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恐怖堡的女儿》作者:兰尼斯特夫人   文案:   诞生于错误的春天,苏醒在波顿的森林。   我穿越到了维斯特洛大陆,成长在北国阴森的夏季,母亲惨殁于凄凉的密室,生父乃众生恐惧的禽兽。   卢斯·波顿,恐怖堡的伯爵,我的命运在他手中掌握。   然则北境永不遗忘,纵使凛冬将至,吾刃锋利依然。、   我笑中藏刀,下手决绝,祸乱君临,玩弄城邦,我与巨龙共舞。   一切只为摆脱那个男人的操纵。   他的恐怖只是冬日的寒风,寒风呼啸,拂面而过,唯我终将傲然屹立。在这冰与火的世界里,心树是我的权杖,骑士是我的长剑,群鸦为我戴上女王的桂冠,异鬼与寒神将在我裙下雌伏。   详细分卷如下: 第一卷 风与霜,长于夏日:北国的夏日清爽如秋,我在这十年长夏中长大,伴着恐怖堡的阴霾,成就未来的根基。 第二卷 花与雾,艳乱君临:夏暮降临,初雪飘飞,国王的仪仗莅临临冬城,一纸敕令,我成生父的眼中钉,被迫令离开北境,在君临寻找自己的道路,有一双眼睛盯着我,如此憎恨,是王后那个妒妇。 第三卷 海与林,广场红血:尘埃落定,七国纷纷攘攘,铁王座依然,那黑夜中的低语,预示着混乱时代的到来。 第四卷 汗与炉,铸造剧变:他乡的月下,古国断壁,城邦废弛,万金在身,剥皮军队在此开天辟地,铸造崭新的王国。 第五卷 河与火,名城残阳:红王威严,而引强邻惊惧,万里沃土皆为沙场。少女花开,战事频仍,七国来客纷沓而至,伴与宿怨与旧缘 第六卷 天与地,长夜初至:北风愈烈,草木皆衰,老少死于饥馑,男女亡于凛寒,颤抖海冰封千里,绝境长城独木难支,盖因霜冬已降,长夜漫漫。 第七卷 冰与铁,北国冬暮   ——————————————————————————————————————   人话:书友群920516016,主聊冰火、权游和西幻还有这本书(*^▽^*)   公众号:维斯特洛世界兰尼斯特夫人   女主设定:莱雅拉·雪诺(Lyarra+Snow),私生女,其生父为恐怖堡的卢斯·波顿伯爵,生母为平民女子撒拉·草场,故事开始于伊耿历288年,女主7岁之时。   主要剧情根据原着系列及其他背景故事,参考剧集中的人物形象和重要剧情节点(如圣堂爆炸,琼恩·雪诺复生,长城崩塌等)。   我性子比较慢,所以这篇文的节奏也不会快,第一卷 主要是在原着开始之前的和平年代。   由于主职越来越忙,我在攒存稿,尽量让写文和工作不冲突,说一下近期的更新和内容安排:   1)关于更新和加更,每日固定更新4000到6000字,一到两章,刀片60份以上或打赏超过1000san时加更一章,最多一万字,如果刀片100份以上打赏超过2000san可以加更到两万字以内。   2)我会调整时间精修前面的章节,目前发现的毒点主要包括第一章 穿越者和土著的视角混淆,第三章和第四章我个人觉得问题不小,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3)欢迎在各大平台及聊天软件发书评或推荐,读者老爷发布的推荐/书评内容如果合情合理,我肯定会加以改正,并视字数及影响加更一到两章,两万字以内。   4)我这个人性格有些别扭,有时候说话有些太自我,有时候有些合情合理,根据充分的话语,我或许会没法及时回应,但是长期而言,我很希望能够尽善尽美地完成莱雅拉的故事,还望大家海涵。   5)也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公众号:维斯特洛世界兰尼斯特夫人(每周一更)   以及QQ书友群920516016(有些冷,强烈欢迎各方活群小天使!) 第1章 番外:脑洞-续写剧集   这部分是瞎写的,续写电视剧第八季之后   ——————————————   第九季第一集   君临,一日的呈情结束,提利昂面容疲惫,把自己埋进了轮椅旁的椅子,长叹出声,他望着新建王座厅的天花板,眼神如此迷茫。   “酒在桌上,河湾地的佳酿,”残王轻柔地提醒道,“我们还有旧镇的事务要办,别懈怠,提利昂大人。”   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低垂下自己双眼,他尽量让自己的话语保持平静,”为什么你要屠杀学士?国王陛下,你该知道,学士是治理七国的重要依仗,而且只有他们了解如何用信鸦发信,现在好了,我们都成了瞎子。“   残缺者布兰笑了,这位君主怎么会瞎呢?鱼梁木处皆是他的眼睛,乌鸦会告诉他一切,瞎的只会是他的臣民而已,“我别无选择,提利昂,”他的声音耐心而无情,“旧镇的学城有一个让魔法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的计划,他们想要刺杀我。”而先知王知道一切。   “所以,您先下手为强。”小恶魔从来没猜到过布兰登·史塔克的所思所想,此刻也是一样。   “这是为了七国的和平。”布兰简略地说道,“可惜山姆学士跑了,不知所踪,我知道他在哪,他上了船,去了东方。”   “旧镇之事并不重要,”侏儒缓和心绪,徐徐而言,“山姆也不重要,少了海塔尔家族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麻很烦,但并非太大的麻烦,或许会影响君临的粮食供给,但是我会解决这一点。按照我的方案将河湾地一划为三,收买雷德温和罗宛,封他们一个北河湾守护和南海守护便足够,而我的小佣兵波隆毫无群众基础和贵族血统,只有依靠君临。我们只要一步一步把过去的河湾拆解,那么七国会就此安定,其他的国度不会是大问题。”   “我向来相信你的智慧,提利昂。”布兰平淡地说道,这话让提利昂自嘲地一笑,智慧?“在七国安定以后,我们就将开始向北方和东方的远征。”   “远征?北方?你是说长城之外?那是你姐姐和哥哥!”小恶魔的语气充满了难以置信,谁会去对付自己的亲人呢!?   “琼恩·雪诺,或者说伊耿·坦格利安?他是莱安娜的儿子,身具龙王血统,有人会支持他称王,”布兰对侏儒的话无动于衷,“塞外的野人在一天一天壮大,而长城已然不存,如果他和珊莎勾结起来,那么南方就危险了,我们必须解除这一祸害。”   “所以,你要对付自己的姐姐和哥哥?”提利昂皱眉重复。   “为了和平,国王之手,”布兰眼珠转动,盯着小恶魔的脸,“我是三眼乌鸦,我是先知,最后的先知,而非什么史塔克。”别把我当成他们的小弟。   “随你便,”小恶魔喃喃道,“我只要兰尼斯特万古长存,但是,你拿什么去打仗,推着轮椅去咬死你姐姐?”   “你把凯岩城怎样都可以,”布兰回应道,“旧神的信徒会协助我,而新神的教会已经在我的掌控之中,新旧诸神合二为一,新的信仰会一统七国。所以,这会是一场信仰之战,颈泽不会阻碍护教军的步伐,北方的信众会内乱呼应,七国只会有一个声音。”他露出微笑,就像是成为国王的那一天一样。   “那么,东方?”小恶魔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消化这个声音,“我得先说明,我有孩子了,我不会去远征的。”   “我会把鱼梁木从冻土一路种到远东的亚夏,小恶魔,你确定不想掌控这个世界吗?”布兰的笑容消失,双眼紧盯着自己的国王之手,像是已经把他给看穿,“鱼梁木的树荫下皆为红神拉赫洛和其他偶像的长夜,红叶与绿先知之名染遍每一寸土地,让这个世界变成一块翡翠。”他许诺着未来,声音低沉轻悄,如此富有股活力,“告诉我,提利昂,告诉我,你不想率领我的大军,征服所有的人心和梦想,用血与铁,熄灭光之王的火焰,溺死淹神,宰杀马神,在世界的尽头,屠杀巨龙,让夷地的天子给你下跪。”   “我不知道,”小恶魔手有些颤抖,“但是,听起来还不错?”   “做个真正的巨人,做给那些鄙视侏儒的人看,让他们舔你的靴子,国王之手。”   “或许,我会,”提利昂·兰尼斯特收起眼中的迷惘,“对,让勇士去死,阴谋万岁。”提利昂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我等着,陛下,等着你给我让世界听我怒吼的机会。”   布兰不再理会自己的助手,他望向东方的第一个阻碍布拉佛斯,那里有铁金库和黑白院的无面者,小小的麻烦,不足为虑,他需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另外一个姐姐,艾莉亚,你会对抗自己的兄弟吗?   旧神的复苏之旅即将开始,布兰万分期待。 第2章 hp番外:1. 佩尼兰街24号   凉风习习,阳光慵懒,我此刻身在费蒂斯公学的一间办公室里,小小的红白格子衬衫上扎着一个红色的领结,规规矩矩的小黑裙和厚白袜。   我面前是一个秃脑袋的胖男人,和一个模样像秃鹰,背部佝偻的女人,这是两位老师。他们视线尖锐极了,没错,我正在提前面试,争取升学时进这儿的初学部。   卢斯·波顿冷冰冰的语调犹在耳畔,费蒂斯公学是一所位于爱丁堡的寄宿制中学,非常棒的学校,我提醒自己,卢斯希望我能入学成功。   “介绍一下自己,小姐,简单一些。”   我听得出来,秃头这语调是想要尽量让自己显得和善,他皱着眉打量我的简历,要我说的话,他这样子像是一头粗鲁的野猪,可跟和善没关系。   “我叫莱雅拉·波顿,11岁,生活在苏格兰凯思内斯郡的瑟索(Thurso)镇,那里经常刮风起雾,空气糟糕透了,镇上居民很爱运动,喜欢帆船和皮划艇。”   “苏格兰高地都爱刮风起雾,波顿小姐,这没什么好抱怨的,继续。”秃鹰夫人紧盯着我的双眼,似乎是在思忖从何处下喙,叼下一块肉来。   好,继续,我压下因为严厉的教师带来的紧张,“是,夫人,我在佩尼兰(pennyland)小学就读,我的父亲卢斯·波顿是敦雷核电厂的核设施工程师,本镇足球俱乐部的一员,喜欢用剥皮人的纹章,据说在过去,我们家还是贵族来着。”   “而在现在这年月,听起来,你父亲并没有上议院席位,也没有头衔,继续。”   好个势利眼的秃头!“您说得对极了,先生。我母亲叫撒拉·波顿,在瑟索镇本地的超市工作,从收银员一直做到了经理的位置,有时候会去凯思内斯地平线,那是镇子里唯一的博物馆,她在那兼职。我还有一个哥哥,叫多米利克·波顿,在瑟索镇本地的北高地学院就读,他最近一年在玩乐队,但是从不带我玩。”   多米利克是卢斯和前妻蓓珊妮的儿子,老实说对我还不错啦,就是嫌小不点妹妹超级碍事。   “乐队。”秃鹰女士皱起了鼻子,我猜她一定是联想起了披头士啥的,老顽固。   我有一个秘密没告诉她,这是我的第一个秘密。   我其实来自地球之外的另外一个世界,维斯特洛,在那儿我叫莱雅拉·雪诺,我那里的父亲也叫卢斯·波顿,是个杀人狂,刽子手,我曾经以为这里的也是,连环杀手什么的,结果他正常极了,还会在周末带我去幽谷公园玩,普普通通,如果硬要找什么共性的话,两个世界的卢斯·波顿都是面瘫?   啊,对,说话都平平淡淡的,而且都喜欢给自己放血,这一点撒拉已经怒吼过不止一次了,迷信的老爸。   面试很快结束,我走出阴凉安静的校园,这一会儿阳光消失,乌云密布,卢斯开着他青色的捷豹汽车来接我,他话不多,但是我能体会到里头的关心。   “挺不错的,”我乖巧地告诉爸爸,“他们说我的小提琴给他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那就好,别学你哥哥,一到青春期就开始叛逆。”卢斯回应,他启动车子。   我将呆在家里等待结果,无忧无虑,反正大不了去北高地学校找多米。   下车时,我看到一只黑色的猫咪蹲在佩尼兰街24号对面.   我的暑假作业早就完成了。可是我没想到,在北高地凉爽的夏日里,我平静的地球生活被打破了。   我曾经以为这个世界很正常来着!   晚饭时,房门被敲响,我去开门,看到了一个女人,气质典雅锋利,一顶尖顶黑帽斜在她的头发上,身上的翠绿色长袍好像和这个时代没什么关系,是古董,我打赌我一定在凯思内斯地平线见过类似的。   “欢迎,”我落落大方地微笑,“卢斯,撒拉,有客人来啦!”   很奇怪,但是瑟索镇风平浪静,大家没什么防备心,奇怪的来客让准备洗碗的撒拉开始煮茶。   卢斯·波顿不大热情,不过撒拉是个好心人。   “我叫米勒娃·麦格,很荣幸见到两位。”这个女人的眼神锐利,极不好惹,“如你们所见,波顿先生,波顿太太,我是一名女巫,波顿小姐也一样。”   撒拉的嗓音里满是怀疑,“你在开玩笑!?”撒拉有棕色的长发和蓝色的眸子,漂亮而富有活力,是佩尼兰社区里最有知名度的妻子,不管是烹饪还是对骂。   麦格随手将一个茶杯变成老鼠(这让莱雅怀疑,和正常的一家主宰没什么区别的老妈会不会再用这个杯子,她或许会送给她讨厌的胖朱迪),然后变回了杯子。   撒拉惊呆了,卢斯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他刚想要开口,然而他妻子反应更快,她眉头蹙起,摁着自己丈夫的手,示意他别说话。   很明显,撒拉抢过了话语权。   老婆大人放下摆好的杯子和茶壶,正经地说道,“很精彩,但是,我恐怕你只是和我一样的普通人,夫人,而不是什么巫师。”   她接着不客气地说:“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魔法,那些都是小说,电视,电影或者其他的什么,电子游戏?美国玩意儿,是那些空想的东西里才提到的。”   米勒娃·麦格眉头蹙得和撒拉一样深,“我恐怕那就是魔法,波顿太太,我想您一定看清楚了。”   “没错,”撒拉简略的回应,“我确定,我或许看到了自己所不能理解的东西,但是,这不代表那是魔法,或许那是魔术,也或许,那该是科学还无法解释的东西,”她眼神中是浓浓的戒备,仿佛眼前的不是一个严苛的中年教师,而是勾引丈夫或者儿子的脱yi女郎。   莱雅拉·波顿觉得,自己母亲对科学这个观念的坚持真的非常让人印象深刻!如果她少看街头刊物,至少别照着上面的骗人话儿去做就更好了,上次她确定往我脖子上挂磁铁可以让我变聪明,可见,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妈妈。   撒拉·格林菲尔德·波顿,科学的守护者,佩尼兰的家庭主妇之王,瑟索镇的咆哮者,她接着极有气势地宣告道,“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科学不能解释的,哪怕你所谓的‘魔法’,夫人,你刚才的表演要么是我没看清,要么只是科学暂时没法解释,这个世界上既然有这种古怪的窍门,就一定有能说清这是怎么回事的科学!”   或许,只是你不知道这是哪门子的科学,咳。   米勒娃·麦格轻轻扬了扬眉,对此的回应非常聪明,或者说懒得与麻瓜纠缠太多,莱雅拉猜,“也可以这么说,波顿夫人。”   她的目光透过镜片扫视了观察眼前这幕冲突的莱雅,以及仿佛第一次认识自己妻子的卢斯。   “魔法只是一种称呼,并不需要任何人因之而傲慢,或者顶礼膜拜,但是,幼年的巫师,或者说超能力人士(麦格努力绷着脸),是需要被教育该如何控制自己的…天赋的。为了充分地开发和利用,并教会这些孩子控制这样的能力,他们需要与类似的人进行交流。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他们的亲人知情并监护。”   “好吧,我接受了,夫人。”撒拉审慎地说道,“那你怎么确定我的女儿有这种天赋?”   “我知道你还是不信,示范一下,波顿小姐,你应该知道怎么做的吧?”麦格说道,好吧,我确实好像似乎知道?   啊,我懂了,她知道我的第二个小秘密!刚才我在外面指挥着小蜗牛满天飞,她看到了。   我依言而行,脑中使劲想着,我想喝一杯可乐,而被多米利克遗忘的可乐就在沙发上,可乐跑来,可乐跳来,可乐蹦跶,可乐可乐快起床。   “哦,那么这就很清楚了,你说得对,女士。”卢斯的语调永远平平淡淡,撒拉看着他,就好像自己的老公被保险推销员欺骗了一样。   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后,可乐出现在了我手上。   他们盯着我,当妈妈的没来由地松了一口气,放下敌意,这让麦格有些不满,这意味着之前撒拉一直觉得她是个滑稽糊涂的老骗子,连骗术都是二战时期骗洋基佬的。   “所以,我们孩子需要去哪里学习?学徒,学校,大学?不会是一所监狱什么的吧。”撒拉看起来不是很开心,严苛极了,但是她显然不是不能接受这种说法。   麦格显然也不是很开心,毕竟去霍格沃兹又不是去维斯特洛的君临清理满是大便的街道,我对此表示理解,我理解父母的小心翼翼,也理解麦格对麻瓜这类表现的反应。   我猜,妈妈这副模样只是厌恶某些控制人脑袋的东西,例如她在斯旺西的原生家庭秉信的那些。格林菲尔德一家非常虔诚,从撒拉口中听来的故事说明,有时候我外婆外公虔诚的过火了,撒拉对此深恶痛绝。   “一所学校,在11岁的时候,九月开学。”麦格的语气非常非常单调,应该是在克制。   “学校!妈妈,没事的,现在是二十世纪了,那所学校一定非常人性化。”   “对,我也是在那儿上的学。”麦格表示赞同,给了我一个严厉的眼神,不过我看出了鼓励的意思,麦格终于露出了一点点笑容。   至少孩子本人还是很配合老师的。   “那么,那是一所私立学校,寄宿?还是文法学校,要读几年?再或者,私立而且是文法学校?啊,特殊能力对吗,是不是那种培训学校?”   终于,我的妈妈撒拉接受了这个世界奇怪的一面。   要给学生家长讲清楚是怎么回事对麦格来说无疑轻车熟路,撒拉终于倒上一杯待客用的热茶,然后为自己的不周到道歉,而女巫则表示理解,他们相谈甚欢,至少表面如此。   事后夫妻俩让我去送一送麦格女士,他们俩有悄悄话要讲。   “请慢走,我能时常来拜访您吗,麦格女士?”   麦格转头打量着我,“当然,”她把这个请求当成了一种客套,接下,然后放到一边,直言不讳地说她想要说的话题,“我很奇怪,为什么你父母不知道你的能力?”我确实把自己身上的魔法异象给瞒了下来,这一点麦格一眼就看穿了。   “抱歉,女士,我有些害怕,”我乖巧极了,“对了,我想更了解魔法世界,麦格女士,我知道,您一定经验丰富。”   中年女人的脸上勾起一个微笑,非常勉强,我几乎看不出什么笑意,“你母亲说的没错,波顿小姐,这个世界上没什么魔法,这只是一种可以被解释的能力。”她显然依然不是太高兴。   “我想,魔法这个称呼很合适,抱歉。”   “希望她没把我看成什么神神叨叨的人士,例如主教、教主或者格林德沃一类的。”   麦格最终颔首,收起了有些不悦的表情,认真地道,“你有个很厉害的母亲,非常勇敢,并且坚定,这些都是不可多得的品质,你不该太瞒着这样的妈妈,波顿小姐,她是能接受巫师存在的人,虽然是以她自己的方式,以及你的父亲,他们爱你。”   我有太多该隐瞒的事情,而自己有奇怪的能力这种小事,老实说,我确实忽略了自己可以和母亲讨论,因为,这看起来没什么好说的啊,多正常,移动下东西,欺负下同学,这不是每个孩子都有的能力吗?   “谢谢,那么关于拜访您,还有问问题?”   “瑟索镇碰巧是我的家乡,我偶尔会住在这里,就在郊外的老教堂废墟附近,我父亲曾经是个牧师。不过我更多是呆在学校,波顿小姐,这样吧,这一周你可以来拜访我,中午之前,我可不止要通知你一个学生。”   麦格说得很简略,她确实该是个不爱提及私事的人,她父亲是牧师,这让我顿时理解了之前两位女士的交锋,撒拉极度厌恶某类人士和某种观念,这一点被麦格解读到了,于是她压着怒气退了一步。   这位女士似乎有些年代久远的发音特征,现代的瑟索人根本没有,不知道她是哪一年出生在瑟索的?反正,瑟索镇只有两处教堂,一个是圣安德鲁及圣彼得大教堂,另一个则是老圣彼得教堂废墟,她提到的地方不难找。   “以及,我是个老师,波顿小姐,而且非常,非常热爱教育学生,你需要做好准备,夜安,明天报到,你还在长身体。”   麦格正在离开,我看到骑着脚踏车的多米背着吉他向我这而来,这个大顽童在挥手,身穿着黑皮衣和牛仔裤,看起来时髦极了。   我向多米招手回应,心中雀跃而忐忑,我一直以为这是普通安稳的地球,直到我今天才意识到,这里是哈利·波特的世界。   而且我是个女巫,听起来很奇妙!   作者的话:——————————————————————————————撒拉:卢卢~卢斯:嗯撒拉:卢卢~~~卢斯:这才九点,莱雅还没睡呢。撒拉:卢卢嘛~~卢斯:整整整现在就整以后番外都在这边更啦! 第3章 【漫威番外试毒】1.起源:剥皮女侠降   他盯着我,开口问道:“你是演员?”   嘴唇附近都是奶油冰淇淋的印子,也不擦一擦。   “不是。”我抱着手,踢着石子儿,音调很不耐烦。   他异常肯定,语气确凿极了,“不,你就是,我懂了,或者你在玩角色扮演!让我猜猜看,《维京传奇》?那就是新的《指环王》?哦,片场该在新西兰,你得劝彼得·杰克逊坚持自我,别——”   我心情不大好,“我说了不是!”我去他的指环王和维京传奇吧,我看起来很像是古代人吗?   这个问题…   挺像的,大概。   “我知道了,《博物馆奇妙夜》!”这小胖子根本就不管不顾嘛。   时间大概是在傍晚十九点,我位于一个名为——伍德蒙特(Woodmont)的小镇,美国,东海岸。我深灰色的斗篷上剥皮小人扣环闪闪发亮,下头是猎装,白色丝绸衬衣,深褐色的马甲和马裤,一双黑色的马靴,军刀晃在腰间。   上一秒,我还在科霍尔喝茶,现在——   “不!我不拍电影。”我揉着眉心,怎么应付眼前这个鸭舌帽反戴的小胖子?我确实需要帮助,那么,我严肃地弯腰说道:“小子,我迷路了,你知——”   “妈妈让我少和陌生人说话,好看的女人也不行!我猜你一定是高个儿皮聘或者弗罗多什么的,加油,护戒成功!”他挥了挥肉乎乎的小拳头,“我要回家了,加油,弗罗多!”   我看着熊孩子在夕阳下的拉长的影子,“【脏话】。”   高个弗罗多?那是啥?巨人症霍比特?   好了,现在该怎么办。   环抱起手,我打量起多年未见的地球风景,前世我还真没来过几次美国。还好身边就是生锈的路牌,还好维斯特洛的语言和英语相似,否则我铁定两眼一抹黑,不知身在何方。   怎么办呢?   其实用不着我操心。   我似乎忽略了什么,事实证明,一个女孩,在傍晚,在一个每个人都相互认识的小镇傻站着,肯定会引来某类熟悉的人。   例如现在。   汽车轰鸣,我看到一辆警用越野车出现在道路尽头,然后停到了我的面前,他向我出示了警徽。   “你好,女士,伍德蒙特治安官,我叫——(龙套不配有其名)”这是个胖胖的警察,皮肤白里透红,挺着肥大的肚皮,“欢迎来到我们的镇子,需要帮助吗?”   问题来了,该怎么应付他?   “你在拍视频?”他又问道,够头张望,似乎是在找摄像头,看起来不觉得我多么危险,这小镇大概治安不错?“请出示一下你的ID卡或者驾驶证,女士。”   怎么说呢,我穿越了?   我像极了傻乎乎翘家的女孩,“没有,警长,我身份证拉家里了,不会开车。”我露出一个尴尬的笑颜,自暴自弃,随他便吧!   “你腰上的是刀,塑料玩具?”他眼扫我军刀的刀柄。   “额,对,真刀,其实是真刀。”我猜,这年头应该不会有人玩这个。   “别把你父母的收藏当玩具,解下来,丢到副驾驶座上,你没佩其他武器吧?”   “一把匕首,警长。”我瞅着他的脸色。   “把你的这件…斗篷?天可怜见,解下来,我看看。”我听话地解开扣子,脱下斗篷拿在手上,我向来对自己的身材很有自信,此刻也不例外。   “爱运动,嗯?”大概是我身材健美的缘故,“你没带违法物品或者枪支之类的吧?”他视线徘徊在我的肋下和腰间,我猜是找枪支的形状?   “就一把匕首,警长。”我实话实说。   他打开副驾驶的门,语气还算温和,而且显而易见地照顾我了,“如果带了什么不合法的东西,药剂,酒精什么的,最好现在就丢掉。把你的匕首和刀子扔过来,这类东西别带上街,孩子,这里不是西部,没有牛仔。”牛仔也不带刀呀!   我乖乖照办,人家有枪呢,我拿着刀想干啥?   “上车,姑娘,你得有个地方休息,不能站路边站到明天,你叫什么?”   “莱雅拉·波顿。”   “晚上好,莱雅拉·波顿,欢迎来到伍德蒙特。”他启动警车,方向盘转动,我们朝镇内而去。   我坐到后座上,拉上安全带,听到他在和对讲机里交流,“DZ41,DZ41,这里是伍德蒙特镇治安官,发现疑似未成年女性一位,黑发,淡灰瞳色,身高约合五英尺八英寸,五官端正,面容姣好,我得说漂亮极了,”   “谢谢?”我心里有些忐忑,握紧了斗篷,他眼露笑意对我眨了眨,然后继续对着对讲机说话。   “——听起来像是英格兰的约克郡口音,比肖恩·宾说话好听得多,准备下药物检查,”怀疑我嗑药了?“还有身份检测,我们得联系她的家属,对了,两份外卖,我记得熊猫快餐这个月半价,”我这才发现我肚子有些饿,“我马上到,完毕。”   大概是我比较乖,所以他没什么戒备,老实说这个警长警惕性不强,要知道,给我一把地球上的刀片,我可以半秒内解决掉肥肥胖胖的他。   也可能是因为我看起来还算好看,衣着奇怪但是整齐,而且还是个白人,刻板印象?这年代的美国我还是略有所闻的。   总之,这算是遇到好人了吧,我大概不会是穿越到什么影视作品里,毕竟这看起来正常极了,天上没什么飞船,也没有超人,更没啥小帅哥小美女把我捡回去,一切都是正常的模样。   然后,天上飞过一个东西,速度非常快,一闪而过!   是飞机?是幽浮?是火箭?不,是“钢铁侠,”警长抬眸瞧了一眼,“史塔克的大少爷又去哪里伸张正义了。”   钢铁侠?   见了异鬼的七层地狱他老人家的钢铁侠?   七神耶,闹哪门子的钢铁侠!   不过好像电影上看到的那个钢铁侠还蛮帅的,很有钱的样子,不过,人家多金浪子万花丛中过,还是省省吧。   见了个异鬼的我在想啥!我这不是正常的世界,这是来到了另外一个地球,嚯,七层地狱,完事了是不是还有个复仇者联盟?   警车开得不快,我们经过了“欢迎来到伍德蒙特”的牌子,夜幕已降,华灯初上。   事实证明人类社会对突如其来、不知根底的陌生人自有一套处置手法,我先后见过了县警、公立医院的心理医生和体检、市警、州警、国土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然后是——   神盾局。   “莱雅拉·波顿。”我和他大眼瞪小眼,“英国人说英格兰没你这个人。”   “而这枚含金量在50%以上的硬币,式样不是地球上的,”我面前的黑西装特工自称菲尔·科尔森,脑袋快秃了,我们正面对面坐在一件办公室里,他身边还有一个手拿笔记本记录的女人。   菲尔手举着一枚金龙,语气很平淡,“所以,你应该是来自未知世界,我们暂名为‘美少女’世界。”美少女???他收起金龙,“而且我们注意到,”他打开我的体检报告,“你和普通人差别不大,不过免疫力极佳,肌肉密度更高,神经反应更快,体温比活人低上不少。所以,你来自哪,小姑娘?”   “维斯特洛。”我答得很简洁。   面对我的这个答案,在两个不同的宇宙中,菲尔·科尔森有两个不同的回应。   第一种:   而菲尔的面色显然属于你在骗我那一种,“那部小说写得不错,但是那是编的。”   “那,我只能说,随你想咯?”我倒是光棍得很,“反正我都坐在这里了,先生。”   “在你们那边,琼恩·雪诺真是坦格利安?”   “还没到那个时候呢。”   第二种:   而菲尔的面色显然属于你在骗我那一种,“维斯特洛(西方westros)正巧,我来自伊斯特洛(东方eastros)。”   我一听就知道他在开玩笑,“实际上还有索斯特洛咧。”   然后,平行宇宙在此合二为一。   他最终放弃了,看起来一点都不信我的话,“玩笑最好别现在开,我没发现你有什么太可疑的举动,但是你明显不是地球人。你的DNA测序表明你是人类无疑,但是与库中现有的标本差异不小,你在地球上没有任何的祖先。”   “实际上我是,”也不是,我切换成有些咯噔的中文,这在七国时是我和密探使用的语言,“但是这个故事就长了。”   那个女人把我的话翻译给了菲尔·科尔森,他脸现过一丝迷茫,不过,神盾局什么鬼神没见过?他很快恢复淡然,“反正,你不同常人,又是未成年,没家属,没根底,我们替你办理了手续,你会获得正式的身份,莱雅拉小姐,”哇,这要给那帮想要绿卡或者国籍的人听到,不得羡慕死,“然后,你要去上学。”   “上学?”众所周知,未成年就该去上学!   “对,你还未成年,年龄检测显示你才16周岁,”问题是,我在维斯特洛都过了十九岁命名日了,这是什么意思,搞错啦?   “你会去一所有我们人在的高中,每个月会有人找你约谈,一般是在周末。另外,在你成年以后,神盾局可能会给你一份加入邀请,届时会有一份雇佣协议。事情就是这样,我猜你一定瞒着我们一些什么,不过,我们会弄清楚的。”他笃定地说。   “顺便,你的生育系统有点小问题,最好注意一下。”这部分就不用说了,你是妇科大夫吗!?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出现在中城高中课堂里的原因,这堂物理课我正咬着笔头记笔记。   现在我穿着牛仔裤和白色短袖,还是个神盾局的黑衣人臭着脸带我去买的,当时他手随时放在怀里,我不知道是要掏钱包还是掏枪。   总的来说,平平无奇,毫无特色的女孩嘛。   专心上课!   人文类还好说,我这理工科得从猴年马月补起,早忘光了。   有人戳我的背,小声嘀咕,“纸条,莱雅。”我听到一阵窃笑,手转身后接过,简单扫了一眼,然后冷漠地揉起来塞进抽屉里。   又是放课后去开跑车兜风的邀请,这帮小子除了把自己车擦亮之外,也没啥别的本事了。   笑声更大了。   我没有理会这些,单单是功课本身就够我苦恼,难死了。不得不说,社会这种东西很奇妙,会让人不自觉地顺从,“制度化”。我一个来自维斯特洛,地球记忆稀薄的女孩,居然就此适应了美国高中生的日子。   除了对着星条旗发誓之外,真奇怪,我小学时候可是在周一国旗下演讲呢。我不是很喜欢手摸圣经,所以问他们要红色的那什么宣言,中文版。然后他们给我了!   新旧诸神哪。   反正我已经在神盾局的名单上,再多一家单位监听我的电话我也无所谓。真好玩。   话说回来,我一个体质特别的女孩,为什么要上学!?不能搞点特殊化吗?   我指不定未来要拯救世界,剥皮女侠啥的,你让我搁你这上学?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彼得,”我招呼书呆子男孩,其实他不是很呆,长相有点儿小帅,但是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书呆子,“今天下午你忙吗?”   “哦!不!!”我听到一拨坏男生的大叫,“她在和书呆说话!”   “还好,我打算直接回家的,”彼得·帕克局促地说道,他手忙脚乱地挺胸站直,面色发红。   其实他的心上人是利兹·艾伦,不过少年人嘛,总是会想自己在异性心里有个好形象,“咳,我是说,我有时间,莱雅。”   我给了他一个微笑,“那么,帮我补课?” 第4章 【fate番外试毒】1.前夜-召唤   故事先从这个房间开始吧。   黑暗存在于房间里,包围着,讥笑着,   精悍的青年就是黑暗本身,在他的阴影下,快燃尽的蜡烛是如此无力,匍匐在地。沾染鲜红的手指细心地点画,在黑暗的呢喃声中,红色的魔法阵暗如鲜血,快要成型。   “成功吧,成功吧,成功吧,”狂热的声音执拗地念叨,“不不不,咒语,对,恶魔的咒语。”他的话音粗粝而悠扬,是地狱里的歌调,而人间,不正是地狱本身吗?   “献祭!恶魔降临,毁灭吧,毁灭吧!”他的语音里饱含癫狂,这个世界多么脏乱,只有血肉和哭泣才显得比较干净一点,啊,将生命、留恋、愤怒和执着一下子从人体里抽出,那一刻,才是这个世界存在的真正价值。   人命就是一把椅子,供青年端坐,他把自己想象成一只猎豹,从衣服到饰品,全是豹子的标志,琥珀色的猫眼石戴在中指,豹牙项链高挂颈间。   就连自己的亲人也不例外,在了结了三十多条性命后,他回到了五年前离开的家,后院的土仓房,他姐姐静静安眠,毫无怨言,嗯,变瘦了很多。他翻到了一本满是坑洞的和风古书,上载有冬木市的灵脉之地,依照古书记述,他在一个废弃工厂里,把一个夜不归家的女孩祭天,真是带劲啊,他根本停不下来,这一次是第四个。   来吧!他用小小的刀片了断了四口之家的倒数第二个,女孩。   喔,可以开始黑暗仪式啦。   “充满吧,充满吧,充满吧,充满吧,充满吧,来四次,或者五次!   青年摇头晃脑,哼着咒语,把多余的血抹在墙上,“可是吧,充满的时候就是废弃的时候!是这样没错了,对吗?”他回想咒语,记不大清,于是问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小男孩。   “没错吧?喂喂。”男孩眼里充满恐惧,嘛,献给恶魔的祭品,确实需要有这个态度才合适,青年满意地想。   “我声明!   你,恶魔,会听从我的建言,我的命就拜托你了!”他挠了挠头,糟糕,还是背不下来呢,于是青年重新拿起咒语书,脏兮兮,一股霉味,像是被雨水泡了好几年的和风老宅,翻开翻开:“   应圣杯之召,若愿顺此意志、此义理的话就回应吧   在此起誓   吾愿成就世间一切之恶(善)行   吾愿诛尽世间一切之善(恶)行   吾即手握其锁链之人   恶魔!汝为身缠三大言灵之七天,来自于抑止之轮、天秤之守护者。”   一时安静,   无事发生的样子。   果然不过是玩笑而已,青年想着,让那个小子看笑话了,糟糕,糟糕透顶,得让自己心情恢复过来,怎么折磨他比较好玩呢?   痛苦突如其来。   “啊!!!”   青年突然弓起腰,抱住了自己的手。   右手的手背上,什么都没有,却痛得像是被侵泡在强酸里一样,这种痛感稍纵即逝,但是依然残留在肌肤的感官里。   “这,这糟糕的是什么?”他看着痛苦尚未消退的手背上,一个类似刺青的图案,很漂亮哎,但是意思不明,三条蛇纠缠在一起,总之就很漂亮就对了。   刺青?青年摸了摸,没什么特别的触感。   空气流动,微风拂吹,然后渐渐变烈,一股旋风席卷在房间里,这太不正常了,这里该不通风才是,青年看到魔法阵上发出了淡淡的光芒,他不敢置信。   恶魔先生来了,一定是恶魔先生。   嘿嘿嘿嘿,恶魔来了,“恶魔真的出现了,如果恶魔先生出现,小子,你会被杀掉吗,还是我?”青年嬉笑起来,年幼的孩子瑟瑟发抖。   出现吧。   房间里的电器和家具被狂风怒卷,然后撕碎,魔法阵中央雾状升起,闪电和火花飞溅,然后统统结成了冰,真让人兴奋哪,青年想着。   看看,火花闪电,这一定是很厉害的恶魔。   闪光乍现,轰鸣爆起,一股冲击力穿过青年的身上,魔术回路在他身上醒来了,外界的魔术走了个循环,再入召唤来的物体中。   青年遮住自己的脑袋,此刻风呼地动,天地都在剧烈地摇晃,这是引发了地震吧?房子会塌掉的吧?他想。尔后慢慢停止,魔法阵黯淡了下来,鲜血颜料好像被火烤焦了,干涸泛黑。   灰尘缭绕在房间里,与因为凛寒而生的水雾纠缠,形成薄薄的朦胧,氤氲住了整个房间。   “喂,”一个动人悦耳的女声响起,是个漂亮的女人,青年知道,他处理过不少女孩子,知道好多事情,一眼就瞧出来咯。   “喂,我问你,小子,”一个动听悦耳的女声响起,“请求我,呼唤我,乞告我在此世间降临的召唤者,我乃是caster,汝为何人?”   Caster是魔术师的意思,可是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像,灰色的钢铁包裹身周,一柄寒冰构成的长剑扛在肩膀上,她的脸也隐藏在铠甲后面。   果然,一看就是个美人吧,恶魔居然是美人,真是让人渴望呢。   美人恶魔会做什么呢?   “我叫雨生龙之介,”青年喊道,“自由职业者,喜欢杀人,取向是异性,尤其喜欢小孩和女孩。”   “你有渴求,我有夙愿,可是,”她将长剑挥下,银色的弧光闪耀,“你哟,没有这个胸襟,成为我的Master。”   弧光闪耀,好美丽的弧光。   明明站得很远的,雨生龙之介瞪大眼睛,双唇蠕动,明明,站得很远的。   他的头掉了下来,为隔空的利刃所斩下,他的表情如此的不可置信,瞪大的双瞳,微张的双唇,鲜血飞溅,头颅落地,还弹了两下。   她大概可以存在三天左右,没有魔力支持的话,不过没关系,她有办法。   那么,就让我来玩玩这个许愿游戏吧!   冰冷的剑指向地上的男孩,这动作让女人身上的铠甲发出了鸣响,“嘿,小鬼,来和我办个仪式吧,你就是我的Master了,他身上的魔术回路是你的。”   什么?小孩子怎么补魔?   不补啊,找别的魔力源。不管是移植魔术回路还是魔力供给,对Caster来说。都并不太难,有点麻烦而已。   男孩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钢铁丽人,一个脑袋躺在了她身旁,鲜血在流淌,融入了用他父母的血画的魔法阵,新鲜的血,干涸的血。   女人敲了敲自己的头盔,“天杀的日语,怎么这么奇怪?”遮住上半边脸的头盔,俊俏的小下巴转向了幸存的男孩,“听到了吗,不听话的话,小心余剥了你的皮。” 第5章 补个段子,莱雅、泰温和奥莲娜   同学,你听说过群星就位吗?   泰温·兰尼斯特:莱小姐,你好你好,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   莱雅拉:我接下来要说得事,你们千万别害怕。   泰温:你放心,我们是贵族,我们不会怕,您请说。   莱雅拉:我刚才,遇到了群星就位教。   泰温:群星就位是哪一位?   莱雅拉:不是哪一位,是会玩弄魔法,针对政权,妖言惑众的神经病。   奥莲娜·雷德温(荆棘女王:画~旧神?   莱雅拉:额,没这么木   奥莲娜:画~七神   莱雅拉:是玩魔法,不是神棍。   奥莲娜:画~拉赫洛   莱雅拉:不是一颗星,是很多星!没那么亮!   奥莲娜:画~异鬼   莱雅拉:这…   泰温拿过去画~身上长满星星的异鬼。   莱雅拉拨开画纸:群星就位啊,仪地你知不知道?就是那种巴不得成天掉陨石,到处是眼睛,什么鬼都给你改成漩涡的群星就位!   泰温:明白了,您继续说。   莱雅拉:一开始我以为是小事,让个佣兵去处理,结果自己差点也赔进去了,就在烟雾巷,还有巫魔女,巫魔女你知不知——   奥莲娜:噗嗤~笑。   莱雅拉:你笑什么?   奥莲娜:我想起高兴的事情。   莱雅拉:什么高兴的事情?   奥莲娜:我孙女要给蓝礼当老婆了。   泰温:没忍住笑。   莱雅拉:你又笑什么?   泰温:我也想起高兴的事情。   莱雅拉:你孙女也要给蓝礼当老婆了?   泰温:对对对…   奥莲娜:笑得停不下来。   泰温:啊…不是,是我就快收网了,史塔克要完蛋了。   莱雅拉:我再重申一遍,我没在开玩笑!   奥莲娜:对对…   泰温:笑得停不下来。   莱雅拉:喂!   泰温:我们言归正传啊,您刚才说得,那个群星就位,她们厉害吗?   莱雅拉:它不是厉不厉害的问题,她们真的是那种,很少见的那种…她们的行为很偏激,思想很神经,关键是还有魔法!遗憾的是我没活捉几个女巫玩死你们……   奥莲娜:噗嗤~笑。   莱雅拉:你欺人太甚,我忍你很久了!   奥莲娜:我刚才在想孙女嫁国王的事。   莱雅拉:你明明在笑我,你都没停过。   泰温:莱小姐,我们受过严格的训练,无论多么好笑呢,我们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泰温:不如这样吧莱小姐,您先回去休息,我们有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您。   莱雅拉:你们赶紧清查,很危险的,多带点人。   莱雅拉出门。   泰温和奥莲娜:哈哈哈哈哈哈……   莱雅拉开门。   奥莲娜:莱小姐,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莱雅拉关门。   泰温和奥莲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莱小姐开门。   泰温:莱小姐?   莱雅拉拽衣服,衣服被把手挂住了。 第6章 漫威试毒2.女高中生莱雅是个傻白甜   我们都知道一件事,就是美国公立高中课程不难,教科书上大幅大幅的彩图,10页纸有用的知识点不超过六行。从内容上看,其教科书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种高度总结,异常凝练的作风,就像是在哄小孩。   不过不难,那是相对而言,于我这个多少年没接触物理,啊不对,在这里他们喊得是物理科学,那就物理科学好了,对我这种多少年没有接触物理科学的人来说头都得炸。   这会儿咱俩正在骑自行车,我买的山地车还算质量不错。   “为什么是我?”彼得·帕克脸有些红,“我是说,你看,莱雅,我是个怪胎,不够健壮,也不够帅,不会打棒球,也不会玩橄榄球,只知道漫画和学习。”   确实,依照广大美国青少年的审美标准,彼得的情况比较边缘。   我该鼓励他一下吗?算了吧。   “因为我家离你家只隔着两个门呀,我晚上八点之前必须回家,哥们儿。”   “好理由。”他松了一口气,不知道这表情算是失望还是舒心。   于是我又加了一句,“而且要补课,当然是找学习好的,福特野马没法教你读书,对不对?”   福特野马是很受欢迎的一款肌肉车,肌肉车是啥?大概就是…那种…买不起跑车又想出车祸的人买的平民跑车。   “但是我宁愿要福特野马。”他叹息道,眼睛因为骑行带起的风而眯起,“我没法骑着教科书装逼呀,你看,我这破车都上不了七十码。”   “你可以骑着你的破单车假装是一辆哈雷,来,试试。”   “试试就试试,我可有种的很。”一股英雄气概从年轻的高中生彼得·帕克身上勃发,这一瞬间,他仿佛得到了超能力,是无所不能地超级高中生。   彼得倨傲地后靠,两只细瘦地腿缓慢地蹬着踏板,就像是一部老片子《逍遥骑士》里的老男人或者地狱骑士一样。   “嘟嘟嘟。”彼得模仿哈雷引擎的声音,“嘟,嘟嘟嘟。”   我是说他自己大概觉得自己这样子很厉害,要我说的话,他这模样就像是一只会蹬单车的瘸腿小蜘蛛,引擎和脑子都坏了,嘟嘟嘟,听起来更像是蒸汽动力的火车头,得靠马儿拉那种。   嗡嗡!货真价实的摩托车轰鸣声响起,这片是老工业区,偶尔有流浪汉,安静极了,这让引擎响声显得异常霸气。   话说回来,作为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如果不是有男孩子作伴我还真只敢绕行,破地方很容易出事。   我扭头一看,一辆货真价实的哈雷摩托出现了,墨镜黑皮衣白衬衫,真是有腔调的咧,如果不是头快秃了的话。   这位黑骑士很快赶上了我们,他减缓速度和彼得平行前进,我看到他背上的图案,两翼骷髅头,熊熊大火在燃烧。哇哦,这位仁兄来自鼎鼎大名的“地狱天使”帮,传说中的有组织犯罪集团。   “你特么的在干什么,草妈小子,”大汉不负其组织的美名,小嘴很甜,丫挺的看了我一眼,“把妹就把妹,你这小烂屎敢模仿老子?”   “不,”超级高中生彼得·帕克瞬间被打回原型,“我,我,我我腿崴了,我不是故意的,抱歉,哥们,抱歉。”   “哥们,你以为你特么的是谁!”   我想要发笑,却看到暴躁老哥的手正伸进敞开的黑皮衣里,这特么——   你猜他是要掏枪还是掏汉堡?   不管你猜啥,我不想猜,他这是摩托,估计我们不好逃。   所以,我的想法很单纯,先下手为强,哈雷轮胎很厚,不好倒,下手必须得黑,枪得拿住,否则老哥不定会做些什么。   “让开!“   砰!我狠狠一脚踹了上去,力道异常足,这股劲儿让我的山地自行车东倒西歪,黑骑士倒向彼得,彼得想要避让时已经晚了,两个大老爷们儿摔成一团,哈雷摩托意外得到了解放,倒在地上开始转圈。   我摁着刹车,脚尖不停点地,将将停下,转头看到男人们像是在拍片,亲热地压在一起,有个在讨垃圾的老奶奶瞧了一眼,司空见惯地继续她前途远大地拾荒事业。   办他!   老地男人撑住超级高中生地肚皮,让彼得好一阵惨叫,他刚要坐起,小甜唇一刻不停,发出震人心肺地怒吼。   “草,表子你——”   我速度很快,他根本来不及反应。   乓!膝撞甜美黑骑士的鼻梁!   拎着头发…不,拎秃头地头发难度有点高,揪住耳朵再来一下!   乓!看你晕不晕,狗娘养的,骂我。   他正要坐起,这会儿眩晕地仰躺,喘着气儿,压得彼得一阵低哼,我双手一掀,敞开他地黑皮夹克,那把枪——   枪个蛋蛋,他内袋里装着一包烟,红色万宝路,旁边的打火机无辜地掉了出来。   红色万宝路!?   我的妈呀,你骑摩托抽烟!?   我视线下移,顺着皮带摸索,果然,后腰别着一把手枪,黑乎乎的,彼得一直被压着,大腿上估计能被这玩意儿磕青一片。   我取过这把枪,他手在动弹,被我拍开,估计脑袋还晕着,这伙计没有太强烈地反抗。   我这辈子,上辈子,还有上上辈子都没玩过枪,好稀奇,在他清醒之前,我把玩着这玩意儿,那辆哈雷我估计黑漆该被蹭光了,在那瞎叫唤。。   “干,这什么屎——天杀的,不!”老男人惊叫起来,两眼盯着我手里的家伙,怎么这么紧张,里头还真有子弹?他鼻血哗哗的流,看起来凄惨极了。   这个时候该,我想想,用枪指着他?   我就用枪指着他了,我看看四周,那个流浪婆子正在开溜。   “别动那玩意儿,别这么玩!该死的小娃娃,那枪保险已经开了!”   保险,什么保险?我没听懂这个词。   “这枪咋了?“   “保险!该死的,这很危险!”   “那啥,抱歉,我以为你要开枪来着,”我没那个缺心眼去扣动扳机,但是也没想放下,我看看,“HK,USP,COMPACT,这是啥意思,HK,香港生产的?”   彼得脚在后蹬,噌噌噌后爬出一段距离,蹒跚地起身,“我觉得不是,虽然我也没用过,可能是国产的,USP嘛,”他平顺着呼吸,“圣了个大便啊,你怎么这么厉害?”   国产?啊对,他地国产就是美国产嘛,听起来彼得不是个军迷,也不喜欢枪械,我记得班里吹嘘自己打过枪的男生茫茫多。   不懂,看起来很厉害。   “我有过一段峥嵘岁月,彼得,所以动手很快。”我唏嘘叹道。   “啥意思,当局终于把小孩派去阿富汗当雇佣兵了?”彼得。   “是德国产的,我原谅你了,求求你别玩那个,你不懂就别动它!”大汉委屈地喊道。   开什么玩笑,我像是开枪地人吗?好吧好吧。   我推开几步,离他远点,然后把枪放下,在手里玩。   “你有那个啥,消音器吗?”我凑近黑洞洞地枪口看。   “别看那儿,离远一点!啥?!”老哥一脸现在娃脑子都怎么回事地表情,“为什么我会有那个。”   我就想试试枪,但是从电视上看声音太大了嘛。   这位社会人真是业余。   作者的话:《逍遥骑士》一部电影《地狱骑士》另外一部电影,尼古拉斯凯奇主演,头是火烧骷髅头那个。 第7章 hp试毒2:传书   霍格沃兹的通知函在一个仲夏之晨送达家里,那时正是七月初的周四,我看过之后把信递给了父母讨论。   “羊皮纸信封,翡翠绿的手写体,古色古香?”妈妈撒拉·格林菲尔德打量在自己手中翻转的信封,“没有邮票,啊,霍格沃兹,这是那所学校的名字,这种风格真有意思,丫头。”   “狮、鹰、獾、蛇,”她依偎在老公身边,“这有什么寓意吗?”   “四个学院,妈妈,你知道,这样方便管理。”我给出一个乖巧的微笑,心里有些紧张,如果父母突然临时改了主意怎么办?   “本来我们的计划是费蒂斯学校,莱雅,我们之前讨论过的,”撒拉依然有些惋惜,“你祖父和祖母就是在那里认识的。”费蒂斯学校是一所位于苏格兰首府爱丁堡的寄宿制中学“瑟索中学也不错,至少离家很近”。   “不过,这所学校看起来也很正规,而且你也愿意,来多米,听听看老妹的学校,让你父亲读一读,莱雅?”卢斯先生戴上眼镜,有些不自在地打开羊皮纸,这画风实在和二十一世纪不沾边。   莱雅自然不会不答应。   父亲开始读信给撒拉和多米尼克听。“他们的地址写的真精准,知道你住在二楼右侧。校长是阿不思·邓布利多,国际巫师联合会,威森加摩,梅林勋章,奇妙,我根本没听说过这些。”莱雅帮忙解说着这些名称,以让一家人对魔法界有了个大概的理解。   她向麦格借来了不少书看,包括《预言家日报》,免得到时候自己蠢得像一只蜗牛。   卢斯把学期时间九月一日和回信期限七月三十一日两个日期圈好,“副校长米勒娃·麦格(“他也是变形术教授,格兰芬多学院的院长。”莱雅在一旁指点),”   “制服包括了工作袍?我猜这个单词已经很久没人用了,尖顶帽,”撒拉扬眉,“亲爱的,这听起来很像《指环王》,防护手套龙皮,这世界上还真有龙吗?为什么我没见过,什么?威尔士和赫希底里群岛就有?不该是在远东之类的地方嘛,他们甚至把龙画在国旗上,就那个缅甸对吧?(“不,爸爸,是不丹。”)我得说那挺好看的(“撒拉,我在读信。”卢斯·波顿),好的好的,咳,我们可以买本地龙皮制的,支持国货。”   爸爸妈妈非常仔细,把整个材料单都看了一遍,一家人讨论热烈,甚至忘了做饭,撒拉点了中餐馆常幸楼的外卖,值得一提的是,那家中餐馆是老挝人开的,他们用黑胡椒做麻婆豆腐。   可怕。   最终,爸爸留下了这样的感慨。   “我猜他们一定会要求你们经常做实验,听听,工作服,皮手套,坩埚,药瓶还有天平,回信应该怎么寄?”   “我去找麦格,她有猫头鹰。”   “那么,莱雅,你即将独立生活了,我想这也是学习理财的第一步,所以从今年开始我会每年给你一些资助,你要学会如何节省,如何花钱。第一年的材料费和生活费我给你(撒拉,掐了他一下),撒拉别这样,第一年给你2000英镑,以后每年1500英镑。”   英镑和加隆固定汇率在5:1,那么1500英镑就是400加隆,1000英镑就是300加隆,我猜在过去的几年里自己花的没那么多,霍格沃兹不要住宿费,学费和伙食费,今后花的应该更少,绰绰有余。   “谢谢,爸爸!”卢斯郑重地交给莱雅一张哈利法克斯银行的存款单,写着密码和账户的纸条,这是之前两人一起去开的。   “去回信吧,女儿。”撒拉感慨地搂住卢斯的腰,“啊,时间过得真快,不是吗?转眼间莱雅就长大成人了,我们为你骄傲,你很棒,能够一个人面对这些爸爸妈妈插不上手的东西,我们为你骄傲。”   莱雅知道,他们依然很担心,昨天他无意间听到撒拉问卢斯要不要去霍格沃兹看看,可惜那里麻瓜进不去。   霍格沃兹的回信很快,他们将安排一名教师带领波顿一家去对角巷,本来甚至应该在之前就由该名老师先说明情况的,不过收到有莱雅父母签名的回信后,他们可以省下这一趟了。   原本莱雅想要自己和老师去的,可惜被回绝了,“监护人陪同是保护您权益的必要保证,很抱歉,波顿小姐,您不能单独出行。”   这回绝信一定是麦格写的,莱雅觉得。   果然,确实是麦格写的。   麦格无情地翻动着手头的《巫师周刊》,一双眼睛透过眼镜审视眼前的孩子,“这是理所应当,你未成年,波顿小姐。”   莱雅并非是要撇开自己的家人,而是怕巫师对麻瓜的态度刺激到他们,她把自己的担心告诉了麦格。   “可以理解,海格先生下午会到访,他是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兼钥匙管理员,我猜是他或者斯普劳特教授带领你们,你可以认识一下他,然后就会发现你的担心根本没有意义,我得说一句,莱雅,你太爱为家人着想了,不过这是件好事。”   很快,海格就到了。   当他来到壁炉里时,灰头土脸,一大团地塞在狭小的空间里,莱雅甚至怀疑他会把壁炉撑炸。   大块头拍了拍灰尘,手上甩着一把伞,“抱歉,麦格,我来帮你修,那个咒语是…速速修复,快快修复?还是麻利修复?”   ……   这位巨人介绍说,自己将会带几家麻瓜家庭去对角巷采购,“下周周末如何?我们在国王十字车站见,到时候先了解一下如何坐火车,然后我们再去对角巷,两个地方距离没那么远。”   “我得先问过爸爸妈妈,先生,”莱雅努力仰着头,“我自己是有时间的。”   卢斯和撒拉早年去过伦敦,实际上多米尼克的母亲,卢斯的前妻蓓珊妮就在英格兰,或许他们可以好好玩上一段时间。“您知道,他们不怎么去英格兰。”   海德善解人意地点着他毛发纠结的大脑袋“那么就周日早上十点,辛苦了,我很理解麻瓜旅行时的艰辛,在伦敦好好游览一下,那会是一次难忘的经历,难得去一次,不是吗?”   瑟索镇位于英国铁路网的最北端,这里有列车直达伦敦。夫妻俩请了假,一家人周四就出门了,他们游览了伦敦的著名景点,非常尽兴,如果不看精打细算的撒拉,因为金钱压力而有些勉强的笑容的话。   在抵达伦敦后的这天晚上,波顿一家就在国王十字车站附近的新月旅店住宿,麻瓜的店,人好多,已经快被订满了。   晚饭后,夫妻俩去散步,“亲爱的,还记得吗?我们就是在这里认识的,咯咯咯。”   恋爱的酸臭味。   周日一大早,一家人来到国王十字火车站,始建于19世纪的车站本身也是个不错的景点。   “欢迎来到伦敦,”海格有些缺乏耐心,“日安,波顿先生,波顿太太,你好,波顿小先生,还有波顿小姐,”这位“大人物”给了我一袋巧克力,她软软糯糯地道谢。   教授带路,三家人跟在后面,孩子们(还有家长们)欢乐非凡。   “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只在开学和放假前后开放,各位,而且是白天,这是为了防止醉汉或者其他人误入,如果是麻瓜想去霍格莫德,需要提前写信预约,而巫师平常基本用不到。”他高声指点着,稀奇的是,没有路人因为他而转头侧目。   “就是这里,”海格拍了拍坚硬的砖石柱子,“伦敦火车站第九和第十站台之间的第三根立柱,别去撞别的柱子,护士长夫人要求各位务必记牢并答应这一点,她已经不止一回在开学的晚上接诊撞错柱子的倒霉蛋了。”   虽然很多时候,那些小伤小痛都只是一个魔咒就能解决的问题。   “亲爱的,到时候莱雅真的要撞这根柱子吗?哦天哪,自从我十九岁时顶着空啤酒瓶在屋顶跳舞以后,我就没做过那么——疯狂的事儿了,说不定我们会上太阳报。”撒拉不敢置信地和丈夫说道。   妈妈有必要那么大声地说出来吗?   说服麻瓜家长其实很简单,加布莱思甚至带领大家进入并实地查看了空空如也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作为霍格沃兹的教授,做到这点对他来说并不困难。   “如果因为迟到或者其他的特殊原因没有赶上,可以给学校写信,我们会专门安排,但是记住,如果不是因为不可避免的理由,无故的迟到会让你被扣分。”   到中午时,卢斯先生慷慨解囊,为每个孩子买了雪糕(“你们都是同学,孩子们,要友好相处。”撒拉抹着额头上的汗水,愉快地说道),我要了香草味的,大家就餐是在麦当劳里,多米尼克说了个笑话,让我眉飞色舞,非常愉快。   “我还有个女儿,现在在她奶奶家,就和波顿小姐一样可爱。”身宽体胖的同行夫人眉开眼笑,显然极为喜欢我这个小女孩。   “妈妈,我没遗传对路?真是太抱歉了,”她家的姑娘对此提出了抗议,“我难道不可爱啊?”   “先把你的外表收拾一下,琼斯,哦,你的眉毛是怎么回事?”   离开国王火车站后,从国王十字的圣潘克拉斯地铁站到查令街附近的莱斯特广场地铁站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坐的是皮卡迪利线,“虽然挤了一些,不过实在令人赞叹,看看这台机械,麻瓜很伟大嘛。”   查令十字路离莱斯特广场站非常非常近,只花了两分钟,“这条路上吃的可真多,看到了吗,撒拉,核弹餐馆,你公司的味道。”   “注意,女士们先生们,破釜酒吧,看仔细了,就在书店和唱片店的中间,”我看到了炽手可热的披头士乐队,多米尼克的心头好,据说里头有个保罗·麦卡特尼前久走人了,乐队解散,让多米伤心了好一阵。   “它被施展了魔咒,你们需要花一点时间集中注意力才看得到,看到了吗?好,跟我来吧。” 第8章 HP骗钱]3.对角巷   “汤姆!”海格拦住了不合时代的木制小门,一只手撑着,以让孩子们和家长们进来,“气色真好,看来生意不错。”   两位太太八成也和撒拉一样喜欢一尘不染,所以,她们被这家酒吧的肮脏程度惊呆了,几个世纪的烟熏火燎让这里到处发黑。   “别紧张,姑娘们,”一个温和的女人叫唤,她年纪不小,叫这些妇女姑娘没什么问题。   “斯普劳特教授,”海格嗓门真大,他介绍,“你们未来的草药学老师。”   这位老赫奇帕奇脸上的笑纹惹人喜爱,大概和年轻时比,她已经胖了一大圈儿。   “并不脏,只是一些视觉效果,”汤姆闷闷不乐,他眉头就像是自个儿在扫厕所,就没舒展过,“我保证昨天才清理了狐媚子,是要在这里吃吃喝喝,还是直接去对角巷?”   莱雅看到这个点儿人并不多。   其他的顾客包括一个阴郁苍白的男人,看起来像是传说中的吸血鬼,一个一脸不悦的妖精,还有一对在打牌的美国人,他们头上的羽毛头饰很像是新大陆原住民中的苏族。   “他们是第一次接触我们,邓布利多说过的。”海格试图低语给吧台前的矮胖女士,拍了拍他的上臂,草药学教授,看来确实是一副好脾气,耐心十足,很适合这一门学科。   “当然,海格,我知道,放心。”斯普劳特教授应答时已经踏上地板,放下了手里的东西以后,热情地挨个和麻瓜家长及待入学的学生握手。   “你们好!我是波莫娜·斯普劳特教授,教授草药学,我同时也是赫奇帕奇的院长,欢迎来到对角巷,欢迎。”   如果一如原着的话,有这样的院长,似乎赫奇帕奇生活还不错?   莱雅拉真心实意地这么觉得,她太温柔了,没有威慑力。   “哦,你好,教授,”在握到一位麻瓜母亲的手时,她热切地说道,“很高兴认识你,请问,能否在每学期末给我们家里寄一下成绩单?我女儿是德洛丽丝·克瓦罗普。”   “啊对,你提醒了我亲爱的,教授,我们也一样。”另一位母亲立马提出,波顿家的男人赞同地点了点头,“麻烦您。”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莱雅觉得将来的同学,另外两位女童的脸色似乎有那么一点灰暗。   “我会的,既然各位要求,”斯普劳特教授保证,“即便不是在我的学院。我重视每一个学生,各位,不过今天,该是孩子们玩耍的日子,来,我种了一些会变色的三色堇,它们会在晴天轻轻悄悄地唱歌,我想这会是合适的见面礼,不过如果你吃了它的叶子,你也会开始唱歌,一整天都停不下来,所以绝对不要去尝试。”   这个老实人是个坏心眼,本来没人会去尝的,他这么一说——   “德洛丽丝!我的天哪,这个星球上有几个女孩会去嚼盆栽的花瓣!”绝望的克瓦罗普夫人喊道。   德洛丽丝·克瓦罗普小姐由于大人们手忙脚乱的解咒,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内都在不停打嗝。   秃头的汉克先生要了一杯黄油啤酒品尝,因为莱雅告诉他这种饮料非常棒,书上说的。   聊了一会儿后,大家来到酒吧后的天井,这里非常干净,而且不用海格说,如何开启这里就已经写在牌子上挂墙了,这倒是和原着的景观大不一样,毕竟破釜酒吧是几十年前的。   “我来,先生,”海格轻轻拍拍汉克先生的肩膀,“需要魔杖,只用手是打不开这里的,我想啤酒杯和三色堇也不行。”   莱雅觉得或许这位汉克先生似乎比自己更适合做一个巫师,他对新鲜事物真的很感兴趣。   而海格,他语气不是很轻柔,粗枝大叶,不过,莱雅意识到,这一路上他都尽量在避免麻瓜家人们为自己不会魔法而自卑,他还夸了地铁不是吗?而他明显不是第一次进地铁。   从垃圾箱(一个非常干净的,而且明确用红字写着不准在这倒垃圾的垃圾堆)起,往上数三块,再往横里数两块,海格的雨伞魔杖敲了敲,墙化无形,大道渐开。   对角巷就在眼前。   “来,各位!跟紧我,快开学了,这几天来采购的学生和家长很多,别走散。”   庞大的海格有些像是带着小鸭子的鸭妈妈,时不时转身扫一遍人头,“我们先去古灵阁,你们会需要用到巫师的钱,加隆、西可还有纳特。”   大家一路前进。   全是巫师。   长袍、尖顶帽还有斗篷,麻瓜父母们面对着这样的街景,用不着教授去说,就紧紧地抓好自己的小宝贝们,莱雅的袖子被撒拉攥在手心,妈妈像是生怕某个疯子突然跳出来一个咒语,把自家的娃娃变成飘上天的气球。   “龙骨磨成粉就给我升值了30纳特!”这是个矮小的女巫,看得出来她脾气可不止个头那么小“你是用的金刚杵吗?!”   猫头鹰扑腾着从头顶飞过,念念有词的年轻人半蹲着使用着望远镜,应该是在尝试哪一个望远镜更适合自己,他屁股翘得可高,真让人想去踢一脚,然后真的有个孩子去这么干了。   有的店子古朴,例如文具店,成色不同、柔韧度不一的羊皮卷轴懒懒地随微风拂动,各种颜色的羽毛笔五彩缤纷,其中一支正在自动书写出漂亮的花体。   有的店铺则古怪非凡,会鞠躬的橡木家具高唱着欢迎莅临;打呵欠的店门懒洋洋地,也不怕被解雇;画像商铺的人像陈列品在排练合唱;药材店的一池蝾螈在吞噬彼此,自相残杀,店员正在用捞鱼网把这些残忍的两栖类给隔开,这大概属于日常损耗的一部分。   “有些荒诞,我是说奇妙,莱雅,就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想我们需要重新设计一下你的房间了,小巫师。嘿,你看!要不给你买新的床?想想看,它可以提醒你别蹬被子!”波顿太太兴致勃勃,她看上去已经爱上这里了,连女儿从来没蹬过被子这一点都给搞忘。   “那是给龙用的铺盖,妈妈,我确实想养一只来着。”撒拉张了张嘴,她或许觉得在自家后院里养一只龙也不错?还能带它骑车兜风。   “当然不行,丧气包,绝对不行,想想吧,一只龙,或许还要磨牙,你听过希尔家那只哈士奇的故事吗?”哥哥冷酷无情地打消了老妈的念想。   “抓住小不点的手,在这家店附近一定要千万担心,哭鼻子的走失儿童可不新鲜,每个月都能在这捡到几个。”   新开门的佐科笑话商店!   冷酷的卢斯·波顿好不容易拉紧了自己的妻子,还好莱雅不用她上这个心,抱住了多米尼克的大腿。   克瓦罗普先生已经在承诺换完钱以后第一个就来这里,这让德洛丽丝欢呼不已。   她的打嗝好得真快。   古灵阁巫师银行。   在青铜门前,两个穿着礼服的妖精鞠躬,他们给出笑容时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海格特意留出时间,让麻瓜浏览白银门上的诗歌,波顿家的女孩觉得这是为了提示自己等人别有非分之想。   到大理石大厅时,一名妖精接过教授的导游工作,“各位好,我是齿冷,请跟我来。”货币汇兑处是个戴眼镜的老年妖精,他的皱纹明显更加密集,莱雅注意到这儿有支票簿,看来古灵阁也有麻瓜银行的账户,戴着眼镜的妖精抬头,瞥了眼撒拉。   “如果缺少资金,古灵阁有助学贷款服务。”   “不,不用了,”撒拉声调有些高,“我女儿我可以照顾,谢谢!”妈妈最怕别人嫌他没钱。   老妖精怀疑地打量了眼撒拉,然后动作敏捷地收起了桌上的钻石和金币,半点都不带遮掩。   “抱歉,我收回我的话,需要信用评级。”   ???   莱雅留了点从伦敦回瑟索镇的麻瓜火车路费,其他全兑成了加隆,然后买了一个防盗的储蓄小箱子,这个可以带到学校用,能够设置每天,每周或者每月的用度,从箱子里取钱时,它会用妖精那古怪的口音说出一句告诫之辞,例如现在:   “钱是用时间换的,不是用你的时间,就是用别人的时间”。   妖精们或许无论如何都很冷淡,但是莱雅依然觉得购物之后,他们热情了一点点,希望不是错觉。   在走出古灵阁之后。   海格嘟囔,“其实我知道在另一家店也卖这种箱子,比古灵阁便宜四分之三。”   他看到了,但是碍于身在古灵阁内,没法置于一词,妖精的小气记仇众所皆知。   这箱子三家人都买了!   尔后,克瓦罗普一家想先去佐科笑话店,海格建议三家人可以分开行动,去各个地方把三个孩子所需买齐。   撒拉自告奋勇去买书和文具,琼斯去买坩埚、手套及天平望远镜等等杂物,克瓦罗普则答应给大家带礼物,爱玩的一家人。   其他的魔杖、宠物和袍子需要自己去买。   海格另有要事。   这让莱雅拉想起了之前在麦格家时偷听到的话。   食死徒。   一群极端分子,像今天的这场活动正是他们最讨厌的那种。   麻瓜太多。   在丽痕商店,莱雅遇到了一对夫妇,带着一个和莱雅差不多大的小男孩,瞧起来机灵极了,在极度好动地东张西望,眉目很有棱角。   穿着的一身小巫师长袍是便于活动的样式,上面有一块暗色的污渍,除了教科书外,手上的其他书不是画报就是传奇小说。   下巴扬得略微有些傲慢,不过不是很令人反感。   “哦!”这个男孩盯着莱雅“你一定是今年入学是吗?那是你父母对吗?麻瓜对吧”   一般男孩子问那么多事时,就是要开始臭屁了,莱雅默默地想。   她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合适的热情和甜甜微笑“你好,我叫莱雅拉·波顿,你是?”   “我是詹姆·波特,未来的格兰芬多,”   男孩信心十足地给她看购物单,“可好了,我明年会接到霍格沃兹的入学通知!你还习惯这里吗?”   “麦格女士对我很好,海格也是,他们很照顾我。”莱雅回答。   至少莱雅看得出来,詹姆是个心地还行的臭屁王,她笑着把单子还给了詹姆。   “这是你的新朋友,詹姆?你好,小姐,我儿子真是闹腾极了(夺下詹姆手中的带牙飞碟),他明年会去读霍格沃兹,你们会是未来的同学,给这位,你叫什么,小姑娘?”   这二位,大概就是巫师,波特夫妇。   我介绍了我,超级有礼貌,和詹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打招呼,詹姆!”   他的注意力终于回来了,仿佛之前什么事都没发生,莱雅看得出詹姆·波特很好奇,或许是自己父母的穿着给了他新鲜感?与巫师家庭的父母截然不同。   明亮的双瞳认真地打量过以后,这位詹姆先生立刻又扬起了下巴,“你的身材很适合追球手或者找球手,我想入校以后,我们能一块儿试试魁地奇,我有预感,你飞得会很不错。另外,啊抱歉(詹姆一拍脑门,一声响亮的“啪”),我忘了你是麻瓜家庭的,我该给你说一遍魁地奇!”   莱雅回了詹姆一个微笑,他手头的《新世纪扫帚名录》异常显眼,而且从话里话外看,就如穿着暗示的一样,比起学习,她似乎更加热爱运动,活泼的小男孩。   不过也说不定,他会很聪明而不需要花时间学习?   莱雅当然是了解过魁地奇的,麦格女士是个疯狂的球迷。   “实际上,我是蒙特罗斯喜鹊队的球迷,上个赛季他们排名让我稍微有点失望,不过,至少麦德纳抓到金色飞贼的次数依然是排行榜第一,我们有本季度最佳找球手,对吗?”   对,苏格兰万岁!威廉·华莱士与我同在,骄傲的高地永不落!莱雅自嘲地想着。   “看过魁地奇?”詹姆非常惊喜地打量着莱雅,“你不是说,你是——”   此时此刻的波顿夫妇已经把空间留给了女儿去交新朋友,或者新的男朋友,他们在一排黑魔法书籍前窃窃私语,没在莱雅身边,也难怪这位小波特会有所怀疑。   等等,黑魔法书籍?   莱雅确认地瞟了一眼,他大声地说,引起了一阵侧目“我来自麻瓜家庭,没错,爸妈!来介绍一下!”   莱雅招呼着自己的父母,这一对夫妻手上的书是《黑色的爱情》,这是黑魔法!还好他们不是巫师!   当然,公开发售的黑魔法书籍一般都无伤大雅,不过这不是重点。   在愉快地交谈(好奇的巫师和同样好奇的麻瓜)后,双方告别,撒拉紧紧拉着自己的丈夫,而詹姆则拍着莱雅的肩膀,莱雅不禁鼓起脸,同样地回应这位过度兴奋的小男巫,他很会吸引人的注意力,虽然有时有些不顾他人的感受。   要是换一个麻瓜出身在接到通知之前对魔法界半点了解都没有的巫师,例如哈利·波特小时候,面对一大堆不了解的问题,一定会有些气馁。   “千万别去斯莱特林,莱雅,不过他们也不收麻瓜出身的巫师,”离别时,詹姆的表情仿佛是要分享什么惊天绝密,例如巨怪吃人时会撒孜然,或者摄魂怪穿粉红色的吊带袜之类,总之,她非常严肃而正经,并且厌恶感毫不掩饰。   “我认识好几个会去斯莱特林的家伙,个个都是讨厌鬼。如果分院帽问你,就说格兰芬多,我们会是很好的哥们儿,回见!”   这位詹姆,确实不像哈利·波特,莱雅记得不错的话,原着里的哈利比较没那么主动奔放。   三个未来新生的书籍并不算轻,爸爸在书店里要了个箱子装。一家人稍后前往变换墨汁文具用品店,墨水、羽毛笔和羊皮卷。   “我得说,”汉克先生大声地喘着气儿,还好箱子被施展了无痕伸展咒,所以他勉强能抱着,“这实在太原始了,他们只需要一台电脑就能解决书籍和文具的问题!你们知道电脑吗?”   文具店里已经有一家人在,全是淡金色的长发,袍服剪裁细致,老的优雅,年轻的端正,甚至太秀气了一些。   这会儿,因为汉克先生的大嗓门,这一家父子正看着他们呢。   “啊,能看得出,”年老的这位扬了扬眉,他的头发和胡须都经过精心地修剪,肌肤的保养花费过不少心思,这位时代不对的绅士扫了汉克先生,又瞧了波顿家的大人一眼,就不再注目。   “我们的‘新巫师’,”他轻声细语地评判道,语调拉得很长“对魔法一无所知。”虽然没有露出半点爱憎,但是莱雅能把握到隐含着的不悦。   “卢修斯,该离开了,我想起来,文具已经买过。”   这个收拾得很精致的中年人说道,他一扬魔杖,逼视着汉克,后者有些气喘吁吁地让开路,人家手上可还有装了三堆书的大箱子呢!   无礼的中年起步离开,他的青年男孩紧随其后,不屑用鼻孔看人,一语不发。   “他们是马尔福,几位麻瓜阁下,根正苗红的纯血家族,别惹他们。”店主有些疲惫地说道,整理着手头的订单。   “我的梅林啊,进口的鸟蛇血墨水,他是要抄家谱?这实在太麻烦了!”   莱雅起了些许的好奇,一些还无所谓,麻瓜之中这类事多得是,理不过来,巫师的一点点态度恶劣算不上啥。   倒是马尔福这个姓氏,还有卢修斯,按照原着来看,大概是德拉科的父亲才对吧。   再回到街上时,汉克一家遇到了满视野的红发人,汉克们让开去路得到了道谢,“你好!我是亚瑟·韦斯莱,这群都是我的亲戚!别紧张,麻瓜先生,还有麻瓜女士。”   一个男人调皮地朝莱雅·波顿眨眨眼。   撒拉发出了惊叹,“这一定是一种新时尚,巫师嘛,把火变成液体泼去头上啥的,卢斯,或许你该试试,把头发染红。”   妈妈的话引起了红发孩子们的嬉笑,他们真的是浩浩荡荡的一大群,莱雅甚至怀疑,韦斯莱家的巫师在魔法界的人口比例可能占了一半还多。   不过,她就知道一个亚瑟,还有茉莉。   在这之后,他们买了三口坩埚,锡制,只要报霍格沃兹的名号店家自然就一清二楚。当走入吵吵闹闹的神奇动物园这家宠物店时,莱雅遍览猫,老鼠和猫头鹰,还有更稀少的蝙蝠、蜘蛛和渡鸦。   她没有特别想要的,挑了一只红角鸮了事儿,因为爸妈喜欢胖胖的宠物,这样揉起来会很有手感。   “他叫奥杜因,吃的有些多,还嗜睡,但不会耽误猫头鹰的职责”,店家结账时介绍道,他们也买了一些猫头鹰饼干和一个鸟笼,不过莱雅觉得自己可以给奥杜因做一个笼子。   然后是长袍,在经过魁地奇精品店时,莱雅毫不意外地见到了詹姆·波特在新出炉的“银色雷电”之前一步不挪,专心注视,他母亲抱着臂,对莱雅无奈地一笑。   “哪怕是在几代人的波特里,也没人比得上我儿子的痴狂,”她耸了耸肩,抱怨道,“魁地奇,如果他对扫地的扫帚也那么感兴趣就好了。”   在摩金夫人的长袍店,莱雅见到了一老一小两位店主,她们耐心地给莱雅量体裁衣,小的摩金不失机会地推销。   “恒温型会很适合冬天,还有防水型,相信我亲爱的,雨天会很多,如果不买特别的袍子,霍格沃兹的学生生涯会平添很多苦恼,我呆过,刚去的时候都快哭了。”   “另外这款是变形袍子,在学校里是素色的巫师袍,但是只要说出口令,它就会变成麻瓜常服,我们有风衣款和睡衣款,啊,还有棉袄款,货真价实的羽绒,加拿大产。”   老的那位摩金倒是面色温和,话语不多,她在自己女儿去取面料时宽慰着说道:“抱歉,有时候热情过分了,希望各位不要太介意,其实只要学校要求的就好,她推荐的新东西并没有老传统靠谱,对吗?”   敲定款式和大小时,长袍店的门再次洞开。   “我说过,德勒波拉,要么就是好长袍,要么就是好宠物,你自己选!”些许的疲惫感遮掩不住这声音的尖刻。   进门的是一对母子,体型壮硕,表情高傲,深褐色头发,长相非常一般,母亲的脸犹如南瓜一般臃肿宽大,坑坑洼洼,儿子一脸青春痘,是个小型的南瓜。   “麻瓜?”中年女人开口道,她下意识地拉住自己的儿子,面色难看地打量波顿夫妇的穿着,仿佛下一刻面前的其中一个就会掏枪射击,把她打成破筛子。   这让爸爸妈妈摸不着头脑,他们难道穿着爱尔兰共和军的传统服饰吗?绿绿的?   做儿子的那个厌恶地挑眉大叫:“还有泥巴种,一定是泥巴种!妈妈,麻瓜的小孩,偷魔法的败类,我就说要去风雅,这家店太脏了,我们去风雅吧妈妈!”   他的恶意根本没有掩饰,教养很成问题,和之前遇到的马尔福不一样。   泥巴种。   莱雅听说过这个词,还有其意思,其他人自然也一样,他发现众人惊呆了,惊呆了?   “闭嘴,傻瓜!我之前嘱咐过你!”   那个当妈的气急败坏,仿佛自己儿子做了什么蠢事,确实很蠢,但是这反应也太过剧烈了,就好像是她被自己儿子说是泥巴种?   “不准!提到!这些!垃圾!”   “这是我的错,”海格充满歉意。   “我本来以为只是一会儿,应该不会遇到这种情况的,之所以一次聚集好几家人,并且由教授带队,就是为了防止这种不友善的情形。”   想想也对,如果独一家麻瓜遇到这样的人,没有学校人员陪同,指不定会被当街施恶咒。   现在甚至不是哈利·波特的90年代。   稍晚一些时候波顿一家人和其他人在奥利凡德魔杖店门口汇合,残阳夕照,白天即将结束,东西也买的差不多了。   “卡罗和马尔福?不奇怪,莱雅,他们都有些…观念,但是他们的孩子还算好。”   虽然莱雅提醒了海格关于卡罗家孩子恶毒的嘴脸,但是海格依然坚持:   “或许一时傻里傻气,但是本性是善良的。   要知道,混的不错的纯血是不会把歧视摆在脸上的,也根本不会在乎纯血与否。   要我说,只有最一无是处的那种,人生最失败的那种,才会用出身来证明自己,我想这些家族迟早会明白这一点。”   海格的大嗓门如此不屑一顾,他大概想告诉波顿一家,卡罗一家是边缘人,除了抱怨和发泄不满,他们别的什么都不在行。   确实,卡罗夫人的穿着不算特别精致华丽,有些朴素,让莱雅联想到电视里说得工人阶级,也就是老妈的工作装。   “这无所谓,教授,这类事情任何社会都会发生,非常常见,我遇到过问我有没有带着炸药包的。”   这年头,爱尔兰人和英格兰人几如仇寇,有些英格兰人把苏格兰乡巴佬也骂进去了。   莱雅给了这位面露惭色的巨人一个安慰的笑容,“我们先挑选魔杖吧。”   面对那次挑衅,莱雅差点把那位同学做成了炸药,不算难上天的事儿,不是吗?   总之,莱雅不会在乎这种小小的冒犯,反正那个卡罗会是他同学,一切都会有个说法,她前世时就不是很惧怕给人讲道理。   奥利凡德的商店内快被成千上万的长条形匣子给堆满了,光线昏暗,氛围阴冷,哪怕塞进了三家人外带一个教师,几近人满为患,也依然让人有些胆战,莱雅觉得这里的影子被打上了孤独的记号,任你多少人来,都和一个人进店没有区别。   “奥利凡德先生?有客人。”   海格热情有力的声音似乎也小了不少,他小心注视着周围,双瞳转动,“每次都是这样,别担心,各位,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被吓得不轻,他随时可能出现。”   “柳木,十二寸长,龙心肌腱杖芯,非常坚韧,海格先生,你就和多年前一样,我还记得当时我惊讶极了,柳木,非常挑剔,同时非常善良,它应该没用了吧?”   它,是指魔杖。   确实如海格所说,出现得非常突然,没人想得到他会出现在那儿,每个人都吓到了。   在与顾客交谈之前,奥利凡德喜欢先观察一下,他的客人在一个人独处时是什么模样,这是莱雅的猜测,或许也确实是魔杖大师的习惯之一?   “一个一个来,女士们,还有各位先生,女士优先,其他人先退出去一下,请。”   于是大家又乖乖地出去等着了。   德洛丽丝·克瓦罗普,耗时十分钟,“葡萄藤木,十二又二分之一长,凤凰尾羽杖芯,柔韧有弹性,有些容易弯曲,非常活泼,奥利凡德告诉我,非常非常的有活力,而且会有一天让人刮目相看!”她拍着胸脯,双眼笑眯,“我现在是女巫了对吗?。”   听起来,挑选魔杖似乎像是一个正式成为巫师的仪式?   枫木,独角兽尾毛芯,十英寸,柔韧十足,属于米娅·琼斯,只用了一分钟,她紧紧抱着魔杖盒子,脸红扑扑的,喜气洋洋。   “老实说我没想到是一个一个来,这次是我第一次带麻瓜家庭,莱雅,去吧。”   海格有些不太开心,估计是自己魔杖的原因,这可是一件非常隐私的事情,“他在给我一点小教训,一次一个,一个一个,好吧,至少我也听到你们的了,扯平了孩子们。”   轮到莱雅了。   莱雅走进了商店,橱窗里紫色的软垫上有一根孤零零的魔杖。   “你好,小姐,加里克·奥利凡德为您效劳,让我们开始吧。”轻飘飘的老人嗓音,异常的空灵。   这一次莱雅做好了准备,并没有太过惊讶。   他不是个絮叨的老头,而且动作超乎莱雅预料的敏捷,就像是一只矫健的长臂猿,在长形盒堆里翻找了好一阵。   “试试这个,悬铃木,凤凰羽毛,十又四分之三英寸,坚韧而稍有弹性。”   莱雅握住了,然后魔杖又被夺走。   “那么,十英寸,独角兽杖芯,弹性一般,来,挥一挥。”莱雅依言而行,手中一空,“不对不对,非常奇特,您稍等一会儿。”奥利凡德精神十足。   “叫我莱雅就好,奥利凡德先生。”莱雅徒劳地说道,对这种入魔的手艺人,大家都向来无计可施。   她尝试了不少魔杖,并认真地觉得非常迷茫,按理来说平平无奇的莱雅·波顿怎么会有如此待遇?   “或许,这种的比较适合您,来试一试,白桦木,十二英寸,龙心肌腱。”莱雅机械地挥动,“接近了,波顿小姐,您并不挑剔,我的错,我想错了方向!马上。”   奥利凡德仿佛揭开了一个困难的字谜,他有些雀跃地钻进魔杖盒堆里,而莱雅则摸不着头脑。   “呆了很久的朋友,我祖父的作品,黑檀木,13英寸,龙心肌腱杖芯,柔韧性十足。”   这是他的魔杖,莱雅发现,手一接触就感觉到与它心意相通,空气在颤抖,魔杖在调动着周遭的一切。   “真少见,波顿小姐,”奥利凡德皱巴巴的脸笑容满面,大概是因为又一次对路地挑选而心满意足。   他道:“魔杖,在挑选巫师。过去我卖过不少这类魔杖,这类魔杖更喜欢有丰富阅历的,出众的伙伴。   它狡黠,敏感,热衷禁忌的东西,非常适合与众不同的道路,居然会是您成为了它相伴一生的挚友,奇妙,很奇妙。”   奥利凡德饶有兴致地看着莱雅的眉眼,然后仔细研究她的躯干,让三世为人的女孩非常不自在。   老头继续喃喃:“我曾以为,它会更适合那些更加传统的家庭,或者是哪位可怕的大人物,魔法的世界,真是无奇不有,或许是我没发现它更独特的属性,对吗?”   莱雅听懂了奥利凡德的意思,这是个更契合纯血家族或者黑巫师的魔杖。   不走寻常路?黑魔法,禁忌,疯狂,当然不会是寻常路,有意思。   稍后,莱雅买了一个魔杖袋和保养的物品。   这一天,他们在对角巷玩的很高兴。   确实很高兴,经过这一天,莱雅已经窥到了当今英国魔法界的一角。 第9章 HP骗钱]4.去霍格沃兹!   稍后的一夜里,汉克、克瓦罗普和波顿、琼斯们在破釜酒吧歇息。   莱雅再次遇到了詹姆··波特和其母亲,她们抱着一把新款飞天扫帚,显然是到破釜酒吧过夜的,詹姆的新扫帚不是银色雷电那个限量定制款,而是新开发的光轮系列,一把更适合学生的时髦产品,当然,波特夫人拒绝了詹姆把扫帚带到学校的请求。   “山谷里的其他人一定不会放过他的”詹姆沮丧地说,“他们会比我还高兴。”   “那是因为你拿着它到处炫耀!”   或许是因为破釜酒馆里巫师过多,所以魔法部懒得管这里的踪丝;也可能是因为莱雅还没入学,不知道不能校外施法的事(在魔法部看来)。   莱雅大胆地练习施法,也没有因此招惹到个谁,主要是转换咒和漂浮咒,只花了一个小时就完全掌握。   把火柴变成了银针,把角落里捉到的蟑螂变纽扣,然后成功地悬浮再落地,就像是帮它玩蹦极,这没什么可骄傲的,她实际年龄多大,还去和十一岁的小毛毛比?   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呢。   随后莱雅的学习钻研被詹姆打断了,年轻的小男巫很快摆脱了无法携带飞天扫帚的沮丧,他炫耀地在手中抛起一个在尖叫的棒球,然后接住,那个可怜的球球看起来吓坏了。   “来,哥们儿,我给你看看我那儿的藏品。”詹姆的双眼闪闪发亮,并且不容拒绝,莱雅欣然从命,就当是帮波特夫人解决这个吵闹的小麻烦。   詹姆·波特还带上了米娅和德洛丽丝,来自琼斯家和克瓦罗普家的小姐妹,以及一整天都不累的多米尼克。他们老早就很熟悉了。   小伙伴们一同使用假魔杖,用衰老面霜把脸弄得皱巴巴的,指挥自己的魔力嘴巴(一种新产品)相互唾骂,以角逐出最有创意的那一张,并奖励了它滋滋蜜蜂糖。   德洛丽丝和詹姆的玩具几乎被消耗一空,当波特夫人一边向琼斯夫人和撒拉普及巫师常识,一边开门查看自家孩子喧闹的原因时,几个女人都快昏过去了。   “詹姆!不准用这种东西带坏其他的小朋友!”波特太太的眼神严厉得像麦格,她是认真的,“否则我就把扫帚收回,你在剩下的几天也别想骑了!”   对麻瓜来说,巫师的玩具有些时候太过刺激了。   稍后大家被家长们勒令玩一些不那么血腥或者过分的玩意儿,例如德洛丽丝的掌机,詹姆的小号魁地奇俱乐部——你可以指挥自己的队员和对方的队员来一场比赛,可惜没有第二副完整的球队。所以他只有让几个小人在展开的小球场里飞来飞去,幸好麻瓜家出身的小巫师们给了他足够的赞叹,让他很开心。   这些孩子,莱雅跟着欢笑,但心情像一个老爷爷或者老奶奶,多于像一个乐在其中的孩子。   莱雅没什么玩具,她对玩具不感兴趣,虽然波顿夫妇曾经强硬地塞给她一个足球(而不是一个洋娃娃),邻居朋友也送过遥控赛车,玩具枪以及游戏机等等,然而她只是拆封完毕象征性地玩一下,就束之高阁,最后全送给了老哥,就好像她才是年长的那个一样。   在这一天结束的时候,莱雅躺在舒适的床上,思索着对角巷的一天。   海格心地善良,做的已经足够的好,但是莱雅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别看他魔杖被折断,他就好像一个怜惜子民的贵族,为所有没有魔法能力的人感到惋惜,恻隐之心?或许,就好像没有魔法是一个残缺。   德洛丽丝·科瓦洛普和她的家人对事物有足够的好奇心,米娅·琼斯腼腆,她有和善的亲人,这都是再普通不过的麻瓜人家了。   斯普劳特教授足够热忱,不够强悍,却能被信任。   不过如果是战争就难说了,霍格沃兹的教授全都是战士型的。   詹姆·波特,喜欢炫耀,可能被家里宠坏了,这个男孩或许被家里保护得很好。不过心地不错,再经历一些事情再成熟一些,她会很有魅力。   古灵阁的妖精们,莱雅能明显地感觉到,他们是异类,而且一点都不喜欢人类,从没抱过善意。   别看他们把握了巫师世界的经济命脉,那只不过是因为巫师本身怠于料理金融而已。莱雅很难想象会有巫师能和他们产生什么友情,恐怕只是勉强允许这些异类在魔法界存在。   文具店遇到的马尔福,纯血主义,不过大概不是很极端的那种,他们会对麻瓜出身的巫师还有麻瓜有意见,但并不会明显地表露出来,或许还会在需要时照顾麻瓜,属于能被容忍,甚至可以相互认识的纯血主义者。   大概?   如果被裹挟的话,马尔福也可以是纯血主义的马前卒。   红发的韦斯莱,很容易就能和他们交朋友,他们一定交际广泛。   至于卡罗母子?那一家估计和麻瓜隔阂太深了,大概不会有什么交集,他们是最可能对自己使用暴力的一类人,因为恐惧,厌恶,还有不想了解。   至于加里克·奥利凡德,一个匠人,热爱自己的作品,莱雅在前世今生遇到过不少这样的人,她很清楚,这样的人会是很好的请教对象。   莱雅本人是个老成的人,面对奥利凡德时不会有丝毫的怪异感或惧怕心理,他喜欢会解读人的老伙计。   这就是对角巷。   莱雅知道战争已经是快降临的事情了纯血优越主义者不再沉默,极端纯血开始集结,他们是按捺不住的。   在这最后的几天,莱雅越发珍惜和家人相处得时光,同时也睡得越发晚了,她在拼命学习,到了最后,掌握了其他的好些咒语。   在陪多米尼克去新开的帆船公园逛了一圈买了一些物件后,转眼间,启程去伦敦的日子到了,这次路上一帆风顺。   在抵达伦敦后的这天晚上,托马斯和帕克就在国王十字车站附近的新月旅店住宿,麻瓜的店,人好多,已经快被订满了。   晚饭后,父子在散步到特拉法加广场的路途中遇到了不少袍子怪客,很多是夫妇,还带着小孩,据说国王十字附近没有壁炉点,看来这个据说是真的。   实际上从查令十字街的破釜酒吧到这儿也不远,加上对角巷里的不少壁炉,巫师家庭从那个地方出发也不错,就是时间太赶,可能会手忙脚乱。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伙儿都提前住过来了的原因。   第二天一早,他们再度来到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海格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带领麻瓜家庭全员走过一趟,所以莱雅轻车熟路地穿过9号台和10号台之间的柱子,   他看着眼前送别的景象,想起多米尼克今天也开学了,卢斯正陪着她,他哭了,她起床上厕所时听到他在吸鼻子,所以离开家时莱雅给了哥哥很多承诺,从送礼物到写信。   到底谁是哥哥?   蒸汽车头的烟雾缭绕在站台上,莱雅头一次如此仔细地打量妈妈,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脸上已经有了皱纹?   “我会想你的,妈妈,还有卢斯,我会想你们的,”莱雅有些动容,在这个世界十年了,他还是第一次离家,“每周一封信,还有圣诞礼物,复活节礼物,以及你们的生日礼物。”   莱雅在去年就心思活络地给父母和妹妹送上了生日礼物,卢斯的生日在十二月,撒拉的生日就在九月,多米尼克和莱雅的生日在一月,之所以兄妹都是一月,或许是因为冬天的时候夫妻俩太悠闲?   “那就足够好了,你一向是个很好的丫头,”撒拉努力板着脸,可她眼睛红得很厉害,她想要拥抱莱雅,可是又有些犹豫,最终握了握女儿的手,“我为你骄傲,宝贝,我一直为你骄傲,别对自己太严苛,要会玩耍(“嘿!莱雅!这边!”是同学活泼的喊声),啊我听到有人在叫你了,那个小姑娘对吗?哦天哪,我女儿已经有对象了。”   我不搞百合妈妈,别被美国性解放那套玩坏了脑袋! 第10章 (此章免费,传错了点这里)试毒:长   时间:第二卷 24章——第三卷序章之间   黑衣弟兄攸伦带来了长城上的书信,我抽空给那帮守夜人汉子一一回复。   书房里的烛光摇曳,在处理完了首相的事务之后,我摊开了那群小伙子们的来信。   威玛·罗伊斯的信:   致莱雅拉·波顿   早安,莱雅,在我动笔的时候,天还没亮,如今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长,在长城上的时候,风能把人给刮跑,一不留神就掉下去了。   你在君临过的如何?我喜欢君临,可是,我父亲只带我去过一次,当时我以为会有竞技比赛,我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我曾经有过计划,在比武大会上一展风采,从而闻名遐迩,成为一名白袍兄弟。   可是后来米歇尔·德雷佛打消了我的想法,他剑术很棒,还有你哥哥的骑术,我知道,和这些人比,我的水平只能算一般。   我还记得那时的炎炎夏日和青草红花,我们去御林打猎,在国王的宴会上大吃大喝,劳勃国王的笑声非常洪亮,总是喝得醉熏熏的,每晚换不同的女人(我:不用特别向我强调这个,我和他没关系)。我们一起狩猎时,他打了两头鹿和一只野猪,父亲打到了一只山狮,棒极了,对吧?我猜你也会去,我知道你会骑马,狩猎时请担心,莱雅,毕竟是面对野兽(莱雅拉:我哪有机会,你的国王和你的奔狼朋友让我帮他们处理国是)。   北境也不错,鬼影森林里偶尔也会打到鹿,有小马那么大,比御林的鹿大上一倍,不过那得是巡逻时才会有机会,而且,你还有可能会有一个蠢货同伴(我: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给你扯后腿,所以,一无所获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我如今已经是一名事务官,为熊老,就是杰奥·莫尔蒙,守夜人的指挥官服务,我主要负责他的饮食起居。不过考虑到我见到的那些事情,那些会走动的尸体和异鬼,我更想要成为游骑兵的一员。毕竟长城之后有我的家人和无数的男女,正如誓言所说,我们是破晓时分的第一道光线,唤醒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所以……(我:很明显,威玛的荣誉感极强,至少值半张纸)   ……   另外,我不得不承认的是,熊老无愧于司令官之职,他是我在长城上认识的最有荣誉感的人物,作为过去的熊岛伯爵,他……(我:然后描述自己的上司有多么高贵可以花掉另外半张纸)。   ……   唔,说点实话吧。   有些时候,在夜里,我会想起那天我们的拥抱,父亲告诉我说,不要贪迷于女色,男儿志在四方,回想过去的岁月,我从未接近过任何一个女孩,所以,直到今天,有些时候我还会想起那天的触感,就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首席游骑兵率众出征,到现在为止,除了他出发后一周有信来以外,再无音信,这让黑城堡里很不安。   或许不久之后我会参加下一次远征,毕竟,真相越早知道越好。   祝你在南方过的幸福愉快,嫁给如意郎君。   对了,别找河湾人,他们脑子里算计太多;也别找风暴地人,那是一群脾气暴躁的野猪;多恩人也不行,多恩人管不住下半身,没法过安稳日子;我认识的西境人要么特别土,要么特别贪财;河间地和王领人都很油滑,靠不住;北境人不错,很踏实,但是我想南方比较少,我觉得谷地人最好,英勇,忠诚,而且会照顾女孩子(我:谢谢关心)。   总之,祝你生活美满,莱雅。   啊对了,你的朋友琼恩·雪诺过得不错,他在新兵训练中脱颖而出,技艺出色,就是有些不近人情,艾里沙爵士是黑城堡的教官,他管琼恩叫雪诺大人。   威玛·罗伊斯   黑城堡   我提笔给威玛写回信,嗯,怎么开头呢?   羽毛笔轻轻刮着下巴,绒毛让我有些痒痒,稍倾,我有了主意。   致威玛·罗伊斯   君临挺好的,我现在在帮艾德·史塔克处理一些事务,他如今是历史上的第二位出身北境和史塔克家族的国王之手,忙到秃头,所以,我和国王没见几面,狩猎更是不要提。   我之前参加了首相的比武大会,多米尼克最后夺得了冠军,可惜的是你的兄弟和米歇尔·雷德佛都有事情,那位米歇尔快结婚了,好像就是和你妹妹。总之,他们没拿到好名次,很遗憾,毕竟是君临,豪杰辈出。好希望你在,很多人没你的水准,你如果出场,一定会有个好名次。   至于婚姻之事嘛,确实有人要缔结婚约,不过我有我的想法,你听说过布雷肯家族吗?只是有想法而已,还不到时候,世事难料,一切都说不准,对吧?   关于长城那边的事情。   依照北境的故事(其实是莱雅拉前世的剧情),只有瓦雷利亚钢和龙晶,也就是黑曜石能杀死异鬼,而用火焰和普通的武器都可以对付尸鬼。异鬼是尸鬼复活的原因,他们近战技术很精湛,想必你也见识过了,所以,最好是把黑曜石做成箭头来用,只要万箭齐发,他们再厉害也是白搭。   你说的关于守夜人的事务,虽然我不是守夜人的一份子,但是我还是得提醒,毕竟,长城是七国的屏障。   你们像这样派人远征是没用的,这是添油战术,只能让好汉白白牺牲,尸体成为敌人。要知道野人的动向?野人也是人,既然异鬼对所有活人都有威胁,没有长城保护的野人自然会害怕,所以他们在抱团,同样因为异鬼的威胁,这些抱团的野人很可能会进攻长城,以取得庇护,我认为,与其出征白白宋送命,你们不如赶快做好准备,通知北境的贵族,野人即将来犯,以获得人手在长城上巡逻。   ……(以下两页纸是关于北境局势的)   那位攸伦在君临收集人手,我会尽量帮他,希望你们在北境一切安好。   对了,少去鼹鼠屯找那里的女人,小心得病。   祝你一切顺利,如果一定要出征的话,万事小心。   莱雅拉·波顿   首相塔   威玛,我记得那个男孩的模样,他在抵达恐怖堡的那天,穿着油光水滑的黑皮裘,笑容如此地意气风发,正是可以挑战世间一切困难险阻的少年骑士。   可是后来他变了,男孩变成了男人。   我抿了一口薄荷茶,清新的余味充斥鼻腔。   他面对过异鬼,经此一役变得成熟,我看到他学会了如何和不讨喜的伙伴相处,如果着眼于自己的责任并乐于担负。   可惜,他不在南方,他是个守夜人。   剩下还有琼恩·雪诺的信,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他就写了两句话。   “卑鄙的小妹,我不爱写信,有事找你聊就好。我还忙,他们不知道,我抓了一个矛妇,可带劲了,妈的这鬼地方,我总有一天要溜!”   我摊开琼恩·雪诺的信,和威玛·罗伊斯的同样厚实 第11章 [老滚试毒]1.琼恩在天际   时间线:第一卷 尾声。   车轮滚动,马蹄猎猎,鼻腔中充斥着松香和青草的味道。   这是夏日间北境的味道。   从小闻到大,我早已经习惯。   我在寒风中撑开眼帘,入目的却是一对低落的眉毛,是琼恩·雪诺!这对眉让他尚算英俊的笑脸呈现出一个“囧”字。   琼恩的右边嘴角此刻有些红肿,他沉默不语。   为什么是他?   怎么了,   这是怎么回事!?   我记得我已经和他告别,宿营在通往君临的国王大道边,我正在南下,去和国王的车仗汇合。   小熊莱拉睡在我怀里,昨夜,我该正望着篝火渐渐入梦。   我更该在国王大道边上!   这个琼恩·雪诺离我有千万米之遥!   “琼恩?”我蹙眉问出了声。   “终于,你醒了。”一个汉子开口。   晨雾朦胧在松树和杉树的枝叶之间,被马车惊起的飞鸟掠过我头顶的苍穹。   马车?   我扭动脖子看向周围,我们在一辆马车上,行进在森林当中,赶马人穿着环甲披肩和硬皮甲,头盔式样很像是古代画里的人物,相对于维斯特洛时的古代,我前世的那种罗马盔。   这是哪,怎么回事?!   我活动手臂,却发现手腕被拘束在一起,是麻绳,有人拴住了我的手,然后我看向那个说话的男人。   他就坐在我斜对面,手掌也被绳子给套紧,棕黄色的头发盖住了脖子,稀疏的胡茬里嘴唇有些干裂,脸上皱纹不少,这是北方人特有的早衰,风霜留下的痕迹。   但是他的衣着没有北境的厚重,身上是蓝色的围脖和棉甲,短袖是锁甲衫的,里头大概还套了一层。   大概是看出了我初醒的迷茫,这个汉子瞧了一眼身边的琼恩,说道:“你和你的男朋友在穿越省界时,溜达进了帝国军队的埋伏圈子,和我们一样,啊,还有这个小贼也在那儿。”   “去死,风暴斗篷,”坐在琼恩另一边的另外一个男人发出诅咒,“没你们时天际一切平安,皇帝懒得管事,呸!”他脸上和露出的手臂上,都有灰尘沾染,穿着也确实不咋地。   脏污的亚麻袍子和裤子,腰带是一根麻绳,从被捆住的手来看,他和我们一样,是那个“帝国军队”的囚犯。   神特么的帝国,我记得冰与火之歌的世界里,没有皇帝和帝国这种称谓,这是什么回事?   “要不是他们在抓你们,我已经偷上了马,在去落锤的半道上了。”小贼接着道,“傻逼风暴斗篷。”   天际、落锤、帝国。   我知道这里是哪里了。   干,《上古卷轴》。   天际是《上古卷轴》里,泰姆瑞尔帝国最北方的省份,我前世时玩过一段时间《上古卷轴5》,里头可以给小人换可爱的小裙子,人物都好看极了。   和我眼前的邋遢汉子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不过我不记得有这一幕,我就记得那游戏开头就是上刑场砍头来着,这是游戏里的场景吗?   而且,我对《上古卷轴》里的奈恩世界并不熟悉,没空去看里头那些书,虽然设定得好像很齐全,很详细?   另外,我不记得这两个人,《上古卷轴》里的人物,我记得有个八姑父…有个瑟拉娜大小姐,其他的那些个一串音节组成的名字,鬼记得住啊,我就玩过一阵子,还没《模拟人生》好玩。   模拟人生能换更多的小裙子,还能搭建小窝呢。   “嘿,丫头,”偷马贼阴郁地说道,“你,我,你的男人,我们不该在这儿,帝国人要的是风暴斗篷!”   “哈,”大概正是风暴斗篷的汉子笑了,“我们现在都是被绑起来的兄弟姐妹,小贼,无分你我。”   “后头的闭嘴!”赶马的士兵毫无耐心。   我们一时安静,风暴斗篷、琼恩和偷马贼依次坐在我对面,我们相互往来望去。   “我不知道,”琼恩痛苦地低下头,“我醒来时就在车上,我跟他们说我是临冬城的私生子,那个士兵打了我一拳。”   “临冬城(Winterfell)是什么鬼地方?”偷马贼皱眉,“你是说冬堡(Winterhold),难道你是个法师?”   “我是个用剑者,战士。”琼恩立刻回应,法师,那是什么骗人的把戏,老奶妈的故事吗?   “哈!”风暴斗篷嘲笑道,“真正的诺德人,”诺德人,天际省的原住民,“都用长剑和斧头,而不是靠什么魔法,也不会偷马,傻贼。”   “不过,看不出来,”风暴斗篷轻佻地撞了撞琼恩的肩膀,“你还是个雅尔的种,那个科利尔大人居然有这么个崽子。”   雅尔,在我前世的维京人和这里的诺德人语言中,代表“头领”的含义,《上古卷轴5》那款游戏里,翻译成了“领主”。   在我前世,也被翻译为“伯爵”。   琼恩没听懂雅尔的意思,在维斯特洛那儿雅尔这个词只有铁民才会用。   不过他大概领会得,这是指大人物。   雪诺下巴点了点我的方向,示意道,“我对面这位,是恐怖堡伯爵卢斯之女,波顿家族的莱雅拉,我不知道这些士兵是哪冒出来的,也不知道你口中的帝国是什么含义,我只知道,你们抓错人了。”   “恐怖堡?”风暴斗篷囚犯细思了一阵子,“我没听过这个地方,听起来像是高岩那儿的,布莱顿人的某座城堡,嘿,我说你们俩,长着诺德人的身高和脸蛋,在天际这个地方,假装布莱顿人?别逗了。”   “琼恩,这里不是维斯特洛,”我低声道,“你别说话,跟着我走就是了。”   “跟你走,去哪?”   “哎呀,就是听我的话!”   琼恩甩了一下遮住眼睛的黑色发丝,他头发也挺长的,“如果卢斯大人发现你失踪,还被——”   “他会乐开怀。”我嘴角上翘,“嘿,战士,你叫什么,就叫风暴斗篷?”   “那可不是我能叫的,”那个风暴斗篷回答,“我叫拉尔夫(或者拉罗夫)。”   “你呢?”   “洛克尔。”偷马贼回应,他被绑住的手指了指自己的面前,“这家伙又怎么了?”我随之转过视线,看到了一个有深棕色头发的男人,一张嘴被紧紧绑住,身上的是华丽地毛皮大衣,和琼恩的黑色毛皮斗篷有的一拼。   “看好你的舌头!”拉尔夫厉声呵斥,“你在和乌佛瑞克·风暴斗篷对话,此乃真正的至高王!”   “乌佛瑞克?”洛克尔眨了眨眼睛,难以置信地提高声调,“风盔城的雅尔!你是这支叛军的头子!该死的,诸神啊,他们抓到了你,那,那他们是要带我们去哪?!”   “我不知道我们在往那儿走,”拉尔夫轻松地说,“不过,松加德在等着呢。”   “松加德是诺德人的…英灵殿,就是勇士死后去的地方。”我悄悄告诉琼恩,鼻息轻抚他的发丝,靠的有些近了。   没等我退后,他已经从旁听中转过脑袋,差点亲到我,“那就是…哦,”少年面容有些发红,“就是说,我们要被处决了?”   没错,八成是要被砍头咯。   好惨的穿越。   “不,这不是真的!”洛克尔哀嚎,“这不是真的。”   “嘿,”拉尔夫打断了胆小鬼的嚎啕,“你打哪个村子来的,偷马贼?”   “你还特么关心这个!?”   “一个诺德人最后的心愿,就是落叶归根,”罗尔夫笑了,“我来自溪木镇,雪漫城外的溪木镇,我会告诉刽子手,送我的尸体回家。”   “洛里斯泰德,我,我来自洛里斯泰德。”   “你们呢?”他问道,“别提那个恐怖堡啥的骗人玩意儿了,冬堡?”   没等我开口,琼恩回应道,“我不想死!”   可是有时候人生就是那么冤屈,他抿着唇,“莱雅,”他直视我的眼睛,“你,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我们好像要去见旧神了,我是个私生子,多余的人,死了也不错,但是你,你才被承认是波顿家的女儿(“哈?”拉尔夫),我想问,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们,我们可能真的也会被一起砍掉脑袋,我想跑,但是这样的情况可能没法逃走,我们可以埋在一起?”   两个旁观者,一个失魂落魄地念叨松加德和送命,一个直勾勾地看着琼恩和我,对,就是那个拉尔夫。   “快答应他,”他撺掇道,“答应他,姑娘,快!”   我脸红了。   或许,我们稍后会来到我前世《上古卷轴5》那个游戏开始时设定的场景,最终免于被处刑。   或许。   但是,这说不定,天际处刑的场景多得是,凭什么我就能遇到游戏开场的那一出?   死在一起也好,不是吗?至少有个人作伴,不至于死了还是个单身狗。   我脸好热,红的快滴出血来。   “好嘛,”我声音好小,“那,那就,告诉帝国军队,把我们埋在一起好了。”   “哈哈哈哈!”拉尔夫爆发出一阵大笑,引起了赶马的帝国士兵一阵怒视,不过他也当看不见就是了,“哈哈哈哈,偷马贼,那个洛克尔,看到了吗?哈哈哈哈,人家有伴一起去松加德,就我俩要孤零零地一个人走,哈哈哈哈。”   我轻轻吐了吐舌尖,害臊死了。   害臊死了!   琼恩脸色比我好不到哪去,他眼神游移,坐立不安,一会儿看向那个雅尔,乌佛瑞克·风暴斗篷,一会又看向远处越来越近的小镇。   最终,他坚定地抿唇,被绑紧的手抓住我了我的手。   有些温暖,薄薄的老茧摩挲在我的皮肤上。   一双深色的眸子牢牢盯着我,没有移开,这目光好灼热,我被迫低下脑袋。   可是他依然看着。   手也没有松开。   就像是,要握到我们被帝国砍掉脑袋以后一样。   好冤,被这群士兵凭空抓了,然后就要处死。   可是,又有些小窃喜。   高兴个鬼啊,要死啦!我使劲儿告诉我自己。   可是,心里依然美滋滋的。   没有卢斯·波顿。   没有恐怖堡。   撒拉的仇恨也缥缈不见,我又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既然命运已经注定,那为什么,不抓紧生命中最后的快乐呢?   马车进镇,身后是小孩和大人的交谈,镇民正在看。   我抬起头,大胆地迎向少年的目光。   作者的话:没空又写番外又写幕间,我试试二者结合如果大家看没问题的话,那后头其他不大可能在一起,或者距离太远,或者不符合人设的角色,我就拉到其他世界去嫖了。 第12章 [老滚试毒]2.看天上!(Watch the s   石质圆塔投下阴影,居民窃窃私语。   “图留斯将军,刽子手准备好了。”前面那辆马车发出声音,我转开目光,一直盯着琼恩让我有些窘迫。   “好样的,快点完事儿吧。”老成豪迈地嗓门回答。   “看哪看哪,”拉尔夫嘲笑道,“英明神武的图留斯将军,帝国军队的统帅,和梭莫成一丘之貉。”   “梭莫?”琼恩问。   “狗日的精灵,还能是什么。”拉尔夫厌恶这个词儿。   “先祖神洲的组成部分,一群…高精灵,种族主义者,反人类,你这么理解好了。”我简单解释。   “精灵?”琼恩的眉头夸张地扬起,“那是什么。”   “如果我们活着,你迟早会了解,如果我们死了,这个问题就毫无意义。”   “对,”琼恩迷茫地说,转移了注意力,“我们会死吗?”   “这儿是海尔根(圣地镇),”拉尔夫瞥了一眼我和琼恩握在一起的手,我有些想松开,但是这个雪诺捏得好紧,“我在这儿撩过妹,离溪木镇不远,   我看得出来,你们是诺德人,口音也是天际的,但是似乎对天际不是很熟,是不是家里帮帝国打仗所以很小就出去了?”   “大概,我父母从没说起过。”我给了一个托词。   解释维斯特洛是哪里,我们是北境人?   还是说我前世玩过把你囊括在内的游戏?   别逗了。   “这是个耻辱,帝国赢得了战争,却输了谈判。”他咬牙道,“我理解你的父母为何闭口不言。”   所以这场仗是打成了什么鸟样?   镇中的居民只是少部分,很快,我们就走在了塔楼和壁垒之间,一个简单的木板上干涸的褐色血迹斑驳。   我们下马车时,洛克尔想要逃跑,被给用弓箭射死了,下手的是穿着类似前世罗马甲胄的帝国士兵。   帝国将军图留斯简单的宣布了对我们的判决,不过他宣判的对象主要是乌佛瑞克·风暴斗篷。   然后,一个北境口音,嗯…应该是天际口音的士官开始点名。陌生的风暴斗篷的汉子先行上路,他来自另外一辆马车。   这汉子斥开要替他祈祷的女牧师,然后,脖子卡在木板上,刽子手斧头一挥,脑袋掉进了木板前的盆子里,鲜血落在陈年的血迹上。   “下一个。”   手拿名单点名的士官抬头看了我和琼恩一眼,我们手握在一起。   “你们是情侣,姓名和籍贯?”   琼恩在颤抖,但是挺起了胸膛,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   “我来自七大王国的北境,生父是北境守护,临冬城公爵,史塔克家族的艾德,我只是一届私生子,琼恩·雪诺(snow,雪的意思)。这位女士是恐怖堡伯爵卢斯大人的女儿,伯顿家族的莱雅拉·,把我们埋在海边就成。”   他大概是想掩盖我的胆怯,所以挺身而出,我知道我的手也在颤抖,话或许不会说得如此稳当。   而且,琼恩大概以为我们还在原来的世界,只是不知道中了什么邪,来到了另外一片没听说过的大陆。   还有,他的话语中,故意让他自己显得卑微,让我显得身份更尊崇,或许是想造成我们俩身份的对比,为我争取一线生机。   “雪男孩?”他打量了我们的衣着,“队长,他们不在名单上,他们说的那些地名我一个没听说过,或许是高岩省布莱顿人土地上的某个小地方,那里城堡林立,而且,”   他打量我和琼恩的衣着,“熊皮、鹿皮、狼皮还有貂皮,这两个人的衣着可以买下半个海尔根。”   “忘了那份名单吧,哈达瓦,一并处置。”冷冰冰的黑皮女军官说道,“死人不论出身。”   士官回头看了长官一眼,照办。   “抱歉,我会尽量打听你们家里在哪的,”大概叫哈达瓦的士官承诺,“如果找不到,我会把你们埋在天际的海边,比如独孤城的下面,尽量靠近高岩。”   琼恩上前一步站在我的前头,仿佛死在我前面会显得更勇敢似的。   我看着他的背影拦住了我的视线,我突然有种感觉,   这个少年,在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等待一个表现勇气的机会。   “我父亲说过!”琼恩盯着黑人女军官,“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倘若你做不到这点,那么或许他罪不至死,统治者若是躲在幕后,付钱给刽子手执行,很快就会忘记死亡为何物,倒行逆施!”   女军官抱起手臂,没有回避他的视线。   “死亡来临时或许有理有据,却未必总有根由。”哈达瓦又回头瞧了一眼上司,说道,“诸神安排若斯。”   “那么以诸神的名义,我要求比武审判,”琼恩举起自己被捆绑的双手,“让诸神来决定我的结局!”   “荒诞的传统,”帝国队长宣告,“他是个风暴斗篷,货真价实!”   “懦夫,你是个狱卒胜过于是个士兵!真正的战士,绝对不会拒绝决斗的邀请。”拉尔夫出声帮腔,“诺德人不会,红卫人,”他看着女队长,   “你的先祖及同胞是骄傲的战士,他们同样不会!听到了吗?就在这里的南边,沦陷于梭莫之手的落锤省在哭,艰苦奋战的红卫士兵会哭!在天际,你们的胜利毫无荣耀可言,风暴斗篷万岁!”   “风暴斗篷万岁!帝国人不如狗!”   “塔洛斯在上,松加德!”   “弓箭手!”女队长没有回应拉尔夫的视线,她下令,“图留斯将军,死囚已经失控了!”   “我先来!”琼恩大喊,“用不着弓箭,我头一个!”   突然。   天边传来一声悠吟,空气似乎震动了一下。   我下意识地抬起头。   云彩在不知觉中染上了一层浅浅的红晕,这不是正常地天象。   “啊!”塔楼上的帝国卫兵发出惊呼,他也在转头看向天空,在场的居民和士兵都是这样,数百双眼睛看着不正常的天穹。   在这之前,不过是阴天而已。   “哨兵,你看到了什么?”   “将军,在云里头!那,那,那是…”   巨大的黑影从天而降!   现在不用他说了。   每个人都看清了那东西的模样。   黑色的尖角包裹着双眼,其中的恶意似乎要满溢而出。   巨大的双翼遮蔽了阳光,盖在了所有人的头顶上。   龙,是龙。   轰!   它的爪子砸在了圆塔的顶端,淹没了上头的哨兵。   “龙!!!!!!!”   巨龙正在呼吸,我看到空气如同水流,涌入了它的鼻腔。   龙息,   要死!我立刻从背后撞倒已经呆滞的琼恩,死死贴在地上。   龙息!   “图——”龙的嘴里发出清脆的一声鸣响,然后是——   舒——!   空气似乎也被点燃,这是焰火在喷涌而出!“啊!!”惨叫声就在我耳畔,焦炭的气味涌入鼻腔,“啊!!!!”烈火大概已经点燃了我的头发,我感觉热浪席卷而来。   就像在火山里,地狱中。   跑动的脚步响起在耳畔,狂风刮过,龙翼在扑扇。   “龙!!!”   “跑!!!”有人狠狠打了我一下,“快跑!这边!”   我看到是拉尔夫,跑?   跑!   “跑,琼恩!”我翻了一个身,没再压着他,踉踉跄跄控制住因为双手被捆而失去的平衡,终于站了起来,“跑!跟上!”我顾不得回头看他,使劲儿跟着拉尔夫狂奔。   在我视线里,一切都泡在了火海之中,人在烧,木头在烧,剑和长矛在烧,连石头也在燃烧!   呼吸好困难,这是空气在被燃烧耗尽,那是特么的龙!   拉尔夫胸膛在剧烈的起伏,“过来,快来!”   我一头撞进他后头的阴影,紧接着一个人撞进了我怀里,是琼恩,这会儿还不忘吃我豆腐?   “抱歉,”私生子挣扎着起身。   轰隆隆,石块纷飞,砸落在地,光线越来越小。   就在我们身后,门口被堵住了,我们被堵死在了这里。   “你再晚一点,就被石头砸死了,雪诺。”我颓然躺在地上,放松地喘着气。   琼恩翻了个身躺在我旁边,“你看到了吗?那是龙,坦格利安的龙!”   恐怕奈恩世界的龙和坦格利安没什么关系。   “对!龙,”拉尔夫坐倒在我们附近,这里还有两个风暴斗篷,和乌弗瑞克,那个什么风盔城的雅尔,“天杀的,娃娃童话里的传说故事成真了!”   “传说,可不会烧毁村镇。”乌弗瑞克开腔,声音极为镇定。   “之前,那个将军图留斯在宣判时,说你用吼声杀死了自己的君王,可你说话这会儿可没人死。”琼恩也已心绪安定。   “吼声是另外一种力量,不是谈话。”乌佛瑞克显然不苟言笑,他的嗓音倒是富有磁性,这个人的气质让我想起了卢斯·波顿、泰温·兰尼斯特和未曾谋面只闻事迹的蓝道·塔利。   悠长的龙吟响彻天地,震耳欲聋,这可是隔着厚重的石头墙壁。   “我们必须继续走,呆在这里只能等死。”拉尔夫断定,“来,起来!别在这里等死。”   我们继续逃生。   巨大的龙头突然撞塌石墙,出现在眼前,仅仅只是蛮力,就让一个风暴斗篷囚犯死在了乱石之中。   它没有太注意我们,我们反而从他制造的空隙逃之夭夭,一路跳跃奔跑在灰烬和废墟里,途中,那个帝国军官哈达瓦在喊些什么,我没有理会。   帝国士兵从天上坠落,大概是之前被抓在了龙爪子中,地上的弓箭手和居民在我眼前被活生生烤成了炭。   “见异鬼的,这是魔法?”   琼恩看着一个戴兜帽的披甲男人手中涌现出火焰,然后丢向远处的龙影,我没有停下脚步,回头大喊:   “先活下来!”   跑动声响在我身后,我知道琼恩在跟着我。   尸体边的武器大多已经不能用,好不容易捡到废墟里的一把斧头。   “这边!”拉尔夫在远处大叫,他旁边是一座堡垒的大门,我看着龙盘旋滑翔,刮飞了墙上的几个人影。   我扑进了大门,灰尘自天花板上洒落,火炬摇曳摆动,哭喊声与龙吟依然在外面回荡。   这里是一个大厅,有两条走廊在左右。   “斧头,快解开!”我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抓住的一把武器,拉尔夫抬起自己被捆起来的手腕,我吃力地用斧沿够着他手上的麻绳,又切又磨。   真特么累。   “好了,来,解开。”他接过斧子,也不多话,利落地割断我和琼恩手上的绳索。   “今天有很多人会去松加德,姐们儿。”他打量墙壁,“你的男人很勇敢,出去以后你们可以找地方生一万个孩子,包管各个是勇士。”   别,别,别,没这能耐。   “上头,”他指点挂在墙上的盾牌,下头有两把短剑交叉,“拿上武器,我们说不定用得上。”   我把桌子搬过来,却看到琼恩垫着脚就把剑拿到了,他递给我一把,还有盾牌。   长得高了不起。   “嘘,等等,”拉尔夫弯下腰,“听,有人。”   “你们都听到命令了!”走廊上有人在喊,是那个黑人女军官,“跟上!”他们在往这边走。   我可是在野种庄园猎杀过野人劫掠队的。   从金属碰撞的声音来看…   “三个人,”我悄声说,“一个穿着铁铠,那个帝国队长,另外两个没着重甲。”   “那个红卫人,”拉尔夫确定,“怎么说,小伙儿?”   琼恩把圆盾塞到我手上,“她欠我一场决斗。”   既然是士兵,那就不是弱女子,私生子短剑在手,猫着腰,裹在斗篷皮衣里的身体已经准备好,就像是一头黑豹。   作者的话:老滚写的我好开心。 第13章 [老滚骗钱]3.这里有一只鸡   昏暗的房间,外头是龙吟人哭,我靠在进门左侧通道的边上,和琼恩一左一右。   “我小时候想过去吟游诗人学院,”拉尔夫语速极快地嘟囔,“那个哈达瓦,就是拿著名单的帝国军官,过去是我邻居,要是演得好,你们给我点掌声。”   他要干嘛?   “去死!”拉尔夫捏着嗓子,像极了被丢在门外面对巨龙的帝国士官哈达瓦,在逃亡时他试图叫住我们,却被丢在脑后。   “拉尔夫,帝国万岁!”   外头很喧嚣,掩盖了战斗该有的声音,虽然如此,他依旧拔出斧头,砸铁桌,敲墙壁上箍着火炬的铁环,发出鸣响。   这是在模仿打斗?   “啊!”拉尔夫发出叫声,往后头跌倒,仿佛是挨了不存在的哈达瓦势大力沉的一击,然后“恰好”隔着铁门栏杆瞅见奔跑过来的红卫人女军官和他的部下。   “该死!”拉尔夫气急败坏,一瘸一拐地站起来,“下次再继续,咱们战场上见,天际属于诺德人!”   装的。   “开门!快!”红卫女人大叫,“休走了逃犯,去看看哈达瓦怎么了。”   武器出鞘的声音,然后铁栅栏吱呀一声被开启,他们一把推开,迈出脚步。   就是现在!   “哈!”啪!我的盾牌砸上铁栅栏,双脚用力,肩头狠狠撞了上去!   铁门被撞向帝国兵。   他们根本来不及!   碰!   帝国队长和她的两个帝国兵猝不及防,   被又扇回来的门夹了个正着!   他们懵了这一秒,生死之别!   冷芒一闪,琼恩的短剑已经插进了一个倒霉鬼的腮帮,一脚将他踹向后头的敌人。   我突然闪开,让门大敞,拉尔夫的斧头几乎立刻劈在另一个士兵的脑壳上,他双手还架着自己已经被捅破脖颈处大动脉的队友。   “这就是你们的荣誉?”红卫人不敢置信,自己的士兵就这么快倒下了?   “来,拉尔夫让开,我和她决斗,琼恩·雪诺。”少年自报姓名时,女人手头的帝国短剑已经捅了过来。   好没规矩,如果她堂堂正正赢了,指不定我们会放了她呢。   琼恩欲闪,却没能来得及,腹部的皮夹克被她划开,他咬牙忍痛狠狠给了她一个膝撞,咚!红卫队长穿着铁甲,这一下毫无意义。   她立刻反击,迅速地利用私生子踢人时的失衡,将他绊倒在地!可琼恩反应也绝不会慢,双脚裹上她的双脚,让她向后仰倒,黑人女没有防备,急于刺击的短剑戳在了地板上,叮当作响。   “加油,”拉尔夫鼓劲儿,“塔洛斯!”   我看着他们扭打在地上,两个人都受过寝技的练习,有那么些手法,女人的头盔被丢开,琼恩抄起铁盔,狠狠砸向她的脑门。   碰!   碰!!!   碰!!!!!好狠的一击!   帝国队长晕头转向,琼恩抓住她的头发,抄起一把掉在一边的短剑割开了她的喉咙,血涌如泉。   “好!!!”拉尔夫大喊,“干得好!!!”   琼恩喘着粗气儿,依然坐在女人腰上,“妈的,这是我第一次,第一次杀人,呼,比武,决斗,诸神不要我的命,”他对已经断气的红卫人说,“所以,我自由了,你死了。”   “第一次杀人,你干掉了两个,琼恩,你多大?”拉尔夫拍了拍他的肩膀,拉他起来。   “十五岁,”琼恩告诉他,“干,我身上到处是血,她身形和你差不多,穿上这一身铠甲,莱雅。”   “不是你自己的血就好,”我没个好气,“来,我给你包扎一下。”   “扒掉他们的盔甲,我们都穿上。”拉尔夫说,“我记得往那边走是地下室,应该会有密道通向海尔根外头,大人物都怕死。”   我穿上那件带甲裙的铁胸甲,然后我们穿过地下室的厨房和地窖,用西红柿、土豆和野鸡肉煮成的乱炖填饱肚皮。   接着是囚牢,杀了一些人,放了一些人,多了一把帝国军的橡木长弓,一把帝国的钱币。   稍后是一个溶洞,遇到了一些大的吓人的蜘蛛和一头在冬眠的熊。   看来不管开辟密道的人是谁,都没有好好维护。   经过地牢时,我们发现一个死去的兜帽客身上有一本书,拉尔夫说那是法术书,但他对此不屑一顾,我装进了从刑讯室找到的包包里。   在我们杀死了几只那种寒霜蜘蛛以后,拉尔夫搜刮蛛丝中有没有战利品,大多是雪鼠,我和琼恩在歇息,他看了几眼法术书,一个符号都没懂,就换给了我。   “我还蛮喜欢这里的,”他说,“没人用看私生子的眼光看我,也没人说三道四,更不会因为野种的脏血鄙视我。”   “对,一切都是重新开始。”我笑了,“靠自己来打拼,对吗?”   我们相视一笑,然后,最尴尬的时刻来临了。   “之前,在囚车上,”琼恩想着措辞,“嗯…我觉得…”   “对,你说得对,”我顺势而为,“那是因为我们即将死去,现在,我们还活着,而且正在脱离险境,我们还年轻,琼恩,还需要互相了解。”   “不,”他捂着脸,“我不是那个意思,好吧,   好吧!   我懂你的意思了。”   丧气的长叹,他勉强翘起嘴角,“我,嗯,我会保护你的。”   好个把自己放卑微的傻孩子。   “你没懂,”我握住他的手,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在这里,我们最熟悉的人就是彼此,琼恩,或许,这是某种命中注定,命中注定,我们会长相厮守,但是,我们可以让这个过程变得温柔而理所应当。”   我设想道,“反正,我们得呆在一起,对吗?”   “所以你们分手了?”拉尔夫挤榨着寒霜蜘蛛的毒液,瞧着它一滴一滴落进从厨房顺的酒壶里,“我能追求你吗,不知底细的莱雅拉?”   “不行,”我靠上琼恩,隔着肩上的铁衣,感觉到他的背僵住了,坐姿好正,“这个世界上,我只会和他一起玩。”   私生子的胸膛莫名其妙地又鼓了起来,感受到了小虚荣?   真好玩。   出溶洞时,巨龙张开双翼,正在飞走,穿过了云海和雪峰,越来越远。   阳光和煦,辽阔的河谷之景在我们面前绽放。   “再考虑下,莱雅拉,”拉尔夫朝我挤眉弄眼,“这边下去有条路,往南走就是溪木镇,我在那儿可是有——,有个卧室的!”   这话让琼恩拦在了我们俩中间,他一脸不在意,但是我知道,他吃醋啦。   嘿嘿。   水流湍急,时而有鱼儿跳起,小狐狸傻兮兮地跑到我们前面,又撒开腿立刻逃开,这才是正常地世界。   我们在半山腰遇到了一处守护之石,拉尔夫说,触碰它们中的一个,会让你在学习某一方面的技艺时更快。   琼恩手指点上了勇士之石,然后莫名其妙地看向天空。   我按上的是盗贼之石,从来都是考虑保命为上。   当我手指碰到冰凉粗糙的石柱子时,我感觉到了苍穹中有东西在呼唤,那是一个星座。   属于盗贼的星座。   嗯?不知不觉中,我也像琼恩一样,昂着脑袋呢。   在夕阳正在落下时,我们抵达了溪木镇。   黄昏的光晕中,一只鸡正在镇子的大道上耸着脖子,寻找吃食。   “欢迎二位分手情侣来到溪木镇,走,找我老姐叙叙旧,可别碰那只鸡。”拉尔夫随手从一栋商铺门前的手推车上拿了两个卷心菜。   “今晚挤一挤,住得下。” 第14章 [老滚骗钱]4.今晚,我们…   拉尔夫小心翼翼地绕开那只无法无天逍遥自在的鸡,一个依在门前木栏的老太太大叫:“拉尔夫,拉尔夫回来啦!龙刚刚飞过,他就出现啦,穿着风暴斗篷的制服,身上还有血,带着两个帝国兵,拿走了卷心菜!”   “哦,得了吧,希尔德,老骨头还没散?”拉尔夫烦躁而熟练地应付道,   “来,路的左边儿是阿尔沃的铁匠铺,他女儿朵西今年该长高了好多,右边是溪木镇的贸易商行,帝国兄妹俩是这的老板,跟我走小路,”   我们跟着他跨过溪流上的木桥,“这家木材场属于我老姐,他们一定还在忙活。”   这个河边的伐木场不算大,一垛大木还带着枝叶,一座篷子,里面有切木头的锯子,崩得笔直,我们到的时候一个男人正在用斧头劈柴。   “胡德,歌儿朵在吗?”   “在喂牛,”胡德喘着气儿直起身子,他打量一会儿,对着我吹起口哨,“新来的?挺火辣嘛,怪不得你投诚了,拉尔夫。”   “我没有,他们俩穿着帝国甲胄,但是不是帝国兵。”拉尔夫坐在一个秃树桩上,“她待会会来打扫对么?我们等等,二位,介绍一下,这个流氓是我姐夫胡德。”   “如果不是帝国兵,最好把这一身卖了,尤其是上面还有血,”胡德抹了抹手掌,“很高兴见面,我还有活,渴了饿了就让他带你们去我家。”   北境,啊不,天际特色,看到铠甲和血迹毫不吃惊。   “不用了,”琼恩一脸的神色正是他惯有的忧虑,低落的眉毛永远雀跃不起来,“你们不怕龙吗?”   “这是个问题,胡德,龙又出现了。”   歌尔朵回来时,他们仨的话题变成了龙,琼恩凑了上去,我靠着木材堆,有点困,就打起盹来。   梦里我回到了温暖的女儿塔,正在赖床,大概是把温暖的阳光当成了棉被。   然后身下一空,卢斯王八蛋把我的床给抽走了!   我突然惊醒,确实后头一空。   我的肩膀和头悬着,我记得我该靠着什么睡着了才对。   噗!碰!哗啦!   这是木头落水的声音。   没错!我靠着木头呢。   铛!   我一个大马趴盖住了其他差点滚落下去的大木,抢救及时!   但是没人表扬我。   嘶…我靠着木材堆的身子,把他家的木材堆给推河里了,   掉河里啦!?   我一觉把人的卖钱吃饭的东西给睡进了河水里头。   不可能!   一定是他们事先堆木材的姿势不对,没错!   转过头来时,四个人八只眼睛。   好尴尬。   “抱歉?”我小小声说。   ……   “你有那么重吗?拉稳!”琼恩没好气的在激流里喊,他在给水里的圆木套绳索,以让大家伙儿把卡在礁石上的木头捞上来。   雪诺的黑卷发和胡子湿透了,他光着身子奋力在水里坚持。   “不是因为我重。”我小声抗议,委屈极了。   这里的河道礁石林立,靠着牛和人的力量,还有后头划过来的小舟,我们捞上来了大部分料子,我瘪着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怜兮兮。   我没想到嘛。   我就靠着睡,靠着睡,然后就——   “浸了水,”歌尔朵评估道,“得晒上一段时候,嗯,不知道会不会开裂,木材商还会不会买这些回去。”   我就有从海尔根搜刮的一小袋钱,付不起。   完蛋了,刚刚穿越过来就要当木材场里的小奴工啦。   “好了好了,”浅色头发的女人摆了摆手,“就这样吧,我有件事儿想拜托你们去办。”   “抱歉给你们造成的麻烦,”我认真地道,“如果力所能及,在所不辞。”   “我们需要士兵,”胡德说,“镇子外的煤矿场被强盗占了,现在又有巨龙在附近,海尔根会人心惶惶。我们给雪漫城的雅尔交税,他有义务保护这里。”   “士兵,就我俩?还是说,去找雪漫城的雅尔。”我问。   “去找巴尔古夫大人,雪漫城的雅尔,请他派一队人过来维持这里的治安。”歌尔朵道,“明天出发,”大概是因为我把人木头弄洒了,她直截了当道,“你们没有路费和吃的,这里到雪漫城要四五天,去我那儿拿就是。”   “还有武器,帝国军的甲胄和短剑用不得,得重新武装。”拉尔夫提示道,“两个人远行,肯定会遇到事情,去找铁匠。”   “你呢?”我问。   “我得去找风暴斗篷报到,天杀的,这路可远。”   我们到了铁匠阿尔沃的地方,他瞅了我们一眼,“不收帝国武器和铠甲,不管是逃兵还是偷卖。”   “那我们借用一下地方,熔了行不?”   “你们是和拉尔夫一起的?”他瞧了我的脸一眼,继续埋头敲打,“可以,也有现成的铠甲和武器,如果是农夫,这里还有农具卖,打谷子的连枷,耙子,草叉。”   琼恩再次让我刮目相看,他撸起袖子,“小时候,那个养子席恩骗我,说野种只能打铁,所以我和密肯学了很多。”   密肯是临冬城里的铁匠。   他把我的铁甲给改造一番,变成了极为常见的胸甲。   我换上了铁质长剑、斧头和盾牌,还有三把小一号的投斧,这铁匠不会制弩。   琼恩背着长弓和箭,弄了一把双手剑,“诸神给了人两只手,你却全用来使武器?勇敢。”阿尔沃赞赏。   入夜,我们到歌尔朵家休息,我问过镇子里沉睡巨人客栈的价格,太贵。   “你们俩睡大床,胡德和阿尔夫一起,我一个人睡。”歌尔朵说,“好好休息,明天就要出发了。”   “那啥,我们俩…”   “你们不是一对?”她问。   “不,不是。”   “好吧,我会打呼,磨牙,忍着点。”   “你会吗?”我低声问,“睡觉时打呼磨牙啥的。”   “不,”琼恩摇头,“我有时会和婚生子一块儿休息,他们没抱怨过。”   “没事,”我拍着琼恩的肩膀,大声说,“和他睡就和他睡吧,当抱着小狗就是了。”   “你才是小狗。”   “说你是你就是。”   “我的衣服还没干哟,都是为你捞木头。”   “好好好,湿透的小狼狗。”我打圆场。   “莱雅拉!”   ……   月光从窗外透入,忙了一天,我挨着琼恩,我们都好困,很快就睡过去了。   然后半夜我又醒了。   “呼——呼噜,呼噜。”这个呼噜声。   如果事先不知道是歌尔朵的话。   我会以为是在打雷。   唉,我蹭了蹭被子温暖的胸膛,在人家家里,就不要——   等等,被子的胸膛。   我抬头。   我睡在琼恩怀里!   我想挪开,嗯,这个太窘了一点,我们都只穿着薄薄的亚麻衣(我穿着裹胸),我感觉他两腿间有个软东西,在变硬。   啧,这个男人好糟糕。   我尝试挪开自己,悄悄咪咪,别惊醒他。   可是有个问题。   他压着我早已铺开飞散的头发。   在多年以后,琼恩的崽子问起他一个问题:“爸,你和老妈在床上说的第一句话是啥?   琼恩嘴角微翘,”我还正好记得,娃儿,我记得,这句话每个夜晚她都会和我说,有时候会说上几遍,偶尔会很激动。”   琼恩眼前几乎浮现出莱雅气鼓鼓的模样,“这句话就是:你压着我头发了。“ 第15章 [老滚骗钱]5.寒落山峰   年代实在太久远了,漆黑的铁盔,没有半点水分的胸膛,几乎可以数出它身上的一束一束肌肉脉络。   嘴唇已经在过去的岁月里消磨殆尽,上下颚相互碰撞,细密的牙齿咔咔作响。   铛!   “这鬼玩意儿到底是什么!?”我盾牌挡住了势大力沉的一击,手臂发麻,身后的琼恩惊骇莫名。   “尸鬼!”我告诉他,“你没听过老奶妈的故事吗!?”   我们身处墓道之中,一具一具尸体复苏起身,僵硬的干肉咯吱声起。   亡者已然醒来!   死定了。   啊,来到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一件最值得欣慰的事,我想。   有个异性陪着,而不是死而无汉。   你打老滚五那会儿有这么个智能随从吗?没有,你看,我莱雅拉就有!   还能当抱枕使。   至于——   我们为啥会在一个墓里头,   为什么我们会遭遇一群尸鬼?   还得说回这天早上。   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头发要么柔顺地跟公主似的,要么就和今儿个一样,蓬松缭乱。   “我磨牙么?”我蹲在河边洗脸,问那个特规矩的床伴,“有没有吵醒你。”   “动来动去,磨牙倒是没有。”说完琼恩猛地扎进水里,他光着屁股躲在石头后面洗澡,“呼…还挺软的,我本来想抱得更紧一点。”   “你没这胆子,”我抢白,“你就敢给我当个床单。”   这头发怎么办?   长发最让人心烦的一件事是洗头,还好在溪木镇这个地方不用打扫浴室里差点堵下水道的落发团。我就这样顶着湿润的发丝去溪木镇的贸易商行买东西了,风一吹,脑袋有些胀痛,让我不得不用歌尔朵给的破旧狼皮斗篷把自己围了个严实。   “欢迎,请任意挑选,”我还在推门,就听到一个热情的男音,这大概是店主,我瞧见一男一女分别靠在柜台的两边,他还伸着脖子张望了一下,“你背上的是武器?”   “是啊,有什么——”   “我们有个小事儿,小麻烦,如果您答应去搞定,这场给您八折,如果您搞定了,另有酬谢。”他说,“忘了介绍,我是路坎,这是我妹妹凯米拉。”   “幸会。”微笑的女人说,她的皮肤色泽略深,大概是喜欢在户外呆着。   “啊,对,我们是这儿唯一的一家赛洛迪尔人,如你所见。”她大概是以为我在奇怪他们和北方人略有区别的五官和个头。   “幸会,莱雅拉·波顿,具体是什么麻烦?”   “这年头有姓氏的诺德人越来越多了,嗯?”路坎介绍:“是一把黄金龙爪,那是个很有意思的藏品,我曾经检查过,   那东西确实是货真价实的黄金,可是却比我手头的金币更坚硬,按理来说,黄金很软,金币里有不少其他金属的成分,不比黄金更软,可是,在那个爪子那儿却不是这样,可见这个黄金龙爪挺奇特,我还挺喜欢。”   再或者,我猜测,路坎是想待价而沽,等人重金买下?   这不关我的事,“是这样,歌尔朵要我们去雪漫城报信,龙那回事儿,恐怕——”   “巧了,偷了我黄金龙爪的人就在途中,”路坎嬉笑,“这是诸神要让你接这单活儿哪,莱雅拉。”   稍后五官姣好的凯米拉指点给我看方位。   雪山上。   去雪漫城还要翻山吗?   我想想,好像有路,不过绕一点去这座在溪木镇前的雪山,也不是太困难。   “好,我尽力,给我来点药水,还有法术书我看一下。”   结果让人丧气,和之前碰到的魔法书一样,看不懂。   谢绝了一个热心猎人的帮助,这位法恩达尔自称木精灵,他的模样实在太过古怪,对这样的异族,我不敢信任。   我和琼恩出发在了路上。   山岭往往从远处时看起来不算难以攀登,可是等真正踏足,却会让人发觉大自然的伟岸。   更别提寒落山的山顶终年积雪。   我很怀疑,真的有强盗会来这里驻足吗?   越往山上走,风雪就越发逼人,我和琼恩入夜时挤在一起,就像是两只可怜的小鹌鹑,奇怪的是,当我们拥抱彼此以后,反而有种暖烘烘的感觉,甚至想要脱衣服。   “你手真冷,”他哆嗦着抱怨,“我们生火吗?”   “会被看到。”我使劲搓他的脸,这样他的厚脸皮就会让我热乎不少。   “我猜,”他望了一眼山顶的方向,“看得到但是听不到,不管我们俩做什么。”   “这里不行,我非得感冒不可。”我一口回绝。   然而好像不是真心拒绝来着。   这让这趟旅程变得奇怪了。   这趟旅程确实变得奇怪了。   巨大的石头柱子,还有一层层阶梯,整个山顶其实是人雕琢出来的遗迹。   我和他借助石头和山崖的阴影前进,小心翼翼,就像是回到了那年在长湖狩猎。   可惜缺一个面具,否则,我就是橡木脸了。   “他们真的是一帮贼么?”琼恩怀疑地问,“贼怎么会来这种地方,盗墓贼?”   我很老实,“我不知道,好像有个人,在那走来走去。”   “是两个,”琼恩绷上弓弦,“我先解决一个,然后,我跑?”   “不用,我可以悄悄摸到背后,”我决定,“雪很大,他看不到我,我们一人一个。”   我没想过要去打招呼,因为我和琼恩都看到了武器的寒光。   我躲在石头墙后,上头的积雪沾上了斗篷,不过,斗篷早已快被雪染成白色,不多这么一点。   咻!琼恩箭动。   我知道,他太对自己有自信了,或者说是企图在我面前表现自己。   这么大的风,谁说得准箭枝飘去了哪?   我看到飘摇的箭羽很快消失在空中,不知去向。   不过,这至少这引起了对方的注意,琼恩随机应变,开始慌张后退,吆喝声起,那两个人在驱赶他。   利斧在手,我活动了下脚踝,等着人影出现在地面上。   对付几个小贼并不难。   如果我聪明的话,我该在之前就立刻逃走,可是,我和琼恩确实缺钱,所以,我们就落到了现在这步田地。   追到了偷黄金龙爪的小贼,甚至拿到了那宝贝,可是——   我们被一群活尸包围了。   当我们追上那个窃贼时,正看到他被一直古老的长剑刺穿,一双空洞的眼眶正从枯瘦的脸上盯向我。   然后就是现在这一幕,活尸正在苏醒。   怎么办!?   我看向琼恩。   他也没办法。   “可惜,我夜里梦到我们有好些孩子,我还告诉他们说,你最爱的说的话是你压到我头发了。”雪诺阐述心迹,架住无情的劈砍。 第16章 [HP试毒]5.日常   这篇看起来可能有点没头没尾?是我找到的以前写的一篇残篇写的,就不收费了。   时间大概是在HP世界主线结束之后,第三代人了。   很多名字都是根据长辈取的,应该会给大家一种既视感。   正传?正在赶正在赶!   ——————————————————————————————————   六个人?莱雅拉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不过她倒是知道了为什么奥尔登会和教授们在一起。第二天的《预言家日报》刊登了一篇关于邓布利多的小故事,他和埃菲亚斯·多吉早年的生活,是多吉口述,肯塔伦教授整理,奥尔登·莱斯特兰奇和一些高年级学生列名。   到十月底的时候,初雪飘落,银装素裹,今年的雪来得有些早,让纳威·隆巴顿手忙脚乱,好几天都呆在温室里,还拉上了魔咒课的肖恩·福吉教授,让同学们无法对福吉上课时浓重的黑眼圈视而不见。   莱雅拉的魔咒基础理论学得很不错,福吉建议她去图书馆找找进阶的书籍,其实《魔法理论》这本书要吃透不容易,她估计要一年才能抛开。《标准咒语》则完完全全是三年级的水准,不过还需要练习。福吉教授借了她一本美国伊法魔尼魔法学校的教材《查威克的魔力》作为借鉴。   在巫师世界,强大的巫师都是建立在熟练和博闻基础上的。   他们的飞行课改在室内举行,莱雅拉之前飞的还可以,她总感觉秋·张教授死死盯着赫敏·波特,时不时就训斥一下,不过张教授本身也不是个刻薄的性子,顶多如此了。   “她丈夫一定很糟糕,说不定她这样是被自家老公脚气熏的。”赫敏超级尖酸。   佐伊·斯卡曼德没有因为两个人的约定而有什么特殊的改变,莱雅拉尝试问她可不可以带上赫敏,她无可无不可,所以万圣节的赴约就成三个人的了。   希瑞斯·克劳奇很爱和博克及沙菲克呆在一起,他成了非正式的博金博克经销商,为撒拉萨斯·博克销售黑魔法物品,大概是缺钱。不过莱雅拉和这两位斯莱特林的关系还要更密切。   斯莱特林四人组照旧,没听她们说奥尔登·莱斯特兰奇要对付莱雅拉的消息,大概是杜德琳这个姑娘确实很需要费力气。   格兰芬多们在这早冬里热气腾腾,莱雅拉从韦斯莱堂兄弟那儿知道了好几条密道,虽然她本身对去霍格莫德不感兴趣,也更喜欢走走廊而不是抄近道。   其他的科目的课程已经进入某种日常状态,同学们接受了莱雅拉成绩的突出,她在魔法史课上亲自扮演了妖精急切的艾弗里克,茵妮丝·肯塔伦教授给了她一个O,并逗趣地建议她去古灵阁工作。   众所周知,她只是照着前世游戏里某个叫艾泽拉斯地方的某种贪钱种族演绎罢了。   “或者变成妖精的样子,你混进去半点问题都没有。”   “或者勒死一个,然后变成他的模样混进去。”赫敏闷闷不乐地建议,她以恶人埃默里克为视角写了一篇自述,被教授评论是“印度耍蛇者”埃默里克。   “那会引起第二次妖精叛乱,波特小姐”肯塔伦笑眯眯地道,“他们本来就不信任人类。”   课后,“那敢情好,如果妖精威胁魔法界的生死存亡,要干掉所有穷人,我就可以在学校城堡门口和一个叫伏妖魔、伏精魔或者随便什么魔决斗,把魔杖插他鼻眼儿里戳死他,然后成为战争英雄。”赫敏课后遐想。   变形课程没有半点问题,莱雅拉已经预定了E或O,要得E的话一定是她被谁给灌了遗忘药水。转换咒的进度成功到了四年级的跨物种变换,显现咒语学的也还行,掌握了,还需要熟练,不过隐形类的还很吃力,毕竟这属于六年级的人体变形部分学的东西了,货真价实的NEWT级别。   莱雅拉尝试过用幻身咒,赫敏说她很像是一个变色龙什么的。   “你可以买一件隐形兽皮毛编织成的隐形衣,虽然几年以后那玩意儿会更像是床单,不过早几年还是能用的。”佐伊评价。   倒是赫敏已经开始尝试人体变形了,有天赋,还胆子大,莱雅拉相信或许只要到五年级这个OWLs年,她就能掌握阿尼马格斯。   说到遗忘药水,魔药课终于结束了冗长的材料属性学习,开始在十月中旬进入学习配置药水的阶段,疥疮治疗药水和遗忘药水,莱雅拉完成的中规中矩,一共给斯莱特林拿了20分。   不过她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或者说缺少灵性?魔药课的齐博伦教授已经开始个别辅导赫敏、克劳奇和辛西娅向高端走了,却要求她找出现有配方的缺点,或者找到更好的配置方式。   “要想当波特家的朋友,你必须有一个好的魔药成绩,他们家就是干这个的。”   神逻辑。   真学霸和学工的区别一望便知,她莱雅拉就和一个知识劳工似的,每天兢兢业业早起晚睡,也入不了一些老师的法眼。   “你可够了,莱雅拉,”辛西娅蹙眉,“我草药、魔法史和变形术学得一塌糊涂,跟你比起来就像地精的私生女似的。”   “你不是去见过你叔叔吗,我是说加布莱思教授?”   “对,可是他是给我捎东西来的,他是和每个学生都聊过,拜托。”   最后,黑魔法防御术,在亮堂平和的课堂里莱雅拉的守护神凝固了不少,当然距离唤出会跑会跳会传话的守护神还有欠一些火候,其他的学生多少也都会了一些。   莱雅拉的作业给斯莱特林加了10分,格林格拉斯要求她提前学二年级要学的简单格斗咒语,包括常用的恶咒毒咒还有其他无伤的决斗魔咒,比如除你武器。   “期限是圣诞节,莱雅拉。”草。   哦,不说脏话。   真是一帮善解人意,可亲可敬的恩师哪,连纳威也要求她去温室帮着转移植物,二年级的植物,包括曼德拉草。   作为好学生,作为可造之才,在这个学院成见不明显,政见影响不大,没有黑魔头的阴云,教师一心教学连威森加摩都不想去的年代,莱雅拉品尝到了些许苦痛。   教授们不只会因为你一时的出色而表扬,他们会提高对你的要求,让你成为他们的骄傲除非你是赫敏·格兰杰那样自己逼着自己学成神的传奇,学生时代的西弗勒斯·斯内普那样不好说话甚至可能会被训出心理疾病的怪才,本身就要和伏地魔单挑的救世主,或者只要求全O一心钻营的尖子生。   她感受到了一种期望。   一个麻瓜巫师,或者说又一个麻瓜巫师,在国际巫师联合会会长,前英国魔法部部长赫敏·韦斯莱-格兰杰之后的又一名旗帜?啊对,还有被麦格教导过的,只要再有一位老赫敏那样的麻瓜巫师,那么血统之争就彻底告吹了。   希望只是莱雅拉的猜测,她承受不来这种包袱,既不可能,也太可怕。   希望这只是一种奇怪的幻觉。   “如果你累的话可以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教授们也不会强求的,这本来就超过了一年级学生该有的水平。”佐伊看起来很担忧,“我看得出来,莱雅拉,你不是一个热爱知识的人,你和我一样平平常常,没有热爱,这会变成一种煎熬。”   “对,”莱雅拉从《疗伤手册》中抬起头,她可不想自己在能用魔杖的时候应付不来受伤的情况,现在,虽然莱雅拉心里有抱怨,不过精神不错,语气也蛮愉快,“你说的有道理,佐伊,但是,我所学的每一句话,都是为我未来的生还增加砝码。”   “什么意思,你要去单人屠龙?”   “不,”该怎么解释?她其实七十岁了?她这是满足死灵师对力量的贪婪?“我只是想安泰地过一段不会被威胁的日子。”   这话让十一岁的姑娘摸不着头脑。   “那…你可以躲起来,或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会关系,我生活在麻瓜的世界,巫师的世界,我不可能抛弃一切,一个人躲起来隐居,那不叫安泰,太平,或者什么别的什么形容词,你明白。”   她不是很明白。   好吧。   莱雅拉不会舍弃正常人该有的交际和交往,也不会拒绝如魁地奇这样的集体狂欢,但是她是享受这其中的平凡安稳,而不是沉溺其中。而为了捍卫这种生活,这种享受的自由,她需要愚蠢地、矢志不渝地渴求力量。   到万圣节的这天,学校放一天的假,晚上有化妆及假面舞会,这并非是近年来的新活动,而是霍格沃兹的老传统,几百年的那种。   不过话说回来,上千年历史的霍格沃兹有无数尘封的老传统,指不定哪天就一拍脑袋复活一下,像是三强争霸赛那样。   然而,这和莱雅拉没关系,化妆舞会到四年级以后才能参加,她那个子跳女步不适合。   万圣节一早,莱雅拉早饭后来到猫头鹰塔,有好几封信要寄,给麦格的,给家里三口的三封,给莉莉的。因为麦格的猫头鹰没来,所以她得用自己的红角鸮。   “奥杜因!”奥杜因是一只超级胖的红角鸮,它在睡觉呢,这只鸟儿撑起眼皮来看了一眼,不满地抖着羽毛,伸出脚。   “麦格,爸爸妈妈,多米尼克,不对,直接送到我家里,别去佩尼兰小学,还有莉莉,记得让他们回信。”莱雅拉絮叨着,掏出一袋饼干,“你不吃什么味,榴莲?”   奥杜因高傲而敏捷地倾出胖胖的脑袋,啄走了一块普通的香草味,然后懒洋洋坠进寒风,借着空气流动滑翔升空。   “你的宠物?”   “对,奥杜因,(不可爱的)红角鸮。”莱雅拉裹紧了围巾,回复身后的佐伊·斯卡曼德,真是凑巧。   莱雅拉很尊重雪天,所以围着斯莱特林围巾,把麦格送的红色羊毛衫等等御寒衣物全装备上了,那件羊毛衫红的耀眼,她出公休室的时候被挂毯上画的人物一阵吐槽。   “走错院了,狂躁症病房在格兰芬多塔!”   回到当前。   “我在给麦格、莉莉和我家里寄信,之前答应好的,每周去信说一下自己的情况,主要是学习(这是重点),生活,还有朋友。”   佐伊的脸冻得有些红,虽然这么说或许不合适,不过配上她继承自卢娜的白金头发和大概是出于父系的清澈蓝瞳,真是可爱极了,“那挺好的,我也要给家里寄信,他们问我禁林的状况,斯卡曼德全是神奇生物保护者,”她浅浅一笑,“还有傲罗,偶尔,你有提到我吗?”   “有,我们去禁林边吧,”这天气?好吧,“我说,我现在规矩极了,因为有你随时盯着我。”   “不,”佐伊不同意地说道,“我可不是道德楷模,我只是…好吧,开学那天我也有些害怕,在火车上,你们当时有四个人,而我当时还没认识朋友,所以我说话凶了一点,怕你们揍我。”   莱雅拉一边看着地面走进城堡的走廊,一边回复,“小心,这地有点儿滑,人来人往的,把雪带进来化了,”她伸出手拉了佐伊一把,她鞋子不合适,抓地不稳,得回去换。   于是莱雅拉建议了“你得回去换下鞋,去禁林的路况可不见得更好,”她回头看了佐伊一眼,“至于打你?不可能,我看得出,你是好心,我不会打可以成为朋友的人。”   当时不够熟悉,本来莱雅拉也会觉得她可能是为了出名才站出来,不过比起指责莱雅拉来说,她在火车上时帮忙更多一些,也不嫌脏乱,所以应该是热心,而不是找机会出风头。   “通常也管得住自己的嘴,不会只顾着心情畅快就乱说话。”她补充道。   “嗯唔…”佐伊小心地走到干燥的地方,才恢复了正常的足步,“真像是个成年人,”她评价。   不知道是真这么觉得,还是认为说孩子像大人是一种褒扬?   赫奇帕奇的公共休息室也在地下室,佐伊挠了挠旁边画像上的梨子,逗笑了这个水果,然后让莱雅拉在厨房里吃点什么,等她一会儿,莱雅拉没有浪费这点时间,她认识了里面的几个家养小精灵,并确定自己需要的时候可以呼唤他们。   “我第一次见,家养小精灵。”佐伊找到了她,她塞给她热乎乎的巧克力奶。   “好多,对吗?以前家里也想买,因为纽特和蒂娜腿脚不便,他们甚至计划请一位完全自由的。”这话也就敢出了厨房才说,家养小精灵会因为被给自由而生气。   “完全自由的?”   “对,大概是邓布利多的朋友,一只叫多比的小精灵,可是后来好像没了,那得是四十多年前的事儿,我曾祖父也只会接受这样的家养小精灵了,他观念摆在那。”   从地下室到禁林的路上确实不好走,还好在礼堂等她们的赫敏·波特穿对了鞋子,要不然得跑上八楼的格兰芬多塔,外头雪在下,也在化,又是结冰,又是泥巴。   “快到了,”莱雅拉的脸躲在斗篷兜帽、针线帽和围巾里头,“我们究竟是来干嘛的?”   “我约了马人,她们答应带我见识一下独角兽,不过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赫奇帕奇们胆子不大,其他学院的我就认识你们。”佐伊说道。   “早说,卢西恩他们我都认识,不过进禁林?”莱雅拉回望一眼城堡,有人看到了怎么办?   “我有海格的批条,还是他帮我联系的马人呢,之前我爸妈帮了他大忙。”   “罗尔夫和卢娜?”赫敏插口道,“他们结婚好晚。”   “以波特的标准而言?对,据说妈妈之所以会和隆巴顿教授分手就是因为这个,不过其实隆巴顿教授结婚也不早了。”   当到禁林边上的时候,一匹白发苍苍的马人正在等待,饶是在冰雪之中,她依然露出了健壮的人类部分,肌肉明显。 第17章 序章 波顿的森林   当我恢复意识时,我的头已经快裂开了。   有一千只野猪在我脑袋里横冲直撞,践踏花园。紧接而来的麻木和刺痛几乎让我喊出声来,我感觉我的脑袋是被长矛给扎穿了,或许就陈列在恐怖堡的城门之上。   痛!好痛!   尤其是后脑勺上方的部位,痛得格外强烈,上面有些温热黏糊,如此粘稠,正在滴落。   血,那是血!是我的血,我受了伤。   我感觉到身下是一片冰冷的大地,我慢慢思考,我意识到,这么说来,我现在是正面朝上,一动不动。   我能感觉到手边的枯叶与泥土,耳闻鸟鸣虫吟,毋庸置疑,我是在野外。   我想的没错,这是土壤的味道,同时我隐约嗅到了血腥,啊,一股难言的臭味,可能是放了好几个月的猪肉,或者是从不清理的污水池,让人直欲捂鼻。   发生了什么事,我在哪里?   回忆的片段闪过,最近的那些画面直让我惊恐万分。我躺着不敢动,也确实没有动弹的力气,千万别发出动静,我战战兢兢,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别发出动静!   我不记得大概的时间,不过,或许就是几分钟前,我在林中玩耍,他叫住了我,我胆战着靠近他,他的微笑丑陋险恶,眼神中是得逞的喜悦。我正要离开,我害怕极了,然后,我被人从背后袭击了,脑袋上给人来了一下,又狠又重的一下。   不远处传来挖土的声音,我微微眯着双眼,放松四肢,我的喘息声依旧如此平静,胸膛起伏不大,几不可察。   我知道,如果我被发现还没死,那么我这条命,很可能会立刻被他们了结,所以,我必须保持安静。   我听到有两个人正在对话,恐怕就是害了我的两个人,我辨认出,那是两个男孩,一个还没开始变声,是个男童,另外一个是变声期难听的嗓音,就像是杂毛鹅一样。   我认识这两个人,我认识,这是两个让我害怕的人,一对怪胎。   “臭佬,臭佬,动作加快,太阳已经在西边儿了。”   急切不满的嗓音,我认识,应该是来自拉姆斯·雪诺,附近一个磨坊主家的男孩。   人们说他是卢斯·波顿大人的儿子,私生子,不被承认的脏种。我见过他几次,有些胖,头发从来不梳理,嘴唇像是两条大香肠。   那么毫无疑问,另外一个男孩是臭佬,让人恶心的少年人,与拉姆斯·雪诺形影不离。   臭佬曾经是恐怖堡里那位卢斯·波顿大人的下人,但是现在是拉姆斯·雪诺的仆从,大家都说,这样看来,拉姆斯·雪诺的私生子身份是肯定的。   没人说得清臭佬是被从哪儿捡来的。他常年戴着花儿,有时候能嗅到他身上的香水味,可是这些都毫无意义,因为他恶臭扑鼻,就像是一个会走动的猪圈,根本遮盖不住那股子臭气。   我记得有大人告诉我别靠近他们,我确实离得远远的。   我记得我没招惹过他们。   我甚至没有嘲笑过臭佬。   他们为什么这么对我?   我好紧张,他们随时可能发现我还活着,然后彻底结束我的小命,我只是一个小女孩,我打不过他们。   我手在我的身体两侧,十指在摸索着手边,幅度不敢太大,我的右手在落叶下摸到了一个尖锐的东西,我摸着这个物体的形状,是一根掉落的小树枝,应该可以刺进人体。   “马上,主人,臭佬臭佬一会儿就好。”臭佬回应,听起来他心情愉悦极了。   “臭佬臭佬,给我快点儿!这是最后一个,做完就休息,回去给你加一片烟肉。”   拉姆斯·雪诺的音调有些高,有什么东西坠落在地,我听到了鸣响,刚才臭佬正在挖土,他们一定是想要毁尸灭迹,现在,大概是他丢下了铲子或者其他的什么工具。   他过来了,我能听到树枝枯叶被踩压发出的响声。   臭味越来越浓烈,是猪粪的味道,还有刺鼻的霉味和——   我屏住呼吸,放松肌肉,摸着树枝的手不敢乱动。   脚步声越来越近。   “我坐这都长蘑菇了,我应该养狗,狗比你麻利得多!”拉姆斯·雪诺喊道。   “臭佬比狗忠诚,主人,”臭佬的声音殷勤无比,“就一会儿,一小会儿。”   “如果你别碰尸体,说不定你就没那么臭了。”   我听到拉姆斯阴沉地抱怨,我的皮肤是如此冰凉,而面前这个人的手温热而恶心,他拨开服饰的动作粗暴快速,十分老练。   “这是顶有趣,顶享受的事儿,您该试试。”   “臭佬臭佬,你真恶心,我宁愿去上异鬼。”很明显,拉姆斯兴致缺缺。   一定不是第一次了,臭佬是个惯犯,他肯定不是第一次,他们以为我死了,可是既然认为我死了为什么——,是来检查我是否还活着?   我害怕极了,我感觉到五脏六腑在急剧紧缩,心脏也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攒住,他压住了我,是舌头,哦口水到处都是。   我想蜷缩起来呕吐,我感觉自己已经无法忍受。   他的肩膀越过了我,我知道,就是这时候。   “热的?”他的口水滴落。   我受不了了!   就是这时候!   我告诉自己,臭佬没有顾忌,没有预料,他毫无防备。   是活着,还是毙命,就在这一瞬间!   行动!   我咬紧牙齿,睁开双眼,左手抓住臭佬的头发掼朝土地,将右手摸到的树枝狠狠插向他脖颈的位置!   咄!   手上的感觉告诉我,我戳进了一片柔软的肌肤。   继续!   我没有松手,而是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将树枝戳进他脖颈里,他正在回手,我紧紧抱着他的脑袋,忽视掉我小小的脸上那狰狞的表情的话,我和他就像是恋人一样。   手中的树枝扭动拉扯,他的力气好大,一巴掌按在我的脸上,他想把自己翻离我的身子。   我抓住他的袖子,右手上沾满血浆的树枝又扎了一记,扎入他的下颚。   臭佬倒在一边,他脚蹬动的力气好大,踹得我一疼,他想要捂住流血的脖子,却徒劳无力,鲜血染上了他脏污的衬衫和棕色皮背心,他翻转,他挣扎,他嘴巴微微张着。   真恶心!   我大口喘息,避开这景象,空气中满是他的臭气,他还没死透就已经腐烂了。   我太瘦太小,已经耗尽了力气,我腿蜷了起来,双手捂住,我能感受到,自己已经失禁过。   这是小事,我告诉自己,先活下来,活下来再去想什么羞耻!   臭佬瞪着我,眼睛瞪得大大的,他动作越来越缓慢,他全身的肌肉松弛下来,发出轻鸣。   我按捺下自己的喘息,逼着自己平静下来。   然后我看着远处,寻找另外一个人的踪迹。   我看到了那个拉姆斯·雪诺,正背对着我和臭佬的尸体,拉姆斯靠着一颗粗壮的槐树,望着林外依稀可见的土路。   他不屑于自己来毁尸灭迹,正在把风。   我还看到了一个不浅的土坑,旁边是一支木铲子,没有金属的反光,布满湿泥,我观察到了一些脚印,还有挣扎的痕迹,这些都是臭佬制造出来的。   而他死了,死透了,我杀了他。   他罪有应得!   我一点一点穿好,然后四肢着地,慢慢爬向专心观望的拉姆斯,拉姆斯不高,力气恐怕也不够大。   没有臭佬为虎作伥,这个拉姆斯什么都不是!   我膝盖和手肘挪动地那么轻微,几乎没有发出半点响声。   我捡起木铲,继续挪向他,不要惊动他,千万别惊动他!我再次屏住呼吸,我看到槐树边有一颗不小的石头,上面有血,大概就是砸了我的那一个。   靠近了!   我借着大树的影子遮掩,不让自己的影子被他看到。我挪到树背后,借用大树粗壮的主干隐藏。   “臭佬臭佬,怎么这么久,你不是喜欢喊出来的吗?”   我能听出,他大概正在转头,我扑向石头,木铲落在我身边,他看到了我,瞳孔惊讶地放大,而我双手拿起的石头越过他想要遮挡的手,砸上了他的天灵盖。   砰!   他发出一声痛哼。   再一下!   砰!   他活脱脱像个醉汉,立足不稳地跌倒在地,趴在了地上,他挪动着,想要起来。   继续!   我全身用力!   砰!   后脑勺挨了一击,拉姆斯·雪诺不再动弹,我喘着粗气,看了一眼林外的土路,森林如此静谧,只有鸟鸣声响。   砰!我继续狠狠砸上去,然后把石头丢在一边,回身去拿那把木铲子,我看到臭佬没动。   死透了。   我回到了拉姆斯身边,把他身子转过来,他眼睛闭着,他的身子沉重而放松,我用木铲一下一下地剁他的脖子,直到剁得血肉模糊,血浆溅到我身上,我要把他剁成肉泥!   我感觉到坚硬,那是他的骨头,脖子里的骨头。   他们死了。   只剩下我还活着。   我还活着。   我剧烈地喘息,恐惧袭心,我的眼泪在汇聚。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   人渣,人渣!   我咽了一口唾沫,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滴落,滑过我的脸,我抽噎着,把带着补丁的裤子提好,系好亚麻布的裤带,我身上全是泥巴,脸上也是,还有血迹,地上还有两具尸体。   忍不住了,实在忍不住了。   “哇!!!”我放声大哭,嚎啕声惊起了飞鸟,我瘫在地上,抱住自己的腿,把自己蜷成一小团,脑袋埋在了最里面。   为什么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抱紧双腿,将额头靠紧膝盖,我眼前浮现的是臭佬那个让人胆颤而恶心的躯壳。   不。   不!   “啊!!!”我发出一声闷吼,哭着躺倒在地,手脚紧紧曲着,就像是一颗被人抓进手心的花苞,丑陋得不成形状。   他没真正的碰到,我劝自己,没有,臭佬没有碰到,他还没来得及,现在他死了,死透了,那个散发出恶臭的,活该被刀剑剐肉的人渣败类已经死了!   臭佬死了,拉姆斯死了!   异鬼抓走他,他下了七层地狱!新旧诸神已经撕掉了他们!我杀掉了他们,他们死了!   我抽泣了好半天。四肢张开地躺在林间,望着天空,太阳快落山了,昏黄的阳光无力而平静。   好凉,这里好凉。   我要回家。   我连滚带爬地站立起来,我站稳了,但是双腿发软,只有小步小步地挪上道路。   我满身的泥巴,还有血,头上的伤已经结痂,身上到处都在隐隐作痛。   我要回家,我怀着这个念头,只有这个念头,否则我会陷入那两个人渣给我带来的梦魇中。   天色已晚,我一直沿着路前行,我知道家就在前面,晚霞生辉,残阳在我的背后,影子好长。   我没法想任何事,我要回家,我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夜幕降临,我更害怕了,还好我看到了隐约的红光,那是火山口,我看到远处围绕着火山口的灯火,其中的一处,就是我的家。   人群,打着补丁的裤子,粗放的大笑。   是男人。   我立刻走在影子里,不敢让任何人看到,尤其是那些长胡子的男人,我看到老头残缺的牙齿,我看到汉子抖动的胡须。   男人。   我害怕得流泪。   我感到我在颤抖,我走在僻静处,有人在叫唤,我不敢理会,把头缩在自己的衣服里,走进了我和妈妈的那栋两层木屋。   没有灯火,但是我记得这里是什么样子。   我的样子脏死了,糟糕而邋遢,但是我把这件事丢在脑后,我趴上了床,蹬掉粗糙的靴子,用毛皮破被把满身泥渍的自己紧紧裹起来。   隔壁就是酒馆,如此喧闹,好像和我处在两个世界。   我战栗着,将如山一般压在心头的耻辱景象搬去一边,我敲自己的脑袋,让自己不去想那些声音,那些气味,那两个人,与那件事有关的一切,我开始思索更重要的事情。   思索更重要的事,求求你,不要再在我脑海里出现了!   我咬着嘴唇把头埋进被窝,发出呜呜的声音。   我要思考更重要的事情。   思考,思考。   我脱离了险境,我在哭,但是我要专注我目前的情境。   

“波顿的森林“   作者的话:出现《冰与火之歌》原着人物:拉姆斯·雪诺(拉姆斯·波顿),臭佬QWQ新人发书 第1章 家   我叫李曼,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我喜欢追剧,喜欢小说,喜欢芝士,不大爱吃蔬菜,我还喜欢养猫,因为男朋友的关系,除了跑步和瑜伽之外,我最主要的运动是自由搏击和全甲格斗。   其实我不是很懂这有啥乐趣,穿着铁皮打架,还有空手打架,就和小孩子似的。   所以很当然地,和我家的大猪蹄子相比,我水平很基础,这种激烈的对抗我根本喜欢不上。   我也陪他玩HEMA,我根本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好像是个缩写?   我不知道这种没人理睬的小众东西有什么意义,我不知道这个HEMA和击剑以及剑道有什么区别。   反正嘛,只要是和大猪蹄子一起玩就对了,大家高兴就好,毕竟不是陪他的话,我懒得动弹,一整天都缩在家里。   可是,可是现在我不再是李曼了。   我不再是李曼了,我穿越了。   我压根就【脏话】地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变成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还差点两个人渣施暴!   我被袭击了,我杀死了袭击我的人渣,谢天谢地。   好,现在整理一下小姑娘的记忆,我穿越到的这个小姑娘,说实话,我不清楚我到底是她还是我自己。   她是个平民小孩。   她叫莱雅拉·雪诺,是撒拉·草场的女儿,据说她妈妈有这个姓氏的原因是因为莱雅拉的外公,那个老头小时候出生在一个草坪上,并且找不到父亲。   从我莱雅拉·雪诺记事开始,我就生活在北境之内,恐怖堡城下的避冬小镇里,我的母亲撒拉有一头漂亮的深色棕发和湛蓝色的双眸,不过我自己是黑发和浅灰色的眸子。   总之,我现在是莱雅拉·雪诺,也是李曼,在这会儿,我只是一个小女孩,我发现自己的力气很小,思维也不如穿越前敏捷,总会有一些天真幼稚的渴望和想法,一个孩子的身体如何容纳一个成年人的灵魂?我恐怕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适应和驯服这具身体。   到底是身体主导思想还是思想主导身体?谁都说不清楚。   对了,还有这个世界!   我的心在下沉,恐怖堡,我想起了那两个黄昏时分死在我手下的人,那个人不普通。   这里的居民都说拉姆斯·雪诺是恐怖堡里那位卢斯·波顿大人的崽子,是个私生子,臭佬就是被那位大人送去服侍他儿子的。   雪诺是属于私生子的姓氏,至少在北境是这样的,私生子就如北境的雪,司空见惯,命贱如泥。   所以,没爹的拉姆斯姓这个,没爹的我也姓这个,我从来没听妈妈说起过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出生前的事,换句话说,莱雅拉·雪诺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   这大概是草场一系的女人的命运或者是传统,养大没爹的孩子,只属于自己的孩子。   我记忆中最后的一幕就是拉姆斯·雪诺叫她,让她过去,臭佬走到她身边,她知道自己跑不过臭佬,因为臭佬的年纪比七岁的她大得多,所以她过去了。   拉姆斯·雪诺八岁,比我大一岁,才八岁的人就学会了谋杀,他长大以后会是一副什么人渣样?!   我没杀错,我确信。   不过,拉姆斯·雪诺毕竟是卢斯·波顿大人的儿子,我应该做的更妥当一点。   雪诺、波顿、北境还有恐怖堡,我突然意识到我是在哪里了。   在我是李曼的日子里,我所生活的地球有一部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小说,还有这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权力的游戏》,那里面出现过这些字眼。   那个小说和电视剧的故事主要发生在维斯特洛和厄斯索斯两块大陆,其中维斯特洛又被称为七国之地,北境乃是七国中的一国。而北境贵族,恐怖堡伯爵卢斯·波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角色,还有他的私生子拉姆斯。   不过七国早已被统一在一个王国之中,所以也可以把七国理解为七个地区。   臭佬这个名字我也很有印象。   看来…我确实身在维斯特洛的北方,生活在七国边陲的北境,一个民风率直的穷乡僻壤。   不论如何,如今李曼就是莱雅拉·雪诺,我就是莱雅拉·雪诺,我是个七岁的小女孩,我刚杀死了两个人渣。   门被推开了,我吓得一缩,我几乎能看到推门而入的醉汉或者农夫,把我摁在床上。   不,没有。   谢天谢地,是撒拉·草场,是妈妈。   “莱雅,是莱雅吗?莱雅,发生什么事了?”撒拉·草场将门关上,她看了眼女儿我,用火炬点上快到底的蜡烛,她声音疲惫,嗓子有些沙哑。   莱雅就是我,是莱雅拉的昵称,妈妈总爱这样叫我。   “我下午找你,唐纳说你溜去林子里了,那个坏小子拉姆斯也去了,以后别乱跑,帮我省省心吧。”   妈妈抬着蜡烛靠近了我,我看着那有些憔悴的容颜,撒拉用亚麻布裹住了脸的中间,恰好遮住她没了鼻子以后的可怕伤疤。   母亲撒拉·草场没有鼻子,镇里人都叫她无鼻美人,过去我怀疑她的鼻子在冬天被冻掉了,这很常见,冻掉耳朵,冻掉手,冻掉别的东西。   这张被邻居非议的脸蛋,让我安心的脸蛋,我看着她温柔的脸庞,终于心思沉静,无论屋外的风吹雨打,有妈妈在,春天就在啦。   “你——”   她正要开口,我已经扑进她的怀里,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了出来,我听到她放下蜡烛的托盘,安抚地拍着我的背,“好,好,莱雅,没事的,妈妈在这。”她的手指纤细有力,抚过我背上衣服,那里遍布着泥巴块,正在撒下泥渣,我就像是刚被从地里挖出来一样。   “发生什么了?”她轻柔地问我,我使劲摇了摇头,不说一个字,她抱着我,把我轻轻抱下床,将我纳在怀里,我贪婪地依偎在她怀中哭泣,任检查,因为之前恐慌而有些恶心的气味儿散发出来。   “安心,宝贝,妈妈在呢,”她耐心地说,我知道我肯定很臭,臭烘烘的,可是她没有嫌弃我,她是我妈妈,我很害怕,我想一直呆在她怀里,虽然我很臭很臭,“有人碰过你裤边吗?”   我点了点头,虽然前世是成年人,但是我根本没法控制这个幼童的心理反应,我和这具小小的身体还需要互相适应。   “是谁?”她话音局促而低沉,然后又缓和了下来,“不怕,告诉妈妈。”   我躲在她怀抱里,温暖而舒适,什么都不想想,尤其是下午的事情,我很不想说,我想忘记掉。   但是,她是撒拉,我的母亲。   “拉姆斯,拉姆斯和臭佬。”我感觉到撒拉深吸了一口气,“我结果掉了。”   “你,你怎么?”   “了结了他们,妈妈。”我软软地抽噎着说,她猛然抱紧了我,这让我紧张起来。   “是在哪里,莱雅?”   “就在波顿的森林里,妈妈,我去捡枝叶,编花环,准备丰收晚会上用,可是——”   “没事的,莱雅,他们只是睡着了,”我能听到撒拉话中的颤音,她在尽量地让我安定,颤音消失,她的话语如此温柔而耐心,“你没事,他们也没事,我去酒馆弄盆热水,你别出门。”   她挪开自己的身体,双手温和有力地将我放在椅子上,“他们睡在哪里?”   我抬头看着妈妈,语气像是溺水的孩子,“我捅了臭佬的脖子,砸碎了阿姆斯的脑袋,他们活不了了。”   “不,莱雅,”她坚决地说道,“你没有,宝贝,他们是睡着了,等着我。”她没有听我说,我能理解她是怎么想的,她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知道自己杀了人。   哪怕我真的做了,她也要让我别想着这桩事情去成长。   而我真的做了,我除掉了那两个该被丢进火山的蛆,这就是现实。   “我了结了他们,就在波顿的森林里,就在路边,妈妈。”   我会面对现实,因为我不止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   “别想这个,好好歇一下,我马上回来。”她依然坚持。   我靠在椅子上,缩在泥浆和血浆遍布的衣服里,眼看着她关上房门,耳听着她远去的脚步。   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一向如此,虽然镇子里的居民和卫兵总是取笑他。   铁腿沃顿和洛克都用她的脸开过恶劣的玩笑,但是,她是世界上最好的,最漂亮的。   我不知道撒拉为什么没有鼻子,她从来没说起过;她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在酒馆里工作,是个那儿的招待。   虽然容貌有缺憾,可是她的眼眸动人,双唇诱人,长发足够靓丽,性格坚定而温柔,有好些男人想要靠近她。不过,自我记事起,她从没有过任何一个相好,在我穿越之前,小女孩莱雅拉甚至猜想,撒拉的爱情一定是跟着她的鼻子一起被丢掉了。   我想着她的笑容,直到我和她快乐的记忆彻底掩盖了两个畜生,我迷迷糊糊地安下心来,我听到她推门进来了,我睡着了。   第二天,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床上,身上的生皮衣服和亚麻布内衣残破但是干净,家里一定被打扫过了一遍,我闻到了潮湿的味道,我一定是睡的太沉了,才一点感觉也没有,不,还是有的,我似乎被泡进过水里,有人用毛巾擦拭了我的周身。   “醒了?呆在屋子里别乱跑,莱雅,”妈妈正在拖去昨夜我留下的泥印,“丰收宴快到了,我会很忙,没有太多功夫,饿了的话有面包,还有奶酪。”   丰收宴会是一个盛大的节日,于贵族而言,北地的封君将和封臣齐聚一堂,共同畅饮,商谈大事;于平民而言,则是彻夜的狂欢,以及粮食收获,到时候会有戏班子和杂耍团前来,诚然是少有的开怀之日,一年的艰辛劳作让任何娱乐都令人愉快。   我看到装着发臭的奶酪糊糊的盘子,以及粗糙的黑面包,我敢打赌,如果不泡着吃的话,这面包里的小石子和木屑能磕掉我的牙。   我们家没什么家当,家具都是用软脆的木头搭的,一口陶罐可以煮几乎所有的食物。   “好的妈妈。”我乖巧地说,其实不用撒拉这么和我说的,我现在害怕男性,害怕阳光,更害怕没有她的陪伴。   撒拉的清扫即将完成,我看着她拧干抹布,污水滴洒进有些漏的水桶里。   屋外渐渐响起喧哗,我听到了卫兵的喊叫呵斥和居民躲避逃跑的声音,撒拉动作停了下来,侧耳聆听,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我分辨出了爵爷罗加·马尔锡,他的嗓音傲慢而高昂,我记得他的衣服上绣了十只青蛙组成的纹章,这曾经是镇子里的笑谈,直到罗加爵士打断了两条镇里人的腿,才见消停。   除了他之外,还有铁腿沃顿,那个喜欢嘲笑我妈妈的卫兵,以及莫斯家的人,莫斯是卢斯·波顿老爷的臣子,对我们这些平民来说,也是老爷。   我心里一凉,会不会是被发现了?   砰砰!   门被狠狠敲响,我看到,简陋的松木因为铁手套的碰撞而发生弯曲,“撒拉·草场,还有莱雅拉·雪诺,出来!”   我们没有动弹,或者说,是因为太过恐惧而不敢动弹,我看到撒拉的手在颤抖,抹布脱离她的五指,落进了水桶里,溅出一片水花。   “因恐怖堡伯爵之名,尔等涉嫌谋杀或绑架,须被拿问,如果你们不出来,我就进去了!”是沃顿,他的粗暴一如往常。   我站起身来,看着撒拉的眼神中透漏出恐惧,她拉着我的手,安慰地抱紧我,“这就来,老爷。”她的声音如此平静,就像是叫门的不是卫兵,而是小贩。   可是我感觉到她颤抖的手臂。   她抱着我出来了,沃顿堵在门口,露出了脏兮兮的笑容,一口黄褐色的牙齿,他的气味让人欲呕。   他紧接着让开,手指拍在妈妈的臀部上,将我们推进一群男人的包围之中,正面罗加·马尔锡爵士。   那是一个手握剑柄,面色冷淡的中年人,穿着我这辈子都别想穿上的精致皮衣和斗篷。   “磨坊主家的婆娘跑来说,卢斯·波顿大人的私生子失踪了。”他的声音傲慢漠然,“你家的小崽子被看到进了森林,然后那个私生子和臭佬也跟了进去,有问题吗?”   撒拉摇了摇头,抱紧了我。   “你半夜出了门,去了林子里,被卫兵看见了,有问题吗?”   撒拉紧接着摇了摇头,抱着我的手在颤抖。   我不敢说话,我想到臭佬和拉姆斯,他们罪有应得,但是我嘴唇颤动,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好。”罗加·马尔锡爵士偏了偏头示意手下,沃顿粗暴地揽住了妈妈的腰杆,另一个叫洛克的卫兵把我从她怀里夺走,我闻到皮革和锈铁的味道,背被甲胄硌得生疼,洛克粗壮的手臂将我压在他的胸膛上,根本就没把我当活人。   “妈妈!”我又哭了,前世成年人的经历在这一刻一文不值,“妈妈!”   撒拉双眼紧紧盯着我,他们绑住了她的手,摸索在她的身上,“对我女儿好点,发发慈悲,求您!”她快速地恳求,任由卫兵施为。   挟住我的洛克不为所动,“回堡。”罗加·波尔锡爵士简略地发号施令,士兵们立刻遵从,把我们俩抓进了离小镇不远的恐怖堡。   那个地方温暖却让人毛骨悚然,有高耸的城墙,城垛锋锐如牙,就像是怪兽的血盆大口,每个人都害怕那个地方,有邻居进了堡以后再也未归。   那个恐怖堡是莱雅拉童年时一切噩梦发生的场所。   现在,恐怕我的噩梦会变成现实。   众所周知,恐怖堡的卢斯·波顿大人和他的父辈一样,用红色剥皮人作为自己的标志,传言说,他们爱剥皮,我不敢再想。   作者的话:关于穿越主角和原生的情况,我看到有读者吐槽说一个穿越者怎么什么都不会,是这样的,穿越者是个二十多岁的成人,经过多年的现代教育和成长,其脑力水平和各方面的水准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被她穿越的小孩才七岁,没经过教育,有些营养不良,试想一下,一个经过良好教育的成年人,穿越到这样一个小孩身上,其水准能发挥出多少?更不用提激素分泌等等其他的身体状况也不一样,所以这部文的穿越需要主角花费好几年的时间来相互适应,看 第2章 恐怖堡(一)   恐怖堡的厅堂阴暗而干燥,暗红的色泽让它像是一座在流血的火山。   我记得高个琼恩告诉我,恐怖堡乃火山儿女,它炽热不灭,岩浆滚烫,它无法拥有临冬城那样的石皮,它渴望宁静安详。   波顿列祖筑成雄城,恐怖堡苏醒之日,就威胁其主,如无肌肤覆盖肌体,掩饰其脆弱及痛苦,则热火喷发,灰烟盖地,万物湮灭,生灵不存。   波顿声应,誓会赐皮与自己的住所,一天又一天,地下的人皮繁密难数,波顿以鱼梁木针缝合,制作皮衣。岁月变迁,红王变成了伯爵,直至今日,恐怖堡的主人依然在将密室填满,恐怕纵使波顿不存,剥皮依然,恐怖依然。   总有一天,恐怖堡会换上新装,暴虐不在,安稳沉静,但不是现在。   燃烧的火把把深色的挂毯照亮,其上是剥皮人的纹章,每个人都沉默不语,   这就是卢斯·波顿大人的宝座厅,我感觉自己在瑟瑟发抖。   我和妈妈撒拉·草场被带到了这里,卫兵洛克将我抛在暗红色的地板上,好凉,好痛。   我看到妈妈跪地俯首,我也学着趴住,回来的卫兵均已跪下,包括罗加·马尔锡爵士。   我的黑发乱糟糟的,几乎遮住了我的脸,我透过发丝的缝隙向上看,是卢斯·波顿,他有黑色的头发,他高踞于厅堂彼端的宝座之上,我看不清他的脸,我也从来没看清过他,每一次,他都隔得很远。   他一直是故事里的人物,漆黑森林中的猎手,他们说,他纵马疾驰在黑夜的圆月下,掠走男人的胆魄和女子的贞洁,只要他轻轻一舞手中长剑,诸敌之肤皆会飘落,唯有冬风包裹他们的肌肉。   “自己交代清楚,我时间不是很多,大的那个。”卢斯·波顿大人的声音好轻,我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众人起身,除了我和撒拉,我们害怕地不敢说话,铁腿沃顿踢了撒拉一下。   我听到母亲深吸一口气,她想要尽量保持音调平稳,可是任谁都能轻易听出她嗓音中的恐惧,“是我,大人,我杀了那两个人,臭佬想要糟蹋我的女儿,他的主人还帮助了他,他们是畜生,求您明察事实,大人。”   “是我,大人!”我尖利的声音响起,我壮起了胆子,我不能让撒拉再受罪,她是我妈妈,我唯一的亲人,我无法想象没了她以后日子会是什么样。   我希望,或许卢斯·波顿大人会因为我还年幼而饶我一命。   “我杀掉了臭佬,用树枝,我杀掉了拉姆斯,用石头和铲子,我把他们的尸体丢在那里,他们想要杀我,睡我,我只好先杀了他们。”   我一口气说完,喘着气儿,等着远处那个大人的回应。   “我没有让人随意开口的习惯,要我把你的舌头给去掉吗?”卢斯·波顿大人轻言细语。   我立刻趴在地上,瑟瑟发抖,不敢再出一声,我胆子是那么小,几乎能听到身后有卫兵的响动,他们会捏住我的腮帮,用铁钳扯舌,用匕首割下来。   幸好,没有。   “那么,你就是去掩盖你女儿杀人的事实了,撒拉·草场,你的脏种杀了我的脏种,我的那个私生子,虽然是私生子,也流着我的血。”   卢斯·波顿轻轻地说,他的语气永远没有起伏,“你和你的女儿,必须承受代价。”   撒拉似乎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勇气,她昂起脑袋,眼睛紧紧盯着远处的那位大人,那个男人。   她说出了的话,让我难以置信。   “她是你女儿,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她是你的女儿。   好安静,我感觉脑子里轰地一声。   莱雅拉·雪诺,北境的,恐怖堡的私生女。   我看着自己的母亲,她紧紧盯着高坐在宝座上的恐怖堡伯爵,胸脯在起伏。   卢斯·波顿大人起身,任侍从打理着自己的裘皮袍子,“老的这个,交给他,地下室弄干净,小的带过来。”   我不清楚这个他是谁,我看到卫兵拖拽着撒拉,我发出了哭喊,他们手下无情,丝毫没有顾忌血脉这回事。   我被拽走,和撒拉被扯走的方向不一样,一个卫兵揪住我的领子,交给了堡内的一个侍女,我们等了一会儿,我抽抽搭搭地掉着泪,我们看到卢斯·波顿大人和他的侍从进了一间小房间,所有人都噤声不言。   没过多久,我也被推了进去,我看到卢斯·波顿光着上身躺在床上,他的四肢和胸膛上爬满了白水蛭,长长的透明恶心的虫子,而他的侍从五指颤抖,正在把水蛭放在他还没覆盖住的,惨白的皮肤上。   他们称他为“水蛭大人”,不过没有人敢当面这么叫。   水蛭逐渐变粉,卢斯·波顿大人看向我,他的双瞳是淡淡的灰色,像是永不融化的寒冰,他五官毫无特色,不帅气,也不丑陋,没有胡须,头发很长,配上苍白光滑的皮肤来看就像是一个死人,只会出现在冬风中,恰如冬天本身。   他就像是寓言中的异鬼,身后是茫然盲从的死尸大军,除了严寒之外,无物可堪忍受他的折磨。   他在审视,他在打量,他语气平静,“扒开她的头发。”   有人拨开我的黑发,露出我的脸,然后,卢斯·波顿大人看着我的眼睛,最后把头转回去。   我低下头,我想着撒拉会遭遇什么,我的腿软了,我想哭,我想求饶,更为撒拉求饶,可是卢斯·波顿大人不允许下人随意说话,我必须乖乖站好,等待他的决定。   “血放够了,拿掉。”他的话依然没有起伏。   侍从照办,用盐和手指的捏搓将水蛭一个一个拿下来,卢斯·波顿大人穿好衣物,径直走出了这里,我被人推着跟在他身后。   我们一路走到地下室,没有卫兵,卢斯·波顿大人回望一眼,“离开。”他吩咐道,我感觉到推我的人手指抽离,然后卢斯·波顿大人亲自接手,他的五指按在我的肩头,他用一把黑铁钥匙打开了铁门,声音吱呀,一定许久未动过。   那是一条梯道,通往更幽深的地方。   我们走了下去,好粗重的味道,像是陈年的墓穴,行将就木,快要坍塌。   在波顿大人火把的照耀下,我们走进了地下室之下的地下室,这里的墙壁和地板比楼上更加鲜红,有几个房间,通通是被铁门掩盖,我看到尽头有阳光撒进天井,光晕无力。   我们走进了正对门的漆黑房间,然后门被关上,这里很暗,照明不足,我惊呆了。   我看到了撒拉。   撒拉,我的妈妈。   她被用铁链绑在一张木床上,嘴巴被堵住,四肢成大字张开,旁边放着干净的刀具,一把接着一把,有的细小而犀利,有的狰狞而粗犷。   她看着我,我的妈妈看着我,她没有发声,眼泪自那双漂亮的蓝眼睛流出,她脸上遮掩伤口的布带被取下,鼻子不见,只有可怕的肉痂和两个孔洞,在她因哭泣而有些红润的脸上如此显眼。   卢斯·波顿看了我一眼,离开我,走向木床,我的肩膀立刻就被陌生的手摁住,我回头看去,那是一个老人,眼窝里什么都没有,他力气很大,我知道我一步都挪不动。   “看着。”卢斯·波顿大人说道,他脱去皮背心,穿上一条皮围裙,撸起袖子,拿下堵着妈妈双唇的布团,将一旁的水壶塞在她嘴上,妈妈的眼神散乱了一些,她颤抖的幅度变小了。   然后卢斯·波顿大人捡起一把刀。   我想转头,我想后退,可是控制住我的老人坚定冷漠地把我的脑袋扭向一切发生的方向,我一旦闭上眼睛,他就用满是老茧的手掐我,我眼泪狂流,脑海中一片茫然,呆滞地注视着眼前。   我是穿越来的,我告诉自己,和这里没关系,不用害怕,不要太恐慌,不要太激动,活下去,先活下去!‘   没关系,活下去,我可以,我可以。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彻底傻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但是除了那双湛蓝的眼睛之外,我什么都没记住。   在他完成后,卢斯·波顿大人走到我面前,那个老人小心温柔地接过那张粉色的人皮,开门出去,我听着,却无法理解这一切。   我呆愣在原地,忘了哭,我看到眼前满是卢斯·波顿大人的皮带和他整洁的衣服下摆,我感觉手中一凉,下意识地握住,他走到我身后,双手放在我的肩膀上,“你能对自己不是一个妈生出来的兄弟下手,那么面前这个人也不会很难,”他推了我一把,“去。”   我走近了那一团,我看着那双一直注视着我没有移开过的眼睛,没有了眼皮,它无法再闭上,我听到它在说话,断断续续,萦绕耳边。   “杀…我。”   “莱雅。”   “杀我。”   我看着那双蓝色的瞳孔,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那双抽搐着的眼睛。   妈妈。   “妈妈!”   “杀我。”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一直看着那双眼睛,没有动弹。   “杀我。”   不,不要。   “杀我。”   我做不到!   “杀我。”   求求你,旧神,新神,龙王,巫师,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我求求你!   “杀我。”   “莱雅,   杀我。”   我感觉到卢斯·波顿大人冰凉的注视,他看着我的背后,目光有如实质。   “杀我。”   那双蓝色的瞳,撒拉…   “杀我。”   我抬起手,手上的刀黯然无光,没事,我不止是莱雅拉,我更是前世的那个成年人,我可以冷静。   我可以。   我照办。 第3章 恐怖堡(二)   事后,我跟着卢斯·波顿大人回去地下室,把一切梦魇留在了那个幽暗的地方,我听说过恐怖堡的传说,比长夜的故事更加得毛骨悚然。   波顿家族自久远的年代起就秉承剥去敌人与罪犯之皮的古道,恐怖堡的密室中存放着密密麻麻的人皮。   这个传说是真的。   他会对自己的女人下这样的辣手。   那双蓝色的瞳。   我不去想他会怎样对待我妈妈剩下的部分,我只被他推着走,推着迈上一步步台阶,然后卢斯·波顿大人关上铁门,把我留在了地下室,自行离开。   我独自一人,呆在温暖阴暗的走道里,唯有燃烧的火把陪伴,看着卢斯·波顿的身子在火光下的阴影,消失在楼梯的尽头。   他走路的样子如此平静单调,或许传说中的异鬼也是这样,我想起原着和电视剧里的异鬼,那不只是传说。   他们说,传言波顿最早在北方称王,他们叫他夜王。   我好难受。   这个应该被扔进火山中活活烤成焦炭的人渣!   他居然是我的父亲。   我还是流出了眼泪,我的泪根本止不住。   那些都不重要了,什么电视剧,什么小说,不重要了。   我眼前是那双蓝色的瞳孔,那双眼睛,妈妈也流出的眼泪。   我呆呆地站着,就像是波顿家族的纹章剥皮人一样一动不动,泪水滴答,而我浑然未觉。   我听到脚步声,可是我连转动眼珠的想法都没有,我只是无神地看着眼前,直到又一只男人的手搭上了我的肩膀。   “所以就是你,莱雅拉·雪诺,对吧?”那是个年轻的声音,驱散了我眼前的那双湛蓝双眼,像是蓝宝石一样剔透,又像是死气沉沉的海水的双眼。   我转过头。   我看向那个陌生的卫兵,他在笑,然后被我的表情吓到了,“你,你没事吧?”   是我,莱雅拉·雪诺。   我想要她的怀抱。   我尝试张开干裂的双唇,吐出沙哑的声音,“对,我是,莱雅拉。”   “跟我来,我带你去你住的地方,”他说着挪转我的躯体,“莱雅拉,嗯?我猜大人一定很有幽默感,他要你住在‘莱雅拉的房间’。”   我被推搡着,没想什么卢斯·波顿大人见了鬼的幽默感,妈妈的眼睛依然占据了我的视野。   我在走道上迈着步子,那个卫兵一直在说话,那个房间大概在地下室里,所以,我们往地下室深处走去。   “我叫嘟哝,因为我总是嘟哝,没有名字,是一帮大老爷们儿养大的,”他确实很聒噪。   “你要住的地方是当年红王罗伊斯·波顿二世给自己婆娘安排的房间,他攻破了临冬城并且烧了那儿,抢来了史塔克家族的闺女,和你一个名字,莱雅拉·史塔克。”   他根本没有管我听没听,而是自说自话。   “红王把那个野婆娘关在这里,和她在旧神面前结了婚,生了崽,他还以为能把史塔克家族就此了结,自己的子孙会是北境唯一的王,结果自己先送了命,后代还给史塔克家族下跪了,总之,这就是为什么这间房间会叫‘莱雅拉的房间’。”   嘟哝的语气中没有半点对波顿家族或者史塔克家族的敬意,他拿出钥匙开着门,“我听说现在的艾德·史塔克公爵,他妈妈也叫莱雅拉,也是个史塔克,公爵的父母居然是亲戚,也不奇怪,对吧?   我小时候还以为她会住这儿呢,那几个蠢货现在还拿这事儿嘲笑我,倒是没想到,现在住这的莱雅拉会是一个雪诺。”   然后嘟哝把我推进了这房间里,留下了一根蜡烛,“我要把门锁了,三餐我会送,等卢斯·波顿大人什么时候想要你或者想放你了,你记得给我说点儿好话,你的餐点里头,我会多放一块肉的,旧神看顾你,回见,莱雅拉·雪诺。”   他说什么胡话?我身子蜷紧了。   我打量四周,这里暗无天日,看来当年的红王罗伊斯·波顿二世是个人渣,和卢斯·波顿大人一样糟糕透顶,他们都应该被狼群活活分尸。   虽然家具都是硬质的木材,而非平民那些用松木苹果木制作的便宜货;虽然床铺上的枕头和被子毛皮靓丽;虽然我打开衣柜,看到了几件灰色、黑色和红色的衣裙,用的是料子是比平民衣服更细腻的亚麻布与棉,和经过加工的兽皮,那一袭羊毛衫好柔软。   还有从没触摸过的柔软裙子,我猜那是天鹅绒制作的,尺寸太大,和七岁的小女孩没有半分关系。   每一件衣服裤子和裙子上都有波顿家族的纹章,一个红色的剥皮小人。   如此精致,如此周到,但是,我意识到,这是一个牢房,而且,不久前还有人住过。   我没有思考自己未来会如何,我这身幼小的皮会挂在波顿的密室里吗?或者我会被赶出去,再或者———   我看到了撒拉那双蓝眼睛,那么地绝望,那么地遗憾。   我坐回床头,看着烛火燃烧,就像是看着蓝眸的双眼在默默凝望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我在梦里和现实都能看到妈妈蓝色的眸子,她驱散了拉姆斯·雪诺和臭佬给我带来的记忆,霸占了我的大脑和视野,让我无时不刻不与之相伴。   唯有嘟哝的碎嘴让我意识到我还在人间,他送饭时总会唠叨个不停,他告诉我他十五岁,有一把恐怖堡发的长矛和一把短剑,虽然他其实弓箭用得更好,但是队长,那个铁腿沃顿不允许他碰弓箭。   他说了外头发生的事,人们发现了拉姆斯·雪诺和臭佬的尸体,臭佬太臭了,没人愿意触碰,所以被原地一把火烧成了飞灰。   拉姆斯·雪诺的母亲抱着她儿子的尸首放声大哭,她是磨坊主的婆娘,很有钱,葬礼弄得很大。   下葬的时候她想给儿子遮住脖子,却没想到让裹尸布里的脑袋掉了出来,抬尸首的汉子被吓得哇哇大叫,因为拉姆斯的脑壳被我弄碎了,是缝起来的,我想他看起来一定张牙舞爪狰狞无比。   卢斯·波顿大人去了临冬城参加史塔克的丰收宴会,商讨北境大事。   恐怖堡的狂欢节非常愉快,因为不喜欢热闹的卢斯·波顿大人不在,来自南方的杂耍班子逗乐了所有的人。   我不知道我在这个牢房里呆了多久,我记得嘟哝送了十五次饭,不过吧,在这年头里,吃饭时间不是特别稳定,所以我说不准过了多少天。   蜡烛早已经烧光,我忘了时间,闻着长期无法洗澡给我带来的体味,静静坐在一片黑暗中,只有头顶有时会飘进来微光,好提醒我,这里黑暗得还不够纯粹。   终于,有一天,牢门被打开了,我的眼睛被火把刺痛,流出泪花,适应了很久,终于看到了卢斯·波顿大人那张平静无神的脸,和如同寒冰凝成的双眼。   “跟上。”他一如既往地轻声道,然后旋身而走。   我踩在地上,感觉自己的双腿是如此无力,蹒跚地挪动着,他回头盯着我的脸,冷淡如常,“嘟哝,送她上楼去洗澡,然后送到神木林。”   我就像是一个破烂木偶,任由人们摆布,走了很久的路,衣服被几个女人剥光,被浸入水中,花草和毛巾团团围着。   “皮肤真好,天哪,她的脖子上,这是伤疤吗?”   “看,后脑勺上,”我感觉自己头发被扒开,“还好不是很大的疤,头发长,不会很明显。”   “她可以穿多米利克小时候的衣服,我去问问夫人。”   我有印象,多米利克·波顿是卢斯·波顿大人唯一的婚生子,据说离开了恐怖堡去给其他贵族担任侍童,我猜这是贵族教育的一部分。   我就这样任人抬手扯脚,然后看着镜子里自己,浅灰色的眼睛毫无神采,面容呆滞,黑色的长发披散着,身着灰色的亚麻衬衫和褐色的皮背心,穿着黑色天鹅绒的马裤。   一双蓝色的眸子正透过镜子注视着我,我和撒拉对视彼此,我解读到这双眼睛中的愁绪和忧伤。   “挺不错的,可爱的小女孩,就是和她父——”   “别说出来,萨拉,你忘记那个名字和你一样的表子了吗?”   “我妈妈不是表子。”我说道。   “没错,而你不是一个雪诺,别傻了。”   她们给我梳头,接下来她们讨论起了莱雅拉的事儿,讨论我的事情。   丰收宴会后的第一天,卢斯·波顿大人从临冬城回到恐怖堡,他听到有人说莱雅拉是他的女儿,就吊死了那个人。   于是无人再敢这样提,他们管我叫恐怖堡的女儿,因为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城堡可不会生出人类女孩来,也不会让少女怀孕,诞下私生子,但是城堡的主人可以。   我就像是一个货物一样被她们包装好,然后递给外面的卫兵,卫兵带我去了恐怖堡外的神木林,我曾经和撒拉一起来过这里,神木林中有一颗心树,乃是刻着人脸的鱼梁木,北境的人向心树祷告敬拜,许愿许诺,一如其祖先一样,所有的北境人都是先民的后裔,包括我。   卢斯·波顿大人每年只有几天会允许平民来祷告,举办婚礼或其他仪式是例外,不过也要获得他的恩准。   撒拉,我的妈妈,曾经向心树祈祷我能平安成长,而心树从未回应,她告诉我说风声中树叶的动静就是旧神在喃喃低语,可是旧神终究没有回应她,她死了,死的凄惨无比。   我又看到了那双蓝色的眸子,就在树梢上,就在枝叶中,她在看着我,我在看着她。   卫兵敬礼后离开,我看到了静默而立的卢斯·波顿大人,我呆滞地站在原地,满脑子满视线都是   撒拉的眼睛。   卢斯·波顿看着我,他轻声细语,平静无比,像是生怕打扰了旧神的歇息,旧神乃无名之灵,从山川到石木,无所不在,无处不有,而神木林心树附近,是他们注视的地方。   “跟上。”波顿大人说,我机械地迈步,跟着他,路过苍松和柏木,走进郁郁葱葱的苍翠林间。   他转首看向左边,我跟着转首,一片古老的林地,每一棵树都壮硕无比,哪怕是枯死的树木,也得到了照料,他启唇而言,语气还是那样,如烟雾一样平淡,转眼就消散无形。   “自有恐怖堡以来,每一个波顿在死后均会眠于火中,灰烬长埋土下,死前选择树苗作为墓碑,如若殁于长冬,就葬于春季。这一片,是红王林,知道红王吗?”   我默不作声,而他停下,看着我。   “是王,大人。”   “自长夜以来,红王居于北境的东方,”卢斯·波顿冰凉的视线停留在我脸上,然后挪开,“那株杉木,高壮伟岸,乃是罗伊斯·波顿二世之墓。”罗伊斯·波顿二世,烧了临冬城,抢了莱雅拉·史塔克作为妻子,让她一生都在地牢之中不出一步。   波顿大人接着看向另外一棵树,“红臂罗伊斯·波顿四世,那一株。”   或许这是卢斯·波顿大人话最多的一天,我听着他叙述每一个王者,漫步在晨间的林中,列祖诸王絮语而望,枝叶拂动。   我听到红臂罗伊斯四世骄傲地告诉我,他只手伸入史塔克的胸腔,活生生揪下其心脏;我听到卢斯一世说他是如何联系灰史塔克家进攻临冬城,杀死了北境之王;我听到更古老的波顿告诉我,漫漫长夜中,以火山为壁垒的波顿如何学会制造苍白的蜘蛛,异鬼南下,先民胆战。   往事已矣,他们已然与旧神同在,她也一样。   我们到了一片更年轻的林地,这里的树木不如之前的古老,青绿不茂,更加稀疏。   “伯爵林,那一株,”我跟着他的话语和视线,注意到一棵枯死的树,黑色的躯干扭曲狰狞,半伏在地,“是罗加·波顿,千年前的最后一个红王,当时的北境之王哈龙·史塔克围城两年,罗加·波顿苦熬难捱,屈膝臣服。”   我依然沉默,这里没有飞鸟,唯有风声低诉往事,这里是波顿之地,我并非波顿的儿女,无权置喙,只是亦步亦趋,与诸位波顿的先人相见。   “这是我的地方。”他看向伯爵林后的空地,静静凝视,眼神空洞无物,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让哪种树当自己的墓碑?   我不敢妄加猜测,我怕他。   我们绕着心树而动,还有一片林子,乃是神木林中最茂密的,由老而幼,不计其数,我怀疑这里直接连着外面的广袤森林。   “这一片是儿女林,我夭折的儿子和女儿,我的兄弟。”他简略地说,再未置与一词。我只是个私生女,与这里无缘,他是要我开口求他吗?他做梦,我宁愿抛尸荒野,我宁可分崩离析,我会在凛冬之时再起,我会爬向他,在他睡梦中咬掉他的脑袋!   我跟着他来到神木林中央的鱼梁木前,那一株鱼梁木是白色的,上面有密密麻麻的人脸,每一张人脸紧闭的双眼下,都留有红色的泪迹,我曾经和撒拉来此祷告,和其他平民一样,与心树沟通。   现在,撒拉已经撒手人寰,只有我和卢斯·波顿站在心树的面前。隔着清澈见底的水池,端详一张张树上的脸蛋。   还有泪,血红色的泪自人脸上流落。   “我自与蓓珊妮成婚以来,”他淡淡地述说,“便只有一子,其余的莫不是死胎。”   “当那个女人和他家人行商至此的时候,我看中了她,这是我的权力。   坦格利安家的杰赫里斯王为了取悦他的婆娘,废除了所有领主的初夜权,我倒很怀疑除了王领之外,有几个地方会乖乖遵守,反正在北方,在旧神的地盘,我们遵循古道,虽然安柏家口头不承认,他们照样保留了初夜权,山地氏族更是如此。”   我听着他如何羞辱我的妈妈,如何利用领主的身份残暴不仁,看着他无情无义的脸和那双冰冷的眼珠,他还在继续。   “结果她男人不要她了,因为她怀了我的种,她的兄弟厚颜无耻地带着几个刁民上恐怖堡来叫唤,那时候艾德·史塔克刚死了爹和哥哥,刚成了临冬城公爵,正在酝酿战争,他已经够心浮气躁,为了防止她的亲戚去临冬城造谣生事,我吊死了那群刁民,连她的父母在内。   她之后在镇子酒馆里出卖色相,还带着自己的丫头,好一个不知廉耻的娘们,我那天巡视时心情不佳,看到她和一个佣兵在动手动脚,就割掉了她的鼻子,吊死了她的姘头。   她安分了,我也就由她去,她生的是女儿,她当然不敢上门要钱和粮食,我就当她不存在,结果倒好。   拉姆斯,被你干掉的那个,他本来该磨玉米一辈子,继承磨坊,可是他老娘总是灌输什么应有的权力,我的种不多,仅有的私生子就都被拉姆斯干掉了,现在,你又把我最后一个私生子杀了,如果多米利克出事,恐怖堡以后给谁,告诉我,谁来继承,恐怖堡不属于波顿?莱斯威尔?”   他看着我,“我或许还得找女人生崽子,我撒了不少的种,结果的并不多,都是你和你母亲的错,你偏偏不是男人,而我偏偏不杀儿女,所以她帮你赔了命,南方人总是讲弑亲者死无葬身之地,你这辈子都不会好过。”   我看着他。   这就是我的父亲?   这个畜生,这个人渣,是我的父亲?   “别以为我会承认你是我女儿,野种,”他的话音一直平平淡淡,“七国人都说,野种的出生,源自不受控制的欲望和花言巧语的欺骗,流的血是水性杨花的,是一群天生的表子和叛徒。”   他面对我,走近,我仰头看着他低首,“行,野种就野种,能尽量挽回我的损失,你以后要么去床上帮我缔造友谊,要么就去床上帮我控制封臣或者同盟,只有一条,我没有允许,不准生下乱七八糟的崽子,记住了?”   “是,我的大人。”   “我的准则是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别让我听到你搞出什么事,或者说你在外面声称是我的女儿,一切都要我准许,记住了?”   “是,我的大人。”   我记住了,我记住一切,拉姆斯和臭佬做的事,卢斯·波顿做的事,还有撒拉的眼眸。   旧神在倾听,妈妈在注视,一切都会有一个答案,我的答案。   北境永不遗忘。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卢斯·波顿恐怖堡伯爵原着设定人物:红王罗伊斯·波顿二世,攻破过临冬城的红王。莱雅拉·史塔克夫人(维基译名是莱安蕊·史塔克,但是Lyarra这个名字怎么翻都翻译不到莱安蕊那儿去):艾德·史塔克公爵之母,瑞卡德·史塔克公爵之妻,同时是瑞卡德·史塔克的堂妹。萨拉:原着中拉姆斯·雪诺的某只猎犬的名字,拉姆斯·雪诺用被他狩猎过的女子给猎犬命名。“红臂”红王罗伊斯·波顿四世,攻破过临冬城的红王,据说喜欢徒手剖心。罗加·波顿:末代红王,向哈龙·史塔克投降,成为其臣子。蓓珊妮·莱斯威尔:卢斯·波顿之妻,原着中在故事开始前得了热病逝世(亦有猜测是为拉姆斯所害)。杰赫里斯·坦格利安一世,第四位铁王座上的国王,号称是坦格利安王朝最贤明的君主,“仲裁者”“人瑞王”“睿智的”,统治期间废除“初夜权”,修建国王大道,设立御前会议等。自创人物:高个琼恩龙套红王时代的莱雅拉·史塔克:北境之王的年代,被红王罗伊斯·波顿劫走的史塔克公主。某个老人卫兵嘟哝某个原着人物的前身。私设:恐怖堡的传说,火山之子。卢斯·波顿的故事。恐怖堡的神木林及墓葬传统。 第4章 恐怖堡(三)   我们踏在神木林的落叶土道上,我看着前面的男人,我能感觉到撒拉的蓝色眸子在看着我,我应该捅这个男人,卢斯·波顿大人,他杀死了我的妈妈。   不,是我杀死了我的妈妈。   我感觉肠胃缩成了一团,泪水不由得流了下来,红王林的波顿亡者默默看着我无声地哭泣,我不敢发出半点响动,走在我前面的那个人喜欢安静。   自神木林而归以后,我回到了“莱雅拉的房间”。   或许,我会一直住在这里,就像是无数岁月之前的莱雅拉·史塔克,只有在他需要我取悦他的朋友时,才能短暂地一见天日。   他把我当做了可以任他摆布的玩偶,就因为我是他的野种,我只能在他的手下活受罪。   没关系,我告诉自己,我可以忍耐,我可以顺从,但我绝不遗忘,既然我是个不被承认的波顿,那么终有一天,我会践行那个男人享受的古道,我会剥掉他的皮。   当然,我不会杀他,因为弑亲者死无葬身之地,他活着会比死了更难受,就像我此刻一样。   我躺在床上,被褥已经被更换过了,依然陈旧,却比家里要好得多,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最终依然陷入沉眠,在一双蓝宝石一样的眸子的注视下。   那双眸子是如此得剔透美丽,如此得悲伤,如此得遗憾,就像是低吟的寒风,呜咽声声,让梦中的我泪水沾满了毛毡。   第二天一早,饭后我被嘟哝拎去了卢斯·波顿大人的书房,他本人并没有在这里,我见到的是乌瑟学士。   一个头顶无发的老头儿,他的皮肤就像是神木林里最古老的树木,干瘪,褶皱密集,而眼帘随时垂着,毫不动弹,我几乎看到他的周身都布满了蜘蛛网,如此陈旧老朽。   “莱雅拉·雪诺,卢斯·波顿大人吩咐我教育你,”学士开口了,他说话断断续续,让我怀疑他是不是随时会断气儿,“文法,家系,纹章,酒类,食物——咳,咳咳!”一口气说出那么多词汇让他咳嗽了半天,“还有堡务、财务和军务。”   怎么回事,学这些干什么,我是要去统治这块大陆吗?   “我问过他,为什么要让一个一文不值的女孩学这些,”乌瑟学士倒是非常直率,“大人吩咐说——”   他停了好长时间,让我怀疑他或许已经毙命,差点去探他的呼吸。   “说,他需要你变得值钱,我们开始吧。”他探出哆哆嗦嗦的手,我立刻好心地将杯子递过去,看着他巍巍颤颤地饮用,洒出来了不少,这解释了他身上那股朽味儿是怎么回事。   借助李曼前世的英文功底,我学习这块大陆所用的通用语书写时并不算慢,并且慢慢熟悉了我所处的这个世界。   这里自然不是地球,而是另外一个世界,是维斯特洛。   我在这个世界里的维斯特洛大陆,人类文明的最西边。   我念给乌瑟学士道:“我所在的位置是恐怖堡,位于北境的泪江沿岸,北境乃是维斯特洛大陆的北方之地,地广人稀,民风淳朴,穷乡僻壤,我们的大人是卢斯·波顿大人,他的统治秩序井然,子民生活安乐。”这是我上辈子加上这辈子写过最假的东西了。   “好了放下,你的,咳!文章,关于历史那篇。”老朽不堪的乌瑟学士温吞吞地说道。   “好的,学士,”我翻找那一卷我写的东西,字体可漂亮了,比我前世小学写的英文要更工整好看,“您要检查吗?”   “念吧。”他缓缓说。   那以后我的字可以写潦草一些了,我真是个坏女孩。   “在过去,波顿家族称王的年代,维斯特洛有无数的国王,互相蚕食吞并,最终形成七个王国,例如恐怖堡伯爵卢斯·波顿的封君史塔克家族,过去就是七王中的北境之王。”   “既然你说了维斯特洛,那么你就是忘了塞外,绝境长城之外现在还有国王呢,塞外之王。”他迟钝缓慢地说道,“算了,继续吧。”   “尔后,‘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与他的姐妹维桑尼亚和蕾妮丝骑龙跨海,以烈火与死亡让诸位国王臣服下跪,用战争中缴获的千万把长剑铸成铁王座,建立了自己的一统王国。”   “等一等,”学士吞吐道,“不止是姐妹,还是夫妻。”   “好的。”我趴在桌上圈圈画画,然后继续。   “那一年被称为伊耿历元年,乃是当前维斯特洛所用历史纪年法的开始。”   “继续,雪诺。”他说道。   “我,莱雅拉·雪诺,出身在伊耿历281年,那一年又被称为错误的春天,冬末的气候转暖让人们误以为春天到来,然而,那不过是不稳定的气候给人类开的一个玩笑。两三个月之后冬天继续,就连南方也下起了大雪,平民遭了大罪。”   “不稳定的气候?从有历史以来,气候永远是不稳定的,这点不用特别提。”啊呀,被抓到了,我忘了,我下意识地和地球进行了比较,前世的锅。   “咳!”我尽快快速的念:“这个世界的气候比天气更加反复无常,冬夏可能持续数年,春秋两季也有这个可能,在我出生的那年,反常的气候和君王的愚蠢让诸侯造了反。”   “你是说篡夺者战争和气候有关?”老头子问道,“我可没这么教你,学城也没这么说。”   “您看,这场战争的另外一个名字就叫错误的春天,不是吗?咳,我继续,当时北境守护兼封君艾德·史塔克公爵、东境守护兼谷地封君琼恩·艾林公爵、河间地封君霍斯特·徒利公爵和风暴地封君劳勃·拜拉席恩公爵共举反旗,为被疯王滥杀而死的亲人复仇。”   “改一下格式,劳勃·拜拉席恩国王当时的全称是风息堡公爵,其他的诸侯也一样。”他砸吧着嘴够杯子,我立马双手奉上,然后继续。   “最终,坦格利安家族的末代国王“疯王”伊里斯崩于铁王座上,叛逆诸侯给劳勃·拜拉席恩戴上了王冠,开辟了拜拉席恩的时代。此役人称“篡夺者战争”,如今当年的叛乱者尚在,并且盟约牢固,所以,在当下的伊耿历288年,我7岁,夏日刚刚开始,维斯特洛太平无事,就是这些,学士。”我关上我的文卷。   乌瑟摇了摇头,“你会是个贵族,或者可能会是贵族,拿书柜上第三排的第二本书。”   我听话地去够那本学城的论文集,“第二百五十页,读第三段。”他说道。   我自然照办,乖乖地用小手抱下大部头,翻开厚厚的羊皮纸书籍,“劳勃·拜拉席恩之所以称王绝非只是因为叛军胜利的原因,更是因为劳勃·拜拉席恩本人本来就是王座的顺位继承人之一,在坦格利安家族之外距离王座最近的一个。”   “对,就是这一段。”乌瑟学士应道。   于是我继续,“坦格利安血脉人丁凋零,似乎无人幸存,即便有,也远在海外。而拜拉席恩家族血统源自征服者伊耿,劳勃的长辈更是伊耿五世的女儿雷蕾·坦格利安,所以,他称了王。”   “这就是道理,雪诺,光战争没有用,战争只会让人恐惧。而律法,基于血脉的统治,才是让人正当合法坐上王位的根基。”切,才怪咧,“征服者”伊耿啥血统,龙王?不,哪怕是瓦雷利亚人最早也不过是放羊的部落。   到了中午时,早上的课程结束,对为什么会受这样的教育,我大抵有一些猜测。   卢斯·波顿大人需要的是能深入到敌人或盟友当中的我,这种深入是各个层面的,我必须能够表现出闺秀的风范和学识,对美酒和餐点体现出不俗的品味,以让贵人们对我垂涎不已。同时,我需要学会不被毒死,并给该被解决的人下毒。   我还必须了解城堡防御和人员安排,掌握财富与资产,统帅军队或建立军队。以便在必要的时候取我未来的情夫而代之,为波顿家族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毕竟,只会勾引和捣乱成不了大事,毫无治理能力的棋子只能给卢斯·波顿大人拖后腿,听起来,我像是要给他当间谍。   我很怀疑,卢斯·波顿大人真的当我已经忘了撒拉的事情,他当真以为我学了这么多以后,不会报仇?   还是说他以为,让我从平民的苦难和挣扎之中脱离出来,有更好的衣服和食物,还有贵族的教育,会是我这辈子可遇不可求的恩惠,我一定感激涕零?不,我只要我妈妈!   再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不在乎我的憎恨,不在乎我的痛苦,对恐怖堡伯爵而言,我什么都不是,他有这个自信让我在他手里永远翻不了身。   我无从得知他的想法,但是从我对他不多的认识来看,毫无疑问的一点是,他想要榨干我的价值。   妈妈的蓝眼睛如此夺目,她在看着我,我绝不辜负。   下午我被带到了恐怖堡的庭院里,罗加·马尔锡爵士,一个十足傲慢的爵爷,他曾经带队把我和妈妈从家里抓走,他是恐怖堡教头,将教我马术。   “你要从骑乘小马开始,雪诺。”他根本就没看我,似乎他的学生是石墙下的杂草,而不是恐怖堡的女儿。   “我会给你用婚生子(他强调这个词)多米利克·波顿小时候用过的特殊马具,用完以后擦洗干净,夫人吩咐的,如果你的味道留在上面,你就去吃鞭子吧。”罗加爵士这样告诉我,就好像那副马具有多么稀奇,而我浑身都是臭大便一样。   “过段时间你将学习照料马匹,以便你对马这种生物更加熟悉,需要的时候,你要伺候恐怖堡的主人们,还有他们的马。”   然后是训犬师骨头本,一个老头子,教我剥皮,他自然找不到活人给我练手,所以我们剥的是兔子,骨头本告诉我,有时卢斯·波顿大人会心血来潮去打猎,据说当年卢斯·波顿大人就是在打猎时遇到了拉姆斯·雪诺的娘,然后给播了种。   遇到恐怖堡伯爵他老人家亲自出马的时候,我将需要剥野猪、鹿、狐狸和狼,偶尔会有熊。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学剥皮,对兔兔这种可爱的小生物我下不了手,希望,我只是剥猎物,希望。   过了一阵子之后,卢斯·波顿大人从南方请了一位修女过来,我听到嘟哝说那是一个谷地娘们。   稍后,卢斯·波顿大人召见了我,我来到了他的专属小房间,他躺在床上,胸膛和四肢爬满水蛭,我听说这种水蛭来自颈泽,每采集一桶新鲜的,都会死几个人。   “这是你的教育对象,莱雅拉·雪诺,”卢斯·波顿大人一如既往地轻声说道,“凯拉修女,教她礼仪、舞蹈和着装打扮。”   “当然,”凯拉修女打量着我露出一丝微笑,她脸很宽,嘴唇厚,鼻子塌塌的,身穿灰色的袍子,除了脸和手之外,没有露出半寸皮肤和毛发。   我猜这样的尊容一定让卢斯·波顿大人的夫人非常放心。   “看哪,好一个可爱的小姑娘,我保证,波顿大人,她将是一位可人的淑女,然后是贤惠的夫人,我会教你礼仪和舞蹈,还有衣饰,以及刺绣和信仰,莱雅拉,以七神的名义,我保证。”   她试图和蔼可亲,可是她的雇主冰冷无情,“北境人是先民的后裔,这里唯有心树,没有七神的容身之地,别试图在这里盖圣堂。”   我在乌瑟学士的课上了解到,在久远的过去,先民曾遍布维斯特洛,直到安达尔人渡过海洋,带来了他们的七神。   到了今天,先民的后裔中只有北境人和零星的南方人还信仰旧神,安达尔人通过战争或联姻的方式掌控了北境之外地区,其后代大部分是七神的信徒,为了与旧神区分,七神也被称为新神。   “新神喜欢让人发下各种誓言,喜欢让人为了信仰献出一切,所以新神有教会,有修女和修士,旧神可没有这些。”这是乌瑟学士解释给我的话。   回到我当下面对的事情。   “以及,”波顿大人平静地吐露道,“不要用南方那一套,我不需要淑女,你要教的是礼仪、舞蹈和着装打扮。”   凯拉修女的双唇张了张,最终不敢抗议。大概她是听过恐怖堡的恐怖吧。   事后,凯拉修女在庭院中教我走路的姿态,她似乎讨厌呆在阴暗的恐怖堡里头,“从南方到北方,莱雅拉,每一座城堡都死过无数的人,但是只有这一座让我毛骨悚然。”   凯拉修女抱怨道,然后继续对我露出温和的笑容,“我会让你变成一位能够嫁给雷德温家、海塔尔家或者罗宛家的好姑娘,哪怕是最挑剔的老人也找不到你的半点问题。”   这三个家族都是河湾地的大贵族,而河湾地拥有维斯特洛最多的人口和财富,同时也拥有最古板的骑士精神和荣誉守则。   “雷德温?”乌瑟学士搓了搓他满是褶皱的下巴,“书架上第四排,河湾地世系的第三卷 ,第一百五十页,你自己看吧,给我归纳一下,简单一点,咳!”   “雷德温家族拥有强大的海军,可以和国王的舰队匹敌,而他们的封地青亭岛则出产世界上最名贵的葡萄酒。”我乖乖地念道,“海塔尔家坐拥维斯特洛的第二大城市旧镇,借助贸易富可敌国,旧镇更是学城所在,这个家族或许掌握着不为人知的秘辛;罗宛家族的封地包括整个河湾地的北部,其下物产丰饶,臣子无数。”   相比于他们来说,河湾地的封君提利尔家族其实并不出彩,且论出身,不过是过去河湾王室园丁家族的管事。因此,提利尔家族虽然名义上坐拥整个河湾,却总是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和时间来整合自己的辖地。   在后来相处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凯拉修女虽然是谷地人,但是曾经在河湾地旧镇的圣母院学习,她试图给我灌输七神的信仰,还试探我的身份,而我守口如瓶。   我警告过她,她不听我的,我得保护我自己。最后,我害怕卢斯·波顿大人,我害怕其他人向他打小报告,波顿的眼睛无处不在,所以我在其他人之前把凯拉修女的事告诉了卢斯·波顿大人。   凯拉修女被割掉了舌头和眼珠子,她被赶出了恐怖堡,或许她以后只能当静默姐妹了,那群静默修女专门负责收无名尸,这倒是和凯拉修女的灰色袍子很相称。   为了那双蓝宝石一般的眸子,我必须拿走凯拉的眸子。   卢斯·波顿大人又请了一位米娅修女,这一位长着马脸的老师话就少多了。 第5章 恐怖堡(四)   在三个月之后,卢斯·波顿大人召见我。   侍从静悄悄地退了出去,我接过水桶,小心稳当地将水蛭放在卢斯·波顿大人的胸膛和四肢上,我的手指更灵活纤巧,所以笨手笨脚的侍从爽快的把这活儿交给了我。   “你学了很久,都说书是死人的脑子,你现在肯定已经吃了不少脑子了,”他轻悠悠地说道,“先从脚下开始,说说波顿家族。”   “是,我的大人,”我应承道,“恐怖堡的波顿家族,纹章是粉底红色剥皮人,族语是吾刃锋利,其封君是北境守护及封君,临冬城的艾德·史塔克公爵,当下的恐怖堡伯爵是卢斯·波顿大人,其妻是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他们唯一的婚生子是多米利克·波顿。”   以及一大堆死去的私生子,拉姆斯做的好事。   “史塔克家族。”   “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纹章是雪原奔狼,族语是凛冬将至,其封君是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劳勃·拜拉席恩。”   这一串头衔好长,所以我停下喘了一口气。   “当下的临冬城公爵是艾德·史塔克大人,其妻为凯特琳·徒利夫人,他们有一儿一女,分别是罗柏·史塔克和珊莎史塔克,据说凯特琳·徒利夫人目前有孕在身。”   凯特琳·徒利夫人目前怀的大概是艾莉娅·史塔克,至于原着和电视剧里提到的布兰登·史塔克(简称布兰)以及瑞肯·史塔克,则根本还没出生呢。   卢斯·波顿问了我好一些问题,大概是想看我脑子好不好使,学得如何。   这实在过分极了,他自己是这个世界最让人心悸的家伙,而他让我做个最讨人喜欢的?   “晚饭过后,蓓珊妮要见你,她曾经劝我把你嫁给她的表兄瑞卡德·莱斯威尔,瑞卡德·莱斯威尔和他的堂亲打架,和马睡觉,他还患过灰鳞病,已经毁容了,更别提他又老又瘸,你最好可以让蓓珊妮别来烦我,用这种事情烦我,你作用很大,野种,不该耗在一个无用的废物身上。”   蓓珊妮·莱斯威尔是他的夫人,我猜是头一个需要我去取悦的人,作为妻子她恐怕不大喜欢私生女,所以这么久以来我都没见过她。   晚饭自然不会和卢斯·波顿大人及其夫人一起吃,他们会在餐堂享用肉汁、白面包和新鲜的水果蔬菜。   而我则只能在“莱雅拉的房间”里,我的黑面包坚硬无比,必须泡着吃,里面还有麦麸、木屑和石头子儿,我的炖菜里不知道都放了什么,有一次我捞上来一个老鼠脑袋,上面毛都没褪。   我怀疑他故意针对我,不,不用怀疑,他就是故意针对我,而我必须忍耐,为了撒拉。   在面觐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时,我穿着简单的灰衬衣和褐色皮马甲,裙子是亚麻质地的,浅绿色。虽然吃的不行,但是因为卢斯·波顿大人喜欢整洁,所以我穿的衣服和我的房间都很干净。   “蓓珊妮夫人,我是莱雅拉·雪诺,承您的照顾和庇护,并问您安康。”我软软糯糯地说道,至少看起来,我有一切七岁小姑娘该有的天真和单纯。   “当然,谢谢,小野种莱雅拉,”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年过四旬,面显病容,她有一张方脸和有些严肃的表情,“刚才这方话你以后对王后或者国王去说吧,我听了起鸡皮疙瘩,你本来该叫阿莉·雪诺来着。”   她招了招手,接过酒杯,我嗅到了芳香醇厚的气味儿,杯子里的酒液一定远胜卫兵们喝的酸臭玩意儿。   “下人告诉我时,我气坏了,我对我夫君说不行,听听这名字,这是渔村里卖肉的丫头才会取的,哪怕她流的是脏血,也是你的脏血,他说好吧,于是给了你这个来自山里的名字,喜欢吗?”   “谢谢您,夫人,我喜欢这个名字,山地氏族的名字。”   “生你的表子一开始不愿意,我好说歹说,先用的鞭子,然后灌她酒,她哭着说她的事儿,我告诉她下一次就是我夫君去了,然后她的惨事儿可以再多一件。”   她勉强扯起一个笑容,“你看,人总是要等刀剑快加身时才知道害怕,我本来以为你性子会野,因为你这个来自山里的名字,不过你还不错。”   “是的,夫人,托您的福,我会很乖。”我摆出羞怯的笑容,让因为她的羞辱而起的怒火不显于脸上。   “很好,守规矩就好,保持你的安静,我夫君一向喜欢和睦的氛围,安静的人民。”   她大概足够满意了,品着她的佳酿,下巴微微翘起,她嘱咐道:   “大概在下周,我儿子多米利克·波顿就会回归,我会拨给你一个侍女,别人管叫红简妮的那个,红发的简妮,厨师的囡儿。   对,还有一件天鹅绒裙子,上次你洗澡时有聪明的丫头给量过你了,不过会宽松一些,你还在长。”   我乖巧地道谢,并一再承诺我一定守规矩,我竭力用大脑决定自己做什么,而不是感情,这让我能战战兢兢,揣摩夫人的心思,不出半点差错,而不是把她那个酒杯塞进她鼻孔里。   她依然觉得不够,我能看出她眼眸中的催促,好贪心。   于是我跪了下来,感激涕零,双手却握成了拳头,指甲掐进肉里,在她眼里,我就配跪着。   到多米利克·波顿回来时,时间已经快到下一年了,明年会是伊耿历289年,我会是8岁,我命名日在一月,但是撒拉说不准具体是哪天,于是,在过去几年里,整个一月我和妈妈会任意决定命名日的时间,用心情好的一天来过我的命名日。   我站在迎接队伍里,穿着红色天鹅绒的小裙子,我们是如此安静,让我以为我们不是迎接,而是送葬,这样的话我该穿黑裙和黑纱才对。   如果是送葬的话,这里最像死人的就是卢斯·波顿大人夫妇了。   “你知道多米利克在达斯丁家族做什么吗,野种?”波顿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淡。   “他伺候达斯丁家族的遗孀,大人,也就是芭芭蕾·莱斯威尔夫人,而这位夫人和蓓珊妮夫人来自同一个家族,换句话说,莱斯威尔家的两个女人分别嫁给了波顿和达斯丁。这样的联姻,让荒冢屯的达斯丁家族、溪流地的莱斯威尔家族和恐怖堡的波顿家族隐隐成为盟友。”   “联姻,你真是这么想的?让我解释给你听。”卢斯·波顿大人轻描淡写地说道。   “芭芭蕾·莱斯威尔夫人和丈夫威廉·达斯丁伯爵结婚不到半年,威廉伯爵就响应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征召,随之南下参战,结果,他战死在了多恩的极乐塔下,而其封君艾德·史塔克回到北境时两手空空,你觉得这里有问题吗,野种?”   “明明是新婚燕尔,她却乍闻死讯,他的丈夫死在遥远的南方,没了后嗣不提,她连根可供悼念的骨头都没有。”我回答道,“这是个问题,大人。”   “不止,野种,这位封君艾德·史塔克公爵呢,从南方抱着一个名为琼恩·雪诺的私生子回来了,他自己倒是跑去寻欢作乐生野种,却把为他而战的忠勇之士忘了,没错,他为了一个野种抛弃了自己将士的尸骨和遗孀。”   我感受到了卢斯·波顿大人说这话时的冰冷视线,我知道了他的意思,是要警告我,别想因为别家野种的待遇心里不平衡,还因此做出什么事,卢斯·波顿大人绝对不会手下留情,必要时,牺牲我他不会难过。   “艾德·史塔克为了父兄复仇而兴兵,艾德·史塔克把泣血忠臣抛在脑后,艾德·史塔克根本不知道真正的荣誉,芭芭蕾·莱斯威尔夫人因此对史塔克家族怀有刺骨的憎恨,我们三个家族的相互靠近与其说是因为联姻,不如说是出于对史塔克家族的厌恶。”   这话太可怕了,我感觉我嘴唇在抖,他为什么敢这么直白?   “史塔克家族答应过,会尽全力照顾每一位子民,守护每一个封臣,可是所有人都看到了,艾德·史塔克没有做到,这让被无视的臣子心怀怨恨,所以,要违约违誓时,最好遮遮掩掩,否则背弃在先,就别怪自己的臣子。当然,”卢斯·波顿敷衍地说道,“我们很忠诚,会履行一切该履行的义务。”比如什么?我想到后来会发生的事儿,在原着里,他可是亲自干掉了封君罗柏·史塔克,难道他就是用罗柏先违背婚约作为借口安慰自己的?   地平线上出现了三个家族的旗帜,波顿家族的在后面,多米利克·波顿虽然贵为唯一的婚生子和继承人,然而现在不过是一个侍童,他的身份还有待提高。   队伍渐近,我看到达斯丁家族的双斧王冠旗最多,其次是达斯丁家族的封臣金芒堡的史陶家族的金褐豹纹旗帜,他们在靠近,然后贵人们下车下马,我们迎了上去。   卢斯·波顿大人为来客献上面包与盐,并感谢他们对多米利克·波顿的教导,由旧神见证,宾客和主人将卸下武器高挂墙壁之上,共享盛宴,这是神圣的宾客权利,无人违背。   我尴尬,我非常的不知所措。我不是波顿的女儿,也和贵族没有任何关系,结果我穿着礼裙而非仆人的裙子,还站在队伍里迎接客人,我该用什么身份去开口?我能看到有来人在打量我,难道我就这样一语不发?   无论如何,我摆出恰到好处的微笑,有些像是鱼梁木上刻着的某张僵硬的脸,我跟在夫人的身后,带着红简妮,这个名为我侍女,却仗着比我高比我大,揉我脸抱着我睡觉的死丫头,一起陪同宾客中的女士。   “她是谁,蓓珊妮?”   “莱雅拉·雪诺,芭芭蕾,一个野种。”蓓珊妮笑着答话,这让我脸上有些发热,我觉得她就是想看我笑话,不,她也是在针对芭芭蕾,芭芭蕾一个孩子都没有,她是不是想让芭芭蕾看看自己这里除了儿子之外还有个野种?   “是卢斯的?”芭芭蕾紧接着问道。   “不,不是,她是个野种,没人要的。”   芭芭蕾夫人颔首示意明了,“那也挺好,我倒希望我的丈夫留给我几个野种,而不是让我伴着一堆坟墓慢慢变老。”   达斯丁家族有悠久的历史,在遥远的过去,他们自称荒冢王,在更遥远的年代里,他们更是先民古王的守陵者。   如今身为史塔克家的封臣,达斯丁家族一直忠勇奉君,直到之前的“篡夺者战争”,仇恨滋生。   注视着我的眼神瞬间全都转开,蓓珊妮夫人的话让我有些沮丧,这会儿,我感觉我就像是一个穿着漂亮礼服的野人,不知道手往哪里摆,先迈哪只脚。   我曾经在一瞬间以为自己是她们中的一员,我以为我可以笑得婉约,与贵妇少女一同莺语浅唱,我错了。   我是个天杀的野种。   等等,有人依然看着我,我能感受到灼热的目光,我低着头,没什么好看的,我装作不知道,紧跟在女士们身后,我感觉有人拉住了我的手臂,那只手很年轻,是个男性,有薄薄的茧。   有些惊奇的是,通常来说,别的人体温都会比我高一些,例如撒拉,她非常温暖。   可是这只手的温度和我一样。   我回头看,看到了一双和我一样淡的眸子,还有黑色的头发,以及嘴角的笑意。   是多米利克·波顿,我看着这张和我极为相似的脸蛋,立刻就认出来了,那个婚生子,那个卢斯·波顿的继承人。   他在笑什么?   “妹妹。”他含笑启唇,他说破了他父亲严令之下,无人敢于说破的事实。 第6章 恐怖堡(五)   我从未看过有这样的灰眸子,卢斯·波顿的眼睛寒若冰霜,我的双瞳是黯淡的死水,多米利克的淡灰双眼更像是正在融化的雪,热切而真挚。   我坐到晚宴的席位上时,依然想着他的双眼,我感觉母亲的蓝色眸子和他的灰色眸子交相辉映,主席上的贵宾和主人觥筹交错。坐在厅堂外下人席中的我,因为之前我同父异母兄弟的眼神,手足无措,脸红低头。   我看到多米利克·波顿出现,一把竖琴靠在他的肩膀,他向所有的方向欠身。   他的手指修长敏捷,抚过竖琴的木脊,他开始拨动,悠吟征服者伊耿到来前的岁月,风暴国王杜伦和依妮的故事,海与风之梦。   他轻撩丝弦,回溯一百五十年前坦格利安的公主与王后之争,感叹巨翼遮天,万舰交锋,血龙狂舞,嫡亲互戮,龙之女泪洒黑水,哀嚎巨兽坠陨大洋。   我曾经以为他会是另外一个卢斯·波顿,可是众所周知,恐怖堡的伯爵,“水蛭大人”卢斯·波顿从不歌唱。他比波顿更可怕,让我心惊胆战,因为我恨卢斯·波顿,我恨蓓珊妮·莱斯威尔,可是我无法恨他,多米利克·波顿。   第二天的书房里,乌瑟学士正在教我多恩的贵族家系和纹章,多米利克出现了。“莱雅,这是我在白港买的笔和纸卷,专门买给你的,我听说你在学习。”   我发现我不讨厌他叫我莱雅,可是我依然谨慎戒备,不失礼仪,对他疏远。“谢谢,少爷。”我欠身道,“如此厚待,莱雅拉不胜感激。”   第二周的庭院,当我在小马上摇摇晃晃时,罗加·波尔锡爵士牵来了一匹高头大马。   “来,莱雅,我带你兜一圈。”多米利克拍着白马的鬃毛,笑容浅淡。我知道,野种不能拒绝小主人的请求。   渐渐地,我每一天都会见到他,他剥兽皮时手腕娴熟,小刀在他手间起舞;他身手矫健,仅仅十二岁就可以与成年人比剑;他非常安静,不说多余的话,他更爱用竖琴抒意。   我讨厌波顿这一家,我无法否认我嫉妒多米利克·波顿,他是婚生子,在维斯特洛这片土地上,他是会得优待的男丁,在恐怖堡里,每一个人都尊敬他。那是我永远得不到的尊敬,他拥有一个平民女孩,一个野种渴望的一切,我讨厌他。   可是我发现我的餐点变成了主人才能享用的那些美味;我发现红简妮不再把我当成一个洋娃娃,会向我欠身;我发现我和多米利克在一块儿时开始放松;我发现我开始跟着他在晚上偷偷到城堡后面,用木棍练习剑术,其实就是打打闹闹。   我发现我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他剥皮琴,他气我拿家族的纹章打趣,管我叫丧气包。   我喜欢这个哥哥,我知道,我开始接纳他为哥哥,我接纳了多米利克。   可是撒拉的蓝瞳如此明亮,每一晚都会闪耀在我的梦乡,我差点就骗自己说,不如就这样好好地过日子吧,但是忘不了,我忘不了撒拉的眼眸。可惜,可惜。   北境永不遗忘。   在这一天的下午,我低首走在城堡的地道,正从庭院回去“莱雅拉的房间”,看到他堵在了我的房门门口,浅浅的灰眸如此安静温柔,热情潜藏。   “丧气包,用餐时间,”他勾出一抹微笑,“你不该出现在这。”   “你知道,我总在房里吃。”我回应道,学着他的样子背手靠在墙上。   他注视着我,我们俩淡灰色的眸子正在对望,“你那么小的一点,学着我的样子,滑稽极啦。”   我扬起下巴,“我可比你聪明多了,剥皮琴,他们说你精通历史,可你还没我看过的书多呢。”   “那么,一个学识广博的妹妹,一个小不点女学士。”   “我不是你妹妹。”我直白地说道。   我们一时沉默,我偏开头,故意让黑发遮住我的脸,百无聊赖地转着脚上的小皮靴。   “我想要兄弟姐妹,可妈妈怀不上,或者没能生下。我听说我有私生子兄弟,可父亲告诉我,都夭折了。”   那不是我妈妈,他不是我父亲,而你的私生子弟兄都赔在了拉姆斯手上,你的兄弟一个个除掉了其他兄弟,你的姐妹切下了你兄弟的脑袋,他们相互伤害,相互抹杀,你却被你的父母保护得如此好。   你那么幼稚,那么单纯,那么傻。我猜,如果没有我的话,你一定会被拉姆斯干掉。   我又想起了拉姆斯·雪诺,我想起了臭佬,我想起了撒拉的眼睛,我的妈妈。撒拉,她曾经想告诉我,我只是让拉姆斯和臭佬睡过去了,我没有杀掉他们,她不愿意我的成长记忆太过残酷。   妈妈。   “你可以请卢斯·波顿大人出去,继续他的播种,恐怖堡有的是女人,能生养的,你会有兄弟姐妹,会有很多很多。”我轻声说着,这一刻,我的声音和卢斯·波顿像极了。   他扯住了我的袖子,他抓得好紧,“你想做什么,剥皮琴?”这让我非常惊讶,我迷茫地看着他,然后缩手后退。   “干嘛啦!”   “去用餐,妹妹。”他坚定地说。   我挣扎,我低吼地告诉他不要,可是他坚决地将我抱起来,走向餐堂的方向,我惊呆了,然后无法抑制地恐惧让我流下眼泪。   “不要,求求你,我不叫你剥皮琴,不要,不要,不要。”我低声哀求他,可他不为所动。   “这是你应得的,你是波顿,你是我妹妹,你该是莱雅拉·波顿,不是什么雪诺。”他说道,我抹着眼泪,我知道卫兵和下人都在看,我害怕得瑟瑟发抖,我顾不上此刻自己的形象。   这个傻瓜以为他在干什么!?他在门口把我放下,我回头乞求地看着他,可是多米利克·波顿只是对我轻轻地微笑,他抹去我残余的泪花,手掌盖在我的背上,控制着我与他一起走进餐堂。   我从没进来过。   我参加过宴会,但那时仆人们会把城堡的大厅整顿一番,我坐的位置则在大厅之外。餐堂是给波顿自家用的,我看到吊灯上的蜡烛,我看到烛台上的蜡烛,火苗起伏,亮亮堂堂,我不知道恐怖堡里能有哪个地方,可以如此光明。   我低着头,给我的杀母仇人请安,给那个对我不屑一顾的女人提裙请安。这对夫妇默然无声,我也就默然无声地被多米利克摁在椅子上,卢斯·波顿大人和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正在盯着我的脸,这让我脸蛋发热,双唇紧张地抿起。   我听到多米利安·波顿平静地叙述,我听到夫妻俩稍后就开始进餐,不置一词,我看到多米利克往我面前放了餐具,我不会用刀叉,我只会用勺子和手,还好我前世接触过,笨笨拙拙地捣掰。   我好傻,我好蠢,好像一团闯进奢华舞会的烂泥巴。   “看来我忽视了餐桌,使不好刀叉,就上不了厅堂。”对此,卢斯·波顿大人只轻轻地评论道,“自己去告诉米娅修女,让她别忘记教你餐桌上的礼仪。”   这一关是过去了,我松了一口气。   并没有。   夜间,我睡得正熟,房门突然敲响,我睡眼稀松,抬头望去,门已被推开,是卢斯·波顿大人,他的眸子凉得让我心慌,我睡意全无。   “去洗澡,穿衣吃饭,我们赶路。”   【第二节 】   我不明就以地照做,然后我出现在庭院里,卫兵们有条不紊地忙碌,罗加·波尔锡爵士和铁腿沃顿都在。   恐怖堡的骑手已经手擎剥皮人的旗帜,我被卢斯·波顿大人抱住,他的双手毫无感情,就像是冰凉的机器。我被放在马背上,他坐在我身后,一抖缰绳,灰色的披风猎猎,马队开拔。   在明月的照耀下我们启程,我和卢斯·波顿大人前后各有十名骑兵,我抓紧马鞍,生怕被颠下去,路边是鬼影幢幢的森林,我害怕极了,那里面有什么东西在跟着马队跑,一定有,我确定,我听到了狼群的长啸和呜咽。   我靠近了卢斯·波顿的怀里,却突然想起他是我的仇人,他会因我的僭越而惩罚我,我立刻又直起身子,在黎明前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他是不是因为我上了他家的餐桌而生气?他会不会把我杀掉,或者丢在荒野里?   我似乎看到了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睛。撒拉,妈妈,这样也好,死了一了百了,我不拒绝长眠,我想回到妈妈的怀抱。   我听到卢斯·波顿大人开口了,他的声音响在胸膛里,却没有任何多余的震动,微不可查,我就算坐得如此近,也需要集中注意力才听得到。   “梅利斯特家族。”他叙道。   我下意识地开始背诵,“海疆城的梅利斯特家族,纹章是靛蓝底展翅银鹰,族语是无可企及,效忠于河间地封君,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公爵,当下的海疆城伯爵是杰森·梅利斯特,他的妻子是来自旅息城的埃菲娅·凡斯,他的继承人是派崔克·梅利斯特,独子。”   “海疆城。”   我立刻回应,“海疆城位于河间地的西部海岸,雄鹰角南方,东边是蓝叉河的源头,乃是在过去,为抵御来自海对岸的铁群岛住民入侵,而修建的堡垒,对海的一面城墙浑厚,内陆的一面较容易攻破。”   “你会成为埃菲娅·凡斯夫人的侍女,你要为她服务三年。”他这么说道,语气一如既往地没有起伏。仿佛说的是让我去庭院,给他把新到的水蛭提过来;而不是让我离开北境,把我送去南方,送去颈泽以南的河间地。   我有些迷茫,我听米娅修女提到过,南方的贵族喜欢这一套,把儿女送去其他的贵族之家,当侍童或侍女,亦或养子养女和侍从,以加深联系,开拓人脉,自寻潜在的结婚对象。   若是公爵之家,就送去首都君临的王室之中,若是伯爵与小领主,就送去公爵家庭或是其他的伯爵那里,不过具体是送去哪,以什么身份,主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纪和地位来定。   临冬城的艾德·史塔克公爵和全维斯特洛的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在年幼时就曾经被送去给东境守护兼谷地的封君,琼恩·艾林公爵做养子。当然,劳勃·拜拉席恩那会儿还不是国王,而是公爵之子。   我怀疑他们之所以没被送去当时的坦格利安王室,是因为“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极其暴虐,去了那儿会随时有生命危险。我不清楚当时的态势,谁说得准呢?   反正,像我这样的私生女,当个伯爵夫人的侍女已然是高攀。   我能够理解,卢斯·波顿大人心怀野心,一定会注重和北境之外的贵族交往,所以把孩儿送去河间地海疆城的梅利斯特家族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是我,一个他没承认的私生女,为什么是现在,如此的突然?   我们在黑夜中渡河,显然恐怖堡伯爵已经有手下先行一步,备好船只,我们渡了两次河,河水漆黑可怖,我在摇晃的舟上抓紧了船沿。   他继续带着我骑行,我受不了了,抱住马的脖子,还是不舒服,于是我往后靠,渐渐陷入睡梦之中,我靠在一片皮革上,凉凉的。   当曙光初绽时,我的双腿酸软麻木,卢斯·波顿大人骑术颇佳,所以速度不慢。我看着平原匍匐在马儿的脚下,远处丘陵隐约。我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待到太阳升高以后,才重新有了精神,我望见我们在一条宽阔的土路上,沿着道路向前,我突然意识到我们在哪里。   这是坦格利安王朝的“仲裁者”杰赫里斯王所修建的国王大道,自更北方那无人一去的绝境长城,通向南方风暴地的风息堡,沟通王国的南北。我看到远方的人群马匹,他们正在等待,我发现了奔流城的银鳟鱼旗,海疆城的银鹰旗,晨风拂过,它们迎风招展。   卢斯·波顿大人开始放慢马速,我们正好停在四十码远的位置,他把我抱下马,我们俩一路前行,他突然开口:“别勾引多米利安,别让我知道你怀了他的种。”否则就剥掉你的皮。   我心里一凉,我的心肺肠胃不断扭曲转动,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他凭什么这么说!?   凭什么?那是我兄弟我会勾引他!?你以为我是你?你以为我是你这种人渣!   我胸口起伏不定,眼泪积蓄着,停下了脚步,他也停了下来,和我相互对视。我瞪着他,我真的快疯了!是什么样的畜生会这样怀疑自己的女儿!?   还怀上?我——   那是你的儿子,你的儿子,而我是他的妹妹!你知道你在说些什么鬼话吗?人渣!自己的子女关系近一些就说是勾引?卢斯·波顿脑子里都是什么。   然后,水蛭大人这个老剥皮拽着我走向河间地人的位置。   不管是成年人的感觉还是小孩儿的感官都没法接受这种荒诞不经的怀疑。   “我不会,我们没那回事!”我委屈地喊道,他没有理我,面无表情,如之前一样。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骨头本,原着中帮拉姆斯·雪诺养狗的老人。瑞卡德·莱斯威尔:莱斯威尔家表亲。艾德·史塔克、霍斯特·徒利、劳勃·拜拉席恩、琼恩·艾林,盟友,篡夺者战争的主导者。红简妮:拉姆斯的猎犬,用被他杀害的平民女子给猎犬命名。芭芭蕾·莱斯威尔夫人,威廉·达斯丁遗孀原着背景人物:乌瑟学士,魔龙的狂舞第三十二章 ,卢斯·波顿告诉席恩多米利克死时乌瑟学士声称是“胃病”,原着故事开始后,恐怖堡学士是泰巴德(Tybald)。征服者伊耿及其姐妹维桑尼亚和蕾妮丝。“疯王”伊里斯。雷蕾·坦格利安,劳勃·拜拉席恩的奶奶。多米利克·波顿,卢斯·波顿大人的婚生子,安静,马术颇佳,精通竖琴和历史典籍。想要兄弟姐妹,把拉姆斯·雪诺接到恐怖堡,为其所害。自拟人物:凯拉修女,来自谷地,在旧镇的圣母院学习毕业,家庭教师。米娅修女,马脸,家庭教师。——————————————————————————————在维基,波顿家的族语是“吾刃尚锋”但是这不是官方翻译,我从Our blades are sharp这一句里也看不到半个尚字,所以改为“吾刃锋利”。 第7章 颈泽   “日安,卢斯·波顿大人。”微笑招呼着我们的,是一个很年轻的贵族,红棕色的头发,胡茬稀疏,大概是想要蓄须,故而没有打理下巴和腮帮。我看到他蓝色天鹅绒的紧身衣上是银色的鳟鱼,他是徒利家的一员,大概正是艾德慕·徒利,霍斯特·徒利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卢斯·波顿大人按着我的肩膀,我们站定,我的胸口还在起伏,眼泪又在积蓄。   “日安,艾德慕·徒利大人,还有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一个骑士,就像是罗加·马尔锡爵士那样,派崔克·梅利斯特必然已向七神发下骑士之誓,为民众之盾,领主之剑。   我不认识几个骑士,就知道罗加·马尔锡爵士独一个,而北境的好些家族都没这类人。北方的贵族大部分都是旧神的信徒,旧神无需人献上誓言,也无需人奉上利剑,旧神不需要骑士,所以,他们拒绝在圣堂守夜,也拒绝抹圣油,不会愿意成为南国人人传颂的英雄豪杰。我还听说骑士不该是罗加爵士那样的,南方的每一位骑士都是忠勇之人,技巧娴熟,性格坚定。   “我的荣幸,波顿大人。”派崔克接腔,他是一个高傲的男人,棕发,有一双灰蓝色的瞳,举止一板一眼,看上去确实是个注重荣誉的汉子。   “冬季已过,”艾德慕笑容不变,“史塔克们念叨‘凛冬将至’,现在反过来了。我姐姐又怀了孕,我上临冬城看她,这会儿得回家了,很难见到您卢斯·波顿大人,应该说自从奈德和凯特琳成婚之后,这是第二次见面。”   “七神保佑,”派崔克·梅利斯特叹息道,他在拨弄一根布巾,想要围住脸,“他们二人成婚时没那么冷,明明步入了夏季,可这的风比海疆城的风厉害多了。我小时候听我奶妈讲,海疆城的风自铁群岛而来,如刀剑割面。不曾想,这儿的北风比海风凌厉,即便是夏日。”   “是的,艾德慕·徒利大人,幸会,”卢斯·波顿的轻言细语比北风更加碜人,“有机会定邀您往恐怖堡一叙,”他将我推到两位大人面前,眼睛注视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   “莱雅拉·雪诺,我希望她能在海疆城侍奉埃菲娅·凡斯夫人,望予准许。如果爵爷您想要了解北风,您大可在冬天一游,去绝境长城的边陲,去熊岛,去寡妇望,去海豹湾,冬日北境的海风尤其厉害,刮走蛋,剐光皮,让血冻结在肉上。”   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半张着嘴,听着卢斯·波顿大人的轻描淡写,他看了看我的脸,尤其是脸上的双眼,然后显然明悟,“当然,梅利斯特的荣幸,波顿大人,我们的荣幸,我是说莱雅拉能协助照顾我的母亲。”当然,谁都不会觉得他是说去吹风,冻死自个儿。   人说梅利斯特高傲古板,谨守礼节。如果波顿大人提要求时隐晦些,可能会被婉拒,可波顿大人直白异常,派崔克爵士倒不好直接回绝了。可实际上据我所知,恐怖堡和海疆城素无来往,更无亲缘,关系没近到帮忙教育孩子的份上。所以,这举动很唐突,非常非常不恰当。   “那么感谢,愿新旧诸神祝福二位。”卢斯·波顿大人并未多话,手离开我的肩头,直接走人,把忐忑不安的我和两位大人留在原地。   “他是在冬天生的,”半晌之后,艾德慕向好友派崔克评论道,“他过来的时候我好冷,我以为换季了。”   派崔克·梅利斯特拍了拍我的脑瓜,让我的黑发乱了好多,我看着他,心底担心,脸上却努力地露出一个微笑,我希望他不会虐待我。   或许他会觉得多一个小孩没什么大不了,反正不是敌人;或许他会在今晚就掐死我,我甚至还在睡梦中,然后一言“热病夭折”敷衍过恐怖堡的那对夫妇。我知道,就算我死在南方,恐怖堡也不会有半点心痛,最多要求派崔克爵士给个说法,赔上一笔。   我可是听过的,被送去其他家族的小姑娘是如何惨淡,被鞭打虐待,被施以不可名状的折磨,最终尸体为老鼠所啃食,只能在父母的梦里哭泣。梅利斯特素有高傲之名,固然如此,他们该不屑于为此暴行,可是,谁知道呢?   “很高兴与您同行,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能照顾您的母亲是我的荣幸,我会喜欢海疆城,把她老人家照顾妥当。”我命令自己忘记生父的侮辱,压抑自个儿的委屈难受,不去想我的未来会如何跌宕,撒拉在看着我,我不能太脆弱。   “那不错,我们一家都喜欢孩子,我爸爸只有我一个,我妻子一直无所出,”他咧出笑容,揽着我跟上艾德慕·徒利,我们走进了队伍中,“你坐马车上,我们买了毛皮,带着史塔克的礼物,别碰坏,孩子。没有侍女,你得自己照顾自己。”   他把我抱在马车上坐好,转身铺设着鞍具说道,“老实说,你父亲的手下追上我们时,我懵了。”   我果断地回答:“不,爵士,他不是我父亲。”   “那我就不是银鳟鱼,是蓝鳟鱼。”艾德慕接口道,这世上可没有蓝鳟鱼家族,“明摆着,丫头,他是你父亲,神情,发色,还有眼睛,一望就明。”   “不,大人,他没有承认。”   “会的。”艾德慕·徒利笃定地说道,他没看我,翻身上马。   我在马车上睡觉,醒来后望着路边,呆呼呼的。我能感觉到,这支河间地的队伍,明显比恐怖堡的队伍要慢。我也知道,当时之所以快,是因为卢斯·波顿大人急于丢下我,可以理解,我也讨厌他,不想和他呆在一匹马上。   我们白天赶路,夜里在路边生火,有时会有其他人加入。我见过几个赛文家的,一些安柏家的。还有一晚,我们与来自东方的人一起,他们的家是自由贸易城邦,名叫潘托斯。我们分享火焰和食物,他们口音古怪,佩刃有华丽的护手,干粮里有蜂蜜糖,甜丝丝的。   “先民荒冢到了。”派崔克爵士说,我了望远方,原野辽阔,有零星的小丘和斑驳的褐色土地。那里是达斯丁家族的地界,荒冢屯位于其中,我能看到路边远处有双长斧黑宝冠旗,达斯丁的旗子。   伊耿历289年年初的时候,我记得达斯丁家族来访,顺便送多米利克·波顿回恐怖堡,多米利克曾经在荒冢屯居住,为芭芭蕾·莱斯威尔夫人(威廉·达斯丁大人的遗孀)做了四年侍童。   现在轮到我了,卢斯·波顿大人,或者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不管是哪一个,这对夫妇当中,一定有一个一力要把我送走,或者,两个人都恨我,厌恶我,巴不得我死掉。   我很沮丧,我似乎看到撒拉的双眼在眨,如今她也成了先人中的一个,只能默默凝望着我。这里有先民的群墓,我似乎看到了我的祖先,我耳边的风是他们在对我低语,告诉我迁徙者的苦难,森林之子的魔咒,还有长夜的噩梦。   “你在看什么?”艾德慕问我。   “列祖,大人,他们在一诉愁肠。”   派崔克·梅利斯特揉上我后脑勺,我头发一定又乱了,“对,小先知,我理解,先民比安达尔人更古老,不过我猜你的通灵得结束了,时间不等人,孩子。”   又一个晚上,分享营火的人中有一个来自多恩的英俊小哥,他睫毛浓密,笑容诱人,他分享了他的故事。在维斯特洛最南端的多恩,他结识上“红毒蛇”奥柏伦亲王的私生女,然后和那个姑娘睡觉,他说的绘声绘色,引人入迷,而没有半点猥琐的气息。   多恩人肤色较深,天性奔放热烈,和多恩永远艳阳高照的气候一模一样。他们欢爱得肆无忌惮,哪怕沙漠广袤也熄灭不了他们的情感,听得我脸都红了。   “别在北境乱来,小子,”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告诫道,“你如果染指这里的姑娘,你会被逼着披上黑衣,送去长城守望,再或者,北方人会割掉你的好东西。”   我突然想起来,芭芭蕾·莱斯威尔夫人的那位达斯丁老公不就是死在了多恩?多恩的极乐塔,那里好遥远,芭芭蕾会不会经常在大道边向南遥望,孤身一人。   我们继续向南,经过了卡林湾。   “这里是北境的险隘,只要驻守在这里,那便万夫莫开,好几次南方的大军都堵在了卡林湾前,束手无策。”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对艾德慕·徒利大人说道。我看到原本的堡垒如今只剩下三座塔楼,但是,依然易守难攻。   “卡林湾从未失守,派崔克,只有巨龙才能征服北方。”艾德慕答道。   “我猜铁群岛的海盗也可以,虽然他们没做到过。”   “这是你们海疆城人的过度担心,”艾德慕·徒利含笑而言,“北方贫瘠,铁民不喜欢来。” 第8章 河间地   我看到了一望无际的颈泽,就在国王大道以西,我了见黑鳄鱼旗,隐藏在阴沉的雾气中,“那是颈泽领主,灰水望的黎德家。”派崔克爵士好心解释,我当然知道,我听说,除了黎德家手下,那群沼泽住民,也被喊沼泽恶魔的小个子们,其他没有任何人能安然进入颈泽,多半会赔了性命。   在夜里的营地,我们遇到了沼泽猎人,她自称健娜,瘦瘦小小,看上去已然成年,却比我高不了多少,是个话不多的女人。她深绿色的双眸打量我,然后和我坐一块。或许是因为我是仅有的北方人,恰好她也是。不过老实说的话,颈泽的居民太过神秘,虽然身为北境人,我恐怕和河间地的人会更有话题聊。   “马匹不安,”她说道,“它们嗅到了危险,在沼泽的水里。”她口音独特,婉转明亮,我喜欢极了,我也喜欢她的个子,如果成年人都小小的,那就好了。   “健娜女士,是什么样的危险呢?”我弱弱地问,心里害怕极了,夜里不见颈泽的迷雾,但是里头声鸣不断,还有生物在动弹,我怕虫子,非常怕。   “是蛇蜥,蛇蜥在低语,在寻找牺牲者,它们的毒液太多,需要灌入柔软娇嫩的躯体。”坏女人,吓唬我!   她最后送了我一片叶子,我惊讶极了,我想到北境的旧神与草木的联系,说不定其中潜藏着魔力或者命运,可能有什么特别的用处。指不定我的人生会从此改变!谁说的准呢?沼泽住民如此神秘,他们一定有些魔法之类的。   结果第二天我起来时,我发现一件让我不高兴的事儿,我睡觉的时候吧,把叶子给压碎了。   颈泽一过,我们告别了北境,进入了河间地。   “莱雅拉·雪诺,没来过河间,对吧?”派崔克爵士将我抱在马上,他教我骑马呢,花团锦簇在河边,风车悠悠,农地广袤,我闻到了繁忙的味道。   我回忆乌瑟学士所教,答道:“河间地西方是兰尼斯特家族的西境,北方乃史塔克家族的北境,东方为艾林家族的谷地,南方有河湾地诸贵、东南边盘踞着王领和首都君临。”   “所以呢?继续,孩子。”   “土地平坦肥沃,交通便利,人口也比北境多得多,不过俗话说,‘七国一打仗,河间就流血’,战争期间,其他地区的军队多半都要从河间地过境。”   “和平时富足快乐,战争时人间炼狱,四面皆友,四面皆敌。”艾德慕·徒利低声说道,“这片土地的封君正是我父亲,三百年前,我们奋起反抗“黑心”赫伦王的暴政,得蒙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封赏。当时的徒利公爵成为国王之手,帮助征服者治理维斯特洛,丫头,后面发生了什么?”   我乖巧地看着这个公爵之子,软软地答道:“几年前的“篡夺者战争”中,徒利家族与史塔克家、艾林家和拜拉席恩家联合,推翻末代坦格利安“疯王”伊里斯,让劳勃·拜拉席恩加冕,高踞铁王座。”   “嚯哟,这跨度可真大,三百年间的历史呢?你直接就跳到不久之前了。”艾德慕·徒利笑道,“无论任何,丫头,我保证,你在这里会吃得饱,过得好,这里的麦子供给北方和君临,依然绰绰有余,对,还有歌谣与故事,河间有最多的传说,丫头。”   这点我很怀疑,人们说,河湾地是诗歌之国,吟游乐土,而河间地多暴发户。不过我肯定不敢说,他们对我不错,我不想惹他们生气。   我们离开了国王大道,走在绿叉河的沿岸。绿叉河、蓝叉河和红叉河交汇为三叉戟河,哺育着河间地的农田和人民,更惠及农地稀缺的西境和北境。路上时见村庄,庄稼汉看到了车仗队列,大多鞠躬,虽然徒利和梅利斯特都非他们的主子。我听到他们歌唱英俊的公平人家族,讲述红粉城永远靓丽的闺秀,我知道了绿人守护的千面屿,还有布雷肯和布莱伍德千年的纠缠。   河间的灿烂远胜贫苦的北境,令人着迷。   风和日丽,天气温暖,我脱下了身上的毛斗篷,缩在马车上,心情好多了。离开沉郁故乡,拥抱这片沃土,远离了残忍的男人,如今伙伴温和有礼,我有足够的理由惬意非常。   如果卢斯·波顿大人永远不接我回去就好了。妈妈的双眼也变得温柔,阳光和煦,宛若是她的怀抱,我在她的注视下,心情平静宁和,笑容变得真挚。   河道渐宽,石桥乍现。我抬首望见了佛雷家的蔚蓝双塔旗,绿叉河两岸的城堡包围着桥梁,这是我们抵达的第一座城堡,河间地的孪河城。   “孪河城,”艾德慕眯眼望去,“一群黄鼠狼,猜猜看,他们把过桥费收到多贵了。”   “十个银鹿,佛雷,迟到的佛雷,”派崔克·梅利斯特高傲地笑言,“收税,生崽子,一群暴发户,你知道这个家族吗,莱雅拉·雪诺?”   在“篡夺者战争”中,纵然徒利家族早有征召之令,可佛雷家族却在胜局已定时才进入战场。自此之后,佛雷和主君徒利及其忠臣盟友的关系就一落千丈,河间的贵庶中,无人喜欢这一家黄鼠狼。   我回忆一下,立刻脱口而出,“河渡口,孪河城的佛雷家族,仅有六百年的家族史,纹章是灰底蓝双塔,效忠于河间地封君,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公爵,当下的河渡口领主是瓦德·佛雷侯爵,已有八十岁,他曾经的妻子多的数不清,当前是安娜娜·法林夫人,来自首都君临里的法林家族,他的继承人是史提夫伦·弗雷,其他的子女有…”   瓦德·佛雷孩子太多了,他前后娶了七个老婆,在原着和电视剧里,等第七个老婆安娜娜夫人死后,瓦德·佛雷还会娶第八个,这些女人里只有一个老婆没有给他生下后代。   “他们有很多待嫁女子,也有未婚男性,不管是嫁给这家人还是娶了这家人,我想,都不会赢得什么友谊,还不如真的娶一只黄鼠狼呢。”派崔克爵士说道。   “我听说,他们用钱买妻子回来,毕竟穷困潦倒的贵族比比皆是,看看首都君临。正经人家的怀春少女看不上佛雷的脸蛋和武功,更别提发迹的这几年他们蝇营狗苟。”艾德慕放低声,毕竟孪河城近在咫尺。   派崔克爵士继续评估道:“总之,佛雷家最没联姻价值。如果有哪位觉得娶了佛雷的女孩,就能与他们成为坚实的盟友,那脑袋一定是被巨人的棒子给拍了。”   不,两位,卢斯·波顿教育过我,婚姻是为了后代和继承权,而不是爱情与荣誉,迷人的身姿和面庞毫无意义,佛雷有财富和军队,只要在婚礼时就兑现,那便是最理想的亲家。   他拍了拍我的头发,了结了这个话题,“全维斯特洛都有娶佛雷家姑娘的,他们想投靠哪边都行,继续背,丫头,家族世系可是很重要的知识,女人要掌管宾客和欢宴,男人守护太平,你们缔造太平。”   我背诵着佛雷当代的家谱,我们的队伍进了城,佛雷的卫兵不敢阻拦,这可是封君继承人艾德慕的车驾,他们看着我们一行通过桥梁。   “见到您真高兴,艾德慕·徒利大人,啊,还有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欢迎,各位贵人是否需要住宿,堡中有上好的房间。”   这位说话的绅士穿着细致的亚麻衬衫,脸像是胖胖的黄鼠狼,他开口时我隐约闻到一股异味,他有口臭。“还有您,这位小姐,我的家人多极了,您居然记得每一个,令人印象深刻。”他看着我,让我不由得闭上了背诵的嘴,我觉得他下一句一定是问我的名字,结果被派崔克爵士毫不犹豫地打断。   “谢谢,莱曼·佛雷大人,我们赶着回去呢。”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矜持地说道,“上次在海疆城见到小瓦妲是几个月前的事儿了。”   “小瓦妲,您是说沃顿·佛雷的女儿对吗?”莱曼·佛雷大人应道,佛雷家有不少瓦妲,孪河城里头叫这名字的女儿家有一大窝。   “我猜是的,”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有些敷衍,我猜他是记不住那么多佛雷,“嗯,是个小美人胚子。”   佛雷家的当家人不在,这位瓦德·佛雷侯爵不知道去哪播种了,我们谢绝了殷勤的莱曼·佛雷大人,跨过绿叉河,一路向南。   第二天,银鳟鱼和银鹰话别,奔流城公爵的继承人将向西南而去,回自个儿家的城堡,而我会和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这位海疆城伯爵的继承人一起,去他的家里为他母亲担当侍女。   到了下午,远方的褐色城堡已然可见,城堡下的小镇隐约。展翅银鹰飘扬在塔楼和城门之上,它褐色的石砖上分明可见树木和水草的轮廓。   “很有趣对吗?学士说,这些石头过去是草木,我的奶妈说,里头有森林之子在睡觉。”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说道,他招来自家人,“先去见我的父亲,然后,去你的卧房,今晚先歇息,关于你该做什么,明天会有人交代。愿你在海疆城幸福快乐,莱雅拉·雪诺,七神与你同在。”   会的,我还没有进入堡门,但是我已经很快乐了。天可怜见,我找不到任何地方,任何能比恐怖堡更让人难受的地方。这里不管怎样都会是一个天堂,何况,还有妈妈的双眼陪伴着我,比大海还要蔚蓝。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杰森·梅利斯特,海疆城伯爵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梅利斯特之子,艾德慕·徒利好友艾德慕·徒利,原着中的重要配角,霍斯特·徒利之子,凯特琳·徒利之弟。瓦德·佛雷侯爵,孪河城(河渡口)领主,血色婚礼的执行者之一。莱曼·佛雷,黑瓦德的父亲,血色婚礼的参与者,最后被无旗兄弟会吊死。“美人”瓦妲·佛雷,佛雷家最漂亮的女儿之一。原着设定人物:风暴王杜伦,第一位风暴国王,相传他得到了海神和风之女神的女儿,依妮的垂青。血龙狂舞,坦格利安王朝的一次血腥内战,起源于蕾妮拉公主和王后阿莉森·海塔尔对铁王座继承权的争夺。“黑心”赫伦,铁群岛国王,征服河间,修建赫伦堡,死于伊耿坐下巨龙“黑死神”贝勒里恩的火焰。安娜娜·法林,瓦德·佛雷的第七个老婆,死因未知。自拟人物:埃菲娅·凡斯,旅息城的凡斯家族,杰森·梅利斯特之妻。————————————————————————————————————————V—,恐怖堡太阴冷了,还是要来点阳光的 第9章 海疆城(一)   在河间地,银鹰之垒海疆城的勇武闻名遐迩,可是和北境相比,这里依然显得温煦柔和。过去的枝叶封存在褐色的石头里,绽放的新枝陪伴着它们,低声絮语。我每天走在攀着青藤的褐色走廊上,丝纱长裙因微风而荡,细腻脚踝上套着凉鞋,轻巧地踩出清脆鸣响,我光洁的手臂袒露大方,这里有真正的繁夏,让人尽享暖阳之光。   卢斯·波顿大人的教育策略很有效,我彬彬有礼,甜美乖巧,很快就被埃菲娅·凡斯夫人接纳,这是位体弱多病的中年女子,头发干枯发灰,面上病容尽显,她总是呆在卧室里,一步不出,所以,海疆城的达蒙学士在每日的早晚都有药给埃菲娅夫人饮用。   “我听说,她自打生下了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之后,就是这模样了,”另外一位贵族侍女凯瑞琳·斯莫伍德悄悄告诉我,“当时为了生下爵爷,夫人难产,差点丧命,所以呀,后面也没法再生。”   不同于恐怖堡,人情冷淡,极度安静,随时在卢斯·波顿大人的注视之下。海疆城让我发现,城堡可以如此的热闹,同龄人是如此之多,舒心和安逸才是生活的主调,这大概才是正常贵族人家该有的模样。   在路上派崔克·梅利斯特提到过的瓦妲·佛雷,是沃顿·佛雷的女儿,孪河城的瓦德·佛雷侯爵正是她的曾祖父,“她是个浪荡的姑娘,”凯瑞琳·斯莫伍德悄悄告诉我,“我猜嫁人之前,她至少会喝六次月茶。”   月茶是维斯特洛女性用来打胎的药物,凯瑞琳·斯莫伍德喜欢嘀嘀咕咕,我敢说她也在背后和瓦妲·佛雷说我的不是。   老实说,我觉得瓦妲·佛雷是个不错的女孩。出来的匆忙,我没带衣服和行李,所以抵达海疆城时,我穿得跟个乞丐一样,脏兮兮,破破烂烂。你不能指望一群大老爷们儿对吧,他们不会照顾我这样的8岁小孩。所以,是瓦妲爽快的把自己的衣裙借给我,让我第一次穿上了丝绸长裙,对,就是我身上这件,轻飘飘的,我特别喜欢。   总之,我认识的瓦妲·佛雷是个小美人胚子,她拥有我们当中最多的首饰和衣服。年纪不大,喜欢和年轻帅气的男孩约会,时不时在晚间偷偷溜出去。不过,她确实是个不错的姑娘,我不喜欢指摘别人的贞洁观念,大家各有自己的原则。   “她没有婚约,需要找个如意郎君,凯瑞琳,”我这么回复这个嘴碎的丫头,同时麻利地整理着埃菲娅夫人的梳妆台,“和你不一样,佛雷家姑娘太多,要是一一安排的话夫婿就不会太理想,如果她自己不想办法,说不定会被嫁给糟老头子。”   凯瑞琳·斯莫伍德比我大三岁,却和我差不多一样瘦小,她来自河间地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家族,是托马·斯莫伍德大人和拉文娜·史文夫人的闺女,她和威廉·慕顿伯爵的儿子有婚约。   这丫头唠唠叨叨,心地其实还好,不过咒人打六次胎确实过分了。   而且呀,她还炫耀自己的未婚夫呢,明明只是两个小毛孩,她却一脸对自己未来的婚姻憧憬不已的模样。她给我说她未婚夫家族的故事,说慕顿家的女泉镇,在那里,傻瓜佛罗理安第一次见到少女琼琪,那个呆子偷窥小姑娘和其姐妹沐浴,然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我猜我们结婚那天夜晚会是在女泉镇,我会在琼琪的浴池里洗沐,然后和他抱在一起,”凯瑞琳·斯莫伍德傻笑着说,“他的头发好柔软,笑起来像是伊耿王子。”   前王室坦格利安有好几个叫伊耿的王子,那个家族统统是银发紫眸,全都长得好看得不要命,对凯瑞琳的幻想我表示质疑。   我是这么答复凯瑞琳口中的女泉镇之恋的,“我兄弟弹得一手好竖琴,他给我唱过这个故事,你确定要和琼琪一样嫁给一个呆瓜骑士吗?”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莱雅!”   “也是个最伟大的傻瓜,达蒙学士会同意我的观点。”会怀疑巨龙和自己抢女人的骑士,怎么听脑子都不太正常,呆瓜佛罗里安自己可是承认了的,他说自己是个傻瓜。   在夜晚的榻上,我听着隔铺的凯瑞琳·斯莫伍德说梦话儿,我依然想念撒拉的漂亮眼睛,而现在又多了一双热忱的淡灰双眸,我的兄长多米利克·波顿,我的哥哥。   那个不管不顾的笨蛋,居然直接把不姓波顿的我抱进他家的餐堂。我以为卢斯·波顿的婚生子会更聪明点儿的,不知道他发现我被送走以后会是什么感受?   除了这两位贵族侍女,我还认识了其他的孩子,他们都叫我莱雅。例如在这里担当侍童的霍斯特·布莱伍德,他是个木呆呆的小子,喜爱读书,卷发很乱,高高瘦瘦,我们叫他“霍斯”。还有侍从亨得利·布雷肯,强壮敏捷,十分厚实,我见过他用剑,水平不错。   除了这些贵族的儿女之外,我也认识了简妮·海德,一个平民侍女,机灵的姑娘,她的父亲在海疆城当卫兵,她啰嗦的性子和凯瑞琳·斯莫伍德有的一比。   我发现平民中有好些叫简妮的,我之前的贴身侍女红简妮也是这个名字,或许在维斯特洛的父母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名字时,就会用简妮这个词儿打发自己的女儿?   简妮·海德和我说梅盖忒修女和海疆城教头赫尔·佛花爵士有私情,而我觉得其实是因为他们都来自更南方的河湾地,所以关系更好而已。   佛花是河湾地人给私生子取的姓氏,赫尔·佛花是位头发已灰的私生子爵士,打斗水平很棒,我觉得他比恐怖堡教头罗加·马尔锡爵士厉害多了。   “和修女偷情?那就偷呗,这没啥大不了的,赫尔·佛花爵士久经战火考验,”某天侍从亨得利·布雷肯这样告诉我,把我的悄悄话歪到七层地狱去了。   “他过去是个自由骑手,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获封骑士,随后他为‘疯王’伊里斯效忠。他见证过暮谷城之乱,直面过御林兄弟会的‘微笑骑士’,虽然当时身受重伤,不过幸存了下来。到后面他差点为‘疯王’伊里斯尽忠,在君临里,当时他们面对兰尼斯特的大军,不过他还是活下来了。总之,现在海疆城的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格外欣赏他。”   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正是埃菲娅·凡斯夫人的夫君,海疆城的主人,至于‘微笑骑士’?据说有御林铁卫的水准,在我印象中,御林铁卫是国王最信任的骑士,在坦格利安王朝的时代,他们身着白袍,所向无敌。   我见过杰森·梅利斯特大人,他是一位中年的领主,棕发旺盛,脸庞棱角分明,双眸神采奕奕,大家都说他是个英勇的好汉,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和我说起过卢斯·波顿大人,“那位‘水蛭大人’?对,我认识他,我们当时和北境的军队汇合,向三叉戟河开拔。”   他回忆着“篡夺者战争”,“然后我们遇到了河湾的军队和雷加·坦格利安王子,我杀了三个雷加的骑士,非常干脆,我那会儿年轻着呢。而雷加王子本人死在了劳勃·拜拉席恩的战锤之下,啊,现在得叫劳勃国王了。   我记得我还是侍从的时候,最尊敬的骑士就是雷加,我在比武大会上见过他,他和史塔克关系还挺好的。反正,在那天之前,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位好国王。嘿哟我们在聊卢斯·波顿大人,我们在聊这个,我记得在战场上,恐怖堡的旗帜永远稳稳当当,他的人无情地向前推进,非常很谨慎,极重纪律,或许毫无勇气,但是足够强大,他是你父亲?”   “不,不是,大人。”我否认道,卢斯·波顿大人是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封臣,当然会响应北境封君的征召,参加那年推翻坦格利安王室的战争。   不过他可不是我的父亲。   “可惜。”杰森·梅利斯特伯爵言简意赅,啜饮麦酒。   在这个安定的海疆城里,我每天都听人讲故事,银鹰家族尚武,这里也多有吹嘘过去的老兵和骑士的战争传奇。贵族小姐们在说,平民丫头们在说,还有男孩和汉子们也在讲,那些过去和现在的一个个豪杰,以及剑与剑的对决。他们唱的歌谣中呀,总有骑士英雄和伟大的史诗。   微笑骑士,“镜盾”萨文,莱安·雷德温,“龙骑士”伊蒙·坦格利安王子,高个邓肯,“白牛”杰洛·海塔尔,“拂晓神剑”亚瑟·戴恩,“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   作为一个小娃娃,我也陷入到这种氛围当中,幻想年轻英俊的骑士,白衣白马,长发飘飘,有着帅气英俊的脸蛋和所向无敌的剑术。   他可以是坦格利安家的银发紫眸,也可以是兰尼斯特家的金发蓝眼,或持瓦雷利亚钢锻成的利剑,或用星陨之铁铸就的长刃,他将高举鱼梁木做的白色盾牌,为我遮风挡雨。   我依偎在其怀抱,感受坚实的钢铁与壮硕的臂膀,他不会和亨得利一样臭烘烘的,他身上有风信子花的味道,笑起来就像是破晓的阳光,像是春季的微风细润,让我甜丝丝的,真是害臊死了。   如果撒拉当初和这样的侠义之士遇到就好了,他会带着她闯出一片天地,将少女救出恐怖堡这个阴森的地狱,他们会生活在一起,生儿育女,相伴终老。   如果我未来拥有这样的夫婿,我就可以坦然面对恐怖堡的恐怖,傲然与卢斯·波顿大人对视。   我在想什么?清醒一点,莱雅拉·雪诺。北境崇信旧神,北境没有骑士,那是温暖南方的一个梦。   我这一世是个北境的孩子,恐怖堡的女儿,流着剥皮人的血,出生于错误的春天,在冬日里晓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兄弟,杀死了意图施暴的蛆。   我在想什么,渴望一个能打的小帅哥来救我?渴望能目睹母亲被剥皮时,有白衣的御林铁卫为我们杀出一条血路,然后逃出生天?   我拍自己的脸蛋,打得如此之响,让隔铺的凯瑞琳·斯莫伍德嘟囔着翻了个身,我试图让自己变得清醒。   别犯傻了。   我前世有经验,我要学用剑,我要学战斗。别人靠不住,男性靠不住,只有我自己才靠得住! 第10章 海疆城(二)   第二天,我找到了亨得利·布雷肯,表达了我的意愿。   “一个女儿家要学习战斗?”亨得利有些惊讶,他的钝剑在他手里晃悠。   我坦然地看着他,“你不懂,小鬼,在北方,女人和男人一样有力,听说过野人吗?”   “你是说绝境长城北方的野人?”   “没错,他们之中有比男性更强悍的战士,野人称之为‘矛妇’。听说过莫尔蒙家族吗?”   “我想想,封地是熊岛,封君是艾德·史塔克公爵,北境的贵族?”亨得利·布雷肯的贵族家系和纹章肯定没我学得好,莫尔蒙家族族语昂首屹立,纹章是绿林黑熊。   “对,”我答道,“熊岛的女性居民和莫尔蒙家族的女人很能打,梅姬·莫尔蒙夫人和她的女儿都是骁勇的战士(除了似乎还没出生的莱安娜·莫尔蒙之外)。其他的还需要我说嘛?征服者伊耿可打不过他的姐姐维桑尼亚·坦格利安。”   维桑尼亚·坦格利安是一位强悍的女士,在坦格利安家族征服维斯特洛时,她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暗黑姐妹”,骑乘着巨龙瓦格哈尔摧毁了谷地的海军和联军骑士,更逼迫当年的艾林家族屈膝投降,后来在伊耿·坦格利安遇刺时救了这个征服者弟弟,她甚至一手创建了御林铁卫。   “你想当维桑尼亚?”亨得利·布雷肯扬眉惊叹,“你别说你还想做娜梅莉亚。”   娜梅莉亚女王是洛伊拿人的领袖,曾经带领子民万船西渡到维斯特洛南方的多恩,当年她可不是去多恩郊游的。   “不,”我抿唇,笑得婉约,“亨得利哥们儿,我就想学一下打架。”   从这天开始亨得利·布雷肯在晚间和我偷偷在庭院里对练,瓦妲·佛雷告诉我说,凯瑞琳·斯莫伍德跟她讲,我在跟那个一身汗臭不爱洗澡的亨得利·布雷肯约会。   “不,我在练习武艺。”我直接坦白。   这让我在姑娘们眼中变得奇怪了,这些南方丫头一心要嫁给英勇之人,偏偏自己却不愿意做这样的女人,我甚至听到了“北方蛮子”、“私生小XX”的说法,由他去,反正我身份摆在这,无论如何都会有人骂我,我神经早就锻炼得很坚韧了。   我尝试向亨得利学习怎么招架和攻击,我练习劈砍与刺击,结果,可能是被人看到,杰森·梅利斯特大人知道了这件事。   “那挺不错,我该说很棒,莱雅拉·雪诺,我听说史塔克家的女人都有‘奔狼之血’,或许你们北方丫头都这样,嗯?不过瞎比划可不行,你明天开始与侍从一起由赫尔·佛花爵士训练,不准误了侍女的活计,听到了吗?”   我笑的肯定很灿烂,这位梅利斯特大人揉了我的脑袋,我是个坏孩子。   坦率地说,贵族侍女要做的事并不多,苦活累活都是平民侍女在干,被卫兵和粗鲁汉子骚扰的也是她们。   或许,我其实也是有些闲腻味了,端茶送水,整理床铺,陪着埃菲娅·凡斯夫人出门或是迎客,偏偏这位埃菲娅夫人足不出户,交游极少,也就陪着说说话儿了。   除此之外还有梅盖忒修女的教育,与在恐怖堡时相比,海疆城的梅盖忒修女温和宽松,所以我每天花的时间并不多。   好说歹说,软磨硬泡,滚地撒娇,我花了一番心思,然后与瓦妲·佛雷小姐及凯瑞琳·斯莫伍德小姐调配好时间。我从此能在每天的清晨、午后和晚饭之后,和其他侍从一起接受海疆城教头赫尔·佛花爵士的训导。   “你想学男人的花活儿,小不点?”赫尔·佛花爵士的头发和络腮胡已经全灰,他身上套着一件板甲衣,陈旧但是干净,“我警告你,这不是玩耍,我不管你听到了什么,这是杀人的活计。”   我固执地昂首,“我是北境人,我们天生能打,我到您这个年纪您就打不过我了!我想学!”   “好,我不会优待你的,你这身不合适,去领衣服拿家伙,我只等你一小会儿。”   爵士首先教的是步法,丁字步、交替步,放稳重心,躲避攻击,或者找准时机进攻。   “你的双足比你的手更重要,正确的挪移能救你一命,尤其是在战场上,只要你会走动,就算少一只手也能打。”   我学习调动身体的力量,学习武器的起手势,学习赫尔·佛花爵士走南闯北历经生死所得到的经验和技巧。   我学过剑术、弓箭、长矛和盾牌,我确信我在长弓和一干长柄武器上没什么天赋,长剑我用的还算可以,锤与斧头完全不懂。   我学弓箭,仅仅算是能把箭射出去的水准,射箭会让我的手臂变形,肩膀变宽,不学也罢。   用剑时,我劈砍刺击的力道总是不够,爆发力还成,和亨得利·布雷肯这个壮小子没得比。不过河湾地引以为豪的寓攻于守之技我学的不错,每一种技巧我掌握得都比亨得利快,比剑时一旦我们俩黏剑缠绕,最后被钝刃冷光击中的总是他,对此我还有点小得意,我比他灵活,比他脑子好用。可是一旦距离过近开始摔拌,我就会被摔到地上,这只蛮牛。   弩我射得准极了,赫尔·佛花爵士因此教了我如何保养和维修弩机,毕竟不是哪里都会有工匠的。   我很会用盾牌,我猜这是因为我胆子小怕受伤的原因。每一次对练时,格挡和偏移打击的角度我都掌握得很好,所以在我手里盾牌很耐用,不像是亨得利·布雷肯那样,过一阵就得换一面盾牌。   我轮番尝试了拴在手臂上的盾和仅用手掌持握的盾,从小大圆盾、骑士盾、熨斗盾和鸢形盾,到只能挡箭根本防不住劈砍,比我个头高多了的薄木超级大盾,还有那些我根本用不上的竞技盾以及我根本拿不动的塔盾。   当然啦,这些都是小号的盾牌,给我这样的小孩练习用的,材质也是轻软的木料,正常大小的盾牌里,除了只护住手腕,用来格挡的小盾之外,其他的我通通拿不起来。   “用好你的盾,用来进攻,压制!而不是猫着,起来!冲上去!”   我听着赫尔的叫喊,我尝试用盾将比我高两个头的亨得利·布雷肯拍到角落里,拍他脑瓜,拍他胸膛!   “亨得利,这只小剥皮才一点点大,站起来!你该是战马,别蠢得像是一只山羊!”   我拍击了好几下,可是亨得利一点事儿没有,我根本够不到他脑袋,他越长越高了!他还傻兮兮地笑,手臂轻轻就拨开了我的拍击。我力气还是小,我要多吃肉了。   就我不擅长的那些东西,赫尔·佛花爵士要求我明了这些武器的用法,以在战斗中摸清敌人的套路,方便应对,我只好悉听遵命。   累死我了,我觉得我宁愿去跟梅盖忒修女绣花。   我又多了一些伤疤,这是学习的代价,还好男孩们不打我的脸,也没有伤筋断骨行动不便,我确实学得很快,身子也越来越敏捷矫健。   这段日子里,侍从亨得利·布雷肯过得有些悲惨,比试时,他不敢对我动太大劲儿,免得被人说是欺负淑女,吃饭时我又会蹭他的肉食,害他得向厨房多要半份。   不过这一年来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知道了我的侍从朋友亨得利·布雷肯的家族,也就是布雷肯家和侍童霍斯特·布莱伍德的家族是世代血仇,怪不得两人碰面都不说话,他原本就比我大,已经开始变声,快成一个帅小伙了,我能感觉到一些姑娘吃醋的目光。   拜托,我才八岁。   慢慢地,我逐渐打不过亨得利了,只好欺负霍斯特·布莱伍德,傻高个儿,挺可爱的。其实他们俩人都不错,但是生在有仇的两个家族,没法成为朋友。   不过呀,别看我一心学习武器技艺,和短袍衬衫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花样繁多的裙子与首饰,我喜欢项链,喜欢镯子,喜欢用花瓣染红我的双唇,也爱和小闺蜜探讨如何让自己打扮得更漂亮迷人。   虽然对于我的好动,瓦妲·佛雷和凯瑞琳·斯莫伍德总会觉得古怪,但是我不会在该服侍埃菲娅·凡斯夫人时偷懒,也会和她们聊天分享小秘密,所以我们关系更加亲热了。   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看海疆城的任何人都是好人?感谢卢斯·波顿、蓓珊妮·莱斯威尔还有那一对垃圾主仆,拉姆斯和臭佬。我心境变得宽和而乐观,这块大陆上还有比那几位更糟糕的吗?有,不过那是后面的事儿了。   更何况,海疆城风光辽阔,物产丰饶,有美味的水产和面包,我依然记得梦中的蓝眸和灰眸,我的妈妈和我的哥哥,但是,我的性格逐渐重新开朗,逃离了北境阴沉的天空,还有比阴天更让人抑郁的恐怖堡伯爵,我的笑容变得真挚起来。   转眼就到了年底,我的伊耿历289年有半年是在海疆城度过的,这一年我精心学习使用武器,我要在维斯特洛保护自己,我得努力学习这些关键时能救命的知识技巧,所以我一向积极。   这天我起床洗漱完毕,去了夫人的卧房,埃菲娅·凡斯夫人在熟睡,她的夫君已经早早起身,一如既往,我没有打扰夫人的酣睡,悄悄离开,开始我如往的活动。   我换好利于行动的马裤和衬衫,来到楼下,打算去军械库拿好家伙,然后到赫尔爵士那报到,却正巧撞见亨得利·布雷肯。我发现他面色不对,他激动而紧张,把我拉到了一边。   “怎么了,大马,”我摆脱开他的手,“让我猜猜看,有人偷吃了你的肉汁洋葱?”   亨得利比我高,比我壮得多,他现在一手就能把我扛在肩上,而我则会揪他的头发,老实说坐在他肩膀上的视线不错。加上布雷肯家族的纹章是红色战马,所以我就管他叫大马了。   “野丫头,”他又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捏我脸,我踹了他一脚,“哎哟,别闹,”是谁闹?“昨天信鸦送了封信到海疆城,要打仗啦。”   打仗?我心中一凉,害怕地看着这个没心没肺一脸兴奋的傻男孩。   我想到了北境的恐怖堡,想到了极北方的绝境长城,七大王国如今太平,如此突兀的战事,该不会是长城外的野人入侵?我讨厌恐怖堡,但是我生于斯长于斯,要是那里真的遭殃了,我会很难过。   别的不说,多米利克·波顿,我的哥哥还在那,唠唠叨叨的年轻卫兵嘟哝也在那,还有动作迟缓的乌瑟学士,米娅修女,以及红简妮,那个被我害惨了的凯拉修女,我回去以后一定要帮她,和——   和妈妈,撒拉也在那里,我尚未找到她的尸骨。   我攥紧了小拳头。   “对,野丫头,”亨得利·布雷肯的眼睛如此精神,“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你知道吗?就是铁民的领袖,他戴上了浮木王冠,你知道铁群岛的铁民信的是淹神对吧?哈,给他加冕的就是个淹神牧师。“   巴隆·葛雷乔伊自号海风之子,被称为掠夺者之首,不用猜我也知道他一定恢复了传统的称号,“铁国王,铁群岛之王,海盐王与磐岩之王”,这名字真是长。   亨得利凑我耳边嘀咕,就好像他发现了铁王座是巧克力做的似得,“然后,那个刚登基的铁群岛之王,就宣称铁群岛脱离七大王国了,他说,铁群岛将恢复铁民的古道,也就是从海上劫掠各地,这还是逃回来的人说的。他们该早就开始动手了。”   等等,他说铁民,是铁民!亨得利知道这意味这什么吗?我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个神经粗大的傻大个,他难道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所以呢,继续?”我表面平静地盯着这匹大马,心里已经慌了起来,而此刻他的脸兴奋得发红。   “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已经向领地全境发了征召令,赫尔·佛花爵士很忙,我们的课取消了,我想去报名,我是侍从。”他舔了舔嘴唇。   “大马,亨得利·布雷肯,有件事你知道吧?”   “什么事,野丫头?”   “海疆城是河间地抵御铁群岛的前线,我指给你看,”我拉着他走出主堡,爬上城墙,我看到男人们正在聚集,几个卫兵赶着马车停下,他们走向军械库,“看到那边了吗?那里就是铁群岛。”   