚在火车上死过去啦!正被人抬回来哪……”      屋内,叶立听了,身子一软,倒在了娘的怀里。                      66.葬         月黑风高夜。   最适合杀人弃尸。      孔小姐一双颤抖的手,抓了方向盘,夜色中疾驶。   她的汗,滴下来,滑入领口,有点痒痒的。   但及不上背后一股阴冷刺骨。      后排座椅,负心人坐在那儿,绑了安全带,盖了个大大的帽子,遮住整张脸。   但她总觉从他的身体里,一股寒意不断往外扩散,穿透了厚厚的驾驶座靠背,搔着她的背脊。      杀人不难。   难的是杀完如何处理。      孔小姐事先也没有想过这个。   她下手干净利落,遮了他人耳目,杀得痛快淋漓。   负心人连挣扎都来不及。      但她蹲在他的尸体边愣了老半天。      真奇妙啊,这就死了?和睡着没太大差别啊!   唯一就是,他不会打呼,也不会再醒来说些令她轻易就能揭穿的谎言。   当时她还觉得,死人不如传说中那么骇人啊!      但现在,孔小姐开始害怕了。   死人的身体渐渐冰冷,脸色铁青,肢体僵硬。   更可怕的是,他坐在后排座椅,像活生生坐在那里。      她有些后悔把他掩饰成一个活人放在后座,让他有机会吓唬自己。   早知道就该塞进后备箱去!      好在,快到目的地了。   那是她能想到的最适合地点——她和他初吻的僻静小树林。      她停了车,拿了铁锹开门出去,一脚踩了一滩泥泞。   白天刚下了雨,小树林就像个沼泽地。      她咬了牙,一脚深一脚浅,找到当年的接吻地点。   一铁锹下去,挖了一个小坑,但旁边湿湿的泥立刻填充进去,恢复平地。      孔小姐试了又试,还是老样子。   她回头看看车里的他,好像悠哉地坐在那儿,嘲笑她白费力气。      这男人真讨厌!   死了还要给她找麻烦!      突然,她一拍脑袋,对啊!何必这么麻烦呢!   她打开车门,拽了他的身体,一路拖到地上,放放平,翻过身,脸朝下,省的他一张臭脸盯着自己。      她抄了旁边的泥,往他的身上盖去。   一锹,一锹,渐渐的,他已经看不见了,只有一个轮廓。   再过一阵,连轮廓也不见,只有一个大土包。      大功告成!      孔小姐顾不得周身脏污,靠了车,不停喘气。   累得已经没有心情害怕了。   只想回家好好洗个热水澡,然后上床美美睡觉。         第二天,孔小姐最要好的女友出嫁。   她要先去女友家里帮着“拦新郎”。      到了那里,却见化了盛装的新娘在那里嚎啕痛哭!      这是怎么了?   伴郎和一众来接新娘的男宾都垂头站在屋里,独独新郎不见踪影。      “发生什么事了?”   孔小姐奇怪地拉过伴娘问。      伴娘惨白了一张脸说:“昨天他们在开‘告别单身派对’,结果突然新郎就直挺挺倒下去死了。喊了救护车,抬去医院的时候,他身上却不停地有湿漉漉的泥巴掉下来!你说奇怪不奇怪?”      孔小姐愣了愣,“啊?怎么会有这种事啊!”   她转头看着伤心欲绝的新娘。   几天前还见她甜蜜地依偎在未婚夫怀里,叫她好生妒忌!      咦?真奇怪!孔小姐突然发现,她此时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新郎的脸。   他是谁?干什么的?和新娘怎么认识的?   全部记忆一并消失!      曾经刻骨的痛,心酸回忆,和那勾搭好友的负心人一起,统统封存埋葬在那个泥泞的小树林。                67.云         是个温温暖暖的午后。      通透的玻璃窗。   阳光把上面零碎的图案庸懒随意地投影到我们坐的小桌上。   好像连情绪也有了明明暗暗的花纹,但很安静,随着阳光一动不动躺在那里。   天很蓝,也很空。      午后的小茶馆,人很少,也许就我们两个吧。   店主在玻璃窗外修剪着枝叶。   连音乐都午睡了,留出空白给我们对话。   但是,没人说话,因为早知道对方会说什么,自己该怎么回答。      所以,我们都只是默默喝着自己的茶,眼光轻轻落在玻璃窗外,也许不经意间也把心里的图案投影在某个地方。      这杯茶真是神奇,从此将两个肌肤相亲的人变得陌生。   我感觉自己的目光缓缓移动,不想看你,也不想看别的什么,只是想缓缓移动,是种掩饰呀。   我不要让你看见我目光中闪烁的某种东西,那对你来说,也许是负担呀……      不知道,我还能再为你做些什么?   不过还好,我再也不必知道。      真滑稽,最后一次相对,是默默无语。      两杯相同的茶,从同一个壶里倒出来,你我却各自付账,各自离场。   顺便走出对方的世界,再不牵连。      我转身欲走的时候,店主进来收拾残局,竟把两个杯里剩下的水又倒回在一起。   可是,我们却从此划清干系。      我的知觉,被最后的下午茶淹没,不知道害怕,不知道伤心。   阳光撒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无力回头看最后一眼,站在那里,等待你悄然退场。      我想那必然是个优雅轻柔的姿态。   你无奈地淡笑,然后从我身边滑过步子,衣袖擦过我的手背。   那么一个刹那,手背竟然很刺痛很刺痛。   但我已无暇顾及,生怕一去计较就让所有知觉苏醒。      我等闻不到你的气息,听不到你的任何声音才确定,自己也该离去。      阳光柔柔的,一切已经谢幕了。      怎么突然有风?   哦,原来刚才静静观看,现在四散而去了。      我的一滴泪,终于忍不住涌出眼眶。   但却没有坠地。   而是飘了起来。   它好像水雾般瞬间蒸腾到空中。   最后,成了阳光下,小小的一抹棉絮状,漂浮的一朵云。      唉……   我总不见得告诉你,我是仙女,求求你回来啊……                   68.手         金梦的手,随着音乐的节奏,在空中游走。   贝多芬的《月光》,漫延的忧伤,暗暗酝酿了一股令人窒息的力量。      起初,是平缓的和弦,渐渐的,几个冷冷的高音,划破夜空。   手的姿势,像是飞舞的鸟,交叠成一对柔软的翅,飞翔于浸透了月光的空中,以手臂的长度为限,挣扎,滑行,栖息,又腾飞而起。      此时,高音渐响渐密,缠绵,优柔,自不协和音中,生出和谐的旋律。      金梦的手,刚好带着那只鸟,翻飞回到胸口。   她此时本该站起身来,左脚点地,右脚侧滑一步,勾起来,脚尖轻轻指向左腿膝盖位置,而后,一个旋身,送着手势,让那只鸟,盘旋着,扑飞向一个更高点。      但。      她尽力挺起上半身,却站不起来。   下半身,原本笔直、纤细、灵动的两条腿,没有了。      但她还感觉它们存在着!   它们承托她的身躯,连着她的血脉,分明还在!      但是,她却分明,再也站不起来。      整个人,消失了一半,只剩上半身,怪异地“坐”在轮椅里。   月光中,空有一对手,精湛演绎那只鸟儿,却再也飞不高。      音乐急转,和弦中,重重几个低音,好像残忍地,拍打在她胸口。      她的手,无力地垂下来。   那只鸟,撕裂成两半,双翅分别瘫软在原本腿该存在的位置。      她凝视着自己的手。   无用了……      曾叱咤舞台的现代芭蕾表演家,只剩下一对手—— 一场不完整的人生。      抬眸,看向身边一张床。   一个女人躺在那里。      她睡得很香,双手摆在身旁,手指还在不安分地敲动。   好像是在做梦,梦中还在敲击键盘,写她风花雪月的剧本。      金梦眼中射出恨。   音乐终止,月光消失。      漆黑的夜,只剩下未关的电脑屏幕,照着床上酣睡的女人。      她一双手,翻云覆雨,操控着金梦的人生。   今天,正好写到她出了车祸,高位截肢,失去了双腿。      金梦盯着她一双手。      它们轻巧地敲几个键,随手几笔描写,毁去她一生。      不!   不要!      金梦滑动轮椅。   她的手本该是扮演最自由的鸟儿,怎么会是像现在这样,沦为转动轮椅的工具!      她挨着床沿停下,掏出一早备好的刀子。   扬起来,割向女人的一双手去。                         69.蝶         没有庄周之梦,何来蝴蝶?   没有此,哪有彼?      我与庄周,共醉,共生。      他是一,也是万物,当然也可以是我。   我是蝴蝶,亦或不是,相对于他而已。      一切,皆是如此。      没有必然,只有自然,道法亦自然。   没有人世,只有世事几经变迁,空留虚幻。   没有生老病死,只有世事此消彼长因果循环。   没有庸人庸物,只有庸者自扰徒添几许伤感。   没有爱恨情仇,只有欲望浮浮沉沉转眼成了青烟。   没有你我,只有你我擦肩而过又匆匆化作云淡风轻。      我双翅鲜艳,流连花丛化身美丽,淡去丑陋昆虫本体。   我衣着华丽,善于用道德伪装自己,本身也不过是兽矣。      呀!我和你,多像是交相辉映的合体!      蝶与庄周。   庄周与蝶。      梦境与现实。   现实与梦境。      何须执著——   倒不如,两两相忘兮。      我与蝴蝶,共梦,共死。      它是一,也是万物,当然也可以是我。   我是庄周,亦或不是,相对于它而已。      没有你,就没有我。   没有庄周,又何来蝴蝶之存。                                                 70.偶梦         阿真有个寡居的姨婆,长年住在郊外小镇。      阿真平时放假也常随母亲来看望姨婆,但这次母亲临时脱不开身,就派他只身前来。      姨婆耳朵很聋,眼睛也不好。   白天,她常常坐在太阳下剥豆子,她的手枯瘦但有力,坚硬泛黄的指甲轻易能剖开豆荚,嫩绿的豆子就在她指缝间一颗颗滚落下来……   阿真百无聊赖地看着这双手忙碌着,偶尔也和姨婆费劲地聊上两句,一上午就这样过去。      吃过午饭,姨婆总要睡一会儿,阿真便闲着步子在镇上四处走,不知不觉便到了小溪边。      虽是春天且又当午,风吹着还是凉凉的,阿真在单薄的衬衫外搭了件浅蓝色的毛衣,这样的打扮在城市里当然是最常见的,但在这儿是显得尤其时髦的,一些经过的女孩子总忍不住偷偷瞧他,但只要阿真稍稍一抬头,她们又赶紧低头跑开。   对此,他觉得有些好笑,但也不禁有点飘飘然。      阿真在一丛野花边坐下,阳光晒得他有点犯睏,随手摘了几多小野花拿在手里把玩,嫩黄色的花瓣细细落下来,粘在毛衣上,怎么都拂不掉。于是他站起身,把它们一点一点掸落在溪水里。他呆呆看着花瓣徜徉在水面上渐渐远去,一时间失神了。      一阵风袭来,阿真才回过神,一转身,原先他坐的那个位置上,竟有个女孩。      是镇上的姑娘吧?   但又不是很像,镇上的女孩都很害羞,但她却很大胆地盯着他看。   而且,她的米黄色小洋装虽有些过时,但肯定不是镇上任何女孩会有的。      阿真被女孩看得有些窘,他本来就是个很腼腆的人。   他微微笑了笑,硬着头皮问:“你好,你是住在这儿的吗?”      女孩眨眨眼睛,点点头。   她的眼睛生得很漂亮,不单眼角的弧线十分优美,还有长长的睫毛,晶莹的眼珠……啊,她的眼珠,在阳光下是剔透的褐黄!   她的脸小小的,白皙中透着红润——绝不是普通农家女孩带黯黄的红,也许是迎着光的关系,她的脸看上去精致如玉,毫无瑕疵。      阿真有点疑惑,但他没敢多看。      女孩站起身来,轻轻拍了拍裙子,那是条过膝的荷叶裙,米色的,还缀着蕾丝花边。   “你也住这儿?”      阿真摇摇头,整整快滑下来的毛衣。   “我来看亲戚,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我刚刚搬来。”   女孩往溪边走了几步,溪水几乎可以碰着她白色的圆头皮鞋,“这儿真漂亮。”      她和阿真已是并排站着了。      阿真看见水纹折射在她细致的脸上和脖子上,这使得她看上去有些不真实。      “你常来这儿看亲戚吗?”女孩侧着脸看阿真。   “是啊。”阿真用脚尖轻轻踢着几颗卵石,好使自己看来自若些。      “那你可以带我到处走走吗?”      于是,自然而然地,两人沿着溪水走。   阿真告诉她哪里是水流最湍急的地方,哪里是野花开得最多的地方,哪里是镇里孩子的学堂,哪里是他姨婆家。   当然,他也很不经意地就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叫小蝶,她和父亲两个人住,而且父亲是个生意不景气的玩具商。      黄昏时候,小蝶指给阿真看,那夕阳落下的地方,就是她的家。   小蝶的家也是一间挺简陋的小木屋,但屋子边上有一个专门用来堆玩具的仓库,那个仓库比住的屋子还大好几倍,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玩具,有些很精巧,有些则又脏又破,看来这个玩具商多年来确实生意很差。      阿真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玩具,他随手拿起一个木偶——那是一个小飞侠样子的木偶,摸上去有点潮湿,漆剥落的地方露出发黑的原木,但制作得很细巧,晃动的时候,它的眼睛还会一眨一眨。      阿真总觉得这木偶有些奇怪,但又说不上来。他放下它,木偶的眼睛又眨了好几下才停止不动。      他们走出仓库的时候,天已经开始黑了,小蝶的父亲不知去了哪里,一直没有露面。阿真想起姨婆说过等他回去吃饭,只好匆匆告辞。      他留意了一下小蝶家的位置,是在镇的最西边。那里没有几户人家,因为那里的地总是收成不好,所以大部分住户就迁到了别处。      阿真沿着田垄往回走。   太阳一下山,就冷了许多,他不得不把毛衣穿起来。等他回到姨婆家的时候,姨婆已坐在屋前等他。   阿真很过意不去,扶着姨婆进屋,桌子上已经摆好碗筷了。      姨婆看来忙活了一下午,她本来梳得很妥帖的白发有点蓬乱了,看上去更加苍老。      吃饭的时候,阿真随口问起姨婆知不知道那个新搬来的女孩以及她的玩具商父亲。   姨婆一听,原本疲倦的神情一下子全消失了。   “阿真!不要接近那家人!”   她因为耳聋,本来说话的声音很大,但此时,她的声音反而变得十分轻,好像生怕有人听见似的。      阿真停下手中夹菜的动作,愣愣地看着姨婆,姨婆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她原本浑浊无神的眼睛竟然充满了异样的光泽,她伸手紧紧抓着阿真的肩膀,灰黄的指甲几乎掐进阿真的皮肉。   “阿真,那家人会把人变成木偶!”      阿真觉得一阵好笑,刚想说这是无稽之谈,却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那个会眨眼睛的小飞侠来。他虽然没有表现出什么,但心里冒出一股无以鸣状的恐慌。      姨婆又把她方才的那句话反反复复叨念了几遍,好像生怕阿真会忘记似的。      阿真细细把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想了一遍,又觉得除了那个木偶,其他实在没什么特别。他又想到小蝶,他还从没和女孩子这么接近过,更何况还一起消磨了整个下午的时光。      他觉得姨婆很可能是年纪大了,有些神智不清,又或者是耳朵不好,听错了。   反正他最后决定不去理会,毕竟把人变成木头是件多么荒唐的事啊。      第二天午后,姨婆居然没有午睡,拉着阿真陪她晒豆干。阿真猜想姨婆可能是怕他出去又碰上小蝶那家人。   他虽然很顺从地没有出门,但心里却很是牵挂小蝶,不知道她今天会不会去溪边,或者是去昨天他带她经过的那些地方。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姨婆下厨房去做饭了,阿真帮她生了火,其他的也帮不上忙。   他走出厨房,在院子里呆呆地看着日落。      小镇周围都是农田,大多数人家的屋子也都零零星星散落在田边。   没有城市那样密集的高楼,他甚至可以看见太阳与地平线接壤——而小蝶的家,是在西边——阿真突然有种很奇妙的想法:是不是小蝶也在那头望着这边呢?那他们的视线会不会在某一瞬间相触呢?      神驰间,阿真依稀看见远远有个人影走来,他不由得心跳加快了,他告诉自己那不可能是小蝶,但又按耐不住期望着。      终于看清楚了,真的是小蝶!   她来了!她来找他!      阿真看见她米色的裙子在夕阳下带着些粉红,她的脸上本来挂着一丝迟疑,一见他却化成了甜甜的笑容,阿真几乎是看痴了,直到他听见小蝶开心地叫他。   “阿真!你晚上带我去看星星好吗?”      阿真没有想到小蝶竟会来主动约他,他简直是受宠若惊,刚想开口答应,身后却突然传来碗碟碎裂的声响。      他回头,姨婆已经蹒跚走来,急急挡在两人之间。   “他哪里都不去!”      小蝶停下脚步,无措地看着阿真。      阿真想伸手去搀扶姨婆,没想到姨婆却反而死命把他往屋里推,他从不知道姨婆竟有这么大的力气,被她一推,他险些摔倒。      姨婆回过头又重复了一遍:“阿真哪里都不去!你们谁也别想害了他!”   她枯藤般的双手紧紧箍住阿真的手臂,拖着他就往屋里走。      阿真不敢用力甩开姨婆,但又不能不顾念着小蝶,只好一步一回头,努力给小蝶使眼色,口里不住答应着姨婆:我哪里也不去,哪里也不去……      阿真原意是叫小蝶在门口等等,他会伺机脱身去找她,但小蝶好像并没看出阿真的用意,也许是天色黑了,也许是被吓坏了,她咬着嘴唇,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这让阿真急得直冒汗。      小蝶终于还是转身离开,阿真看见她的小洋装消失在渐浓的夜色中,心沉了下去。      小镇的夜十分宁静,阿真的心里却是翻腾着巨浪。   其实在这里,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满天的星星,小蝶来找阿真,是多么明显的邀约,叫他怎能不欣喜?      所以,阿真决定等姨婆一睡觉就不顾一切地跑出去。   当他终于摸着黑站在小蝶家门口时,连他自己也很惊讶自己的勇气。      小蝶家没有灯光。   阿真想,也许小蝶已经睡了。他突然觉得很委屈,可以说是委屈极了,原本充满了一切美好可能性的偶遇,竟然被姨婆荒唐地搅和了,而小蝶,也许她正在嘲笑他的懦弱呢!      当他沮丧地准备转身走时,突然发现那个玩具仓库的门缝中透着很微弱的光。      阿真差一点叫出声来,但他马上想到仓库里可能不是小蝶,而是她父亲。于是他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竟听见里面传来细碎的哭声!      阿真的心好像快要跳出喉咙口了,他轻轻推门一看,正是小蝶!   小蝶蜷坐在小飞侠边上,身旁只亮着一盏小油灯,她就在这微弱的光晕中低声抽泣。      “小蝶,你怎么在这里?” 他快步上前,忘情地握住了小蝶的手。      小蝶先是吓了一跳,抬头见是阿真,才抿嘴笑了起来,她的唇在光线下浅浅透着桃红。   “我怕爸爸看见我哭,就躲到这里来了……”      阿真见她笑,如获大赦,拉着她的手站起来。   “傻丫头……”      小蝶垂眼看着自己被阿真握着的手,抬头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   她并没有想抽回,倒是阿真像被她的目光烫到似的,立刻松开了她的手。   他慌乱地把双手插进口袋,掩饰着自己的失态,只觉得脸像发烧一样。   还未等他开口,小蝶便低声轻柔地说:“很晚了,你快回去睡吧。明天……明天你能出来吗?”      “好!明天我一定想办法出来找你!”   阿真知道,白天姨婆一定不会让自己有机会出来,但是晚饭后趁姨婆收拾碗筷时,他倒是能悄悄出门。   “傍晚吧!傍晚咱们还在小溪边碰面!”      约定后,阿真恋恋不舍地看着小蝶闪身进屋,才转身慢慢离去。      夜已深了,月光显得十分苍凉。阿真顶着风哆哆嗦嗦地走着,此时的乡间小路和白天的翠绿截然不同,是毫无生气的惨灰。      阿真从来没有走过这样的夜路,他完全想不起来自己方才是怎么走到这里的,只觉得四面八方涌来的黑夜快把他吞噬了,风中还夹杂着奇怪的呜呜声,是狗?是狼?还是……?他不敢多想,甚至连自己的影子都不敢看,就这样一路踉跄回到了姨婆家,冷汗已经湿透了他的毛衣,贴在身上,说不出的阴冷。      他好不容易收拾停当,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想着小蝶粉雕玉琢般的脸,那盈盈的目光,那润红的唇……睁着眼、闭着眼,都是她!   一直到天快亮时,阿真才迷迷糊糊睡去。      第二天傍晚,阿真果然顺利脱身,姨婆涮碗涮锅的声音足以盖过阿真开门掩门的声音。他一路飞奔到小溪边,小蝶已经等在那儿了,她的头发被晚风吹得有些凌乱,但脸上满是喜悦。      阿真站在小蝶面前,有点不知所措,好在天黑得很快,虽然月亮还只是淡淡的青白色,但已经有三两颗星星迫不及待地亮了起来,他局促的表情掩藏在夜色中,顺理成章地找到了开场白:“走!我知道一个地方,看星星最美不过!”      阿真说的地方是小溪的上游,他们到那里的时候,月光刚刚好洒在溪水上,不远处的草丛中已经开始有虫鸣了,听来轻轻柔柔的,不像夏天那么吵人。      溪水把月光冲散开去,荡漾了一阵又渐渐揉合在一起,水流声伴着夜风划过草木的嗦嗦声,虽然有点儿冷,阿真却浑然不觉。小蝶也不说话,只静静靠在阿真的肩头,望着天空。      星星一颗接一颗地出现,近近远远,逐渐逐渐蔓延到整片天空。      阿真从来没这么认真的看过星空,他很想说些什么,又或者哼一段浪漫的歌曲,但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蝶的脸贴在他的肩头,他觉得那温度有点灼热。   小蝶的头发有时擦着他的脸颊,他觉得她的发丝也都是灼热的。   他完全被这种感觉挟制了,不懂思考,只能认认真真地看着星空。   渐渐的,他居然睡着了。      不知不觉,天亮起来,阳光淡淡笼罩在他们身上。   阿真先醒过来,他感觉自己的右肩沉沉的,转头一看,是小蝶熟睡的脸。   阿真细细注视这张脸,每个细节,每个弧度。   她的眼睛真的很美,即使闭着,那一弯优美的线条还是使得阿真看得入神。      小蝶悠悠醒来,她睁开眼的时候,阿真还迷失在她脸上完美的弧线中,小蝶大大方方地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阿真完全不知道此时自己该如何反应,他跌入了她的笑容里,无法呼吸。   他以前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一个女孩子可以笑得那么美丽!   她的五官怎能那么细致?好像精心设计过一样,那么恰到好处!尤其她的嘴唇……      是的,她的嘴唇,阳光下那娇艳欲滴的嘴唇,似乎还折射着溪水的水纹那梦幻般的线条,阿真开始有些眩晕,不知不觉俯下头吻去——      ——奇怪,这嘴唇的触感完全不如阿真预料中的那么柔软,甚至……没有温度。      阿真忍不住睁开眼睛。   小蝶的笑容还是那么美丽,可是,似乎凝固了,一动不动!   她的脸竟然完全没有了生动的光泽,如同是上过颜色的木头!      阿真迟疑地松开一些距离,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小蝶的身体也在一点一点凝固,一寸一寸僵硬,全身的肤色渐渐成了黯哑无光的漆色!      阿真胸口一闷,惊跳起来,倒退了好几步,又跌坐在地上。   而小蝶没有了依靠, “咚”地一声倒在原地,是只有木头才有的声音。   她已经整个变成了一具木偶,只有那身米黄色的小洋装的衣角被风吹得不时翕动着。      阿真张大着嘴巴,不可思议地看着小蝶——她的眼睛不自然的一眨一眨,就和那个他曾见过的小飞侠一模一样!      阿真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四肢也动弹不得……      等等!动弹不得!      阿真难以置信地低头看自己的身体,他觉得自己的双腿正在一截一截地发胀、冷却,他可以清晰感觉那种僵硬的过程——从脚开始,蔓延至腰部,而后是胸,逐渐连心脏都跳不动了……终于,他最后只能机械地眨着眼睛。   他看见姨婆跑来,她狠狠抱住自己,但自己却无法说话了。      深夜,小镇一如既往地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在小镇的最西边,孤零零的小屋没有半点灯光,小屋旁的仓库中却有微弱的光芒   深夜,小镇一如既往地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在小镇的最西边,孤零零的小屋没有半点灯光,小屋旁的仓库中却有微弱的光芒透出来,隐隐约约,有人在说话。      “小蝶,你醒啦!”   “嗯……是你呀……小飞侠……”   “怎么睡得那么沉?叫你都叫不醒!”   “是吗?呵呵,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哦?梦见了什么?”   “梦见了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阿真……”         “阿真,阿真!”姨婆站在阿真的床边。   阿真一惊,清醒过来。   他猛得坐起身,摸摸自己的脸颊,全是汗,但——温热柔软!   阿真长长地吐了口气。抬头看见姨婆正焦虑地看着自己,她布满皱纹的手轻轻撩开他汗湿的头发,那触感,柔和且真实。   “是不是做恶梦了?”姨婆问。      “我不知道……我梦见了一个木偶,我和她相爱,但最后梦醒的人不是我,而是她!”            71.另(另一个我的故事)         你知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写鬼故事的人最怕什么?      怕笔下一切皆成真?还是科学昌明证实无神?      不不不,写鬼故事的人,最怕“撞桥”。   你手中所写,他人早已成文。   无论你再怎么剑走偏锋,百度谷歌一搜,全部历历在目,只字不差。      你的脑袋,就像是别人脑袋的复制。   你的手,来来去去,只拷贝别人所写的旧文。      你看,多可怕?   本身就已经是鬼故事!         “嘻嘻,这或许是一个很有趣的心理游戏。   希望大家一起来参与。   你只要说一个字,然后我编写一个故事,你再告诉是不是合你心意就行。”      上述这段,大家都知道,是我写在开篇的一段文字。      今天,无意间看见某网站赫然有这样一篇帖子——   《你出一个字,我们来写故事!!》      我心头一惊,怎么会呢!居然有这样的巧合?   跟我的帖子,几乎同名呢!      我慌忙点进去一看,居然,居然看见更恐怖的事情!      帖子开篇写着:   “嘿嘿,这或许是一个有趣的心理游戏。   今天中午几个版主闲聊的时候出来的idea,有兴趣的TX可以参与一起玩一玩。   你只需要出一个字,然后我们的版主编个故事给你,然后你再告诉我们这个故事是不是衬你的心意。”      我,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背后顿时冒出阵阵凉意!      哆嗦着再往下看——   第一个回复的人,出了一个“绿”字。      这个“绿”的故事,是这样子的:      玉有一双绿色的眼睛,像湖水一样的绿,玉的父母都是地道的东方人,黑褐色的眼睛,只有她,长着东方人的脸却有一双绿色的眼睛。   父亲带她去做过亲自鉴定,但结果是百分百的亲生女儿,后来,医生给了一个姑且值得相信的解释:先天性眼球黑色素缺失。   玉的母亲在她16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那天她和父亲先过了公路,在路对面等母亲,母亲在红灯即将亮起的时候想冲过公路,这时一个黑衣人凭空出现,拍了母亲的肩,母亲下意识的回头,结果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倒,当场断气!这一天玉知道那个黑衣人叫死亡!   ……      ——你可以想象,我看了这样一段文字,心里有多么地害怕吗?   我的《奇爱微蓝之灭》,就是这样一个开场!   除了眼球颜色不同,其余皆是相同!      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一直孜孜不倦所写的,都是别人写过的故事!   就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原来存在了两个一模一样的人—— 一个我,和另一个我!      我一直活在我这个“我”中,全然不知,“另一个我”竟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做着和我同样的事,说着和我同样的话,甚至,写着和我同样的鬼故事!   “我”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另一个我”的掌控!   我的人生,我的未来,甚至我脑海中未成文的每一个字,皆成她的复制!      太可怕了!我觉得要崩溃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诡异的事!   我连鼠标都抓不稳,滚动在手中不自觉地滑动,忽然——   我瞥到一个日期:2009年3月31日!   是这个帖子发表的日期!      天啊!刚才太紧张了,居然没有留意最重要的日期!   原来不是和我同时发表,更非先我所写,足足晚了我2个月呢!   唉!   吓得我!              72.戎场         妮可的手,圆润白皙,勾住斯巴达王的颈,将他的头拉向自己的脸。   这张坚毅的脸,瞳孔放射出宝石般的光彩,曾如此令她迷恋,但现在,虽仍美丽,却如霜寒。      “李奥尼达斯,你真的要一直打下去?”   她的声音微微发颤。      “没有撤退,没有投降 ——这就是斯巴达法典。”   他却如磐石般,毫不犹疑。      “波斯有十万大军,你只有区区300勇士,这场仗,绝无胜算!”      “那又怎么样!”   他轻描淡写,带着不屑。      斯巴达人,好像生来就是穿着戎装,活着就是为战死戎场。   阳光下,溪水反射了耀眼的光芒,与斯巴达王一身盔甲交相辉映。   他豪迈地一扬身后披风,迎风而立,也一并甩开了妮可的手臂。      “那么,你自己呢?也准备一死?”   妮可的眼泪,从深邃的绿色眼眸中滑落下来。   她贴了他的背影,双手自背后紧紧搂住他。      “对!”      她双臂能环住他的身体,却阻止不了他一颗心。   身体瘫软下去,失了重心,向后一仰,跌倒在溪水边,惊了无数水鸟拍飞而起。   它们徘徊离去,只孤零零剩下她,面对这男人,目空她不可方物的美丽,独独热衷于战争。      “好,那么我成全你!”   妮可轻轻抬起脸,自下而上看着他,却像俯视他。   然后,她绝望的,露出一个微笑。      妮可回头看向自己的背脊。   她背部的衣物渐渐隆起,好像薄薄的布料下,有一个萌芽的生命体!   衣物很快被顶得撕裂开,展露出些许白羽,竟是她隐藏的一双翅,自人类的血肉之躯中破出,染了滴滴血红,白得刺眼夺目。      妮可感觉到,疼痛从翅膀生出的断口处传来,牵扯了背部乃至全身的纤维。   这翅膀,湿湿的,黏黏的,从背部肌肤中不断向外延伸。   当它们完全扬起的时候,气流托住了她,轻盈地乘风而上,它们不断拍动,渗出银色的光晕。      人类的体温正在一点一点消失,悬于空中的身体开始发冷。   身体轻盈,但心却沉重无比。      “斯巴达王李奥尼达斯,如果你要希腊胜利,那就必将牺牲自己,也牺牲我们之间的爱情。”   她凌驾于他的头顶,光晕笼罩着他,是最后的挽留。      他略略弯腰,优雅的姿势,甚至没有眨一下眼睛。   “请!”      他的心里,只有战死戎场,没有儿女情长。   她明白的,她明白的。         著名的温泉关战役。   斯巴达王李奥尼达斯,以其本国精兵三百人死守温泉关。   在经过一番激烈厮杀后,斯巴达全军覆灭,却击溃了波斯军队的心理阵线。   萨拉米湾海战,雅典300多艘战舰在萨拉米湾集结,成功引诱波斯王下令全军600多艘巨型战舰驶进狭窄海湾,最后被雅典海军大败,波斯军队只得撤退。   希波战争,最终以双方签订卡里阿斯和约而告结束。   波斯从此承认希腊城邦的独立地位,希腊以寡敌多,取得完胜。         爱琴海,浮沉的战舰残骸,是象征荣耀的废墟。   胜利女神雕像,踩了战舰,迎风展翅,由罗德岛的一个雕塑家打造而成,竖立岸边。      与其他胜利女神像所不同的是,她空有一副胜利腾飞的姿势,却并没有胜利的笑容。   这奇怪的女神像,泪流满面,一只手,直直伸向前方,狠狠指着狼藉一片戎场。    73.缘         刚下了长途汽车,家德就傻了,手里拎着的大包小包悉数落地。   他两只眼睛瞪得老大,直勾勾地,看着面前蹲着一头哼哼唧唧的小猪。      这头小猪,瘦得皮包骨头,浑身都是泥泞,脏得已经完全看不见原来的样子。   它耷拉着耳朵蹲在地上,乍一看,任谁都以为是一只流浪的野狗。      但家德认识它的!   清明的时候,他上山拜祭祖父,就在山脚下,他第一次遇见这头小猪。      那天还下了毛毛细雨,它短短的猪蹄噼里啪啦地飞奔过他的身旁,溅了他一身的泥!   当时,家德刚想破口大骂,小猪却突然停了下来。   它曲起四条腿蹲在不远处,傻乎乎地瞪着他,鼻子还湿漉漉地一拱一拱,像是在闻他的气息。      家德又好气又好笑。   这是谁家的猪?   想必家家户户忙着祭祖,它趁乱逃出来的吧!      他那时急着要赶路,也没有心情多理这事儿。      谁知道,当他上山扫墓回来,居然又在自家门口,撞见了它。      这一次,家德发现,它不像是刚巧跑来的,而像是专程在这里等他!      它蹲在门口的屋檐下,舒舒服服躺在干燥的地面,身上溅到的泥巴已经干裂碎落,露出原本粉红的皮肤。      它在那里该是等了很久,见了他,竟一下子眼睛放出光彩。   它裂开嘴巴,呼哧呼哧了几声,竟然像是笑声!      家德浑身上下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一头猪,居然对着自己呵呵发笑!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阴森森烧纸的味道,格外呛人鼻息。   所有不好的念头一下子全部涌上心头,家德吓得连家门都不敢进去。      最后,他逃到一个亲戚家,借宿了一宿。      但是,第二天一早,这头猪又找到了他!      它好像能闻出他在那里,准确地守在茅厕门口。   家德刚解完手,开门踏出一步,见了它,吓得差点又尿裤子。      就这样,家德为了躲着这头猪,窝在亲戚家三楼的房间里,足不出户,呆了两个星期。   好在,两个星期后,他就要动身回城里。      今天,天刚蒙蒙亮,他便从后门悄悄溜回自己屋,拿了行李,又悄悄从后门出来,赶去长途汽车站。      很好,一路都没有发现猪的踪影。   至此,家德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谁料想,一下车,这头小猪,居然阴魂不散似的,一路跟踪他到了这里!   那可是三天三夜的路啊!      家德此时张大了嘴巴,疯了一样狂吼一声,连行李都不要,跌跌撞撞,一路仓惶狂奔。   只留下那头小猪,愣在原地,还痴痴望着他的背影。         你信不信,缘?   我不信的。      五百次的回眸,才可以换来下一世的擦肩而过。      所谓的缘,是精心策划整整一个前世的预谋而已。      没错,这一世,我是一头猪。      我要如何做,才能不吓到他,但又凑足他回眸看我五百次呢?     74.晖         两手的食指与拇指张开一个“八”字,拉开一定的距离,端了一个圆盘似的,高高举起于头顶右上方。   ——这就是太阳。      接着,右手大拇指和其余四指捏起,举过头顶,此时,所有手指朝着脑袋一下张开成喇叭口的样子,如同一盏打开的灯。   ——这就是晖,是照耀万物的光。      “啊?我的名字那么复杂啊?”   阿晖眨了眨眼睛,挠挠头,完全没有记住这些手势。      女孩又慢慢地做了一次,末了,她却俏皮地把那个喇叭口的手势,伸到阿晖的头顶张开。   而阿晖,也生涩地学了女孩的动作,将手指张开,放在她的头顶。      两个人都笑了,两个“喇叭口”也不知怎么就咬在了一起,他的手,捏住了她的手,暖暖的,融化她一身寒意。      “你在等樱花开么?”      女孩看见阿晖的嘴在动,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她仍旧摊开一只手,递到他面前,叫他写在自己手心里。      阿晖想了想,指了指她身后光秃秃的一棵樱花树,然后把两只手托在下巴上,学着幼儿园的小朋友,做了一个“开花”的动作。      女孩恍然大悟,点点头,随即绽开一个微笑。   她右手捏拳,竖起大拇指,左手在右手后方一抹。   ——这是“喜爱”的意思。      而后她右手高高举起,柔柔地转动着手腕,从空中划过一道曲线,缓缓落下,像飘落的花瓣。      “哦!你喜欢看花瓣飘落下来的样子?可是现在还没到开花的时节,要等天气再暖一些……”   阿晖边说,边指了指女孩手腕上的表,又指着樱花树摆了摆手。      女孩叹了口气,眼神有些黯然。   她身旁有个拉杆箱,拿出里面一张机票递过去给阿晖看。      哦,原来她今天就要启程离开武汉了。   唉,才刚认识呢……   他看女孩失落的样子,又觉得不忍。      “没关系,我可以给你变个魔术啊。”   阿晖拍拍自己的胸口,又做了一个挥舞仙女棒的动作,逗得女孩笑了起来。      他双手轻轻拢住女孩的双眼,自己默默数了1、2、3。      手松开,女孩渐渐睁开眼,顿时惊呆了。   一束阳光,刚好笼罩着这棵樱花树。   樱花霎那间盛放面前,一阵微风吹来,樱舞缤纷,翩翩飘零。      “你有没有留意过,樱花花瓣的形状,是一颗心?”   阿晖说着,捡了落在她肩头的一片,捧在手心里,另一只手的手指勾勒了形状给她看。      盛开的一颗心——粉红色,轻薄柔软,阳光下,近乎透明。      女孩小心翼翼接过去,呵护在手心里,一脸欢喜。      而阿晖,却觉得自己开始虚弱起来。   他方才不该触碰了禁忌,一时冲动,了却了她的心愿,却将自己打回了原型。      等女孩再次抬头的时候,阿晖已经不见了。      武汉大学的樱花园里,只有她,和那棵独独盛放于料峭寒风里的樱花树。   花瓣,急雨般飘落,像一场粉红的谢幕。      不不,还有一缕阳光呢。   它暖暖地照射在女孩身上,那温度,恰如阿晖方才握住她手的那只手。   像是他此刻拥住了她的身体,春晖和煦,格外温柔。    75.文         呀……   这个故事怎么写才能好看呢?      今天下雨,茶棚来的人少,难得有个客人,闲谈间讲了一个故事,其实也挺无聊的。   写成文,自己看了也觉得枯燥。      故事是这样的,说一个书生,浙人,有一天来到金华的一座破庙。   寺中殿塔壮丽,却蓬蒿没人,似绝行踪。   东西僧舍,双扉虚掩,破烂不堪,惟有南一小舍,窗明几净,亮丽如新。   又看见殿东隅,修竹拱把,阶下有巨池,野藕已开了粉嫩荷花,意甚乐其幽杳。   于是,书生便入宿其中,但想不到翌日,竟暴亡。   尸体足心有小孔,如锥刺者,细细有血出,不知怎么回事。      告诉我故事的这位客人,当日亦夜宿此庙,黄昏时分,还与这书生寒暄过一阵。   据他揣测,必是鬼怪所为,自己免遭一死,想来也有几分后怕。   他将此事当成了志怪故事,换了我一杯免费的茶吃。      但我现在想来想去,只觉索然无味。   不就是破庙中,离奇地死了一个书生么……      没关系,添油加醋,改它一改就是!   书生死,可以是因为鬼,但得是一个女鬼,尤其,是一个美丽的女鬼。      美丽的女鬼,来到书生床前,说自己月夜难眠,愿修燕好。   书生干还是不干?      先不能干!   干了就死啦,当然没有了下文。      所以,书生得是一个“性慷爽,廉隅自重,生平无二色”的人。   女鬼勾引不成,反而相当敬佩,告诉他凄苦生世,并教他如何逃生。      而同宿庙中的这位客人,也不能浪费了,他之所以能逢凶化吉,乃是因为身怀绝技,说不定是一个抓鬼奇人!      这样,一来二去,文弱书生,妖艳女鬼,再加一个捉鬼奇人,故事立刻熠熠生辉,意犹未尽!      哦,差点忘了,还要取几个好听的名字。   书生性儒雅,就叫宁采臣。   奇人么,身怀绝技,名字也要有点杀伤力,就叫燕赤霞。   最最重要的是那女鬼,婀娜多姿,手段毒辣,但又有凄苦身世,就叫作——聂小倩!      好了,故事就写成了!         当初没有想到。   只是诸如此类的一些意淫之作,竟然流芳百世!      而我费尽心机寒窗苦读所写的八股文章,却从来无人提起。      我的名字,只和这些香艳女鬼痴情书生的“不文”故事,紧紧相连。      唉……真是觉得有些讽刺。   我的《聊斋志异》,被一些香港人翻拍成无数个版本的香艳电影。   哭笑不得。      后来听说,创下香港畅销书重印最高纪录的一本,就叫作《不文集》。   是一个叫作黄霑后人,写的一些黄色笑话集。   巧的是,聂小倩的电影,还是他写的主题曲!      罢了罢了,也不错啊,好歹能教千古传颂万人痴迷。         前朝周德清《中原音韵》附《作词十法》,论“造语”,说:“造语必俊,用字必熟。太文则迂,不文则俗。文而不文,俗而不俗。”      这话不错,其实已经为我辈“文人”找了最好的注释。   文,到底是写给人看的。   而大多数人,都是俗人。     76.箫         “妈妈……我再也不敢了!我会好好练习的呀……”      唉,又是隔壁的小女孩。   每天到了傍晚,她便会被妈妈逼着练习吹箫。      才多大的孩子啊!   竟然扼杀了她所有天真,被逼着学吹如此幽怨的曲子!      郭先生暗暗愤怒。   原本清雅的乐声,在他听来,简直折磨人心。      郭先生其实也算是个崇尚中国古风之人。   那么多楼盘他不挑,偏偏选中了这栋叫“良宵雅筑”的别墅,无非是贪它的名儿有意境。      奇怪的是,这房子外观却一点也不中国风,而是欧式建筑,三层楼,附送一个八百坪的花园。   栋距不宽,隔了一条石子路,便是邻居家的后院。   再眺望出去,便是林立的高楼大厦了。   所谓良宵,无非是车水马龙都市灯火,但有一点他十分钟意的——   邻居家的孩子,会吹箫。      他看房那日,刚好是黄昏。   夕阳斜照,花园里的小池塘泛着金黄的余晖。   一阵箫声,丝丝缕缕,回绕在摩登的空气里,虽然有些稚嫩和生涩,但在郭先生听来,已如天籁,古韵十足。      当下,他就拍板,付了订金。      入住后,他特地在花园里设了一个小亭。   黄昏一到,他便备了紫砂茶具,坐在亭中自斟自饮,倾听隔壁的徐徐箫音。      但谁料想,除了箫声,郭先生还能听见一个小女孩心酸的哭泣。   她来来回回只吹一曲,哪里吹奏得不好,便被妈妈喝止,一顿臭骂,有时还加上几个脆响的耳刮子。      时间久了,郭先生有些受不了了。   他其实好几次都想上门去劝劝那个女主人,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到底是人家家事。   但想不到,没过多久,隔壁的女主人,却跑来敲他家的门。      “郭先生对吗?我是住你隔壁陈小姐。”      郭先生有些惊讶,她竟然自称陈小姐,难道是未婚妈妈?      “陈——小姐,请问你有什么事?”      “郭先生,能不能请你和你太太不要再这样对孩子了!她那么小,天天逼着她练习吹箫,吹得不好就打她骂她,你们不觉得这样很残忍吗?”      郭先生愣住了。   “陈小姐,吹箫的不是你的孩子吗?我明明听见是你每天打她骂她的呀?你怎么反问起我来了?我没有孩子啊!”      陈小姐也愣住了。      于是,两人一起去找物业。   物业管理员老张已经在这里做了许多年了。   他一听这事,脸色一沉。      原来,郭先生买的房子,之前空置了很久。   上手原是住的一家三口。   女主人喜欢音乐,便逼着七岁的女儿天天苦练。      女儿年幼,不喜欢这些,她不明白,为什么别的小朋友可以抱着娃娃到小区的儿童天地的滑滑梯玩,她却要一个人关在花园里吹着闷得要死的箫曲。      一日,她趁着妈妈不注意,偷偷爬过围墙去,却不料,一时没留意脚下,摔了下来,当场折断了脖子。   