我指着远方,除了大海之外,海疆城和铁群岛之间没有任何阻拦,至于大海,一群海盗会没有船吗?   “那么我得参战了,我们会被袭击对吗?”   我认真地审视了这个小子,确定他是愣头青而非单纯的只是个笨蛋。   “别担心,海岸线上有舰队呢,”亨得利·布雷肯似乎看出我脸色很糟糕,他大力地拍我的肩膀,没心没肺地道,“好了,我要去拿真家伙了,我会保护你的。放宽心,野丫头,别想着出去,打起仗来的时候没地方比城堡更安全。”   我看着他走下城墙,然后我也被卫兵赶了下去。   之后,海疆城里的士兵一天比一天多。我看到人们用起了许久未动的木头吊索,把木制的和金属的零件运到城墙和塔楼上,组装起狰狞的机器;庭院里架起了锅,堆着无数的柴火和石块,我被浓郁的臭味熏到,我感觉他们把厕所搬到外面来了;还有好些陶罐,有刺鼻的味道,我不想再去庭院里了,那里的鲜卉绿叶曾经是我的最爱,但是现在一切都乱糟糟的;紧接着加入臭味大军的是泥土,我能听到城外的吆喝声,他们在挖掘地面;我看到城堡里多了好些狗狗,在热天的午后懒洋洋地吐舌头。我意识到,海疆城正在变成战争中的模样,城堡要吃人了。   事实证明亨得利·布雷肯的嘴巴比布雷肯仇家的纹章还好使。布雷肯的仇家布莱伍德,纹章上包含了一堆黑乌鸦,亨得利·布雷肯真是匹长着黑翅膀的马,叫起来是不吉利的呱呱,我觉得我可以叫他“鸦驹”,但是这个绰号好像很像正式的称号,不好不好,太好听了。   黑色的翅膀,带来了黑色的消息,几天后信鸦传来了西境的噩耗,兰尼斯港遭到铁民舰队突袭,西海岸的兰尼斯特家战船被一把火烧为灰烬,两军酣战,名城兰尼斯港满目疮痍。   其他家族的小舰队不足以依靠,而南方河湾地雷德温家族的舰队根本来不及北上。另外一支力量是王家舰队,他们拱卫在首都君临外的龙石岛,要先向南再向北,绕过整个大陆才能赶来,大海中再无任何能抵挡铁群岛舰队的坚盾,海疆城将直接面对铁民的长剑铁斧。   啷咚————啷咚————啷咚————   一周后,我被一阵轰鸣唤醒,我快速地出门,看到上上下下慌乱的人群,女人们还穿着睡衣,男人们,不管是老头还是少年,都在穿戴凌乱的铠甲和根本不合脑袋的头盔。   啷咚————啷咚————啷咚————   金属的长鸣依然不断回荡,我知道那阵声音,我听说过海疆城外镇子里的洪钟塔,上面的青铜大钟已有三百年未曾响起,当它被敲响时,只会意味着一件事,刀剑将鸣响,生灵将涂炭,铁舰队已然遥遥在望。   作者的话:自拟人物:赫尔·佛花爵士,来自河湾地的骑士,私生子,海疆城教头。梅盖忒修女,一个修女,海疆城家庭教师。——————————————————————哇啊啊要写战争戏了 第11章 海疆城(三)   城堡里一片混乱,我跑到窗台上了望,我看到远方的海面上,一排排的船桨整齐滑动,黑色的风帆是遮蔽住大海的乌云,其上是黑底黄乌贼,风吹帆鼓,乌贼的触手疯狂起舞。   我知道乌贼是铁群岛的统治者葛雷乔伊家族的标志,他们自谓“强取胜于苦耕”,以铁钱换取财富,铁钱是劫掠,是斧剑相加,从倒下的敌人那儿抢夺财富。   啷咚————啷咚————啷咚————钟声还在响。   海疆城之海曾经如此蔚蓝,风波不兴,壮阔美丽。当下却为群屿之民打破,黯淡的军队压抑阴沉,侵蚀住了海面,恰如灰暗的恐惧灼燃在人心田,铁民来了。   “长船如洪,很壮观,对吗?”一个厚重的声音鸣响在我耳边,我回首看到了杰森·梅利斯特,他头戴的鹰盔变了,朴素坚实,我还记得开始时见到的那顶花哨头盔,有长翼飞展。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披挂铠甲,肩扛比我头还大的双手战斧,银鹰雕纹闪闪发亮,斧刃寒光冷灿,他的笑容更是如此嗜血野蛮。   他在等着杀戮,这些男人都疯了。   “好了,别看了,去找另外两个丫头,送我婆娘去地窖,派崔克!过来,安置这个小丫头,然后去城墙!”   我跟着派崔克爵士一起将他走不动路的母亲送到地窖,瓦妲·佛雷和凯瑞琳·斯莫伍德已经先到了,我嗅着烂蔬菜和变质肉类的味道,看到瓦妲·佛雷脸色苍白呆滞地坐着,凯瑞琳·斯莫伍德紧紧抱着佛雷的手,然后凯瑞琳看到了我,扑了过来,把我紧紧抱在怀里,我感觉到她在颤抖,我能看见她眼中的晶莹。   “他们来了,莱雅,他们来了。”她低声喊道,我安抚地拍着她的背,揉顺她的长发。   “不怕,不怕,凯瑞琳,我和你们在一起。”   “不不不,你不知道,”她终于哭出来了,把头靠在和她一样高的我的怀里,“他们管自己叫铁种,他们喜欢施暴,他们会把糟蹋过的女人带回铁群岛,他们喜欢抢‘盐妾’!”   我其实也害怕,但是目前看,她比我更甚。   我揽住她,柔和地说道:“没事的,没事的,我们不会有事的。”我才八岁呢,要抢也该抢瓦妲·佛雷这样的小美人才对。   “你不懂,你什么都不懂,莱雅拉·雪诺,”她哭泣地低喊,“盐妾,那是盐妾啊,你手脚将戴着镣铐,终年在海边耕作,你的背脊慢慢佝偻,手脚渐渐迟缓,皮肤皲裂起皱,三十岁时容颜会和六十岁的女人一样。”我安抚地拍着她背,很多水手都述说过海那边铁民的残暴,我自然理解。   “他们只需要你生孩子,只需要你劳作,他们不把女人当人看。”她声音颤抖着,这个柔软的小丫头,我也是个小丫头,但是我更坚强。   派崔克很快离开,瓦妲·佛雷虽然也在抖,但是不像凯瑞琳,她依然顽强地照顾着埃菲娅·凡斯夫人,我上前协助,帮忙整理好她的衣物。   我们听到一大堆的脚步声,我看到是亨得利·布雷肯、霍斯和一个叫海草头的士兵,然后是镇民和女仆们,他们中没有少年人或壮年,很快就把地窖挤得满满当当,哭泣和惊叫不时响起。   “把门锁起来,柜子,椅子还有桌子,所有的东西,抵住!快!”他比我心态好地多,我看着他们俩动作麻利地搬运家具,大家惊醒,一起帮忙。   柜子后面是一个通道,怪不得亨得利首先搬这个,“这是密道,待会如果铁民冲到这了,你们从密道走,我们会帮你们挡住。”亨得利平稳地说道,我头一次觉得他是个男人,而非比我大不了多少的男孩。   我鼓起勇气,“给我一把武器,大马。”   他看了我一眼,拔出士兵们用来切肉的短剑递给我,我接过短剑,仔细打量,没什么雕纹花样,材质上等,入手挺沉,“它有名字吗?”   “没有,”亨得利执剑在手声音低沉,“我以为你们这些姑娘都会有一把贞洁守护者什么的呢。”   “那是什么?”听到我发问,亨得利看了眼瓦妲·佛雷。   “是用来自杀的,为防止被玷污。”瓦妲心领神会地解释道。   我们随后安静了下来,埃菲娅·凡斯夫人状况不大好,她脸色太难看了,可怜的女人,一定是被吓坏了。不对,不对不对,她这是没吃药!   “等等!”我喊道,“今早达蒙学士有送药来吗?”   凯瑞琳半张着嘴看着我,“我,我没去拿,我听到了钟响——”   “亨得利,把东西搬开!我要去拿药,快点!”   “可是外面——”   “没什么可是,这是杰森·梅利斯特大人的妻子,你的主母,侍从亨得利!”这要真是发病身亡我们都得兜着!   【第二节 】   我和海草头出了地窖,我们约好暗号,敲三下门,两下急促,一下缓慢,本来亨得利想要一起过来,可是累赘有我一个就够了,不需要再多一个半大孩子。   我知道,亨得利会把门给堵得死死的,直到我们回归,愿新旧诸神保佑他,也保佑我。   我听到隐约的一阵阵碰响,然后是——   呜呜呜呜呜呜呜————   这不是大陆上的号角,如此的洪亮,就连潮湿的海风都为之震颤。   “是搁浅,铁民把长船搁浅在镇子前边儿了,他们在登陆。”海草头手着长矛和盾,他牙齿很烂,味道不小,头发是深褐色的,黏黏巴巴,就像是海草。   “第一次遇到吧,丫头?我之前跟着去三叉戟,跟着老爷们,你猜怎么着,我看到雷加王子睡在河泥巴里,整个胸都碎了,他们说那是开了一朵花,看上去和臭列克死的样子差不多。别呆着,达蒙学士在哪,药呢?”   “三楼,三楼,这边!”我快速地道。   主堡没几个人,而且所有碰到的汉子都有自己的事儿做,没工夫理我们,我们来到书房,显然达蒙学士没在,不过原料还在,我可以自己动手。   “看好,大哥,”我手脚不停,配置着药汁,“把牛奶拿过来。”   我们听到外面是喧哗和呼喝声,杰森·梅利斯特在大喊,估计是训话。   我剁着草药,碾出汁水,混合搅拌,我现场看过达蒙学士是怎么制作的,而我在恐怖堡时也学过。不过我当时学这是为了制毒。   “拿个水壶来!”海草四望寻找,把达蒙没带走的皮囊壶子塞进我手里,我打开嗅了嗅,麦酒,我直接把里头的东西倒光,把牛奶灌进去洗涮,最后再倒进埃菲娅·凡斯夫人的药。   我多了个心眼,确认了一下配方,没问题,不是什么慢慢害死人的东西。   走出书房时,我举眼眺望,远处的铁民递次下船,我依稀能看见他们手中的大圆盾,花花绿绿的,大概是各个伯爵和头领的纹章。   长船太多了,铁民的先锋已经在镇子里点起浓烟滚滚,后面的人还在慢慢上陆,他们聚集成几百人的方阵慢慢前进,而这样的方阵有好多,挤满了海滩。   我看到有一队梅利斯特的人在列阵,我记得杰森大人是要严守城堡来着,哪个封臣那么愚蠢?铁民把一个个盾牌碰在一起,密实极了,让农人的弓箭毫无效果,那些海盗有序的方阵分别从两侧和正面迎向梅利斯特的军队。一阵细密的黑点如同蜂群——大概是一些投掷的武器,比如小斧头和投矛——扫过了征召起来的梅利斯特农民士兵,这些庄稼汉争相逃散,留下了倒地的人。   我知道,铁民连年劫掠,渴望战斗,经验丰富。在海外的时候,他们或许连自己人都抢。相比之下和平的时光让海疆城的居民们不熟沙场。没有了城堡,是没法和这样的海寇对阵的。   铁民在穿越小镇,我猜是为了防止被海疆城的骑手偷袭,借助小镇的房屋和街道,那里可以变成骑兵的地狱。谁知道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有没有在城堡外面布置骑兵呢?我不懂,我只知道,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这会儿是不会开海疆城之门的,这些农兵只有自求多福。   “该走了!”海草头警告我。我抱着水囊,我们一路跑向地下室,我偏头看了一眼。   等等,刚才在扇贝塔上的卫兵呢?扇贝塔是海疆城的一座塔楼,在东边面对大陆的位置,我记得更早一些时候是有人的。   “咋了,这会儿早着呢,铁民会每三百人成一堆,顶着他们的圆盾从镇里过来,我们箭矢充足,有弩炮和投石机,更别提水和粪,沥青和火油,他们进不来。”海草头说道,他看起来一点耐心都没有。   “我记得扇贝塔上该有个卫兵,海草头。”   “是罗杰,对,嗯?他人呢?”这打仗呢,那个哨卫还敢开小差?   扇贝塔在海疆城面对大陆方向的城墙边。海疆城西面是海,城墙又高又厚,东面面对的是大地,相较而言就差了很多,那里比朝海的一面更容易攻破。   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你,去把药给给给夫人送去。”我说道,舌头打了结,“我去找杰森·梅利斯特大人。”   噗!戳进皮肤的声响。   我看到海草头的胸前露出铁尖,刚要答话的海草头眼睛茫然地盯着前面,他往我压过来,我立马让开。   砰!他摔在地上,背上扎进了一根标枪。   标枪。铁民!我看着地面上的海草头,我抬头看到披甲的圆盾歹徒正在跑来,我闻到了盐的味道。   “啊!!!救命!”我发出尖叫,立马用尽全身力气向地窖跑,手中紧紧抓着药囊,眼泪积攒在眼眶里,“来人哪!!!铁民!”   不,我不能向地窖跑,我跑向庭院!“救命!是铁民!”我声音颤抖,竭力嘶喊。   【第三节 】   我看到两个海疆城的卫士,手里有盾牌,在抽武器,他们惊讶极了,我听到风声呼啸,没戴头盔的那位脑门上嵌上了一把斧头,我好害怕,不管不顾地继续跑,哪怕身后传来金属交击和惨叫。   我看到远处杰森·梅利斯特大人,我看到好多人,我听到了很多个脚步声。这一刻再粗鲁的男人都是旧神的使者。   风声呼过,一把斧头擦过我的上臂砸在了墙上,我的臂膀火辣辣的疼,我转弯,绕过石柱,听到撞击的鸣响,碎块落地,下手真是狠极了。   “大人!铁民来啦!”我喊道。   “啊!”我感到头上重重的挨了一下,然后被人提在手里,我闻到海水的咸味,一股渔民才有的味道,我感觉到抓住我的手满是粗粝的老茧,我听到有人对我的耳朵大喊,震耳欲聋:“闭嘴,小表子!”   我看到远处的梅利斯特大人停住脚步,和把我抓得一片青紫的男人对视。   我回头望去,透过满眼的泪花,我看到一个长发披撒的男人,他很年轻,只有两个手下还站着,正阴沉地看着包围过来的梅利斯特士兵。   他的眼神如此冷酷锐利,就像是伤口上被撒的盐一样让人难以忍受。我的头好痛,这个该被异鬼抓走的咸鱼。   他的头盔遮住了上半边脸,从仅有的轮廓来看,如果排除邋遢的锁甲衣,其上白色的盐渍,布满层层水迹的袍子和未修理过的胡茬的话,我猜他大概算得上是俊朗,呸,去他的俊朗。   “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我听到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声音洪亮,“你父亲是伪王,我是不是该称你为罗德利克王子?”   “青绿之地的规矩与铁种何干?”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回道,“去问问那些寡妇,杰森·梅利斯特,去问问那些奴工,你老婆会是我的盐妾,这个丫头会是我的盐妾,这便足够,而王,是铁种们选出的,这样的王才不会软弱。”   我颤抖着,手指在袖子里,听着他们俩的对话。我扭动了一下,他毫不留情地一抖,把我震了个七荤八素,差点吐到他满是大海味道的袍子上。   “她对我没什么意义,”杰森·梅利斯特瞧了我一眼,“我有人去了东边,你的铁民寡不敌众,而你面前有弓箭手和一千把剑,你死无葬身之地。”   “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我没了,自有我的弟弟妹妹向你讨还血钱,”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不为所动,“够了,你是只老鹰,更是个男人,我们来一决胜负。”   他的眼神就像是一只巨大无匹的海怪盯住猎物,而杰森·梅利斯特则丝毫不输,两个人相互注视,鹰与乌贼即将迎来决斗,“你杀了我,这个城堡就是你的,”杰森·梅利斯特扭动手腕,卸下肩扛的利斧,“我杀了你,就把你的头插在长矛上。”   卫兵本来已经挤了上来,现在又让出一个圈子,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把我扔下,他生,则海疆城陷,死,则能到汹涌波涛下淹神的流水宫殿安享无上荣光,这名铁种调整着手臂上盾牌的绑带,他的随从在后退,梅利斯特的汉子倒也没阻拦他们。   他忘了我,还有我的短剑,而他的锁甲衫上有的是破洞。   寒光出鞘!   我狠狠将短剑扎在了他的腰上,这一下是为了海草头,然后拔出来再扎一记!   这一下是为了我!   去你的铁种!去你的盐妾!去你的淹神老乌龟!   短剑上都是血,我回手时立刻护住脑袋,然后被他的盾牌一下拍开,我手似乎断了,不,还有知觉还能动弹,我趴在地上,看到他捂住自己的腰,跪坐下来,发出一声怒吼。   我看到他的两个随从刚一动斧就被长矛穿身,我回过头,手指颤抖着抹去眼泪,双唇哆嗦着,踉踉跄跄的站起来。   决斗是决斗不成了,梅利斯特们摁住那个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的手臂,“卑鄙!”他喊道,“杰森·梅利斯特!你的种呢?借这个丫头,你破坏了决斗!”   “是你先偷袭了我,一报还一报!”我哭着吼回去,“是你先偷袭了海草头,无耻之徒!”   “你等着,小表子!我要把你的头盖骨当碗使!不,我要把你摁在甲板上办了,我会把你锁在我的长厅,我会把你倒吊在帆上,用你的嘴,你的手,你的——”   啪!一个卫兵把长矛当棍子使,一拍将他恶毒的诅咒打回肚子里,让他弓腰成了软脚虾。   “把他的嘴堵上,包扎止血,搬上城头,给那群铁民好好看看,分出三队人去东边,肯定不止这几个,快!”杰森·梅利斯特低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你不该这样做,丫头,男人间的决斗不能这样被打断。”   “他还不该偷袭我呢!”我嘴快地回应道,“还有你那婆娘的药,我赶时间!”   我不清楚是因为铁民人多势众,还是因为铁民准备齐全,所以杰森·梅利斯特居然会选择玩比武的策略,再或者这位大人就是喜欢剑斧碰撞?   不过,他倒是有架可以打了。全镇的人,全海疆城的人,难道要把希望放在他那把斧头上?就算他死后大家不会真的投降,可是士气会受影响呀!他倒好,死了一了百了见他的七神和列祖,我呢,去铁群岛喝风?做梦。   现在的结果多完美,我一个八岁小毛毛不懂事,捅出去了他也能交代。不对不对,他是杰森·梅利斯特大人!   “抱歉,大人,我下次不会了。”我欠身答话,可怜兮兮,“海草头在那边,他们用标枪击中了他。”   “标枪,投斧,还有飞刀,这帮乌贼就喜欢这种把戏,”他回首望了一眼,“抱歉,我恐怕你的朋友海草头没救了,他们补了一下,割了他的脑袋,快去送药,别出来。”   “开火!瞄准旗帜,快!”我听到城墙上派崔克的声音,还有扇贝塔那边金属的鸣响和惨叫,我听到一阵沉重的砸击声,大概是有人用大锤发动了投石机,仰头可见天空中出现的黑点,一阵接着一阵,飞向了外面,飞向了铁民那边。他们开始了,我想着,心头战栗,往地窖跑去。   【第四节 】   毫无疑问,自行加冕的铁国王巴隆·葛雷乔伊,大概不会想到能在这里丢一个儿子,巴隆之子罗德利克·葛雷乔伊被擒之事,会让铁民非常沮丧。   我无从得知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是跑进城来做什么的。或许是去开城门;或许是袭杀东边城墙后面的哨兵,让铁民用绳索进城,然后开城门,结果却被我发现,然后惊觉标枪和斧头投不中我这个小不点,功夫不到家;再或者他进城是为了去了望塔上,对着在城墙上指挥军队的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小便,然后哈哈大笑。   总之,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狡猾过人,罗德利克·葛雷乔伊胆大包天,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无愧淹神,罗德利克·葛雷乔伊被一个小女孩两刀扎趴。   我回去以后四肢发软,几乎瘫在了柔软的凯瑞琳·斯莫伍德身上,好痛,头被敲了,手也被敲了,腿或许还蹭破了皮,这里人太多,我有点怕,不好露出皮肤,我猜我肯定青紫一片。   埃菲娅·凡斯喝了药以后面色好了很多,可是那么多人挤在地窖里,我很怀疑我们会不会被闷死,而老夫人会是第一个。   铁民依然在进攻。   “他们现在的领袖是葛欧得·古柏勒和赫拉斯·哈尔洛爵士,他们攻势很强硬,派崔克爵士告诉我,每一天,淹神的牧师都会在破晓时分割掉一个俘虏的喉咙,然后丢进海里,大概是喂乌贼,谁知道呢?他们说铁民在祈求淹神庇佑他们的战剑,祈祷潮汐与坚盾同在,让荣耀归于群屿。嘿哟,陆地是七神的,他们蠢极了。”   我在和刚回来的亨得利分食面包和腊肠,他满头大汗,没洗过澡,臭的要死。我们找到一壶有些馊的苹果酒,捏着鼻子喝下去。   “那就是说他们再输,输定了,他们很绝望。”我肯定地说,“他们有爵士?”   “对,铁群岛好像也有信七神的,而且越来越多,好像,反正还是那德行。”亨得利使劲儿把难喝的馊酒往喉咙里灌。   之后,我也得出去帮忙了,每一天我都能看到伤者,在原本漂亮的褐色墙壁上,石中的草木已经变得模糊,因为总会沾染上鲜血或黑渍,这个漂亮的城堡正在因为血和汗而变脏,我觉得它需要洗澡。   它的味道尤其难闻,整座城堡内外都在变得污秽恶心,守军的数量对于野战来说太少,对于和平时来说又太多,无人顾得上打理卫生,外面就更没人打扫了,堡里已经有人开始咳嗽。有时候会有东西被丢进来,我捡到过一只断手,外面抛进来的,那味道让我当场要吐,这东西被一个卫兵一把夺过去丢进了烧水的柴火里。我算是理解了,为什么大战之后总会有瘟疫,   我学会了如何包扎,学会了如何进行这个年代水准的伤员分类——能救活的和救不活的,我都麻木了,开始习惯死亡,用小短剑结果掉伤势过重的俘虏,把尸体拖去扔火里。到后面的时候,干净的亚麻布已经成为了一种奢望,而药物从来就没有足够过,那可是老爷们用的。   最恶心的是清理满是尖刺的木板,上面什么都有,听说挂在吊机上一抡,就像是钟摆一样,这东西横扫而过,可以拍掉整面墙的敌人,有的倒霉鬼是掉下去了,有的……,可想而知这块木板有多么狰狞黏腻,本来不该我做的,但是已经有平民妇女穿铠甲上城墙了,你看,没人能永远躲在最后头。   好消息是,战事在一天一天变得明朗,到了第五天的时候,铁民不再视死如归,亨得利说他们开始内讧了,被扔进海里的有了铁民自己人,我倒是能听见外面的铁民营地喧闹不堪,打斗声有时吵杂得让我以为他们是在打内战,而我们是观众。   杰森·梅利斯特大人的封臣与骑士开始集中,加上披着重甲的武装侍从组成了一支披靡的马队,蹄鸣似雷,河间地的骑兵风暴以锲形阵势将铁群岛的海寇赶下了水,让他们去和淹神扑腾,我们躲在城墙的后面,听到七神中战士的怒吼,外面好乱。   亨得利很不开心,他说他也要去,可是没人理会他,我知道原因,布雷肯家族就这一个男孩,要是在海疆城没了,那梅利斯特人得亏大发。   同一天,河间地大军姗姗来迟,我听着外面的叫喊和周围人的高歌庆祝,终于松了一口气。结束了,铁民扬帆退去,海疆城逃过一劫,将进城的是徒利家族和其他的河间贵人。   我听说罗德利克·葛雷乔伊,那个被我捅了的家伙没死,我还不够狠呢。至于他将来如何?派崔克爵士说梅利斯特家族会看国王的意思,如果要让谋逆者葛雷乔伊家灭亡,那就刽子手上一了百了,如果放一条生路,海疆城将凭着他向铁群岛索要一笔丰厚的赎金,巴隆·葛雷乔伊僭称铁国王,是铁群岛的统治者,他的的儿子,同时是长子和继承人的罗德利克会非常值钱。   我好像记得原着里奈德·史塔克会有个叫席恩·葛雷乔伊的人质?那么大概这个家族是活下来了。   虽然我听说城墙外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及时躲进了城堡。不过在海疆城里,一切又在变得温和,就是有一点不好,这帮河间地的子民毫无感激之心。“他们说你捅了巴隆·葛雷乔伊之子,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亨得利·布雷肯傻兮兮地笑着,“大家给你取了个绰号。”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嗯,什么?”   “触手切割者。”这什么乱七八糟的?“你破坏了决斗的规则,肯定不会很好听,要是你切掉了葛雷乔伊乌贼的所有触手,那么或许会改称乌贼切割者,反正你只有八岁,野丫头,或许你会有一首歌,吟游诗人会给你唱歌的。”   叫什么名字,《怎么啃乌贼》?   作者的话:梅利斯特斧下。葛欧得·古柏勒,铁群岛中大威克岛战锤角的头领。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哈尔洛岛灰园堡领主,骑士,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的好友。自拟人物:海草头:龙套臭列克:龙套————————————乒乒乓乓QWQ 第12章 银鹰厅堂(上)   我的右手正被简妮·海德紧紧握着,“我爸爸死了,”她抽噎地说,“他们搬回来了尸体,放在圣堂里,”我帮着她抹眼泪,“他脑门上嵌了一把斧头,他们说好不容易才拔下来,液体淌得到处都是。”   我反握这可怜丫头的手,“节哀,宝贝,”我柔声说道,“他与新旧诸神同在,是为守护你我而陷入的永眠。”   “我知道,我就想哭,”她的泪水不断滴落,“他说我们快搬家了,他说过的。”我们听到卫兵队长在叫她,简妮·海德手忙脚乱地收拾自己,我也帮着她擦干。   我发现我的伤感不是很多,或许前世的那一部分我也开始习惯死亡,海草头,简妮·海德的父亲,这几天所见到的狰狞尸体,我麻木了。   只要妈妈的眼睛在看着我就好。   号角吹响,海疆城的民众开始四散,给即将到来的河间地军队留些空间,其实援军并不多,据说海疆城被进攻时徒利家族正在集结军队,还没有太多的士兵,就急匆匆赶来了。   还好如今处于长夏,即便房屋被毁,老百姓们也可以露天歇息。   像简妮·海德那样的平民侍女都去前线拾捡了,铁民袭击了五日,可不是半点痕迹都没留的,我原本也想去城墙外帮忙了结那些活不了的重伤患。   顺便给自己捡一些武器用,就像是那帮转卖战场遗留的镇民商贩一样,可惜我在海疆城是有职责的,站在亲爱的埃菲娅·凡斯夫人身边,当一个可爱的小花瓶。   拿下了乌贼长子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我也同时违背了决斗的准则,考虑到我年纪不大,大人们没有理会这件事的意思,没处罚我还好,但是也没有奖励我,或许他们觉得宣扬名声也是一种奖励?   我觉得小美人瓦妲·佛雷那枚家徽胸针很漂亮,是蓝色的水晶一颗一颗拼成的,我想在大人问我的时候要这么一枚小红人胸针,结果根本没人问我,给我两颗小小的蓝宝石也好,灰的勉强也行吧。   算了,总之,现在这模样也不错。   其实我也喜欢银饰,可是因为白港的原因,北地遍地都是银器,所以我到南方来以后更对宝石着迷,我试过瓦妲·佛雷的所有小玩意儿,这个坏婆娘她也不送给我几个,小气鬼。最终,我唯一的收获是一把亨得利·布雷肯用来切肉的短剑,我没打算还他,我现在肉食也不少,需要切肉,不对,这东西我没法用来切食物,我砍过那么多个人呢。   作为补偿,我之前剥了五六只褐貂,给他弄一条皮围巾吧。   镇民走空,仆从们忙着洒水打扫,祛除围困多日造成的浓重味道,我穿着蓝色的小裙子跟在埃菲娅·凡斯夫人的身后,乖巧地跟着她老人家迎接贵宾。只是腰间晃荡的小短剑说明我没有面目上这么乖巧,我可真是虚伪。   海疆城之主,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将在银鹰厅堂设宴招待各路领主,之前围城时那里是伤兵聚集的地方,希望他们别留下太多的污渍。   号角声又起,我看到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的鳟鱼旗当先而入,我之前见过他儿子艾德慕·徒利,那一位八成在守家。霍斯特·徒利公爵自“篡夺者战争”的鸣钟之役身受重伤之后,就很少出门,这次国王汇集大军,艾德慕·徒利年纪尚幼,他不得不承担河间封君的职责。   然后是旅息城凡斯家族的龙与眼旗帜,如此张扬,那是老夫人埃菲娅·凡斯的娘家;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在凡斯家的队伍里,他们是凡斯家族的封臣,旗帜上画有六颗橡果,这也是为什么凯瑞琳·斯莫伍德会出现在海疆城,小果子家族。   海疆城主人的亲戚之后,是女泉镇的慕顿家族,红色鲑鱼,其铠甲为群雄中最精良的,这一家里有凯瑞琳·斯莫伍德的未婚夫,是诗歌的常客;以及石篱城的布雷肯家族,红色战马旗,英勇热烈,我看到杰诺斯·布雷肯大人亲至,他头发有些谢顶,这一位是“大马”亨得利·布雷肯的亲伯父。   紧接着的亚兰城的凡斯家族,凡斯家族的另外一个分支。我还看到起舞少女旗帜,这是红粉城的派柏家族,美人繁多,闻名七国。农人犁地旗,戴瑞家族,曾经强大,却在“篡夺者战争”中站在了错误的一方,自此一蹶不振,子孙寥落。   然后是一群佛雷,双塔旗帜高扬,一堆精明的黄鼠狼脸蛋,我看到莱曼·佛雷就在其中,瓦德·佛雷侯爵已经年逾八十,显然不会随军出征。   最后的,是河间地除了杰森·梅利斯特之外,另一名声名远扬的战士,来自鸦树堡的布莱伍德家族,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他是个很有腔调的贵族,高而瘦削,乌黑的长发披肩,鹰钩鼻醒目,留着短短的胡子,明显修剪过,他穿得别致极了,他的斗篷由华丽的乌鸦黑羽编织而成。   据说他是史塔克家族的挚友,也和很多北境贵族保持着联系,是河间地仅有的先民后裔,旧神信徒。对了,他是侍童霍斯特·布莱伍德的亲爹。   布莱伍德的士兵群羽黑衣肃穆,正如其纹章一般,枯树昏鸦,黄昏浅唱。   这些都不重要啦,海疆城的战争结束了,我乖乖看着旗子汇集,心思飘飞。   【第二节 】   杰森·梅利斯特大人亲迎诸位贵人,献上面包与盐,贯彻神圣的宾客之俗,期间杰诺斯·布雷肯大人和泰陀斯·布莱伍德大人就谁先谁后发生了一点争议,在他们约定好决斗的代价之前,派崔克·梅利斯特大人耳聪目明,让我献上了第二份面包与盐。   众所周知,布莱伍德家族和布雷肯家族一旦碰见就必定会导致气氛紧张,这肯定也是河间地军队到达此地时如此沉默的原因,怕出事儿。   据说,他们的仇恨可以追溯到八千年前,一个是国王,一个是小封臣并背叛了自己的国王,至于这两家里哪一个家族是封臣,哪一个家族是国王,得看你是问哪一家的人了,反正两边都觉得自己肯定是王者。据说,从两家的姑娘抢男人,到两家的汉子抢姑娘,两家的少年少女在历史上也相遇过,相恋过,失恋过,结合过,美人计过还美男计过。总之,到当前这个时间点,哪怕是新旧诸神亲至,也理不清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   我记得当初乌瑟学士给我上课时,我对这两家的记忆尤其深刻,他们不是顶尖的大家族,却绝对是最锲而不舍的。八千年都没把对方消灭干净,到征服者伊耿跨海征服之后,两个家族依然打了无数次仗,进行了无数次和解和通婚,他们的封君几乎每年都要进行调停,主持和解。   泰陀斯·布莱伍德大人撕下盘子里的面包,象征性地蘸着盐,他抬眸瞧了我一眼,“北境人,卢斯·波顿的孩子?”   “是的,大人,莱雅拉·雪诺,卢斯·波顿大人不是我的父亲。”   “那你妈妈一定没给你说实话,这对眼睛我认得出来。”撒拉说了实话,可是承不承认不在她。   “不,大人,卢斯·波顿大人不是我的父亲。”   “随你怎么说,小姑娘,我有六个儿子,每一个的婚事都操碎了我的心,现在还有三个,北境的女孩我很喜欢,你就不错。”别说还有霍斯特·布莱伍德那个小书呆。   “谢您的褒扬,我是私生女,配不上贵家之子。”我声如蚊呐。   “拒绝得对,某些贵族不足以信任,”杰诺斯·布雷肯大人突然插话,“我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石篱城和布雷肯家族迟早会是亨得利·布雷肯的,你们认识对吗,我注意到之前他看了你一眼,你们很登对。”   他看我是因为他想要要回他的短剑!还有我和那个傻大个哪里像是一对了?您是指母子对吧?   “是的,大人,”我温婉地说,“他是个勇敢的侍从。”   泰陀斯·布莱伍德拖长音调,一字一顿,“他们信仰七神。你是北境的女儿,莱雅拉,旧神在注视你。”布雷肯家族也是先民之后,却很早就皈依了七神,而布莱伍德坚定如往,乃旧神的忠实信徒。   听到注视这个词儿时,我想到的是那一双蓝瞳的眼睛。我想,妈妈一定已经和旧神同在,她也在注视着我吧。   “好了,两位,”杰森·梅利斯特大人一向高傲有礼,此时嗓门却大了好多,“来,泰陀斯,我们去打一场,杰诺斯,帮我陪陪艾德慕·徒利大人,我稍后就到。”   看来除了把两个人隔开,杰森·梅利斯特大人也没什么好办法。我松了一口气,比起他们来说,霍斯特·布莱伍德和亨得利·布雷肯真是温和的好少年。   啥?联姻?别傻了,这二位哪是认真的。布莱伍德家儿子多或许会随意一些,布雷肯家可就这一个侄子,娶私生女?拿我一个野种斗气,这两个大男孩。   【第三节 】   我逃开了这对敌对千年的家族,跟在埃菲娅·凡斯夫人的身后,面带微笑,挺胸昂首,就像是一个展示海疆城完美风范的好架子,“快把儿女送来吧,看看我们家的家教,”我几乎听到自己这姿态为海疆城传达出来的信息。   这不需要特别揣摩,不论是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还是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都力图让人做如此的想法,高傲有礼,拔剑有武,谈吐有仪,骑士典范。他们喜欢显示这方面的内涵,他们照顾小孩可有一手。   我猜他们大概觉得,帮人养孩子,也不失为一种提高影响力的策略,尤其是在承平年代,如今七国依然一心,铁群岛的伪王恐怕注定要失败,叛乱不过是太平年间的一朵小小浪花。大家目前都还是挺在乎铁王座的,如果哪天不在乎了,维斯特洛肯定会分崩离析。   银鹰厅堂布置一新,我为诸位大人酌酒添菜,说来有趣,在北境,贵族少女可不兴干这个,临冬城在办盛大典礼时,甚至会找避冬市集里的妇女去帮忙。也只有仲夏中的南方人,才会有这些个拉近关系的方式和规矩了,真是一套一套的。   我看到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为什么我没把他给戳死?这位乌贼目前是河间地的囚犯,也算是贵族的一员,葛雷乔伊历史悠久,祖上出过不少王者,罗德利克·葛雷乔伊贵为长子,乃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自然不容有礼的梅利斯特去怠慢。   虽然海疆城痛恨铁民,但是礼貌就是礼貌。我发现有两位守卫坐在他身后的一桌,盯着他的后背。   我为这位镣铐中的宾客酌酒端菜,他孤身一人坐在末席,打整得人模人样,之前,他的样子就是个在海里泡了上千年的脏水手,现在的面貌要好的多得多了。   我小心翼翼,不知道他会不会发怒,还好,大概是那阵子为淹神献身的狂躁劲儿过去了,他一言不发。我摆完东西,亟待离开,他突然抓住我的手,紧紧地箍着,我看着他的双眼,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铁群岛灰色大海的怒涛,阴冷而残酷。   “你捅了我两次,小海豚,”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笑出一口灿烂的白牙,这对靠海为生的人来说可不多见,“就意味着,你得怀我的种,怀两次。”   我使劲甩他的手,两个看守一边一个扑过来把他摁在桌上,“两次!他们要我披上黑衣,我会去绝境长城,就在你的北境,我知道!”他挣扎地低吼,“你等着!放开我,放开!我要吃饭。”   守卫的劲儿松了一些,我有些怕了,他看着我在不断退后,低喃道,“我会在你睡觉时捉走你,我会杀了你的父亲,杀了你的兄弟,你家的女人都会是我的盐妾,我要你们全家都成我的奴隶。”我的全家?我的父亲?您是指卢斯·波顿大人?   我安定了下来。来吧,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恐怖,如果你和我那个波顿大人同归于尽那是最好不过。   “那你来吧,”我轻悄地说道,似乎一阵风就能把我的话音给吹走,“波顿家族,恐怖堡,我等着你,剥了你这逃兵懦夫的皮。”绝境长城上的守夜人军团身着黑衣,发誓守望此地至死方休,逃兵在北境意味着死刑,南方或许看得没那么紧,前提是他逃得出广袤寒冷的北境。   过去守夜人曾经是荣耀的战士,然而在现在这个年代,那里已经成了罪犯和失败者的流放地,偶尔的偶尔,会有贵族或骑士加入其中,去长城外寻找自身的意义。   他瞪着我,我瞪着他,如果不是瓦妲·佛雷来拉我去见她的家人,我们会一直瞪下去。我倒希望他来恐怖堡试试,他根本不了解什么叫波顿。   佛雷家的黄鼠狼们这次帮我脱离了僵局,我因此没受派崔克·梅利斯特和艾德慕·徒利的影响,对他们很和善。   【第四节 】   结果,他们有些放肆了。   “莱雅拉,”莱曼·佛雷嘴吐酒气,他旁边是黑瓦德,佛雷家的著名恶棍,脾气暴烈,态度苛吝,“你知道那个身段苗条的少女是谁吗?”莱曼指着简妮·海德,“我儿子要睡她,你去叫她来。”他儿子正是黑瓦德。   在这会儿,酒宴已经有些乱了,个别不规矩的河间地贵族直接把平民侍女抱在怀里,我发现黑瓦德身边就有一个瑟瑟发抖的女孩,一整个地缩在黑瓦德的斗篷里,仅仅露出一张小脸,这个面目阴沉的男人手放在斗篷里搅动。那个女孩没穿衣服,她不小心露出了光洁的皮肤。   这个人渣。   他就这么当着埃菲娅·凡斯夫人和其他贵妇的面把事办了?真是没有丝毫的顾忌。我无暇去顾及平民侍女被欺负,自北境到河间地,我见过了太多太多。贵族女孩也没太有地位,只是因为嫁娶能换利益,所以才会得到优待。   “稍等。”我含笑说道。我立刻转身,将不远处正在和一名凡斯家骑士拉扯的简妮·海德拉走。   “谢谢,莱雅拉,”简妮·海德的额头上满是细汗,“那位爵爷说要我今晚陪他,我还没做过这事儿呢,我想和波利来,不想和那个头上没毛的胖子。”   “别管那个胖到骑不上马的孬种爵爷了,”我低声快速地说,“黑瓦德要霸占你,他父亲刚刚让我抓你过去,你快去收拾东西,要是他们给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开口,你明天指不定就要去孪河城了。”   “什——”简妮·海德惊呆了。   “你有地方去吗?有就快去收拾,那些怪胎真是恶心人,我没法在宴会上待了,我会和大人提要求,送夫人回房,你快点去收拾好。”   “我可以去十字路口客栈,我姑姑玛莎是那儿的老板娘。”   “那就麻利点,我待会带你出去,去庭院里等我,躲着点儿,走阴影里,别过银鹰厅堂。”我得找几个高大一些的人,我找上了亨得利·布雷肯,抓住他手出去了。   “大马,去庭院里等我,我马上过来。”他肯定会答应,我速度很快,没有理会要我倒酒的人,走到了在和凯司·凡斯爵士交谈的杰森·梅利斯特那里。“大人,夫人身体不好,这里现在太吵了,我们先带她上去吧。”   杰森·梅利斯特允许,我和凯瑞琳·斯莫伍德一起去搀扶埃菲娅·凡斯夫人,瓦妲·佛雷和泰陀斯·布莱伍德的一个儿子腻在一块,看她红光满面的兴奋模样,我打算不去打搅。   后面的事儿就简单了,简妮·海德带走了一把外头死人留下的剑,愿新旧神灵祝福她。这小妮子的腿真是长,看着她远去的身姿,作为八岁小孩的我嫉妒不已。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第二天杰森·梅利斯特就带齐封臣,随艾德慕·徒利大人一起出征。仗可还没打完呢,铁群岛依然叛逆海外。   我没想到的是,黑瓦德记住了我,记住了我没有满足他的要求。 第13章 银鹰厅堂(下)   自伊耿历289年年底开始的葛雷乔伊叛乱一直持续到了伊耿历290年年中,到我9岁这年才告结束。   “伪王巴隆·葛雷乔伊的弟弟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偷袭了兰尼斯港,将兰尼斯特家族的舰队一把火化为灰烬,可是在接下来的海疆城之战中,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因伤被俘,铁民军队攻不下早有准备的海疆城,这让巴隆的割据计划惨遭失败。”达蒙学士在铺开的地图后讲课,我听到亨得利·布雷肯这傻小子吃吃发笑。   我回头瞪了他一眼,是我偷袭的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又怎么样!   “劳勃·拜拉席恩国王动员各地封臣集结军队,让巴隆惊讶地发现,现在铁王座上的国王拥有七国之地的充分支持。”   这位学士正值中年,古板严谨,我们不敢多动,我翻着地图册,翻到君临的那一页,然后手在桌子下面,拧亨得利的大腿,狠狠地拧。   “亨得利,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大家会支持国王吗?”   “哎哟!啊?哦!是他们忠诚,学士。”傻瓜大笨蛋的答案。   “霍斯特?”   “巴隆·葛雷乔伊低估了一点,维斯特洛的领主和贵族很讨厌他,讨厌铁民这帮成体系的海盗。”书呆子霍斯特·布莱伍德答道,让亨得利撇了撇嘴。   “莱雅拉,你觉得呢?”   “我同意霍斯特的看法,学士(我努力忽略掉了亨得利响亮的咳嗽)。”   “详细一些?”   “兰尼斯特家族的西境,和提利尔等家族的河湾地,直面铁群岛的舰队,他们肯定不会愿意铁群岛继续航海劫掠。”   “兰尼斯特有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据说他双腿间有根尾巴,额头上长了角,嘴里有一千颗獠牙,我敢说铁民会统统被小恶魔吃掉。”这个打断我的声音,如此让人厌恶的语调,不用说,来自安珀,一个讨厌的小孩,铁民攻城时他在地窖里尿了裤子。   全场的孩子发出低笑。   我很烦被打断,“那他胃口可真好,可惜宁愿吃满身鱼臭的铁民,也不碰你这身骚臭的肉,安珀!”   砰!   “那么其他家族呢?”达蒙学士拍桌震场,大家再次安静。   我继续道:“离得远的地区,或者,比较穷所以与海盗纠纷少的地区,如北境、谷地、风暴地则是当下劳勃国王的坚定支持者,学士,他们的同盟是王权的基础,王权是同盟的果实,这果子可不容铁民摘了去。”河间地自然也一样。   “对,”学士评论道,“铁群岛又是称王,又是恢复劫掠的古道,几乎得罪了所有的人,除了多恩以外。所以,这场仗的结果已经注定,让铁群岛自身更加衰弱,并加固了铁王座,于铁民来说,基本毫无意义。”达蒙学士说得轻描淡写,而战争依然在继续。   “听说了吗?国王的弟弟史坦尼斯,那个当年在数万河湾人围攻下固守风息堡的豪杰,他率领王家舰队抵达了西海岸。”   “哦。”在比斗结束后,我和亨得利闲聊,主要是他在讲战争,我没精神地听,没人喜欢史坦尼斯。他太古板了,没想到在这里却有一个崇拜者呢。   “在西境的仙女岛,他们伏击了铁民的舰队,击垮了他们,好大一群葛雷乔伊乌贼因此死了,或者被俘虏,我听说他们打算管史坦尼斯叫乌贼食客,但是史坦尼斯异常不悦,所以这个念头被打消了。”他依然兴致勃勃,根本看不出来我没什么心情听打仗吗?虽然赫尔·佛花爵士不在,可是最近训练量越来越大,我快累坏了。   “他们一定是让安珀去仙女岛,当了铁民老大,要喝水吗,亨得利?”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个傻直男,“不用,谢谢,现在,葛雷乔伊的军队被迫收缩回了铁群岛,他可能要召回在各地劫掠的队伍,毕竟那里是他们的老窝,我好想去参战!”   我有时会见到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他被看在地牢里,那里有专门配给贵族战俘的囚室,我倒没那个心思专门去嘲笑他,只是这不完全由我。   我被要求去给他送饭,因为监狱看守是个很刻薄的人,他故意想看罗德利克见到我时的表情,这似乎是他不多的乐趣了,同时,有好大一群人都想看这个热闹,而我则没这个胆子去得罪一群成年人,虽然按理来说我身份更高。他们把伪王巴隆·葛雷乔伊儿子的惨事当笑话说,这天也是一样。   砰!   “去他的大麦饼子,去他的菜籽粥,”他把囚室的门敲得好响,“给我肉,给我鱼!”   “对于你这里只有这些,乌贼,你以为是开宴会?”我半点客气都没给,冷漠地关上牢门上的小窗,海疆城可喜欢铁民,两家数百年来相亲相爱,亲吻彼此的刀剑,就差没把对方的先人从地里刨出来了。他难道不知道?   “又是你,盐妾,我会出来的,我会找到你的,听着,我会教你女人的规矩。“他的声音低沉焦躁,非常不安。   我站住了,听到阴影处的低笑,有人在看好戏呢。我叹出一口气,这个头脑简单的可怜虫,把自己的落魄演给别人看,我真的不想作贱任何人,算了吧。   我转身离开,他大声叫喊止住了我的脚步,“等着吧!长船还会来,你会求我,你会舔我的盐袍,你会像一只狗一样屈服!”让人恼火,他自找的!   我一脚踹在牢门上,“闭嘴,白痴!”我猛然打开囚门上的小窗,盯着他瞪圆的眼睛,听着他猛烈的喘息。“这里从古至今囚禁过无数的铁民!”我吼道,“你的先人,你的祖辈,还有你自己!你只配被溺死在这里,你居然威胁我这么小的姑娘,连月事都没来呢,你没种,你的东西已经被鱼咬掉了!”   砰!我又狠狠踹了牢门一脚。   “听着!你没听错!你的铁民完了!他们在输,我告诉你,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人人都在谈论你们的失败,你们完了!葛雷乔伊家族完了!你们以后会向铁王座乖乖屈膝,你们在给青绿之地的人磕头求饶!!”   他紧紧盯着我,“让我荣耀淹神,告诉他们,给我一杯毒酒,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我嘭地关上小窗,径直离开,而他无声无息。或许逝者会再起,但是这和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没有半毛钱关系,他得去长城上吹风,他的荣誉会是另外一种,但愿他早点接受这个事实。   在两个月之后,我基本上放弃了对亨得利的改造计划,他是不可能让自己变干净的,他也不会找话题。新旧诸神也不开开恩,这个经常和我呆一块的侍从是这个又臭又硬的大石头。   我不要叫他大马了,我要叫他大石头!   亨得利挺着肚皮,活像是日渐发福的劳勃国王,“就在这几天,莱雅,七大王国的大军正在一座一座攻克铁群岛,我敢说,最终,巴隆·葛雷乔伊的王业必然失败,他会被迫投降!”他声音很高,引起一阵侧目,仿佛是他把巴隆·葛雷乔伊给吓傻似的。   “小声一点。”   “这可是自征服者伊耿之后,铁群岛的铁民再一次屈服于首都君临的铁王座之下,这次可没有龙,他们打不赢我们,以后来不了海疆城了,莱雅!”   “我知道,我不想听了!在达蒙学士的课上分析已经够烦啦!”   战争好像结束了,我和凯瑞琳·斯莫伍德偷偷趴在阳台上,看下面进海疆城的队伍。“这是新就任的御林铁卫,”凯瑞琳解说道,“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很帅对吗?”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有一头淡褐色的头发,完全符合少女们对御林铁卫英姿的想象,至少脸蛋不错。   “有你未婚夫帅吗?”我打趣道。   “那不一样,这是御林铁卫!”凯瑞琳坚持,“你看,雪一样的骑士。”   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披白斗篷,持白盾牌,身着亮白色的鳞甲和棉袍。“你看到他脖颈上的白色的丝巾了吗?”我悄悄说,“不知道是哪个姑娘系上去的。”   “那是不可能的,御林铁卫均声不娶不育之誓,全王国都知道。”凯瑞琳固执地说。   “那我得说,如果这位白骑士是货真价实的维斯特洛传奇,可就真是你有意,我无情了。”我假惺惺地叹息。   “你看上他了?”   “没有!”我断然否决。   “那就是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他每次看你时眼神都亮亮的。”他那是恨我,丫头,你不明白。   “他看啥都没用,这位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王子’没戏了,会被要求在斩首和披上黑衣之间二选一。”   “哦!守夜人也是要发誓的,其实他也挺帅的,真可惜。”凯瑞琳·斯莫伍德感叹。   “你有未婚夫了,坏丫头,怎么浪起来啦?”我这话让凯瑞琳想打我,这个弱弱的小姑娘。我们闹了好一会儿,她掐我,我回掐她,我挠她痒痒,她体力没我好,最终求饶。   “呼…你说,莱雅,他会活下来吗?”她喘息着继续话题。   我自然是记得罗德利克跟我说过的话的,不过他好像又想要寻死?我理解不了那个人,大概他是觉得喝毒酒好歹沾了点水的光,可以蹭一点淹神的荣耀吧。   “他可能不会选择去死,恐怕肯定不会。那么就是去绝境长城,为王国戍守边疆,穿黑衣的守夜人要发誓言,不能继承任何封地,也不能娶妻生子,”我无情地说道:“要是死了更好,总之看起来,铁群岛的统治者,那个巴隆·葛雷乔伊,以后将再无成年的继承人,铁群岛此后将任人摆布,无法再荣耀淹神啦。”   “太惨了,”这怜悯毫无价值,凯瑞琳·斯莫伍德是河间地人的一员,河间地数百年来与铁群岛仇深似海,“听说他们家的幼子,席恩·葛雷乔伊,被安排去了北境的史塔克家,当养子。”   “养子?是人质。”   “不会吧,”凯瑞琳心惊胆战地说,“我听说艾德·史塔克大人挺好的呀,肯定不会杀他的。”   “约定就是约定,律法就是律法,人质的头上就是会有把剑,巴隆要是不答应,也可以选择自焚,那么以后就再没有葛雷乔伊这个家族了。”我轻松地说。   “不过,话说回来,凯瑞琳,我信仰旧神,我就一直觉得,七神的那些誓言都非常可怕,动不动就逼着人远离凡俗,不封地,不娶妻,不生子。”我没理想要张口的她,继续掰着指头数道:   “守夜人、学士、修士修女、御林铁卫,被逼着发誓为事业献出一生的人哪,可真是不少。”   “守夜人好像很早就要宣誓了,”凯瑞琳严肃地点我的额头(“哎哟!”),“还有,不准对新旧诸神不敬!”   我抓住她的手指,“好好好!我以诸神的名义欺负你!”   “呀,救命!”这小妮子,明明软软的,居然敢反抗!?   至于誓言?别傻了,男人说话就是在放屁,而女人天生就会说谎。我相信,发誓的那些人真正能做到的恐怕没几个。   御林铁卫带着囚犯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离开,还捎带上了另外一个人,威尔,在梅利斯特的林子里偷猎,被抓住了,大型的野兽可不准平民猎杀来着。他们将被送给到南方征兵的守夜人。   一个月后,关于这场战争的其他信息才传到了海疆城。   听说一名叫索罗斯的红袍僧,第一个登上了派克城的城墙,派克城是葛雷乔伊最后的城堡。这名红袍僧来自东方的密尔,他手擎燃火之剑,所向无敌。劳勃国王因此恩准他在维斯特洛传播拉赫洛的教义,允许供奉光之王的神殿,当然,规模小得很。   “拉赫洛,我没听说过这个神。”瓦妲·佛雷好奇地翻着学士的藏书,这次的作业就是关于这位光之王的,“你听听,光之王永恒的敌人,是远古异神。”   “远古异神?”我从书本里抬头,“古不就是旧,哎哟我的诸神耶,我们在海这边,他们在海的那头,旧神他们老人家怎么惹这位光老爷了?”   “跨个海多容易,具体他老人家为啥要来,大概是因为旧神是树吧,而光之王是火,你知道,烧火需要用柴。”   “树也要遭恨?这没天理了,树木多好,要是多恩种满了树就不会是沙漠了。”   “好主意,而且我听说多恩多俊男呀。”瓦妲眼睛闪闪发亮。   “哟嚯,你喜欢上啦?”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试试,风度翩翩,身材好,到时候我带上你!”   “不要!你到时候和俊男互相骑大马得了,我就在一边种树,还可以替你们遮掩把风呢。”   “大马,不就是亨得利,那不是你的吗?你忍心?”   我要扒光这个乱说话的丫头,说做就做,于是我扑了上去,她再讨饶也没用!反正是我们几个的舍间,没有男的会来。   听说为了庆祝巴隆·葛雷乔伊战败,劳勃国王又一次召开了比武大会。来自北境熊岛莫尔蒙家族的乔拉·莫尔蒙获得了冠军,他将爱与美的皇后桂冠授予了琳妮丝·海塔尔,在观赛的千万人面前求婚。   熊岛贫苦,海风凌厉,冬日难捱,而海塔尔家族位于南方,青草绿树,更坐拥旧镇,富可敌国。这可真是穷小子追上富家女的故事,他们好像还真结了婚。   “如果我有机会参加比武大会的话,莱雅,我一定会把爱与美的皇后桂冠给你的,因为别人不会给你。”亨得利臭屁地拿出了施舍的语气,让我极为火大。   “用不着!我会痛扁所有人,最后把你封为当届的爱与美之后!”   “哈?那我是不是得穿小裙子,就像你一样?扭扭捏捏的。“   “这什么脑袋,除了戴花环外你还能用来干啥,看招!”我调门抬高,亨得利·布雷肯被我打了个措手不及。   这些都是传言,而和我比较有关系的是海疆城军队的回归。赫尔·佛花爵士获得了一片土地,但是他依然是海疆城的教头,因此我和亨得利·布雷肯被他检查了一番武器技艺,最后的几个月都被狠狠训练。   时间就这样进入了伊耿历291年,埃菲娅·凡斯夫人自铁民攻城之事以后一直卧床不起,在今年年初撒手人寰,我们在圣堂为她守夜七天,看着静默修女清除了她的内脏和血液,以盐和香草填充。   可是时值夏天,不知原因地她开始慢慢衰变。她开始时衣着整洁干净,皮肤苍白,然后她慢慢发出异味,连香料和鲜花都遮盖不住。   我曾听人言说,埃菲娅·凡斯夫人年轻时风华姿丽,明眸善睐,乃是远近闻名的娇羞美人,骑士们为她送来女泉镇的水,美人集的宝石,千面屿的枝叶,神眼湖的天鹅,向高尚之心的鬼魂祈求她的垂青。   她选择了最强壮英俊的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吟游诗人唱过他们的故事,杰森·梅利斯特为了她走遍了河间的每一个角落,手拂秀发,他们在欢呼声中拥吻。   这没什么意义,如今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嘴上从不苛责叱骂,可身为侍女的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不是什么相濡以沫,一切都是因为两个人早已无话可说。中年男人的爱情和中年男人的功名利禄比算不上什么,他甚至可以为了一场决斗而把妻子忘在脑后。   在为这一位母亲守灵的夜里,我似乎看到了妈妈的眼睛,我突然有些恐慌和空虚。   女人的人生是如此可怕,再娇嫩的美人,再烂漫的爱情,到头来和我凄凉的妈妈也没什么不同。我闭上眼睛,继续守候永眠的埃菲娅·凡斯。   每一天都有一名静默修女唱诗,而我们三个贵族侍女,则被要求抽签吟唱七神的歌,来为逝者祈祷。瓦妲·佛雷抽到了少女和老妪,凯瑞琳·斯莫伍德抽到了圣母、战士和铁匠,我抽到了天父和陌客,这是一神的七面,乃是七神的七个形态。   在第一天,我颂唱天父的公正,祈求逝者于此生的一切得到审判,尔后安息。到第七天,我低吟陌客,世上唯一的神迹,就是死亡,孤身的旅者引领亡人走向未知之路。我嗓子都哑了,海疆城的大人们为了听童稚之音真是把我折磨得够惨。   至于凯瑞琳·斯莫伍德?她可抽到了三位神,愿他们三位老人家保佑她吧,我爱莫能助,多喝水,亲爱的凯瑞琳。   得益于前世天朝对信仰的宽松,我这本来信旧神呢,给七神唱歌时,我都没抱怨什么。   总之,海疆城已无女眷,梅利斯特家族没什么留着我的理由,这代表着我的贵族侍女生活即将结束。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霍斯特·徒利,奔流城公爵,河间地统治者,在原着开始后不久逝世,河葬杰诺斯·布雷肯,石篱城伯爵,布雷肯家族之主,亨得利·布雷肯的伯父,五王之战参与者,血色婚礼后投降。泰陀斯·布莱伍德,鸦树城伯爵,布莱伍德家族之主。五王之战参与者,在血色婚礼后不屈不挠,抵抗到最后,大势已去献出人质割地。黑瓦德,在原着中参与了血色婚礼,用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作为要挟,要求杰森·梅利斯特投降;追杀无旗兄弟会,谋害其他佛雷,试图成为孪河城的侯爵。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御林铁卫席恩·葛雷乔伊,原着及电视剧中的重要角色。威尔,出现在原着序章及电视剧一开始的守夜人。密尔的索罗斯,无旗兄弟会的重要人物乔拉·莫尔蒙,原着及电视剧中的重要角色,大熊,丹妮莉丝的追求者及骑士。琳妮丝·海塔尔,乔拉·莫尔蒙的第二个妻子,后来成为东方某个富商的小老婆。高尚之心的鬼魂,一个住在河间地高尚之心的侏儒老妇,据说能预见未来,有人觉得她其实真身是个森林之子。自拟人物:安珀一个让人讨厌的男孩 第14章 密室(上)   “凯瑞琳·斯莫伍德回了家,莱雅拉。”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回首一笑,他大概是在考虑如何安排我,我们现在正在阳台上了望一望无际的大海,我得踮起脚尖才看得到又归平静的蔚蓝大洋。   他约我谈话,这可不多见,我还以为是因为简妮·海德的事儿呢。   “我们约好要时常联络,大人,但是只有旧神那群老人家才知道什么时候联系的上,为了两个女孩的友情用信鸦也太奢侈了。”我脸上的忧烦恰到好处,我有些寂寞了,明明才变成的好伙伴,转眼就走了。   “还有新神,莱雅拉,别忘了七神,霍斯特·布莱伍德也要离开了,他当了三年的侍童,要回家定亲。”派崔克爵士继续说道。   “下一次出门他就是侍从了,他将来会是一位骑士。”我回应,我大概知道我要做什么了,大家都已离开。或许我之前猜得不对,其实海疆城有很多的小孩子是为了让逝去的埃菲娅·凡斯夫人高兴一些,毕竟她不能再行生育。如今老夫人没了,我也该走了,我回头就收拾细软。   “不止是骑士,还可能是领主。上一次你能到海疆城,说句实话,是因为我要陪艾德慕北上探亲,我不会再去的,一路来回太辛苦,时间太久,而在战后海疆城事务繁忙。”   他转着手上的扳指,我猜他有些愧疚,毕竟我从恐怖堡而来,海疆城有责任保证我安然无恙,回到家乡,“现在你要从海疆城回北境,这可就找不到人陪伴了,你这年纪,放你一个人回家肯定不现实。”   这也让我意识到一个问题,没有伙伴的话,我寸步难行,哪怕长大以后,我也是一个女子,这年代的维斯特洛对女儿家来说,可是很危险的。   最终,梅利斯特家族决定派遣赫尔·佛花爵士送我回去,要是我出了什么闪失,会有失梅利斯特的荣誉,而对荣誉,银鹰家族可是很看重的。   我告别海疆城的诸位,尤其是亨得利·布雷肯这个傻大个,不知道再见会是何时,我送了他貂皮围脖,他没再索要短剑,或许这辈子咱们只有睹物思人的机会。   不,北境和河间地是盟友,一旦战事开启,那么就会有机会见面。不过我宁愿不见面,战争太过残忍,原着和电视剧里的五王之战可不是葛雷乔伊叛乱这种小事能比的。   我们送瓦妲·佛雷回家,经过了孪河城,我已经忘了和黑瓦德的过节,也忘了有个铁民人渣被我害得去最北边守长城,还好经过佛雷家地盘时,也没人刁难我。   一路走国王大道到北境,鲜花绽放沃土千里的河间地被我们抛在脑后,阔别已久的北风吹拂着我的脸。如今,我已经能骑马上路,这几年长高了不少,望着苍翠单调的北国大地,我不知道在恐怖堡会是什么在等待着我。   我有些忐忑,我害怕一回到那里,就会被我父亲剥掉皮,毕竟我在南方太过忘形了。   我们在离开国王大道去恐怖堡的过程中差点迷路,还好遇到霍伍德家的人,这才终于走上正确的土道。恐怖堡那熟悉的红色高墙赫然在望,卢斯·波顿大人亲自迎接,这肯定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海疆城教头赫尔·佛花爵士,他千里迢迢而来,不辞辛苦,自当享有神圣的宾客之权。   我没看到我哥哥在哪,多米利克·波顿不见了,“你在看什么?莱雅拉。”嘟哝悄悄问我,“啊对了,欢迎回家。”   家?你在开玩笑,这是我的牢房。我们落在队伍最后,卢斯·波顿大人听不到,至少嘟哝这个胆大的小子是这么想的。   “你看到多米利克了吗?”   “多米利克?啊,多米利克·波顿大人去了谷地,在谷地红垒的雷德佛家做侍从。”雷德佛家族是谷地的强势贵族之一,显然够的上恐怖堡长子的身份。不过我很怀疑,这会是巧合吗?不。   这是卢斯·波顿大人故意要把我们分开,他不想看到我这个野种和他的宝贝婚生子混在一起。   野种,对,野种,我感觉到注视着我的那双蓝色眸子又变得悲伤而遗憾。   恐怖堡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心痛的地方。野种,这座城堡在时刻提醒着我,恐怖堡的女儿,无父无母的野种。   第二天,赫尔·佛花爵士与我们告别,我多想告诉他我不想呆在这里,可是卢斯·波顿大人就在我身边,我害怕这个无情无义的人连宾客也敢杀害。梅利斯特远在河间地,赫尔·佛花爵士则孤单影只,近在眼前。   “对了,莱雅。”赫尔爵士对我露出一个微笑,他是个严格的老师,很少笑,“我和波顿大人说过你的情况,你很有天赋,希望你继续学习,不要偷懒,你是个很好的学生。”   他递给我一把弩,我经过这几年的练习,一摸就知道,这弩来自海对面,东方的名城里斯,结构简单,维护方便,使用容易。   “谢谢,”我按捺住想要和他回海疆城的愿望,只是接过他的礼物,双手抱在怀里,我喜欢这把弩,上面的花纹很好看,有小鸟还有树藤,就像是海疆城一样。他把矢袋挂在我的马上,我能看出那个袋子是牛皮做的,经过精心的鞣制,雕花别致,漂亮极了,而且味道不重。   我们相互告别,然后他一骑绝尘。   “把短剑和弩矢放去军械库,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她使用。”波顿大人轻声说道。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我解开短剑剑鞘的皮带,任由罗加·马尔锡爵士拽走,他扯去了我马上的矢袋。   “还有弩。”罗加爵士立刻照办,我就这样孤零零地站着,看着他从我怀里掠走我的东西。   除了马,我白色的小马,我给它取名叫小麦。   “以及马。”   这个人渣。   我是个野种,我感觉到泪水在眼睛中翻滚,多米利克回家的时候有竖琴,有剑,还有铠甲和马,我就这几件东西难道都不能留!?   “抓住嘟哝。”他还在继续,在我视野的边缘,嘟哝被踢倒在地,几个卫兵把他摁在土上。我不敢看嘟哝,我不敢移动我的瞳孔。   “拔舌。”   “呜呜呜!”嘟哝看着我,“呜啊!”他们在捏他的腮帮,掏出了匕首。   “大人,求求您,是我,是我搭话的!”我委屈地,柔软地,哀泣地说道,我想到了被挖了眼睛和舌头以后被赶出去的凯拉修女,他难道容不下一点点的感情吗?   “我看到了,野种,我看得到,也听得到,嘟哝?那恐怕不行,你的好朋友以后只能叫咕噜了。”卢斯·波顿大人简单地说,轻描淡写,伴着切割和嘟哝的嘶鸣,而我已经满脸是眼泪。   【第二节 】   我慢慢地走回恐怖堡,“莱雅拉的房间”,却发现卢斯·波顿站在那里,就在我卧室门口,在地下室的走廊里,四周空无一人。   如果短剑还在就好了,我要割掉他的喉咙,但是我怕他,我感觉自己又开始颤抖。   他打开了那道门,那里通向地下室的地下,波顿的密室,剥皮密室,他要剥皮,难道轮到我了吗?   我手哆嗦着,眼睛瞪大,我想转身逃开,却意识到自己根本做不到。“跟我来,野种。”他的双眼无情如冬,淡淡的眸子就像是冰一样,我腿软了,把自己拖到他面前。   “下去,快一点。”他只是这样说。我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着,单调的脚步声回荡在楼梯道里。   “你勾引我儿子,多米利克被你迷住了,所以我送他去了谷地。”他平静地开口。   我怕他,我怕得要死!我小腿在痉挛,肩膀在战栗,双唇吐不出半个字。但是我还是要说,哪怕是被他给剥掉我的皮!   “他是我哥哥,我们没事,我没有,他没有,真的没有。”这声音是如此怯懦软弱,我就像是卢斯·波顿掌中的麻雀,瑟瑟发抖,乞求他的宽恕,等待他的决断。   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地方。我没见到那个没有眼睛的老人,我看到卢斯·波顿打开了一扇门,那扇有木床的房间的门。   我想起了撒拉,想起了那一天,那双蓝色的眸子,那两行泪,那痛苦,那悲伤。   那是一场噩梦,求求你,那只是一场梦!我想求求他放过我,我不想再做这种事,我不想看,我不要!   “野种,你以为你能有什么事?他也不是你哥哥,你不是波顿,你只是个,未来某家人的玩物。”卢斯·波顿大人根本就不是人,他的话语没有半点起伏,“进去。”   我顺从地进去,我知道注视着我的那对蓝眸在流泪,撒拉,撒拉,我止不住眼中的泪水,和她一起泪流。   房间里有一个女人,她满身是疤,但是皮肤紧致,如此年轻,如此风华正茂,她恐惧地看着我们,被堵住的嘴不断呜呜出声。   “赤身者少有秘密,受剥者更无秘密可言。这是个野人矛妇,别弄坏,骨头本教过你,刀具都在旁边,音(通假,后同)粟奶酒在她头边上,如果在她下一次放水前你无法完成,就换你被剥皮。”   我知道,这个女人满身的疤痕,不能提供给卢斯·波顿很好的皮,我知道,所以,这是留给我的。   泪水遮盖了我的视线,我急忙抹去,我好难受,好难受,为什么他不教多米利克·波顿做这个?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一个玩物要会这个?   我难受死了,别人家的野种也没有这样,我好绝望,好绝望,我不想这样,我只想好好过日子。   泪水越来越多,空气一时安静,我感觉到两个人都在看着我,他冰冷的目光在我身后,我面前的矛妇眼里满是哀求。   或许她也给他生过孩子,或许她也是个母亲。我想不下去了,我要疯了!   我怎么可能剥另一个撒拉的皮,我怎么可能这样对一个人?我做不到!   我拿起了一把剥皮刀,卢斯·波顿有一把剑,或许…   我看着矛妇的双眼,如果靠我和她能不能——   可是我不敢。   “或许你不知道,我年轻时也曾追逐过团体比武的冠军。”卢斯·波顿大人淡淡地说道。   我好绝望,这里是恐怖堡。   我好绝望。   “你杀了我吧!剥了我吧!我做不到我做不到!你杀了我吧!”我崩溃了,我拒绝再想任何事情,我瘫倒在地上捂着脸哭泣,哭声越来越大。   “求求你发发慈悲杀了我吧!”   卢斯·波顿大人离开了,房门紧闭,他根本不在乎。   是的,门关上了,好黑,这里好黑。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   什么时候完事,什么时候解脱。   【第三节 】   我崩溃着,哭喊着,我敲响那道关死的门,我不断碰撞那道关死的门,我碰出了自己的血,我咬出了自己的血,我靠在门边入睡,我醒来,深呼吸,我又再次沉睡,哭着,呢喃着妈妈。撒拉,撒拉!救救我!   妈妈的眼睛悲伤而绝望。最终,我走近那个木床上的女人,那个不着衣物的矛妇。我这才注意到,她有蓝色的眸子和深色的棕发。   就和撒拉一样,和我妈妈一样,蓝色的剔透的双眸。   好漂亮的眼睛。   我爬上木床抱住这个女人,在她柔软的胸前哭泣,就像是回到了撒拉的怀抱。我全身无力地趴在那里。   妈妈,救救我。   不,不对,不,这绝对不是该死的巧合!   卢斯·波顿。   我手在颤抖,为什么不能放过我!为什么要让我对这样的女人,我做不到,做不到。   她发出吱呜声,我深吸一口气,我的眼泪快流干了,心绪终于稍微平静了一些。我拿掉了她嘴里的堵物,“我,莱雅拉·雪诺,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我的声音在抖,我看起来一定糟透了。   “海蕊,意思是枫叶。”野人所用的语言是先民的古语而非通用语,所以她口音很重。   “你会说通用语?”   “要知道下跪之人的财富何在,女儿何在,乌鸦何在,能不懂屈膝之语吗?”   “乌鸦?”   “长城上的乌鸦,紧盯着自由民的土地,猎杀自由民的汉子,抢走自由民的女人,并杀死她们。”   “你是说守夜人?他们永驻绝境长城,守望至死,为北境所敬重。”   “他们卑劣肮脏,贪生怕死。”海蕊说道,“下跪之人还没说自己的名字。”   “我不是下跪之人。”那么我是谁?“我是野种,恐怖堡的女儿,莱雅拉·雪诺。”   “你们给王座下跪,给王冠下跪,给钢铁和恐惧下跪,当然是下跪之人。野种,那是什么?”   “就是非婚生的子女,我是私生女。”   “婚?”   我真蠢,她是个野人,我决定不给她普及这些个常识了。“不说这个了,海蕊,我们得出去。”   “你要出去,莱雅拉,放了我,我们一起出去。”   “门锁了,他们一定有地方可以看到或听到我们,现在我们肯定就被监视着,他要我,要我剥掉你的皮,我不想剥掉你的皮。”   “他要我求饶吗?要和我睡觉吗?那我求饶,我和他睡觉,我可以跪下。”海蕊说。   “那你也是下跪之人。”   “当我出去以后,我再勒断他的脖子。”   “我告诉你了,这里被监视着。”   她果断闭上嘴巴,换了一个话题,“你是第一次剥皮吗?”   “我第一次剥人的皮。”这个话题和我现在的处境一样糟糕,我们一时沉默。   “我好饿。”她说,我也是,我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呆了多久,我渴了,饿了。   “他在胁迫我,要么剥你的皮,然后出去,要么死在这里,和你一起。”我说道。   海蕊看着我,“你多大了?”她问。   “我8岁,或者9岁,我不记得了,没人给我过命名日了。”   “外面有很多下跪之人,用着铁做的剑,还有弓箭。”   “对,野人,你说的没错。”我承认道,海蕊活路渺茫。   “我不是野人,我是自由民,这不重要,你那么小,你只需要出这道门,我是自由民,我需要出这堆石头墙。”   我猜,她说的石头墙是恐怖堡,“对。”我说道,海蕊要想逃出生天就必须从这里闯出去,她要杀光路上遇到的卫兵,还要跑得比马快。而最基本的问题是,她根本没法出这道门。   “你恨他,他折磨你,或许还打你。”不,卢斯·波顿不屑于打我,我无声地看着她,她读出了我眼中的意思。   “我打不开门,你打不开门,我们出不了这道门,我们会死,所以,你解开我的绳子,我们还是会死。”   “对。”我艰涩地说道,我之前该下手的,我就是个胆小鬼,我不敢对卢斯·波顿下手。   她看着我。“你解开我的绳子,我们俩都饿,我会吃了你,最后我会死。”   “对——”   “死人的皮可以吗?”她,她想,她想就此终了。   “不行,别这样,别这样说,我不要,求求你。”我声音颤抖,眼泪又开始在眼睛里打转,我哆嗦着抱紧自己的膝盖,把头埋进自己怀里,整个人呆在她的怀里,她喘气有些急,她胸膛起伏得很快。   那双湛蓝色的眸子看着我,妈妈的眼睛,她的眼睛,我感觉得到,不要,我求求你,我求求你们,我不要。   “记住我,莱雅拉·雪诺,为我办妥。”   我看着她,她有撒拉的双瞳,面容沧桑起皱却还年轻,笑容如此安详。   “来吧。”她的蓝眸子一直注视着我。   我捡起剥皮刀,又把剥皮刀丢下,我又哭了,我不想,我不要,我不会!不要!   “省点水,”她说,“我死定了,记住我。”   “我办不到,”我声音里又出现了哭腔,“为什么是我,我姓雪诺,不姓波顿。”   “你是下跪之人,你听话,你顺从。”她说。野种,野种,走投无路,野种,野种,只能顺从。   我不记得,什么都不记得,我拒绝记起任何东西,不,北境永不遗忘,不遗忘,不遗忘!我紧紧抱住她,放声大哭,不顾水沾满了我的衣裳。 第15章 密室(下)   房门开了。是那个没有眼睛的老人,我看着他站在阴暗的走廊里,他脸上的皱纹僵硬而苍白,两个空洞的眼窝里是狰狞的血痂。   他一语不发,也可能是早就哑了,他走过我身边,我知道,他是去取东西了,   海蕊一开始还能跟我说话,她谈起她有过的五个男人,她说起她怀胎三次,她在冬天养不活她的孩子,她在夏天失去了生病的孩子。   她说起她曾经抛弃过同伴,也被同伴抛弃过,她说了好几个名字,我一个都没记住。   她描述了一行人偷偷翻越长城,杀死了一家农夫,弄到了一匹马,他们不会骑马,所以马就是肉。   她说她见到过巨人,看到过冰原狼,和兽类在雪地里接吻,因为她知道,那一只野兽有人的灵魂,是她渴望的一个男人。   她说她曾经骑在猛犸象上,她曾经坐在巨人的肩膀上,曾经登上先民拳峰了望林海,曾经在长城之南杀人无算。   她说她好疼,让我喂她喝迷糊酒,我猜她说的是因粟奶酒,她逐渐语无伦次,前后颠倒,浑身颤抖,摇首哀求。   当我完成了一部分时,海蕊再无法出声,她的喊叫如此让人心惊胆战,当我转动机器将她吊起来时,她让我抹干净自己的眼泪,让我堵住她的嘴,我机械而麻木地动着,我照办了。   我完成了一切,鲜血淋漓,不愿回想,我会记住她,这是我的承诺。   我注意到狭窄走廊的尽头,光晕不见,大概太阳落山,已是黑夜,剥皮地牢里空荡无声,唯有我和收拾残局的老人。   那个老人就像是一个陈朽的木偶,按部就班地完成他的工作,一如传说之中,出现在漫漫长夜里的怪物,行走的死人和苍白的蜘蛛,他没有半点多余的举动,一切有条不紊。   我静静地伫立,老人打开了一道门,里头散发出淡淡的芳香,我知道那里是存储室,我猜其中终年燃烧的香料,是为了掩盖残酷的气味。   我看着老人攀上楼梯,脚步声远去,把我一个人丢在原地。   在我的背后是三道黑色的铁门,我无法忘记的三道铁门。门上是剥皮人的纹章,我知道一间是做事的房间,让我恐惧。一间是仓储室,我知道,我知道那里有无数的死人。我猜最后一间是老人的卧室,他终年住此,他是卢斯·波顿的帮凶。   我听到单调的脚步声传来,我看到卢斯·波顿大人出现在楼梯间里,他盯着我。老人在他的背后,站到了一边,手里是食物和饮料。饭菜里有肉,炖肉,红色的肉。   恶心。   “我不吃。”我脸色一定很苍白,声音是如此地浅淡。   卢斯·波顿大人冰冷的灰眼与我对视,我突然发现自己不再怕他了,他做的事情亦不过如此,宛若拂过山岗的清风,清风徐来拂面,飘然远去,唯我傲然屹立,波顿的心胸如此浅薄,为什么我会如此恐惧?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血腥味,他一定是刚用水蛭放完血。   “跟我来。”他说道,我的脚步声现在就和他一样单调,我看到他打开了仓储室的门,我闻到了那股香味变得浓重。他先进去,我跟在后面,然后我自觉地把门关上。   更闷了,这间仓库里没有火,照明的是会发光的石头,虽然光晕黯淡,几如不见。我恶意地想,或许可以一把火着了这里,让几千年的人皮存货毁于一旦。   这个地方就值一把火,我笃定,放火的那个人将会是我。   我看到了一顶庞大的帐篷,由一千张皮组成,此乃“粉色营帐”,波顿先人巴尔塔萨·波顿伯爵所制,在三姐妹岛战争期间被用过,当时北境之王史塔克家族召集群臣,与谷地相互攻伐。巴尔塔萨·波顿伯爵在军营中展开此帐,北境诸侯一观之下无不色变。   这也是为什么史塔克家族会严禁波顿再行古道的原因,那群雪中奔狼也被吓到了。   我看到了最近的那一批,我从不知道在这地下室的地下,在波顿家族的剥皮地牢里,最近还处理过如此之多的皮。波顿的封君不是下了严令?   我看着,我脑中轰然一响。我认出来了撒拉。   我的妈妈,柔软细腻,哪怕已经经过了数年的时光。   我不想看,那双蓝色的眸子如此低落,我不看,我没法看。   她在对我说话,我听到她温柔的嗓音,不止是她,这里有无数个人,老的小的男的女的,他们挤在我耳边,哭诉他们的痛苦,问我为什么要做这么邪恶的事情。我好难过。   “你在看什么。”波顿平静的嗓音将我的幻觉驱散。   “他们在对我说话,大人。”   “说什么,让你给它们抓痒吗?野种,你是不是奇怪为何这里的东西都保存完好?”   我其实不奇怪,对波顿家族来说,什么邪恶伎俩都不奇怪,我满脑子都是妈妈,她的笑容,而现在她只是这个男人空洞无神的收藏。而他不在乎我好不好奇,他只是想要说事。   我要一把火烧了这里!我止住眼泪,勉强回答他,“是的大人,为什么?”   “魔法。”这是哪门子的答案,不过,我对深究这种事情本来就没兴趣,他爱怎么说怎么说。   “微弱但确实存在。”他只这样评论道,“从今天开始,你将成一把剥皮刀,如果你不想自己没了皮的话,记住波顿常说的话。”   波顿常说的话,波顿的族语:吾刃锋利,我要做一把锋利的刀,“是,大人。”   他即将离开,我知道这是最后一个机会。我要脱离恐怖堡,离开这个地方,我不想当一把刀,不想当他剥人皮的刀,我有心,我是个人!   我会铭记,我不遗忘,而我必须脱离他的掌控,恐怖堡的领地里处处是波顿之影,我无处可逃,需要从长计议。   “大人,我有个提议。”我说道,然后住嘴,等着卢斯·波顿的审判。   “你没被允许说话,你是否是想当个女咕噜?去和你的朋友亲嘴结婚。”他语气平静,人渣。   “如果你想问学剑的事,罗加·马尔锡爵士会教你,”罗加·马尔锡爵士,恐怖堡的教头,教我学剑的,会是那个把我和妈妈抓到恐怖堡的帮凶。“如果你问别的,我倒想听听看,你在河间地得罪了佛雷家,害我送出了一匹我喜欢的战马,你想怎么解释?”   “大人,我的错。”   “不说佛雷们控制交通要枢,财源滚滚,有数千个正当壮年的男人。我实在想不通一个野种为什么有胆子随便得罪贵人?那个黑瓦德的使者不会活着回到南方,而你又欠了我两笔债,欠债是要还的。”   黑瓦德,我这才知道他直接找过卢斯·波顿,我猜,黑瓦德的书信或口信语气一定很不好,让卢斯·波顿不但下了杀手,还要来这折磨我撒气。   黑瓦德,我不愿意他糟蹋我朋友,我也不想替他办那些事,仅此而已,这个黑瓦德怎么可以这么恶心人?   我能想象,佛雷家的人肯定给梅利斯特家和波顿家都说了这件事,梅利斯特家那边要么让佛雷去找恐怖堡,要么口头说惩罚,实际敷衍了事。梅利斯特讨厌佛雷,河间地人人都不喜欢佛雷家族。   而对波顿家的恐怖堡来说,我确实是从恐怖堡出去的,很好,卢斯·波顿伯爵认了,送佛雷一匹战马,作为赔礼。当佛雷家的人出了恐怖堡的地界,不再享有宾客之权以后,那就走着瞧了,他老人家转手就把佛雷的使者连带送出去的马全给干掉。这是做给他的手下和恐怖堡的居民看的,他们肯定猜的出来是自家大人所为。   我抿紧了唇,我知道,鸡贼的佛雷在北境玩不过波顿。卢斯·波顿大人乃恐惧化身,他的准则是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他可不会让佛雷这点小事减少子民对他的恐惧。甚至,波顿大人抓了一批野人,海蕊那批野人,佛雷大可以来数人头,他们还得感谢波顿主持公道呢。   “不,大人,我想说白港的事,我想去白港经商,我有很充足的理由。”   他没说话,我视为他想听我说理由,我继续,“白港的曼德勒家族乃是北境唯一一个信仰七神,无视旧神的家族,曼德勒家族来自河湾地,以人鱼为纹章,与其他的北地贵族迥然相异。”   “你说下曼德勒,正好看看你有没有落下家族世系知识。”   “是,大人,在曼德勒家族的先人被驱逐出河湾地后,他们辗转南北,直到被当时的史塔克家族收留,史塔克家族将狼穴和白刃河赐给了曼德勒家,让他们戍守河口。   曼德勒因此感激涕零,他们用曼德勒几代人的积蓄建成了白港,维斯特洛的第五大城市,为史塔克家族守卫白刃河,并继续积累财富。   作为来自河湾地的贵族,曼德勒家族谨守骑士风仪,对慷慨的封君素有感恩之心,加之孤身影只,是北地的异类,因此他们必须紧紧追随史塔克家族,如今乃是出名的忠臣。   他们拥有北境最富饶的土地和城市,军队甚众,当下的白港伯爵“鳗鱼大人”威曼·曼德勒是一个温和睿智的人物,如果我们与他们合作,他们虽会心有堤防,却绝不会拒绝。”   “波顿不经商,”卢斯·波顿大人叙述道,“波顿收税,靠剑和恐惧。”   “我不是波顿,大人,我是个野种。”   “继续。”   “而我们需要金银,”我试图低声说服,“我们需要更多的武器,更多的粮食,我们需要准备战争和冬季,您的子民越多,您才会越强大。”   “或许,你继续说,我听听看,野种的脑子有多聪明。”   “于此同时,我们的地缘需要我们与曼德勒交往。波顿家族的东方是卡霍城,南方是霍伍德城,北方是最后壁炉城。卡霍城属于卡史塔克家族,是史塔克家族的亲人,一向坚定地支持临冬城的史塔克们。   霍伍德城位于波顿与曼德勒两个家族的中间,和曼德勒家族联姻,他们听曼德勒家族和封君的话。北方的最后壁炉城属于安柏家族,他们的北方是绝境长城,南方是我们,他们的土地更加贫瘠野蛮,而他们也是史塔克的坚定支持者。   大人,可以说,我们的四周都是史塔克的忠臣,面对目前的态势,一旦封君对我们不满,我们将非常被动,我们需要撬开这个包围,我们需要有友善的邻居。”   我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脸,生怕他直接走人,或者拔掉我的舌头。我揣测过,卢斯·波顿的野心昭然,他勤练军队,热爱掌控,痴迷弄权,怎么会甘心被封君史塔克家族钳制?   “你的话很危险,波顿家族也对史塔克家族忠心耿耿。”他轻声细语。这话我自己也不敢在外面说,让第三个人听到,不过在这里,我猜除那个没眼珠子和舌头的老头外,别人进不来。   “是的,大人,同时,我们需要让自己更加安全。”我回应道。   “对贵族的友谊,你的想法是去白港经商?多米利克还没有婚约,你也没有,曼德勒有的是孩子。”   我知道卢斯·波顿的为人,他有情感,也有贵族的傲慢。但是他精于算计,重视实际,如果需要我嫁出去为波顿拉拢盟友,那么卢斯·波顿绝对眼睛都不眨,立刻会承认我为他的私生女,甚至想方设法让我的身份合法化,成为他的女儿,成为波顿。   我已经看透了,他是个从不感情用事的人,我和他也没有感情,同时,他很会利用手头的筹码。和我说的那些情妇啦,玩物啦,还有野种之类的话不过是卢斯·波顿大人想要发泄愤怒,掌控住我。包括结果了我的妈妈,撒拉,也是因为撒拉不听话,于波顿大人而言,“劣迹斑斑”。   从卢斯·波顿决定把我纳入他的安排之日起,他就必须保证我为波顿家族争取最大利益。而我被他虐待过的母亲,很可能会对卢斯·波顿心怀恨意,不,不是可能,他觉得那是必定的,总之,他怕撒拉向我灌输对波顿家族的不满,拖了波顿的后腿。   这显然不符合他的目标,所以,我有了今天的境地。北境永不遗忘,卢斯·波顿大人永远想不到我不止是一个可以被影响,被塑造的小女孩,更有前世的经历和记忆,以及灵魂。或许,只会用不遗忘来安慰自己的我可怜十足,可这是唯一可走的道路,我要继续说服他。   我坦然望着他那双眼睛,我已经不再害怕,恐怖堡依然恐怖,而我会是恐怖的一部分,我不止是个野种,我是恐怖堡的女儿。   “在当下的时节,史塔克家族慷慨大方,堂堂正正,人人臣服,除了我们的朋友莱斯威尔和达斯丁外,北境人都爱史塔克。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削弱其他封臣的忠诚,这不现实,我们应该加强封臣彼此间的合作,不是离间,而是促进。一旦有机会,或者制造出机会,我们就能够有所作为,合作有很多方式,联姻只是一种,或许婚姻可能会很稳固,但联姻不过是交流来往、生子繁衍还有图谋继承权的幌子,捆紧两个家族,需要的是共同的利益。   更何况,大人,我们和曼德勒家族的关系还没进展到能够联姻的程度,他们害怕我们,我们两家缺乏合作的基础,如果有机会的话,和曼德勒联姻确实不错,他们有一些女儿。至于我们其他的邻居家族?可以合作,但收益不够。”   卢斯·波顿看着我,声音毫不动容,他永远不会动容,“排除了史塔克家族的合作,会惹他们怀疑。”   “不会的,大人,财富与人民是强大之本,但这不是军队和武器,封君不会太敏感。”   我声音有些沙哑,我好久没喝水了,我坚持着继续。   “总之,我们最佳的亲善对象是白港,是曼德勒家族,曼德勒家族之所以忠实于史塔克,绝不仅仅是因为史塔克的恩典,更是因为他们在北地缺少盟友,他们是异类,来自河湾地,是北境唯一信仰七神的家族,除了接纳他们的史塔克家族之外,他们没有依靠,孤单影只。这样的境况,让曼德勒必须忠诚,永远忠诚。   但是有了波顿就不一样了,波顿家族足够强悍,乃史塔克之外最强大的家族,如果我们和曼德勒加强联系,那么史塔克对曼德勒的作用就会减弱,曼德勒感恩,但是感恩不会是忠诚最坚实的基础,孤单无友才是,所以我们有机会争取他们。当下拉拢整个曼德勒家族殊为不智,但是我们可以拉拢一些曼德勒家族的成员。   您看,这样看来,曼德勒的白港就是如此重要,那里有贸易,有财富,有强大的主人。去白港方有利可图,于物资上,地缘上,战略上,家族交往上都有利于我们的扩张发展。我们需要在白港有人,需要在白港有关系网络。   而我们去了白港以后,我们借助贸易,会雇佣,会购买,会贿赂,我们可以认识和结交芸芸众生,在白港拥有自己的人,不需要他们多么忠心耿耿,只需要他们在合适的时候,有合适的动作,甚至有时候这种动作可以是背叛。   总之,既然我们被史塔克的忠臣包围了,大人,那么,我们就需要一步一步同化我们的包围圈,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份子,或者让他们出工不出力,这样我们才能争取跳出面前的圈子,白港和曼德勒,应该是第一步,很重要的一步。”   “就目前来说,”他缓慢而无情的语调让我忐忑,“或许有用。一个野种居然有这样的想法,你才多大,是不是你肮脏的血脉让你变得更恶毒了?我很好奇,你是不是也在想如何对付我,随你去吧,人,物资,但是你一个铜分都不会有。”   我猜是因为他自己也比较穷?他继续往回走,我看着他走进漆黑的楼梯道,“既然你想聪明,就一直聪明下去,别犯蠢,莱雅拉·雪诺。”   这让我更笃定了对他的解读,我曾以为他是个恶魔,是恐怖的化身,可那只是他想让我以为的。只要我抓紧他的需求,就能一步步走出恐怖堡的阴云。   “是,大人”我欠身,谦卑地说道,“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是个野种。”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咕噜:原着中是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的卫兵,因为嘴巴太碎被割掉了舌头,因此得名。威曼·曼德勒:鳗鱼大人,在电视剧中拒绝了琼恩的援助请求,在原着中是史塔克的忠臣,在剥皮上位以后阳奉阴违,要戴佛斯去寻找逃去了北方的瑞肯。————————————————————————————————自创人物:海蕊:瞳色和发色很像撒拉的女子。 第16章 白港(一)   我回到了“莱雅拉的房间”休息,我躺在床上思量,我之前说的那些话,卢斯·波顿本人之前未必没想到过。白港在北境如此特殊,如此令人垂涎,恐怕他早就已经渗透白港了。   所以,我得有思想准备,他不会特别支持我的行动。   第二天,我遇到过去是嘟哝,现在是咕噜的小卫兵,他脸色难看得吓人,比比划划嘀咕嘀咕,我看他还没那么快学会哑语,我递给他吃猪肉派,他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我让他去躺着,那么大的创伤还出门走动,他会活不了的。   想起昨天的交谈,我大概知道会遇到什么,我穿着宽松的亚麻裤子和衬衣,北地有些凉,所以我加了一件毛皮斗篷,我来到庭院,我看到马车和一行人正在等待。   “早安,我的——”我面前的是一位留着山羊胡的男人,头顶带护鼻的圆盔,羊毛衫和灰袍子很干净,我看到有链甲隐约藏在他罩袍下头。   我该告诉他如何称呼我,“女士。”小姐?当不起。   “我的小女士,我是洛克,为您效劳。”   “老城的洛克家族,大人是怎么吩咐你的?”老城是一个北境的城堡。   “对,小女士,老城。不过我现在为波顿效劳。卢斯·波顿大人让我们听从您的指挥,我这里有四个人,加上咕噜是五个,他人呢?”   “我让他去做别的事儿了,继续。”我接过他手中的家伙,我的短剑,我的弩,我的矢袋,啊,他们还牵着我的马,小麦。我知道这只是暂时的,伯顿不会让我在恐怖堡里拥有武器,你看,我一武装上,就见不到他面。   “我们去卖毛皮,矿物,还有一些鹿角之类的东西,就在镇里的库房,都是多余的,并不常有,小女士。”他汇报道。   那么,如果想要经常性地与白港打交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货源,有价值的货源,而非遍地是的猎物和多余的矿物及食物,我需要重新审视一下波顿家族的领地了。   “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   “来自平民,大人,偶尔,卢斯·波顿伯爵会恩准一些猎人狩猎大的动物,矿山那边有时会有一些零碎的宝石,但是不常见。”   “恩准?”   “是的,女士,长久以来波顿家族都只允许平民猎鸟和兔子以及其他小动物,或许还有泪江里的鱼,大的野兽只有贵族才能享用。”   我想起了很久之前乌瑟学士教我的东西,“然后,泪江里只准吃鲈鱼,梭鱼和丁鲷,其他的鱼只由贵族享用?”   “是的,您说得对,其实泪江的鱼平民大多都没法吃,不过规矩是一回事儿,总有偷偷摸摸的。”   “矿山那边是怎么回事?”   “是孤山的一部分,主要产铁,女士。”而铁北境并不缺。   “那么,恐怖堡就是有北境每一家贵族都有的铁,以及北境每一家贵族都出产的毛皮和猎物。”我总结道,这些东西在北境实在太常见了。   “木材呢?”   “没法和狼林及北边比。”   “还好,恐怖堡这比起狼林来说,离白港更近。”我弹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将突如其来的密室景象弹走,那场景就留在该留在的地方就好,“对了,说说火山口,我记得恐怖堡在火山口附近,应该有火山岩什么的吧?”   我没记错的话,火山口有一大一小,一个在避冬小镇,我过去的家附近,那里的房屋都是围绕火山口建立的,另一个在恐怖堡地下室,是人工挖掘出来的,非常小,但是供暖充足,是铁匠呆的地方,恐怖堡的地下室错综复杂,有岩浆流动的那一部分热得人发慌,所以没去过。   “是的女士,火山口,非常温顺,我听说得有上千年没有动静,所以有了恐怖堡和避冬小镇,十分温暖,至于火山岩?那种黑黑的东西没有什么用处。”   确实,自己没看过火山爆发的记录,不过真爆发的话,恐怖堡早就完了。从原着和电视剧来看,虽然恐怖堡附近有火山,但是后面的几十年都不会有事,直到原着和电视剧的剧情结束,说不定剥皮的仪式还真是来献祭火山呢,就和传说中一样。   或许火山附近宝石更多,我心里想到,很多宝石的产生与火山不无关系。先记下这件事,恐怖堡的矿藏恐怕比卢斯·波顿本人想象的还要丰富。   “介绍一下你的人,洛克,那个是舞蹈家达蒙,对吗?”洛克不愿说名字,只说姓氏,我也不想问,他一定有他的原因。   “酸埃林,说话很酸,”他指着一个头发像是杂草的男孩说,“路顿,很蠢,”这是一个满脸雀斑的士兵,“舞蹈师达蒙,您知道他,全恐怖堡都知道他,随时在动弹,停不下来。”这是个金发的少年,有闪亮的微笑。   “以及咕噜,女士,您早就认识的。”   “啊啊。”咕噜说道。   “回去躺着!”我吼道。   我没看错的话,卢斯·波顿大人给我的这五个人一共有两把弓,一把剑,两把斧头,三根长矛和一面盾牌,匕首就不数了。   洛克本人剑盾弓俱全,身披铠甲,他可能是贵族子弟,这不奇怪。其他人嘛,穿的破破烂烂,达蒙和路顿的制服上连剥皮人纹章都看不清了。穷酸,就和我的地位一样。   “我们不止是去做生意,我们代表着波顿家,去梳理收拾一下你们自己,然后我们启程。”   【第二节 】   我们从仓库里取出毛皮和宝石,数量实在寡淡,我猜这大概不是看守自盗的原因,毕竟目前在位的是卢斯·波顿大人而非多米利克·波顿,我听说波顿大人前后处死过数十个看守和文书,没有人胆敢犯事儿。   “这张熊皮坏了,”我把生虫的一整张皮丢到了地上,里头掉出了一只断手,估计获得熊皮的方式有点野蛮,“你们谁带回去用吧,洛克?”   “其实还好,女士,”酸埃林去裹了起来,“只是几个洞而已,冬天时好多婴儿如果能有这么一件皮裹着,就不会被冻掉自己的好家伙了。”   除此之外,一切都还成,我检查了一边搬上马车的东西,就我仅有的经验来看没什么问题,我倒没有声张关于熊皮的事儿,看守们战战兢兢,他们知道我之后肯定会告诉波顿大人,毕竟洛克的卫兵里一定会有他的眼线,不过,处死他们和我无关。   夏季的北地人烟寥寥,我记得当初去海疆城时,仅在临冬城往南的国王大道才会见到些许路人。这一次出行我们碰到的唯一一队活人是霍伍德家族的巡逻队,波顿家的旗帜迎风飘扬,他们没怎么刁难。   其实别看昨晚我在密室给卢斯·波顿分析的那些,除了个别野心家之外,北境诸侯之间关系不赖,不像是南方,一大堆恩怨情仇,天气冷,我们北方人懒得动弹。   一路向南,进入曼德勒家族的地界,因为有马车,我们速度不快,恐怖堡的队伍和河间地人截然不同,也不像是其他北境的队伍一样好客,剥皮人的旗帜一亮,无人敢跟我们搭伙。   我在扎营时会和卫兵对练,洛克是个不错的剑手,弓箭技术也算上佳,不过和最出色的骑士没法比,他只算是顶用而已,他手下的卫兵都是野路子,技巧上还不如我这个小女孩。   舞蹈家达蒙身姿灵活,眼力不错,是个弓箭手,酸埃林和路顿不咋滴,恐怕卫兵就是一辈子的极限了,咕噜大概在休息,我记得他至少用矛够快够准。   “我确认我不是一个好矛手。”酸埃林被我打得举手投降,“我的好女士,为什么您不去用长矛抽路顿的屁股呢?你看他多像是一头驴,我多像是一头蠢老鼠。”   “看我的眼睛,酸埃林,你看到了什么?”我把长矛丢还给咕噜。   “灰色的,冰,”他说道,“嗯…动人极了,哦,旧神呀,您眼睛里进尘了吗?”   “剥皮,酸埃林,”我说道,“剥皮的颜色。”他立刻住嘴,后面的路上废话少多了。   母亲的蓝眼睛一路上都与我同在,我们走过城外阴森的狼穴,当年史塔克是封了这给的曼德勒。不过南方来的曼德勒很明显看不上那个又旧又破的地方,获封狼穴之后,曼德勒家族建立了白港,把原先的狼穴当做监狱用。   我依稀望到洁白无瑕的城墙上有曼德勒家族的白色人鱼旗帜,听到墙后的人声喧闹,看见海鸥盘旋在半空之上。我们直入白港,维斯特洛的第五大城市,也是北境唯一的一座城市,全北境最富饶的地方。   白港守备队的灰袍们向我们行礼,我们展示了文书,他们去报告曼德勒家族的大人们,洛克驾轻就熟,我眺望远方。   “这座城市用了无数白色的岩石来筑造,小女士。”税官是一位曼德勒的远亲,他殷勤地说道。   “看,入门的大街多么宽阔笔直,铺满了灰色和白色的大卵石,不会起泥起灰。房屋的石顶大多是暗灰色,但是墙是白色的。小女士,我在门口的位子工作好些年了,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幕景象。”   我闻到粗重的鱼腥味,这味道随即被风卷走,曼德勒家族拥有广阔的港湾,不少的捕鱼场,这不奇怪。隐约的敲打声提醒我这里是不少银匠人的家,实际上,包括河间地和谷地在内,三个地区的银饰多出自白港,不得不感叹南来客曼德勒家族的商业头脑,在史塔克把这里给他们之前,这里一文不名,一到这些河湾人手里,立刻开花结果。   “人们称白港为‘北境的嘴巴’,终年不冻,吃白色的,吐白色的,用白石造成,向外倾泻有白鳞的鱼和银器,换取不尽的财富,这是一个好地方,先生。”   “谢谢!”税官笑得脸都扭起来了。   我抬头给了一个甜甜的微笑,回到马车边,低声说道:“待会我来开口,洛克。”   “可是,女士,这是您第一次——”   “我可以说我代表波顿,你行吗?”他闭上了嘴,我们沉默得碜人,灰袍守卫们有些不安地踱步。 第17章 白港(二)   我看到一队人,走在最前面的和我很像,是一个小女孩。我喜欢她的发型,她头发是棕色的,很长,编成了许多条辫子,结成了发圈,可爱极了。这丫头五官很温和,略微有些婴儿肥,真想捏一下,身上的天鹅绒童装比我简单的亚麻布和皮衣服更加耀眼,我稍微有些嫉妒。   不过,话说回来,这是波顿家族的车队,旗帜鲜明!女孩对女孩,而非家族对家族,威曼·曼德勒大人就这么派个小丫头片子把我给打发了?好啊,那就玩起来,于是我真就抬起小手捏了一下她的脸蛋,在她即将说话之前。   我知道曼德勒家的卫兵和侍从一定无法阻止,他们不清楚我的身份,虽然说没听过卢斯·波顿有姑娘,但是谁说得准?何况,我一看她和其他曼德勒家人的表现,就知道她脾气好得很,要是换一个丫头我肯定不会这么放肆。   “你好可爱,我能抱抱你吗?阿妹。”她呆住了,任我捏她的小脸蛋,然后被我抱在怀里,肉肉的丫头抱起来真是舒服!   “好了好了,打住!”她声音高而柔,听起来像是婴儿在说话,“我的女士,我们还不认识呢!”   “你太可爱了。”我蹭了蹭她软软嫩嫩的脸,“我一直想抱住这样的一个女孩,靠在你怀里睡觉一定很舒服。”   “那是情侣做的事儿!你不怕我生气吗?”她抱怨道,“如果每一个觉得我可爱的人都要这么抱着我,我这辈子就光被抱着了。”还挺自恋呢。   稍后我们手挽手地相互介绍(她认命了),她是“鳗鱼大人”威曼·曼德勒的孙女,其父威里斯·威曼为长子,而她是其父的长女,长子的长女,如果她父亲没了,那么白港就是她的。我错怪了曼德勒,她这身份属于看高我了,我没法抱怨啥。   薇尔菲德在教我为人处世之道,“我们是陌生人,莱雅拉,想一想,如果我一见面就这样抱住你的话,你会生气的,所以下次别这样了。”不,不会,我可能身体比脑子快,拔出短剑把你戳个对穿,“对!还有,我比你大一岁,不准这么叫我!”她低喊。   “如果你抱我,我不会生气,小姐姐,”我的灰眸眯了起来,笑得暖洋洋的,“我一直没什么姐妹朋友,高兴还来不及呢,你的辫子真好看。呀,这个项链,上面的是小人鱼对吗?和你一样美,这个女孩人鱼真是别致极了。”   她有些小胖的脸本来就挺愉快的,这会儿就更开心了。接下来她教我如何编辫子,我们讨论了好一会儿发型,然后是脖子上该挂什么,头发里可以放什么,直到酸埃林靠着墙开始打盹。   【第四节 】   曼德勒家对白港的治安信心十足,很快就只剩下剥皮的卫兵还在了,也可能是没啥耐心?   我们俩晃着脚在港口上看太阳落山,她请我吃扇贝,烤得很香,我给了她一颗玲珑的绿宝石。   “哇,一定很贵。”她赞叹道,“颜色真好看,像不像是绿色的眼睛,我可以镶嵌在发簪里。”   我倒想要弄两枚蓝宝石来着,与记忆深处的那双瞳一模一样的蓝宝石。   虽然和遥远东方的仪地不同,维斯特洛的女人不爱往头发里塞很多发簪,不过,把头发挽起来还是有的。   “老实说,这是我们山里捡的,你知道,没花太大的功夫,毕竟不能吃不能喝。”我轻松地笑道。   “山里捡的?”她看着我的双眼,“这是宝石,可值钱了,莱雅拉。”   “对,”我轻描淡写地说,“至少不比捡起来更难,我们指不定可以合作,你们有港口,亲爱的。对了,我看到城里有不少流浪汉,他们没工作吗?”   “他们是外地人,莱雅,你知道,七神禁止蓄奴,在之前葛雷乔伊叛乱的时候,国王的人在铁群岛解放了不少奴隶,我猜这也是种惩罚铁民的方式。结果倒好了,你看看,奴隶自由了,没了家,好些聚集在君临,我们的国王嫌弃他们,就把他们塞上船,送到各个地方,东方,旧镇,还有白港。”   我知道这大概不是劳勃国王的主意,而是臭名昭著的金袍军,君临的守卫,老实说,君临城里不缺乞丐,半个城市都是贫民,根本就毫无必要。至于劳勃国王自己?他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些,他只要做好事就行,擦屁股怎么会自己来?不过管他呢。   “我猜要养活他们不容易,我们那还有地呢,我能带走一些吗?”   “当然。”她吃得满嘴的油,在舔着小指头,我把她请我的也让给她吃。   “对了,你们手上有多少有没有探矿的师傅,我想找一些帮我下忙。”如果真要开发火山口,毫无疑问,需要专业人员,我反正前世学文,高数挂科,半点不懂,“以及工匠,就恐怖堡那指不定会有一些矿,你看,宝石对吗?你说很值钱。”   “可以,当然可以,”薇尔菲德笑了,腻在我耳边,“你反应好快,知道那个值钱啦,回头我爷爷,写个文书,你带回去,其他的事情让大人慢慢说。”   “好啊,还有你知道的好多,我们能通信吗?我想请教一下头发该怎么编。”   “恐怕爷爷不会准我用信鸦,不过有事的话写信给我,我会回的。”这就够了。   洛克去联系商家了,我们各有要事。   为了防止别人对恐怖堡的粮食储量有什么想法,或者错估我的影响力,我打算带走10个左右的流民,我让卫兵走街串巷,把看起来够壮的带过来。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第一位,他看起来不像是本地人。   “斧刃,我叫斧刃。”这个高个子口音也不像,名字就更不像维斯特洛人了,可能是化名,他头发和胡子纠结在一起,似乎很久没有打理。   “你来自哪里?”我打量着他,离开地远了几步,说不定是个歹徒。   “海的那边,诺佛斯,”他说道,“自由贸易城邦。”   “脱了他的上衣。”我冷眼瞧着,剥皮家的卫兵照办,他胸口有一个长斧纹身,他是诺佛斯的奴隶兵,不知为何沦落至此,他说的很简单,显然不想透露,再或者语言不熟。   总之我也不问了,看好就是,下一个,“你叫什么名字?”下一个人已经年近三十,看起来非常憔悴。   “艾德威·石磨坊,小姐,我来自河湾地的坚定堡,在石磨坊旁边出生的,老爷给了我这个姓氏。”   “别叫我小姐,你会用武器吗?”   “我当过兵,额…女士,当过兵,我跟随老爷们和现在的国王打过仗,后来回去种地,结果前些日子乌贼来了,把我抓去挖矿,国王大老爷解放了我,我回去以后发现,我全家都没了。”   “当年河湾地跟着提利尔站在坦格利安王室那一边,你参加过‘篡夺者战争’。”   “我不清楚,女士。”他迷茫地说道。   挑挑选选,我捡出了六个汉子,四肢健全,腰杆直得起来,也没什么病,我会把他们带回去,卢斯·波顿当然不会信任他们,我这群北境的卫兵更不会,而我不可能靠恐怖堡的本地人,只能靠他们了。   在后面的几天,我们酝酿着将货物脱手,洛克找到了乐意接这单的商贩,开价是四百多金龙,这和往年的价格差不多,一直是这个价。   “我觉得可以去别的地方试试,”这价格没什么吸引力,我自己没多少分成,我决定冒险,“找船长来,洛克,还是我去吧,我去找曼德勒们。”   我陪同洛克去和商人们谈,我和很多船长交流过,老实说,一扬帆就能跑路,违背约定的成本太低,有一个合适的船家太难了,最终我敲定了人选。   “你叫…亚瑟·河文,对吗?”我瞧着他的港口凭证,然后还给面前这位衣着整洁的男士,着丝绸衬衫和紫色的紧身裤(让我怀疑他的取向,不过管他呢),很合身。   他给我的印象不错,好些船长看起来更像是海盗,或者划独木舟的渔民,再不然就是身上飘着一股巷中女孩的廉价脂粉味,或者“懒鳗鱼”那家店劣质酒水的味道。   人说,哪里有港口,哪里就会有糟糕的生意,诚如斯言,白港靠这一行讨生活的女孩可不少。   我的挑选原因主要是有资本和这个觉悟在外形上花功夫的,会让我觉得他收买或者欺骗的可能性较低,不是说衣冠楚楚的男女不骗人,而是因为衣着邋遢的人更难取信于人。   “对,女士,我父亲来自雷德温家族,他当年崇拜‘拂晓神剑’亚瑟·戴恩,就给我取了个骑士的名字,很奇怪是吗?一个河湾地人崇拜一个多恩人,”众所周知,河湾地和多恩相互攻伐多年,有血海深仇,“可我更像是个货真价实的雷德温,我喜欢航海和葡萄酒。”   “是这样的,恐怖堡有很多货物需要销售,你能够——”   “我恐怕这得看时令、洋流、季风还有很多东西,女士,您知道,运营一条船并不简单。”   “那就多来白港吧。”我简略地说道,“介意我去您船上看看吗?”   “当然!黎明之风号很美,小女士,这边请。”   黎明之风?恐怕这位亚瑟·河文比他自己想的更憧憬亚瑟·戴恩爵士。   我看着这艘海船,抚过其桅杆和栏杆,看过上上下下,渐渐的,剥皮人的卫兵们站的太后面了,我身边只有亚瑟·河文。   “给我买一瓶‘里斯之泪’,别问任何问题,所花的钱算我的。”   “我听说过那个,”亚瑟·河文看我的眼神复杂,“好的,您别把那玩意儿给我喝就行。”   里斯之泪,在原着里害死琼恩·艾林的毒药。   北方的动物皮毛应该卖去南边的地方,珠宝最好卖到富裕的海岛上,反正亚瑟是这么说的。我希望他不会把舞蹈家达蒙杀掉,那个卫兵被我强令上船,算是监视,达蒙脑子挺灵的。我也希望亚瑟·河文也不会被石阶列岛的海盗给抢了,不过自从九铜板王之战以后,那边儿这几年很安静。   亚瑟·河文船长启航出海,他将去君临,还有自由贸易城邦的城市,布拉佛斯和潘托斯。他们会卖掉毛皮和珠宝,一路顺风的话,这不会太久,所以我直接在白港等,吃的白食,靠恐怖堡的信誉撑着。   老实说,我确实是有些怕回家,我更留恋恐怖堡之外的世界。不,那不是我的家。 第18章 白港(三)   白港风景如画,海风让鱼腥味和银匠铺的炭火不会在这里逗留太久,晨间午后七神的雪圣堂漾出钟声,响彻旧神的北国,这里是七神在北方的边疆。我和每一个人谈心,包括威里斯·曼德勒和威曼·曼德勒大人,我在人鱼厅见到了他们,大概是我呆的太久了,让他们不得不见我一面。   两边的曼德勒战士手持三叉戟,统统镀银,我在薇尔菲德的身边,我们手牵着手,聊着两旁炫耀胜利的旗帜、盾牌和长剑,我看到了好几个河湾地的纹章,薇尔菲德着重介绍了培克家族,那是曼德勒家族过去的世仇。他们把船首的雕像也搬来了,从海神到淹神,从少女到人鱼,他们打沉过多少艘船呀。   人鱼厅前是两尊大理石雕像,自然正是人鱼,咚!一位身穿礼袍的司仪将长柄权杖重重一敲,“恐怖堡的波顿家族,私生女莱雅拉·雪诺到!”声音真是洪亮,正式极了,就是这位伙计帽子突然歪了一下,大概是因为敲权杖时太用力?我走进人鱼厅堂。   木地板上是彩绘,整个人鱼厅全是,我看到了溺死的水手无神仰望,鱼和虾蟹点缀其间,战舰和商船,章鱼和海怪,绘画之恢弘正如大海本身。木板拼接成的墙壁和屋顶间还有破旧的渔网掺杂,这又让整座厅堂像是海上飘荡的游船。   有不少人,女人居多,男人偏少,修士修女也在,我意识到我只是一个插曲,恐怕等候觐见的不止我一个。我看到大厅中央的威曼大人,他好胖,手边是他的儿子威里斯·曼德勒,这一家的体型都可以当垫船底压舱的石头。   “我先过去啦。”薇尔菲德·曼德勒朝我眨了眨眼,一蹦一跳地跑到一个粉嘟嘟的贵妇身边,贵妇怀里还抱着一个更小的女孩。   这家人真是喜欢五颜六色,我发现,他们的衣服耀眼,有的胖胖曼德勒头发也同样耀眼,一看就是染过。   现在,威曼·曼德勒大人正在处置一桩渔场纠纷,大抵是说两个渔场主都觉得对方的木标被海风吹进了自己的渔场里。然后是船难损失,处理走私贩子,解决一个浪子的两桩婚事,公布新开银矿的利润分配。   整个人鱼厅布满了窃窃私语,不过胖胖的“鳗鱼大人”威曼·曼德勒伯爵威势极足,大家伙儿哪怕再恼火也不敢大喊大叫,更别说直接开片。   终于轮到我了,“恐怖堡的波顿家族,私生女莱雅拉·雪诺,呈情。”   我迈步向前,腰间的小短剑晃晃悠悠,脚上的小皮靴踢踏着,有些怯怯地看着宝座上的威曼胖大人。   “在你面前的是白港伯爵、”这是个确实的头衔,“白刃河守护、”换言之替史塔克看好白刃河,别让海盗进来了,“教会之盾、”北境就白港一个地方信七神,教会没得选,“被放逐者的保护人、”他自己就是被放逐者,“曼德河大统领和绿手骑士团——”绿手骑士团名谓来自青手加尔斯,一个到处播种的浪荡英雄,我猜这位豪杰留在河湾地的那些后代肯定很羡慕他,“——的成员威曼·曼德勒大人。”   这就是南方领主的风格,和北境的大小爷们儿相比就像是咕咕叫的鹌鹑。我突然理解剧集里北境之王琼恩·史塔克第一次面觐丹妮莉丝时的感觉了,更能理解北境为何如此不服铁王座:我们是熊,不听鸽子叫唤。   我心里在嘀咕嘀咕,但我的胆怯绝对不是假的,人鱼厅本身就是波涛与风暴的长诗,更何况,鳗鱼大人看起来真是庞大,都从座位上溢出来了,像是一团肥大的面团。   “按惯例,前来人鱼之厅的臣民部属及情愿之人均当礼跪示敬。”   我挺起我小小胸膛,故意彰显剥皮人的纹章,这是一件让人凄苦的事儿,因为我现在的依仗来自我痛恨的“水蛭大人”卢斯·波顿。   “恐怖堡向您致意,威曼伯爵,此诚为来自卢斯·波顿大人的问候。”我尽量大声地说,声音里的颤音滑稽极了,我听到有人在窃窃发笑,让我脸蛋发红。   “你只是个私生女,小姑娘,”一个突兀的声音,来自一个女人,“让成年的男女来谈事吧,你应该去为里雅夫人当使唤丫头。”里雅·渥尔菲夫人,是威里斯·曼德勒的妻子,威曼伯爵的儿媳。   “所以你是他的使者,可你只是一个私生女,剥皮者何时有了用私生女的习惯,是觉得白港的风太和煦?”威曼伯爵淡蓝色的双眸低了下来,透过他的两层下巴和圆滚滚的肚皮看着我。   “白港之风温和拂面,我的大人,众人皆知学城用渡鸦寄信,而私生女血脉虽脏,却比鸦类依然更胜一筹,乌鸦无法口吐人言,私生女可以。我是信使,只说我该说的话,比黑色的翅膀更显尊敬,更能通络。”我答道。   “所以你无法确定任何事,也无法替你父亲认可任何涉及波顿和曼德勒的约定,你只是传递言语,你只是一个小女孩,你不能替水蛭大人下决定。我知道你和我孙女处的不错,我很喜欢她交上一个好朋友,但是家族之间的沟通,不该由你经手,莱雅拉,你年纪尚幼。”   “我无意经手,大人,可是卢斯·波顿大人血脉寡淡,仅有一子,远在谷地,”我心中一痛,我宁愿这不是我,“而我是他仅有的,仅有的私生女,伺候身侧,是最近的血脉。所以,这实在再情真意切不过,大人,重要的不是我的年纪,而是其中的意义,比封臣为使更显尊重,比银舌说客更显诚心。”   毕竟如果多米利克没有了,卢斯·波顿恐怕得把恐怖堡交给我,哪怕他再不愿意。虽然,我绝对不会伤害多米利克。   “你就是一条小银舌,小家伙。你可以说了,”他收回吃力前倾的身子,抬高声音,“莱雅拉,波顿的私生女,你的生父要你至此声明何物?”   “首要之事,恐怖堡坐火山之侧,宝矿潜藏,然而有金银也需要能发现金银的人,我们需要携手您一起开采,曼德勒的勘探之术名声不浅,白港的银石遍布七国;   另外,是购置剥皮人的产业,我们希望能借白港之地,行销山林产出,北地猎手众多,可剥皮之艺首推波顿,我们可以与曼德勒合作依照投入分配,也可以缴纳税款不用贵族之权;”我要把剥皮人的名声拿来换钱,剥猎物的皮也是剥皮。至于合作还是缴税?曼德勒没那么放心波顿,肯定会选择参与管理。   “最后,北境素无商事之俗,我们打仗,我们种地,我们少贸易,自古如此。北境于其中的学问并不通晓,而河湾地来客素有名声,互惠之道掌握手中,人称软剑金盾,在战争之外强大自身。所以,波顿家族希望能与曼德勒家族合作携手,组织行会,促进发展。”这就是最重要的一点,绑定利益。   卢斯·波顿自然没提过这些,但是他同意的事情更加宽泛,贸易与达成合作,他脑子可比我好使,只会追认,不会否定我提出的请求。   “我们也是北境的臣民,不再是河湾地人了,莱雅拉。”他提醒道。   “对,大人,你们是我们的同胞,因此,河湾后人的头脑,也该是北境的头脑,每个家族都该学习。”我答复道。   “这点她说得比安柏好,父亲,还记得当年,我们想向安柏买木材,用来造船时,我——”威曼朝插话的威里斯摆了摆胖胖的手掌,示意他别开口。   “曼德勒、霍伍德和波顿在边境有冲突,我没记错的话,去年,两个村子斗殴,为了一座风车磨坊,死了五个人,你能替你生父回答这个问题吗?”   土地这码事太关键了,我不可能提卢斯·波顿给一个确定的回答,我就虚避实,并且得说得漂亮。   “长夏太过温暖,大人,让一些汉子忘了该团结一致,这是件顶遗憾的事儿。但是如我所言,微笑远胜长剑,毛衫比穿锁甲舒适,我们的人需要屋顶和粮食,如果通过贸易能解决,那何必要为木房决斗?   如果邻居友善,是朋友而非对手,那么自然争执会少上很多,我们需要互相信任,需要相互帮助来建立信任,猎人不会相信狐狸,但是猎人之间可以互相相信,我们都是猎人。”   “我们都是猎人,但是我们是猎杀海怪的,你们是猎杀雄鹿的,这是我们的区别。”他回复道。   “你我共处北境,我们有区别,但是我们不该需要区别,北境团结一心。”   他没有太刻意的刁难,所以后面的事儿顺理成章,不过最多就这个地步了,我不会尽我所能主动为波顿着想,毕竟我不乐意卢斯·波顿太过强大。   【第六节 】   我脸皮可真厚,稍后就跪下给我自己情愿了,把威曼大人弄得有些脸红。最终,他们答应让我长住白港的新堡,像薇尔菲德一样享受服务。威曼大人真是个老好人,不过在这年节,也不会有北境的领主会很冷漠就是了,除了咱们剥皮人。   至于回去复命?我之前和卢斯·波顿商议过时间问题,我要完成预期目标,需要呆上很久,他有数。我知道在威曼·曼德勒大人去信之后卢斯·波顿会如何回复,我对他的智慧很放心,也恨得牙痒痒。   日子进入了海疆城式时段。   我知道,笼络下属需要的不止是尊卑,也不止是权利和义务,权力与职责。更要有私下的感情和互惠帮扶,不但施与恩惠,更当接受帮助,这样才能缔造友谊。   或许有的下属适合远远相隔,向你屈膝,没错,但是不够。我肯定还需要另外一种手下,忠心耿耿,互帮互助,同僚之外更是挚友。   我把纸张放在斧刃面前,亲自教他七国的通用语,“拼一下,‘土地’。”   “土地。”他磕磕绊绊,我无比耐心,这画面一定有趣极了,一个大汉和一个小女孩,大汉笨笨的,小女孩很聪明!   “好,我们后面来看语法,你词汇得自己背。”我翻著书架,曼德勒的藏书远比波顿要丰富,我想想,找本经典的教材——   “斧刃,教,瓦雷利亚。”   我猜他是说他能教我瓦雷利亚语,这让我不禁弯眉唇勾,我渴望远方,瓦雷利亚语绝对是必备知识,“好啊,等我找一本字典,我去找席奥默学士!”   斧刃技巧熟练,身子壮实,他在狭海对面的东方似乎有不堪回首的经历,他不知道语言,换言之来之前全无准备,除非逼不得已,否则我完全想象不了这样一个保守实诚的汉子为什么来维斯特洛,伪装?在陌生的土地上,如果一个人需要伪装,善于伪装,或者正在伪装的话,学习语言和灵动的掩饰是必要的,而这二者他都没有,可以放心地进行感情沟通。   “你当初被征召的时候是什么情况,说说看,艾德威。”   “我们先伐木,女士。”   “伐木?”   “对,老爷要我们先服劳役,伐木。”   “一般服役期是四十天吧?按照传统的河湾律法,劳役和兵役是可以相互抵扣的,对吗?”   “他有吃的,女士,我们家人很多,地不够,而且哥哥都结婚了,所以我得打工。”次子,还有其他的兄弟,平民其实和贵族很像,有地的不愿意自己的子嗣瓜分土地,越分越小,没地的听天由命,努力挣扎,不动产和继承两桩事,对全天下人来说都很头疼。   那就不止是服役了,“有钱拿吗?”   “有,女士,但是我选择吃的,因为钱不多,钱还要买吃的。一年的话,我一般只会要1到2个银鹿,那就足够了。”这样的话,或许河湾的乡间贸易比北境更繁荣,一个北境农夫一年花不了一个银鹿,他们互相帮忙,自给自足,大多数情况下没有金银的立身之地。   “好吧,回到伐木上,伐木?”   “对,做长矛,我们没有长矛,到处都在说要打仗,老爷就让我们连天带夜地做。”   “你最后上战场时带了些什么?”   “一根包铁的棍子,还有一支木长矛(“没有铁矛头?”我问道,),对,只是木长矛。”   “其他的东西呢,长剑,锤头,斧头?”   “长矛,这就是所有了,女士,您说的那些都是卫士老爷用的,或者打过仗的军士老爷,和老兵头子用的。”   我突然了解为什么北方军队战斗力强了。众所周知,北方人的锻造技术不如南方人,人口不比河湾和河间的多,铁矿确实丰富,虽然比不了铁群岛。人们总说北方人的胜仗是靠英勇和荣誉而来。但是其实我更觉得,北方人整体的装束和武器要比河湾的军队好上不少,河湾的人太多,   也不是出了名的矿产地,好的技术只有有地的骑士和领主才有资格花销,或者雇佣兵。他们的征召农兵不如北方军队的装备精良。   再加上河湾地征召的农民通常没有训练的制度,也没有彪悍的民风,比不上北境的征召兵。要知道,北境可是出了名的不安定,地广但是人稀,所以野兽、野人、盗匪随时可能找麻烦,虽无民兵之名,各地村庄城镇却都有民兵之实。相应的,北地的领主和职业卫士少,而且披挂和刀剑不如南方,河湾地的骑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终于,黎明之风回归,这一趟收获还不错,让我不禁感慨,自己似乎时来运转啦。   “我有雷德温家族的舰队为后盾,女士,相信我。”他给了我一个闪亮的笑容,“我不会逃走,否则我的婚生子兄弟会不远万里的追杀我,或者送我来白港任您剥皮。没信誉,就没交易,相信我,小女士。”   我不相信他,我宁愿相信契约、他的凭证还有雷德温,反正要是他跑了就找雷德温家族,官司能打到铁王座去呢。如果他是骗子,那雷德温肯定不能容忍他在这败坏自己的名声,也不会愿意恐怖堡把案子递给史塔克,由封君去出面,这事情就会成北境和河湾地的争端,那可闹大发了。   总之,比起外国人和来历不明的贫民破船,他是最好的选择,而事实也证明了这点。   除却船队的份额和税金,剩下的钱足有好几百金龙,看来在1000金龙之内的交易是可以相信他的。不过,也有人喜欢坑熟客,契约和见证人可一样不能少,交易环节不能松。   我们之前的约定是售出后付账,所以我闹得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心惊胆战,我决定,要么养一艘自己的船,要么以后在港口就直接交易。   舞蹈家达蒙学会了不少航海的知识,他给我讲一路上的风吹雨打,壮丽风光。三姐妹群岛的灯塔望着黎明之风乘风破浪,达蒙见到了建在水上的城市布拉佛斯,那里有一尊巨大的泰坦巨像,可惜的是,在布拉佛斯,毛皮和宝石的价格正处于低谷。他还说了谷地海鸥镇的奢华富商和龙石岛的黑色海崖,史坦尼斯为人刚正,不会赊账,他们给龙石岛运了一批补给,小赚了一笔。   我喜欢听远方的事情,考虑到家乡如同炼狱,我或许总有一天会踏上远洋之路。   交易完成就该分账分钱了,我给几个卫兵分别分了10枚金龙,这钱足以在北境置产,扣除给卢斯·波顿大人的部分,我自己也就剩下10枚金龙了,他要得非常多,这笔钱与其说是分成,不如说是劳务费。   洛克按照领主的货单,把大部分给卢斯·波顿大人的钱换成了来自南方的货品,典型的北方佬思想,我回去以后又得提建议。   回到恐怖堡以后,我诚实地交出了钱,卢斯·波顿大人回头就把之前负责贸易的封臣和管事给吊死了,不知道那个家伙是中饱私囊还是能力不足,反正往年的贸易比我这一趟少了一半还多。   至于流浪汉?北境缺的是人,不是地,何况真探到矿了,会要很多矿工。   这是我的第一笔金,还有我的第一批人,我拿捏住了卢斯·波顿的需求,我会举着恐怖堡的旗号,在为他做事的时候谋取自己的利益,我要慢慢扩展自己的势力,十足小心,悄悄潜藏。   我不怕卢斯·波顿会想要压制我,他当然会限制我,但是为了让我能够充分地帮上忙,肯定会给我不能威胁恐怖堡和他自身的好处。   妈妈在看着我,我突然发现她的眼神已经越来越坚定。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舞蹈家达蒙、酸埃林、路顿:原着中拉姆斯·波顿的卫士薇尔菲德·曼德勒:曼德勒家族的长孙女,曼德勒家这一辈没有提到男嗣,她是继承人(将来未必没有)。威曼·曼德勒:“鳗鱼大人”,白港伯爵,北境重要封臣。威里斯·曼德勒:威曼·曼德勒的长子,在血色婚礼后被绑为人质。里雅·渥尔菲夫人:威里斯·曼德勒的妻子,在《魔龙的狂舞》中出现。自拟人物:斧刃(来自诺佛斯的奴隶兵)艾德威·石磨坊,一个老实巴交的流浪汉。亚瑟·河文,雷德温家在河间地出生的私生子,“黎明之风”号船长。——————————————————————————————————————————————仪地在屈畅的官译中翻译成了夷地,但是我觉得不是很恰当。仪地是类远东地区,颇有西方人眼中的东亚特色。“千神百王之地,其统治者为唯一的天子。”经常北方和鸠格斯奈平原的游牧民族打仗。在仪地还有一条“五垒”,类似长城,防御夜狮的恶魔,“夜狮的恶魔”和异鬼可能是一回事。当前仪地处于军阀混战时期。————————————————————————————下一章直接把种田阶段跳过—W— 第19章 长湖之滨   “他们有多少人?”我耳语道,声音异常地轻,我的身边是趴伏在地的汉子们,每一个都寂静无声,他们非常老练。   “18个,4个野人,1个黑衣逃兵,其他的都是本地人,土匪、偷马贼、偷猎者和游荡者。”洛克说道,我听到他话语中的喘息,看到他已然披坚执锐,准备妥当。   我们在长湖附近的林地里,在恐怖堡的西北方向,这里其实是安柏家的地盘,离恐怖堡并不近。   空气有些干,我觉得我皮肤有些紧绷绷的,也许是战斗前的错觉?寒风呼啸,虽然链甲杉下穿着棉袍和羊毛衫,我也早已习惯了把头发束进头盔,但是依然觉得有些凉。这就是北境的夏天,我的夏天,杀机四伏。   “土匪?那是钢刃的闪光,钢铁可不该是土匪手里的家伙,”我低沉地说道,同时给我的弩机上油脂,“他们肯定袭击过士兵,让达蒙上树,数数他们的弓和剑。”达蒙眼神不赖,可以信任。   夜在长湖畔,如此轻悄,只有微不可闻的喘息相伴,我盯着远处的火光,等候消息。   不一会儿,消息将至,我看了眼蹑手蹑脚来到我身边的洛克,“女士,4张弓,粗糙极了,3把剑,其他都是斧头或者棒子,4面盾牌。”   而我们有10面盾牌,4把剑,6张弓,其中有3张是长弓,剩下的多是用的长矛或者斧头锤子,一共20号人。夜晚突袭,流寇那儿被火光照亮,没有穿甲胄的,全是活靶子,这一次战斗不会很难。   “斧刃和7个人,北边,分4面盾牌给他们,带上2个弓手。达蒙带领其他的射手去西边,让他先动,他一射箭,我们就冲锋,现在上弦。”   我这里在敌人营地的东边。   “好,女士。”洛克肃容颔首,猫腰而走,摇晃的佩剑碰擦锁甲发出轻响,我听到弓箭手拉弦的声音,如同北方稀疏的细雨,微弱而冰冷。   我能感觉到这些北境汉子的急切和渴望。旧神瞩目,生命如花,花开花落,人死人生,在这片荒原当中是如此脆弱,旦夕之间就会阴阳相隔,战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比起其他的逝去之法要痛快得多。因此,我们拥抱死亡,北境的战士,有死无生。   我望着远处的火光,趴在地上,把盾牌和长剑拿在手里,借助黑夜和树石的阴影匍匐前进,我已经很熟悉泥土的味道了,青草不安地拂动,任我压过,我们无声向前。   “嘿,女士,为什么你总是戴着面具?”   因为卢斯·波顿告诉我,如果我敢破相,那就剥了我的皮,我知道对他来说我的脸是最值钱的东西。   “因为这样可以让我视野窄一些,不用看到你的脸,酸埃林,那实在太不中看。”我悄然回复道。   “但是他们说,你是个女巫,有魔法,你面具上带着魔法。”酸埃林悄悄地道。   “我确实是女巫,会把烦我的人变成癞蛤蟆,然后喂给狼吃。”我继续前进,倒握长剑,嗅着泥土的味道。   空气一片静谧,只有鸟鸣虫飞,夜深了,更冷了,让我有些哆嗦。   距离已够,我听到身边传来声响,我手下的汉子一个个趴在我的附近,大家静静等待。   地面很平坦,那个营地的北边有一道土坡,估计这群人是躲在土坡下避风,篝火在燃烧,火星四散,他们大多都睡了,鼾声隐约。共有两个哨,一个在打盹,另外一个在走动。   我取下我的弩,放在面前,慢慢地摇动弩机上的握把,这把弩还很年轻,加上我上了油,所以我的动作没引起什么声响,最后,我把弩矢放上去,卡好。   旧神在风中低语,默默注视着即将到来的厮杀,我手下的冤魂早已不少,所以在当下我已经足够冷漠。在维斯特洛,手有人命不是一件遗憾的事。   咻!   我看到在走动的哨兵胸膛中箭,我知道,我在西边的弓手汉子们已经开始袭击,我可以再等一等。   “是箭!”我听到了一个嘶喊,这是古语,是野人,这群匪类瞬间握住了武器爬起,他们抄起盾牌。   “没几个人,冲上去!”这是通用语,北境口音。   “守在这!他们没多少箭。”   “包抄,包抄,走!”   这群乌合之众。我用长剑轻轻拍拍地,一个接一个,我的人用佩兵拍了拍地面,我们即将加入战斗。   受袭者有的趴在地上,有的试图往达蒙所在位置过去,盾牌都朝向西边。他们在分散,最好再分散一些,我看着敌人在分成几个小团体,他们互不信任,各有主张,这就对了嘛。   上!   我静静起身扣动弩机,最壮的那个敌手发出了惨叫,后坐力让我偏了一些,没有射中胸膛而是中了眼窝,我紧接着弃弩执剑当先向前。   “后面!“敌人中有人大喊。   “刀剑在手,旧神在看,冲锋!”   “万岁!”我的人发出呼喊从地上而起。   “背后!”我听到敌人尖叫,我们的飞斧凿入他们的胸膛,我喜欢铁民的投掷把戏,北境也有不少山民会使,棒极了!   砰!我的盾借着我狂奔的力道狠狠砸在一张脸上,紧接着长剑刺入,大多数土匪都是野路子,不难对付。   盾牌的作用不是防御,而是攻击!   在我的手中,这个熨斗盾就是铁锤,不断地拍上敌人脆弱的头和胸腹,长剑削砍劈刺,不一会儿就血迹斑斑。血腥与皮革的味道充斥我的鼻腔,几乎掩盖了面具的清香,。   “橡木脸!”我闻到怒吼,我戴着橡木面具,上画人面一如心树雕饰,因此有人这样称呼我,他们给的诨号永远简单粗暴。   我的长剑拍了拍盾牌,迎接他的挑战,他是我射中的那个,我看到他的一只眼睛没了,双手持握一根长柄的砍刀,刀刃上锈迹不少,更叠血渍。   【第二节 】   他比我高多了,皮毛层层叠叠盖在身上,压根没有半点衣服的形状,这是一个野人大汉。两边都不再理会我们俩,我们将一对一,实际上,经过这一次的夹击,他们没几个人还能站着。   “吼!”他的胡子颤动,我蓄力以待,他跑了起来,正在横引手中的刀,他手有动作的那一刻我已蹬足而上。   很快,不过一瞬间的功夫。   刀来冷光一现,我矮下身子,利刃裹起的呼啸响在耳畔,烈比寒风,我足步停止,长剑已经砍向他的双腿,利刃的寒光柔抚他的肌肤,切入他的关节,劈开他的膝盖,血花四溅,他仰面而倒。   残废在夏天也是活不下去的,尤其是对这种底层人而言,这里可是北境。我没废话好说,踩住他的手和刀柄,一剑扎穿他的心脏,看着他双眼无神不再呼吸。   “收拾,老规矩。”我引剑还鞘。   我们死了两个人,伤了八个,没有重伤和残废,不过最好处理一下。   我看到斧刃手脚各有一处伤口,“我以前穿铠甲,非常硬,非常重。”他用浓重的口音说道,我在跟他学瓦雷利亚语,他在跟我学通用语,现在的斧刃把头发扎了起来,胡子倒是依然没剃,我记得一开始的时候,他除了简单的几个单词外,什么都不会。   “所以你不习惯这样战斗?”我问道,倾身一扎,结果了一个在痛吟的倒地者,这倒霉蛋早就被人给剖了腹。   “对,砍不穿。”他说,我猜大概是说按他以前的铠甲来讲,这种武器根本砍不到他皮肉。   “适应,我们穷得很,你知道。”我向他点了点头,斧刃想法简单,信仰虔诚,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去找姑娘,他就足够忠实。我转身去看俘虏,扫了一眼,我们捉到7个人。   “跑了2个,宰了9个,女士。”   “统计战利品。”我坐在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上,用毛巾简单地擦去身上的血渍与泥土,却小心地没有摘下头盔,“俘虏,一个一个来。”   被制服的人被摁在我面前,他看起来像是个北境人,“犁、剑,还是绞索?”   “我是个猎人!我会射箭,别杀我!”他尖声喊道。   “哪里人?”   “我小时候在狼林,橡木脸头儿,我可以射中远处的兔子。”   “那么就是剑,下一个。”   “下跪之人,自由人不屈服!”这是个咆哮的野人,活计挺差,嗓门挺高。   “确定?”   “橡木脸,狼吻巴洛索已经盯上你了,他能通过狼和鸟找到你,你死定了!你会被他掠走妻女,你会向他跪地求饶,就像你给王冠下跪一样!”他连我是男是女都分辨不清呢。   狼吻巴洛索是一个野人掠夺者,据说他还是小孩儿时差点被狼叼走。他自己吹嘘说狼没有吃掉他,奇迹般地放过了他,用狼乳将他养大。而实际上,所有人都说,他的脸上被留下了野狼的吻,缺了半个脸颊,哪怕他不开口,也可以看到他的牙齿,狰狞丑陋。   “绞索,”我一剑削开这名叫嚣者的喉咙,“下一个。”   “我可以为你而战,但是我不下跪。”这是个女野人,矛妇。   “可以,我手下一群汉子,你可以挑你喜欢的,你要犁还是剑?”   “我会牧羊,也会种地,其实,其实我不怎么能打。”   “你要先帮助俘虏你的人干活,五年后你会有自己的地,另外,恐怕你要重新学,长城外的耕作之道已经落伍了,下一个。”   “我是君临人,我——”   “你是守夜人。”   “对,不!我不是,我已经服役了好几年,我要——”   我割了这个逃兵的喉咙。   守夜人就该镇守边关,屹立于绝境长城之上,否则北境会处处遭灾,兵祸连连,那可了不得。何况这些黑衣军人中,很多是靠披黑衣发誓才活下来的罪犯,所以,逃兵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处决。   处理完俘虏之后我分配战利品,谁杀的人归谁,帮忙的人酌情分一些,我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我的战士们会吵架,会各执一词,会争夺一个小小的水囊或者鼠皮,这是战斗之后最麻烦的环节。   但是,我是领袖,我是仲裁者,我分配战利品,这一点再累也不能改。   【第三节 】   如今已是伊耿历296年,我15岁。   这一个夏天非常非常长,快有八年了,从我穿越开始,我就一直在维斯特洛的夏天中成长。   有时候我会梦到一双蓝色的眸子,我知道那属于我的母亲,撒拉。   我把自己记得的原着和电视剧情节默写了下来,用汉字。我尝试配置火药,我知道火药是硫磺、硝石、木炭,比例是1:2:3,结果失败了,单独的材料易燃的依然易燃,但是合在一起就是怠惰得要死,炸不起来。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料想一下,如果火药真能配出来,那也不用等我现在来研究了,他们连野火都能制造。   我和多米利克相互通信,了解他的情况。多米利克·波顿依然在谷地红垒的雷德佛家族担任侍从,他现在越来越像个骑士,比武和骑枪竞技都非常拿手,打遍谷地,与雷德佛家的儿子米歇尔·雷德佛齐名。   我经常和薇尔菲德见面,我们合作弄的贸易行会生意不错,每年给波顿家族和曼德勒家族各带来上千金龙的收益,也让我开垦自己的土地时,有了充分的保障。   泪江到白刃河之间是北境重要的平原,北境关键的粮食产地,在这里,南方由曼德勒家族所据,北方和东边属于波顿,两家之间是贫弱的霍伍德家,如今曼德勒家族和霍伍德家族已经通过联姻勾结,与波顿的力量勉强相当。我觉得这种对抗的态度不适合我,对恐怖堡的波顿也没好处,应该将对立的情绪尽量压制,把纠纷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   联合,永远胜过争夺,所谓战争就是让所有能交流合作的人凑到一起,干掉没法交流合作的那些。如果能联合好三个家族,将会是北境难以忽视的力量,就连北境守护史塔克家族也必须谨慎对待。   所以,与其和他们斗法,不如和他们协调一致,反正他们的军队没恐怖堡的多。   所以,薇尔菲德和我,我们俩的关系越来越亲密,无话不谈,她抱怨说她爸爸总想把她嫁给艾德·史塔克公爵的儿子罗柏·史塔克,可是罗柏不爱搭理她。   其实她真的挺好的,身材诱人,面貌温柔,我不清楚那位罗柏·史塔克大人是做何想法,或者说他父母在想什么,政治?好吧,老实说,史塔克家族的影响力广及河间地、谷地、王领和风暴地,那位罗柏大人可以慢慢挑。我敢说是因为薇尔菲德没见过我家多米利克,多米利克可受欢迎了,拿下这妮子绝对不费力!   不过我还是支持薇尔菲德·曼德勒的,她是我姐妹,虽然她没说她喜欢罗柏,但是既然有这方面的因缘,罗柏好歹得给她一个说法。   至于我的河间地朋友,我和“大马”亨得利·布雷肯通信过两次,如今,他已为骑士,该叫亨得利爵士了。他作为布雷肯家族的继承人有了婚约。这就是贵族政治,贵族生活,不管亨得利喜欢与否,也不顾我的意愿。   其实他人挺好的,我不能否认我幻想过和他在一起,不过,童男童女的模糊感情比起现实来说什么都不是。何况,年轻时的情感到老以后还会剩下什么,谁说得准。   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公爵卧床不起,他儿子艾德慕·徒利开始承担更多的职责。   至于海疆城,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老当益壮,并未再娶,他的继承人派崔克·梅利斯特爵士一直无子,梅利斯特家族有绝嗣之危。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错怪了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宁愿绝嗣也不再娶?大概他对亡妻确有感情,毕竟夫妻之谊,谁说得清,他们当年是因爱嫁娶的。   波顿比起梅利斯特来好不了多少,我没听说卢斯·波顿大人还有其他孩子,恐怖堡姓雪诺的只有我,他没别的种了,或者说,这里已经快没有雪诺这姓氏了,拉姆斯做事真干净。   凯瑞琳·斯莫伍德尚未结婚,瓦妲·佛雷据说和黑瓦德搞在了一起,瓦妲·佛雷很开放,但是,我很怀疑她是不是心甘情愿,毕竟黑瓦德这个人很难讨人喜欢,而瓦妲是个爱美少年的姑娘。   霍斯特·布莱伍德翘家,被自己爹抓了回来一顿打,他想去旧镇的学城,成为学士,他父亲泰陀斯·布莱伍德不允许。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大家都接近成年,开始承担义务了。   我拥有了一座庄园,那是我存了两年的钱,然后带着流浪汉和卢斯·波顿施舍给我的五个卫兵开垦的,北境每寸土地都有主人,不代表每寸土地都有人烟。   卢斯·波顿不肯给我多的人,我也没要,我自己到处找,到处讨,从战斗之中,从山地氏族里,从白港,从养不起领民的领主那。我找没有继承家产的男人,找流民,找土匪,找野人。   我慢慢让庄子有了活力。现在我有了三百号人,因为是我收集的工具,我带人开垦的,卢斯·波顿倒是大方地承认这地暂时归我管。   “你出嫁以后,那里属于波顿。”人渣。   我承诺庄子里的居民,只要工作五年,之后他们可以获得自己的一份,至少七成的收成,而且多劳多得,目前来看,这样简单的分配方式还行。   我经常带人出去狩猎野人掠夺队或者流寇,收获马马虎虎,不过我主要是靠这个磨炼自己和手下,并不指望靠抢这帮穷酸发家致富。我的人当中虽然有不少壮年的汉子,但是能上战场,见过血的就40号人,而且这40号人还需要劳动种地,得轮着来。   在北境这片艰苦的土地上,要让我手下心思安定,少有后顾之忧,拥戴我本人,一心作战,难被收买,我就需要保持他们的斗志和忠心,用充足的酒水粮食和安定的住所来确保其生活,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所以别看庄园里有百号多人,一次出20个去作战已经是极限。   波顿家族里的其他民众称这里为“野种庄园”,或者“闺女村”,如果被卢斯·波顿知道,喊出“闺女村”这个名词的可怜虫会被割舌。   庄园之外的民众对野种庄园顾虑重重,我是个野种不值得他们尊敬,而我的人当中有流浪汉、逃民、野人和强盗,他们不敢信任我的人,我知道这种怀疑有其道理,是我我也得离得远远的,庄园里的人成分复杂。   不过这里也体现出北境人的一个小缺点,遇到单个的外地人,他们会很好客,但是遇到野种庄园这样外来的定居社区,他们会严加防范。我能理解,北方粮食少,冬天太恶劣,多一个人就是多一张嘴,多一个村子,指不定意味着群殴甚至厮杀。   万幸的是,卢斯·波顿不会拒绝开垦和迁来的子民,所以我举着波顿家族的大旗,在波顿的土地上开拓,一般的农夫不会招惹我们,如果有人想要动粗?那正好。   日子还算不错,我已经适应了卢斯·波顿。   不过有一个小问题,我的初潮迟迟未至,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告诉我,我一旦从女孩变成少女,她将为我安排婚事,这让我非常矛盾。   初潮没来吧,感觉自己是不是哪里有问题,我的胸前有隆起,身高已经五英尺半(1米67)了,而且其他的地方也已经长开,腿长腰细,让我很满意。唯独初次的月事迟迟未至…   要是初潮来了吧,鬼知道那位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会安排些什么婚姻,所以虽然奇怪,但是我没有太过关注,也不着急。 第20章 江边磨坊   一半人押送俘虏回庄园,其他人跟着我骑马沿着泪江向东南而行。   除了我没几个人会骑马战斗,所以这批人只能当骑马的步兵,到地方得把马集中起来管好,因为这件事,外出狩猎盗匪时我不止遭遇过一次的偷马贼,也算是一种娱乐吧,反正马匹上都有纹章呢,跑不掉。处置偷马贼让我认识了不少北境的贵人,曼德勒就不说了,黎德家我也见过。那帮傻子,过不了颈泽,去不了白港,偷马卖给谁?   我本来该回庄园,但是我想到一件之前没敢做的事,我吩咐我的人帮我探寻,外界的冷眼和偏见让我的人困难重重,不过几个月后到底是有了消息,所以我来了,庄园如今稳定发展,我能抽出这点时间。   哪怕是在早上,这里也有些湿冷,阳光透过薄雾洒在河岸之滨,让泪江之水波光粼粼,就像是少女脸上晶莹的泪花,我还记得泪江的故事呢。   先民之王菲林特遭遇惨败,被史塔克和波顿围追堵截,在这江岸,菲林特的公主投水自尽,留下江水泛滥的诅咒。在冬去春来之时,浑厚的积雪融化汇入江流,加之有时会有磅礴春雨,大水便会席卷而来。大部分时候春汛灌溉农田,让恐怖堡的土地肥沃,但是偶尔会变得非常恐怖。   “就是这里,大人。”路顿朝远处依稀可见的磨坊颔首,磨坊石屋子前头有一棵老槐树,一条小溪经过磨坊进入泪江,不过从声音上听,拉磨的骡子力气可真是小。   我们接近了磨坊,我翻身下马,我们靠近磨坊,一个高个女人出现了,她非常瘦,颇有姿色,以平民不大健康的饮食和保养来说这很难得。   “我听说你这有个女人,没眼睛,没舌头?”她不敢说话,吓坏了。我认真地打量了她的眉眼,感觉有些熟悉,然后我走进了她的屋子,“安心,女人,我是来找个人,不找麻烦。”   不过我见到眼前的景象之后有些想找麻烦了,我要找的凯拉修女在拉磨,她穿着褴褛的裤子,只有裤子,肩膀上是血痂,有些陈年,有些新鲜,还有水泡呢。   这个女人把凯拉当牛马使唤!   我转头盯着她,“你拿人来磨麦子?!洛克,去解开,照顾好!”   女人嘴唇蠕动着,可怜地开口乞求,她跪下了,匍匐在地上,“求求您不要,女士,我的骡子死了,牛被偷走了,我只有靠这个,我儿子死了,我丈夫死了,我小叔子也死了,求求您,求求您发发慈悲。”   “异鬼的慈悲,那你为什么不给她一点慈悲?”我有些恻隐,但是依然尖锐地说道,“你可以租,可以借,你没必要用一个人来干活!”   “求求您,没人愿意借给我,他们厌恶我。我是卢斯·波顿大人的女人,我是他的表子,求求您,求求您,看在恐怖堡的份上?”   “是吗?”我声音平静了下来,像是被人推进了泪江里头,浑身冰凉,又是卢斯·波顿造的孽?   “详细讲给我听。”我命令道,然后照着屋里的镜子摆弄我的头发,我的头盔和链甲帽早卸下来了,乌黑秀发扑面,在斑驳破旧的镜子里,我看到一个灰扑扑的少女,皮肤还挺细致的,说明我每天鼓捣的花瓣和牛奶面膜还算有点用,就是外出时没法带很多。   “倒一点水来,我洗个头,回头帮你借牲畜,你接水完了就开始讲你的事。”   我听到她去溪边接水的声音,瞧着镜中自己浅灰色的瞳眨了眨眼,我这该下七层地狱的血脉一点撒拉的印迹都没有,全是那个人的影子。   她提着水桶回来了,我看了看她有些枯槁的头发,懒得要洗头的东西,很明显是不会有的,“帮我倒下水。”   我蹲下,身上的链甲发出轻哼,我伸着脖子,冰凉的溪水浇在我头上,我指挥着她,一阵一阵的来。   “我那天在洗衣服,就在小溪那儿,那位大人出现了,和他的侍从,就和您一样,他带着弓箭和长剑,看着我,停下了马,然后就让人上来按住我,我夫君想要阻止他,他哀求了好一阵子,波顿大人就把他脖子栓上,挂那棵槐树上头了。”   我透过自己的青丝,按摩着自己的头皮,理顺长发,不言不语,我想我知道她是谁了。   “然后,他晃晃悠悠地看着我,我就被,被那个了,在我丈夫身子下头,就是树下头。后面我有了,生了下来,是波顿大人的,我小叔子狠狠打了我,把我扔出来。我就去恐怖堡找那孩子的爹,他回头就割掉了我小叔子的舌头,结果我丈夫的那个弟弟没过多久发了热病,头跟七层地狱一样烫,也就跟着没了。波顿大人也把磨坊给了我,每年给一些吃的,还有钱,他给那孩子取了个名字,叫拉姆斯,拉姆斯·雪诺。”   我手颤抖了一下,停下来了。   “你们全都出去,把凯拉带上,在外头等我。”我说道,我手下的汉子们听令而行,“继续,我还没听完呢。”我深吸一口气,拿了她一块干净的亚麻布条擦头发,“生个火,我这头发长,不容易干。”   她照办,然后我继续听她说,“后面,我把孩子养大,他越来越不是个东西,我实在照顾不了,就又去了恐怖堡,结果大人给了我臭佬,他这么做让我觉得有戏,或许我儿子可以成一个地主什么的,我就跟他说了,他是卢斯·波顿的儿子,恐怖堡有他的一份,儿子该有一份老子的东西。臭佬也知道了我儿子是个什么身份,两个人就嘀嘀咕咕,商量事情,每天早出晚归,有时身上还有血,我劝他们,可是他们打我,我就不吭声了。”   我没有插话,静静聆听,双眼闭上了,我感觉自己的泪腺有动静,用亚麻布抹了抹脸,“结果有一天,他们没回来,我去找。到了镇子那,有人告诉我看到他们跟着一个小丫头进了林子里,我一直找。我看到一个女人,是个没鼻子的婆娘,在酒馆里的裱子,谁都可以摸的那个,在晚上进了林子,我跟着去了,她有火把,我没有,所以我跌了跤,然后我看到我儿子的衣服套在尸体上,我一眼就认出——”   “够了!”我吼道,手指不断抖动。   “女——女士。”她又趴在了地上。   我胸脯不断起伏,我喘着气,我在擦止不住的眼泪,“不准抬头,给我趴好!”我尽力不让自己的话音里出现颤抖。   我缓了好半天,我思考着该如何处理,我稳住自己的心绪,“继续说,趴着说,”我低沉地念道,“不准把头抬起来。”   “我认出来了,那是我儿子,我看到那个女——她,她,她埋了我儿子,”她的声音也在颤动,我看到有滴落在地的泪珠,“我吓坏了,我去恐怖堡,我告诉他们,波顿大人的私生子没了,是那个没鼻子的干的。”   我的头发湿漉漉的,披散着,遮住了我的脸,我将之理好,靠近篝火,拨弄着柴炭,“你知道是谁干的吗?”我低沉地问。   “是那个没鼻子的女人,她和她的崽子进了恐怖堡,我知道她们不会出来了,她——”   “我听够了。”撒拉替我背负了卢斯·波顿的怒火。   “但是女士,她的女儿还活着,我知道,那个小裱子肯定继承了自己母亲的脏血,我听说她也是波顿大人的种,那个没鼻子的没本事,没法生男的,就把我儿子给了结了。我听说北边有个野种庄园,就是那个野种的,她在里面和一群野人、强盗还有偷猎者乱来,人们说那些是裱子的汉子,这世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正经的女人会遇到这样的不幸?而那些水性杨花的裱子,罪犯的种,会有庄园,会有——”   “那是人家自己赚来的,用剑,用脑子,用话语,用忍耐,你给我闭嘴!”我喝道。   我觉得她很可怜,和我妈妈一样可怜,和我一样可怜,所以我不想对她动手。   一切都是卢斯·波顿的错。   我没再继续待下去,我们带着凯拉直接离开了,借牲畜?拉倒吧,我都没宰了她。   【第五节 】   到了我的庄园时,已经过了好几天,我很快就走出了当时的沮丧,没这点对情绪的调整能力我早就疯了。   我们用泥巴和木头筑成了围墙,足有两个人那么高,只有我有一栋两层楼的屋子,其他人多是木顶的平房,好些还是茅草屋,还好这里的雨水不会特别暴虐。   我这几年断断续续找出了四条矿脉,但是没有一条是完全的宝石矿,多是难以冶炼的铁,我倒是找到了一些石榴石,但是大部分品质不太行,而且恐怖堡算是原料供应者,不是加工和售卖者。   我缺乏工匠,最后利润就不怎么样。说的也是,谁愿意来恐怖堡呢?气氛阴森,冬日苦寒,我们仅有的一些匠人也都在白港。当然,就庄园这一层次来说,北境没几个地方比我的野种庄园更来钱了。但是实话实说,北境贫瘠,如果放到全维斯特洛去比,与其说我是个庄园主,不如说是个村长。   看我这矛盾的。   主要是我的现状和日益增长的渴望相悖,我去过南方,我经常呆在白港,我知道这年代的姑娘可以打扮得多好看。   打败波顿需要积蓄,需要很多很多钱!   可在他的压制之下,我没有什么余力。   更别提复仇之外,还有人生。   我想要繁多的香水、衣服和首饰,我想擦红我的双唇,想修饰我的双眸和睫毛,我想戴华丽的头冠,我想要好多。   如果必须穿铠甲的话,我想要上面的花纹很美观,我想要我的盔甲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可以穿着参加典礼。   我想要搭配上材料不错的罩袍和武装衣,染色以后别给我掉色,我想要花园,我想要宠物。   我也想听吟游诗人赞美我的容貌和衣裙,想有一群骑士和帅小伙追求,想要其他少女羡慕的眼光。   然而这些要么需要地位要么需要钱,我什么都没有!我很虚荣的,更别说我还要向卢斯·波顿复仇了。   努力!   我回到我的宅子里,脱下链甲帽杉还有羊毛衣,至于那个丑陋的面具?早摘下来了,我把头盔丢到红简妮手上,径直去了浴室。外面凉得要死,我才不在山里洗冷水澡呢,顶多擦一擦,这一趟回来,我觉得我自己都受不了我的味道。   红简妮已经备好了热水,我脱了个干净,坐进了水里,舒心地长叹一口气。   “需要吗,女士?”   “来吧。”我趴在桶边,闭上双眼歇息,任由红简妮按摩我的肩膀和背,然后用树枝轻轻拍打。   北境人觉得这样可以按摩身体,恢复精力,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随他去吧。   “拿点麦酒来,”我吩咐道,热乎乎的,我感觉我脸上一定红了,“啊,这才是日子——”   红简妮回来时不止带了酒,还有羊肉饼和菜籽糊糊。   “弄点大麦饼,我感觉最近肠胃不舒服,还有我的牙刷。”饭后刷牙漱口是每一个正常人的正常需求。   “牙刷,您用来擦牙齿的那个?”   “对。”   红简妮以前对我可坏了,喜欢把我抱在怀里揉虐,生怕我不哭,但是现在好多了,她看起来小心得很,就是依然缺乏尊敬,看来下一次我吓唬她的时候,可以直接用敌人的脑袋,就挂上她房间的窗台。   我想着这些,靠在另一边桶沿上。 第21章 野种庄园   “最近有女人说,在外头被擦擦碰碰。”   “哦?”   “我们有一半人都是单身汉,恐怕会有些不稳当。”   “没办法,还听了什么事儿?”   “有人说黄迪克在镇子里把一个女人睡了,有人晚上听到挣扎和哭声,还有打人的声音,他威胁说不准说出去,我看到约娜,眼睛肿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好像手也不好使了。”   黄迪克是卢斯·波顿分给我的一个卫兵,非常猥琐。   “查一下,这个村子以后要你来管的,多担待一点。”   “好,女士,不过您确定大人不会收回来吗?”   “我尽量,帮我理一下我的书桌,多认字,多学数,简妮,不会吃亏的。”   我看着红简妮出了浴室,我的长腿伸高,小腿靠在浴桶壁上。   “谁!”   我听到外头有人叫喊,是洛克,还有拔剑的声音。   我立刻收回腿,猫腰靠上大木桶的桶壁,将桶撞得重心不稳,倾斜倒下。   热水纷纷流出,我顾不上遮掩就抽出了浴室石盆下暗藏的长剑,我听到外头一阵鸡飞狗跳,呼喝声响起。   “女士!”   “发生什么事儿了?”我喊着问道。   “他偷看您,我抓到了!”干得好。   “是谁?!”   “黄迪克。”   “去厅里等着,我马上过来!”   我穿戴整齐,来到我的木厅,坐在主座上,看着下面脑袋被踩住的黄迪克。   “怎么发现他的?”   “卢斯·波顿大人召唤您,女士。我就来找您,我牵马去屋后的棚子,看到了他在偷看,偷看浴室的小窗子,我以为是杀手,你知道,那个狼吻——”   嚯,这可是老娘的庄园,找死吗?!   “好我知道了,黄迪克,你有没有胁迫庄子里的妇女陪你睡觉?”我擦着湿润的长发,打量这个人。   地上的这滩烂泥身材矮胖,脸很丑,其实我一般不会觉得谁丑,毕竟天气那么冷,谁管别人长成啥样,所以这个主要是根据品行来定的,我听见他努力在皮靴下动嘴巴,“我们都这么做!女士,每个卫兵都这么做。”   那就是你认了。   其实这年代没什么顾忌,在这个地方的平民女性也没那么看重这些,但是有没有贞洁观我不关心,姑娘家高不高兴可是另外一回事。我尊重人的想法,自个乐意的,做生意的,随你去,但是施暴是万万不行的。   “在我这里不行,你碰了约娜,打了她,你打得她路都走不了,是吗?”   “她是个裱子,她和达蒙睡过,她骂我是鼠辈!”   “你还偷看我。”   “我以为是红简妮,我以为——”   “红简妮就能看了?”   他竭力挣扎,试图脱困,他大喊大叫,“大人们和女人睡觉,士兵和女人睡觉,男人都和女人睡觉!男人都爱看洗澡,南方那个女泉镇不是——”   “闭嘴,”是一回事吗?“我不乐意,红简妮,你愿意他看吗?”   “不,他恶心极了,女士。”   “傻子佛罗里安窥琼琪那会儿,人家琼琪洗澡之后可高兴了,那是她的事,她乐意,到我这我不高兴,红简妮也不高兴,所以你会有个后果。”   巧了,卢斯·波顿大人召我回去,而且我才见过那个磨坊主的婆娘,烦着呢。确实,我胆子小,不敢动那个恐怖堡伯爵,但是一个黄迪克?呵,男人。   我总结道,“傻瓜佛罗里安对琼琪说:‘面对女人,每一个男人都是骑士,每一个男人都是傻瓜‘,你说的出这种话吗?不,听人言说,你讲得最多的是下流话儿,让人恶心,绑上,我们去恐怖堡。”   黄迪克脸色非常糟糕,他不想这样回恐怖堡,我理解,这里每个人都知道恐怖堡的传说。   我知道,传说是真的。   【第七节 】   “女士,其实我咳!我也有错,我不该和约娜——”   “这不关我的事,只要你和她愿意,我不关心,玩,结婚,生子,我不在乎。”我回复达蒙,“反正和你无关,去吧。”   我换了一身衣裳,斗篷下头是马甲和马裤,头发披着。我昂首驭马徐徐而行,从我的庄园到恐怖堡不远不近,大概在夕阳西下时,我们抵达了那座城堡,和几年前没什么区别,甚至人还更多了一些。   我自己招募的人不被允许靠近恐怖堡,所以我只带了卢斯·波顿大人分给我的那五个卫兵,在进堡之前我得除去所有的武器,卢斯·波顿提防我。   当我面觐卢斯·波顿时,他正在放血,他的侍从换了一个,不过依旧笨拙,看到我来了立马躬身离开。我娴静地坐下,灵巧地为卢斯·波顿大人放水蛭,我很喜欢干这件事,我希望他身体越来越虚弱,最终死掉。   “有个女人来告状,说你拉走了她拉磨的马。”卢斯·波顿平静地说道。   “她用的是个人,是个修女,如果传出去会给恐怖堡带来麻烦,所以我处理了。”我现在面对卢斯·波顿时很平静,我是个野种,在能够复仇之前,我是个野种。   “那就麻利一点,她会出去说闲话,记好,让子民安静顺从,野种,等下叫沃顿进来。”   “好的,大人。”我低眉顺眼道。   “我儿子多米利克·波顿要回来了,”他依然是轻轻淡淡的声音。   “他会和青铜约恩,就是约恩·罗伊斯伯爵,还有约恩的小儿子,威玛·罗伊斯,一起到恐怖堡。我邀请了梅姬·莫尔蒙夫人,她有几个女儿,会一起过来。你要哄好莫尔蒙那几位,自从乔拉·莫尔蒙跑了以后,她们脾气都很差,你要负责让她们别给我找麻烦,我不会把时间花在熊岛上,记住。”   “是,大人。”其实卢斯·波顿不喜欢接触外人,也不喜欢出门,因为一出门就是史塔克的江山,眼不见心不烦。他肯定不会喜欢熊岛的莫尔蒙家族,那里又苦又穷,没有军队也没有粮食,更不要提金银了,几乎可以算是毫无价值。   “别出差错,约恩·罗伊斯大人希望有人劝劝他的儿子,别去绝境长城发誓,成了黑衣人一辈子都得呆在那,所以他想约见梅姬·莫尔蒙夫人,他可能以为找上守夜人总司令的妹妹,会管个什么用,总之,我没拒绝他的请求。”   “莫尔蒙一家觉得加入守夜人是一种荣耀。”我低声应道。   “而威玛·罗伊斯也是个满脑子荣耀的傻子,凑一块了,波顿不能劝人别加入守夜人,这会让我们在北境的名声变得糟糕,”哈?波顿的名声还不够糟糕?   “所以,让罗伊斯家族觉得你已尽力,就足够,他生的崽还能让我来管教么,另外,多米利克可能会撮合你和威玛·罗伊斯,威玛·罗伊斯没有继承权,你不准对他张开双腿。”   “是,大人。”卢斯·波顿依然是个混蛋,对吧?   “你初潮来了吗?”他的眼神冰凉,看了眼我腿间,我不由得侧腿而坐。   “没有,大人。”   “去找米娅修女和乌瑟学士,开药。”   “是,大人。”   “黄迪克被绑了,怎么回事?”   “他偷看我洗澡,他们抓到他的时候,他的腰带是松垮的。”我没提黄迪克糟蹋妇女的事儿,在卢斯·波顿这,蹂躏平民姑娘属于卫兵的正常释放,但是他绝对不会喜欢有人觊觎他贵重的货物。   “你要怎么做?”他轻轻地说。   “去其根,褪其皮,大人。”   “在把他处理干净这段时间,你去找蓓珊妮,像个女人的样子。”在剥皮之前还有很多事要做,人一恐惧就会失禁,那实在太糟糕了,而且这年代不讲卫生的人太多,需要先行清洗,这会花好些时间。   “是,大人。”到现在这会儿,对剥皮我已经很有经验了,我依然厌恶那里,但是时间和习惯可以让人麻木,我在外时会努力不去想那里的阴森血腥。   “没在外面剥皮吧?”   “没有,大人,无人知晓我遵循古道。”他在开玩笑,我会喜欢剥皮?永远不会,我不是他的女儿,我不是波顿!   “血放够了,野种。”他说。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黄迪克,在原着中是拉姆斯·波顿的亲信,丑陋且堕落,虐待成性的帮凶 第22章 夫人寝室   我来到蓓珊妮·莱斯威尔的卧房,她身体越来越不好了,我看到了她的黑眼圈和倦容。   我认识的贵妇不多,只有逝去的埃菲娅·凡斯和面前的蓓珊妮·莱斯威尔,她们都子嗣不多,体弱多病,这并不奇怪,男人死于战场,女人死于生产。   “你来了,”她在远望窗外的天空,日暮之时,群星隐然,“我在想以前的事,野种,我在溪流地长大,那里的马群奔腾在原野,海岸上总是雾气弥漫。   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个怀春的少女,就喜欢这样遥望远方,我想着海中的故事,幻想人鱼王的子孙会对岸边的女孩一见钟情。”   “我是个野种,夫人,初潮未至,尚不怀春。”   “那是迟早的事,”她的语气确凿无比,“你会有一个夫君要伺候,有一群孩子要照料,这就是日子,每一个人都是这样过来的。”   “是的,夫人。”我承认道,心中对此不屑一顾,我渴望恐怖堡外的世界,而非恐怖堡这一对夫妇选的“如意郎君”。   “我想有一个女儿,一直都想,可是儿子是我的责任,你是个女儿,可你不是我的。我有好些衣物和香水,还有化妆品,我的夫君不爱我出门,我只好被他拘束堡中,加倍地花他的钱。这些东西迟早会是你的,或者下一个夫人的,他会用好我留下的东西,我了解我的夫君,再清楚不过了。”   “夫人,希望我从白港买来的那些,您都还喜欢。”   “你挑的东西挺不赖,我觉得我配不上那些香料还有丝绸,温柔而灿烂,对吗?应该属于河湾地的娇花,而不是我这样的丑妇。”   “您眉眼如画,一如少女,夫人。”   “行了吧,我眉疏眼滞,像是头母骡。”这话我没法接了。   “不,您的肌肤令我羡慕。”   “那你一定喜欢抱树皮,算了算了,不说这些了,我给你挑了几个对象,这事儿不能不问你的想法,你自己看一看,有没有中意的。”我怀疑我是不是讨好蓓珊妮过度了,她现在在我面前如此放松,经常说一些我没法应对的话。   婚姻,又是这个事儿。   “可是我初潮未至,如无子嗣,嫁人便和暖床无异,实非波顿之需。”   “无碍,就算你真的身子有问题,也是可以有对象的,我有个亲戚,老一点,有点瘸,不过人不错,叫瑞卡德·莱斯威尔。”   瑞卡德·莱斯威尔?我见过,溪流地的莱斯威尔作为姻亲来过恐怖堡。瑞卡德·莱斯威尔和他的堂亲打架,和马睡觉,他还患过灰鳞病,已经毁容了,大半个脸都是灰色的鳞疤。   我亲眼看到过,没人关心野种,也没有人防范,所以我真的见到他去马棚里找他那匹花色的母马!   我心里泛起一阵恶心,我怎么可能嫁给这种人?“他名声太差了,蓓珊妮夫人。”   “他是长得不中看,但是和马睡觉之事绝对没有,莱斯威尔家亲戚众多,有些争执在所难免。”   “我不觉得——”   “你要真的不能生育,除了嫁给这样的男人之外,还有什么选择,在你那个庄园里乱来?好歹瑞卡德乃是贵族子弟,知足,野种。”她直言不讳,口吻狠毒。   我失魂落魄地走出蓓珊妮的房间,我感到撒拉,我的妈妈,她悲哀的双眼又在关切地凝望。   我要是真嫁给那样的人,我想象不到我会过上什么日子!我很烦躁。   对了,我还有个叫黄迪克的囚犯。   【第二节 】   那个老头在地下室门口等着我,卢斯·波顿大人说我可以喊他“异鬼”,这是个恰当的名字,对大部分人来说,那个老头做的事儿和异鬼没区别。   我走进地下室之下的密室,这个地方千年不变,我习惯了波顿,也习惯了这里。空气有些浑浊,走进去时我变了一个人,冷漠无情,手脚麻利,对一切血腥都无动于衷。我驾轻就熟地入门阖上,黄迪克已经被绑好,口中塞着东西。   我看到这个猥琐矮胖的囚犯肚子在颤抖,大腿在颤抖,双手也在颤抖,我进来时他眼睛睁得好大,使劲摇晃着绑着他手的铁链,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和卢斯·波顿不同,我剥皮时有自己的步骤,我的第一张人皮来自海蕊,自此以后,我习惯听被剥者要说什么。   我想把他们当成人看,而不是像卢斯·波顿那样冷漠无情,我要时刻提醒自己,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我不能沉浸在暴虐的快感之中。   我拨出黄迪克口中的亚麻布,调整把手,让木床直立而起,“遗言。”   他喘着气,非常快速地说道:“饶命,求您饶我一命,饶命!我知道有人要害你,我知道红简妮的勾当,饶命!”   红简妮?我心沉底,像是被绑在石头上的铁民被扔去了海底淹神的宫殿。   先别忙着心烦,当务之急是听他想说的话。   “继续,”我果断地说着,将我的头发绑起,“我可以饶你,”的活受罪,但是死罪难逃,“我保证你会有另外一个结局,说吧,要有理有据。”   “我想睡她,但你有规矩在,我就向她求爱,她不愿意。你不带我出去打仗,我确实也不敢去杀野人,你吩咐我守在庄园里,我就跟踪她,我看她去厕所,看她吃饭,看她去恐怖堡找她父亲,我——”他喘着气。   “说重点!”我在这里等着他,可不是想听一个脑子里满是交配想法的跟踪狂人渣分享他乐趣的!   “好,好,女士,我说重点,您发发慈悲,我说,你回来以后,我看到她在你饭菜里滴东西,我觉得是毒药,我看到她后面神色不对,我就要挟她,说她谋害她的主人,她盯着我笑,她——”   “重点,不知道重点这个单词怎么拼吗?!”   黄迪克立马一口气喷完他想说的话。   “她说是蓓珊妮夫人命令她做的,她说她不怕我去找您,她说她也不怕我去找卢斯·波顿大人,我和她说你要杀的是恐怖堡的女儿,卢斯·波顿大人肯定会处置你,她说她不想杀您,就是要让您没有月事,蓓珊妮夫人只要求这一点不要求其他!”   “她在我饭菜里加了什么?”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女士,恳请您的慈悲,女士,求求您,慈悲,发发慈悲,看在旧神的份上,看在七神的份上,我只是——”   “闭嘴!”我厉声呵斥。   蓓珊妮·莱斯威尔说如果我一直没有初潮就把我嫁给她那个堂亲,那个脾气暴躁,腿脚不便,因为灰鳞病被毁容的堂亲,我记得在我小时候她就这么提过。   她会这么做吗?很可能,那个瑞卡德·莱斯威尔一直没有娶妻,据说他财产不丰,好吃懒做,没分到多少家产,也因此会和其他的莱斯威尔堂亲打架。   而蓓珊妮·莱斯威尔是他的亲戚,说不定会想着帮忙解决掉婚姻的事儿,顺便解决掉我。   可卢斯·波顿肯定不会答应,因为我该嫁给更有价值的联姻对象,或者去床上跟他的朋友聊天。   但是,前提是,我能生育。如果我没有初潮,那蓓珊妮的主张就可以得到波顿的支持,因为不能生育的女人无法给贵族继承人,在床笫之上的作用也有局限。就这个年代来看,于女性而言,简直就是最无用的饭桶,卢斯·波顿不再会理会我,她大可以安排给她的饭桶亲戚!   我的野种庄园也会被波顿家收走,说不定我的庄园会被蓓珊妮张罗着送给她的另一个亲人。例如多米利克·波顿,她的儿子,对,一切都是她的儿子的,嫁给了瑞卡德·莱斯威尔的我绝对无力去主张什么。   我实在想不通,蓓珊妮·莱斯威尔和卢斯·波顿这两个人渣是怎么生出多米利克·波顿这样的儿子的?   我还以为可以讨好她呢,贱人。   红简妮是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分配给我的,我突然想起红简妮这几年对我态度变化很大,这个药,如果真有这个药,应该一直都在用,我的月事本来早该来了。   我来不及感受自己愤怒、羞耻还有万般难受的情绪,因为我需要拿出手段!告诉卢斯·波顿是不行的,我不知道卢斯会怎么对待这件事。   我不厌恶瑞卡德·莱斯威尔,我不歧视得灰鳞病的人,我不会厌恶他们,如果他们真的有魅力,拿走了我的心,我也不会拒绝长相厮守。   我还不清楚人的德行和面容?虽然会唠叨那种不堪的外貌,但是如果真有感情的话,日子和谁过不是过,外貌又不能拿来吃饭。   可是,这和瑞卡德·莱斯威尔无关,和外观更没有半毛钱联系。蓓珊妮·莱斯威尔觉得我是个野种,她记恨我这个私生女,她也鄙视瑞卡德·莱斯威尔,觉得他是个废物。她是要作践我,用让我无法生育这种方式,让我嫁给她鄙视的男人!然后就给我下药,异鬼才知道我吃了什么,要是换毒药呢?一般的毒药我能感觉出来,但是总有我不了解的品种,对吧!   十五岁的我不觉得不能生孩子有什么大不了,但是她这种行径我绝对不能忍受,这个贱人她死定了。   还有红简妮,我信任她!我让她挑丈夫,我给她攒嫁妆!   我利落地割掉了黄迪克的喉咙,反正他的皮又硬又臭,不是什么好收藏。   “异鬼,收拾干净。”我抛下话,快步离开。 第23章 女儿塔   我回到我在恐怖堡的房间。   “莱雅拉的卧室”?我早就不住那儿了,我住在女儿塔。   洛克说,末代红王罗加·波顿当年被北境之王哈龙·史塔克围困在恐怖堡,他将他的两个女儿关在了这座塔里,留下充足的粮食和水。因为当年红王颓势尽显,罗加以为自己很快就会完蛋,没想到围城围了两年多,他的战士英勇强悍,让他欣慰不已。   可是战争让他忘了自己的女儿,两年以后,他带领儿子们在城墙上抵御史塔克的大军,弹尽粮绝,想起这座塔里还有他的女儿和食物饮水。他打开塔楼紧锁的门,却发现粮食发霉,清水变污,两个女儿相拥而亡,尸体已成白骨。   罗加·波顿看到厚厚的橡木门上,锁死的窗台上,还有长出青苔的石墙上到处是长长的指甲印,他不知道女儿是怎么死的,但是他能看到痕迹中显现出的绝望。总之,罗加·波顿因此崩溃,开城投降,不经年就与世长辞。   他的墓位于红王林和伯爵林之间,是一颗枯死的老树,匍匐倒地,哀恸难掩。   这座塔楼因此被从公主塔改名为女儿塔,我猜想还有另外一层意思,红王不在,公主不存,否则史塔克会闹别扭。我必须得感慨,同样是父亲,同样是波顿,怎么如此的不同?   暗红色的螺旋楼梯上是灰色的长地毯,火把静静燃烧,我的卫兵住在塔楼的底部,我住在塔上,比起“莱雅拉的房间”和卫兵的屋子,高处的卧室要更干燥,也会少一些气味,住得更书信一些。   我足踩地毯拾级而上,走向我的房间。刚住进来时,我幻想过塔楼里的公主,还有在月光下偷偷来幽会的骑士。我蠢到准备了麻绳,藏下伪装的衣物,期待哪一天有某位干净秀气的青年带我远走,瞎想。   “你先出去,达莉。”达莉是渔民的女儿,面目丰腴,她声称自己游泳很棒,不过我觉得是因为她体积大,所以浮了起来。她是我的第二个侍女,我自己找的,来自泪江沿岸。   房间里非常干净,卢斯·波顿的仆从没的说,忘了保持整洁的都挂树上了。我打开衣柜,这是我从白港买的胡桃木家具,我掰开最里面的暗屉,摸了摸里头。   满是灰尘,无人发现。   我拿出了几年前第一次与亚瑟·河文相见时拜托他买的东西,一开始他没买到,是后面捎给我的,两瓶。我没发现有什么异样,然后给一匹马试过,非常有效,所以现在里头只有一瓶了。   “里斯之泪”,可溶于水或酒中,无色无味,让服用的人像得了肠胃疾病一样,病情由轻变重,慢慢死亡。   就那么一小瓶,我曾经想用来毒死卢斯·波顿,但是多米利克·波顿未归,我怕卢斯一死,在多米利克还在谷地时,会有卢斯·波顿的其他亲戚搞出继承权纠纷,我不给多米利克·波顿添麻烦。   更何况波顿防着我呢,谋害他的风险也大。   我甚至想过要不要一了百了杀掉夫妇俩,我下得了这个手,但是没机会,卢斯·波顿疑心病那么重,我知道进餐堂的食物看管得有多严,他也很自律,从不突发奇想地吃东西,我猜是我的原因,他教我用毒药,该防着被我下毒。   卢斯·波顿摧残我的心理,蓓珊妮·莱斯威尔迫害我的身体,哪怕无辜,她也想把我给安排了。我不怀疑黄迪克说假话,反正蓓珊妮会安排我的婚事,我根本就不乐意的婚事。   总之,两相比较,蓓珊妮的危害更大,我得把这瓶毒药用在她身上,需要计划一下,别被抓到。   我来到楼下,我卫兵的值班室,“洛克。”   “女士,我在。”我的卫兵正聚在一起烤洋葱吃,味道真重。   “去问问谷地的宾客什么时候到。”   “好的,女士。”洛克挠了挠他的胡子,正在用一块布满污渍的亚麻布擦手。   “你们这里该打扫了,注意点,要是大人突然过来,你们这样会挨罚。另外,我们下一趟去白港的车队是在两个月以后出发,对吗?”   “是的,女士,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信鸦,我想曼德勒的大人们会乐意帮您采购的。”那么我大概知道,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喜爱的葡萄酒还有多少了,一桶。   “好,对了,今晚巡夜的口号是什么,你不会忘了吧?”   “水蛭,女士。”哇,那么大胆,有点非议卢斯·波顿的意思。   “你不怕割舌吗?”   “日子苦闷总得找点儿乐子,您不生气就好,咕噜被割舌了不也活的好好的。”   咕噜啊啊叫了两声。   “而且,这不是我想出来的,女士,我都没想到会被您问起。”洛克说道。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房门给锁死。   我脱掉我如今材质尚可的裙子和女衫,穿上镶钉皮甲,套上了恐怖堡的罩袍和马裤,踏着皮靴,。一副卫兵的模样。   我在过去的日子里得上罗加·马尔锡的武器课,所以我有这些东西。   我和我的卫兵舞蹈家达蒙身材相近,发色有些区别,不过天色已晚,灯光昏暗,绑上布带裹住耳朵下巴,戴上头盔,谁都看不出来。   没从塔底走,那会让我被自己的卫兵发现。我把麻绳的一端系在床腿上,另一端在自己腰上绑紧,然后大开窗户,从这爬出去。晚上静悄悄的,仅有的哨兵都在高处和门口,我慢慢滑到女儿塔和内墙的连接处,还好身体矫健,娇躯轻盈,这绳子撑得住,我踩上坚实的地面。   我把绳子留在这里,待会儿原路返回,小心翼翼将垂下来的绳索藏在藤蔓中,任它在绿叶之间摇摆,这样就不好分辨清楚了。然后我沿着城墙上的楼梯来到庭院,途中用泥巴抹了自己的脸,举步走向主堡里的厨房。   门口的卫兵看到我,简洁地唱道,“口令。”   “水蛭。”我没带武器,而且刻意没有用仕女那套曼妙优雅的步法,用的是干农活的汉子踩的步子,满是乡土味儿。我经常要和庄稼汉为伍,这点伪装不难,所以没被认出,也没被防备。我不能让人知道我去下了毒,虽然这种毒药发作缓慢,难以识别,但是要以防万一。   “等等,你是谁?”我听到一个粗鲁的声音,是铁腿沃顿,他在走近我。   “我是‘麦麸’,老爷,”我瑟缩地说道,眸光胆怯,压低的嗓音像极了未变声的高个儿男童,我吓红简妮时这么玩过,特别琢磨出来的腔调,“新来的卫兵,来自泪江北的泥巴村,上个月跟着税官来的,老爷,我家没人了,税官老爷收走了我家的地和房子,让我来报到。”   “谁给你的这一身?”   “红鼻子,老爷。”   “武器呢?”   “没有,老爷,我不知道。”   “天杀的红鼻子,又来!那你去干嘛?”   “去厨房,老爷,我一天都没填肚子了,我之前在外头问了一位老哥,这才知道去厨房要吃的,厨房在里头,对吗?”   “去他的酒,异鬼为什么不把红鼻子给抓走呢?”铁腿沃顿脾气非常不好,“那只又蠢又笨的披甲猪,你去吧,今晚你做事,记得找苹果派。”苹果派是个卫兵。   “遵命,老爷。”我刻意把“遵命”这个一般农人说不来的单词给讲得怪模怪样。   葡萄酒大概在酒窖里,还有两个月才买新的,那么就是剩下最后一桶。我不愿去想下了毒以后,厨房里的人会不会偷喝,也不去想蓓珊妮会不会和她的侍女分享她的最爱。我不是没来过这里,只不过,如果我以野种的身份接近这里的酒窖,那么当蓓珊妮毒发时,线索就太明显了,所以,我现在是卫兵麦麸。   我没法收买蓓珊妮的人,谁会接受一个野种女孩的收买呢?所以,我只有自己动手,粗暴地行动,我没那本事冒着巨大的风险精确地要了蓓珊妮的命,如果有其他人牵连受害,我也只能替她们在旧神前祈祷了。   我走进厨房,刻意蹭上皮靴的泥巴滴答了一路,这会儿卢斯·波顿大概会在书房里读书,所以我不用担心那个死洁癖会暴跳如雷。他不会在密室,因为他剥皮的活都是我来做,我去密室时一个样,在密室外一个样,我都快人格分裂了。   我放心大胆地走在阴影里,直接进了厨房,有翻东西的响动,厨房里头有人在,“卫兵?我没见过你。”说话的人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着他的努力。   我知道这是红简妮的父亲,迪夫,一个大胖子,正在挪着他的肚子转身去够壁橱里的陶罐,我比这胖子高一些,上前踮起脚尖帮了他。   “我是新来的麦麸,老爷。”我实诚地回答,把陶罐递到他手中。   “谢了,”他则毫无诚意地说着,用手直接舀蜂蜜吃,“你来干什么的?”这家伙不爱洗手,呃啊,我晚上吃的饭里带上了蜂蜜麦饼,我想象力太丰富了,呕。   “吃晚餐,老爷,然后去上工。”我呆头呆脑地回答。   “那就快去,地窖里有黑面包,不准偷吃别的!”后一句是废话,只有旧神才知道这帮下人每天偷吃过多少,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卢斯·波顿给的薪水微薄,所以,美食可是在恐怖堡里工作时,不多的福利之一。   我估计恐怖堡伯爵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日子都不容易,凑合过吧。   我点头哈腰过后走向地窖。   “等一下!”我听到迪夫喊道,“这些泥巴是怎么回事?”   “我在外面站了一天,老爷!”   “你是泥鳅吗?待会擦干净,然后把陶罐放回去,要不然就挨鞭子,割鼻子。”他哼哧哼哧地说道,我点头哈腰,然后走进地窖。   “等等。”迪夫高声道。   “是,老爷,麦麸在等候。”   “橱柜里还有吃剩下的鱼。”我躬身致谢,等他离开,然后继续。   酒窖阴凉,有不少的存货,波顿大人不好这口,但这是一个领主家庭必备的藏品。   我看到有一只酒壶在这里头,就在葡萄酒桶旁边,是蓓珊妮惯用的那一只,产自君临,上面有镀金的龙头纹,或许用着这个,可以让她憧憬首都君临的花花世界吧,贵妇的聚会,王后的邀请什么的。   我把里斯之泪倒进了酒壶里,这么多足够药死马儿了,实际上剂量不需要很多,一点就够。接着,我倒满酒壶,拿在手上,摇一摇。我来到厅堂,然后脱下沾满泥巴的靴子,举步上楼。   “杰兹太太叫我,老爷。”我一路卑微地欠身,把遇到的所有男人都叫老爷,所有女人都叫太太。蓓珊妮的侍女叫杰兹,是溪流地那边铁匠的女儿,脸像是一出生时就被盾牌压过,扁平的。他们说她属于是嫁不出去了,所以才跟着来,可是在一起泡澡时我听杰兹说,她是有过男人的。我走进了女眷的走廊,正巧听到一个女声。   “你是谁,你来做什么?”正是杰兹,她自房中伸出脑袋,眼神戒备,她看着我,我知道如果我有轻举妄动,她会喊出声的,我自然是一动不敢动。   “酒壶,太太,迪夫老爷让我送上来。”我痴痴呆呆地说。   “给我吧。”她打量我一眼,注意到我没穿靴子,“你鞋子呢?”   “太脏了,太太。”   “嗯,脚挺白的,”她鼻子哼了一声,接过了酒壶儿,“好沉,哎?怎么满了?”   “我不知道,太太。”   “杰兹,就当给我最后一杯吧,过了夜的酒就得倒掉。”这是蓓珊妮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   “你没喝过吧?”杰兹盯着我的脸。   我摇了摇头,“我不敢,太太。”   有那么一瞬间,我思量要不要查证这件事,要不要去问问她们,旁敲侧击?   她悄悄抿了一口酒,然后走进了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的房间,我静静地等待,我听到倒酒的声音,我听到了微不可查的啜饮声,她们开始交谈,她一口接着一口。   接下来的目标是乌瑟学士,是他教我知道了里斯之泪,我不能给他找出解药的机会,不能让他发现蓓珊妮被下了毒。   我劝说自己,蓓珊妮不通药学,她更不懂植物,没听说她懂这些。而乌瑟学士很懂,而且因为蓓珊妮体弱多病,乌瑟经常与她接触,他们俩串通的嫌疑很大。   我告诉自己,乌瑟学士已经老朽不堪,他的逝去乃是注定。我努力劝自己,卢斯·波顿让我找乌瑟求药,这一点恐怕早就被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算计到了。她要是真的布置好了一切,肯定不会忽视这一点,她会将乌瑟学士收买。否则如果乌瑟学士诊断了解了我的病因,她就会败露。   他必须死,我告诉我自己,坚强一点,凡人皆有一死,死亡是唯一的神迹,坚强,坚强,下手!我走进乌瑟学士的书房,门锁了,我敲了敲门,等了半天以后,里头传来嘟哝声。   我当然知道这道门的结构,我拔出短剑,这不是亨得利·布雷肯给我的那把,那把进城堡时就被收走了,是我藏下的一把。我把短剑插进门缝里,我碰到了门闩,我把剑挪到门闩下面慢慢把门闩往上抬。抬高,抬高,我手开始抖了,真是重,我的手快举到最高处时,门可以推了,我打开这道橡木门,走了进去。   他有个仆人在,否则乌瑟本人根本关不上这道门,他没那个力气。他的房间我自然很熟悉,我记得有个东西,我记得…   对,就是在桌子下面,我掏出下头的一把青铜矛尖,野人当中的瑟恩人还在用青铜,这是绝境长城的伊蒙学士寄来给乌瑟学士的收藏品。   我闻到一股酒味,这年代的人都喝酒,因为生水不干净,不过,也有人更喜欢汤羹或烧水。我猜这是仆人的味道,那个仆人是个没头发的男人,此刻睡的很沉,他看起来喝了不少。   乌瑟学士抱怨过他打呼的声音,因此让他睡在外面,打铺盖,我走进了里间,门没锁,老头没这个力气。我看着缩在被窝里的乌瑟学士,他的喘息几不可闻。   我走近,然后我把矛尖插进他的喉咙,而他则无声无息,黑色的血自喉咙流出,如此阴暗。   安息,新旧神保佑你安息,抱歉,我对不起你,抱歉,抱歉,旧神和你同在。   我告诉自己,再一次地,我告诉自己说蓓珊妮没什么药物知识,说不定是乌瑟学士告诉她的,说不定——   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我无用的内疚让我好难受,几乎要从胸膛里破皮而出朝我的耳朵呐喊,我拔出矛尖,来到仆人身边,把矛尖放下。   回去的路上没碰到任何人,我猫在城墙上的阴影里,等着巡逻队走远,然后把靴子和衣服踢下城墙,落进无人关心的杂草中,只戴着头盔和棉绑带,穿着贴身的棉短袖和棉裤子,冷得直打哆嗦。   我先确认了一下岗哨,没有卫兵。女儿塔背后一般会比较空旷,这里是内墙,而我是野种,所以,有时候女儿塔边上会有卫兵站几分钟,或许,不过大部分时候都空无一人,卫兵们趋炎附势。我看到绳子还在,被石墙上的藤蔓遮掩着,难以看清,我沿着爬了回去。   还有红简妮,我告诉自己。 第24章 田边树林   我穿回了裙装,将乌瑟学士从我脑海里赶走,我知道那一双隐约的蓝瞳肯定很悲伤,不过,我没有办法。   我很难要求别人献上忠诚,也很难收买人或者要挟人。因为我不是恐怖堡的继承人,不是男丁,在恐怖堡没有希望;我还是个私生女,因欺骗与欲望而诞,所嫁的人也不会特别高贵;更何况我基本上随时被人监视,我知道卢斯·波顿大人派给我的卫兵会汇报我的一举一动,这更像是人质而非主人,大家看在眼里,有几个会靠近我?   和多米利克的关系?那不足为凭,毕竟多米利克离开了如此之久,谁知道继承人是怎么想的?我自己可以笃定我和他之间有纯粹的亲情,相信我和他可以互相帮助,可别人不一定会有这种观点。   卢斯·波顿更不会是我的依仗。所以在面对蓓珊妮·莱斯威尔时,我无法依照律法和习惯来和平处理,也没有筹码去沟通谈判。私生子女和夫人是天生的对头,她可以仗着地位和身份一步一步把我逼进角落,而我除了了结其命外并没有太多的选择。   我到了我卫兵住的一楼,我把这些想法排出脑海,敲响了房门。   门被打开,我看到洛克还算精神。   “哦,我的女士,这么晚了。”他们一定已经睡了,洛克的头发乱糟糟的,揉着自个儿的眼睛。   “我以为你会来告诉我谷地人来的时间。”   “是三周后,女士,行程包括狩猎和晚宴,谷地的队伍已经到了国王大道,另外莫尔蒙家两周后就到,我敲过您的门,但是您——”   “我大概太累了,一直没醒,好像有点印象。达莉约会去了,我刚才睡了一觉,有人来拜访吗?”   “没有,女士。”洛克眉毛粗大,冥思苦想地皱眉,模样滑稽极了。   “明天回一趟庄子。”   “是,女士。”   第二天,乌瑟学士的尸体被发现,血流得到处都是,从木地板缝里滴落到下面,吓坏了在打扫走廊的下人。   乌瑟学士的那个仆人还在呼呼大睡时就被绑了起来,他将被严刑拷打。   我没和那个仆人合谋过什么,所以没有任何反应。我大大方方地回到野人庄园,我将漫不经心地约红简妮出门。   她一如往常,打水洒扫一楼的大厅,“日安,简妮,今天有什么事儿不?”   “和昨天类似,您这刚去就又回,真是麻利呢。我想回去一趟,女士,好久没回家了。”她抬头说了一声,我倒是好奇她是回家还是去恐怖堡拿东西?   “先别忙活了,”我打量着陈设,有鹿头和熊皮,她把容易腐坏的皮毛照顾得很好。   “陪我去转转,亲爱的。”我弯眸笑言。   “不会又要吓我吧,女士,上次那截肠子——”   “是猪大肠,先等等,别急,待我穿戴整齐,说不定会有危险,放心,我保护你。”   “我知道,可别再吓我了,味道可大,您有必要戴头盔吗?”   “你第一次活在北境吗?这里很危险。”我说道,“来,帮我套上我的锁甲。”   我们漫步在庄园外的田野,农人有些匍匐,有些鞠躬,我接受长城外不爱跪的野人,不同的习惯让庄园的平民间发生冲突,这是好事儿,我不需要他们铁板一块,居中处理矛盾有利于建立规则,提高威望。我们走到树林里,我看到溪流在林影中潺潺涓涓,自孤山上流下,这条溪流再过几十公里会汇入一条小河,然后流入北境的长湖。   这是我田地的灌溉来源,我的手下有周围的地图,简陋而够用,所以我了解得很清楚。   我们从浅滩跨过,迈进林子里。阳光洒出树影,我利索地走在林间,跨过石块和树根,简妮慢一些,毕竟她还穿着裙子,这真是再好不过。   “这离得有些远了,女士,我们要去哪?”   “我对你好吗,简妮?”我没回答她,而是反问道。   “您很慷慨,女士。”   “对,我也觉得。”我背手看着她,一只鹰盘旋在我的头顶,虽有林木遮蔽,但是我和这只大鸟依然能看到彼此,很快,它消失在苍穹之上。   “看,那只鸟。”我指点,“它往北边飞,是不是巢穴在那边?”   红简妮顺着我指的方向抬头,她眯起双眼。   我抓住她的头皮,拉着后仰向下,同时狠狠踢在她膝盖后侧,靴子凹进她的裙子,她一整个跪在了地上,我把她的脑袋摁进泥巴里,她的力气没我大,无可奈何地趴在地面上啃着湿土和虫子。   然后我骑在她身上,压住了她的挣扎,并将想要抬起的脑袋重新摁下去,我岂容她开口呼救?   虽然老实说,对一个侍女的性命,我可以说解决就解决了,恐怖堡的女儿到了这个年纪,已经不是小时候任人欺凌的状态,但是那样的话我得给卢斯·波顿解释。   我还要从她口中逼问信息,我可不想大庭广众之下审讯于她,不想让卢斯·波顿和其他人知道我处理掉了他的妻子,更不想让溪流地的莱斯威尔家族来讨要说法。让她死于荒野就好,之后编造一个似真非真的故事。   【第二节 】   我卸下我拴着短剑的皮带,绑住了她的手,然后我抽出短剑,比在她脖子上,钢铁寒光和白皙透红的粉嫩相映成趣,我看着她因冰凉的利刃而发抖。   “想死就大声叫唤,我问一句你答一句,声音别太大。”   “呜呜。”她应道,大概是吃进了不少的土。   我放开她头发上的手,她喘着粗气,不断颤抖,她流出了鼻血,昂起头时,泥块抛飞,“蓓珊妮给你的东西是什么?”   “是——我不知道,对不起,对不起,她只说是能让你不来月经的药,我——”   “够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四年前,我当时正和高个琼恩谈恋爱,慈悲!我——”   “她当时吩咐你什么?”   “她说,让你一直吃,直到你嫁去莱斯威尔为止,旧神哪!我不知道,抱歉,我——”   “几个月吃一次?”   “最好是两周,最长是两个月,求求您!不要超过三个月。”   我想起回庄里洗澡那一天。“我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吃的?”   “两个半月前,你这一趟去了很久,抱歉,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想——”   “我上次回庄园,就是昨天,你往我食物里面放了?”   “是的,我放了,慈悲,女士!我放了,在麦酒里,结果你没吃,还弄洒了,我手上没有多的,从来都没多的药水,所以我想今天回恐怖堡去拿,没想到你回来了,饶我一命女士!”   “还有什么想说的,简妮,我对你那么好,这是背叛。”   “抱歉,抱歉,求求您放过我!你是私生女,我不知道你未来在哪,她是夫人,她保证给我一些产业,她保证野种庄园是我的,我小时候——”   “再见。”我轻轻说道,我认识红简妮很久了,从我还是小女孩时开始,她亲我的额头,掐我的脸蛋,她抱着我睡觉,说我又软又小,我吓唬她,我照顾她,我给她凑嫁妆,我给她送首饰,我甚至想把野种庄园留给她!   我割了她的喉咙,干脆利落,我压住她的身子,我看到她趴在地上,开始时双手抓着自己的咽喉,手背青筋暴露,她的手曾经很好看,修长白皙,我一直很羡慕。   我本来也有一双好看的手,但是我是用剑之人,薄茧就是我的手套,每次用指肚摩挲自己的手背,我都感觉我是我自己的男人,手心粗粝,手背柔滑。   为什么我要苦练武器技艺?就是为了了结这种人,保护自己。   我突然想起原着和电视剧里…   我拔出佩剑切了她的双足,一下又一下,毕竟长剑不是设计来切骨头的。异鬼会捉走她,把她变成尸鬼,我期待看着她爬向我的那一天。   鹰鸣悠远,我转头看到那只鹰又飞了回来,希望它能饱餐一顿。   希望它饱餐一顿,我咬牙切齿。然后我转身就走,灰瞳双眼饱含泪水,我嘴唇颤抖,像是一个踉跄的败兵。   我脑海里是她说的话:“你是私生女,我不知道你未来在哪,她是夫人,她保证给我一些产业,她保证野种庄园是我的。”   私生女毫无未来可言,我不被承认,我是个野种,我前路黯淡,我的未来布满阴云,凄凉难语。我认识的人会一个个背叛我,为了他们的未来,为了以后,为了权力,他们会是卢斯·波顿的眼睛,蓓珊妮的脏手。   我这一生要遇到多少卢斯,多少蓓珊妮,多少次背叛?   我没有抹去眼角流下的两行泪,我根本没理会我模糊的双眼,我感觉到了我的妈妈在注视我,她好久没出现了,如今她的眼神哀婉异常。   妈妈,我该怎么办?   下午的时候,我坐上我在野种庄园厅中的主座,热火噼啪,粗犷的石壁被光晕照亮。   我先召唤了斧刃,我需要确保一点什么,我心里空落落的,曾经红简妮会在这种时候给我上茶。   她的茶里放了害我的药!   这名来自诺佛斯的汉子穿着皮革衣服和亚麻袍子,身材健壮。他看着我,我表情太阴沉,尚算娇俏的脸蛋上毫无血色,他站着,没敢坐下,他总是站的那么直,就像是哨兵树一样。   “凯拉还好吗?”   “那个七神的静默修女?她在主持葬礼。”   我点了点头,一时无语。   “你效忠于谁?”   “莱雅拉·雪诺。”他答的干脆。   “发誓,以诺佛斯那位神的名义,我知道,对祂你很坚定。”   他看着我,空气一时凝滞。   “我曾是诺佛斯的奴隶兵,听从大胡子僧侣的意旨。”   “你不会是我的奴隶,我会给你命令,给你完成命令的要求,但是我不限制其他的东西,我会宽待你,我不会给你背叛的借口,如果你的忠诚动摇,就立刻告诉我,我们一起妥善地解决我身上的问题,可以吗?”   他看着我,我迟疑地看着他。我心里好无助。   我不知道,我觉得我就想要确保一些什么,我好脆弱。   我双手捂住脸:“我会,不,我想要我能信任的人,就在刚才,有人背叛了我,我把她当朋友,她害我,给我放药,我—”   你不是恐怖堡的人,你说你信仰虔诚,快证明给我看!   “领袖不应软弱,大胡子僧侣从不软弱,指引方向的手不能颤抖。”斧刃说道,他声音就像是一颗万年不变的顽石在沉闷地鸣响,他这人给我的感觉也是颗石头。   我尽力收起彷徨,我努力挺起胸膛,“你的建言正确,”   然后我低下眼帘,回想之前。   领袖?我?我有些迟疑。我是野种,恐怖堡的女儿,我有什么能力和资格呢?   可我已经无路可走。   我一个人很多事都办不到,我没有安全感,我很害怕,我需要帮助,我需要臂膀,我需要依靠,我也愿意成为别人的依靠!那么继续。   我抬眸看着他。   “我会重视你的骄傲,尊重你的人格,我会保护你,尽我所能。”   斧刃点了点头。   我们对视着,然后他跪下了,他用瓦雷利亚语口吐誓言。   “我庄严宣誓保护莱雅拉·雪诺,永远忠于莱雅拉·雪诺,我宣誓保护弱者以及智者,尊重妇女,愿祂保佑。”   “你的神的名字?”   “我没资格吐露祂的名字。”好吧。我该怎么说?   “我…我视你为我的手,我的挚友,我的部属,以旧神之名,以莱雅拉·雪诺之名,我命你为我的守护者,保持勇敢,坚贞,忠诚,尊敬诸神,保卫汝主,保护弱者,抵抗强者,一宣此次誓言,此后便无所畏惧。”   “我会的,我发誓,我宣此誓言,此后无所畏惧。”他看着我的双眼说道,他站起身。   或许会有用?我忐忑地想,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现在,我现在应该安抚他。   “谢谢。”我露出笑意。   “领袖无需道谢,此皆义务。”他硬邦邦的说。   我揉揉自己的鼻尖,有些窘迫,“抱歉。”   “君主无需道歉,一切理所应当。”   “咳…我猜末代坦格利安,那位疯王伊里斯也是这么想的,把大家伙儿叫进来吧。”   大厅中挤满了人,我当然不会让所有人都进来,我面前的主要是以刀剑为业的人,包括艾德威·石磨坊,几个归顺的强盗,还有斧刃以及卢斯·波顿给我的卫兵。   “有件事我得和你们商量,”我打量过一张张脸,“我多年前去过海疆城,得罪了黑瓦德,然后黑瓦德给恐怖堡伯爵寄信了,卢斯·波顿大人惩罚了我。”   “这事不少人知道对吧?”我颔首示意了洛克,路顿,酸埃林,舞蹈家达蒙,还有咕噜等人,他们是卢斯·波顿给的卫兵。   这几个人当中我比较信任咕噜,咕噜没有亲人,被卫兵欺负,他于我有恩,我对他很慷慨,律法上的义务和职责并没那么可靠,再加上一些私情,恐怕会更牢固,于我更有利。   别的卫兵就未必了,至少在恐怖堡的境内,他们会很听卢斯·波顿的话。   “我初潮未至,我发现是红简妮下的药,我逼供了,她说是黑瓦德下的手,因为当年黑瓦德的使者死在了北境,我们给了他交代,但是他不肯就此罢休。   万事由我而起,所以他想让我无法生育,让恐怖堡蒙羞,这件事,我得告知卢斯·波顿大人,她尸体就在外面,回头你们收拾一下。”   我似乎感觉到红简妮在我身后哭泣,我能听到她的声音在慢慢消散,她慢慢堕入了黑暗。   我发出一声叹息,捂着自己的额头,“抱歉,朋友们,我最近好累,乌瑟学士已经猜出我可能是因为服用了药物,身体才如此古怪,他已经告诉了我,当我收到乌瑟学士的猜测时,根本没想到,孪河城的人会对他也下手。”   “这件事别说出去,因为史塔克家族和徒利家族会采取措施,封臣受害,封君有责任为之讨回公道,暂时,我们需要的是安静,看卢斯·波顿大人如何决定吧,现在你们离开,咕噜留下。”   他们很疑惑,也挺茫然,我猜卢斯会知道这个消息的,我没有办法,必须得给一个解释,红简妮可是确实没了,而我一直被卢斯·波顿盯着。   我看着咕噜的脸,我有个小小的计划,我原本以为没必要实施,但是目前来看,我别无选择,“还记得我教你的哑语吗?”我当然不会哑语,这是我和他向凯拉修女学的,十足简单粗陋,不过够用。   “现在,我教你另外一种语言,咕噜。”我紧紧盯着他,“不用学文字,可以用图画,你必须每天向我汇报一次,汇报其他卫兵的情况。”汉字。   他有些呆,我语重心长,“记得吗?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人,是我害你变成了这样,是卢斯·波顿下的毒手,”我低声道,“我们可以并肩作战。” 第25章 永冬之地   当我再次见到卢斯·波顿时,他穿的整整齐齐,不再需要我放水蛭,他不信任我了,我有些莫名其妙。   “密室里那个尸体没剥皮?”卢斯·波顿看着我。   “没有,大人,他皮是不很好。”   “蓓珊妮病了,”他无情无义地说,语气平平淡淡,“乌瑟死后我给旧镇学城寄了信,他们会派遣一位新的学士来,她如果再撑几个月就还会有希望。”   里斯之泪不会给这个时间的。   “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怎么了?”我关切地说道。   “她无法排泄,先是坐在厕所里一个下午,然后不想吃东西,我看的出来,这一次会要了她的命,她消瘦得很快,会越来越虚弱。”他平静地说道。   “愿旧神保佑她。”   “哪怕在她对你下过药以后?这病她和她侍女都得了,你下的毒。”   我呆滞地看着卢斯·波顿,我腿脚发软,瘫在了地上,暗红色的长裙就像伤花怒放。   “您知道。”   “密室里的事儿他告诉我了,你伪装的事儿有人告诉我了,麦麸?我知道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每个人都可以是我的眼线,”他冰冷的眸子转向我,“恐怖堡在我手中。”   我就是个白痴,我忘了密室里的老人,那个异鬼,他又盲又哑,但是他不聋,而且他可以写呀!说不定他的卧室里放满了关于我表现的记录,从海蕊那天的对话开始。   而密室外面,或许是铁腿沃顿,或许是别人,也或许是我的卫兵,一直有暗中的眼睛在盯着我,我知道我肯定被认出来了,这不奇怪,真的不奇怪,那些卫兵经验丰富,跟了恐怖堡的主人那么多年。他们不敢当场拆穿我,因为我是卢斯·波顿的私生女,他们不知道我伪装是为什么,也不敢过问,谁说的准是不是大人的什么特别行动或锻炼?所以他们只好默默报告卢斯·波顿。   他们猜对了,看水蛭大人这样子,还真是在玩我。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嫩,从无经验还想学着人家潜入刺杀,一定让人笑掉了大牙。   “你不阻止她,你不阻止我。”我艰涩的说道。   “我说过,既然你要聪明,就一直聪明下去,记得吗?当你说想去白港的那天。”   我沉默不语,好悲哀的一家,好悲哀的卢斯·波顿,好悲哀的我。   “她是你妻子,大人。”   “她生子不多,夫妻行事时闷然不声,索然无味,”卢斯·波顿评判道,“我早就想迎娶个新娘,多一个盟友,生几个崽子。”   那你就这样看着你的私生女和你妻子相互戕害?你自己不能动手吗?   “祝您长寿吧,”我长叹道,一股疲惫感袭上我的心头,我感觉自己就是他养的毒蛇,从多恩的沙漠而来,一边忍受凛凛寒风,一边啃噬他的对手。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我不是他的对手,我曾经猜测卢斯·波顿在过去是怎么成为恐怖堡伯爵的,他从不说他的父亲和兄弟姐妹。我曾经在想,一个在前世剧情里如此善用时机的人会是什么模样?是什么造就了他?我想,那过程一定很残酷,他早就习惯了这些,我远远不如。   “怎样都好,您要剥皮也好,要看我滑稽的谋划取乐也好,我想过几天安生日子,如果您不现在就宰了我,我想告退了。“我自暴自弃,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像是一只累坏的小鸽子。   “葬礼由你去代表我主持,”波顿大人说,“在我没有妻子期间,你要承担女主人的职责。”   “我要做什么?”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看着我,他不是把话说上两遍的人。   “与我关系或血脉最近的人里,恐怖堡里只有你,只有你一个女的,野种。难道我要让封臣或者远亲来帮忙?”   “这是我除掉你妻子的奖赏?”我声如蚊讷。   “对。”   我知道,那是因为“里斯之泪”的毒发症状形似生病,如果一看就是中毒,那么他会需要应付莱斯威尔,我说不定就会被割掉脑袋送去溪流地的莱斯威尔家。   恰好,为了应付毒死人以后的局面,我选择了迷惑性极强的“里斯之泪”。   “我能把我的人带进来吗?”我尝试着问。   “不行,用用你的脑子,旧神是树不代表你也是木头,我准许他们进城堡的那天,说明你的手下已经被我收买干净了,好好想想,动脑子,野种。”他轻轻地说。   “我该做些什么?”   他一语不发地看着我。   好吧,我学过的,我真是…   “做什么?你学了很久。杀人不一定会带来权力,用礼貌和谈话包裹权力才能真正发挥权力的效用,这一次你获得了更多的权力,不代表下次也一样,”他说道,“还有,从今往后不准接近厨房。”   这是在原着和电视剧里鼓捣出血色婚礼的人说的话?我难道是为了去抢蓓珊妮的权力?他的心是怎么长得?他的灵魂是怎么一副鬼模样?   “是,大人。”明明蓓珊妮·莱斯威尔还在喘息,可是她的丈夫已经当她死了。   “如果你有本事料理了我,莱雅拉·雪诺,那说明恐怖堡注定会是你的,我就算没死,也会自愿去密室成为下一个异鬼,因为你更有资格。   不过,你还太笨拙,你会害怕,你很果断,这是好事,但是你依靠刀剑和杀戮,你还不会周密的策划和布置,你很鲁莽,你现在的水准还差得很远,你没那个能耐。”   我无话可应。   “利用你的恐惧,野种,利用别人的恐惧。黑心赫伦让河间恐惧,赫伦拥有了河间;坦格利安的龙让七国恐惧,坦格利安拥有了七国;先民让森林恐惧方据其地,诸王让臣民恐惧方为诸王。恐惧,是统治之法,是晋升之道,恐惧会告诉你对手是谁,会让你冷静思考,会让你的敌人望而却步,会让你的朋友协调一致。”   对恐怖堡,对卢斯·波顿,我还能说什么?   他审视着我,他在等我理解他的话。   “你的借口不错,黑瓦德?我会鞭打你,指责你污蔑贵族,不过这个理由确实不错,孪河城位置很重要,有一天说不定我会需要这个借口。你出去宣扬这件事,我会嘱咐沃顿行刑时轻点手脚。”   我明白,卢斯·波顿大人利用一切,利用他的妻子,来获得我的庄园还有对莱斯威尔家的拉拢,利用我来除掉他无法生育的妻子,总之,不管是哪边最后生还,他都不会输。   连我捏造的借口他都在利用,假如有一天对佛雷宣战会对他有好处,他可以直接把我的谎言提出来谈,甚至认我为婚生女,名正言顺地针对佛雷。   他从没有这么对过多米利克,他的多米利克是一个天真的小笨蛋!   我好疲惫,我不想做什么权力的游戏的玩家,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波顿家族,这游戏也让我心力俱疲,我想要亲情,我想要亲人,我想要笑容和快乐。   我对卢斯·波顿理解得越深刻,我就越厌恶自己身上属于他的那部分血脉和个性。因为,卢斯·波顿留在我体内的脏血在告诉我,向卢斯·波顿学习,利用一切,这样我才能活得更好。   【非女主视角·永冬之地】   苏醒之地是永冬苍白的雪原,起身之时是冥黯无光的早晨。   鹿手漫步在这死寂之中,手举火炬,为冰风所包裹,周遭万物无声,这里是无人接近的绝望之海,唯有寒冰漠然等待。   鹿手跋山涉水至此,乃是因梦雾中的呼唤,他是狼灵,而祂在召唤他,冬灵向他低语亲眷亡故的悲伤,长颂屈膝之地的丰美食粮。那是无人能抵挡的诱惑,所以他来了。   他一路北行,海象民驱熊持矛狩捕他,他让猎手牙折浸血;瑟恩人报以青铜短剑,他们因他死在自己剑下;鬼影森林的鱼梁木向他低诉哀求,而他静默以应;冰原狼咆哮出声,他的冷眼叫它们胆战。他的皮靴坏弃了四五双,身上的毛皮换了一层又一层,而今时光飞逝,启迪来临,梦中之地已然在望。   凛风挟来冰雪,一如利刃割动他的脸庞,饶是鹿手自小生于自由的北国,早已习惯清冷寒冬,依然会为刺骨的寒痛胆战。   如梦所示,他看到了其他的人,皆为与他相似的自由民,感召冬日之灵召唤于此。   他看到了地上的尸首,有一个乌鸦长眠此地,还有一些自由民。“他们是谁?”鹿手问道,他所说为先民传承的古语,在塞外这是人人皆通的交流之言,“为什么会有乌鸦?”   “乌鸦,”一个汉子开口,其眼独有一只,脸上伤痕斑驳,“我们路上遇到,宰了他,其他人是来阻止我们的。”   鹿手颔首,尽管包裹在皮毛之中,他的脸也依然因霜风而麻木,“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需要做点什么?”   “等待。”另一个褶皱满脸的人说话了,“狼吻、树疤和笑牙都已经南下,目标有三个,一个屈膝之民的女人,他们叫她橡木脸,一个瑟恩人,已经逃往冰墙,”在野人的古语里,冰墙就是绝境长城,长城一如囚笼,锁住了其后瑟瑟发抖的下跪之人,是戴冠者的镣铐,让温暖南方的屈膝者不知何谓自由,“还有一个是个红人,居住在冰墙内。”   可是冰墙也是诅咒,让鹿手痛失亲人,让自由民在寒风中苦苦挣扎,他想要结束这一切,做梦都想,于是在鬼影森林时,夜梦中冬日之灵启蒙了他,解放长夜,寒袭南人。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听过长夜的故事,长者在孩提时曾经恐吓鹿手,长夜漫漫,异鬼骑着冰蜘蛛狩猎活人。不过,那只是故事而已,与故事相比,真实世界的惨痛更加让人心碎,鹿手已经失去了太多,他的孩子蒙加德死在了冬季,他的女人海蕊过了长城,再也未回,他的父亲昏睡在毛帐中,长毛象的齿牙造成了创伤,父亲发出痛鸣,于是他结果了他。   他没有巨人的力量,也缺乏越过长城的勇气,于是和其他的同志一样,他接受了冬天在他梦中的低语——   召唤长夜,摧毁长城,让夜王复苏。   “那三个人有什么特殊之处?”他开口问道。   “他们的血可以让夜王再起,他们都有一些特殊之处,死而复生或者龙王之血,一如寒冬所示。”被问的人解答,他其实很年轻,可是看起来却已经老迈,因此,所有人都称呼他为皱脸。这是为了换取魔力而付出的代价,鹿手知道,神奇的,可怕的,让人颤抖的魔力,“我们收集了一些婴儿,”鹿手见过,实际上因为寒冬的原因,他们掠来的婴儿有一半已经没有了呼吸,“这些幼儿中,最强壮的那些将会成为夜王的臂膀。”   “夜王?那个称王的乌鸦,他爱上了异鬼,与异鬼作伴。”鹿手回应道,他无法想象爱人海蕊变成异鬼的样子,或许冰洁晶莹,美若冬景。   “或许你也会娶异鬼,”这个恶劣的声音来自一个矮小的男人,他露出褐黄的牙齿,“我们都会,抱着寒冰猫被窝。”   “不,不是那个,那个是夜之王,而非夜王。”皱脸不耐烦地解释道,“我寻访各处,跟踪森林之子,探访了当年长夜的仪式之地,我有十足的把握能响应冬天的召令,最终一毁长城,进入南方。”   鹿手有些不安,他又想起了儿时的故事,“你要确定,那些异鬼真的可以和我们同行,而不是把我们当猎物和食物,故事里是这么说的。”   “他们会的,他们需要向导,需要补给,需要朋友和士兵,自由民是长夜天然的盟友,长城之南才是敌人所在。”皱脸说道,“不要被那些故事欺骗了,那些不过是南方人合谋编纂的,多年前确实有一场战争。可是胜利者书写一切,而失败的森林之子和夜之子已然销声匿迹。就像瑟恩的马格拿,他总会吹嘘他的每一次胜利,而谁都知道,他连老鼠都不敢杀,只敢请手下帮忙,可是那些亡魂却无法揭穿他的谎言。”   对,他说得对,森林之子已无踪迹,一切都是人类所言,谁知真相?故事乃自胜者之口,自然会诋毁输家。而长夜确实几乎摧毁了当时的人类,说不定森林之子因此而差点胜利。现在轮到了自由民,他们在痛苦和严寒中生活,和当初被迫害的森林之子有什么两样?   “所以,我们会唤醒奇迹,摧毁长城,生活在温暖的夏地?”鹿手忐忑地问道,饶是如此,他依然需要一些鼓舞来增强信心,因为他内心深处的怀疑搏动不止。   “是的,你没有退路了,”皱面扫视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地上的人有些曾经信心十足地加入我们,但是现在他们冷得像是冰。”   鹿手不再说话,自由民有广阔的天地,也有无情的寒冬。   鹿手明白,长夏之后的冬季将格外难忍,无数的人将会在困饿中死去,原本就难捱的日子对妇幼来说将会是无情的刑罚,他们别无选择,只有召唤玄秘阴森的长夜,跟随传说的步伐迁徙向南,否则对自由民来说,日子将变成一场悲剧。   他不想要悲剧,他的孩子毙于严酷的冬天,他的女人一去不返,他不需要别人重复他的悲剧,他会生活在南方,有南国水一样的女人,还有强壮健康的孩子。   既然他们无法对抗残酷,那么,他们将变为残酷的一部分。   长夜就是自由民的冬之号角,长城必然因此坍塌,吹响它! 第26章 宴会厅   “就在堡外的绞索架上,女士,那个乌瑟学士的仆人吓人极了,还有迪夫一家的尸体摇摇晃晃的,风很大,人们说看到蛆虫飞了下来,可实在恶心坏了,把他们放下来吧。”   卢斯·波顿大人下手狠决,干净利落,要处置的只是一帮平民百姓,他没必要顾忌太多,我挨了三十下鞭打,在我眼神的威慑下铁腿沃顿找了女仆萨拉来用刑,她左思右想,最后拿了一根树枝。   我觉得我喜欢上了,这轻得和洗浴时用树枝活血没啥两样。   我在女儿塔住下,每天面对一堆账单和其他家族夫人的信件,加上要处理野种庄园的庄务和远方白港的贸易,我连去神木林散步的空闲都没有。   就连我连续了好几年的默写也停了,我写下了还记得的《冰与火之歌》和电视剧《权力的游戏》的内容。为了防止遗忘,我从十一岁开始就用汉字把记忆中的故事写下来。   “是吗?旧神他老人家保佑他们安息,”我说道,一边用羽毛笔埋头书写,“达莉,把这本契约给波顿大人,把签了名的带回来。”   蓓珊妮·莱斯威尔本来身体也不好,所以积攒了一堆事情,如今她的病一天天加重,每日呻吟流泪,我去看过她,蓓珊妮夫人身体消瘦,皮包骨头,连眼睛都没法睁开,从临冬城请来的鲁温学士束手无策,她的命运可想而知。   我不能说我不感到畅快,毕竟她害我在先,实际上,就这件事来说我非常舒爽。不过这毕竟是一条生命,我真是虚伪。   看上去,卢斯·波顿大人确实使用了一切手段来挽救自己的妻子,莱斯威尔家族想必无话可说,只有我知道他是什么居心,看来我的虚伪是跟他学的。   我很勤快,而且我原本就参与了恐怖堡的对外贸易,所以接手事务后驾轻就熟,不论是饮食、卫生、过冬储备还是卫兵防务,我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并且不忘记对堡中人施展小恩小惠。当然,一切都是在卢斯·波顿的注视之下。   不过,我需要他们感恩,但是不需要他们觉得我性子温软,所以,我虽然不喜欢致人伤残,却不拒绝肉刑体罚。   “艾丽森,你开小差之事证据确凿,还让鸽子叼食了新鲜的浆果,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我平静地问道,这种小事,难道还板着脸吗?   面前的女孩瑟瑟发抖,但是不吭一声,我弹了弹桌子,“萨拉,一般这样的事情之前是怎么处理的?”   “女士,看卢斯·波顿大人的心情,可能会挖掉她的眼睛,也可能只挖掉一只眼睛,再或者就埋进土里喂果树。因为这样的人连果子都看不好,不配使用眼睛,也可以是肥沃土地,补偿大人的损失。”   不至于吧。   “我知道了,有人举报你是偷偷约会去了,小贝尔对吗?艾丽森,三十下皮鞭,我准你每周花两个晚上去见你的男人,在波顿大人准允结婚之前,不准怀孕。要是再出事儿那就是眼珠子的问题了,有没有疑问?”   我一天天地让恐怖堡住民习惯对我屈身,我不是什么宽厚之人,但是我比卢斯·波顿温和多了,这似乎也让恐怖堡气氛缓和了许多。奸诈小人向我呈报堡内外的闲事,勤恳人家对我殷勤微笑,真心实意。   卢斯·波顿没说什么,因为我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光明正大的,没有偷偷染指他心爱的恐怖堡小宝贝。   “看来,让她去死是一件正确的事,”卢斯·波顿说道,语气永远平淡,我猜尸鬼要是会说话的话,一定和他一模一样,“有没有什么困难?”   “我们的粮食储存,”我答复道,“这个夏季太过漫长,最早存放进仓库的那批粮食和肉类已经开始变质,我们需要改进储存方式,大人。”   “长夏必定伴随长冬,学城来信说,新上任的泰巴德学士已经在路上了,他会从旧镇走陆路去君临,然后走海路到白港,等他来解决吧。”   “说到来信,自学士和他的仆人毙命以后,我们很难照顾信鸦,所以没法寄信。”   “如果你要给那些女人回信,去霍伍德城。”我自然知道可以去别的家族城堡寄信,但是这种事没他的首肯肯定不行。   “是,大人,莫尔蒙一家已经到了深林堡,她们留下了黛西·莫尔蒙和莱安娜·莫尔蒙,前者需要处理事务,后者还太年幼,我们来自熊岛的客人会是梅姬·莫尔蒙夫人和她的女儿亚莉珊、莱拉与乔蕊儿。”   梅姬·莫尔蒙有五个闺女,其中黛西和亚莉珊已经成婚,莱安娜年纪太小,莱拉和乔蕊儿是待嫁之身。   “莱拉和你年纪差不多?”   “是的,大人,同时乔蕊儿初潮刚至。”我说道。   “而乔蕊儿·莫尔蒙年方十二,你已经十五了,如果你已经无法生育,那么你就去溪流地吧,瑞卡德·莱斯威尔也不错。”他注视着我,语气不像是要把我卖给一个没人看得上的男人,而像是把我送去青亭岛度个假。   “好的,大人。”   到时候我就翘家跑路,带着斧刃去海那边当佣兵。   【第二节 】   暂时看,我不用跑了。   在谷地人抵达的前一天夜晚,我在睡梦中感觉到了自己迟迟不来事的地方有动静,一开始是刺痒,让我睡得很不好,翻来覆去。   然后,我感觉刺痒开始蔓延,让我不禁用手捂住,剧痛突然爆发,我身子弓起,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那里,牙齿咬紧,痛苦就像是潮汐一样,一阵阵地袭扰我。   好疼,好疼!就像是有人在使劲儿踢我,踢我那儿,使足了劲儿。   我感觉泪水不自觉地滑落,我用尽力气忍耐,全身颤抖,我感觉自己的下半身快要被撕碎了,忍不住了。   忍不住了!   压抑的痛楚像是火山爆发,我发出喊叫:“啊~!!!”   我喘息着,全身团了起来。   我感到自己的手上全是液体,我嗅了嗅,是鲜血的味道。   这不科学!前世的李曼来过月事,也有过痛经,但是都不至于此!   我咬住枕头,感觉像是有人在用刀子刮我,用锥子戳我,用锤子狠狠地敲打,将它撕碎,将它啃咬,我感觉我那里有两军正在厮杀,血流漂杵,哭喊遍地。   受不了了,实在受不了了,七层地狱啊!我狠狠地捶打床铺,我精疲力竭,肌肉已经酸痛难当,这天杀的怎么不被异鬼抓走!?   我昏了过去。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我睁开迷茫地双眼,看到已经是下午时分,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我讨厌晴天。   多米利克,多米利克·波顿,好久,好久不见,他长开了,黑色的长发整齐干净,容貌俊美,根本看不出是卢斯和蓓珊妮的孩子。   “你醒了,仆人说你流了好多血,”我感觉到多米利克的手拂过我的发丝,和煦如冬日之阳,他的笑容温柔如水,让我安心了许多,“感觉还难受吗,丧气包?”   “还好,你去看过你母亲了吗?”我疲惫地答道。   “怎么回事,我一回来你们都病了,他们说我妈妈已经时日无多。”   他脸色顿时黯淡下来,疲态尽显,我猜在快到恐怖堡的路上多米利克一定很高兴,我能想象得到他当时眸中的热情,迫不及待地纵马疾驰。   我有些愧疚,因为要弄死他母亲的人正是我,不过再愧疚我也无计可施,他母亲想要把我给断子绝孙,把我推进泥巴里,嫁给一个毫无前途的人过毫无前途的日子,我不可能不反抗!   “去看蓓珊妮夫人吧,”我开口说,声音如此沙哑,嗓子跟卡着一块石头似的,“给我拿杯水。”   “你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你看起来很遭,莱雅。咳!我是说你现在长得很标致,但是看起来不太健康。”他满足了我的请求。   “我知道,习惯了,”我竭尽全力扯出一个微笑,“它现在还在痛。”   “哪里?”   “和男孩没关系。”   “我二十了,我不是男孩儿了,我们那么久未见,你就说我还是孩儿呀?”   我肯定不为所动,“和男性也没关系,你成骑士了?”   “是的,由黑鱼亲自册封。”   黑鱼大人布林登·徒利,奔流城公爵的胞弟,是闻名遐迩的将军,目前被封为血门骑士,把守谷地的要枢。   他是北境、河间及谷地牢固盟约的又一起例证。   “祝贺,我柜子里有一串坠子,本来想迎接你时给你,你自己拿一下吧,”他应声而动,我慢慢喝水,“对,不不不,左边那个柜子,上面,对,黑色的包囊。”本来,因为他回家了,我一直窃喜不已,准备打扮得漂漂亮亮,可是,一连串的事儿打破了我的节奏。   “很好看,怎么样,我戴起来如何?”   “有点小,我没想到你又高又壮,你该结婚了,多米利克。”   他动作一滞,“我在谷地——”   “你知道,哥哥,你是个波顿,你有你的职责,”我干脆地打断,忍着痛苦,直起身子,   “我不管你在谷地有几个私生子,我的选中的主要有薇尔菲德·曼德勒,亚丽·卡史塔克,或者史塔克家的珊莎·史塔克,不过我怀疑凯特琳·徒利可能另有想法,毕竟史塔克家目前影响力广泛。”传统的北境内部婚嫁恐怕不在徒利家女人的考虑范围内。   他看了我半天。   “你身体好了?”   “我忍着呢,你父亲让我履行恐怖堡女主人的职责,你对我的选项怎么看,或者你更喜欢西境、河间地或者谷地的贵族少女?别告诉我你已经和哪家姑娘私定了终身,我是指贵族。”   他认真地审视我的双眼。   “回答我,多米利克。”   “我想先看你出嫁,莱雅拉。”   “哈哈哈哈,”我趴在床上,笑靥逐渐变淡,发出一声叹息,“你这个混球,你的迎娶比我重要多了。”   “那可不成,妹妹比汉子重要,莱雅。若是你有了婚约,不管谁上门来,我都必与他一战高下,看看是些个何方人士,何德何能,剑有多利,还想要讨走恐怖堡之花。”   我又叹了口气,“你这时候说这话很奇怪,老哥,没人上门的。”   “我只是想你高兴一点,老妹。”   “心领了,就是骗我的呗。”   【第三节 】   既然我醒了,我就该立刻履行职责,哪怕我想躺着,卢斯·波顿也不会允许。   我把多米利克·波顿推出我的房间,开始梳妆打扮,我的脸色看起来岂止是糟糕,简直像是在绝境长城上头守了三天三夜,被北风给吹傻了。   我拿出我的暗白色天鹅绒长裙,还有深绿色的披肩,取出薇尔菲德·曼德勒送给我的小人鱼耳环,不,不能穿白色,我正来事儿呢,万一印裙子上了不是会很搞笑?   天杀的月事,为什么轮到我这能比在长矛上劈叉还疼?我真想把蓓珊妮再做掉一次。   我出现在下午的宴会上,穿着比较不值钱的深绿色亚麻裙,维斯特洛这地方没有小翅膀,我只好用白色布带子暂时撑一下。   量好大,我怀疑我会不会失血而亡。   莫尔蒙家的梅姬·莫尔蒙女士和她的三个女儿都在,不过莫尔蒙并不富裕,所以,她们不是卢斯·波顿的重点。   重点是罗伊斯父子,青铜约恩和威玛·罗伊斯,不过既然是重点,那当然得由水蛭大人亲自出马咯。   “孩子有自己的主意,”青铜约恩说道,他已经头发灰白,有一双粗大的眉毛和一对深灰色的双眼,让人误会会不会是卢斯·波顿的哥哥什么的,“我的女儿雅西娜是个可爱的姑娘,我问她说,你喜欢米歇尔·雷德佛,还是多米利克·波顿,你猜她怎么说?”   “我儿子。”卢斯·波顿大人平静地谈道。   “您错了,”约恩露出忍俊不禁的表情,刚饮下的酒水从他口中四溅,“两个都要,哈哈哈哈!”   卢斯·波顿大人自然没有笑,他就没笑过。   这一幕太滑稽了,青铜约恩自顾自地哈哈大笑,卢斯·波顿没有半分表情。我扭过头,不让两位大人看到我使劲忍住的笑容,正好瞧见梅姬·莫尔蒙夫人正在看着我,我对她笑了一下,   “来女士,尝尝烤鹅,火候很好。”   “谢谢,”她的脸上皱纹灿烂,这是个个子不高的女人,值得一提的是她现在穿着红色的铠甲,这让她特别显眼,大家伙儿穿礼服呢。而她的女儿和她不同,每一个都高挑苗条,身姿迷人。   我觉得她穿铠甲的原因主要是怕进了恐怖堡就出不去了。   梅姬·莫尔蒙没有理会烤塘鹅,她捉住我的手,端详过我的手心,然后放开。   “夫人?”   “你会用剑,或者别的什么。”她判断道,“这就让我很为难了,孩子。”   我双手拢在腿间,露出一个羞怯的微笑,“抱歉,我——”   “哦,孩子,别摆出这副模样,”她拍着我的手,“听我说,我知道,你这姿态可以吸引小伙子,那我得明说,姑娘,”她饮了一口麦酒,“男性这种东西,好的挺好,遭得挺遭,就说我哥哥他们父子。”   梅姬·莫尔蒙夫人的哥哥是杰奥·莫尔蒙,守夜人总司令,她侄子是乔拉·莫尔蒙爵士。   “我哥哥重视荣誉,热爱北境,他让自己儿子照顾熊岛,自己自愿成为守夜人,这是很高贵的举动,无疑,强熊总能扛最重的担子,我哥哥就是典范,”她说道。   “但是乔拉·莫尔蒙就不一样了,破坏律法,亵渎职责,为了他那个娇生惯养的女人把熊岛所有人都丢下,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他是个南方人中的骑士,他是个领主,他生下来就吃熊岛最好的东西,子民用命换来鹿肉和熊肉,冒着海浪给他打渔,而他做了什么?一走了之。”   梅姬夫人拍着我的手,“这就是败类,失去自我的败类,口口声声追求爱情,他不配。”   接着,这个强壮的女人总结道:“所以不要被男人口中的爱情骗了,他这个人,比他的爱更重要。”   “谢谢,谢谢您,”我思考着措辞,这毕竟是她亲戚,她能说得我未必能评论,“我不认识乔拉·莫尔蒙爵士,不过确实,这种行为不值得赞同。”   梅姬颔首,“对了,”她看着我,“我们刚刚说到了哪?”   “您为难,因为我会用剑?”   “对,”她拍了下桌子,发出叹息,“我之前和我女儿说,和莱拉、乔蕊儿都说过,亚莉珊结婚了,她不在乎这个。当时她们很担心,生怕失礼,说句实话,熊岛确实比起这里来说要匮乏一些,这是实情,我们连生孩子都是黑熊接生的,但是,我告诉她们,南方的女孩都是娇花,中看,但是没法保卫自己的家,可是到你这,你看你的穿着,还有你的脸,再看看你的手。”   说实话我觉得我是北方人,不过在熊岛看来大概也算是南方?   啪!梅姬拍了下手掌,“这我没法安慰我的姑娘们了,你又能打又中看。”   “她喝醉了,”莱拉小声道,她就像是一只小猫咪,双眸狡黠,我看到她的眼光经常黏上多米利克,嘿,小母熊,恐怖堡的代理女主人计划把多米利克安排给薇尔菲德,可惜哦,“我们很少到恐怖堡,这里有很多故事,但是不是什么好故事,所以她一开始有些紧张。”这话解释了为什么梅姬夫人穿着铠甲,还真是如此。   “安心,宾客的权利,莱拉。”我给了她一个安抚的微笑,把梅姬夫人的酒换成了牛奶,她确实心绪消沉没有发觉。   看来乔拉·莫尔蒙出走的后果比她所说的还要严重,她失望极了。   梅姬·莫尔蒙女士最后靠在我肩膀上呼呼大睡,差点把忍着痛、身子虚弱的我给压倒。   多米利克献上他的竖琴歌谣,第一首是狗熊与少女,多米利克·波顿调皮地把歌词里的“狗熊”改成了“狗熊少女”,让莱拉和乔蕊儿笑出了声,后面她们与威玛·罗伊斯轮番跳舞,威玛·罗伊斯也想请我跳一支,可惜我身体不便,这是实在话,我连东西都没怎么吃。 第27章 孤山   第二天一早,打猎的时候到了,我更想躺一天,或者从女儿塔上跳下去,我痛得就跟被人放在砧板上切一样,让我觉得这辈子什么伤都不会是大问题。   偏偏我还得出面,否则某人会觉得我在扫兴。卢斯·波顿让我参加狩猎一定不安好心,我恨他。   我们在波顿的森林中,我没法跟上最前头的各位大人,卢斯·波顿大概是想带客人到林中深处,甚至孤山之上,那里会有更野蛮更生猛的野兽,更刺激的狩猎。   可是我差不多算是趴在马背上,再刺激的狩猎都与我毫无关联。还好我的白马小麦和我很熟,性子温顺,这才没把我颠到灌木丛里去。我连铠甲都不想穿,虚弱到弩都拉不动,穿着马裤和马甲,里头的衬衣和羊毛衫套了好几层,我把自己裹在斗篷里,纯粹是跟在后面。   “我的女士,最近消息有点不大好。”一路上,酸埃林给我嘀咕。   “啊啊。”咕噜赞同得发声。   “说。”战马可不是以让人能睡得舒服著称的,我感觉自己快要吐了。   “他们说你流产了,仆人们,说你前些天一直呆在恐怖堡,额,和很多男人——”   “去他的。”我真是瞎了眼,宽待这帮白眼狼。   一时寂静,我察觉到各位汉子和巾帼都看着我,这可奇了,我今天脸色不是一直很糟糕么,“怎么,我又没法守贞誓言,就算流产又怎样?”这事唯一的好处是让我恢复了一些活力,气的。   “要我说,女士,”洛克递给我水囊,我谢绝,“要是您把心思放在博取爱戴上,恐怕在他们嘴里您这辈子能流一万次产。”   “行行行,我知道,”我有气无力毫无耐心,“无知愚昧的人民,唯有恐惧才是晋身之道。”   不管我怎么说,这件事确实恶心到我了,他们说我野种,嘲笑我的庄园,排斥我收留的人,非议我的举止,嘲笑我的身份和命运,而我对他们态度那么好。   去他的吧。   本来就疼得很,这下我更没什么好心情了。   “禀报波顿大人,我这第一次来事呢,不可能在外留情,这种流言他会处理的。”   割舌头绞死,活该的。   因为我的原因,我们走得太慢了,以至于莱拉·莫尔蒙折返回来,“你没事吧?”她问,我勉强抬头,看到她真心实意的关切,看来还是有好心人呢。   莱拉有一头深褐近黑的头发,长度不到肩膀,她任由发丝披散着,十分随意。我看到莱拉身上的铠甲,要害部位有几块金属板链起,其下可见皮毛,看起来厚实,但是依然显露出腰肢的曲线,她还套着利落的裤子和长靴,看起来英姿飒爽。我知道熊岛配不了特别细致的甲胄,如我这样的锁甲,一般是北境南方领主们的手上才有。   “怎么了,莱拉小姐?抱歉,我还好。”我努力牵动我的脸部肌肉。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就好像是跟我打招呼的是苍白蜘蛛一样。   “我陪着你。”她说道,我听出了她的固执,她驭马到我身边,轻抚我的背。   “谢谢。”我说得很简洁,其实我已经快不想开口,我从没发现痛楚有那么消耗精力。   “你知道,每个女人都会遇到这种事。”她凑近耳语,我能闻到耧(lou)斗花清淡的香气,也只有那种深蓝色的花儿能在熊岛开放,它们耐寒。   我没有回应,只是把手放在她搭上我后肩的柔荑上。   “我母亲常说,这种疼痛是旧神的恩赐,”那梅姬·莫尔蒙夫人一定是疯了,“让你更能忍受伤痛,有更旺盛的斗志,”是说我已经麻木了对吗?“向敌人,尤其是男性敌人,发泄他们无法理解的勃然怒火,当下会是你最有破坏力的时候,莱雅拉。”   “她真厉害。”我还能说什么?我连剑都没法拔。   苍鹰自天而降,在我们头顶盘旋,当下这会儿,我难受得想把它射下来,叫的难听极了,还好它自觉地离开。   “女士,”我听到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逐渐靠近,“卢斯·波顿大人问您身体如何,您已经掉队了。”卢斯·波顿说话的口气那么难听,这话肯定不是这么说的,美化过了吧?   我这才发现,我们已经拉下很远。   我抬头看到来人是卢斯·波顿的一个誓言骑士,三年前投靠的贝里·莫斯爵士,是莫斯家某个不起眼的亲属,现在用的纹章依然是他家族的白蓝相间纹章,橙色的缎带很醒目。   贝里·莫斯过去是雇佣骑士,在各地流浪。曾经追求莫尔蒙家的黛西,追求过不少姑娘,加入波顿家以后他也跟我表白过,为了野种庄园。我能理解这样的心态,但是也太明显了,总之,求偶策略一塌糊涂。   他的外观也是一塌糊涂,老实说,他模样不难看,属于典型的先民外貌,黑发和深邃的轮廓,瘦削的高个儿。但是他表情太阴沉,眉头总是蹙紧,年纪不到三十五都有皱纹了。   “我已经用了我最大的能耐赶路了。”我回道,语气非常非常糟,“要是波顿大人不满意,他可以把我戳死在长矛上带回家,当作他打到的猎物,随他高兴。”   贝里·莫斯爵士面色更难看了,很明显他不敢真的去这么说,我看到他纵马踱步加入了我卫兵的行列,他唯一的一个士兵,那个叫诺斯·风暴的小子跟在他身后。   “你哥哥多米利克让我保护你,女士。”誓言骑士贝里如此说道。   “谢了。”我趴在马上没有半点精神,但是还是给了他一个微笑。   “我的荣幸,女士。”我没虚辞客套的气力,摆了摆手回应他的话。   黄昏时,我们已经和狩猎队失散,我们在孤山的山麓,伴着灌木与树。   “没事,”我打量四周,回复担心的贝里·莫斯爵士,“这里我来过,明天中午见不到那几位大人,我们就回去。”   远处传来狼嚎,我觉得有些不对,直觉告诉我,这里不安全,太安静。   我们在林间,在半山腰,还都在马上,这可不是好的处境,骑马时身子动弹不便,很容易成靶子。   我咬咬牙,忍住痛,戴上我的橡木面具,翻身下马,差点跌倒在地,我扶住莱拉搀我的手,“你们谁有多余的甲胄?盾牌给我一张。”   我们现在人人都带了弓,我的是弩,弩在这时候会显得有些慢。我们有五把长剑,莱拉的剑非常大,还有四面盾牌,“武装起来,给我顶头盔,动起来!”   “有危险吗,女士?”   “或许,快动起来!”我猜不会是骑兵,这地形不合适。至于伏击?这个星球上能伏击北境人的军队还没出生呢。   我把盾牌绑在我手臂上,嗅着熟悉的橡木清香,“下马牵马走,”或许是神经紧张,所以疼痛对我的影响减弱了很多,我没那个享受痛苦的资格,“盾牌对着外侧,用双手武器和长矛的扛在肩膀上,这几天是晴天,有月亮,光照足够,先不点火把,我们去附近宿营。”   “你好熟练,啊!你是橡木脸!”莱拉解下马上的双手剑,“你名声很大,我以为你会是个野人或者什么的,他们说你会巫术。”   “对,我甚至会看到前世,”这倒是真的,“和今生,”十五岁之前的今生,“别开玩笑了,莱拉,躲在盾牌和马后面。”   她早就这么做了,手搭在我身后,我确实有一面盾牌,“我会第一个冲出去。”她气势磅礴地说道。   “如果敌人比我们少的话。”我答复她。   林木在摇,风声掩盖不住刮动灌木的响动   “谁?谁在那!”舞蹈家达蒙高喝,他最早上好长弓的弦,此刻箭在弦上。   “菲林特,效忠于史塔克!”这是个姑娘的声音,清脆坚毅。   在长夜结束之后,菲林特乃是先民的国王,如今有很多个分支,包括裂石山的菲林特山地氏族、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族以及寡妇望的菲林特家族,后两个是领主。   总之,似乎不是敌人,弓箭放下了,大家的警惕消失。   “波顿,效忠史塔克,”我应道,“你们是哪儿的菲林特?”接着我严肃地低声,“都戒备,这里是波顿的地盘。”他们不该出现在这里,谁知道是真是假打得什么主意。   “群山,”是山地氏族。“我们在追猎狼吻巴洛索和他的野人战帮,他屠了我们一个村子的人。”   “他在这?你出来吧,或许我们可以同行。”我听说过狼吻要追猎我的事儿,他确实可能会出现在波顿家的地盘。   “我们中间跟丢过,”脚步声响起,我面前出现了三个身裹毛皮的人,“我们一路追逐,和他们厮杀,他们有五十个人,我带了七十个,现在只剩下我们三个了。”   五十个人翻过了长城?听说守夜人军力凋敝,水平参差不齐,没想到差劲儿到这个地步。   “那他们呢?”   “还剩下至少三十个。”   “我得说,这个成绩很差劲。”我回应道,还剑归鞘,但是盾牌没有解下。   “他是易形者,能借助飞鸟和野兽的视野,我们很被动。”   易形者,或者说狼灵,是可以侵入动物甚至人类意识,控制其行为的人。   只是一个传说而已。“这不是借口?”我质问道,我当然知道狼灵是什么,原着里史塔克一家都是,但是我不该相信的,因为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不该知道这件事,卫兵在替卢斯·波顿监视我,我不露半点破绽。   “我相信她,”莱拉说道,“易形者确实存在,我见过。”   我不相信山地人,但是我可以表现得相信莱拉,她是个来自熊岛的莫尔蒙,接触的野人比我多,熊岛直面野人,不比长城离得远。易形者听起来匪夷所思,那就假装宁可信其有。   山地女人的眸子凝视莱拉又打量了我,我注意到,她有我们这样平原人才有的钢制斧头,正在反射夕阳的余晖,背上有一面包着黑铁的圆盾,还有一把鱼梁木弓,这些东西可不是一般的山地氏族成员能有的,“他杀死了我的丈夫,平原民,我向旧神发誓定要报仇雪恨。”这话大概说过很多遍了,这个女人的语气中愤恨不多。   “他在这里?”我想起了多日以来经常出现在我头顶的鹰,感觉大事不妙,他应该盯上我了,那天被我杀掉的野人说了,狼吻巴洛索在找我。   “是的,我们跟丢过很多次,现在我对他非常熟悉。”   “莱雅拉·雪诺,你叫什么?”   “克蕾·菲林特。”她答道,她不高,但是看上去力量十足,非常野性,大概是个狠角色,一些山民会喜欢用绿叶和树汁给自己画一些东西,例如她脸上画了翠色的彩妆,很醒目。更醒目的是她脸上的一些伤疤,一道贯过眼眸的疤痕如此明显,她粗暴的墨绿色战妆都盖不住。“我听说过你,橡木脸,我以为你是个野人矛妇。”   我真是个野丫头,亨得利说得太对了,这些人各个都觉得我是野人矛妇,下次我该带一支骨制矛,谁再说就戳谁小臀儿。   “你知道他在哪吗?”我手在剑柄上,依然没有放松,一个狼灵在盯着我呢,我突然想起这一阵子时不时会出现在天上的鹰。   “就在这里,我不知道具体位置,但是就这附近,他很狡猾,我们中间和安柏家的人一起围剿,但是被他给逃了。”   “卢斯·波顿大人那边有多少人?”我问贝里·莫斯爵士。   “一百多,女士,而且纪律严明,波顿大人的士兵是我见过最严整的。”当然是,被他吓的。   那么看起来很明显我这队人会是目标,我们人太少,只有十二个,这还是加上了三个山地人。我之前听说了狼吻要来找我,我没想到偏偏是这会儿,我还疼着呢。   “我知道附近有一个山洞,我们过去,收集马粪,白昼时可以烘干点烟,呼唤援兵,我们不会怕围困,”我说道,而在晚上,“他们夜袭时我们会异常被动,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夜袭,还是狼灵带领的夜袭,给我个城堡我或许还会有机会,他们装备或许不好,但是人数优势大,会给我的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再加上狼灵,基本上我们没法有先手,我心里不是很乐观。   我记得那个山洞的位置,我们行走在夜幕中,无人出声,易形者可以借助野兽的眼睛监视我,所以他现在很可能已经知道了我在哪,甚至已经向这里赶来。   我们要加快了!   “把马牵进来,关键时候就用马当掩体!”我喊道,“别收集了,快!”我喝令在捡树枝的路顿。   我们进洞穴的时候是最关键的时候,洞穴是一条生路,如果他们这时候攻击我们,大家都不会拼命,反而很容易被打个落花流水,所以我得守在最后,指望能抵御住第一波的突袭。   “盾牌!全都到我边上来,山洞里面大吗?”我高声问道,什么痛苦此刻都一文不值,这可是要命的,忍着!   “还行,女士,容得下马,哦!我是说绰绰有余,里面能塞很多人。”酸埃林回复道。   “那就快一点!”我这会儿脾气可算不得好,“动作麻利,加快!”   马嘶人喊吵闹极了,我眼神逡巡在黑乎乎的四周,有两匹马的脚崴了,路顿正在拉着其中一匹的缰绳,它们体积够大,足够挡住山洞。   一根长矛应声而来!让我眼睛瞪大,它擦过了路顿的耳朵,让路顿发出一声尖利的嚎叫。   砰!   我一猫腰,感觉到箭簇碰上木盾,滑落了下来,“他们来了!”我瞄了一眼地上,依稀是骨制箭头。   “嗷呜————”   我听到狼嚎鹰鸣,恐怕会有一群,“进山洞!”我喊,“点火扔出来!”   不知道谁在后面磕火石,我猫在盾牌后面慢慢后退,没有火光,他们射的不是特别准。   我们这边开始反击,那个克蕾·菲林特显然射术精湛,每一箭出去都会有一声惨叫。   “盾牌,我这!”我喊道,几个盾手和我一起护住洞口,我把马的尸体挡在我的前面。   砰!   我低下头,感觉到长矛对我盾牌的冲击。   火把燃起来了,我看到身后的光晕拉扯出我的影子,“丢出去,林子里!”   “啊!”我身边响起一声惨叫,火把落在地上惊吓了马匹,我听到有人跌倒,但我来不及去反应,直接捡起火把扔了出去。   一张脸,不,是只有半张脸的人,我看到了他的腭骨和牙齿在风中显露,异常可怕。   射手!我几乎喊出来,比我还快,我看到两支箭射出,却击杀了另外的人。这个面目半毁的家伙藏回了黑暗中。   “啊!”我听到一声惨叫,是达蒙,我的射手。   “女士!是狼!”我转头看到达蒙被扑在地上,好几只狼从阴影中窜出。   是个陷阱!   “杀了他附身那只!杀了那一只他就会变成疯子!”莱拉吼道,结果了在啃达蒙的狼,我瞥了一眼,看到达蒙的背后鲜血淋漓,尤其是靠近后颈的地儿。   “洛克跟我留下,其他人进去杀狼,快!”   “他们能操纵狼!我们死定了!死定了!”路顿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武器被他丢下,我几乎立刻就感受到自己的人因为这个傻子而产生了绝望。   冷光闪动,我一剑砍翻了他,“听我的,用火把,速度快点!”   外面有至少三十号个人,里头只有一些狼,任谁不惊惶都知道该怎么办!   众人脚步迟疑。   我就知道,我该带我庄子里的人来!   我盾遮弃剑,撞开拦住我的人和马,“小麦!”,小麦长嘶,一脚踢飞了面前的东西,我抢过洛克的火把,挥舞在手上,不管是人还是马,亦或者是狼都给我让开一条狭窄的通道。   我瞳孔一缩,有一只没有,狼群皆瑟缩,但是有一只狼不怕火!   没错,就是他,被狼灵附身的狼!   “杀了它!”一把斧头飞了过来,砍到了狼头上,不是被附身的那一头。   我狠狠前撞,它非常灵活,往后面逃窜。   我要杀了它,他们领袖一疯癫,我们或许会赢得优势。我只有一个念头,卢斯·波顿说我太依赖暴力,那又如何?暴力让我有安全感!   我能听到有人跟在我身后,还有狼的哀嚎和步伐,我沿着山洞一直向内,我感觉有些不对劲,我们进来时没有闻到野兽的味道,那群狼是怎么出现在里头的?   我举着火把,几个转弯后狼消失了。   我回头一看,咕噜扶着达蒙,我们还有十个人,路顿大概没活路了,还有一个卫兵也没跟上来。   “他们没过来?”我问道。   “好像没有。”洛克在最后,他肩膀上摇摇晃晃插着一枝箭,链甲杉够结实,所以他气色看起来不算很糟,应该没受伤。   奇怪,如果乘机冲进来的话,那我们基本上就完蛋了。该不会不知道我们这发生了什么吧?毕竟足够黑。   我静下心,隐约能够感到有被窥探的直觉,进去看看,我手持火把照亮前路,这里空气充足,还不用特别担心,“莱拉,跟在我后面,咕噜你有盾牌,你第一个,然后我第二个,其他人跟着,洛克最后。”   洞穴里很大,我看到月光从顶处透下来,照出灰尘漂浮,我看到一个个黑洞洞的空间出现在石壁上,我看到这里有好几条通道,不知通向何方。   我没进来过,也没听说过这个地方,这里不该有这样的地方,这是个时常有猎人光顾的洞穴,就画在地图上,可我从不知道里头可以那么幽深。   我走近了,我看到石壁被凿出一个个凹槽,凹槽里有东西。我凑近,发现是尸体,非常古老,肌肉萎缩干瘪,有的则完全是骨架。他们身上覆盖着碎布,大概是已经腐坏的衣服。   我看到有些尸骨已然被动物搅乱,肋骨外露,干涸的皮肤像是破旧的皮革,这儿早就被遗忘了。   我翻弄尸体上的武器,嗅了嗅,借着火光,我看到一股尘朽气味的匕首,黑曜石做的,另外还有矛尖,大概是青铜。   “这是个墓穴,”莱拉吸了口气,声音在颤抖,“好多,好多。”   “安心,现在这些尸体不会爬起来。”没错,现在不会,“这是个先民的墓穴。”我笃定道,“说不定是波顿家的祖先,离恐怖堡好近,不过我们习惯火葬来着。”从黑曜石看,这里不该存在,用黑曜石当武器的年代这些尸体应该全是飞灰。   “那也可能是安柏家的祖先,”克蕾·菲林特说道,“没找到有任何徽记。”   “这不重要,那几只狼去哪儿了?”我问出声,把黑曜石匕首别进腰带。   “死了,除了你追着的那一只。”莱拉将手中巨剑弹出轻响,我看到血液正顺着剑身滑落。   “你没有听过孤山的故事吗?”克蕾遍览墓穴,开口反问。   “什么故事?”   “绝境长城建成之前,这里是一个战场,夏日和冬季的战场。”   “传说绝境长城建成之前,整个世界都是战场。”我回应道,“这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我们后头还有追兵,继续前进吧,这里是旧神之地,我们会有好运的。”莱亚用她的手帕擦拭剑上的血,说道,她真是不够淑女。   “你们谁有多余的武器借我一把?”我高声问,然后接过一把页锤,与其说是页锤,不如说是木柄上的铁疙瘩,尝试被打造成页锤的样子,“野人也信旧神,他们正在追杀我们,恐怕不见得我们运气会特别好。”   “这个洞穴很大。”莱拉悄声道。   “没错,怎么了?”我有些茫然。   “通常狼灵都不会以身犯险,他们会让自己的鸟儿和野兽先行侦查,而这里四通八达,足以让我们伏击他们。”   “但是这里已经先进过一只狼了,就是那个狼灵的。”   “不是那个狼灵的,那个狼吻巴洛索没有在控制动物,火把砸过去时,我看到他眼睛灵动。”克蕾应然。   也对,他就在洞口,哪有心眼那么大的狼灵,在那儿操控野兽?不会的。   那么,就是有两个狼灵。   我们都意识到了这种可能,如果莱拉没说错的话,一个狼灵在洞穴里,一个狼灵在外头,我们被两面夹击。   “对了,女士,你不疼了嘛?”酸埃林说,“难道野人一来您也变得野性十足了?”   我真想试试我的锤子,他不能闭嘴吗? 第28章 先民墓穴(上)   【第一节 】   月光隐悠,此刻一片安静,众人已经准备完毕。   我的弩机丢了,所以我在这一场伏击中没有大用,不管是飞鸟还是野狼,都会非常灵活,逃窜起来远超我们的预料,跑去抓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一招制敌。   洛克曾经是个水平不错的猎手,莱拉在熊岛时也有几下子,他们布置了陷阱。   达蒙受了伤,这一次要看另外一个射手的了,克蕾·菲林特手持鱼梁木弓,刚才她证明了她射术颇佳,借着月光就能命中敌人。   如酸埃林所言,我确实很痛苦,我甚至怀疑狼群是闻着我的血腥味找来的,这世上不会有比我更适合的诱饵了。   所以我就躺在了洞穴中央,用盾牌遮住自己,我感觉四肢酸软,或许我确实需要躺一下。   老实说我真的很怀疑这种伏击的效率,因为狼嗅觉很灵敏,不可能闻不出有几个人在里面。我一定是痛到失去了智力,回头我肯定会怀疑自己这段时间是不是被人下了药。   我闭上眼睛,敲了敲脑袋,周围一片寂静,我听到水滴落的声音。   过了好久,我已经疼得翻来覆去。   噗!   我听到尖刺戳入体内的响声,有人来了,不对,应该是野兽,狼。   我抬头望去,看到了三只狼,领头的一只被箭给射中。   另外两头狼在后退。   我看到长矛破空,可是投歪了,这提醒了两只生物,它们转头流窜。   去他的狼灵,只有旧神才说的清楚哪一只被附身。   “怎么办?”莱拉问,她双眼好看极了,披肩的头发结成了一个髻,她有莫尔蒙家特有的野蛮眼神,不过面对朋友时又是如此温柔,这只小熊呀。   我拍打着这里几千年积淀的灰尘,它们全沾上了我衣服,莱拉提出的问题击溃了我稍微有一点点愉悦的心情,“谁说的准那只是不是狼吻附身的狼,谁说的准狼吻要是疯了,那群劫掠者会做出什么?算了,好歹杀了一只狼,我们继续走。”这地方不适合交战,我们会很吃亏。   “路有很多条,女士。”贝里·莫斯爵士说道,“我们走哪一条?”   我沉吟下来。   风声呼啸,我感觉到旧神的低语,那当然是我的想象,不过我的直觉却告诉我,“月光指向的那条,”我说道,“正对着我们进来的入口。”   我们继续前进。   这并不是密封的洞窟,我看到藤蔓舒张,不少地方吹来微风,这让我放心了一些,至少不会窒息而亡,火把也能大方地打出来,而不怕空气耗尽。   我们走了很久,仅存的火把都已经熄灭,只有靠斑驳的月光摸索前进。   这是一个厅堂,我意识到,古老而粗陋的手艺,但是确实是凿打出来的场所,我看到了更多的尸体,让我感到有些不妙,考虑到凛冬时的战争,这里需要一把火,避免尸体复苏。   枯萎的树根像是黑暗的爪子,静静抓在岩壁上,我在黑暗中前行时,需要事先摸一摸地面,避免落入什么陷洞里,即便这样,我也磕磕绊绊,身上还很痛。   “说点什么吧,克蕾,我还不认识你呢。”我听到莱拉在身后闲聊。   “我?我来自山地氏族‘最初的菲林特’,我的伯父是托根亨·菲林特。”   “你伯父是个伯爵。”莱拉确凿地道。   “那我们又有一位小姐同行了。”酸埃林说道,“还和我一样听从女士的命令。”   “你有意见?”我粗暴地问。   “不,不不,当然不,女士。”   有时候我真的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于宽厚,才让酸埃林这么拿我打趣儿,我应该割掉他的舌头,让他陪咕噜一起啊啊啊。   “伯爵,我的伯父不大习惯这么被叫,那是平原人的说法,我们就管他叫头领而已。”克蕾·菲林特说道,“我向鱼梁木发誓要取了狼吻的性命,如果我做不到,那我一定是给旧神献上了我的命。”   “那么,报仇之后呢?”我问道,“要不要和我一起?”   “和你一起,去哪里?”   “我想要周游世界,我想要带一群人去打一片天地,你也可以来,莱拉。”或许不一定要打一片天地,总之,离这个噩梦之地远远的。   “不,额,我是说,我在熊岛有职责。”   “莫尔蒙家嫁出去的女孩也要守在那吗?”   “当然不用。”   “那你就当你嫁给我好了。”   我听到有人被地上的树根绊了一跤,不,不止一个。   “有问题吗?姐妹们,啊当然,还有哥们儿们。”刚才那句话的效果让我心情好了不少,都感觉我顽皮的小宝贝没那么痛了。   克蕾扶住了莱拉,“你,他们的女士,你叫什么名字?”   “莱雅拉·雪诺。”我答复。   “我可以,”她调整背上的长弓说道,“你有山林的名字,我无夫无嗣,我的氏族只会指给我下一个男人,我想改变一下,我可以和你同行。”真是个好理由,原来我名字的作用等在这儿呢。   “你家里乐意?”我问道。   “山民生而自由。”克蕾的战妆在月光下隐隐约约。   “就别问我了,我不知道。”我几乎看得到莱拉涨红的脸,她声音可真小。   “我注意到你偷偷看多米利克,要我帮你吗,小熊?”   莫尔蒙都萌萌的,小熊呀小熊。   “我没有!”她无力地反驳道,“我只是想学竖琴,我想多了解南方的故事。还有,小熊?那是莱安娜,我的妹妹!”   “这个理由不错,我替多米利克答应你了。”啊,莱安娜·莫尔蒙,现在还是个小不点。   长长的石道有了尽头,我们进入了又一个洞窟。   也是一个墓地,可是和之前的先民墓地完全不一样,骸骨杂乱地堆在地上,我看到了身形矮小的尸体,我觉得会是沼泽民什么的,但是,我发现他们不大像是人类,骨骼不一样;我也看到了庞大的骸骨,比我要大得多,就像是传说中的巨人,还有动物,大象和小一些的野兽,这里像是一个乱葬坑。   看来不止是先民的墓窟,我甚至看到洞穴尽头的鱼梁木,已然枯死,但是庞然无匹,我闻到一股味儿,像是生者,很久很久没洗澡那种。   “所以,是你们闯进了这里。”我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好像还有点哮喘,声音挺尖。   我手执页锤,面向话音传来的方向,那里是一片阴影。   【第二节 】   “你是谁?”我问道,调整着手中的锤子,我不习惯用这样的武器,但是基本的用法还是知道的——砸他。   “希达·绿沼,雪诺。”   “你知道我。”   “你们的对话我都听到了。”我看到黑暗中有野兽的眸光,是一匹狼。   “你是个狼灵,”莱拉抢先开口,“但是你名字是沼泽住民的。”   “是的,莫尔蒙,我来自颈泽,颈泽有狼灵不奇怪。”   贝里·莫斯提剑想要靠近他,希达·绿沼的狼呲牙竖毛,严阵以待。“我不是见人就杀的暴力狂,但是你攻击了我们,”我判决道,“所以——”   “等一等,我只是攻击了那个金发的小子,”他指着达蒙,“而死掉的那个,是你自己砍的。”我不能任由路顿破坏军心,在当时的情境下我只有一剑了断。   “那你依然是对我们有敌意。”   “我以为你和外面的自由民是一伙儿,他们不该进来。”   “为什么?”   “狼吻巴洛索,他是我的敌人,也是你的敌人。”   “所以呢?”   “旧神聆听,我之前看到他已经死了,你们杀了他的狼,他当时发了疯,他手下的一个矛妇杀了他,因为他和她在晚上做事儿的时候打了她。”   “为什么你连这个都知道?”   “因为我在看,渡鸦不惧猎鹰,他奈何不了我的眼睛。”   “好,给我个理由,让我不杀你。”   “我毫无敌意,我可以告诉你们出口,你们进来的洞穴那里还有野人,他们没走。”   这个可以,我可以遵守承诺不杀他。不过…“为什么你会呆在这里?”   “因为我的腿,我在十几年前就在这了,我和我的伙伴探险,我们走过很多过去的遗迹,我摔断了脚脖子,我无法离开。”   “这里是哪里?”   “是先民的一个墓穴,森林之子和巨人曾经的墓穴,他们在往北走,南方先民越来越多,已经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何况安达尔人来了,他们会杀死见到的一切异类。”   “我以为会是一把火,他们该被火葬。”   “你要放火?”   “对,为了防止逝者再起。”   绿沼沉默了,他接着开口,“你知道逝者会再起。”   “这是他们的传统,火葬也是波顿的传统,不管传说真假,这里都该付之一炬。”   “那连我一起吧,我不知道去外面还有什么意义,我知道你想劝我走,但是我,我不能,我已经属于这里了。”   “这里到底是哪里?”他盯着我,过了好久好久。   我听着风声吹过枯萎的鱼梁木,巨人和森林之子的骸骨盯着我,他们无神地凝望,然后低语这片土地的奇迹,过去的奇迹,如今的遗迹。   他终于启唇。   “这是守夜人的墓穴,我做过梦,我要在这里结束,如果你没有来,再过几个月,我也会在这里结束,狼吻背叛了我,他先我而去,我曾经是他的导师,现在是时候了。”   “守夜人火葬。”我简单地反驳。   “在他们不知道需要火葬之前,你去看,扒开尸体,去看字。”   “洛克。”我吩咐道,洛克依言而行,我听到他翻动和拖动的声音,一些士兵去帮他,希达·绿沼的狼终于安静了下来,他们打了火石,用枯枝,我隐约看到了字。   是古语,在场的人无法阅读古语,我看向他,他予以解答。“躯体已摧,契约留存。”他声音比之前低沉得多,这种伎俩看来每一个号称有魔法的人都会。   “什么契约,”我问他,“先民和森林之子的契约?”   他摇了摇头,“看墙上,走近一些,上面有字。”莱拉走近石壁,她朝我点了点头,手指触摸着石墙,“风毁高贵,懦夫永生。”希达·绿沼予我解答,“去看那一株死掉的鱼梁木,上面也有字。”   “是什么?直接告诉我吧。”   “诸木静语,屏障永存。”   “屏障,是长城?”   他依然摇首,“这是一首长诗,已经被遗忘了,你们去,走,离开这里,新生会带你们离开。”   “新生?”   “我的狼朋友,它是最小的一头狼了。”   我沉默地看着他,在月光中,我依稀能看到瘦小的希达·绿沼,围毯和破布包裹着他,如此虚弱,终于,我再度开口。“你撒谎,你是想独自面对狼吻巴洛索,他没有死,他正在往这里赶来。”   【第三节 】   我确定无疑地阐述我的推断,“我不信巴洛索的狼会那么大胆地第一个踏进洞穴,他很狡猾,我听说过他的事迹。安柏和菲林特联手都剿灭不了的狼灵,我不信他会蠢到这个份上。”   “你不能在此涉险。”希达·绿沼说道,“你是已死未亡之人,你有更重大的意义。”   “已死未亡之人?”   “你死去过,然后复苏过来,每一个复活都有其使命,使命未完成,生命不休止。不管这复活术是借由谁的名字施展的,还有,你是不是可以感觉到亡者的存在?”   “你是说我通灵?”   他摇了摇头,“不,是感觉,而非与之对话,这世界上没有与死人对话的魔法,只有让死人开口的魔法。”我能感觉到亡灵的存在,我感觉到过,一双蓝色的眸子在看着我。   我曾经感受到一双灰色的眸子也在看着我,像多米利克一样热切的眼睛,如果说蓝瞳是撒拉的双眸,那灰色算什么?   “在东方,在亚夏,在阴影之地,我年轻时听说过那里,当你穿越阴影之下,骤然来到黑暗的心脏,你会见识到男巫、巫师、火术士、月咏者还有血巫师,你会看到崇拜黑山羊和夜狮的亵渎之人,你会看到束缚影子的魔法,因为那里没有孩子,出生的都是影子,你会认识让凡俗怯惧的死灵师傅,展示耸人听闻的技艺。”他回过神,继续看着我,摆脱了自己眼中向往。   “很奇妙的地方,不过无关紧要,总之,你在那会被认为有修习死灵术的天赋,不过你快成年了,已经过了那个年纪,就像是鱼梁木太粗大就无法移植一样。别感到可惜,这是件好事。”   死灵术,我想起了原着和电视剧里科本和他制作的魔山人偶,属于瑟曦·兰尼斯特。科本就是因为研究死灵术而被赶出了学城,撤销了学士资格。那个魔山人偶是不是很像尸鬼,更强大的尸鬼,只不过不听从异鬼的命令。   死灵术是什么?如果不是科本这样的野路子,最后会给我带来什么?我一直觉得恐怖堡的剥皮不止是恐吓子民那么简单,在有魔法的年代,一定有什么别的意义。   “如我所说,女战士,你必须离开,你的天赋不算强大,却足以被有心人利用,森林之子首次使用死灵术时就召唤来了长夜,当时寒霜绽放,生灵战战兢兢,这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得马上走,不能落到狼吻手中,他知道一些可以用你的命来进行的仪式,你会丢掉小命。”希达·绿沼快速说道。   我猜,死灵术是和异鬼与尸鬼的关系有些类似的东西,这让我有了很不好的念头,不,我不能走。   “我们在这里,与他一战,否则,他会想方设法地追逐我,”我笃定地说道,“对了,刚刚的那几句话是什么意思?”   希达·绿沼露出笑容。   “这里确实是守夜人的墓穴,我没骗你,这是绝境长城建成前留下的,具体我也不清楚,可能是打败了长夜之后,守夜人以为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吧。那一具最大的巨人头骨下面压着一把黑曜石斧头,我看你喜欢这种东西,”他看向我的腰间,“就当是守夜人的礼物。” 第29章 先民墓穴(下)   我不确定这个老头儿的话有几分真假,我只确定一点,我必须干掉那个狼吻巴洛索,“把这些骨头堵在门口,”我拖起巨人的大趾骨,这个大块头抱怨说他痛,让我别拉扯他,我想让他闭嘴,可我知道他听不到,因为他死了很久了,“让他们进门这段路比过颈泽还难,来帮把手,莱拉。”   地上满是骸骨,还有黑曜石,不过这东西对活人用处不大,我们用骨头堆积着洞穴口,眼睛最好的射手克蕾在望风,“还有多少箭?”   “路上撒了不少,如今只有四十多支了,我的女士,以及五把弓。”洛克的答案够了。   那么,“长矛和投斧?”我问洛克。   “长矛没几支,太长,不好拿着跑,投斧有重量,为了跟上您我想很多人都卸下来了。”这是个坏消息,没在我们手上,肯定就在对方手上。盾牌呢?   “盾牌还有三面,我这里,咕噜那里,还有您这里。”   “火石还在吧?用树枝和枯叶,我看除了鱼梁木之外别的树根子都不是太硬的那种。”烧他们,烧不着就吓唬一下,或者至少照明。   “我们没有火箭,火绒、油,什么都没有。”   “砍掉箭头,直接把箭枝点着,现在就生火烤,地上可能有黑曜石箭,用那些,去吧。”不,我又傻了,那些黑曜石箭太古老,很可能只剩下箭头。   进来的石道里坑坑洼洼,同时不是每个野人都有好鞋子穿,莱拉正在用碎骨头和黑曜石尖布置陷阱,枯草和泥土可以提供遮蔽和错觉,我看到她在用巨剑当铲子使,这肯定不是规范用法。   “给你打这把剑的铁匠会哭的。”我说道。   “他不会,”莱拉简洁地说,手上没停,“他会夸我脑子灵活。”   火升起在洞穴里头的时候,克蕾已经回来了,“我听到了响动,我确定他们快到了。”没花太久,狼吻狡猾,狡猾的人一般多疑,我以为他会多在外头站一会儿呢。   “他来了,准备,集中箭枝,弓箭手登高,”所有的人都在洞口,我则向那个狼灵老头走去,现在还有点时间,我一个在月事的只能算半个战斗力,于是我低声,“希达·绿沼,让你的狼走开,否则我敲了它,你能告诉我狼吻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吗?”   我确实很迷茫,这太莫名其妙了,戴着橡木面具去剿匪的的确只有我一个,但是剿匪的人多了去了,菲林特、安柏、葛洛佛,每个家族都不会放任野人劫掠者或者强盗出现,为什么专门找我?再加上这个沼泽老头说的话,对了对了,还有!他出现在这,而距离如此近的恐怖堡一点风声都没听到过!   我回头看了眼,咕噜将烧着的树枝丢了出去,照亮石道,方便瞄准,我们这里的火光被遮在洞穴里,从敌人出现的位置看不清晰,足够黑暗。   “来找你,有人预见了你,”他迟疑了好久,和狼沟通,让他那匹叫新生的狼离开,我看到他眼睛挪移在眼眶里,终于开口:“其实我也在等你,阻止唤醒永冬。”   “永冬?”   “对,有人想让长夜再降,野人在苦寒之地太久了,他们想要去温暖的南方。”   “为什么是我?”   “不止是你,有三个人,你只是其中之一,听我说,好些野人已经疯了,他们以为他们是传说的一部分,是冬天的一部分,他们在长城之外被阻拦了太久,他们忽视了,或者不在乎故事里的冬天没有活人生存的空间,他们疯了!”   “等等,就是说,一切的开端就是一群野人发了疯?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些?”   “他们打不破长城,他们就来不了南方,八十年前塞外之王‘红胡子’雷蒙一统野人诸部,兵指临冬城,结果呢?他们在长湖就失败了。”我听说过这场战争,时任临冬城公爵的威廉·史塔克于斯阵亡,守夜人当时一无所知,因为当时的司令是个蠢货,“我做了梦,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我在梦里见到了你,见到了冰封永夜之地。”   “他们有一个…冬之号角,不是吗?可以用那个打破长城。”我有些呆滞地问道,这实在太过惊人。虽然我依稀听到弦绷的声音,有伙伴已经开始放箭,不过,他说的东西太惊怖,而野人一时半会还进不来,于是我选择接着听了下去。   “要是他们知道怎么用那个,或者真的有那个冬之号角。他们就不会尝试唤醒长夜了,你不明白,你是陆地上的贵族,活在城堡里,你不知道野人缺衣少食的日子,弱女在苦寒中掐死自己的孩子,矛妇和汉子要么死在长城脚下,要么死在北境之内,如果能一举摧毁一切,越过长城去温暖的南方,野人中的很多家伙可以做一切事情!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唤醒凛冬长夜,他们就会去做。”   他喘息着,平抑自己有些兴奋的精神头,“长夜从来都是被生灵唤起的,我不清楚详细的情况,但是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这我倒是相信,活人的偏执造就一切。   希达·绿沼扯出一个皱巴巴的笑容:“或许他们之后会后悔,不过那时候就没什么用了,一旦唤醒了真正的寒风漫漫,就只有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停止,我想,那个时候估计和野人也没什么关系了。”   因为野人都已经成为了行走的尸体,是这个意思吗?塞外有数不尽的人在生活,应该不止曼斯的10万,更不会是电视剧最后归顺的那几千,这听起来很残酷。   我还是不敢相信,毕竟看过电视剧的人都会有印象,夜王是森林之子将黑曜石插进活人的胸膛而制造的,可是人类?没那么强大的魔法,他们知道怎么唤醒长夜?怎么让夜王复苏?不可能,会不会是寒神告诉他们的?   另外,我想到一点,照他的说法,永夜出现时,第一个死的是野人,那么在过去,第一个死的会不会是森林之子?因为是森林之子唤起了第一次的长夜,说不定走投无路之下也是被那个寒神蛊惑的。算了,这不重要。   “还有,我有什么重大的意义,已死未亡是什么意思?”   “意义就是不要去当祭品,离北方越远越好!他们来了,快去。”   【第五节 】   确实不是讨论的时候了,我听到了野人的惨叫和战吼,他们来了!   火光照亮了石道里头,箭枝划出了漂亮的弧线,克蕾射击的不算快,那可是长弓,要用很大的力道,不过她很准。“咕噜左边,洛克右边,我中间,别踩到骨头上,堵好!待会不管你们听到了什么,都只是无稽之谈,知道了吗?!”   如果希达说的不错的话,那么我和对面的野人就能谈判,而不是必须分个生死高下,按照战斗的节奏,野人接近后会投出手里的家伙,我得再等等,别当了活靶子,我猫在一个巨大的大象头骨后面。   他们之前留下了两具扭在地上的躯体,不知死活,我猜对方是试着冲过一次,被我们的弓手给教训了一番。要一箭毙命可不容易,这不是小说,弓箭随随便便就能穿颅刺喉,所以,中箭简直是活受罪,丧失斗志,慢慢等死,除非你穿着够密实坚硬的甲胄,再或者你有魔山那种满是肌肉和脂肪的体型。   我看到莱拉的陷阱发挥了作用,野人正一鼓作气冲过来,根本没法看地上,穿着皮靴的能视若无物,可是光脚或者用布和皮裹着双足当鞋子穿的就受罪了,狼吻巴洛索没敢派狼,算他聪明。   我看到脚上受创的人停下或者倒下,然后被自己的伙伴淹没,火箭已出,没引火物效果不大,只能照明,我此刻无比怀念我的弩。   砰!有人已经踏上了堵在洞口的骨头,他们有的敲,有的在搬,有的想攀过来,我听到古语的呐喊,是在统一指挥?我不在意,因为箭矢没停,   砰!我听着野人在敲击作为障碍物的巨人颅骨,我用页锤砸上攀到骸骨上方的脚,接着听到箭簇入肉的声音,这一堆障碍让袭击者乖乖挨射,他们会消耗不少性命。   如果希达·绿沼没说错的话,狼吻巴洛索需要抓到我,我就是最好的诱饵,“我在这!”我喊道,“我已经受伤了,但是你抓不到我,狼吻!”   “停下!”我听到一个饱是沧桑的声音,带着破风的喘息,毕竟狼吻的嘴永远闭不上,有第二个口子,总之,他们停下,我们也一样。   “克蕾。”我回头看了女射手一眼,轻轻颔首,无需详细说,克蕾·菲林特与狼吻巴洛索有仇,她知道要怎么做。   “你为什么要找我?”我喊道,“巴洛索,你在找我,你追到了这里来,丢了那么多条性命,现在你们还在死去,这在长夏可不值当,为什么?”   “我要拥你为王,橡木脸,你没听说过吗?我知道里面还有一个狼灵,这个地方被掩饰住了,我知道只有狼灵引导你才进得来!我想他可能也知道,冬之灵启发了许多的人,凛风已经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它将摧毁长城,摧毁南国,屈膝之人,来当王,你可以让别人屈膝,这不就是南方人最渴望的东西?”   “为什么是我?”我低声问道,狼吻很谨慎,躲在众人身后,而我故意虚弱地说话,让他听不清楚,“为什么不是别人?”   “因为你是已死未亡之人,你死过一次,你还活着,只有亡者方能冠以寒冰,活人都不能。”   这太奇怪了,好吧,我是说,或许莱雅拉本来早就死了,死在了拉姆斯和臭佬的手笔之下,这倒是没问题,原着和电视剧里都没这个女孩,拉姆斯干掉了卢斯·波顿所有的私生子女,说不定原本我就该是个死人。   但是,虽然黑白之院说的对,死亡是唯一的神灵,或者按照一些七神教陌客信徒的说法,死亡是世间唯一的神迹,其他皆为魔法。不管怎么说吧,在这个世界死了还活过来一点都不奇怪,看看光之王拉赫洛的红衣人是怎么做的。   “我想死而复生的不止我一个,”我说道,“这在这个世界一点都不稀奇!”   “哇,女士,你还真死过,那是什么感觉,你有没有见到七十二个橡果?我听说旧神的儿女死后都会见到那个!”酸埃林惊呼,我不是吩咐过吗?这些都是瞎扯!   至于死亡?没感觉,我穿越过来以后阅览过莱雅拉的记忆,没啥景象,想想也对,头脑是器官,死了就停了,怎么会记住死后的东西?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闭嘴!”我瞪了酸埃林一眼。   而且七十二个橡果这种充满恶意的话我怎么没听过,难道死了以后我们全是斯莫伍德吗(亲爱的凯瑞琳·斯莫伍德,她们家的家徽是六个橡果)?   “对,橡木脸,你说的没错,大概对,但是,我们能够得到的只有三个。”   “你有认识到你的长夜和夜王到底是什么吗?你应该听过吧,长夜漫漫,处处险恶,死人追逐着活人,异鬼骑着死去的冰原狼,率领冰冷的蜘蛛狩取生命,吸食人血。”   “这只是传说,也有的故事说,夜王乃是第十三任乌鸦的领袖,”这话大概是说第十三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爱上了一个肌肤苍白如冰雪和明月,双眼幽蓝似星辰的女人,他把这个冰凉的女子封为他的王后,在长夜堡登基为王。”狼吻说道,“但是真正的夜王该是那个女人。”   听起来他所说的夜王有个尸体王后,真是重口味,难道是太冷了有了错觉?还有哪颗星球是蓝的,地球吗?   “我是灰眸子,你找错了。”我接口道。   “我有办法让你的双瞳变成蓝色。”   尸鬼?“免了吧,我还想多活几年。”   “你可以成为真正的王,与冬日共存,永远美丽,并统治屈膝之人的一整个王国。”   “而你邀请你的王的方式是杀进来?我没记错的话,我一封邀请函都没收到,一个使者都没见到。”我露出眼睛看向石道,我看到狼吻巴洛索正在挤开他面前的人,或许他相信他可以很快说服我,他觉得我动心了,他不知道我在希达·绿沼那听到了什么,他更不知道,我对所谓的夜王和长夜了解得比他还清楚,在我眼里,这个着迷于想方设法摧毁长城的野人就是个傻瓜。   “那你现在得到了!橡木脸!我会以礼相待,相信我,我之前是在用自由民的方式,我们抢南方的女人,你证明了你是矛妇,我应该一对一打败你!听我说,小女孩,我听的出来你年纪不大!我见过颤抖海和白色荒原的巨龙,它们口吐寒息,翅膀透明,眼睛就像是淡蓝色的苍穹,”听起来电视剧里的龙死的毫无必要,其实那个夜王可以去抓几只来的,甚至可能一天换一只不带重。   “我还见到过巨大的冰蜘蛛,你所说的传说真实地存在,我见到过有一千只血眼珠的木脸,有狼头的男孩,我见到了你头戴冰霜之冠,美貌让世间的一切男子动容,手下战士无数,龙翼遮天。我聆听到了寒冷之音的召唤,只要你加入我们,寒风席卷一切,而你将登座为王。”   “真的吗,我为什么要相信你?”我的嗓音听起来真的非常感兴趣,让世间的男子动容,我可以迷上我喜欢的每一个男孩,天哪!   免了吧,一切男子动容着迷是什么感觉?想想男孩们睡觉前都会想着自己喜爱的姑娘做什么,太恶心了。   何况我不是不记得电视剧,夜王那造型和美丽有半毛钱关系?再说,夜王好像很久以前就有了,说不定真和希达·绿沼说的一样,我就是被绑去什么仪式,用来把那个家伙给唤醒,从电视剧来看,非常非常的有可能。   我是不知道为什么是我,大概北境没有多少人死而复生?反正,没有我,长夜照样会来,他说有三个人,一定会有人已经被抓了去,献给了长夜。   无所谓了,一切即将结束,我大胆地露出脑袋,“那我可以跟你走,你放了我的人,”我怯怯地说道,像个十五岁的普通少女一样,我甚至摘下了面具。只是我的一只手在背后示意克蕾,我向旧神祈祷她看得到,别把我也给射杀了,“这个猎杀人的游戏不好玩,当冬夜女王才好玩,到时候你会是我的侍卫队长!不过,当然,你要先打败我,让你的野人发誓,他们会守一对一的规矩。”   他撇开想要阻拦他的手下,走向我,他就要成功了。   “你好漂亮,女王,”他声音异常高亢,“我可以答应你,我知道你还不相信!听我说,跟我走,我可——”   崩!崩!箭矢破空!两声!   我听到弦响,尾羽颤动,箭矢扎进了狼吻的胸膛,他一定是激动了,这破绽露的,那是一根比一般箭还要长的箭,绝对不是恐怖堡制品,或许,是克蕾留给自己仇人的吧。   他瞪圆了眼睛瞪着前方,他的鹰没在,狼也中了一箭,没能及时帮助他拦下。看来我的射手们配合的不错,让他不至于有一个肉盾,我看着他捂住伤口,跪在地上,倒了下去,不断喘息。   “你们还要继续打吗?继续一个一个扑过来,来吧。”我冷漠地立刻说道,没给他们反应时间,我回头看了一眼,达蒙醒过来了,这会儿状态不是太好,脸色非常白。   那群自谓自由民的人没动,他们没有离开,也没有继续进攻。   “冲过去!捉住那个橡木脸!”我听到他们当中有人喊道。   我接着继续:“这里没有食物,也没有水,更没有布匹和铁器,你们来错地方了,这里是一块硬骨头!”   “谁关心这个”我瞧了眼身后的弓箭手,射了这个喊着的。   “去找好抢的地方!我有巫术,你们听见了,我有巫术在身,我身边还有别的巫师,狼吻也证实了,而你们的狼灵已死,我警告你们!我知道你们不怕死,自由民,但是我会把你们的灵魂大卸八块,把你们和熊或者松鼠的灵魂拼凑在一起!”   他们沉默了下来,他们听到了对话,他们或许知道狼吻为何而来,他们不是狼灵,对魔法充满恐惧。   我听到他们在退后,他们在害怕,我看到他们搜刮死者的遗体,我看到了路顿的剑和长矛,我看到恐怖堡的短剑和斧头摇晃在他们腰间,逐渐消失在黑暗中,他们确实走了,有些一瘸一拐,显然是中了莱拉的陷阱,最后,只留下几具被扒光的尸体。   正如我所言,外面有的是好动手的地方,我们这?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打得进来,自由民或许不怕死,不过庆幸的是,他们怕未知,害怕死后的折磨。   我谨慎地出现在石道里,躲开拦路的骸骨和陷阱,踢了踢狼吻,他还在喘气儿,他的狼趴在他的身边,两条命都不行了。   我跪在他身边,端详着他脸上狰狞的伤口,我耳语道,“你不知道,狼吻,我见过你所说的长夜,你所说的夜王,那是一个陷阱,杀死一切人类的陷阱,你是在助纣为虐。”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我继续低声诉说:“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切,我看到了长城崩塌,尸体入侵,人类差点湮灭,唯有星星之火。”   我了结了他的生命,他或许是小时候有亲人因冬天逝世,或许是不甘终生活在冰冷的塞外,或许是他已经有了家,要为自己的子女谋一条更幸福的出路,我不知道,反正,那是一个骗局,如果我真的跟他走了,那么,唤醒夜王和寒神的就不是某个不知名的已死未亡之人,而会是我,我肯定会第一个完蛋,如果不是在仪式中就死了的话。   “呼——”我叹息,放松,然后扬声问,“希达,我们怎么出去?”   “树后面,”他也松了一口气,答道,“有一条路,通向一个熊窝。”   “谢了,抓住他,要是他的狼阻拦,就杀了狼。”   他开始时骗了我,而且我确实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在这里,我决定不放过他,或许守夜人会需要他,谁说的准呢?更何况还有达蒙的事儿要算一算呢。   冒险摔下来断了脚?当您是布兰呢,还是说我真的是十五岁的单纯小少女?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威玛·罗伊斯,序章死掉的小贵族。自拟人物:希达·绿沼————————————————————————————————————————临冬城倒计时1其实我想过要不要在墓穴里放点瓦雷利亚钢武器之类的,但是那个是传家宝级别的东西,哪怕在能制造的年代也珍贵得很。冰与火之歌的世界更喜欢走背运,女主没理由那么命中注定,还是一步一步爬吧。威玛:QAQ其实只要你说让我留下我就会留下的。女主:不!你走!威玛:QWQ感受到我的拥抱了吗?快让我留下吧女主:不要!你走开!走得远远的,去天边去!威玛:QAQ嘤嘤嘤 第30章 恐怖堡外   呼——   “听到了吗,真的有熊。”莱拉悄悄的跟我说。   我当然听到了,一只贪睡的熊,巨大的呼噜声。   “没事,我们人多,可以杀了它。”我悄然道。   “它怀孕了,我们绕过去,这是古法,不杀怀孕的动物。”她固执地说道。   “我们带着一个残疾人,”就是希达·绿沼,我提醒道,“古法有没有说把残疾人扔出去喂熊?”   “要我说,小姐们,女士们,我们这有个莫尔蒙,众所周知,莫尔蒙靠熊来接生,莱拉可以和它谈谈,说不定它会跟着回恐怖堡跳舞。”那还不如期待它乖乖走去恐怖堡的密室,自觉地被剥熊皮。   “也说不定我们可以说服它拿你蘸着蜂蜜吃,你叫酸埃林对吗?”莱拉问酸埃林道,“人如其名。”   我们也不敢让希达·绿沼控制熊,谁知道他会做什么,办不办得到?   “怎么办?”我问道,“要留莱拉这位姐妹一条命吗?”莫尔蒙是萌萌的熊,当然和面前这一只是姐妹。   “我来吧,”克蕾给了我们一个自信的微笑,“我们喂它吃的,交换礼物,然后离开。”   这会有用?它怀孕了,可能比一般的熊凶暴一万倍。   “放心,我们人多,披坚执锐,它也怕我们,给点吃的已经是很尊敬了。”   这不过是一段小插曲,就如克蕾说的一样,别越过安全线,怀孕的母熊比我们还不想打架。   这座孤山让我很失望。隔壁中土的孤山下头有一座城市,有龙,还有财宝。可是咱们的孤山呢?就有个坟地。坟地就算了,隔壁的坟地里到处都是陪葬的宝物,还有一些神奇的力量,比如把人吓趴的吼声之类的。可是这儿都没有,没有龙蛋,没有传说中的龙钢,也没有瓦雷利亚钢,只有尸骨和黑曜石,我非常非常失望。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审问了希达·绿沼,他告诉我那个地方有森林之子的魔法,以防止当初被异鬼找到,所以一直没人发现。那么他是怎么发现的?借用动物,动物可以进去那里。至于为什么他会在那里,是因为预见,狼灵都有一些预见能力,他认为自己会死在那里。可惜,看来预言不大准,我本来打算把他送去长城,可他真的生病了。   我没法套再多话了,就把他安置在我的庄园里,我把克蕾·菲林特和她的人也安排在我的野种庄园中住下。   至于死灵术?得不到的东西想了也没用,而且,我心底有一种怀疑,恐怖堡和密室的氛围,说不定和死灵术有关。谁说得准呢,或许我家祖先是个死灵师傅,或许剥皮只是吓人。   死灵师可是很难找的,我后来打听到,除了远东的亚夏之外,这种魔法几乎已经销声匿迹,因为太过于耸人听闻,所以人人喊打。   罗伊斯们即将告别,他们和波顿的人一起寻找我,这让我感激不尽,我把黑曜石斧头和匕首送给了威玛·罗伊斯,他要去绝境长城当守夜人,或许用得到。   “这把斧头能劈砍吗?而且,我不怎么会用斧头,我会用剑,莱雅拉。”他说道,威玛有些意兴阑珊地打量天际苍穹,或者他是在掩饰自己的害羞。   他之前没怎么关注我,因为我疼痛难忍,也就没太理会他。不过,今天我稍微好了一些,看他的时候精神气儿也足了很多,我在和他父亲说话时他一直盯着我瞧,我能察觉到他的眼神。但是等到我到他面前时,他反而手足无措了。   我观察着这位小少爷,多米利克曾经试图给我介绍他,让我们谈恋爱,他很瘦,动作坚定,举止优雅,是个讨人喜欢的少年,不过他有太多的高贵空想了,总是期待着自己变得崇高而伟大。   我不确定他能否适应得了长城,那里遍地地痞恶棍,而且条件艰苦,“我知道,这把斧头不是用来对付活物的,威玛。”我含笑说道。   “不对付活物?”他显而易见的把眉毛扬了起来,“你不会也用异鬼和冰蜘蛛之类的东西来打趣儿吧?我在谷地已经被取笑够了”   “不是,不会的,我是北境人,我敬重守夜人的誓言兄弟,”我认真地注视他深灰色的双眸,傻乎乎地告诉他真的会有异鬼明显不合适,他根本不信,“这是古老的传统,很多北方人也忘了,这是一种祝福,还有期待,我希望你能顶天立地。你要记住,在你的身后有一位女孩因为你,而不用担心遭遇野人的骚扰,在睡梦中被抢走。”   才怪,黑曜石是用来杀死异鬼的,不是什么祝福,是凶器。而且,哪怕长城上还有守夜人,我也经常在后方和野人作战。   不过守护是男士体现其气概最好的方式之一不是吗?很多男孩也乐在其中,骑士精神。   “我信仰七神,”他强调,“北方的——”   “而你尊重旧神,这是北境,威玛。”我紧盯着他的眼睛,“我在长城上有朋友,我会问的,记住,随身带着,随时带着,这并不重,一把斧头和一把匕首,要是嫌重你可以分一个给朋友,你信赖的朋友,你会辜负我的一片苦心吗,风度在哪?”   他半张着嘴。   我给了他一个拥抱,“你要成为守夜人汉子了,从此以后不会和姑娘在一起。”我抱着他说,嗅着他的耳珠,语气暧昧,“或许你也可以把你的经历写下来寄给我,我愿意和我敬仰的守夜人通信,尤其是你,你会答应我对吗?”   他在发抖,嘻嘻。   实质是我要了解北方的情况,异鬼滋长的速度,一个贵族子弟进了守夜人军团升迁会很快,因为读写技能和武器技巧可不是平民能掌握的,威玛只要活下来,我可以提前做好很多措施,比如把先民洞穴里的黑曜石卖个好价钱。   “而且,”我加紧道,我靠在他身上,双手拢紧他的肩膀,指尖透过厚服指点他硬实的肩胛,“恐怖堡离长城不远,守夜人需要朋友,需要援助,对吗?你是个贵族,一个罗伊斯,你会为守夜人做出巨大的贡献,是吗?”   “好了,你你你说服我了,莱雅拉,老实说,我不该相信在女人怀里听到的东西,该该死的,我要成守夜人汉子了,你你你——”他抱着我的躯体,不敢动弹,我知道他紧张极了,我有点后悔自己这亲密的态度,如果他真的头脑发热不去绝境长城,我该怎么办,娶他?娶一个贵族家庭的小儿子,没继承权那种?卢斯·波顿大人会把我从头到脚都挂满水蛭。   他深吸一口气,“我答应你,答应你了,”他不敢看我的脸,“我是说,写信,对!我会写信!”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凝视他的双眼,唇角笑意荡漾,我想这样的回忆足够深刻,会让他不忘记写信,也别忘了黑曜石斧头。   “如果学士或者守夜人不让你用渡鸦寄信,你就说我刚刚告诉你的话,恐怖堡在长城的后方,距离不远,可以提供支持,保持联络是一件好事,记住了呀,我等着呢。”