女主人后来一直郁郁寡欢,没多久也死了。   男主人伤心之下便把这房子给卖了。      郭先生终于明白,这黄昏的幽幽箫声,并非来自隔壁,而是来自他自家的花园里!      他后来才知道,这首箫曲,就叫作《良宵引》。   怪不得他这欧式的房子,要叫这么一个不搭调的、古风盎然的名字。    77.炼         我想要活!      不该这样难的……   我本来以为自己有十足把握的……      那一夜,你和他,灵与肉,精与卵。   从无到有,赋予我一个“生”的机遇。      从那一刻起,我开始成为“我”。   我安安稳稳地生长,你的子宫里,有温暖的羊水,充沛的空气。      你那时好像还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整天犯睏,还有点胃胀气。   这其实都是因为我的关系,是我在汲取你身体里的动力,化成我的形体。   我要快快地长大,好给你一个惊喜。      外面的世界,虽然隔了一层肚皮,但是我感觉得到的!   我能通过你的眼睛,你的耳朵,去感受到的!   你爱他,对吧?   你天天去他家里,替他洗衣做饭。   他有时很晚回来,你不舍得睡,就趴在桌上,打开一盏小小的灯,还为他准备了丰盛的宵夜。      我那时以为,你一定也会爱我的。   因为我是你爱他的最好印证。      后来,你终于发现了我!   开始的时候,你也是很兴奋的,对吗?   我感觉得到的,你抚摸着我,手里的温度传递到我的身体,让我觉得好安心。      可是没有想到,他一句话,你居然就不要我了!   他说他还没有准备,负担不起这个责任!   他,居然叫你打掉我!      不不不!   我一直都很努力的!   这么久以来,我拼命吸收一切养份,我看见自己逐渐成形,从初初拇指大小,到看得见手脚,再到现在,我已经撑开了你的肚皮,越来越向外拓展我的领域。   五个月了呀!      你怎么忍心!   你怎么忍心因为他一句话,就把我判了死刑?      引产的时候,很痛。   但更多的是绝望呀!      产钳钳住我的头,我一点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我的手,抓不住你滑溜溜的子宫壁,只能任由它把我的身体从你的体内揪扯出去!   连同我生的希望,一并铲除干净。      我不甘心!      你一定不知道。   我的魂,依然留在你的子宫里。      没了形体,我只剩下意念。   不要紧的,可以再继续修炼。      慢慢的,慢慢的,在你体内,汲取你的魂魄,炼成我的“生机”。      我想要活!   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                78.瑞         蓉妃的肚子,一天大似一天。   心事却一日重过一日。      皇上已经说了,谁要是生了皇子,就可以母凭子贵,坐上皇后的位子。      一想到“皇后”二字,她心里就是一阵纠结。      都说肚子尖尖是儿子。   而她的肚子,大倒是挺大,却怎么看也尖不起来。      倒是那玉妃,才六个月,已经明显地有棱有角了。   这才初春时节,她就穿了轻薄的衫子,使劲挺着腰,生怕别人看不见。   怪不得这两天,那些嫔妃和太监都尽往她宫里跑,又是问安,又是道喜,好像十足有把握她就是将来的皇后了!      真是可气!      正想着,小宫女悄悄进来报告,皇上刚探望了玉妃娘娘,正往这儿来哪!      哼!连皇上也认为玉妃要生儿子?竟先去看她!   想到这,脸色又差几分。      天色渐暗了,蓉妃对着镜子,补了补妆容,特别狠狠扫了几下腮红。      “爱妃,哟,今日气色不错!”   皇上笑呵呵地进来,见了她,双手搀扶了,安置她坐在榻上别动,自己也靠了坐下。      “皇上~~您,您怎么才过来呀……”   蓉妃丰盈的嘴唇一撅,眼中的泪珠打着转儿,但眼角却带媚。      皇上轻轻搂住她的肩,哄孩子似的拍抚着。   “爱妃,这是怎么啦?有什么不舒服吗?”      “哎,倒不是身子不适。只是……臣妾这宫中……”   蓉妃话没说完,先胆怯地躲入皇上的怀里。   “……一到夜里,就四处闪着红光,还有,还有奇怪的气味呢,好可怕呀!”      “啊?”   皇上抬头环顾四周——   夜色渐浓。   隐隐约约间,似有淡淡的红晕自空中投射进屋内,照得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且还伴有一缕浓烈的奇香。      蓉妃美丽的脸颊,此时更显红艳,依偎在皇上怀中,又惊又怕。      一旁垂立的老太监,突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启禀万岁!这可是难得一见的瑞兆啊!老奴听说,但凡有明君降世,其母临盆之际,必有红光笼罩,奇香扑鼻。而蓉妃娘娘,确是临盆在即呀……”      “此话当真?”   皇上差点忘形地从榻上跳了起来!   他扶了蓉妃坐端,俯身过去,细细端详着蓉妃的肚子。   “呀!朕的小太子,原来就在这里头呀!”      蓉妃听了,格格格一阵娇笑。   但突然,她的笑容凝固了。      一阵剧痛,自肚内一直窜入心头,又迅速扩展到五脏六腑。   她的脸色一阵青白,嘴角不停抽搐,双手捂了肚子,竟疼得叫都叫不出声来。      “爱妃?你这是怎么啦?”   皇上傻了眼。      老太监刚还偷偷地给蓉妃使了个得意地眼色,这下也慌神了。   他忙扶了皇上起身,又打发一边的宫女去传御医。      老御医一进宫门,立刻脸色有变!   “谁在这里燃的香料?!”      两旁的宫女此时抖得如筛糠,再不敢隐瞒,捧出藏于帘幕后的一盆熏炉。   打开一看,瑞脑氤氲,还混了各种其他香料!      无救了,羊水已经发绿。   蓉妃的胎儿,生下来便已经断了气。   竟然是一对龙凤胎!      她自己托人偷运进宫的这种混合而成的奇香,含有孕妇最是闻不得的麝香!      静寂的夜,蓉妃的哭嚎声,震动得宫墙都在颤抖。   屋檐下,精心塞入的几百颗裹了红绸的夜明珠,此时倾泻而出,滚了一地的祥瑞红光。    79.欧         “老板,来碗饺子,please。”      JAMES在话音最后,习惯性地加了一句“please”。   说完自己也觉得有些别扭,低头笑了起来。   太久没有说中文了,简直连口音都找不着北了。      老板也冲着他呵呵地笑。   四十多岁年纪,身高马大,十指粗实,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会包饺子的人。      JAMES心里有些后悔了。   这家叫作“欧记饺子店”的小馆子,不在唐人街,而是在伦敦金融区一条小街的角落里。   很不起眼的店面,几个端端正正的中文字。   面粉混合醋蒜香,淡淡的,弥漫在雾濛濛的街上。   钻入他的心里。      店里一共就三张桌子。   老板占了其中一张。   他就在店堂里这张桌上和面、剁馅。   和面时桌子吱嘎吱嘎的摇晃声,还有笃笃笃的剁肉声,像是background music一样,伴随着JAMES等待他的美食。      “老板,店里就你一个人?”      “嗯。我姓欧,您就叫我老欧吧。”   老板也不抬头,专心剁他的肉馅。      “哦,老欧。您一个人,忙得过来吗?”      “呵呵,忙点儿开心!我呀,就怕闲着。”   老板说完,抬眼看了一下JAMES,又很快低下头去。      JAMES脸色微微一变,叹了口气。   “老欧,您这话,我母亲也常常说的。”      “是吗?她也包饺子?”   老板说着,将一张圆圆的饺子皮纳入手心,挖了一勺剁好的馅料填入饺子皮中,又觉得不够多,于是再添一勺。   接着,他双手小心翼翼地一拢,一捏,一个胖乎乎的饺子就做成了,捧在他手心里,像捧了至宝。      “嗯。以前,母亲常常包给我吃。她动作可快了!老欧,您这手艺可远远不及不上她呢!”      老欧不答话,只是憨厚地笑着,接着包第二个,第三个。      一盘饺子包好了,便下到锅里。   水沸上来,就加入一瓢冷水进去。   白白的饺子,先是慵懒地沉浮其中,像没睡醒似的。   但渐渐的,它们越来越活泼,越来越晶莹。   终于,都浮了上来,热热闹闹一锅子,水汽飘逸出内里馅料的香。   吃到JAMES嘴里,烫,但一点都不美味。      “老欧,这味道,可比我妈包的差远了!”   JAMES吃了一口,皱了眉,有些抱怨。   也不知道是醋汁沾多了还是怎么了,他觉得心里一阵酸。      “哦?”   老欧也不恼,只是坐在他旁边,看着JAMES吃完一个,又吃一个,但嘴里却忍不住又抱怨。      “您瞧这面,不得劲儿啊,咬上去不滑溜。”   “还有这馅儿,没有加鸡蛋吧?口感不够松软啊!”   “您再瞧,这白菜也放得少了,汁儿就不够多嘛!”   “对了,这要是我妈做呀,一定还加些粉丝儿,嘿!那个味儿啊……”      他抱怨着抱怨着,一碗饺子都吃光了。   不觉饱,只觉……伤感。      来英国四五年了。   即便是天天打视频电话,天天见到母亲的样子,也比不上回家吃一顿她亲手包的饺子呀。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回家啊,想回到那个被他唾弃了千百回的家啊……      回国的飞机,在香港转机。   机场的咖啡店里,JAMES碰见了一个也是转机回国的女人。   她说,她是旅居法国多年的画家。   有一天,无意间进了一家很不起眼的饺子店,吃了一碗不怎么好吃的饺子,就突然特别想家。      “那位老板姓什么?”   JAMES忍不住问她。      “姓欧。”   画家不假思索地回答。    80.肸         奇怪!   怎么会有兔子在这里呢?      魏小姐怪异地看着面前的洗手池。   一只毛茸茸的兔子正蹲在里面。   嗫嚅着小小的嘴巴,鼻子微微颤抖。      她讨厌小动物。   尤其是看见这种毛茸茸一团的动物。      本来上了厕所正准备洗手的,却看见这只兔子霸占了整个洗手池的位置。   她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时,有人从厕所隔间里走了出来。   原来是魏小姐部门的一个高级主管。   她吃惊地看了魏小姐一眼,然后迅速换了一脸笑意,和她打了个招呼,就退身出去了。   魏小姐甚至来不及叫住她一起看那只兔子。      不过,更让魏小姐吃惊的是,这位高级主管,上完厕所居然连手都不洗!   这太可怕了!   她上午还跟自己握手呢!      魏小姐心里一阵恶心。   她看了看自己和主管握过的那只手,要赶紧想办法打发了兔子好狠狠地洗一洗。      她硬着头皮,打开水喉,开出微弱的水流。   果然,那只兔子被水溅到了,立刻噗通一下跳出了洗手盆,瞬间就窜到了洗手间门外,消失不见了。      一出卫生间的门,魏小姐立刻察觉有些不对劲。   一旁正在擦桌子的阿姨,突然抬起头偷偷瞥一眼自己,满脸憋不住的笑意。      她狐疑地走向自己的办公桌。   一路上,所有的同事也都好像在偷偷看她,眼神带着说不出的诡异。      她努力揣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最后,她想起刚才自己在厕所里,一不小心放了一个很响的屁。   响,而且三长两短,相当富有节奏!      她回忆自己进厕所的时候,好像另外两个隔间里都是有人的。   而出来洗手的时候,只有主管从隔间里出来。   另一个隔间里的人,恐怕早就已经出去了!      难道——   是那人把这件事情传了出去?      魏小姐前思后想,越来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她脸上一阵白一阵青。   但突然,她想到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那个高级女主管平日里连拿钱都要用餐巾纸包起来,大家都以为她为人有涵养又有洁癖。   想不到,她上完厕所却连手都不洗!      这种爆炸性新闻,绝对比她放屁的事情来得有震撼力!      魏小姐越想越觉得得意,脸上不由自主挂起一个微笑,迫不及待地想要找个人爆料!   但是,她好歹也是公司的小主管,到处和别人说这种低级趣味的是非,会不会有失身份?      她思想斗争了很久,只觉自己心里一阵麻痒。   这痒痒的感觉好像会跑似的,顺着心脏,一直往上跑,渐渐爬到了她的喉咙口。      最后,她一张嘴巴,突然看见从自己的嘴巴里蹦出了一只毛茸茸的兔子!      她这时终于明白,为什么刚才在卫生间的洗手盆里,会有这样一只兔子。         你呢?   你有没有曾在无意之间知道了一个秘密?   你明白也许不该透露,但又巴不得要与人分享。   这种欲说又不能说的矛盾感,像不像喉咙里藏了一只毛茸茸的兔子呢?   而且,一不留神,它就会从你口中一下子蹦出来,曝露在空气里,四处跑蹿。      这只兔子,叫作“肸”。   通俗一点说,它,就是人最可怕的,传播欲。             81.铮         娘轻轻抚摸着儿子背上四个字,泪如雨下,心如刀绞。      是的,那是她当初临死之前,亲手刺下的“精忠报国”四个字。      她的儿子,是抗金的勇士,大宋的战神。   但在她眼里,他,只是孩子。   任凭他多么武功盖世,他都是她身体里掉落的一块肉。   会受伤,会流血,会死。      这四个字,是她给他的护身符。   刺入他的皮肉里,用的醋墨,还有灵符的粉末。      但,儿子还是死了。   罪名叫作“莫须有”。      风波亭,一杯毒酒。   儿子和孙子,一齐含泪跪下谢恩。   皇上格外恩赐,留他们全尸。      娘与儿子,阴间重逢。   他说不出话来,只恨得仰天长啸一声。      而她,抚摸着儿子的背脊,手指颤抖。   她早就料到的。   但还是防不住,保护不了儿子!         娘的心事,没有人知道,连儿子都不知。   他性耿直,一腔热血,踌躇满志,将杀敌的重任负在肩上、写在诗里。      那时,他才三十出头。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他担心的是靖康耻犹未雪。   而娘担心的是儿子锋芒太露,易招人妒。   不贪财,不好色,却深得民心,风头出尽。   这样的大功勋,权臣怎么能姑息?皇上怎么能安心?      刺这四字,肝胆昭日,好叫他们见了,下不了手!   而且,更另有一股神力!      她死那日,儿子扶了灵柩,赤足行了近千里。   回来的时候才发现,足中嵌了无数石子,血肉模糊,但竟然不觉得疼!      后来,战场杀敌,一不留意被胡人砍中手臂,刀刃入肉三分,竟听得“铮”一声——   仿如金属相碰!      奋勇的大将军,身先士卒,冲锋陷阵,却都战无不胜,伤无不愈!   刀枪不入的奇人,自己心中也暗暗惊异!      他不知道,那一日,娘亲偷偷去请了一道符咒。   烧成灰烬,与字一同刺入他的身体,要用她的命,换他一副铁骨!   钢筋铁骨,铮铮之声,收去他的疼,疼在娘的心头。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8 0 8 0 t x t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但为娘的却怎知,这拿性命换来的护身符,敌得过千军万马,却敌不过昏君一道圣旨。                82.舒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娶第二个女人?”      这么愚蠢的一个问题,所有男人都会回答的。   不是吗?      孟杰当初回答得也很干脆的呀。   “当然不会!”      但是,当她真的死了,他却不能恪守承诺。      薛诗恨得指甲都变长了几寸!      孟杰搂着那个女人,哭着诉说前妻意外身亡的事。      岂有此理!   他对她的爱情,竟然成了一个故事,是打动新欢的筹码而已!      那女人在他怀中,擦去他脸颊上男儿泪珠,自己却感动地陪着他一起哭。      薛诗飘了过去,贴住女人身体,女人突然觉得不寒而栗!      “怎么啦?”   孟杰关切地问。      “我不知道,只是突然觉得有点冷!”   女人往他怀里一缩,他抱她抱得更紧!      薛诗的十指尖锐,却被他一双手臂护着,沾不着那女人的脖子!   她只能愣在那里,看着自己的丈夫光明正大地和别人搂抱在一起,却无能为力。   心里一阵纠结痛楚。      听资深的老鬼们说,只要缠住他一年,那他必定死于非命!   哼!这就是对他食言的报应。      她这么想,便觉得好受些,但心中的痛,还是痛。      再有一天,就满了一年!   这一天,是薛诗死祭。      她飘在孟杰身边,冷冷看着他的脸,眼窝深陷,满脸疲倦。      女人一个电话打过来,他接了。   “……今天要看电影?不是不行,只是,我,我觉得有些累。”      他挂了电话,软软瘫靠在床边。   薛诗却很得意。   看,快不行了吧!   再忍忍吧!   到明天,咱们两个就能团聚!      她恶狠狠地期盼,翘着二郎腿,随他坐在床沿。      但,孟杰叹了一口气,转而从床下的柜子里翻出一本旧相簿。   打开一开,竟是与薛诗的合影。      他一页一页细细地看,轻轻抚摸过那些相片里薛诗的脸。   他以前总嫌她问些无聊的问题,还喜欢反复听他说肉麻的甜言蜜语。   但现在?   她成了一纸平面,触手冰凉的画面。   心里又觉得很有失落感。      薛诗却茫然了。   他竟还是念着她的?      她突然发现,这个男人,也许不是不爱她,只是,她死了呀……      她惊觉自己的狭隘。   毕竟是自己的丈夫呀!   怎么能因为他没有兑现当时一句戏言,就加害于他!      薛诗的泪,一滴一滴流下来,无声地滴在那些相片上,化作浮尘。   即便真的害死了他,到了阴间,他知道了真相,还会继续这样爱她吗?   倒不如像现在这样,留在他心里,也算是美好的回忆呀!      她,终于决定走。   放弃报复,放弃前尘一切。      孟杰的样子,越来越淡,终于渐渐消失在她面前。   成全了他,觉得有些空荡荡,但是心,却舒展开来。   原来“舒”,就是“舍予”呀。    83.着         笑着,骂着,哭着,喊着,爱着,恨着,唱着,舞着,醒着,睡着,放着,背着……      着字,是一种状态,发展中的形式。      但为什么,有“活着”,却没有“死着”?      死,没有ING吗?      林檎想着想着,觉得这真是个很奇妙的问题。   那么,他现在就偏要制造这样一个不存在的词语。   “死着”,多有趣!      七夜,这是一个时间段,一个过程。   别人不知道,但是林檎是知道的。      每晚下一点点毒,不多,就一点点。   是最普通的两种香料,一种叫盗手香,另一种,叫依兰。   累积七个夜晚,混合着吸入他的体内,他就能在不知不觉中,死着了。      林檎看着他,他正在快乐的死着。   只是,他自己不知道。      没有比这更有趣的方法了。   催情的香料,散发出最致命的芬芳。      吸入的男人,可以不停地做。   白天,他总觉得精神不济,昏昏欲睡。   但一到晚上,他闻着香味,立刻精神百倍!   他不知疲倦,不能满足,不眠不休。   只要七夜,就能精尽而丧命。      男人最懂男人的心理。   上门找别人的老婆偷情,当然要把握一切良机。   于是林檎借口出差七日,好给他们创造便利。   但其实,他在卧室里装了针孔摄像机,又在白天潜入家里,醺了老婆最常用的催情香料。   只不过这一次,他把两种相克的香料放在一起燃烧而已。      快乐中,奸夫只觉自己出奇地神勇,不疑有他。   也没有想过,自己除了表演床戏,还在客串一场死亡游戏。      今日,是最后一夜。   林檎忍不住戴了口罩,贴了门在外面听。      屋内,旖旎春色,奸夫淫妇发出兽般的喘息。   听得他有些眩晕。      突然,里面男人低吼一声,便没了声息!      林檎激动地想大叫。   但他突然叫不出声音,而是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七夜未睡,高度亢奋,加上高血压,使得他脑溢血,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七夜,他欣赏着别人死的过程。   但其实,他自己也正死着,快乐的死着。   只是,他也不知道而已。    94.源         我是因为葛老师的弄丢了讲义而赶去苏州当人肉快递的。   那天,苏州微微有雨。   我湿着两只脚,拿着讲义,踢踢踏踏地走进了苏州大剧院。      现在想来,一切都源于那里。   那天我本不该在苏州,那天我本不会去苏州大剧院。   但是我去了。   就是在那里,误入《暗恋桃花源》。      这是我一部很喜爱的电影。   舞台剧的形式,电影的剪辑方式,带着强烈的视觉矛盾和戏剧冲突。      原本以为那么老的作品,台湾和香港演过后已经不会再重演了。   却想不到,在苏州大剧院的大厅里,看见了它的海报,是由大陆一班演员新演。   我的心头一阵小鹿乱撞!      我赶紧跑进售票中心,想先买了票等开演时再搭火车赶来。   售票小姐告诉我,还没出票。   哦……      回上海后,我上网查如何订票,但竟然意外地发现,原来也会在上海公演!   时间,是一月七日!就是明天!      第二天大清早,我逃了上午的高数课,揣着仅剩的一个月饭钱,跑到上海大剧院的门口。   售票处的小姐刚上班,好像还没睡醒的样子,满脸不耐烦。      我说,我要买一张《暗恋桃花源》的戏票。   她不冷不热的看了我一眼。   只说,没有!      我愣住了。   没有?那可怎么办!   我失魂落魄地在大剧院门口杵着,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也许是因为来得早,门口没什么人。   这时一个中年男子远远地朝我走了过来,他问,小姐,是不是要买票啊?买啥?你跟我说!      有《暗恋桃花源》吗?      有啊!最后一张!好票啊!就是价格……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崭新的戏票。   上面写了一月七日,正厅,四排七座,票价五百八。      我欣喜若狂地接过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   眼睛都没眨一下,爽快地就付了钱!      旁晚,19:14分。   大戏院门口,人头攒动。   很多人还在一个劲地吆喝着有没有退票,我暗自庆幸自己英明。      我双手捧着那张票,越过一排又一排的座位,最后来到台前。   刚坐稳,戏开演。      不得不承认,真实的演出要比精致的电影更震撼。   一切都如行云流水,涌入我眼球,甚至满溢出来,目不暇接。      太近了!   那么真实的老陶!那么真实的袁老板!那么真实的春花!   演员的声音游离在拾音系统外,直接传入我的耳中!   跺脚的震动甚至可以绵延到我的脚底!   太近了!   近到我失去了焦点!   近到整个舞台,都失真了,好像是在梦中……      戏剧就是有这样神奇的魅力,让看的人,置身幻境,难以抽离!   一直到整场戏结束,我还浑浑噩噩地沉浸在那些当空撒下的如梦如幻的花瓣中,舍不得醒来。   好像逃匿到了那个剧中的世界,又随剧情结束,而不得不打回原形,但却仍留恋那里的一切。      回到宿舍。   睡我下铺的丫丫问我一整天都去了哪里。   我开心地说,去看了《暗恋桃花源》呀!      丫丫突然惊讶地看着我。   喂!你做梦吧?今天哪里来的这场戏?      我瞪了她一眼,立刻掏出口袋里的戏票给她看。   喏!可不就是今天!上面清清楚楚写了一月七日呀!      丫丫拿了票子反复看了几遍,突然眼睛瞪得老大!   什么呀!你看,这里明明写的是二零零八年的一月七日呀!而现在是二零零九年啊!          85.妖         她的寂寞在浴缸中慢慢溶解。   透明、湿润、无孔不入,还带了些泡沫的香味。   于是连嗅觉中都有了它的味道。   而只要稍稍一动,甚至是一次呼吸,它的声音便藏匿在水声中细细碎碎地冒出来。   久久不肯平静。      原来寂寞,隐藏于平静的外表下。   是狂潮暗涌,是珠胎暗结,是无相的焦躁,是无状的恐惧。   无论所处的空间有多狭小,它都能无限膨胀,直到把最后的生气也吞没,才意犹未尽地甘心。      她的手伸出去,撩动了雾气,柔若无骨,轻巧如云。      这是她上台演唱时最开始的一个动作。      纤纤十指,微微捏起,送出去,撩向半空。   这么一个动作,足以令台下所有人都屏息。      今夜有雾,你怕寂寞么?   心事朦胧,承诺如空。   也无从期待下一场相逢。   总之,雾色正浓,好梦正浓。   寂寞,也正浓。      这首歌,是她自己所写。   喉咙中委婉而唱的声音,虚虚实实,分辨不出质感,只是空洞。      歌词情到深处,她的眼角有些湿润。      台下听的人,却不懂。      他们不是来听她独唱的。   他们是来观看一场另类的演出。      表演的女人,身姿绰约,美得不可方物。   在台上,媚人的眼波一转,轻歌曼舞。      不但男人惊叹,连女人也纷纷自叹不如。      但她,不是人。   世间有另外一个称呼。   叫作“人妖”。      是妖,是变性的怪物。   呵呵……   即便再美丽,唱得在动听,她也只是一个供人猎奇的道具而已。      她的身体,在浴缸里浮沉,若隐若现。   完美无瑕,洁白如玉。   那是她自己花去所有积蓄换来的成绩。      他们也欣赏的,但欣赏的是扭转阴阳的新奇。   他们不会懂她变性的意义。      她是女人呀,只是错生了男人的身体而已。   她只是希望自己能表里如一呀!   为什么世人无法坦然接受呢?      寂寞,不是因为只身一人。   而是当万千人在身旁簇拥,却没有一个能真正懂你的心。    86.门         她爱他。   真心爱他。   不为任何别的,只是单纯地爱他这个“人”。      他文采风流,英姿勃发,擅诗琴书画,亦擅弯弓策马。   更何况,这样一个男人运筹帷幄,将江山社稷推至盛世之极。      他,叫弘历。   那一年,八十五岁。   大权独揽,却已经想好急流勇退。      这宁寿宫花园,是他自己精心设计,重新兴建。   又名乾隆花园。   是他颐养天年的神秘园。   每一处亭台楼阁,都有典故,每一个风景变换,皆有出处。      尤其,位于正门内最先入眼的这一处敞轩。   名叫古华轩。   是他与她相知相许的见证,幽会的良居。      他为她写下无数赞颂诗句。   甚至整个花园——她,是第一道风景。      他爱她之意,世人皆知。      但她爱他?   只有她自己深知。      年龄?身份?   从来不是问题。      她的名字,叫古楸。   那一年,她年逾百岁。   经历四死四生。   不论冬季如何枯萎凋零,翌年春天,又是依然白花盛开一树。      他惊喜不已,誉为吉祥之意。   甚至,花园正门,也因此叫做“衍祺门”。   祺,是吉祥之意。   他期望她将吉祥如意,绵延下去。   “阊阖象沼回萝图衍庆;蓬莱春茂鬯宝戺延祺。”      整树白色的花朵,是她对他的盎然春心。   映衬着八米高的红墙,格外清艳美丽。      她守护着他的迟暮,也永远守护着这扇,衍祺之门。         乾隆皇帝,八十五岁退位之后,在这所谓乾隆花园享乐了四年。   名叫衍祺的门,把这里隔离成了一处世外桃源。   乾隆死时留下遗言,要求这花园永远作为太上皇的居所,也就是“退休乐园”。   但花园之门,却从此不肯再接纳他人。      乾隆之后,清朝皇帝都短命,谁也没能做太上皇,精美的花园始终园门深锁。   甚至一个世纪后,游人至此,都倍感神秘。    87.爱         这样一个夜。   尤其夏天。   虫鸣蛙叫总份外扰人。      约莫1点的时候,有猫在窗外经过,发出喵喵叫声。   2点半左右,重型客车轰轰隆隆开过,扬起一路的灰尘。   3点50分,淅淅沥沥下起一阵雨。   窗子没关,偶尔几滴雨丝飘进来,落在脸颊上,十分惬意。   5点不到,雨停了,一切又恢复安静。   6点40分,远远传来外滩渡轮低沉的汽笛声。   7点,海关钟楼准时奏响,当当当当……   还有,越来越嘈杂的自行车铃……      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胡海燕贪恋这最后一夜,不敢睡去,不舍睡去。   甚至现在,当她站在一片面目全非的废墟里。   她还是能清清楚楚记起那一夜的每个细节。      这片废墟,曾是她的家。   前后住了她家五代人。      小时候玩耍的天井,可以爬到二楼的窗户的落水管,黑漆漆的走道门,结着厚厚一层油腻的邻家灶头,总是不够亮的楼梯灯,还有,那一条狭窄、松动、陡峭的木质楼梯。   这些原本不该组合在一起的东西,统统被横七竖八地堆砌在一起。      而她之前所住的屋子呢?   海燕四处找寻。      废墟中,有一处还算完好的墙壁。   斑驳墙纸暴露在阳光下,衬着青砖,显得格外艳丽。      就是这里!      她认得的呀!那是她的太奶奶,亲自挑选的壁纸款式。   “唉……在那个年代呀,老时髦呃,价佃老巨哦!”   她还记得,太奶奶说这话的时候,颤巍巍的手摩挲着墙纸,浑浊的眼里仿佛重现着旧时新居。      墙纸有一块地方特别干净,勾勒出一个长方的痕迹。   那是曾摆放五斗橱的地方。      咦?在这里,原来还有一些模糊的字迹。      海燕仔细辨认。   “杏娟,我永远爱你。 大诚”      呀!这竟然是太爷爷的手笔!   破旧的老式五斗橱背后,藏着他们如此甜蜜的烙印!      海燕的眼睛湿了,这些字也愈发地模糊。   但家里曾悄悄发生的桩桩件件点点滴滴,却越来越清晰。      太爷爷,太奶奶,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自己。   他们都曾在这里,留下难以磨灭的,爱的回忆。   但她的小宝宝呢?   才三个月大就要离开这里,再没机会将这个家的记忆,延续下去。      海燕的家,赤裸裸的,残缺不全地暴露在空气里。   只剩一面断墙,还散发着一缕淡淡的熟悉气味,漂浮在周围的空气里。      恍惚间,她隐约听见有个声音在废墟里哭泣。   这声音,飘渺无定,却莫名的,令她觉得熟悉。      太奶奶说过,每个老房子,都有一个守护神。   “她”,保护着家宅平安,守护着家里每个人。      难道是“她”么?   如果是“她”,那“她”将会去哪里?      海燕想要循声找去。   但那声音忽远忽近,刹那又消失了,根本无迹可寻。      最后,她只能愣愣的站在那里,轻轻说了一句:是你吗?对不起……         上海,那些曾经被几代人挤得满满的石库门老房子,正在一栋栋地消失。   人搬去新居,旧情却再难续。      在开发商的眼里,他们看见的是宏伟蓝图和勃勃商机。   但,他们有没有听见?   这些看似破落的旧居,渗透了几代人对家的爱。   而这“爱”凝结成的神灵,正躲在废墟里,偷偷地,哭泣!    88.鱼         我在黑暗中凝视她的舞姿。      奇怪。   伸手不见五指。   我却能在漆黑中看清她每个手势,每个跃步,每个旋身。      她无声撩动了空气中每一缕悬浮的尘。   笑容慢慢绽放,又立刻溶化在四周的黑色里。      音乐柔柔起伏,她手指轻轻一拂。   有浅浅芬芳。      音乐缓缓流转,质感通透。   衬她的眼波如水,澄澈荡漾,温柔剔透。   呼应着每个音符与节奏。      她穿一袭我从未见过的窄身落地长裙,上面通身镶嵌着密密珠片,泛着波光粼粼。   整个人,宛如一尾鱼,在墨色水中,自如游弋。      我站在原地。   不敢动弹,不敢呼吸。   只觉得自己的妻子,是一个陌生人。      她为什么要在黑夜中漫舞?   以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姿态,独自妖娆美丽?      如果我不是今天取消值班突然回来,是不是永远不会知道她的秘密?   难道,当我每次背转身去,她就会变身另外一个样子?      我真的不认识她了。   这真是我的枕边人?      我认识她的时候,是在海边别墅外的私人沙滩。   她一副傻傻的样子,好奇地望着我,淡淡微笑,却不言语。      我请她来我屋里坐,她也不拒绝我的邀请,但也不太热情。      后来,我常常约她出去。   她总是默默的,很少说话,偶尔微笑,发出轻微的呵呵笑声。   直到我向她求婚,她也是笑而不语,任由我为她戴上一枚婚戒,牵手步上红毯。      她温顺,寡言,迁就我的一切。   总让我有一种错觉。   她是爱我的。      但现在?   我忽然觉得,她不是爱我,只是无视我的存在。      她活在自己的一个世界。   她的眼里,根本没有我。      我们之间,距离浓厚的夜色,距离不可逾越的空间。      她在那个游离于我的世界里,翩然起舞,无声无息。   划开和我之间的亲密。   人虽在我眼前,可却如离开很远,很远。      我有点难过。   想做点什么让她意识到我的存在。   但又不忍心破坏她绝伦的舞。      终于,我鼓起勇气。   手摸着了灯的开关一按。   屋子霎时通明。      她有些不适应,收起所有的动作,用手遮了光线。   整个人,黯淡下去。      她努力睁开眼,终于看见我。   而后,仍然那样,傻傻看着我,淡淡微笑。   长长的头发披在胸前,有些凌乱。   好像方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我上前拂开那些乱发。   她无瑕的脸庞清晰呈现。   我忍不住用手捧住她脸庞完美的弧度。   她的笑容飘散开来,我反而觉得不如方才黑暗中那么真切。      我失神地脱口而出:你到底是什么?   她天真无邪:我是你的妻子呀。      是吗?真的是吗?   她到底是什么呢?    89.森         这是一场,世界上,最艰险的战争。      只要一去,几乎没有生还可能。      但我们,根被没有打算回来。   又或许,早已,视死如归。      无论白天黑夜,我们都奋勇抗敌。   不屈不挠,不稍事休息。   哪怕没有任何粮食,没有任何遮蔽,甚至,没有任何武器。      我们有的,只是自己的一具身体。   赤裸裸地,去抵挡一眼望不到头的敌兵。      这样一个实力悬殊的战场。   我们的死,显得如此轻而易举。   牺牲,分分秒秒都在发生。   周围,不断有战友倒下去。   一个,接着一个。   有的是因为饥渴。   有的是因为疲倦。   有的是因为熬不过夜里彻骨的寒冷。      侥幸还活着的,唯一的目的,就是要拼命战斗,拼命让自己活下去。   但侥幸,总归有一日,成为不幸。      尸体,被茫茫尘土掩埋。   没有机会盖着国旗送回家乡。   甚至,根本没人知道他们的姓名,更不会有人为他们竖立丰碑。      这一刻死的是他。   也许下一刻,就轮到我。   整个战场,最后终归一片死寂。      但,我们并不后悔的。   只要能用自己的性命,换取一个渺茫的希望就行。   哪怕,只是一点点希望而已。      这个希望,不仅仅是为了多创造一寸生机勃勃的土地。   更是为了帮人类留住宜人的四季、新鲜的空气和万物的生生不息……         为防止土地沙化,国家募集了大量的资金,每年都号召部队和志愿者前往内蒙沙地栽植树木。      植树计划,永远都轰轰烈烈,媒体的宣传也磅礴有力。      但!   人们在“表演”完植树后,这些树木,往往就再也没人去打理!      他们孤立无援地扎根在干涸的土地上,抵抗着沙尘无情的攻击。   最后,只能全军覆没。   并等待下一批政客或者游客,形式主义般地将“植树”进行到底。      这些成为英勇战士的树木,前赴后继地倒下去。      他们原本,应该有机会成为郁郁葱葱的鲜绿之森。   但现在,他们反而成了,茫茫沙漠的,枯骨之森。                90.忘         平静。      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而活着,却要忍受记忆的煎熬。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我好像不懂得活着的意义了。   看着别人家全部死去,我竟然还羡慕不已。   我也要死!我要我们一家人,死在一起!   而活着,却要忍受记忆的煎熬。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很多天过去,我被营救人员从家的废墟里挖了出来,才知道自己还活着。   是床边的大衣橱救了我。   我得以生存在夹角形成的空隙里,但却失去了其他所有,所有!   我好像不懂得活着的意义了。   看着别人家全部死去,我竟然还羡慕不已。   我也要死!我要我们一家人,死在一起!   而活着,却要忍受记忆的煎熬。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前一刻,还和坐月子的妻子一起,逗着刚刚睡醒的宝宝,下一刻,她们却被埋在了突然间坍塌的天花板里。   我眼睁睁看着她们死在我的面前,女儿的一只小手还露在外面微微颤抖。   我着急想要拉她出来,但一用力,她的整条手臂,被我生生扯断!   我捧了她的小手,只觉得一阵眩晕,分不清是地在震颤,还是自己的心在震颤。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甚至呼救都没有力气,张大了嘴巴,发不出半点声音。   我还记得我一直抱着女儿的手臂,直到它溃烂,发臭,生蛆。   我把上面的蛆一只只抓出来,放进嘴里,吞到肚子里。   但女儿的手臂,还是一点点变成了腐肉,露出白骨。   很多天过去,我被营救人员从家的废墟里挖了出来,才知道自己还活着。   是床边的大衣橱救了我。   我得以生存在夹角形成的空隙里,但却失去了其他所有,所有!   我好像不懂得活着的意义了。   看着别人家全部死去,我竟然还羡慕不已。   我也要死!我要我们一家人,死在一起!   而活着,却要忍受记忆的煎熬。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你们不觉得很残忍么?   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这不是真的。   前一刻,还和坐月子的妻子一起,逗着刚刚睡醒的宝宝,下一刻,她们却被埋在了突然间坍塌的天花板里。   我眼睁睁看着她们死在我的面前,女儿的一只小手还露在外面微微颤抖。   我着急想要拉她出来,但一用力,她的整条手臂,被我生生扯断!   我捧了她的小手,只觉得一阵眩晕,分不清是地在震颤,还是自己的心在震颤。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甚至呼救都没有力气,张大了嘴巴,发不出半点声音。   我还记得我一直抱着女儿的手臂,直到它溃烂,发臭,生蛆。   我把上面的蛆一只只抓出来,放进嘴里,吞到肚子里。   但女儿的手臂,还是一点点变成了腐肉,露出白骨。   很多天过去,我被营救人员从家的废墟里挖了出来,才知道自己还活着。   是床边的大衣橱救了我。   我得以生存在夹角形成的空隙里,但却失去了其他所有,所有!   我好像不懂得活着的意义了。   看着别人家全部死去,我竟然还羡慕不已。   我也要死!我要我们一家人,死在一起!   而活着,却要忍受记忆的煎熬。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好容易一年过去,但到了这一日,又是铺天盖地宣传,生生揭开我的伤疤,反复地提醒我,一点一点回忆起那天发生的一幕幕!   你们不觉得很残忍么?   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这不是真的。   前一刻,还和坐月子的妻子一起,逗着刚刚睡醒的宝宝,下一刻,她们却被埋在了突然间坍塌的天花板里。   我眼睁睁看着她们死在我的面前,女儿的一只小手还露在外面微微颤抖。   我着急想要拉她出来,但一用力,她的整条手臂,被我生生扯断!   我捧了她的小手,只觉得一阵眩晕,分不清是地在震颤,还是自己的心在震颤。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甚至呼救都没有力气,张大了嘴巴,发不出半点声音。   我还记得我一直抱着女儿的手臂,直到它溃烂,发臭,生蛆。   我把上面的蛆一只只抓出来,放进嘴里,吞到肚子里。   但女儿的手臂,还是一点点变成了腐肉,露出白骨。   很多天过去,我被营救人员从家的废墟里挖了出来,才知道自己还活着。   是床边的大衣橱救了我。   我得以生存在夹角形成的空隙里,但却失去了其他所有,所有!   我好像不懂得活着的意义了。   看着别人家全部死去,我竟然还羡慕不已。   我也要死!我要我们一家人,死在一起!   而活着,却要忍受记忆的煎熬。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我,想,忘,记,的,啊!   好容易一年过去,但到了这一日,又是铺天盖地宣传,生生揭开我的伤疤,反复地提醒我,一点一点回忆起那天发生的一幕幕!   你们不觉得很残忍么?   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这不是真的。   前一刻,还和坐月子的妻子一起,逗着刚刚睡醒的宝宝,下一刻,她们却被埋在了突然间坍塌的天花板里。   我眼睁睁看着她们死在我的面前,女儿的一只小手还露在外面微微颤抖。   我着急想要拉她出来,但一用力,她的整条手臂,被我生生扯断!   我捧了她的小手,只觉得一阵眩晕,分不清是地在震颤,还是自己的心在震颤。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甚至呼救都没有力气,张大了嘴巴,发不出半点声音。   我还记得我一直抱着女儿的手臂,直到它溃烂,发臭,生蛆。   我把上面的蛆一只只抓出来,放进嘴里,吞到肚子里。   但女儿的手臂,还是一点点变成了腐肉,露出白骨。   很多天过去,我被营救人员从家的废墟里挖了出来,才知道自己还活着。   是床边的大衣橱救了我。   我得以生存在夹角形成的空隙里,但却失去了其他所有,所有!   我好像不懂得活着的意义了。   看着别人家全部死去,我竟然还羡慕不已。   我也要死!我要我们一家人,死在一起!   而活着,却要忍受记忆的煎熬。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我的心,就再也得不到平静!            谨以此篇,献给“不想纪念512这一天”的人们。                   91.宇         盐卢老宅的庆云堂。   是江泽民同志09年四月下扬州曾享用晚餐之所。   一时间,声名鹊起,无数高官豪客竞相订座,成为了扬州城里,最高贵的食府。      这日,夜里十点半。   所有的客人都已陆续离开。   庆云堂也关了所有的门窗,熄了所有灯火。   服务员小姐逐个退出厅堂,将门锁了严实。      半夜十二点零一分,这里却突然有两位客人飘然而至。      来的是一老一少。   老者穿了青灰色长袍,绛红马褂,有暗色锦绣团寿纹。   头发整整齐齐梳于脑后,扶了油,纹丝不乱。   胸口还系了金灿灿一根细链子,牵了一枚怀表,收于浅兜。   他的手里,还提了一个精致的三层式漆雕食盒。      在他身后,紧紧跟了一个年轻人。   时髦的中山装,黑色圆细框眼镜,一头短发被风吹得略有些蓬乱。   胸前还别一支黑色墨水笔。      年轻人扶了老者先落座,又抬头望向正对面的一副匾额。   “庆云堂”三个黑底烫金大字,苍劲大气,辉煌耀眼。   眼眶,好似有些湿润,但又立刻低下头来掩饰。      老者将食盒放置在圆桌上,打开第一层,里面是三个冷盆。   贵妃醉肥鸡,马兰香干,还有腐乳炝鲜虾。   第二层,是三个伴碟。   双黄咸鸭蛋,酱汁花生米和醋酿海蜇丝。      这些都是精致的淮扬小菜,盛在细巧的骨瓷碟子里,件件摆盘精致,清鲜可人。      年轻人也入了座,帮着老者将菜碟逐一取出,摆上圆桌。   菜的鲜香,混合厅堂内樟木的馨香,格外沁人心脾。      