我觉得如果局势紧张,为了获得恐怖堡的援助,说不定守夜人会误判我们之间的关系,能把他卖过来用美人计。   反正,恐怖堡到长城之间的渡鸦平时也没人用。   我笑靥如花,然后罗伊斯猛然抱紧我,让我差点无法呼吸,他的身子热极了,热气探上了我的耳边,这回到我手足无措了。我突然意识到,我这是在干嘛呀!为了救这小男孩的命真是豁出去了。   我能感觉到卢斯·波顿在看我,我脸一下子红透了。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哎哟,抱太紧了,别那么用力,抱太紧了。”   最后威玛·罗伊斯放开了我,头也不回,利落地走向他的马,我不确定他哭了没,大概没有?   我突然不确定了,不确定威玛加入守夜人是纯粹对荣誉的向往,还是兄弟之间有过什么事情,抑或是他看不到幼子的未来,我能感觉到他的眷恋。   我看着罗伊斯一行踏上去临冬城的路,愿旧神祝他们好运,祝我们好运。   “记住!”我大喊道,“那把黑曜石斧头!写信!”   伊耿历298年,那个原着开始的年份已经临近了,动乱即将来临,如果没有战争的话,其实维斯特洛这地方还是挺有趣的。   我感慨万千。   不,没什么好感慨的,他们一从地平线上消失,我就捂住了肚子,我这几天都在忍着!我简直觉得自己泡在血里,洒了好些香水,还戴着香料包,几乎快痛死在这了。而那个威玛·罗伊斯居然没闻出来?终于可以好好送姨妈走人了,谢天谢地,感谢新旧诸神,我要躺着!   “你有些疼,”夜里我翻来覆去,克蕾敲响了我的房门,我把她放进来,她要睡了,面上绿色条纹的战妆尽去,穿着很简单,是山地氏族的特色—近乎没有,身材矫健而苗条,“我听到你睡不着。”   “这只是每个月的事儿,”我应付道,撑起一个微笑,“早点睡吧,没关系的。”   她盯着我的双眼,似乎直接看到了我的内心,“我会陪伴你一直走下去,这一点瞒不住我,你很疼,疼的不正常,你帮我了断了狼吻巴洛索,我会帮助你。”   “那么,你要?”我拢开有些散乱的长发,试探地问,不明所以,“做什么,帮助我?”   “我知道怎么减轻那种痛苦。”不,我想不能,这是被下药的后遗症,恐怕我只能忍着,“来试试吧,你只要躺好就行。”她轻声说在我耳边。   为什么不呢?   “放轻松一些,莱雅拉,”她说,拉着我的手,我尝试放松。   自此后好几个夜晚克蕾都会陪伴着我,确实没那么疼了,我有些喜欢这样,所以即便在那回事儿过了以后,她也陪着,我喜欢她身上森林的味道,喜欢温暖的感觉,我想妈妈了。 第31章 去往临冬城之路   伊耿历298年,我17岁。   夏日已末,清晨冷寂,十年的长夏让季节的逐渐变幻变成了一件新鲜事儿,恐怖堡下的火山热气腾腾。从管道遍及城堡各处,让女儿塔内温暖如春,雪花飘入庭院,随即化去,浴室中有热水泡烫,使得我在寒冷的北境也能保持舒适的生活,相比之下,五六岁时的寒冬简直就是噩梦。   我披散着长发走到镜子前,擦干浴后身上的水珠,打量着眼前的镜子。   一双淡灰色的瞳孔,就好像结了冰的长湖,如此淡然沁凉,镜中女子发色如墨,鸦睫密长,眉尾尖利,颧骨高了点,有挺而窄的鼻梁和薄细的双唇,皮肤正合波顿家的传统,苍白,不过依然可以看到浅淡的红润,怎么说我也不爱给自己放血。   如今我身高五英尺又八英寸(173),胸脯适中,四肢匀称,长长的双腿矫健有力,因为女性天生的丰腴,因此肌肉并不刻意,线条柔顺。我又长高了不少,身姿也越来越曼妙,这让我窃喜不已,我是个虚荣的女孩。   我的面容和身姿看起来有些高傲孤立,不过笑起来时还好,这样貌不是什么绝世佳人,却绝对够我使用。   我的脖颈上有道白印子,来自拉姆斯和臭佬的袭击,我确定,七岁的时候我死过一次,他们绝对不止用了石头砸我脑袋,否则哪会那么放心。我喜欢用黑色或银制的颈环遮住这道隐约的疤痕,不过,戴那个呼吸会有些困难,而且打斗时可能会成为弱点,所以我的戎装不包括颈环。   我腰侧、大腿和上臂分别有一道疤,都是浅浅的印痕,腰侧的伤来自在北境广袤大地中的战斗;大腿上的是骑马对枪时多米利克给我留的,当时他急切的面色让我心底开心坏了,我不敢说,我喜欢看到亲人为我着急,我真是个缺爱的姑娘;上臂的疤来自海疆城之战,是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的杰作,而他已经去了长城,披上了黑衣。   对,黑衣,说到黑衣和长城,昨天我接到来自黑城堡的信,这让我现在的愉悦淡了不少。威玛·罗伊斯回到了黑城堡,黑衣的他带来了黑色的消息,异鬼出现,危机已临,一行五人,三人生还,包括他和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我听说,如今的乌贼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游骑兵头子。另外一个活着的守夜人叫盖瑞,已经吓破了胆,不知所踪。   威玛·罗伊斯不尊重出身低微的弟兄,却被乌贼给打了个半死,一身精致的甲胄和衣物被扒走不少,毕竟乌贼从小就出海劫掠,不是娇生惯养的罗伊斯小少爷能比的,威玛算是服气了。   信中说,当时巡逻时遇到的情况很惊险,面对异鬼时他确实记住了我的话,提醒罗德利克用黑曜石斧(反正钢剑撑不住)。不过我怀疑没他说的那么高雅,我觉得是因为他睡觉时会幻想我,幻想他可能的未来和情谊,患得患失,顺便想着黑曜石斧头,不定搂着睡觉。毕竟身处长城绝境,又是少年人,在一群流氓歹徒兄弟中荣誉大梦破灭,还见不到几个容貌还成的姑娘。   总之活下来就好,少了指头和耳朵在寒冷的塞外不算什么大事,重伤昏迷的人如今能醒来写信,已然是不错。   他还说总司令熊老不怎么相信他们,不过最近巡逻队伤亡惨重,事关全局,司令也命令了守夜人加强警戒。他们计划活捉几个野人分别审讯,来确定事实,或许也会纠集大批的人外出巡逻。一经实证,他们肯定要买黑曜石,这笔钱我赚定了,我清理了之前的洞穴,烧了所有的尸身,可攫取了不少黑曜石武器。   唉,寒冰的军团来了,异鬼来了。   关于夜王和异鬼,我其实有两个想法,一个是逃,去海的那边,一个是留,尽量让北境少一些死伤,好面对北方的长夜。说句实在话,我更偏向于逃,而不是为了人类而战,我只是一个小姑娘,不会复活,没有龙,这样的重担对我来说太难。   不过,我处于七大王国的人类社会之中,有自己的身份和义务,有时候我身不由己,不管是要逃还是留,都可以是一场空。   我自女儿塔而出,暗红色的斗篷用银色剥皮小人扣起,其下是干练的皮外套和羊毛衫,裤子至少穿了三条,还好我身材足够高挑,不显臃肿。侍卫鞠躬行礼,达蒙被我留在庄园里养伤,伤愈后也没有回归,算是彻底的自己人。路顿死了,还死了另外一个,所以我的卫士换了些人,如今有了10个,波顿把我看得很死,我知道,我一旦撇开这些卫士,会有好果子等着我吃。   我走在破晓朝阳的照耀下,在堡中无需太多人手监视,所以只有洛克跟着我,温暖的火山让落雪融化,地上有些泥泞。晚夏如冬,我知道堡外已成了一片白茫茫,所以如今要事不少,我正是要前往卢斯·波顿的房间,商谈恐怖堡的政务。   卢斯·波顿躺在床上,多米利克·波顿在为他放水蛭,我看得出来多米(多米利克的简称)并不是很喜欢这份活,不过卢斯不信任我,有劳。   “我们的避冬情况如何?”卢斯·波顿开门见山。   “所有的镇子都已经就绪,避冬小镇能容纳一半子民,”我说道,“倒塌和损坏的屋子都已经修好,或者竣工,挤一挤,堡里也收一些老实人的话,这一季度所有人都会有屋顶。”   “食物呢?”   “能过很久,”多米答复道,“一些粮食存的太早,是十年前的,已经处理掉了。我回来后一直安排去南方的商队,上周就有一队回到了白港,我们会有来自河湾地的粮食,父亲,再加上去年开放了森林供打猎,我们不会饿死任何人。”   我介绍了雷德温的私生子亚瑟·河文给多米利克认识,河湾地的粮价涨了一些,不过幅度还能承受。   “另外大人,我们抓到了几个偷粮食的贼,是否需要安排审判?”我接着道。   “用不着,直接绞死。”卢斯·波顿的声音平淡,他一向不在乎别人的命。   “偷粮的人里头有一个女人,哑女,泪江边上一间磨坊的主人。”   “绞死。”   【第二节 】   “安柏家知道我们过得不错,”卢斯轻描淡写,“他们请求援助,通过临冬城转递的信函。”   “恐怕不行,谁都不知道这个冬天会有多长,”我接道,“我们可以答应庇护最后壁炉城辖区内的百姓,只要他们来到恐怖堡。”   而这样的百姓会是正值壮年,没有老少,在寒风中,老人和孩子一般挺不过去太长的路程,这是老规律了。总之,逃难过来的人会是非常理想的劳动力,冬天一过,还会有不少人自愿留下,要么组建了新家,要么安居于更稳定的平原农场,属于恐怖堡的农场,“另外,我们可以和安柏共同组建狩猎队,这也是传统的方式,毕竟不能显得太功利。”   “那就拟一个回复,”卢斯下了决定,“我会亲自去临冬城解释,你们要跟着我去。”   我看着他,恰到好处地露出疑问的神色。   “你之前月事未至,所以耽误了婚事,”卢斯说出了他的目的,“而多米利克已经和曼德勒家的薇尔菲德订婚。”   还是我撮合的,我带多米利克前往白港,我故意留他们在一起,我促成他们约会,我把莱拉寄来的、多米寄去的所有信件都收集藏好,多米从没见过其中的任意一封,莱拉也一样。   我看得出来多米利克更喜欢莱拉·莫尔蒙,我怀疑他们已经相恋,甚至产生了真爱,我见过他们注视彼此的眼神,他们都高贵而英勇,他们剑术出色,他们惺惺相惜。   我读到过信,关于她和他说的话,还有他想要倾诉的衷肠,我为此动容,我辗转反侧,但是,波顿家族不需要莫尔蒙,熊岛没有军队,没有财产,没有港口,只有熊和近在咫尺的野人掠夺者。他们不适合。   我很遗憾,真的很遗憾,但是职责胜过爱情,多米别无选择,卢斯·波顿盯着我,盯着他,我知道。所以,我不会冒着失去莱拉的风险去鼓励什么爱情,我知道卢斯·波顿下得了手,哪怕是婚后,死了再让多米娶一个就完了,卢斯·波顿就是这样的人。   相比之下,薇尔菲德更加理想,曼德勒家是恐怖堡完美的联姻对象,他们俩相处时比较合拍,两人性格也并不冲突,他们互相包容。我能观察到薇尔菲德喜欢多米,所以不但有利于家族,于他们各人来说也非常合适,这一对很可能相伴终生,相濡以沫。   我知道,我对不起莱拉,莱拉和薇尔菲德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该暗中操纵,我该让多米自行选择。但是,有卢斯·波顿在,有他冷酷的算计,我们都没有什么余地。   现在,轮到我了。   “你哥哥快结婚了,你却没有未婚夫?你该在合适的时候结成姻缘,否则,你就去拉拢所有需要被了解和影响的男人,这是你的义务和用途。”他盯着我,“所以,我会带你去临冬城看看。”   “恐怕你会失望,大人,”我直言不讳地分析道,卢斯·波顿会接受理智的建议,只要有利于波顿家族,“凯特琳·徒利夫人来自河间地,乃公爵之女,绝难接受传统的境内自婚自嫁,尤其是对自家的长子,她的眼界要高得多,眼光在北境之外。我怀疑她会更喜欢与劳勃国王结亲,那位弥塞菈公主。或者,一个更利于史塔克家族和盟友的策略:   罗柏·史塔克与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结婚,珊莎·史塔克与乔佛里王子成亲。   河湾地及提利尔家族自从在‘篡夺者战争’中站错队以后,就一直希望回到君临的权力场,提利尔的首选联姻对象是乔佛里王子,但是,恐怕当年的联盟(史塔克、艾林、徒利和拜拉席恩)会更偏好彼此,这一点相信提利尔的“荆棘女王”会很清楚。   所以对提利尔来说,罗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样一来,史塔克家族就能在七国政治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艾莉娅·史塔克与劳勃·艾林年纪相当,而弥塞菈可以许给艾德慕·徒利(年纪?相对于政治利益来说什么都不是),在将河湾地拉入到同盟当中的同时,巩固同盟和王权,可以更好的压制史塔克痛恨的兰尼斯特家族,并让多恩的亲王不敢轻举妄动。   在这样的婚配下,史塔克家族会成为联盟的中枢,王室之外的核心。他们的女儿将分别涉及王后和谷地,儿子是高庭之婿,相信史塔克会成为王室之外最令人瞩目的家族。”   “你不是凯特琳·徒利,我也无意让你嫁入史塔克,”卢斯·波顿说道,“不过奔狼还有瑞肯·史塔克和布兰登·史塔克。”   他看着多米利克,我知道他是要我说给多米听。   “年纪差太多了,对瑞肯和布兰登来说,有更合适的本地人选,例如曼德勒家族的小女儿,与之结合不但拉拢了曼德勒,更能中和我们的婚约给曼德勒造成的影响。相比之下,我只是个私生女,哪怕被君主承认为婚生,也抹不掉我的出身,他们不会乐意的。”我回应道。   多米利克·波顿明显对这种话题兴趣索然,他有些走神,卢斯冰一般的双眼盯着他,他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卢斯·波顿没有说话,示意多米递给了我几封信,我看到有亨得利·布雷肯写给我的,还有几个王领贵族写给卢斯·波顿的。“看来,我当年三叉戟没白去。”他说道,“君临没白去,送你去河间也算是好事一桩。”卢斯·波顿当然参加过“篡夺者战争”,参加北境大军一路南下。当年在三叉戟之战中劳勃国王打死了雷加,而卢斯则俘虏过一些王领贵族,他不会平白侮辱敌人,需要时就直接下杀手,否则他对贵族彬彬有礼,好聚好散。   显而易见,卢斯·波顿看过亨得利写给我的信,我习惯了,他看每一个异性给我的信,总有一天我得被他逼成百合,不过我也挺接受就是。   亨得利结婚了,我略过这件事,剩下的就是一个内容:国王北巡,终点是临冬城,他到了河间地时过得不错,美酒,音乐和女孩儿,尝过每一家贵族的水果。王领的信也是说的同一件。卢斯在君临的朋友还提到了琼恩·艾林的逝世,死于“胃病”,里斯之泪,毋庸置疑。   那也是我毒死蓓珊妮·莱斯威尔的药,我知道,卢斯·波顿肯定也猜到了。不过他和琼恩·艾林没有什么友谊,也不会想在蓓珊妮夫人的儿子面前说出这件事,让我们的关系产生裂痕,造成家族内耗。这一刻,我的内疚感又在胸腹里扭曲转动。   “国王的队伍要到了,里头会有御林铁卫、骑士、贵族子弟侍从,当然还有王室。你嫁不了王室,但是风暴地的贵族依然有可能,说到这个,你忘了拜拉席恩的蓝礼未婚,他如今领有风息堡,统辖风暴地,绝对是王国最受欢迎的未婚男士。”   我之所以没提蓝礼是因为他…出柜了呀!原着隐喻,电视剧直白,不管是哪边他都出柜了。   我自可以应付他指出的这点,“蓝礼或许会是河湾争取的重点之一,不过他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王太子乔佛里更加名正言顺,还有托曼和所有人都讨厌的史坦尼斯,如果不出意外,”偏偏会有意外。   “他这个选项不比罗柏更好,甚至不太好,因为史坦尼斯可以对蓝礼风息堡公爵的头衔提出异议。史坦尼斯不讨人喜欢,但是相对于幼子蓝礼来说,他是次子,更加名正言顺。在新王登基之后,为了抑制自己的叔叔,新的国王完全可以在风暴地封君的权属问题上做手脚,引起二鹿争锋,以平衡拜拉席恩内部的皇亲国戚。”我回答道,宝冠雄鹿正是拜拉席恩之徽。   我没说的是,蓝礼和河湾地关系非常好,和远居龙石岛的史坦尼斯相比,支持他的人更多,这纯粹就是性格使然了,蓝礼讨人喜欢。   卢斯再懒得废话,“准备得当,我们月底出发,在国王过颈泽前我们会去临冬城,提前一些。”   我没去过临冬城,这还是我第一次去史塔克家的城堡,我将会带咕噜与洛克随行,好可惜,我想带上克蕾·菲林特,我有些习惯她的陪伴了。可惜,她是我自己找来的人,卢斯·波顿不信任她。   我估计这一趟要是谈的好,卢斯·波顿极有可能当场认我为女儿,甚至尝试合法化为婚生女,只要于他有利。   我其实对身份早已无所谓,毕竟出嫁一事很难说是好是坏,我会损失很多东西,包括野种庄园。而他的承认和君主对我身份的合法化,并不代表我和他之间的疏远会消失,也不代表我私生女的出身会被轻易遗忘,更不代表我会忘了撒拉的蓝眸,只会时刻提醒我他是个怎样的人渣恶棍。   因为,我是他的女儿只意味着一件事,我会嫁给一个合适的人选,可以是老头,可以是瞎子。   【第三节 】   即将出行,寒风之中,我用黑色貂皮围脖遮住脸蛋和白嫩的脖颈,全身衣裳的色调是暗红配黑,这让我苍白的皮肤有些太醒目了,不过,夏末就是这个样子,单调压抑。一些更得体的衣物被打包放在马鞍上,还有盾牌和弩,这匹马不是小麦,是放行李的。   最后是我的巨剑“红臂”,上佳的利刃,乃是此世闻所未闻的模样,仿造地球上的日耳曼双手剑所制,我找铁匠做了五把才最终满意,还好,北境人喜欢做大东西,经验十足,设计重量分布时不会太愚蠢,能够用得流畅平顺。   3公斤重,长约5英尺(1.5米),刃长3英尺5英寸,有13英寸长的巨大的剑柄和配重端,可以当做锤子使。护手两端有环状装饰,雕纹精美,剑刃与剑柄间有一节蒙皮,在剑身起始处有突出的护刃,或称“锚爪”,可以挡格顺着剑身滑切的敌锋,看起来非常狰狞。   这是我比武和决斗用的武器,比起盾剑的组合来说,能坚持更长时间,不过我没法随身携带,只能扛着,这会让我行动有些不便。当年我回到恐怖堡以后就开始练用双手剑,这是北境的特色。前世更有用日耳曼巨剑的经验,所以,当初造好以后,第一次和多米打斗时他输得很快,维斯特洛人没见过这种剑,据我所知海对面的东方也没有类似的,用的好,这把巨剑能让我出奇制胜,后面多米适应了,我就难占上风了。   可惜的是,旧神造了两只手,是让我在没够硬的铠甲时知道用盾牌。我太穷,没有更硬实的铠甲,巨剑暂时就算了吧,。   “你这武装到了牙齿,是去和龙相亲吗?”多米显然有些惊讶,他穿着北地的皮衣和羊毛衫,暗红色及灰色色调,纹样精美,图案秀气,衣服下摆很长,显得风度翩翩,一看就是个公子哥儿。   “不,我去找史塔克家的孩子打架,对狼群来说,这是增进感情的好方式。剥皮琴,别忘了你是剥皮,他们是奔狼,我们自古就靠打打杀杀联络感情,这里可不是谷地。”我回应道,继续绑牢我的家什。我自然不会告诉他这样一来艾莉娅会和我有话可聊。   实际上我把史塔克的孩子进行了分组,艾莉娅和琼恩·雪诺是长剑组,用武艺来接近,珊莎是刺绣组;我自海疆城回归之后就没接触过刺绣,最近几年更是只用武器和羽毛笔,为了珊莎我特意去捡起来练习;瑞肯和布兰这俩娃娃还不到时候,是孩子组,可以寻开心;罗柏和席恩这对朋友兼各自家里的继承人就麻烦了,心思多,想法杂,我得见招拆招,见缝插针。   老实说我比较烦葛雷乔伊,我估计席恩那我不会主动去招惹。   “我的骑枪洛克帮我带着。”我补充道,“不过估计用不上,我也用不好。”   “这是我的领域,”老哥立即接口,他安静的脸变得有些骄傲,“你还没在骑枪竞技上赢过我呢。”   “那是因为这不实用,”我毫不留情,“骑枪?只要骑着马,手拿稳了冲过去,戳的到人就行,戳不死那被戳的人也废了。”   “骑兵对冲的时候你会吃亏的。”   “让重骑兵和重骑兵互相对着冲锋?七国之内原来有这样的长官,一定是野猪变的,”那会很有激情,但是我绝对不干,骑士的浪漫看看就好,“而我会兵变宰了他。”我记得电视剧里的骑兵对冲,那真的太傻了,一堆铁包着肉和另外一堆铁包着肉对撞,铁不定有事,肉可难说。   领主给地养一帮骑兵是为什么,和其他人养的骑士对冲?然后领着缺胳膊瘸腿的一堆报销产品回家是吗?要是我的话,我宁愿今天摸摸这个健硕的腹肌,明明捏捏那个宽实的臂膀,而不是送去战场上这么耗费,还得收尸。   “这就是区别,你太理智了,七国的骑士热血澎湃,老妹,长枪划破浩瀚苍穹,传奇铭于蔚蓝天际。”   “我是个女孩,骑士应该给我献花,而不是用枪尖扎我脑袋。”我不客气地说道。   我们上马出发,卢斯·波顿看了一眼我满是武器甲胄的驮马,他的眼神和表情永远冷寂,我无从得知他会作何想,一路西行,走了五天左右,恐怖堡的队伍抵达临冬城。   排头的四名骑手手竖旗矛,上头的剥皮小人纹章像是在水里游动,燕尾旗迎风飘扬。我远眺那座巍峨的城堡,风呼雪落,它静静伫立。我还从未来过,因为我不配,多米也没来过,因为他不是在谷地就是在达斯丁家。   我知道卢斯·波顿对史塔克的观感非常一般,他不喜欢史塔克的作风,至于我?我反而觉得那家人才是生活的面貌,卢斯·波顿比起他们来说,更像是冷酷的机器。   队伍经过临冬城的避冬市集,临冬城厚重高大的花岗岩城墙投下阴影,内城墙的黑色轮廓隐约可辨,塔楼上有个小娃娃在对我们挥手,我也挥手回应,他跳下女墙猫了回去。 第49章 尾声 临冬城(一)   东大门门口是一位少年在等待,他身边有个矮胖的汉子,他们身披黑色的斗篷,皮衣裤子尽为棕褐色,这名年轻的贵族怀里正抱着什么,我看不真切。   少年有红褐色的头发和蓝色的双眸,我在他面孔上找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他有点儿像艾德慕·徒利,大概正是凯特琳·徒利夫人的头胎,艾德·史塔克公爵的长子罗柏·史塔克。我看仔细了他怀中的宠物,那是一只狼,塞外的狼,不过年纪尚幼,让我无从得知品种。   不过借助前世的记忆,我知道,那是一只冰原狼。   “欢迎,恐怖堡伯爵,”他声音不小,壮硕的胸膛挺得威严,“欢迎来到临冬城。”   卢斯·波顿大人下马,他的表情永远不会变,他拥抱了罗柏,“恐怖堡听从临冬城的调遣,你长高不少,这是冰原狼吗?”他的双眼就像是冰,让罗柏怀中的小狼起了警惕之心,圆溜溜的眼睛瞪着他,如果小狼咬死他就好了,我恶意地想。   “对,波顿大人,我叫它灰风。”   卢斯介绍了多米利克·波顿,对我只字未提,罗柏·史塔克绝对会问起我,我看来不像是侍女,同时是队伍里唯一的女性。果然,罗柏打量着我,露出笑容,回首问道:“这位女士是?”   “莱雅拉·波顿,我的私生女,”卢斯·波顿言简意赅,首次承认了我的身份,“劳烦带路,罗柏。”   我用数年来在镜子前练出的笑容向罗柏致意并问候,我看得出罗柏更专心于他迎客的任务,这很正常,此乃北境守护的继承人,投怀送抱的女子数之不尽,早该学过如何对待男女关系。   当然,如果打了好几场仗,杀了一路的人,送了无数的葬那就难说了,少年心性不稳,日子过得太动荡时会需要一些安慰,男女都这样,咳!   我跟在他们的后面,自然不会去主堡参与正式的会谈,安柏家也来了,这会是由临冬城公爵主持的严肃磋商,岂容私生女出席?稍后我知道了艾德·史塔克没有亲至迎接的原因,他方才去处刑了,一名黑衣逃兵,此刻正在向心树祈祷,这是北境的传统,波顿和安柏不会抱怨。   众所周知,史塔克家不把封臣当外人,卢斯·波顿早就适应了他们威严而不失随和的作风,别看恐怖堡对狼群颇有微词,其实他挺忠诚的,在北境,我们信任彼此,至少目前如是。   我认识了史塔克家的孩子,也认识了陪伴罗柏来迎接的临冬城教头罗德利克·凯索爵士,他的儿子侍卫队长乔里·凯索,这个青年在我面前举止有些刻意。还有马房总管胡伦和他的儿子哈尔温。   下午的时候,几个年纪大的孩子聚在一起,切磋武艺,多米利克·波顿和罗柏·史塔克在比试,席恩·葛雷乔伊观战,他旁边坐着小不点瑞肯·史塔克,布兰·史塔克?不知道跑哪去了。   少爷对少爷,而我这里,野种对野种。   “你用剑?莱雅拉,非常——别致的剑。”艾德·史塔克公爵的私生子琼恩·雪诺看着我解出“红臂”巨剑扛在肩头,剑身上的两根尖刺寒光闪闪。   我点了点头,注视着这位名为私生子,实则身份高贵的黑发灰眸青年,他其实蛮帅的,“对,琼恩·雪诺,我会用剑。”我稍微露出些许笑意,一路上挺冻的,还有他那个拒人千里之外的婚生子老哥。   他本来意兴阑珊,现在却饶有兴趣地摆出架势,“我剑术比史塔克家的兄弟都好,罗柏倒是比我更会用枪矛,来吧,我没见过这种剑,来试试,说不定我们能互相教对方点儿什么。”   “好,我看得出你水准不错。”我自然知道琼恩·雪诺的水准,在这年代同一年纪的少年里,没几个能有他厉害。我执剑于身侧,双手握稳,我们步法都很谨慎,在慢慢靠近彼此。   我盯着琼恩的双眼,然后是腰和臂膀,我们注视对方,都没有半点松懈,他动了!   铛!敌剑挥出,我的剑刃格住。   红臂的剑身顺着他的长剑前滑,钢铁摩擦的声音如此粗粝,他的锋刃还没卡在我剑身凸起的护刃上,我的剑尖已经指在了他额头之前,他再偏头都没用。   “我死了。”琼恩·雪诺干脆地说道,“我没见过这种打法。”他心里大概会有些气馁,不过面上不显,私生子都很早熟,很会伪装。   “你动作非常快,如果用长剑,我得花很大的功夫,还未必能赢。”我实话实说,“这个局面是因为你没见过我的剑。”   他立剑露出笑容,正待开口——   “诺,罗柏,这就是我的妹妹!”多米利克笑容温和,带头鼓掌,他眼中有炫耀的色彩,让我心里也雀跃了一点。   我看到几个男孩友善地拍手以应,毫不谦虚地欠身,二楼的露台走廊掌声尤其响亮,我抬头一望,见到了一个半大姑娘,大概是艾莉亚·史塔克,她满脸兴奋,小手拍得啪啪红。   “艾莉亚!”一个修女叫道,这一定是茉丹修女,“原来你在这!”   我看到艾莉亚利落地溜了,足音消失得很快,好一只古堡里灵动的小猫儿。   好羡慕她,如果不是生在恐怖堡,我这性子会和她很像。   “那是艾莉亚,我的小妹,艾莉亚·史塔克。”琼恩也在仰首而望,嘴角笑意十足。   “你很喜欢这个妹妹?”   “我和你一样,莱雅拉·雪诺,我不是史塔克家的孩子,”他更正道,“她是我的小妹,但是不是真正的妹妹。”   这让我不禁笑出声来。   “怎么了?”   “和你一样,要是有谁误认为我是波顿家的孩子,我也会不厌其烦地纠正,”我赞同地说,“看来我们可以自成一家。”   “好主意,”他有些局促,然后笑容复绽,眼中写满了遇到同类的欣悦,“雪诺家族,嗯?”   我颔了颔首,他一定感觉我们彼此好相似,不过我知道他比我幸福得多。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   “我会送给艾莉亚一件礼物,”他突兀地低声说道,“我没告诉任何人。”   “一把剑?”我直截了当。   “对,一把剑,你怎么知道?”他小声问,“可别说了出去。”   “从认识你到现在,我除了剑还了解你什么?”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明摆着的嘛,“放心,要是我说出去了,就叫异鬼割掉我的耳朵。”   “嘿,男人就该用好自己的剑,”他固执地说道,接着他露出一个笑容,“我还以为你是个很冷的女孩。”   “确实,我出生在错误的春天,实际上那是冬季,我确实很冷,雪诺。”我回应道。   【第四节 】   晚宴时分,经过上飘奔狼旗帜的外墙城门,灰蒙蒙的石墙之后,是钢铁与橡木制作的巨大门扉,我们走进临冬城的大厅,这里可以容纳数百人,不过当前只有三张长桌。   我看到史塔克家的雪原奔狼挂毯高傲地居中,波顿家的剥皮人和安柏家的咆哮巨汉分置左右,三张挂毯下的高台上是贵宾的席位,主座属于艾德·史塔克公爵,安柏家的大琼恩和小琼恩坐于左手边,卢斯·波顿和多米坐到右边,罗柏和凯特琳均有列席,而史塔克的其他子女居于长桌前列。   我和琼恩两个雪诺有幸一入史塔克的厅堂,不过我们坐在长桌之尾,这让我的两个卫士局促不安,我们混坐着,虽然有三张长桌,可是三个家族的侍从下人没分彼此。   看得出在史塔克的主持下安柏和波顿已经达成了协议,艾德公爵的祝酒词简练而豁达,众人欢呼,开始暴食畅饮。   “这是贝里·莫斯爵士,诺斯,咕噜,还有洛克,”我介绍道,贝里·莫斯和诺斯此行是跟着多米的人,虽然他们在庄园帮我忙。“咕噜和洛克是我的卫士。”   “幸会,欢迎来到临冬城,各位。”琼恩·雪诺礼貌地笑了下,他撕下一只猪蹄膀,“你的卫士,你有卫士?波顿大人对你不赖。”才怪,这是我卖命卖脑换来的走动监视器。   “还好,”我兴趣索然地敷衍,我现在专注于脚下,琼恩的小狼白灵很可爱,毛绒绒,白乎乎,红溜溜的小眼睛一眨一眨,我在喂它餐盘里的牛奶,我明显对它更感兴趣,“我能不能抱几天?就在这里,它可真迷人。”   “这有些奇了,上次席恩想碰它,被咬破了手指头。它居然不怕你,也不凶你。”琼恩骄傲地炫耀自己的小狼狼,羡慕的语气早已消失不见。“这是冰原狼,可以长得比小马还大,凶猛而机灵。”   “我猜是因为我们都是雪诺,是一个家族的。”我笃定地说,野种家族,“它一定嗅出我来了,对吗,小东西?”我挠着它的狗头,不,狼头,让它惬意地闭上眼睛。   酒酣人醉时,大琼恩下场到长桌,他头发灰白,胡须虬结,个头好大,快有七英尺高,肌肉饱满到鼓出来了。他耳语了安柏家的人一些事情,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害我差点呛到,“嘿,雪诺丫头,他们都说你是橡木脸,那个女巫,你是吗?!”他嗓门真大,即便在喧闹声中也如此突兀,让大家伙儿侧目。   “对!”我尽量使劲儿抬高自己的声音,好让他听得到,“抱歉,我在你们林子里围堵野人,我是橡木脸,但是我不是女巫!”   “那可真是天杀的太猛了!”大琼恩拍了下我的背,这该被异鬼带走的糙汉子力气可真是堪比巨人!“你知道吗?我有好几个儿子,还有很多侄子,都很能打,考虑一下,雪诺!”   我猜他说的是私生子,大琼恩家里有很多个雪诺。   “我得听波顿大人的!”我喊道,卢斯·波顿适才在门口承认我了,但是鬼才要喊爹呢。   “哈哈哈哈,他可真吓人不是吗?”卢斯就在高台上,他听得到你这个莽汉!嚯,不过波顿或许喜爱这样的形象,“好好想一下!橡木脸不是听话的娘们,我能闻得出来!”闻哪儿呢,死开啊。   他倒是麻利溜了,扯着嗓子哈哈大笑。我能感觉到远处闪闪发亮的眼睛,那是艾莉亚和布兰,得,回头他们肯定会来找我。瑞肯小糊涂把自己弄得满脸肉汁,茉丹修女正给他擦嘴。   还有其他的史塔克也听到了大琼恩的大嗓门,我知道凯特琳·徒利注视了我这边好几眼,大概是看我和琼恩·雪诺,不过她从不和琼恩·雪诺对视,所以我没告诉他。艾德也一样,不过公爵更多地是和高台上的封臣窃窃私语。我猜他们确实会考虑要不要把私生子女弄一块儿,不过波顿不会答应的。   在第二天的早上,我参加过临冬城小子们的晨练,和几个男孩算是认识,除了席恩,我们互不理睬。然后我换上裙装和披肩,去参加茉丹修女的绣花活动。   我绣得勉勉强强,只能算是一般水准,艾莉娅瞅见茉丹修女去抱瑞肯了,和我说起悄悄话儿,她嘴巴快极了:“他们说你是橡木脸,是真的吗?你打败了‘狼吻’、‘木疙瘩’、‘雪猎人’,还有其他的野人掠夺者,我听士兵说起过,他们都觉得你是个矛妇。”   对对对,我是个野丫头,亲爱的,命中该是矛妇,而不是野种。   “是我没错,”我回答道,和有些瑟缩的珊莎·史塔克微笑了一下,“抱歉,吓到你们了。”   “淑女应该安静典雅。”珊莎鼓起勇气地陈述教诲,她的蓝瞳剔透,棕红色的头发舒在卡苏里,雅致而可爱,“不过没关系,姐妹,你现在模样就很标准,贤淑的好姑娘。”她的笑容甜甜的。   “这就是我在这里绣花的原因,姐妹。”我含笑回应,和珊莎之间正式进入女孩的交往模式,但是——   “那你为什么会戴橡木脸?”艾莉娅声音很小,她快速地打岔,“我能加入你吗?我听说你有好些人呢,我可以戴别的木面具,我猜父亲会同意的,我让铁匠给我打造一个。”   “是因为我生父要求我别伤到脸,”我瞧了眼珍妮·普尔,管事的女儿,“他说,这样就太不优雅了。”   “对,那会很糟,”珊莎确认地颔首,然后小大人似地呵斥道,“艾莉娅,你不能去,那太缺乏闺秀的风范!”   接着她笑容再开,非常优雅,“你好看极了,要是有伤疤会很遗憾。”我用颈环遮住了脖子上的疤痕,她看不到。   “你才是闺秀,我是艾莉娅!”   “谢谢!我喜欢你的发色,还有你的眸子,珊莎,我很羡慕,我身体的色调不是黑就是白,有点乏味。”我也恭维道,打断了姐妹冲突。   “可以染一下,例如一小撮染成红色或者金色,我猜那会很别致,”珍妮·普尔建议,“对了,多米利克是你哥哥对吧?”   “对,”我认真瞧着珍妮的表情,唇角突然弯起蔫坏的笑容,“你看上他啦?”   “不,不是我,是珊莎!”   “哪里有,你之前,你之前,是你说想亲他眼睛的!”   我们笑闹在一块儿,就艾莉娅嘟嘟囔囔,把玩手中的缝衣针,她呀,在丝布上戳来戳去,她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是妈妈,快安静坐好!”   凯特琳·徒利夫人是来找我的。 第50章 尾声 临冬城(二)   各位贵人去了狼林狩猎,凯特琳和我来到二楼的通风走廊,我看到城墙上布兰露出了小脸,他眨了眨眼睛,脸蛋缩了回去,这个调皮蛋又在爬上爬下。   “布兰,”凯特琳夫人瞪着那里,她徒劳地喊道,“快下来!”凯特琳紧紧地盯着布兰猫不见的地方,好一会儿才重新移转回视线,无可奈何地发出叹息。布兰这个小不点,就像是阴云之下的小幽灵,神出鬼没。   “您的孩子很活泼,夫人。”我安抚道。   “活泼过了头,莱雅拉,日后你成为母亲就知道了,你的名字和奈德的母亲一模一样。”她勉强给了我一个微笑,看起来不是很开心。   我猜是因为我的姓氏让她想起了琼恩·雪诺,妻子和野种永远合不来,我想起了蓓珊妮·莱斯威尔,她已经火化了很久了,骨灰在恐怖堡的神木林。   其实我很能理解这种情况,换做是我,要是丈夫领了个私生子回来,那说不准第二天这对父子或者父女就是尸体了。   “是的,夫人,来自山地氏族的名字,莱雅拉·史塔克的母亲是山地氏族的艾莉娅·菲林特。”   “对,艾莉娅,好姑娘你不该给我提这名字,又是个让人头疼的孩子。”凯特琳有些惆怅,依然保持着微笑,她静忖了一阵子,再次开口,说话的语调仿佛是在忍受痛苦,跟受刑似的,“你对,你对琼恩·雪诺,你对他怎么看?我看你们很合拍。”   真合拍,野种和野种,对吗?我听出了她话中之意,不,我配不上,琼恩的真实身份乃是冰与火之子,高贵的王子,这里只有我是真正的雪诺。   原本我不是的,我有妈妈,但是我唯一的归属被卢斯·波顿给夺走。   我一时有些胸闷气躁。耐下性子,莱雅拉·雪诺,我告诉自己,这个女人或许像蓓珊妮·莱斯威尔,但是我不是史塔克的野种。   “他是个不错的剑手。”我中肯客观地评价。   凯特琳手指搭上我的肩膀,我眼角看到她面色平静,有些像卢斯·波顿的表情,不带半点情感,但是她演得不像,她的眼睛里满是痛苦。   “他是奈德(艾德的简称)的孩子,他的父亲和兄弟都会待他不薄,实际上奈德,奈德,奈德他承认他,并可能会要求国王将他合法化,他很可能会获得一块封地,他很有前景,他们兄弟相亲相爱,你怎么看?”   为私生子安排终身大事对凯特琳来说一定是一种折磨,我看到这一大段话说完之后她明显松了口气,就好像是猎人背着沉重的雄鹿,终于可以抛下了一样。   其实我知道,如果奈德真的会合法化琼恩的话,那么凯特琳绝对会大闹一番,不过她应该了解她的丈夫,她已经对此做好了心理准备,只能向七神祈祷这样的意外不会发生。   凯特琳绝对不会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这太叫人难受了。   不,她不是坐以待毙的女人,那么凯特琳就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前世的剧情里她不是那么温软,虽然还算善良,她或许会捏着鼻子让琼恩滚出去列土封疆成为史塔克的封臣,却绝对不会给他史塔克这个姓氏,造成她本人子女权位的动荡。   “恐怕,得我父亲同意,夫人。”我斟酌着措辞,“我是恐怖堡的女儿。”   “我听说过你,莱雅拉,你去过河间地,你去过海疆城,你与我弟弟同行,我知道你的很多事,你刺倒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席恩的兄长。我和奈德都觉得你很英勇,天底下没有更好的姑娘了,”不提琼恩·雪诺时,凯特琳明显正常了很多,“如果,其实你很适合罗柏,可惜——”   “谢谢您的欣赏,”我笑靥初开,打断了她的踟蹰,“我很感激。”   她说不出特别残酷的话儿,或许她心里会想,但是绝对说不出口,我知道她想要说什么:可惜我是个野种。   我也知道她的意思,她觉得我可以自己决定,我是个野种,而且我很有勇气,她只知道卢斯·波顿的恐怖,却不了解卢斯·波顿的掌控。我在野种庄园有一票人呢,我有职责在身,至少不能让跟着我的人成了卢斯·波顿泄愤的对象,否则我也太无力了,以后谁会跟着我?   “啊—”她看着阴天,长叹一口气,“他该消失才对,抱歉,”她捂着额头,她不止是妻子,也是临冬城的夫人,“总之!多和他谈谈,我们会善待你们,我以河间和北境起誓,”她不想再提那个临冬城的雪诺,只是笑着说道,“其他的事我们会张罗,我希望你喜欢临冬城,莱雅拉。”   她想要雪诺消失,离得远远的,毫无疑问,雪诺结了婚自然就会离得远远的。   “我喜欢,”我真心实意地说道,“我也喜欢河间地,我喜欢蓝叉河和绿叉河,夫人。”赞美她的家乡,这或许会让思乡的徒利之女高兴半点。   “谢谢,有机会我给你说说奔流城,关于你的婚事,我们会和你父亲讨论的。”至少听起来,凯特琳·徒利心里舒坦了一些。   凯特琳是个小女人,我知道,适合安稳平静的日子,与家人同在,她和艾德本来各自心有所属,该永远都走不到一块儿,可惜,这个世界的命运如此无常,贵族的身份是权利,更是职责。   原本凯特琳·徒利该嫁给布兰登·史塔克,艾德·史塔克的兄长,可是布兰登死在了君临,艾德必须肩负为其父兄报仇的职责,必须迎娶凯特琳为妻,缔结同盟。不知道两人同床时,凯特琳会不会想到她幼年的玩伴,那个她给了初吻的男孩?   【第二节 】   波顿一家和我呆在了临冬城,受邀迎接国王的车驾,他们可能觉得,由北境的封君和实力最强的封臣一同迎接,会更适合国王的仪仗,反正来都来了。这想法正中波顿的下怀,他对艾德·史塔克公爵的了解并不浅陋。   安柏?他们忙着避冬呢,早回去了。   “罗柏·史塔克大人,”我这天招呼这位临冬城继承人,“日安。”   “你好,莱雅拉。”他朝我微笑,“还喜欢这里吗?”   “不错,大人,我能冒昧地问您一个问题吗?”我盯着他眼睛,不等他开口就直接说道,“我和薇尔菲德是好朋友,薇尔菲德·曼德勒,她说你不搭理她,为什么?好歹得给一个回应。”   罗柏张着嘴,半天没反应过来,他根本没预料到我会为薇尔菲德兴师问罪,“抱歉,啊,对,你是说薇尔菲德,好姑娘,但是你知道,处于我这位置得时刻注意,得保持距离。”否则出点事儿会动荡不安,他不是他伯父布兰登那样恣意的奔狼。   “至少给她一个答复,这很伤人,你是封君,大人。”   “是封君的继承人,”他更正道,“好,我会说清楚,不走信鸦,而是见面。”紧接着他微蹙眉头,“话说她订婚了吧?和你哥哥,还是我消息有误?”怎么,怕闲话,还是怕你能勾走我老哥的女孩?不存在的。   “这中间没有关联,如果你觉得不自在可以和我哥哥谈清楚,大人,两码事。”   我和罗柏逐渐熟识起来,他是个很像他父亲的人,亲和、忠实、重视荣誉,同时我惊讶地发现他对私生子之事深恶痛绝。   好吧,不惊讶,他就这么个人。   “如果我让一个女人怀了孕,我会娶她,”他确凿地说,“她不会成为私生子的母亲,看看我的兄弟,我甚至没法当面叫琼恩兄弟,我母亲不高兴,大家全都不高兴,好一个悲剧!”   这解释了罗柏日后的结局呀。   “那,那如果,你之前已经有了婚约了呢?”我酌了一杯味道极淡的本草啤酒,临冬城厚道地没兑水,这苦得我受不了,烧了至少一锅水兑进去。   “解除婚约,订婚的女孩尚是完璧之身,可以再嫁,莱雅,我知道,婚约意味着家族联合,意味着更紧密的联系。”他手指打着下巴,“对,我知道,但是,这是个错误。”   “让别的姑娘怀上孩子是个错误,不可饶恕的那种,需要弥补,”罗柏毫不疑虑地说,“想想看,家族之间的关系可以补救,但人的一生如何补救?何况殃及到了两个人的一生,名誉,身份,她和她的孩子。”此刻他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这少年真是善良,我叹息出声。   “要不然呢?”他反问我,“是你的话你会如何选择?”   “不知道,最好别弄出孩子。”我思考道,我们正在主堡一楼闲聊,他喝了一点酒,我们聊得不错,所以话题很私人。   “哈哈,我不该问一个姑娘这样的问题,自律确实是必定的。”   “为什么你会这么想?”我好奇地继续话题,“一般贵族都不会在乎私生子女的。”   他迟疑了一会儿,靠在椅子背上,终于开口,声音几不可闻。   “他们说,错误的春天之年,我父亲和一个叫亚夏拉·戴恩的女子相恋,那个女孩是“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妹妹。我父亲,我父亲和她有过那回事,但是后来抛弃了她,”罗柏吸了吸鼻子,自嘲地笑了一下,“后面,他从谷地回到临冬城带兵南下,与我母亲成婚,有了我。然后,我父亲在战争中又杀了亚夏拉的兄长。”   “‘篡夺者战争’,他别无选择。”   “后来,他到戴恩家的星坠城,交还亚夏拉哥哥的剑,“黎明”,星陨所铸,据说亚夏拉把琼恩·雪诺交给我父亲,当晚就跳海自杀。”   “这事儿你确定?”   “爸爸不准人提起,但是我深究过,因为事关琼恩的出身,我就背着他们偷偷问别人,那些跟着我父亲去南方打仗的人。他们告诉了我真相,我命令了他们,威胁给他们小鞋穿。”   错误的春天,又是错误的春天。   我在那年出生,冰与火的相会产生在那年之夜,艾德·史塔克注定会死去的爱情在那年生根萌芽。   人说冰与火之歌的故事起始于夏末,不,不对,在艾德他们年轻的时候,在我出生的那年,在错误的春天,故事就已经拉开帷幕。   我听着他深吸了一口气,我想象着一个从小崇拜父亲,爱戴父亲的男孩听到此事时幻灭的感觉,“所以,你觉得你父亲做得不对,要是你,你不会伤一个女孩的心,你会选择亚夏拉,而不是盟约和战场?”   “确实不对,”罗柏抿唇,然后继续开口,“我没法问他这件事,我——我知道这很痛苦,他一定十足不愿,”他安静了一小会儿,然后坚定地看向我,“是的,莱雅拉,我会,既然已经情定终身,怀上了我的孩子,”啪!他下意识地拍打下膝盖,然后义无反顾,郑重其事,“那我就绝对不会有辱荣誉!我不允许诞下私生儿女,如果我是我父亲,我会娶亚夏拉!”   罗柏是不是觉得,自己能比父亲做得更好?   “那如果,你的战争输了呢?”   “不会的,一切由我来承担,我会用其他方式来弥补徒利家族,而不是如父亲一样,娶我的母亲。”   “可是当初的霍斯特·徒利公爵,只要史塔克的继承人,罗柏。”   “对!”他思考着,“不过也可以是劳勃·拜拉席恩,现在的国王,一定有很多方法。”他斩钉截铁,不会动摇,我看到了他超越父亲的决心。   他会把父辈的遗憾终结在自己手上,亲手了结缺陷,成为所憧憬的荣誉之人。在他日艾德入了临冬城墓窖之后,罗柏会站在其父的雕像前,堂堂正正地将奔狼的荣誉口传与他的孩儿,堂堂正正。   太想当然了,一个少年的乐观,十分十分乐观,他需要一些惨痛的教训,否则他不会成为合格的领袖。河间地相邻的地区是谷地、北境、西境、河湾地和王领,霍斯特的目的是要让自己的四战之地少一些敌人,多一些朋友,所以他的重点是河间地的东南西北,例如西境、北境和谷地,徒利之主要通过联姻来获得援助,减少可能的入侵者。比起这些地方来,风暴地离河间地就太遥远了。如果劳柏是艾德,他的应付将让“篡夺者战争”失败。   我感觉有些悲哀,这个世界好糟糕,罗柏的心胸配得上北境,而不是亡于宵小,可是,有些事情就是这么糟糕,作为女子我喜欢他的决心,可是作为恐怖堡的女儿,我知道这样会害死北境。   “我相信你会坚守信念,真的,要是你妈妈听到或许会责骂你一整天,这话也不该由我来听,”我笑着说道,观察着他的脸,笑容不变,心中苦叹,“因为我呢,会以为你想爬上我的床,还暗示说你要娶我。”   “不不不,抱歉,我一定喝多了,”他以手掩面,嗤笑出声,看起来有点儿像是公爵之子了,紧绷的肌肉也放松了下来,“抱歉,这事儿是我不对,这话题不适合我们之间,你很漂亮,我很欣赏你,莱雅拉·雪诺,但是我听凯特琳说,你会是琼恩的妻子。对了,亚夏拉这事儿别告诉别人。”   啥?内定了?卢斯会答应才怪。   总之,父亲的遗憾铸就了子嗣的悲剧,一旦遇到劫难,逃不掉的,与其说是他选择了私欲与爱,丢下了职责,不如说是为了荣誉,为了职责,抛下了别的职责,这就是史塔克。   因荣誉而耀,因荣誉而亡。   我和其他几位史塔克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我是一个合适的倾诉对象,一个外来的,别家的私生女,而且足够善解人意。   倒是和席恩的关系十足糟糕,我们互不理会,我对葛雷乔伊没什么好脸,他则似乎听到过是我害了他哥哥,大概是把我认作是罪魁祸首了,他大概在想都怪我这个坏女孩,让他到这当了人质。   我们听说国王的队伍已经过了赛文城,近在咫尺,遇到苦等已久的乔里·凯索和史塔克的卫士,临冬城进入了瞎忙时刻。   “你们几个,你是弹琴师傅?好,都过来!”就连茉丹女士也被拉去帮忙,她正在招呼琴手和乐师,我百无聊赖地在城墙上看他们忙碌,琼恩和几个小伙子被拉住剃胡子,多米利克也免不了。艾莉娅在窜进窜出,因为总有个侍女追在后面要给她梳头,瑞肯在挣扎,他穿上了新衣裳,此刻正在被耐心的男仆弄干净小脸蛋。   这里就和海疆城一样,没有那里温暖,没有那里青葱繁华,但是是一个家。   可惜恐怖堡不是,真让人难过,对了,布兰呢?   我转过头,正巧看到布兰柔嫩的小脸蛋出现在我眼前,他好奇地看着我。   “嘿哟,布兰,你又在勇登高峰啦?”我被这神出鬼没的孩子吓了一跳,有些忍俊不禁。   “这里对我来说没有高峰,”他扬起小小的脸蛋,“我每个地方都能去。”   “那你一定很适合去冒险,”我确信地说道,“你会去颈泽,去塞外,去石阶列岛,去亚夏。”   布兰摇了摇头,“不,我会像是‘无畏的’巴利斯坦,‘拂晓神剑’亚瑟·戴恩,顶棒的骑士!我会去君临,老奶妈说过那里,鲁温学士说我可以!”   “那挺不错的,”我悄然说道,想起了海疆城的小伙伴们,还有我们当年议论骑士传奇的样子,如今大家早已四散各方,“我也想,你要学剑吗?你可以当一个去冒险的骑士。翻山越岭救下野人的公主,缔造北境和野人的和平;闯入瓦雷利亚燃火的山脉,从灰烬中挖出龙王最后的泪珠;还可以去仪地的五垒,其国王自称天子,你可以帮助他守卫子民,平定无尽的蛮族。”   “我可以吗?”他有些害羞,他大概是一个挺安静的孩子,我看得出他没怎么和人说那么多话,不过嘛,孩子就是孩子。   “每个地方都有安定的时候。我猜老奶妈告诉过你吧,临冬城在一千年前打仗死人,一百年前还在长湖泣血,可是现在这里什么事都没有。不过总会有地方有坏人和怪兽,哪里有你就去哪,到最后你可以当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骑士!”   “娶最可爱的姑娘?”他一边眉毛扬起,他蹙眉仔细想了想,“对,故事里总会有姑娘,你提到的野人公主吗?”   野人公主,他会在长城遇到的,坐在阿多的肩头,肩负三眼乌鸦的期待,等等,坐在阿多的肩头。   我突然想起了他坠下塔楼的事情,“骑士的故事里总会有姑娘,布兰,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他瞪圆了眼睛,“什么游戏?我不跟你玩,你是女的。”哟,谁刚才说故事里要有姑娘的?   “别急着否定,这是橡木脸给你的骑士试炼。”   “你是橡木脸,可是你不是骑士呀,只有君临的骑士才能把人变成骑士,老奶妈说了。”   “我是北境的骑士,”我恬不知耻地说道,“君临的骑士是南方的骑士,我和野人战斗,我发现了先民的遗迹,我保护着许多民众,我是骑士。你在南方成为骑士时,你是南方的骑士,只有通过我的测试你才会是北方的骑士。”   “那我要怎么通过你的试炼?”骗娃娃真是轻松写意。   “到时候我会找你的,就在国王来了以后的第二天,别忘了哦。”我拍了拍男孩的脑袋,“忘了你就只能是君临的骑士了。” 第51章 尾声 临冬城(三)   “我喜欢白灵,这是实话。”我怀抱着雪绒绒的冰原狼,温柔地抚摸它的毛发。这会儿,我和琼恩·雪诺面对面坐在校场里,箭靶前空荡荡的,所有人都在忙。我看到这名少年已经剃光了胡须,倒是显得精神了很多。   “莱雅拉,”琼恩盯着我的脸,一挪不挪,我都快被他给瞪害羞了,他终于启齿,“我,我不想结婚。”   “我知道,”我轻声地说,“我理解,我也不想。”   “我,你看,罗柏会成为北境守护,临冬城的公爵;布兰和瑞肯会是他的封臣;珊莎和艾莉娅会成为贵妇,”他看着我,此刻像极了哀鸣的孤狼,“席恩会回铁群岛,成为那里的统治者,可是我——”   “凯特琳说,艾德公爵会想办法让你成为合法的孩子,你会有封地,你会有未来。”   琼恩深吸了一口气,一时寂静。   “可是那是她给的,是史塔克给的!我不是史塔克,我,”他用下巴磕着剑柄上的配重球,我能看到他眼神低落,“我是个野种,私生子不是史塔克,这不是属于我的东西,这是他们可怜我。”我不想搭这句话,我没法回答。   风吹旗帜,奔狼飘摇,如果琼恩·雪诺有了自己的家族,那会是白色的狼,灰色的荒原,私生子的家徽总是和正统的家族相反,恰似黑火是黑色的龙,红色的平原,而正统的坦格利安是红龙和黑底,一如其族语,“血火同源”,龙色为红,是血也是火。   “在你到来的时候,我承认,”他直视我的眼睛,眸光灼灼,语气铿锵有力,“我听说这个女孩是位雪诺,我看到了雪诺女孩,我看到了你柔抚白灵。你能打,你会用剑,你马术精湛。我感觉我们是如此的一致,我甚至做梦梦见了你,一如我们说的,雪诺家族,我看到了你和雪,我——”他停下了,但是我知道他的意思。   少年的爱意总是来得快,走得快,如今雪诺之白入梦,下一个他梦到的女孩,是不是火吻之红?   我有些害怕看他,这是第一个如此坦然地说出这番话的男人,我不是一个热烈的女孩,我是长湖之冰,我惧怕真情实意,我渴望亲情,可是爱情?我不知道。   我沉默,像是一个哑巴,我专注在白灵身上,由他自说自话。我记得前世剧情里的琼恩,开始时对大胆的火吻没有那么直白过。   “可是,”他又深吸了一口气,“你有卫士,厉害极了,我听说你是橡木脸,你在荒野里狩猎野人和野兽,就像是长夜中的猎人,以弓为琴,用剑唱歌。”   “那不是大事,我只是—你知道—打而已,你也可以,你会比我更好,你更强壮,更扎实。”   “重点是你以勇气和荣耀证明了你自己!而我呢?什么都不是。我没出过临冬城之外太远的地方,我甚至没见过白刃河长什么样子。”   我抚摸着白灵,和白灵红色的小眼睛对望,“我十七了,你十五,未来还有几十年呢,你可以去很多地方。”我只有这样宽慰,如此虚弱无力。   “我想要,我想要荣誉。”他确定无比地向我宣告道,我知道他还看着我呢,“我知道我想要什么,我想要责任,我不想要一无所知,一无是处,一无所有,什么都不是!   我需要是一些什么!   我要成为荣誉本身,我要成为守夜人,我叔叔将会来到临冬城,到时候我会加入他,我想了很久,我决定了,艾德公爵会尊重每个人的意愿,他会同意的!”   他想要我的赞同,他想要我的支持,毕竟我们是那么的相似,我还是个女孩。   我自失地一笑,在这凉风之中,突兀地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许是因为他对我直白,他和我相似,所以,我变得很直接。   虽然声音不大,我有些怕这个男孩儿。   “你看,琼恩,每个人都把我的婚姻当回事,除了我自己。难道说作为雪诺,我就该嫁给一个毁了容,把马厩当卧室,和自己亲戚打架,而且又老又瘸的家伙?或者说作为女儿,作为一个麻烦,一个野种,我就该任由我殚心竭虑的生父摆布,成为婚配的对象,成为别人的工具,顺从屈服,乖乖当狗?”   我知道他在看着我,我自暴自弃地说道:“也许在我七岁的时候,死的该是我,她应该活下来,我没什么活着的意义,但是她有。或许她当初就不该去恐怖堡,如果她来临冬城就好了,什么事都不会有,   可是活下来的是我!”   雪诺自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事儿,但是情感该是相通的,我长叹一声,温柔地把白灵小不点抱在脸边,“我不会因为你说不想结婚而生气,因为我是长湖上的水草,水往哪儿流,我就往哪漂(“不,你不是,你——”他反对道),听我说完,我讨厌人打断我说话,听着,我不会崇拜地看着你,不会为你欢呼鼓掌,我们各有珍视,各有处境,我知道,你有你的路要走。”   我思考着该怎么说,怎么应付这个少年呢?   “但是我觉得你不知道什么是责任,雪诺,那太沉重了,你想要去填补你内心的空洞,你幻想到了长城你能昂首挺胸,可是长城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守夜人里满是渣滓和歹徒。不过,有一点倒是真的,守夜人的责任确实一如既往,是几千年的重量,是人类的重量。”   我最终总结,“所以,你该去,你属于那里,那里需要你。再痛苦,再幻灭,你也要坚持下去。”我或许顺应了那个预言,也顺应了一颗需要认同的心。   我们都没说话,我知道,我有些失态了,我说出了熟知剧情才会说出的话儿,这太不应该了。   琼恩在思考我说的话,我猜,稍后他开口:“对,你说得对,我会坚持。我该去,只有你理解我,我会为你们守望,”他轻轻说出了我们共同的姓氏,“雪诺,我会为所有人守望,荣耀一生,我做得到。”   “你,是不是因为我们同病相怜,所以才说出那番话的?”我半晌后出声。   “不,我确实喜欢你,”他声音不大自然,“我确实有不切实际的谬想。”   “把白灵留给我,就一会儿。”我无助地请求道,我不想看他,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言之凿凿的少年,我要避开这个话题,我想一个人,就留着白灵就好了,他一定听得出我话中之意。   “或许是因为我们很像吧,”他若有所失地说,“所以我觉得我喜欢你。”   他真是烦人,烦透了。   我知道琼恩·雪诺会做出什么选择,他是预言中人,有些事是如此地必然。尽管如此,琼恩一开始说他不会和我结婚时,我还是有些气馁,毕竟,人总是会有些虚荣的,这种被抛弃的感觉怎么说都不会好。   他说他喜欢我,这让我满足了很多,我真是个坏女孩。   好吧,我说实话,我动心了,在他是雪诺的时候我可以直接拿下他!然后我会想办法揭开他的身份,他很可能是铁王座的真正继承人,雷加与莱安娜之子伊耿·坦格利安。我们可以去找丹妮莉丝的龙,我可以翻身成为七大王国的主人,我的后代说不定会享有封君的荣宠,我相信,艾德把他的孩子保护得太好,我肯定能控制他,面对一个阅历不多的少年我可以办到这点!用少年人的爱情和渴望。   可是我不乐意,我真的不乐意,我不要这样玩弄一个人,我不想攀上龙翼,一飞冲天,那很美,但是,那属于坦格利安,那不属于我,不属于恐怖堡的女儿。   我那么胆小,我那么卑微,我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手笔?   于是,我畏缩了。我总是这样,在沙场上杀人不眨眼,一旦脱下铠甲又会变成一个丧气包,就像是多米形容的一样,哥哥说得对,我是丧气包。   我只配呆在恐怖堡,我是个胆小鬼,我只要活得好好的,多米利克也好好的,大家顺顺利利,气死卢斯·波顿就好,我是雪诺,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能巴望什么呢?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小理由,据说坦格利安家族的长子长女长相随其母。另外,若是怀了坦格利安的真龙,听说生产时必然会像丹妮莉丝和琼恩的母亲一样难产而死?所以算了吧,没错,难产而死?绝对不要。   国王来的这天,作为私生女我站在后面,就在琼恩·雪诺的身边,他面无表情,显然是坚定了决心。我们站在东大门外,卢斯·波顿和多米利安波顿站在史塔克一家身边,将与国王及其家人相互问候。   “嘿!橡木脸。”我感觉有个小东西戳我腰,我一把握住,是一只柔软的手,我把手的小主人扯到我面前,是艾莉娅,她脸红扑扑的,戴着一顶卫兵的头盔,不知道从哪搞来的。   “戴着头盔?你这是要去挑战哪位御林铁卫呀。”我打趣儿道,“让我猜猜看,‘无畏的’巴利斯坦?”   “喔,”她摇着脑袋,“我打不过他,”还挺干脆,“我已经想好了,橡木脸,我会组织我自己的伙伴,去伸张正义。”   “嚯,那你要伸张谁的正义,娜梅莉娅的?”这里的娜梅莉亚当然不是那个女王,而是她的小狼。   “你说中了!这可不公平了,你那么喜欢白灵,你都没揉过我的娜梅莉亚。”她伸张正义道,“你就算以后是琼恩的——”   “不,艾莉娅,我不是,”我耐心地说,“我想去很远的地方,你哥哥等不了我,他要去更远的地方。”   “我不信,你们俩像极了。”   琼恩笑嘻嘻地看着,他坏心眼儿地用头盔遮住艾莉娅的眼睛,“我不是她哥哥,莱雅拉,小妹,你该去前边儿。”   艾莉娅说她更喜欢和我们呆在一起,“我们可以一起挑战野人,长毛象,还有巨人!”结果不到三秒钟就被茉丹修女给摘了头盔,撵到了最前方。   我们看到宝冠雄鹿旗和红底雄狮旗飘扬,与卢斯·波顿想象的不一样,并没有太多风暴地贵族的旗帜,西境贵族也不多,都是小人物:誓言骑士和自由骑手。我猜是因为国王把他们撇在南方了,或许他根本就不屑于特别大的阵仗。再或许,北地苦寒,谁愿意来?   我看到了胖子国王劳勃,他嗓门很大,一看到艾德就拥抱上去,他们在寒暄,我双眼转向其他人。王后的假笑就连尸鬼都能辨识出,她美得富丽堂皇,从外表看不愧皇后之身。她的金发孩子里,乔佛里英俊帅气,托曼是个有婴儿肥的可爱孩子,至于弥塞菈,是那种让你想抱住不给走的女孩,金色的小卷发看起来十分柔顺。   我认出了御林铁卫,没有几年前在海疆城见过的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有的是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一个罗圈腿的扁鼻胖子,异常虚弱,我觉得我可以轻松击败他;还有马林·特兰爵士,面色冷硬,似乎不好惹。   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像是故事里御林铁卫的模样,我当然听说过“弑君者”之名,但是我也知道他并不真的是那样糟糕,说句实在话,这一批御林铁卫里好像只有“弑君者”和“无畏的”巴利斯坦配得上传奇二字。   这群君临来客如此芬芳,本来因为临冬的寒冷,我的嗅觉早已经麻痹,在单调的清冷味儿里鼻子没什么用,不过此刻我却闻到了从河湾及自由贸易城邦而来的奢靡,各种香水,从多恩的椰枣到多斯拉克的野花儿。   他们的衣服华丽,均为天鹅绒与精致的毛皮,我本来带着不比他们差劲的华服,却被勒令不准穿出,那样会有失仪态和尊卑。野种,野种,鄙下如狗。   我看得出劳勃国王不大喜欢卢斯·波顿,我听说过,卢斯·波顿在“篡夺者战争”期间建议劳勃处决“无畏的”巴利斯坦,这让直爽的国王非常非常不悦。   所以劳勃表面上与他客气,但是心里大概会认为他很危险,他们拥抱得很短促,倒是多米很得国王的喜爱,国王笑容都真挚了一些。   稍后,国王和公爵离开,他们大概是有话要讲,“看起来,他们去了地下墓窖,”琼恩解释道,“国王可能认识其他史塔克的先人吧,例如罗柏的伯父和爷爷。”或许吧,不过从前世的记忆来看,我觉得他是冲莱安娜·史塔克去的。   波顿的两位在和詹姆·兰尼斯特说话,多米利克看起来矜持极了,不用说,一定是受了骑士思想和传言的毒害,打心眼里看不起弃誓弑君者。   这时候该做什么呢?我看到公爵家属和王室在寒暄,兰尼斯特家的那位小个子提利昂不知道溜达去哪了,根据电视剧的剧情,大概是去避冬市集找姑娘。   “走,我们打架去,没我们什么事了,”我干脆地说道,“我们不够格和王室呆在一起,等我去换下武装衣,不,铠甲。”   “嚯,你要玩真的?”他眉毛皱得很滑稽。   “多着甲,琼恩,这也是要练习的,否则打仗的时候吧,你会发现你的手脚比你平时慢,因为铠甲的重量能成为你的累赘,你这还上长城?你懂个猫猫,琼恩·雪诺。”   “我练过着甲,你才啥都不懂呢。”   比武场只有我们在,因为只有我们是多余的人。我没有用双手剑,而是用的长剑。我用上了河湾地的技法,寓守于攻,防守反击。   琼恩习惯了北境直来直去的直爽招数,一时错招连连,头都被我敲肿了。   “这什么花招?!”   “这不是花招,看好你的剑柄!”我简单地指明,我喜欢这种不用思考的场合,就像是在海疆城一样,没有太多的花哨,只有汗水和钢铁,“交击,你试试,看我示范一遍!”   琼恩学得很快,比我快,他有成为传奇骑士的潜质,我反应不如他,很快就互有胜负了。   我们把长剑转起了风车,我们举起利刃从肩膀之上开始,在防守的同时进攻对方,偏开对方的锋芒,刺劈对方的弱点。   钢铁互撞,鸣响阵阵,比斗总是在一两招之内结束,真实的剑斗就是那么快。有时我们同时击中,“杀死了”彼此。有时我们长剑相交,距离拉近,旗鼓相当,然后尝试把对方摔在地上,剑术从不优雅,我喜爱实用。   “等等,我头发散了,一分钟。”我喘着粗气,重新把发丝纠集系好,在脑后扎成一个小团,免得干扰动作。琼恩在刚才那一轮被我扳在了地上,我发现他直勾勾看向我的身后,“怎么了?”我转身。   卢斯·波顿静静凝视,眼若冰霜。还有国王和艾德公爵也在观望这里,以及他们身后的一票人。我深吸一口气,闯大祸了。 第52章 尾声 临冬城(四)   我根本不清楚墓窖在哪,也不知道这批人是怎么过来的,我以为他们会去大厅,没想到游荡到了我们这里。   卢斯·波顿的视线让我头皮发麻,从之前我和多米利克相处的过程来看,毫无疑问,我和谁走近那么一丁点,都会被他视作是什么私生女水性杨花的血在发挥作用,他会觉得我故意靠近史塔克的私生子。等等,不,视线不止一道。   我小心地转动我灰色的双眸,看到了另外一个紧盯着我的人,是王后,瑟曦·兰尼斯特,我能看出她眼中的恨意。这就奇了,我并没有招惹她,没看到她和她弟弟做的事儿,也没有把她的乔佛里小宝贝摁在泥巴地里摩擦,她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我和琼恩来到了王驾面前,单膝跪地,“国王陛下。”毕竟我穿着铠甲,用女式的礼仪就太怪模怪样了。   “继续,你们可以继续,打得很好,我可以打得更好,”劳勃·拜拉席恩红润的胖脸露出一个粗犷的笑容,“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事,继续吧。”   “陛下,”艾德·史塔克公爵提醒道,虽然人人知道他和国王的友情,但是在众人前,他绝对该礼数周到,“晚宴,陛下,所有人都等着。”   “对!吃饭,你们可以待会继续,或者明天,”他审视着我的脸,带着琳琅戒指的手拍上了临冬城公爵的肩膀,“这个小女孩是你女儿吗?我可没听说你有这样一个私生女,奈德。”奈德是艾德的简称。   “这是我的种,陛下。”卢斯·波顿平静地说道,“我想,莱雅拉·雪诺和公爵无关。”   “她身边的男孩,”艾德低下眼帘,临冬城公爵有深棕近黑的毛发,深灰色的眼眸,他该是三十五岁上下,可是脸显老了一些,要知道在南方,很多这个年纪的人看起来和二十岁区别不大。   他忖度了一阵,继续说道,“她身边的男孩,琼恩·雪诺,我的私生子,如我几年前提到的,陛下。”他语气平静极了,快赶上波顿的那种平淡口吻。   “我还是不敢相信,你这样的人会有私生子?对,琼恩,琼恩,”劳勃声音放低,“就像我们在墓窖里所谈,奈德,关于另外一个琼恩的事后,你铭记其名,不是吗?”   八成他指的是琼恩·艾林,是让艾德去给他当首相?国王之手,听起来好听,做起来可难,对此,艾德勉强扯出一个微笑,可能意思是他正在考虑,“我会和凯特琳商量,陛下。”   “所以你是波顿家的女孩?”劳勃·拜拉席恩又复高声,不想理会扭扭捏捏的老朋友,“这可半点都不像,伯爵,看看你女儿用剑的样子,哪有你那么阴险。”   “我的祖上不缺豪勇之人,陛下,”卢斯·波顿平静阐述,“疯狂鲁莽者亦有之。”   “她是个好样的,至少得有个更能打的丈夫。你对她的婚事是怎么安排的?”劳勃·拜拉席恩问道,这有些过分了,家事而非国是,国王无权过问。   实际上只要不出事,国王就该乖乖闭嘴。领主管自己的地,封君管领主间的问题,国王管封君和领主们的矛盾。除了律法、裁判和偶尔的任免,国王不应该去干涉臣下对自己土地和家里的安排,哪怕要干涉,也要有正当合法的理由。   这可不是东方的君权,也不是地球上路易十四的法国。   “没有安排,陛下。”卢斯·波顿伯爵干脆地说道,“她是私生女,天生可鄙,谁会需要这样的配偶?”国王毕竟是国王,哪怕让人不适,也得给出足够的敬意,你没法真的对君主说不。   “我不觉得,”国王简单地否定,从手上扯下一个戒指,“去,写封文书,奈德,你家的学士呢?让他写,这个丫头以后就是莱雅拉·波顿了,嚯,这是你母亲的名字,奈德。”国王又瞧着卢斯·波顿,“你不反对吧,波顿?这只是一个女孩,没什么大不了的。”   “身份生来已然注定,陛下,不过这是您的权力。”卢斯·波顿平静地一如既往,在这种事上和国王对着干,实在没有必要,何况或许波顿乐见其成,这样我就更值钱了。   我懵了,开什么玩笑!?我就这样子成了波顿?面前的死胖子君王轻飘飘一句,就让我就此变了个身份,一定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感谢您的慷慨,我的陛下。”我迷茫地谢恩,还是多米利克拉我的手,才让我从云雾中坠回当前。   劳勃对琼恩·雪诺笑了一下,男丁可重要多了,对继承权更有影响,得从长计议,我知道,琼恩要合法化可难,我看向琼恩,他面无表情。   “我,我不知道,”我声如蚊讷,“我不知道为什么。”   琼恩宽慰地一笑,笑的勉强,“祝贺你,波顿小姐。”我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他,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能理解,这种看着同病相怜的人一下子脱离了和自己相同的困苦,把自己留在雪诺这潭烂泥里,这种感觉肯定不好受。   我直视他的双眼,我是个野种,你明白的,我以为你明白。   “父亲待会要见你,”多米的声音响起,国王和公爵等人此刻已经离开,他对我低语道,“听着,丧气包,我刚才听到了,这可能会很关键,刚才,劳勃国王和艾德公爵说话,就在他们看你和琼恩比试的时候,他看着你的背影,说你和琼恩就好像当年的莱安娜和艾德,长发,高挑,他几乎移不开眼睛。”   我看着他,就因为这档子事儿?我突然理解王后瑟曦·兰尼斯特有多厌恶我了,她恨莱安娜这个抢了雷加和劳勃的心的女人恨到了骨子里,莱安娜吸引了瑟曦中意的男人,莱安娜拥有她没有的一切,所幸莱安娜没了,可是现在我蹦跶出来了!   那么就是说,劳勃在地窖里瞻仰莱安娜之墓,感时伤怀间看到了背影相似的我,想起了那年的布兰登,艾德和莱安娜。于是爱屋及乌就把我给变成合法的波顿了,会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吗?还是说,因为艾德·史塔克没有立即答应出任国王之手,于是劳勃把北境强势贵族给干涉一下,制造麻烦,免除艾德的后顾之忧,作为暗示和催促?国王不该干涉封君封臣,但是合法化私生子女是属于国王的权力,还能这么干!   顺便提醒艾德·史塔克,他劳勃国王未忘旧日情谊,对莱安娜记得那么深,你北境守护也不该忘,该出马了,老朋友,国王之手你逃不掉。   我相信我微不足道,对国王来说合法化我的身份半点问题都没有,毕竟卢斯·波顿承认了我是他女儿。所以,他只要乐意,想做就做。   贵族少女的身份自然有好处,从前世所知的剧情进程来看,和男性及平民比,贵族女子是死的最少的,未婚的贵族女子尤其如此。人们习惯忽视女性,利用婚姻控制女性的继承权。可以说婚生女的身份是一张护身符,而只要我还活着,那就总有机会。   “父亲不大开心,我能体会得出来。”多米提醒我,他笑容温暖,把我柔抱在怀,“你一直是我的妹妹,第一天就是我的妹妹,那天我看到你我就知道,”他低声喃喃,“我会走马在你的婚车前,我会执你之手递给你的爱郎,我要送你一件礼物,妹妹,莱雅。”   那种和煦的感觉,让我不禁闭上了眼睛。我听到后面突兀的响声,琼恩·雪诺从地上爬了起来,我听到他有些跌跌撞撞,十足狼狈,“我去看一下琼恩,多米。”我想挣脱哥哥的怀抱,他却没有放手。   琼恩一定是哭了,他也想罗柏和其他史塔克的人和他这么说话,他的正牌女人说的对,他懂个毛毛。   “我去吧,”他安慰地理顺我的头发,“你快去穿上波顿家的裙子,别忘了纹章,我会和琼恩说你的奋斗和委屈,我知道,莱雅,辛苦你了,丧气包。”这一瞬间,我热泪盈眶,他揉去我的晶莹,敲了下我的额头。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突然就成了一个婚生女。我知道,别人未必会把我当正经的婚生女儿看,他们会说闲话,会恶意地腹诽我的事情,我辛辛苦苦,我拼命挣扎,敌不过那个国王大手一挥,我该说什么,我该怎么说?   不管如何,哥哥在,他会抓住我的手,我不再担心受怕,不会再忧心自己因毫无价值而被抛弃,一觉醒来发现枕边是陌生的人。   我抹了抹眼泪。   【第二节 】   我知道晚宴将十分的正式,要花大量的精力去准备,这代表与卢斯·波顿的会面无法推后。   不论如何感怀,我都要承担自己的职责,否则就有好果子给我尝。我穿上了深褐近红的天鹅绒长裙,色泽像是干涸的血迹,这袭裙子找的白港的师傅,剪裁得宜,领口合适,露出了我的肩膀和锁骨,我喜欢我身体的这部分,纤巧极了,哪怕我是用剑之人,也没有出现宽阔厚实的肌肉。   我的白颈上是和裙子同色的颈圈,遮住我的伤痕。深灰色束腰稍微有些紧,让我调整了一会儿,胸前是一串银链,坠子嵌有色泽浅淡的两枚蓝宝石,这是薇尔菲德给我挑的,来自东方奴隶湾的弥林,做工精巧,边缘是异国温婉的纹路。两枚蓝宝石,我买的毫不犹豫。   我披上同样是灰色的披肩,盖住裸露的肩膀,外面挺凉的。鲜红色的剥皮人扣饰醒目异常,将披肩扣在我的胸前。   如今,我是个小姐了,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来自北地的女人,苗条漂亮,落落大方,但是脸色太苍白,我得化下妆,还有头发,薇尔菲德·曼德勒教过我几手编发的技巧,以及耳环和手镯,哎呀,有太多的事了,我之前以为自己无法登入晚宴之堂呢。   我不否认,我恨卢斯·波顿,我怀念撒拉。但是,我依然为此而高兴,私生女的枷锁太多,能喘息一下,就足以让我感激涕零。所以,我发现我不讨厌劳勃了,以后不再暗中叫他死胖子,哪怕,他是因莱安娜而寄情。   打扮结束后,我婉约地走在临冬城的庭院里。晚宴的排程像是一个典礼,贵宾,也就是每一个贵族都将从外墙之外走进临冬城的厅堂,我知道大厅已经装饰一新,以配得上王家身份。   卢斯·波顿大人,他冷得就像是他身边的雪花,他在等我过去,我走进他,他转过身来打量我,对我的这身打扮似乎还算满意,北方人不需要特别鲜艳的色调,我看到君临来客用显眼的蓝色、金色和大红,或许我有一天会尝试,不过不是今天。   “你知道作为我女儿意味着什么吗,野种?”他平淡地说道,自问自答,“意味着你作为雪诺,我或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可以逃跑到别的地方。但是作为女儿,如果你胆敢背离我的决定,我会把你的皮扒光,不是衣服,是皮,你会被吊在恐怖堡的大门外给所有人看。”   “我了解我的身份,大人,”我沉着地说,“我是野种,恐怖堡的女儿,无父无母的野种。”   他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一些别的,但是终究没有开口,我知道,他后面的话不是他本来想说的:“你如今不比之前,你身上有恐怖堡的继承权,这可了不得,既然国王喜欢你,那你就去和他睡吧,和他一起走,不要再回北境,不准嫁给北境的任何一个家族,你要是敢过颈泽,我会结果了你。”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不信任我,他担心我会杀害他的宝贝婚生子,害怕我会让其他家族拥有干涉恐怖堡的机会,我如今可是合法的继承人了,顺位排在多米利克后面,要找借口掀起争端于我而言可不难,只要说多米利克是别人的种就可以。我处理过很多事务,恐怖堡的子民认识我,如果我乐意,说不定连军队都不需要。我距离他的宝贝恐怖堡之间只有一瓶毒药或一个借口。   这就是宣称权,等卢斯·波顿死后,我完全可以把恐怖堡攫取到自己或者我孩子手中,其他家族也可以控制我,利用我的身份来图谋恐怖堡。而他不会给任何北境家族这样的机会,所以我必须去南方,离得远远的,提高波顿的影响力,并避免对波顿的继承造成困扰,南方贵族北上声索恐怖堡的权属?不可能的,过不了颈泽不说,那可是外敌,北境的贵族没有不排外的特点。   总而言之就是,他要我变成一个外人,这样的话,恐怖堡的继承权才能更有保障。   “是,大人,我这就走。”我卑微地说道。   不,不需要卑微了。   “好,我会走,卢斯·波顿,我该叫你什么?伯爵?”   他淡灰色的眸子审视着我的脸,“随你的便,我低估了野种的心计,我没想到你可以有心机到这种地步,演戏给国王看?那么,野种,说说看,欺诈成性的你对未来的夫婿有什么样的想法?”   我利落地答道:“大人,我能否回去处理一下庄园的事情,以及庄园的人?”反正卢斯·波顿也不信任我的人,为什么不呢?   他语气是如此淡然,像是只是在评价我的披肩一样,“那块地和那个庄园属于我,不管你嫁人了没有,你可以带走想跟你走的人,拿走一部分钱,权当是嫁妆,但是不准再回北境。说你的丈夫,野种。”我知道,这不是他多照顾我,这是做给别人看的,要让牛耕地,得让牛吃草,自己的私生女帮忙如此多,连嫁妆和人手都没有,以后别人就不会给他卖力了。   “谢谢,大人。”我单调地回答,“我想先去君临,然后再想夫婿之事。”   “麻利一点,在我到恐怖堡之前就滚,要么你尝试夺下恐怖堡,再挑战北境的联军,要么就躲进国王的怀里,别让我找到你,去吧,你要挽提利昂·兰尼斯特的手臂,侏儒和野种。”   我提裙行礼,如此平静。   突然,我突然就不是雪诺了。我此刻深知,劳勃国王和史塔克公爵如此亲近,他的做法会被卢斯·波顿深深怀疑,他不想我在恐怖堡,他可能甚至想到了恐怖堡未来会成琼恩·雪诺的地盘,所以,我必须走,我也甘愿走,离开压抑的家乡。我对南国的映像实在再好不过,海疆城像是一场美梦,我乐意赴梦。   再见,恐怖堡,暂时再见。 第53章 尾声 临冬城(五)-晚宴   我身份的骤然一变想必苦死了临冬城的管事,这可不是添一对刀叉和座椅就能解决的,还好我学过礼仪,轻车熟路。   我在门外的队列里找人,我终于找见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他是个丑丑的小侏儒,穿着笔挺的天鹅绒,红色金边,胸前的兰尼斯特雄狮怒吼,配上小侏儒的个头格外滑稽。   我给了他一个微笑,牵住他的手,一股酒水和廉价脂粉的味道扑鼻而来,呵,男人,这一定让我表情有了变化,我尤其讨厌男性那方面的人格特质,管不住自己的人和野兽差不多。在庄园中我作为领袖得忍着,因为你的情绪和态度会让手下揣测,他们会有想法。但是在这里可不用。   “我闻起来很糟?”他抬头看着我,眼睛眨了眨。   “不是很好,提利昂大人。”   “那很抱歉,”他话里没有半点抱歉的意思,“我哪怕头戴一百朵鲜花,恐怕也是臭的,天生是个侏儒,命中注定不好闻。”他这话让我想起了臭佬,好吧,至少不是臭佬在我身边,我还奢求什么?他是提利昂,我该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的。   “该我说抱歉的,并非是厌恶您,我厌恶管不住自己的男性,酒和女人的气味,提利昂大人。”我回答道,平静温婉,比起天生缺陷,后天恶习该更容易被侏儒接受,而小恶魔放浪形骸,这方面的臭名从多恩到北境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听起来够公平,”提利昂满意地说,“男人天生管不住,你要奢求我们洁身自好,就像我奢求姐儿免费亲我小脸儿,如果真有丫头这么做了,那一定是七神打瞌睡,鱼梁木塌了。”   “这有些不敬。”   “新旧诸神他们老人家,他们不会在乎我说什么的。”这语气真是讽刺,恐怕提利昂是在气头上,谁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   他紧接着有些窘迫地掰了下自己的金发,“好吧,我不该对女士这样,我本来该站在我哥哥旁边,衬托他的伟岸,可那北方人告诉我,小小改动,站到你这,这不能怪我,要是早知如此,我会注意一下的。”   我客套道:“是我的错,我还无法收放自如。”老实说他还不错,棱角分明,双目极有韵味,可惜了这个头。   “来说说你吧,我叫提利昂·兰尼斯特,你已经知道我了,”他端详我的脸,眉扬了起来,“你这眸子属于恐怖堡的波顿,我没听说波顿有个女儿,你是他侄女儿?”   “莱雅拉·波顿,大人,我就是他的女儿,刚认的,国王的一纸诏书。不过我只是一个野种,再多几张王家的纸也抹不掉。”我如此淡然,就好像国王给的是擦嘴的纸,而不是什么合法化。   “高兴点,”我感觉他敲了一下我的大腿,“国王要是给了我一张诏书,让我能比现在高几英尺,我就该给他老人家当唱曲儿的弄臣,可我没这样的运气。”侏儒当弄臣?他又在自嘲。   “这我不同意,我很高兴,大人。”   “不,你不高兴,算了,我不大会安慰人,”他闷闷不乐地嘀咕道,“现在还有一阵,我老姐都没出来。我听说你们剥皮,对吗?”   “现在剥兽皮,”还有个小密室,里面挂满了可爱的小人皮呢,“我们在白港有一家店面,最远的顾客在盛夏群岛,我们手法很好,皮毛质地上乘。”   “那么旅行清单上得加一件了,白港剥皮,千年手艺,这样一来,我该直接坐船回君临。”他自顾自地说道,“从白港走,反正不急对不?“   白港里的皮匠铺子,我有一份分润在里面。卢斯·波顿曾经对此很不以为然,我告诉他这是一种掩护。如果我们在其他方向上发展传统,就可以避免被怀疑暗行古道。话说我们名声真是好,真有人觉得我们剥皮制皮的技术一流。   晚宴迟迟不开,大家依然在等待,主要是那位兰尼斯特家的姐姐迟迟未至。   “你有什么故事可以说吗?说说吧,现在如此无聊。”   “您记得葛雷乔伊叛乱吗?290年左右,那时候我在海疆城。”我答道,这应该是我和提利昂都经历过的事儿,可以有话讲。   “啊,葛雷乔伊叛乱,”提利昂回忆道,“那天晚上外头吵得没法读书,我《游侠王子》看到一半,看不了书让我心情很不好。接着我趴上阳台的栏杆,看到了第二颗太阳,不在天上,在兰尼斯港,铁民烧了我们家的船,省了我的蜡烛。”   他抬头一笑,“我建议过我父亲,关于港口,可是太平日子太久,我家的老叔又扬帆出海迟迟未归,舰船之事在行的人没几个。结果,他不觉得有此必要,反而叫我去清扫厕所,如果被他发现有半点积水滩子我就得喝下去。”   “我记得当时我在上达蒙学士的课,”我也一起回忆那些年,唇角不由挂出微笑,那是我童年中不多的快乐时光,“有个讨厌的小孩说,兰尼斯特有小恶魔,能一口吃掉铁民的铁舰队。”   “我能吗?”他眉毛凑着瞧我,“那我该去当海政大臣,按你的说法,我有平息叛乱的头功,我老姐该亲我的袍子才对。我猜你经历过海疆城之战。”   “是的,”我回答,“当时我还小,所以躲在后面,每天听着前头的呐喊和惨叫,紧张坏了。”   “恐怕不止是听,你还捅了我两刀。”这声音好熟,比起过去沧桑了一些,老成了一些,是罗德利克·葛雷乔伊。   我转过头,赫然看到那个胡茬参差不齐的男人,他脸上至少有五道伤疤,长发不羁地散着,身着黑衣链甲,长剑在腰,弯弓在背,长得和席恩·葛雷乔伊极像,不过眉目要更加硬朗一些。他身上总是有粗重的味道,如今倒不再是盐和海,而是风与霜,我几乎能看到这个男人在雪地里跋涉的样子,他现在是老练的守夜人。   这可真是久别重逢了,哪怕我对他印象极差,我颔首与他,微微露出笑意,“好久不见,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我该叫你什么?”   罗德利克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黑衫军,游骑兵,誓言兄弟,黑衣弟兄,乞丐,随你叫什么,丫头,你把我祸害去天寒地冻的边陲,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我想过掐死你时你的表情,天杀的我想不出来你长大是这模样!”   “我什么模样?”   “让我又想抢盐妾了。”这是种对外貌的赞美吗?铁民真是奇葩。   “你跟着班扬·史塔克来的,”我推测道,他的斗篷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等等,你背上那一袭是不是带着罗伊斯的纹章,你把威玛·罗伊斯给杀啦?”   “对,班扬·史塔克,我不杀我亲爱的天杀的该死的弟兄,我付了铁钱,他打不过我,这件斗篷是我的。”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干脆直白,他倒是还记得铁钱呢,“你的斧头救了我一命,这事儿我这么算,和你捅我的刀子抵,两清。那个青绿之地的嫩皮娃是你相好对不,威玛,你婆娘在这!”他回首大喊。   “守夜人,看看,”提利昂嘟囔道,“你交友可真广泛,波顿家的小姐。”   我弯腰拍了拍提利昂的肩膀,小声道,“我可是守夜人之友,包括面前这位葛雷乔伊,我能给长城送了有二三十号人去。”   他给我吐了吐舌头,我不再理他,面向来人绽放出笑容,就好像是在恐怖堡外告别的那一天。““嘿,威玛,过的怎么样?”   威玛看上去沉稳多了,他不再神采飞扬,眼睛里多了一些说不清的蕴意,我注意到他没了一边耳朵,手指也遮在手套里,我知道,他至少少了两个手指,“嗯,”他抿了抿唇,这小子在害羞,或许是觉得现在自己的模样太过落魄,“很高兴见到你,莱雅拉。”   他们应该是班扬·史塔克的随从,班扬带来的两个手下居然恰巧都是我认识的人,我猜是因为他们都是贵族,而且容貌不错,说得上话。   “莱雅拉·波顿,”提利昂提高嗓门,“你们肯定不清楚,她现在可是大户人家的闺女了,两位,我是提利昂·兰尼斯特,我会去绝境长城看看,就在稍后几天,肯定会和你们同行。”   这个侏儒他在抢谈话的主导权,我猜他不是有意的,这大概就是兰尼斯特人的风范和本能,永远领头,和他们纹章一样,狮子嘛。   “我听说过你,小恶魔,你看起来很正常嘛。”罗德利克·葛雷乔伊蹲下身子,和提利昂平视,“你要去长城?那里寒风呼啸,大雪飘飞,能够轻而易举地冻掉你的小东西。”   “而我将在长城上对着外头放一趟水,在被冻掉之前,”小恶魔笑嘻嘻地说,“我很早就想这么干了,哥们儿。”   “我们看到了很多,”威玛·罗伊斯现在的斗篷也不赖,看来青铜约恩给他准备了换洗的,至于披给罗德利克的那件?我猜本该是黑貂皮,过去油光水滑,现在嘛,脏兮兮的,不是灰就是泥,“冰原狼(“这个在这儿就有,我还给它喂牛奶呢。”我答话道),异鬼,会走动的尸体,我能感觉到使命,莱雅拉,还有提利昂大人,长城那有冬风和使命。”   提利昂昂头说:“这里有冰原狼,在哪?我赌能一口咬掉我的脑袋。”   “冰原狼你可以你找史塔克家的孩子,还有私生子,他们一人一只,就像他们的家徽,还很幼小。”我应声说道,“我很高兴,威玛,虽然我不知道你谢我什么,我一直敬——”   “使命,去他天杀的使命,没种!”罗德利克站起身子,打断了我的话儿,我想还是继续讨厌他好了,我最烦人打断我说话!   “这小子第一次巡逻是跟着我,我们一块儿,六七只异鬼,可能有——八到十二只活尸,当时情况紧急得很。要我说尸体可一点儿都不可怕,但是这个小子,没种,嘿哟吓尿了裤子,没了一只耳朵,我说,最好对齐,把另外一只耳朵也卸掉,诺,他不干,没种。”   威玛脸色很不好,但是没说什么,恐怕确实是罗德利克救了他的命。   “异鬼,还有尸鬼,不错的故事。”提利昂笑得轻佻,他明显不信,“我猜还有冰蜘蛛,长毛象和巨人,以及侏儒,活生生的。”   “小恶魔,你是不——”   “这些还真有,侏儒近在眼前不提,我听说还有冰龙。我在孤山那发现了一个遗迹,里头有长毛象和巨人的骸骨,你有空可以去看看。”我打断了罗德利克的话头,他活该。   “真的?那我一定得去,这一趟可真是不虚此行。”   “带上卫兵,我的野种庄园里有人进去过那儿,我想卢斯·波顿大人一定乐意安排。”   “别这么说,该叫父亲。”提利昂提醒道。   “下辈子吧,如果有。你刚才说你遇到了异鬼,还是六七个,那你怎么回来的?”我扬声问罗德利克,去他的卢斯·波顿,长城的局势比他重要多了。   “一对一,我的剑碎了,这小子把黑曜石斧头丢给我,我就杀了第一只,然后又是一对一,异鬼可比你懂规矩多了(咳!)。反正,我杀了第二只,威尔死了,盖瑞没在,估计跑了路,正好活着两个人。我用异鬼的两条命,抵我和威玛的两条命,非常公平,他们就让我们滚蛋了,我去告诉了熊佬,那老滑头却根本不信。”   我想起来,电视剧不提,原着确实是几个异鬼围着一个守夜人,然后一个异鬼和守夜人威玛单挑,打碎了他的剑,我估计他们根本不在乎杀不杀得掉这两个人,玩嘛,反正对异鬼来说,人类总会死在其手下的。   威玛不是说黑曜石斧头是被抢走的吗?估计这个乌贼是拿着没还,哈。   “那是因为你屡有犯事,前科太多,没人信你。我都知道,你在东海望偷船跑路,往长夜堡藏野人婆娘,还怀上了,你跟鼹鼠屯的人打架,甚至打断过誓言兄弟的胳膊,”威玛毫不留情面,“没有砍掉你的脑袋可真是万幸,他们都说你总有一天会叛逃出长城之外,再也不归。”   “万幸?那是因为很多事儿没被抓到,我确实想过一走了之,”罗德利克坦诚地说,“但是长城外面有那种东西,可算了他的吧。好了,是班扬,回见,席恩在哪?我找我弟弟。”他离开了,至少他确实是个守夜人汉子了,不是吗?   “我也得过去了,”威玛给我一个硬朗的笑容,他北去时是少年,归来时是男人,“我迟早还得和罗德利克打一场,感谢你的黑曜石。当时,我们回到黑城堡,立刻就被关了起来,他们以为我们说谎。”   “我也会这么想,”提利昂挠着自己的下巴,“异鬼?这只是故事,小子。”   “小恶魔,你说你要来长城,你来了就懂,我在谷地那会儿也不信,”他对提利昂的态度可不算好,兰尼斯特家的人不以受欢迎著称,“后头其他弟兄抓到了几个野人,分别拷打刑讯,问出了不少事情,加上莱雅送过去的沼泽人,叫希达·绿沼的那个,他是个狼灵,证实了好多内容。”   “他身体不好,去年差点就死了,实际上他一直觉得自己已经死了,”我回忆那个希达·绿沼,“很奇怪的人。”   狼灵可不讨守夜人喜欢,还好希达是沼泽民,不是野人,否则就是刽子手伺候。如果他确实预见自己会在去年死亡,那么他的预见就被打破了,这可有点儿奇,被打破的预见?不,肯定是他只看到了一些画面,猜错了。   “沼泽居民都这样,总之,守夜人现在基本上相信我们的话了,”他露出一个笑容,看起来没那么乐观,“但是他们要更确凿的证据,我觉得他们是不敢相信,我真的怀疑有几个汉子的神经能支持得住。”   我长叹一口气,“去和国王说吧,你们需要人手,我猜。”我爱莫能助,我不想去长城吹风,我知道危机在酝酿,但是我并不感同身受,所以我尽量帮忙。   “我们需要恐怖堡,莱雅拉,非常需要,就像是史塔克们说的一样,凛冬将至,塞外的风雪中有数不尽的阴森恐怖。”   在守夜人离开以后,“话说,莱雅拉,你真的相信这两个守夜人?”提利昂抱着臂膀,“那些个童话故事,还是说过了颈泽以后,雪里头到处是妖魔鬼怪。”   我低头仔细看着侏儒,淡灰色的眼睛恰如寒冰本身,我看得他发毛,然后我启唇:“那不是故事,长夜漫漫,处处险恶,提利昂,”我想到了我在先民地穴时,狼吻巴洛索所说的话,那些被寒神蛊惑的野人,那些唤醒长夜的野人,恐怕现在已经害死了自己,还引来了灾难,我不能说我无动于衷。   想想看,引起七国的浩劫的冰灾冬难,竟然是因为一群吃不饱饭的野人引起的,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人类的报应?   “人性低劣,会制造出你想象不到的噩梦,那些噩梦甚至会让始作俑者自己也逃脱不开,提利昂,永远别低估人类,总会有那么多自取灭亡的人,总会有那么多自取灭亡的愚蠢伎俩。”   “哟这先知口气,”他蹙眉敷衍道,缓和气氛,被迫赞同,“你说是人类制造出来的,这我或许有点信了,毕竟我们就是一群疯子,对吗?而且总是超乎想象,不过那些生物给我感觉,依然是吓孩子的把戏。来,别提这些了,说说你捅了罗德利克两刀那部分,我很感兴趣。” 第54章 尾声 临冬城(六) -晚宴   宴会终于开始,我远远地望见史塔克的厅堂之内正中是宝冠雄鹿旗,奔狼和雄狮各居左右,整个大厅被无数的蜡烛照亮,贵宾依次排列,我们排在非常后头。   首先进入大厅的是公爵和王后,我见到了瑟曦王后的打扮,她真的花了很久来梳妆,翡翠琳琅,头冠精美,金发柔顺,衣饰璀璨,那顶冠冕我也想戴戴试试。她姗姗来迟时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已经记住了我是谁,而且没有半分好印象。   然后是国王和史塔克夫人,以及史塔克和国王的孩子,正好多出了一位“捣蛋鬼艾莉娅”,和多米利克站在一起,我看到多米弯下了腰,艾莉亚正在和多米说悄悄话,。   瑞肯拉着弥塞菈公主的手,公主是个善良可爱的丫头,正在耐心地给瑞肯抹掉脸上的污迹,她笑起来甜美极了。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和卢斯·波顿大人并列,他耀眼如金色的火焰,而卢斯·波顿冷淡似灰暗之冰,这绝对是冰与火之歌咧。原本他该是和小恶魔站在一起,不过小恶魔和我并肩了。如果是正常的男士,应该挽住我的手的,可惜提利昂是个侏儒,于是我牵着他走,就像是带着孩子。   我走进大厅时感到不少眼光注视着我,我在找琼恩,我看到了他,我的朋友就坐在长桌的尾巴边,我给了他一个微笑,希望他不会因为之前的经历和落差而冷落我们的友谊。琼恩也笑了,他双眸注视着我,比了一个大拇指,我身后是班扬·史塔克和席恩·葛雷乔伊,班扬在进场前拉着我讨论北地局势,席恩?我们互不理睬。   我很享受,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我比王后和凯特琳夫人年轻,我正值花样年华,今夜非是最尊贵,却绝对是最美丽,我不耀眼,但是我有这个自信,史塔克家的女孩年纪还不够呢,珊莎似乎也才十一岁到十二岁。   当然,也可能是一个姑娘牵着一个小侏儒的样子比较新奇。   国王祝酒词毕,和每个人交谈,他也向我举杯,“这才是北境,奈德,姑娘是一个地方最瞩目的特色,敬莱——雅拉!”他哈哈大笑,我嫣然而笑,应然饮下杯中的多恩夏日红,我打听过,此酒出自临冬城窖藏,王后碰不到,要是在君临的红堡,我绝对不吃任何王后的东西,她恨我。   至于劳勃?卢斯·波顿没有考虑到一点,或者说他让我和国王睡觉是在故意羞辱我,劳勃国王从不和贵族女性发生关系。糟蹋平民是一回事,不会有大麻烦,但是和贵族少女有了这类事情,那是要付出政治代价的,小贵族有大贵族保护,大贵族有封君保护,封君会为自己的臣子及臣子的臣子向国王伸张权利。在前世的坦格利安王朝,不谈黑火,其他的“高贵私生子”都搅得国家不得安生。   晚宴菜色丰富,不仅仅有本地的美食,更有随国王由南而来的禽类和牲畜。我喜欢河湾地的水果,不管是甜瓜、蜜桃还是火梅,他们被宫廷大厨冰镇保管,有些蔫,但是味道绝对好,尤其是对北方女孩来说,上一次吃到还是在靠近海滨的海疆城呢。   蹩脚的小丑尝试逗乐贵宾,却只有几个孩子捧他的场哈哈大笑,不过这让他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哄孩子。吟游诗人和音乐师傅向每一位女士献歌,给我的是《橡骑士和月姑娘》,月亮姑娘穿上了橡木的衣裳和面具,优雅的少女成了披靡的骑士,手执无光无影的长矛,飞挑饿狼变成的匪类,我怀疑他是不是塞外之王曼斯·雷德,隐喻得太明显了。   我和每个人聊天,高台之上,艾莉娅承包了凯特琳夫人百分之八十的呵斥,凯特琳夫人还有百分之二十的尖叫给了布兰。我酒足饭饱,看到班扬离席,席恩和他哥哥在角落里勾肩搭背地说话。我也向国王行礼谢退,小恶魔朝我挥了挥手,我颔首以应,我们出去透透风。   “呼——”我裹紧身上的披肩,“我头一次坐在贵宾席,往年都是坐下头。”   “真是不错的经历,”提利昂接道,“我每宴皆踞高座,每宴皆够桌不着,这一餐很贴心。”   “哦?”   “他们准备了一个小椅子,让我不必踮起脚尖儿。”   “确实贴心,我喜欢河湾地的水果,甜甜的,”我回忆道,“我小时候住在镇子里,风能透过家里的栅栏门吹进来,我当时没什么甜的东西吃,面包又涩又硬,能往外掉石子儿。”   “很糟,听上去,”提利昂望着无星之夜,“你知道吗?我的老姐告诉我,她要安排你和我结亲。”   “哈哈哈哈,去他的结亲,”我大概是喝了不少,豪放得很,我靠在冷硬的石头墙上,“你知道吗?从我七岁,不对,八岁?反正从那时候开始,我数数,布雷肯和布莱伍德说要跟我结亲,他们闹着玩,然后莱斯威尔,贝里·莫斯,安柏,琼恩·雪诺,一个个口口声声,一个个全没坚持,我就很好奇,这个七国吧,到底有没有男人敢真心追求我,一直追求下去?”   “我看你外表没那么悲哀,实话,”提利昂坐到台子上,他手脚真是利索,“那歌没错,月姑娘,肯定有男孩儿喜欢你,要是到了南方,写出的歌能绕君临一圈。如果没有我就真去把铁舰队给吃了,继续下午的话题?”   我不能否认,我喜欢提利昂这个人,不包含性别那种喜欢,我觉得我会享受和他聊天的时候,“上次说到,我有个称号是触手切割者?有个叫七弦汤姆的还专门写了一首歌,他嘲笑了我、银鹰和乌贼。”   “我听说过他,讨人厌的吟游诗人,醉醺醺的,才华横溢,据说艾德慕·徒利很想把他丢进三叉戟河里清醒一下,你还有别的称号吗?”   “有,橡木脸,因为我打架时戴面具,守夜人之友,这个你听过了,剥皮女,波顿家自带,恐怖堡的女儿,因为我的生父从不承认我,野种庄园主,这是因为我开垦了一座庄园,你看,我称号可多,啊对了,我哥叫我丧气包。”所以说,堆头衔?谁不会呀。   “啊~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你要叫卢斯·波顿大人,而不是天杀的父亲。咳,这么说吧,我的触手切割者,橡木脸,守夜人之友,剥皮女,恐怖堡的女儿,野种庄园主,丧气包女士(“嚯,这记性。”我赞叹道,),这不重要,重——”他转向大厅门外,我跟着偏头,大厅里人声鼎沸,走出来静立的是琼恩·雪诺,还有白灵。   “呀!白灵,来!”我调门明显很高,白灵真可爱,我缺乏免疫力,我蹲了下来,白灵扑进我怀里,短短几日就长大了好些,“臭死了臭死了,你吃啥,鸡骨头?”我挠它脑袋。   “冰原狼,”提利昂悄声道,“我能摸摸吗?我以前想过养一头龙,不用太大,我和我叔叔说,就我那么大一点就好,他后面去了东方一直未归,我曾经日思夜想,他会骑着龙回来,兴奋地大笑,让我也骑着溜达一圈。现在,龙没有,有狼也不错。”   “曾经?”我瞧了他一眼。   “曾经。”他不再提自己的叔叔。   我抱了白灵起来,沉死了,“来,可以摸摸背,别吓到它。”   “它会吓到我!”提利昂抗议着笑道,他翻下了台子,非常灵活,然后蹑手蹑脚,谨慎小心地接近。   “为什么他那么亲近你?”琼恩抹了下眼睛,借助微微的火光,我注意到他眼眶有些红,不过他吸了吸鼻子,很快就藏好了,“你们没参加晚宴?”   有点奇特,世事的变幻好像冰原狼的个头一样快。我差点成了他的未婚妻;他向我坦明自己的想法;我在他身边成为合法的私生女,拥有了继承权;然后是现在,我又与他相见,物是人非,就像是白灵突窜的个头一样。   我不能否认我动心过,他有些幼稚,他心里不甘,稍稍有点愤世嫉俗,但是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外貌也很好,身体更不用说。我和他有共同语言,我确实动心过。   更别提他的出身了。对,他的出身,我们各有各的路,就像是我告诉他的一样。   “太热,”我说道,温柔的爱抚白灵的小爪子,“也太吵,那个弄臣嗓子太尖儿,吟游诗人没多少新鲜曲子,我哥哥的曲子我都听过,呀,白灵,该剪指甲了。”   “而我们都喝了点酒,很久以前,我就学会了一个教训,在你哥哥身上呕吐是件不太礼貌的事儿。”提利昂也专注在白灵身上,他想要碰它,它呲牙,瞪着小恶魔,这让侏儒犹豫不决,最终小恶魔放弃了尝试。   “没关系,”琼恩说道,“白灵,趴好,”白灵动弹几下,趴在我怀里,耳朵也趴着,滑稽极了,“别乱动,你现在可以摸了,他很听话,我在训练他。”   “他?”我瞧了眼琼恩,这是把白灵当成人看了。“没错,”琼恩回应道,“他。”能理解,琼恩很孤独。   “你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对吧?我是提利昂·兰尼斯特,”提利昂心满意足地揉了揉白灵的耳朵,“乖狼狼。”   琼恩没说话,他抿紧嘴唇,“我们都是,”我简洁地声援,给白灵顺毛,“雪诺,遗弃在雪里的小娃娃。”   “我生父确实是艾德·史塔克,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而您现在是莱雅拉·波顿,小姐。”琼恩说道,我听得出他在尽量保持音调平稳。   “我是雪诺,所有人都会记住这点。”我语气平静地指出。   “对,”兰尼斯特的侏儒轻声道,“永远不要忘记自己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   “你不了解野种。”琼恩面色烦闷,瞪在一边的石头雕像上,“你知道身为私生子是什么感觉吗?”   “全天下的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跟私生子没什么两样。”   “你的生母,地地道道的兰尼斯特,你也一样。”   “我们刚才,”提利昂笑得苦涩,“正在说这个呢,我母亲,”他摇了摇头,“至于父亲,嗯?父亲。”   “我生母不知。”琼恩简洁地道。   “我,我母亲身受重伤,命不久矣,”我尽量不让声音颤抖,“我结果了她。”   “抱歉,莱雅。”琼恩不自在起来,他试图微笑,却拉扯不出微笑的表情。   “抱歉,我不该提,反正,全世界的侏儒都可能被视作野种,野种不见得被视为侏儒。”提利昂手在膝盖上,立身而起,“回去吗,莱雅拉?”   “回,”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可也没几个侏儒被迫杀了自己的妈妈。”   提利昂瞧着我感伤地笑了一下,我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提利昂永远是个凶手,提利昂杀掉了难产而死的母亲,不管他有没有动手。   我有些难过地避开这视线,看到了雪诺怔然自失地仰望夜穹。   我们一时间沉默,逝母之人的沉默。 第55章 尾声 临冬城(七)   狩猎日,尚未破晓,国王和大家伙儿就启程前去狼林,我留下来了,因为我是女眷,哼,真是公平。   老实说,在马上用我那把弩打猎,确实有些不实际,我或许得练练投斧和标枪,才能参加狩猎。不过这和我的惯用武器没什么关系,提利昂也去了,他连弩都没有。   我在心里克服这一点儿因为忽视而带来的小小不适,忙活着布置我给布兰的试炼,别忘了,我和他约定过的,他今天会成为北地的小骑士,这是属于小骑士的试炼。   “茉丹修女在找你,”我看到琼恩靠在门扉上,笑咪咪地看着我,“珊莎和艾莉娅在陪公主刺绣,艾莉娅刚跑出来,现在又被抓回去了,我好像看到凯特琳夫人非常生气。”他这纯属在没话找话。   “你不气我啦?今天我有预感,去缝纫时会戳手指尖,所以不去了。”我说道,小心地藏好我的耳环,“布兰呢,他在哪?”   “这理由不错,我会建议艾莉娅用上,她这是第二次被训了,上一次罗柏和乔佛里发生口角,她也在场。布兰?在院子里瞎逛,我去叫他。”   布兰看起来不是很开心,或者说,蔫巴巴的,我没听他说过他的小狼的名字,小狼同样低落地坐在他身边,“怎么啦,小骑士,是谁偷走了你的甜甜圈?”我动作雀跃,弯腰看着他的眼睛,想感染一下他的情绪。   “没事!”他低落地说。   “我们是朋友,心事要和朋友分享,把朋友当心树,布兰。”   他瞧着我,小嘴唇动了动。   “爸爸说,我要去君临,”布兰黑亮亮的小眼睛低垂着,我隐约看到他眼中的泪水,“老奶妈不去,谁说故事呢?盖吉不去,我会想他的奶酪蛋糕的;密肯也不去,可他说会打造我的第一把剑,向心树发的誓;还有阿多,阿多只会阿多;”他嘟噜嘟噜嘀咕嘀咕地抱怨,“以及我的马,我的小马不会跟我走。”   “你想去南方,记得吗?”我提醒他,语音悠长,耐心极了,“那里有骑士,有龙头,有船,你可以骑真正的马,你爸爸会保护你,说不定你会成为御林铁卫,还有水果和其他的小朋友,你的小狼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还在想。”他注意力转开了一些,“你会叫你的狼什么名字,莱雅拉?”   “叫哭布布好了。”   “哎,你别那么说我。”   “我哥哥以前管我叫丧气包呢。”   “我想想,好多人叫艾莉娅‘马脸艾莉娅’。”   “那你呢?”   “没有,我们给狼取名字呢,”他把话儿转了回来,掰着指头,“罗柏的狼叫灰风,珊莎的叫淑女,艾莉娅的狼是娜梅莉亚,瑞肯的叫毛毛狗,”他数着,“琼恩的叫白灵,我喜欢这个名字,我想过好些名字,比如微笑,灰灰毛,啊,这个太像瑞肯的狗狗名字了,还有,还有好多。”   他会想起来那个名字的,我没有半点提示的意思,“那你还想当北方的骑士吗?布兰。”   “学士说,北方没有骑士,没人往额头抹油,也不会在七神前跪拜,”他的小脸鼓起来了,“你是个大骗子,女孩子都是大骗子,不过我还是来了,本来我想丢下你去爬墙,但是我答应过的,所以我来了!”   “那是我对不起你,抱歉,布兰,”我挠他脑袋,他拼命躲开我的手,“北方可以有骑士的,保护子民,忠贞、勇敢、善良,这便是骑士了,对嘛?”   他不愿到我怀里,嘟囔着,“哎呀,我不是小孩子啦,男孩子和女孩子不应该碰手手,我们开始试炼吧,试炼,橡木脸!”   所谓的试炼不过是找东西而已,我把自己的几个小玩意儿藏在了大厅中,给布兰出谜语,他猜谜语,然后寻找,然后我们也去了首堡、主堡以及藏书塔,布兰知道好多密道,分享给了我。   “我很大度的!”他声明道,“下次不准骗我喔,朋友不会欺骗朋友。”可是私生子女的出生本身就伴随着花言巧语的欺骗,我们天生会骗人呀,小宝贝。   我们花了一整天时间在这上面,我看着布兰灵巧地爬到窗台上拿到我事先放在上头的橡木面具,“是橡木脸!”他惊叫道。   “最后一个!好了,你现在是北境的骑士了,我们去向心树发誓吧,布兰。”   琼恩一直在看着,我怀疑他是不是怕我把他亲爱的布兰弟弟拐走,“我发觉我根本就不了解你,”他终于开口,“我以为你要么去狩猎,要么去刺绣,而不是和一个孩子玩耍。”   “那打平了,我也不了解你,”所以说,我们只是同病相怜,我抱起手臂,布兰跑在我们前面,他兴奋坏了,“我倒是想去狼林打猎,可是我没在人员名单上。”   “劳勃国王喜欢你,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会在名单上的,我知道,你能骑马,或许还善用弓箭。”   “我箭术不怎么样。”我摇了摇头,轻风拂面,让我有些凉,我转头看向艾德的私生子,“我很感激国王,但是我觉得离他最好远一点,已经有人说我是‘国王的剥皮表子’了。”   “抱歉,”琼恩窘迫地说,“这一点我没想到。”   “凡事总有其代价,或许这就是代价之一,别人的嘴,乌鸦的叫,,毕竟言语就是风而已,我习惯了。”我总结道,我在他人的口中是个蛮子,是个女巫,在十五岁时就流过产,还被说盖了一个庄园,养了一帮男人,在里头胡天胡地,现在又多了一个国王的表子。   抛头露面的女人总是伴随风言风语,哪怕是诗歌中的美丽少女也会被一些人评价为出卖色相,何况我还是个野种,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我怅惘地说道,“我还挺思念雪诺家族的。”但是我们都知道这不可能了,原本就希望渺茫,如今我即将南下,他即将北上,天各一方。   说实话,有那么一瞬间,我也幻想过,琼恩是个足够牢靠的人,我的立场不会挡在他和大是大非之间,我们如果真的一起过日子,会很幸福的,他不够成熟,但是他会有成熟的一天。   “你是波顿的小姐,”他笑着说道,“而我是个私生——”   “我们都是野种,你心里知道的,雪诺,莱雅拉·雪诺,琼恩·雪诺。”我平静地说道,“忘记昨晚的侏儒是怎么说的了吗?这就是现实。”   琼恩抿了抿唇,看着我的脸,“我和我父亲说过了,也和班扬叔叔谈过了,我会去绝境长城,成为黑衣弟兄。”他语气笃定,已然深思熟虑。   “祝贺你,”我浅笑道,“你会有一番功绩的,琼恩,长城上的白狼,这个称号如何?”   “还挺不错,”他蹙眉说道,“比触手切割者好一些,那个称号太奇怪了。”   找死!完了,这辈子的黑历史,他当时偷听!   神木林依然静谧,可庭院那边却传来一阵嘈杂,“布兰,布兰登!你在哪,布兰!?”我听到凯特琳的尖叫。   “快回去,你妈妈在找你。”我听出了凯特琳夫人音调中的恐慌,,“该走了,布兰。”   “不,我要成为骑士,莱雅,你答应过的。”他固执地盯着我,直接在临冬城心树前坐下了,扭捏着。   “有事情发生了,你妈妈需要你,她可能有危险,小骑士,我们可以以后补仪式,快去!”我快速地说道,这一刻我严厉得吓人,我不喜欢孩子忤逆母亲,尤其是拒绝母亲如此可怜痛苦的祈求,我戴上了庄园主的面具,表情不容置疑。   “可是,骑士…”他嚅嗫道。   我走近他身前,直视他的双眼,握住他的小手,“我会好好教你的,你要去君临,记得吗?我也要去呀。”   布兰冷静下来了,他乖巧的点了点头,“那说好啦!谁骗人谁是毛毛狗!”,小不点说完往外跑去,他的小狼跟着他。   “琼恩,快去看着点你弟弟。”可不能让布兰中途又跑去爬墙,琼恩朝我颔首。   他欲言又止,干脆地转身,不经意地飘了一句:“其实,想多站一会的。”   我看着他走远,他跟在布兰的后面,步伐开始时有些尴尬害羞,尔后坚定异常。   我很迷茫,是不是奔狼的先祖和旧神有过契约,是不是史塔克在298年这一年中,注定要把一位成员献给心树?让他成为继“血鸦”布林登·河文之后的又一位三眼乌鸦。   狮狼之争是否是命中注定,那位把混乱当做阶梯的培提尔·贝里席在从中作梗,致力于酿造争端,并且早有预谋?   “波顿的小姐,别靠近主堡那间卧室,二楼那间,”哈尔温,他是马房总管的儿子,也是临冬城侍卫,“瑞肯少爷昏迷不信,夫人情绪很糟糕,别发生了冲突。”   “发生了什么事?”我瞧了一眼,琼恩和布兰都静静地在里头张望,而我被拦在了这里。   “刺杀,小姐,有人用一把瓦雷利亚钢匕首刺杀瑞肯少爷,他当时和茉丹修女在一起,现在茉丹修女受了伤,一只手没了,另外一只手还剩下半个,瑞肯少爷从楼梯上摔了下来。”   “刺客呢?”我问道,恰到好处地露出了担忧和软弱的表情,“这有些可怕了,瓦雷利亚钢匕首?”   “死了,”哈尔温简洁地说,他可能打算用“波顿的女儿不是目标”这种信息来安慰我,于是接着解释:   “被抓到前死了,是瑞肯的冰原狼毛毛狗咬死的。我听到有这么个说法,瑞肯少爷和乔佛里王子发生了冲突,因为乔佛里王子背地里说应该把史塔克的冰原狼剥皮,他还说就让你来操办,你们家是剥皮人,他要把冰原狼做成一件狼皮斗篷。结果这事儿不知被谁传出来了,瑞肯少爷早上的时候和乔佛里王子吵架,还和珊莎吵架,就有人猜是乔佛里下的手。”   “谢谢,这实在,太让人惊讶了,那是王子,哈尔温,说话儿得小声。”我有些楞然地说道,“那瑞肯还没醒吗?”   “王子,王子,王座的崽子,”临冬城对乔佛里印象谈不上好,“瑞肯少爷从塔楼上沿着楼梯一直滚了下来,伤的很严重,鲁温学士说可能伤到了脊椎。”   这能解释很多事,培提尔·贝里席应该是早早就策划好了这样一次嫁祸于人的刺杀,毕竟,培提尔·贝里席怎么都不可能很快知道临冬城里会发生布兰坠楼的事故。   原着中被行刺的会是布兰,是因为布兰摔伤一事,让刺客觉得刺杀那样一个昏迷的小孩机会更大,更好安排行动。更何况,刺客也是人,以小孩为目标本来就够折磨神经了,了结布兰看起来会像是给予解脱,让人良心好受一点。   说不定在原着的时间线里,他正要对瑞肯下手时被惊动,决定中止,盯上了更好的目标。瑞肯该是刺客原本要下手的对象,是史塔克家孩子里最年幼,最缺乏保护的孩子,而刺客一定忽略了瑞肯有只狼,冰原狼,他总会死在狼吻之下。   总之现在布兰没有坠楼,于是瑞肯出事了,愿旧神保佑吧,如果这是出于最后的绿先知和旧神的安排,一定要在将来有一位史塔克家族的三眼乌鸦的话,那么我也无能为力。   我记得原着里瑞肯无师自通,从小就表现出了狼灵的天赋,好像比布兰觉醒的年龄还早,说不定,他会是个更好的选择?指不定,原本三眼乌鸦看中的是他,而不是布兰?毕竟瑞肯更年幼,可塑性更强。只是原着里阴差阳错,昏迷的日子里布兰水平大涨,最后才选的布兰。   凯特琳几乎发了疯,我经过她身边时听到她喃喃自语地祈祷,我听到她哀问七神为什么是她的儿子,她眼睛一直如此湿润,整个人都失魂落魄,我听说她彻夜守护着瑞肯,一步不移。   她坚决不允许布兰去君临,我甚至怀疑要是艾德一心坚持的话,两个人会决裂。不过,我知道罗柏会是一个顾全大局的男孩,不管凯特琳愿不愿意,他都会把布兰送去君临。   尤其是我没记错的话,凯特琳会坐船南下来着。   国王的人查了刺客的身份,这名刺客是在河间加入的队伍,是仆役,没人知道他带着一把瓦雷利亚钢匕首。   关于这把匕首,提利昂闷声不语,他对刺杀表示了慰问,兰尼斯特们自然一问三不知,我觉得他根本就不知道那把匕首是谁的。实际上小侏儒还在筹划他的旅途。   他会先到绝境长城,然后回转去恐怖堡参观我发现的先民墓穴,最后,他会到白港搭船走海路回君临。   “我有个相熟的船长,黎明之风号,亚瑟·河文,雷德温家的私生子。”我友好地说道,“你可以坐他的船,我帮你写封信。”   “你认识的人可真多,海盗?”   “不,商人朋友。”我答复道。   “海商就是海盗,不过怎么讲,总比国外的船要靠谱,”小恶魔思考道,“我喜欢雷德温,尤其是酒,希望他届时在那儿,多少钱都行,反正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对了,那个婚约的事,似乎是认真的。”他就知道酒,婚约?   “婚约?”我突然想起来昨夜他和我提到过,我表情一定不怎么好,所以他看起来不大自在。   “对,我老姐不大喜欢你,我看得出来,抱歉,我似乎——”   我安慰地露出笑容,“你阻止不了的,她告诉泰温大人了?”   “是的,”提利昂声音平静地说,“今早上去狼林前,我看到她的侍女在找学士,多半是寄信,抱歉,她想羞辱你,而我就是最好的方式。”   “你可很直白,提利昂,是不是觉得我很坚强?是不是觉得于我而言,怎么惨的事情都是小事一桩?然后顺便自卑一下,对吗?”   提利昂摇了摇头,“如果有比嫁给侏儒更惨的事儿,那得是生为侏儒,不过和这没关系,直白是一种帮助,直面人生比躲着藏着好。”   “其实也没那么惨,你是个很理想的伙伴,提利昂。”他一语不发。   我接着笑言,“而且你是个兰尼斯特。”   我们都知道,我或许会很喜欢这样的朋友,但是男女之情?太难太难,那得经历过很多呢,要让任何一个女孩爱上一个侏儒?一定有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   然后提利昂答复了我:“身而为狮这许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和幸运,我其实有过一段婚姻,”他深吸了一口气,“不谈那个,没法说。”   我自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少年时和一个农家女子在一个七神牧师前宣誓结婚,可是那个女子被泰温扔进了兰尼斯特军营里处理掉了,还告诉他说这是让他看透那个女人的真面目:卖肉的。当然,其实不是,那个贫穷的农家女孩真心实意地喜欢提利昂,这是后头詹姆告诉弟弟的。   我对他笑了一下,“如果我真得和你结婚的话,老哥,我希望你别再天杀地去勾栏,要是我闻到半点味道我就宰了你,说到做到。”   他皱眉看着我,“你要和一个小怪物结婚,然后你关心的是这种问题?实话说,莱雅拉小姐,按我听说的事儿看,我以为你会在第一天晚上就杀了我。”   “在我看来这事儿比你糟糕的外形要糟糕上一万倍,我会的,如果你不改,或许也会割了再杀,总之没区别。”谁知道会带些什么病啊。   “如果真有一场婚姻,我是说如果,我猜我父亲不会有同意的想法,但是如果我们会结婚的话,我做得到。”提利昂保证,这是“兰尼斯特的承诺。”   “兰尼斯特的承诺可以换钱吗?”   “说不定,你可以去卖掉试试,或许会换来一座城堡,我看凯岩城就不错。”   不,成亲还是别了吧,最好是没这个可能,当朋友挺好的,我讨厌那种怪物配野种的心态。我很烦,真的非常非常烦,为什么我的终身大事必须是一种侮辱?   晚宴被取消了,毛毛狗一直在夜里哀嚎,整个临冬城都听得到,灰风和布兰的小狼也会加入,这让史塔克家的城堡在晚上显得凄凉极了。   第二天一早,我告别了临冬城,踏上返乡之路,罗柏代表史塔克来送我,我看他的面色不大好,忧心忡忡,不过他尽力收拾,平静地微笑。   “希望您对临冬城印象不错,莱雅拉小姐。”我印象好极了,除了那把瓦雷利亚钢匕首。   “来时姓雪诺,去时姓波顿,我不敢说每件事都顺遂,但是,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这里,少主。”   “是啊,”他感慨地拍了拍我的马儿,“发生了好多事,我的守望于此开始,我将坚强。”   “你父亲要南下,你母亲情绪不稳,你确实不比长城上的黑衣兄弟轻松,罗柏,祝你智慧常在。”我安静地小声叨出。   “智慧?我承诺,我会尽我所能,”他双目灼灼,昂首挺胸,表现北境之子的风范,他在尽力而为,“这是我的荣誉,希望在之后的日子里,我能让北境心满意足。”   “这话留给卢斯·波顿大人吧,”他也快走了,不过会跟着国王南下,然后向东,而不是像我一样提前离开,卢斯·波顿会利用好国王北巡的机会,给自己牟取利益,“他会给你圆满的答复。”我笑出了声,客套道。   “恐怖堡伯爵经验丰富,心智过人,是北境必不可少的支柱。可是,作为暂代之主,我认为我会需要北境每一个人的力量,这也包括恐怖堡的所有人,同时我也希望保护北国的子民不论男女贵贱,不管是谁,”他坚定地说道,“这是属于史塔克的天职。”政治辞藻满分,领袖言论满分,我快信了。   但是联想到前世了解的那些事情,例如“失去北境的北境之王”,这话听得我五味杂陈,“那么,北境与你同在,保持联络,罗柏,旧神注视你我。”   “旧神永远聆听,一路顺风,”他笑道,“再考虑考虑,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把琼恩从长城抓回来,逼着他改姓当婚生子,考虑一下。”他开玩笑的,我明白,罗柏确实把琼恩视为兄弟和挚友,因此会为私生子的命运而感到不值。不过改姓?那太事关重大了。   不过,也不一定,因为在前世我了解的剧情中,罗柏也确实试图寻找机会,去让琼恩成为他的合法继承人。理由是琼恩已经够大,能够比幼小的布兰和瑞肯更能扛起北境的重担。   罗柏就是这么个人,他比他父母想象的还要在乎感情,以及感情带来的责任,与他的父亲一脉相承。所以,琼恩的处境对他影响很大。   话说回来,时过境迁,让一名男嗣与恐怖堡联姻对现在的史塔克来说,还是很不错的,,毕竟恐怖堡只有一位男性继承者,而且是北境最强大的伯爵之一,只要加点花招,大片的土地就是史塔克的了。   不过凯特琳和艾德这会儿都没这个功夫,也不会有这想法,等他们哪年想这么做的时候,我已经在君临了。   我回望了最后一眼,布兰站在城头上,我们挥别彼此。   旧神他老人家保佑史塔克吧,这家人比波顿好得多。我自失一笑,他们一家人可都是狼灵,说明旧神盯着他们家呢,注定人人都会有一番不俗的功绩。   “琼恩,她就要走了,你真的不来看一眼吗?”   我猜我脖颈肯定红了,我有些笨拙地试图上马。   “莱雅。”   我停住动作,手紧紧地拉在缰绳上,我回望,视线里出现了另一个雪诺,他看起来有些窘迫,他什么都不懂。   “她要走了,兄弟,”罗柏的手拍上他的肩膀,“我听父亲说她会去君临,天杀的,你到底在想什么?”   琼恩无力地对我笑了笑,眸光有些恍惚,我发现我依然如此羞涩,将臻首偏开,临冬城的花岗岩城墙显然比男孩更有吸引力。   我感觉他在走近,我的脸烫极了,上马上到一半的身体摇晃不安,我回到地面,突然觉得平平无奇的土地比城墙和他都更加迷人,我低下了脑袋,看着我的皮靴踢动地上的野草,雪降几日,它们都枯萎了。   一支手伸了过来,握住了我的手,温热,有些粗糙,我感受到指头上的老茧,那是握剑之痕,我的素手无力地任由他抓紧,我手指挣扎了一下,鼓起勇气。   我握住他的手,就如友人间的握手礼一样,扬起头,直视他的双眼,深棕色的双眼,一双有些犹豫,又有些倔强的眼眸。我唇角露出友好的微笑,温和地说道:“我要离开了,琼恩·雪诺。”   这有些滑稽,就和我没什么意义的话语一样滑稽,因为是他的右手和我的左手,哪有这样握手的?   “我也是,我会和我叔叔一起去长城。”   “替我给罗德利克和威玛问好,”我柔软的语气让我有些惊恐,“我是说,嗯,告诉他们好好守望。”   “他们?不,”他年轻的面容浮现了一丝坚毅,少年人的坚毅,“我们会的,今夜如此,日日皆然。”   “你已经看过誓词啦?”   “对,我得背熟,我等着有一天说给新兵听呢。”   “绝境长城上挺冷的。”   “我衣服管够,而且那边也有后勤物资。”   “别欺负其他新兵,他们很多是平民,也不要招惹守夜人的教官。”   “我不是欺负人的人,莱雅。”他笑了。   我们突然沉默下来,他主动拥来,抱住了我,他胸膛上是厚皮衣服,我还感受到了一层羊毛衫,里头热乎乎的,心脏在搏动。至少不用看他的眼睛和表情了,我想。   “莱雅。”他呢喃着。   “你就当,就当你恋爱过了吧,在去长城之前。”我嘀咕道,烫烫的脸蛋比得上火山和温泉。   我感觉手中一凉,多了一个东西,我低头看到是一个手镯,鱼梁木的树叶是它的雕文,纷飞飘落。   “我,我不知道,我从来没给人送过东西,莱雅。”他声音有些干涩,我能感到他有力跳动的心脏变得更加急促,我在他怀中抬头,看到他和我一样,被远处高大的城墙给迷住了。   “谢谢,”我声如蚊呐,“我会保管好它的。” 第56章 尾声 国王大道   傻瓜琼恩让我心烦意乱,回程都快了好些。   恐怖堡赫然在望,它的城垛锋锐如齿,它的暗红表面如流血的火山,它是火山的孩子,柔弱的肌体曝露在外,日夜梦想着嫩皮加身。   我是恐怖堡的女儿,在它主人的注视下,我把自己伪装了起来,大气不出,战战兢兢,终于活到了今天。   驻马而望,即将起航。   “走,野种庄园。”我吩咐道。   “不进去吗,小姐?”洛克心思灵巧地转换了称呼,“您如今是这里合法的小主人了,正经的莱雅拉小姐,他们将任由您驱策,野种庄园也该叫闺女庄园,我们可以大声宣告。”   “我得到了卢斯·波顿大人的命令,洛克,恐怕我不会呆太久,”对,是我,不是我们,“走吧,回头你有的是时候,守在这并不难。”我拉扯缰绳,小麦嘶鸣,转向我的小窝。   我回到庄园,这里的木石围墙已经换成了石头,一座木制了望塔遥遥可见,所以他们会知道我已经回归。我当先入门,召集所有人到我宅院前的广场,宣布大事。   我将我的红臂巨剑驻于身前,执柄等待,达莉鼓着腮帮出现,她又在吃了。   我看到克蕾·菲林特向我点了点头,她现在和斧刃是我的左膀右臂,这个野性的女子,有时会陪伴我度过漫漫长夜,我每个月的那几天非常痛苦,大概是被下药以后的后遗症,还好有她们在。   波顿的卫兵多达十个,一直跟着我的有三个。舞蹈家达蒙,他伤好了,开了小差,大家都没说什么;咕噜是我最相信的卫兵;还有酸埃林,嘴巴很讨人厌。   艾德威·石磨坊依然老实巴交,他水平有限,只是因为是第一批我招揽的流民,所以让我印象深刻。   贝里·莫斯爵士和他的跟班诺斯也跟着返回了,之前卢斯·波顿把他分配过来,我揣测卢斯是想应付这个莫斯家族的小儿子。我猜或许贝里·莫斯会成为这里的下一个主人,因此我适当地分了些活儿给他。不过这不止是因为恐怖堡伯爵可能的想法,更是因为他是不多的人才,能写会算在这年代就是人才。   诸人中能战之士如今有70多位,他们好些在这里成家立业,恐怕很难随我去南方。   我提高嗓门,“几件事儿,诸位,首先,劳勃国王一纸诏令,我现在是莱雅拉·波顿,波顿家的女人,婚生女,先别急着欢呼鼓掌,还有第二件。”我抬手下按,止住了想要雀跃的人,我知道我身份改变对他们的意义,如今跟着婚生女了,他们之后的出路可比跟着私生女要宽得多。   “我将南下君临,我会嫁给南方的贵族,或许。我会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回到北方,我需要人手和物资随我南下,这是第二件。”咚!我重重一顿我的巨剑,让窃窃私语消失,“先听我说完,各位,野种庄园依然归于恐怖堡,我想会是我哥哥接手,”我看到贝里·莫斯爵士欲言又止,“我是说,我想(我一字一句地强调这两个词),他以后会是恐怖堡伯爵,恐怕没工夫料理这里,所以这是一个过渡的手段,希望你理解,贝里爵士。”   “去长城运货的商队回来了吗,赚了多少?”我继续话与贝里·莫斯爵士。   “200金龙,女士,他们终于接收了我们的货物,这是个奇迹。”贝里不明白黑曜石武器的作用,一脸的难以置信。可这不是什么奇迹,是守夜人的恐惧很值钱。   “真有钱。”我感叹道。   “每年史塔克家和各个家族都会资助守夜人,君临偶尔也会有王室的财政拨款来,他们绝对不穷。”   “那么,现在我们总计有800金龙,”除去我买衣服首饰,不,这不是大头,我是说购买工具等等的花销之外,这就是我自庄园开辟以来存留的所有金龙了,这部分资金很多来自出口宝石和白港的分润,另外这些钱很多马上就要投入到下一轮的商业运作中,存款其实没多少。   至于种地?在北境种地不赚金银,但是是生存必要。   “这部分钱中我会拿走400金龙,按照去年的情况看,所有的东西一整年的花费大概在300左右,或许今年没法像过去一样扩大经营,但是你们刚好够用,明年就可以继续扩张,我想我投入的精力,资本和友谊让生意做到这个地步,这部分是我应得的,你们没人反对吧?”   实际上他们大多是民兵和农夫,而非商人,而矿工的管事听从卢斯·波顿的指令,他们好些人根本不了解金钱的意义。   “您是这里的主人,小姐,您说了算。”洛克接口道,而我更喜欢协商,然后所有人不遗余力地执行,我尽量不造成手下人不理解我的情形,那样的话好些家伙会阳奉阴违。权力和职责绝非无根之萍,我要让我的权力有坚实的基础,那就当手擎手下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所以除非是战事,否则我会尽量与大众商议。   “那就是都同意?第二桩事情,我要带走三十五人份一个月的口粮,没问题吧?”我等待了一会儿,粮食绝对足够,这点口粮不算什么。   “没人开口,我就当没有异议,下一件事儿,我需要选出三十个人与我一起南行,我先说一说优劣,你们自己考虑。”史塔克家向南去的侍卫大概有五十多个,随行人员大概在七十个左右,作为其麾下的强大封臣,波顿家去君临的人数在四十个以内是比较恰当的。   “我们有了十年长夏,恐怕将会迎来漫长的冬天,我知道这两年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是南方终归是南方,不是北境,那里怎么着都会更加的舒适,这是第一个好处;   我们并非是孤身上路,而会和史塔克一起,和国王一起,在君临,北境之人乃是天然同盟,艾德·史塔克公爵将担任国王之手,而国王知道我是谁(虽然喝完酒就可能忘了),我们有朋友在南方,这就可以避免很多事端,并有机会获得功名利禄,这是第二个好处;”   自琼恩·艾林死后,劳勃国王需要制衡王后的兰尼斯特家族,否则兰尼斯特将直接和拜拉席恩王室对上,这对王权没有好处,精挑细选一下,除了旧日的叛逆同盟史塔克之外,还有谁更合适?艾德·史塔克担任首相,国王之手,乃是命中注定。   坦率地说,艾德·史塔克公爵会是个好盟友,重视荣誉,重视承诺,但是他本身抉择时太过死板,所以绝非理想的伙伴。   “我如今乃是伯爵之女,出自实权在身的伯爵,所嫁的至少是一位伯爵之身,而且领地不会很差,作为我的人,我肯定会倍加器重,比你们现阶段来说,可以有一个更美好的预期,这是第三个好处;   我不是个甘于现状的人,我可以大胆地说,只要我没有死去,我只会越过越好,证据?你们都在野种庄园生活,你们亲眼所见,跟着我你们会水涨船高,这是第四个好处。”   “优势如我所言,至于劣势,你我或许会死在南方,或许最后我们穷困潦倒,你们了解我,这可能性不会很大。总之,有人自愿跟随的,可以站到宅厅里等待,我后面会布置出行的事项,其他人呆在外面,今天是我作为你们领袖的最后一天,我会把一切料理好,不会给各位留下烂摊子,开始吧,动起来,今天事情很多!”   斧刃是完全的我的人,自然在屋内,让我惊讶的是,要一起去南方的人不少,我看到贝里·莫斯爵士和洛克也站进来了。   “我依然觉得有些疑虑,小姐,”贝里爵士说道,“多米利克少爷是个好人,但是我觉得我掌握不了野种庄园的方方面面,而且我讨厌冬天,也不想窝在这里混吃等死。”   “我看铁腿沃顿最近几十年都死不掉,”洛克则说道,“或许到南方可以有更好的机会,相信我,小姐,我绝对值得信任。”   野心,这两位有野心。   “我说我会跟着你,”克蕾·菲林特的笑容野性十足,“让我去见识一下其他的地方吧,反正我没有拘束了。”她的话和直视让我脸上一红,我知道更深层的原因,好吧。   “这是肯定的,”我笃定地说,“你要是想走,我也会绑上你。”这位来自山地氏族的寡妇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她今年大概二十五了,风华正茂,我想给她安排一个男人,她没有看得上的。   “啊,啊。”咕噜安详地说。   “我不知道,我是说,我爸妈都没了,我也习惯了帮您做事,”酸埃林说道,这让我有点遗憾,我讨厌他说话,总是不合时宜,“而且南方我从没去过,可以去红堡哎,我能在里头认识南方姑娘。”   “我怀念南方,小姐,您对我也不错。”艾德威·石磨坊,“我讨的婆娘睡觉打鼾,她没有怀孕,可以再嫁,小姐。”这倒是不操心,我的庄园里男人多得是,女子反而少。   这几个男人属于没什么想法那种,我一个个问下来,要求他们坚定决心。我最终带走了34个人,这样的话我得准备更多的粮食和马料,又是一阵手忙脚乱。   我命令洛克去恐怖堡打整我的行李,除了几件家具之外统统带上,不要遗漏,最终成行时,连庄园加城堡里的东西,我们至少装了九辆马车,其中三辆是我的物什,有点多?太少了!我居然就这点衣服。   花了三天时间之后,我带着400枚金龙,克蕾·菲林特、斧刃还有其他的三十三位好汉英雌出发,啊,还有酸埃林,他当然不是好汉。   在去国王大道的泥路上,远方的剥皮人旗帜飘扬,卢斯·波顿永远平静的脸依稀可望,我当没看到他们,打算径直带着人通过。   “保持警戒。”我冷硬地说,漠然看了眼洛克、贝里·莫斯爵士和其他的卫兵,他们犹豫,然后遵从,我倒没有让武器出鞘,这只是一个态度,我在说明我的态度。   “你想从此对恐怖堡不理不睬。”卢斯·波顿经过我时,停下马儿,这样说道,“我可以把你嫁给一个马夫,整个王国都会帮助我,我名正言顺,是你的父亲。”   “卢斯·波顿大人,”我从没有哪一刻似现在一样如此像他,声音淡然,“我们自此一别,便不相见,如果您喜欢波顿家的女儿嫁给一个马夫,那我无话可说。”   我不想再继续保持那种屈辱地顺从了,一点,都不想,我恨他,我想杀了他,我不想再遮遮掩掩。   “少玩舌头了,跟上来,我们谈谈,莱雅拉·波顿。”他提示我我的名字,“就在旁边,不耽误你,野种。”语气真是嘲讽,虽然他一如既往地轻描淡写,但是我分辨出了他的意思。   对,我依然是波顿,这一点让我讨厌。我冷眉冷眼地跟了上去,我和他的人都停下了,剥皮人旗无声飘动。   “请讲,波顿大人。”我言简意赅。   “多米利克要去参加国王的比武大会,我看得出来,这是他的借口,他是被你骗去的,你必须把他送回恐怖堡,在今年内,和那个薇尔菲德·曼德勒完婚。”   他依然这样揣度我的品行,我无话可说,简单答复,“他会回来。”   “我想办法找了詹姆爵士,让多米利克成为了骑士,他不喜欢詹姆·兰尼斯特,还和他发生了口角。我要你保证多米利克不会成为御林铁卫,如果他真这么做,我会娶妻生子并杀了你。”卢斯·波顿语气平淡,但是我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我能想象多米有多不喜欢弑君者。   “我保证,他会娶我的朋友,另外,如果我知道你要杀我,我保证你也会死,你最好做个干净。”   “你办不到,詹姆提到,王后想把你许给小恶魔,这倒是挺般配的,野种配侏儒,你是在晚宴上勾搭的?”   我想到了莱拉,多米利克会不会辜负薇尔菲德?毕竟他大概喜欢的是莱拉·莫尔蒙,至于联姻?“那不是正好?波顿的女儿配侏儒,你会开心的。”   “合法的私生女嫁个公爵之子是高攀,虽然是个侏儒。艾德公爵会去君临担任国王之手,你们将和国王一路,我和他谈过,说你是个喜欢温暖的小野种,所以会一道去君临。他承诺会监护你,主持你在南方的订婚和婚事。艾德·史塔克不懂贵族荣誉,但是还算值得信任,而你会听他话,做个顺从的小野种。你该知道,狼主讨厌兰尼斯特,故而你大可放一百个心,你应该不会上那张床。或许你心里会失望?毕竟兰尼斯特的小恶魔也是金子打造的。”   我笑了,讽然而望,“劳您挂怀,我没有理由不和艾德·史塔克一道,不管怎么看,北境让我们绑定在了一起。”   “莫尔蒙家的莱拉·莫尔蒙南下了,我收到了信鸦,她是私自出门,我不准她见到多米利克,有必要的话杀了她。”   “她是来找我的,我知道了。”杀莱拉?我没答应,他做梦。   “多米利克和薇尔菲德的联姻是你促成的,你藏了他们之间的信件,你以为莱拉会感激你?”卢斯轻声细语,“年轻人的爱情就是一锅炖菜,什么都会捞上来,就是捞不上来情谊,情谊也不值得相信,我以为你知道,野种。”   “我知道,我说了,我知道。”我依旧平平淡淡。   我们一时无话可说,寂静一片,他要转身而去,而我突然有几个小问题。   “所以,你要说的全都是你的宝贝多米利克·波顿对吗,还有兰尼斯特?”我轻轻问道。   “你在期望什么,野种,从你母亲偿命之日起,我就没必要和你有什么感情,毕竟北境永不遗忘。”他直白而冷酷地说道,“我要是把你当我的种,野种,你可能五年前就已经药死了我,就和琼恩·艾林及蓓珊妮一样。”   “撒拉的尸体在哪?”我不想多说,因为他说得对,对他来说,不信任我是正确的。   “撒拉?你是指那个女人,”他无情地回忆,“洒进神木林里了,我的位置。”   他的位置?我眯上双眸,他说什么?   他在说什么鬼话?!我手指握拳,我想狠狠打在这张无耻的脸上!   这个人渣他凭什么!如果他喜欢看我失态,好啊,他目的达到了!   “你不配!”为什么我不知道?我去了神木林那么多次!我现在就要离开很久都不回来,为什么他现在才告诉我!“她不是你妻子,也不是你的女人,更不是个波顿,你没这个资格——”   “我是恐怖堡伯爵,我有的是权力处置她。她生了一个还算合格的野种,这是奖励,你应该早提意见,你身上有她的贱血,你可以决定一点点事,但是你从没提过。”他一语敲定,不给反驳的余地。   “我提到过!你根本记不住,你根本不在乎!”我大喊道,眼泪被止在双眸中,我的眼睛湿润极了。   “这不是你早知道的事么。”他依然没有半点情绪,“滚吧,我不想见到你。”   “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我发誓,我向新旧神灵发誓我会把你活剥,你永远别想埋进那片神木林,你只配撒进泪江里!”   “泪江也不错,”他淡淡地说道,“多无聊的要挟,你现在的身份到处置我遗体的距离只有一个多米利克,这才是真正的威胁。”   他在说什么?   他在——   “哈哈哈哈,”我笑了,我从未意识到被压抑许久的自己,也可以有如此洒脱的笑声。   我审视他不帅气也不丑陋的容颜,那双冰凉的淡灰色眸子,他老了不少。   “告诉我,卢斯·波顿,是不是我越做的不错,你就越后悔那样对我的母亲,你就越痛恨我是女儿之身?你知道多米斗不过我。”   他依旧瞧着我,不发一语。   我会照顾好我的哥哥,至于卢斯·波顿?祝他长命百岁,等我回来时再好好算一算!   我不再有任何表情,真心实意地献上祝福:“你真该被异鬼抓走,卢斯。”   我不想再见到这个人,扯缰转马再不回头。   【尾声的尾声】   我对卢斯·波顿无话可说,不管他,多米利克的事让我惊讶。我发现我从没有理解过我的哥哥,他是我的亲人,是我在昏暗古堡中唯一的光。   我了解很多人,从史塔克到山民,从野人到铁民,我善解人意,能迅速拉近感情。可是他?我居然不了解他,他安静,多才多艺,骑术高绝,竞技一流,琴声悠扬,是所有女孩的梦中情人。   除此之外呢?他为什么会想要成为御林铁卫,为什么要去君临?为了我?不,不是。我觉得这其中肯定有别的事情。对了,莱拉也走了,那么多米利克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我藏了书信?他是不是只是用和薇尔菲德·曼德勒的婚约来搪塞我,背地里追求自己的爱情?我不知道。   我不了解多米利克·波顿,我觉得自己痛苦,自己难受,然后我自怨自艾时我忘了去理解我唯一在世的亲人。   国王大道尘土飞扬,我看到形单影只的骑手,似乎是注意到了我们的旗帜,在静静等待。是不是多米利克?他是不是在等我,向我坦白一切,告诉我他会和莱拉远走高飞,而把恐怖堡和卢斯·波顿留给我?再或者他要成为御林铁卫,在骗局和野心铸就的君临漠然旁观权力的游戏,成为王者手中的剑?此次前来是要阻止我南下,因为波顿的职责?   我会不会和原本的拉姆斯·波顿一样,在五王之战发生后图谋霍伍德,肆虐北境,最终迎来自己的结局?   我一时停住了马儿,心里充满忧愁,我好害怕,我好像突然变回了七岁那年,从波顿的森林回归,渴望妈妈的怀抱。   撒拉,撒拉的眼睛,好久没有出现了。   那个骑手接近了,我示意我的人不要轻举妄动,等待着骑手来到我面前,这个神秘的来客以斗篷和兜帽遮掩自己的身形和眼睛,我看不到其脸庞。   不过不是多米,我对我哥太熟了。   “伙计,这打扮,我得说你看起来像是七神里的陌客,你是谁?”我声音正常问道,心中依然慌乱。   兜帽被无力掀开,是莱拉·莫尔蒙,她眼神憔悴,皮肤黯淡无光,表情如此低落,显然是赶了很久的路,极度疲惫。   “莱雅,”她的声音好沙哑,“是我。”   “怎么了,莱拉?”我策马驱前,握住她的手,我记得她修长的手指看起来纤细,其实粗糙硬实,非常有力,可是现在却好柔软,像是被抽去了骨头,我把她手握在怀里,“赶了多久的路呀,快去歇息,我有辆马车摆的是被褥,不嫌颠簸的话你可以睡一阵子,还有水和吃的,你带了吗?”我发现她斗篷下面的手臂和躯干上都有绷带。   “这是怎么回事?”我声音下沉,“你被袭击了?”   她疲惫的脸勉强扯起一个微笑,“狼林,我抄的近路,遇到头野猪,没事,只是跌了一跤。”   “那也得好好检查一下,”我翻身下马,“克蕾,来,帮把手!”我们扶她下马,她几乎站立不住,好容易才安置到马车上。   我检查莱拉身上的绷带,“这是南方的手法,你遇到什么了?”   小熊声音飘忽轻悄:“我遇到了国王的队伍,我赶了很久的路,我昏倒了,他们看到了我莫尔蒙的纹章,让我在营地里休息,我见到了多米利克。”她靠在我肩膀上说道。   我的心脏蜷缩起来,但是表面如常,“你们聊什么了?”   “我说,我和妈妈说,国王喜欢比武大会,这次来北境肯定会办,我说我想去参加比武大会,”可实际上并没有办,要是真的会组织的话恐怕月前就会通知四方,也不会只邀请那么少的人了。   “妈妈说我就是来找那个波顿小子的,说我们之间不可能,恐怖堡看不上莫尔蒙,说她会带我去临冬城,去见史塔克。我说我现在就要去临冬城,她说现在不行,说我和乔拉·莫尔蒙一样忘了熊岛忘了莫尔蒙忘了荣誉忘了职责,一心想着比武大会和爱情。”   莱拉流下眼泪,“我说我忘不了他,她把我关起来,说我敢去的话,我知道后果,我跑了,没带我的剑,我偷偷躲进渔民的船里,我找到狼林里葛洛佛家的森林部属,他们接待我,却要送我回去,我偷了他们的马,我跑了,他们知道是个莫尔蒙偷的,我比乔拉·莫尔蒙还糟糕,我是个偷马贼,我回不去了。”   我握住她的手,提高声音,“洛克,把马还回去,马鞍上应该有纹章。速度快,跑一个来回。”我温柔地将她揽进怀里,接过水囊,喂她喝。她看起来非常不对,前言不搭后语,情绪糟糕透顶。   “多米利克说,”莱拉继续道,“说他送我回去,我说我来找他的,他说他是恐怖堡的继承人,和薇尔菲德有婚约,我说我认识薇尔菲德,我很贱,我说我可以不嫁给他,只求能有他的感情,我求求他,我恳求他,我说我不会说孩子的父亲是谁,他说我疯了,说第二天就送我回去,我跑了。”   “傻丫头,傻小熊,你是莫尔蒙的女儿。”我叹息着轻轻安抚她的背。上一个我知道的是亚夏拉·戴恩,拂晓神剑的妹妹,跳海自杀了。   “我知道,我一定是疯了,但是我爱他,我爱他,我想和他在一起,我想听他弹琴,我想睡在他怀里,我——”   “傻丫头,”我语气好像撒拉一样安详柔软,“这个世界没那么多爱情的,闭上眼睛,睡一觉,明天看看周围的风光,这个世界上比爱情重要的东西有很多。”   她趴在我怀里,我感觉衣服湿润了,她在哭,哭得好惨,“我知道,我其实做不到,我做不到偷情,我没那么勇敢,我觉得自己是个贱货,我没法面对他,我跑了,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因为身份,因为职责,你代表着熊岛,他代表着恐怖堡,你们俩的身后都有千万个人,婚姻必须是合适的,而非有爱情的。   我朝斧刃和克蕾颔首,多年之后再一次坐在马车上赶路,莱拉在我怀里,我在听北风长呼,心碎的莫尔蒙小熊不想露头,看不到雪花飘落。   异鬼在北,猎杀野人;龙女在东,将要出嫁;我思索着此时此刻的五湖四海,我的命运又将归于何处?   凛冬将至,但愿,吾刃锋利。 第57章 序章 河滩(上)   “你是莱雅拉·波顿,卢斯·波顿的前私生女。”这句很不友善的话儿来自瑟曦·兰尼斯特,她穿着鲜红镶金边儿的裙子,手随意地落在自己腿上,指间是一个镀金的酒杯,闪闪发亮,和她的金发辉映,我能听到酒液的摇曳其中,富贵十足。这个高傲的美女昂着下巴,眼神冷淡,笑意锐利,表情让人难生好感。   “是的,王后殿下,”我小心的答话,“我的生父是卢斯·波顿。”   “对,”她漫不经心地低眸审视自己的手指,或者手指上的戒指,“我听说过这部分,你哥哥很会唱歌?”   “他多才多艺,王后殿下。”我恭敬地道,当下我衣着是简单的天鹅绒灰裙,有一些银丝纹样,但是总体来说朴素异常,目前,我不需要在瑟曦·兰尼斯特王后面前太过耀眼。   “好,那你应该也会,”她含笑审视我,我觉得她可能把我和我哥与她和詹姆·兰尼斯特的那种关系进行了比较,这让我非常不满。   但是我先乖巧,再图谋。她看够了,启唇道:“我想让你当我弟媳,嫁给提利昂·兰尼斯特,你们的后人会是西境之主。”感谢我吧。   我一声不吭,继承西境?她要除掉一个女人和小婴儿会很难吗?   她只字不提提利昂的身材和她内心深处真正的目的:折磨我,让侏儒和野种相配。“你不是哑巴,唱个歌,莱雅拉·波顿,我突然想听曲子。”   “您要听——?”我看着她的脸,她此刻不容拒绝。   “《卡斯特梅的雨季》。”她漫不经心地吐露,啜饮杯中之物,这是一个威胁,我知道。   《卡斯特梅的雨季》说的是卡斯特梅家族在兰尼斯特的铁蹄下灰飞烟灭的故事。   这就是我加入国王队伍第一天发生的事情,真是让我印象深刻。我忍不了有这么个王后,不过我得先顾我哥。   第二天的路上,我逮到机会,慢慢带他离队伍远了几米,“总之,我是去参加比武大会的,老妹。”多米骑行在侧,他的衣饰得当,让好些队伍里的姑娘频频瞩目,他已经收到三束花了,我猜迟早有人会钻进他的帐篷。这会儿他正在解释自己为什么南下,“劳勃国王很喜欢我,他说在君临会有一场首相的比武大会,史塔克为相,北境哪能无人参赛?”   我转首看向多米利克的行李,他有四匹马,带着路上蹭过来的罗尔杰·莱斯威尔,一个正在达斯丁家族逗留的莱斯威尔家族少年,现在,这个少年是多米利克·波顿爵士的侍从了。   “剥皮琴呀,我希望你获得一个好成绩,但是你没有板甲,没有骑士盾,没有竞赛枪,你连苹果木都没一根,你要用竖琴去比武?”   “好问题,我会找人借的,”他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向着几个侍女,人小姑娘连声尖叫,激动万分,他还能在这挥挥手?“相信我,老妹。”   “你要这么说我也找得到人借,”我不以为然的口气吓了自己一跳,就是这么吃味,我抚弄头发给了某位雇佣骑士一个笑容,这家伙呆得手头的苹果都掉了,真可惜,才啃了一半,“相信我,老哥。”   “这我相信,丧气包,你一向魅力十足。”这时候说好话晚了。   “还有,御林铁卫是怎么回事?!”我猛然发难。   “那个,那个是——”   “如果你真的要加入御林铁卫我就给莱拉灌酒送你床上,然后叫你的白袍兄弟来捉奸。”   我严厉地威胁,“我不管是因为你和莱拉的爱情,还是你妄想在君临照顾和守护我,亦或是你在弑君者面前赌咒发誓做了什么骑士梦,我不管你的动机,我用不着,剥皮琴,你是唯一的继承人,你不准加入御林铁卫,我话撂在这里,比武大会一完我就送你走人!”   “我会生气的,你这话有些过分了,”他温柔地说道,“你知道,莱雅,我——”   “我把话说死了,我告诉你了,剥皮琴,”我眼中有泪水在积聚,“你有恐怖堡,你要把那里照顾得好好的,撒拉还在那里,你会替我照顾她,你要替我管理好我的庄园,你是唯一一个我把恐怖堡当成家的原因,这个家就我们兄妹两个,你去不封地、不娶妻、不生子了那我这辈子唯一一个家的梦就没了!你要娶薇尔菲德,答应我!如果你做不到,我绝对会不择手段,快答应我!”   “我答应你,”他的眼神是如此安稳人心,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胡乱抹掉眼里的泪花,“我会回恐怖堡,我会娶薇尔菲德,我会生下孩子。”   我吸了下鼻子,“我知道,你有你的梦想,但是职责在这里,没有责任就没有家,你不是次子,不是私生子,你没有自由自在的权利,你只有治理领地和子民的权力,抱歉,哥哥,但是我好怕,我不要一无所有。”   他长叹一口气,“我发誓,以新旧诸神的名义,莱雅,我会照顾好恐怖堡,我不会成为御林铁卫或是发类似的誓言,成为类似的人,满意了吗,妹妹?”他安抚地擦我剩下的泪渍,我不好意思地偏过头,好像回到了自己的七岁那年。   还好,他答应了,一切运转正常,我松了一口气,不管我怎么威胁逼迫,如果多米一定要披白袍,那我——那我,那我也无计可施,只有听之任之,说不得还得在君临呆一辈子,他那脑子和脾气,没有我的照顾会死的。   当晚,宿营时,艾德·史塔克公爵召见我。   我进他帐篷时,看到艾德身着丝绸衬衫,正在擦他的瓦雷利亚钢剑“寒冰”,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来,坐,莱雅拉,我马上就好。”   “谢谢,大人。”我优雅地说道,然后坐下,我姿势贤淑,等待他忙完。   艾德归剑放好,发出一声叹息,“我更喜欢用心树下的池水,河水总是有些不一样。”   “剑不管在何处都能杀人,大人,何处的水都能洗剑。”我回复道。   “对,但总有偏好,寒冰剑如其名,北境之刃。”稍后他问我要喝点什么,倒了两杯河湾地的葡萄酒,不是青亭岛的。   “你父亲告诉我,你要嫁给某个南方人,让我帮你。”   “我听您吩咐,大人。”   “在北境时你有父兄,我肯定无权过问,不过君临?就算令尊不语,你也不会独一个在君临,无人照料,未婚少女当有人陪护,这是必然的。你兄长在,是你兄长,你兄长归了家,作为北境守护,你父亲不提,我也会照顾你,在你成婚之前。独行狼死,群聚狼生,这是史塔克对北境儿女的责任。”   “我们照顾彼此,感谢,大人,荣幸之至。”非常死板的荣誉观念,重男轻女,或者该说绅士风度?我心里很复杂,有点别扭,不过他是好意,不是吗?   “这很好,你是个勇敢的姑娘,我知道你有自己的主意。凯特琳喜欢你,我儿女也提起过你,他们都印象深刻。”他露出一个笑容,我恐怕凯特琳是因为我能帮忙摆脱她的麻烦,才说喜欢我,“我妹妹莱安娜或许不会用剑,但是她马术颇佳,她有‘奔狼之血’,自由而独立,以前大家总说她自己就是半匹马。劳勃国王觉得你很像她,我也有类似的看法。”不,我不像莱安娜,我察言观色,而非敢爱敢恨。   “谢谢,我喜欢艾莉娅,还有布兰,他们很活泼,或许有时活泼过了头。以及珊莎、罗柏、琼恩和——瑞肯,他们都很好,您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令人渴望。”我羡慕的微笑和眼神真心实意,我也想有这么一个家族在,没什么困扰,和和美美,健康安心。   “瑞肯,”他声音有些低,脸色本来就疲惫,现在更疲惫了好些,艾德无奈地笑了一声,“劳勃这家伙,我是说劳勃国王(“没关系,我知道您和他的友谊。”我宽慰道,),对,但是他是国王。我想呆在临冬城,而不是去君临,我属于北方,家人在北方。不提这个,来说说你这里。”接着他声音略有提高,肃容问道:“我听说我们那位王后想让你和提利昂结合?”   全世界的人都关心我会嫁给谁,我就知道。   “我听提利昂说起过,大人。”我平静地说道,“我不乐意,我觉得泰温公爵也未必会答应,我只是个伯爵之女,还是个野种,配不上兰尼斯特,何况无利可图。我后面是恐怖堡,有一个尚存的继承人,还远在北境,对兰尼斯特来说划不来。泰温公爵的目的是让兰尼斯特家族越来越强大,他每个子女的婚姻都会很关键,他不会浪费任何一个儿子的配偶空位。”   瑟曦·兰尼斯特是个蠢货,毋庸置疑,但是泰温不是,他有棋局在走,有权力要玩,可不会陪自己的傻瓜女儿过家家。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泰温会想要孙辈,他讨厌提利昂,但是他不会讨厌提利昂的正常孩子。毕竟,他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御林铁卫,一个是侏儒,一个发誓不婚不育,一个有损兰尼斯特的完美形象。家族传承之事让人伤透脑筋。绕开这两个儿子,从孙子着手延续兰尼斯特,对泰温来说也是个办法,或许会更好。因为泰温当前没有职务,可以花费大量的心思培养未来的种子,想想让提利昂娶珊莎的事儿,我觉得泰温可能更会做出这种盘算。   何况,提利昂是娶不了门当户对贵族家的女儿的,现在珊莎有父亲保护呢,我这个合法的“婚生女”相比其他家族的女儿,不会有太多回绝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合法野种配侏儒,联姻成功的几率非常大。所以,为了家族名号的延续,现阶段来看,泰温未必不会这么想。   再加上这可以离间北境。恐怖堡是北方的大贵族,比史塔克差一些,却也非常重要。如果让北境的封君和重要封臣疏离,无疑对破坏河间、北境、谷地的联盟有好处,如果能让北境内斗那是最好不过。   我没提这种可能,我不该那么了解泰温对家族的执念,所以我只字不说。至于名号的延续和狮子的体面哪个更重要?对泰温来说,还真是难以抉择,指不定他能有个什么见鬼的小计划呢?   “我理解,但是别再称呼自己为野种,姑娘,”他认真地看着我的双眼,“那是国王的旨意,不管别人怎么说,都不要如此。国王的权威不是玩笑,你是婚生女这回事儿,不只是你自己的事情。”   他手指打着桌子,蹙眉沉吟,“不过你说得对,我不爱揣测,但是泰温·兰尼斯特——对,好一个兰尼斯特,不是吗?他会这么盘算,一点不奇怪。你很聪明,莱雅拉,叫这名字的女子都聪明。”   “您的话儿真叫人开心,哪怕心树都会高兴的。”   “谢了,其实我不善言辞,我清楚。如我所说,你兄长在,你听他的,等多米利克回去以后——”他手指互相碰了一下。   “他要成婚了对吧?”   我颔首:“是的,大人,薇尔菲德·曼德勒,我的一个姐妹。”   “祝福他,顶好的事儿,这让男子汉稳重,很登对。”   “新旧诸神皆会瞩目,大人。”   “人鱼与剥皮人,于北境而言确有意义,不提你兄长了。他走了以后,你要和我的女儿们呆在一起,我对待你和对待自己的女儿不会有任何区别,换言之,你会成为我的养女,虽然年龄大了些。”他皱起一笑,大概是想起自己的谷地岁月,话说,我很老吗?   “谢谢,感激您的照顾。”   “这是首相仆人的凭证,我给你10个,”他拿出一个小皮囊,倒出几个铁质的手形胸徽,“你自己专门有一个家眷的徽章,还在打造,和我女儿的一样。”   “这是,进出红堡的,大人?”   “对,在胸前戴着这个东西可以进入红堡和首相塔,你是波顿的小姐,你需要仆从。我希望你带进来的人,绝对能信任。你带了不少的人,可惜首相塔地方不大,所以只能是10个。收好,莱雅拉。”   “我会认真挑选,”我郑重承诺道,收下了这10枚侍从的徽章,这个东西应该也可以别斗篷,“波顿听从您的差遣,北境团结一致。”   出了恐怖堡还得有人管着真是让人恼火,不过艾德可比卢斯好应付,而且不会逼迫我做一些违心的事儿。   【第二节 】   河间地的风光一如我来的那年,可惜的是没太多本地贵族晋见,我还想重会几个熟人来着,国王几乎每过几天就要去打猎,艾德·史塔克公爵陪着他,至于我?   “注意你的手,”我吩咐道,“握剑姿势,我是怎么教你的,艾莉娅?看看米凯,姿势比你标准多了。”   “这太沉啦!”她抱怨道,“我保持不了那么久,比缝衣针重多了!”   “这里是维斯特洛,小妹,”我握住她软软的小手,银色的手镯在腕上晃悠,我调整着艾莉亚的姿势,“你不可能一辈子都有缝衣针,而长剑到处都是,你可以不喜欢,但是不能不会,来,起手势,牛势,”我看着艾莉娅听令而动,“举稳当!米凯,起手势,犁式。”米凯力气不小,就是有些呆滞,有些露怯,他从没试过那么正经八百的练习。   我教过步法,这两个孩子记性都很好,但是艾莉娅生性活泼,这让她心血来潮时比谁都精神,新鲜劲儿一过就抛在脑后。不过她并不是软弱任性的女孩,口头抱怨,但是依然在坚持。   “好了,休息一下吧。”我终于松口。   “哈。”艾莉娅躺在河滩的鹅卵石上,“我明明是要来找红宝石的。”我听到她话里的幽怨,不由失笑。   “雷加的红宝石?那只是个故事而已,人说雷加在这里失败丢了自己的红宝石,不是说他真的有一颗红宝石又大又漂亮,”我耐心地说道,接过克蕾递过来的水囊,洛克和咕噜在一边站着发呆,望着河水滔滔大概心潮澎湃?他们倒是很尽责嘛。   “红宝石是指君临的红堡,他输了战争,丢了小命,亡了国家,失去了红宝石。”我饮了一口水,蹲到艾莉娅的旁边,撸起她的袖子,“嗯,好多了,不会留疤。”   “我没事,莱雅。”她执拗地说道,之前经过颈泽的时候艾莉娅采了朵有剧毒的毒吻花儿,结果就遭了殃,艾德公爵吓坏了,连夜找了黎德家的人来医治,还好很及时,“我敷了烂泥巴,河边的烂泥巴,这样子好得快。”   “对对对,除了学士的话儿之外谁的话都听,艾莉娅,我们离得很远了,这是三叉戟之战的战场,为什么偏要来这?”我抱怨道。   艾莉娅认识国王队伍里的所有人,从自由骑手到雇佣兵,她对一切都饶有兴致,“到处乱跑,和不知底细的人搭话。你父亲上周至少发动人找了你三次,在颈泽的时候,他以为你被蜥狮抓走了。”   最麻烦的是北境团结一致,所以这事儿影响到我了,我的人为了她满世界的跑。   “他会习惯的!而且莱雅,我是来找宝石的,是你要让我在这训练,”哎呀?是谁突发奇想说要学剑,又是谁兴致盎然地要求在这片雷加身陨的地方练剑?艾莉娅坐起身,她总是那么精力十足,“反正我有娜梅莉亚,在她身边就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话说,熊妹好了吗?”   “好多了,我这几天整夜陪着,看起来没什么大问题。”我简单地概括,熊妹就是莱拉·莫尔蒙,艾莉娅对她很感兴趣。   我记得她之前说:“你看,他们管守夜人总司令叫熊佬,那么熊岛夫人就是熊妈妈,莱拉就是熊妹了,”我问她那莱安娜·莫尔蒙是啥?“小熊!”艾莉娅这么回复我,嘿,可是我叫莱拉小熊呢。   回到现在。   “那个简妮·海德是你朋友吗?”她又继续关心我的朋友,比我自己还关心呢,调皮丫头好奇的眼睛闪闪亮亮。   “是的,我们在海疆城呆过,一起当侍女,怎么想起来问这个?”我简要回答,懒得说平民侍女和贵族侍女的区别。一个是门面,一个是苦力?   我在十字路口客栈和简妮·海德重逢,她烤的黄油面包味道好极了,就是价格昂贵。简妮现在被称为“长腿”简妮,河间闻名的好看姑娘,我看到有不少男孩盯着她呢,我们说阔别已久的悄悄话时看的人就更多了,引起了多米利克的强烈不满。   “珊莎说我不该和米凯玩,不该和女仆、马夫还有士兵玩,但是你看,她那么喜欢你,你是正儿八经的大小姐,你也和平民玩,有平民朋友。”   “那里面经历过很多事情,”我羡慕地回复道,我也想像艾莉娅一样没心没肺地长大,“不过你说的也没错,我确实更喜欢和泥腿子混一块儿,那是因为我是个野种,艾莉娅。”   “我也想当一个野种,”艾莉娅向往地说,“你看琼恩,可以带着白灵参加晚宴,坐在老爸看不到的地方,你看你,你是橡木脸,你有好些朋友,在河间地也有。”之前遇到了霍斯特·布莱伍德,他跟着他父亲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来找艾德公爵,大概是看上了史塔克家的两个闺女。   “我到河间地呆过三年,大概是三年,”我回忆道,“回头和你讲讲我小时候的事儿。”我从不把在恐怖堡的生活看成童年,但是海疆城就不同了,那里是个小女孩的花园,有朋友,有绿草,有傻男孩和长辈,以及恶棍大坏蛋。   “他们说你长得像我莱安娜姑姑。”艾莉娅嘴巴不停,“可我觉得你比石雕好看。”   “生动的远胜于静止,石雕和我是两回事,艾莉娅,我其实不大像你姑姑,只是他们想要一个安慰罢了。”我了解过莱安娜的事迹,我确实不怎么像她,一厢情愿。   克蕾·菲林特一直在旁,她闲不住,此刻攀在了树枝上,我记得上一次教艾莉娅时,她也是如此安静,却在晚饭时带回了一只兔子和一只浣熊,可怕的山地氏族。   “有人,那个王子和他的大狗。”她说,“还有淑女珊莎。”这让卫兵放松了一些,洛克手都放在剑柄上了,咕噜抱着我的巨剑红臂,它太大了,所以我不得不找人帮忙拿着。   “那个王子”一般是指乔佛里,他金光闪闪,容姿勃发,从没正眼看过我,这让我的人非常不喜欢他。反而他的弟弟托曼会认真地和我互相问好,而小天使弥塞菈更是一个可爱的小东西,我能看出她眼中的好奇,如果不是有王后那双刻薄的招子盯着,我或许会和她建立友谊。   乔佛里,我有种不好的感觉,他是个扫兴狂魔。   作者的话:感谢各位支持!从这一章开始女主要去南方的君临啦!更新时间在中午,如果中午请假就是晚上。 第58章 序章 河滩(下)   河畔浅滩,远处的两匹白马走近,一匹黑马远远跟在后头。   “艾莉娅,你怎么在这?”珊莎发出惊呼,“啊,你好,莱雅,我一直找不到你呢,我去见王后,我们该一起去的。”珊莎的眼神有些害羞,她正和自己的白马王子在一起呢。   “这是你妹妹?还有波顿家的。”白马王子乔佛里盯着艾莉娅,然后看向珊莎,他不提波顿家的小姐这个称呼,也不敢提波顿家的野种,我穿着铠甲呢,他小心翼翼。   “一群波顿家的,啊,有一个不是,你是谁?”他问米凯,那个满脸雀斑的红发少年,胖胖的,不好看,是艾莉娅的朋友,我就捎带着一起教了。   “我叫米凯,”米凯不敢抬头,“王子殿下。”   “午好,珊莎,乔佛里王子。”乔佛里听到我的问候后矜持地颔首,他明显对米凯更感兴趣,欺怂怕恶?   “一个屠夫的孩子,乔佛里。”珊莎说道。   艾莉娅警惕地看着他们,“有事吗?我们在练剑。”   “一个女——”乔佛里看了我一眼,“咳,一个杀猪小子也想学剑术,你要当骑士?!”他翻身下马,手中握剑,眼带兴奋,“来,小屠夫,钝剑?真是假把式,我们来瞧瞧你够格不,我这把叫‘狮牙’,还没见过屠夫的血呢。”   米凯怎么可能敢和王子动手?“摆架势,快!还是说你跟女人学,只敢对着空气动手?那你干嘛不去学绣花?”乔佛里走向米凯。   “大人,是她们让我学的,”米凯求饶道,“是艾莉娅一定要我学的。”   艾莉娅的脸从脸上红到了脖子根,我闻到乔佛里身上的酒气儿,他喝了不少,“你到底打还是不打!?”   米凯使劲儿摇头退后,“大人,那只是钝剑,不配,不配。”   “再动一下试试,小屠夫,骑士?要不我叫你米凯爵士吧,”乔佛里举起了“狮牙”,剑尖指向米凯的脸,米凯站在原地颤抖,“让我的狮牙见见血,染染色,”他嘲弄地说道,“米凯爵士。”   “住手!”我听到艾莉娅尖叫,她的钝剑指向了乔佛里王子。   “艾莉娅,你别插手!”珊莎害怕地抖唇。   “猎狗。”乔佛里吩咐道,或许是队伍里多了三十多号北方人的原因,王后让猎狗寸步不离自己的小宝贝,一开始时乔佛里每天都斥责自己的狗,现在他可习惯了。   我看到猎狗手在剑柄上,他块头很大,此刻下马迎向艾莉娅,他有一半脸是烧伤的疤痕,头发非常稀疏,但是比女儿家还要长,有些狰狞,“别动,史塔克家的丫头。”他语气确实不大耐烦。   这性质可就变了,我知道乔佛里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他们都是小孩,只要别出人命,我不想冒着被瑟曦当敌人的风险去直接修理他,因为我和我的人都不是娃娃。但是猎狗是成年人,剥皮家的人能把他当空气?   要知道,艾莉娅可是史塔克家的,那是北境守护,临冬城公爵的丫头,在我这比王子可重要的多。要是我再干看着,那我就是把波顿家的封臣义务扔去了颤抖海里。   “后退,猎狗!”我声音肃重,给我的手下眼神示意,猎狗停下,在等乔佛里的意思。我走到了艾莉娅身前,咕噜递上我的巨剑,我感觉手中一沉,把“红臂”巨剑扛在肩膀上。   我记得艾德·史塔克问过我剑的名字。   “红臂?是那个罗伊斯·波顿四世,你可别用它把我心脏扯出来哟,莱雅拉。”“红臂”罗伊斯四世是个红王,曾经在当年的战争中占领过临冬城,把当年的北境之王给扯了心脏。   艾德毫不介意,他开玩笑呢,剥皮小人早就臣服啦。   我们对峙着,我双手持握武器,斜着身子,我开始把巨剑拖在河滩上,省力。   我注意着“猎狗”桑铎·克里冈爵士的动静,他的腿肌、腰部,还有肩膀。这时我听到后头传来敲击声,乔佛里破口大骂,猎狗看向他的主子,他摆开双腿,正在拔剑!   “克蕾!”我喊道,自下上挥拦住猎狗手中的冷光,碰!   他力气很大,让我手麻,我手腕轻偏,他的长剑在滑下,卡在了我巨剑宽阔的护手上,发出金属相互刮擦的响声。   我脚下挪移,借着他的力道旋转我的剑锋,我的剑更长,这是优势!   红臂的剑锋扫向他,他仰头躲开,脸上多了一道疤痕,我的手臂也险避猎狗的利刃,差点受伤,不过我们都披着甲胄,我这中了招大概也不会有问题。   “你们别打啦!”珊莎叫道。   我脚步不停,他不熟悉我这把剑!   这是这个世界没有的巨剑样式,我知道在这样的比试中熟悉对方的武器有多重要,会直接影响剑手的心态,他肯定有些懵,因为他拿不准,这是机会!   我可不能停,停了他可会攻击我。所以我乘胜而上!   巨剑已经借助惯性被我牵引上举,怒击!   碰!   他向后拉开距离,再来!   碰!我没有给猎狗喘息思考的机会,招招用上了劲儿。   “住手!全都住手!砸了,一切都砸了啊!”珊莎在尖叫。   铛!他想要偏斜开,可这是个虚招。我的手已经攀在护手到剑身之间的蒙皮段上,他的长剑被架高,门户大开。   我把巨剑当矛用,用力前扎,捅上他的胸甲,砰!   桑铎·克里冈这家伙真是沉。   我不可能下死手,所以没照着铠甲的缝隙扎过去,他跌坐到地,我踩住他的剑,踢到一边,红臂巨剑指着他。   他体力和力气都比我好,身手也不笨拙,脑子反应不慢,老实说我又是占了武器的便宜。   猎狗的眼睛盯着我,我们俩毫不放松地对视彼此。不过,艾莉亚的安全更重要,所以我开口了,“发生什么了,克蕾?”   “艾莉娅打了乔佛里,乔佛里想还手,我把他们隔开了。”   “你看,没事了,”我平静地注视着“猎狗”,桑铎·格里冈爵士。   “去你的没事,”他吐了口唾沫,“你的史塔克打伤了王子,天杀的给我回头看看!”桑铎的肌肉紧绷,他完好的半边脸有尖锐的颧骨,眼睛是沉郁的灰色,另外半边脸很恐怖,耳朵融了,就是个洞,眼睛周围全是疮痕,这让我有些恻隐。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回头看!我输了就是天杀的输了!”   我深吸一口气,“你知道,这是个意外,桑铎爵士。”   他斩钉截铁得可怕,“去他的爵士,我不是骑士,别这么叫我!来,结果了我。”   我盯着他,他笑了,丑陋的脸扭了起来,“不敢?你不敢,小鹰雏,你这天杀的小孩杀过人,我看得出来,但是你不敢动我。”   “你输给了一个女人。”我冷漠地指出,这话让他面色又变差了,他吐了口唾沫。   “异鬼的女人,你是史塔克的鹰,我是王子的狗,这里没有男人和女人。”   我不想理他这句话,我也不敢放松,这可是猎狗。不过,我确实得去处置一下,“咕噜,洛克,来接手。”咕噜拔出剑代替我的位置。   “不会有事,我保证。”我说道,我后退两步,避免被猎狗暴起伤害。虽然我知道,桑铎·克里冈有些沮丧,他在发火,朝自个儿发火。   猎狗瞪了我一眼,没有再在意我,而是阴沉地盯着咕噜指着他的剑。不知道回去以后,他会不会拿其他兰尼斯特的卫士比武发泄?   反正我们都知道,什么事都不会有。   我看到乔佛里和艾莉娅狠狠瞪着彼此,中间是克蕾,艾莉娅的小狼娜梅莉亚正在呲牙,乔佛里捂着后脑勺,米凯不见了,大概是跑走了。   乔佛里那把狮牙被克蕾·菲林特给缴了,在她手上被把玩着呢,艾莉娅的钝剑也被缴了,插在滩上,“他想用这把剑对付艾莉娅,莱雅。”克蕾如此解释。   “那么,你们就是在比试,对吧,王子?”我抱臂问道。   “这是偷袭!”乔佛里大叫。   “那是因为你欺负我朋友,他可不敢跟你动手,你赖皮!”艾莉娅毫不示弱。   “艾莉娅,给乔佛里道歉,他是王子。”珊莎声音有些颤抖,她已经下马,此刻正小心翼翼地走向她的英俊王子。多可怜的脸蛋呀,脸色苍白,眼中带泪,她都忘了自己整齐的红发,有些发丝飘出来了。   “不要你管,”乔佛里眼里恨意十足,轻蔑地吐了口唾沫,“北方蛮子,以多欺少!我会告诉我妈妈,告诉王后,不准碰我!”他猛然打掉珊莎要拉他的手。   珊莎懵了,我也懵了,啥?我是和猎狗单练没错的吧?克蕾可是把他们俩的武器都缴了没错吧?很公平吧?这叫以多欺少?   我非常不满,嗤笑一声,“乔佛里,哟我的王子,你该不会真的是要告诉你妈妈吧?小王子,一个王子只会找妈?”   我这话又让他胸口起伏起来,我还在继续,“你说北方蛮子,对吗?你们都听到了,这小王子不喜欢北境人,他觉得我们都是蛮子。听好了,你说你爸爸知道会怎么想,乔佛里王子?你觉得他会疼爱你?你觉得你的猎狗会替你隐瞒吗?这件事他会原原本本地告诉所有问他的人,我们也会,这事儿你老妈罩不住你。”   一个王子公开对自己的臣民说这种话,是要承担责任的,他是七国的王子,不是六国的王子。   他涨红了脸,而我没停,“还是说你又要找妈妈了?是个男人就自己想办法,维护好自己的荣誉,啊不对,你还是个小男孩儿。你不是男人,你还没种,去找妈妈吧。”   经过这一次,他指不定会恨透了北方人,甚至会想要把北境人全部赶出君临,不过我很怀疑我会不会让王后的孩子成为国王,她恨我,我不可能让她成为太后,大权在握。   “好了,克蕾,把钝剑收拾起来,狮牙放猎狗马上。”我吩咐道,克蕾走向桑铎的战马。   “你不敢碰我,”他突然开口,色厉内荏地开口,“波顿家的野种,你不敢碰我,我是你的王子,我总有一天会折磨你!我会成国王,我会杀光你家里,我会把你和这两个女人绑在地牢里,我会想出很多办法,我——”   碰!艾莉娅狠狠往他脸上打了一拳,珊莎呆呆地看着,她哭花了脸,在虚弱地抽泣。   “行了,艾莉娅!”我制止道,艾莉娅把猝不及防的王子压在地上狠狠打他的脸。嘿唷,看来完了,北境和铁王座的关系完蛋了。   “你——不准,再骂——任何——人!小白皮!”她吐一个单词打一拳,我拉住她的手臂,将艾莉娅提起来站好。王子挣扎着想要踹艾莉娅,被我一把推在地上,我下手可不轻。   “都够了!你们是什么人,庄稼汉的儿女吗?给我有点脑子!”我又拿出了杀人的严厉声调,“都给我住手!听好,乔佛里,你是个男人,王子,是个以后的国王!艾莉娅,你是史塔克的丫头,你们能不能稍微动一下脑筋,注意下嘴巴,嗯?还是说更喜欢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   “我是你们的王子,你不能这样对我说话!”   “那你就拿出王子的样子来!”我吼回去,“雷加还是王子呢,多才多艺,剑术高明,你以为你比他强在哪,多一个妈?难道一个男人要靠妈,是吗!?”   乔佛里气坏了,我看到他看我的眼神,怒气冲冲,像是要把我给剥皮,我真是怕,倒不是怕王子,我怕他突然把我当妈。   “她打我你都不管她!你就吼我!”他委屈地大喊,这话我没法接了,真把我当妈啊!   那是史塔克,波顿的封君,她要是想削你按照法理来讲我得帮忙,管教她玩剑是一回事,摆正位置可是另外一回事。   “你这样的奶宝宝就该被吼!”我一点都没客气,“‘破矛者’贝勒还是王子呢,人家一个国王的继承人为了平民能去死,相比之下呢,你就是个宝宝!”   他当然不敢跟我动手,我转头瞟了一眼,而他的猎狗现在还在懊恼呢。桑铎看来相信我不会如何,大概是因为我一直保持着冷静,再或者他自己心里不大冷静。   他狠狠嘟囔,爬起身时跌撞了一下,“去你的北境佬,去你的史塔克,去你的未婚妻,我要砍掉你们的脑袋,砍了你们所有人!”乔佛里外强中干的离开了,背上全是泥沙。   我估计他得对他老妈发火,哈哈哈哈。   艾莉娅瞪着王子和猎狗离开,她坚持道:“我得去找米凯,他一个人呢。”   “别去找他,让他跑,他招惹了王子,这会给他带来麻烦,走吧,艾莉娅,”我一边说着,一边把旁边的珊莎抱在怀里,这个柔柔软软的小姑娘今天一天的心情都不会好过,“乔佛里没法对你做什么,艾莉娅,但是可以对付米凯。”   “我恨你们!”珊莎带着哭腔,自暴自弃地迁怒我,敲我的链甲杉,我知道她在说气话,只管摩挲她的红色发丝,“我恨你们所有人,我恨你们!”   “他们在玩游戏,陛下,乔佛里王子羡慕您的伟业,在过去的三叉戟河战场上玩骑士游——”我的禀报被打断了。   王后质问:“乔佛里鼻青脸肿,满身是泥巴,你们竟敢欺负一个王子?!”   瑟曦·兰尼斯特,又是个打断人说话的人,我就知道和这类人我没法相处。   乔佛里的母亲气的够呛,乔佛里也很阴沉,大概是我说的话让他受不了了,他就是靠妈妈嘛,实话嘛,你看乔佛里就是挨了个敲,肿了个包,都没流血,结果瑟曦跟他死了似的。   “臭女人,给我闭嘴!”劳勃面色非常非常不耐烦,“这只是一个游戏,我在鹰巢城的时候和艾德天天这样玩,乔佛里连皮都没有破!艾德,把你的女儿带过来,我不是吓她,只是说个明白,早点了结这桩事比较好。”   “你指的事是哪桩?”艾德声音很低沉,他不大高兴。   “你的手下围攻我的儿子,你清楚得很,他们打了猎狗,然后打乔佛里的脑袋,打他的脸,生怕打不死他!”王后尖声怒斥。   我下意识地转着手上的手镯,“没有,陛下,王后殿下,我们尊敬王子,我确实和猎狗比试过,他是个很厉害的骑士。”我能感觉到猎狗在瞪我,这脆弱的小自尊。   “乔佛里已经把事情经过告诉我们了!”王后道,“你这个野种用剑逼着猎狗,你那个女仆和其他人对乔佛里拳打脚踢!”嘿哟?难道乔佛里不是被一个小丫头给揍的嘛?   帐中还有帅气的蓝礼·拜拉席恩、传说中的骑士“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此刻年轻英俊的蓝礼发话了:“就是说这位波顿家的小姐把猎狗给打了?猎狗,你无话可说吗?”   “我输了,大人,她把我打躺下了。”他盯了我一眼,阴沉得可以,话并不多。   此刻帐里的人都看着我,我耳聪目明地说道:“是桑铎爵士让着我(猎狗瞪我一眼,啊,他不喜欢人喊他爵士),我只是和他比下剑,他没用力,我有些太激动,所以——,毕竟我是个仕女,大人。”我想我这会儿的姿态肯定特别淑惠。我知道王后看过我比试,她知道我会几手,但是我不需要她觉得我能打。   “不!父王。”乔佛里脸上装模作样地擦满了药,“他们非常野蛮,一起围攻我,猎狗是被偷袭的,他们还想让我给树磕头,我不干,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   四周一片寂静,这小子知道他在说什么吗?给树磕头?你把信仰问题扯进来干嘛,说话是有后果的小弟。   老实说因为他帅,所以我还抱了一丝丝希望,之所以一直在河滩上说他只会靠妈妈,就是想尝试下能不能让他意识到,他自己该独立一些,结果事实证明,这是个不成事的废物。意识不到自己问题的人,还能是什么,还真把自己当了个王子看。   艾莉娅尖叫道:“事情不是这样!”艾莉娅和珊莎都到了。   “明明就是!”乔佛里坚持,“你打我打得最狠,还让我——”   “你撒谎!是你割伤了米凯,你要——”   “够了!”国王恼怒大吼,四周立刻安静,“来,孩子,你们说,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老老实实,欺骗国王是大罪!你们俩都说,姑娘们。”   他看着珊莎和艾莉娅,然后面色非常不悦地瞪了眼自己的长子,“等女士说完自然会到你,你还不嫌自己蠢吗,一个猎狗,一个小伙儿,被几个女孩欺负!?他们当时只有两个男的在场,这两个士兵身上干干净净一看就没动过手,有个还是个哑巴!”   艾莉娅真实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我可没骗人,真的是在玩骑士游戏,只不过乔佛里的骑士游戏是他拿着真剑欺负一个屠夫小弟。   艾莉娅说到乔佛里骂北境人时所有成年人的脸色都非常不好,当说到王子的威胁时,每个人都看着他,眼神古怪,我猜就像是看一只呆头白鹅,金发的那种。   北境本来就够离心的,七国之地过去可是七个国家,要是北境起头告别铁王座,最后还能成?这个王国就会慢慢湮灭,分崩离析。所以,乔佛里这话非常非常没有素养和头脑。想想他爹来北境是为什么,就是怕分裂呀!   然后,艾莉娅说到艾莉娅坐在乔佛里身上狠揍,蓝礼哈哈大笑,“被一个比你矮小的丫头给揍了,哈哈哈哈,你剑还叫狮牙?好一个狮牙,哈哈。”   “巴利斯坦爵士,请护送我弟弟出去,免得他笑晕在这。”国王揉着眉心。   “一个干巴巴瘦瘦小小的九岁小娃,把你给摁在地上给打了,谢了,老哥,我知道路,回见,哈哈哈哈。”他跨出帐篷以后,笑声依稀可闻。   “桑铎爵士是在让着我。”我再次重申说道,我样子看起来真是乖巧,“他不想伤害一个女士。”猎狗毫不感激地闷哼。   “当时在场的人不少,”艾德说道,“还有谁,莱雅?”   “克蕾·菲林特,大人,来自裂石山的菲林特家族,”我故意先提克蕾,“以及咕噜,一个哑巴,只在旁边看,吓坏了,顺便,他是多米利克的侍从(这是现在才发生的事儿,多米本人不知道,我给他塞个侍从他才不会计较);还有洛克,来自老城的洛克家族。”我估计王后是想用我的人撒气,但是恐怕他们不是简单的女仆和卫兵,王后,你没法随意处理。   他们不是杀猪小子米凯,还全是北境人,这要是搞不好那就是内战导火索,北境不信任南方,领主各个都不喜欢铁王座之王。   王后正要开口,“我再说一次,闭嘴!”国王打断得粗暴,“你还有个女儿,艾德,让她来说。”国王吩咐道,珊莎穿得挺漂亮,蓝色白边的天鹅绒洋装,脖子上的银链挂着我送的银色小狼,她头发梳着卡苏,手足无措地看着全场的人,眼中含泪,好像要跑,又像是要摔倒,“我没看到,我吓坏了,我什么都没看到。”   “你这个烂货!”艾莉娅尖叫,窜向自己姐姐,被我一把揽住,她舞动着拳头,“死骗子!骗子!骗人!”   “艾莉娅,安静!”奈德语气不好,珊莎躲朝自己父亲后面,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害怕极了。   “这丫头和她那只脏狼一个野德行,非受罚不可。”瑟曦·兰尼斯特王后阴沉地说。   “她是个孩子!”劳勃声调有些高,“瑟曦,难道我要一个孩子去示众?这不过就是一个游戏,没事了!”   王后吼道:“小乔差点被打傻了!”他不打更傻。   显然国王很同意,“那就傻了吧,反正也没好多少,奈德,管好你的丫头,我也管好我的小子,好好管教,等等,猎狗,你来说!”   艾莉亚很诚实,猎狗也一样,极度不悦地低声叙述了事情的过程,非常忠实。   国王接着站起来,“好了,这事儿到此为止!”   王后不依不饶,“那些狼呢?小乔说那只狼对着他呲牙,还有猎狗呢?连一个丫头都打不过。”这就把说实话的狗儿也恨上啦?   国王非常不高兴,他耸了耸肩,“这和狼没关系,冰原狼或许野性难改,奈德你自己处置好。至于猎狗?那是你兰尼斯特自家的事情。”这都和国王无关嘛,所以问题就解决了,真是个懒惰的国王。   “必须要有人付出代价!那就那个哑巴!”王后疯喊道。   “那是一条人命!瑟曦,你真该死!”国王吼回去,“只不过是你儿子肿了一个包!听听那个波顿的话,她教训的不对吗?乔佛里是个男人!不是靠着妈成的男人!”老实说,是男是女,主要是劳勃决定,所以他说得对。   瑟曦胸口起伏,“猎狗!去把屠夫小子给我抓回来!现在!”   她真是一定要弄死点什么才开心吗?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奈德和劳勃异口同声:“够了!”艾德·史塔克看看自己的君主,当然要由他先说。   国王大叫道,“滚回你的床上去!现在!马上!还有你,乔佛里,滚回去!看看这个莱雅拉,到底哪一个适合当王后!?”   王后紧紧瞪着这两个人,“猎狗,你听到了!”   她目光转向我,我看到了刺骨凉心的恨意。   作者的话:我以后再也不写原着场景了,不用原着的描写,总感觉会出角色,用吧,感觉自己像是抄袭不说,我这得想办法把莱雅拉塞进去。所以,除非是那种特别经典,不用不行的场景和剧情,我一般不会再用原着的片段了,想得脑阔疼。莱雅:别把我当妈哦,我警告你哦。乔佛里:我是你的王子!全天下皆我麻麻!莱雅:那你就这样把麻麻砍了?乔佛里:那我不管,你们要当好麻麻,我不会对你们像对麻麻就是了。莱雅:滚!我没你这个儿子! 第1章 红堡   昨天的争吵和矛盾让气氛焦灼,国王转头就忘,陷于欢宴与狩猎。狼群与狮子怒视彼此,来回踱步,互相威慑。   “桑铎·克里冈爵士被赶走了,王后讨厌他,听说骂了他,”被派去保护米凯的洛克狼吞虎咽,他饿坏了,正在帐篷边啃一块烤野猪肉,“那天晚上猎狗去找米凯,结果呢,我们,和史塔克的侍卫队长,就那个乔里·凯索,要我说他看您的眼神太过火了一点,有机会好好教训。以及他的人,都是北方卫士,我们两家凑伙守着,正等着呢。”   桑铎?估计自个儿回了凯岩城,他是向兰尼斯特家族效忠,效忠于泰温·兰尼斯特本人,而非王后。我真是喜欢瑟曦这个脑子,她把自己的剑给扔了,就因为他没保护好她自己的小废物儿子,让乔佛里挨了几下,这又没生命危险。   不过如此一来,凯岩城可能会派魔山过来,那一位可凶名在外。   “没打起来?”我给他倒梨子酒,支着腮。   “没有,谢谢,小姐,我们和狮子们对峙,剑都拔了,把屠夫一家吓得够呛。然后雄鹿们来了,我们最后看着狮群离开,哈,蔫巴得很,西境人气坏了。”   “办事儿还行嘛,吃慢点,噎死在这我还得收尸。”我心情不错,毕竟王后可对我半点好意都欠奉。   我命令我的所有部属小心一切兰尼斯特人,密切注意所有动静,严防死守。我不敢吃一切从王后那来的食物和饮料。这个女疯子,她年轻时可是有预言的,有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人会夺走她的一切。看看我做的事情,听听劳勃一气之下说的傻话,她可能会觉得那个预言里的女人是我,要是她不除我而后快那才是怪了。   国王让多米利克好好管教我,不过大家都知道是谁在管着谁,所以口头应付就不错,我照样该逛哪儿逛哪儿。   我去艾德的帐篷时,艾德正在给家里写信,“对,莱雅,我派了乔里过去,想到一块儿了。”显然艾德·史塔克也听到了瑟曦的话,他可不想看到屠夫夫妇丢了自己的孩子。我记得原着和剧情里,艾德·史塔克甚至还想让自己的敌人瑟曦·兰尼斯特带着娃儿走,自从目睹了雷加妻子和孩子的尸体以后,他似乎就一直这样了。   这个心软的男人,连处决一个黑衣逃兵都需要反思祈祷。甚至都使我反省自身,我这手段是太硬了一点,还是刚刚合适?   “艾莉亚现在在禁足,珊莎成天抱着淑女发呆,有些话她们不会告诉我,但是会告诉你,帮我个忙,拜托,莱雅拉。”他长叹一口气,脸上疲惫,继续忙活,看起来他打包了行李,我们要离开了?“你去看看她们,然后收拾东西。”   果然,后头的事儿让我舒心极了,因为艾德公爵和兰尼斯特已经闹翻(反正这是迟早的事儿,看看王后那脾气,和她相处,不是被弄死就是被烦死),所以北方人和国王的大队脱离开来,径直往君临而去,入诸神门,进红堡,路上没花几天。如果排除掉史塔克家那两只斗气的姐妹,和她们学着主人与姐妹闹别扭的小狼,再加上抑郁落泪的莱拉·莫尔蒙,以及侍卫队长热切的眼神,还有心情不佳一路催促的北境守护,那这日子几乎赶得上当年的海疆城了。   下午时分,诸神们的金袍行礼躬身,北方人的队伍进入君临。我们走的是宽阔的主道,穿过鞋匠广场,无缘一见君临城里声名远播的贫民区,乞丐倒是看到了不少。因为带剑披甲之士众多,倒也没有谁不开眼,我不喜欢君临的味道,扑鼻而来的气息难以言喻的臭,这里下水道系统肯定糟糕极了。   不过南方的气候不错,熏风撩人,上了山丘以后空气更是要好得多得多。   我看到了蕾妮丝丘上的山林,据说那里是龙穴,不过废弃已久。维桑尼亚丘上贝勒大圣堂的圆顶如此醒目,在残阳夕照下光辉四散。伊耿高丘,是城中诸丘里最高大的,那儿是我们的目的地,越靠近王室所在的红堡,令人作呕的气味儿就越淡。   伊耿高丘之上,红堡的附近多是王领和宫廷贵族的宅邸,我看到各色的纹章,看来有不少领地破落或破产的子弟来此寻找机会。   我发现这里不再是山下乏味的单色围墙或楼房,多有彩绘或雕塑装点,虽然前者可以更换,比雕刻便宜得多,但是无疑,只会短居和囊中羞涩的贵族才会选择绘画。长期居住的贵人和各地的强大领主会用雕刻来装饰自己的墙壁,因为昂贵和品味,这是一场不见硝烟的炫耀之战。   我想或许我也要自行在此置业,我手下有不少人,而且,我得为君临的明枪暗箭做预防,虽然是初来乍到,可是我已然陷入君临的迷局。看来我得和手下说个清楚,小心应对那些不轨的图谋。   从前世所知来看,和那些在君临混到老的骗子比,我只是一个新人,局面于我显然没那么有利,大人物们早就已经针对远道而来的北方人做好了谋划和布置。可是,我也有一个优势,他们都盯着艾德·史塔克呢,没人会注意到我,注意到一个会嫁人的十七岁少女,一个被首相监护的北方女孩。哈,除了王后,不过王后有国王压着,她还需要尽最后一把力来掌控朝政。   我们进入红堡的大门,城门塔上小号吹响,如今红堡已然知道我们的莅临。   首相塔近在眼前,艾德·史塔克在队伍前头和御前总管说话儿,完了找自家的总管维扬·普尔交谈,我看着他随后就跟着御前总管去了,国王之手看起来精神头很糟,我们这一路可是快马加鞭来着。   稍后,临冬城的总管开始安排马车和史塔克的人,他与我搭话,“波顿小姐,您和您的朋友,莫尔蒙家和菲林特家的小姐房间在首相塔的上头,多米利克爵士和其他几位的房间与乔里·凯索他们在另外一层,请劳烦布置一下。”   “自然,维扬阁下。洛克,搬好行李,具体的听维扬交代,”我回头吩咐完,问道:“我们三十多号人呢,这该怎么办?”   “可以先安顿下来,明天再另寻地方,小姐。”我颔首表示了解,我不可能让艾德帮我找地点,这事儿还是得我自己操办。回头再商量一下,先让他们睡几天首相塔走廊好了,我不敢让他们出城住客店,第二天全死那儿了我去哪儿哭?   这一点都不夸张,这座城市里王后的兰尼斯特人比北方人多得多。   我扬声道:“好的,大家再辛苦一会儿!什么时候忙完我们就可以休息了,加油!”   “小姐,我能去看看红堡里的侍女吗?我想我可以——”好突兀的请求,果然是酸埃林。   我声音冷酷,“这里是红堡,不是恐怖堡,给我管好你的嘴,小子,不然不等别人动手我先剥了你!”   稍后,我嘱咐了大家伙儿一番,让他们忙完以后集合,然后我就去布置我的房间了,达莉要留在恐怖堡嫁人,我放她回了家,所以这事情得我来,克蕾、我还有小熊和史塔克的姑娘们一起指挥仆人搬动,不知不觉就到了晚饭时间。   艾德·史塔克回来的非常晚,所有人在首相塔里的小厅一同用餐,艾德说起了比武大会的事情,又困扰于珊莎和艾莉亚的斗嘴,烦躁地离开。   “看好你们的狼,丫头,这是你们的责任!”淑女和娜梅莉亚无辜地看着这个凶巴巴的老男人公爵,两姐妹安抚着自己的狼狼,倒是没再吵了。   恐怖堡和临冬城的侍卫们相互交谈,我的马夫(临时兼职)在拼命向胡伦请教,这让几个侍卫烦得要死。   我坐在珊莎和艾莉亚之间,如艾莉亚所愿地逗她的狼,我们先是讨论比武大会和帅哥骑士,然后和独自坐着生闷气的艾莉亚谈米凯和娜梅莉亚,跟临冬城这一家人坐在一起真是累,不过我还挺开心的,我是缺爱的女孩嘛。终于,大家开始散去。   唔,开始吧。   我颔首致意与临冬城管事,“维扬,我得给我的人说下规矩,免得给艾德公爵找了麻烦,劳烦您清一下,我说的有些话儿语气会很糟,所以我想最好是只让咱们自个儿听到。”他领会了我的意思,很好。   我提高声调,“所有波顿家的人留下!我有事情交代。”我揉着眉心,“都围过来,不怕,都过来,我知道你们很累,我也是,但是这很关键!”我感觉到有个孩子,果然,是艾莉亚,而不是哪家的娃娃,“好吧,艾莉亚,你要听就听,都坐好,后面我说的你们都给我记住,记牢,最好是当成律法来听。”   艾莉亚依然不开心,她根本不理会珊莎让她上楼的叫唤,兴冲冲地往人堆里挤。   我双手撑在桌面上,“莱拉,你也可以留下,斧刃,去清场,我不想首相塔之外的人听见,尤其是旮旯里,能藏小孩体型的地方。”   在这个年代,人口越多的城市越危险,何况这是前世就了解了不少的君临。   我等到斧刃回来,低声开口:“听好,听好我的每一句话,别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儿,这座城市不是北境,更不是白港,”在白港,曼德勒家的闺女敢一个人在街上溜达,君临你让公主去溜达试试?不要一个下午,绝对是尸体一具,“这里是一个战场,你们别觉得我危言耸听,这座城市里什么都有,尤其不缺北境的敌人,恐怖堡的敌人,和你自己的敌人。”   我紧紧盯着贝里·莫斯爵士和洛克,这两位想法可不少,“不要觉得自己聪明机灵,也别贪心犯了蠢,我知道你们不少人心里想法很多。这座城市有五十万上下的人口,其中有不少的小偷、强盗、罪犯和阴谋家。   人家可是从人堆里混出来的,你们见过的人说不定还没人家手里的命多,他们可以比你们中任何一个人更狡诈更险恶。给我记好!这座城市不友善,每一个笑容后面都是匕首,每一句俏皮话都暗藏箭矢,你们身体还剩下的部分随时可能被人扔进褐汤,艾莉亚,你听到了!下面来说说详细的东西。”   “第一件事儿,如果你们想姑娘了,可以叫回来,但是记住,请人擦矛,可别被切了矛尖。贝里爵士,我到时候会办一间宅子,你专门空出两间用来给女人过夜。记好,千万不要和姑娘说任何事,尤其不准醉着酒和女人在一起,听到了吗?!这里有不少女人认识强盗和骗子,她们玩弄起我们这些乡下人,就像是逗狗。如果谁犯了岔子,你们知道恐怖堡的规矩。”我不可能说培提尔·贝里席的事迹,所以我只能捡一捡其他的危险来警告。   “第二件事儿,远离乞丐和儿童,尤其是二者结合,也就是流浪儿。不要给我说你善良,你有好心肠,我告诉你们,这座城市里遍地是敌人和谎言,善良的傻子都已经被绑在石头上沉入了黑河湾。看到街上了吗?那些看起来无父无母的小孩都是有人喂的,有人喂的,小孩儿们会用你的信息来交换糖果。一个不小心,你就会让别人对你知根知底,最后在睡梦中被割了喉,记牢!”我肯定也不能说出瓦里斯的事儿,但是利用流浪孩子来达到自己目的的人,恐怕一点都不少,“就这点来看,你们可以认为自己不能在外人面前谈任何事,你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会被有心人记住。”   “第三件事儿,出门时至少三个人,不要和别人发生口角,带着自己的武器,记住,千万别放松警惕,每天长官都会安排岗哨和巡逻,还有值夜,”我朝洛克和贝里爵士点了点头,“而我会不定时查岗,别让我抓到,我的手段你们知道。”   “第四件事,要是出了门,别顾着玩儿,看,瞎乐呵,给我把通道、大门还有守卫记清楚,以防万一——   “这个我可以!”艾莉亚欢呼。   对着丫头,我语气缓和不少,毕竟她是史塔克,不是我手下,“你不是恐怖堡的人,没必要当任务哟,艾莉亚,不过谢谢啦。”   “暂时就这么多,我们会有很多纪律,以后这些规矩还会慢慢增加,我不会亏待你们,只要认真遵守,我会带你们活下来,兴旺发达,抱着漂亮老婆生一堆崽子,最后老死在羽毛床上。好了,现在斧刃、贝里爵士、洛克、克蕾还有达蒙留下,其他人去休息吧。咕噜,帮我搬下剑,等着我一会儿。”   如此长的一番话儿,让我有些气喘,“头儿,”酸埃林叫回了野种庄园时的称呼,“有这么夸张吗?您这说得比去塞外还可怕,君临的人都是野兽?”   “这么说吧,酸埃林,”我知道这不止是酸埃林一个人的疑问,有不少人都在听着,我扳住他的肩膀,认真地看着他的双眼,“和你们说的这些,就是我针对这座城市里的某些人做的第一个应对,是我在第一回 合的招数,明白吗?别让我做无用功,被人有机可乘。”   “长点脑子,我们在这里有敌人!”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维扬·普尔等等。君临应该是混合了君士坦丁堡和罗马两座城市的特点设计的,特别是罗马的“七丘”,电视剧里的贝勒大圣堂参考了君士坦丁堡的圣索菲亚大教堂,还有著名的君士坦丁堡皇宫。其区位应该是参考的伦敦。私设:关于贵族宅邸这块,我是根据现实奥地利某个年代的建筑特点来说的,就是穷一点的富贵人家用绘画装饰外墙表面,富裕一些的用彩绘浮雕。——————————————————————————————————————————女主要做好完全的准备,才好加入权力的游戏嘛 第2章 卧室   首相塔的小厅,说是小厅,却比临冬城的大厅小不了很多。壁炉火声噼啪,光线昏暗,我在等我的人散去,莱拉·莫尔蒙似乎恢复好了些,她给了我一个无力的微笑,“晚安,莱雅。”   我温柔低语,“晚安,莱拉,今晚我还是来你那儿。”今晚依然有必要去看看她,嗯,不过差不多也该走出来了。   一个尖尖的童声突兀响起,好嘛,不怎么突兀,我早该有所预料,“我不去睡觉,我能留下,我会听命令,莱雅。”艾莉亚抗议道。   “恐怕不行,艾莉亚,不过如果你找到什么密道,听到了什么事情,都可以来告诉我,北境守望相助。”我帮了她不少,我照顾米凯,教她剑术,她可是我死党呢。   “那,那你要答应帮我照顾娜梅莉亚。”啧,这个嘛,娜梅莉亚不是白灵,艾莉亚一走小狼就会不安,指不定会咬我。   不过,我这里事情还没完,所以我唇勾安抚道:“安心,她不会有事的,我会帮忙看着。”   “早点睡,莱雅,我觉得父亲真该把恐怖堡给你。”多米利克笑言。   这不是你想要摆脱职责的理由!我能杀死人的眼神透露出了这个意思。   好了,看客和大部分人去睡了,剩下的是我在君临的第一步。   “各位,我要说一下当前的命令,贝里爵士,我们花了多少钱?”   贝里爵士负责记账,“45个金龙,这一路,小姐。”   “好,你明天带几个机灵点儿的,问问有没有房子卖,红堡北门外的夜影巷子,你可以明儿戴上国王之手的徽章,问问御前总管和红堡里的人。以及摘掉国王之手的徽章和我的纹章,用你自个儿的纹章,去问问城外的修士修女和商贩,多比较一下。”   “好,小姐。”   “我记得我看到伊耿高丘附近的宅院,墙壁上有的是彩绘,有的是雕塑,你多问问看彩绘的,用雕塑装饰的宅院我猜可能属于更富裕的人。这只是建议,你把握尺度。”   “保证办妥,小姐。”   “那么晚安,贝里爵士,旧神眷你好梦,明早就出门,注意安全,收好财物。”   我目送他离开,然后——   “洛克,带几个人,去城外王领,看有没有哪个庄园在兜售,或者经营得不好可以压价买下的,接洽一下,回头禀报我,记得询好价。”   “是,女士。”   “去吧。”   “克蕾,找出首相塔所有的通道和门,观察了望点和关卡,每一处。”克蕾颔首。   “达蒙,帮我记录下每天出入红堡的人,我记得我教过你写字,记成一个单子,不知名的家伙写明特征。每天都要,交给咕噜,他会去找你。你要密切关注厨房,尤其那些北境人之外的人员,给我看死了。”其实我不是很害怕食物出事儿,厨房里都是史塔克自家的佣人。也难说,某些人可能会想方设法混进去。   “斧刃,去钢铁街,帮我买套板甲,可以拼凑,可以二手,无须美观,但是质量要足,回头多米利克会去购置他的东西,你可以一起去,多逛逛。   再去跳蚤窝和街上走走,别穿太好,你当过流浪汉,那会儿你是怎么穿的,去的时候还怎么穿,可以带上艾德威·石磨坊。如果有贫民和流浪汉就接触一下,不要找君临本地人,也不要找来可太久的,要找刚进城门的,多带人,至少十个一起,全副武装,里头穿锁甲衣,记住了?”   “是的,小姐。”   “记好每个城门和红堡门的守卫人数,观察兰尼斯特卫士和金袍军的装备,了解铁匠铺和面包铺的行情,每天遮住头去丝绸街看看有没有我们的人,时间别固定,尽量在晚上。我知道你喜欢找女子,刚才我说的规矩对你一样适用。还有,你可以认识一下狭海对面的老乡,肯定不少。我们交换过誓言,斧刃,你所有的事儿都能告诉我,不管是什么,我会保护你,一切方面。”丝绸街是小指头产业最多的地方,红粉院馆的集中地。   斧刃大胡子下的嘴张了张,最终点头。   他们走得干净,我揽住咕噜的肩膀,与他耳语了一番。   要做的事不少,不过暂时先这样。   旅途劳顿,好几天的跑马赶路让大部分人很快入睡。我能听到茉丹修女的鼾声,自从瑞肯遇刺以后,她好像还是第一次睡那么沉。我走向莱拉·莫尔蒙的房间,她没锁门,我轻轻推开,看到女孩已经就卧,但是依然睁着双眼,她看向我,我给了她一个微笑。   “君临到了,明天要不要去神木林逛逛?我听说这里的神木林都是南方的树,榆木和白杨,心树是一株橡树,有烟莓藤与龙息草在林间,与北方截然不同。”我去洗漱时这么和莱拉说。   莱拉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她打开窗户,仰望星空,冰龙座在遥远的北方,蓝眼隐隐闪耀,最近的夜里,冰龙座越来越亮,南国苍穹中的王冠座晦暗不明。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你说,当下的北境是什么模样?南方如此温暖,熊岛已然雪降。这里的人很幸福,我是不是也在贪恋这种幸福?沉浸于微小的自己,逃避了更磅礴的责任?”   “北境和南国?我们和冬天作战,南方人与彼此作战。我们有我们的困苦和战斗,君临也有它自己的难题。”我答复道,同时在松开我的头发,要是骑马的时候不扎成马尾,发丝会飘逸四散,那我到君临时会和乞丐婆子没多大区别,“都很可怕,都会让人送命,谈不上哪里特别幸福。”不过夜王的异鬼肯定是更危险一点的。   “我不理解南方,我也不属于南方。所以,我该在这里,我应该回熊岛,那里才有属于我的战争,我错了。”她悄然念道。   这个丫头。   我看了这只小熊一眼,她面容怔然,不再言语,我从身后怀抱住她,尽管心情低落,饮食不佳,她的肌肉依然结实,我能感觉到小熊略显丰腴的强健娇躯。我揽着热乎乎的她,贴上她的小脸蛋,陪她一览夜空。   “熊岛偏居一隅,你姐妹众多,上有两位已婚的姐姐,下有两位年幼的妹妹。人说长嗣献与家庭,幼子献与信仰,其余的血亲当自创天地,才能繁衍壮大,”   我突然想到了史塔克,原着里的布兰,此生的瑞肯,确实已经注定被献给旧神,那正是史塔克的信仰。   “你呀,该看到更大的职责才对,你是北境的女孩,是七国的战士,”我耐心地鼓舞道,“乔拉·莫尔蒙是个懦夫,因为他身为唯一的男丁及长子,本有守土护家之责,却犯下不可轻饶之罪。可你不一样,你是第三名女儿,本就该闯荡世界。”   “我不知道,”莱拉·莫尔蒙茫然道,“我该被献给哪里,我不知道——你好重呀,压到我了,莱雅。”   “是你现在太轻了!”我反驳道,“你知道你这几天吃了些什么吗?简直就是替国王省粮。”   她回身轻轻拍了我一下,在我的怀中,不过她比我高,或许该说我在她怀中。我们对望,稍后,”她有些害羞地避开,小熊嘟囔道:“我记得晚饭时有人提到比武大会。   “首相的比武大会,献给艾德·史塔克。”我细释道。   “而史塔克是我的封君,对吗?北境不能缺席!所以,我会去团体比武。”她终于拿定了这么多天以来的第一个主意,转首看着我,我注视着她亮闪闪的眼睛,她是认真的。   如今的莱拉·莫尔蒙比我小一岁,但是却有六英尺(1.82米)高,四肢匀称,技艺不错,是一个合格的战士,但是团体比武有些危险,过去不乏伤残或死去的参赛者。   “可以,”我承诺,“我陪你去,但是你必须好好吃饭!我可不想去场地里背着一个大个子打架。”   “我不需要你同意,”她执拗地抬了些下巴,“我们明天就开始训练,我也不需要你背,丧气包。”什么?你再叫我一下试试?   “清晨和夜晚,”训练我是同意的,“我会叫上史塔克和波顿的卫士,尽量模拟到时候的环境,你有装备吗?”不,她没有。   “没有,没有,天哪,对!装备!我的旧神哪,装备!!天杀的异鬼抓了我算了,我没带,铠甲和武器都没有带!”她绝望地尖叫,引起了邻间人的嘟囔,小熊立刻又压下声音,“而且我还没钱!”   就这样还来参赛?   “那我投资你,参赛者,”我面容板起,坏笑荡漾,“你记得要给我回报。”我揽住她的腰肢,要不终身服役算了?   咚咚,房门敲响,我之前把门闩放下了,门已经锁上。是谁?我小心开门,看到是克蕾·菲林特。   “我就知道你在,莱雅,这几天,兔子和熊一直窝在一起。”她的脆音婉转,“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兔子,谁是兔子?   “我不知道,”我有些懵懂,“忘了睡前喝牛奶?”   她进门而来,离我好近,我意识到她已经卸掉了战妆,衣着简单,她逼近我,我不断后退,“我是个猎手,莱雅。”她坚定地声明,然后克蕾的眼刀扫过不明情形的莱拉·莫尔蒙,尖锐得很,让莱拉后退了一步,小熊可怜极了。   她不是很开心,这让我迷茫,克蕾为什么如此地气势汹汹?   难道我哪里让她生气啦?   “你是个不错的猎手,”我小心翼翼地说,稍微后退了一些,她离得太近了,而且,我后退一步,她就逼近一步,“射术精湛,武艺不凡。”   “我猎狼,猎熊,”熊这个字眼格外的意味深长,克蕾·菲林特将门关上,闩放下,“猎鹿,猎狮。”等等,她这是在说纹章,而非野兽?   “所以?”我试探地问道,退无可退,已到床边。   “所以无人可逃出我的手掌心。”她宣告道,让我联想到野人偷女的习俗,人说山地氏族其实就是长城南方的野人,是我们这边的野人,我心里一直觉得这话有道理。   “没人要逃呀。”我有些忐忑地看着她,“还是说,你——”   “你有山民女孩的名字,莱雅拉,”她这话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初次认识的时候,“我听到了你在先民墓穴里的对话,和狼吻的,和希达的,你很特殊。”   作者的话:莱雅:你叫我兔子?克蕾:兔子。莱雅:你叫她熊?莱拉:每个人都叫我熊呀。莱雅:卧槽,该叫克蕾什么...克蕾:我们山里人莫得纹章,莫得感情,也莫得钱。莱雅:莫得感情那你下去!【○‘Д○】 第3章 小厅   君临气候温暖,这里房屋的窗户都挺大,光照充足,富有活力。我换上了薄轻的亚麻布衣裙,套上丝绸外衫,尽享南国夏日的熏风骄阳。   艾莉亚和珊莎被严令呆在首相塔里,不准外出。看得出艾莉亚很不开心,是之前的冲突让她气呼呼的。好吧,说句实在话,她和珊莎都快打起来了。   后面我听到艾德·史塔克来找她,他们说了好一会儿话,大概也就是关于这件事的。   我正和珊莎在一起,我们在偷听,可是艾德把门关上了。珊莎一只手挠着小狼淑女的脖颈,另一只手搅着自己的发丝,用着小大人的语气,“我妹妹是个野孩子,把我操心坏了。”   “我以前也被称为野丫头,”我搂着她,“人人都会长大,她也会,对了,你要去看比武大会吗?”这个话题用得好,珊莎的眼睛明显亮起来了。   “会!骑枪竞技!这是为我爸爸办的,不是吗?我是说,义务!这是我的义务。我必须出场,作为父亲的女儿。”她一本正经地说,小嘴的嘴角却不由翘了几许,“不过团体比武太血腥啦,而射箭比武又有些枯燥,我——”   “你想看洛拉斯,名声远扬的玫瑰,”我盯着她的双眼,笑意十足,语气再确定不过,“你想看詹姆·兰尼斯特,对嘛?那个坏坏的弑君者,我知道,你呀,想看那些耀眼的男孩,骑着马儿,帅极了。”   “不,”她音调很高,“我只是必须出席而已,要知道,小乔,小乔他——”提到乔佛里时,珊莎眼帘低垂,又在瞎想了,小笨猫。   我握住她的手,语重心长:“不是所有的王子都是梦中情人,你看‘疯王’伊里斯、‘残酷的’梅葛,他们都曾经是王子,珊莎,而他们——”   “不!”珊莎逃避地说道,“都是艾莉亚的错!乔佛里只是想试试那个杀猪小子,那只是一个杀猪小子而已,他不会伤害他的,事情不该这样!”她看着我,眼睛又红了,“还有你,莱雅,我生气了!你不该那样对乔佛里,你对他大声大气的,而他是你的王子!”   珊莎抱紧淑女,藏在我怀里,“我们该庆幸,小乔没什么事,大家都没事。你看到他了吗?满身都是伤,好可怜呀,那么英俊,却被欺负成那副模样。”很明显,目前来看,这丫头暂时还没得救。”   “波顿小姐。”我听到门外是维尔的声音,“您的骑士和卫士在等候,小厅里。”   我安抚地拍了拍珊莎的手背,“回头聊,别太挂怀,她是你妹妹,乔佛里会是你的夫婿,你们该是一家人,所以你需要团结他们,我理解,辛苦啦,珊莎。”其实,乔佛里大概率不会是珊莎的男人,但是这会儿,我只能这样说。   “谢谢,莱雅,”珊莎抹着眼睛,勉强振作,“咳!父亲请了一位君临的裁缝,他明天下午到首相塔,到时候给我们量体制裙,可别忘啦!”   我自然表示感谢,然后去应付我的人。首相塔的密尔地毯吸收了我的足音,金框圆窗曲线温柔,阳光洒进来如此慵懒,让人有归家之感。不过我知道,这里绝对不是家。   这里是君临,纷争之地。   我看到小厅里等着的,正是贝里爵士,斧刃,还有洛克。我摆手免礼,拉出一个椅子坐下,“任务有结果了?”   已经过去了不少日子,应该有收获才是,我这几天每天都会突击巡视,我的人还算勤勉,没被南方温暖慵懒的气氛给感染。   “是的,小姐,我在夜影巷里看了三处房子。大的一个院子要200金龙,小一些的要120,最小的是一个三层楼房,没有院落。我们人很多,恐怕买那儿,会很挤,100个金龙的价,不过地段不错,靠近丘下。”贝里·莫斯爵士说道,“这三间的主人里头,有一个已经搬走,另外两个都还在君临。”   “买大的,我们有不少东西,他们有地窖吗?”   “有,我去看过,大院子是三幢房屋围起来的,地下室里有酒窖和食仓,还有一些空的房间,不知道以前是什么个用处。这栋产业已经全空了,有一幢没屋顶,一幢屋子里有几具尸体,烂完了,我报了金袍来,还有一幢屋子墙已经裂开了。总体上采光一般,没有家具和装修,庭院里植物已经枯死,有个不出水的喷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还会更贵,我恐怕加上装修和维修的费用不止200金龙。”   “密道?”   “有一处,小姐,不知通往何方,有人说那儿曾经是伊耿四世给他的情人,那位里斯的塞蕊娜住的,所以我猜可能是红堡。”   “就那吧,再仔细检查一下,斧刃也去,斧刃你对东方的建筑习惯比较熟悉,说不定会有什么陷阱之类的,请小心谨慎。”想一想,我带着400金龙,那可都是我辛苦赚来的,我在白港做生意,我挖矿,我到处打击劫掠者,好不容易存下的。算起来是几百人的辛苦劳作,付出了不知多少条性命。结果换到君临,就值两套房,心里真不痛快。   “我知道我们这帮北方人肯定挨宰了,约时间签契约,贝里爵士。”夜影巷在红堡北门外,位置偏僻,我猜要是伊耿高丘的其他地方,恐怕会更贵,然后,我脸沉了下来。   “先别急着走,贝里爵士,你知道吗?克蕾刚刚告诉了我,你一直被人跟踪。”   他的面色变得难看起来,我理解,贝里·莫斯爵士不懂君临这些弯弯绕绕,但是,他需要有基本的意识,别蠢到引贼入室。   下一个是城外。   “洛克,你在周围转得如何?”   “主要是东北边儿,小姐,南方是御林,西南边儿离河湾地太近。我猜您也不喜欢海峡,所以我去了暮谷城和罗斯比城。”   “哪个更近一点,我记得是罗斯比城?”   “对,小姐,罗斯比城,实际上我见到了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   “我想想,罗斯比城没有继承人,对吧?只有一个养子,争议很大,”或许会是个机会,养子,他日伯爵一死,一定会有继承纠纷,我可以插手,“介绍一下。”   “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叫多曼,他对您很感兴趣,因为,嗯,您那天坐在马车里往外头看,被瞧见了,市井里说得有些夸张,有些人则说的有些肮脏,咳!”哈,又是这套无聊的把戏,这个王领小孩想太多了,还有那群君临市民,“另外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常住君临,这家人体弱多病,他常年卧榻不出。”   “那么,你看到的庄园?”   “啊,分别属于罗斯比家的三个骑士,他们那地皮不少,因为地不是很肥沃,没有矿产,很贫瘠。实际上罗斯比家族是靠过路费和商业税支持的花销。”   “所以是三个庄园?说说看情况。”   “是的,三个相邻的庄园,绝嗣了,其主人要么死在了三叉戟,要么死在了葛雷乔伊叛乱的时节,多曼少爷愿意便宜售出,一个庄园30金龙,三个一起80金龙。”   “种了些什么?”   “黑麦、小麦、燕麦、大麦以及大豆,我看到还有果树,主要是苹果和梨子,”真是平平无奇的地方,“别的什么都没有,有一栋庄园的房舍已经倒塌,有一栋没有马厩,有一栋有磨坊和铁匠铺子,但是已经倒塌了一半,铁匠的东西都空了。这些南方的庄园范围都不大,没法和野种庄园比,里头还有一些居民,是罗斯比自己在管着。但是他们不喜欢那地方,太穷了,不过三个庄园里的嫩枝园还不错,但也就是房子和围墙还算完整。”   “买吧,80金龙是吗?”罗斯比城离君临近,如果我在君临里养太多的人那肯定会出问题,会被怀疑,但是罗斯比城就不一样了,毕竟我需要人种地,对不?那儿是个藏兵的地方,也是个跑路的中转站。   不过这样的话,就需要克蕾注意一下罗斯比城周遭的防御状况了,还有其住民与君临往来的频繁程度,说不准会有瓦里斯或者培提尔的眼线。   “洛克,你是个猎人,有人跟踪你吗?”猎人通常直觉都不错,洛克显然是其中的佼佼者。   “我出城以后甩开了,小姐,或许还有人想过要袭击我。”   “以后出门多带人,在城里就甩掉尾巴,这一点你找克蕾,她也该转换下环境了,从森林里的山地猎手,变成城市里的猎人。”   “好的,我会和克蕾好好商量,宰人,家常便饭。”   金龙如水,去而不返,还好我能蹭在首相塔里,否则得在君临饿死,这里东西真是贵极了。当下的局势是史塔克养着我和另外两个姑娘,而我得养着三十几个大汉。   还好,我的斧刃和莱拉小熊给我省钱了。   “多米利克请的,”莱拉小熊的表情看起来复杂极了,她揉着自己那头有些蓬松的棕发,自从失恋后,她就一直这么放松自我,疏于打理,“他故意的!他就想表现得完美,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当初会那么迷这个人,他讨厌极了!”   我收起咕噜递给我的册子,上头记录了红堡的防御情况和兰尼斯特家族的卫兵执勤规律,还需要再细致一些。我也了解了每天送食物和物资进红堡的货车,以及几位重要人物的仆人,经常出入的那些,无可惊讶的是,没有小孩,大概“八爪蜘蛛”瓦里斯更喜欢他们走密道。   何况卫兵也不会放小娃娃随意进出。   我知道我没法弄瞎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的眼睛,也没那个能耐斩断蜘蛛布下的网络,但是在关键时候,只要除掉或者拖住几个小人物,就能改变很多。   我的人都在明处,达蒙每天无所事事,除了训练,他就是在首相塔周围闲逛。只不过有时候会登高望远,我想小指头和蜘蛛还不至于敏感到如此重视日常生活,他们顶多把我的人当做是在巡视。   克蕾在熟悉君临,她每天早出晚归,有时身上会有伤,“比多情的小兔子更刺激。”她甩给我这样的话儿,奇怪极了。   又过了两天,我的铠甲到了。   我专门找了个房间,只有我和莱拉在观瞻,油布蒙住了这套铠甲,“花了多少?”我抬眸看向站在一边的斧刃。   “20个金龙,小姐,另赊40个金龙,留的您哥哥的名字,需要看看吗?”斧头声音轰隆在他的胸膛内。   “揭开看看,”我很好奇,该不会——   他依言揭开。   我的新旧诸神哪!   果然,果然我不该把希望寄托在他的审美上头!   “斧刃,你这是,这是把七国的铁家伙拼一块儿了?”这副铠甲典型的七国全明星。   对,全明星,什么都有!   该怎么说呢?总体风格类似于地球上的哥特甲。我看看——头部帽盔是河湾地式的,颈甲和头盔及面甲是一套,有一条细缝供双眼观察,表面有浅绿条文和金边,看得出是来自提利尔家族。   胸甲上亮晃晃地印着一只金色的怒吼雄狮,其他的地方通体是血红色的,不,狮子不是在怒吼,是在嘲笑穷鬼!胸甲和腹甲也是兰尼斯特货,毋庸置疑。   右手的手套、腕甲、肘甲和肩甲又是来自另外一个家族,河湾地亚兰城的凡斯家族。我看到了黑白红三种色调,上头有个别人家纹章里的小龙,估计是不想看我这贫苦的酸样,小龙已经弄瞎了自个儿的眼睛。   而左手的臂铠上多了一个加大的腕甲,是河湾地星梭城的培克家族,以橙色为主色的铠甲涂装真的很少,所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他家的堡垒纹章已经坍塌,至少没了一半,破败得像是我的庄园。   腰甲和甲裙大概是来自西境仙女城的法曼家族,金红蓝三色,上头的船纹章可能被海怪给砸了,只剩下船底,我猜我的钱也是这个状态,已经见底。   大腿甲、膝甲和小腿甲一看就是雷德温的货,靛蓝色,还有葡萄的雕纹,就是有点不好,这串葡萄已经只剩下两三颗,我那三个庄园里的果树,可能也就两三棵。   铁靴就很熟悉了,曼德勒,人鱼的鳞片纹,上面还有褐色的痕迹,是血?这别是杀猪匠穿的吧。   我得客观的评价:看得出来有足够的棱角设计,可以偏转分散力度,在被击中时非常有用,我猜,箭矢和刀剑轻易伤不到着装者。花纹和色泽也挺华丽,就是不同部分之间非常不搭。这套铠甲有些地方不够严丝合缝,毕竟是东拼西凑的货色,我觉得有些部位我穿着会显大,得塞东西进去。   还有就是,一些部位有浅浅的凹痕和伤疤,看得出已经修补过了,大概能凑合。反正我这钱也就能买这一套了,斧刃想必花了很久去挑。   但是,但是!这五颜六色的模样能丑到塞外去!我能想象,这一套铠甲一定是来自最近几年乃至十几年内的战场,从铁群岛到三叉戟的每一次厮杀,这些废铁全是捡来的!   如果我真的穿着这套铠甲去了比武大会,说不定能把我的对手笑晕过去。到时候人家揭露我的身份时,就不是因为我这个神秘人打得好的原因了,而是因为这身铠甲足以载入史册,名垂千古,叫万人敬仰。我会被由南到北的千万吟游人争相传唱,我会被叫做“万家骑士”,成为维斯特洛骑士传奇史上最大的笑料。   这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想要那种,就是那种银色的,有金边的,英姿飒爽,风流倜傥的铠甲,对吧?女版百花骑士,那个才像话嘛对吧?而不是这种怎么看怎么像是拾荒者的东西!   等等,莱拉在看!我脸上很热,毫不留情地用手遮住了莱拉瞪圆了的眼睛。   “快收起来!重新涂一下,那些雕纹图案能磨掉的尽量磨掉!”我急促地吩咐斧刃这个傻大个。   “我保证这套铠甲够用,小姐,非常坚固,有些部位可能稍微薄弱了一些,我觉得——”   “快搬走!整理好再拿出来,快!”   “应该用什么色调,女士?”斧刃的眼神一如我年幼的时候,真诚而宽厚,我知道,他还把我当孩子呢,我猜他或许会觉得,这是小女孩的虚荣,唉。   “主色用灰,花边和纹路用暗红,重新描绘,别找太贵的涂色师傅,”我按捺下心头的焦躁和沸腾的羞耻心,“抱歉,我不该吼你,但是每个人都注重仪态,我不能贻笑大方,抱歉,斧刃。”   小熊莱拉一扭一扭地,逼我采取措施,“我看看,先别收,呀!别欺负我,莱雅,松手!”   作者的话:关于铠甲,剧中之混乱就不用说了,原着里据说马丁定的是北境诺曼征服时期南方百年战争前后,按理来说哥特甲是不该有的,但是那会儿制造工艺差不多已经成熟了(差不多脸)而按照马丁所说,北境是诺曼征服年代的铠甲,要真是诺曼时代也差的太夸张了,文里至少会有板甲衣和板甲散件这部分我就放飞自我啦,我对铠甲不是很了解,尽量根据找到的资料写。 第4章 神木林   维扬·普尔把我和艾莉亚带到小厅,艾莉亚的小狼跟在她后头。   下午的阳光尤其悠闲,我有些奇怪,为什么艾德要拉上我?或许是为了让艾莉亚不至于特别离谱?如果前世剧情不错的话,我知道,我会遇到一个对艾莉亚来说很重要的恩师。   果然。   我看到一个身形矮小的男子,背着手,他在阴影里,让我瞧不真切,我大抵看得出,他头发微卷,是海那边的来客。   这位是谁?   “小子们,你们来晚了。”他徜徉在阴影之中,手里是细细的木刃,三柄,“今后的每天,中午必到。”我意识到这是原着里那位老师,来自布拉佛斯,名为西利欧·佛瑞尔,海王的首席剑士。   他看向艾莉亚的小狼,娜梅莉亚,嗤笑轻言:“还有狗狗?舞蹈课不准带狗。”   “这不是狗,这是冰原狼!”艾莉亚发出抗议。   我闷声不语,看他先应付艾莉娅,然后轮到了我。   “那么,小子,你的头发扎起来了,动作和走步有基础,这很好,但是你依然太笨重。”他将木剑丢给我,我灵巧地接住,“这还算像话,刚才我和那个小子说的话你听到了吗?”   “我学过钢铁之舞,骑士之舞,我会寓攻于守之技,我会巨剑之术,舞蹈老师西利欧。”我答复道,语气有些倨傲,我不觉得自己有必要学习轻剑,或者他的水之舞,那是一根破不开罐头的针。   “听来你是一把剑,战场上的剑,但是人生并不总是战场。”他灵动的眼眸扫视我,绕着我转圈。   “我有铠甲,而你的剑不是开罐器,你打不开铠甲。”我反驳道。   “对,铠甲,士兵的铠甲。可你现在穿裙子,跳舞的裙子,不是铠甲,”他游弋在我身周指出,笑容潇洒,步履飘逸,然后突然出剑!   偷袭!   我下意识地双手持握细棍格挡,我没碰到,他的小细棍已然出现在我面前,指着我的鼻尖。   “看,人生不是战场,但总会面对针刺。”   他放下手,我也放松紧绷的肌肉,“我理解了,”我额头上泌出些许冷汗,“你的技艺迅捷,很适合无甲的状况,穿着轻便的时候,尤其是在街巷和甲板上,”我有些想学了,毕竟长剑和骑士之术无法应对一切,我语气中有几许了然,“而我不是时时刻刻都披挂整齐的,我懂了,我需要了解这门舞蹈。”   我不可能随时穿着铠甲,在很多地方这会很不现实,比如社交场所和海船上,还有更加南方的土地,穿太厚会热死的。   我会穿男装,马裤和衬衫,我会穿裙子,我会穿礼服。这些场合下,很明显长剑就有些不合适了,笨重无比,我甚至不会捎上,打斗时拔剑太慢,人家早就已将我的喉咙洞穿。   所以,我需要在无甲时也能保护自己,稍后我会拜托首相的铁匠帮我打一把比长剑要更加细窄的军刀,单边开刃可以没有弧度,但是必须有一定厚度,可以劈刺招架偏斜,护手要精美。   水之舞,那就学学看?   西利欧的脸上褶出一个富有魅力的微笑,“对,学舞步,小子,你是一把剑,不管是在战场,还是在宴会。你的舞步和姿态已有基础,这是个好的开始,但是你不够柔软,看看你的细腰和长腿,你可以更加温柔,小子。”   我和艾莉娅一起学习轻盈的跃步,快速的箭步和小步的挪移,艾莉娅要打基础,我不用,也不是那个岁数了。   当然,我不会放弃我的长剑剑术和巨剑,不同场合用不同的武器。学习新的剑术让我早中晚都要专门空出时间来练习。   艾莉娅兴奋坏了,时刻独脚站立,以练习平衡。我看得出来她更喜欢这种剑术,而不是维斯特洛的长剑和双手剑。她老爸的重剑寒冰也在哭泣呢。   作为她长剑剑术的老师,我认啦,不过还是有些小气馁,看来我不是个合格的老师,教的太枯燥,或许只比恐怖堡教头罗加·马尔锡爵士好那么一调羹,他是历史上最糟糕的教头。   我知道艾德多半已经和凯特琳会面过,如今面色十分不好,不过身为国王之手,重臣之长,他无暇思虑太多。这天晚上我跟着他去红堡的神木林,所有人都一起,小熊、克蕾还有史塔克的女儿们肃穆地祈祷,在这异国他乡的橡木面前感谢旧神,愿祂们注视和聆听。   娜梅莉亚和淑女嗅着彼此,一眨一眨地互相咬耳朵,亲昵极了,在橡木心树下,它们追逐受惊的松鼠,可比自己的姐妹主人关系好太多。   我们几个在神木林比试了几场,艾德功夫扎实,在北方人势大力沉的斩杀之外也不缺灵活,我想起来他的剑术是在谷地所学,那就不奇怪了。不过老实说,依照“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声名来看,艾德·史塔克不该有能耐拿下那位闻名遐迩的骑士,亚瑟至今也是传奇。   我猜是因为亚瑟·戴恩力战数人,体力已竭。加之艾德这样的人,听到自己的妹妹在极乐塔里因为难产而哭喊,肯定会比平日更加强悍。   这一夜我们睡在树前,我摩挲着我手镯上的鱼梁木树叶纹路,想起了恐怖堡和临冬城的那两片树林。到了清晨时,我被珊莎的小小笑声惊醒,我们躲在斗篷和龙息草间,说着悄悄话。   “我梦到了布兰喔,他在笑。还有瑞肯,把自己裹了一身的泥巴呢,吃了一磅的核桃,小松鼠的样子。”珊莎给艾德公爵嘀咕道。   “他以后会当上骑士,甚至御林铁卫,瑞肯…瑞肯或许会扬帆出海。”艾莉娅凑近,亮闪闪的眼睛里满是期盼。   艾德话非常实在,“布兰可以,他不日就要南下,”他脸色突然有些担忧,“和提利昂一起,上次罗柏的信上是这么说的,布兰会成为一名骑士。”   “他们搭上了黎明之风,雷德温的船,”我接道,“要在海鸥镇停靠的,然后是君临,亚瑟·河文是非常有经验的船长,安心,公爵,提利昂虽然是侏儒,但是不会害一个孩子。”   “不,你不知道,兰尼斯特——”艾德笑容凝滞,止住话儿,我想他是上了小指头的当,怀疑提利昂是凶手了,“至于瑞肯,或许会成为重臣领主,建立城堡,确实也可能会横渡大海,去寻找冒险,艾莉娅,他还可以皈依七神,安握贝勒大圣堂。”   可是,我几乎看得到艾德的想法,他再也没法与小狼一起奔跑了,我知道来信里说了瑞肯的情况,脊椎折断,下肢不能动弹。还好,现在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时不时哭鼻子吃核桃,不像布兰,他才三岁,更小。凯特琳也终于放手让布兰南行。   不,不对,我记得凯特琳才来过君临,肯定是罗柏让布兰南下的,他是代理城主。大概是遵从艾德临走时的嘱托。   毫无疑问,这样一来,凯特琳·徒利得到消息以后一定会去寻找自己的儿子,她一定吓坏了,疯狂地找布兰和提利昂搭的黎明之风号。希望她看在小恶魔没在船里对布兰下手的份上,理智一点,不要燃起狮狼战火。   这话我都不信,那个小女人,那个母亲,在家人的事情上毫无理智可言。如果是我的话,我不知道我会怎么做,毕竟我不是个母亲,从我被人下药和月事的异常来看,或许这一辈子也做不成母亲了。   “那么我呢?我可以当国王之手吗?我可以去盖城堡当主教,掌管贝勒大圣堂吗?”艾莉娅问道。   “不行,”艾德说道,“你会嫁给国王,艾莉娅,或许你会帮家里盖城堡,你的孩子会成为骑士、王子或领主,以及主教。”   艾莉娅脸色变坏了,“我不要!那是珊莎。”   “你——”珊莎着急地要说话,被我拉住。艾莉娅站起来,继续练习单脚平衡,我知道这是找准重心,稳住下盘的一种路子。艾德叹了口气。   “或许,艾莉娅,”我露出笑容,“在海的那边有女人当国王,你也有机会,但是那样的话你就得离家人远远的了。”   “不会!”她摇晃着喊道,“我会把艾德和凯特琳接过来,还有珊莎,”她昂起下巴,“如果她不骂她的女王的话。”   “你才——”珊莎叫道。   “好了,我们回房间吧。”艾德整理着身上的衬衫,“我不记得现在海对面有女王。”是哦,这年丹妮莉丝大概还在骑她的多斯拉克大马呢。   “娜梅莉亚,”我试探地说道,“还有瓦雷利亚的龙王。”   “如果你指的不是她那头狼的话,那就都是历史,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过你提醒了我,多恩很适合艾莉娅,那里的女孩可以发号施令。”   而且多恩也是需要安抚的地区。艾莉娅肯定不会像弥塞菈那样遭遇多恩人的敌视,但是我个人觉得,她不会愿意的。虽然多恩的风土人情确实适合她,女孩和男孩有平等的继承权,可是艾莉娅生性热爱自由。   我还是安慰一下珊莎吧,小丫头眼泪水在打转了,小嘴嘟嘟地。这俩姐妹既在乎彼此,又性格不合。   这天我眺望“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练习剑术,我曾经提过要求,想要和他对一次,可是老爵士礼貌而坚定的拒绝了我。   我猜是因为他对待剑术和骑士的态度太严肃,不,不对,我忘记了,当初在“篡夺者战争”中,卢斯·波顿曾经建议劳勃处死巴利斯坦爵士,巴利斯坦爵士不会因此报复我,但是我也休想太接近他。   嘿,那是他这么觉得的,我会有办法!不过不是现在,我在和达蒙说话呢。   “所以来的人是谁,达蒙,我不记得有太多人喜欢拜访我们的国王之手?”   “是‘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伯爵,我听说,是御前会议的财政大臣。小姐,大人约他在书房见面。”我心下一沉,我不喜欢这个人。要是活在维斯特洛,你还熟知剧情,那喜欢培提尔伯爵哪怕半分,你就是蠢。   他说混乱是阶梯,并且制造混乱。这话没错,但是是对我个人而言,是对我自己而言,我不需要有我之外有这么一个人来搅弄是非,引起仇恨。毕竟这年头向上爬的梯子都是人命堆出来的,他说不定会把混乱造到我身上。   作者的话:chaos is a ladder击剑的资料比长剑剑术多多啦。艾莉亚:跳舞更好玩,我不学长剑啦,莱雅!莱雅:(敲)你以为用迅捷剑就能击败我了嘛?艾莉亚:o(╥﹏╥)o痛!娜梅莉亚:(呲牙)莱雅:(敲!)娜梅莉亚:呜呜呜(缩)睡前,艾莉亚气呼呼地背诵:莱雅、珊莎、艾德、乔佛里,你们早餐的果酱统统变成泥巴! 第5章 楼梯间   我从首相塔上下楼,准备去小厅,快到吃饭时间了。我遇到了一个同样在下楼的男子,个头矮小,穿着简单,一身深灰近黑的袍子工工整整,像是一个修士,长得很好看,有一双灰绿色的眸子,一小撮山羊胡,头发已经开始灰白。   他步伐悄声无息,动作优雅地拾级而下,然后他听到了我的声音,抬头望来,唇角漾出笑容,眼中依然平静,“日安,莱雅拉·波顿小姐,你一如他们所说,美极了。”   他知道我的名字?   “日安,这位——敢问姓名?”我小心优雅地提裙,他的风度不像是普通人。   “培提尔·贝里席。”他笑容不变,我注意到了他胸前的仿声鸟,他看起来真是安全,一点都不像是搅乱世界的人物。   但是实际上,培提尔·贝里席,当下的财政大臣,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角色,他的封地贫瘠,他心有不甘,他要制造混乱,借着混乱向上爬。而因为他是个在大人物面前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容易被人所忽视,所以他非常成功。   “久闻大名,大人。”我慢慢踱步而下,要不要把他掐死在这儿呢?   “这话该我来说的,久闻芳名,莱雅拉·波顿小姐,君临的酒馆里,可到处有人念你的芳名,多曼·罗斯比念得尤其响亮。”他轻声道。   “您消息灵通。”我不动声色地将手递到他面前,他接过一吻。   “消息在君临出出进进,而我总在倾听。宅邸也不错,伊耿四世的眼光一向不差,通向梅葛塔的小道,好筹谋。”实际上这只是撞到的。   “您在监视我们?”我买房子和庄园可都是遮掩着的,不过估计也遮掩不住。   “监视?无须监视,小姐,您如此靓丽,北地之花声名传遍整个君临,想爬床的人可不少,”他打量着我的容颜,笑容不变,“我只是,恰巧有些朋友,熟悉君临的产业。”   他低眸看向楼梯间边小小的窗台,悠闲地聊道:“看,小姐,你的剥皮人,”我跟着他的视线,看到了克蕾在无所事事地闲逛,“看看她,她不知道你为何要让她在这散步,不过她还算尽责,”他笑了。   “还有,看,”我看到洛克的马车回来了,“有雄心的小人物,想要呆在这座都会里,可他主子却将他流放到了荒郊野岭。”我让洛克去料理罗斯比城郊外的庄园。   他越说,我的心越凉,我经常和手下聊天,可是,他一眼看穿的东西,我却看不出来,我部属有自己的渴望和心情,他们害怕我,所以很多都不敢说!   比我更了解我的人?这个人必须死。   “感谢赐教,您想说什么,大人?。”   他听到我这句话后抬头看着我,审视我的双眼,露出一个更诚挚一些的微笑。可能比虚伪多了一滴真实?“我可以教你,波顿的小姐,我可以帮你,你那么迷人,只要你愿意,我会告诉你你手下人的欲望。”   “条件是?”迷人?虚的。   “帮我一点小忙,你不甘平凡,你待价而沽,我了解你对王后的恐惧,我听说了很多事,波顿小姐,而我所想要的——”   我低声,几不可闻,“是艾德·史塔克一家子的消息。”   “当你脱口而出时就不再是了。”他喃喃地审视我,“你很聪明,那你该知道,有些人无从与之合作,君临城内有两种人,玩家和棋子,我好奇的是,你会是哪种?”   “我只是一个私生女,”我笑的无害,“一个合法的野种,仅此而已,大人。”   “我确定你是这么想的,”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唇角轻浮地扬起,至少表面如此,“但你不止是这么想的,我们可以做朋友,莱雅拉。”   我自然不会强硬拒绝,“我确实是个野种,大人,别无他求。您风范十足,与您为友一定会令人高兴。”   他没接我的话,而是——“担心,小甜点,这里是君临。不对,”他嗤笑一声,“这点不用我提,你大概够担心的了,”他扯出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笑容,“再会。”   他难道看出我嘱咐过手下,要时刻担心?他已经做过试探?   “七神保佑你,大人。”我实在地说道,憨憨的。   “不,”他用着礼貌的调子,“七神保佑的不是我。”   我知道小指头在艾德身边肯定有人,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想要求我监视艾德·史塔克。那个要求,是我脱口而出的,而非他。   艾德无疑是小指头关注的重点,他对我说那么久的话也是因为这个,我无关紧要,但是我离国王之手近。   我不确定他说我手下人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毕竟,他在乎每一个小人物,这一点我做不到。而我不相信他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恭维,我都没出过门,北地之花?他一定是看得出我喜欢别人说我漂亮了,每个女孩都喜欢。人生在世贵在冷静和自知之明。   看来要好好整肃一下,洗脑,随时关注手下人的想法,我有些松懈了。恐怖堡和北境与君临比起来就是个农村,虽然我警告过,可是我手下肯定有人会沉浸在君临这个花花世界里,小指头的话至少提醒了我这个。   对,说不定已经有人被收买了,当然不会是针对我这个迟早嫁人的女孩,而是该针对史塔克一家,他们更重要,而且不会让我的人有太多的负罪感。   不过,先不动声色,我现在是有些慌了。   这就是他要达到的目的,打击我的心理防线。让我害怕他甚至依靠他,以及如果可以的话,迷恋他,有些男女会这样,会崇拜恐吓自己的人,但,不是我。   我很早就在庄园里与手下共同进餐,到了君临以后依然如此。别为小指头所动,莱雅拉,我和这帮跟我远远从北境到来的部属可以说是患难与共了,我的本事他们也有目共睹。   不过,谁说的准呢?尤其是对我这样安全感薄弱的女孩来说,我不信任任何人,我开始学剑时我就知道了,不是怕别人傻,就是怕别人坏。   想想红简妮,只要有利益,就会有背叛。只有尽我所能了。   当天下午。我立刻增加了纪律规条,我也问过了所有人的看法,并告诉了其中一些人我的指令意义何在,这是小指头指出的最大缺陷,我光顾着下令,忘了解释。人是会有想法的,对重要的事,我应该说出我的意图,至少要给一个意图,哪怕不是真实的,我还是太任性了。   在野种庄园时凡事会商议,但是在这里,一些命令是为了应对兰尼斯特及其可能发动的政变做的前期准备,我得编造一下,给一个实际而不会很吓人的理由   毕竟还没到隐藏自己的想法,任由下属去猜测的阶段,这种套路偶尔会好用,但是并不能总是用。   轮到和咕噜谈谈了,我相信咕噜,因为他时刻在我身边。我倒是有些好奇咕噜的需求是什么?我问他了,他画了三个人,一个是他,一个是没有眼睛的女人,大概是凯拉修女,还有一个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是谁?他是想和凯拉修女结婚吗?我看到咕噜去了壁炉那里,抹上碳灰,把小女孩的眼睛画了出来。   是灰色的,灰色的瞳,他们三个人都在笑。   这让我眼睛一热。   那是我最压抑的时候,只有一个年轻的小卫兵和一个修女关心我,而他们一个没了舌头,一个没了眼睛和舌头,都是我害的。   咕噜的愿望真傻,我忘记了他无父无母被一群卫兵养大,我忘记了当初他说让我给他说好话,我忘记了,当初在“莱雅拉的房间”,只听得到他的声音。   而且,而且我把凯拉修女留在了一个只信旧神的地方!她是七神修女!她被收留在野种庄园里,应该没事。   不过这提醒了我,还小的那几年,我只看到恐怖堡的森冷,看到自己的悲哀,却忘了周围人的善意和惨痛。   我有些动容,这一面不该被人看到,哪怕是咕噜,我立刻转身快速走了出去,珊莎喊我我都没理她。   多米利克,要回恐怖堡,他可以帮忙照应,我应该多说一声。   “莱雅。”我听到一个声音叫住我,是艾德·史塔克,我深吸一口气站定,“抱歉,大人,我收拾一下。”大概是因为我话音中的颤抖,他不再说话,这一点不好,我该随时保持镇静,我可是剥皮密室的常客。   我和多米交谈了好一会儿,他已然了解了我的想法,并做出承诺。我将自己的情绪收拾干净,这狼狈样子可不能叫史塔克们看了去,然后我向管事了解艾德所在的地方,来到了他的书房。   “来,莱雅,”他的态度温和,他面色疲惫,“国王之手很忙,我确定我不是能料理七国的那个人,”他硬扯出一个微笑,“而且我一定忽视了你的感受。”   我侧腿而坐,“我很好,大人,是因为另外一些事,我在恐怖堡有一位朋友,一个七神修女,我欠她怨债,得还上这一笔,所以,这是我的事,大人,让您看了笑话,抱歉。”   “你可以叫我奈德,我希望我们会是朋友,”他揉着眉心,挤出一个微笑,“抱歉,该我说的抱歉,你是个有礼貌的孩子,我有一个小的请求。” 第6章 首相书房-王后攻略第一步,斩爪   “所以您需要我抽我手下的汉子帮您维持纪律。”我总结道,因为首相的比武大会,所以七国的骑士、自由骑手、士兵、小贩、“随军妇女”、小偷一窝蜂地进了君临城,这造成了极大的治安压力。   早上河里捞上来了好几具尸体,昨夜发生了一起酒馆暴乱,几起械斗,还有火灾和其他的犯罪及事故。还有个女人的脑袋被发现漂在大圣堂的彩虹池子里,不知道是谁的脑袋,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听起来很糟糕啊,还好我的人驻地离得近,而且初来乍到还算听话,我也看得不松,要不然肯定得犯事儿。我心里清楚,我们这帮北方人可不是以好脾气闻名的。   “那么,您需要多少人手?”   “10个,我自己调20个。”他答复道。   “君临人口成千上万,多得是不稳定因素,我恐怕30个不顶用,大人。”   “我知道,”他揉着眉头,“其实平日里也没顶用过,只是现在尤其突出,贵族太多,歹徒不少。”   “我觉得这件事儿得从长计议,”我谨慎地说道,其实这是个好机会,让我掺进君临的机会,“金袍从来都不靠谱,我听说在杰诺斯·史林特手上数量多了不少,但是君临的安全依然得不到半点保障。”   都城守备队有约摸4000多人,又被称为金袍,掌管着君临城门和红堡大门,他们也负责君临的治安,目前的司令正是杰诺斯·史林特,一个贪得无厌的平民,原先的守备队只有两千人,在杰诺斯·史林特手上扩充了一倍。   “那是没办法的事儿,换谁去当守备队司令都一样,这座城市不是白港,莱雅,更不是恐怖堡或者临冬城。我已经命令财政大臣拨款,直接帮助杰诺斯·史林特再招50个人,也只有这样了。”   “大人,财政大臣是小指头?”   “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最好叫他名字,莱雅,你是个小姐。”人家想着害你呢,我的老大爷哎。   “抱歉,培提尔伯爵,这是我的失误,大人。我会调拨人手,任您差遣。另外我这些天也对君临做了一些了解,这是一座迷人的城市,花样繁多,”我思考着,我观察出艾德神思不属,他大概另有要事,于是我答复道,“我想我可以帮您弄一个更合适的处置方案,稍微晚一些的时候。”   我猜艾德·史塔克出门大概就几件事,去找小指头、去调查琼恩·艾林的死因,还有就是去和王国重臣开会。   或许我的方法不会更好,但是绝对不会让一个野心家和一个手里有武装力量的贪婪鬼名正言顺地勾结在一起。培提尔·贝里席有钱,杰诺斯·史林特有剑,这两个最好能隔多远就隔多远,结仇那就再妙不过,干嘛让他们直接碰一块儿?   何况,君临就一个都城守备队,这可是这座城市最大的暴力机构,握在一个人手里实在太危险了。   “谢谢,”艾德·史塔克鼓励地笑道,他起身收拾自己的衣服,“你对这些感兴趣,是吗?嫁为人妻后有时确实需要主理事务,那就给我一个法子吧,莱雅,说不定我得给你发一份薪水,要我带些什么吗,我要出门?”   说得好我的史塔克公爵,你说的嚯,不是我逼你的,我正好缺钱!   “我听说最近面粉街里出了新产品,大人,一种潘托斯来的牛奶布丁,一路顺风。”   “御前会议被大臣使唤,回首相塔被丫头使唤,”艾德含笑,“好,你们几个姑娘都有,晚饭别吃太多,记得告诉我女儿,还有克蕾和莱拉。”我猜艾德·史塔克现在是把我们几个女性当陪同自己女儿的贵族仕女了,也不错。   “咕噜,帮我找一下洛克、斧刃和贝里爵士,叫上克蕾与达蒙,我有点事儿。”   晚些时候,我收集了足够的信息。然后和几个头领分享了我的观点,并且分别谈话。我告诉斧刃,艾德说自己背疼;我告诉贝里爵士,艾德·史塔克大人在思考要不要找一位御林铁卫,他觉得或许贝里很合适;我告诉洛克,或许艾德·史塔克大人将在烂泥门安插20多个人,或许他有机会,到时候能赚很多。   以上的消息全是假的,贝里·莫斯爵士不会愿意担任不能娶妻生子有封地的御林铁卫,洛克会十分喜欢金袍的职位,而斧刃则是纯粹的消息。这些消息里,斧刃那个会让有心人来找上我,而如果洛克和贝里有问题的话,他们知道的消息会让一些人去找艾德·史塔克。   我在测试他们当中有没有问题,哪个有问题。其他人要么是听令的,要么是单个的独行侠,没有委以大任,所以,先了解他们然后进行下一步行动。   晚上的时候艾德信守诺言地给大家带来了布丁,甚至不止是我们几个,包括管家的女儿、茉丹修女还有其他的女性都有份,就好像在过节一样。   饭后的书房,他看着我的两卷纸张,上头写满了字,“我在钢铁街见到你兄长了,还有莱拉,他们关系好像不是很好,互不理睬,通过你的卫兵传话给对方。书写有些潦草,莱雅。”他评价道。   钢铁街,换句话说,他大概是去找那个铁匠学徒,劳勃的私生子。   因为当初乌瑟学士从来不看我的作业,都是照着念,所以如今我吐字可以又快又清晰,看看我在河滩上骂乔佛里那会儿就知道了。但是,写字嘛,就有点敷衍了。   “这是有原因的,大人,你知道,少男少女的感情事。总的来说,大人,其实主要问题就一个,金袍的指挥权。”   “这很难解决,而当务之急是首相的比武大会。”艾德答道,弹了弹纸页,“先说你这儿提到的第一点,为什么我们要控制一道通往北方的门呢?”   “比武大会并没那么重要,隔壁就是河间地,您的盟友,只要你愿意,他们有的是人来维持治安。先说说为什么要控制门吧,如果只是您一个人,您大可放心相信君临人,但是,大人,这不是您一个人的事情,您需要确保北境人的安全,这是您北境守护暨封君的责任,要给我们留一条逃生的道路。你的两个女儿,你在南下路上的布兰,以及您那位国王朋友的儿子,还有临冬城和恐怖堡这上百号人都会在君临,您责任重大!”   “这里很安全,我保证不会有事,王国风平浪静,照你的看法,我是不是还要控制一道红堡的门,莱雅?”   “保证如果有意义的话,现在的国王应该是雷加·坦格利安,他肯定在战前还和自己的部属保证过会获得胜利。您呢,您觉得您比他强在哪里,您的保证强在哪里?所以,我们需要逃生的路,如果能控制一道红堡的门当然最好,大人。”   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咄咄逼人,“别忘了您的前一任已经身故,这座城市里有让谷地封君暨东境守护琼恩·艾林公爵赔上性命的秘密!他当时可也是国王之手,和您一样,可见君临危险得很。”我话音转柔,“您或许不在乎自己,那么想想您的女儿,大人,珊莎和艾莉娅,一旦落入有心人手里您一定知道会发生什么,您知道,她们是史塔克,她们会非常重要,而被人控制和利用不该是她们可能会有的未来!”   “我会处理好的,不用如此,”艾德揉着眉头,“该死的,你要我染指君临防务,这简直是在谋逆。”   “您确定您这几天的样子像是会处理好吗?您根本就不想来!   我不是怀疑您,但是这是君临,七个王国都盯着的君临,这里不是北境!至于谋逆?当然不是谋逆,大人,金袍只是金袍,杰诺斯·史林特不是劳勃·拜拉席恩,不是国王,他连贵族都不是。   同时他权力太大了!他有整座城市里最多的士兵,每个都有长矛锁甲,而且他的使矛汉还在不断增加。这不应该发生,历史上之前的都城守备队司令都没有像他这样扩张力量!过去金袍只有2000人,现在有了4000!这种力量和居心会非常危险,恐怕您该当心的不是自己谋逆,而是那个杰诺斯·史林特谋逆!”   “他没那个胆子,我知道杰诺斯·史林特,贪婪成性,毫无信用,他是屠夫的儿子,没有半点荣誉感,但是他也胆小如鼠。”   “如果有上层的支持,他就有的是胆子,在他手上金袍一直在扩张,今天的御前会议还扩了五十人呢!想一想,这个城市里可不只有史塔克,还有其他贵人,想想琼恩·艾林,大人,那些贵人里就有人要你的养父去死,现在轮到你了,而杰诺斯·史林特会成为这些人手里的刀子!”   “他只在乎钱!莱雅,我后悔让你去拟法子了。”   “相信我,这是您最英明的决定之一。他也在乎更能来钱的方式,在乎更大的权力,那会给他带来更多的钱!而你给不了这些权力,可是别人可以,杀了艾林大人的人指不定就可以。”   “你怀疑别人,你怀疑杰诺斯·史林特,这种怀疑毫无用处,劳勃相信他!对,我不喜欢这个人,但是你说我能怎么办?国王信任他!”   “我怀疑任何人,人心是黑河,叫你辨不清晰。立誓者弃誓如弑君者;有职者逃职如莫尔蒙;有爱者灭爱,有誉者污誉,有志者丧志,此世间的一切统统可被放弃!连命都可以。您大可把我这话说给劳勃国王听,信任是很重要的,但是对拥权者的信任会害死一个君主,也会害死一个首相。所以,分散权力,大人,将都城守备队的权力分成几个部分,我们可以有更均衡的秩序,让这座城市的武装更难被收买,我们可以重建君临的治安,我都写在里面了。”   我可能说的有些过火,艾德偏开头不看我,“这真是——”可真是波顿教我最大的一课,永远不要相信拥有权力的人,波顿从未信任过我。   “这就是国王之手要做的事,大人,您需要建言,需要策划,需要改进不合理的机制,您看我给出的内容,金袍可以由史塔克的人、蓝礼的人、兰尼斯特的人和王领本地人共同料理。当然,这是当下,未来是由首相、司法大臣、王后的家族来提名,加上金袍内部的实干者。当他们出现争执的时候就找国王,国王自行任命两个人,这样的话他可以游刃有余地对付其他人提名的司令,王领的那一位很可能会听他的。”   其实这套规则今后会怎么样我说不准,重点是当下把这支君临最强的武装给肢解掉,威胁太大了。   艾德吸了一口气,“这就是六个人,随时可能三对三,莱雅,如果有需要决定的大事,他们会相持不下,形成僵局,我在北境时不会这么干。”   “在君临就该这么干,否则还要国王干什么,大人?没有僵局就没有居中的调解和裁判,没有国王居中调解和裁判就没有王权的位置,这个国家就是需要僵局来树立铁王座之仪,‘铁板一块的领主,混吃等死的国王’,要国王能动起来,就不能让手下人铁板一块。”顺便提升国王之手的威势,这是我没说的话。当然,如果国王做的事儿没道理,或者偏心,或者没平衡好诸侯,那就没办法了。   艾德是个公正的人,让他去给守备队当法官实在是建立首相权威不二的好方法。   这就是这个封邦建国年代的玩法,通过手下的争斗,通过律法和裁决一步一步集中权力,因为国王太弱,首相更弱,北境离得太远了,有军队用处也不大。   “我已经答应了杰诺斯·史林特,并且吩咐了培提尔·贝里席伯爵,莱雅,更何况,劳勃不一定会乐意管这些事情。”   我顺势说道:“那可以由御前会议来管,”然后我的语气斩钉截铁,“尽管如此,至少在名义上,评定对错的口只能是国王开,在国王要求或者放权的时候再由首相塔来处理,否则你们恐怕就做不成朋友了。还有您答应的事情,直接就送给杰诺斯50个人的名额?不能这么做,请您追加条件,哪有那么轻而易举就松口的好事?杰诺斯·史林特说什么就能是什么了?”我特么都没遇到过!   “现在,您依然可以答应他增加人手的请求,而分都城守备队的权就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条件!”他肯定不愿意,那就问责呀,杰诺斯·史林特的政绩就和猪圈一样一塌糊涂,要料理他并不难找借口,难的是国王没这个意识,他本来该有这个立场。   “一言已出——”   “有文件吗?”   “这是御前会议决定的事情,平静一些,莱雅拉,你太激动了。”   “御前会议决定的东西多了,要是每一件都办得到,那疯王还在烧人呢。”疯王甚至想要御前会议帮他去北方建第二条长城,建立庞大的舰队远征布拉佛斯,决定是决定了,没人理会。   “不,莱雅,这是已经下达的指令,御前会议已有决议,杰诺斯可以扩招士兵,而培提尔会协助提供军饷。我是国王之手,我不能显得我瞻前顾后。”当然不能,那么只有一种方法了不是吗?我的目的达到了   “那就处理掉杰诺斯·史林特吧。”   艾德·史塔克凝视着我,“就因为他扩招卫兵?就因为我们允许了他?我不能无缘无故地对付他,何况那需要国王的命令,最重要的是杰诺斯·史林特没有——”   “杰诺斯·史林特劣迹斑斑,他阳光下的罪状要全写出来,足以用尽七国的纸张,更不用说背地里的那些,他收受贿赂,庇护走私,克扣士兵工资,掩盖他人罪行,是君临最大的祸根。   他确实不会背叛国王,那是因为没人开这个价,也没人保证他背叛劳勃之后不会送命,但是他可指挥着数千把剑,君临里还能有哪个武装有数千之众?他要杀你的国王就和杀一只小鹿一样轻松,只要合适的人给一个承诺,国王就死定了。   去要一道诏令,艾德大人,反正您也不想呆在君临对吧?一个大权在握,手有重兵却品性恶劣的都城守备队司令,他要是造反了或许他最终会死,但是我们全得死在他前面。   所以,如果您的国王不把这把悬在君临上方的铡刀给解掉,我们可以直接走人,回北方种地猎鹿,抓泪江的鱼,这个国王之手谁爱来谁来。”   “这是无端猜度他人,而且我不能这样威胁劳勃。”   “他的权势本身就是罪过,而劳勃在临冬城威胁了你,他的怠政拖累了你。”   “那我还是首相呢,我的权力也是罪过?他是国王,你怎么知道——”   “你会自控,你无法脱离御前会议下决定,而杰诺斯·史林特直接掌握军队,他可以为所欲为!   显而易见得很,你根本不想来,他不要挟你你现在该窝在瑞肯身边。艾德·史塔克大人,您是北境的封君,你的列祖先王在看着你,北境在看着你,群狼在南方的活路要依仗你。你对北境诸人的责任,你对家人的责任,比这个见了鬼的,被胁迫来担任的国王之手更重要!”   艾德叹了口气,“对,我是你的封君,莱雅,别这么对我说话。”   “好的,大人,你意识到了你是个封君,对!为了你真正的责任,做一个真正的国王之手,为北境和史塔克的安全而呼,在铁王座前吵架,改变你的国王那颗惫懒的脑瓜!”他都可以为不认识的丹妮莉丝吵架呢。   他确实不该当国王之手,嗅觉和智慧都不够,他适应不来君临,因为他是个北境的君主,而不是七国的首相。   “真是——我们都该被异鬼抓走!你要这么说,恐怖堡的波顿,你说说看!我该怎么说服国王,还有后头该怎么办?不,别说了,丫头!我不该听,我见鬼的不该听!”   我盯着他。   他看起来累极了,眼帘烦躁地低垂着,发丝缭在腮边,“旧神啊,我一定会该死的后悔今天这些破事儿,说!”哼,老男人。   “关于抓捕的过程和细节,让我和您的侍卫队长乔里·凯索一起安排,我需要您引介瓦里斯大人,他是御前会议的情报总管,只要您要求,他会配合的,而且我们还可以给他一些好处。”让他的情报网络开展得更容易,一个都城守备队换自己消息网络的增长,不管瓦里斯想要如何面对艾德,在这件事上都可以让他合作。   至于杰诺斯·史林特和到手的利益哪个更重要?瓦里斯没掌控那位都城守备队司令的能力,所以,自然是能到手的东西更重要。   我直接拿过艾德面前的纸页,翻到相应的一张,“至于说服国王的理由?我告诉过你了,大人,有杰诺斯·史林特在就没国王之手,而有国王之手就没那个杰诺斯,您也可以告诉国王,别傻兮兮地弄出一个能随时要他命的官!或许,不,不是或许,杰诺斯一定会想要狗急跳墙!所以你得安排好去禀报国王的时间,我们在同时刻就抓他进笼。不,不能给他和他的人有反应的机会,我们先抓后报。”   “其次是新的都城守备队的指挥者及管理者,史塔克没有足够分量的人来担任守备队指挥官,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个职位及其权力打包,具体的权限可以有财政和缴费,以及城门和街巷的巡视治安职权,然后我们和杰诺斯·史林特的余党谈,把职位和权力作为交换,让他的手下配合在庭审中指控,并管理好比武大会治安。”   “另外,你需要其他贵族的支持来通过新的都城守备队职位制度,由6个司令来分权制衡。所以,国王有两个位置,蓝礼会有一个位置,王领贵族会有一个位置,兰尼斯特会有一个位置,兰尼斯特们会同意的,否则就排除掉他们。这部分建议直接和泰温·兰尼斯特谈,詹姆·兰尼斯特和瑟曦·兰尼斯特都不是谈判的对象。”而泰温不但可以交流,而且管得住自己的傻子儿女。   艾德没有说话,他靠在了椅背上,对着天花板发出长叹,“这不是治理国政,这是交易,还要和阉人同行,莱雅,统治不该如此,荣誉和信任才是道理。”我猜,他现在无比地渴望临冬城的壁炉,还有凯特琳的怀抱。   “您重视荣誉,那您大可不必用首相的权力去换取金钱或者力量,但是您至少要换取一个东西,安全。”   人说史坦尼斯是和义务结婚,与职责谈情。我清楚艾德与史坦尼斯最大的不同点,艾德的责任感和常人一样,植根于情感,植根于对故土和家人的爱,对友情和子民的重视。所以,我利用了这一点来说服他为不愿之事,为了子民和女儿的安全,为了避免琼恩·艾林这个危险,拆掉杰诺斯·史林特的都城守备队,他和他的人劣迹斑斑,根本就不可信。   国王之手笑了,“安全?是职责,我这辈子都在被职责驱使,该死!你这小丫头该死,我这当首相的更该死。”他无奈叹息,如此悠扬绵长,手掌盖上了他自个儿的面庞。   作者的话:下一章抓杰诺斯,大家猜猜看会是怎么抓呢,艾德:—V—来,莱雅,来学习一下政务,你既然感兴趣就给我拟一个法子出来。莱雅:好啊好啊!……莱雅:所有事情就是这样(递)艾德:这不对!为啥要拆分都城守备队?莱雅:这城里兵最多的就是他们了呀,让一个人把控这股武装,您睡得着嘛?艾德:我不管我不管,没这回事!莱雅:那他要杀你的国王,你的女儿,肿么办?艾德:这是无端的怀疑!我不管!而且我答应了要给他增兵了!不能出尔反尔,嘤嘤嘤莱雅:对啊,说出去的话不能收回,那就撤掉他吧。艾德:??????莱雅:这家伙坏得很,罪状都可以写成腹黑官场励志文了,撤了吧。艾德:??????莱雅:为了你的儿女,为了你的手下,为了相信你的剥皮人,弄他!艾德:不要啊QAQ,我的荣誉和统治方式要被破坏掉啦!按照古代东方的传统观念,这种都城的武装力量,怎么可能全部由一个人掌控着?我看小说里,君临人数最多的武装就是他都城守备队。 第7章 荒宅   “这手镯真好看,很配您的眸色。”   “银制品,白港总是有很多,上头的纹路是鱼梁木的叶子,”我抬眸一笑,“看来您挺爱酒的。”我给面前的人酌着多恩夏日红。   “美酒,还是您倒的酒,”我对面这个秃顶的男人笑起来活像一只有双层下巴的青蛙,“我老早就听过您的名号,他们说您的皮肤就和冰雪似的,管您叫雪娃,”他继续恭维道,“这里可真是配不上您,残垣断壁。”   “人家说,这得是当初伊耿四世给自己女人住的地方,”我笑靥盎然,“只是少了家什和装修,所以显得残破,这边这栋楼,我的从人给取了个名字叫心树居。”   其实就这点来看,我同意这只秃顶青蛙的意见,这座宅院,还有这栋心树居,与其说是宅院,倒不如说是一个遗迹,比贝里·莫斯爵士告诉我的还夸张,在我这个位置我甚至可以看到圣贝勒大教堂的圆顶,不是通过窗子,是透过墙。   “北方的名字,听起来好极了,树,对,您的同胞最喜欢树,我们是朋友,波顿小姐,我可以帮您把这儿的花费全包了,雕像,花草,以及树,任何树,什么都可以,还有画,我知道您这样的仕女最喜欢画了。”   “听起来你很有钱,杰诺斯·史林特大人?”我知道自己此刻有多诱人,红唇不提,头发专门侍弄过,一撮卷丝荡漾在额侧,眉毛和睫毛也专门精心勾抹,身穿的丝衣和红裙也不是红堡里的式样,剪裁得极衬曲线,开口很低。   “我有房子,很多房子,我的马车是多恩亲王用过的,”这只丑陋的大青蛙挺起胸膛,“我保证你喜欢,还有丝绸、香水和衣服,从东方来的,从河湾来的。”   我支首而望,白臂依在亚麻桌布上,“可是您有妻子,杰诺斯大人。”   “对,”他不以为然地擤鼻子,“我养着一些婆娘,老婆只有一个,不过确实有。但是她老了,而且配不上我。”我没记错的话,根据路人的说法,他是个杀猪匠的儿子,而他的女人老早就跟着他了。   “您还有三个儿子,一个丫头。”   “都不行,又蠢又笨,不像话儿。”   “别人会讲闲话的,大人。”我莺语绵绵。   “这不用操心,我是金袍的头,他们都听我的。君临天天死人,死几个人算不上大事,鞋匠广场上每天都有没脑袋的壳。”   “可我听说你怕她,她威胁说,您如果身上再有香水味儿就把您扔进酒桶里淹死。”   “那是过日子,您是伯爵的女儿,为了您我得是个勇士,害怕和我没关系,七神他们老人家都能作证。”   我继续给他倒满酒,“这可让我安心了,您这会儿不用当班吗?”   “去他的当班,我这就喊人来看宅,然后给您修葺妥当。要是不妥当,你皱个眉毛,我把他们给锁起来,扔海里!不老实的虫子。”我弯眸一笑,他也跟着露出牙齿。   “这得是青亭的酒吧,我喝过。”他一饮而尽,半点不剩,敲了敲桌子,响得嚣张,“去,钢铁街,把那些手艺人喊来,快去,多去几个!速度快!”杰诺斯·史林特大人带了有50号的卫兵,这会儿酒一上头被使唤走了一半。   “不,这是多恩夏日红,杰诺斯大人,临冬城来的。”   “临冬城喝多恩的酒,我懂了,首相还惦记着吧,他那个多恩的裱子,我听说想不开投了海,要我说,这个奈德的架子可大,”艾德·史塔克和亚夏拉·戴恩的爱情,知道的人还不少呢。他又拍响桌子,“在御前会议上看我像看毛毛虫,嘿,你看着,前一个是啥样,他还得是啥样,这是君临,不是北境。”   “这得叫风范,啥时候您有了,您也是首相了。”   “呸,”他粗鲁地啐了一口,“那是熊病,北方的男人都有熊病。要我说,北境还是娘们好,看看您,雪娃,看看那个莱拉·莫尔蒙。我见识过,那臀和腰,还有那身高,北方女人味道足得很,艾德?拉倒吧。”   “哦?您更喜欢莱拉一些?”我又倒了一杯,他一饮而尽。   “我更中意你,莱雅拉。不过我听说过,莫尔蒙的女人找熊当丈夫,让熊接生,在北方人里也生猛得很。那天街上我一看就知道,她是个好架子,真架子,活力十足,腿非常棒,实在极了,我用过类似的,好得——”   我看到一把巨剑抡了过来,直接拍在了杰诺斯脸上,砰!   显然是怒火滔天的莱拉小熊,手持包铁木棍和盾牌的北地卫士们渔网招呼,然后把金袍全给打趴下了,他们根本猝不及防,渔网这招数还是我教的。   莱拉·莫尔蒙狠狠地瞪着我,我已经笑弯了腰,她把斗篷扔到我身上,“穿起来!看你这模样。”   大概是酒醉中,懵得很,杰诺斯·史林特大人直起腰想站起来,就又被来了一下。砰!   “哈哈哈哈!别打死啦,”我摁着被笑痛的小腹,喝光自己杯子里的酒,“把他们先绑起来,等着艾德大人那边的消息。”   非常成功,杰诺斯和他的贴身卫兵毫无招架之力。想想也是,国王之手之前才同意他增兵,他肯定以为在艾德手下非常好混,自己安全得很。他对我不加提防,恐怕更想不到我会这么玩。   我深知艾德·史塔克的为人,我们抓都抓了,他也有过承诺。现在这会儿,他肯定会跟绝境长城一样,在他的国王老兄面前站的笔直,强硬到底。这位公爵活该被赶鸭子上架,不逼迫他,他性格就会太软。   至于劳勃国王?这是艾德·史塔克的请求,相较而言,杰诺斯·史林特的地位卑微,所以他会尊重北境的意志,尊重老友的意见,反正烂摊子御前会议收拾。更何况接下来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将会有六个,国王两席,首相、司法大臣、王领和王后各有一席,比过去可安全多了。要知道,首相、司法大臣和王后都是国王自己选的。比起单独任命一个司令而言,这会有利于君权。   都城守备队的繁杂事务他可以自己亲手抓权,也可以让御前会议代劳,我就奇怪了为什么这座城市可以任由一个家伙把控主要的守备力量,他们睡觉踏实吗?   我披上了莱拉给我的斗篷,外头是熊皮,里衬是亚麻,没看起来那么热腾,有点浪费,应该做成冬装才对。现在我感觉自己像是表演完一场舞蹈或者歌唱,谢幕之后看着工作人员打扫会场。   卫士在干活,我看到瓦里斯送来的女人在挑逗乔里·凯索,让临冬城的侍卫队长乔里极为兴奋。   “蜜西莉,谢谢,没有你教我,我可学不会什么勾惹手艺。”   “不,莱雅拉~”她蜜色的指尖绕动项上的银链,五花斑斓的宝珠清脆鸣响,轻纱罩身,玲珑隐约,腰肢如蛇,体姿如画,“卓绝的客人,”蜜西莉的眼波流转,仿若我的衣物是无物,只要一眼,一切明朗,“学得非常快,看看她贵人的眉眼,音婉似歌,唇润动人。”这话让我脸变得比莱拉小熊还红。   “还——还好,没您一半厉害。”我瞪了一眼莱拉古怪的表情,她在忍笑,密西莉则是直接在笑,双唇弯起的弧度像是猫儿一样,她凑得太近了,我能嗅到香甜的热气。   “不要等待,小雪。”这个东方女人鼻音浅长,异国的腔调咀嚼得亲热,指肚透过斗篷勾抹,吟哦而叹,“你的味道正在升腾,夏日几何,春光几许?”七层地狱呀,这小姐姐动真格的!   “付钱找乔里,”我急忙后退,“姑娘找莱拉,我先走了,回见!”然后我以冲锋的速度离开,丝毫不受身上绸缎长裙的影响。   “莱雅!你这个小剥皮!”莱拉朝我叫喊,我依稀听到她的尖叫和蜜西莉的笑。   第二天的早晨,御前会议。墙面上是密尔和里斯的挂毯织锦,无声的狮身人面像来自奴隶湾,永远守候,我收回打量陈设的目光,面视眼前的人,颔首致意。   “所有的有须之人都该怕你,小姐,艳色之下有蜂刺。”瓦里斯双手互握地看着我,他光头铮亮,身宽体胖,没有半点毛发,全身笼在一件松垮的浅棕色丝绸袍子里。   “可你无根,”我直言不讳地微笑,“所以您不怕我。”   “我怕,我恐惧,您有能鼓动荣誉之士的甜唇,小姐,这样的蜜糖无人不忧。”艾德做不出抓捕杰诺斯·史林特的事情,他肯定会认为,这将让国王感到不适,这一点瓦里斯自然摸得明明白白。   “诚然,恐惧是波顿的小把戏,感谢您的欣赏,”我微微偏头,打量着御前会议的大厅,“这里一定没几个女人进来过。”   他跟着回头打量,“公主与王后,坦格利安的银发。墨发如夜的北国之冰唯您一人,小姐。”   “我想很多坦格利安会更像自己的母亲,而非瓦雷利亚,”我收回视线,“据说血龙家族的头胎都是母亲的样貌。”   “我不熟悉,或许您对龙王后裔了解到了极致。”瓦里斯恭维道。   “但是,为什么我可以出现在御前会议上?一个未婚的女子,合法的私生女,和这里并不协调。”   “相信在下,小姐,你让这里光彩夺目,御前会议喜欢您。”   “听起来我该侍立一旁做个花瓶?”当时我们需要捕获杰诺斯的诱饵,坦率地说,当蜜西莉说我更适合时,我惊讶极了。如今一切顺利,我心情好得很,说不定我的容貌真的比我以为的更迷人呢?   我双手相挽,矜持地笑言,“而且最好保持微笑,好让诸位大人疲累时,能欣赏养眼?”不过我得清醒一点儿。瓦里斯是个阉人,信不得他的恭维,他能把老太太说成是风姿蹁跹的美人,如果有必要的话。   至于杰诺斯·史林特?他更重视我的地位而非容颜,如果我不是恐怖堡伯爵的婚生女,他可能会比抓捕前那会儿要粗俗上一万倍。   “那会是极致的享受,我想无人可以推却。但是显而易见,您置身此地,身负要务,小姐。”显而易见,是艾德受不了国王之手的破事儿了,找人来替他挡刀遮剑。他信任我,毫无理由地相信北境人都是自己人,和罗柏一个熊样。   “这让我胆怯万分。瓦里斯大人,感谢您的陪伴。”瓦里斯可不是一般的太监,他是情报总管。   “您客气,我倒是好奇,初来乍到就献出一个属于她的规则,这该是王后的手笔,是哪方的慧泉养育了您?”   “这话儿您在这说一说就够了,王后近在眼前。”我瞅了一眼梅葛塔的方向,王后住在那儿呢。   “看来,这就是慧泉。”瓦里斯露出笑容。没错,对敌人的恐惧,让我开动脑筋。   艾德·史塔克露出他疲惫的头,他打量走廊,眼神捉到了我和瓦里斯,“来,莱雅,解释你的策略。”我颔首致意,开始动身。这个大傻瓜,这事儿他该自己去干,哪有一开始就让顾问去前台的?得是长时间以后才可以这样偷懒。他需要权威,权威啊!这里不是习惯了狼王的北境。   “感谢,瓦里斯大人,您的舌头比我的更甜蜜。”我眸含笑意,应邀而往,长裙席地,步履轻悠。   “那是您的丽影让空气芬芳甜美,我只是沾染了点甜味儿。”他欠身道。他这嘴巴捧人是带诗意的,韵味儿十足,我喜欢这个阉人。   瓦里斯暗中支持的龙之母尚在草原,远在天边,伊耿·坦格利安/黑火(身分不明)还化名格里芬,尚未准备好。这位阉人会是一个可靠的甜嘴小伙伴,要比艾德·史塔克可靠得多,艾德忠实守信,但是有些举动不大适宜。   在我记忆中,他以后会干掉凯冯·兰尼斯特,不过该不会这样对待我。毕竟,我是波顿,不是史塔克,不会特别忠心耿耿,捍卫当前的铁王座。我会让他有这个看法:我是可以被坦格利安遗老争取的。   作者的话:与小指头相比,瓦里斯稍微有点原则,以及感情,所以能有一定程度的合作。——————————————————————————————————————————————瓦里斯:看哪,小姐,您的小甜嘴莱雅拉:不不不,瓦里斯大人,您甜瓦里斯:哪里哪里,还是您更甜莱雅拉:不能比,不能比,甜的是您瓦里斯:那是因为你甜,我跟着甜起来了。莱雅拉:没有没有,是您太会说话,我才跟着陷入了节奏。艾莉亚:哎?甜?你们都是柠檬蛋糕吗? 第8章 御前会议   “各位大人,日安。”我简单地提裙招呼,然后柔婉地抚好裙子坐下,静静等待。我一一认识御前会议的出席重臣。   大学士派席尔,垂垂老朽,像个干瘪的坏梨子,不过我可清楚得很,他背地里每天做下蹲,健康强壮;财政大臣培提尔·贝里席伯爵,英俊秀气,是一只仿声鸟,极其奸诈,就我和他之前交谈的过程来看,毫无疑问地险恶;   法务大臣蓝礼·拜拉席恩,年轻潇洒,容貌一如劳勃·拜拉席恩国王早年,极受贵族的欢迎,金子打造的雄鹿单身汉;御林铁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面貌温和,手中无剑,可是光坐在那里,躯体已然是剑,老而弥坚。   缺席的有海政大臣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他呆在海外的龙石岛上。   御前会议里的人不动声色,关于我在座一事,这些人精暂时没有提出质疑。   “让人印象深刻,”派席尔总结道,“就是书写不够美观,我记得恐怖堡的学士是泰巴德?这会影响学城对他教育能力的评估。”   “泰巴德学士是前两年到的恐怖堡,之前是乌瑟学士。”我轻声答道,心脏啾地叫了一声,我有些内疚。   “我们不是来讨论书法的,派席尔师傅,说正事儿。”艾德·史塔克坐在主位,毫不犹豫地打断了老头,“都城守备队将不单有一名司令,而是有六名司令,并直接向国王交差,没问题吧?”   “确实令人印象深刻,”蓝礼笑然说道:“我觉得史林特没什么差错,不过既然国王批准了,我也没意见,祝他好运吧。你的方案里要我提名一个人?”我当然不能直接说这是利益交换,所幸我可以冠冕堂皇。   “这是自然,大人,您是法务大臣,主管审判和稳定,责无旁贷。”我利落地回答,蓝礼给了我一个笑容,不再说话。这可是一个好机会,他可以明目张胆地往金袍塞人,在自己的卫士和盟友之外,多有一支可以在君临自由行动的武装,而不用怕别人指摘。   搞定一个,要让北境人慢慢在君临扩张影响,就是要这样。拉上其他的人,一起分吃金袍这个蛋糕,避免反对和敌意过重。   “我不反对,”派席尔开口,“杰诺斯是个恶棍,”他痛打落水狗,“只值一根绞索或者慈悲的黑衣,我听过那些事情,他贩卖国王的子民,收受铁金库的贿赂,克扣守卫的工资,生怕自己的兵不值钱。”   派席尔是兰尼斯特的人,他听泰温的话儿。而我猜,君临的兰尼斯特代表,那位瑟曦·兰尼斯特,大概也不会拒绝在兰尼斯特卫队之外,更多一支比杰诺斯·史林特更可信任的武装。她不会想到她日后赖以拿下艾德·史塔克的重要帮凶已经被我剪除了,那事儿还没发生呢。   “不过,这里的兰尼斯特提名,是凭得什么?”蓝礼问道。   “王后,大人,瑟曦·兰尼斯特王后是重要的王室成员,理当参与,并决定君临的保卫事项。”   “对,你说的没错。”蓝礼只是总结,笑容也僵了些,他不再评论。兰尼斯特不屑于受欢迎,也不以受欢迎著称。拜拉席恩恰恰相反,雄鹿的子孙个个豪杰,要么人人喜欢,要么人人讨厌,他们其实天生不合,联姻简直糟透了。   “还有王领的人和首相的人,”小指头培提尔伯爵给了我一个谨慎的笑容,“真是公平极了,王领的人从哪里选拔?我注意到您用了这个词汇,小姐,选拔。”   “从金袍军和王领贵族之中,大人,这是理所应当的,毕竟他们是干活的人,可以藉由士兵选举几位,然后国王任命其中之一来产生,根据这几位的功绩情况,综合考量。当下的人里,我想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就足以充任,他有一些缺点,但是尽忠职守。”   “好直白的提名,我几乎要以为,您和那位爵士接触过,小姐,如果不是小小鸟们没有鸣叫的话。”换言之就是没有,我感激地向支持我的瓦里斯眨了眨眼。   联络杰斯林·拜瓦特的人情是瓦里斯去给的,杰斯林是个重要人物,金袍内部的反对派,杰诺斯·史林特的副手和亲信是他搞定的。瓦里斯能神不知鬼不觉,我可办不到。   至于瓦里斯从逮捕杰诺斯一事中得到的好处?显而易见,我们给了他一个机会,加入到决定都城守备队的过程中,并让他能暗中操纵上下其手,这就是好处。所以,情报总管搞定。   之所以王领的人很重要,是为了有人干活,这可是都城守备队,当然要有人做事,否则这套规则运转下来到了日后,就没有做实事儿的人了。我可不信今后的国王、首相、司法大臣和王后选的都是有能力的好汉,只怕大部分人选都会糟糕透顶,不拖后腿已然是新旧诸神眷顾,拉赫洛神庙飘香了。这可是关切到君临安危的职位,哪能随便处置?劳勃派杰诺斯完全是儿戏,靠不住,又没水平。   至于六个长官之间的争斗?对,可能是上层派下来的人,压制了底下爬上去的人;也可以是下头提拔上来的人,架空了上面派下来的人;看他们怎么玩了。如果君临的都城守备队自己没有内斗和矛盾,那我这样住在首相塔里的小女孩,可是会很担心的,因为金袍子们会一致对外,就像是杰诺斯·史林特那样烦人。   “干活的人不需要选举,”小指头说道,“他们需要女人和钱,给他们就是了,倒是这里头要用上多少钱?”   “司令们将就金袍的财政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汇报给您。”我答复小指头,而因为钱产生的争执将会成为每年的惯例,一把削弱守备队精力的剑。   小指头报以一笑,不再多言。   “我会秉公提名我的人选,”艾德·史塔克硬梆梆地说道,他还是不开心呢,“你们可以把自己觉得合适的人选告诉我,并且给出理由,我会优中取优。”他就这样决定了自己的任免权?   我举袖饮茶,眼睛盯着艾德:大人,别忘记我们之前的交谈。   “莱雅说吧,”艾德·史塔克放弃了,这不是北境,“莱雅拉代表我的意见,之前的话——”他想当自己刚才啥都没说?不,可不能削弱首相的权威,这是金口玉言,不该乱收回的。也不能让有心人觉得我们意见不一有机可乘,然后离间我们,所以我该立刻跟上。   “正如首相所指,抱歉,我打断了您,”我利落地接住话,对懵然的艾德开口,并在他应答前继续,“这事儿首相不好直接开口,”我看向诸位重臣,“关于他手里的任免,首相将会秉公办事,从金袍旧人中选出合适的人履行职务,也欢迎各位大人递交自己的人选建议。同时,”   我咬字很重,“如果能大公无私地指证,指证那位前任都城守备队司令,也就是杰诺斯·史林特,以及其副手亚拉尔·狄姆的罪行,或者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中尽职尽责。这些因素都将被作为提拔的考量,国王之手对金袍了解不多,近期的成绩可能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艾德的说法是正确的,初来乍到,还提出了一个针对都城守备队的变革要求,国王之手虽然是国王之手,也未免太让人担忧。最好是把利益让出来一些,把自己的提名给大家,退一步,减少阻滞,让大家伙儿提一提意见。这样可以把我们提名的这一席作为狗骨头,让其他各家去争夺,并与我们交易。我是说促进良性竞争,咳!   所以说啊,公正和荣誉自有道理,艾德公爵有自己的处理思路,不过他需要帮手。我这么安慰自己,绝对不是我的想法太脏。   “君临的安危有赖各位,”“无畏的”巴利斯坦乃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他一直在翻动我的方案文件,“作为王室安全的负责人,我只要求任命负责红堡的金袍队长时,要问过我的意见,我会与他交谈。”   “您的武勇和操守不输与任何的骑士,实际上红堡这一部分,很有可能会由国王直接任命的一位司令主管,或许就是白袍弟兄兼任。”我礼貌道,他确实忠于分内之事,不言其他,所以御林铁卫队长这里不会是阻碍。巴利斯坦爵士只是微笑了一下,然后就不为所动,他很慈祥,但是让你有距离感,这老头儿。   “那不用说,”小指头笑得很俏皮,不知道心里在盘算什么,“一定是洛拉斯·提利尔、某位兰尼斯特堂亲还有杰斯林爵士,以及某个首相的好友,”他没管国王的那两个人,“我们吊死了一个金袍的司令,然后还给他们六个,非常慷慨。”   “我确实在考虑洛拉斯爵士,感谢,小指头,你真了解我的心意,”蓝礼扬眉,他倒是笑口常开并无不悦,但是语气有些许高了,“而洛拉斯爵士英勇过人,这点相信就连巴利斯坦爵士也会同意,我没看到这其中有什么不好。”当然,提利尔家也会很高兴,玫瑰们会在蓝礼身周绽放,看哪,他们的王者——和情人。   “如果是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负责红堡外围,我不反对,他忠实并且技艺不错,年纪虽轻,但品性无可指摘,可是我依然需要了解他。”巴利斯坦谨慎地说道。如果巴利斯坦是指洛拉斯·提利尔从不在外放荡的话,那他可猜错了,人家是心有所属,太阳当空呢。   “那挺不错的,洛拉斯是个帅气矫健的孩子。”派席尔念叨道,“这或许对很多贵族来说会是个很好的职位,可高庭乃是河湾地之主,他们值得更多,你确定他们会答应吗?”   “河湾地人富有骑士精神,他们愿意承担,国师,我保证。”蓝礼·拜拉席恩笃定地弯眸道。   “蓝礼大人爱自己的朋友,令人感动。没错!提利尔们很想回到君临,他们肯定不会反对。但是,玫瑰们非常娇贵,他们会想要更多,这点大学士说的也没错,”培提尔笑意十足地看了一眼蓝礼,又不动神色地瞧了一眼在思索的艾德,“花的枝丫总是会想往高处攀的,不是借助头脑,就是借助花儿的种子和腿间。”   “种子和腿间?”蓝礼的笑容有些扩大,露出几颗亮闪闪的白牙,“小指头,你真风趣。”众所周知,小指头拥有君临一半的勾栏院子。   “确实,蓝礼大人,如我所言,”小指头恬不知耻,与有荣焉,笑得灿烂,“种子,和腿间。”   我猜小指头培提尔不会对这种和平的分配感到太高兴,他需要的是骤然爬升,所以更混乱血腥的局面才适合他。不过他的眼睛主要盯在了王后的苟且之事和狮狼争锋上,那可比都城守备队的位置要重要,所以,就今天的这桩,他不会有太大的动弹。   然而,狮狼争锋,他会想办法挑动我和王后的矛盾,再加上他对艾德的挑拨,这会是让北境和西境打起来的好方式。他一定注意到我了,他想要明白我具体需要什么。嫁人,权位,还是忠诚?如果是忠诚,他会毫不犹豫地处理掉我,因为我今天的表现让他难受,心生忌惮,他要玩弄艾德的意愿来引发战争,我恰巧挡在了他前头。   所以,我得表现得贪恋权势,想要嫁一个豪富之家,女人嘛,让他这么想去吧。   回到御前会议,这其实和过去没什么区别,在君临召开的其他分赃大会都是这样,只不过在过去以往,大多数时候是北境和多恩之外的地区玩这个游戏,这一次多了一个狼楞子。   “兰尼斯特们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吗,并给出提名人选?”我问道。   “去往凯岩城的信鸦未归,”派席尔慢吞吞地说道,“至于王后的意见?国王陛下会和她商量的。”   我突然有些担心,“这是首相的想法,我只是帮忙草拟。”我拿过一份翻动,还好,没提到我,依然是我交给艾德·史塔克的样子。   “你坐在这,小姐,”蓝礼给了我一个富有魅力的英俊笑靥,要不是知道他更喜欢长剑搏斗,而非归剑入鞘,我差点就心动了,“就说明您的智慧耀眼如星,而国王之手显然明眼识珠。”这话要是传入瑟曦·兰尼斯特耳中,一向自以为不输给男性的她,会妒火中烧,尤其是坐在这里的女人是我。   “维尔,一共20金龙?”艾德·史塔克打开袋子看了一眼,“再加10个吧,辛苦了,丫头。”他喊得随意极了,“或许你会是北境第一个在君临站住脚的人,我记得之前的历史上,北境担任过国王之手的就只有克雷根·史塔克,他还就当了一天,砍了一批脑袋,抓了一堆人去长城,然后就回家了。”   当时,克雷根·史塔克好不容易被说服,加入了黑党,参与到“血龙狂舞”黑党和绿党的内战中来。结果,他召集的北境大军南下,雄赳赳气昂昂到了君临城,人告诉他,打完了,在和谈。   一窝狼崽子在等着给南方小鸟儿放血呢,这怎么行?克雷根被气的够呛。总之,他的行动把“血龙狂舞”时期的君临人吓坏了,他们称他老人家当国王之手的那天为“狼时”。艾德没有那么嗜血,但是和先祖一样,很明显,去他的南方,去他的君临,去他的国王和铁王座,艾德的话语中时刻体现出这一个特点,让我回家!   我接过钱袋,笑靥如花,这钱值一套三四手的破板甲,“这是该做的,我是您封臣的女儿,这是职责。”我这人特别假,是个虚伪的女孩。   “是吗?那让你手下的小伙子烤职责吃吧,我听够了这个词儿,莱雅。”他看起来已经快到了极限,忍不了这堆破事儿了,“走,去吃饭,珊莎和艾莉娅最近又赌气了,你得帮好忙。”真是越来越不把我当外人,长姊是我还是珊莎?   作者的话:御前会议派席尔:你们说的对!不过,西境那边是怎么想的?培提尔:呵,一帮玩具蓝礼:你好我好大家好,好蓝礼是真的好!巴利斯坦:是比剑?不是,有碍荣誉?没有,那关我什么事。艾德:爱咋咋!这个不行!我没啥别的好办法,但是就是不行!史坦尼斯:ZZZZZZZZ莱雅:这个国家没有完蛋简直是奇迹,看看这个破内阁!其实真实历史上的内阁很多也就是这德行了。 第9章 君临   参加御前会议至少有一个好处,我能够得知手下哪些人已经被人收买,这个机会我抓的真是好极了。   仅有的坏处是让人注意到了我,尤其是了解艾德的人,他们肯定知道艾德不会一上任就抹掉一个金袍司令。他们或许会尝试离间,不过,我一个贵族女孩,一个用来交易的商品,威胁并不太大,主要的功夫不该在我身上。   至于直接干掉我?不不不,控制一个女人有很多方式,他们不一定会想这么做,但是我依然要留意。   在第二次会上,我了解到,他们不清楚艾德想要哪一块地方,我提出首相的人将会参与维持钢铁门的秩序,无人表示质疑。我暗示艾德身体不好,关切之问也平平常常,蓝礼表示他有个非常不错的医生,精通草药,但是主要看腰以下的部位。   这三件事是我向手下转达的三个错误信息,御前会议上无人搭理,看来第一次测试没问题?我差点以为我的属下干净无暇,直到有一个人开口。   “我听说您想要更换御林铁卫?希望我能及时了解未来的白袍兄弟,首相大人,而且即便有意愿,御林铁卫也不是说换就换的,誓言重如泰山,我的弟兄人人坚守,七个人已够。”巴利斯坦爵士会后和艾德·史塔克说道。   “守誓坚守?恐怕弑君者不是,”艾德迷惑地回应道,“不过我没这个意愿,我也没有适合这个位置的俊杰。我保证,巴利斯坦爵士,我完全相信现在的御林弟兄,无心插手自愿的誓言和荣誉。”   “我有意愿,”我露出一个足够甜美的微笑,现在我身着宫廷礼裙,和我吐露的话儿半点都不合拍,“巴利斯坦爵士,我想加入御林铁卫,我想成为骑士。”   “您是女士,该被骑士保护,或会嫁给骑士,我恐怕您本人不会是一名骑士。”巴利斯坦善良地露出笑容,“我想一定有不少忠勇之士的剑愿为你而动,但是,这不是儿戏,波顿小姐。”   “这个想法很像艾莉娅,你一定是和她呆在一起太久了,莱雅,御林铁卫不是一般的职位,恐怕你不能这么干,虽然你打斗时不输好汉。”艾德声音有点粗暴,他在翻这一天的决议,他看文件时总是这样烦躁。   “那就教我剑术吧,我有基础,艾德大人也说了,我不输给一般的男子,巴利斯坦爵士。我想学,您拒绝了一个要求,不,是两个,骑士和御林铁卫。您肯定不会再三拒绝一个小孩的要求,对吗?”   他再拒绝试试?巴利斯坦爵士重视荣誉,巴利斯坦爵士通常心地不错,巴利斯坦爵士也很有智慧,不过这种小事他懒得用他的智慧。   “关于这个,”国王之手直言,“你不准干扰到巴利斯坦爵士的执勤和职责,只准在他无事时请教他。”那就是帮着我说话啦,老狼狼。   “乐于效命,莱雅拉小姐。”巴利斯坦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地慈祥,“我很认真的,既然您提出了要求,那么我会严格地训练你的剑术。”   从今天之后我多了个练习长剑和巨剑的伙伴,那就是御林铁卫老而弥坚的队长,加上赖着的小熊,我们俩后头天天在无畏者的手底下训练,我想我在比武大会上,会有一个不错的成果。   然后,就是处理脏事儿的时候了。   在回到首相塔时,“看好贝里·莫斯和诺斯·风暴。”我告诉咕噜,咕噜点了点头。我之前是跟贝里提到过,或许,艾德会想选一个御林铁卫。可这是个假消息,我和几个人说的消息不一样,就是等着有人知晓,然后把我的漏洞暴露出来。   诺斯跟了贝里很久,贝里或许会觉得诺斯值得信任,他们一直混在一起,无话不谈。   贝里·莫斯确实渴望功业,可是莫斯的家族在北方,如果贝里背叛了自己效忠的主子,会让莫斯家蒙羞。同时,卢斯·波顿可不是什么宽厚的人,我也不是,我相信贝里不敢被收买。我猜想有收买意图的人也这么看,不过谁知道呢?   如果是贝里怕被艾德送去做御林铁卫的话。不,可能性不大,他是北境人,是个贵族,还能不熟悉北境之主?艾德不会这么干,他不是泰温·兰尼斯特。   另外,收买贝里·莫斯爵士的代价不小,至少也得是爵位和封地,现在不是战争期间,七国都是有主的,哪有肥沃之地待封?所以贝里大概没问题。   但是诺斯·风暴就不一样了,他是侍从,毫无牵挂,收买成本小。而且盯着他的人没盯着贝里的人多,他说不定就是简单地认识了一些外面的朋友,喝酒吹牛。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需要整肃一下这对大老爷们儿。   调查不会很快,我等着。感谢蓓珊妮和卢斯,我对这种内奸把戏极为重视。或许,我不该就这样傻傻等待,我也应该玩弄一些伎俩,而不只是正大光明地用艾德来下棋。   是时候离开御前会议了,不能太引人注目。   “莱雅,来,看下这一份,河湾地要求重新勘定和多恩的边界。”我在艾德的书房里接过了这张文件,“涉及的贵族不少,有点麻烦。”   “大人,您可以让我帮忙,我乐意帮助您,不止是因为职责和义务,更是因为您的品质,但是我不该参加御前会议,还在会议上发言。我还没结婚,这对我名声不好。而您需要有权威,独立自主的思考才是首相该有的形象,别让我成为您的拐杖。”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仔细地教导,一股脑地说完,然后把脑袋埋进了文件里。   艾德苦笑地揉着眉头,“当初要来的也是你,现在要溜的还是你,跟艾莉亚一个德行。那,对这件事你的意思呢?”   “河湾地?这个是表面功夫,看他们两个地方的封君是什么态度吧,蓝道·塔利伯爵说了可不算数,他想要打仗,和多恩打仗,他靠战争来获得土地和子民,多恩那边没信吗?”   “没有,你确定不想参加御前会议?我看你很开心。”   “你确定要一个姑娘家去御前会议?有人已经说我是你的女人了,大人,注意一点,这让我心情不好,我想您和您夫人知道这事儿心情也未必会好。”   “哈哈,”艾德无奈地揉着额头,“君临这个鬼地方,迟早下七层地狱。”   我觉得我不能让自己太显眼。显而易见的,和艾德太亲密不适合我,除了我告诉他的理由之外,也包括我不该在他人眼里与史塔克走的过近,太忠心耿耿的形象会招来横祸。   午后的热天,我和珊莎坐在走廊里喝薄荷茶,她喜欢往里头加草莓,我比较喜欢什么都不加,“我偶尔会遇到一个人,”珊莎揉着乖巧的淑女,说道,“留着小胡子,看起来蛮英俊,不过头发开始变灰,应该年纪不小了。”   很奇怪,淑女一点没有冰原狼的野性,更像是一只娴静的小狗,体型也不太大,所有人都可以揉她的耳朵。   “你那么好看,”我是实话实说,珊莎继承了母亲红棕色的头发,在她当下的年纪如安静的红玫瑰一般好看,双眼顾盼之间就更不用说了,这丫头已经渐渐长开,“总会有人注意到你的。”说着我剥好了血橙,和她分食。   那个人肯定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培提尔不像别人那么对我不重视,而且培提尔伯爵善于利用小人物,防不胜防。我决定想办法对付他,我记得好像有一些网文提出过一些方式,例如——   我用左手写了一封信,以七神修士的口吻,让小指头的七神好好抒发一下感慨,把琼恩·艾林事情的真相公布于众:   我曾是贝勒大圣堂的一名修士,我曾向七神发下守贫、守贞、忠诚的誓言,毕生身为侍奉圣母之人。圣母的儿女各司其职,女性祷布多子与仁慈,男性广播怜悯与宽恕。我兢兢业业,为母播德,接受过很多人的吐露和忏悔。凡人恐惧天父,他们死后将身负天父的判裁,置身于无私的天平一端,于此生的一切有一个了断,除非在生前就将罪孽灭除,去逝时完满纯洁。   我告诉每一个敬畏天父之威的人如何赎罪,以让他们或够抵消自己的罪过,或自将正义伸张己身,而非死后让天父亲自操办,这是圣母的恩德和慈恕,众所周知。经年的工作让我见识了人间百态和恩仇疾苦,有无数人经由我在圣母启示下的指点,踏上了拯救自身之路,我为侍奉圣母之道而满足。唯有两个人,唯有两个人的罪债实在深重,让我,也无法得蒙启迪指出一条偿还的门路。   我遇到了一名来自谷地的修夫大人,彼时夜深人静,我徜徉于圣堂花园,独步于白石之间。乍见其人,他风采飞扬,新晋爵士,却一脸孤苦,所言之事叫我震惊难语。   修夫爵士满脸泪水,他一字一句地告知我,他对前国王之手琼恩·艾林被害之事的了解,此谋命之事乃由艾林一手提拔的重臣培提尔·贝里席安排,培提尔以爱情相诱,叫艾林之妻莱莎·徒利行此不轨之举,而莱莎毅然为之,或有忐忑悔恨,却无半分迟疑。修夫惊见艾林死状状,暗中调查,偷知培提尔及莱莎之事,却不敢透露半句。我观其人所谈之事栩栩如生如临其境,言情举止断非虚妄,想我此生相知相话者何止千万,断断不会误会其态,该确有其事。   我遂一查读圣堂藏书,惊知此药乃名“里斯之泪”。人说“圣母之恕,千径万路”,可竟无一条可供二獠自赎!如若真有此事,安可任公义不存?我如今云游在外,心知寄宿圣堂的僧侣来来往往,若是身死荒郊亦将无人得知,然则真相不该一并逝去。为确知此事,我寻访旧镇,以僧修之名查奔流往纪,方知培提尔曾令莱莎一孕,因而被公爵逐出。二人私情除二人外,该只公爵并学士知晓,既有私通,则修夫所言恐有道理。   天父昭昭,万事皆有公道,修夫如若公告七国,则尚有公正可言,然则我听得他人转述,其人将赎罪之路抛于脑后,只谈比武马术,不言真相正事,任由凶害逍遥君临。圣母悲悯,挽救众生,然若众生不知自救,则安可由母亲救之?   不求圣母之佑,则有天父之威。一切公正谨出天父之名,既有为祸之人行嚣世间,我苦行之辈,岂可只言父道,不行父诺?!故此,我因天父之意,因世间一切善良人的公愿,将此桩大罪广布天下,望王座有公,诸雄并讨!   刻意按照七神修士的习惯,我洋洋洒洒写了七段字,内容拟得依七神的道理和修士习俗,我心满意足地长叹一口气,看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如何接招吧!   我用在首相塔里用的许多卷纸写了好多好多份,出了红堡,回到我在夜影巷的地方居住。感谢杰诺斯·史林特大人,这里装修得尚可,他的人在去找工匠时直接付了钱,然后杰诺斯就被抓了。我真是恩将仇报。   深夜,身着铠甲利剑,披上宽大的斗篷,将容颜遮好,我骑着我的小麦溜达在街面上,看到四处无人的地方就捻出一张写有实情的纸团落下,由着踢踏的马蹄碰进阴影,没人看得到。   然而我低估了培提尔·贝里席。君临城是一个时不时就死几个人的地方,第二天总会发现莫名的醉汉和尸体,晚上的时候怀着各种目的到处溜达的人可不要太多,其中不可能没有小指头认识的人。   混乱是阶梯。至于琼恩·艾林如何没了的,谁知道?权力的游戏不论真相,只有艾德会好那一口。小指头其人只怕权力,更怕没有权力,这是个可怕的对手。所以在第二天早上,尸体比往常稍微多了几具,金袍还发现了各色纸条满天飞。   有的写了瑟曦和詹姆有那事儿,有的写艾德和瑟曦有那事儿,有的写了蓝礼在图谋杀兄,有的写了詹姆把疯王的脑袋挂在卧室里,每天亲一下。总之什么言论都有,而且在谣言里头,杀死艾林的凶手尤其多,内容各不相同,却都言之凿凿:   有王后(因为琼恩·艾林发现了王后和小丑睡觉,她还用蓝赛尔·兰尼斯特那个国王的侍从来自行安慰,所以被灭口)、国王(国王嫌自己的养父太唠叨,决定换一个比较安静的北方人,但是又没有开除他的理由,所以——)、艾德(为了国王之手的权力,君临人不熟悉艾德)、蓝礼(因为想要篡夺王位,要把老谋深算的国王之手给除掉)、提利尔(对拜拉席恩和谷地的联盟怀恨在心,为雷加复仇!顺便可以为回君临做铺垫)、多恩的马泰尔(众所周知,多恩人爱下毒是出了名的,要不是篡夺者们叛乱,他们家姐姐的崽就是国王了,琼恩·艾林是篡夺者中最聪明的一个,他必须死,否则海外的坦格利安哪有机会?)等等等等。   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让前任国王之手死去的理由,有些甚至比我写的还充分,物证和人证多得我都想信了。   总之,最后,君临的街头多了一句俗语,“众人心烦,首相吃药”。培提尔·贝里席安然无恙。 第10章 首相书房(二)   谣言沸沸扬扬,不过暂时无人找我,看来瞒过去了。下午,艾德·史塔克公爵约我到了首相塔的书房。   “君临街头的谣言,莱雅,真是不得安生。”他直接把文书推到另一边,一页都不看。   也懒得礼貌微笑了,我不明就里地坐下,直接翻看他的东西:“听说了,大人,我手下中午时和我聊过,这点我向您学习,和汉子们一起用餐,”我抬眸瞧了国王之手一眼,自然没将自己始作俑者的脸色露出来,而是抱怨道,“您该雇一个修士或者学士,让我来当文书?大人,我是一个未婚女子。”   “而你把工作完成得不错,你和艾莉娅很像,莱雅,考虑一下多恩,那里会有你的舞台。”艾德摸着他自个儿的胡茬,在给他自个儿倒味道淡淡的薄荷茶,清新的香味弥漫,看得出来,繁忙的工作让他没时间修面,“托你的福,几十年后罗柏会带着他娃娃,在墓窖里指着我的雕像,‘看’,他会说,‘这是你们祖父,在君临抓了一个司令,然后回送了六个给铁王座,国王很生气,于是撸起袖子掐死了他’。”   我能理解,首相初来乍到就办了一个有十几年就职经历的都城守备队司令,他压力肯定非常大,不过这是必为之事。   “那在他掐死您之前,请雇个修士或者学士。至于多恩?艾莉娅才9岁,”我拾起羽毛笔勾勾画画,“恐怕言之过早,指不定她会有别的生活呢,这个世界很大。您有想过都城守备队发现的谣言有问题吗?”我把桌上那叠文书根据内容进行整理,我们的国王之手宁死也不看第二眼。   各方人选未出,古板忠实的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办事儿倒是得力,他现今主管城外比武会场周围的治安,那儿已经树起了不少的帐篷,有好些小偷小摸和持械斗殴,你不能指望有钱骑士云集的地方会少这类事儿。他处理得不错,就是造成的抱怨信快压垮御前会议的桌子了,这家伙过于困守规矩。   谣言纸条影响不小,不过已然沦为笑谈。我看到御前会议上诸公的结论是:这是为了破坏首相的比武大会而出现的行动。严查?查不出来什么,所以最终对策是随他去吧,哪怕没有那些纸条,贫民聚集的跳蚤窝里,谣言也多到能溢到各个街道上。要是君临的谣言每一条都是真的,足以掀掉红堡的屋顶,让国王一家死上一万次,死法多种多样。   “当然会有问题,琼恩·艾林之死确有元凶,或许是你的法子让那个凶手害怕了。不对,你意思是说里面有些是真的,其他都是混淆视听?”   “是的,大人,很有可能。”我弯眸一笑,我相信尽管小指头行动迅捷,及时应对,但是肯定有什么地方可以破解他应付谣言的手段。   例如瓦里斯,对君临民间的掌控能力不比小指头差,我的谣言小纸条和小指头的谣言小纸条之间有时间差,阉人可能会捕捉到这个细节。不过也难说,因为他暂时没有对付小指头的意思和必要,很可能不会在意这样的小事儿。   艾德史塔克不以为然地报以微笑,他思索着措辞,“我们这样说吧,莱雅拉,未经查实之前,确实,我不敢说这里头没有真材实料。   我拿着其中的一些查证过,例如史坦尼斯这个,他去龙石岛搭的船没了,遇到风暴,里头提到的他那个买毒药的水手也死在了酗酒上,线索全断。我该拘捕史坦尼斯?   更不用说,还有那个王后的,我听说詹姆·兰尼斯特使钱悬赏说兰尼斯特谣言的人,这会儿好像他那儿有了一小堆割下来的舌头。这里头涉及的人太多了,我要是认真去查,而且确定真的有事,那我们恐怕就出不得君临了。”   好吧,我们没有证据,或者说谣言一出大家伙就会把真实发生的肮脏事给再掩盖一遍,把证据消灭,估计小指头正在这么干。   “很遗憾,这里不是北境,这里混乱不堪,粗俗阴险,”他叹道,“我没法纠正所有的坏事儿。”   “可以先查查看关于琼恩·艾林公爵的这些,”我尝试建议道,“例如培提尔这一个。”   “不可能,”艾德·史塔克公爵蹙眉道,“我不喜欢培提尔伯爵,对,你该叫他伯爵,又忘了,莱雅(我吐了吐舌头,调皮极了),但是培提尔有帮我的理由,我相信他,他和——反正他不会对琼恩下手,他们关系极为紧密,前艾林公爵于他有知遇之恩。”   “我观察到这里提到一个修夫爵士,还有学城的记录”我瞧着我写的要个谣言,不动声色地说道,“听起来好像很真实。”   艾德·史塔克公爵揉着眉心,“修夫爵士,我找过他,这应该是敌人的奸计。培提尔·贝里席伯爵为我提供帮助,如果我怀疑他,那么我就少一个帮手了,群聚狼生,莱雅。”他还真相信上了小指头,唉,史塔克,那不是只狼,是一只狐狸,认错啦。   艾德的疑虑也没错,我很怀疑,小指头知道的隐私有多少?指不定这一次他应对我散布的真相时抛出来了很多真事,要是我们查其中的一个谣言,就会让其他的人心惊胆战,这里谁都不干净,君临真是可怕。   “那就没法了,”我思量着,“现在先和杰诺斯的余党做诉前交易吧,用宽刑、晋升和权位换取他们的配合,大家都知道杰诺斯·史林特完蛋了,他们不会拒绝的。”杰诺斯自然在红堡地下的黑牢里,审判将在比武大会之后,法务大臣主持。   “还有,泰温·兰尼斯特回信了,他亲笔写的,派席尔会上给了我。”他将凯岩城来信递给我,好一手工整的字,语法和拼写半点没有差错,修辞严正,礼仪无差,布局完美,文句整齐。就像是一堵砖石整齐的参天巨墙,让人惊叹,给人压力,我几乎能透过这封信看到一双紧盯的双眸:狮王在注视着你。   “他要让猎狗来担任守备队司令?”看来被拆分的都城守备队司令不值得泰温给出一个金发的兰尼斯特来担任,真是骄傲,当然,他也没放过这个机会。我喃喃道,“魔山呢?瑟曦旁边不需要人了吗?”   “我也曾想过,”艾德听到魔山这个词儿的时候表情非常阴沉,“魔山,我会紧盯着他。”魔山在“篡夺者战争”中糟蹋并杀死了伊莉娅·马泰尔公主,然后活活弄死了雷加和伊莉娅的两个孩子,尸体惨不忍睹,是艾德心里很重的一根刺。   “我猜,”我没必要让气氛那么凝滞,所以继续道,“魔山会参加比武大会,然后到王后身边服务,这可好了,兰尼斯特的两只狗都来啦。”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大概会是这样,前世我记得有魔山去河间地劫掠的事儿,那是作为提利昂·兰尼斯特被凯特琳夫人掳走以后的报复。如果那次绑架不会再发生的话,魔山应该会在瑟曦身边,毕竟猎狗作为狗已经不再完美无缺,浅滩那会儿太狼狈了。   我接着看信,泰温·兰尼斯特还没写完呢,后面的内容让我感觉心脏坠入了长湖之底。泰温·兰尼斯特同意了瑟曦·兰尼斯特的提议,为提利昂·兰尼斯特向恐怖堡提亲。   而卢斯·波顿答应了,因为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给的价码是四倍于我体重的黄金,。一半婚时付,一半产子后付,两个混球。时间定在提利昂到君临以后,卢斯·波顿还真是把我卖了一个好价钱。我猜他们背地里还有更多的约定,只是不方便让史塔克家的公爵知晓,卢斯·波顿和泰温·兰尼斯特臭味儿相投。   这是拿钱买孩子,说不定我生了男嗣以后要不了多久就会毙命,我一个伯爵家的合法私生女可配不上凯岩城之母的名号。不,为了保险,应该生两个男嗣再处理掉我。指不定此时此刻泰温·兰尼斯特心里咬牙切齿呢,巴不得我今天生两个,明天就处理掉我。   “嘿哟,这个婚约,不是说兰尼斯特只娶金发的吗?!”我咬牙道,摩挲着手上的银制手镯,是鱼梁木叶纹的触觉。   这该不会是老狮子某个计划的一小步吧?绝密而伟大,能让他的家族延续千秋万代的破计划!   “我怀疑,抱歉,你和他的孩子确实也会是金发,等等——”艾德喃喃自语,“金发,金发…”他提高音调,“总之,我不该阻挠你父亲的决定,莱雅拉,但是你会愿意嫁给他吗,那可是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   我木然地摇头。卢斯·波顿会答应这种事不奇怪,他从来没有明确地说不乐意,他只需要一个合适的价码就能将我卖掉。四倍于我体重的黄金,可以让卢斯做很多事了,而且我的子嗣会掌握西境,这可是一笔好买卖,哪怕恐怖堡的封君史塔克家族不喜欢兰尼斯特。   呵,前提是我还能生产,拜波顿一家所赐,我这身子因为之前被红简妮暗害,还不一定能生呢。不过泰温没法知道这点。   “你希望我怎么处理?”他问道,我能看得到他眼神中的关怀,我的表情一定糟糕透顶。   “大人,”我茫然地一笑,“您想如何都行。”   提利昂和亚瑟·河文都算是我的朋友,但是此刻我希望黎明之风号发生海难,毁得一干二净,越彻底越好。   “那么此事先行搁置,”艾德弹了弹桌面,“我在调查一些事情,已经有了不少线索,”他沉吟道,“或许会让时局有变化。”他大概在调查琼恩·艾林的死因,并且之后会发现王后的孩子全都不是国王的,以及瑟曦与詹姆私通的事儿。我很好奇,他被小指头引导到哪一步了?   以及,如果我宰了瑟曦,是不是就不用结婚了?我原本并不牢固的意愿越发坚定,我要让狮子和狼打起来,而且狼要压制狮子,让狮子滚出君临!仇结大了这婚就没了,小恶魔一来我就可以送他走人,他还得感谢我救了他一条命。   我欣赏小恶魔,但是我不喜欢他家里人这种态度,而且小恶魔的一些脾性也很讨厌,比如说对勾栏和酒水那种喜好,即便我接受了他天生的缺陷,我也会忍不住宰了他。承诺?他可自己说了,指望男人管得住自己是不可能的。   等等,不不不,小恶魔不一定会喜欢这种婚姻。如果我真的有孕,生了男嗣,泰温或许会想方设法让小恶魔毙命,以给他的孙子让路。   让侏儒继承凯岩城,然后再由小孙孙接上?别做梦了,泰温·兰尼斯特不会让继承如此正常的展开,他会干掉自己的侏儒儿子。兰尼斯特如此完美无缺,如果凯岩城公爵是个侏儒,那简直无法忍受!泰温就是这么想的。   之所以现在提利昂没死,是因为泰温没有别的选择,詹姆·兰尼斯特是御林铁卫,所以他只有这个侏儒儿子能继承西境。再怎么说,比起让自己兄弟和其他堂亲来继承,侏儒拥有凯岩城或许也不是那么难以拒绝,好歹是他儿子。老狮子这是忍着呢,这头狮子有一万种方式可以让提利昂死去,而自己不用背上戮亲的恶名,兰尼斯特也不用,完美无缺,毫无污点。   总之,假如真结婚了,或许我生下男孩的那刻,就是提利昂·兰尼斯特的死期,在婚事上,他是我的天然盟友,毕竟事关性命。   比武大会快到了,容我先把这些算计和情绪收拾好。   作者的话:莱雅:说好的金发呢?泰温:长大以后可以去染莱雅:说好的地位相当呢?泰温:卢斯·波顿会是恐怖堡公爵莱雅:那我还看得上侏儒?泰温;(懒得废话)抓走纯属小剧场,不代表剧情真会这么发展 第11章 比武大会-骑枪赛场(一)   我们一群女孩坐在轿子里,前往城外的比武会场,和小冰原狼淑女相伴。   娜梅莉亚比淑女要大得多,而且更加野性,所以,我最常见到的就是淑女。这顶轿子据说乃是坦格利安御用之物,被劳勃国王慷慨地批给他的好哥们儿,帘幕是细腻的黄丝,我察觉其上隐约有河湾地的味道,只有那里才有这么耗费人力的手艺。   “莱拉呢?”珊莎靠近我问。她使劲儿往外瞧,仿佛熊老妹会突然从外头蹦出来一样。   “她还在睡觉呢,对这些不感兴趣,你知道,那个乔拉·莫尔蒙,她们家恨透了比武大会。”实际上是莱拉在抓紧时间熟悉自己的铠甲,那是多米利克偷偷买给他的崭新板甲,让我以我的名义送给她,新打造,所以前几天才到。   “那克蕾呢?”珍妮·普尔凑着臻首,手搭在淑女的身上,让可爱的小狼不舒服地动了动。   “克蕾不喜欢骑马的把戏,你知道,她们山里人不爱马。”   实际上是因为我布置了一个任务,我和克蕾交谈过,山林中的猎手对成为城市里的猎手兴趣十足,她现在正在君临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猎物,前不久刚处理了一个盯梢的,也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物的手下。   会场热闹非凡,纹章的花样让我见识到了七国的各类骑士。我身着新裁剪的翠绿色长裙,头发束起,搭在肩膀上,看起来温柔极了。   实际上,我把我所有的红色饰品全放在首相塔里,我可没这个胆子红配绿,也没这个搭配水准。珊莎也是同样颜色的裙子,她个子矮一些,头发红得醒目。   “看,海疆城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我抬手指向,“我在那里做过侍女呢,他指挥了海疆城之战,还在‘篡夺者战争’中阵斩三名伯爵。”   “我也想,听说海疆城美极了,”珊莎羡慕地说,“不过既然来了君临,那我只有做王后的侍女了。”你放心你父亲绝对不会允许,王后也没那么宽的心。   “还有青铜约恩,”我指点道,“谷地的传奇,啊还有雷德佛们,我哥哥在他们家做了好几年侍从。”   “青铜约恩!”珊莎应然而望,小脸红扑扑的,“哇,我知道他,他们家有一件祖传的宝贝,青铜制作的胸甲,上千年了,有魔法在上头,刀枪不入。”   我看到了不少认识的人,我看到一个瘦高的男孩站在泰陀斯·布莱伍德身边,“霍斯!”我大喊,他果然转头,是霍斯特·布莱伍德,当年海疆城的侍童。   他看到我,露出淡淡的微笑。我看得出依然身着羽毛斗篷的泰陀斯伯爵想靠过来,不过我们身在高高的看台上,而他们则披挂整齐,乃是要参赛的骑士。最终,布莱伍德的大人只是颔首微笑,然后凑头和自己的几个儿子说了些什么。   然后,我看到了布雷肯家族的纹章,亨得利·布雷肯已经结过一次婚了,结果在今年的前些日子里,河间地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瘟疫,他的妻子也就没了。我朝他们挥手,杰诺斯·布雷肯毫无变化,他带着两个青年,都很强壮,我从陌生的那位脸上依稀认出了布雷肯家的特征。   “嘿!野丫头!”他看起来黑眼圈有些重,不过依然很兴奋,巨大的嗓门引起了一阵侧目。   “哟!大马!”我高喊。   “那个小哥挺帅的,你朋友?红色战马,是布雷肯。”珊莎嘀咕道。   “对,他在海疆城当侍从,是个好小子。”我笑靥如花。   我们也知道了巴隆·史文,夺冠热门;以及其他的罗伊斯,外貌都很像威玛;佛雷家的六位,一窝黄鼠狼,还好黑瓦德没来,仇我可记着,他来了就别想回孪河城了;贾拉巴·梭尔来自盛夏群岛,黑乎乎的脸,披风是用鹦鹉的羽毛织就;兰尼斯特的猎狗们自然也在,魔山和“猎狗”互不搭理,隔得远远的。   距离开始还有一会儿,我们开始争论哪个年轻英俊的骑士最帅气,管事的女儿珍妮·普尔从贝里·唐德里恩开始,蓝礼·拜拉席恩、“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洛拉斯·提利尔全给念上了,她把那些迷人的美男子给细数了一遍,跟选秀似的。可惜其中有两位已经相互解决了终身大事,另一位则和自己姐姐解决了问题,只剩下一位啦。   “还有多米利克,你看,他穿的好帅!”珍妮尖叫道。   老哥确实是到场的北境颜值代表,哈尔温和乔里·凯索他们穿的都很朴实,而剥皮琴亮银的板甲简直让人怀疑是坦格利安哪位王子复生。如果不是他的竞技盾上是鲜红的剥皮人的话,我一定也认不出来,虽然老哥老早就穿过这套板甲给我看了。   我知道,他温和地任由匠人为他添加雕饰,那个河湾地师傅雕绘了金树在胸甲上,在其他部位蓦描了少女罗宛·金树的四季歌谣。这师傅的家乡大概在河湾地的金树城?所以,刚才罗宛家族的几个骑士与老哥相谈甚欢。   多米掀起面甲朝我微笑,他的苹果木竞技枪和战马罩袍上都是银红相间的条纹。   我左右看看,从呆立的侍女怀里夺过一束花,抛给了老哥,多米牵着他的骏马,弯腰捡起,向我挥了挥,引起一阵善意的哄笑。   “加油!恐怖堡万岁!”我朝他高喊,一点都没有淑女的仪态。   团体比武要等明天下午,今天就给多米利克加油吧。   “北境万岁!”珍妮喊得好响亮,兴奋极了,她居然不是为帅哥加油,而是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我看到培提尔·贝里席也入场了,他从不改变着装,这次多加了一件毛边斗篷,他看到了我,或者看到了珊莎,然后走了过来,脸上是他富有特色的笑容,轻慢而俏皮。   我理解,他自然不是骑马打仗的好汉,而是高坐看台之上的坏人。   “这位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财政大臣。”身边的修女提醒我们。   “你好——”珊莎看着培提尔的眼睛,大概是窘然想起了之前,她和我提到过,自己经常看到培提尔,所以此刻有些紧张,培提尔自然地柔抚过她红棕色的秀发。   “你有你母亲的眼睛,”他目不转睛地笑言,“还有她红褐色的发丝。”指尖的触碰让珊莎面带红晕,“你母亲曾——”   “咳!”我很不合时宜地来了一声,皱眉示意了一眼有些失礼的小指头。   培提尔·贝里席收回手,笑容不变,“正如我所说,莱雅拉小姐,你需要了解很多事情。”他没把谣言纸条的事儿算在我头上,估计是摸不着头脑。   “谢谢,我年纪尚轻,确实该虚心求教。”我礼貌地说道,等等,这是小指头,混乱制造者,“对了,培提尔伯爵,我听说您对葡萄酒有极其丰富的品鉴经历,能否在赛后指点我一二?”   培提尔淡然的笑容浓烈了几分,他朝我颔首,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让我心里有些发虚,然后他转身而去。   我可没忘记狮狼之争是谁挑起来的,我和他都需要混乱,但是他要压制狼,我要对付狮子,我会和他合作,并在必要时除掉他。我将与毒蛇共舞。   骑枪竞技开始了。   骑着马儿的勇士是高歌的汉子,以钢铁与皮革之调冲击其他的咏者,热情澎湃,狂呼阵阵。   松脆的苹果木枪在盾前碎裂,豪放的微笑在满是汗水的脸上绽放。坠马之人的黯然被山呼海啸掩藏,那是胜利的豪杰在狂欢。   “弑君者”连连获胜,如热烈骄阳,贝里·莫斯爵士迎战这只雄狮,三轮对刺后被判负,我给了手下骑士一个安慰的微笑,他摆了摆手,诺斯·风暴殷勤地拍去他身上沾着的灰尘;“无畏的”巴利斯坦老而弥坚,轻松刺落敬仰他的青年;“猎狗”桑铎·克里冈力量难掩,恐怕只有其兄“魔山”格雷果·克里冈堪与相比,那座魔山利落地将夺冠热门巴隆·史文爵士撞下马来,对,不是刺而是撞,他凶悍极了。   我看到了那一场“事故”,魔山的竞技枪没有对准胸前的竞技盾,修夫爵士太不熟练,所以他抓住了修夫爵士露出的破绽,直击其喉。   修夫的铠甲并不完备,他太年轻,毫无积蓄,所以只戴了孤零零的护喉甲,大片的皮肤为链甲包裹,敌不过战马冲刺下的骑枪。我看到了魔山的骑枪折断,前端有一小截插在了修夫的脖颈上,我下意识地立刻抱住珊莎和珍妮的小脑袋,遮住了她们的双眼。   “别看,出人命了!”我盯着眼前的一幕,修夫血流不止,沾染了崭新的铠甲,艾林谷的新月披风也浸透在深红血色之中,他没救了。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的手笔,毋庸置疑,现在谁都不能确定修夫是否知道些什么了。侍从将修夫抬了下去,几个侍童小跑入场,用泥沙遮盖住血迹,平整地面,把碎木和其他的残渣清理干净。他就这样彻底消失在人世间。   我的兄长多米利克·波顿的骑术和武艺向来不错,在谷地和北境都有声名,这位银色的骑士有血色的纹边披风,踏马而上,手法精准干脆,冲刺时恰若一颗驰骋的彗星。   迎战剥皮人的骑士尽数败北。佛雷家的席奥·佛雷尖叫一声直接被刺下马来;席奥·佛雷的私生子兄弟,马丁·河文也紧接其后,摔了一个大马趴,啃着泥巴咒骂;多米英俊极了,当姑娘们看到面甲掀起后的帅气笑颜时都欢声尖叫。   “恐怖堡万岁!”我大喊,抛出飞吻,尔后被多米回应,哈!我可是唯一一个被我老哥回应的女孩。   接下来多米迎战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我记得我在海疆城见过亚历斯,他是我认识的头一名御林铁卫,当时很年轻,现在脸上有了一些皱纹,是一个极有气质的中年帅哥,这是一场美男子的对决。   多米对我露出笑容,如此的神采飞扬,他拉关面甲,转首向全身如雪的白袍兄弟致意,骑枪放平,他们的马儿开始踱步,然后速度加快,银色红纹与白色的竞技枪交汇,木屑如花绽放在彼此的盾牌前。   “哇吼!”观众大呼,为二位的技艺鼓掌。   他们都稳如泰山,安坐马上,相互颔首致意,接过第二支苹果木枪。   马儿抖动,它们身上的罩袍恰似夏日长河,被风吹皱。   我也跟着大家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两位骑士扯缰加速。   沉蹄踢溅泥土,银色与白色闪耀在太阳之下,那是针锋相对的枪尖,我听到珍妮深吸一口气,视野的角落里,珊莎不禁双手成拳捂住了嘴巴!   他们逼近了彼此!   咵!   碎木纷飞,惊呼高启,白胄落马,银与血的骑士安然无恙!   战马踢踏溜达,剥皮小子的身躯逍遥地晃着,多米赢啦!   “耶!”我兴奋地跳起来,搂住珍妮和珊莎一左一右各自亲了一口,把两个姑娘羞得脸红,左拥右抱好不快哉,“恐怖堡万岁!”   今日最夺目的骑士是我的哥哥和“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洛拉斯的铠甲和披风上,玫瑰已然怒放。他所向披靡,每一次都赢得漂漂亮亮,每一次胜利都为一位淑女奉上鲜花。   这会儿,这位玫瑰击落了一名御林铁卫。   面甲已起,笑容灿烂,俊逸的棕色卷发露出一捋,蹦跳摇晃,他纵马踱步到我的面前,金色眸子如此动人,凝视于我,我勉强不虚阵前,含笑与他对视。   少年唇角温弯,递我一朵纯白的玫瑰,“此次胜利献与您,小姐,白色的骑士为我所夺,化为纯瑰一朵,与您的雪肤恰称,一样的浪漫迷人。”   我脸红扑扑的,我能感觉到多米的视线,嘻嘻,我抿了抿唇,努力克制笑意,“您给珊莎的是红玫瑰,”我指尖摩挲着我的银色手镯,稍稍昂起下巴吟道,“且唯有一朵,莫非奔狼之女是玫瑰的心头之血?您这意思该是留恋处处,但只攀一枝?”啊哟,珊莎这小妮子掐得好疼。   洛拉斯之前的笑容是半开的花苞,此刻花苞傲然绽放在我面前,恰如春朝芳华,“真调皮,好小姐,”他低眸而视,抬手捻上披风的扣子,铁手套并未让手指少有半分灵动,一枚玫瑰胸章出现在手掌,“献与您,波顿的人儿,坚钢所铸的娇花,不败不谢,永固永绽。”   我伸手接过,我的手好小好细,饶是纤瘦的百花骑士,其铁甲包裹的五指也显得比我手大。铁玫瑰凉凉的,我拈起胸章的一瞬间,感觉到了手掌中的花枝雕文,慵懒伸展,雕工非常细致。   “感谢,爵士,闪亮的玫瑰永不凋零,愿您的胜利之花绽放此间。”我笑靥难掩,他真是花一样的骑士,连欠身施礼都如此飘逸,百花儿留给了我美好的微笑和清浅的酒窝,尔后潇洒而走。   我把玫瑰胸章别在剥皮人的旁边,珍妮戳了戳,有些嫉妒地说:“你们一个是坚固如铁,一个是鲜艳的红,别人还有白的呢。”   “他又不是我哥,你移情别恋啦?”我打趣道,把适才给的白玫瑰插在珍妮发间。   她鼓着脸,“哼。”   真是个小丫头。我给珊莎也别上了,她脸已然红透。   “怎么,和珍妮一样?不要你的小乔啦?”红玫瑰搭配红发,嫣红显于嫩颜,我梳顺她的发丝,思怀情人的少女真是美极了。   “那不一样,不一样的!我会嫁给小乔,洛拉斯会保护我。”她逞强道,我给了她一个温柔而意味深长的笑容。   我为每位认识的男儿欢呼,钢铁与烂漫,正是豪杰永远的梦乡。   “大马”亨得利·布雷肯技术也不错,惜败于巴利斯坦之手,他尽力了,他踱马到看台前,正抬头望着我笑呢,“玫瑰胸章,”他说道,“太可惜了,恐怕我没法给你‘爱与美的王后’啦,野丫头,不过你还有提利尔的玫瑰。”   “洛拉斯会把桂冠给珊莎(“莱雅!”珊莎脸红着惊呼,),没事,下次我给你就是了,”我愉快地说道,孩提时的玩笑他没忘记,我也没有,“你到时候得穿裙子才成。”   “哈哈哈哈,”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容颜,唇角更弯,“一言为定,到时候你着甲来我穿裙,你得邀我舞一曲。”   黄昏时分,今天的骑枪竞赛结束,角逐出了四位赢家,老哥、百花、猎狗和魔山,明天他们将会决定谁是爱与美的王后,咳!我是说谁是冠军!   作者的话:珍妮:嘿嘿,蓝礼亲亲莱雅:...珍妮:嘻嘻,贝里亲亲珊莎:...珍妮:mua,百花骑士莱雅:她怎么了珍妮:詹姆,好坏好坏哦,帅帅哒!亲亲珊莎:咳,我不认识她珍妮:哇多米,多米超级可爱,亲亲亲亲莱雅:嘿!!嘿嘿!!别做梦了,比赛结束了!(气呼呼) 第12章 比武大会-王帐   晚宴的时候,我分到了自己的一份牛肉和水果。吟游诗人给我献上的歌是《错误的春天》,很明显,今天的歌手拍劳勃国王的马屁,让王后面色铁青,稍后他一唱《三叉戟之战》,颂吟劳勃当年敲死了雷加的事迹,无趣极了。   倒是小丑月童很带劲儿,把蓝礼喊做摘花浪子,深知洛拉斯和蓝礼内情的我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蓝礼脸皮真厚,依然笑口常开,毫不生气。   这边珊莎已经被打扮整齐的小白脸乔佛里迷住了,洛拉斯爵士被这坏丫头抛在脑后,忘去颤抖海里啦。小指头向我眨了眨眼睛,我们出去谈谈。   “我曾以为你是北地之花,莱雅拉小姐,但是我错了。”他轻佻的嗓音一如之前。   “确实,我姿容不如您的红发美人。”我笑而应道,微风习习,明月高照,夜间的河滩边还是有些凉的,我拢了拢身上的熊皮斗篷。   “红发——”他意味深长地感叹,笑嘻嘻的,“我当初是奔流城公爵的养子,和公爵家的姐妹一起长大,其中一个是珊莎的母亲,我们做过很多事情。我瞧您不是北地之花,是冬雪玫瑰,就像是珊莎,和现在的凯特琳。”他着意瞧了眼我胸前的玫瑰徽章。   “很好看,但您所言的是提利尔,不是波顿,”我回应道,“我也不长在临冬城的温室里。”   他眉毛稍微挑了挑,“那就奇了,国王之手不是有三个女儿?”   “自然不是,只是因为我们都来自北境。”我笑的温柔万分。   培提尔眼神暧昧,“我得说,北方人个个都爱护别人家的孩子。”   我毫无所觉地念道:“独行狼死,群聚狼生嘛。”正如史塔克所言。   培提尔·贝里席耸了耸肩膀,“好个剥皮人家的美丽小狼,听说你有奔狼之血,名副其实,莱雅拉小姐。”   我唇角勾起,睥睨而叹:“剥皮人为狼所统治,怎能不摆出狼的样子?莫非仿声鸟特立独行,不知谷地之鹰?”他为封君,我为封臣,艾林家的纹章正是月底飞鹰。   培提尔伯爵只是发出轻叹:“仿声鸟唱该唱的歌儿。要我看,剥皮人不去剥狼皮,反倒是教狼怎么对付狮子和雄鹿,这可不像是剥皮人哪。”   “剥皮人只是想剥所有猎物的皮而已,一如仿声鸟会唱所有的歌。”我正视他的双眸答道,他没有我高,稍微仰着点儿头。   “很有野心的猎手,就是手头只有一把小刀。而唱歌,只需要音喉。”他讥讽道。   我笑了,“凛冬将至,天很冷的,要穿暖和,羽毛薄了也是会怕的。”   培提尔嗤言:“那是在北方,您怎么跑到了君临讲北境的道理啦?”   话就等在这里了,我认真地吐露:“我是待嫁之身,由卢斯·波顿大人遣派至此,培提尔伯爵,所以,我只好在黑水河边说老家的道理。”或者说,假装认真地吐露。   他则敷衍道:“君临喜欢你,不过婚姻是大事儿,可得找个中意合适的男人。”   中意一词儿不由让我感叹:“我之前倒觉得,史塔克的小伙子都不错,但是到了君临才知道什么叫人间绝色,尤其是今天,我之前可都一直在首相塔里。”   我故意传达了一个合理合情但绝非我真正帮奈德的原因,跟他说话真是累,一句都讲不直白。   说句真心话,我是真觉得史塔克的孩子们都不错,过日子省心,脸好看,身材棒,或许会有些不解风情,不过日子嘛,又不是风骚着过的,这没什么。   至于具体看上个谁?那就算了,这年代想活命就少说爱恋,就算未婚少女的身份让我不至于出事儿,说爱也会把情郎给害死,看看罗柏。史塔克家牵扯着整个北境的人命,还是少祸害自己家乡吧。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笑了,“你确实喜欢容颜,但是你喜欢的不止是容颜。”还有权力、地位以及其他,他是否觉得我野心其实很大?   “我不否认,毕竟人终其一生,不能只有家庭和爱情,如果能借助爱情来得到更多,也是一桩美事,这可是七神都会赞许的,所以我苦心找着呢。”对,我是个贪图其他东西的女人,我想嫁得聪明,我希望你这么想,大人。   培提尔轻轻摇晃食指:“在御前会议上搅动爷们儿的小心脏?我赌七神没这种意旨,在权位里寻夫,恐怕不是很妥当。”   “总有人会看中我在会议上的表现的,我想这样的话看中我的人一定不会差。”我轻轻道,。   我其实对婚姻没啥概念,但是在这年代我这年纪已经属于极度晚婚了,连订婚都没有,要知道珊莎这才十一岁就在张罗婚约。   所以,在他面前表现出待嫁难耐的心,是不太会被怀疑的。他可想象不到我前世的世界里女人是怎么过日子的,十七岁那是早恋,那恋爱也成吧,我很憧憬。但是和一个小男孩一起切鸽子派?然后去圣堂里或者心树前结婚!?吓死个人。   我这样的心态,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永远想象不到的,所以,我给他个假象,指不定他会怂恿或者帮我结识更多的好汉,好催我赶快回家生孩子得了。顺便他能利用这个机会攫取自己的利益,推行自己的谋划,剪少一个艾德的臂膀,毕竟送姑娘出嫁远易于谋害性命。   不过我说不准,他是培提尔,他消息畅通,指不定有什么突发奇想。例如按理来说不会有几个人知道的,泰温·兰尼斯特那四倍于我体重的黄金婚约,小指头会不会知道?   “好理由,那一定是个不错的爷们,”他的笑容依然虚假,“祝你成功,莱雅拉小姐,不过这是君临,你很聪明,可你需要帮助,如我所言。”我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意思,不过我想他这一刻就已经在计划如何利用我和我的需求了。   “托新旧诸神和您的福,培提尔伯爵,若是仿声的鸟儿为我鸣几曲祝愿,那定是极好的事儿。”不过他依然不会特别在意我,谁让我就是个女人呢?没错,这是我最好的工具,维斯特洛人在争斗中总是忽视未婚女性,毕竟一个嫁娶似乎就可以摆平了。   “要仿声鸟歌唱?你要证明你自己,小姐。”   “我想御前会议上的表现,应该足够?”   “那与我有什么关联,仿声鸟没吃到瓜果,怎会一展歌喉?”   我眸光移转,“任您吩咐。”   他凑近我耳边,“小心魔山。”没头没脑的话。   我回到晚宴会场,看到多米利克在弹琴,我和他轻笑致意,然后继续把晚餐吃完。国王在上头和王后吵架,王后气冲冲的离开,我瞧了一眼被国王推到地上的詹姆,友好地上前递了一张桌上的亚麻帕子,可不敢给我自己私人的,贵的很。   唉,或许是兰尼斯特那个让人心烦意乱的婚约,又或者是被珊莎给感染了,我怎么老想着年轻英俊的男人?连詹姆·兰尼斯特紧盯着国王进帐的样子也可爱了起来,这可是和自己老姐有事儿的变态。也好,这场宴会无趣极了,这一飨差不多快不欢而散。   金发的“弑君者”回过神,看了我一眼,我能从他双眼中看到雨滴那么大的感激,换言之就是没有。我毫无兴味地回笑了一下,然后他起身打整自己,而我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我踏出晚宴的帐篷,正巧看到在等待的手下,“辛苦。”我含笑道,是贝里·莫斯爵士和诺斯·风暴,两个人身上都有酒气,不过我身上也有,大家彼此彼此。   贝里爵士看起来不大好,或许是因为骑枪竞技时输给了“弑君者”,他一脸抑郁,我怀疑他是不是有些喝醉了,他们身后是一辆马车,还有两匹马。   “贝里爵士,我的兵刃呢?”我细细打量,没看到他带多余的长剑,这会儿我没啥兴致,困得要死,明天还要偷偷参加团体比武,正不好受着呢,语气也有些不耐烦。   大晚上在君临附近不带武器?我心没那么大,小指头还提醒过我呢。   “抱歉,小姐,”贝里说道,“诺斯,剑在哪?”   “我忘了,抱——抱歉,小小姐,我是说,我是说我带来了,但是我一定拉在会场里头了。”诺斯懵然道,忘了?我紧紧盯着他的脸。   “小姐。”他牙齿开始打颤,“小姐,听我说,我,我肯定是忘了,我肯定!”   我徐徐后退。   诺斯的腿在抖,嘴唇也在抖,他这是在欺骗隐瞒,被我发现了。   “贝里爵士,这可是国王的地方,你胆子真大。”我冷然言道,手指摸到我的短剑,亨得利给我的那把短剑,“莫非是要在这捅我?”   “您在说啥呢?”贝里爵士眨了眨眼,我看到他的脸不可置信地惊讶起来,他的嘴巴微微张开,瞪大了眼珠子,手立刻刚搭在长剑柄上。   “诺斯,你——”   啪!诺斯已经连剑带鞘砸上他的下巴,将贝里打了个晕头转向,随后诺斯抬脚就跑。   我看着贝里弓下腰,傻喋喋地捂着脸原地转悠。   呼,还好,不是一剑朝着我招呼,否则手中一把短剑,我没有太大的把握。   “嚯,好小子啊,贝里。”我不客气地把被打弯了腰的贝里·莫斯爵士扶住,我扒开他的手,手指刮了两下,没有出血的感觉,天色太暗,我得凑近仔细观察,“不留情面的好哥们儿,嗯?爵士,你感觉怎么样?”   下手真狠,贝里的腮帮上青紫一片,里头出血了。   “嘶,诺斯,那,那个诺斯,他——”他口吃已然不清。   “跑不了的。”当我没调查他吗?我放开醉醺醺的爵士,把裙子一撕而开,里头穿着长裤和靴子,真是热死个人。   没办法了,回头再想怎么和珊莎交代,反正明儿也是换一套去。   远处依稀传来布谷鸟的叫声,那是克蕾·菲林特的信号,他确实跑不了。   好了,当鲜花的时间结束了,后头我得用起长剑来。我有些不大好的预感,我想起了魔山。   作者的话:小指头:你为嘛对史塔克那么好?莱雅拉:我就是想要嫁个人,你吃醋啦?小指头:没错!我想想,告诉你哦,魔山要来欺负你哦!莱雅拉:哇,你吃醋是这种玩法? 第13章 黄金大道(一)-继续砍王后手   我们肯定不能在会场周围动手,这里不是没有看守的,刚才一名戴着头盔的御林兄弟就看了我这儿一会儿,看体型像是曼登·穆尔爵士,一个只知道剑的单调男人。   我想起他是一个谷地人,来自鹰巢城,从那个地方来的骑士,效忠对象很可能是莱莎·徒利,杀夫者,或者琼恩·艾林本人,前国王之手。再或者,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的朋友?   “你自己回马车上休息一下,贝里爵士。”我说道,整个人从淑女调整为剑手。   “我可以打,”他捡起我的裙子,在我以为他是个死变态的时候裹住他自己的伤处,“小姐,我要宰了那只蛆!”他的北境永不遗忘症发作了,背叛者必须死。   “其实我是想用你的剑,要不然我用餐刀嘛?”铁匠还没打好我的军刀,之前试着打了一把,质量不好,剑身重量分布不妥当。   “您有咕噜,他人呢?”他捂着自己的腮帮,看起来糟透了。   “就我们俩在这呢。”我没好气地叉腰张望,要不问个谁借一把?让我看看…那边帐篷区…红色战马的纹章隐约可察。好!布雷肯,我不把亨得利当外人。   交谈后,亨得利回帐篷里捞了一把长剑出来,带着剑鞘和皮带,我立刻栓配到自己身上,大马傻乎乎地开口问了,“这把剑你会还我吗,野丫头?还是和短剑一样有借无还?”   “会,”我简洁地道,“我去宰一个叛徒,马上回来,话说不还的话,会怎么样?”   “有道理,我不是很放心,等着,我叫上我的人一起去。”他没问别的东西,就是这么干脆。   他有三个卫士,我特别让他带上盾牌和弩,我们六个沿着路走,没有点起火把,别忘了,今晚月亮可亮堂呢。大家苹果吃得多,没有夜盲症,可不是那些命都不值钱的农仆。   “这位是?”呀,我忘了介绍他们认识。   “贝里·莫斯爵士,发誓跟随我的骑士,他的一个人背叛了我们。”我简洁地道。   “都有骑士啦?你好,贝里爵士。”亨得利语中含笑,“亨得利·布雷肯,爵士,野丫头的大马。”   “可别这么说,亨得利爵士是石篱城的继承人,贝里爵士,你伤口好些了吗?”我语带关切,这很勉强,因为其实我恨他恨得要死,如果不是我多一个心眼,这会儿指不定我已经报废了。   “嘴里流血,”他痛哼着说,“我猜我得喝点儿烈酒,我里头的后槽牙松了。”   “那得找个学士,不着紧的话明天一早就去。”我知道这年代牙疼也是能死人的,一不小心,没处理好的伤口会让人先是半死不活,最后死状凄惨。   “你还没回答我呢,野丫头。”月光下的亨得利笑嘻嘻的。   “我现在是合法的私生女了,大马,总不能指望我出门在外的时候单个人行动吧?”是呀是呀,所有姑娘家都该有骑士。   “这部分我听说过,其实我伯父还问我来着,问我要不要娶你为妻,他还当我是继承人呢。”亨得利的语气很奇怪,像是恋恋不舍不肯离去的游子,又像是老兵咬着牙,想让人切掉自己已经感染的伤腿,“这次来我想让他把哈利·河文给铁王座呈情一下,合法化,那是他自己的种,比我合适。”   “连伯爵都不当啦?”这话我就奇了,“你这是要穿白袍还是黑衣?”   “没有,我体会到,”他叹息一声,“我伯父更喜欢自己的种,我挺尴尬的。”   “你就退让啦?”   “我不是那块料,我更喜欢一个人,一柄剑,一匹马,走遍七国。”   “然后当个雇佣骑士,吃不饱穿不暖,铠甲不全,死在某次战斗里,全身衣胄被扒走?你在海疆城见过的。”   “你说的这副景象正是我还呆在石篱城的原因,要不我给你当誓言骑士吧?”   “嚯,我还以为你会更愿意谈谈娶我为妻那部分。”   “你家里能吗?我是说,你父亲会同意,你会乐意?”其实我自己的意愿就还好,不过我父亲嘛,估计不会,四倍我体重的黄金可没有几家贵族拿的出来,那不是金龙,那是黄金,含量非常高那种。为了图案不变形,金龙虽然是金制的,但是含金量并不太高,毕竟金比较软,铁王座的储存也有限。   所以我真的是没法想象,泰温到底是已经恨他俩儿子到哪个地步了?才会那么大方地买我,来抱他的孙子。   我听到布谷鸟叫唤,拿出了克蕾送我的小笛,山里货,我往嘴边吹了一下,不一会儿克蕾·菲林特的影子出现,“别紧张,各位,是我的人,北境的菲林特家族。”我告诫道,以避免误伤,毕竟布雷肯的汉子有弩呢。   “我吊着他,莱雅,这边。”克蕾的话语比月光还缥缈,她十分简洁没有啰嗦,我们随她走向荒野,我看到一颗够粗壮的柏树,一个可怜的家伙正被绑住吊在上头,摇摇晃晃。   我声音冰冷,是塞外之寒,“还活着?”   “活的好好的,舌头也在。”克蕾干脆回应,那就没问题了。   我凑上前,透过月光检查,确实是我们的诺斯·风暴小叛徒没错,我拍拍他的脸蛋,“别声张,否则就吃我的剑,我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懂了吗?”   “呜呜呜!”诺斯小叛徒颔首,我去掉了他含着的布料。   “你方才想做什么?”   “我,我,我忘了带您的武器,我非常紧——”   “嚯哟,紧张到打了你的主子,那可是贝里·莫斯爵爷,”这话儿让贝里爵士不自在地揉了揉还疼着的脸,“说吧,说实话,少受点罪。”   “他们…他们让我引你去地方,对不起,小姐,对不起,我不愿意的,但是他们逼我,我吓坏了,他们说会杀了我,发发慈悲,小姐,看在七神的份儿上。”   “你先说他们是谁,引我去哪?”   “一个城外的货站,对不起,小姐,我不知道,他们,他们是魔山,太可怕了,还有魔山的人,魔山!魔山!”   “详细点。”   “国,国王门附近,”当然,比武会场在国王门外,“狮吼栈。”听起来确实是兰尼斯特的产业。   “他们住在那里?”   “我不清楚,小姐,对不起,对不起,我好怕。”   王后,兰尼斯特,我就知道这个女人耐不住的,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我是她弟媳?这不是什么豁免她对我的憎恨的好理由,指不定她还想让魔山砍掉我的双腿,从大腿开始,好让我的个头能配得上她弟弟呢。反正泰温需要的是一个生育器,而不是一个兰尼斯特的妻子。   还有小指头,不知道是他怂恿的,还是说他只是告诉了我,好让我有所准备,叫狮子和狼矛盾扩大?   “那你为什么不让我带上剑?”不可否认,我怀疑上了诺斯,但是我没那个人手一步不离地监视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所以我还在调查,并不确定。   “我说了,我说了,你剑不离腰,但是他们那群蠢货说,说你穿着裙子不可能带剑,所以让我别给他们找麻烦,对不起,小姐,对不起,可那是魔山,他真的会杀了我!”如果诺斯不从的话,当然会,这点我倒是不怀疑。   “你怎么认识魔山的?他们为什么找你?”   “我一个朋友,我在红堡认识的朋友,马夫甜梨,我们一起喝酒,经常,第一天开始就一直,那天他请我去马厩,我就,我就被人打了,他们威胁我,他们说能找到我妈,他们说他们有的是钱和人。”   “马夫甜梨,”我吩咐克蕾,然后继续,“我是不是说过不要在外面随便谈事儿?”   “对不起,小姐,对不起,可是每个人都谈事儿,每个人,我不可能一声不啃,他们吹嘘很多东西,我也想吹一吹牛,我就——”   “他就是个不起眼的小子,很多人都会做出和他同样的选择,野丫头。”亨得利低声道。   “而我如果不是警惕性强的话,差点就被抓了去,谁知道魔山的人会把我怎么样。”魔山对女人是什么个样子我还不清楚?他或许会顾忌我的身份不杀我,那也就是或许了。   我简单地向贝里爵士颔首示意,他脸色差得很,哪怕天很暗,我也能看到他满是怒火的眼神,贝里已经拔出了长剑。   “七神哪,他可情有可原,他——”亨得利没说完呢,被我打断。   “动手吧,我理解他,但是理解不等于原谅,贝里爵士,做你该做的事儿。”   贝里执剑在手,重新堵上了诺斯的嘴,他花了好几分钟,一边问着诺斯·风暴,一边一点一点折磨了他。   “我救了你,我在颈泽救了你,蛆!”   “我们在雨里头走,我把吃的分给你,我在河间救了你的命!”   “我答应下个月就收你为侍从,我说我死了我的东西都是你的!”嘶喊声在这寂静中如此明显。饶是见惯了恐怖堡密室里的小秘密,我也有些不想看。   听起来与其说是气愤被背叛,不如说是恨铁不成钢,贝里爵士已经年过三十了,一直未成家,他一直很努力,到处碰壁,包括向我求爱这件事,笨拙,但是不可否认非常努力。我突然理解了那种一事无成的挫败感。诺斯很年轻,半大小子,他可能是把诺斯当成了自己的后人和兄弟来看。   “好了,贝里爵士,”我对这位得到卢斯·波顿真传的骑士喊道,“我想了一下,说不定他还有用,扣着,明天去找艾德。”   亨得利转头过去,他大概不想看这一幕,“你变了好多,莱雅。”我能听出他话音中的不悦。   “我是个私生女,大马,我被背叛过,”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人都有底线和禁区的。”   问题来了,现在该怎么办?   就这样当没事发生?要知道我的人分散在罗斯比城外刚买下的庄园、城里还有首相塔里。而国王门距离比武会场那么近,国王今晚睡帐篷里,如果去报复的话,指不定会搞出多大的状况,王后幺蛾子可不少,别到时候把北境人全坑进去了,还带上布雷肯家。   可是看起来我已经被魔山那儿记住了,如果只是对付我的话搞不出多大动静,我甚至可以设想出后面的套路,折磨我一番,把我拘禁起来,直到结婚那天,然后立刻送去凯岩城。   指不定泰温·兰尼斯特还不会接受被魔山糟蹋过的我,直接丢回那只狗家里。   真是天杀的凄惨,这该下七层地狱的兰尼斯特。   至于波顿?泰温把钱给够就行,你看波顿会不会多吭一声,啊,如果卢斯·波顿需要宰了兰尼斯特一家,还有这个机会,那他说不定会想起来喊个为我报仇啥的。   国王?史塔克?他们说不定会找我,而兰尼斯特也很清楚他们会尝试寻找我,要是兰尼斯特没有提前作出应对的准备才是奇了。   嗯…   “克蕾,你潜过去看看,我估计魔山他们应该不在货站那儿住,亨得利,帮我回去帐篷区那儿找找,有没有魔山和他的帐篷在,贝里·爵士,骑着马,快马加鞭去宅子里,找齐人再来我这,城门关闭前就来,快!”   魔山不会带太多人,他指不定还要回去帐篷区,我们可以半路上料理了他。我可不相信魔山一看到没我的影子,就吓得躲在货站里不出来了。或许他就住在货站里,所以我叫亨得利去看看帐篷区里有没有魔山的地方,以及行李物品。   “我会叫人,我听得很清楚了,”亨得利面色不是很好看,看来还没法从我如此干净利落地折磨人一事上解脱出来,不过,这件事我做的顺理成章,铁王座没法管贵族处置自家的叛徒,但是会管贵族之间的问题,“让我们兴师问罪,国王也没法说什么。”   “我恐怕这——”   “安心,只要抓到活口,一经证实,他跑不了的。”亨得利承诺道,“而这里不是君临里,要回家简单得很,河间地就在西边儿呢。”出事儿就落跑?   希望他说的对吧,按照他的做法,那就是骑士老爷们说了算了,骑士老爷们会为了北境盟友的女儿而战,无此义务,但有此高尚。不过我肯定没法下特别细致的作战指令,因为河间地人不会听我的指挥。女人和战争无关。   我得想想。   作者的话:莱雅拉:大马!亨得利:我不想在家里呆了莱雅拉:干嘛?你想说娶我那部分?亨得利:我要当你的誓言骑士!哈?娶你?莱雅拉:???大马,你发骑士癫了?(心:这傻大个真是老实,嘿嘿嘿,) 第14章 黄金大道(二)-魔山之路   克蕾说,那个货站太小,魔山的人也没有卸掉马上鞍具。而魔山本人明天可是要参赛的,他要回赛场旁的营地。   黑夜渐深,我的人都到了,我看到了斧刃带着宅院里的人等,一共十五个,都带好了家伙,四面盾牌,五张弓。他们还喘着呢,我让他们藏好,给马上好嚼子。伏击和夜袭是野种庄园的基本功。   “小姐,这么晚可不是打猎的好时候。”   “有些猎物就得晚上,酸埃林。”   “那敢情好极了,我闭着眼都能在漆黑里头射中兔子,就跟射中洛克胡子里的肉屑一样简单,那都发臭了,没人提醒一下吗?”   “把你舌头上的皮给剥掉,信不信?做事。”   我独个人站在路中央,抱着身上的斗篷,火把斜拿着,有气无力,孤零零的,可怜极了。   长剑藏于斗篷之下,这是个反向的局。   猎手藏于路边林间的阴影,我们听到马蹄响动,不是比武会场那个方向,而是我们所在的黄金大道,国王门的方向。   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第一位过客是异乡的铁匠,电闪雷鸣,火花飞扬。   “那位女士,啊,是莱雅拉小姐,夜安,为何一人在此?”不是魔山,体型不像,这位骑手语气豪放,恣意潇洒,待接近时,我看到了那正是珍妮花痴过的贝里·唐德利恩,黑港伯爵,金红色的头发,远近闻名的游侠骑士,正如他的紫色闪电纹章,锐利灵敏。   “您要听真话还是假话?”我知道这是一位值得信任的男人,有自己的公义心,至少从前世所知的剧情看是如此。   “真话,七神在看,你我真诚以待。”他微笑道,我嗅到一股酒气,还有淡淡的粉味儿,看来是趟欢愉之旅。   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同伴,我发现了密尔的索罗斯和一个红发瘦高的年轻人,以及一个小孩儿,看这孩子的白金色头发和紫色,不,是深蓝色瞳仁,真是难辨认,我差点以为是瓦雷利亚血脉,坦格利安或者瓦列利安。那就对了,这该是艾德瑞克·戴恩,贝里爵士的侍从,“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的亲侄子。   “等魔山,”我答道,“我的一个人背叛了我,说魔山想要劫持我,我倒要等着他来完成他的勾当。”我不怕贝里伯爵不相信我,这就是淑女的好处,只要有人侵害,总有侠义之士为你而战,以你的名义。   前世剧情里的珊莎那是混的太惨了一点,等她后来会利用自己身份和容貌的时候,什么小指头、兰尼斯特,大可以勾络人去针对。乔佛里除外,奇葩王子,日后的奇葩国王,要是他有机会的话。   “天杀的魔山。”贝里伯爵这会儿可还是个开朗的青年,乃是自高高苍穹之中厉声而下的霹雳,怎么会惧怕雄伟的高山?他露出笑容,“那得多几个人,你的长剑只有一把。”他拔出自己的剑,“而我们有一把弓,两把剑。”   “那请到边上,我的人在埋伏着呢,抓个现行,爵士。”   我弯出一个甜蜜的笑容,魔山真的不该在这时候出门,讨厌他的人多得是,都集中到君临来了。这回就更有说服力了,贝里伯爵可不是我的人,是风暴地的贵族,完全的外人。   “以你的名义,小姐,胜利将献给缥缈的雪花。”   我继续等待,马蹄声自比武会场的方向响起。   第二位来人,是不苟的天父,万物寂静,俯首待判。   火把映出银鹰旗帜和红色战马,人数不少,足上二十,稳当了。   布莱伍德没来,这是肯定的,他们和布雷肯仇深似海。   “好久不见丫头,”这个洪亮的声音来自杰森·梅利斯特,他老了一些,可是依然能拎得动他的双手战斧,“我听亨得利说,魔山要袭击你?”   “对,大人,”我真心地感到开心,“而我们要在他企图攻击我时,抓个现行,大人。”   “那是魔山,傻丫头!我以为你是要找人护送,别犯傻!”他的语气听起来一点都不认同我的计划。   “没关系,我不会让自己陷进去的。”我的样子一定乖巧又机灵。   “你至少需要一匹马!该死的,好吧,让我们和兰尼斯特开战,现在!”老头嘟囔,可我听出了银鹰伯爵话音中的兴奋,打翻魔山可是不小的诱惑。   “他的帐篷好好的,很干净,有个士兵在看着。”亨得利爵士话语简洁,那就好。   杰森伯爵说得对,至少备马那部分是的。于是,当下我牵着马,孤苦伶仃地站在马路中间,凄惨极了,惨到在这寂静的夜里我有些无聊。   第三位嘉宾是雾中的陌客,单调的步伐,向悠远的彼方。   又是哒哒的马蹄,自国王门的方向而来,这回该是正主了,我开始酝酿情绪,在月光下眺望。   他自笔直的黄金大道上奔来,轰鸣声响彻周遭,就像是移动的浑厚大山,他周边的士兵是盘旋山间的秃鹰,嚣张恣然。   魔山,高大如岭,这是个将近八尺高的巨汉,身上的铠甲如此厚重,他的马儿发出了沉重的喘息,他有八个人,我看到了火把下的三狗旗帜。   一时寂静,一个士兵踱马上前,我的脸上是两条泪痕,我靠回想妈妈和海蕊逼出。他看着我,咧出一个笑容,声音像是劣质版的卢斯·波顿那么轻悄平淡,“夜安,这位小姐,您是莱雅拉·波顿?”   我蠕动着唇,慌张地颔首,“是,是的,好军士,您怎么知道的?我的骑士。贝里·莫斯爵士和他的士兵,一个叫诺斯的打起来了,他,他们都受了伤,然然后两个人不理会我了,骂我是祸根,”我几乎能看到我的士兵们盯着不自在的贝里·莫斯,那位可怜的骑士肯定在小声急促地分辩,“他们把我丢在这,我不敢去帐篷那,有好多,好多醉鬼,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   我看到猎狗家族的各位在互相示意,还挺谨慎。   哭泣让我再也没法说话,凄凄惨惨地搂紧了自己,甚至火把都掉在地上,惊得我发出尖叫,往旁边一跳,发起抖来,鸣泣低低沉沉,“呜呜呜,哥哥,我哥哥也不在,怎么办,怎么办?”   咚!我听到一阵闷响,恰到好处地往后一缩,瑟瑟发抖。   果不其然,是魔山下马了,他的体格好大,好重,我感觉月光如此无力,近乎被他遮掩,他在走过来,他的几个士兵也跟着下来,“拉夫。”   “好的,爵爷,”这个拉夫的声音很轻,“来,女士,跟我们走,我带你去找哥哥。”   “爵爷,您是一位骑士?不,不对。”我双瞳瞪大,我看到了纹章!   “不,不要!”我尖叫道,声音如此颤抖,这是魔山,“你,你,我听说过你,三条狗,是三条狗!七层地狱呀,你是魔山!”我近乎歇斯底里地捂住嘴,眼泪在眶中集结。   七神啊!这是魔山,那个魔山!   魔山发出一声轻哼,满是不屑之意,他走向我,我佝偻着柔嫩的背,不断后退。   “求求你,求求你,我给你钱,求求你别过来!”我是那么的柔弱,像是一只行将就戮的野鸟,“发发慈悲,求您发发圣母的慈悲,大人,求求您,求求您。”我像是他之前面对过的无数女人一样哀嚎。   “大人,克里冈大人,我错了,我不该,”我哆嗦着,几乎说不出话了,他根本就不为所动,他心狠手辣,“我还有哥哥,还有父母,求求您,我和您的提利昂主子有婚约,求求——”   我的手缩在斗篷里,手指摸上了我的长剑,解开扣子,慢慢拔出一截,他铠甲厚重,恐怕这样没用,我看着他走过来,越来越近。   “小姐!放老实点儿,站好。”我看到他的士兵举起了弓,笑死我了,为了保养弓箭,一般不会把弓上弦带着,除非是战前。何况现在是夜里,这光照条件,吓唬谁呢?我这么小一只,当猎的是大象呀?   不!这是弓箭,天哪,箭矢的寒光,我的七神呀,别对着我,求求你!于是我拉着马儿的缰绳,发出尖叫,“不!不要,求求您,大发慈悲!救命!”   “救命呀!!!”   救命,正是信号!如今彼等的行径已经被骑士看在了眼里,简直就是众目睽睽。   簌!一根箭射中了魔山士兵坐下马儿的眼睛。   “弓箭!”我听到魔山的人大喊着拉稳马儿。谁那么准,这是晚上?   我无暇理会,麻利地攀上我马的马背,然后拉动缰绳,喊破了音,“救命,救命!来人哪!魔山抢人啦!”   “她要跑,快上马!”有人往我这过来,是跑动的脚步。   “蠢货!有别人在看!弓箭!”   轰隆!   大地在响。   轰隆!魔山的士兵安静了下来,他们凝听,又有马儿中箭倒下。   震动的地面,是昂扬的马蹄!   “马队!有骑兵!”我听到魔山的另外一个人高喊。   我让我坐下的马儿小跑,兜转进了黑影里,“她跑了!陷阱,这是陷阱!”   “是马队,七神啊!散开,散开!散开!快跑!”我听到丢下火把的噼啪声,他们在尝试四散逃走,我看到了惊惶的眼神,确定遇上了对的敌人,哈。   可惜呀可惜,我的三条猎犬们,你们并不是真的小狗,跑的不快,而奔跑起来的骑兵可不是那么好躲开的,银鹰、红色战马和紫色的闪电正在猛进。   此刻我跃在马背上,狠拉马缰,扫了一眼态势,开始加速。   魔山身姿魁伟,但是,面对重甲骑士的冲锋恐怕就算他也难以幸免,君临周遭土地平整,埋伏时我的人粗略勘察过了一遍,现在,所有的骑士都放下一百个心,不怕坑洞和地形限制,跑起来!驰骋!   我手持利剑,身姿轻盈。这匹马马力同样充足,他们跑不掉!   我看到了,隆隆蹄音的主人。   那是不到十五个人的骑兵军,连带无人的马匹一起,在这月光下,在路边,他们便是扑面而来的洪潮怒流,领头之人照亮夜空!   红色的人,赤色的马,其枪火光爆燃,“拉赫洛!”密尔的红衣僧本身就是一支熊熊的火炬。   鹰盔闪耀,展翅翱翔,那是老伯爵的沉呼,“海疆城万岁!”   “石篱城万岁!”亨得利意气飞扬地高喊,红战马飞跃在大地上。   贝里·唐德利恩的呼声洪亮如雷,“黑港万岁!”闪电昭然。   “恐怖堡万岁!”贝里·莫斯爵士已然怒气勃发,剥皮人狂妄飞扬。   奔跑的骑枪是汉子的长歌,便是庞然巨峰遮挡眼前,也誓能洞穿!   “万岁!!!”   跨啦啦!枪折旗扬,散落的魔山士兵被冲垮碾碎。   冲锋的马儿不是八尺大汉能抵挡住的,我看到魔山想要抓起一根被丢下的长矛,可是沉默的杰森·梅利斯特老辣手稳,直接踏撞而上,魔山痛叫出声,被银鹰撞飞!   虽然没到无坚不摧的冲刺高速,骑越大地的钢铁之士依然宛如雄浑的战锤,狠狠敲进了魔山的小队,其上尖刺无数,锐利无双,将高山拍垮,把恶犬撕扯,高歌一曲懦夫为粉,众敌成泥。   我转头,专注眼前。   一名魔山的士兵,肥大的身体穿了铠甲,跑在地面上的步子踩起了泥巴,他自然没我的马快,我一抖缰绳,冲刺!   我如今轻骑出动,游弋在骑士冲锋的方向之外,追猎背对而逃的敌手。身子俯在马上,手引长剑,放松稳握。   “恐怖堡万岁!”咵!长剑一划而过,月光下血溅头飞,用不着挥舞,冲击的马儿就足够让利刃能砍去他的脑袋。   下一个!   我的马儿并未减速,其上的女子如此轻盈,可以让它疾如闪电!我看到了前头的一人一马,月光下的猎狗纹章,他正半张着嘴看向自己主子被冲击的地方,好机会!   我绕紧缰绳,坐个稳当,靠近了!   碰!我与马驹撞上在往后看的敌兵,将他连人带马顶翻,他沉重的坐骑压在了他的腿上,让他发出哀嚎。   下一个!我拉缰再次起速,一个向后看的士兵,我能分辨清他眼中的恐惧。   簌!我抱紧战马的脖颈,任它从头顶飞过。   那是一把长矛飞来,我本来就俯身马上,不虞中创,   如果有一把投斧就好了,我有些贪心不足地想,我和前一骑慢慢靠近,离战斗的地方有些远了,他的马儿突然发出痛鸣,将他甩出,我猜是前蹄陷入了野兔挖出的洞里,他整个人又被马镫拉住,摔啃土地,怕是一脸的泥,我倾身伸直手臂,弯下腰肢,长剑反射出寒冷的月光。   他还想站起,手臂撑着身子,一只手捂住了腿,回首时幽光下的脸如此苍白,如此绝望。   剑光过处,血花纷飞。   作者的话:莱雅:我超级弱,嘤嘤嘤,别欺负我魔山:嘿嘿嘿,好漂亮的妹子,嘿嘿嘿,去他的别碰她,嘿嘿嘿银鹰和红马:撞,碰!好难过,下周开始上班啦,我尽量保持更新QWQ 第15章 黄金大道(三)   “你把逃窜的人都结果了?”亨得利看到我轻晃在马上,静静踱蹄,回到火光之下。周遭是伤患的呻吟,其中没有我们的人,看来是河间地的骑士手下留情,容有余地。   “适应,亨得利爵士,双方已然拔剑,便是生死有分。”   杰森·梅利斯特安坐地上,好几个人摁住了巨大的魔山,而“魔山”格雷果·克里冈还在不断晃动,他已经被捆了起来,但是没人放心。   “我来自北境,大马,”我发出悠然的叹息,“这就是我的方式。”我解开长剑和皮鞘,将之归还给了一名布雷肯,“这上面有血,哥们儿,我来不及擦。”   我的声音让魔山挣扎更甚,我打量着这个闻名七国的恶汉邪徒,其背宽阔,一层层的铠甲牢靠稳固,我一脚踏在他的脚踝上,我猜铁靴下至少还有一双皮衬,他剧烈地晃了起来,我漠然以待,“斧头。”我伸出手。   大家默然无声,所有人都看着我,我将伸来的斧头拿在手中,调整手掌和五指,适应这把凶器。   一阵马蹄声突然遥遥响起,我们的几骑偏马前去,“是猎狗,大人!桑铎·克里冈。”   “他应该没参与。”我提醒诸位。   “狗,还有狗,恐怕没有区别。”贝里伯爵警惕地说,风暴地的人儿对西境毫无好感,感谢泰温·兰尼斯特多年前摘取了“篡夺者战争”的桃子,没人喜欢西境的兰尼斯特爪牙。   “至少他没动手。”我提醒道,也正是这个原因,猎狗骑着马靠近了火把,几个爵士和侍从围着他,手在剑柄上。   “你去做什么了,猎狗?”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开口了。   “护送史塔克的小姐回首相塔!”哪怕有一群汉子围着,猎狗的话音依然毫不耐烦,他低眸看着地上的人,“他怎么了?”没人理他的问题。   “我想应该是,”我说道,“晚宴上珊莎和乔佛里在一块呢,大人们,他大概确实护送珊莎去了,和这件事没关系。”   行,继续,我低首观察着不断怒动的魔山,一个伙计狠狠用秃秃的长矛尾巴剁他脑袋,大家伙这才稍微老实了一点儿。我猜他大概断了肋骨或者受了重创,否则也不会如此轻易的就擒。想想看,那可是骑士的冲击,无坚不摧,他这身子骨真是够壮实的。   我双手举起这柄战斧,上次处理红简妮时我学到了教训,我那把长剑天杀的出了好几个缺口,就为了砍掉那个丫头的脚!   战斧会比伐木的斧头薄一点,刃口更犀利,毕竟是用来劈人的,切骨头正适合。   应该对准哪里,脚踝?膝盖内侧?不不不,那样他能装假肢,然后站起来。   我掀开他铠甲的下摆,狠狠挥下!   铛!   砍在了大腿上,比膝盖要上去一点儿的位置,真是累人,这腿上的甲胄厚极了,“锤子,或者鹤嘴锄!”开罐!   我看了眼洛克,他递给了我那把破破烂烂的页锤,我丢一边儿,“大号的。”一个梅利斯特递给我一把双手使的战锤,真是沉。   砸,碰!可以,多来几下!   “啊!”魔山使劲挣扎,他疯狂地扭着脑袋,臂膀绝望地拉扯,猛地伸出脖颈,想要咬住什么,又多了两个人摁住他,一脚踹上他脑袋。   “要不我们来动手,小姐,您这——”   我喘着气儿,“谢了,我们那个史塔克公爵说,行刑得自己来,下次吧。”   我倒不奇怪无人有异议,毕竟在场的人都算是自己人,而魔山是兰尼斯特,还想逮住我,他对女性的残暴众人皆知,我落到他手里还有下场可言?所以,这,就是律法。   碰!“啊!!!”他的声音高亢,原来魔山也是会惨叫的。   碰!“啊,啊啊!!”这嗓门真大,干嚎得不像是个人了都。   我用锤头将魔山的腿带腿甲一块儿砸了个稀烂,不比敲桩难太多,我扒拉一下,铁甲凹进去了,和大腿肉混成了糊糊,可以。然后该用回斧子,再来!   众人无话可说,连猎狗在内,每个人都在静静地看,除了劳作的我,就只有火把噼啪作响,我知道有人转了身子,不忍再睹,我没搭理,而是一下接着一下。   这可是魔山,没了拉姆斯·雪诺和他,整个维斯特洛的女性都会变得更安全,全境的治安压力至少减少了一半,感谢我吧,七国。   完事儿,血流得到处都是,可惜他是爵士,兰尼斯特的人,还是不能这么杀掉,“帮忙止血,谢了,各位,新旧诸神瞩目,感谢你们的援助和守护,咳,以及救治。”   听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希望泰温他老人家好好把他养着,别砍了他脑袋去讨好多恩。   这可就说不清楚了,你说泰温是会选择砍了他以交好多恩,而为将来的五王之战做准备呢,还是鲜明地彰显兰尼斯特有债必还的信条,让为他效劳的魔山将养终生,时不时打死个仆人啥的,给凯岩城总管找点儿事情做。   反正,泰温大人,婚约缔结的小礼物,我的嫁妆,请收好,千万别解约哟,有债必还嘛。   “你这天杀的究竟在做什么!?”这有些高的嗓门来自桑铎·克里冈,他气喘如牛,面色涨红,“把那个该死的火炬拿远点!该死的,拿远点听到了吗!?”   我瞧了一眼他可怕的脸,我的双瞳一如寒冰,却给了一个温婉的笑容,娴静地说道:“天父的公正,爵士。”   啊呀不好,我又喊他爵士了。   “他流了不少血,我尽力,如果七神照顾的话,他指不定明早还能喘气儿。”一个老兵弯下腰,撕扯布料。   “无妨,如果天父他老人家非要他偿命,那也挺不错。”   我接过布巾擦了擦手,还有脸上的汗水和血珠,我打量自己这一身,这裙子要不成了,这年代洗不掉天鹅绒上如此多的血迹,罩袍和武装衣倒是还好,打仗穿的嘛,味道别太大,马虎能接受,但是裙子?那在社交场所会成奇谈。   切,我都把我这袭裙子给撕开了。   “我们这样会不会挑起战争?”   “有个人想出了挑起战争的招数,”小指头,或者王后这个蠢货,“我们在接招。”我答道。小指头能让魔山替他杀了修夫,我觉得他嫌疑不小呀。   我们挥手告别彼此,然后离开了这里,桑铎·克里冈驻马于兄长身前,我看到他的火把静静燃烧,他似无所觉,然后,他也走了。   没人管地上的魔山,止血就不错了,还想要什么,温柔乡?   我和剥皮们一行人绕君临而行,沿着城墙脚下,城门早关了,只能在城郊的客栈住一晚,我打算留下了六个汉子,包括洛克,然后让贝里·莫斯爵士带着其他人去庄园休养,住宿费可贵。   路上只有火光和单调的月下夜景,我们开始闲聊。   “好长的一天,”贝里爵士长叹,“我来君临时是两个人,另一个人曾被我视作兄弟,现在就我孑然而立。”其实诺斯·风暴就捆在他后头呢。   “确实,”我晃在马背上,没想到赛前还有热身,真是累得够呛,“至少有人已经被绳之以法。”老实说跟魔山对其他人做的事儿相比,断一条腿可算不上是正义。   “抱歉,小姐,”他说道,我转过臻首,他正视我的眼睛,“今晚是我的失职。”   “的确如此,”我没安慰他,“我以为你会更重视你的职责,贝里爵士,而不是酗酒,我说过我要回首相塔的。”诺,这样一来就得明天一大早再回去拿上我的板甲了。   他没有狡辩,我以为他会更注重自己的荣誉来着,我这指责可相当于说他不够忠诚守诺了,“您说得对,我确实,确实一直有些问题,小姐,我被赶出了家,我的兄长,现在的莫斯家族领主,当时给了我一套铠甲,简单的锁甲和板甲衣,一面盾牌,一把剑和一把长枪,以及5个金龙,他告诉我,‘你看,弟弟,这里没什么好地方了,你每天要吃半只鸡,三个精筛面粉做的面包,还有至少两个香肠和一个卷心菜,我们养不起你’。”   “很多家族都这样,让多余的子嗣去外面碰运气,我这不也是,拿着一笔嫁妆出门闯荡。”我接道。   “您会嫁人,然后住在城堡里,烤着火儿,吃着牛奶面包,喂自己的娃子,小姐。人说男人是土地的主人,女人是男人的主人,女人这点儿就很有福气,只要生产时挺过去,不管是母亲还是夫人,汉子都得听着话儿,怎么说这都比做一个男子汉要轻松得多。   我记得我当时一个人被赶出门,那真是天地广阔,原野无边,到处是机会,到处是绝望,我后头帮着女泉镇的慕顿家族抢一个磨坊,那个磨坊主死了,他想要阻止慕顿的老爷拿走他的面粉,被一剑戳穿了腹,他那个帮工是他婆娘的儿子,出生在风暴边疆地的夜歌城,亲爹估计是夜歌城里头的某只夜莺,名字就叫诺斯·风暴。”   夜莺是夜歌城的卡伦家族的纹章。   “别想了,贝里爵士,”我温言道,“他做出了选择,我们也一样。”   “我当初追求过您,是图您的庄园,我已经受够了被各个城堡赶来赶去的日子,小姐,我不想再呆在那样的噩梦里。”   “我理解。”我扯起一个微笑,只有珊莎那样的傻姑娘才不知人间疾苦,势利眼往往是被逼的,“我也指望过通过一场婚姻,从此安逸,人说婚姻是保护女人,可实际是我是我自己的男人,我保护自己。”   “我想过了,”他突然变得有些颓唐,然后又坚定地挺直自己的腰杆,“我想过了,或许我命中该居无定所,没有家室,只有剑和长枪。既然新旧诸神一定要这样安排我,我就该好好做个骑士,小姐。   当时诺斯打了我的时候,我捂着脸,就像是被现实给打的耳光,我很难受。我就想,您说,这把保护不了君主的剑,这张醉醺醺的破盾牌,何德何能成为他人的臂膀?我突然醒了,我是个骑士,我该做骑士的事情,而不是追求一个窝子和女人,我的道路不该是这样滑稽荒谬的,简直就是诗歌里的丑角,我这梦可做得久极了。”   “这其实不是什么奢望,每个人都有拥有家和爱情的权利,贝里爵士,只是我恐怕注定不是你的人,你的爱情在别的地方。我保证,都会有的,誓言骑士,只要一经此誓言,此后便无所畏惧,我相信你,一如既往。”   我拆下洛拉斯爵士给我的玫瑰纹章,递给贝里·莫斯,“这个给你了,贝里爵士,就当是七神的愿旨,少女和圣母的祝福。迟早,你的意中人会把它戴在胸前,脉脉含笑。”   作者的话:我不知道贝里·莫斯爵士这个人设算不算立起来了。猎狗:我总有一天会和魔山决一死战!猎狗:什么!∑(⊙▽⊙“a你别砍他呀,别呀!!猎狗:天哪!腿没啦?猎狗:MMP那我怎么办,我还有仇呢,我还想决斗呢!猎狗:啧,怎么办 第16章 轿子   第二天早上,我睡饱了觉,回到首相塔收拾我的板甲。   按照我的吩咐,斧刃尽量磨掉了铠甲的雕纹,重新上色,现在这套铠甲全无特点,铁灰色,红纹边,以与多米的铠甲相互区分。我之前偷偷穿上做过着甲练习,还成,可以用。它朴实无华,刚健可靠,正适合不愿揭露身份的竞技场传奇,也就是本人使用,咳,准竞技场传奇。   我们前往比武会场,女孩坐轿,斧刃带了四个人坐马车跟在后面,今天克蕾·菲林特会参加射箭比赛,她告诉我,昨晚那一箭是贝里·唐德利恩爵士的朋友射的,那个神射手叫安盖。   “昨天你和猎狗一起回来的?”我和珊莎靠一块儿,加上珍妮·普尔,我们仨都穿着橙色的绸缎裙子,丝纱外罩,小小珊莎管这叫“姐妹之日”。   我头戴从东方仪地远道而来的玉簪,本身就是黑发,五官也算细致,倒是很没什么别扭的感觉。我将发丝挽起,用前额和两边的发丝盘了个异域风味(对维斯特洛而言)十足的髻,后头的长发倒是依然如瀑,挺好看的,下次试一试别的感觉,例如奴隶湾的发型和眼妆。   “对。”珊莎脸色在我这句话之后变得有些苍白,她抖了一下,我握住她的手。   “他欺负你了?”   “他,”珊莎声音有些颤抖,“他叫我,叫我,叫我小小鸟,他说淑女没用。”   “他欺负你了,珊莎?”   “没有,没有,没有事,莱雅,”珊莎的胸脯起伏着,“他只是说了一些事情,让我不准说出去,我,我就答应他了。”珊莎下意识地抚弄自己的冰原狼,小狼没心没肺地蹭进珊莎怀里。   “那就是他吓唬你。”我抓紧珊莎的手,“记得吗?猎狗打不过我。”那是因为武器的原因。凯特琳和茉丹修女教会了珊莎怎么做一个有礼的淑女,却没教会她如何面对无礼的人,不管是粗鲁如克里冈,还是活泼如艾莉亚。   珊莎靠进我怀里,就好像如此躲藏便能躲开桑铎·克里冈一样。我揉着她柔顺的棕红发丝,好奇地瞧了眼珍妮,“我不知道,”珍妮·普尔茫然地小声说,“我听到她回到寝室,还有个男人的声音,就此而已。”   “他很可怜的,莱雅。”珊莎低语在我耳畔。   我特意看了眼黄金大道上昨夜战斗的地方,没有半个人影,血迹干涸,拉出一条长长的痕迹,估计是魔山,这让珊莎惊叫,我又捂住了两个丫头的眼睛。我们回到会场中原先的位置,我比较好奇的是,为什么没有人来抓我,或者问我,王后就这么认了?我看到了失魂落魄的国王侍从蓝赛尔,这个金发小帅哥看起来害怕极了,就像是差点被龙吃掉一样。   其他人嘛?茉丹修女昨晚喝了太多,并不在场,王后也一样,她的位子是空的。珊莎尽量兴致勃勃地直盯赛场,我猜她在尝试忘记猎狗。我看到国王之手艾德·史塔克公爵穿过人群走了过来,面色疲惫,和“无畏的”巴利斯坦一样,一宿未睡的模样,不过艾德自从来了君临以后一直是这样。   “昨晚没事吧?我没想到他会那么大胆,”他的手放在我肩膀上,用安抚的语气问道,“我听说了,你不该自己下手的,傻孩子。”   我小鼻子闻了闻,确凿地说道:“您去参加葬礼啦?”   艾德回应道:“对,修夫爵士的,巴利斯坦爵士为他守夜一整晚,而你昨晚闹腾出了好大的动静。”   艾德身上一股蜡烛熏香的味道,这是七神丧礼的气味,我还记得海疆城埃菲娅·凡斯葬礼时,我被折腾了好久。   “你吓唬布兰说,行刑时,要自己动手,注目受刑者的双眼,如果怯而不视,或许就罪不至死,我只是做到了这个。”   “那不是吓唬,”他不同意地拍了拍我的手臂,“这是他的职责,他们每一个都注定拥有对民众的责任。有时候我觉得你比艾莉亚还胡闹,有时候又比她懂事儿,艾莉亚到你这个年纪,恐怕也是这个德行。”   “他这么小一点,”我半点都不同意艾德的说法,“那么,昨晚的事情,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大人?”   “今早的时候差点翻了天,梅利斯特和布雷肯救了你,王后本来回了红堡,今早又来了,她气坏了,声称是你们伏击魔山,还砍掉了他的腿,她直接让人把那个诺斯拖下去杀了。后面贝里·唐德利恩、以及那个红袍僧,还有戴恩家的小伙子也站了出来,他们要么是外国人,要么是风暴地人以及多恩人。这下,王后才没了借口,否则我猜她会一直在帐篷里大喊大叫,说是我和徒利家族针对王家,藐视宫廷。”史塔克和徒利针对王家?不不不,得是全世界都针对他们兰尼斯特。   “那魔山去哪里啦?”   “不清楚,实际上在河间地的那两家骑士指认此事之前,国王还以为他不告而别了。”   “可他是骑枪竞技的获胜者?”   “所以就当他退出,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会参与四人角逐。”   “嚯,依然是兰尼斯特。”   “是啊,”艾德笑着叹道,“还好你哥哥进入了角逐,否则这北境首相的比武大会就没一个北境人啦。”话虽如此,他倒不是很关心骑枪。   第一场是詹姆爵士对阵猎狗,我听到了蓝礼和小指头隔着人群喊话,叫每个人都听到了,他们在就第一场赛事打赌,蓝礼支持猎狗,小指头支持詹姆·兰尼斯特。   詹姆·兰尼斯特在第二次对阵时被桑铎·克里冈戳下了马儿,自然是蓝礼赌赢了。   欢呼声中,我听到他们俩的对话,“只可惜小恶魔不在,”蓝礼说道,“否则我可以多赢一倍。”   我看了一眼艾德,听到了吗,大傻瓜?可艾德只是在鼓掌,看来一点都没反应,于是我插口问道,“蓝礼大人,您意思是提利昂·兰尼斯特总是支持自己的哥哥吗?看来真是兄弟情深。”   “对,”蓝礼又露出了他富有魅力的笑容,“一高一矮,一大一小,关系甚笃。”   艾德公爵是个大呆子,这会儿依然没有反应过来。   “你看,艾德大人,不用担心提利昂会暗害布兰,重视亲情的人一般都善良,蓝礼大人也说了,他只把金龙押在自己哥哥身上,每一次比武大会!”我低声对着艾德恶狠狠地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这话说的挺没道理的,但是不需要道理,只需要引导艾德的思维。   “莱雅,你怎么了,我得说,我不能告诉你原因,因为这事非同小可,兰尼斯特的侏儒很有问题。”   “为什么大人,我觉得他顶不错,你想一想为什么你会这么笃定呢,是什么原因?”   难道——”艾德·史塔克大概是想说那个倒了血霉该下七层地狱的婚约,然后他突然住口,猛然盯住了小指头,眼神非常锐利。   当然,艾德醒悟了。   小指头注意到这眼光,扯起了一个微笑作为回应。可是国王之手脸色阴沉,艾德收回目光,双唇绷紧。这让小指头懵然,然后开始蹙眉思忖。   我自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在到君临的第一天,奈德和自己的夫人凯特琳被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安排在他开的勾栏里见了一面,凯特琳夫人当时说了很多事情,从艾德走后的藏书塔大火一直到小指头的帮助。   凯特琳夫人没有对夫君有半点隐瞒,她告诉了他:“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在洛拉斯和詹姆的对决中赌洛拉斯赢,所以赢得了培提尔·贝里席的瓦雷利亚钢匕首,这把匕首正是刺杀瑞肯·史塔克的凶器。   这件事是培提尔·贝里席向凯特琳夫人提供的线索,因为二人过去的情愫,凯特琳深信不疑。   然而如今蓝礼·拜拉席恩说,小恶魔永远支持詹姆·兰尼斯特,可见,小恶魔不会支持洛拉斯·提利尔,而会支持自己哥哥。所以,小恶魔不可能通过这场赌局赢得那把瓦雷利亚钢匕首。   那提利昂还会不会是凶手呢?当然不会,史塔克夫妇在培提尔·贝里席的欺瞒下认定小恶魔是凶手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凶器属于那个侏儒。如今小恶魔有没有在刺杀之前得到过这把凶器都还不确定,说是提利昂干的就没什么根据了。   重点是,培提尔·贝里席大概在骗人呢!   不过艾德还需要验证,他抓住我肩膀的手紧张了很多,加上了力道,我晃了晃肩头,表面无事,心头微笑。   不管艾德·史塔克问谁,他们都会告诉他,小恶魔只会赌自己哥哥获胜,这就是真相。你被骗了,被那个你深信不疑的小指头骗了,国王之手!还真特么相信自己过去的情敌。   你的凯特琳自小生在故事里,是个有骑士精神,遵守誓言的浪漫女人,总会想当然地把其他人也看成和自己一样的高尚,她在做梦,你不去造梦就算了,还跟你老婆想成了一样?   对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的小小阴谋动手脚真是个技术活儿,现在,让我们专注比赛吧!   腿儿热乎乎的,我依然套着长裤和皮靴,心头也热乎乎的,这一场是洛拉斯·提利尔对阵我的多米利克·波顿!   作者的话:1.老实说权游/冰火的物价体系有点崩(以下数据来自冰火维基)。一套盔甲:上等锁甲、护喉、护胫和全盔,花费八百枚银鹿,约4个金龙。【结合设定来看】我设定的庄园收益应该是比较合理的,800金龙,其中300多金龙的运转费用,这是加上宝石矿运营的收益,并不夸张,虽然矿石的收益大部分成是卢斯·波顿拿走了。一套正规板甲一百金龙,雕纹涂装还有特殊订制则价格再往上,最贵200金龙差不多君临伊耿丘陵偏僻一点的宅(废)院(墟)将近200金龙。没什么产出的破庄园卖几十金龙。女主拼拼凑凑的二手板甲套60金龙。大概问题不大?凯特琳:小指头!是谁刺杀我的孩子?小指头:提利昂凯特琳:哼,兰尼斯特,我去告诉我老公!小指头(哈哈哈哈你看这女人,哈哈哈哈)这都不查证一下就立刻信了,引发战争的大事啊这是。刚看了第五集 ,一言难尽,编剧俨然已经放飞自我了。 第17章 比武大会-骑枪赛场(二)   民众给了我的多米新称谓,“冰雪之火”,正衬他的铠甲和他的来历,自北境冰雪之地的火山而来,身着银色红纹铠甲的少年骑士。   两位英俊的人儿驭马入场,两张冠绝七国的容颜,两具精美灵敏的躯体,瘦而有力。他们就像是两朵白玫瑰,不,更像是白玫瑰和白郁金香,各擅其场。   “现在,培提尔,你会赌谁?”蓝礼笑问。   这一声叫唤把小指头从沉思中唤醒,“多米利克·波顿,蓝礼大人,他们的雪之火。”他彬彬有礼地微笑。   “那我又有赢头了。”   培提尔转首调皮地朝我眨了眨眼,“我想未必,一百金龙,大人。”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这是在暗示,暗示他或许会和我合作,或者在他的立场来说,是利用我做一些什么,我需要的就是这个,让艾德·史塔克对他产生怀疑,让培提尔不得不想到我,借助我。   因为艾德·史塔克对我更加深信不疑,奔狼就是如此,这让北境人的关系几乎无法被挑拨。我可是恐怖堡的女儿,恐怖堡可是史塔克家族的重要下臣。   我听着重臣间的议论,视线转回场中,百花骑士和冰雪之火各执骑枪,竞技枪放平,两匹战马开始起步,红银相间和纯白绿纹的罩袍随着马身轻扬,现在,他们眼中只有彼此!   马踏尘扬,健骏的跃动让人无法呼吸,他们越来越快,手中的盾牌拿得极稳,我看到剥皮小人和高庭玫瑰,南北两端的家族,迥然相异的纹章,闪耀在盾牌上,潇洒地直面枪锋。   双马交汇!   咵啦!苹果木枪裂碎四散!   两人都是如此地稳当,我看向国王,劳勃·拜拉席恩极其专注,此刻摇了摇头,他也无法判断两位俊杰中哪一位更加出色。   第二场!   马吟刨土,主人接过又一支骑枪,两位对手相互致意,调整坐姿,他们继续,马儿的战袍轻轻跃扬,竞技枪直指对手,盾牌防护自我,他们再度交锋,咵!竞技枪裂碎飘落,依然是相持不下。   “棒极了!天杀的年轻人,”国王挪动着自己胖胖的肚子,倾着身子,瞪大了眼睛,“奈德,这是你那边的小伙子是吗?”   “对!陛下。”艾德的语气与有荣焉,“不管如何,今天这一场以后,你哥哥都会是个传奇,要知道,莱雅,北境热爱骑枪的人不多,在马上比武中有名声的就更少了,”艾德抛开了疑云和阴霾,专心观看。   “他会是一个真正的骑士,”国王之手欣然道,唇角含笑,“布兰应该快到君临了,那小子也会一样。”   艾德的父亲瑞卡德·史塔克处心积虑,让艾德成为了七国一统的支持者,我知道在北境有繁多的贵族不喜欢南方,不喜欢七神,不喜欢骑士。可以说,在如今的情势下,临冬城公爵本人就是把北境系在王国最重要的绳索之一,艾德从小在谷地成长,熟悉南方,与南方的女孩恋爱,娶了南方的女子,他根本不会有裂土称王的想法,不像他的臣下。   可是在前世的剧情里头,乔佛里把这根绳索斩断了,简直蠢到了极致,即便泰温通过交易和谋划让北境之王罗柏驾崩去世,这之后也将无法阻挡北方人的离心,这可当真后患无穷呢,颈泽一占,管你南方天昏地暗。要指望下一次再有一力靠近铁王座的北境统治者,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在喧嚣中,比赛一场接着一场,百花和雪火不分伯仲。   两位俊彦骑士连续断了有十二根骑枪,我看得出来他们手都有些不稳当,我猜,现在马匹和人都已经汗流浃背,这是拼耐力的时候了。   呼喊声更加热烈,这是势均力敌的交锋,最精彩的角逐!他们在对望彼此,然后马儿起步。   双骑相对,马跃尘飞。   咵!   骑枪再折,两人依旧安然马上,多米和洛拉斯掀起面甲看向看台中心的王座。   国王在挠下巴。   我看着他,几千双眼睛也在盯着看台正中的王座。   “咳!”劳勃清嗓子。   他要开口了,我不由得屏住呼吸,他要开口了!   “冠军,对冠军,”劳勃站起来,手拄着前头的栏杆,“我得说,玫瑰和剥皮人水平相当,没错!都不如我,但是非常棒!”   这胖子。   “多米利克,我看的很清楚,是多米利克·波顿赢了,他的骑枪更稳更准!”国王大声说道。   君主的意见自当被遵循。   嘿嘿嘿,掌声雷动,全场欢呼!   “多米!恐怖堡万岁!!!”我抢过侍女的鲜花,挥舞在手中,我兴奋极啦!   多米利克向看台致意,下马后他和洛拉斯握臂相谢,两位翩翩少年均不为胜负所动,我想他们一定会有不错的交情。   我一脸的开心,笑着遥望我的哥哥,他已然一尝所愿,在比武大会上打出了北境的名声,恐怖堡万岁,我知道,当恐怖堡到了他手上的时候,那里会变成比现在更美好的地方。   其实我心底有一点儿猜测,劳勃自然是极其严肃的,也是重视比武的,可是多米的表现无愧骑士之名,或许国王会有那么一滴滴的私心,在双方均证明了自己以后,给北境一点好甜头,故意判北境的多米利克获胜。   毕竟北境从未在比武大会上占过太多次优胜,因此,在需要维系住北方人心的情况下,多米利克的胜利或许有一些政治原因,在君临缔造的自豪感,会让人产生对铁王座的归属之心。而相较而言,河湾地地势开阔,面对多恩、河间地和西境的压力,而且内部虽然人多丰饶,但是诸侯心思不齐,多得是可以挑战提利尔的力量。所以,劳勃会选择巩固他的盟友北境。   反正我是看不出他和洛拉斯哪个的骑枪更稳更准的,我用骑枪就是能刺人的水平,没那么多花架子。   “哇,他们之间一定会萌发某种情谊的,”我听到身边珍妮羡慕地远了,某种情谊,难道不是友情吗?“美少年和美少年!”   “嘿,珍妮,”我敲了她脑壳一记,“不准这么想啦,那是我哥哥,想别人去吧。”   “我要给这段情愫写诗作画!哼,让他不给我献花。”她昂头说道,嘿,管事的女儿,你想太多啦,那是政治性献花,不是真的看上个谁。   决赛将在“雪火”多米利克·波顿和“猎狗”桑铎·克里冈之间展开,桑铎的头盔是铁铸的猎狗之颅,惟妙惟肖,在大众的目光中狰狞可怕,与多米鲜亮美丽的甲胄无法相提并论,我知道,没人期待他的获胜。   我有一丝丝的怜悯,桑铎年轻时未必没有过骑士幻梦,鲜衣怒马的遐想,他也是听着剑与歌之事长大的少年,然而活在了错误的家庭,有一个错误的兄长。我看到珊莎脸色也不是很好看,珍妮邀她支持多米时,她只是腼腆而优雅地一笑。   我握住女孩的手,语声轻轻,“我们要去看看他们吗,珊莎?”   珊莎咬紧嘴唇,干扰比赛这种大胆的决定实在太难为她了,我直接拉住她的手夺过一束花,被我抢走了花束的侍女,目光可怜兮兮的,我们在她柔柔弱弱的注视中走下了看台,“等一下!”我大喊。   大家转过头来看着我,别听我声音清脆婉转,为了以后能指挥大军我这嗓子可是练过的,需要时极其富有穿透力。   我拉住珊莎小妹战栗的手,不顾耳后首相的惊呼:“莱雅!珊莎!快回来!”   “爸爸。”珊莎嚅嗫着说。   我很干脆,“别理他,他就是根木头。”   “艾德!”国王声音很大,“看看!女孩儿和骑士冠军!你难道要让女孩离开?哈哈哈哈,看着吧,指不定这景象会有一首歌儿呢!”这真是个满脑恣意豪放的国王呀,据说首相和御前铁卫都拖着他不让他去参加比武,现在他肯定闷坏了,搁这儿找乐子呢,反正就两个少女,这会儿也无伤大雅,他一定是这么想的。   我把花儿塞进了珊莎的手中,耳语道:“给,献给猎狗,他昨天可是护送你回来的呢。”   珊莎盯着我,像是可怜兮兮的小鹿,我的表情一定像极了后母一类的角色,超级凶巴巴,“快去,珊莎!”   珊莎捧着花接近了猎狗,她害怕极了,我看到她肩膀在抖动,小丫头快哭出来了。   我猜大家伙儿都会以为我们会去找多米利克,有些人知道我是他的妹妹,其他的很多人则看到了我昨天给多米抛花的事儿,他们现在一定惊呆了。可爱的少女珊莎给大狗熊桑铎鲜花,这和绵羊给龙递草吃有什么区别?   珊莎挪动了几步,羞怯地低眉,我走到她身边,手掌揽住她的背弯,语带振奋,“鼓起勇气,丫头,你只是感谢一位愿意守护你的骑士。”   她给了我一个胆小女孩的微笑,尝试挺胸抬头,手和肩膀都在微微抖。   “不怕,你是奔狼,小淑女。”   珊莎慢慢镇静了下来,排除掉微微哆嗦的手指之后,她气度俨然是史塔克的女儿,就像是一只被抛出巢穴的小鸟,突然振翅高飞。   这一刻我仿佛从珊莎的背影看出了狼的影子,好古怪,她明明是小淑女,或者小麻雀。   珊莎将花捧到了猎狗面前。   猎狗已经关上了面甲,狗头头盔显得冰冷凶狠,“这天杀的是什么鬼东西,小小鸟。”猎狗的声音沉闷地响在头盔里,”还有那只小鹰雏?你们北方人在玩什么把戏?”   “史塔克的珊莎小姐感谢您昨夜的陪伴和守护,桑铎·克里冈,”我扬声道,“她愿意祝您旗开得胜,勇夺桂冠!”   猎狗漠然无语,对,非常冷酷。   珊莎小步地走到马前,颤抖的手指将鲜花献上。   作者的话:猜猜猎狗狗会不会接受珊莎的小花花0V0决赛圈心声詹姆·兰尼斯特:瑟曦又不在,随便打打啦—V—多米尼克·波顿:赢了!嗯?我感觉有人在背后说我洛拉斯·提利尔:0W0蓝礼小哥哥我对不起你,输啦猎狗:哼,这两个小姑娘来干嘛?干嘛,献花?天杀的有什么意思?(脸红) 第18章 比武大会-骑枪赛场(三)   场中的几千个喉咙发出齐齐的吸气惊叹。   “收下他,猎狗!”   “这是淑女的情意!收下它!”我听到贝里·唐德利恩的声音。   “快,你在等什么呢!”   猎狗笨拙地伸出手,接过了珊莎手中的鲜花,那是风信子、玫瑰还有百合,飘扬着青春和笑意。   “祝您勇夺冠军,克里冈爵士。”珊莎容姿大方地说,唇角的弧度如此甜美。   好一阵子,猎狗才再开口,“哼,别叫我骑士,小小鸟儿。”   “你头发乱了。”他偏开铁盔中的目光,“这场糟糕的比赛,天杀的,这场比赛,这场比赛献给你,该死,该死,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我们快开始吧!”他声音烦躁。   “我——”珊莎被吓到了,猎狗也不看她,两个人傻傻的。   我留下他们俩交流,虽然我觉得这两个羞涩的家伙说不出太多的话儿。我背对他们向兄长扬起微笑,踢踏着晃了过去。   多米利克抬眸瞧了一眼远处的对手和少女,弯眸看我,“像个小丫头一样,丧气包。”   “不好吗?”我背着手,也回眸瞧了一眼,“骑士和少女。”   多米笑得温和宠溺,“你太欺负人了,坏丫头,我是骑士,我会赢的,用不着这样。”自信就对了,需要你自信,老哥。   我承他吉言,坏坏地扬起一边儿嘴角,“你妹妹就是这样,你后悔认我啦?”   “后悔?那可不成,没有我,你可怎么办?”   我掩饰不住笑意,心里窃喜,因为我知道悬念不多,“总之呢,剥皮琴!瞧你的了。”   我耐心等待猎狗和珊莎说完话儿,好吧,他们确实没怎么说话,太害羞啦。在观众的起哄声中,珊莎的花握在了猎狗手上,然后被递给了一边的侍从,珊莎小跑向我,就好像我才是她的骑士,能把她好好保护起来。   我有点儿小小的得意,一切尽在我的计划之中。   比赛毫无悬念,猎狗的骑枪不太稳当,哈哈!   “万岁!”群众们欢呼起来!多米利克的侍从罗尔杰·莱斯威尔挥舞着剥皮人的旗帜,兴奋到近乎起舞。   多米利克高举手中骑枪,他傲然夺冠!   “骑士之冠,七国之枪,如今尔为此场的国王,你认为谁是美好与爱情的化身?”劳勃大声问道。   “陛下!我将把‘爱与美的王后’桂冠!”他高声道,“献与我未嫁的小妹,莱雅拉·波顿!!!”   “莱雅拉,莱雅拉·波顿!”我听到有人高呼。   “爱与美的化身,爱与美的王后!!!”   嘻嘻嘻嘻!哈哈哈哈!我此刻一定兴奋极了,苍白的肤色一定十分嫣红,都快滴出了鲜血。   我扑到看台的最前面,脸上的快乐表情如此浓烈,感觉自己漂浮在云彩上!   嘿嘿,多米利克给我戴上了枝叶与鲜花编织成的后冠,双手揉了揉我的发丝,我感觉到花枝装点在乌黑的发间,我轻轻吻了他的面颊。   我脸有些红了,低声道:“奖金,剥皮琴,好多钱呀!”   好傻,哈哈,我好傻。   “高兴了?”他捋顺我偏散出花冠的些许发丝。   “高兴!”我简单直接地回答,然后抱住他的上半身,钢铁铠甲如此坚硬,抵不过我和我的哥哥的紧紧相拥。   没有什么,不能被火山融化。   没错!我故意带珊莎下去赛场就是为了使坏,猎狗这辈子都没接触过少女,更别提被人献花,他会因此而心绪起伏,情绪不稳,他肯定勉强按捺住了。但是情绪和人心不是你努力自我控制后,就一定能驯服住的。尤其是猎狗,从前世的剧情上看,他不是多么自制的人,有时更会由着自己的意愿行事。   在现在这个时间,他其实是在压抑自己,他压抑了自己一辈子!直到前世的黑河湾之战,要知道,乔佛里和瑟曦可不是多么理想的侍奉对象,而人的意志和忍耐可是有限的,他没那么多精力让自己在乍然的惊喜后保持平静!   哈哈,我算计他,反正他也高兴不是吗?珊莎那么可爱!   我知道,他输了,但是背影看起来没那么凝重冷漠了,不是吗?嘿嘿,我看到他呀,一把拿过花,可能是想要扔掉,又迟疑了,捧在手心里看,还在那抚平被捏变形的花枝,笑死我了。   这就是我作为一个战士,对另外一个战士的暗算。在七国最尖端的竞技中,好手对好手,一点心情都可能影响胜负。战场上能决定生死,决斗中能决定输赢,赛事里能决定冠军。   不过也看得出来,他没那么注重胜利和奖金,要是认真地生死决斗,那我送一百个小姑娘去估计也没用。   “这四万金龙的奖金你打算怎么用,老哥?”我刻意掩盖了自己的兴奋,一双冰凉的眸子此刻毫无遗世独立之感,柔弱地望着他,可怜极了。   “给你留一万金龙,还有一万给猎狗,你使坏,他回头就会发觉了。”   “好吧。”我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没有阻止这个骑士老哥宣张自己的风范,“那我要一万,你还要送给我小礼物!”   在多米利克面前,我永远是七岁时的样子,改不了啦。   到了中午的时候,射箭大赛开幕,克蕾·菲林特戴着面具和斗篷参赛了,还有舞蹈家达蒙。我看到了昨夜贝里·唐德利恩伯爵那位朋友,瘦高的红发小子,皮肤黝黑的贾拉巴·梭尔,以及被魔山打下马的巴隆·史文,   我知道了红发小子的名字,他叫安盖,来自多恩的边疆地。他轻轻松松夺得了冠军,巴隆·史文紧随其后。克蕾·菲林特的箭术高超,比贾拉巴·梭尔好一点点,但是远远不如巴隆·史文,她夺得了第三。舞蹈家达蒙水平不错,但是远非顶尖。   接下来,会是团体比武。   爱与美的王后固然好,可是一个女人不止要好看,我可是我自个儿的男人。   我和手下人躲在林子里套铠甲,首饰和手镯早已摘下,我身着棉制的武装衣,一层链甲,然后是斧刃给我置办的七国板甲,我之前试过,这套铠甲有些地方太松,有些地方过紧,不过考虑到价钱,这算是顶物美价廉的了。美观?不存在的,有些地方被锤头锄头敲打过,虽然有所修理,但是依然不好看。   我活动着脖颈和各个关节,就这样的防护层次来说,这套铠甲很灵活,有些沉,不过重量被全身所承担,所以不算特别难受,我外套宽松的亚麻布罩袍,下摆不短,盖住了铠甲的缝隙。还有我训练用的巨剑,拜托老哥去制作时,特别加强了剑身的重量,这让它劈砍时足够有力道。   团体比武统统是钝器,钝剑不开锋,所以这把巨剑比我的红臂更沉重一些,以保证打得疼。   热天午后的阳光挥洒会场,我之前喊了一个手下帮我报名,用的是“剔刀”这个名号。这会儿大部分人还在准备,斧刃扎了一个没有纹章的灰色帐篷,我和我的几位一同参赛的伙伴坐在一起等待。   斧刃穿着朴实的胸板甲和腿甲,下头是链甲杉,他的双臂只保护了手肘和手部,头顶锅盔,“别紧张,小姐,”斧刃杵着一根斧枪,可以劈砍刺拍,斧头的背面是一块铁坠,可以当锤头使,“我会保护你的。”   “不,你会看好我的背,斧刃,我能照顾好自己。”我答道。   “我会的,如誓所言。”他承诺道,我转向贝里·莫斯爵士,他的铠甲要比斧刃更加密实,整套板甲,不过缺了一些部件,能够看到有些部位依然是链甲包裹。   “我也一样,小姐。”这位典型北方人长相的骑士露出笑容,“所以,我带了盾牌。”他一手熨斗盾,一手锤,其实用不着盾牌的,铠甲已经够厚重硬实的了。   “莱拉?”莱拉·莫尔蒙身着的板甲比我的还好,一看就是有钱人哪。   “嗯?”莱拉·莫尔蒙回过神,“我?我当然和你一起,莱雅,不过这样好么,如此多的人一起入场,总感觉会有失荣誉。”   “我敢说不止我们这么干,”我勾起一抹笑容,“小熊呀小熊,你该不会害怕了吧。”   “当然没有,”她倒是很干脆,“旧神在上,我们这是在作弊,我觉得要是看到我们堆在一起,肯定会有人看出来的。”   “依照计划,”我再次重申了一遍事先商量好的事儿,“斧刃和贝里一组,我和你一组,记得吗?到其他人也开始自行合作以后我们四个再合在一起。”   “以及,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她蹙眉道。   “会,”我很利落地说道,“王后指不定会安排人尝试对付我。”我记得在前世的原着里,她安排了人尝试干掉劳勃,可惜劳勃被劝阻,没有下场参与团体比武。   她确实也知道我的武器,还有我会几手,但是她很熟悉剑吗?没那回事儿,瑟曦总念念叨叨说詹姆该去生孩子,自己该拿剑,可是她却从没动过,泰温把她看得很死。   所以,她估计也只是以为我会舞几下剑,她不知道战斗。   “那你还要去?”莱拉扬眉,眉毛动来动去真有意思。   “这可能性不高,毕竟我隐瞒了身份。”但是不是没有可能,我不把希望放在她蠢这件事身上,说不定我死的那一刻会发现自己比她更蠢。   “我听说往往是骑枪竞技时才会这样,小姐,以黑衣和黑甲掩盖身份,成为诗歌中的传奇。”贝里爵士毫不赞同,“而团队比试本身就是为了扬名,所以隐藏身份反而会很突出。”   “这次机会必须把握住,各位,”我笃定地说道,“我知道会不安全,但是身披这年头最坚硬的铠甲,还有伙伴在旁,再瞻前顾后,也太过没种。要想立起战旗招收好手,就看我们这次的本事了。”   “没种?你在学铁种说话呀,莱雅莱雅。”小熊念道。   时间快到了,我们四个分别排队从四个入口进入赛场,我扛剑在肩,踱步靠近莱拉的方向,莱拉也在做同样的事儿。   有四十四个人参加这场比斗,场面有些混乱,我看了眼看台,我之前找了个借口,说莱拉身体不舒服,我回去带她去找学士或者修女,所以,国王之手和他的女儿看起来不算太着急。   我的鼻腔里涌入了干燥泥土的气息,还有淡淡的铁锈,我透过头盔上的细缝向同样板甲厚重的莱拉眨了眨眼,也不晓得她看不看得见,视野太差了,我只能看到她头盔上的黑隙。   团体比武,倒地或者失去武器就算输,我回想比赛规则,其他的百无禁忌,打到最后站着的那个人就是赢家。   好极了,大乱斗,不过大部分人在攻击前会提示一声,光明正大,毕竟这不是生死相搏,讲究技艺和热血,而非卑鄙暗算。当然,依然会有一对多的情形出现。   我将巨剑拖在地上,弯腰矮下重心,微拉弓步,活动着双足和肩膀,双手手掌放松握紧,对武器进行最后的适应,我盯着面前最近的一个人,大家伙儿都站得很开,我的第一位对手手持一根长棍,两头包了铁。   我们等待信号。   作者的话:多米:高兴了?莱雅:嘻嘻嘻多米:开心了?莱雅:嘿嘿嘿多米:参加完比武大会我要回去咯?莱雅:嘻嘻嘻去吧去吧。 第19章 比武大会-团体会场(一)   嘟—————嘟嘟—————   号声吹响,我听到外头观众沸腾。   面前握着长棍的汉子大喊一声,双手横拉开手中的武器,他朝我冲了过来。   判断得出,他想要拍我脑袋,他手中棍棒比我的巨剑长,我伤不到他。   碰!棍头与皮革相碰,我架住棍子偏到一边,他想收回,我一转巨剑,长棍卡上了我巨剑宽大的护手。   我大步迈进,肩头猛撞他的胸膛,让他失去了重心,接着我一只手五指握拢剑身尖端,一只铁手套靠上锚爪,将剑柄当做锤头,狠狠拍上了他的下颚。   啪!他头扬血飞,零件洒落,大概是打落了牙齿,然后他摔倒在地,出局。   “挑战你!”一个莽汉向莱拉吼道,拿武器的姿势明显是野路子。   我来不及喘息,手握回了剑柄,举高把巨剑当矛使,狠狠剁在这个家伙的腹部。   他正躲避抡起巨剑的莱拉,结果中了我的招,这可怜虫弓起腰来,我立刻故技重施,把剑柄和护手当锤头使唤,将他打飞。   我抬头瞧了一眼,小熊莱拉吓人极了,双手剑劈在一面盾牌上,木屑纷飞,叫人接连后退,估计那倒霉小弟会一屁股坐在土上。   “别太疯!”我喊道,双手持握剑身和剑柄,厉风袭来,带起尖啸,是对手!   我架住那随着吆喝而来的短棍,直接推过去,单足蹬地用力,长长的护手卡住了这个男人的脖颈,纵使隔着一层护脖棉布,也足够难受,我们角力一阵,他低喘投降,我把他推到一边。   “你以为你很优雅吗!”莱拉怒吼道,又是势大力沉的一击,一记横劈直接把面前的胖子扇到一边,摔了个狗啃泥。   “还记得吗!”我引剑上肩,朝她后退,我们的位置在场地的边缘,“我们要集合!”   “他们在哪?!”小熊咆哮。   厚重的铠甲要求我们必须大声,我活动脖颈扫视一眼,“那里!”两个爷们配合得不错,说完我挺腰把手中巨剑转起,如风车一般,“接招!”我发声提醒!   碰!正中其腹,我一挥扫飞一个咆哮着朝莱拉跑去的敌人,他没听到,所以猝不及防?这可不关我的事儿。   好了,现在没人敢靠近我们俩,的确,重甲加双手武器有点吓人,别说别人,我都不敢和莱拉靠太近,挨一下误伤会很难受的。   适才我看到了斧刃和贝里爵士,贝里挡在前面,斧刃仗着武器的长度和用途敲拍刺劈,撂倒了一些人。   碰碰!我眼转,瞟了发声的地儿,是贝里爵士在敲盾,不是盾讽,他看到我们了,正在往我们这儿移动,我先摆出迎战的起手势,做戏做全套。   轰!我瞥见火光,密尔的索罗斯,他,贝里·唐德利恩还有几个人一起,他们在和另外一个临时组成,或者“临时组成”的团体交战。   燃火的巨剑,作弊嘛这不是?   先集中!   “看招!”我喊道,正面对贝里爵士的一个汉子转过头来,这是前后夹击!他呆了一瞬,被呼喝着的贝里爵士一个带盾冲锋撞倒在地。   我绕开地上那些躺着抱怨的失败者,现在我们是四个人了,会游刃有余得多。   呼——   我松了一口气。   抬眸观察时正好看到红袍僧点着了一个倒霉鬼的木质盾牌,妈耶!我不禁后退,踩到了某个人的大腿,“抱歉!”他叫声好惨。   “可真是个该去和异鬼亲嘴儿的家伙,我们一定要跟他战斗吗?”贝里爵士怀疑地问道,我也觉得不要啊,太凶了,贝里爵士依然坚定,他提醒道:“接近了他的剑以后,钢铁会发烫,橡木会点燃,没法和他对阵。”   “我们是凯特布莱克!”我听到脑后方的喊声,“我们可以一起,我们七个!”   开场不到10分钟就报销了占总数一半的混子,现在还剩下的都装备精良,手上极有功夫,“对付那个火人,我们可以一起!”我答复道,做人要有基本的戒备,除非是面对红袍祭司,否则还是离得远一点。   “成交!”那个凯特布莱克回应。   现在场中分成了无数个小团体,我看到两个一脸泥和灰的汉子跌撞到我们面前,身上的板甲衣脏兮兮的,“我加入,我加入你们!”   “你是谁?”   “叫我波隆!这位大小姐。”他不是该去谷地吗?还替提利昂打了一架,哦,对!这一次提利昂从白港走的海路,那在前世的剧情里,波隆八成就是往君临跑,参加比武大会,中间在十字路口客栈碰到的提利昂。   他喘着粗气,“他是契根,见了鬼的同伴。”   波隆,那就好解决了,“一人15个金龙,我雇了,长期契约,后头还有事交办。”   “你们这帮贵族,这是作弊!行,我的剑属于你,您让我砍我老子都可以。”波隆喘气而笑,“看看这身铁,您上前头,我爆后门。”这话咋那么糙呢,“天衣无缝。”   场面进入僵持阶段,我们有了盾牌、斧枪,还有双手剑,加上这两个泥猴子,属于不太好惹那一类。   “我一听您声音就知道是个天杀的美人。”波隆把钝剑靠在肩膀上,靠到场边泄水,我立刻转头,他还知道背对我们呢,这引起了观众一阵哄笑,还有姑娘的怒骂尖叫,完事儿了他还往观众那致谢打千,鞠躬致意。   “额啊,这人——”莱拉转头哼道。   “嚯,该是两位美女,别怪我,入场到现在快三个小时了,憋着可不好,又不能往人身上使,您们姑娘也该考虑一下。”波隆不羁的话音轻佻极了,“待会我们打趴下这些饭桶以后,我就就地一躺,奖金您得给我分一半。”   “你一定要这样做吗!”莱拉叫道,“全部人都憋着呢!”   “我放放松松,他十万火急,他就输定了。”   我直截了当地打断相互不合拍的两位,“如果我能赢的话,分一半可以,但是,你刚搁那儿放的水能浇灭索罗斯的火吗?”   “嚯哟,可不行,我没那么大家伙,这得是水桶粗的才可以,抱不动,长不了。”算了算了,骚话连篇,不理他。   “我猜你们一定是高门贵女。”不理他。   “体验生活来啦?”   “这儿粗俗得很,大小姐,看,那个家伙,铁定喜欢找女人,弄出了一身的病。”   不理他。   “我跟您说,这儿的人要是知道你是姑娘,铁定解裤带吓你,然后就赢啦。”   “波隆!”莱拉听不下去了,声音极其粗暴。   “我的错,他们来了。”波隆的声音沉了下来,现在还剩下两伙人,凯特布莱克连带我们足足有九个人,但是我看不到有什么希望。   “打趴索罗斯,一切好谈!”我喝道。   黄昏已近,夕阳残照,拉扯出细长的影子,风虽不大,可尘土依然飞扬在场地中。遍地躺倒了抱怨或痛哼的躯体,我们面前站着一群敢战之人,斗篷轻荡,面容沧桑,其数为七。   我眯了眯眼睛,凯特布莱克三人靠近我们,强敌在前,刀剑在手,一切已有默契。   “黑港的贝里·唐德利恩,各位兄弟。”恣意的男儿发言,他戴了头盔,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辨认出神采飞扬的双眼,他的盾上是紫色的闪电,一如他的笑语一般凌厉,他的剑握手中,盾闪辉光。   “索罗斯,密尔的索罗斯,光之王在地上的小影子。”红袍僧手指掂在剑柄,他前一把利刃已然报废,如今换了一把,尚未炽燃。   “月镇里头的梅利。”野猪头盔里是一个敦厚的矮子,他给了一个实诚的笑容,汗水自额头滴落,手上是圆盾和短棍,“夜幕将至,各位。”请痛快点结束。   “艾伦·桑塔加。”一个黑发的多恩人简单地自介,他人如纹章,执斧的猎豹。   独眼龙开口了,“菲利普·福特,爵士,半个瞎子。”灰发的中年,手拎长棍。   “威尔,他们叫我鹳鸟儿,可以管我叫‘鹳鸟’威尔。”   塌鼻子,方下巴的男人罗索·布伦最后出声,“罗索·布伦爵士,日安各位。”   我嗅着清淡的铁锈和皮革味儿,透过尘土昂然而立,巨剑扛在肩上,“剔刀,海疆城。”   低沉的男中音,如今坚毅,“失职的贝里·莫斯爵士,禀誓者。”   “诺佛斯,斧刃。”异乡异客,异常简洁。   高昂坚韧,酣战意显,“莱拉·莫尔蒙!熊岛之女。”   “什么都不是——”懒懒散散,“——的波隆。”   “契根,拿钱干活儿。”听着慵懒,暗藏戒备。   “奥斯威尔·凯特布莱克,当爹的。”老成的男儿。   小心谨慎的语调,“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兄长。”   稚嫩尖锐,“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我老二。”不过活力十足。   “您声音挺熟悉,姑娘,”贝里笑容不变,名号报完,方才开口,“听起来像是昨夜走失的小兔,实际上是个放倒大山的诱饵。”   “认出我来了?小闪电,我怀念昨晚的侠义之士。”   “可这里只有一个人能站着,爱与美的小王后。”哈,坏人,把我身份给戳穿了。   “不必操心,我们解决了你们,再内部了断。”   “巧了,这边也是,同一个念头。”   “你们在调情吗?开打吧!”   我看着眼前的几个汉子,所有人都拉开了架势,那么——   “那就,开始于此,至斯结束,贝里伯爵。”我猫身引剑。   “乐意从命,女士,此役献您,愿耀丽影。”他轻拍盾牌,双方最后调整队阵,红火燃烧在剑上,“反正你也是爱与美的王后了,这图的什么呢?”   “对决,闪电,别让我鄙视你。”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波隆,一个骚断腿的佣兵契根,一个原着里骚没命,被波隆杀死在谷地的佣兵凯特布莱克一家,小指头的佣兵,后来给王后当了打手艾伦·桑塔加,原着中后来的红堡教头月镇梅利、鹳鸟威尔等,原着里的无旗兄弟会罗索·布伦原着里的雇佣骑士,在黑水河战役后上位。我记得一开始时有一些没看过原着或电视剧的同学,不知道现在读者中间有多少,多的话我继续把人物背景列出来。——————————贝里伯爵:到时候我就让她当冠军呗,又有绅士风度,又留了好感,(啪啪打算盘)剔刀:接招!(碰!)贝里伯爵:喂喂喂!下手轻一点,疼! 第20章 比武大会-团体会场(二)   尘土沉淀,周遭寂静无声,唯有盾牌的反光和长剑的辉耀,面对面凝望的不是恋人,而是持刃的豪勇,他们,豹子,闪电,火焰和鹳鸟;我们,傻熊,剥皮人,异乡客和烂泥。   听起来,他们闪闪发光,高贵美丽。而我得从黑淤中爬起,与鱼虾同袍奋进,一如过去。   把他们打扁。   “万岁!”呐喊声在竞技场中炸开,烈焰突进,莱拉和贝里爵士怒吼相迎。我大力舞动手中巨剑,逼迫冲上来的“鹳鸟”威尔和梅利停下脚步规避。   碰!奥斯蒙·凯特布莱克连人带盾撞上了正专注于我,无心他顾的胖子,月镇的梅利。却不想梅利反应不慢,架住了奥斯蒙的手中钝剑,绊上他足,让这位凯特布莱克跌跌撞撞,差些躺地上。   碰!   紧接着其弟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又撞上了梅利,长棍旋转,打了措手不及的梅利一个立足不稳。这会梅利就没有好运气了,奥斯佛利势大力沉,将月镇的胖子撇向了毫无防备,正在敲另外一个凯特布莱克的威尔,我趁机一剑抡上,让他们惊叫被殴。   闪电朝我而来,我已执剑回肩,势大力沉的横扫猛拍上他的盾牌,垮啦!木屑飞扬,他不得不扭头闭眼,我剑举欲劈,却被艾伦·桑塔加乘势欺近,他手中的钝斧已然袭来,带起呼啸利风。   砰!我只能中途变招,手攀剑身架住多恩猎豹的战斧,步子后退,我手头用力。   “偷袭!”我听到喊声,却无暇思考,收力贴上艾伦·桑塔加,以他的斧头为轴,护手划圆袭他面颊,艾伦被迫避开,我剑柄向下,正要剁上他肩窝,却被他横来的斧柄偏斜。   “小心!”   是斧刃!碰!猛拍的斧枪来自斧刃之手,重重打在桑塔加肩膀上。我趁机铁靴扫踢,艾伦·桑塔加双脚中招,只能离地,重心已失,侧趴倒下。   我回首看到奥斯威尔·凯特布莱克手抚腹部,蜷成了虾子的模样,躺在泥巴地上,“他偷袭你,一声不吭。”斧刃说道,出手前毫无提示,就是蓄意偷袭。   联想到之前所提王后的布置——,我不确定其动机,或许不是王后,他只是比较没有操守道德而已?那又如何,需要处置处置。   我看了一眼远处,贝里爵士和莱拉纠缠住了索罗斯,他们不敢靠近红袍僧,烈焰燎人。虽然汗水和尘土味儿更浓烈,空气中依然有一股焦灼苦味,我发现,贝里爵士的盾牌已然发黑。   契根已经被罗索·布伦放倒,我作势向罗索·布伦走去,抬脚时狠狠踩下,突然而猛烈,故意跺在了奥斯威尔的小腿骨上,我几乎能听到那一声脆响,“啊!!”   “老爸!”我听到某个凯特布莱克的呼声,紧接着,斧刃已经撞了过去。   我巨剑在地面拖出难听的摩擦,“罗索·布伦!”   那个汉子转向我,敲了敲手里的盾牌,我手中的巨剑长呼,风声厉啸,碰!   我不能寄希望于他不善于玩盾,所以,不能给他以主动权,他的盾牌要是贴近了,拍我头盔上的话,我根本不会有招架之力。   碰!冰冷的钢铁被抡向罗索·布伦手中的盾牌,打起木屑无数,他手很稳,没有露出空挡。   看来是徒劳?   不,我知道,我的挥舞主要是靠惯性和离心力,而他持盾的手臂必须坚持在身前。因为,如果他不主动格挡,很有可能就会被我击中弱点,他的盾牌没大到能遮住全身。所以,用盾牌的他需要费力,而用巨剑的我可以省力,这就是我的优势!   威慑的两次挥击后,我抬高手臂,做刺击他头部的模样,我随时变化着姿态,这会让他投鼠忌器。   我们都知道,我可以不断变动姿势,及时省力,让巨剑不成为我的累赘,可他不行,他的盾牌一旦露出空挡,那就是雷霆一击,所以罗索·布伦必须时刻保持专注和盾防。   越拖对他越不利。   他来了!   我能看到这位爵士眼眸中是一往无前的决心!他用盾牌遮住头部猛冲过来,我差点被撞上。不过多年的战斗经验让我身体比脑子快,他防住了头部,也遮住了视线,天赐良机。   我侧身让开,矮住重心,铁靴挡在他小腿前绊住,他有些失衡,在他调整姿态时,我的巨剑已至!   碰!巨剑亲吻上他的头侧,罗索·布伦直挺挺地倒了下来。   我喘着粗气四望,此刻,场中一共剩下6个人,莱拉依然在牵制索罗斯,大家都很聪明,没人去干扰他们,我的贝里·莫斯爵士已然倒地,不过没有受伤。另外一个贝里,贝里·唐德利恩正在和斧刃相互掂量,他们谨慎地移动着。   波隆在眼神请示,他正好背袭放倒了想要偷敲斧刃的家伙,最后一个凯特布莱克。我向黑港的贝里伯爵方向偏了偏头:先他。波隆会意。   “这可不好,”贝里·唐德利恩伯爵不禁苦笑,“您就是这样对待守护您的小骑士吗?”他干脆丢了盾牌,三个方向,三个人,还不如灵活一点儿。   “一码归一码,打完这一场我来找您喝酒,素的。”肯定不能是荤的呀,我移动在他身侧,波隆从后头悄悄接近。   “这话我也能说,雪花儿。”他笑得挺灿烂。铛!他回首架住了波隆的剑,双手用力推出去,然后踉跄后退躲开我的钝锋,用剑打偏斧刃袭来的斧枪,退到场边,再度双手持握,不断喘息,“真是七层地狱,我平生没跟仨打过。”   “投降!”我喊道,回首看了一眼莱拉的情况,不好,她在游斗,不敢恣意舞剑,而是把巨剑当矛用,我估计莱拉是为了避免和火剑拼击。看来索罗斯给她的压力很大。   我手抓剑身,铛!抵住贝里伯爵袭来的钝刃,“集中注意。”他笑嘻嘻地咬牙,力气可真是大,他手往我剑上抓,我知道他想尝试摔我,于是放松避开,斜身任由铠甲吃了这一击,后退半步一膝撞上他的小腹下面。   哈!贝里伯爵像一只虾似地弓起了腰,波隆的剑柄往他后脑勺敲了一下,小闪电趴了。   “嘶,这一脚,我天杀地感同身受。”波隆怜悯地说。   “如果你再在我面前口无遮拦,佣兵,你也会挨这么下!”我这话反而让波隆忍俊不禁。   好了,现在轮到火娃娃了。   “啊!”我们分别接近,正好看到索罗斯一剑敲向莱拉的脑袋,不过他中途换招,将莱拉绊倒在地,还算留有余地。   否则小熊的长发会被烧成灰,光头小熊,一定有趣极了。   索罗斯露出一个笑容,绛红色的长袍下锁甲隐约,他的毛发皆为红棕色,鬓角微白,其人双手执剑而立,“看来,就剩下我们了。”他后退到场边上,背靠土石围墙,避免被偷袭,“你们要一个一个来,还是一起上?”   “我好奇的是,红袍师傅,你的剑是魔法,还是野火点着的?”我铠甲最厚重,我必须担任主攻,至于我为什么有这个问题?随着巨龙消亡,魔法消失,有魔法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火便是火,有影子就有火焰,光之王无处不在。”他答道,相当于没说。   然后他一口戳穿了我铠甲的来路。“你的铁靴上那是鱼鳞吗,难道不是剥皮人,是曼德勒?”   啊啊啊!揍他!“不管你的事,红袍胖子!”我一点不客气。   红袍僧从地上捡起一把钝剑,考虑到我们三对一,没人能说有何不公,一剑火燃,一剑冰凉,双手持握长剑的索罗斯朝波隆扑去。   动作快极了!波隆不成。   铛!咚!一剑击撇波隆的格挡,另一剑当头而下,速度非常快!   “我投降!”波隆完蛋。   “奖金没了,波隆。”   他根本无所谓,“那也得留着命,大小姐,这一下子下来,我可不得破相。”   波隆毫不羞愧地直挺挺躺在地上,“而且我尽力了,你给价就值那么多。”好吧,他更适合一些比较灵活的地方,比如战场或者办坏事儿,而非竞技场。   现在,场上二对一,我毫无信心。   “冲上去!冲上去!剔刀!斧刃!切开红神!”   “光之王!光之王!索罗斯!索罗斯!”   看热闹的观众们,吵得我心烦意乱。   “剔刀加油!”是艾莉亚,她什么时候来的?   “斧刃,不行就投降。”我告诫道,“别莽撞。”   “斧刃,这是你在维斯特洛的名字?萨博奥·库达。”红袍僧说道,两个人在谨慎地接近对方。   我巨剑刮地发出尖锐的鸣响,以吸引索罗斯的注意,可是红袍僧不理我,我意识到或许他觉得斧刃,或者说萨博奥比我更危险?虽然我手中兵刃他该从未见过,而且我铠甲厚实。   斧刃没有答话,手中的斧枪斜指天空,同样双手持握,一步步挪近。   我确定我们俩打不过索罗斯,他可能是我见过最接近传说的人物,或许只有过去的御林铁卫才能与他酣战不败,乃至胜之。   至于现在的御林铁卫?巴利斯坦已然老迈,和巅峰水准的人打斗会很吃力,欺负别人没穿甲胄那另说。   铛!我看到斧刃步子灵活,他保持距离,正在游击,我知道他能随时后退,索罗斯大概算是牵制住了,我想。   我头一次发现斧刃手下功夫不错,动作非常敏捷,这还是穿着甲胄呢。   我要利用好这个机会!   我此刻该是一把利剑,我告诉自己,我非专心于战斗之技的人,但是我随时能成为一把剑!   索罗斯的火刃差点挨上了斧刃手中长长木柄,一股不起眼的黑烟飘散。   想一想奖金,莱雅拉,想一想未来,你需要这一笔奖金!   我大口喘气,我握紧了手中的巨剑。   我心怀恐惧,对火,对强人,我知道我虽有钢铁护身,然则火熔坚铠,如果沾上一点野火,我必有损伤。对,恐惧。   长柄斧枪的下缘扫向索罗斯的双足,逼他后退。   恐惧是我解开难题的钥匙,我听从恐惧的引导,并非是要战战兢兢,懦然后退,而是直面燃烬,搏出未来。持剑在手,执剑而终,我排除杂念,只有眼前!   索罗斯足蹬地面,双剑大开,斧刃危险!   对,我只是怕野火而已,我告诉自己,来吧。   驱前!巨剑由下而上,目标是火剑,我可不信一触即断!碰!剑刃相撞,火星四溅。   我要让火焰退下!   热气扑面,我压开燃烧的剑,索罗斯的单手敌不过我双手。它一点一点偏开,我能感觉到温热,慢慢地,我的剑剑身正在变烫!   现在,唯有我和索罗斯。   我整个人撞向红袍僧,任由他的另外一把钝剑挥碰我的背部。   梆!有些疼,估计会有青淤,不过不会严重,我居然忘了这副板甲的正确用法,以伤换命!   这是很无奈的事儿,我适应板甲的训练也不过是在最近这几天里才有的。   如此近的距离自然没法挥动巨剑,我剑柄一松,双手空出,他的火剑已经在我的背后,我距离太近,双眸看见他胸膛起伏。   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阻碍。   抱紧!我拦腰抱住索罗斯肥壮的身躯,好沉!然后我借助铠甲和我本身的重量,腰腿用力,狠狠将他压向地面。   噗!我们摔在地上。   我头盔下的脸露出一个笑容,该死的红袍僧,力气真大,我感觉背侧隐隐发疼。   现在,只有一个人站着了,斧刃,或者说,萨博奥·库达,他就是最后还站着的人,他就是冠军。   观众欢呼如潮,奖金到手,一共两万!   “斧刃!斧刃!斧刃!”   “冠军!那个诺佛斯人!”   “一首歌,我知道!要叫海之城与山之邦!”密尔在海上,诺佛斯在山里,它们都是东方的自由贸易城邦。   对呀!还有团体比武冠军的名声,这可是招募人才的好招牌!   我尝试手撑地面起来,可这身铠甲太重,还是等别人来扶我吧。啊,我闭上眼睛。   三万金龙的启动资金,很多伯爵也未必有如此多的现金,现在就踏实多了。   作者的话:小剧场:索罗斯:老熟人呀,这不是萨博奥·库达嘛?斧刃:嘘,小声,我的黑历史。索罗斯:我们很久没打过了,萨博奥,上次不分胜负,这次来一比高低斧刃:既然你这么说,那——莱雅拉:小心巨剑!(碰!突袭)斧刃:??????喂喂小姐抱我别抱这个胖子! 第21章 首相塔   “我会献金龙3000,索罗斯阁下。”我被斧刃扶起来,有点崴到脚,密尔的索罗斯看不出喜怒,永远平和,热火内蕴。   “先为吾主道一声谢,小姐,你动作十分灵敏。”我猜他大概不会很生气,毕竟我胜之不武,每个人都看得出来,这是“拂晓神剑”也没办法的耍赖皮,如果真是生死相争,我擒抱过去不一定扳得过红袍僧,他可是千军万马里杀出来的。   “无需如此,长夜漫漫,处处险恶,自当尽力。”我给出一个安静贤惠的微笑。   “你说你要请我喝酒,”这个闷闷不乐的声音来自贝里·唐德利恩,我让斧刃自个儿向场外的观众挥手,他实在太敷衍了。   “是的,我回头来请,但是是素的。”我笑意不减,斧刃根本没提要分钱的事儿,不过这该是他的钱,我心有分寸,虽然是我们一起拿下的,“找女人就别想了。”   贝里伯爵一拍脑门,“七层地狱啊,我就知道不该让一个姑娘家赢。”   “你快结婚了,伯爵。这样您还逛勾栏,我可记得你那姑娘是戴恩家的,人家的族剑“黎明”砍起负心汉可麻利了。”   “这和那个没关系,我跟安盖保证过!”他绝望地说道。   “真可惜,您如果功夫不错,就可以尝试完事儿以后收钱,而不是付钱。”我毫无怜悯地说着,从咕噜手里取钱递给我的佣兵,“波隆,还有契根,要不要跟着我,酬金具体商量,这一场你们一个20金龙,一个25金龙。”   “行,我可以把铁王座给您搬过来。”波隆大声大气儿,就好像铁王座是木马桶似的。   “这倒是没必要,只一个要求,你别在我面前太瞎掰掰。”   “只要管够金龙,我就去做事。没钱的时候,我就说话给您开心。”什么意思,我得买一个清净?   我认真地告诫他,“行了吧你,管好嘴巴,这是忠告,你的破舌头不是哪里的姑娘都忍得了的,小心给你切成蛇信子。”   “那我得说,虽然这辈子我想睡上一个,一直睡到老死,但是你们这帮大小姐,耳朵脆弱得很。”   “跟着我,我争取让你娶一个,北境永不遗忘,不论好事还是坏事。”   “和‘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比,这话得是穷人家说的,‘等我发达了,你也会发达’,哈!不过您和您的手下刚赢了好大一笔钱,我就当真的去信吧。”   事后我和斧刃约定,我占7000,给他13000,他一再推辞,并威胁我说他会在勾栏和酒馆里花光,最后我们说好本金放我这,工资当是利息,等我有13000个金龙时我会还,到时候我打算算上真正的利息。   “你还好吗?”我揉着莱拉的脑袋,小熊晕过一次以后更傻了,她靠在我胸前,拱着我的裙子。   “我还是不习惯你的裙子,不过我也想穿,”她有些羡慕地说道,这倒不是北方女孩不穿裙子,主要是这袭君临出品,材质细腻,手艺精致的暗红天鹅绒长裙,熊岛的姑娘可接触不到几次,“你名次比我高,你该去御前觐见的。”她嘟囔,原来是嫉妒。   觐见?免了吧,我是个淑女,得出席宴会,给觐见的猛士鼓掌,我自己要是摇身一变变成了猛士,那就露馅儿了。我不需要王后知道我能打。   “那,下次我们和史塔克的姑娘们一起做,好吗?各来一套。”我逗着莱拉的小鼻尖,她皱起鼻子做势要咬我,“呀,小熊变成小狗了。”   “你才是小狗!”   “莱雅,爸爸要见你,莱拉,你在场上帅极了,你这是——身体不舒服吗?”珊莎的声音传来,一阵手忙脚乱。   “莱雅,我觉得我对你太宽松了,丫头,你怎么敢下场参加团队比武?!”艾德的脸色不大好看,我们走在去晚宴帐篷的路上,他无心关注斗嘴的艾莉亚和珊莎,还有晕晕乎乎的莱拉,有些蛮横地拉住我,“还有你!莱拉,要是梅姬夫人问起来我该怎么说?!”   小熊懵懵地,被吓到了。   我拉过艾德的注意力,“没关系,大人,”我自然不能说我是为了奖金和搞定瑟曦,否则他会气昏在这,“我带了侍卫呢。”   “你知道吗?”他重重地强调,“这场团体比武打断了三个人的腿,无数的锁骨、肋骨和腭骨,还有十几根成肉泥的手指和无数的轻伤,你这是在冒险,确定没受伤?”   “被敲了一下,腰边上,还有我摔地上了,可能破了一点儿皮,但是我铠甲挺厚的。话说,您认出我来啦?”   “我对国王之手的事儿不熟,但是打仗比剑这回事儿我可熟得很,更别提你那把剑前所未见,”他不禁露出笑意,“还和红袍僧同归于尽,这下好,你那东方侍卫要参加晚宴。”   “劳勃国王想要招徕他?”   “我说了,是我的人,他就算了。”艾德收回笑容,认真地看着我,“剔刀,嗯?为什么不直接叫剥皮刀,丫头?”   “您哪,为什么老要揪着,这不是没事吗?”我摆出艾莉亚看艾德的姿态,固执的下巴和闪闪发亮的双眼,“艾德大人,您看我打得多棒。”   “七层地狱呀,别学那丫头,”艾德有些老态的脸皱出笑纹,“还有昨晚的事儿,天杀的魔山。恐怕只有旧神他老人家知道你还要捣多少蛋,参加完晚宴以后,你必须回去,乖乖回去睡觉!我会监督你。”   “是,大人。”我乖巧地露出猫一样的笑容,狡黠得像蜜西莉。   他无奈地说道:“不对,你这个表情我见过,以前莱安娜闯祸都——对了,对了!”他叉起腰,气笑了,“你还去找猎狗?拉着珊莎!他们在比武,丫头,这很危险,那可是猎狗,兰尼斯特家的狗!”   我有点怀疑到底谁是我爹了,连卢斯·波顿都没有这样说过我!我要生气啦!   “下一次,不用下一次,你再这样,我就关你禁闭。”   还真把自己当我爹了!   晚宴即将开始,我看到斧刃给国王鞠躬,“剔刀,那个剔刀呢?身子很瘦,能耐不小,他人呢?”国王在找我,问了遍左右,艾德凑他耳边说了一阵,“哈哈哈哈!!!”劳勃国王爆发出一阵如雷般的笑声。   “嘿,调皮精,”我揉乱艾莉亚的头发,在两位史塔克小姐身边坐下,“好久没见。”   “你缺课太多了,莱雅!”艾莉亚回应道。   “你也去了那堂舞蹈课?”珊莎怀疑地看着我,眨了眨眼。   “对,”我给了一个笑靥,“练得怎么样。”   珊莎语速极快,还摁住了艾莉亚的手,“她腿上青了一块,好了艾莉亚,别再把裤腿卷起来了!”   稍后,我们听了一个乐团带来的“血龙狂舞”组曲,多米利克意气飞扬,上去来了一曲。让我想起了那年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在迎接达斯丁家族的宴会上,他也表演了血龙狂舞的选段。   回去的路上,艾莉亚说了在舞蹈老师西利欧手上她都学了些什么,单脚站立,绑住双眼练习盲感,抓猫,让我有种听前世武侠故事的感觉。   “我觉得这种训练有点不止是剑术了。”我评价道。   “对,这听起来像是海对面的某类人,”艾德的表情看不出半点赞赏,“你说你学剑,小妹,我可以请乔里,或者巴利斯坦,莱雅每天都要花很久和他们比斗练习,你可以参与,尤其是‘无畏的’巴利斯坦,你听说过的。”   “我不,不需要他们,我就要西利欧。”   艾德拢了下自己的头发,“行行行,西利欧,长点儿心,自己注意点儿,对了,莱雅,国王觉得你有趣极了,他赐给你一把匕首。”艾德从腰间拔出连鞘的短刃递给我,“他用不来这种匕首,这是属于你的了。”   我接过这枚短兵,这把匕首有夸张的雕花护手,和我的军刀正是一对,不过一手匕,一手刀的玩法我还得学学。   “替我谢谢他老人家,大人。”我露出微笑,今天真是欢快之日,我心情一直很棒。   夜晚,艾德一个接一个目送两个女儿和近乎养女(这或许也是卢斯·波顿的目的之一?)的我回房睡觉,不熄灯他就在门外不走,看来是真被我吓坏了。   我等到他的脚步声离开,才穿着睡衣又点上了蜡烛。   刷牙,调制香喷喷的药膏,敷面膜,然后开始算账。   有了比武大会的进项,可以开始发展庄园和宅院,制作武器,招揽农民和人手。还有,拿下君临的钢铁门,最好还有红堡的北门,加上宅院里根本没被找到的密道,我对付王后的把握就更大了,大不了屠尽梅葛塔。   不过这种手法有些极端,最好不要。暴力是权力的基础和保险,最后的救济,所以君主不会轻谈战争与流血。   想一想,还有什么事呢?我开始列日程,莱拉不太开心,因为她没有赢,拜托,对上索罗斯有几个人敢说自己能赢?得安慰。   送多米利克·波顿回家,但愿不要出幺蛾子;送河间地及谷地的封臣,还有其他要离去的比武参与者,这很重要,我需要他们的力量;以及训练,和“无畏的”巴利斯坦熟悉起来;还有和史塔克姑娘沟通感情,上舞蹈课;以及自己该去一趟城外的庄园了,宅院也得时不时去巡视。   然后订购,要装修和建造,我需要材料,得弄一批沥青、火油还有其他的引火物和燃料,以及齿轮、木料、绳索,弹簧,需要买的东西不少。我还需要一个文书,或者几个文书。   加上国王之手偶尔会让自己去帮忙处理文件。   等等,我又添加了几个项目,有必要熟悉一下这里的七神,还有跳蚤窝,我可是底层出身,在野种庄园里混过很久的,伪装一下去那里探访可不是坏事儿。   毕竟民众就是火焰,你不去了解它烧到了哪个程度,那你指不定会被烧死,想一想前世剧情里的君临暴动就知道了。   对,还有军刀,应该快做得差不多了。   咚咚!呀!什么时候,是谁过来了?   “谁,我睡啦!起床喝杯水。”   “莱雅,喝水需要点灯吗?抱歉,但是有事,裹上一件斗篷出来,我想我需要你的意见。”   作者的话:————————————————————————————————————————————密尔的索罗斯:在第一卷 银鹰厅堂那一章就提到过的高手,手持燃火巨剑。贝里·唐德利恩:黑港伯爵,在原着中成为无旗兄弟会的首领,被索罗斯用魔法复活过六次,人称“闪电大王”。西利欧·佛瑞尔,来自自由贸易城邦布拉佛斯,是前海王座下首席剑士,刺客、剑术大师、水舞者。乔里·凯索临冬城侍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御林铁卫队长,一个传奇。珊莎·史塔克: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第二个孩子,长女艾莉亚·史塔克: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第三个孩子,次女自拟人物:前面《君临(下)-荒宅》一章提到的蜜西莉是原创角色,来自里斯的社交名媛(真实职业是屏蔽词)——————————————————————————————————————艾德:乖,听话!珊莎:好的,爸爸,但是这不公平!艾莉亚也要听话!艾莉亚:哈?哦!我明天开始听话,爸爸(溜莱雅拉:???听话?来我们来讨论一下你之前忽略了多少东西,大人! 第22章 罗斯比宅   国王之手的书房里,没有了那股淡淡的书卷味,清风拂吹,一片安静。我见到了瓦里斯,他那股丁香花儿味的香水没喷,绫罗绸缎换成了褐色长袍和粗亚麻布斗篷,浑身一股子汗臭和臊气,奇奇怪怪。   “瓦里斯大人。”我礼仪俱全,拎点斗篷,当是提裙礼。   “莱雅拉小姐,爱与美的王后,”瓦里斯这会儿说话简练而彬彬有礼,“晚上好。”他瞧了眼艾德。   “没人跟过来。”艾德话不太多,除了教训我之外,他从来都不多话,史塔克公爵拉出一把椅子给我,然后他自己也坐下了。   看来是一场密谈,我不该参与的那种,“抱歉?”我小心翼翼。   “该我说抱歉,扰了你的清梦。”艾德·史塔克话中满是不赞同,“可瓦里斯一定要你在场,他要和北境最聪明的姑娘对话,听起来我该是北境最大的傻瓜。”这个嘛...也不算是,咱们北方人确实不爱动脑子嘛。   “国王之手,我无此意,只不过我看得出来,您回头就会和您漂亮的幕僚女孩透底了。”实际上关于琼恩·艾林和兰尼斯特的事儿艾德·史塔克从未和我说过,相信封臣也要有个限度不是?艾德口风很紧,真正的秘密半字不提,瓦里斯这是在试探?   所以,瓦里斯这话让艾德有些不自在,“我是北境守护和你的首相,瓦里斯,你自己也清楚,我不是你街面上的耳朵。”   他非常不高兴,艾德是个合格的领主和贵族,知道分寸呢。   “听您说这话有些奇怪,看来是这位北国小姐功不可没,您终于开始了解君临和铁王座了。”瓦里斯依然表情不变。   艾德的语气有些厌恶了,不知道是厌恶阉人,还是铁王座?“说吧,瓦里斯,你还要说什么?”   “如我所说,大人,”他的双手藏进袖子里,“王后怕您,我们有过合作,合作可以继续。”   原来是这样,瓦里斯也想让我劝动艾德对付王后?那也该是我私下做这事儿,哪能和外人一起。   “对了,艾德大人,您确定过吗?关于提利昂总是压自己哥哥赢这件事儿。”我没头没脑地问道,指尖捻转手镯。   “确定过,”艾德·史塔克思索着说道,“我确定——你知道些什么了吗,莱雅拉?”   “不,我只是问问,毕竟您当时表情看起来很糟。”我给了一个温婉的微笑,这样一来,艾德将会怀疑小指头。我知道我对艾德的影响终究有限,他有自己的主意。而某些老鬼比我活的更久,更懂人心,也更会骗人,更会玩弄老狼。   所以,我必须确保艾德不相信君临的任何人,君临的人惯于说谎,他应该意识到,他们全都不该信!   这样他就必须依靠自己人了,我就能知道更多,他也会更重视我的意见,这对他对我都是好事儿。绝对不是有什么私心,例如为了首相的荫蔽,发展壮大,然后铲除王后之类的。   “只有我们一起,才能保护国王,首相。”瓦里斯瞧了我一眼,没有关注我们谈论的事情,至少表面如此。   “保护国王的第一步,你能告诉我,琼恩·艾林是怎么死的吗,瓦里斯?”艾德·史塔克看着他的眼睛。   “街上传得沸沸扬扬,‘众人心烦,首相吃药’,大人,那是对的,里斯之泪。”   “是谁下的毒?”艾德的上半身急切地前倾。   “谣言也说了,大人,有个孩子,琼恩·艾林给了他一切,莱莎带着家里人逃回谷地以后,他却留在了君临,成了爵士,穿着铠甲,参加竞技,魂归七神。”瓦里斯轻轻说道。   修夫爵士,杀他的是魔山,魔山,兰尼斯特的狗,“但是为什么?!为什么选在这个时机?琼恩·艾林当了十四年首相,他做了什么事儿,非要杀了他不可!?”   “问得太多,大人。”瓦里斯留下一个笑容,起身行礼,轻巧地出门。   “兰尼斯特,兰尼斯特…”艾德低沉地说道,众所周知,魔山是兰尼斯特的封臣,一条咬人的狗,艾德入套了,他原本就不喜欢兰尼斯特,此时此刻更会怀疑王后在做什么勾当。   我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一切,看着瓦里斯的诱导起了效果,艾德本来已经怀疑了小指头的话儿,怀疑提利昂应该纯属无辜,不过现在,狮狼之斗继续——   “所以,瓦里斯大人让我前来的意义何在?”我蹙眉问道,这是明知故问。   “他说,既然我相信你,那就问问你好了。”艾德揉着眉头,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我说那我现在就去找你,如果你没睡的话,天杀的阉人,我不该相信他,就和那个小指头一样!   不,临冬城公爵,我的国王之手,阉人是在试探,在试探国王之手的状况,如果只是艾德单个,瓦里斯可以从容应付,可是如今,有了变动,我可是个进谗言给首相的小人。   所以,他需要摸清我和艾德之间关系到底有多紧密,不管怎么看,小小的剥皮人都不像是个耿直的北方仔。   我下意识地将睡裤里的长腿搭上了书桌,然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立马放下。太没规矩了,我这是傻了吗?   “别拘束了,装模作样的丫头,随你去吧,”艾德揉着眼睛,动作粗暴,“我连自己女儿都管不住,随他去吧。”   真是自暴自弃嘿,我有些小窃喜,咳,绝对不是因为他把我当女儿看了。   “他们各有目的,大人,”我劝诱道,“但是他们假中也有真,我们必须聆听,然后判断。”   “这帮异鬼…为什么不各执长剑,痛快一战,然后各安天命?”   “战斗总是会有损失的,更何况有人不会用剑,”我提醒道,“然而每个人都想成为赢家,不管他们剑术如何。”   艾德沉静下来,他在思索掂量,最终启唇:“你觉得小指头这个人怎么样?”   “他恐怕,很狡猾。”我谨慎地说道。   艾德思考道:“我不能相信他,他撒谎,他骗了我,骗了凯特琳,对,狡猾,这只狐狸。”   “佛罗伦家可比他老实,大人,”河湾地的佛罗伦,狐狸纹章,不过艾德没说小指头哪里骗了他,我不能表露出我知道事情发生的脉络,否则他恐怕连我也不信任了,“谎言一定是有目的的,他意欲何为呢,他最终又想把一切导向何方?”   “我天杀的不知道!”艾德焦躁再现,“我的旧神老人家哎,你就不能直接说你的猜测吗?!”   “如果你们和兰尼斯特发生冲突——”   “那肯定是西境的问题,”艾德毋庸置疑地说道,“毫无疑问。”   嘿哟,“您的夫人?”   “会做正确的事,我相信凯特琳,她会明白过来的,”艾德望着我,“否则,我该让派席尔去派信鸦,还是去向狮子求饶?嗯?”   我心中叹息,“我明白了,可这不是求饶,是商榷,还有,派信鸦难道不对吗?”   “商榷?和兰尼斯特没法商榷,他们是狮子,只会张开血盆大口!至于我妻子,她在路上,等到了临冬城得过了很久了,”艾德揉着眉心,“没关系,不会有事的,她知道分寸,现在,这里的人我一个都没法相信,派席尔也一样,君临,该死的君临,这座城市里会有人在乎国王或者王国吗?!”艾德大概觉得因为自己在君临,凯特琳会顾忌到这一点,从而稍安勿躁,审慎行动,傻狼,不了解自己的配偶。   至于爱国的人?没有,哪怕是你,在乎的也是你的国王朋友,你的养父,你的北境,而非国王或王国本身,乡土大于国体,这个国家还没有自己的信念呢,大人。   才三百年的王国,指望不了什么爱国者,不过我不想说这个,换个话题吧。   “大人,明天我想去送一送河间地的各位大人,还有请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喝酒,毕竟他们于我有恩。”   “嗯?”艾德回过神来,“对,应该我请的,我是你在君临的监护人,”呀,别这样,艾德我会感动的,“这样,你买些礼物,吃的用的,送给他们,回头找维扬·普尔。”   “用不着,大人,我才有了一大笔钱呢,我的侍卫借给我了。”   “不,莱雅,很有必要,你这话提醒了我,”艾德思忖,“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朋友,不管是谷地的朋友,还是河间地的朋友,凛冬将至。”   我猜我提得很是时候,艾德一定想到了将来可能的冲突,要知道根据前世的剧情,当他听到是提利昂害的琼恩·艾林以后,就立马让凯特琳调派弓箭手驻守颈泽的卡林湾。   河间地和谷地都是盟友,一旦战事开启,当然要牢牢稳固好盟约,在盟约之外更要建立和经营私谊。就像是我对属下一样,仅有职责和义务来役使别人,只会让别人应付职责和义务了事。但是有情谊就不一样了,帮朋友,总是比单纯的履行义务要更卖力一些,或多或少。   好样的,“那最好您出一封信件,他们远道而来没有得到任何奖赏,如果有事迹可吹,说不定写个歌儿什么的,或许也足以慰藉。”   “那不是男子汉的道理,傻丫头,他们是骑士,守护是职责,”艾德微笑起来,“你献花或者微笑就够了,就像是你拉着我女儿做的事儿一样。   好一个花瓶,“我想他们总会需要更多,大人。”   “缠人的丫头,这样吧,我有三个备用的首相徽章,我借你一个,你拿去,代表我的意愿,信我现在就写,我曾经要求劳勃国王以铁王座的名义予以嘉奖,可是那位王后暴跳如雷。”   “所以,对这次骑士义举?”   “所以记住,你会代表北境守护,临冬城公爵暨国王之手,莱雅,我相信你,因为你很出色,婚后你会接待和酬谢无数的宾客,这是个锻炼的好机会。”   又是锻炼,我觉得您该看看我怎么处理国王之手的事务才是,你才需要锻炼呀,老灰狼。   我试探地说道:“那是用您的名号,听起来更适合珊莎或者艾莉亚?”   “他们还太小,莱雅。”艾德的眉眼中没有警惕和怀疑,半点都没有,也对,史塔克就这鬼样子,“而我忙于大事,有一个帮手处理事情是新旧诸神在照顾我呢。”   酬谢?不,我会做更大的事儿,我再接再厉,“那么我该锻炼多一些,大人,请只写明我代表您吧,别的事儿我来做,我会帮您办得漂漂亮亮的。”   他抽出一张纸张,大概是默认了,“另外,关于都城守备队的提名,你也一起处理,首相事情太多,既然是你找的事儿,就该你去办,”他拾起羽毛笔点蘸墨水,“或者你可以拉上乔里·凯索陪你去?不过他另有要务。算啦,那是黑牢,还是乔里去吧。”   “让他忙吧,大人,我会带足卫兵。”我应承道。   “不是安全问题,我怕你被吓到,那里头简直就是噩梦。”嚯哟,能有恐怖堡恐怖?您真该多了解您的封臣。   “噩梦也只是梦而已,而人总是要做梦的,大人,逃不掉,或早或晚。”   那位乔里·凯索,是继续调查关于琼恩·艾林之死的事儿吗?艾德太专注于琼恩·艾林了,忽视了很多别的细节,而君临最可怕的就是细节。   事后,我回到了我的卧室,看到克蕾·菲林特正趴在床上,健康的小腿翘起,她在识字呢。   “小熊呢?”   克蕾回了我一个懒散的微笑,“她在洗澡,待会过来。”克蕾在我这总是非常放松,和外头的女猎手全然两样。   我扑到床上,枕着她的腰窝,长叹出声,“城外有什么情况吗,克蕾?”   “多曼·罗斯比,那个罗斯比氏族的人,有两个骑士手下很关注你的庄园,另外,一个蔬菜商,一个皮匠,还有一个罗斯比卫兵,时不时会出现在附近。”   “嗯,怎么处理的?”   “我之前观察过他们的周期,皮匠杀了以后有一个月的时间,其上峰会一无所知。蔬菜商一周,卫兵不明。”一个月够吗?换个光明正大的法子吧…   “有看到他们是怎么传递信息的吗?”   “蔬菜商养信鸽,我射下来了,秘信,看不懂。皮匠不知道,去过勾栏、市场、钢铁街、旅馆,没接近过伊耿高丘,”那就是勾栏,小指头,“那个罗斯比卫兵不清楚,他没和任何人碰面过,”那就是在罗斯比城内,秘密联络,“对了,罗斯比家的骑士上门来探访过,他们拿了几只鸡和小猪走了,”   我那里只有三四头猪吧?哇,他们家连猪都没有吗?   第二天,君临城中,我和洛克、波隆以及新晋冠军斧刃一起,来到了罗斯比的宅邸。   “他们对剔刀可感兴趣,大小姐,”波隆笑出牙齿,“尤其是那把剑。”   “那你传出去,”我吩咐道“有一个海对面来的神秘剑术大师,教了两个学生,一个是剔刀,一个是我,再传点别的话,总之,越纷繁复杂越好。”反正谁会相信一个未婚的淑女摇身一变就成了战场上的刽子手?   “那得加钱,我有一帮朋友,我得去酒馆请客,”那不是正合你意,“我还得和长舌妇卿卿我我,为了您。”要不我换人?   多曼·罗斯比列在门前,罗斯比的宅邸浮雕是安静的大海与龙石岛,真是够会讨好主子。   “欢迎,莱雅拉小姐,”多曼·罗斯比是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他非常地瘦弱,面色苍白,虽然年纪还轻,头发却已然灰尽,“如果不是比武大会的话,我们应该早就见面了,爱与美的王后,这可真是七神之光照耀蓬荜。”   “日安,多曼大人,您父亲在吗?”我笑靥如花,穿着骑马的猎装,皮制的马甲和马裤,腰间晃着军刀,终于做好了。   “他一直卧病在床,小姐,”多曼吻过我手,竭力摆出微笑,依我看他自个儿身体也不大好,“契约已经按我们事先商量的拟就,但是家父要求,您必须履行罗斯比城封臣的职责。”   “我要嫁人的,这个庄园只是我的嫁妆,我恐怕未来的伯爵夫婿不一定会想要呢,关于封臣这部分,我会和他再谈谈,劳您了,”我保持微笑,“我确实该去探望一下的,令尊这几年一直身体不好?”   “恕我斗胆,如果您嫁到罗斯比,那就没什么问题了。至于我父亲?时好时坏,就连七神他们老人家也说不准他什么时候能够好转。”或者恶化下殡?我几乎看得到多曼的心理活动。   “感谢您的偏爱,或许您该和首相一提,他是我的监护人,”要不是因为我和史塔克关系好,我不信他会想要娶我,“对了,还有一件事儿,多曼大人,我有一群朋友,和他们的随从,要住在我的庄园里。”   他有些小心地问道:“哦?您的贵客来自何方,有何意愿?”接着又挺直胸膛,“咳!我是说,自然,不过要注意好举止,小姐,您的客人,就是我的客人。”   “他们哪,这次比武大会一来,就想多待一阵子,可能会有好几十人,大概想在御前找找机会,要住够档次的店铺嘛,怕钱带的不够。我后面会安排他们的住处。他们都是河间的贵人,可以吗?”   “当然,当然,正如我所言,小姐,我能理解。”我喜欢他在我面前表现慷慨的模样,他每次都目不转睛,双眸发光,想要彰显自己病弱躯体里不多的男子气概。   “您放心,他们要是找不着机会就会走的,要是长期待下去的,我自然会帮忙张罗住所,您和培提尔伯爵很熟吗?”   “还可以,他请我玩儿过几次,他是个很大方的人。”   “是吗?他很关心我婚事呢,我觉得他很英俊不是吗?而且,谈吐有魅力,他说他乐意为我一掷千金。”   “对,他还未婚——”多曼沉吟,他和小指头是毫无疑问的酒肉兄弟,“不过我其实和他关系没那么好,不过,有些不好的传言,你得听听。”   “是吗?没那么好,那就奇了,大人。”   “嗯?”   “我在他那儿见过几个人来着,我手下说他们很眼熟,是这样的——”   这场谈话让我确定,稍后,作为一名男子汉,我的多曼会在罗斯比城友善地对待“情敌”,很奇怪,他比我还担心我的安全,我很无知吗?总之,他会展现主人的风范。并处置掉在他领地里讨生活,却吃里扒外的小虫子,我教他,一场意外是最好不过。   “培提尔,培提尔,他在图谋我的领地!”多曼的面色很糟,像是生吃了一整只的蜥蜴,还是多恩沙漠里最难吃的那种。   “他的领地可是五指半岛,只有羊粪和老倌,大人,这很正常,”我语音飘忽,然后我兴师问罪,“倒是您的骑士,他们抢了我的小猪和鸡鸭!”   作者的话:自拟人物:多曼·罗斯比,原着只提到罗斯比家族有一个养子,没提名字。————————————————————————————————————————————多曼:嫁给我吧!莱雅:问首相。艾德:?(狼盯)多曼:首,首相,那个,那个艾德:(盯多曼:岳丈!把你女儿嫁给我吧!艾德:(盯)多曼:_(:з”∠)_ 第23章 散场的比武大会-暗棋:集结军   看过罗斯比的情况后,我前去比武会场“送别”,国王开怀,比武完满,尘嚣已逝,骑士滚蛋。   “嘿,这不是‘膑魔者,爱与美的王后殿下’莱雅拉小姐吗?”这是什么鬼玩意儿!   “这只是我们私下喊的,”亨得利·布雷肯举起双手,“别用马鞭指着我,王后,我知道错啦。”   “那就好,”我得意洋洋地笑道,骄傲地扬起下巴,“去,小马童,刷干净爱与美的小麦,它只吃胡萝卜和豆子。”   我们相视而笑。   “我们要离开了,莱雅。”我下马时,他说道。   “你不生气了?发现童年玩伴杀人不眨眼,是个异鬼一样的女孩。”我抬眸笑了一下,“我要见你家里人,亨得利。”   他闷然无语,半天之后,“我相信你。”眼神坚定如往,亨得利这个大男孩。   我见到了杰诺斯·布雷肯大人和他的私生子,哈利·河文,很像亨得利,但是更瘦,有更多的雀斑。   “日安,波顿的小姐,你真是好看,当初在海疆城时我眼光真好,”杰诺斯·布雷肯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我猜您尚未有婚约在身?”他看了眼亨得利。   “其实已有,大人。”我简单地答道,实话实说,一女两约是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   “遗憾,我就知道,这样的姑娘早早就会被抢走,”他叹然,“我们即将离开,感谢相送,小姐。”   “该我说感谢才是,实际上,”我当面将国王之手的徽章别在胸前,给他艾德·史塔克盖了玺印的信,“我有事相问,然则事关重大,故而只能口头一提。”   杰诺斯·布雷肯的笑意凝固在脸上,他换了伯爵的表情,“请说,女士。”   “因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瑞卡德之子,临冬城公爵与北境守护,御前首相,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及其妻子凯特琳·徒利向您问好,杰诺斯·布雷肯伯爵。”   “石篱城效忠于奔流城,接受铁王座的差遣。”   “我听说红色战马是徒利家族的忠臣和朋友,乃是霍斯特·徒利公爵最忠心耿耿的臂膀。”   “不胜荣幸,女士,鳟鱼所指,剑之所向。”   “当下的君临,有西境之狮谋害首相,意欲弑君篡位,因徒利家族与史塔克家族之名,我请求你们回应先祖的约定和誓言,为河间地而战!”   “义不容辞,女士,但是——”   “艾德·史塔克乃凯特琳之夫,其岳乃霍斯特·徒利,昔日狼主屡予奔流以援手,如今局势不明,若一切朗晰,兰尼斯特必已将我等刀剑相加,彼时火红之马何在?”   “任您吩咐!”   “我需要士兵,忠实可靠的士兵,佯做离开,半道回返,伏旗掩势,隐藏刀剑,集结于罗斯比城外,可随我的卫士前去。”   “那——”   “我会承担一切服役费用和粮食草料,大人。”   “我的封臣、骑士和士兵在这里的大概有百多人,他们很多是独自前来,我会派亨得利召集并前去您的地方,至少有五十位用剑之人为您效劳。”   “感谢您的帮助,昔日‘篡夺者战争’时,我们三家用鲜血、汗水和长矛击败了雷加,可是兰尼斯特狡诈险恶,最终夺去了拿下君临的名头,并且逼婚渗透。不过这一次,我们会安享胜利的果实。”   “石篱城万岁,女士。”他面色肃然,是时候,让三大地区的贵族掌握君临了,“那将是一场战争,不过,你们都把魔山给废了。”   “没错,做好准备,杰诺斯大人,一点点地,让凛冬降临兰尼斯特。”   下一家,梅利斯特家族。   “日安,杰森伯爵。”我优雅地牵着马匹,正看到梅利斯特家族在收拾帐篷,我很少见到杰森·梅利斯特没戴头盔的样子,他头发已经灰白,鬓角稀疏了不少,此刻我才意识到,这位河间地的战将已显老态。   “好久不见了,莱雅,”他面现笑容,看起来真的沧桑很多,“一看你,我就想起你站在埃菲娅身边的样子,那么小一点,胆子却很大。”   “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大人。”我真切地说道,“我认识了一群朋友,拥有了一群伙伴,无忧无虑。”   “那么海疆城之战呢?”   “没有坏蛋的话,那日子会缺少很多乐趣的。”   “哈哈,”他接过帐篷放上马车,“说得对,我一直觉得你有‘奔狼之血’,如我所见,莱雅拉,你会是一位好母亲,好妻子,战士最期待的内助。”   “承您所盼,另外,我是代表国王之手前来的,大人。”   他转身再看我时,已经是海疆城伯爵的样子了,我走近他身前,杰森·梅利斯特伯爵身姿挺拔,他沉稳地道,“请问临冬城公爵有何吩咐。”   “苍穹高远,银翼之鹰是否依然为奔流城而扬?”   海疆城之主直视前方,手搭剑柄,“如约如誓,海疆城为徒利而战。”   “兰尼斯特歹意日显,经查,琼恩·艾林为王后所害,铁王座下尽为西境之音,奔狼悉心暗访,君临危在旦夕,伯爵大人,安可坐视封君之婿身临险地?”   “这非儿戏,女士。”杰森伯爵。   “千真万确,艾林尸骨冰冷。”   他沉声问道:“为什么不是国王之手来?”   “狮子的爪牙和眼睛盯着他,我们需要趁其不备。”我答话。   “我有一百五十支剑,还有我的斧头,女士,悉听调遣。”   “您要亲临,可是海疆城——?”   “派崔克处理得不错,一场接着一场的战斗,这才是日子,为了荣誉。”老人皱纹褶出一个笑容。   他在寻找归亡之所,他想死在战场上。   我想起过去对这位伯爵的揣度,心中感慨。   “大人,我会集合诸位大人的力量,请您率领五十人到一百人左右的人马前来汇合。我的一名卫士将与您同行,届时会引导道路,请先行回返,三天后掩蔽旗号和武器,前往罗斯比城外,彼时,我们将与铁王座同在。”   “因列祖先君之名,孩子,银鹰之耀,无可企及。”   现在我已经有不少人手了,我按捺下因为杰森伯爵而起的那点点酸楚,因为罗伊斯的红底卵石旗近在眼前。“你们好,符石城的大人们。”我展露笑容,挺腰纵马,徐徐靠近。   “你好,这是…剥皮人,想必您是莱雅拉·波顿小姐?当年家父和小弟有幸一会。”这名微笑矜持的男子是个老成版的威玛·罗伊斯,“父亲,是莱雅拉小姐!”   青铜约恩,符石城的伯爵策马过来,他双颊泛红,那套闻名遐迩的青铜铠甲套在身上,“我们正要离开呢,莱雅拉,好久不见,威玛还好吗?”我怎么知道,他在长城,又不是在恐怖堡。   “我在临冬城时有幸一会,大人,威玛气色不错,已然是一名有担当的誓言弟兄。”   “这是个顶棒的消息,嗨,我的幼子已然成人了,就是信也不寄半封。我们要回谷地了,我女儿雅西娜要和米歇尔·雷德佛结婚,就在最近,多米利克到时候有时间吗?”问候女士的排程有失尊重,所以不熟的情况下,多半会问男亲。   “我父亲催家兄回家,大人,抱歉,劳请代我们向雅西娜致以波顿的问侯。”   “那可真遗憾,”青铜约恩感叹,“他骑枪技术不错,米歇尔剑术水平也挺高,你看团体比武了吗?我敢说,要是米歇尔上场,肯定会更精彩。我很想看那小子面对索罗斯和那个斧刃,还有那个剔刀和莱拉·莫尔蒙也挺有水准。要我说,要不是剔刀作弊,你看到那套铠甲了吗?像是从战场上捡来的,总之,要不是他的话,索罗斯该是冠军才对。擦擦汗,孩子,你额头上快滴下来了。”   我看了周围一眼,这里位置挺偏,距离道路和其他家族有些距离,这老青铜怎么直接就说起团体比武来了,还是直接进入正题吧!   “咳!大人,其实我受命前来,”我挺直腰肢,别上国王之手的徽章,“以北境守护,国王之手艾德·史塔克的名义,向您致以奔狼的问候。”   石符城伯爵收拾面容,严正以待,“艾林谷之臣静候北境之音。”   “石符城家言‘铭记不忘’,素为谷地鹰月的柱石。”谷地之主艾林家族的家徽是圆月中的鹰,“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为琼恩·艾林连襟,更为养子。”   “艾德公爵有约为盟,更是我的挚友。”   “经访,首相已知琼恩·艾林为兰尼斯特冤害,现欲细查,以将其罪公告天下,倡天父公道,复养父之仇,然而红堡中皆为西境之人,王后亦有覆王之意,恐会先下毒手。不知石符城可否为先君讨回命债,声张谷地的公正?!”   “吾刃所向皆有公道!现有坚矛五十,次子罗拔·罗伊斯统率,可践诺言。”他一口确定,青铜约恩长期呆在宫廷,他和劳勃关系甚笃,自然已经心有怀疑。他相信艾德,而非我,不过,他肯定会想偷偷去证实。   “请五日之后回返罗斯比城,掩盖旗帜武器,我有侍卫随行,指点路径。牢记琼恩·艾林之冤,大人!”   “为了谷地!”   差不多,大概有了250号人,虽然就前世来看不大吉利,但是只要用好,肯定够了,我吩咐剩下的卫兵,打算回君临。   “嘿,莱雅!”是霍斯特·布莱伍德,他看起来还是呆头呆脑,快有我高了,我记得他比我小好多来着,“好久不见。”   “嘿,霍斯,我刚和几位朋友告别,你——”   “莱雅拉·波顿,你在和布雷肯家的小子恋爱?”泰陀斯·布莱伍德踱马到霍斯身边,他样子非常阴沉,身披鸦羽斗篷,包括毛发和衣物甲胄,浑身漆黑,我看到另外一个和霍斯很像的男人,大概是泰陀斯的另一个儿子,老成的多。   “啊,大人,”我含笑而言,“我和亨得利只是朋友,我找布雷肯另有要事,我能相信您吗?”   “布莱伍德比布雷肯更可信,丫头。”   “那么,因徒利之婿,临冬城公爵,首相艾德·史塔克的名义,向鸦树城伯爵一问。”   鸦树城伯爵泰陀斯·布莱伍德看到了我的国王之手徽章,翻身下马站直身子,宛若墨色的雕塑,肃穆异常,“鸦树城凝听史塔克之语,因旧神之名。”   我的面容严肃亦然,双足踏上坚实的土地,傲然而望,“昏鸦及枯树之子,与奔狼同为先民之后,昔有同胞之情;”布莱伍德家徽为群鸦围绕的枯萎鱼梁木,“如今亦有誓诺,臣从鳟鱼,与北国结友盟之约。”   “鸦树城乃北境之友,奔流城之卫。”   “现兰尼斯特充斥君临,先害艾林,后图王位,为狼群所晓,恶狮时刻有暴起之虞,狼主危殆。不知——”   “布雷肯调遣多少军队,谁统率?”   “五十位士兵,大人,亨得利·布雷肯带队。”   “鸦羽之军七十,次子卢卡斯与三子霍斯特,谨供差遣。”   “我会调派一名侍卫与您的人为伴,半日后折返至罗斯比城,掩盖旗帜和刀剑,旧神注视你我。”   “旧神永远聆听,布雷肯不值得信任,小心,丫头。”得,这对千年冤家。   其实说服这些河间地和谷地家族没那么简单,我除了表态之外还进行了一些别的沟通和解答,然而不管如何,事实如此:   君临局势微妙,琼恩·艾林死于非命,红堡到处是兰尼斯特的人。   哪怕用脚趾头去想,都能感觉到会有猫腻。更何况兰尼斯特不受谷地和河间地的欢迎,“篡夺者战争”中的投机行为还记在账上呢。偷偷说句实话,我能感觉到,河间地人根本不在乎兰尼斯特们有没有做坏事,重点是其中的机会。   总之,相比于风暴地的蓝礼和都城守备队,我更愿意相信这些在前世剧情里经过“五王之战”的封臣贵族,其忠诚不必疑虑。须知民众是统治的基石,封臣是封君的利刃,主君危殆,利刃出鞘。   作者的话:膑魔者来自读者大大鱼骨头的创意!——————————————————————————————————————小剧场杰诺斯·布雷肯:啊,是这个丫头,要不要和我侄子结婚呀?莱雅拉:咳!我们来说说去打架的事情!杰森·梅利斯特:丫头真懂事哈,还来送送我这把老骨头。莱雅拉:我们去打仗吧!约恩·罗伊斯:嘿嘿嘿,有没有后悔不娶我小儿子?莱雅拉:我们去揍狮子吧!泰陀斯·布莱伍德:别嫁给布雷肯,嫁给我儿子!莱雅拉:布雷肯说要帮我去打架了哦!泰陀斯:??? 第24章 君临街头   我按捺住去布雷肯那儿,告诉他们布莱伍德看起来比他们忠心的想法。毕竟已经召集了三百二十号人,兰尼斯特在红堡的卫队有多少来着?二百人?我还需要再行侦查,还好我也住在红堡,够近。   没理会波隆的骚话儿,我在默默思考。   我相信在君临之外,培提尔和瓦里斯的眼睛不多,而且大都集中在比较重要的地方。   这年代的通讯条件极差,而且事事需要人为,他们需要关注更重要的东西,不会太浪费资源和人力在我这里,毕竟我毫不起眼。   所以,在距离君临不远,但是依然有一定距离的罗斯比城外,在我的庄园里集结人手应该可以有一定保密性,不过,也得安稳好罗斯比家族的几位,并且让克蕾·菲林特盯紧,罗斯比城距离君临那么近,难免还是有人在那布置眼线。   唔,我也得稳住这批人马,一群大老爷们儿呆在一块儿,无所事事,简直会比野火还麻烦。而且,这几位河间地的领主未必真就那么确信了,只是因为我的话术才赶鸭子上架,毕竟几十百号人对他们来说不是大问题,又是我来承担维持的费用,不算什么大事,没必要和国王之手的书信及信物对抗,首相可是他们封君的亲戚挚友,背后还有个北境。   不过,我依然得找出更多理由说服他们,为了安定军心。   好了,总之现在加上首相的侍卫和我的人,足够应付了,前提是稳住都城守备队,控制门户,至于这些,我会利用好首相的都城守备队司令提名的。   不过,我不会告诉艾德我的准备。我会不让这些召集来的人与艾德直接交流,毕竟我们的这次行动风险不小,而且非常危险,是会丢掉性命的——政变。所以,防止泄密会是个坚实的理由。   艾德应该按照前世剧情那样,懵懂无知地去联络小指头或者瓦里斯,去找蓝礼,在明面上让君临的玩家们以为他手中真的只有这几十个侍卫。   然后,真正的利剑将会出鞘,让这些“聪明人”大吃一惊。没错,政变,把兰尼斯特雄狮扔出君临。   事情结束,差不多也该回君临了,我派走了四名卫兵,斧刃、洛克和波隆依然在身边。   “你朋友不少,大小姐,”波隆露出一个坏兮兮的笑容,“就是太一板一眼,我可以三秒之内放倒。”   “他们不是用来干架的,是用来带兵的,老哥。”   “带兵?老哥我觉得他们连壕沟都不知道怎么挖,”波隆摇在马背上,“给我几个好手,我就能拍着他们的脸,让他们管我叫波隆大爷,求着我宠爱他们的娘们,多少兵都不管事儿。”   “你很喜欢冒险嘛,佣兵。”   “命运眷顾恶棍,我快没钱了,您知道,金龙触感冰冰凉呀,姑娘小手热乎乎。”   “十五个金龙就没了,你去和王后睡啦?等我想想给你派个什么任务,我这一大堆事儿呢。”   “那不成,兰尼斯特有的是钱,陪王后她得给我钱才对。我们现在是有何贵干?”   “我要回红堡,和我的小熊喝茶打架,捉弄史塔克的小狼,帮史塔克的大笨狼处理国家大事。”   “让北边的狼处理七国的事儿?要我说,蠢得可以,我知道不少北方人,都是一根筋。”   “我也是北方人,所以你在想着怎么骗我?”   “你不一样,大小姐,你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   进城以后,天色已然昏暗,街巷上的人开始稀少,金袍们最近有些不安,不过在拜瓦特·杰斯林爵士的手下还算能尽职,司令人选是一件慎重的事儿,可不简单,其他的几位要上岗还有一段日子呢。   当下,在剥皮人旗帜下,我们走在回伊耿高丘的路上,金袍兵帮我们挥赶开路人,避免马撞,君临臭得一如既往。   “先去宅子,尔后值班的伙计跟我回红堡。”   “我能进这座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城堡吗?”波隆夸张地扬眉,对美轮美奂的雕饰视而不见,瞅着红堡像是瞅一个丑八怪。   “暂时不行,我有一天会专门拉你走一趟,看看防御布置,”我吩咐道,“最近小心,暗——”   “莱雅!”我听到一个尖叫,不是小捣蛋艾莉亚又是谁?   艾莉亚一身湿淋淋脏兮兮的衣服,看起来像是个小乞丐,只是眼睛亮闪闪的,金袍想要抓住她,被她灵巧地躲了过去,“莱雅,莱雅!是我!”   “别动!”我喝止正在拔出包铁木棒子的金袍卫兵,“这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女儿,你们是想被吊死吗!”   “这是个大小姐!嚯哟,七神的大脑袋唉,这也算是大小姐?”   “没错,波隆,她要是愿意可以赏你耳刮子,把你的脸皮当鼓敲,”我翻身下马,“艾莉亚!”我表情一定很严厉,“你又到处乱跑,你父亲肯定急坏了!”   “我没有到处乱跑,我没有跑到城外去,咳!我不是故意的!”我正要开口,她就继续说下去了,口中所提,让我十分惊讶。   “上来!”我简洁地说,不顾她脏乎乎的衣服,“我们路上说,你小声告诉我。”   “我本来在地牢那儿,莱雅,然后地牢变成了隧道,黑乎乎的,可是我不怕,”艾莉亚小脸特别严肃,“没火把我也不怕,不过我不敢回头,里头有怪兽,对了对了!他们说要杀我爸爸!那两个人,他们没看到我,我不动如石沉静似影,我听到他们说什么了!他们说老爸找到了私生子,他们还说老爸拿到了书,就说,就说既然第一个首相可以死,为什么第二个不能死?”   “他们是谁?”对,我记得,是有这回事儿,乱跑的艾莉亚,暗中的阴谋。   “一个胡子开岔儿,手上戴满戒指,大胖子!另外一个穿着铠甲戴着钢盔,大胖子说要拖时间,然后钢盔男说自己不会变戏法,然后说狮子和狼会打起来,说全都搞砸了,”艾莉亚皱着小眉毛,“啊对了!胖的那个说公主怀孕了,有了娃娃,钢盔男人说,行动要快了,他拿着火把。”   “小娃娃儿的奇幻历险?”波隆嬉皮笑脸地揉了揉艾莉亚乱糟糟的头发,“下一个不会是一只大乌龟驮着你上岸了吧?这湿淋淋的,跟刚生下来似的。”   “没有大乌龟!”   “好了,波隆,”我蹙眉思索,“我记得前坦格利安王室把巨龙的脑袋都保存下来了,颅骨,很可能就放在红堡里的哪个地方,艾莉亚说的怪兽,嗯?”   “对!有那么大!”艾莉亚兴奋极了,小手比划着,“比房间还大!是龙,是龙没错啦。”   “您还真信了这小子,不对,小丫头?”   “她从不说谎。”   “我从不说谎!”艾莉亚十足地骄傲。   “胡子开岔,听起来是泰洛西的风格,我想想…公主怀孕,我知道了,艾莉亚,待会我和你一起去见你爸爸,你听我说,那个公主,你就说是坦格利安公主,记住了。”   “波隆,”我丢了一枚首相仆人的徽章给他,“待会我要和首相密谈,不管谁来了,你都帮我拖住。”   艾德·史塔克正就这油灯翻看一本泛黄的书,非常非常厚。   艾莉亚开始讲述,我没有打扰她。   “巫师,怪兽?很精彩的冒险,感谢,你把这只小猫抓了回来了,”艾德低吟,“我的旧神哪,抓猫。”   “恐怕您得上点心,大人,”我回复道,“劳勃国王把王座厅里的龙头骨都塞到地窖里去了,看成怪兽也不奇怪。”   “或许,莱雅,但是这不是跟踪和偷听别人说话的理由,一个戏班而已,对吗?这会儿君临里有好几个呢,比武大会人山人海,指不定来赚点小钱,来了城里,国王请他们表演。”   “艾莉亚的话儿有夸大的成分,但是从地道去城外?毫无疑问,大人,肯定不是戏班,这天底下的哪家戏班还能熟悉红堡的密道啦?”他正要开口,我继续下去,“更何况,坦格利安公主怀孕?海对面就有一个公主呢,坦格利安才没有了几年,大人,您真当国家已经万事太平了?”   “我知道有人怀念三头龙家族,莱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什么,我们不能因为他们念叨着真龙就砍掉他们的脑袋。红堡有下水道,地下室里谁说得清?戏班,也可能是小偷小摸。”   “小偷小摸的人会提到您去找过劳勃国王的私生子,会提到你手头的这本书?”   “你怎么会—?”   我听到外头有人大吵大闹,“大人,黑衣弟兄,要紧事相告。”是卫士戴斯蒙。   “听好,我的大人,”我此刻面色严肃极了,“我们这是在君临,而您的养父刚刚没了,不要忽视这样的小细节,恐惧,让恐惧主导你的意识,认知你自身的漏洞,您的女儿很可能发现了一些东西。”   “而我现在必须要面见守夜人,哪怕现在有人要毒害我,我家的门也该永远为守夜人而开,莱雅。”   我深吸一口气,“我们待会继续谈,我一直很怀疑一些事儿,而您女儿的发现,确凿了我的怀疑。”   我们出门的时候,看到了守夜人,脏兮兮的驼背,长得很丑的老头,“莱雅拉·波顿向您致意,黑衣弟兄。”我给了一个礼貌的微笑。   “那个佣兵拦着我,好久不见,我们好几个小子都喜欢看你的信,小姐。”他露出了没几颗的黄牙齿,他少有高兴的时候,这会儿还挺开心的,“既然那个佣兵是您的人,我也不好一般见识,这是史塔克的公子吗?”看来往长城丢的人和东西都挺有用,上次见到攸伦时就是送一堆囚犯披黑衣去黑城堡。   “我是女孩子!你知道琼恩·雪诺吗?是守夜人,有一只冰原狼,白乎乎的,红色的眼睛,他——”   我出声打断这个野丫头,否则艾德又要抱怨自己在干等了,“好了,艾莉亚,娜梅莉亚肯定等了你一天了,别忘了你自己的冰原狼。”   作者的话:攸伦:守夜人,原着中带领新征募的守夜人新兵北上,被兰尼斯特的军队所杀——————————————————————————————————————————小剧场:莱雅拉着艾莉亚走了。攸伦:哎!小姐,等等,等等,这里有信,有琼恩的信!威玛的信!还有罗德利克的信!等等! 第25章 走廊   叮!我的细棍轻点,弹开对方的细棍,哒!点中了她的下巴。   “再来!”艾莉亚揉了揉下颚上我制造的小红点,抖擞袖子和精神,前后滑步,手中的细棍指着我,耀武扬威,好像刚刚被击中的是我一样。   “等等。”我脸上敷着面膜,头戴橡木脸的面具,刚刚动的有些快,膏膜遮了点视线,我用手指抹开,这打得实在有些勉强。   “你戴面具有魔力,莱雅,”艾莉亚眼睛瞪大,一脸的探究神色,“啊,你作弊了!”   “傻丫头,我这是怕面膜掉下来。”   “面膜,你在脸上抹的那个药膏嘛?你受伤了嘛?”   “不,这是里斯人的配方,可以让皮肤柔嫩富有弹性,你要不要来一点?”   “好啊好啊,弹性是什么,有弹性是可以把脸当弹弓用吗?结构不对哎。”那是前世所说的脸皮厚吧,小可爱?   “你以后就知道啦,现在还没到年纪。对了,艾莉亚,那个佣兵大哥想了解一下探险的路程,你能带他去一趟下水道吗,我请你去外头庄园玩儿?”我咧出一个笑容,让我的面膜松了一些,不过面具遮着她也看不到。   “好啊,等等,老爸过来了,老爸!”艾莉亚挥了挥小棍子,不,不对,艾莉亚突然又没那么兴奋了,她一定在想,他不相信我,所以艾莉亚立刻严肃地低喊,“真的,我真的听到有人要杀你,奈德!”   “我猜,”艾德·史塔克靠上了墙壁,“要杀我的人还不少,从南到北。来,莱雅,你不是要找我谈谈吗?艾莉亚,睡觉去。”   我去处理了一下面具和面膜,我们来到书房,我注意到艾德桌上的书是一本关于诸王国贵族血统及外貌特征的大部头,很明显,他在调查王后所生子女的身世,我不动声色地坐下。   “喝点什么?”艾德坐到桌后,来过那么多趟,我早就知道了艾德的习惯,“面膜,嗯?”   “夏日红,您这最多的就是这个。”   “你刚才要说什么?那只是小孩的鬼话,小孩想要吸引大人注意力时都会这样。”   我忍不住露出笑容,“我都坐在这里了,大人,您再抱怨也没用,之前艾莉亚说的事儿让我想到一个可能,大人,据我所知全君临这么多人,了解红堡密道的人屈指可数,实际上就一个,瓦里斯大人。”   “你想说她见到的戏班子是瓦里斯?”   “想想上一次瓦里斯来的样子,大人,阉人会如此行事,再正常不过。”   “我不觉得瓦里斯会支持坦格利安,”艾德敲打着杯子,“他确实为疯王服务,然后是劳勃国王,他恐怕是为每一位坐上王座的人服务。”艾德下了一个结论,自然,坦格利安现在没坐上王座。   “对,所以尤其不能信任,”我轻轻说道,“因为没人在意这样的人,所以当他愿意时,或许可以在关键时刻,就改天换地。艾莉亚说起过怀孕的坦格利安公主,这可不是小女孩能编造的,而我们都知道确实有一个坦格利安出嫁了,事情不可能巧到这种地步,所以,艾莉亚的话可以等待我们去验证,然后,我们就可以判断瓦里斯是不是坦格利安的人了。”   艾德受我的话的引导,开始转动他生锈的钢铁大脑,“这就很矛盾了,如果那个丹妮莉丝怀孕了,那么艾莉亚说的就是真的,而情报总管瓦里斯传递了真实的消息,尽忠职守不该被怀疑,如果是假的,那么我的小猫儿艾莉亚就是在说胡话,这反而就没事了,我觉得艾莉亚——”   “调皮,但是诚实极了。您要想到一点,瓦里斯当然要说真话,但是可以掺杂着假话说。用鹅卵石来伪装鸡蛋很难,但是在一筐鸡蛋里藏一个鹅卵石就很容易了,大人,反正抱着怀疑于您而言没有损失,拭目以待吧。”   “我很烦这个城市,还有这里的王国游戏,真心实意,”艾德长叹,他的表情告诉我,他又陷入了奔狼首相的苦闷泥潭,“对了,我想和你谈的主要是刚才的黑衣弟兄,他给我带来了一个消息,”艾德说道,“‘黎明之风’号上的提利昂被扣下了,谷地人做的,受凯特琳的指令。”   那么,还是发生了,凯特琳夫人果然是个爱动情而不动脑的女人。   “布兰呢?”我更关心孩子,我不知道那个娃娃遇到这样的事儿会是什么反应,提利昂待人不错,他们肯定会关系很好,结果,他母亲突然出现,把刚刚认识的一位叔叔给抓去了,这事情——   “黎明之风号被放行了,布兰将继续航行,估计要不了几天,”那还好,“我要说的是,你们必须注意安全,尤其是你和艾莉亚,珊莎几乎不出去,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是狮子,如果兰尼斯特得到了消息,他们随时会把你们扣为人质。”   “他们会吗?”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你是北境的一员,砍了魔山的一条腿,”我还是那个提利昂的未婚妻呢,“现在,我妻子又抓了他们的子弟,凯岩城公爵的亲儿子,你说呢,莱雅?”   “他们没想过要解除婚约吗?我可卸掉了魔山的腿。”   “目前没有,但是他们总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那,那兰尼斯特家族会攻击河间吗?”   “有可能,毕竟莱莎和凯特琳都是徒利的女儿,攸伦说,很多的自由骑手和雇佣兵已经开始往西境去了,打仗就是花钱,泰温拉的大便可都是金子做的,他可以大胆地挑衅。”   “我得说,我们很不占理,提利昂没有攻击你的儿子,他也没有伤害布兰登·史塔克,这对我们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宣战理由。”   艾德揉着眉心,“我不可能与泰温谈判,王后这里有一些事情…所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这就好。   我前一久才和离开比武大会的各位贵人谈过有可能发生战争,没想到战争来的如此之快,“那您最好让北境准备起来吧,河间会需要帮助,北方地广人稀,越早集结,就有越多的军队。”我手指摩挲在手镯上,鱼梁木的叶片如此清晰。前世剧情里北境集结军队的时间太短,所以才有不到两万人。   “还有通知霍斯特·徒利公爵,他那里必须及早知道这件事,要是被打个措手不及,那会损失惨重。”   “霍斯特已经知道了,我想比我知道的快。”这么说,河间地可能也在进行战争准备。联系到我对几家布雷肯、布莱伍德和梅利斯特三个重要家族的告诫,得知如此明显的战争信号,再加上我给的消息,他们肯定在快马加鞭,可能向自己的封君和姻亲们送去了信鸦。   那基本上,全河间都会知道要打仗。   至于这里的政变?我告诉过他们别提这件事,他们都有子嗣在我手上,让家族子弟统兵不但能让子嗣更熟悉自己家的军队,同时也是一种人质。这几个大人不是不明事理的主。   “还有联络河湾地和多恩,罗柏尚未结婚,布兰和瑞肯也没有,艾莉亚尚未许夫,最好现在就私下谈起来。”我轻声建议,“我们需要盟友。”   “风暴地呢?”他突然抬头。   我抱起手臂,指尖拍着,语气很不以为然,“您这是,想要蓝礼做国王?”风暴地属于蓝礼,而不是史坦尼斯,如果联合蓝礼对西境开战,那么,到时候王位给谁?盟友,还是合法的继承人?哪怕艾德坚持史坦尼斯为君,但是蓝礼既然集结起了军队,那艾德的坚持就会显得意义不大了。   艾德看着我,眨了眨眼,“什么?蓝礼?不。哦!我懂了,天杀的,北境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丫头?你该出生在河湾地,我想想,可是洛拉斯和蓝礼关系近,玫瑰绕着年轻的雄鹿。”   嗯,对,艾德,我可真是敏锐,快多相信我一点。   “而河湾地不止有提利尔,还有其他的豪族。不过您要是实在担心,那就多恩,必要的时候捅河湾地一刀。”不过虽说仇深似海,我却很怀疑道朗亲王会不会这么干,那只老乌龟。   艾德思忖,然后摇首,“别提南方,这只会是西境和我们的战争,和南方没有关系。”   我长叹出声,“泰温大人就喜欢你这么想,大人,他有的是信鸦和纸笔,而他的儿子还未婚。”   “提利昂和你有约定了,虽然我知道你不想听,莱雅。而詹姆·兰尼斯特发过誓言,身披白袍。泰温儿子有两个,联姻空位却一个都没有。”   “同时白袍詹姆是个弑君者,视誓约如粪土,大人,只要泰温逼迫,他随时会回家。”   河间地给过我不少美好的回忆,我不愿去想战事爆发以后,那里会发生什么。我相信奔狼在战争中对军队的指挥能力和部署能力,但是我不相信他们的战略和军事之外的计谋水准,这帮直肠子就是靠剑和马一路杀到今天的。不过这种直接也有一种优势,有口皆碑,取信于人。   艾德不是个会安排联姻的人,他不是他的父亲瑞卡德。当年的瑞卡德·史塔克在出身海塔尔家族的维里斯学士建议下,图谋南方,用莱安娜和艾德进行布局,和琼恩·艾林及霍斯特·徒利一起,一手促成了四家同盟,很有进取心。   在瑞卡德之后,艾德很明显更加保守,如果不出意外,北境的影响力不会更强了。   毕竟是常年孤立在颈泽以北的北境,其主人对怎么在七国内合纵连横心得不多,他们最近的一次铁王座政治游戏是砍了一批人的脑袋,然后回家睡觉。   所以最终,除了被告诫要小心之外,艾德没什么应对,一切还是得靠我自己。不过这样也好,战争的规模越大越好,别发生在北境就是了。   在君临这里,我可以利用艾德发现的真相,也就是王后生下的子女不是国王的这件事儿。但是,按照常理来看,我不该知道这件事,毫无理由轻轻松松就摸透了七国最尊贵的女人的秘密,那看起来会有些可怕。可怕的人总会吸引更多的注意力,该怎么处理呢?先处理守备队。   作者的话:关于为什么我叫兰尼斯特夫人却一直针对兰尼斯特这件事。大家可能看出来了,女主的个性其实非常的兰尼斯特,这就是(病娇脸)得不到就毁掉!(不是)——————————————————————————————————————————艾德:不可能,瓦里斯怎么会是坦格利安的帮凶?(打脸papapa)艾德:不可能,我夫人肯定会顾及我的安全,妥善处理。(打脸papapa)艾德:啊,莱雅小丫头真聪明,万事靠她就对了。(打——) 第26章 黑牢   到了第二天白天,我和莱拉在“无畏的”巴利斯坦手下晨练结束,多了一块瘀伤,我认识了御林铁卫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   稍后我前去红堡地牢,处理都城守备队的事项。   地点是半圆形的叛徒走廊,自“征服者”伊耿建立君临这座城市之后,这里就一直是关押软禁各色人等的地方。我看到了七神的标志,那属于死刑犯见到的最后一个牧师,大告解官,圣母最高贵的仆人;还有御前执法官伊林·派恩的纹章,以及监狱总管的门牌。   不过,我要去的是下层监狱,深埋地下,对,传闻中的黑牢。   火把燃在漆黑之中,我面见门口的守卫,佩上国王之手的胸章,出示信件,“都城守备队一案,叫你们长官出来。”守卫动作麻利,很快,我就见到了下层的主管。   “小姐,您要见哪一位,杰诺斯·史林特?亚拉尔·狄姆?”穿着宽松皮甲衣的下层监狱总管露出一口虫牙,他是个驼背老鬼,样子有些吓人,很配这儿,“您就是那位国王之手的女人?”   “我是国王之手封臣家的剥皮女人,喜欢剥皮。”我冷冰冰地说道,要不然呢?任他七嘴八舌?接着我打量了他一眼:有兴趣当皮褂子吗?   监狱总管耸了耸肩,“我们这专门有一间可以剥皮的房间。”您吓不到我。   “那带路,不去提囚犯了,”我语气厌烦,“洛克,我的工具拿上,没有茵(通假)粟花酒,你得忍着点。”剥皮人的信誉难道不管用?   “我承诺,小姐,我这里有的是好材料,可是您正事儿要紧。”   “我不喜欢听到我是谁的女人这种话,外面怎么说我不管,”我不经意地看看前后,往他手里塞了一袋金龙,低声,“都有谁来看过,就你刚刚提到的那俩人?”   “蓝礼大人,两个人都看过,还有培提尔大人。”   “他们都说了什么?”我声如蚊讷。   或许是很少遇到少女娇颜,他还挺殷勤,“前一个是来承诺宽恕,求情什么的,毕竟他是主审,后一个我没听清,小姐。”   “瓦里斯大人也来过吧?”素手轻捻,多加三枚金龙。   “我不知道,小姐。”那就是来过,信手再添,尾款加付他三枚金龙,他看上去还算满意。   我继续吩咐道:“那两个人,我分别见一面,洛克、波隆,把门。”   “以少女和圣母饱满的胸脯发誓,没人能给这门破了头一夜,大小姐。”这波隆半句不离荤腥,就连保证也是。   我看到杰诺斯·史林特快把监狱当成了家,牢房里有铺盖和美酒,一股河湾地的味道,还有银碗和刀叉,空气里是廉价的香水味儿,“过得不错,杰诺斯大人。”   他瞪着我,然后声音又尖又利,显然气急败坏,“是你这个天杀的裱子!”   我轻车熟路地拖过一张椅子,叠坐其上,弧度美好的小腿晃荡,隔着铁栅栏瞧他那张青蛙脸,“建议你别惹我,不管别人承诺了你什么,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那你想要什么?”他阴沉地说道,上下打量着我,眼神里熏心的意图尽显,这个囚犯很大胆嘛。   我抱着双臂,目光无情,我先问了个小问题,“你的小指头爸爸给你说了啥?”他的秃头青蛙脑袋笑起来也是如此丑陋,这家伙往边上吐了口口水。   不说?我长腿略曲,搭在另一条腿上,蹬上了铁栏杆,铛!   “你会披上黑衣,现在,”当然不是,而是死亡。我露出一个冷淡的笑容,“我知道有人在偷听,老家伙,不过,你没得路选。”   他挺好胸膛,气势昂扬极了,“路?我有,我在君临有的是朋友!”   “洛克!”我拖长音。   “小姐。”洛克探出头。   “我记得塞了几把飞刀给你,我练练。”我伸出五指,白里稍稍透点儿红润,嘿唷,哪像是杀人的手。   他尖叫出声,“你不敢!”   “我不用偿命,傻子,没啥不敢的,”我拿过飞刀,“你那几个又蠢又笨的崽子会成为骑士侍从,女儿会嫁给小贵族,他们都在我手上。”   我能见到他表情凝固,这表情的变化喂,可真是惹人发笑的喜剧哪,“不,这不可能!瓦里斯说—”   我直言不讳地打断,“瓦里斯手下没有足够的剑手,他能把你崽子毒死,但是他没手下看管他们。”   “啊,对,毒死,”我手指杵着香腮,敲了两下脸蛋,“好主意,石头一绑,黑河一丢,反正现在的金袍老大恨你,忘了就完事儿了。”   洛克的飞刀入手冰凉,我其实丢的不准,但是玩玩还是可以的,我把飞刀翻在指间,寒光闪烁流窜,这是一种锻炼把戏,铁群岛那边喜欢用斧头来玩,叫啥来着,手指舞?   我突然真心实意地跃跃欲试,反正插到又不会死,“别躲,我试试!”我微微昂起下巴,瞄准——   “该死的,你不能这样!”他哀嚎着抄起一个银壶遮在头前,“停下!该死的,异鬼抓走你!”   我话中满是惊险刺激的笑意,“别怕,我保证丢中你旁边的枕头,上次我玩这个,说要丢中苹果,结果插眼窝里了。”逗他呢。   他蜷缩在床上,难以置信,一个大男人能缩成那么一小团,“我走!你要带我去哪,现在就走!别动我的种,也别动我!”   乖,听话就好。   我收起笑容,云淡风轻地离开,“我先去看看你副手,待会聊。”   我走出门时,看到监狱总管依然弓腰而候,我眸转间有些揣测,我瞧向洛克,洛克轻轻点头:这伙计的手下离开过一阵子。   我来的让人猝不及防,他肯定是要知会什么人的。就怕横生枝节,罢了,看来要改一下主意。   “提人,我需要审讯一下。”我简洁地吩咐道,弹了弹自己的国王之手徽章。   监狱总管还没有胆子和首相授权的人儿扛,他立刻打开门,“波隆。”我耳语吩咐道,波隆身上味道可真够呛,“就去地窖那儿,口供拿到,然后‘逃狱被毙’。”地窖就在地牢隔壁,一般没人去。我相信波隆,他遵守契约。   为什么要杀杰诺斯·史林特?因为大人物们想要从他手里知道信息,想要换取他余党的支持,他确实在君临有很多朋友,不尽早除掉,后患无穷,毕竟艾德初来乍到,还有王后要对付。总之,他很危险,我没有宽容的余地。   波隆认真地瞧着我,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在看脸还是在听令,他细声嘀咕,“行,那坨肥肉会完蛋,大小姐。”   他进去没多久,杰诺斯显然被我的话儿给吓唬住了,波隆拎着杰诺斯·史林特出来,“艾莉亚带你走过一趟路,还记得那趟路怎么走的吗?”这是我好说歹说,那小丫头才配合的,我猜波隆和艾莉亚的冒险经历一定有趣极了,他们俩都挺逗的。   波隆颔首而笑,“记得,都在脑子里,我敢说我能进红堡来偷走娘们,王后公主之类的,大小姐。”   他手上的杰诺斯在扭动,“你不是——”不是要我披黑衣吗?秃头蛙蛙杰诺斯想要挣扎地大叫,结果挨了波隆一老拳,这位前司令衣服快被扯烂,可惜了丝绸。   我莞尔一笑,“我改主意了。”   “加钱!”波隆留下话儿,手脚麻利,他狠狠敲了一下杰诺斯的脑壳,让青蛙老实了几分,然后拖着出去了。   “小姐,这——”   我冷眼瞥过老驼背,“干嘛,在你的地盘上上刑,你喜欢看?那样的话,我会让你动手,到时候他真出去了,自己担着。”铁定不能告诉他,杰诺斯会死。   监狱总管一声不吭。   半晌后,他说道:“要是跑了的话——”   “不会的,”我靠在墙上,腿儿敲着石头墙,手搭刀柄,“洛克,去搜一搜他的卧室。”这算哪门子囚室?卧室这词儿不夸张,一点都不夸张。   火光下的监狱走廊,我百无聊赖,像是个前世逃学的不良少女,流氓极了。   “小姐,都在这里了。”我看看,一套餐具,酒壶,陶罐,柜子,纸和笔,纸张明显有撕过的痕迹,被褥,床铺,铜制水盆在被丢地上时转着圈儿。   “把我的其他卫兵都喊过来,别喊着自由民。”来的很快,进来的咕噜对我傻笑了一下,在外头等的有五六个人,足够。   “被褥和床铺划开,床下看一眼,床板底别放过,橱柜拆了,墙壁一个砖头一个砖头地敲,最后再打包收好。”卫士们鱼贯而入,响动颇大。   他们忙他们的,我清闲得很。我有些无聊地用皮靴里的秀足打着节拍,“老头你叫啥?”   “雷纳佛·伟维水,我是依伦娜·坦格利安公主,和埃林·瓦列利安的私生子,那位琼恩·维水的后代,小姐。”下层监狱总管回话。   “巧了,我也是私生,这么说吧,如果我出去以后听到有谁说杰诺斯是死于谋害,那我就把这里的事儿曝出去,说你对他进监狱的物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他才带了一把刀,越狱。”我唇角一定笑得很坏,他看起来不是很开心。   波隆要是想不到,想不到杰诺斯·史林特在监狱里有这待遇,恐怕还真有可能随身带凶器,那波隆就是死了,也不冤枉。   没有凶器?也没关系,会有的。   “我明白,小姐。”他声音倒是沉稳得很,再加一把劲儿。   我臀靠石墙,俯腰倾身,低语道:“你不明白,你传话给的那些大人物不在乎你的死活,他们会把这件事告诉需要知道的人,然后恐怕全君临都会知道,而首相和我也就会知道,不管我挨了什么处罚,反正我是贵族小姐,死不掉。而你,就死定了,懂吗?看看杰诺斯的遭遇,好兄弟,你要知道,我不在乎你有没有真龙血脉。”   “我承诺,小姐。”他话儿说得挺讨好。   我则呢喃出声,“我不需要你承诺,我只需要你明白其中利害,同时我现在负责帮助首相,料理都城守备队的事宜,那里变动很大,但是油水没减少,可比监狱好得多,你有孩子吗?”   “是的,小姐,我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   我冰凉动听的嗓音居然也可以有这样的诱惑力,“想想吧,进下层监狱这些人或许是大人物,但未必有多少钱让你分到,去外头就不一样了,能吃得你满嘴油。好了,带我去见你的另外一个囚犯。”   他带路,我跟着,“您之前想剥我的皮,小姐。”他惶恐道,装的。   我回应不慢:“而你之前通风报信。”   “反正我不说,别人也会说,小姐。”   “那这皮我不剥,你迟早还是得死,凡人皆有一死嘛。”我对他的抗议毫无所谓。   我们走向下一间囚室,路上火光昏黄,四静无人,他对我耳语道:“培提尔伯爵向杰诺斯问了个问题:还有几个私生子,并说他已经安排好了一条船。”看来此人很上道。   好样的,我就知道瓦里斯和培提尔只给得起钱,而王后身边还有国王,没法太过分,她给得还是钱。而我,不止可以给钱。   这就是首相的优势,在劳勃死前艾德深受信任,并且可以让人的地位和权势改变。而俗话说的好,“金龙不如真龙”,有了真龙就有铁王座,铁王座上不会愁钱,除非傻。一个道理,有权力和地位就有钱。首相不知道自己可以怎么用首相的权力?我知道就可以了。   至于蓝礼?我倒是不觉得他利用杰诺斯·史林特做过什么。蓝礼那是个烂好人,没我狠。我个人觉得必须两手抓,给面包也要准备好毒药,可是蓝礼大人却总想着谁都不得罪。大事儿或许他不含糊,但是这种小事儿就体现的一塌糊涂,谁都不得罪,俨然是得罪了人的。   就说杰诺斯的命,对蓝礼·拜拉席恩来说这就是小事儿,杰诺斯是死是活是否会在长城终老确实取决于法政大臣的一念之间,他大可以与杰诺斯交易,钱,人脉,秘密,换取自由,生命,甚至无罪判决。可是救了杰诺斯,哪怕首相会高兴,首相的人会高兴?蓝礼小雄鹿就会犯这样的毛病,拿了好处瞎办事儿。   “我儿子叫秋德·伟维水,他没什么本事,却总想着去战场里当英雄,我想——”   “我保证他上不了战场,在金袍子里吃饱喝足,有官儿当。”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有权不用变质发霉,不现在用以后用不了了,这就成,就怕他水泼不进。   “这实在太好不过了,谢您,您的头脑和脸蛋一样出色。”我突然想起前世剧情里发生在君临的黑水河战役,那如果金袍子要上战场咋办?那就捎话让监狱总管自个儿绑回去。   “明天下午带你儿子来见我,你在这混了那么久,对红堡怕也很了解了,可别耽搁了自己这一辈子听到的小事儿。”他会帮上咕噜的忙,咕噜可是有不小的任务呢。   “我知道很多,小姐,”监狱总管雷纳佛·伟维水笑了,又露出那口难以入目的牙,“前一个首相高如荣耀,结果轰然坠地,更前头的自不必说。”   “而这一个首相知道凛冬将至,”才怪,在现任首相眼里,和荣誉及他的朋友相比,冬天的警讯就是一只吓人的小白狗,“消息就是力量,你有消息,我在聆听,我们一拍即合。总管,杰诺斯的人里有没有软骨头?”   “他手下没有硬汉,全都是鼻涕虫,软趴趴,一戳就凹下去了,其中有几个尤其引人注目地没骨头。”   其他的牢房,在我经过时,多少都会发出响动,一间除外。“对了,这间屋子里关着谁?”   “贾坤·赫加尔,一个危险的罪犯,小姐,他犯了什么错我也不清楚。”   嚯,名人。   “有个叫攸伦的守夜人来过了吗?”   “我们约好晚上见面,到时候他挑人走。”那我真是来得及时,要是杰诺斯·史林特被挑走,攸伦在内的守夜人,恐怕凶多吉少,他们北上队伍肯定会被半道杀光。   “那个贾昆·赫加尔待会调去别的狱室,他不能去当守夜人,我回头会问国王之手的意思,然后处理他。”这个无面者是要杀了谁?让我以后来处置吧。   事实证明亚拉尔·狄姆愿意合作,但是不大聪明。我最终从杰诺斯·史林特的同党里选了三个合作者,不是特别软,并且愿意配合。   在我们走出监狱时,阳光在我离开沉闷地下之后又一次照射在脸上,恍若隔世。“洛克?”我回首呼唤。   “小姐,请吩咐。”   我打量过洛克,他看起来气色不错,没有了那种郁郁不得志的神情,“你看起来确实不喜欢城外的庄园,你喜欢君临,这几天你气色明显好得多。”   “能在您面前那是最棒的,小姐。”这话听听就好。   “心领了,你要加入金袍,网罗组织一批我们的自己人,然后,把钢铁门握在手心,如果加上红堡北边的边门那就最好不过。”我审视着他脸上的胡子,洛克老了不少,这可是我一直认识的老人之一,自我还在避冬小镇生活时,我就见过,他参与抓捕了我和撒拉的行动,后头被卢斯·波顿分配给我当手下和眼线。   “金袍?”他小心地蹙眉,“控制门。”   “对,非常关键,按照战时的标准,每个城门都有塔楼,会配备一些弩炮和武器,你需要掌握住人和器械,并把其中一些运出来,明天我们去招人,你以后得自己招募人手,别要君临本地人,其他无碍。”   “可是您这边?”   “我需要一个忠诚可靠的帮手,我实话说,洛克,你在恐怖堡呆的太久了,对君临人来说很难收买。哪怕你犯蠢,被收买了以后也不值得信任,毕竟你连我都能卖。所以我指定你,你够机灵,记住,别人给你许诺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带来更多,因为你是我自己人,永远都是。”这话已经很直白了,不是吗?   “如您所愿,我会控制住门,把弩炮偷运出来。”   我接下来无奈地口气儿一定会让他有些担忧,这样挺不错,给我加倍努力!“老实话,我怀疑在杰诺斯·史林特任上能有多少没被变卖的大器械,”他又不懂打仗,也不在乎,所以,器械都只是钱,“不过,尽力而为。明面上会是杰诺斯·史林特的余党担任我们提名的司令,但是,实际上是你,也必须是你,控制好那几个原先的傀儡,利用好他们,牢记这一点。”   我们多等了一会儿,看到了蓝礼的卫兵,看来蓝礼快到了,幸好波隆已经出现在门口,杰诺斯·史林特已死。   边走边说。   “办妥了?”我看到波隆晃着走步,吊儿郎当。不过作为一名战士,我看得出来,他手的位置和行路的路线很有心思,他在时刻保持着戒心。   “完事儿,我们俩都被吓得够呛,黑暗中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獠牙,该死的,龙!反正,我让他和龙去睡了,尸体藏在龙头里。”行,晚上去处理,不过监狱总管或许会来问我。   “把杰诺斯越狱的事儿,还有这两张他写的东西,”一张藏在棉被里,一张藏在墙壁的石缝中,“统统交给国王之手,然后去找斧刃,你们要把每个酒馆的佣兵、雇佣骑士和自由骑手都试过来一遍,回头算账时我会连这次出的勤一起付给你,出红堡时戴好徽章。”我有问过斧刃他名字的事儿,不过斧刃暂时还不想回答,所以,我就当没听到这个名号好了。   没错,我要招兵买马。   “那个艾德大人不喜欢我,”波隆笑嘻嘻地说,“不过没关系,他倒是个好人来着。”实际上艾德看到波隆的第一眼面色就很坏,警告我波隆很危险。   “去吧,新旧诸神看顾。”   他的笑容依旧如此粗放,“新旧诸神爱死我了,大小姐。”   作者的话:贾昆·赫加尔布拉佛斯黑白院出身的无面者杀手,“某人”电视剧里是艾莉亚的师傅,原着里刺杀了巴隆·葛雷乔伊,前去旧镇潜伏。雷纳佛·伟维水,下层监狱总管,驼背老汉,自称真龙血脉,在原着中曾经带詹姆去见黑牢里的提利昂。秋德·伟维水自拟角色,雷纳佛·伟维水。————————————————————————————————————————————莱雅:(下一步子)诺,我在图谋金袍,害怕吗?王后:哼,你以为金袍管用。莱雅笑的意味深长——————————————————————————————————————————莱雅酷不酷!!!?掌声在哪里!? 第27章 宅院(上)-明棋:招兵买马   在第二天我来到红堡外,我在夜影巷子里的宅邸。   这里已然更加精致,我把剥皮人的纹章进行了简化,现在我手下人戴的都是红色的倒立小人。要知道画出肌肉的纹路会花更多的钱。在宅院的外墙壁上的纹章就是这样的红人,没那么狰狞,而且挺有辨识感。他们用白色的漆料涂刷砖墙,然后画上了七神中的少女和旧神的林木。新神女孩蹁跹起舞在林间,鱼梁木英俊的俏脸温柔凝望,月光悠悠,小鹿呦呦。   构图不错,我挺喜欢,一种生机盎然的感觉,非常宁静,美好。   我有三栋楼,接手时是三栋危楼,呈凹字形布局。全是红瓦屋顶,这是都城守备队的要求,君临的房屋屋顶的颜色要全部保持一致,尤其是大房子,这样会有一种整体美。   里头的墙也是白色的,同样以枝叶和女子作为妆点,七神中的少女有不同的姿态和形象,包括披坚执锐的女武士。窗子玻璃是碎玻璃拼接而成,阳台栏杆是铜质的,反光闪耀。   正对着橡木大门的是心树居,我有一间卧室,还有几间客房,餐厅和大厅也在其中。两条走廊通向哨兵居和白杨居,哨兵居是士兵住的地方,白杨居则有厨房、仓库和各种工作室,老实说我用的不多。   庭院中的喷泉还没有水,但是足够干净,这里下头有一个用铁栅栏锁起来的入口,是通往梅葛塔地下的通道。花圃中的藤蔓和花草非常稀疏,我花钱移植了一些东西,却盖不住大片的泥土,这需要时间的沉淀,慢慢来。   “咕噜,回头斧刃和波隆回来了,让他们带人来客厅,一个接一个,不要一群人涌进来。”防止刺杀,也表明重视。   咕噜领命而去,我吩咐人倒好酒和茶,任由取用,然后我端坐在主座上,面前是一张胡桃木桌,这桌子贵得我想劈了当柴烧。   第一位进来的是一名雇佣骑士,我看到他的纹章是啃了两口的黄苹果,他向我鞠躬,也行了吻手礼,手指老茧挺厚。他靠近时我能闻到一股劣质酒水的酸味儿,一个穷困潦倒的汉子。   他在我面前保持鞠躬的姿态,“敬仰您,小姐,威震君临的剔刀,波顿家的女儿。”   “剔刀?你认出来了。”看来还需要更多的掩饰。   “剑在你墙上挂着呢,小姐,那位斧刃乃是团体赛冠军,一切了然,您技艺高明。”   确实,我没花心思太遮掩,就是让波隆撒播谣言了事。王后?她不关心这些,也不懂战斗,瞎。   王后或许会打听我这多了多少人,但是不会想要明白都是什么人,也不会一一监视,更不会想这些人有什么用。   我能揣度到,如果我什么都不做,王后肯定会觉得反常,所以,我打算用金袍和招募的方式显得我实力有所提升,但是提升得又不太快,作为障眼法,吸引大人物的注意力,掩护庄园里的河间军队。   这样的话,王后应该会在准备她的杀夫和夺权事宜的同时,针对我明面上的棋子进行打压。然后,在她想不到的地方,我的暗棋会极有杀伤力,例如咕噜正在缓慢着手的工作,他的小戏子,例如,河间地的士兵,藏在庄园里那些。   我摆出仪态,矜持道:“谢谢,那么您是青苹果还是红苹果?”青苹果和红苹果是佛索威两个分支的纹章,这两家苹果家族之间关系很一般。   “我是黄苹果,小姐,伦赛·佛索威爵士。”嚯,闻所未闻。   “听起来有点像是黄金团里那个烂苹果。”以烂苹果为纹章的佛兰克林·佛花爵士,佛索威家的私生子,雇佣骑士。   “佛索威都是苹果,没错,可是我被我的堂兄赶出了家,就一直用这个名号,小姐,原先的河湾地苹果和我无关。我会使晨星锤,您那个叫波隆的手下很有本事,不过我过了不少招。我愿意侍奉您,小姐,侍奉恐怖堡。”他大概是觉得我会挑剔,有些失态,能理解,雇佣骑士很多都吃不饱穿不暖,其中不少会沦为强盗骑士。   不过,我对他的体型有些印象,“不对,你是不是在团队比武里出现过?那个被莱拉给打飞了的爵士?”   “咳,对,有些丢人,不过是的,”大概是不想让我看轻,想要暗示我作弊,他接着道,“另外,您可是《尘埃上的扑火者》的主人翁呢。”   那是什么鬼?“那是首什么歌?还是说,诗文?”   “一首歌谣,讲述了剔刀武艺高超,却卑鄙下作,无耻地帮助他的同谋,让火之子索罗斯惨败。”这帮吟游诗人吃饱了饭???   我话下的利索,“别给我提这首歌,会读写吗?”   他果断撇开那个话题,承认道:“我热爱读书,不过,我想您不一定需要——”   “那可不一定,我需要晨星锤,也需要羽毛笔,伦赛·佛索威爵士。”但是不需要听什么《扑火者》。   “您不会再从我这听到它,那首歌。”他保证。   “宣誓吧。”   黄苹果爵士深吸一口气,给了我一个坚定的笑容,然后他平整自己身上打了补丁的衬衫,单膝跪下,右手执我的手,左手的长锤顿地。他的手粗糙极了,不止拿过晨星锤,或许也拿过锄头和草耙,“小姐,我是您的骑士,忠诚的卫士,愿成为您让我担任的任何角色,我愿守护您的安全和贞洁,奉献我的生命,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   “那么,伦赛·佛索威爵士,你将永远在我的壁炉边有一席之地,与我同桌共饮,同餐进肉,你的侍奉将永不蒙上不誉之污,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经此誓言,你我无所畏惧。”   稍后,我的誓言骑士伦赛·佛索威爵士侍立一旁,新进来的是另外一名雇佣骑士,有柔顺的黑发,帅气十足,微笑极有魅力。   就是有一个小问题,他长得又高又壮,但是年纪明显比我还小。   “你是?”   “托马德·维水爵士,面觐爱与美的化身实属荣幸,我师傅是巴隆·维安爵士,”没听过,“他辞世前给我册封。”怪不得这个纹章我没见过,是闪电和标枪。   “我觉得随便给一个侍从冠以骑士的名号很不负责,托马德·维水爵士,你来自?”   “我保证,我的品质和作为均无愧骑士之名,小姐,我的长柄砍刀用得不错,骑枪长剑也还行,另外我会投掷标枪和斧头。我来自王领,于竞赛场上一睹斧刃之威。”   如果是因为斧刃,你不该看到我的脸就脸红,小子。   不过第一次见我肯定不能提这个,“王领的闪电?这可不多见。”   “那是我师傅的纹章,他传给我的,我理应继承。”   “铭记长者的好孩儿,你多大了?”   “十五岁,小姐,我师傅声称我父亲是国王,可我清楚得很,我妈妈和所有见过的男人都有一腿,包括我的师傅,我是个实实在在无药可救的野种。”这态度可不好,你母亲把你养大成人,又高又壮,其中艰辛不足为人道,单亲妈妈那日子,我知道。   我沉吟着,看着他的发色,说不定还真是劳勃的种,“好,起誓吧,托马德爵士,希望你确确实实是个男子汉。”待会我就带他进红堡一趟,艾德说不定会感兴趣。   我们招了百多号人,其实大部分是平民和老兵,自由骑手很少,虽然我承诺帮忙照顾马匹,而雇佣骑士就这两位。新来人中至少三分之一会进金袍军,我许诺他们在金袍之外,我这里另有进项,并在我的庄园拥有一块地,准确地说,永佃,服役期间免税。   这个征募结果可以接受,和兰尼斯特动不动就数千的雇佣兵团比,我这点小钱小势上百已经不错了。其他的伯爵,冲突时也就招徕十多二十个佣兵,我这因为团体比武冠军和爱与美的王后的名号,才会吸引到的这百号人。   “接下来的是一个佣兵团,大小姐。”波隆低声道,“有点儿危险,他们都是罪犯和恶棍,他们头儿坚决要带卫兵。”   “连你都觉得危险,莫非是巨龙或者异鬼组成的佣兵团,名字,谁带队?”   “勇士团,首领叫瓦格·赫特。”   原着剧情里的勇士团大名鼎鼎,又名血戏班,确实,狠角色。   作者的话:伦赛·佛索威爵士自拟角色,来自河湾地的佛索威家族。托马德·维水爵士自拟角色,私生子。瓦格·赫特,来自科霍尔的勇士团团长,在原着中受泰温雇佣劫掠河间,后协助剥皮人占据赫伦堡,背叛了泰温,最后被魔山弄死。——————————————————————————————————————————QWQ啊,三章啦,好累呀。_(:з”∠)_莱雅:你看,我在招兵买马哦。王后:EMMMMMMMMM,哼,他们喜欢钱,我能给更多。 第28章 宅院(下)   我谨慎地看着面前的人,他眼神非常不对,倨傲而残忍,头盔醒目而难看,山羊形状,羊的眼睛已经掉色,羊胡子歪歪扭扭。“王家小子”托马德·维水爵士和“黄苹果”伦赛·佛索威都不禁握住了佩剑和锤柄,非常危险,危险而怪异,让人警惕。   “小姐?”托马德爵士年轻冲动,先行开口。   这名瓦格·赫特揉着自个儿下巴上的山羊胡子开始说话,“我系瓦格·赫特,来只科霍尔。”   这家伙通用语不过关!我只好用起我带着维斯特洛和诺佛斯口音的瓦雷利亚语,“停!我们说瓦雷利亚语,再来。”   他露出一个笑容,“好极了,瓦雷利亚活该万岁。”   “重点!”   “我叫瓦格·赫特,科霍尔人,勇士团四十多个汉子,愿意听从您的指令,一天一千金龙,我的刀就是你的。”   我感到穷人的心脏在猛然跳动,“这么贵?”   “凯岩城的泰温·兰尼斯特开价八百金龙,有王后保证,他信誉卓著。”对,信誉卓著,人说泰温·兰尼斯特拉出的翔都是金子做的。   “什么任务,让你去把铁群岛给占了吗?花这么大的价钱。”我佯做好奇地素手支腮,众所周知,西境是维斯特洛大陆距离铁群岛最近的地方。   “骚扰河间地。”这个异国人明显不清楚北境和西境的仇恨,简单果断地卖了老狮子,脸上连点犹豫或者得逞的神情都没有,“我们做事专业熟练,妞儿。”   一天八百金龙?做七国大梦去吧,我给不了,何况勇士团未必有河间骑士那么靠谱,   不过…   “我没法付你这笔钱,但是我想做一笔交易,你们团里有个叫科本的人对吗?”谈判开始,我双手的十指互碰,审视他的表情,我捕捉着他情绪。   他蹙起了眉,“是的,他会养信鸦和治病,你想做什么?”   我矜持地略扬下巴,“他得罪过我,我得让他补偿我,所以,我需要这么一个人,你出价多少?”   他盯着我,声明科本的价值,“科本会养信鸦,会说通用语,会治伤痛。”   我顺势而谈,“而你要找一个会养鸟,会说这里语言,会疗伤的人很容易,指不定还能帮你暖床。”他根本不了解科本的意义,那可是研究死灵术的前学士,无价之宝。   “至少5000金币,要这里的金龙。”   “得了吧,一个养鸦人?或者一个会治病的养鸦翻译,5000金龙?”   ……   “500金龙,不能再少了,女人!这是看在你脸不错的份上,不然我会把你肠子拉出来当麻绳。”   我一打响指,“成交!回见,新旧诸神保佑你,快把他带来吧,我有很多鸡鸭鹅需要养!”   “你家是鹅塘吗?”山羊团长嘀咕。   “我喜欢啃翅膀,你管不着,快把人送来。啊,对,波隆,伦赛爵士,你们跟着去,把人请来,别打伤了,还有行李也一起。”   换句话说只要不打伤都可以,绑过来也不错。   接下来这个男人,似乎是个…嗯,服务人员。   我目视眼前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多内尔,维斯特洛爱与美之后,我的娇花儿。”他话语轻佻,异国口音,蜂蜜色的皮肤让我想起了蜜西莉。   “你是,自由贸易城邦那边的人?”   “我来自里斯,人们喊我为云雀。”   “我不需要男奴,尤其是床上用品。”   “啊,那我也可以提供别的服务,我善于取得东西和消息,娇花儿。”   贝里爵士呵斥道:“这位是波顿家族的闺女,莱雅拉小姐,不是什么娇花!”我摆手阻止他拔剑。   “是吗,示范给我看。”   他脸上笑容荡漾,手指从袍间捻出一支玫瑰胸章,是我送给贝里·莫斯爵士的那个。   “贝里爵士,别动粗,”贝里把拔出一半的长剑归鞘,粗暴地将那朵铁玫瑰拿了回去,“所以你是小偷,我需要小偷吗?”   “您会需要的,我是云雀,我可以为您取得东西和信息。”   “你认识瓦里斯吗?”   “情报总管,潘托斯的阉人,当然,娇花儿。”   “培提尔?”   “哈,搓一搓手指,就变出黄金的老成师傅。”   “去从他们两人手中各偷出一封秘信。”我简单地要求,这个人太值得怀疑了,家乡,还有作风,很像是阉人情报总管的人。   科本学士到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了,他是一个很瘦的男人,蓝眼睛有些凸出,头发灰多于白,脸上有些皱纹,让我猜测他的年纪在四十岁到五十岁左右,   总体上看,他的眉目很柔软,表情温和,慈祥得像个隔壁讲故事的老头儿。   “科本学士,下午好。”我打量结束,笑得亲切极了。   他咧出微笑,“我不是学士,波顿的小姐,我是个养鸡鸭的老汉。”   我扬了扬眉,手指打在桌上,“生气了?”待会就不会搁我这儿生气啦。   科本态度拘谨,“我提供服务,您需要饲养禽类。”   “其实我需要一些别的东西,来,跟我来地下室。”我起身而行,“等等,先等我换一下衣服。”裙装不会特别适合。   我学着恐怖堡密室的布置安排了一间地下室,倒不是要剥皮,老实说,恐怖堡那个密室不但适合剥皮,也适合解刨和做外科手术,就这个年代来说,混着用没啥关系。   这间房间就是我的目的地。   我带科本进门,血腥味有些浓,我把蜡烛燃起,关上铁门,自小就锻炼剥皮手艺,昏暗的灯光对我来说不成问题,“穿上皮围裙,下次别穿黑袍子,换浅色的,要勤洗,不需要耐脏。”我吩咐道,然后点起熏香,掀开木床上的帆布,将杰诺斯·史林特的尸体暴露出来。   “锐器伤,脖颈,应该是直刃剑,我猜死亡时间在两天到一天左右。”科本平静地回答。   “我要你做我的学士,这个房间你掌管。”我将刀具和其他器械摆出,一些是我前世见过的,一些是剥皮密室里的。   “可我不是学士,我被赶出了学城,另外,您的手术间材具样式有些老旧,是古代的风格了。”他轻语评价,我知道他被赶出去了,可是没有学士之名,他有学士之实。   我瞧了他一眼,“我要你教我死灵术,还有承担学士的责任,提供建言,担任顾问,开展文书工作,你大概还记得学士该做什么吧?”   “我从小所知之事,唯有知识和服务,小姐。”科本礼貌地说道,“我的藏书和瓶瓶罐罐还在旅馆里,并不多,另外,我希望能购置一些器皿和器具。”   “可以,你把你要买的东西开单子,我给你调配两个人打下手,你可以招收仆人和学徒,也可以开设学校,当然目前来看不行,学城还在那儿呢。”   “您刚才说死灵术,这会非常血腥,或许一位伯爵家的小姐不适合这个。”   “对,”我悄言道,“死灵术,你几岁开始接触尸体的?”我说着,开始熟练地调整木床。   “三十岁,小姐。”   “我十一岁开始,活剥人皮。”   “这是一个良好的基础,小姐,”科本露出一个睿智的微笑,他掏出袖子中的一卷纸,“这本卷轴是瓦雷利亚语所著,我们先从语言开始。”   “我会瓦雷利亚语。”   “棒极了,那么你或许也对人体结构很熟悉,我的藏书里有我搜罗的关于死灵术的信息,一些是废话,迷信、恐吓、无聊的诅咒以及没有用的咒语,另外一些是真材实料。”   当龙出生之时,魔法复苏,奇迹回归。我记得希达·绿沼说过,我有施展死灵术的天赋,或许他觉得无聊无用的东西,我可以用。   “先教我第一堂课吧。”   “那么我们开始,这具中年男子的尸体是个还成的教材,看好每一个部位,莱雅拉小姐。”   一个医生、学者兼职死灵师,哼,赚翻了。   作者的话:这里的死灵术我打算设置成开POV用的东西,不会是特别大的挂,大概在红色流星出现,魔法复苏以后才会正式开启。————————————————————————————————————————————原着人物:科本:前旧镇学士,因为以被严禁的手段研究死灵术而被废除学士身份,逐出旧镇,在原着中帮助瑟曦制作了大型魔山玩偶,电视剧里最后担任了瑟曦的国王之手(吐槽:大学士不就够了)。自拟人物:“云雀”多内尔:一个里斯的漂亮小贼。———————————————————————————————————————————— 第29章 首相书房-杀死心中的女孩   当晚回到首相塔时,我挺疲惫,集中精力下刀子可不是一件省力的事儿,我打算抽空把那些现在暂时没用的死灵仪式和咒语记一下,背下来,指不定真能用。   艾莉亚在小厅追猫儿,衣服又该洗了。娜梅莉亚跟在她屁股后头,要我说,猫儿一看到小狼就吓得炸毛跑,这样抓猫可不成。   珊莎在楼上走廊含蓄地笑着,给我打招呼,她把淑女抱在膝盖上,动作柔和极了。   我说了一整天的话儿,此刻也只能勉强压下眼角的疲惫,露出笑意,“夜安,珊莎,又在想乔佛里啦,艾德大人回来了吗?”我解下斗篷递给一边的女仆。   “没想!他在等你,本来该管事叫的,可是管事出去了。”等我?什么事,琼恩·艾林,王家血脉?   “莱雅,莱雅!我们来比剑!”   “回头吧,艾莉亚,等布兰来了,让他揍你好了。”   “他打不过我,他的小木剑会被我削成小木棍!”   “嘿哟,那你可厉害了,”我含笑出声,梳理我的长发,“小猫儿,今天又去哪里了?”   “我一直在练舞,莱雅,可别告诉珊莎舞蹈的真谛!”艾莉亚得意十足,这是我们俩的小秘密,才不要告诉姐姐呢。   珊莎哼出声儿来,针锋相对,“谁不知道呀,都是顽皮把戏,马脸艾莉亚!”   她们相互瞪着,为什么自己的姐姐(妹妹)会是这样的人呀,真是想不通,真的是爸爸妈妈生出来的吗?她一定是抱回来的,牺牲卫士的后人什么的,一定是这样!   我没太多心情理会姐妹之间的小矛盾小别扭,拍了拍深棕色的小脑袋和红棕色的小脑瓜,“好啦,年龄大了自然会有秘密,我去找艾德大人啦,你们要是继续这样,我就得建议他把你们放在一块儿,培养姐妹情谊。”   “不要!”这会儿倒是同仇敌忾啦?   我抿唇而笑,前往灯光悠悠的书房。   “夜安,大人。”书房里一如既往,我看到窗外那个王后的人正在盯梢,立马走去拉上窗帘,引起外头几声不自在的咳嗽。   “夜安,”艾德正在读自己那本厚厚的大部头,眉头紧锁,就好像查国王的儿子是不是自己的种似的,操心极了,“恐穴堡男爵本纳德·布伦在试探婚约。”   “那个男爵起码60了吧?”我皱眉道。   “然后是,我想想,风暴地,绿石堡的埃尔顿·伊斯蒙伯爵,他说他已经命令人画了一幅你的画像,日思夜想,”艾德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他为什么会叹气,“国王给我提起来的,他自个儿也不大高兴。”   “埃尔顿·伊斯蒙伯爵七十岁了,他小妹正是劳勃国王的亲娘!”你说一个七十岁老头想娶我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干什么,伊斯蒙家的家徽是一只绿毛乌龟,他还想把他家的纹章给实践一下?   而且这两个家族都有成年的继承人,孙子都有了。嫁过去我就是蠢,后半辈子呆修道院或者神木林的下场,或者说,前世人家喊宅斗,我这得算堡斗?   我能理解这种状况,能理解为什么我的婚姻对象都是常人眼中有缺陷的男人,他们让我和提利昂结亲不是因为提利昂聪慧过人,富有智慧,仅仅是因为他是个侏儒,而我的身份好应付!   多好应付,老人,病夫,不提才华外表,也不说要多金高贵,连门当户对和适龄都做不到!挑选的选项都不给我,合法的野种,是吗?   这个世界的女子要嫁得好,拼得是身份。身份比美貌重要,身份代表着盟友和继承权,美貌只配和野种以及轻浮挂钩。这年代的社会规则就摆在这里,身份高,你就美,否则也就是一晚上,一场酒的价值。   爱情?美丽?枉我还有憧憬,枉我还迷醉其中。请杀死心中的男孩,杀死心中的女孩,相信感情和容颜的人尸骨未凉,这里是冰与火之歌的世界。   我得记牢。   我不想提这个话题,就身份来看,我比平民女子幸运得多,但是我现在所见之处全是比我幸福的女人,比武大会的浪漫不过是一场男女的幻想,奖金和名气才是真的。   “我替你回绝掉,”他看了眼我的脸色,“你好几天没过来了,莱雅,很忙?我应该告诉过你,兰尼斯特随时可能会动粗。”   “我去处理了一下都城守备队的手尾,杰诺斯·史林特逃狱被毙,我怀疑是杀人灭口。至于兰尼斯特?我和提利昂有婚约,他们应该不至于找我麻烦(至少在艾德和劳勃还在的时候不会),有文件要整理吗?”   “杀人灭口?那是波隆下的手,”他敲了敲桌面,“文件,处理一下,我吵了一天架,心头不顺得很。”他靠在椅背上,面容有些颓唐。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夏日红,翘起长腿儿,搭上书桌,开始翻阅文件,“不完全是波隆,这是个巧妙的计谋,大人,监狱总管的证词你看了吧?杰诺斯·史林特见过瓦里斯、蓝礼和培提尔,然后杰诺斯就有了一把刀。”   “所以呢?”艾德摇着杯子,他在等着我给出答案,懒死了。   “如果一个人死定了,同时手上还有刀剑,那他肯定怎么都会搏一下的,所以,波隆只不过是被借刀杀人罢了。”我大言不惭地说。   我不想让艾德觉得我心狠手辣,但我需要他对君临有所警惕。因此,一个合适的“真相”比真相本身更有意义,学士常说,真相是权力的子女,有了权力,就有真相。   艾德·史塔克皱眉瞧着我,“你是说有人要灭口?有道理,但是不可能,谁会有心机到这种地步?!而且,杰诺斯可不像是会搏命的人,他胆怯贪婪,绝非用剑之辈。”   “有人告诉他说,他要死了,大人,要死的人什么都可能做。”我一边说着,一边翻看,“铁金库的催款函,好家伙,我们欠了有好几百万金龙啦。”   “那只是例行公事,只要我们还利息就行。”艾德毫不关心,“让培提尔伯爵去处理。”人说小指头搓一搓手指,黄金就来啦。   “税收根本偿不起债,这等于说,我们钱都在布拉佛斯那儿呢。”布拉佛斯的铁金库,是海内闻名的放贷人。   “国王做的好事,你居然看得懂铁金库的那一堆账单?”   我自然不能说自己处理过前世比这个复杂几百倍的报表,虽然是在久远的过去,但毕竟有一些回忆,看这种小东西,不成问题。“我管理过一整个庄园,学过财务,所以这不难。”   “庄园?那里头要用的算术可不多,我得说,你父亲不赖,且很用心,”他感慨道,“或许我也该教珊莎一些。”   我笑了笑,不说话,用羽毛笔蘸墨。   他根本不懂察言观色,“其实我一直想问你,你怎么懂这些东西的,我很好奇波顿的培养思路,”这是教育家模式?“婚后你或许会需要懂一些,但是对于妻子来说,社交比政务更重要。”   “我学过正经继承人该学的一切,大人,因为我哥哥是个十足的骑士,而非领主,”我轻描淡写地说道,然后立刻转换话题,“港口总管那边报说佣兵数量增多,我的手下也提到过,君临面粉和草料的价格上涨,有些铁匠铺订单已经排了很长,小心,大人,君临到处是兰尼斯特,他们在撒钱。”   “君临不用担心,有风暴地的贵族和劳勃国王呢,”艾德揉着眉头,“我想我得给北境寄信了,你说得对,我们得开始召集军队,以防不测,希望凯特琳已经让弓箭手驻扎在了颈泽。所以你为什么学过那么多?”怎么对这个问题紧咬不放?是觉得我们已经很熟了吗?   “这只有卢斯·波顿才知道,大人,寄信的话小心,如您担心的那样,派席尔大学士曾经和泰温共事过,他未必忠诚,要我说,君临的每个人都不值得相信。”   “叫他父亲,莱雅。”艾德注视着我,我一声不吭。   叫谁?卢斯·波顿?叫他父亲?如果他没要我母亲的命,如果他哪怕是过半天称职的家长,或许我会,但是现在?那是做梦。   “你们是一家人,而群聚狼生。”可是狼以类聚,而那是一只披着狼皮的剥皮人,奔狼,你信错同伴了。   我看着他,努力不露出悲哀的表情,“总,总之,你想过怎么寄信吗,要不去罗斯比城?”   艾德拍了拍脸,“看来还是得女人来处理家务事,”他到底放弃了探究我的家庭,“你在罗比斯城买了地,你放心就去寄,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是不是看中了罗斯比家的男孩?我见过那个孩子,身体不怎么样。另外,对瓦里斯的猜疑,被你说中了。”   我直接忽略掉了他提出的,探究罗斯比家男孩,那个多曼的问题,“哦?公主怀孕了?”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多拉斯克马王的种,他们有婚,这得是坦格利安的龙种!劳勃在荒冢屯时和我商讨过,他想要斩尽杀绝,铲除所有伊里斯二世的血亲。”啊,有一个幸福的女孩。   “没必要,他是王者,王者自当有王者风范,七国上下多的是正直之人,都看在眼里呢。”我如此回应。   “你有什么建议?”   “发出王诏,就之前的事情表示遗憾,声明疯王瓦里斯倒行逆施,坦格利安咎由自取,真龙并非是活着的巨龙,而是七国的人民,瓦雷利亚后裔背叛了真龙,他们忘记了自己的道路,而与之相比,劳勃·拜拉席恩才是真正的君主,为人民所爱戴,贵族所拥护。”   “真龙乃是七国子民?很有攻击力的说法。不过,我想多年前我们就做过这件事了,莱雅,在国王刚登基的时候。”   “还没说完呢,国王可以宣布,坦格利安不再是王室了,但是国王接受坦格利安回家,一笑泯恩仇,封地封侯,供食繁衍,国王愿意考虑由乔佛里迎娶丹妮莉丝,哪怕是二婚。”   “这不可能,劳勃做不出来!”   “确实,重要的是要打击她的合法性,首相,就算她蠢到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少女,还真跨海而归。难道趁她一跨狭海时去刺杀,能比现在这样,酝酿刺杀多斯拉克草海里的她,还要难?”   艾德没怎么想,就直接断定,“劳勃不会答应的,他恨死了坦格利安。”   “那他的奶奶也是坦格利安,他至少有四分之一坦格利安血脉,为何不自行了断?”   “丹妮莉丝是疯王伊里斯的女儿,雷加的妹妹!”   “那不正好吗?雷加抢了一个劳勃的女孩,那就从三头龙家里顺一个。”   艾德摇了摇头,不禁阵阵发笑,“哈哈,帐不是这么算的,债也不是这么偿的,小丫头,虽然我不是兰尼斯特,但是我也知道,该以牙还牙,不该以女还女。”   “她只是一个小女孩,却非要和她过不去?对了,她还成为了母亲。要这么针对她,铁王座恐怕有失胸襟,我倒是不在乎,但是有的是人会去在乎。”比如你。   艾德没开口。   我紧接着说道:“哪怕是真要去暗杀,这种事也不该在御前讨论。”   他揉着额头,“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我会陈述坦格利安的功绩和罪过,给他们一个定论,以诸神和王座的名义彰明我的法统。我会宽恕因他们而产生的囚犯,审判并杀死他们的死忠,让他们在人心里死去,而不是死于刺客之手。暗杀如此卑劣,是干不掉一个王朝的,坦格利安随时可以再弄出一个王子来,瓦兰提斯也好,瓦列利安也好,七国及海对面有一大堆银发紫眸之人。”   黑火都杀不光,何况是坦格利安?   “对,刺客和杀手杀不死一个王朝。”艾德喃喃道,然而艾德没看到的是,他是因为公义和慈悲而拒绝对一个女孩和母亲动手,而我是因为舆论和支持,我永远尽可能地团结能团结的人,这就是区别。   “要我说,一个君主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那哪怕没有坦格利安,也会有别的家族出来争夺铁王座,这个年代没有人有龙。另一方面看,您也该知道瓦里斯会干什么了,他不会阻止刺杀,也不会出卖丹妮莉丝的消息,这是他的职责,他不会渎职而引起怀疑。”   我不寄希望于艾德会乐意直接抓捕瓦里斯,瓦里斯和杰诺斯·史林特不一样,没有罪证,在循规蹈矩的艾德手里没法判刑。   艾德瞩目于我的容颜,非常专注,“那你觉得他要做什么?”   “这您该想到的,引起混乱和战争,例如让狼、鹰、鱼的同盟和狮子相斗,然后迎接他真正的君主回朝复辟,所以,小心,艾德大人,你和劳勃是一致的,你们是阻挡坦格利安回家的人。”我有力地说道,对,瓦里斯某种程度上来说,和小指头一模一样。   艾德沉吟了好一会儿,揉着额头,“由他去吧,反正要是他真要刺杀那个小姑娘,我就辞职。”   “哈?”   “这是第二次了,第一次是为了都城守备队,一个国王不会再受这种要挟,我会提出来,不当这个国王之手,然后他会让我滚蛋。”   “给他我们的方案,多管齐下,展示国王的慈悲,表现七国的怀念和道别,然后,她要是真能告别自己的丈夫和奢侈的生活回来,再送她去见七神。至于孩子?不要怕她肚子里的孩子,那得是多少年以后的事儿了,这段时间与其杀一个臭小子,不如让七国尽快把这家人给忘掉。”   艾德放松地道:“我会提的,另外我要安排船只,从君临回临冬城的。”反正哪怕坦格利安回家,就算骑着龙,北境称个臣也就完事了,没钱没粮没人的北境就是那么干脆利落,国王爱谁谁,我不伺候,也不关心。说实在话,要不是看在是好朋友的份上,艾德说不来就能不来。   “真要走人?”   “以防万一,我留了一艘里斯船,‘风之巫女’号,还需要别的船,你朋友那艘‘黎明之风’号既然已经到了海鸥镇,距离君临也不远了,到时候你吩咐一声。”   “亚瑟·河文船长到达的日子,算算也就是这几天了,我哥哥要跟着黎明之风号北归,大人,恐怕我得另外找船,这事儿交给我吧。”   我离开书房,思索今天听闻的事。   哪怕是丹妮莉丝,也没法选择自己会嫁给谁。   我决定了,就婚姻这桩事,不见兔子不撒鹰,除非是联姻能给我本人带来足够的好处,权力、军队、资本等等,等等,或者有策略上的需要,否则我就不结婚。   先提高自己的议价空间吧。   晚上,我来到自己的房间,克蕾也在,我的猎手面色淡然,不见疲惫,她的战妆如今换了,用的是城市之灰。   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给的任务可不轻松,所以“抱歉,不能留你了,克蕾,你肩负重担。”   “没关系,你要去熊宝宝的屋子睡?”   “对的,有什么情况吗?”   “红马的人到了,然后是银鹰的人,安排在中心的风嚎庄园。因为多了很多马和战士,所以每天都要运送草料和粮食。这恐怕会引起罗斯比的疑虑,第一天有两匹红色战马斗殴打架,吵得极大,而后面几天,我们那还会有多的人来。”   “好,我过几天会去看看,我让契根和咕噜去招募流浪汉和游民了,我会和他们一起,你到时候要盯好,千万别忽略小孩和老人,别论男女。”   “就是说擅自跑出来的那些,都要处理?”   “对,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要查实,该解决掉就别手软。另外我招募了一个前学士,我会带他去城外,看好他,他会养信鸽,”   宅院里的工作室只是教学用的,城外使用尸体更方便,来源更广,例如,用大人物们在罗斯比城的眼线们,“眼线该杀就杀,尸体交给那个学士,你是猎人你自己决定时机,别让我们藏的人马被暴露了。谢谢你,克蕾。”   “别对我说谢谢,莱雅拉,”她靠得太近了,我感觉到温热的气息,看得到她颤动的睫毛。   她的声音低柔:“你的怀抱就已经足够好了。”呀,别撩我…   作者的话:埃尔顿·伊斯蒙:冤枉啊,我虽然丧偶多年,但是我七十岁啦,经不起折腾啦,我真是只是觉得好看想请她去画画!多曼·罗斯比:诶嘿,这波里面最优秀的是我!为什么少有普通的适龄门当户对青年向女主求爱,大家猜猜看? 第30章 拉赫洛神庙   第二天晚上,我前往君临里的拉赫洛神庙,这里只是一个小院子,通体由红色的岩石构成,火焰燃烧在院落里的一只铁火盆中,终年不灭。   这里只有索罗斯一个红袍僧,从轻便的亚麻衬衫和裤子来看,大部分的信徒是路过的水手,来自海对岸,三三俩俩,时不时有进有出。也有来自海对岸的商人,穿着鲜艳的衣服,不过极其稀少。   听说在很多地方,拉赫洛是穷人膜拜的偶像,看来似乎有那么一丁点道理?看着拉赫洛的火焰,我不禁思考起钢铁门附近的街道,那里可以做一些事先布置,一点一滴地来。   “晚上好,雪花儿小姐,您今天这身真不错,不过像是来自布拉佛斯。”我穿着深褐色的骑装,其上是淡黄色的雕花,腰跨军刀,里头丝绸白衬衣一件,确实像个布拉佛斯剑客。   “夜安,贝里伯爵,”我收回打量的目光,“为何约在这,你这是打算信仰红神了吗?”我们现在正侧马门前,等待去宫廷未归的索罗斯。我记得前世里他似乎信仰了拉赫洛?   “不,七神,我非常坚贞,小姐,这是等索罗斯呢。”他答得非常干脆,然后耸了耸鼻子,“血腥味?”天哪,我洗过澡了。   “我最近在招人,你知道,有些不好闻,大概沾上了点儿,你这情况比我这样同时信仰新旧诸神的要单纯得多。”岔开话题,岔开话题,当然不能告诉他这味道是我把人给大卸八块,学习人体结构。   “旧神古老而神秘,我一向保持敬重。不过,招人得小心,小姐,”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答道,“好些雇佣骑士与其说是雇佣骑士,不如说是强盗骑士,更别提自由骑手和雇佣兵,手上的血,比黑河还臭。”   “我是不否认啦,安盖呢?”   “他约上了一个多恩的贵妇,他喜欢贵妇。”   “这有些不道德。”   “您不了解洛伊拿人,他们的男女都很随性,俗话说,多恩勇士密如沙,头胎都是别家娃,自家的也在别人屋子里养着呢。”   这编排的,让我不禁露出微笑,“真过分。你们风暴地的汉子,是不是都被多恩抢过娘们?”才这么说人家,南方三地区:风暴地、河湾地和多恩之间的恩怨纠葛极其复杂。“听来他们都很逍遥,那你呢,你现在在做什么?”   “在宫廷中,为风暴地之君服务,要不然呢?我是风暴地的伯爵。”   “蓝礼?”   “准确地说是拜拉席恩,”他弯起一个微笑,“雄鹿兄弟都是好样的。”   “确实,你觉得哪一个更好?”   “都是忠勇豪迈之人,没有更好这种说法。”贝里伯爵谨慎地说道。   “对呀,对呀,你们风暴地的爷们都这样,脾气不小,手段直接。看起来国王三个都能当?”我弯眸笑了。   “话不能这么说,年长为王嘛,不过我们确实直接,”他承认道,“而且都说过你漂亮,爱与美的王后,拎着巨剑打趴了一堆男人,简直是风暴和海神的女儿嘛。”是的,好像我见过的风暴地男儿,确实都夸过我?   “对头,风暴地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嗔道,然后我转向懵懂的小侍从,艾德瑞克·戴恩,“奈德(艾德瑞克的简称),回头跟你姑姑说,她的未婚夫调戏波顿家的小姐,一个下午恭维了三百次漂亮,五百次雪花儿。”   “我有吗?雪花儿,你怎么知道我每天都在念叨你?”他笑得热烈极了,一点都不脸红,我嗅到淡淡的汗味和香水,太近了,我拉住缰绳离得远了些。   我弯眉而叹,“你这模样,还真是不怕星陨剑。”戴恩家族的族剑“黎明”,乃是以星陨铸就。   “哪怕这小子是下一个‘拂晓神剑’,那也得等十年后,我与其怕这个,不如怕你手上的小细刀。”拂晓神剑这个名号代代传承,与族剑一起,被给予戴恩家族最骁勇强大的剑手。   他是真心不要脸!   我还是换个话题,换个谈话人吧,“奈德,你会是拂晓神剑吗?”   “我期待,并且努力,那会是我的荣幸,小——”   “小心!”   我被人飞扑下马摔在地上,一对坚定有力的手臂环抱着我,我感觉到一个温暖的胸膛在不断起伏,压得好紧,我几乎无法呼吸,身上也火辣辣地疼,估计是擦破了皮。   我能听到弩箭飞过的声音,战马痛嘶。   刺杀!   “啊啊!”咕噜大叫,他一直在君临四处忙活,好不容易和我一起出趟门。   “刺杀!”是波隆在喊。   “奈德!盾牌!”把我抱在怀中的人大吼,我一把推开贝里伯爵,拔出军刀,猫在地上。   我是娇娇女吗?!   “利用马!”我喝道,可小麦受惊了,正在跑开,屁股上的弩矢一颤一颤,我回过头,立刻爬进拉赫洛神殿,没有半分迟疑。   我看到三个水手正等在这里,手在刀柄上,正在握紧。   他们要拔刀,而且眼睛看向了我!   那好。   我佩的军刀不够厚实,劈砍不够有力,但是有一个好处:拔刀快。   还没见过血,这一次就洗洗刀!   脚蹬地面,前进!冷光一过,我挑开一个水手的脚踝,鲜血四溅。   “水手!”我喊道,狠狠撞上另外一个,他拔出了一半刀刃,我头顶其腹,让他失去重心。   想拔刀?不存在的。   接着我抱紧他双腿,将他摔在地上!然后撤手弃去军刀,身后传来痛苦的喊声,好陌生,是敌人。   他在挣扎,即将挣脱,我一口咬在他脖子上,一只手紧紧抱住他,一只手从腰后拔出了短剑,他扯住我的头发撇向一旁,我头发一疼,被他拉开。   我回神过来,头发好疼,是不是头皮被扯下来了?没关系!我咬牙用力!   手臂狠扎,噗!短剑插进了他的脖颈,那儿被我咬下了一块肉。   疼死我了!头发被这样揪,真是疼得让人发疯!   我看到咕噜的盾牌正在不断拍击一个水手,另一个水手倒在地上,腹部中剑。   “那边二楼!他在逃跑!”是神庙外头在喊。   我躲在墙后面,扫视周遭,没有人,神庙里已经没人了。   外面。   我探出头张望一眼,还好,于是我高声吩咐,“咕噜波隆,我这里!其他人跟着伯爵去抓人,达蒙去报告金袍,找我们的人,快!”   我看到贝里伯爵的侍从小个头的奈德也进来了,他手有些抖,粗气儿不断,不过应该没什么事。   呼...还好,我也没事,就是头皮疼。   我抒发了一点点的关心之情,“你没受伤吧?”   “没有,小姐,”他抹掉头上的汗,反而给脸上添上了泥,“倒是您身上有血。”   “不是我的,没事,孩子。”那是刺杀者的。   我慢慢平静,听到外头马蹄声响起,是一队骑手过来了,我探头,看到了安盖、索罗斯还有贝里伯爵的其他好哥们儿。   援兵,好极了。   我喊道:“刺客,闪电在追,那边!”   “躲在里头,女士!”索罗斯拔出佩剑。   我自然不会反对,还在神庙里的四个都松了一大口气,援军来了。回头想一想,弩矢射的真没准头,不过这年代,射人能中马屁股已经是不错了。   现在,这里只剩下我们四个还有地上的三具尸体,夜幕已降,不过光之王的殿堂灯火通明,熊熊火焰永不熄灭,倒是让我不用惧怕昏暗。   尸体上的衣服是潘托斯的式样,这不禁让我怀疑,会不会是瓦里斯下的手?我可知道瓦里斯和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是什么关系。   “咕噜,去搜身,看看这三个水手身上有没有放什么东西。”   “啊啊。”我接过咕噜手里的盾牌,放在一边,我们把门口的尸体拖了进来,留下一道鲜明刺眼的红印子,和火红色的圣庙正相称。   “波隆,你会用弩吗?”   “会,大小姐,这一次被人给爆了后门,一定得爆回来。”   我含指吹了一声,小麦转头,踢踏蹄步,“去把弩拿过来,拿着盾牌去。”   “好的,外头还有弩手?天杀的弩。”波隆嘟囔的声音逐渐离远,咕噜递给我一封信,瓦雷利亚语所写。   是泰温·兰尼斯特。   怎么可能?   我觉得有猫腻,不对,肯定有猫腻。泰温其人强势而细腻,不会脏了自己的手,哪有可能这么大大咧咧,让我查到了信?如果是王后那一定亮亮堂堂,瑟曦·兰尼斯特不吝于使用计谋,但是不会这样栽赃,那是她父亲。   有人想让我对付兰尼斯特?   是瓦里斯苦肉计,还是小指头?不应该,没这个必要,他们知道我和兰尼斯特不对付。   我内心疑云重重,幕后主使肯定不知道婚约,那,他居然不知道我和王后的不对付?就是故意要让我去把事闹大?这些水手和那群弩手,是海对面的人,从容貌上看。但是这刺杀手法绝对不是正经的刺客,潘托斯有的是用迅捷刀剑的杀手,防不胜防。   是谁那么讨厌兰尼斯特,想要挑起狮狼争端。   两边打起来有什么好处,我猜猜。   多恩?多恩是老乌龟,这几年只看戏。   河湾?河湾刺杀我干嘛,风暴地?   先这样吧,我不想闹太大,这或许是个借题发挥的机会,但是,我还没准备好。所以,我会告诉金袍,我在刺客身上找到了这封信,将计就计,不显得我聪明过了头。   至于艾德?告诉他也无妨,他更想不出来啥。   喧嚣经久,方才沉寂,我听到索罗斯和贝里伯爵的笑声,“酣畅大胜,沙场血洗,敌人陈尸,战士欢笑~~”杀几个杀手也唱上诗啦。   “怎么样?”我坐在台阶上,手中转着刀把,“全做掉了?”   “一个没逃过,”闪电贝里笑眯眯地说道,“我之前有过错觉,莱雅,我以为你像塔斯的布蕾妮,不过你不是,你是一个女孩。”塔斯的布蕾妮,同样的风暴地人,从前世的剧情来看,该是比我更厉害的女战士。   “塔斯的布蕾妮?别这么说,她也是个女孩。”   “不,她是个骑士,虽然没册封过,味道纯正,”嚯哟你尝过啊?“我一拥抱就感觉出来了。”这挑逗得,暧昧极了,让我脸上一红,行了行了,知道你救我命了。   不过,这事儿得帮布蕾妮说说话,我的眼神剔透,微笑有些讽意,“你不懂,傻小子,女骑士也是女孩。”   “那她就是不需要男人的女孩。”贝里伯爵毫无敬意,这让我有些不开心,布蕾妮一听就是个简单直接的姑娘,哪能这样编排?不过,他救了我。   我因此显得正经,而有失亲和,一板一眼,“谢了,大人,这一趟要不是你,我受惊的马儿能驮着我奔去黑河里。”   他没理会我撇开话题的意思,“那么你呢,莱雅,”贝里·唐德利恩金红色的头发下,是一双浅蓝色眼睛,他唇含笑意,“你是骑士少女,还是只是少女?”   “我是恐怖堡的女儿,小闪电。”我唇角勉强弯出小小的酒窝,这样回答。   他认真地看着我的双眼,走近了一些,有些太近了,我感觉到了他呼吸的热气,嗅到皮革钢铁的味道,“你流血了,爱与美的少女。”他低声说。   他的眼眸闪亮,像是要如闪电一般直劈我的心尖,唇角的低吟声充满磁性,我嗅到了其中的意味,他不止想把我当做伙伴,对,我之前忽略了他的眼神,他的笑意,还有他时刻向我倾身的姿态,他太关注我了,他想——   “都是别人的血,”我昂首直视他的双眼,五指反扣银镯,“你有婚约,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我悄然道,“还真想被黎明之剑给切开?”   “当然不是,”他英俊的脸蛋上洋溢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离得远了一点,眼中带着关切,“但是你的头发,爱与美,嘶,我看到有血丝,痛吗?”   疼死了,该死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作者的话:关于女主为啥见不到追求者:肯定有人在拦着哟,还有兰尼斯特的四倍黄金婚约,西境人肯定是知道了,泰温不会瞒着,其他地方可能还没收到消息,但是慢慢也会知道。具体是谁拦着嘛...---瓦里斯:我向天上的神灵发誓,这刺杀和我没关系!小指头:哈?刺杀?兰尼斯特们:愚蠢的栽赃多恩:(坐在轮椅上,看着朝阳升起,夕阳西下,孩子玩耍在波光和绿枝之间,流水花园静谧安然)河湾地:(高庭鲜花摇曳,黄金的麦田在眼前闪耀,贵妇聚堆低语在耳边,沉思悠远) 第31章 红人庄园(上)-明棋:庄园整   布谷鸟叫,我知道是克蕾,她就在道路附近。   清晨下了一场雨,空气有些潮湿,土路上积水坑不少,我的皮靴和马裤上都落了好些泥巴点。马车动荡在身后,其后还有几百号人,衣着褴褛,徒步跋涉。我驱马慢踱,眼扫艾德给我的信件,内容是关于在北境调兵遣将集合之事。   我也得做一些准备。   头发?没什么大问题,好些人帮我看过,我还专门去找了大学士派席尔,有些出血,不过养一阵就痊愈了,不会留什么伤痕。   更不会秃,听好了,不会秃!我气呼呼。   “达蒙,你带两位山民,再挑几个做过猎人的,你们去黄金大道上设伏,缺吃少穿就打劫,不准杀人,别暴露身份,尽量呆在那边,有兰尼斯特的信使能劫就劫,大队的人马就报信给我。”   “好的,小姐。”达蒙声音愉快极了,他一直很愉快。   我继续叮嘱:“带好渔网和绳子,别忘了。”有时候需要活捉,“还有其他的家伙什。”   然后是——“科本,这信你帮我加两条,在北境西海岸命令葛洛佛、莱斯威尔和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族设立岗哨和巡逻队,防范铁民入侵。争取与河湾地缔结婚约,由罗柏迎娶玛格丽·提利尔,理由是河湾地兵力雄厚,有雷德温的舰队。而且冬季邻近,战争会对避冬产生影响,需要大批南方的粮食。”   科本看起来依然像是个慈祥的老头,而非刽子手,“好的,小姐,但是铁民拿不下白港的话,即便他们再猖狂,甚至拿下颈泽的卡林湾,也没什么意义。”对北方来说,有白港就有颈泽,所有人都知道,而铁民是拿不下白港的,大家伙儿也知道,可是无奈巴隆头铁啊。   我想起海疆城的时候,“是的,如果铁民深入,占领了卡林湾,那会让他们被两面夹击,不过你不能指望巴隆·葛雷乔伊有脑子,想想几年前他的叛乱,那是个笨蛋。”   加上要求罗柏及早征召军队,其实指令的意义就是让罗柏做两手准备,大部去南方,保住河间地这个北境的粮仓,小部集结在临冬城,防范铁民。   “同时北境困苦人稀,并不富裕,我恐怕,高庭不会愿意与北境联姻的。”科本提示,科本是学城出身的,知识素养一点不差,他其实不止是个医生或者死灵师。   我倒是无所谓,我猜河湾地总有脑子灵活的人,“那就雷德温、海塔尔或者罗宛,如果能促使河湾地内斗那就再好不过,西境对河湾地可是很有吸引力的,不给兰尼斯特找点麻烦哪能行。”   我很怀疑河湾地的贵族能看得上北境几分,哪怕史塔克出马恐怕也只能是找点小麻烦了。除非史塔克直接链接铁王座,例如让珊莎嫁给了乔佛里,否则,河湾不会考虑北境的。   最终,科本提出了他最大的疑问,“您不是史塔克,我很怀疑临冬城会听得进多少。”   我倒是干脆,“那就仿照艾德大人的笔迹。”反正离得远。   科本叹了口气,掏出一卷纸,开始记录我的要求,“我得说,您可真是疯狂。”   我瞥了他一眼,“要不然呢?奔狼太年轻,科本,北境可是我老家。”要真是起了兵戈,怎么能让战火波及自己家?   科本温和地说道,“太过感情用事,会让人错失良机,小姐。”   “而不知感情为何物,与异鬼又有何异?”我反问。   波隆的声音插了进来,“大小姐,我问个事儿,”我转首,他正赶马到了我身边,“为什么这些渣滓会跟在我们后头?”   这称呼可奇了,波隆难道以为他很高贵,我不由反问道:“嚯,难道他们和你有什么区别吗?”   佣兵大方地晃着坐下马儿,“我能打,我能找娘们,他们可不行。”   “他们会干活,而我有一个庄园。”这就够了。   这些人大部分是纯粹的农人,其他的有些打过渔、猎过兔子和松鼠,还有伐木工以及矿工。非常可惜,我只找到一位给铁匠打过工的学徒乐意前来,其他人都没有什么专门技术,要招徕匠人,需要花更多的功夫,有更好的环境。   我又补充道:“都是来自跳蚤窝的人,穷汉子。”还有洛克进了金袍以后抓的流浪汉,主要是些新进城的伙计。   波隆放松啦,“所以这些人是你小小王国的居民。他们不是士兵,天杀的,还好不是。”   骑马挺磨人的,我扭身回望他说的那帮流民,伸展肢体,一个懒腰,显出我姣好的身材,大概是因为我穿着男装,凹凸有致,我听到我的人里头有小伙儿咽了口口水,随他去,“他们其中有一些会是士兵,在将来。毕竟拿剑的手,大多都拿过锄头。”   波隆收回眼光,逍遥骑马儿,“您说的那一类是一群给贵人铺路的骨头。”   我露出笑容,说出自己的想法,“那么为了让他们死在恰当的位置,你会训练他们。”   波隆一口拒绝,“训练?训练天杀的赚不了太多的钱,我更喜欢卖命,让契根去吧,他得过且过。”   我仔细打量了波隆一眼,“可是训练可以让你拥有自己的人,将来会有自己的地,然后是自己的城堡。”   “相信我,大小姐,”波隆笑出了牙齿,“我知道该怎么管一个漂亮的城堡,肯定不是靠几个呆头鹅老农。那么,您想要怎么武装他们,草叉和石块儿?”   “草叉和石块也能杀人,波隆,不过不是,是二十多英尺(六米)长的超长O枪和斧头刺棒。”锻造一把剑要花太多的钱,没必要。   “听起来不大好用,我闭着眼睛都能干掉这种士兵。”他大大咧咧。   “那你该面对几百人的方阵试试,作用不一样,波隆,我不需要士兵都跟你这样狡猾粗鲁。”我需要的是战场上的中流砥柱,能扛过骑士冲锋的肉盾。   波隆了然,“我懂了,这就是你说的,让他们死在合适的地方?”   我当然不能承认,“我偏向于让他们打个胜仗,然后回家继续给我干活。我想到你的任务了,在我夜影巷那个宅子下头有个通往梅葛塔的密道,回去以后,你进去看看,通往哪里。”   这是我头一次来我的庄园,三个过去的有产骑士庄园合并到了一块儿,人称红人庄园。   就我所见和我过去的野种庄园大小差不多,南方的农具比北方要好,都是铁的,而且挽马和耕牛更多,恐怕庄园的产出还比野种庄园更多一些,能养更多的人。   可是比起王领的其他地方来说,这里就没什么可夸耀的了。没有矿产,没有野林,也非滨海捕鱼之地。   但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买得到这里,比我有钱的人不要,没我有钱的雇佣骑士?罗斯比家族不愿意白给。   而这几年也没什么战事,就算有,罗斯比家族对于战争是能躲就躲,给人给钱自己不去,所以也没有封给新的骑士。   我们越过庄园间的边界,三个庄园之间本来就没有围墙,而是用简单的石块标记界限,我猜为了挪这些界石,一定打过不止一场架。   我看到在这会儿,只有零星的地有麦子,很少,大部分地方都是杂草,或许是休耕,或许是牧地,更可能是直接被抛荒。   仅有的风车磨坊和各色铺子非常老旧,我看到洛克之前置办时,已经抹去了原先主人的纹章,画上了我的小红人。当时,他告诉我,有一户绝户的骑士家还有墓窖,我吩咐把里头的列祖先人给迁到别的地方去了,毕竟远亲还在,不过再过几年,将无人铭记其名号。   “酸埃林,你来过这儿吧,陪着洛克?”我收回目光,问道。   酸埃林还是老样子,就是更懒了,“是的,小姐,这里地方不错,我记得有个雀斑妹对着我笑来着,我们晚上过得很开心。”   “介绍一下,给我和科本,”我和我的顾问,“我还没仔细了解过呢。”   “好嘞,以前有三个庄园,小姐,苦水园、风嚎园和嫩枝园。苦水园有一条溪流,就叫苦水溪,要我说其实也不是很苦,那儿有沟渠到周围的庄园,为了水,有时候会有邻居村庄的人来干架。”   “苦水。”我颔首。   “至于风嚎园,小姐,您一听就知道,什么都没有,只有风,田地和牧场。那儿地不怎么样,种豆子比种麦子长的好。最好的是嫩枝园,有果树,还有养蜂人,那个庄园挺甜的,留下来的人也是最多的。”不过比起矿产和交通来说,依然产出不丰。   所以,“现在合并到一块了?”我接过一个水壶。   “对,我们管叫波顿庄园,正式名字也是这个,但是庄稼汉管这儿叫红人庄园,您的纹章是小红人,小姐。”红人,总比野种好听。   对了!“河间地人安排在哪里了?”我瞧向波隆。   酸埃林是一直跟着我的老人,表情倒是自然得多,波隆的眼神简直让我心烦,“在以前的风嚎园村子里,这儿三个庄子的居民都已经被集中到了苦水园里头。”   那么,“科本,拟一道指令,这里的土地、店铺和磨坊可以由任何人认下。土地之外的产业缴纳租金,十年后自有,纳税。土地每家依照劳动力来确定面积,认后永佃,可以传给后人,税收前三年减半,可以用服劳役和兵役抵扣,之后,愿意超期服役的士兵,晋升为军士的士兵,可以获得更多的地。”   “税收”科本问道。   我颔首确认,“对,实物税,土地产出。”还没到收铜子的份儿上。   “那地不都该是你的吗,小姐?应该是你和种地的人分成才对,土地归您所有。”科本指出,“税收可是另外一码事儿。”   “我需要他们觉得地是自己的,而我们则收税办事,我不想让他们觉得在替我干活,我需要积极勤劳的子民。还有这三年租借农具和牲畜免费,但是要保证归还时完好无损。”   我心里清楚,去君临的底层人,要么是在老家过不下去了,要么是羡慕城市生活,结果美梦破灭。话是这么说,可是实际上,君临不是一个很坏的选择,对于年轻劳力来说,在工场和店铺里总可以找到活干的,所以,为了比君临更有吸引力,我需要比更优厚的条件,让人有对生活的指望。而不是强调权力职责,权利义务,我不是想当然的贵族子女。   抛却这年代的尊卑假象,贵族和平民的关系其实就是一个契约,贵族用武器保护平民,解决平民的纠纷,集中并调配民众的生产收获,为所有人的整体利益服务。而平民干活吃饭,让自己和家里人活下去,必要时配合贵族的号令,为集体服务。   如果体现身份尊卑有利于我统率和树立权威的话,我坦然为之,如果在统治和社交中强调高贵是有必要的话,我也不会排斥,但是这不过是交往和治理的方法而已,并不是说我还真比这些泥巴里的人儿优雅高贵纯洁。   我前世可是来自现代,此生跌宕更不用提,要我认清自己的位置和其他人的位置并不难。都是人,都是活一辈子,认清事实,别做什么血脉大梦,那是骗别人的。   在我队伍里这三百号人加入之后,差不多可以把三个庄园的土地和设施运转起来。我的人估计过,红人庄园可以供三千多号居民居住,但是一时半会儿招不了那么多村民。   他们估计三千,如果满打满算可以塞五千,当然,那样的话会有治安和安全隐患。   苦水庄园的宅子到了。虽然集中了三个庄园的人,空房依然很多,只有几十户人家,这里少有石筑屋顶,多是茅土,以及直接用原木搭建的房屋。   雨后这里脏兮兮的,一片泥泞。我看到猪和羊四处乱跑,还有嚼着嘴巴的牛和体型笨重的挽马,恐怕这里的晴天味道不会好闻。有怯生生的小孩儿躲在门边,污泥让他们衣服像是一堆破布。   大部分匍匐在泥里的女人,把自己的裙子系到膝盖上头一点,男人的裤子也是卷起来的,他们比北方的农民穿的单薄,粗劣的亚麻衬衫,有一件皮马甲就算是富余。看得出这里的爷们缺乏敢动刀剑的精神气儿,王领的汉子比不了北方男人的彪悍。   我于心不忍,声音却冷淡十足,“都起来!做你们该做的事,别想偷懒!”真是不忍心,这环境糟糕死了,跪进这种不知道是泥巴,还是别的什么东西的污潭里,他们不会生病?可我不敢用太温和的态度,以免被人认为软弱可欺,“算了,进来宣誓效忠,麻利点,酸埃林,去宣告。”   不过或许也可以慢慢变一下风格?我这副模样配合上农人凄惨的样子,有点像是奴隶主。   我到了屋顶破洞的庄园大宅,我将要在这里一个一个地接受农夫们的誓言,并许下承诺,这幢木屋里长出了青苔和蘑菇,非常——原生态,还好主座不算糟糕得特别过分,我也带了干净的垫子。   过去的居民,然后是未来的居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排着队到我面前,让我审视他们凄苦的容颜,聆听他们的话语,接受他们的效忠,慰问他们的生活,最后,承诺一个未来。他们中将有人成为我的侍女,成为我的士兵,我可不能高高在上。   要让我不会被自己人给杀掉,他们的良心就必须是我人身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这就是这个年代亲民的意义。   等到磕磕巴巴的大家伙儿离去时,我已经快对这副底层人的惨景麻木了,没有哪一刻会比现在更让我渴望回到首相塔那张温暖干燥的羽毛床上。   在北方那会儿,平民都很精神,很难让人和可怜两个字儿联系在一起。但是南方这边,苦哈哈,让人心生厌恶。   或许哪天真需要去跳蚤窝看看,我应该了解整个社会,包括最贫穷的底层。不说别的,起码民众暴动之前,我自己能够及时避开跑路,免得被人撕碎吃了,对吧?   我勉强振作精神,揉了揉因为保持微笑而僵硬的脸颊,衣袖上有些泥巴,该死,我接过手帕擦抹,勉强压制住在君临的舒适生活给我带来的娇气,唤道:“契根。”   对,继续保持微笑,我当然得保持微笑,有喜有怒的主人才会叫人尊敬,太严厉会让人害怕,太和善会让人难生敬畏。   “小姐,”契根是和波隆搭伙儿的佣兵,穿着一身极有铁民特色的链甲杉,换言之到处是破洞,“请吩咐。”   “这帮农夫里的年轻人,选出来,教会他们怎么当兵,我要四十岁以下十岁以上的,都学会使二十英尺的超长柄枪。你在他们每天从田里回来以后,组织练习队列和阵型。再教他们打斗,学用棍棒和斧头,评出优异的,我有一套奖励的措施。”评优秀,免税,发粮食肉类和水果,方法很多,多得是。   “一群农夫,那不会是很好用的士兵,小姐。”   “大部分不需要很好用。如果其中有谁有天分的,脑子灵也好,手脚快也好,体格壮也好,教会其使用盾牌和长剑。”   “好的,小姐。”   “还有弩和弓,这里头有些以前是猎人,有基础,”   可惜附近没有野地,王领除了御林外少有可供打猎的地方,有猎人也不会太多,太可惜了,那是不错的弓手苗子。   “你分门别类地教,大部分的年轻人会是最基础的民兵,”或者方阵士兵,“小部分人可以多学一点儿东西。”   “我了解了,小姐。”   “我会配剥皮人老兵给你,”剥皮人的步兵可是北境之冠,就是数量比不上曼德勒,没那么有钱,“然后,你需要帮着酸埃林建立一支守备队,他是队长,你是教头,我每个月给你10个金龙,这里的村长会是艾德威·石磨坊,他会配合你。”   “遵命,小姐,您慷慨十足,我发誓我会帮您训饬出有种的汉子。”   “也别太过了,我看他们没什么肉吃,太狠了会减员。”   毕竟不是北方,有鸟肉和松鼠肉对于贫民来说都是一月难遇的佳肴,   “你注意我要的阵型,三百人以内一个方阵,你要教会他们跟从口令,齐步移动,转向,换方向,在密集阵型中用好超长O枪,我要他们就算是头被砍掉,身子也能遵从命令。至于其他的士兵,不管是弩手,还是剑盾手,应该不用我特别吩咐吧?”   “我接触过,小姐,你会有合格的军队,您未来的敌人在进攻时,会发现自己面对至少五排的长XX枪,密密麻麻,看到就害怕,我保证。”   “那就好,注意好喊口号的方式,把剥皮人的旗帜给立起来,我在过一阵子之后,”政变结束后,“会在庄园里住一阵,到时候我会检查的。”   说是三百人,我觉得他顶多能凑给我五十号人,居民人数太少了,民兵的数量也不会特别多。   差不多了,我得去风嚎园看看那帮河间地人,别给我弄出什么幺蛾子来,尤其是傻大马。   作者的话:莱雅:这是什么,小麦?艾德威:这是黑麦,小姐。莱雅:这是什么,栗子?我摘几颗艾德威:别!那个有毒!是马栗!莱雅:(咀嚼)你们南方人的植物真复杂。 第32章 红人庄园(下)   风嚎园里确实只有风呼,原先聚落的地方已经成为一片帐篷的海洋,别看只有三百二十多人,已然足够杂乱,人声喧嚣,我也嗅到难闻的气味儿,一大堆男人聚在一起,你不能指望他们会给自个儿洒香水,不,甚至不能指望卫生。   我相信这几家封臣,谷地的罗伊斯,河间的梅利斯特、布莱伍德和布雷肯。他们在篡夺者战争之前就有家人是史塔克的侍从(乔佛里·梅利斯特和凯勒·罗伊斯),与艾德·史塔克的父兄一同被坦格利安王室的“疯王”伊里斯烧死,在篡夺者战争中更是旗帜鲜明地支持封君。更不用提前世剧情里一直坚持到最后了。   直率地说,这几家人不认国王,只认自家封君。   “莱雅拉,”我看到杰森·梅利斯特已然得到消息,正在路口等我,他就像是面对公爵本人,一丝不苟地言道:“我们已经准备妥当,随时能够奔赴君临。”   “这挺好,伯爵大人,”我回以微笑,“有没有发生什么?”   “我们边走边说,”杰森展臂邀请道,“在我的帐篷里,每家的代表都到了。”   “食物和饮水还够吗?”我扫了眼一顶银蓝帐篷,多半是梅利斯特家的人,前头放了一口陶罐,里头煮着东西,冒出了泡泡,我隐约看到卷心菜叶子和炖肉。   “每天都会送来,还有草料,这方面很妥当。”   “纪律如何?”   “昨天布雷肯和布莱伍德的人打了一架,布雷肯有个人手腕肿了,一个布莱伍德家的腹部中了一剑,还挺着没死,另外谷地的罗伊斯人和河间地也打了起来,他们说我们是鱼泡子,我们的人骂他们小石子儿。”   “约束一下,该抽就鞭子抽。”   “战前斗殴可以激发士兵的血性,相信我,我会管制好,不会出什么大篓子。”   “距离战斗还有一段时间,其他方面呢,帐篷,女人,还有马儿?”   “马死了一匹,腹泻,之前你的人送来了一些女人,我们不准她们离开,为了保密。她们有些害怕,吵吵闹闹,我说了,要是你们再废话,就地埋掉,所以她们现在很安分。”   我不想评价,努力按下心里的厌恶,继续问道:“帐篷?”   他答复:“还好,都是自带,够用,倒是武器坏了一些,需要修理。”   “我带来了一个铁匠学徒,让你们的人别伤害他,”我看了眼这个暴力分子们聚居的地方,一个布雷肯的人正在推搡一个布莱伍德,“他来负责,你管控好顺序,别因为抢着修武器,又打起来。”   “拦住那两只野猪!”杰森伯爵吩咐,然后继续话题,“这没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对兰尼斯特的行动?我先布置,从今天起,每辆庄园里进城的马车,你都派一个人带好自己的东西藏进去,做步战准备,从红堡到这里隔着两道大门,终究有些不把稳,我需要在城里有人。”一道城门,一道堡门。   “那最好把布莱伍德或者布雷肯派进去,把这两个家族给分隔开。”   “可以,布雷肯吧,五十个人少一些,比较来得及。然后记得加紧做几个小型的撞锤,以及战棚和其他的器械。你可以调配我庄园里的人,好了以后运城里一个,有人偷窥这里吗?”   “有几个,我抓了一个罗斯比城的人,说是罗斯比家族派来的,还有一个小孩儿,都关着。”   “要特别小心小孩,那些孩子是瓦里斯的人,情报总管的小小鸟儿,我在外围有人看着,但是里面你也得提高警惕。”   银鹰家的老家伙给我一个微笑,“放心,外面局势如何?”   “泰温·兰尼斯特在召集自由骑手和雇佣兵,他雇了一个佣兵团去河间,我告诉了艾德大人,但是艾德大人说,那个勇士团还什么都没做,就放他们出城了,荣誉,”我嗤笑了一声。   “这边事情完了,我们就能让君临支持河间地,如果兰尼斯特人敢进河间地太深,那他们就死定了。我们随便让哪个拜拉席恩坐上铁王座,希望他长命百岁,多子多福,;最后,兰尼斯特必将完蛋。”   杰森伯爵不以为然,“史塔克公爵没做错,荣誉很重要,另外,我打过很多仗,丫头,西境可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搞定。”这帮子大老爷们儿啊…要找勇士团为非作歹的证据还不难吗?明明是嫌事情麻烦!   “我知道,”我长叹一声,“这是最理想的状况,总之,只要有君临在手,一切都好说。”   “有了君临和铁王座就相当于拥有国王,那王后和她的孩子怎么解决?”   我压低声音,“艾德大人还在调查,他怀疑王后和弑君者有那回事儿,孩子都不是雄鹿子孙。”   “那他们必须被处决,”梅利斯特紧盯着我,“否则这世道就要乱了,得会有两家的国王。”其实可能会有五个王,这事儿吧——   “这你得对艾德去说,”我轻飘飘地道,“我保证,只要史塔克下令,我们会目送她们母子母女归西,管埋。”艾德那个心软的老汉,不可能的。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行动?”他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尽快,今年之内,大人。”   298年不剩几个月了,红色彗星马上就会划破天空,巨龙回归,魔法复苏,世界纷争四起,诸国将会涂炭兵荒,快些点让兰尼斯特滚回西境哭去吧!   布莱伍德和布雷肯的矛盾让两边的贵族互不说话,谷地人和河间地的矛盾比起来就是小儿科,至少两边态度温和。这支军队由梅利斯特统帅,对他的布置我不插一语,完全地尊重,所以最后只是客套地与大家交谈了一阵,散会后,银鹰伯爵和我留下了布莱伍德及布雷肯两家的人。   亨得利·布雷肯爵士笑嘻嘻的,样子自在极了,卢卡斯·布莱伍德正襟危坐,身边是霍斯特·布莱伍德,霍斯把头埋在一卷讲述公平人家族的史话儿里。   傻大马,我表情严肃,容不得半点嘻嘻哈哈地阐明:“亨得利爵士,霍斯特,你还是侍从对吗?你们两位都是我的朋友,我们打小在海疆城认识,我知道两个家族世代为仇,一时半会儿没法缓和,但是用好你们的脑子,这是天杀的铁王座游戏!   对,我们要去的是那个见了鬼的红堡,我们要把王后和她的孩子抓起来扔进大海,懂我的意思吗?这不是你们两家的仇恨该发酵的时候,弄不好的话以后就没有你们这两个家族了。听过没?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打不死狮子会被狮子咬!”   我不等他们开口,“好啊,好啊,我这个小女人知道,你们都是好直爽好直爽的男人,好不做作的汉子,可以,这样吧,亨得利爵士,你带你的人去嫩枝住,那里是我要住的地方,没委屈你吧?”   “没有,野丫——”   “这是军事会议,别跟我说私下的事儿,听好,你的战马全都匀给其他的家族,要不要给布莱伍德你自己看着办,你们的人我另有安排。这不是针对布雷肯,这是计划很关键的一环,别搞砸了,兄弟。”   很明显,我之所以凶巴巴地就是要让这帮恶客帮手收敛一点,能稍微有一点点内疚之心,不用太多,一茶匙就好,请你们别再给我添乱了。   “有一个小问题,”卢卡斯·布莱伍德和其父一样黑发棕眸,衣服上有乌鸦羽毛装饰,“霍斯特想要进城一观,小姐,我希望他和您一起去君临。”   “哈?我有——?”卢卡斯肘部快速轻撞了一下他的弟弟,霍斯特·布莱伍德立刻闭嘴。   “可以,但是,据我所知,霍斯的武艺很一般,到时候我恐怕乱起来保不住他。”   “是这样的,小姐,您只要把书呆子丢进书里就可以,不必太在乎,他看过不少工程学和历史书籍呢。”   这样啊…我提高声调,“科本,有兴趣带一个学生吗?”   “我非学士,小姐,我无权收进学之人。”   “可以,我让霍斯跟着科本做事吧,我也需要文书。”   我大概知道卢卡斯的意图,布莱伍德家儿子太多了,卢卡斯是次子,霍斯特是幺子,他们都不会继承鸦树城,前途未卜。找个漂亮又有资财的丫头,比如我,那真是太适合了。   哼。   “我发觉你气呼呼的样子别有一派韵味,野丫头。”事后我们在帐篷外闲聊,亨得利毫无对国王之手使者的尊敬之心,“特别是别着国王之手的徽章,神奇极了。”   “你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看哎,”我挑了挑眉,“大马,这次你和你的人会很重要,如果砸了,我们都得完蛋。”   “我要做什么?”   “我们控制了钢铁门,但是红堡北门我们没法涉足,我见过上头出现过兰尼斯特的巡逻队,得拿下那道门,好让骑兵直冲梅葛塔。”   “拿下?”   “对,你和我宅邸里的人负责从外面,我和留守首相塔的侍卫从内部,我争取事先了解清楚当班的是谁,然后兵不血刃拿下他,收买或者其他的办法,但是没用的话,就得交给你们了。”   “拿下那道门,还有什么吗?”   我想到宅院下头的地道,“暂时如此。”我点着下巴,“这种行动说不准的,到时候再谈其他。”   “对了,莱雅,这件事结束之后,”结束之后?你要说啥,我们结婚吧?   我下意识地摩挲腕部的银手镯,感受树叶的纹路,心里不由紧张。   我好像不反对?说不上多喜欢,但是,好像也就还好吧。   亨得利爵士,没什么不良嗜好,容貌尚可,地位相称,除了是鳏夫之外,无可挑剔。   我深吸一口气,弯眸道,“结束之后,就是雄鹿和奔狼决定你们的犒赏啦。”   他也跟着深吸一口气,我忐忑地等着他开口,终于,“结束之后,我能否呆在君临,帮你做事?为你发誓效忠也可以。”   不对吧?“你还真要做誓言骑士?”   “对,我恐怕,布雷肯不会再是我的家了,这次之后我会请求让我伯父的私生子合法化,继承石篱城,我曾经是那里的继承人,我想,我继续呆在石篱城对布雷肯而言,对我而言,都不会是好事。”   “我可以把你视作我的伙伴,亨得利,”我认真地打量他的脸,“但是,我该把你放在什么位置上?你是我的朋友,而非手下,我不想让我们的关系慢慢变质,当年海疆城的同伴里,你和我关系最好,记得吗?”   “所以,就是说,你无法接受?”   “我怎么接受?我朋友很多吗,嗯?不多,我在恐怖堡没有朋友,只有手下和敌人,临冬城的人是我的封君,君临都是骗子和阴谋家,告诉我,童年的大马,我能拿你怎么办?”   我不是很想接受他的誓言,不是不止是因为我说出来的原因;也不是想嫁给他啥的,咳,我只是能接受他,但是没有哭着喊着;更是因为他是石篱城的继承人,谁知道布雷肯家会怎么想?这可不是爱死在哪都无所谓的次子。   “那我呢?我曾经有过一个妻子,没了,我曾经管石篱城叫家,可是那里有人要毒害我!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除了你这里我该去哪?海疆城?鸦树城?奔流城?只要我呆在河间地,我迟早会死掉!”   我一时沉默,我不知道亨得利到底面对着一些什么东西,我——我肯定没法看着他死去。“那好吧,我把你当客人,亨得利,”我直视他的双眼,“你可以自由来去,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肯定没法坐视你被毒害,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毒害是什么,如果是那个私生子或者你的伯父,那么你根本没必要帮他要求什么合法化。”   “那件事没关系的,只要我离开了河间地,就不用害怕。没事的,莱雅。”他给了我一个宽心的笑容,却让我越加莫名其妙。   晚上我和布雷肯的五十号人一起来到嫩枝庄园,这里是保存最完好的一处,有一人高的石围墙和花圃,石制哨塔及宽阔的砖头房子,一看就知道,原先的主人并不贫寒。   “嘿,野丫头,这里是你的新地方?挺不错,就是有蜜蜂。”他一扇手掌,赶走了嗡嗡嗡。   “你先用着吧,给我留个房间就是了,”其实该是我给他留一个房间,不过我呆在君临的时候更多,恐怕这里要委托他来帮忙管理,我这算不算是包下这傻小子了?咳!“这座庄园里你可以挂你的纹章。”   “那我得设计一下嘞。”   “我打算在这里建一座蜡坊,用蜂蜡生产蜡烛,你去仔细了解一下这里,包括另外两个庄园有没有可以着手的地方,增加财源,收入分成都好说。”   “那我不还是在替你做事吗,野丫头?”   “怎么说呢,这座庄园未必以后会是我的,我得嫁人,我不一定会永远呆在君临,这里指不定会是你的,大马。”   到了晚上,我就在这里住下了,克蕾陪伴着我,她有任务在身,我们有好几个晚上未聚在一起了。   第二天早晨,我前往罗斯比城。   我的骑兵竖起旗矛,燕尾旗迎风招展,剥皮小红人欢呼其上。罗斯比城是一个矮小的城堡,被一群木条泥土所筑的房屋包裹着,我能看到原木搭成的围墙,这该是一个小镇才对。事先得到通知的罗斯比伯爵养子多曼·罗斯比正在门口迎接。   多曼的头发有些少年灰,他的脸上总是有那么一丝的疲惫,“欢迎,恐怖堡的莱雅拉·波顿小姐,罗斯比城欢迎您的光临。”他的一名仆人递上面包与盐,此后我便有神圣的宾客之权。   我白皙的手指撕下一块白面包,我知道,多曼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镇定自若地蘸过粗盐,放进嘴中。在过去,盐和白面包都是招待贵客用的东西,所以才会有延续到现在的礼仪。   “感谢,多曼大人,”我唇间笑言,今天我特地披上了一袭白色的斗篷,有暗红纹边和纹章,衣着是浅蓝色的天鹅绒长裙,这让我骑马时得侧坐,别提多麻烦了,“此诚恐怖堡的荣幸。”   我的手搭上他瘦细的胳膊,他肌肉紧绷着,我能感觉到他的兴奋和紧张,“大人,”我婉言道,“城里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儿?”   “我得说,小姐,最新鲜的事儿就是您的河间朋友了,他们打架,吵闹,我的子民都抱怨坏啦。”他注意着我的神情,却又想装作漫不经心的模样。   我有些委屈地说道,“有个亨得利,布雷肯家的男人,一直在骚扰我,结果呢,布莱伍德人也来啦,还带着幼子,还有梅利斯特家的伯爵,一个老人,他答应用海疆城做聘礼,以后呀,整座海疆城都是我孩子的。”   你会是什么反应呢,多曼?   “他们都是你的求婚者?”多曼停住脚步盯着我,语气不怎么好,危机感?   我颔首,话音里满是歉意:“对,大人,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场打斗,抱歉,实在抱歉,我觉得他们都是好人来着,没想到呀,惹出了那么多麻烦。”   “我可以帮你把他们赶走!”他急切地建议。   我很踌躇,“这可不好,大人,他们,那毕竟是在我的庄园里,是宾客,哪有赶走宾客的道理?”   “可是——”   “你,你能搞定吗?要不,我去问问你父亲吧。”我模样可怜极了,上次见到他病榻上的养父时,他的养父,那位罗斯比伯爵一直握着我的手不放,我特地让手下散播谣言:罗斯比的伯爵想要再娶,许诺了莱雅拉·波顿以整座罗斯比城为新婚礼物。   “问我父亲?他肯定会想赶走他们!”   “那我怎么办呀。”我超级为难。   于是,我高兴地看到他的胸膛肉眼可见的鼓起来,就像是一个被吹胀的革囊,“没关系,对!宾客!我要好好招待他们,有礼,谦逊!包在我身上。”   “您还是告诉您父亲吧,他来处理比较好。”   “不用,这是男人的事儿!”少年多曼鼓起勇气,他确实很年轻,也很病弱,自尊,男人的自尊,我会牢牢揪在手里,“记得吗?我们上次说起的眼线,我都处理掉了,雷厉风行!”   我相信瓦里斯有情报网络,小指头的耳目也掩盖了全君临,但是我不相信这个年代的他们会有很精密的情报体系,很多时候都是有事才上报,没事时君临之外的地方几年不联络都很正常。   所以,把控住罗斯比城的领主,这位地头蛇,会对我非常有利,还有他们的信鸦。   作者的话:莱雅:我好累,为什么我看中的男人只想给我打工_(:з”∠)_多曼:我好累,为什么我看中的女人我老爸也看中了_(:з”∠)_亨得利:我好累,为什么我想效忠的女士只想睡了我_(:з”∠)_杰森:我好累,为什么外面在传我是要追求这个丫头,我都多老了!_(:з”∠)_(我不会告诉你们其实亨得利·布雷肯我是仿《天国王朝》里的贝里昂写的,就奥兰多·布鲁姆演的那个,后面会有亨得利的POV) 第33章 神木林(上)   当我回到首相塔以后,得知黎明之风号已经抵达了海港。   小布兰来了。   我洗漱收拾了一下,在二楼走廊窗台上看到布兰正凑在莱拉和“无畏的”巴利斯坦那里,首相塔前的广场,他们正在练习剑术。小小布兰身穿亚麻衬衫,宽松异常,正是适合运动的款式。他劈砍和格挡都一板一眼,对手里的小木剑非常在乎,爱惜极了,大概是巴利斯坦说了什么。   