老者拿起食盒里放的一对象牙筷,夹了一枚虾子。   放入口中时,虾尾还微微拍动,滑爽虾肉浸透了醇厚的花雕,玫瑰腐乳汁又带些许花椒甜麻。   他相当满意地点点头,又逐一品尝其他几碟。   年轻人则夹了一点马兰香干,放入嘴里,细细咀嚼。      老者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摸出一个精致的扁酒壶来。   年轻人忙从一旁餐柜里找了两个小酒杯。   甘美的绍兴老酒,两人默默饮了,又接着,送菜入口。      不一会儿,冷菜就已经吃得过半。   年轻人指着食盒轻声询问:“爷爷,最后那一层里的,是主菜吧?”      老者放下筷,点了点头。   “仰吾,今日这道主菜,叫做‘宇’”。      “哦?爷爷,这名字倒是别致。宇,意为上下四方,所有空间。难道这一道热菜,极尽千种食材,包罗万象滋味?”      老者微笑不语,缓缓揭开食盒最后一层。      竟然,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蒸咸鱼!   咸鱼的腥阵阵传入鼻中,还有一股子臭味儿。   连盛器,都只是一个粗瓷大碗,碗边还有一个豁口。      年轻人有些愣住了。   这就是“宇”?难道爷爷将“鱼”错念了尚声?      “仰吾,这个‘宇’,本义即屋檐也,是一个家的象征。当初我白手起家,每日只以咸鱼送饭,经历了多少波折,才做了两淮盐课大使。我曾经发誓,以后终身再不食咸鱼,要过最上等的生活,住最精美的宅子!花了足足七万八千银两,方造就的这个宅子,耗费多少工料和时日!但没想到,这象征我一生辉煌的良‘宇’,却被你,一个冲动,捐了出去……”      年轻人一听,手里的筷子掉落在桌面。   他立即起身离座,噗通跪在老者面前。   “爷爷,是孙儿不孝!”      老者长长叹了一声,又转而呵呵朗笑。   “如果不是你当年捐它出去做了食品厂仓库……那十年浩劫,这里也早就不复存在了!哪还能有现在这个机会——重新修葺了旧貌,成为礼遇上宾的美食圣殿?所以,也算得上是因祸得福,“闲宇”翻身!哈哈哈……”      跪在地上的年轻人,这才恍然大悟,释然而笑。         次日清晨,庆云堂的服务员前来打扫,惊讶地发现,明明前一晚摆放整齐的座位,却有两个椅子凸在外面,而擦干净的圆桌上,还有些许吃剩的虾壳和鱼骨头。    92.尽         “苏大人……”      半梦半醒间。   苏轼恍惚觉得,有人在叫自己。      他努力睁开眼。   纱帐外,小轩窗边,有一个淡淡的人影。      他支起身来,揉了揉眼——不是梦!   月下的妆台前,的的确确坐一个女人,就是他亡妻,王弗!      “夫人,是你?”   他来不及穿鞋,赤足向她奔去。      “不!苏大人,是我!”   说着,女人向前挪一步。   抬起一张脸,缓缓凑到苏轼面前。   她披了一件黑色的长斗篷,衬得一张脸,白得有些突兀。      奇怪,这容貌,明明就是自己的夫人!   她却怎说不是?   更奇怪的是,她五官虽没有丝毫改变,但头发和眉毛却都是金色。   她身上,还透一股幽幽淡香,似是麝香、梅片、白檀,又混合了些许桐油香味。   倒像是……墨香!      苏轼一惊,完全清醒过来。   “姑娘你……到底是何人?”      “大人,我是您亲手所制的一方墨锭呀。”   女人浅浅笑了,执了苏轼的手,牵着他走到书桌前。      苏轼恍然大悟。   半年前,他确实自制过一块墨锭。   墨锭上,还亲自画了已故夫人的像。   “哦……可是,你怎么会……”      “大人,我深知你思念夫人,才将我画成她的模样。可是,人会亡故,墨亦会消殒。你我,也终须分离。我此次现身,是特来向大人您,辞行!”      苏轼低头一看。   书桌上,那块墨锭,只剩下最后一截。   金粉描绘的夫人,只剩下一双眼睛。   一抬头,正如面前的女人,动人的一对明眸。      苏轼愣住了。   怎么!连她也要走?   两行清泪滑落,滴在宣纸上,化作涟漪。      女人的手指,伸过去,轻轻拭了苏轼的泪水,又将这沾了泪水的手指,触着一方砚。   纤纤素手,旋磨间,砚中墨色渐浓。   沙沙之声,不绝于耳,像是伴着研墨动作,奏出一个又一个圆。   顿时,满室墨香盛放。   而描金的容颜,便渐渐,消溶墨色之间。   最后,女人浑身化作一潭水墨,映照了窗外戚戚月色,是一轮墨色的圆。      屋中,只剩苏轼一人。   方才一切,恍如梦般,但砚中,水墨荡漾,真真切切。      他沉思片刻,举笔,浸透了最后的墨汁,挥毫写下——      乙卯正月二十日夜 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   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   明月夜,短松冈。         词写罢,恰好墨尽。   但这墨语,却永传诗香。      人,缘尽,是缺憾。   而墨,只有尽,才是圆满。             93.七         明明是七月里。   外头热得像个火炉。   但屋里,凉风阵阵。      香案上,供着阿如母亲的遗像。   烛火里看着有些阴森。   母亲的笑,好像,总有点诡异。      谁也不敢哭。   甚至,连喘气都不敢大声。      阿如抱着才十四个月大的儿子。   她挨着丈夫坐在凳子上,明显感觉到丈夫结锡箔的手,有点发抖。      夜半。   钟声敲过十二下。      突然。   屋内所有的灯光一齐抖了几下。   同时,虚掩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妈……你是吗?”   阿如连声音都颤抖了,她盯着房门,但看不出什么异样,也无人回答。      只是,怀里的儿子突然哇一声哭了出来。   但只有一声!   儿子好像中邪了似的,开始格格格发笑!      这笑,阿如见过的。   她之前忙着上班,儿子都是交给母亲带。   每个礼拜周末她回来娘家要抱儿子,儿子总是会哇哇大哭。   但是母亲过来一抱,他就会破涕而笑。   那笑,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阿如咽了口唾沫,觉得嗓子眼快要冒烟了。   只听儿子格格格的笑,突兀在死寂的夜里,显得比任何哭声,都要恐怖。      今日,是断七。   照说,每做一个七,往生者就少去一魄。   断七之时,七魄尽泯。   往生者,也就真正地离去,得到了超度。      可为什么?   阿如已经做到第七个“七”,母亲却好像还是阴魂不散呢?      难道是幻觉?      她转头看向老公,老公也煞白了一张脸,锡箔抖落一地。   显然,他也觉得不对劲。   “阿如……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咱妈……还有啥心愿?”      阿如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啊……”      突然,啪一声,屋内灯火全部熄灭!      阿如吓得尖叫一声。   老公也猛得倒吸一口气。      黑暗中,怀里的儿子突然咿咿呀呀地说了两个字——   “阿……门!”      阿如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她一直忙于工作,竟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          94.尻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不是错过一段真挚的感情,而是,便秘。      整整一个礼拜,一日三餐一顿都没落下过,但就是拉不出一丁点屎。   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发狂的事情吗?      他蹲在马桶上。      足足有三个钟头了。   屁股已经完全麻痹。      怎么会这样???   好像那些吃下去的东西全部都掉进了一个无底洞里,完全无迹可寻!      他一次次憋气,用力,再用力。   但,却连个屁都没有放出来。   脚边还躺了七八个“开塞露”和削成锥形的肥皂头。   一旁还有大杯泡好的番泻叶和大瓶麻油。   所有能令自己拉的方式都试过了,但就是没有效果!      最后,他只能用手抓着自己的头发,颓丧地坐在那里,再也使不出半点力气。      唉,还是放弃了。   他扶着墙从马桶上勉强站起身来,爬回房间。   肚子涨得快要爆炸了,头也晕得要命。      他躺在床上,眼睛直愣愣看着天花板。   心中不住绝望地呐喊:大便,你在哪里啊……      他抬手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不小心,手肘碰着了一旁笔记本电脑的电源开关,屏幕亮了起来。      他突然想到,也许可以上网求助一下看看!      上了常去的论坛,用了一个化名“only_majia”,不能叫熟人知道。   很快,求助的帖子就发好了。      不一会,倒有许多人回复。   解决便秘的新办法倒没有看见,但从中了解了不少便秘的危害。   比如,宿便堆积在肠道里,不断产生各种毒气、毒素,造成肠内环境恶化、肠胃功能紊乱、内分泌失调、新陈代谢紊乱、食欲及睡眠差、精神紧张。   而宿便产生22种毒素被肠道反复吸收,通过血液循环到达人体的各个部位,导致面色晦暗、皮肤粗糙、毛孔扩张、褐斑、痤疮、细小皱纹、肥胖、乏力、烦躁,还会导致严重口臭。   更恐怖的是,宿便中的毒素进入血液,导致高血压、心脏病、半身不遂、老年痴呆等,同时还会加重心脑血管疾病。      看着看着,他只觉自己呼吸都困难起来。   原来,便秘不但令人难受,还有这么多可怕的后果!      他想着想着,好像觉得那些大便已经撑满了他整个腹腔,蔓延到胸口,堵塞了他的呼吸器官。   胸口一阵憋闷,连头都开始发胀,胀得好像要炸开了似的。      突然,有一股力量冲破了的咽喉,喷射了出来。   同时,一阵恶臭弥漫在空气中。   他几乎被熏得晕了过去。      奔到镜子前一看,天啊!   不但嘴里,连耳朵,眼角,鼻孔里都不断地有黑乎乎的东西喷涌出来!   是大便!      他居然,七窍喷粪!      一时,他吓得整个人晕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送到了医院。      原来是邻居闻到奇臭,砸开房门将他送医。   医生给他做了个全身扫描。   结果,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的一根直肠,本来应该通向肛门的,却不知怎么地,改道通向了头部。   而头部,连接左右脑的胼胝体中间,多了一个孔,呈现菊花状,如同肛门。   左右脑的沟回也消失了,成了两个光溜溜的半圆。   乍一看,他的脑壳里,竟然像有一个,咳咳,屁股!      主治大夫是个有点年纪的老头,也实在不知道怎么描述这样的症状。   总不能写他的屁股长到脑袋里了吧?      憋了半天,大夫终于动笔写了——   该病患,大脑严重“尻”化,无药可医。    95.妃         中午十二点四十分左右,老吴到了房门口。   他是来量尺寸的,要给新来的房客装一副窗帘。      他的这位新房客,是个魁梧的外地男人。   看起来有些年纪,但保养还算恰当。   肌肉健硕,肤色黝黑。      这样的男人,来这么个偏远的地方,租这么一个七十几平米的小套间,你说是用来干嘛的?      当然是,养、二、奶!      老吴一边按着门铃,一边已经开始遐想着,里面会住一个怎么样的二奶。      按了半天门铃,里面才传来一个女人懒懒的鼻音。   老吴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天啊!运气太好了!   马上就能亲眼目睹二奶的真面目啦!      门一打开,却是那个魁梧的男人。   他将老吴让进屋里。      老吴一眼望去,整个房间一览无余。   那个传说中的二奶,斜靠在床头。      咦?奇怪!   她虽然看上去挺年轻的,却不甚貌美,姿色相当平庸,体态也略显臃肿。   不不,不能说臃肿,而该说是巨型!   她简直比普通的成年女人大了一倍!   而且,她的肚子圆鼓鼓的,显然已经有了身孕!      那魁梧的男人服服帖帖地蹲在她面前,显得像一头温顺的小绵羊!      “爱妃,这是谁?”   那女人开口问道。      啊?   她,竟然称那男人为“爱妃”?      老吴呆呆杵在那里,头皮有点麻麻的。   他嘴巴张了老大,以为自己听错了。      “哦,他就是我的房东啦!来量一下窗框,好给我们做帘子!”   男人几乎是献媚地回答女人。   “上次你不是说嫌这个颜色太浅,不遮光么?”      “哦!这样啊!那请自便了!”   女人看着老吴,点了点头。      老吴终于反应过来,连忙拿了尺子走到窗口,开始测量,但他的心里却炸开了锅。   只听那女人的声音又传来。   “爱妃,去帮我拿些吃的来,我饿了!”      这一次,老吴确信自己没有听错!   她确确实实,管那男人叫作“爱妃”!      他用眼角余光扫了一下那男人,发现他脸上竟然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屁颠屁颠打开冰箱,捧出一罐子像蜂蜜之类的浆状体。      “你看,这可是刚采集回来的呢!可鲜甜了!”   商人捧着那个罐子,小心翼翼地舀出一勺,送入女人嘴里。      “哦?储备够多吗?最近我身子困乏,总也懒得动弹。”      “放心,我死以后,你还可以喂我们的宝宝吃很久!”      老吴听着,吓得脸都白了。   这番场景,他见过的!   在某一集讲蚂蚁的《动物世界》里!      雄蚁和雌蚁相识后,会觅一处交尾。   雄蚁寿命不长,交尾后不久便会死亡,因此他要在死前替“遗孀”找一处小室,让怀孕的她,独自过活,生下后代。   而一个蚂蚁族群里,永远只有一个蚁后,她会继续拥有许多其他雄蚁。   他们是她的“妃”,只要负责不断与她交配,受精,怀孕产卵,将族群继续壮大,繁衍下去。    96.痴         人人都知道,阿蛮记的“玫瑰花卷”,天下无双。   甚至连美食栏目的记者都来竞相采访。      “嗱,这位就是阿蛮记的老板啦!”   还没等阿蛮反应过来,一个摄像机镜头便被推到他面前。   有些拘束,但很快适应了,扬起一个微笑,点点头,又朝镜头挥了挥手。      “老板,能不能请你给我们说说,怎么会想到要做这种‘玫瑰花卷’的呢?”      “……是因为我女朋友咯!她很喜欢玫瑰,我也常常会送她玫瑰花。但又觉得这样摆着,总会凋谢,好可惜咯,于是就拿玫瑰酿成玫瑰露,然后加在面粉里,做成玫瑰形的花卷,再送给她。这样既好看,又好吃,她也很喜欢。”      “哇!原来这么浪漫啊!”   记者不由得赞叹,说话间,店外排队买花卷的人已经排起了长龙。      “那你生意这么好,也不请人帮手?店里就你一个人吗?”      “不是啊,我女朋友也会帮我一起呀,她就在后面厨房里。我们每天从凌晨3点开始做花卷。   和面,调配玫瑰露,拌葱油,都是她帮我手。她舍不得我累,又不肯用机器和面,说那样会失了面粉的柔韧口感。花卷好吃,都是因为她花了很多心思。”      “那你们每天这么忙,还有没有时间像其他情侣那样约会啊?”      “当然有啊,我们每个周末都是不开档的,就会一起在家里看看DVD,或者也会逛逛街,看看电影。”      “哇,那你真是二十四孝好男人了!可不可以请女朋友出来,一起拍个合影呢?”      阿蛮笑了笑,“我女朋友比较内向,不喜欢见生人的,而且后面确实忙,走不开。你看,还有好多人排队呢!”      “哦……”   记者觉得遗憾。   厨房和前面,只隔了一道门帘。   那里面,有怎样的一个女人?   她心灵手巧地炮制出一朵朵美丽的花卷玫瑰,令外表普普通通的阿蛮,脸上发出那么甜蜜的笑容?      好奇的记者还是不甘心,趁着阿蛮收钱的时候,猫身偷偷溜进后面的厨房。      小小的厨房里,根本空无一人。      只有几百屉蒸得热气腾腾的花卷,如绽放的玫瑰,散发着淡淡香味。   墙上,挂了一张大大的,周慧敏的海报。   还有阿蛮自己PS的一张合照,裱了镜框,摆在案头。   周慧敏靠着他的肩膀,手里捧了一束玫瑰,笑得甜蜜。      这就是那个喜爱玫瑰又体贴的女朋友?!      原来,她不但藏身厨房内,更只存在阿蛮的幻想里。   他和一段根本不存在的爱情,做出人间最旖旎的滋味。   也融入自己无处排解的,不可告人的,一片痴。                97.嫣         无论顺境还是逆境。   无论贫穷还是富有。   相爱相敬,不离不弃……      新郎和新娘的声音,甜得可以滴出蜜。   如玉,听得几乎要落下泪。      这世上最动人的誓言,字字如刀,割得她支离破碎。      今日盛装打扮,一如当年温婉美丽。   站在他面前,却是参加他和别人的婚礼。      她远远坐在宴席一角,所有来宾都欢欢喜喜地瞩目着新人。   唯有她,孤零零坐在那里。      这喜宴,是她爱的祭礼,断送她一生所盼。      “在礼成之前,我还要问问,有没有人反对呀?”   司仪半带调侃,台下众人笑着,大喊“没——有”。      我……反对。      如玉心里已经呐喊了出来。   但终于没让自己发出声音。   只微微牵动了嘴角,但又用牙齿紧紧咬住,泪却忍不住滑落下来。      “那,就请诸位举起酒杯,祝福这对新人吧!”   司仪的声音,激情澎湃。   台下举杯的声音哗然一片,热闹非凡。      她慌忙也随着其他人站起身来,举起手里的香槟酒杯。   香槟的气泡冉冉上升,遮住她眼中失态,脸上泪痕。      怎么会这样?      他该是属于她的呀!   他也曾对她说过“不离不弃”呀!   他27岁中举,意气风发,还搂着她的腰,笑着吟诵:美人如玉剑如虹……      但风花雪月,不敌国难当头。   他推迟了婚礼,说要戒诗、戒酒、戒美人,全身心投入仕途,要为民请命。   而美人如玉,只为他一人,蹉跎一生。      他说过,如能给他一个升迁的机遇,他必定能改变国运。   要帮助林则徐禁烟,还要和梁启超他们一起,轰轰烈烈地革新!      她也说过,她愿意等。      38岁,他终于中了进士。   而她,为了不肯服从父命另嫁他人,离家出走,落发为尼。      48岁,他辞官回乡。   再见面时,她红颜早已逝去,美人不再如玉。   而他,仕途失意,也失了如虹剑气。      但他,许她来世!      说好了要一起投胎,要记得对方,要再续前缘!   为什么自己做到了,他却没有做到?   他竟完完全全,将她忘记!      更无法相信的是,他竟投胎,成了女人!      他今身,甜蜜地躺在别人怀里,成了他人的妻。   连一个让她去争、去说反对的机会都不给!      前尘一切,那句“再续前缘”,原来早已失去意义。   他或许只是一时感慨。   是她误会了,太当真。      他上辈子如此不得志,为什么还要记得?为什么还要回忆?   当然最好忘得干干净净!      新人,双双敬酒来到如玉面前。   他,在另一具女人身体里,挽了新郎的手,递给她一杯酒。      她接了,手微微有些颤抖。   当初黄泉路上那杯忘忧茶,她不肯伸手。   但现在——   “来,我敬你们夫妇,祝你们,今生幸福。”      如玉仰脖一饮而尽,眼眶中的泪和一世的苦等,最后只化作一笑,嫣然。                98.紫         骆苏第一次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是在一个下雨的夜里。   它的主人开门回家,怀里抱着一只乖乖巧巧的小猫。      “骆苏,你看,我给你带了一个玩伴呢!”   主人双手将小猫托着,小心翼翼地送到它面前。      骆苏冷冷地看了一眼,默不作声侧头望向窗外。   雨丝打在玻璃上,滑下一道道泪痕。      它听主人的朋友对主人说起过的。   如果所养的宠物已经年纪大了,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先抱养一只新的。   这样,即便老的那只死了,也好有新的寄托,不至于太过悲痛。      骆苏懂的。   十八年了,它能明白主人的心思的。   十八年对一只猫来说,已经够久了。   最近,它已经老得不太走路了,只天天趴在宽宽的窗台上,看夕阳西下,看草木凋落。      回想起来,主人也不算是对它不错。   半个月大的时候就把它抱回家。   那时,它还是一只站都站不稳的小猫。   浑身浅浅的灰色,没有一丝杂毛。      那时,主人也还是个刚大学毕业的少女。   逢人便说,“看,我养了一只紫色的小猫!”   人家纠正她,这猫不是紫色,是灰色的!   但她不相信,她认定了那是紫色,还给它取了名字,叫作“骆苏”(上海俚语:茄子)。      她叫它名字的时候,嘴唇微微撅起,样子很可爱。   它很喜欢。   于是,它也跟着无视自己一身灰色,成了她心目中的“骆苏”。      骆苏想想,自己也算有些符合紫色的某些特质,比如,忧郁。   还记得主人出嫁的那天,它戴了一个紫色的领结,代替主人已故的父亲,送她走上红毯。   新郎牵起主人小手的时候,它的眼眶湿润了,无以名状的感伤。   好像割舍不下,但又不得不放手。      那时候,它有些嘲笑自己的多愁善感。   但想不到,现在终于到了真的该放手的时候。      主人开心地逗弄着那只新来的小猫,完全忘记了它在窗台上兀自伤感。   它知道,自己是时候该离开了。   要去一个谁都找不到自己的地方。   把最优雅的姿态留给主人,把最喜爱的紫色,留在她记忆中。      它有准备的。      那一天,依然有雨。   骆苏趁着主人开门拿报纸的时候,突然猫身站了起来,奋力蹿了出去!      “骆苏!你要去哪里?”      它听见主人在后面喊,但它不能回头。   它怕看见主人的脸,看见她撅着嘴叫它名字的样子。      大雨中,它只轻轻一闪身,便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      它知道,主人不会忘记它的。   它还在主人窗台的那个空花盆里,偷偷撒了一把薰衣草的种子。   等来年五月,阳光正浓,她会看见有一盆紫色的小花,盛开在她宽宽的窗台上面。   就像它以前那样,懒懒趴在那里,等她下班回来的样子。        99.维         那一天,黑先生、布鲁斯、田老夫子和我,四个人去了“沸腾鱼乡”吃午饭。      席间,我说起莲蓬鬼话有个帖子,讲上海那根“龙柱”的故事。   黑先生听着听着,突然感慨,说他来上海这么多年,却从来没有见过龙柱。      于是,我很耐心地从头给他细细讲起:   这个龙柱所在的位置,听说是一条龙脉,当初打桩的时候,怎么都打不下去,就是因为地下有条暗龙……      布鲁斯这时候冷冷地打断了我,“你见过龙吗?你怎么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龙?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你还说那么神神叨叨的。”      我愣了一下,“我是没见过龙,但我没见过的东西多了,难道它们就都没有存在过?”      田老夫子这时候嘴里还叼了一块肉,但也忍不住反驳我,“哎?那你起码应该论证一下它的存在。但你如果根本不能证明它的存在,那么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只能是它根本不存在。”      黑先生倒是站在我这边的,“我没见过它,但是我相信它有可能存在。因为,同样的,你也不能证明它肯定不存在呀!”      我赶紧帮腔,“是啊是啊!只不过它不存在于我们的空间中呀!”      黑先生这时候突然停下吃饭的动作,沉思半晌,突然说:“有可能——它存在的!只不过是存在于第四维空间中!”      布鲁斯含了一口饭,有点呛到了。   “咳咳,照你这么说,如果毛主席曾坐在这里吃饭,而现在我们也坐在这里吃饭,那是不是可以说,我们和毛主席就有可能一起坐在这里吃饭?”      黑先生很深沉地点了点头,“你看,从三维空间来说,我们是四个人坐在这里吃饭。可是,如果从四维空间来说,在某一个时间点上,就有第五个人,比如,毛主席,他也曾经在和我们相同的地方吃过饭。在茫茫的历史长河里,人的一生太短暂了,几乎短到可以忽略不计。那么,那我们和毛主席在这里吃饭的时间差距,也几乎可以短到忽略不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确实是和毛主席在一起吃饭了!”      田老夫子听得嘴里的饭都喷出来了,“那毛主席在他的第四维空间里买了单,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给钱?”   他说完,哈哈大笑着抬手去搭黑先生的肩膀。   突然只见他“哎哟”一声叫唤,脸色一变,手停在了半空。      “怎么啦?”   我们关切地问他。      “哟哟哟,我突然胳膊扭到了……”      我马上看着田老夫子扭到的胳膊后方,惊叫起来:“呀呀呀!毛主席,您真的在这儿……”      这下,连布鲁斯和黑先生都笑得喷饭了!      这顿饭眼看着是吃不下去了,桌上的每一道菜里,都有我们四个人喷的饭粒和唾沫星子,嗯,也许还有毛主席的。      于是,我们决定赶紧结账走人。      等我们嘻嘻哈哈走出门口的时候,门口迎送客人的小姐还很有礼貌地跟我们鞠躬,并说:“五位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顿时,我们再也笑不出来了。      从此,我们再也没敢去那家沸腾渔乡吃饭。               100.绗         最讨厌,就是乍暖还寒时候。   好容易今天换上了新买的薄春被,结果,偏偏晚上就降温10度!      豆豆瑟缩在轻轻薄薄的被子下,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还是第一次单独一人睡觉呢。      之前合租了好几年的女孩,突然认识了一个老外,出国结婚去了。   害得她一时找不到人替补。      平时也倒还不觉得寂寞。   今天突然屋里少了室友叽里呱啦煲电话粥的声音,甚至连窗外虫鸣的声音都听不到。   她才觉得有些不适应。      想了半天,她决定不勉强自己睡觉了。   打开床头灯,披了件毛衣,找本小说书看。   结果,才没看几页,一个巨大的蛾子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没等她反应过来,就直直朝她的脸部冲过去。   豆豆吓得她哇一声大叫。   整个人蒙进了被子里面。   还能感觉到那只蛾子擦过她的头顶,不停撞击着床头灯灯泡的声音。      豆豆躲在被子里,一动也不敢动,突然间,心头一阵委屈,哭了起来。      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   不是一直都是对自己的独立引以为傲的吗?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她的眼泪,止不住地往外冒,沾湿了春被的里子。   有些懊恼,但又任性地由着自己哭下去。   也许有自己的哭声陪伴,这个夜晚,起码不会太安静。      “豆豆,豆豆?”   恍惚间,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豆豆一惊,倒是不再哭了。   她揭开被子的一角,往外一看,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个男孩子站在她的床边。      “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      她警惕地坐起身来。      “哦,你别怕,我在你的梦里面。”      啊?什么什么?      “你已经睡着了呀,我只是进入了你的梦境而已。”      豆豆用力眨眨眼睛,觉得很不可思议。   眼前的男孩子,有一张看着很舒服的笑脸。   他温柔地伸手替她掖了掖被,顺势就坐在了她的床沿。      “快睡吧,放心,我会一直陪着你!”   男孩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听着很温馨。   豆豆有些紧张,但又觉真能放下心来,从容睡去。   料峭冷夜,他像一个守护天使,拍着她的被子,轻轻哄她入眠。      第二天一早,豆豆醒过来。   第一件事情就是看向床沿。      哎?   真的是梦。   呵呵呵……      她有点嘲笑自己的愚蠢。   又想起昨晚哭湿了被子,要看看有没有留下难看的泪痕。      揭开被窝,扯开被套。   豆豆呆住了。   她竟发现,里层的薄棉上,固定棉层用的绗绣线,不知是不是由于机器故障,歪歪曲曲绗成一个图案,像是一个人的脸。      那张脸,她见过的。   就在!就在她方才的梦里面!             101.楼         汨罗江畔。   有一栋小楼,临江而建。   此楼共三层。   形古朴,有先秦之风。   但奇怪的是,一层二层皆是空堂,不设一物,甚至,没有上行的阶梯。      而这第三层,是一个雅间,左右有窗。   正前方却当空横出一平台,雕栏四围,腾凌于江面,看似险峻,但气派非凡。   这平台之上,放置了一张长榻。   而榻上,坐了两个人。      一人须眉髯髯,不怒而威。他身穿直裾窄袖灰色袍,腰佩七星龙渊宝剑。   而另一人,白须垂银,头戴峨峨高冠,身穿曲裾大袖白色袍服,举止儒雅,神采奕奕。      这二人也不说话,只欣赏滔滔江水自榻下奔腾而过,偶也极目远眺,似是等待着什么。   长榻中间,一张小几。   摆了一壶酒,两个酒杯,还有一盘角黍。   角黍用五色绳捆扎,冒着丝丝热气。      二人各自斟了酒,举杯向对方致意。      忽而,隆隆鼓声,由远及近。   灰袍人一口酒尚未碰着唇,便急急放下杯子,唰地站了起来,凭栏而望。      白袍人反而气定神闲,丝毫不为所动。   他一口饮尽杯中物,放下杯子,又悠哉地剥开一只角黍。   顿时,香气四溢,艳黄的黍米,裹了褐红色杨梅蜜饯,衬着碧绿的菰叶,煞是诱人。   他咬了一口,闭上眼,享受软糯芬芳的甜。      “三闾大夫怎么还有兴致吃角黍?龙舟就快划到这里了!”   灰袍人惊讶地回头,看见白袍人已经吃掉了一只角黍,正在剥开第二只。      “伍大夫,输赢乃天定,不为你我二人看或不看左右。但角黍要趁热才美味,您不来尝尝?”   白袍人将剥开的角黍递向他。   那展开的菰叶竟承托着角黍,平平稳稳地飞至灰袍人手中去。      灰袍人手里托着角黍,心不在焉地咬了一口,双目还是紧紧盯着远处。      白袍人浅笑着起身,并肩站在灰袍人身边,“味道如何?”      “唔,都说这角黍是为纪念你于此投江而创制……你还真有口福!可我每次吃到它,就想起自己的尸身,被那吴王夫差用皮革裹了,投入江里——也算和你殊途同归嘛,怎么就没人做点什么吃食祭我!”   灰袍人三两口吃完角黍,愤愤将那菰叶一掷,投入江水,瞬时被急流一卷无踪。      “伍大夫,可这龙舟竞渡,却是为你而设,他们是要争相迎接‘涛神伍君’呀!”   白袍人毕恭毕敬地朝灰袍人拱了拱手,行了个礼。      “哼!可后来也被世人说成是为纪念当初争相打捞你的尸体!这真是奇怪了!你为的是保楚,我为的是灭楚,你我二人各司其主,甚至可说是敌我关系,为何又同在一日被人纪念?这些后人,真是毫无原则!”      “呵呵,伍大夫,你我虽身隔百年,但其实,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只有一个名字,便是‘忠心为国之臣’。”      灰袍人听了,重重叹了口气,还没开口,忽见几只快舟终于崭露头角,出现在他视线之中。   舟上,鼓声如雷,士气昂然,船橹齐刷刷轻点波涛,所有人都直直盯着前方。      打头的龙舟飞快地前行,但突然,又被后面的赶上,仅差之毫厘,咬得甚紧,不分伯仲过了平台之下,几乎同时到达了终点,但细看,还是后来者居上,先于一个龙头获得最后胜利。      灰袍人有些失神。   但好似又感悟了什么。   “是啊……屈原老弟,这端午赛龙舟、吃角黍,究竟是为了祭奠你,还是为了祭奠我,早已失去了意义。重要的是,你我的节气,他们都还记得。就好像这龙舟竞渡,输赢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都曾尽力。”         汨罗江,一年一度的端午,都会进行龙舟竞渡。   龙舟行至终点前的一处湍急流域,所有队员都会突然觉得头顶有一片阴凉。      某个掌舵的队员无意间抬头,恍惚看见江畔有一小楼,楼上站了两个衣袂飘飘的古人,正在屏息观看。      但等他到了终点,再回头细看——   空空的汨罗江畔,两边巍峨青山。   哪里来的凭栏而立之古人?   又哪里来的观龙舟争渡之楼?          102.妞         东宝从没有见过这个女孩。   他好奇地摸摸她的小辫子,还朝她做了一个鬼脸。      女孩倒也不生气,只笑嘻嘻地任由东东扯着她的头发,绕着她不停转悠。      她看起来应该比东宝大个三、四岁的样子。   个儿不高,脸色也不好,有些发育不良,但模样俊俏。      “我叫东宝,你叫啥?”   东宝煞有介事地向她自我介绍。      女孩愣了一愣,“我也不知道我叫啥……大概叫妞儿吧。”      “啊?你爸爸妈妈不给你取名儿吗?”   东宝不解,眨巴着眼睛追问。      “嗯……”   女孩低下头。      “那你爸爸妈妈带你去公园玩吗?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哦!”   东宝说着,得意了起来。   “我爸爸妈妈等一下就要带我出去玩的!他们还给我买了好多好多玩具!我最喜欢的就是奥特曼!你看,我有这么多这么多奥特曼!”      女孩皱了皱眉头,看着东宝一件件亮出各种各样的玩具,有些不知所措,但又忍不住好奇。   刚想伸手去拿一个,东宝就小气地收了起来,生怕她碰。      女孩有些尴尬,只轻轻叹了口气。   “我什么玩具都没有,也没人带我出去玩……”   她说着,眼眶泪珠儿滚动着,扑簌簌往下掉。      东宝见她哭,一下子慌了。   “你别哭呀!那……以后我陪你玩吧!”      女孩擦了擦泪,抬起头瞪大了眼珠望着东宝。   “好啊!那咱们走!”      女孩站起身来,三两步爬上窗台。      “哎,你要干嘛?”   东宝抬头看着她。      “我带你从这里走!我可以像奥特曼一样带你飞哦!”      “真的啊?”   东宝兴奋了!   他也跟着爬上了窗台,手里还抓着一个奥特曼。      女孩微微一笑,只向前一倾,便纵身跳了下去。      “……妞儿,等等!”   东宝大叫着,也跟她一起,跳了下去。      六月一日,是儿童节。   本来爸爸妈妈打算提早把东宝从幼儿园接回家,让他午睡一会儿就带他去公园玩。   但不知道怎么的,他午觉睡了一半,却莫名其妙地爬上了窗台,大叫一声“妞儿,等等”,便从十八楼的窗口,翻身坠了下去。      妞儿?   妈妈愣在空空的窗台边。      她想起当初怀头一胎,是在乡下老家,生的是个女孩。      当时,爸爸怏怏地抱着刚出生的孩子。   一旁的婆婆悄声说,“唉……怎么是个妞儿!赔钱货!扔下崖去,没人知道的!生个男娃才能传宗接代……”         六月一日,国际儿童节。   说是“国际”,但其实除了社会主义国家,很少有其他国家庆祝这个节日。      它该是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为了反对虐杀儿童和毒害儿童的日子。      请问,有什么好庆祝?             103.贞         没有任何征兆。   也没有防备。      突然,就停电了。      她没有动。   甚至懒得害怕。   只是有点累,瑟缩在墙角。      屋子很大,大得没有边。   她只占据着这样一个角落。      而剩下的,全部奉献。   奉献给,期待。   黑暗中的期待。   不敢挣扎,只能以这样一个姿势。   躲在墙角里。   好卑微。      在黑暗中,她看见电话座机的冷光无端端亮了起来,接着,又传来铃声。   她接听了,是阿灰。      “喂?是你吗?打了老半天了!怎么才接?”      “我没留意。刚回来,累得很。”      “那你遇见‘飞天’了吗?你们两个有机会发展吗?”      她沉默了一下,“……没感觉。”      “怎么会啊?‘飞天’那么帅!女孩子们见了他都直流口水啊!”      她叹了口气,拿了听筒,慵懒地瘫软在地板上,四肢舒展开来。   月光洒在她脸上,眼神中透着哀怨。      突然,黑暗中传来钥匙的窸窣声响。      “他回来了!不和你说了!bye!”   她匆忙挂了阿灰的电话,全心关注门口。   她的视线习惯了黑暗,可以清晰看见门锁转动。      一个男人开门进来。   月光下,他的白色衬衣泛着光晕,松开的领口,露出古铜色的肌肤。   “唉!这破物业!又停电!等下球赛也看不成了!”      她迎了上去。   不等他放下背包脱下鞋,迫不及待地扑入他的怀中。      “猫猫?呵呵……你看我多好!要不是为了你!我就去酒吧看球赛了!”      他搂着她,感觉着她撒娇地蹭着他的脸颊,身体炽热,微微震颤。      “怎么啦?这么想我?呵呵呵……”   他将她整个搂在怀里,手轻柔地抚摸着她曲线玲珑的身体。      “啊……”   一股奇异的酥麻感,从她腹部游走扩散,更于喉中翻滚着,溢出来,一如婴儿嘤咛啼哭。      “呀?你怎么发出这样的声音?不会是发情了吧?猫猫!不可以哦!不可以随随便便被公猫上哦!你大肚子了我可不喜欢了哦!”      他半开玩笑地指着她的鼻尖。      “喵~”。   她连忙克制着自己的声音,小声地叫着,去舔他那根手指。      “才不会呢!我不会和别的公猫交配的!”   她心目默默地想。      “我只深深爱你,主人。我只对你忠贞。”   她内心呐喊,说着他无法听懂的爱语。       104.砾         你不喜欢暴风雨。   但偏偏这样一个夜里,你独自一人在家,却遇上了暴风雨。   关了所有窗户,雨点却啪啪啪地敲着玻璃。   像是恶魔,挣扎着要撞进你的世界里。   令你浑身觉得闷热、恐惧。      你打开风扇。   扇页转动的时候发出难听的嘎嘎声。   你无法忍受。   但又不得不仰仗它搅动着屋内快凝固的热气。   这热,令你脆弱地透不过气。      突然,你听见有人敲门。      奇怪。   这么晚了,是谁还会在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登门?      你问了一声:谁?      男人的声音隔了门板传进屋内:是我。      你有些诧异。   这声音你认得出!   是分手了3个月的男友!      但,既然已经分了手,他又如何会在这样一个夜里前来访你?      你小心翼翼打开了门。   他可怜巴巴地站在门口,五官模糊在雨里,浑身都湿透,发丝还在往下不断地滴水。      “你……怎么会来?”   你冷冷地问。   都已经说清楚分手了,他怎么还是阴魂不散!      “对不起,之前是我错!没有好好珍惜你!所以……”      他说着,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精巧的丝绒盒子。   打开它,黑色衬里,闪闪地,嵌一枚起码有一克拉的钻石戒指!      你怔住了。   钻石切面折射了微弱的玄关灯,迷离中散发耀眼的光芒。      你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   这么大的钻石!从没有见过呢!   你觉得有些眩晕。   那枚戒指像是有一种魔力,令你无法开口,只深深着迷。      男人不起眼的样貌,在这光芒中突然变得英俊了,激荡起你心中甜蜜。   甚至连外面的狂风暴雨都显得是激情的浪漫。      只见他嘴角扬起一个微笑。   渐渐贴向你,呼吸呵上你的唇畔,有些痒,有些湿。   你也迎向他去……      突然,你吻了个空!      你明明还在他怀里。   但他却渐渐变得透明。      你惊讶地尖叫:“你怎么了?怎么会这样!”      他却冷冷看着你,“呵呵,这就是我爱过的女人?一颗石头,就可以收买回你的热情!我却为了你……”      说着,他的英俊的外貌溶化了!   他整个人,成为暴风雨中一股气流,席卷着你的身体,令你彻骨生寒,然后,又决然地,消失不见。      而原本他手中的钻石,也瞬间黯然,最后,变成一颗毫无光泽的沙砾,掉落在地。       105.施         孩子的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方蓉手里的面包。   他的脸,从污秽中透出真诚来。      方蓉有些为难。   这可是她的整顿午餐呀。   还是刚从一家出了名贵的面包店买的。   花了她半小时时间排队,而且还要赶着回公司开会。   如果给了这个小乞丐,一定没时间再去买别的东西吃了。      但她还是忍不住蹲下身来,跟小乞丐商量:“小弟弟,姐姐也没吃饭呀……这样吧,姐姐分你一半好不好?”      孩子摇摇头,猛咽口水,发出很小的声音:“饿……”   然后又捂着自己的肚子,“痛……”      方蓉看着他小小的身体微微发颤,眼眶里蓄满了泪花。   她最后一丝挣扎也被彻底被击溃。   老老实实将手里的面包递到他怀里。   接着,又给塞给他十块钱,“小弟弟,面包要是不够,再去买点管饱的吃,知道吗?”      孩子紧紧抓着面包,又把十块钱攥在手里,用力地点点头。      方蓉叹了口气,站起身来。   孩子已经转头跑开。      她看着孩子小小的身影消失在人群里,突然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他为什么要跑?   而且看他刚才饿得发抖的样子,又怎么能跑这么快?      方蓉心头一凉,跟着孩子跑的方向快步走去。   只见孩子已蹿入了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   她一眼瞥见有几个同样乞丐打扮的妇女聚在那儿。      方蓉赶紧躲在转角,她确定自己不会被巷子里的人发现,又可以清晰听见她们的对话。      “哎?二狗这么厉害!这么一会儿功夫就讨着吃的了!”      “嘿嘿!看!那傻娘们还给了我十块!”那孩子的声音此时听起来非常得意。      方蓉气得牙都痒痒了!   这孩子才这么点大年纪!   怎么能这样欺骗她的感情!      她刚想冲出去,却突然听见巷子里传来一声惨叫。   探头一看,刚还在得意地夸耀自己的孩子,此时已经口吐白沫躺倒在地,嘴里还塞了一口鼓鼓囊囊的面包。      方蓉吓得腿都软了。   她赶紧抽身后退,逃也似的离开巷子口,一路踩着棉花似的回了公司。      第二天,方蓉从电视新闻里得知,这家面包店的师傅昨天在做面包的时候,误把一大包生石灰制的干燥剂当糖霜洒在了面包上,导致数位消费者食后,咽喉胃部不同程度灼伤。   从此,她再也不敢,乐善好施。             106.婚         女人面朝妆镜,静静站在那里。   自眉梢轻轻挑起一朵微笑,无需牵动嘴角,肆意盎然。      她全身洁白。   乌黑的秀发,披在圆润肩头。   耳际,点缀一朵盛放百合。   简简单单,一袭白纱。   露纤细锁骨,藏丰腴双峰。   缀了蕾丝的裙摆,掩于膝下,显匀称修长的小腿,衬一双银色细致高跟。   束腰的丝绸,隐约流动光晕,于曼妙腰后打个蝴蝶结,像上天赐予的一份礼物。      日子正好,阳光和煦。   倒也没挑什么黄道吉日,想到是今天,便是今天。      是的,今天。   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也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样的勇气和决心。   她也曾忐忑,犹豫,纠结。   但终于。   还是决定。      时间差不多。   他也该来了。      她看了看钟。   