我几乎能想象,“无畏的”巴利斯坦会告诉小不点,你要爱惜你的剑,不管他为何物所制,是否锋利,他替你抹去生命,替你格挡敌锋,他永不背叛,他就是你最好的伙伴。   这倒是和艾莉亚不一样了,布兰是个向往南方骑士的孩子。   我肘杵阳台,抚弄了一下风吹乱的发丝,他正好抬起头来看到了我,朝我挥手呢,这让我不禁露出笑意,这世界上没有比孩子更珍贵的东西了。   而我或许不会再有孩子。   “橡木脸,你跑不了咯!”他小小的个头从楼梯口冒出,深棕色的瞳孔里是欢欣雀跃,这孩子长高了一点,他满头的汗,他的小狼在跟着他奔跑,真是自由自在。   好快乐,让我想起了瑞肯。可惜,瑞肯那么小一点,那么小。   我蹲下身子,和布兰一般高,弯眸道:“怎么啦,你的甜甜圈又被偷啦?”   “才不是!”他倔强的眼睛一闪一闪,“是誓言,我要成为北方的骑士,莱雅。”   “家里还好吗?”   “瑞肯醒了,罗柏说,我要去和国王的儿子成为好朋友,所以我就来啦。”   “是吗?罗柏有没有说要你怎么做?”   “他说,我会成为史塔克在南方的狼狼,所有人要知道什么是史塔克都会从我的脸上看,可是,我脸上没有印纹章呀,还有,托曼会是我的好朋友吗?他被我打趴过呢。”   我直视他的双眼,“其实你很清楚的,布兰,你很聪明。”   他的双眸有些躲闪,也没那么兴奋了,“就像是看行刑那天一样。”对,这是你该做的事情,身而为狼,“现在,我会成为君临的史塔克,我会和王子交朋友。”他开始背诵,“我会有礼貌,谨守奔狼的荣誉,我会建立友谊,为南北带来和平。”   我想揉揉他小脑瓜,布兰又躲开了,“这里也有神木林的,我们去心树面前发誓吧。”   他抱紧木剑,“我会成为在南方的北方骑士!”   “好,现在就去,走吧。”我弯眸道,真是耐心极了,“对了!不准在红堡里爬墙哟。”   “你怎么和爸爸一个样呀,你们都不管艾莉亚!”那是管不住,不是不想管呀。   我特意穿上了我的板甲(这其实让我有点脸红,这套铠甲真是一言难尽),带上了我的巨剑扛在肩上,布兰虽然是孩子,但是也应该认真对待,他很聪明,而且这件事或许会影响一生,儿戏的话,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太好的。   “哎,胸甲上是一只狮子吗?”布兰好奇地眼睛亮闪闪,他敬佩地看着全副武装的我。   “不!是剥皮人,你看你看,”我指点胸前,铁手套碰撞着胸甲,发出金属的当当响声,“是红色的小人。”   “没有,是纹,是纹,我看得出来是狮子的。”   “别纠结这个,布兰,重点是你要成为骑士了!”   上一次来神木林,是跟随艾德和其他的北境孩子一起来祈祷倾诉,这一次,则只有我和布兰两个人,我们踏进榆木和白杨林间,踩过茁壮的龙息草,远眺黑水河在山崖下流入大海。   巨大的橡木郁郁葱葱,枝叶勃发,烟莓藤缭绕其上,宛若是母亲温柔的抚触,或者情人撩拨的指尖。   情人。   我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有些像是夜里的小熊或者克蕾,咳!或者我自己身上会出现的气味儿,不过又混杂着另外一股味,那该是臭味,我却觉得没那么难闻?   “这不是鱼梁木,它没有脸。”布兰对橡树非常不满意。   “对,但是依然是心树,这就是旧神在红堡的注视,布兰。”我抛开脑海中的好奇,应付这个小孩,当然,绿先知只能透过鱼梁木上的脸看到远方,他看不到这里。   话说现在的绿先知似乎是“血鸦”布林登·河文,大名鼎鼎的传奇人物,佩兵是“征服者”伊耿的妻子兼姐姐维桑尼亚的武器“黑暗姐妹”,他患有白化病,是坦格利安的私生子,担任过多年的国王之手,平息过黑火叛乱,召开过大议会,成为过守夜人司令,最终,成为了三眼乌鸦,绿先知。   “那好吧,”布兰挑剔地说道,他努力掩盖脸上的开心,一副严格的模样,“那就勉强接受它——”   “咳!你们在祈祷,”我看到恒生的枝节是詹姆·兰尼斯特,御林铁卫,弑君者,王后瑟曦·兰尼斯特的情人和弟弟,“这可不是祈祷的时候,北境人。”   我抓住布兰的肩膀,我对高塔坠落那一幕记忆深刻,在我前世所知的剧情中,就是面前这个人把布兰推下了残塔,让他双足残疾。   “对,詹姆爵士,”我矜持地说道,“我们有事至此。”   “有趣,你是第一个不叫我弑君者的北方人。”他尬聊道,手撑在一旁的榆树上,“而且会用剑,这把剑是团体比武里那个剔刀用过的型状,是吗?”   “对,爵士,我和他是一个师傅,”我狡黠地说道,“而且他比我厉害,您在这里又是有何贵干?”   “我护送我姐姐至此,闲逛,你们那位王后,她在方便,我在守护。”他傲然道。   我知道,他们在偷情,肯定,他这是在替他姐姐打掩护,说不定瑟曦正忙着穿衣服呢。   “莱——雅——拉·波顿,”这个傲慢的音调,是瑟曦·兰尼斯特,似乎要把我的名字给咀嚼咬碎,稍后,她稍微像是个正常人了,“看看,你弟弟的未婚妻,詹姆,”王后扯起一个笑容,明显地目中无人,她嗤笑一声,“黑发,私生,好一对绝配。”   我看得出詹姆面色非常不好,他大概想到了,那个远在明月山脉里,被谷地人押送的侏儒弟弟,他看向布兰,“他是谁?”   “莫斯家的小孩,跟船来的,布兰登·莫斯,”我一把拉住布兰,捏着他的脸蛋,如此无情。   我不敢想,要是詹姆知道他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会怎么对付他?为了詹姆自己的弟弟,为了提利昂,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痛!”这是提醒,非常非常关键的提醒,别冲动,布兰,这时候不是玩骑士游戏的时候!我眼神严厉地看着布兰,“这是王后和御林铁卫,别捣蛋!”   “我没有,我是布兰·史塔克,是史塔克家族的布兰。”他倔强地掰着我的手,口齿不清地说道,他是来和王子交朋友的,怎么能在王后面前说谎呢?还有御林铁卫,御林铁卫每一个都是好汉!   完蛋了。   “史塔克,难怪我觉得面熟,”詹姆轻轻地说道,他的目光不在我这里,在布兰身上,“而不是什么天杀的莫斯,莱雅拉,”他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是史——塔——克。”话语一字一顿。   我就是个傻子,这姐弟俩在临冬城见过他!虽然不关注,但是迟早会认出来!   “对,我在尽量避免冲突,”我冷静地说道,“这个孩子崇拜骑士,崇拜御林铁卫,而你就是白袍兄弟,你——”   如果只是詹姆,那还好说,可是——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瑟曦咧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这个坏心眼的王后,她那是得逞的笑容,“你就要成为我弟弟的媳妇儿了,这一点该记住才是,”瑟曦轻轻道,然后声调走高,“詹米,你这样子是忘了提利昂?你们不是好兄弟吗!看看,还是说你被她给迷住了,嗯?这就是你,难道这就是你?拔你的剑!”   王后,王后怎会放过我?放过史塔克?   “不用这样,瑟曦,我知道!让开,莱雅拉,把那个男孩给我,”詹姆看着我,他确实犹豫过那么一瞬间,然而犹豫的神色立刻散尽,他在拔剑,“那个男孩,听见了吗?!!”   他原着里就敢当街拦下艾德,这会儿抓了布兰就溜也不难,只要王后扣住我一段时间,一切都会太晚。   看来没办法了,打吧。   我的巨剑自肩上离开,双手持握,滑在地上,詹姆认真地警告道:“我弟弟还在他母亲手上,我必须换回他,给我让开!我是看你要嫁进来的份上,才多说一句,你自己好好想想,别逼雄狮怒吼!”   “后退,布兰,”我沉稳地说道,关上面甲,“后退,去找你爸爸,越快越好,快去!”   “卫士!”王后高喊,我听到脚步声,是兰尼斯特卫队。   红色的袍子,黄色的狮子,钢铁闪亮。   顿!   红色的枪兵盾树成一排,其上金色的怒狮正在咆哮,士兵将瑟曦隔离在外。无数的枪尖指着我和布兰,我看到无情的眼神在面甲后紧盯着我,兰尼斯特令行禁止。   我能感觉到身边小布兰的颤抖。   我在红堡里没法带自己的卫队,那样的话我会被请去御林兄弟的白剑塔喝茶!而史塔克也会受牵连。   在这个该死的地方能够随便派遣卫兵的人只有首相自己和这个王室!顶多加上御林铁卫。   我的心里阴云一片,无计可施,我开始用战士的思路来思考,而非淑女或封臣。   “詹姆爵士,我好奇的是,你是不是需要手下人帮忙,才能击败我这个小女人,”我尽量语带笑意,“还是说狮子就会和女人撒气?”   “还有你,王后殿下,”我瞥了一眼那个恶毒视线的来向,语气很不好,“这可是红堡,难道你们敢在红堡里行凶了,你是嫌你在这的侍卫太多,是吗?”   动动脑子,王后,别把我给伤了自己也不好过,损人不利己,你今天要敢让兰尼斯特卫队搁这儿伤了我,就会提醒你的国王,你这样过分的人不该拥有那么大的力量!明天风暴地的人马就会进红堡,太放肆是在给雄鹿借口!   想想你们兰尼斯特的计划,动动脑子!该死的异鬼为什么给这个女人这样的智商和脾气?动脑子!   “你知道父亲会怎么说,怎么做,”詹姆温柔且试图冷静,他看了瑟曦一眼,撇了撇脑袋,语气如此自信,“没关系,我来就好,她只是一个女孩。”   我没把握,弑君者的体力比我好、力量比我强,或许也比我更灵敏,他技艺精湛,驰骋沙场多年,持剑姿势摆出来时,能让我感觉到狂放与骄傲,这是头货真价实的百战雄狮。   “那好吧,丫头,我来试试你,”他低声道,然后接着高声,“这是提利昂的未婚妻,我将来的弟媳,下一个凯岩城公爵的母亲,虽然不是天杀的金发,但是你们谁敢动她,就是动了我家的人,都给我想清楚!”   “大人?”   “至于我嘛,我死了反正也没什么遗孀。”他露出笑容,十足的凶狠。   我明白他说这句话的意思,但是我怕当初刺伤艾德脚踝的人也在卫队里,那个家伙可能是被培提尔给收买的,要让艾德逃不出去,死在君临。所以,哪怕他提过这一句,仍然有人可能动手。   虽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但是我真的不敢去赌,赌这里面没有培提尔收买的人!   “好,”我低声道,“布兰,别看着我,小心那个王后和她的卫兵,看着他们,别看着我!”我警告道,布兰吓坏了,他知道自己闯了祸。   我不知道该如何办,但是眼睁睁看着人在我手下把封君的孩子带走?我得担责的。   詹姆金发璀璨,露出了一个浅淡的微笑,眼中却全无笑意,他的唇纹触碰冷硬的钢铁,他在吻手中的长剑,刺穿“疯王”伊里斯的长剑,现在他来了。   作者的话:莱雅:别看!他们脏脏!布兰:别遮着我,我命中注定要看到这个!詹姆:我命中注定要和布兰过不去! 第34章 神木林(下)   我握紧手中巨剑,詹姆挪步靠近,我听到有人赶到,脚步声响成一片,兰尼斯特卫队正在呼喝,铠甲鸣响,好像有些士兵正在转向。   “看看,看看,这算怎么回事,哪怕是你,詹姆爵士,我觉得也不该对妇孺下手,”我听到一个声音,“你听说过有这样的骑士吗?洛拉斯。”   “没有,蓝礼大人,那恐怕得是噩梦里的。”   兰尼斯特卫队调整队形,瑟曦·兰尼斯特恶毒的注视似乎换了一个目标,“不要多管闲事,蓝礼!这事关我的家人,你的姻亲!”   “姻亲,家人?我只看到你在欺负一个少女和一个小孩,我的姻亲。”蓝礼语中笑意不多。   詹姆持剑的手绷紧了,可是他没管外头的冷嘲热讽,保持专注。   我听到蓝礼手下的骑士和士兵赶来的声音,是风暴地的人,看来暂时安全了。   我知道蓝礼在君临至少能带出有一百号人,不过此刻在红堡里的很可能就二三十个。他该是盯着兰尼斯特呢,王后这个白痴,自己身边有蓝礼的眼线,现在被抓住空子了。不管这事儿如何了结,国王肯定都不会高兴。   “这就是我为兄弟做的事。”他喃喃自语,双手执着长剑,向我扑来,这个疯子!   我由下而上猛挥巨剑,狠狠和詹姆手中的长剑撞在一起,他力气好大!,我后退一步,两剑缠绕,我矮身躲开他的剑锋,手指抓住红臂的剑身,一点一点让尖端指向他未着护喉的脖颈。   “有意思,的剑,”他紧咬牙关,手下不松。   我不理他,用力!   突然,他给了我一个微笑。   不好!这是欺骗!   詹姆突然撒手撤力,我一时不及,将巨剑向已经侧身避开的他推去,自然落空,他抓住我握在剑身那只手的手腕,金色长剑的剑身利落狠辣地拍在我执着剑柄的手上,乓!   “啊!”我痛呼出声,巨剑掉落,被他利用惯性掼坐在地,头碰上他的腿。   我的手摔在了泥地上,碰到了他的铁靴,手好痛!还好有铠甲保护,还有知觉,还能用力!我立刻反手抓住他的脚踝,转头一个头锤,撞上他被钢铁保护的腿间,御林铁卫把握不住平衡,摔倒在地!   我伸手捞自己的短剑,却听到金属撞击的叮当响,我面甲被掀起,然后是冰冷的寒意。   一把利刺。   詹姆拔出了他细长的匕首,掀起了我的面甲,他的匕首划在我头盔前,比我快,“你死了。”他拍了拍我细嫩的脖颈,挑逗极了,就好像他不是痴恋自己姐姐一样,混球,他一定在被我绊倒时就开始拔匕首了,经验丰富,动作行云流水,毕竟已经无数次面对过这样的场面。   好吧,我输了,周围一片寂静,我和弑君者现在纠缠在一起,我猜这姿势一定怪极了。   “救命!”是布兰的声音!   “该死!别让他跑了,该死!”一个西境口音,似乎乍然惊醒。   我抬头一看,布兰被蓝礼抱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娃娃?”蓝礼依然那么热情而随和。   “布兰,布兰·史塔克,那个王后要抓我,你是骑士吗?快去救莱雅!”布兰叫道。   哈,卫兵看着我俩比斗,最后在地上滚成一团,给看呆了,然后这小家伙趁机突然开溜?聪明呀,小子,穿着铠甲的人速度会慢那么一点点,这个空档被他抓住了。   而蓝礼确实不会对他怎么样,他会送回国王之手那,可是一个大人情,艾德欠定了。   我松了一口气,抬头看弑君者,和他大眼瞪小眼。“你还打得太少,弟媳妇,”还不是呢,别乱叫!詹姆露出一个笑容,那张可恶的脸其实很英俊,可去他的英俊吧!他提高声音,“我在和我弟弟的未婚妻比剑。”哈?难道不是要挟我要欺负一个孩子?   对,弟弟,提利昂·兰尼斯特还被谷地扣着呢。   詹姆的笑容消失。   “总之,只是一场比试,我赢了。你们来这里干什么?”我感觉钢铁的冰冷消失,他把匕首撤开,大大咧咧地拍着我的肩甲,这混球。   “不是!”我怒喊,“他要劫持首相的儿子,他——啊呜!”这个背叛誓言的混蛋御林铁卫毫不留情地捂住了我的嘴巴。   “诺,输家的哀嚎,狮子的女人就是这么好胜。”谁是你家的女人?!谁好胜了!放开我!放开!!!   我挣扎起来,双手狠推他的下巴,我那可是戴着铁手套的手,他吃痛被迫松手,我立刻爬远几步,站起身子,“詹姆·兰尼斯特,你就是要劫持布兰·史塔克,不信你们问布兰!”我喊道。   “是的!就是他!那是个坏骑士。”布兰立刻声援,“你们帮帮莱雅!”   “那可得说道说道,兰尼斯特。”蓝礼紧盯着詹姆的脸,笑容依然绽放,“这是拜拉席恩的红堡,还是兰尼斯特的?”   啪踏!啪踏!是整齐的步伐。我们听到大队人马抵达的声音,然后,兰尼斯特的士兵快挤满了神木林。   这天杀的泰温,把自己的兵练得好极了!很好,这是兰尼斯特的城堡,一切如此明显,蓝礼的脸色此刻真是糟糕。   红袍士兵围绕着雄鹿,只待令下。   “别浪费时间了,詹姆。”瑟曦冷冷的声音传来,她在离开,脚步声逐渐远去。   “那个小子是跟我弟弟的未婚妻一起来的,”詹姆勉强应付了一句,“自然帮着她。”我去他天杀的未婚妻啊!   然后他凝视着布兰的小面孔,“叫你的爹妈听好,释放提利昂,立刻!否则你这辈子就别出首相塔,小子。记住,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话音未落,詹姆转身离开,十足地不悦,他甩起了白色的披风,还真当自己是个御林铁卫了。   等着瞧,兰尼斯特,怒吼雄狮。   蓝礼笑容很淡,他看着兰尼斯特陆续撤离,留下的都是蓝底雄鹿盾牌的风暴地士兵,以及骑士,“我送你们回去,这里不大安全。”他的笑容下显然是不悦,我能感受得到:这里不安全了,好个七层地狱,这里是红堡!我哥哥是红堡的国王,而我在说红堡不安全,哈,我的好老哥。   “谢谢,大人。我有些感慨,大人,”我靠在心树上,红堡的心树是橡树,粗壮的橡树真是让打累了架的战士歇息的好栋梁,“是不是这里的每一个大人物都在盯着另外一个大人物?”   虽说如此,他本来可以等我或者布兰受伤,狮狼矛盾激化再跳出来的,可是他没有,是个好人。   蓝礼看着我,微笑真诚了一些,他有劳勃年轻时的英俊,“这是必要的,那是兰尼斯特,居心叵测,如果我不盯着他们,指不定哪天我的国王哥哥就会陈尸一具,死于非命。”   这就解释了劳勃死于野猪的原因,而非更直接的手段,确实,瑟曦的谨慎情有可原,因为她丈夫的兄弟在盯着她。话说回来,哪个丈夫防得住有谋害之意的妻子,哪个妻子防得了一心杀妻的丈夫?   “感谢,蓝礼大人,还有洛拉斯爵士,”我躬身致谢,洛拉斯·提利尔的铁玫瑰胸章被我送人了,他问起怎么办?“我这就带布兰回去。”   “等等!”布兰早就下去了,蓝礼可抱不住他太久,布兰望着我,“我知道是我不对,对不起,莱雅。”   我露出一个笑容,诚实又有什么错呢?“多思考,布兰。”   “我们没事,所以,我的册封,橡木脸!这里是橡树,你是橡木脸,这是旧神安排好的,你可不能违背他老人家的意思。”嚯哟这个小子,别用这副可怜模样看着我呀,倔强的小牛犊。   “册封?”蓝礼的眉毛夸张地扬起,“嘿,洛拉斯,你听,小伙子要册封骑士啦?”   布兰信誓旦旦,“我会成为北方的骑士。”   “你们信仰旧神,”洛拉斯忠诚直白,还很帅,咳!我是说非常坚定,而且年轻,“旧神是没骑士的,布兰登。”他语气温和,“你或许可以去高庭当侍童,几年后你会是一个很棒的骑士。”   “其实巴利斯坦爵士有意收下他,他很有天赋,至少无畏的御林铁卫队长是这么说的。”我了一句插话,要是布兰真的吵着闹着去高庭,似乎也不错?拉一拉关系。   “会,我会是骑士的,不但是南方的,也是北方的。我可是第一个,而且是唯一一个在南方的北境骑士哟!”布兰不屈不挠,布兰是很独特的,和你们这些七神的骑士不一样哦,我可是新旧神的骑士呢!   “哈哈,”蓝礼笑了,在布兰生气前,他立刻反应灵敏地开口,“那我们这些七神的骑士该观礼才是,见证第一位北境骑士的诞生。”他撞了撞欲要开口的洛拉斯,别扫兴,伙计。   人说蓝礼大人随性而轻浮,我见识了。   “那么,布兰,在心树面前单膝跪下。”我吩咐道,或许成不了旧神的先知,成为旧神的第一位骑士也不错。   没准,他会开启一个新时代呢?我想想誓词该怎么编,新时代?只是一场陪小孩子玩的游戏而已。   布兰跪在心树前,闭上眼睛,我没说有闭眼这一环呀,我站到他的面前,“布兰登·史塔克,”我现在该…嗯,把巨剑拍在他的右边肩膀好了!“因旧神之名,为心树注视,以尔列祖起誓。”   起誓吧,反正你高兴就好。   “你也要!”   他突然睁开眼睛,“你还不是骑士呢,你需要先成为骑士,然后再册封我。”我听到蓝礼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布兰回头瞪了这个七神信徒一眼。   这孩子怎么那么麻烦?   “好吧,”我投降妥协,在他身边单膝跪地,“我,莱雅拉·波顿,因旧神之——”   “不对!”布兰严肃地看着我,“骑士才能册封骑士,可是谁来给你册封呀?”   “哈哈哈哈!”蓝礼手肘靠在洛拉斯肩头,笑的喘不过气,我看到洛拉斯也忍俊不禁,我脸羞红了,红的发烫,我这是在两个小美男面前陪小孩子玩闹呢。   “抱歉,抱歉,我突然记起来你们北方那首歌,”蓝礼喘着气儿,“别生气,二位,别生气,这很严肃,是我不对,那首歌叫《橡骑士与月姑娘》,还是《月姑娘与橡骑士》来着?哈哈哈哈,咳,继续,继续吧,月姑娘,还有橡骑士,新旧诸神啊,我肯定好好观礼。”   继续!继续继续!   “咳!我是第一个,所以你不准再开口,严肃一点,布兰,”我抱怨道,脸和白嫩的小脖子肯定都红透了,“我,莱雅拉·波顿,因旧神之名,为心树瞩目,以列祖之名起誓。”   誓言该是什么好呢?   我就随心乱说吧,说出我的心里话,北境的骑士?假如有的话,应该是什么样的?   南方的熏风拂过橡树的枝叶,一颗橡果太过饱满,从垂下的树枝上落下,跌在地面。   旁观者已经收拾好了情绪,正在静静等待,旧神在风中低语,微弱地,轻轻地,浮动陷入七神国度里的心尖,在这白昼之中,我骤然看到了璀璨的夜空,陨星飘落。   那是白港之风,纯白色的城市,有微笑的少女,敦和的工匠,胖胖的曼德勒和善而精明,正在等待女儿的出嫁;   那是长城之寒,我仿佛看到了琼恩·雪诺在教官手下训练,“雪诺大人!”他们这样嘲笑他,威玛和罗德利克正在与班扬争吵,野人骚动,他们即将赶赴沙场;   我看到了狼林落叶与雪花共飘,林中居民寥落在路上,拖家带口,向深林堡的城下而去,凛冬将至,避寒之时;   我看到了临冬城的瑞肯,阿多推着小小瑞肯出现在靶场里,这里如此空寂,天上飘下一片羽毛,瑞肯抬头,与我对望。   群山低语,林海浅唱,那就是北境,我的家乡。   我知道了。   “凛呼霜降,众生凄然。   我触鱼梁而诺,天穹繁星已睹。   以今日为始,我为万民之盾,荒原之剑,守候雪间,刃指敌前。   我乃黑衣的臂助,奔狼的獠牙;白港的鸥歌,山林的利眼;   我承自由之意,竖庇炉于寒风之中,我抒坚韧之志,燃奸小以公道之火,战歌长鸣,永不歇止,直至身陨大地,魂归云烟。”   “我听到了。”   铠甲太沉重,让我腿有些酸麻,我睁开双眼,起身跳了跳,我费力弯腰,扒拉掉膝盖和靴子上的散碎龙息草。   然后,我发现周围一切寂静无声,布兰睁大了眼睛看着我。   “怎么了?你不喜欢这段誓词?”我有些懵然。   “我不觉得,这是可以让一个孩子去发的誓。”洛拉斯面色凝重,这不是少年该有的成熟。   “这有些不像是游戏了,莱雅拉小姐,”蓝礼倒是依然面带笑意,可是话儿也难得正经,“恐怕,你得再考虑考虑。”   糟糕,我忘了,七国的誓言坚如钢铁,为新旧诸神见证,于众生来说,是不能再严肃的大事。   还好我没说不娶妻,咳!不嫁夫,不封地,不生子,不然我去哪里哭?这么一说,其实守夜人可以嫁夫的呀。   扯远了。   “我答应过布兰,”我正容道,“我答应过他我会在心树前册封他为北方的骑士,大人,一言既出,其诺必践,这是新旧诸神都有的道理。”   “那么,以后如果再让人发这样的誓言,我的好小姐,您得谨慎一些。”洛拉斯温和地说道,或许是受电视剧的影响,我一直觉得洛拉斯是个轻佻柔弱的娇嫩玫瑰,从今天这件事儿来看,他恐怕不是剧里那样,“背誓弑君之人在当下,有一个就已经足够。”   虽然一样的帅,不,还要帅,咳!   “好的,大人,”我现出一个足够坚定的微笑,老实说以后还有谁会接受这种仪式?大概没了吧?“我保证。”   洛拉斯还算满意,继续杵着剑柄观礼,我将巨剑红臂轻轻拍在布兰的右肩,“艾德之子,史塔克家族的布兰登,因旧神之名,为心树瞩目,以列祖之名起誓。”   “我,布兰登·史塔克,因旧神之名,为心树瞩目,以列祖之名起誓:   凛呼霜降,众生凄然。   我触鱼梁而诺,天穹繁星已睹。以今日为始,我为万民之盾,荒原之剑,守候雪间,刃指敌前。   我乃黑衣的臂助,奔狼的獠牙;白港的鸥歌,山林的利眼;我承自由之意,竖庇炉于寒风之中,我抒坚韧之志,燃奸小以公道之火,战歌长鸣,永不歇止,直至身陨大地,魂归云烟!”   “我听到了。”   我蹙眉道:“你什么时候把它背下来啦?”   “你说过的咯,我就背下来了。”他眨了眨小眼睛。   “那么,一经此誓言,此后便无所畏惧,布兰。”   “一经此誓言,此后我无所畏惧,我长大成人了,莱雅。”他此刻无比严肃,这孩子是认真的。   “不,小布兰,”我蹲下身,望着他的眼睛,“你还需要学习,还有很多要学习的东西。”   布兰的样子有些古怪,他眼神中有些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成熟,少了一点点的天真浪漫。   这让我有些害怕。   橡树叶轻鸣在风中,啪嗒,橡实落地。   “是北境说的,他听到了,而我已经长大成人。”   这话就更奇怪了。   “那,对!那是我们的家乡,而你是个孩子,”我笑言道,把心底那份揣测埋藏起来,“走吧,小骑士,我们回首相塔。”   布兰轻轻张了张嘴,但是没有再吐露出半个字,这个小男孩让我觉得有些陌生了。   这大概就是在成长吧。   作者的话:原着人物:蓝礼·拜拉席恩:拜拉席恩家族幼子,劳勃国王之弟,原着中死于缚影刺杀洛拉斯·提利尔:提利尔家族幼子,蓝礼的爱人,原着中在进攻龙石岛时被毁容,重伤垂死(个人估计后两卷有POV),电视剧里死于贝勒大圣堂爆炸。詹姆·兰尼斯特:兰尼斯特家族长子,御林铁卫,弑君者在过去杀死了自己发誓保护的“疯王”伊里斯,和自家姐姐偷情,三个王子的亲爹,在原着中后来断了手。瑟曦·兰尼斯特:王后,奇葩事一堆就不说啦————————————————————————————我看看周末能不能赶出两篇番外\(^o^)/~这里女主会输给詹姆不是说女主不能打,实在是,詹姆的武力值应该是这个时候最高的,毕竟“无畏的”巴利斯坦老了,洛拉斯还年轻。对了!你们觉得原着这个时间点谁最厉害哪?————————————————————————————詹姆:MD我这辈子就是为了我老姐老弟老爹违背誓言,违背骑士的道理,这白袍没法当!莱雅:我不知道我今天都经历了什么。布兰:嘻嘻嘻,骑士!骑士!蓝礼:当时我正在梅葛楼里和老哥扯淡,结果跑来一个下人说兰尼斯特把波顿和一个小孩堵在了神木林,我一去,诶嘿,小孩真好玩。 第35章 海港(上)   蓝礼送我们回到了首相塔,艾德向他道谢,并关门训话长达一根蜡烛的时间。我穿着一身板甲,和布兰一起,麻木地听着艾德的奔狼家训,就跟傻弟弟的傻子姐姐似的。   “可是我是剥皮人,大人,恐惧,于我而言,乃是让我冷静清醒的冰水,统治的方法,晋升的道路。”我抗议道。   “而人唯有恐惧时,方能勇敢,这不冲突,莱雅,”艾德强调道,“面对狮子的军队,布兰确实该害怕,但不是因为害怕而忘记有所作为,这也是必要的。”语气如此果决,简直不像是前世那个在刑场上,快被砍掉脑袋时念念有词的颓废男子。   对的,对,面对这样的艾德,我肯定无法容许他遭遇那样的命运,我下意识地握拳。   “你决定了什么事?”艾德面容如北方的空气一般肃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莱雅,既然你觉得那是对的,你就该去完成它,这是北境之道。”   “我猜我可以,”我展露笑容,一定迷人极了,想到我做的那些准备,我有把握,可以改变北方人在君临的凄凉下场,“谢谢,大人。”   艾德颔首,“还有,吃饭那会儿,你哥哥来跟我道别,他要走了?”   “是的,大人,”我想到卢斯·波顿那双冰凉的眼眸,“他要回家了,要学着掌管恐怖堡,您知道,波顿大人如今并不年轻。”   “我猜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说,”或许是想起记忆中自己和莱安娜的离别,艾德稍起的温和皱纹消失不见,不过语气反而柔和了起来,“或许你会远嫁他方,从此再难相会,把握好这个机会,莱雅。”   是啊,黎明之风的到来,意味着多米利克的归去,就在这几天了。   晨曦初绽,破晓的阳光洒满了君临的街巷,在史塔克和波顿侍卫的保护下,我们兄妹俩坐在马车里,前往临河门(烂泥门)外的君临海港。   “海鸥,我记得白港也有好些海鸥,”我手指搭开了窗帘,眺望远方。   “对,白港,”多米利克手枕着脑袋,靠在马车壁上,“我会接上薇尔菲德,然后回恐怖堡完婚。”   “那挺不错的,”我勉强笑道,双眼热乎乎的,他一走,我就真的是孤军奋战了,没有他的话,我都不会有钱过上好一些的日子,还有爱与美的王后,我这辈子都没有这样幸福过呢,“剥皮琴,别忘了去行会和店铺里盘点检查,那些老小狐狸不知道又瞒着些什么呢。”   “我会的,妹妹,”他的音调一如既往得温和,“我会调派人手到君临,在这里也开起波顿的行会,到时候皮货从北方来,交给你处理。”   我虽然心有答案,但是有心考校我的老哥,“你父亲会同意吗?”   “让波顿的名声为南方所知,你说呢?”对,他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我思索沉吟,然后开口:“我会在君临开启新的一步,然后尝试在旧镇、海鸥镇,以及海对岸的潘托斯统筹皮毛商人,也建起行会。”   他提醒道:“那可不是北境,我们是北境的恐怖堡,但不是海对岸或南方的恐怖堡。”   “没关系,”我十分笃定,如果我要做的事不出大问题的话,一些小小的生意?肯定顺顺利利,毫无阻碍,“不会出事的,我保证。”   他颔首,又瞧着我的眼睛,“那么,”   一时有些沉默,我意识到他在犹豫要不要问出问题。   “丧气包,”他终于开口了,“是不是,你藏了我和莱拉通信的信件?”   他知道。   我不奇怪,因为,他毕竟是卢斯·波顿的儿子,我的兄长,阴谋和恐怖流淌在剥皮骑士的血液里。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对,”我放松地说道,“你父亲不容许我们和熊岛联姻,他会杀了莱拉,我不能冒险。”   “我知道。”他扯不出笑容,我理解,这有些残酷。毕竟那是卢斯·波顿,卢斯·波顿,他的父亲。   “是不是,你,毒杀了,我的母亲,蓓珊妮,蓓珊妮·莱斯威尔?”他的声音几不可闻。   是不是,我,毒杀了,他的母亲。   蓓珊妮·莱斯威尔,我尘封已久的记忆。   那个女人,我以为她会对我好,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卑微,就不会被针对。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我双唇轻蠕着,自从撒拉去世之后,我从没有这样可怜过,我意识到我有点想哭,我几乎可以看到我眼泪从眼角淌到了下巴的样子,我双手紧紧抓住了天鹅绒的裙子,却感觉那是我七岁时穿的亚麻破衣。   车轮滚滚,海鸥纷飞,鸣叫声仿佛是在彼方。呼…我提醒自己,我不再是七岁了,我在君临,我在筹谋,我不是真的丧气包。   我不敢说话,我看着我紧张的五指,挺直胸脯,我脑海里什么都没有,空寂得像是永冬之地,如此寒冷。   却不绝望。   他知道的,或许他一直都知道。   有些凉,我哆嗦了一下,我视野的边缘是他的手指,抚上了我的锁骨,好冷,好冰冷的力度,就像是卢斯·波顿一样。   我杀了他母亲。   我内心深处已经快消失不见的女孩蜷缩着,她抱紧自己的膝盖,有些哽咽,那是那个可怜的我,没法说话,紧紧把自己包起来,小小的埋在内心的一角,颤抖着,等待着他的决定。   剥皮琴,我真的不叫你剥皮琴了,不要,不要开口,不要。   小女孩乞求他:我好害怕。   “对,我杀了你母亲。”我声音平静,如此坦然。   我感觉到他的手指从左右握上我的白颈,指肚的老茧触上我柔嫩的肌肤,我的动脉微微跳动,多米利克的大拇指顺着我下巴的线条,将我的脑袋仰起。   他在直视我的双眼。   “我该怎么办?”   他问我,他该怎么办。   我躲闪着他的目光,心里的女孩泪迹如蜿蜒的小溪,她好凄惨,红肿的双眸,惨白的容颜,那一定是早晨的君临里最狼狈的女孩。   我平稳地开口,“她给我下药,你这是要杀了我?”裙裳里的五指握住了短剑的剑柄。   他没说话,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比武大会后很少见到他,他在躲着我,他在调查,他在推测,他没法面对我。   “她,她让简妮,给我,给我下药,是让我无法当女人的药,”我呆板单调地陈述,“所以,我才会有那种病。”   他的手指捏紧了,我呼吸一滞,我无法喘气,我抓紧剑柄,又松手,双手搭在他的手上,我依然没有看他,只是徒劳地,轻轻地,柔柔地抓着。   “是为了女主人的权力。”他一字一句。   傻子。   我呆滞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我转眸看着他的眼睛,笑得讥讽,在他手里摇了摇头,好轻悄,他肯定难以识出我的意思。   他盯着我,我拍他的手,不断拍着,轻轻摇着脑袋。   我视线里有些黑点,越来越多。   我还有力气抓住短剑,我抓向裙袍,我的背后,我握住了剑柄。   空气又回来了,他放轻了手。   还好,我们都还有对彼此的兄妹情谊。   “母亲,妹妹,告诉我——”   他要我告诉他什么,我不知道,这种事情我怎么会知道?   他松开了五指,他扑进了我的怀里,我感觉到他的泪水肆意溢出,我的衣服都湿了。   “我以前,好胆小的,”小女孩好小声,好小声地说,而我把他抱在怀里,语气温和而平淡地复述小女孩的话儿,我内心卑微而又强大,“她说我野种,我好生气,我又胆小,所以我气呼呼的,给她磕头,她送了我新衣裳,给了我侍女,简妮,我以为简妮会是我朋友呢。”   多米利克抓紧了我的袖子,他在我怀里起伏,抽噎,我知道,他在听,他很难受,我知道。   “我觉得她好坏,骂我,骂我妈妈,但是她也好好,她给我衣服穿,给我照顾,”我似乎也有些沉浸,声音从未如此乏味过,一点情绪都没有,无聊得就像是一点一点往下转挪的小石子儿,慢慢在曲折的通道里下坠,漫长而无趣,“我幻想过的,我想我和你,我们俩,在波顿的林子里跑,我想她坐在后面看着,她身体不好,她会责怪地瞪那个卢斯·波顿,我想过的,我梦到过的。”   “可是,”我感觉五脏六腑又蜷缩蠕动,那是我好久好久没感受过的难过凄凉,“可是她不要我生孩子,她可以跟我说,对吗?我又不是一定要生宝宝,我可以不生的,她不说,她就在我饭里下东西,下东西!我吓坏了,我相信她,我相信简妮,我相信她们,我还相信他,你知道吗?我本来想着,我嘛,反正就这样了,怎么过都算好过。”   对,本来,在我年幼时。   可我长大了。   我听到外面的人声鼎沸,船只启航,水手的呐喊,渔夫在叫卖。潮水向我涌来,卢斯·波顿的冰凉双眼,蔚蓝的海疆城,野种庄园,北境荒原里的狩猎,战斗,刀剑碰撞,临冬城如此温暖,艾德如此呆瓜,培提尔的奸险笑意,瓦里斯的恭敬和无情,王后的眼神,刻骨的仇恨。   我在做什么?   我似乎又回到了现在,当下的莱雅拉,手戴鱼梁木叶纹的银镯,身上是天鹅绒的长裙,有一双用剑之人的手,奸诈,或者聪慧?随他去吧。   “总之,哥哥,”我声音再度清冷,不含兄妹之间的亲昵,可是这声音又变得温柔了起来,柔软但坚定,他是多米利克,我仅有的亲人,“这只是我的话,她未必是这么想的,对,我,我杀了她。”   我安抚他的发丝,深棕色,比我的要淡几分,那是莱斯威尔的血统,“你什么时候发现的?我不想告诉你,那实在太不正常了,亲人和亲人之间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想?我珍惜亲人,我觉得,世道就这样了,家人之间何必要有如此多的纠葛。”   这才是莱雅拉·波顿该吐露的话语,我刚刚是怎么了?   作者的话:你们猜,多米利克是怎么发现的?-----------------------------------------------------------------------------------------------艾德:今天我们来说一说奔狼的箴言,莱雅,你——莱雅:我剥皮!艾德:那也可以听,你知道——莱雅:我不听我不听,你是个笨蛋,我不听你说的话。艾德:_(:з”∠) 第36章 海港(下)   他重新坐直身子,鼻尖和眼睛发红,尤有湿迹,他帮我理好裙子,用披肩遮住他留在我胸口的泪痕,好大一片,“我看到了关于琼恩·艾林死亡真相的纸页,”他抬眸瞧了我一眼,“那症状和我母亲的太像了,我找一些东方来的商人核实了一下,虽然不是有很多人清楚,不过证实了这件事。”而能从外头弄到这种毒药的,不是恐怖堡伯爵,就是恐怖堡的女儿,其他人没这个机会。   里斯之泪还是我捅出去的,我去散布的谣言,听起来我真是傻得可以,自作自受,这事儿不但没妨碍到“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反而让我自己喝了一壶,他继续,“这肯定不会是巧合,而且当时学士死的蹊跷,我知道,学士的医术高明,比临冬城的鲁温要厉害,特别在药物上,而他恰好死了。所以,有这种推测并不奇怪。”   “乌瑟学士呀,”我发出叹息,悠长如东方的海风,绵绵徐徐,“我对不起他,为了他教我的东西杀了他。”   “而且,红简妮一家莫名被处死,红简妮的父亲就在厨房帮忙,是他帮你下的吗?”   “不,”我轻轻叹道,“她害我,我告诉你了。”   “黑瓦德,佛雷,这些借口,”他在回忆,“佛雷家没那个本事在北境闹出这样的风波,”多米利克轻道:“真是不失波顿的风范。”他这句话让我有些惊讶,原来他知道恐怖堡自个儿家是啥样的。   原来他什么都清楚!?   “嫩着呢,你父亲一眼看穿。”我回应道。   “我怀念谷地,还有君临,如果人生就是比武大会该多好,简简单单。”他在拢好我的发丝,我在帮他抚平衣襟。   “比武大会也有打死人的时候,还有用母马让对方坐骑发疯的事儿。”我只回应道,“没你想象的那么干净。”   “但是至少我有信心应付一切,”他淡淡地吐露,“在恐怖堡的时候,如果不是在你身边,我会窒息,我有说过你没在的时候,日子是怎么过的吗?”   “你没提过。”我应答道,“我也能想象,他那么宠爱自己的独生子。”   “他确实满足我的一切要求,一切渴望,我五岁那年曾经突发奇想,想看洪水的样子,他带我去了泪江边,决了一段堤坝,我们站在丘陵上,看着猝不及防的农民被裹在水里,女人在哭,小孩在喊,我被吓哭了,然后他告诉我,当好堤坝,你才不会为他们而哭。”   我无情地评价道:“真是另类的职责教育。”   他此刻好平淡,不管是表情,还是语调,就好像刚刚哭泣的不是他,是一只大臭虫。   “达斯丁家永远有粗俗的客人和唠叨的太太,在国王大道边上嘛,谷地人总是热情固执,念叨友情和荣誉,一遍又一遍,尤其是雷德佛和罗伊斯。他们都很可爱,我留恋外头,因为我回家以后,总会活在寂静无声中,我有一堆玩具,长大一些以后永远有时鲜的铠甲马具,以及武器,最好的武器,但是我所望见的不是下人,就是父母,朋友是不存在的。”   这话让我百味杂陈,好幸福的孤独,所以,他不止是因为我是亲人,也是因为只有我才能好好陪他玩耍,对吗?让他能付出感情,让他能得到回应,而不是战战兢兢地鞠躬下跪。   所以,我们就像是两个游荡在寂静森林里的孩子,不,我们就是,在恐怖堡里,在我们彼此眼中只有对方才是鲜活的。   既然如此。   我直接诉说:“对儿时的我来说,你是我唯一的光,多米。”   唯一的光,严冬里的太阳,我的亲人。   “我知道,我喜欢这种被依靠的感觉,”他的双眸好像迷雾,恰似朦胧的薄纱,我看不清,看不清他的眼神里那莫名的意味是什么,“莱雅,我喜欢看到你头戴花冠时的笑容。”   他好像还有一些别的情感,我看不透。   我勾起的唇角带出两个浅小的酒窝,“那薇尔菲德真是幸福,她也是喜欢照顾人的丫头,我见过她养小鱼的样子,精心呵护,还有她对自个儿的妹妹,耐心极了,你们会是一对好夫妇的,相互照应,相濡以沫。”   他悠然问道:“那你的对象呢,婚约呢,你的另一半在哪?”   “没有。”我感觉到手腕上的手镯,因我的体温而有些许的温热。   “会有的,”他坚定地说道,掏出两枚戒指,“这一对对戒,给你未来的夫君,丧气包,一只是我答应好的礼物,作为你被合法化的祝贺,另一只是我夺冠后你要求的礼物。”   “你赖皮,多米。”我笑了。   虽然笑了,可是我发现,我和他之间已经少了什么。   我不敢问他:那你是怎么看你母亲的?   这是一道沟壑,他不会杀死自己的妹妹,然而沟壑已成。   不过,更大的沟壑是——我长大了,他的人生轨迹已定,我的未来无穷可能,他是恐怖堡,我则会是更伟大的东西,我笃定。我适应君临,他不行。   “我要离开了。”多米恢复了恐怖堡继承人的模样,衣着整齐,脸上不留半点释放情感的痕迹,马车停下,已经到了。   我也挺胸昂首,“你是不是就因为要离开,所以才一次把这些事情问遍?”   “或许,对。”他回答道,从面色上看不出半点情绪波动,“我们说不定这一生都不会再见面了,妹妹。”此时不说,更待何时?“如果,如果你要回家,我们就在白港相见吧。”   “你不敢让我去你的恐怖堡?”   “我会想把我母亲的死查清楚。”他漫不经心地回答。   “我都告诉你了。”我轻轻道,稍微有些无奈。   “在我的角度,妹妹,我不知道谁对谁错,”他深吸一口气,“我不想知道是谁对谁错,她是我母亲,你是我妹妹,不管真相如何,我不想有什么复仇的职责,也不想认识到自己的妈有多恶毒,有这么一个父亲已经够呛了。”   我露出一个微笑,“如果是你母亲杀了我,你也会这么应对,对吗?”   “对。”他面无表情,简明扼要,我似乎更了解我哥哥了。人总是先爱自己的,很正常,他会先估计自己的感受,不想撕心裂肺,也不想为亲杀亲。   我叹了一口气,他也不好过呢。   不对,这家伙还想掐死我!?   然后他突然抱住了我,抱得好紧,让我有些窒息。“干嘛?”我不禁笑出了声,“又要哭鼻子啦?”   他的双手扳住我的脸蛋,手指温热,不再冰凉,我看着他的双眼,那双灰色的瞳仁,哪里不对劲。   他在靠近,他脸上的绒毛清晰可辨,我能数得清睫毛有几根。   不。   黎明之风老了一些,虽然亚瑟·河文船长似乎才上过一遍漆,我看着兄妹俩的人帮多米利克和他的侍从,罗尔杰·莱斯威尔搬运行李,罗尔杰的脸色很差,大概是因为没做过海船。   “下船时多穿衣服,北境夏末会下雪。”我认真地叮嘱道。   “我知道,丧气包,我是第一次去北方吗?”他依旧笑得如此温和。   “夏末天气不定。”我只是这样回应。   “你呀,连我穿衣服都要管了。”他笑容收敛了几分,“我这一辈子都在应你们的请求做事,你的,爸爸的。”   我回了一个足够甜美的笑,“那是因为你是我哥哥。”   “对,哥哥,儿子。”他抿了抿唇,我想起了马车上他的失态,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就当他又犯傻了吧,我能理解,毕竟我们相依为命,此去一别很可能永远见不到。说起来他还想掐死我。   啧,我没法当这些没发生过,尤其是冷静下来以后,一股怨气由心头升起,好不容易才压下来。   我们挥手作别,他走进了船舱,我转首瞧向一旁的人,依然是整洁的丝绸和天鹅绒,他甚至穿上了君临男人时兴的紧身裤,风骚极了。   “好久不见了,亚瑟船长,你看起来气色不错。”   “在龙石岛赚了一大笔,他们在囤积物资。”哦?还有这事儿?史坦尼斯似乎早知劳勃的子嗣非是雄鹿子孙,所以确实可能会早早做准备。   “这是为何?”   “据说是岛上来了一个女人,红袍女人,拉赫洛的使者,给史坦尼斯大人进过言。”那就是还有预言的作用,看来梅丽珊卓已经开始布局她的光明小王子了,“要我说的话,史坦尼斯大人大概是一时迷住了,除了他和他老婆之外没人相信那个红衣女人。”   “会的,”我想起了传说中史坦尼斯宫廷里的后党,“会有她绽放的一天,你家里怎么样?”   “我女儿到第三个命名日了,珊妮又怀上了。”   “那你该少往外跑,白港该对你们很不赖才对。”   “我属于海洋,我的种也是,我女儿姓氏是破浪,一百个陆地上的差事都不如波涛巨浪。”   我想起人鱼厅的模样,那里的船板渔网,是船与海的歌谣,不由地,面上露出笑容,“听起来真是曼德勒家的口气。”   亚瑟未有否认,“我们都流着‘青手’加尔斯的血,小姐,自然会很相似。”   进入正题。   我眸凝其面,语气云淡风轻,“有两笔大买卖,不过我得赊账。”   他倒是果断,“您说,老主顾了。”   “找一艘船,你的朋友的,现在港口这儿有吗?”   “布拉佛斯人,泰坦跳蚤号。”鬼名字。   “就那艘吧,国王之手雇了,现在在港吗?到我这来吱一声。”   “没问题,小姐,还有吗?”   “罗斯比城知道吗?你去那边找克蕾,克蕾·菲林特,你见过的,”我去白港时克蕾陪同过,“她会给你安排一处地方,搭建一个简易的港口,那边海岸线地势复杂,你先别开船过去,偷偷的,别惊动别人。”   “七层地狱呀,我想起了当年那两小瓶饮料,走私小码头,嗯?”   “我知道你要过海关,还有港务局,所以,这不是一件坏事儿。还有,就是我哥哥完事儿了以后,来君临,说不定我逃生就指望你了。”   “要是有危险得加钱。”   “会的,备好武器,来,波隆!认识一下,这位是亚瑟·河文船长。”你们都那么爱加钱,确实该认识认识。   涨潮了,水漫海港,我看着黎明之风慢慢升高,趁着潮水涨起时,海船能够扬帆远航,避开礁石,所以,这正是他们离别的时候。我看着船上的多米,他的斗篷因风而飘,他也在注视着我。   我知道,我们关系生分了一些,不若以前那么依恋,但是也加深了一些,更加了解彼此,我们的关系变得——成熟了。对,成熟,都是成年人,不再是一个小丫头和他脾气温柔的小哥哥了。   不,绝对不是有一个女人的死亡横在我们之间,绝对不是。   那年他笑得好温柔,还有他把我扔进餐室的样子,卢斯和蓓珊妮当时一定惊呆了吧,一定蠢极了。   再见,哥哥。   作者的话:多米利克心情十分复杂,所以举止也矛盾极了,后头北境线他戏份会很重关于詹姆,我确定会有不少戏份喔!MUA!——————————————————————————————————————————————多米利克:其实我更确定是卢斯杀的,试探了一下,没想到真是老妹,看来没理由捅老爹了。莱雅拉:???你诈我!我辣么相信你! 第37章 首相塔广场   “大小姐,”波隆的长剑放松地握在他手里,他双手张开,游荡在我身周,灵活得像是一只滑不溜秋的黑鱼儿,“来,我等着呢。”可我没有继续动作,而是放松五指,将巨剑倚靠在地上,省着力气。   “真正的骑士,该直面人生和长剑,大小姐。”他轻浮地说道,讽刺极了。   “嗤,我不是骑士。”我转了转脚腕,拖着巨剑向他走去。   波隆嬉笑,“是吗?凛呼霜降,众生凄然,这是什么酸掉牙的字眼儿?”我就知道,蓝礼这个大嘴巴。   “而你会注意到,这些酸掉牙的词里头,没有半个字提到我该傻喋喋地扑过来。”我好整以暇,慢慢逼近,模样看来毫无防备。   “无畏的”巴利斯坦语气不是很高兴,“那是一句誓言,誓言开不得玩笑!”   “对,传奇老头儿,”波隆调整着步伐,和我保持距离,“人家说遇到强盗的时候就念你的名字,可是为啥每次都不管用?该被睡的还得被睡,该哭的还得哭,该破肚的也破肚了,你能耐没这么大嘛。”   “我不是七神,”巴利斯坦不为所动,“我是一名骑士,佣兵。”   朝霞万丈,洒遍首相塔边的广场,“征服者”伊耿曾经在这里摆下炉台,熔铸手下败将的千把长剑,“仲裁者”杰赫里斯的首次大议会于此召开,“疯王”伊里斯将骨灰倾倒此间,指不定空气中有史塔克父子的味道。不过这里也不算稀奇的地方,毕竟红堡嘛,寸土皆为历史。   “那可就奇了,你不是七神,你管得着誓言开不开的了玩笑?”波隆懒散地游走,可是我渐渐逼进,他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小。   巨剑破空!   他身子很快,或者说铠甲拖慢了我的速度,慢了那么一点点。   佣兵的长剑撩了巨剑一下,我劈下来的角度偏了些许,他抓住机会逼近,我立刻手抓剑身由下往上压近他的脖颈,他抓住锚爪后的蒙皮段,发出一声痛哼,然后手向上扯,揽住了我的腰肢,往地上一抛。   咵唧!“你死了,大小姐。”   “我本来想踢你腿中间,但是你还要干活,特娘的,”我爆了一句粗口,“拉我起来。”   波隆健壮有力的手拉住我的手掌,我起身,然后猛然把他掼倒在地。   “谢了,”我轻飘飘一句,“这是为你那张嘴,波隆。”我瞅着巴利斯坦的脸色,老头没什么表情,不过不大会为难这佣兵,波隆可真是欠揍,听听他那些话儿,要知道,如果巴利斯坦跟劳勃国王要求砍了波隆,劳勃二话都不会说。   “这就是贵族,天杀的道谢,哈哈哈哈。”波隆躺在地上大笑出声,“不管怎么样,你还是输了,大小姐,下一个是谁?”   “我来,要我扶你起来吗?老男人。”这冲闯的声音来自莱拉,好奇怪,多米利克一走,她也跟着变自信了,昂首挺胸,焕发生机,容颜像是在发光。   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我心里暗自嘀咕,不懂,不懂。   “哇!这是我最爱的场!”波隆惊叹,莱拉比剑时不爱着重甲,我知道他特喜欢揩油。她和波隆俨然是冤家,我真怕他们啥时候约上对方决斗。   我松了口气,招呼同在一旁观战的御林铁卫普列斯顿·普林菲尔爵士,他有一双湛蓝色的眼眸和深棕色的头发,个子不算高,我挺喜欢和他聊天,尤其是关于往事,“上次我们说到哪儿了,爵士?”   有其他的御林铁卫并不奇怪,除了詹姆,我基本和所有的白袍骑士都交过手。   他那双清澈的蓝眸盯着我,正要开口,“有人走过来啦,是维尔·普扬。”布兰还在摆起手姿势,这会儿高声喊道。   来人正是临冬城的管事,他带来一个消息,艾德大人让大家收拾行李,准备离开。   怎么回事?和国王闹别扭啦?   当我们回到首相塔时,正巧看到培提尔伯爵走出来,乳白和银色相间的上衣,天鹅绒质地,以及黑色的狐狸皮披风,笑容一如既往的轻慢嫉俗。   “莱雅拉小姐,”培提尔客套道,“罗斯比城如何?”   他知道了多少?   “挺不错,”我摆出名利场上的动人笑靥,摆了摆手,让大家伙儿先去小厅,“乡野风光,另外,多谢您的提醒。”   “多曼大人快被你迷住了,”他低声道,嘲弄的意味十足,“如果不是罗斯比城的话,我得说,找一个行将就木的少年是个好主意,对那样的男人叉开腿,您会发家致富,可罗斯比城?太穷酸了。”   “那我得说,七神若是要收走谁,那是七神的意思,我可不是冲着穿黑裙去的。”葬礼黑裙,众所周知。   他表情没有透露出半点意思,“你于他无意?”   “我庄园在罗斯比城,不得不结交,培提尔大人。倒是您,为何如此关心?”我直截了当。   贝里席哀叹,“朋友突然疏离,总是让人难过,尤其是与您一会之后。”   “那我很无奈咯,您帅气迷人,便是有俊彦心生嫉妒,也是说得过去。毕竟您在帮助我,我这芳心暗动呢,”就是个子太矮了一点,而且过于浮浪,不知道经手过多少女子,练就的波澜不惊,“七层地狱的嫉妒哪。”   “那可真是不能怪我,”培提尔伯爵笑嘻嘻地,“说到芳心,坦妲伯爵夫人邀请我,一顿盛宴,有七鳃鳗派和烤乳猪,她的女儿待字闺中。”   我自然凑趣儿,“哟嚯?那我给说声祝贺啦,圣堂缘定日,莫忘请柬邀。”   培提尔表情依旧,“可是我宁愿娶一头猪,不过鳗鱼派是真心好吃。”哎,七鳃鳗?难看恶心恐怖得要死,那个嘴巴我可不想看,谢了吧。   “除了长得丑之外没啥缺点,”我评价道,“七鳃鳗,听说里头虫子多。”据说某位坦格利安就是吃太多给病死的。   “这是饭前的话儿吗?”培提尔忍俊不禁,“小姐,您这双关语说得不错。”他以为我是在说七鳃鳗丑,还是他的相亲对象?二个都是?   “您这时候来首相塔,是来吃七鳃鳗的?”我不喜欢评价人的容貌,尤其是对正当少女之时的孩子,这会很伤人。   如卢斯·波顿所做的,要么根除,要么款待,别逞口舌之快,厚道一点没错。   他感觉到了我话里的抵触,微妙地瞧了我一眼,“当然不是,我猜七鳃鳗在首相塔,只有您和国王之手烛光对坐来享用,”这话真是——恶心极了,“我来请你的艾德大人丝绸街一叙。”   “逛勾栏?”我嗤笑出声,不用提,肯定又是去商讨什么大事。   不对,我突然想起来,按照前世的剧情来说,似乎艾德脚出事儿就是在丝绸街!在出勾栏那会儿,我前世了解这段剧情时一直怀疑是小指头搞的鬼,加深双方矛盾,让战争爆发。   而现在,如果兰尼斯特得知这个消息,肯定会前来挑事,詹姆·兰尼斯特可不是“笑狮”泰陀斯,兰尼斯特家过去的那个主人,他暴躁着呢。   看来要做一番布置才行,丝绸街…   我露出的笑容极其冷淡,“那我祝你们明天玩得愉快,培提尔伯爵,至于七鳃鳗?北地的奔狼会嫌那个恶心。”   “那就没办法了,这里是君临,而非北境,君临的北方人爱勾栏,您不高兴也没用。”培提尔轻叹道,“而且,您是剥皮人,不是狼,这是您说的,至于他爱不爱勾栏和七腮鳗?说不准。”   “你之前还质疑我和国王之手的关系呢,这下又替我澄清啦?”   “坊间之言,你要是乐意信,我也束手无策。”这个人是真心讨厌,真的。   “那么,不打扰您了,”我勉强扯出笑容,“回见。”   “回见,四倍黄金,”身后的声音如此轻佻,“我还真没看出您这重量,别看提利昂小,莱雅拉小姐,我的姑娘们说了,他能着呢。”   我站住脚步,在首相塔的门口,“那我等着新婚夜接招,指不定爱个痛快,我好奇的是,如果是您,您出几倍?”我早有思想准备,猜测他会洞悉婚约一事,看看时间,也算他个消息灵通吧。   “无价,”培提尔赞叹道,“您是无价之宝,至少值一个国度。”   这男人偶尔蛮会让人感兴趣的,我倒是真的好奇起来了,“你想表达什么,小指头?”   “我看得出你不喜欢小恶魔,好正常的事儿,只要身高合适的男女,谁会喜欢半人?毕竟圣母虽然慈悲,却只有一个,还是在天上,而非人间,”他负手而立,眼神飘在我脸上,笑容如此玩味,“所以,我理解你,雪玫瑰,是时候,让狮子别如此傲慢了。”   我的容颜从未浮现过如此刻般意味深长的笑意,培提尔,说狮子傲慢?滑七神之大稽,“您这话让王后听到可不得了。”   “她?她说,权力就是权力,挺有道理,不是吗?”培提尔的眼中带上一丝丝的动容,“对,权力就是权力,可是,”他的笑容咧开,“操纵权力的人总是如此有趣。”最终,培提尔的双眸注视在我脸上,“我有个小建议,只是一个小小的帮助,能解决这个麻烦。”   “那我姑且听听看,”我纯真地眨眸,似乎立身悬崖边缘,抓紧了救命的绳索,却又不失戒备,我的抵触恰会让他印证艾德不信任他的猜测,“您说,但是我可不相信你。”   我肯定不信任他,不过,在君临谈信任?   他提防我,肯定的,我们互不信任,所以培提尔伯爵说道:“如果你投奔了史坦尼斯大人,他会同情你的遭遇,刚正不阿的史坦尼斯,抱着正义和公道睡觉,一左一右。”果然,于狮狼之势毫无关联,无碍他的大事。   “或许会,可是,然后呢,大人?”我警惕地打量这个男人。   “你没时间替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抱不平,请史坦尼斯大人帮助你,小姐,他可不怕兰尼斯特。”   “他可靠吗?”   “他和艾德一样正大光明,莱雅拉小姐,和职责与荣誉睡觉。”   人说史坦尼斯孤僻,不合群,与蓝礼一样,和兰尼斯特合不来,并且和琼恩·艾林关系不错,乃是“篡夺者战争”期间的坚定盟友,可其人刚正不阿,不近人情。听起来会适合恐怖堡的女儿投奔吗?   不管外界有多少风言风语,我可是很了解史坦尼斯的。根据前世的剧情,那位龙石岛之主和职责谈恋爱,娶律法为妻,恐怖堡既然和凯岩城有了约定,那卢斯·波顿大人只要向史坦尼斯主张,父权至上,我可逃不掉,史坦尼斯肯定会法办,我会乖乖被送去结婚。   如果培提尔伯爵推出了史坦尼斯与西境开战,那么他该知道史坦尼斯会把我送回家,送去北境那边。如果是厉害到推出了五王之战,罗柏称王,北境与雄鹿为敌,那么史坦尼斯该会把我嫁给手下的封臣,或者借助我谋夺恐怖堡的权力。   怎么看都和培提尔的搅局大业没什么关联,于培提尔而言,意义何在?   “可是,我和提利昂的婚约?”   “就当不存在,反正没在圣堂,没有正式的仪式,你立刻动身,泰温无计可施。”   我有些迷茫了,他这话到底是为哪般?史坦尼斯会把我送回去,于小指头而言根本没好处。   “你的嘴,小姐,我一清二楚,能说动艾德,肯定也能有理由说动史坦尼斯。”他向我欠以绅士会有的礼节,留下迷茫的我站在原地。   对啊,他最怕的就是我的红唇,搬弄道理,搅动人心,尤其是艾德的心,一定让他很不高兴。这让他忽视了一些东西,比如说杰诺斯的死,八成会被认为是瓦里斯所为?我拉拢监狱总管这一下做的不错。他不了解我的暴力,因为他不屑于了解,团体比赛时他没在。   稍后是小厅里的晚餐时间,艾德大人今天没有任何文件,瞧着脸色又轻松又忧虑。   后来,照惯例,我们呆在书房里,“你有找到船吗,莱雅?”他已然卸下肩头重担,和我一样把腿搭在书桌上,发出咚!地一声,吓到我了,这可真是自暴自弃的典范。   “哇,你被我教坏了,大人?”好的不学,处理政务不学,平衡势力不学,甩锅扯皮不学,您搁这儿学我呢?   “我是个史塔克,我也有奔狼之血。”他面容依然镇定如初,是临冬城领主的表情,配合他这姿势真是滑稽透了。   不,您这是哈士奇之血。   “挺遗憾的,黎明之风已经远去,我联系到了泰坦跳蚤号,”这名字真是…“加上风之巫女号应该足够了。”   昏暗的烛光下,艾德的脸阴晴不定,如今少了许多文件,这里如此空寂。   他最终开口:“很够了,我们后天就离开,只要国王没把我的脑袋插在长矛上,我就带你们回家。”   “那么,琼恩·艾林之事的真相呢,大人?”我紧盯着艾德的双眼,那双迷茫而坚守的眼睛,在这空荡荡的屋子里,就像是夜中静默的孤狼,狼群远去,路在何方?   我知道,他想跟着小指头去,以找到答案。   “很快,我马上就会知道他在追查什么了,到时候,一切都会有一个答案。”艾德的语气确凿无比。   而你会错用这个答案,因为你无用的怜悯,我的国王之手。   第二天,天阴,昏沉的黑云,像是一块无知之幕包裹着大地,红色的君临因此黯淡如血。   我在心树居,已然甲胄齐全,身边的剥皮人,人人披坚执锐,长矛在手,盾牌在背。   轰隆!   是闪电,贝里伯爵的纹章肆虐在天穹,我们默然无语,阴影中的红色血人张开双臂,倒立于号衣之上,据说雨天乃受旧神的祝福,为万物众生滋长之时,只要侵染了战斗之迹,剥皮之人的倒影就会苏醒,吸食人血,啃吃勇气,融为众敌的噩梦。   斧刃回归,国王之手仆役的徽章闪闪发亮,“小姐,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带领二十名狮子,往丝绸街去了,骑着马。”   我侧眸而望,面色白如异鬼,墨发便是鸦羽,少女不在,这是陌客的容颜。   “达蒙那边通知到了吗?”我问道。   “他已经准备妥当,小姐,一切就绪。”   阴雨是旧神的祝福,万物因而焕发生机。   时间到了,来,我们去剥了狮子的皮。   作者的话:波隆:小甜心?莱拉:你叫谁!?波隆:你大家先别投喂我,你们说的是男频? 第38章 丝绸街(上)-继续砍王后手足   沉默是此刻的心树居,野人,猎人,农夫,民兵,剑手,雇佣兵,我看着他们的脸,能说得出每个人的名字,喜好,梦想,和当下。   他们在看着我,热切而澎湃,他们渴求财富,而财富就在敌身,他们渴望功业,而功业近在眼前,我得给诸位奏一首列土封疆。我信任他们,正如他们信任我,我们团结一致,信心十足。   “尔等可知,奔狼已然陷入狮群,”我转身而望,一张张脸看过去,10个红色战马,20位剥皮之人,“北国的守护危殆,幸而吾刃锋利。”   “为了北境!”   “为了河间!”   众剑高举,他们的嗓音昂扬激荡,兴奋的笑容,激动的眼神,嗜血的牙齿白闪闪。   “黄狮子的爪牙尖利,便把君临作西境,剥皮刀们,那么鲜亮的金鬃你们能视而不见?”   “剥了皮,狮子就没有秘密,小姐!”死人没有秘密。   “他们连脑子都是金子做的,小姐!”   “对头,割了他们的脑袋,我们去发财。”每一只狮子都有的是钱,我应下这个西境富甲七国的玩笑。   武器架上寒光四射,我拔出骑枪,上头的燕尾旗子上剥皮人静静潜伏,只待风雨交加,便能昂扬招展,“斧刃掌旗,动身,胜利属于恐怖堡,荣耀献与临冬城!”   “恐怖堡万岁!!”众人热情而应,“荣耀献与莱雅拉!”   雨中的君临无人上街,我们驰骋在空荡的街道,剥皮人的骑手漠然无语,我知道无数双眼睛自屋檐下张望,无数条舌头在互相打探血人纹章的底细。   斧刃竖起长矛,风吹雨打,大旗飞扬。   雨水点点,在我的铠甲上打出了叮咚脆响,我的战马身披马铠,在阴郁柔弱的阳光下寒光璀璨,我将是第一批冲击狮子的骑士。   对,北国的骑士,旧神之枪。   我们速度不快,雨天和泥泞会消耗马的力气,幸好丝绸街的距离不远,顷刻便能到达。洛克和金袍向我致意,他们就在路边,身子掩盖在斗篷和头盔的阴影当中,手执黑铁长矛,身着镀金的链甲衣。   我不得不承认,洛克很适应这座城市,从一开始就是,或许,我不会后悔让他成为金袍的一员,作为我的手下——甚至盟友,如果他一直如此。洛克心狠手辣,而且乃是北境之人,为筹备大事竭尽心力,我心里清楚,我不可能永远控制这样一个野心勃勃的汉子,不过至少在政变前,他会尽忠于我。   “注意马蹄。”贝里爵士在头盔里闷吼,传令官伦赛·佛索威爵士高喊:“注意马蹄!”   我看到一名金袍站在高处,舞动着红色的旗帜。红色的旗帜,红色的兰尼斯特。   驻马缓进,我轻轻下令,“武装。”,“武装起来!”伦赛爵士声调高昂。出鞘声鸣响,旗矛直指前方,钢铁尖端在落下的水滴中粼粼反光。   “集结。”   “集结!!!”马嘶蹄动,骑士与我一致,并肩向前,我听到了他们的喘息,胸膛起伏,斗志暗藏。贝里·莫斯爵士面色沉郁,伦赛·佛索威爵士昂首扬旗,托马德·维水爵士抿紧双唇,亨得利·布雷肯爵士,我的老朋友,已经蓄势待发。   雨很大,浇不灭酣战之心,红色的战马为友人而跃,橙色的缎带是主君的歌谣,闪电齐鸣,黄果摇曳,骑士的纹章舞动在马上,直指敌前。   我能看到雨幕当中兰尼斯特的袍影,隐隐约约,毫无防备,红如鲜血,将为鲜血。来,汉子们,让我们高唱!   我低声而喝,“前进!”   “前进!!!”马蹄欢动,舞在雨中,疾如风雨本身。   我握紧缰绳,夹紧马腹,“冲锋!”   “冲锋!!!”   剥皮人等豪情高喝,“呼——哈——!”   马匹齐动,水花溅起,平坦的石与泥土在铁蹄下战栗,旧神的风在我耳边低语,红色的城市,被雨幕蒙上了灰布,却为骑枪所揭开,在这街道上,驰骋的骏马是怒焰狂涛,这股力量绝非风雨可以阻挡。   “后面,你听!军士,后面!!!”   “后退!”他们在瑟缩。   “不准后退,前进!密集队形!密——集——队——形!动!动起来!”是你吗,詹姆?   “长——矛——!长矛,快!”他们在胆寒。   “骑兵!快——集——结!是骑兵!七神啊!”他们在崩溃!   “圣母慈悲!!!”敌人的祈求无力,正是我等之威。   他们将消亡。   “凯岩城万岁!”这一声颤抖的惨呼如此刺耳,他们已然走投无路。“凯岩万——岁——!”   “剑在我手,众敌在前!”我放松,紧握,调整矛尖,风驰电掣。好年轻的脸,好无辜的脸,好绝望的容颜,我看着那一张张脸蛋,笑意浮现唇边。   狮子近在眼前,不成阵型的长矛,不顾一切的逃兵,他们慌乱如黑河的泥蟹懦虾。   让陌客来决定一切。   众人狂呼,“恐怖堡万岁!!!”我等,一往无前!   碰!铁狠击上铁。   深灰色的恐怖堡是钢铁的化身,迎头撕咬住凯岩城不成形状的红色兵墙,撞破柔软的雄狮赤盾,健骏如风,锐矛催亡,蹄扬跺下,诸敌皆仰。   步兵的矛折断在马铠之前,一根可不够,我想。他手中的盾牌反倒成了我的帮凶,那是一枚被我推动的铁锤,反压其主,手臂折弯,痛呼凄惨。   我的旗矛扎入另一个他的胸口,冲击的伟力让他面色黯淡,萎然颓倒。这位年轻的凯岩城士兵,或许也是哪位姑娘温暖的怀抱?   我听说凯岩城的兰尼斯特仰仗金矿富可敌国,他们的卫队确实铠甲鲜丽,武器精良,这会让我的人收获不少,战利品,是他们前进的动力。   马还在跑,我的手腕顺势转动,拖出人体中的矛尖,是血肉的色泽。躯体逐渐冰冷,倒进同样冰冷的大地。泥泞与血混成腥水,寒,还是寒。   “临冬城万岁!”是艾德磕磕绊绊的声音,我看到他拖着脚,衰弱到了极致,踉跄的身影血水在流,他的侍卫队长乔里·凯索滚成了泥人,正捂着另外一名临冬城侍卫海华的肚子。他们的马都不成了。   我银牙紧咬,怒火升腾席卷,温暖的怀抱?好一个怀抱温暖!兰尼斯特...   他的腿,艾德的腿!   “杀光兰尼斯特!”   “杀光!!!”伦赛爵士无情高喊。   跟在爵士、侍从及骑手后头的,是骑马而来下马而战的步兵,剑盾闪光,斧锤挥舞,而我的长矛则在倾泻的雨水中,借着冲击的余力刺穿红袍的胸膛。   马儿已停,我翻身而下。   “投降!”一个他这样说,然后他看到的是我剑刃的寒光。   “求——”又一个他的哀求,抹喉!   血融泥潭,金龙的触感冰冰凉,小伙的手掌冰冰凉。   他们都凉了,雨还在下,湿润自钢铁之外浸透了我的铠甲,然后是衣服,云中的落水告诉我,我也在变凉。   他们活该如此,让凛冬与红袍同在。   “大人!”乔里的剑已经血红,血也在他的背上和肩上流,侍卫队长很年轻,他还未婚,他抱住了他的大人将艾德的手搭在自己肩膀上,血水模糊了他的衣甲,“救救大人!海华!还有海华!”这名汉子哀叫,“求求你,求求你。”   “用长矛和盾牌做一个担架,不,两个!快!给海华急救,还有你,乔里,我们先进这里躲雨。”兰尼斯特?都死了,谁去管。   “两副担架!谁有干净的布!”伦赛爵士回喊。   “旧神啊,还好,还好,”他的嘴里一股血腥味,“我们三个,他们二十个!兰尼斯特,是弑君者,他起的头,去那边的勾栏院子,小指头的地方,去那吧。”   “省点力,乔里,休息。”   “他跑了!七层地狱的兰尼斯特,那个詹姆他跑了!快,帮帮我!”   我们在雨中站立,把三个伤员放在勾栏的门口,一双双惊惶的眼眸像是慌乱的小鹿,女孩儿们都被吓坏了。   “进我那里!天呐,国王之手怎么啦?”这是培提尔的声音,我转首看到小指头慌张的脸,他们从街角而来,他身边跟着五个金袍,有一个头盔精致,都城守备队队长,陌生,很陌生,“就是这里,这家院子这里是我的!送他进去。”   我的金袍我都见过。   “我之前看他们之间很紧张,不过没打起来,这是詹姆爵士做的吗?”小指头惊魂未定。   别装了,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这事儿会那么巧吗?你邀了艾德去你的地方,转头兰尼斯特就堵住了门槛?当我是这只傻老狼呢,这是你策划的!好啊,现在看起来完事儿了就出现了,是吗?   培提尔的眉目间确实是忧心忡忡的神色,我掀开面甲,勉强含笑以对,向他颔首,“大人,您这是?”   “是我,没想到,没想到詹姆居然,还有您,天哪,好一位女骑士。”   “感谢,大人,”我苦恼道,“我也是正要出城,我的士兵从北方来,我带他们见识下南方的雨有多大,没想到——”   雨好大,我知道偷看的人看不清爽,他离我还有段距离,我不确定他了解我多少。   我心里萌发出一个主意。   作者的话:@W@我一定是个沙雕作者没跑了猜猜下一章会发生什么。——————————————————————————————詹姆:把他的侍卫杀死,我先溜了。卫士:吼!(詹姆在雨中踢踏往君临外跑)詹姆(唱):西境的小猫儿,成双对~你偷情来,我当铁卫~哎呀? 第39章 丝绸街(下)   “杀了他们,别闹太大动静,”我微笑低声,目光疲惫而温柔,我倾诉给斧刃,“是兰尼斯特干的。”会是兰尼斯特干的,杀御前财政大臣培提尔这团烂泥巴兰尼斯特接定了,还得用脸去接。我又高声,“我先去照顾艾德大人了,您小心脚下!丫头们别看着,快来帮忙!我会付钱。”   斧刃收起武器,他空手也能突然袭击,“伯爵大人!小心,别过来,还有兰尼斯特的人在逃,抱歉,我们的人很粗鲁,来!我们说说后面的事儿,大人,我们得给红堡一个交代!”   我不会给小指头去红堡搬弄是非的机会,他肯定会搬弄是非,小指头还想继续演戏,他或许以为他此刻出现会让艾德和我不怀疑他在此事中扮演的角色,他或许以为兰尼斯特的红袍已经不再站立,也不会有人攻击他,他或许会以为我不会擅下杀手,不,他恐怕想不到我会冒然杀人,无论如何,我没必要陪他一起了。   我转身同我的卫兵汇合到一块儿,帮着抬起担架,铠甲太重,这让我咬牙用力。艾德的腿无力摇晃在我眼前,白色的骨头若隐若现,血还在流。我听到金属出鞘的声音,培提尔伯爵似乎在大雨中呼喊些什么,那已经没意义了。   雨太大,我听不到。   我不知道他为何会建议我去史坦尼斯的龙石岛,或许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原因,他没了。   这是好事。   培提尔·贝里席聪慧过人,乃是混乱之主,七国的棋手,他不该死在这,然而,谁又真的该死呢?让他自个儿去问七神有没有保佑他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此刻有了杀心,我只知道,在这个严酷的世界里,任何人都会没命。不不不,不对,我不是一直想要宰了他吗?还好他不知道,幸亏他不知道,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一个女人素未谋面呢,就想杀了他,只要有机会,就会下手。   这个世上的恶意和歹心真是防不胜防。   他帮过我,两次,从他的角度看,我怎么都不会有动机杀他的。指不定他已经在头脑中把我给分好类了,打算慢慢诱惑我。他敢出现,就说明还当我要继续玩游戏呢,而非掀桌。   艾德的口唇干燥,托马德·维水爵士在喂他水,国王之手看到托马德的黑发,他眉头蹙起,我走近他身边,仔细打量他的伤口。   我几乎不忍心看,这伤要治好,在这年代可难。   “乔里,海华?”临冬城公爵喃喃道,我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   我柔声回应,就好像这里躺着的不是封君,而是父亲,“乔里事儿不大,海华…海华血止住了,但是动不了,他得熬过去才行,长矛刺破了肠子,拖出来了一些。”   在当下的岁月,一感染可够呛。   艾德发出一声叹息,闭上双眸,“给我点酒,烈一点的。”   伤员不该喝酒。   “烈酒,”我声音很轻,冰凉的眸子扫向战战兢兢躲在柱子后的女人,她没有半点反应。   “烈酒。”我这次加重了语调   应答的音嗓好颤:“有,有仪地,仪地的蒸馏酒。”可怜的女人。   那好像就是前世的高度白酒?可以洗一洗伤口?“多拿一点。”   我脱下腰带以上的板甲,徒留锁子铠,接过状似清水的烈酒尝了尝,呸呸呸!好冲的味道,就是这玩意儿。   “喝吧,够烈。”我说道,他嘴唇都白了,声音更是无力。   “我自己来。”他声音轻轻,却异常倔强,颤抖的五指想要接过,我犹豫了一下,没理他,直接接到他嘴唇边上,他责备地看了我一眼,喝了下去。   接着我吩咐道:“用这个酒,给乔里擦一擦刀伤,不,先用热水洗一下亚麻布带,要干净的,从这个院子里拿,还有海华!把科本喊回来,现在,立刻。”   渐近黄昏,这间勾栏淡淡的花香早已被血腥味给掩盖。   雨小了好多,是时候离开了。   “小姐。”我听到一个声音,是那个递酒的女人,她脸上有那么一点秀气的感觉,不过整体上看,却沧桑的过分。   “有事吗?”我冷淡道,我现在心情尤其不好,“你们老板出事儿了,钱我照给便是。”   “是这样的,您能带这个孩子走吗?”她抓住身后的小女孩,我看到一双怯生生的眸子,金发,蓝眼,穿着朴素的亚麻衣服,“她是这里的侍女——和我的女儿,她们计划下周让她开始办事。”这孩子才几岁呢。   “你叫什么名字?”对孩子我明显耐心了一些,半蹲下身子瞧着她。   “西佛,西佛·希山。”她嫩嫩地说,“泰莎的女儿,他们叫我灰耗子。”希山是西境私生子女的姓氏。   “西境人?”我抬眸瞧了那个女人一眼,“这里离西境可远得很呢,还有,丫头,你的样子更像是小金猫。”   “那我以后就是小金猫啦。”她背着手,乖巧地扭着小鞋子,狡黠的小家伙,“我十二岁了。”   “您没必要怀疑我,”大概名叫泰莎,或者是养母的女人瞟了一眼外头的红袍尸体,“我讨厌兰尼斯特,我恨他们,每一个。”   看在她是私生女的份上,我可以把她安排给科本打下手。老男人应该不会怎么样吧?唔,其他的一切等结束以后再说。   我们伤了五个人,有一个脸被打碎了,还有一个大腿中招,无法行走,对方已经全部完蛋,这样的伤亡尚可接受。   走出店门,我看到了洛克和他的金袍,“詹姆·兰尼斯特命令兰尼斯特卫队围攻艾德·史塔克,前国王之手。培提尔伯爵喊来了金袍守卫,我们的同袍,我们一起阻拦冲突,结果他们猝不及防遭到狮子的攻击,最终倒毙于此,我想,我得通知五指半岛了,小姐。”   洛克满脸遗憾,那就遗憾吧,我无情地客套了一声:“遗憾,回头帮我把这家店里那个泰莎和西佛送去庄园。”   或许他活着会有很多人关心他,可是,谁在乎小指头是怎么死的,君临城里谁在乎?一个五指半岛的伯爵,平平无奇。   就像是我,如果死于非命,除了出于职责的史塔克之外无人会关心。   死人没有秘密,死人没法长袖善舞。   “那位牺牲的队长是哪个门的,哪位司令?”   “是猎狗的人,在维桑尼亚之丘附近巡逻。现在大部分在职的司令都是原先金袍里的人,小姐,蓝礼大人的洛拉斯爵士尚未到岗,不过百花骑士指派的其他人已经在做事了。国王直接让金袍自己选他那两个名额的长官,他老人家说你的主意好极了,选举,然后任命。最后,我们选了五个上去,国王把名字贴在箭靶上,射中了两个,就在昨天下午,其中一个是我,小姐。”   懒不死他,不对,这样一来,金袍还不爱他爱得发疯?这是升迁的好时代啊。只要选举上了,都有机会,连贿赂都免了,射箭这种事谁说得准?劳勃厉害是厉害在战锤,不是长弓。   所以,劳勃·拜拉席恩到底是懒惰,还是精明?   于国王自身来说,都城守备队恐怕会指望他长命百岁,有他在,理论上谁都可以当司令了,只要选上。总之,有机会竞选司令的人都会爱死这样的君主。换一个国王可不一定会那么好说话。   另外,洛克可是北方人,我不信国王不知道,首相的提名给了出身金袍的杰诺斯·史林特余党,名不副实,手下全是从我这里抽调去的队长,很少的一些是原有的人选。其他的秃头青蛙余党不是走人,就是下狱。这样一来,相当于国王之手控制了三分之一个都城守备队了。   我感觉我罗斯比城的人马没必要动弹了,再或者充入守备队?政变完了再走人?   “哎对了,那你之外,另外一个他选中的人是谁?”我突然好奇。   “亨佛利·史威佛爵士。”玉米城的史威佛家族,来自西境,兰尼斯特家族的封臣。我想骂脏话,之前全猜错了,劳勃这是和稀泥呢。不过还好,西境最厉害的还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人,泰温、提利昂、凯冯、达冯,以及性格转变以后的詹姆,别是他们就还能应付。   人说史威佛家的人普遍安分守己,瞻前顾后,和纹章一样,是跟在狮子后头的矮脚鸡,欠了封君一大笔钱,应该不会很难搞定?不过那是泰温安插到君临的人手,也难说。   “城外头有信儿了吗?”我想起了自己对达蒙的安排,不经意地询问。   “还没有,小姐,不过有人见到了。”那就应该不会有太大偏差?   “是出的那道门?”   “是的,小姐。”那应该走不了的。   我可以等待,艾德醒着就好,可以直面瑟曦·兰尼斯特王后。我杀了一群卫兵,我可不想兰尼斯特来死里整我。   我放心得太早了,这伤痛让艾德发起了高烧,我们回到了首相塔,带着两个发烧的汉子和一个失魂落魄的侍卫队长,这不干他的事,可是乔里·凯索依然丢了他自己的魂。   午夜时分,我的木门被敲响,我看到了“无畏的”巴利斯坦,全身披甲,神色肃穆。“国王要见你,莱雅拉小姐。”他的话简洁而正式。   “有说要找艾德吗?”我裹着斗篷,身穿睡衣,这会儿正睡眼稀松。   巴利斯坦安抚地微笑:“陛下正有此意,可是艾德大人发烧昏迷,不能理事。没事,莱雅拉,我保证国王不会对一个姑娘家怎么样。”这话反而让我担心了起来,这就说明梅葛塔那边出了状况,是怎么回事?然后我就想起白天的冲突,王后,肯定又是她。   作者的话:西佛上线!我这个书名哟,我昨天中午瞎改的,结果后悔了一看,改不了了,平台这个审核啧啧————————————————————————————————————小指头:网管,网管!!!莱雅:怎么了?小指头:我怎么又死了,上次是开三眼乌鸦挂,这次给我开知道剧情挂?这游戏怎么玩!? 第40章 国王寝室-假象:我在吃亏   我看到门廊上是斧刃和我的卫兵,情况特殊,斧刃安排了夜间值守,史塔克的侍卫队长乔里·凯索病容惨白,我看得到他身上的亚麻布绷带紧裹,我给了他们一个安慰的笑容,但是非常勉强,“国王召唤,我去去就来,各位。”   他们没法跟上来,御林铁卫不会允许的。   无星深夜,梅葛塔沉默盘踞在我眼前,只有巴利斯坦手中的火把照亮前路,我感觉到城头卫兵冰冷的眸光,斗篷下的手不禁握住军刀之柄。   我们走上吊桥,我知道漆黑的两边是铁刺遍布的壕沟。此塔为维桑尼亚与“征服者”伊耿之子,君主“残酷的”梅葛所建。   我停了停脚步,裹紧我的熊皮斗篷。   “夜里有些凉,小姐。”“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转首温言,让我惊醒。   “抱歉,我似乎——”我有些胆寒地笑应,我刚才恍惚间听到了无数的絮语低声,那位国王在红堡的工程结束后把讨钱的工匠献祭给了红堡本身,梅葛楼的周遭遍地是龙焰下的冤魂,“有些困,抱歉,巴利斯坦爵士。”   大家都说梅葛死在了铁王座上,双臂满是伤口,衣襟布满鲜血,众人传唱此乃铁王座对暴君的谋杀,要我说,该是布拉佛斯黑白之院的无面者刺客,那才靠谱。   我走进梅葛塔的城门,这里有两根尖刺,冷漠地伫立在城头,一根属于提安娜,梅葛的潘托斯情人和情报总管,另一根属于她被梅葛挖出的心脏。尔后更是高挂过无数的达官贵人。   王座厅空荡,我无声地跟随巴利斯坦上楼。   一间又一间,门扉注视我们走过,我们的脚步踏在地毯上,不出一声,无数的挂毯织锦陈列两边,我看到白袍兄弟守候门前。“无畏的”巴利斯坦颔首致意,两人启门,他们的头盔遮挡了他们的脸,不过我可以猜猜,当班的这二位该是普雷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和马林·特兰爵士。   我向二位白衣骑士微笑致意,普雷斯顿爵士微微颔首,马林·特兰爵士不为所动,我想起了某只狗说过的那句话:“随便哪个勾栏里的娘炮都能搞定三四个马林·特兰。”   看不出来,从外表看不出来受到这个地步。   我走进这扇橡木门,其上是飞龙怒火,鲜花怒放。国王和王后端坐在木质的椅子上,我看到王后的侍女乔斯林·史威佛和侍从蓝赛尔·兰尼斯特,一个木讷塌肩的女人和一个金发的漂亮小伙儿,真是不搭,王后是怕侍女勾引国王吗。   “国王陛下,王后殿下。”我提裙行礼。   王后报以厉声:“拿下这个裱子!”   国王:“住手!出去,这里我才是国王!”劳勃国王阴沉地看着我,“喝点什么,臭丫头,青亭岛的葡萄酒怎么样?”   王后怒道:“她杀了你的卫队,你却请她喝酒,还问候得像是和女儿说话!?”   “那是兰尼斯特的卫队,而你的狮子卫队意图谋杀国王之手,还杀死了财政大臣!”我丝毫不让,“您这是戴了王冠?还是说您敬仰土匪?!”   国王呵斥:“你们两个女人,给我安静!”   劳勃国王半点耐心都欠奉,“你知道徒利那个女人,”他低声咒道,“女人!”然后再度盯着我,“你知道徒利那两个女人,凯特琳和莱莎,都做了什么吧?”   “我知道,”我昂然道,“她乃为公义及家人而为,毫无错漏。”这是指提利昂被扣押一事,错肯定是凯特琳错了,但是这场面我不能这么说。   “那是你未婚的丈夫!”王后吼了出来!“那是我的家人,剥皮裱子,你就该被剥皮。”   “安静!”胖鹿劳勃再度出声,“绑架一个贵族旅客,然后在君临杀人,莱雅拉·波顿,哪个国王能容许这样的事?”   我毫不相让,“袭击北境守护,在君临,试问吾王,哪位国王能允许这样的事?”   “提利昂是国王的亲戚,却被那个女人绑走。你光天化日之下杀了我的卫兵,还把小指头的死怪在詹姆头上!?”瑟曦声张自己的冤屈,“去问问街上看到的人!这场争端就是你们挑起的,你的史塔克大人喝醉了从勾栏里溜出来,挑衅詹姆和他的人,结果学艺不精被一顿好打,兰尼斯特的男人捍卫自己,却中了你这个小奸人的伎俩,这是对御林铁卫的荼毒!”王后声明道,“是对国王亲戚的谋害!”   “艾德乃与国王在谷地长大!亲如兄弟!昔日战争之事不提,如今慨然南向报效七国,”我毫不示弱,“可是却惨折一腿!你在神木林意图绑架艾德的儿子,如果不是蓝礼大人,你就得逞了,那个布兰可是连十岁都不到!至于杀害小指头?金袍已有明证!”我的金袍是第一时间赶到的,不过他们该干什么干什么,“可别提什么见证的平民,王后,你有钱的很,把钱撒出去谁都能颠倒黑白!”孤证不立,没有更多的证据国王是不会相信的。   老实说,国王或许会因为小指头的敛财手段重视他,但是要为他伸张正义?他连为艾德伸张正义都做不到,没人知道小指头和莱莎有关系,所以,无人在乎。   一个五指半岛的伯爵,穷乡僻壤无人关心。就像是我一样。   我继续道,“还说我们挑起争端!?你的魔山意图在比武大会上袭击我,蠢到自己折了腿。你说艾德大人带着两个侍卫挑衅二十个兰尼斯特卫兵?三对二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詹姆想要谋杀国王之手,就像是杀害他守护的前个国王一样!要不是我赶到了,指不定北境的主人就得换了一个,艾德,好一个劳勃国王的朋友,好一个亲如兄弟,他的下场会和培提尔伯爵一样!看看狮子做的事,你们还天杀的以为你们很有信誉?!呵好一个亲戚,你明明是把自己当成了国王!”   斗嘴谁不会呀?   王后盯着我的眼神怒火熊熊,“她的所有卫兵必须死,她必须得到管教,她要马上被送去凯岩城!”   我怎可示弱:“律法和公理都在!詹姆必须被通缉,魔山必须被判刑,狮子应该滚回家!王后得在黑屋里好好反省!不,离婚吧,国王陛下,这个女人就是颗毒药,毒死了琼恩·艾林,现在轮到艾德啦!”   我毅然诛心,指出其“目的”。劳勃未必会信,但是他会怀疑。   “只要不是狮子霸占了你的宫廷,只要不是泰温成为了首相,她就不会罢休!铁王座可诱人的很呢!”   国王晃动酒杯,喝了一大口,“够了!没完没了,剥皮的封君受伤,王后的卫队死光,你们扯平了!”   “扯平了?”我先声夺人,“陛下!狮子的爪牙都伸到你面前来啦!”   “她是我妻子!”劳勃国王粗暴地喊道,“我说够了!”   “要是坦格利安的王后被这样当面指责——”王后紧紧瞪着丈夫。   “我不是伊里斯!”劳勃暴躁地打断。   “我当你是七国的君主!”王后毫不避让,“提利昂和詹姆是你律法及姻亲上的兄弟,你看看史塔克,看看这个剥皮女人,不但欺辱你的兄弟,还当面咒骂你的妻子和你自己!”   “蠢货,你听不懂什么叫闭嘴吗?”劳勃胖脸涨红,嘴唇气到发抖。   “新旧诸神真是瞎了,”王后轻蔑又尖刻,“穿裙的女人该是你,拿剑的男人该是我!”   国王面色由红变紫,碰!狠狠一拳砸在了瑟曦的脸上,瑟曦·兰尼斯特王后带着椅子跌撞倒地,她没吭半声,纤细修长的手指抚着脸蛋,光滑而雪白的脸已经微微泛红,我知道,肯定会肿起来,肿起来很高。   直接割喉是一回事,看着壮硕的国王打自己妻子是另外一回事。“您不该这样对一个女人。”我低声说道,杀了就杀了,打女人算怎么回事。   “闭嘴,裱子,”瑟曦毫不领情,她捂上脸蛋,“这是荣誉的奖章,”她狠狠诅咒,“愿你今后每天都有!裱子!”   “这就是,天杀的,我天杀的妻子,我娃娃的妈!”劳勃低声道,“那就安静给我戴好,否则贴你满身奖章!送王后回去!”侍女乔斯琳·史威佛将她搀扶,王后转头就走,满腔愤怒。毫不留恋。   劳勃国王阴郁地瞪着我:“还有你,小剥皮,见鬼的莱安娜可做不出这些!”要真是你家的奔狼之血莱安娜,那刚刚怕已经一刀切了瑟曦美丽的小脑瓜。   你当莱安娜是啥呢,苹果派?谁都可以捏一下?   “你的士兵要么离开君临,要么解散!算了,你可以保留四到五个,她说你有六十个士兵,怎么那么多?让他们滚回恐怖堡剥皮去,不要出现在君临城里,听到了吗!?”   我不情不愿地看着他。   “答应下来,立刻,马上!”他命令道,“我就是铁王座,给我答应!”   “是,陛下。”我委屈极了,是时候打莱安娜牌了,我依然毫不示弱地瞪着他,就像是莱安娜当年刚订婚时去勾栏里捉奸一样,要不是劳勃花心,人姑娘怎么会跟了雷加跑路。年轻的劳勃也不是没魅力。   “明天一早!”劳勃无情地说道,“立刻!还有布雷肯的红色战马,你那个追求者也给我滚蛋!”   我恨死了,我好不容易运进来的人!我执拗地瞪着国王。   他狠狠拍了一下扶手,“真是该下七层地狱,”劳勃从斗篷内袋里掏出手形徽章,扔在我面前,“我不管你的艾德大人爱不爱,给我把这个东西塞他手里。”那是国王之手的象征,“他的国王不准他滚蛋!”   哪有用别人不情愿履行的职务进行补偿的?我没有捡起那枚国王之手的胸针,“他腿不好,他想念自己的家!”   “小婆娘,你真把自己当莱安娜了?他不是你哥!”国王面色一点都不好看,话也不好听,“这烂国家铁定要人管,要么他戴,要么你戴,滚回去睡觉,别想走出君临,半点都别去想!要不然我就把泰温叫来让他去管。等你的临冬城公爵醒了通知我,听到了吗?!”   “女人,天杀的女人,女人!”我走出去时,听到劳勃暴躁地低囔。   哼,暴君。好吧,我知道,他这是放了我一马,兰尼斯特死了二十个侍卫,真要是讲起来没几个脑袋是扯不平的。   倒是王后让我惊叹,我以为她会尝试找目击证人,或者让金袍及兰尼斯特卫队出马,调查事情真相,没想到她做都没做,就在这母狮咆哮了。   不过她即便做了也没用,丝绸街都是那行业的人,那会儿大雨,我想,交给金袍去堵嘴应该不难。不过,要是王后是艾德那种较真的性子,我还真不敢这样做呢。   上头的贵人不知道底层,不在乎真相,我喜欢君临。走好,培提尔伯爵,混乱的阶梯留给我吧。   作者的话:累死了,昨晚看了下平台被监管的消息,又改了一下前头的东西,你们要是觉得哪块风险大及早告诉我,唉真是,连约都没签,事情那么多o(╥﹏╥)o--------------------------------------------------------------------劳勃:你心烦,你无耻,你无理取闹!瑟曦:我就心烦,我就无耻,我就无理取闹!莱雅:不是来和我吵架的嘛?你们安静安静。劳勃:你别管!(乒乒乓乓夫妻俩对打) 第41章 荒原   大概是心情烦闷,清晨的我,在晨练之前,开始去红堡西面正门的城门塔,还有南北侧门的塔上写生。   当然,画的一塌糊涂,我尝试描摹君临风貌,这些地方的金袍守卫开始两天当然会很警惕,不过后头慢慢放松了下来,甚至还在我背后吃吃发笑,有一次我蛮横地把一整盘颜料倒在他们脑袋上。   我的卫兵们去了罗斯比城,不过也就二十位。另外二十位卫兵“解散”,俸禄照拿,是看顾宅院的“仆人”。还有十五位进了都城守备队。最后留在首相塔的五个人都是好手。   我留下了托马德·维水爵士,和北方随我南下的老人,伦赛·佛索威爵士是担任教头的料,我派去庄园操练士兵。刚从农民里编练的士兵不堪一用,少有上过战场的,更别说懂战斗路数的了。   艾德还是没醒,海华也是,他们高烧不退,派席尔确实在努力治疗,国师保证不会有后遗症。   珊莎第二天知道了此事,哭成了小泪人,每天都在首相塔的小圣堂里跪拜祈祷,足不出户,饭都不怎么吃。   “詹姆·兰尼斯特!詹姆!詹姆!”艾莉亚气呼呼地低声念道,她一直在练她那把“缝衣针”。乔里之前用破布和稻草给她编了个假人做练习,她当时乐坏了。   现在假人的胸前是詹姆·兰尼斯特的名字。这要是在前些日子,肯定会被人训,可是在当下,没有史塔克阻拦她,甚至有天清晨,我们惊讶地发现,詹姆·兰尼斯特的名字上插着一只死老鼠。   仇恨与冲突的阴云从河间和谷地,波及到了首相塔,战事不远了。   乔里以前是个正直幽默的年轻人,他对我有点意思,不过却没表现出追求的倾向。   现在,在他当班时,他的艾德大人受了伤,乔里·凯索这几天一直望着窗外的阴雨绵绵,不言不语,他辞却了侍卫队长的职责,他的副手埃林在履行职务,主持工作。凯索一家为史塔克奉献所有,对他们之间这种别扭我无法置评。   首相塔有些沉默了,大家终于察觉到事情不对,公爵受伤,我的人大都消失,君临就像是一只怪兽,正在消耗着北方人的精力和生命,我每天都听到墙后和门边的窃窃私语,大家很不安。   就连小小布兰也一样,他是个安静的孩子,如今更加安静,我知道他其实不止一次在首相塔爬墙。甚至有一次,巴利斯坦从白剑塔那儿送他回家,那会儿他身上的衣服灰扑扑的。可是如今他在我视野里呆的越来越久了,几乎没见到他再消失匿迹。   与此同时,莫尔蒙家的莱拉却对我生起气来。   “你该带我去,”她的眼神尖锐,怒气不小,“莫尔蒙发誓效忠史塔克,那是我的义务!”   “当时我来不及,我——”   “对!你早早就穿好铠甲出去了,还正好赶到,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订做了一套新的铠甲,那会是专属于我的新货,但是需要等待,眼前——   “不,是碰巧,”我安抚地揉上她的脸,她挣扎了一下,别扭地任我轻轻摩挲,“如果我早知道,我会带你去的,我保证,小熊。”   “那你那是干什么去啦?”大概是因为我清瘦了一些的手在她脸蛋上,还蛮舒服的?她气焰一下子就消失了大半,柔柔软软地问道。   “我集合卫兵,训练,免得有些人连剑都忘了怎么拿,结果洛克来找我了,告诉我兰尼斯特的詹姆出了红堡。詹姆这个人几乎都呆在他姐姐身边,这很反常,我一联想到大人也出了门,我怕出事儿就立刻集结训练中的士兵去找狼主。”我编造道,另外,我没告诉任何的人的是,我还处理了一下这次战斗留下的其他手尾。   下午时分,我们一行人出城,做了一番伪装,我们偏离了道路和农场,走进空旷的荒地。   “达蒙他们在外头兜兜转转了好几圈,保证无人能知是我们做的,”斧刃说道,“现在,他们在往罗斯比城走,我想您或许会想要见一见。”   “我不就在去见他的路上么,”   我现在衣着朴素,头戴船盔,斗篷的上缘遮住了下半边脸,宽棉带遮住了耳朵,头发收拢在头盔里,粗麻布斗篷下是胸板甲和锁甲衫,裤腿倒是被铁壳包了个严实,既然骑马,就要注重腿部的防护。   我就穿着这身行头,晃在马背上,马身挂着盾牌和长剑,腰间所佩为军刀,这东西骑马砍杀很犀利。乍然一见,我和很多有点儿小钱的自由骑手无异。   “他们情况如何?”   “挺不赖,都是惯于在野外讨生活的人,而且对您非常忠诚。”斧刃说道,他穿得和我很像,不过,我觉得在马背上吧,把斧枪当骑枪使,会稍微有点勉强。   啊,看到了。   我看到达蒙身着皮甲,和几位我的卫士一道,他们弓箭俱全,腰别长剑,我闻到了泥土和青草的味道,向正要开口的舞蹈家达蒙摇了摇食指:别喊出来。   他们会意,我靠近他们潜藏在林间的小营地,为了伪装,这些汉子没有生火。   其中地上坐着的一个俨然被绑了个结实,“拿出他嘴里的破布,”我吩咐道,这帮爷们儿体味好重,几天没洗澡啦?“臭死了,你们这帮臭猪。”   “哈,这就是荒野的味儿,几天都没碰水,我们可小心的很。”达蒙笑言,没称呼我,心思挺灵。   “呼!”地上狼狈的男人不再如上次见到的那样整洁,满面胡茬,面容憔悴,但是眼神依然炯炯,“放了我,或者派人去凯岩城,多少黄金我都付得起!”   我故意压低声音,反正他没听到过几次我的声音,“哦,凯岩城愿意为了你付钱?”   “我父亲拉出的大便都是金子做的!”他坚持,浑然忘了他老爸不爱听到这种话,“而且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你们可以为我们效劳,对付我的这一手会很有用,我可以忘了这一切,狮子不会亏待,否则绞刑架或者断头台,你们就去七层地狱里烤火吧。”   “我们在路上抓了一个大贵族!?”我声音惊讶极了,“伙计们干得好,我们黄金大道兄弟会要发财啦。”   “对!去掉大道两个字儿,你们会是黄金兄弟会。你是女的吧?看你上半张脸挺妙的,你可以嫁给贵族,在城堡里养娃娃,你的哥们儿们可以获得土地和女人,”他沉着地说道,“富贵在招手,伙计们!”   这帮兰尼斯特在无力时真是像极了,我估计如果是他弟弟小恶魔蹲着这儿,也会说一模一样的话。   我谨慎地询问:“你怎么证明你自己?”   “那副铠甲,那是御林铁卫的白色铠甲,该死的,还有我的披风。”我让达蒙他们捕获了詹姆·兰尼斯特之后,骑马穿着他的铠甲和头盔,还有他该死的披风往黄金大道上跑一天一夜,障眼法。   达蒙和詹姆体型都很瘦,还都是金发,所以,我才安排达蒙来伏击黄金大道,对,我早就想好了这一天,詹姆被抓得不冤。   大家都知道河间地和西境剑拔弩张,所以詹姆不敢走北边回去,只好从黄金大道走。他绝对想不到会有人伏击他,所以这番布置就是针对他的,到了詹姆出逃的时候,达蒙已经对君临附近的黄金大道很熟了。   如果是平常时候,达蒙还得小心一点儿,但那天可是下雨天,倾盆大雨,路上没几个人,把马匹一绊,渔网一罩,他连剑都来不及拔,马儿一趴,他滚到地上然后就被渔网给捞上啦。   啊对,他还把卫兵全留在了君临,对付艾德,自个儿快马加鞭回去,可是雨天路滑,视线不好,他还往这快马加鞭地走,碰到绊马绳子,那真的一点都不冤枉。   “喔!我说道,“那就是真的咯,你真的杀死了你的疯王?”   “对,坦格利安家族的伊里斯二世,我的国王,我那把镀金长剑,直刺他的背后,透体而出。”他昂头傲慢地说道,“怎么?现在你们又是给坦格利安干活了?”   “不,只是问问,违背誓言,对不?御林铁卫,那个大名鼎鼎的詹姆·兰尼斯特,弑君者。”   “羊群有何资格评判雄狮?不过按照土匪的德行,你倒是博学,”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觉得你很面熟。”   我笑了,拉下斗篷,小脸蛋得意洋洋,满意地瞧着他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嘴巴微张,“詹姆爵士,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啦。”   “莱雅拉?”他蹙眉问道。   我悠闲地坐到他面前,笑意盎然,“对,我该叫你啥,詹姆爵士?”我看着他的脸开始涨红,他要气坏了。   “放开我!”   詹姆反而笑了,“莱雅拉·波顿,异鬼抓走你,我们来决一胜负,让你的骑士来!来啊。”   我笑得温婉,“那可不成,詹姆爵士,我手下该没有打得过你的,我也不行。”   他嗤笑出声,“剑在手,甲在身,骑士的模样,你倒是突然变成妞了?”他接着悠然说道:“放开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男人。”   “人们都说白色是圣洁的颜色,依照白袍的传统,你该和白色一样,到死都会是个童贞尚在的老男孩。”我自然意兴阑珊,“免了吧,是不是男人?那个你老姐知道就好。”   他蹙眉盯着我:“我和瑟曦的事?姐弟还有问题?”   “你们睡一块儿,”我勾起笑容,“那仨王子公主也是你的种。”   他问得简短,“你在开玩笑?”   “我知道得很清楚。”我也回得简短。   他盯着我:别乱说。   我耸了耸肩:看心情。   “荒谬极了。对,你也会有我的种。”他突然笑容灿烂,口无遮拦,“我保证只要你尝试以后,就忘不掉。”   “得了吧,不是你老姐,你的根就没用。”   “别害怕!我比你养的这些软骨小男孩更有本事,保证你有几个愉快的夜晚。”   我懒得和他斗这种嘴,逸然回应:“反正,我是个小姑娘,对付弑君者哪会傻到直接挑战?对!”我手指一弹,“还是个欺负小孩的弑君者,我此举是对付恶人,简直堂堂正正,浩然无愧。”   “给我个干脆的,麻利点!”或许是小孩儿一事刺激了他,他阴郁地说道,接着他嗤笑出声,“渔网,你这个该被剁成泥巴的女人,对我用渔网?好个堂堂正正,好个浩然无愧,你的荣誉感妙极了。”   实际上是多管齐下,不止渔网,不过渔网比较明显,也比较坑人。   我慵懒地应答,语调愉悦十足,“省省吧,历史上有御林铁卫是被草叉捅死的,詹姆爵士,一个中年农夫的伟绩,”   “那就对我用草叉,”他已经平静了下来,他大概早就知道我不会杀他,也笃定我没有他和自己姐姐那事儿的证据,所以一直保持着脸上的笑容,懒洋洋的,“或者,剥掉狮子的皮,波顿。”   “不要,”我嗔然撒娇,“像阳光一样的弑君者,好帅气,我可舍不得杀喔。”   “够了,你不是金发。”他懒懒地厌倦显露脸上。   “哈哈哈哈,金发又如何,你老姐看到你这模样,啧啧,胡子邋遢,全身发臭,铁定不会让你上她的床,”我笃定地抱手,“看看,看看,走在路上都会捡到一个大帅哥,回头我就给圣堂捐一笔。对了,你说你的金发是不是金子做的,可以拿去卖钱?”   他笑意仍在,“胡子?这就是爷们,你们这些张开脚,奶娃娃的穷酸女汉,不要嫉妒。”   我拔出短剑,凑近他。   “你要干嘛?”詹姆笑嘻嘻的,“准备下手啦?来,脖子,白嫩嫩,一剑下去,立刻了账。”   冷光一闪。   一撮金发到手,“不,詹姆爵士,我去问问看,这东西能不能卖钱。”我兴味十足,满面笑容,然后面色变幻,容颜冷淡,眼神冰凉,“把他的左脚给我拉脱臼,现在。”事实证明,既然落到一个女人手上,就别惹她。   “你要干嘛?”詹姆笑容凝固了一点儿,他蹙眉问道,“扯我的腿?干脆一点一剑了结,不就好,放开我,兰尼斯特——放开!”   “你手下让艾德大人的脚踝受伤,一报还一报,非常公平,”我总结道,“弑君瘸子,他如果痊愈了,毫无后遗症,那我就给你接回去,要是好不了,我就砍了你的脚,有债必还。”   “啊——————!”弑君者的惨吼响彻云霄,“莱——雅——拉!!!”   作者的话:这不是说詹姆就会和女主好喔,@W@不清楚哦——————————————————————————詹姆:我的腿!骚断腿! 第42章 财政官署   我和乔里·凯索两个人在首相的卧室门口,时值下午,阴霾遮天,微风凉爽,时间的流逝让首相塔稍微有了一些活力。   我仔细打量这个侍卫队长的脸,他有深褐近黑的长发,年轻的面孔极有棱角,嘴唇周围留了一些胡须,类似贝里爵士的阴郁,却比贝里爵士要吸引人。此刻他神思不属,没察觉到我的眸光。   “你每天都到这里站着,”我出声道,在空寂的走廊上,清脆的话音回荡,“什么都不做。”   他声音有些沙哑,这不奇怪,这个男人几乎不喝水,“我效忠的对象睡在里头,隔壁的梅葛塔就有数百的兰尼斯特,我不可能安心。”   能理解,我正要回话,看到布兰出现了,两手捧着一个水囊,背上松松垮垮地背着一把小木剑。他轻轻踢了踢乔里的脚,把水囊举高。   “谢了,布兰,”乔里郑重其事地蹲下,认真地接过,这动作扯动了他肩膀上的伤,“你是个好孩子。”   布兰在面对大部分人时都很安静,他只是给了一个可爱体谅的微笑。   望着这一幕,我不自觉地叹息出声,“到换班的时候了,你去休息吧,听维扬说你只在早上睡了一小会儿。”   “我能坚持,”乔里简略地说道,“谢谢关心,莱雅拉小姐。”   门突然打开了,我们都转向卧室的橡木门方向,维扬·普尔走了出来,“大人醒了,你们快进来,布兰先等一会儿,不用拿水袋,”他看到小小布兰手里的水囊,“里头有杯子,他想见你们。”   五天后,艾德·史塔克意识清醒了过来,海华依然在沉睡。   我和乔里·凯索走进卧室,艾德瘦了很多,床上杂乱,他的腿被用木板固定,打上了石膏,我记得为了清除碎骨头,派席尔微微颤颤,花了将近一天的时间。   还好他那时候昏迷不醒,那会是一场折磨。   “侍卫队长,普尔说我睡了六天,现在局势怎样?”他声音非常虚弱,一阵风就能吹走。   “我不是您的队长了,大人,埃林在负责。”   “你还是队长,乔里·凯索,必须是,到你结婚为止。”艾德的声音虽轻,却不容否认。   乔里沉静了很久,开口应道:“弑君者跑了,大概是回了西境,”实际上是被我给绑了,“凯特琳夫人逮捕小恶魔提利昂之事已经全城皆知,君临不安全。”   “我的女儿,乔里。”   “珊莎在首相塔的小圣堂里,一直祷告,艾莉亚,艾莉亚。”乔里迟疑得很。   “艾莉亚在苦练剑术,要替你报仇。”我声音平静,“她敢爱敢恨,永不遗忘。”   艾德嗤了一声,“北境永不遗忘,嗯?那你呢,莱雅?”   “那天夜里国王和王后召见,他们当场吵了起来,国王打了王后,对了,”我掏出国王之手的胸章,放在橱柜上,“他要求你官复原职,另外,他要求你一醒来就去见他。”   “海华。”艾德平静地念起这个名字。   我注意着他的表情,“昏迷不醒,高烧不退,大人。”   “我能明天再去见国王吗?”他问道。   “恐怕已经有人去报信了,国王的命令,大人。我找木匠给做了根拐杖,可以把脚绑上面,然后行走,待会您试试吧。”我没有直接回答,不过,很明显答案是不行。   后头,不用我们操心,国王自个儿来了。   国王命令我们离开,要求密谈,他离开之后到的是御前总管,艾德无奈地让御前总管把文件全部堆积到书房里去,看来,我又得忙了。   我们在书房里翻阅文件,一件接着一件地处理琐事,“我们少了一个财政大臣,”我指出,“所以关贸和税收,以及收支等等都需要您来处理。”   “那你来,财臣,”他说得简单,让我想起了我干掉蓓珊妮以后成了恐怖堡的代理女主人,“还有呢?”   “我得提醒您,”我提示道,“财政大臣需要记录国库收支,接收汇总下级官员的汇报,监督税负与关税收缴、借贷、管理国库和监督铸币厂。”   他自暴自弃地说道:“在这座城市里,帮我找一个我能信任的人,莱雅,我就让他当。”   “财政大臣得提名和监管一大堆人,大人,四库总管、王家会计、王家度量员、铸币厂负责人、港务长、包税人、海关人员、羊毛代理、道路收税、船务长和葡萄酒代理商。”我话音可不小,“换句话说——”   “换句话说北方人里只有你,只有你有这个脑子。”他直截了当,不容拒绝。要不换一个吧,我当首相,你去管钱?我怎么看都感觉自己掉坑里了。   “还好,这件事国王说了算,”我松了一口气,“让劳勃他老人家来决定吧。”   “叫他劳勃国王,”艾德更正道,“另外,”他出示了一张任免状,国王已经签字,就差填写被任命人的名字了,“我可以直接决定,他去打猎了,把活儿丢给了我,拿上,还有财臣的胸章,然后给我去你的官署做事。”   疯了?那玩意儿我搞不定!   “我可以辞职吗?”我直接把长腿搭上书桌,发出咚地一声,异常粗暴。开什么玩笑啊老伯伯?   “不行,国王不在期间我代管国是,你敢辞职,我就让你去给王后当侍女。”他真是坏透了!   “这没有先例,我只是个十七岁的丫头!”我第一次觉得未婚丫头这个身份这么好使。   “无所谓,历史上有情报总管是未婚女子的前例。”他不为所动,“啊对了,他说,不管谁去管铜板,如果有关于钱的麻烦找上他那儿,就把我和财政大臣扒光了当诱饵,猎山狮。”   好一个天杀的,该下七层地狱的,该被异鬼凌迟的英明君主,财会我不会!我也不会做什么财政大臣,妈耶管那么多事,我还想抽时间政变,莫不是王后的阴谋?   “我去帮您找个人好吗?”我希冀地看着他,这是我从珊莎那学来的表情,“那个女情报总管是国王的情人,我又不是。”   “晚了,要么和我一起去当诱饵,要么乖乖上任报到好好做事,”他冷酷无情地说,收起羽毛笔,“现在,你的名字在上头,我保证这字比你本人写的好看多了。”   啥意思,还要我说谢谢?   怕不是要吓死我!   不过,财政大臣,联系到我还有大仇要报,通过财政大臣的身份筹集资财也是个不错的法子。   卢斯·波顿还在逍遥呢!   尽管如此,我特别恐惧,我知道劳勃最讨厌的就是铜板问题,如果我这里出了事儿只怕我要倒大霉。   所以,我一连三天都吃睡在财政官署,实际上我带了厨子,食用的大部分来自我的庄园,小部分来自市场。科本被我抓回君临帮忙干活,还有伦赛·佛索威爵士和贝里·莫斯爵士。为什么识字的人不能再多一些?   好处是有些飘飘然的洛克突然变得乖顺,我的手下士气昂扬了不少,财政大臣这职位可是肚满肠肥,而贪污腐败乃是时代特色。   “如您所见,”我花了三天才看完所有的东西!面前的男子早已秃顶,这个我理解,我也快秃了,这几天他前倨后恭一直跟着,除了我睡觉和洗澡,“国家收入主要来自几条大道的通行费用、五大城市的税收,还有君临港口的关税。”他没说的是铸币,铸币权可赚了。   “税收里只有君临和海鸥镇是我们的税官在处理,其他地方都包给当地封臣了?”我询问道。   “是的,女士,白港、旧镇还有兰尼斯港路途遥远不便,因此就由曼德勒、海塔尔和兰尼斯特家族代为处理。”包税,嗯?   “君临和海鸥镇也有不少税务是让别人去做的吧,税官自个儿清清闲闲?”   “是的,女士,贵人们忙着社交打猎,哪有时间去处理杂事呢?”所以全都是平民干活,贵族吃喝,是这个意思吧?   我暂时没关心这个问题,“还有,这财政赤字也太夸张了吧?”几百万金龙呢。   “我们每年的财政赤字都在扩大,铁王座以国家收入为担保向布拉佛斯的铁金库举债,每年偿还利息,实际上,我估计再过五年,就连利息都还不上了。”哇,国家可以破产吗?受不了了。   “王室支出、圣堂支出、”我数道,“设施维护、君临城支出、绝境长城,王室支出怎么那么高,比武大会?”   “不止,女士,还有狩猎、晚宴、衣饰、红堡修葺和维持、以及采买四库产品。”四库,羊毛和葡萄酒。   “葡萄酒商是雷德温和马泰尔?”我继续问道。   “女士,自然还有海塔尔家族,以及佛索威家族,果酒厅的红苹果。”而非新桶城的绿苹果。   “有竞争吗,新桶城那帮绿苹果应该很想取红苹果而代之吧?”   “是的,女士,实际上河湾地的罗宛家族、提利尔家族、佛罗伦家族及阿普尔顿家族,还有多恩柠檬林的达特家族都希望成为王室的葡萄酒商。”听起来葡萄酒这一块简直就是河湾地内战,多恩只是凑凑热闹。   难搞,铸币这块超发得夸张,别看没有通货膨胀的感觉,如果不是黄金不够,我估计过不了几十年,我们就能把金龙当铜板用。不过,要对抗铁金库就是得超发,金龙越不值钱,那国王的债务负担就越轻松,而小指头显然是认识到了这点的。   要不发行国债?我萌发了一个念头。先和人熟悉起来吧,财政大臣手下的人员全是小指头提拔的,这就伤脑筋了,我虽然杀了小指头,可是不代表我比他厉害。   “听着,我要你找个书吏给我,就那个欧迈尼斯就不错,”欧迈尼斯·埃利尔,来自海那边的东方城邦埃利亚,银色头发,蓝眼睛,瓦雷利亚人,“让他去把贵金属价格、食物价格还有原材料价格统计一下,每三天报给我一次。”   “来,伦赛爵士。”我招呼我的男秘书,“给我添下日程,你也听着。”我吩咐这个叫罗纳·沙德的秃顶多恩人。   “您说,小姐。”   “下周一下午开始,召集所有的四库总管、王家会计、王家度量员、港务长、海关人员的负责人到官署报到,每天一批,一批10个人。”   “好的,小姐。”   “另外约一下葡萄酒、羊毛、包税以及代理海关事务的各大城市的家族,在君临的代表,时间定在晚饭时,我请。”财政大臣又不愁钱。   然后,“联系洛克,预备好几个人手,地牢给我留15间,攸伦走了吗?”   “还没有,小姐,那个守夜人还在。”   “问他需要几个能写会算不能打的人才,我只能给10个以内。”   “是,小姐。”   那么,这就是我整人的预备名额,集体抵制也好,暗中使坏也好,反正我用完就完,看运气。我不是个不能谈的人,我不是史坦尼斯也不是艾德,我能够容忍一些掺杂的沙子,但是有什么我得有一份,谈吧,一个一个来。   小指头的人大可为我所用,他死了,我相信他布置的人选肯定很适合一位财政大臣去操控全局,至于中饱私囊?先把事情给干好!   该死的把事情干好。   作者的话:————————————————————————————小指头:财政大臣好做吗?莱雅拉:不好做,而且狮狼要打仗啦小指头:这个简单,你站奔狼的吧?莱雅拉:是的小指头:开个赌局莱雅拉:???小指头:然后赌狮子赢莱雅拉:???小指头:奔狼赢了那输赌局就输了,无所谓,狮子赢了,赚一把钱跑路 第43章 王座厅   我身着一身黑色的天鹅绒长裙,很衬体型,尤其是腰肢和双腿,肩头仿了铠甲,以金属装饰,两肩坠着一根银链,塌在胸脯上。早晨空气不错,红堡里所有的卫士和骑士都加强了戒备。   梅葛塔的王座厅足以容纳上千人,今天是呈情日,王上狩猎,首相理国,我扶着拄着拐杖的艾德,一群贫民,让原本干净的空气染上了几分泥味与汗味,以及血味,我尤其注意到这股气息。   “罗斯比城那儿有了北境的回信,”因为财政官署的事务堆积,还要处理庄园和宅院的军务,我几乎没时间去首相塔拜访艾德,所以故意放慢脚步,趁着这个时间一次说完,“罗柏发出了召集令,他估计能有六万军队,已经有到达的了。”   艾德讶叹:“这么多?要避冬了,可别让人祸扰了大事。”   “山地氏族和北边的贵族把很多四十岁以上的男人都集中到临冬城去了,这个冬天会很长,他们需要节省粮食,南方国王大道沿路的贵族也在做同样的事。”   至于打完仗之后这部分人还有多少能剩着?谁都说不准。反正死于战场的刀剑,实在是快捷便利的幸福事,远胜死于饥寒交迫,甚至看着亲人先行毙命。   “青壮可能两万有余,也已足够,骑兵只有几千,枪骑兵居多,没有多少重甲。北境的老人活够了岁数,身子骨一般都不错,甚至多少都参加和见识过打斗,不会很弱。”我注意到艾德的沉默,宽慰道。   他的话音中忧愁明显,“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是河间地,河间地一旦陷入战火,那么往北方去的粮食就会少上很多。”实际上这个说法太乐观了,如果河间地打起了仗,北境的支援或者粮食贸易请求?放心,一颗麦粒都不会有。   “另外,大人,我联系上了奔流城,”我提到,“泰温·兰尼斯特正在召集军队,没有弑君者的踪影,凯冯·兰尼斯特负责集结事宜,艾德慕·徒利派遣使者去了凯岩城,目前没有回音,”死半路上了,肯定的,“河间地的凡斯家族和派柏家族在把守金牙城以东的隘口。”   艾德·史塔克的声音有些高,“只是金牙城?!”   “只是金牙城。”我确定,我知道,这是奔狼的战争之血在发挥作用,史塔克的战争指挥水准从来没低过。   “河间地的主力呢?该死,泰温可以走黄金大道!”   “恐怕艾德慕大人的斥候没有您想象的得力,大人,黄金大道周围没有做任何准备。”   指望艾德慕·徒利的战略指挥?不如我们来说说看,能在君临看见兰尼斯特家族成员讨饭的概率吧。   艾德的心情非常糟糕,本来就仿佛老了十几岁的身体,已经有些颤抖,我们走进梅葛塔的王座厅。   两边和二楼的看台上站满了人,我视野的角落里是二楼的珊莎,进入宫堂的都是贵族,与外头泾渭分明。   白袍兄弟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颔首致意,我向他点了点头。   我看到瓦里斯和派席尔已经早早就位,分别坐在铁王座两边,离得不近,瓦里斯身边还有一把椅子,我给搬到了瓦里斯和铁王座之间,我很好奇地打量铁王座,这可是“征服者”伊耿用一千把长剑熔铸而成,我还用手摸了摸,有些尖锐,十分冷硬,不过并不特殊。   “日安,莱雅拉小姐。”   “日安,瓦里斯大人。”   “人们说你是黄金之雪,小姐。”他恭维道。   “而您是强悍的蜘蛛。”我回敬。   “由女人来掌握王国财富,您是头一个。”他赞叹道,“前所未有的壮举。”   “相信我,很多王后或者太后在实际上把持过七国。”   瓦里斯依然一袭丝绸长袍,悠然地将双手揣在袖子里,“你的雄鹿债很有意思,不过,我得提醒您,布拉佛斯的铁金库可能会担心,看起来像是抢生意,小姐。”实际上不用他操心,我知道做事的道理,吃独食会死。   我答复道:“发雄鹿债之前,我主动约谈了铁金库的使者。”   “若是能让他们屈服,那可真就是大开眼界了。”瓦里斯语音绵长。屈服?我还不想招惹黑白院里的无面者呢。   我语调冷静,“我们和铁金库是一致的,瓦里斯大人。按照王家会计的汇报,财政赤字太大,五年后君临将无法完全偿还利息。”   “这听起来不太好?”这是国事,我大可与他一谈。   “所以为了保证铁王座的偿债能力,必须发行雄鹿债,我已经替铁王座答应,雄鹿债将优先用于偿还铁金库的债务利息。”   “听起来你们谈的不错?”   “对,我们谈得不错,铁金库将派遣人员协助君临发行债券,他们的顾问马上就会踏上海船。”我喜欢用共赢的法子,或者共赢的骗术。   还钱?根本不可能,只够利息。他一提这个我真是脑子都要炸了,该怎么把这堆雄鹿债卖出去?   瓦里斯扬起了无毛的眉,应该说眉毛所在的那个部位,“抱歉,听起来井井有条,虽然我一个字都没听懂,您好厉害。另外,我注意到您还特别关注金银和瓦雷利亚钢的交易?这可和财政无关呐。”   我不奇怪瓦里斯知道我很关注贵金属的价格。另外,为了增发铜板,我其实也很关注铜的价格,不过那个太低微了,瓦里斯未必知晓,或者未必想问。   小指头暗中增加了金龙发行量,可是这工作刚刚才开始,我暂时还不必担心铁金库会提出改变债务的货币种类,或者请求改变固定汇率,现在的铸币事务还算正常呢。   至于超发是否会让平民的日子不好过?那我真心顾不上了,处在我这个位置,没法替百姓考虑,反正总比打仗好。   “金银是铸币材料,”我答复道,“瓦雷利亚钢则是无价之宝,我想关注的不止我一个人。”   “铸币材料,我以为您会想说打首饰呢,老实说,我曾经以为您会应付不来,毕竟提意见是一回事,管钱是另外一回事,真的难以置信,”他感叹道,“你真的是北方人?”   我猜他其实有很多问题,例如我是怎么和御前执法官以及国王法庭沟通的,又是怎么在葡萄酒和羊毛商的事情上玩投标竞价把戏的。   我顺便也在新的王室代理协定中为王室添加义务,约定使用酒类必须为代理商提供的品种,表明名称产地和商家名字,并满足场合和规格要求,以确保葡萄酒代理商的权利,他们能够充分地借助王室的活动为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这让我在买酒一事上省了一些钱。   交易,契约,共赢,这个没话说,借此,我和好些河湾地贵族搭上了线。再加上前些日子红堡外墙的矛尖上多了好几个脑袋,也怪不得瓦里斯问题多多。   “这没什么难以置信的,大人,流水的国王,铁打的财政。我敬佩培提尔伯爵的本事,真心实意。现在轮到我来,简直心力交瘁,我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十七岁,而是四十七岁了。”实际上加上前世年龄确实差不多了。   不过,我如今对我自己处理事务的能力非常有自信就是了。   “注意身体,”他情真意切地说道,“再找一个这样的财政大臣会很难。”看来哪怕是龙王回归了君临之后,我也不愁没工作了,考核通过,后路已有。不过我很怀疑,坦格利安的几位看起来回归的希望渺茫,瓦里斯到底会花几分力气呢?   “谢谢,您夸人的本事真是令人赞叹。”我给了一个愉快的笑容,瓦里斯欠身回应。   然后,我们安静下来,呈情开始。   河间地凡斯家和戴瑞家的代表带了几个农人上前,讲述了多个村庄被血洗的惨事。   “血戏班”,他们这么称呼,为首者头戴羊角盔,我瞧了艾德一眼,一听就是那个他不愿处理的佣兵队伍,勇士团。其实勇士团不难搞定,难搞定的是,河间地的贵族都带领军队去了奔流城,河间地现在没人去守护村庄   “你以后住在哪?”我关心地问那个被人施暴的小女孩。   “我,我不知道,我以后可以靠这个赚钱了。”“这个”是什么显而易见,她像是只受伤的小鹿,柔弱的眼睛躲闪我的目光。   “现在不是关心这种事的时候,”艾德揉着眉间,好吧,我也不再继续,我决定把她安置去我的庄园。   “那么专心于眼前,”我出声道,“马柯爵士,雷蒙爵士,”我唤堂下派柏家和凡斯家的骑士,“你们可以把难民安置到我的庄园,罗斯比城并不特别遥远。”我看到台下的盖尔斯·罗斯比想要开口,不过碍于现场的肃穆,他最终没有说话。他最好适应,战争是和平地带增加人口的大好良机。   对了!为什么泰温要这么做呢?对对对!   “还有,请问,二位爵士,袭击发生时你们在哪,为什么你们现在又到君临来了?你们该有军队的。”   然后,他们给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本来他们是和艾德慕汇合,一起面对兰尼斯特,结果出了这档子事儿,于是艾德慕将大军解散,分别派去驻防,驻防地囊括了距离边境一日骑程之内的所有村镇和庄园,事儿大发了,奔流城分散了兵力。   如果此时狮子一拳打过去,鳟鱼铁定会满地找牙。   “有建议吗?”最终,艾德问我。   “派人去处理,小心伏击和包围。王座厅没有秘密,如果真是那家人造的孽,肯定会有人告诉那帮肆虐的强盗,我们的人来了。”造孽的兰尼斯特自然会通风报信。   “差使的人选?”   “伊林·派恩,御前执法官,虽然是西境之人,却重视职位胜过故土;洛拉斯·提利尔爵士,可以让高庭和凯岩发生一点小矛盾。”   “嗯,伊林爵士我比较担心,洛拉斯爵士不错,他们可以去,不过我决定让贝里爵士带队,加上索罗斯,安盖,我想想,我的卫士哈尔温,你有人可调吗?”我心下一沉,为什么还是小闪电?   “很抱歉,国王意旨,我遣散了。”   “随便吧!就这么决定了,带一百个士兵。”艾德心情依旧不好,不知道是因为腿,还是因为王后所生的孩子都不是国王的,因此国王的血脉被窃取?他低低地嘟囔着劳勃的名字,让我和派席尔及瓦里斯面面相觑。   作者的话:----------------------------------------------小剧场:人民公仆艾德慕:什么?!有强盗在劫掠河间地?赶走他们!骑士:他们来无影去无踪,大人艾德慕:那就把军队遣散,四处出击,把守村庄和城堡!骑士:仗还打不打了?艾德慕:不管了!那么问题来了,不集结军队抵抗西境的主力,到时候西境大军压境,会放过河间的平民吗? 第44章 地图室   在适应了财政大臣的工作以后,我终于有时间来首相塔了。   呈情这天的晚上,我和珊莎及珍妮·普尔一起用餐,不知是因为局势紧张,还是因为首相心情。下人干活心不在焉,晚饭挺凉,不,不是心不在焉,是有专人试毒,看来艾德非常非常心忧,现在他很警惕。   淑女优雅地细嚼慢咽,娜梅莉亚不开心地呼噜呼噜大口吃肉,“艾莉亚呢?”我用叉子优雅地戳动一块烤羊肋排,上头浇的是河湾地的葡萄酒酒酱料。   “舞蹈课,”珊莎回应道,“老爸居然不让洛拉斯爵士领头,他美极了,也很英勇。”   “又忘了小乔啦?”我弯眸一笑,躲开珊莎小鸟儿软弱无力地嗔拳,“洛拉斯爵士太年轻,”我们需要的是高庭和凯岩城不睦,而不是让洛拉斯死在佣兵手上,带队?免了吧,“你父亲呢?”   “他在卧室养伤,哈尔温、乔里、埃林和维扬在陪他一起吃饭,他现在心情糟透了。”   “我觉得呀,贝里伯爵也很帅,他的纹章,那道闪电,简直美到让人发疯!”珍妮羡慕地说道,“啊,好想去河湾地呀,到时候,闪电伯爵英雄救美!”说什么傻话呢。   “贝里伯爵有些老了,都二十二了,”哈?我懵然,“百花骑士好,初生的朝阳,更加诱人。”不不不,他不是你的朝阳,珊莎,他属于那种…抱着朝阳睡觉的男人。   “乔佛里。”我轻声提醒。   小珊莎瞪了我一眼,招呼刚进门的弟弟小小布兰和他的小狼,“又跑去玩啦,快来吃饭。”   “布兰,”我露出一个笑容,“你的小狼叫啥?”   “我想好了,叫夏天!我喜欢夏天!”他精力十足。   真奇怪,在不久前的比武大会时,我还津津有味地和大家伙儿讨论哪个小哥更帅,但是现在却完全没这种精神气了,这不,我一直听着两个女孩叽叽喳喳,毫无兴趣,强颜欢笑。   饭后,“大人召您去地图室,小姐。”维扬·普尔恭敬小心。   我大大方方地在伤残人员面前将两条长腿搭上圆桌,反正我裙子下面一向都会套裤子,绷紧的紧身裤将我不错的腿型彰显得淋漓尽致,有种穿前世不透明的丝袜的感觉,这一点我很满意。不过紧身裤这玩意儿在这年代都是男人穿的,凸显…阳刚,迷离的审美。   “又穿男装,丫头,”艾德瞧了我一眼,毫不在乎地审阅文档,“南方人总觉得女人不该穿裤子,还好你属于北境。来,帮我发个信,”艾德直截了当,“给北境,让罗柏带领第一批征召起来的军队即刻南下。”   “他估计将来会有六万人,可是这会儿就有两万出头,大人,而且罗柏还很年轻,对军队的掌控恐怕强不到哪儿去。”   “六万人是全部兵力,我们不可能一次把这么多的人送去战场,到了卡林湾以后总兵力应该可以到三万,”艾德摊开地图,我隐约察觉到是河间的地形,简陋够用,“我相信罗柏,他是将来的北境之主,要是没法控制军队,那干脆就换人,你觉得该怎么打?”   “我没有指挥过大的战争,大人,”我已然放下了腿,观阅起地图来,我提醒道,“恐怕我的意见不足为凭,您还不如问我怎么给战争筹钱妥当。”老实说我没有特别关注河间地的局势,因为君临有一场更重要的仗要打。   “所以你是在建议,而非指挥,莱雅,”艾德根本没理会我的说法,他敲着金芽城,叹了口气,我猜是因为提利昂的事儿,这场战争来的莫名其妙,提利昂是无辜的。但是既然局势已成,那也只能边走边看了,“我的目的是,让西境求和,把小恶魔还给他们,但是他们要给出让北境和河间满意的条件,相信我,一旦谷地参战,那就没那么好打发了。”   我理解他的意思,一不小心就是双方不亡不休,只有破家灭族才会休止,毕竟一家嚷嚷着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一家嚷嚷着北境永不遗忘。   我看着地图,开始思索。   “我们该和河湾地联合,或者至少让他们中立,罗柏向河湾派出了使者,走的海路,沿着海岸线航行,大抵不会有问题。”实际上这是我自作主张加上去的指令,不过这绝对于北境有利,鲁温学士和罗柏本人不会有疑。   “这件事该问问我,好吧,他没这个时间一来一回,他的使者是谁?”艾德抬头,“曼德勒?”和河湾地打交道的人选,非曼德勒莫属。   “对,大人,文德尔·曼德勒,重视荣誉,”从而比自己的父兄刻板,“替罗柏向玛格丽·提利尔求亲。”我回应道,少了前世剧情里的简妮·维斯特林或者某个护士之后,显然罗柏在利用贵族游戏的规则,或者说受命利用。   这是北境比西境多出的优势:我们家的继承人健康挺拔帅气,而且未婚。而西境的是个侏儒,泰温快烦死了。   “重视荣誉,”艾德重申,“可也就比较呆板,威里斯或者威曼会更适合,”您好意思说这个话?“培克和曼德勒是旧仇,会不会从中作梗?”   “会,”我毫无疑虑立刻回答,“此次交流是否成功,就要看文德尔爵士的运气和本事了,还有我们是否掌握住了君临和王座。”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先找海塔尔或者雷德温,再或者某个大家族,拉一周的家常,然后和培克通信,在中立的地方相见,互换立场和意见,最后再去高庭,用一个月时间,说服提利尔加入同盟,提早更好。   如果不成功,立刻转向多恩,扯高庭的后腿,当然,我不能透露出这个意思,高庭的荆棘女王手段利落得很。   人说老狮子泰温·兰尼斯特和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是这个时代最让人敬畏的领袖,前者刚硬冷酷,雄居凯岩,后者狠辣精明,不但本身是雷德温家和提利尔家联合的基石,更是整个河湾地的无冕之君。   要是这对老头老太联合起来,七国都将被摁在他们脚下,半点翻身不得。   “文德尔爵士从白港出发,应该会在沿岸停靠,很可能到了君临以后就走陆路,你是财政大臣,到时候可以和他谈一谈,对了,对战争本身,你怎么看?”艾德抬眸问道。   “河间和西境都知道金芽城是焦点,大人,那么泰温肯定会别出心裁,继续在金芽城吸引河间的注意力,同时兵出黄金大道,直击河间后方。”艾德慕指望不上,换言之河间也指望不上,得看北境了。   “而我的妻弟艾德慕英勇有余,智慧不足,”艾德接口,“更何况陈情时的事儿,你也知道了,那位奔流城继承人要分散兵力保护边境。”蠢到了极致,等着挨打吧。   我发出一声叹息,回想起儿时遇到艾德慕的事情,“他心地很好,对我这个私生女很不错,我和他同行过,大人,当时他可怜我来着。不过,作为河间地的总督,他连冒犯自己的七弦汤姆都舍不得动,恐怕指望不上,不说他了。是我的话我会放泰温过红叉河,渡河到一半,派遣骑兵冲击,让他损兵折将。”   “泰温十足谨慎,只要看到你的踪迹,他就会按兵不动,不会贸然过河,甚至更进一步,把你的军队吸引在他这里,然后金芽城的军队直奔奔流城,你将不得不救。”他提醒道。   我露出一个笑容,“那样的话,不正是杀一个措手不及的好时机吗?让他以为我去了奔流城,然后让狮子大胆地继续前进,最后中伏。”   艾德像是对女儿似的,他阐述给我,“战场上什么事都会发生,你的想法需要你牢牢掌握住军队,避免奔流城的噩耗让骑士和士兵心焦气躁或者垂头丧气。同时泰温是个老人,非常保守,他不会让自己遭受太大的损失,即便你胜了这一仗,意义也不大,你依旧会在奔流城和狮子主力之间进退两难。”   河间地的地形和兵力都不占优,本来就很难打,确实。   “那您会怎么打?”我问道。   “打进西境,同时困住泰温的主力,游而不斗,让他不敢动弹。约出谷地或河湾地的军队,逼着泰温困守,不得不投降,然后把金芽城给河间,卡住西境的脖子,最后,我就能回家了。”   好像原着剧情里罗柏想出了战场上他老爸想到的手法,却没注意到联合更多的人。不过,说实在话,河间有艾德慕在,泰温一个调戏就上钩了,困不住的。   “打进西境和困住泰温都得看本事。”我总结道。   “对,”艾德笑纹乍现,“北境不怕看本事。”可是盟友不大靠得住,主要是鳟鱼靠不住,如果是泰陀斯·布莱伍德和杰森·梅利斯特两人中的一个去指挥,那又会大不一样。哪怕是病榻上的霍斯特·徒利公爵,也比艾德慕好。   最终,我总结他要求的信件:“命令罗柏带兵南下,具体指挥事宜自行安排,只有一点,确保颈泽上的防御,葛洛佛和达斯丁的弓箭手必须稳守卡林湾。请求凯特琳夫人游说谷地出兵,扣好提利昂,说明真相。”这倒不是艾德放心罗柏,而是因为战局千变万化,用信鸦指挥不如放权。   “说到真相,我一直有个问题,莱雅,培提尔是怎么死的?”   “正如金袍的报告,大人。”   “我知道,而那个金袍司令是你的人。”洛克。   “我有所怀疑,就监视着兰尼斯特卫队的动向,结果发现你一出门不久就有培提尔的人跑去找兰尼斯特了。”哪有这个可能,培提尔怎么会那么大意。   “你确定?”   “我的人手不多,大人,也比不了瓦里斯,但是对于重点人物,我都看得很紧。”   艾德不再说话,现在是关键时刻,他没法再关心是否经过了审判,或者处刑时有没有注视受刑者的双眼,聆听遗言。毕竟传统和荣誉的重要性是相对的,艾德不是卫道士。   面对要谋害自己,对自己家人造成威胁的人,有时需要采取非常手段,这就是斗争。而培提尔·贝里席不是妇孺,狡诈险恶,死不足惜。   “辛苦你了,莱雅,不过,你得自个儿送信去罗斯比城,这很关键,带齐卫兵,我让埃林带人陪着你。”   正好,“好的大人,信鸦明天就会起飞,我以旧神之名起誓,不过卫兵就不必了,我后天才回来,您这里距离兰尼斯特更近。”也更危险。而我要做最后的布置,以拿下王后。   作者的话:北境使者文德尔·曼德勒:(背诵外交文书)罗柏·史塔克:记得我要给玛格丽的礼物是什么吗,文德尔爵士?文德尔·曼德勒:一张熊皮,两张狼皮,三件貂皮斗篷,一双鹿皮靴子罗柏·史塔克:很好,送过去吧(高庭)玛格丽·提利尔:(怀疑地看着)这是罗柏·史塔克的求婚礼物,毛皮?简妮,这五十年来,河湾地有下过雪吗? 第45章 诸神门   呈情之日后的第二天,我到诸神门门口一送诸位出征,清晨人稀,朝阳刺破郊外薄薄的雾气,照亮尘土。都城守备队齐整躬腰,我现在可是金龙化身,不会吐火,但是能吐钱。   虽然这只是错觉,铁王座欠的帐已经堆满了一个房间。   如果不是时间紧迫的话,我一定会先腐蚀守备队,然后再动手。可国王已经前去打猎,这是命中注定会成功的暗算,哪怕知道王后故意换了烈酒,想让他死在打猎途中,劳勃国王照样会豪放大笑,将皮囊中物一饮而尽,一展本事,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开始衰老。   到城门外时,只有入城的农贩在赶车拉骡,我踱下马车,皮靴踏在国王大道上,扬起尘埃,“他们还没到?”我问正在下马的托马德·维水爵士,今天是他负责卫护。   托马德爵士笑容矜持,“我问了金袍子,没见到他们纹章,小姐。”他战斗技艺其实不错,就是过分年轻了,才十五岁,当班时绷紧了神经,谨慎十足。   而且在上次冲击兰尼斯特卫队之前,他还没杀过人,这一点可不像是个雇佣骑士。   “来,吃早饭,”我递给他一个玉米馅饼,我自己则是一个苹果派,朴素极了,“剥皮人的生活,还适应吗?”   “有些严厉,我和师傅曾经在河湾与河间给好些大人服务过,小姐,”他在阳光下眯着眼睛说道,“作息时间和吃饭时间,甚至放松的时间,都是固定的,大部分大人不会这么干。”   “而我给你们发工钱,不止是管吃住。别忘了,你现在拿着财政官署的工资,还有我的工资。”我如此回应道,“挣得多,事儿就多,这个世道还是有他的公平的。”   “金龙只是人生中微小的一部分,小姐,”他注视着我,他自己脸蛋很红,“咳!追随爱与美的王后,是很难得的经历。”   害羞什么,“过来,”我脱下皮手套,向他招了招,他有些窘迫,不过确实在靠近,比我高一点,不过没高太多,现在还在长身体,以后会是个壮汉。   有皮革和钢铁的味道,还有淡淡的青草味儿,我知道他喜欢躺在草地上。   我把白嫩的手轻轻搭上在他的肩膀,他留长了的黑发抚得我手有些痒,我靠到他耳边,眸带笑意地瞧了眼通红的耳沿,“其实我也还没谈过恋爱,我总觉得自己在这条路上走得越久,就越不会有恋爱的能力,所以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你说,要不要找一个样貌够好,品行不错的男孩,尝试一下?”我确实考虑过,我好像真的没有体验过这回事呢,不是睡觉,是恋爱。   我知道这和克蕾、莱拉那样不同,她们不是那种类型的喜欢我,纯粹是互相找乐子。我还挺喜欢和姑娘的,但是目前也没有姑娘。   他不敢看我,我感觉到男孩原本就有些紧绷的肩膀,绷得更紧了,我感觉到他在深呼吸,“我我不懂,小姐,我是说,我是您的骑士,骑士,我,我会保护您。”   “我没说要和你谈呀?”我婉转笑言。   “我,我知道了,如您所愿,”他胸口起伏着,好煎熬的样子,“如您所愿,对。”   我话头一转,带上几分幽怨,你好心狠喔,“我也没说不和你谈呀。”其实咱心里头都快笑岔气儿了。   他猛地一吸气,“求您了,小姐,我,我不知道。”   “说吧,为什么追随我。”我指尖点他的脸蛋,蛮嫩的,弹性不错,就是太红了,快滴出血来。   他闭上眼睛,放弃了自己,“因为您,好看!好看死了!”这不是很会讨姑娘喜欢的嘛。   我终于把手指撤开,这让托马德·维水爵士松了好大一口气。   “有意思,冲着姑娘好看而来,却不想追求,您这是要给我当御林铁卫哪,”我坐上不动的马车,继续吃我的苹果派,“还是说看着我的脸,你能多啃一罐酸黄瓜?”   他终于实话实说,或者说多找了一个借口,“还有向斧刃学习技巧,小姐,我爱用长柄的刀,砍起来特别舒服。”   “有道理,维斯特洛没几个人用那种武器。”我回应道,“喜欢这个你可以去仪地,那儿的人里头有个著名人物喜欢穿着绿袍子,用长柄砍刀。”   然后我终于听到了小闪电的声音。   “日安,看看是谁,金光闪闪的小雪花儿。”贝里·唐德利恩爵士笑意盎然,“居然没去数钱,你这是来送我们的?”世人看待财政大臣大都如此,习惯就好。   大队的士兵涌出了诸神门,我看到了派恩家的金币格子纹,唐德利恩的紫色闪电,还有提利尔的玫瑰,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依然如此耀眼,整体发红。   啊还有奔狼,我向带队的临冬城侍卫哈尔温微笑致意,然后转首继续对着闪电伯爵,“对,顺便说点儿事。”我表情严肃了很多。   “正事?”他扬眉,“哇,我以为是我救了你的命,感激我才来送我呢。”   “那个也算上,聊完正事再说,你的戴恩小子还在后面看着呢,别舌头花花,小心黎明神剑。”其实大男孩艾德瑞克大大咧咧,对此根本就无所谓。   “现在该你小心了,你这模样跟偷情似的。”   “偷情?我面前是你,和你呆一块我就是个守贞的修女,”我应付道,“一看就已经禁欲了,好啦,说正事。”   “禁欲?你都没经过事儿。”这回事很值得骄傲吗?   理他?“听好,兰尼斯特一定已经知道你们去了河间地。”   “听起来我得多杀几个人儿,而且会骤然暴富。”众所周知,兰尼斯特有的是钱。   “正经点,把你的人马分成两部分,距离别太远,别径直去事发地,不管河间地怎么催你们都不要匆忙。”   “听起来,你很关心我?”   “他们在打仗,你不会是被你家的纹章劈过脑袋吧,贝里伯爵?还是说你觉得一个男人就该傻子似地中人家的奸计,方显勇武果敢?”   “我听,你说什么我都听,真是一张利嘴,我怕了。”他假装讨饶道,“好一口舌剑唇枪,竟和你手上功夫不相伯仲。”   “那就好,但愿新旧诸神与你同在,闪电。”我给了他一个微笑。   他声音中隐含不满,“这就是全部?”   “要不然呢?”我下巴稍昂。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从斗篷的内袋掏出一个镶嵌了蓝宝石的闪电坠饰,一手拎着晃在我眼前,“干嘛?”我警惕地问道,“你们有婚约的男人都这副模样?渣男?”   “你都知道我要去死了,这嘴里还不饶人呢,小白鸦。”他笑嘻嘻地。   “哪有那么夸张,我只是提醒一下,”我接过闪电坠饰,“你听进去了,注意一点儿,不会有大事的。”   “回礼。”他说道。   “没有。”我回道。   贝里伯爵手脚敏捷,这一点我早就清楚,他突然出击,我猝不及防,感觉胸前的口袋一空,我塞在里头的手帕出现在他手中,这臭小子拿在手里晃悠。   “还来!”手帕的意义重大,这个混球!赠手帕这是代表表白啊我的妈!“快给我!”我厉声道,手搭军刀。   “就要这个,我保证,以后不会再有什么了。”他含笑把手帕塞进怀里,一点都没把我的刀当回事。   “贝里·唐德利恩!”我拔出军刀,他立刻落荒而逃,“滚回来!拿回你的破玩意儿!”   “等我回来,小雪花儿!”他嬉皮笑脸,仗着自己在马上,毫不顾忌,还给我一个飞吻,我的七神大老爷喔,这是调戏?   我不能说我心情完全糟糕,但是这大老爷们儿是有婚约的,我胸口起伏,“你,不告诉你家的姑娘?”我问艾德瑞克·戴恩。   “我奶妈是琼恩·雪诺的亲娘,叫薇拉,”这个艾德瑞克说道,他根本不在乎,“你看,南北一样,史塔克也是有私生子的,男人就该潇潇洒洒。”啥?琼恩又多了一个娘?艾德·史塔克到底撒了多少烟雾弹来掩护他妹妹的儿子,他这辈子的谎都用在那上头了吧。   不,专注眼前,哎哟我可去你们这帮渣男的吧。   “何况阿莉里亚心有别属,他们凑巧了有婚约而已。”艾德瑞克毫不在意,“这种事再正常不过了,哎?您不会还未经人事吧?”他挤眉弄眼,这个小孩怎么这样?惹不起,惹不起南方这帮毫无矜持的男女,你们多恩人真是厉害,乱七八糟,什么都来,咱北方人土包子,别了啊!   “我是合法的女儿,不能失去贞洁。”我心烦地回应。   “您不是私生女吗?后头才合法的,小雪花儿我都听说啦。”   “够了!闭上你的臭嘴,小子,十二岁的小屁孩别跟着学坏!”艾德瑞克朝我吐了吐舌头,猫进了队伍里,真想拿马鞭抽他!   其实我心情很难说得上非常不好,手帕嘛,说严重很严重,但是爱上谁那不还得我自己说了算,大不了有个滥情的风评呗,挨得住。这帮小子就和前世的男生一样,想吸引漂亮姑娘的注意,揍一顿就好。   没错,团体比武没打够,我迟早得抽这个闪电一顿,等戴恩家的臭小子长大一点,也要抽一顿,好好教训教训。   队伍慢慢离开,洛拉斯·提利尔微笑迷人,我们相互告别,这才是帅哥的样子嘛,虽然是弯的。“洛拉斯爵士,让那个闪电把我手帕还来,或者扔了,”我请求道,直截了当,可别闹了吧他,“这事情做的有点过分了。”   伊林·派恩爵士冷眉冷眼,我不搭理他,他不搭理我,我记在账上,等他回来我打算质询御前执法官的花销。索罗斯一如既往,安盖朝我吹了个浪子的口哨,我告别这帮去河间执法的汉子,然后转向北方,罗比斯城的方向。   哼,我手头可有个帅哥可以一抒郁闷之情呢!詹姆·兰尼斯特,我来折磨你啦!哼哼!   作者的话:———————————莱雅调戏男孩托马德贝里调戏莱雅拉魔山调戏贝里这是一种循环。 第46章 嫩枝园(上)   我将马车上的马儿解下,披上鞍具和马镫,带着侍卫直接向罗斯比城而来。当然没有在苦水园停留,现今要布置的事务不少,哪有那个时间。   时值中午,我声音严肃,“饭后轮流来,我一个一个和你们谈谈,亨得利爵士先来。”他可是我的好伙伴。   我倒好薄荷茶,推上一盘柠檬蛋糕,身着黑色的天鹅袍子,端坐位上,手指敲打书桌,细想自己的行动方案,还好,没有大的疏漏。   这是破晓前最后的寂静,我知道,我的人和我的朋友,必然不会让我失望。   “野丫头,”亨得利爵士笑嘻嘻的,腰跨长剑,身着宽松的蓝色丝绸外套和棕色粗呢马裤,“这是有大事要发生啦?”   “是呀,”我弯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笑得清淡正式,“亨得利爵士,我的大马,这是一场战争。”   他坐在我面前,隔著书桌,“战争已经开始,”他直视我的双眼,“我听说了河间地的事情,我手下有些人嚷嚷着要回去。”   “你们可以回去,”我欲擒故纵,“虽然我觉得君临的战场对局势的影响更大。”   “我明白,”他喃喃道,“我已经答应你了,哪怕战事结束,我也会呆在王领,但是我得提醒你一点,你需要对河间地人说明情势,尤其是风嚎庄园里的那些。”   我直视他的眼睛,“你就只有这些话吗,大马?”我向前倾身,“指不定这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你的遗言,和我的遗言,就是讨论战局?”   “我——”他抿唇不语,低下眼帘,然后直视我的双眸,“我喜欢你,我,我甚至觉得自己爱你。”   我一字一顿,“觉得?”   “我结过婚,”他陈述道,“这是布雷肯家族带给我的使命,繁衍后代,留下子嗣,因为在我这一辈只有我一个男丁。”   “我理解,而你也说你要一张王室敕令,将你的私生子堂兄合法化。”我说道。   “对,这和那没关系,我想说的是——我以为我爱你,直到我结了婚,我才发现,其实——”   “爱得很虚妄,或者说,你不是那种为爱付出一切的人?”这狗屁话儿,我笑了,“我知道,你们河间地的人,例如你,总是有一种荣誉幻梦,你是这样,徒利的儿子和女儿也是这样。”   “据我所知,北境同样如此,你看你的国王之手,莱雅——”   “很像,但是不是同一种东西,大马,我要说的是,我从小就明白感情这种东西软弱而不牢靠,”我回想起那双湛蓝的眼睛,已经有多久没出现了?“我其实不拒绝和你一起,真的,哪怕你是个鳏夫。”   “哈?啥时候这个也有影响了,鳏夫?”他扬眉道,好吧,我都忘了,维斯特洛不讲这个。   “但是,我背上背着一个婚约,”我如此理智,全无少女对爱情婚姻的向往,“我不可能有了一个婚约还下成亲的诺言。”基本的信誉是要有的,我得先合法解除婚约,然后再给承诺。   “我不知道,”他喃喃道,“我,我会为你而战,我保证。”坦率地说我有点失望,在石篱城的日子改变了他很多。   “那么好吧,之前由于国王的指令,我不得不把你放出城去,现在,是时候回去了,但是你得秘密潜进。”我直视他的双眼,“待会我会赶马车一起回城,你要藏在里面。告诉你的手下人,君临对战局的意义,只要君临在手,铁王座就和我们同在,那么,西境要争取盟友就不会那么容易了,反之,我们可以用铁王座,换取支持,及早结束战争。”   “好的,莱雅拉,”他看着我的眼睛,沉着地说道,“那么,对我的人是怎么安排的?”   “肯定还是你指挥,你的人一部分分散在城里,一部分跟着你出来了,你进城以后躲在我的宅院里,召集所有的布雷肯,我会事先通知,到时候,你必须拿下红堡的北门并坚守住,会有金袍协助你,我会把红堡换班的规律和岗位给你,我会提供弩炮和其他的材料,别搞砸了,亨得利爵士。”   “如您所愿,石篱城与您同在。”他笃定无比。   我知道,他是胆怯了,在如今的我面前,毫无自信,我倒希望他是乔拉·莫尔蒙那种人,为了爱情不顾一切。   “那,就这样吧,帮我把酸埃林叫进来。”   我将和手下一个接一个的交谈,布置任务,第一位,布雷肯负责红堡北门,完毕。没错,手下,他心境如此,我当尊重。希望有一天能看到海疆城那个男孩,唔,但愿吧。   我必须认真和每一个人交代,我知道,这一次如果去不成圣堂看新王加冕,功臣,那就是躺圣堂那眼皮上盖石头,葬礼。他们很可能会为我而死,所以了解和铭记每一个人是我必须做的,这是史塔克教会我的东西。   另外一个好处是,我的手下没有小指头或者瓦里斯那样的人精,所以,经过这样的交谈,我应该可以及时发现背叛的苗头,如果有的话。   “打仗挺不赖的,小姐,”酸埃林胖了好些,语气慵懒,“敲破城门,哈!我要逼着金袍站在城头上喊自己是酸黄瓜。”从颜色上来说,比较穷的那些金袍守卫,确实很像腌黄瓜。   “军士小子,你会跟着波隆行动,给我看好他,记住,把金发的小孩给我抓稳。”军士嘛,就是比老兵强一些的兵头头。   “为什么,难道咱们要卖孩子啦?”   “靠谱点,你再这样傻,我就要考虑庄园外头的那排绞刑架了。”别看我话出威胁,但是我清楚,这小子属于极度信任我才会那么大大咧咧,他现在长大了,平时还是够谨慎的。   这是酸埃林,然后是老头。   “小姐,科本为您服务。”慈祥的老头衣着干净,谁能知道,他手上实际鲜血淋漓?   “交给你的学生怎么样了,霍斯特,还有西佛?”   “西佛在语言和算术上极有天赋,霍斯特熟记各类生物、草药和动物,他可以背下一本完整的书。”   “听起来还不错,我们定的走私货到了?”我发问道。   “对,第一批到了,我注意到成交时间是比武大会之前,所以实际上他们送货迟延了。”   “先办事,再追究违约,把弩炮、齿轮、撞槌还有木桩木料藏马车里,其他的工具也是,弄得合理点,伪装成马车的一部分,这个你自己想办法。”他在纸张上记录,“还有火油和沥青,我还订了两口大锅和几口小锅,你忙一些,全给我搞定,然后三天后,你去首相塔,勘察地形,完了就马上跑回这里,晚了没了命我不管。”   “我在记录,”科本回复,“实际上过去两个月已经运进去不少,每次少量点滴,不惹怀疑,但是已经能汇集成一场灾难,现在的夜影巷和钢铁门如果遇到火,就会变成新的太阳。”   “注意安全。”   “我很在乎命,小姐。借口就说您们觉得首相塔需要修缮,财政大臣派的人?”   “可以,以四库总管的名义,我会吩咐过去的,至于先行运进去的东西,用好,我会吩咐咕噜。”   “好的,小姐,那我们可以运送一些扭力弹簧、齿轮和零件进去,我这有两个旧镇学城的吊车设计,回头改造一下,就可以改造成投石器了。”   “很不赖,我花钱把你换过来真是物超所值,一笔违约金,有了一个比金龙还贵重的顾问,这不就多了两个弩炮,石灰有搞到吗?”   “有,我们要修葺庄园,前一久和一个多恩商人谈过,运了一船过来。”   “好,带上,既然理由都有了,再运沙袋进去,千万别放武器和铠甲,他们会检查。”   “那发射的弹药?”   “我在局势紧张到这个地步之前,就运了不少弩和长矛,一次带一点,现在已经够用了。”   “我觉得您会成功的。”科本盯着我说道,“如此早就着手准备,他们猝不及防。”   “无数的胜利都是源自对手的疏忽大意,”我轻轻地道,“让那个不食人间烟火,躲在黄金后面的女人见识一下吧,真正能打的女人和男人,是什么模样,会给她带来什么。”   在科本之后,是达蒙。   “舞蹈家达蒙,”我唇角拉起,露出一个笑容,“还记得当初一起去白港吗?时间过得真快。”   “当然,小姐,”他给我的笑容愉快极了,露出闪亮的白牙,他是所有恐怖堡的士兵中最快乐的一个,永远如此,“我还记得,您追着酸埃林,用长矛打他屁股,这我得说给我孙子听。”   孙子?“别提孙子了,您行行好吧,”我揉着眉头,“要是你的私生子女都来认爹,他们拉起手可以绕君临一圈儿。”   “这就是温情和爱意,小姐,我注意到——”啥?没经历过,怎么了!?   “打住!你给我呆在红堡北门上,跟着布雷肯一起行动,看好钢铁门的方向的烟火,然后点燃红堡北门的烟火,还有注意布雷肯的动向。除了点火的时候之外,保护那个亨得利爵士,如果他背叛,就动手。”应该不会。   “他爱你,我的老小姐,”达蒙说道,“我觉得他不会的,您该给人一点信任。”   “老小姐?门外的绞架你自己去认一个。这事儿太关键,我确实觉得不会,可是,世事难料,如果他犯傻,记得拉住他,别看到首相塔被人围攻就傻乎乎地冲过来,记住了?”   下一位,是克蕾。   她一进门就盯着我的眼睛,“我会和你呆在一起,小兔子。”   我毫不避让她的视线,抚上她的柔嫩的脸庞,那就这样吧,“你会用弩参战,用弓狙击我指明的敌人,”省力,“我给你准备了一把攻城弩,你会喜欢的。”攻城弩,顾名思义,可以从壕沟里射上城头的强劲弩机。本来我想给自己用,但是穿着重铠没法用弩,手指不够灵活。   我们温存了一段时间,我有些依依不舍,大战之前的人总会眷恋美好。   “小熊不知道吗?”她眨着双眼,唇角笑意尖锐,就好像得逞的猎人,与棕熊抢夺猎物,最终获得胜利。   我叹了一口气,“她嘛,她不是我的手下啦,不过她铠甲和武器都在,到时候我们会一起。”   “哦~只是手下。”克蕾眼显咄咄逼人的优越感,似乎看得出我不只是把她当手下看,给了我一个神秘的微笑。   我没接话,“回头,你会得到一个名单,克蕾,在明晚之前,想办法解决,洛克会帮助你。”以更好地掌握住金袍。   这之后是咕噜,我给了他几个名字,他给了我三张名单,最终,我在纸上画了三个人,我,他,还有静默姐妹,我们三个笑嘻嘻的。   “洛克,关注好洛克,关注好钢铁门。”咕噜如今认识不少聋哑残缺的人,大多流落街头,我们管这个不知规模的团体叫“盲眼伶人”。感谢瓦里斯的教导,要从别人忽略的角度着手,也感谢小指头的智慧,不起眼的小人物,有潜力在。   当然,盲眼伶人现在还很不起眼,这样一段时间,核心的角色顶多有三四个,不过,他们会成长起来的。   作者的话:战前有小可爱说到发文的次数减少的问题,以前都是日更万字现在肿么没有了哪!这个问题怎么说呢,涉及到精力和时间的分配,如果我能全职写作,日更万字当然不成问题,哪怕万字不成,六千总是可以的。但是,很明显,如果不能保证收益的话,不能说靠码字就能自力更生,那写作只能当做爱好。其实大马不是这样想的,关于这位“贝里昂”的想法,后期会揭晓喔!——————————————————————————————————————————————小剧场:达蒙:老大,你啥时候结婚生孩子呀?莱雅:???埃林:老大,你啥时候结婚生孩子呀?莱雅:???就你吧,随便结一结算了亨得利:????我给你捶背捏腿,让我当小弟好不好?QWQ莱雅:??? 第47章 嫩枝园(下)   接着,是我的金袍司令,洛克。   他如今衣着整洁,披着金袍的黄色斗篷,以守备队徽章别好,其面部修的一丝不苟,“小姐。”依旧恭敬如往,我其实相信他,但是他的位置太重要,而且,他有足够的雄心和毅力向上攀登,所以要多加关注。毕竟这位老手下已经有了被收买的价值,身为都城守备队司令,并在实际上掌握着两位司令的职权。   还好我是财政大臣,可以把握得住。   “洛克,怎么样,听说你要结婚了?”我双手撑腮,前倾身子,露出一个笑容,“想要什么礼物?”   “托您的福,”他给自己倒上一杯薄荷茶,“要用贝勒大圣堂结婚,我得排队,他们的预约已经排到明年去了。”   他动作非常自然,“存货如何?有没有守城器械?”我开始切入正题。   “有两架弩炮,非常老旧,我瞅着比我年纪还大,一架坏了,一架勉强能用。”他答复道。   “最近城北要施工,你派金袍维持好秩序。”   “好的,施工?那么——”   我叮嘱道:“行,修理的事儿,你明天正式信函发到财政官署,直接走流程就是,没人会卡你,另外,告诉金袍的人,这次行动有特殊津贴可以拿,每个人都有份,不少于4个金龙,阵亡有抚恤,伤残有补助。”   “好的,我会帮您知会到每一个小队。”   “对于你手下的队长,我前久处理了一批人,财政大臣下头空出了不少位置,都非常赚,你可以透露一下。”这个人情有你的一份,我看到洛克禁不住露出一个笑容,我知道,他领会到了其中的意思。   “至于你本身,在事成之后会有犒赏。”我许诺道,“我会帮你争取,不是向艾德大人,是向新王本人。”   我之前答应的事儿都完成了,尤其是对手下的诺言,必然践行。他非常放心,从表情上就看得出来。“我永远效忠于您,小姐,自恐怖堡出来以后,就一直如此,但是我有个小问题。”   “而我会厚待我忠实的助手。”我回以微笑,“把钢铁门把守好,让狮子流血。问吧。”   “钢铁门并不好守,那里有太多的房子和杂物了,我们的敌人可是来自城内,他们可以闭着眼睛毫发无伤地走到城墙脚下,我的人怎么射箭都没有用。”   “我知道,”我紧盯着他的眼睛,“而我希望,你做到最好,洛克,尽你所能,别让你我留下遗憾和泪水,你一定,一定要成功,再难都要成功。”   他叹了口气,“我尽力。”   然后是波隆。   “大小姐,”他坐下,四处打量,“这里环境不错,就是蜜蜂多了些。”   “确实,”我给自己倒茶,“这一阵子还习惯吗?”   “您付钱大方,”他直截了当地笑言,“只要付了钱,哪怕让我呆在茅厕里吃蛋糕,我都会很习惯。”   “那条密道通向王后的卧室,确定吗?”   “确定,大小姐,我特意挑的中午,看到那个侍女在打盹,您带我认过的,王后的侍女。”   “那就是王后侍女的卧室,你先带契根和他的人从下水道进红堡,然后回去夜影巷的宅子,带上15个好手,走密道,去把金发的男孩女孩都控制住,别杀贵族。”   “成。”   “梅葛塔里的金银随你们碰,其他的你们都别动。”   “您不说我也清楚。”   “里面很多东西都有特殊价值,你或许不在乎,但是七国里有的是在乎的人,别逼我不得不把你交出去,波隆,这一点之外都好说。带好弩和工具,必要时制造一点障碍和麻烦,然后从密道溜回来,别直接和白袍放对,千万别去决斗。”   “决斗?拜托,我可爱死我这条命了,您放心,这一票可是好差事。”他露出牙齿,“我等着享受生活呢。”   另外一位佣兵,契根进来了,他头戴帽盔,身穿胸板甲,满身泥点,一股子汗味儿,显然之前还在操劳,这佣兵比波隆踏实忠厚,却没那么机灵。   “新兵训练的如何?”我问道。   “一帮子农民,”他简练地说道,“连您任命的村长艾德威·石磨坊在内,打过仗的,脑子灵的,也就40号人。”   “你把他们编制成民兵队,第一任治安官就由你来做,契根,早结婚,早成家,册封和土地都会有的。”   “听一个婚事八字没一撇的大小姐说结婚真是有趣儿,”他笑了,“我不是波隆,我会的,大小姐,那小子心眼多,本事大,走得远,我可不行。”   “你会带领你的40号人跟着波隆进红堡,然后去红堡北门,我回首相塔时你跟着去一趟,别迷了路。”   “听从命令,大小姐。”   “不过你这队人是最容易出状况的,一路上指不定会遇到什么,随机应变,见缝插针,我会给你一张红堡地图。”   稍后,是伦赛·佛索威爵士和贝里·莫斯爵士。   “小姐,”伦赛爵士宽厚的脸上露出笑容,而贝里爵士一如既往地深沉,“小姐。”   “还习惯吗,伦赛?”   “您给了我掌旗传令的荣誉,小姐,我深感荣幸。”伦赛说道,我看向贝里爵士。   “失誉之人,别无他求,小姐,我付出一切。”贝里爵士坚定地承诺,面色如此,眼底颓唐依然。   “我守候你的誓言,还有我们的约定,贝里爵士,”我目光柔和而坚定,“荣誉近在眼前,我的骑士们,就在旦夕之间。伦赛·佛索威爵士,你要负责协助我处理首相塔的防御工作,那里非常关键,并且敌人势大。”   “是,小姐。”   “贝里·莫斯爵士,你会与杰森·梅利斯特伯爵一起,带领河间的人马入城,指引他们的道路,冲击我的对手。”   “誓不再负,小姐。”目前来看,他们都挺可靠,其他的人,例如托马德·维水爵士,会一直跟着我,直到一切结束。   我去检阅了我的士兵,我提供了仅有的东西,他们至少精神头不错,契根的新兵以盾牌和短兵器为主,他简单地教会了他们如何使用弩机,勉强够用,至少比混吃等死的金袍要强。   枪阵?还练不出来。   到了晚上,在我阅读庄园这个月来的收支时,庄园文书刚刚离开,一个许久不见的人儿出现了。   “云雀多内尔,为您效劳,我的娇花儿。”我当然记得这个里斯人,脸蛋漂亮极了,说话和动作也极度地花俏。   我有些惊讶,因为他突然出现,就出现在我的书房,而外头的人一点没有察觉。   “我记得当时,是让你去瓦里斯和培提尔伯爵那儿,各取一封信件?”我以为他不会再出现,那可是八爪蜘蛛和小指头,从他们那儿偷东西,绝了。   “当然,”他的手柔顺地舞动,食指和中指夹着两封信函递到我的面前,“您要的小秘密。”   “厉害,”我蹙眉看着信封,是真的假的?里面不会是行刺我的东西吧?“科本!叫科本进来,拆信。”   “谨慎十足,非常聪明,但是毫无必要,我来吧,娇花儿。”他露出耀眼的笑容,目光让我想打他,然后,他把信封面对自己,拆开来,抖开里头的信纸,递给了我。   我一张一张阅读,“说实话,我觉得你要么在骗我,要么就是被其他人派来的,这种本事,不值得跟随我这个合法的私生女,不必了!”我听到科本的声音,“没事!”   “另外,”我抬眸瞧他,“你不会偷窥姑娘吧?”   “没必要,”他大大咧咧地坐下,叠起腿,给了我一个自信的微笑,“这太无风趣了,娇花儿。”   我看着信,确定不是瓦里斯的笔迹,但是应该是瓦里斯写的。这是红堡蜘蛛给潘托斯的西拉之手写的信,西拉之手八成是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潘托斯的富商总督,一位坦格利安流亡王室的资助者。   瓦里斯阐述了艾德和我的情况,以及艾德发现了王后秘密的事儿,这秘密就是王后生的王子全是王后和王后兄弟的种,没一个是国王的拜拉席恩子孙。瓦里斯保证国王之手会和王后发生冲突,并且冲突将一直延续到真龙回归七国的日子。   “你没把信原封不动地偷出来对吗?”我抬眸看着云雀,至少瓦里斯的信,可信度很高。   “没有,娇花儿,”他摆弄着茶壶盖儿,拿起来赏玩,“啊,奴隶湾的作品,要我说茶壶还是仪地的好,瓷器,您听说过吗?凉滑如白银,色润如牛奶,一敲,就会叮鸣脆响,像是夜莺在唱歌。”   “说正事,”我叹了口气,我前世哪里人,还不知道瓷器?   “正事就是,我偷的是消息,不是信,您大可放心,西拉之手会收到蜘蛛的心意。”   我不再说话,继续看下一封,下一封是小指头的信,蟹岛的红螃蟹纹章,这是赛提加家族,来自瓦雷利亚的贵族,过去是坦格利安家族的臣下,如今与龙石岛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致。   这封信是“红蟹”阿德里安·赛提加写给“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的,我看到里面写了最近史坦尼斯和臣子讨论的事儿,以及梅丽珊卓的荒唐,包括——   她要求拿下君临之后,焚烧北境南来的寒神之仆,一个双眸被寒神亲吻过的女人,这个女人死而复生,乃是迷惑人心制造混乱,让寒神大军扫除一切的先锋,其旗帜为无皮的血肉之躯。   史坦尼斯答应了,为什么?我记得他是个讲究律法和公正的人,我一个小小的丫头怎么惹到他了?难道是我杀了蓓珊妮的事情?我杀了小指头的事?还是我怎么着了他的宝贝公道?   这什么寒神先锋,迷惑人心,不就是我吗?得,去他的史坦尼斯,去他的名正言顺,去他的好国王,去他的王位继承人,让他在龙石岛烧黑曜石烤火吧,我该去联系蓝礼了。   不过,梅丽珊卓到底在火里看到了什么?   作者的话: 感谢平台上各位的推荐和支持!,感谢二瞅在推书文《扫文很随意,避雷需慎重》中的推荐!感谢夕罗天在《拯救文荒女主控》里的推荐!感谢疯帽和雅匠在《【DC】我做反派那些年》中的推荐!感谢超越星辰在《我就是喜欢苏文(新)!》中的推书!感谢零一散、tgbyhn56和幻海魔刀,以及其他各位读者在龙之天空论坛的支持!还有优书网的各位,谢谢把这本书列入书单,并给出评价还要感谢smile淡忘kiss和黑勋爵Darth在贴吧里的宣传另外,在舒克加入书单和宣传的各位,辛苦啦!今天加更一记!————————————————————————————————————洛克:小姐,我发达啦!波隆:大小姐,带我发财!契根:小姐,你啥时候结婚?伦赛爵士:小姐,快让我干活!贝里爵士:小姐,让我干啥都可以!多内尔:小姐,快奖励我,一个香吻!莱雅:不行! 第48章 风嚎园   “多曼怎么样?”   “那个罗斯比?他宴请了我们,送了一些女人来,不如从君临带来的好,不过,新鲜感是一件好事儿。我也吩咐过了,让手下们安分一点,别惹麻烦。”   “我听说詹姆在您这里,杰森伯爵。”我拉着马儿跟着几位河间地贵族进营,抓住詹姆的事儿我没有瞒着河间地人,他们心态太放松了,需要一个信号来告诉他们一切即将开始。   “我们上了刑,但是他一个字都不说,不管是兵力布置还是防务。”杰森·梅利斯特眉间不愉,其他的谷地和河间爵爷跟在我们身后。   我没想过给詹姆上刑,不过既然银鹰公爵要这样做,那就做了呗,他兰尼斯特,我对他够地道的了。   “时候快到了,我估计会是一个清晨,首相将到王座厅逼宫,与王后对峙,而我们会是他的后盾,并扫除一切拦路的狮子。”   “拦路的猫,”杰森伯爵更正道,“而高飞之鹰会处理掉猫儿。”猫儿这种说法还挺可爱的。   “只要把兰尼斯特赶出了君临,从战略上看,西境就没多少选择了。”我打量过正在走动忙活的士兵和侍从,这儿味道有些不好闻,我听到了女人的笑声和低吟,这让我有些心烦地偏过头,“准备好吧,爵士,对了,您手下有人想回去的吗?”   “已经跑了五个,两个布莱伍德,一个梅利斯特,还有两个谷地人,我不清楚谷地人为什么要跑,反正河间地的逃兵都是因为担心战火和家人,所以想回家。”   我颔首,这和克蕾处决掉的人数目相符,我可没法承担走漏风声的风险,“我得把詹姆·兰尼斯特带走,和狮子谈判时他会很有用。贝里爵士会跟着您,指路,你们要从君临北边进城,然后沿路上伊耿高丘,进红堡的北偏门,到时候可能要击溃围攻偏门的兰尼斯特,随后为首相塔解围,最后,直指王座厅。”   杰森伯爵眼神犀利如鹰,“什么时候开始?”   “就在这几天,到时候会有人传信,‘狼晨’。”   “早上?”   我叹息一声,为了蠢呼呼的老狼,“对,早上,还赶得上在红堡开晚宴。”   “我想吃七鳃鳗,上一次吃还是‘篡夺者战争’,看着狮子的脸,这一次没了狮子,想必会舒心得多。”杰森伯爵老而弥辣,“那么,我们双方的情况如何?”   “虽然我们明面上有1200名金袍子,其中可信的400个,能打可靠的有100个,其他指望不上,在发动之前,我会尽量控制更多的金袍。另外有110号人,波顿和布雷肯,这是正经靠得住的,他们会把住城门和堡门,还有首相塔,总的算起来,我们在君临大概有510号人。”   “而城外有270名枪骑,可以一直扫荡到梅葛塔前,”杰森接口道,“没什么问题,罗拔·罗伊斯和他的父亲一样英勇,卢卡斯·布莱伍德也是好样的,那个霍斯特嘛——”   “霍斯特是个学者,胜过是个骑士,我还有40名新兵,估计不顶用,也就能和金袍械斗一场。兰尼斯特卫队有180号人,摆在前台的数字,而他们的金袍1200位。同时,我听说黄金大道往来频繁,所以我想,把凯岩城的卫队算作300号人比较妥当,那就是1500号人手。”   “你的意图是用首相塔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太危险了。”杰森伯爵已然猜度到,“那里有太多的贵人。”   “没错!”我直接承认,“史塔克的三个孩子,我,熊岛的女儿,还有菲林特的侄女,假如拿下了首相塔,对北境影响可会不小,兰尼斯特只要有脑子,不会放过那儿的。”   “国王之手呢?”   “他大概正在联络其他的盟友,我估计最后只会有我的100号金袍陪着他,”极不靠谱的金袍,不过斧刃和一些我的剥皮士兵会掺杂其中,“他们会陪着他,保护他,他们会把他带去梅葛楼的走廊,建立防御,他们带着弩机和盾牌。”   “那就是,共有两个吸引兰尼斯特军队的点?调开敌人,然后我们就可以步步紧逼。”   “对,运气好我们会被艾德·史塔克大人骂一顿,运气不好的话,这座城市会燃烧。”我毫无良心,“我前几天刚成为财政大臣的时候就派人摸进梅葛塔了,以勘察修葺的名义,直到两天后王后才反应过来全部轰走,而他们早就画好了地形图,这事儿走的是正式流程。”   “听起来你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剩下的就看七神意旨了。”   “不,新旧神灵看顾勇者,剩下的,就靠大家尽力了。”   他们把詹姆·兰尼斯特带到我面前时,我看着那团金发的烂泥,简直认不出来是英姿勃发的弑君者,我都有点可怜他了。这样子没法折磨他,于是我让人带他去洗澡换衣,梳理干净。   “天杀的死鱼,”河间之主的纹章是鳟鱼,詹姆脸上有两道鞭伤,他吐了一口唾沫,“说好的荣誉感呢?”   “主要是银鹰和乌鸦做的,”我含笑提醒,这倒霉样子,哈哈,“是不是还是我对你比较好?”   “你把我腿给扯了,女人。”他恣然瞥我一眼。   “我给你接上了。”   “还没好,你自己动。”   “在我面前,你没必要用风流不驯来掩盖你和你老姐的感情,毕竟我都知道。”我无情而直截了当。   “如果不是在漫漫长夜中寻找慰藉,你来找我干什么,难道终于醒悟了,弟媳?”   “嚯,你也知道是弟媳?你就这么对你弟弟的未婚妻?”   “我可爱死我的亲戚了。”   “和你跟你老姐这回事儿倒是一脉相承,一塌糊涂的关系。我真想说出去,这简直就是乡下诗歌的好题材,”我忍俊不禁,然后打了个响指,“啊!对,不过提利昂结过婚,对,我突然想起来了。和那个农家女,对吧?没有离婚呢,所以,我和他这个婚约违背了律法,也违背了七——”   他紧紧盯着我,“那是个街头女,这是一场儿戏!你怎么知道的这件事?听好,那——”   “我还知道是你在你父亲的诱使下,欺骗了你的弟弟,好一个兄弟情深,和你姐姐说的一模一样。”我依然笑嘻嘻的。   他轻轻摇着脑袋,认真地盯着我的容颜:“不,没有的事,胡编乱造?”   不承认?狮子不屑于说谎,本该如此,更不该对亲人撒谎。   没错,这个事儿只该有他和泰温知晓。   我抚上他的脸,指尖勾勒鞭打带来的伤痕,挺暖和的,比我手要热乎很多,“在北境的时候,我猎杀野人和野兽,他们称我为橡木脸,认为我有魔法,我很好奇,你,会觉得我是什么?”   “魔法?”他喃喃道,看着我勾起的红唇,我的睫毛,然后是我如冰如雾的双眼,“把戏,魔法?你没告诉他,你没告诉别人,”他喘着气,渐渐剧烈,他声音有些失态了,“告诉我,剥皮女,你没告诉任何人!”他让我别把什么说出去,他骗过他的侏儒弟弟?   他用商榷的语气,我几乎听到了雄狮的一丝祈求,“谁都没说?”他吸了一口气,“不要,不准说出去,听着,不要说出去。”   恐怕这件事对他影响很深,看看这心态。   “我遇到一个女孩,”我抱起手臂,保持微笑,审视他的表情,“名字叫西佛·希山,蓝眼,和你们一家一模一样,其母名为泰莎,有没有想起什么?”   “西佛,泰莎?”他喃喃。   “对,”我简短地说道,“要我说,当你弟媳真是倒了七层地狱的大霉。”   詹姆沉默了,他低首看着手脚上的镣铐,没有修剪过的金发垂落,遮住了他的脸,“泰莎,西佛,希山。”   “听说,提利昂是最后一个,”我继续诛杀他的意志,“一个金龙,因为他是兰尼斯特,身价不同,对吗?说不定,就是因为如此——”   “闭嘴。”他一字一字地往外蹦,咬牙切齿,“再说,我会杀了你。”   “我好奇的是,你当时在吗?你口头污辱我,是不是用身体污——”   “闭嘴!!!”他瞪着我,如此热烈,怒火勃发,“不—要—提—这—件—事!你听到了!”   “现在,我们来谈谈,”我站直身体,居高临下看着面前这个坐着的人,“你不会还抵触吧?”   他收回怒气,背靠石墙,身体放松下来。   “狮子不屑于讨价还价,剥皮人。”他闭上眼睛,心情渐渐平复,单调地说道,“你想要什么?”   “我要你的配合,你会放弃誓言,从御林铁卫中退出。”   “不可能。”   “杀死国王的国王护卫?有什么不可能的,违誓者,”   “背誓者,”我冷眼瞧他,他的嘴唇微动了一下。   “弃誓者,毫无荣誉之人。”   “违背?”他转动眼睛。   “对,但是还没放弃,而且这事轮不到你来评判。”   我嗤了一声,“马上,我会兵指红堡,到时候要么是我们被杀光,你被救出去,那答应过什么你爱遵守不遵守;要么是你的女人和孩子被扔出去,也可能被扣为人质或者直接杀掉。啊对!这也是个条件,他们的命。总之,你当御林铁卫毫无意义,你的国王死于你手,你的王后滚回凯岩,你赖着干什么?”   阳光撒入简易的牢房,就洒在他脸上,金发生辉。   他在沉默,而我继续,“那个小女孩,西佛·希山,哪怕不被你们家认走,我也会照顾她,妥妥当当,未来顺顺利利,前提是我活过你老姐的荼毒,这一切都看你的选择了。你弟弟被你辜负的一家,还有你自己的一家,两家人和你的誓言哪个更重要?怎么办呢,弑君者?”   他因为“疯王”伊里斯二世要炸死君临的所有人,因为疯王命令他杀了他的父亲,所以杀了疯王。在前世的剧情里,他为了爱人将布兰推下残塔,为了提利昂的活路,愿意放弃御林铁卫的身份。在此世,他为了兄弟,欲要劫持布兰·史塔克。   他会怎么做,还用想吗?   他盯着我,面无表情,“你要我的保证?”   “我该相信吗?”我面露揣度。   “随你。”   “我相信你。”   他盯着我,我们对望,“我保证,如果,如果,如果他们活下来,你也活下来,你们把控了君临。那么,我就放弃我的誓言。”声音很轻。   “很好,这个承诺我相信咯?”我戏谑地看着他,他没理会我这一提。   他在思考,终于——   “你讨厌提利昂?”他反而发问,我知道詹姆是太过傲慢,自持武艺高明,而不愿意动脑,但是他并不笨,他已经领会了我的意思,我是要让他重新成为继承人,然后扣为人质,这样,就可以和泰温谈条件了,解除婚姻也不会太困难,毕竟,詹姆才是泰温最想要的继承者。   对于他的话,我只能阐述事实,“不,我讨厌你父亲,詹姆,而你弟弟,已经成婚。”   他点了点头,眼神迷茫,思绪飘飞,他再次开口,“别逗了,他是泰温之子,农家丫头配不得。”   “对,我知道。”我干脆地接受他的说法,懒得辩驳,他只是阐述他父亲的观念,“而那个女孩相信自己的夫君,爱自己的夫君,结果她的夫君是个自卑的男人,从心底不相信有女人会爱自己,然后——”   “别提这个!你就是歧视他,你嫌他是个侏儒,野种。”詹姆说出了那个许久未闻的词,他盯着我的脸,笑容尖锐,“你就是喜欢好看的男人,而不是我的兄弟,虽然他富有智慧,颇有见地。”   “我不能否认,我幻想的情侣不会是他的样子,但是我得承认幻想终归是幻想,而且距离我越来越远。”我坦然道,“你看过越多,经历过越多,就会越无所谓这些事情,自己的爱好?没什么意义。”   “或许,”他不以为然地说道,“那你觉得我弟弟如何?”   “能如何,真正爱他的人在哪?我可没这个胆子,傻狮子。”真正爱他的人不是被你父亲联合着你给糟蹋掉了吗?   “其实你弟弟人很好,”我紧接着来了一句,神情认真,“但是你和你父亲对不起他,十分的对不起。”   “这就是为什么你们要抓他吗?一个去北境游玩的西境子嗣。”他笑出了声,然后恢复高傲,“好一个对不起,好一个看不过,荣誉之人,嗯?”他收起傲慢的笑颜,只吐出一个词儿,“滚。”真是欠扁。   “对了,”我指尖敲着自己的小下巴,“我是来欺负你的,折磨你,我想起来了。”   “你天杀的在说什么?”他皱眉瞧着我的眼睛,“小剥皮,这难道还不够?”   我拾起一根鹅毛羽,嘿嘿,“咕噜,”我喊道,我自己才不碰人臭脚丫子呢,“测试一下他腿还行不行的。”   弑君者一秒露陷儿。   “把那个东西拿开!啊哈哈哈哈!杀了我,杀了我!哈哈哈哈!剥皮!哈哈哈!剥皮哈哈哈我哈哈要杀了哈哈你哈哈哈!”   作者的话:小剧场:莱雅:你和你姐姐那个了!詹姆:没有!莱雅:你骗你弟弟!詹姆:没有!莱雅:你就嘴硬吧嘻嘻嘻詹姆:MMP她怎么知道那么多!——————————————————————————————————————————感谢大家的推荐票!这一章献给包容我的沙雕仍未放弃的各位! 第107章 尾声(序) 国王寝宫   我自财政官署而出,返回自己的宅院。夜影巷非常清净,我知道,这是因为金袍事先清理过,他们会确保没人可以阻止河间的马队,一路直驱红堡。   宅邸里一切正常,我看到士兵们已经准备妥当,只要花半个沙漏的时间就可以出发,国王哪怕回来只怕也无法理事,王后一时间无法知道全城发生的事儿,这就是我的机会。   我将守在首相塔,如果有兰尼斯特人来我的宅子找我,他们会发现自己扑了一个空,这里半个人都不会留。密道里的人不会返回这里,他们会呆在里头,直到一切结束,反正里面狭窄得很,要在里面厮杀,可算了吧。而我,会大声地告诉瑟曦,你的儿女都在我的手里。   首相塔里,深夜,我谢绝了莱拉和克蕾,身着锁甲,我一连几个晚上都是这样入眠,毕竟局势紧张。   门被敲响,伦赛爵士声音低沉,“小姐,瓦里斯。”自然是请进来。   “打扰,财政大臣女士,他们说你是黄金之雪,从外观和职份上看,人如其名。”瓦里斯头戴有护鼻的头盔,裹得很厚实。   “无碍,有事吗?”   “国王回来了,”他说道,然后呢,国王要把新任财政大臣喂山狮?“王后经手了一些高度酒,然后国王就中了野猪獠牙一记。”   “这是很严重的指控,”我不动声色,“你想——”   “您如此聪明,您解决小指头的方式令人刮目相看,想必也知晓,王后若是掌权,您就死定了。”   “解决小指头?”我茫然而望,无辜极了。   当然,当然可能瞒不住他,我知道,也有心理准备。   “对,而且,您还在罗斯比有一群小鱼儿,这我也知道。”   “他们嫌三叉戟河的鱼不好吃,来钓苦水里的鱼。”   “杰森·梅利斯特钓鱼?”   “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想要续弦,诞下更多的继承人,所以来这钓鱼。”哈哈哈哈,我在说什么。   “罗伊斯也是?”   “对,他们特喜欢我,霍斯特·布莱伍德也一样。”我敷衍道。   “我会帮你,尽我所能。”瓦里斯缓缓而谈,这倒让我好奇起来了。   “你居然没告诉王后?”我这话让他厌恶地摇头,“不,狼和剥皮人更加美好,对君临而言。”或许瓦里斯首鼠两端,但是摊上瑟曦那样的一端实在太槽心了,是吗?“问题是,您选择了谁?”   我明白了,至少我明白在这场动乱之中,他想要什么。   和小指头一样,纷争。   “蓝礼。”   “不是史坦尼斯大人?”   “他想烧了我。”   “拉赫洛。”瓦里斯轻轻叹息,欲言又止,最终还是给了我一个微笑,消失在阴影之中。   深夜的客人真是不少,说蓝礼,蓝礼就来。   “蓝礼大人找你,莱雅拉小姐。”雄鹿的士兵捎来雄鹿的讯息,我颔首领会。前去与国王的兄弟一晤?我自然欣然应邀。   蓝礼脸色非常不好,他的笑意不在,阴云笼罩住了劳勃的弟弟,“国王要见你,”他话很简单,“他不行了,一只野猪拱伤了他。”   “为什么是你,不是御前总管?”我问道。   “本来该是的,但是我觉得我可以代劳,”蓝礼快速地说道,“听着,我可以召集一百个士兵,我有很多朋友,还有很多骑士,洛拉斯爵士手下还有六百多个金袍,我们可以现在就控制住局势。”   “为什么你会找上我?”   “金袍司令里有一个剥皮,你解散了手下却没遣散他们,他们离开以后又回到了君临,你有这个力量。”   好吧,是不是瓦里斯告诉你的?   “然后,废后,让他的孩子滚出君临?”我挑眉问道。   “先发制人,立即行动,现在所有人都在沉睡,”他语气急迫,“你的首相是摄政王,他会是乔佛里的监护人,可是只要劳勃一死,一切就完了。”   “几个建议,您要听吗?”我和他一路向梅葛塔而去,士兵们离得有点距离,“我认为我们要等瑟曦先动手,让她身败名裂。放心,我手上有一批河间的骑士,300出头,我自己有100号人,加上我的金袍,一共有1600号人,加上你的700号人,瑟曦无法抗衡。”   “你早有准备,”他声音轻轻的,“你早有准备,那就再好不过,可是不够保险。”   我盯住他,“如果你先行动手,那么你登基就少了合法合理的基础。那是国王的王后,她的子女继承顺位排在你前头,所以,你一旦真的动手了,你就必须把劳勃的子女杀得一干二净。”这样的情况下,哪怕他宣布王后及其子女不是国王的种,多半也会被“明眼人”当成是遮盖杀兄杀嫂的遮羞布,没错,劳勃的死指不定也会被怪到他头上。   他的统治会非常不稳固,除了河湾地盟友,全部人都有可能会反对他。   “这既是为什么我要拉上首相的原因!”蓝礼笑意苦涩。   “对,艾德不会同意你的做法,而河间地和谷地同艾德的立场一致,他们会支持史坦尼斯,你夺下了宫廷,到时候你要花多大的力气来安抚北境、河间甚至谷地?”   他面色不愉。   我继续,“你又要给多少许诺来拉稳河湾,你要如何确保多恩不会在河湾全心帮助你时,捅河湾的后背?你的风暴地会有多少人支持你,有多少人支持史坦尼斯?在兄弟里头,他可是更顺当的王位继承人。至于西境?不用我说了吧。”   “你继续,”他长叹道,“我登基以后,你会继续担任我的财政大臣。”这就是提出条件了,这是好事,倒不是说财政大臣很赚钱,而是因为财政大臣能够影响到君临和王室的方方面面,所以,可以让我扩张权力。   “等国王去世,等他们先动手。没错,他们会先动手,众目睽睽,踏入我给他们设置的陷阱,红袍卫队耀武扬威之时,会被君临瞩目。我们引诱他们到开阔地,用骑兵扫荡,我的人会从密道进入红堡的梅葛塔,抓走瑟曦的孩儿,您得占住处女居和正门,确保瑟曦不能转移自己的子女。”   蓝礼确凿地回应道,“她不会,她会让子女呆在卧室里,她信心十足,相信金钱和许诺能解决我们的金袍,而我有河湾的钱,你有国王的钱,你肯定让她的傻瓜使者以为你的人被收买了吧?”蠢货王后,“她看不到外头,她不是你,她只是一个深宫中的工具。”是啊,她只是一个满足不了自己渴望的女人,有事业之心,没事业之能,真是悲剧,摊到一个好爹,不培养她的政治能力。而她以为可以信赖的眼睛小指头,已经被我给除掉了,她能搞后宫的把戏,但是她看不到宫廷之外,这就是联姻工具的局限,贵妇的局限。   如果她是个不受待见的私生女,一心被当做贵人的情妇来培养的话,或许现在就该我头疼了。   我可是一路从恐怖堡外头的壁冬镇子爬出来的。   总之,国王去世必然是先决条件,尤其对我和蓝礼来说,这会很关键,因为我要扶持蓝礼而非史坦尼斯上位。   如果我们在国王去世前动手,哪怕披露了王后的苟且和其子女的血脉,国王和艾德也会坚持依照继承顺序,让史坦尼斯成为新王。那蓝礼该怎么做?杀了他们俩?那他还需要搞定金袍里的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再搞定御林铁卫,那还得再杀了“无畏的”巴利斯坦,那个老家伙会为了国王和国王的遗愿死战到底。劳勃于他有救命之恩。   我肯定没法允许这样的事发生,艾德不能死掉,我也没残忍到杀认识的人的地步,那我该怎么做?让史坦尼斯烧了我?不可能的。   所以,国王会自然死去,艾德一个人孤掌难鸣。   而艾德发动之前,要是蓝礼发动了的话,艾德很可能会把不是第一继承人的蓝礼也看成敌人。最保险的方式是协助首相兼摄政王艾德夺宫,以他的名义拿下王后,证明王后血脉非法,然后不再给艾德说话的机会,感谢他为王国做的一切,表彰,建雕像,或者随便什么,送他回北境。不想去就绑回去,他的金袍是我的人,他的侍卫就那么几个,渔网一罩,棍棒一敲,打晕了丢船上,一路顺风。   最后,事情就会变成王后和他的兰尼斯特爪牙攻击首相,钳制御林铁卫,意图控制宫廷,结果惨遭失败。   艾德会公布他发现的结果,把证据一一罗列,毕竟由于我的原因,都城守备队发生了变迁,王后无法毒害国王的私生子女,都在我这里呢。   这个时候,在我的支持下,蓝礼登基,艾德回家,大军搞定西境,一切顺利。   理想状况是这样没错。好吧,其实我有私心,我就是要看着那个女人在自己美梦成真之时,幻想破灭,走投无路,连思考的机会都没有!她可是授意魔山折磨我的人。   蓝礼今夜第一次展露放松微笑,“告诉我,莱雅,谁能相信你可以那么快掌握小指头的遗产?谁能相信你有那么多的士兵?”我领会到了其中之意,只要我合作共谋,在蓝礼的登基礼上,我会获得封赏。我将居功至伟,那么在蓝礼的君临,我会是平衡宫廷势力的一个小砝码,加在风暴地那边,以抗衡河湾的力量。对此,我只能祝他顺利了。   “我会是你的同袍,蓝礼,”我不置可否,只是继续正事,“条件是,让国王之手光荣离开,不准为难任何奔狼子嗣;一定要与西境为敌,直接宣战。”   “自然,我会迎娶珊莎,好好对待布兰。”   “这就是为难。”我下了一个判断。   “我必须要做点什么,不可能就这样放你的国王之手走人!”他坚决地回应道。   “那么我会照顾好布兰,他必须和我待在一起。你不要强娶北方的姑娘,那会让奔狼恨你,最好是放他们走人,穿上好衣服,吃得饱饱的。你要告诉艾德,你就是国王,宽宏大量,为北境向西境宣战,为了七国而为王,而非让七国为了你而战。”   “那我能获得什么?”   “获得什么?让北境不会自立为王,蓝礼大人,让他们感激你,你可以再用其他方式优待北方。”我承认这个想法很不靠谱,我纯粹是为了史塔克才说这番话。   “不,这太悬了,”他沉静地说道,“我要娶珊莎为妻,这才妥当,就像是原本的计划一样,王室迎娶北境,联合起来,维持四地联盟,不,是五地了。”那就让影子宰了你吧,我会放任不管。   我耸了耸肩,“那就,别问我对北境的意见,蓝礼大人,恐怕我们俩看法不一致。”   “我会礼送艾德出君临,”他承诺道,“我会向西境宣战,你将照顾布兰·史塔克,同时我会迎娶珊莎·史塔克。”傻瓜,北境不会受此挟持的,你娶了珊莎又不能杀了珊莎,否则北境和君临的关系就真的完蛋了。   不过如果下一个国王真的是北境的种,那确实,罗柏和北方贵族可能会比较好打交道,可能。   从立场上来说,作为北方人,我觉得真心不如让布兰一尝所愿,成为君临的骑士,和我呆在一起,让其他的人回自己家。人质只要一个就够了,再记住对人质好一些,这可比强娶人家闺女强得多,从立场来说。   从政治角度来讲,娶珊莎是蓝礼必然的选择,艾德这人心软,那是他女儿,还成了王后,他该怎么办,打仗?不会的,哈,家人亲情又一次战胜了荣誉感。   我的想法很矛盾,唉,蓝礼的即位始终会触碰到史塔克,这一点是局势决定的。   对,老实人真好欺负,可惜蓝礼的算盘会碰到魔法,而我会让珊莎回家。“另外,河湾地那边,您要怎么安抚?”我切一个话题。   “洛拉斯。”他简单地说道,可那是个幼子,河湾地不一定会很注重幼子,有必要的话,牺牲洛拉斯时,荆棘女王的眼睛眨都不会眨。   “您需要军队,而河湾人有军队,别忘了你的哥哥。关于这个,我也暂时没有好办法,但是我同时也觉得,如果河湾地的贵族充斥了你的宫廷,由提利尔挑头,那么,您就会是他们的小木偶,而非一个真正的国王。”   “所以,我的宫廷必须有谷地、河间和北境的一席之地,你,珊莎,都是重要的纽带。河湾人?我可以给出御前会议的席位。”那恐怕不够。   “算了,让我们先给您打造王冠吧,这些事以后再说。”   “我真的需要你这样的顾问,我确定,莱雅。”他最后给了我一个笑容,我走向国王的寝室。   他只是需要一个平衡宫廷的势力而已。   寝室里味道非常不好,熏香不再,腥味浓烈。   这里很热,炉火烧得旺旺的,劳勃躺在床上,嘴角和被褥都是血,到处是污垢和灰尘,劳勃国王的脚上还套着靴子,上面有泥巴和草皮。   他眼神迷离,几乎已经魂游天外,“派席尔,离开!”我看到大学士躬身,然后走了出去,“来,莱安娜。”他说,头枕着自己绿色的斗篷,血迹让斗篷染上了一片褐色。   “我是莱雅拉,莱雅拉·波顿,陛下。”我更正迷糊国王的错误。   “我知道,”他费力地咧出微笑,“天杀的新任财政大臣,该死,配合我,我是你的国王。”   我能说什么?这家伙完蛋了,他肠子在痛苦地低鸣,在痉挛,恶心到了我,整个腹部一大道创口,蔓延到胸腔。   “好吧,”我发出一声叹息,“怎么了,劳勃?”语带怜悯。   “我可天杀地终于见到你了,”他满是汗水的脸上不见死亡的哀痛,唇带笑意,眼角有泪,“我杀了那个人渣,为了你,我终于见到你了,那只混球野猪,总算做了一点好事,哈哈,他们会给我写一首歌,野猪破了国王的皮,我想唱给你听。”   “其实,”我这一刻,感觉,感觉自己似乎确实成了莱安娜,手指擦去胖子国王头上的汗水,我估计我的手有些凉,可是他却眉开眼笑,“是我主动和雷加走的,劳勃,我要故意气你。”是这样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劳勃会乐意听这样的话儿,他心目中的莱安娜·史塔克,爱人,而非那个艾德·史塔克的妹妹,琼恩·雪诺的母亲。   “气我?”他吐出一口血块,“就因为我喜欢姑娘?每个男人都这样,莱安娜。”   “对对对,”我无聊地回应道,“男人天生管不住,你要奢求我们洁身自好,就像我奢求异鬼亲我小脸儿,如果它真这么做了,那一定是七神打瞌睡,鱼梁木塌了。”这话是提利昂的话儿。   劳勃的鼻子喷出嗤笑一声,“哈,你在讽刺我,莱安娜,傻丫头,结婚后我就能管住我自己了,我连王子都可以为你杀,王位都可以为你坐。”   “是吗”我冷静地说道,“在谷地时,你就有了私生女,那可是有了婚约,我还未去找雷加的时候!”   他又咳了一下,“鹰巢城凉得要死,我得找点事干。”   “算了吧,这只会继续我们之前的争吵。”我回应道。   他微笑更盛,“你别管你的男人,何况我还不是!莱安娜。”   我语气尖刻,“没错,幸好你还不是。”   他用力说道:“我爱你,你知道的。”   “爱我?   你对付雷加,不过是因为你男性可笑的占有欲和自尊受到了挑战,你当国王,不过是因为没有了回头路。   你这么多年悼念我,在墓窖里给我的雕像献花,我很好奇,到底是纪念你的爱情,还是缅怀你这放浪性格带来的,雄鹿之子人生中最大的失败?   你是不是在问自己,为什么你那么强壮,那么厉害,却连一个女人都守不住?   是不是哪怕当了国王,也掩盖不住你自己的挫败感?告诉我,劳勃,你到底爱的是雷加带走我之前的那个劳勃·拜拉席恩,完美无缺的骄傲雄鹿,还是你口口声声念叨的奔狼之女?你自己说,说吧,该不会,是内疚?”   他瞪着我,一直瞪着我,深吸一口气,面色不正常地涨红起来,“说这么多话你不口渴吗!?出去,莱雅拉,滚出去!”   “如您所愿,”我恭敬地道,我一定是疯了,他可以砍了我的脑袋,“我这就离开。”   他低声嘱咐,“在我死之前,离开这里,离开君临,离我的妻子远远的。”等等,我是不是该告诉劳勃他的儿子和女儿都不是他的?   算了。   我走出这里,我听到那个雄鹿少年看着我的背影喃喃自语,“我不知道,莱安娜,我不知道…”   瑟曦真是可怜,我会让她更可怜一些。   作者的话:感谢大家的推荐票!希望大家多多留言,肯定有很多bug可以捉的!今天要忙一整天,所以先更为敬啦(*^▽^*)——————————————————————————————莱雅:如果我说你儿子都不是你的,你会是什么表情?国王:.......拿我的大锤来!莱雅:如果我说你还没死呢,你的老婆兄弟朋友就在争铁王座了,你是啥表情?国王:.......哈哈哈哈,谁爱坐谁坐!莱雅:如果我说莱安娜和雷加有个儿子叫琼恩·雪诺,你好哥们儿一直瞒着你把他养大,你会是什么表情国王:我,我,我(肥肥的胸口起伏),天杀的雷加,天杀的(咬牙切齿)莱雅:你不想杀琼恩?国王:雷加海对面的妹妹我都放弃了,雷加,雷加!莱雅:雷加是你这辈子最深的羁绊了吧 第108章 尾声(1) 红堡北门-狼晨   首相塔寂静肃杀,几分钟前,一帮兰尼斯特卫士在首相塔前的广场比试操练,耀武扬威。派席尔来了首相塔,面见国王之手,交谈了一番,然后金袍到来,兰尼斯特撤走。   我对这愚蠢的威慑嗤之以鼻。   “这边就交给你们了,乔里,莱雅,”艾德身着黑褐色的皮制板甲衣,他没有系腰带,甲胄有些松垮,我知道,这是为了让他能够挥舞那把巨大的“寒冰”剑,这老狼,明明腿都瘸了,“很快就会结束,我保证。”不,恐怕会拖上很久,天真的国王之手。   他脸色很不好,我猜是因为早餐时珊莎和他吵架的缘故。   金袍在我们俩面前列阵,斧刃朝我们点了点头,“我们都在这了,大人。”他归还了艾德给他的手令,上面有国王之手的印章,凭此,艾德得以调人进入红堡。   “昨晚,你去梅葛塔了,莱雅?”他看着我,勉强给出一个笑容,我看得出他内心沉重,“他有说什么遗言吗?”   呼号阵阵,军队集结,我看着艾德的表情,“遗言?我不知道,莱安娜,我不知道。”   我如此回复国王之手,“我不知道”,他这么说。   艾德喃喃道:“他知道,而且他会知道的,在七神之光下相会,我妹妹在旧神的花叶里微笑,他会知道的,一切。”包括琼恩·雪诺的身世?   “他会知道的。”艾德突然给了我一个满是皱纹的微笑。   我对他们的爱恨不置一词,只是点明现实,“他们已经相会了,就在此时。”昨晚国王逝世。   艾德也没再纠结,“对,走吧,让我们先去御前会议,等着王后跳出来!”   他振作精神,史塔克卫士托马德和胖汤姆扶着他,凯恩和瓦利紧紧跟随,斧刃和金袍跟在后面,步调还算整齐,我目送他们转过墙角,消失不见。   出发得真早,连早饭都不吃了。   “我们也动身,伦赛。”一些伪装成仆人的剥皮士兵已经穿上甲胄,五个跟在我们后面,另外的看我的信号,伦赛替我拿着画板和画架,我自己带着笔和颜料。   我之前清晨时经常去红堡城门上写生,如今把守门关的金袍早已经习惯,我瞧了一眼克蕾,她身着轻便的皮革,颔首领会。   乔里发现我们动作不对,他谨慎地道:“莱雅拉小姐,我们得呆在首相塔。”   我没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解释一切,“乔里,集中女眷,把几个门封好,二楼通往城墙的小门封死,用家具麻袋和一切你找得到的东西封住,二楼走廊放上沙袋,那里的雕花栏杆可不禁打,前几天我运来了好几车,都在厨房地窖里。对,地窖里有个通道,先堵上,派两个卫兵守着。把首相塔的射击孔和倾油孔清理出来,你不是好奇我为什么买了几口大锅吗?在里头煮水,粪便或者其他也可以丢进去,还有别忘了准备好石灰。”   乔里·凯索面色肃穆,“所以,那些不是装修材料,我们这是要,防御?”   “对,大人去做一件很有风险的事儿了,我们必须保护好他的家眷,我去拿下北门,确保后路,你可能有半根蜡烛的时间解决一切,快!”   “我会先封门,你最好快点回来。”他凝重道,并未怀疑,因为我们信任彼此。   我清楚,时间很紧。   “你要去哪里,莱雅拉?”突兀的童音响起,我转首看到了布兰,小小的脸上面色严肃,“你要去当北地的骑士,不带我去。”   “会有机会的,布兰,守好你的姐妹。”我温柔地说。   对,北境在看着我们,旧神低语在风声之中。   红堡的侧门被赤红砖墙包裹得严严实实,铁栅栏和铁边橡木门大开,清晨的马车堵在了门口,正在和卫兵讨价还价,看起来,他们将沿着狭窄的通道前往各处的厨房和储窖。   我和几名卫兵登上城墙,“嘿,波顿家的小姐,”眉开眼笑的队长招呼道,“今天您的小兵怎么还背着盾牌来啦?”   “国王之手的命令,”我无奈叹道,“说是这几天不安生,你没接到指令吗?”   猎狗手下的这名队长笑了笑,“看好门,我就是国王的一条小猎犬,现在他老人家没了,但愿他的崽子新王能多扔几根骨头。”   伦赛支好支架,我把画板放上,摊开画布,练习绘画,达蒙吹了一声口哨。我脸不红心不跳,虽然我知道,后头这几个金袍正在腹诽我呢,长那么好看,画得可真丑。   再或者,他们在思考如何劫持了我,送给王后。   我几乎能听到几个金袍手指抚上腰间黑铁刺棒的声音,有人咽了一口口水,他们一定在相互眼神示意,我不小心画歪了一笔。   “阿噗斯,”我轻轻吐舌,不好意思地转头朝队长笑了笑,他手停下来了,正要开口。   咚!城门口的一辆马车堵在了城门口,车轱辘塌了,这帮穿着厚斗篷的人正在大喊大叫,我换了一张画布,画着画儿,冷眼旁观,“我去看看,别松懈,这波顿家的小姐。”队长吩咐,我听着队长和几个金袍的步子踏上楼梯,伦赛比了个手势:还留着四个。   我微微颔首。   一声尖锐的惨叫响起在下方,盾牌敲拍,长剑扎刺劈砍,先是金袍粗劣的锁甲被撕开击破,然后是金属撞击,哀声求救。   “这天杀的发生了什么事?”一名金袍小子手搭女墙,够头下望,声音骤然高亢,“快去拿弓弩,快!”他喊道。   冷钢的闪光!   我的军刀拔出,疾掣如电,刃边吻上他的脖颈,动脉凹破,血流如瀑,我一甩利刃,猩红飞扬。其他的几个金袍要么亲上了锤头,要么抱上了长剑,几乎在同一时间全被砍倒割喉。   军刀我就熟练这一招,拔刀,了断,明快迅捷,速度完事儿。   伦赛爵士的晨星锤正在滴答液体,不全是血,“宿舍。”我简略地吩咐,城头上有一间简略的值班室,我听到有人在起床,“你,还有你,把那个转盘握把全给我砸了。”这是放下铁闸的机关。   我听着耳边的惨叫,清晨的朝阳下,红色战马扑面而来,队形尚算整齐,亨得利·布雷肯正在发号施令,嗓门严厉极了。   达蒙正站在城门洞的射击孔前,他按动扳机,十字弓鸣响,底下传来一声痛喊。   “记得我在庄园里嘱咐你的话儿,舞蹈家。”我简略地说道,剥皮卫兵正在上塔,人人飘着一股血腥味,我让开一条道,他们手里有笨重的锤头和凿子。   伦赛跟上我身后,血汗的味道粗重,我们一路下楼,一个不长眼的车夫正在乘火打劫,不是我们的人,“造反啦!”他面色通红,兴奋得不行,高喊着举着木棒扑过来,被我一刀劈翻。   这些苦命人有的在逃窜,有的在趁机生事儿,我们离开了北门,不时劈倒几个乱民,真是君临特色,这就是变乱。   一路走进红堡,城墙投下阴影,我看到了克蕾,她的箭羽稀疏,气喘吁吁,“你该用攻城弩,”我责怪道,这个傻女人把自己给累坏了,“省着点力气。”   “逃出来的人不少,用弩来不及。”大部分人不能放过,不过这里那么吵,我当然会放一个自家的小马夫去报信,例如说金袍打起来,或者醉酒杀了人之类的,别看是早上,这种事一点都不新鲜。   总之,来查看的不会是大部队。   她继续道:“我看到兰尼斯特卫队,还离得远,那个沙棕色头发的男孩,他带着二十号人来了。”沙棕色头发,翠绿的眸子,蓝赛尔·兰尼斯特无疑,来得真晚。   我敢赌,王后昨夜撒了钱之后,就以为猎狗的卫队不会出任何差错,看得好各个城门,严禁进出。可是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王后要拿下国王之手的,没错,王后不会告诉这帮小人物今天的大事,以防止泄密,她也没有调动兰尼斯特卫队,以麻痹国王之手。她轻视我,因为在她眼里我非常莽撞,如今我的卫兵也已经被解散。   谁能想得到呢?我知道她会杀夫,我知道国王离世的时间,所以对解散的命令阳奉阴违,并且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所以,很可惜,金袍可以收王后的钱,也可以收我们的钱,加上吃不上新鲜食物,王后指不定又会鞭打他们。所以到了最后,他们执行的命令就变成了只准进不准出。   总之,看来在金袍眼里,放六七辆马车进来事儿也不大。他们应该觉得戒严只是一些国王驾崩以后的必要措施,他们不知道今天有多关键,也不知道财政大臣管着四库总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消息就是力量,盲目带来死亡。   “折回去,我们吃掉这帮红袍子。”我简单说道,“首相塔有人过去吗?”   “还没有,我看到门都紧闭起来了,小姐,兰尼斯特的眼线昨夜就没了,我逼问过,他得到的命令是有异常再去报告。”很好,就是说他就这样消失了,也不会引起怀疑。   当我们回到北门时,亨得利的红马士兵和达蒙的剥皮士兵正在清除所有的金袍,我看到他们从隐蔽的藏人洞中揪出两个可怜虫,长矛扎穿胸膛。   “亨得利爵士,”我不等他开口,“兰尼斯特,20个,保持混乱,隐藏伏击。”   亨得利回头瞧了一眼,我看得出来,不用保持,场面就一直很乱了。指不定待会得清出路,让马队进堡,事儿真是多着呢。   大马喊出命令,“藏好,准备伏击!”   “准备伏击!!!”   混乱依然,哭喊阵阵。   我已经躲好,看着兰尼斯特人列队进入,遍地是尸体,扑鼻的血泥味儿,所以他们小心谨慎,“武器准备,警戒,继续前进!”我听到蓝赛尔·兰尼斯特的声音发颤,红袍兵矛指外侧,盾拦身前,“活捉一个,问问发生了什么!”蓝赛尔喊道。   他们戳倒了慌乱跑来的乱民,“蠢货!别——”   他们不知道的是,城门的塔楼上,影子掩盖的窗台里,一台弩炮已经瞄准了他们,八英尺长的长矛装填完毕。   嘣!黑影乍现,疾如闪电。   黑光击中密集的兰尼斯特卫兵,长矛串中了三个,掀倒了一片。   “弩炮!”晚了!   严密的盾墙已经出现缺口,狮子骇然。   “开火!”   周遭的房屋和塔楼发出吐息,劲矢箭雨来自四面八方,“石篱城万岁!”,“恐怖堡万岁!波顿万岁!”灰色的士兵和黄红相间的士兵汹涌而至,和红色的士兵盾牌互撞,刀剑相加。   “兰尼斯特!”蓝赛尔喊破了音,被自己人挤压在队伍中间,他七零八落的小队毫无斗志,被纷纷砍倒,无一人逃脱。   血染红袍,狮子流涕。   又可以拖延一阵子,我心有计较。   五十名我们的金袍姗姗来迟,他们的胳膊上绑着灰色的亚麻带子,这些本地人加入了红色战马,我向亨得利点了点下巴,回返首相塔。   “波顿!”我话音刚落,就听到门后搬动杂物的响动,门被打开,是身着铠甲的乔里和北方的侍卫。这些莽撞的汉子,如果我是被劫持了进来的呢?   “我看到有红色的影子,”他快速地说道,“他们确实要攻击这里,维扬·普尔这个傻瓜,还跟我吵架!”没关系,我一来都得听我的,现在这里我身份最高,艾德也给了我指挥权。   我带人进入,“弩炮和射石器组装起来了吗?”当然不会是大型的投石机或者投石车,就是三个人能搬动的袖珍版本。   “已经好了,嚯,我没想到你手下还有带剑的工人,还有移动战棚也好了,”他稀罕地说道,话音又急切起来,“二楼走廊已经堆好了沙袋,那扇通向城墙的门也堵住了,但是杂物太多,我们一时梳理不好,好些地方还堆着东西,射击孔和倾油孔被堵塞着。”   “那就继续!在堵门的东西里放上碎陶片和铁片,木刺也行,掺进去。”我走上二楼。   “那女孩的房间呢?”这乔里脑袋里是苹果馅饼么,没命了还男孩女孩?这就很麻烦了,有些设施在卧室里,不过,这是生死大事,可不能让位给姑娘家的羞怯。   当初“征服者”伊耿和“残酷的”梅葛肯定没想过自己建立的堡垒会变成天杀的宫殿,我记得珊莎和珍妮一直觉得射击孔是排水用的,还抱怨说有没有人偷窥,她们没有安全感。   “清出来,让珊莎、艾莉亚还有布兰躲进地窖,顶楼有五架攻城弩,别把弩炮搬上去,有些地方看不到,竖起来的吊车上挂上钉刺木板,木板就藏在马车上,快,院子和广场放弃,不,院子可以不放弃,藏几个射手,手上功夫好的,让狮子流一流血。”   我不想去想珊莎有多么恐慌,布兰或许惊讶而镇静,艾莉亚?一定会吵吵嚷嚷要参战。   “那个艾莉亚的舞蹈老师也在。”乔里拍了脑袋,“我忘了让他走人。”   “给他一把刺剑,就铁匠给我打废的一把。”   “他不是舞蹈老师吗?”   “舞蹈老师不能作战,谁说的?”   作者的话:说下女主的build,人物武力的塑造和打戏思路。说女主武力强其实是一种错觉,我是不想让她成天打架,免得要么苏要么输了堵心,结果有人说滥强?女主的绝对力量并不强,拿起3公斤重的德意志双手剑不是了不起的事,在几次打斗戏中,女主都是在接受了女性力量不如男性的事实上动脑,取巧才获胜的,从琼恩·雪诺、猎狗到团体比武都是这样,比如和猎狗,是仗着剑更长,猎狗没见过德意志双手剑这种地球上的武器,才打趴了猎狗。在冰火的世界观里很难说谁强,传奇的名声是拼出来的,除了魔山那类以外,没什么力量体系和绝对碾压。在和平时期有多少人会真心吃得了苦练得了剑的?没几个,加上大部分征召兵和士兵要么是野路子要么训练时间短,所以女主从七岁坚持下来完整的打斗训练,就比大部分人能会用剑,很简单的道理。在非常拟真的冰火世界(排除少量龙和魔法元素),很多时候就是靠脑子和装备来获胜,比如说无畏的巴利斯坦单挑角斗士、大熊乔拉单挑多斯拉克武士就是如此。所以,没什么武力值,影响因素太多,单看武戏,与其说女主苏,不如说女主心机表。另外,女主佩军刀就是贪图拔刀快,打个措手不及,要真用军刀决斗,她比不了长期用迅捷剑/军刀这类武器的角色。 第109章 尾声(2) 御前会议   我如今的铠甲不再是“万家骑士”的那一套,有了钱,我专门订做了剥皮人的板甲,为了不带盾牌,专用双手剑,特地在左手手腕上改造出了一块“盾牌”。   依旧是铁灰色的外表,血红色纹边。   关节挪动,金属铿锵,当我披挂整齐来到走廊上时,我看到了红袍兵蜂拥上广场,至少上百,还有金袍,我们有大概三十号人,守住肯定没问题,我瞥了一眼通向城墙的小门,确实,被家具和袋子堵得严严实实,要破开不会比城门简单,这里可展不开什么机械。火攻?他们得先收集引火物和燃料。   不,我要在这里耗尽兰尼斯特的鲜血,给王座厅那边的公爵减轻压力。   “安静!”我喝令,“安静!!!”伦赛爵士大喊,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得玩一些小把戏了,兰尼斯特不知道首相塔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这就是优势。   一片静谧,不管是仆人还是卫士,人人都拿上了弓弩,藏在砖墙和工事的阴影里,灰色的,褐色的,汉子们专注眼下,那是广场上的红影。   大概是兰尼斯特们发现有些不对劲?我眯眼瞅见带队的是一个御林铁卫,哼,马林·特兰爵士,一个在勾栏里卖的男孩,都能打翻三四个马林·特兰。   不不对,我知道,前世的剧情里,王后是在搞定了首相以后才派兵前来,可是这一次,艾德带了100号人前去,而不是指望不牢靠的杰诺斯·史林特,王后只怕心里也悬乎,打上了挟持其子女的主意。   “克蕾,白袍。”我嘱咐道,克蕾颔首领会,我们屏息等待。   “弓箭手准备!”伦赛大喝。   “弓弩就位!”   “就位!”   “勾箭。”我命令。   “勾箭!”伦赛爵士低吼。   我听到箭从筒囊中被抽出的声音,有的人呼吸有些乱,临冬城来的老仆人们尚算镇定,可是年轻小伙儿就有些紧张了。   “搭弓。”   “搭弓!”我听到弩机的转把在转动,弓手的箭枝轻碰弓臂。塔外的敌人正在跑进射程,红袍和金袍的盾挡在身前,红袍整齐,金袍稀疏懒散。   “盾牌!”他们在呼喊,“注意遮住头!”   “因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统治者和全境守护者,乔佛里一世的名义!”马林·特兰爵士显然发现了不对劲,他的人大喊道,“艾德·史塔克前去面见王后,共商国是,你们禁闭大门,意欲何为?!”   “这是欺骗,”我面无表情地说,“准备射击。”   “准备射击!”伦赛亦不为所动。   我听到有人放下弓箭,随后被巡视督战的卫兵往脸上抽了一矛,零零散散地,人人弯弓弩瞄。   我一点都不担心,河间人说“坚墙之后逞勇易”,泰温讲“高居厚墙之上,得却十倍之敌”,毫无攻城准备,他们将束手无策。   “听着,我们是北境人,这个鬼扯的铁王座是凭着巨龙征服的北方,现在龙都死了,南方人算个屁,给我瞄准!准备!有种的就给我准备好!”   接着,我高声告与马林·特兰爵士,“你为白袍,曾有誓言,乃是七神的骑士。马林·特兰大人,你把国王之手带过来让我们见一见,我们立刻开门,否则你就是欺瞒。如果是欺骗,那就去你个见鬼的骑士吧,七层地狱等着你,不管是今天,还是今后!”   我看不清御林铁卫马林·特兰爵士的表情,他往地上狠狠吐了口唾沫,我知道,他大概会说什么,“天杀的裱子,”他声音高扬,“杀光他们!”   “国王万岁!”下头发出冲锋的怒喊。   “开火!”我唇角满足地露出一丝笑意,我知道,这番话之后,当下我们人人坚定。   “开火!!!”伦赛爵士扯直了嗓子。   箭如黑雨,扑面而下。   【御前会议,视角:斧刃】   “他们回报说,是北门那发生了哄抢,有守卫喝醉了。”瓦里斯恭敬地道。   “国王刚走就如此不安稳,我该立刻回新王那。”“无畏的”巴利斯坦提出,“不管你要做什么,大人,尽快。”   “等人到齐,蓝礼呢?”艾德手握下巴,在沉思中问道。   “蓝礼大人想必又在寻欢作乐,倒是财政大臣在哪?”大学士派席尔温温吞吞,老神在在地问道,“国王去世,事务繁多,小姑娘可别睡了懒觉。”   “蓝礼出城了,”瓦里斯瞧了眼萨博奥·库达,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微笑,“至少在凌晨,劳勃国王逝世时是如此,走的很急,去了南方。”   那就是两位缺席,萨博奥知道,那是欺骗王后的把戏,现在说起这事儿,则是要欺骗派席尔,小女孩事先早有约定,让王后先去高兴。   萨博奥·库达,小女孩的斧刃,正静静伫立在国王之手的身后,一干金袍在会议室外四立,看起来,艾德·史塔克已然控制住了局势。   一如诺佛斯其他的士兵一样,萨博奥娶过三个妻子,一个是温热的姑娘,两件是冰冷的武器。如今手中的斧枪正是第三位,在七国续上的新妻,其橡木柄纹路粗糙,就像是他本人的岁月一般,沧桑难言,既然都不再年轻,糟糠之斧自然会是一生的臂膀,非常匹配。   他将保证临冬城公爵安然无恙,这是出于主人莱雅拉的命令,而萨博奥本人早已以自己的性命发下了誓言。   他旁观这场会议,一如在小女孩身边,旁观过的无数场集会和谈话,硬要说区别?这里更奢华一些,密尔的地毯,里斯和科霍尔的织锦挂毯,白港的银器,兰尼斯特的金壶,还有从奴隶湾来的狮身人面像。   “好个蓝礼,”艾德·史塔克是寻思的模样,拍着他的扶手,“财政大臣莱雅拉授权我代理她出席,她生病了。”艾德抽出劳勃的遗嘱,“昨晚蒙召,我记录下了国王的遗言,御印已压,有蓝礼和派席尔作证,巴利斯坦爵士,劳烦检查。”   “这事情适合一个侍卫听吗?我是说,御前会议总得保密,各位大人,”派席尔瞅了一眼萨博奥·库达,“你是莱雅拉女士身边的斧刃?那位冠军。”   “是的,”他的维斯特洛通用语腔调依然如此生硬。萨博奥心想,我看着小女孩长大,小女孩依旧是个小女孩,调皮捣蛋,惹是生非,每一次的恶作剧,都让人担忧不已,“师傅,我是莱雅拉小姐的护卫。”   小女孩,他应该在她身边保护她,而不是在这里保护一匹跛脚狼,她如今身材姣好,容貌清丽,眉目含情,窈窕动人,青春香气勾惹凡心,已然是无数毒蛇野兽觊觎的目标,萨博奥本人敲过不止一个混小子的闷棍,其中有几个史塔克侍卫,还有几个轻浮的年轻骑士。   伯爵子嗣也不少,反正小女孩很忙。   他还记得当初她坐在自己肩膀上咯咯笑的日子,在白港时小女孩充满活力,一回到恐怖堡,就变成了警惕的小兽,除了她虚伪的哥哥之外,没有人能靠近她。   “没关系,他是来见证的,替财政大臣办事。”艾德简单地回应了事。   御林铁卫的老头队长接过纸张,整个七国立刻安静了下来,静静聆听王者消亡前最后的呓语,巴利斯坦抬到半空中借着烛光检读,“确是王家印信,没有拆封的痕迹,大家看好了,”他展示给在座诸位,然后开始阅读,“授史塔克家族的艾德为摄政王及全境守护者,统理国是,至吾之后代,合法的继承之嗣成年为止。”   “诸位请遵照国王遗愿,确认我为摄政王,”他看过一张张大臣的脸蛋,萨博奥·库达曾听小女孩说起御前诸位,派席尔明哲保身,瓦里斯良心稀缺,巴利斯坦只知道剑。萨博奥是看不出来什么的,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小女孩唇角总是会露出一丝调皮的笑意,就好像御前诸公是她手里的玩偶,只有谈起瓦里斯和培提尔伯爵时,她的小脸上才会出现认真的神采,萨博奥不清楚,为什么小女孩会对每个人的特质摸得一清二楚?不过他知道,她是对的,令人恐惧地万分正确。   有时候萨博奥·库达会自问,是不是顽皮的小女孩知晓了他自己的过去,就像是她知道很多事一样,所以,才让自己这样死心塌地?不过他很快就释怀了,东方的萨博奥·库达是个头脑简单的人,西方七国的斧刃也是如此,他们惯于死心塌地,自孩提时便是这样,这是诺佛斯奴隶兵的命运。   反正他会忠于她的,除非她死在了他前面,或者她赶走了他。   窗外传来一阵喧闹,哭喊和尖叫,怒吼与惨呼,在座诸位全都下意识地遥望那个方向,“七神哪,这是怎么了,听起来像是在厮杀?”派席尔喃喃道。   “去问问,”艾德也警惕十足,“斧刃,去问问外面怎么回事。”   萨博奥颔首领命,斧枪立靠在胸,步伐一板一眼,仪仗也是他必学的技能。   “好侍卫,”萨博奥听到瓦里斯说,“一想到诺佛斯的丘陵里有成千上万这样的士兵,我就胆寒。”他不懂,萨博奥想,成千上万的士兵,背后有无数正在神庙学艺的年轻奴隶,无数已经年迈隐居山间的老人。   他们敢和无垢者对冲,方阵对方阵,无情对无情,也敢直面多斯拉克的亚拉克弯刀,可惜没有任何的卡拉萨敢染指诺佛斯丘陵。在君临海港他听过卓戈卡奥的事迹,迎娶龙女新娘途中,路经诺佛斯时是美酒与盛宴,当是互相尊敬。   萨博奥走下楼梯,正巧遇到一个金袍队长,来自赫伦堡的布林登,“我们正要去找你,冠军!”他面色匆匆,看起来情况不妙。   不,应该说,这位布林登队长已经面流冷汗,紧张十足。   “怎么了?”萨博奥面色如常,斧枪的丈夫总是如此波澜不惊。就是自己这口音有点奇怪,因为小女孩没时间再和他相互学习,她倒是年轻,学得快,瓦雷利亚语很流利,可自己这辈子的维斯特洛通用语,八成水平就到这了。   “红袍!他们攻击我们的人,至少有300!还有金袍,也有300个,已经包围了御前会议的厅堂!”   看来,王后没按照小女孩的完美排程走,她上门来了。   是因为怕一百名金袍士兵呆在梅葛塔里,会伤害她的子女吗?萨博奥心想,金袍不顶用,大家都知道,可毕竟为数一百,全是男性,这会很有破坏力。   “缩回房间,禁闭大门,用所有能找到的东西抵住,让临冬城的侍卫带上他们的大人,我们下地窖。”   “其他诸位呢?”   “带上情报总管,问他密道,他们不会攻击其他人,为了波顿!”为了小女孩。   门口的金袍退了回来,丢下了不少尸体,100号人还剩下60多个,把一楼的走廊挤得满满当当,他们面色恐慌,不少带伤,还好核心的卫士尚算镇定,到萨博奥·库达走到门口时,金袍里的剥皮人已经用弩矢和长矛击退了兰尼斯特的金袍,但这只是暂时的。   御前会议无险可守,这里一楼的窗子太大,可以当门使。这个地方是“仲裁者”杰赫里斯王在位时期修建的,太和平了,和平到在战斗中娇弱无力。   还好,有瓦里斯,萨博奥想,而且他们还有地图,不过小女孩也说过,瓦里斯不可信,“放弃一楼所有房间,堵上房门,构造工事!”他把墙边的桃花心木橱柜连踢带拽,抵在一边,楼上吵吵嚷嚷,他听到托马德和胖汤姆在搀扶行走不便的艾德·史塔克,巴利斯坦在对着窗外怒喊,瓦里斯悄声无息,派席尔嘟嘟囔囔。   跛脚老狼是个好人,萨博奥觉得,老实说比坏坏的小女孩要善良正直得多,小女孩因此很亲近他,或许把他当做了父亲。   “没有瓦里斯的踪迹,冠军!”他听到赫伦堡那个布林登的声音,靠不住的阉人。   外面的狮子没有再行进攻,萨博奥·库达,小女孩的斧刃知道,那是因为那个有太阳般耀眼金发的漂亮女人,那个和自己兄弟私通的王后,在享受胜利的感觉,她想要奔狼的屈服。   无论如何,他不会让小女孩失望的。   “冠军,他们来了!”   作者的话:作者公众号,可以搜兰尼斯特夫人,欢迎大家加喔!——————————————————————————————————————————————瑟曦:你们以为就你们在谋划,我会毫无作为吗?你们以为本宫有这么个爹,这么多年来真的一点东西都没学到吗?你以为你的小诡计天衣无缝?哼哼,莱雅拉。 第110章 尾声(3) 钢铁门   【钢铁门,视角:咕噜】   这绝对是君临城最奇怪的一天,咕噜想,阳光日渐灿烂,可是钢铁门附近喧嚣不再。   大清早就把闲杂人等赶跑倒不会显得很古怪,钢铁门位于东北,平时本来就人迹罕至。古怪的是,从昨晚开始,这里的金袍就在挖壕沟,他们在城墙上堆砌杂物,酒桶子和沙袋堆满了塔楼,他们不是对外,弓弩瞄向城里,对内。针对的是自己的同袍。   到了白天,反正也隐藏不住,洛克的金袍更加明目张胆,在夜里咕噜帮忙清除了几个刺头队长之后,现在,洛克的人非常顺从。   洛克是忠诚的,咕噜确定,其实洛克吧,确实有野心,但是和君临这些脑子活络,毫无坚持的人精相比,洛克绝对是可靠的,是小雪诺太缺乏自信和安全感了。   “莱雅拉的房间”,莱雅拉·雪诺,咕噜知道,哪怕今天的她已经比坦格利安的公主还漂亮,她依然是那个小黑屋里的女孩。咕噜没告诉她的是,当初蓓珊妮·莱斯威尔嫁过来时曾经在那住了很久,蓓珊妮夫人有太多的浪漫幻想了,而卢斯·波顿大人要她服从。   恐怖堡让人不好受的消息多着呢,自小在那滚大的咕噜知道很多。   “啊啊!”他听到一个叫声,是猫尾巴,生下来就不会唱歌的女孩。   “啊?哦!呼呼!”什么事?他比划道,你很久没出现了,猫尾巴,我有些好奇。   “噫哇!”猫尾巴的脸脏脏的,身上也脏脏的,是君临的泥泞和臊臭味儿,十岁不到的孩子在街头还指望什么?猫尾巴比划着,咕噜看懂了。   她之前和瓦里斯的小鸟们一起玩,瓦里斯给他们糖吃,让他们看好这里的坏叔叔。金袍对流浪儿从不友善,当然是坏叔叔咯。   咕噜拍了拍猫尾巴的小脑袋,他瞧了眼洛克,一宿没睡让那个都城守备队司令眼睛很红,这里的事已经够复杂,咕噜拿出一个小金龙,递给小猫尾巴,这样她就可以继续存钱大业了!   小不点窜在大人之间很快就消失不见,咕噜翻过一排指向街道的长矛架,踏上城墙。   他看到几个静默修女的背影,这些不说话的女人穿着宽大的灰袍,裹起全身,就像秃鹫一样,她们的直觉也像秃鹫一样灵敏,看来是嗅到这附近将会有不少无人认领的尸体。   凯拉修女的姐妹今天会很忙。   他走近洛克,听到有金袍在给司令做汇报,这位该是面粉街出身的哈兰:“杰斯林·拜瓦特爵士问您老人家,为什么不按照事先约定进行巡逻,钢铁门这儿的工事又是怎么回事。”   “那帮金玫瑰呢?”金袍里的河湾人,金玫瑰,洛克手撑城垛,举目下望,按理来说,上千金袍守一个门显然是足够了,咕噜知道,可是不管是他这个哑巴还是洛克这个老兵,都一点不放心。   “没信,我是说没特别的事儿,一切正常得很,大人。”   洛克瞥了一眼咕噜,咕噜理解,他不相信自己,他觉得自己就是来监视他的,但是到底是认识了十几年,还算是有点交情。“你那边有消息吗?”他问咕噜。   咕噜把洛克要的消息给他:瓦里斯盯着你。   洛克蹙眉,“去他的情报总管,他盯着我干什么?”   咕噜比划了一个简单的手语:担心。   洛克确实不怎么放心,咕噜理解,毕竟他们做的事情一不小心就是吊死的结局。虽然说猎狗和史威佛的矮脚鸡两个兰尼斯特的守备队司令,士兵都在红堡周围,以及国王门,按理来说不会有人来对付自己,但是谁知道呢?   钢铁门洞开,可是严阵以待的金袍让路人胆怯,咕噜看到穿皮围裙的匠人和戴草帽的农夫骂骂咧咧地离去,这次就连塞钱都不好使。   金袍们窃窃私语,财政大臣的特殊津贴已经有一半在他们的腰包里了,这让这帮地痞没有无事生非。   隐约地,伊耿高丘上传来不祥的鸣响,洛克和咕噜都看到了浓烟,这让街头巷尾穿着亚麻布裙的女人和汗味粗重的男人们议论纷纷。   他们已经开始了,“点火!”洛克说道,可是咕噜却看到街道的尽头——   “啊!啊!”咕噜不同意。   “你发现什么了,死哑巴。”洛克语气半点都不耐烦,他已经接过了火把。   咕噜指点,洛克举目而望。   是三条猎狗和三条银鱼,尘土中的旗帜来自西境的克里冈家族和王领的拜瓦特家族。   咕噜明了了。是杰斯林·拜瓦特爵士,他遵守了太后的命令,虽然稍早一些的时候,拜瓦特爵士也收到了摄政王的指令。但是不难理解,王后成太后那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摄政王的身份则需要被重臣和王室承认。看来,拜瓦特爵士他选择了为他所知道的王室尽忠。   咕噜不知道的是,王后袭击了御前会议,即便摄政王的任命此刻被御前重臣给通过承认,也送不到红堡之外。   “武装,准备战斗!”洛克高喊,咕噜听到搬动器械的声音,吆喝此起彼伏,金袍士兵眼神闪烁,面色犹豫,他们很不安,要知道,拜瓦特爵士曾经统领过他们所有人。   两台弩炮,三台小的投石器,金袍滚来了火油和烈酒,在桶子里,弩机拉弦,沙袋堆砌在上城墙的楼梯上,移动战棚抬了出来,士兵们喊着号子。   咕噜看过这些士兵的一双双眼睛,他们尽量显得自己牢靠,可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点都不可靠。   寂静,市民们一定是察觉到了什么,君临的居民比老鼠还胆小,也比老鼠还敏感,此刻街头悄声无息。   杰斯林·拜瓦特爵士和猎狗的联军大概有一千五左右,洛克手下的金袍有上千,可是他们已经有些慌张骚动,对面走出了一个高举白旗的使者,晃着马儿往钢铁门而来。   “大人?”   “接进来。”洛克低沉地说道。咕噜知道,这是洛克要尽量拖延时间,能拖多久是多久,别看自己这边有上千的金袍,还有城墙可以据守,但是面对长期掌握金袍的杰斯林·拜瓦特爵士,洛克恐怕不会太有信心。   咕噜看够了,他游荡到角落里,让被敌人吸引了注意力的守军没有注意到,然后咕噜扔下一根绳索,沿着坠到地面,他将绳索扯了下来,藏到阴影里。   对,需要他动弹起来啦。   【首相塔】   箭雨瓢泼。   簌!   一根弩矢命中白色的身影,“脏狗!”我听到马林·特兰爵士的嚎叫咒骂,可惜没能毙了他,这个懦夫躲到了后面,两面大而薄的木盾保护着他,专门防护箭矢用的。   其他盲目前冲的人运气可没那么好,箭枝无情,光照正佳,经验丰富的北方人瞅了一眼飘动的旗子,下手果断。凶猛的利簇扎进敌人柔软的躯体,首相塔下广场上的金袍倒了一片,红袍防护得当,倒是伤亡不大。   我看到下头全是盾牌的反光,红底金狮和无纹的黄盾,亮的眼疼,“凯岩城万岁!”,“国王万岁!”“君临万岁!”,“盾墙!”兰尼斯特在结阵,金袍吵吵嚷嚷。   “弩炮。”我回首嘱咐,红袍的盾牌阵型已成,跟着口号前进,勉强算是整齐。   “兰尼斯特!”   “万岁!”   “兰尼斯特!”   “万岁!”   弩炮瞄准,这时候敌人的金袍发出一阵欢呼,他们的援军到了,我看到光着膀子的汉子推来了一架攻城锤,镀铜的龙头异常狰狞,我知道这东西,大概是当年“疯王”伊里斯二世报复暮谷城时制造的,算是文物了。我在红堡烧文物?   “瞄准,装弹!弓手准备!”我吼道,两架弩炮上放置了长矛,遥遥对准靠近的兰尼斯特盾牌阵。   我听到绞动弩机的声音,然后一切平静,只能听到下头敌人的喧嚣,和淡淡的呼吸。   “弩炮,开火!”   嘣!   咵!众狮身仰。   一支射偏了点,串飞了一个红袍,一支正中阵侧,就像是投入水中的石头,激起浪花,露出空挡。   “开火!”伦赛爵士手臂猛地下挥。   箭矢紧随长矛之后,箭羽微颤在狮子的身上,惊叫痛吟响起,盾牌阵后退,留下红色的血和红衣的尸体。小熊莱拉的箭术水准和我一样,只管射出去,中不中就看新旧诸神的心情了。   现在,他们在用生牛羊皮覆盖攻城锤的遮板,要我说,这锤是对城门用的,对付首相塔的小橡木门真是大材小用。   “走!”盾牌集中在攻城锤两端和背后,几个汉子使劲儿推动,我看到木轮吱呀启动,又一次攻势,他们在靠近北方弓手的射程。   太仓促了,我们有所准备,他们这样贸然进犯会得不偿失。   “都烧好了吗?”我问道。   “水、沥青、油,对。”临冬城管事抹着额头的汗珠,“都行了。”   “注意一点,别把自己给炸了。”   “国王!”下面这又换了一个口号。   “万岁!”   灰色的弓手开始射击,金袍的盾防疏失,很多士兵不懂章法,时不时就倒下几个,红袍水平更好一点儿,偶尔会有中箭的。   “城墙!小姐,他们从城墙过来了!”我听到一个史塔克卫士大喊。   首相塔下,还有连接首相塔的城墙。   我关上面甲,终于,他们到了,两面进攻,“弩炮一架对准城墙,战棚搭好,所有弓手躲好!投石器,装碎石散弹!塔顶盯死城墙。”   “塔顶的弩手已经在射击了,小姐!”   我自然知道,首相塔在内城墙的一角,是连接着内城墙的,所以之前我已经命令堵死通往内城墙的门,现在,就等着他们踢踏着步子进我们的小陷阱里。   “准备好油锅,等人多起来,别太急,浪费了可不好!”   作者的话:感谢大家支持我的公众号:兰尼斯特夫人!————————————————————————————杰斯林·拜瓦特:摄政王?我从没听过有这个称谓,御前会议承认了吗?(因为没有与盟友艾德·史塔克进行充分合作,提前促使王国承认其头衔,王国传统政治体系稳定度-50%)杰斯林爵士宣布在内乱中支持王后。 第111章 尾声(4) 红堡北门   乔里·凯索来时发出了剧烈的喘息,“小姐,地窖,地窖有人撞门!”他扶着石墙,弯腰揉腹。   我看着下头的攻城锤慢慢靠近,“已经堵死了吗?”   “我把半个厨房的东西都搬过去了,小姐。”那就好。   “你带史塔克的几个卫士和仆从下去,他们一撞开门就用长矛扎,隔着障碍他们伤不到你们,露出什么扎什么,快去!”地窖的门被堵住了,敌人得费很大的劲儿才能推动,而地窖的地势绝对不会有利于闯入者,他们只能活活被插进门缝的长矛扎穿,“派两个人准备下一道门,别轻易放弃!”   “院子里出现了红袍和金袍,人数不多,已经退出去了。”   “那他们还会再来,让那儿的弓箭手随时准备跑路!”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伦赛爵士,去问问,史塔克家的孩子们现在如何了,都在地窖?”   “刚才马伦来报告过,小姐,”伦赛抹着头上的汗珠,他体型壮硕,极易出汗,“艾莉亚在帮忙煮东西,粪水和沥青,其——”   “让她回去!”我咬牙,算了,没人手去管熊孩子,“随她去吧,那其他孩子呢?”   “珊莎抱着圣母像,在地窖里安抚其他孩子,她很勇敢,布兰陪着她,发誓会保护所有人。”   “让珊莎带女眷去顶楼,地窖已经不安全了,快,你亲自去,门破不开,安心。”   一场突击打成了攻坚,不知道老女人王后现在心里是什么个感想。   “莱雅,”是克蕾的声音,我现在穿着全身铠甲,脖子转动不便,也不好看着人说话,“有一大队人马往北门去了。”   “王后发现了?”   “实际上围攻御前会议的人调走了很多,我看到好多人出来了,一些来我们这,一些去了北门。”围攻御前会议?没在梅葛塔?那,现在是抓住了艾德还是暂时拿他没办法?   我觉得红堡的北部侧门问题不大,一百多号人守着绝对够了,要不是首相塔是在兰尼斯特眼皮底下,调不了太多人来,我倒宁愿首相塔这儿人多一点。   【红堡北门,视角:亨得利·布雷肯】   血和泥的味道久久不散,几口大锅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掺杂在一块,直让人想吐。亨得利有些懵然,这是他第一次指挥战斗。蓝赛尔·兰尼斯特,那个兰尼斯特家的白脸小哥已经被俘获,神情委顿地窝在了侧门塔楼上的值班室里。   野丫头的小子们要比红色战马熟练得多,在经过这样的杀戮之后,他们神情淡然,抓紧时间休息,或是履行职责,布雷肯这边可是有几个伙子直接吐了。   “我们把尸体移动起来,堆成工事,或者放在楼梯上当阻碍,有血和水在肉里头,不容易燃烧,是非常棒的沙袋。”如此冷酷的声音来自达蒙,野丫头的舞蹈家。   亨得利迟疑了一阵,慢慢了解了他的意思,“我们自己人的不行,得妥善收好,敌人的可以。”他觉得自己这话儿是如此柔弱,简直不像是一个骑士。   达蒙给了一个闪亮的微笑,仿佛这里不是沙场,而是舞会,“当然,大人,那我去下令了。”剥皮人训练有素,红战马也不遑多让,不管心绪多么复杂,防务已然井井有条。   现在是战前最后的休憩,亨得利喝了一口味道粗重的麦酒,靠在门边,望着君临北方的黑色硝烟和火光,那里现在非常热闹。   亨得利迷茫极了,应该说,自从再次接触到野丫头之后,他就一直有些无法接受,那个女孩应该为诗歌和鲜花所围绕,可为自己所见之处,她的身周却尽数是钢铁与阴谋。   她不明白,他并非是无法接受残酷和冷血,他只是觉得,她可以笑得再无辜一些,再单纯一些,而不是比他所知最狡猾的人更狡猾。   “马儿,马儿,我不想死。”另一个她呢喃在他耳边。   在比武大会见到野丫头时,她让他想起了逝去不久的亡妻,拉娜·派柏面色苍白,眼盖卵石,他帮她洗干净身子,看着静默姐妹处理她的内脏和血迹,最后,他亲手用白色的粗糙亚麻布一层层将她小小的身子裹好。纯洁的颜色,这是二十岁之前的少女仅有的待遇。   她还没有孩子,与棺木无缘,只有裹尸布。   拉娜死前不过十六岁,最喜欢的是依偎在他的怀里,听他唱《傻鳟鱼和聪明汤姆》,听他吹嘘那年的海疆城,她是如此温软体贴,可如今已然冰凉,埋进了同样冰凉的大地。   那天,她咬着他的耳朵,告诉他,“马儿,马儿,我怀孕啦。”   他的唇角差点就露出了笑意,结果被记忆中的另外一句低语给浇灭。   “马儿,马儿,我不想死。”那天后没多久,她已快湮灭。   东方的人称瘟疫为苍白母马,拉娜没有与红色的战马厮守一生,是白色的母马成为了她的归宿,带她远走他乡,漫步入未知的迷雾。陌客的黑影静静旁视,不发一语,亨德利自己站在陌客身边,泪成两行。   亨得利深吸一口气。   他,他很怕,倒不是怕自己战死,而是怕自己哪天要亲手洗干净莱雅拉的遗体,用裹尸布将她包好,看着她永眠大地。作为丈夫,在婚礼上亲手将象征守护的斗篷披上女子之肩的男人,如二人无有子女,这会是他命定的义务。   莱雅拉,容颜比拉娜精致,唇润诱人,让人不禁想要一尝,一吻,便是永远,他尤其喜欢她的眼睛,那双灵动的冰雾,尚存几分童年的神韵,倔强,忧郁,但是坚强。   她原本就凉凉的,若是加持了死亡,则根本会与寒冰无异,他无法想象,不,他可以想象,他已经看到了,每次看到她微笑时,他脑海中所浮现的正是她入殓时的模样。   永眠让人绝望悲伤,而看着熟识的人永眠,会尤其是一种折磨,如果是曾经与你朝夕相伴,欢笑同乐的伴侣从温柔而富有活力的动人女子,变成一具冰冷沉寂的肉块,则简直是精神上的酷刑。   至于家里的其他人,他不敢去想,不敢去想自己的妻子是怎么染上瘟疫的,在他和伯父尽力隔离的前提下。   “想也没用,”达蒙将他从圣堂葬礼中拉回了现实,“你得和她说。”他的笑容如此耀眼,亨得利不禁微笑,他知道这小子误解了自己,也不想应声,转头抽出长剑开始擦拭。   花天酒地的男孩,不知道什么叫相守和离散,至于爱情?亨得利说不准,多半是因为外貌带来的一时着迷。   达蒙嗤笑出声,亨得利很确定,这个野丫头的舞蹈家大概还以为自己是害羞或者自卑呢,“他们来了。”他简短地说道,这个达蒙。   他们来了。   “武装起来!”布雷肯的继承人吼向诸人,他动作麻利地起身,瞪了眼这个不知轻重的老练斥候。   “为了石篱城,布雷肯万岁。”他高喊,“动作快点!他们来了!”   红色和黄色的队伍出现在城墙转角,他静静估测,大概有200左右,果不其然是自御前会议的方向而来,之前那边一度喧嚣,而首相塔附近的战火一直没熄灭过。   现在,战火也在这里燃起了。   弓箭出袋,金袍队长吆喝着命令,隐藏在阴影里的弩炮和投石器已经准备妥当,还呆在工事外的士兵飞奔回塔楼和楼梯间,他们把外面的屋子全拆了,此刻望去一览无遗,毫无死角。至于拆下来的木料和土块?会被扔到敌人脑袋上。   下头的小兵在料理楼梯,敌人想上来将非常难。上头的士兵将器械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开火。   亨得利突然想起来,达蒙告诉过他,野丫头自然无法保证一切顺利,她做了种种谋划,但是王后并不是完全的傻子,不会踩中所有陷阱,所以她至少会保证了一件事:让自己的人有工事城防可以凭依,让敌人在高墙和障碍外一点一点死光。直到横扫一切的骑兵到来。   从御前会议、首相塔,到北门,再到钢铁门,全是敌攻我守,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王后的权威绝非一个当了不到一个月财政大臣的未婚丫头可比,甚至首相都得掂量,所以,时间很紧,法子不多。   亨得利回头看了眼,钢铁门那边的火势越来越大。   开始吧。   “弓箭准备!”亨得利高喊,又复低声,“达蒙。”   舞蹈家达蒙给了亨得利一个笑容,他的箭上棉布浸油,眼见敌人的大队踏上了地上半塌的马车。   “红色战马,是布雷肯,长官!”他们听到有人呼喊,一个都城守备队的官长出现,矮矮胖胖,戴着比自己头大的头盔,身上的肉已经快溢出铠甲,是亨佛利·史威佛爵士。   他们派出了使者,举着白旗,亨得利猜想,对方肯定不熟悉北境长弓的射程,他向身边一个弓箭手吩咐,“让那个白旗使者滚回去。”,警告的一箭射在高举白旗的士兵身前,这胆小鬼立刻转头飞奔,差点撞上了自家的好爵士,矮脚鸡史威佛。   兰尼斯特和都城守备们开始举盾慢行,“兰尼斯特!”   “国王万岁!”   他们十足谨慎,八成是知晓首相塔那儿发生的事儿,或者直接就是从那儿被派来的。   “开火!”弓弩射击,亨得利看向野丫头的舞蹈家,达蒙瞄了一眼红色战马旗帜,确定风向,然后箭上火起,他拉开长弓,瞄准了马车上的桶子。   簌!   火箭飞过,呼啸声让敌人举稳了盾牌。   可是,这不是朝着人去的。   轰!!!   “啊!!!”   酒桶在人群中爆炸!火舌飞舞,惨呼频频,没有任何一个汉子用盾牌挡在酒桶之前,也没有任何一个汉子想过这里有个陷阱,躲避?恐怕得去七层地狱躲了。   亨得利看到红色和黄色的士兵就像是一朵红玫瑰突然怒放,人的躯壳是花瓣,火焰是花蕊,开得异常灿烂,如今,那辆没了轱辘的马车周遭一片糜烂。不,亨得利更正自己的想法,那更像是一个从高塔坠落的西瓜,乱糟糟,红艳艳,无神地散落了一地。   那酒桶装得当然不是酒,里面多是油,混合的玩意儿,外面擦过几次酒,以掩盖味道。里头还掺杂了石头和铁片,野丫头在运送时特地嘱咐要千万小心,她称呼这个为:红人庄园陈酿。   如今陈酿发酵了。   作者的话:(坏笑)公众号:维斯特洛世界兰尼斯特夫人试图勾搭——————————————————————————————————————————你什么都不懂,亨得利! 第112章 尾声(5) 钢铁门   【防御钢铁门,视角:咕噜】   手擎白旗的士兵孤单影只,回到了杰斯林·拜瓦特和猎狗的金袍军中,钢铁门处,洛克和他的金袍寂静无声。   ————————呜————嘟嘟呜————————————————   号角吹响,对面的金袍开始整队,缺了一只手的杰斯林爵士和猎狗已然下马,调整自己的队伍,咕噜躲在钢铁门的西边,悄然目睹他们搬来了弩炮和梯子,几个光膀子的好汉推着一辆没有顶盖的撞锤车。   “国王万岁!”   “呼哈!!!”   在杰斯林爵士的指挥下,勉强算他们有纪律,“集结队形!”一队队的金袍各自列阵,“前进!”,他们沿着小巷和街道向钢铁门靠近。   弓箭手上房,剑盾手掩护,房屋就是他们最好的掩体。   这让洛克的人无法有效地阻却敌人,他们有的是坚固的掩护,弓弩在射击,箭矢你来我往。   咕噜孩提时以为坦格利安是一群大蝙蝠。这不能怪他,咕噜可没法想象龙是什么样子,那就是蝙蝠嘛,不过是大了好几号。   那群骑蝙蝠的国王曾经要求城门附近禁止建造房屋,但是到了当下这个时间,没人会理会这样的禁令,谁会在乎棚屋和建筑会不会给城墙上弓箭手造成麻烦,让城市的防御变成荒唐事儿?   甚至有房主把城墙的一面当做自己的墙,筑起半靠在墙上的违法建筑,可以说,针对内部之敌,这样的地势环境简直是个噩梦。   不过也倒不完全是坏事。   “如果有谁被我发现剑上没血,那我就弄他的尸体!”咕噜听到猎狗坏脾气的低吼,“冲锋!”   大批人递次沿着街巷前进,杰斯林的人要更有纪律,不像猎狗的手下那样狂放,很快人群就已经接近,臂绑灰布,依仗工事抵抗的我方金袍已经开始溃退,这帮人士气就像是多恩的沙,一吹就走,这让猎狗和杰斯林爵士的人士气高涨,   “国王万岁!”   而洛克的金袍外围已经奔溃,“逃!”咕噜听到有人喊,“跑!跑!快跑!”   投降的人趴伏在地,一个一个,然后是一片一片。咕噜突然理解了小姐的担忧,杰斯林·拜瓦特对金袍子的影响力如此深远,他在金袍里干了十余年,公正律己,为人记恨,也为人敬畏,面对上任不久的洛克,那个老金袍可以说是望风披靡。   既然杰斯林·拜瓦特爵士选择支持王后和“国王”,那么,钢铁门就危险了。   王后的钱要的不一定是别人帮她干活,也可以是不帮敌人干活,对于金袍来说,这不会是很难办到的事。背叛洛克,挥刀相向很难,但是抛弃洛克并不难。所以,洛克的金袍败北在望。   看来,钢铁门这里要失败了,咕噜露出一个微笑,他满意极了。   慌乱的城头上敌人未至,自己人在和自己人厮杀,咕噜没看到洛克的影子,却看到了火箭飞出。   发动了,这是一个号令。   嘭,空气扭曲荡漾。   轰!   一只通红的巨兽猛然升腾,血盆大口发出咆哮。景象美丽而壮观,是火焰在绽放!   马棚瞬间被燃起,好一根巨大的火炬,“救命!”被点着的人体不断掉落,像是熟烂了的苹果,砸到干燥的土地上,长弓成了焦炭,箭羽已为灰烬。   “火!”   这声大喊来自“猎狗”桑铎·克里冈,他跌跌撞撞,“该死的火!”他的脸伤疤狰狞,映出红色的火光,地窖爆炸,屋顶掀飞,他已经全然崩溃。   咕噜知道,他跑不掉,雪诺丫头在一开始就告诉他,这只狗面对不了这副情景,活捉。   为国王而战的怒吼不禁哑然而止,尖利的叫声铺天盖地。   轰!一处处房屋开始怒放,火焰升腾,噼啪肆虐,惊惶的市民和金袍发出呼喊四处乱窜,他们在践踏彼此,用刀剑杀出生路,踩死一切倒地的活体。   这就是违建的代价,咕噜想,无人看顾的城市,没人想过火灾来临时该如何是好,这个城市野蛮地生长,也会野蛮地毁灭。   “恐怖堡万岁!!!”城头上传来高呼。   轰!事先挖好的沥青陷阱被火苗点燃,吐出火舌,将穿行街巷的士兵给彻底淹没,可惜这样的景象不多,吓阻敌人胜过于消灭敌人。   齐整的呐喊响彻钢铁门,“北境万岁!为了奔狼,为了史塔克!!!”   君临被点着了,火焰蔓延在每一个屋顶,不断扩散,咕噜记得他们只是布置过一小部分房子,沥青用的也不多,毕竟要灭绝一户人家还要悄声匿迹,这可不容易,君临耳目众多。   不过,看起来这个城市全是燃料,只是缺火星罢了。所以他们办到了,不起眼的乞丐和残缺之人,下毒,灭门,他们办到了,不像雪诺说的那样温柔,控制捆绑?做不到,只有清除,然后占据房屋,设下陷阱,在今天的早上悄悄离开。   虽然花了两个晚上,数次差点露陷,不过盲眼伶人办到了,雪诺是他们的眼睛和大脑,他们是剥皮人的手,伸进小小雪诺看不见的烂泥里,替她遮风挡雨。   至少目前如此,咕噜知道,他一手串联的人不会永远由他一个人说的算,也不会永远为她一个人服务。   总之,现实就是,君临在燃烧。   “为了临冬城!”洛克的嗓子快哑了,咕噜能理解,这是死里还生的欢欣。   咕噜眼睁睁地看着杰斯林·拜瓦特爵士试图组织金袍救火,咕噜甚至看到他还算完好的一只手举起了白旗。   可是,白旗显得有气无力,无风托起,塌在手上。   杰斯林爵士大喊着什么,火焰太过嚣张,咕噜听不到,杰斯林·拜瓦特突然被人从背后用长矛捅穿,拖下马来。   洛克的金袍则欢欣鼓舞,俯首投降?此事肯定从未发生,仿佛真是他们打赢了这一场战斗,而不是火。可是很快,他们就笑不出来了,火开始烧向城墙和塔楼,钢铁门并不真是铁做的,没有融化成铁汁,惊惶蔓延在钢铁门周遭,现在他们得想办法灭火了。   不,咕噜看到,洛克的金袍也在崩溃,兴奋未尽,尖叫已起,因为火,全是火。   这里,变成了七层地狱,或许光之王拉赫洛也会挺高兴?咕噜手脚灵敏,无声离开,火势越来越大,可别殃及自己,还好,他看到了附近巨龙门和街道上的金袍正在组织。不,不对,指望他们老老实实救火?那不如指望王后突然被空气噎死,恐怕更多的是趁火打劫。   咕噜看到黄色的披风和一双惊恐万状的眼眸。   他拔剑在手,对方是个金袍,一手锤上体液滴落,另一手紧抓首饰金银,这个金袍正要开口,就被咕噜给砍倒,乱了,全都乱了,火焰点着的不是人体,是人心。   他躲在阴影里前进,看到金袍在残杀妇孺,抢夺财物,留下穿着裙子的遗体静静淌血,然后金袍被青壮杀掉,尸体被扒光,扔到了街上,光溜溜,冰凉凉,仰望苍穹。   血腥味好浓,咕噜想。   轰!又有地方爆炸了。   他看到了,确实,有对高层斗争隔岸观火的金袍试图阻止一切的发生。   在他经过时,一些街区的地面尸体横陈,不过已然平静,居民正在搬运水和沙袋,他听到有人在呼喊拆屋,避免火灾蔓延此地。   但是你不能指望上层人士在角斗时,平民循规蹈矩,守卫乖乖站岗。   有些街区则已经成了停柩场,金袍的尸体,男女的尸体,穿衣服的,赤裸裸的,血流沟渠,哭声隐约,正等着烈焰席卷,给个火葬。   最多的是金袍和拿剑的人合作,咕噜绕行时听到他们在把人分门别类,救火的救火去,抢劫的老爷和糟蹋女人的老爷在后头开始享受,欢乐十足。   这类人彬彬有礼,伸手要救火的钱,或者要女人和钱,老妈子和老汉子看着,大喊大叫,当爹的,当儿子的,当丈夫的,当哥哥和弟弟的,去救难,在呵斥和皮鞭下,反抗的直接挨一矛;当妈的,当女儿的,当妻子的,当姐姐和妹妹的,年轻一点自然最好,要么哭喊,顺从或者挨打,让老爷们享乐。   各种手段层出不穷,不一而足,让咕噜一路上大开眼界,大火是灾难,是惨剧,是生意,是狂欢,可把君临人给苦坏了,也乐坏了。   这不是火难,有铜臭味儿,有铁锈味儿,还有血和泥的味道,焦臭味不怎么浓,和烤肉没什么两样,一场篝火晚会。   为什么会变成这副模样?咕噜茫然,不过这不是茫然的时候,他还有活计要干,咕噜继续前进,怀抱自己的迷茫和不忍。   太惨?说到惨,谁能比得了他呢?谁能比得了凯拉姐妹?不过,今天的君临里大概会涌现出好一些凯拉。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小的时候,他问过小雪诺,在海疆城经历过什么。   莱雅拉·雪诺当时告诉他:“生活,咕噜,还有战争。”她喃喃而谈,苍白的容颜是那样失神,“我表现得很勇敢。”   【首相塔】   “啊!!!”液体瓢泼而下,浇灌在攻城锤上,人身上蒸烟弥漫四溢,烫,还是烫,我几乎闻到了煮熟的味儿。   “倒油!”伦赛爵士回首高喊,我看着他的脸狰狞异常,青筋暴露,眼珠凸出,双唇大张,这是从地狱回望人间的脸。   褐黄色的油液泼洒在停止在门前的攻城车上,然后是一支火把,从倾油口滚落而下,让首相塔墙上的油渍也被点燃,最终,火把落了下去,火舌跃起,“疯王”伊里斯二世用来打开暮谷城的破门大锤熊熊燃烧。   “灭火!”伦赛已经顾不上我了,我听到通往城墙的小门外头也响起了惨叫,那是倾倒在他们头上的另外一桶滚烫的液体。   这些皮肤被烧烂烫坏的人会有个什么人生?我想起了猎狗的脸,我不知道。   我现在躲在战棚里头,身边的弩手和弓手不时掀起活动木板向下射击,偶尔的偶尔会有人中箭,一般不碍事。   我们的箭矢都在一盆恶臭的浆液中浸泡过,“这会让他们发烧生病。”克蕾给了我一个冷酷的微笑。   泡箭矢的臭浆是什么东西?我半点都不感兴趣,但是我绝对不会碰到哪怕是半点的这滩污泥,我见到过她倒些什么玩意儿进去,不忍目睹。   “伤了多少?”我回首问,茉丹修女微微颤颤,女仆们已经重新开始劳碌工作,处置伤口,照顾伤员,提供水和食物。   “三个,小姐。”茉丹似乎被我唤醒,双唇颤动,“七神啊,我是说三个不能动弹的,美奇已经不行了。”   我无从理会谁是美奇,或许是仆人,或许是侍卫,只有三个人失去战斗力简直就是新旧诸神保佑,“你们躲好,”我简单吩咐道,然后上楼看看对内城墙上的防御做的如何,“掌好旗,伦赛,走廊你来决断。”   “好,天杀的兰尼斯特,他们疯了,弩炮!那边在集结,他们来了,快瞄准!”这里有三个小狼崽子,还有一个剥皮女娃,所以攻击猛烈,不顾伤亡,我猜王后现在的脸色一定很可怕。   嘣!我知道,弩炮已响。   作者的话:感谢大家的支持!微信:维斯特洛世界兰尼斯特夫人QQ:920516016 第113章 尾声(6)御前会议地窖   “是我,我告诉了王后。”小珊莎满眼晶莹,泪花初绽,我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而你现在要负责照顾好姑娘们,珊莎,一切都没事,没人会怪你的。”   我没工夫去理会小女孩的小心思,战争乃是生死之事。   首相塔可以住上百人,自然空间不小,在顶楼天台的城垛间居高临下,坚石遮蔽,可以有效遏制城墙上的敌人。   两名卫兵扶着我到了顶楼,这套铠甲沉重,我得省力准备近战,好喂狮子吃剑,弩手的攻城弩狙击四方,内城墙上的敌人躲在女墙后头,前后呼和,这里挡箭的木板已有利簇半透,我看到锐利的铁尖颤抖在档板上,寒光四射。   “啊!!!”这声惨叫来自城墙上的红袍,投石器的散弹打起一阵尘雾,敌人士兵的脑袋被开了瓢。   不过最吸引我目光的是远方,钢铁门的方向黑烟滚滚,给赤红色的君临滴上了一团碍眼的墨泽,像是美女脸上的丑疤,更像是一个显眼的信号。   烧起来了,还是烧起来了,我有些鼻子发酸,不过这一点哀痛瞬息即逝,没什么,白天的火灾不会害上太多的人,很快就会得到控制。   一只手抱住了我包裹在铁甲里的腿,我这头盔没法低首,只好出声:“谁?哪个娃娃跑上来了。”   “是我。”好倔强的嗓音,微微发颤。   “艾莉亚,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我看到广场上的人拿来了梯子,内城墙上也出现了,走廊的伦赛爵士正在喊人转动吊机,“你还小呢。”   “我厉害得很,我煮了一锅菜籽粥倒下去,可黏稠了,烫得他们哇哇叫,”她坚持道,“倒是珊莎她们很糟糕,珍妮已经哭了。”   维扬·普尔动作有些慢了,他年纪不小,结果用弩时大腿中了一箭,拔箭时出了好多血,依然在一瘸一拐地战斗。那个箭头做的很毒辣,带倒钩。   “小姐!小姐!”我听到楼梯间里喊,是一个史塔克的卫士,“莱雅拉小姐!地窖门被撞开了,乔里他们正在抵御!”   “我也要去!”艾莉亚尖叫,她比谁都跑得快,已经哒哒跑下了楼梯,结果被她的舞蹈老师,布拉佛斯剑士,西利欧·佛瑞尔一把抱起来,“小子,你缺课了。”他说道。   我越过他们走下楼梯,艾莉亚在抗议,“我没有!她缺课更多!为什么她可以去打架啦!?”   “那是因为她在起舞,而你还需要练舞,小子。”那位舞蹈教师回答道。   首相塔的地窖,原本这里常年飘着一股烂蔬菜和变质肉的味道,可是当下却飘散着一股沙尘的气味儿,“临冬城!”我听到乔里的呐喊,“啊!”然后是嚎叫声。   橡木门遍布血渍,桌子抵着它,无数的袋子和箱子压在门上,木条撑着这些堵门的杂物,几个侍卫咬牙力顶,“临冬城!”乔里大吼,他沿着缝隙把长矛刺进推开的门缝里,然后立刻收回,这一次刺空了。   一根长矛突兀地伸出自门后,“推!”乔里下令,“嘿哈!!!”大家伙用力,我的人也去帮忙,咔!   砰!敌人的长矛折断,门再次被砸关。我听到门后传来喊话儿,“听好!狼崽子,我们又有人来啦!你们逃不了!”   “地下通道很窄,”我低声说道,“而且这门外头是个转角,他们使不上劲儿。”   “我知道!”乔里喘着气儿,“上面怎么样?”   “到明天都打不破,那个女人该心急了。”我回应,这时候才能看出一个将领的素质,无疑,王后不是什么好将领。   “那就多崩狮子几颗牙,狼骨头硬着呢。”乔里露出一个兴奋的笑容。   我没告诉他的是,君临大火燃起来了。   我只能在心里叹息,期盼河间人马早日抵达,希望蓝礼和波隆两边尽快,波隆那边会有贵人相助,应该无妨,那就但愿艾德撑得住吧。我突然觉得,史坦尼斯的红袍女说我是寒神派来祸乱君临的先锋?有点道理。不过我用的是火,而不是冰。   【御前会议,“斧刃”萨博奥·库达】   咚!大门震动。   “去他的铁王座,”临冬城侍卫埃林急促地喘息,他额头有汗,面无血润,双唇颤抖着,咬牙哼声:“这就是国王?用剑来招呼自己的臣下。”   “这就是——”艾德在绞动十字弓,懦夫的武器,可是局面由不得他,跛子没法使用长剑,他上好弩矢,靠在墙上,对着门口,“见了异鬼的,权力的游戏。”在权力的游戏中,要么赢,要么死,没有中间道路,王后瑟曦·兰尼斯特在神木林和艾德对谈时的原话,那个时候只有他们俩,所以她很诚实,“临冬城万岁。”   “临冬城万岁。”侍卫们轻呼。   “恐怖堡万岁。”剥皮人们应和,唯独“斧刃”萨博奥·库达不言不语,他倒是饶有兴致地看了艾德一眼,不知道这个阴森低郁的地方,会不会让临冬城公爵想起自家的墓窖?萨博奥听小女孩提起过墓窖,那里埋葬着“筑城者”布兰登及其他奔狼的列王列宗,艾德本人的父兄妹妹也睡在里头,不过,艾德自己能不能睡回去,可就难说了,尤其是看现在这个局面。   御前会议的地窖里摆满了相框、坏家具还有帘幕,灰扑扑的,比黑牢还黯淡,几乎不见半点光。当下,金袍队长,赫伦堡的布林登在走廊上被人砍了脑袋,史塔克的卫士胖汤姆和埃林一个断后,被长矛和箭矢给戳成了刺猬,一个大腿中剑,成了奔狼诸位里的第二位跛子。现在,萨博奥·库达还剩下30号人,其他的金袍要么跪地投降,要么已把命丧。   还留着的全是自己人。   咚!空气中是淡淡的腥味,不少人已经带伤,萨博奥自己的手臂也有一道血痕,他们仓促地用桌子和杂物抵住,卡上了门闩,可是,进到自己所在的地方,不过是时间问题。   “开门!艾德·史塔克,”是王后瑟曦·兰尼斯特的声音,“你的儿女已经被我擒获,那个剥皮裱子的舌头已经被我割下来了,要是你出来,我会给她一个痛快,要不然,我就把你的女儿和养女赏给跳蚤窝。”   “她这是要激怒你。”萨博奥提醒,如果艾德一个犯直,那自己如何向小女孩交代?   “我知道。”艾德声音低沉,他试图镇定,可是手有些发抖了。   “我给你…一个沙漏的时间,够了吧?好好想想。”脚步响起,大概是王后转身离开,啊,该叫她太后了,如果她最终成功杀尽了自己亡夫的盟友的话。   “你们可以把我交出去,”艾德轻声道,“是我的错,才导致了今天这下场。”无人答话。   “我之前去见过瑟曦,我让她带孩子走,”艾德继续,“看来,是我对敌人太过温厚,你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职责,没必要为我而死。”   依旧无人答话,艾德闭上了双眼,萨博奥漠不关心,仁慈这种东西吧,往往会让人献出生命,例如史塔克家族此刻的仁慈。   咚!门再度被撞响,尘土落下,灰飘空中,比之前更加猛烈。   “这是哪门子的一个沙漏?”临冬城的埃林咬牙说道。   咚!   萨博奥声音冷静,“准备武器!”弓箭手已经太劳累,十字弓举了起来,还有盾牌和长矛。   “稳住!”他沉着地道。   咚!   “稳住!”   “快!”一个突兀地声音响起,萨博奥看到了瓦里斯胖胖的身躯,他的脸在火光下阴暗不明,身上倒依然是之前的绸缎袍子,“跟我来。”   “让大人先走,伤员跟上,”萨博奥当机立断,“其他人随我加固工事。”   一行人寂静无声地走入了地道,萨博奥殿后,确认机括阖上以后,跟在他们后头。   “我的国王之手哪,您的手笔真是吓人。”瓦里斯感叹,“全城都看到了。”阉人在帮着搀扶国王之手,驱前的灵活士兵在通道前方发出响声。   “感谢,瓦里斯,但是为什么你要救我?”艾德不明就里,他无心关注是什么见了异鬼的手笔,吃力前行,拐杖已经丢失,而他需要跟上其他人的脚步,这就有些难了,虽然有卫兵搀扶。   “因为你是个好人,”瓦里斯理所当然地说道,“这也挺遗憾的。”   艾德瞧了他一眼,汗珠自发丝间滴落,“说点真话,琼恩·艾林也是好人。”   瓦里斯为难地叹了一口气,“我当时拦不住,我可挡不了王后。何况,艾林大人做不出烧城门的事情。”   “你在说什么?”艾德蹙眉,“烧城门,外面发生什么事啦?”   “君临北边被烧上了,不止是城门,还有房屋,一大片,是来自北方的金袍子弟干的,只要您往外边一站,风自然会把灰烬的味道吹过来,要我说,真是和七层地狱一样。”瓦里斯说道,“真是,令人惊叹,又令人悚然。”   毫无疑问,萨博奥想,这个太监是因为看到了大火焚尽了王后的金袍,所以才倒向了首相这一方。   艾德鼻孔哼出,“那得是狮子逼的,他们的人比我们多,他们在赶尽杀绝。”   “这倒确实,我们在这休息一下吧,地道里还有其他的人,王后派人从地下攻击首相塔那边,我说不准会不会遇到军队。”   “首相塔怎么样了?”艾德声音有些高。   “好得很,大人,”瓦里斯老神在在,“我去看下外头局势如何,把守好,千万担心,据说密道里常年飘荡着工匠的魂灵,说不定会拿你们当‘残酷的’梅葛,找你们索命哪。”   作者的话:这章献给LC! 第114章 尾声(7)梅葛楼   【梅葛楼,酸埃林】   “天杀的脏水,”酸埃林嘟囔道,“我觉得我这味道能驱散全君临的姑娘。”他摆弄着自己湿淋淋的胸板甲下浸泡久长的武装衣和羊毛衫,全黏在一起了。   莱雅拉有令,这会儿他们正在密道里跋涉,前往梅葛楼劫持那公主和王子。   “要不然呢?你以为是你的大小姐一个玫瑰屁把您老人家轰进来?”波隆毫不留情地嘲笑,“别傻了,不完成她要你干的活,你就闻不到香屁。”这话儿听起来也不怎么愉快嘛。   “不,是臭的。”酸埃林更正。   “傻子。”波隆懒得理会,酸埃林不喜欢波隆这个人,他从不洗头,脏污的黑发微卷,油腻腻的,谁都知道小姐最爱干净,居然能忍受这个卖剑的臭鼬接近三米之内,简直就是奇迹。   酸埃林不否认自家的小姐长相标致,远近闻名,但是拜托,长得好看就连味道都不一样啦?她昨天的香水前调的多斯拉克的香料花,中调是河湾地的水果,后调是里斯那边的鱼涎香。   总之,她也是个凡人,不信让她三天不洗澡试试?想当初在北境的山野里,挖个坑,一堆人隔着毛毡和铠甲挤在一块儿,该怎么休息就怎么休息。虽然老实说他也不讨厌那个体香,不过这不搭嘎。   波隆什么都不懂,而酸埃林是小姐裙下狼群里最受她瞩目的那匹狼,关系铁得很。   他们沿着通道自宅院的下水道前行,如果小姐买的房真是当年的伊耿四世留给自己情人塞蕊娜住的地方,那那位国王口味还真重,这地道可是给情人幽会修的。   渐渐地水声消失,他们感觉自己爬上了一个坡道。   “佣兵,你确定通往王后侍女卧室?”举着火把的云雀多内尔回首而问,“我们这是在粪堆里走。”酸埃林这一拨人要前去梅葛楼,把王后的子女给劫了,这或许会很关键,所以大家伙儿不敢大意。   波隆手握剑鞘,“小麻雀,茅坑也是卧室的一部分。”他瞅着不再潇洒飘香的云雀小贼,两个人紧张对视,酸埃林直接从中间撞过去,手肘着意狠狠地推开多内尔,这个漂亮的男孩想勾引自家的小姐。要不是有令在先,自己早就把他那满嘴的白牙给打个七零八落了。   通道越来越窄,待到只容一人躬身曲腿爬入时,只好一个接一个,酸埃林感觉自己胳膊被锁甲衫擦破了,可别提多烦躁,罢了罢了,为了他漂亮的,一点不温柔,一点不贤淑,除了打架和坑人之外什么都不会的剥皮小姐而战!   “别挤我!你要找男人就去找那个云雀,香香软软。”波隆语气不善,往后踹了一脚,酸埃林狠狠戳了回去。   嗷!正中靶心。   “小子!”波隆又踹了一脚。   “你们俩非要在这里打情骂俏吗?”云雀多内尔回头,“他们可以听到的!”   “闭嘴,小白脸/勾栏货!”   多内尔蹙眉看着后头的两个,脸上突然展露笑意,这让酸埃林觉得有些危险,这只又瘦又柴的野鸡肯定在酝酿什么鬼主意,“笑什么?”   “让我们来打个赌。”他说道,然后继续前进。   “打赌?”波隆爬在后头,“几个金龙?”   “不赌金龙。”   “边儿去,我对云雀的肉体不感兴趣,我爱娘们。”   “X你,不赌这个。”   “X我这活儿属于姐儿,那赌什么?”   “谁先抓到金发小子和金发丫头,谁就能呆在娇花儿身边一整天。”   “你们这样会被剥皮,”酸埃林忧郁地说道,“而我得花一整天来晒你们的臭皮。”   “你这话听起来像多曼·罗斯比,”佣兵对云雀的提议兴趣欠奉。   多曼·罗斯比,迷上了咱家小姐的病夫,酸埃林记得那傻子少爷给每个剥皮人钱,探听小姐的兴趣和爱好,酸埃林自己是用首饰来敷衍的,他没告诉多曼自家的老小姐尤其喜欢蓝宝石,看到银器时总是面无表情。   波隆继续说道,“一个不明情况的呆头鹅。”   “我有一个小点子,能让小姐忍耐你们中个谁,呆在她身边碍她的观瞻。”云雀说道。   “什么?”军士和佣兵异口同声。   “秘密,现在赌不赌?”   “行。”异口同声。酸埃林知道,这是个好机会,养眼还不是大事儿,只要他能呆上一天,那小姐肯定会想方设法把他轰到一个重要位置上,这才是正经。   “不安静会失败。”多内尔语音轻忽。   “好!”同声异口。   波隆问酸埃林:“你答应什么?我是要娶个高门老婆,今后我可是当领主老爷的爷们儿。”他们继续往前,已经隐约听到人声,几个人压低了嗓音。   “嚯?那得防着,你又老又丑,还不洗头,婚后,我怕我家的雪玫瑰会吐,对身子不好。”   “感动到吐?别傻了,不是她,她答应过我,会给配上一个贵族女人,手利刃屠无数,千百女子怀中依,这才是日子。”   “你们就呆在这儿用舌头决斗吧,”云雀多内尔毫无感情,哦啊,这话意思太多,让酸埃林全身都酸,“我们到了。”   “那就别吵,为了特娘的黄金和白肤,”波隆,“干掉那帮国王的精英。”   密道的尽头还算宽一些,看来伊耿四世没特别虐待自己的情人,至少给了她整理衣裙的空间。掩盖住出口的是一尊雕像,姿态优美,不着片缕,手持利剑,五官看起来很像是“征服者”伊耿的老婆维桑尼亚。   “来帮忙!”酸埃林狠命推动雕像,剩下的几个士兵一起前推后拉,石像缓缓挪动。   【首相塔】   地窖现在寂静一片,他们留下了一滩血水,我们重新把门关死,用横木抵作门闩,他们已经离开,可能是一种欺骗战术。“声音在消失,小姐,”乔里双眸转动,抬头倾听,他手上的长矛血丝遍布,滴答落地,“他们走了。”   我这头盔对视听有一定地妨碍,不如轻装上阵的侍卫队长那么灵敏,“他们或许在重新集结,找别的方法。”   “地下,墙上,大门,他们还有哪里没有试探过?”乔里放心地杵着矛,手臂枕头,“我还以为我会死在这呢。”   “那就是没有,”我也放松了一些,将面甲掀起,呼,真是热,“你父亲死在了极乐塔下头,是御林铁卫下的手?”   “大人说他很勇敢,”乔里笑言,“以命换命。”恐怕没这么壮烈。   “所以,马丁之子乔里·凯索也会有更荣誉的结果,绝对不是地窖。”我弯眸一笑,他有片刻失神,看来已经从丝绸街之战的挫败中恢复过来了。   “为您而战就是荣誉。”侍卫队长深吸一口气,有些羞涩地阖眼,他正要继续开口,军情已到。   “小姐,他们走了,正门附近在厮杀,处女居和圣堂附近起了火,白剑塔也有黑烟。”   “蓝礼进城了,”我判断道,“河间地的军队也差不多该进来了。”   “蓝礼?”啊对,我没和乔里说过这事儿。   “总之,快结束了,我们上去吧。”   “你说,小姐,人家都讲拂晓神剑可以闭着双眼,一只手把着放水,另一只手擎着长剑击败任何人,这是真是假?”我猜是因为“拂晓神剑”亚瑟·戴恩在极乐塔之战中与北方人为敌,最终毙命极乐塔下,所以,他才会问这种问题。   “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马丁·凯索,”也就是乔里·凯索牺牲在极乐塔下的父亲,“是没这个能耐和拂晓神剑一对一的,乔里。”   “我猜,”乔里的面颊涨红,“为您而亡也是——”   “你有一个大人要效忠,乔里。”他闭口不言。我不是艾德·史塔克,他不该为我去送死,不过,或许我会用得到。   “凡人皆有一死,不过放心,”我给了他一个笑靥,我猜在这套灰色红边的铠甲里这一定怪极了,“不是今天。”   他有些呆滞,而我另有要务,我知道乔里心中的情愫,我和史塔克呆在一起的时间过长了,所以,他们已经把我当自己人看,甚至偶尔会不在乎身份,就像是对待艾莉亚一样,那个临冬城的云女儿。   “准备撤除门口的工事,把骑枪准备好!”我声音严厉,“会骑马的,还没受伤的,抓紧时间休息,今天会很长!”   【梅葛塔,酸埃林】   梅葛塔里静悄悄的,雄鹿地毯上到处是泥巴印子,来自于剥皮人的十五人突击队,“十字弓,”波隆耳语道,“女眷在阁楼,”不用他说,酸埃林也听到了谈笑声,“我听到国王的寝室…”他轻轻摊开地图,“有铠甲响动。”   或许是因为王后知道夜影巷里的剥皮宅院有密道直通梅葛楼,通常来说,既然是君主和情人私会用的,那么应该连通到国王寝室不是吗,侍女的厕所?这太吟游诗歌了。   “他们没多少人,”云雀多内尔有些心不在焉,“而我们人多势众。”想想也可以理解,其他人都在首相塔晒太阳呢,,“巡逻的人有四到五个,站岗的有两个,走廊上。”酸埃林也知道,王后的人肯定在首相塔和王座厅,酸埃林这伙人不晓得王后提前发动,直接包围了御前会议,还以为那个女人会按照自家美女主人的排程走。   “动手?”波隆问。   “弩箭留给步战骑士,”酸埃林面色沉稳,现在的他可不是过去那个被莱雅拉追着用长矛抽屁股的小卫兵了,酸埃林拔出投斧,“卫兵交给这个。”   “准备。”   “走着!”侍女卧室的门被猛然推开,酸埃林看到一个年轻狮子茫然的双眼,右臂狠狠递出,风呼斧转,直接嵌到了这家伙的额头上。接下来是一根标枪飞过扎中了另外一名卫士。   酸埃林拔剑而上,他可是经过美女头儿训练过的,剑身斜在身侧,劈上敌人的长剑,钢铁清脆鸣响,自己的剑将对方的剑压住,剑尖横拉,掠过其喉,报销一人。   剑起剑落,无敌存息,惊呼被打断,却依然让阁楼上响起了惊叫。   国王寝室的大门被撞开,两个白袍出现,酸埃林认出来了,曼登·穆尔爵士和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手绑白色盾牌,剑在盾后。   准备,无人要和他们一对一,有人举起了十字弓。   普列斯顿爵士露出一个笑容。   笑容?   剑闪血溅,依照莱雅拉前世的剧情,来自谷地的白袍曼登·穆尔爵士应该死在黑水河战役,意图行刺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时,被小恶魔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解决。   可是现在,他的脑袋被自己的白袍兄弟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给切了下来!   波隆反应很快,十字弓转向,射倒了一个目瞪口呆的兰尼斯特卫士,“天杀的,大小姐给了你多少钱,骑士?”   无空闲聊,大家伙把这里的所有敌人斩杀殆尽,一名白袍的突然叛变让兰尼斯特懵然,很快,在剥皮人赔上三条命之后,就无人再站立。   “她没说起过我?啊,对了,保密。”普列斯顿爵士面色不好,根本就不想看面前的人,他用他的白袍兄弟曼登·穆尔爵士的披风擦拭长剑,“她母亲的名字,她说过吗?”   “撒拉·草场(Greenfield)”酸埃林是恐怖堡的居民,自然认识那个没鼻子的女人。   “而我是普列斯顿·格林菲尔(PrestonGreenfield)爵士,她是我妹妹。”   “天杀的。”波隆喃喃道。   “旧神哪。”酸埃林感叹。   “别说出去,我已经违背了誓言,我没多少选择,她是我唯一在世的亲人了。”普列斯顿爵士看起来更像是在说服自己,“我需要无暇如初,继续为新王服务。”   “什么时候的事?”波隆问道。酸埃林猜波隆大概是在问什么时候相认的。   “这不重要。乔佛里国王在王座厅后头的休息室,托曼和弥塞菈在阁楼里,和女眷呆在一起。”   “那敲晕你?”   “我自己会!戳我一剑,用干净的。”   他们走出了走廊,“嚯,我听说是王后提拔的这位格林菲尔。”酸埃林声音很低。   “谁能想得到?”波隆笑了,“反正没他我们也问得出来黄金男孩和女孩在哪。”逼问,用刑,佣兵很专业,过程不会慢。   乔佛里的身边不是白袍卫士,而是兰尼斯特的自己人,事前莱雅拉叫上大家伙儿,专门就西境的纹章进行过学习,酸埃林辨认出了法尔布兰的燃烧之树和法曼家族的三船纹章。   似乎老小姐的老铠甲有一个组件有船的痕迹来着?   “尔等何人,吾乃——”梆!一根飞驰而下的长矛打断了骑士自报家门的话,十二对二,不能让他们呼救。   然后是酸埃林的投斧,其他人的标枪、飞刀、弩矢。   可惜,他还想听听他们有什么说头呢,酸埃林想,一个山民出身的剥皮人,早已经趁着两个骑士被自己等人吸引住注意力时,用十字弓背后解决了另外一个爵士,搞定。   “大胆!”乔佛里色厉内荏,“我是——”   “如果你敢出声,我就割掉你的舌头。”波隆不为所动,剑指伪王之喉,酸埃林拿出麻绳,绑了个利索。   然后是阁楼上的托曼和弥塞菈,他们是王子和公主呢,真是稀奇,一想到待会这些小不点要和他们一起钻下水道,酸埃林就感到开心,品尝一下,这是七国的阴沟味儿,贵胄们。   啧啧,倒是小姐那个亲戚,御林铁卫里居然有小姐的亲戚,这事儿得好好给她问问。   酸埃林怀着找打的念头,将呜呜挣扎的乔佛里扛在肩膀上,他们听到有卫兵在高声问询,于是在门口摆下了一场伏击,三人来查看,三人全毙命。   擦完手中剑上的血,酸埃林继续把乔佛里背起,“云雀呢,那个多内尔?”波隆突然回头问他。   “这天杀的谁知道,”酸埃林扫一眼剥皮人的士兵,确实没有云雀,“他是个小偷,进了一间满是财宝的屋子。”结果不言而喻。   去他的云雀吧,一伙人走向阁楼,他们听到尖叫声,原来是傻姑娘们听到走廊上没动静了,下楼来查看,胆子可真大。   这倒是免了撬门的功夫了。   啥?打赌?谁当真呢,那个云雀都溜达走了。   作者的话:你们说,要不要在WX开角色之间的幕间呢MUA!正传内容毫无区别喔!——————————————————————————————————————————————酸埃林:我喜欢咱家小姐,只是说着玩。艾德威:我喜欢咱家小姐,只是意思意思亨得利:我也不知道我喜不喜欢波隆:我喜欢咱家小姐,因为她给钱又给女人(忽悠)贝里·莫斯:我喜欢咱家小姐,可是她不喜欢我 第115章 尾声(8)密道和墓窖   【密道和地窖,艾德威·石磨坊】   “为什么他们不多点一些个火把?”艾德威嘟囔道,他早已经习惯了发号施令,此刻眉头不舒,心情不佳,这位老农接着抬高声调呼喝,“跟紧我,红人庄园!”   “噢!”新兵们应和。   契根咧出一个不好看的笑容,“你可以向你的女神祈祷,磨盘。”磨盘,来自艾德威的姓氏,石磨坊,佣兵契根爱这么称呼自己,就好像和自己很熟似的,艾德威不是很讨厌这个佣兵,但是也说不上多喜欢,这家伙门道太多,不是个忠厚人。   “我的女神?”艾德威领头带路,“是圣母,少女和老妪。”女子的年华一如一天的时辰,早中晚,少女、母亲、老妪,非常相称。   契根走动时铠甲叮叮作响,“而你的圣母,脸是莱雅拉小姐的。你的少女是微笑的莱雅拉,你的老妪是白发的莱雅拉。天可怜见,那雕像又白有嫩,脸上的皮肤光滑紧致,连皱纹都没有,老妪?你确定?”   “那该死的关你屁事儿,佣兵,”艾德威口气不是很好,他被说中了一些个心事儿,“七神该长成什么模样,谁知道?”   “这就是你河湾地的审美?”契根眉开眼笑,他总是喜欢拿艾德威打趣儿,“天杀的,你连雕像都只敢亲裙角。”   “闭嘴,可闭上你异鬼样的嘴巴吧!”艾德威粗暴地说道,“我们往哪边走?”   他不是很想分辨,或许他只是单纯觉得她好看而已?不止,那位小姐把他从白港的垃圾堆里捡出来,给了他吃的穿的,给了他媳妇和田地,这天底下还有什么天杀的东西会给如此的恩典?除了三女神,没有,国王?嚯!   这也是一种契约,她予我恩遇,我报以尊敬。契根不懂这些,他们笑他傻,可那位小姐心里高兴着呢,艾德威这样的人才让人放心,这叫踏实,憨厚,永远有饭吃。   这就是农奴家的次子,在这世道讨生存的道理。   “我找找地图,地图呢?”契根摸索着,“我猜是在,糟糕,没啦。”   “没啦?”艾德威伸长脖子够着看契根的腰包。   “没啦!”契根惊叹出声,慌了。   “你到底是哪门子佣兵!?”   事情有些棘手,他们全都不认得路,火把是有限的,或许得蒙一个。摊上这么一个“经验丰富”的佣兵,简直和走在路上被龙粪砸中了一样,倒霉透顶,霉气从脑袋顶蔓延到全身各处。没办法啦,四十多人的队伍得继续前进,不能停下,他们步履忐忑。   艾德威应该一剑宰了他。   天杀的“残酷的”梅葛,他修那么多密道是疯了吗?!   “你有听过猪倌佩特的故事吗?”契根高举火把,面前赫然是陈旧的花雕。   “猪倌佩特有很多故事。”艾德威回应道,也将火把举高,这里没有水了,只有陈旧的石墙和尘土。   “龙堡那一个,他们不敢指名是红堡,就叫那儿龙堡了。”   “你是指偷了公主那个?”   “对,偷了公主,睡了骑士的三胞胎女儿,你们河湾地人真敢想。”   “白天老爷给你脑袋上甩皮鞭,晚上你还不能想想白嫩嫩的女儿,莫非你主子是疯王?”   “我主子是你的白嫩嫩小姐。”   “X你,不准想她。”   “嘿哟,准你想猪倌佩特和月姑娘的故事,就不准我想一想?”   “我从来——”   “剥皮人?”他们听到一个突兀的声音,长矛对准,盾牌齐挡,一支火把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扔去。   “戒备!”   轰!火光照出的是一个光头胖子,他被突如其来的火焰给吓跌在地。   瓦里斯。   【贝里·莫斯爵士,风嚎园】   嘟————嘟嘟嘟————河间地的喇叭吹响。   当晨曦初现天空时,营地一片喧嚣,满打满算的300号人,马匹近千,银鹰、剥皮人、枯树黑鸦还有卵石旗帜齐扬,旗下是自家有产骑士和誓言骑士五彩斑斓的纹章,一簇一簇的骑士和骑手汇聚到了被抛荒的田地上,人喊马嘶,活力十足。   罩袍披挂马身,坚铠牢护周身,贝里·莫斯爵士手擎旗矛,跃马立于杰森·梅利斯特伯爵身侧,皮革和钢铁包裹着这支队伍,一路向南,直扑君临。燕尾旗迎风而荡,汉子们高唱河间的战歌,所到之处,人人避让。   他还记得夏天的那年,他给那名少女写信,他献上了鲜嫩的玫瑰,花瓣红如她的双唇。他曾经想过他们一起在野种庄园努力生活,撒下待长的种子,夏看绿荫,冬笑白雪,踏马在万物滋生的春季,满足在仓储丰满的金秋,他甚至想好了孩子的名字,他们健康茁壮,聪慧过人,男孩跃马执剑,女孩笑容甜美,又高傲迷人,就像是她一样。   而她宛然拒绝。   那个时候他满心酸楚,五脏六腑似乎被妒火焚烧,难耐的愤怒和难言的绝望像是巨人的咆哮,在他脑海里响彻不绝。   他知道,每一个男人都瞩目于她,她当时不过是私生女,或有一座刚起步的庄园,身为骑士,他是配得上她的。   可是她拒绝了。   她凭什么?   他不是个没耐心的男人,更非会因爱生恨而犯下大错的莽夫,他耐心地以骑士之名效劳,他随她从北到南,可他看到了她在比武大会上的样子,那是比冰龙座更璀璨的星辰,万众瞩目,俊彦俯首,何人可堪独占?   心灰意冷?非常。   不过她说得对,人生不是围绕着别人度过的,自己有职责也有梦想,将来会有家庭也有诗歌,此生的一切是幻梦又不是梦,他也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年人,何必太过执着?他也扪心自问,到底是喜欢她的财产还是她的人?   答案?应该是更喜欢自己,走南闯北如此多的年头,女人也见过不少,何必要拗在这里?尽好本分就是了。   虽然心有不甘,不过,人生就是这么不如意嘛,七神也没法满足一切。   依稀可见君临的城墙和黑色的云,黑色的云?他们距离越来越近,“好大的火,”杰森伯爵喃喃道,滚滚浓烟笼罩天空,一片昏暗,“烧起来了?”   “巨龙门,大人。”贝里爵士没有太多的话,“我们从巨龙门走,做好战斗准备。”   “换马!”卢卡斯·布莱伍德爵士,鸦树城伯爵的次子喊道。   这是为了节省马儿的力气,冲锋时将会更加强劲,贝里·爵士换上了一匹白耳朵的棕色马儿。   “武装起来!”他听到罗拨·罗伊斯爵士的大喊,旗矛在手。   “推进!”   嘟嘟嘟——————嘟————喇叭再起,这是兰尼斯特的凛冬之响。   散漫不再,气氛肃杀,盾牌和骑枪在握,让这只骑兵军变成了露出尖牙的恶兽,现在,是作战的状态。   城门洞狭窄,贝里与他的坐骑位于队伍前列,巨龙门非常空寂,他们看到了一些尸体和血迹,可是没几个金袍,咕噜站在路边招手,一个小女孩在舞动剥皮人的旗帜。   这是要引导自己?   “停下!”他说,“停下!!”杰森伯爵下令。   “后面怎么走?”贝里爵士凑近咕噜问道,咕噜递给他一张图画,他阅后递给了其他熟悉君临的人,可不敢就把希望都放在贝里一个向导身上。   绕开钢铁门附近,那里的乱摊子已经由蓝礼的金袍去收拾了,他们管自己叫啥来着,金玫瑰?不过得贴着火已经灭了的街区走,贝里爵士知道这里头的意思,受灾居民要么已经跑了,要么在瓦砾里淘东西,不会在大街上,所以人少,不堵。   重装的骑士们马儿小跑,绕着位于君临东北的蕾妮丝丘陵而行,他们看到黑烟蔓延到了跳蚤窝,街上很乱。   嘟嘟嘟嘟——————————喇叭示警,冷血的河间地人没有留手,无情的干掉了所有接近或拦路的人,不管是金袍逃兵还是诉冤的老人,不论老少,不论男女。   他们大多是领主的骑士,贝里爵士想,而非真正的骑士,现在,眼中只有荣誉和胜利,而无生命。   金玫瑰咒骂他们,却不敢阻止。他们遥望钢铁门的废墟,那里已经成了焦土,洛克看到一支长矛上插着一具无头的尸体,从这个距离看,衣物隐约是司令才有的式样,杰斯林·拜瓦特爵士?   “加速,”杰森伯爵的音调很高,“冲起来,我们来不及了!”   嘟————喇叭手这次是示意平民,骑兵来了。   “嗨嗨!”大家招呼自己的马儿,尘土飞扬,马队开始在城中奔驰,惊叫声更加浓烈了,贝里抓紧了缰绳,听着哭喊和被碾碎的响动,无暇看自己的马儿撞上了什么。   这是一场战斗,他心里清楚,容不得发骑士疯。   一路上踩着尸首和灰烬,沿着偏僻的夜影巷,他们到了北门,城门塔上飘着剥皮人和红色战马的旗帜,河间和谷地的喇叭响起,北门塔楼上亦然响应,“分马给他们。”杰森伯爵吩咐道。   亨德利脸色不大好,贝里懒得看他,这个波顿家小姐的大男孩。一路穿行,进门以后的尸体从平民和金袍变成了红袍和金袍,大队人马继续,银鹰伯爵停下来寒暄了几句。   “我们抓了两个俘虏,蓝赛尔·兰尼斯特,侍从,泰温的堂亲晚辈。还有亨佛利·史威佛爵士,矮脚鸡,他不行了,腰上的伤口一直在流血。”   “那愿新旧诸神保佑他,至少陌客会的,”杰森伯爵毫无怜悯之心,“上马,我们去找王后算账。”   大队人马到了首相塔,拐角那边就是御前会议,首相塔的人确认了旗帜之后才姗姗开门,莱雅拉小姐领头出现,灰色的铠甲衬得她的容颜越发白皙,波顿家标志性的灰眸熠熠生辉。   灰中的一抹白,血中的一朵雪,无情的五官,曾经柔和,而今如此具有侵略性。   她本身就是一把锋刃。   贝里爵士心烦意乱,好吧,好吧!为她而战,敌人在哪!?   “日安,杰森伯爵,各位爵士,”她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请大家伙去喝一杯,“如各位所见,逆后扰乱君临,扶立伪王,蓝礼大人的一百骑已到,我们去与他们汇合,先王的公道已现,我等一力搏之!”   在瞩目那张精神焕发的漂亮脸蛋时,贝里也不忘解读其话语的意思,毫无疑问,到了这个时候,不管王后的丑事是真是假,她子女的血脉是鹿是狮,她都会成为七国上下最丑陋的女人。   都已经刀剑相对了,自然是怎么狠怎么来,贝里首先应和:“为了国王,为了公道!”如今局势转换,铁王座为我所有。   “为了国王的公道!!!”   他们把王后和她的军队堵在了梅葛楼前,三百五十名骑兵和一百河湾骑士汇合,面对最后的四百位红袍。   河湾地人身上带血,从地上的人和马的尸体来看,为了拦住兰尼斯特的卫队,他们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贝里看到灰头土脸的国王之手出现,身边有近一百士兵随行,大部分是剥皮人,包括艾德威·石磨坊在内,看来新征召的红人庄园士兵已经和首相会和,他们也挂了彩,大概是有过战斗。   这是最后的结局了。   作者的话:——————————————————————————————————————————————小剧场:莱雅:为什么你屋子里会有我的雕像,艾德威?艾德威:这,这个,这是咳(该如何解释呀!)莱雅:雕刻的不错,我拿走了,回头补给你钱。艾德威:!莱雅:为啥是白头发?跟坦格利安似的艾德威:∑(⊙▽⊙“a莱雅:还有这个姿势,怎么跟观音似的艾德威:o(╥﹏╥)o莱雅:啊,我知道了!艾德威:您知道了?莱雅:我有龙王血脉(沉思) 第116章 尾声(9)梅葛楼前-搞定   【首相塔-梅葛楼】   这个地方够大,可以让我们一波骑枪冲锋打垮兰尼斯特的卫队,所以,我毫不担心他们的顽抗。   看着对面的红袍军,我大概猜到了王后的想法,河湾地人的突然出现让她大失分寸,收缩兵力。抓不到艾德·史塔克,又丢了梅葛楼里的子女,她内心惊惶,毫无头绪,靠着狮子家族的骄傲苦撑。   “你的人怎么分配的,蓝礼大人?”我低语问。   “一部分在钢铁门,灭火,一部分占领了红堡的白剑塔和处女居,金袍用不上的。”诚然如此,金袍实在太糟糕了。我理解蓝礼派人去组织灭火的决定,这是负责任的做法,更可以顺势把引发火灾归咎到王后身上,而我们这些夺权者,会是君临的救星。   我回应道:“金袍在杰斯林·拜瓦特爵士手下还算不错,我们会需要那个爵士的。”我希望杰斯林爵士还活着,都城守备队有他的话会更称职。   不过既然火烧起来了,那么就说明杰斯林爵士接受了王后的指令,而非按兵不动,我理解,他不清楚里面的勾当,在他眼里,王后和乔佛里乃是王室代表,自当遵从。   回头再处置。   “杰斯林已经和那个女人一伙儿了,”蓝礼笑言,盯着眼前的兰尼斯特红袍狮,“我倒是足够宽和,希望他知道感恩,劝降吗?”   “劝,”我分析道,“狮子被训练的不错,如果他们把手里的枪矛用好,我们会付出不小的代价,问问首相的意思?”   午后的熏风吹拂,我有些烦躁,这套铠甲太厚了,热,所以快点结束吧!   “他们有人质,巴利斯坦和派席尔。”听起来艾德虽然怀疑,但是没有真的把派席尔大学士当成兰尼斯特的人,“谈判吧,派个使者。”他叹了一口气,皱纹更深了,“幸好有你的人,莱雅,我们在地下密道遭遇了一群狱卒和金袍,他们从背后帮我们解了围。”八成是艾德威的人。   我知道,他的谈判其实是不忍心杀死妇孺。至于密道?看来像是瓦里斯帮了忙引导。   “我倒觉得真对阵的话,御林铁卫队长和大学士不成问题。总之,我们可以提条件,“我建议道,“瑟曦和弥塞菈成为修女,乔佛里和托曼宣誓成为修士,余生都为罪行忏悔。”而修士修女必发守贞不婚之誓,不会有婚生后代。   “这会是祸乱之源,”海疆城的杰森伯爵毅然不予苟同,“母狮子可以嫁人,不管她是不是修女,小狮子可以当国王,不管他们是不是国王血脉,他们曾经是王后和王子,这一点再多的文书和审判都抹不掉。”我知道,不过我觉得托曼和弥塞菈可以当棋子,瑟曦和乔佛里应该在合适时抹去,简单地处死并无好处。   “我可以同意留她们一命,”蓝礼同意艾德,“不过银鹰伯爵的话也有道理,所以他们必须待在君临。”作为西境的人质。   “你会后悔的,蓝礼。”杰森·梅利斯特伯爵说道。   “大人们,我恐怕我们的王后不会善罢甘休,哪怕她只是一个修女,就像是银鹰大人所说的一样。”瓦里斯不赞同地叹气出声,这点他放心,母狮子只是“名义”上去当修女而已。   反正王后和自己兄弟私通,子女全是不德的产物,没有一个是先王血脉,这样的行为只是去忏悔绝对算得上仁慈。   艾德:“关于西境,必须让出金芽城,作为王领飞地,或者割让给邻居。”也就是河间地。   “这条件泰温不会答应的,他会缩回西境打嘴仗,同时找我们的漏洞。”杰森伯爵提醒。   “我们讨论这些没用,先看看他们有没有投降的意愿吧。”我接口道,“去个人,挂白旗,谈判。”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谈判自然不会成功,毕竟那边主持事务的是瑟曦·兰尼斯特。   使者回报,“王后说,其族语为‘听我怒吼’,而非‘听我求饶’。”呵,好一只兰尼斯特母狮子。   “你说了她孩子在我这里吗?”   “她说,你大可以处斩国王的子嗣,哭着咬牙说的。”就这点心气来看,很有王后的风范嘛。   蓝礼扬起马鞭,语气听起来十分惋惜:“那就,准备战斗。”   伦赛爵士回首大喊,“武装起来,准备战斗!”   马车运来了首相塔和红堡北门的弩炮和抛石器,现在已然一字排开,骑士列队,摆在两翼,中间是史塔克公爵的步兵和战争机器。   