滴答滴答的声音,牵动心跳。      她深吸一口气,优雅地在镜前旋转。   裙摆风中扬起。   她整个人,便在阳光之中,绽放开去。      她对自己点点头。   停下来。   屋内的一切,也都静止了。   陪她一起,等他前来。      门敲响的时候。   她才舍得将视线从镜子里移开。      打开门。   他就站在面前。   脸色有些憔悴。   但眼神透出惊艳。      她浅浅一笑。   将自己的左手,递向他去。   十指纤纤,无名指那一枚钻戒,独自耀眼。      “你愿意,为我,摘下它来么?”   她的声音柔柔的,但坚定。      紧紧箍着手指的那枚钻石,成色依然不减当年,但见证不了她和他的永远。      他愣住了。   但还是缓缓执起她的手,替她褪下那枚戒指。      她蹙眉,有点痛。   那根失重的手指,空留下一道深深的痕。      不要紧,总会渐渐淡去。   一切的不开心,也终究会被忘记。      她收回手,按在起伏的胸口。   那里正涌动着一股被束缚了很久感觉。   叫做,自由。      是的,自由。   全身而退,做回自己。   也顺便成全他。      婚。   可以结,也可以离。      那不是衡量幸福与否的标准。   那只是一纸证书。   证明你和他,曾共同度过一段人生历程。      不论一段爱情的最终结局,是结婚还是离婚。   都请用最美丽的姿态,给自己一个充满希望的,优雅的,崭新的——开始。      好么?    107.泓         敏仪低着头走进门。   原本哄闹的教室,霎时安静。   静得有点怪异。   好像每个人,都在偷眼看她,令她浑身发麻。      敏仪不自然地咳了一声,走到最后一排。   刚一坐,旁边的小璐就马上触电似的站了起来,往前挪几排才坐下,离得她老远。      敏仪愣愣地张大了嘴。   有些难堪。      她第一反应是偷偷抬了抬肩,努力吸了口气,闻了闻自己腋下。   ——没有什么异味呀!      再侧头嗅了嗅衣领。   ——也没有汗臭呀!      奇怪……   那为什么大家都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又为什么要避开她?      敏仪知道自己胖,平时动不动就出汗。   她已经很注意自己的体味了。   除了在腋下擦爽身粉之外,也会在身上各个部位洒一些清淡的香水。   自己刚才只不过去了一个厕所呀,又没怎么出汗。   而且从厕所出来之前,也已经闻过自己身上没有什么味道。   怎么一回来,同学们突然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她想找个人问明白,可又不敢。   只能如坐针毡,熬到下课。      回到宿舍。   敏仪立刻冲到浴室洗澡,又洗掉所有身上衣物,换了干净的床单被套。   还在宿舍里喷了半瓶子空气清新剂。      但。   其他女孩子回来的时候,还是那副鄙夷的神情。   她们小心地避开她的所有东西,甚至连平时和她最要好的阿梅都不肯和她说一句话,匆匆拿了自习的书本就和其他几个人逃也似的退了出去。      敏仪忍不住鼻子一酸,泪流到鼻翼边,甚至也不忘去闻。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终于鼓起勇气追了出去。   跑到楼梯边,大叫一声“阿梅”。   阿梅的背影颤了一下,但仍不肯停下,三两步奔下楼,消失在敏仪的视线里。      敏仪觉得自己快窒息了。   脑子昏昏沉沉的,好像地板也在旋转。   她的鼻子里充斥了各种香味,但还是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断散发着臭气。      她闻不出来!   但全世界都闻得到!他们都嫌恶她的味道!      终于,她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身体往前一倾,整个人滚下楼梯,头撞在了铁栏杆上,当场毙命。      敏仪的魂离开身体的时候,还在那里不停地闻,闻着自己的肉身。   浓重的血腥味,刺鼻的香水味,淡淡的沐浴露味,还有方才沾到的空气清新剂的柠檬味。      没有丝毫臭啊!      她满腹狐疑,飘飘荡荡,来到自习教室。   阿梅和其他几个人正在小声说着什么。   她忙急切地凑过去听。      “唉……怎么会这样啊?我觉得敏仪不是这样的人呀!”      “你怎么知道她到底怎么样的!露西可是亲耳听见她在厕所发出很重的吸鼻子的声音!肯定是在吸毒!否则不嫌厕所臭吗!      “对啊!怪不得我有一次还在浴室看见她拿着一个针头戳自己的手臂呢!好恐怖哦……”      敏仪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不是的!不是的!那是因为糖尿病,我要注射胰岛素啊!”      但她的声音,飘飘渺渺如浮尘飞散。   没有人能够听得见。         人言,如水。   点滴之渺,汇而成泓,可令无辜的人,惨遭灭顶。                      108.静         过了旅游开放时间。   岳阳楼内,没有半点灯火。      Clare塞了一副耳机,百无聊赖地嚼着一块口香糖,站在楼的最高一层。   眺望出去,只可隐约见着巡夜人手电忽闪的微弱光芒。   偶有蝙蝠发着鬼魅的声响划过耳际,穿透他播放的音乐,又淹没在黑夜中,悄无声息。   远处,是闻名天下的洞庭湖水。   但此时看不到波光粼粼,只是隐约有船只的影子浮沉其间,但也觉黑乎乎的,看不真切。      这样一副乌漆麻黑的景致,与范仲淹《岳阳楼记》中所描述的,相差何止千里?      名楼千古,几经翻修改造,周围世事变迁。   什么都不一样了。   只剩下名字,还是叫“岳阳楼”。      Clare只觉自己又被重重欺骗了一次。   中国的古代文人,都是精于广告词的大骗子!      他这几天跑遍了江南三大古楼——武汉黄鹤楼、江西滕王阁,还有这湖南岳阳楼。   前两个楼都是建国后重建的,不复古风,也就罢了。   总指望这岳阳楼,是唯一保有旧貌的古建筑,听说还是“四A级”旅游胜地。   但想不到,从白天一直看到黄昏关闭,又费了很大力气偷偷潜入景区来欣赏传说中的“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皓月千里浮光跃金”的夜景。   他所欣赏到的,不过如此而已。      大大的失望。   甚至对整个中国文化,都失去了兴趣。      “年轻人,你要静下心来才行。”   突然,一个声音从他背后传来。      Clare一回头。   见是一个身着古装的中年男子,长长的袍子下,没有双脚。   他整副身体漂浮在半空,但脸带慈祥笑意。      “Wow!你是鬼?中国鬼?”   Clare用生硬的中文兴奋地问。      来者点点头,“年轻人,你要欣赏中国古韵,就要懂得,静。”      “静?”      “首先,关掉你那个时代的音乐,吐掉口中的口香糖。”      Clare有些狐疑,但还是照着做了。      来者捋了把胡子,双手扶了他的双肩,带他面朝湖水,凭栏而立。   “而后,你可以放耳去听,听湖水夜色中暗涌,涌动从古至今生生不息的旋律。再放眼望去,看!一轮明月如诗篇传诵,便映照其中。”      正说着,忽而风吹云动,月光霎时透出长空。   湍急湖水,月影却静沉于湖底,又泛上湖面一轮光辉,是所谓,静影沉璧。      “好!你现在慢慢的,深吸一口气——有没有闻到一种木质建筑特有的沉朴味道?这味道,掩于岁月之中,没入新漆之下,浸淫了千百年来历史沧桑,藏万变,于不变。”      是了,那就是千古名楼,岳阳楼的味道。   是日趋商业化的旅游景点背后,渗透出来的浓浓古意。   这绝非楼中所贮的那些文人墨客留下的字迹所能记载的东西。      Clare只觉自己穿越了时空。   仿佛,跟随着这个气味,回到了千年前的唐朝。      “啊,我知道!你就是……范仲淹!”   Clare突然惊呼起来,“你写《岳阳楼记》!所以你懂!”      “呵呵,你误会了。我不是范仲淹。我是,滕子京。”      “滕子京?哦!那个谪守巴陵郡、重建岳阳楼、求记范仲淹的滕子京?!”      来者点了点头,“范兄一生中,其实从来未有踏足岳阳楼。他的记述,只是凭我当时寄去的《洞庭晚秋图》,应付我想要表彰自己功绩的一颗浮躁的心,也借机抒发他自己‘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伟大胸襟。我们两个,在那个当下,都无法像现在这样,静下心来,笑看风云。”      Clare似懂非懂,但又觉对中国的文人,有了新的认知。   他们的“见山不是山,看景不是景”,背后其实藏了许多值得探究的秘密。      但当他再次侧头想去询问的时候,只见那人已很快融入了静谧的夜色,消失无踪。    109.情         小B也是百无聊赖。   那天看见一个帖子,叫《你说一个字,我写一个鬼故事》,而楼主,名叫“背着蛋壳”。      帖子很长,他只匆匆看了几页。   短短的小故事,不太吓人,但尚算精致。   一时兴起,他决定跟这个楼主开个玩笑。      于是,小B注册了一个网名,叫作“背看蛋壳”。   又发了一个同名的帖子“你说一个字,我写一个鬼故事”。   在帖子里,他声称这是背着蛋壳的第二帖。   除此,他还引用了原帖开篇的所有字句。   粗粗一看,几可乱真。      他当时只觉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这样一个山寨帖,会引起怎么样的误解?   而楼主“背着蛋壳”,又会怎样反应?      不一会儿,就有人误入了他的帖子纷纷留了字。   小B只觉相当得意。   他这个巧妙的用户名,真的可以瞒天过海呢!   这下,他怎么说也算得上是莲蓬鬼话里最有创意的回帖人了。      他的帖子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原帖的一些常客发现楼主突然另开了新帖,都觉得相当诧异。      晚上,小P洗了个澡,打着赤膊,坐在电脑前,准备验收他的成果。   登录后,却忽然发现找不到自己的帖子了!      难道,这么快就被版主和谐了?      他心里有些失望。   不死心地又在论坛里找了一大圈。   还是没有看见。      他愣愣地看着电脑屏幕,忽觉自己的双眼越来越模糊。   整个电脑屏幕都闪烁着刺眼的光,令他觉得很不舒服。      他不得不闭起眼睛,手揉了揉酸涩的眼角。   靠着椅子,闭目养神休息了一会儿。   再睁开的时候,小P呆住了!      他突然发现,自己眼前所看见的,是原该在他背后的一堵墙壁!      奇怪!   自己什么时候反过身来坐了?      他正想转身,无意间一低头,更惊叫了起来!      他,看见了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一样东西——屁股!      是的!   他竟然看见了自己的屁股!   不是从镜子里,只是一低眼而已!      小P颤抖地用双手去摸自己眼窝的位置。   果然!   那里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      他又慌忙把双手绕到背后艰难地摸索,顿时心里发毛!   他的一双眼睛,不知怎么,生到了后背上!   就在他赤裸着的脊椎两边,不可置信地眨着眼!      他僵硬地转过身体,背对着电脑屏幕。   恰好能够看见,莲蓬鬼话,第一页。   “背着蛋壳”的帖子,《你说一个字,我写一个鬼故事》。   那标题的字,血红,血红。         情,是一己之私欲。      人,贵乎懂得凡事发于情,止于礼。   否则,与禽兽何异?      你喜欢这些故事,便请尊重写故事的人和所有其他看客。   而不是像这样开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以此表达你的一片喜爱之情。   对吗?    110.烛         如果不是今天要加班,小郭不会这么晚还走在街上。   如果不是这么晚还走在街上,她也不会遇见这样一个奇怪的男人。      男人的黑色风衣,在初夏微热的夜里,显得十分怪异。   但他却丝毫不以为意。   只是不紧不慢地跟着小郭,像是在陪她散步。      小郭穿了清凉的吊带衫,但额头上却冒出一层层的汗珠。   她想叫车的。   但全马路的出租车好像商量好了似的,竟然一部都不肯出现在这条平日车水马龙的街上。      她知道那黑色风衣已经跟着自己有足足十几分钟了。   也不像是要劫财,也不像是要劫色。   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时机。      她突然一个转身。   那黑色风衣立刻停住脚步。      小郭看不见他的表情,他的头埋得很低,只看着小郭的脚尖位置,见她突然转身,也不惊讶,只是镇定地停下脚步。      “你……你跟着我干嘛?”      男人这才微微抬起头,一张苍白的脸显露在月下。   “哦,我想找你借个火。”      小郭嘴巴张得老大。      什么?   这人跟了自己十来分钟,就只为了借个火?      她迟疑了一下,但还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火机,隔空扔了过去。      男人稳稳接住了,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黑色的东西。      小郭以为是雪茄。   谁知那人一点燃,火焰冒起,一股蜡香飘溢出来。      小郭这才发现,那竟然是一支黑色的蜡烛!      奇怪。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黑色的蜡烛!      小郭好奇地看着那个男人。   点燃的烛火,摇曳着照耀他的脸。   他的五官摇曳着,飘忽不定。      “你可以许一个黑色的愿望,不论是什么歹毒的愿望都行,只要这根蜡烛吹熄,这个愿望就会实现。”      小郭惊讶极了。   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情!      “真的?那……我要我的上司阿颖立刻死掉!”      她不假思索,咬牙切齿。   如果不是阿颖一直压制她,将她的功劳全部据为己有,她早就可以爬上主管的位置了,哪用现在这样起早贪黑加班加点!      “好!”   男人说完,将蜡烛递到小郭面前。   小郭轻轻一吹。   烛火灭了,一股青烟逸出来,带着一缕说不出来的古怪气味。      第二天。   小郭被发现死在家里的地板上。      她不知道,自己手下最得力的助手小钱,那天加完班回家,也同样遇见了那个黑色风衣。   她也曾在吹熄那根黑色蜡烛前,许下了一个黑色的心愿。             111.题         这几道题,她会答的呀!   她临考前才通通背过的呀!      EMILY只觉得自己浑身发抖。   她几乎握不住手里的笔。   但她还是能流畅地书写答案。   写得有些潦草,但答得工整。      答完,终于,松了一口气。   夜色下,她的脸,苍白得出奇。      静悄悄的阅卷办公室,堆了满满的高考试卷,戒备森严。   但她,还是溜进来了。   要把考场上没答出来的那几道题,补写完整!      EMILY满意地核查了一遍答案,又习惯性地将考卷翻过来,检查自己的姓名。   却见自己端正的字迹旁,有赤红批阅笔写的几个大字——作弊0分!      这字,刺入她眼里,忍不住失声痛哭。      原来,一切已成定数!   即使现在弥补,也已经于事无补了!      但她当时不知道啊……   她只记得收卷的铃声催命一样打响。   前排的人已经站起来交了卷。   而她,却还剩下这最重要的几题没有答!      这些是分数最高的问答题呀!   她会答的!   她只是有点紧张,一下子脑子空白了而已!      但监考老师冷冷地用手指向她,勒令她停笔!      她只觉得天旋地转,思绪混乱,急红了眼,一把抢过监考老师已经收在手里的卷子,疯了似的抄写起来!      监考老师愣住了。   他从没见过一个学生会有这么疯狂的行为,敢从老师手里抢卷子抄答案!      等老师终于反应过来,又将EMILY手里的卷子强行夺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性。      她疯了似的哭吼,恨恨地瞪着监考老师手里的卷子。      三年复读的光阴!   一家人殷切的希望!   还有亲戚朋友那种同情又鄙夷的眼神……      一切,都完了!      她三两下爬上桌子。   攀上了教室的窗口。   毫不犹豫。   纵身,跳了下去。         你也参加过高考么?   你也曾经恐慌、惊怕、怯懦过么?      有没有想过。   考试的意义,不在于考题的本身。   而在于,这是一场对身心的考验。   不但要懂得题目涉及的知识,更要经受得住那种临考的巨大压力。   才能勇敢地,积极地,踏上人生漫漫征途。   而这些题,就是我们人生中第一批要攻克的敌人。   亦是我们成长中,不可或缺的,良师。    112.然         紫竹,于晚风中摇曳。   稍许沙哑,几分黯然。   男人,不知日已尽辉,只顾饮酒。   身边一张蕉叶琴,静静相陪。   她只觉自己,无法介入其间。      夜色渐浓,渐浓。   紫竹那翠绿的叶子也没入夜色中。      男人终于放下酒杯。   随手一抚,琴弦拨弄出一池春水,荡漾开来,缠绵悠远。      男人皱了皱眉,只觉得嘈杂。   琴音丰盈,衬这静夜,有些不般配。      他忽地醉醺醺站起身,挑一株紫竹来。   折了,取最匀称二节。   掏空做一支笛子。      她简直,受宠若惊了。      清瘦的身子,被他的手灵巧婆娑,熟练地凿出七孔。   他又撩起衣襟,反复擦拭直至光洁。   欣赏了自己的手艺,将她轻轻举起,横于唇边。      那初初的一声,微微发颤,略带砂音。   她几乎不能自持。   是与他初吻呢。      不算甜蜜。   只有紧张、青涩和期许。   他的气息贯穿她,渗透她。   指尖收放间,吹奏出一串乐声,涤荡风中,是她用振颤音节,诵他绝世才华。   整个竹林,影姿绰约,一如为她伴舞。   而她,为他,声嘶力竭。      才发现。   原来男人不止爱琴,也爱上她。   他留恋这紫竹林,留恋她的一切。   她知道的。   他不舍得离开,亦不屑于离开。   山涛欲请他出去做官,他都断然拒绝,还写下了一封轰动一时的绝交信呢。      但最后。   他也因这轻慢孤傲,得罪了太多政客,而被随便按了个罪名,处了极刑。      男人最后流传百世的称谓,是“竹林七贤之首”。      紫竹,很是欣慰。   世人不忘她的名份。   而他,也以此为荣,至死不渝。      她不知道,男人刑前,依然选择弹奏琴曲《广陵散》。   她也不知道,男人隐居竹林,不是因为爱她。   只是因世事变迁,他这个前朝女婿,毫无立足之地,但又要扬清高之名,争一时之气。      她依然以为。   他一直深爱她的幽邃,她的清雅,以及,她美妙的,百转千折的,丝竹之音。         很多事情。   只知其然足矣。      何必一定要知道其所以然呢?    113.周末         办公室里,空荡荡的。   只剩下冰蓝一个。      她不想离开,也不想回家。   只想静静留在这个周五。      如果可以,冰蓝甚至希望,永远不要到周五,永远不要有“周末”这回事。      她喜欢办公室淡淡的阳光,适宜的空调风。   她喜欢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和敲击键盘的嗒嗒声。   她喜欢会议室里,所有人为了一个选题争论不休,但最终也能达成一致。   她喜欢中午的时候,一帮人费劲研究去哪儿哪儿吃饭,结果一走出门口,往往又挑了一家没有想到的馆子。   她喜欢下午最忙碌地时候,闻见茶水室飘出暖暖咖啡香,打发最犯困的两三点钟。   她还喜欢完成一单工作后,大家拥抱在一起的欢呼,以及叽叽喳喳要老板请客吃饭。   ……      但现在。   大家都走了。   都回到各自的家中。   过自己的happy weekend去了。   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个。      办公室窗口。   一株常春藤。   枝蔓,孤寂地舒展。   迎着窗外的天空。   期待着周末,快点结束。                114.九         清晨时分。   池塘边,薄雾未散。   三两支荷苞初绽,透出淡淡清甜。   微风一拂,几颗露珠从荷尖滑落池塘水面,滴滴答答。   惊醒了池中锦鲤、几只乌龟、还有一群栖息荷叶上的蜻蜓。   一叶小舟,出现在如云荷叶间。      “九姑娘,这么早?”   一只乌龟浮出水面。      小舟载着一个白衣少女。   她轻巧地支着一根竹篙,舟便如鱼儿般没入熙攘荷叶之间。      “是呀,小龟,昨日刚在荷花中藏了新茶,今日早早来收,免得待到花开,香气散尽。”   少女说着,盈盈一笑,将竹篙直直插入淤泥。   船身有微微轻晃,停在了一朵尚未开满的最大最艳的荷苞前。      少女轻柔拨开花瓣。   捏住一根垂在花瓣外的红丝线,轻轻一提,便自花苞里抽出一个白色的丝质锦囊。   置于鼻下闻了闻,露出满意的神情,将锦囊裹入一张荷叶中,收了袖笼内。      此时,几只蜻蜓飞过来,停在她的肩头。   “九姑娘,你何时煮茶?我们可要赶回来喝你的荷花香茗呀!”      “新收的茶叶有隔夜的湿气,用荷叶裹了,放在日头下晒一晒,等黄昏时分,便可煮泡了。”   蜻蜓们点点头,愉悦地飞远。   而那少女和轻舟,也消失于池塘朦朦水雾中。      这苏式庭院,小巧精致。   满池荷叶上,横着一座九曲桥。   桥面蜿蜒曲折,桥栏雕刻精美,每一转折,角度计算恰到好处,刚好可以欣赏一面院中美景。      突然,从院外传来一阵哄闹。   接着,一群穿了绿色衣服,带着红色袖章的青年男女冲了进来。   他们嘴里高声喊着口号,四处放火,更大肆地将回廊上挂的名家字画撕毁蹂躏。   屋内陈设的古董玉器也一件件搜出来砸得粉碎。   主人家被几个男子按在地上,脸上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字,头上还戴了古怪的白色帽子。   他们蝗虫似的将整个院子翻了个底朝天,又来到院子中央的九曲桥,四处搜索。      一行人上得桥来,只闻荷香扑鼻。   他们兽一般亢奋的心好似平静了些,连说话都稍稍轻柔了点。   “呵!这老资本家真懂享受!这么一破水塘子,还修个歪歪扭扭的桥在上面!”      忽然,走在最前面的短发青年看见桥栏边的石桌上,有一个荷叶包成的小包裹。   他上去剥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一个白色锦囊,盛了翠绿的茶叶。      “啧啧啧,这是什么?”   一旁的胖男子砸吧着嘴,凑过来问。      “哼!腐朽的资产阶级享受!他们用荷花熏染新茶,再用荷叶包了晾干泡煮!”   青年说着,连荷叶带锦囊,忿忿丢入了池塘。   “走!我们到池塘那边的亭子里去!彻底毁灭资本主义的罪恶!”      一行人士气蓬勃,快步拐过一个又一个弯。      但奇怪!   这桥,好像怎么样走都走不完!   眼看快到对岸,但几个转折后,又发现回到了池塘中央!      “……怎么回事?”   其中一个女孩子有些怕了,紧紧挨着那个胖男子。      “别怕,不就是九曲桥嘛!也许这造桥的人算术不好!多造了几曲!”      “……不可能!这么小的池塘,哪有走半天都走不过桥的道理?怕别是……鬼打墙!”      “迷信!我看,现在第一个就是要破除你这种封建思想!”   短发青年义愤填膺地高呼着,好像这个女孩就是他们队伍里的叛徒!   其他几个也愤怒起来,围着那个女孩一通职责。   当他们再次转过头准备前进的时候,却发现那短发的青年竟然不见了!      这下,所有人都傻了眼!   怎么可能?这才说了几句话的功夫,怎么会突然就不声不响少了个大活人?      霎时间,整个院子静了下来。   只听得好像有舟划过水面的声音,但却又四处看不见踪影。      池面上,雾气越来越浓。   这九曲桥,一眼就可望到尽头,却好像怎么样都走不完。         九,是最大的阳数。   在中国古代,它很多时候并不是代表一个实数,而是一个虚无的极致——无尽,无穷。    114.东         显然,龙王太子是个铁杆球迷。   否则他也不会千里迢迢跑来这里看球赛。   头上还像模像样地绑了一根“必胜”的带子。      他旁边坐的一个男人涂了满脸蓝色颜料,赤裸着上身,手里捏了个大喇叭,还带了一个横幅,上面歪歪扭扭写着“逆转”两个大字。      龙王太子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他觉得自己额头那根带子顿时失色了。   想了想,连忙露出满脸金色的鳞片,还有头顶两个犄角,闪着五彩光晕。      旁边的男人这下终于注意到他了,“哇!兄弟!好漂亮的行头啊!你也是申花球迷?”      龙王太子得意地正想谦虚几句,却只听一声哨响,球赛正式开始。      蓝色队服的申花队员开球,球在空中划了个漂亮的弧度,还没落地,便被另一队员接住,才带几步,又扬脚一踢,将球传了出去。      场上,两方队员纷纷跑动。   红色队服的鲁能泰山把申花几个前锋盯得死死的。   三两个回合便夺了球,立刻开始转为进攻。      龙王太子旁的男人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嚷嚷起来。   太子听了半天,也不懂他在喊啥。   只觉得他还挺威风。      这时,前面观众席上的一排人开始大声吆喝:“鲁能加油!”      这几个人口齿清晰,声音嘹亮。   太子一听,终于觉得自己找到组织了,连忙跟着叫起来“鲁能加油!”      那蓝脸的男人一听,急了。   “喂!你到底帮谁的?”      “哦,我还没决定,哪边厉害我就是哪边的!”      蓝脸男人为之气结。   “怎么能这样啊?有点忠诚度好不好?”      龙王太子听了点点头,觉得很是有理,“那你说我帮谁好?”      “……你是哪儿人?”      龙王太子愣了半天,才说:“我住东海。”      “东海啊?靠江浙一带!那你当然帮我们申花队啦!”      龙王太子恍然大悟。      说话间,申花一个传球失误,立刻被鲁干脆地能进了一球。   几个鲁能的队员得意洋洋地朝观众席偷闲一个飞吻,而申花呢,场上的阵法有些乱了。   男人急了:“哎呀,往东面传啊!东面刚好是个空档啊!”      太子一听,也来劲了!   “好!一进入这个方位,我就可以作法,令他们青龙护体,如有神助!”      “你还懂这个?哈哈,怪不得你打扮得跟条龙似的!原来还有这个含义啊!那你快作法!没看见咱们落后了吗?”      太子连声称是,立刻嘴里念念有词。      申花果然开始重新控球,前锋过了几个人,险些被对方铲走,但还是险中带球到了禁区。   突然他一脚将球踢上半空,用头一顶,射门!   球去势急劲,足足划过大半个球场,竟然直直往自己的球门里飞了过去!连同申花守门员一起,都被射入了球门内!      “靠!怎么会这样!”蓝脸男子一副见鬼了似的神情。      “靠!是呀!怎么会这样!我明明作法了呀!”   龙王太子学着他的口气,一脸无辜。      “那怎么会进这么一个乌龙球?!”      “啊?你怎么知道我是条乌龙?”   龙王太子眨了眨他大大的眼睛,又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不起,请问‘东’是在哪里?不是在那里吗?”    115.鞋         娜娜最近总觉得没来由地累。   白天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她几乎没有办法睁开眼睛。   而且,她还觉得腿部酸痛难耐、肌肉僵硬,像刚爬完黄山回来一样。      她去看了医生。   医生检查了老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   只说她可能路走太多,有点用腿过度。      奇怪!   这怎么可能?   娜娜是典型的办公室白领。   平时在办公实里,她除了倒水上厕所,几乎很少有机会站起来。   上下班又是找人拼车,周末也不太出门,哪里来的机会“用腿过度”?      回到家,才七八点,娜娜只觉得浑身散了架。   她连晚饭都顾不上吃,倒头便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娜娜突然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她吓了一跳,顿时清醒。   屏息听,才确定真的是有人在敲她的房门。      奇怪,谁会半夜来敲门?      壮着胆子从猫眼一看,竟然是她楼下的邻居黄太太。      黄太太是个热心人,又是居民委员会成员,但她和娜娜平时也不过点头之交,有什么事情会半夜敲门?      “黄太太?这么晚有事吗?”   娜娜将门开了一条缝。      “娜娜,不好意思打搅你了哦!可是,你能不能半夜不要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呢?这个笃笃笃的声音,每天吵得我和我先生睡不了觉啊……”      “啊?我早就睡了!怎么会在房里走来走去?”   娜娜愣住了。      “可是,除了你还有谁呢?这个声音明显是从我家天花板传来的呀!”      娜娜一低头,天!   她的脚上,竟然不知怎么穿了一对鲜红色的高跟鞋!      这鞋,是她前年国庆节换季促销的时候贪便宜买的。   因为买的不是季节,就一直放着没穿。   等到了适宜的时候,她又根本想不起来有这样一双鞋了。   那它现在怎么会趁着她睡着的时候,突然穿到自己脚上去呢?      她吓得赶紧甩脱了它们,光着脚踩在地板上。   只觉得自己的腿一阵酸麻,脚底心还有些汗湿。   显然已经穿鞋走了好一阵了!      她慌忙打开自己储藏室的门。   一股浓浓的的皮革味扑面而来。      幽暗的灯光下,好多双穿过一次就再也没有拿出来穿过的鞋子,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鞋柜外面的地板上。   花花绿绿、各款各式,好像是一场华丽盛会。   它们空空的,静静的,守候在那里,等待着它们主人出现。      而那靠墙竖着的巨型鞋架上,还有更多双被她几乎遗忘的鞋——   美丽但不合脚的,华贵而舍不得穿的,妖艳而不合时宜的……   它们每一双都有寂寞地躺在棺材一样的鞋盒里,透着阵阵不甘的气味。             116.空         时间有波澜   大海安静的蓝      天空的声音化作雨点   簌簌零落着哭喊      她等在岸边   守着空空的港湾      一只海鸥   停在脚边   也落单      她一度以为   可以拴住他呢      当时的星光   闪闪烁烁   偷眼看她和他缱绻缠绵      他枕着她妖娆臂弯   卸下疲惫心神   停泊不羁灵魂      但谁知当太阳第一缕光芒初升   他仍又扬起风帆   追逐海浪   翩然走远      而她   依然是港口的一根孤单绳缆   捆不住他向往浩瀚      她盘结在海岸   为爱情纠缠      挣扎的每晚   听见他遥遥鸣笛   却不再航返      托付海鸥的信函   他会不会看   会不会看      如果流浪是他的期盼   那这期盼   却是她的劫难      年复一年   痴心如梦   焚心似火   炽如最后夕阳   将她的天   一点一点   烧成空          117.雨         肖邦坐在窗前。   雨点绵密敲打在窗台上,哒哒哒哒……   这灰蒙蒙的雨天,叫人分不出晨昏。      他的左手,无意识地敲击低音区的琴键。   不协和的几个单音,偏和着雨滴的节奏,粘腻而又潮湿。      乔治桑一早出门时,在马车上还笑着向他挥了挥手。   她笑容温柔,又带些许离别的忧愁。      想到这里,肖邦忧郁的脸上忍不住透出甜蜜。   右手轻轻抬起,滑出一串柔和的旋律。   雨好像没那么沉闷,也渐渐有了韵律。   通透的水滴滑落玻璃,折射远山的绿。      他甚至得意起来。   音乐交织了雨滴,他的独奏,成了有趣的交响曲。   而他,像是找到新玩具的孩子,津津有味地弹下去。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不知怎的,有个声音从空荡荡的屋内响了起来。      肖邦吓得停了手,一阵猛地咳嗽。   回身一看,竟是一个衣着怪异的中年男子。   他依稀知道,这宽袍大袖的打扮,应该属于远古的东方。   但,这男子如何会突然出现于此?      “你……咳咳,你是谁?”   肖邦听不懂他说的话,只能用尽量慢的语速,说自己的波兰语。      那男子也不回答,也不看他。   只径自走到窗前看着愈来愈密的雨。      “唉……曾几何时,也是这样一个雨天,我也是这样,站在窗口,想着我那远在长安的妻子。她就和你现在的心情一样,盼着爱侣,早日归来。”   男子说完,侧头看了一眼肖邦,无奈一笑,伴着浓重的一声叹。      肖邦的咳嗽更厉害了,甚至瑟瑟发抖。   阴郁的屋子里,他躲在钢琴背后,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古怪男人。      “哦,你别害怕,我没有恶意,只是一时感慨你的琴音。”   男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贸然出现,好像带给肖邦巨大的恐慌,他忙深深作了一揖。      肖邦还是一个字都听不懂,但能感受到对方的诚意。   他镇定了一些,还掏出手绢擦了擦额头的汗。      男子撩了袖子,伸出手,向着钢琴做了一个儒雅的“请”。   肖邦明白了,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弹下去吧。      这个寂寞的雨天,想不到凭空冒出一个知音。   他倒也懒得去计较前因。      雨滴声渐渐密了。   他重又坐定,一扬手,和弦部分的单音更显深沉急促。   主旋律转而肃穆,勾勒神秘诡异气息,更带哀戚。      弹着弹着,他忽而听见了一串奇妙的弦音悠悠地和了进来!   转头一看,那男子席地而坐,膝头放着一张古朴的弦器。   他右手弹弦,左手抚按,弦音如雨丝绵绵密密,如诉如泣,更暗合他钢琴的点点敲击。      肖邦顿时觉得有趣,琴声又是一转,低声部的八度双音在五度的跳进中起伏,并加上了很强的力度,使得音乐对比强烈鲜明。   那边厢,男子的弦音反而转为柔缓,徐徐拨弄,又百转千折地缠住钢琴浑厚音律。      肖邦渐渐静了下来,触键轻柔,深情无比,再现初弹奏时的那段轻快旋律。   抚弦男子也奏出一连串高音,像雨滴活泼跃动于指尖,散落满地珠玑,又更胜钢琴几分玲珑。      最后,两人同时停手,余韵还在纠缠。   雨点仿佛也随之小了下来。   淅淅沥沥,听得见一辆马车渐渐驶近的铃铛声和车辙声。      肖邦兴奋地从琴凳上站了起来。   “太棒了!先生,你的琴比我的更适合表现这雨的感觉呢!我真是自叹弗如了!”      “肖邦,你在和谁说话?”   这时,乔治桑已经下了马车,开门走了进来。      “亲爱的,你快来见见这……”   肖邦说着一回头,却只发现屋内除了自己,根本空无一人。      “呵呵,你是说刚才弹的曲子吗?我听见了!是不是模仿窗外的雨滴声?很不错呢!”      肖邦摇了摇头,愣愣看着方才男子坐着抚琴的位置,说不出一句话来。             118.贱         我带着满身的伤痛,盘旋在半空中。   远处的城堡,黑得深不可测。   里头住着我最爱的人,和我最恨的人。      我慢慢滑翔靠近,拣了一根横生的枯枝栖息,幻化出人形。   衣袂飘动,透着凄冷。   一不小心,叹息落在树梢上,发出悉悉索索的响声。      城堡上,盛装的狐狸精,正以一个优雅的眼神,洞悉我拙劣的窥视。      在她面前,我惊觉自己修了五百年的少女容颜却宛如年华已逝的老妇。   黯然埋没于夜色中,只剩一点残喘的哀怨。      我只能狠狠地沉默,将沉默在胸中燃成灰烬,再从每寸发肤透出绵绵恨,坠地无声,却灼热到穿透夜色,向她逼去。      但狐狸精轻巧地点燃一支烛。   烛光后面,她的美丽把周围映得辉辉煌煌,更令我怒火焚身。      “你还是来了?”   狐狸精柔声问。   她拖着长长裙摆,沿着城头围栏向前走,将围栏上的烛台一一点燃。      我的目光随着她走。   那顾盼生姿的媚态,盈盈一握的腰肢,还有轻盈动人的举止,令我一腔的恨都失色。   只无力地开口哀求:“你放过他,好么?”      狐狸精浅浅一笑,眼波流转,透射我的身体。   我佯装出的勇气便立刻无所遁形。      “你知道的——并不是我不放过他,对吧?”      “那,我,我不介意你和他在一起,只要他能回来我身边……”      “他不会回去。因为,他早已心中没有你。”   她冷冷断我痴心妄想,而我也知道,她说的是事实。      但我还是被这话激得疯了,大声诅咒:“贱人!你们两个都是贱人!我要用我五百年的道行诅咒你们无休止堕入轮回!我要杀掉你们!一次一次杀掉你们!让你们永生永世都不能在一起!”      “杀掉我们又如何?他也永生永世不会爱上你!你要用好不容易修来的道行去验证,值么?”   她口气柔软,语调平缓,显得我方才的叫嚣如此幼稚,却毫无杀伤力。      点亮了最后一盏烛台,整座城堡都亮起来,摇曳生姿。   烛光中,她抬头迎着夜风,拂开脸颊边的发丝。   望定我,带着狡黠的胜利姿态。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出现,显得多么愚蠢,甚至,是自取其辱而已。      贱的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   是我自己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可怜失败者,甚至还低声下气去乞讨早就变质的感情。   是我自己让自己成为了她的笑柄,也失去所有自尊。   是我自己让自己放不下,却被他人看不起。   一切一切,都是我自己轻贱了我自己而已。                119.远         婉之将手伸进大衣口袋里。   半溶的一颗糖,捏着柔软粘腻,但是那香味,透出了厚厚的大衣,还带着体温的一点暖。      她咽了几下口水。   但是那口水,就好比沧海一粟,怎样也填不满她渴望甜蜜的咽喉。   她有些犹豫,几乎就将那糖摸出口袋。   但最后,手刚触及口袋外的寒冷,又立刻缩了进去。   那枚糖,还是留在口袋深处,散发着诱人气息。      婉之加快脚步,埋头往前跑。   迎面的风夹带了些许小雨,刮到她脸颊上,刀一般狠。      她不敢停下来。   好像有无形的教鞭在身后鞭策。   那是她的白马王子赵青松的一句话,“我喜欢女孩子纤弱些,最好跟林黛玉似的,哈哈……”      林黛玉呀!   婉之虽然不胖,但她饱满的身材和林黛玉的清瘦也相去甚远。   想来想去,惟有减肥一途。      婉之知道,减肥最佳良方,就是不吃。   她每天早上起来就喝一杯酸奶,吃一个苹果。   到了中午,是一片全麦面包。   晚上她会先绕着家里楼下跑个几圈,然后,奖励自己一颗果糖,也算是晚餐。      即便如此,她的减肥计划还是收效甚微。   一开始确实有很好的效果,但久而久之却减不下去了。   体重一直徘徊在101斤,怎么样都跌不到整数关口。      婉之急得疯了。   她甚至已经连那颗糖都不敢吃。   只靠它的香味支撑所有口腹欲望。      终于,瘦到95斤。   尖尖的下巴,深陷的眼窝,还有一根根清晰的肋排骨。   她自己见了都有些心惊。      但,赵青松果然喜欢那样瘦的她。      他将她搂入怀中,感受她纤细的腰肢、薄薄的肩头,触手嶙峋,令他有莫名快感。      他满意地微笑,露出一对甜甜酒窝,迷人得要命!   “婉之,要保持哦!你瘦得多好看!我好喜欢!”      婉之躺在他的怀里。   口袋中的糖,化作一池春水。   值得呀!   失去一种甜蜜,得到另外一种。      但,突然,她觉得自己的身体被扯裂开。   好象有只手,生生把她从他怀里抽离!      她竟然看见,赵青松怀里搂着的,不是她自己,而是一具穿了衣服的骷髅!   它压抑、痛苦、挣扎,一边露出苍白的笑容,一边忍受腹中蚁噬般的饥。   它不但失去所有肉,更牺牲女人的正常月事、还有正常的内分泌。   它此时虽然面带幸福,一只手却还探在口袋里,摸着那枚永远不敢入口的奖励。      而她,那个健康、饱满、略有些婴儿肥的婉之,正站在远处,冷冷地看。   她越飘越远,远到她甚至看不见,他那张糖果般微笑的脸。                120.柳         黄昏的时候。   她亭亭玉立在他白马前。   一蹙眉,凝结了愁霜,又晕开些许幽怨,恰好令眼眶含泪,却不会弄花妆容。   但嘴角带笑,很用力的,且微微带颤。   一抹晚霞笼罩着她纤弱身影,拖曳到很远。      而他骑在高高的马背上。   迎着暮色,只能仰望轮廓,看不见陷入阴影的表情。      但她知道,他看得见她的一切。   她抬起的脸浸透了斜阳凄艳,眼神却依恋。      “别这样……我答应你,春试一考完就尽快回来!”   他哄她,发誓般诚恳。      她轻轻咬了嘴角,点点头。   又用最婀娜的身姿,行至路边,折下长长一枝柳。      “无令长相思,折断杨柳枝……李郎,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她纤纤柔荑递过去,将青葱柳枝送入他手里,留不住他的人,但仍缠住他的心。      等白马终于消失在路的尽头,他才终于,松了口气。   那条长长柳枝,搔得他痒痒的,又碍着他策马奔驰。   随手将之抛出很远,又在裤腿上擦擦手心的汗湿。      “唉,真是难缠!最怕这种痴情的女人!避之唯恐不及!”   他,忍不住自言自语。      “唉,真是好骗!这世上哪有这么多痴情的女人?空耗岁月青春!”   她,藏不住满脸得意。   一转身,立刻步履轻盈,翩然归去。      余晖尽了,只剩下路边一株柳,晚风中幽幽叹息。      这几日,恰逢赶考时节,都门多送别,长条亦折尽。   它光秃秃的,春色中寒枝凄零。      人人都讲究折柳惜别,令分离更添惆怅风韵。   但她“留”他,不是真心要留住他,只是演绎“留”的姿态。   而他,亦享受“被留”的满足感。      有没有谁想过,柳它愿意不愿意?    121.燕         “不行了!我……我要生了!”   一声惊呼穿透滂沱的雨,凄厉无比。      “燕燕,你再忍忍!就快到我姐姐家了!”   男人慌张地搀扶着大腹便便的女人,亦步亦趋匆匆前行。   女人的十指掐入他的手臂,血流下来,瞬间被雨水冲洗。   她紧咬着的唇已经发紫,鼓胀的腹中,生命体不停挣扎垂坠。   她感觉到自己的下身已经完全扩张开,撕裂般剧痛。   收势不住了!      “老公……我……”   女人一阵痉挛,抓不牢他,自他手臂中滑下去,倒在冰冷的泥地。   雨水毫不留情地扑打在她身上,连她扭曲的表情都模糊。      男人跟着跪下。   雨水冲击得连眼睛都无法睁开。      “燕燕!你不能在这儿生啊!”   他颤抖的声音被雨吞噬得干干净净。      但燕燕撕心裂肺般尖叫,却惊天动地。   分娩的痛,令她理智尽失,她长开双腿,奋力地将体内的生命挤压出去!   顾不得了!      “不——”   男人哭着,跪在她双腿间,伸手探去。   几枚半透明的卵从她体内依次诞出,一、二、三、四、五!   他捧在手中,还是烫的!      男人不知所措,捧着这些卵,只不停地摇头。   冰冷的雨滴落在上面,升腾着丝丝热气。      那是他和她还未孵化的孩子!   它们不该被生在这里!   它们该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家,被柔软的包围着,安心等待着破壳而出!      但,他保护不了它们。   他只能捧着它们,任由它们渐渐冷却在手心里。      “燕燕……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   男人叫喊着,却不见回应。   他跪爬到她身畔,才发现燕燕瞪着一双眼,长大了嘴,脸色惨灰。      男人愣住了。   将手中的五个卵,递到她张大的眼睛前。   “燕燕……你看!你看看呀!”      没有反应。   燕燕瞪着双眼,一眨不眨。   雨滴直直打在她的眼球上,再滑落出来,像泪。      “啊————————————”   男人嘶吼着,双手捧着卵,无法去抱她身体。   只能俯首去蹭她的脸。   冰凉,僵硬。      “燕燕……我……我该给你和孩子一个家的……是我对不起你呀!”   一个家。   纯用唾液编织,没有任何杂质的……   或者,有一点杂质也没关系,用绒羽和小碎布也不要紧,时间太紧呀……      他全心全意打造的家,就在岩洞壁上,耗时两个多月,却被生生夺去。   再建,再被夺去。   最后,只能带着临盆的妻子迁去姐姐家里。   却想不到,还是来不及!      燕燕的一张凝固的脸,还带着期盼和不甘。   男人将五个卵小心翼翼纳入怀中。   要给它们一个家!要它们活着出世!否则燕燕就白白死了呀!      来不及酝酿唾液,来不及找小碎布,甚至来不及去找海藻丝……   怎么办?!   他无措地、漫无目的地飞行,不知不觉回到居住过的岩壁。   一个采燕窝的人,正夹着竹梯,贴身攀爬上高处搜索。      他眼前忽然一亮!   这不就是现成的最好材料么!   坚韧的皮,健硕的肌肉,还有,还有温热的血,刚好可以混合着,成为水泥般的胶合体。      他笑了,充满希望地,飞身朝那人扑了过去。      你知道吗?   燕窝中,有一种血燕盏,通体均呈暗红色,来源颇具争议,是神秘并且稀有的,极品。    122.锋         三十年磨一器。   男人,有手段,有蛮力,有巧劲,并,挨得住孤寂。      炼炉的火焰,由青白,转而纯青,映照他一身油光发亮的肌肉,透出膨胀的筋脉,蓄势待发。   第三次退火,复合了坚硬的表层和柔韧内里,剑身精纯无比,只蕴藏了火的戾气。      最关键的锤锻。   不能多,不能少,共要九千九百九十九下。   男人有些紧张,但更按耐不住兴奋。   铿锵的铛铛之音,像是他心跳,每一下都强而有力,又拿捏得均匀。      就在这心跳中,他的宝剑,已然敲打成形。   匀称的剑身,中间饱满,周身轻薄,宽长适宜。   浸入撒了碳粉的泉水中,嘶声费烈,像是最初的一声啼。      男人知道,它,从此活了。      打磨、抛光、套柄、结穗。   男人几乎不眠不休。   足月的剑,不谙世事,全靠他悉心养育。      最后,是开锋。      他的手,着一枚特殊磨石,小如指甲,合了精油,细细抚擦。   单调的动作,反反复复,但就在这无尽的反复中,愈来愈利。      也不知磨了多久。   渐渐的,男人终于支持不住,沉沉睡去。      妻子端了参茶进来,他,毫不察觉。      妻子望着他怀中。   剑身暗哑,却好像厉眼瞧着她似的,撩拨得她心烦意乱。      她又妒忌。   丈夫付诸所有心血,甚至此时身上还透着它出炉时,炽热的腥甜。   他不是他了,而是它的奴仆。   而她,甚至被他遗忘了。   只能端一杯参茶,默默看他,睡梦里都伺候着它。      妻子俯身下去,想替他放下,但他紧紧握着剑柄。   她的泪,悄悄落在剑身上,水光一闪,剑身微微震颤。      丈夫健硕的身形,带着汗湿的臭,但却勾出她原始的欲。   她忍不住挨身贴住他的身畔,轻柔地抚着他的脸、脖颈、胸肌、下腹……   但他没有醒。   没有任何反应。   睡死了一般。      妻子不甘。   她的娇喘在他耳畔,她的手不停游走。   感觉他好像开始炽热了起来,有些发烫。   但还是没有醒。      突然,她惊觉,那炽热不是源自他,而是它!   那剑,不知何时,从他怀里直立而起,甚至泛红,膨胀、跳动!      妻子一惊,猛然松手,吓得跌坐在地。      剑却如有眼,直直昂起,迅雷不及掩耳,向她下体刺去——竟如入鞘一般!      妻子来不及呼叫,咽喉处,只发出轻微的咯咯声。   她的脸扭曲了,死死瞪着那剑没入自己的身体,只余下剑柄和那鲜红的穗。   血液自下体喷射而出,溅了男人一脸!      他惊醒。   她最后抬眼望向他,身体却软软倒了下去。      男人缓缓抽出那柄剑。   血顺势滴落,剑光乍显,蛇形钢花渗出妖异。   月光下,分明还冒着丝丝热气,但却泛出冷冷的寒,光芒毕现!      它高潮处,她肝肠寸断。   而他,血红了一双眼,不是为了妻子惨死,而是为了它出鞘的锋芒,兴奋无比。    123.础         祟祯十五年十二月,李自成至承天。   攻显陵,焚享殿。   地面建筑的木构部分尽毁,只剩孤零零几方石础,依稀勾勒殿堂地基,残留帝陵最后的辉煌。      朱大白的炭笔,唰唰唰地打上雪白稿纸。   浓浓淡淡的线条,寥寥数下,断壁残垣便跃然纸面。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   黄昏将至,暮色霭霭。   青灰色砖石,阴阳面对比强烈起来,突显了苍白,又笼着一层昏黄光晕。   四周,透着一股焚烧气味,好像摧毁它的火焰近在鼻尖。      他赶紧从包里拿出颜料盘,挑了几支颜料罐。   笔刷沾了水,再浸润调好的色彩,刷上画纸。   砖石瓦砾,浅浅青灰。   又换笔扫上厚重霞红,略带渲染的艳,又保留斑驳旧质。      “……不该是这样的!”   一个声音突然自空旷中响起。   朱大白一愣。      奇怪,这声音不是他的,却发自他的嘴里!      “谁?!”   这次倒是他自己的声音。      “础石森开张,露阙屹相向……”   那声音又响起,像是他的嘴巴在喃喃自语,却根本不受大脑控制!      就在这时,朱大白觉得好像有人控制住了他的手,执那画笔挥洒出去!   一道柱子,从础石拔起。   笔过之处,台阶延展上去,雕梁画栋一一纷呈,琉璃瓦顶澄黄耀眼。      朱大白惊呆了,手无法控制地画着那些无中生有的雄伟宫阙。   未几,整个享殿,竟栩栩如生,再现纸面!   最后,落款“厚熜”二字。      “啊?陵墓兴建者——明武宗朱厚熜!”   朱大白失声叫起来,“皇上……咱们也算是自己人吧?您您您为何没事上我的身?”      “唉……你看,朕辛辛苦苦造了二十多年的显陵,气势何等恢弘!想不到就这样断送在茹毛饮血的鞑子手里!”   那一个声音幽幽响起。      “……鞑子的时代早就过去,民国之后,又有新中国成立。咱们大明江山,只剩下这些皇陵残迹,也终沦为观光胜地。您……您老怎么还是念念不忘呢?”   朱大白一边嘴里劝着,一边双手摸着自己的身体,不知道怎么把这位老祖宗“请”出去。      “没道理啊!朕特地请何半仙率文武百官在松林山上寻了很久,才终于选得这方风水宝地——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都占全了!前有明塘聚气,后有照壁藏龙,还有九十九个山头朝拜此地,更铸九十九条龙与之对映,保证能使大明江山永存!可怎么会……”      “风水宝地?他说了你就信哪?不说何半仙话中真假,就说改造皇陵这事儿——耗费大量民脂民膏,殉葬无数百姓性命!民是国之础石,础石尽损,国焉能不倒?而投入的几百万两白银,经过层层盘剥,有多少进了贪官的私囊?最后真正用于建造陵墓的,可能还不足三分之一!更何况,花了那么大的精力,就为了自掘一个偌大的坟,何来经济效益?还不如投资国防,加强边疆军力!”   朱大白说得兴起,倒也渐渐忘记了害怕。      “呃……竟是如此……”   那个声音转而悲凉,朱大白只觉自己的嘴巴也跟着微微发颤。      “唉!您要是当初头脑清醒策略正确,那说不定,我还能帮着打理打理江山社稷!不过……现在嘛,我只能帮自己打理打理小小的画廊啦!”   朱大白说完,本想哈哈一笑,却忽地身体一软。   手中的笔,落在地上。   那声音,带着他的身体一起,跌坐在空空础石之上,萎靡在华丽废墟构筑的世界里。    124.晶         “荆轲!你怎么还有脸来这里!”      一声怒吼传来。   我还没站稳脚跟,就被一只手揪住了头发。   转身一看,原来是樊於期。      我来不及开口,只吓得浑身发抖。   他一只手里提着自己的头颅,空空的脖子潺潺冒着鲜血,另一只手紧紧拽着我的领子,掐得我透不过气来了。      “樊将军……我自己也死得惨啊!再说这主意也不是我出的,是田光授意我来找你,要拿你人头去献给秦王,骗取他的信任呀!”   我好容易掰开他的手指,委屈地替自己伸冤。      樊於期手里的头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是他出的馊主意!走!找他算账去!”      于是,我们两个飘飘荡荡进了枉死城,一路寻田光去。      见了田光,还不等樊於期开口,我忍不住悲从中来。    “田兄!你,你害得我们好苦……”      田光低着头不敢看我们。   他的脖子上碗大的伤口还向外翻着,微微发白,有点流脓。   脑袋晃晃悠悠,一副随时会掉下来的样子。      “荆兄、樊将军……我也不知道会搞成这样啊!我也死得冤枉啊!……要怪就怪太子丹!”   他忿忿地捏了拳头,眼神中有着不敢流露的怨毒。      我一听,也觉有理,当初要不是他逼着田光来找我,也不会有后面发生的事。   “哼!是得怪他!先是怕你泄密就逼死了你,接着又逼死樊将军!而我说了要等高渐离一起出发的嘛,他偏偏不容!派了个不成气候的莽夫秦舞阳跟着我去刺秦王!结果把我也害死了!”      “对对对!依我看,秦王一定会将太子丹千刀万剐!咱们就在这里等着他!”   田光连连点头,差点把头点得掉了下来。      于是,我们三个蹲在奈何桥畔,一边等太子丹,一边抱头痛哭。      没过多久,太子丹就来了。   他竟然哭得比我们还凶!      “呜呼!三位爱卿……我死得好惨啊!荆卿刺秦失败,父王便亲手将我杀了向秦王谢罪!我做了那么多事情,不都是为了大燕国嘛!他怎能这般对我啊!呜呜呜呜……”      “哼!你是咎由自取!”   我们三个异口同声。      “啊?连你们也怪我!我我我……”   太子丹这下傻了眼,哭也不敢哭,结结巴巴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什么。   “啊!对了!这事都怪秦舞阳!是他胆子小,见了秦王就瑟瑟发抖,让那老贼起了戒心,结果功亏一篑!否则诸位又怎会白白牺牲性命?”      “不能怪我呀太子!”   就在这时,秦舞阳的声音自我们背后传来。   我们一回头,只见一人满身血污,脸被刀斩得血肉模糊,但毫无疑问,是秦舞阳没错。      “诸位有所不知,本来咱们这个‘图穷匕见’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呀!都怪徐夫人那把匕首!”      “为什么?!那把匕首是我用一百金购得,声称‘天下最锋利的匕首’哇!”   太子丹一脸疑惑。      田光也忍不住发问:“就是啊!而且刀刃涂了天下最毒的药汁,只要能蹭到分毫皮肤,就足以立刻取秦王性命!”      “就是因为如此呀!”   秦舞阳恨得血脉膨胀,鲜血不停从他身上飙射出来,溅得到处都是。   “那匕首乃天地寒气之结晶,又浸透了剧毒药汁!秦王殿上,烛光一照,刀刃的晶光便即刻从那副地图中透射出来,根本挡不住啊……因此我才会吓得发抖!你们看,这可不是得要怪那徐夫人的匕首么?”      “哦!”   我们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是匕首之晶光,害了我们所有人哪。    125.君         失尽最后天光。   女人的双手还浸泡在水里。   黑暗中看不见自己,竟连水声都听不见了。      怎会!   她分明感受到手指被水流冲击着,冰冷触感,源源不绝渗入毛孔。   怎么就突然失明失聪似的,只留身体,承受着莫名袭来的恐惧。      “我知道你思念着我呀……”   突然,她听见了一个声音。   仿佛是从水中传来,还能清晰听得串串气泡浮出水面。      “谁!是谁?”      “我是你的‘君’呀……”      女人愣住了,“我的君?”   她记得方才,自己浣纱时唱的小曲。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几时已?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那……那‘君’……我只是随口唱唱的呀!”   她看不见他,看不见任何东西,只听有脚步声,拖曳着江边碎石,一步步靠近。      “别这么绝情呀,今日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狗食日’,我方得以在白天出来与你会面!你唱得那么动情,都是为了我,不是吗?”      一双湿湿滑滑的手搂住她的腰肢。   女人吓得浑身僵直,不敢动弹,又瑟瑟发颤。   只觉有两条湿湿软软的物体缠上来,嶙峋粗糙,透过衣物擦痛她的肌肤。   不知道是什么,也不想知道!      但,他要吻她。   刚伸出舌,她已闻着一股河泥的腥,更带浓重腐臭,令人作呕。      他,撬开她的嘴唇。   长驱直入。   阴湿的舌尖,结了厚实一层苔藓,还伴着若干螺壳,割裂她唇齿。      “此水已休,你也无需抱恨。而你的心,也很快会和我的心一样……”      他从咽喉直入她一颗跳动的心。   泥泞的河水,涌入她五脏六腑,令她发不出声音。      “这就是你的心呀,好鲜活的一颗少女心,充盈了天真的期待——期待着,爱情……”   他好喜欢呀!   他的阴冷,包容她炽热的血液和律动的声音。   充斥她,溶解她,得到她。      “定不负、相思意……”   日已生光,当空一轮钻石环,耀眼夺目,只有两三秒时间,旋即消失成一道光线。   却是“君”,给她最隽永的,最辉煌的,爱的证明。    126.凉         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剩下欢欢一个人。   她本来想收拾了东西就走,但是一个奇怪的文件夹吸引了她的注意。      这个文件夹就在她的公共盘里。   文件名叫作:地狱名单      欢欢的心跳飞快。   难道,这是一份死亡名单?   是谁开的玩笑?   怎么会把这样一份名单放在公共盘?      欢欢还特地找借口,从其他人的电脑上进入公共盘,但都没有找到这个文件夹。   也就是说,这个文件夹,只有她一个人能看得见!      这太古怪了!   欢欢不敢在工作时间打开看,只能等。   等到夜深人静,连最后一个加班的人也离开,她才再次,打开公共盘。      那个文件夹,就静静躺在那里,躺在一堆无关紧要的文件里。   却触目惊心。      欢欢慎重地将鼠标移动过去,轻点了两下左键。   文件夹,应声而开。      是个Excel文件。   再打开,密密麻麻的名单弹了出来。      她立马看见,名单里有罗京、迈克杰克逊、卢武铉……   旁边还附有他们死亡的准确时间和地点!      她只觉胸口被人闷击了一棍,心脏好像停了几拍。   只剩急促的喘息。      怎么会这样!      她屏息往下拉,略过已经过去的日期,直接跳到明天,竟赫然看见自己搭档,小公子的名字!      欢欢吓得失声哭了出来。   呜咽在深夜的办公室中响起,带着古怪的回声。      无意间,她的手一抖,不小心按了鼠标键,竟擦了小公子名字中的一个字。   呀!   这个文档原来是可以修改的?!      她突然意识到,如果能够把小公子的名字删除,那也许他就不会死了!   想到这里,欢欢连忙果断地敲击了键盘,将写有小公子名字的那行,整个删除。         第二天,当欢欢看见小公子安然无恙地坐在位置上时,她终于松了口气。   但奇怪的是,她发现小公子的脸色却有些异样。      欢欢刚要过去跟他打招呼,却突然被人事部的莉莉一个电话叫了过去。      “欢欢,我们知道你不但报表做得细致漂亮,提案也十分出色。但是现在公司真的不景气呀!   所以组织上讨论决定,要忍痛割爱,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莉莉语重心长,恳切中带着痛惜,表演得恰到好处。      欢欢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一下子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公司也是基于对每个员工生活条件的综合考虑,才做出这个决定的……你看你们组里,就只有你和小公子两个人工资达到裁员标准,可是今天早上一来,小公子又说他家里最近宣布破产了,父亲锒铛入狱,自己又要替家里还几百万的债务,因此希望公司能来找你商量,所以……哎呀欢欢,你不是一个loser,你是一个hero呀!你成全了他人,他人会感激你一辈子的!”      可是,为什么竟然是他!   欢欢冷冷看着莉莉说着圆滑地措辞,只觉自己的心,一直往下沉。      她保护了他,令他逃脱了死亡。   他没死,却向公司提名裁掉自己,成了置她于死地的人!      世态炎凉。   霎时间,她体会到了那个“凉”字的意思。    127.轻         “从今以后,你只能爱我一个……”      是女人的声音。   这声音甜甜的、嗲嗲的,随着两根长长的耳麦线,传入凯亚的双耳里,惊得他浑身一震。      凯亚慌忙拔下耳塞,审视MP3机上的液晶显示屏。   并没有任何异样,还是显示着刚才播放的那首歌的歌名以及播放的进度。   那刚才……   音乐怎么会突然中断,却冷不防冒出这样一句从未听过的念白?      凯亚下意识地掏了掏耳朵,再一次戴上耳塞。   委婉的调子,轻柔的歌声,没有任何差池。      这是他最近迷上一首新歌。   每当他喜欢上一首歌,就会反复只听这一首。   他将它导入了MP3机,上下班途中听得还不够,又在办公室里播放个没完。   同事受不了他这种轰炸式连播,于是勒令他戴上耳机。      凯亚倒是不介意的。      戴耳机也不错呀。   他的最爱旋律,repeat又repeat,编织一方无人侵入的境地。   歌声徐徐哼唱,只为他一人献声。      唯一令凯亚觉得心烦的是,MP3机往往被他听得很快就没电了。   歌声越来越轻,他不得不调整着耳机的音量。   但没过多久,他又会觉得轻。      过了几日,凯亚渐渐发现自己好像有点不对劲。   开会的时候,他听不清所有发言人讲话的声音。   走在路上,他听不见身后有自行车打铃。   甚至,他开始觉得那河东狮一样的女友也变得轻声细语。      最后,他终于意识到,应该是自己的听力有点问题。      去医院检查的那天,凯亚不敢在路上听MP3了。   他走在街上,双耳空空的,脑子里也空空的,浑身不自在。   车水马龙隐隐约约传来,像是浮光掠影,听不真切。      可奇怪的是,当他刚刚开始适应这些久违的自然声响,耳朵里却又渐渐听见了那首歌!      这歌声,一开始远远的,但越来越清晰,repeat又repeat,不停自动播放在他的耳里,以至于当医生播放测试录音请他复述的时候,他竟然复述不出任何一个字来。      他的耳中,只剩下那唯一的歌声,越来越响亮。   在跌宕起伏的节奏中,他仿佛听见有个声音渗透出来:   “从今以后,你只能,爱我一个……”      凯亚这才惊觉,这首歌高潮处的歌词——      ……   如果这一生   要你只听一首歌      就等于精挑细选   只要爱一个      如何才能令你   只可以挑选我?          128.浅         我记得,她和他相遇的最初,是在一个天鹅形的水晶醒酒器里。      那是在我举办的鉴酒会上,无数昂贵美酒,还有无数名流嘉宾。   我醉在高雅细致的郁金香酒杯边。   而她,初醒在微润的空气中,恰好,与他遇见。      她漾开的浅金色泽,中央却泛着宝石般的浅红,宛如一支苏醒的玫瑰,在呼吸中渐渐艳美。   而他就这样,沉浸在她的色相与气味之间。      我安安静静看他和她。      她沉静地隔了玻璃呼吸。   而他动容地,向她走去。   他甚至轻轻托着她的身体微微旋转。   转得我开始眩晕,转得我迷失在挂壁残红流落的瞬间。   于是,我便醉倒。      醒来,来宾已经开始散去。   大厅里空空的,只剩弥留的香,提醒着昏昏沉沉的我,去寻找她的踪迹。      正厅中央,站着一个窈窕女人。   她浅金色的脸,浅红色的唇,还有一双眼珠,剔透如宝石般浅红。   她又轻轻旋步,晕开一圈果香馥郁的涟漪,像个盛放的仪式,美丽地,只属于她一人。      我还在惊讶之中。   她突然开口:“这样空荡荡的地方,应该唱歌的。”      于是,她便唱。   奇怪,她的声音却出乎意料地沙哑,带着单宁酸的涩,在半空里漫开,又勾出橡木桶的辛。      也不知道唱了多久,她停下来,有点气馁,但还是给自己鼓掌,起先是单调的拍手声,后来无故这声音丰满起来。   我听得一惊,转过身,是他。      他的西装很合身,米色的,下摆有点褶皱,大概也坐在这里很久。      “你不该出现在这里的。”   他缓缓走上前去,从容搂住她的腰肢,声音优雅中带着遗憾。      她却灿烂地笑个不停,似水般瘫软在他摊开的怀里。      他看似笔挺的米色西装原来那么柔软。粗糙的麻布料子,却是光滑的丝绸衬里。   就在这两种极端中,她溶化开去。      他裹着她走出大堂。   雨理直气壮地下,他托住她摇摇欲坠的身体,原本整齐的头发闲散了,有几络游离在前额,像是蜿蜒雨滴。      他的嘴离她的脸好近,呼吸触动着她的灵魂。   她想伸手去触碰他的唇,但突然他的唇动了,“对不起,我要告辞了。”      她有些愣住了,只用力地摇头,泫然欲泣。   他却浅浅笑着,一只手臂揽着她的腰,另一只手向黑夜中的车流伸去。      我忍不住追出来责问,“你分明喜欢她,又为何要离她而去?”      “STRADIVARIO COLLEZIONE QUINTETTO BAVA,独有浅嫩色彩,是全酒质而有灵肉的葡萄酒,十分难得的95年份,其实只需竖瓶24小时便可饮用,而你为了鉴酒会的华贵氛围,将她置于水晶醒酒瓶中,才令过份湿润的空气破坏了她的香醇和成熟圆润的果味。我想,她不再适合我了。”      有部车停了下来,他将手里的醒酒瓶递还到我手里。   关上车门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窒息了,想留他,却发不出声音。      雨很快地把他的脸模糊了。   终于成了抽象的色块,渐渐被大雨夜色吞噬。      而她,枯萎在这个天鹅般优雅的水晶醒酒器里,依然浅丽,却芬芳失尽。      这样的一段相遇,却只能惋惜。   并非无缘呀。   只是,缘分就和这酒的色泽一般,晶莹剔透,却有点儿浅呢。          129.眼         “小晴,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要这么幼稚了好吗!”   妈妈一把夺过小晴手里编织的毛线,狠狠扔在地上。      “我哪里幼稚了?我只是想为阿磊织一条围巾而已!天冷了,他穿那么单薄会着凉的!”   小晴唰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比妈妈还要高出半个头。      妈妈气得说不出话来,瞪着一旁的爸爸。      爸爸向妈妈使了个眼色,温柔地拍了拍小晴的肩。   “小晴,你看,现在正是学习紧张的时候,织围巾太浪费时间了,该好好复习对吧?”      “我没浪费时间!我一边织围巾,阿磊一边帮我背英语单词,有什么不好?”      爸爸脸色一沉,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半天才干咳了一下。   “……你这孩子怎么越大越不像话!”      “爸,你们也总说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满了18岁,有公民身份证的!我就是喜欢和阿磊在一起又怎么样?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从来都是他陪着我!我半夜做恶梦的时候他哄着我!在学校被人欺负的时候他安慰我!无论我有什么不开心,他都会听我倾诉!而你们呢?你们又为我做过什么?小时候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的时候,不是还很乐意让阿磊陪我的吗?为什么现在要逼着我们分开?你们根本不懂我,就只知道叫我读书!”      “小晴!”   爸爸几乎吼了起来,但他还是硬生生把火气压下,轻声细语地解释。   “爸爸知道,你小的时候,我们确实没能多抽时间陪陪你,你和……和阿磊玩也不要紧。但是,现在你长大了,长大了就该懂事,而且,除了读书,我们也希望你能多交一些朋友对吧?”      “阿磊怎么就不是我的朋友了?他以后还会当我的男朋友呢!”      “什么?!”   爸爸妈妈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吼了起来。      “当我的男朋友呀!而且……”   小晴低下头,有些羞怯,但还是鼓起勇气。   “而且,我们已经接过吻了!”      “荒谬!”   妈妈瞪大了眼睛,失声尖叫了起来。   爸爸也不可置信地看着小晴。   “小晴,你……你知不知道,阿磊他根本不存在的!他只是你想象出来的呀!”      “不!他就坐在你们面前!他还拉着我的手呢!是你们看不见他而已!”   小晴举起自己的右手,得意地在爸爸妈妈面前晃了晃。      啪地一声,妈妈狠狠地甩了一个巴掌过去,小晴的脸立刻红肿一片。   她捂着脸,却还是倔强地看着妈妈,一句话都不说。      爸爸看了倒有些于心不忍,“好了小晴,我知道你是故意这么说的,你就别气你妈妈了,你看她都快被你气疯了!赶紧乖乖的复习,明天还有考试呢!”   爸爸无力地摆了摆手,拉着气得发抖的妈妈走出小晴的房间,重重带上了门。      小晴愣愣看着门,有些失神。   她回过身来,伸手轻轻触碰着阿磊的发梢,手指沿着他脸的轮廓,描摹他的样貌。   “阿磊,你明明是存在着的呀,为什么他们都不相信呢?”      “因为,他们看不见,他们从来都看不见。”      “那我们该怎么办?”      “呵呵,傻丫头,就让我永远活在你一个人的眼里,不好么?”      小晴捂着红肿发烫的脸颊,勉强微笑着点了点头。   阿磊的手,轻柔地敷了上她的痛。   突然,他从手指开始,一点一点化作了晶莹的水滴,并渐渐的,回溯到小晴那双略带哀愁的眼中,只剩几道泪痕,依然挂在她脸颊边。    130.费         “谁啊?”   王先生不耐烦地应门。   家里不知怎么就停电了,搞得他不得不勉强拿着蜡烛去开门,还被蜡烛油烫了手。      门刚一打开,王先生还来不及反应,突然,一个身影扑进他怀里。   触手柔软,气味芬芳。   显然,那是一个少女。   她穿着一袭薄薄的白色连衣裙,脸却深深埋在王先生胸口,嘤嘤哭泣。      “呃……小姐,你是——?”   王先生的双手尴尬地扬在半空,蜡烛油一滴滴滑落下来,烫得他龇牙咧嘴又不好意思叫出声。      “王谦,你怎么……你怎么能把我给忘记了呢?”   少女从他怀里抬起脸来,微弱的烛光照出她梨花带雨的面容。   她泪汪汪地看着王先生,轻轻咬着粉嫩嫩的嘴唇,脸颊却微微泛红。      王先生只觉得这少女美极了,她委委屈屈的样子,摇曳在黑夜的微弱光线里,撩动着他的心,但他突然反应过来——   呀!自己根本从未见过她的脸,但她却叫得出自己的姓名!      “小姐,我……我好像不认识你呀……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少女一听,立刻激动了起来:“王谦!你太过份了!我在楼下一直等你、一直等你,你都不来接我!现在你竟然还说你不认识我?!你……”   少女一边说,一边撒娇似的用小拳头捶打着王先生的胸口,俨然一副跟男朋友发脾气的样子。      这下,王先生更哭笑不得了。   “啊?这……这从何说起啊?”      “好!那我问你,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少女收起眼泪,负气地扬了下巴,眼神稍稍带着怨愤:“哼!你不要我也没关系!你不要我,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王先生张大了嘴,傻愣愣地看着少女:“啊?这……你想干吗?”      少女冷冷地从他怀里抽离,慢慢后退,她脸上的哀怨化作一丝报复的快意。   “……从现在起,你再也别想看电视、上网、打游戏了!你也别指望用洗衣机洗衣服、用微波炉叮方便面!更别说开冰箱、开空调、开灯!哼哼!我看你往后的日子怎么过!”      “啊?”   王先生发出惊讶的一声,同时,他手里的蜡烛也燃烧殆尽。   四周陷入一片漆黑,只听得少女的声音幽幽传来:“哼哼……我叫你每次上楼前都不开信箱!我叫你一直把我丢在那里!我叫你过了大半个月了都不去——缴电费!!”         呵呵……   你有没有忘记打开信箱的时候?   那里面,没有值得期待的神秘的情书、温馨的贺卡和远方的明信片。   那里面,只有一张张没完没了的催缴费账单。      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   这些费,逼着你不得不拼命工作,努力赚钱。   但也许有一阵子,你一不小心忙到忘记了她们,她们就立刻还以颜色,闹得你暗无天日。    131.闝         决定跟他走时候,春眉没有一丝犹豫。   姐妹们都不屑的,笑她天真。   这男人已经穷途末路,甚至还要靠春眉偷偷接济。   但不管如何,他总算是肯费尽心思筹集银两,替她赎身。      出了勾拦院,直奔船渡口。   行李不多,除了这些年来藏在被褥子里的几百两碎银,就是几箱子贴身衣物。      登了船,男人着她看行李,自己先去舱内打点。   她便随意坐在一箱衣物上,侧头一看,咦?   无端端的,行李中怎就多出了一个描金箱子?!      她忍不住将它抱上自己的膝头,沉甸甸的,压得她双腿有些吃不住力。   箱子是锁着的,铜质的锁扣,已有绿色铜锈。      她好奇地拨弄着,正不知该如何打开,突然,从箱内钻出一股青烟来,一抬头,跟前竟出现了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女人!      这女人生得极美,透湿的罗衫勾勒出曼妙身姿,她伸出纤纤玉手,拂去眉睫的水珠,流露着眸中哀愁。      “呀!你是谁?”   春眉颤声问她。      “妹妹莫怕,我姓杜,家中排行第十,人称十娘是也。”   女人娇滴滴的声音荡漾在夜色中,春眉听了,遍体生寒。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      “唉……”   女人长长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可你……你不是与那百宝箱一起怒沉江底了吗?怎么这会子又……”   春眉不敢细想,问了一半,噤声不语。      “妹妹,你既然知道我的事儿,该明白世间男子皆薄幸,怎的却又……”      “不!不!张公子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对我是真心!”   春眉急急辩解。      “嫖客哪来的真心?他们只当‘女人可以用银票买卖’!他们的真心,根本经不起考验!你若不信,今晚我可化作富商,与他不期而遇,并劝他将你卖给我,你看他愿是不愿!”      春眉禁不住有点犹豫,但仍答应:“好!一言为定!”      是夜,春眉按照十娘吩咐,于船头摆开酒席和男人对饮,又抚琴弹唱助兴。   果然,一艘精致的小艇被她歌声吸引,划拢过来。   甲板上,风流富商摇着折扇,三言两语便和张公子相谈甚欢。      春眉隐隐有些不安。   那商人眼里得意地觑着她,带着得逞的快感。   她忙转身躲入舱内,留下男人单独与他把酒畅谈。      午夜过了,男人终于回来,脸色醉红,眼角似有泪痕,望着春眉,一脸悔意。   他欲言又止好几回,最后终于招认,将她卖给了那商人!      春眉哭不出来,只觉心寒。   十娘说的不错,这男人,也不过是个嫖客而已。      “妹妹,想不想报复?”   十娘的声音从她耳畔钻入,她转头一看,不知何时,那个箱子上的锁扣已经打开。      春眉会意,她冷冷一笑,打开那个描金百宝箱,将里面金银珠宝一件件抖出,又一件件抛入江中。   男人顿时瞠目,跪在地上,不住地向她认错,又忍不住俯身趴在船舷上,痛惜她丢下的那些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      “妹妹,来,抱着我的百宝箱跳下去,让这些臭男人,后悔一辈子!”   那箱子描金线条闪闪发光,似是不停怂恿春眉。      春眉却将男人用力一推,推入了滚滚江水,和那百宝箱一起,片刻消失水中。      “呵呵……杜十娘,你不知道吗?‘嫖’字又作‘闝’——让他在娼门中为自己败尽所有,否则,自己便成为门中的败柳——我早有心理准备,男人如果靠不住,我便带着自由之身,寻找新的幸福。何必为了报复区区一个他,赔上卿卿性命呢?”    132.落         七月初七,人间七夕。   但凡和爱情相关的节日,亦是自杀的高峰期。      她纵身的刹那,我刚刚好赶到桥下。      她的手臂柔柔张开,展翅的姿态。   长长的黑发被风吹散,像一朵轻巧化开的乌云儿。   纯白色裙摆透射了阳光的明媚,在空中飘展,托住窈窕的曲线。   身体,仿佛是透明的,在气流中急速下坠。   她整个人,仿佛一个圣洁的十字架,在空中划出一道优雅弧线。      我藏在水面之下。   仰望她越来越近的背影。   这个角度,竟令我觉得,她是那么陌生。   但禁不住由衷赞叹。      她是与众不同的。   不像往日那些捏紧拳头、皱眉、满脸泪痕的痛苦的自杀架势,而是那么松弛飘逸的一个后仰,越过了栏杆,便翩然飘坠,但又带决绝。   再艳丽的落叶、落花都不及她——落魂之美。      美,亦美味。      哦!我有没有说过?   我是长驻南京长江大桥下的一只螃蟹。      南京长江大桥,巍峨的架构,凌驾着奔流不息的江水。   是南京乃至周边城市著名的人文景观,亦是著名的自杀圣地。   每年都有不少人在这里惆怅徘徊,而后纵身一跃。   与我而言,也是最浪漫且丰盛的用餐地点。      为了让同胞兄弟姐妹能经常吃上美味,我们每个水族都要轮番化作青年男女,上去人间,履行自己的义务——让人类爱上我们,再抛弃他们,令他们伤心欲绝,自寻短见。      这是最便捷环保的捕猎方式,也相当有效呢。      七夕,轰轰烈烈的中式情人节,亦是我的“收网之日”。   被我们抛弃的她们,总是来到这里,一个个翻身落下,自愿成为我们口中的极品美味。      27岁的女孩,年轻的皮肉,动人的容颜,带着一点不谙世事的甜。      她的背部最先撞击江面,裂帛声中绽开血红色的花瓣。   肌肤的碎屑迸射入滔滔江水,丰富的内脏棉絮般朝外翻滚,在水流中浮浮沉沉。   后脑勺整个碎裂开,白花花的脑子流得到处都是,引得鱼虾争相啄食。      我甩开八只脚划游过去的时候,她那张美丽的脸,在水中成了一张展开的平面。   眼珠子脱出了眼眶,被一根筋牵着,在脸部漂来荡去,好像正打亮着水中的世界。   水波一晃动,她的表情便跟着晃,看起来有些古怪。   但,还是嘴角始终弯弯的,像是笑着。   她或许还觉得,这是对我抛弃她最好的报复吧。      七零八落的四肢被体型大的鱼群不知衔去了哪里。   躯干带着那颗头颅浮上水面,去看滚滚红尘最后一眼。      不算完整的一颗心,此时刚好漂到我的面前。   新鲜的,带着几缕淡淡的血,但也瞬间被水冲得干干净净,不剩半点纠缠。   我立刻钳住冷却的它,带回自己的洞穴,招呼亲朋好友,共享盛宴。      嗯,真是个快乐的七夕节。    133.姬         没想到,做妻还不如做姬!      舞姬小喜附身在妻的肉体里,暗自乍舌。   原来苏大人与自己的妻做那档子事儿的时候,是这么敷衍呀!      也难怪了,妻到底不如小喜年轻貌美,求的是贤淑嘛。   可贤淑有什么好?   除了性生活毫无情趣之余,更要伺候公公婆婆,谨小慎微对付那些觊觎自己的妾室,还要替她们管教她们生的儿子。      想想以前自己做舞姬的时候,多么轻松自在,每天只要负责歌舞升平就行。   唯一没有的,就是名份。      小小的舞姬——连妾都不是。   没有任何保障,甚至可以用来款客娱宾。      但现在看来,也不错啊。   不但能和自己的男人颠鸾倒凤,更能和别人的男人欲仙欲死。   又不用负起服侍公婆、传宗接代的责任。      她对着镜子里妻的容貌,狠狠啐了一口,但又忙收起一脸轻浮的笑,换过清高面孔,学着妻的步履,大家闺秀般,端庄得体。      端庄?   真是滑稽。      男人分明不喜欢,但又这样要求妻。   好在,他不这样要求姬。   他爱她妖娆的体态,放浪的形骸,可以带一点点任性,但又肯定逃不出他的掌心。      可是,他却在最宠爱她之际,轻易地将她送给了别的男人!   小喜想到此处,又觉得生气。   但转念,如果不是为此轻身,又何来这场神奇的际遇?      小喜记得自己被救起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   当她渐渐恢复意识,才发现救她的是个仙风道骨的老妇人。   她雪白的头发长长飘逸,笑如一抹春风,亲切随意。   “姑娘,好端端的,你为何要寻死?”      “我……我是苏大人家的一名舞姬。苏大人极是疼爱我。可前日里,他的好友赵将军来府里拜访,一眼相中了我,说想要以他的一匹良驹将我换去,苏大人欣然应允,我一时气极,便投了河。”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哎哎,其实,是你自己想不开了!他将你送人,对你未必是件坏事。”      “我爱的男人将我随手送了别人,这还不是坏事?”      “你认为他是你的男人,可他却没有当你是他的女人。他只当姬妾是泄欲的工具,可以转手做个顺水人情。”      “那你为何要救我?我不要做姬妾!下辈子投胎,我以一定要当正妻!”      “姑娘,你以为做正妻就好了吗?这样吧,我给你三天时间体会,你可以自己幽魂的身份,附身在苏大人妻子的身上,如果三天之后,你还是觉得自己轻身是对的,那我绝不救你!”      小喜回想着三日来的种种,方觉老妇人说的有理。   她脱离妻的肉身,回到自己的躯体,打扮整齐,回去府里。      “小喜,你上哪里去了?正找你呢!来来来,跳支你最拿手的采莲舞,给赵将军助兴。”   男人领她出场,邀请友人一同品尝她姿态万方,像是邀请他共尝极品佳酿。      “是,主人……”   她尊奉他为“主人”。   主人,不是官人。   应允的时候,她特地用着委屈的声调,略有些颤,但声线甜美,眼角妩媚。   听得在场所有男人顿生怜惜,自满和生殖器一同膨胀,受用无比。   尤其政坛上稍稍失意的苏大人,更瞬间重新燃起熊熊霸气。   他占有她,征服她,亦将她的好处,分享给友人,多么慷慨豪气!      “赵将军可是青年才俊,连皇上都很赏识呢!”   苏大人向着小喜殷切介绍对方来历。      这次,小喜不再犹豫,也不再痛恨苏大人的“薄情寡义”。   她偷眼儿觑向赵将军,带着娇羞,又透出倾慕。   令面前这健硕的七尺男儿,举杯的手稍稍带颤,双眼深深着迷。    134.慧         明慧30岁生日。   到场祝贺的都是女人。   说好不带男友、丈夫、孩他爹,怕刺激单身的寿星。      但,明慧此刻只想快点吹熄蜡烛。   人在黑暗中,悲伤不容易被暴露。      她刚深深吸了一口气,突然一旁有人提醒,“哎呀!先许愿!”      对哦!是可以许一个愿望的。   明慧虽然觉得幼稚,但却还是闭起眼,想想要许什么愿。      顺理成章地,她想到了他。      三年的相处,亦不算短。   他始终暧暧昧昧,挽着明慧的手,敬畏多过爱慕。      男人相貌与她尚算相衬,收入稳定,家境富足。   所有质素都还不错,只是,花心。   偷吃又不擦干净嘴角,说谎又不掩藏闪烁眼神。      也怪她自己,记性太好,智商太高。   男人还未开口,她已洞悉全部。      这三年,她想的不是何时结婚,而是何时分手。      “如果他,全心全意只爱我一个,那该有多好!”   明慧心里默默这么说,狠狠呼出一口气。   烛光微微颤动,似是点头。      自从那天之后,明慧只觉自己记性差了许多,观察力也逐渐衰退。   她不太记得从前发生的事情,也懒得计较他的诸多借口。   她只一心想着如何打扮自己,好吸引他的注意。   好像蠢了一点,但也挺轻松不少。      这天约会,男人说要出差一周。   他眼球不自然地盯着左下方、眉头有些轻皱,明慧也没有深思追究。   她只静心欣赏他搅拌咖啡专注的样子,而不是发短信时诡异的笑。   她甚至留意着他脸颊的线条,上面有残留的剃须液没有刮掉。      “这么大个男人,原来也不会照顾自己呀。”   她这么想着,心头觉得很甜。      奇怪,为何以前没有这样的感觉?   以前她总是在计较他的话里有几分真假。   不像是恋爱,倒像是搞地下侦查。   太累了,也忽略了他所有的好。      他确实也对她好。   从来不限制她的自由,不追问任何她的行踪。   也不忘时时贴心送上礼物并预定浪漫烛光晚宴。   还有还有,他总迁就她因工作忙而临时取消约会时间。      她想着,又有些感激。   终于决定,趁他出差,要为他做一点事情,好给他一个惊喜。      来到他家门口,门还没开,明慧就闻到一股馊臭,更带着男性荷尔蒙特有的腥。   她转动着手里钥匙,有些莫名亢奋。      果然,室内如她想象中一样脏乱。   一看便知,这里住着个没人照顾的单身男人。      明慧得意地舒了口气,一股强烈的“被需要感”油然而生。   她今天特地穿着一套旧衫,挽起袖子,找出各色工具,便轰轰烈烈开始收拾。      首先将所有散乱在各处的脏衣服收集起来,分类丢入洗衣机清洗。   接着是拆下结了蜘蛛网的窗帘擦窗户。   家具用除尘工具掸除厚厚的灰尘后,再用碧丽珠上光。   等衣服洗完,将衣服晾在打扫干净的阳台上。   再是整理工作,杂志,书籍,还有没看完的DVD。   最后,替他换上她新买的床单被套、浴帘、踏脚垫、甚至还有花草植物、绒毛公仔。   整个房间,突然充满了温馨,并带着她独特风格的烙印。      男人进门的时候,她已经梳洗打扮干净。   优雅的姿态,温柔的表情,依着他的床畔,睡得香甜。      男人眼眶有些湿润。   这样美丽聪明的一个女人,以前只骄傲地俯视他的弱点。   而现在,竟然不计较一切,愿意收起自己的一颗慧心,只握着一把彗柄,心甘情愿地、不计前因地、甜甜蜜蜜地,为他打扫房间。      他终于决定,收起自己的一颗花心。   从此,全心全意,只爱她一个人。    135.全         “给我一支烟。”   镜子里,历尽沧桑却笑容淡定的脸缓缓开口说话。      阿良傻眼了,他自己的嘴没有动啊!他根本没有说话啊!   那镜子里的他怎么会突然说话了?      “哎,同志,给我一支烟!”   镜子里的人提高了音量,又重复了一遍,并且将右手食指和中指略略张开,伸向阿良。      阿良吓得跌倒在地,连滚带爬逃出了房门。      他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反复思忖着方才发生的一切。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镜子里的我,怎么会开口向我要烟?而且我是从来不抽烟的呀!      “呀!这人长得可真像主席啊!穿的衣服也像!”   “是啊!太像了!”   身边经过的两个中年妇女叽叽喳喳大声议论着阿良。      阿良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穿着一套老式的中山装,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脑后。      “呀!再有颗痣就完美了!”   两个中年妇女啧啧称奇,像看珍稀动物一样注视着阿良。      诸如此类的话,阿良从步入中年前额秃顶开始,就听到现在。   以前厂里的同事也以此打趣他早该秃顶了。      