梅葛楼前地形挺宽敞,他们无险可守,也不会主动进攻。   红袍心气已丧,正在布阵,他们有些混乱。我猜他们的长官正在王后面前争论,是要以密集队形面对骑兵,还是分散开避免弩炮的杀伤?不管怎么想,我们不会给他们考虑的时间。   “弓箭手,勾箭!”伦赛爵士高喊指令。   “搭弓!!”   “准备!”   扭力弹簧吱呀响动,弩炮上的长矛架设完毕,抛石器转轮应和,工程师举起大锤。   “稳住!”   红袍聚集得很密,看来,骑士的威慑更大,那就,陌客迎候。   “开火!”嘣!   碰!   空气发出尖啸,长矛横飞,火油罐子狠狠砸上兰尼斯特的头顶,然后箭雨随之而下,就像是撒入水花的石子,让兰尼斯特的军队波纹激荡,彼等的阵势一片狼藉。他们的长弓可不如北方人的射程远。   蓝礼开始演说,再来一轮!   弩炮和抛石器开始运转,发出吱呀。   “十几年前,兰尼斯特先声夺人,占取君临,逼迫王兄与之联姻。”   箭枝搭上弓臂,一片轻响。   “几个月前,兰尼斯特谋杀艾林,害得谷地空留寡妇哭!”蓝礼·拜拉席恩马跃阵前,一个一个看过自己的骑士。   嘣!弩炮开火。   “就在昨天,兰尼斯特害死家兄,谋夺王权!”蓝礼拔剑凝肃,头戴鹿角盔,宛如雄鹿本身,“偷走了拜拉席恩的血脉,偷走了拜拉席恩的宝冠!”   矛入敌阵,火燃敌身,箭簇引起哀鸣,血流满地。   一个接一个,我们并排,旗帜招展,枪锋锐利,我放平了骑枪,剥皮人飘扬其上。   “其心狡诈阴险,其人不可信任,其谋意在王座,唯有骑枪,将告诉他们答案,七国永不屈服!”   “七国万岁!!!”众雄齐吼。   “骏马们,黑鸦们,雄鹰们,奔狼们,还有雄鹿、猎手、符石!纹章是我们的骄傲,长久以来,我等皆因家族的名号而闪耀,在今朝,敌心尽颓,胜利在望,奏响凯歌,让七国闻听我们的声音!   此乃骑士与骑枪之歌,   冲锋!”   “七国万岁!!!”   呜呜————呜——————————   嘟————嘟嘟——————   复仇的号角与进取的喇叭齐鸣。马匹轻启,踱步小跑,枪尖向前的影子是周遭的爵士兄弟,我感觉风声渐紧,众影成墙,红袍意气低落,我等一往无前!   冲锋,冲破红狮的网罗,践踏无匹的骄傲,骑枪划破浩瀚苍穹,传奇铭于蔚蓝天际,一切终将灰飞烟灭,唯有我等的纹章和名号万古长留!   “恐怖堡万岁!”   奔驰的战马是汹涌的海潮,鲜亮的铠甲寒光锋利,北国酣战者的怒吼自喉中迸发,“恐怖堡万岁!”嗜血的奔狼与狮子撕咬,遍体鳞伤,此刻怎可白刃相饶?“临冬城万岁!”   河间的男儿不遑多让,飞扬的马蹄是三叉戟河的咆哮,滨海之鹰长泣,“海疆城万岁!”红色战马厉声嘶鸣,“石篱城万岁!”树上黑鸦蜂拥群起,“鸦树城万岁!”   更有谷地之鹰翱翔此间,鹰泣高扬,群石飞舞,此乃荣誉之击!“红垒万岁!”   毒刺昭然,河湾之士亦然激荡,“高庭万岁!”“为了雷德温!!!”怒绽的钢铁,来自园丁的后人,来!让狮子变成血花!“万岁!!!”   “兰尼斯特!”我听到红袍绝望的嘶吼,“凯岩城!!!”   他们的箭矢尖啸,软弱无力地从我耳边飞过,懦夫,让风呼更烈,凛冬呼鸣!   看哪,西境绝望的容颜。   这就是骑士,这就是七国,维斯特洛!   “万岁!!!”耀闪枪尖,纹章璀璨,马跃人呼,这就是维斯特洛!   轰!   红狮的钢铁在弯曲。张开的嘴,惶然的眸子,骑士无情的马蹄,是他们的丧曲一支。   铁流席卷红狮,撞破坚盾,折断枪矛,撕扯拉开兰尼斯特的阵伍,“万岁!!”木屑飞扬间,我看着惊恐的脸,坚毅的脸,彷徨的脸,愤怒的脸,撞翻,刺穿,他们一个个倒下,陌客狂笑,群鸦的盛宴。   众敌皆惧,唯我长存!   “啊!!”“兰尼斯特!!”痛鸣和战吼齐飞,铠甲共利剑一色,红得可怕,猩红逐渐占据了我的视野。   碰!兰尼斯特的注意力放在了我们这边,然后背后又被另一个侧翼的骑士冲击,这是两道钢铁的旋风,一圈一圈剥开狮子的坚甲,把兰尼斯特撕烂碾碎,把狮子踩成泥巴!   卢斯·波顿怎么说来着?赤身者,鲜有秘密,被剥皮者,无秘密可言。下一个就是你,父亲!   我的骑枪上满是血肉,遍目皆为赤红,我的心脏也不由得嗜血。   冲锋!   咵!   马儿痛嘶,小麦已伏,至少有五根长枪断在它身上,我给自己的每匹马都取名叫小麦。   骑枪已经断裂,我躲开后头继续的骑兵冲锋,险些被撞上,有个剥皮士兵搀扶住了我,然后他被一个河间地骑士给撞飞,害我踉跄了好几下。   不过他留下了一把剑,现在我有两把剑了。   钢铁的旋风之舞,骑士之舞,一如那个舞蹈教师所言。   红的,全是红的。   天杀的,怎么到处都是红色?   我拔剑双持,继续!   “恐怖堡万岁!集结!”我已经尽力呼喊,可这声音真小,根本就听不到,太吵了,实在太吵了,“啊啊啊啊!!!”是哪个王八蛋在喊,怎么那么大声?嚯,我知道了,是死亡,陌客在召唤。   继续!   我左手手臂上宽大的腕甲就是盾牌,长剑劈砍,敌刃臂挡,劈开那张吓坏了的脸!血祭诸神,颅献王座!   抡起手中剑就是了!   寒光闪过,又一道热血喷出,“高庭万岁!!”血肉溅飞,一段肠子被抛起,一群玫瑰骑士横冲进我面前正在勉强集结的狮子,骏马怒踏,双方滚成了一片。   该死的兰尼斯特,我就知道,这样居然还能集结?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这是保护王后的卫队,这支卫队就会是这副德行,好个顽强。   顽强?   杀光他们!   杀光!   铛!一手剑击开他的剑,另一手的长剑扬起,所有的剑技都被抛在脑后,砍下!   劈他!热血扑鼻。   下一个!   敌人是琴弦,让我来砸响,冷弧横扫!   弦断凄鸣,狮嚎身倒。   好多,好多个脑袋。握着剑的手有些抖,全是血,怎么全是血?我大口喘息,腥臭的空气,像是直接将铁和血,吸入肺中,呼。   “唏律律!”碰!声音乍然响起。   “啊!!!”我转身看到有个想偷袭我的红袍被银鹰整个撞飞,不知死去了何方。   呼,真是天杀的刺激。   那就继续!   一支长矛戳向我,可惜我铠甲外有罩袍,他看不到我铠甲的弱点,铛!这就是回应,毫发无伤!   我夹住长矛将他猛地拽倒,一剑劈开,他的脸开起了红花,好艳丽,再一剑,去见他的七神吧!   呼,他们已经溃散,但是又要集结了。   对,我看到了,就在那!   “恐怖堡万岁!!!”我原本清脆的音色居然能如此激昂!我冲向敌人临时构成的圆形阵线,仗着铠甲坚硬,不理刺扎,长剑横扫,砍落一片矛头,来,让我料——   “万岁!!!”无数的纹章从我身边经过,碾进了红袍,一片手脚飞扬。   冲锋骑士的轰鸣声响在耳际,吵死了。   天杀的骑士,有马了不起?我扬起长剑,削开一个红袍脑袋。   我喘着粗气,然后扑向下一群正在呼唤集结的狮子。我看到了,我看到地上的一堆尸体上有一根破旗矛,上头是红色战马的纹章,对对对,就是这个!我丢掉左手的长剑,只留一把,弯腰拾起,高举旗帜,“集结!!!”   “集结!!!万岁!!!”   “小姐!”这个声音来自托马德爵士,那个年轻的国王私生子,浑身的血,肩膀上搭着一片肉,正在滑落,哈哈哈,好狼狈。我估计我也差不多,反正这个鬼地方除了血和肉还有什么?   “快给我天杀的喊起来!”我低吼道,“集结!!!恐怖堡万岁!”   “恐怖堡万岁!”他嗓门不小。   “鸦树城万岁!”黑羽响应,卵石坚毅,“谷地万岁!”   铁锈与血腥味越加浓厚,“集结!”各色的人等逐渐出现,武器带血,勇气高涨。   我剑指敌阵,红色是血,血遍全身,红色是火,跃动向前。   “冲锋!”   “万岁!!!”怒汉嘶喊。我们涌向最后一处红袍的人肉壁垒,长剑血洗,敌人在望,此处再无狮群的容身之处!   “万岁!!”一支黑鸦枯树纹章先行撞进,骄傲的鸦群扑向了腐朽的丧志之敌,撕扯碾开,又是这帮骑马的!   我们紧随其后扑了上去,他们已经奔溃,现在正在哭嚎着倒地,来!一个一个地砍,砍倒兰尼斯特,“啊!!!”惨叫声响彻我的耳畔,我削去一只手,将那个红袍踢倒,挥剑处便是命丧。几个红袍卫士几乎被我们撞压在地,我削劈铠甲和血肉,将开始冰冷的他们拉扯开。   剁下去!   下一个。   啊,等等。   等等,我看到——   哈哈,看我发现了什么?   我看到了一张满脸是血的美丽容颜,我伸手抚摸,血水在我手上滴落,红色融入红色,   这脸蛋,多么光滑,多么细嫩,可惜隔着钢铁,感受不到她的体温。   这是真的,真的是她。   金发灿烂,是暖阳之光,双瞳翠绿,如盛夏之叶,瑟曦·兰尼斯特,泡在他人的血水里,毫发无伤。   你在这,王后,猎物!敌人!!战利品!!!我笑的好开心,此生前所未有的容光焕发,一定美极了,我敢说,这一刻,每一个看到我笑靥的男人都会爱上我!   这就是胜利的味道,胜利!   铁手套果断伸出,我弯腰抓住她有些狼狈的头发,一把提起,她痛苦的喊声被周遭的怒吼和惨号淹没。   “瑟曦·兰尼斯特!!!”我高喊!!!放开她的发丝,将她揽进怀抱。   “瑟曦·兰尼斯特!都给我看好!!!”我砍掉她的一束裙子高高扬起,“胜利!!”红绸飘扬在天上,随风而落,多么的无力,多么的哀伤,哈哈哈,“王后在此!!胜利!!!”   “胜利!!”   “胜利!!!”声浪逐渐扩大!压倒了吵杂的战场。我裹在钢铁里的手臂囊住瑟曦的娇躯,在这种战场上,她居然还穿着红裙?真是柔软。   “胜利!!!!”   剑矛落地,发出响声,那是狮子垂下了高傲的头颅,他们正在投降!   胜利属于新的铁王座,荣耀献给新旧诸神,王后属于我!   “胜利!!!”我等举剑高呼!“万岁!!!”   作者的话:五千字大章!这段战争戏我尽力咯_(:з”∠)_————————————————————————————————————小剧场:莱雅:这里有一只小金猫,让我从后面偷偷接近她,抱住! 第117章 尾声(10) 王座厅(上)   我们动作很快,瑟曦的审判日,地点是王座厅。   艾德·史塔克依旧是老旧作风,灰色的袍子和简单的板甲衣,他看起来累极了,不过气势倒是够。这位国王之手端坐铁王座上,如今,他已经被承认是摄政王,乃是主审之人。   蓝礼身着层层叠叠的礼服,蓝色天鹅绒的衬衫外袍和紧身裤,长剑的剑柄遮掩其下。他发丝柔顺整齐,一看就是梳理过,很有雄鹿美男的风范,脸上的笑容意味深长。   这位司法大臣此番甘居一旁,我理解,他会是将来国王,王后的丑闻直接干系他的王位,所以,他需要避嫌。最好让其他人来审理,避免被指责成为了铁王座,毒害孤儿寡母。   我依然一袭黑裙,以银链和环饰点缀,如此的波澜不惊,就像是红堡的阴影,很衬我政变真凶,火灾始作俑者的身份。我精神颇佳,不过,毕竟杀了一整天的人,怎么都不会特别开心,我不是嗜血的战争狂。再加上一晚上赏罚手下,管理红堡(别指望蓝礼这个纨绔),安定君临,我能有精神出现在这已经是万幸。   铁王座的厅堂,足以容纳上千人观礼。   人群逐渐涌入,那是王领、风暴地还有在君临的其他贵族,纹章五颜六色,衣着五花斑斓,窃窃私语的嗡嗡声氤氲在整个大厅,不过没有河间地人。   亨德利腿被砍伤,正在休养,他因为要防守红堡北门,所以没穿骑兵铠,腿部防护不够。而兰尼斯特卫队都是老兵,经验丰富,逮到机会就是一剑。   其他诸位嘛,杰森伯爵背上青紫了一大片,这大把年纪可够呛;罗拔·罗伊斯爵士手关节骨折;卢卡斯·布莱伍德破相,眼珠子掉出来了,他当时在和一个红袍厮打,活下来运气不错;贝里·莫斯爵士挨了一锤,现在还在床上躺着,估计要躺一久;伦赛·佛索威爵士脚崴了,临冬城侍卫队长乔里·凯索肩膀旧伤裂开,托马德·维水爵士活蹦乱跳。   兰尼斯特卫队活下来了二十多个人,但是没活太久。他们被杀红眼的河间地人通通宰了,后头收尸时我统计到红堡内外有近千具尸体,一半以上是平民。政变那会儿,王后在发现找不到首相之后,就把派出去的兵力全部收缩,准备回梅葛塔猫着,所以最后的一仗才打得如此艰难。   我建议杰森伯爵和几位河间地贵人去召集新军,抵抗劫掠,泰温正在进入河间,奔流城即将被围,他们得继续战斗。所以清晨时分,他们离开,我保证会在君临保护他们参战的果实。倒是罗伊斯家的人留下来了,他们一家和雄鹿的关系都不错。   说起来,我还得帮亨得利·布雷肯讨要合法化他私生子堂兄的敕令。   “莱雅拉小姐,”瓦里斯穿着浅黄色的绸缎长袍,朝我躬身致敬,我回以礼节,他站到我的身边,“身段迷人,小姐,难以想象,您和昨天的领头人居然是同一位。”瓦里斯,他在昨天的政变时,作为非常奇怪,当初是我让瓦里斯去给杰斯林·拜瓦特爵士传递消息拿下杰诺·史林特的,而杰斯林·拜瓦特在昨天选择了王后那一边,我不得不怀疑瓦里斯是不是做了什么。   他很可能两头下注,帮过王后也帮过我,在看到我们一把火扑散了王后的金袍大军以后,他又立刻倒向了我们。可是他的作为都隐藏在阴影里,我没有证据,也只是怀疑。   “难以想象的不是这个,而是——”你居然会帮我,我打量瓦里斯,“您气色不错,感谢您的帮助,虽然我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你会帮我。”   “我在帮助公正,”瓦里斯报以微笑,“帮助先王遗命,帮助先王胞弟。”噢哟,好个大义凛然。   “您在帮助胜利者,”我同样露出笑容,“恰巧是我们而已。”   “我很好奇,您一开始就已经想到要这么做了?”他轻声道。   “是的,”我目观绑着绷带的老舅,我的御林铁卫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迈步而入,与面容多了些憔悴的“无畏的”巴利斯坦交谈,“很多人都知道,在河滩上,那个女人对我显露敌意,那个时候,我就在思考如何夺走她的一切。”   瑟曦·兰尼斯特,马上就要成为前王后的王后,在她少女时,曾经听到过一个预言,她会嫁给国王成为七国最尊贵的女人,然后,一个更加年轻漂亮的女人会夺走她的一切,孩子、男人、未来,她将一无所有。   看来,预言还是有道理的嘛,我心里稍微多了些愉悦。   瓦里斯悄然问道:“所以您逮捕了杰诺斯·史林特?”利用国王和国王之手的权势。   “对,他力量太强大,一个棋子不该如此强悍,不管是谁,我都会先兑走,”我答复道,“更何况他劣迹斑斑,新旧诸神都会赞许我的作为。”   “这句话真有法官的风范,”瓦里斯叹道,“然后,您对付魔山。”   “那是她的错,她给我找来的机会,”我叹息道,“瑟曦·兰尼斯特以为我只是个用武器玩闹的野丫头,她不知道我手下有多少人命。”蠢。   “您安排了自己人进金袍,您控制了都城守备队,至少是一部分。然后您招募人马,借着冠军及爱与美之名。”他的双手拢在袖子里,“一如我所说,任何人都该惧怕能够鼓动荣誉之士的甜唇。”   “那是做给王后看的,在我处理了魔山以后,她不会放心我,不会容许我的力量太过强大。所以,她会积蓄力量对付我,那么我,就得给她找个小靶子去打。”我的表情一定很轻松。   “您说得对极了,她发现了你的剑术高明,”瓦里斯赞同地说,“所以,她会着手对付你的剑。”   “没错,不管是我手上的剑,还是我麾下的剑,她害怕了,你或许不清楚,在神木林里我和詹姆斗过一场,我当然不如弑君者,但是水平也没差多少。”我只有十七,还在长,未来可期。   瓦里斯悠闲地颔首,“所以,她寻找机会让国王心烦,把自己的人塞进了守备队,两个。并且解散了你的卫兵。”   “啊,对!丝绸街,那一次可真是吓人。”瓦里斯感叹。对,詹姆离开,小指头就戮,这下子,王后又要害怕了。熟知剧情就这点儿好处,不是吗?   “其实没有丝绸街之事,我也可以找别的方法来对付的。”我笑了,“她一直想要直接动手,可惜国王在世。”   “那么贝里伯爵呢,您真和他有了爱情?”那个小闪电?   “贝里伯爵?朋友总是越多越好的。”我简单地说道,我想起了那场神庙前的刺杀,我至今不明其真相。   瓦里斯眸光很精明,“您还获得了财政大臣的位份。”   “相信我,”我真心实意,“我真的不需要这个位置,我的布置已经足够了。”担当财臣自然对我的计划有好处,但是也打乱了我的节奏。   “我比较好奇的是,那场火灾,我居然一点信都没有。”他有些害怕?   那是因为你的小小鸟里,有我的人,瓦里斯大人。   咕噜一直在忙活这件事,当他没有当班的时候,就混迹在君临的街头,终于,制造出了一份很有价值的资产:盲眼伶人,低唱着秘密,手捻利刃。   现在,这个组织还很弱小,也足够用了。任何人都没法轻易渗透这个小小的残疾人互助组织,他们的密语是我传授的。   “其实我没想到,”我半真半假地说道,“没想到那么容易就让君临燃烧,可是,用火乃是城防的要诀,我别无选择。”这场火灾造成了一点小麻烦,一些金袍和平民似乎觉得混乱的日子也不错,跑到御林去当起了强盗来,人数还不少,迟早得解决。   我接着叹了一口气,“而且我的一个人死了,我的金袍司令,这是一场灾难。”昨晚的时候,几个金袍拿着洛克的脑袋来红堡要赏钱,领头的一个叫代维·贝尼奥夫,一个叫丹尼尔·布雷特·威斯(D.B威斯)。   他们笑得很开心,所以,我亲自下的刀,行刑要自个儿来嘛。蠢货,王后自身难保,还要赏钱?所以早上的时候,他们的脑袋已经在红堡外的长矛尖儿上挂着了,看起来笑得也没那么开怀。   尤其是领头的二位,我很久没剥皮了,手有点生,可能有些疼。   洛克,我会为他下葬,亲手,虽然不恰当,不过这就像是妻子对丈夫,君王对骑士,他是为我而战,为我而亡,见鬼,我就知道,不该和他谈起他的婚事。   人死了,都没意义了,但愿旧神的挽歌为他而唱。   “那么,密道?”瓦里斯的声音,将我拉回王座厅。   “那就是额外惊喜了,其实没有密道,瑟曦依然会走投无路。”我很笃定。   我有河间骑士、金袍、蓝礼、密道、火焰、艾德,这就是饱和式的战术,只要我的阴谋阳谋中有一些起效,就已经足以让王后完蛋,其中有一些失败了也不打紧。对付瑟曦,我可不会兵行险招,肯定全力出击。   瓦里斯不知道詹姆在我手上,不过河间地的人知道,这个消息迟早会暴露,我没办法,河间人在庄园里的时间比我更久,他们要想知道多了一个囚犯,可真的不难。   其他的,瓦里斯大概就不清楚了,例如科本,例如盲眼伶人。   “您真是坦白,小姐。”瓦里斯笑言,总之,我不会告诉他我核心的秘密,不过,适当的坦诚有利于交朋友。   “我和你不会是敌人,”我意有所指地说道,“待会你就知道了。”   “我拭目以待,小姐。”他语气很轻,这句话说明,他稍微放下了一些心防,不过,瓦里斯此人奸诈,也没什么好心眼,难说得很。   艾德睁开眼睛,他之前大概是在回想,或是祈祷,“开始吧。”艾德高声道。   “开始,瓦里斯大人。”我提醒他。   瓦里斯清了清喉咙,站立出列,“诸位安静!”正经而严肃的语调,他的面色同样如此肃穆,“劳勃·拜拉席恩之妻,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泰温之女瑟曦,上庭!”   贵族们都安静了下来,瑟曦·兰尼斯特昨夜被我彻夜“守护”,至少三次尝试自杀,直到我以其子女相要挟方才作罢。   此刻她穿着朴素的粗亚麻长裙出现,这一袭裙子剪裁差劲,半点都没有美感,该说是囚服才对。不过,身着粗衣,她依然有王室风范,闪耀如太阳的金发,白皙如牛奶的肌肤,蓝色的双眸看起来十分坚定,尖俏的下巴骄傲地扬起。   不过我细心地看到,她手似乎在抖。   总主教开始祷告,祈求天父主持正义,阳光自铁王座之后的拼接玻璃窗透入,洒在主教的背上,长长的影子笼罩住了瑟曦·兰尼斯特,“愿于此生的一切得到审判。”   主教话毕退下,艾德神色镇静,面无自得,亦无愤怒,他开始说话,“瑟曦,你是否与你的兄弟,泰温之子,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通奸,并生下了王室之外的血脉?”   作者的话:好累呀,呼哧呼哧_(:з”∠)_大家加一下WX嘛。————————————————————————————————艾德:为什么,我无法理解今天发生的一切,河间人是从哪里来的,你到底做了多少事情?莱雅:我没做什么,只是促成了这一切。 第118章 尾声(10)王座厅(下)   瑟曦单刀直入,一如既往,仿佛她才是主审之人,高高在上的法官:“是,我的子女全非劳勃的骨血。”狮子不屑于说谎,更何况,艾德向她保证过,她们会母子平安。那是史塔克的承诺,无人不信。   艾德不知道的是,我悄悄告诉了瑟曦,我手上有蓝赛尔·兰尼斯特,和她一起杀死劳勃的凶手,所以她最好不要捣乱,否则揭露的就不是私通之事,而是弑君之罪了。   旁听者之间窃窃私语,底下低鸣一片。   “安静!”   艾德开口很慢,好让所有在场的人听清,“你的儿子,乔佛里·拜拉席恩,托曼·拜拉席恩,还有你的女儿,弥塞菈·拜拉席恩,都不是劳勃国王的子女?”   瑟曦坦然面对,没有回避,“对!我完全无法忍受那个男人,我们多年没有房事。如果他稍微远离他的那些裱子,喝个醉醺醺,还能跌跌撞撞找到门,我也有其他方式应付他,反正,第二天他一无所知。”   底下嗡嗡声鸣,人皆交头接耳。   “你知道你这么说会有什么后果吗?”艾德轻轻地问,无用的怜悯,心软的男人。   瑟曦盯着艾德,“我告诉过你了,艾德,我们新婚那天晚上,他叫的是你妹妹的名字!身下是我,嘴里念着‘莱安娜’。”   身下是我,嘴里念着莱安娜。   其中的怨愤委屈又与何人说!   其实瑟曦也不是没憧憬过劳勃,大概,不过,憧憬无用。   她争不过死人,更争不过劳勃受伤的自尊及内疚。   “那么如我所言,”艾德面无表情,他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你们真可怜,夫人。”你们,而非你,夫人,而非王后。   “那么如我所言,可怜你自己吧!”前王后傲然回应。   艾德没有再搭理,事情水落石出,无须再行置喙,“呈上证据,”年龄不一的男孩女孩出现在王座厅里,其中有些东张西望,有些狡黠灵动,大部分都害羞极了,“每一个劳勃的私生子,头发都漆黑一如无星之夜,种性强韧。”   对,每一个孩子都是黑发,瑟曦曾经与杰诺斯·史林特勾结,想要杀死这些私生子,掩盖自己的子女非是劳勃后嗣的丑事,结果杰诺斯为我所杀,我,一直在搜集和保护国王的血脉。   算是报国王给我的合法化敕令之恩,也算是给瑟曦的行径提供佐证。   艾德盯着瑟曦的脸,面无表情,有些卢斯·波顿的味道,“九十多年前,雄鹿和狮子结合,蒂亚·兰尼斯特嫁给葛文·拜拉席恩,其子早夭,依梅利恩学士所述:个头大,食量佳,满头黑发;一百二十年前,兰尼斯特家族某位男性迎娶拜拉席恩家族的女子为妻,所育者四,三女一男,皆为黑发;可见,黄金一遇炭黑,总是屈服。”   他声音洪亮,乃是律法化身,“你坦白了你的通奸,而铁证亦然如山,你认罪吗,瑟曦?”   “我有罪,”她高声道,“我有罪,满足吗,艾德?”瑟曦露出一个高傲的笑容,“你以为你赢了?我警告过你,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你会后悔,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这些我们讨论过了,夫人,”艾德不为所动,不想再提之前两人的私下联络,“现在,你是否自愿成为修女,终身不离开圣堂一步,向天父忏悔,忏悔到死去之日?”   “忏悔,当然,我忏悔,”她笑了,“向天父,向圣母,向天上的诸神忏悔我的罪过,我长了胸脯,我能生孩子,我是个女人,我嫁给了你的国王,命定要给他生崽子,命定要抚养他的孩子。可是我不乐意,我因为不接受你的国王而获罪,好啊,我忏悔!我忏悔我是个女人!”而不能像个男人一样,一剑杀了他!   我看着她傲慢而愤懑的表情,她的罪过是失败,她的命运是生子,我看出了她的意思:   我忏悔!我没有亲手杀了那个胖渣,我没有果断杀死你,我没有杀死你的裱子!我忏悔,向天上的诸神,向遥远东方的神灵和七神与旧神忏悔!在结婚那一天夜里我就该勒死他,在见到临冬城的那一刻就该把你的墓窖砸烂,在见到那个剥皮女人的第一面时就该剥她的皮,砍掉她的四肢,把她扔去跳蚤窝里。   她是一个没良心的珊莎。   不过,她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我知道,她会觉得,权力的游戏之中,要么赢,要么死,既然没死,就是没输。   瑟曦的子女自不必说,最终他们不再是王子和公主。艾德宣布他们的王室身份系非法,理应予以解除。此案公审于厅堂,形成判决,借由信鸦广发七国的每一个城堡,就连一直对自己儿女之间的事情故意视而不见,见而不信的泰温·兰尼斯特,也会有一份。   宣判后,我看了一眼蓝礼,年轻的拜拉席恩向我颔首微笑,一如我们的约定。门外走进了咕噜,沿着墙边递给我一封信。   “后面的事,是关于新王,铁王座不可空悬,”艾德沉稳地道,“我建议召开大——”大议会?就像是之前一样议论谁为新王?   “咳!”我响亮地咳嗽了一声。   “怎么了,”艾德放低声音,“莱雅?”   北境之事,我比口型,“先行由御前会议讨论此事吧,大人。”   他点了点头。   散会,稍后御前会议讨论。   “选王之事至关重要,您不该这样轻率的。”   “我还没问你河间地骑兵和火烧城门的事情,”他责备地说道,“这简直就是造反!”   “是自保,”我更正道,“我先说说当前的状况吧。”   我搀扶他到王座厅之后的休息室,他的卫兵都很放心。   我耳语道:“贝里伯爵他们与血戏班交战,连战连胜,但是上周他们遭遇了达冯·兰尼斯特,被包围了,伊林·派恩爵士当场叛变,据说贝里伯爵战死,洛拉斯爵士和其他人突围,带走了贝里伯爵的遗体,目前,他们大概正在回君临求援。”   傻贝里,或许,我的手帕可以给他陪葬,要是红袍僧不复活他的话。我脑海中浮现出小闪电的模样,好淡,我越来越无情了,琼恩·雪诺的影子也很淡,我惊觉自己有好久没戴那个银手镯,风过无痕。   “哪里的消息?”摄政王问道。   “十字路口客栈,还有鸦树城的信鸦。另外,凯冯的军队在金芽城外打败了河间地的军队,凡斯伯爵阵亡,其子和派柏伯爵正在收拾残兵。艾德慕在召回河间军队,有好几支在路上遭遇伏击,为达冯·兰尼斯特所败。好消息是,‘黑鱼’布林登·徒利在罗柏军中。”   黑鱼是闻名遐迩的河间名将,一直和其兄奔流城公爵霍斯特不和,所以之前都呆在谷地,守护血门。   “谷地出兵了?”   “不,布林登·徒利爵士不再是血门骑士了,大人,孤身一人,没有兵马。”   艾德抿了抿嘴,看来不是很高兴,我理解,谷地身为盟友,却在战事邻近时毫无动作,很明显会让盟友不悦。   “罗柏呢?”   我答道:“罗柏的八千骑兵抵达孪河城外,黑鱼及凯特琳夫人和他在一起,好像说孪河城不放行。两万五千名步兵在过卡林湾,多米利克·波顿率领,他带着他的妻子。”共计三万三千人,至少有一万五千人是四十岁以上的男子,步卒。   很有意思,也很残酷,这些中老年人大部分是志愿参战,为了史塔克,也为了替家里省下粮食,这就是征召期长带来的效果,给了领主们一个应付长冬的好法子。   “多米利克?为什么不是你父亲,他还带着妻子?”   “咳,是这样的,因为我和提利昂的婚约,我父亲是没法担当步兵指挥的,我是说,他直接以避嫌为由,拒绝了,我怀疑他是想趁大军南下时搞鬼,大人。”实际上我去信警告过罗柏,他好像没当一回事。   “他是我的封臣,在篡夺者战争中忠心耿耿,为北境和史塔克尽忠,我不知道你们父女之间有什么隔阂,”隔阂?他杀了我妈!“但是,这是封君和封臣相互的诺言,信任。”   “他剥皮,人皮!”我直接拆穿他封君封臣相得益彰的幻想。   “那么我会回去调查,然后审判,如果是对活人,不是罪犯的活人下手的话。但是这不是不信任他的理由。”艾德自然而然,根本就没疑虑哪怕半秒,我觉得他恐怕也有所怀疑,唉,史塔克,一板一眼,规规矩矩,只怕如果卢斯是剥死刑犯的皮的话,艾德·史塔克顶多会发函斥责。   毕竟北方很多地方刑罚是比较残暴的,肉刑,致残。   父子俩的想法只怕一样,都那么信任自己的封臣!   “尔后还会有三万人陆续抵达,”艾德长叹一口气,大概是因为北方的冷酷,“你哥哥到北境了,带着妻子,这很奇怪。”   “恐怕不会,我们的兵力暂时就三万三千那么多,其他人要准备避冬,哪能天天操心集结之事。我哥哥在白港和薇尔菲德·曼德勒完婚,凯特琳夫人和黑鱼都出席了。”我简单说道,白港有圣堂,也有神木林,战争期间,越简便越好,“他必须生下后嗣,然后再参战,我恐怕卢斯·波顿大人会这么逼迫他。”   至于当初预估的六万北境男人?去了三万三也够了,别忘了,还有铁群岛在虎视眈眈,等着报仇。   “这是应该的,当初那个时候,我是和凯特琳完婚,确定她怀孕,然后才南下继续作战的。”确实,这是义务。“不过看来罗柏和你哥哥关系不错,他们相互信任,你看,莱雅,就像是我和你父亲一样。”那绝对不一样!罗柏和多米利克臭味相投,你和卢斯?不可能。   我看得出,艾德有一部分心思已经飞到北境去了,战场和军队,那会更适合他,而君临的事儿大多已了,让我遂他心愿吧。   史塔克的卫士大多有伤在身,仅有的也过度劳累,艾德只带了一个侍卫来,波隆会好好处理。   至于首相塔?全是我的人,还有棒子和渔网,毫无防备,一网打尽。   没办法,他选择的那位史坦尼斯会烧了我,而我没法告诉他这件事,那是小指头的密信,得来的来路不正,而艾德从来都喜欢证据确凿。我可不想在红堡和梅丽珊卓对质,说不定连我带史塔克全都活不下来。   “大人。”我呼唤道。   “嗯?”他被从沉思筹谋中唤醒,抬首瞧着我。   我低声喃喃,“您该回家了。”   手帕来的迅猛,上面一股让人晕乎乎的味道。   作者的话:艾德:啊,终于结束了,把新王确立以后我就回家莱雅:不用了,老狼,你现在就回去吧!艾德:???今天的WX章节有些羞涩,估计传平台前还得改 第119章 尾声(11)风之巫女号   摇曳,摇曳,木条吱呀,风铃摇摇晃晃,微光自窗外洒落,如此昏黄,我猜太阳正在落山。   艾德发出呻吟,正在醒来,我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眼皮撑起,打量四周。   “这里是哪,莱雅?”他尝试捂着头,却发现手被绑住了,使劲儿挣了两下。   在微光斑驳下,他眉头皱起,双眸凝视,“解释。”   我面色平静如夏日的长湖,波澜不兴,“我们在风之巫女号上,你们即将离开君临,大人。”   艾德·史塔克扬眉,“背叛?”他给了我一个评定,来自北境守护的评定。   我摇了摇首,应该说吗?   没什么好犹豫的。   于是,我启唇,“史坦尼斯要烧了我,我必须自保。”   他移开视线,眼帘低垂,正在思考。   太阳在落山,船板鸣唱着离别,我感觉我们漂起来了一些,涨潮了。   终于,他再度开口,“哪里来的消息?”   “王领贵族给小指头寄去的秘信。”我答道,“在目睹了我和你情同父女以后,培提尔伯爵建议过我去龙石岛托庇于史坦尼斯,他想要离间北境和龙石岛亲王的关系。”   如果我不熟知剧情,并且极度讨厌提利昂的话,我指不定还真会走投无路,出海去龙石岛。而按照一般的理解,女孩子谁会喜欢侏儒?换一个姑娘八成会讨厌提利昂,恐怕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的算计其实很容易成功。   至于我?哪怕嫁,就嫁了呗,提利昂挺好。可惜啦,小指头碰上了我这么个异类,我真是暴力,直接就把他整个人给拆了。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谷地抓了提利昂,我抓了詹姆和瑟曦,泰温的所有子女都在我们手里,他指不定得做出重大让步。   “如果我去了,烧了我,自然会让你讨厌史坦尼斯和拉赫洛。”我继续道。   “我理解。”他脸上的笑纹皱得苦涩,对,你理解,可是——   “即便你知道,你也会让史坦尼斯进君临。”我这不是问句,我确定他会这么做。   “我会,这样才合乎律法,但是我如果知道这件事,我会安排你先行逃走。”他直视我的眼睛,我确实相信他会这么做。   “那么,我也是一样,大人,我在安排你离开,和你同一个选择。”我露出微笑。   “那不是该有的君主,还轮不到蓝礼,王位应该属于史坦尼斯。”艾德坚持。   我认真地看着他,此时的仪态乃是剥皮之女,君临的黄金之雪,“如今的结果不错,我们会宣布:你因为重病,所以请辞,不得不离开,回家休养,你的腿确实也受伤了,这是光荣的离开,一如当年的狼时。”   “狼时?他们称这一次为什么?”他嗤笑一声,我猜,他一定觉得自己很窝囊。   “狼晨,太阳初升,新王戴冠,乃是北境之功,故谓狼晨。”我说出了派席尔记录的这个名词,298年,君临大火,王后夺宫,摄政王兵指乱贼,这是狼晨之日,凛冬降临了兰尼斯特。   “狼晨,以后的奔狼会知道的,七国记得的,就是这个?”   “这就是结果,奈德,”我平等相称,“不管对北境来说,对你来说,都是理想的结局。”我紧接着道:   “现在是蓝礼进城,你走得荣誉,我呆的舒心。可如果是史坦尼斯进城,便会截然不同,我走的忧心,你呆得难受,他到时候绝对会调查我离开的事,说不定你会牵扯其中。”   红袍女能从火焰中看到景象,如果史坦尼斯进城,她未必不会知道是谁放我走,艾德恐怕不会好过。   他开口,“其实,你可以——”直接跟你说?不该绑了你?可依照你的性子你会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正确观念。   艾德话到一半,闭口不言,他自己知道。   “那么河间地的人呢?我没和他们说,这不是我召集的军队。”   “为了和王后相抗,大人,我不得不自行其是,如果我事先和你知会,你只会大发雷霆。”这没什么说的,没有河间地和谷地的骑兵,我们拿什么和精锐的兰尼斯特卫队对抗,北境的侍卫?   “其实我想问你,一直想问你的是,关于钢铁门的火灾,莱雅,”他正色而言,“我当不当国王之手不要紧,至于史坦尼斯会不会是国王?他的权利在这,或早或晚。”奈德声音低沉,“可是,我宁愿被砍掉脑袋,也不愿意看到你用一场灾难来拯救我!”   “相信我,只要有一点良心,任何人都不会主动去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我轻轻道,人说临冬城代表北境的坚韧,恐怖堡代表北境的残酷,那么,这就是了,我是个残酷的人,“你或许会选择让自己被杀,子女颠沛流离,而我的选择,是牺牲我不认识的人,以此为代价让兰尼斯特的金袍毁灭。”   我知道,我和艾德,我们俩的差别宛如鸿沟,从观念上看,我和他就是站在峡谷两端的人,他在这头,我在那头,离得非常远,不,不是远,我们的想法之间根本就隔着一整个天涯。   “有多少,你牺牲了多少?”他话音低沉。   “大概数百,死于火灾的人不多,毕竟是白天,能够及时逃走,”我回复,“主要是因为火势扩散带来的暴乱和抢劫,这些都是人做出来的事,我想,这要是归咎到我身上,也太不公道了。”   “你会处理妥当吗,莱雅?”他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这都是人命,活着的人也会很难熬。”   “会。”这不止是补偿,也是机会,一大批流离失所的市民,这中间蕴含着机会,表现仁慈,提升民意,扩充军队。   我不想和他谈这些了,我知道,后面的话,不在这会儿说,指不定永远他都听不到。   “奈德,”我再一次喊出这个称呼,盯着他的双眼,“我,”我暂时拿下了面具,恢复成在首相塔里的样子,恢复成了一个少女,而非玩家,“其实我,如果你是我的父亲就好了,我一直这么想。”虽然你又呆板又顽固,和卢斯·波顿比就是一只哈士奇。“想有一个你这样的父亲。”   对啊,如果我长大时遇到的是这样的父亲,我可以生活得多么快乐。   被阴谋和钢铁所包围?非我所愿,我所愿的,是鲜花和祝福。   “对一个北境迂夫而言,”他语中终于带上了笑意,“这是我在君临这一年,听到的最难忘的褒扬,莱雅。”   我们相视而叹,气氛又缓和了下来,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而起的隔阂似乎已经彻底消失,不过,我知道是错觉。   我勾起一个笑容,“回家吧,回家多好,温泉,玫瑰,临冬城。”   “对,温泉,心树,临冬城,你姐妹们怎么样了?”他问我,“还有你的弟弟。”什么意思?   我一脸懵然,眨了眨眼。   “珊莎,艾莉亚,还有布兰,莱雅。”   哈?我,我,这话我没法接,我该怎么回答?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这是瞬间被打回原形了?这是说我是他女儿?他就这么顺势而为啦?   “昨夜瓦里斯建议我将你认为女儿,继承权排在珊莎之后,”他简略地说道,“我很想,但你是波顿,莱雅。”   对,波顿。   我依然没有反应过来,喃喃道:“我不知道,我不清楚,小心卢斯·波顿,对,波顿,奈德。”然后我发出一声尖叫,“啊!你是说珊莎她们怎么了,是吗?我想,都还好,对!还好。”   七大神灵啊,这个老狼他刚说啥?占我便宜说自己是我爹?啊啊啊啊啊!   他笑着看着我,没有回答,我猜让他小心剥皮人的话儿,他也根本没听进去。这张对于三十岁人而言有些早衰的脸是如此的亲切。   亲切死了。   我深吸一口气,继续说事,将这一瞬间的动容丢开,感动的情绪在我脑海里嘀嘀咕咕,我没理它,我尽量避免自己露出什么狼狈的表情,“艾莉亚也在船上,我过来的时候她和她的小狼在大喊大叫,”我阐述道,“布兰有些难过,不过我会照顾好他的,我把他安排在我的宅院里,我,我会把他当做自己的弟弟看。”   “珊莎呢?”他盯着我。   “珊莎,珊莎,”会嫁给蓝礼为妻,王后。   不,我会尽量避免这种事。   “蓝礼要求迎娶珊莎,奈德。”这是我最愧疚的地方,不过,如我心里的承诺,我会尽量避免的。   不过,好像什么地方不对?我想错了。   “这挺好的,”他说道,眼中有些不舍,“她一直想当王后,而据我的观察,蓝礼要比乔佛里好上一万倍,他太轻浮,但是对人都不错。”他叹口气,“不过,继承人应该是史坦尼斯。”   这个答案,这个答案和我想的不太一样?对,对对对,他是七国土生土长的人,啊对,珊莎也是,她连口音都是君临腔,和我这样的北境乡下老妹儿截然不同,恐怕珊莎还真没什么怨言呢。不,会有一点,嫌二十岁的蓝礼太老,其他的东西,容貌,谈吐,全没得挑,她不会难过,指不定忘了乔佛里,又幻想上了。   我狠狠拍了自己的脑门,我那天晚上和蓝礼争论是为个谁?我是要避免个啥?   “怎么了?”不顾女儿的老家伙问道。   “没事,擦汗。”我木木地回答。   该走了,船要开了,必须在落潮之前走,避免触礁。   “有一个很重要的事,你必须记住,莱雅。”他凝视我的容颜。   “在骑马冲锋时,不要照着正面去,切侧面或者背面,在其他人吸引了步兵正面的长矛以后。记得调整骑兵的战术,先让轻骑兵用标枪和弓箭削弱敌人。就那天你的表现来看,你还活着就是个奇迹,朝着密集阵型直接冲过去了,很多青年骑士就是和你一样傻死的。”   主要是兰尼斯特卫队的士气令人印象深刻,在被冲垮以后居然还能记得集结。嘿,这道别辞真是有艾德特色,这就是个奶爸嘛,要我说,凯特琳和艾德这一家就该是小门小户,一定会很幸福的。   “到海鸥镇以后,船长会割掉你们的绳子,我告诉他了,送到白港会有丰厚的报赏。”我最后给他一个笑容,我们相互道别。   “不论如何,凛冬将至,莱雅拉,而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他既然不会就这样放下我的“背叛”,提点声不止,“背叛绝对不是什么好行径,哪怕你拿出一万个理由。”   我无话可说,只能报以微笑。一切安排妥当,走人,我出了舱门,一路向甲板而去。   “骗子!莱雅大骗子!来和我决斗!”艾莉亚怒喊,她的小狼跟着嗷呜嗷呜。   “记得听你爸爸的话,调皮鬼,回到临冬城以后多学东西,少撒野!”我严厉极了。   “你背叛我们!”她的声音像是遭受了极大的冤屈。   “我送你回家,傻瓜!”我一点愧疚之意都没有。   小艾莉亚很生气,“哼,用渔网抓我,我是鱼吗?还有娜梅莉亚,麻袋!你居然用麻袋!等着,我以后,我以后,我打扁你!”   “一路顺风,旧神注视你我,小鬼。”我简单地和她告别。   后果很严重!“我要记一个单子,把这些欺负我的人欺负回去,珊莎,莱雅,马伦——”   啊对,她前世是杀过人,现在没有,所以变成了欺负回去,而非杀掉,这是好事还是坏事?说不清。我想着这些,踏上梯子,上头是甲板,我得下船了。   “莱雅!”是乔里·凯索,我转头看他,他们一干侍卫、马夫、总管、仆人一串地拴在那儿。   他不太高兴,我看得出来,他有很多问题。   “一路顺风,乔里,”我给出微笑,然后回首,“再会。”   “我可以为你去死!”   我不知道,这是在表达怎样的感情,你是伤心,不甘,还是愤怒?   我又停下脚步,转身来到他身前,与他对视,“记得我说过什么吗?乔里,凡人皆有一死,但不是今天。”也不是为了我。   他的表情好复杂好复杂,就像是…像是一个无端端被人陷害,在中意的姑娘和大庭广众面前赤身,所以尴尬无比的少年。最过分的是,那个陷害他的人恰好就是他中意的姑娘,这就很恼火了。   我知道了,他这个表情是难堪,好难堪。   我笑容咧得更大了一些,恶作剧心起,拍了拍他的脸蛋,“回见。”   “为什么?!”他失态地大吼。   我离开了他们,在他们的注视下。   再见,史塔克,我揉了揉有些僵硬的笑脸,心里疲惫不堪。   珊莎如今将住在红堡,茉丹修女留了下来,陪她。我到首相塔时,她们正在往马车上装行李,布兰蹲坐在门边,下巴枕着双手,夏天在他身边趴着打呼噜。   仆人们在忙活,珊莎眼睛有些红,她埋怨地瞪着我,咬着自己的小嘴唇,看起来心情很不好。   “怎么了,小王后。”我踢踏着皮靴贴近,“谁惹你啦?”   “你好,莱雅拉小姐,“她很客套,“请问,小乔会有事吗?”她还关心乔佛里???   “他们会去圣堂,圣母有慈悲在呢。别担心啦。”我弯眸道,想想前世的剧情乔佛里是怎么对她的?啧啧啧,这七神小天使。   “那,蓝礼大人刚才说要娶我。”她嚅嗫道。   我注视着她的容颜,观察她的表情,“你愿意吗?”   珊莎点了点头,没再说话,她突然抬起小脑袋:“那猎狗呢,桑铎怎么样啦?”   “在黑牢里,我来看看你和布兰,然后,就要去处置这帮俘虏了。”   “他,那他——”   “不会有事的,战斗结束了,珊莎。”   珊莎看着我,此刻她的神情像极了七神中的少女,担忧,善良。“那,帮我给他们送点东西吧,”她怜悯地说,“他们两个,我绣了两块手帕,一块是昂扬的雄鹿,一块是奔跑的猎狗。”雄鹿?真是讽刺。   “我会的,”我给了一个安慰地微笑,她有些腼腆地回笑了一下。   我知道,她开始防备我了,如果自己家被友人突然掀了,哪怕只是恶作剧,恐怕也会防备吧。   还有她自己,也去告密把自己父亲给出卖了,傻姑娘此刻心里一定百味杂陈。   “快收拾东西去吧。”我轻轻道,她行了一个礼,离开的背影是多么生疏。   是啊,生疏,还有一个小鬼呢。   “布兰!”布兰知道我来了,但是一直不看我,只管低着头玩手,“让我猜猜看,是谁偷了你的甜甜圈?”   “走开,你背誓。”他把身子转开,夏天瞪着我:“嗷嗷嗷呜!(对,你是坏人!)”   “我没有,”我一口否定,“北境需要奈德,他得回去指挥战斗。”   他立刻抗议,“你的骑士打他们,把他们绑起来,用渔网和麻袋!”   “因为他们不乖,”我给了史塔克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伙计们一个判决,“所以才会被打的。”   “朋友不会这样,”他双手撑头,埋怨地说,“你,叛徒。”   “你真的这样想吗?”我幽幽地说,想要揉他头发,被他给躲开了。   “也不是啦,但是我很生气,你欺负我家里人,”他终于面对我了,气呼呼地瞪着我,小脸非常非常不满,“哪有欺负我爸爸的朋友,哪有欺负朋友的骑士,你还是第一个北境的骑士呢。”   “嗷呜呜呜!(对啊对啊,超级不像话!)”夏天嗷呜着,支持自己的小主人。   “对不起,”我蹲在他身边,“是我错啦,你原谅我好吗,布兰?”   “那,你每天要在神木林里反思,”就像是你犯错时你老爸让你做的事儿一样?“晚餐时要告诉我你的感悟和思考,”就像是你犯错时你老妈让你做的事儿一样?“什么时候你确实明白过来了,就原谅你啦。”   小孩子真是烦人。   我面容突然冷下来,“我答应过你父亲,布兰,我会把你当弟弟一样照顾的。”   “哎?才没有,你害我爸爸,你撒谎。”   “收拾东西,去夜影巷,你去过的,酸埃林,来帮忙!”   “这不公平!”他叫道,“你犯错啦!你要受罚的,不公平!”   我笑靥低眸,感觉到有视线在盯着这里,回首看去,是莱拉·莫尔蒙。   她面色冷淡得像是石雕,“呸!”女孩转身离开,握着大剑的手正在颤抖。   作者的话:莱拉:呸!胖兔!史塔克一家:呸!胖兔!北境、谷地、河间人(了解事态的):呸!胖兔!你们有没有发现克蕾没出现? 第120章 尾声(12)红堡小圣堂   瑟曦和她的孩子被关押在红堡小圣堂里,我听说过贝勒大圣堂有监狱和专门给悔罪之人沉思苦修而修建的阴郁黑室,据说那些地方连窗户都不会有。   她该庆幸,摊上蓝礼这么一个烂好人,虽然讨厌她,但是不会折磨她。   现在我们手上有泰温·兰尼斯特的一对子女和三个外孙,据有君临和铁王座,这是优势,保持下去,直到泰温解除婚约为止。如果这样都谈不妥,那么提利昂已有妻儿之事将被公告七国。   对我这些措施都不是针对兰尼斯特,我不是要让西境涂炭,我就是针对泰温本人,他这么对自己的侏儒儿子,留下了弱点,他这么对我,好啊,那我只能用上手段了。   我走近这栋纯白大理石筑成的建筑,红堡的圣堂,雄鹿的士兵向我行礼,我出示了王家敕令,这一趟可不是来谈心,我要把这一家四口分拆开,避免有人劫走或刺杀,如果一下子给全跑了,或者全死了,那后头和西境谈判就会很麻烦。   “我是拜拉席恩!我是国王!”这尖吼声来自乔佛里王子,“我是国王!国王!”   啪!好响亮的巴掌。   我走进小圣堂,瞧见瑟曦在和乔佛里两人互相瞪着,前王后开口:“你没听到吗!?你是雄狮,不是什么鹿,把头抬起来。”   “不!”乔佛里眼眶周围很红,看起来凄惨极了,“我父亲是劳勃,不是什么弑君者!不是!”   啊,家庭纠纷。   “叫他父亲,乔佛里。”瑟曦看起来很冷静,“让那个劳勃下七层地狱去。”   “不!!!绝不!”乔佛里嘶吼道,他转身离开,狠狠蹬了一脚,踹倒了蜡烛台。   碰。   响声过后,一片寂寥。   “妈妈,”弥塞菈拉住瑟曦的粗麻布裙,托曼在一边玩着一点都不舒适的袖子,他们倒是比乔佛里要乖巧得多,“我们要在圣堂里呆一辈子吗?”小天使弥塞菈问她。   瑟曦给她展露了一个笑容,安抚地揉着她的小脑瓜,“你来做什么?”   她在问我。   “你可以选择在这里,或者是去密闭的房间里讨论。”我无情冷淡,把军刀、匕首、飞刀等等家伙什交给卫士,这模样绝对是要公事公办。   她没得选,至少不能在孩子面前太狼狈,太凄惨,“随你。”她冷漠地说道。   她现在的卧室真是狭小,比不上梅葛楼里那间皇后的寝室般富丽堂皇,非常非常暗,蜡烛燃烧得有气无力。   不过至少床铺不是草席,而且非常干净,一本《七星圣经》陈列枕边,我检查了一下衣柜,这是床之外仅有的家具,足够干燥,有几件粗麻衣。   “昨晚你一直在说梦话儿。”我打量着这里。   “说什么?”   “詹姆的名字,你儿女的名字。”我答复道,我回身抱手,陈述对她和她子女的处置,“弥塞菈和托曼将被送往风息堡,你的长子将会呆在贝勒大圣堂,最好警告他,只要一点点差错,就会万劫不复,很多人会乐意送他去长城,或者断头台。”   也可能是绞刑架,众所周知,平民绞刑架,贵族断头台。   “我宁愿艾德·史塔克还在,他人呢?”   “回家了。”我答复道。   瑟曦笑了,“是被你们赶跑了。”   “他本来就呆不住。”我毫无愧色。   “那我呢?是死,还是走?”   我没接她的话儿,“今天,托曼会住进红堡,弥塞菈会住进我的宅院,我给她专门建造了一间小圣堂,乔佛里在日落前会前往贝勒大圣堂。”那里有的是小黑屋。   “红堡?”瑟曦问道。   我答复道:“作为人质,他们的姓氏如今都是维水了,虽然修女修士不需要姓氏,不过过程还是得走一遭。”   “知道了。”瑟曦看上去半点颓唐都无,宛如裹着粗麻的女王,“毒药,匕首,还是你来动手?来吧。”   她脸色很苍白,有趣极了。   “转过去。”我命令道。   “我连知道怎么死的权利都没有?”她娇颜冷然,就是不动。   我的素手五指有力,牵住她的胳膊一个旋转。   “头皮疼不?”   我还记得她第一次面谈时的模样,高傲冷漠,一脸蔑视。   “还好,你下手不重,”狮子自然不愿当只天鹅,她不甘示弱柔言在我耳边,哪怕是温柔的话里也有锋锐,“怎么,享用你的战利品?”   “你的预言里,”我轻语在她的耳畔“是不是说,另一位女人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她开怀而笑,“是又如何?我能嗅到你的胆怯,剥皮人,你想直接除掉我可是,我父亲还在。”   ”对,我是想直接除掉你,但是让我停手的不是你父亲,”我呢喃道,而是我想要的父亲,才怪,谁管奈德怎么想的?这个女人可以拿去和西境交易,或许也可以拿去和多恩交易,何必伤害?“我是无肤保护的火山,害怕受伤,却正在流血,我要用人皮缝成大衣,来保护脆弱的自己,你的皮,就很嫩。”   “为何不动手?我迟早会抓住你,我不是没幻想过捉住了你或者莱安娜会如何,其中一种可能就是现在的样子,放心,我不会杀了你,我只会把你四肢切掉。”   “所以,你在劝我切掉你的手足?你还挺喜欢幻想自己是个男人嘛,可惜现在是你在下。”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而兰尼斯特正在复仇,”她吟哦道,“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我会杀光你的人,把你囚禁在红堡的圣堂。”她毫不示弱,“或许不会,如果你的剑为我所用,”她的诱惑十分轻悄。   我笑了,“你是为了你的儿女才这么说的。”   “兰尼斯特不为愚蠢之举。”她如此低吟,鼻音浅长,“我在说实话。”   “我们初生之时都是火山,无所顾忌,无所忧虑,“我如此回应”然后,我们度过长冬,历经风霜,岩浆慢慢冷却凝结,炽热不再。人总是在慢慢变得冷漠的,这就是成熟,凉凉的,对吗?”   她笑了,如此骄傲,而我继续,“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一个小小的想法,瑟曦,”我弯出笑纹,“女人最强大的武器是眼泪和腿间?”   “对。”   我心满意足地走出圣堂。   弥塞菈跟在我身边,这是一个金发的小洋娃娃,“你看起来很高兴,小姐。”她的语气十足地小心翼翼,“我希望妈妈和哥哥能够平安。”   我给了她一个笑容,不同于她的母亲,这是个天真可爱的小丫头,“会的,只要她们别找事。”我从马车上取下来一个塞了棉絮的娃娃递给她。   “哇!是简妮!”弥塞菈惊喜地尖叫,这是从她红堡里的房间拿出来的,那里已经被河间地和河湾地的骑士们洗劫了,没办法,总得给人家一点报偿,否则会哗变。   顺便我的人也去了,波隆这几天都和一个梅葛楼的平民侍女混在一块。   “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弥塞菈,”她把小娃娃抱在怀里,我牵住她的手帮她上马车,“你会开心的。”   弥塞菈和娃娃久别重逢的喜悦乍然消失,有些紧张地咬着唇,大大的眼睛瞧着我。   “放心,”我知道她想歪了,“是你亲人。”   “你和妈妈,”她轻轻地道,“你和妈妈她——”   “我杀了那么多人,打了一整天,总得有点报偿。”我没说的是,瑟曦也会被纳入我的控制下,我不会让她们俩互相知晓这一点,“有点遗憾,她如果更坚决,横眉冷对,那就有趣多了。”   “那样你会打她嘛?”弥塞菈小心地问。   “不会,只不过会很好玩,”我笑了,把自己准备了皮鞭的事儿抛在脑后,温柔地捏了捏弥塞菈的小脸蛋,“总比魔山好,对不?”   我们走的不快,到了晚上时就出现在了罗斯比城郊,我的庄园。   “他怎么样?”我问看守,弥塞菈看起来怕极了,毕竟这里是地窖。   “还好,小姐,吃饭睡觉都很正常,他现在开始做一些简单的运动,放风时也没有什么古怪的行为。”   还算老实。   我拉住弥塞菈的小手,牛奶小蛋糕般酥软的小手,她跟在我身后,一小步,一小步,火光闪耀,走廊昏暗,铁栅栏那一头的,赫然是金色发须凌乱的詹姆,他这模样就像是一只鬃毛旺盛的雄狮。   “詹姆爵士,”我举高火把,出声相唤,“看看是谁来了。”弥塞菈的小手好僵。   “你又要玩什么鬼把戏,我答应你了。”詹姆声音傲慢极了,他一瘸一拐,手铐脚镣声响起,“这又是谁,弥塞菈!”,他扑到铁栅栏前,十指紧紧握住栏杆,面色如此紧张。   “弥塞菈,你受伤了吗?你母亲怎么样,你的哥哥们怎么样,你没事吧?!”詹姆语气急促,他看了我一眼,勉强收回了这失态的神情,“你,现在还是公主吗?”   “不是了,”弥塞菈低下头,詹姆的手握紧了栏杆,握得好紧,就像是想要撇开钢铁,把女儿拥抱进怀里。   小女孩又扬首望着囚犯,露出一个极其甜美可爱的微笑,“父亲。”詹姆的手有些颤抖,他不知所措。   你看,你们兰尼斯特输得真幸运,不用父女刚刚相认完就死女儿,不过我可不是因为好心,我冷漠的声音响起,“如我们的约定,詹姆爵士,你该实践你的诺言了,我不是一个吝苛的人,你可以见到弥塞菈,每周一次,在我的监视下。”   “你想我感激你?”他嗤笑道。   “你的女人和孩子都在我手上,”我坏的像是个巫婆,只是太过漂亮,“咳,我还和瑟曦,对,我把你相好给抢了。”   “去你的抢了,我老姐,好吧,我的女人,那是我的女人,反正你赢了,”詹姆嗤笑出声,他的眼眸依然注视着弥塞菈,话语异常直男,“你们那是假把式,不知男人味道的小女孩。”   “弥塞菈。”他低喃。   “爸爸。”   “那让她爱上我呢?”我不解风情。   “不会的。”他信任得果断,可是你的瑟曦跟蓝赛尔,跟月童,跟好多人都有一腿,还尝试过诱惑奈德。   “是吗?随你吧,那,我会带弥塞菈去见见她的堂妹。”我语气揶揄。   这话反而让詹姆蹙眉思索起来,终于,“那个西佛·希山?”他开口,“我也想见见她。”   他声音如此低沉,双眸一直注视在弥塞菈的笑容上,我没想到这只兰尼斯特雄狮此刻会是这样的表情,双眸如此温柔,眼角少许的皱纹不再锋利,宛如春天的小溪。我记得他在神木林时的表情,那时的他是烈阳,不可一世,强悍难挡。可是此刻,烈阳变成了暖阳,温煦迷人,柔情泼洒,这让我失神了片刻。   哇,对啊,那是他侄女,“你该叫她西佛·兰尼斯特,虽然当面这么叫她会扇你耳光。”   “她要愿意的话可以用匕首捅我,”詹姆看起来精神状态已经完全恢复,“那又如何?她要真是兰尼斯特,那我就会保护她。”所以依然存疑。   说实话,杀不杀这些兰尼斯特我一直怀有疑虑,虽然说似乎扣为人质会更有价值,但是,瑟曦曾是王后,其子女曾是王子公主,落在有心人里,图生变乱。   不过,既然已经有过承诺,也与蓝礼和艾德有了约定,我并不打算直接违背,或许,这些人质也可以是引诱野心家的诱饵,让我来钓一钓鱼?   看看这对父女,我突然发现这家小金猫,不对,我是说这群小狮子摆脱了泰温·兰尼斯特,落入我的掌控中,似乎会更幸福?七神啊,这是哪门子道理。   作者的话:在作死边缘反复试探————————————————————————————————死侍:(吃薯片)我喜欢这部分,再给我讲一遍。莱雅:这部分?死侍:对,美女和美女这部分,带劲儿。莱雅:(面无表情地把菜刀嵌进他脸里) 第121章 尾声 (13)贝勒大圣堂   死亡的味道腐朽而凄凉,无名的平民士兵埋于城外,能在大圣堂办葬礼的人并不多。   由于动乱疏于料理,又值长夏天气炎热,国王的尸首在寝宫停了才两天,就已经发臭,还好,处理由亲属完成,与我无关。为了登基为王,蓝礼亲自监督,王位继承人的义务。   国王的葬礼让贝勒大圣堂极其附近的七座钟塔响了一整天,   洛克的尸身被插在长矛上,行凶者供认,他们活活砍掉了他的四肢,然后由腿间穿刺,当时审讯时听得我银牙紧咬,怒火无处发泄。我没告诉弥塞菈实话,如果瑟曦胆敢抗拒,我是带了鞭子的。   我怀疑过洛克的忠诚,我还记得当初他是把我和撒拉绑去恐怖堡的帮凶,可是如今他死在了钢铁门,他说他叫洛克,可那只是家族姓氏,不是名字。他们收集齐整了他的四肢,却依然有很多零件不见踪影,看着那凄惨的模样,我差点在给他拼尸体时哭出来。   看着碎成块的恐怖堡旧人,我提醒自己。   我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回到北境,与卢斯·波顿较量较量,如今视我为眼中钉的王后已经倒下,是时候积蓄实力了。   财政大臣可以留下自己的”份额“,可是有铁金库的债务在,我没法对王室的金库做太多手脚,否则一旦动到布拉佛斯铁金库的利益,到时候就是无面者刺客来访。   我需要人手,需要金钱,我需要有撼动恐怖堡伯爵的资本。   更需要一个机会,避免成为北境诸侯的公敌。   怎么办呢?我暗自矜度。   我眼睛一花,是大圣堂的白色大理石穹顶,珠光璀璨,好有钱的圣堂。   对,教会非常有钱!   杰斯林·拜瓦特爵士的葬礼则非常空寂,他没什么亲属,处理他后事的是“无畏的”巴利斯坦,老人长吁短叹,面色疲惫,一日之间,侍奉的王亲变为了陌生的狮子,我理解他的感受。作为寥寥无几的悼念者,我冷眼旁观杰斯林的结局。   “公正之父,慈悲之母,摆渡之旅的领航人陌客,今日我们在此献上祷告,为——”国王,士兵,骑士,为战乱中的死者。   我脸蒙黑纱,身着黑色天鹅绒的长裙,如是祷词听了三遍,总主教的声音也越来越沙哑。在洛克的葬礼上我是最憔悴的,毕竟为他守了一整晚的夜。   “他已经走完凡间的路程,归入七神之光的怀抱,祈求抚慰人心的七神之灵安慰其亲,安慰我们,安慰逝去之魂,愿我等内心刚强,继续世间的行程。”   稍后洛克还有一场在神木林,然后火化。瑟曦不愿意出现在劳勃的葬礼上,我随她去,倒是乔佛里强烈要求出席,大喊大叫,被蓝礼重重地打了一耳光,凄凉极了。   我逼着瑟曦帮忙处理洛克的尸体,她试图诱惑我,却没用,结果两个白天两个晚上她至少吐了五次。这是因她而起的纷争,她必须补偿,我还计划带她去帮忙处理钢铁门附近火灾的手尾呢,事情还有很多。   “恶心,今天别碰我。”她身着静默姐妹的衣服,只露出狠毒的眼神和上半边脸蛋,全身裹在灰袍里,连手指都不例外,我没理她的愤愤之言,王后病发作没什么用不提,我可没那个心情。   “你一直恨我,”当时,我声音沉静地给洛克缝合手臂和躯干,“我也不爱你,瑟曦。”   我把洛克的骨灰交给北上的静默姐妹,她们将收拾一路上的遗骸前往北境,我听说河间已经开战,希望她们安全太平。   洛克在君临和一个婆娘好过,然后又抛弃了那个女人,虽然她已经怀孕了。我打算养着她,如果生下来的孩子和洛克很像的话,那多半就是洛克的私生子,我会帮忙讨一张合法化的敕令。   葬礼结束后,我的生活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我变得炽手可热起来,无数伯爵的请柬淹没了我的宅院,上门自荐的佣兵和骑手数不胜数。   “我们手下的人越来越多,小姐,已经快有上千,”科本告诉我,“假以时日,一座新的城堡会矗立在罗斯比城之外。”   “继续,审查好开支和收入,”我命令道,有些累,事儿太多,我还有很多要紧事要办,不提钢铁门周围火灾的手尾,即将到来的新王登基仪式及比武大会也如此磨人。财政大臣真不好当,金龙如黑河,一入大海再也不归。   “这就是职责,”科本笑了,“北地之花,爱与美的王后,黄金之雪,神木林的骑士。”   “你在说我吗?”我有些好奇。黄金之雪是说我是财政大臣,神木林的骑士?难道说蓝礼把那天神木林发誓的事儿说开以后我又多了名头啦?   “对,小姐,还有红人女爵,罗斯比之珠,您那位罗斯比追求者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在追求你。”嚯,占有欲作祟。   “我可不相信我的称号就那么好听,科本。”   “当然,还有,”他继续补充,“童贞叛徒,谣传您背叛了王室和封君,小姐。”叛徒我能理解,总有人会知道一些“内幕”消息,但是童贞?这和叛徒有半毛钱联系?   如果连上我在北境的名号,那么就长了。   一晃已到299年,明天就是登基之日,河间战事如火如荼,河湾地的贵族在提利尔的征召下组织了起来,来到君临,河湾大军将会一路开往西北,协助解决西境。   在此之前,他们要参加登基仪式。   这一天早晨,我,恐怖堡的女儿,丧气包,触手切割者,剥皮女,前野种庄园主,橡木脸,守夜人之友,北地之花,爱与美的王后,罗斯比之珠,神木林的骑士,黄金之雪,红人女爵,童贞叛徒,驾临,啊不对,是陪同蓝礼大人和其未婚妻珊莎抵达国王门,珊莎有些害羞,不过她看起来高兴极了,我听说蓝礼对她不错。   珊莎在对蓝礼露出甜美的微笑,目中再无他人,只有我看得出她眼中的彷徨,一切看起来如此美好,梦想成为王后的少女真的成了王后,只有我知道,她惦记着乔佛里,还有猎狗。   “所以,你是说,”我瞧了眼艾德威·石磨坊,“那个叫贾坤·赫加尔的男人答应帮你杀三个人?”   “是的,奇怪极了,”艾德威村长此刻局促不安,“小姐,我是说,我不——”   “这是好事,他既然答应了,就一定会办到。”我简单答复,“你救了他,这不过是顺手为之。”   事先在黑牢里,狱卒和兰尼斯特卫队把囚犯都组织了起来,与艾德威的新兵和斧刃的士兵交手,贾坤差点就死了,是艾德威救了他,现在那个怪人正在我的庄园里养伤。   说起来,那个下层监狱总管雷德佛·伟维水和他的儿子秋德·伟维水很让我刮目相看,当爹的及时通风报信,瓦里斯和艾德威才了解到王后有这一支人马。当儿子的组织金袍救火,几乎快成了君临的英雄。   “来了,”波隆的声音突然响起,我抬头看,“这些河湾人把花园搬来啦。”   河湾地贵族的旗帜出现在大道的尽头,我看到一辆巨大的轮宫,据说提利尔的女孩,玛格丽·提利尔和她的祖母及母亲也来了。这明摆着是想让玛格丽成为王后,我策划而实施的政变,玫瑰来摘桃子?   当然,明面上的理由是要与罗柏结亲,我知道,北境的曼德勒使臣抵达了高庭,成功说服了提利尔,还和世仇培克家族大打出手,不过,提利尔真的愿意和史塔克缔结婚约?我很怀疑。   虽然如此,身为唯一在君临的北境要人,我还是通知了罗柏,及早打通国王大道,拿下赫伦堡,快来接走你的新娘。   说到史塔克,我想起了黑色的信鸦带来的黑色的消息,艾德·史塔克,前国王之手,在光荣卸任之后,去了龙石岛。很显然,艾德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   他是欺负蓝礼人好,不会对珊莎怎么样吗?   还有很多麻烦事儿,蓝礼想要选拔一个彩虹护卫队,这事儿让御林铁卫队长巴利斯坦和他大吵了一架,诸如此类。   对了,昨天夜里一位罗宛家的骑士给我带来了提利尔的邀请函,那位提利尔的祖母,“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邀请我做客,我知道怎么找她们,她们会被安排在处女居。   队伍靠近了,蓝礼头戴鹿角盔,身穿他花哨的铠甲,珊莎一身翠绿长裙,手挽自己的未婚夫,他们已经在圣堂确定了婚约。   我突然想起来我忘了把珊莎做的手帕交给乔佛里和猎狗,有机会的。   那位提利尔家的姑娘,人称“小玫瑰”的玛格丽穿着一件由夏花编织而成的斑斓斗篷,身着绿衣,棕发棕眸,身材诱人,和珊莎各擅其场,我听说她正好十六。   “玛格丽!!”我听到有人高呼,一些君临居民在撒玫瑰花瓣,“玛格丽!”有妇人举着孩子请她赐福。这受欢迎的程度就有点夸张了。   有人在看我,我保持微笑,微微侧头,正好看到成千朵枝叶纠缠的金玫瑰,那是提利尔家族灿烂生辉的大轮宫,一百匹骏马正在拉着它,比王家的轮宫更加奢靡。   不难察觉到掀起的帘幕和一双眼睛,我知道,确实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那眼神毫无温情,我几乎能看到那个人心里的揣测和计较:这个剥皮女到底在整件事当中起了什么作用?   “河湾万岁!”我看到高庭的骑士在抛洒一片片闪光,晃得人眼疼,那是纯金色的花瓣,真是——   百姓在向河湾人欢呼致敬,河湾人根本连城都没进过。这是什么样的影响力?“玛格丽!”这群非议我生活,称我是国王的裱子、首相的裱子、蓝礼的裱子,说我的宅院是放荡之所的君临市民在齐声为提利尔欢呼。   “放松,珊莎,提利尔人脾气温和,别太紧张。”蓝礼说道。   不用看我也知道小淑女是什么模样,珊莎并不是笨蛋,人人疯传国王该娶的是玛格丽·提利尔,她清楚得很。   看来,权力的游戏要进入第二轮了。   作者的话:MUA!你们猜,洛克会不会复活?————————————————————————————————————小玫瑰:祖母,祖母,下面那个老妹是谁呀,看起来好漂亮荆棘女王:看家徽,是恐怖堡的波顿家族,他家啥时候有这么一个闺女了?小玫瑰:嘿嘿嘿,看我拿下她 第122章 尾声的尾声 陨星之下   当晚的晚宴我没有怎么参加,事情多着呢,借助葡萄酒和羊毛生意我认识不少河湾人,实际上我们关系还不错。   不过我有的是事情要办。   夜晚,当贵人们齐聚红堡时,我正轻悄出城。   “你需要什么,瓦里斯?”我与面前的阉人交谈,“你助力颇大,没有你,恐怕前国王之手已经死于地下。”   “过分客气了,黄金之雪,”他笑眯眯的,“我只求国家安定,民众幸福。”   “你这句话我相信,但是你不止需要这些,”我回应道,“还有呢,权势,力量,资助?”   “如果能别再发生钢铁门之事就好。”   “相信我,能谈判我会选谈判,能合作我会选合作,杀戮与战争并非是第一位的。”我如此回应,我确实不是疯狂残酷的人,我只是做必要的事情。   “我听说提利尔的老夫人,”实际上就是瓦里斯去君临西边六十公里外的苦桥接上提利尔家的队伍,“对托曼·维水很感兴趣。”   “他们是兰尼斯特的种,和王室无关。”我回应道。   “当然,现在的确是如此。”瓦里斯给我了一个笑容。   “我不喜欢欠人情,我知道你无利不起早,瓦里斯。”我继续被他岔开的话题。   “遗憾,我绝非如此,”他把双手缩进袖子里,“好了,我们已经出了巨龙门,黄金之雪小姐,我想我得回去了,既然您承情,那么记得,我这有份债。”   我报以微笑,“力所能及的话,瓦里斯大人。”虽然说他是墙头草,看到了局势倒向首相一方才帮着出了一把力,但是,毕竟是帮过忙的。   “那么,祝您一路顺风,晚上小心。”马车停下,他挪动着肥胖的身躯下车,打开了车门。   “天哪。”情报总管喃喃说道,我听到旗矛坠地的声音,还有车夫的吸气声,发生什么了?   我把门扉推大了些,望向瓦里斯视线投向的地方。   原本应该群星璀璨的天空,在微微发亮,让我辨认出远处的农舍和马棚,是一颗巨大的彗星,在天边,它拖出了长长的尾巴,好一道天穹的伤疤。彗星出现,魔法回归,巧了。   “征兆。”瓦里斯神情呆滞。   “天象。”一旁的伦赛爵士同样在眺望。   对,这是象征,魔法重回人世的象征。   情报总管离开,我继续前往红人庄园。   夜深人静,河间地人呆的喧嚣热闹,让我的居民赚了不少,后头的收拾也花了一些功夫。我是来找科本的,他手提吊灯,已然在等候,“这边请,小姐。”科本话不多,我们一前一后走向庄园里的圣堂,圣堂之后有一片墓地。   那里有前一个庄园主人的家族墓窖,我迁出了他家先祖的尸骨,现在,这里另有他用。   “学生们表现得如何?”我小心脚下,借着明亮的彗星之光,踩着卵石路,跟在科本身后。   “霍斯特·布莱伍德是最优秀的,他熟悉各类书籍,可以成为一位不错的学士,”科本答道,“布兰登·史塔克生性好动,相信北境的一些,毫无证据的传说故事,我努力更正过。”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布兰从老奶妈那儿听来的故事大部分是真的。   “不管他,”我答复道,“其他人呢?”   “西佛·希山很聪明,已经有很不错的语言基础,她现在在同时学习不少于五门语言,弥塞菈·维水也不笨,她还小,要慢慢教导。”   “听起来都不赖。”我回应。   “他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这是自然,小姐,”科本随口说着,用铁钥匙打开一处墓窖的门,“我们到了,里面有点儿闷。”   何止是有点,走进阴暗的地道以后,我怀疑自己会窒息而死,呼吸艰难,而且吸进来的空气是臭的。   受不了!   我退了出来,“通下风,呼,待会再进去。”我在科本的笑眼下大口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天杀的,你确定里面能塞进去活人?”   “他晚饭吃的一整只鸡,小姐。”好吧!   等待,我望向天穹,那颗陨星犹在。“你觉得这个彗星预示着什么,科本?”我凝望苍穹的疤痕,问我的顾问。   “什么都不是,天体有其规律,来来去去,升起坠落,和人世无关,与其在乎这个,您不如在乎一下您的猎人不见了。”毫无想象力的答案,真是学城的好孩子。   “希望如此。”我答道,故意忽略了关于克蕾·菲林特在我背叛艾德之后不知踪影的事儿。   稍后我们走下地道,火光摇曳,是在将一切吞没的黑暗中,唯一的明亮,我们来到了秘密的囚室,犯人被用锁链捆好,头颅低垂。我从旁边的木桶接了一瓢水。   这水像是从下水道接来的,这是放了多久了,味道没法闻,我把水泼到了他脸上。   “呼…”他被突然唤醒,猛烈地吸气,胸膛起伏,不断喘着,他在哭,我依稀看到泪痕,是黑暗让他哭泣,“水,水,好渴。”声音沙哑极了。我满足了他的要求,又舀了一些给他。   我看着他牛饮,再舀了一些,“蓝赛尔,有没有什么不舒服?”   蓝赛尔·兰尼斯特摇了摇头,如此无力娇美,他很俊俏,有些像詹姆,是一个美少年,瑟曦的床上玩具。   “很好,”我接着嘱咐科本,“解下来吧,我们开始。”我自然对这个草包不感兴趣,我有目的至此。   旁边就是一间工作室,解刨或者外科手术的工作室,看你怎么用了,蓝赛尔没什么体力,被关得太久,他四肢发软。我和科本两个人很容易地把没怎么挣扎的小狮子绑在了铁床上,然后转动转把把铁床竖起。   “这是极好的材料,小姐,这样做是不是有些浪费?”   “没关系,”我回应道,“这只是一个仪式,不会伤害到他,没效果的话,我会中途停止的。”   “我是说另外一个材料。”他提醒。   “那就更不用担心了,”我大大咧咧,“黑牢每天都会塞进这样的死囚,君临有的是亡命徒。”   我掏出亨得利给我的短剑,利索地给地上呜呜呜的老女人割喉,用桶子接好喷出来的血,很快,我有了一桶粘稠的液体。这个女人自从流产以后先后杀死了五个别人家的婴儿,死不足惜。   血,命和死,魔法的代价永远如此,不交割祭品,就换不回奇迹。   然后就是抹抹画画,这是最麻烦的一段,要借助羽毛笔和一些工具,把卷轴上的图案画到蓝赛尔身上,他在不断发抖,眼睛睁得好大。   我勾抹着,以瓦雷利亚语和不知名的古代语言吟唱,有时用笔,有时用手,速度不慢,之前练习过,得趁血液凝结前完成。   既然惨烈的红色彗星已经出现,那么——   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苏醒,尽管没有眼睛,却从我画出的图案中盯着我的脸,我感觉似乎有人在我耳畔低语,诉说着墓窖主人的事迹,曾为河间之王效忠,迎娶过安达尔人的女儿,摒弃旧神改信七神,它们絮絮叨叨,有时平淡,有时激动,有时哭泣,有时欢笑。   科本早已沉默不语,我安静地继续我的工作,我感觉到有人在盯着我的后背,那一双眼睛越来越清晰。   是剔透的蓝色。   撒拉。   我对彼方的感受越来越清晰,我几乎能看到过去罗比斯城的景象,大雨中的棚屋,大雪中的饿殍,大震中的哭喊,大战中的烽烟,然而这视觉却很模糊,只是隐约的感知,并不真切。   我接受着冥冥中的注视,聆听着耳边的人生和悲喜,完成了我的画作,现在是最后一步了。   我举起了黑曜石匕首。   “呜呜呜!!!”蓝赛尔知道了我要做什么,他疯狂的挣扎,可惜没用。   我果断而利落,把匕首狠狠插进他的心窝。   我感觉自己一阵毛骨悚然,身后的蓝眸猛烈绽放!那是一场爆炸,带着北风的尖啸和寒冬的凛然,好刺骨的怯懦,那双眼睛是什么?!   我突然明白了,那不是撒拉,是冬天的意志。   当那双蓝色的眸子变得无比清晰时,我感受到了其眼神的冰冷无情,此乃受森林之子之命,来毁灭一切,让人类消失的灵魂。   我感觉到了它的疑惑和专注,我几乎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它想要找到我,它命定的祭品之一。   蓝色的双眼,不,不止,我感受到了深海下的悸动,群星的低语,魔法回归,它们全都醒来了。它们在说话,连绵絮语微弱迷糊,一阵一阵,不停不歇。   黑曜石接触的地方没有流出鲜血,我看到匕首插进的地方血管在逐渐变黑,辐射蔓延向身体的周遭,蓝赛尔张着嘴,想要大喊,却发不出声,“咯!咯!咯!”他的喉咙在吐着气儿。   我把黑曜石匕首继续插进去,直到血肉淹没到我的手指,这枚龙晶已经完全没入了他的身体。   完成。   醒来,蓝赛尔,让我测试一下。   “是谁杀了劳勃?”我问道。   “我,”他双眸直视前方,声音单调,毫无起伏,“我在他的酒水里动手脚。”   成功,我看着黑色的血管纹路慢慢消退,蓝赛尔完全恢复正常,只是目光呆滞,像是丢了灵魂,这是死灵术和复活术的结晶。   他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作者的话:感谢大家的支持!QWQ希望大家继续看下去。 第123章 序章 处女居(上)   “西佛,你说为何在御前会议开会之前,我要盛装打扮?“   多么美好的一天,早晨的曦光温暖,照耀进了卧房,我身着绛红色的天鹅绒长裙,双耳上坠一对蓝宝石耳环,璀璨的项链挂上白皙的脖颈,上头的碎钻小颗小颗地拼成了鱼梁木,共有七株,倒合了七神的数字。头饰亦是镶钻的银发卡,一颗红宝石和两枚蓝宝石修饰中央。   天鹅绒裙亦不单调,银丝纹边,绣以树叶与花开,腰间的线条凸显,裁剪有心,我看这露出的肩部和锁骨,调整领口,我处在青涩的年纪,这装扮配上妆容却让我多出几分雍容的味道。   “为了悦己,小姐?”西佛在帮我编织发丝,她心灵手巧。   “部分正确,”我坦然承认,并补充道,“御前会议是贵族议事和社交的场所,在那里,美是一种义务。”展示实力和财力,让别人从外观推断你的处境,也可以让双方有相互捧场的余地,另外,看到他人目不转睛的模样,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今天你随我前去,打扮一下。”我吩咐道。   “小姐,我?”   “待会我会等在红堡,玛格丽·提利尔有请,提利尔的人规矩无可挑剔,你去观瞻一二,学上一学。”我的护卫骑士将是贝里·莫斯爵士和托马德·维水爵士,他们气宇轩昂,长相端正,这是仪仗排场。   红堡里的狮子纹章不见踪迹,代以风暴地和河湾地的各家家徽,这让整座城堡顿时缤纷了起来,御前会议人都不齐,事情很多却没法太妥当地处置,我和瓦里斯及巴利斯坦闲聊了一会儿,就独自离开,因为咕噜给我带来了一些不那么妙的消息。   今日晴空万里,云淡风清,遥远的天际上,是隐约可见的彗星之痕。我双手撑在城垛边,向下俯瞰,自红堡的高塔上远望,红色的君临依然,只是东北角落的焦黑还需要时间去冲淡。   我几乎能听到远方的喧嚣,一如咕噜所说,从清早开始,衣着褴褛的难民就在不断涌入,泰温·兰尼斯特的西境大军横扫河间,夷平了所有挡在面前的城堡和城镇,死难无数,处处烽烟。上百万人流离失所,其中不少正在涌向我脚下的城市。我几乎看到了“暴动”这个词在街巷的哀声与乞求中漂浮,气氛会越来越不安。   这是机会,不过我缺少塑造亲民形象的理由,或许,宗教是个好理由?或许。   一辆马车在慢悠悠赶往红堡正门,那是小玫瑰玛格丽的车架,我认识上头的红白色小点和碧绿涂装,小点自然就是玫瑰花儿,更不用提有几个提利尔家的骑手竖起旗矛,燕尾旗招展,相伴左右。我听说玛格丽和圣贝勒大圣堂走得很近,还去过跳蚤窝,她在这里还挺忙。   这不是和前王后的游戏,我知道,河湾地是国王的盟友,需要争取,防范,偶尔也需要斗争,但是不会是敌人,暂时。目前来看他们和我没什么冲突,但是他们野心勃勃,以后可难说。   就眼下来讲,提利尔把河湾地整合得不错,河湾地的大贵族,罗宛家族和雷德温家族因为联姻而与提利尔关系紧密,所以他们资金雄厚,军队强大。   不过依然有漏洞。海塔尔家的艾勒莉·海塔尔是提利尔家的家主,高庭公爵梅斯·提利尔的妻子,可是高庭是荆棘女王说了算,这让海塔尔对高庭的影响力受限,也让两个家族有些生疏,因为很多该公爵夫人管的事儿都被荆棘女王管着,海塔尔可不会为此高兴,他们比较喜欢自家嫁来提利尔的女人像荆棘女王奥莲娜一样掌握大权,而不是被荆棘女王掌握大权沦为木偶。   同时,别忘了,不管荆棘女王怎么玩弄权术,都抹不去一个事实:旧镇的海塔尔可以招募大量的军队,甚至可以直接和高庭分庭抗礼,要是他们和提利尔对着干,那河湾地怕是要打上好几年。   啊,还有还有佛罗伦,海塔尔家主的妻子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妻子都是佛罗伦,如果史坦尼斯成为了国王,那么佛罗伦就是王后外戚,这成果可比帮助提利尔要诱人。   这么一看,要拆提利尔的河湾,让他们内斗,还是有机可循的。   “小姐,”西佛·希山小心翼翼地开口,“加兰爵士找您。”加兰?“勇武的”加兰·提利尔,提利尔家族的次子,个人纹章是绿野上的一对金玫瑰,比其弟洛拉斯·提利尔大五岁,新任命的金袍司令。   在晚宴上我见过他,是一个更加高大的洛拉斯,很英俊,不过,留了一脸浓胡。   “你好,勇武的加兰爵士,”我露出一个礼节性的微笑,“日安,您看上去很精神。”   “而您一如传言中的美丽动人,黄金之雪小姐,”其实你是想说蓝礼的裱子吧?“舍妹正在候您大驾光临。”他不苟言笑,神态和表情精明而强悍。   “我也如此期待,一如我回函所言。”我礼节娴熟地说道,搭上了他铠甲中的手臂,冰冰凉,在这君临的炎热晚夏正是适合,“只是没看错的话,您妹妹还在回红堡的途中?”   “她向来爱惜民生,小姐。”加兰予以承认,我几乎能从这话里看出提利尔的布局,男子如加兰和洛拉斯以勇武称胜,少女玛格丽拉拢民心,其他婚后的男女在社交中暗中谋划,合纵连横。然后就是他们家的老祖母,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隐于幕后,把控全局,   他们步步为营,慢慢走向铁王座,如果逢遭失利,则可以保全实力,退缩回自家的城堡,玫瑰长青,生生不息。   好一家高庭玫瑰,好一束河湾之花,好一架完备的权斗机器。   他继续道:“我的祖母也在等您,洛拉斯去接珊莎了。”   我们一路向处女居而去,“那真是河湾人民的福分,待到令妹嫁于北境之后,则会是北方的福气。”我赞赏道,“我好奇的是,为何河湾大军迟迟不动?”   “集结这样的大军是很麻烦的,蓝道·塔利伯爵会带领不少于五万的军队,一路自滨海大道北上,直扑西境的秧鸡厅。”秧鸡厅是西境南方的门户,只要攻破了那里,西境就会暴露在河湾人面前。   “我期待他大获全胜。”我非常客气,别骗人了,蓝礼给的回报不足以让你们为他卖命,所以河湾地军队才如此慵懒,你们想要什么,王后?   加兰继续,“我和蓝道·塔利伯爵交谈过,他曾经告诉我,‘你知道吗?我为战斗而生,和平会把我毁掉’。”听起来,不是一般的西境贵族能对付得了的,那我就表现得安心好了。   我微微展露笑靥,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听说您每次练习时,都是一个人对付三四个人?”   “是的,小姐,”加兰一直风范十足,“我期待与您交手,我听说过您在狼晨时的事迹。”   梅葛楼状态依旧,我看到庭院里是在练习打斗的河湾人和风暴地人,我的托马德·维水爵士也在其中,他比洛拉斯差一点,一招惜败。   “你的骑士不赖,莱雅小姐。”   “您弟弟非常出色,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一展雄风,”我们互相吹捧,“而且看来,珊莎已经到地方了。”洛拉斯去接的珊莎,不是吗?   “可是比您的兄长逊色半筹,”加兰温和的说道,“我问起他的胸章何在,他说已经在于你身。”这是首相的比武大会上发生的事儿,他给了我他的玫瑰胸章。   这就是拉关系了,我脸色微微有些发红,“是的,精钢所铸的娇花,不败不谢,永固永绽。”我不能否认,那是我来君临最快乐的一段日子,而洛拉斯的绅士之举,正是快乐的一部分。   我们攀上螺旋楼梯,“铿锵玫瑰,舍弟的眼光头一次如此准确。”加兰如此评价。   “咳,我听说,他要加入御林铁卫?”   “实际上国王想弄一个彩虹铁卫,或许他想加入的是那个,这是荣耀之事。”   嚯,又有的吵了,“无畏的”巴利斯坦会高兴才怪。   我们经过红堡小圣堂,我不由想起了瑟曦,她如今被我安置在宅院里,弥塞菈在城外,科本需要宽松的环境来进行研究,他的学生自然该跟着他。西佛身份不敏感,所以被我抓来当贴身侍女了,反正跟着我也可以学东西,不是吗?   蓝礼倒是不太在乎我怎么处置兰尼斯特们,他把他们当做我的俘虏,要走了托曼和乔佛里这两个男丁,然后就不闻不问了。想想也是,七国自从血龙狂舞时的蕾妮拉·坦格利安惨死之后,就没有女王了,何况弥塞菈继承权排得很后面。   旧王永逝,新王万岁。   现在蓝礼国王在享受第三天身为新王的日子,正在城外的比武会场里呢,今天是比武大会的第二天,我头天象征性的出席了一下,就走人了,观众不如之前的多,毕竟去年的比武大会是在和平年景办的,今年这会儿已经兵荒马乱。也就蓝礼国王还会有这个闲心。   小圣堂的的背后,是一座长长的板岩堡垒,就在这儿了,这里是“受宠者”(thebeloved)或者称为“神佑者”(theblessed)的前朝国王贝勒一世修建的,这位贝勒一世是君主也是修士,把自己的姐妹关在处女居里,因为他惧怕自己受妹妹们诱惑,与她们发生什么,同时又想确保自己的妹妹纯真永恒,免受男性的不轨居心和邪恶勾当的污染。   既有占有欲又是个萎人,神经病,当他的姐妹真是受罪,也因为如此,据说他被忍无可忍的国王之手韦赛里斯给毒死了,这位韦赛里斯就是后来的韦赛里斯二世,一个典型坦格利安风格的名字。   高大的精雕橡木门尤刻有七神的故事,铁匠与少女,老妪和战士。我看到两个戴着镀金半盔,身披金线绿袍的提利尔卫士,金玫瑰闪耀其胸,“这对双胞胎是我祖母的私人护卫,艾里克和阿里克,太难分辨了,祖母称呼他们为左手右手。”   左手右手微微鞠躬,然后打开大门,我看到玛格丽·提利尔拉着珊莎·史塔克的手跃下短短的阶梯前来迎接,就像是两头雀跃的小鹿,“莱雅拉小姐,幸会!”小玫瑰玛格丽莺声轻唤,“您能莅临,真是让人开心。”好一个甜美有礼的笑容,她看起来好温柔。   还有那双眸子,锐利得让人难以忽视。   下面是女孩交际时间。 第124章 序章 处女居(中)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之间彬彬有礼的吻让加兰爵士离开,这让我想起了多米利克那个莫名其妙的亲亲,他脑子里莫非塞得是鼻涕虫?   “您好,陛下,”我颇有礼数地给未来王后珊莎行了个提裙礼,“您今天荣光焕发,照亮了红堡。”我这客气让珊莎极为手足无措。她穿着一件蔚蓝色的裙子,看起来鲜嫩极了。   “不,不客气,”珊莎有些局促,她还不习惯,“国王还没说什么时候娶我呢。”   “我建议过他,等北境人士能出席时再行婚礼,”我安抚地说道,“若无家人相伴,会是一种遗憾。”实际上什么时候结婚要根据局势来定,毕竟珊莎不仅仅是王家的未婚妻,也是人质,根据北方人的回应,蓝礼国王或许会想立刻结婚,也可能会想等把西境人逼退后再谈婚事。这一点我能帮上一些忙,但是没法帮上太多。   “来吧,王后,财政大臣,”玛格丽眨了眨眼,露出一个灿烂亲和的微笑,“祖母在等着呢。”她一左一右挽上了我和珊莎,好细嫩的手臂,我的感觉告诉我这会很美妙,没错,食谱广泛的我有些蠢蠢欲动。   来访的女眷真是多,让我怀疑和珊莎相比到底谁才是将来的王后,从玛格丽的三个表妹到姨妈、姑妈、嫂嫂、修女,以及一大堆其他女人,我们一一见礼,其实是她们对珊莎见礼,“波顿家的莱雅拉小姐?”总算有人提到我了,这声音听起来有些酸。   “剥皮女?可和你想的不一样,亲爱的,”亚莉珊·佛索威夫人,一位梅斗家的妻子鼻音浅长,她有些矜持地抬着下巴,“百年前少女节上可有另一位恐怖堡之女,更喜粮食与自家的人民,而非君王之爱,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就是说我是个心机表呗,我保持微笑,不予置喙。   然后,   “我很荣幸地介绍,”玛格丽不禁挺直了腰,姿态端庄,虽然她面前的老妇身材矮小,一整个埋进了餐桌的主座里,如此干枯瘦弱,像是一团放了好几年的旧衣服,曾经华丽非凡,如今却轻飘飘地,已然褪色,“我的祖母,奥莲娜·雷德温夫人,前任高庭公爵罗斯·提利尔大人的遗孀,其人音容宛在,慰藉我等。”   她身上是扑鼻的玫瑰味儿,想必是撒了香水,“吻我,孩子们,”她的手枯瘦而白嫩,像是银叶菊新鲜的根茎,“啊,我该向您请安,未来的王后,莫大的荣耀,您肯屈尊和我这群蠢母鸡共进晚餐。”   珊莎原本就有些羞怯,此刻更是红霞满面,“感谢您的好意,夫人,”她小鸡啄米似地吻过老夫人的脸颊,“这是我的荣幸才对。”   “不不不,这是我的荣幸,”奥莲娜固执地微笑,“是不是发现我脸上没尖刺,嗯?”   这话谁能接?于是奥莲娜老夫人继续:“她们叫我荆棘女王,可不是真的女王,”她瞧了玛格丽一眼,“否则你就该是公主了。”   这话玛格丽没法接,于是奥莲娜老夫人再继续,或者说她根本没想谁来答话,一点时间空隙都没给,“所以,这是我莫大的荣幸,未来的王后殿下,你的丈夫堂皇光明,很有魅力,洗澡水总是放很多,还知道香水和穿衣搭配,笑起来一看就是练过,”她叹道,“然后就觉得自己能当个国王,毫无疑问,他确实是了。”   她又盯上了我,“要我说,真的王后帮忙不小,可惜他看不到。拜拉席恩总是轻狂荒唐,这是从坦格利安家血统中继承的,来,吻我,”她不屑地吸了吸鼻子,“当初还想让我嫁给坦格利安,算了吧。”真的王后是谁?我?离间?   我吻了荆棘女王的脸颊,柔软极了,她年轻时皮肤一定很好。   “国王勇敢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劝言,“父亲喜欢,洛拉斯热衷。”   “热衷?那个男孩,”奥莲娜夫人判断地利落,“他木杆子使得不错,但是脑子更像木杆子而非用木杆子的。至于你父亲?我要是乡下老太太就好了,可以用木勺或者盆子敲他,教会他那颗肥大的脑袋如何深思熟虑。”   “母亲!”艾勒莉·海塔尔夫人,梅斯·提利尔大人的妻子,这位奥莲娜老夫人的儿媳妇出声了,她看了我和珊莎一眼。   “闭嘴,艾勒莉,少给我来这套!”奥莲娜老夫人一点不客气,“还有,母亲?怀过你我会记得的,我没说你吧?我只是责备我的宝贝儿子,痴呆的高庭公爵,我一定是跟野猪生的他。”   得,一下子骂了几个人?   “祖母,”玛格丽的声音柔软婉转,像是一只小白灵,“注意一下言辞嘛,不然客人会以为我们是怪人呢。”   “这叫风趣,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有一员还知道什么是风趣,”就是你咯?老太太转回我和珊莎的方向,“叛逆!我警告过我儿子,劳勃有儿子,两个,好吧,现在不是了,是不是能说得准吗?而我们的蓝礼国王还有一位兄长,他自个儿坐铁王座干什么?然后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让您的小甜心当上王后吗?啊哈?王后呢?告诉我,玛格丽,蓝礼说要娶你了?他想要两个媳妇,他以为自己是征服者伊耿吗?”   这话没人能接,那自然是荆棘女王奥莲娜老夫人一直掌控现场咯。   “你们史塔克曾经为王,波顿也曾经为王,就说拜拉席恩吧,古代王族,从父母都可以算,”她笑了,“提利尔呢?龙王‘征服者’伊耿在‘怒火燎原’一战里烧干了以前的河湾王,全家的男人,然后才轮到了那会儿的总管提利尔家族。佛罗伦很讨厌,但是他们说的不错,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是国王给的,不是律法给的,‘这有什么关系’?你可能问,”   不,没人问的出口,就连问的时间都不会有,你一直在说,“确实没关系,除非是碰上我儿子这种傻瓜,为个孙子能坐上铁王座的前景就膨胀了,我说他是野猪,他的野猪兄弟杀掉了前一个国王,他就当他机会来啦?来,波顿的姑娘,行行好,告诉这里可怜半聋的老太婆,告诉我杀死国王的野猪下场是什么?”   “做成晚饭,老夫人。”我自然不会不接这一茬。   “对,晚饭,照实说,我儿子就该和西境那一家人一样,把野猪当纹章,再给自己这只猪一个王冠戴着,就像是拜拉席恩家给他们的雄鹿弄得一样,”拜拉席恩的纹章是宝冠雄鹿,“好一对猎物,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该和这桩愚行保持距离,乳汁能收回去吗?不能。现在好了,那只野猪公爵给蓝礼国王屈膝,我们也只能跟着来了,对我们的下跪,你怎么看,珊莎?”   珊莎大概觉得自己也蠢得像一头野猪,谁能想得到长篇大论的老太突然开始征求别人的意见了?她说道:“提利尔家族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夫人?”她试探地看着我然后是玛格丽,最后是老太太奥莲娜。   “佛罗伦、罗宛、奥克赫特,一半的南方贵族都是加尔斯的种,都说加尔斯善于播种,使万物欣欣向荣,你看,他用来播种的可不止是手。”荆棘女王直接驳完。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谈话,“还有莱雅拉,你们饿了吧?我们这有烤野猪和柠檬蛋糕。”哈,烤野猪,这不是往枪口上撞吗,艾勒莉夫人?   “烤野猪?行了行了,”奥莲娜夫人让珊莎正要回答的小红唇继续安静,“你们认识瓦里斯吗?他以为我得为这点情报感谢他,老实说,我不懂,他无根,这可是男人唯一的好地方,没了,艾勒莉,去叫上菜,玛格丽,陪着珊莎去认识一下你的表亲,莱雅拉,你喜欢看小丑表演,对吗?”   “夫人,小丑?您的意思是五颜六色的那种,哎?”珊莎的小手被玛格丽拉住,她一脸茫然地跟着去了。   现在,荆棘女王转向了我,“要我说,所有人都是小丑,至少穿彩衣的比戴王冠的带劲儿,玛格丽,叫黄油饼过来,都坐下!你们是绵羊吗!?”绵羊贵妇们立刻不再叽叽喳喳,乖乖就坐。   黄油饼穿着绿黄羽毛做的小丑套装,头插一根绵软的鸡冠花,胖的很,翻滚进大厅,开始杂耍,“一张纸巾,未来的王后殿下。”他愉快地向珊莎伸手,珊莎递上纸巾,纸巾变成了一群鸽子,让女士们开始欢声尖叫,然后黄油饼抓住一只鸽子吃了下去,大家吓坏了,又看到鸽子从他衣服里钻了出来,展翅而飞。   场中全是羽毛,乱极了,于是仆人们送上来的餐具和食物都是加了盖子的。   “你了解我儿子吗,莱雅拉,那位高庭的野猪公爵?”奥莲娜手肘靠在桌子上,双眸盯着我。   “伟大的河湾地之主,夫人。”我中肯地回答,礼貌。   “伟大的白痴之主,”荆棘女王纠正,“和他父亲一模一样,我那个老公,我爱他,那是个号人,寝室里的技术也不赖,但是那个木脑壳哦,他们说他猎鹰的时候从悬崖上摔下来了,因为一直盯着天空,没注意马。”   “运气,夫人。”我婉约陪话。   “少靠运气就不会有坏运气,”奥莲娜老夫人说道,“他儿子,我的傻儿子也是一样,只是他骑着鹿,而且还不是头胎或者二胎,而是幼胎,我警告他了,他傻呵呵地笑,我告诉你,莱雅拉,有了娃别忘了打,不打不听话,我这是独子当初我舍不得,结果他现在对黄油饼的兴趣更大,我跟他说,小鹿载不动他,要骑就骑大鹿,结果他把我当‘唠叨老太’,你要是问我,确实,七国到处是唠叨的老太婆,而所有这些男人如果肯弃剑倾听,听听他们老妈子是怎么说的,那肯定会出色很多。”   高庭如今支持幼子蓝礼而非更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史坦尼斯或者两个“王子”,我猜奥莲娜夫人是看到了其中的风险,要知道高庭的提利尔在河湾地有的是挑战者,稍微不稳就会麻烦缠身。更何况,王后之位给了珊莎,而不是提利尔,这中间获利太少了。   现在贵妇被小丑黄油饼的表演逗得哈哈大笑,我咬了一口派,哦啊,是七鳃鳗。   “不爱吃就别吃了,孩子,”奥莲娜夫人一眼看透,“我问你,弄钱的姑娘,别觉得这是坏的称呼,能管好钱,还是七国的钱,这样的女人整个河湾地都会想要讨要,”哇哦,“我问你,那两个王子真不是国王的种?”   “确实不是,瑟曦·兰尼斯特亲口承认。”我答复道。   她褶皱丛生的脸叠出一层又一层的波纹,“说实话,哪个女人面对一群长剑不会胆寒?”意思是可能是我们逼迫? 第125章 序章 处女居(下)   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这话点出了一个麻烦的地方,是在国王死后,瑟曦·兰尼斯特的种才被确认并非王家血脉,而且这事儿没有证人,证据不过是国王之手的推断,更经过了“狼晨”,以钢铁和火焰才让王后屈服。   这让整个审判看起来像是一场阴谋,残暴不仁,而非光明正大的公道。   “这是真话,瑟曦·兰尼斯特和自己的兄弟相爱,她拒绝劳勃让她怀育,”我坦陈道,“或许在您看来猫腻处处,但是从前王后的角度来看,理所应当。”   “那不重要,”奥莲娜说道,“重要的事情是,你在这件事中发挥的作用,孩子,你把那个王后做成标本也好,放羊喂鸡也好,我管不着,我在乎的是,这一切居然是你一手造成的?”瓦里斯那个小嘴巴,怎么到处说?   “我和她有一些误会及矛盾,情非得已。”我答道。   “我从小时候就知道,红堡里的每一个勾当都有自以为正确的理由,”她摆弄着桌上的叉子,“你有半个君临,你是财政大臣,有的是钱。”   我还真没拿,倒是王室欠债就让我焦头烂额,虽然有前世的经验,但是比起小指头那种人精我还需要磨练,做到财政大臣这份上,所做之事大都无关财会或者金融,而是社交,无尽的社交。   “相信我,老夫人,”我长叹道,“您坐上这个位子就知道了,一团乱麻。”   “相信我,河湾地的人全是野猪和绵羊,一团乱麻,”奥莲娜对我的答案不以为然,“那些丫头和你关系很一般嘛,史塔克家族的珊莎,菲林特家族的克蕾,还有那个熊岛的莱拉,我听说了,听起来,你做的事很差劲,不管怎么说,这么说吧,我想要你嫁给我的孙子。”   “我和提利昂·兰尼斯特有婚约,夫人。”我提醒道,至于她提到的北境女子?我没有那个奢侈和能力在君临守规矩。   “四倍黄金?你的王室金库里可以掏出几百倍,”并没有,那里通风极好,储物极少,可以在那儿跳集体舞,“人说兰尼斯特如厕拉出的都是金子,可你呢,小富婆,连鼻涕都是金子做的,明说吧,小姑娘,你把泰温的子女都给抓了,他现在只会想剥你的皮,或者把你关起来一辈子生孩子使,长点脑子,你想去高庭吗?”她问道。   “去高庭?”我愕然,“放弃这里的一切?”   “当然不是,”她回应道,“办个婚礼,你还可以继续住在这里,或者把财政交给河湾,只要我的野猪公爵提出要求,国王就会答应,他需要高庭。”   “维拉斯?”我确凿地问道。毫无疑问,这是河湾地人掌控君临的好方法,蓝礼要我平衡提利尔的势力,他的风暴地独木难支。而如果我嫁给了提利尔,那么君临基本上就归提利尔所有了。   他的办法不多,毕竟提利尔兵强马壮,钱粮众多,底气十足,相对地,提利尔家族可以用很多方式来掌握君临,联姻无疑是比较简单的一种。正常情况下,我无疑是高攀,合法的私生女,哪怕是财政大臣,也该够不上提利尔的高枝,我猜梅斯·提利尔本人多半不会很高兴这个婚事,可是我面前的是荆棘女王。   蓝礼的王位不牢固,如果现在就把君临掌控好,那么哪怕日后没了蓝礼,提利尔也将成为诸国最有威望的家族。所以,一桩婚事,获得一座城市,天底下再难找到更划算的事儿了。   更何况,日后还可以离婚呢,只要我嫁进来,我就逃不出荆棘女王的手掌心。   “对,可怜的跛脚小子,我的孙子维拉斯。”这是报应吗?我把詹姆的腿给拉脱臼了,七神就搁这儿等着我呢。   “跛脚。”我重复了一遍,心里好想笑,我当然知道他是跛足,私生女配河湾地没有仕女看得上的跛足?真是搭。   “他还是侍从,比武大会上马儿踩碎了他的腿,要我说,多恩的红毒蛇,奥伯伦和他的学士得为此负责。”奥莲娜阐明,“你答应下来,不答应也没关系,我会和蓝礼说,我们送玛格丽去北境,然后就走。”去哪?去高庭。   “关于这个,四倍黄金之事,”我知道,我很清楚,提利尔再怎么说也无法忽略我有婚约之事,它的封臣和盟友就更没法忽略了,“其实提利昂有妻子,我想,尚未离婚,他的妻子也尚在人世,乃是有牧师见证的。”   “妻子?嚯,我可没听说他结过婚,谁会愿意嫁给一个侏儒?”奥莲娜笑了,“啊,我知道了,毕竟是兰尼斯特,对吗?看来高庭消息不太灵通,真是一群花农和母鸡。”   “这事儿说来就话长了,我建议请提利尔和我一起向大圣堂提告,公布此事于天下。”同时让提利尔和兰尼斯特不死不休。   当晚玛格丽送我们离开时,挽住我的手,对我露出微笑,“祖母都告诉我啦,小时候维拉斯为我读书,给我画星星,你会爱上他的,我保证,这是一场幸福的联姻。”   联姻?我这是被“光荣”流放了。更不用提,一旦蓝礼被刺,我这财政大臣的位置还能值多少?只怕到时候就不是流放的问题了,到时候提利尔就是刀,我就是块肥肉,想被怎么切就是他们说了算了。想嫁人家的继承人?做梦,我可不是史塔克的女儿。   除了政治算计外我也有点哭笑不得,左转是人不错的侏儒,就是稍微自卑了一些,右转是人不错的跛子,可能也是稍微自卑了一些。而样貌端正的骑士,如亨得利·布雷肯爵士,宁愿当打手也不愿行嫁娶之事;如托马德·维水爵士,一心想要建功立业,根本就不知男女之情;如贝里·莫斯爵士,则是身处消沉的中年危机,不知未来在何方。   也对,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男人,英俊多金的不是更喜欢同性,就是早早被人给订下,退一步的各位多少都有些性格缺陷,要不然就是英俊多金却有身体缺陷。我突然不怎么在乎这些了,虽然我原本也不是很在乎,毕竟我在别人眼里,也就是个私生女而已,而且我知道,我还是个爱好美男和美女,重视皮相胜过灵魂,挑三拣四,心狠手辣的私生女,也不会是什么好妻子。   “我会的,玛格丽,你们如此温柔,我会喜欢上那里的。”我露出笑容,掩盖住心底的疲惫,如此姿态万方。   外有河湾地大军,内有奥莲娜夫人,如果我不答应指不定就会喝上乔佛里的毒酒,防不胜防,所以没有考虑的余地,答应下来再说吧。   “对了,你此去北境,有说具体该怎么去吗?”我突然问道,虽然打心眼里觉得河湾看不上北境,不过,毕竟现实时她马上要上北境去完婚。   很奇特,蓝礼为了拉拢住北境河间联盟的人心,把自己前世剧情里的老婆往少狼主罗柏·史塔克的床上送,很奇特。   “我可以坐船去,可是,”玛格丽笑言,“那样的话就有些仓促啦,莱雅,而且罗柏·史塔克还在河间作战呢,”并且突然失去了消息,前世的罗柏善用奇兵,这不奇怪,“恐怕要等到西境退守,或者和谈时,才有机会见到他。我问过一些民众,恐怕就算没有了兰尼斯特的军队,北上之路也不安定,非得有大军护送不可。”   “罗柏人非常棒,他带我骑马,还帮爸爸照顾临冬城。”这么多天以来,珊莎的脸第一次亮了起来,两个女孩开始叽叽咕咕比较蓝礼和罗柏,莱拉来接珊莎了,她当我不存在,面色冷硬。   我知道小熊有多执拗,莫尔蒙都这样。   转回珊莎身上,傻丫头,这个玛格丽明显是在推脱,要是真想要和北境结盟,就该及早送她去北方,哪怕罗柏死在前线,也可以嫁给瑞肯或者布兰。   一个河湾地女孩真的甘愿去苦寒的北境吗?除非是白港,否则我很怀疑。毕竟,就算是河间地忠贞浪漫的凯特琳·徒利住了多年都始终不习惯,何况是心思花巧,习惯骄奢的提利尔玫瑰?乔拉·莫尔蒙和琳妮丝·海塔尔失败的婚姻就是前车之鉴。   或许维拉斯也不错,但是就像是提利昂一样,我一个北境伯爵之女,他人眼中的村姑,要是嫁入这样奢豪的南方大贵族家里,丈夫还是有缺陷的,只怕我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所以,继续为了权力而斗争吧,我想到了之前萌发过的念头,关于那些欢迎提利尔的平民,还有没什么权力的教会。这中间有文章可做。   今天奥莲娜的一番话让我十足不悦,却也点出了提利尔家的策略。   他们的计划核心是蓝礼国王屁股下头不稳的铁王座,唯有获得河湾地的全面支持,才有可能安稳七国。利用这点,他们可以图谋王后之位,可以用联姻这样缓和的方式,剪除宫廷对手,比如我,可以霸占君临,像是泰温为兰尼斯特做的那样。   要知道我手头有金袍的席位,两个,还有财政大权,把我送去高庭或者拉拢妥当时,提利尔就拥有了君临。风暴地太弱了,靠不住,这也是为什么蓝礼企图和珊莎结婚的原因,只有谷地、河间、北境加上风暴地的联合,才能勉强与人口众多,军队强大,钱粮丰盛的提利尔家族抗衡,就像是“篡夺者战争”时期一样。   我突然想起寒神,那个太遥远了,不用等异鬼,对一个平凡人来说,任何一个人类都可能比异鬼的威胁还大,这就是冰与火之歌的世界。   那么我该怎么解除提利尔温和却不容阻挡的布局呢?我突然想到了荆棘女王对瑟曦和其子女的态度,提利尔会不会觉得扶持兰尼斯特的子女会更有利于他们统治?   我敲了敲窗户,“贝里爵士,你明天上任对吧?”贝里爵士是我麾下新的金袍司令。   “对,小姐。”他闷闷的声音透过马车的木墙传来,“我需要几天功夫来熟悉状况。”   “吩咐伦赛爵士一声,”伦赛爵士是另外一名我手下的金袍司令,“我要见他,另外你安排一下,把小指头的尸柩给我送到庄园里来。”   施展魔法绝对是一种折磨,这个世界的魔法需要血、生命或火焰为代价,献来胎儿来获得阴影,火祭马王来获得巨龙,折断双腿来获得先知的垂青,每一次施法都是撕心裂肺之痛,死灵术也不例外。   “我听说,今晚他们就要把他运走了,从海路,艾林公爵的遗孀莱莎夫人为封臣慷慨解囊。”   “拦下。”我简单地命令道。 第1章 御前会议(一)   “欢迎,莱雅拉小姐,“此言出自新任的国王之手埃尔顿·伊斯蒙,他须发虬结,不苟言笑,我觉得我之前以为他想追求我的想法有趣极了,“陛下,现今人已到齐。”他礼貌颔首。   大学士派席尔依旧老态龙钟,同样未变的是情报总管,不过瓦里斯今天的香水是柠檬味的,御林铁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正襟危坐,面容慈祥,给了我一个微笑,他眼底的疲态难掩。   海政大臣如今是梅斯·提利尔,荆棘女王胖胖的儿子,留有三角胡须,他在用纸巾擦着汗水。   法政大臣青铜约恩身着他标志性的铠甲,我猜这套铠甲的魔法指不定已经开始发威,只是我们谁都不清楚,毕竟没人能去试探约恩·罗伊斯是否真是刀枪不入。他对我怒目而视,一位史塔克的盟友,认为我是叛徒,老实说我的行为称得上是背叛,对吧?   有趣,河湾地在暗中蠢蠢欲动,从表面的御前会议上看,谷地、河间和北境却俨然是赢家,风暴地更是占尽优势。   “来,让我们开始,”蓝礼清清喉咙,笑口常开,“首先是?女士优先吧。”   我身着典雅的灰裙,珠宝璀璨,并没客气,“四件事,各位,首先,是关于君临火灾的问题。”   “这件事是去年的事儿了,不是吗?”梅斯·提利尔皱眉,非难之意颇浓,真不像是荆棘女王的儿子。   “此祸波及甚大,生灵涂炭,”我答复道,面色如常,“不是一般的灾患,因此还有不少琐事需要办理。”   “例如?”蓝礼一脸笑容,却神游天外,瓦里斯善解人意地接话儿。   “我有个建议,将蕾妮丝丘陵,包括龙穴在内,进行改造,当做是安置火灾难民和河间难民的地点,我们可以在那里建造一个新的社区。君临的街道已经够臭了,新来的乞丐让现今的城市更不可闻,正如学城的说法,会有瘟疫和安全上的风险。”   “确实,我们得对流落街头的民众做出安排,”大学士派席尔说道,“可是那是龙穴,坦格利安家族过去养龙的地方。”   我立刻回答:“而养龙是坦格利安的事,派席尔师傅,如今我们一只龙都找不到,哪怕有龙在这,我们该做的也是逃跑而不是驯服,”除非身具坦格利安的龙王血统,否则是无法成为驭龙者的。   蓝礼国王的注意力终于从他的晚宴、打猎和比武大会里收回来了,笑言道:“详细说说看,财政大臣。”   “那如今就是一片废墟,”我重申,“还是一片人满为患的城市里的废墟,几十年前的春季大瘟疫用那儿来堆放尸体,”足足堆了有十英尺深,集体火葬的黑烟在君临上空飘了数天,“如今那儿是一些街头女做生意的地方,是很多乞丐的住地,是一些恶棍的藏匿之所,相信我,如果我们不插手,那里指不定会成为孕育暴民的产房,可能会让这座城市再一次燃烧。”   “而我们不需要燃烧,放手去做,莱雅拉小姐。”蓝礼笑意十足,爽快得很,敲定得利落。   瓦里斯开嗓了,“不是怀疑您的工作,小姐,不过,您需要招募工匠,需要运输,钱足够吗?”   “这部分人主要是以难民为主,只需要食物就行,”以工代赈,“大部分的难民过去都是农夫,农夫们自己盖房子,这不是建设大圣堂或者宫殿,所以农工就够了。”不需要什么石匠和铁匠,或者说要的不多。   青铜约恩清了清嗓子,“那我得提醒一句,”他没看着我说话,成见极深,这帮荣誉傻帽,“还有治安所需的长矛和盾牌,你要号令一帮难民乖乖干活,就少不了用矛尖和矛杆子,而某些人,不容相信。”   “我会注意辨别忠诚,”我当没听懂,“这部分同样需要从难民中征召,也是以食物为主,到了后头再慢慢加上财政预算,”我回应道,“他们不会是金袍,而会是穿粗布衣的帮手。”   金袍确实不够,所以需要一些辅助人员,我还有一些话没说,那就是,这批穿粗亚麻布的“守卫”,会是我的武装,我会牢牢抓在手里。   “亮灿灿的金龙换亮灿灿的麦子,小姐,除非您是‘青手’加尔斯,否则,粮食也要钱。”瓦里斯探讨道。   “而这部分就要仰仗教会和高庭了,”我向默不作声的梅斯·提利尔致意,“我保证会将提利尔的慷慨之名广颂民间,实际上,我和荆棘女王谈过,我同意了,梅斯大人,君临需要你们。”三层意思,三层利益,第一层,名声,这是提利尔能获得的直接好处,第二层,感激,我可是自己人,第三层,君临,用粮食,换取提利尔在未来掌控君临的合法性。   至于坏处,还不明显吗?这就是捐献粮食,无偿的。   梅斯敲打着桌面,“这是有同情心的善举,高庭会支持您,小姐,我可以运来一批河湾地的谷子,”他开口道,“但是并不算特别多,要更多的粮食,我们得再继续商量,莱雅拉小姐。”看得出他不是很喜欢我和他儿子在一起,大概是私生女,还是伯爵的私生女,并没有这个资格。   “那,这就是关于火灾的全部?”蓝礼笑得有些僵硬,大概是累了,这年头没有啥财产赔偿的说法。   “关于这个,因为火灾地就在蕾妮丝丘陵东北边不远的钢铁门,所以,我们可以连火灾重建也一并开展,陛下,下周会在大圣堂为因火灾,及前王后变乱而遇难的数百名平民举行哀悼和集体葬礼。”我禀报道,“届时,或许需要王室成员出席。”   “我会去的,和我的未婚妻一起,下周对吗?记好时间。”蓝礼揉了揉自己的脸颊,保持愉快的表情,“还有吗?”   “还有无数的案件,”青铜约恩搓了搓自己的鼻子,“一家勾栏被一伙暴民闯入,那个女老板在红堡门口喊了三四天了,要求国王主持公道,血债血偿。”   梅斯·提利尔笑了,“那是一家勾栏,她在期待什么?为贞洁复仇?”   “出了人命,梅斯大人,而且是数十条人命,她的女儿和,据她声称,姐妹。”青铜约恩一板一眼,并未因为死者的私德而有所偏颇,“在另外一起案件中,一个海那边贸易城邦居民的聚居区被人攻陷,然后还被放了一把火,潘托斯、泰洛西、布拉佛斯还有其他的城邦已经向我们发来函件,他们要一个说法。”   “这很重要,”瓦里斯的手揣在袖子里,他说道,“一些自由贸易城邦极端在乎其子民的性命,更何况,这一次的事件发生在君临城内,那片宅院属于富商和贵人,甚至有铁金库的使者受了伤,死的可不止是水手和佣兵。”   头大,外交事件。   “好吧,外交,瓦里斯,你是从海对面来的,你来处理。”   “遵命,国王陛下。”   “记录他们的要求,”我嘱咐道,这个国王真是甩手大老板,就不管了,“不管是要什么,都再行讨论。”如果不是我忙的想哭,我肯定放心不下。不过,这又不是我的铁王座,随他去。   “还有其他事吗,莱雅拉小姐?”国王之手埃尔顿·伊斯蒙伯爵问道,他手下有一大堆材料,事情多得要命。   “关于雄鹿债,虽然有河湾地和风暴地的贵族认购,但是依然不够,我建议对谷地海鸥镇、君临和白港的富商开放,不局限于贵族身份,啊,还有旧镇。”   “债券,一堆纸,”梅斯大人笑了,“这就不用讨论了吧?”   “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莱雅拉,我只要看到钱就可以。”蓝礼也欢快地赞同了梅斯·提利尔的意见,这群拜拉席恩国王一个二个都那么爱花钱,却不爱管赚钱的事儿。   “另外一件事极端重要,西境和我们开战了,市面上黄金供应大幅度减少,有商家已经开始囤货居奇,下个月的铸币将会动用我们的黄金库存,大概在三个月以后会动用王家的金库,陛下。”七国的金子基本都来自于西境,目前因为战争,我甚至没法增发金龙。   “提利尔?老伙计,我得说,钱这方面——”蓝礼国王看向梅斯·提利尔,后者露出了笑容,无疑,要是向河湾地求助的话,又要让出一些政治利益,梅斯大人开口——   “等等,”我打断道,“我有个方案,各位大人,稍后我会私下与国王说。”很简单,减少金龙的含金量,尽量维持原有的外观和重量,这方面还有文章可以做。   毕竟这年头的汇率就是玄学,这会对减轻铁王座的债务压力很有好处,发得钱不值钱了,从实际上说,所欠债款的价值自然也就少了。   不过为了避免布拉佛斯的无面者刺客找上我,这个得谋划一下。   稍后,我最后一件事,交托布雷肯家族的合法化请求,和洛克女人腹中胎儿的合法化请求,这很容易就得到了同意,他们都是帮助蓝礼进行政变的功臣。   “我们来讨论一下关于彩虹铁卫的事儿吧,”蓝礼振作姿态,“如我所想,白色太单调了,七彩颜色更加灿烂辉煌。”   “我得说,御林铁卫拒绝,陛下。”“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乃是御林铁卫队长,虽然面容慈祥,话却不大中听,“这是多年来的规矩,白色,毫无倾向,一心为王。”   “你们可以有七个彩虹铁卫,再有七个御林铁卫,至于怎么调派,看国王的就是,”我揉了揉眉心,这太无聊了,御林铁卫规矩那么多,岂能是说变就变得,反正蓝礼是国王,这种事他爱怎么玩怎么玩,“我猜红堡多养七位爵士,不是问题。”得,又是我出钱,啊不对。王库出钱。   “那就这么定了!”蓝礼喜庆地一口答应,“白色和彩色,很棒的主意。”你是调色板吗,变色龙?   “好了,各位,”国王之手埃尔顿·伊斯蒙伯爵调整好坐姿,清了清嗓子,“现在我们来说更重要的事,多恩、谷地、史坦尼斯以及河间的战火。”   今天的主题来了,七国的局势及对策。   

“海港-莱雅拉被吻“   

“莱雅拉(黑川辉作品“   

“感谢黑川辉绘画!“   作者的话:啊,终于搬运完毕啦, 第2章 御前会议(二)   “关于七国的事务,”国王之手埃尔顿·伊斯蒙伯爵双手放在了桌上,他的蓝色天鹅绒衬衣非常干净,没有纹边,显得一丝不苟,“首先,是河间的局势,我们收到了西境守护泰温·兰尼斯特的指责信,他要求我们立即释放他的儿女,并要求我们向谷地施压,释放小恶魔。”泰温·兰尼斯特的儿子是御前铁卫詹姆,女儿是先王的亏德王后瑟曦。   “同时,前国王之手艾德·史塔克的使者,黑港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已经回来了,要求向我们当面禀报关于兰尼斯特在河间地的罪行,他们只剩下20个人。”   “怎么如此少?”我不由出声,那可是去了100号的士兵,就回来了20个?   国王之手回复道:“那是因为贝里伯爵的侍从艾德瑞克·戴恩以为贝里伯爵死了,”只怕是死而复生,“那小子和临冬城的侍卫哈尔温一块儿,发誓为贝里伯爵复仇,现在,他们和杰森伯爵回返河间地的队伍合兵一处。”杰森伯爵率领的将近300号人本来是参与狼晨的重要力量,看来如今他们正在河间奋战。   “我会见他,在明天的王座厅呈情上,到时候,我会做出公正的判断。”蓝礼说道。   “和西境为敌并不明智,”大学士派席尔颤颤巍巍地开口,“刚才财政大臣也说了,我们需要黄金。”那是因为小恶魔跑了,否则西境现在早该认输了。   “我的小小鸟告诉我,最近泰温大人的信鸦和铁群岛的派克城往来频繁。”瓦里斯提醒道,“或许会和当前的局势有关。”泰温或许是要求铁群岛攻击海疆城,或者建议铁民北上北境,抄罗柏的后路,不管是哪一种,都让人头疼。   “河湾地的士兵到哪里了,梅斯大人?”蓝礼国王侧首问道。   “河湾地的军队由蓝道·塔利伯爵统帅,”梅斯·提利尔说明,“目前正在奥克赫特家族的古橡城集结。”古橡城位于河湾地的北部,再往北就是西境的秧鸡厅。   “我们现在有北境的使者前来吗?”   “还没有,陛下,没有使者,没有信件,我确信已经把登基的通告发给了奔流城和临冬城,可是我们现在只有西境的信。”派席尔老神在在。   【河间地,夜幕早已降临,赫伦堡附近的兰尼斯特大营。】   红色的大帐在营地中醒目似火,它属于这支军队的主人,兰尼斯特家族的泰陀斯之子泰温、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以及永远的国王之手,七国最敬畏的男人。   此刻的帐篷中一片肃穆,诸位将领一言不发,提利昂手臂撑在绛红色的桌布上,这动作让他显得没那么矮小,地上跪着一个信使,身着无袖罩袍和鳞甲衣,纹章是克雷赫家的斑纹野猪,这可是名副其实的西境野猪家族,不是河湾的笨蛋。   “所以,凯冯失败了。”泰温·兰尼斯特面无喜怒。   “是的,大人。”信使看起来丢了魂,脏的像是乞丐,累的快要昏倒,提利昂自顾自地倒酒和,他身上倒是没有半点女人的味儿,一下山,老爸就通知他婚约已成,于是他信守诺言。   手肘疼死了,那是战争留给他的伤疤。   “诸神护佑,这不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凭着姻亲关系攀上兰尼斯特高枝的懦夫,提利昂想,这只矮脚鸡之主在之前的战场上全身抖如筛糠,“为什么?凯冯不会输的,”凯冯正是他的妹夫,和依仗,“分三处扎营,天哪。”   “这是必然中的必然,哈瑞斯爵士,”提利昂接下来的话,让泰温的眼睛紧紧注视着自己的儿子,“奔流城坐落于腾石河与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两条河流就是奔流城的背,一旦遇到大军,例如西境狮子,徒利家就打开上游的阀门,在面朝陆地的一边造出宽阔的护城河,奔流城就会成河中孤岛。要越过河水进攻高墙几乎不可能,更何况塔楼上的守军视野宽阔,把一切都看个明白,既然是围城,切断所有的支援,那么攻城方就得在腾石河北岸、红叉河南岸以及护城河西岸,亦即两条河之间,各放置一支军队,地势如此,别无他法。”   提利昂举起酒杯,当着老爸皱起的眉头祝哈瑞斯爵士脑袋灵光,然后一饮而尽,“换言之,好爵士,”啊,至少河湾地的葡萄酒味道一如既往,“北境军队南下时,要么将北境和奔流城各个击破,要么就撤,没得选,可惜我们在这是瞎子,而佛雷家不是很在乎和我们家有姻亲关系,”哈,吉娜·兰尼斯特姑妈嫁给了佛雷,她此刻脸色一定好看极了,“于是,孪河城放奔狼南下,凯冯老叔猝不及防,毫无准备,输的理所当然。”   “正如小…提利昂大人所言,”信使说,“我们建立了工事,包括削尖的木栅和壕沟,但是没有任何预警,河水切断了我们,让我们各自孤立无援,结果,北方的营地首先受到袭击,然后是西边、最后是两河之间的营地。”   “斥候呢?”亚摩利·洛奇爵士,这位爵士在当年的“篡夺者战争”中,杀死了雷加王子的女儿,捅了至少50次刀子,把一个娃娃变成了碎肉,他的眸光和他的纹章一样恶毒残忍,好一只黑色的狮身蝎尾兽,“既然他们眼睛没用,还不如摘掉挂墙。”   “斥候不断失踪,大人,我们以为是派柏、凡斯或者梅利斯特干的,他们就在我们后方骚扰辎重。”然而最后的结果,不是几只河间小猫在作祟,是北方的狼群,谨慎地说,应该是有征兆可以发现的。   “凯冯现在在哪个位置?”泰温面色沉静,这其实并不让人感到安全,是发怒的前兆。   “在红粉城到金芽城之间的某个位置,大人,”信使答复,“他正在收拢士兵。”   提利昂叹了口气,“那就不用说了,他现在肯定已经被包围了。”而泰温的主力虽然打散了一支北境的军队,可是斥候报告说,那支北方军队很顽强,已经完成了重新集结,就跟在不远处,一路杀死为援救奔流城攻城军而抛下的伤员和掉队的士兵,局势堪忧。   前一次战斗是对付曼德勒还是陶哈带的兵来着?那不重要,反正抓了好多,现在,他们面对的两支北境军队,奔流城那一支是罗柏·史塔克所率,至于泰温屁股后面那一支新败的军队,斥候看到他们竖起了波顿的剥皮人大旗。   波顿?亲家,这是家暴,提利昂饶有兴致,也心里烦闷,战争是机会,可是他讨厌战争本身。   “提利昂·兰尼斯特,”最终泰温下了决定,“你会去防御西境,带领500骑兵现在就走。”   老爸让我去组织防务?   “我?”提利昂谨慎地回应,“那里还有我的老叔和堂亲呢。”   “你是我的儿子,别忘了带上你雇的蛮子,不准带女人回凯岩城。”泰温没有思考和谈或者投降,哪怕南边就是河湾的大军,他依然镇定自若。   至于蛮子?提利昂在海鸥镇被谷地人扣押以后,他们送他去鹰巢城,结果半道上遇见了高山氏族的劫掠,把押送小恶魔的人全宰了,他好不容易才说服这群粗鲁的土匪护送他回家,这事儿似乎让老爹对自己刮目相看?   反正,这是个好机会,可是对方刚刚在奔流城下战胜了自家的叔叔,凯冯可是个理智而经验丰富的统帅,这场失败足以证明对方的实力。   “我对和罗柏对阵毫无信心。”   “我不需要你和他对阵,”泰温盯着儿子,“我需要西境有我的儿子存在,而凯冯会为你争取足够的时间,散会,提利昂留下。”然后凯冯会投降?   老叔也没别的路子走。   提利昂静静地坐着,等到其他人走出这间帐篷,“那么,我哥哥和姐姐怎么办,父亲?”他忐忑地看着泰温,小心翼翼,像是在靠近沉睡的怒狮。   这个问题很重要,关切到泰温对他有没有哪怕一丝丝的温情。   “他们会安然无事,君临要用我的儿子和女儿来谈条件,而我们将在证明了西境的力量之后,再和他们接洽。”提利昂不觉得会这样,蓝礼和自家的侄子,乔佛里与托曼有难以绕开的矛盾,那两个瑟曦的种可是王子呢,他会那么轻易放过?   泰温·兰尼斯特看起来依旧毫无表情,他感受到了侏儒的犹豫,紧紧盯着他,“我还有你可以生下子嗣,这就够了。兰尼斯特不吃威胁,绝不让步,否则,敌人会把西境的儿女当成肥肉。只要我还活着,这种事就不会发生,清楚了吗?”   提利昂放弃了,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永远如此。   看来,哪怕自己是唯一自由的继承人,哪怕兰尼斯特看上去已经危在旦夕,凯岩城依旧没他的份,想想自个儿给那个未婚妻夸下的口,小恶魔只觉得害臊。   “你表现得不错,所以我可以给你机会,做好你的事,我们有一场战争需要去赢,别像你姐姐一样。”泰温埋头提起了羽毛笔,大概是写任命自己暂代西境守护之责的文书。按照提利昂对自家父亲的了解,和平时的泰温在对待家族事务时高傲无情,而在战争时节,高傲这个特点就可以去掉了,老爸无所不用其极。   例如莱雅和提利昂的婚约,泰温根本就没有解除的意思,不解除婚约这就是一步棋,主张是一种下法,解除是一种下法,控制住莱雅拉的婚权又是一种下法。   泰温·兰尼斯特大人不会因为子女受缚而影响判断,他很会下棋的,提利昂想道,他不知道的是,知道那对龙凤双胞胎被莱雅拉擒获的那天,老狮子把桌儿给砸了。   作者的话:在有毒发布的第1次新更! 第3章 御前会议(三)   【河间地,北境步兵军队,哈罗威伯爵的小镇】   哈罗威伯爵的小镇坐落在河边,如今与其说是一个镇子,不如说是一堆废墟,燃火过境寸土寸血,只有焦炭和枯骨残留,战争是一只怪兽,所过之处总是这样满目疮痍。   小镇一处焦黑的石头顶房间里,霍伍德躺着,波顿坐着,“我们数数,”哈瑞斯·霍伍德伯爵少了一整只手,整个身子大部分被包裹在白色亚麻布绷带里,一股子血腥和脓水味儿,他现在只能躺在床上,“他们俘虏了哈利昂·卡史塔克,威里斯·曼德勒、杰瑞·佛雷、霍斯丁·佛雷、丹威尔·佛雷、朗诺尔·河文、罗贝特·葛洛佛。”在之前的战场上,统帅威里斯大人虽然足够谨慎,可是北境的军队桀骜勇猛,难听号令,结果阵型倾斜,被侧翼包抄,让狮子把狼群打了个落花流水   “罗纳·史陶没了,有人看到他被一群人围住,伊尼斯·佛雷和艾尔玛·佛雷也一样,”多米利克·波顿回话道,“我们还有的是凯勒·孔顿爵士和唐纳·洛克爵士,出征时是两万两千人,如今还剩下一万六千,还好情绪稳定,有些人想外出劫掠,我禁止了,我们在轮流有组织地讨要物资。”也就是成组织地劫掠,听从号令,高效可靠,以安定军心。   多米没说的是,因为卢斯·波顿的要求,他借口保护菲尔薇德,在威里斯·曼德勒大人的默许下,让剥皮人的长矛手和弓箭手殿后,剥皮人的军队毫发无伤。   毕竟威里斯·曼德勒大人是这支部队的指挥,前指挥,他还是多米新婚妻子菲尔薇德的父亲,所以战前给女儿以照顾。结果战后给女儿以不安,菲尔薇德情绪很不稳定,这一点当初安排这事儿的卢斯·波顿一定想不到。   还好威里斯·曼德勒只是被俘,多米心想,否则菲尔薇德心绪会更糟糕,这会很危险,她已经怀上了。   虽然多米利克喜欢和女人睡觉,而且经常如此,除了自己的老妹以外全世界都知道,不过婚后他就守着自家的鳗鱼婆娘。   还有一件事老妹也不知道,之所以曼德勒家族愿意结亲,还有个重要原因是自己老早就勾搭上了薇尔菲德,不过莱雅拉不需要知道她老哥有多放得开。   如今,以波顿家族为主干,北境军队重新集结了起来,急吼吼地与泰温作战实在不明智,他们保持着半天的距离,谨防突袭,沿路附近必找得到高地,征用了路上能看到的马车。   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多米利克手下的士兵军纪还成,比起狮子来说还成,河间本地人乐于相助,不过也可能是想让这群北境贪狼快点滚蛋。   一些河间地的民兵第一天就绑来了不少逃兵,多米毫无疑虑地处理掉了,不仅仅是以脱离军队的名义,也以劫掠的罪名进行,这让这支军队的名声马马虎虎。多米想起了和莱雅拉的争论,过去他们曾经探讨过,军队该在什么时候劫掠,什么时候平和,又该如何组织就地征集物资。   新打了败仗需要补偿,也需要消息来了解狮子的动向,这中间的平衡就有些麻烦了。   总之,泰温着急往罗柏的地方赶,背后却被亲家盯着。这下子,他们进退两难,当然,多米心里也清楚,如果西境再度回返,哪怕没有了那一干鲁莽冲动,陷入敌人陷阱的贵族,自己这一支军队依然未必不会再败。西境很有钱,武装到了牙齿。   哈瑞斯·霍伍德长叹一口气,如此颓唐,“有告诉罗柏吗?”   “我派了信使,一路往罗柏那儿去,五个人,十匹马,”多米利克接道,“特别嘱咐了他们不要告诉佛雷。”   “看来,你不止是在睡女人嘛,,”哈瑞斯笑了,“没必要通知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来接手指挥权了,你做的不错,和你父亲一样厉害,接下来你是怎么想的?”   “盯着泰温,他会占据赫伦堡这个要枢,”多米利克回复,“接应敌后的人马,寻找机会。”不过,北境的军队如今和西境的大军隔河相望,他们真的该过河吗?   他希望君临的军队出击,形成包围,这样泰温就跑不了了,西边是少狼主,北边是我们,南边再有一支军队,他就只能投降,或者回他的西境,只要河湾地再动起来,那么西境就完蛋了。   如果事情发展得真那么如愿以偿就好了,多米心里哀叹,他想起了自家的妹妹,她现在过得如何?   傻,那就是一场梦,而梦就是这点儿不好,或早或晚,总会醒的。   自己这里可要比君临危险的多,指不定明天就凉了。   【御前会议】   红堡的御前会议,所有人都在看着我。   “我想该是河间战事紧张,”我应付道,毫无疑问,他们把唯一的北境人当成了北境的代表,嘿哟,“或许不久之后就可以收到消息了。”   佛雷家族大概是知道了君临不属于兰尼斯特的消息,倒是没像过去一样,乘势胁迫北方人与他们定下婚约,不过我敢说,他们肯定也有了协议,瓦德·佛雷侯爵可是只狡诈势利的黄鼠狼。   “我们暂时先把河间地放一放吧,”国王之手绿毛龟大人说话了,不怪我这么说,埃尔顿·伊斯蒙家的纹章就是绿毛龟嘛,“头等关键的事儿是——史坦尼斯向我们宣战了。”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蓝礼·拜拉席恩国王的哥哥,先王劳勃·拜拉席恩的弟弟,他是个刚正不阿的男子,意志坚定难移,乃是坚韧不屈的磐石,就像龙石岛本身,风吹不进,海水不侵。   现在,他向蓝礼宣战了,这毫不奇怪,他本来就该是铁王座的真正主人。   “换句话说,”我心领神会,“即将抵达君临的风暴地军队和在集结中的河湾地军队应该先对付他?”   “嘿哟,我的兄长,”蓝礼嬉笑着揉着眉头,“他必须这样吗?好吧,梅斯大人,请集结到苦桥,感谢,具体的事宜稍后。”   梅斯·提利尔露出了一个雄心勃勃的笑容,“当然,陛下,为您效劳。”   “我有个坏消息,一如我昨夜所说,蓝礼,谷地也发生了变乱,”青铜约恩面色严肃,“我儿子罗拔·罗约斯昨天回归,带来了黑色的信件。” 第4章 御前会议(四)   【谷地鹰巢城阴天】   很难说是艾林家族造就了谷地,还是谷地造就了艾林?艾德·史塔克仰望这座城堡时这么想,虽然曾经身为琼恩·艾林的养子,与逝世了的先王劳勃·拜拉席恩一同在鹰巢城呆了好些年,可是艾德每一次看到这副景象时依然会为它所震撼。   高悬山崖之上的鹰巢城并不大,浑身由白色的大理石所筑,期间遍布七座细塔,其中最东边的处女塔尤其修长,艾德回忆起了自己过去在这生活的时光,自己和劳勃的足音响彻巨大的谷仓,那是他们在追跑,用木剑打斗;马厩和营房是在山里建起的,劳勃曾经夸口自己的骑术,带他去偷骑一匹暴躁的谷地战马,那个英俊伙伴差点摔下去。   艾德不禁会想,如果劳勃当年真的摔在了鹰巢城,自此不再在外闲游浪逛,莱安娜会不会愿意照顾她,相伴一生,悲剧不演,奔狼阖家幸福?   莱安娜会愿意的,她是个直接好爽的姐妹,同时心地善良。   临冬城公爵不由叹了口气,撇开这种无聊的乱想,继续跟行,艾莉亚不知去了哪,如今他有要事在身,心头阴云一片,实在无暇顾及调皮的闺女。每次闲下来时,他都会想到莱雅拉的背叛,有时他会对那个北境小叛徒咬牙切齿,有时又会自问自己是不是太过盲目,以至于无法满足手下人的期待?   他又想到了卢斯·波顿,那个剥皮人是怎么养出这样的闺女的?   还是专注眼前,前国王之手把自己从糟糕的挫败感中拉扯出来,他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劳勃的弟弟约好,自己会经海鸥镇来谷地请求援助和支持,然后前往河间与自己儿子和岳父的联军协调一致,为了七国真正的国王而战。   原本还要处置提利昂来着,结果到了海鸥镇才知道,提利昂跑了。   气氛有点不对,艾德·史塔克心想,此刻的鹰巢城公爵是一个小孩,琼恩·艾林之子劳勃·艾林,由其母莱莎·徒利监护,而莱莎正是艾德自己的妻子凯特琳的妹妹。艾德又是养子,又是连襟,与谷地的联系如此紧密,如今莱莎应该会赶来迎接才对。   艾德想起了国王的说法和自己听到的传言,莱莎自从琼恩·艾林死后就一直非常宠溺自己的儿子,她曾经有过七次失败的孕事,五次流产,两次难产,所以,这样的娇惯并不奇怪。但是,这绝非谷地之福。   危岩堡、巨人之枪、雪山堡、长天堡,他们通过一道道关隘,最终,进入了鹰巢城内,天气更加阴沉,艾德跟随谷地的骑士踏入大厅,他看到了曾经由琼恩·艾林端坐的鱼梁木王座,如今,其上确实是琼恩·艾林的遗孀,艾德·史塔克本人的小姨子,怀中抱着年幼的鹰巢城公爵,劳勃·艾林。   “夫人,如您所愿,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瑞卡德之子,史塔克家族的艾德莅临。”鹰巢城侍卫队长瓦狄斯·伊根爵士如此答话。   艾德看到厅堂中人还有柯蒙学士、伊恩·杭特伯爵和林恩·科布瑞爵士以及众多的峡谷骑士和贵族,他们窃窃私语,面露笑意,向自己微微欠身,艾德心头稍定,丢掉了一路上的不安感,面上的皱纹绷紧,显露出一个微笑。   “我的夫人,”他声音沉稳,“很久不见,琼恩·艾林的遗憾事,希望您节哀,新旧诸神见证,他已经得到了公道。”艾德情真意切,因为莱雅的事情,他和史坦尼斯探讨过,才知道,虽然梅丽珊卓确实建议史坦尼斯烧掉剥皮姑娘,但是史坦尼斯并未答应,毕竟因为一个女巫的建言就烧死一个人太过奇怪,不合法度,也不合情理。   可是龙石岛已经皈依了光之王,信奉拉赫洛的贵族越来越多,那里的学士也已经没了,史坦尼斯真的很相信那个红袍女,如果为了拉赫洛而和新旧诸神作对,那会产生很大的问题。   走神了,艾德回到当下,他等了蛮久,大厅慢慢安静,可是莱莎夫人怀抱自己的孩儿,并未应话。   为什么不答话?艾德站得遥远看不清晰,莱莎比自己的妻子凯特琳要胖一些,虽然是凯特琳的妹妹,却更显老,毕竟有过多次孕事,这不足为奇,倒是凯特琳的身材和容貌并未因为怀孕而改变太多,这才值得惊叹。   现在,莱莎正在与她的儿子窃窃私语,她在当庭哺乳,劳勃·艾林已经够大了吧?六七岁的孩子还需要吃这个?艾德蹙眉,这太不正常了,她连一个微笑都没有,艾德和她可是亲戚!还有,她不理会自己,这算哪门子事情,自己为了她的丈夫伸张权利,她在鹰巢城应该听凯特琳说起过才对!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叫蜜西莉上堂。”莱莎终于开口,蜜西莉?   伊恩·杭特伯爵发出谏言:“那是个底下的女人,做那行的,夫人,”那行是哪行?莱莎叫那样的女人来鹰巢城大厅干什么?“不该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中。”   “我才是鹰巢城夫人!听我的命令!”莱莎厉声道,“叫我的证人来,指明这个男人的罪行,现在,立刻!”   罪行!?   艾德感觉到有两个谷地卫兵站到了自己身边,他回头看去,自己的侍卫和随从也被包围了起来,“别动!”艾德告诉乔里·凯索,死在这里,因为一个那样的女人的指控?不可能,他不会允许自己的人有这种莫名其妙的结局,“别动,听夫人的安排!”乔里瞪着靠近自己的谷地卫士,将手从剑柄上撒开,心不甘情不愿,“艾莉亚,别动!”他严厉地吩咐自己的丫头,这可不是瞎胡闹的时候,艾德接着转向自己的小姨子。   “你想做什么,莱莎,罪行?什么样的罪行值得你——”   “你马上就知道了,”莱莎面无表情,抱紧自己的孩子,“马上!”   一个女人出现在了大厅,穿得很严实,但是面容的化妆显然是丝绸街的样子,艾德见过这样的姑娘,她向各位贵人行礼,然后开始讲述,“我看到了发生的一切,夫人,”声音平静,根本不像是一个底层的女人,“当时国王之手的人杀死了小指头和小指头喊来的金袍子,我亲眼所见。”   【御前会议】   “所以,莱莎夫人扣押了临冬城的人马,将艾德公爵本人关进了天牢。”青铜约恩阐述完毕。   “她脑子有问题吗?”我直言不讳地质问,语气有些暴躁,“艾德腿有伤,住在天牢一个翻身就会掉下山崖!他是伤员。”天牢仅仅是悬崖边上的架台,暴露在寒风与空气中,好些犯人要么被冻死,要么就自杀,连第一个晚上都可能挨不过。要知道现在可是夏末,谷地的高山已经够冷的了!   情况有些不妙,莱莎应该得到的消息是兰尼斯特杀掉了小指头,而非艾德!   “当时莱莎夫人已经命令人把他推下月门,”约恩·罗约斯,法政大臣强硬地回复我,“是在场的贵族苦命相劝才停下的,”月门直接通往空中,可以把人丢下去摔死,这是鹰巢城的一种处决方式。他的下巴颤动着,“而你,莱雅拉·波顿,背叛了你的公爵,害他遭遇了这样的下场!”   我快速地剜了他一眼,“我是让他回他的临冬城!”   “你这只能让他去——”约恩转过视线盯着蓝礼,“去找那个人!”那个人,史坦尼斯?   “说说谷地现在的情况吧,”蓝礼国王不想听艾德去谷地的目的,“别在我的御前会议吵架,二位,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好臣子。”和稀泥。   “确实,鹰巢城的夫人此举非常失当,为了一个五指半岛的伯爵,还没有真凭实据,我的长子、雷德佛家族还有其他的谷地贵族已经联合起来召集军队和封臣要求她给一个说法了。”青铜约恩吸了吸鼻子。   “你们找自家的封君讨说法?”梅斯·提利尔皱眉言道。   “如果艾林家族的命令于荣誉无碍,行事高贵,则其剑之所向,我之所往。但是扣押自己的盟友,自己的那位连襟,还差点处死他,就因为一个不知底细的指控?这明显有问题!”约恩毫不留情地宣布,“荣誉重于职责,如果莱莎无法践行艾林家族的荣耀,那么我们自然有质疑的权利!”   “好了,”蓝礼揉着眉头,“这是你们谷地的事情,嗯,看来我的七国一片乱糟糟,来说说其他地方吧,铁群岛和多恩。”   “铁群岛没有任何反馈,我没看到从派克城来的信鸦,陛下,”派席尔,“多恩祝贺您,祝愿铁王座万古长存,国王万岁。”   “我想邀请多恩人加入我的宫廷,替我问问道朗亲王,我们不需要洛伊拿人给维斯特洛再添乱了。”蓝礼的声音依旧愉快,灿烂的笑容却有些僵硬,话音中的烦躁不安很明显。   我没有听接下来的讨论,我想到的是对小指头用死灵术的问题,看来,真的有必要。   作者的话:今天第三更哦! 第5章 墓室   又是红人庄园的墓穴,昏暗的油灯闪烁无力,随时可能被黑暗吞噬,我轻车熟路,到了地方,我的密室。   一股肉类腐烂的味道,是培提尔·贝里席和其他的尸骨,这不奇怪,距离他死去已经过了很久。   我依然在想这几天的所见所闻,其实我很清楚,我还不够格和各位大家族对垒。兰尼斯特富可敌国;高庭豪杰众多,钱粮丰厚;史坦尼斯名正言顺,更有光之王相助。   可这不是我乐不乐意的问题,我原本是出于不甘与恐惧,才会和这些大家族作对,狮子与玫瑰都贪图我那点势力和积蓄,这可是我要复仇的资本。   然而事到如今,在对抗中我越来越壮大,或许,挑一个足够可怕的敌人,殚心竭虑地思考对策,精疲力竭地与之对抗,也是拓展自己的一个好方法,我越强大,就离除掉卢斯·波顿更近了一步。   不论如何,既然走到了现在,我就不能停下来,我要做好兰尼斯特一夕翻盘的准备,和提利尔翻脸,甚至和北境及其盟友翻脸的准备,也要预备好防范东方的女巫和龙石岛对君临的觊觎。   我必须有足够的财产和人力去对付波顿,如今北方人南下,依照原着的剧情,波顿的反叛将近,到时候就是我名正言顺对付他的时候。   一个黑影静静伫立,我把油灯挂好,昏暗的灯光摇曳,我点上蜡烛和火把,让这里一片明亮,然后我听着轻轻的呼吸骤然加急,扫了一眼地上的两个犯人,给自己套上皮围裙,“有人来过吗?”   干枯的声音响起,“没。”蓝赛尔死了,声音自然不会动听,现在的蓝赛尔·兰尼斯特就是一具活尸,幸运的是他不算太难闻,毕竟是直接由生者转化的。   “你明天就可以离开,作为使者向西境传达我的谈判条件。”   “我警告你,不要太多次施展这种魔法。”他没有理会我的话。   “有些事是必须的,”我答得简略,并开始准备材料,科本去帮我统计难民的物资,我得自己动手,“你呢,我了结了你,你还提醒我?”   “生命毫无意义,”对他现在来说确实没有,“而我复苏是带有使命的。”   使命?   “什么使命?”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沙棕色头发黯淡无光,如此憔悴,不知道是因为没洗头,还是因为死亡,面色惨淡僵硬,一如死亡本身。然后我用厚厚的亚麻布将口鼻遮上,准备开棺,“你会去刺杀泰温·兰尼斯特,然后我就随你去。”   “去北方。”他这么回答。   去北方。   我不由得停下手,“是去杀异鬼和尸鬼,还是加入他们?”   “异鬼?尸鬼?加入?”他干涸沙哑的嗓音平板地吐露疑问。   “你到时候就知道了,”我答道,“先完成我的工作。”很自然地,他是一具尸体,可能会变成类同那个疑似班扬的死人“冷手”一样的东西。   我制作出来的活尸有自己的意志,并且不会攻击我,需要时我可以借助他们的视野看到远方。但是,我没法和前世剧情里的瑟曦一样控制他们,不过,我可以给一个命令作为我让他们苏醒的价码,而他们必须还债。   这样看来,这些活尸比尸鬼强,但是不如生化魔山那样管用。   “你会付出代价,”他无情冰冷地说,“这不是一般的魔法。”   “我要付出的代价有很多,债多不愁,其他的方法要耗时耗力,而死灵术相较之下比较省脑力和气力,”我回应,“毕竟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死后既不会复活也不会‘复苏’。”蓝赛尔不再开口,而我继续。   进行仪式的响动回荡在空寂的密室,我感觉到了祂的眼眸,祂们的低语,就像上次一样。或许蓝赛尔说得对,太多地进行这样的操作对我没有好处。那这一回以后,我就暂且罢手好了。   真正的死灵术,应该是结合科本和我的所学所知才对,我能用魔法,而他能用技术,我能保持人的神志清醒,他能让人俯首听命,这样的结合,才能制造真正强大的活尸。   完毕,我看着已经腐烂的小指头睁开他的眼睛,好浑浊的眼珠子,他这个样子实在太吓人了。   “名字?”   “培提尔·贝里席。”他的声音同样嘶哑,索性容貌变化不大,做过防腐处理,七国这防腐技术是真不行。   “你知道你自己的情况吗?”这是第一次让死去的人复苏,我把握不大。   “我死了,你的人杀了我。”他转动眼珠,盯着我的脸,“然后,你又把我唤醒。”真是平淡的陈述。   “你将会前往谷地,让莱莎不要对艾德·史塔克出手。”我吩咐道。   “我厌恶史塔克,”他平板单调地吐露,“我会扭曲你的指令。”   真是见了异鬼的家伙。   “与莱莎呆在一起,艾德·史塔克必须活着。”我更改要求,他盯着我,意思分明是他小指头还是有办法扭曲这道命令。   然后他笑了。   让我毛骨悚然的笑容,显露在死人的脸上。   “为什么你一定要帮助史塔克?”他问道,“是你父亲对你不好,而艾德对你不错?听起来史塔克已经在回返的路上,而我这是在哪,君临?感动人心,单纯天真,愚不可及。”   我盯着他的脸,我没想到,这个死灵术可以把人复苏到这种程度,他的脑子没有腐烂吗?   “你可以复活尸体,多么神奇的力量,”他继续蛊惑道,“你可以用来做更多的事情,想想看,死掉的乔佛里,为你坐上铁王座,任你摆弄,你会是七国阴影里的主人,无冕之王。”   “然后被人发现国王已经腐烂发臭,被人烧死在火刑架上?免了吧,谢谢。”我直接拒绝,“做你要做的事,你已经死了,没必要再和活人争权夺利。”   “我还存在,游戏就可以继续。”他低吟道。   “而我现在就能了结你,做你该做的事。”我的目光不容拒绝。   “你可以,”他确凿无疑地说道,露出了他那玩世不恭的微笑,“但是你不会,你的手伸不进谷地,谷地人不相信你,你毫无根基,所以你需要我。”   “别太把我和艾德的关系当回事,如果有可能我确实会伸出援手,但是不能的话,哪怕他死了,我也无所谓。”   “是吗?”小指头愉快地戳破假象,直指真实,“你不需要谷地的援手?你不需要军队和粮食?告诉我,剥皮女,告诉我,你不需要。”他笑了,这表情,在这张残破的脸上是如此丑陋。   “他现在并不重要,”我冷静地提到,“他不过是个跛脚老汉,没了他,他的儿子也会扛起北境的旗帜,与狮子不死不休。”所以你没必要对付他。   “或许,杀死幼狼不比杀死老狼容易,但是可能性不大,”培提尔伯爵喃喃道,“北方有什么?”   “你也听到了什么归宿,或者号召之类的,使命?去北方?”   “是的。”培提尔·贝里席低声回应,他显然没那么容易被说动,培提尔露出一个笑容,“我会保证,他会活下去,”艾德会活下去,我微微颔首,开始准备下一场,“等等,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要对我下手?”   我抬眸瞧了他一眼,“我现在是财政大臣了,小指头。”我搪塞过去,他不需要知道我把他给看透了。   小指头看起来并不恨我,谁知道呢?我不懂死人的心事。   光线如此黯淡,我终于完成了该做的事,准备从这个暗无天日的地狱离开,我自己制造的地狱。   “完成我的指令,然后去北方或是回归沉睡,随你们便。”无人回应,我径直离开,明天会释放蓝赛尔,其他的人就不用大张旗鼓地放走了。   接下来,是去找詹姆·兰尼斯特“弑君者”,那会是嫩枝园的地窖,又是一个黑漆漆的地方。   然而我猜错了,他在放风。   光晕并不强烈,却依然将农田渲染得梦幻,金发的男人身着陈旧的粗布衣服,上头有些脏,他手上和脚上都是黑铁镣铐,他肌肉隐然,一看就是个强壮的汉子。   他大抵是听到我已经走近,回头给了一个笑容,英俊帅气,“日安,弟媳妇儿。”   我扯笑回应,毫无兴致,“你不逃跑?”   “我后面的庄园顶上有两个卫兵,那颗树和灌木丛里头也有,还有马儿,你觉得我会给你借口杀了我?”他躺了下来,双手枕着脑袋,铁镣发出轻鸣。   “你倒是惬意十足,”我语带笑意,“你堂弟蓝赛尔·兰尼斯特马上就要被放回西境了,带着我的和谈条件,你有什么话要托他带回去吗?”   “一切都好,别杀了那个叫莱雅拉的女人,把她腿拉脱臼就挺不错,”詹姆回道,“反正腿脱臼了也能结婚,甚至会更乖。”   “嚯,您可真宽心。”   “宽心?我会找回来的,听说你喜欢剑术,至于送信,”他扭头扬眉,眸子上望,瞧着我,我正背着手晃悠在他头前,“泰温大人不会理你的,小妞,你低估了兰尼斯特。”   “我只是传达一个意思,恐怕他还觉得我只是听从了史塔克的意旨,”我笑嘻嘻地道,“谁能想得到呢,一个未婚的小姑娘,会做出这样的事?”对呀,谁能想得到那个莱雅拉如此丧心病狂?哼。   “那你恐怕想错了我老爹,话说,蓝礼现在是国王了?”   “对,国王。”我百无聊赖地回应,“你儿子和姐姐现在都是牧师了。”   他没搭理我提他亲人一事儿,“他一定坐不惯铁王座。”   “我看他坐的很好。”   “就他和洛拉斯的事儿来看,如果是用那种‘剑’,而非真的剑铸成铁王座,恐怕他会坐的更好。”   一言不对立刻开车?我不想搭理他。   他闭上双眼,我们无话可说,我站在他后面,眺望田园风光。   “小姐,我已经破译出来了下一串字符,”我回头看到是科本,轻声细语,极其温柔,“是另外一个咒语。”   “你想看过程,好促进你的研究?”我又想起了蓝赛尔的话,代价,当然,代价,可是代价是什么呢?“先帮我安排下行程,明天去贫民窟,然后约见贝勒大教堂的主教们。”   作者的话:抱歉,昨天有哪几位是付钱订阅以后发现无法再看的,QQ群里联系我和我的编辑,群号看公告。——————————————————————————————————————————莱雅拉:抗异鬼统一战线成立啦,只要死上一回,你就能成为不知痛苦不能呼吸的亡灵战士!说不定还能在长城下头建立幽暗城什么的哦! 第6章 跳蚤窝(上)-推荐加更!   【视角:狼少年,河间地】   罗柏·史塔克走在厚重的迷雾中,他低头时看不到自己的脚尖,唯有淡淡的灰色充斥着他的视野,没错,淡淡的灰色,就像是女孩那双眸子,琼恩的女孩,色若冰块的眸子。   想到了女孩,女孩的手就出现在身前。   太瘦了,罗柏见过她持剑的样子,莱雅的手应该更壮一些才对,如此修长纤细,怎能拿得起双手剑?罗柏想着,握住了那只柔荑,如此柔软。   场景变幻,他被女孩揪出了浓雾,她的视线寒冰不再,就像是北境夏日午后的阳光,轻轻洒在罗柏的脸上;她的身后就是太阳,可是哪怕光晕如此炫目,他也看清了她的长发,墨发一如星辰间的虚空一样漆黑,发丝缭绕,拨动自己的心弦,就如记忆中的一样,这是一个梦,罗柏意识到。   这大概是一个梦,女孩是琼恩的女孩,所以少狼主从未和任何人提起过自己的满腹心思。   既然是梦,那么他大可以抛却现实中的拘谨和约束,他想到,不再压抑自己的渴望,心头的渴望之火对自己呢喃,抱住她的娇躯,紧紧抱住她!   这是不容拒绝的诱惑,他被一步步牵引向了她,就像是细针被磁铁所吸引一样。罗柏毫不迟疑,双手箍紧在莱雅拉的腰肢,将她纳入胸怀,她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凉,如此火热,如此柔软,鸦睫的颤动如梦似幻,他嗅上了她细腻的肌肤,鼻尖撩动她的发丝,她的呼吸如此甜美。   就像是他期盼的那样。   她在微笑,罗柏的眼中只有那一抹勾起的红润双唇,如果这是真的该多好?罗柏想,如果这是真的,那么——   女孩突然侧开身子拽住了罗柏的手臂,在这梦境中,他久经锻炼的体魄如此无力,被她推下了悬崖。   风在耳边嘶吼,吹得他几乎眯上双眼,是什么时候有一个悬崖的?为什么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   大地已现,他钻进了一匹狼的体内,是他的狼,灰风。   罗柏睁开眼时,犹在思索自己的梦,排除女孩不提,他跟随着灰风在野兽的幽径前行,那条路上遍布低矮的灌木和草丛,被藤蔓和苔藓覆盖,狼眼锐利,遥望远方时,依稀可见金芽城的城廓,这是一条绕开那儿的小道。   这梦一定是真的,他毫不怀疑,事不宜迟!他可以绕开那座西境的要塞,直接进攻兰尼斯特的腹地,是时候,让战火烧进西境了。   罗柏行事从来都很果断,哪怕是在战争中也一样少狼主曾经以为战争是剑与荣耀,现如今他知道,战争是腐尸与肠子,令人作呕。   他想起了老奶妈故事里,菲林特氏族的习俗,没错,就像那些山民一样,如今既然西境掀起了战火,让狼兵南下,那就让兰尼斯特的肠子挂到西境的橡树上。北方的号角声低沉悠扬,与河间地的喇叭齐鸣,他的骑兵军就整装待发,罗柏策马扬鞭,一队队枪骑兵和骑士开始汇聚,他们齐头西进。   “不需要马车和农奴,让他们回家,”他吩咐道,“我们轻装前进,听说西境人家里堆满了金子。”   “抢他!”大琼恩豪放地大笑。   相对于午后而言,早晨空气清新,晨曦之下,群狼开拔。   黄金和西境的金发女人让大家伙儿精神振奋,奔狼的旗帜迎风飘扬,皮革和铁锈的味道如此浓烈,他们越过小路和路边散发出异味的尸首,罗柏看到有一个老头正在把一个修士的尸体往上搬,这个半截入土的老朽裹着带补丁的粗布衣。他依稀记得是自己的人喝醉酒以后砍死了了那个修士,对,应该及时处理的,他该及时给予奔狼的公正。   虽然只是一个七神的修士,也毕竟是一条命,罗柏咬牙,该死的,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那个老倌,管自己叫大麻雀,”大琼恩或许是以为自己对殓尸者蒙发了兴趣,大声介绍道,“瑞卡德告诉我,”瑞卡德是大琼恩的儿子,“他问过他,这老家伙一路收拾修士修女的遗骸,他觉得挺不赖,赏了他一碗菜粥,结果他连谢谢都不会说,于是又赏了他一顿鞭子,哈哈。”   大麻雀?奇怪的名字,毫不起眼的小人物,罗柏很快就把老头抛到了一边,“别太过分,琼恩伯爵,赏罚要出于公正。”琼恩听了这话噗嗤笑出了声,白胡子一抖一抖地,罗柏知道,这是因为琼恩虽然拥戴自己,却从来不把仁厚当一回事儿。   罗柏心里也清楚,北境的军队军纪糟糕到了什么程度,他尽力维持,但是,也只能是尽力而已。   他是一个雏儿,有牙齿的雏儿终究还是雏儿,虽然说,少狼主是他们的主人,但是罗柏很明白,自己的这帮士兵依然会做如此想,不过没关系,他会证明自己的,此乃北境的继承人,诸公的君主,尔等皆当俯首。   没错,这是罗柏的命运。该死的命运,与这场战争联系在一起,这场战争,枪剑之争,人心之争,少年不由又想起了那个冰凉的女孩,他突然羡慕起自己的私生子弟兄来,你懂个毛啊,琼恩·雪诺,你是多么幸福。   【君临,跳蚤窝】   初生的晨曦摇晃在屋檐上,撒下大片斑驳的阴影与光线,如此慵懒。   好重的臭味,是猪圈、马厩、皮匠铺,还有疾病和粪便。我手指下意识地捏住袖口避免碰撞,路的两边堆叠着乞丐和饥民。牙全烂了的嘴,布满血丝的双眼,癞痢头,畸形儿,溃烂的肌肤,流脓的恶疮,还有躺在路边的人体,不知道还喘着气儿不。   这是一伙垃圾堆上的苍蝇,而我们几个,是稍微没那么难闻的蛾子,半斤八两,或许有的人性格天生就是鲜花,有的人性格天生就是粪坑,但是住在跳蚤窝里的人恐怕终日忙于讨食,无暇思考这些。   此刻,我用修女的衣服把自己全身裹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身边的珊莎、西佛和弥塞菈也一样,身边有不少于十个卫兵,来之前先去泥巴地里滚了一圈,再把结块的泥土拍掉,衣物模仿不出那种多年不洗的感觉,差强人意。   我们走在低矮的棚屋间,陈年的黑迹层层叠叠,让地上的卵石难以辨别,这里的住房同时也是猪圈,我看到鸡和猪出出进进,旁若无人的刨食,在我不远处,一只大黑猪在啃嚼一束白菊,被愤怒的丫头扇走,不甘地哼哼着。   干净整洁的伊耿高丘和这里居然处于同一座城市,真是比魔法还要魔幻。   心情好糟,不是嫌弃,而是走在这暗无天日的街巷里,我感觉自己也被这儿的抑郁给感染了,毫无未来,得过且过。   街边还有人在歌唱,我听到鼓儿敲响,笛声悠扬,鲁特琴在拨动,一支蓬头垢面的小乐队。弦在动,心头的阴霾也被拨散不少,“这是什么曲子?”   “《树下的老倌》,”拍鼓的师傅肩膀随节奏晃动着,给我露出一口烂牙,他打量了一下我的衣服,“姐妹,头次来,嗯?”不知名字时喊修女姐妹,正常。   “对,七神看佑,我们来做救济,这里有酒馆之类的地方吗?”   “你这动作更像是小姐公子来玩儿,看好钱包,对不?后头那边有块空地,卖褐汤的地方。”他们自己是不觉得生活有多糟糕的,我感觉自己有些高高在上的怜悯情绪,傻的可以。   硬面包,鸽子肉,这都是奢侈品,要加的话得加钱,一个破陶碗里的汤需要三个铜子儿,很多人一天就这一顿对付过去,我看到尤伦,那个拜访过艾德的守夜人,依然穿着破破烂烂的黑衣,正坐在路边歇息。   “日安,守夜人,七神保佑。”我凑近,有些个恶作剧的心思,假装是陌生人。   尤伦戒备的手按住了剑柄,他充满血丝的眼睛打量过我的卫兵和几个娃娃,突然笑了,嘴里冒出劣质酒的酸味儿,这股味道连异鬼都能熏跑,“我得说,莱雅拉小姐,您这打扮有趣极了。”   “怎么认出我来的?”   “全君临有几个会开口与别人说话的静默修女?没有,全君临会有几个带着卫兵的小姐,还和守夜人搭话?没有,”他的笑容很可恶,“这么顽皮,不可能是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小姐,只能是您了。”   “看到了吗?珊莎,在首相塔恭恭敬敬,在跳蚤窝就这副德行,这就是守夜人。”我和女孩耳语道,恰好能让他听清,女孩手指抓紧了自己的袖子,头有些低,不敢看这位黑衣兄弟。   “咳!日安,史塔克家族的珊莎。”尤伦这会儿反而一板一眼起来,“我正在等人集合,小姐们,前久的事儿耽搁了,那群监狱渣滓过两天我才接得到。”看看,当着史塔克又是另外一幅模样。   “你打算一个人送他们去长城?”   “很简单,小姐,危险犯关起来,其他人嘛,用烈酒让他们睡,用洋葱让他们醒,生病了就抛弃。”真是残酷。   “听起来像那么一回事儿,介意当回向导吗?”   “乐意效劳,小姐,我可是天杀的守夜人里最像骑士的那一个,保证宾至如归,”我没记错的话,天杀的守夜人里可是有天杀的真骑士的,他在说什么瞎话,“不过我有更合适的向导,热派,过来,带几位…七神的女儿去逛逛。”热派?一个肉乎乎的男孩,真难想象跳蚤窝里会有这么胖的孩子,怕不是褐汤老板的种。   也行,我的目的是要摸清跳蚤窝,把这里的人力利用起来,谁当向导都无所谓。   作者的话:罗柏:不!我不可能梦到琼恩的媳妇!一定是错觉!——————————————————————————————————————————————感谢魔力的真髓大大推书!大大的《灵吸怪备忘录》当年是我最喜欢的DND小说之一,那会儿追着《黑暗精灵》系列和《龙枪》看不够,就被这本书抓住了。今天上有毒小说网的大推荐啦!加更一章,呀嘿! 第7章 跳蚤窝(下)   我们在跳蚤窝一路走访,效果嘛。   面前这个老头盯了我好一会儿,才转向热派:“你脑子里都是毛毛虫吗,小子?和静默修女走一块儿会有厄运,”老头儿稀疏的白发摇动,鼻子上的痘痘鲜红无比,对对对,你说得对,静默修女和尸体睡一块儿,脸被陌客亲过,“别把瘟疫带上我家门,滚!”   碰!大门紧闭。   这就是我没想到过的事儿了,原来假装成静默修女还会遇到这种难事,也正常,和尸体打交道的群体往往会给人带来疑惧。   “去和流浪汉谈谈,”我话儿很简练,我接着下令,“别用剑,用剑鞘。”如果有必要的话,该打就打,在底层生活的饥饿中人朝不保夕,所以,别对他们的道德抱太大期望,吃饱了才会想讲道理嘛。   “流浪汉?满街都是,比褐汤里的老鼠还多呢。”热派嘟囔道。   “最近的事儿,他们是怎么说的?”我们向跳蚤窝最藏污纳垢的角落而去,我路上和热派闲聊。   “这个嘛,有人说蓝礼弑君,强了自家嫂子,然后把那个西境来的王后藏了起来;也有人说国王是对的,王后逃走了,躲在勾栏里,靠对着男人张腿维持生计;小姐,他们说法很多。”   “他们怎么说我的?”我没有向这个胖男孩隐瞒自己的身份,他知道我是谁。   “这就更难讲了,”我随手递了一个金龙,手藏在袖子里,递进他的袖子,“好嘞,他们说您是国王的情妇,很多人都这么讲。”毫不奇怪。   “还有呢?”   “狼晨,小姐,大家觉得你是最大的原因,”这倒是对的,“迷惑了前一个首相,勾引了现在的国王,还有其他的每一个王公贵族,他们说,你是历史上最可怕的裱子,外貌比月亮还动人,内心比毒蛇还吓人。”   虽然迷惑和勾引这些词太夸张了些,不过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对的,热派唾沫飞溅,丰腴的脸蛋抖动着,“不过还有一种说法,说你其实是国王的情人莱安娜,来君临复仇来了,所以先王睡进了棺材,先王死后你就消失了,现在的你只是国王为了掩盖事实弄出来的替身而已。”这种说法就很离奇了。   “有没有说我有魔法的?”   “没有,小姐,倒是有人说一个红袍女人在龙石岛展示了拉赫洛的奇迹,我认识的一个老家伙,乔拉德,改信了红神呢,上次看到他时,他在用火治他的后面。”这不是什么好兆头,光之王的宣教者正在侵蚀君临。   跳蚤窝就像是被盖上幕布的烂水果,放了好几个月没人去管。当我揭开幕布深入其中时,才发现坏掉的水果上已经滋生出了无数的蛆虫,我听说过君临有五十万人这种说法,却从没想到过大部分人居然是这副德行:   跳蚤窝的地下,暗无天日的下水道里,生活着密密麻麻的乞丐,疾病滋生,在我眼前至少发生过三起命案,所幸的是,他们对静默修女司空见惯。   “其实以前没那么多,”连跳蚤窝的原住民热派也捂着鼻子,“这几天涌来了好些难民,还有,以前住在龙穴的也全过来了。”   我默然无语,密密麻麻的人,满眼所见皆是打补丁的袍服和脏污的亚麻,脓疮和瘀伤处处都有,他们聚集在这里可不是好事,我隐约看到了七神侍从在忙活,还有光之王的红袍和群星就位教漆黑如夜的长袍,好一场传道者和神仆的狂欢,简直就是暴动在酝酿。   我没有理会靠近我们的褴褛客究竟是何意图,全交给卫士去打理,我在思考该如何应对。   防止暴动的第一步,就是别让他们聚众,必须先把这一大窝子人分流!整合得好的话,这些难民可以成为我在君临最坚实的根基,人说暴民不是士兵,就像木板不是木屋一样,可是,暴民可以成为士兵。   贵族视隐患和机遇而不见,身为穿越者的我可是知道地球上的道理的,没人是天生的国王和诸侯,而兵强马壮者方为奥古斯都(皇帝)。   我得去和瓦里斯谈谈。   我们约在龙穴的工地见面,瓦里斯眉间含忧,眺望着小如蚂蚁的难民工人运进物料,搭建窝棚,“这里原本是龙的家,如今变成他们的家了。”   我接道:“龙和暴力是统治的保障,但是人才是统治的根基,很多坦格利安搞不清这一点,瓦里斯大人,您面前这些难民就是拜拉席恩王朝的龙,取代坦格利安的龙实在再好不过。”   我这番人才是龙的言论让瓦里斯的眼神意味难明,“或许,小姐,但是他们不会吐火,也没有獠牙和利爪。”   “而他们有手有脑,能够制造火焰和利刃,我们开始正题吧,大人,这座城市里无家可归的人太多了,而且越来越多,他们聚集在跳蚤窝,我怕这里治安会不稳。”   “确实,感谢您的北方同胞和西边的狮子,为河间的鱼儿带来了战火与苦难,”瓦里斯叹息道,“那么,您想怎么做,驱赶,还是杀掉?”   “分散,在出现诱导他们暴动的‘领头黑羊’之前,我打算和教会接洽,将他们分别安置到各个地方,我需要你的帮助,以防遗漏。”   “然后呢,皮鞭和绞架?”   “然后是工钱和赈济,在御前会议上我不是和提利尔商量好了吗?玛格丽会协助我。”   他转回头继续眺望工地,不再看我,“我答应你,小姐,这是分内之事,说到玛格丽小姐,我听说她经常去贝勒大圣堂。”贝勒大圣堂?没待我思索,他还在继续:   “并且和一个叫乔佛里的修士见过面,小姐。”乔佛里,当然不会有他人,是过去的乔佛里王子。   我心思电转,立刻就明白了提利尔的意思,蓝礼成年了,不大好掌握,提利尔们想要更多的选项,以及——退路。   我猜老狮子泰温·兰尼斯特一定和高庭有过通信,无疑,不考虑先前对瑟曦及其儿女的审判的话,扶持幼年的先王之子会更名正言顺。所以,提利尔不会不考虑和兰尼斯特合作的选择,毕竟兰尼斯特如今境况不佳,一旦乔佛里或者托曼登基,玛格丽一嫁给他们,提利尔立刻就会执掌大权。   这可比在蓝礼国王的宫廷里玩勾心斗角的游戏划算得多。   所以,玛格丽会像瓦里斯提示我的那样和乔佛里接触吗?会,理所应当地会,不过大部分时候,河湾人注重承诺,讲究规则,所以这该不是背叛,只是提利尔以防蓝礼不测的布局,如果蓝礼没事,那么乔佛里和托曼就毫无机会。   可是按照前世的剧情来说,蓝礼偏偏会有事!   我收回思绪,“感谢您的提点瓦里斯大人,我暂且会稍微忘掉一些您向提利尔出卖我的事儿。”   “我在做分内之事,小姐,”瓦里斯无奈地将手拢在一块,藏在袖子里,“高庭如此强大,情报总管这样的小人物想要安稳,就不可能视而不见,正如您没有反对嫁给维拉斯一样。”对对对,您这个两面三刀的小人,根本无法指责,行了吧?   我不想再提,烦他,“记得我们的合作,大人,这是公事。”连个杯子我都懒得招待他。   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忙,我要以小队、连、团的军事组织架构把难民和游民组织起来,以军代赈,并按照这种架构来划分社区,他们会是金袍的帮手,以及我的私兵,我猜法政大臣青铜约恩一定会提出抗议,不过钱是我出的,他要是想要插手,那就自己掏钱。   还有小玫瑰。   待到瓦里斯走了以后,“咕噜,替我安排一下,我要碰巧和我们的御林铁卫相见,时间是明天的御前会议之前。”   “啊。”咕噜会意。   “把监视重心转向君临的难民,”今晚克蕾要回来述职,以及——约会,我到时候会吩咐别的事,“把契根召回,带上红人庄园的一半民兵,对詹姆、瑟曦和弥塞菈的看管规则再度加强,排查下之前的守卫里有没有人被收买了,然后,明天大圣堂会见之后,去黑牢,见桑铎·克里冈。”我之前与契根一起拷问兰尼斯特军人,主要是了解其训练方式,紧要的战略问题问不出来,嘴巴关得死死的。   依照排程,明天下午要去贝勒大圣堂,身为穿越者我得构建别人摧不垮的根基,贵族和大诸侯指望不上,毕竟在这个阶级里,我不过是一个货物,所以,我的根基就在宗教和平民身上,这不是我多有觉悟,而是不得不为之。   更何况,大圣堂的财帛动人,让人没法不去染指。   当然,身为穿越者,我倒觉得想办法靠上普罗大众会让我心里踏实,虽然说民心似水,民动如烟,但是比这帮看不上你的贵族要牢靠得多。   能否成功,就看明天了。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贝勒大圣堂的样子,那是在头次进君临的时候,这座建筑雄浑的圆顶当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然而身为传统的旧神信徒,我并没有太深地接触这里,如果排除掉葬礼观礼的话,这还是头一次的拜访。   第二天下午时分,我们沿着维桑尼亚丘陵向上,经过白石雕刻的圣贝勒雕像,大圣堂的花园郁郁葱葱,这里安静淡然,圣洁出尘,至少是尝试给人营造出这样的感觉。   七座水晶塔楼围绕着圆顶的圣堂,这七座塔上各有一个铜钟,国王葬礼时敲响了一整个白天,全城都听得到,我当时被这噪音烦的不行,看到就想拆了。   圣堂有不少门,修士们走天父门,静默姐妹走陌客门,我们一行人分开,卫士走战士门,我走的少女门,因为我是未婚女性。   作者的话:啊!存稿不够了,哼哧哼哧赶稿子 第8章 贝勒大圣堂(上)   大圣堂有七神教会的总主教一位,主教七位,今日迎接的是总主教和三位主教,七神教会的权势屡遭打压,两次被迫解散教团武装,他们地位在御前重臣面前,并不算特别高。   所以,虽然我身着朴素的丝袍以显尊重,但是我没有太过谦卑。   “欢迎,财政大臣,”总主教抛弃了自己的名字,被人冠以“慈悲”之称,常年累月的微笑在他胖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皱纹,现在皱纹绷紧成笑容,真是个温柔的老头,“七神之光与您同在。”   与王座厅不同,贝勒大圣堂的礼拜厅是圆形的,从中可以看出王权和教权的差异,王权乃是一人至上,万人在下,国王和代班的国王之手端坐铁王座,号令七国,而教权则是地位平等,信众皆为兄弟姐妹,毫无殊异。   我收回打量的眼光,展露笑颜,“感谢,慈悲师傅,如同先前预约,此番前来是让王室会计就教会和王室多年的债务进行整理,”他微微点头,我继续,“此外,我也对七神很感兴趣,劳请安排。”   财政大臣的机会有限,所以我看中了教会,不止是因为教会的影响力,更是因为教会本身就是君临最大的一头肥羊。   当然,教会比不上铁王座,可是王室向教会借款时教会毫不犹豫,想想也知道,自从没了教团武装之后,仅仅进行慈善活动和宗教仪式的教会没什么花钱的地方,而七国各大家族的奉献捐纳让贝勒大圣堂财源滚滚。   这就是我的目标,教会的影响力,和财力。   “此为我等福分,”他应承道,“圣堂清苦单调,皆为七神忠仆,如果有所冒犯,还请女大人别太介意。”   好个清苦单调,他的宝冠乃是镀金而制,镶嵌着七色宝石,袍子上的金丝绣纹是河湾手法,丝绸材质上乘,估计是从东方天子脚下的仪地泊来的上等货,奢侈得有些过分了,“普信主教,由您来吧,”他吩咐了一句,语气十分温和,然后又转向我,“普信主教资历颇深,身为修士已有数十年,通晓种种事迹,会是最理想的向导。”   普信主教向我欠身,这是一个小老头,黝黑的脸就像是皱巴巴的皮革被揉成了一团,干瘪的褶纹数不清。   我和普信一路游逛在大圣堂的走廊和花园,崇信七神之人皆崇尚七这个数字,这圣所里有七个殿堂,桌椅摆放莫不是呈现七或七的倍数。   普信主教向我介绍七神的故事和传说,典故信手拈来,显然不愧主教的身份。可是,我感兴趣的不是故事,而是人事,教会的人事,神灵和我没关系,“普信师傅,您能给我简单介绍一下教会吗?我对修士修女很感兴趣,虽然当初有过修女老师,可是我了解不多。”   “好的,小姐,修士修女住在圣堂,也可能会云游四方,很多修女都曾经在圣母院学习,君临的教会有总主教和主教,一共七个,组成主教议会,向维斯特洛四方宣扬七神的意旨。”   “除此之外,教会就没有其他组织了?”   “还有修会,女大人,例如静默会,想必您也见到过静默修女了,还有褛衣苦修会,外人喊他们乞丐帮,我们称他们为褐衣弟兄,有时他们自称为麻雀派。”   “麻雀派?”   “他们就像是麻雀,飞来飞去,居无定所,小姐,在城堡和乡间流浪,帮助平民,换取食物和休憩的屋顶,脖颈上挂着金属碗,要我说,乞丐这种称呼实在有些过分。”这不是乞丐是什么?   “令人敬佩,”我违心地道,“那么,他们的目的呢?”我不喜欢原着里那个大麻雀,太奇怪了。   “麻雀大多是贫苦人家出身,所以,对奢侈和享受有一种固执的厌恶,”仇富加绝对平均的观念,“他们人很多,具体要说一个很明确的想法,却难以概括。”   “那么,其他的修会呢,普信师傅,您是哪个修会的?”这个世界有魔法,是否真的有神灵还不得而知,但是,信仰组织总是存在的,都信仰七神,但是有区别,我相信会有于我而言比较合适的派别。   “我曾是普世七神会的修士,女大人,我的兄弟们喜欢写诗,大多居住在圣堂,种地、酿酒、采摘草药,崇尚节俭,但不贫苦。我们讲究众信唯一,群神数七,也就是所有人信仰的都是七神,不同的名字和形象,只不过是七神在人心投影下的不同。”   “换句话说,没有异教?”   “没有,女大人,只是大家受的启发不同而已。”换言之,不喜异教排斥,或许他言语间有所美化,但是大体上是个宽容的派别。   “总主教是哪个派别的?”   “天平修会,您或许注意到了他脖颈间的天平,他们崇信天父,讲究知律行法。”但是他过于温和了,天父是七神中比较强硬的一个形象。不过,之前的君主是劳勃,那一位国王恐怕容不下太强悍的总主教。   “有很多类似的修会吗?我是指,专门侍奉七神中的某一位的修会。”好松散的组织,如果有暴力和财力应该可以组织起来。   “确实,如今的修会总数为七十七,新建的修会要凑够七个才会正式成立,这些修会大多侍奉某七神当中的一位,例如锻锤兄弟会,他们侍奉七神中的铁匠,宗旨是精进能巧,通达冶造。”换句话说就是学习和熟识技艺,或许修建圣堂和教会内制作器具都是这帮铁匠的信徒来完成的。   “我之前在跳蚤窝注意到一些修女,穿着蓝色或白色的袍子,在扶助流民。”讽刺的是我看到了那些姑娘中有些被流浪汉殴打辱骂,强抢东西,甚至非礼,被我的卫士给阻止了,因为我看不下去。他们不敢招惹意味着死亡与不幸的静默姐妹,就欺负这些慈眉善目的女孩。   “她们可能是黎明夕阳修女会,或者慈悲济世会的修女,小姐。”   “黎明夕阳修女会?”   “崇信少女和老妪,小姐。”少女是黎明,老妪是夕阳?按照女人一生的轨迹来说倒也贴切。   “慈悲济世会想必是圣母的使徒了。”   “对,”普信师傅陈旧的双唇弧度成曲线,给人他在微笑的感觉,“她们总会接济流浪汉和贫苦人家,垂悯世人,接济贫困,还有接受忏悔,指引救赎。”当初我给小指头造谣时,大概就是伪装成了这个修会的忏悔修士。   很好,如果说静默姐妹是在做公共服务事业的话,慈悲济世会就像是慈善组织。   “那么,还有哪个人数比较多的修会吗,普信师傅?”   主教没有半点迟疑,他确实很熟悉教会事务,“智妪修会,小姐,侍奉老妪的修会。”   这个修会是做什么的?“老妪象征智慧,那么他们是做?”   “教育,小姐,信奉老妪的修士和修女有很多不同的观念,到贵族家里担当家庭教师,去乡下圣堂教导幼童,还有研究知识,与其他神灵的信徒辩论,他们总说因信证义,学而证义,七神之荣显于诸学。”   学城的学士对高端知识进行垄断,其学识在与深广精研,相比起来,智妪修会这帮僧侣尼姑更在乎育人与普及。   或许,扶持他们会有利于与学城对抗,打破其垄断,这是个机会。   我盯着面前的浮雕,上面是战士的故事,教团武装早就被铁王座取缔了,显然,不会有侍奉战士的修会,这就是另外一个机会了,重建教团武装,我控制的教团武装。   我敲定主意,立即开始行动,发出的声音轻微,“普信主教,我们需要谈谈。”   “我们一直在交谈,女大人,”他保持笑容,“此间圣所正大光明。”   “有关教会和七国的信仰,主教,”我神色肃穆,看上去显然不是为了私利,“昨天情报总管在御前会议上通报了国王那位兄弟的作为,他把所有七神的雕像都给烧了。”   “这是造孽啊…”普信主教失色地喃喃道,“如此大不敬的行为。”   “他推翻了祭坛,拉倒了七大神像,用战锤击碎了彩绘玻璃,龙石岛那位巴尔修士,还有冈瑟·桑格拉斯伯爵、赫柏爵士的儿子们一起被下了狱,昨天统统被烧死了,皈依拉赫洛的人看着他们被烧死,唱着歌,欢欣鼓舞。”我无情冷静地叙述,“我很好奇这一点,贝勒大圣堂是不是鱼梁木做的,”我亵渎地说道,“烧起来会不会比龙石岛上的柴火堆更旺盛一些?”   在对抗光之王拉赫洛这件事儿上,我和教会乃是天然的盟友。   普信主教没有理会我的无礼,他面色阴暗,像是一个坏掉的皱巴巴的苹果。   “与此同时,我恐怕史坦尼斯是更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君临有的是人支持他,主教,你确定我们要正大光明地在这里讨论这一切吗?”我再接再厉。   “跟我来,小姐,”他简单地说道,“我去请总主教来。”   “不用,我需要和你谈,和你合作,而非是他。”就目前来看,修会当中的普世七神修会很适合成为我掌控下教会的主干,温和,不会排斥旧神,很有利于团结七国的民众,兼容其他信仰。   甚至囊括其他的信仰。   天平修会?讲究律法,天可怜见,不提势力大小,单单一个理由就足以让我无法与他们合作,我是个女人,按照七国的继承法,我的前景有限,最好嫁人。当初的坦格利安内战血龙狂舞,就是因为大贵族们无法容忍女性为王,七国传统的继承法是男性优先。   所以,太讲规则不一定是好事,天平修会可以排除了。   现在,让我们详细谈谈吧。   作者的话:—W—莱雅拉要开始做神棍了! 第9章 贝勒大圣堂(下)   我跟随普信主教到了一个密室,依稀可以听到隔壁乔佛里在骂人,真是好掩饰。   “我很好奇,”主教开门见山,“您是一位旧神的信徒,为什么会想帮助我们?”   “旧神如今孱弱,无法独力应对来势汹汹的红神,而且,依照您的说法,新旧诸神该是一体的。”要是靠旧神,或许就像我当年在海疆城和凯瑞琳讨论的那样,最终让鱼梁木给光之王当柴烧。   “对,”普信主教叹了一口气,“一体的,当初‘人瑞王’安排修会成立,就是想要让冲突消弭,”原来如此,是政治因素,说不定坦格利安王朝的人瑞王杰赫里斯还参考了布拉佛斯黑白院的千面神,“您当然不需要一个皈依仪式,但是您需要正信。”也就是端正地成为七神信徒,而非旧神信徒。   “没问题,我对普世七神会很感兴趣。”   “您不是修女,恐怕——”   “不是修女也有信仰,主教,而且,要让你的七神光大,恐怕一些旧时代的规矩需要变更一下。”让想发誓不婚不嫁无子无地的苦修人去隐居苦修,让更世俗的修士修女拥有世俗的生活,这才更合理嘛,尊重人的选择,让七神显得通情达理一些。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们?会是教会?”他蹙眉道,“我能感觉到,您对诸神缺乏敬意和信心。”   你说的没错,主教。   “我不相信天父这个名字,不会向祂的神像下跪,主教,”我阐述道,“但是我相信世间的公正,我不相信圣母,但是我相信慈悲,我不相信少女,但是我相信纯真,我不相信战士,但是我相信英勇,神灵于我而言不过是一个名字,其品质,比名号更重要,我认为,如果真的有他们存在,他们也会同意的。”   “或许,这比只会念诵其名的人要好得多,”普信师傅不置可否,“您不喜欢光之王?他可也有公正的。”   可笑。   “让我来告诉你,拉赫洛教会的真面目,主教大人,他们的信仰,信的不是神,是魔法。”我盯着他的双眼说道,“是水火不侵,是在火中能看到预言,是常人要仰望的奇迹,是此世最大的不公。”   “没人能证明此世的神灵存在或不存在,什么是神灵,强大?善恶的仲裁者,亦或是我们根据本身想象出来的,就像是你们常说的那样,守护者,救治者,援助者?”人类、森林之子,或者其他的什么,他们的崇拜创造了神,而非反之。就像是在地球上一样,这么说我是个不可知论者。   “是魔法,”我自问自答,就是魔法,血脉带来的魔法,坦格利安不虔诚,可是他们有龙梦,当初的先知布林登·河文信不信旧神存疑,可是他依然成为了三眼乌鸦,魔法不是什么神赐,这些就是跟随血脉而来的天赋,和神明没有关系!“是魔法让他们展现了神迹,让民众以为有什么真神,你认识魔法吗,主教?”   至于红袍僧索罗斯,谁说得准他祖上是不是一想不开就复活个死人的家伙?   普信小心翼翼地扬眉,“我,不是很熟悉,但是我听说过高尚之心的鬼魂,还有那个著名的预言者巫姬。”   “魔法,是一种特权,是血脉带来的特权,”我评判道,神色冰冷刺骨,“不论是死灵师、狼灵、先知还是驭龙者,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能力,他们仗着自己的血脉毁灭文明,奴役凡人,让孩童摔断腿,让影子刺杀君主,傲慢地认为自己生而为王。”   “总有人要成为王者。”他提醒道,“而且坦格利安也有英明的君王。”   “或许,如果成为君主不是因为龙,而是因为公道和人心,哪怕是因为权谋和能力,都还不错。可是看看,看看坦格利安的列王,让人心服的明君从来不是在龙背上统治国家,倒是让人民饱受苦难的昏庸之主,除了龙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说的是烧光一切,听听,听听看,这么愚蠢,这么自私,是什么给了他们这种狂妄的自负?是魔法,是血脉,是他们的龙!”   对,我可以复活死者,让活尸为我效力,可我从未乐在其中,这个世界的魔法是一种极其恶心的东西,既恶毒,又残忍。必须要以鲜血、生命或者死亡作为代价来开展,海对面那个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在不知情中用马王的命换来了龙的出生,红袍女梅丽珊卓用未出生的孩子换来了影子杀手。   再想一想群星和海底的声音,北方的异鬼,这个世界如果没有魔法,会更美好!   如果说,我本身也是个死灵师,魔法让我得益,我这种言论是背叛的话,那么就让我背叛好了!孰不见,一切新世界的建立,都是由旧世界的叛徒一手导演的,贵族也好,地主也好,资本家也好,唯有这些旧世界的上层中有先进者破除桎梏,引领普罗大众,才会有枷锁的毁坏,和这一时代的解放。   我是个穿越者,贵族世界里的货品,我曾经为波顿而活,来争取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为奔狼效力,来摆脱生父和狮子给我的束缚。可是我是个女人,是个未婚的女人,没有了兰尼斯特还有提利尔,没有了泰温和卢斯,还会有荆棘女王。   禁锢只会一个接一个,永不休止,看不到头。   所以,唯有打破封建,打破旧日的秩序,才能真正的解脱,如果说这只是地球上就发生过的历史,那么在这个可怕的冰火世界,我更需要打破魔法,才能真正掌控自己的命运。   否则,指不定真的成为什么寒神的爪牙,或者被光之王的信徒给火烧。   当然,不管是打破封建还是打破魔法,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解决,目前我首先要做的,是干掉我的生父,让他身败名裂,曝尸荒野。   至于神?有些事是我究其一生,你究其一生也无法理解的,是否有神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认知,真相隐藏在黑暗之中,不止在地球上,在维斯特洛也一样,万事皆为魔法。   我们能做的是点燃火炬,让后来人看个明白。毕竟人类每次正视自己的渺小,都是自身的一次巨大进步,正面自己的无知,是在博取更伟大的辉煌。   “仇视魔法,”他转动双眸,“所以,您选择了教会?”对,厌恶有,仇视有,要打破我周围的魔法别给她造成困扰有,但是绝不是要灭绝世间的一切魔法(我真的从头到尾,在修改前也没提到过灭绝冰火的魔法,但是误解的人好多,没办法,非得加这一句),魔法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却是不可控的部分,可以试图去减少,但是随时可能遭遇反噬。   “没错,”我毫不掩饰,同时又很虚伪,“七神没有神迹和巫术,注重世俗和人性的品质,乃是人的宗教,而非魔法的宗教,我选择了教会。”七神教其实不够世俗,也不注重人品,问题多多,但是比起一拍脑袋去当君主的绿先知,还有动不动烧个人恣意妄为毫不在乎生命的红袍来说,要好料理得多地多。   “那么我们需要做什么?小姐,我想,你在这里一定早有准备。”   我不怕说服不了他,像我说的一样,七神是人的信仰,教会是人的集合,只要是人,总会有欲望,至少不被拉赫洛烧死就是个很好的愿景。   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支柱之一,普信。我怀着这样的心思,与普信主教耳语详谈。   如果说我现在在君临,是身为一名嫔妃,在参加一场宫斗的话,那么,民众百姓就是这个深宫的皇帝,铁王座就是皇后,提利尔家族是当前最得宠的妃子,教会是后宫里掌握权势的大太监,在这个类比下,要得宠,要往上爬,我需要做什么呢?   依照宫斗的逻辑,首先,我要给皇帝生子,做实事,协调治理得当,给平民百姓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   其次,在皇帝耳边吹枕旁风,占领他的耳朵,现在百姓是皇帝,那么我不但自己要在民众的耳边旁敲侧击,也要用教会这个太监去吹,天长日久之下,让民众信任我。   最后,我需要处理好和后宫嫔妃的关系,不当皇后时,别和皇后对着干,扳倒受宠的妃子提利尔,堤防其他的妃子夺宠。   这样,当遇到事情时,民众这个皇帝就会为我做主,听之信之,宠爱我,扫清我的阻碍,最好在最后让我成为皇后。   如果说后宫的宫斗和我面对的权斗有什么明显区别的话,向人民邀宠可比向什么皇帝邀宠要有尊严地多,更加困难,回报也更加丰厚。   我们谈了很久,托马德·维水爵士提醒我已经到了晚上,普信终于长叹出声,“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对你和你的主意,姐妹,老实说,这实在有些惊人。”   我展露笑颜,“那就接受它,然后实践它,让子民站在我们这边。”啊,对了!我打了个响指,“有份东西帮我带给乔佛里修士,告诉他是故人的礼物。”珊莎的礼品,我不想见那个傻男孩。   “那么,从明天开始?首先是您的正信仪式。”   “感谢,普信弟兄。”我也应时改变了称呼。作为权贵,正信可会是一桩大事,“不过先说好,我依然算是旧神的信徒。”   “您可真算不上虔诚哪,”老头摇头笑道,“当然,当然,在我看来,四海之内皆为侍奉七神的兄弟姐妹。”   “凡人皆须侍奉嘛,”我眯起眼睛,“这是你的愿许吗,让四海之内皆为七神的信徒?”   他轻描淡写,“但愿如此,小姐,你的方法让我看到了希望,我马上就会着手协助。”   “你不在乎权力?这样下来我在教会里可是会举足轻重。”   “我在乎七神的愿望,”他真诚地看着我,“而权力在于七神的子民,在于信仰,我无须与您争夺。”   作者的话:当前君临局势(毫无根据,当不得真),各派系影响力1. 河湾派系影响力65(粮食供应,悠久影响): 政治影响力25 宗教影响力20 平民影响力252. 风暴地派系影响力65(保有王位,盟友众多,非合法王位继承人):政治影响力35 宗教影响力15 平民影响力153. 教会派系影响力55:政治影响力0 宗教影响力35 平民影响力204. 北境派系(女主)影响力20(政变主力,历史上长期远离君临,性别劣势,异教信仰,国王扶持):政治影响力15 宗教影响力0 平民影响力55. 谷地-河间派系影响力20(政变参与者,主君要么陷于战争,要么宅在家里):政治影响力10 宗教影响力5 平民影响力56.西境派系影响力15(政变失败):政治影响力5 宗教影响力5 平民影响力57.多恩派系影响力15(长期远离君临):政治影响力5 宗教影响力5 平民影响力5派系结盟:教会普世七神派和女主的北境派教会政治影响力+1,女主宗教影响力+1,平民影响力+1瞎写的,经不起推敲XD,另外,七神教会的各个分支,除了战士之子之外都是私设。 第10章 龙穴(上)   正午的烈阳高照,一点都没有临冬的意思,街上熙熙攘攘,君临炎热依然。   “一晃就是一周。”我感叹道,身子跟着马车摇啊摇,“累吗?”   托马德爵士这几天都是我的护卫,贝里·莫斯爵士需要休养,年轻的骑士报以微笑,他在我面前越来越自如了,倒是颇有了几分传奇人物的自信,“与您相伴,如何都不会累的。”嘴巴真甜,“只是,我依然想不通,小姐,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雇佣骑士托马德或许有王室的血脉,但是一直以来都作为雇佣骑士生活在民间,可是即便是他也无法理解。   我露出一个微笑,没有解释。在这年代,作为七国的贵族要表现得亲民,真是相当不容易,北方的乡下还好说,领主无法高高在上,再高贵,说不定也就和自己的子民隔着一道木墙,但是在君临就不一样了,贵人在山上,贫民在山下,隔得远远的,“伦赛爵士到了吗?”   “他们正在忙活,小姐,”艾德威凑近了说,像极了讨好主人的猎犬,“按照计划,我们将所有难民依照军事制度打散编组,从‘小队’到‘队’再到‘团’。”依照我前世的观点来看,或许这样的编制非常含糊,但是我不是专业的军人,也不是军迷,能做的有限,索性让专业的军士来安排。   “青壮们被发上了粗制的灰色亚麻袍子,人们管他们叫灰卫,看起来至少比衣着褴褛要精神一些。”衣着褴褛这个词儿还是挺难的,对一个村夫而言,艾德威大概平日花了时间学习。   我宽和地回应道,虽然话里很不中听,“这是好听的说法,据我所知更通俗的喊法是“鼠兵”,也有人管他们叫‘娘们的奴才’。   靠这帮人来对付北境剥皮人的大军无疑荒谬,他们还需要进行训练。   “哦,小姐,这——”   “大概是我出现得次数太多了,这是好事,我就需要他们当自己是我的人。”   好几天的下午和傍晚我都在君临城里,看着日落。   我感觉自己像是雕像,保持微笑,和每个人谈心,我的士兵和军士当坏人,我来当分发食物和物资的好人,这年代要精细地管好几万人几乎不可能,这让人精疲力竭,我也只能尽心为之。   最后,近一万的灰卫就成了“娘们的奴才”,这扩张的有点猛,我没那么多管理的人,还得从中选,让难民治理难民,问题多成了山,快比伊耿高丘还高了。   我不但得看好纪律,也得等我的牧师就位,抓思想。   说到牧师,我这几天都睡在贝勒大圣堂,表面上是给国王和君临祈福,乞求七神让战争早点结束,实际上是在和普世七神派和其他的教会派系磋商,谈判,还有修正教义。   当下,拉拢人心的工作继续,龙穴如此热闹,人头攒动,坦格利安家族陈旧的纹章上铺着雄鹿和剥皮人的挂毯,此刻上面脏污一片,却无人有闲心去料理照看,如果有的话,恐怕是在偷懒。我自个儿都快忙坏了,哪有在乎表面的功夫。   “我丈夫曾经是凡斯老爷的猎人,小姐,帮那位老爷养鹰养狗,”这是个蛮胖的女人,手插腰上,语速非常快,“狼崽子进村的时候,他和佩特正吵架,就找狼崽子的老爷评理,”我可没法说自己也是狼崽子,这帮河间人对北方人已经恨之入骨,“他说,两个地方的老爷是亲戚,那群狼会给他公道,听听这话儿说的,我年轻那会儿看他嘴巴得利,还觉得是个见过世面的男人呢。”   “显然没有?”我端坐高椅,一如在红人庄园一样,接受难民的呈情,这个女人很啰嗦,但是我话音矜持而亲切,或者说,尽量矜持而亲切。   “他的世面让狼崽子赏了他一顿鞭子,”胖老婶挤眉弄眼地道,“他还嘴硬,说他们这样一点儿都不荣誉,然后,那个狼崽子爵爷哈哈大笑,告诉我那位伴儿,这儿遍地都是天杀的荣誉。”   该说是遍地都是尸体才对,我想。   “然后,那位多米尼克爵爷就把他给挂树上了,北方人崇拜树,树遍地都是,确实,荣誉,对吗?咯咯咯咯。”女人咬牙切齿地笑出声来,   “战争就是这鸟样,我记得在雷加王子和雄鹿大爷交战的时候,北方人、老爷的人还有南方人,他们杀死丈夫和儿子,享受妻子和母亲,有时是女儿和姐妹,完事儿以后杀不杀人看心情,其他的畜生运气就没那么好了,牛和马被杀了当肉,”我知道他说的是驮马和挽马,战马才舍不得杀呢,“但是狗通常没人管,然后,狗会变成狼。”   不提这番啰嗦的感慨,老哥,他处死他干嘛?听起来是草菅人命,说来,我还真不了解多米对其他人怎么样,“好故事,节哀,女士。”我礼貌地说道,“愿您丈夫安息。”   “他安息与否是他的事儿,”女人手挥了挥,仿佛是要让自己的死鬼老公滚远一点,“听我说,小姐,我有五个孩子要养,拜托您多给我一点儿吃的,慈悲如您,可是我这唯一的指望了。”   “当然,女士,您姓甚名谁?”   “简妮,”又是简妮,“您也可以管我叫肥肥虫,我习惯了。”她利落豪放地插着腰,瞪着我,仿佛我是欠着她似的,“那么,我可以去领了吗,小姐?”这个肥虫简妮胆子很大,看起来过去日子过得不错,可不是个猎人的婆娘该有的脾气。   “女士,发放物资是有秩序的,”我敷衍道,她空口一说我就给粮,岂不是傻子?“托马德爵士,处理一下。”   这样的人天天都有,或者说和我交谈的难民男女各个都想要更多,吃的,穿的,住的,还有女人,亲戚的消息或者尸骨。   我有些不耐烦,手指下意识地玩着我的镯子,感受其上鱼梁木叶子的纹路。这事情真是非常枯燥无味,但是我不能溜,如果不认识我是谁,或许就不会对谁给了他们吃的用的这一点太有感觉,那我的耗费就是在打水漂。   女人看起来很不满,粗厚的嘴唇抿得很紧,一双深绿眸子盯着我的脸,我还不了解这类人?看起来而已,她们的表情都是她们自己的工具,当不得真,她还要说什么,托马德爵士高大健壮的身子已经挤在她面前,“后退,婆娘,小姐已经给了你一个答复,下一个。”   下面这一位又是个妇女,男人们都在干活,白天也只有女人老弱才有空和我交流,枯瘦的女人抱着手臂,眉头蹙得很紧,尽力让自己显得谨慎小心,恭恭敬敬。   她年轻时大概很漂亮,五官很不错,是一朵萎靡的鲜花,陈旧的铁块,有淡淡的锈味儿,但是还没太朽烂。   这表情让她仅有的清秀不再,仿佛人往她鼻子下面放了一盘馊了几个月的牛肉,她行礼以后又恢复了这样的站姿,我能感觉到这些难民心中的焦躁,克服了他们对贵族的畏惧。   “女士,之前的那个女人你认识吗?”我先行开口。   她不以为然地鼻哼出声,“肥虫?”接着又低眉顺眼起来,“抱歉,小姐,我是说,当然认识,我曾经借给她衣服穿,因为她长胖了,这个女人张腿迎宾,只要一个黑面包就能享用一次,”这个女人的表情自然很不屑,厌憎之意十足,就像是在谈论自己光亮靴子上的痰渍,但是我能听出她话里的一丝羡慕,“而且她不给自家子女吃的,让他们去巷子里偷,她大儿子昨天嘴巴都被打烂了。”   “遗憾,”我不再提,“那您的想法是?”   “我想要一个男人,好小姐,邓尼斯害了热病,去年没了,罗宾偷猎,被挂了树,西蒙被狮杂种宰了,我需要一个男人,小姐。”她絮叨道,这些人大概是她亲戚,或者全是她男人?说不准,我觉得她倒不是花痴或者欲求不满,而是一个人无法生存,虽然没看到她脸上有伤疤,也没有特别地营养不良。   “难民里有很多青壮,女士。”我答复道,显而易见,在战乱中容易活下来的大都是年轻的汉子,这也是为什么要稳住他们,“您可以自己解决的。”   “我,”她半张其口,有些吞吐,我看着她的脸部肌肉犹豫地缓动,“我生病了,小姐。”   “生病?”   “那种病,”女人缓慢而小声地道,“我喝过月茶,不能生崽子,又得了病,认识的男人都看不上我。”   “那就先治病。”我简短地回应。我还以为这个女人是因为道德败坏才看不惯肥肥虫呢,敢情不是,是人家生意好。   好羡慕后世的执政者,看看我的贵族同僚,再看看我手下的子民,我心中慨叹。   傍晚饭前,下工的难民和他们的家属集中在了龙穴,举目望去密密麻麻的人头,几万双眼睛正盯着我呢。   “七国的子民,河间的子民们!”我拢着手上卷起来的皮,这是临时的扩音器,“我不想说欢迎你们到君临,我——”   “您会赶我们走吗!?女士!”打断我的声音急切得很。   我大声喊道:“城墙庇护百姓,你们当然可以住在这里,不用担心!以七神与国王的名义,我发誓!”   下面真的很吵,我很怀疑就这样的扩音后面的人听不听得到?不过无所谓,我需要的是来到这里,让他们觉得我是个和他们一条心的好贵族,一个好心人,具体听不听得到我的话根本无关紧要。   “但这不是无偿的!”我继续,“你们必须为我,为君临做事!用劳作换取食物和物资!”   “提利尔免费给我们——”   “提利尔的粮食都在军队里!”我直白地回答,这次出征应对史坦尼斯,提利尔拨出了五万大军,虽然河湾粮食储藏丰厚,但是要供应如此庞大的军队,一时半会可顾及不得做善事,“你们身为民众,就有义务和权利,我也一样,没有人逃得开!君临有五十万人,加上你们以后粮食紧张,所以,这是你们必须完成的工作!”   会有人在难民中宣扬关于高庭的流言,不过诋毁提利尔不是我该在这样的场合该做的事儿。   站在龙穴顶上,望着窃窃私语的人群,我感受到了空气中的那种彷徨。我有些担忧,我发现事情和我想的有些区别,这些民众还需要别的一些东西,他们渴求的东西,希望接下来的行动能够暂时安抚好他们。   人海在分流稀释,依照他们的编制,团、队和小队,看来这一周的整合还是有点效果的。夕阳西下,光晕昏黄,洒满了坦格利安的遗迹。   之后。   “有一个屋檐,有一盆吃的,就已经足够,小姐,您没必要这样做。”看来托马德忍不住心中疑窦了。   “今日我不安抚好黎民,他日为我送死时,他们怎么能走地心安理得?”我喃喃道。   他们会为我送死吗?其实不一定,除非他们需要我,我告诉瓦里斯,人民大众才是新的拜拉席恩王朝的龙,那么,就让龙展翅高飞。   “小姐,这位是女泉镇的埃林,还有盐场镇的海尔。”托马德介绍道,一个秃顶的壮汉,还有一个扎着小辫子的络腮胡爷们儿,“埃林曾经是慕顿大人的卫兵,海尔过去跟着商队跑过,很多河间人相信他们俩。”能拿主意,有人听他们的,这就足够。   “来吧,和我共进晚餐两位,我们边吃边说。”我笑得好累,但是现在这时候非常关键,我不能放松,至少要给难民中的厉害角色一些好机会,成为我的好手下,让他们能在自己人中耀武扬威,也替我管好他们的难兄难弟。   这样的话,从难民中的普罗大众和“高层”两方面入手,我大概能慢慢掌握住这些异乡来的异客。   作者的话:周末去团建,手机不准开QWQ所以没法答复,这篇文是在凌晨发的,周日的文会在晚上发,我团建回来以后,辛苦大家支持我啦。 第11章 心树居   心树居,我在夜影巷那儿的宅子,站岗的盾卫在打盹。   如今政变一过,危机不存,似乎是该休息的时候了?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虽然再三嘱咐,我的士兵依然有所放松,暂时随他们去吧,整天训饬灰卫也是挺累的,还好钱给得够,三餐待遇快赶上了骑士,否则早哗变了。   我眼扫两边有些懈怠的军人,他们躲在围墙的阴影下,懒极了。   不得不感慨阶级的作用,只是下头有了一堆穿亚麻衣服的难民而已,受那些可怜人的讨好,想打骂就打骂。好了,我这些过去同样是农民的士兵显然趾高气昂了不少,似乎觉得自己高贵了很多。可见,有人捧的日子就是能让人过得更舒坦。   这样不好,他们该警醒一点,安逸产生怠惰,怠惰催萌腐化。   “托马德,叫酸埃林和波隆待会儿来见我。”突然想起,我还没过问过云雀多内尔的事情?不过那不重要,“安排我们的客人先行就坐,准备饭菜,丰盛一点。”   “好的,小姐,但是波隆还在城外,他恐怕明天才回得来。”那就明天。   心树居的宴会厅。   女泉镇的埃林和盐场镇的海尔,都是河间地人,前者动作有些局促,亮堂的秃顶上汗珠细密,后者的动作幅度则有些太大,大概是情绪紧张,这位海尔衣服质地不错,上好的细织亚麻,纹路繁复,就难民来说简直奢侈,我隐约看到他手臂上的刺青,联想到他走动时的叮当声,那是匕首在晃,这位老兄大概不是个忠厚人。   这顿饭和过去一样,布兰也到场了,海鲜杂汤和猪肉派,二位难民中的大人物两眼放光,不动声色地示意他们随心自动之后,我自己随便吃了点,等着一谈大事。让空腹的汉子先说事再吃饭?很明显,效果不会好。这副吃相让小布兰好奇地眨着眼睛,不过他没说什么,毕竟临冬城也喜欢请下人上餐桌。   秃头的埃林下意识地用面包垫着食物,这是贫民的吃法,然后他惊觉这儿有盘子,表情尴尬极了,海尔倒是够放得开,但是他把汤汁洒得到处都是,看起来不是很上场面,我用笑容安抚他们,未置一词。   “我猜这是挺好的一餐?二位。”我瞧着他们擦嘴,端起姿态。   “难以想象,”埃林笑容满面,不知其话儿是真是假,“慕顿大人也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这是在吹捧,慕顿家有钱得很,就恐怖堡的情形来看,我觉得作为他的侍卫,好东西这位秃埃林未必吃得少,去厨房沾荤腥乃是侍卫的本能,不管是享用女仆还是享用食物。   “相当不错,”海尔很克制地瞧了眼秃头埃林,“我得说,女士,从没吃过这样的东西,想必国王也就这样了。”   “你们开心就很不错,”我微笑不变,应道,“托马德爵士告诉我,难民都乐意听你们的?”   他们大概是不知我有何打算,眼神忐忑,“我想要合作,二位,想必女泉镇的慕顿大人和盐场镇的考克斯爵士都任命过镇长和治安官,对吗?”   “实际上,我们有税务官和卫队,女大人,”秃头埃林说道,语气如此地小心翼翼,“不过,我想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那你呢,海尔?”   “我晒盐,和考克斯爵士打过不少交道,小姐,我了解流程。”须发茂盛而整齐的小辫子男士海尔说道。   “那么,我需要了解你们,介绍一下难民的情形,还有你们在君临的生活?”我确实调查过他们的背景,也看出来了一些情况,不过得亲口问问,布兰在呢,他该学点儿什么。   秃埃林满面笑容,他发达的机会近在眼前,“我和一些哥们儿一块,女士,都是退伍的士兵,在三叉戟之战认识的老兄弟,”这很不错,有经验的兵士,“我们嗯…保护家人,然后也帮忙保护一些朋友。”   “保护费收了多少,有对人处私刑吗?”   “只是揍过一些不长眼的傻子,小姐,啊对了,我们建了一堵围墙,抱歉,回去就——”   “扩建,我会请工匠来帮你们,”街垒有时会有意想不到的作用,当然,驻守的就不只是他秃埃林的家人和朋党了,还有我的军队,“做的不错,那么你呢,海尔?”   “我有一些朋友,”他盯着我,然后看了眼秃埃林,有些戒备?然后,海尔挺起了胸膛,“我保护费收的食物,而不是金龙,每一次您的救济,在我的范围内,每人要缴纳一半,”他注意到秃埃林故意没提自己的收益,因此故意强调这事儿,看看秃埃林的脸色,这个海尔心狠着呢,“我处死过一些人,丢到河里,或者下水道,有时候也学着本地人,碎了扔汤里。”他面容不变,看来在成为难民之前,这位海尔对此就已经司空见惯。   盐场和商队里出狠角,我一点不奇怪,毕竟这些场合里的人很多和强盗没什么两样。   “你还开赌,”秃埃林大概是在报复,揭了海尔的老底,“每天晚上都有。”   “只是食物和衣物而已,偶尔会有一些金银贵重物品,”海尔笑了,“这在我们那儿司空见惯。”   “有时候也赌女子的贞洁,以及手脚还有脑袋什么的,我觉得就我所知来看,与其说是赌,不如说是抢。”海尔脸色变了,秃埃林的笑容有些僵硬,这些“大人物”或许太过目中无人了一点,难民们都不知道本地人有多讨厌他们,我的眼线可多着呢,跳蚤窝一行的收获,还有咕噜的小耳朵们。   两个黑帮,或者说,帮派,这很正常,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组织机构,没有光明正大的组织,就会有黑色的。混乱的地方往往凸显人的能力,他们俩已经在难民当中证明了自己,现在,我需要的是合作,还有忠诚。   忠诚有没有其实都还好说,至少别给我去煽动暴乱。   我耐心地观察完他们恢复忐忑的脸色,现在他们已经给我看了他们的资本,摊个牌好了,“我清楚你们的逻辑,各位,”力气说话,强者为王,“那就让我把不好听的东西先说完。”   “首先,你们会是我的帮手而不是敌手,否则我就把你们挂树上,就像难民中人所说,城外到处是树,而我恰巧来自恐怖堡,是一个狼崽子,这对我来说没难度。”我直截了当,“相对的,你们帮助我,整肃秩序,你们就有掌握更大权力的机会,难民中有多少你们这样的团体?”   “并不少,小姐。”虽然紧张,但是两个人还算镇定,毕竟我这模样是要谈判,而不是直接往他们脖子上套绞索。   不管有多少,“最后将只剩下你们两个,至于是合并还是除掉,我们一起看着办,懂了吗?你们听话,就可以在几万人头上作威作福,”当然,还有把两个人的原班人马打散整编,还有我给他们人里头掺沙子,以及在二人之外找其他的小派别来平衡,这都是常规操作了,“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您是国王的财政大臣,黄金之雪,我们向您效力。”我倒是不怕他们看中手中那一点上不得台面的小权力,我现在可是给他们一个洗白自己,成为体面人的好机会,在难民中当土大王有什么出息?   “好,”我没有享受这句表忠,“然后,你们会妥当地看护好我的牧师,他们明天会上街,我要求他们完好无损,身上没有一块青肿,否则你们都会付出代价。   比如说,天父的仆人受伤,甚至被害,那么好,天父代表公正,你们无视其忠仆的安全,就代表你们不需要公正,那我会把靠近过那个修士的,负责保护他的,以及有嫌疑的人统统杀掉,”   反正本地人巴不得难民少一点,最好死光,别占着他们的街道,污染他们的空气,哪怕我真的把这几万人弄死了,君临市民也只会抱怨空气中的尸臭,很长时间过后才会假惺惺地叹息两句,谁让君临是他们家,难民是恶客呢?“未经审判地杀掉,因为你们已经不需要公正了,七神中其他六神的仆人以此类推,你们应该都知道点教义。”   要获得教会的影响力和财富,要染指大圣堂,首先当然是合作,和普信合作,寻找借口和根基对圣堂进行干预。   我不等他们开口,就继续我的话,“然后是关于提利尔的事儿,你们收过他们好处吗?”   “那位玛格丽小姐来难民中发过食物,无偿的,他们没有在意我们,小姐。”海尔答复。   不奇怪,高高在上的玫瑰嘛。   “提利尔当然不会来找你们,高庭的提利尔家族手下骑士如云,和我不一样,我需要手下,他们不需要,尤其不需要你们这样的,不够高贵,也不够有教养,明白我的意思吗?在这座城市里,我能给你们的,比其他人要多得多,记住,之所以是你们坐在我面前,是因为省事,我可以随时换人,未来你们俩是有姓氏有城堡的豪门,还是魂归陌客的死刑犯,就看你们自己了。”   “我们,抱歉,我向新旧诸神起誓,小姐,”学托马德爵士学得很快,都管我叫小姐了,“我会忠于职守。”秃头埃林说道。   “我手下有一个酸埃林了,以后你就叫秃埃林,可以吗?”我敲打着桌面,四周寂静无声,“你呢,海尔?”   “您是这儿的头,您说了算。”他利落地说道,听起来挺桀骜?   慢慢调教。   “从明天开始,你们要负责监视所有修士宣教时说的话,待会你们去认识一个叫咕噜的小子,每天把事儿汇报给他。”我思考着需要交代的事儿,“注意观察难民在谈论什么,以及,不要用私刑,”司法权是治理之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犯事儿的人交给我,其他的,到时候问伦赛爵士,艾德威,治安官契根。”   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彼此,“关于这个,”秃埃林开口了,“小姐,有人在,在难民里说红神的事情,”红神,也就是光之王拉赫洛,“还有石头。”   “石头?”那是啥?我有些好奇了。   “从天上来的黑石头,我听到有一些人是这么说的,他们是海那边来的家伙,有好些人很感兴趣。”   群星就位教,动作可真快,不得不说,动乱之中,什么牛鬼蛇神都会来。   嗯…在回答完布兰观摩之后的疑问后,我会有很多东西需要想。   作者的话:啊,到家啦!大家周末过得怎么样!我是累坏了_(:з”∠)_钻木取火啊哈哈哈哈。 第12章 龙穴(中)   “确认一下,他们宣传的东西,都是我们一起敲定过的。”我嘱咐咕噜,咕噜大概觉得这一幕滑稽极了,伸长的脖子就像是被吊死的鹅。   “啊,啊!”他应诺。   我站在龙穴的至高点,那是一堆过去被哪只野孩子龙倒腾出的瓦砾。视野里一面旗帜迎风招展,就挂在剥皮人的旗帜旁边,是教会的七芒星,周遭也多了好些不是难民的人,蓝色的衣服,灰色的衣服,还有黑色和黄色,大都带有补丁,颜色斑驳,这些是第二天龙穴的“新贵”,此刻是教会悲悯之时。   我看到一个小女孩蹲在一边,小眼睛亮晶晶的,正抬头听着修女嬷嬷讲话,她大概是咕噜的小妹妹。   今天分发物资的人也换成了这些七神之仆,修士和修女宣传,士兵负责保护,明面上我是多么虔诚,哪怕是新旧诸神齐至,也没法挑出半点不敬。而实际上,难民中的暴徒和我的“盲眼伶人”都在监视他们,一切正如计划的一样。   “瓦里斯大人,小姐。”托马德爵士打断了我的思绪,带来一个龙穴的常客。   “日安,莱雅拉小姐,看来七神之光照耀于您。”胖阉人依旧笑眯眯的,至少在表面上没有半点对我行止的忧虑。   “日安,大人,”我也摆出笑靥,当然,从瓦里斯胯间飞走的小小鸟儿到处都有,这位情报总管的眼线遍布君临,只怕他一早就知道了教会介入的消息,“看来您也着实关心七国的民众,来的可频。”   “我担忧这座城市的安危,而且,国王并不是很在意一只小蜘蛛。”难得清闲的瓦里斯手揣在袖子里,“我是否该警告列位大人呢,我的小姐?”警告?   “警告什么,大人,我并未做太出格的事情。”我假装不知,然后,瓦里斯道出了他“看”到的东西。   “教会的经文纸片遍布大街小巷,小姐。”我当然知道难民看不懂文字,不知道那些经文写的是什么,所以佐上了绘画。   看,远处的教会挂毯下头,就有七神的画像,其中的三位女神是照我画的,模板艾德威那儿就有。   而之所以有一段段经文的原因,是因为对文盲来说,文字是被恐惧的东西,无法理解,无法预料,随时置人于死地。   个体或许会对文字表示不屑,而就文盲群体而言,于这种传承智慧和信息的载体总是心怀畏惧,既然没有机会学习,只能成为底层的盲流,就像是自己祖祖辈辈一样,那么,要么毁掉它,要么战战兢兢。   “这是因为传播福音乃是分内之事。”   “这福音可真吓人,你的修士修女,”我注意到他强调了“你的”这个词儿,“听听看,莱雅拉·波顿乃是下凡神女,少女的化身,圣母和老妪的使者,这可不就是该警告的事儿?”准确地说我没有说的那么直白,只是说我得到了启示来帮扶遭受战争苦难的民众,带来秩序,抛却灾祸,可是人总是喜欢把事儿往简单的方向解释。   我回应道:“警告贵人们,关于我是神灵化身的迷信之语?我可没展现什么神迹,大人,任一个盲眼的老婆婆也能看穿,更何况,我只是说自己接到了启示,也确实是七神的感召让我乐意做这些事情,来帮助他人。”   “可是盲眼的老婆婆看不穿你对难民下的功夫,不是神迹胜似神迹,感召,好一个感召,我很好奇,‘践行七神的品质远胜膜拜七神的神像’,这话儿是怎么说出口的?”   我直视他的双眼,“人是不能成为神的,但是人可以依照其精神和道德准则来行事,法官无法成为天父,但是法官能竭尽所能实现他自己理解的公正,士兵无法成为七神中的战士,但是士兵能够英勇抗敌,没有任何一个老奶奶能有智妪那样的精明聪慧,但是老迈的妇女确实能看到年轻莽撞的子女看不到的东西。”   就像是荆棘女王奥莲娜,别看她风风火火,锐利而聪颖,她本人是没有太大野心的,不管是和蓝礼结盟,还是前世的毒死乔佛里,她实际上都是在帮助自己一拍脑袋就热血上头的儿子梅斯·提利尔,她儿子很多时候都是靠自己母亲才能成事儿,根本不动脑子,懒得出奇。   “我好奇的是您怎么说服教会,来宣扬你的?”答案很简单,这个世界上有两种教士,一种更秉持自身的信仰,依据教条,绝不会和我这样的贵族妥协;另外一种则是有感于教会几百年来受王权压制的低迷,只要有机会博兴教权,哪怕你要他们说七神其实是七碗面,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照办。   总的来说,神在天上,人在凡世,既然是在尘世,俗人总是会多一些的,宗教人员也不例外。   “因为我确实在执行七神的道理,”我的表情如此真诚,“无愧于心,就能让这些兄弟姐妹们胆肝相照,一心帮助我,完成善良的事业。”这也没差,如果我不是真的在组织和帮助难民,如果我本人习惯太坏,或者作为恣肆,那教会中自然也不会有盟友。   比如我如果和自己哥哥发生点什么,或者酗酒滥杀,奢靡疯狂,那我最好离教会远一点,否则会被咬。不过为了获得他们的心和钱,我当然会洁身自好!   “但愿您能一帆风顺,小姐,这风险可不小。”瓦里斯优哉游哉地说道。   我自然知道其中的风险,教会是一只养不大的白眼狼,时刻期盼着权势,我要给他们权势,前提是能够成为其权势的基础。   既然如此,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我和普信主教绑得更紧一些,让他将来反水的代价变得沉重,越沉重,未来想要反目时,他们就会越来三思。   所以,让他们在宣传材料中加入我的部分,在洗脑之外,也是一个防范的举措,现在宣扬我是个大大的好人,如果未来背叛了我,宣传我罪孽深重,就是在打自己的脸,虽然说只要利益丰厚,很多人就算把自己的脸给扇肿都无所谓,但是,这多少会有用处。   “风险?不,我考虑的是献身于维斯特洛。”我客套道。   “您不打算结婚啦?”   “我打算嫁给自己的信仰。”暂时如此,哪怕不是去当修女,但是这会儿要结婚风险有点大。   “嫁给鱼梁木吗?”   “鱼梁木和七神,或者用北境骑士的话儿来说,新旧诸神。”   “可怕,”瓦里斯叹息道,“着实可怕,莱雅拉小姐。”我没得选呀。   太监道别后,悄无声息地离去,他感觉到了不对劲,可是现在这时候,如果我所知不错的话,丹妮莉丝尚未表现出其女王的潜质,伊耿和黄金团还在默然蛰伏,他不会做出前世剧情里杀害凯冯那样的事情,没必要,风险也太大。   一队队马车开进龙穴巨大的青铜大门,马车上头不止是建造材料,还有一堆一堆的长长木杆和棍棒,难民中征召的灰卫正在列队领取武器,队列还是很散乱,有气无力,只怕这样的方阵在战场上根本无法吓阻骑兵,不,这帮难民兵甚至可能开战前就能跑路一半。   “继续呈情吧,”我看够了眼前的忙碌,参与其中,“先把昨天的肥肥虫带来,西佛,霍斯,”布莱伍德家族的霍斯特,简称霍斯,“你们俩记录一下,把每一桩案子的情况都完完整整写下来。”   肥肥虫倒是依旧红光满面,吃的不错,但是脸色不大好看。   我开门见山,“来,让我们讨论一下你们的问题,你不想要孩子,对吗?虽然是你亲生的。”   “孩子?”她蹙眉,“那些不是我的孩子。”   “你说,你有五个孩子,而其他一些难民说,你从来不喂他们。”   “是我路上收养的,我家大小子和小女儿早没了,”她了当地说道,“死了,通通死了,狼崽子杀了我丈夫以后,就要我陪他们睡觉,我儿子拎着刀子拦着,被一剑了解了,我女儿哭得太响亮,我一直觉得这样挺健康来着,没想到健康得没病,却招来了灾,也被杀了,血涂了一地。”   “所以,那五个娃娃都是你捡来的?”我揉着眉心。   “我一个人担心坏了,小姐,所以,我得找点儿伴,人总是需要有人作伴的。”而成年人太危险,和小孩相处,对一个过去的家庭主妇来说并不算太可怕?   “你没有虐待他们?既然捡回来了好歹养着一点。”   “我自己都还养不起呢,有个屋顶给他们已经算是不错。”屋顶也是张腿换来的,如果我所知不错的话,“就像是细条鱼说的一样,好心也要考虑自己的情况,懂得分寸。”   “细条鱼?”   “在我之后那个女人,我朋友。”哇,好一幕大戏。   “该不会她是你养活的吧?”   “有时候是会分一点食物给她,没错。”哎哟,这群难民,群体上看可怜可悯,就一个个具体的人来说嘛,联系一下昨天晚上会见的埃林和海尔,还真是一言难尽,没办法,求活的时候没法期待太多。   “这么说吧,教会和我将会联合收养难民中的孤儿,”或者说以莱雅拉·波顿的教会之名义,“还有父母无法养活的孩子,我们会在龙穴和跳蚤窝之间圈一片地,”反正在龙穴与跳蚤窝之间的地如今这年节恐怕一文不值,乱糟糟的,“你的生意恐怕不大好,顾客不经筛选,长久了会得病,”这年代可没体检,老实说后世就算有体检了也不顶事儿,该染上一样染上。“不如来帮忙,赚点小钱果腹,我看你性格不错,是个能闯的婆娘,以后机会还有很多。”   肥肥虫简妮没什么拒绝的余地,又是听了一圈贫民们狗屁倒灶的破事儿,看够了世态炎凉,夕阳西下,勤恳踏实,虔诚善良的一天结束,该和自己人说点事儿了。   作者的话:抱歉晚啦!为庆祝订阅上100,收藏上600,还有致歉之前更新时间晚了,今天有二更哦,晚上还有一更! 第13章 龙穴(下)   “亨得利爵士,过得如何?”我的“大马”亨得利·布雷肯在帮助我训练灰卫,他是河间贵族,在难民们能吃饱饭,穿上衣的前提下,天生就有威慑力。   “你的新兵很糟,莱雅,”他插着腰,额头上布满汗珠,“契根说只用教会大部分人怎么摆好姿势,集结阵型,虽然是这样的标准,但是,”亨得利摇了摇头,剑术和箭术就别提了吧,“他们也就吓唬一下平民了,而且纪律也不算好,巡逻时要么胆怯害怕,要么耀武扬威,或许有教会的人参加会好一些。”   教会的人…到军队里的教士要严加审查,我可不想有什么异类,不过这事儿不好交给亨得利办,“里头的退伍士兵,还有过去领主的仆人,你筛选一下,和女泉镇的秃头埃林一起组织,算作是精锐。”   “那大抵会是全七国最垃圾的精锐了,”他笑了,“好的,谨遵指令,吾主。”   “可惜啊,短期内我无法嫁人了,我现在可是依照七神的意旨行事,得有少女的纯洁,大马。”话说处女和纯洁到底有什么关系,是谁联系到一起的?生孩子就不纯洁了这时代的逻辑简直感人。   “那我会宣誓加入教会,为您战斗一生。”他毫不迟疑,或者说,任由我摆布他的未来,好一个不自己思考的懒人。   不过这提醒了我,我得往教会里掺自己人。   然后是波隆,“去哪里潇洒了,佣兵?”   “喝酒,打架,”波隆骄傲地抱着双手,展示自己脖颈上的吻痕,还有眼眶上的青紫,“我昨天暴打了一只金鹤一顿,大小姐。”金鹤?红湖的克连恩家族,“青手”加尔斯之女红湖玫瑰的后人,据说是易形者,能变成鸟儿,一打就是权贵,这佣兵厉害。   话说回来,河湾地人都信七神,却有旧神的易形者血统,魔幻,果不其然,说什么神赐的能力都是扯淡,我想到了光之王的祭司,那些红袍人的复活术很可能和拉赫洛没关系,不过确实是拉赫洛神庙的不传之秘。   “那多半是来自河湾地红湖的佛提莫·克连恩爵士,或者帕门·克连恩爵士,他家的女儿可是高庭那位小玫瑰玛格丽的侍女,你又闯祸了。”我笑嘻嘻地回应道。   “所以有什么任务吗?我躲躲风头,他声称要用我的肠子把我勒死。”话虽如此,波隆面色没有半点紧张。   “有一群拜陨石的家伙,自称群星就位教,你调查一下,”那个群星就位教的侍僧喜欢在晚上对天空中的繁星唱歌,起源于东方的黎明上国,其第一位教主乃是那儿的天子血石皇,很邪门的信仰,我昨晚翻了一下书,发现他们有些前世我华夏母国传统草根邪崇的意思,又有些前世欧美乱七八糟信仰的感觉。   总体上看,给我的观感是一盘大杂烩,“无生老母,真空家乡,哈利路亚,伟大的旧日之主在呼唤。”   “拜石头?”他扬眉应道,“要杀吗?”   “先观察,还有那帮红袍,看看他们现在状况如何。”说来我好久没和密尔的索罗斯还有小闪电贝里·唐德里恩伯爵联系了。   “红袍,还有石头。”他意兴阑珊,“一帮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   “带好人手,波隆,”我警告道,“他们可能有魔法,货真价实的魔法。”   “有魔法能让人不死吗?还是有魔法能让人心脏不坏?”波隆不以为然。   “据我所知,都有,邪门得很,老哥。”   “那老哥我自然会当场求饶,老妹大小姐。”   波隆拿着钱袋溜了,进来的是舞蹈家达蒙。   “怎么样,小伙子,如今城里还成不?”   “市民对难民意见很大,小姐,坑蒙拐骗偷都算是能容忍,可是最近无名尸体的数目大涨,这具体您得问伦赛爵士。”   “他向我汇报过的。”每天报一次,目前虽然有些矛盾,但是还算可控,毕竟暂时没人煽风点火,暂时,“我要你布控所有向西的出城道路,如果有人把粮食从城里运出去,除非是我的人,否则劫下来,人命不管,另外看好河间和西境那个方向,如果有一个运着一车尸体的修士,或者乞丐往君临跑,杀了他,尸体无所谓。”   “我们也就几十号人,小姐,恐怕不一定打得过。”   “那就报告,达蒙,你快成骑士了,多动脑子。”   他扬起了眉头,“我都快结婚了,”为什么又提这个?扯,你这种人永远不会结婚,“您的新郎还没个着落呢。”   着落?没钱没人怎么个着落法?当个寄人篱下的移动子宫?势均力敌才有婚姻,妄图靠男性那只能当奴隶,总之,我是没有什么靠婚姻解决一切的想法的。自家没有身份地位,能靠什么婚姻?   “别讨论这个。”好吧我知道我的人都很担心这个问题,毕竟按照七国的观点,未婚少女迟早得结婚,未来他们这帮跟着我混的人会有个什么前途,很大程度上得看我丈夫的,“有机会我会的。”   接下来是“黄苹果”伦赛·佛索威爵士,“小姐,七神护佑,今天还算不错,进度能够保证,各位君临人士也到了。”   “挺好的,把难民分流一下,找出里头拖家带口,有老有后的迁居红人庄园,”我没有太啰嗦,“还有,咕噜和两个难民,一个叫埃林,秃头埃林,一个叫海尔的,咕噜和他们俩会举报难民中的土匪恶霸,不用送黑牢了,你去主持公审会,让苦主哭诉,这一点一定做到位,别太冤枉好人,“肯定会有冤枉,没办法,”完事儿以后全吊死。“没这个时间验证好坏。   “好的,女士。”   那好,现在该——,等等,“算了,还是我来主持吧,先布告,再抓人,注意把控各个难民定居点的周遭,别漏网,好了,伦赛爵士,带那些市民过来。”   五十万人的君临有千街万道,但是最最核心的是三条,丝绸街,娱乐场所,水浑,铁匠街,工场和作坊集中,面粉街,食物集散地。   首先是丝绸街的莎塔雅女士,皮肤像是光亮的黑檀木,据说乃是丝绸街的行业龙头,“你好,小姐,很荣幸面见于您,这里环境可不大衬你这样的白雪,不如——”   “改天吧,”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服务业可不止向男子开放,“先谈公事,莎塔雅女士,有教会人士是丝绸街的常客吗?”   “雷那德修士,一位主教大人,还有托伯特修士,另外一位主教大人。”一群寄生虫,所幸其中没有普信师傅,看来是总主教知道该怎么应付我,没有派太次的主教当导游。   那个托伯特修士好像就是胖得很夸张,亲吻我的裙子,但是我没记住名字的一位,我把这两个名字记在心里。   “你们的打手纠结起来大概有多少人?”   “上千之数,小姐,”莎塔雅直白却不以为然地笑了起来,“长了一根鸟儿,却都是靠不住的,君临大火那天,靠近钢铁门有一家勾栏,几乎全死光了,就是打手带头。”我记得那家馆子的老板娘似乎还在红堡大门门口跪了很久,要讨个说法,因为她女儿被光着身子塞进了酒桶里,活着和死了差不多。   “那么,你们的人里,有多少和培提尔·贝里席大人走得近的。”   “有不少,在他没了以后,好些都失踪了。”失踪了?是小指头布置的后手,还是说只是感觉到了危险跑了路?   “今天叫你来,莎塔雅,是这样的,考虑到王国的财政吃紧,御前会议打算向你们加征税收,不多,三个铜币。”   “三个铜币?”她好看的眉毛显然经过精心修建,此刻皱得好紧,“那可是一大笔钱,七神哪。”   “有一个免税优待,如果你们送粮食和物资到龙穴,帮助王国的难民安置工作的话,每投入两个铜币,就免三个铜币的税收,”我答复道,“其实具体额度还待商量,不过三个铜币的敕令我已经拿到了,签章俱全,你们街上会有十五天的时间,我公布十五天之后,加税令就会生效。”   “这实在——”   “这善举秉承七神的慈悲之意而行,”我不容拒绝,“光明正大,别想阻挠,如果我稳不住难民,恐怕丝绸街就要换一批穷得叮当响的客人了,你看,”我指点道,“都是壮汉。”   “其实我们中有不少姑娘喜欢这样的汉子,我们可以用别的方式一尽义务吗?”哇!这——还真是符合其画风。   “这回事儿不能当饭吃,你要是能让这帮大老爷们儿不吃饭,我就同意。”其实也不是多严苛的税政,所以莎塔雅抱怨着离开,我估计除了新进项之外,又会多一笔新名声,好好奇他们会怎么形容这一笔税费。   铁匠街的代表是铁肚子,前世剧情里帮助小恶魔锻造了拦在黑水河上,叫史坦尼斯过不去的铁链,还有托布·莫特,在科霍尔学习过,自称知道瓦雷利亚钢打造的咒语和方法,学徒詹德利的师傅,总结就是,一个人精,一个工匠大师。   “二位,我要说的事很简单,未来我需要军械,包括超长枪,弩,盾还有锤矛或者长戟,”锤矛是一种长柄武器,我话很直接,他们屏息聆听,“大批量,大价钱,质地不用太好,另外我要一根铁链,能够拦住黑水河,两件事,一个半月内完成。”   两个铁匠脸色发苦,“这太紧凑了,女大人,请稍微宽限一些时间。”当然不敢拒绝,眼见我的士兵可是越来越多。   “没得商量,做的快做得好有奖金,去看合同,酬金合适就签字,对了,我会要在铁匠街组织一个团——”大概千人左右,“——的民兵,你们可以不去,学徒和帮工得去。”工兵,一支军队绝对需要的工兵,修补打造,铁匠的力气都不小,战斗力肯定可观。   不过有一点妨碍,就是——   “我们都是有技术的人,女大人,价钱和工单都可以商量,但是征召——”没错,铁匠往往没什么当兵的心思,因为不管谁坐铁王座,都会需要这些工人,没有哪个王国不需要工匠,而培养一个工匠可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   “训练只是在每天的傍晚和清晨,占用时间不多,而且应征的免税,出最多士兵的工坊和工场,会成为王室和君临订单的首要考虑对象。铁匠街的士兵将会单独组团,其表现会被评估,将会直接关系到你们作坊的声誉,我得说一句,二位,外地的顾客可不知道你们谁的活儿细。”   “免税具体是——”   “应征的个人免税,如果你们王室订单完成得不错,酌情给工坊和工场免税。”有人参军才会有更多的王室订单,有了订单才会有免税,一环扣一环,“詹德利还好吗,托布?”   “他还行,那小子说不定比谁都想参军。”老铁匠愁眉苦脸地说道。看来勉强能接受,到不了让铁匠抗议的程度,表面如此,至于实际上会不会有人偷着乐,那就不是我关心的了。   如何在这样的政策下平衡工人数目,那是他们该去想的问题,就我了解,铁肚皮属于经营自家产业厉害的那种铁匠,托布·莫特是技术人才,只怕对托布我得网开一面。   最后是面粉街,面包师行会的代表“黑肉酱”和“甜甜圈”。一个黑胖子,一个胖姑娘,不论哪个世界,有一件事儿是共通的,例如厨师都胖的要命。   “我们尽量快一点说完,二位,”我今天已经够累了,“你们平日购买的粮食都是从哪里来的?”   “河湾地,战争前,还有河间,小姐,不过如果这会儿去给河间人下订单,恐怕除了人肉之外,别的啥都不会到货。”   “这里有人买人肉?”这就有点恶心了,黑胖子耸了耸肩没说话,“反正,我偷偷跟您说,有些市场上,河间地的人肉价格可贱了。”   我本来觉得我已经够认识七国的黑暗了,没想到还会有更黑暗的一面,算了,我不想了解,随他去。   河湾地现在是盟友,但是未来嘛——   所以,提前做好准备。   “所有出城的粮食,不管是面粉、蛋肉还是水果,都会加收相当于货物价值百分之三百的税收,所有进城的粮食免税。”我知会道,出城也走不远,不过这部分就不用面粉街的师傅们知道了,我想了很久,不靠河湾地君临的粮食该从何而来?   答案是,在河间地陷入战争的前提下,没得吃,海运的粮食运量有限,风险大,一旦进水,可能一船的食物都会报废,更别提海运过来出售时粮食价格会很高昂,其他的地方,谷地、多恩、风暴地都不以粮产丰富见长,哪怕三块地区加起来,余粮都不够君临这五十万人吃,王领自个儿?不够,远远不够。   先做好准备,万一有和平的机会呢?   虽然说我只是来筹钱筹人,万一不行就落跑的。   但是那是人命,好歹得帮忙做一点啥。   啊,好了,关于民众的具体事宜大概可以告一段落了。基层就是这样,琐碎,繁杂,哪怕我这还不算特别基层,也深感头疼,但是细节往往决定成败。   不过哪怕我这么忙碌,依然可能会出幺蛾子,一旦摊子铺的太大,这世上就不会有什么顺遂,更别提粮食问题,一旦和河湾地闹掰,他们可以用禁运来卡死我。   不管如何,暂时不用考虑,是该回家的时候了,夜幕降临,群星闪耀,又是这么晚。   “有人来吗?”进宅子时我随口问了门卫。   “有两位来访过,小姐,一位是提利尔家族的加兰爵士,玛格丽小姐借来了王后的舞会厅,梅葛楼那里,她将在那里款待诸位,邀请您为宾客;”那蓝礼还真给玛格丽体面,珊莎难道没想过以准王后的身份也办一下宴会吗?“   另一位是塔斯的布蕾妮小姐,她是国王的彩虹铁卫,她带来了征召令,国王不日就将亲征风息堡,面对史坦尼斯的军队,他要求所有人履行义务。”啊,国王要走了,所以提利尔坐不住了?   作者的话:今天第二更!基层治理这回事真是又琐碎又麻烦,我可能写的太复杂了一些,或者太简单了? 第14章 苦桥   清晨,西出国王门,我们在温柔的晨曦下前往苦桥的国王军大营,风暴地和河湾地的人都到了,我调拨了艾德威和他增长到上百的红人庄园士兵响应国王的征召,与罗斯比家族合兵一处,意思意思。   “这是你作为御前铁卫的最后一天,詹姆爵士,”我眉开眼笑,“明天,你就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继承人了。”   “那也不错,”詹姆·兰尼斯特显然从我的逼迫中恢复了过来,“总比陪蓝礼好,我怕他会恋上我,我喜欢有胸有臀的那一类。”这是死直男对男同的贬低么?   “还得是金发?”我挤眉弄眼。   “还得是金发,闪闪发亮。”他毫不在意我拿他消遣,“上头是金的,下头也得是金的。”   “那我得建议下瑟曦修女,别苦修了,去镶金嵌钻。”   他皱眉瞧了我一眼,“那倒不用,她本来那儿就是金色的,倒是您,我觉得我老弟做事儿时会以为自己在捅乌鸦羽毛。”   “脚痒?”   “嘿哟,开不得玩笑。”他怡然自得。   我丢开这个满嘴骚话的傲娇男,纵马前驱,“你呢,桑铎·克里冈爵士?”   “别叫我爵士,天杀的小鹰雏儿。”多日的拘禁让猎狗脸白了些,但是脾气依然很臭。   “喜欢吗?珊莎给你的礼物,她一针一线织就的。”   “娘炮礼物。”猎狗笑得极为不屑,“那花纹擦嘴都不爽利。”要不然呢,让小姑娘给你送什么,一群张牙舞爪的猎犬?前世的剧情里珊莎倒是送过猎犬给自家的丈夫来着,不过那群狗本来就是她那个没心肠的丈夫的。   “知足吧,到现在也没有男人给我送过东西呢。”我叹息道,唯一一个还抢了我的手帕!   猎狗嗤了一声,不理我,我不知道的是,猎狗晓得流传出来的那些事迹,关于某个叫斧刃的家伙怎么对付我的追求者的事儿。   一路上不时有一队一队难民,好一些的赶着马车,身着多日未洗的衣服和腰带,差一些的,几乎是爬着往君临而去。   真是一次赏心悦目的郊游,我们沉默了下来,在惊惧的目光中一路往苦桥而行。穿着号衣,腰挂刀剑,恐怕在这些人看来和强盗没有什么区别,哪怕纹章和服色完全不同。   于河间地的百姓来说,战争是毫无疑问的灾难,不管谁赢谁输。而对这年代的士兵来说,战争是卖命的事儿,要是让他们不准抢不准乐,那得哗变的,尤其是北境的军队,冬天那么难捱,身为劳力不为一家人的过冬做准备,跑到偏远的南方,如果不趁着这个机会贴补家用,不就是等于杀自己的女眷长辈?所以,抢吧,杀吧。   西境就更不提了,总之,大老远的给贵族老爷打仗,不是为了发财还能为了什么,荣誉?哈!   对,发财,我不也是图发财么,在这个封建社会,权力可以换成钱,钱可以换成军队和武器,也就是权力,没有一个强横的中央集权政府,资本很自由,也有萌芽的空间。   旌旗蔽空,帐篷朵朵,苦桥在望,我们到了,河湾地和风暴地的贵族齐聚一堂。高贵的提利尔家族花瓣不再,只有带刺的枝丫,宛如荆棘,他们的封建骑士昂头挺胸,富者板甲护身,穷者只有祖传的锁甲衣。旧镇海塔尔家族的灯塔旗子飘扬一边,其枪矛阵型和兰尼斯特人难分伯仲,都是出了名的强悍,还有罗宛、塔利、红色和青色的佛索威,每一家都是历史悠久的高门大户。   大批的骑士加上不弱的海塔尔步兵,哪怕河湾为数众多的军队里有不少面色紧张的农奴兵,恐怕这支军队也有足够的余力应付这个时代的近乎所有局面,所向披靡。   除了魔法,还有龙。   风暴地贵族逊色一些,毕竟风暴地本就不如河湾地底蕴丰厚,其军队至少要分一半驻守君临,谨防史坦尼斯的龙石岛军队偷袭。我瞧见了塔斯的日月旗帜,伊斯蒙的绿毛龟,威尔德的大漩涡,赛尔弥的金麦穗,还有卡伦家族的夜莺旗。   “整理好你们的衣物,二位,今天可是个大日子。”我翻身稳稳站在地上,缰绳被递给了马夫,“三个人解除誓言,这可是头一次。”詹姆面无表情,猎狗毫不在乎,至少表面上如此,克里冈下马时动作有点大,大概是关久了活动不大自如,让我看到了他腰间露出了手帕的一角,哟,小鸟儿珊莎的礼物他贴身带着呢。   “你看什么,管你屁事儿!”他语气很坏,好好,当没看到,我嘴角的笑意难消,詹姆好奇地瞧了两眼猎狗,大概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样。   “你是个囚犯,”我笑意难掩,也懒得掩饰,托马德·维水爵士在提醒他,“别太过火。”   显而易见,猎狗的小嘴是从蜜罐里捞出来的,“去你天杀的囚犯,杀了我,小狗,还是说你只会给你的女主子吐舌头,提裙边儿?”   “你们消停点儿,待会儿见国王了。”我把手放在托马德肩膀上,制止了面色涨红的他快脱口而出的反驳。   蓝礼满面春风,背靠熊皮,戎装在身,就跟他不是去风息堡宰杀自己的老哥,而是去御林打猎似的,七位彩虹护卫和硕果仅存的“无畏的”巴利斯坦在列,其他的几位白袍得不到新国王的信任,如马林·特兰爵士被打发出了君临,运送物资去长城,几近流放,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往多恩,美其名曰护送信使,算来算去白袍又得重新组编了。   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我的这位老舅,即将迎来自己的解放,这是我强烈的要求,大概是出于前世的影响,我可不乐意看着我老妈的姓氏绝后,所以他不会再披白皮,反正,蓝礼不信任白袍不是,他就算继续守誓,作用也有限,国王有自己的彩虹卫,当白袍卫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彩虹卫队里的洛拉斯,还有“美人”布蕾妮,这个女人很能打,可能比我硬气得多,我可知道自己的水平,一路上的过招花了不少鬼心思。   我身着武装衣,收拾脸上的表情,这是正式的会面,自是行上正式的礼节,“陛下,响应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的征召,红人庄园的士兵已经到达,我殷切希望能与您一同南下。”才怪,场面话。   “很好,可是我需要你在君临发挥你的作用,财政大臣,”这一点他倒是有数,毕竟我怎么样都是个未婚女子,不该上战场,“我的臣民已尽义务,十万大军,史坦尼斯可以投降了。”他大大咧咧,毫不在乎,众臣皆笑,可是,他那个死板的兄长会吗?   “那么,这两个人,”他扫了眼行礼的狮子和猎狗,“弑君者和狮子的狗?啊对,”蓝礼拍了拍脑门,“退出白袍,”“无畏的”巴利斯坦面色不佳,他指不定在自责,可是我们都知道这怪不到他身上,这阵子局势变幻莫测,巴利斯坦经历过三个国王,三个王者的铁王座接替过程如此戏剧化,绝非他不能胜任,“那么,来解除誓言,二位,反正你们西境人也不在乎。”   “西境的誓言?”一个轻佻的贵族,看纹章大概是来自风暴地的雾林城,“和裱子的腿间一样廉价。”哄笑声起,只有军队的统帅蓝道·塔利伯爵不苟言笑,准备弃誓的詹姆面色阴沉。   “至少,我不担心自己的娘们会被自己的守卫给上了。”蓝礼毫不在乎那个戴绿帽的是自己哥哥,似乎对他来说,一切都能开玩笑。   “放心,绝对不会,”詹姆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蓝礼的彩虹守卫,弑君者脸上弯出的笑容如此讥讽,“我只对女人感兴趣,不爱用棍子互殴。”   “那是因为,”这句话显然让洛拉斯感觉到了冒犯,“你的是姐姐,不是哥哥。”你詹姆·兰尼斯特只爱和自家姐姐乱来,“反正,你除了亲戚之外,什么都搞不定。”   “不,他能搞定自己效忠的君主,弑君嘛。”   “不是捅自家姐姐,就是捅自家君主?”   一个是亲戚,一个是最信任自己的人,这说法听起来让詹姆窝囊得不像话   哄堂大笑。   我有些可怜詹姆了,虽然西境和我是敌人。   弑君者笑颜展露,“那是因为我活太好,小心你们自家的婆娘,例如你妹妹,小白脸,”这话是对着洛拉斯说的,“一个弑君者,一次足以搞定三四个河湾的女人。”   “如果你们一定要比这个,”是时候插话了,我蛮横地大声而谈,这帐篷里氛围实在不像事儿,“就去勾栏,当面比试,这里是国王的宫廷,七国在看,别胡闹!”我话音未落,白袍弟兄的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已经掀帘走人,老家伙受够了。   这会儿这些蓝礼的朋友才终于安静了几分。   “天杀的一群大臣,一群领主,一群男人,还没有一个丫头懂事。”虽然可能是最不懂事儿的人之一,猎狗却发出了这一声感慨,他故意的。   “不需要你来教宫廷规矩,狗。”梅斯·提利尔,提利尔的家主,高庭公爵蹙眉说道,“让我们快点开始吧,有这样的白袍——”   “猎狗不是白袍。”詹姆提示道。   “那么?”梅斯公爵看着我。   “他是来解除骑士誓言的。”我简略地说道。   这可能是千百年来的头一桩,所有人都看着桑铎·克里冈,兰尼斯特的猎狗。   “去他的骑士,我不干了。”猎狗如此回复,他受够了,脸上毫无惋惜之情,这倒是让人感叹,那个在比武会场挥洒汗水的男人,那个保护小鸟儿的勇士,终究,也会有这样的一刻。   这不奇怪,当时那把火烧得他心焦,我的人抓到他时,他已经丢了头盔和长剑,正要逃跑。   逃跑,为什么不呢,桑铎·克里冈。   “有什么感想吗,詹姆爵士?”我们安静地离开喧嚣的大营,明天,蓝礼的人马就将开拔,今晚他还有一场宴会,不像是出征,更像是过节。   “你想听我说我有痛苦?”他挑起眉毛,“没有瑟曦,御林铁卫当得索然无味。”   “我听说你过去崇拜‘拂晓神剑’亚瑟·戴恩。”我提示道,亚瑟·戴恩无愧自己的白袍身份,忠于职守,至死方休,据说乃是詹姆过去崇拜的对象。   “对,”他没有因此而面色黯淡,反而乐观地拖着他有些不便的腿,大步前进,“从今天开始,我会是自己的白袍,我的白典只为自己而写,我的长剑只为我认定的荣誉而舞,去他的别人的评价。”   “如果你的父亲,那位老狮子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在这儿,他得说‘不在意别人的评价’本身就是希望别人如此评价你。”   金发男子回首看着我,手上收拾着马鞍,唇角微微挑起,“或许,反正我的荣誉如今不过是一个大粪坑,又臭又脏,黏黏糊糊。不过我有命,有剑,有马,我有那么大的七国来闯,,莱雅拉,一切都还不定呢。”他真是放松无比,还真有点不在乎他人之口的意味了,这一刻,他很像那个想去当游侠的劳勃。   “你还有姐姐,侄女,子女和其他家人。”我无情地打碎了大男人浪迹天涯的幻想,詹姆果不其然停下了手,发出一声叹息,“你还有你的兰尼斯特。”   别想了,活在这世上哪有什么自由自在,詹姆爵士?我这个私生女为了复仇忙前忙后,你就能逍遥自在?   回返的路上,罗斯比和我的军队不再,他们已经加入了蓝礼,多曼·罗斯比有些心神不定,我知道我需要有这样一个盟友,在罗斯比城的盟友,毕竟红人庄园在那,于是我上前和他交谈,“你看起来气色不好,多曼。”   “?”他回过神,瞪大了眼睛,“啊?莱雅,我,我还行。”我看着他咽了一口唾沫,眼睛躲闪起来,“我是说,我父亲生病了,”可是你看起来不像是担忧的样子?“他情况不大好,我,我有些担心。”   “是吗?”我姑且信之。   “你,你很久没有拜访我了,莱雅。”他遮掩地样子叫人一眼看穿。   “很忙,我待会就要去街上,安置难民。”我回应。   “难民?”他面色看起来古怪极了,好像我说了什么奇怪的事儿,“你在乎他们干什么?”   呵,德行,我的贵族朋友们。不过我好像之前自己也没在意过平民,“总得有人在他们拿起草叉捅骑士之前安抚他们,”我回答道,“所以,我会需要在罗斯比城安置一些人,大人。”   作者的话:—V—继续推主线!我想把感情线和主线分开写,这样很多不想看感情戏的小伙伴就没必要订阅感情线那部分了,大家怎么看? 第15章 夜影巷   【波隆,君临,烟雾巷】   距离大小姐给自己任务已经过了三天,波隆正在行动。   这条巷子静悄悄地,让人害怕,看上去平平无奇,两边的房屋干净整洁,鬼地方波隆之前听说过,有一些不知底细的斗篷人来来去去,就连金袍都不愿意接近。   “确认是这里么?”波隆问旁边的哑巴。   “啊!啊!”哑巴是个中年乞丐,头巾和衣服都难辨颜色,一只手没了,他比划着手语,波隆猜测,他大概在说确实看到有人进去了。   开始时,波隆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跟踪群星就位教的教徒而已,从龙穴到这里并不太远,轻轻松松。   可是,眼前哪有那个女人的踪迹?还有那个女人带进来的那几十个难民,本来喧嚣闹腾,此刻却不见踪影。   古怪,太古怪了,不提心头的惴惴不安,周围的市民都下意识地避开这里,天杀的,他该找个娘们暖被窝,而不是——   波隆不甘心就这样失败,这关系到佣兵的信誉,可是,情况看起来实在太过离奇,他可不敢冒冒失失走过去。   算了,为了金币,去打听一下这条街道到底有什么问题。   佣兵咽了口口水退后转身,却发现四周不知什么时候如此安静…   眼前是一片迷雾,白烟弥漫掩盖了天空,不呛鼻,只是遮蔽了视线。   两边的人呢?   那个哑巴呢!?   咚咚,咚咚,只有自己心脏的跳动声清晰可闻。   佣兵握紧了自己腰间的剑柄,四周悄声无息,绝对不是几秒前自己站的地方,那时候眼前的烟雾巷安静异常,可是巷口外却熙熙攘攘,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他很清楚地记得,高墙投下阴影,笼罩住靠在墙角要饭的老头和小孩,脏脏的脸隐约可见,还有正把自己的人力车推离晦气的水果贩,以及。   以及自己的哑巴向导!   佣兵深吸一口气。   咚咚,咚咚。   他焦躁不安,听着心脏在不断跳动,下意识地倾身弯腰,感觉这片迷雾。   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咚——咚——   心脏一直在跳,周遭如此静谧。   他还记得,“小心他们的魔法。”莱雅拉说道。   该死的大小姐,用她那颗漂亮的脑袋想一想,这种鬼伎俩他一个混吃等死的佣兵该怎么天杀的小心!   责怪也无用,天地一片灰蒙蒙,大地上只有他孑然而立。   咚咚,咚咚。   【君临,夜影巷】   马车轱辘颠在鹅卵石道上,虽然有厚厚的鹅绒垫子吸收,我依然能感觉到上下地震动。   我无暇因此而分神,而是思考方才在诸神门外的送别。   “我以为你不会那么轻易答应我的。”我露出一个笑容,给自己这位,该怎么说呢?应该紧密,却没见过几次的亲戚。   前御林铁卫,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我的舅舅,没记错的话,在前世的剧情里他出现很少,后头消无声迹,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人就没了。   既然已经发生了变动,这一次,应该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国王不需要我,如今,狮子不存,没有信任,就没有铁卫,”他答复道,“西境绿地城的格林菲尔家族,我猜你学过,莱雅。”   “老实说,”我答复道,“格林菲尔家族只是封建骑士,没有爵位,还是在西境,所以,只是简单提了一下,舅舅,何况妈妈当初是跟着商人来的,我没法把格林菲尔和草场联系在一起。”哪怕是一个单词儿,哪家有钱骑士的女儿会跑商?不可能。   “所以,我是在看到你的脸以后,”我露出笑靥,想起那天看到眼眸和发色与妈妈如此相似的男子时,自己的惊讶,“去疯狂地找书,还好那时候国王之手也在找血统方面的典籍,所以,我很快就知道情况了。”确实很快,比艾德·史塔克找出瑟曦通奸之事的速度要快的多,“那么舅舅,为什么,当初我妈妈一个骑士家庭的女孩,会跑到北方去?”   “为了爱情,这件事不值得一提。”他笑了,笑容勉强而怅惘,“你母亲当时和一个甜嘴的商人做了事儿,跑了。你还有个舅舅,加尔斯·格林菲尔爵士,喜欢诗歌和戏剧,你母亲看过了太多浪漫的故事,当时满脑子都是幻想,我们给她许的人家是玉米城的史威佛家族,我得说,这件事,让我们很被动。”   我不了解我母亲,我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印象中的她如此凄惨,她全心全意爱自己的女儿,哪怕女儿的出生是因为禽兽之举。   “我不知道,”我叹息一声,“她是我的妈妈。”这就足够了。   “她确实是,至少结果还不错。”老舅说道。   啥?不错?   “你是波顿家的女儿,现在来说,一切都还好。”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我还是个私生女,那结果就糟透了?你们格林菲尔家的女儿最后有一个北方贵族的闺女,哪怕死了也勉强能说值得?   我,其实我能理解,母亲这边亲人有多实际,毕竟时隔多年,而且,身份在这时代如此重要。   但是。   “我不觉得,卢斯·波顿亲手杀了你妹妹,我告诉过你的。”   “对。”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笑容淡了下来,“他不了解她的身份。”所以就很正常,不对,你真的觉得当初他想做些什么的时候,撒拉不会告诉他自己来自哪里,哪个家族,以尝试阻止他?用大拇指想想都知道,撒拉肯定告诉过他自己的身份!   我径直言明:“我恐怕在卢斯施暴前,撒拉只要没那个意愿都会吐露出自己的身份来阻止他,可是卢斯没关心你们格林菲尔的荣誉,他对她粗暴十足,割了她的鼻子,最后杀了她,告诉我,舅舅,你们格林菲尔的荣誉就这么廉价?”   亲情算个屁,果然还是得按规矩来!   他正要开口,我没给他机会。   “你觉得他会不知道吗?不,我认为你能想到当时撒拉会做什么应对,她那个时候有感情,有家庭,能为了一个平民商人而私奔的女人会在乎伯爵的青睐?不,她会尽量让这件事不发生。”   “或许她改了主意。”   “别骗自己了,你就是不在乎,不在乎你的妹妹,不在乎你的家族名号。”   “我帮你背弃了誓言!”   “无人知晓,而且好处多多,兰尼斯特不会怀疑你,而我来自北境,如果北境获胜你会获得回报,最终不管是兰尼斯特获胜还是史塔克获胜,你都会得益。”我毫不留情,“这事儿我记在心上,舅舅,但是新旧诸神都在看,你不在乎亲人的血仇,想一想,用脑子想一想,后果是什么?”   后果就是他格林菲尔家多了一个笑话,而且只要操作一下,普列斯顿本人这辈子都会成为一个七国的笑话。   “你,担得起吗?”在这个时代复仇不止是一种义务,是一种偿还,更是一些人的一种负担,虽然普列斯顿爵士不是来自多恩那种睚眦必报的地方,但是仇恨就是仇恨,逃不开,躲不了,萦绕在心里,吐露在旁人之口,永远伴随你的一生。   我能理解这凉薄的亲情,离开那么久,兄妹早已经生疏,但是,义务不是感情淡薄就能消解的,所以我再接再厉,“还是要我第一个管你叫孬种?”   孬种,对一个靠武艺和勇气吃饭的次子来说,这就是在宣布死刑。   他盯着我,我看着这张神似撒拉的脸,我们久久无语。   我发出一声叹息。   “抱歉,舅舅,你去过骑士老爷的日子吧,我来承受这个重担。”   他看着我,依旧无声。   舅舅走了,他不愿意让我掌控,不愿意受我唆使,我没想掌控他,好吧,让他离开白袍确实没有考虑他自个儿的想法。我确实觉得他该去结婚生子,听起来很奇怪,这样让我有种看着撒拉过上好日子的感觉。复仇?那是我气不过,确实我理解这家人已经分崩离析的感情,毕竟少女时的撒拉似乎做事不周,耽误了自己。   但是,我依旧不喜欢他说的话。   什么叫结果不错,什么叫一切都还好?学学人家马泰尔家族行吗?红毒蛇奥伯伦·马泰尔把姐姐的仇记了一辈子。   算了,毕竟普列斯顿有自己的人生要过,我都还在君临苦苦挣扎,又有什么资格去决定他该不该想方设法地复仇?   集聚财产和人力,我来复仇!   马车停止,我听到大门开启的声音。   家到了,守卫比前几天稍微精神了不少,几个灰卫也在,看来初有成效。   在军队出征之际,玛格丽在筹备一场舞会,我收到了邀请,我知道在战争年节开舞会并不只是奢侈享乐,贵族的舞会更是交流沟通的场所,很多时候在我目前这个层面,做事儿能不能成,看得就是沟通,所以,我得去,何况我也很好奇提利尔家族是怎么看待我最近的行为的?我一度以为他们会干涉来着。   啊,不过在很多人看来,这时候办舞会,是不是又是不知人间疾苦地享乐呢?   其实这么说似乎也没错就是了。   我把注意力转到即将到来的事儿上,是时候穿衣打扮遮住我的黑眼圈,我记得西佛昨天帮忙买了一些丁香花粉和醋栗,尝试下新风格,不求惊艳全场,至少也要不输旁人。   作者的话:呼哧呼哧赶文!听说有人喜欢克苏鲁?关于群星就位教,他们之所以出现,一是因为按照官设,这个邪教已经从仪地传播到了各个码头,二是因为每逢战争就是宗教博兴的机会,我觉得他们会把握住这样的机会,原着没提,可以是因为藏得很深,影响不大。 第16章 舞会厅   “一身黑色,总感觉像是葬礼上穿的。”我指肚将额边的发丝贴好,西佛正在给我梳头,镜中自己身上的皮革束腰被打磨得很光滑,反光点点,我的眉毛和头发也是黑色的,这让我看起来有些沉重。   尤其是我面容那种憔悴的感觉,这是累到了,上些腮红吧,还有抹唇,“这几天去龙穴你都跟着,小西佛,感觉怎么样?”   身后响起女孩小心翼翼的声音,“您厉害极了,小姐。”   “看我劳累时安慰一下,捧一捧是个不错的想法,那么,其他事儿呢?”   “难民和市民的分歧很大,小姐,我闲聊时听几个女孩说,’他们是王领的人,王领的人小气市侩’,”学得倒是活灵活现,“然后是市民,昨天中午我去了购物,就听老板抱怨,‘他们是河间地的难民,一群农夫乞丐,连南北都分不清’。”   换句话说,要整合君临本地人还有河间的民众依然困难重重。加上金袍也需要整顿,可我只有三分之一的金袍,如今不过五百号人,另外的由谷地人、风暴地人和河湾人掌控。   好消息是法政大臣青铜罗伊斯回了家,去处理我的封君艾德·史塔克给他带来的麻烦。   总之,局势对我来说依然不是很友善,别看我现在是财政大臣,在贵族谱系中,我依旧只是一个私生女,一个合法的私生女。   所以,要从君临这些贵人手里抢人抢金子实在是不简单。   “我听那个肥肥虫和细条鱼儿说话,她说呀,‘半年前国王死的时候,我觉得伤心透了,现在,我只想这一切能消停下来。’”谁不想呢?   “把去年买的那条翠裙子拿来,西佛,这套太沉重了。”   然后,是红堡梅葛楼的舞会厅。   玛格丽自然不会只邀请我一个,裙裳蹁跹,五颜六色,在君临的七国贵族几乎全聚于此,年轻男女间嗡嗡声响成一片,让我几如漫步在纷纷攘攘的蜂群之中,他们在窃窃私语。我看到了珊莎和莱拉,她们窃窃私语,笑得好开心,看到我来时,小鸟儿手抚发丝,眼神飘忽,小熊依然是之前的样子,当做没看到。   我给了一个礼貌的笑容,翩然而入。   相框里空空荡荡,金箔被刮掉以后的高墙斑驳丑陋,瓷器和玻璃一个不见。之前“狼晨”之时,我们洗劫了这里,如今梅葛楼里的陈设不比罗斯比家的更好,以王室的角度来看,非常贫瘠。   舞会厅里曾经有银镜覆墙,让烛火和灯光辉映,照亮整个厅堂,如今银镜不在,光秃秃的石砖冷漠而丑陋,不用说,又是狼晨时被撬走了。   “残酷的”的梅葛曾经用这里来关押他掠来的贵妇,他身后的坦格利安国王韦赛里斯一世特意将这里装饰得华丽,“让丽人的欢笑取代丽魂的哭泣”,恐怕他们都没想到这里会遭这么一出劫难,从让姑娘惊叹的华丽大堂,变成粗陋不堪之所,当下无人会赞美这里,再浪漫的诗人都不会有心。   乐手和滑稽的小丑,高庭的丑角名为黄油饼,此刻正在滑稽倒立,他面前的是亚莉珊·佛索威夫人,她和其他的几位河湾仕女正在礼节性地发笑,眼中毫无笑意。   “小玫瑰”玛格丽·提利尔今天盛装打扮,十分迷人,发丝间是金色的花瓣,上半身大方地袒露出光洁的皮肤,只用简单的带子遮掩私密,她大步向我走来,洋溢着喜悦,“欢迎,财政大臣,您能莅临,让此处蓬荜生辉。”小玫瑰行礼而叹,仿佛梅葛楼是她的似的。   梅葛楼是她的…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感谢,”我先不动声色,“玛格丽小姐,事务繁忙,未能精心准备,让您见笑了。”我接过西佛手上的礼盒,递给玛格丽,里头是一串来自白港的银链。”   “有您辛劳乃是七国之福,我很荣幸有您这样的财政大臣,他日多有仰仗。”玛格丽的话儿意思越来越明显。   “仰仗?”我轻声问道。   “没错,玛格丽小姐会和国王订婚,莱雅小姐。”声音有些傲慢,来自那位亚丽珊夫人,她这样说着,却没看我,我顺着她的视线转过去,正好——   正好看到珊莎苍白的小脸。   玛格丽,和国王订婚,还有珊莎。   她故意的。   珊莎双唇紧闭,尖俏的小下巴颤抖着,活像是吃一堆撒了盐的蛞蝓,她声音也很微弱,“祝,祝贺您,玛格丽小姐。”   不提惊闻乍来消息,我理解,为了防止我们阻挠,换国王未婚妻这事儿一定会暗中进行,不会叫北方人知晓,但是,但是这样让珊莎知道,也太欺负人了!   我靠近珊莎,握住她的手,思考着是怎么回事。   逼宫。   他们知道蓝礼注重体面,所以在大家不知情的私下场合,在我不知道的时候,让蓝礼和河湾妥协了,八成是以蓝礼面对的局势为威胁,史坦尼斯、兰尼斯特,光靠北境和谷地的支持蓝礼搞不定!何况娶了珊莎,北境也不一定会帮他。   娶珊莎可以稳定七国,但是却无法面对当前国王面对的局势,而蓝礼本人从未想到过自己会面对如此棘手的境况。对,还有河湾人可能的背叛,毕竟蓝礼搞定的只是洛拉斯而已,高庭的提利尔家族贵为河湾的封君,可不是一个海政大臣的职位能满足的。   这是在让国王自食其言吗?是。   放在劳勃或者史坦尼斯身上,一定不会答应,但是蓝礼不一样,他未经过太艰苦的磨难,他希望自己讨人喜欢,不爱得罪人。   想想那天御前会议时蓝礼的状态,可能提利尔的尝试从那之前就开始了,玫瑰家族的银舌蜜唇要蛊惑君王之心可有的是机会,洛拉斯就在身边,哪怕百花骑士洛拉斯不愿意他的爱人食言而肥,只要通过洛拉斯,提利尔有大把的机会瞒着我送说客到蓝礼面前。   珊莎在微微颤抖,她手上是湿的,我怀疑她脸上也快了,看看我面前二位的面色,亚莉珊夫人的笑靥仿佛在说:   北方的村妇妄想为七国之后?何德何能。   “祝贺,玛格丽…殿下。”我深吸一口气,将小小鸟拉到自己背后,“但是这未免有些太不宽容。”   “抱歉,”玛格丽真挚地说道,“我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莱雅,还有珊莎,相信我,我也不知会这样,抱歉,珊莎。”她想上前,我却挡了一步。   亚莉珊夫人就瞧着,不言不语。   依照前世的剧情来看,玛格丽不是太表的女孩,或者说,她心机深沉。   恐怕她确实想过如何妥善地处理好这件事,比如先私下告诉珊莎和我,然后慢慢化解这中间的隔阂,最后,在诸人的祝福中,宣告订婚。   可惜一切都被她身边的女人打破了,我按捺下不悦,思考这其中的意味。   亚莉珊自然是河湾地的贵族,佛索威是提利尔的盟友和封臣,但是依照前世的剧情来看,当蓝礼被刺杀死去以后,河湾地迅速分裂成了两个派别,一派继续跟随提利尔寻找机会,另一派则倒向了史坦尼斯,和史坦尼斯那个来自佛罗伦家族的王后。   佛索威正是投向史坦尼斯一边的家族,不管是青苹果纹章的佛索威还是红苹果纹章的佛索威都是。   但是他们在蓝礼还未身亡之时未必会有这样的心思,我只能确定一点,就是河湾人心不齐,其内斗是让军队强大的河湾无法横行七国的重要原因,或许,只是或许,佛索威或者说亚莉珊夫人,再或者亚莉珊夫人身后的那一批河湾贵族,想要挑事。   提利尔的渴望及势力与现在宫廷局势不符,如果让提利尔挑头将其他人全赶出去,那么,君临就是河湾人的天下了,不管是佛索威还是亚莉珊夫人的娘家,都会从中获益。   而如果提利尔徐徐图之,从容布局,有了时间又有实力的高庭玫瑰们完全可以妥协联合,合纵连横,给我们一个容身之处,而用权位作为诱饵分化麾下的臣子。毕竟河湾贵族本身,可能会是比北境、西境、谷地以及河间加起来还要麻烦的力量,提利尔偏偏是河湾的封君,却被属下质疑,当然不想看到封臣太过强大。   有内斗就好,要是团结一心,我就只能白旗了。   “新旧诸神都不喜欢食言的人,贵为君主该尤其知道忠诚的分量,不过,那是国王的事,玛格丽小姐,与您无关。”我打了个圆场,“珊莎有些激动,请给我们一点时间。”   玛格丽笑容温柔,“当然,我祖母想见您,莱雅,她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待会儿请留出时间到处女居一趟,来,亚莉珊夫人,请先行陪我去招待其他的几位。”这是怕亚莉珊·佛索威又玩什么幺蛾子?   至于她的祖母,荆棘女王奥莲娜找我,该不会是退婚吧?如果让珊莎嫁给她的宝贝长孙维拉斯,加上玛格丽和洛拉斯与蓝礼的关系,提利尔就能和北方说上话,一下就能成为七国南北的核心了。   别忘了蓝礼当初想娶珊莎的原因,珊莎出自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其母生自河间的封君徒利家族,在前前国王之手琼恩·艾林死后,其姨莱莎·徒利是谷地实际上的掌控者。   整个七国恐怕不会有比娶珊莎·史塔克更划算的事儿了。   我拉着她的手来到舞厅外的走廊角落,她看起来真的好可怜,眼睛红红的,小嘴上下唇正颤抖不止,我轻轻将她抱在怀里,抚弄她的发丝,然后是背弯。   我们都没说话,我感到胸前开始变得湿热,是她的眼泪,大厅里音乐响起,夸耀与笑声响成一片,掩盖了心碎少女的嘤嘤低泣。   终于。   “没事的,莱雅,”她吸着鼻子,声如蚊呐,让我几乎听不清,“从,从来没有(小鸟的小手抹着脸),从来没有北境姑娘当王后,是我想太多了。”   我展露出安慰的笑颜,“傻丫头,昔日荒石城的简妮作为平民都可以当王后,你也可以的,”她享受着我的庇佑,脸蛋红红的,睫毛低落下垂,“会有机会的,珊莎,会有的。”   至少,和前世剧情里家破人亡的惨况相比,她现在没有受制于人,还有作为少女幻想成为王后的奢侈,她还有父亲和弟兄。   作者的话:好累呀(呼哧呼哧),《荒石城的简妮》这首歌好听!小剧场:珊莎:莱雅雅不是那样的人啦,她肯定有苦衷的。莱拉:我不管,她做了坏事!(生气)珊莎:你生她气不如去找她说清楚啊。莱拉:为什么我去啦!让她过来!珊莎:那是你主动不理她的嘛。莱拉:她背叛你父亲耶!别说了,嘘,她来了!小影后莱拉冷漠脸中。 第17章 处女居餐厅   奥莲娜·雷德温夫人的两位侍卫左手和右手目不斜视地守在门口,他们为我开门,我举足而入。   在君临的河湾地女人一直围绕着荆棘女王转,就像是布莱伍德家族的纹章,一群乌鸦,拥簇一颗枯死的鱼梁木。而此刻大家都在舞厅里载歌载舞,尘嚣远离处女居,只有柴火的噼啪声响,伴着背对我而坐的奥莲娜夫人,她矮小的个头掩藏在椅子背里,如果不是露出的袍子一角,我根本没法注意到她。   “夜安,老夫人,”我让自己话音中带上一丝丝愉快,就像是被人塞了一口活蹦乱跳的青蛙,还要说好吃似的。提利尔家族做的事可说不上让人开心,“单独会面,让我受宠若惊。”   “得了吧,我的‘长腿修士’告诉我,市面上能请来的女神像,不管是母亲、女儿还是老太,全长着你的脸,人家管您叫七神的女儿呢。”“长腿修士”席奥,大概是出自提利尔的私生子。   “以任何面貌来描绘神灵,都会有失偏颇,不过,这是我的荣幸。”我弯腰亲吻老太太的鸡爪子,话语里不带半点窘迫之意。   “荣幸?”她毫不以为然,“把智妪的脸换那么年轻,我怀疑我年轻时是不是就已经蔫了,现在才会这副模样,你是旧神信徒,波顿家族的莱雅拉,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看看你对难民做的事。”   “我只是要稳住他们,夫人,这是国王和御前会议决定的。”   ‘’我当然明白不安抚好刁民的后果,但是你不止是在安抚他们,”这其中的警惕之意如此浓厚,几乎让我怀疑荆棘女王要把我毒死在这里,“你要制造一支军队,呵,你打算用几年,丫头,五年,十年?别蠢了,农奴靠不住。”   “用军事编制管理,会让奸诈宵小难以浑水摸鱼,用薪饷的名义,以军代赈,比白送要好,至少让他们知道不劳作的人不得食,士兵的身份也能安慰他们,看起来有点人样。”   她没在意我的理由,直截了当,“我不喜欢你的把戏,河湾地更不喜欢你的蠢蠢欲动,别把我们当傻子,北方人,坦率地告诉我你想做什么,我喜欢对话,在扯皮里解决事情,但是我不是个只会用嘴巴说的老太太。”   她盯着我,像是盯着一只小兔子,虽然我姿势大方,寸步不让,“一个未婚的小丫头,财政大臣?胡闹,而你还要继续胡闹,如果你是想嫁个大户,好啊,维拉斯乃是高庭的继承人未来的南境守护,河湾的封君,有我这孙子当丈夫,你上辈子该是圣贝勒才对。”   她话音尖锐极了,“别告诉我,你还嫌弃他,要和我们作对。还是说,为了你那个平平无奇的北方?那你放心,没有任何一个河湾地人会对颈泽以北的穷乡僻壤感兴趣,谁乐意当乞丐,丫头。   但是君临属于南边的人,属于河湾,君临人吃河湾的粮食,用河湾的布匹,一旦出事要河湾人出兵,由高庭来保护。虽然我不赞同野猪公爵——”那是她儿子梅斯·提利尔,她还真是野猪上瘾了,“——的做法,但是既然龙没了,这里就是该提利尔说了算。”   荆棘女王握着扶手,“我们要是乐意,可以和史塔克,和兰尼斯特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的人分享,但是归根到底,这个君临和它的铁王座该怎么样,河湾人决定,有问题吗?”   我正要开口,她径直打断,这是在搅乱我试图建立的节奏和我的思路,“别告诉我王座是拜拉席恩的,七国需要一个国王,他们有军队,血脉最近,仅此而已,回答我的问题,你到底是在哪一点上,对河湾掌控君临有所不满,提利尔取回应得的地位到底哪里有问题?”   我叹了口气。   说的没错,别的不提,君临的食物来自河湾和河间,其他地方的余粮供不起这座城市的五十万人,提利尔手握粮食就是手握命脉,人再多都没用,我拿什么去抵抗?   可是,没关系!   我没想在君临说什么,我自始至终知道,自己没这个身份在君临玩权力的游戏。   不过当然,我要捞一把能攻克恐怖堡,活捉卢斯·波顿,还能独立自主的钱和人实属困难。   所以,我要继续虚与委蛇。   “我尊重提利尔的名望和做派,夫人,”她看着我,不置可否,“但是,正如你所言,运气,福分,我只是个伯爵之女,来自贫苦的北境,该如何相信,提利尔会公正地在高庭对待我?另外,我讨厌史坦尼斯的拉赫洛倾向,我必须防范他。”因为他是名正言顺的国王继承人,“所以,我必须有更可靠的保障。”   “你是个多疑,缺乏信赖的小姑娘,”她下了一个判断,“不过你做的那些事情,坦率地说,挺聪明,”提利尔家的荆棘女王手指打着椅子扶手,“这样吧,以后输送物资这部分,玛格丽和你一起去——”   “因为她是未来的王后?”   “看来又有蠢母鸡管不住嘴了,总之她陪你一起去,你们要挂上高庭的旗帜。另外,你的脸不适合老妪,也不适合圣母,换掉,老婆子神就让老婆子的丑容来好了,我就挺不错,圣母的话,可以等王后嫁给国王以后,用她的。”她的十根手指交叠,“以及你的老鼠兵,”多半是指灰卫,“我手下有不少骑士在君临,”这也是一句威胁?“他们当教官绰绰有余,反正粮食我们供,你的那些纸,”多半是指雄鹿债,“也是我们买,这么做天父都会觉得公平。”   好一个公平,这不是在抢我的人心吗?老裱子。   “这确实很公平,”我答复道,“我需要一个月左右来更改梳理,”一个月,按照收买人心一事儿来说做不了太多,“夫人,请给我一些时间。”   蓝礼走两周左右,估计就能到他的风息堡了,我给史坦尼斯的影子一个月来处理问题,到时候就掀桌。   对待我这样的人,提利尔没必要太温柔,这不,蛮横的就来了,我简直以为自己面前的这位是泰温呢。   可惜,谁知道呢?蓝礼要不了多久,就会死于魔法。   除了我,只有我知道。   走出处女居时,我看到了西佛,她面色焦急,我一露面,就立刻小步跑来,“小姐,”西佛低声说,“这儿,咕噜那边有信给你,说是很急,我是说,他表现得很急。”   我接过那张纸摊开。   佣兵出事了。   他是去弄群星就位教的事儿,呵,魔法。   【谷地,鹰巢城】   已经过了好几天,数不清有几天。   又一宿过去了,艾德·史塔克已经在鹰巢城的天牢里睡了很久,他睡得很浅,生怕一个翻身就跌下山崖,天牢的一面悬空,一个不小心,就是失足千古恨。开始还好,今早醒来时艾德·史塔克感觉自己背几乎快断了,山风一吹全身都在痛,风如洪流,而他就像是河间最老旧的水车,随时会在呼啸激荡中四分五裂。   在梦里他回到了少年时的鹰巢城,当时他和劳勃国王,哈,现在该叫先王了,他和劳勃是谷地守护,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的养子,在他的监护教育下成长。   天牢他们可不止来过一次,甚至有一次睡在这里,只因为感觉很刺激,“就像是老鹰,”他还记得劳勃壮硕的身子上有些小胖的英俊脸蛋,他们那时好年轻,“在鹰巢里歇息,”当时那位拜拉席恩家的少爷这么和自己说,“随时会展翅高飞!”   艾德又闭上眼,接着他双手用力支起,将自己靠上墙壁坐好,伤腿在发痒,不过大学士派席尔说过,最好不要挠它,在自己被释放,或者被从月门丢下山崖之前,什么苦他都得挨着,这就是活着的代价。   现在,老狼这个姿势就像是梦里一样。   当初的他们俩不是兄弟,却比兄弟更亲密,有时艾德会觉得劳勃比亲哥哥布兰登更像是他的兄长,以至于当凯特琳生下第一个男娃娃时,他毫不犹豫就立刻给他取名叫“罗柏”,这正是“劳勃”这个名字的变体。   至于布兰登,他依然记得自己的亲哥哥,记得他是多么年轻,却惨死在了君临,疯王造的孽。他给自己的第二个男孩取了哥哥的名字,以纪念自己这凄惨的一代人。   石墙好硬,艾德靠在这里,望着悬崖外一望无垠的天空和广袤无边的大地,谷地快入秋了,谷底的田野一片金黄璀璨,多年前那会儿则是一个夜晚,月光明亮,高悬在崖外,让劳勃的脸一片悠然。   “我发现你突然喜欢上遛狗了,哥们儿。”年轻的艾德手枕着脑后,劳勃在哼一支谷地的曲子,关于罗伊斯家族闭月羞花的女儿,天可怜见,难听得像是骡子叫。   “是为了女人,就上次打猎时偷偷瞧我笑的那个。”劳勃停了歌儿,说话声音大极了,“她做事时总是会狂叫,特别害羞,我得把嘴堵上,甚至放一只狗在隔壁狂吠,要不然盖不住。”   “这就是你把城堡里的猎犬带出去遛的原因?你肯定花样太多她才会这样。”劳勃少年时还有几分羞涩,再后面一点时,他寻花问柳起来就驾轻就熟了,找一只狗来掩盖自己欢爱的事情,再也没有做过。   “这叫神勇,”雄鹿少年大言不惭,“真汉子就该让女儿家尖叫,下次带你去试试。”   “别,”奔狼少年脸有些红,“我可不是你这样的,人得为自己负责,男女之事也有责任。”   “可拉倒吧,你这蠢木头,”劳勃笑了,“去试试你就知晓,你是瑞卡德公爵的种,有大把的娘们想上你的床呢。”   艾德睁开眼睛,回到了当下,他不再年轻的岁月。当年的琼恩·艾林已经走了,劳勃·拜拉席恩也走了,只留下他在故地孤零零地追忆。被自己的小姨给关起来是一件很让人心烦气躁的破事,但是和这一件相比,算不上什么。   吱——咔——   门在响,艾德·史塔克有些迟钝的神经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送饭时是开的小窗子,这道门自他进来后还从未开启过。   牢门洞开,光头胖子狱卒侧过身子,好叫一个斗篷人走进,这大概是个男性,脚步有些蹒跚,艾德好奇,是不是自己的时间到了?   “看来你活不够好,所以莱莎很讨厌你哟,前,国王之手大人,”来人揭开斗篷,头发稀疏,皮肤旧如皮革,就像是一个死了多时的尸体。憔悴可怖,艾德甚至能嗅到粗重冲鼻的胡椒和花瓣味道下的腐烂,他认出来了面前的人。   这还是人吗?艾德深吸一口气,感觉双手头一次战栗起来。   他面前的正是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这位亡者的笑容如此扭曲,其肌肉一定已经僵硬了。   作者的话:大家猜小指头想说啥?QWQ怎么办,提利尔要对付女主啦 第18章 拉赫洛神庙   【谷地,鹰巢城】   “离远一点,别忘了莱莎夫人的命令。”小指头的声音沙哑难听,哪怕见过活着的他,也不会认出这是那个五指半岛的伯爵,他将门毫不留情地关上,差点撞上狱卒的脑袋,艾德和他对视彼此,直到听到胖子的脚步逐渐远去。   他肯定要保密,艾德知道,活尸会引起恐慌,对小指头自己肯定不是好事。   “你死了。”   “确实,你的好朋友莱雅拉让我醒了过来。”   “谷地人要是知道,他们会管你叫邪魔,烧了你。”关节依然隐隐作痛,悬崖边的风就像是刀子。   “我告诉莱莎,我死了,但是因为对她的爱,对她的亏欠,我又回到了人世,傻女人,她相信了所有我的话。”下巴得意地稍稍扬起,艾德熟悉那双死去的眼睛,神色玩味的脸,这让尸体稍微有了一些人气。   “她甚至愿意让她的儿子,那个劳勃·艾林叫我父亲。”疯了,那个女人早就疯了。   艾德抬眸盯着小指头,这是什么邪法,莱雅拉到底结识了哪里来的恶徒术士,怎么闻,都是一股邪恶的气味儿。   “你想看我受罪,现在,你看到了。”   “如果是生前,我一定会笑意十足,”难闻听的嗓音十分放松,培提尔低头看着世上最惹人心烦的人之一,接着说道:“你有帮不错的朋友,罗伊斯、雷德佛,统共有六个家族,他们号称公义者同盟,来救你来啦。”   史塔克家族的艾德清楚,临冬城的史塔克一家极少与北境之外联姻,仅有的就是谷地保持了先民习惯的罗伊斯家族和河间地的布莱伍德家族。罗伊斯家族的罗拉,嫁给了艾德的祖先伯隆·史塔克,艾德的曾祖父威廉·史塔克娶了梅兰莎·布莱伍德,艾德的姑姑乔斯琳·史塔克则嫁给了贝尼狄克·罗伊斯。   这两个家族是史塔克家族在北境外少有的盟友。   “谷地向来不乏忠勇之士,他们是来救我的?”然后,你和我那位亲戚终于害怕了?   “是,也不是,艾林家族恐怕不会觉得他们有多好,青铜约恩和他的朋友签订了一份宣言,要莱莎立刻释放你,并交出劳勃·艾林的监护权,为达到这一目的,不会放弃武力。”小指头这语气,像是在说隔壁邻居把汤洒了。“看,山的那边,或许就在今天,你的朋友们会率领其军队出现在那儿。”   “所以,你是来放我的?”感谢旧神,他受不了这里了。   “不,我是来给你换地方的,实际上,”一个笑容咧在培提尔·贝里席的脸上,怪异可怕,“我已经劝你妻子的妹妹去宣布一件小事,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已经死在了鹰巢城里,病薨。”   为什么?   不待想面前这个死人的动机,艾德的眉头已经紧紧蹙起,如果别人知道他死在了谷地,这——   【鹰巢城,走廊】   艾莉亚小心地走在阴影里,就像是石缝中的水滴,微小无声,无人注意。   这座城堡就像是一只大怪兽,虽然靠南,却没有临冬城一半温馨,具体地说,像是一只被插在山峰尖儿上的乌龟,憨憨的,凉凉的。   就在刚才,一个谷地卫士从她面前走过,她躲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屏住呼吸,居然就此瞒过了粗心疏忽的大人,这让她不由有些窃喜。   可是,这股小得意很快就被驱散了,她记起来妈妈的妹妹,那个恶毒的坏姨,把她和爸爸关了起来,别松懈,艾莉亚,还有爸爸需要救呢!   小猫儿灵动地跨越石阶和花栏,聆听守卫的闲言碎语,关着自己的地方传来了女仆的尖叫,他们发现自己不见了。   “真是该下七层地狱,”矮个儿的卫士低语道,“那丫头该不会知道了吧?”   “哦,那是她父亲,对吗?真是可怜极了。”   艾莉亚听下脚步,侧耳倾听。   知道什么,什么可怜?   【君临】   二十位剥皮卫士已经整装待发,他们身披光亮的铠甲,每一寸皮肤都掩盖在钢板下面,里头是锁甲衫和厚厚的棉服,热腾,但是牢固坚硬。   腰间的钉锤斧头响成一片,有些汉子背上的盾牌画了狰狞的剥皮红人纹章,手上是各种形制的斧枪或者长矛,我的冠军,卫队队长斧刃花了不少时间训练他们。   我和他们差不多,身着我沉重的板甲,他们眼神坚定,我辨认出了野人的面貌,更多的是北境人,还有一些南方人,五官和头发都更加温顺。   “这次一切都听好我的指令,对方不是普通人,你们任何一个举动都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别自误,各位。”   我的卫士不为所动,意志坚定,眼睛没为这句话恍惚半下。   很好。   我不确定会遭遇什么,但是,我不可能任由一个邪门的组织在君临肆意造孽,所以,哪怕他们能把星星喊来砸君临,我也得照着他们脸揍。   最主要的是,我不了解魔法,我需要进一步了解。   既然口口声声说要摆脱魔法的控制,不接触魔法,我要如何来进行?   “出发。”   斧刃执旗,众人上马,时值深夜,虽然整齐安静,周围不少门户的灯火依然重新点起,我隐约看到了托马德爵士跑了过来。   “小姐,伦赛爵士那边已经包围了拉赫洛神庙,他说,红袍僧索罗斯和唐德里恩家族的贝里伯爵要见你。”   拉赫洛和群星就位教不是很对付,指不定…   “我们先去神庙,再去烟雾巷,让灰卫备好引火物品,在那条巷子周围。”咕噜反应的状况有些可怕,当时波隆像是中了邪,直挺挺地走进了烟雾巷里,然后,咕噜手下的向导就说不清发生了什么。   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必须将危害在萌芽阶段就斩杀,一把火,将那群教徒和他们的据点灰飞烟灭。   反正我已经点着过君临一次,不怕再点第二次。   红神的圣火终年不息,在赤色的小小庙宇外头,金袍和灰卫已经紧紧包围,原本,我是想以国王的名义来“怀疑”这些光之王信徒会和史坦尼斯勾结,不过现在看来,比起真正邪门的东西来说,拉赫洛还算是乖巧。   光头的胖僧已经在门口等待,我还看到了贝里伯爵和他的朋友们,包括那位弓箭比赛夺冠的多恩人安盖,和贝里伯爵的小侍从,艾德瑞克。   “您有事找我,阁下?”我下马递缰,来到他面前,“我以为,你的光之王恨不得把我烧成灰呢。”   “光之王欣然于您的到来,”红袍僧笑容有些淡,相比过去来说,不算太高兴,“你身上有股奇怪的感觉,小心,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远古异神带来的黑暗,小姐,千万小心。”   大概是指我那种死灵术?   “是吗?这就是梅丽珊卓要烧了我的原因?”   “哪怕是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也会有不同的想法,梅丽珊卓富有智慧,本领高深,信仰虔诚,但是我们之间有很多不同的见解,”密尔的索罗斯发出叹息,“我以为我们是朋友,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可是朋友不会让军队包围我。”   “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恐怕这是必要的防范,这里是七国,不是海对面你们的老家,索罗斯,别在这里玩两面下注,或者她当坏人,我是好人的游戏,也别说什么不怪信仰,都是个人选择,”他梅丽珊卓又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烧的,就是以你们光之王教徒的名号烧的,你还想不认?“她做出了选择,获得了实惠,以拉赫洛神庙的名义,到了你这,就得承担代价。”谁让你们是一家?   “而说到远古异神,”我瞧了眼默然无语的小闪电贝里·唐德里恩,我知道他胸口上有一道绝对可以致命的伤疤,他被红神祭司索罗斯复活了,现在看起来很不一样,“群星就位教听说过吗,僧人?”   “他们是过去阴谋的一部分,”索罗斯皱眉说道,“光是这个名字本身就深邃而污秽,其中的含义令人厌恶。”   我猜他想要我问他“群星就位”是啥意思,可是我偏不,不感兴趣,“有一帮群星就位教的教徒在这里捣蛋,我的人失踪了一个,你们看起来一直有仇,那,这事儿你如果帮上我,我就网开一面。”   “乐意效劳,大人。”他自然不会拒绝,“剔除异神邪徒乃吾辈的责任,如果不是一直有人再三包庇,这些腌臜早就被神庙守卫给收拾干净了。”光之王的宗教教义,是基于一种非黑即白的二元论,善良和邪恶的争斗永不休止,火和冰永不相容。   “好,跟我来,带好家伙。”我转向贝里伯爵,“你要把你的坠子要回去吗,小闪电?”   呆滞的男子眼珠转动,看向我,摇了摇头,“我和你们一起去,将胜利献给光之王。”   我猜的不错,自他被红袍僧索罗斯复活以后,有些东西已经永远从他身上失去了。   “当然,我用得上一切帮助。”我勉强给了他一个笑容,死而复生的人就像是我复活的活尸,和原本的活人处在两个世界。   私情不存。   作者的话:维斯特洛大型军备竞赛,开始!(雾)红神:复活!复活!复活寒神:拉人,拉人,拉人!莱雅:吃瓜 第19章 烟雾巷(上)   “问问周围的居民,这边是不是经常有陌生人出没,还有,问问看波隆是不是出现过,印证一下。”我吩咐道。   刚一到这儿,薪柴与火油的味道非常浓烈,让我怀疑是不是烧烤现场。包围红神庙的人撤了,现在我的金袍和灰卫集中到了这里,大家都很安静,周围的宅子没有一处亮着灯,我们动得很响,看来确实已经把居民撤开了。   这地方真的很邪门,我们在外如此吵闹,里面却半点火光都没有,月光也对烟雾巷没有半点影响,当乌云遮盖起月亮时,我的四周都变暗了,但是那条巷子里却还是老样子。   这只是一个表象,无疑。   管他什么群星诸灵异神,除非他能让陨石现在就把我砸死,否则我可不相信一把火没法烧光他们。   “你说我是该直接一把火了事,还是进去找我的佣兵。”   我这话让红袍僧看了我一眼,“如果想要了解一些真相,您可以去探索一下,拉赫洛之物——”大概是指火焰,“——虽然简单粗暴,能解决问题,却会让您无法得知很多,不过这也好,无知才会快乐。”   密尔的索罗斯双剑在腰,“看起来稀松平常,一条普通的道路,对吗?陷阱不会设置在火光之下,危机总是潜伏在阴影之中。”   “所以这是幻术?”   我觉得我来的这趟没错,我们这边有魔法,对方也有魔法,或许我能探究出一些东西?   