阿良曾是个机械工程师,经济不好,厂子倒闭了,他下岗一年,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只觉得天生我才无可用,却无意间看见某个剧组正在找特型演员。   如果是以前,他倒也不会去留意,但这时,他突然觉得这可能是条生计。   于是,他特地买了套老式中山装,打算回家对着镜子看看自己能不能胜任,也好混口饭吃。      ……等等!难道!   刚才说话的,不是镜子里的自己……而是,真的主席?!      想到这里,阿良呼吸急促了起来,慌忙走进一家烟杂店,扫了一眼价目表,挑了包最贵的软中华,匆匆跑回家。      进家门的时候,阿良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伟人梦做疯了。   他胆战心惊地走到镜子前,抬眼看去,镜子立刻反照出他的样子。   像是他,但又像不是。   好像多了一点什么。      对!多了那颗痣!      阿良激动得快不能呼吸了。   那一定不是他!真的是主席!      他忙颤抖着拆开玻璃纸,抽出其中一支烟来,不置可否地送入口中。   只见,镜子里的人也拿了一支烟,但手势绝对比阿良更熟练!      阿良又赶忙为自己点了烟,小心翼翼地吸了一口。   镜子里,那人却像是几十年没抽到烟的瘾君子,狠狠地抽了一口,几乎吸掉了小半支,那长长的烟灰悬在烟头,还不及掉落下来,又燃了一大截。      那人长长吐出一口烟雾,呛得阿良直咳嗽。   “……呵呵,你要学会抽烟喽!”他操着地道的湖南音,口气亲切威严。      “您……您真的是主席?”      镜子里的人笑了笑,不答话,只是抬手又猛吸一口。   他的另一只手,插在后腰处,微微顶出发福的肚子。      阿良学着他的样子做,动作生涩,表情僵硬。      镜子里的人皱着眉头,摇摇头。   “你要相信,你就是我!不是模仿,而是回魂!从此以后,你不再是你自己,你只是我而已!”         主席特型演员海选现场,十几位精心化妆好的主席一字排开,同样的衣服,同样的姿势,看起来诡异,又有些滑稽。      但在这其中,有一位却迟迟不肯像大家一样做动作,而是直直向评委说了句,“给我一支烟!”      评委中,有人狐疑地递了一根过去。   那人笑了笑,亲切地拍了拍这位评委的肩,接着,他当场点着了,狠狠吸了一口,就像几十年没有吸过烟了一样。   而后,他一只手插在后腰处,眼神远远望向窗外,似是在看风景,但又好像穿透了着风景,纵观整个北京。      评委们都一个个站了起来,被震慑了,激动得围上前去和那人握手。   “太像了!不但形似,而且神似了!”      只有那人自己内心知道,那不止是神似,而是,全是!    136.就         仿佛,就是一个预言。      05年的某个夏夜。   我做的一个梦,预示了今天发生的一切。      梦中,我和同居了三年的男人分手,回到家中。   进门的时候,爸爸重重地捏了一下我的肩,真真实实的,让我感受到他心里的痛。   妈妈好像终于松了一口气,她眼眶有泪,但暖暖笑容。      我低下头。   在他们面前,我不是被遗弃的女人,只是一个归家的孩子,带着满身的伤口。      我静静躺在床上,蓝色月光透过我白色窗纱。   电扇缓缓转动,微微有风。      就这样,我一觉睡到天亮。   妈妈连夜为我炖燕窝,但忘记关火。   水扑出来,熄灭了煤气。   全家在睡梦中死去。   最后,我们坐着一辆没有人开的红色车子,团团圆圆,甜甜蜜蜜,驶向地狱。      我哭着从这个奇怪的梦中醒来。   它真实到令我惧怕。      但我没有想到,四年之后,这个梦,竟然成真。      三年了,我就真的和他分了手。   夏末的夜晚,我就真的睡在自己房间的床上。   窗外,就真的是一轮蓝色月亮。   我的妈妈,就真的为我炖了一碗燕窝。   她竟然竟然,就真的忘记了关火。   我们一家人,就真是坐着红色车子,团团圆圆,甜甜蜜蜜……      只不过,车开到半路,妈妈突然想起来燕窝还炖在电炉上,赶紧打电话叫亲戚帮忙关电源去。   这才没有让我们的家,就真的成为地狱。   但是那种与父母生死相守的感觉,就真的和梦里一模一样。      曾经。   我以为,它只是个梦。   我以为,可以和他共度余生的。   我以为,不会哭着回到自己家里,让父母为我心痛。   我以为,我可以给自己幸福,可以给爸爸妈妈幸福。   我们不会坐着一辆车,相依着流泪,驶完最后的人生路。      但现在,怎么就……                         137.水         陈刚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许愿池。      广场不起眼的角落,一个不规则形状的水池。   水池中央,铜锈雕塑,是一株造型优雅的滴水莲。   水从叶尖一滴滴渗透出来,滴入池中。   池水清澈至极,没有鱼,只有许多各款各式的硬币,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想不想,为自己许一个愿望?”      这声音让玲玲吓了一跳。   他回过身,才发现不知何时,身后站了一位十分优雅的中年妇人。   妇人盈盈微笑着,摊开手心里一枚亮闪闪的硬币。      陈刚迟疑了一下。   但还是接过了那枚硬币,合在自己双手中,许了个心愿。      硬币当空抛出,在最高处闪烁了一下,落入水池中的时候,溅起了一朵涟漪。   陈刚凑上去看,硬币缓缓沉入水底,看不出端倪,但见自己的影子,在水中扭曲着,扩散。      就在这时,闹钟响了。   陈刚惊醒。      原来方才只是做了一场梦。      他叹了口气,有些莫名的失落。   身边的妻子不耐烦地翻了个身,继续酣睡。      妻子善妒、多疑、凶悍、蛮不讲理。   要不是念在她家境富裕,经济上能帮自己一把,当初何至于娶她?      突然,陈刚发现妻子那边的床头柜上,不知怎么,多了一杯水!   透明的玻璃杯,清澈的水,透着一股似有似无的铜锈味,但却激发口中干渴。      他的心颤抖了起来。      方才难道不是梦?   否则如何解释这杯神秘出现的水呢?      就在这时,妻子睡眼朦胧地伸手去摸床头柜,她摸到了那杯水。   “呵呵,老公,你怎么知道我口渴了想喝水啊……”   她说着,将杯子凑到嘴边,咕嘟咕嘟一饮而尽。      陈刚来不及反应,只是愣愣盯着妻子。      几分钟过去了,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她除了鼾声如雷,没有任何动静。      等等!   除了鼾声,又好像,还有水滴的声音!      妻子的身下的床单颜色渐渐变深,像是有水不停从她身体中渗透出来。   渐渐的,他明显感觉到整张床都变得湿漉漉的,并不停往地板上滴水。      陈刚吓得脸都白了。   他想去推醒妻子,谁料这一推,妻子的皮肉竟如同涟漪般化开去,哗啦啦的水,不停从身体里潺潺地冒出来,霎时间,整个人都溶化了,只剩下一套湿透了的睡衣。      陈刚这才明白,他的愿望,真的实现了。      许愿池边,他手里合着硬币,心里说:我希望,老婆能变得柔情似水……                138.颜         夕烟袅袅。   晚风弥漫了各家饭菜混合在一起的气味。   卓娆手里提了一大包狗粮,来到小区的花园里。      “阿豆!阿豆!来吃晚餐咯!我给你带了你最喜欢的肉罐头哟!”   她将狗粮倒在一个盆里,又打开一个梅林肉罐头,悉心将肉倒扣在狗粮上,风迅速将肉香传了出去。      “汪!”   一只毛色全黑的野狗从一旁的花丛中蹿了出来,殷切地冲到卓娆面前,长长的舌头黏连口水,一个劲儿地蹭着卓娆的脸。      “阿豆!呵呵呵……瞧你开心的!快吃去呀!”      狗这才埋头大吃起来。   卓娆摸着它的头,欣慰地笑:“怎么样?我对你好不好?我知道你最爱吃这个牌子的肉罐头,特地去了很远的超市帮你买到的哟!阿豆,你说我算不算是你的红颜知己?”      狗突然停了下来,抬头又是“汪”一声,迫不及待地用沾了肉屑的舌头去舔卓娆。   卓娆娇笑着躲开,“哎呀你别再舔我了,你看,上次你舔我的脸,结果我发了三颗那么大的痘痘,到现在都还没有消褪呢!”      狗呼哧呼哧了几声,又接着吃,最后,把盆子里里外外都舔了个干净。   卓娆见它吃完了,才站起身来,“好了,你吃饱了,我也该回家吃晚饭了!唉……要不是老妈怕狗,我真想把你带回家呢!”      她说着,转身往家门口走,狗一直跟到她进了楼底铁门才停下来,尾巴摇个不停。   卓娆也向它摆摆手,然后转身往里走,一不留神,差点撞到一个人。   “对不起……”      卓娆忙陪不是,一抬头,发现对方是个穿了粉红色制服的年轻女子,手里拎了个袋子。   “请问,是卓小姐吗?”   她个子不高,嗓门倒挺大,略略还带些沙哑。      “呃……你认识我?你是哪位?”      “哦!我是小区对面美容院的美容顾问,您不是在我们那里办过一张贵宾卡么?我这是特地给您送一款我们公司推出的新产品,专门用来洗脸的,全天然配方,对皮肤可好了!而且,洗得特别干净,您不妨考虑试试呀!”      卓娆接过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罐洗面奶。   精致的小瓶子,上面贴了标签:天然洗颜泥。      “哎呀,我正好想买一罐呢!你看我最近的痘痘呀!哦!还有,我T部最容易出油了,但是天气只要一干燥,鼻尖和嘴角又开始蜕皮,真讨厌啊!”      “呵呵,卓小姐,不用担心,我们这个新产品,就是可以调理肌肤的!你只要按照我们说明书上的步骤洗脸,肯定没有问题!”      卓娆欢天喜地上了楼,顾不上妈妈催她吃饭,先冲到厕所洗脸。      依着说明书,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就是先打湿脸颊,挤出黄豆大的一点在手心搓揉出泡沫,然后,用双手在脸颊边轻柔地打圈按摩,渐渐令泡沫覆盖整张脸。      卓娆依足了这些步骤,足足按摩了5分钟,直到皮肤被揉得微微生痛了,才停下来。      见证神奇功效的时刻来临!   卓娆闭着双眼,把脸凑到水龙头边,掬水往脸上冲洗泡沫。      触手间,只觉皮肤滑嫩之极,轻拍几下,更不真实地微微弹动,像是刚做好的豆腐!      卓娆心花怒放。   睁开眼,向镜中一望——      啊!怎么回事!脸……怎么……没有了???   整个脸部的位置上,只剩下眼耳鼻口几个大大小小的窟窿!      她听见窗外随风传来一阵古怪的笑声和说话声,洪亮的嗓门,带些沙哑。   “嘿嘿嘿嘿……卓小姐,我没有骗你吧?这洗‘颜’泥,真的很好用哦!看!洗得很彻底吧?你从此不会再担心痘痘、T部油腻和干燥脱皮啦……哼哼,什么红颜知己!无颜知己还差不多!看我那老公还来不来找你!嘿嘿嘿嘿……汪!”                   139.默         暮色正浓。   茉莉的眼,藏在黑色的美瞳镜片后,反而看得更通透。   她的男人坐在外面阳台上,离她稍远,已有些模糊,混沌中只剩下一个形状,但也渐渐黯然。   他手里捏了一份油腻腻的报纸,桌上的咖啡凉了,他不介意,仍旧拿起,喝上一口。      茉莉皱眉。   男人坐在那里,看着所有男人都会看的体育版,喝廉价的速溶咖啡,穿着大众化的格仔衬衫,剃了一个平平庸庸的板寸,还不修边幅地挖挖鼻屎、放放响屁。      千挑万选,原以为超凡出众的夫君,怎么现在看来,只是一个普通人呢?      他曾承诺要有朝一日成就一番大事业,带她坐着游艇周游世界。   但现在呢?   他碌碌无为打着一份工,年过四十却还是一个虚职的小组长,手下只有两名刚毕业的实习生。   也不像从前那么热血沸腾,而是只求保住饭碗,安安稳稳混到退休。      他,不再为了她上进奋斗,甚至不再给她一个虚幻的期盼。      女人冷冷看他。   他好似全然不觉,依旧专注于报纸。   反而是他脚边趴着的狗好像不安了起来,暴躁着冲她低声嘶吼。      男人不耐烦地踹了它一脚。   “吵什么吵!再吵把你吃掉!”      狗不肯罢休,依旧瞪着女人,更疯了似地冲她狂吼了起来。   男人怒了,拎了狗的脖子,把狗腾空拽起,又重重扔下地。   狗闷哼了一声,折了脖子,立刻毙命。      女人浑身颤抖了起来。   一向在他面前憨厚老实沉默寡言的男人,竟然还有这样一面!      女人的眼神泛着乌亮亮的虚假色泽,修饰不住内心惊恐,还有还有,一双翻白的、无珠的眼。   她的脖子上,还带着他清晰的指痕,掐到发紫,疼到如今。      当初只是夫妻间最平常的口角呀,她唠叨过几句谁谁谁的老公现在如何如何,责问他为何迟迟不用心专注自己的事业,答应过要念MBA却迟迟没有兑现……   却不料,平时唯唯诺诺的男人竟然跳了起来,活活将她掐死在手里,又偷偷将她尸骨,一点一点喂给新买来的狗。      女人做梦都没有想到,男人会这样对她动手。   她以为男人一向疼她的。   他从不忤逆她的心意,从买家具到选结婚场地,再到婚后所有大小事宜。   甚至女人买了粉色HELLOKITTY的床单,他都没有任何异议。   她每次询问他的意思,他都说“随便你”。   于是,她渐渐习惯他的不出任何主意,默认为他都同意。      一直到现在,她的魂幽幽回来家里,才知道男人原来憎恨粉色,只中意黑;憎恨TVB连续剧,只看美剧;憎恨逛街看电影,只爱上网打游戏……甚至,他憎恨她喜欢的三七开发型,一心想剃简单的板寸。      他原来的默许,却堆积了那么多的默恨,最重要的,他根本不是她希望的那么积极上进,而是心甘情愿地,混混日子,一生默默无闻。                                        140.失         这年的感恩节,祖父带回来一个“深蓝色的精灵”。   那是一个十五六的印第安少女,娇小的身躯,精致的五官,眨着一双深蓝色的大眼睛,略带恐慌地看着特奇一家人。   她浑身上下几乎都是深蓝色。   脸上涂满了深蓝的颜料;两股粗粗的辫子,扎着深蓝色的头绳,并斜插一枚深蓝色羽毛;一袭短袍绣了深蓝色的花纹,并点缀着深蓝色的宝石,泛着不太真实的幽幽光晕。   唯一,她脖子上带着一串鲜红色项圈,褶皱的皮革质,不规则的流苏,看着有些刺目、滑稽。      小特奇惊奇地打量这个精灵般的深蓝色少女。   “爷爷,她是谁?”      祖父微微一笑,“我刚才不是开车去买火鸡么?这个女孩在高速公路上拦了我的车,说她本来是要去城里兜售兽皮的,可是不小心迷了路。”      小特奇的妈妈热情地拉了女孩的手,不由得赞叹:“呀!真是个漂亮的孩子!你的爸爸妈妈呢?会不会等你回家吃饭?”      女孩怯怯地抽回手,摇了摇头,“他们……都失踪了!”      “啊对不起!”   妈妈连忙拍拍她的肩,又长长叹了口气。   小特奇的眼神也黯淡了下来,想起去年失踪的父亲。      妈妈悄悄转过身擦了擦眼角,然后说:“那……不如就和我们一起吃感恩节晚餐吧!我已经准备了南瓜派和小红莓果酱,等火鸡烤完就能吃饭了!”      祖父抚掌大笑:“哈哈哈,是啊!孩子!一起吃吧!这就是感恩节的意义啊!哎呀我的口水都快流出来!”   他说着,让小特奇带着女孩先上楼去玩儿,自己则留在厨房帮忙布置餐桌。      火鸡的香味,从烤箱里一丝丝传出来,充满了酱汁的甜腻和肉汁的鲜香。   这是感恩节特有的味道,带着一种炽热的、美满的、略焦的炙烤气息。   勾出每个人的食欲,吸引着他们匆匆赶回家里,围坐在一起。      计时器哒哒哒走着,妈妈看看差不多了,冲楼上叫着小特奇的名字。   “特奇亲爱的,带那女孩下来吧!”      下楼的脚步声噔噔噔地响了起来,伴随着女孩娇笑的声音。   她和小特奇已经俨然是一对好朋友了,他们手拉手跑到餐桌边,小特奇还很细心地为女孩铺好了餐巾。      “唔!好香啊!我已经好久没有闻到过这个味道了!”   女孩兴奋地张望着烤箱,妈妈已经打开了烤箱的门,把一个大大的盘子从里面端了出来。      “哇!”   全家人一起欢呼了起来!      完完整整的一只,表面焦黄,泛着一层油光。   内里塞着丰富的馅料,饱满丰腴。      祖父拿着餐刀替每个人切下一片厚厚的肉,多汁白嫩的内里,溢出火鸡肚子里玉米面包和芹菜的香气。      “呀!”   女孩突然一声惊呼。      “怎么啦?亲爱的?”   祖父停下手里的动作问她。      “这……它怎么有头呢?”      “哈哈哈!我们家一直是连头一起烤的,头也很好吃呢!”   说着,祖父手起刀落,一颗完美的、人类的头颅。   没有毛发,清晰可辨五官,脆生生的金黄色泽,散放诱人热气。      “哟!今次这只‘火鸡’还长得挺漂亮呢!在他们的族群里,应该算是一个美少女吧!”   祖父将头小心放入自己的餐盘,忍不住先切下一片脸颊肉,送入口中细细咀嚼。      “嗯!相当美味!来!孩子们,让我们为感恩节干一杯!要感谢主,赐予我们丰富的这一餐,让我们在人类的社会中幸免于难,让我们不但没有成为他们今年感恩节的盘中餐,还能聚在这里,享受着我们自己的‘火鸡’大餐!”      “阿门!”   餐桌边,大家都开心地吃起来。         感恩节,起源美国。   是为了纪念当地印第安人对新殖民的慷慨赠予,是感谢“得到”的节日。   但,永远有“得”就有“失”。   新殖民得到越多便索取越多,最后,反客为主,成为了美洲大陆的统治者。   他们创造了这个感恩的节日,感谢他们所得到的一切,也感谢神保佑他们一家团聚,但与此同时,他们却断送了印第安人的一切和印第安人的团圆美满。   就好像,他们得了感恩节火鸡大餐,而火鸡,却失了至亲家人!                      141.娜         天色已白。   强尼从酒吧出来的时候,脚步有些飘。   方才的一切,好像是场梦。   那个叫做“娜”的女人,到底是否真的存在?      一个晚上,他喝了二十几杯龙舌兰。   几乎趴在吧台上抬不起头来的时候,有个女人向他靠了过来。      女人不算美,妆却化得妖媚。   她穿一身银色的露胸小礼服,在酒吧五光十色中闪耀金属色泽,又比所有灯光都夺目。   她靠在强尼的耳边,伸过手去,手心摊开,是一把盐。   强尼没有抬手,直接伸了舌头去舔。   女人娇笑了起来,怕痒似地把手缩了回来。   强尼哈哈一笑,又喝了一杯。   女人也冲他笑,嘴角带着轻佻,又摘下杯口的柠檬,递送给他。   柠檬酸味,混合龙舌兰的涩,和一点盐的咸。   这次,更出奇地,渗透了女人身上一股说不出来的甜,金属感的甜。      “小姐,敢问芳名?”   强尼双眼惺忪,脑子却亢奋了起来。      “叫我‘娜’……”   女人声音甜而绵软,一如她的身姿,柔柔瘫倒在他怀中。   无骨的身段,滑腻的肌肤,令强尼神醉。      强尼搂着她,只觉浑身发烫,舌尖发麻。   这种感觉很奇妙。   像是某种剧烈的化学反应,两者无需加热加温,只要一碰,便能生烟。   强尼按捺不住去吻她。   她躲开了,但又娇笑着回头迎上他。   她的唇,也是银色的,但却分外柔软。   强尼用舌尖拨开她的唇,侵入内里……      咦?她的舌呢?   他搜索了半天,竟然在她口腔中找不到她的舌!      强尼一惊,松开两人的距离。   娜咧开嘴笑,唇齿分明。   但她空洞的嘴里,什么都没有。      “啊!”   强尼惊得叫了起来,想一把甩开娜,但娜的身体好像牢牢粘住了他。      不不不,不是粘住,而是,渗入!   娜绵软地贴合着他,缠绕着他,并渐渐与他皮肉融合,一点一点,消失在他的身体内!      强尼突然觉得窒息了!   他空抓着她余留的身体,但只要一扯,自己便觉撕心裂肺地痛!      不消片刻,娜完全消失了。   消失在了强尼的身体里。   与强尼,结合在了一起。      天色已白。   强尼从酒吧出来的时候,脚步有些飘。   方才的一切,好像是场梦。   那个叫做“娜”的女人,到底是否真的存在?      强尼的尸体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晌午时分。   他倒在酒吧不远处的垃圾箱边。   法医鉴定,他不是死于酒精,而是死于另一种急性中毒。   他死前浑身出现水肿、血压上升、血浆胆固醇升高、脂肪清楚率降低。   种种迹象表明,他是死于“钠摄入过量”。      钠,是一种金属元素,银色,质地绵软,是热和电的良导体,在自然界中,不能以单独游离态的形式存在,只能以化合态存在。                   142.烟         春华的手,穿过朦朦夜色,搭在陌生男人的肩头。   “先生,能……借支烟么?”      男人诧异地转身。   只见是一个窈窕的女人,月光黯然,看不清对方的脸,只感觉她的手,微微带着颤抖。   他忙从口袋中摸出一包烟来,抽了一支递过去。      春华摊开手掌去接了,又有些无措地望向他。   “先生,能替我点着它么?”      男人又连忙划起一枚火柴。   “嘶”一声,火光闪烁,他忽见对方长长黑发下的脸,有一半竟然血肉模糊!      男人吓得连连退步,手中的火柴立时熄灭。      “先生,你怎么了?”   春华的声音绵绵的,有些娃娃音,听来娇滴滴的,惹人怜爱。      男人又疑是自己方才眼花。   他壮了胆子,再划着一根。   这次,看见的却是一张姣好的脸,化着精致晚装,眼部略带“小烟熏”,皮肤白皙,鼻梁挺直,脸部轮廓柔和,线条完美。      男人心头一颤,惊艳至极,但还是记得把手里的火递过去,欲替她点烟。   怎料,春华却把烟递还到男人嘴边。   “先生,你能不能替我点着它?”      男人愣了一愣。   “怎么?你不会抽?只是要点着它?”      春华点了点头。   捏着那支烟,不太熟练地将它送入男人唇间。      男人只觉她手指冰凉,但触感柔软,又有些神驰。   火触着烟头的瞬间,飘散开一股浓郁的烟草味来,春华呛到了,一阵猛咳。   男人又挥手替她拂开烟味,犹豫着要不要将点着的烟递过去。      春华轻轻拍着胸口,缓缓伸手从男人那里接过烟来,转身便走。   烟头在她指尖闪烁着,划出一道弧线。      男人略愣了一下,但心中好奇,又追上去。      过了巷子口,月光终于透出云层照下,却四处不见人影,唯见地上都是烟花爆竹的残骸,想来这附近的人家办什么喜事吧。      其中有一只“大蛋糕”,不知怎么的,只放了一半,还有一半完好无缺。      男人凑上前去看,突然听见这个大蛋糕内部发出“嘶嘶”声响。   他吓得忙退几步,只听砰一声,“大蛋糕”中竟忽得窜出火花,一路飞上半空,炸开一朵艳丽的烟花!      接着,又是砰砰几声,烟花一朵接着一朵,兀自在静谧夜色中热闹盛开!      顷刻间,姹紫嫣红,男人看得眼花缭乱,惊讶得不知所措。      终于,“大蛋糕”放尽了。   只剩下空空的外壳,还燃烧着一团火焰,照见它旁边的地面,滚动着一支燃了一半的烟。   晕烟已过      烟         春华的手,穿过朦朦夜色,搭在陌生男人的肩头。   “先生,能……借支烟么?”      男人诧异地转身。   只见是一个窈窕的女人,月光黯然,看不清对方的脸,只感觉她的手,微微带着颤抖。   他忙从口袋中摸出一包烟来,抽了一支递过去。      春华摊开手掌去接了,又有些无措地望向他。   “先生,能替我点着它么?”      男人又连忙划起一枚火柴。   “嘶”一声,火光闪烁,他忽见对方长长黑发下的脸,有一半竟然血肉模糊!      男人吓得连连退步,手中的火柴立时熄灭。      “先生,你怎么了?”   春华的声音绵绵的,有些娃娃音,听来娇滴滴的,惹人怜爱。      男人又疑是自己方才眼花。   他壮了胆子,再划着一根。   这次,看见的却是一张姣好的脸,化着精致晚装,眼部略带“小烟熏”,皮肤白皙,鼻梁挺直,脸部轮廓柔和,线条完美。      男人心头一颤,惊艳至极,但还是记得把手里的火递过去,欲替她点烟。   怎料,春华却把烟递还到男人嘴边。   “先生,你能不能替我点着它?”      男人愣了一愣。   “怎么?你不会抽?只是要点着它?”      春华点了点头。   捏着那支烟,不太熟练地将它送入男人唇间。      男人只觉她手指冰凉,但触感柔软,又有些神驰。   火触着烟头的瞬间,飘散开一股浓郁的烟草味来,春华呛到了,一阵猛咳。   男人又挥手替她拂开烟味,犹豫着要不要将点着的烟递过去。      春华轻轻拍着胸口,缓缓伸手从男人那里接过烟来,转身便走。   烟头在她指尖闪烁着,划出一道弧线。      男人略愣了一下,但心中好奇,又追上去。      过了巷子口,月光终于透出云层照下,却四处不见人影,唯见地上都是烟花爆竹的残骸,想来这附近的人家办什么喜事吧。      其中有一只“大蛋糕”,不知怎么的,只放了一半,还有一半完好无缺。      男人凑上前去看,突然听见这个大蛋糕内部发出“嘶嘶”声响。   他吓得忙退几步,只听砰一声,“大蛋糕”中竟忽得窜出火花,一路飞上半空,炸开一朵艳丽的烟花!      接着,又是砰砰几声,烟花一朵接着一朵,兀自在静谧夜色中热闹盛开!      顷刻间,姹紫嫣红,男人看得眼花缭乱,惊讶得不知所措。      终于,“大蛋糕”放尽了。   只剩下空空的外壳,还燃烧着一团火焰,照见它旁边的地面,滚动着一支燃了一半的烟。                143.迪         “请问,这里是地狱吗?”   女孩扯着嗓子问旁边的陌生男子。      “什么?!”   男子一口酒差点呛着,他上下打量面前的这个女孩,嘴巴咧开一个诡异的笑容,“这里怎么会是地狱!”   他说着,递给她一杯酒,“这里是,迪厅!”      女孩穿一身金光闪闪的鳞片式晚礼服,隆重得有些不合时宜。   她侧身坐在吧台凳上,浅浅啜了口酒,好奇地四下张望,一双脚勾着精致的高跟鞋,轻轻随着音乐晃动。      昏暗的空间,湿滞的空气,重重的金属乐。   人们蜂拥在方寸之地群魔乱舞,节奏取代了心跳,只剩下狂乱的姿态。   她拆分看他们的动作,只觉得古怪滑稽。   SPOT LIGHT随音乐子弹一样疯狂射人群,他们像垂死挣扎般。   没有任何章法的扭动,颓废的表情,散乱的脚步,还不时发出嘶吼。      “来来来,我带你去跳舞!”   陌生男人灌下最后一口酒,拍拍女孩的肩,示意她站起来。      女孩有些迟疑,咬了咬嘴唇,依旧坐着不动。   陌生男人一拍脑袋,左手背于身后,右手向她递去,做了一个绅士般的“请”。   女孩忍不住笑了,将手递到他手里,由他拖着挤入舞池中心。      音乐浓重了起来,DJ擦着黑胶碟,制造着怪异刺耳的旋律。   男人甩动着头,一手高举过头顶,手指和着节奏不停挥舞,另一只手则牵着女孩,不时拉着她转圈、扭摆、再转圈。      灯光由白转红,鲜红鲜红。   霎那间,周围似是笼在一片血光之中。   血色,刺激着人们的视觉神经,于是,更疯狂了。   他们竭斯底里地甩动着身躯,发出各种古怪的叫喊,更像是一群濒死的困兽。      女孩觉得有些眩晕。   她不知所措地被挤在人群之中,那些重金属的节奏,那些人身上散发的汗味、酒味甚至是血腥味,令她胸口一阵发闷,站不住脚,只觉天旋地转。      “上官小姐——”   “上——官——小——姐——”   女孩恍惚却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   她猛得醒过来,竟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阴冷潮湿的洞穴中。      呀!怎么会这样?!   她记得自己原是去参加一个草坪宴会。   人们穿著盛装,张扬着华丽扮相,却拘谨每一个笑容,每一个步子,每一个转身。   空气中虽然弥漫着清新的花香和精美食物的诱人香味,但依然令她觉得窒息。   所以,她才偷偷溜了出来,走到草坪另一端。      那里,是一个小山坡。   山坡下,有一扇生了锈却敞开着的铁门,里面似是一个山洞。      “上官小姐,你怎么躺在这里?!”   管家和草坪宴会的主人手里拿了探照灯,锁定在她身上,光有些刺目。   他们冲上前,扶起茫然的她。      “这里是迪厅吗?”   上官小姐迷迷糊糊地问。      “什么迪厅?这里从前是防空洞!中日战争的时候,躲在这防空洞的百来个人被敌军发现,并全部被残忍枪杀……”                            144.双         “不一定……要成双的呀。”   漆黑一片的首饰店,女人婀娜地依在橱窗边,幽幽感叹。   月光透过铁栅栏的缝隙照射进来,衬她雪白的肌肤,耀眼的双眸,精致的妆容,配一袭银白色的窄身夜礼服,美得不可方物。      “唉……是啊。”   柜台边,靠了一个男人,眼神忧郁,头发蓬乱,手里把玩着一个老旧的打火机,黑色麻质宽松衬衣,有细腻线绣的暗纹,敞开领口,露出古铜色的胸肌,桀骜不驯。      他一伸手,略带粗暴地将女人勾入怀里。   女人收束起身姿,紧紧贴住他的胸膛,转眸凝视男人的脸。   她的目光,柔和优雅,仿佛有一股力量,拂开男人皱紧的双眉和刚毅的唇线。   他渐渐柔和下来,轻轻吻她的脸。   月光下,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怪异地相拥着,融合一起。      “为什么世俗间的男女,就要如此介意呢?”   女人轻声呓语,她的手,隔着他的衣衫,一圈圈描绘他肌肉的线条。   白皙的手指和他衬衣的黑,突兀地和谐。      “因为他们不够坚定。所以,只能将一切可见的形式化成‘双’,以此证明,他们匹配!”   男人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他口气有些生硬,但眼神柔软,恋恋不舍地注视着怀里女人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那如果我们是世俗间的一对普通情侣,如果我们也能像他们一样举行婚礼,那别人会不会说我们不匹配?”      “我不会去管别人怎么看,我只在乎你。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会纵容你,我会体贴你,我会接受全部的你,我会……给你温暖的自由。”   男人用自己独有的口吻,在女人的耳边轻声细语。   柜面的小镜子里,照射出玻璃柜,一个黑色托盘里,盛了两枚截然不同的指环。      今天首饰店收铺前的当口,进来一对穿情侣装的男女,各自选中了自己喜爱的一枚。      女人选的戒指,铂金托,六爪镶,钻石净透无瑕,切割得当,折射莹亮光芒。   而男人,选了黯银指环,镂花款,简约方形戒面,黑中透出细腻浪漫。      “你们既然各有各的喜好,谁也不肯妥协,那不如就买下这两枚,凑成一对呀。”   店主狡黠的眼,殷切盯着这对情侣。      “呀!不好这样子的!情侣对戒啊,哪可以不成双呢?!”   女人娇嗔,男人亦点头称是。   两人最后犹豫着,还是离去。      店主悻悻收起,匆忙间将这两枚戒指留在黑色托盘中,放在一起。         为什么?   对戒一定要成双?   衣服一定要情侣装?   水杯一定要成套?   毛巾一定同款?   连枕头都要一样大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几十岁的人了,怎么能为了一场婚姻,就彻彻底底,将自己和对方的一切,全部改变成“双”?                      145.路         “常言道,独木不成林。可是,自然界唯有榕树能‘独木成林’。大家看我身后的这棵古榕,它已经有一万多岁了,占地达一百多平方,盘根错节,起伏不定,根与树已经没有任何区别。它有四千多条气根,错综绞杀,景观奇特雄伟,而这棵万年古树,被当地民族视为神树……”      年轻的小导游用带着福州口音的英语,公式化地向外国团友们介绍着身后的古榕。   她一边说,一边心不在焉地望了望昏黄的天际,语速明显越来越快。      今天是冬至。   在中国南方,这一天是要早点回家和全家人一起吃“扁食”的。   要不是老外的团给小费比较殷实,谁会挑这天带团呢!      小导游草草介绍完毕,便举着小旗朝旁边一条岔路走,去下一个景点。   旅游团缓缓跟着小导游移动,唯有走在队伍最末的杰森,一个人举着相机,拍得入迷。      杰森是个摄影爱好者,在他的国家,可从未见过这么壮观的古树,主干横生出的枝头,又垂下千条气根,重扎入地面,独立成为另一棵,就这样不断地,扩大它的势力范围,成为一片“独木林”。      这样独特的画面,他惊叹得简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取景、如何对焦了。   他只觉镜头根本捕捉不到这棵树壮丽姿态的万分之一,而且,它有一股强大的神秘力量,隐于枝桠间,超脱镜头外。      杰森咔嚓一通乱拍,抢黄昏最后一抹余韵,也顾不得团友渐行渐远。   等天完全黑了,他才反应过来,早已经不见团友的踪影。      古榕附近没有人家,也没有路灯,杰森看不清楚周围的状况,只听见周围呼呼风声,这风声,穿插于枝干间,折转缠绵,夹杂着叶片婆娑,发出一种极其沙哑的呼啸。      “你来啦……”   突然,风声忽而聚集起来,形成一股声音,分辨不出嗓音,只是一种气声,送入杰森耳里,听不清但又觉真真切切。      “我等你好久了呢……”   声音继续飘过来,这次更近了,仿佛从头顶处幽幽送来,俯身在他耳边细语。      杰森一个哆嗦,吓得有些尿急,“谁?谁……在说话?”   他的声音颤抖得很厉害,划破了风声,但又迅速被湮没其中,只剩下喘息,越来,越重。      “……你别怕~我就是你面前的榕树呀~~~~今天,是中国农历的冬至,是一年之中,黑夜最长的一天,阴气至盛而阳气衰竭。所以,我才有机会藉由阴风开口……”      “哇!你还会说英文?”   杰森又惊又喜。      “不,我说的不是任何一种语言,我只是在与你意识对话。既然你是我的有缘人,只要你能帮我个忙,我就能给你无穷无尽的寿命,如何~~~~~”      杰森听得两眼放光!   天哪!这简直就是阿拉丁才能遇上的天方夜谭呢!   “你要我怎么帮你?”      “……把你的脚借给我用一用吧~~~~~~”   风声愈来愈响,伴着似有似无的邪魅笑意。      杰森心头一阵收缩,他下意识地朝后连退了几步,但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绵软,但脑子还尚清醒,“……为什么……要我的脚?”      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木然地坐了下来,伸直自己的一双脚。   而此时,成千上万的气根缠绕过来,缠住他倒吊起来。   瞬间,他就化作榕树的一条粗壮气根,在横枝末端,向外拼命伸展着——   仿佛整棵树,又向外,扩展了一寸。      “谢谢你,慷慨的人~~~~~~你从此可以扎根于我,得到无穷无尽的寿命~~~~~~你又自我身体中蔓延出去,带着我暗暗挪动步子,向前走一步,再走一步……我虽然活了那么多年,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有一天,能,自,己,走,路~~~~~~~~~~”                            146.吖         “吖——”      午夜的一声尖叫划破睡梦。   克丽丝惊得从床上弹了起来。   声音是从孩子的房间传来的,克丽丝顾不得身上只穿了单薄的睡袍,赶紧冲了出去。      卧室外,过道尽头的窗户不知怎么被打开了,风雪倒灌进来,窗玻璃发出啪啪啪的声响,伴着呜呜的呼啸,还有窗外漆黑中,远去的细碎脚步声。      天哪!难道有贼?!   克丽丝的心一阵抽紧,但她来不及深究窗外,因为她看见,孩子的房门也被打开了!      “宝贝!宝贝你怎么了?”   克丽丝的声音抖得很厉害。   孩子房间里漆黑一片,她什么看不见,脑海里却划过千百种不好的猜测。   她的手在墙边摸索着开关,但越是着急,越是摸不到。      终于!   啪一声,灯亮了起来!      房间里,5岁的小女儿,愣愣地坐在床边。   她的嘴巴还保持着O型,这使得她原本稚嫩的小脸有些扭曲。      “哦上帝啊!我的宝贝,你没事吧?”   克丽丝一把搂住女儿,女儿小小的身体里,心脏剧烈地跳动着,显然是受了惊吓。   突然,她发现女儿的床头不知什么时候挂了一个旧旧的红袜子。   她认得那是自己的袜子,去年买的便宜货,没穿几次就已经破了一个洞,所以扔在储藏室再也没有拿出来过。      “宝贝?你为什么要挂个破袜子在这里?”   克丽丝松开怀抱,女儿像做错事情一样低下头,一言不发。      “妈妈不是跟你说过么?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圣诞老人!我们家也不过什么圣诞节!那些被装在袜子里的礼物,都是小朋友的爸爸妈妈偷偷放进去的!妈妈也给你准备了礼物,但是要等过新年的时候才会给你!所以你看,过了午夜,你的袜子还是空的呀!哪里来的……”      克丽丝没来得及说完,女儿就拼命地摇头,她弱弱地伸出手指,指向门外过道尽头的窗户。      克丽丝愣住了。   难道,方才破窗而走的人,是圣诞老人不成?!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她发现女儿一直摆在床头把玩的一块石头不见了!      那块石头有鹅蛋大小,表面金色,圆润光洁,分量很重。   克丽丝怀孕时,她丈夫在海边的陨石坑发现了这块奇异的石头并捡了回来。   丈夫说,那说不定是块稀世珍宝呢!   因此,他等女儿出生之后,就将石头作为礼物,送给了女儿。      女儿半岁的时候,丈夫无故得了怪病过世,因此这块石头就成了他留给女儿最重要的遗物。   但现在,这么珍贵的石头,怎么会不见了?!       “宝贝!你看!那根本不是圣诞老人!哪有圣诞老人不送礼物,反而顺手牵羊的道理!”   克丽丝怒火中烧,女儿却依然拼命摇头。   “妈妈,真的有圣诞老人!我看见他了!他就从窗户出去的……”   女儿声音很轻,但克丽丝听得清清楚楚。   她跪在那里,止不住浑身激动地颤抖,她的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盯着女儿的嘴巴。   “我的上帝啊!宝贝!你能说话了!!!!!”      她才想起,是女儿方才“吖”一声尖叫把她惊醒的!   而她的女儿生来就是聋哑人,平时只能发出微弱的气声,怎么可能像方才那么清晰脆亮地尖叫呢?   她一开始竟然没有发现这一点!      克丽丝不置可否地伸手去捏那个袜子,里面好像有一张薄薄的纸。   她打开袜子,拿出一张纸条来:    亲爱的克丽丝,我给你的小天使一份特别的圣诞礼物——拿走这块有辐射的石头,还给她一副美丽的嗓音。    祝你们,圣诞快乐!    圣诞老人    147.辉         夜,长得没有边了。   也无半分月光,只剩三两鸦雀,在枝头悲啼。      路羽静静坐在晓畅身畔。   他细长的眸,露了流光,注视着她的脸。      没有人,会知晓他此刻心事。   是最后一夜了,他看着她,最后终能看着她,把她的每一个表情,刻在记忆里。         12月的福州,淅淅沥沥的雨。   路羽沿着街,一路看看停停走走。      灰蒙蒙的天色中,满城妖娆榕树。   而那个女孩,就这样出现在他的视野中。      她百无聊赖地蹲在地上,用一根小树枝,不停画着圈圈。   一个圈,两个圈,三个圈……像是漾开了的涟漪,融化了她脚下的土地。      他不由得愣愣站在远处。   榕树垂下的枝条,绵绵密密,风中微微拂动,像是无数召唤的手臂,唤着他走过去。      “你……画那么多圈做什么?”   他的声音有些飘,但总算实实在在地传了出去。      “呃……诅咒这鬼天气嘛!我讨厌下雨,都要发霉了哦!”   女孩不抬头,像是自言自语,忽然醒悟面前站了个陌生人,才站起身憨憨一笑:“啊……你?”      “我叫路羽,你呢?”      “晓畅,是这里的树妖,呵呵。”   她的笑,带着些许婆娑的声音,很好听。   身姿绰约妖媚,笑容却天真稚气。      这样一场贫水相逢,湿漉漉的,伴着凉风吹起的枝条一起,纠缠不清。      这一个多月,总是雨里,他才出现,默默看着她,憨憨地蹲在那里,画着圈圈祈祷天朗气清。      雨,总是会过去,而他,也终将不再来。      12月,并不是长雨季,他这朵小乌云,只不过是路过而已。   而她,也并不喜欢自己。      路羽静静坐在晓畅身畔。   他细长的眸,露了流光,注视着她的脸。      没有人,会知晓他此刻心事。   是最后一夜了,他看着她,最后终能看着她,把她的每一个表情,刻在记忆里。      明日,便要离开这里。      “好想看看日出呢……啊,听说明天就雨停了哦,应该可以看见日出的哦?”   她浑然不觉他的失落,无忧无虑期待天明。      “……啊,那我陪你一起看好不好?”   他的声音弱弱的,有些颤,但口气尽量轻快,不留神,听不出端倪。      “好呀!咦?怎么了?你的脸色好像很苍白呢。”   晓畅纤细的手指,摸了摸他的额头。      “没事,呵呵……”   他只是想,陪她到最后一刻,陪她看一场日出。      天际最柔美的那一抹辉,是他最惧怕,却是她最期许。      “呀!路羽,你看天边,太阳出来啦!好漂亮的晨辉呀!……咦?路羽?路羽你去了哪里??”      路羽的身体,已渐渐融化开去,荡漾成晓畅脚下一圈圈的涟漪。   晨辉之中,带着一点薄薄的雾气。                148.聘         剪刀划破红纸,勾勒一个凌凌乱乱的囍。   嫁期在即。      妖怪K展开手中的字,眉也渐渐舒展。      “姐姐,真的决定了么?他不过是个无主幽魂,你却是咱们妖界的长公主!”   妖怪J手持着精致的银色梳子,轻轻替她梳着头,发丝泛着幽幽的青芒,顺滑到令人匪夷所思,笼着她脸颊柔美的曲线,衬出肤色晶莹白皙。   妖怪J有些惆怅。   爱情这东西,她真是不懂。      妖怪K垂了眼帘,掩饰目光黯然,嘴角却勾出一个好看的笑意,“嗯。”   轻轻浅浅的一声,坚定得带些颤抖。      “姐姐,可他穷得连像样的聘礼都没……”   “他不是下聘了么?可见是有心的。否则怎敢斗胆向父王提亲?我就是想嫁个有心的……”      “算了吧,姐姐!别人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陆判伯伯都告诉我了,那些聘金是你偷偷……”      “……我是向陆判借钱让他下聘,我是为他绸缪,但其实……我也是为的自己呀!难道真等他功成名就才来提亲么?我已经等了那么久!还要我再等多久?他说了他喜欢我,只是没有像样的聘礼罢了……”   妖怪K抬起眼眸,却不敢看妖怪J,只是直勾勾看着烛火闪闪烁烁,照得她身影不安地摇摆。      妖怪J一脸不屑和不解:“那你……你嫁了他,将来还要替他还债不是?这算是下哪门子聘?有哪门子心啊?”      “……行了,妹妹,别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妖怪K打断她,站起身,一袭红色嫁衣,金丝绣的鸾凤和鸣,恩爱到耀眼,刺目到痛心。      修罗殿外,一间简陋草堂,是准新郎的暂居之所。   几缕孤魂围聚着,前来给即将小登科的朋友道贺。      “幽灵A,你好福气呀,长公主是妖界出了名的绝色佳人啊……”      “呵呵,那么刁蛮任性的主,独独对你死心塌地,什么事情都哄着你、顺着你,连聘金都替你准备了!你只消两袖一挥,就能抱得美人,坐拥修罗殿第一驸马的宝座……”      他们喝着酒,一脸羡慕神情,但幽灵A却始终愁眉深锁。      “唉……你们以为我想么?她条件好,样貌出众,我理所应当喜欢她,但是也没到非要娶的地步呀!要不是她软磨硬泡让我提亲,硬是借了钱给我筹备聘金,把我唯一的借口都堵了,我至于今后要跟她一起还这一身的债么?我至于要沦为妖界长公主的傀儡么?我至于要过得这么累么?……”      新郎心中暗涌的幽怨,很快被修罗殿内透射出来的一派喜庆红晕吞噬。   淡淡的,像是一缕烟云,没有人会察觉到。         聘,无关形式,无关价值轻重,而是在乎他肯主动,主动提出,并主动给你全部。   他不肯,百般推搪,你又何必为难他,顺便,葬送自己的幸福。         “行了,妖怪J,别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妖怪K苍白的手,柔柔执起整齐叠放在几案上的红盖头。   红色的一抹从她艳丽的容貌前垂坠下来,遮住她无限期许的笑容,像一场华丽的落幕。                      149.瑶         公子双膝之上。   脚尖,抵着他结实大腿,轻轻一点,跃过身去,又在另一位腿上站稳,长袖却还留恋之前,依依不舍扯过去,牵出隐隐香意。   她的媚,流转于男人与男人之间,晕漾开轻飘裙摆,铃铛儿细碎响,撩拨着丝竹乐,放荡。   她的笑,连眉梢都藏舞姿,合着那一回眸,嘴角微抿,风流得正好。      当世无双的舞姬“梦回”。   三千银两,只能看她一曲霓裳。   腿上、掌上、心上。      乐声将息,只留一个迷乱眼神,姿势停顿在最美的巅峰,艳得足以令台下王孙公子失去呼吸。      烟花三月,整个扬州城,只剩她春光。   仿佛天然,便懂如何令男人痴痴迷上,丧失心魂。   举手投足,契合他们最淫荡的幻想,满足他们最下流的欲望。      这样的女子,竟然红颜薄命,一夜不知为何服食了砒霜,香消玉殒。      其实她自己也很懊恼。   昨儿才得了巡抚大人赏的一颗鸡蛋大的明珠,还没细细赏玩呢……   呀,相府公子也说今晚要来捧场……   还有还有,名满天下的风流诗人杜牧,他还约我明晚把酒谈心的……   怎么会就多吃了那么口砒霜把自己毒死了呢!      极少量的砒霜是内用的胭脂,能令她不妆而艳,但那晚匆忙间,鬼使神差地,竟然忘了自己已经服食过一次,结果,又服了一次……      飘飘忽忽间,来到了一处云雾缭绕的长廊,不仅雕栏玉砌,甚至连脚下踏着的,都是温软无暇的白玉砖,白玉回廊百转千折,绵延到看不见的远处,周围有四季花卉,万国风情,罕见的鸟儿栖息枝头,不远处一方桃林,开得浓浓烈烈,阵阵桃香袭来,甜腻得沁人心脾。      “这……这是哪里?”   梦回一边趋步走着,一边惊艳赞叹。   她沿着长廊也不知走了多久,眼前忽而一阵浓雾袭来,看不清了,等再清晰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亭台。      七色琉璃雕梁画栋,阳光下折射出夺目的光彩,又有五色玉为台基,刻有福禄寿喜呈祥图案,而台面,竟然是整整一块的羊脂玉,色若凝脂,毫无瑕疵,平如湖面。   她赤足踏上一步,微微摩挲,只觉触感细腻非凡。      “喜欢么?”   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声音,飘飘忽忽的,但清晰传送到她耳朵里,竟听不出男女。      “……谁?”   她怯生生四处张望,“这里……到底是哪里?”      “呵呵呵……梦回,这里,是,瑶台。”      “瑶台?仙界?”      “没错,这里便是瑶池西王母召开蟠桃盛会之所在。”      梦回愣住了,想自己只是烟花女子,因取悦恩客服食砒霜而死,何德何能,死后没有堕入六道轮回,而是升天到了仙界?      那声音却仿佛猜透她的心思。   “梦回,王母娘娘三千年一度蟠桃盛会,明日便要如期召开。届时,各路仙家都将齐聚在此,品尝仙桃,共赏美景。故此,娘娘特地寻访到人间最具盛名的舞姬梦回,来为众仙家歌舞助兴呢!”      竟是如此!   梦回有些哭笑不得,但又无可奈何。      仙乐响起的时候,她竟不知所措了。   各路人马陆陆续续赶来,纷纷落座瑶池边,虽也和人间酒宴一般热闹,但却总觉差了些什么。   还是差了些什么……      一个步子滑开到瑶台边,回眸一扫,那边坐着八仙之一的张果老,仙风道骨捋着长长的白胡子,正襟危坐,不苟言笑。   再一个转身,手臂挥洒长袖出去,恰好及着一旁二郎神杨戬,他仪容清俊貌堂堂,两耳垂肩目有光,但神情却和张果老一摸一样。   她一愣,错过了一个拍子,舞步有些凌乱,动作仓皇起来。   还是跟着乐声舞动着身姿,乐曲也是她熟悉的霓裳曲,吹奏得也更技艺精湛,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不对不对,哪里都不对……情欲才是最好的伴奏呀!      她终于恍然大悟,那些神仙,无情无欲,甚至无性,怎么勾引都不解风情。   她的妖娆风骚,顿显苍白。      玉宇琼瑶,再极尽奢华,也不过是一方死石,远不及人间欲望百态,男子双膝,与他们那一张张痴迷的脸。                      150.单         琳琳带着耳麦,不敢出声。   明明语音聊天室里,除了她,再没有人了。   那么,这个声音,又是从何而来?      她只呆呆听着这个声音。   是一个男人慵慵懒懒的低沉嗓音,“唉……今晚,这里真是冷清……”      琳琳来回审视了好几遍在线人数列表,真的没有其他人啊!   整个1130的短频中,只有她一个呀!   “你,你到底是谁?”      “哦,叫我,枫……”   男人的声音,略略带着笑意,嗓音中好似有双眼睛,略带轻蔑地注视着琳琳。      “枫?可,可我怎么在列表里看不到你的名字?”      “那有什么关系……你能听见我说话不就行了?”      也是啊,或者是网页刷新不正常呢……   琳琳这么一想,倒放松下来,“呵呵,枫,对吧?你,你也好晚啊。”      男人一声浓重的叹息。   “嗯……习惯了。”      琳琳不由自主地点点头,沉默了一阵,好像也找不出别的话题,手足无措起来。      平时,她不会落单的。   1130的短频可以接纳几百人同时语音呢,但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等了老半天,居然一个人都没有进来,害她几乎以为自己进错了地方。      “你……在等人么?”   对方的声音再次响起,有一种奇异的婆娑感,带着让人不安又舍不拒绝的魅力。      “哦,没,没有啦,我也是随便挂着。平时这里人可多了,今天不知道怎么,居然这么冷清。”   琳琳在这个聊天室里也算常客,但她可以肯定,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个人,更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样子一把嗓音。      这次,轮到对方沉默了。   夜半2点多,频道里,静得出奇。   琳琳只听见自己的呼吸传入耳麦,再从耳机里反射回来。      “要不……我,给你……唱个歌儿吧?”   对方终于开口,听来嗓音异常磁性。   他每一字,都像是在叹息,听不出情绪。      “呃,唱歌?”   琳琳觉得有些尴尬。   三更半夜,初次相遇,连话都没说几句,人家突然要唱歌给自己,好像有点滑稽。   刚想说些什么,突然听见一阵古怪的电子声已然响起。   这重重复复的melody,凸显在寂静中,有些妖异。      moutain top   就跟着一起来   没有什么阻挡着未来   deeping night   就你和我的爱   没有什么阻挡着未来   咦……你不在,我不在   咦……谁还会在?   咦……你不在,我不在   咦……谁还会在?   ……      依依呀呀的简单歌词,千丝万缕,从耳机中绵绵传送过来。   这声音,从慵懒中渐渐脱胎,浸淫着妩媚妖娆,万种风情,春光乍泄。   是一种没有任何抵抗力的引诱。      琳琳突然觉得自己昏昏沉沉了起来,身体软软随着节奏荡漾开去,好像没有了任何力气,她偶然一低头,竟失声尖叫了起来!   “啊!这是怎么回事啊?我的身体呢?我的身体哪儿去了!”   她竟然发现,此刻看不见自己的身体,却还能听见自己的声音和急促的呼吸!      歌声渐渐停止,余音袅袅,还意犹未尽。   男人收回所有魅惑的嗓音,只剩慵懒冷寂,和一阵轻蔑笑意。    “那有什么关系……你能听见自己说话不就行了?”      “怎么,怎么会这样……”琳琳听见自己颤抖的声音回荡在死寂的夜色里,说不出得诡异。      “哎……难道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你,深夜的时候,千万别在1130的聊天频道里,落单……”                   151.伽         沙沙沙沙……       “谁!”   巡夜的阿波愣愣站着,几乎迈不动步子。      午夜的图书馆,只剩下一盏绿幽幽的安全通道指示灯,却令黑暗处,更显黑暗。   而这沙沙的翻书声,带着虚虚实实的回音,更刺耳之极。      不该有人呀……   就算是有,这黑灯瞎火的,能看见什么字啊!又怎么会有翻书声?      阿波看不见人,只听沙沙沙的声响时断时续,偶尔传来几声脚步,然后接着,便是放回一本书又抽出另一本的声音。      “你,你到底是谁?”      “唉……我,我也不知道……”   一个男人的声音。   并不沧桑,但每个吐字都带着浓浓叹息。      阿波咽了咽口水,“你你你怎么会不知道?!”      男人又是重重一声叹,“啪”一声合上书。   阿波听见脚步声响起,似是向自己站的位置走来。   他连连倒退,背部抵住墙壁,只觉自己的冷汗令冰凉的墙面更没有安全感。      “你好,我……唉……你别害怕,我只是,我只是一个‘字’。”      “什么什么?!”阿波以为自己听错了,“一个字?一个字算什么意思?”      “……我……我也不知道我算什么意思……”   男人絮絮叨叨兀自说下去。   “每个汉字,都该有自己的意思,不是么?只有我……   我这个‘伽’字,为什么就没有自己的意义?   伽利略、伽蓝、伽倻琴、伽马射线……竟然都只是一种音译!   我难道只是为了翻译别的字而存在的么?   我难道只是为了有别于他,而‘加’出来的‘人’么?”      阿波肢体依然僵硬得贴着墙面,但听男人说得伤感,心里顿觉一丝柔软。      “所以……你半夜出来,想找找自己的意义么?”      “是啊……我翻了所有的字典,都只有这一句——拼音:qié 、jiā、 gā,详细解释——译音用字……”      “不是我记得有个物理单位是‘伽’么?”      “那是加速度单位“伽里略”的简称,还是逃不出译音的命运……”   男人说着说着,几乎语带哭腔。      “其实,我何尝不是跟你一样?唉……”   阿波沿着墙面滑下去,颓丧地一屁股坐在地上,也开始叹气。   “你说一个图书馆,在这个年代,真的还有存在的意义么?   人人都上网百度谷歌看电子书了……   再往后,说不定连电子书都不用看了,直接拿个芯片植入大脑了……   谁还会辛辛苦苦跑来这里偷书看?!   可我,却还是每晚在这里巡夜……   呵呵,你说可笑不可笑?   唉……咱们也算是同命相怜了。”      “呵呵……”伽也跟着笑了。      也对啊……时代总是出乎意料地变化着,很多以前常用的字,现在都不用了,固定的搭配也不再固定了,而以前从来都不会用的“囧”啊之类的冷僻字,但现在却写得满世界都是。      但也许,迟早有一天,所有的汉字都将不存在意义。   人们会研究出更高级别的记录和交流方式。   甚至也许,连人类本身也不具意义了……   生命体,将只作为一种无形的意识,存在于世呢?             152.悬         容貌姣好,身材出众,性格温婉,声音甜美,打扮得体,举止优雅,品位出众,气质不凡。   这样一个女子,怎么看都是极品,简直挑不出一点毛病!   但是……   毛病就出在……   这样一个极品,怎么会看得上自己?      阿端觉得匪夷所思。      阿端今年29了,在老家来说,这个年纪不结婚的男孩子,就该被怀疑生理有问题了。   好在他是个孤儿,没有家里催着结婚的压力,但是左邻右舍三姑六婆却都替他着急了。   他老老实实地干活,勤勤恳恳地做人,大家也都前后给他介绍了不少对象。   也不是不想结婚,就是一直找不到心仪的。   又或者,有心仪的,人家却看不上他了。      阿端相貌平平,个子不高,收入微薄,谈吐也没啥幽默感,但是却相当完美主义。   在相了七八十回亲之后,他几乎对方圆几里地的姑娘都产生了一种深深的绝望。   所以,在某一次相亲结束后,他百无聊赖地,找了家网吧开始上网聊天。   就是在网上,他无意之中结识了这个名字叫做“秋水”的女孩。      阿端本来以为只是场普通的网恋罢了,用来打发打发时间。   聊得开开心心,相互都有好感,然后约了见面。   他不抱什么幻想的。   看过太多别人网友见面的惨剧,自己也从来没有中过什么彩票大奖。   因此,他只是期待着对方不要丑得太离谱或者干脆是个男人之类的就行。   谁料想,居然见到的是这样一个仙女一般的极品!   跟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悬殊至极!      但这个名叫“秋水”的女孩却仿佛对他很满意,见面后主动给他留了地址电话并还约他下次一起逛街看电影。      “这一定是个骗局!”   同事阿虎果断地拍了拍他的肩,“你知道吗?现在的那些骗子团伙可高明了!摆的迷魂阵,叫你防不胜防啊!”      “不可能啊!”阿端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自己一没钱,二没权,三没色,女孩在情人节那天还出手阔绰地送了他一个苹果MP3,跟他吃饭每次都还抢着埋单……   如果说要骗他,也真想不出来有这么亏本的骗术啊!      “我知道了!一定是想偷你的肾!”   阿虎严肃地皱着眉头,还拍了拍阿端的腰子。   阿端立刻吓得腰部一阵酥麻,连腿脚都开始不听使唤了。      “不……不会吧?这……也太离谱了……”      “什么离谱不离谱的!你看不看新闻啊?说好多人都是一夜风流,还吃了点什么东西,然后第二天一早起来,就发现自己躺在浴缸里,肚子上两个窟窿,旁边还给你留个条子,让你赶紧打120……”      “别,别说了!”   阿端打断他的话,好像再说下去,自己的肾就真的保不住了。   这天本来阿端约了秋水见面吃饭,结果这下他说什么都不敢见了,就推托自己身体不适回家休息。   谁知道刚到家门口,居然发现秋水就站在那里等他。      “你你怎么会来?”他紧张得说话都结巴了。   “呀,你脸色那么差!看来真病得很厉害啊!我想你也没什么吃的,就给你做了点稀粥……”      “不不不!我用不着!”   阿端的腿都已经开始发颤了。   他总觉得秋水的每个表情都有问题,眼神总是阴森森瞄向他的腰部,仿佛在比划着如何下手。   越是这样想,他就越是害怕,浑身都开始发颤了。      “呀,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抖这么厉害?”秋水连忙去扶他,但手指刚碰到他,他却像触电似的大叫了起来:“不要!不要害我!”      “我为什么要害你?”      “你你你不是贩卖什么人体器官的么?不然你你为什么会看上我?难道还有别的目的?!”      “什么啊!哎……算了算了!坦白和你说,是我老板看你可怜,说你是孤儿,平时为人又很本分,快三十了都还找不到对象,所以叫我来……”      “你老板?你老板是谁啊?”      “天帝啊!田螺姑娘的故事你听说过么?就是白水素女啊!我是她的同门,我叫秋水素女!唉……我老板啊,千百年来就是这个同情心泛滥的毛病!不过……既然你知道了我的身份,我就不能再跟你好下去……这实在是——太好了!你好自为之,我回老板那里复命去了! 另外,我还真怕你接下来要求跟我有啥进一步发展……我简直就快演不下去了……你看田螺姑娘多惨,被扣了形体,不得不留在那个男人家里……咳咳,好了,现在既然你揭穿了我的身份,那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能放下了……”    153.囧         “啊……”   伴随一声凄厉的惨叫,长途车急刹停了下来。   夜半的高速公路上,静悄悄的听不见前后有任何车声。      “嗯?怎么了!”   打着瞌睡的乘务员迷迷糊糊站起身来,正想往传来尖叫的床铺看去,却突然——   “啊!!!!!!”   她也跟着尖叫了起来!      接着,所有被惊醒的乘客也纷纷探出头来,刚还鼾声四起的车厢,一下子显得静得出奇,静得连呼吸声都听不见。      长长的过道上,一颗森白的头颅像保龄球一样从一端滚到另一端,然后又因为车身急刹而弹了起来,撞在了司机的刹车档位上,又往回滚了几下,才不甘愿地停了下来,但还轻轻摇晃着,像是无奈地摇头,嘲笑整车人的大惊小怪。      “这……这是怎么回事!!!”   司机胆子稍微大一点,他从驾驶座上回过身,强作镇定地打量着车厢里的人,但他的手还是有点发颤。      没有人回答,所有的人都惊恐地看着这个头颅,接着,突然,又一颗头颅“咚咚咚”地从车厢最深处滚了出来……      窗外没有月亮星光,只靠车厢内微弱的灯,根本看不清楚最深处那边的状况。   但司机记得今天的车厢是满的,最深处那张铺位是一个看起来老老实实、斯斯文文的年轻人,他上车的时候拎着一个大大的黑色旅行袋,样子有点疲倦,但没有什么特别异样啊。      司机壮着胆子走过去,走道上的灯照不到床铺上,他摸索着打开床头灯一看!   那张铺位上,竟然没有人!只剩下一个奇怪的黑色旅行袋,拉链的扣子开着,他稍稍拉开一看,天!里面全都是人的头颅!      “这这……人,人呢?……你们,你们谁看见这个铺位上的那个人了?”   司机吓得倒退了几步,撞在了后面的床架子上,差点撞得上铺的人摔了下来。      “他会不会……变成这些……这些……”   “不、不是吧!”   “太……太吓人了!”   “啊……”   车厢里顿时乱作一团。      “大家,大家不要慌,我我这就报警!”   司机已经紧张得一头的汗了,翻了好几个口袋才找到手机。   就在这时,突然吱嘎一声,车内洗手间的门打开了!   那个年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还睡眼惺忪地提着裤腰,才走几步,突然发现车厢内气氛不太对,再低头一看,一颗头颅正躺在他的脚边。      “咳咳……对不起对不起……”   他倒抽一口气,尴尬地弯腰赶紧捧起那个头颅,裹在自己怀里,然后又发现过道远处还有一颗,又赶紧过去拾了起来,一路还不停给左右两边的人打着招呼。      “这位同志,这,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司机握着手里的电话,怒不可遏。      “呃……这个真对不起啊,我是脑外科的大夫……您看这……这是我的工作牌,唉,我姓田,咳咳,这个,我们是给学生讲课带的头颅标本……呃,刚才闹肚子,拿了手纸忘了把包的拉链给拉上了,你看这事……唉,真叫一个,叫一个,叫一个囧啊……      这下,全车的人都松了口气。   “唉……原来是这样啊……确实挺囧……田大夫是吧,你怎么也不早说啊!”   司机放下电话,无奈地摇着头,“行了行了,原来是一场误会,赶紧开车,否则就晚点了……”   正说着,车就开始启动前行了,而司机却还没回到驾驶座上。      田大夫正纳闷,一抬头竟然发现司机的两根眉毛往下一耷拉,嘴巴变成了方形,整个头也变成了方形,他整个脑袋活脱脱就是一个“囧”字!      田大夫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一屁股跌坐在地,手里两颗头颅又滚出老远。   “呀,呀你们看,司机……司机的脸!”   他大呼小叫地向其他乘客看去,却发现整车的乘客的头也都纷纷变成了各式各样的“囧”,而且还在相互交谈!      “好囧啊,吓死我了,还以为是自己的头又掉了呢……好不容易粘回去的……”   “唉,你知道的,人死了,没头的话行动多不方便啊……”   “是啊!你看我这个头,还是上回在地狱的整形科给补好的!装卸和变形功能都很好呢……听说是进口的材料哦……最近的网络用语和流行图片也都可以变哦!”    “就是啊……哎?你在哪个地方整的?你看你变的这个‘囧’就比我这个看起来有立体感,还有幻彩效果啊……”                            日期:2010-06-18 22:17   同志们,明天我搬家啦~~~~~~~      所以嗫……绣,你的字要等多几日了……      唉,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大家~~~      等我搬完了,气场稳定了,吃饭睡觉都有着落了,那么我的更新就能如期进行了……      再次跪拜大家……                      154.勇         七月初七的一早。   阿勇收到一个很精致古朴的木盒。   打开一看,蜘蛛在盒内结了密密的蛛丝。      这是很古老的把戏了。   古代每逢七月初七乞巧日,女孩们会事先把小蜘蛛放入盒内,然后在月下打开,看谁结的丝最密,谁便能乞得巧思,拥有巧手,成为巧妇。      阿勇有一点意外。   怎么会收到这样一盒“礼物”?   没有署名,没有寄件地址。   是谁呢?   难道……是想讽刺挖苦他么?      他最近倒确实是迷上了十字绣。   一口气买了一大堆,偷偷躲在家里当“大家闺绣”。   堂堂七尺男儿,却喜欢女红,若是被人知道,那岂不是成了笑柄么?      但是,好像越是怕人知道,便越是有人喜欢在他面前有一搭没一搭地提及十字绣的事情,撩拨得他心里痒痒的,又不敢答话。      难道,真是单位那些女孩子们发现了什么?      蜘蛛讷讷地在盒子里爬动,阿勇看着,觉得心里毛毛的。   但也来不及细想,匆匆把它盖起来放置在卧室窗台,就出门上班去。      晚上他回家一看,顿时愣住了,窗台上竟然坐了一个古装男子!   他身姿略倾斜,素白直裰,下摆垂坠拖至地面,看起来像是保持这个姿势坐了许久。      “你……你是谁啊!你怎么会在我家!”      男子转过身来,他双颊苍白,五官线条柔和,面带优雅笑容。   “我是你的——乞巧节礼物。”      “开什么玩笑!!!蜘蛛精???”   阿勇吓得尖叫了起来。   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对方还是坐在那里。      男子从宽大的衣袖中伸出一双手,他手指纤长,白净,细腻光润,指甲圆滑整齐。   “……我没开玩笑,我是一名绣工。”      阿勇瞪大了眼睛。   “绣……绣工?男的?!”      男子垂下了头,叹息从他口中幽幽渗出。   “是的……男人为什么就不能当绣工?我那个年代是如此,为什么到了现在,还是如此呢?”      阿勇一时不知如何答话,只能愣愣看着他舒展在月光下的那对手,手指缓缓勾勒打开的木盒子,里面蛛丝晶莹,月光中闪烁着梦幻般的光彩。      “我爹当初就是看不得我做这些女红……他说男儿就该手持兵刃战死沙场,怎能痴迷这些针针线线的玩意……我自尽那日,便是七夕。死的时候,我对月穿针发誓,要成为一名堂堂正正的绣工,光明正大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所以,我便投胎,成了蜘蛛。”   他说着,抬眼望着阿勇,手掌当空一挥,瞬间顺来几缕月光,收束在一枚亮晃晃的绣针尾中,缠绕于指尖。      轻轻的,食指与拇指相触,拈住那一根极细的针,其余三指菊花瓣似,逐一绽放。   手腕一扬,扯到半空,又柔柔回转,刺入。   银色丝线渐渐收住,好像空气成了一层薄如蝉翼的绢,绢面悬空浮动,又添一缕耀目。   图案描绘勾勒,目光随之流转,全神贯注,眉头轻蹙,嘴角笑含春风。   是一种何等坦然的境界呀,人与针,针与线,线与构图……      “来,阿勇,我来教你刺绣吧!今日七夕,蛛丝乞得巧心思,十指青葱绣轻风……”         勇,是一种执着的信念,无畏形体,无畏世俗之见,只遵从内心的直觉。                         155.蝎         粉色荷花灯,笼着一点烛光,在黑色水面上摇曳,指引着孤魂野鬼回家的方向。      街上没有人,还剩零零星星烧衣的火沫子。   七月半,鬼门开,今夜,是重聚日。      女人的发梢几乎沾着河面,她编了一个长长的辫子,弯腰的时候垂到了胸前,像是一尾精致的,钩子。      她的脸被荷灯花瓣映了淡淡的粉色,手轻轻拨弄着水流,灯随着水的波动向前缓缓漂去,烛光愈来愈远,漂到几乎看不见了,但女人却并没完全没入夜色,相反的,她的白皙肤色在圆月下泛着一抹淡淡的莹光。      “妈妈……”   细弱的声音从女人身后传来。   女人脸上微微露出温暖的笑,侧过脸,一个小小的身影靠在她的背上,小手紧紧抓着女人的肩头,天真无邪的脸上还带着刚睡醒的茫然。   “妈妈,我们要把花灯放去哪里呀?”      女人慢慢站起身,“宝贝,这盏灯,要带爸爸找到我们。”      “爸爸?什么是爸爸?”      “爸爸,是一个很爱妈妈,也很爱你的人……宝贝。”   女人顿了顿,声音有些沙哑,但却温柔。      “那爸爸为什么没有跟我们在一起呢?”   孩子的小脸静静贴在女人肩头上,近乎透明到能看见皮肤下每一根毛细血管。      “……爸爸一直都和你们在一起呵……”   男人的声音低沉而飘渺,由远及近,贴了过来。   好像夜色里的一阵风,缠绕着却不走了。      女人直起腰身,她的脸色微微从莹光中透出一抹红润。   风刮得缠绵,撩动着她额前的几缕刘海,连同她垂坠胸前那根长长的发辫,也微微颤动起伏。      “是……你吗?”   女人的声音有些变了调子,颤得像缠了风声。      “是我……我回来了……回来看你们了……”   男人的声音围绕在她身畔旋转,层层叠叠,轻轻柔柔,盛开一朵看不见的荷花,带着她一起,不停旋转,旋转,旋转……      女人开始觉得有些晕眩。   那声音萦绕,像是与她翩翩起舞。      她想微笑的。   但是笑到末了,却成了一滴泪珠,淡淡的、淡淡的挂在脸颊上,滑落的时候,有一道银色的光弧。      她还记得,一年多前,也是这样的一个月夜,没有一丝风的沙地,只有她与他两人。   他紧紧搂着她,她的脸贴着他的脸,他吻她,她也回吻。      四周好安静,静得只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他在拉着她悄无声息地往一块大岩石边后退,后退……      “不,不要……”   她微弱地反抗了一下,知道他意欲何为。   但是她不想这样早早结束短暂的相恋。   这浪漫的舞姿,她宁愿永远继续,不要停止。   而一旦进入了正题,就意味着他们要完成的不是爱情的仪式,而是一场,繁殖。   蝎子的繁殖,是最残忍的生死交织。   雌性会在这时忍不住痛而蛰死雄性,甚至吃掉他,维持自己孕育所需之食。      而这相恋的愉悦,难道只是为了让她与他乐于繁衍后代么?   这一切甜美梦幻浓情蜜意,难道都是虚幻么?      但男人搂着她,态度坚决。   “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希望把我此生唯一交配的机会交给你!”      “可是如果这样,我不会能控制自己,我会……我会杀了你的!”   女人慌张地摇头拒绝,但是身体却忍不住迎合了他的姿势。   当他的精棒注入她的体内同时,她的毒钩也刺入了他的心口。   爱与痛,合与分,生与死,分不清了!   只剩下,一种撕心裂肺的痛……      那痛,至今还好像挥之不去,是他留给她最后的悸动。   女人的手迎着黑暗张开来,指间暖暖的风,像是他的手掌,轻轻将她握住。      七月半,鬼门开,今夜,是重聚日。                156.黑         是一场奇特的相亲。   约在一家——黑暗餐厅。   伸手不见五指,服务员用夜视镜带路,而客人,只能像盲人一般摸索着入内。      看不见东西的时候,好像嗅觉就会变得比较灵敏。   阿飞起先是闻着一股幽幽的兰香飘了过来,然后服务员高跟鞋的脚步近了,抽开对面一张椅,衣物悉索落座,这股香味便在他对面沉淀了下来。      “请问,您就是何风飞先生么?”   声音甜美,略带着一点暧昧。      阿飞条件反射般想站起身来表示礼貌,然后又想起对方应该看不见,身姿僵在那,有些尴尬。   “……呃,是的!”   他应着声坐了回去,衣服不小心带到了桌上的刀叉,发出哐当一声响,黑暗中显得尤为刺耳。   “咳,不好意思……呃,施小姐?”      “没事,叫我施意柳就行了。”   她的声音温婉柔和,甚至能让人从中想象她脸上和煦的微笑,令人渐渐松弛,又有些神驰。      “呃……好,施……意柳小姐,您……怎么会想到来这里见面呢?”   阿飞还没从方才的失态中恢复,紧张得一时想不起准备好的开场白,憋了半天,只问了这么个问题。      “呵呵,我觉得两人相处,更重要的是脾气性格,至于外表……倒不是怎么重要,你说是吧?”      阿飞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太对了!   现而今的社会,整容技术那么高超,别说照片能PS得和真人差好远,就算是看见了真人,卸了妆之后还不一定能不能认得出来呢!      “那……那倒是!就算网络那么发达,可以视频语音聊天,但是没有在真实世界中直观接触,没有在现实环境中面对面相处,对彼此的了解始终还是片面的!将来见面了,还是会有很多问题存在!所以,像我们这样既能面对面真实接触,又能超越外表坦诚沟通,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主意呢!”      阿飞起先说话还有些拘束,但后来就渐渐完全放松下来了,话题也从“当代约会见面方式”扯到了“世博会的SB”和“达人秀的草根文化”甚至还有“GDP的增长和人民的生活水平”……   他发现,施小姐除了声音动听之外,言谈举止也十分令他动心。   她的很多想法更是与他一拍即合!两人愈聊愈是投机,大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      约会结束时,双方都相当满意,并且还积极拟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      施小姐先轻盈站起身来,那股幽幽兰香随即跟着浮动起来。   阿飞闻得心神跟着荡漾,不禁幻想着兰香中,对方脱俗清新的容貌……      “呵呵,那……阿飞,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哦!”   施小姐的声音透着愉悦,温柔中更有一股方才餐后甜品的余香。      “嗯!意柳小姐,那我们下次见!”   阿飞不由自主地也站起身来,习惯性地伸出了自己的一只手,衣袖擦着了餐桌,又一次带到了刀叉,又一次发出了哐当一声响。      但这下施小姐居然没有令他尴尬,她也递上了自己的手——      “啊——!”   这叫声,居然从两人嘴里同时发出!      阿飞惊叫,是因为他握到的不是期待中纤柔细腻的女子小手,而是一只……毛茸茸的爪子!   而施小姐惊叫,是因为她分明感觉自己触碰到了一只人手,但是却又在握紧之后,发现自己的手指竟然穿透了这只手,空握了自己的掌心……                         157.绛         “江郎,醒醒罢……”      梦中,仿佛有人叫他!   这声音飘飘渺渺,虚虚实实,听不真切,但又如此贴近耳畔。      “江郎……来,请喝了这杯醒酒茶罢?”   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更伴着淡淡茶叶的香味!      江淹迷迷糊糊间抬起眼,净白茶盏中,浓郁的绛色,艳得触目惊心。   端着茶盏的手,微微缠着,荡漾着绛红旋转出一个涡流来,带出馥郁香味。      江淹接过来,喝了一口。   嘴中,茶的苦味被重重包裹在内,无所适从,但又挣扎着爬上舌尖,令人还是会想起茶味的存在,但转眼,又消失喉间,取而代之的是艳丽的甜,更透一丝怪异的腥鲜。      “这……这是什么茶?怎么这个味儿?”      “它,叫‘点绛唇’呀……”   声音再度响起,淡如茶味,却将江淹彻底惊醒过来!      他抬头定睛一看,面前不知何时,站了一个老妇人!   这老妇,满脸的皱纹,擦了厚厚的脂粉,遮不尽老人斑,却显那褶皱更深。   她苍老的眼角,竟还些许带了少女般的娇嗔。   但最触目惊心的,是她嘴唇上的红——浓重的,黯然的,妖异的,绛红。   牵动处,令人悚然。       “江郎,一别经年,你还记得奴家么?”   老妇颤巍巍的声音,掺杂了风似的,听着依然亦真亦幻。      “你……你是……”   他面部肌肉微微抽搐。      “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绛唇。江郎,我是你笔下的美人呢!”   她捏着少女般的娇媚调性,一步一步向他逼近。      江淹吓得不知所措,低吼一声,猛地站起,袖角带着茶盏碎落一地!   顾不得了,夺门而出,再不敢回头看!      “唉……江郎?”   老妇颓然跌坐在地。   茶汤在碎片中晕开来,映出她的容颜,因那一抹怪异的红唇,更觉苍老得可怜。      想当年,正是初春时节。   她婀娜多姿,行于青葱柳下,肌肤赛雪,更兼绛色朱唇添娇艳。   唇色勾勒出的春意般的笑来,送向他,有些娇羞,但却坦然。      而他,神驰间,吟就一首赞诗——   江南二月春,东风转绿苹。   不知谁家子,看花桃李津。   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绛唇。   行人咸息驾。争拟洛川神。      后世《点绛唇》的词牌名,盖出于此!   多么春风得意的一句诗!   更难能可贵的,她如斯美貌,他文采风流,相映成趣,千古流传!      而现在……   他研尽墨锭,却找不到半点灵感!   纵使满怀踌躇,怎奈每每提笔,还是觉文思枯竭,无从说起……      半生官场翻滚,被贬被褒被抬举,颠沛流离,终于得到现在的富贵安定,然……却洗去他一身灵气,更夺取他生花妙笔,只空守着从前那些佳句。      人世间,最凄凉莫过于那句“江郎才尽”。   最怕听见,却生生应验。   笔下美人也已迟暮,只剩那一抹残旧的绛色,吓得他自己落荒而逃离。                158.天         11月11日,光棍节。   王贺明走在路上,心情十分沮丧。   因为今天还是他的生日。   一个人过生日已经够惨的了,偏偏还要加上光棍的双重打击,简直就是惨绝人寰呐。   他不禁仰天长叹:唉……天哪!给我一个美女吧!哪怕只陪我过这一天也成啊!      话音刚落,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一回头,发现竟然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   她五官生得极美,身材更是凹凸有致,再配上一头金色波浪卷发,简直就是维纳斯再世!      王贺明长大了嘴巴,半天没回过神来。   美女开口先问:“这位先生,你是今天生日?”      “啊!你你你怎么知道?”   王贺明简直以为自己幻听了!   素不相识的外国美女突然前来搭讪,不但操着一口流利的国语,还知道他今天生日!   难道……老天真的听见他呼唤了么!???      “哦……我刚才在地上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我怕我搞错人,所以跟您核对一下生日!”   美女说着,递上了钱包。      王贺明这才发现自己放钱包的口袋早已空空如也。   接过钱包打开一看,果然里面现钞一张都不剩了,显然是被人偷走之后拿了钱就丢弃在地的。      王贺明彻底傻眼了!   那里面可有他整整一个月的工资啊!   刚从银行拿出来准备去交房租的啊!      “怎么了?里面的钱没有了?”   美女察觉出了他神色异样,热心地询问。      王贺明只觉得喉咙冒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呆滞地点了点头。      “那,里面有很多钱么?需要报警么?”      报警有什么用!   那些钱上又没写他的名字……   再说,就算找回来也不知道是哪年哪月的事情了!   当务之急是房租怎么办?   房东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催了,口气一次比一次彪悍。   再不给钱,只怕是要卷铺盖走人了!      王贺明盯着手里空空的钱包,无意识地摇着头。   现在哪怕有十个美女放在他面前,他也没心思欣赏了。   俗话说,温饱才有精力思淫欲,更何况现在连睡觉都成了问题……      美女见他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倒也挺替他着急,想了想,安抚地拍着他的肩头说:“唉,先生,你真是不好运,要不然我请你喝杯咖啡吧?就当是给你庆祝生日!”      她浓密而纤长的睫毛向上卷翘,显得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特别迷人。   王贺明被这双眼睛看得六神无主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和对方坐进了路边的一家咖啡店。      夜色越来越沉,咖啡的香味有些混沌,涌动着一股不真实的暖。   落地玻璃窗外恰好对着一个霓虹招牌,闪烁间,美女用一个极其优雅的姿态靠坐在王贺明的对面,慢慢替他搅动加了奶的咖啡,又给他添一勺糖,然后抬眸看着他,笑得很甜。   周围的人都用一种几乎喷火的艳羡目光惊讶地注视着他们。   王贺明开始忘记了丢钱,开始觉得飘飘然……      滴滴滴……   突然一阵短信声传来!   王贺明赶紧掏出手机一看,原来是房东又来催款。   他已经设置了来电防火墙了,房东依然短信轰炸个不停。      唉,天啊,如果现在能把我的钱找回来,我宁可不要美女了……   他暗自感慨。   放下手机,一抬头,才发现对面位置上的美女居然已经消失不见!      王贺明惊得从座位上蹭地站了起来,却觉好像原本空空的口袋里多了点东西!   他一摸,厚厚实实地,竟然有一沓子钱!   拿出来数了数,刚刚好,只少了方才买两杯咖啡的钱!      王贺明见了鬼似的把这沓子钱扔在了桌上,整张脸的肌肉都开始发颤。   僵了半天,他才张大了嘴巴憋出一句:“我、我、我的……天!”             159.熙         上个礼拜五,在晋江的某个广播剧论坛,发布了《乾》的广播剧。   这个论坛有个奇怪的版规,只能发BL剧,也就是同志剧。   不能发BG剧,也就是正常性向的剧。      郁闷了……   所以,为了便于大力推广,我的这个《乾》就同时做了两个版本。   我在回帖里说,BL纯粹为恶搞,主要是为了表达对这个奇怪版规的不满。      本来嘛,我个人对于性向没有任何歧视。   都是人世间最普通最真挚的感情,所谓变态不变态,都是社会舆论压力。   要说同志之恋,古往今来中国也不鲜见,有一阵子,男风还颇为流行。   搞不懂到了现在,为啥就成了一种谈虎色变的禁忌?   搞得我身边好几对同志恋人三天两头情绪压抑,动不动就演一出煽情分手的琼瑶剧。      所以,面对现实,很多人还是对于BL的问题义愤填膺。   于是,矛头直指BL剧!   这个BL剧版块之前被BG剧版块的人给狠狠黑了一次!   这黑客在每个BL剧的帖子里链接了大量的视频,造成了网页死活打不开的悲剧,结果给BL剧版块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困扰。   结果就是,两方人马互掐了起来,BL和BG剧版块从此就成了死敌。   BL版主一声令下,就有了这么一个规定:不准发BG剧,不准谈任何与BG相关的东西!      这不是矫枉过正么?   就算同性恋人群被社会歧视了,人家也没去歧视异性恋啊!   你们一个娱乐腐女的BBS干嘛这么上纲上线啊?   见到一男一女谈恋爱就要上去五马分尸啊?!      结果,《乾》的双版本帖子刚一发,立刻就有好事者前来掐架,连番向版主告发,最后,帖子就被删掉了。      无奈之下,我只能重新排版发帖,单独发BL版本,然后,通过回帖暗示有BG版本的存在。      然而,一件诡异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明明我放的链接都是BL的,却偏偏有一些人,说自己下载到的是BG版本!   然后这些人又在帖子里嚷嚷开了,说什么我们披着BL的皮发BG剧……      好吧,这可真不关我的事儿啊!   为啥我们心态健康的人下载到的链接就是BL的呢?   为啥你们就撞鬼了呢?   哼!   ……冥冥之中,是这些字来来找你们清算!   叫你们偏执!叫你们脑残!叫你们放着好好的广播剧不听专门本末倒置地盯着这些无聊的性向问题!      在这里,借这个熙字,祝福我们的广播剧圈子能够——好剧熙盛,听客熙攘,气氛熙怡!      好!   最后,打个广告:      背着蛋壳亲手导演 广播剧《你说一个字,我写一个鬼故事 之 乾》   BG版块双体版本链接: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44&id=2037   BL版块链接: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52&id=38557      欢迎踊跃收听~   呵呵,只有心术正的人才能听见正确的链接哟~~             160.雫         原本平静的水面,突然,荡漾开一圈涟漪。紧接着,又一圈,再一圈,越来越多,越来越密……      “妈的!地狱怎么会下雨?老娘难得放假出来泛个舟!”妖怪J坐在她的小船上,仰着头怒视天空,刚刚做好的新发型被打湿了,发丝耷拉着贴在脸颊边,狼狈至极。      “J,是我。”一个轻柔的声音从密密的雨丝中传来。      “路雨?你怎么回来啊?不是去了榕城吗?晓畅好吗?最近你见到她了没有?”   她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问完,路雨刚好稳稳踏上她的甲板。   他瘦了,脸色也更阴沉,几乎快融入那件宽宽大大的灰色袍子里。   “唉……有一阵子没见她了,见了也没意义,她根本不喜欢我。”      “嗯,我也不喜欢你!”妖怪J俏皮地朝他吐吐舌头。      “我知道。你喜欢……那个人间的实习生。”路雨坐下来,淡淡望着妖怪J。      “滚!喜欢个屁!他死不死都跟我没关系!”   妖怪J眉毛一竖,腮帮子气得一鼓,“不就是上次坏了他的修行,吃了他准备收的两个将死之人么!黑白无常都没怪我!他凭什么训斥我啊?”      路雨看着她倔强的表情,无可奈何地牵扯了一下嘴角。   妖怪J心虚地拨弄着自己的头发,岔开话题,“对了,你的‘雨下城’最近修建得如何了?修好了就赶紧回家呆着,别有事没事出来晃荡!”      路雨好脾气地解释,“说了几百次不是‘雨下’,是‘雫’——雫城。”      “随便啦……反正就是一直下雨的一个地方嘛!我是不要去的!我最讨厌下雨!”   她说着,意兴阑珊地用手撩拨了几下水。      “这句话,呵呵,她也说过……”路雨的脸色更沉了下去。      就在这时,妖怪J的手机响了起来。       “J小姐!你跑哪儿去了?人间有一栋教师公寓失火了你知道不?”电话里,值班的小妖声音听来有些怪异。      妖怪J愣了一下,“不知道啊!老头子说今天没活儿,放我假……等等!你说教师公寓?!是……哪栋?”      “上海胶州路707弄1号……”      妖怪J的手机滑落到水里,涟漪还没来得及扩散,她已消失不见。      “怎……怎么会这样!!!”妖怪J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昔日她如此熟悉的地方啊!   那曾让她留恋忘返的咖啡店,那梧桐铺满地的街——她和他初遇的人间,都还鲜艳如昨,而现在,却竟如炼狱般,浓烟翻滚,黑雾冲天。   二十八层的居民楼付之一炬,四周哭叫声一片,救护车和救火车拥挤在周围,消防人员还在忙碌地进出大楼抢救被困人员。低层楼的火势基本都控制住了,但高层楼的窗口还时不时窜出一些火光。      妖怪J飘在半空中,浑身都在发颤,眼睛被火光映得一片血红。       “J!别冲动!”路雨出现在她身边,抓住她的胳膊,制止她手里捏着的咒决。      “他们故意不告诉我……是不是?!路雨你也早就知道……对不对?!”她狠狠盯着路雨,话音从齿缝间挤出来,如同快碎裂的瓷片。   路雨的眼神黯淡下去,只笼着一层水雾,别过脸,避开妖怪J的视线。      妖怪J不可思议地瞪着他,“你知道他在里面!你一开始就知道的!你为什么不降雨啊!为什么不帮我去救他啊!”   她尖锐的声音被空中盘旋而来的直升机盖了过去,螺旋桨打出的旋风把她长长的发丝扬了起来,像是激怒了的狮子。      “J,这是他的命。他必须饱受所有最痛苦的死刑,才能完成他的研究课题——而这……只是第一关而已。而且,他很快就会进入下一世……把这一切,统统忘记。”      “把这一切都忘记……呵呵,也包括把我忘记……”   妖怪J轻轻摇着头,嘴角向上勾了勾,眼泪却忍不住滑落下来,滴在滚滚浓烟里。         “J,你怎么会来?”路雨打开城门的时候,意外地看见妖怪J站在那里。      雫城,是一个没有阳光的世界,永远下着淅淅沥沥的雨。   雨声绵密密渗入耳际,空气湿漉漉侵入身体。   那些雨滴,就像能冲刷那场火灾后挥之不尽焦灼气味,却还是冲不掉她脑海中,对他的记忆。      “路雨,你说,如果我在他这一生中只是路过而已,那是否当初宁可……错过相遇?”                  谨以此篇,沉痛悼念昨日亡魂。   希望逝者已矣,生者能够继续好好活下去。          161.炯         上海的初冬,总是湿冷得令人不想动弹。   是个阴雨初歇的晚上,街道上没有什么行人。   泥泞的水坑反射着路灯昏黄的光。      高敏要不是饿得实在睡不着,也不会想要在这样一个夜晚,出门买宵夜。   她懒得换衣服,就光着身子裹了件厚外套,赤脚穿了一双高跟鞋,披头散发,眯着惺忪的眼。      从小区出来,过一条横马路,再穿过一条棚户区的小弄堂,就能看见卖宵夜的小摊。   以前夏天的时候也常来这里光顾。   不过那时候,纳凉的居民总是摇着扇子靠坐在家门前,不象现在这么寂静,显得她高跟鞋的声音特别突兀。      高敏裹紧了衣服,想尽量放轻脚步。   但是好像越是小心,越是觉得被风吹得冰冷的两脚不受控制。      走着走着,越来越冷。   好像这种寒意不是从赤裸的脚背开始,而是从背脊透入身体。   浑身都不自在起来,觉得身体每个部位都开始僵硬,甚至是有些发麻,那种感觉,就像是背后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自己似的。      高敏不由得加快了脚步,一边竖起耳朵仔细听。   听不见其他脚步声……   但是那目光,却分明在她的背上游移,令她终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没人啊……   连个影子都看不见……   可只要她一转头,那种被注视着的感觉又来了……   这条小弄堂,平时三两步就能走完,现在却觉得很长,很深,很黑暗……      高敏觉得嗓子口一阵发干,连口水都咽不下去了。   高跟鞋咯噔咯噔的声音渐渐凌乱,也顾不上避开那些泥泞水塘了,几乎是跑了起来。   但是那目光好像仍然不紧不慢随之而来,无论她怎么加快脚步,都甩不掉!      高敏终于受不了了!   “啊——”   她忍不住尖叫出声,凄厉的声音撕裂整个寂静夜空,也撕裂了她身上裹着的衣服!      “啊——”一声更惊恐的声音从黑暗中传出!   随之,一个男人跌跌撞撞倒在光线里,又赶紧爬起来逃也似的往弄堂另外一头发足狂奔!      ——在暗处伺机动手的男人,本来想打劫这个孤身走路的女人,谁料!   她突然尖叫,背后衣服爆裂开!最最恐怖的是,从裂缝中,居然透出一道目光,炯炯地,死死盯着自己的藏身处!      “呼……”   高敏终于松了口气。   闭起背上那一只眼,整理了一下衣服,继续走向弄堂尽头,那家24小时营业的元宝蜡烛店。                162.宁         我的静,在人群的喧闹中,凸显出来。   以至于更像是一种聚焦,令喧闹成为了衬托我的背景,也令他,终于注意到了我。      但我的心,却是狂跳着的,甚至令我连呼吸都随之凌乱。   只是身体不知所措了,因此只能愣愣站在那里,直到他走到我面前,请我跳舞。      我以为我该满心欢喜的。   但我一点也不欢喜不起来。      我惧怕他这样色迷迷的灼热目光,他肆无忌惮扫视着我的身体,令我忍不住想要逃离!   但他不肯罢休,他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和我跳舞时,摸上了我的胸……      于是,终于在十二点钟声响起时,他的手稍稍一松,我立刻逃离了这个喧闹的皇宫!      黑夜的静谧很快渗入了我的五脏六腑。   我哆哆嗦嗦地跑,不单因为冷,还有黑暗深处传来追逐的脚步。      一开始,我的步子还很轻快。   跑出大门,下了台阶,又过了一条长廊,但没多久,我就开始冒冷汗了。   因为,我好像迷了路……      但我丝毫不敢放慢速度,更不敢停。   这条路,怎么变的那么长?      终于,一个踉跄,我被绊倒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   情急中,我舍去了自己的一只水晶鞋!   让它成为追踪的错误指向标,而我,得以躲进路边的灌木丛!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拿着一只鞋,向全城发了通缉。      呵呵,他根本不记得我的脸。   他唯一能记得的,只有这一双鞋。      那是一双镶满了钻石珠宝的水晶鞋。   灯光下折射出夺目的光芒来。   我舞姿笨拙,频频踏错步子,甚至还好几次踩中了他的脚趾。   但无论我踩到他多少次,他都丝毫不曾介意,因为他知道——这双鞋的价值。      为了考验他对我的真挚。   我施法让他的侍卫找到了一个灰姑娘,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她正蓬头垢面地坐在炉子前。   沾了煤灰的脏脚,穿上流光溢彩的鞋,显得那鞋更加傲然璀璨,也显得她更加丑陋肮脏。      他们不相信。   直到他们搜出我悄悄藏在煤灰深处的另一只。      侍卫把她带到皇宫。   当他见到她的时候,那种嫌恶的眼神,我永远都不会忘。   他甚至还掩鼻。      呵呵,千辛万苦想要参加这样一个舞会,千辛万苦想要引起了他的注意。   但却发现,他不是我心目中翩翩风度英俊潇洒的王子,他只是一个俗不可耐举止猥琐又贪财的痞子。      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一双水晶鞋,能让人找到真爱。   王子爱上的,是它所代表的地位与身份。      我收回我的真身——华贵的水晶鞋,冰冷冰冷,一步一步,兀自踏出宫殿。   全然不顾吓傻了的王子和他那班惊慌失措的仆人。      那曾经对男人的悸动,那曾经对爱情的向往,那曾经对真心的期望,此时随之渐渐冷却,只剩下,绝望的静。   而这次,不是外表的静,而是我的心,终归于寂宁。                163.筑         紫藤,瀑布般流泻下来,垂坠至长廊的地板。   这架空的木地板,被暮夏的阳光烤得有点发烫,但并没有令人觉得灼热,反而散发出淡淡怡人的木香,闻着惬意清凉。      依子小姐慵慵懒懒地半躺在那里。   赤裸的双腿,自艳红的吴服下露出来,尽情舒展着。   伸出一条腿,撩拨开紫藤,探入阳光中去,肌肤雪白耀目。   她双目微微眯起,欣赏着自己纠缠于花藤间那修长的腿,渐渐曲起另一条腿的膝盖,勾起脚,脚尖慢慢地,描摹着木板的纹理。   柔滑的下摆褪到了大腿根部,又故意将双腿张开到极致,让神秘的私处,曝露在艳阳之中,绽放着泫然欲滴的异彩。   上半身雍容端庄,下半身放荡肆意。   这样一种极致对比的融合,令伊能大人握着酒杯的手,微微颤抖。      美人如斯!纵使要天上的太阳,都会想方设法射下来献她,更何况是区区一座藏娇的金屋呢?   金屋,取名“紫依小筑”。   请了最有名的能工巧匠,用的则是从台湾岛精心挑选并运送来的千年红桧木。   这种木料色如琥珀,坚实牢固,千年不腐,还会散发阵阵清香,驱除蛇虫鼠蚁,极为珍贵。   原是进贡给天皇建造宫殿之用,伊能大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偷运了一批,悄悄为佳人打造了这座小筑。      伊能大人嘴角一丝得意的笑,缓缓将酒杯放在托盘中,伸手去抚摸那浸淫了阳光的玉腿。      “嗯……”   一声嘤咛,飘逸销魂。   依子小姐蹙着眉仰起头来,轻咬着唇,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露出硕长的脖颈和迷人的锁骨。   花瓣细细碎碎飘落下来,像是泼洒的紫色水彩。   光天化日,赤裸裸的女体和烂漫紫藤,似是浑然天成的画卷。   而这琥珀色的木地板,则是最原始而古朴的卷面,承载活色生香,构筑千娇百媚。      “紫藤挂云木,花蔓宜阳春,密叶隐歌鸟,香风留美人……”   伊能大人醉中吟诵,像是在为这幅画卷题款。      “……哈哈,美人,你可满意这紫依小筑?”      “……呵呵,当然啦!伊能大人,您对我真……”   呜……   呜呜……呜呜……      依子小姐话音,生生被这不知从何传来的一阵哭声打断。   她惊得蜷缩起身体,躲入伊能大人的怀里。   “……呀!伊能大人,好像……好像有人的哭声!”      “我……我也听见了!可……谁在哭?”   伊能大人四下张望,静谧的院子,除了惊鹿引水时发出规律的“笃笃”声,连些微虫鸣鸟叫都听不见。   “会不会是风?”      “风?您看这紫藤……没有一片叶子是动的,哪里来的风……”   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呜……      “呀!又……又来了……这次好像哭声更多了!”      “怎么……怎么回事?!到、到、到底是谁在哭?!”      哭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凄厉。   丝丝缕缕,绵绵密密……从四面八方渗透过来!      虽然是大太阳底下,依子小姐却觉得身子开始渐渐发凉,而凉意仿佛渐渐从她身下蔓延开去。她下意识地探手,竟发现身下湿漉漉的!   “啊!”   她尖叫着跳了起来,艳红色的吴服已经染得成了深红,浸透了水迹,沉甸甸的,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往下用力拽着她,令她几乎站不稳。   她定睛一看,竟发现地板的木缝间和木纹中正渗出水来!   地板的水越渗越多,渐渐汇成一大片,而后,又漾开一圈圈涟漪……      “呀!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下雨了?”   但,屋外依然是艳阳高照,没有一丝下雨的迹象。   伊能大人顺着涟漪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木质的房顶也开始滴水了!   不不不,不止房顶,就连柱子、扶栏也开始淌水!   这整个屋子,伴着那凄厉的哭声,却彷如在流泪一般,不停从每一处渗出水来。      “鬼……鬼啊!”   伊能大人终于也怕得失声大叫了起来,拉着依子小姐逃也似地跑出了这座新落成的小筑。         马关条约签订后,日本侵占清国台湾岛。   在台湾的阿里山,他们大肆砍伐被称之为“神木”的红桧树。   但奇怪的是,在砍伐中,一直能听见有隐约的哭泣声,而那些伐木工人也相继得怪病死去。   日本人疑是树灵作祟,故在森林深处建造了一座“树灵塔”,祭奠那些被砍伐去筑造日本宫殿的树木。                         164.谢         花,早就谢了。   本来的艳红,成了黯哑的黑褐。   干萎的花苞,枯朽的枝叶,连绿色的包装纸都蒙着一层厚厚的灰。      阿织轻轻将那一捧放了整整三年的玫瑰抱在怀里。   嗅了嗅,只剩下一点点腐败的气味。      她还是回忆起当初收到它时的场景。   准备出国深造的男友,站在她宿舍楼下,手里捧着花跟她说,“等我回来吧。”   但是从此,他再也没有回来。   开始还在SK上语音,后来就成了几封邮件,再后来,甚至连邮件都断了音讯。      阿织想要等他回来的,一直住着八人的宿舍不肯搬,怕他回来找不到她。   但是她心里也明白,他该是不会回来了。   空守了三年的承诺,只是一束枯萎了的花。   漫长的等待中,阿织甚至已经不记得他的脸,只剩下他恳切的笑容,还自回忆深处不断钻出来,刺痛着她的心。      “小姐,你收拾好了没?我们的车在楼下了!”   搬家公司的工人在客厅催促着。      “好了,好了!最后一个箱子了!我找根绳子扎一下!”   阿织赶紧捧着花走出去,将它整束丢进了门口的垃圾袋里。   又赶紧回里屋绑好最后那个箱子,打个死扣。   是了,统统做个了结!      新家,是一栋独门独户的小别墅,三层楼,带一个小花园。   搬入的当晚,阿织在屋里整理东西。   正忙得昏天黑地,突然,有人敲门。   她胡乱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开门,是一个瘦瘦的陌生男子,吊儿郎当地斜靠在门外,穿了件三宅一生风格的绿色衬衣,满是乱糟糟的褶子,松松垮垮,快及着膝盖了。   他皮肤黝黑,脸色黯哑,胡子拉渣,脏兮兮的头发遮住了大半个前额,缝隙间透出一双深邃的眼。   “你好,我来你这里……找点东西。”      “找东西?”   阿织瞪大了眼睛,“可,可我不认识你啊……”      男子不耐烦地抓了抓头发,“嗯,我找东西,又不是找你……”   他说完,倒也不客气,跨过堆放在门口的三五个箱子,径直走进了屋里。      “你……你是谁啊?……呃,那都是我的东西呀……”   阿织愣愣看着男子,他胡乱拨开她的箱子,趴在地上找了起来。      “喂,先生,你要找什么?你把我东西都弄乱了!”   她有点生气,这个陌生男人闯进她的屋子,不由分说四处翻找,弄得满屋狼藉。      “啊!找到了!”   男子突然直起腰来,手里抓着一根被剪断了的旧丝带,上面还有一个打结的死扣。      阿织傻眼了,那是她从玫瑰花束上拆下,用来扎她最后一个箱子的绳子!      男子把它小心翼翼系在自己的腰上,松松地收束起衬衣的下摆,再打了个结,垂顺的丝带在他的腰际飘然坠下,微微卷出一朵螺旋,配搭着他衬衣下摆的褶皱,倒也别有一番风韵,好像一下子他整个人都精致了起来,一扫方才的颓废感。      男子自我欣赏地在玻璃的反光中照了照自己的样子,舒了口气。      “你,你到底是谁?”   阿织突然觉得他眼熟起来。   绿色的褶皱衬衣,收束的丝带,以及……黯哑的神色,活脱脱就像是那束被她丢弃的玫瑰!      “三年来,你不是一直都对我念念不忘的么?”   男子转过脸望向她。      阿织哑然,眼泪扑簌簌落下来,哭花了脸上的妆容,露出红润的粉底下苍白的脸。   “可是,我已经决定放手了!你为什么还要找来这里?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      “不是我不放过你,是你自己不肯放过自己。”      男子低头打开最后一个箱子,是一个骨灰盒。   骨灰盒上,贴了阿织的照片。      青春正茂的少女,自杀死在员工宿舍里。   那一日,是他曾答应她的归期。   尸体被其他同屋发现的时候,她的怀里,还捧着那束玫瑰花,干萎的花苞,枯朽的枝叶,早已凋谢。                               165.迷         下午一点,南宫正华头晕眼花地走出全城最大的一家书店。   今天是愚人节。   他发现,自己好像是被前台的那个小美女狠狠耍了一把——她用甜美的嗓音,娇滴滴请他帮忙买一本叫做“迷”的书。   没顾得上吃午饭,连跑了十几家书店,却竟然找不到这本书!连店员上网查都查不到!      当午的太阳晒得南宫正华头皮一阵发麻。   饥肠辘辘往回走,仿佛已经看见前台小美女那笑得花枝乱颤的样子。   说不定,公司其他人也都参与这个恶作剧了?   那会不会全公司都在等着看他的笑话呢?      不行!   怎能被一个小姑娘耍得团团转?!      他一咬牙,眼睛不由自主地搜索街边,居然瞥见了一家很小的二手书店!   这店的门面很小,但是门口却堆满了各种书刊,书堆中随意地插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全场书籍论斤买卖”。      午休还剩下半小时的时间,南宫正华还没有吃饭,他肚子饿得快冒烟了,两条腿却不听使唤地走了进去。      店里,几乎没有立锥之地,所有的空间都被旧书淹没,发出一股陈腐的霉味。   这里不像正规的书店,没有归类,没有目录,没有耐心的店员。   要找一本书,简直就是大海捞针,全靠碰运气。      他漫无目的地随手抄起一摞,一本一本搜索。   就在他看到第九本的时候,他竟然发现这本泛黄发霉的书,封面上赫然写着一个“迷”字!      他几乎兴奋地要叫出声来,颤抖着翻开封面一看,却又呆住了。   里面,竟然没有一个字!      书不厚,书页被虫蛀得破破烂烂的纸张,薄得经不起翻动,已经被他一激动撕破了好几个口子,但是每一页都没字,只有右下角的页码,令它看起来还像是一本书,而非笔记本。   翻到最后一页,居然也没有出版社名字,没有版次,没有价钱……什么都没有。      这算什么啊?!   南宫正华快要晕过去了。   但是它总算还应该是一本叫做“迷”的书吧?      拿到柜台结账,老板像个卖猪肉的屠夫,油腻腻的一张脸,满是横肉,只白了他一眼,“论斤卖,你就拿一本,我怎么称分量啊?五斤起卖!”      南宫正华哭笑不得。   为了一本没字的破书,竟然要再买五斤别的书?!   只好又胡乱抓了几本厚重一点的,总算凑齐了五斤,付了钱,扛着往回走。      可是,走了很久,他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      平时那么熟悉的街道,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公司,现在却无论怎么走都最后回到那家二手书店门口,试了好几个方向都是一样的结果。      南宫正华第八次回到书店门口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3点了。   他无力地瘫倒在地,怀里还抱着那堆莫名其妙的五斤书,其中有一本特别破旧却没有一个字的书,叫做“迷”。      他低头无意识地凝视着这个字。   “迷”字,“走之”部,中间是一个“米”。   这个“米”,每一笔都朝着截然不同的八个方向,但又被“走之”承托包围。   就好像一个人无论朝哪个方向走都无法逃出生天,最终都会回到所有方向交汇的中心点。         166.谅         “小子?你怎么还在这里?”   满脸横肉的书店老板从店里探出脑袋。      南宫正华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好像看见救命稻草般。   他一步跨进门,把那五斤书往柜台上一搁,单单从中抽出那本“迷”给老板看,“这……这书您是哪里收来的?”      老板抓了抓头,横了一眼书名,“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就是进店门口最靠显眼处那一摞书。”      “那就是今天上午才收的!我收书也论斤头,从来不管内容,反正最新收来的就堆在门口。”      “那您记得卖这书的人长什么样子么?”      “当然记得!上午就来过一个小姑娘,生得很漂亮,波浪卷的头发,还戴了一条紫色的围巾。”      这下南宫正华傻眼了,那不就是前台小美女么!   她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处心积虑耍他?又怎么会有一本这么邪乎的书?      老板没继续搭理他,说完就自顾自去忙别的去了。   南宫正华愣愣地靠着书架坐在一大堆旧书上,铁质的书架令他背上隐约冒起一阵凉意。   这一天一地的旧书,透着一股令人几乎窒息的霉味。   不知不觉中,他竟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他走出了书店。   原来艳阳高照的天已经变得灰暗了起来,空气中弥漫着阴湿的雾,路面也泥泞不堪,看不见远处的景物,只能摸索着漫无目的地前行。      走着走着,竟来到了一座古城墙下。   这城墙足有2米多高,墙体向远处延展,一眼望不到头。   斑驳的城墙,竟也透着一股霉味。   南宫正华走上前去细看,才发现这一眼望不到头的古城墙居然全都是用各种旧书堆砌而成!      “天!这到底是哪里啊?”   南宫正华沿着城墙走了很久也没看见城门,雾气越来越浓重,除了这城墙,几乎看不见任何别的东西,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算是在城外还是城内。      突然,有人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   回头一看,却是个穿着灰色僧衣的和尚,没有拿化缘的钵,也没有拄着法杖,而是托了一枚空的沙漏!      “施主,这里是‘谅城’。”   明明是在说话,但双唇却好像并没有动,只听得轻柔的声音传来,随着青灰色的衣袂在风中微微飘动,整个人就像是与雾气融为一体似的,但笑容却从雾中凸显出来,甚至游离在他整个人之外。      南宫正华一时间不知作何反应,只无意识地顺着他的话音望向城墙。   “谅……城?”      “谅,便是言之京。”   和尚说着,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城墙壁,他的手仿佛能拨开那些弥漫的雾气,令着手处的一本旧书清晰地凸现出来,书脊上赫然有一个字——迷。      “啊!这不就是我的那本……”   南宫正华惊呼了一声,看见这本书,他才突然想起自己好像应该是在书店才对!怎么会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呢?   一念及此,他才省得自己是在梦中!      “这位师傅,我想我快醒了……你,你能不能赶紧告诉我该怎么走出去?我被这本该死的书困住了!”   南宫正华觉得自己在梦中的形体开始透明了,急急望向那和尚。      “点滴之言,汇而成京,是所谓谅,亦是思潮凝聚的城池。思潮瞬息万变,舆论向背千秋,因此谅,是一种无定向性的信念——这是一个没有城门,没有内外,没有任何定性的地方。”青衣和尚仍然没有动过双唇,只是保持那个笑容,但声音就随着笑容传出他的唇瓣。   他说到这里,拇指和中指轻轻捏住那个空沙漏的中间细窄处,一个旋转,沙漏便倒了过来,看不见任何东西流动,但却听见沙沙的声音响了起来,伴着他轻柔的声音流入南宫耳中。   “今天,你为一个迷字所困,是因为你只知道这个字的一个字义,而每一个字,所处语境不同,字义便也不相同……”      南宫正华还没听完,就已经完全醒了过来。   他浑身软绵绵的,所有知觉都混混沌沌,只剩靠着书架的凉意还十分清晰。   “字义……字义不同……?”   他嘴里喃喃重复着,“难道只要我想着‘迷’字的其他意思,就能破了这个困局?”        167.你         南宫正华正思索着,突然外套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急忙掏出一看,是老板!      “喂!南宫!你跑哪里去了?怎么还不回来?”   老板窝火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对南宫正华来说,却简直是一种救赎,仿佛令他一下子回到了原本属于他的真实世界。      “老板……老板我……我肚子疼,看急症呢!马上……马上就回来!”   他吱吱呜呜地编着理由,慌慌张张站起身来,一时脚麻,没站稳,头撞了对面的一排书架,顿时噼里啪啦落下来一堆旧书,扬起滚滚的灰尘。      “啊”!   最后一本书砸下来,刚好砸中了南宫正华的脑袋,他吃痛地叫了一声。      “哼,你这小子怎么那么冒失!帮我统统捡起来啊!”   书店老板从书架后露出个脑袋瞪了南宫正华一眼,吓得他赶紧低头去捡。      定睛看去,最后那本书落地的时候向下摊开着,居然是《易经》。   捡起来正欲阖上,却发现摊开那页刚好是“坤卦”。   卦文解释赫然写着:   “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      南宫正华只觉浑身有一股电流袭过,死死盯着这行字——靠!这也太巧了吧!   这个迷字,虽说还是同样的字义,但是因为放在这句“先迷后得”中,竟然有了柳暗花明的意思!      他这才领悟方才青衣和尚所说的话——   一个字虽有固定的字义,但是却不能只单独看这一个字的字义。   将之放在一句句子中,它的字义和其他字组合在一起时,方能体会到写字之人的真正用意!      “所以,我只要向西南走就行了?!可是……”   南宫正华走到店门口,朝西南方向一看—— 咦?这个完全是公司的反方向啊!      刚才虽然尝试着走了好几条不同的路,但是大致都是朝着公司的方向,也就是东北方走的。他愣了半天,终于将信将疑地朝东南方迈出了脚步。   这条路上,没什么商店,也没什么人,是一条荒凉的小路,两边都是拆迁拆了一半的老房子。砖头瓦砾中杂草丛生,风一吹,扬起一天一地的尘土。      “啊……”   一时间风沙入眼,他只能闭起眼来,揉拭了半天,复又睁开,面前不知何时站了个人。      青灰色的僧衣,手中执一枚空空的沙漏,他的面容模糊,和着衣衫,几乎都要融入到烟尘里,只剩下嘴角那一抹笑突显出来。      “啊!是……你!”   难道,这就是卦象中所说的——西南得朋?!      “呵呵,施主怎知贫僧法讳一个‘你’字?”   和尚的声音轻柔淡雅,随风送来又旋即飘散,但听入耳里却格外安心。      南宫正华愣了愣,“啊?你的法号就是一个‘你’字?”   对方悠然点头,笑意更深。      南宫正华抓了抓脑袋,眼睛瞪得老大,他本以为和尚是在开玩笑,但是看着又觉得不像。   只能又上前几步到他面前,“呃……‘你’师傅!多谢你方才指点……”   他说到这里突然语塞,如果方才一切皆是梦,那么现在呢?是梦还是真?      “施主,人生如梦,梦亦是人生的一部分,哪里来的是梦是真?”   和尚弯起的唇分明没动,但声音却兀自传出。      南宫心里一惊,这个和尚居然能听见自己没说出口的心声?!   使劲想要看清,但却怎么都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觉他像是由这烟尘汇聚而成似的。      “那‘你’师傅,我今天为什么会碰到这样的一件怪事呢?是不是撞……撞……撞邪?”   他结巴了三次才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字。      “邪之本身,起于一念。今日,是愚人节,本就是邪气横生的日子,念一起,行受束,所以,施主就着了道了。”      “哼,都怪那个前台!要不是她出的馊主意,我也不至于……”   南宫正华心里盘算着回去要好好质问那个小美女。      “呵呵,不是飞蛾不玩火,玩火者,必是得做好自焚的打算才成呢。施主,后会,有期。”   和尚说着,转身迈开步子,一步就踏入了烟尘深处。      “哎!等……”   南宫正华想去叫住他,但对方早已不见了踪影。   他使劲眨了眨眼,简直不敢相信。      “不是飞蛾不玩火?这话什么意思啊?”   他低头喃喃琢磨着,一路往前走,没几步,抬头一看,居然已经到了公司楼下!                 168.忠      南宫正华出了电梯,直奔前台。   前台小美女正对着小镜子补妆,见他来了,立刻绽开一个甜蜜的笑容。   “南宫,你可算回来了!老总正到处找你呢!你上哪里去了?”      “还不是因为你么!让我去买什么‘迷’!”   南宫正华咬牙切齿,但是见她又不好发作,表情变得很扭曲。      “什么?!我啥时候让你去买过东西了?我今天还没和你说过话呢!”小美女的眼睛瞪得好大,褐色的美瞳都快掉出来了。      南宫正华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喂,你够了吧!虽然今天是愚人节没错,但是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啊!我早上进公司的时候你不是还跟我打招呼来着?!我那时候还夸那条紫色围巾很衬你肤色呢!就是那时候你说让我去替你买这什么叫‘迷’的书啊!”      “紫色围巾?没有啊!我哪里来的紫色围巾?我最讨厌紫色了,不信你问其他同事,她们都知道的呀!”      “什么?!”   南宫正华一下子僵直了脊背,他张大嘴巴看着小美女,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光滑的脖颈上只有了一条珍珠链子,确确实实没有紫色围巾!      这时,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粗暴的嗓音:“南宫!你还没死啊!快来会议室!所有人都在等你!”   话音刚落,一个样子斯文却表情阴冷的男子走了过来,他的西装挺括到没有一丝褶皱,所有的扣子都精心扣上了,连领带都笔挺到没有一点歪斜,他一手拽着还在发呆的南宫正华就往会议室阔步走去。      “呀!你看那个……老板好帅!”   一个娇媚的声音自空中响起,接着另一个俏皮的声音回应:“勾姐姐……原来你喜欢粗暴款式的呀?呵呵呵……”      随着笑声,空气中荡漾出一圈萤黄色涟漪,显出一个身材修长的短发少女,和声音一样俏皮的笑容,穿着鹅黄色的小洋装,脖上围着一条紫色的围巾,斜系着一个精致的结,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天真无邪的瓷娃娃。      “哼哼,圈圈,再粗暴的男人也比不上你的嘴啊,你一开口,阎王爷都发抖……”   娇媚的声音在空中飘忽不定,最后在短发少女身边沉淀了下来,漾开一圈黑色涟漪,最后汇聚起来显现出人形,是一个黑色长裙、莹白肌肤的女子,她眼神妩媚,却透着一股邪气。      “妖怪J!你够了啊!哪壶不开提哪壶!”   “妖怪O,你还是看好你的南宫吧,他快被老板活吃了……嘻嘻”      两人嬉笑怒骂间,身形已经飘至了前台小美女身后,小美女却浑然不觉,她只是打了个呵欠,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神里多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俏皮。      会议室的门被敲响了。   与会的人都静下来,转头看向门口。   长波浪的小美女站在那里,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了几杯刚冲好的咖啡,笑得很甜蜜。   “不好意思,打扰大家开会了,我来送咖啡。”      她先走到沉着一张脸的老板那儿,恭恭敬敬地端给他一杯,然后小声说:“老板,您的领带上,好像有一点中午吃饭时沾的BBQ酱汁……”      “什么!”   老板一下子从位置上跳了起来,匆匆扫了一眼会议室里的人,“不好意思,我离开一下!”   然后,风一样刮出去了。      剩下的人都忍不住开始笑。   他们这个大老板,生意场上从来没有慌过阵脚,唯有衣服脏了会立刻抓狂!      “南宫,你怎么了?一头的汗呀……”   小美女飘到南宫正华身边,她手中的咖啡冒着阵阵氤氲香味,使得她的笑容也变得朦朦胧胧,飘忽不定。      “你……到底……是谁?!”   南宫正华死死瞪着小美女的脖颈,那条方才还没有戴的紫色围巾,此时正优雅而精致的结在她的脖子上,衬她肤色格外白皙。      “南宫,呵呵,这句话应该问你自己,你,到底是……谁?”   她把咖啡递到他的手里,“你为什么要在这里?你在躲什么?你真的能解脱么?……呵呵,忠于你自己吧。”      她说完,娇俏地眨了眨眼,便婀娜地拿着空盘子走出了会议室。      “什么……忠于自己?”   他正纳闷地喃喃自语,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他耳畔,不不不,更像是从他脑海中滋出一般,“对,忠于你自己。这个忠字,即是直面心中的本真……”      这个声音,他认得的!   就是那个叫做“你”的青衣僧人的……声音。                   169.梦         笔。   漾开的水墨。   翼空斋的匾额。   轻柔而飘逸的歌声。   这歌声令周身觉得温暖。   渐渐的,开始灼热。   突然,又自灼热中一下坠入极寒之境。   嘶……      失去知觉了!   只剩下那些影像自顾飘零。   好像回溯时光。   又像是遗忘?      身体在溃散,一切感知都在溃散。   只隐约留下一抹痛,残喘于胸口,纠缠不去——      “啊!”   南宫正华大叫着惊醒过来。   喉咙口一阵撕裂般的痛。      “……又,又是这个梦。”   他擦了擦额头渗出的汗,虚脱地靠坐在床上。      凌晨4点,窗外天色还没有发白。   周遭很安静,甚至可以听见汗滴落在枕头上的声音。   一低头,吓了一跳。   那本《迷》居然无故出现在枕畔!      “不可能啊!我明明放在书桌上的!”   南宫正华清清楚楚记得他回来把书放在了书桌上,睡前又翻看了一次,没发现任何端倪,于是就随手扔回桌上。   但现在,书又自己跑来了他床头!      窗外的风钻进屋内,借着透过窗帘的月光,南宫正华看见书的前几页被风吹得微微翻开,竟然像是一张翕动的嘴。      “……主人。”   一个声音从书里面钻了出来。      “啊!”南宫正华吓得从床上跳了起来,“书……书怎么会说话?!”      “……主人。”   这个声音沙沙的,倒像是无数翻页的声音汇聚而成,但字字都听得清晰。      “什么……什么主人?!”   南宫正华腿一软跌倒在地上,手刚好摸着一只拖鞋,立刻举起拖鞋护在胸前,随时要拍蟑螂的架势。      “主人,您忘了么?您是翼空斋的主人啊。”      翼空斋?   南宫正华愣住了,那不正是他一直梦见的那块匾额么?      “不不不,主人,那不是梦,那才是你的现实!”   沙沙声显得有些激动。      “啊?!那……那……你的意思是,我现在才是在梦中?”   南宫正华将信将疑,抬手狠狠在自己的脸颊上掐了一把——“啊!痛……”   梦中怎么可能感觉到痛?!      “主人,你当然会痛。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没有任何感知,当然也没有任何痛,你现在觉得痛,正是因为你为了逃避现实而进入了我们的梦境世界,所以你才会觉得痛啊……”      “这……这是什么意思?”南宫正华彻底糊涂了,他觉得自己脑子好像快要爆炸似的胀痛着,但他还要想搞清楚这种爆炸般的痛算不算真实。      “唉……好吧,看来你真的全部都忘记了……简单说来,我们本该是存在于潜意识中的啊!我们的世界其实是由人类的脑电波构筑出来的,在这个世界中,所有一切都和人类的真实世界相反,我们的真实,就是他们的虚幻,而他们的虚幻,恰恰就是我们的真实。”   书页在风中翕动形成的嘴巴,让南宫正华快晕过去了,但它的这番话却更让南宫正华又在晕倒边缘被电击一般清醒过来。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我其实是……虚幻的?是根本不存在的?”      “呃……不!我们存在啊!我们存在于潜意识中嘛,你真要通俗说明白,我们就是类似鬼或神仙一样的存在!”书说完,做了个叹气的口形。                 170.鳇         妖怪J坐在南宫正华的床尾,妖怪O坐在南宫正华的床头,两人看起来都很伤脑筋。      “唉……一点都不记得了呀……”妖怪O 叹息。   “唉……床怎么那么硬呀……”妖怪J也跟着叹息。   妖怪O抡起一只枕头就抄她砸了过去,妖怪J一把接住,干脆抱着枕头躺了下去。      “迷,快跟你的主人从头开始说吧!你看圈圈都急疯了……”妖怪J一边娇笑一边对着妖怪O手里捧着的书说。      “从哪里开始说好呢?”书像被风吹开一般哗哗哗不停翻页,最后又恢复成一个嘴型。      “当然是从他的身份开始说啦!”妖怪J白了它一眼。      “会不会……吓到他?”书有点犹豫。      “他早就被你吓到了!不差多吓他一次了!”妖怪O颓然地靠在床头。   南宫正华完全看不见两只妖怪,也听不见她们的声音,所以只当书在自言自语。      “那……好吧!”书仿佛下定了决心似的,“主人,您本来的名字,呃,我估计您应该也听过——姓姬名旦,人称周公!”      “什么?!!”南宫正华手里的拖鞋应声掉地。      “哈哈哈……圈圈,这好像就是你第一次知道他身份时候的表情呀!”妖怪J笑得整张床都颤动了起来。      妖怪O抱着双膝,把下巴枕在两个膝盖上,也没心思跟妖怪J顶嘴了,只是痴痴看着南宫正华,好像思绪也跌回了从前。      翼空斋的主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周公旦。      每个人入睡后,会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梦境,而这个世界的主宰便是周公。   周公,本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被尊为儒学奠基人,也是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   他死后,受命于阴曹地府,掌控梦境,能自由出入于人的潜意识之中。      妖怪O第一次遇见周公旦,倒不是因为做梦,而是因为她去面试当周公的助理。   周公不知道为啥刚好不在家,她就一个人在翼空斋里瞎逛,然后就逛到了后院。   那里有一潭湖水,水里有一条巨大无比的鱼。      妖怪O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鱼,有十来米长,体表呈黑青色,两侧黄色,腹面灰白色,它的头略呈三角形,吻长而尖锐,身体光滑无鳞,简直像一艘巨大的皮艇在湖水中浮浮沉沉。      “哇!这样的鱼……我还真没吃过呀!”她不禁流着口水感慨。   然后,她念了个咒就把鱼抓了起来,然后然后,她就地生了个火,把鱼烤着吃了……      周公旦一进门,就闻到了烤鱼的香味。      “咦?这怎么回事?”   他跟着香味来到后院,看见一个瘫倒在湖边的黄衣少女,湖水泛着波光,映照着她的脸,露出满足神情,她一只手拿着一枚鱼骨剔着牙,另一只手撸着自己吃撑了的肚子。      “这鱼味道不错……呃!”   她忍不住打了个嗝。      “啊?!!!!那是我的坐骑——侍鳇!!!!!!”   周公旦脸色都变了。      “喂喂,你是周公,不是关公……”妖怪O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不就是条鱼嘛,回头我给你去钓一条回来就是啦!”      “这……这哪里说钓就能钓到的啊?一般鳇的寿命都是三、五十年,身长三米就已属罕见,这条可是上千年的鳇鱼啊!”   周公旦简直哭笑不得。      “天啊!上千年?!!”妖怪O的眼睛瞪得溜圆,“那肉还是挺嫩的嘛……”   她说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      “你……”周公旦一时气结。      “好吧……我不知道那是你的坐骑嘛……谁让你出门也不带它呢?”妖怪O拍拍屁股站起身来,眼睛忽闪忽闪地望着周公,“要不然这样,大叔!你就收了我吧!我给你当助理,有什么事情就交给我去办,你就在家好好休息,那就用不着坐骑啦!”   说完,她还很够义气地拍了拍周公旦的肩。      周公愣了半天,幽幽叹了口气。   唉,这年头的妖怪怎么都这样啊……   听说黑白无常那里找的助理妖怪J更夸张,没事还到人间偷偷吃人!那俩老头才伤脑筋呢!   眼下这个妖怪,只是吃了条鱼,算是客气的了……      “那……好吧。”他无奈地点了点头。      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                         171.蓉         妖怪J为妖怪O庆祝应聘成功是在当天的晚上。   两人带着一瓶从阎王那里偷来的浸魂酒,坐在西子湖的荷叶上大口大口喝起来。      人间正是酷暑,月色中,湖面泛着浓浓的水汽。   金色的酒液中浸泡的生魂发着绿色的光芒且不停挣扎,酒瓶子外笼罩着一层冰霜,一遇上热乎乎的空气,就化了翻腾的白雾。      “这酒,给阎王那个死老头子藏到十八层地狱去了,害我一阵好找!”   妖怪J抱怨着,轻轻用手指捏了个咒,瓶塞应声而开,绿色的光芒漫溢了出来,带着一股血腥的香甜。      “哈哈,听说,这个酒最奇特的地方是,它的味道还能随着品酒者的心境变化而变化呢!”   妖怪O迫不及待地抢过来就灌了一口,咕嘟咽了下去,然后满脸陶醉地砸吧着嘴。      “哦?那你喝到的是什么滋味?”   妖怪J一边把酒瓶抢了回去,一边笑嘻嘻地问。      “唔……有点欢喜,咽下去的时候……又有点说不上来的乱,但是涌到心里……又好像平静了,还很舒坦!”   她沉溺在这味道中,闭起眼睛反复回味。      “……你确定你说的是味道么?”   妖怪J半信半疑地喝了一口,却是觉着口里甜中带涩,这涩在舌根处扩散开,淡化了所有的甜,只剩下一种说不上来的空虚……酒液咽下去的瞬间,好像能把这空虚填满,但是随之,马上又觉得这空虚的面积好像更大了,只能继续喝下更多更多……      妖怪J喝得七八分醉意,不停咯咯咯娇笑着,肆无忌惮地用修长的双腿撩拨着水花,身上只裹了一层轻薄的黑纱,湿漉漉地贴在雪白的肌肤上,令一览无遗更一览无遗。      妖怪O整个身体都泡在湖水中,两手托着脑袋趴在荷叶上,她的脸微微酡红,眯着眼睛,时不时从嘴角溢出几声憨笑。      “呵呵,圈圈呀,你为啥想去周公那儿做事嗫?”   妖怪J懒洋洋躺了下去,荷叶微微颤动了几下,滚落几颗晶莹的露珠。      妖怪O还是兀自憨笑,半天没答话。      “喂!发什么春啊!”   妖怪J撩起水里的脚尖,去捅妖怪O的鼻尖。      “干嘛呀……”妖怪O抬起头来往旁边躲,一手拍开妖怪J的脚丫子,“有条鱼在水底挠我痒痒啦……”      “那你还不抓起来吃了它!”      “呃……吃撑了……”   说着,妖怪O立刻打了个饱嗝,然后又舒舒服服趴回荷叶上,“说起来我第一次知道他身份,还是我在石磨地狱打工的时候呢……他呀……呵呵呵……”      妖怪O一笑,差点把荷叶笑得翻了过去,妖怪J本来好好躺在上面,被吓得赶紧悬浮空中。      “啊?你们是在石磨地狱认识的?”      “不是啊!我在石磨地狱只看见过他的幻像,我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来劫狱的……”      “劫狱?!”妖怪J一下子把眼睛瞪得老大。      “唉……我不知道他的身份嘛,我还想呢,这么斯斯文文一个人,来劫狱也不带点像样的兵器……我就对着他的幻像一通乱打……”      “哈哈哈哈……也难怪,像他这么高级别的,幻像和本尊确实很难分辨!”   妖怪J边笑边坠回荷叶上。      “后来,推磨的罗刹鬼告诉我,他就是周公旦!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会幻化虚像来探望他受刑的哥哥管叔鲜……” 妖怪O的脸静静枕在手臂上,眼中倒映着粼粼月光,“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呢!我以为周公是个老公公呀……而且他久经沙场,平定了那么多战乱,怎么却是个斯斯文文还带点忧郁气质的大叔呢?”   妖怪O眼中倒映的月光开始轻轻荡漾,好像她心底那一份平静也开始荡漾了起来……      石磨地狱,人肉磨成的肉蓉伴着血液肆意横流一地。   炙热的受刑场,她满身都沾着鲜血溅起的飞花,呆呆地看着他的幻像。   他的泪,滴入石磨潺潺流出的血液中,然后他轻轻将哥哥的肉身磨成的肉蓉归拢在一起,一点点,悉心重塑他的人形,那个人形在成型的瞬间又溃散开来,又化作一摊血肉模糊的泥浆,然后他再次将它们归拢,又塑起……      仿佛是一个机械的动作,而且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他却饱含深情,又带期许。   他不是那个叱咤地狱的风云人物,他只是一个失去了哥哥的弟弟。   而他手中那些肉蓉,是他永远都砌不成型的兄弟情义。      “……所以,我觉得他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上司吧!起码不会乱扣我工资!”   妖怪O收束起眼中的涟漪,闭起来,甜甜靠着荷叶睡去。      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