他默认了,笑意十足地说道:“长夜将至,四面皆敌,我们实在不该相互针对。”   “我没想烧死任何一个红袍,也从没想过禁止你们传播,是你们,在针对我。”拿着救世的名义玩宣扬教义的把戏,其实我能理解,依照七神的经典来说,完美无缺的义人自始至终就不存在,但是无疑,我会很反感。   毕竟我和七国的大部分人都属于被宣教的异教徒,试想一下,一个人满口仁义道德,私下玩的却是中饱私囊的勾当,纵使你能理解人在为公的时候也得谋私,也不会对这家伙有什么好印象。   更别提,他们家的梅丽珊卓直接就想烧了我,我不可能为了拯救世人去自杀吧?还得背一个寒神先锋的骂名,开什么玩笑!   所以,我没正面回答他的话,而是吩咐托马德爵士,“让我的护卫和士兵集中,六十个人,”对付一条巷子怎么都够用了,“家伙带全,这种狭窄的地方太重太长的就算了,红袍僧,你有什么要嘱咐他们的吗?”   “邪恶隐于黑暗,女士,”他答道,“女士”,看来确实不太开心,“有些事情是终其一生也无法理解的,小心,不要看任何画作,不要读任何文字,不要翻开任何一本书,无知才是福分,盲目痴愚的人才会享有快乐的一生,该闭眼时就闭眼,不要尝试去接触任何黑幕下的东西。”   “可是不去了解,又要凭借什么,战而胜之?”当然,我很不喜欢这种未知之物皆为祸害的想法。   “任何信息都掩盖着危机,”他大概是对我这样的态度习以为常,见过不少,“战胜它?只需要火便足够。”和信徒果然是没法说道理的。   “能谈判吗?”   “猴子和鸟儿能相互理解吗?太知晓那些东西,会把人变成怪物,不是肉体上,而是心理,相信我,他们和你没有任何共同语言。”   姑且信之。   “盾牌手先行,弩手跟上,检查自己的铠甲,也互相检查,准备行动。”金属低鸣声声,大家伙儿在进行最后的准备,我拉了拉手臂上盾牌的皮带,很牢实,索罗斯在念经祷告,用的是高等瓦雷利亚语,他将袍子和锁甲下头的光之王圣徽堂堂亮亮地展示出来,那东西是一块铁上雕刻的火团,在隐隐发着红光。   “你这是魔法?”   “不,这是特殊的矿物颜料,在夜里会发光。”他摆弄一下圣徽,“魔法是很沉重的东西,轻易施展不得,不论是亚夏的魔法,还是光之王的。”如果梅丽珊卓像你这么想就好了,“待会我带头,小姐,否则你的人一进去就会失散。”   “失散?”   “一些群星就位教的老把戏,我对付过他们,相信我。”索罗斯的本事自然毋庸置疑,当初比武大会时如果不是我的干扰,第一该是他,这个红袍僧有故事里的骑士那样的战斗力,“拂晓神剑”亚瑟·戴恩那个层次,如果是生死相搏,我恐怕挨不住几下,比武大会我觉得他肯定是有放水的。   再加上,恐怕那群邪徒不是刀剑能搞定的,让同样邪门的拉赫洛僧侣上,不是个坏主意。   “我也排在前头。”枯燥的声音来自贝里·唐德里恩伯爵,他一身戎装,长剑在手,面无表情,这是坚毅,还是已经不会有任何情绪了?   我点了点头,转首嘱咐斧刃和托马德爵士,他们一个拿着两米长柄的斧枪,一个拿着柄在一米左右长的砍刀,“按训练来,跟着走。”   “武装起来!”托马德爵士回身吼道,“恐怖堡万岁!”   “万岁!”我的二十位卫士身披板甲,在火光下寒光闪烁,其他的弩手和士兵身穿锁甲和板条甲,装备有些许差异,毕竟每个人情况不一,这些是我最训练有素的战士。   未知是世上最可怕的敌人,他们的恐惧和忐忑没有显在脸上,这就够了。   “群星就位教的把戏有缺陷,人一多,就用处不大了。”索罗斯一马当先,贝里伯爵紧随其后,然后是我和托马德爵士。   “他们想要干什么?”   “可能是某种仪式,或者寻找某种东西,维斯特洛那么大,肯定有什么是他们需要的。”听起来索罗斯也不是很了解,他抬起手上的灯,映照出的木房材质上和巷外没有区别,但是,但是非常老旧,尘土斑驳,好像很久没人修葺居住。   在我们走进之后,四周突然浓雾弥漫,遮挡视线,只有我们手中隐约的火把照亮四方。   这不是水造成的雾,也不是火造成的烟,既没给我湿润的感觉,也并不呛鼻,红袍僧一边走,一边说,“这里应该有几年了,只是一开始时一文不名,毫无力量,在最近突然被激活。”   毫无力量?激活?   “你是说,陨星坠落以后,这里才会是这副模样?”   “对,这帮邪徒一定兴奋坏了,把那颗流星当成了启示。”索罗斯头流冷汗,我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无法分辨东西南北,似乎浓雾不仅遮蔽了我的视野,也遮蔽了我的方向感,“确认你们周围的人!”我放下面甲,这样会稍微有些安全的错觉,“别跟丢,也别丢了伙伴!”我后头轻响成一片,大家听令行事。   “我应该分散成小队,派我的人去搜查各个房间吗?”我在响动中征询红袍的意见,声音回响在头盔里,沉重悠远。   “不用,也很危险,”他答复道,“你的人如果落单,或许就会是死路一条,我猜您现在一定理解了,为什么拉赫洛的信徒会遍布整个世界。”因为没有你们我就没法处理这一切?   “只要我能活着出去,或许我就能理解,”我抬高火把,照向最近的地方,平平无奇的木头,然后是黏土堆砌的墙壁,上头什么都没有,“这些群星就位教的教徒居然有这种水平,掩盖一整条道路。”   “这不是特别难的事儿,”索罗斯继续前进,“尤其是对异神的信众来说,并不难,有浓雾是一件好事,倒是浓雾散尽之后,千万不要抬头看。”   不要抬头看,抬头会看到什么?   我们朝里头走,越走越深,我看到墙上开始出现痕迹,一个一个漩涡符号,然后是围绕着漩涡的人,大概是人,手脚又细又短,腰却很长,长得诡异,我能分辨出有些是用炭笔画的,可是有些却难以描述其质感,有种凝固的血液的感觉,却完全不是,我见过凝固的血,这绝对不是,或者至少不是我知道的血,“这是,描述当初血石皇接触那颗天上掉下来的石头?”   “不要问,不要解读,不要思考任何关于壁画的事,”索罗斯声音严肃,“甚至不要看,如果您还想要一个正常的脑子!”   “它就画在这,我不可能看不到,”我把火把举近,依稀听到后头人里有胆小鬼牙齿打战,“这个头戴冠冕的,大概就是血石皇?”   “我警告过你了,小姐。”索罗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警告有什么用,来都来了,要是一把火烧了那自然如他所说无知是福,但是既然已经走进了这里,我眼睛总得看些什么,不能闭着眼吧?   我尽量让自己挪开视线,可是双眼瞩目之处,却总会回到壁画上。大概是我想听他的话儿,但是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为了让自己的战栗减少一些,虽然知道不应该,但是我依然搭着话,“这些漩涡和螺旋,我以为会是触手什么的。”   “这不是传说中的深潜者之城,也不是海怪,更不是故事里淹神的宫殿,不是同一类邪恶。”深潜者,依照一些学者的记述,是一种畸形的半人,居住在海中,诞生于咸水中的生物与人类女性的结合,可是从没人看到过这种东西,哪怕是淹神信徒,接着,索罗斯不大耐心地说,“我说了,小姐,不要看,真的不要看这些!”   他说我可以,管得住我手下人的眼睛吗?   壁画的主题变了,我看到一个个螺旋漩涡占据了整个苍穹,其中最大的那个像是太阳,露出一角,然后是下一幅,其他的漩涡消失不见,一个庞大无匹的螺旋占据天空,地面上腰长手脚短的小人匍匐下跪。   我下意识地抬首望天,迷雾没有遮住我的双眼。   我记得天上原本是繁星点点,一轮圆月辉光播撒,可是现在。   眼睛,全是眼睛,一个个星星全变成了独个的眼睛,这些没有眼睑的眼睛瞪大了,眼珠子如此巨大,一眨不眨,盯着我。   尤其是月亮那颗眼珠,占据了半个天穹。   作者的话:见到壁画,女主san值-5见到星空,女主san值-50 第20章 烟雾巷(下)   【斧刃】   “小姐,小姐?”大家屏息看着呆滞的莱雅拉·波顿,她一动不动,斧刃依稀可以从密实头盔的细缝中瞥到她一眨不眨的双眼。   雾气弥漫,斧刃听到自己的喘息急促起来,“这见了异鬼的是怎么回事儿!?”托马德爵士太过年轻,沉不住气,“红袍胖子,她刚才是在和你说话!”   “托马德,”斧刃沉着地喝止,这可不是内讧的好时候,“停下。”   小女孩一直在念叨着螺旋,血石皇之类的,这让斧刃有些迷茫,因为他和其他人高举火把照亮两边房屋的墙壁时,什么都没发现。   她突然抬头,望向灰蒙一片,什么都看不见的天空,然后,就成了这副模样。   “她看到了一些东西,”索罗斯显然也不大高兴,“她可是你们的女主人,财政大臣,我能怎么样阻止她?况且,原本不该有这么大的反应。”   “原本,”这话儿让斧刃原本镇定的情绪也有些不定,“什么意思,你知道会发生什么?”   “稍安勿躁,不要生气,我只是有些猜测。”   “七层地狱的猜测,”托马德爵士气喘如牛,铿锵声起,那是他的砍刀在动,“你故意陷害她!”   “我已经劝阻过,可她对拉赫洛有些误解,所——”   碰!   不待斧刃出手,托马德的砍刀已经劈向红袍僧,却被眼疾手快的贝里伯爵架住。   周围的守卫围了上来,长剑的冷光闪耀在索罗斯和贝里的脖颈之上,斧刃话很简洁,“怎么救出来。”   “没办法,只能靠她自己的心智。”   【莱雅拉】   “停下,托马德!”   他们是不是被迷雾给熏疯了?   “你们在——”   我看到托马德和索罗斯发生争论,我看到托马德的砍刀劈了下去,被贝里·唐德里恩给阻止,我看着我的卫士刀剑要挟,每个人都面色沉重,恐慌暗藏。   他们似乎看不到我,看不到周遭的阴森,迷雾已去,两边的建筑已经疯了,螺旋四处可见,木梁扭曲,屋顶竖立而起,弯腰俯首,腰长四肢短的小人在画里跑来跑去,发出尖叫,他们把自己的同类架起来,要么切下脑袋,要么挖出心脏,献上祭品,围绕着高台欢欣鼓舞,哪怕天空中的眼珠只是漠然无情地俯瞰这一切。   就连我的守卫手中的火把也在扭动,火舌转成一个螺旋漩涡,不断轮回,轮回,轮回。   我捂住自己的脑袋,闭上眼睛,这是幻象而非现实,到底什么才是真相,什么才是假的?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这是真的,难道这才是真实的维斯特洛,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我喘息着,坚硬的铠甲无法提供半点保护,眼前的一切喧嚣吵闹都让我无法理解,所有的东西都在舞动飘摇,让我感觉——   这个世界疯了。   好累,疲惫袭心,我感觉自己刚才不是看了几眼古怪的景象,而是穿着板甲长跑了十公里,所有的关节和肌肉都如此酸涩。   我有些恍惚。   然后,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膀,“漂亮吗?恐怖堡的莱雅拉,真实的世界是否美丽非凡?”   一双手套起我的头盔,我看到它们是如此苍白。   就像是我的手一样,我抬起头,看到了她。   冰凉的眸子,标致而有些硬朗的无关,尖锐的眉毛和乌黑的发丝,这不就是我,莱雅拉·波顿。不不不,不一定,或许只是我的脸,她身上的袍子剪裁得当,让她的身材,或者我的身材?凹凸有致,两条细嫩的锁骨如此醒目。   然而最醒目的是袍子上的花纹。遍布转动的螺旋,在这黑袍上,无数双红唇张开,利齿乍现,然后扭曲转动,相互间合并分离。   我绝对不会穿如此诡异的衣服!   她开口了。   “惊讶吗?我就是你,我的一生和你没有区别,我自恐怖堡出生,我的母亲早逝,父亲是冷血的野兽,对,我和你没有区别,我就是莱雅拉,只是我接受了群星就位时必将到来的命运,复苏者复苏,人类低首屈膝。”   这是我的声音,如此轻悄冷漠,语气就像是卢斯·波顿,不,这绝对不是我,我不会说这种话。   叮!尖刺拔出,虽有铠甲的约束,却绝对够快,自从和弑君者比试以后,我就把拔用匕首列为训练的一环。   如锥的长刺比在她脖颈之前,冷光反射,慢慢贴近。   她笑了,如此美丽婉约,“你敢动我吗?说不定,死的就是你自己,这是你没法理解的世界,面对的是你没法理解的事,你敢冒然行动吗?”   我手停住了,尽量让自己的话语中,别透漏出恐惧或不安,“这是怎么回事,你是谁。”   等等,我发现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有半点情绪,别说恐惧不安,见到漫天眼睛时的惊愕也完全消失不见,就好像,我把情绪都丢了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你崩溃了,你无法乍然面对如此真实的世界,仅此而已。”她歪着头打量我,露出我绝对不会有的愉悦表情,如果是平时的我,这会儿该心浮气躁。   “你还没回答我你是谁。”   “我就是你。”不,不对,你刚才忘记说了很多重要的信息,关于我的信息,例如我的穿越,我弑母,我——   总之,你不是我。   “为什么是我?”我双眸瞧向周围,“他们都一无所觉。”   “你和他们不一样,他们迟钝不堪,而他是火之奴,无知之仆,可你,是能接触真相的孩子,”火之奴,大概是指密尔的索罗斯,拉赫洛的红袍僧。“不论你怎样挣扎,怎样声张,你的轨迹早已注定,恐怖堡的莱雅拉,投入群星的怀抱,至少还能让你有机会目睹真正的伟大,待到群星与这颗星球归位之时,太阳湮灭,月亮悄熄,祂归来于云端之上,你会有机会一望苍穹之上的全知之主,拨动恩赐之歌,获得真正的升华。”   “全知之主?恩赐之歌?”   “一切对你来说都太陌生,太不可理喻,我知道,那么,让我给你一个你此生的预言,怎么样,恐怖堡的女儿?”她的音调依然如此冷漠无情,“你注定会有三次婚礼,三次辉煌,世间无法容忍凡人的绩业,这注定了你辉煌之后的陨落,尔后,你会畅享三次复活,愈加接近真理。一切已经由吾主安排,凡人的生命恰如丝线,他只要一个眼神,就能决定你的未来将走向何方。”   “又是寒神先锋,又是三个三次,我就这么特殊?”   “特殊?不,你一点都不特殊,所有人等皆有宿命,我只是告诉了你,你的宿命,有的人会复活得比你多,有的人会比你更加伟岸,有的人享有幸福,有的人享有爱情,相比起来你什么都不是,又会成为一切。”   “我不相信你,一点都不。”我不为所动。   “那你的傲慢无知便是已然注定。你大可以焚毁这里,对着天星发出呐喊,可是抗拒没有意义,甚至不会让诸星一顾你的骄傲,世人创造自己的辉煌,那不过是蝼蚁挣扎,世人妄图毁灭一切奇迹,然而只是一块陨石,所有的努力都成枉然。”   东方的黎明上国是黄金天X朝的前身,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其天子贵为人皇,号称为夜狮与光之女的独子,乃是让所有国家噤若寒蝉的人间之主,然而黎明上国在血石皇时被颠覆,血石皇不在意诸神,率爪牙一拜天上掉下来的黑石,黎明上国黎明不存,骤坠黄昏,旦夕便灭。   这个血石皇,也正是群星就位教的第一位教主。   我盯着她的眼睛,开始思索。   有一些力量来自天穹,这很明显,可是,到底是什么,让群星就位教恐惧而又崇敬?   【斧刃】   “即便您把我和贝里伯爵的脑袋砍下来,这会儿也于事无补,冠军,还有这位托马德爵士。”索罗斯沉着地说道,“不如想想办法。”   “什么办法?”   “我有一些魔法能让她恢复正常,或许需要很长时间,但是最终必然会有效。”斧刃不相信他,指不定按他的方式处理,回头自家的小女孩一醒来就会对拉赫洛纳头便拜,像是那个闪电伯爵贝里·唐德里恩一样。   “我们先去搜索,一间房,一间房地找,找那帮群星就位教教徒,说不定有解决的办法,”最终,斧刃对托马德爵士说道,“这种境况不是处理他们的好时机。”   “千万别分开,我不保证分开会发生什么。”   托马德爵士唇抿得很紧,“好!”他终于说道,“冠军,您看好他们,我来带队,按照你们训练的来!一切小心!我们从左手边第一间开始!”   托马德没等斧刃回话,回身大步前进,狠狠用长柄撞上大门,斧刃怀疑他能把门给切碎了,“你们走在我前面,”斧刃说道,索罗斯的手在剑柄上,但是没有多话,“别犯蠢,二位,出了烟雾巷,还有团团包围的金袍和灰卫。”   【莱雅拉】   “我知道你是谁了。”四周的脚步和呼喝惊醒了我,我的人在行动,我终于抬头看朝那个“自己”。   “我是谁?我和你一样,群星的子女,别太惊讶,你这样的人并不罕见,在遥远东方的亚夏,遍地都是死灵师。”   “不,我是说,你是我,也不只是我,你代表了我内心因为崩溃而屈服的那一面,同时,因为某些邪法,那一面,投向这个教派的那一面,被加强了。”   “或许,我是就是你的另外一个人格,或许我只是一个幻象,或许我只是一个倒影,再或者,我就是未来,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选择的是什么?”   “你不是说,一切已经注定。”   “一切已经注定,可于你而言,一切皆为未知。”   作者的话:又是晚晚地发章节。要不这样,大家就中午看一眼,晚上看一眼,大概就是这两个时段了QWQ———————————————————————————————————————————————莱雅拉:今天又没吃药,人格分裂啦!我感觉自己,萌!萌!哒! 第21章 旧日之居   “我以为你会说,我的宿命就是为群星就位教献身什么的。”我和她跟在我的队伍后面,直觉告诉我别单个呆着,而她似乎是我到哪就跟到哪。   “我不会这么说,真理就在那,不管你如何看待,都一如既往,”她轻吟浅唱,“谁有哪个心智去揣测祂们的想法和主张?我只能说的是,别害怕你的力量,别顾忌你的代价,因为你根本没有顾忌这些的奢侈,人生就是苦难,享受它。”   一堆废话,“你是说让我大胆地使用死灵术?”   “对,那是恩赐,感召一直在,你我如此渺小,纵然蒙召,亦然不觉,你,早已经走在你的轨迹上,一如我,一如群星,凡人皆有一死,凡人皆须侍奉,因为一切已经注定。”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我越来越沉浸在魔法之中,我的整个人就会慢慢改变,最终生活在她所谓的“真相”里,就好像梅丽珊卓,烧个人眼都不眨,烧错了?抱歉,这是应有的代价。愚者的生命一文不值,只有道理才值得探寻。   让人反感。   不过,其实仔细想想这帮宿命论者大部分也不算极端,和正常人没有区别,因为他们同时也是不可知论者,相信命运,又相信命运不可揣测,结论就是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该打孩子打孩子,该上班上班。   也对,毕竟群星就位教传承千年,过于极端的那些信徒估计早已经尸骨无存,能在人类社会存在那么多年,肯定有正常的一面。   至于天上的眼睛,我偏向于不去看,不去想,崩溃一次就够了。   倒是见到另外一个自己这件事儿,还挺有趣,虽然我情绪不存,只有理智。   我悄然放下尖刺靠近,她有些懵然,见到这副表情出现在自己脸上倒是挺有趣。我突然揽住她的腰肢,摁在自己怀里。这举动让她睁大双眼,好看的脸蛋,惊愕的神色,不,是惊吓,娇躯不断扭动,“全知之主哪,你,你,你你连自己都不放过!?”   “我还真没尝试过,”对她激烈的反抗,我无动于衷,“看起来也挺诱人?”老实说,我当然有戒备,但是这样接近自己的机会千载难逢,这辈子或许就今夜了,咳,当然做不出什么来,不过,体验下欺负自己的感觉也挺好。   “别胡闹,这是群星就位教的地盘,拿出你的畏惧来!”   我猛然将她拉入怀中,她自然和我一样高,浅灰色的双眼如此慌乱,看看这细致的鼻梁和光滑细腻的脸蛋,我一直坚持敷面膜还是挺有用的,感觉有点自恋?   就是胸有点小,唔。   她咬着嘴唇,面上红晕渐渐染开,妙目横了我一眼,冰湖般的眸子在白嫩眼帘和细密鸦睫间闪烁,好一个风情万种,这是我永远不会有的嗔怒,“看来,”她声音酥软了起来,“给你的压力不大,嗯?恐怖堡的莱雅拉呀,莱雅拉,你能摆脱你现在的境况吗?”   对,我的境况,我突然惊觉,她如果不提起,我都没想到。   我一点都没担心自己的处境,目前算是怎么一回事?我突然感觉,我正被怀中的丽人牵着鼻子走。   【斧刃】   斧刃背着小女孩的身子,前头是索罗斯和贝里伯爵,门扉被一名卫士拦好,他们陆续走进这件屋子。典型的君临贫民房屋,入门就是做饭用的火坑,其上木枝架的铁锅已经发黑,房顶下垂着一串麻绳,上头的肉干摇摇晃晃,霉斑的痕迹隐约。   有些像过去自己家,这在君临是贫民住的,在北境可不算穷,野种庄园初立的时候,莱雅拉曾经坐在火边给大家伙儿分汤,笑兮嫣然,少女那一抹白色是如此亮眼,自裙下伸出,细嫩可爱,可是在之后,铠甲代替了简单的裙装,靴子套上了她灵动的脚丫,老茧横生,粗粝而顽强。   “以前应该是新鲜的肉,发霉发臭,没了水份,就成了风干肉,”索罗斯观察道,灰尘很厚,这里确实被放弃了很久,“看看衣物,还有楼上,这家人是跑了,还是死了。”   “这天杀的有什么意义?”托马德年轻的声音非常急躁。   “了解敌人的风格。”索罗斯回应得简洁。   “一个女人,一个孩子,衣服少了大半。”贝里伯爵关上粗糙的原木衣橱,斧刃暂时把莱雅拉放在这家人的大床上,床头上面有麻绳编制的画,一堆漩涡,毫无意义,斧刃打开床头柜,里头有块头巾,还有一块钱币,上头也是该死的漩涡。   铁制的钱,少见,还有一圈瓦雷利亚字母,但是拼起来毫无意义,大概是某种缩写。   斧刃摩挲着其上旋转的纹路,隔着厚重的护手,半点感觉都难有,他突然想起小女孩似乎在昏迷,或者说停滞之前似乎说过漩涡,还是螺旋这个词?   老汉的手攒紧了,或许这上面有线索,该不该给索罗斯看呢?   “这就是普通的人家,”胖子红袍僧额头有些汗,“我们去下一家看看。”   “你在浪费我们的时间。”托马德盯着他的脸,如果眼神是长剑,只怕索罗斯的肠子已经被刨出来了。   “这很必要,不能贸然行事,”索罗斯平静地回应,“哪怕你们披坚执锐,一心求死,也不行,私生子。”因为谁都说不准会遭遇什么样的群星就位教信徒,他们一向诡异万分,不可捉摸。   托马德·维水爵士往地上啐了一口,继续当先出发。   第二户人家和第一户人家类似,斧刃没找到任何类似钱币的东西,可到了第三间屋子时事情起了变化。   “有人来过。”不用索罗斯说,地上的脚印在尘埃中如此显眼,拔剑声响,火把噼啪,盾牌抵住,眼神相互示意。   “动。”   砰!门被砸开,“跟着印子!”   沉重的脚步伴着重甲的起伏呻吟,一扇扇门被撞动,眼睛遍及处没有人影,然后是橱柜、衣柜、箱子,“楼上!”头盔里的声音沉闷极了。   脚步踏在楼梯上,盾牌手当先小心前进,佩兵在手寒光闪闪,“只有一个!注意。”   “没有血迹,那个家伙活着。”   “这里,把手上有手印。”火光下如此明显。   “准备。”   “是我!波隆!”听上去是波隆没错。   “保持戒备。”索罗斯喊,大家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这里是群星就位教的地盘,大概是在维斯特洛最大的巢穴,发生什么都不为过,一切都可能是假象。   “控制住那个佣兵,”斧刃的肩膀上是女孩,有点沉,他气喘吁吁,“把事情问清楚。”控制住,换句话说,解除武装,绳索加身。   “把你的武器放在地上,双手高举,背对门口!”门内响动声起,他大概在照做。   “草,来吧!”波隆声音无奈极了,“我好了!”。   “破门。”   碰!汉子涌入,痛哼出声。   斧刃跟在几个人后面进去,波隆趴在地上喘着气,没受伤,精神头也不错,一个卫士压住了他,武器被收走,正在被搜身。   “你之前看到了什么?”斧刃将小女孩儿放在一边,呼出一口气。   “我不知道我遭遇了什么!别问我,我天杀的快不举了,我天杀的站在巷子外观察,本来想先去问问住在附近的人,结果天杀的不知怎么就进来了。”   “然后呢?”   “恶心,真特娘的恶心!”佣兵咒骂道,“我在浓雾里什么都看不见,就像找个地方靠着,好歹不怕被背后偷袭,然后我天杀的看到一群人往里头走,妈的,我就知道我是故意被弄进来的,当时我傻了,想跟过去看看。”   大家瞅着他,总算有人递上一个水囊。   “我跟你们说,别去!别去地窖,别进中间的屋子,有口井那个,哪里都别去,嘿哟,七神哪,话说,真的有七神么?”   “拉赫洛会保佑你。”索罗斯说道。   “我觉得我真的需要有几个神什么的,”被摁住的波隆揉着眉心,全身灰扑扑的,“天杀的,只要愿意保佑我,她们要我换多少个姿势都可以。”半句不离荤腥。   “所以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我跟着他们去了地下,然后那堵墙对我说话,天杀的,墙对我说话!?”斧刃研究着佣兵的眼神,他确实被吓到了,这有可能是真的,“千真万确,我第一次听到时以为是哨兵或者监视,我检查过,该死的当时没人,是墙在说话!”   “它对你说了什么。”托马德面色阴沉,一直抑郁不安,“什么样的鬼话都没用,你失职了,我们是来找你的,佣兵。”   “大小姐也在?”   “她出事了。”斧刃简单地说。   “干,我的钱,不对,该死的我的小命。”   “我们现在可以直接出去,”索罗斯出声,“但是不直面黑暗,而是逃避现实的残酷,绝非明智之举。何况莱雅拉女士不省人事,我恐怕会有什么后果。”一旦莱雅拉的情况为人所知,不管是有人真的为了莱雅拉而追究,还是莱雅拉的盟友或对手借题发挥,对在场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事。   除了贝里·唐德里恩伯爵,谁都兜不住责任,身份摆在这里。   “繁星中遍是阴森恐怖,”红袍僧再接再厉,“你看天上的黑夜,那是一块幕布,遮挡着地上的人无法想象的恐惧,这些恐惧唯有太阳之火才能驱散。地上和天上一样,燃火之剑才能结束长夜,火焰之子,方能让人类万古长存。拉赫洛,永远的光之王,光明王,唯有光,诸位,唯有光。”   或许这时候说这番话效果会出奇地好?斧刃不知道,他不知道索罗斯说的是真是假,进了烟雾巷之后,真相与假象的界限是如此模糊,叫人辨不真切。   斧刃知道的是,这个索罗斯不值得信任,莱雅拉的事情是不是他搞的鬼呢?搞定财政大臣,对于光之王的教派来说可是意义重大,这个教派一直没法在维斯特洛迅速传播。   斧刃不善于思考,只善于执行。   只要小女孩活过来就好了,冠军武士头好痛。   “我们去佣兵说的那个地方,找到他们,”托马德爵士看来只需要一个能被砍翻的目标,“敲碎那堵天杀的墙,我倒要看看,是什么鬼东西在作祟。”   作者的话:莱雅拉:我狠起来,我,我我自己泡自己!推书:北冥章推我啦,推一下柳水心大大的《恶魔书》,还有之前推过的,归兮北冥的《绿龙筑巢记》都是DND或者参考了DND的书目,前者当初是我血战设定的启蒙书,后者曾经在《萨拉弗的龙翼挽歌》里告诉了我什么叫太监(不)。 第22章 群星之下(上)-第一更   这就是另外一个世界,每一寸土地,每一方空气都暗藏着注视和恶意。我知道,坏心肠并不可怕,人类之中比比皆是,可怕的不闻其名,不知其形,超出理解之事总会让人汗毛乍立,心惊胆战。   所幸,我的卫士们训练有素,暂时还算安定,他们没有看到我看到的景象。   此刻,我和她跟在他们后面。   “别揉我的腰,会痒!”   能接触自我的机会不多,我手不大老实,毕竟人要清楚地了解自己,不是吗?我手指不停,面上正经,“所以,你到底是什么?”   她眉眼慵懒,忍笑忍得辛苦,“我不知道,兴许会是你未曾谋面的双胞姐妹,自小流落野外。”这编瞎话的样子倒是有我几分神韵,“兴许又会是将要吞噬你灵魂的东西,取代你存在于人世,你有发现自己越来越虚弱了吗?”没有,“再或者我就是祂老人家本身,天神下凡,你还不纳头便拜?”   “你是个信徒,”我提醒道,“别亵渎自己的信仰,要尊重你的神。”天神下凡?在维斯特洛通用语里这个词是“阿凡达”,很让人出戏。   “轻一点!”她扭着我的手,却挣脱不开,这又是另一处不同,我练习打斗日久,力气不小,而她不是,“祂根本就不在乎,遥远天穹中的全知智者不是你我能理解的,我猜祂老人家恐怕不屑于凡人的顶礼膜拜或是私下非议,毕竟凡俗中的我等什么都不是。”   又是不可知论的调子,我看着路边的小屋摇曳起舞,木梁弯曲,整个房子卷成一团。   “你不是我。”我乍然开口,突然袭击,“身子像,其他可不像。”   她面色依然如常,在扭曲的星光下是如此的神秘莫测,“那又有一种可能了,或许某人是无面者的叛徒,”语气倒是兴致盎然,“假死然后回到了群星就位教,想想看,莱雅,想想看,某人的主子无事会不知,而某人无人不可扮,这样的刺客配上这样的神尊才是无懈可击哪。”某人,无面者的自称。   “那千面之神会剥掉你的脸,坏丫头。”我语气亲昵,心中计较。   显然关于无面者的事情,我一般不会联想得起来,虽然我知道黑白院,但是那不过是见闻知识而已。黑白院的无面者刺客在海的那边,离我太远,在我生活中没有半点痕迹,连那个贾坤我都忘了。   所以,正常的我,不大可能有联想到无面者,但是在布拉佛斯待过很久的人就不一定了,毕竟在那里,黑白院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像呼吸一样自然。   这个她确实不是我,不是莱雅拉,她有自己的三观和记忆,她确实是一个独立的人,大概来自海对面,在布拉佛斯呆过,熟悉我的信息,或许有点魔法伎俩。   “对了,迷雾中的全知者也是千面之神的一张脸,”她笑容隽永,酒窝浅淡,“你无从得知让无面者去杀人的是千面的哪一张脸,哪一方死神。好可怕,好神秘,你连信祂的是不是真的是祂的棋子都不能确定,毕竟神灵在凡人中间的名号未必有什么意义,或许有什么东西借着千面的名头去杀人,而千面之神自始至终都不存在。”   “这种问题对我也没有意义,祂离我太远。”   “是吗?可是,假如世上的神都不过是全知者的幻象,那你的新旧诸神恐怕也是一样,指不定鱼梁木上的眼睛也属于诸星之上的全知,指不定七神不过是祂捏的泥娃娃。”有道理?可是我不是真的信新旧诸神。   “所以,他们是同一个?”   “神有千面,凡人亦然,再想一想这句话的意义。”她粉嫩的舌尖轻点自己的唇瓣,“凡人亦然。”   她袍子上的漩涡游动着,她的话中暗藏蛊诱。   “我总觉得那是和其他宗教无法兼容的世界观,我也只有一张脸,无面者才有许多个脸。”我回应道。   “不,你有的是脸,你和祂一样,宝贝。在难民面前是一张脸,在你和你的克蕾小猎手独处时是另外一张脸,面对你的老狼时又是一张脸。总之,看你想怎么解释了,哲学问题。”她玩味地品尝了一下故弄玄虚的乐趣,然后故意避开我,饶有兴味地观察我的队伍,可是我能看到她好看的灰眸子有些犹疑,估计她自己也没有答案。   很好,话题被偏离开了,之前我们要讨论啥?对,我在问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总感觉在这里脑袋已经不好使,青苔和藤蔓蜿蜒,牵牛花开,花蕊是一个螺旋。   周围光怪陆离的景象实在太吸引注意力,这大概也是这帮群星就位教教徒把戏里的一环,   “反正,我不认为凡俗能通晓上神的旨意,我不能,黑白之院不能,对你念念不忘的梅丽珊卓也不能。要是能擅加揣测,了解其心,只能说明你跪错神了,能理解的东西不值得跪,看,”手袖轻扬,指向前方,“他们要去祭坛了,你猜会发生什么?”   所以说一切信仰都是人造的,哪怕有神也不在乎小蚂蚁干什么,对吧?   我也在遥望那边,他们正在勘察地形,似乎找到了波隆之外其他人的踪迹,“如果你的教友神通广大所能非人,那我的人会吃亏,”魔法嘛,太吓人,“如果你的教友是一般人,或者没几招伎俩,那你该看看我卫兵和骑士的铠甲与武器,他们训练有素,披坚执锐,你的人完了。”那可是板甲,轻易敲不破的。   这场景让我想起了梅丽珊卓,那个红袍女的可怕在于其预知能力,所以,有歹意的人近不了身,哪怕一个两个混过去了也意义不大。   但是如果周密地应对她的预言能力,送一支军团,啊,不用,送几十个有心理准备的骁勇之士过去,她能挣扎出什么花样呢?不确定,那个女人按照前世剧集的剧情来看,可是活了好几百年。   “可惜,好可惜,这里不是仪地,我们力量不强,诸神不爱维斯特洛,偏僻荒芜,野蛮落后。”她惋惜地说道,“至于唤星者,他们自有归宿,刀剑加身又怎么样?愚人之举,毫无意义。”这是说你爱杀杀我无所谓?   在她身后,房屋屋顶的三角木结构正在试图变成一个圆,木料发出低哼,这实在太勉强了,她转头望向我,唇角微勾,“别这么看着我,莱雅,你忘了你的处境吗?这样子,就跟度假似的。”   “我想我理解我是什么情况了,这世间莫非有一种魔法,能让人这样对话?你是我,也不是我。”   换言之,拉我进当下这个场景的,是第一个魔法,送她进来的是第二个。   “确实,”她悠然道,“如果我对其他人这么做,他们会直接疯掉,可你是死灵师,所以心智还算正常。”所以,她确实对我做了什么。   “你天杀的根本不确定,对我这么做会不会让我变傻。”   “如果冷眼旁观,在目睹了天穹之后,你也会变傻。反正,路都是走出来的嘛,一切经验教训都有其代价。”可是代价不是你,是我。   而且,别人都看不到的东西,我却看得到,别告诉我那些螺旋漩涡,那些壁画,和你半点关系都没有,别告诉我我天生就看得到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这中间阴谋的味道好重。   我们继续跟进我的护卫队伍,在天穹无数眼睛的凝望下。   作者的话:1000收藏!今天加更一章哈哈哈哈!说下关于本书的宗教观,算是二设,虽然是二设,但是尽量贴近原着而不违和。首先在马丁的原着里,神灵就是一道调料,只在有利于情节推动时用,宗教也是,没有一种整体的体系存在。在这本同人里,各个宗教信仰的神有两种。第一种,类似别的一些设定里的“伪神”,也就是由人创造出来的形象,自始至终不存在,只存在人脑海里和画作雕像上,和地球上的神类似。当然你硬要说这类神到底存不存在这种事,没法证实没法证伪,EMMMM。第二种,确实存在的“神”,但是和人关系不大,凡人于祂来说没什么意义,比如说寒神在这本书里是为了制造长夜,把整个星球都变成永冬,灭绝人类与人类为敌,只是因为人类是夏天下的造物,附带的,他没有针对凡人的意思。指不定人类对神灵来说和路边的石头没什么两样。如果硬要找出这些“神”和人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维斯特洛更过分一点,”天“比较多。主要是以下两种关系。第一类关系:祂们随便哪个举动对人来说都会是灾难,比如寒神的长夜浩劫,异鬼等等,其实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的自然灾害。第二类关系:克苏鲁风比较重的一个特点:就是崇拜这些真正存在的神的教派,因为研究和长久的沉浸所以变得和正常的人类社会有些不相符,换言之,有点疯,神本身从不在意他们,但是他们会接触到一些不可理解或者歪曲人类认知的知识,会因为臆想中自己的神的目的而行动,自作多情,并且危害甚大。从这个来看,莱雅的感觉倒是挺合适的,如果硬要信点啥的话,还是让人信不存在的“伪神”比较好。 第23章 群星之下(下)   她和我专心观看,我的人走在歪歪扭扭摇晃动弹的建筑中浑然不觉,他们现在大概是在讨论下一步该如何。   同时,我在总结目前为止的线索,关于她那位全知之主的事儿我不去想,就和漩涡与眼睛一样,这是没法想的东西,我有一种感觉,太深究会有危险。   所以,我只有紧抓住这个女人,从她身上寻求对自己目前状况的了解。   首先,她事先知道我的事情,一些经历,她那位迷雾中的全知者,那个高居天穹星端的漩涡确实可以让她看到一些什么,例如我母亲的死,还有我父亲的模样,这可不是一般手段能收集到的信息,要不然就是她有魔法,例如预视以及梦什么的,我母亲的死是一个秘密,抓我的亲近人也没法知晓,可是我在那一晚和琼恩及提利昂交谈时透露过,不具体,但确有其事。   她没有无面者的手段,也许是不屑于使用。据我所知,或许依赖魔法,或许借助长期观察,无面者可以取代任何一个人,并拥有其口癖、习惯性动作,从而不让任何人发觉,她不行,她有自己的特质,例如那一副妩媚样子,还有连蚊子都拍不死的力气。   所以,她不是我,是另外一个人,事先了解我,针对我进行布置的群星就位教信徒,依照这本事来看,地位还不低。   同时她也是我,或者说拥有我的一部分。   我当下的状况是不完整的,情绪丢了,不会惊慌失措,不会怒火中烧,考虑到之前见到的东西,或许这是件好事,毕竟漫天眼睛亮晶晶不是谁都有这个缘分见到,不疯简直是奇迹。   她却可以对我的精神?灵魂?心灵?不管是什么,她可以对我的内在动手脚,让崩溃的部分暂时离开,只留下还算理智稳固的部分进行交流,考虑到群星就位教那位全知之主的特征,或许这是祂给的技艺,如果祂存在的话。   毕竟如果教徒一接触祂给的知识就崩溃,那这个群星就位教就不会存在了。有点可怕不是吗?让人没有感情,变得完全理性,从而接受那些颠覆性的知识。   也不对,毕竟我现在的状态距离那种完全理性还有一点距离。   还有她的样貌,那种熟悉感,连脸上细微的痣都那么一致,更可怕的是骨骼的结构,脸上的颧骨不提,身高和锁骨完完全全就是我,我找不到半点不一样的地方。恐怕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之后,她真的可以取代我,如果她真这样做,我的人恐怕没过一些年月是认不出的。   现在,我真的有点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是什么无面者叛徒了,刺杀失败并不少见,如果群星就位教有全知的本事,或者至少是消息极端灵通,那制造假死也并不困难。   说不定有无面者在后头追杀她呢,贾坤啥的。   还有我现在的状况,我看到似乎是斧刃在背着我,却看不清我自己的脸,同时我又在这里和她对话。   那么,很有可能是我已经崩溃的部分和她结合在了一起,所以她拥有了我的一些记忆,我的外表,以及和我在这里,在别人看不到的“空间”里交流的事情。   等等。   看不清自己的脸。   对,对!   我都没摸过自己的脸!会不会还是原来的样子,还是说我五官模糊,是一个螺旋?   我的外貌是不是被她偷了?她会还回来吗——   打住!   想太多了,我实在不镇定,哪怕抛却了情绪,我在这诡异荒诞的世界里也无可适从。   不,不能就这样陷入未知里,只会越陷越深,越想越多,瞻前顾后,一步都迈不出去!   如果她说的没错,我的情绪应该已经完蛋,如果理智和自我意志也崩了,那我的脑子就用不了了,指不定她真会取代我。   “但是你没法对我做什么,”我回过神来,“我可以随便欺负你,”说着捏了她的脸,“而你无计可施。”所以她才一直在嘴炮,她是一个女人,或许该说是女巫,有自己的独立意志和躯体,她终究不是我。   “这系你的脸,”她被扯着口齿不清,“肿了也系伊(你)既己(自己)滴(的)事。”   “我猜你本体肯定在这,对吧?”我松开手,好整以暇,没有感情让我能不慌不忙,“要不我抓住你,然后包下一间黑牢的刑讯室?”   “你觉得我会逃不掉?”她揉着自己的脸。嘿哟,贾坤逃掉了?   “别给我玩‘我会魔法,我就是神,无所不能’的游戏,我虽然不了解太多魔法方面的逸闻知识,但是面对神秘之事时,怎么都比那些普通人强上一点儿。”毕竟我自己就很邪门,“最后一个问题,女人。”   “说,你想知道怎么离开?”   “不,我想知道那些有预言能力的女巫是不是都是群星就位教的信徒?”这很重要,关系到我对这个世界的了解。   如果预知之术都和她那个全知之主有关的话…那就很可怕了。   她笑得意味深长,“知晓群星之谜的先知预言会更准确,更明智而通透,只具备天赋而不触及真知者之识,会让她们因无知而困扰。”例如“蟾蜍”巫姬?预言能力比不上梅丽珊卓,但是玩弄预言的能力却犹有过之,“不过,见识过群星中的真理,往往会叫人变得太异于常人,与凡俗格格不入。”   有意思的消息,综合看来,神有没有意志似乎不重要,因为距离人太过遥远。重要的是魔法与某些神灵息息相关,或许潜藏在血脉中的预知之能就来自于群星就位教拜的那个群星上的全知者。他们代表的那种恐怖,那种不可理解,不可捉摸,难以言喻的另一个层面的景象,正和冰火世界怪诞的魔法相符。   世界的颜色越来越难以言喻,我感觉自己快成为这里的一部分了,她所谓的“真实的世界”的一部分,理智正在瓦解,耳边不止有她的声音,还有别的,难以言喻的低喃轻语。   我深吸一口气。   “最后一个问题,如你所想,我得知道,我该怎么回去?”   “先承诺,你不会对本教做什么。”   “那不行,你们在难民中搅乱人心,你们的说法太过骇人听闻,看看烟雾巷,我不可能放过这种玩意儿。”谁知道这一回放过了下一回会不会直接找上我门?   怎么看他们都不是无辜的好东西,还是七神好,在七神教会内部,怎么着也是玩权力的游戏,而不是神神叨叨的全知啦,预言啦,真相啦,命运啦之类的。人的宗教,而非神或者魔法的宗教真心不错。   “我可以饶你一命,但是你要配合我,至于那群’唤星者’国王没有允许你们传教,你们还擅自在君临制造动荡危害公共秩序和安全,七国的王法不要了?他们必须被依法取缔,下次再来请走流程,先申请,再行动,向光之王的牧师学学。”   “我以为国王从来不管这些。”   “教会借给王室那么多钱,你以为白给的?信仰自由,但是宗教组织必须被监管。”   “‘是,大人’,你到底是个死灵师,还是只会敲章的破官僚”,然后,她手臂上扬,比了个请的姿态,只说了三个词儿,“看天上。”   这是说,要回到正常状态,就看天上?   我直接回绝,“当我傻么,再崩溃一次?”   她那张属于我的容颜保持着那副显然不属于我的神秘微笑,我觉得这种自以为比别人懂得多的表情一定是群星就位教专属,就好像那种什么都知道的万事通,让你想打她。   “看天上?”我再确认了一次,我知道,天上是让人难以直面的可怕景象,无数个眼珠子,每一个都冷漠无情。   “看天上。”她再度确认。   “我不相信你。”   “从何处进,就从何处出。”   我抬头,天空中眼珠遍布,漩涡旋转在眼珠子里,群眸下望,每一个都在盯着我。   天旋地转。   我感觉自己被她给玩了,真是该下七层地狱的巫术,我讨厌魔法!   作者的话:关于群星就位教的那个迷雾中的全知者,很明显有捏他尤格索托斯的感觉。不过祂大概率不会下凡和人类女子生娃娃,毕竟人类算老几。话说,有毒网有一本《灵吸怪备忘录》,还有一本《底栖魔鱼日记》,感觉可以出书单了,就叫“DND水产系列” 第24章 呼唤之环(两章合一)   【斧刃】   “这里有问题?”斧刃能观察出密尔的索罗斯脸色有多不对劲儿。   “群星就位教更喜欢露天的地方,至少能看到星空,而不是在屋子里,你看,这有口井,”索罗斯指了指外头,撇开这个话题,大概是不想在场的人等太过紧张,但是他自己心不在焉,显然也很不安,“贪杯的男人给家里打水时或许会想忙里偷闲一下,所以,在这里开酒馆可以赚上不少。”   而不管是王家账目还是金袍都没有记录这里有个酒馆,逃税的私酿酒?只要生意不大,确实很难发现,只需要给金袍付一点小钱就行。   斧刃没兴趣关心市井百态,他背上还有个小女孩情况不妙,恐怖堡的几位心情都不算好,悬乎异常的世界,还有生死不知的女主人,一切都好糟。   倒不至于心神不定,但是哪怕是身经百战的冠军武士,也希望能早一些脱离这种不安的处境,他此刻脸色非常难看。   他们走进这家过去的酒馆,这里没那么多的灰尘,也没有了青苔荒草和那股泡烂在水里的霉味,倒是有一些霉斑的痕迹残留,很明显被擦洗过,屋顶黑压压的,没有破洞漏下的光,这儿有人整理,有人居住。   估计就是敌人,斧刃舒出一口气,是人就好,是人就好,他不想去想如果不是人的话,会是什么。   “至少佣兵说对了一点,”托马德爵士执刃在手,“这里有人气儿。”   “而且曾经是个黑帮的据点,诺,武器架,”贝里伯爵拔出长剑,指点道:“黑帮或许没了,武器却不会消失不见。”武器架上空空荡荡,看来不能指望群星就位教的各位手无寸铁了。   “我们路上看到的家庭都不宽裕,众所周知,贫穷在哪,恶霸就在哪。”索罗斯确认,或许红袍僧发现了气氛不对,想说点别的让大家从诡异的现实上把注意力转移开。   不知道是第几次了,然而收效甚微,恐怕索罗斯自己也紧张得很,没这个心情。   “这个世界上穷人总是比富人多的,有一帮命不值钱的小子,加上比起终日苦耕的农夫或是车旅劳顿的商人更好的收入,就足够滋生一些阴影了。”斧刃接腔,语气是闲聊,眼中是警惕,而且手执斧枪。   卫队训练充足,也见过血,都很警觉,有序地调查周遭,发霉腐朽的衣物不见,换洗的衬衣和裤子都是新的,让人头皮发麻的是袍子,全是漩涡的袍子,卫士用武器挑了挑,就立刻撇到一边,看一眼都不乐意。   “佣兵,这里有四面墙,”一个屋子当然有四面墙,托马德爵士太年轻了,斧刃知道,他藏不住不安焦躁的情绪,时刻想要发泄,“哪一面会讲话,来,让它哼几句听听。”   “是在下面,地下!野杂种,”佣兵口气自然不好,“天杀的你能不能别像个娘们一样比比。”   “波隆,你是怎么摸到地下的?带路。”斧刃立即打断二人的交谈,他们已经约过五六次决斗了。   “别吵架,看这边的神龛,”贝里伯爵举着火把,目光专注。   火把驱散了阴影,斧刃看到七神的头被砍掉了,后头漆黑的墨水如此醒目。   伪孽!伪孽!   这字写得很差劲,当时的书写者一定在颤抖,里头的愤怒和厌恶就算是冠军武夫也能读得到。   “这是血,干涸的血。”佣兵语气确凿无比,“可是为什么这些字母结尾要翘起来?”   “书写习惯。”   “不,是要仿效漩涡,让一切转起来,不断旋转。”索罗斯的声音非常冷漠。   这有些故乡的意思了,斧刃悄然咽了口唾沫,旋转,循环,意味着——   轮回,轮回,轮回。   “嗯——”身后传来女子的低吟。   这里有几个女的?只有一个。   是小女孩,她醒过来了!   “大小姐,”波隆的声音如此激昂,他该不会快哭出来了吧,“加钱!”   【莱雅拉】   头好疼,有一柄铁锤在我颅内不断敲打,可是过了一阵子以后,这疼痛感又像是幻觉,毫无踪迹,我的脑海里一片混沌,不管想什么都会涌出一堆漩涡和眼睛,开始时还让我胆战心惊,久了就是烦躁不安。   当我张开眼时,阴影乍现,有人往我身上盖了影子山猫皮做的斗篷,拜托,我又没说我冷,“水。”托马德爵士递上水壶,我看到上头的泥巴印子,是波隆喝过的那个,“换一个。”   斧刃把我放在地上,我努力放松,想要闭上眼睛,可是在眼帘垂下以后,看到的确实被眼珠子填满的天空,睁着吧。   “这是个陷阱,他们知道我们来了。”至少一部分人知道,“所有古怪都是故意针对我们的。”我掌控着金袍和灰卫,如果脑子不笨,他们一定能预料到被包围和火攻的可能,天杀的,下次我再也不自己蹚浑水了,派人来。   “您是说,这帮人在君临挑衅这里的治安卫队和财政大臣?”   难以置信?我也觉得是,“对。”   我,莱雅拉·波顿,其实平平无奇。   死灵术天赋?亚夏大把大把得有,其中很多或许受过比我专业得多的训练,水平远超我这三脚猫。   私生女出身的贵族少女?七国每块土地都有这样的姑娘,比私生女血统高贵的比比皆是。   但是既是死灵师,又是贵族少女,更是财政大臣的,全世界可能就我一个,而且仔细想想,作为财臣,掌控数千常备武装,我的影响力虽然不能和各地封君,最强大的领主比,但是在维斯特洛可能已经算排的上号的了。   数千的常备武装,不是数千的农奴兵,虽然灰卫和征召起来的农奴兵素质差不多。   总之我成为他们的目标不奇怪,就目前来看,他们拜的那东西有多么阴森恐怖我不管,管不起,先顾眼前,尽早铲除这帮邪门的疯子才是正理。   “索罗斯,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女人,能把人拉进奇怪的世界,并且变成其他人的样子?”   “巫魔女,女大人,”他回应道,“不过巫魔女有各式各样,类似于维斯特洛的森林女巫,每一个都有不同的能力,花样繁多。”   说了等于没说,巫魔女这个名号先记下。   “有人带黑曜石了吗?很重要,活命用。”   “有,小姐,上次,我不是故意的,我——”一张熟悉的脸,我在野种庄园时曾经把一批从古墓里挖出来的黑曜石卖给守夜人,估计那个时候被摸了一些。   没工夫听解释,“给我。”   “都准备好了吗?”我感觉着铁护手握住的黑曜石片,成色对,货真价实,我勉强振作精神,奋力起身,平常还不觉得,在困倦的时候这一身铠甲真是又沉又重,“下面是一群邪教徒,不要怜悯,不要慈悲,甚至别让他们有开口的机会,你们按照训练的来,除非我下令,否则不留活口。”   我害怕这帮疯子,确实害怕,所以,还是死了的好,“上。”   波隆不再气急败坏,我给他许了一块小庄园,佣兵气势高涨得显而易见,他带我们踏着梯子走进地下室,然后面对一堵墙。   “这堵墙,大小姐,会说话。”   管他呢。   “大锤,砸了。”   碰!   没过多久,一条甬道呈现眼前,空气并不浑浊,显然有别的通风口,我们大胆地一路走向尽头。   “等等,小姐,我帮您打理一下。”   “改改你的脾气,托马德。”托马德爵士替我戴正头盔,让我停了一会儿,“出去以后,就明天吧,我们好好谈谈,冲动会害死人。”   “我只是担心您。”   “你只是愧疚,算了,出去说。”   “这里!”卫士看到一尊雕像,火把驱除黑暗,我看到这石像披着斗篷,脸面未现。   波隆大胆前探,“陌客的雕像,这儿是埋死人的。”   “没道理,七神子民的坟墓都在圣贝勒大教堂周围。”托马德爵士脾气显然好多了。   “据我对安达尔神灵的了解,以及我的所见所闻,怕是只有贵人才能睡在那。”   “不,红袍僧,”我答复道,“国王睡在教堂下,大理石石台和他们老人家的睡姿像包着鱼梁木棺;贵族睡在花园里,伴着微风树叶,还有花;贫民有一层一层越挖越深的墓窖,虽然棺材运不进去,不过裹尸布还是能用的。”   教会至少表面上还是要顾及每个人的,当然,阶级不同,待遇不同,   火把凑近,照亮了陌客的脸,差点叫人把火把扔下。   整张脸是一个漩涡,在不断地旋转。   “天杀的!这——”   “没错吧?这是个邪门的鬼地方,给我10个贵妇处女我也不来,至少干特娘地不来第三次。”波隆这小子。   我哼了一声,“别傻了,那是因为火在摇,黯淡光线下的错觉。”   贝里伯爵语气沉静,闪电已经消亡,这里的贝里·唐德里恩是光之王的仆人,“这是新刻上去的,这雕像是古董了,你看,其他地方的刻痕都很圆滑,只有新的这些,纹路既粗糙又业余。”   大家伙儿的呼吸粗重了一些,或许也是错觉。   “这大概是建城之初的地方,毕竟那时候大圣堂还不见踪影,可是总有人死,总需要埋。”托马德爵士提到,“这样的地方别的街上也有,但是在往圣堂迁移了尸骨以后,多半都堵起来了。”毕竟这样的场所最容易藏污纳垢滋生犯罪。   波隆笑了,“谁知道呢,我还去过下水道咧,可明明君临有下水道,大街却比粪坑还臭。”相信这年代的王室和贵族会因为引起犯罪而堵死这类地方?恐怕不管不理的可能性更大。   继续前行,我们把漩涡脸的陌客抛在身后,通道不再是石砖的了,一股泥土味扑面而来,两边被挖出了凹槽,尸体全都不见踪迹,大概确实是迁移去了贝勒大圣堂,只是时而能发现一些陪葬品和碎布片,例如黑乎乎,散发出一股霉味的布偶熊。   遥遥传来单调的响动,如潮水般起伏不定。   “这是,有人在摇风铃?”   “是人声,”索罗斯摇了摇胖脑袋,“他们在祈祷,古怪,一般祈祷时都是在室外,对着群星。”   我跟在队伍中间,被周围的铁甲人包裹得严严实实,斧刃和托马德不容置疑,生怕一阵阴风把我吹跑,由他们去吧,我现在是强撑着,有时脑子疼痛不堪,有时又感觉自己漂浮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   我尽量集中注意力,打量着周围的陈年旧物,让自己不去想那个她和光怪陆离的另一个世界。   “您眼睛酸吗,是不是进尘了?”   “不,没事。”我不想告诉斧刃我之所以眨眼如此快,是因为不想看到闭眼时脑海里浮现的东西,他们不需要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反正也毫无助益。   “干,七国是没木头了吗?”波隆的声音自前头传来,虽然他没来过这里,但是依然被拎出去当前锋,大家伙怨气深重,因为他,所以才发生了这次奇异探险。   我转过拐角,知道了他为什么如此惊叹。   数百根大腿骨围成了一个门,跨过门之后面对我们的是数不清的颅骨墙,这或许解释了这个墓穴里的尸体为何不知所踪,被用来做了建筑材料。   蚂蚁和其他虫子无声地钻进骨中,来来去去,因为我的醒来而振作的队伍再度不安骚动,没有人敢走进骨头大门。   “这是七层地狱。”托马德爵士喃喃道。   “恐怕不止是这里原先的骸骨,”索罗斯声音很轻,“数量太多了。”   看来我们发现了一个杀人窝子,我知道人命是很多魔法的施法材料,血液、骨骼也同样是,但是这样的装饰只怕不多见。   “快点了结他们,记得我的命令吗?”不留活口,我眼扫每一个人,“在你们被变成装饰之前,先干掉他们,你才有机会老死在床上,恐怖堡万岁,动起来。”   轰!索罗斯的双剑上没有半点野火,拉赫洛的火焰自钢铁间燃起,唤醒了剥皮人的卫士,“恐怖堡万岁!”锁甲和板甲相互摩擦,几十位汉子分成小队鱼贯而入。   我撇开想要搀扶我的双臂,一手盾,一手剑,依稀听到弩声响起,利刃劈砍在板甲上,叮咚作响,我知道,肯定毫无意义。   这就是这年代正规军和匪帮的区别,重铠之下,刀剑枉然。   托马德爵士敲了敲颅骨之墙,听过回声,确认里头不是石心的,然后后退几步猛然撞了上去,碰!我面前豁然开朗。   火光照亮角落,月光自洞顶透入,像是为丝纱所掩,如此朦胧,洒在地板图案上,那是无数个同心圆,炭笔所画,在地上共同构成了一个螺旋。   群信就位教徒是一群乌合之众,我军近距弩放,盾掩枪戳,显眼的红袍僧就像是火焰旋风刮过,他们简直是在割倒一片片会跑的韭菜,血洒石间,由内至外,染红了地上旋转的螺旋,正中间的托马德任由无力的弓箭射向自己,他并没有蠢到不戴头盔,然后,男儿举起砍刀横扫,一片哀嚎。   邪教徒裹在黑袍里,其上是漩涡图案,画得歪歪扭扭,这些袍子下摆很长,根本不适合穿著作战,有一些想要冲向我,却在中途就被我的人截住。   毫无疑问,一面倒的屠杀。   在我的对面,这个大厅的最里头,有几个穿着还算像样的人在保护一个女人,我看着那神态和双眸,几乎在一瞬间就认出了她。   五官?杀人的时候我不在乎五官,能认出人就行。   我微微摇了摇头:看看,你的人就算事先知道我们会来,依然是如此无力。   她倔强地挺胸,这个好像比我大一点:你要对付唤星者,他们自然有抗争的权利。   我拍了拍盾,直截了当地朝她走去,长剑遥指,左右卫士呼喝着向她而去:而对于我来说,你意图加害于我,没得转圜。   她咬住下唇,淡褐色的双眸在阴影下难以辨清,却让我感觉她是不是遭受了什么不白之冤:我没想害你,你这不是好好的。   那我不杀你就是,砍掉你四肢,你也可以好好的。   对我脑子这一番折腾难道就此别过?我怎么不知道我是如此大度的女人。   冲锋!   我盯着她无奈的双眼。这是你们自找的,原本只是取缔然后流放或者监禁,并没有必要杀人放血,这是你们自找的!   他的护卫堵了上来,穿着板甲衣或者简单的镶钉皮甲,比乌合之众稍微难对付一点点,一根晨星锤擦着我盾牌的边沿砸在胸甲上,可能稍微凹下去了一点,里头是中空的(让铠甲有一些空隙防止被钝器砸出内伤是常识,绝对不是因为我胸前不够伟岸!),我的铁护手握着剑柄狠狠敲在面前的圆顶盔上,他脖颈光溜溜的毫无防护,冷光一过,血溅当场。   “呕!”   我瞥了眼她,她正捂着嘴,在吐?别告诉我她没见过厮杀。   专心杀人。   碰!我把盾牌拍在侧边一个脑袋上,然后再来一下!   “啊!”   面前再无敌人,我转向她,最后一个护卫向我冲过来,“全知之主!”他绝望大喊,却根本到不了我面前,就被长矛入腹。   她正使劲儿喘息,向地上呕吐,如此用力,我看到青色的血管凸出,她浑身颤抖。   “呕!”   于我而言,接下来的这一幕景象堪比那个漫天眼珠的世界,无人敢上前,我甚至察觉到身经百战的武士在颤抖。   别说他们,就连我,大脑也是一片空白。   她嘴巴大张,咔吧!张得太大,似乎是下巴脱了臼,一团黑色的肉团抖动在她嘴里,如此艰难地想要出来,她细嫩的脖子变得越来越粗大,还在膨胀中,整个脸姣好的五官变了形,一头棕发撒落开来,嘴唇渗出血迹,然后撕裂,我看到一支难以言喻的手自口中伸出,三指大张。   我惊呆了,这是什么鬼玩意儿?这是什么鬼把戏!不,不能让她完成,不管这是什么!   长剑出手!我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削掉一片黑漆漆的肉块,然后,黑色的汁液洒出,被砍开的地方正在重新滋生,它在复原。   我的剑沾染了一些黑水,斑驳起泡,正被侵蚀。   “帮忙!”我喊道。   “万,万岁!”手下颤抖地声音响起,锤头、斧头,还有斧枪长矛,一下一下,黑色四溅,一股难闻刺鼻的气味儿冒起,我看到黑色的液体四溅,钢铁在冒烟。   干,七层地狱啊,这次怎么尽是遇到这种鬼玩意儿!?   试试杀害始作俑者!   我不再犹豫,将长剑捅入她的小腹,狠没入柄,“杀了她!”我下令。   “呕!”她嘴又张开了一些,还在继续,她眼中带着笑意,胸腹被剁烂撕开。   没有内脏,一块肝都看不到,黑漆漆的一片,草!   “啊!”有人沾染上了,“水!给我水!”   我立刻收回手,铁护手正在冒烟,被我立即扯下,四周的卫兵反应不慢,但是依然有人中招,一双双头盔里的眼睛惊慌失措,他们看向我,在等我的命令。   我不知道,他们不知道时可以依赖我的引导,我,我不知道,我该依赖谁。   “呕!”又出来了一些,她的情况此刻如此诡异,躯干和四肢的皮正在被黑色的黏糊肉团吞噬,肉团一点一点扩大,将她的皮肤和肉胀裂开来。   “缚影士,快杀了它!”索罗斯大喊,“她在用自己的命造影!天杀的,生出来后抓不到!”索罗斯在跑来,他离得太远了,该死的拉赫洛的感召让他在杀戮群星就位教教徒时如痴如狂,现在根本指望不上。   原着剧情里梅丽珊卓用胎儿为代价召唤来了影子杀手,可以无形无迹,融入黑暗,无人能挡。   现在,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用自己的命召唤来了影子,那得是什么样的影子,我没兴趣知道!   火指望不上,没有火,没有光明王的火,我——   等等,还有黑曜石,对!黑曜石!   我拔出黑曜石狠狠插进去。   “嗷!!!”   令人难以形容的难听嘶喊,我怀疑自己耳朵破了,在流血。   它虚弱了一些,有用?   不,她的脸已经在消失,可是那只独眼里却浮现笑意,没用,可能没用!我不敢冒着她是要影响我情绪,虚张声势的风险。   怎么办,快生出来了,怎么办!   我没把握,她看起来没有半点紧张之色,我没把握继续用黑曜石能干掉这个影子。   那就,再加点料,我转动眼珠,“手套。”,铁护手已经被腐蚀了,刚才光手上时,我差点这只手也被腐蚀到。   有人在脱手套,可是,来不及了。   我别无选择,等她用命造的杀手出现,我不确定我和这么多的卫兵,穿着重甲能不能顶半点用。   对,我这是别无选择,那就用吧!   我看向她即将被黑色淹没的眼睛,夺过一把剑,直接插进一旁尸体的腹部,尸体没死多久,血液新鲜的很,尚未凝固,剑上都是血,然后我在黑影上作画,速度很快,只要不割破它,就不怕能腐蚀钢铁的汁液。   血迹在黑色肉团的表面滑动,可是大致的状态没变,她的眼睛瞪大了,惊恐万状,然后,眼珠子湮灭无形,她已经消失在这世上,我轻声嘀咕着咒语,利落地把黑曜石尖再度扎进。   “拉赫洛啊!”索罗斯已然靠近,在我背后发出叹息。   我看着黑团停止膨胀,开始颤动,我知道,我能感觉得到,我刚刚往里头注入了什么,无形的波动自黑曜石而出,我能感觉到黑团里有东西在搏斗,黑团本身也正在融入暗影。   肉团变幻,影子活了过来,融入我的影子,她剩下的部分无力地掉落在地,开始坏死,鲜血渗出,她在死去。众人正在后退,只剩下我,正站在新生的影子之前,一切恢复平静,影子似乎消失不见了,但是我能感觉得到。   让我冷静一下。   我能看到大家看不到的地方,我有些懵然,天杀的,我制造出了——,不,应该说,我和她天杀地制造出了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一切实在太诡异。   把死灵术施加给正在出生,还未融入阴影的影子杀手,会产生什么?我不知道,死灵术恐怕只能针对有生死这回事的东西,可那玩意儿也算是活着?我不知道。   月光与星辉不再,晨曦乍现在天边,光晕依靠着不远处蕾妮丝丘陵上圆顶龙穴的废墟,在我的眼前绽放成红色的十字,破晓之初,黎明已现,密尔的索罗斯跪地吟唱祷词,贝里伯爵紧随其后,他们在感谢拉赫洛赐予的初生希望,大概还在感谢拉赫洛让我没有杀人灭口,要我说,这事该直接感谢我。   我手指抚摸着手上的书本,《夷门塔秘录》,史书上提到过夷门塔这个地方,但是据说那里毁灭得古怪。人皮的页面光滑无比,甚至能摸到缝线的伤疤,我应该毁掉这本她随身带着的书,而不是留下来。   “去找术士,用野火把下头给净化一遍,啊等等,先安排我的主教和总主教来参观,看看异教都是什么东西,然后,烧了那里,连屋子一起。“伦赛颔首而去,金袍和灰卫正在打扫这里,现在看起来,似乎不过是一场普通的围剿,有些邪门,但是没人真正地目睹太多可怕的东西。   只有我清楚昨晚发生了什么。   我站立远望,在阳光下,拉出长长的影子,群星就位教的黑暗自然不存半毫,清晨时的君临,平静安然。我不知道光之王到底是什么,但是有太阳在,确实让人舒心了很多,我有些害怕夜晚和阴影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科本有的忙了。   魔法最大的可怕之处在于旁人对其一无所知,一旦慢慢了解,神秘被祛除,那,不过就是这个世界和前世不同的一丁点地方罢了。   越了解,就越不可怕!   话说回来。   波隆说得对,君临恶臭扑鼻,几乎让我窒息,真是影响心情。好累,我得休养几天,希望我的对手给我这个机会。   作者的话:三章合一!删掉了一些东西!莱雅拉:我专注点得好高,我还点了战斗施法。 第25章 慈悲院(上)   我一连睡了三天,忽现忽失的头痛才终于减弱,虽然尚能料理事情,但是踩在棉花上的那种晕眩感实在不好受。   阳光和煦,洒遍鹅卵石小道,在晨间的清扫后,街上大片的水迹尚未干涸,让空气中也有了一股湿润的味道。   “莱雅,为什么这封信只有黑色和白色?你看,另外一封信花花绿绿的。”布兰扑闪着大眼睛,此刻我们正坐在马车里,颠簸在石道上,目的地是远方的慈悲院。   “这是葬礼请柬,”我弯眉而言,“诺你看,罗斯比家的红杠纹章,有人死去,总是要肃穆一点的。”   我手拿两份信函,一封来自罗斯比家族的养子多曼,他邀请我去参加罗斯比家的葬礼,在我歇息期间,其养父盖尔斯·罗斯比骤然崩逝,停灵一周,将在贝勒大圣堂和罗斯比城的圣堂分别礼办饯别仪式,然后葬于其家冢。   这有些奇怪,按照原着剧情来说,盖尔斯·罗斯比还会活一阵子,他身故之后其亲属和养子爆发了遗产争端。还有,作为王领贵族,完全可以在贝勒大圣堂举行仪式后下葬,盖尔斯生前似乎也有这样的愿望,为何一定要回去埋呢?恐怕其中有一些端倪,很可能多曼直接对其养父下手了。   另外一份信函是我寄给提利尔和史塔克的,邀请他们今天来慈悲院一行,虽然说荆棘女王那些强势无情的要求我会能拖则拖,但是事情还是要办。   轻风吹过,有些凉,小小布兰也抖了两下,有些寂寞地抱住自己的手臂。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影子里藏着一个可怕的东西,让空气都阴冷了不少。这是那个巫魔女死后的恩赐,叫我想起了昨夜和科本在红人庄园墓窖里的交谈。   “您是说,这个东西是活的,”科本借着烛光低头端详我的影子,不过我很怀疑他能看出什么来,“完全没有形体,您能让它动一动吗?”   “不行,”我身着丝绒睡袍,抱着手,喝了一口婴(通假)粟花奶,我运气非常好,前一个白天例假到了,我那个例假可以疼死人,这下子不麻痹神经根本无法活着。   “我有感觉,如果我想让它杀什么人,通过一些仪式和沟通,可以办到,不过在收割太多生命后,它就会消失,”这是根据前世剧情里,梅丽珊卓刺杀蓝礼之事了解到的,她也是一个缚影士,我不能告诉科本我为啥会知道,“但是,我没法细致地命令它,它是一个…临时存在的东西,会消失。”   “它死了,您的死灵术施展以后,不会有活物,这是我可以确定的,这个结论有实验支撑,”科本站起身来,他这么一说,或许掠取了生命后这影子还真未必会消失,如果梅丽珊卓的影子杀手是活的,活的肯定会死,但是我这的是死的,死的还能怎么死?   “让人印象深刻,就指挥活尸这个课题,我之前进行了一些研究,药物和手术可以办到这点,”科本敲了敲脑子,“通过取下一些部位,可以抹去复苏之后尸体的意志。”   “也可以用在活人身上?”   “对,可以用在活人身上,这样的…人偶,会很听话,不过缺少独立行动的能力,和自行判断的能力。”做成生化魔山吗?   “我不会再制造这种活尸了,”我揉着眉心,“毫不靠谱,而且每一次施法都让我变得更古怪,”各种幻听和幻觉,“这里有一本书,《夷门塔秘录》,”我敲了敲桌子,人皮书安安静静,人畜无害,至少看起来如此,“我简单翻了一遍,有高等瓦雷利亚语,当代瓦雷利亚语,”自由城邦用的那种,和过去瓦雷利亚的语言还是有些区别的,“吉斯卡利语等等,你来翻译一下。”   他拿起书,五指颤了一下,慢慢翻开,“这种质感,您是从哪获得的。”人皮对科本来说并不陌生。   “群星就位教,你看看里头写了些什么。”在这一瞬间,当我提到这个词时,我眼前又浮现了那天的景象,我立刻直视灯火,让光芒刺痛我的双眼,迷糊的泪水把那段记忆掩盖了起来,表面上看好了很多。   他轻轻颔首,完全被书的内容吸引住了,语气敷衍了事,“是七神教会和金袍联合出击,净化邪教的活动?原来如此。”   那天又是放火,又是搬尸体,群星就位教原本的遮掩把戏也已经消失,这让我和我的人不得不找好理由进行搪塞,后续的工作没停,我听说到今天为止,伦赛·佛索威爵士的金袍和灰卫的埃林、海尔忙得脚不点地,四处排查搜捕,或者说四处发财。   城外的绞架上吊了一排排的人,大多是被蛊惑的难民和海那边信这邪教的商人,托马德爵士也去帮忙了,他们人手还是不够,在这会儿,金袍们才惊觉城中处处有漩涡图案,这番清洗将花费很大的功夫。   马车窗外喧闹声渐近,我把自己的思绪从烟雾巷事件后的繁杂琐务中拉回现实。   “小姐,”托马德爵士自前方回来,“转过这个街角就是慈悲院了。”   “她们来了吗?”   “我看到史塔克的座驾,珊莎小姐和她的人,”那个奔狼纹章还是我找人帮她做的呢,“还有高庭的玫瑰旗,玛格丽小姐花枝招展得一如既往,小姐。”   “你姐姐也来啦,高兴吗?”我不顾布兰的闪躲,毫不留情地揉乱他的头发(“别动我!我打理了好久的!”)。   我总算饶过了这小子,“不!”他有些气鼓鼓地重新梳理,“我前天才见过呢!她和莱拉都是,莱拉很关心你哦,听到你一睡不醒时差点把水杯给抛了。”   “哟,你还知道察言观色啦?”   “我长大了!”   “那到底是谁偷走了你的甜甜圈呢,布兰?”   “我没有甜甜圈被偷,别摸我的头!”   “还有,小姐,”托马德对我们打闹的一幕露出了善意的微笑,“咕噜来了,他有事找你。”   “安排在慈悲院里,找个安静的地方,事后我会去找他。”我捏了捏布兰的脸蛋,抬眸时依稀可见远处招展的旌旗,剥皮人赫然在列,快到了,我得收拾一下。   “另外,小姐。”他俯腰低声,“总主教来了,还有几位主教也在,普信师傅反而没到。”   我知道,这是教会里头的人心里开始不安了。   “好,那就请总主教主持仪式吧。”   “他是天父的仆人,而非圣母。”   “主教里有一位圣母的修女,找她。”   原本这家收养孤儿的慈悲院该由普世七神会主导,我在明面上参与,暗中操纵,和教会里的其他修会没关系,也不关提利尔和史塔克的事儿。   但是既然他们都那么想有参与感,好吧。   反正,不会有人知道我的居心,我派遣的王室会计纯粹是调查王室和教会间的债务来往,我一直以来也只是付出,还没有索求。   马车门开,骑士伸手,我矜持地踩上梯子,面对众宾。   我头戴蕾丝边白丝绒头巾,是浅淡的灰色丝裙,丝绸里头是纯白色的细亚麻,银饰点缀其间,还有鲜亮的红色脖巾和腰带,我心情不大好,不想穿特别艳丽的服饰,所以着装异常地保守朴素,倒是这单调的灰色和白色叫仅有的赤红显得异常醒目。   “蓝礼国王的财政大臣,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小姐莅临。”   司仪的教会穿着让我想起了那年的觐见,当时遇到的小女孩薇尔菲德·曼德勒已然成长为白港明珠,现在已经是多米尼克的婆娘,我的嫂子了,老实说我心里有一丢丢的嫉妒,嫉妒多米尼克,因为薇尔菲德甜美可人,也嫉妒薇尔菲德,像是感觉她抢走了我的玩具,比较起来,竟然是嫉妒她更多一些。   我从刹那间的追忆中回神,瞥见总主教慈悲在和玛格丽窃窃私语,珊莎有些羞涩,半个身子都藏在莱拉身后,手指搓着自己的裙边,然后,我看到了她羞涩的原因,猎狗也在,大大方方,一脸不悦。   看来他们交谈过了。   我露出微笑,向小道消息里的准皇后玛格丽和明面上的国王未婚妻珊莎提裙行礼。一想到我见识过的那些玩意儿,北方的异鬼,天上的眼睛,还有海里的低语,我就惊讶于自己还有这帮贵族居然就只想着和彼此打打杀杀,对真正的危险视而不见。   “日安,总主教大人。”我笑颜展露,没有半分不悦,“看来普信师傅今日有事无法到场了。”   “七神看佑,莱雅拉小姐,”总主教的胖脸笑眯眯,其体型臃肿的程度仅仅比那个把自己喂的像猪一样的托伯特主教差上一线,“普信师傅近日突然心蒙感召,在密室静思。我想,信友们以慈悲之名称我,这样的大事,我自然是责无旁贷的。”   看来,普信那出了问题,我先不动声色。   之所以选择普信,而非慈悲总主教,一则是慈悲想要的我不一定能给,普信相对容易得多,毕竟没有达到顶尖。   二则是慈悲和河湾人以及本地的贵族走的太近,不一定看得上我,而且他富得流油,我觉得有机会的话,或许可以把他的钱搬到我这里。   毕竟我说不清,要北上对付卢斯,自己需要多少钱?   “那么,这次仪式还劳您来主持。”   “由阿兰廷主教主持,小姐,她是圣母的仆人。”七人主教议会中有三位女性,对应三位女神,“要我说普信师傅和他的人实在太辛苦了,最近君临的活动至少有一半是他在操劳,这样可不太好,很多热忱的修士都无所事事呢。”   我看了他身后的玛格丽一眼,那支提利尔家族的小玫瑰正保持微笑。   毫无疑问,他们勾结起来了,总主教如今胆气十足。   作者的话:啊,终于回归权力的游戏环节_(:з”∠)_ 第26章 慈悲院(下)   慈悲院原本该是我的势力范围,贝勒大教堂有自己的修道院接收无父无母的孤儿,再加上总主教和玛格丽的亲密私议,这些事情可以被解读为教会的一种信号:离教会远一点,财政大臣,不要稀释我的权力,你会和普世七神会合作,我也会与高贵的玫瑰结盟。   我忽略了我和普信师傅的联合会让其他的主教不安,我是财政大臣,可以对宫廷产生影响,主教议会的其他成员至少会把这几天我们的行动,理解为我会支持普信成为总主教。   总之,他们不会视而不见,所以他们会寻找盟友,来与我抗衡,而提利尔家传承日久,显然与教会不会毫无渊源,比起我这个合法私生女来说又要强大得多,实在是再好不过。   不过也好,他们不对付我,我还没借口整他们呢。   玛格丽今天身着简单的翠绿金边长裙,比起上次来说,胸口倒是掩盖得不错。她注意到我的观察,和慈悲总主教说了一声,向我挥手致意,我也颔首以应,典礼即将开始,场面肃静一片。   我不清楚总主教和提利尔之间有什么密谋,也不清楚有多少教会的人会听总主教的命令,我感觉到了阴谋的大网,这是个很重要的信号,他们已经不在乎我有没有察觉什么,当着我的面窃窃私语。显而易见,荆棘女王有什么和总主教有关计划,已经到了让小玫瑰知道,让两个重要人物当着我的面商谈的地步。那我知道这事显然已经晚了。   无形之中,我在某些地方已经处于劣势。   ,这就是我的短板,我对君临上层人士的动静感知薄弱,如果不是在勾栏或者街上有什么举动,而是躲在大圣堂密室里商议,我还真没法有什么知觉,我的触手还伸不到那么远。   让我先推测一下。   从提利尔的角度来说,大圣堂如果对他们有所求,那肯定再好不过。那么奥莲娜·雷德温或者提利尔家族,究竟会有什么需要,必须和这个慈悲总主教勾结,才能完成的呢?   我思维在飞快转动。   无疑是两件事,第一件,压制我的教会盟友普世七神会,限制我在君临的影响力,然后她自己的提利尔家族取我而代之。这样能约束我的影响力,减少风险,让通婚正常进行,最终把我苦心在君临建立的势力一举吞掉,那么,提利尔家族将在君临安稳如山,风暴地拍吗不及。   至于我的下场,一如我一开始所预料的,好心一点,我或许会成高庭的夫人,被荆棘女王所压制,和河湾地那些实力深厚的豪门之女斗智斗勇,狠心一点,毫无根基,家族远在北境的我什么都不是,一杯毒酒解决问题,死了就死了。   第二件,贝勒大圣堂里关押着一个人,乔佛里·维水,过去的乔佛里·拜拉席恩王子。兰尼斯特已经被赶出了君临,如果提利尔家族拿稳了乔佛里和铁王座,无疑,假如未来让乔佛里为王的话,这家人和他们的河湾封臣将充斥君临,成功获得权柄。而且,这也是和富裕的西境守护泰温·兰尼斯特讨价还价的好筹码,说不定那只老狮子已经暗中和高庭眉来眼去了。   看来,普信主教和乔佛里,这两个关键的人必须握在我的手里,同时我整合难民的计划得加快。   不过,总主教对普信师傅的排斥也给了我一个机会,普世七神教少了普信这个主心骨,可以让我做更多的小动作。   还有乔佛里,控制乔佛里这件事对提利尔来说最好是暗中完成,如果被我曝光,风暴地肯定会不满,还有北境和河间,毕竟当初给乔佛里血脉下定论,让他退位的正是艾德·史塔克和蓝礼国王。   所以,她怕什么我就来什么,曝光这件事,抓到关键证据,“让”提利尔成为兰尼斯特的同谋,搞烂他们的声誉。   权力的游戏里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动机和手段,一旦被对手揭露,就是弥天大祸,提利尔注重名声和荣誉,河湾人更是看重骑士精神,要是我有理有据地给他们泼一盆脏水,肯定会成为他们难以抹平的麻烦。   总结一下,目前就是要做的是两方面的事务,一个是继续我自己的谋划,让难民和市民能为我所用,另一个是破坏他们的阴谋,破坏他们的干涉,具体怎么做?看来我稍后得布置一下。   我正从荆棘女王的角度思考她的举措时,感觉有手指点了点我的臂侧,转首时映入眼帘的是红发的可人儿,珊莎。   “莱雅拉小姐,”她露出一个得体的微笑,“有空吗?”   这会儿我们正在观礼,阿兰廷主教在台上摊开双手,以教会的名义向七神祷告,尤其是圣母,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有一个尖下巴,显得有些刻薄,面色苍白如月,显然不爱在室外活动。   我对这种枯燥的仪式不感兴趣,于是饶有兴致地盯着小小鸟儿的脸蛋,她在害羞,而我笑意渐露,“好一个旧神坚定的孩子,”我给她理了理额边的发丝,她想躲开,又不敢,真是可爱的胆小鬼,“对七神的仪式兴趣欠奉,对吗?”   “我,我很小就跟着妈妈进圣堂啦,”她小声嘀咕,然后反应过来,收起自己的羞怯,挺起胸脯,竭力表现得礼仪得当,坚强勇敢,“莱拉想见你,莱雅拉小姐。”   “不,我不想。”她身后的莱拉·莫尔蒙语气生硬极了,我瞟了她一眼。   让这只小熊撑着吧,嘴硬。   “最近,你的玫瑰姐妹常来找你吗?”我面色如常地问珊莎,就像刚才没人说话似的,莱拉把头撇了过去。   “您是说玛格丽小姐?”这话题可能让珊莎想起了自己失去的王后之位,这可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小女孩笑容有些僵硬,“她经常来,还有她的亲戚们,她有安慰过我,我觉得,有她为王后,是七国之福。”   真是场面话,连我这个事外人都听得出里头的敷衍和委屈。   “确实,玛格丽美丽而善良,真是维斯特洛的福分哪,”话虽如此,我的表情却敷衍了事,没有半点诚意,我没缺心眼到在珊莎面前真心实意地夸玛格丽,“那,你有什么中意的对象吗?我或许可以帮上忙。”   “你可比珊莎小姐大呢,莱雅拉小姐,”莱拉的声音冷漠无情,“先顾自己。”   讨厌的小熊。   “有很多啦,玛格丽和我说了他兄长的事情,百花骑士确实很帅,对吗?”珊莎非常聪明地插话儿。   “对,他确实极有风范,帅气极了,人说七国所有姑娘都想嫁给洛拉斯·提利尔,所有小子都想成为他,这话没错。”   我想起了那天他给的钢铁玫瑰,被我转手送给了贝里·莫斯爵士,可怜的贝里在狼晨时受了伤,改天去看看他。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女儿家的话题,最后,精心准备的开幕式草草散场,珊莎和莱拉在和肥肥虫简妮聊天。珊莎很少遇到河间的平民,对母亲的娘家有一些好奇。我应付交际的笑容不见,珊莎话里透露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让我最后的侥幸被打消。   百花骑士已经发誓成为了彩虹铁卫,玛格丽和她说的八成是维拉斯,只有北境守护史塔克的闺女才勉强配得上他们高庭的继承人,这才对嘛,所以,高庭夫人之位,在提利尔家的安排里,是属于珊莎的,我如果真的向提利尔屈服,我八成就死定了。   【北方海面,“三淹人”塔勒】   上一次赚取铁钱是在什么时候?塔勒已然记不清。   他是闻名遐迩的淹神牧师,经他主持的受洗仪式几乎从不死人,只有“湿发”攸伦比他更得淹神喜欢。   他曾经在多年前为巴隆·葛雷乔伊戴上浮木王冠,更曾目睹青绿之地的宝冠雄鹿和雪地奔狼蹂躏群岛,铁民身死,君王老朽。   塔勒太老了,要是再耍一次手指舞,他可能连一根指头都不会剩下,他的皮肤比长船本身还要粗糙,早就过了出海的年纪。   然而此刻,老牧师正抬首望着苍穹,乌云翻腾,大雨瓢泼,就连肩膀上的渡鸦也缩起了脑瓜,躲在他的毛皮大袄里。他正在长船上,前往远方。   原因很简单,仇恨之血在苍老皮肤下流淌,既然有机会叫临冬城的狼群血债血偿,他绝对不会错过。更何况,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尚在长城之上,还有席恩,所有的葛雷乔伊后嗣都在北方,这是铁群岛的未来,他有使命在身。   依照巴隆的命令,数百艘长船驶向北境,领头的是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巴隆的弟弟,他会占据卡林湾,让罗柏率领的军队无法北返,巴隆的两个女儿雅拉·葛雷乔伊和阿莎·葛雷乔伊将分别率领自己的船队进攻磐石海岸和深林堡,并协助塔勒迎回葛雷乔伊的继承人罗德里克。   原本这迎回任务该属于湿发,可是塔勒知道,在铁群岛,湿发比自己更重要,他意志坚定,富有智慧,简直是淹神在人世的代言人。   所以,哪怕不用在淹溺中寻求答案,塔勒也明白,这一趟,该自己去,或许这次远行正是淹神给自己的归宿,在战斗或航海中身赴流水宫殿,远胜死于病榻。   的确,就目前来看,淹神在冥冥中早有安排,如果不是自己同行,这一支船队,将死无葬身之地。   海浪起伏跌宕,恐慌在长船间弥漫,他们遭遇了北方的风暴,在塔勒记忆里,从未有过的惊涛骇浪!   “风暴神发怒了!”船身摇晃剧烈,老牧师转身向雨水中的汉子们高声喊道,声音低沉有力,“他正用无匹的铁锤,狠命地敲打天空,他需要祭品!”   老头话音未落,邻近的长船被巨浪卷起,翻进了汪洋,“快!”   站在船头的海怪之女手牢牢抓紧绳索,雅拉脸容老成,饱经风霜,比起风华正茂却性子冲动的阿莎来说,她更让塔勒欣赏。此刻,这名船队的领袖正瞪着他呢,任谁听到别人要用自己战士的性命去献祭,都不会开心。   “那就献给淹神祭品,淹人,快!”女人的嗓音如此不甘。   一如铁民所言,塔勒想,女性性格软弱,天生就不是成为船长或君王的料子,哪怕雅拉和阿莎已经足够优秀,凶狠果断,老淹人眸望天空,伸手扯过一名汉子,锁甲叮当鸣响,这名战士披坚执锐,正是最好的礼物。   马上要成为祭品的男铁民在塔勒手中发抖,“我马上就将侍奉淹神了吗?告,告诉我,我会——”   真是婆婆妈妈。   “对!人鱼会满足你的一切渴求,你会在流水大厅享用盛宴!”   每艘船都在做相同的事,事不宜迟!   塔勒高喊,声音在一瞬间高过了电闪雷鸣,又被风暴所淹没,“暴风涌起自死寂之中,潮汐之怒,为我等受淹的无上之神,我等见证你的伟岸!   因你的名字,我的血脉不会就此被汪洋吞没!   让你的仆人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   赐予我们海盐和坚石的祝福,我们与钢铁同在,   等待你真正的猎物,我们将横扫青绿之地!”塔勒用力,几个战士前来帮忙,攥住了祭品开始挣扎的臂膀,他们狠狠一掀,他扑通入水,波涛欢悦,正是淹神的宠爱。   闪电轰鸣而过,沉重的雷声下,是另外一艘将倾之船在惨叫声中没入浪底。   这是个教训,塔勒知道,要告诉那些因异神传教而动摇的懦夫,称颂淹神的名字,不敬之人,终殁神怒。   “风在变小。”有人说。   “没错,风在变小,大海属于淹神,”塔勒有些疲惫地随着船身摇晃,他提高音调,   “淹神已然胜利,风暴即将消弭!   北境正在迎候真正的主人!ROW!”   “ROOOOOW!!!”诸人纵声应和,声势壮比风暴本身。   他们一如千百年来的先祖一般豪情万丈,铁民肆虐大地,哪怕失败,也绝不屈服。   而今七国已乱,城堡空荡,只有老人和孩童,正是卷起海啸之时。逝者不死,必将再起!   作者的话:剧集里的雅拉和原着里的阿莎本来该是同一个人,但是我两个都喜欢,都没法舍弃,所以就两个都写啦。ROOOOOW!!!(突然维京) 第27章 君临(上)   第二天,我前往罗斯比城,参加名义上,因为红人庄园的关系,我和罗斯比家族牵涉不小,其家主逝世,自当聊表心意。   葬礼之时,自当身着黑裙以示敬重,还好之前才参加过国王的追悼会,一切都很全。马车颠簸,焦黑的钢铁门在往,我的对面是伦赛·佛索威,我的金袍司令。   “我们清查了君临一切和群星就位教有关的事情,我的人发现,群星就位教在港口有一家名为‘狭海之星’的货栈,在围剿烟雾巷的那天夜里,里头有一群人离开了君临。”   “既然你说起这事,想必很重要?”   “是的,小姐,他们中间有一名重要人物,我们查清楚了那是谁,一个叫贝乐丝的女人,布拉佛斯来的交际花,巫魔女。”   别告诉我施展那样残忍的魔法,她都没死。   大概不是她?   “交际花,”我颔首,“想必出名得很?”   “是‘黑珍珠’贝罗娜拉·奥瑟里斯的女儿,次女,我问过布拉佛斯商人,她似乎是突然出现的。”   黑珍珠…   没记错的话,黑珍珠是个代代相传的外号,女传女,在维斯特洛非常有名。大概一百多年前,当时还是王子的伊耿四世访问布拉佛斯,遇到了当时的交际花,“黑珍珠”贝乐洁,后来贝乐洁给伊耿四世生下了三个子女,尔后黑珍珠之名也传给了两个人的长女,一直到今天的黑珍珠,也是伊耿四世的私生后代。   这么说的话,这个叫贝乐丝的巫魔女还有坦格利安血统,我可能撞破了什么阴谋,关于权力的阴谋。   “那个贝乐丝在君临期间都和谁来往?”   “她几乎不出门,很少听到有这位交际花在上流社会出现。”   那她用这个身份干什么?扮成交际花,不去贵族中宣传群星就位教?阴谋的味道更浓了。   坦格利安的后人,出生私生女世系,本身也是女子,并且不是家中之长,一如我所说,这一家的长女外号会是“黑珍珠”,而她不是。   恐怕即便在现在的坦格利安王室内部,这位贝乐丝对王位的继承权也几乎等于不存在,那么,就是在帮助哪一边?   “去打听一下,她有没有和瓦里斯来往过,还有,有没有和黄金团有过什么接触。”   “那可难了,没人说得清情报总管的行踪,而黄金团只在传说中出现过。”   要金袍调查海对面的佣兵团,确实有些难为人。   “没关系,我会嘱咐咕噜的,你这里也别放松。”   “好的,小姐。”   说到咕噜,他昨天告诉了我,在谷地的艾德·史塔克死了,我举行仪式和我的活尸“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对话,他没法对我撒谎,很诚实的告诉我艾德还活着。   这个阴谋家又在玩什么名堂?我有些头疼,处在现在这个位置上,处处可以察觉到危险,可是要分辨清楚到底是什么危险,却又困难重重,我就像是处在迷雾中一样。   “对于我这样存在世间的——东西来说,您制造了我,您就是我的母亲,”小指头难闻听的腔调饱含笑意,“我怎么会背离自己的母亲呢?”   他的保证我没法信。   所幸,谷地离得远,而在君临,一切就快明朗了。   “今天,在我回来以前,让灰卫和金袍别松懈。”   “有什么行动吗,小姐?”   “正常换班,盯住提利尔的金袍。”   车队抵达君临的旧城门,伦赛走人,而我继续驶向北边的罗斯比城。   现在这会儿,波隆应该已经开始行动了。   远方有马蹄声近,不知道和我有没有关系,不过一会儿——   “小姐!”我听到托马德爵士的声音,这才刚刚出了城门呢,我轻轻掀起窗帘一角,托马德声音更清楚了一些,“艾德威镇长的信,小姐。”   艾德威·石磨坊,被我派去响应蓝礼的征召。   “转述。”   我听到外头他们在窃窃私语,然后托马德敲响了马车的门,“上来。”   门应声而开,托马德脸色非常不好,他凑近身子,低语道:“小姐,蓝礼国王被刺,洛拉斯爵士疯了,就在风息堡外头,两边打了一仗。”   “哪两边?”   “不清楚,艾德威也懵了,他说河湾人和河湾人打,风暴地和河湾人打。”   原着发生过这种事吗?不管他,“再走一截。”   “我们要回去?”   “对,匀匹马给我,让西佛换上我的衣服作为使者去罗斯比城,安排一下,托马德爵士,你陪她去,斧刃跟我回君临。”   不知道荆棘女王有没有收到消息,不管怎么样,是掀桌的时候了。   河湾人在君临的存粮和金库,还有教会在君临的大把大把存款!   【波隆】   下水道里尘封着一排桶,味道很刺鼻,波隆凑近看了眼,里头是绿色的浆液,已经渗出,滴答到了地上,不知道是啥?   他高举火把,那道门赫然在望。   “咔哒。”锁被撬开。   波隆蹑手蹑脚地缓缓推开面前的木门,年份太久,恐怕力气一大,这门会响得全君临都听得到。   贝勒大圣堂的地下室有两道平常不怎么开的门,一个通向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平民墓穴,一个通向君临的下水道,很多人不清楚这一点,但是波隆知道,贪杯的谢顶修士瓦德曾经吐露过,那家伙穷困潦倒,郁郁不得志,在大圣堂打杂数十年。   这也是波隆为什么敢接这一单的原因,虽然他现在可是骑士老爷,在罗斯比城有好大一块地,按理来说不用再干这类掉脑袋的活儿。   可那位大小姐答应给他介绍洛丽丝·史铎克渥斯,一个胖乎乎的贵族小姐,有货真价实的城堡。   城堡,天杀的城堡!那可是城堡,叫周围所有年轻娘们进来都挤不满的城堡!   好,这票干了!一个贵族女人,一座城堡,还有丰厚的报酬,波隆现在可是有把握得很,佣兵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她的差遣?   “找到普信主教的位置,”波隆喃喃道,“找到该死的老头被关在哪里。”他身姿敏捷,藏在阴影里。   现在需要什么呢?需要一套伪装,全身都盖住的那种,依他看,那群静默修女的衣服就很好。   可惜的是,通常来说,静默修女不会到大圣堂里,所以最终波隆做掉了一个蓝衣服的修女,换上了她的衣服,蒙上了脸。   体型不大对,所以波隆又干掉了一个,都是中年女人,他可舍不得杀年轻姑娘,然后,波隆收起匕首,把第二套衣服塞进身着的这套蓝袍子下面,乍看上去,就是个肥婆修女不是吗?短剑和弩也掩盖地好好地。   他来到楼上,唔,根据地图,走近普世七神会的地方,有一群拿棍棒的修士在守着,脖颈上挂着七神中战士的长剑相交徽章。   妈的,不是说不允许有教团武装存在吗?   不过普信的地位比较高,或许会分别关押?波隆决定先去瞧瞧乔佛里的地方,这对圣堂修士来说不是秘密,那位大小姐也知道在哪。   波隆靠近以后,不再做那副低眉顺眼的婆娘样,他藏在角落里观察。   铁门外,只有两个人看守。   要不直接走过去?   波隆继续低眉顺眼地前进,扭动自己臃肿的大屁屁,用手揉上垫出来的胸,毫无男子汉的风范,把两个修士看呆了。   “别过来,小心挨揍,姐妹。”一个修士说道。   佣兵故意捏尖了腔调,“人家好热嘛~”   “干,”光头那个修士听傻了,“七神啊,你声音怎么回事?你——”   我就知道!波隆想,老子这种纯爷们只有睡娘们的份儿,永远别想扮娘们!   够近就行了,这帮七星圣经读傻了的家伙业余得很。   匕首在袖子里。   两位傻子弟兄在前头。   佣兵动手很快,他狠狠撞上一个,是光头,波隆的匕首捅进这倒霉蛋柔软的腹部,“哦!”这小子的痛吟还没佣兵骑士的动作快,然后这个撞上了另外那个呆子,三个人滚到地上,波隆心狠手辣,干脆地捂嘴抹喉。   第二位仁兄。   “救——”抹喉!   铁门里悄声无息,波隆打开小窗往里查看,正巧撞上一双望向这边的眼睛,是普信修士。   “你是普信师傅?”波隆问道,“乔佛里呢?”   “乔佛里离开了,带他走的人没有纹章,不过我认出来是那个奥莲娜夫人的护卫,好像叫,左手和右手?”   波隆喘着气儿,点了点头,“您是普信师傅?”   “是的,孩子。”   “靠近点,师傅,我得确认一下,别救错了人,你知道钥匙在哪吗?”   “不,”他气色不大好,立起身子蹒跚走来,波隆确认了这张脸他见过,确实是那个在龙穴附近布道布施的普信。   袍下弩现,手臂伸直,普信看到了眼前的寒光。   那是一把来自密尔的弩,雕工精致,结构简单,容易上手。   作者的话:大家注意看番外哦! 番外我比较不带脑子写,所以轻松一点,主线有时候会沉闷好些_(:з”∠)_ 第28章 君临(中)   我瞧着手头的闪电挂坠摇晃,在接到国王身死之后,我写了一张纸条,然后就看着它,至少摆动了3000下,我都快把自己给催眠了。   路赶得差不多了,我收回挂坠,拢在袖里,一把拉开窗帘,“停车,西佛过来。”   小侍女西佛一直坐在车夫身边,这会儿撅着小臀开门爬进来。   “小姐。”斧刃骑着马,又牵着一匹,我朝他颔首,然后面对正在坐好的兰尼斯特私生女,或者说婚生女。   “这张纸条,给多曼伯爵。”   既然盖尔斯伯爵已经逝世,那么多曼·罗斯比自然会是新的罗斯比伯爵。   “别抹花了,另外你也要牢记上面的内容,给托马德爵士也看一遍,到时候配合那个多曼。”   “好的,小姐。”西佛软软糯糯地答应,她接过纸条,粗略地看了一遍,嘴巴发出了一声可爱短促的惊叫,“这——”   “这是一次锻炼的好机会,去吧。”   罗斯比城的事情没那么重要,所以,才会是她锻炼的机会,希望她体现出自己的能耐。   人才要从小培养嘛。   我直接把裙摆撕下,露出下面的紧身裤,一如既往地把自己包裹个严严实实。   我拿上军刀,感谢我苗条的身材,我可以不走门,直接从窗口翻出去,然后利落地上马,一拉缰绳,一骑绝尘。   我看到跟在我们后面的马车上,马夫眼神紧张,正在解下马套,这八成就是哪位大人物安排的眼线,要看我究竟去哪,这会儿方寸大乱。   哪怕错了,我也不放过。   说起来,好久没骑马砍杀了呢。   【酸埃林】   下午了,太阳已经西垂,维桑尼亚丘陵上的大圣堂钟声响起,鳞次栉比的红色屋顶间,人群熙熙攘攘。   “那群丘陵上的蛀虫,已经忘记了怜悯与博爱!”酸埃林听着修士在对人群大喊,考虑到金袍也是自己这边的人,所以没人来阻止。   “普信主教与莱雅拉一心想要安抚民众,免除大家的不安,可是总主教不但不予帮助,反而把教会的金库看得死死的,吝啬!冷漠!无耻!”   “我们今天的口粮!口粮!”   “在那儿!”这名修士指着大圣堂大喊,他站在马车上,傲视人群,“全在那!在那群该下七层地狱的虫子手里!”   “抢回来!”   “莱雅拉大人在哪!?”   “我还有五个娃娃要养,七神啊———”   “莱雅拉小姐已经派人去交涉,他们是教会,是总主教,七神在人间的代言人,我们交谈,去要一个答复!”胖修士的脸上汗水流淌。   “我们也去!”   “我们等待!”他回应道。   “如果他们不理会我们呢?”   “那可是莱雅拉小姐,他们疯了!”   修士没放过下头的交头接耳,“他们如果不幡然悔悟,依旧做事不公,那么以天父的名义,我们就去给他们一个公道!”   酸埃林坐在路边,看着市民来来去去,有些人驻足逗留,有些人胆小怕事径直离开,毕竟这群衣着朴素的生面孔一望皆知,要么是难民,要么是跳蚤窝里出来的跳蚤,而且情绪沸腾,别说他们,酸埃林也有些怕。   不但是这群越来越愤怒的难民,酸埃林也没法理解自家女主人的意图,为什么今天会停发所有的物资?为什么她自己要跑去罗斯比城?为什么这些修士那么听她的话儿?   酸埃林不知道,如果把现在占领大圣堂的主教议会和其他僧侣赶出去,那么君临自然就属于这些普世七神教的修士,普信主教将成为总主教,其他人等都会发财,加官进爵,享用教会丰厚广博的财产。   酸埃林更不知道,没有了普信主教的普世七神修会将群龙无首,至少在几年内,任人摆布,而他许久没见的“舞蹈家”达蒙,此刻正在割掉远道而来的大麻雀的脑袋。   反正,酸埃林清楚自己继承了旧神的优良传统,是个木脑壳,傻得可以,索性也不去想了,他新收的难民小弟鼻涕虫正在悄悄咪咪汇报。   “老爷,那个秃子和海尔都到地方了。”   秃子是指秃头埃林,河间地难民里的恶棍,酸埃林不爱听这个和自己重名的名字,他个老痞子也配叫埃林?   干。   “那就等波隆。”酸埃林说道。   路人离他们这群人远远的,大家伙儿一眼就知道他们是难民渣滓,无数关于这帮河间垃圾鸡鸣狗盗的腌臜事儿在坊间流传。酸埃林自己也不愿意和这帮乞丐混在一起,他可是波顿家小姐的人。可是没办法,这是莱雅拉小姐的命令:   “等到圣堂发出信号以后,包围大圣堂,闹起来,可以打人,但是别出人命。”   酸埃林自然照办。   埃林看到一个褛衣修士经过,好奇地看了自己等人一眼。他感觉有些悬,万一这帮子七神牧师发现灰卫的目的,自己该怎么办?那可是大圣堂,新神的圣堂,而君临正是七神的地盘,这可和北境不一样。   所以,那个天杀的信号到底在哪?酸埃林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麦酒,太阳下实在是热得可以。   “老爷。”鼻涕虫喊道,信号来啦!?   “那个冠军老爷来了,老爷。”酸埃林顺着鼻涕虫的指点回望,赫然是斧刃和另一名七神的修士。   “怎么了,冠军?”他起身迎面走过去,斧刃翻身下马,把锅盔拿在手里,满头热汗淋漓。   “情况有变,现在就动,”埃林注意到和斧刃一起来的修士走向了自家那个正在宣讲的兄弟,“所有人给自己描上七芒星,待会上圣堂的时候要么喊七神万岁,要么喊战士万岁,记得了?”   “好吧,”酸埃林轻叹,“终于不用管波隆的小命了,等他完蛋,我回头就睡他的相好。”   “不,波隆会得到消息的,”莱雅拉的大胡子侍卫没理会这王八蛋的瞎说,“记住,圣堂里头那些教士,穿丝绸戴宝石都必须死,老头老太一个不留,胖子和你认得出来那些,名声差的,也一样,把这个榜带上,找地方贴。”他递给埃林一卷纸,埃林打开看了看。   “穷人集会,还有战士之子,这些是什么玩意。”虽然被小姐要求识字,但是酸埃林依然是半个文盲,只会拼几个常见的词汇,“公道之日?”   “别问,贴就是了。”   酸埃林一头雾水地开始干活,一场暴动正在酝酿,或许贝勒大圣堂明天就将不复存在。   【雷纳佛·伟维水】   红堡。   吆喝着进门的炭夫博德里克将马车停在叛徒走廊边上,下层监狱总管雷纳佛·伟维水抑郁地背手看着他,卫兵站得离他可远。   雷纳佛不知道自己的抉择是对,还是错?   在那个少女还在为前国王之手艾德·史塔克办事时,他就和她打过交道,当时她让杰诺斯·史林特永远安静,并和自己做了一场交易,她给雷纳佛的崽子在金袍里找了个好职位。   本来这该是一场交易来着,但是雷纳德现在发现,自己儿子也成了人质,真是——见了异鬼的,这帮贵族坏得很。   所以,不管他愿不愿意为看起来毫无前景,没过几年就会嫁人的莱雅拉打杂,他都必须为她做事,当前,或许是考虑到财政官署的人不够可靠,而红堡里贵人众多,他成了莱雅拉在红堡里的眼线。   而那个臭炭夫波德里克,正是他的接头人。   “老爷。”波德里克笑嘻嘻地给他鞠躬,雷纳德倨傲地颔首以应,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今天的份到了?”   “是的,老爷,保管都是御林采的上好木炭,烧起来绝对舒心极了。”   御林,是一个暗语,指史塔克。   “下次给我捎上狼皮,熊皮也不错。”   雷纳德这是在说,奔狼少女珊莎·史塔克和小熊莱拉·莫尔蒙都挺安全。   “可是,老爷,这些都是大东西,只有贵族才能猎取,上一回我朝一只山狮还是雄鹿来着?射了一箭,还没射中,结果被林场看守逮住了,一顿好打。”   山狮和雄鹿同时出现,意思是指那几个被判决成兰尼斯特杂种的前王室子女,在红堡的只有托曼一个。   “嚯,真是见了异鬼,那,你给我采几朵花吧,我家里的婆娘喜欢这东西。”   花,代指提利尔,那个托曼被提利尔接走了。这是刚刚发生的事,一伙高庭骑士干的,猝不及防且毫无怀疑之下,白袍铁卫队长没有什么反应,毕竟托曼虽然讨人喜欢,却已经不再是王室成员,而蓝礼国王事先留下的风暴地士兵,早在昨晚就被河湾人灌醉了。   炭夫弯着腰殷勤颔首,“好嘞,大人,这小事一桩。”   他们正在交谈时,叛徒走廊高处的侍卫惊呼出声,“着火了!”   着火了?   “哪里,小子?”   “在龙穴那边,好像有栋木塔烧起来了。”   雷纳德不动声色的训斥,“干好你的事,别管这些!”   “着火了。”炭夫波德里克喃喃道,他提高声调,话里有些颤抖,“我,我得离开了,老爷,还得往首相塔送。”   “别去处女居,”雷纳德好心提醒道,“那里的玫瑰荆棘怕火,不喜欢木炭。”   处女居那个地方现在似乎戒备森严,别去白费功夫。   “再会,七神保佑您,老爷。”   雷纳德哼了一声作为答复,他继续背着手,看自己的小卒子搬运完这几天的炭存,然后去巡视监狱,没带任何人。   红堡的地牢有四层,其中的第三层又被称为黑牢,是关押重犯的地方,雷纳德数着牌号,对牢房里的要挟和哀求听而不闻,他来到了自己要拜访的那几间,这里倒是安静多了,没人伸冤哭喊,监狱总管敲响牢门,小窗应声而开,一大股酒味飘散出来,还有一双坚毅美丽的眼眸。   “克蕾小姐,这里还习惯吗?”   “烦透了,有事?”   “火已经烧起来了,小姐,火焰正在熊熊燃烧。”   克蕾的双眼左右瞟过,“你可以发动多少人?”   “连狱卒带囚犯?”   控制得住的囚犯。   “所有。”   “六百人,小姐。”而盾牌长剑和其他武器一早就已经准备完毕。   打从提利尔进城时起,莱雅拉就对这个家族心生警觉。   在狼晨期间,感谢瓦里斯和自家那群野猪新兵的横冲直撞,财政大臣对红堡下头的地道可熟。   看来,一早开始,我们的莱雅拉小姐就已经预备好了从红堡里头,捅玫瑰一刀,如果有必要的话。   毕竟处女居不是首相塔,没有广场,守不住的。   作者的话:关于女主感情部分。其实我原本想写后宫+逆后宫的,但是从读者反馈来看,再考虑要贴近原着的要求,后宫+逆后宫明显有点奇怪。但是我还是想写,所以,要不我这样子,在正传里不写感情线了,感情线单独列出来,弄一个幕间,转写感情线。然后感情结局和正传结局分开,正传只会有一个结局,感情的话,可以是多个单女/男,以及后宫,还有大满贯(不)结局,就像是galgame游戏一样,大家喜欢主角和哪个角色恋爱就看哪一个角色线的文,然后有哪些感情线觉得毒的就不看。不过这样的话,这样一篇幕间每篇大概有千字左右,如果线太多,那每个恋爱对象大概不会超过2万字,如果线少,可以争取每个角色3到5万字。 第29章 君临(下,花败之时)   【玛格丽】   “夫人想见你,玛格丽,就在厅堂里。”玛格丽·提利尔打量过这个小娃娃,露出了笑容,亚莉珊·布尔威是个肉呼呼的小丫头,自己的童年玩伴(或者说照料对象,她特别爱吐奶),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布尔威家族的当家人,黑冠城领主。   “正好我有事找她呢,肉团子,你忘记洗脸啦。”   肉团子,小亚莉珊的昵称。   “没有!”丫头捂住圆脸,这模样更像是一个肉团团了,“我洗干净了的!”   玛格丽发出清脆的轻笑,手捻自苦桥而来的信函,朝祖母在的地方走去,奥莲娜·雷德温夫人精神矍铄,小小的身子里总是充满了无穷的力量,背影宛若河湾地的巨木,叫人只能仰望,她正在聆听两个小伙儿的声张,玛格丽的哥哥,“勇武的”加兰也在场。   “我和我的弟弟妹妹,从始至终就是我父亲的子孙!”这个金发小子喘气儿的模样就像是一头怒牛,“我命中注定是国王,我才是国王!”   “那些逆贼,叛徒,史塔克、徒利、波顿,统统会被吊死!我会把他们的脑袋插在长矛上!”他大吼道,似乎面前的不是提利尔家族的荆棘女王,而是莱雅拉·波顿或者其他什么人。   “得了,”奥莲娜·雷德温一脸厌烦,“我听说你见到剥皮女时屁都不敢放,跟仓鼠似的,这会儿,对一个老太太大吼大叫让你感觉很爽吗?”   “闭嘴!说话带脑子,仓鼠。”金发小子又想开口,就被祖母一口闷了回去。   她转向更文静的那个男孩,如果不是发色不同的话,另外一个男孩就像是亚莉珊·布尔威的老哥,小脸肉乎乎的,“你呢,孩子,我该称你为王子吗?”   “我,我,父母是劳勃国王和瑟曦王后,我猜,”他眼神有些闪烁,“老夫人。”   “至少很有礼貌,有那么点王子的意思了。”奥莲娜轻叹,“加兰,护送他们俩出城,或许他们才是真正的君主。”   “祖母,蓝礼国王那——”   “已经没什么蓝礼了,或许他死后还能用被割断的喉咙说笑话,”奥莲娜夫人手指的皱纹刮着自己的下巴,玛格丽知道,这是她在思考的表现,“事态有变,带着这两个,‘王子’,去找你的野猪父亲。”   玛格丽有些惊愕,蓝礼没了?   她还记得那张帅脸,那个英俊潇洒的王者,年轻的拜拉席恩,她的未婚夫。   她也知道他对自己毫无兴趣,那只雄鹿其实是和自己的哥哥洛拉斯一见钟情,不过,身为提利尔的女儿,玛格丽倒是能坦然接受这一点。   既然这件事是出自祖母之口,多半就是真的,可怜的洛拉斯,他现在情况怎么样?   咚咚,门被敲响,奥莲娜夫人的侍卫左手探出头来,“夫人,外头龙穴那边着火了,一整座塔都烧了起来。”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奥莲娜敷衍道,然后她面色突然沉了下来,“等等,”老妇人站起身子,“这儿还有其他的河湾汉子吗?”   “您的亲戚,祖母,”从加兰的双眼看,他一定一头雾水,不过他依旧挺得腰杆,回答准确,“霍拉斯和霍柏。”霍拉斯和霍柏,青亭岛那位派克斯特伯爵的儿子,雷德温家族的双胞胎。   “右手,”奥莲娜呼唤自己的侍卫,“去叫他们来,还有那个太监,”瓦里斯之前和乔佛里一起过来,大概才刚刚离开,“玛格丽,去拿件外套,”奥莲娜扫过眼前的两个雄鹿私生子,或者说拜拉席恩,“加兰,你和乔佛里一起走,玛格丽,你和托曼一起,双胞胎会保护你,分开走,离开君临,去找河湾的军队。”   祖母语气急促又严厉,玛格丽的心也跟着悬了起来。   加兰开口,“祖母,为——”   荆棘女王直接打断,“你觉得依那个剥皮女的办事风格,会让龙穴着火?想想她的葡萄酒会,想想她是怎么当财政大臣的。”   “那——”   “你只有在河湾军队里才是‘勇武的’加兰,傻孙子,在君临和金袍呆一块?那你不过是‘蠢牛’加兰,”奥莲娜语速很快,“万一我这只老母鸡猜错了,你可以再回来,无伤大雅,可是万一我猜对了呢?”   玛格丽和加兰都意识到,那自己兄妹俩会成为人质,莱雅拉的砝码。   “可是您——”   “你是想我跟着你一起骑马驰骋?你很帅,小子,我倒是很乐意,但是我这把老骨头会被颠散,所以快点滚,别再问了。”   加兰猛吸一口气,转身大步跨出,揪着茫然无措的乔佛里·维水,小玫瑰朝祖母行了一个提裙礼,冷静优雅,“午安,祖母,改天再陪您聊天。”   奥莲娜又坐了回去,如此安详,“我这条身老树皮无所谓,孩子们,她要剥就剥去吧,只要你们没事,玫瑰自会在七国怒放。记住,只要提利尔依然是河湾之主,有大军和粮食,那么君临就在我们的手掌心。”   【莱雅拉】   我腰胯军刀,骑着小麦(我的马永远叫这个名字)跨越大地,身上的血迹未干,来不及擦。   斧刃单人单骑先行离开,拿着我的玺戒去下命令,护卫手擎剥皮人旗矛,吆喝着让路人让开,尘沙飞扬,我们速度很快。   不一会儿就到了钢铁门,这道门在我的人手上,“你们的司令在哪?”我顾不上回应金袍的行礼,问得直接。   “龙穴,小姐。”   再度起步,我没顾忌这是在城里,“清道,死伤不论。”   “让开!”   君临的居民都很聪明,看到了铠甲鲜亮的侍卫们剑在手,自然唯恐不及地避开。   蕾妮丝丘陵即刻便到,伦赛·佛索威爵士和其他几位仁兄前来迎接,我没等他开口:“不用行礼,说事。”   “灰卫已经包围了贝勒大圣堂,小姐。”   好了,这下子清算教会财产,染指教会的资金就有了机会!   “情况有变,点火,这是花败之时。”我勒住马,“带你的金袍和剩下的灰卫去拿下西边的国王门,收拾掉河湾地的金袍,拿纸笔来,”这会儿人人看出情况有异,手脚勤快,“传令给夜影巷的亨得利·布雷肯爵士,带他的和我的士兵进红堡,敌人是河湾人,再递话给另外几个金袍司令,提利尔害死了蓝礼,不想和叛党一起没命的给我安分点,把城门都关上。”   谁会知道蓝礼死于影子杀手?没人知道。   “是,小姐。”   我事先有准备,毕竟我知道前世的剧情,蓝礼的死亡,而且我故意放任了这件事发生。   但是我手下不可能知道蓝礼国王会死,所以我再严加督促也无法避免有人会敷衍了事,这点很麻烦。   但是比起被打个措手不及的提利尔来说,算不上什么麻烦,很多时候,政变就是看动作快不快,还有细节出没出差错。   不过,细节?出错是正常的,每个步骤都完美无缺?铁定是幻想。   所以,就阴谋和政治来说,你的谋划越简单越好,时间越短越好,那样风险低,不容易死翘翘,所有的,什么惊天大阴谋都是在吟游诗人故事里被英雄破坏掉的笑话。   现在想想,当初多亏了王后的聪明才智,我针对兰尼斯特的行动才能成功,现在面对荆棘女王我就不敢玩什么明里招兵买马,谋夺金袍控制权,暗中布置河间骑士的把戏了,河湾地势力强大,奥莲娜·雷德温耳聪目明,所以别给自己找事做。   总之,提利尔的钱也是我的钱!   “我要约见风暴地的贵族,尤其是有职务的几位,麻利点,都去做事。”   大部分风暴地人都不在君临,不过蓝礼还没心大到把所有人都召来出征,他留了一支千人左右的军队。   在这关键时候,我可不想风暴地人给我来什么幺蛾子。   大火烧着了木制哨塔,就在龙穴之巅,紧张的难民大呼小叫地提水,才过上安稳日子,这可真是造孽,“小姐,风暴地的贵族们到了。”我收回目光,前去迎接,我认出了纹章,干草厅的埃洛尔家族,铜门城的布克勒家族,还有鸦巢城的莫里根家族,据说祖上女巫不少,以及落木城的费尔家族。   简单的致意过后,“我们收到消息了,”埃洛尔家族的塞巴斯蒂安伯爵首先开口,他和他的夫人席拉一直追随蓝礼,呆在君临,不过,似乎其夫人才是正经的干草厅领主,“国王已经去世,小姐。”   我瞥了一眼另外一位风暴地人里查德·莫里根爵士,确实很像乌鸦,手袖很快,背部佝偻,其兄无子,所以他是鸦巢城的继承人,他们莫里根家族的幼弟古德在蓝礼的彩虹护卫中担任绿衣卫,无怪乎消息灵通。   “那你们一定知道,”我回应,“洛拉斯砍死了好些人,风暴地和河湾地已经分道扬镳。巧的是,我正要对付在君临的河湾地人,那群处女居的提利尔们,他们,现在和你们不是同道。”   几个风暴地贵人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开口的是落木城的“银斧”海伍德·费尔伯爵,他大概三十岁出头,黑发披肩,胡子剪得很有格调。   “所以我们有个想法,小姐,我们有好几位无妻的男儿,都是好样的,我婆娘早些年病死了,莫里根家的古德发过守贞之誓,可是国王已死,绿衣卫也没了意义。”他露出一个笑容,大概是尽量让自己显得亲切。   这位海伍德·费尔伯爵的父亲,在篡夺者战争中的盛夏厅之战里死于与劳勃·拜拉席恩的决斗,不过劳勃事后大度地绕过了费尔家族忠于坦格利安而与自家封君拜拉席恩作对之事,出席了手下败将的葬礼,并给了一笔丰厚的抚恤,所以费尔家族虽然和劳勃有血仇,却一直忠心耿耿。   忠心耿耿,对,我心下一沉,这群风暴地人的这个德行真让人头疼,他们中间死心眼的老实人太多了,一点南方人的狡诈做派都没有。   “联姻之事再说,”我蹙眉猜测道,“你们该不会都要向史坦尼斯效忠吧?”   “现在是史坦尼斯国王了,小姐,请叫他国王。”干草厅的塞巴斯蒂安伯爵笃定地说道,“这是我们身为拜拉席恩封臣以及七国臣民的义务,史坦尼斯为王,理所应当。”   “相信我,恐怖堡的莱雅拉小姐,”长得像乌鸦的里查德·莫里根接口,他笑起来好邪恶,倒不是说他可能有什么恶意,天生的,猥琐极了,“让国王回到君临,让风暴地与您一致,绝对不是坏事。”   费尔家的“银斧”海伍德仔细瞧了瞧我的脸,“如果您选择我的话,咳!”他不好意思地握拳遮了遮唇,“我不是劳勃国王那样的人,不喜欢沾花惹草,抱歉,这样看起来有些太没风度,可是,小姐,我们商量过,要把君临献给吾主,所以,如果您不能给一个承诺的话,恐怕——”   我深吸一口气,“先把河湾人搞定。”   “不,小姐,我们商量过了,在君临的风暴地人需要一个确凿的结果,史坦尼斯国王坐上铁王座,小姐,即便您不请,我们也会来说这个事儿的。”   等你们来,只怕就是召集了手下侍卫和军队,带着上千名训练有素的风暴地汉子来了,是吧。   我就知道。   我就知道!   麻烦了,我搞了那么多事,照梅丽珊卓那双能从火里看到远方景象的眼睛,她和史坦尼斯可能会对我的事一清二楚,按史坦尼斯那个刻板个性,现在把他请进君临对我绝对不是好事,指不定我就成烧烤了。   看来,只能——   作者的话:_(:з”∠)_我明后天请假,有一件大单要办,尽量更新QWQ,抱歉各位,如果周三周四没更的话,我在周五和周六尽量更新,谢谢大家支持! 第30章 红堡   【玛格丽】   这套属于劳勃的板甲和鹿角盔一直有人擦洗,闪闪发亮,而加兰身材高大健壮,恰似劳勃年轻时的模样。   他配上鹿角和钢铁简直威武异常,和先王劳勃没什么区别,这会儿,加兰的声音沉闷地响在头盔里,“祖母让你跟着瓦里斯,带着托曼一起逃,还有雷德温家族的霍柏和霍拉斯两弟兄,我能相信你吗,霍拉斯爵士?”   “凭青亭与高庭的友谊,列祖的荣耀以及誓言,我想您有一个答案,”“恐怖爵士”霍拉斯有一头橙色头发,方脸上全是雀斑,其武艺在河湾颇有声名,“我有一个私生子堂兄就在海港,一切都会很顺利。”   “祖母说的是我们分头逃,”玛格丽盯着自己的哥哥,“而你想要的是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我想要的是用骑枪,冲破君临的城墙,”加兰拍了拍乔佛里的肩膀,“来,王子,”他接着提高音调,“提利尔卫队,随我来,高庭万岁!”   这个背影,玛格丽有些动容,加兰的背影,如此英武。   那年的高庭藤蔓绕梁,玫瑰盛开,小胖子加兰经常被年轻的侍从揍进种着玫瑰的泥巴里,没人对这个提利尔家的次子有半点敬意。弱小的加兰,玛格丽记得,双手无力,性格怯懦,连走路都摇摇晃晃。   “他该披上黑衣,”有一天,玛格丽听到自家父亲梅斯·提利尔对母亲讲,“听听别人的说辞,咱们的加兰软弱不堪,经常倒在花坛那头吃泥,用屁股对着别人的长枪,这样下去,迟早会成为一个笑话。”   那时长子维拉斯在竞技场上的英勇让自己跛脚残足,强颜欢笑,心含自卑。慈母无需第二个伤心的孩儿,加兰该有他的幸福才对。所以,母亲如此温柔,希望自家这个没用的儿子能成为学士或者修士,远离沙场。   可是,玛格丽的兄长没有像母亲想的那样。   那个午后之前,晚上维拉斯思索不语,没有再和玛格丽讲星座的故事。   到了午后之时,夏日的高庭有和煦的阳光,维拉斯与加兰,兄弟与兄弟的影子在庭院中拉长,一个长,一个幼,一个跛足瘦削,一个满眼怯懦,哥哥看着弟弟,手指搭上他胖胖的肩膀,抹去尘土与耻辱,那只手形如树根,动作却柔和,像阳光一样。   “你不是懦夫,加兰,”维拉斯的善良一如既往,话语如此柔软,“你有健全的腿,你有要保护的家。”   “你是高庭的玫瑰,提利尔的骑士,河湾的守护者,必将在七国行侠。”   长子黯然一叹,“我曾经和你一样,老弟,可是我已经无法如愿以偿,带着我的愿许,加兰,替我跨马骑越大地,功勋加身,成为爸妈的依仗,在小妹出嫁的那天,昂扬当先,叫她的夫婿知道欺负小妹的危险。”   “带着我的愿望,让家人欢笑,让玫瑰怒放,我的兄弟,‘英勇的’加兰。”   如今,纹章高扬在梅葛楼之外,恐怖堡与石篱城嚣张而舞,“英勇的”加兰手擎高庭玫瑰的旗帜一马当先,傲然直前,一如维拉斯口中玛格丽将来出嫁的那天,他对他的期愿。   “高庭万岁!”加兰高喊。   “我们该走了,小姐,”,骑士冲击在遥远的广场,怒吼和惨叫冲破烟尘,“小姐。”   “拜拉席恩万岁!”乔佛里声音发颤,不知是兴奋还是恐惧,“雄鹿万岁!”   玛格丽叹了一口气,手提裙装,跟在瓦里斯的身后遁入黑暗。   “霍拉斯爵士,给我讲讲我们的退路。”   “我的私生子堂亲亚瑟·河文有一艘商船,叫黎明之风号。”   又是亚瑟,又是黎明,这该不会是个亚瑟·戴恩的崇拜者吧?   “他只是一个船长?”   “对,小姐。”火把照亮通道,他们行走在潮湿难闻的密道里。   “他家人呢?”   “好像在白港,他和北境又不少生意。”   白港,北境。   莱雅拉·波顿的哥哥多米尼克和白港的河湾地弃民曼德勒有婚约。一如祖母所说,君临的每一块砖头下面都是阴谋,亚瑟·河文无法信任,哪怕他真是传说中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那个无暇的骑士,她也没法信任他。   “你手下人会驶船吗?”小玫瑰玛格丽打定了主意。   霍拉斯注意着脚下,“您在说笑,小姐,青亭岛的卫士既是陆军,也是海军,我甚至有我自己的船。”   “那就准备好,夺下那艘黎明之风号。”玛格丽毅然决然,“可以不杀人,霍拉斯爵士,但是我要万无一失。”   托曼磕磕绊绊地走在后头,一脸惊惶。   【莱雅拉】   几双眼睛盯着我的脸,绝对不是因为我好看,而是为了我的表态。   风暴地贵族们正在逼迫我给他们一个承诺。   “因新旧诸神的名义,只要史坦尼斯国王不背叛七神,我愿意奉他为王,任他为我指定夫婿,”我轻声说道,“只要得到我父亲的肯定,一如传统一样,各位,我自无不嫁。”   听起来我像是屈服了?   可是史坦尼斯已经皈依光之王,他为人古板,不会轻易违背自己的誓言,“不背叛七神”?不存在的,所以,这个承诺其实和没给差不多。   如果万一的万一,史坦尼斯真能远离梅丽珊卓和他的拉赫洛,那他当国王也不错,至少比兰尼斯特的崽子来强,当初宣判乔佛里和托曼时我也在,并一力促成,要是他们当了国王,我不就是逆贼?   “他——”   “我不反对他坐上铁王座,但是我过去信仰旧神,如今信仰新旧诸神,他的选择和做法我略有耳闻,七国的宗教和文化有新旧诸神的一份,民众的生活与七神密切相关,可是光之王宣称七神和旧神是伪神,宣称淹神是远古异神的从神,而且会用暴力来践行自己的宣言。我恐怕,一个信仰拉赫洛的君主会给这片大陆带来鲜血和灾难,”老实说即便是现在,血与灾也并不少,“你让我怎么接受?”   “国王不是这样的人。”银斧海伍德申辩道,“他一向公正。”   “可是拉赫洛的信徒是这样的人,而狭海对面有的是光之王神庙,”我,“到时候能由得了他?还是说,为了君主你们可以把七神扔进火里烧?”就我对风暴地的傻子的了解来看,坚持信仰还是坚持忠诚在两可之间,“别忘了这里是君临,有的是暴民和虔诚的信众,没有为了七神的前提,你的国王进不来,而我,大可以让大家伙儿把背离七神之光的你们撕碎当场。”   “小姐!”我听到一个喊声,来自我的一名剥皮人卫士,我转头看去,他身上有血和泥巴,“小姐,亨得利爵士和贝里爵士遇到了加兰,那个提利尔带着乔佛里,我们截住了他的卫士,可是他和他的小男孩跑了,带着几个骑兵!”   伦赛走了没多久,河湾地人掌管的金袍控制了诸神门和国王门,如果让加兰混进他的金袍里,真有可能逃出去!   “没在门口拦住?”   “他穿着劳勃国王的铠甲,乔佛里就坐在后头,我们还以为劳勃国王再生,都惊呆了。”   “你们害怕了,是你杀的国王?”   “不,小姐,但是乔佛里在那喊,他很兴奋,他喊他的父亲活过来了。”   “各位,听到了?现在,我建议各位最好先摆平兰尼斯特的野种。”我真不想说野种这个词,但是不得不提醒他们,天可怜见,连我的人都习惯地把乔佛里当王子看!乔佛里自己也一样。   这是个风暴地人无法忽略的现实,他们真正的敌人不该是我。   我看着他们脸色变得阴晴不定,“我手头没有合适的人选和你们的国王抢王冠,可河湾和西境有。”   我是个北境人,从根子上说,我会回北境去,带着士兵和钱。但是王冠?北境人从不在乎铁王座。   呆不住就走人呗!   作者的话:突然更新!(蹦出来!) 第31章 鞋匠广场(上)   【莱雅拉】   “请记住,小姐,”风暴地人离开前,“银斧”海伍德郑重其事地盯着我的脸说,“当下,史坦尼斯国王是七国唯一有资格坐上铁王座的人,别忘了这一点!”   “对你们来说确实如此。”我不动颜色,这让他们神情变得有些糟糕起来,我看着这伙人离开,立刻让人给我找套板甲来,寄希望于风暴地?这不是我的风格。   要在龙穴找套板甲可不容易,最后是从铁匠街扒来了一套。   “小姐,您瞧瞧合适不?”我面前的这位胖子金袍头盔根本不合头,他得用手拦着以防那个镀铜铁壳子掉下来,至于给我的铠甲。   一个又大又滑稽的青蛙脑袋盔,啊不对,该叫蛙嘴盔才对。   “这不是竞赛用的铠甲么?”我晃了晃这套盔甲的铁手臂,铁锈发出了抱怨声,嚯,真是抱歉打扰了哈。   你看,有些部位还不合身,不,恐怕大部分部位都不合身!像不像我那套“万家骑士”铠甲,我现在明明超有钱的好吗?!为什么还要穿得跟在战场上发了财的雇佣骑士似的!   “这是展示品,嗯,铁匠街上就这套了。”   七层他老奶奶的地狱啊,我还没得挑是吗?!   “给我换上!”我咬着牙齿,不知道穿成一只青蛙会不会让我多延一秒命。   再或者扣掉一秒的寿命?   我把自己收拾进这套板甲里头,在当啷声中由人扶着上马,样子真是滑稽极了。   “出发!”   “恐怖堡万岁!”   【克蕾·菲林特】   城市是一座夯土与木梁构成的丛林,而克蕾从小就是林中的猎手,轻车熟路,她脚步敏捷,在屋顶间越过,耳边是马蹄的响动和行人的惊呼。   她知道,马儿上的正是那个提利尔的加兰和私生子乔佛里。   猎手正在追踪猎物,她不会丢了自己的目标,从未疏忽。   不,还是疏忽过,这是克蕾一生中最大的耻辱,她竟然没有看出来那个莱雅拉会对自家效忠的封君下手,史塔克乃是北境之主,哪怕去了王号,依然号令群雄,波顿和菲林特同为北境封臣,本就该听从奔狼史塔克家的号令。   可是剥皮人的女儿背叛了临冬城,把艾德·史塔克送上了船,粗鲁而暴力,这绝对不是克蕾能接受的事情,这算怎么一回事?封臣,把封君给驱逐,驱逐!这是背叛!   所以,女山民不想看到她的脸,纵使二人有过床第之欢也一样。   和莱雅拉不一样的是,克蕾是个守誓重诺之人,她不会像莱雅拉一样背叛自己的承诺,所以,她会替她做事,但是绝对不会再面对她。   猎手因此宁愿呆在监狱里作为一步暗棋,终日与酒为伴,苦闷无聊,于黑暗中度日,也不愿意舒舒服服地在外头和那个恐怖堡的闺女在一起。   对,酒,她身上还有酒气,出门时连步子都迈不开,该死的莱雅,该死的玫瑰,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   她甚至都没关心过她!没想过她会有什么想法,她根本没想过!   哼,说不定她根本没在乎过自己,我是什么,一个床上的玩具?   也说不定,她在想什么时候把自己也给卖掉,远远扔回北境,因为除了她以外,北方人在君临时脑子都和婴儿差不多,好聪明的波顿,她甚至可能一杯毒酒干掉自己呢。   毒药和背叛,好一对孪生兄弟,懦夫的好帮手。   猎手捏紧了手上的弩,差点把握把给捏碎。   行吧,反正自己已经无依无靠,没有留恋,她倒是要看看,那个女孩是会在君临这个臭粪坑里熏黑自己的心肠,还是说会稍微有那么一点点良心,还记得鱼梁木,旧神,还有北方。   回到眼前的事儿上,克蕾听到马蹄声停止,这里已经靠近城门了,正是鞋匠广场,克蕾记得应该是玫瑰手下的金袍驻守的地方。   这么长时间的追踪,让她有些喘,女猎手轻轻摸了摸腰间的斧头和匕首,颠了颠背上的箭囊和蒙皮木盾,慢慢靠近,脚上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玫瑰们被拦住了,他们面前有为数三百的骑兵,披坚执锐,密密麻麻挡在了一群金袍和“英勇的”加兰之间,莱雅拉教过纹章学,克蕾认出了当头的是宝冠雄鹿旗,还有草垛旗、黄铜带扣旗、云杉新月旗和展翅黑鸦旗,一支风暴地的军队。   手下穿着严整,倒是领头的衣着很随意,克蕾仔细辨认了一下,板甲衣和胸甲显然是临时套上去的,正式场合穿着的丝绒服饰隐约可见,大概是来的匆忙。   “加兰爵士!”其中一个领头的骑士发话了,他宽大的袖口是花哨的红紫相间,与铠甲极不相称,“你身后那个乔佛里·维水,被判决为孽种,必须以修士之身在贝勒大圣堂奉献终身,带他出城是在违背王法。”   “连国王都没有,”鹿角盔里的声音隐含戏谑,“哪来的王法?让开,布鲁斯爵士,否则就枪剑相谈。”   “史坦尼斯国王正在路上。”黑鸦纹章的男人说道,他长得也像是一只乌鸦。   “史坦尼斯杀害了他的弟弟,与真正的国王作对,他死不足惜。”   “国王乃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蓝礼才是僭越。”   “你身为蓝礼的臣民驻守在君临,却能说出这样的话,真是让我眼界大开。”   “向国王效忠,提利尔,指不定你会在你的瘸子兄长之上,成为河湾的守护。”说服不成,草垛纹章的爵爷开始利诱。   “你们的国王娶了佛罗伦的婆娘,就一心为那帮招风耳狐狸谋利,”佛罗伦家族的女人赛丽丝正是史坦尼斯的夫人,或者说他的王后,他们家家徽是狐狸,“河湾只有一个守护,狐狸却要染指,休想。”   佛罗伦一贯不喜欢提利尔家族是他们的封君,因为从血统上看,佛罗伦家族乃是古代英雄“青手”加尔斯的正宗后人,而提利尔不过是过去河湾王国王族园丁家族的看门狗而已。   这正是提利尔无法支持史坦尼斯的原因,河湾地封君的名位,代表河湾诸侯的支持,乃是提利尔家族的核心利益,而支持史坦尼斯的河湾贵族以佛罗伦为首,正是要挑战提利尔的封君地位。   原先蓝礼活着,河湾贵族大都予以支持,如今蓝礼一死,唯一的王位继承人(考虑到审判了乔佛里和托曼)史坦尼斯炽手可热,所以,在蓝礼死去的那一夜,河湾就发生了分裂,不少河湾贵族转而支持佛罗伦和史坦尼斯,玫瑰的秋天到了。   “那么,我们之间无话可说。”黄铜带扣纹章的布鲁斯爵士拔出长剑。   “决斗,你们几个对我们几个,一对一,我赢了,你们滚,我走人,我输了,王子归你们。”   双方剑拔弩张。   克蕾知道那个小子乔佛里·维水是兰尼斯特自家姐弟生的杂种,她知道宣判的事儿,乃是史塔克家族做出的,如果乔佛里跑了出去,肯定会对史塔克和北境不利。再加上刚才这番对话,克蕾了解了乔佛里究竟有多重要。   好机会,让这个威胁从世上消失!   猎手转动握把,拉开弩臂,轻悄地将弩矢放上,然后瞄准。   “好一个‘英勇的’加兰,”这时候,风暴地这边的云杉新月纹章发话了,“看得出我们来的匆忙,甲胄不合,武器不佳?”   “可是你们只面对两个正经的骑士,其他都是侍从,你们可以滚开,”加兰把抖着的王子乔佛里丢下马,把侍从递上来的骑枪架上自己铠甲上的骑枪架,“现在回去换,去吗?”   明摆着的,风暴地人一走,加兰就会逃出生天,所以这帮史坦尼斯忠臣自然不会放高庭一条生路,他们开始报上名号。   “干草厅的埃洛尔家族,塞巴斯蒂安。”   “铜门城的布鲁斯·布克勒爵士。”   “铜门城的赛德克·风暴。”   “落木城的海伍德伯爵。”   “里查德,鸦巢城。”像是乌鸦的老男人有些紧张。   “提利尔家族的加兰。”鹿角盔说道,他身后年轻的骑兵们依次开口。   “提利尔家族的卢卡斯。”好青涩的声音。   “瑞卡德,提利尔家,我是说旁支。”有些胖的小子。   “哈利·佛索威,侍从,爵爷们,我们一定要打吗?”这小子的废话说得口齿不清,就像是含着一枚他家的纹章,青苹果。   河湾地这边的最后一个男人已经发下面甲,他话并不多,“艾耿·莱维尔爵士,高庭侍卫队——”   看来,所有人都在关心骑士之间的好勇斗狠。   嘣!“啊!”好凄厉的惨叫。   金发的少年下巴高高扬起,双唇大张。   弩箭射出,没入了乔佛里的背,克蕾一击功成。现在,北境又少了一个祸患。   作者的话:好累啊,身体不舒服,忙了一整天_(:з”∠)_ 第32章 鞋匠广场(下)   【“英勇的”加兰】   空荡荡的广场寂静无声,那一声惨叫不禁让人回头。   加兰看到了那张脸,当他从教会手里将他接走时,乔佛里歇斯底里地颤抖,大喊着正义与复仇,加兰当时厌恶地听着这个王子喃喃自语,要把剥皮女人扒光丢进跳蚤窝,杀光北境崽子,用长矛插着尸体从君临大门,沿着国王大道一直挂去长城的黑城堡,实在是满腔的怨毒。   可是,在此刻,那个娇纵的金发少年满脸的无助,血沫自他口中而出,他盯着加兰的脸,口中不断念叨,声音几不可闻。   “爸爸——救救——我。”   爸爸。   对,他不是盯着自己,而是盯着那顶鹿角盔,无敌的劳勃·拜拉席恩,少年的父亲。加兰翻身下马,铠甲铿锵,他吃力地曲腿,乔佛里仰躺在地,胸前一片血污,箭头闪闪发亮。   是后头,杀手。   他以为他们想要一场公平的决斗?   杀手!   他们给的却是一场谋杀,针对一个小孩的谋杀!   铁手套靠近少年的脸蛋,将轻轻的金发头颅抬起,加兰直视他的眼睛。   这双清澈的蓝眼睛曾经疯狂,如今却变得浑浊。   这双眼睛如此执着。   “爸,”他满眼泪花,“救救——我,救妈——救——”   救?   “救——”   乔佛里身体在战栗,他一定很疼,然后他慢慢安静下来,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劳勃原本干净的铠甲上沾染了乔佛里的鲜血,父亲的臂膀上是儿子的血,私生子之疑被加兰抛在了脑后。   他或许也会有子女,他的妻子莱昂妮·佛索威美丽动人,正值生育之龄,他有时在睡前会想到老去时自己的模样,一个家,健壮的男儿和美丽的姑娘正对着自己微笑。   喊自己爸爸。   对,爸爸,他正好是要当爹的年纪呢。   “宝贝私生子死了,”对面风暴地的海伍德优哉游哉在马上,嗤笑出声,“哈,你的宝贝王子没了,滚吧,提利尔,一切都结束了。”   不,还有托曼,加兰想,提利尔还有维拉斯。   对,托曼,和玛格丽,我还需要继续奋战!   风暴地人松懈了下来,他们拉扯缰绳,欲要转头。   “结束?”提利尔之子开口了。   “很有趣嘛,昔日人君劳勃英勇豪迈,荣誉之光闪耀七国,”加兰起身,“如今他的爪牙竟然变成了这副德行,吸引我的注意力,然后谋杀?史坦尼斯的公正在哪?”“英勇的”加兰再度上马。   来,小乔佛里,看着你父亲的铠甲和剑,为你复仇。   “放马过来,蛆!河湾万岁!”   【玛格丽】   密道结束,重见阳光,已离烂泥门不远,马上就能逃出生天。   回首时,瓦里斯已然消失不见。   君临的海关和货港人员繁杂,其官员都属财政大臣管辖,玛格丽让“恐怖爵士”霍拉斯撕开自己的裙子,遮住了她自个儿的脸和头发,托曼直接被一袭粗麻布盖住,只留出眼睛,一行人低首走在海港里,那艘黎明之风号上挂着雷德温家族的葡萄旗帜,看起来亚瑟·河文还记得自己是哪儿的种。   “等等。”玛格丽突然叫住队伍,“你先去探探口风,霍柏爵士。”她警觉地道,“我们几个躲在这里,等你的消息。”   “乐意效劳,玛格丽小姐。”霍柏和自己的孪生兄弟“恐怖爵士”霍拉斯一样,一头橙发,方脸上全是雀斑,他挺起胸膛,上前与水手说话,玛格丽牵着托曼在微微颤抖的手,猫去了一堆货物后面,手搭麻绳,探出头来瞧着,霍拉斯守在一边。   霍柏凑过去了,他与水手一番对话,不久之后水手走进了船舱。   小玫瑰发现,自己的这位护卫脸色不对,她自己的呼吸也不由得急促了起来。   霍柏在后退!他拔腿就跑!   呼喝声响起,黎明之风边上的一群搬运工将渔网丢向了霍柏,“站住,金袍执法!”那钢铁的闪光,正是刀剑。   “他们是北方人!”霍柏大叫道,然后被渔网裹住了,“他们不是青亭——啊!”剑柄狠狠砸向了爵士的脑袋。   “走。”玛格丽沉静地说道,任谁听这一通喊都会知道自己在海港附近了,“不要用跑的,用走的,当做没事发生。”她扯住了要拔剑的霍拉斯,粗鲁地将他的斗篷兜帽盖上,遮住了他的眼睛,“他是雷德温之子,不会有事,爵士,你们是双胞胎,遮住你的脸。”   “渔网,”霍拉斯咬牙切齿,“他们把霍柏当成什么了,当成了一只大肥鱼!?”   “只要出去,有的是你报复的时候,爵士,为了河湾。”   “我们现在去哪,”霍拉斯胸口依然在不断起伏,“去国王门?”   “我们已经出了城,在他们的巡逻队过来之前,我们可以先去御林。”玛格丽漂亮灵动的棕瞳逡巡在各路马车上,“中途转向黄金大道。”   小玫瑰不敢冒险直接绕城往河湾去,她不知道莱雅拉布置了多少人在那个方向,但是先往南再往西就会妥当地多。   穿制服的金袍还有财政官署守卫过来了,他们低头沿着黑水河岸离开。   【莱雅拉】   当我抵达时,看到长剑嵌入了脖颈,一只手握住了剑身,颤抖不已。   那个身影屹立在广场里,人们的眼神敬畏,骑枪折断在铜门城私生子赛德克·风暴的胸腔里,血腥味弥漫周遭,他面前在流血的正是里查德·莫里根爵士,那个鸦巢城的继承人,生命流逝,正在死去。   两边的骑士和侍从倒了一片,痛哼轻响,不知生死,只有“英勇的”加兰,傲然屹立。   加兰收剑回鞘,疲劳让他脚步有些迟缓,他用力抱起乔佛里,放在马后头,用皮带裹紧,口中哼着讲猪倌佩特的歌儿,河湾地可流行了。   “我走了,回见。”他头都不抬地整理皮索,对严阵以待的风暴地人说,“快去给他们治伤,别挡路,别告诉我你们风暴地连这点规矩都懒得讲了。”   我嗤笑出声,惊动了他,他抬起头,看到了新来的我们,伦赛的金袍有序地针对提利尔战战兢兢的金袍,我和我的侍卫面对提利尔疲惫不堪的次子。   “抱歉,这位——鹿头玫瑰,”我评价着他的头盔,“七神让我把你给留下,那个尸体,是乔佛里?”   我可不是风暴地人,高庭的人质我有多少抓多少。   “对,”他叹了口气,然后回敬了我,“青蛙女士,这正是乔佛里王子,怎么,你想顶着那个滑稽的脑袋和我较量一场?”   真是让人火大,这破头盔让我的威严扫地!   “来,恐怖堡,波顿家族的莱雅拉。”   “见了异鬼的,我不打女人!”他狠狠解开皮带把乔佛里的尸首放下,“来,提利尔家族的加兰。”   “你看起来很累。”我放平骑枪。   “你铠甲可真蠢。”他调整好马上坐姿。   冲锋!   我曾经和多米尼克讨论过,我骑枪竞技的水平不高,因为我觉得骑枪嘛,刺中人就对了。   所以,当他开始冲锋时,我就知道,自己这三脚猫功夫没法和训练有素的河湾骑士对冲,但是没办法,来都来了。   放松,我告诫自己,他来的仓促没带盾牌,可是我拿着呢!   马儿越来越快,风在耳边呼啸,我们正在靠近彼此。   太近了!   瞄准,瞄准他!我咬紧牙关,枪尖对准他的脖颈。   碰!   他金绿相间的骑枪,正巧沿着盾牌的缝隙,怼上了我的胸甲,我感觉自己被一头牛撞到了身上,向后飞了出去。   啪!我仰面而躺,屁股好疼,真是该死的骑士,该死的冲锋,该死的骑枪。   他翩然下马,拔出佩剑,我盾牌还在,长剑出鞘,臀部依然在隐隐作痛,不过现在我进入了自己熟悉的领域。   他姿势有些松懈,我几乎能看到他的想法,轻视,赤裸裸的轻视!   顿!   钢铁击打木板,我盾讽邀战。   作者的话:双更完毕!啊咧?是第二天啦? 第33章 贝勒大圣堂,野外   一身铁皮还加上盾牌?看起来真是十足地蠢。   我知道,他也知道,加兰不在意我,但是很谨慎,他或许是在猜度我在玩什么花样,又或许,是在节省力气。   真正的决斗从开始到结束几乎就是一瞬间的事,决斗之前反而更难熬。   “你不想把那家伙卸下来?我可以等。”他体现出了骑士风度,就是语气有些轻佻。   “好主意,不过我害怕。”我努力让声音中出现一丝颤抖。   一声嗤笑自他的鹿角盔中发出,大概是不屑之意,“你的事迹我了解过很多,比武大会时的剃刀,对吗?”他挪步谨慎,我盾在前方,我们俩绕着圈,“你用一柄双手大剑,有两根倒刺,”他当然从未没接触过我的日耳曼双手剑“红臂”,那不是维斯特洛的特产,“你比弑君者差上一些,你技巧娴熟,动作敏捷,但是力度不够,打不赢我的,小姑娘。”   “而‘英勇者’加兰,比武大会的常客,胜多败少,”我自然不能示弱,“小时候是个胖子,长剑功夫极为出色,御守于攻的伎俩胜过几乎所有的河湾骑士,包括那位‘百花骑士’洛拉斯,所以,你总是一次和四五个人练习剑术,一对四,或者一对五,看起来你好猛哦。”   很厉害,所以我其实不想和他放单,但是维斯特洛的怪规矩摆在这里呢,咳,好吧我其实是手痒,反正,我们的决斗没有附加任何条件,输了也能抓他。   何况,我未必没有机会!   “不胜荣幸。”他念道。   “哪里哪里。”我唱和,“对了,加兰爵士,我有个小问题。”   “无所不答,乐意效劳。”   我蛙嘴盔下的唇勾出一抹微笑。   “加兰爵士,不知道奥莲娜夫人情况如何,你这样拼命,难道是要掩护你妹妹的行踪?”   “你可以抽身离开,去搜寻她,去吗,莱雅拉小姐?”   “嗨哟,还真是巧了,雷德温的私生子,亚瑟·河文,对吗?”   他停顿了一下。   机会,办他!   碰!直接将盾牌砸上了他的脑袋!   铛!钢铁落地,我已经丢弃了长剑,谁和这剑男人比剑啊?和这家伙比剑恐怕是自找苦吃,我一只手围住他的腰,猛力掀起,将他压在了地上。   刚才的盾击让我盾牌木屑绽放,而他的头盔安然无恙,没关系,我没准备想靠盾牌敲晕他,面对板甲头盔这根本不可能。   我是要让他懵!   碰!他手挡在头前,被我盾牌猛地一抽,而我的右手已经摸到了匕首。   我原本还有些心虚,因为加兰在平时训练时未必没有面对过对手只用盾牌,这种鬼扯把戏。但是,他大概是轻敌了,或者体力消耗太过,毕竟我到时,已经躺了一地的人。   他把我推起来,我脚步稳当,全身用力,把自己的体重加上,狠狠用盾牌由上而下,又是一击。   碰!   他刚想蹬我,又被打得仰躺,我一整个地压住了他,匕首就在头盔上给眼睛开的缝隙之前,利刃够细,视缝够宽,他的命在我手上。   “投降!”   “不!”玫瑰次子怒吼,将我掀翻。   “制住他!”   士兵的靴子踏来,就在我眼前,蛙嘴头盔有些歪,我只能看到鞋子一双接一双,围住了挣扎中的加兰,他的剑被踢到了一边,“阴险!卑鄙!”他不甘地大喊,然后是不客气的金袍给了他一矛,钝的那一头。   “我赢了!看到了吗,我赢了,他耍赖!”   哈哈哈哈,不是不把我当回事吗?   【波隆】   波隆侧耳专注,远处正传来暴民的欢呼和修士的惨号,修女的嚎啕如此凄凉尖细,几乎让他听不下去,这会儿外头大概已经乱成了一圈,波隆猜,一股刺鼻的糊味儿直冲鼻腔,暴行总会有火焰伴随。   这帮大腹便便的教会人士根本没想到会有人围攻贝勒大圣堂,结果猝不及防,连大门都来不及关。   波隆原本想逃跑,却没想到教会半点抵抗都没有,他不知道过去的教团武装已经被坦格利安王室解散,如今七神教会就是一坨软绵绵的面团,谁都可以捏一下。   没法子了,暴徒来的太快,这会儿波隆正躲在桌子下面,这个房间可能是饭堂,小饭堂,给权贵进餐用的那种,没点上蜡烛,漆黑一片,不过波隆看得清面前的女人,一个穿丝袍的修女,不用提,肯定也是个生活糜烂的蛀虫。   声音越来越近,他已经听得到他们的口号。   “七神万岁!”外头的声音发颤,真是讽刺。   “战士万岁!人渣去死!”   “怎么办,姐妹,”姐妹?啊对,自己还穿着一身修女的衣服呢,波隆扬眉瞧了眼瑟瑟发抖的修士,这位大概是货真价实的,而那个丝袍修女,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杀死所有丝绸!”大概是说穿丝绸的教士,“这是金子做的,哈哈哈哈,诸神哪,真的是金子,金子!”   看来,在当下,财物会带来杀身之祸呀。   “怎么办,怎么办?圣母慈悲,我们今天——”   我怎么知道你们怎么办?蓝衣修女兼佣兵波隆毫不在乎地想,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就好了!他手脚麻利,立刻开始扒去自己这身伪装。   “你在干什么?”波隆身边有女声尖叫,“七神啊,你变成男人啦!”原来是个傻子。   “闭嘴,死娘皮。”波隆厉声道,他举起弩(没上弹药),“再叨叨就用这玩意儿上你!”   咚!有人在撞门。   波隆深吸一口气,跳了出去,抱着自己的手,高喊:“救命,救命!”   哗!门被推开,一大伙衣着褴褛的人冲了进来,两眼血丝,神色疯得不像话,波隆高举莱雅拉给自己的信,“救命!我是莱雅拉小姐的使者。”   “你天杀的是被怎么了,丑男?”丑男!?   一个裸男的震慑力显然不小,一时间大家有些呆滞,至少给了他说话的机会。   “被扒了!他们还让我吸他们的根!”   “诸神啊,那么丑,那么丑的男人吸根!?这帮败类!”   “这不是重点!!!”波隆气坏了,“有点同理心,兄台,你长得也不中看,快去做掉那群变态!”   “还有其他的烂货爪牙吗?”烂货?就当他是指修士修女好了。   波隆打算毫不犹豫卖了躲在——   “救命!”他身边的尖嗓子喊了起来,一个头顶剃光的男人掀开桌子双手大张。   这不是那个修士吗?   “我是被教会抢来的,他们,他们对我做了那些事!呜呜呜。”   “我也是!兄弟们,我的贞洁,我的贞洁啊呜呜呜。”   哇,看着这些白嫩嫩的人跳了出来,波隆心底不由惊叹。   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整天不见天日,皮肤苍白,又不事生产,身上没有老茧吗?而佣兵可是货真价实的底层人,皮糙肉厚,伤疤纵横,一看就是暴民的同类。   一群傻子。   “狗屎,”一个口吐芬芳的瘦子声扬,“这帮家伙是教会的小杂种,杀了他们!”   这群蠢货害苦我了!波隆哀叹。   【玛格丽】   夕阳西下,夜幕即将降临,提利尔家的玛格丽小姐如今装扮与村姑无异,托曼现在算是她弟弟,而“恐怖爵士”霍拉斯正是她哥哥,他们假扮成了兄妹三个。   马车摇曳,离君临越来越远,城墙依然在望,火光隐然,但是他们已然脱出了重围。   “就是这样,马倌儿,君临又乱了,所以我们得去我舅舅那,躲一躲。”她的神态语气还真像模像样,粗俗地恰到好处,正是一位王领村姑。   “如今时局可难,”这位好心的马夫老头忧心道,“到处都在打仗,狼崽子,鱼卵子,狮崽子,还有剥皮人,如今南方的花也辏了上来,但是要我说,丫头,去御林可不是个好主意,那里有不少强盗,你这样的女孩,正是他们的最爱。”   “那,那我该怎么办?”   “还是别去投奔你的舅舅了,猎户总是朝不保夕,指不定你们连饭都没得吃,靠那根棍子,也帮不上你那个舅舅什么忙。”作为合格的平民,霍拉斯把剑扔在了滩涂里,他手上是一把破破烂烂的带刺木棒。   “可是,我们没处可去了,爸爸出海以后就没回来。”   “我送你们去颠簸屯,挺近,今晚就能到。”   “恐怕是您自个儿家在那吧?老倌,你这是投机取巧!”   “你也可以现在就下车,”老不死的坏得很,“怎么,你们还想打劫?”   “好嘛好嘛,我们跟着你。”   玛格丽回望地平线上的城廓,不知道加兰现在如何了?   “玛戈!”霍拉斯喊她,这是商量好的假名,“有巡逻兵来了。”   “对!快把你们小妹的脸遮住,就说她传染病,快!”   罗斯比的旗帜出现,不,这不是巡逻兵,玛格丽看到了几十名汉子。   罗斯比家族,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啊…是多曼·罗斯比,那个养子,那个女孩子莱雅拉好像庄园就在罗斯比城。   玛格丽任由霍拉斯裹住他,任由托曼抓紧自己的袖子,她无暇顾及这些失礼,因为,她的心,也悬起来了。   “停下!”一个罗斯比家族的骑兵高呼,“有几个逃犯跑出了黑牢,你最好乖乖听话,老头,别包庇任何人。”   

“蛙嘴头盔,只是头盔!“   作者的话:波隆:为什么我的命运会那么悲惨!?莱雅拉:(思索,然后怨妇哭)为什么我要戴这个头盔,我是这本书的吉祥物吗!?你看看你,又是月事出问题,又是杀亲,还有万家骑士,还有掉san,以及这个破头盔!这本书真的是正剧吗!?我真的是你女儿吗?!作者!看看我,看看我!(使劲摇晃作者)告诉我我不是你打了饱嗝生下来的! 第34章 野外,贝勒大圣堂   【西佛】   面对罗斯比家族的长矛,老马倌自然不会反抗,他们一行停下来了。   西佛躲在阴凉处,眼睛细眯,她看到了马车里头有一个女孩,还有壮硕的男人和胖男孩,西佛跟着莱雅拉见过不少达官贵人,只是略作对照,就肯定了这队可疑人马里的人举止不俗,绝不是一般的平民。   不过那些罗斯比城的护卫可不这么想,一手交钱,一手放人,如此的敷衍了事,西佛觉得要真是拜托他们来帮忙,那恐怕即便小姐没有故意放走他们的意思,提利尔家族的几位也能顺利离开。   西佛看着远去的马车,或许托曼、玛格丽和她的护卫就在上面。   为什么要放她们离开呢?   西佛想起在罗斯比城外和小姐交谈的时候。   “如果没有了托曼,小猫,”莱雅拉当时笑容清浅,似有所思,“告诉我,如果你是提利尔家族的人,你还有什么理由和史坦尼斯对抗,哪怕史坦尼斯更钟爱佛罗伦?我不知道你会怎么选,如果是我的话,没有坐拥人君,没有了能够宣称铁王座的理由,我恐怕会退一步向史坦尼斯屈服,以让自己的损失尽量少一些。”   莱雅拉侧首看着自己的侍女,“那样的话,我就会面对一个拥有全河湾的史坦尼斯,不,西佛,恐怕那样我就输定了,所以,让河湾人有个自立的理由吧。我需要的是独立自主,排斥其他人的控制,而不是和河湾拼个你死我活。”   没有了托曼的提利尔会投降,有了托曼的提利尔会和史坦尼斯分庭抗礼。   更深一步,聪明的侍女想到,西境的兰尼斯特面对北方的压力已经很难受了,如果再加上史坦尼斯,恐怕这个王国会很快迎来和平,毕竟,北境和河间不会太排斥史坦尼斯为王,面对除了西境之外的六国,西境没有半点机会。   莱雅拉,也同样没有了机会。   小姐恐怕,恐怕不需要一个和平的王国,毕竟,混乱才是阶梯。   那么这一趟自己是干嘛来的呢?   西佛瞧向身边的多曼·罗斯比,这个男孩眼睛闪闪发亮,脸上是兴奋的红晕。   对,这一次调动人马是图谋罗斯比,而非提利尔,现在,罗斯比城里没几个守卫。   【莱雅拉】   加兰的反抗对于数十名士兵来说毫无意义,他不甘地就缚,我转向提利尔的金袍,高声而问:“玫瑰已经蔫了!今天正是花败之时,尔等是要负隅顽抗,还是回家睡炕,我给你们三分钟!”   他们面对的是我的金袍,还有不知所措,但是看情形该是我的盟友的风暴地骑兵。   不用选,长矛与剑落地响成一片。   这就好,最血腥的一仗被避免了,提利尔在全君临最强大的武装已然束手就擒。   “伦赛,接收他们。”   我简单地吩咐了一下手尾,重新翻身上马,“其他的地方消息如何?”   “小姐,处女居那边已经杀进去了,他们打得很顽强。”   “有多少人?”   “四百多。”   “其他地方呢?”   “贝勒大圣堂乱成一片,现在龙穴那边也闹哄哄的。”   “命令灰卫开拔进驻大圣堂,向其他的金袍求援。”   “其他的金袍?可是,风暴地的大人已经没了。”这位传令官指着地上的尸体一具,真是见了异鬼了,没啦?   风暴地在蓝礼活着的时候对这位国王忠心耿耿,是他最宠信的臣子,六个金袍司令里有三个,结果全在场,躺着。   正好。   “你,就是你,以后就是金袍的司令,去,带上几个人临时接收金袍,还有把这些风暴地人收治一下。”   至于我,我驰骋向大圣堂的方向,希望不会太迟,虽说是掀桌把总主教一派给打了,但是这屋子得留着啊。   还有我的金库!不过我相信教会,哪会让暴民简简单单就拿到他们的积蓄?   【北境】   风帆无边无际,飘荡在整个大洋,遥望远方,苦等着渡鸦的讯息,风在耳旁低语着,站在“三淹人”塔勒身边的正是雅拉·葛雷乔伊,她身上遍是盐渍和黑泥,这是长期航行的水手必然会有的标志,所有人都是如此。   风语有时毫无意义,有时却是风暴对大海的屈服,渡鸦长鸣,自远方而归,它扑扇着黑色的翅膀,停留在塔勒裹在黑色皮毛中的肩膀上。   它吐出了一粒麦粒。   大陆昭然!   “风暴放过我们了!渡鸦带来了眼界,北境近在眼前。”   伴着话音的,是远方依稀可见的地平线,闪闪发光的赤红正是村落的篝火。阿莎抄起身边的长矛,敲了敲船沿,号手应而从亚麻布袋子里拿出了惨白发亮的羊骨号角,哪怕是远航,这名号手也把它保存得很好。   呜——嘟——嘟——嘟——嘟——嘟   鸣响的战争之音迅速得到了其他舰船得响应,共振之声直入云霄,汉子们应身着甲,海怪的战旗升起,今日,淹神将饱尝盛宴!   “潮汐庇佑我们的战剑,氤氲于坚盾之上!古道!”   雅拉举起长剑的高呼获得了层层声浪的响应,荣耀的战争宠儿,未来就在前方!   “ROOOOOW!!!”   长船震动,搁浅在沙滩,盾牌鸣响,铠甲呻吟,无数的铁民自上跳下,逐渐汇集成上岸的波涛,发出战争的呐喊。   “ROOOOOW!!!”   远方的灯火如此渺小,如此可怜,在风中飘摇幻灭。   恐怖堡。   多米尼克在河间苦战,莱雅拉一去君临就再不来信,随着大批士兵跟随封君南下,如今的火山之垒安静异常,就连灯火也少了很多。卢斯大人躺在床上,一个来自莱斯威尔家族的小子正在颤颤巍巍地给他放下水蛭,学士正在汇报领地的情况,谨小慎微,生怕卢斯·波顿稍有不悦。   “西海岸那边,有没有什么消息?”卢斯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几乎叫人听不清。   “没有特别的消息,大人,莱斯威尔家的马匹早就已经抵达。”   这是老消息了,卢斯没什么反应,这让学士松了一口气。   实际上,卢斯·波顿正在想上个月的来信,关于那个他和泰温·兰尼斯特的约定。那只狡猾的老狮子告诉“水蛭大人”,海面上传来了消息,巴隆已经行动,铁群岛正在往北方来。   “过冬的情况如何?”   “非常妥当,大人。”   “发出征召令,”卢斯面无表情,“我要看看领地里还能有多少人马。”   在夏去冬来之时突然大动干戈,无事征召,实在是昏聩之举,可是在场的人没有任何一个胆敢提出反对。   “要多少,大人?”   “所有。”   【罗斯比城】   罗斯比城的小圣堂里,七神目光冷漠,俯瞰堂中的仪式,静默姐妹绕着石台上的尸身行走,口中喃喃自语,为逝者祷告。   愿于此生的一切得到审判,尔后安息。   多曼·罗斯比守在盖尔斯·罗斯比的尸体前,今晚,他将为自己的这位养父守夜,托马德爵士的视线在他身后有如实质,不由得让这位新自命的罗斯比伯爵浑身不得自在。   更让他不自在的是自己现在只有十几个守卫,当初蓝礼南下风息堡时就征召了一批罗斯比城的汉子,如今莱雅拉那个侍女又请求了一批,他脑子一热就答应了,毕竟是心上人的请求。   可是现在,多曼却后悔了,他有些担心自己的安全。   希望,希望这些剥皮人的卫士够可靠。   “大人。”罗斯比的托蒙爵士迈步而入,指握剑柄的样子滑稽极了。他稻草色头发下面色慌张。   托蒙今天才成为骑士,过去乃是一位牧羊人,领地里有羊的人家把羊托给他养,他靠收他们的钱过日子,当然,大部分时候羊主人也没钱,所以也会给他盐、小麦,或者一巴掌。   这位是多曼的童年玩伴,非常老实,如今多曼成了领主,自然立刻就把羊倌托蒙,变成了托蒙爵士。   “有事吗?”   “是一些王领人,声称来参加葬礼,但是他们没在宾客名单上。”   多曼皱起眉头,没在宾客名单上?初为伯爵的自己可不敢得罪人,所以——没在名单上的贵人大多是对继承有异议的,例如那个史铎克渥斯的女胖子。   “把门关死,不准他们进来!”养子喊道,“不准任何人溜进来!”   谁知道他们会做些什么。   “我们拦得住他们吗?他们有两百号大汉。”托蒙很老实,也很蠢,怎么现在才说出口?!   七层地狱啊,多曼咬牙切齿。   怎么办!?   作者的话:抱歉,我这几天牙痛,是智齿发炎,我看医生的诊断单上是牙髓炎,需要消炎然后拔牙,所以现在在打吊针加吃药,夜里痛的睡不着觉,加上工作上的事情,很疲惫。所以,我现在更文的效率很低,在群里的朋友恐怕也发现了,我连群聊都没法去。抱歉,我保证更新,但是更新时间我恐怕很难保持在中午,另外可能错别字和病句会更多,在身体好一点的时候我会再重新看看这几天发的文进行修改。抱歉啦大家。 第35章 圣堂   【罗斯比城】   罗斯比的圣堂一片安静,静默姐妹依旧绕着石台上的死者转圈圈,一些宾客正在悄然离开。   “你,托马德爵士,你有多少人?”多曼几乎忘了礼貌,他的腔调异常急躁。   “我这就二十位卫士,大人,他们很能打,但是我们很难干涉罗斯比城的内部事务。”托马德爵士年轻的脸上扬起微笑,“我想,您还是和平解决比较恰当。”   “他们已经到了这里,打算烧我的领地,砍我的脑袋,让罗斯比的名号从世界上消失,而你居然还说和平解决!?”   “这里离君临很近,莱雅拉小姐随时能伸出援手,还请稍安勿躁。”   多曼喘着粗气儿,“对,对,”他喃喃自语,“莱雅拉是我这边的,对,托蒙!”多曼忘了他已经册封托蒙为托蒙爵士,下意识地直呼其名,未上尊称,“托蒙,走,我去和他们谈谈!”   托马德·维水不动声色,看着罗斯比人离开,然后静静跟在后头。   简单的木栅栏围墙隔绝了罗斯比城内和城外,这个城堡仅有主堡周围是用石头和墙砖盖的,其余地方一把火就能夷为平地,托马德爵士评估着木墙那一根根削尖的原木,如果是他的话,哪怕有弓箭阻挠,也可以凭借五十号人敲开这里的门,如果守城的人准备齐全,壕沟、尖刺各类防御设施齐备,那么或许需要一百号人。   木栅栏后头有一排了望台,此刻只有寥寥数名面色紧张的罗斯比城士兵,他们连弓箭都拿不稳,只怕是想随时跑路,托马德爵士尾随在后,登上了木墙,外头密密麻麻站满了士兵,身前有五六面旗帜,居首的是金杯羊羔旗,领头的男女都长得蛮胖的,   托马德一眼就认出了其身份,法丽丝·史铎克渥斯夫人和其夫婿,巴尔曼·拜奇爵士。因为莱雅拉小姐百忙之中过问过法丽丝的妹妹,那位嫁不出去的洛丽丝的婚事,所以托马德不仅认识,而且还对这一家做过了解。   “那个纹章我倒是认识,他们是谁?”罗斯比养子多曼惊惶而迷茫,他们是谁?托马德没记错的话,史铎克渥斯家族的坦妲夫人既是盖尔斯伯爵第二任妻子的姑母,也是他的远方堂亲。   “您的亲戚,”托马德爵士提醒这位王领贵族,“对罗斯比城有继承权。”   他现在面色也不好看了起来,身为一个王领贵族,认不出其他的王领贵族,认不出和自己可能有继承权争端的人,这位多曼“伯爵”难道从不担心自己的将来吗?   蠢材,简直比沾满了盐的蛞蝓还不顶用,女主人的计划或许会因为这位养子而出什么波折。   “罗斯比,罗斯比伯爵在这!”临时的喊话人托蒙爵士显然中气不足,心虚到了极致,“各位老爷有何见教?”实际上身为爵士这时候不该叫老爷,称呼家族更合适,可是放羊娃的世界里没这种教育。   “既然你在,多曼,那我就直接说吧!”看得出来这位身宽体胖的法丽丝夫人懒得和这位养子走什么繁文缛节,她直截了当,“你无权继承盖尔斯伯爵的遗产和名位,比你血脉更高贵,关系更亲密的候选人统共有十五位,更何况你有谋害你养父的嫌疑,现在,如果你还要一点体面的话,就给我滚出去。”   多曼的脸都白了,汗珠自鬓角滑落,他哆嗦着在自己腰间摸索,狠狠拉出一张纸,差点把它给撕坏,“这是我父亲的遗嘱!他属意由我继承他的领地!”   “谁知道你那张破纸上写的是买三磅卷心菜还是一首街头诗,”法丽丝夫人毫不在意,“何况继承自有法度,哪是养你那个病老头说的算的,再说,你谋害你养父的事呢?在君临的葬礼只办了一个下午,无人参与,你还不敢邀请我们这帮亲戚参加在罗斯比城的七天守夜,我已经向铁王座提交了控告,他从小把你养大,据我所知,没有虐待,也没有苛责,结果你就为了一点点土地和子民害了他?多曼,你现在跑还来得及,要么滚,要么死,麻利点!”   看着多曼·罗斯比“伯爵”的脸色,托马德爵士发现,自己恐怕得亲自上才行。   【贝勒大圣堂】   当我抵达贝勒大圣堂前时,浓烟扑鼻,里头惨叫和欢呼响成一片,灰卫身着七芒星号衣,被约束在原地,让我高兴的是他们至少能排出一个队列了,这一点甚至比罗斯比城我那批新兵要强,看来脱产(他们无所事事,没地安排)训练就是比三五天训练一次的效率要高。   要养活这批难民不容易,把其中的壮汉集中起来喂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好在能减少偷盗,坏在极度考验我手下的后勤水准,怎么养一支军队?不是卫队,不是一群征召兵或者民兵,而是军队!   我头快秃了。   迎面而来的是秃埃林和海尔,我最近更了解这两个恶棍了,秃埃林在给慕顿家当守卫时,风评还不错,他在女泉镇时有个男相好,有段时间让男相好住自己家,结果情人和他老婆通奸,于是他一怒之下犯了人命,跑到野外,混进了强盗和逃税农民的村子里。   这倒解释了我的一个疑问,目前河间的战事还没波及到偏居西边的女泉镇,怎么会有海尔这样来自女泉镇的难民?没有领主的村子,这倒是足够解释了,还有他的作风。   海尔的故事则和他自个儿说的一样,他非常诚实而爽快,同时也没什么道德观念,这个痞子在盐场时就有一帮弟兄,后来得罪了考克斯爵士跑路,加入“商队”以后又拉起了一支队伍,倒是不爱打家劫舍,但是很喜欢建立自己的规则,可以说组织帮派的经验极其丰富,还有一个领主梦。   “组织你们的人,立刻进去维持秩序。”   “小姐,”海尔抵近,让我的卫士有些紧张,他悄声道:“里头的暴民都是难民和跳蚤窝里的渣滓,灰卫也一样啊,我怕这群瘪三,”你不是瘪三?“不但不会动手,反而会混在一起,加入暴动,到时候就更难压住了。”   这倒是,原本我是觉得灰卫和难民是同一群人,让灰卫出马不至于下手太狠,也不会加剧市民和难民的矛盾,现在看来还是想简单了,这群灰卫编制时间不长,而且本来就脱胎于河间难民之中,只怕自己也会乱起来。   “让他们别带刀子,带棍棒,”我吩咐道,“齐喊口令,让大家伙儿安静,之前不管拿到什么都不算抢的。”暴动还是得绞死一些人,否则尝到甜头以后这些伙计还会再来,不过,这件事稍后再说,“对了,捉到总主教和其他主教的,有赏金,你们带队进慢一点,整齐一些,不要发生冲撞,队伍最后的拿长矛。”   “喊话喊什么,小姐?”   “我们理解他们的愤怒,知道他们的苦衷,和他们感同身受,但是杀戮与仇恨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事态更加严重。”这件事是个好借口,可以让我进一步加深对难民的控制。   他们领命而去,我看到斧刃正擦着汗,他头上肿了一片。   “怎么了?”   “我想维持秩序,小姐,我得说,活着真好。”   看来,外头看着都算还好,大圣堂里头更残酷。“能动弹吗?”   “可以,小姐。”   “我们之前征集了几个团的民兵对吗?骑马去几条街道的各个行会,是他们出马的时候了。”通过种种减税政策和对难民以及局势的宣传,我侥幸从这帮君临本地刁民中征集了一群民兵,不到五千人。   五十万人口的君临,才有不到五千的民兵。   “对了,你可以和那群商人工匠说,难民正在暴动,要是小伙子们不出手,明早就没君临这座城市了,说严重一点。”年前才有一场“狼晨”,现在又来了一起“花败之时”,也不知道住在君临究竟算是幸福还是不幸?   嘟——嘟——嘟,小号吹响,灰卫迈步向维桑尼亚丘陵上行军,一队接着一队,站着时候还好,一走起来又没了个形状,他们要成为军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如今我手下大概有五支武装,一支是剥皮人卫队,加上亨得利·布雷肯那二十多个红色战马卫兵,三百人不到,这是常年练习技艺的队伍,由跟着我自北境来的老人和佣兵、军人组成,可以和任何一支军队硬碰硬。   其他的嘛,六百名金袍,伦赛人还算靠谱,时常训练,目前我的金袍要比杰诺斯·史林特的金袍精锐不少,比民兵和农兵也强很多,但是也就那样了,打起硬仗来依旧不靠谱。   红人庄园的新兵不过才有三百多个,他们还需要很长时间的训练才行,不知道艾德威镇长在南方过的怎么样,什么时候回来?   至于灰卫和民兵,需要时间,需要花力气,编成的时间太短,而且由于这个时代的效率原因,所以纪律很松散,所以,暂时不足以依靠。   我觉得在伊耿历300年这个时代,能够组织小批的精锐尚有可能,但是要组织前世现代那种常备军团,会有些荒诞,且走且看吧。   反正,有了钱,我可以想办法雇佣佣兵,然后去找波顿家的伯爵大人算账! 第36章 夜在君临城   【贝勒大圣堂】   当你在维桑尼亚丘陵下眺望,眺望那座圆顶泛光的大圣堂时,或许会感叹七神的辉煌壮美,又或许会感慨信众为表达信仰之情而心甘情愿的付出。   这座圣堂汇聚了维斯特洛境内最多的雕像和壁画,本身正是伊耿征服三百年来艺术史和宗教史的结晶,真龙桀骜,亦然俯首,可是依稀可见的那座最大的雕像,赫然是悲天悯人的贝勒一世,坦格利安的国王,诸神祝福的圣者,表面对教会的尊敬之下,是压抑和控制。   七神既是超凡脱俗的崇高偶像,也是世俗之君一统七国的工具,在坦格利安权威最隆时,左有龙焰,右有教会,他们本身就是非凡之人,其血脉远非一般贵族可比,安享种种与天具来,无人企及。   后来的拜拉席恩王室虽然和坦格利安多有通婚,可是黑发的君主远没有银发的君主高贵,他们没有龙,其统治下的七国注定动乱不止,不得安宁。   一如如今一般,喧嚣和哭喊笼罩了大圣堂,一队队灰卫上去,一个个伤患下来,捂着淌血鼻子的难民,下半身血秽斑驳的修女,“他们疯了,小姐,这帮狗曰的渣滓连自己人都不放过,他们在自相残杀!就为了一条金项链!”   “我不管有多惨绝人寰,”我无情地回应,“我只要他们给我安静。”民兵队在我身后列阵,他们大多是有产有工作的市民,吃的普遍不错,有不少识字读书的,所以,虽然训练时间短,看起来却比灰卫厉害不少。   至少有军人的样子,假以时日,或许会很可靠。   来人咽了口唾沫,满是油汗的脑门闪闪发亮,“好,好,小姐,我知道了,我这就去传令给各位队长。”   我有些庆幸我召集了民兵,平息暴动时你可以有一千万种方式,但是这一千万种方式都得有暴力作为根基。   夜幕降临,炊烟升起,我叫人给我买了一份奶油柠檬蛋糕作为晚饭,偷偷地,然后我去和民兵吃饭闲聊,他们都是自己带吃得来,东西都不错,有肉有酒。   而灰卫那边是我来张罗的,单调多了,幸运的是我没发现有太严重的偷工减料,肉汤和黑面包,面包里是有麦麸、木屑和小石子儿,只能泡汤吃,否则会崩掉牙,不过这在这年代问题不大,我小时候也是这么过来的。   最终,事态渐渐平息,难民开始冷静,我见到了鼻子肿了一个大包的酸埃林,一只眼睛眯成了缝,继续看不清楚眼珠子。   奇怪的是他身后跟着两个眼睛发红的白衣修女,年轻得很。   “小姐,”他呲着说道,嘴里缺了两三颗牙齿,“那帮难民饿坏了,嘶…”   “你嘴里流血了?去找医生看看,”其实不大顶用,医生不管这种小毛病,“喝点粥和水,有烈酒,用烈酒漱漱口?”   不清楚有没有用。   “我饿死了,嘶,过来伺候老爷吃饭,嘶。”   啥?!发生了什么…   他兴许是看出了我脸上的疑惑,“我当时跟她们说,要是跟我混,我就拦住那帮施暴的,结果,嘿,啊哟,疼死了。”   “所以你看到漂亮小姑娘,一时上脑,忘记了约束难民?烂人,伤好了领鞭子去。”   我是不是对北境跟着我来南方的老人太好了?这个烂人。   不过我没功夫理会他,点头示意我的掌旗官,将剥皮人的旗帜高高扬起,“列队!”恐怖堡卫队成排站好,然后是君临的民兵团,灰卫和难民正在争抢食物,推推搡搡,晕头转向,直到我走到了马车上才勉强有了一点整齐的面貌。   “火把密一点,”我吩咐道,然后一只裹在钢铁里的长腿踏上马车栏边,举高临下,一览无余。   “今天,是七国最悲哀的一天。”   我双眸扫过难民和市民,军人和民众,我知道他们中间很多只会在乎自己的小日子,枉顾其他。   可是,只要有一个人思考,有一个人还有热血,我的话就绝对不是白说!   “教会的嘴脸毫无怜悯,为万民所睹,慈悲总主教毫无慈悲,细腰在手,满嘴流油,神仆为一点点的蝇头小利,不顾七神子民的生死存亡,而仅有的贤良义人为奸小所困,蒙冤受戮。”   义人正是普信,很早以前在布道时就有教士说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义人,我敢说为普信主教加以这样的称谓已然可以让他一生不枉。   无端死在我手上的人已经太多太多,我无暇自问良心。   “今天,是君临最悲伤的一天。”   “身为野种,我素知爵爷无情,贵人无良,狮狼交锋让无数人流离失所,落魄于此,我曾于心不忍,就像是许许多多的君临市民一样,面对遭逢大难乞求扶助的难民,伸出援手,幸有贤君在位,我竭尽全力,保证大家衣食无忧。”   这是实话,我确实一直在忙活着叫这帮人勉强活下去,不要出乱子。   加上我经营自己在难民中的声望日久,相信哪怕有异议,也不敢在这时候出口。   “可是,提利尔、兰尼斯特、拜拉席恩,他们纯属一丘之貉。”   我展开从加兰那缴获的提利尔纹章,碎布飘扬,玫瑰黯淡。   “看看,好一枝高庭玫瑰,好一朵慈悲之花!为一张冰冷的王座而不顾黎民之血遍洒沙场,妇孺之泪浸透荒土,便是对我这样稍有温良的人也毫不放过,步步紧逼,叫我唯有死路一条!”   “这就是你们的提利尔!给你们挖坟,给你们送葬,你们还欢欣鼓舞!”   我想起了提利尔进城的那天,众民欢呼,就像是来了自己的救世主。   我不需要他们把高庭当做救世主。   都看着我,看着我!七国的子民!   “今天,是我们荣耀七神的一天!”   我几乎是在嘶吼,“钢铁之剑挥向了歹人,万众之怒掀翻了贪徒,高傲如玫瑰也在众怒面前瑟瑟发抖,肥腴似教会,也必须在七神的儿女面前瑟瑟发抖!那只肥猪在哪!?”   “这里!”长矛上挑起的正是慈悲总主教的尸体,他的脸血肉模糊,嵌满宝石的金冠消失不见,一身赤裸,已经被开膛破肚。   “罪该万死!”   “对!这是天父的裁判!”   “公道!”   难民在叫嚣,而那具尸体连内脏不知所踪,我记得小时候在河间乡野听过一种说法,一生侍奉七神的修士修女,血肉可以治百病,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当初没想对付他,只是扶持我更看好的普世七神修会,是他自己要来横插一手,自寻死路。   活该!   “今天,是光芒重辉之日!”   我大喊,声嘶力竭,无比激昂。   我们曾经相信,龙王们能够实现“征服者”伊耿为七国带来的统一和和平,淌着龙血的列王从未忘记瓦雷利亚的骄傲,将让这片国度繁荣昌盛,可是事实却是他们执着于追求虚无缥缈的巨龙和强权,却忘了龙焰能让人受苦,却无法让人饱腹!”   “所以,贤君寥寥无几,暴君数不胜数。”   “现在,你们,河间人,君临人,跳蚤窝的老鼠,衣不果腹的爬虫,你们证明过世上没有什么不会死的真龙,没有什么永不灭的王权,现在,你们更证明了高贵的血脉腐臭不堪,圣洁之人良心早已湮灭,唯有你们才该有权利决定王座的归属,教会的权柄,唯有你们,才该掌握君临,让七国诸领慨然俯首!”   “别踌躇,别犹豫!对那些蛀虫挥剑,建立一个没有饥饿与压迫的新世界,利刃在手,众敌在前,搏出一条康庄大道!”   我需要他们更加血腥,更加暴力。   毕竟,我还面对着提利尔、史坦尼斯还有兰尼斯特,没那个奢侈去反思和研究政治哲学,尤其是关于什么叫民粹的那部分。   我,私生女,北境的私生女,没有血统,没有利剑,君临注定不属于我,我的未来在其他地方!   来,让我们来一场底下人的狂欢!   作者的话:狂热+10% 第37章 处女居之厅(四千字章!)   【红堡,亨得利·布雷肯】   当晨曦再度洒在大圣堂的圆顶时,圣堂辉煌如初,仿佛昨日的那场屠杀,那个七层地狱一般的景象,不过是一场幻梦。   我步入梅葛楼后的处女居,走过藤蔓缭绕的走廊和拱门,去面见那位荆棘女王,托马德爵士随扈身后。   “冠军接手时,史铎克渥斯的军队已经又困又饿,我们从城上放下食物和酒水,实际上,后头就没一开始那么紧张了。”他在汇报罗斯比城的情况。   “难道那位多曼阁下没有过多的表示?”   “他彻底吓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如果不是我阻止的话,他差点把门给打开,放他的竞争者们入城,甚至,他甚至坦白自己确实在婴(通假)粟花奶里下了手脚,害死了他的养父。”   要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小子还真是不经用,不,不对,已经不是能不能用了,而是一个彻底的草包。   “他现在在哪?”   “我们把他关进地窖,他请求披上黑衣,小姐。”   披黑衣成为守夜人?送他去长城干嘛,浪费粮食?   “等审判的结果出来再说吧。”我揉了揉自己有些疲倦的脸。   昨夜我进入了贝勒大圣堂,看到的景象确实和七层地狱一模一样,下身被插着杆子的男女不着片缕,血肉模糊,显然是经过了一番蹂躏。   “您知道,好吧,至少您现在知道了,在很多小伙子看来,细皮嫩肉的修士和婆娘也没啥区别,甚至比乡下的味道要好闻得多。”   当时,斧刃是这么给我解释的,除此之外,收尸的灰卫拢出了无数的手手脚脚和还在呻吟的脑袋躯干,难以形容的臭味四处弥漫,各式各样的血腥场景让我不得不给他们许诺一份额外补贴。   这座七神最大的圣地完全没有神圣感。   后头我们找到了波隆,他光着屁股憋屈地躲在地窖二楼的角落里,旁边还有个哭得满脸通红的裸奔修女,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在恐怖堡外避冬镇的日子,那时候曾经目睹过抓奸,也不过就是这样了。   至于被熏黑烧毁的画作,被砸烂的雕像,数不胜数,好一场狂欢。   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昨晚我想起了第一次剥皮和之后在恐怖堡密室里面对的鲜血淋漓,吐了一宿,直到早上还在干呕,我早饭没吃,感觉自己的肠胃疲惫不堪,摇摇欲坠,重得像是被灌满了铅。   “另外,史铎克渥斯家族的法丽丝夫人言明,她将聚集王领的贵族来御前会议讨一个说法,”   见异鬼的御前会议,我想想还有几个人?我一个,派席尔大学士、首鼠两端的情报总监瓦里斯,没有王室成员可供保护的御林铁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就这四个了。伊斯蒙家族的绿毛龟首相八成在史坦尼斯面前摇尾巴,法政大臣青铜约恩还在谷地讨伐莱莎夫人,海政大臣是梅斯·提利尔,能出席才怪。   “我等着。”我揉了揉眉心。   “她说,如果我们这里没有公道可言,她就向真正的国王求助。”   “好一个君临最大的笑话,现在还有国王吗?”   啊,不对,我们现在可有不少国王,托曼出去以后,多半会登基,然后和玛格丽联姻,成为兰尼斯特与提利尔联盟的重要基石。加上史坦尼斯,我们可是有两位国王呢。   原着剧情里提到过的五王之战也就是这会儿了,加上死去的蓝礼国王和铁群岛那个想独立想疯了的巴隆·葛雷乔伊,再凑一个就有五个了。   说来,既然小指头传出消息说艾德已经没了,那么,正式成为北境之主的罗柏,会不会再称王呢?   【红人庄园,瑟曦·兰尼斯特】   她高坐在铁王座之上,居高临下,俯瞰寂静的厅堂,好昏暗,她想,烛火呢?点灯人何在?铁王座的利齿如此冰冷,叫她柔嫩的皮肤汗毛乍然,在这四下无人的空荡房间里,她感觉到凉风拂吹,而自己不着片缕,好冷,冷得像是去岁陪同劳勃拜访北境,非得有四层皮裘裹身不可。   慢慢地,她感觉到钢铁一如荆棘,蜿蜒蜷曲围绕着她的身子,“小恶魔”提利昂出现在她眼前,那张丑脸上的大嘴咧开,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她瞪圆了眼睛,企图怒斥这个惹人厌恶的血亲,却看到了让她心碎难挡的一幕。   剥皮女在和詹姆接吻,詹姆的眼神一如看自己时一般迷恋万分,而那个莱雅拉一边和他唇齿相交,一边细腻地轻动手中的小刀。   莱雅拉在和詹姆欢爱,然后把詹姆的皮给剥了下来!   她想要尖叫,想要告诉那个痴迷于剥皮女人年轻肉体的弟弟真相,可是她口不能言。   侏儒笑声依旧,摇晃着满是鲜血的酒杯,她想要尖叫,想要怒吼,想要哭泣,却被钢铁越缠越紧。   然后她看到了最后一幕,三个金色的裹尸布,整整齐齐摆在眼前,她认出了弥塞菈灿烂的金发,认出了托曼有些胖的躯壳,最后一个,是乔佛里,他最年长,也最高大。   铁刺插进她的眼睛,血泪流出,一切消失在眼前,再也不见。   瑟曦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微微透入的阳光和单调的灰色石头,她的天花板上金纹不再,直起身时也不见有红袍狮盔的踪迹,废后叹了一口气,自己已然是阶下之囚,剥皮女的泄欲玩具。   她已经不清楚,如今今夕是何夕,有些颓唐的母狮子从床上起身,看向破旧的银镜,他们至少给她留了这个,镜中的女人美貌依旧,身段消瘦了不少,面容也是憔悴尽显,她一向重视保养,皮肤紧致,可是现在,三十余岁的松弛已然显现。   没了王后的桂冠,她什么都不是。   虽然大梦初醒,瑟曦却如此地倦怠。   “瑟曦修女,”一个卫兵探头过来,“有人找你。”   她现在说是在苦修,其实却和坐牢差不多,看守半天轮岗,三天一换,莱雅拉对她防的很紧,所以进度很慢。   哪有狮子会甘愿为人所困?不甘,不甘,王后胸脯起伏,整理袍子时,粗麻让她手指发痛,她习惯了这痛觉,甚至有了老茧,天杀的,这辈子她第一次有老茧!   莱雅拉!瑟曦几乎银牙咬碎。   废后矜持地昂着下巴,卫兵给她打开木门,她注意到他们在看她,眼含畏惧和渴望,渴望她的肉体,畏惧的却不是她的高贵威严,兰尼斯特的名望,而是那个莱雅拉!   走进走廊,在炽热的视线中移步到一个小房间,她看到了一张没下巴的脸,有一双怯懦的眼睛和滑稽的小撮胡子。   瑟曦认出来了,这是亨佛利·史威佛爵士,在“狼晨”之时受命前去探查出了问题的红堡侧门,却献剑投降,毫无骨气。   瑟曦一向知道,欠兰尼斯特大笔债务的史威佛们,正如其纹章一样,是一群软脚鸡,她最讨厌的侍女乔斯琳·史威佛正是其中一员。   “亨佛利爵士,”兰尼斯特家的闺女傲然问询,“有何事见教?”   “王后,咳,夫人,”亨佛利爵士窘迫地寻找着措辞,“您——那个,您自个儿看吧。”他向地上欠了欠身,瑟曦绕开拦住视线的桌子,顺着他的指点看去。   一具尸体包裹在都城守备队的金色斗篷里,这具尸体属于她的儿子,乔佛里。   乔佛里,乔佛里,不,不对,他不是在大圣堂里吗?   莱雅拉会保证他的安全只要他,只要他一直是个私生子修士!   乔佛里!   女人呼吸剧烈起来,“不,莱雅拉保证过的,”她求助地看着懦夫骑士,而矮脚鸡亨佛利已经胆小地逃开,仿佛她是一只发怒的巨狮,瑟曦的嘶吼声响彻周遭。   “她保证过的,乔佛里!”   【处女居,莱雅拉】   我有些心悸,仿佛是什么人此刻把我恨到了骨子里。   多半是错觉,我觉得,然后我继续端坐在餐厅中的主座上,观察眼前的老妇人,那个荆棘女王奥莲娜。   奥莲娜夫人依旧打扮整齐,一丝不苟地用头巾和裙子把自己包裹起来,仿佛这里很冷,不是君临,而是北境。   “你来干什么,来看自己的手下败将?”   我几乎可以从她身上嗅到那股老年人的朽味儿了,在这之前,她的咄咄逼人让我几乎忽视了她的年纪。   “我来看一个老夫人,”我说道,手指摩挲着手腕上的银镯子,“顺便说一下对你们的处置。”   “哦?野种,你想要怎么处理高庭的提利尔家族,我倒要洗耳恭听。”   她话里那股讥诮味儿哪怕是远在长城都能闻得到。   我玩味地看着她,“其实你这种傲慢还挺有意思的,让我非常恼火,对,恼火,从你的轮宫大张旗鼓地进君临时我就很恼火,我感觉自己突然理解了培提尔·贝里席,就顺着他的思维想下去,我突然就很高兴了,毕竟,傲慢产出无知,无知招致祸患。”   所以傲慢的下场,就在我眼前。   “你赢了,大可在老母鸡面前摇舌鼓唇,说起来提利尔当初也不过是园丁一家的管事,所以,傲慢?你不懂。”   “那得是您不懂才对,您的儿子和孙辈可把提利尔的名号看得很高。”   “这点倒是确实,我劝过那只野猪留一点兵马在君临,可是他只在乎拿下王后之位的事情,”所以把河湾的军队全带去了风息堡,结果蓝礼一死,王后梦碎,“所以说哪,要是普天之下的君主多听自己老娘的话,这个七国会被治理得更好。”   “让我说说我的想法,”我打了个响指,“你的孙子加兰在我手上,如果我和提利尔能够达成协议,你们就回高庭,如果不行,考虑到你孙子也是个愣子,不知道屈服,恐怕就只能刀剑了结了。”   “那让我来说说我的想法,野种,”她毫不慌乱,“想要和提利尔的协议?那只会在梦里,你选择了战争,那么河湾就会给你战争。”   “容我说一句,现在的提利尔已经不等于河湾了,不少人在给史坦尼斯下跪。”   老太太笑了,“他们想给谁下跪就给谁下跪,玫瑰的地位岂是狐狸能撼动的,而你,需要喂饱五十多万需要吃饭的嘴巴,结局已经很明显啦。”   “我一直在忙粮食周转之事,感谢提利尔之前的帮忙,现在君临至少可以支撑两个月。”   “两个月,你知道两个月能让高庭召集出多少军队吗?”   “十万?十五万?总之是我难以应付的数字,”我敷衍道,“而且我还有史坦尼斯要对付,不过这又如何?既然你们对我机关算尽,毫无盟友之诚,大不了到最后我就还给各位一个废墟,我烧过一次钢铁门,还没试着烧过全城呢。”   “疯王伊里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burnthemall(烧光他们!),三百年的君临,不过如此。”   “所以人质不是我和我孙子,而是这座城市?”   “对,写信吧,河湾就在君临的西南方向,靠近君临的是罗宛家族,你们的盟友,相信我,战火已经毁了河间,大家只有往南走,你是不会想要五十万难民的,尤其是,他们带着剑和长矛。”   奥莲娜夫人有些不悦的撇了撇嘴,她确实镇定,心性沉稳。   “那你想要什么,我曾经许诺给你高庭夫人。”   “对,就是这个,先从取消这种婚约开始吧,”我给她一个美丽的笑脸,这还是我这几天头一次心情那么好,“至于别的事情,且走且看,日子还长。”   我相信一座五十万人的城市足以让提利尔三思而行,只要提利尔拥有了君临,就足以和旧镇抗衡,进而掌控七国。   他们会考虑的。   至于我?当然不是真的要把君临给毁了,但是我绝对做得出来,话到这里,该去接触一下术士公会了,他们的野火非常重要,让我想想前世剧情里提利昂是怎么对付史坦尼斯来着?我或许可以加以改进。   河湾人留下的财产至少有几十万金龙。   我行礼离开,悠闲地思虑我的未来。   作者的话:这张献给粉丝榜第一,铁王座上的LordChinese,LC一直支持我,从晋江直到这,感谢一直以来的支持!突然更新!(*^▽^*)提利尔与女主关系-10000马上就要开史坦尼斯线了嘤嘤嘤。 第38章 王座厅(又是四千字章哦!)   【颠簸屯,玛格丽】   土石围墙因为阳光的照耀而昏黄,与路两边金灿灿的麦穗相映生辉,玛格丽终于安心下来,此处虽然距离君临不远,却已经是实实在在的河湾地界,是一座河湾地东北边陲的宁静小镇。   在“血龙狂舞”期间,这里遭遇过两次洗劫,那时的颠簸屯饱尝黑党之血,北境的达斯丁和旧镇的海塔尔在这里同归于尽,最终整个镇子陷入了龙焰火海。尔后纷争不断,三头巨龙狂舞苍穹之中,颠簸屯成为了其中两头的陨落之处。   现在,世间已无巨龙,玛格丽想,可是战事又起,不知道这里是否能免去兵灾之厄?   “好了,这儿是河湾人的地盘,”老马倌笑出一口烂牙,“五个金龙,七神保佑咱们。”   五个金龙?怎么不去抢。   玛格丽没接这茬,她眼眯成缝,观察着远处的铁蒺藜纹章,声调从惟妙惟肖的王领腔变成了河湾地的口音,“博德利(footly)家族是住在那个石堡里吗?安心,平民,你会获得比你想象得更多的报酬。”   “哈!”马倌笑出了声,“要是你真是什么大人物,臭丫头,你肯定知道老爷带兵跟着提利尔的大老爷出征了,给钱,天杀的,我把你们从君临的烂泥巴里拎了出来。”   “在遇到不知底细的人时,最好别太唐突。”恐怖爵士霍拉斯发话,把钱给了这老儿。   这倒是个问题,玛格丽咬了咬下唇,为避免被抓到,自己等人把一切证明身份的东西都丢了个一干二净,现在该怎么办呢?   怎么办都好,大不了回高庭就行,她叹息了一声,手指玩着亚麻裙的边边,好粗糙的手感。   不过她无暇去感受平民衣物带来的不适,祖母和哥哥还在莱雅拉的手里,如果说,小玫瑰有什么愿望的话,当王后或许是其中之一,然而,要是用阖家幸福来换,她愿意不做什么王后,穿布衣一辈子。   现在先想想下一步吧,很多女眷都随同自己等人北上君临,如今业已失陷,还有谁认识自己呢?   “我们去绿谷城吧。”她开腔,“河湾军队要是往西边退的话应该会经过那儿,而且,梅斗家族的莱莎认识我。”   莱莎·梅斗嫁给了奥莱莫·提利尔爵士,算是她的表婶,而莱莎·梅斗的女儿梅歌·提利尔,是玛格丽关系顶好的手帕交。   玛格丽不知道的是,梅斗家族的绿谷城男爵埃伍德,此刻已经在风息堡向史坦尼斯投降了。   【王座厅,莱雅拉】   “你叫什么名字?”处女居的门外,我在审视这次俘获的高庭女子,面前的这位胖小姐有提利尔家族棕色的眸子,就像是小鹿一样灵动,圆嘟嘟的脸上神色有些不安。   “梅歌,梅歌·提利尔,莱雅,我是说,莱雅拉小姐。”   “放松一些,”我宽慰地笑道,“很安全,一切待遇不变。”   “那,奥莲娜夫人呢?”她试探地问道。   “她突然对七神教义很感兴趣,现在在大圣堂。”   这话让梅歌面色有些古怪,我猜是因为奥莲娜夫人是她侍奉的对象,很难伺候,所以她不知道是该着急,还是庆幸。   我朝梅斯·提利尔的妻子,正经的高庭夫人艾勒莉·海塔尔颔首,准备离开,去主持今日王座厅的呈情流程。   艾勒莉夫人和她的婆婆奥莲娜夫人关系很糟。   如果,我是说如果,提前把艾勒莉·海塔尔给放了,会不会对我有好处?一则是向旧镇的海塔尔示好,二则是如果我和河湾人谈得不错,荆棘女王万一活下来,那等她回到自个儿家,指不定就会发现已经被自己的儿媳妇架空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艾勒莉不是荆棘女王,她眼界不开,脑子不灵,放她走无关紧要。   “稍等,莱雅拉小姐。”我转头看到亚莉珊·佛索威夫人,她是梅斗家的埃伍德男爵之妻,面容姣好的贵妇人,“我有事相谈。”   “我记得上次在舞厅里,你挺鄙视我这个野种的,夫人?”   “出身是一种决定人能走多远的暗示,而您的出身确实不高,”她市侩是市侩,不过直言不讳,然后,这位夫人压低声音,“不过,现在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猜,您虽然和提利尔为敌,但是河湾却得罪不起,对吗?”   “这听起来不像是人质说的话,是我对你们太好了吗?”   “粮产是君临的急中之急,我得说,您或许很苦恼,”少妇弯出一个笑容,不像是可爱的苹果,倒像是佛索威狐狸,“荆棘女王浑身是刺,不会妥协,所以,您需要其他的朋友。”   她说中了,君临再怎么样也不过是一颗妆点蛋糕的樱桃,有固然不错,没了也无所谓,何况罗宛虽然是盟友,却毕竟是强势封臣,绝非提利尔本家。   何况,我都可以预见到,如果真有五十万人去了河湾的北方和东北,依照荆棘女王的风格,有的是文章可以做,精明如她,每一个事端都可以是机会。   所以,为了这座城市而妥协不会是奥莲娜夫人的风格,她当时最后的话,意思难闻听,大概表达的是——   放马过来。   那好吧。   一次密商?来,亚莉珊夫人。   【派席尔】   二十四块金属片沉重地晃在胸前,世间少有如此繁重的学士项链,只因世间少有如此学识广博的学士。   派席尔大学士已经八十四岁了,如今这样重的项链让他脖颈发酸,他甚至可以听到颈关节的呻吟。   岁月让他的脑袋像是一颗发霉的臭蛋,布满了老人斑,白发稀疏,额头和脸上的皱纹可以夹死蚊子,让他道貌岸然的是修长的胡须,长长的胡须是智慧的象征,在床笫间欢爱时也颇有建树。   他现在在去御前会议的路上,昨夜的女孩伺候得不错,她叫什么来着?   算了,侍弄过他伟物的少女比他见过的国王的还多。   想当年他还在学城时,八十岁的喀斯,八十九岁的艾兰多,还有同样垂垂老矣的梅龙,都没有担任大学士太久就断气死去,岁月不饶人。   最后,当时的坦格利安国王,“不该成王的”伊耿五世把铁王座扶手敲得好响,罕见地怒声说:“给我弄个会喘气的来!”   伊耿五世其实是个好脾气的国王,他平易近人得近乎荒谬,其子“矮个”邓肯更甚,只知欲望,抛却职责,为了追求平民女子而忘记了贵族才是七国之基,娶了荒石城的简妮,把拜拉席恩家族得罪狠了。   总之,奉国王忍无可忍的金口敕令,学城枢机会一纸任命,闻名遐迩的传奇骑士“高个”邓肯接送,四十二岁的派席尔来了君临。   看来国王实在怕路上派席尔也完蛋,这样他就凑齐第四位在他任上死掉的大学士了。   派席尔自嘲地摸着秃脑瓜,他一呆就是四十多年,这些年来的坦格利安列王都太过偏激,伊耿五世,杰赫里斯二世,伊里斯二世,每一个都毛病不小,后头的拜拉席恩的劳勃一世,毫无国王之心。   这些先王加起来抵不过半个泰温·兰尼斯特。   至于这四十多年上过的女人?谁记得住呢,可别替老当益壮的大学士担心,八十多岁的高龄算不上什么,虽然心脏部位偶有不适,不过在药物的调理下,派席尔活力十足,生猛异常。   回到眼前,眼前的时光如此奇特而危险,从没有过大学士经历过这样的局面,国王骤然崩逝,未婚少女主持朝政,最匪夷所思的是,那个恐怖堡的莱雅拉到现在还没有寻求王座之主的动作,就像是铁王座上坐着一个看不见的国王似的。   莱雅拉·波顿,一个危险的女人。   派席尔在她来到君临时不是没幻想过她在床上是什么个样子,她皮肤细嫩,肢体柔韧健壮,只要稍加训导,就会是让人销魂的无上妖娆。   彼时只不过是一个北方贵族的女儿,还是个私生女,君临会像一只怪兽,一口把她吞掉,谁曾想到狼时花败,君临如今由她为首?   总之这个波顿家族的女人英勇豪迈,心计深沉,让所有的男人却步,所以如今派席尔反而毫无渴欲,面对她时小心谨慎,毫无轻慢。   老头抱紧了自己的大部头书册,每一个接近红堡的女人,都是给七国播撒祸乱的裱子,智慧深沉如泰温大人,也会有瑟曦·兰尼斯特这样的闺女,蠢笨如猪的史塔克被剥皮女坑了也没什么好意外的。   当然,红堡住过的毒妇数不胜数,未经人事就主宰这里的少女从未有过,哪怕是公主也一样,这让派席尔有些忧虑,人说婚姻让女人从娇花变为毒草,莱雅拉·波顿未婚之时就是如此险恶,若是有朝一日成亲嫁人,不知又会成为什么样的妖魔鬼怪?   王座厅在望,老学士佝偻下身子,步子微微颤颤。一队剥皮卫队经过,他们目不斜视,看来剥皮女已经莅临,大概正端坐在铁王座上。   派席尔猜,自己或许会是最后一个到的。   待到王座厅门口时,人群云集,大学士分辨出了几位王领贵族的纹章,如果不是离君临太近,或许这几位该会更乐意选择追随史坦尼斯,有些熟人和他打招呼,老迈的大师一一含笑致意,缓缓步进七国的中心。   应该说是曾经的中心,派席尔心想,而现在,这里连国王都没有。   “日安,派席尔师傅,”狡猾的阉人手揣在袖子里,笑眯眯,“看来您今天精神头不错。”   “一点婴粟花奶而已,瓦里斯大人,”派席尔发现厅中出现了不少椅子,莱雅拉还未至,他找了距离铁王座比较近的一把坐下,“这几夜外头喧嚣吵闹,有时更是灯火通明,我感觉自己脑子里一片混沌,关节也比以往要痛。”   意思是说,这些天的局势变化太快,我有点懵,下一步该怎么办,还没想清楚。   “无非是人来人往而已,”胖太监轻轻说道,“王位轮流坐,贵人轮流来,您手里抱着的那本书,是您的见闻录?”   “没错,记录一些我看到的事情,”派席尔有些口渴,向墙边的女孩挥了挥手,他眯眼瞧着这身段,臀翘腰细,又在看到纹章时打消了主意,黑白天鹅印在她高耸胸脯上,风暴地的史文家族,惹不起。   “例如去岁今年的动荡。”   “毒妇祸乱君临?”   派席尔警惕地看了瓦里斯一眼,他就知道这个小人无孔不入。   “在我身故之后,自会揭晓,瓦里斯大人。”   “御前会议财政大臣,恐怖堡伯爵之女,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到!”剥皮女的冠军武士高唱,四周寂静,二楼走廊和一楼的门口附近站满了人,和过去的规矩一样,贵族在内,平民在外。   派席尔老态龙钟地手抚自己的大书,看着莱雅拉小姐昂扬而入,走得窈窕,她的一袭丝绒长裙上有红线绣出的百合和藤蔓,派席尔感觉像是她打败了高庭,就把人纹章抢了过来、   披肩为银色小人扣起,遮住了上臂和胸前,大概这条长裙是露肩的?鲜艳的红色剥皮人依然如此醒目,在她的披肩挣扎呐喊,不过,派席尔想,她的胸不够大,不如刚才那个史文家的姑娘,看来哺育时会奶水不丰。   不过派席尔尤其注意到了她的项链,七块银牌缀于其上,加上七色的宝石,这不是总主教戴的东西吗?   “我不是国王之手,”莱雅拉转身面对全场,“更非国王,所以这一次换换规矩,”接着,她口吐下等人的事务,“肥虫简妮、秃埃林、盐场镇的海尔,丝绸街的莎塔雅、铁匠街的托布·莫特、面粉街的黑肉酱,还有教会的卢琛修士,入座。”   那些平民是谁派席尔一点都不清楚,不过卢琛他略有耳闻,瓦德·佛雷侯爵的第五个儿子,把幼子献给七神,是很多贵族的传统,果不其然,派席尔师傅看到了一个有黄鼠狼脸蛋的瘦男人,身着繁复的丝绸大袍,如果不是一只眼睛高高肿起,或许还算有些威严。   佛雷家的,看来,就如派席尔在与泰温的信里说的一样,莱雅拉选择了河间和北境那一边。   作者的话:这章献给粉丝榜上的国王之手治安官索,还有一直支持我的大家! 第39章 孪河城,王座厅   【黑瓦德孪河城】   孪河城的佛雷家族有不少瓦德,黑瓦德是其中最恶名昭彰的一个。   他此刻正在桌前阅读君临来信,敦实厚重的身子压在椅子上,有些秃的脑门下是浓密的黑色络腮胡。   这封信写自卢琛,瓦德·佛雷侯爵的第五个儿子,算起来是他的叔叔。   “莱雅拉·波顿。”他哼了一声,把信丢在了一边,没想到一个小婆娘居然有掀起动乱的本事,说来他的祖父佛雷侯爵给了这位叔叔大量的金龙,以期有朝一日卢琛能一登总主教之位,号令七国的教会,现在,这位卢琛主教买了不少雄鹿债,讨好那个当年忤逆黑瓦德意思的小娘们。   没错,他还记得呢,在海疆城的时候,这个丫头偷偷拐跑了他要上的女人,害的黑瓦德气得过火,差点没把身下的侍女给掐死。   “莱雅拉·波顿。”黑瓦德蹙眉喃喃,现在这个女人今非昔比,已经不再是当贵族侍女的丫头了,如果她记仇的话,佛雷家族在君临的大计只怕要受到不小的打击,如果祖父追究起来,无疑会让黑瓦德掌握佛雷家族的渴望受到影响。   “好个该被异鬼抓走的娘们。”他咒道,抓了抓自己的腿间。   后面的信就没什么意思了,又是天杀的破事,缔结婚约?黑瓦德不想结婚,他更喜欢草出几个私生子,尤其喜欢让别人家的婆娘怀上,偷情一事实在是乐趣十足,却也让他毫无信心,结婚?得了吧。   黑瓦德意兴缺缺地放下这堆信,他又想起了在君临呼风唤雨的那个女人莱雅拉,她多大来着?好像和自己的堂妹瓦妲差不多。   瓦妲·佛雷号称“美人”,身段妖娆,烟视媚行,黑瓦德尤其喜欢双手把着她腰肢的感觉,其次是她白皙的长腿将自己紧紧缠绕。   不知道那个莱雅拉长得如何?   说来汉子的欲望特奇怪,有时候女人的软弱会让他们兴奋,有时候女人的强悍和自己的嫉妒更会叫人欲火中烧。   黑瓦德感觉自己浑身燥热,冲动现在主宰了他的大脑,他甚至硬了。   干,他想,在黑瓦德的床伴之中,原本少妇更讨他喜欢,例如艾德温和提尔的老婆,以及他的姑姑阿蕊丽·佛雷,甚至还有瓦德侯爵的妻子安娜娜·法林,他的那个祖父嘿,那个半截入土的畜生根本满足不了自己年轻的婆娘。   但是此刻他脑中却完全被少女所占据,更加细嫩的皮肤,更加柔软富有弹性的酥胸,他突然觉得瓦妲如此合他胃口,更别提她的轻啼一如哀婉的夜莺。   说起来,让未婚少女忽生孕事,反而比叫自家的堂兄弟帮他养孩子更要带劲儿,不是吗?反正到时候就算有人蒙羞自尽,也绝不是自己。   说干就干,这个全孪河城妇孺皆怕的恶棍站起身,挺着号衣下的肚子往女眷常来常往的圣堂而去,“美人”瓦妲尚未有婚,时常出现在姑娘堆里。   “大人,瓦德爵士,侯爵大人要见您。”突兀而年轻的声音在颤抖,黑瓦德的恶名无人不知。   黑瓦德转过身子,审视着这个比粗矮的自己高上不少的侍从,“找我?”   “是,是,是的,大人,找——”   “天杀的死猪。”   碰!他狠狠一拳揍在了年轻人的脸上,大概把他鼻梁打断了,然后在痛呼声中,黑瓦德往侯爵的卧房走去。   清风一吹,欲望消退。   见鬼的消退,晚上再说,他想,自己如今在继承顺位上列第四,还是得小心从事。   祖父的书房实在让人厌恶,一进去,黑瓦德差点被热浪轰出来,老头子不喜欢太凉,他勉力忍耐,嗅着辛甜的香气,恰巧听到了一场争执。   “这是直接出自徒利家族的命令,祖父,艾德慕已经召集了所有的河间人。”   黑瓦德看到说话的人是派温·佛雷爵士,一个傻比。   “那群鳟鱼说我爱迟到,对吗?”瓦德·佛雷侯爵皮肤松弛得像是一堆发了霉的窗帘,脸上总是阴云密布,他怀疑一切,“孪河城的兵马在北境的军队里,我一个人都没有!”   “父亲——”   “既然你知道你是我的种,是我喂饱了你的肚皮,就给我闭嘴。”   实际上瓦德没派多少人跟着罗柏·史塔克的北方军队,北方人分成了两部分,骑兵一路向西,现在不知所踪,步兵遭遇了一场大败,正在修整,瓦德的军队跟着步兵走。   黑瓦德怀疑,自己这个祖父正在思量背叛姻亲兰尼斯特到底是对是错,众所周知,瓦德侯爵的儿子艾蒙·佛雷娶了吉娜·兰尼斯特,泰温大人的妹妹。   派温·佛雷一脸不快地行礼退下,瓦德侯爵坐在椅子上,因为风湿的原因他很怕活动自己的关节,可以坐上一整天,“满脑子蛞蝓的蠢货,告诉我,瓦德,”他唤黑瓦德道,“有哪个傻子会和一群看不起自己的人整天混在一起?”   派温·佛雷和艾德慕·徒利以朋友相称,瓦德·佛雷侯爵虽然表面上从未指摘,但是显然心怀不满。   “我们需要有发荣誉春的人去应付徒利,祖父。”   瓦德侯爵哼了一声,不置可否,“史塔克完了。”   “那又如何,祖父?”黑瓦德注意到桌上露出了红色印章的一角,他过去见过类似的痕迹,是兰尼斯特的纹章,这个恶棍耳聪目明,当做什么都没看到。   “兰尼斯特那个畸形侏儒,已经把少狼主和他的骑兵困死在了西境,哼,小杂种,把西境所有的矿工全组织起来了。还记得我和凯特琳夫人敲定的婚约吗?这就是麻烦。”   瓦德侯爵和临冬城夫人凯特琳·徒利约定由罗柏迎娶某位佛雷为妻,当时罗柏异常抗拒,最终默认,躲在帐篷里,由自己的母亲完成和佛雷家族的协议。   黑瓦德知道瓦德侯爵口中的小杂种是“小恶魔”兰尼斯特,若说西境击败了北方骑兵,黑瓦德可以理解,但是围困?简直就是不可能,骑兵来去如风,打不过,跑得掉,他怎么做到的?   “那我们该派人去奔流城响应艾德慕的号令,祖父,然后抓了他的人,拿了他的城,送给泰温·兰尼斯特。”   “风险太大,”瓦德·佛雷侯爵丝毫没提忠诚两个字,奔流城向来看不起孪河城,所以虽然徒利贵为封君,瓦德侯爵却打心底地不在乎他们,“我们按兵不动,军队在哪?”   “和北境人在一起,上一次我听说他们在进军赫伦堡。”   “让他们滚回家,史塔克家的艾德已经死在了谷地,再死了罗柏以后,这帮北方人一文不值。你去带兵,明早就走。”   【君临,莱雅拉】   全君临的代表围成一个圈坐,我刻意没有去蹭那把铁王座,坐着不舒服,而且太引人注目。   虽然说现在君临是我在控制,但是坐不坐在铁王座上发号施令意义完全不同,我记得前世有一句话,“广积粮,缓称王”,既然我现在粮都没有,那也就没必要把自己捧得太高,容易被揍。   就当前来说,我压力很大,毕竟君临有五十万人,连带难民和周遭王领,我如今掌控的人口可能已经有六十万,不提治安、交通、商贸等等细枝末节,单单粮食就让我头痛不已:   君临和王领养不活六十万人,在和平时期时,河间河湾和狭海对岸的粮食足以让城中的绝大多数人果腹。可是如今纷争四起,河间的战争让从黑水河上再也不见运粮的船舶,河湾地靠着陆路运输不断供给,原本就只是勉强足够,如今我和河湾闹崩,南方来的粮源也断了。   至于狭海对岸?狼晨花败两次动乱,平民死伤数目不小,谁会乐意来这里做生意?除了少数不要命的。   所以啊,没有广袤的河湾,没有富得流油的西境,就不要摊君临的破事。   “莱雅拉小姐,我们请求就罗斯比城的继承一事进行裁判,”王领的代表是暮谷镇的瑞佛雷·莱克伯爵,他其实是个很轻佻的中年人,实在不合适当王领代表,“这是我们的联名信。”   “我会给出一个结论,”我翻开信件,“多曼·罗斯比弑父一事自有公断,另外,你们有六个候选人,”从史铎克渥斯家族到佛雷家族都算,啊对,瓦德·佛雷侯爵的某一任妻子就是个罗斯比,买来的,“这事由派席尔大学士和各位德高望重之辈来处理吧。”   “另外,”他怀疑地扫了眼如坐针毡的其他在场人士,“什么时候平民可以在王座厅里就座了,小姐。”   “我说了算,他们可以坐。”我简短地说道,毕竟王领的这帮贵族实在没什么力量,跟着史坦尼斯的人不论,在君临混迹的大部分都没什么水平,莱克家族这位瑞佛雷有三百兵马,已经是最强大的一位了,“在有结论之前,罗斯比城暂时由金袍管理,同样的还有恐穴堡、鹿角堡和哈佛城。”   尤其是鹿角堡,距离河间地的赫伦堡非常近。   “可,可是他们没有继承争端。”   “可是他们死绝了,而继承人迟迟没出现,哈佛城更是由一个襁褓中的女婴来做主,为了其利益和福祉,君临决定予以监护。”   瑞佛雷伯爵正要开口,又被我打断,“另外鸦栖堡的斯汤顿家族上周发生了一起命案,事涉一名河间地凡斯家族的成员,君临将借入此事。”   没什么可是,这是我仅有的战略纵深,加上要是和河间保持消息畅通,无疑会减小我的压力。   最终,瑞佛雷伯爵只说了一句话。   “反正,我们也向龙石岛的国王请求了,总会有一个公正。”   威胁我?   “对,史坦尼斯大人,”我没喊他国王,“依照七国的律法,他确实该是王位的继承人,所以,御前会议已经向他派出了使者,确定他是否有合格的资质加冕。”   “资质?”瓦里斯皱眉道,“那是什么,难道成为国王还有别的要求?”   我盯着出席呈情的卢琛主教。   “照例,国王将由总主教加冕,”这个有佛雷家黄鼠狼脸蛋的师傅心思灵敏,立刻看出了我的意思,接道,“可是,我们听说,史坦尼斯大人已经皈依了海那边的拉赫洛。”   “什么时候信仰七神是成为国王的必要条件了?”瓦里斯说道。   “所有的七国国王都信仰七神,或许他们中有人宣称自己信仰新旧诸神,但是毫无疑问,七神乃是新神,也是被信仰的对象。”   “所以?”   “维斯特洛的民众都信仰七神或者旧神,无疑,其统治者应该对这里的诸神保持尊重,就如‘征服者’伊耿一样,与大众保持一致。”   这话其实不大像是修士该说的话,对教士来说,这样的言论实在太功利,太政治。   没错,这是我事先授意的。   “而光之王拉赫洛显然不是七国的主流,并且有迫害七神教士和信众的先例,不止一次,”;卢琛主教坦言,“所以,为了保证七国的安定和七神子民的安稳,一旦确认史坦尼斯大人确实皈依了光之王,我们将采取措施。”   “对,你说的有道理。”派席尔师傅说道,“维斯特洛从来没有国王给火下跪,不管是在坦格利安的征服之前,还是之后。”   显然,史坦尼斯被拒之门外对兰尼斯特有好处,所以派席尔大学士只会火上添油,绝对不会反对。   “今后也不会有,师傅,”卢琛主教在自己身前指划七芒圣徽,“所以,因七神的名义,一旦确定史坦尼斯不再坚持列祖的信仰,教会将不承认史坦尼斯有任何权利成为维斯特洛的国王,并将他开革。”   阉人将手揣在袖子里,“听上去振振有词,主教,可是教会的开革和不承认毫无意义。”   “对,瓦里斯大人,这实在是一件让人无奈的事情,所以为了有意义,在这样一个异教威胁日益深重的时刻,我向御前会议提出请求,”   “我请求,恢复教团武装,用战锤和连枷,让光之王与七神的子民保持距离。”   我需要利用教会的影响力来聚集人力,恢复教团武装是其中的一环。   至于怎么用?教团武装不一定是士兵,也可以是农夫。 第40章 无王座的王座厅   卢琛修士口吐教会的请求:组织教会武装。   我心里清楚,他们不少人都知道大圣堂已经握于我手,大概也明白,教团武装也是我的想法,甚至有些人会觉得昨夜的暴动也是由我暗中操纵的。   教团武装和各色改革会是我更深入地染指教会的借口,借此,我可以清点教产,运走我需要的钱财,骗走满怀理想不甘现状的信众,让这些成为我的根基。   “教团武装。”瓦里斯眼现询问之色。   “这是个坏主意,”派席尔大学士表情很不好,“过去的列王取消教会的军队绝非是没有原因的,莱雅拉小姐。”   “但是现在异教就在门口,您看到他们的旗帜了吗,大学士?火中雄鹿,”卢琛辩驳道,“恐怕史坦尼斯大人不止想烧鹿,还想烧了圣堂和无数的修士修女。”   “有具体的内容吗?”   卢琛递给了我一卷纸,我铺开来细细阅览,抬眸时发现在场的人都在盯着那卷纸,好吧,然后我开始诵读。   至少我嗓子不错,声音还挺好听。   “因七神之名,因世间一切善良人的公愿,我等七神之仆…(省略上万字)”   “你不止想要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学士瞪着我,直接忽略了卢琛。   “别看我,派席尔师傅,这是教会的意思,如您所闻,既然统共有七尊神,那么,教会的意思是,教团武装不止因战士之名而战,他们希望建立圣锤之击,铁匠的武装修会,公道之刃,天父的武装修会,还有——慈母之息、纯洁之剑、远瞩之盾,总共有六个修士团,加上一个战士之子,一个穷人集会,就是八个。”   总人数不变,权力越分散,越不容易失控,当然,风险总是有的。   甚至,在暗地里,这些武装都会由我的人参与。   “你,闻所未闻!还有,牧灵圣职会,这是什么,传道圣职会,天理求识会,释论宏则会?这些历史上从未有过。”   “如您所闻,大学士,”卢琛解释道,“过去的教会松散靡乱,鱼龙混杂,这对信众和七神来说都绝非什么好事。牧灵圣职会会监督各地圣堂的服侍情况,毕竟礼而显诚,劳而显道,而根据飘洋过海的拉赫洛来看,七神在维斯特洛偏居一隅了太久,异神窥伺,无不期待有朝一日引诱信众,所以,我们不远走他方,他方就会滋扰家乡,教会当让广大的世界知晓七神的真义,教皈异乡。”   “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大学士喃喃道,“我不知道,教会不是这个样子的,你,你们——”   “经过那晚的暴动,我们痛定思痛,决心引领七神的子民,而不是做一群安享财产的蛀虫,”卢琛双手互挽,异常诚恳,“大学士,教会应该与信众在一起,应该为了七神行事,这是教会的天职,过去在安乐的耽搁下我们已经休息了太久,诸神已经失望了,祂收走了国王的性命,给了我们一个信仰异教的继承人,   没有什么能比诸神失望更能解释如今的现状,我们的作为不符合道义和事理,这就是罪孽。   大学士,已经身负不堪,已经面对这样的窘况,如果我们去不作出弥补,那么,下一个魂归无处的,或许就是你,我,君临,或者教会自己。”   “既然你说是罪,大学士,看来在承受完惩罚之前,我们得粗衣淡食了。”   “教会将会以最朴素的面貌与信众共存。”   “那么我也会,以新旧诸神的名义。”我轻轻道,“你也一样,大学士,御前会议必须这么做,至于平民和各位贵族,按心行事就行,对了,卢琛主教,关于这里的教产分配方案,你们想要与难民和贫民共享?”   “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小姐,渡过此次难关之后,我们会履行完毕教会的义务,然后再慢慢恢复过去的习惯。”   “那么,教会和铁王座的债务?”   “所有铁王座用于平民和君临的款项都可以算作在偿还债务,小姐。”   “你们不会让百姓和贵族们也有样学样吧?”   “财产属于自身,小姐,七神的公道不会允许我们过多地干涉别人,所以,我们只有尽教会自己所能。”   我听到王领贵族和行会带头人们松了一口气儿。   “好了,现在有人反对吗?”   无人说话。   “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关于民兵兵役的事,还有——”   我还记得原着里的东西呢。   “御前会议要向铁匠街订购两条铁链,木炭和铁料由红堡给。”   这样的话,就可以省掉让铁匠再去收集物料的时间,以及这部分钱。   和君临人的会议之后是民众呈情,一伙北境的败兵来到了王领,我打算让自己人去招募他们,顺便听听老哥的消息。   散会时,铁匠街的托布·莫特等候在一边,我看着惶惶不安散去的人群全都离开,然后回首到王座厅后换上了一身粗布衣服,朝他点了点头。   “炭料的话,每天都会有马车运进红堡,木炭和石炭都有。”   原本这是给国王用的,现在好了,没有国王,也没了王室。   “如果您想要质地上乘的铁条,那我得要最好的材料,小姐。”   “你觉得那个怎么样?”我指朝后头。   “什么…您是说铁王座!?”   “不行吗?”   “七神在上,我可不敢——”   对哦,多少也算是文物,指不定这个可以熔瓦雷利亚钢的师傅脑子里还满是如果把铁王座给熔了,“征服者”伊耿会在晚上去割了他的脑袋,用那把黑火,瓦雷利亚钢剑。   “那就那整个台子,把王座给拆下来,这台子是铁铸的,足够你用了。”   “七神哪,您知道这有多麻烦吗?”   “你在这弄都可以,不过这是龙焰筑成的,你得花点别的功夫。”   虽说是用龙焰铸造的铁王座和铁台,却终究只是凡铁而已。   “当年伊耿用了五十九天来铸成他,小姐,我又没有龙,拿什么来熔了这儿?”   “我想想。”   炼金术士公会!野火应该可以,原着里没说错的话,只要规划合理,要不到几桶就可以切割好这个台子。   希望别一把火把红堡点了。   坦率的说,他们非常犹豫,我理解,铁王座安然在此三百年,谁会乐意冒这个风险?   可是北境人不大在乎国王的权力,除了艾德·史塔克,他们更认史塔克。   至于君临人?听大人的话就对了,听上级的命令,在没有国王时,就是御前会议,而御前会议此时没有首相,也没有法政大臣和海政大臣,只有我。   这就是封建,听话,没你质疑的余地。   这算不算是仗着封建制度反封建?哈。   第二天,夕阳西下。   我们来到了鞋匠广场,我聚集了所有的驮马才把这铁疙瘩拉过来,中午时我去看过铁匠们处理的现场,浓烟和热浪差点让我当场毙命。   一双双眼睛盯着我们看,越来越多,当我们抵达广场中央时,几千双眸子一眨不眨,我知道,他们没见过铁王座,在君临生活了一辈子恐怕也只会在梦里得缘一见。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嬉闹非凡,金袍列队隔开,我登高一望,人群密密麻麻,每一个都被我足下的铁墩子给吸引了。   “你们在看这个?”我拍了拍,“诺,看看这些尖刺,瞧瞧这形状,”我语气很愉快,“是不是像一把剑?我猜可能是园丁王的。”   “它不属于这里,”一个喃喃自语的苍老腔调,“这是国王老爷的位子。”   国王老爷的位子,对。   “征服者”伊耿一服七国之敌,俯首的诸王佩剑群聚,在龙焰下铸成了这把椅子。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椅子,这是号令七国的权柄,是万人之上的无边荣耀。   真厉害,然后我把他扔出来了,哈!   “没错,”我声调提高,“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国王!外头的史坦尼斯背叛了七神,背叛了你们,试问,有多少人家里都有圣母和天父在供奉?”   “可是你们的国王候选人他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他的妖女和他的魔法!他在乎的是那个红神!”   我有一个错觉,似乎密尔的索罗斯在看着我,非常失望。   “所以!这个东西没用了,从今天开始,它将在这里呆着,谁乐意都可以来坐一坐,直到有一个国王戴上桂冠。”   “同样的还有红堡的大门!从明天起红堡将没有城门,反正也不需要!如果有朝一日有真正的君主加冕为王,再自己装回去!从明天开始,任何无家可归的人,或者嫌自己的屋棚太过破旧的伙计,都可以去享用那里的屋顶。”   反正我又不住红堡,我又当不了国王,闹到哪个地步随便,七国让我窒息,七国的贵族诸侯让我难受,那我就让他们心堵。   不伺候,老娘要回家!   看到这个铁王座了吗!?或许你们很多人战战兢兢需要一个国王,那随你便,这些在国王治下活不下去的,跟我走,去别的地方创造一个天地!   有教会替我背书,我相信这样的人不会少。   “我真切地希望史坦尼斯国王能回到这里,以七神信徒的身份,”我婉转道,“我知道你们都是忠心耿耿的子民,那么,让国王做出决定,要七国和王冠,还是要他的红神!”   我跳下王座,工人们喊着号子搬运它。   “啊!对了,”我把头发顺到耳后,兴致缺缺地整理自己的粗布衣裳,“这玩意儿坐起来一点都不舒服,屁股疼。” 第41章 王座广场(4600字大章)   又一个呈情日,比起前一天来说,人少了许多,寥寥无几的平民和贵族都盯着空荡荡的远处,纯粹由钢铁制造而成的高台消失不见,同样消失不见的,是已经安放在鞋匠广场的铁王座。   到现在为止,没人敢去坐它,至少白天没人敢。   这就对了,我没期待有人会坐上去。   与我对坐的胖女人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她的眼神时不时飘向我身后光秃秃的地方,阳光透过彩绘玻璃洒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却照不亮那一大片焦黑的痕迹。   “这不是我的意思,莱雅拉小姐,”这个胖女人叫法丽丝·史铎克渥斯,以毒舌闻名于王领的贵族圈,但是此刻说话却磕磕绊绊,“我是说,咳,我是受瑞佛雷伯爵的请求,不不不,这是全体王领领主的意思,我们请求您收回成命,在御前会议的裁判结果出具前,不要出兵王领。”   我下意识地瞧了一眼心不在焉的派席尔大学士和忧心忡忡的瓦里斯,说来,“无畏的”赛尔弥·巴利斯坦爵士身为御前铁卫的队长,本来该出席的,可是之前他受了蓝礼的命令去御林剿匪(“你这把老骨头该放松放松,赛尔弥爵士,总是困在红堡里会发霉的,”蓝礼轻佻地笑道,),早就该回来了。   说来如果我搬铁王座时他在场,只怕这个老骑士会当场拔剑。   “这就让我有些苦恼了,法丽丝夫人,原本我想由您协助监护哈佛城的婴儿领主来着,作为辛劳的补偿,在监护期间您至少可以得到哈佛城收益的十分之三。”   “哈佛城?”她瞪大眼睛,“十分之三?”   “对,”我无奈地好像送礼被拒,“十分之三,葡萄园、鱼塘、牧场,我听说哈佛城富饶得出奇。”   “哦,”她收起了惊愕,这会儿正在努力不让自己得意忘形,“我想,我是说,我觉得对王领的处置方案有问题,但是我很赞同。”   我保持微笑。   “另外,小姐,我们终究是要有个王座和国王的。”   “正如我所说,法丽丝夫人,只要真正的人君进了君临,例如回归七神的史坦尼斯,要搬回去一个王座并不困难。”   “对,小姐,”她神色愉快地嘀咕道,“不过呀,要我说的话,喜欢一把火和喜欢七个小人偶没什么区别不是吗?”   “您是看今天教会代表没来对吗?”   然后是身着皮围裙的托布·莫特,他的灰衬衫到处是黑迹,脸上也有,这位铁匠快变成盛夏群岛的黑皮肤人了。   铁匠看起来惆怅得过分,说话时也像是丢了魂。   “小姐,你要的铁链已经打好了好几环,我们一周内就可以做完。”   “好消息,你好像还有什么事?”   铁匠深吸一口气,“啊,原本,那天原本我是想推荐我的学徒,詹德利,他是个好小伙子,手艺不错,做事认真,诚恳勤劳。”   “推荐他做什么?”他把我也弄糊涂了。   “当国王,您知道他有国王的血,不过他是私生子,还没有私生子当国王的,可是我觉得他年轻有朝气,或许——好吧,您把王座搬出去了,还是我干的。”   “对,我干的,”掉了魂的铁匠喃喃自语,“史坦尼斯国王一定想砍了我的脑袋,七层地狱啊。”   “那你当初干嘛不拒绝呢?”   真是好笑,现在后悔啦?   “您是财政大臣,是贵族小姐,这是您的命令。”   “就是说我害你?”   “不!女大人,听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上午的觐见终于结束,我依靠在空荡荡的梅葛楼阳台上,吹风,了望君临,如今红堡里没几个人,为了节省王室开支(以让我能多拿点),提高效用,我把红堡的平民侍女和仆役全开调走了,珊莎和莱拉回到了首相塔住,自从花败之时开始,我还未有缘与她们一见。   这样也好,我往外头运东西会方便一点。   西境和河湾的女性人质住在处女居周围,吃穿不愁,至于我允准进红堡来住的平民?过了一整天,也不过有五个人敢进来,一个是全身长疮的乞丐,一个没了手的工匠,还有三个行将就木的孤寡老人。总之,都是不在乎生死的人才敢冒这个险。   我就知道,君临的住民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如果国王回来了该怎么办?我猜坦格利安立国加上拜拉席恩王朝在内的这三百年,不,不止,应该说是自先民迁移以来的这数千年都没人遇到过这种事:   铁王座被放在鞋匠广场里。   所以,现在众说纷纭,迷茫懵然,看起来原本抱着一种前世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消解君权,削弱威望?不,看大家伙的表现就知道,这年代的人不是很能理解这种做法。   所以,我是要分裂这座城市,让有产的市民和难民贫民间相互憎恨,让不甘的贫苦人别再继续待下去,让他们觉得我在为教会和大众谋取未来,甚至不惜得罪国王,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跟着我,以为这样会有安稳和太平。   我不能否认,君临和南方气候温和,如果有得选,我想要这里。可是我是个北境人,一个私生女,在当下的环境中,没什么资本和各位玩家玩权力的游戏,所以什么把戏都没法让我立足。   除非我嫁人,嫁给大贵族。   可是卢斯·波顿怎么办?不提愿不愿意,恐怖堡离那么远,不可能为我撑腰,要是嫁人,我注定要寄人篱下。   索性自己去搏出一个未来!   君临没可能呆得住?没关系,我可以带走这里的钱和人,去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看到远处敞开的红堡门有一群人正在走进,是新来的平民住客?   不,我打消了自己的看法,这些人头戴鹿角,是史坦尼斯的铁杆支持者。   “戒备!”是斧刃的声音。   【酸埃林和波隆】   “我昨晚尝试过,”波隆撕着面包塞进嘴巴里,“当时特别吓人,天黑漆漆的,那把椅子张牙舞爪,我坐上去时还在想会不会跟‘残酷的’梅葛一样被它给戳死。”   “结果呢?”酸埃林坐在波隆旁边,两个人名为执勤,实际上是在开小差。   “刺激到要爆炸,爱拉雅雅坐在我身上,叫得跟王后似的,天杀的,我听说大小姐把真正的王后给逮了,要我说,把那个王后带这儿来玩一遭才是痛快。”   在广场里,在铁王座上,和真正的王后一起——   别想了!   “听起来很刺激,”酸埃林紧紧盯着广场中央那把铁王座,舔了舔嘴唇,四周有不少人在观看,并且窃窃私语,但是无人接近,“今晚我也来试试,老哥给推荐几个妹子?”   “你是要哪种款的?不过我得事先说一声,爱拉昨天在我肚皮上动的时候把手给割了,天杀的小裱子,当时就让我加钱。所以,你也得注意一点儿。”   “不会死就好,我喜欢腰细的,把着动的时候很带劲,”酸埃林原地轻轻跳了两下,“我,北境的猛兽,冬天的使者,正是七国闻名的姓(通假)爱骑士埃林!我会征服这把国王的凳子!”   然而话音刚落,这位冬天的使者,北境的猛兽,无情的姓(通假)爱骑士,即将勇往直前让“王后”尖叫的男人就看到了一个真的骑士。   穿着全身甲的老人走到了铁王座边坐下,枕戈待旦,半点没有逛街的感觉,看模样时刻在准备暴起杀人。   这下子更没有人靠近了。   “嘿哟,是那个‘无畏的’巴利斯坦。”波隆兴致正浓,“可惜了,我还以为国王回家之前能多做几次呢。”   真是该叫异鬼抓走的老混球,酸埃林心头阴云一片,好了,王座之梦泡了汤。   “去他的国王吧。”埃林阴郁地说,北境人对铁王座毫无尊敬,“你们这些给国王舔脚的南方人?”   “嚯?这话说得,上一次给劳勃国王下跪的艾德·史塔克难道是南方生的。”   “临冬城公爵就是在南方呆的太久了,”酸埃林无情无义,“要我说,早就该把铁王座给熔了才对。”   【提利昂】   “酒,给我酒!”矮小的身影迈着疲惫而豪迈的步子踏入帐篷,一股子血腥和汗味同时充斥了整个篷内。   侍从手脚勤快地满上酒杯递给他,侏儒提利昂一口而尽,喘了半天才缓了过来。   “我们堵住了他们的退路,但是葛洛佛和卡史塔克还是跑了。”   “跑了?”提利昂看着秧鸡厅的梅隆·克雷赫爵士。   他身材臃肿,长得就和他胸前的野猪纹章差不多一样胖。   “对,你的矿工看到对方开始冲锋,就走了一半,我们能把那群北境人杀个屁滚尿流已经是七神开了恩,侏儒。”达蒙·马尔布兰老而弥坚,没有其子亚当的凶悍,却也是勇猛之人,至少敢对自己的上司说实话。   可怜的老家伙,这位达蒙伯爵把自己的家堡烙印城给丢了。   “我们派去兰尼斯港的使者有消息吗?”   “有,他们拒绝出城,要求你去整编他们。”   提利昂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他刚刚抵达西境的玉米城时,他的舅舅,乔安娜·兰尼斯特的兄弟史戴佛兵败被杀,兰尼斯港的军队已然丧胆,所以他当时才想到了纠集矿工的主意。   这不是什么好主意,矿工不是军人,虽然西境的矿井野蛮艰险,却始终需要时间去训练。   不过幸好,北方的骑兵给了提利昂机会,年轻的罗柏·史塔克分兵劫掠,于是被小恶魔找准时机,击败了盖伯特·葛洛佛和瑞卡德·卡史塔克的军队,他们的人四散在海边的乡野和渔村,面对重拳出击的提利昂“新军”,没有半点反抗之力。   不过后头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他们得赶在琼恩·安柏和罗柏·史塔克得到消息前突袭他们。   突袭骑兵军,这不是什么好主意。   “另外,大人,我们抓到了逃兵头子,要见一见吗?”梅隆爵士问。   “给他一束绞索。”侏儒半点对话的情绪都没有,“是不是那个‘野熊’帮的头头?告诉他,西境是兰尼斯特帮说了算。”   “你早就知道那家伙会带头跑?”   “猜的,我本来想找个借口宰了他,可是时不我待。”提利昂回应。   “大人!”一个年轻的侍从跑进帐,满脸雀斑,没有下巴,多半是史威佛家的人,“有个人自称蓝赛尔·兰尼斯特,你的表弟,说是要见你。”   “我确实有这么个帅气迷人的草包表弟,不过应该在君临牢里睡稻草才对,”侏儒双手揉了一把自己的脸,坐在会议桌前,振作精神,“让他进来我瞅瞅。”   一个戴着褐色兜帽的身影跟在年轻的史威佛身后,走路无声无息,半点活人的感觉都没有,提利昂好奇地够头瞧兜帽下头,皱着眉,他走近时,露出的容颜确实是蓝赛尔。   “你的信,提利昂·兰尼斯特。”提利昂从没听过这样的腔调,嘶哑低沉,就像是会说话的尸体。   “我的信,”提利昂接过扫了一眼,封蜡是剥皮人,署名是莱雅拉·波顿,他的那位未婚妻,他先把信放在了一边,认真地盯着自己的表弟,“你怎么了,蓝赛尔,”提利昂打量着,“你为什么用布把自己裹起来?还有你的脸,你的声音,这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小家伙。”   “每个人都会遭遇一些突发状况,信已到,就此告辞。”蓝赛尔干瘪地回答。   “等等,君临那边,我叛逆的小坏蛋未婚妻没什么口信吗?”   “她有口信给泰温·兰尼斯特,”双眸无神的表亲说,“我要去找泰温·兰尼斯特。”   提利昂点了点头。   “我有个不好的消息,蓝赛尔,你父亲,凯冯被北方人俘虏了。”   “我知道。”   你知道?提利昂更迷惑了,他的模样让他无法理解,而此刻蓝赛尔没有惊惶,没有愤怒,这样的态度更是让提利昂摸不着头脑。   “先等等吧,你一个人没法去找我父亲,他在河间,军队里,你一个人去多半只会被河间人砍掉脑袋,”提利昂低头,摸索自己的腰间,掏出拆信刀,“我会派人保护你,如果你硬要去的话,但是我现在人手很紧张,西境在打仗。我先看看那个剥皮女孩想说什么,各位等我一分钟。”   小恶魔摊开信纸开始读,读到一半时忽然把信收到了桌子下,他瞧了在场的各位贵人一眼,继续读完,然后,提利昂抖着手把信揉成一团丢进火里。   提利昂还记得那天。   夏天的西境酷暑难耐,骑在马背上疾驰无疑是让自己凉快的好法子。那个下午,詹姆和自己一起骑马闲逛,遇到了一帮强盗正在为难一个少女。   兄长詹姆崇拜拂晓神剑和白牛,才十五岁已经打遍西境无敌手,区区盗匪不过是一群太吵的鸡,他去叫人,提利昂自告奋勇地留守。   她的手在抖,握住了他的手,他还记得那双素手细腻的薄茧,她告诉他,她叫泰莎,靠在田里忙活维持生计。   她为什么比我高呢?当时的少年有些羞恼,着意挺起胸膛,让平日的饱览群书发挥作用,当时的他觉得自己机灵又博学,豪杰之中也难有。   他和少女谈天说地,他还记得她眼中的仰慕和欣喜,他们情浓难抑。   他们在村中圣堂成了亲。   啪!   提利昂的手狠狠拍在自己的脑门上,他不想想后头发生的事。   别傻了,侏儒做什么骑士梦。解救少女,芳心暗许哪轮得到一个被亲属厌恶的小怪物?那是个裱子,一个为了钱和自己的地位张开腿的裱子。   “她在骗我,”提利昂捂住脸,喃喃自语,“这一定是在骗我,不可能。”   对,未婚妻已经和他形同陌路,西境和北境开战,而她在君临羁押了自己的兄长和姐姐。   她是敌人,这是策略。   未婚妻第一次来信居然是告诉他,泰莎没有死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她还告诉他,这件事是他父亲的骗局,那年的泰莎是个纯洁的少女,不是什么给钱就能做的货。   “她在骗我,”提利昂揉着眉心,“好蠢的小伎俩,只要我和老爸一谈就能戳穿,狮子可不屑于撒谎。”   对,狮子不屑于撒谎,小恶魔劝自己,这绝对不可能!   “大人!格雷果·克里冈爵士觐见,他,他说他腿好了,要来杀狼崽子。”   格雷果?他的腿不是被砍掉了吗?从膝盖上方一整条截了。   “随他去吧,”提利昂不想去过问魔山的事,“你们安排,我累了。”   “我来参加战斗,为了兰尼斯特,为了我的腿,我要复仇!”他听到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人体被推倒,巨大的阴影出现在了帐篷里。   不过,侏儒没有在意。   他满脑子都是少女的微笑,只属于他的少女,那年,只属于侏儒少年的爱情,他仅有的东西,那个幻梦。   真的只是个梦吗?记忆里的声音朦胧而清晰,像是发生在遥远的过去,又像是响起在昨天。   “我爱你,提利昂,你保护了我。”   作者的话:晚了晚了! 第42章 红堡大门   【红堡大门,莱雅拉】   我来到红堡大门的门口,太阳之下,鹿角民已然在等待,他们昂首挺胸,人如其名地佩戴着鹿角头饰,却全然没有武器,规矩地被斧刃的卫队挡住,不像是要和我刀剑相抗。   我仔细看过每一张脸,里头没有河间的难民,但是有一些君临本地人,生意人,还有金袍里的军官和士兵,虽然我面对的人数不多,但是恐怕不会是鹿角民的全部。   “你们的来意,市民。”我看着领头的家伙,红光满面的老汉子。   “你好,莱雅拉小姐,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美人集的沙罗利恩,一名铁匠。”   “人不少呀,”我瞧了眼他身后,“你们这是要围攻红堡,武器呢,不带家伙吗?”   “新旧诸神哪,我们没有这个意思,老实说认为我们不需要武器,您不会对君临的子民动粗,对吗?何况,您拆掉了红堡的大门,允许我们自由进出。”   还好,一直对基层施恩还算有点效果,不至于一来就动刀。   “通常不会,那么你的来意是?”   “我们来确认一件事,小姐。”   “说?”   “我们有很多的人,从贵人到百姓都有,我们有一个疑问,您到底是真的因为国王改信皈依拉赫洛,才抗拒国王,还是只是找一个借口,属意别的国王?”   这是在逼宫嘛?   我笑了,“我手上有别的人选吗,沙罗利恩?托布·莫特说他觉得自己的学徒詹德利,那个劳勃的私生子,有资格成为国王,你觉得呢?”   “正如我想的,小姐,”他咧嘴而笑,面色更红了,然后,铁匠转身,“我没说错吧!?莱雅拉小姐不反对国王进君临。”   “国王万岁!”众人热情响应。   什么?   等等,我只是用宗教作为借口,我不是真的想让史坦尼斯——   不过一如我所言,这里的王权和我关系不大。   “等等,”我阻止道,“前提是他能重新端正其信仰。”   “对!我们需要的是崇信七神的国王,而不是被海对岸的妖女和邪神蛊惑的异类,”他十分赞同,“而国王素来公正贤明,他会考虑的,大圣堂是七国的传统,红神庙?谁在乎。”   我发现,事情有些脱离我的掌控,表面上,实际上,这种不安正是我想要的。   “所以你们的想法是?”   “不打仗,小姐,我们可以圆满地让国王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我们请求您派出君临的使者,带着全君临的意愿,好让国王意识到现状。”   但是,他始终是国王,对吗?做错了是得纠正,但是国王就是国王,哪怕他不配,也该由他的子女或者兄弟来担任,唯有血脉才有意义?   我忽然明白我忽略了什么,我没注意到在狼晨和花败之后,君临的居民已经厌烦了暴力,因为每一次政变都会有平民卷入其中。   我也没注意到,民众的不安,他们意识不到铁王座被放在广场里有何意义,但是他们很不安,千百年来的七国已经习惯了有国王和领主,如果没有这些贵族王室,谁来保护平民,维持秩序?   把铁王座放进广场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这么做看起来是有些前世那个世界现代人的观念在指使,而对这个世界的贵族和民众来说,恐怕我想表达的意思,他们根本领会不到。   需要的就是能领会的人视我为同志。   “我会,我会派出君临的使者,”我高声宣告,“向王座的候选人提出我们的忠劝,一如你们期盼的一样,史坦尼斯将会听到民众的心声!”   不要再有冲突和流血了,毕竟平民伤亡最多,市民损失最惨重,有机会的话,他们会乐意能避免一切干戈。   所以,哪怕要开战,我也得顺理成章,走好流程,堂堂正正。   否则指不定今晚他们会选择杀了我,把我的脑袋献给史坦尼斯。   “为了信仰七神的史坦尼斯!”   “拜拉席恩万岁!”   “国王万岁!”   好吧,国王万岁,一个合法的私生女,拿什么和几百年来的传统抗衡?拿着钱走人吧,让国王们自己玩!   我心有灵犀,似乎有人在背后看我,转头一瞧,正是阉人情报总管瓦里斯,他脸上挂着微笑,仿佛在说,“怎么样,我的小姐,蜜唇和银舌,是撼动不了规矩的,有的时候刀剑也未必管用。”   他敲了敲自己身边被刮得只剩下浅显斑驳印子的墙面,笑着走开了,那个印子属于原本的坦格利安三头龙纹章,而阉人这个信号,大抵是要和我密谈。   【风息堡,史坦尼斯】   “告诉我,爵士,再告诉我一遍那天晚上你究竟看到了什么。”国王喃喃自语,海上的风狂暴而猛烈,而风息堡毫不动摇,一如他幼年时一样,不同的是,此刻他灰色羊毛外衣上绣的不是宝冠雄鹿,而是红色明焰中的红色雄鹿。   这座城堡是一支沉默的拳头,直入云霄,据说其石材中氤氲着数千年前的咒语,一切神秘力量都无法摧垮,当初的风暴王杜伦正是仰仗着这座自己亲手筑造的堡垒,才能与两位神灵宣战。   冠冕也有些沉,这是火焰形状的赤色金冠,全七国唯有一顶。   史坦尼斯国王手抚它灰色的城墙石砖,他不知道风息堡是否真有奇迹,他记得的是在多年前的“篡夺者战争”之中,高庭的梅斯·提利尔和其河湾海陆大军围攻了这里一年之久,风息堡全终究坚持了下来。   那年史坦尼斯顽强不屈,拒绝投降,和袍泽共食老鼠蚯蚓而苟活。当下他身边的这位国王之手戴佛斯·席渥斯爵士也是那时结识的。当时的戴佛斯只是一个臭名远扬的走私犯,却甘愿冒险通过雷德温家族的海上封锁线为史坦尼斯送去补给,才让自己没有被活活饿死。   “我看到…我们划船进了黑暗的洞窟,那里有密道可以通向风息堡的里头,正是当年我为您送补给的地方,她跪在洞里的岸边,祈祷,或者吟唱,我看到漆黑掺人的东西从她的下面被生出。”   史坦尼斯看到戴佛斯企图保持镇定,右手却下意识地握住了了他自己脖颈间的小皮袋,那里头装着走私犯的指骨。   在当初的风息堡之围解后,史坦尼斯奖赏了戴佛斯的勇气和奉献,惩罚了其罪数,他给了他爵士之位和封地,砍掉了他左手所有指头的第二个关节,应走私犯要求,他亲自动手。   他知道,自己的这位“洋葱骑士”向来把被砍掉的手指当做好运符,而当一个人紧紧握住自己的好运符时,要么是要做重要的大事,要么就是心中不安,在这时候,恐怕对戴佛斯来说,是后者。   “然后,背叛我的胞弟就被割掉了喉咙。”史坦尼斯回过身,继续遥望无垠的大海。   说不定几人密谈这一幕也被他的女巫,梅丽珊卓看到了。   “赞美光之王!”佛罗伦家的亚赛尔爵士虔诚无比,他胸膛上的圣焰纹章比他的家徽要大得多,“这就是恩赐,国王,我们应该燃火三天以示庆祝。”   “夜火日夜不熄,一直在燃烧,没必要再多一处,”史坦尼斯的脸就像是石雕,一丝不苟,刻板无情,“我需要听取谏言,关于君临的来信,你们觉得如何?”   “荒谬,国王,世界上只有火之主和远古异神,不管愚民称之为七神,还是称之为旧神,他们崇拜的都只是没有意志和威力的偶像,您已经选择了真正的道路,哪里能再重蹈覆辙?”亚赛尔爵士和王后一样,都是坚定的拉赫洛之徒。   史坦尼斯自然料到了他会怎么说,此刻他注视着戴佛斯,“你从来都会实言相告,我的咸鱼洋葱爵士,这一次,也会一样。”   戴佛斯盯着自己的国王,“我的荣幸,我将实言相告,我的国王。”   史坦尼斯做好了准备,戴佛斯爵士的实言通常都很刺耳,叫他心烦气躁又不得不感慨其忠心。   作者的话:猜猜史坦尼斯会怎么做。 第43章 风息堡(六千字大章)   【风息堡,“洋葱骑士”戴佛斯】   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戴佛斯爵士知道,自己的国王如今兵强马壮,意气风发,而后党解决了蓝礼,气焰嚣张,容不得别人说三道四。   但是七神在上,这是他的国王!   戴佛斯和他的妻子玛瑞亚出身底层,如果不是那年他驾驶着黑帆小船铤而走险,如果不是史坦尼斯国王挑了一把杀猪用的屠刀,切他手指切的干净利落,慨然大赦,赐予爵位。他的儿子就没法成为骑士,他也不会有自己的家族封地和未来。   “问题不在于那个私生女,国王,我甚至怀疑那个私生女不过是被她的拥戴者给利用了。”   考虑到戴佛斯见过的贵妇和贵族少女,他倒是不相信一个莱雅拉·波顿会有这样的能耐让君临翻天覆地。   “问题在于,从北境到多恩,每一座城堡,每一座城市都有七神的圣堂,”戴佛斯瞥了一眼亚赛尔爵士,狂热的光之王信徒,“从贵族到平民,没人会愿意有一个信仰红神的国王,如果有的选的话。”   “光之王才是真神,你难道没有看到梅丽珊卓女士的火焰奇迹吗,洋葱爵士,你难道没有跟着她去目睹蓝礼的死亡吗!?”   果不其然,亚赛尔尖声反对。   “我看到了,亚赛尔爵士,我承认光之王确有其神,但是这不代表七神毫无意义!没有一个七神的信徒去宣称拉赫洛是伪神,没有一个七神的信徒去烧毁拉赫洛的圣庙,可是——”   “够了!谈论事情,我们没有在探讨神学,皈依光之王是我给梅丽珊卓的承诺,君主的承诺!继续,”史坦尼斯国王专横无情,“说君临。”   “是,我的国王,”戴佛斯尝试道,“我们面对的不止是君临,甚至,我们主要的反对者不是他们,而是河湾,是西境,别忘了,在蓝礼死去时,梅斯·提利尔原本态度暧昧不清,在过了几天之后却突然挥军而来,杀死了不少佛罗伦家的骑士,带走了一半人马。”   佛罗伦家的亚赛尔面色阴沉,国王不置可否。   “而如果梅丽珊卓女士所见的不错,”戴佛斯又瞥了一眼亚赛尔爵士,“我一直相信,她全心全意为您效力。”   “需要我为你对我的信任而感谢你吗?”国王转首问道。   “不,抱歉,国王。”   “继续。”   “如她所见,高庭已经控制住了托曼·维水,可以想见,他们讨厌佛罗伦和佛罗伦对其南境守护之位的威胁,他们会扶持托曼为君,与兰尼斯特结盟,这恐怕才是您真正的敌人。”   “在光之王的火炬下,我们战无不胜。”年轻的亚赛尔声音坚定。   “可是哪怕是我这个走私贩老头也能看得出来,光之王没法隔这么远一把火烧掉旧镇的圣母院和繁星圣堂,也没有法子一次毁掉七国的每一个圣堂和每一处神木林,国王,七神和教会从未反对您成为国王,从其声明来看,他们只是反对您对——”戴佛斯行险道,“拉赫洛教派的纵容。”   铿地一声,利刃出鞘,“这不是什么纵容!走私贩,这是国王在坚持真理!”亚赛尔厉声道。   史坦尼斯国王盯着他,亚赛尔不甘地收剑回鞘。   “你的君主命令你拔剑了吗?”史坦尼斯问。   “没有,我的国王。”亚赛尔·佛罗伦怨愤地回应,他胸口在不断起伏。   “出去,你不是龙石岛的代理城主吗?等等,”史坦尼斯显然不放心亚赛尔爵士目前的精神状态,“你留在风暴地,替我处理手尾,蓝礼剩下的军队还有一些散兵游勇。”   亚赛尔离开,戴佛斯看着他的身影,亚赛尔的哥哥乃是亮水城的艾利斯特伯爵,佛罗伦的一家之主,既有野心,也有头脑,如今担任史坦尼斯的国王之手,远胜亚赛尔百倍。   “而你,戴佛斯爵士,”国王铁面无私地说道,“如果没有梅丽珊卓,蓝礼的背叛会让我登上铁王座的日子遥遥无期,所以,不要再冒犯她和光之王。”   “我不是这个意思,国王,他们的忠诚无可指摘。”   “所以,你的意思是因为逆臣贼子势力强大,可能会用宗教来做借口,所以我必须屈服于君临的请求?”   “我的意思是,您必须考虑广大的七神信徒和他们的感情,您是他们的国王,应当顾虑他们的想法,而非侮辱其信仰,让他们神伤。”   “而教会从未在乎我,当蓝礼登基时他们的总主教兴高采烈地为他涂抹圣油。”   “那个为伪王涂油的总主教已经被期待你的民众给杀死,如信中所说,他们和那个私生女驱赶了提利尔,期盼您能正视七神及其子民的渴求,并登上铁王座。”   “我不知道那个女人和那些小民在做什么,但是我知道她不是为了我,当初赶走奈德(艾德·史塔克)让蓝礼登基的正是她,把铁王座放在大庭广众之下蒙尘的也是她,难道我还要嘉奖她不成?”   “如我所说,她不重要,一场婚事就可以让她足不出户,重要的是七国的信仰,数千年的信仰,连坦格利安家族在征服时期也不得不屈服的信仰,您实在没必要为了光之王和教徒作对。”   “而您的王后和他的子嗣并非只是一意为红神尽忠,他们想要的是建功立业,佛罗伦或许会成为河湾的封君,可不是每一个佛罗伦的子孙,例如亚赛尔爵士,都会有自己的封地和城堡,唯有战争会让贵族和骑士殒命,唯有敌人殒命,才有城堡空留,他们才有成家立业,成为一地之主的机会。”   “我已经沦落到了,需要一个走私贩子,;来提醒我我的臣子都是什么德行了吗?”史坦尼斯摇了摇头,“我不是一个残忍的国王,也并不昏庸,身为国王我有义务让子民不再恐惧,而身为国王,我也同时是教会和修士修女的国王,不能无端让他们恐惧。”   “您的英明有目共睹。”   史坦尼斯瞧了自己的骑士一眼,并未对他的这句恭维有何反应,“而且那个私生女和她的哥哥关系亲密,如果我得到的消息没错,他的哥哥手下有两万名河间和北境的联军,正驻扎在赫伦堡。”   显然,那个私生女不会傻到看不到自己的这一大臂助,赫伦堡到君临不远,游山玩水两周,行军只要一周,骑兵要不到三四天就能到,戴佛斯想到,君临本身的城防和军队不足为虑,何况民众不一定真的会对抗他们的国王,但是加上两万人就不一定了。   史坦尼斯与艾德已经见过一面,那位临冬城公爵已经向国王效忠,虽说艾德·史塔克已经没了,可是大家都相信史塔克家族的声誉,他们是拜拉席恩的盟友,没必要在这时候因为一个小姑娘引发什么干戈。   戴佛斯不是莱雅拉,他不知道莱雅拉前世剧情里那个“失去北境的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   史坦尼斯指尖握着下巴,这说明国王在整理思路,“我不能期待兰尼斯特和提利尔毫无动作,说不定他们正在北上君临的路上,恐怕我们得加快,面对一群不抗拒我的金袍和平民,远胜于面对玫瑰和狮子全副武装的叛徒。”   确实,史坦尼斯要堤防的不是莱雅拉,而是西境和河湾,或者说一半的河湾,如果考虑上河湾地有一半已经归他麾下的话。   “戴佛斯骑士,你会去一趟君临,作为我的使臣宣告我的决定,莱雅拉必须向我效忠,就她对待铁王座的行为付出代价,从哪里搬出来的,怎么搬出来的,就原封不动地给我放回去,把门给我装回去,她必须严防河湾和狮子的军队,牢牢控制住君临,如果她蠢到不知道自己兄长兵多将广,记得提醒她。”   “是,国王。”   “另外关于七神这部分,我承诺不会亵渎任何一座圣堂和七神的塑像,一切七神的建筑画饰都原模原样,我也不会干预教会事务和人员安排,只有一点,那几个教团武装。”   “解散?”   “对,不过我会考虑给我麾下的将士冠以他们想出来的那些修会的名字,作为一种荣誉,国王的承认和诸神的褒奖,但是独立的教团武装,万万不行。”   “好的,国王。”戴佛斯松了一口气,至少,史坦尼斯没有为光之王发疯的想法。   “我已经皈依了拉赫洛,身为君主,我将严守承诺,但是我的后人和臣子可以自由选择,”他继续道,“另外,雷妮拉丘陵上的龙穴将被拆除,那里会修建一座光之王的神庙,作为一个把铁王座丢到广场上的任性女人,那个私生女应该有一些功绩,好让我有理由不砍掉她的脑袋。”   把龙穴拆了建立拉赫洛的神庙?听上去没什么问题,毕竟真龙已逝。   “那您要怎么处理她呢?”   “流放,当然,是在民众面前把自己的错误全部给我弥补好之后,至于她背叛自己封君的事情,把她流放回家,让史塔克自己来衡量吧。”   另外,暮谷城的瑞佛雷伯爵和私生女的使者贝里爵士都来了,既然要解决君临的问题,你就把王领贵族的呈情也解决一下。瑞佛雷,史铎克渥斯,他们毫无疑问是叛逆,我在劳勃之时就是龙石岛亲王,在先王驾崩之后他们应该支持我,派出士兵和骑士,可是我的征召彼等皆置若罔闻。”   史坦尼斯的做法可能会比莱雅拉还要狠,莱雅拉是可以争取,从未效忠的叛逆,而王领的诸位不效忠史坦尼斯国王,也同时是不效忠同时身为龙石岛亲王的史坦尼斯,蛇鼠两端,毫无荣誉可言。   要知道,可是有一半的王领贵族陪同史坦尼斯为王位而战,如果不惩戒没有表现出忠诚的那一部分,国王该如何回应忠心耿耿的那一部分?   戴佛斯不知道该怎么说,依照史坦尼斯的风格,这种“错误”或者“罪行”,不是得承受肉刑就是得承受死刑,只是流放已经是天大的仁慈。   可是就一个未婚少女来看,在大庭广众下拖王座?简直就是羞耻表演。   他了解史坦尼斯,国王不喜欢取巧,喜欢踏踏实实,如果莱雅拉想什么鬼点子来挽回这件事,恐怕国王不会说什么“小机灵鬼”,或者“我注意到你了,磨人的小妖精”,他只会勃然大怒,砍掉她的脑袋。   他深吸一口气,“很仁慈,国王。”   “我从不残忍,就如我所言的一样,送信的那个人,北境莫斯家族的贝里爵士已经在海上,不日就会抵达风息堡,到时候你和他一起北上吧。”   ”记住,戴佛斯爵士,我的条件,就是我的底线。“   【莱雅拉】   我来到阴影里,把鹿角民留给其他人去招待,我不是前世剧情里的提利昂,这帮欠皇家钱亟待立功的商人和平民不会一来就造我的反,同时,我也没有一个小子国王可以作为依仗。   “如果不是您在劳勃国王的御前会议上出力甚多,瓦里斯大人,”从而让大家以为你是个有奶便是娘的小人,“我还会以为您在留恋坦格利安。”   瓦里斯笑了,“在这个时节留恋坦格利安关系不大,反正,也没有一个拜拉席恩的国王,对吗?”   “哦?您是指您真的支持他们。”   “我可没说这样的话哪,小姐,凭空给我一个龙党的名号?”   “你不讨厌我搬走铁王座?”:   “王权在于人心,”瓦里斯答复道,“当年的‘征服者’伊耿不是坐在那把椅子上征服六国的,一个真正的国王不需要有铁王座,也能一统四方。”   “所以,是我想岔了?”   “我能理解,小姐,我出身低微,是个小人物,也曾在夜间偷偷咒骂铁王座和国王,”他无情地戳穿,“可是,我生而为戏子,不懂得如何治理成千上万的人口,你身为私生女,伯爵的野种,也不懂得如何治理几十万百姓。所以,让理所应当的人做理所应当之事才是适宜的,我不懂得您的无畏和底气从何而来,要是我的话,面对您的权位和处境只会战战兢兢,想方设法去个更安全的地方。您看,您刚掌握了君临,就闯下了大祸。”   “我刚掌握了君临,就面对四面八方的敌人,”我答复道,“如果他们准允我训练军队,改革经济,我或许也会温婉柔和,断不会如此激进。”   “敌人?这就是您分裂君临的借口?”   “分裂君临?我有些迷糊。”   “看来你的小小鸟这方面不如我的小小鸟好使,”瓦里斯笑了,“成年人总会有自己的居心,撒谎、粉饰,制造假象,让居住在城堡和宫廷里的君王成为睁眼瞎,孩子就不一样了,他们纯真无暇,不是说一眼就能看穿的胡话,就是说毫无掩饰的实话。”   “直说,你看到了什么?”   “随我来,小姐。”   阉人带我去他的住处,我的卫队跟在后面,“我想只有我们两个人,随便走走,小姐。”   “你准备的会是毒酒还是弓箭?”   “您可真警惕,”瓦里斯叹道,“都不是,而是现状,相信我,要是要谋害一个人有的是方法,根本没必要让自己引起怀疑和仇恨,我就站在这里,他们都看到了,对吗,小姐?”   也对,瓦里斯恐怕不值得为了我而舍去大有价值的情报总监之位,我倒想看看,等梅丽珊卓那双看透秘密的眼睛盯着他时,他要怎么长袖善舞。   “他们说你在梅葛楼和处女居出现过,然后托曼和乔佛里就开始了逃亡。”   “他们说,他们说,”瓦里斯无所谓地道,“我只是一个阉人,要是荆棘女王的骑士堵在我的门口逼迫我带路,我无计可施。”   “我不相信你。”我语气固执。   “这可真是要我老命了,小姐,我是御前会议的情报总管,而现在御前会议归你掌控。”   等着这句呢。   “那么,有什么消息要说吗?”   “史坦尼斯大人占领了风息堡,至少有五万人听从他的号令,原本他该有十万大军,可是梅斯·提利尔突然出现,”太监挑了挑不存在的眉毛,“所以,他们平分了蓝礼的遗产。”   “这部分我想我知道。”艾德威正在回君临的路上,现在大概已经到了御林。   “另外,罗柏·史塔克,您的少狼主,去了西境,消息断绝,大概在那搅闹个天翻地覆,您的未婚夫去那儿与他对阵,您说,他们该不是为了您的美貌而战吧。”   “你是来找我说笑的?”   “还有,您哥哥在赫伦堡。”   “我知道。”我没说的是,信鸦早就派出了。   “铁民在北境。”   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了,铁群岛还是染指了没有成年史塔克坐镇的北方。   阉人的住处在红堡北城墙脚下,非常狭小,三间房,石头床,和一个仆役住的没区别。   “你真的是情报总管,还是来扫地的?”我让卫兵停在门口,怀疑地看着这里。   “我是情报总管,小姐,也扫自己的地。”他翻找着东西。   “你讨厌用仆役?”   “朋友太多会让人睡不着觉,小姐,保守秘密可是很难的。”他说着拎出一把军刀递给我,很像我那把,但是更加朴实无华,“我想您那个蓝衣修女的造型有不少人知道,换个口味,比方说潘托斯的游荡剑客?”   我换好了衣服配上佩刀,我们俩走密道来到了城里,宽大的衣领遮住了我的容颜,别人只瞧得见我的眼睛,“真是潇洒极了,我为我有这样的保镖感到自豪,”瓦里斯赞叹道,“任何一个商人都会乐意付出一整辆马车的黄金来雇佣这样的护卫。”   “我不是护卫,虽然我觉得单纯打打架也不错,”我回应道,“我是财政大臣,瓦里斯。”   “对,可是当下时局危险,歹徒横行,只好拜托您了,”他指点道,“看到了吗,小姐?”   我放眼望去,一个古怪的修士,全身戴着锁链,所以弓腰驼背,这里是跳蚤窝附近,他在宣讲。   “那天流星划过天际之后,各种宗教人士挤满了君临,我见到了各式各样的怪僧侣,传教士和假先知,乞讨,然后到处说世界末日和人类毁灭,您做了一件好事,以教会的名义让金袍把他们抓的抓,杀的杀。”   “或许是好事,他们当初说了些什么?”我问道。   “当时?彗星现世,纷争将起,血与火播撒大地。”   “血火同源,嗯?坦格利安家族的族语,你还说你和海那边的龙没有关系。”   瓦里斯摇头叹息,“那是当时,之后换了一批人,比如面前这位,瞎了一只眼的穷僧侣,他宣称君临的壮大靠得是吞噬巨龙,所以巨龙灭于君临,尔后,这座城市开始吞噬国王,所以伊里斯发了疯,坦格利安逐渐消亡,如今没有了国王可供吞噬,君临需要一个祭品,小姐您不够格成为祭品,是替君临挑选祭品的女人,目前来看,祭品就是史坦尼斯。”   “这是什么瞎扯?”   “还别说,您的支持者,难民和贫民很多都相信这一套,毕竟如果没有您,他们就会饿死在路边,这就是您抛弃铁王座带来的隐患,你的崇拜者真的相信国王不足虑了。”   “他们看起来状况不好,不是说粮食还够支持三个月吗?”   “三个月?对,但是如今人人都知道君临的粮食短缺,河间陷入战火,河湾断绝往来,所以,您的官员和士兵正在慢慢借此谋利,城中动荡不安,现在所有菜和肉的价格都是过去的三倍,甚至一磅腐烂的老鼠肉可以卖一个金龙,如果这都买不起,就只有买人肉了。更可怕的是,如今家家有雇佣兵站岗,您的民兵团炽手可热,特别讨姑娘喜欢,因为大家都觉得,不安全,小姐。”   当然,我知道鹿角民为何人多势众,也明白瓦里斯说我分裂君临是为何。   有产的市民和贵族都盼着不要让战火进城,也不觉得我有什么理由对抗国王,贫民和难民支持我,但是在教会和修士的推波助澜下,他们正在变得偏激狂热,如果我加以纵容,迟早两边会势同水火,把君临连带着我一起焚烧殆尽。   “您看,”瓦里斯总结道,“红堡里的铁王座好搬,可人心里的王座又该如何搬掉呢?”   “受教了。”我客气道,不动声色,表面上看俨然是个天真的小女孩,希望世界大同。   老太监怎么会知道?我就是要君临分裂,让一部分人看不到这里有未来,让他们跟着我走。   否则北境苦寒,毫无吸引力,谁会替我去北方酣战?   作者的话:你们觉得史坦尼斯的条件会被答应吗? 第44章 圣堂广场(第一更)   晨光破晓,把白净的大理石照了个亮堂,维桑尼亚丘陵上迎来了新的一天。   君临在踌躇中慢慢被撕裂,但是表面上秩序依旧井然。   我搭乘马车前往大圣堂,今天是总主教就任的仪式,普信主教也将在今天成为教会新的圣人。   那天的暴乱干掉了几乎所有的主教及其亲信,因为他们衣着最奢华,珠光宝气,一看就是肥羊,巧的是,那帮教会高层要么是大贵族的次子,要么是大贵族的私生子,出身河间和河湾,怪不得与提利尔那么快就能勾结上,或者说早有勾结。   可是,魔幻的是,在上一批死光之后,下一批遴选出的主教依然是贵族子孙,例如昨天主教议会票选出的总主教卢琛,佛雷家的崽子。   我很好奇,在舞蹈家达蒙把大麻雀的脑袋带给我以后,千千万万贫苦人家出身的教士僧侣中会不会有另外的大麻雀挺身而出,毕竟时局特殊,新的教会刚刚组建,机会难得。   “昨天在执勤之后,确实有军官和士兵参加集会,有的戴上鹿角去了丝绸街,有的穿着破衣去了跳蚤窝。”我的黄苹果爵士伦赛·佛索威禀报,“不过大体上他们依然忠于职守。”   “那你得看好武库,伦赛爵士,还有铁匠街的物料和制造。”   我的面色波澜不惊,毕竟咕噜早已警告在前,盲眼伶人声势不小,不过借由瓦里斯的警告,我也有些担心这个自己搭建的情报网络,其忠诚或许无可置疑,但是人皆有私心,到我面前的真相能剩多少?   我支头沉吟,“暂时来说,不去干预,参与集会的金袍大可畅所欲言,不过要自己做好监督,警告他们,如果有什么歹心人制造矛盾,暴动一起,受罚的会是他们的朋友和亲戚,蒙受损失的会是全体居民。”   可是如果金袍自己心思不稳,要借打砸抢烧发财呢?想想狼时,那会儿这些金袍的嘴脸可丑得很。   我倒是不后悔把铁王座摔在了广场上,确实,这样加剧了君临的混乱,让那些热爱君主的人纷纷跳了出来。   不过如果不搬,我面对的局势也好不了几分。   矛盾并不是一把椅子引起的,一直都在,提前揭露我的立场,或者说看上去的立场:“你史坦尼斯是国王没错,但是不给教会一个交代,就别想来君临。”是一件好事。   至少打破了很多贵族和市民的痴心妄想,让他们担心即将到来的战争从而试图解决,而非在围城时才选择自己的阵营,背后捅我一刀,制造骚乱,甚至直接刺杀我。   总之,现在,至少各种意见都在明面上,让人看个明白。而不是大家都躲在迷雾中,我还在按自己的排程去走,其他人拉帮结派,要么跟我干,要么不知所措,冷眼旁观,相互进行着互不了解的博弈。   当然,搬这把铁椅子是为了让人萌发不一样的想法也是真的,政变确实不能解决一切,就如瓦里斯所言,人心里的椅子扳不掉。这样的话,要么你想办法坐上去,成为他们的君主,要么就只能等待和宣扬,顺便杀掉你见到的大部分领主和贵族,并且不制造新的,以让时代变迁,民智开化。   当然,让他们背叛自己的过去也行,利诱,可是对新事物总有个接受的过程,需要多久?   不过老实说,如果我有这个势力或基础干掉或者转化大部分的统治阶级成员,还不去沿用他们的封邦建国体制,那我的军队和势力肯定已经是下一个时代的了。   我在前世也不至于是个普通人了对不?轮不到到维斯特洛,就能作威作福。   这真是,比嫁人难多了,好想开金手指啊,来个系统怎么样?   哈哈!所以,卷了东西就跑吧,我的未来在其他地方,在于复仇,有了钱和人,什么地方去不得?   “我尽量稳住,小姐,但是我怕总有一天会大打一场,我们还在整合风暴地和河湾地的金袍,真的不是时候。”   伦赛离开,马车继续前行。   待到坡道的尽头,喧嚣四起,我依然身着朴素的裙装,倒没显得很特殊,尤其是和诸位丝绒绸缎在身的贵人比。   外头人不少,可是除了大诸侯和各家家主之外,子女和其他人都得在外头站着,更别提市民和难民们,他们的眼神如此复杂,我几乎读不出什么一致的情绪。   “来,布兰。”我招呼北境的小骑士,牵着他朝圣堂里走去。   风暴地人都到了,里查德·莫里根爵士已死在加兰剑下,干草厅的塞巴斯蒂安伯爵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其妻席拉夫人红着眼睛,骄傲地挺着小鼻子。“银斧”海伍德没来,伤不轻,铜门城的布鲁斯爵士是唯一一个出席的,面色阴沉地盯着河湾地那边的加兰,他的私生子塞德克·风暴也没了。   河湾人心情都不怎么好,鼻涕虫爵士霍柏·雷德温在和“英勇的”加兰窃窃私语,但是加兰显得心不在焉,因为有两个人在瞧着他,尤其是詹姆。荆棘女王倒是安之若素,她身后大片的河湾女眷叽叽喳喳。   兰尼斯特这边,詹姆牢牢瞧着加兰,我没有隐瞒乔佛里之事。瑟曦在教会的队伍里,手紧紧攥着弥塞菈,她低眉顺眼,但是我进贝勒大圣堂的大门时,捕捉到了那一瞬间来自她的视线,如此地疯狂而悲伤。   我一路走过他们中间,感觉到繁多的视线逡巡在我背弯,没错,一切的源头都是我,没有我,凑不齐这里这三家人。   来到北方人的队列里,来到史塔克的女儿身边,给了珊莎一个微笑,却被突兀地隔开。   是莱拉。   “疯子。”她说。   小熊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她将布兰拍到后面,让小布兰和自家姐姐呆一块,自个儿在我旁边站定。   有意思。   “你是要保护你的小鸟儿,还是要和我说话,小熊?”   “你到底怎么回事?”她蹙眉道,“为什么要把君临搅得一团乱?”   “因为你离开了我啊,”我玩味地微笑,“我撒娇呢。”   “认真一些,莱雅拉,”她可无情了,“倒是看起来,你心情挺好的。”   “当然不错,”我笑言,“这可是今年以来你第一主动搭讪来着,再加上,放弃了一些东西,反而轻松了很多,瓦里斯想劝我不要在这座城市里妄图得到一些不属于我的东西,他说得对,我确实想要的太多。”   “你想要的东西?”莱拉语带疑问,“你背叛自己封君,干掉了国王,丢弃了南方人的铁王座,做这么多,你到底想要什么?我突然理解了,或者说我长大了,莱雅拉,我知道,是为了北境。”   哈?干掉了国王?   “干掉了国王?”   “蓝礼是死于你的阴谋,大家伙都能猜到,然后你对付提利尔了对吗?”   我懵了。   “没有,这个真没有。”   “没人有证据,不过你这坏蛋做事向来证据难找,可是你向提利尔发难的时机掌握的那么好,还有你事先的布置,要是说不是你安排了蓝礼的死亡,那你是怎么知道你会有一天在君临和提利尔动手的?”她反而一脸古怪。   对,我把握的时机太好了,家底丰富,兵多将广的提利尔完全没防备,如果换一个人根本不会有这样的结果,除非是知道蓝礼会死,或者安排了蓝礼去死。   而这个世上有谁能知道另外一个人会在什么时候死呢?如果一个人事先说他知道,要么是前世现代的医生,要么就很可能是凶手。   我没法告诉她,我知道梅丽珊卓的影子杀手会抹掉蓝礼的喉咙,所以我才预测到了这个机会。   卧槽,说不清了!   “可是我真没干!”   “是和河湾地的矛盾吧,为了河湾地,蓝礼取消了和珊莎的婚约,如果蓝礼上台,在将来,河湾会把握君临,北境将一无所有,所以你选择了史坦尼斯,对吗?就像那些王领贵族和市民说的一样,至少你还记得自己是哪里人,莱雅拉。”   莱拉话讲的云淡风轻,我百口莫辩。   这帮鹿角民脑补的是啥?为了史坦尼斯上位所以杀了蓝礼,以防北境在君临的胜利果实被河湾摘走?   我的天,这帮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让史坦尼斯上台,可真是会玩宣传套路。   魔幻,真是魔幻,冰与火之歌的世界真是个魔幻的世界,看来我都不懂我自己了。   人心一旦乱起来,真的是…有趣。   作者的话:猜猜洛拉斯会不会和莱拉有同样的想法。 第45章 圣女厅   所以,很多人的思维始终徘徊在君王更替一事上,根本不会去想无君之时的意义。   我觉得挺滑稽的,眉眼间也带上了喜意,自嘲道:“我可真是个忍辱负重,一心为北境考虑的女孩,不愧是恐怖堡的女儿呐,是吗?就是不太讨国王喜欢,拥立史坦尼斯还要对他的信仰非议再三。”   她弹了我的脑门一下,臭丫头!我猝不及防,“傻子,你以为北境就你一个人聪明?”   从现在来看来君临这帮北境人还真是!   “红了!”我抗议地揉揉,“说实话,莱拉,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让我从头说起吧。”   台上的卢琛主教,不,卢琛总主教,在进行就职演说,同时也是在讲述我推行的教会改革,不过时过境迁,现在看来,这场改革对我而言,可能意义不大了。   他关于升迁考评的论述让下头议论纷纷,在过去,遴选主教和总主教有选举,但是并没有仔细的规定,至于主教之下?一律称为修士修女,名义和地位并无差别。   到了阐明要设立教区和派驻各地的主教时,圣堂里哗然一片,他花了好大力气才镇定下诸位贵人,暂时确定会派主教停驻在君临之外的四大城市,包括白港、旧镇、海鸥镇和兰尼斯港。   教会在变迁,而我在和莱拉讲话,传教士的环节倒是没几个人关心,学士还会去各地游历呢,这么几千年来去东方的修士也有不少。   我简单地说了从我收到关于史坦尼斯要烧我一事一直到现在所发生的一切,以及我的想法。   “史坦尼斯是个公正的人哪,”她不解地说道,“他应该不会烧了你吧?”   “我没法把自己的命寄托在一个陌生人的公正与仁慈之上,至于当时艾德大人的态度,你也能看得到的,”我摇了摇头,我们关系似乎又回到了首相塔的时候,她握着我的手腕,和我贴在一起,“总之,我的目的,其实,对不起,小熊,但是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北境,也不是为了上位,虽然掌握权力确实会让人容光焕发。”   谁说不是呢?地位越高的女人越美丽,在王权封建的世界尤其如此,不说别的,难道河湾地真的找不出比小玫瑰还漂亮的少女吗?找得出也毫无意义。   “不过,您该和艾德大人说清楚的,史坦尼斯确实才是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   木脑壳。   “牧灵圣职会将监督七国各地圣堂教产的使用情况,一如《七星圣经》所言,天父假借人类的自由意志,带来真正的公道,领主和国王的审判是如此,教会亦然。在牧灵圣职会的双眼下,原则上僧侣将有权选举自己所在圣堂或修道院的主持和院长——”   她瞧着我,在卢琛的演讲声中,她在等我的答案。   “我或许一直还活在卢斯大人给我制造的噩梦里,莱拉,”我有些惆怅,然后确凿地袒露心声,“从小我就生长在恐怖堡的阴影中,莱拉,直到恐怖堡的主人破坏了我和我母亲小小的日子,直到他杀死了我的母亲,意图把我培训成他的工具,我当时是如此的恐惧,直到现在也一样,我在君临,击倒每一个试图加害我的贵族,和卢斯一样的贵族与贵妇,每杀死一个身披纹章的骑士,每看到和我儿时一样穷困的平民和士兵将穿着绫罗绸缎的贵人吊死或者插在长矛上,我都如此地快意舒心,我痛恨七国的秩序,痛恨每一个领主,每一个骑士。”   “这,这不可能,你就是贵族,莱雅,你恨你自己吗?”   “北境有两种人,一种是耿直朴实的首领,如史塔克,一种是残酷如寒风的刽子手,如波顿,他们都是北境贵族的典范,一个是好的,一个是坏的,其他的诸侯多多少少都有他们的影子。当我来到这个世界时,我恰巧接触的是坏的那一个,我倒是想听听看,我应该怀着什么样的情绪去看待?”   我摇了摇头,“反正,我一直没有摆脱那个人的梦魇,我现在意识到了,除非我处决了他,给他一个公正的结局,否则我永远摆脱不掉。”   我有如今的作风,不能怪波顿,毕竟我受前世和现世的困扰是我自己的问题,他只是因为虐待了我所以必须去死而已。   我会正视自己身上的问题。   莱拉一时失去声音,毫无反应,她无法理解这一切,莫尔蒙家的熊岛爽快而直接,又困处贫穷之中,北境南边的狗屁倒灶她们根本无法感受。   “所以,你要——”   “我在等待一个正当的机会,谋杀不会让我满足,我需要名正言顺的让他失去一切,证明他的凶残和无耻只配让他曝尸荒野,老无所依。”   而这个机会就快来了,今早信鸦来报,铁民入侵了北境,卢斯·波顿的红王之梦正在诱惑着他。   莱拉摇了摇头,“不,他是伯爵,不过也可以,你可以向史塔克家族申诉,告知他们他的罪状,伸张正义,史塔克不会容忍过分苛待领民和子女的——”   “然后呢,披上黑衣?流放?减封?波顿的地有我的一份,不,莱拉,他不配得到北境人的审判,那没法满足我。”   对,史坦尼斯要来就来,只要别说什么寒神先锋,然后烧了我,我其实和他没什么矛盾,大不了在他来之前就回家。   关键是有多少人能跟我回去?我的卫队,灰卫加上金袍和红人庄园的小兵,再加上被我控制的罗斯比侍卫,林林总总加起来已经接近有万人之多,其中有多少会愿意去北境?去的人里能有多少可堪一战?   我完全可以承诺把卢斯·波顿死忠的土地、子民和家园分给随我北上的人,可是这就够了吗?   人心似水,民动如烟,悬——   王室和河湾的钱勉强足够,但是不够我建立事业!   所以,我需要教会的财产,目前正在清算的财产!   “莱雅拉小姐,莱雅拉小姐?”卢琛总主教的呼唤让我回过神,“请上前来,为了七神,您解救了教会,没有让大圣堂被付之一炬,您英勇地与自己的国王对抗,好让七国不会沦为异国之神的炼狱,请上前来,莱雅拉小姐。”他面带微笑,已经头戴总主教的冠冕,手执权杖。   我们好像没安排这一环?我的目光投向斧刃,他摇了摇头,事先没人知道。   “这不过是每一个诸神信徒该为之事,总主教。”至少表面上我得毕恭毕敬。   “百年已过,已经无人敢以七神的名义,对抗世俗的暴政,您是第一个。”他微笑道。   原来如此。   “所以,这就是你来这一出的原因?”我低声道,“伸张教权?”   “我只是佛雷家族微不足道的儿子,我这样的儿子我父亲有十几个,”黄鼠狼总主教道貌岸然,“我已经有孩子了,五岁左右,我希望他有一个未来。”   “未来?”   “对,旧的主教已去,曙光灿然,您看到了吗?异教窥伺,新的纪元已经来临,正如那颗流星启示的一般。我希望在这个变乱之时能有所作为,而您恰巧给了我机会,实在感谢,因此我绝对在您这里毫无隐瞒。”   “我希望百年之后的学士能称我和我的子孙为主教家族,私生子的名义也无所谓,他们将生生不息,贵比诸侯。”   “如果我不接受呢?”   “休要推辞,如果是这样,那么,您就毫无依凭了,”逼迫者说道,“一旦放弃了信仰,人还会有什么?”   我确实有放弃的打算,一旦没有了教会和教徒,那么我就是真的放弃了。   我真的该离开吗?带着不知道为数几何的追随者,去找卢斯·波顿算账?   “你在逼我。”   “我在坚定您的信念,我不想与国王对抗,我们都不想,我只是,想让一切成为定局,逼他把红神赶走,留下您变革后带来的新的一切。”他快速地说,我们注视彼此,他和我差不多高,我们俩都没有理会观礼者的窃窃私语。   “当初找上你来的时候,你还不乐意。”   “那是因为我不明白这场变革意味着什么,现在我明白了,是七神赋予其仆从的——”   他吐出最后的两个字时,意味深长,“权力。”   滑稽。   “你还是不明白,来吧,我倒要看看你要玩什么把戏。”   “这您就太怀疑我了,我也是为了保住您的性命,表明教会与你同在,否则对于您的冒犯,谁知道君主是个什么想法?”   “如果史坦尼斯要杀我,教会就能救我了?”   “那就得看您了。”然后他骤然高声,“因天父之公,圣母之悲,因您践行了七神的意志和愿许,秉承安达尔人千年来的精神和坚持,主教议会一致同意,予莱雅拉·波顿三女神之剑的名号。”   幸好不是活圣人,折寿。   “有借杰赫里斯一世和圣贝勒的意旨,应新旧诸神之愿,维斯特洛诸神乃是一体,普世皆为七灵之土,心树之面昭示天父之心。”   普世七神?这只是普世七神修会和支持他们的贵族一厢情愿,我敢说有成吨的修士还是觉得旧神只不过是树。   “予您以名号,神木之枪。”   卢琛手持宝冠一枚,即将戴在我的头上,银光璀璨,宝石昭然。   “别告诉我还有涂油和守夜。”   “安心,我侍奉七神多年,小姐,设计一套仪式并非难事,”他悠然给我戴上,全场人都盯着我的背,“至少涂油和守夜必不可少,而且,我们还有很多话要谈,对吗?”   从未有过的名号,而且或许是未婚女子在七国能搏得的最高荣耀。   可是——   他盯着我,大概是看出了我的恼火,于是火上浇油,“为了赞美此事,这里会被命名为圣女厅,您觉得如何?”   觉得如何?虽然这个称号有利于我去招募人手。   但是我觉得我被你当枪使了。   纵然因为私欲和暗地里的勾当,如今诸神的荣光集于我一身,童声高唱,琴声高扬,不是加冕却和加冕没有区别,恐怕这些名头是七国对我容忍的极限了。   圣女?我记得不错的话,前世的圣女好像变成了奥尔良烤翅?   我想走。   因为我知道表面上的光鲜亮丽下是正在沸腾的惶然人心,想想过去的所见所闻,其中的意见分歧和矛盾冲突,以及即将到来的史坦尼斯,可不是因为什么“之剑”“之枪”就会烟消云散的。   更何况那个被丢掉的铁王座,这次教会的突然之举,未必没有那个王座的原因,如果王权被压制,崛起的不一定会是民权,尤其是在这个年代,其他的三教九流,也会蠢蠢欲动。   我不想做这种名为领袖,实为背锅的人。   可惜事实证明,自己酿就的苦酒和隐患,自己造就的一切,不会如此轻易地放手任自己离开,我当初都把三女神的脸换成我自己的了。   怎么办?我的新旧诸神哎,虽然我并不是真心信你们,但是,如果你们真的和红神拉赫洛一样存在于世的话,快告诉我,该怎么脱身才好?   我好笑地对自己说,来吧!子民们!你们的圣女在对你们招手,快跟我走! 第46章 圣堂地下室   大圣堂的祷告厅人山人海,仪式仍在进行,观众乃是来自四面八方的骑士淑女,七神最最高贵的孩儿。   “三女神之剑,神木之枪?”   银环和珠宝在我头上熠熠生辉,叶子的雕纹让这顶桂冠刺痛我的发肤。   我感觉自己适才不是被尊为圣女,而是为人所加冕,加冕成为千年来波顿家族的第一位红王。   可惜这只是一个梦而已,还不是我的梦,是那个畜生的,那个我要杀死的畜生!   “对,小姐,此世界中没有任何少女比你更加雍容。”   但是你仓皇推行的闹剧有一个漏洞,总主教卢琛,新官上任,实在手疏,还得让我给你补上。   好啊,既然你在背后推我,我倒要看看,到底会有个什么结果!   “教会有此善意实在叫人惶恐,主教,”我提高声调,“还有各位!”   真是不捧场得很,我面对的观众不少不喜欢我,还把我恨到了骨子里,看看瑟曦,看看奥莲娜夫人,再看看加兰和詹姆。   喜欢我的都被关在了外头,那些将来会跟我回北境的人。   “我曾经彻夜不眠,在圣典之中寻求新旧诸神的指点!”   其实是当时为了模仿笔记构陷小指头,还有后头和普世七神会接洽。   “也曾握住农夫粗粝的手,曾予流离失所的七神子民微薄扶助,我知道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样的热忱,从河湾的玛格丽,到奔狼珊莎,七神中的少女纯洁如初,每一颗凡间少女的心亦然如是。”   “所以,感谢教会的赐福,可我始终认为自己不过是与其他的万千女子一样,仅仅只是依靠自己的良心行事而已。三女神的修女经年侍奉,热忱虔诚未减分毫,她们每一个人都该赢得尊崇,比我更甚,如此厚爱,如何能当?”   “然而教会有其权威,乃是七神在七国的代表,其举止乃是出自七神之意,我遵信新旧诸神,断然不敢否定,既然如此——”   “我,波顿家族的莱雅拉,于此,在大圣堂,诸位主教,以及各位贵宾的见证之下,宣誓,有一日各位信任我,不背叛,不抛弃,我必将秉承七神之志,立七神之天国于凡间,一代一代,永不溃灭,若有各位与我一致,万众一心,我此生将不嫁娶,不生子,我将嫁与君临,不留后人。”   前提是这座城市,和这座城市里的人不先背叛我,那我反正也无所谓伴侣和子嗣。   我瞟了总主教卢琛一眼,他还嫩着呢。   我不是国王,没有教会的身份,却拿了教会的名号,这算什么事?不得被路人给骂死。   如今我立誓让自己接受与修女同样的约束,质疑声至少会少一些。   仪式散去之后,我偷偷洗去脸上涂抹的油脂,因为要守夜的原因,所以今晚我多半都要呆在大圣堂里。   可是占用宽广的祷告厅未免有些奢侈,这可是君主的待遇,外面多少人都在看着呢,贝勒大圣堂的地下有一间给贵族的祷告室,我守夜是在那里。   “嫁给一座城市,”卢琛扬眉,“按照婚礼的仪式来说,得问问这座城市的意见才对。”   “砖石和木梁不会表态,但是人可以,”我回应道,我们正在沿着楼梯向下,“反正,总得是双方都乐意才行,要是哪天这里的人民反悔了,那我就滚蛋找个夫婿,安心过自己的日子。”   这话让卢琛眼带笑意,“寻夫过日子?您不是这样的人,就像我一样,我身为佛雷家族的次子,幼年时就被献给了教会,按照过去教会的模样,我本来对此生已经没什么期待,成为总主教就到了头,感谢您,三女神之剑,给了我一个伸张野心的机会。”   “你说过你有个私生子?”   “对我这样永远不会有婚生子的人来说,那就是我的继承人。”卢琛答复道,“您的改革让我看到了希望,或许身为主教或者总主教,我也能创立一支家族。”   “那可会很难,一出君临,其他人未必认可你,何况,国王将至,还有异教。”   “对,阻碍很多,挑战也不少,可是,机会难得,机会实在太难得,教会空有财富,却缺乏将财富变成权力的通道,然而我仔细研究了您的变革,一个更加严谨的系统,这会成为权力的起点。”   我们已经走入了地窖,面前是国王睡着的雕像,一个接一个,直到尽头。   诸王之陵,我将手上的烛台高举,仔细端详。   “你有没有发现,劳勃国王的雕像,比伊里斯国王的更细致一些?”   “有吗?说起来,当初劳勃原本不准“疯王”伊里斯睡在这里,是后来才改的主意,讽刺,生前互相视如寇仇,死后却同寝一穴。”   我们走过一座一座国王的亡寝。   “你发现没有,之前的雕像线条要么太过圆润,要么太过粗糙,而且四肢和躯干都没有劳勃的石像符合人体的模样。”   “这能说明什么?后人比前人更加敬业?”   “不,我听说,有些雕塑家在偷偷解刨尸体,或许确有其事?”   “回头我会仔细调查一下。”   我瞅了他一眼,“在酝酿宗教审判了,从平民开始开刀?”   真是胆大妄为。   “实践天父的公正才能建立七神的权威嘛。”   “那我得劝一句,这是时代在变迁,别和它对着干,徒留骂名和不信任。”   看到我了吗?别和时代对着干,否则我,未来的奥尔良烤翅就是你的榜样。   “人的命运已经注定,诸神早有安排。”   抵达了我的小祈祷室,我把门关上,然后莺声浅唱,“这里没有其他人,卢琛总主教。”   他呼吸一顿,头有些紧张地后仰,“那,这里是贝勒大圣堂,我——嗷!”   碰!我朝着这丫挺的腹部一个膝撞。   “三女神之剑?”   乓!他已经蜷缩,我瞅准机会抓起他的手,对他下体一蹬。   “神木之枪?”   “啊!!!”   啪!我脚狠狠踢上他小腿,他跌倒在地,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   “了不起的很。”   碰!一脚踹上他肋下,叫他佝偻起身子。   “你天杀的事先问过吗?长本事了?”   “痛!我,咳!我明天还要上班,小姐!”   “所以我没打脸,回去跟伺候你沐浴的说你从楼梯上摔下来了。”   “我的那话儿!天杀的慈悲,哎哟,我的,我的宝贝。”   “你个修士发过誓,要那个干什么?警告你,别给我玩幺蛾子,我给教会体面,不是要你给我作威作福,自作主张!”   碰!又是一脚。   “我告诉你,小子,下次就不是揍你了,再给我来这套,就是切了你,明白了吗!?”   “好,好,我——”   “你想要权力,可以,但是别来烦我!”真是不解气,我叉着腰,胸脯上下起伏,“起来,说说,你打算怎么办。”   简单地吃了一点面包和清水之后,我的守夜开始。   “我的建议是,今后凡是想在五大城市里任职的修士和修女,不管是去圣母院还是去大圣堂,都必须经过历练,要么是辗转海外传道四方,要么是在偏远乡下牧守子民。”   “连贵族出身也不能免?”   “对,”我只能叹息,“或许他们家族会运作一番,安排到条件好的村子丰富经历,例如河湾或者和平时的河间,但是这一趟免不了的,必须去。”   “我不觉得大圣堂可以掌握所有的地方和宗教人士。”他揉着痛处说道,“七国有无数的僧侣。”   “慢慢造册,还有在各个地方设点,先掌握那些有名的圣所,厚待老朽,给年轻人提供机会,一步一步,掌握七国。”   这是托词,我以改革的名义清点聚集教会的财富,但是不代表我要让教会崩塌,所以,这确实是他需要做的。   有脚步声接近,我估计是来催卢琛去睡觉的修士,所以没有理会,喝了一口水以后继续,“你看,要掌握教会,掌握信仰,你第一步就是要掌握人事,教会的权力体现在哪里?体现在信众和使徒,如果像是现在这样,没法让全国的修士修女参与到教会中,同时被教会所指使,那么,不管怎么改——”   “小姐!”开门声伴着剧烈的喘息,我抬头,看到了托马德爵士年轻的脸,罗斯比卫队回了家,西佛表现不错,我交给她调教去了,“风暴地那帮人朝着红堡去了,我听口号,好像是要杀了加兰和所有的河湾人。”   ”有人去了吗?“   “伦赛爵士正在处理,亨得利爵士带着卫队过去了。”   等等,全去了?   “大圣堂有多少人?”   “您是说我们的人?有您的四十位护卫,哦七神哪,哦我的七神哪,您该不是说——”   作者的话:成就:三母神之剑。成就:君临的新娘。成就:暴打总主教。 第47章 大圣堂走廊   风暴地为了复仇而去红堡围攻河湾地人?风暴地在君临还有金袍和自家的卫士和骑兵,看起来完全做得到。   但是不止那么简单,大圣堂这一片在君临的南部,不属于我金袍的势力范围,大概算是在风暴地和河湾地金袍的交界地带。   很可能,这是一幕吸引我手下武装的戏,两家人指不定已经串通好了,然后,他们的目标就该是大圣堂这里的我!   多好的时候。   如今我统领着全君临最强大的武装,虽然人心浮动,不过因为迷茫和习惯性的忠于职守,那些新加入的人暂且还算稳定。   可是,一旦我暂时失去了联络,例如进行守夜,那么,对于那些不满我的人来说,机会就来了!   “去命令你的修士把大门关上!现在!”不,我也去吧,我拎住卢琛的衣领,拖着他快步去楼上,差点勒死他。   “放,放手,”他虚弱地起伏着胸膛,舌头半伸,“我,咳,我去,呼呼。”   “快!教团武装,叫他们,快!”我低吼道。   “只有一个雏形,小姐,还没开始训练,而且穷人们都不在这!”   天杀的等级制度。   “有多少叫多少,别自己去!叫你的人,你的亲信,现在!”   “会有人进攻这里?”蹙眉的托马德爵士已经拔剑。   “今天是总主教晋封之日,白天气氛紧张,我的人都在警戒,累了一天,晚上很有可能松懈,”是我说不定也会挑现在,“你,把卫兵集中,给我找把剑。”我手里一凉,他把长剑递给了我。   “我这就去,莱雅拉小姐。”   少年的声音坚毅执着,让我也有些安定了。   我身着简单的麻布裙子走上祈祷厅,月光自巨大的七芒星背后倾泻而下,一切笼罩在幽凉之中。   “小姐!”卫兵的铠甲声铿锵而起,剥皮人的鲜红纹章在火炬下舞动,我瞟了一眼,径直朝门口跑去。   卢琛果然废物得吓人,这时候他的那群修士还在吵架。   “七神的处所永不闭户!”我听到一个地中海头的胖子大喊,“怎么能对信徒禁闭圣堂的大门!?”   他们开始撕扯。   “你手上的是什么,姐妹?”一个高个儿中年女人问道,估计是被我的穿着迷惑了,在黑灯瞎火下没看清我的脸。   冷光一闪,那个阻拦大家的叫嚣者闭嘴,捂着喉头倒下,“把门关上,现在,立刻!”   他是个傻子还是要里应外合?我不在乎。   众人一吓,这时候维桑尼亚丘陵下突兀的喧嚣声起,火光灿烂,那是上百个火把照亮了夜空,惨叫和惊呼声齐鸣,快,关上门!   “还有人在外头散步冥思。”一个小姑娘细小的声音响起。   “全给我滚,关上,托马德!”   “安心,姐妹。”一个头巾裹住的老女人微笑走近,“圣堂很安全。”   我缩步后退。   “小心——!”   我也看到了!   我面前的几个修士修女手伸腰间或袖中,寒芒闪光。   这是一场刺杀!   “为了国王!!!”   我的长剑上还带着血,后退一步,退步剑左手也搭上剑柄,用力一挥,一只手飞扬而起,匕首寒光转动,在半空中旋转。   “铁王座万岁!!!”   我面前的都是刺客?我不知道,“杀光他们!”   长剑舞起,太短了,抡起来不如双手剑爽快,我想。   “小心!”   弩!   我企图弯腰,痛楚袭来,一支弩矢刺中了我的左肩。   “别在圣堂里行凶!”我听到身后有人嚷道,这不是我的人的声音,我不熟悉这个声音!   “杀光!”   我用不上力,死命后退,冷光挥过,大腿上一凉。   一阵低吟响起在我脑海,那不是人的声音。   我能感觉得到那股欲望,是那个死去的影子杀手,在蠢蠢欲动。   他在呼唤我。   他要出来!   “铁王座万岁!!!”我面前是个年轻的女人,她的脸因为狰狞的嘶吼而变形,她扬起了手臂,我勉力动手,长剑即将舞出。   啪!血花溅出。   她的脑袋被一根箭枝贯穿。   不够!   我感觉后面也发生了交战,有人在快步跑进,我侧身靠上墙壁,避免背上挨刀,瞧了一眼,身穿修士的服装,手执短刃,果然也是杀手。   “恐怖堡万岁!”   好疼,腿上的划伤还好说,弩矢好像无毒,但是有倒刺,要拔出来能撕下一块肉。   天杀的!   士兵们并未卸甲,盾墙和长剑碾上布衣们,可是,来得及吗?   来不及!   我平顺呼吸,痛楚仍在,背靠的石墙发凉,至少长剑在手。   细长的黑影闪过我眼前,不止有一个弓箭手,穿着成修士和修女的杀手倒地不少。   而且方向,是从外头对里面!   有人在帮忙。   可是,要杀我,只要有一个人靠近,便已经足够!   我咬紧牙关,攒紧手中的剑。   挥动!   呼,剥皮卫队杀掉了剩下的修士修女,不管是卢琛的人,还是杀手,他们踏过大厅,不论是否无辜,巨大的橡木门在关闭,发出不情愿地哼声,我听到喧嚣声越来越近。   好险,如果没有什么弓箭手,我就死在这里了。   痛!   我的肩膀在惨叫,大腿上倒是不过隐隐作疼,我松了一口气,沿着墙半躺下来,脚上有些滑,估计是血。   影子罩住了我,是有人靠近,抬眸一见,是托马德爵士和一个未曾谋面的男人,一头长发,半边是白,半边是红。   “是你在射箭?”   “某人和另外一个女人,她先用弩,然后换箭,比我射得准。”   “化了战妆?”   陌生人点了点头。   是菲林特家的克蕾,我曾经的情人,我闭上眼睛,休憩,需要休憩。   “你们会处理伤口吗?”   “某人会。”   “贾坤·赫加尔?”   “名闻您耳是某人的荣幸。”   “来吧,”伤势和痛苦容不得什么羞耻心存在,我解开上衣,露出光洁的肩膀,血流了不少,沾湿了我的手,“是艾德威派你来的?”   “石磨坊要某人保护你,免去三次杀身之祸,某人做到了。”他半蹲下来。   喧嚣声近,我反而镇定了下来。   圣堂的门厚实坚固,不是那么容易破开的,火攻?要凑齐引火物也要花时间,他们人数上百,但是比起我的人马并不多,他们没什么时间。   “我从未发现过,”真的是…有人在为我负重前行的感觉,“不管是杀我的,还是保护我的。”   “微不足道之事,”他倒是一派云淡风轻,“债已还清,某人将会离开,希望艾德威知道,某人已经谨守诺言。”   我无奈地露出笑容,“看来你只能等早上再走了,托马德,去把卢琛抓过来。”   我知道贾坤是来自黑白院的刺客,看来这段时间以来一直有人在意图加害我,可惜都被更专业的人士给解决了。   “我在你们那值多少钱?”   “很多,”他倒是没想遮掩自己,或者说专心在撕开我的衣服,以便拔箭,“一个国家十年的税收,而且价码在越来越多。”   黑白院的开价是不是也可以当做一种身价来看?   要不了多久,托马德爵士就拎着总主教出来了,那顶总主教的宝冠不知道掉到了哪里去。   “七神呐!我不,小姐,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闭嘴,老哥,我实在对你失望,把你手下精通医术的修士和你们存的草药带过来,我要拔箭,教团武装准备好了吗?”   他喘着粗气,“我,我们选择过五十多个年轻人,另外,我们有武器!有一个武器库!”   “武器库?”   “以前的杰诺斯·史林特把大圣堂下面当成了走私武器出城去卖的仓库,他和那个慈悲总主教合伙,我经手的我知道的一清二楚!”   “好,你知道这些人是谁吗?”   “他们,这个女人是蓓蕾拉修女,西境人,这——”   西境人,我心一凉。   因为仪式出席的关系,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瑟曦还有维水来不及回罗斯比城的红人庄园,现在还全在大圣堂呢!   “托马德!带上十个士兵,去关押詹姆的地方,快!” 第48章 又遭殃的大圣堂(上)-今天第   大门被插上了门闩,我神智有些迷糊,太阳穴上的血管在突突地跳,额头上有汗珠在滴落,多半是痛的,也是因为眼前的局势。   “这些人,”卢琛看起来吓坏了,“这些年轻人会不会也被收买了?会不会也混进——”   “你是这里的总主教难道你不知道吗!?——”   轰!   燃火的马车撞上了厅门,发出一声巨响,热浪扑面而来,我几乎怀疑大门要立刻烧起来了。   我只需要坚持半个小时,顶多一个小时,灰卫现在多半已经开始集合,既然我已经及时察觉,那么他们就已经失败了一半。   我能感觉到门外那种焦灼,不止是汹涌的火焰,更在乎其心,他们这是孤注一掷,一旦失败,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一旦成功,君临就将易手,祸乱王城,丢开铁王座的女人授首于此,提利尔和兰尼斯特只需要稳定治安,就能收获王座!   “锅汪万碎!”国王万岁,这异国腔调,里头有勇士团的佣兵。   我几乎可以看到勇士团之首瓦格·赫特那张红彤彤的脸,功名利禄就在门内。   天杀的,他们是怎么进君临的!?   “堵住大门!”我的卫兵喊道,火舌自门缝而入,我能感觉到一片红光。   几个士兵和贾坤与我站在一块,我一度怀疑这个黑白院的杀手是不是要刺杀我?可是,实在没必要,我的防范对于千面神信徒来说差的可以,要是无面者刺客的话,我早就死了。   石雕,木柜,七神的经书,长椅,“别用引火物!你们是想从内外一起烤这门吗!?”   “水!水!水!”一个尖利的声音喊道。   水会来得及?!而且我怀疑这门一边热一边冷,恐怕会坏的更快。   “为了七神!!!三女神之剑!”   我看到一帮修士出现,身穿未染色的破旧棕袍,他们手上只有没蒙皮的木盾和刺棒,长矛或者长棍。   是教团武装,我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支,除了由贵族骑士组成的战士之子外,其他的教会武力如今不过是一个空壳。   “圣贝勒!圣普信!”那个我见过的,瞎了一只眼的老头摇晃着手里的长杆,杆上是一幅画,圣母慈悲,悯望世人。   他身上挂满了锁链,脖颈上是一个镣铐,怎么看都有些不正常。   “女神之剑受伤了!异端,门外的人是异端!”   我只能确定,这些身有异味,蓬头垢面的僧侣绝对和大圣堂里整洁的贵人是两类,他们一口烂牙,身上甚至可能有寄生虫。   “大人!我就知道!”一只眼修士兴奋地大喊,唾沫飞溅,他仅有的几束头发随风摇摆,“我就知道,这些腐化堕落的主教不可信!哈哈哈哈!我就知道门外的懦夫惧怕异端的强大,为了七神!”   我能说什么?咕噜和他的盲眼伶人没有传出半点信,瓦里斯也缄默如无事发生。   君临已经被撕裂了,一群人防范着另外一群人,身患残疾的流浪汉一看就会是我的支持者。   天杀的。   哪怕受伤,哪怕脱力,我天杀的也是劳碌命。   我拍了拍身边的卫兵,提示他们帮我喊话,然后我开口,“都听我的!三女神之剑在此!”   “三女神之剑在此!诸人听令!!!”   单眼僧的声音神经质得要命。“为了诸神!为了七神!差遣我,差遣我!大人!”   【瓦格·赫特】   胸前的黑山羊徽记油腻地反着光。   这是火光。   火焰之花舔舐着双扉,已将橡木门点燃。   红焰也闪耀在瓦格的眼中,他摆弄了一下头顶的山羊盔,汗液黏稠,让他头皮发痒。   在把科本卖给了剥皮人之后,瓦格·赫特拿了泰温的钱,去河间替泰温卖命,开始时他还挺享福的,抓不完的金龙,睡不尽的娘们。   后来河间人从君临回家,好日子到了头,历经战斗之后,他和自己的手下混在难民里往君临跑,路上还被人出卖,死了一半。他把认出他来的那个难民给刨了腹,内脏献给羊神。   再之后,他遇到了泰温大人的信使,大把大把的金子,还有一群流落到这里的兰尼斯特逃兵,看来又是一笔大买卖。   下令的老家伙说,目标是那个波顿家的妹。   看她飞黄腾达的样子,瓦格不是没有犹豫过要不要直接把泰温卖给这个女人,可是,一边是西境守护,一边是个一文不名的私生女,哪怕他来自东方的城邦科霍尔,也知道哪一边更有前途。   黑山羊哪,他可还想在这地方弄一块封地呢。   至于那个私生女?瓦格有一千万种方法可以让她生不如死,她的身段可好,脸也不错,正是这一趟最好的报酬之一。他见过她在街上不可一世的模样,还有什么比折磨和享受这样的女人更美妙的?   【詹姆·兰尼斯特】   弑君者正坐在铺着干草的床上沉思,沉思这凄惨的一天。   在仪式上他根本没注意那个波顿的私生女,他一直看着瑟曦,他的姐姐,也是他的爱人,这么多个日月,他的梦里只有她,她的微笑和体温,她的柔软和她高潮时的尖叫。   瑟曦瘦了。   曾经丰腴的脸蛋上颧骨像是矛尖一样突兀,她腰肢原本就很细,如今的模样,詹姆手掌一握就可以握住。   一见面时,她的手就紧紧抓住了弥塞菈,詹姆想,如果她放开,弥塞菈会不会就此随风飘走?   波顿的总主教开始讲话,瑟曦盯着他,表情他从未见过。   他也从未想过,这个和他一同出生的女人,会露出那样的痛恨,就像是盯着仇人。詹姆当时就读出了她的意思,“复仇!复仇!复仇!”   为乔佛里复仇。   有几天加兰被关在了詹姆的隔壁,那个河湾的娇花告诉了他乔佛里的死讯。   卑鄙无耻的提利尔,詹姆一想起那一幕就咬紧牙关。   他说是他的错,疏忽了对少年的保护,才让乔佛里不幸身亡,死于风暴地人的手下,詹姆当时的怒吼就连长城上都听得到:   “他是我的儿子!我的!你听到了吗!?和那个狗屁劳勃一点关系都没有,和那个王座一点关系都没有!!!”   弑君者想把这群高庭来的杂种统统杀光,他们的野心和乔佛里有什么关系!?   门外传来喧哗,让弑君者吃力地拖着镣铐走近门口,他侧耳倾听。   那头传来了棍棒的敲打和被击中的痛哼,还有匕首刺入肌肉的声音,虽然几不可闻但是弑君者认得出来,“疯王”伊里斯被他的镀金长剑穿透时,那音乐也是这般响起。   “詹姆爵士?你死哪儿去了!”这声音。   亚摩利·洛奇,蝎尾狮纹章,生性暴虐,毫无荣誉,他最最讨厌的人之一。   “这里!”詹姆死命敲着坚固的木门,咚咚咚!   “我在这!”   木门上的小窗被打开,露出了亚摩利残忍的小眼睛,这是个矮胖子,脸就像是猪一样,“你父亲让我们给那个女人找点乐子,看看,我瞧着不爽她的人挺多,就来了个大乐子!”   得了吧,这种行动不是泰温的风格,詹姆觉得亚摩利八成是打了败仗不敢回去见父亲他老人家,想要将功补过。   “那你会获得封赏,快七层地狱地给我开门!”   “找找尸体,肯定有钥匙!”詹姆记得看守自己的是两个僧侣,看样子已经见了七神,“瑟曦呢,瑟曦在哪?!”   “找不到。”亚摩利简短地敷衍,詹姆几乎一瞬间就看透了他的想法。   詹姆退出了御林铁卫,如今可是兰尼斯特的继承人,而瑟曦的价值在于联姻,如今形势险恶,亚摩利·洛奇显然不想冒太大的险。   “找到她,还有弥塞菈,否则我哪也不去。”   亚摩利眨了眨眼,然后收到了这句话的意思,“见异鬼了,混账!”他咒骂道,“钥匙,钥匙!快点!”   詹姆知道自己在这关头这样做很蠢,但是,没有瑟曦,他一个人又上哪去?   哪也不去!   作者的话:今天早上去拔牙,晕乎乎的,下午睡醒就喝了一碗粥,整天就吃了这点。好难受呀,不能抽烟,不能吃东西,总感觉拔了牙自己就不完整了 第49章 又遭殃的大圣堂(下)   【詹姆·兰尼斯特】   “你手脚还拴着铁,你特么居然想去救那个王后?”   亚摩利扯着詹姆的衣领,动作粗暴,火炬静静燃烧,他们在昏暗的火光下快步前进,锒铛随着弑君者的步伐清脆鸣响。   虽然说洛奇家是兰尼斯特家族的封臣,不过生死关头,亚摩利显然把封臣的义务和荣誉置之度外。   混账东西!詹姆就知道,父亲的某些手下实在没什么可靠可言。   “去你的王后,去你的兰尼斯特,”他喃喃道,“天杀的谁知道她在——”   亚摩利及时住嘴,詹姆也停了下来,远处响起了叮当阵阵,那是剑鞘拍击腿甲的声音。   “着甲的,八个到十几个。”詹姆侧耳倾听,喃喃道。   亚摩利推了推旁边的门,锁死了。面对这样的情况,又有哪个圣堂中人会心大到把门大开?   “你连把剑都没有,亚摩利爵士,待会告诉他们你是来给我放风的吧。”詹姆反而眉开眼笑,他不想自己走,而瑟曦毫无着落,这样反而让他松了口气。   “要是带着长剑我就混不进来了!该死。”亚摩利咬牙,身上的修士布衣异常滑稽,“我们去地窖!别再说你的那个姐姐,否则我砍了你的脚背你出去。”   那里有个门,算是个知道人不多的秘密,詹姆听说过,他倒是好奇起来了,谁告诉的亚摩利那里有门的?   “走!”亚摩利狠狠拉动詹姆的手臂。   “你再拖我我也走不快,”詹姆懒洋洋的,“脚上手上都镣着,啊呀,可是你又没法打开。”   “闭嘴!”   “谁在那边!?”显然那帮铁皮人不是聋子。   一行人逃到了地窖,后面的响声紧追不舍。   一扇门接着一扇门,全锁住了!亚摩利额头流汗,“该死,该死!那扇该死的门呢!”   “八成是这边,”气定神闲的詹姆指点远处,“封着木条那道,要是我是她的护卫,恰巧知道有这么一道门,我也会封死的,当年御林铁卫我做的可不错,就是宰了自家主子,哈。”   “护卫个头,统统下七层地狱!”亚摩利左望右看,这简直是死路一条!   莱雅拉抓到他以后会放了他?别傻了!   “那就——”他带着的四个人面色惶然,他们都是西境人,詹姆知道,面熟,还有口音。   “投降吧,至少你的人还有希望活下去。”   脚步声在靠近,他们在呼喝。   “对,对,投降,”亚摩利·洛奇喘着粗气儿,“投降!为了君临!”他几乎喊破了喉咙,狠狠砸翻了一个自己人!   人渣!   “快来!我发现他们了!”西境的亚摩利爵士朝自己人动手,他大声呐喊,“在这里!”   “他们是你的手下!”   碰!亚摩利以肘击回应。   待到剥皮人卫队赶到的时候,他们看到,地上躺着两个人,而亚摩利正握着詹姆的脖子,小刀在他手上,   “退后,你们的主人在我手上!”他对着被惊呆的最后两个手下士兵喊道,“快来啊,大人!他们劫持我,我认路,所以他们——”   而你是个勇敢的修士,一心为了七神和莱雅拉的教会?詹姆被抓紧了脖颈,呼吸困难。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总是人渣当道?骑士呢?   亚瑟·戴恩,白牛杰洛,难道随着真正的白袍陨落,笑声消逝,公道也不复存在了!?   詹姆不甘地想,他努力挣扎,可是亚摩利的手就像是铁钳,根本无法脱开。   也对,弑君者喘着粗气儿,这个世界早就没有骑士了,有的只是弑君者,毒玫瑰,私生女,以及暴民。   “等等,托马德爵士,”一个剥皮士兵喊道。   “几年前我见过他,当时我们跟着临冬城公爵进了君临。”   “他是那个狮身蝎尾兽,”士兵指着亚摩利爵士,“他宰了雷加·坦格利安的老婆和儿女,当时劳勃国王还和他说过话呢!”   “哈哈哈哈!”   亚摩利的手松开了,詹姆喉咙一轻,几乎立刻就大笑出声,他挣脱开亚摩利的控制,几乎笑弯了腰。   “哈哈哈哈!”   洛奇家的当家人,那头狠毒的狮身蝎子尾,就像是听到了自己的死讯一样。   詹姆想起来了,“哈哈哈哈!”,詹姆想起来了!这个士兵说得不对,那年他从背后刺穿了“疯王”伊里斯,魔山将小王子伊耿砸到墙上,把伊莉娅公主活活凌虐而死。   对对对!   亚摩利干掉的是蕾妮丝公主,捅了她五十几刀,他见过他们的尸体,“哈哈哈哈!”弑君者笑得眼泪模糊了双眼。   多惨的一家人,泰温,我的父亲,你看到了吗?   魔山,亚摩利,还有自己,那个私生女莱雅拉将带来坦格利安和马泰尔的正义,“哈哈哈哈,我信了,那个小年轻,”他朝托马德爵士说,“我信了,哈哈哈哈,该死的七神真是有天杀的安排。”   “哈哈哈哈哈!”   【羊头佬瓦格·赫特】   “一,二,三!一二——三!!!”   大门正在熊熊燃烧,瓦格听到了门后的哭泣和尖叫。   门就快被打破了,他松了一口气,身后的喧嚣声让他紧张,雷妮拉丘陵下正在厮杀,与他们一道的金袍恐怕抵挡不住那个女人的力量。   草!   自己这头,亚摩利混进大圣堂的人,还有一煽动就暴跳如雷风暴地,明明今天该十拿九稳才对!   那个莱雅拉,她本来根本就没有余力控制大圣堂,本来自己该长驱直入畅通无阻,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哪里出了问题?!!   门在燃烧,没关系!马上就是自己的杀场了。手无缚鸡之力的修士,连一帮暴民都挡不住,何况是自己?他可是听说过之前的暴动,那个莱雅拉的难民将大圣堂席卷一空!   希望他们恢复的够快,瓦格舔了舔因为炎热而干裂的嘴唇,他手下的四十个人,还有其他跟着一起来发财立功的散兵游勇可是饥渴得很!   “撞开!劈开!”瓦格唾沫飞溅,瓦雷利亚语吐露得飞速而高昂,“怕什么火!抢钱抢娘们啦!”   “斧头,劈开!”   “黑羊神!!”   “苍白婴!”   “马神!”   闭着眼睛的佣兵均是异乡异客,喊着各自神的名字往火里冲,“万岁!万岁!”   她只有几十个卫士,而自己这边的人都身经百战,这只会是时间问题!   【莱雅拉】   轰!   凉快的微风许久未拂,当它自坍塌的大门而来,吹上我的脸时,外面响起了惊天动地的欢呼。   这些佣兵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什么。   我不知道什么防御的道理,但是我知道,凭借我的百多号人,守不了宽广的大厅,所以我们早就撤了,撤到了走廊上。   至少有一半是未经训练或者训练不足的宗教疯子,只有三十位剥皮卫士,我的人早该到了,恐怕已经被阻拦住。   我猜我只是附带的,不管是杀我,还是红堡,都不过是障眼法,西境的继承人,废除了御林铁卫誓言的詹姆,才是他们的目标。   所以,筹划者的意思大概是,能挑动风暴地和河湾地的矛盾那是大大的不错,能杀了我当然好,最重要的,是让詹姆·兰尼斯特逃出生天。   危机已经过去了大半,在这里,要是跑了詹姆我也只能徒呼奈何。   痛死了,没心情想别人的男人。   箭簇还留在体内,箭杆子倒是已经被砍去了,我看着火光涌入大厅,又要花一大笔钱。   不过我猜,教会依然富得流油,虽然我在暴动以后,从教产里拿走了不少。   “万岁!”我看到山羊头在火光下闪耀,一帮人涌入了走廊,钢铁的寒光,兴奋的脸庞。   然后,敌人这一百张脸蛋上,兴奋的表情突然凝滞了。   杰诺斯和慈悲总主教两位逝者的走私仓库其实不大,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储物间,但是有三十多根黑铁长矛,盾牌和生锈的剑更是无数,这群想要对付我的人就面对着桌椅和柜子堆出的乱七八糟工事,以及密密麻麻的黑铁矛尖和盾牌。   顺道,我的卫兵弓弩都会用。   啊呀,怎么办?   我忍耐着痛苦,嘴角却不由露出笑意。   民意这种东西如此难以捉摸,这个世界没什么民调可言,我承认,我摸不准,我想到了搬走铁王座时,百姓的厌战和茫然,但是没想到会有暴力出现,不过万事皆有风险,操纵民心风险尤其不小。   可是民意,所有的国王摸不准,我对面的敌人也摸不准!看到了有人演说,看到了饥民和市民的鸿沟,不代表他们能明白其中的含义。   王权之所以为王权,是以剑与火为根基,代表着贵族的规则和秩序,七神的教会没有龙,没有剑,所以在民间的号召及其容易被忽视,可是那是对河湾和西境的大军而言,而不是在君临城里的小阴谋。   对面的可不是大军,不是常胜的骑士。   所以,畅通无阻,变成了层层设防,手无寸铁的修士,变成了狂热酣战的狂教徒。   劫掠变成了攻坚,教会的金库成为了异乡人的墓地。众人酣战,又凭地利,在这狭小的空间里,他们非常被动!   我未来的人手,将会教他们做人!   “来呀!”独眼高喊!“杂种!来尝尝战士的怒火!来!杂种们!” 第50章 杀羊走廊   羊头人瓦格和他的佣兵多次尝试冲锋!   但是有障碍所阻,又有长矛锋利,他们毫无进展,佣兵的铠甲最好的是板甲衣,链甲属于奢侈品,胸板甲那是官长才有。   这些勇士团士兵多半穿着棉袍和粗糙的皮甲,有一顶铁盔已经是万幸。   “插上去!”   长矛用法很简单,用尖的那一端插,我听到惨叫声,对面受创,现在两边围绕着路障菜鸡互啄,哼,他们不得寸进。   “天杀的!黑羊诅咒你!”瓦雷利亚语,瓦格·赫特唾沫横飞,几乎喊破了音。   时间在我的这一边,我看着气急败坏的瓦格·赫特,如果不是因为疼痛,几乎要笑出声。   这是我出生到现在经历的最烂的一仗。   “盾牌护身!”他的瓦雷利亚语是个大问题,维斯特洛本地人听不懂,“蹲派呼声!”这就更听不懂了。   这帮僧侣毫无章法,用矛的样子,要么像是随时想跑的小雏鸡,要么像是准备自己跳火里的老母鸡,对面的雇佣兵也不遑多让,瓦格·赫特直到付出了五六条命之后才把这帮想要钱和女人想疯了的手下集结起来。   箭矢在空中互相来往,在盾牌的保护下,他们想要拆分已经摇摇欲坠的路障,可是我们的长矛捅得越来越准了。   喧嚣与呐喊声中,修士们在熟悉厮杀,至少是用矛捅人的这部分。   很明朗了,他们没这个时间。   “发话,”我拉过一边护卫的胸甲,他耳朵出现在我眼前,“就说,除却首恶,其他不究。”   如果不是因为狂信者,我还真没这个人力来和他们对抗。   可是偏偏有,大圣堂与过去已经不一样了。   他们军心动摇,不再有力,灰卫一至,敌人只能投降。   稍后托马德爵士绑着亚摩利·洛奇来到我身边,果然是来救詹姆的,托马德告诉我了地窖里发生的事。   地道…我觉得不管是亚摩利爵士还是瓦格·赫特,都不该知道这个秘密,多半是有人告诉他们的。   “谁告诉你的?”我问这个蝎尾巴骑士亚摩利,他的猪脸非常糟糕。   “饶我一命,我就告诉你!”他的小眼睛盯着我。   “坦白交代,可以作为宽容的条件,亚摩利爵士。”   “派席尔师傅,”他松口,“我们本来在难民里讨口饭,他送来了信,他还让我找其他的人。”   “派席尔?他有说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君临需要一个国王,我们可以让君临有一个。”他很蔫,也很没种,不用上刑了。   我瞅了一眼瓦格·赫特。   “系他,系他找哒窝。”   “你们是怎么进君临的?”我用上了瓦雷利亚语。   “我们在赫伦堡输逑,剥皮人把我们赶跑了,没地方吃饭,就跟着难民来了。”   啊,对,赫伦堡的剥皮人,我兄弟多米尼克那两万军队。   “先收押,命令金袍控制所有城门,把城门全都关上。”   我估计一时半会,提利尔和兰尼斯特不会有大批军队到场,但是哪怕只有三千人,也会是个大麻烦,如果没有城墙作为凭借的话。   虽然有豪强在旁,但是我也得坚持住,马上就胜利在望了。   反叛的金袍其实不多,大部分人对王权和河湾西境没那么忠诚,事态逐渐平息,就是教会这门也得修,我本来打算把红堡的门拿来顶上,可惜那个尺寸不合。   再次回到祈祷室,这一次大圣堂里三层外三层布置了上千的军队,我估计让我的几位手下去睡觉,他们也不敢。   “风暴地的问题怎么回事?”   “席拉夫人带兵去了处女居,被我们隔开,后来奥莲娜夫人和她对话,说了一阵子之后,风暴地人就心有不甘地回去了。”伦赛看起来非常疲惫,这一夜他疲于奔命。   有荆棘女王在果然会很麻烦,“他们说了什么?”   “大概就是讨论了一下骑士精神,加兰是在决斗中获胜的,另外,小姐,贝里爵士抵达了,他还有另外一个人,戴佛斯爵士,说是带来了史坦尼斯的条件。”   “明天早上吧,就在王座厅,啊不对,无座厅。”我得好好想想未来。   “另外还有,小姐,罗斯比城那边有卢斯大人的信。”   我闷不做声地打开。   这是波顿家族成员的暗语,他让我想办法干掉布兰,把珊莎送到多米尼克手上。   嗯,看来,时候到了,我想想——   目前的情况是这样。   我从去年开始就担当财政大臣,虽然为了不会影响铁王座的债权,造成我在这个位子上所得不多,不过加上对史林特家、小指头家还有兰尼斯特和提利尔财产的罚没,大概有了三十万金龙,其中十万在流转之中,毕竟要付工资,要买食物等等。   然后是教会。   我在之前是以清点王室和教会债务开始和教会接触的,从那以后,王室会计一直在,通过一直以来对教会的渗透染指,以及对之前高层的清洗,我除去了教会财产最主要的阻挠对象,教会改革的先期准备自然对教产的多寡有要求,以协助教会为名义,我大概了解清楚了教会的资产有多少。   作为君临最大的肥羊,自教团武装解散以后就没大宗支出的组织,教会一直在接受各界人士的捐赠,自身也向王室、贵族和商人贷款,并且还在七国范围内以七神的名义为商事活动提供担保。   他们没什么花钱的地方,自教团武装解散后这两百多年一直在积攒财富,不算账面和零散各地的金银,加上经过对总主教和主教议会其他逝者的清查,目前来看,教会至少有五千磅黄金,一万磅白银。   当然,这年头的冶炼或许制造不了纯金,但是这是黄金和白银呀!不是金龙(还是被我降低了含金量的金龙)!   考虑到教会之后的发展和慈善事业,我讲点道义,再给他们留下风险储备和日常运转的资金,拿走两千磅黄金,五千磅白银,这部分有一些要分给给我干活的人,估计到最后我至少能有一千五百磅黄金和三千磅白银。   我怀疑教会还有更多,但是我没法把他们的宝库全打开,没这个时间,他们马上会有一个新国王。   人力方面,除了我的死忠三百卫队之外,难民灰卫和金袍有多少人愿意跟我走还未可知。   不过经过铁王座造成的分裂,还有教团武装的重建,可能会有一些人愿意去苦寒无人的北方,伦赛、难民里的秃埃林还有科本大概估给我了三千人,我还会需要一些雇佣兵。   恐怖堡大概能征召六千人左右,可是其中很多跟随多米南下,目前来看卢斯的兵马可能就两千,加上他的莱斯威尔和达斯丁联军或许会有四千人,达斯丁在征召时因为芭芭蕾夫人对史塔克的怨恨,所以只派了几百人意思意思,莱斯威尔和她一致。   只要罗柏依旧昏招不断,我想,卢斯·波顿肯定会自奔前程,和前世的剧情相比,如今的局面对卢斯·波顿要有利得多,多米尼克还活着,上次通信时我得知他妻子怀上了,这样白港和恐怖堡之间的联系会很牢固。   这不会减弱曼德勒家族的忠诚,但是会稍微有一些影响。   加上多米尼克控制着北境的步兵,罗柏面对前世一样的考验(我不知道提利昂回西境的事),谷地按兵不动,铁民进犯了北境西部。   可以说,从表面上看,卢斯·波顿面对的局面不会更差,反而更好。   万一的万一,这个世界的进程已经改变,卢斯·波顿却没有叛变,那我就只好给史塔克告状了,毕竟艾德·史塔克还活着,恐怖堡的密室还明摆着呢。不过那样的话,顶多让卢斯披上黑衣,而且还会减封。   所以,我希望罗柏还是继续走老路,好让我那个生父叛变,我就能理所应当地除掉他。   考虑到河间局势瞬息万变,离开君临以后,我会带着布兰和珊莎走海路,先去布拉佛斯或者潘托斯,或者都去,购买武器和装备,购买佣兵服务。   在此之外,我要等待卢斯叛变的消息,顺便和铁金库联络,做一番布置,让自己未来有个地方落脚,然后,我有布兰,还有珊莎,应该就可以直接面对卢斯·波顿了。   对,还得和科本讨论一下,以后去哪?   这是以后,就目前来说,我还得应付好提利尔和兰尼斯特,以及那位史坦尼斯。   三十万金龙有大半在城外,其中有十万在流转之中,有二十万好好放着。但是教会这部分一千五百磅黄金和三千磅白银我才刚刚查清,需要一点一点运出去。   大张旗鼓,一次全部运走?那会引起轩然大波,指不定我的名号就砸了,从平民到贵族完完全全砸了。   以教团武装训练等等名目或明或暗一点一点运出去才是正理。   除此之外还有毛皮,这部分我是直接把所有家族在白港商店的毛皮全截留了,我可不想回到北境以后还没见到波顿,自己人先冻死一半。所以,采购棉衣和其他物资的事也在零敲碎打地进行,这一部分倒是在我买下红人庄园以后就一直在做了。   总之,我还需要时间,所以我不能怠慢那个戴佛斯爵士,我需要等到我的东西全运出去以后——   嗯,等等,现在狭海上还有王室的舰队,这也是一个麻烦,雷德温的青亭舰队暂时没敢北上。   王室的舰队…   要调开很麻烦,但是应该有办法对付。   总之,经过在君临这么长时间的勾心斗角,现在金银到手了,借助宗教,我还有了一批没要钱就跟着我的人,这些就是本钱,接下来,就是变现,然后等待时机,上北境讨债!   作者的话:今天对二卷末尾到第三卷 进行了大修,包括现在 第48章 ,大家或许看出来了,女主的目标是什么。这是我的锅,我开始规划大纲时,因为主角的出身和其他条件,就确定了君临的王座和权柄和她其实关系不大,看一卷末尾大家都能知道,当时我确定的目标是,女主是要南下纠集势力以报复卢斯·波顿。在第二卷,因为王后的敌视,所以,女主要先想法对付王后,在君临稳下来。那么稳下来以后呢?当然是积聚力量回北境找卢斯·波顿的麻烦,第三卷应该是写的这个,女主怎么筹钱,为了钱和人心找上了教会,因为教会是君临最大的肥羊,同时对没有任何身份的女主来说,宗教也是引导人跟随的旗帜。但是我到第三卷时我特么忘了女主的初衷!大纲上没写这个很关键的点!这绝对是我的锅,造成了大家思维的混乱。女主在君临毫无机会,她是要刮君临的地皮和人手去别的地方发展。关于搬铁王座这件事,一是女主向信仰投的投名状,二是女主身为穿越者,不在乎,身为北境人,也不怎么在乎(北境向来离心力重,更向着史塔克)。不过确实,能让君临分裂,让一些人不得不跟着女主去毫无吸引力的北境乞活,所以也不是完全没道理的。那一节算是女主也有些懵,作为我这段时间这个大错的纪念吧。 第51章 无座厅(上)   一夜过后,第二天的君临看似无事发生,实际上,依照舞蹈家达蒙的汇报,有一支为数大概在两千人左右的高庭骑兵沿着国王大道而来,就在早上,其中有不少是精锐的骑士。   如果那天我死了,这两千骑兵就会直驱入城,金袍灰卫本身就无法面对骑兵的冲击,何况群龙无首。   结果大门紧闭,他们悻悻然无功而返,达蒙去追踪了,如果我估计的不错,他们会驻扎在苦桥。幸好如此,早上运物资和金银的车队依然如常。   插一句,运钱这事儿很复杂,所以,我至少得在君临拖一个月。   经过一夜审问,把瓦格·赫特和亚摩利·洛奇扔进了黑牢,具体的流程自有文书会去办理,然后我得参加呈情。   路上,我手中握着卢斯·波顿的来信,思考其中的意义。   他希望我想方设法处理掉布兰,然后让珊莎回到北境,这是用家族密语写的,口口相传,如果是一个外人看到了这封信,只会觉得是他在程式化地嘘寒问暖,而多米尼克会不会帮我作证可说不准,所以我没法直接揭露他的居心。   前世中的剧情里,兰尼斯特、波顿、佛雷联手编织了一个阴谋,用谎言中的谎言,陷阱中的陷阱让罗柏·史塔克和他的属下盟友万劫不复。   这一次只怕又是要对罗柏出手了,只是北方的局势变数多多,我没法肯定他们如今已经进行到了哪一步?   无疑,铁民对北境的入侵和凯岩城的泰温大人有密切的关系,那么其他的呢?泰温恐怕不止给史塔克家族准备了一道点心,例如其座下封臣维斯特林家族的色诱,以及和佛雷的勾结。   说来真是讽刺,我希望泰温给力一点,挑动起波顿家族的野心。   “小姐,今早上金袍对全城进行了清扫,除了蕾妮丝丘陵周遭之外,其他地方至少多了上百具尸体,这里有些东西您得过目一下。”我已经很累了,他看起来比我疲劳更甚,脸上的皱纹松弛,皮肤异常糟糕。   伦赛·佛索威爵士看起来比当初认识时至少胖了三圈,我知道这不是他伙食好到哪去,而是因为日夜颠倒,加班劳碌,但是又没多少体力活,前世很多类似工作的人也会这样胖。   “是什么东西?”我给了伦赛爵士一个勉励的微笑,“辛苦了,别人我信不过,信得过的身份大都不太高,后头你和贝里·莫斯换着做吧,我给他一张任命状。”   我说着接过他的包裹,不疑有什么问题,摊开一看,是一条教会的项链,七边型的水晶闪闪发亮,没因为上面的些许血迹黯淡几分。“这是,慈悲总主教的东西?”   “对,小姐,有个难民被割了喉咙,大概是今早天刚亮发生的事,他的袋子里都是珠宝,大概是想要典当或者卖掉。”   “而凶手没有贪图财富,纯属索命。”   “是的,小姐,这是——”   仇恨。   “类似的事情很多吗?”   “有不少,有一个面包师全家都没了,我们去看过,一整个宅子凌乱不堪,街坊说他们晚上一直在哭喊,墙面上写着大字儿,大概意思是‘这就是不敬诸神的代价’,那伙计前些天似乎去给红神庙捐过钱。”   “红神庙情况如何?”   “有几次发生过冲突,甚至还死过人,但是大体没事,抱歉,小姐,”他说道,“这几天到处都在闹事斗殴,死人无算,红神庙看起来没什么特殊。”   嗯,看起来会被君临赶走的人将会有不少。   老实说我有些伤怀,君临里的人为了一个破王座把彼此看成了杀全家的仇人。   不过又有一种邪异的满足感,让五十多万颗人心因为我一个举动而纷扰对抗,看着气氛日渐焦灼,百姓彼此对立,面容不安,挺有趣的。   有一种——在前世看着市中心核爆,自己不大会受波及,喝着红酒欣赏的感觉,不道德,但是很刺激。   “这方面你尽责就好,重点是我们往城外运的东西。”   我有一部分财物走的是密道,其他部分得走马车,以教会的名义,时不时有新建的教团武装人员尾随,看起来毫无问题,这事是科本在主管,他不贪财,而我答应了继续资助他研究。   “你把这些财物,还有其他教会的珠宝交给总主教卢琛,让他变卖,以扶助贫民的名义全卖掉。”   我们抵达了王座厅,或者无座厅,我看到了人群中的戴佛斯·席渥斯,史坦尼斯的重要臣子,这位爵士十分瘦削,棕发褐眸,脖子上醒目地挂着一个小口袋,看起来是个精明却厚道的生意人,半点没有骑士的感觉。   他的纹章倒是挺别致的,黑船,风帆上是白色的洋葱,我几乎看到这兄台在吹嘘自己是怎么得到授勋的了,“我,走私,犯了王法,还成了爵士。”   他注意到了我的视线,还有我身后的剥皮卫队,朝我微微颔首致意,我微笑回应,这家伙看起来通情达理,不计较贵族的荣辱,确实是个不多得的使者。   我挺步走入大厅,情报总监瓦里斯和派席尔大学士赫然在座,我朝伦赛·佛索威点了点头,侍守大厅的金袍一拥而上,“啊!”老头派席尔发出一声痛叫,被卫士们拿下。   “依照昨夜暴乱祸首瓦格·赫特及亚摩利·洛奇的供词,”我傲然声扬,“因史坦尼斯国王的名义,大学士派席尔勾结西境,谋划作乱,煽动矛盾,亵渎圣堂,证据确凿,理应下狱!”   我朝等在下方的戴佛斯爵士微微点头,他有些惊讶,这份大礼如何?你一来,我就处置了一个和你的国王对着干的人,西境的党羽。   “我不是!我没有!”派席尔想掰开抓住他的手,“我是为了铁王座!”   这就很麻烦了,国王都没有,你为把椅子扰乱治安,煽动反叛,不合理啊。   “你是为了逆首托曼的铁王座,还是国王的铁王座?”   “我——,我是在,他们用剑逼我,小姐,三女神之剑,黄金之雪,贞洁圣女,神木骑士,饶命啊!”   “贞洁圣女是什么,你咒我?”这绝对是在咒我嘛。   “求求您,慈悲,慈悲!”   我捡起他不离身的那本大部头,翻开来看,嚯,好一本奇书,回首瞧一眼,今天呈情的人不多,也没什么着紧的事儿,“先别带他下去,我读读,咳!”   “年轻的‘疯王’那天早上洁面净须,穿上了他最喜欢的红色丝绒长袍,其金线正是来自西境的凯岩城,这位君主是如此的热切,以至于不安地在铁王座和龙头前踱步,直到‘白牛’来报,泰温·兰尼斯特觐见。   当这一刻到来的时候,我几乎无法形容自己的感觉,今日的太阳没有出现在天上,而是出现在了宫廷之中。”   我眉扬得越来越高,太夸张了,听听,我知道当初泰温·兰尼斯特出任过国王之手二十年,那时候的国王伊里斯二世和他交情甚笃,或许也是在那时,他折服了派席尔。不过,我没想到,派席尔会写得那么可怕。   “璀璨的辉光闪耀,一头光芒四射的金发出现在我眼前,那是英姿勃发的豪雄踱步入殿,他的俊美让繁星黯淡无光,他的眼神中的雄心壮志无人能当,仿佛走来不是为了觐见,而是为了加冕。   而少年人君与他的臣子相望时,我旁观着这一对少年君臣的对视,这一刻就连坦格利安也无法与兰尼斯特媲美,虽然是泰温单膝向伊里斯下跪,但是那氛围却像是真龙在金狮爪下偏安,银发已经向金发屈服,任谁在场,都无法辨别出谁才是真正的国王。”   我赶紧翻页,看不下去了。   “咳,听起来,你爱上泰温大人了,派席尔师傅?”   瓦里斯手揣在袖子里,忍俊不禁,“感人的情怀,”他点头不止,“好感人的情怀,动人心弦。”   还有,虽然说我觉得泰温听到这话可能会剥了我的皮,毕竟他与其夫人乔安娜的感情众所周知。   “还是说,‘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其实是泰温·兰尼斯特的王后?”   噗嗤,大厅中终于有人笑了出来。   想象一下,“疯王”伊里斯一边嘴里吼着“Burnthemall!(烧死他们)”一边蹦跶到不会笑的泰温怀里。   我知道,我知道,伊里斯发疯和泰温不笑是两个人闹崩以后的事,但是这一幕我还是——   我不是腐女,赶紧略过这一段,还有泰温执政二十年的点点滴滴,看不下去。   来听听,来听听,派席尔师傅怎么看废后瑟曦的,这个有点好玩!   “咳,这是关于瑟曦·兰尼斯特的:在他们大婚的这天,贝勒大圣堂钟鸣为数四十九,新娘的纤纤美足踏上了贝勒广场的石砖,我几乎看不清她头顶的宝冠,耀眼的金黄遮盖了七神之光,纯洁透亮的湛蓝双眸比金发更有锋芒,这是七国佳丽难有的颜色,世间哪有男子配得上?   ……   这样的道德贞洁,这样的纯净无暇,哪怕是雄鹿国王在其新娘面前也失去了颜色,让人嫉妒心生,不过是一个弄锤的武夫,何德何能与娇娘相伴?”   你就不怕劳勃国王看到这一段吗,弄锤的武夫不得敲死你?   “不愧是七国女子的道德典范,把自己弟弟伺候得魂神颠倒,”我瞧了派席尔一眼,“原来你喜欢这样的老婆,当学士发不婚誓言真是可惜了。”   我翻到再后面,嗯,有点好奇了,他说了我什么,估计不大好听。   我发现关于我的描述在近期改过,我默读了一遍,念不出口。   实际上我怒火升腾!   呈情以后别走,看我不弄死你个老王八蛋!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一天的御前会议,那时候气氛是如此诡异,一个女人出现在了大厅之中,底下人说,此妇以十八种春啼之术一讨首相之欢,人道首相艾德·史塔克为人古板,这就叫我好奇,究竟是怎样的北境女子有如此能耐?   她刚一现身,就让我几乎失色大喊,在御前会议上丢了礼节。   此女面容不堪若斯,世上罕见,肤色惨白,斑点密布,与死尸无异,其鼻上两颗大疖子左右各一,让她的脸不像是人颜,更像是掏粪工的下身。”   卧槽!   “其发乃是世间最肮脏的黑色,并非是一切黑发都是肮脏,而是发丝间那北方蛮夷恰似颈泽之水的油腻恶心,我怀疑其中有蛇蜥潜伏,时刻会亮出毒牙。”   卧槽!!   “其唇厚实,俨然是欲望旺盛之相,身材矮胖,异味横生,几乎让人捂鼻,我发现其他的男性神色痴迷,为之颠倒,可是此女容貌如此不中看,看来巫术加身,惯于魅惑之语绝非虚妄。”   我敲你马!!!老娘每天都洗澡!   “…更有旧镇的富商佩特等人加入其中,这是红堡最丧失道德的时期,那个与自己父兄交欢的僭主视道德于无物,用七神的雕像慰足自己,号称尊敬七神,全城都被她的巫术所迷,她对谷物和衣物施法,让那些吃了她食物的人失去了理智,男女不着片褛的在街上游荡,几乎无人再讲体面人的操守,诸人沉沦在邪欲之中,待到他们力竭之日,便是剥皮之时,我感觉君临是如此昏暗无光,诚然是三百年来最黑暗的年节。”   真逗,学城不是一力否认魔法的存在吗!?   这些的,说我没道德素质也就算了,敢说我难看!?   我!敲!你!马!!!你马死了!!!!   这老王八还是大学士呢这!   我尽量不露出半点愤怒,面容沉静地一挥手,“带去…心树居,容我回头好生着实往死里打着问,开始议事吧。”   作者的话:今天应该还有一更,我尽量今天内赶出来。 第52章 无座厅(下)   显然无座厅不是真的没有王座,至少木椅子多得是,我坐在主座上,把那本厚厚的胡编乱造谎言集锦往瓦里斯膝盖上一扔,开始处理君临的国是。   情报总管翻了翻,眉毛扬了起来,“无毛的光溜溜大鸡蛋,看来我至少有食用价值嘛,”阉人自大厚书里抬起头,“莱雅拉小姐,如今御前会议的人手已快殆尽,我好奇的是什么时候抓我进黑牢。”   “其实我要走了,瓦里斯。”   “走?君临可少不得您哪,”   得了吧。   他又拿出了那副糊弄人的谄媚神情,“我猜这几天红堡和圣堂的马车一定运着您的服装和首饰。”   “那我得感谢您没声张咯?”   “您高抬贵手放了我,我感激还来不及,若是您能支撑下去,或许到头来会有真龙相助也说不定,就和您的修士说的一样,君临吃掉了坦格利安的龙,也该吐出龙来。”   “你是说丹妮莉丝的龙?”   “哎哟我的小姐哎,我忠心不二,一心为了广场上的铁王座着想。”   “那就是丹妮莉丝真的有龙咯?”   “这事儿我给蓝礼国王汇报过,或者说蓝礼伪王,他笑说那只不过是三匹多斯拉克骏马。”   哇,所以你没瞒着他对吗?我是不是该给您唱一曲永不磨灭的忠诚赞歌?   “黄金团的老狮鹫和小伊耿也是这么想的?”   他脸色终于变了那么一瞬,然后恢复正常,“黄金团闻名遐迩,那可是黑火余孽,您别把我给他们扯上。”   依照前世的剧情,“篡夺者战争”之时“疯王”的国王之手琼恩·克林顿始终对坦格利安家族死心塌地,就和他家的家徽狮鹫一个德行。这位伯爵一路西逃,带着本来该被“魔山”格雷果爵士砸死的雷加之子伊耿,加入了黄金团,筹谋着复辟坦格利安王室。   也有人说伊耿确实死了,这里被琼恩伯爵带走的伊耿其实是黑火家族的一员,而黑火一族出自坦格利安家族的合法私生子,一直宣称自己才是铁王座的继承人。   我们来算算看,不算死得华丽的韦赛里斯的话,拥有真龙之血的人有丹妮莉丝、这位伊耿,琼恩·雪诺,以及那个疑似群星就位教重要人物,还来烟雾巷里欺负了我被我打回去的“黑珍珠”贝罗娜拉·奥瑟里斯之后贝乐丝,她祖上是伊耿四世。   劳勃做事真不干净,谁说坦格利安家族已经完蛋的?   “是这样的,我要去狭海对岸,”我耳语道,“我知道你的根底,阉人,潘托斯的伊利里欧,黄金团,伊耿小朋友,还有丹妮莉丝小女王,对吗?”   “那您一定是想要提供帮助?”   “我有教会一半的资产,还裹挟了一堆贪官污吏加上王室、西境、河湾在君临几乎所有的钱财,更别说还有教会和难民里一干人的支持,带着这些,我去潘托斯,办点私事,然后协助你们的扶助对象登上广场上的铁王座,你看怎么样?”   “您的人精锐十足让我印象深刻,您的钱非常有价值,可惜七国的贵族不爱钱,更爱土地和名分。”   说一堆反话,就好像他不为所动。   “随你,钱可以换来军队和武器,而你的主子和真龙连寸土都没有,没有封地的爵位只不过是臭水沟里的泥鳅,吃都嫌脏,”   你说得对,可惜七国贵族爱的土地你这没有,没土地的爵位就是个屁。   “另外,传闻布拉佛斯乃是逃奴所建,欢迎一切流放者和旅人,尤其是带着钱去的,你说,我去那里加入铁金库的事业如何?”   “老实说,”他诚恳地道,“我把您当朋友看,所以我觉得其实把您的黄金白银投入铁金库非常划算,虽然他们不一定看得上哪怕是七国所有的钱,这对坦格利安的未来也有好处。”   “不为所动?”   “不,只是,史塔克曾经是您的君主,看看史塔克的下场,还有蓝礼,有人说你杀了蓝礼呢,我的小姐。”   “我告诉过你,那是因为史坦尼斯的红袍女巫想要烧了我。”   “魔法,我小时候见过一个男巫,从此以后对魔法充满了恐惧,偶尔也会有一些迷恋,我的理智告诉我,迷恋不可取,恐惧才是对的,总之到那时候我自然欢迎,实际上您口中的伊利里欧热情好客,您体现了自己的本事,他绝对不会拒绝您的光临。”   但是加入我们的事业是一件紧要的事儿,我瓦里斯哪能随便松口?   “小姐,戴佛斯爵士还在等着呢,别忘了他代表着国王。”情报总管不再乐意开口。   “如果你的伊利里欧真那么好客,那么,我需要船,不少的船,能够行过狭海,装下至少三千人。”   “这就是问题了,哪怕是总督也没法一次拿出那么多船来。”   “三个月内。”   “我会尝试沟通沟通。”   我们俩的秘议结束,我昂起头,“戴佛斯爵士。”   “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者史坦尼斯一世钦使,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觐见!”   我看到戴佛斯爵士的手套下意识地碰了碰他胸前的幸运符,当他走近时,我嗅到了一股咸肉汤那种油腻湿润的味儿,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眼他胸前的污渍,这位骑士早饭时把汤给洒了。   “出来得很匆忙,爵士?”   “抱歉,早间我和我君临的朋友一同进餐,他们说了一些您的事迹,”“洋葱骑士”戴佛斯坦诚相告,“这模样实在太冒犯,可是迟到更是冒犯,小姐。”   “没关系,听到刚才的宣告了吗?我们同殿为臣,区区小事不用挂怀。”   没错,我承认他是国王,松了一口气吗,戴佛斯爵士?   “实际上,”他谨慎地说道,“应该多两句,小姐,国王同时是亚梭尔·拉亥转世,光明使者的持有人。”   依照前世的剧情,史坦尼斯的梅丽珊卓述说过一个预言:长夏之后(现在正是长夏之后),星辰泣血(那颗在天边划过的流星),寒霜笼罩大地(寓意长冬),亚梭尔·亚亥将从烟与盐之地重生,手持燃烧之剑光明使者,与拉赫洛的敌人异鬼作战,拯救全世界。   没错,亚梭尔·亚亥是预言中的王子,传说中的英雄,拉赫洛的信徒传唱着他的故事,据说他在八千年前结束了长夜,实乃光之王的化身,如今凛冬将至,英雄再度重生。   红袍女巫梅丽珊卓恰巧确信,她的宝贝国王史坦尼斯正是这位英雄。   戴佛斯这话当然不是觉得,御前会议和君临应该相信海那边的异教僧侣,相信他们在龙石岛上的瞎扯。   他其实释放了一个信号,国王坚持信仰红神。   “这是个问题,”我双手交叉,支头遥望穹顶,然后再度看向戴佛斯,“国王的名号从来都是如我所说的一样,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从骑着黑死神,手握名剑‘黑火’的‘征服者’伊耿开始,就是如此。”   人家伊耿骑着最大的巨龙“黑死神”贝勒里恩,手上拿着瓦雷利亚钢剑“黑火”,带着妹妹维桑尼亚、雷妮丝和她们的龙,烧死国王骑士无数,也得在圣堂祈祷七天,皈依七神,然后才拥有了王座,你史坦尼斯一世何德何能破坏几百年来的规矩?   “拉赫洛乃是真神,”戴佛斯手下意识地搓了搓手臂,“他座下的红袍僧神通无数。”   这句话表面上看来意思是说,史坦尼斯没有龙,但是有光之王的魔法,可是在我看来,话里有另外一个意思,史坦尼斯是凭借着梅丽珊卓的魔法,才有了五万大军和现在的强势,他不可能背叛他的女巫。   “何况,小姐,新旧诸神亦是我的信仰,可是,早在两百多年前,历经了‘残酷的’梅葛的暴虐之后,‘贤王’杰赫里斯就已经和教会达成了协议,解散了教团武装,可见,七神神圣依旧,教会却并没有那么坚忍不拔。”   教会不会是阻碍,他大概是这个意思。   “但是,国王同时允诺,不会因为信仰问题制造任何冲突,教会的归教会,国王的归国王。”   “教会的归教会,国王的归国王没问题,问题在于,你的国王带来了一个新的教会。”   他无奈地摸着胸前的小皮袋,“对,另外,国王相信,您会在蕾妮丝丘陵上营建一个光之王的神庙,以补偿您对铁王座的冒犯。”   “钱和人从哪里来?”   “您是财政大臣,另外,冒犯王权乃是死罪,和谋逆的兰尼斯特及提利尔无异,这已经是国王的仁慈了。”   戴佛斯吐了一口气,看来说这番话也耗费了他不小的精力,“总之,他毕竟是国王,你和我的国王。”   “或许,”我答复道,然后倾身逼问,“但是你得知道一件事,这座城市里饥民无数,人们把老鼠肉当宝,财政捉襟见肘,还面对铁金库的债务。哪怕这样,他还是要一意孤行?难道他想用七神教会的钱给红神盖庙?那和他的不迫害背道而驰了吧?”   “国王对君临拥有完全的权力,不过当然,他会体恤民众,我会告诉他这里的情形,我的女士。”   “注意一点,我理解君临和铁王座对一个国王的意义,”我又靠回椅背,这一问算是抢回了主动权,“但是君临这座城市有五十万人,加上河间难民和王领民众如今可能有七十万之数,而我们原本的存粮只够三个月,勒紧裤腰带的三个月,而且这样的存粮不包括大部分的肉和蔬菜,只不过是最糟糕的面粉,里头有砂子、石头和木屑。”   “这是个大问题,不过我想国王会解决的。”   “怎么解决,他的女巫能变出粮食来?”我笑了,“城外的黑水河通向河间地,而如今河间地从产粮区变成了难民营,蓝礼在位,我是说伪王蓝礼在位的时候,是河湾地一直在供给,但是他们只能走陆路,因为你们的王室舰队,结果粮食一直吃紧,粮价一路飙升,那还是之前,现在,河湾粮也断了。”   “告诉我,这时候民众会是什么一个心态,你这会儿还想建红神的庙宇?还是拆了龙穴的难民社区去建?”   我确实想带走一部分人,但是史坦尼斯这么一搞,我怕是要带走几万人,带不动带不动。   “不是我要和国王提条件,戴佛斯爵士,而是事实就是那么不堪,没有教会的支持,还引入拉赫洛搅局,就算我敞开大门背着铁王座安放回原位,再扶着你的史坦尼斯一世坐上去,难道他还真能坐得稳?”   这现实吗?已经够乱了,你还让红袍进城来,按照梅丽珊卓那个德行,在君临这个异端之城,不烧个痛快才怪。   现如今史坦尼斯和梅丽珊卓还没吃到我前世剧情里黑水河战役失败的教训,狂得很呢,尤其是那个女巫。   “来吧,我就想知道一件事,你的史坦尼斯一世,究竟是想当魔法的王,还是子民的王?”   “小姐!”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我转头看到了科本,他这会儿大概是去接收派席尔大学士的信鸦,照顾信鸦的事儿只有学城出来的人才会,其他人无法插手。   “等我一小会儿,一定很紧急。”我暂别无座厅,来到后面的休息室。   “三封信,来自高庭、峭岩城和苦桥,内容万分火急。”科本递给我,“另外,教会的宝库里发现了一柄瓦雷利亚权杖,我们已经搬掉了五分之一。”   瓦雷利亚权杖?瓦雷利亚钢不开刃,不切进肉里,用来造成钝器,在战士看来简直就是浪费啊。   教会里的一千五百磅黄金和三千磅白银按照前世来算约有四吨重,要用现在的驮马和马车来运,还得遮遮掩掩混在其他物资里,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还要多久?”我摊开信封。   “大概还要两周以上,最好有一个月。”   我轮次扫了一眼三封信,“早晚各一班?”   “早中晚,小姐。”   “尽量别显得急促,搞得我要跑似的,辛苦了,回见。”   虽然我真的是要跑。   我回到无座厅,没有落座,直接把三封信递给了戴佛斯,然后才施施然坐下,悠闲极了。   “看到了吗?洋葱骑士,两场婚礼,两场登基,罗柏·史塔克在峭岩城当了北境之王,娶了简妮·维斯特林为妻,托曼·维水以拜拉席恩的名义娶了玛格丽·提利尔,在高庭登基为王,你的国王有伴了。”   他关心的倒不是两个王,而是实事,“泰温·兰尼斯特和他该下七层地狱的八万大军在苦桥!?”   “啊,这个?我觉得是假消息,”我叹了一口气,“八万人呐,打我这没兵没将的君临不过是在郊游,我觉得他应该是障眼法,可能是要我方寸大乱,急召我哥哥的二万河间北境联军,然而一鼓作气歼灭。”   我手指弹着椅子扶手,“再或者是直扑河间,你大概不清楚,兰尼斯特的三万军队原本想回援西境,结果被艾德慕挡了回去,于是泰温带兵往国王大道撤了,结果呢,现在徒利家族的艾德慕大人把他的一万五千兵马分散各地收复各个家族的家堡,真是个耳根子软的封君。”   这个很直白,艾德慕·徒利一定是受不了手下封臣成天的催促,于是让他们各自带兵回家收拾整理了,亨得利·布雷肯还收到了布雷肯家来的信呢,他家里要收复被兰尼斯特攻陷的石篱城,我没准他去。   前世的剧情里,亨得利·布雷肯就死在了收复石篱城的战场上。   “我知道,”戴佛斯苦笑道,“您就在等我说这番话,我确实只能这样说了:恐怕您这里还真是泰温·兰尼斯特的目标,毕竟我的国王有五万人马,而有城墙的五万军队和没城墙的五万军队是有区别的。”   没错确实我在等你说出这个可能性,不过,“泰温不一定知道你们来,海上的消息最难捉摸,谁知道史坦尼斯国王是刚出风息堡,还是在龙石岛?”   “我们没法承受失去君临的代价,”戴佛斯说,“没有了君临,王领只会成为西境和河湾军队的囊中之物,到时候,舰队绝对会发疯的。”   史坦尼斯座下的王室舰队大多是王领人,从贵族船长到水手都是,所以,前世剧情里在当初黑水河战败以后,一看史坦尼斯守不住了,王领的封臣就有不少投降的。不过那场黑水河里史坦尼斯的舰队差不多毁了一半多,王领的人死了好些,所以前世剧情里,王领和君临对史坦尼斯的重要性体现得不深刻。   如果没了王室舰队,或者王室舰队跑了不少,那姑且不提提利尔的盟友,青亭的雷德温舰队会是个多大的麻烦。史坦尼斯就得困守风暴地,联合半个河湾一起,要么被提利尔和兰尼斯特联军各个击破,要么就对河湾地提利尔那一半下手。   指不定到时候国王得把宝贝女儿,得灰鳞病的希琳·拜拉席恩嫁给多恩,以期援军,人家多恩还不一定要。   当然,说是他这么说,仔细想想,没了君临,没了王领,史坦尼斯依然有不小的机会,只不过,要坐铁王座,能争取的都得争取,对吧?丢地丢人丢舰队,会让手下人心慌的。   所以,和得到君临,确保王领比起来,红神的魔法?委屈一下也没什么,反正他史坦尼斯是亚梭尔·亚亥转世,预言中的王子嘛。   “既然你已经说服你自己了,那就不用我对国王的条件说三道四了,戴佛斯爵士,需要借用这里的信鸦吗?”   作者的话:大把的机会摆在面前,伏击多米尼克的2万军队,一扫河湾的一万五军队,还有去君临夺城对付史坦尼斯的五万人。你们觉得要是泰温的话,会先手对付哪里? 第53章 心树居   呈情结束后,戴佛斯推掉了我准备的欢迎晚宴(只是客气客气),他辞别君临,奔着港口去了。   我则写了一封信给瓦里斯,由他借由他的渠道送去给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然后,押着派席尔大学士回我夜影巷的宅子。   有点可惜,抄家没抄出多少家当,这位当下戴着脚镣和手铐的老头儿,其实很单纯,物欲没多少,醉心历史和政治,除了喜欢女人之外,没什么值得指摘之处。   不对,还有他的破笔杆子。   一进宅门,我就看到布兰小朋友孤独地坐在那儿,身边陪着他的小狼夏天。   冰原狼长得挺快,夏天个头快有小马大了,满嘴獠牙,兽眼凌厉,因为它的原因,任何新买来的马都会不安于室,至少两周才能适应。   不过这头狼快被自家小主人养成哈士奇了,喜欢啃家具挠栏杆。   我吩咐卫士把那个老头送去科本的实验室,悄然走进这小子,小狼懒洋洋瞅了我一眼,继续在石阶上打盹。   “小布兰,很孤单?”   布兰抬头瞧了我一眼,没精打采地,他继续把脑瓜埋在手臂里,盯着地面出神。   “我知道你很忙,大人都很忙,爸爸是这样,妈妈是这样,到你这也是这样。”   “那我在忙什么呢?”   “哎呀,就是去帮助难民,帮助教会,帮这帮那的。”   我拍了拍夏天的脑袋,小狼,啊不对,大狼抱怨地咕哝一嗓子爬开,待我在他身边坐下后,又把大脑袋靠在我腿上。   难得悠闲。   我挠着夏天毛茸茸的腮帮,它惬意地咕噜咕噜。   “那为什么我要去帮他们呀。”   “爸爸也会帮助人,他给酿酒师傅钱,好让他婆娘芭丝能买条好布做裙子,他给铁肚子酒,因为铁肚子站了一夜岗,身子都冻僵了,我们还曾经帮梅齐照顾白花,啊,是白玫瑰,长在温室里。”   别秀你那个幸福的一家了,好吗?   我揉了揉他的脑壳,他没有暴躁地甩开,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你还是没回答为什么我会帮助他们。”   “因为你是君临的领主,可是女孩子不能当领主的,只有夫人才能当,反正,你需要这里的人民支持你,就像是史塔克需要北境支持史塔克一样。”   “怎么让他们支持我?”   “因为你公正而善良呀。”   这句话也就史塔克说得出口。   “因为那群难民需要食物和衣物,而只有我伸出了援手,如果一下子换了史坦尼斯或者托曼,他们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活得下去,这就是原因。”   “可是托曼人很好的,那次乔佛里要揍提瑞克,结果被他给拦住了。”   异鬼才知道提瑞克是谁,异鬼才知道啥时候发生的事,我不想了解小孩的破事儿,所以我接著述说。   “他们不确定,布兰,大多数领主在灾年都不会太顾领民的死活,战乱期间,贵族自保不暇,毕竟死亡才是唯一的真神,而战争中最不缺的就是死亡。”   从底层人的经验上看,要乡巴佬们相信贵族老爷?那真是见异鬼了,史塔克家族有千年的声誉,艾德的做派更是十年来有目共睹,可是其他的贵族呢?恐怕更像卢斯·波顿,而非奔狼。   “可是领主该照顾人民才对呀,这是责任。”   “这个嘛,布兰,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照顾好自己就已经耗尽了全力,哪怕是贵族也一样,虽然层次不同,每个人的日子恐怕都不好过,所以,要兼顾责任,实在太难。”   当然,贵族的不好过和平民的不好过是两种境况,哪怕在和平年代,平民要考虑的也是怎么活命。   “那,我就不走了。”他突兀地说。   “不走了?”   布兰小声道,“我告诉你你别告诉别人哦,瑞肯找我说话了,他说他现在在临冬城好害怕,想要哥哥。”   我宽慰地一笑,“你那是想家了,布兰。”   小布兰摇了摇头,“不,不是的,他告诉我说罗德利克爵士抓了两个野人,那两个野人告诉他们,异鬼出现,外头死人复活,四处猎杀活人,他说罗德利克爵士不相信,可是他知道,那是真的。”   前世剧情里好像确实有类似的桥段,但是,绿先知什么时候可以托梦了?!   异鬼出现,死人复活,不知道琼恩、威玛还有罗德利克那帮守夜人现在情况怎样。   【北境,塞外】   夜里大雪飘飞,白天时又融化殆尽,让空气寒冷刺骨,一路上毫无人烟,仅有的七个村落全都空荡一片。在这时节里头,走出长城,在鬼影森林中赶路,绝对是在活受罪。   看看这满脚泥巴,威玛·罗约斯拍打着自己原本材质上乘的狗皮靴,雪中豪侠之梦彻底宣告破灭。此刻他们统统蜷缩在一个枝条和泥巴黏成的土堆里头,听着外头的猪脚狗吠,里头的孩儿哭啼,伴着黑衣弟兄的咒骂,逼自己入睡。   自从发现死人复活之事后,长城上的守夜人就万分紧张,首席游骑兵班扬·史塔克带军出征,探查情况,没想到一去不复返。偷渡的野人越来越多,抓到的那些口中之事骇人听闻,异鬼、尸鬼,仿佛是北境的恐怖童话重现人间。   最后,守夜人司令“熊老”杰奥·莫尔蒙再也坐不住,身为贵族,杰奥乃是威玛在守夜人之中最崇拜的一位,这位老贵族当然不惧怕长城之外的恐怖故事,他组织了人手远征出塞,期盼能得到一些线索,活死人的线索,野人的线索,或者班扬·史塔克的线索。   “干,妈的,我想要女人,现在就要。”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狠狠低语。   其实威玛早就该入睡了,毕竟旅途困顿,能有个屋檐就是万幸,可是他身边这个糙汉子一直絮絮叨叨,烦不胜烦。   “那你撸啊。”威玛毫无耐心地翻个身,挤着身边的“雪诺大人”,琼恩·雪诺嘟哝了一声,不舒服地扭了扭。   “这里有十九个娘们,你让我撸?”罗德利克难以置信,“算了,怂货。”   他在那瞎晃,威玛心烦气躁地捂住耳朵——   “来,丫头,我还有些饿。”   威玛知道,有几个卡斯特的女人负责服侍守夜人们,主要是吃的这部分,不包括其他。   “你要什么?”威玛听到一个年轻的姑娘家问,“我们这——啊!”   女孩的尖呼,她的嘴接着就被捂住了。   威玛睡意全消。   “摸摸这,这里饿了,怎么样,是不是比卡斯特的大?我——”   “傻比!”威玛低吼道,“熊老说了,不要招惹这里的女人!”   “去他妈的,来,继续。”罗德利克敞开腿,女孩手在颤抖,浑身都在颤抖,“别怕那个阳痿,你是卡斯特的女儿对吧?”   众所周知,卡斯特娶女儿为妻,这里的十九个女人里有好些就是他自己生的。   罗德利克把手放开,好让这姑娘回答问题,当然他也没闲着,而是揉搓着她的某些地方,“求求你,不要!”女孩哀声道,“被卡斯特发现,他,他会杀了你!赶走乌鸦,然后打死我!”   乌鸦,一个塞外的野人对守夜人的称呼,贬义。   “动脑子!罗德利克。”威玛小声道,“我们是客人,按主人的规矩办!”   “你们青绿之地的规矩就是沾满盐的大便,我不怕什么卡斯特,”罗德利克颇有葛雷乔伊风范地说道,“我有斧头和剑,而他是个只有一条命的老王八,走,我们出去爽一爽,给你看看真正的男人是啥样。”   “不要,乌鸦,不不!那些女人都在盯着我,除了我母亲每一个都会去告密!”   这时候不少守夜人已经被吵醒,瞥着这一幕,威玛突然惊觉,他们中有不少都很久没碰过女人了。   没人阻止,每一个都在看,羡慕地看,除了琼恩和他。   他们俩打不过三十岁的罗德利克,这海盗太凶悍了。   “那就统统宰了。”罗德利克依然毫不在乎,“去他的卡斯特和老婆娘!”   “你不懂,你不懂,放开我,别带我一起死,”女孩急促地道,然后她被罗德利克猛然压在地上。   “我十五岁时给人开苞就是来硬的,嘿,这裱子自己不要体面。”他笑着讲。   “蠢乌鸦!动动你的乌鸦脑子,他带走了我的儿子,然后就什么都没了!”   “你还有儿子?”罗德利克拉开她衣襟,露出一片白嫩,就塞外来说,皮肤真好,“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奶水。”   “他把我儿子放在祭坛上,我当时跟着他后面,想抢下来,”女孩知道自己要是不再说完,就只有被卡斯特发现,然后死路一条,“后来我趁着午夜全都睡了,就去找我的儿子,结果那里什么都没有!他的祭祀生效了,你懂吗?他在沟通怪物,他有魔法!”   “滚蛋!”罗德利克狠狠拧了一把,让丫头立马捂住嘴,生怕大叫出来,“你崽子被狼叼走了,冰原狼,那只白灵就是!”   “不!不是!”她挣扎道,“没有血迹,没有骨头,一点肉都没有,完完全全消失了!这不是野兽!”   “停下!”威玛扯住罗德利克的手,一把将他拉开,“听她说!你说,你看到了什么,什么魔法,什么怪物,是不是还有死人?”威玛·罗伊斯狠狠瞪了罗德利克一眼,可是罗德利克没理会他。   他们都见识过异鬼和尸鬼。   听起来,像是婴儿变成了尸体爬走了,不是吗?在如今的长城以北,这好像不值得稀奇,每天都有尸体复生才对。   “所以呢?”罗德利克接着问道。   “他,献祭了男孩,不是变成活尸,异鬼不会把婴儿的尸骨变成尸鬼,听我说,他献祭了男孩!魔法!献祭!给了冬天!”   【君临】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那不会是真的,大人都不相信故事,老奶妈的故事只有我相信。”布兰揪着衣服,“我还和瑞肯捉迷藏,我们在临冬城里头,其他的人都不见了,我躲在马厩的第二间,他一直能找到我,然后临冬城就被潮水淹了,潮水又变成了血,然后其他人就出现了,但是都是皮,一层皮飘来飘去的,罗德利克爵士,芭拉,铁肚皮,柴尔修士,还有鲁温学士,都是皮皮。”   他的声音空洞极了,有些吓人,在我忙碌于敛财的时候,小小布兰已经掌握了一些我没有的本事。   不得不说,史塔克一家还真是…有点天选者的意味,每一个都有不俗的未来。   “好啦,”我安慰道,“我先去找科本师傅做点事,然后我带你去找你姐姐好不好?”   回到北境或许不是个好主意,那里本身人口稀缺,正是战乱之时,加上还有异鬼丛生…   先把卢斯·波顿欠下的血债讨了再说。   轮到处理天杀的派席尔了!   我来到那间剥皮室,如今算是科本的房间,派席尔师傅已经被捆在了木板上,挺着老年人松软的肚皮,他那拥有二十四块金属的学士项圈和衣物都被剥了下来,和厚厚的书放在一起,堆在一边。   在学城里,每学完一门课程,学徒就会被授予一节由特定的金属打造的链环,有二十四枚不同金属的链环,可见这个瞎放屁的老头脑子里绝对不是没有货的。   我拿起链环,上头的黑铁表示渡鸦学、铜表示历史,金代表财务会计,铁代表战争,可惜没有瓦雷利亚钢,瓦雷利亚钢代表精通魔法和神秘学的知识。   说到瓦雷利亚钢。   “科本,”我问在书桌上研读的前学士,“你在教会里找到的那把瓦雷利亚权杖,是不是属于博士的?”   如果一个学士在某个领域钻研极深,堪称行家,那么学城或许会授予他博士头衔,以及这一领域的戒指、权杖和面具。考虑到学城和学士们极度鄙夷魔法,不承认魔法的存在,神秘学博士好像历史上没几个。   “那不是博士权杖的样子,小姐,您去一睹便知,学城铸造的权杖朴实无华,而那把瓦雷利亚钢权杖有七个面,七神的浮雕,镶嵌着珠宝,绝对是教会的东西。”   我颔首表示知道,径直拿起了那本大部头,“同样作为宫廷要员,过去的慕昆大学士因为《血龙狂舞真史》而闻名后世,喀斯大学士的《四王志》是必备读物,梅利恩大学士的《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更是每个家族都会有,看看他们,看看你,”   我毫不掩饰鄙夷之情,“写的什么狗大粪?”   派席尔大学士浑浊的眼珠子转向我,“饶命,小姐,饶命,我发誓我马上就改,我绝对不会再在书里胡说八道。”   嚯,原来还有点自知之明。   “你也知道你这是胡说八道?!”我翻开他那本“巨作”,“我现在,”翻到说我的那些片段,“非常怀疑,”然后撕下来!“你们这群王八书里有几句话是真的!”   Chua!   一页接着一页,揉烂,然后我塞进了他嘴里!“呜呜呜呜!”老头抖着松垮的皱皮,无奈地任我塞了一嘴的纸张。   “这家伙有二十四块链,你当初有几块,科本?”   “二十八块,我对战争和政治不敢兴趣。您这是想要用他,您敢相信他吗?”   不敢,给我一万个胆子也不敢相信这只兰尼斯特家的舔狗。   “阉了他吧,少上点麻药,让他痛,但是别痛死了。”我盯着派席尔,满意地看到老头开始止不住地剧颤,摇着脑袋,身上的汗水在不断滴落,被纸堵着的嘴里呜呜出声。   “可惜,我以为能一见波顿家族的剥皮手艺呢。”科本遗憾地说道。   我转身在一堆陶罐里搜寻蓝赛尔的头发,“血别浪费了,我要进行一个仪式。”   “仪式?”   蓝赛尔被我派去寻找泰温,一有机会就刺杀他。   现在我可以了解一下蓝赛尔的情况,需要用到蓝赛尔身上的某些部分,例如头发,还有新鲜的血液。   用兰尼斯特舔狗的血,来探查兰尼斯特家目前的情况实在再好不过。   “呜——!!!”派席尔的惨嚎,一股尿骚味弥漫开来。 第54章 神木林   【炼金术士公会】   炼金术士公会的大厅,坐落在蕾妮丝丘陵边,表面上看这是一栋三层的石头房子,平平无奇,毫不出彩,可是它的地下是一个寒冷的迷宫,存放着足以把君临轰飞的东西。   野火,一种流体,一触即燃,有时甚至光照也能令其燃烧,放的越久,就越危险。依照前世的剧情,据说“疯王”伊里斯在大事已去,叛军即将抵达君临的时候,曾经命令公会里的智者将野火埋到城个各处,这样当叛军进城时,他就能带着君临的五十万人和叛军一起被炸上天。   可惜,他有个御林铁卫,叫詹姆·兰尼斯特,这个人毫无荣誉感,居然不听从国王的命令杀自己的父亲,反而杀了国王和那群企图炸掉君临的智者术士,简直就是骑士中的败类。   上头这话听起来很奇怪?可是依照世人对弑君者的评价,就是这个样子,那个詹姆弑君的时候做的太干净,所以没人知道伊里斯想炸了君临。   而詹姆自己又是个死要面子的发骑士春的白痴,“绵羊哪有资格评判雄狮?”,就这态度,无怪他名声差。   我走在大厅里,任由炼金术士带路,脑子里却想着詹姆的事儿。   “我见过这种绿油油的东西,”波隆凑近闻了闻,“对,就是这个东西!”   “不可能,阁下,全君临,啊不,全七国乃至全世界的野火都在这了,”秃头的炼金术士恭敬地说道,“绝对没有遗漏。”   我不是很相信这个中年的术士,据说当年的炼金术士公会因为助纣为虐,所以不为劳勃国王所喜,里头的智者和术士大都死了或者跑了,留下的是一帮学艺不精的助手,到了现在,这帮助手敢管自己叫正牌炼金术士。   所以,我没理会他的言之凿凿,而是问波隆。   “在哪?”   “教堂下头,好多桶子装着呢,不过上面灰蛮厚的,味道也比这里的更刺鼻。”   还真有可能。   毕竟伊里斯曾经想炸了君临,不在大圣堂下面埋野火就奇怪了。   何况,既然詹姆不开口,其他人也不知道伊里斯的计划,那么没人处理埋在各个地方的野火也很正常。   干!   而且前世的电视剧里,瑟曦把大圣堂给炸了,她那会儿权力受到限制,哪有本事派那么多人搬运易燃的野火,还不被当时她的对手,大圣堂的总主教大麻雀发现?   干!我特么这两年相当于一直在一个火药堆上刮地皮抢钱?!   我不由得停下脚步。   “这不可能,所有野火都在这里了,”炼金术士声张道,“相信我,莱雅拉小姐,我是这座城市里最懂——”   “闭嘴,波隆,带他去,还有其他人,去把那些野火处理掉!我待会会去红堡,办完事以后来那找我。”   看什么库存,不看了!   我相信以瓦里斯之能,红堡里不会有动静瞒得过他,红堡大概没有野火,肯定清光了。   但是君临别的地方嘛…   想想那帮西境人、河湾人和风暴地人还绞尽脑汁地往这个大炸弹里钻,简直!   我要加紧离开的步伐!   【神木林】   远离野火!   红堡的巨大橡木绿荫依然,我抬头仰望,麻雀叽喳其间,小眼睛瞧着我,好奇地晃动着它们的小脑袋,我嗅着烟莓的味道,有些清新,清爽中稍微有点刺鼻,这是君临的味道,时刻提醒着我这里和北境截然不同。   白杨树和榆树因风而动,悄声问我是否还记得恐怖堡里心树的脸,那株鱼梁木流着血泪的面庞曾经静静瞧着我和妈妈撒拉祈求幸福,卢斯冷漠与我讲波顿家的故事,瞧着我彷徨无措,不知未来在何方。   我放松脖颈,移转视线,从红堡的神木林俯瞰,黑水河的河口隐约,远处迷蒙一片,据说在天晴时能瞧见龙石岛的轮廓,这事其实不可能,不过倒让我起了几分好奇,彼方的史坦尼斯一世现在到了哪里?   不知道史坦尼斯进城以后会不会将这里付之一炬?   “我想爸爸了,”珊莎来到我身边,“莱雅拉,你说,他现在过得如何?”   谷地早有艾德的死讯,但是我吩咐不许告诉珊莎半点,毕竟艾德其实还活着,徒增伤悲实在没有必要。   连带着罗柏自称北境之王的事也不能让她知晓,毕竟如果艾德不死,罗柏身为继承人有何德何能成为北境之主?所以,也得瞒着。   “你父亲大概在谷地商讨结盟之事,罗柏把战火烧到了西境,但是我哥哥那里依然很吃力,”我按照之前的战局编造道,“所以,艾德大人没有接你的机会,珊莎。”   “我原本不想回去的,”她叹息,“君临的衣裳和美食好迷人,可是这几天我看到的火光和尸体太多,相比之下,还是北境更简单。”   “所以,你现在想回去啦?”   “我不知道,”她抓住我的袖子,靠在我身上,我肩膀一痛,弩矢之伤可没那么容易好,没发炎发烧已经是万幸。   她说道:“我原本想要成为王后,就像是瑟曦一样,头戴宝冠,端庄万方,七国的男女老少都会羡慕我,很虚荣吧?”   “哪有,每个女孩都有一个华丽的梦嘛。”   可是你看,你不需要父兄也可以号令自己的人马,用剑带兵,我之前觉得很粗鲁,女孩子应该穿丝绒或者丝绸裙子,在舞会和宴会上起舞谈笑,享受万众瞩目。”   “现在呢?”   “我不知道,妈妈和修女一直说我会是一个好夫人,可是你不想成为夫人,你那么好看,这是为什么?”   我轻柔地笑出声,哼,听听,派席尔,听听真话。   “好看和嫁人没关系呀。”   我勾着她的发丝,“夫人是一条安稳的路,生孩子,管城堡,有自己的家族,这样挺不错,可我没机会呀。”   珊莎摇了摇头,然后又摇了摇,开始时犹豫,然后坚决,“可是丈夫会被你杀死,夫人会被你抓走,奥莲娜夫人和河湾的女子挺可怜的,昨天亚莉珊·佛索威夫人就戳了自己的手指,她从来没自己动过针线。”   “世事无常,或许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会更加无愧于心,但不会更安全,”我拍了拍珊莎的小脑袋,“你不恨我了?”   “我哪有资格呢?”她长叹道,“我连自己下一分钟是个什么命都不清楚。”   “我想带你们回家,珊莎,你喜欢猎狗吗?”   “猎狗,你是说桑铎·格里冈?我觉得他是很可怜啦。”   “他现在无所事事,我想让他来陪你,保护你,我们回北境,这个月之内就会动身。”   我话完瞅了莱拉一眼,高兴吗小熊?我们要回家了,不对,是你们要回家了。   而我,恐怕会跨海向东,去寻找属于我的天地。   “回北境?”莱拉注意到我在看她,她的脸颊在我的目光下变得通红,少女把视线瞥向一边,唇角欣然扬起。   “我不知道,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了。”   拜托,你母亲在河间跟着罗柏打仗呢,高兴就直说呗。   看吧,没有任何一个北方人喜欢君临,哪怕是珊莎。   想想也对,这里每一段历史都充满了谋杀和奸计,连地下都不安全,我不知道哪里或许还埋着野火,不过,伊耿高丘附近大概没事?   想什么野火。   我弯腰拾起藤蔓上的牵牛花,折了下来,别在珊莎的红发上,花衬娇颜,珊莎今年长得很快,胸脯比我伟岸得多,脸蛋红润,俨然是少女怀春。   “你月事来了?”   小姑娘抿起唇,“早来啦。”   我注意到莱拉在看我,“你也想我给你朵花花戴?”   “没有的事!幼稚,幼稚鬼莱雅!”   “哇!我突然发现你臀部好翘,下肢练那么勤快呀,腿那么长,小熊你要迷死人吗!”   “没有!别碰,呀!别打!我要和你决斗!”   “我左肩中弩,现在还没好,好啊你居然和我决斗!?”   【多恩,亚莲恩公主】   流水花园的涓涓细流淌在阳光之下,波芒粼粼,晕染青枝红花,亚莲恩公主在自己的小阁楼里望着孩童在花草与清水间嬉戏,这曾经是轮椅上的马泰尔亲王最痴迷的一幕,她曾经无数次见到自己的父亲静静遥望着太阳下的孩子与花果,一看,就是一整天。   多恩亲王的女儿叹了一口气,振作精神,从惆怅中毅然脱身。   以太阳,长矛和七神的名义,亚莲恩·马泰尔起誓,她并不是着迷于这个自己孩提时就开始布置的花园,她只是暂时让自己安逸一段时日,毕竟局势诡谲,阳戟城的公主无暇休憩。   叔叔“红毒蛇”奥伯伦昨天给道朗亲王拿来了北方的来信,然后侍卫队长阿利欧·何塔镇守在书房之外,无人可以靠近,哪怕是一向被他视若己出的自己也一样。   “公主,消息来了。”   是戴蒙·沙德,他出自神恩城的艾利昂家族,正是其继承人的私生子,他有一双漂亮的橄榄色眸子,黑发下的脸庞非常俊朗,体态匀称,是个好床伴。   亚莲恩还记得他的体味,还有肌肤的触感,在十四岁那年,她和他互相取走了贞操。   “是提利尔和拜拉席恩的求婚,梅斯·提利尔想让洛拉斯迎娶你,而史坦尼斯想要把希琳嫁给昆廷或者崔斯丹。”   昆廷和崔斯丹是亚莲恩的血亲,亚莲恩这几年一想到他们就心头焦躁。   作为娜梅莉亚的子女,骄傲的多恩之蛇,性别本来不该成为继承的阻碍,所以,阳戟城和多恩本该属于亚莲恩。   可是她说不准道朗是如何作想,父亲一贯待自己不薄,甚至可以说是宠爱有加,可是照亚莲恩看来,对待自己弟弟昆廷王子的严苛模样,才更像是对继承人。   “那不用说,”亚莲恩排开心头升起的酸楚和不甘,昂头叹息,“洛拉斯和蓝礼的感情谁都知道,谁说得清他和女人在一起睡觉会不会有反应?”   戴蒙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靥,否定地摇首,“猜错了,吾爱,你父亲说,等等看。”   “等等看?”   “那个希琳,或者说希琳公主因为灰鳞病毁了容貌,道朗大人哪看得上他?”   “幼稚的娃,”亚莲恩笑了,“父亲哪会在意容貌?如果说他不乐意希琳过门,那多半是史坦尼斯价值不够。”   “你们阳戟城的事,”戴蒙毫无尴尬之色,落落大方地耸了耸肩,“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亚莲恩知道,很多人在看着自己,所以很多时候,她都是借助朋友和帮手来做事,女孩思忖了一会儿,“北方六国的局势看着人好茫然,我想我们需要去更仔细了解。”   “了解?了解什么?”   “你说的提利尔,史坦尼斯,还有兰尼斯特,和君临那个财政大臣小丫头,”公主扯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听说那个莱雅拉还是处女,你有没有兴趣?”   “可别了,据说她虽然长得标致,但是喜欢盖人皮被子睡觉,你得换一个口味重一点的人才对。”   ‘’我想想,沙蛇姑娘们中间有人想要翘家吗?”   沙蛇,是叔叔“红毒蛇”奥伯伦·马泰尔的私生女们,她们每一个都别具魅力,各擅其场。 第55章 都城守备队指挥官邸(离开君临   虽然该是秋天,但是君临城里却毫无凉爽,只有焦灼。   城里越来越不安全了,去往守备队指挥部的路上,我至少见到了三具尸体,其中一具是饿死的,另外两具血肉模糊。   你看,纵使我躲去了红堡,问题依旧存在。   不说别的,野火就在那里,不来不走,何况还有我的离开之事,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所以,早间我前去都城守备队官邸,这里与其说是办公地点,不如说是一个小号的堡垒,窗子窄小,门藏铁闸,仔细辨认墙上,可以发现雕纹间的射击孔。   地图室里有一张君临的全城布防图,巡逻队和岗哨分别用小号的三角旗和方旗标识,经过那一晚的刺杀事件以后,曾经的河湾金袍已经被解散,目前我管控着六支金袍里的四支,剩下的两支属于过去蓝礼指派的风暴地贵族,如今恐怕已经投靠了史坦尼斯。   我从地图上收回目光,将咕噜给我的消息丢进火炉,里头的消息差点让我火冒三丈。   “昨天夜里我带那个炼金术士去看了,大小姐,”波隆顶着他许久没洗的头,用小刀削苹果吃,“他不敢动,说,那些桶子已经放了几十年,他怕爆炸,我打了他一顿,他还是不敢动,没办法,那就是个蠢材。”   “他叫什么名字,知道怎么制造野火吗?”   “一般人管他叫柴火,属于半吊子水准,说不清。”   柴火,一听就是打下手的,詹姆和劳勃做的真干净,没炼金术士啦。   我右手持细长的指挥棒,拍打在桌上,左手因为肩膀上的创口所以最好别动弹,“不用再去管野火了,波隆,你带一百号人,去把炼金术士公会里的资料和材料打包,野火带上几小罐,注意封闭和气温,别让太阳晒到,”我说道,“还有人,我给你三天时间,里头的人全捎上,一个不能少。”   总会有稍微懂一点的。   “好的,小姐,那大圣堂下头?”   “跟卢琛总主教讲一声,他自行处置。”我溜都溜了。   我扫了一眼在场的其他人,西佛小宝宝,咕噜,科本,贝里·莫斯,伦赛·佛索威,舞蹈家达蒙,还有酸埃林。   斧刃和托马德爵士负责护卫,隔绝其他人的视线。   “西佛,罗斯比城如何?”   “很安静,小姐,”酥软的小侍女说道,“多曼现在在帮我整合他的手下,没人关心路过的教会物资。”   “罗斯比城附近现在有什么大规模的匪帮或者逃兵吗?”   “没有,”达蒙接口道,“罗斯比城到君临这一段一直有我们的人在清理,以前的路霸和帮派都已经远走高飞。”   “战争年代,野外很乱,提高警惕。”   “运输的马车没问题吧?”   科本摇了摇头,“暂时还很安全,小姐,在过去,因为建设红人庄园的关系,一直有物资来往,所以看起来并不突兀。”   “夜里加急,把红堡的马车全用上,下周之前,把史塔克一家都接出去,把弥塞菈、瑟曦和詹姆安排到一起。伦赛,城里民情如何?”   “很不安定,物价飞涨,人心不安,有些街区已经开始对垒了,尤其是那些邻近跳蚤窝和龙穴的街道,市民开始武装自己,雇佣兵到处都是,冒出来了很多帮派和团伙,我们在丧失对君临的控制。”   “人手不够?”   “对,我把大部分人部署在我们离开的通道,包括钢铁门,蕾妮丝丘陵和夜影巷,这是您的命令,所以对于其他地方——”   “其他地方可以慢慢交给风暴地人,就说是表达我拥戴史坦尼斯国王的诚意。”   “他们很忙,昨天那位银斧伯爵已经向我请求借调灰卫了。”   “正好,最好忙到无暇去找河湾地的麻烦,也别来找我的麻烦,”我的指挥棒敲了敲风暴地人的区域,让治安任务淹没他们,“可以削减看守人质的侍卫,让黑牢的总管雷纳德·伟维水负责伊耿高丘其他地方的治安,任何关于他们的投诉都不用搭理,那群富商送给他了。”   “好的小姐。”   “我们的东西运完以后,带走所有愿意跟我们走的修士修女,尤其是侍奉铁匠智妪的有才之士,撤走蕾妮丝丘陵的人手,教团武装那个独眼你们和他沟通一下,别对他的狂热说三道四,伦赛,不,酸埃林吧,你就告诉他说,我即将掀起对异教的远征,去北方和东方传播七神的信仰,不过为了避免被针对,我暂时不会打出宗教的旗号。”   看他的样子多半是乐意跟我走的,这种疯子如果在史坦尼斯或者泰温的治下,多半第二天就被吊死了,依照他的鼓动能力来看,这个独眼已经不蠢,多半是有脑子看出这一点的。   “伦赛,贝里,还有酸埃林,在教团武装、灰卫和难民里遴选跟我们走的人,要身强力壮的,最好是孑然一身,或者家里的次子、幼子,可以接纳没有老人和小孩的年轻夫妇,总数要三千,最多不超过四千,信仰坚定的优先,自愿为主,除非是有特殊技能的工匠和老兵,否则不强绑。”   次子和幼子通常不会分到家里的什么东西,而且可能会比较听话,通常来说,有长子的家里也不会对其他儿子抱太大的期望,所以负担也不重。   “好的,小姐,不过难民里有技艺的人大多被商人和贵族人家吸收了,恐怕剩下的大都是农夫。”   给留在君临的财政大臣,操纵御前会议的莱雅拉效力是一回事,跟着跑路的莱雅拉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很多有本事的人不会乐意就这样离开。   “告诉他们,史坦尼斯和兰尼斯特-提利尔都在附近,这里有一场大仗要打。”   “那,恐怕城里的市民会争先恐后地逃难。”   “不用管,不准他们走钢铁门就行,反正君临的城门不少。”   “你们都看到了,各位,都看到了君临是什么模样,”我把指挥棒一丢,要交代的事都差不多了,“这里本身虽然土地贫瘠,但是位子却已经被七国各地的大贵族给填满,我们已经获得了我们可以获得的东西,是时候走人了,两周之内,我们离开君临。”   “恐怖堡万岁!”他们先后高声。   “恐怖堡万岁?你们连恐怖堡都没见过吧?会有机会的,我带你们见识见识北境的风花雪月。”   然后,大家各去忙碌,我留下了科本。   “运输的东西没问题?”   “没问题,我没想到我们有那么多的皮毛,小姐。”   当初,曼德勒家族的薇尔菲德,我的小姐妹,现在多米尼克的妻子,怀了恐怖堡继承人的女孩,与我一起建立了商业行会,打理把恐怖堡特产出海卖到南方的事宜。   君临是一个很重要的中转站和市场,在我到君临以后,我把从白港到这里,打算分销出售去各地的皮毛都给截了,北上以后,我可不想自己的人在冰天雪地里死去。   “你确认过所有的黄金白银?”   “我确认过,路上有您的达蒙和咕噜在监督,不会出问题。”   就因为咕噜把重心放在往外运东西上,才会给西境人刺杀我的机会。   “回头我去看一下,这里有三封信。”我掏出早已经写好的信件,“你替我分别发给鹰巢城、赫伦堡,最后一封给‘猎人’。”   我需要船只,没有船只我没法回北方,陆路要经过河间地,早就已经断绝了。这很重要,所以哪怕通过瓦里斯向伊利里欧提出请求,我依然没法放心。   同时,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在鹰巢城,他曾经在海鸥镇担任税务官,和那里的格拉夫森家族关系不错,我已经事先通过仪式确定过,他现在还在那。   海鸥镇富商无数,商船云集,所以,让小指头帮这个忙理所当然,船和补给越多越好。   “鹰巢城,赫伦堡,猎人。”他复述了一遍。   “对。”   寄往赫伦堡的信是给多米尼克的,君临现在越来越危险,而君临城外比君临还要更甚,所以我让多米尼克马上往北撤,离北境越近越好,到孪河城附近再停下来。   不管听到什么消息,都绝对不要往南边赶!   至于猎人?我让克蕾帮我调查一个人,咕噜告诉我,那个人行为很可疑,他是叛徒或者奸细的嫌疑非常大。   “大人!莱雅拉小姐。”这时候,斧刃伸头来说了一句,“有位金袍队长求见。”   “怎么了?”   “他说,苦桥那边来了一个扬着提利尔旗帜的使者。”   “就在这里的会客厅吧,带他来,把风暴地人也喊上。”别给人说三道四制造猜疑的空间。   来人是个红脸八字胡的男人,号衣上的纹章为三个黄色蜂巢,乃是河湾地蜂巢城的毕斯柏里家。   “我是毕斯柏里家族的修夫爵士,仅代表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者托曼一世,及其贤妻玛格丽王后向您致意,财政大臣。”   “毕斯柏里家不是海塔尔的封臣吗?你给提利尔家族干活?”风暴地来人正是费尔家族的银斧,海伍德伯爵。   “提利尔家族的梅斯大人乃南境守护,大人。”他彬彬有礼地说道。   “托曼一世的宫廷里还有我的位置?”   “您乃是劳勃国王钦命的财政大臣,如无任免,当然该履行职务。”   “只要我宣誓效忠,将史坦尼斯拒之门外,再把铁王座哪里拿的放回拿去,对吗?”   银斧“海伍德”笑了,这个风暴地人坚定地支持着史坦尼斯,“即便这样,他们多半会把你安排嫁给个什么歪瓜裂枣,再或者直接吊死,那位泰温大人的作风向来如是。”   “梅斯·提利尔大人保证,只要您没有加害其家人,他力保您的生命和地位无恙,八万大军就在君临东方,小姐,史坦尼斯大人?或许还在风息堡吃螃蟹。”   “史坦尼斯一世的大军已经到了黑水湾!”费尔家族的银斧傲然宣称,“你们的北方是伪王罗柏,你们会被两面夹击!”   “好了,大人,”我制止他再继续说话,“修夫爵士,托曼乃是詹姆·兰尼斯特与废后瑟曦·兰尼斯特的私生子,人证物证具在,此二人也已承认,詹姆更是与在此地的弥塞菈公主以父女相称,当初我参加了艾德大人匡正王室血脉的行动,依照兰尼斯特有债必还的规矩,我哪会有命呢?”   “正是如此,”银斧欣然道。   “但是八万大军毕竟不是八万根稻草,你的提利尔和兰尼斯特主子军队摆在这,我也不能当看不到,这样吧,我可以把我的人集中起来,去赫伦堡找我的哥哥,剩下君临的事情,就看你们能耐了。”   赫伦堡?从陆路走?那我一定是疯了,我都让多米尼克马上北上,能跑多远跑多远,我自己哪会去?骗他们的。   不过在别人看来,有两万军队驻守着北方的退路,我要跑那儿也不奇怪。   修夫笑了,“风暴地在城中有金袍卫队和人马,而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人早就被您一网打尽,您这是要支持史坦尼斯?”   “让您的泰温大人和梅斯大人答应放我离开,回我自己家,这对他们没坏处,我保证不会伤害任何一个提利尔人。”我瞧了“银斧”海伍德一眼,你先闭嘴,“这样吧,我现在就释放艾勒莉夫人,梅斯大人的妻子,让她与你一起回去,作为我的保证。”   修夫爵士也瞧了一眼海伍德伯爵,“我会传达您的意思,这就离开。”   “你想逃?”修夫爵士走后,海伍德大人开门见山,“史坦尼斯一世是你的国王!”   “我是去整合我哥哥的军队,七万人对付八万人可比现在的五万人对付八万人占优,海伍德大人,再或者你觉得,我的哥哥多米尼克和他手下的北境军团会忠于史坦尼斯国王,而不是伪王罗柏·史塔克?”   “你是个把铁王座扔到广场上的人,小妞,恕我直言,你和罗柏的行径没什么区别。”   “这就惦记上啦?放心,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国王,而托曼一世那我没可能投靠,”毕竟我和提利尔、兰尼斯特仇深似海,“如今北境被铁民侵袭,自身难保,等那位罗柏国王从西境回到河间的话,他会发现自己已经是‘失去北境的北境’之王,你说,这样一艘要沉的船,我会任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继续投效吗?”   “我听过恐怖堡的故事,在认识你以后我做了不少功课,”海伍德大人的表情一言难尽,“实话说,陷入困境时的史塔克家族有你们这样的封臣,那真是,运气太糟糕了。”   就这样,我用一连串谎言和假象在外人面前掩饰自己要跑路的事情,所幸史坦尼斯和托曼的人注意力主要放在彼此身上,我这种够不上号的小人物无人关心。   那,你们打,打出脑浆子,我先溜了。   现在只希望离开之事顺顺利利,还有多米尼克,别给我弄出什么幺蛾子,比如逞英雄来君临救自己妹妹。   如果他敢那么干,我感动之余或许会宰了他。   作者的话:啊啊啊,终于赶出来了,好累呀(趴) 第56章 红人庄园(离开君临前第12天和   离开君临前第十二天。   从君临去往罗斯比城的路上人声马嘶不断,王领很多贵族和商人都住在君临里,此刻大战即将爆发,他们纷纷回家避难,我知道,在海港那儿也是一样,最后这些滞留在君临的有产人士,只要能离开,都不会留下。   不过,根据达蒙的描述,因为苦桥那盘踞了大军,还有河间的战火的原因,往日纷纷攘攘的国王大道和黄金大道上只有逃难的饥民在行进,饿殍处处,被杀死的男人和光着下半身的女尸毫不鲜见,从老的到小的都有。   我的庄园已经人满为患,不少难民和北境的败兵都被收拢至此,风嚎园和苦水园味道难闻得就像是一个粪坑,到处都是衣着褴褛的人。   本地的人家都被集中到了嫩枝园,这里稍微安静一些。   “有什么情况发生么?”我问舞蹈家达蒙。   “昨天车队经过风嚎园的时候,难民以为上面是食物,就上来疯抢,后来镇子里的卫队过来了,我们杀了不少人,才镇压下来,最后,护送的灰卫和金袍,还有庄园的卫队死了十几个。”   大概是因为忙前忙后,往日开朗的达蒙也没有了他爽朗的笑容,金发有些死气洋洋,很久没打理了。   “食物不够了?”   “要准备远洋的食物,小姐,必然是不够的,每天每人一块黑面包,十个人一锅汤已经是极限。”   “伦赛他们还没挑完人吗?”   “红人庄园是最后的地方,不过铁匠和其他的匠人都被保护在嫩枝园,之前有人想要袭击他们家里。所以,打铁、养蜂,现在一切都停摆了。”   “蜜蜂都不能养?”   “前些天,难民把所有蜂窝都吃了。”   可怕。   “那,传教士呢?”   “来过两个,狂信徒,他们倒是宣扬您是女神之剑什么的,然后说,是因为国王和贵族才会有这样糟糕的日子,白天的时候我瞧着大家都听他们的,很激昂,到了第二天就死了一个。”   “不会吧?那些传教士也是穷苦人家出身呀,身无长物。”   “他们身上长了肉,所以后来,我们没找到尸体,另外一个也几乎快疯了,不过他们还是很爱戴您的,说您是救世主。”   “没用,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宁愿吃了我。”   为什么有粮食还要吃人?很简单啊,有的难民强,有的难民弱,再加上拉帮结派,我可没天真到以为给每人发一块黑面包,结果就会真的是每人一块黑面包。   我来到嫩枝园,这里精美的装潢上有了污渍,门被拆掉了,变成了一个不小的洞,到处是桶子和箱子,豪宅已经变成了一个大仓库。   科本在等我,我跳下马车,也没废话。   “带我去看那些东西。”   他一欠身,当先而行,我跟着他来到那个我摆弄蓝赛尔和小指头的墓窖,这里现在酸味扑鼻,“这是啥?”   “腌黄瓜,劣质酒,还有淡水,水手的最爱,在里头,小姐,请忍耐一下。”   我要晕过去了。   如果不是要看我的金子和银子我真的会晕过去!   到处是东西,原本就不太宽敞的墓道如今几乎只剩下窄窄的一条缝,“诺。”科本一指眼前。   蒙皮掀开,金光璀璨,箱子的粗木差点扎了手。   一个接着一个,到处是金子,有金条,也有金饼,然后是白银,白银,摁上去,使劲儿,一个手指印。   “一千五百磅黄金和三千磅白银。”我喃喃道。   好多。   “里面还有,小姐。”   我心不安,得一个一个看过来,还要翻看金子下头是不是别的东西,谁都别想欺骗我。   这是我这一年多以来的心血!我未来的根基,我的复仇,我的指望!没有龙,没有血脉,如果还没有钱,那我这辈子就没法过了!   这是提利尔和兰尼斯特,教会和王室在君临流的泪,企图攀爬的小指头和杰诺斯·史林特留下的遗憾,还有无数百姓的税金,商人的缴费。   还不够。   “继续搬,科本,还要更多,教会的其他藏品,人质的首饰、珠宝,统统拿走。”   谁说得准路上会不会有损失,会不会有人携款逃跑?多多益善!   【临冬城】   大厅之中。   喧嚣不再,无人有心情享用晚宴,小瑞肯手足无措的举目四望,他抱着毛毛狗的脖子,嘴巴边上还有核桃的余迹。   鲁温学士说,瑞肯因为遇袭的事,所以睡不安稳,可是没人有闲暇再在乎小史塔克的情况,如今大难临头。   罗德利克·凯索长久以来一直是临冬城的教头,在护送凯特琳夫人到了白港以后,凯特琳·徒利和她的哥哥黑鱼南下,而罗德利克爵士则北上,现在是临冬城的代理城主。   他现在就坐在瑞肯身边,好不指望小瑞肯担负史塔克的职责,也不用他来操劳秩序了,因为在座的人无人高歌谈笑,北境情况确实让人担忧。   铁民大举来袭,铁群岛的葛雷乔伊们在劫掠了溪流地后攻占了托伦方城,适才兰巴德·陶哈述说了那惨烈的经过,他的妻儿如今皆已陷入敌手。   而克雷·赛文带来了南边的消息,铁民大军在向卡林湾进发。   当下的这几周,罗德利克爵士以史塔克的名义集结群臣抵抗强敌,可是莱斯威尔家和达斯丁家没有回应,颈泽里的黎德家和狼林里的葛洛佛家毫无音信,熊岛的莫尔蒙家只有幼女值守,联系山脉部落的几个家族实在困难。   所以,他目前勉强集结起了一千两百人,包括安柏、赛文、陶哈家的残兵败将、菲林特。   “这些兵马足够吗?”鲁温学士问道。   “白港已经集结了上千人,曼德勒家族一贯忠心。恐怖堡的波顿家至少有六百名士兵,卢斯大人已经在征召兵马,他会和霍伍德城的军队一起在国王大道上和我们汇合。”   霍伍德家族现在是唐娜拉夫人在理事,这位夫人不是莫尔蒙,不能指望她来带兵。   罗德利克爵士决定先行对付去卡林湾的铁民主力,只要和另外几家响应的封臣合兵一处,他至少能有三千人马,足以让海上的铁民回不到海上。   罗德利克不知道的是,信鸦从恐怖堡飞向溪流地和荒冢屯,然后飞回了恐怖堡。   在风雪中前进的那支剥皮人军队,不是六百人,而是两千,看来波顿家真是忠心得过分了,叫人为这赤子肝胆而热泪盈眶。   顺便,卢斯大人让自家的学士跟着自己,随时准备接收南方的消息。   【鹰巢城】   小指头又来了,此刻他正站在艾德·史塔克的身边,两个人俯瞰山崖下的人山人海。   “有发现什么变化吗,奈德?”   艾德·史塔克如今已然康复,因为久居室内,所以面色有些苍白,他眯眼观察,“人越来越多了。”临冬城公爵喃喃道。   没错,他几乎要怀疑所有谷地的军队都在这下头,几乎有五万到六万。   “给了他们两三个月的时间,怎么都可以聚集这么多人。”   “你做了什么?他们不是只是想对话吗?!”   “我把你的‘骨灰’放在盒子里,连着你临冬城的玺戒和那把‘寒冰’一起送了下去,这些人已经快疯了。”   寒冰,史塔克家族的族剑,世代由家主持有,玺戒就更不用提了,以北境守护发号施令或者通信时,都要用那个敲章。   “然后我说,把这些给罗柏·史塔克,对于其父的死,莱莎夫人很抱歉。”   “该死的你到底想要干什么!”艾德狠狠撞向小指头,让这个活尸伯爵打了一个踉跄,然后被侍卫给紧紧拉住。   “我?我在看戏,你再看看,有没有看出什么变化,奈德?”   艾德不理会小指头的话,他只是紧紧盯着他。   “没有燃烧塔楼旗,也没有毒蛇旗,格拉夫森家族和林德利家族都没在里头,看到了吗?”   “为什么?”   “你的那位小丫头情人莱雅拉——”   “我把她当女儿看!”   “好吧好吧,总之,她给我提了一个请求,让我发现了一个机会。”小指头笑了。   他在心里说:“接你女儿和儿子来谷地做客的机会。”   海鸥镇的格拉夫森家族的确在海鸥镇的海商中有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同时,当年在“篡夺者战争”中,他们支持“疯王”伊里斯二世,因此当时的格拉夫森家主被杀,一直到现在都被封君艾林家族压制。   格拉夫森家族的杰洛伯爵可是一直在等机会呢。   【君临,莱雅拉】   离开君临前第十一天。   史坦尼斯的使者,“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再度光临无座厅,此刻,风暴地、瓦里斯和我都在场。   大战将至。   “王室舰队不日就将抵达,小姐,”戴佛斯爵士说道,“国王说,修建神庙和宗教争议暂时搁置,战后视您的奉献决定您的未来,不过哪怕您没有提供太多帮助,您和波顿也不需要担心太多,这是国王的承诺。”   我听说王室舰队规模还不如佛罗伦带来的舰队规模大,比河湾和风暴的贵族舰队小了足足四倍。   “同时,我们有三万陆军在通过御林。”   “这部分我知道了,我的斥候看到了佛罗伦家的狐狸旗子。”我回应道。   “那么,西边情况如何?”风暴地干草厅的席拉夫人问道。   “军队在苦桥集结,领头的是罗宛家的马图斯伯爵,估计在等待泰温的汇合,”我答道,“情况有点不对,我本来以为会是蓝道·塔利或者梅斯·提利尔统帅全军。”   “或许是因为罗宛家的金树城号令北方,他们人熟地熟。”戴佛斯思忖。   “不,”我虽然没开口,心中却有怀疑,“泰温说不定有别的计划。”   “看到提利尔家族的旗帜了吗?”   “有洛拉斯·提利尔,百花骑士耀眼的很,他估计要来给蓝礼复仇。”   “向你?”席拉插话。   “还有我们的国王。”我答复道。   被我释放的那位艾勒莉·海塔尔夫人知道了一切,被我添油加醋的一切。   否则为啥会释放她?   我要百花骑士发疯,毕竟——   我要两边打起来,如火如荼,如胶似漆,要是被他们发现我拿了那么一大笔钱落跑,那我就完蛋了。   我招呼席拉夫人谈谈,还有十一天,希望局势安稳。   作者的话:在赶幕间,大家明早来看吧,(累呼呼) 第57章 红神庙(离开君临前第7天)   离开君临前第七天。   “我们又多清点了五百磅白银和三百磅黄金,小姐,”夜影巷的心树居内,科本在向我汇报,而我在解刨派席尔的手臂,这名实验目标身边有一名年轻的死囚作为对照对象。   我打算看看肌体老化的具体模样,对比一下,增进我对人体的了解。   来,继续黑我,继续啊!   尖锐的手术刀小心地切开肌肉,老头因为疼痛而浑身颤抖,“那就是说我们如今有一千八百磅黄金和三千五百磅白银了,路况如何?史塔克一家走了吗?”   “珊莎和布兰登都已经出城,北面还好,南方和西方已经可以看到军队的帐篷和旗帜。”   “让达蒙撤回来吧,他的斥候遇到正规军队就是送死,瑟曦和詹姆都到了吗?”   瑟曦下马车的时候,依然穿着朴素的修女服饰,她的金发黯淡无光,看起来确实像是个修女了——毫无希望,得过且过,好一具行将就木的行尸走肉。   我来到她面前,瑟曦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过了好久,才微微躬身,“莱雅拉小姐。”   詹姆站在她后面,面对外人时的笑容锐利如刀,弥塞菈小手抱着爸爸温和的大手掌,他们一家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沉默之中。   “看来这不是要处刑?”詹姆爵士打量四周,“环境不错,黄金太少,不衬兰尼斯特。”   这个我倒是可以大方地告诉你,“我把黄金都运走了。”   “你要离开南方?”狮子的闪亮的碧眼盯着我。   “对,”我当着詹姆的面,抚顺瑟曦的头发,“赚够钱,拿回去当嫁妆。”   “逃跑没办法解决事端,”瑟曦活过来了,“在君临,你得迎难而上,才能成为赢家。”   “这个世界很大,君临的游戏我一个私生女没份儿参加,”我坦言道,“与其执着于七国的权力,不如去寻找适合我的地方,最少最少,不在乎我的出身。”   “你想怎么安排你的手下败将?”瑟曦声音清冷。   “让你们住在这里,自生自灭。”   詹姆举起了他手上的手铐,脚镣也响了响,“没错,”我确认,“把这些也去掉。”   “好,感谢。”瑟曦扯出一个微笑。   “不杀你是不是很开心?”   “随你,我是你的阶下囚。”   “真的?”我打量她的眼睛,“一边是国王大道上你父亲的军队,或许明天你就会是太后,一边是一杯毒酒,身死魂消。”   “我不知道城外的情况,总之,我是你的阶下囚。”   “小姐!”托马德爵士的声音响起,“金袍来消息了,他们要烧了红神庙!”   “听听,”我侧目瞧着外头,几乎可以闻到焦土的气息,“我走之后,你们自求多福,来人,披甲备马!”   我转身离开,留下看守和几个兰尼斯特囚犯,“我该和她一样上战场,”瑟曦眼神瞟了一眼自己的弟弟兼爱人,厌恶地说道:“你该躲在城堡里生孩子,詹米。”   弑君者不言不语,他没有找机会杀了莱雅拉,这事瑟曦会恨他一辈子(此处应有幕间詹姆线)。   【红神庙】   我眼前是一片红色,红到足以让拉赫洛满意,几个红袍僧侣被挂在长枪上,矛尖从其臀部插入,直通其喉,鲜血流淌,滴落在举着尸体的欢呼人群中,我注意到这些施暴者身上大都裹着深棕色未染的粗糙亚麻,上头歪斜地画着七芒星。   他们在朝着禁闭的红神小庙门大喊大叫,这里我并不陌生,正是我遇到刺杀,然后索罗斯和闪电伯爵贝里救了我的地方。   “异端!————滚————七神万岁!女神之剑万岁!”   “万岁————!”震耳欲聋的口号。   我仔细打量,独眼没在,在的是另外一个谢顶修士,他正在鼓动他们。   侧身就能见到都城守备队,这些金袍躲在僻静的巷子里,不敢就这样逃跑,又不敢阻拦民众,他们中的有些鼻青脸肿,更别提地上不省人事的几位仁兄了。   看来是试过,然后被打跑了。   “小姐,”伦赛像是洗了个澡,满身都是水,臭汗淋漓,“我们要继续阻挡吗?”   “里头什么情况?”   “今早有个难民乞讨到这,一个红袍和尚让他离开,那个家伙就骂他们蛊惑国王,祸乱七国,当时是黎明时分,最神圣的时间,正是红神信徒祈祷和冥思的时候,外国的拉赫洛信徒最近又常常出事,所以几个潘托斯水手气不过,就杀了那个难民,然后,”他手一挥,“穷人集会和跳蚤窝的成年男人倾巢而出,如您所见。”   “杀人犯呢?”   “要么死了,被打成了肉泥,大概就在这群人脚下,要么就躲在光之王神庙里,不敢出来。”   “庙里都有谁?”   “都是外国人,啊,对了,还有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和那个密尔的索罗斯,他是这里的主人。”   要不要拦呢?   没必要吧,我摸了摸胸前的闪电坠饰,那个我认识的贝里伯爵早就死了,现在里头的不过是一个人偶而已。   索罗斯帮过我,可是,这样的情况,我爱莫能助。   “然后,还有一些‘机灵’的家伙,现在聚集去了外国人的社区,小姐。”   之所以说是机灵是因为红神庙的油水哪有商人的丰厚?   “这些外国人和商人缴税了没有?”   “有,小姐,不过他们都是陌生人,金袍辨不清脸,也说不清楚有没有偷税漏税的。”   看看我这一身铜臭。   “去找那个独眼,把这些人统领起来,让教会里的普世七神会修士全都出来,劝服他们,灰卫呢,队列操练得如何了?”   “应该还行,这得问酸埃林和秃埃林。”   “摆阵,拿出威势来,逼近这些暴动的民众,摁熄他们的气焰,用棍子,记得带上塔盾,先吓一吓再说道理,别忘了扬起我的剥皮人旗,还有教会的七芒星旗,去吧。”   “小姐,卢琛总主教他们给您做了一面专属于您的旗帜,算是女神之剑的纹章,用吗?”   “有成品就直接用,麻利点,时间不等人。”   伦赛刚要离开,“啊对了,让那帮人把欠的税款补上,这些人又不是七国子民,我们不能白出兵。”   别说我抠门,财政吃紧,养兵花销大。   嗒哒哒,哒哒哒——   顿!   顿!   共振的步伐声响起,这闷雷正是敲响大地的铁锤。   哒哒的小鼓清脆明亮,引导着布衣老鼠兵们的节奏。   “注意前后!”我听到军士的呼喊,“保持阵型!”   当灰卫来的时候,已经提前摆好了整列,将街道挤得满满当当,闹事人眼前是灰卫方阵前三排的塔盾(或者说被拆下来的木门),他们手执短棒和长棍,头顶扬着教会、我还有剥皮人的旗帜。   说实话,他们操练了几个月,才能勉强保持阵势,要是摆在前世,这帮难民和穷人组成的军队根本不值得一提。   如果是成线形散兵对敌的话,只怕会被瓦格·赫特那样的佣兵给碾压,单个的素质和征召农兵没什么区别。   “听我口令,大声喊!丢下武器,抱头蹲地!”   效果拔群。   “他们其实挺不错,小姐,没你说之前交代的那么糟糕。”大伤已愈的贝里·莫斯如今不再身着自己的纹章,而是穿着恐怖堡的红人纹章号衣,正是他在指挥。   “港口和烂泥门附近的外国人社区那边?”   “三千灰卫,许诺了每人加餐和一个银鹿。”   加钱!让那帮外国人掏钱!   “你知道他们成编多久了吗?”我瞥了贝里爵士一眼,“三个月,一直训,还经历了动乱和厮杀,如果摆个造型都成问题,那我不如养猪,去带队吧,能不伤人就不伤人,喊七神的口号。”   于是,“丢下武器,抱头蹲地”后头加上“圣母慈悲,天父公允”。   稍微有些押韵呢。   普世七神修会的修士在场面稍微平静一些之后,也进去了,他们在喊话,其中一个在和那个谢顶的修士交谈。   稍后一些时候,戴佛斯爵士和情报总管瓦里斯也到了,   “让人印象深刻,”戴佛斯爵士低头蹲下,看着他们的鞋子,然后站起来,目光没有挪开,“你的士兵至少比河湾的士兵好,小姐。”   “比只知道种地的‘士兵’当然要好,但是遇到领主的卫队和成军的骑士,他们只会溃散逃跑,不成体统。”   “或许,”洋葱骑士举目而望,“虽然我只是个卖洋葱和卷心菜的走私商,但是我看得出来他们在战场上作用会不小,如果双方各有几千骑士,一方的是这样有训练的军队,另外一方都是刚放下耙子的农夫,恐怕胜败不言而喻。”   这倒是评价挺高,可是问题来了,我没有几千骑士。   “而且,只要他们堵在城门口,带着盾牌和长矛,恐怕没人能进得去,骑士也不行。”   “他们会害怕,会跑,他们没有长剑和铠甲,他们终究不是骑士,戴佛斯爵士,我还有要去安抚一下,您要一起来吗?”   “我只是瞧瞧动静,毕竟国王不日就要进城,他现在在龙石岛,小姐。”   “那挺好。”我客套道,“瓦里斯大人呢,您还对这样的情形感兴趣?”   “事关安危,谁都会感兴趣的莱雅拉小姐,还有,您和他的约定,记得吗?”   “约定?”戴佛斯很警觉。   “一点小事,我想把北境的皮毛和矿产卖到狭海对面,瓦里斯大人恰巧来自自由城邦,有人脉。”我托词挺多。   肯定不能告诉他,瓦里斯话里那个“他”是伊利里欧,而且我要跑路了,对吧?   “我当然记得,”我瞧着瓦里斯,“约定的事情——”   “他答应了,但是他需要联络潘托斯的商人和行会,如果他帮助您,在君临您对城邦商人的态度太差的话,会对他产生影响。”   敢情是来提外国人说情来了,我说怎么来的那么快,平常有这种暴动,瓦里斯都是有多远跑多远。   “那就不用给钱了,”我假装妥协,“正好,国王要来,他还有一支王室舰队要进港,趁着这个机会,让他们把自家的海船挪走吧,挪到守备队指定的地方。”   我在见缝插针,既然要免掉钱,那正好,把你们的船都给我,我用得上。   “他们也想离开君临来着。”   “多带一些人无妨,没有船长和水手也驶不动船不是?”   瓦里斯笑了,小眼睛一眨一眨,似乎在说你这个小机灵鬼,“当然,如您所愿,我只是情报总监,向您提出建议。”   我颔首,“那我去安抚一下他们,稍后开个宴?”   “感谢,”戴佛斯笑得很合礼节,“我想去和几位大人谈谈话,风暴地今天另有宴席,希望您能赏光。”   “感谢邀请,爵士,今晚务必前来。”   我瞧着戴佛斯走远,瓦里斯优哉游哉地瞧着眼前纷闹的景象,不用再理他,直接去进灰卫和已经平静的贫民之间。   “贝里爵士,我要安抚一下大众,给我垫高一点。”   这不是我第一次朝着成千上百人说话了,还记得王座广场上的那天,我近乎自暴自弃地丢下了铁王座。   “君临的子民们,河间的子民们!”   “我理解你们的虔诚,就如我对七神的虔诚一样,我知道你们的奋斗,就如我一直为所珍视的一切奋斗一样!可是在当下,大家不用再与光之王抗争了。”   底下传来窃窃私语。   不用?这个莱雅拉是什么意思?我大概猜得到。   “七神之光已然洒遍君临,异国的异神只能俯首!史坦尼斯国王已经答应,在大圣堂行涂油礼,由七神加冕为王!”   “我们胜利了!君临胜利了!胜利属于七神,荣耀归于所有七神的子民!”   雀跃声起,我跳下桌椅搭成的高台。   这样在我走之前,他们应该会稍稍安静一些,别找太多麻烦。   等到他们看到史坦尼斯的燃火雄鹿旗时,就会发现自己上当了。   不过苦果,轮不到我来尝,恐怕这些人都不会觉得是我在欺骗,我宣扬了好几个月的教义,做了好几个月的善事。相比起来,史坦尼斯的异教污点更加昭然,所以,他们会觉得是史坦尼斯虚与委蛇,为了王位和异国的神灵,公然欺诈。   【海鸥镇】   那天,艾莉亚目睹了人们将染病的尸体裹起来,因为害怕被发现,又或者害怕看到艾德·史塔克死气沉沉的脸,她离得很远,没看清具体的细节,她看到了他们拿走了“寒冰”和指头上的玺戒,这是爸爸一直随身带着的东西。   他们明明知道爸爸受了伤,还把他关进牢房里。   如果不是这样,爸爸一定不会出事。   还有莱雅拉,莱雅拉这个叛徒!   艾莉亚咬紧下唇。   是因为他们的背叛和折磨,爸爸才会这样的!   艾莉亚一开始时想要报复,可是她找不到机会,鹰巢城里的人在到处找她,她又累又饿。   后来,她听坏蛋的侍卫们说,城下的军队是来为艾德大人讨回公道的,她也要给爸爸复仇,他们一定会帮她!于是艾莉亚偷偷躲在运骨灰的马车里,她的脸和衣服脏极了,没人在意她,谁都想不到,史塔克家的小姐,会是艾莉亚这副野孩子的模样。   她一路有惊无险地经过长天堡、雪山堡和危岩堡,安全的出了月门,来到了公义者联盟的军营,可是她还没进门就被踢出去了。   “哪里来的小乞丐,去去去,还没到开饭时间,要剩饭你等一会!”   艾莉亚生气极了,这些公义者联盟根本就不在乎史塔克嘛。   她开始时还耐心地等待。   直到她听到几个骑士讨论,那些伯爵的目的不是真的为史塔克讨回公道,而是为了莱莎夫人和那个劳勃·艾林小奶娃的监护权。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艾莉亚是史塔克的姑娘,万一他们也要来个艾莉亚的监护权呢?   所以,她又继续流浪。   现在,艾莉亚已经不叫艾莉亚了,她叫阿利,曾经收留照顾她的一对老夫妻叫她马脸阿利。   老倌腿脚不好,村子里的孩子偷他的面粉,他还笑呵呵的,老太是个傻女人,总是唠叨着夭折孩儿蹬被子的故事。   他们叫她女儿。   可是,她是临冬城是史塔克家的女儿,不是磨坊主的丫头,所以艾莉亚跑了,她继续前行。   她现在不叫艾莉亚,她是阿利,海鸥镇的外来孤儿,阿利。   阿利是个小乞丐,少年阿诺在海鸥镇的街头捡到了饿昏倒的她,本来想拿走她的钱,结果小乞丐阿利抽出了剑,“这是缝衣针,”她当时趾高气昂,这个小骗子,“看到了吗?带我离开谷地,否则我结果了你!”   “那你先把头发剪掉,船上只有客人才能是女人,这是规矩,”见多识广的阿诺毫不慌张,他答道,“我在那条船上做工,看到了吗?顶大的船,对不对?我们马上就要离开了,正好,现在正需要人手呢。”   阿利大胜利!   傻丫头。   单纯的小姑娘自然斗不过在街上混大的阿诺,实际上他赚了,他把这个假女孩卖给了船长。   “没人要的孩子,老爷,只要五个银鹿。”   格拉夫森大人给了一笔好生意,这艘船会加入其它海鸥镇的商船,前往君临,阿诺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那个用剑吓唬人的臭脾气丫头了。   然后,他后脑一疼。   “七层地狱啊!”阿诺意识消失前想道,“现在自己真成了船上做工的了。” 第58章 钢铁门 (离开君临前第4天)   离开君临前第四天。   珊莎礼貌地给我问好,“我给瑞肯带了一件新衣服,还有玩具,一只毛毛狗。”   “我觉得你兄弟恐怕这一年会长高一些,衣服说不定他穿不下。”   “他,”珊莎遗憾地抿一下,“腿脚不行了,我见过没腿的席奥,他在伐木时被砸了腿,以前很壮,后来身子变得好小,我想,或许瑞肯也会一样。”   “确实是一件憾事儿,”至少你还有一个弟弟,“照顾好布兰,我大概后天就到。”   我没有再穿裙子,而是身着胸甲,头戴船盔,莱拉也同样穿着戎装,巨剑在背上。   虽然说城里人心安稳了一些,但是史坦尼斯和西境河湾联军一共十三万人即将开战,这时局已经严峻到连迟钝的莫尔蒙都开始紧张了。   “那我们先走了,”莱拉给了我一个微笑,她表情复杂,不用猜我也能看得出小熊心里很乱,“我这次出来闯荡是不是很差劲?”   “在想怎么应付你母亲?”   莱拉默认,“我打算去找我伯父,他在长城上指挥守夜人。”   这可是熊遇到群狼咧,“那帮守夜人臭小子看到你会高兴得庆祝三天。”   “哼,如果谁敢滋扰,我就打断他腿。”莱拉笑意更盛,更真诚了一些,然后突然收敛起来,“猎狗?”我转头一瞧,可不就是“猎狗”桑铎·克里冈,他已经毁掉一半的脸上满是不耐烦,走近时我嗅到了一股酒味。   “你终于肯来了?”   “否则呢,”他盯着珊莎,就好像是珊莎把他给毁了容一样,“我是不是该替兰尼斯特打仗?”他给自己灌了一口黄汤,“啊,天杀的君临,我恨这里,所以我要滚蛋。”   “你,答应保护珊莎回北境了?”我抱手问道。   “我在找离开这滩烂泥的门路,”猎狗立刻否认。   盯。   “对,对对!只要能离开这里,你让我保护她那只哈巴狗也成。”珊莎的小狼淑女委屈地嗷呜了一声,小姑娘马上抱起她安抚。   说来真是奇了,布兰的夏天已经可以吓尿一马厩的畜生,是真的吓尿,而珊莎的淑女还是那么小。   好了,所有要搬运的东西都去了红人庄园,不管是黄金白银,还是史塔克和冰原狼,胜利大逃亡即将结束,剩下的,就是等船到来了。   【谷地】   艾德谨慎地靠近,盯着眼前这只猛兽的正龇着的獠牙,她鼻尖嗅了嗅,稍微安静了一些,凌厉的双眼依旧警觉。   这是艾莉亚的冰原狼,几乎快有她母亲一般大了。   对,她的母亲,那只死去的母冰原狼。   艾德还记得那天那个不祥的预兆,巨大的雄鹿尸体被开膛破肚,其上蝇虫纷飞,不远处一只母冰原狼死于鹿角,几只狼崽嗷嗷待哺,琼恩·雪诺告诉他,幼狼的数目恰好是他子女的数目,命中注定该被孩子们收养。   现在看来,那是如此的不祥,艾德心中叹息,艾莉亚不知所踪,君临情形未知,北境同样音讯渺茫。   “它叫什么名字?”培提尔在他身后问道。   “娜梅莉亚,”艾德回应,“我女儿呢?”   “跑了,她很狡猾,我们搜了好几天。”   “你最好期待她不会出什么事——”   “否则你就要来杀我啦?”“小指头”培提尔笑言,“先别急着把我处死,这里有一封信,你肯定感兴趣。”   艾德没理他转移话题的努力,“找到我女儿,现在,立刻,否则你还是砍了我比较实在。”   小指头那张沧桑枯槁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看信。”   他们对视了好一会。   “这是关于你家里的信,奈德,不看你会后悔的。”   艾德认真地瞧了他一眼,然后翻开信纸。   “你的宝贝儿子如今成为了国王,北境之王,可是他偏偏又丢了北境,我是该祝贺你呢,还是替你哀悼?”   此刻临冬城公爵的面容真是精彩万分。   这个蠢货,夺走了他曾经最心爱的女人,他也有今天?他也配幸福美满?   培提尔眼睛都开心得眯成了缝,如果不是已经死了,他一定会开宴会欢呼起舞。   父亲的惊愕无可复加,而女儿确是真心不大好过。   “快点!”   艾莉亚,不对,现在该叫阿利才对,大副胖子在那呼喝,缝衣针无奈地挂在他的腰间,阿利热切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剑,被死胖子一瞪,只好使劲沿着桅杆往上爬,“傻比阿诺,”她嘟囔道,“叛徒都该去死!”   阿利在上了船之后才发现这是个陷阱,她中计了。   这根本不是什么搭顺风船,他们在把她当奴隶使唤!要她爬上高高的桅杆整理绳索和帆布,天杀的!   “我掉下来怎么办!”小子阿利朝这帮混球喊过。   “那就扔去海里,上一个小子就是这么弄的,学点东西,小不点,说不定你会是个不错的了望手。”   我不是什么了望手!艾莉亚气鼓鼓地想到,我是临冬城的艾莉亚!   能让她稍微开心一些的是,如今他们已经扬帆起航,离开了谷地,而且那个坏蛋阿诺被指使去舱底干最重的活儿。   活该!   而且那个莱莎姨妈,还有莱雅拉,还有珊莎,都该去船舱干活才好!   【君临】   回去路上倒是一片平静,街头乱象少了那么一些,灰卫和金袍中已经抽调走了身强力壮的士兵,风暴地贵族手下的金袍管的地盘越来越宽。现在迹象应该很明显了,我会离开,而不是坚守,我得想好怎么应付戴佛斯爵士的质问。   夜影巷,我的住所。   一个胖子佣兵在和守卫聊天,马车接近时他转过身来,这不就是瓦里斯么。   “瓦里斯大人,怎么穿成这样,有事?”马车停下,我俯身问道。   “您这一叫我确实白白伪装了,”瓦里斯笑道,“现在城里您的印迹越来越少,莱雅拉小姐,居民们已经开始谈论会是谁进城,三女神之剑正在被遗忘。”   还有心情扯这种淡,看来事情不大。   “遗忘也不错,”我直接下了马车,“我敢说如果我被送上断头台,他们还会鼓掌叫好呢。”   “不会如此,”瓦里斯看我受了伤,下车有些困难,上前来扶了一把,托马德爵士因为他抢了自己的位置,所以一直瞪着他,“您如此美丽,若是香消玉殒,只会让人痛哭失声。”   “有什么不会的,”我嗤然一声,“像您,如果您也掌管金袍,去帮助难民,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饮食起居,那他们指不定称你为活圣人。可是如果您一朝失势,在大庭广众下被砍了脑袋,只怕您又会成他们眼里的老阉猪。”   “这也太不中听了。”   “民众的话什么时候中听过,收税的时候管我叫什么来着?‘敛财女尸’?”所以说皮肤太白也不好,这绰号。   “确实,”瓦里斯又把手揣袖子里了“毕竟自己的生活才是第一位,人和人之间本就毫不相干,有一个情况,莱雅拉小姐,事关您的生活。”   “怎么了?”终于说到了正题。   “关于伊利里欧总督帮的小忙。”   “那些接我的船怎么了?!”   “潘托斯的船队到了,但是王室舰队和他们的朋友不准伊利里欧大人的小帮助进黑河湾,他们卡住了喉道。”   喉道在龙石岛边上,是从黑河湾进入狭海的唯一通道,这也是龙石岛如此重要的原因,有这个岛屿能把守住整个黑河湾,是海上的战略要点。   反之,丢了这里,君临随时可能被海上力量侵袭。   可以理解,之所以史坦尼斯的舰队要针对我的船,还是因为局势的原因,任何人如果有一场仗要打,都不会喜欢背后突然出现的一大批外国船。   麻烦了,这个死太监怎么还能不慌不忙。   我分别通过三个渠道聚拢船只,好让我带着人马和财帛离开君临。分别是自由城邦潘托斯、谷地和本地的外国海船。   可是不管我找来哪里的船,都得过喉道。   有了。   “来,我们去找戴佛斯爵士,瓦里斯大人,你到时候这样配合我——”   戴佛斯住在史坦尼斯官邸里,担任海政大臣时,史坦尼斯多半是在这里住着,直到他发现了瑟曦王后和詹姆爵士这对兄妹的奸情,和王子公主没有王家血脉的事实。   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当时,史坦尼斯立刻回到了龙石岛,避开有可能袭来的杀身之祸。   “日安,戴佛斯爵士,瓦里斯大人的眼线发现了重要的情报,事关国王,我想您得马上让史坦尼斯国王知晓。”我直接开门见山。   “我也有事要找您,”“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依旧一身旧羊毛衫和斗篷,毫无贵族色彩,“我看到您和您的人越来越少,街上的人都在说是因为国王将你流放了,可是并无此事,您这是要去哪?”   “去找我哥哥,你们军队不够,他在南下,我得去找他帮忙,毕竟,理论上,他效忠的是伪王罗柏。”   “带着灰卫和金袍?”   “只是一部分而已,去保护我的庄园,爵士,还有罗斯比城,虽然罗斯比城的归属有些问题,不过那毕竟是我的封君嘛,我想我有这样的权力。”   “好吧,您要说的事是什么?”他半信半疑,不过没有再问。   民间舆论?哪怕是“洋葱骑士”也不觉得这有什么打紧。   “瓦里斯,你来吧,这是你该做的。”我让开一步。   “我在狭海上的小小鸟告诉我,戴佛斯爵士,”瓦里斯的胖脸笑得很友善,“他们在经过石阶列岛时,看到了雷德温家族的葡萄枝,旗下有一望无际的舰队正在北来。”   “他们要去哪?”戴佛斯揉着眉间,奥莲娜夫人出自雷德温家族,这个青亭岛上的豪门正是提利尔家族的铁杆盟友。   而石阶列岛就在风暴地的东南方向,曾经是海盗群聚之地,距离龙石岛好像也就一周航程。   “不清楚,或许是风暴地,或许是这里。”   “洋葱骑士”前后踱步,然后打定主意,“劳烦替我安排下,我现在去龙石岛!”   我看着戴佛斯离开,他直接骑马走了,一路奔驰。   “你可以直接说的,雷德温的舰队要去风暴地,直接抄了史坦尼斯的老巢。”   瓦里斯看了我一眼,“我一向总是坦诚相告,小姐,既然确实看到过雷德温家族的舰队出现在石阶列岛,我就直说,至于他们要去哪里,就不是我知道的了。”   什么意思,还真有这么一支舰队在朝北方而来?   “糟糕,那样的话,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目标正是君临,否则也没必要让舰队配合了。”   得加快我的步伐了!   “是吗?”瓦里斯大人笑了,“我可不敢确定泰温大人是怎么想的,莱雅拉小姐。” 第59章 海港(离开君临前第3天)   【龙石岛】   当戴佛斯赶到岛上时,这里已经人满为患。   大诸侯的人马闪闪发光,他们的铠甲要么镶金,要么镀银,头盔上是飞禽的羽毛和尾翎,再或者是宝石点缀的家徽,好一支富丽堂皇的军队,然而这里还不是主力所在,恐怕君临南边御林里的主力更是金光璀璨。   戴佛斯认出了自己的国王,他倒是着装朴素,胸甲下头是宽松的羊毛衫,要不是阳光把他的火焰状宝冠晒得五光十色,几乎没人能认出这位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   戴佛斯爵士的觐见请求早已由佛罗伦近臣转达,可是国王好忙。   洋葱家的崽子戴冯在王室担当侍从,他告诉自己老子,一大堆贵族诸侯像是嗅到大便的苍蝇一般到处都是,为这个不恰当的比喻,戴佛斯赏了儿子一大耳光。   “还有呢,国王身体如何?”忠心耿耿的洋葱骑士望着和风暴地人交谈的国王,他看起来老了很多,面色差得像是病入膏肓。   “蓝礼大人没了以后,他老人家整天做噩梦,”戴冯捂着被扇肿的半边脸,口没遮拦的小子就该教训,“学士的药没用,森林女巫的法子也不管事。”   “他就一直没睡?”   “梅丽珊卓夫人帮他入眠,所以,他还成。”   啥?“她和他住一起去了?”戴佛斯悄然瞧了眼国王身边红色耀眼的女人,梅丽珊卓夫人,不穿铠甲,也不执长剑,平滑的裙子和喉头的大红宝石便是所有。尽管如此,这个女人却是个女巫,杀死了伪王蓝礼,比一千个披坚执锐的骑士还要危险。   “是的,老爸,有时候王后也在,有时候只有梅丽珊卓夫人。”戴冯回答,戴佛斯注意到梅丽珊卓突然看向自己,他匆忙给了她一个微笑,海对面的红袍女同样以微笑回应,至少在表面上看来,他们相互尊敬。   戴佛斯纳闷了,他们在干什么,祈祷?交谈?还是魔法?亦或是男女——,不,这是国王的私密,切莫打听。   洋葱骑士不再追问,没这个胆子,他看了眼自己的娃儿,这小子胸挺得高高的,上头是拉赫洛的烈焰红心在闪耀。   信仰七神的人越来越少,看看,连席渥斯的崽子们也开始给火下跪,以后走私贩恐怕会是仅有的冥顽不化之徒。   “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国王有请。”   终于,过了如此之久,终于轮到了身份低微的走私贩。   戴佛斯爵士移步到贵人们中央,伪王蓝礼的国王之手伊斯蒙大人安然就坐,还有埃洛尔大人和瓦尔纳大人,以及佛索威家的两大分支,绿苹果的琼恩爵士和红苹果的布赖恩爵士,这里大半部分人等在月前还是敌人,追随蓝礼,讨伐自家的国王史坦尼斯。   这群河湾人拥戴过劳勃、蓝礼和史坦尼斯,可见他们对雄鹿家族忠心耿耿,高贵难言。   史坦尼斯一世正在和自己的国王之手艾利斯特·佛罗伦聊天,佛罗伦家的伯爵瞟了一眼洋葱骑士,就和其他的贵族一样,没有任何搭理或招呼戴佛斯的意思,仿佛洋葱骑士根本就不存在。在场人等中,只有被那群皈依光之王的贵族围绕的红袍女梅丽珊卓朝他露出了友善的笑意。   “国王。”戴佛斯单膝行礼,史坦尼斯伸出自己的手,露出了新打造的国王戒指,上头雕刻了燃烧的火焰。   “你该在君临协调进驻事宜,戴佛斯爵士,给我个擅自后退的理由。”   “情报总管带来了消息,雷德温舰队已经到了石阶列岛,不知道他们的目标是哪里。”   “这消息有几天了?”   “一周左右,他们恐怕会在列岛补充淡水,然后要么去风暴地,要么来这里。”   “好啊,”史坦尼斯说道,“听听,就连一个太监都比正牌的国王消息灵通。”   “我不确定真假,但是这是极有可能的,国王,而且,科塔奈·庞洛斯爵士死的蹊跷,风暴地的骑士多有不忿,一旦——”   “我知道,”史坦尼斯手指刮着自己下巴上的胡茬,“命令伊姆瑞爵士率领舰队开拔马赛岬,戴佛斯,去塔斯岛,看看雷德温家到底想干什么。”   如果把舰队停在龙石岛的喉道,一旦陆战失利,海路被封,舰队就会成为瓮中之鳖,在场的贵族和国王本人可能会一个都跑不掉。   反之,让舰队去近海的其他港湾,例如马赛岬附近,如果雷德温家族直扑龙石岛的话就会被前后夹击,所以,这会让雷德温的舰队投鼠忌器。   “我很怀疑,雷德温家族会为了提利尔的事业赌上自己的所有军舰。”国王之手艾利斯特大人挠着自己的白胡子,在蓝礼死后,他第一个投向史坦尼斯,并在当夜就皈依了光之王,“毕竟如今时局不明,毫无必要。”   谁知道呢,兰尼斯特家族的泰温大人总是有办法威逼利诱,他很擅长说服人。   “海上的仗和陆上的仗在两个地方打,”史坦尼斯说道,“以后几天我暂时用不着舰队。”   “伊姆瑞拦下了一支外国船队,都是商船,只有水手,没有士兵,大人,如果王家舰队一离开,这支船队就能进入黑河湾。”   “那些水手人数不多,那支船队八成是来带君临的外国人去避难的,”艾利斯特说道,“让他们走,我们不需要留人监视,实在是无关紧要。”   戴佛斯很怀疑,他是不是收了钱或者其他好处?否则依照他的认识,艾利斯特大人不该那么好说话。   “我不记得君临有很多外国人,”史坦尼斯一世谈道,“作为七国的国王我有权力要求他们为我服务,留给他们一半船逃跑,扣下一半船用来运兵,让更多的军舰能聚集去南方的海上。”   “我的国王,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君临呢?”   “现在就开始上船,在傍晚时分,我们出发。”   【港口】   正午,君临的海港,当初我送多米尼克离开时,就是在这里,转眼间,我也要走了。   当咚——当咚——   遥远的蕾妮丝丘陵上传来钟声,这不是为了宗教而响,而是为了战争。   “洛拉斯和他的骑兵就在城外,大概有五千,他们疯了,烧掉了一切,杀掉了见到的所有活物。”达蒙禀报道,他气喘吁吁,背后的箭囊里只有两支箭,脸有些苍白,胸前有一片血迹,伤口倒是不深。   舞蹈家达蒙手下的二十名斥候里,只有五个回来了。   “上船去包扎,”我望着空荡荡的海港,早上开始时君临的城门和街道已经全部交给风暴地的贵族和他们的金袍,没人敢出城,除了我们,还有孤零零的海船黎明之风,“走吧,没什么好留恋的。”   面对骑兵,君临里的人倒是不用太害怕,干草厅的席拉夫人和“银斧”海伍德伯爵并非毫无准备,早就在清场关门了,只要没有攻城器械,单凭马儿可拿不下君临高耸的城墙。   然而有个小问题,兰尼斯特自从瑟曦嫁给劳勃国王之后就一直在君临有自己的势力,虽然经过艾德和我的政变以后被驱逐出城,但是瑟曦成为王后已经有十年,加上泰温过去曾经在君临担当七国的国王之手二十年,谁说的准,这座城市里有多少西境的爪牙和眼线?   平时不出声,这会儿狮子叩门,那些小人物指不定就会跳出来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来,临走时我给瑟曦了一封信,让她交给泰温大人。   好想看泰温看到这封信时的表情,一定妙极了   嘟——嘟——嘟——,我听到烂泥门上号角吹响,大门正在关闭,一个身影正在奔跑,不顾身后金袍的呼喝。   “等等!”   我辨认得出来,那是克蕾·菲林特,我派去调查叛徒的猎手。   于此同时,西方尘土飞扬,一支扬着高庭玫瑰的骑士队伍出现。   “小姐。”   “没事,”我回应托马德,“海港这儿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很糟,地形,这里跑不起马,把弩炮架起来!”   卫士在给船尾上的小弩炮上弦,我攒紧了腰间的刀柄,举目而望。   烂泥门不是白喊的,因为没有事先拆除,违建的木棚和没来得及搬走的货遍布,地上更是坑坑洼洼,积水泥潭到处都是。   这不是骑兵冲锋的优良选择,我身边的二十名护卫足以在克蕾赶到前保护我们。   尽管如此,看到克蕾摔了一跤时,我的心还是悬了起来,她站起来继续跑,没去看从西边靠近的河湾骑士。   剥皮卫士把长矛放上弩炮   “诸神哪,莱雅拉小姐,我能把雷德温的旗子放下来吗?”亚瑟·河文明显不是很想和提利尔家作对,雷德温们会恨死他的。   “早该如此,我还以为你想坐史坦尼斯一世的牢呢,起锚了吗?”   史坦尼斯可就在龙石岛,要是他的人瞅见这面雷德温的旗帜,亚瑟·河文得吃不了兜着走。   “起了,小姐,但是要离开海湾还需要等涨潮,这会儿的水不够让我们过礁石带。”   我瞅了眼码头,视野里确实只有我们这艘船。   之前征集海港船舶的时候,还有船想逃跑,结果本来要用来对付史坦尼斯的铁链一拉,全给留下了。   乖乖帮我运人运东西,多好。   “没事,”我答复,“反正没有别的船,他可以试试在水上骑马,否则就只能看着我们漂浮在海面上,给克蕾一条绳子。”   克蕾只有几十米远了,我看到她背上背着一个人,俨然是那个疯子教士独眼。   有人照我的话做了,船动了起来,水手呼喝着调整风帆,来追击的河湾骑士马速加快。   “快!快!”   黎明之风的船舷离开码头,缓缓漂向湾中。   船身摇晃,洛拉斯·提利尔的金纹绿盔异常显眼,一百朵玫瑰雕在他的铠甲上,沾染了些许尘土。   从城墙上射出了几支箭,可惜对骑士来说如同挠痒。他也看到了我,我感觉到了他的眼神中那种愤恨,啊对,他以为是我杀了蓝礼,或者说我和史坦尼斯合谋。   他曾经给我献花来着,白玫瑰,还有钢铁玫瑰。   克蕾抓到了绳子,挽住独眼的腰,跳入海中,“拉绳,拉她过来,那姐们不会游泳。”   还好她没有瞎扑腾,独眼也没有,我继续和洛拉斯对望。   甚至朝他笑了一下。   再见,君临,或许这就是永别。   再见,西境的狮子,河湾的玫瑰。   还有雄鹿,让我命运改变的劳勃国王。   千千万万的苦命人和市民,以及教会和那个卢琛主教。   我已经获得了我能获得的,人力、财力、匠人,和学士。   我和洛拉斯远望彼此,高庭和恐怖堡的旗帜分别在我们头顶飘扬。   就这样,潮水送来了潘托斯的船队(为什么只剩下一半了!),送我们离开港湾。   作者的话:大战将起兮,云飞扬,莱雅吃瓜兮,看四方 第60章 走私小港口(离开君临前第2天   【谷地】   “你怎么想,艾德?”小指头玩味地看着自己又恨有妒的临冬城公爵,“你儿子面对西境和河湾的联盟,他还在西境滞留,陷入了重重围困,可你的女儿又失踪了,该怎么找她?如今好像君临那边即将有一场大战,你的另外一个女儿和儿子还在那。”   艾德这些天瘦了不少,面色非常差劲,似乎对这番话置若罔闻。   “让我想想你家里还有谁,啊,你的残废儿子,铁民已经入侵北境了,临冬城有没有换一个主人?你的养子席恩有没有收到家里的要求,宰了你的继承人?还有你的妻子呢,她的弟弟,把军队遣散了,拿什么来保护奔流城?”   “你,到底,天杀的,想说什么!?”   “我在想,一个父亲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艾德盯着他,“放我走,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让我离开这里!”   培提尔·贝里席瞧着他锐利的双眼。   过了半晌。   “你是史塔克,我相信你,记住你的承诺,艾德。我们来玩个小游戏吧,”小指头手袖一挥,枯槁的脸上依旧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看到下头了吗?这里有五万军队,为了表达自己要长期驻留,他们的粮草足够供应一个月之久。”   “你想说什么?”   “我们来玩个游戏吧,他们声称是为你而来,可是各有居心,你说,你能否带领这帮人去拯救你的婆娘和儿女?五万军队哦,可是足以改变战争局势了。”   艾德望向山下无边的营帐,他在思考自己该如何率领他们,“莱莎和劳勃呢,我不能丢下琼恩·艾林的孤寡于不顾。”   “自身难保还想着她们?你放心,我保证她们会活得很好。”   “和一具尸体在一起,活得很好!?”   “那你就别走了,留在这里看着史塔克完蛋。”   “培提尔·贝里席!我一直很相信你!”   “叫我也没用,”小指头神态悠闲,“我是个小人物,奈德,和你比,和徒利比,和艾林比,我微不足道,我曾祖父是来自布拉佛斯的佣兵,他还有后来我的祖父为你们打生打死,才有了一个破败穷苦的小地方偏居。我确实,微不足道。”   艾德有些迷茫,迷茫培提尔为何提这些,“你的列祖一心捍卫荣誉,问心无愧。”   “可是他们的子孙小指头却没有先祖的强壮和武力,个子矮小,身体孱弱。”   “这无碍于你成为一个正直的人,我不想教育你,我只想要我的家人和朋友平安!”   “够了,别和我玩荣誉博爱的把戏,我的列祖为人卖命,卑微不堪,我也一样,可在权力的游戏中,哪怕是卑微如我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有时候会拒绝执行你们这些贵人为我们安排的指令。”   “我即便生在一个贫寒之家,也绝对会捍卫荣誉,公平而正直。”奈德不为所动。   两个永远不能相互理解的男人牢牢看着彼此。   “这是一个忠告,奈德,不管是你,还是西境的瑟曦·兰尼斯特,永远学不会这一课,”培提尔又复微笑,”现在,带着下头的人滚出这里,或者住在鹰巢城里看着你的儿女惨死。“   “谷地呢,你意欲何为?”   “说了您也没法子,对吗?谷地是我的,就是那么简单。”   就让七国的诸侯相互攻伐彼此,迟早有一天,一切都会属于他,如今培提尔·贝里席已经死去,却还存在,他不知道自己会存在多久,或许是永远?   总之,哪怕七国沦为一片废墟,他也有看着它重建的一天,何必在乎代价?只要一切属于他就行。   【私港】   在艾德还是首相时,我就吩咐亚瑟·河文在罗斯比城东方勘察海岸线,建立私港。   当时的想法是走私货物发一笔小财,顺便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后来我担任了财政大臣,就没想去操心建立渠道开展走私业务,毕竟当时我为国王效劳,财臣本身就有不少进账,没必要给自己徒增污点,让政敌攻讦。   在七国,税收属于国王和各地的领主,走私是死罪,所有的贵族都会予以打击,哪怕有功劳如戴佛斯爵士,册封前也被自己的封君砍掉了手指。   总之,现在,这个小私港派上了用场。   “这里有三条水道,您看,”科本指点道,“南北两条只能过舢板,得一趟一趟运,中间这条在涨潮时可以让三桅帆船过来,”码头很简易,而且没法和君临比,“不过,只能停靠三艘三桅船,或者四到五艘双桅船。”   这年代的海船船型驳杂,维斯特洛的船只很像是前世地球上的柯克船和霍克船,深受铁群岛的影响,不过,近年来为了和海对岸贸易,也有不少形似地球上克拉克船的大船,例如黎明之风就是一艘。   潘托斯的船队就更驳杂了,在克拉克船之外,也可以找到貌似卡拉维尔船、盖伦船的大船,同时也不乏各色桨帆船,东边的大陆真是花样繁多。   当下,这些海船已经锚定,停留在礁石区外围,四散分开,码头上搭起了吊机,舢板来来往往。   “大概需要几天时间?”   “那些在君临海港里被征用的船已经装载了不少。不过,日夜不停,天气不错的话,包括今天在内,依然还需要三天时间。”   “有人在看着吗?”   “每艘船都有我们的人,小姐。”   “先把必须的物资装上吧,斧刃,你去把罗斯比城的学士和匠人绑走,带走多曼,其他罗斯比的士兵想来的也能一起来。”一个学士指不定作用胜过一千名骑士,“其他的东西如果没办法,就舍弃。”   现在我罗斯比城周围有六千人,可是船只够带走三千有余。   谷地的船还没到,我不知道小指头能安排来多少?   我手抚刀柄,史坦尼斯和提利尔会给我这个时间吗?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没有他们,我可以慢悠悠上路。   “达蒙,咕噜,有没有看到什么动向?”   咕噜递给我一页纸,达蒙口述道,“王领的贵族都已经闭门谢客,小姐,偶尔会有提利尔的骑手出现在罗斯比城周围,有人去红人庄园观察过,不过没到嫩枝园,只是在外围瞧了几眼难民。”   “海上呢?”   “史坦尼斯国王的船偶尔会出现。”   我摊开纸张看到了上面的内容:游弋在湾内的船只看到了史坦尼斯的旗帜,朝君临方向去了,君临周围起了硝烟,大概是两个国王的人马已经在交战。   或许洛拉斯此刻无暇来找我麻烦,不过谁知道呢?在这个关头千万不能大意。   “做好警戒,”我还记得“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看我的眼神,他把我当做了仇人,而红人庄园属于我这一点并不是什么秘密,“把器械和岗哨安排好,无所事事的灰卫和其他人都拿好武器,”不是棍子和棒子,“给他们锤头和斧头,我待会就去巡视。”   【君临】   波隆苦恼地挠了挠脑袋,“无畏的”巴利斯坦一直守在铁王座前,不吃不喝,宛如一尊雕像,和房门紧锁,紧张不安的君临处于两个世界。   他倒是不怎么替这个活生生的传奇担心,他在心烦自己的事情,佣兵当然不会和莱雅拉离开,去北境苦寒之地,波隆爵士有城堡要住,有钱要花,有很多女人要睡,哪有功夫去跟着一个私生女去外头碰运气。   因此,他选择了留在君临,跟着莱雅拉混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不小的名声,留着的金袍和灰卫,有不少都和他称兄道弟,如今的波隆爵士今非昔比,所以他天杀的不关心她为何走人,卖手中之剑者,把自己卖给谁都成。   任谁要掌握君临,都用得上他。   不在君临的莱雅拉?让他去给她效命,得了吧。   可是问题来了,在现在这会儿,剑该卖给谁?   风暴地的金袍找过他,要他帮忙防守城墙,他们愿意给钱。可是另外一边,有个人也找上他,西境的泰温大人要得到这座城市,而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概不赊账。   雄鹿和狮子角力,雄鹿有城墙,狮子有玫瑰,波隆觉得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得选择会赢的那一个,可是目前这时局,谁说的准哪边会赢?   “干特娘的贵族。”   那个大小姐为啥要跑?如果她不跑的话自己就不用选了,她来做决定就是。   波隆询问本心,狮子和雄鹿,到底哪边?   照佣兵的本心来看,当然是报酬丰厚的那边,雄鹿必须死!他打定主意后,就隐藏在阴影中向目标前行,把那个老御林铁卫和他的宝贝王座留在空荡荡的广场里。   夜影巷,心树居。如今人去楼空,无人保护,波隆径自踏入,恰好看到正在擦剑的詹姆。   “稍安勿躁,我不是来打架的。”佣兵说道,“我知道你很能打,改天。”   “你是莱雅拉的佣兵?”詹姆蹙眉瞧着他。   “我是个佣兵。”波隆更正,“而那位大小姐已经远走高飞。”   “保护我们,我可以付给你钱。”   “那得等你们破城才行,那帮风暴大爷没来找你?”风暴地的风暴大爷,没毛病。   “我也很好奇,他们居然没有让莱雅拉把我们交给他们,”詹姆回应,“怎么说,佣兵,给个准话。”   波隆其实怕的是这帮人清算他,毕竟他当初跑密道里,参与劫持了托曼和瑟曦的其他孩儿。   “我想见见你姐姐,我需要你们俩的承诺。”波隆答道。   怎么说,自己之前也是为兰尼斯特的敌人效力,谁知道这些狮子会不会要他的脑袋?   事情顺利,从瑟曦的表情和眼神来看,她不认识他,这就好了,反正等那个托曼一世国王入城,自己这身份也见不到他,可是还没等他松一口气,一个金发小脑袋出现在瑟曦裙边。   波隆心中一凉,他忘了弥塞菈,他还记得那天政变,他们如狼似虎地扑进尖叫的贵族小姐里,把托曼和这个小丫头拎了出来,他当时还趁机占了不少那些西境少女少妇的便宜。   “你好,骑士。”弥塞菈软糯糯地问好,“你是来帮助我们的吗?”   她不记得了?这个被他扛在肩膀上的小丫头不记得了?不可能。   “对,”波隆的嘴巴咧出了佣兵提供服务时的弧度,“我是来帮你的,小公主。”   弥塞菈恐怕认出他来了,不过她没提。   她狡黠地说道:“那,我会奖励你的!对吧?妈妈,兰尼斯特不会亏待为自己服务的人。”   这算是一种妥协?小孩子真小瞧不得,这帮大贵族的年轻子女各个是怪物。   “感谢,”佣兵爵士鞠躬行礼,“我让我的几个金袍和灰卫兄弟保护你们,钱我先垫了。”   “灰卫?那不是剥皮女的人么。”瑟曦手揽裙边的女儿问道。   “他们是兰尼斯特的人。”波隆言之凿凿。   “兰尼斯特从不亏待,”废后露出微笑,“且奖励丰厚,就像我女儿说的一样。”   “感谢您的慷慨,”佣兵耳聪目明地换了称呼,“太后。”   “听我的话,你,还有那帮灰卫和金袍,就都会有好处。”   波隆注意到,瑟曦·兰尼斯特没有说听兰尼斯特或者泰温大人的话,她要的是他们向她本人效忠。   君临城外,三万人在佛罗伦的旗帜在早上赶到了君临,劫掠许久的提利尔骑兵立刻集合后退,苦桥的援军来的恰逢其时。   风暴地和一半河湾诸侯的旗帜一起,与另外一半河湾诸侯相望,当下,双方同等数目,相互对峙,两边都没有轻举妄动。   他们都在等待。   等待解决问题的一刻。   黄昏时,在战场后头的海港,前一天莱雅拉离开,骑兵肆虐,这一天,载着两万人的船舶已至,火心宝冠雄鹿旗迎风飘扬。   这是史坦尼斯一世到了,佣兵波隆好像选了会失败的那一方。 第61章 黑水河(离开君临前第2天)   【龙石岛】   “长夜漫漫,处处邪恶,吾等凡人,独生独死,茫然无措,踟蹰幽谷;幸得同胞,集聚而行,幸得真主,嘉以溢吾。”   早晨时分,铜红色的头发飞扬,同样耀眼的,是清澈的红瞳和狂舞的火焰,这正是拉赫洛的祭司,亚夏的梅丽珊卓在祷告,她身后是无数在维斯特洛的烈焰红心之徒,这一天,君王出发,去君临迎接自己的宿命。   凡人皆需侍奉,七国的人盲目无知,侍奉的乃是根本不存在的伪神,维斯特洛乃是自己的宿命之地,她本来想借来此的机会感化这里的愚民,却不想,如此努力竟然成为了他们抗拒王者的借口。   也罢,一切早有安排,无妨,不过是雕虫小技。   早在和蓝礼对阵之前,她就曾经在龙石岛上眺望过君临,白皙柔滑如牛奶的嫩手扬起火焰和粉末,她见到四条冤魂拘于锁链之下,不得超生,那是寒神奴仆的踪迹。   可是,怎样的伎俩和挣扎都无法和圣火对抗,如今那个眼睛是冰的女人迫于光之王的威望狼狈逃离,救世主的未来正在徐徐降临。   “一个国家,一个正主,一个王者!”,大势如此,愚夫宵小焉能抗拒?   可是,救世者不该降临在这南方,红袍女的宿命在七国人所称的北境,在长城上,在风雪中,而救世主和他的军队本也该是如此。   所以,他们该去北方,她告诫过他们,黑暗悄然降临,南方的争斗不过是孩童玩闹的把戏。   红袍女警告过史坦尼斯,警告过戴佛斯,警告过红焰的信徒和国王的臣子,“远古异神正在积聚力量,祂不为人知,不可名状,哪怕是我,也只在启示和书页中找到祂,找到过去祂带来的,那一丝丝邪恶而强大的踪迹,冷风已扬,朔雪大降,永不终结的长夜已被唤醒,那是活在夏日中的火之民难以捱过的灾难,除非正直之人鼓起勇气奋勇抗争,秉信真正的主人,伸张烈焰红心的意志。”   他们拒绝了,国王告诉她,他要夺得王座,骑士告诉她,一切由君主决定。   国王的眼中只有真龙所铸的铁王座,骑士眼中只有功勋和封地。   那就,让时势,送他们去北方!   信众向光之王乞求今日之战的顺利,亚夏的梅丽珊卓却早已知晓此役的结局,佛罗伦家族的亚赛尔和艾利斯特请求她施以神通,可是光之王的伟力是为了保佑万民,让异神恐惧雌伏,而非用以争夺凡世的王座。   于是,梅丽珊卓告诉他们,她的影子魔法杀掉了蓝礼和科塔奈·庞洛斯爵士,如今施法过度,再难出手。   这当然是借口,为了伟大的目的,一些小欺瞒,又有何妨?关于这一仗,焰目之瞩下早有安排,失败中的希望已经注定,不用多虑。   倒是那个寒神的仆从。   梅丽珊卓在火中的预视告诉她,那个剥皮人纹章的女孩正在变得越来越危险,甚至危险到她都可能会丧命,可是她偏偏没法对她直接下手,一个巫女不可能直接诅咒另一个巫女。   该怎么办才好呢?   “拉赫洛!你是破晓之光,人心之火,你是我腹中之热,是白昼,是暖阳,是黑夜中的明灯。”梅丽珊卓继续祷告。   “吾等赞美拉赫洛,吾等赞美光之王。”低沉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的信徒,希冀与渴望饱含其中。   “天穹下的正主,火焰填进我的心田,我等奉承您光辉照耀!”她的声调高昂,引领信徒的情绪于梅丽珊卓来说,简直就是轻车熟路。   “光之王,守护我等!光之王,荣耀子民!”   【私港】   离开君临前一天的傍晚。   谷地的船队抵达,桅杆上是格拉夫森家族的燃烧塔楼旗,我猜如果格拉夫森一家直接改信拉赫洛的话,不会像史坦尼斯那样需要改变自己的纹章。   海风凌厉,我身着羊毛斗篷,铠甲俱全,并没有因为即将功成而太松懈。   情况也容不得我松懈。   “求求您,求求您!放我们上船吧,至少带上我家丫头!”   “看在七神的份上,大人,七神在看,发发慈悲!”   想走的人太多,谁知道两军交战之后,整个王领会变成什么模样?毕竟这年代的封建军队,即便是行军,对本地人来说也是一场不小的灾难,更别提那群遭遇过河间战火的难民了。   问题是,我要装载一路上的补给,还有物资和金银,哪有那么多空舱留给人?三千人已经很夸张了,实际上现在已经是在硬塞,来来回回至少往船队里装了三千五百多个人。   航海可不是说着玩的,人一多各种事端就会出现,疾病、内讧、死亡,我可不想因为无畏的善良,让这些贫苦的农夫害了工匠士兵和学者,与贫民比,人才每死一个都是惨痛的损失。   “大人!”嘶声力竭的呐喊声被隔绝在卫队之后。   达蒙风尘仆仆跑来,“小姐,两个庄园的人往这边来了,我听着有人在里头喊话,说你要带着粮食一起走!”   唔,我沉吟。   这时候任何演说和喊话都是徒劳无功,活命比信仰更重要,而我要牺牲的是千计甚至上万的百姓。   “我看到提利尔的旗帜,不多,只有数百,恐怕是有人故意的。”   真是会利用机会。   借助夜色和难民的恐慌,提利尔们只需要给我们收尸就成。   局势不是很乐观。   眼前卫队身后就有数百民众,远方隐有喧嚣,难民和高庭骑兵也在赶来。   “构建防线,弓弩手守住码头,晚潮涨起时,船才会来,”我打了个响指,“对了,我们是不是还有搬不走的食物堆着?”   “是的,小姐。”   难民们都饿坏了,这些富裕的食物和淡水会派上用场。   “有一群商人还有几个磨坊主也想离开,他们躲在那边林子里,派了个伙计来请求您准他们上船。”   “或许我们可以收点钱,再——”酸埃林这会儿眉飞色舞了,可惜不是时候,被我直接打断。   “待会接战时记得喊话,就说,有一群有钱有势有粮的人在那,”我无情地说,“让他们成诱饵,替我们拖延时间。”   夫妻大难临头都会各自飞,我怎么会为了几个钱冒险帮他们?   【君临】   波隆跟在她的身后,他们在城墙上。   自御林北来的三万军队拦住了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兵马,风暴地贵族的金袍在打开城门,史坦尼斯的船正在进湾。   街头渐渐有了人,风暴地人骑着马走街串巷,呼喊说没有攻城,也没有战斗,只有国王,该由万民拥戴的史坦尼斯一世国王。   “看!”   她目不转睛的盯着越来越近的船只,波隆和其他卫兵都屏息而望。   然后嗡嗡的私语声蔓延开来。   “那旗子,那不是王家的旗子,我见过劳勃国王的纹章,得是王冠和雄鹿才对,对吧?那旗子错了。”   “为什么是红色的,王室的旗帜什么时候改了?”   “那是火,是红神!他们信光之王,上当了,国王没有皈依!”   “安静!”席拉夫人回首厉声。   “那是你们效忠的国王!”远处费尔家的银斧伯爵,那位海伍德大人在喊话,“他自有决断,尔等不得忤逆!”   波隆倒是没有加入到疑惑的众人当中,他一开始就在和恐怖堡的卫士喝酒时知道了真相。   大小姐莱雅拉说国王已经答应了皈依,那是为了安抚民众,少给她闹事,波隆不清楚莱雅拉到底是知道,亦或是放任?总之,这个谎言只不过是把民众心里的不安和恐惧暂且搁置,而不是消除。   在她讲话之前,君临的坊间已经有关于红神的无数流言,他们说,国王登基之后,君临会涌入无数的红袍僧侣,把无心改信的人统统烧死,也有人说海那边的怪谈,把一些城邦的圣伎之俗安放在拉赫洛身上,更是说拉赫洛的神庙喜欢奴隶,喜欢放贷,丧尽天良。   在莱雅拉告诉大家国王改信之后,似乎大家就安分了,至少不再谈论红神的事,彻底把异国的神灵丢在脑后。   可是,这实际上是虚假的安分。   人君的诺言重如泰山,诸神之事更是严肃无比,哪能朝信夕改?所以国王并未改信,不安没有解除,史坦尼斯一世尊奉光之王拉赫洛。所以,当烈焰雄鹿旗出现时,对异教的恐惧再现,这一次,恐惧不是徐徐四染人心,而是直接在人群中爆炸。   “波隆,带你们的鼠兵和金袍去维持鞋匠广场和主干道上的治安!”   “他是光之王的国王,诸神啊,他要毁掉圣堂!”   维持治安?现在,连金袍自己都已经开始闹哄。   “我害怕,夫人,”波隆耸了耸肩,“我害怕我这一去城墙下头,有人会用匕首捅我的背。”   “怎么可能,这是来自我的命令,你执行就好!”干草厅的席拉厉声道,“快去安排,迎接我们的国王!”   “好的,好的,夫人”波隆说道,他手在剑柄上,他在等待信号,为什么信号还没到?“各位,别讨论了,听到话了吗?!”   轰!!!   一声巨响,光照亮了入夜的天空。   “七层地狱啊…”   幽绿色的火焰升腾而起,正像是来自七层地狱里头,这信号可真是…   噗!席拉眉间的凌厉还未散去,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胸脯,佣兵手中的长剑已经把她扎了个透心凉。   “抱歉,生意。”波隆话里确实有些歉意,“动手!”   原本属于莱雅拉的金袍和灰卫齐齐发喊,他们每人都拿了几个金龙,现在是给主顾干活的时候了,“兰尼斯特万岁!”   还在惊愕之中的风暴地人措手不及,城门易手。   【君临街道】   “如今国王也是拉赫洛的信徒,”密尔的索罗斯对贝里伯爵说道,“光之王会照耀七国,这里的人民会慢慢崇信真神。”   他们此刻正从一家商人家里出来,如今城中情况不好,莱雅拉又抢了海对岸的船只,光之王的信众十分不安,作为君临城中最名声卓著的僧侣,索罗斯这几天到处讲话拜访,安抚人心。   “但是莱雅说他已经改回了信仰。”   “不可能,”索罗斯笃定地道,“我年轻时就在君临定居,与拜拉席恩家族关系向来不错,照我看,史坦尼斯乃是三兄弟中最正直坚定的,他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决心,更何况,当下有我的同袍在他身边,说他是亚梭尔·亚亥转世。”   “他是吗,师傅?”   “不清楚,神意难明,英雄难辨,只有当事情发生时,你才会了解光之王的安排。”   两人逐渐走近自家的小神庙,避开喊话的风暴地骑兵,这些费尔家和其他风暴地贵族的卫兵还穿着老制服,没有纹上烈焰红心。   一路上人慢慢多了起来,不少市民要去看国王,哪怕有六万军队在城外相互对峙,“估计晚上会有人去拜红神,加快,贝里,我可不想让那几个侍僧照应信徒。”   本地人中招揽的侍僧做事不够熟练。   “让开!快让开!”一声高叫让两人有些紧张,一辆马车盖得厚实,马车上的车夫似乎想要扯住疯马,闪电伯爵正要过去帮忙,他袖子被索罗斯扯住了,“等等,等等,情况不对!”   “注意观察,他是要——”索罗斯话音未落,马车快撞上了红神庙,刚刚走出庙门的水手大叫着避让。   这是,两位信徒有些懵,这是怎么回事?   轰!!!!!!   贝里眼前绿光一片,热浪扑面而来,将他掀翻,捡了第二次生命的闪电仰躺在地,四周是东西落地的声音。   轰!!!   还有东西在爆炸,贝里失去了意识。   【跳蚤窝】   骑马而来的教士吸引了贫民和难民的注意力,风暴地的骑兵只驻留片刻就已经离去,然后来的是教会的修士们,大旗招展。   “七神之仆,教会之首,卢琛总主教到!”   总主教身着红色的绶带,朴素的大袍,他的宝冠早已经变卖,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修士。   “信友们,同胞们!”他大喊,“三女神之剑,莱雅拉,和国王达成了约定,国王愿意履行其职责,涂抹圣油尔后加冕,重回七神的怀抱,此事众所周知。”   “可是,我心有不安,茶饭不思,就连水都没法喝,万一国王依然坚持与异神一道迫害我等呢?我如此恐惧,于是我日夜祷告,希望事无变卦。”   “是啊,”卢琛感叹道,“我想你们也发现了,这种怀疑毫无必要,七神之光照耀君临,我是如此愚蠢,如此冥顽不堪,竟然怀疑有人会拒绝皈依诸神的座下?蠢,实在太蠢了,我好内疚,我对不起诸位主教的选票,也对不起御前会议的支持。”   “现在,是国王进城的时分,”卢琛扫视全场,越来越拥挤,人越来越多,“不要怀疑,不要怯懦,我告诉自己,“七神不会蒙骗我等,其威岂容凡人亵渎?如果说国王耍了诈,把新旧诸神当做儿戏,一心为异国的神灵服务,那新旧诸神自会让天谴降临到他头上,天怒必将降临他跪拜的火焰,给拜火者以火海,将他的神庙燃烧!”   “总主教,会发生吗?七神的谴罚,会不会殃及我们?”   场面一时安静,人心忐忑。   “如我所说,我也曾怀疑过,但是,我相信国王。”卢琛微笑道。   接着,他大喊,“在维斯特洛,诸神不容欺瞒!不过我相信国王,那不会发生,跟我来,去迎接七国的君主,让我们前去迎接七神授予的王权与荣耀,迎接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为他献上铁王座,愿他长治久安,为七国带来安康和幸福!”   “跟在我身后!同胞们!新的时代来了!”卢琛张开双臂,“有他在,混乱必将终结,一切终将安康。”   轰!!!   远处绿光照亮了天穹,卢琛知道,红神的庙宇在燃烧,是他动的手脚。   权力的游戏中,每一颗小棋子都有自己的欲望,花败之时教会突逢暴乱,总主教和其他同僚身死,当时的主教议会人丁凋零,卢琛硕果仅存。   所以,他的机会来了,他证明了自己能说会道,可以为那个私生女发挥作用。   他曾经想过要直接除掉君临的“问题”,可惜…   哪怕是有他作为内应,哪怕安排了刺客和士兵,他也杀不了那个莱雅拉,只能在她的座下战战兢兢,这种刺杀的机会只有一次,往后他深居简出,安安分分,躲避调查和追究。   寄人篱下不是没好处的,虽然他心底一直觉得,私生女只配成为床伴,毫无价值和地位,肮脏难言。   在为莱雅拉工作时,他熟悉了很多事,知晓了狂热的信众,贫苦的信众,他认识了莱雅拉留下的灰卫和金袍,他的人看到过莱雅拉进出炼金术士公会,他们看到了剥皮女带走了那里所有的人。   他发现了野火。   如今莱雅拉已经离开,他早就知道她会离开,她搬走了教会的财产。卢琛因此也暗中开始准备,没有了莱雅拉,他可以大展拳脚,成就自己的事业,联络四方,准备起事。   炼金术士公会里没有人在,所以等待天一黑,天气转凉,卢琛的冒险计划就开始发动了。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   身为佛雷家的儿子,为家族做一点事很奇怪吗?   其实佛雷没找他,他的嫂子是泰温大人的妹妹,吉娜·兰尼斯特,借此,他早就和王后,啊不对,现在叫太后,他早就和瑟曦认识了,那个祸国殃民的美人在就职那天和他睡觉,她告诉他。   兰尼斯特从不亏待,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倒不是贪恋女人的肉体,卢琛想要的很多,在这之前,他还对派席尔的提议踌躇犹豫,在这之后,他下定决心。   如果他的情妇兼盟友成为了太后,主管朝政,再保留住莱雅拉的宗教变革,用严密的组织体系,保证主教议会的力量。   那么,到时候,他的权力将不亚于国王!   “天谴,天谴!七神啊!”总主教望着远方爆炸的火光大喊,四散的绿色火焰正在落地,他的心在颤抖,好紧张,毕竟他是在对付有几万大军的史坦尼斯,好刺激,过后的丰获,他想都不敢想!   “国王是个叛徒!大家看!那边是拉赫洛的神庙,七神正在给那些拜火者火焰,让他们燃烧!这是天谴!是警告!国王想要蒙骗诸神,有这样的君主,会带来漫城大火,快,我们去阻止他进城!别让怒火降临到我们头上!”   【黑水河】   城头上逐渐火把遍布,晚霞正在消失,戴佛斯爵士立于船首,望着岸上,没见到高庭和凯岩城的人,伊斯蒙大人和佛罗伦们确实把他们拦在了西边。   他身后是载有两万人马的船只,国王本人也在其中,风帆无边无际,手下人兴奋而紧张,史坦尼斯一世已经君临此城,七国即将定鼎,功勋正在招手,有谁会不因此而兴致高昂?   远处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响动,戴佛斯看到城墙后升起了一股绿色的火焰,“那是什么?”他年轻的儿子问道,戴尔、阿拉德、马索斯、马利克,戴佛斯爵士七个儿子里有四个在船队里,这让他紧张更多于兴奋,眼前的一幕更让洋葱骑士的不安加重了几分。   那是什么?洋葱骑士也很茫然。   城头上的火把乱了,他们在喊叫,是厮杀!这是什么变故?洋葱骑士脸上的皱纹阴沉地绷紧,他可以看见钢铁的冷光,“停下,停船!快,告诉国王,君临城里有变!你去,你们俩都去!”戴佛斯嘱咐马索斯和马利克。   帆被收起,铁锚坠水,船慢慢停住了,“通知所有船,等候命令,准备掉头。”   不过,他需要国王亲自下令才行,可不敢真的掉头就跑。   戴佛斯看着火把摇曳,后面得令,同时一艘小船被放了下来,洋葱家的种笨手笨脚地上船,说出去谁会相信他们的父亲是个海上的走私贩?   “父亲,有什么东西在响。”   “响?”戴佛斯也觉得不对,岸上在喧嚣一片,有人被从城头丢下,惨叫声一直伴随到落地为止,在这些吵闹中,他也听到了奇怪的响动。   是水里,后头,在后头!   “水里有什么东西冒出来了,诸神哪,那是什么?”   “光之王荣耀我等,不用害怕,”一个紧张的水手咽了口唾沫,“不用害怕!“   那东西黑乎乎的影子好长,直接截断了水面,将舰队分割开来。附近有一艘船举高丢了燃油下去,悠悠的火光点亮,他们看到了眼前的一切。   是铁索,一根粗大的铁索把史坦尼斯的舰队截为两半。   他们要干什么?!什么时候有的铁索!?   戴佛斯目瞪口呆,好像有人说过莱雅拉造过这个东西,前一久拦住了想跑路的海船。   可是莱雅拉不是帮他们的吗,这是怎么回事?   或许她叛变了?不,不可能,不为史坦尼斯,莱雅拉·波顿已经和提利尔及兰尼斯特对敌很久,她怎么可能帮助他们?   这事无关紧要,紧要的是眼前!   “后退!”戴佛斯喊道,“武装起来,注意两岸,小心警戒!”   见鬼的是,这些是商船,士兵在船舱里呢,这不是用来战斗的船只!   “两岸一片安静,去找国王的小船回来了。   “父亲,国王的命令是,弃船搁浅,继续前进。”   戴佛斯的心在下沉,他几乎看到史坦尼斯在他面前说话,“我是正当合法的继承人,铁王座归我所有,所以,不论有什么在阻挡,我都不会停下。”   作者的话:今天单位吃饭,搞得有点晚了555 第62章 黑河湾(上)   【龙石岛】   壁炉中的火焰永不熄灭,七根牛脂拉住熊熊燃烧,以驱散长夜漫漫,这里是梅丽珊卓的房间,这里永远有火苗在跳跃。   两个女人各占据了一把椅子,一位是赛丽丝王后,或者说史坦尼斯一世明面上的王后,所有人都知道,史坦尼斯国王已有多年未和他行房,不过叫梅丽珊卓来看,这不是一件坏事,那个国王这方面的本事有限,不,是十分糟糕。   不少外人觉得红裙依然的梅丽珊卓才是真正的王后,她有王后的权柄和国王睡觉的床,甚至还有真正王后的畏惧和敬爱,她比尊敬国王更尊敬她。   “祭司,你看到了什么?”赛丽丝悄然问,声音轻的像是怕叫醒什么,火光之外皆为黑暗,她或许正是不想惊动黑暗本身。   红袍女盯着火焰,没理会她,她口中喃喃有词,在那双赤色双眸中,壁炉中的火扭曲成了一个个图案,骷髅代表死亡,眼珠代表窥视,群狼代表北方人那挣扎中的异神,尖嚎着警告四方。   “国王会安然无恙吗?”   “很难说,”梅丽珊卓转眸瞧向瑟缩的王后,那张早衰的脸就像是渔妇,和头戴的冠冕极不相称,“阴谋丛生,骷髅围绕,今夜会很惨烈。”   “求求你,不,求求光之王,愿祂荣耀众生,庇佑国王。”赛丽丝低声道,梅丽珊卓的脸色显然并不愉悦,这让王后有些心怯,她双手合十,笨拙地祈祷,红神祭司知道这是七神信徒的习惯,她懒得纠正,伪神不过是伪神。   对!   “我要做个仪式,王后,”她站起身,“帮助你的丈夫,让他平安归来。”   “您需要什么?”   “监牢里那个王者之血,晚安,早些睡。”任何魔法都要以鲜血、生命或者死亡为代价,所以,红袍女想方设法收集所有的王家血脉,牢房里那个,是在风息堡获得的。   伪神座下的骗子牺牲了拉赫洛的神庙来开展自己见不得人的勾当,纵使史坦尼斯在南方的失利,会让他走上去北境的道路,恰合他身为亚梭尔·亚亥转世的命运。   可是对于对光之王的亵渎和冒犯,她岂能坐视?她要诅咒这些蠢材,破灭他们的愚执,一庙换一堂!   【私港】   我转头看了一眼月光下的船影,速度可真慢!   而我身前,就是波澜起伏的人群,剥皮卫兵在缓缓后退,我看到后头有高庭的旗帜,恐怕他们还想趁机留下我,不过,他们没有面对疯狂人浪的胆子。   那群娇生惯养的骑士怕了。   “女神之剑,带上我们!”   “你答应过,你答应过!!!”   在我前世有一句话,大概是出自《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这句话在维斯特洛同样有效,第一把染血的剑让他们畏缩,可是第二个被砍倒的人没在他们心里引起半点波澜。   我尝试过说服,可是饥饿和胆寒让他们不服从,我只有选择暴力待之,真是讽刺,他们害怕大贵族的长矛与长剑,却甘愿面对我的利刃和枪尖。   “带上我们,求求您!”   “船!船要走啦!”   有个我的人挥斧之后来不及躲闪,被人抱上腰部放倒,“啊啊啊!!!”他痛得大喊出声,那个袭击他的家伙正在啃他的脖子。   “肉!!!”   血腥味起,波涛更烈。   其他的卫兵刀剑加上袭击者的背部,纵然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依然没用,暴动的人群将他们挤向后头,几只手扯住了倒地两人,拖入了人群中。   我想起了前世的末世丧尸片。   恐惧自我心头滋生,我知道,这是一种本能,人类祖先把面对失去理智的兽群时的绝望刻进了我的血脉之中。   “用火!”斧刃大喊,“浇上去!”热油拎头,饿疯了的汉子们伸直的脖颈就像是塘鹅一样,不仅没有抱头躲闪,反而用嘴去接。   轰!红光飘飞,火焰恣然,人体在燃烧,士兵泼出了一条带子,将自己和人群隔开。   我一向对平民有距离,但是和善,有时我觉得自己是不是把自己看得太高人一等,受了这个时代的污染?有时我又觉得,是不是太过温和,这样会不利于治理。   小人物过去胆怯,现在狰狞,用牙齿和指甲想要在卫队中撕开一条路。   上行下效,之前我的士兵其实对民众还不错,可是现在,作为回应,他们也漠然地收割难民的生命。   我深吸一口气。   饿殍不可怕,饿到即将死亡时,人是没力气的。   可怕的是眼前的人,饿得发晕,却找不到吃食,满怀逃生之念。   啪!   踏板放上码头,那艘船终于靠岸了,几艘舢板也在战战兢兢地靠近。   “把剩下的食物扔出去,快!后撤!”   士兵捅穿面粉袋,然后抓起,“一,二,三,扔!”   白色的雾气四散,粗制未经细筛的味道,正是金灿灿的小麦!   暴民欢呼嚎叫,势头为之一缓。   “上船!”   风干肉、血橘、苹果,还有洋葱,卷心菜,我一直很讨厌这年代的奶酪,一股馊味,臭气冲天,可是现在味道越大越好,最好让这群人形鲨鱼全都追过去。   呜——呜——呜——   提利尔的旗帜动了,号角声明亮。   带队的莫不是个傻子。   踏板抽走,木桨猛地一戳岸边,大船和小舟都在离开,“他们走了,走了!”人群仿佛被惊醒,又扑了过来,将动作最迟的那一艘淹没。   上船,上船!   “快走,快走!”   我们看着暴民扑腾到海里,绝望地喊着我的名号,“莱雅拉,救救我们。”   “求求你带上我女儿啊!”   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黑水河】   史坦尼斯一世下令所有人上岸,上北岸,戴佛斯爵士直接向他的座舰而去。   这不是莱雅拉前世的军队,这是封建时代的军队,现代的军队是要有抢滩登陆的演习的。就纪律和能力而言,放维斯特洛这些士兵去登岸,由这些军士和骑士指挥,会乱成什么样?!   走私贩虽然不是军人,却很清楚到时候会是什么一个场面,他心急如焚。   在之前戴佛斯出访君临时,为表诚意,莱雅拉将君临剩下的军舰全给了史坦尼斯一世,虽然如此,国王并没有用王兄的劳勃国王之锤号作为旗舰,依然用的是那艘桨帆战船怒火号。   此刻,这艘舰船上满满当当全是士兵和骑士,她已经转向,朝着北岸烂泥门前进。   “我的国王!”小舟一靠近史坦尼斯的船舷,他就大喊,“我们这样很危险!”   “注意你的态度,戴佛斯爵士,”说话的正是布赖恩·佛索威,来自佛索威家族的果酒厅那一支,身上的红苹果号衣在火把下隐约可见。这位爵爷和他兄弟都是用剑能砸到自己脚的蠢货,此刻却狐假虎威,“不要质疑王者的命令!”   “这样很危险,如果黑夜中——”   “黑夜中怎么?”这年头夜战就是一个笑话,夜盲症足以解决掉大部分吃不到新鲜蔬菜的农兵,黑夜让人恐惧,没法作战,“有一头龙藏在里头?”布赖恩爵士讥笑道,“行了,洋葱骑士,国王自有光之王护佑,打仗的事你也插不上手,开好你的船。”   “怎么了,戴佛斯爵士?”一只手搭上船沿,戴佛斯看到手的主人那张严肃的脸,正是史坦尼斯本人。   “国王!现在铁链横江,敌人乃是有备而来,看看君临的城头,恐怕他们正在等着我们犯错!我们可以先去南岸,在岸边集结,待到打败了河湾地的军队以后再图谋君临。”   如果敌人真的有什么阴谋,大军躲在黑暗之中,那么这样保守地进军,可以让史坦尼斯安然脱身,军队损失不会太惨重。   “戴佛斯爵士,”国王提高声调,让周围的人和船都听得到,“那座城市里的王座被丢在路边发霉,而那个王座属于我!你们让我善待冒犯王座的野种,我答应了,我给了君主的仁慈,然后呢?我是劳勃一世的合法继承人,七国的国王,全境的守护,我的王座现在在哪里?!”   “没有王座,您也是国王!”   “没有君临和王座?人心思乱!够了,这里有两万人,足以面对一切情形。”   国王已然下定决心,戴佛斯爵士只好鞠躬致意,“为您而战,国王。”   “传令,所有人加快脚步,各大家族负责好自己的士兵,我们在岸上整队,然后进君临。”   戴佛斯得回自己的船上,为了他的国王,他联系了不少当年的朋友,其中有海盗,也有走私商,这样仓促地夜中登岸,哪怕没有敌人在侧,也会很麻烦,他必须去好好管教才是。   临走时,戴佛斯回头看了一眼,眼前只有亚赛尔爵士得志的微笑,他的国王又继续陷入各大家族的阿谀谄媚之中。   很难相信,国王当初曾经坚守过风息堡一整年,靠老鼠为食,戴佛斯想,杀死胞弟蓝礼,还有夺取铁王座,这一切到底把他怎么了?   【黄金大道】   夜色降临,笼罩了平坦的大地,遮蔽了各大家族的纹章,两位国王的军队在火把下相互对望,既然天色已晚,伊斯蒙家族的洛马斯觉得,想必这一场要等明天破晓之后,才会有什么变动。   洛马斯虽然是史坦尼斯之母,卡珊娜·伊斯蒙的兄长,正是史坦尼斯一世的二舅,但是如今红火燃烧,作为七神的信徒,他已经受到了忽视。   这支军队的指挥者是亚赛尔·佛罗伦,其副手是埃洛尔·梅斗伯爵,非常年轻,才二十岁,他的妻子,佛索威家族的亚莉珊正被困在君临中,大概是小两口关系不错,这位埃洛尔大人一直眉头不展。   “他们的指挥者一定是个傻子,把骑兵全放在了前面。”亚赛尔评论道。   自己这方有的是长枪兵,并且经过长期训练,甚至实战,这会让提利尔家族吃一个大亏。   国王就在身后,他们当然没有任何理由收兵回营,然后,君临中起了爆炸,绿光闪耀,士兵议论纷纷,当船队抵达时,众人都舒了一口气,又提起心来,史坦尼斯一世即将入城。   “别偷懒,拿起你的长矛!”   “弓箭手,打起精神!”有的弓手已经把弦给下了,这显然不行,万一敌人就趁这会儿攻击呢?   武器在火光下发亮,他们屏息静气,“派出斥候,现在。”亚赛尔爵士吩咐道。   “晚上?”   “怕的就是晚上。”   一百位骑手奔向四方,马蹄声在夜幕中远去。   “大人!”不一会就有人回报,“国王的舰队中途往北岸走,他们要登陆了。”   “这么快就到码头了?”   “我看不清是什么原因,不过没到码头,中途就往北了。”   真是心急,不过也能理解。   然后——   “大人,大人!诸神哪,火把,全是火把!”   “什么火把?”亚赛尔问道。   “国王在登陆,然后岸边有火把点了起来,一开始我就瞅见一两支,可是后面越来越多,成千上万!”   敌人,不是兰尼斯特,就是提利尔。   “大人,大人!国王被攻击啦!好多好多骑兵,他们猝不及防!”   “传令,传令!全军后退,营救国王!”   “亚赛尔爵士,我们面前有三万提利尔,不能退啊!”   亚赛尔听到洛马斯的阻拦,狠狠朝着他的白发吐了一口唾沫,“没有国王,我们拿什么来打仗?!那是你的君主,全军后退!”   洛马斯爵士突然理解了,为什么黄昏时,他看到敌人的前排人高马大,全是骑兵。   作者的话:啊今天好累,趴。大家觉得女主以后去哪开创事业比较好? 第63章 黑河湾(下)   【黑河湾,戴佛斯】   登岸的军队乱糟糟,闹哄哄,毫无军队的模样,“这天杀的是河湾乡间的集市。”戴佛斯的一个水手嘟囔道。就在这群来赶集的军队身边,那些铠甲纹金的老爷别说整队,他们还在自顾自地谈笑风生,毫无警觉。   戴佛斯都已经把自家那群歹徒流氓收拾好了,他们居然还在慢悠悠地整队,甚至有几个说号令时声如蚊呐,没人听得到,生怕喊得哑了自个儿的妙喉。   他们没见到狮子和玫瑰,就以为他们不存在,戴佛斯想,也怪不得这帮子弟如此不堪,维斯特洛多年未有战事,最近几年的铁群岛之战河湾人没几个家族参与。   之前史坦尼斯和蓝礼的战争?结束得太快,几乎没有任何伤亡,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朝另外一个人下跪罢了。   这就是为什么七国需要一个国王的原因,戴佛斯勉强让跟着他的各路好汉站好后,叉着腰望着这一滩乱局,因为人们需要领头的。   “传令!”一个骑手跑马而过,“国王有令,速速整队,一根蜡烛的时间!”胸前是红火雄鹿纹章的王家卫队开始分散四方,抽懈怠的农兵鞭子,就像是在放羊似的。   “别对我的人这么做!”一个嘴上没毛的孩子恼火地大喊,“对待领民要仁慈。”马上,他就挨了古德爵士的一巴掌,莫里根家族的古德正是史坦尼斯一世的先锋官。   蠢货,戴佛斯转身,这一幕让他很担忧,那小子的年纪本该去做个侍从,或者侍酒。   这就是戴佛斯最担心的状况,带兵确实像是牧羊,不花时间照料好羊群,羊倌肯定会丢不少羊在路上。当下,史坦尼斯一世的决定太仓促了,万一遇到了狼群,洋葱爵士眼前这些羊会被吃干抹净。   在国王的要求之下,各色旗帜终于开始列阵了,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和红苹果两个支系一向不大对付,分别去了左翼和右翼,瓦列利安的枪兵阵死气洋洋,而时间已经过了很久。   嘟——嘟——嘟——   嘹亮的号角声自远方响起。   “哪个家族的号手在乱吹?”   “老爷,是外头,远处传来的。”   号声响,一点点火星自远处出现,戴佛斯骑上马背张望,火星逐渐蔓延,越来越多,连成一片,几有数千。   “诸神啊。”戴佛斯喃喃道,“马鞭,给我马鞭!”   啪。   “快理好阵型!”他喊道,这叫声至少惊醒了路上的人,他们纷纷让道,戴佛斯怕引起骚乱,不敢喊敌袭两个字,“准备,快准备!”   还有一半船在靠岸,很多船上的人还没下完,纷乱的沙滩上也不过有万余人左右。   国王呢,国王在哪?   呜——呜——呜——   史坦尼斯的军队吹响了号角,河湾的骑士利索了起来。   “我的马,蠢材,牵过来!”   “盾牌!”   “列阵!该死的,快点!”   火星在靠近,越来越快!   【黑河湾边】   达冯·兰尼斯特已经连续几天都睡不香了。   他的老子史戴佛能力平庸,极其怯懦,甚至达冯本人也曾当面笑言过其胆小,但是同时史戴佛是个温和的老家伙,平易近人,友善宽厚,会在丰收宴会时,和矿工在矿洞里一起享受美食。   达冯在少年时期厌恶过史戴佛,因为他是别人嘲笑的对象,可是长大后,他看开了,各有各的活法,胖老头儿自己开心就好。   可是,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现在,史戴佛没了。   史戴佛在兰尼斯港外被罗柏割掉了脑袋,信中说,北境人把他的头颅挂在旗子上,摇来摇去。   这群天杀的狼崽子!   那个庸人是他的父亲,又傻又呆的父亲,他们的战利品是达冯的爹,爹!   这世上的道理从来都是儿子要给父亲报仇,何况北境对兰尼斯特的羞辱大部分落在了他的身上,在得到这个消息时,达冯感觉西境三万大军的所有人都在看他,泰温的眼神就好像他是一只可怜的蜗牛。   史塔克,临冬城的史塔克!   史戴佛之子在清晨时走马出营,河间的高尚之心乃是旧神驻留之地,在这里,他割破手掌,将鲜血掺进十一棵长存万年的鱼梁木上;兰尼斯特的复仇者在正午时抵达石堂镇的山丘,这里的七神之像见证了鸣钟之役时劳勃胜出,琼恩·克林顿败北,又目睹了此地之主威尔伯特战死门前,千年之家毁于一旦。   在心树和七像之前,由新旧诸神共证,兰尼斯特之子发下誓言,此生必灭绝临冬城的史塔克,以报杀父之仇。   可是,还不够,他人的眼神和怒火的折磨一直困扰着达冯,他留长了自己的须发,在完成复仇之前绝不修剪,如今,达冯·兰尼斯特金色的毛发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头发怒的雄狮,所有人看到都要心惊胆战。   当下,他正驻马于黑水河畔,这里不见奔狼的踪影,船上下来的是雄鹿和河湾的苹果娇花。   他们不是他的仇人。   但是是西境的敌人!   西境已经被压制了太久太久,别提伪善无耻的史坦尼斯和趾高气昂的提利尔,北地的野狗也能闯入山岭之间,在兰尼斯特的土地上横冲直撞。   达冯压抑了太久太久,梦中老父的脑袋还在旗杆上摇摇晃晃。   只有鲜血与惨叫才能稍稍抚平心中的燃火,史戴佛之子高举火炬,手擎长枪,他的背后是七国最强大的骑兵,每一枚兰尼斯特的黄金都没有白白浪费,整齐的钢铁甲胄在每个人身上闪闪发亮,材质和手艺数遍王国无人能比。   “吹号,楔形阵。”达冯观察着,眼下这支不成体统的大军登陆到了一半,他们毫无防备。   松松散散的左翼,从斜角杀入,三千重骑成弧形一扫,敌寇自然溃不成形,和敌人素质差相仿佛的农兵自会掩杀捡漏,乖乖把战利品献给老爷。   至于夜里视线不明,陷洞难知?这片土地早已被人勘察,一切都在兰尼斯特之掌。   没人能理解泰温的雄心,没人能知晓泰温的布置,泰温大人永远不会缺乏准备,能找到一切问题的解决之法,泰温大人会利用一切敌人,哪怕是他烦透了的北境私生女也一样。   泰温大人学习了莱雅拉的做法,尘埃早已落定,战场不过是收获硕果的地方,每一颗棋子早在书信和黄金中就被布下。   嘟——嘟——嘟——   身后的骑兵将火把点亮,星星点点,正在燎原。   蹄起,达冯头颅高昂,锐利的双眼直视前方。   七国之人总念“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他们忘了是什么在支撑兰尼斯特的高傲,那是凯岩列王的伟迹雄姿。   是“狮王”罗瑞昂让西境群雄雌伏,“雷霆”泰伯特让贪婪的安达尔之血流干,瑟利昂一世豪夺河间的坚塞金牙城,杰洛王和蓝赛尔四世让铁民闻风丧胆!   如今,泰温·兰尼斯特早向七国的懦夫证明,即便是真龙,在凯岩城面前也毫无意义,坦格利安授首在狮爪之下,雷加一家尸体摆于铁王座前,属于兰尼斯特的将不只是凯岩,不只是西境,而是河间,是整个维斯特洛。   真好,这群肥羊全忘了,忘了狮子才是真正的王者,而发怒的雄狮无人可挡!   “随我来,”狮子当先跃马,“来一战!”   “战争!”红袍大军酣呼声起。   “听我怒吼!”狮王之子咆哮道。   “兰尼斯特万岁!!!”   何以匹敌滚滚的钢铁洪流?他们大可以用天灵盖来挡。   【君临街道】   教会的晨星锤挥舞而下,拉赫洛的佣兵倒地而亡。   汹涌的怒潮不但在莱雅拉的私港外发生,更席卷了整个君临,属于拉赫洛的火在焚烧拉赫洛的人,暴民不分外国人的信仰,将所有自由城邦商人的社区屠戮殆尽。   “那里,那一家人是海对面来的!”   “为了诸神!!!”   异教的血,荣耀维斯特洛的新旧诸神,今日的天罚,正是对异端的怒火。   万众对诸神的不悦感同身受,破旧的亚麻包裹着对一切外来人的仇恨,贫苦的黎民不敢向国王挥刃,也不敢招惹诸侯豪强,就连在金袍面前,他们也只有期期艾艾,可是外国人不一样,终日忙于找食的脑子里分不清哪里是奴隶湾,哪里是仪地,哪里才是九大自由城邦,大家伙只知道那些人丝绸袖子一挥,就是金龙遍地,眠寝之所,乃是奢宅富院。   分别对方是拉赫洛的信徒,或者其他神的侍奉者?   别傻了,大家都是凡人,哪能看到人心里的信仰?有沾着血的各国金币就够好,哪用得着一个一个甄别?   “七神万岁!”   雄鹿是触怒诸神的异类,风暴地的人早已经被踩成了肉泥,金袍和灰卫在各地的据点勉强自保,这座城市陷入了真正的狂欢,不是狼时政变那会儿的小打小闹,而是将正义彻底地伸张到所有恶人身上。   夺走他们的项链,他们的戒指,他们的耳环,他们的一切!   夜影巷,莱雅拉的宅院。   大门已经锁上,可是沦为人质许久的兰尼斯特姐弟依旧不安。   詹姆·兰尼斯特身着板甲,坐在的门口,他的女人和女儿都在身后的屋子里。   外面的喧嚣声越来越大,詹姆爵士不知道这次是全城的暴动,红堡已经荒无人烟,昔日的河湾人质都在躲藏,而那群忠心的信徒正在朝居住者非富即贵的伊耿高丘而来。   但是他知道,这里非常非常不安全。   弑君者从来都不屑于魑魅魍魉,他在君临时眼中只有瑟曦一个人,其他的密道、庇护所、藏身地,他统统没有记忆,所以,除了红堡之外还能去哪?他还真说不上来。   “我知道这里有条密道去梅葛楼,”瑟曦之前告诉他,“我昨天没发现,我再去找一找。”   莱雅拉搬走了所有值钱的物事,衣服和首饰更是一件没留,所以现在心树居里布置简陋,有找到密道入口的可能。   这几天他们之间话不多,詹姆知道瑟曦恼得很,不过,久别带来的欲望依然在生根发芽,她脸好红,而她的弟弟很了解这个姐姐。   她想要,很想很想。   他也想,可是不行。   弑君者身上套着一套板甲,他很熟悉胸甲和腹部的纹路,至于其他部位也一摸便知,身为兰尼斯特家族的继承人,他自小学习梅利恩大学士所著的《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记得滚瓜烂熟,要知道,在泰温的眼皮底下,哪个娃娃都会专心认真。   虽然詹姆到现在也依旧写的一手烂字,烂得也就那个私生女莱雅拉能比。   这套铠甲是天杀的拼起来的,没错,就是莱雅拉藏着掖着不让人知道的“万家骑士”套。   很显然剥皮女耻于持有这套板甲,所以扔宅子里不管了。   “七层地狱的剥皮妹,”詹姆金发下帅气的脸满是厌恶,“她天杀的怎么能忍受这种乱七八糟的防护。”   真的,詹姆观察过,莱雅拉起码比自己瘦一圈,可这一套铠甲自己穿得下,可见她穿着的时候是有多滑稽,前御林铁卫几乎立刻就看到一个女孩穿着这套铁壳子摇摇晃晃,迈起步子时叮当作响。   “为什么我会被这种没品味的傻子给抓住?”   詹姆陷入了沉思,这恐怕证明他弑君者也糟糕透顶得很,连这么熊的小丫头都能随便欺负。   【黑河湾,莱雅拉】   感觉有人在骂我?我揉了揉鼻子,此刻君临城内外会骂自己的人多了,除了对兰尼斯特做了一点好事之外,我可算是丧尽天良。   “加快!”   大船分散在河湾内,以免被潮水裹挟着相互撞上,所以脱险之后,我们还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出发。   “问问他们,珊莎和莱拉去的哪艘,我也去。”   “小姐,我问到了,是那边的谷地船,海鸥之傲,格拉夫森伯爵本人的船。”   格拉夫森本人的船?   “小指头在海鸥镇的时候,只是一个税务官,居然和本地的格拉夫森家族那么要好?”   维斯特洛有五座万人以上的城市,君临、旧镇、兰尼斯港、海鸥镇和白港,每一座城市的领主家族都可以傲视一方,想想曼德勒家族在北境,海塔尔家族在河湾的地位就知道了。   所以,不应该啊,在当时,和小指头教好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认识莱莎夫人,不过,格拉夫森伯爵会缺少见到莱莎的机会吗?按照他的地位来说,不会。   所以,这就很奇怪了。   等等,等等,等等,珊莎和莱拉被接过去了。   莱拉不提,莫尔蒙家无足轻重,而珊莎可是史塔克家族的闺女,其继承顺位次于罗柏、布兰和瑞肯之后,这是北方的规矩。   可是按照南方有些地方,例如多恩那边,娜梅莉亚女王带来的继承法来说,罗柏没了,就该由珊莎继承,这可是干涉北境的好理由。   【君临,弑君者】   咚!门被敲响。   “异端,这里有异端!我听到有小女孩的声音。”   “七神万岁!!!”   烧焦的味道开始弥漫,詹姆猜,门外的人在烧大门。   弑君者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很不合身的“万家骑士”铠,他昂首挺胸,一如自己年少时的偶像一般。   亚瑟·戴恩,少年詹姆永不忘怀的那个人。   十五岁的那年,战斗在御林打响,侍从单膝跪地,“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祖传巨剑“黎明”搭上他的双肩。   这把剑已然湿透,那是微笑骑士的血。   那时候的微笑骑士是御林兄弟会的传奇,其剑术无人能敌,他是詹姆·兰尼斯特的格雷果·克里冈,笼罩在年轻侍从心头的魔山,有魔山一半的身材和两倍的张狂,当时维克多·提利尔爵士就在他面前死于他手。   詹姆痛失同伴,高庭之血就溅在了他的金发上。   如此温凉,就像是瑟曦的吻,冷酷隐然。   侍从一怒,不惧强敌,詹姆·兰尼斯特乃是十三岁的比武冠军,面对传奇又有何惧哉?他的剑迎上了传奇的剑,利刃如此锋锐,就在詹姆眼前。   然后戴恩家族的亚瑟来了。   他傲然邀战,微笑骑士自然放过了不起眼的侍从,没有劈上终结的一剑,之后其佩剑却被“黎明”所断,碎铁飘飞,“黎明”悬止。   对,黎明。   詹姆记忆犹新,那把“黎明”,剑身苍白好似乳白色的仪地琉璃,乃是用坠落之星的精华所锻而成,瓦雷利亚之刃世上足有数千,而繁星降下的黎明之剑,此世唯独一柄。   正是这把搭在侍从詹姆肩膀上的黎明,他记得,亚瑟不屑于与被砍断了剑的微笑骑士决斗,他让他去取一把新的,再来一决生死。   “其实我想要的是你的‘黎明’。”发癫的爵士说道,咧出的笑容让人心肝俱颤。   杀了“拂晓神剑”,“黎明”一剑自会归于御林的微笑手中。   “很好,”亚瑟·戴恩欣然面对他的挑衅,“那我给你,爵士。”   亚瑟没有食言,他给了微笑骑士自己的剑,黎明划开肩膀,将微笑骑士切为两半。   然后,疯骑士的血还淌在“黎明”剑上,就这样搭上了詹姆肩头,永远留在了弑君者的心里,詹姆跪下时还是侍从,起身时,已是由白袍中的传奇所晋的爵爷一位。   “很英勇,詹姆爵士,看得出,你和我,我的白袍弟兄,是一类人,你会一直英勇下去。”   他坚信,他会英勇抗敌,他会是国王身边的雄狮骑士,声名一如拂晓神剑,为万人钦羡。   然后是错误的春天那些年,御林铁卫詹姆杀死了自己的国王伊里斯,而亚瑟·戴恩站在极乐塔前浴血奋战,只因身后的塔中是莱安娜和其肚中的坦格利安血脉。   现在,弑君者詹姆的身后是他的姐姐和女儿。   而他双剑在手。   火燎门扉,撞锤砰然,灰烬飘飞在空气中,燃烧的烈焰让他眼前红得亮堂。   对,红色,兰尼斯特的红色。   弑君的狮子看着狰狞到扭曲的脸越来越近。   “异端!钱,还有女人,该死的都给我!!!”   “我只有剑。”他高声回答,头盔已经掩盖了金发,骑士的步伐铿锵作响。   “剑?给我剑!”   不是黎明,只是凡铁,却正在手中。   “好啊,”詹姆笑然,“我给你我的剑,绵羊。”   在千万个发了疯的小绵羊身前,狮子露出了獠牙利爪。   冷光绽放!   “听我怒吼!!!”   作者的话:我笔名是兰尼斯特夫人(斜眼),所以有书友问,为啥你顶着兰尼斯特的名字却专门和兰尼斯特做对呢?下一章君临的戏彻底结束! 第64章 废墟(离开君临之日)   【黑河湾,戴佛斯】   繁星不但出现在了天上,也闪耀在大地,不断跳跃闪动,在戴佛斯眼中,没有那个占星骗子揭示的星象,能比自己眼前这一幕还要致命,因为那是成千上万人手中的火把,夜幕之下,这群火把中的一些在缓缓聚集,另一些在迅速靠近。   靠近的太快了!   “骑兵!陛下,我们需要构筑防线!”戴佛斯喘息未平,此刻史坦尼斯阴沉乏味的脸暮气深重,显然,国王在北岸登陆的决定是一个愚不可及的错误。   而这个错误被对手给利用,谁会知道这里能突然杀出一支军队呢!?   构筑防线?乱糟糟的兵马有何防线可谈?来不及了,史坦尼斯摇了摇头。   “不,”适才还趾高气昂的布赖恩·佛索威此刻已经从红苹果变成了烂苹果,面色就像是发霉萎缩的果子一样,黯然衰败,“来不及了,走私贩,”而且话里已经忘了礼数,“保护国王!撤退!”   蠢货!这时候——   熙熙攘攘的军队惊惶了起来,一双双眼睛盯着远道而来的铁骑,现在,在火把的光线下,人人都能看清那边的马铠和红袍,“是骑兵,快跑!”   史坦尼斯一世似乎回过了神,“不管那些农兵,所有的骑士、军士还有卫队全部朝我集中。”   “那,国王,我们放弃他们了?”   “心智镇定能听话的自然会从命行事,”史坦尼斯一世吐字很快,“传令,立刻!把号角吹响!”   至于像苍蝇一样乌央乌央满场乱窜的那一群,放弃吧。   呜——呜——呜——   “除了我们身后的,把船只开离海岸,戴佛斯,你去指挥船队。”   戴佛斯爵士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设法让国王、骑士和卫兵能够逃出生天,士兵的话,只要可堪一用的就行。   嘣!   红袍金铠的重甲枪骑兵排成一线冲击上阵型的斜角,如果说当下的乱军也算是有阵型的话。   听到了惨叫的戴佛斯回头,看到这些兰尼斯特精锐直接吞没了在后撤的赛提加军队,国王心里一定在流血,戴佛斯想。   由佛罗伦率领,从陆路靠近的三万人马主要是河湾人,而跟着史坦尼斯登陆的这两万士兵以王领和风暴地为主,是他真正信任的军队,原因无他,史坦尼斯自幼熟悉风暴地,又曾经是龙石岛亲王,王领贵族之首,更加熟悉这两个地区的贵族,而河湾地大物博,势力吓人,任何的君王都会忧心不已。   蟹岛历史悠久的红色螃蟹旗在向后倒下,戴佛斯爵士还记得蟹岛伯爵阿德里安的模样,那是一个说话很败兴的老头,但是忠心耿耿,在一开始就响应史坦尼斯一世的征召,几乎带来了蟹岛所有的壮丁。   黑色夜莺纹章出现,卡伦家族的罗兰德爵士率领他们家的弩手和枪兵抵达国王身边。边疆地总帅布莱斯·卡伦伯爵应命接应和指挥陆续抵达的骑士与侍从,还有这些封建贵族最牢靠的士兵。   铁蹄靠近,所到之处人仰马翻血肉四溅,布莱斯伯爵的人组成密集的枪阵,用矛尖清理了惊慌失措到处乱撞的己方败兵,弩手上矢,真正的阵型正在形成,可是速度太慢。   “萨拉多!停下,接走国王!”戴佛斯回到了小船,不用国王下令,看到这一幕的船队纷纷后撤,尤其是被国王截下的那些外国船只,“至少接走国王!”   怒火号已经搁浅,没法立刻离开,只有靠这帮佣兵船长了。   萨拉多是个光鲜亮丽的海盗,戴佛斯记得他那套衣服,银丝编织而成,袖子宽大到拖在地上,连纽扣都是翡翠做的。   他从自家的瓦雷利亚人号探出脑袋,帽子上是长得夸张的鸟羽,“你的国王输了,洋葱,看在好友的份儿上我接你走,我们去石阶列岛逍遥快活。”   “别给我鬼扯!国王还活着,想想报酬,混球!快去!”   “国王?诸神在上,戴佛斯。”萨拉多瞧了眼远处,“你该关心…啊,诸神哪,”他喃喃道,“我很抱歉。”   抱歉?   戴佛斯回头。   不!   戴佛斯隐约看到几个儿子在大叫,他们手持长剑,身后只有几名卫士,戴佛斯找来的水手和海盗早就已经四散逃亡。   “快跑!”戴佛斯大喊,“丢掉旗子,快跑!”   听不到的,在纷乱的战场上,他们听不到。   红袍一如海上的风暴,他几乎看到了戴尔诅咒着这帮狮崽子,绝望地将剑挥出。   兰尼斯特的骑兵在席渥斯家的旗帜到达国王那里之前就截住了他们,戴佛斯爵士眼睁睁地看着,看着红底金狮子张牙舞爪,鲜血洒在了自家的洋葱黑船纹章上。   至少前久被他打了一巴掌的戴冯还在,他是侍奉梅丽珊卓的王家侍从,戴佛斯安慰自己,自己还有儿子呢。   可是洋葱骑士却生不起半分宽慰的兴头。   每一个儿子的剑都是他给的。   “接走国王,萨拉多。”爵士说道,声音依然平静,“至少带国王走。”   “你的国王只给你带来了死去的儿子,傻瓜。”   戴佛斯牢牢盯着自己的老朋友,远处战火纷飞,刻不容缓,“他们信仰七神、信仰红神,而对我来说,史坦尼斯一世就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用信任予我以荣宠。”   “好吧,”花哨的里斯海盗没再多说,“你们得加钱,如果马蹄碰到我,我就杀了你。”   【国王大道】   洛马斯爵士一直觉得,让自个儿妹妹嫁入拜拉席恩家族是一个好主意,后来真龙血脉殆尽,拜拉席恩称王,更证实了这一点。   纵然在后来,劳勃死后雄鹿家族两兄弟争位,红神信徒和佛罗伦风风光光,而伊斯蒙一家低调异常,可是天长日久,崛起的机会始终都有。   然而,现在他有些后悔了。   “洛马斯爵士,你和风暴地王领的人拖住他们,我们去营救国王!”亚赛尔说道,“光之王荣耀我等,骑兵随我来!”   在晚上分兵,还面对着河湾的三万大军,这是多么蠢的决定。   这帮佛罗伦如此投机,一见风向就从蓝礼的臣子摇身一变,到了史坦尼斯麾下,还皈依了拉赫洛,背叛自己的信仰,如今更是每天凑在国王面前阿谀奉承,因为其兵力和派头,过去伊斯蒙家族的洛马斯一直忍气吞声。   一些平民把自己一帮人称为王党,把佛罗伦和其他改信拉赫洛的臣子称为后党,洛马斯好奇的是,这个“后党”里的“后”字儿,到底是指佛罗伦家的赛丽丝王后,还是那个红袍女巫?   无论怎样,他现在无法再忍耐下去了!   这个亚赛尔爵士口口声声,说什么为了国王,什么为了光之王,洛马斯前所未有地痛恨佛罗伦这一家子招风耳狐狸!   “你这是见势头不对,想跑!”风暴地的老汉吼道,他拔出长剑,趁着更年轻的亚赛尔措不及防,搭上他的脖颈,“国王身边有两万人,轮不到你!梅斗家的埃洛尔大人,命令长枪手殿后,弩手掩护,全军缓缓后退,退向御林,一定要把阵型稳住。”   “我是国王任命的司令,你——”   “蠢货,对面早有准备,他们的骑兵排在阵前,就等着追杀,想让我殿后送死?做梦!”   “国王处于危险之中!我要砍了你的脑袋!伊斯蒙乌龟,我要杀了你全家!”   “你杀呀,国王恰好是我外甥,”洛马斯爵士不为所动,“我们必须保存实力,有序撤退!命令你的河湾军队,亚赛尔爵士,或者这位埃洛尔大人,回头在王座之前,你大可污蔑于我。”   嘟——嘟——嘟——   河湾军队的火把在挪动,他们即将展开攻击。   “快!立刻!”   人家会让你有分兵阻拦和救史坦尼斯的时间?哪怕是风暴王杜伦都没这个体面!经历过“篡夺者之战”的洛马斯爵士,感觉自己关节因为兴奋而隐隐作痛。   噗!   洛马斯的下巴突然被人摁住,他感觉一阵剧痛,然后,眼前陷入了一片黑暗。   洛马斯爵士没放下面甲,一把匕首自下颚插入了他的脑腔,他的手无力落下,长剑拍在了亚赛尔肩头,吓得亚赛尔·佛罗伦一个激灵。   “这老头解决了,爵爷。”   亚赛尔呆了好一会,经过人说明情况之后,才反应过来,他四望了一眼,理所当然地,自己的卫兵可多,风暴地的老家伙毫无机会。   “好,好,”亚赛尔后怕地起伏着胸口,“很好,一百枚金龙,回去给你,召集骑兵,我们出发,留下王领和风暴地的军队殿后,至于这个洛马斯,就说他投靠了对面,意图行刺长官,埃洛尔大人,你说呢?”   梅斗家族的埃洛尔伯爵时年二十,嫩脸上一片苍白,毫无反应。   亚赛尔爵士不再理会他,毕竟梅斗家族也是河湾地出身,他们向来一致。   【大圣堂】   君临城中一片乌烟瘴气,卢琛的白色袍服上早已经被熏黑,他任由外头大乱,在煽风点火过后,回到了君临的大圣堂。   “带我去提利尔家族那里,”他吩咐道,“加兰爵士和奥莲娜夫人都还好吗?”   “吃得香,睡得着,总主教,”恭敬的修士殷勤地拍着他袍子上的灰尘。   “他们大概在祷告,反思和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在这边,赎罪走廊的小房间里。”   反思和忏悔?屁。   奥莲娜夫人胖了一些,气色好的不得了,正用清水在桌上作画,加兰爵士在锻炼,汗如雨下,俯卧撑做得异常麻溜。   “放他们出来,”卢琛说道,“夫人,局势改变了,如今君临属于我们。”   “看来,今天七神他们老人家想法变了,”奥莲娜神态悠闲,“事情解决了?”   “她走了,兰尼斯特向您问好。”   奥莲娜颔首,“我错估了她,我以为她想要的更多。”   所幸,奥莲娜夫人一和卢琛接上,就利用了他所有的条件,制造了红神神庙的大爆炸,没有了莱雅拉,而莱雅拉的影响仍在,在荆棘女王一利用起来,可以做的事就很多了。   当初花败之时,奥莲娜夫人刚被送过来时,卢琛还不言不语,直到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结婚,八万大军即将兵临城下,因为战败而逃入君临的勇士团和兰尼斯特败军暗中集结,大学士派席尔的人在卢琛的就职仪式前找到他,悄悄塞给他了泰温大人和梅斯大人的问候。   然后,是暗藏匕首的修士修女,瑟曦的诱惑,和与荆棘女王的秘议。   派席尔大学士被抓以后,音讯全无,卢琛总主教好几天都没睡着,生怕剥皮卫兵或者金袍找上门来,然而并没有,就是几个自己的手下人卷钱跑了路,不知所踪。   “加兰,我听说你被一个女野种给打败了,好个‘英勇的’加兰。”   两人虽然住得近,可是之前加兰没和祖母搭过话,莱雅拉看得可紧了。   “我大意了,她只是个女人。”加兰叹气。   奥莲娜夫人毫不留情,“我也只是个女人,可是怕我的人从旧镇到白港四处都是,我以为你比你的野猪爹要好一些,可是照现在来看,你的野猪父亲比你厉害一百倍,至少他知道别因为性别而忽视敌人。”   “二位,这不是吵架的时候。”   奥莲娜笑了,这个总主教算什么东西,暴发户佛雷的儿子,她没理会卢琛,“提利尔家需要的不是莽夫,加兰,保护高庭需要的智慧和勇气,尤其是智慧。”   卢琛见荆棘女王不理会自己,立刻闭嘴,恢复了卑微,“看在七神的份上,夫人。”   奥莲娜夫人不理会七神的体面,“不是我乐意在大圣堂里的,也不是七神安排的,是你们把我关在这,怎么,还要让我闭嘴?那就再把我关起来,把嘴堵上!”   “总主教,你的信。”   卢琛正要开口,一个僧侣出现,“您回来以后,有个小孩送来的。”   总主教打开一看:   我知道你的事儿,总主教,劳烦替我向七神问好。   晚安   莱雅拉·波顿敬上   卢琛惊呆了。   轰隆。   轰隆!!   轰隆!!!   大圣堂下传来了一阵阵爆炸声,声音越来越大。   轰!!!!   一片光芒自地下升起,遮住了卢琛的眼睛。   是绿色的。   巨大的铜钟飞在天上,径直砸下,沿着街道一路滚了过去,人群被碾成了肉泥。   又是绿光闪耀时,黑夜再度被照亮,大圣堂的圆顶压住了爆炸,却轰然崩塌,一阵尘波四散,借着爆炸和燃烧产生的光线,瓦里斯在红堡城墙上看得一清二楚。   孩子总是最诚实的,他用一枚银鹿,换来了一小只蜡烛,和教会的覆灭,他还记得自己告诉那个小不点的话儿,“看到总主教回家之后,就去地下,把蜡烛点上,明天还有糖哦。”   私生女走前问过她一件事,莱雅拉当时已经穿上了铠甲,那个夜晚,他们俩在王座厅碰头,瞧着没了铁王座以后留下的一片狼藉,“瓦里斯大人,你说,要是史坦尼斯输了,会发生什么?”   当时,瓦里斯手揣在袖子里,猜测道,“托曼成为真正的国王?您想说这个,莱雅拉小姐?”   “确实如此,”莱雅拉惆怅地叹了口气,“我真是嫩的很,看不透人心,这么说吧,没了史坦尼斯和他的军队,没有了史坦尼斯存在,七国将无人可以阻止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联合,维斯特洛会重归和平,混乱不在,长治久安。”   “是的。”瓦里斯简单地答道。   莱雅拉没说,但是二人都能理解的是,一旦七国和平,那海外的黄金团、伊耿和丹妮莉丝就会毫无机会,名为拜拉席恩,实为兰尼斯特血脉的托曼一世还很年轻,有泰温、梅斯以及一大帮封臣贵族辅佐,那孩子性格温和,胆子怯懦,可能会大权永远旁落,也可能会成为下一个“贤王”杰赫里斯。   “所以史坦尼斯必须活下来,如果他失败了,那么至少得有一条生路。”   “您想说——?”   “我记得奥莲娜夫人出自雷德温家,所以,雷德温的舰队出现在狭海里头,为托曼而战,您记得吗?这是您说的。”   “对,雷德温家族和提利尔家族向来友好,胆肝相照。”   “那史坦尼斯国王就很危险了,他的王室舰队里头有不少海盗、走私贩和武装商人,哪能和正规舰队对抗?一旦在君临失利,他很可能无处可逃。”   “国王自有天命在身嘛,他还有拉赫洛保佑,”当时,瓦里斯客套道,“指不定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呢?”   莱雅拉没再说什么,所以瓦里斯当时只当是两人闲聊。   可是后来,在莱雅拉走的那天,她手下菲林特家族的那个野女人找上了瓦里斯,“这是莱雅拉给你的信,太监,”很显然,那个克蕾·菲林特不大喜欢阉人,“她说你一看就明白了。”   莱雅拉留给他的信里告诉了他一件事,大圣堂的地底下有当初“疯王”伊里斯准备炸君临的野火,为疯王服务过的情报总监瓦里斯当然知道野火,那时候他的情报网还没铺开,不过,炼金术士每天都和疯王混在一起,想要不知道野火都难。   瓦里斯突然明白了,那天莱雅拉说给他听的话。   如果雷德温家族没法保证自己的利益,他们凭什么为提利尔而战?   所以现在,大圣堂,连带着里面的人,还有卢琛的野心,加兰的懊恼和勇气,以及奥莲娜·雷德温对子孙及娘家夫家的爱一起完蛋。   “国王万岁,”瓦里斯拍了拍自己的光头,“愿国王们全都长命百岁吧。”   他有些不开心,因为他被莱雅拉利用了,这还是头一次,自己不是因为强权,而是自愿为人所用。   说不准,这也是拉赫洛的意思呢,毕竟拉赫洛保佑史坦尼斯嘛,太监想着,待到明天把讣告发给雷德温的舰队,那位派克斯特伯爵,之后的事,就万事大吉了,如果这么做,史坦尼斯一世还是被干掉了的话,那只能是新旧诸神不眷顾他了。   嗯,得像个办法让自己不被怀疑,还要让雷德温知道消息,瓦里斯悠然地想,啊对!雷德温家有个“流口水爵士”在君临,花败之时,那位霍柏爵士本来保护着玛格丽往城外跑,结果在海港那被莱雅拉的人抓住了。   那就去…告诉他这个消息,然后突然想起奥莲娜夫人一直在大圣堂里?然后,再放他离开,雷德温家总不会怀疑自家小子吧?   【君临街头】   当绿光再一次照亮天穹时,詹姆在屋前浴血而立,他周围都是尸体,周围很安静,难民争相夺路,天可怜见,他们自个儿踩死的同伴都比他杀掉的多。   倒是弑君者背后多出了几个人,风暴地的贝里伯爵,密尔的索罗斯,还有几个神色委顿的潘托斯商贩。   “看来,光之王做出了他的回应,愿他荣耀我等,”索罗斯脸上青肿一片,他看着雷妮拉丘陵上冲天而起,飘然而落的火,一点都没有高兴的神色,“毁掉了一座神庙,炸掉了一座圣堂。”   “民众疯狂如兽,教会催动暴乱,诸神的圣所毁灭,弑君者慨然保护无辜,”贝里伯爵没有笑,他擦着布满血迹的长剑,声音异常沙哑,“这是怎样一个时代。”   “如我告诉你的,”红袍僧回应,“天穹泣血,长夜将至,以后只会越来越光怪陆离,灾祸连连。”   詹姆对二人的话嗤然而应,没有自己杀了伊里斯国王的话,那个大圣堂早在十多年前就炸了,“我去找我姐姐,她现在是太后,里头还有一个公主,你们别进来。”   厮杀完之后该做什么?   该说爱。   【莱雅拉,起航】   “你确定了吗?”我和克蕾站在船舷边上,看着波涛起伏,月光下的海面上是无数张风帆,这些船里分散着无数的黄金白银,是我发家立业的希望所在。   星光璀璨,月过中天,明天,我们大概就到喉道了。   “卢琛,就是他。”克蕾手里拿着一个酒壶,她对我冷淡了不少,“这次要回北境?”   “对。”我回答她,“想家了?”   “不,我想去长城外头看看。”   她想离开我,可能想了很久。   我手搭上她的肩膀,“你还是记着我把艾德赶出去的事儿?”   “对。”女猎手没有瞒我,答案很简练,然后她岔开话题,“关于卢琛,我把你的纸条给了瓦里斯,按你说的。”   “好,”我知道,要除掉卢琛不难,这个傻瓜蛋,如果按照我的路一直走下去,而不是依附大贵族,只要他水平够,未来还真有可能建立七神的地上天国,可惜他眼里只有七国的豪门,“还有一件事,你去观察这艘‘渔鹰之傲’的所有水手,让咕噜和斧刃找个由头,把我们的人中间会航海,或者在船上干过活的人调过来,别惊动珊莎和莱拉。”   “要对他们动手?”   “他们可能会对我们发难,去吧。”克蕾走了,我踏上船尾,这艘船的船长就在那。   我不可能任人带走珊莎和布兰。   他们是史塔克家族的人,将来我对付卢斯时,会是我很好的旗帜。   在北境,很多人听史塔克的话。   “不必行礼,注意船,白天有旗语,可这大晚上看不清,你们是怎么通知彼此的?”我兴致盎然地站在船长身边问道,身子遮住了他察觉克蕾所作所为的视线。   作者的话:好了,布拉佛斯去也!有读者说加读者群进不去,是这样的,因为有很多广告号,所以设置了群问题_(:з”∠)_,未免误伤拒绝请求,请大家不要卖萌,好好回答就能进群啦。 第65章 红堡,蟹岛(上)   【红堡】   第二天,西境和河湾的军队进城,红袍军回归了君临,“无畏的”巴利斯坦饿了好几天肚子,只为守候着铁王座,他在前夜里宰杀了几个不长眼的傻子。   现在,士兵们正在用吊机和马车把王座放回去,好说歹说,才劝御林铁卫队长去休息,老骑士累坏了,只是强撑着。   詹姆和瑟曦带着弥塞菈来在红堡大门等候,还有河湾地之前的一干人质,兰尼斯特卫队认识他们俩,无人阻拦这一家三口。   自伊耿高丘沿路而来的正是泰温·兰尼斯特大人,这让瑟曦太后松了口气,爵士,西境守护,凯岩城公爵,兰尼斯港之盾,永远的国王之手,全七国最被敬畏的人。在今日之后或许还会加上一些个名头——   君临之星,铁王座的捍卫者。   没错,兰尼斯特的金龙已经花了出去,凯冯告诉詹姆,下面人已经开始宣扬。   父亲的铠甲是金边深红色的,一条醒目的鲜红绶带披在左肩,一如孩提时一样,他的盔甲自然很华丽,但是和兰尼斯特重金打造的卫队及重骑兵并无二致。当他开始谢顶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头发剃光了,如今他的胡须金白掺杂,老了几分,但是依旧精力旺盛。   兰尼斯特不容残缺,一切完美,当初老爸因为秃顶而剃了头发,这会儿会不会把胡子也剃光呢?詹姆想。   当爸爸的这位低首看了眼姐弟俩,脸上没有半点久别重逢的笑意,詹姆和瑟曦可是被拘禁了几乎一整年。   自从泰温的妻子乔安娜因难产而亡故之后,他就再也没笑过。   “什么时候君临流行穿修女服了?”泰温压根就没提詹姆的铠甲,“去换一套人穿的,你们俩,然后去王座厅。”   “好的,父亲。”   “泰温大人。”弥塞菈彬彬有礼。   “日安,公主殿下,你也去换。”至少对孙辈,他口气稍微好上了一些,“动作麻利,今天会很忙。”   稍后的来人是西境和河湾贵人,提利昂也在,还有蓝赛尔,侏儒还是原来的样子,倒是表弟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詹姆看到了“百花骑士”洛拉斯阴沉的脸蛋,其他的纹章和旗帜与他无关,弑君者决定先去照自家老爸的话办。   “父亲来了,”瑟曦显然轻松很多,语气近乎醉呓,“好长的噩梦啊——”   詹姆瞧了自己的姐姐兼爱人一眼,这模样像极了家人羽翼下的少女,有多少年没见到了?他还记得当初他前去君临时的情形,那时候的瑟曦倾国倾城,就像是七神中少女地化身。   当然现在也一样,无人可比的雍容华美。   【喉道】   黑河湾已经是过去。   船出喉道,海上没有船,估计都在史坦尼斯身边,或者湾里。   我们经过了龙石岛,甚至可以看见小小的士兵在那座堡垒上放哨。我试图找到那个想烧掉我的红袍女,可是距离太远,只能看清龙形状的塔楼。   这里曾经是属于坦格利安家族的土地,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毁灭之前,当时的丹妮丝·坦格利安在一个早晨告诉了自己的父亲,她昨夜梦到瓦雷利亚在海浪和天火中灰飞烟灭。   丹妮丝的父亲正是“流亡者”伊纳尔·坦格利安,他相信了女儿,带着全家人、全部的财富,还有包括“黑死神”贝勒里恩在内的五条龙搬到了龙石岛,成为了世上仅有的瓦雷利亚龙王。   预言,龙梦,我思考着,还有那个远在东方的丹妮莉丝,那个活在当下的坦格利安女子。   这个女人同样是流亡者,她会做龙梦,也有龙在身侧。   我很好奇,如果我去了东方,会遇到一个什么样的龙脉女王?   “小姐,”斧刃前来,“那个船长说要去海鸥镇,说我们食物不够。”   “绝对够了,他这是在找理由。”我一口断定,“先答应他,沿着海岸走,晚上让我们的人送吃的来,酒和肉食,然后,拿下他们。”   “那,我们要去?”   “跨海去潘托斯,沿着东方那片厄斯索斯大陆的海岸线往北,我们在布拉佛斯等待,一旦北境起了变化,就立刻出发,找卢斯伯爵讲道理。”   和水蛭大人没法用舌头讲道理,这只会让他想割掉你的舌头。   得讲剑和矛的道理。   【王座厅】   男人的铠甲很好搞定,太后的服饰就有的忙了,待到詹姆赶到王座厅时,瑟曦还没出来,铁王座的位置依旧空空荡荡,看来广场那边还有的烦。   詹姆来到提利昂身边,这里早有一堆椅子,他坐下以后问候自己的弟弟,“还好么?”   “不赖,我在西境带领矿工和农民,挨了罗柏一顿毒打,除此之外都还行,你呢?”   “我踝关节被卸开了一段日子,还被你的未婚妻关了,简直,简直就是下七层地狱,难道我家给波顿四倍于她重的黄金,就是为了让她教训我?”   “或许是的,哪个少女不想囚禁一个金发大帅哥呢?尤其是某类美男很好打发。”   “我会揍你,提利昂。”   “谢了,老哥,多谢你不帮我报仇,反而来揍我。”   “我会把你和少狼主都拴在鱼梁木上,用鞭子抽,”詹姆的话没有半点认真,“蓝赛尔怎么了?”   “他是不是像是老了三十岁?生病了,我找学士给他看,这家伙拒绝了我。估摸着是因为他父亲凯冯被史塔克抓起来的事儿,心病。”   虽然说,每次谈起做人质的凯冯时,蓝赛尔的模样都是如此地无动于衷。   “父亲怎么样,这场仗是怎么打的?”   “你还知道问正事啦?”提利昂小心翼翼,“我不清楚细节,但是听达冯和那群王八蛋说,得到史坦尼斯军队从风暴地开拔的消息以后,他就开始谋划了,老爸没想过和史坦尼斯正面交手,他和梅斯大人把士兵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亮堂堂地扎营苦桥,另一部分先向北方移动,然后再转向东南方。”   “向北方?”   “徒利家族的艾德慕把自己人分散到各个城堡,去收复失地,然后就被联军的一顿老拳给打得满地找牙,不过,他们没过河,而是绕了个圈子来了君临,只要跑得比难民快,就没人知道有这一支军队抵达此地。”   再或者把路上见到的人统统杀掉。   “我猜我一辈子都学不会打仗,”尤其是战场之外的战争,詹姆感叹,“所以,不管君临乱不乱,都会赢?”   “恐怕是的,只要史坦尼斯敢来,他的希望就会很渺茫,海上的消息比信鸦慢,我军优势太大,怎么玩弄他都可以。”   “倒是那阵绿色的光,”提利昂吐了吐舌头,有些怜悯地说,“当时在城外,蓝道·塔利是我们的司令,史坦尼斯一世这个倒霉鬼正好在我们眼皮底下登陆,就像是跳到岸上的鱼,死期将至,原本是该如此。”   “可他跑了。”   “对,结果呢,来了一支佛罗伦家族的骑兵,城里的大圣堂成了一片碎石,把在场的人全吓坏了,史坦尼斯逍遥逃走。”   “我猜,他即便没死,也大势已去?”   “昨晚死人无数,詹米,他希望确实不大。”   史坦尼斯丢下了几乎所有的步兵,早晨清点时,俘虏至少上万,提利昂听蓝道·塔利伯爵说,尸体至少也有上万,加上逃跑的人,那位伪王没了三万人马,或许是四万。   “那该祝贺托曼长治久安了。”詹姆说道,可是两兄弟都毫无庆祝之意,他们心事重重,各有所思。   “我——”   同时开口。   “你先说,”詹姆谦让。   他想找个时间和提利昂谈谈,关于那年提利昂的妻子和现在的那个西佛·希山。   巧了,提利昂也想问问关于那年的事儿,莱雅拉给他寄来了信,其中之事是不是千真万确?   “我们稍后再聊,私下,老哥,就明天。”提利昂瞧了眼大门。   王座厅里座无虚席,一片寂静,泰温正是所有人瞩目的对象。   “我们赢了,”泰温公爵傲然宣布,太后露出了笑容,“伪王史坦尼斯,私生女僭主莱雅拉,都已经被国王所驱逐!”   詹姆给了提利昂一个眼神,“僭主”这个说法可是海那边的称呼,专门形容没有资格却担当领袖的人,这话一说,相当于给那个莱雅拉·波顿判了死刑。   小恶魔提利昂耸了耸肩:反正那个女孩又不在君临,也不会束手就擒。   【蟹岛】   船只一路北上,抵达蟹岛附近,这里是王领的东北边缘,男丁好少,估计都给史坦尼斯打仗去了,不知魂归何处?   我们大大方方地登岸补充淡水和食物,如果不是贵族的剥皮人纹章,当地居民只怕还以为遇到了海盗。   不用什么借口去夺船,机会来了。   晚间,我们在沙滩上燃起篝火,留下了一些人在船上,其他的伙计全都上了踏实的陆地。   “这里适合建一个港口,”我在了望海岸,一个个船影随着波涛缓缓起伏,我评论道,“没有礁石。”   “可是有风暴,”亚瑟·河文现在极度沧桑,他可是雷德温家罩着的,却被我带上了贼船,“而且,坦格利安家哪能允许离君临那么近的地方有港口,他们不收税啦?”   我瞧着剥皮人等慢慢靠近那艘船的水手,克蕾搭讪了船长,叫他去一边谈谈。   我计较了三秒这算不算美人计,好吃醋啊。   “马上就回白港了,亚瑟,以后跟着我就成,咱们去别的地方,不和你的葡萄枝家族闹别扭。”   “霍柏·雷德温是在我的船边被抓住的,”亚瑟忧郁地说道,“我这辈子都回不了家乡了,如果我回去青亭岛,希望他们看在我是私生子的份上,给我的死刑是用葡萄酒淹死。”   做梦,青亭岛的葡萄酒举世闻名,几乎与等重的黄金一般贵。   斧刃示意我:搞定。   “好了,我去去就来。”   “他在那边,小姐,克蕾夫人一个人就搞定了。”克蕾·菲林特是个结过婚的寡妇,所以除了我之外,很多人管她叫夫人,“另外,我们的人在占据那艘渔鹰之傲时,发现有一伙人想私下开船逃走,他们杀了我们留在那艘船上的两个士兵。”   “是谁?”   “带头的是海尔,那个盐场镇的海尔,和您一起用过晚餐,一直在灰卫做事。”   “先船长,海尔放到渔鹰之傲上,我稍后处理。”   渔鹰之傲是一艘双桅快船,我还蛮喜欢的,现在好了,可以留给我自个儿用。   船长是个典型的谷地人,眉骨有些凸,下巴稍微尖一些,一头棕发。   他现在被绑老实了,嘴里含着抹布,克蕾可能有些个别致的兴趣,和上次那个贝里爵士的侍从一样,这伙计被倒吊在树上。   可怜的贝里爵士,这一整天都抱着酒桶,已经吐到快脱水。   “别大喊大叫,是就点头,不是就摇头。”我吩咐道。   “呜呜!”他点头。 第66章 蟹岛(下),御前会议   【御前会议】   一整天的打扫让御前会议勉强能谈事了。   “有很多逆匪反贼需要去剔除,有大片战乱之地需要恢复。”泰温公爵说道,“国王之手,先从哪里开始?”   詹姆突然发现,梅斯·提利尔大人胸戴金色的手掌,他才是托曼的国王之手。   詹姆之前还以为会是泰温呢。   怎么看这位首相都有些可笑,在泰温大人面前毫无存在感。   “我母亲和我儿子。”梅斯毫无心情顾及争权夺利。   对啊,大圣堂爆炸崩塌,提利尔家的人质恐怕已经葬身火海。   可是同时,兰尼斯特的姐弟却活的好好的,除了詹姆的踝关节曾被拉脱臼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损伤。   这一对比,梅斯大人心情会好才怪,去世的是他母亲和儿子,最能打的儿子。   “雷德温家那边知道消息了吗?”泰温关心的不是高庭公爵的亲情。   “大人,我们还没来得及向他们送出黑色的翅膀。”   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   “对了,泰温大人,”瓦里斯讨好地笑着,可是泰温公爵连一个眼神都没给他,“派席尔大学士已经失踪,信鸦无人照料,在私生女走前,全被放出,恐怕,现在红堡没法传信。”   “那就等到舰队凯旋再说。”泰温显然看出了其中利弊,不想雷德温太早知晓,“去隔壁的城堡递信给学城,让他们选一个大学士来,要年轻的,别太老态龙钟。”   泰温不是国王之手,也不是国王,却是这个年代全君临最好的决策者,只要几个小时,就把一堆杂务处理干净,夜幕降临其他人离开,他留下了自家的三个儿女。   【蟹岛】   数千号人马的篝火洒在沙滩上,今夜喧闹极了,让我以为想起了前世的热带海滩,到处都是人,海风凉爽,吹走了拥挤带来的体味,否则依照这年代的卫生习惯来看,我不定得被熏死。   “你是格拉夫森家族的什么人,佣兵,骑士,还是私生子?”   那个船长摇了两次头,点了一次。   和亚瑟·河文一个路数,格拉夫森家的私生女,估计海鸥镇伯爵也不敢随意派遣个谁来控制史塔克家的儿女。   “你是来接珊莎·史塔克和布兰登·史塔克去谷地的?”   他瞪着我,迟疑地摇头。   哦,倒是挺忠心耿耿。   “去掉一根小拇指。”   斧刃用餐刀一点一点开始锯。   “呜呜!!!”   “要老实交代么?”我背着手问道。   船长忙不迭地点头,满脑门的汗。   “”别大喊大叫,你喊一句我就刺你一剑。”我拿掉了堵着他嘴巴的亚麻护腿,一股臭味弥漫出来,旋即被海风吹走。   “小,小姐。”   “知道这事儿的有多少人?”   “我不清楚,格拉夫森伯爵可能派了无数的人。”   “把谷地人全集中起来,”我的人有名册,领头的都辨认得出来,其他船只会是一个问题,“就说里头有海盗的奸细,要来把我们通通劫了,查奸细,你们一个一个辨认。”   这帮海上人不会在意我的生死,也不会在意史塔克的丫头孩子,但是查海盗就不一样了。   “不要太匆忙,夜里人容易紧张,一队人一队人集结,一个一个查。”已经出了喉道,偌大的狭海由我去,所以不急,避免暴乱的风险,可以慢慢来。   “小姐,那个海尔?”   “他们几个人是想干嘛?”   “逃跑,自个儿去单干。”他是盐场镇出身,肯定认识不少朋友,有了船以后可能会很吃得开,没必要跟着我。   “没有同党的话,吊死。”我揉着眉心,人类是一种很难明白的物种,“我猜他一定是觉得不管去哪里都比和我一块儿要好混的多。”   “他不是骑士,”伦赛·佛索威说,“毫无荣誉可言。”   骑士也可以毫无荣誉可言。   “那,这个船长?”斧刃问道。   “先留着一条命。”   海鸥镇的格拉夫森家族曾经是坦格利安的支持者,在“篡夺者战争”期间为了国王反抗自家封君艾林家族,当时的海鸥镇伯爵马柯在海鸥镇外被劳勃公爵杀死,然后现在的杰洛·格拉夫森伯爵将其发誓反抗的表亲,马柯的儿女给出卖了,趁夜割掉了他们的喉咙,他因此成为了新的海鸥镇领主。   这个人做事卑鄙,野心勃勃,却偏偏讨人喜欢,很受欢迎,非常难对付。   史塔克家的珊莎和布兰在维斯特洛俨然令人垂涎,我估计史坦尼斯和兰尼斯特-提利尔都想要他们,现在又加上了谷地。   不用说,一定是小指头的想法,他在海鸥镇担任过税务官,和格拉夫森一家可熟悉,不过,他哪里能知道我会带上几千号人,其中有不少是士兵。   小指头不知道我如今的实力。   他更不知道我带了多少钱。   否则他不会傻到会这么简单地就想把珊莎和布兰带走。   为了掩盖我的意图,我特意分别向潘托斯和谷地求助,避免被估算出我的人手和货物,看来,这个小伎俩还是奏效的,格拉夫森家族失策了。   “去吧,记得早点休息,明早向南,然后去潘托斯,我们要离开海岸线,横跨狭海,别忘了水和食物。”   谷地的水手不设防的把武器放在一边,他们措手不及,我们收拾得很快。   “为什么要抓我们!?”   “你们当中有石阶海盗‘斑鸠’的同党!你们的船长已经招认了。”   这帮年轻小伙子一脸茫然,海盗,同党?   “我无从得知你们中间谁是海盗,也不感兴趣,到了潘托斯以后你们就自由了。”   他们面面相觑,不是帮忙运送人和物资吗?为什么会出这种事,格拉夫森的私生子和海盗勾结?   突然!   “莱雅!你这个大叛徒!”一个小煤球撞上我地腰,“我想死你啦!”她哇地哭了出来。   “抱歉,小姐,”艾德威·石磨坊局促地说道,“我发现她在我那艘船上擦甲板,我记得她好像是一个叫爱弥尔的小姐,或者先生?”   “我是女的,是艾莉娅·史塔克!我说了三万遍了,蠢磨坊。”   我拍着小黑孩子的脑袋想,下一个又是那只小狼送上门哪?   一声少女的尖叫响起,“艾莉亚!”珊莎就坐在边上呢。   【御前会议】   “那些金袍和灰卫是怎么回事?”泰温问道。   “他们由一个平民和一个佣兵率领,倒向了我们,”瑟曦抱着手臂,“我会保证他们的忠诚。”   “如何保证?”   瑟曦或许有其他法子,不过在老爸面前只提了一个,“每人一个金龙,父亲。”   “给他们每人十个,领头的平民封为骑士,一座宅子,他有妻子吗?”   男人的欲望,不过是两种,力量和女人。   钱、房子和权,都是力量的一种。   在泰温这里,他所做的,也就是从这二者出发收买人心,只是他没法张开双腿,所以只有逼别的女子去张腿了。   “没有,父亲。”詹姆接道,“但是那个佣兵已经是骑士,私生女曾经答应过一座城堡。”   “那就让平民得到一个西境的私生女作为配偶,佣兵获得王领的城堡,头衔和一个贵族女人。”泰温一言敲定,“这座城市容不下许多人,把难民统统赶出去,他们来办。”   “灰卫就是难民组成的。”   “灰卫及其家属留下,马尔布兰家族的亚当爵士会整合他们。另外,龙穴那些木棚必须拆除,兰尼斯特的君临容不下那么丑陋的东西占据维桑尼亚丘陵,盖点别的。”   “还有蕾妮丝丘陵。”提利昂提醒,君临城里就只有三座丘陵,谢天谢地,没人来把伊耿高丘上的红堡给拆了。   “大圣堂,我记得教会很有钱。”   “提利昂的未婚妻把钱卷走了,”瑟曦面无表情,“还有国库的钱,我们的钱和提利尔的钱。”   “我喝酒的时候听到这么一件事,她担任财政大臣时,出了一种雄鹿债?”小恶魔说道,他很尴尬,老父和兄姊全盯着他,搞得像是他指使的。   “不止,”瑟曦的记性前所未有的好,“她收买人心,操纵教会,酿造暴乱,祸害君临。”   为什么听起来你很羡慕,老姐?   “要我说,那个女孩只不过是北境乡下的村姑而已,可是听起来,她夺走了民心、信仰和金银,没了这些,君临还剩什么?”   “王座。”詹姆提醒。   “扔广场上了。”   “海港?”   “她跑路时所有船都溜了,还剩下的都归了史坦尼斯。”小恶魔靠上椅背,抱着手,“为什么我们要来这里?君临只有五十万嗷嗷待哺的男女,不给吃的就会造反,这个城市如今毫无意义,我们呆在这里不过是为她收拾残局。”   真是滑稽,一帮达官贵人给一个私生女收拾烂摊子。   五十万人不过是五十万张嘴,有何用处?维斯特洛漫山遍野都是人,如今百废待兴,要另选首都也不是难事。   “提利昂,御前会议新的财政大臣会是你,你要比私生女做的好上一万倍,别给兰尼斯特丢脸。”   小恶魔蹙眉,他现在好想扇自己的嘴巴,让你话多。   “这可是好大一堆破烂事。”   “你一直想要机会,现在你有了,做事,做个兰尼斯特。”   侏儒默然。   做事?拆一堆可怜人的新家,然后把他们轰出去?   去当监工给维桑尼亚和蕾妮丝两个丘陵建房子,好让她们别丑得太厉害?   还是说和那个未婚妻来比一比?身为夫君别看我个子小,厉害着呢!   得了吧,哪种他都不想要!   “詹姆,你会率领兰尼斯特的骑兵,去高庭把国王接到君临,下午就出发。”   “他们不是达冯在率领吗?”詹姆语气有点高。   “达冯会去河间,跟着蓝道伯爵为他的父亲报仇雪恨。”   “我只想在君临呆着。”   呆在瑟曦身边,托曼如今很安全,有自己的婆娘。   “你是我儿子,凯岩城的继承人。”而达冯只是表亲,哪能一直由他率领骑兵?瑟曦和提利昂都看着詹姆,他该作何表情?   “我想重新加入御林铁卫,成为白——”   “我代表国王拒绝你,明天下午就出发,希望你别蠢到再被人给抓了去,兰尼斯特家做人质的已经多到能挤满王座厅了。”   詹姆默然。   “你,瑟曦,雷德温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恐怖爵士’霍拉斯,一个是‘流口水’爵士霍柏,挑一个,恐怖比流口水好听得多,也更年长。”会是雷德温家族的继承人。   “挑一个?”瑟曦显然不明白其父之意。   “你正值生育之龄,女儿,可以再嫁。”   “我是太后,国王是我儿子!”   “对,”泰温扫了眼王座厅的方向,“被一个私生女当做战利品抓走,被史塔克下了判决丢了后冠,在君临的期间,丢了后位,丢了王座,丢了儿女,好一个王后。”   “他们都有机会,他们都可以去做事,为什么就我要去嫁人!?”   “你曾经是王后,你有过机会。”泰温简短地说道。   瑟曦见过那俩双胞胎,恐怖和流口水,他们脸上的斑点和痘子比天穹中的繁星更密集。   “我永远,不会,嫁给,一个,麻子!”   “要我说,你会,”泰温一个眼神就打消了瑟曦刚掀起的反抗,“或者,多恩的奥伯伦亲王,未有婚事,相貌英俊,美名自多恩传遍七国。”   “不!”那个奥伯伦身份不配!而且据说他每个晚上都会和不同的女人交欢。   “父亲,”詹姆趁机开口,“恐怕他们不一定乐意与兰尼斯特结亲。”   “我们是兰尼斯特,记好这一点。”泰温高傲地说,然后,或许他是想到了给提利昂提亲时遭遇的那些羞辱,脸色又变得难看了。   泰温大人通常不露喜怒,不是他的子女还真辨不出他的不悦。   “要不就是亚莲恩和詹姆,要不就是你和奥伯伦,如果不是青亭的葡萄枝,就是沙漠中的阳戟城。”   显然,如果瑟曦嫁去了雷德温,那詹姆就会娶阳戟城的女人,关于这位继承人詹姆的婚事,泰温根本都不问他自己的意见。   而如果瑟曦嫁给了多恩的奥伯伦亲王,詹姆也会有恰如其分的其他婚礼。   提利昂给了一个微笑,他想找酒杯,御前会议里可没有,“我们需要舰队,二位,还需要让提利尔不那么强大,我们还得让多恩安分一些。”   泰温瞅了一眼侏儒,没有说话。   “雷德温家的夫人是米娜·提利尔,梅斯大人的妹妹!所以,哪怕奥莲娜已经死了,雷德温也会依然是提利尔家族的盟友。”詹姆说道,“他们会帮忙!”   “问题是,米娜没有学会她娘的一招半式。荆棘女王一边和丈夫睡觉,一边生孩子,还能一边把一百个米娜·提利尔给算计死,老哥,别期待那位妇女会突然开窍,”小恶魔又把泰温所想给揭破,“我们还在打仗,容不得侥幸,所以万全为上。”   詹姆有点奇怪,到底是自己是泰温的儿子,还是小恶魔是?为什么他总能看到泰温的动机。   啊不对,他们都是,一说到联姻这个混蛋老弟总是幸灾乐祸。   如果不是知道小恶魔是羡慕詹姆和瑟曦关于婚事的安排的话,詹姆一定会直接把这个该死的胞弟扔下伊耿高丘。   詹姆理解提利昂的嫉妒,这倒不是说,小恶魔有多想结婚,而是提亲失败时那种尊严受到损害的感觉,作为一个人,谁会乐意在他人口中低人一等?何况还是素来高傲的兰尼斯特。   弑君者感到有些乏味,他根本不想要泰温给的东西,他想全给提利昂,不管是继承权,还是婚姻。   他只要长剑和瑟曦。   御林铁卫才适合他。   “多恩的使者正是那位奥伯伦亲王,已经出发在了路上,如果你不嫁,瑟曦,就是你女儿去嫁,或者你们母女都去。”泰温坦诚相告,确实,弥塞菈公主也是可以嫁人的。   没人问为什么多恩的使者会出发那么早,恐怕不管谁主君临城,那位奥伯伦亲王都会是多恩的来使,因为不管是史坦尼斯,还是托曼,都会需要多恩安稳,道朗亲王精明异常。   瑟曦无所适从。   她比自己想象的要更依赖父亲,詹姆想,瑟曦觉得自己很独立,可是实际上,从小,父亲就把她培养成了一个作为妻子为娘家谋福的角色。   一个淑女,只为嫁人和生育而存在的淑女,在这个时代的维斯特洛,这就是完美的女人,而兰尼斯特只需要完美。   或许她羡慕那个莱雅拉,私生女对家族的作用多种多样,詹姆不知道莱雅拉小时候是要被培养成什么,不过看得出来,至少在君临,她比瑟曦更加如鱼得水。   可惜,她只是一个私生女,不过也没什么可惜的,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都和自己的身份不搭,继承人詹姆如是,小侏儒幼子如是,瑟曦和剥皮老妹也是如此。   “做好准备,瑟曦。雷德温家族虽然有个女儿,但是太小,”泰温瞧了一眼詹姆,“多恩可以由女性继承,所以我更希望你去把亚莲恩公主娶走。”   这样,兰尼斯特将有机会握得西境和多恩两块土地,如果战事顺利的话,那就是西境、河间、多恩和北境。   到时候,泰温会继续慢慢分化已经人心离散的河湾,兰尼斯特将无国王之名,有国王之实。   三个儿女都无话可说,他们想要抗议,可是没人有这个胆量。   “牢记名号,别再有损兰尼斯特的荣誉。”泰温最终总结,“还有事吗?”   “我有个问题想单独问你,父亲,”提利昂异常忐忑,“对了,蓝赛尔也有事单独和您汇报。”   “在军中那会,我就这么忙?”又是那种面对小恶魔时特有的严厉。   “我至少有五次想提出请求,”提利昂无奈,“但是很明显,在您的军帐里,不管是罗柏还是史坦尼斯都比我重要的多。” 第67章 布拉佛斯   【首相书房】   如今君临局势已定,提利尔家族住在梅葛楼,兰尼斯特家住在首相塔,虽然说高庭的梅斯大人才是国王之手,可是两家关系没好到心无担忧地混住,索性就跟着即将入城的玛格丽王后一起住在国王的地方。   而对泰温来说,首相塔是他住过二十年的地方,这里有不少难言的回忆,所以,他也就欣然接受。   职位毫无意义,没有了强势的君主,梅斯因为母亲而悲伤,泰温大人就是实际上的七国首相,乃至国王。   “你和詹姆呆在一起的时间太长,”泰温盯着瑟曦,“你如今王夫已去,还能再嫁,而詹姆已非白袍加身,别让人家对兰尼斯特说三道四。”   “我,”瑟曦挺起胸脯,她急中生智,找出了理由,“我感觉不安全,因为在红堡里我被那个私生女给抓走了。”   “所以你找被私生女扣住的弟弟来让自己有安全感?”泰温手执羽毛笔紧紧盯着自己的女儿,“我会让詹姆领军进攻奔流城,去吧。”   没错,让他们分开。   依照泰温的聪明才智,种种迹象他都该看得出来,看得出自己的女儿和儿子通奸,可是,他不想承认。   看看这一家吧,泰温的幼子已经是个畸形的怪物,在前一阵子更是质问自己的父亲当年那个荒唐伎女之事,兰尼斯特的男子汉居然和一个村子里的村姑结婚?!   简直是让家族蒙羞的垃圾。   所以,泰温直截了当地告诉了这个儿子。   “泰莎是谁,老婆?你是说你的头一个裱子,忘了,那番经历正好教会她明了自己的位置,我给了她好大一笔生意,然后让总管叫她滚蛋,带着她的钱。”   裱子还能上哪去,泰温怎可能容许又一个平民蠢妇滋扰凯岩城,所以让全军营的男人都睡了她,光天化日,就在军营中央,提利昂是最后一个,给的漂资是一个金龙,毕竟兰尼斯特身价超然。   所以说,有这么一个混账东西还不够?如果他的长子和长女也为禽兽之行,那对一个高傲的兰尼斯特父亲而言,绝对没法接受。   兰尼斯特不是坦格利安,从出生到现在,泰温都不觉得姐弟之间的那种事会是理所当然。   瑟曦走了,纤足远去,脚步声听起来愤怒而害怕,泰温置若罔闻,毕竟七国所有人都怕他。   罗斯比城像是被抢劫了一样,别说学士,一个铜板都没有,所以最后他们找来了河湾地苦桥的学士来饲养信鸽,填补派席尔大学士的空缺。   泰温不需要学士,照老狮子的观点来看,全君临的乞丐中至少有一半,能给出比学士更好的建议。可是他依然不喜欢这个安排,苦桥的学士来自河湾地,提利尔对其影响会比自己更强。   然而,时局艰难,泰温惯于接受事实,并伺机改变,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现在,是写信的时候了,泰温大人每天都要通过信件和成百上千的人交流,他深刻地明白一点,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问候,有时候也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成百上千人就是成百上千个棋子,其中只要有一部分发挥效用,就足以改变战局,压垮敌人,让兰尼斯特的名号传承千秋。   其中一枚棋子正是如此,泰温抽出来自峭岩城的信,峭岩城夫人希蓓儿·斯派瑟是一个热爱功名利禄的女人,和他丈夫维斯特林家族的族语“虚礼非荣”恰好背道而驰。   毕竟维斯特林家族虽然曾经很富裕,先民后裔,历史悠久,名门望族,可是如今其封地越来越小,日渐衰败,显然不能满足希蓓儿夫人的期待。   所以,根据她的情形,泰温布下一步闲棋。   泰温和她说起过罗柏的事儿,当时,凯冯·兰尼斯特率领军队包围了徒利家族的奔流城,罗柏·史塔克为了过河驰援母亲的娘家徒利,不情不愿地答应了和佛雷的婚约,幼稚少年的自尊因此受到了伤害。   泰温又和维斯特林的女当家谈起过佛雷,佛雷家族只有八百年历史,是彻头彻尾的暴发户,这一家黄鼠狼,一直渴望让自家攀上高枝,孪河城侯爵瓦德·佛雷更是一个敏感自卑的老黄鼠狼,他年轻时因为家世的关系,受到过从西境到河湾一大群贵族的侮辱,年老时尖酸而讨厌,远近闻名的不受欢迎。   泰温并没有指使这位峭岩城的希蓓儿夫人,不过她显然足够聪明,也有强烈的意愿来让自家更进一步,所以,维斯特林家族投降之后,罗柏坐上了峭岩城的大厅,夫人一杯下药了的酒,就把因为长期战事而身心疲惫的少狼主,送上了她闺女简妮·维斯特林的床。   泰温没想到效果会那么好,他原本以为只会让罗柏耽搁情事,让西境有可乘之机,没想到,就在峭岩城的神木林里,罗柏·史塔克为简妮·维斯特林褪下少女斗篷,披上新娘斗篷,他们在旧神的心树面前宣誓成婚,乃是诸神见证的合法夫妻。   对泰温来说,这个结果好得出乎意料,罗柏·史塔克是他的敌人不提,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初佛雷家带给兰尼斯特的耻辱他一直铭记。   泰温终其一生都在洗去其父泰陀斯给家族带来的阴影,当年的“笑狮”泰陀斯懦弱无能,任由封臣欺凌,让情人作威作福,还把自己的女儿,泰温的妹妹吉娜嫁去了河间的暴发户佛雷,让那群收过桥费的税吏沾沾自喜。   佛雷不配迎娶吉娜·兰尼斯特,那是让兰尼斯特蒙羞的婚礼,而且佛雷在战争中背叛了姻亲,放罗柏南下,导致凯冯兵败,泰温大人能忍下这一次背叛吗?不能!   泰温当家之后,一扫不臣,虐杀其父的情妇,现在,轮到泰陀斯最后留下的耻辱了,佛雷家族。   让佛雷和史塔克内斗,会是兰尼斯特的可乘之机,他将洗刷一切,不过,阴谋只有见效时才有意义,所以,他仍要做好佛雷和史塔克一致对抗自己的准备。   老狮子挥笔而书,这封信,给瓦德·佛雷,承诺给他地位和荣誉,冰原狼和黄鼠狼将会相互噬咬,让暴发户的心态成为这个家族和其朋友的灭亡之种。   咚咚,门被敲响。   “谁?”泰温停下笔。   “是我,大人,”马尔布兰家的亚当爵士,一员猛将,“蓝道伯爵的信件,他们已经将北境的军队包围在了赫伦堡。”   这不是出乎意料的战况。   当联军主力北上时,横扫了各自为战、没有集结的河间军队。   然后他们遇到了多米尼克的两万步兵,势力强大的兰尼斯特和提利尔军团将之从河湾逼回了赫伦堡,然后佯攻三日,在此期间烧掉了三叉戟河上能找到的所有渡船,断其后路。   只要没了这一支军队,北方人将再无翻身之能。   “很好,让詹姆带骑兵回西境,出金牙城,打下奔流城。”   提利昂在那留下新编的兰尼斯特军队,谁能想得到西境的军队会又一次原路打进河间呢?泰温胜券在握,七国之乱即将平定。   “对了,我看到蓝赛尔一直在等候。”   “叫他进来,”泰温写好信,烫上印章,“把这封信抄给梅斯大人,说明天我们谈谈佛雷家族,然后把信送孪河城。”   凯岩城公爵的信从来不用瞒着人,其险恶用心,只有他自己,才能摸得到脉络。   “好的,大人。”亚当爵士行礼离开,泰温瞧着蓝赛尔走进书房。   “有什么事,蓝赛尔?”泰温不是很重视这个外表漂亮实际没用的表亲,蓝赛尔·兰尼斯特连其父凯冯一半的本事都没有,他开始翻阅文件,谷地和北境的人物里,也有可以利用的。   “大人安好?”蓝赛尔声音听起来古怪极了,据说他困扰于自家父亲为人质之事,积郁成疾。   “不赖,说事。”   “莱雅拉·波顿向您问好。”   莱雅拉·波顿?那个野种?   他想干什么!?   泰温猛地抬起头,一脚踢翻面前的书桌,他眼前是金属一闪,那是一道冷芒。   【布拉佛斯】   越来越臭的船队跨越狭海,路上丢掉了无数因疾病或煎熬而死去的男女,我们抵达潘了托斯,然后沿着海岸线一路向北,这是逆风而行,这个季节北风正变得越来越猛烈。   待到第二十次太阳升起时,泰坦巨人雕像的轮廓隐约浮现,那既是布拉佛斯这座自由城邦的地标,同时也是保护布拉佛斯的堡垒,这座城市被称为“瓦雷利亚的私生女”,乃是由当初瓦雷利亚自有堡垒的逃奴所建。   早间大雾弥漫,这也是布拉佛斯被称为“秘之城”的原因之一,我们得等涨潮以后,大雾散去,才能进港,在进入河道的地方,形形色色的外国船只已经排起了长队。   迷雾逐渐消弭在空气中,海水起涨,先前派去的柯克快船出现在眼前,毕竟那么多的船只,好歹要事先打个招呼。   “日安,这位女士,”船上带来了一名布拉佛斯人,其胡须宛如细绳,身上的紫色长袍肩部修得很宽,高领把脸衬托得有些大,“我是海关官员萨佩里奥,容我引导各位进港。”   紫色在维斯特洛罕见而高贵,可在布拉佛斯是常见的颜色,这里的礁石湖中有一种海蜗牛,可以制成紫色的染料,布拉佛斯最负盛名的舰队也是紫帆紫壳的。   在他的指引下,我们自泰坦巨人分开的双足下进入峡口,一系列的战斗堡垒隐藏在松树构成的防护林中,出现在眼前的还有那座巨大的兵工厂,“我们这里缺少树,女士,这些松树是仅有的一抹绿色。”   “听说你们每周都能有一艘战舰下水?”我不关心植被,倒是这座林子都遮盖不住的兵工厂船坞——   “战时如此,”他表面谦卑,“多斯拉克人说战士离不开马匹,在海上船就是马,海王的舰队永远不会缺乏坐骑。”   数遍七国都不会有哪个地方有这样的制造能力,布拉佛斯的海上霸权不是空话。   通过了峡道之后是一个巨大的湖泊,灰色的石质建筑和花岗岩雕像挤满了各个湖中岛屿,不计其数的石拱桥镶金披银,将这些岛屿连接在一起,整个城市就建立在湖泊和沼泽之上,三条高架水渠通城而过,“那是甜水渠,将大陆上的山泉送至家家户户。”   因为数日航海的劳顿,所以看到这座城市时我心情很不错,这里闻起来是海的咸味,没有君临那般恶臭,至少眼前没有。   主河道上是一座一座雕像,属于历代的布拉佛斯海王,不过我们没有得到进入主河道的批准,第一站是方格码头。   所有的外国船只都要在那里停靠,布拉佛斯的海关要检查货舱,收取税赋,报关时我们说自己是佣兵,所以这种检查不会和商船那样细致,相反,周围多了些紫衣守卫。   “您没有奴隶吧?蓄奴贩奴都是重罪。”   “我来自维斯特洛,通船都是自由人。”名义上至少是自由人,布拉佛斯反对奴隶制度,毕竟这座城市就是由一群逃奴建成的。   “剥皮团,新成立的佣兵团,嗯?”另一个紫衣海关人员抬头瞧了一眼剥皮人纹章,“您手下至少有数千人,却包括了手无寸铁的女性,请问,您想要寻求何种雇佣?”   我不是很想和这些基层官员虚与委蛇,所以——   “我来雇佣零散佣兵和剑客,以及购买武器装备,顺便,我想要向铁金库进行投资。”   “铁金库?”在和斧刃闲聊的萨佩里奥惊讶地抬起头。   “没错,介意引荐吗?”我露出了一个微笑,“我有真金白银。”   或许铁金库本身已经是全世界最富有的机构,但是,谁会拒绝多一笔资本呢?   “金子,银子,还有各种财富,布拉佛斯虽不缺少,却是欢迎,您的财产会受到我们的保护,”萨佩里奥笑道,他殷勤了不少,“抱歉,这里的法律要求我们了解每艘船的情形,实在是耽误了您的时间,这边请,美人,容我向您介绍多诺·希斯图斯阁下。”   看看,有了钱立马就成了美人,所以说,人漂不漂亮看的不是脸,是钱袋子和身份。   或许是听到铁金库的名号,亦或许是几百艘各类船只太过招摇。   我感觉到有好几道视线,一直在注意着我。   其中的一道尤其炽热。   我举目望去,那是一架轿子,大概属于某个布拉佛斯闻名遐迩的交际花,上头的花旗上绣着一颗黑珍珠。   黑珍珠。   我想起来之前在君临时群星就位教搞出的幺蛾子。   当时,伦赛爵士告诉我,他们发现了有一个布拉佛斯来的交际花与此有关,她名叫贝乐丝,是“黑珍珠”贝罗娜拉·奥瑟里斯的女儿,身负坦格利安血脉,很可能是巫魔女。   这么说,我在布拉佛斯是有敌人的。   作者的话:推荐一下我编辑北冥写的《绿龙筑巢记》(虽然好像不用等我来推了)还有古老城堡的《旧日剑主》当初他写《术士皇族》时我就在看他的书啦。 第68章 列神岛   太阳正在落山,灯光氤氲,夜雾稀薄,布拉佛斯城中的小船两头尖俏,我拉着西佛的小手正在观赏两岸的绘饰石雕,这里的故事来自五湖四海,仪地衣袂飘飘的弱冠少年与自由城邦的褐发少女执手相望,满眼热切。   哼,恋爱的酸臭味。   “我们把钱给铁金库了,小姐?”斧刃问道,“他们皆为贪利忘义之辈,与他们打交道一定要万分小心。”   “是的,”我答复,“作为投资人我可以得到分红和利息,但是我不能参加选举铁金库领导人的会议,地位也比不了看匙人和本地的豪门大族。”   一千磅黄金,两千磅白银,对于铁金库来说,这不是一笔巨资,但依然不容小觑,纵然如此,和二十三位创始者留下的看匙人家族相比,显然话语权不会太高。   “先别管这个,这是给我们留的后路,我们先准备战争,恐怖堡伯爵还在翘首以盼呢。”   “关于这个,布拉佛斯不缺少佣兵和武器,以及别的必要物资,例如羊毛和粮食,真理宫允许我们的手下人逗留三天,然后移居郊外的庄园,您这里他们允许居留于布拉佛斯,购置房产,买卖武器和人员,但是在城中的武装不能超过一百人。”   “海王没邀请您去他的宴会?”   “海王大人费雷哥·安塔里昂病了,据说身子一天比一天不好,在他死之前,不会有什么宴会了,斧刃。”   我正要回复,一声尖利的口哨打断了我,“嘿!那边的白百合,”我转头看到一伙衣着华丽的少年,炫耀着腰间的银色长剑,“呀,还有红玫瑰和夜莺,好一个万紫千红,”他们眉开眼笑,“既能有幸一见堕凡的女神,还请赏光与我们舞上一曲!”   后面小船上的珊莎虽然听不懂,却还是因为这调戏臊红了脸,莱拉毫不客气地吼回去,瓦雷利亚语说得磕磕绊绊,“有点礼数,南方银!这是北境的贵族,岂能容雷(你)们挑衅?!”   这帮熊孩子不怒反笑,“带刺的荆棘花,就是这个味道,就是这个!”口哨声更尖利了。   “为什么不提我,我也是女孩子。”艾莉亚不满地嘟囔,然后她继续专注于捞鱼大业上,珊莎和她姐妹俩又闹别扭了,这会儿正在冷战。   “我要和你,和你,决斗!”小熊愤怒地大叫,她拔出自个儿的双手剑,引起船一阵摇晃。   “轻一点,这位女士。”船夫抗议道。   “哈哈哈哈!若是你输了,便共枕与我,若是我输了,就侍奉一夜?哈哈哈哈。”   事实证明,别惹没什么阅历的实心眼莫尔蒙。   “我来了,熊岛万岁!”小舟还没停,小熊就跳上河岸,一把巨剑虎虎生风,打得这帮娃娃鸡飞狗跳,她的船夫差点吓得跳船逃生。   小插曲过后我们继续顺流而行。   “庄园和宅院你们买好便是,今夜我会和史塔克一家睡在列神岛的神木林。”   街上如之前那样穿彩衣的剑客,大多年轻浮浪,连小熊到后头也懒得理会了。也有黑衣和灰衣的行人,更年长一些,一望便知技艺不俗。   不知道里头有没有海王的剑客,或者无面者?   月照甜水渠,雾漫清河时,我们抵达了城市中心的列神岛,银色的圆穹顶下是雪白大理石建筑的宫殿,这是城中最宏伟的建筑,玻璃窗上的月亮阴晴圆缺,一如天上的月亮,这是月咏者的神庙,当初的布拉佛斯就是她们率奴隶建立的。   仅仅比月咏者的庙宇小一些的是拉赫洛的神庙,通体红色,方塔上巨大的铁火盆里,烈焰熊熊燃烧,就像是照亮全城的灯塔。   拉赫洛。   不知道这里的红袍僧又会怎么对我?不过看密尔的索罗斯的模样,并不是每个拉赫洛的僧侣都会想把我烧死,实际上,大部分都不会,人家有自己的工作要干。   我们陆续登岸,这里非常安静,大家说话也压低了声音,艾莉亚差点被捂住了小嘴巴。   艾德威这会儿走过来,“小姐,那个贾坤给了我一枚硬币,让我去这儿的黑白之院看看,等我有孩子的时候。”他悄悄说。   “黑白之院?”我瞟了一眼艾莉亚惹祸精,她总是想吸引我的注意力,因为她要我去救她爸爸。   当初还是我把艾德丢出君临呢,可见这小不点是好了伤疤忘了痛,我之前感受过情况,艾德好像已经离开了。   黑白之院孤零零地耸立在列神岛的一座山丘上,漆黑如夜晚本身,没有窗户,屋顶尖锐。   雕花木门一扇白,一扇黑,鱼梁木和黑檀木,据说山里很大,可是外表上看,这里是如此偏僻而让人害怕,一如死亡本身。   “他们说,当你有心靠近黑白院时,便是有死亡发生在了你身边。”斧刃敬畏地说道,他来自诺佛斯,自由贸易城邦中的另外一座,恐怕不止来过这里一次。   死亡?我正要开口。   “啊!”   我突然脑子一痛,像是有千万把剑在刺向我的太阳穴一样。   疼!!!   好疼!!!   “小姐!?”托马德爵士很快扶助我,这时我已经弓下了腰。   “没事。”我捂着脑袋说道,“给我喝口水。”   我没事,我感到一根脑中的线已经消失,不是小指头那根,而是——   蓝赛尔彻底消失了,他没去成北方。   【君临】   “没错,”詹姆走前对他说,“她…她不是一个裱子,确实只是一个村姑,我很抱歉。”   然后,弑君者一骑绝尘,马队紧随其后。   “是的,我让詹姆说的谎,她应该清楚自己的位置,而不是妄图攀上兰尼斯特!”   泰温冷漠地说完,低头继续写他该下七层地狱的信。   侏儒不知如何是好。   提利昂·兰尼斯特已经醉了好几天,没人管他,虽然他已经是财政大臣,应该负责去盖维桑尼亚丘陵和蕾妮丝丘陵上的房子,把君临的五十万人伺候得舒舒服服。   “我要一个女人,现在就要,”侏儒喃喃自语,“马上,立刻,波德瑞克!给我找个婆娘来!”   波德瑞克·派恩是提利昂的侍从,那个伊林·派恩的侄子,据说他下面大极了,女人走过时总是盯着看。   去他的吧。   提利昂想,他满脑子都是那一幕。   泰莎和他相互认识,他们在村里的圣堂成亲,那个主持仪式的修士醉醺醺。   修士酒醒以后吓到腿颤,一切为凯岩城公爵泰温所知:自己的畸形种找了个村姑当婆娘。   泰温找来詹姆,逼詹姆撒谎,于是詹姆告诉提利昂,那个女孩是詹姆找来拿他第一次的裱子。   泰温带他去了凯岩城的监狱,让他看着自己的妻子被全军营的男人糟蹋,每个人值一银鹿,最后是提利昂自己,一枚亮闪闪的金龙,兰尼斯特身价不凡。   兰尼斯特身价不凡。   提利昂熊饮一口壶中酒,直接把它喝干,碰!门开了,一个影子遮住了他。   毕竟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侏儒,谁都可以低头俯瞰。   “提利昂大人,”来者说道,“你的父亲生命垂危,他现在要见你。”   生命垂危?   愿他被山狮咬死,被野猪撞死,被村夫吊死,被狼崽子踩死,像是“残酷的”梅葛一样被那个铁王座大卸八块!   下七层地狱去的父亲。   “滚!”侏儒抱着酒壶起身,“让开,或者把酒递给我。”他打量了一眼,是马尔布兰家的亚当爵士,小恶魔摇摇晃晃地摸索,酒呢?   “他快不行了,提利昂大人。”   “那愿他死的凄惨万状。”提利昂说道,“给我酒,酒呢?”   “抱歉。”影子重新笼罩了他,他感到两只铁手套紧紧箍住了自己。   “你就这样对你的兰尼斯特主君?”他被举到了空中,眼前飞速旋转,让人欲呕。   于是,侏儒真的吐了出来。   可是,亚当爵士依然不为所动,没有半点松开的意思。   这就是该死的泰温之子,提利昂想,口水和食物残渣沾满了他的胸前,该死的提利昂·兰尼斯特,一个畸形的怪物,一个被欺瞒的蠢货,一个保护不了婆娘的孬种,一个被人抓来丢去的布娃娃。   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爱过他的女人,唯一一个相信他不是怪物,不是畸形儿,不止会带来不幸的女人,最终淹没在提利昂带来的不幸之中,她被一个军营的人包括他自己给糟蹋了,还是他父亲下的令。   “呕!”   肠胃翻涌,提利昂又吐了出来。   广场上一堆篝火在燃烧,提利昂悬在半空,手臂被抓得发痛,他听着火焰的噼啪声,嗅到了烧焦的味道,小恶魔昏昏然地抬头,在颠簸中看到了一个躯壳正在被焚尽。   “谁?”被火烧着的是谁,为什么不砍头或者吊死,要用这么痛苦的方式?   “一个死人,是侍从蓝赛尔·兰尼斯特,他或者说他的尸体,意图行刺凯岩城公爵。”   蓝赛尔?   若是平时听到这件事侏儒会感觉很滑稽,蓝赛尔,还是蓝赛尔的尸体,居然有能耐刺杀泰温大人,那个七国都畏惧的人?   但是,现在提利昂毫无心情,他只想死,醉死在酒里。   首相塔的卧室里闷得要命,血腥味如此浓郁,隐隐带着死亡的腐臭。   泰温要死了。   学士在他身边,提利昂隐约看到了一碗婴粟花奶,天可怜见,泰温居然喝这个。   他身上盖着一床厚厚的羊毛毯子,上头血迹显然,凯岩城公爵满头的汗水,看起来精神倒是还成。   “去追那个私生女,快去,”泰温开口,“她能让死人存在,快去找她来,来我这里。”   提利昂好奇,他还能挺多久,一个下午,一天,一周,或者一个月?   伤到的地方是哪?看这样子估计是躯干的某一处,真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为什么我去?”提利昂问,“让你的詹姆去,让瑟曦去,别叫我。”   “你是我的儿子。”   “我不是你的儿子,我是一个村姑的丈夫,又贱又丑,”提利昂摇晃地站在地上,“我巴不得杀你的人是我,我要掐住你的喉咙,我要用匕首在你肚子上捅一千刀。”   “我不是你的儿子,你没有畸形儿,泰温大人。”   “去找她,海对面,”泰温不想和提利昂吵架,“快去!你是我儿子,你是个兰尼斯特。”   海对面?   对。   詹姆说,西佛·希山就在海对面,她不该是希山,她该是兰尼斯特,提利昂几乎可以看到詹姆嘲笑他。   “那个泰莎被这么多男人睡过,你能肯定?”   那又如何,血脉毫无意义,西佛就是一个兰尼斯特。   “我去,海对面,找她,”他说道,“给我一艘船,现在。”   泰温喘着气,但是依然冷静,“她有办法让死人继续呆在世界上,”为了兰尼斯特!“不管什么条件都行,替我答应她,王座,凯岩城夫人,我愿意付出我能给的,找到她,找到她,带过来,什么都可以。”   还不是见乔安娜的时候,老狮子抓紧了毯子,然后放开,他要活的更久,他要家族的名号存续,他要自己继续存在,让兰尼斯特越发壮大,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莱雅拉杀了他,也让他看到了契机!詹姆只懂得手中的长剑,瑟曦蠢到丢了自己的后冠,而提利昂是一个畸形的怪物!不,这不是他死的时候,他要存在下去,为了兰尼斯特,哪怕和杀他的女人合作也行,为了兰尼斯特,为了兰尼斯特,让他变成蓝赛尔那样!有独立的意志,会思考刺杀的时机,能回答问题,没有心跳但是依然能活动自如!   “我走了。”提利昂转身,踉踉跄跄,“再也,再也不见。”   寂静再度袭来,苦桥来的学士在熬制草药,争取能让泰温再多活几秒。   提利昂会把莱雅拉带到君临吗?   泰温躺在床上想,如果他死了,就送去厄斯索斯。   “找魔山来,你,替我草拟遗嘱。”   “我,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兰尼斯港之盾,西境守护,”泰温闭上双眸,“指定,我指定我的继承人,泰温之子,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爵士,为凯岩城公爵,总揽西境守护的一切权力,我任命兰尼斯特家族的达米昂爵士为凯岩城代理城主,兰尼斯特家族的罗伦为兰尼斯港的代理城主。我愿意推举梅斯·提利尔为摄政王,在我死后,遗嘱生效。”   咚,咚,咚。   那个私生女,那个巫婆,那个莱雅拉。   他要死了,他居然被这样一个女人给刺杀了。   泰温听着魔山的脚步靠近。   “跟着提利昂去东边,找到那个莱雅拉·波顿,你可以任意对待她,只要别杀了她就好,找到她,抓住她,带到君临,如果提利昂背叛,就杀了侏儒。”   魔山行礼离开。   “亚当爵士。”   “大人?”   “我拒绝下葬,如果我死了,那个剥皮女依然逍遥,就让人把我的遗体带过去,告诉她,我要变成蓝赛尔那样,”为了兰尼斯特,一切都可以,一切诅咒,一切痛苦,一切与敌人合作的耻辱,“什么,都可以答应。”   “七神哪,”亚当·马尔布兰素来稳重妥当,极少动容,可是现在,连他也变了脸色,“大人,您——”   “照办,向诸神起誓,你会完成,还有你,学士,你的亲人、女人和私生子女我会照顾好,发誓你不会说出去。”   没有兰尼斯特,哪会有兰尼斯特的高傲?他还有事要做完,他还要一统七国,他要狮子的名号千秋万代。   变成不再自由的活死人,也在所不惜。 第69章 黑白之院   “羊母,哭者,狮子,游人,圣童,月女,陌客以及人鱼之主,不论芭莱雅魂归何处,愿她一帆风顺,不遇灾难险阻。”   披着头巾的老女人在向神像祈祷,黑白之院里有千万尊神像,却只供奉着一位神灵,千面之神。   这些神像来自四面八方,要么是各地的死神,要么是本身就已经消亡,   当初,一个瓦雷利亚火山矿井里的人目睹了上百个国家的子民被抓到了瓦雷利亚自由堡垒,他们在十四座火峰地底下的矿井里劳作。被役为奴隶。   这些奴隶各自用自己的语言诉说解脱,而海内的千万神灵聆听了自己子民的祈祷,带来了他们的种种凄惨离世。   那一个见证者是谁无人能知,如今的世人只知道他见证了堪比炼狱的矿井,并且领悟了一个道理:   “死亡”是唯一的真神,是痛苦的终结,是苦难的解脱,在死亡面前,众生平等,身份和名号毫无意义,ValarMorghulis(凡人皆有一死)。   这个人就是第一位无面者,千面之神教派的创始人,在他的黑白之院里,任何人都可以提供奉献,来换取“恩赐”。   自杀者可以饮用大厅中央黑色水池的水,没有痛苦的死去。   若是期盼他人死亡的,就去一寻千面神的牧师,只要代价合适,那位“慈祥之人”会安排十六位无面者之一,为你想要杀死的对象带来神圣的仪式,送上死亡作为礼物。   “好一些了么,小姐?”托马德把水壶递给我,黑白院里的水可喝不得。   “我没事,”太阳穴还在一跳一跳地,隐隐作痛,“艾德威,贾坤有让你来这做什么吗?”   “他告诉我说,找布拉佛斯中的任何一个人,告诉他:ValarMorghulis,小姐,我找了至少十个人,他们都告诉我,我该拿着铁硬币来这里,山丘上的黑庙。”   这个老农夫看起来吓坏了。   “把硬币给我,我来吧,”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如果他们给你赏金的话,我转交给你。”依照前世原着的剧情来看,赏金?这帮人除了把人弄死之外,不会来什么奖赏。   说是这么说,可是厅堂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像是无面者的侍僧,我只看到那个在神像面前祈祷的老妇将蜡烛摆在苍白圣童面前的石头台子上,圣童是谋杀者的神灵,其诲是“杀人前当七思,”。   还有一个老头,哭泣着用石头杯子在神堂中央的黑色水池里舀水,喝了一口以后慢慢走到了石头床边,躺了上去闭住双眼,他的隔壁是一个没有呼吸的胖女孩。   “ValarMorghulis(凡人皆有一死),”我尝试轻唱,“有人吗?”   “Valardohaeris(凡人皆须侍奉)。”声音自我身后传出,我看到托马德爵士惊讶的眼神,转头一看。   黑白双色的斗篷里是一个蜡黄色的包皮骷髅头,一只蛆虫从眼眶中滴落。   滴答。   卧槽,吓死个人!   如果不是我脑壳疼,就凭我腰间的军刀,他这会儿已经被砍成八瓣了。   “您来安息之地,有何要事,女士?”他问道,我眨了眨眼,眼前哪有什么骷髅蛆虫,分明是一个面容和善的老头,穿着左右黑白各半的袍子,脑袋埋在兜帽里。   邪门。   “硬币。”我把贾坤给艾德威的铁币递上,他没收下,甚至没有摸,“你是谁,女士?”   “莱雅拉·波顿,或者莱雅拉·雪诺。”   “这是半个你。”我感觉兜帽里的人在笑。   可怕。   “黑白之院和年轻的女人无关,你自有神灵去侍奉,”他侧目扫视了我的其他同伴,“这里不该来如此多的人,你有养不了的孩子需要收留吗?”   想想前世的剧情,嗯…   “艾莉亚?别碰那个水!”这倒霉孩子在研究黑色池水,这丫头是没看到刚才那个老倌死了吗?!   “哈?”她抬起头。   “你要在黑白之院生活不?”   “不要,我要回家!叛徒莱雅休想丢下我。”   “西佛,你呢?”   西佛看起来可怜巴巴的,“小姐,你不要我啦?我保证下一次不偷吃你的蜂蜜了。”   为啥要偷吃我拿来做面膜的东西,她是没吃饱么?   “布兰?”   “我是心树的骑士。”小布兰执拗地挺胸。   好吧,这帮娃子都有自己的想法。   “暂时没有,阁下。”我回答道。   “遗憾,”这位侍僧说道,“若有所求,可以拿着硬币再来。”   “我能给这里捐一笔钱吗?”我试探着说道,买个命?   他微笑着摇了摇头,“千面之神不需要身外之物,祂只需要全心全意。”   【铁群岛,派克城】   无名之人走在派克城的吊桥上,他此刻的身份是葛雷乔伊家族的小厮,在用“贾坤·赫加尔”这个名字在君临告别了艾德威之后,他就一路西行,自兰尼斯港出海,最终,抵达了目的地。   天空阴沉,风雨飘摇,吊桥下是波浪拍击着礁石,葛雷乔伊家族的海怪旗子在风声狂啸中飞扬。   迎着无名之人走来的,是巴隆·葛雷乔伊,勇者,受神祝福,两次戴上了浮木王冠,他铁群岛的主人,一向固执而无畏,他的脸就像是派克城的悬崖峭壁,棱角分明,眼珠子和渡鸦一样漆黑锐利。   这位铁群岛的国王自十五岁时就开始掠夺四地,他盐妾无数,曾两次为了王座而掀起战争。第一次是莱雅拉在海疆城的时候,那一次巴隆的长子罗德利克披上了黑衣,次子马伦身死沙场,仅是儿童的幼子席恩在临冬城成为人质。   然而,铁民锲而不舍,坚信古道,巴隆决不放弃。   在去年,他和泰温·兰尼斯特通信,并最终派遣大军袭击北境,他的弟弟维克塔利昂指挥全军,两个女儿阿莎和雅拉皆为先锋。这一次,青绿之地动荡,巴隆笃定,自己会把王冠戴个稳当,让海盐之王和磐石之王再度重生。   现在,他的幼弟攸伦自东方冒险而归,回到了铁群岛,他正要去外头迎接他。   海风之子巴隆眼里,眼前的来人是法温家族的侍从,可是实际上——   这是来自黑白之院的索命鬼,世上最可怕的杀手之一,无面者。   “让开,小子,”巴隆脾气一向不怎么好,“在我把你的肠子当绳子使之前。”   法温家的小伙儿畏惧地鞠躬,侧过身子,巴隆粗鲁地经过,肩头撞向他的胸膛。   老海怪瞟了一眼,瞅见。   瞅见了一张没有五官的脸,就像是铺上了一层人皮,遮蔽了眉眼和鼻唇。   就是现在!   法温家的孩子不再,这里只有无名之人,他的手指捉住巴隆的手腕拍在了吊桥的拦索上,另一只手的手掌握上巴隆的小腿,脚绊一掀,铁群岛的君主自吊桥上落下。   “啊!!!”巴隆的双手在空中挥舞,他向上方紧抓,他乞求淹神的奇迹。   为什么!?不!   他是个国王,是群屿的主宰!古道,铁群岛的未来,不,不要死!   不!!!   砰!   血雾四溅,铁群岛之王,掠夺者之首的脑袋撞上了冷硬的礁石。   国王驾崩。   【狼林】   国王驾崩之时,他的女儿正在奋战,大雪飘飞在北境的森林里,北方人以为这里的冬天会把铁民困死,所以出城迎战,却不曾想——   会死的不是铁种,而是他们自己!   “深林堡万岁!”   “盾墙!”雅拉大喝,铛,铛,铛,铛!一张张圆盾相互拼接,箭雨随后落下,乒乒乓乓打在了坚硬的盾牌上,铁民的弓箭手踩着同伴的肩膀,突然自盾牌中立起,将箭矢还给了在冲锋的北方人。   是的,他们人更多,雅拉想,但是毫无意义。   这些是葛洛佛家族的人,雅拉·葛雷乔伊辨认出,森林氏族、树干氏族、树枝氏族和树木氏族,一群向木头下跪的傻子,他们的木棒和斧头敲不开盾牌,后头的人把前头的人挤在了铁民的盾墙上,利刃自缝隙中刺出,让北方人发出惨叫,每一次回手时,剑锋或矛尖上都有血滴在流落。   “淹神!”雅拉大喊。   “万岁!!!”铁种群呼以应,盾牌向前推进,冲锋过后的葛洛佛军队被迫后退,他们没有面对铁群岛儿女的勇气和能耐。   自灰海王的时代起,铁民就劫掠四方,抢走美人鱼和青绿之地的公主为盐妾,每一个铁种都身经百战,强取胜于苦耕,他们不是眼前被屠杀的农夫和猎人,而是货真价实训练有素的战士。   呜——呜——呜——   号角呜咽,阿莎的军队抵达,在北方人的背后。   “ROW!!!”   “ROOOOOW!”山呼响起,葛洛佛家族被前后包夹,这不再是一场战斗,而是一场屠杀,北方人的红底铁拳旗无奈倒下,金色的海怪傲立寒风之上。   两支军队的首领,阿莎和雅拉姐妹相会,“深林堡,”雅拉简短地说,她眼神有些羡慕地瞧了一眼妹妹,雅拉从小体型就很敦实,面相老成,是个不折不扣的战士,但是却只有靠权力来让男人服从,“他们现在猝不及防,我们正好拿下那里。”   而阿莎不一样,纵然海风让她皮肤有些黝黑粗粝,她却依然是群屿远近闻名的美人,在海上航行时,每个夜晚,都会有几双眼睛盯着她吊床上的长腿,口水横流。   “好,”阿莎答复,在冰雪中,海上美人的风姿依然,“然后我去长城,把那个不成器的哥哥接回去。”   雅拉想说随他去吧,没有了罗德利克,她就是巴隆的最长,可以继承巴隆的浮木王冠,号令铁群岛。   可是,罗德利克是他们此行的目标,雅拉实在没必要现在就表露出自己的野心。   “整队,收拾完战场以后我们开拔!”   【布拉佛斯,神木林】   夜在列神岛,我得到了一个承诺,然后离开黑白之院。   这里的神木林非常狭小,仅有一颗不大的橡树屹立其中,我没想到的是,神木林旁会是一个天台,几个兜帽中的人在仰望天穹,纵然繁星不见。   群星就位教,我观察了一阵,身后是布兰和艾莉亚在交谈。   “布拉佛斯呀,好无聊的,”艾莉亚看起来毫无精神,“老奶妈说过泰坦巨人的故事,每当布拉佛斯陷入危难,泰坦巨人就会醒来,眼里燃烧着熊熊火焰,石臂横扫,冲入海中破碎一切啦,她还说,”她突然来了兴趣,“布拉佛斯人喂我这样的贵族小丫头给它吃,因为可好吃了哩,叛徒莱雅拉,你会不会把我送送去给巨人吃,我可以数数他有几颗牙齿呢。”   “是啊是啊,明天就把你送去给他吃。”夏天的毛脑瓜在蹭布兰的衣裳,他挠着它的下巴,“啊呜一口。”   “嗷呜!”夏天帮着小主人强调。   我意兴缺缺,没在乎他们说什么,浑然忘了前世时听过一句话:   “老奶妈的故事总是耸人听闻,又确有其事。”   “哎,”艾莉亚睁大眼睛,“那他会不会大叫,就和我们从他胯下经过时那样吼一声?”   “好了,艾莉亚,”在我们乘船从泰坦巨人那经过,进入布拉佛斯时,泰坦巨人发出了一声巨鸣,那个当向导的萨佩里欧说,这是知会岗哨的吼声,“你们先回去。”我招呼道,“都去睡觉。”   “我还不困呢!”   “去!”   我压根没看他们,因为眼前的群星就位教天台上,有一个人掀开了兜帽,正在走近这里,对我露出微笑。   一个女人,肤色黝深,如画五官在面纱下隐约可见,她的烟视媚行我似曾相识。   “我应该叫你什么,”我问道,她接近时一股香气弥漫,有胡椒的刺鼻,也有丁香的芬芳,“‘黑珍珠’之女贝乐丝?”   “或许,”她的欲滴红唇飘忽,“你也可以把我当你自己来看,小莱雅~”   果然是她,小浪货。   “你没因难产而死?我可真开心。”我将长发挽起,扎成马尾,凑近给了她一个笑容,“生下影子的感觉怎么样,巫魔女?”   她抿上唇,可怜兮兮,“这可是人家的地盘,你是要惹怒人家嘛?”   “说嘛,”撒娇谁不会?我音调不再冷硬,变得柔软绵长,“这里是你的老巢,我可害怕了。”   “别这样,和你形象不一样,美人。”她眼弯弯,像是月亮,“我来找你,是为了——”   作者的话:七夕节要不要来个幕间发糖呢? 第70章 门   “莱雅拉·波顿”脸色如此苍白,她细长的手指抚过他的面庞,“玫瑰郎呀,玫瑰郎,你一心侍奉你的君王,怎知他杀兄辱嫂又霸占了娇娘,这王冠是否值得一忠,莫非你定要枉费自己的肝胆?”   “别劝诱我,冰雪之女,王座厅端庄肃穆,佳丽无数,我却一睹你的容颜,自此难忘,公主青睐,贵女告白,抵不过你的如雾双眸,轻浅笑靥,你的迷人赛过秘城的万朵交际花,让我魂飞魄散。”   “可是,”台上的“洛拉斯·提利尔”低声而吟,“忠勇骑士,誓从国王,宝剑戳进劳勃的心肝,王后锢在了他的怀抱,野心勃勃之人招惹于你,却是我的王上。”   我兴致勃勃地坐在台下看这出戏,史塔克的几个小鬼目瞪口呆。   太逗了。   “门”是一家戏院,开张不久,客流兴旺,就建在水淹镇边上,这里的地面在下沉,以前的房屋已经被海水给泡了,大概是艺术家都比较疯狂,“门”的老板,那个号称“戏剧之王”的伊兹巴洛却偏偏喜欢把产业建在这个危险的地方。   今天他们这出戏叫《铁王座之恨》,大概说的是一个北方私生女(可能就是我)来到了君临,和“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也就是那个恨不得杀了我的少年骑士一见钟情。   这不是最扯的地方,最扯的是他们塑造的蓝礼。   洛拉斯宣誓向蓝礼效忠,以为他是个最好的君上,却不料蓝礼在一个雷雨夜撕破了自己的伪善面纱,将他的兄弟兼国王杀死,然后把瑟曦和我收为禁脔,霸占了属于侄子的王位。   咳,故事的结局是,拜拉席恩兄弟决斗,然后蓝礼死在了给劳勃报仇的史坦尼斯剑下,失去爱情和贞洁的我已经疯魔,命令人将铁王座丢去了外头,“好一把千万只剑铸成的椅子,列王端坐其上,号令天下,骑士俯首,贵妇期盼,好一把全七国都诅咒的椅子,魔龙坠落命陨,子民涂炭,父子互斗,骨肉相残。你权威无两将我的爱情阻拦,我便放你去街头一晾!风吹雨打,人人可坐,你的贵不可言能否让子民磕头?让我来将这世道看上一看。”   最后的最后,洛拉斯大彻大悟,高举高庭的玫瑰大旗,和英明神武的泰温公爵一起,迎接真正的国王回归,然后,他悲伤地流放了自己的爱人(也就是我),从此终年屹立在铁王座的身边,安心当他高贵勇武的骑士。   这都是哪跟哪呢!   瞧着这一出戏,我都快忘了真相是什么。   还好,只是戏那么狗血。   还好。   不对,真相不比这戏平淡多少。   戏剧谢幕,掌声如雷,作为角色原型的我有种淡淡的羞耻感。   “哇,莱雅莱雅,洛拉斯可是珊莎的梦中情人,对吗?你们打一架。”艾莉亚唯恐天下不乱地感叹道。   “吃你的蛋糕吧!噎死你!”我倒没理会小孩的口无遮拦,长姐珊莎率先发飙。   “别闹!”我喝止,“萨佩里奥,这几天还有些什么戏?”   海关官员萨佩里奥快成我专职向导了,他大概很缺钱?   “小姐,‘蓝灯笼’要演一出《征服者的两个老婆》,‘戏子船’的场子是《马王与龙之母》,或者,交际花的歌舞如何?您的相好,那位贝乐丝在七灯之院有一夜的演出,她还安排在锦宫有另外一场。”   《征服者的两个老婆》一听就是讲维桑尼亚和蕾妮丝的故事,然后让我想起君临维桑尼亚丘陵上的大圣堂,和蕾妮丝丘陵上的龙穴难民营,我已经走人了,就别太影响心情。   “对了,还有一场新戏,也是关于您的,名家手笔,《七国的七王》,从‘疯王’瓦里斯一直讲到巴隆·葛雷乔伊和托曼,您是重要配角。”   别!我不想看我自己,我要看别人出丑,比如看龙之母丹妮莉丝!   “贝乐丝不是我相好,是我对头,”我想起那天的情形,还有克蕾的沉思和莱拉的气鼓鼓,太阳穴再度隐隐作痛,“去看龙之母那一场吧。”   戏场散了,我找了个借口让萨佩里奥和史塔克小不点们去等着。   咕噜正猫在角落里和一个本地的小乞丐叽里咕噜,他已经把“盲眼伶人”的事业发展到了布拉佛斯,在咕噜身边的是伦赛和他的两个卫士,他们正在等我。   我之前命令伦赛督导采购物资武器还有雇佣兵的事情,他这是来汇报的。   “燕麦、小麦、大麦和桶装粗面粉,在布拉佛斯并不贵,小姐,我还购置了大蒜、萝卜、芜青,以及火腿、黑香肠,咸猪肉、咸牛肉和鳕鱼,我们进了一些香料,胡椒、丁香、肉桂和芥末籽,还有芹菜和鼠尾巴草,调味足够。”   “羊毛呢?我的士兵需要保暖,在皮毛之外也得穿羊毛衫或者毛衣。”   “都是来自维斯特洛的上等品,小姐,至少也是不错的。”   维斯特洛是羊毛的盛产地,在谷地和西境,已经有领主把农田圈起来养羊的事情,至于东方的厄斯索斯大陆?绵羊养殖规模没法比。   “武器?”   “有几家作坊接了我们的订单,另外我们抢来的铁匠,包括托布·莫特和他的学徒詹德利也在加紧工作,两周时间,或者一个月,最多一个月,他们可以制造满足五千人的武器和铠甲。”   东方的制造业比西边发达,尤其是布拉佛斯这样金融昌盛的贸易大都会里,效率无疑要高得多。   全套铠甲估计不行,但是一半人都有一套胸甲,还是做得到的。   “佣兵里有什么该注意的人物吗?”   “一个多斯拉克的‘寇’,小姐,他们有很多马和不错的骑手,至少三百之数,可能有五百,如果不自相残杀的话,在北境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他们是流亡者,还是依然在四周游荡?”   “流亡者,不是特别彪悍。”   我想到丹妮莉丝的马王。   确实,多斯拉克人是不可多得的精锐轻骑兵,北境那边多是枪骑兵,卢斯伯爵恐怕没见过骑射,更别说前世地球上的“帕提亚战术”了。   我嘱咐了一下,伦赛爵士离开,然后是咕噜。   “哇哇呜呜哇哇!(买东西的人都没问题)。”他说,然后递给我一封信,亚瑟·河文从维斯特洛回来了,我命令他去白港、海鸥镇收集消息,然后他带来了最新的消息。   我摊开纸张,第一件事就差点让我叫出声。   【孪河城】   天气比前些日子凉了不少,瓦德侯爵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个人坐在孪河城的城头,望着湍急的水花一路流向东南。   黑瓦德走上了城头,这位老祖宗又一次叫他来,他乖乖听话。   “又去睡谁家婆娘了?”瓦德瞟了他一眼,“他们几个回来的事,你清楚吗?”   在西境称王,却失去北境的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迎娶了简妮·维斯特林为妻,将和佛雷家的约定破坏得一干二净,当时跟在罗柏身边的佛雷家军队一怒之下直接回返,加上提利昂的围追堵截,罗柏现在已经撤到了金牙城以东,回到了河间。   “是的,大人,国王违背了和我们的约定。”   “国王?”瓦德侯爵嗤笑出声,“那个小鬼有什么资格称王?他以为他们史塔克血统高贵,而佛雷低贱如猪,八百年的暴发户,嗯?他宁愿和一个破落勋贵结亲,也不想看佛雷一眼,嗯?”   维斯特林远没有佛雷的权势盛大,但是历史悠久,血脉高贵,在先民时期就是西境的重要诸侯。   “暴,发,户。”佛雷家的当家人咬着牙,“我说要另外一场婚礼,那个国王的答复是什么?不,现在危难关头,大军压境,北境之王要统兵救援远在赫伦堡的同胞。蠢货!他害死了自己的同胞。”   “凯特琳夫人想见你,大人,”黑瓦德十足小心,“她——”   “那个徒利家的女人想做什么,心里念着卑贱的税吏,“迟到的佛雷”,表面上却一派坦诚尊重?我受够了徒利,史塔克,还有他们忽悠人的把戏!”   瓦德侯爵阴沉的眼睛盯着黑瓦德,“好啊,他要救援赫伦堡,告诉他,佛雷的军队已经准备好,随时能跟随他过桥,把南方的军情也给他,奔流城外有另外一支西境和河湾的大军,他没法走那边!”   “是,徒利家族的霍斯特公爵没了,大人,病逝,我们要不要——?”   “问,好好地慰问,派温不是艾德慕的朋友吗?正好打发他走。”   派温·佛雷不讨瓦德侯爵的喜欢,他和徒利走得太近了。   “我们真的要集结军队?”   “对,”瓦德侯爵阴郁地说,“准备好十字弓,至少三百张,把桥头堡和城门检修一下,到时候用得上,黑瓦德,你一直想要孪河城?现在,你有机会获得奔流城,快去准备。”   到了三天之后,奔狼旗帜飘扬在河畔,正是远征而归的北境之王。   黑瓦德没有下去迎接,瓦德侯爵也没有,他在城头,老侯爵在睡懒觉。   佛雷的兵马确实已经准备完毕,枪兵密密麻麻、剑盾手披坚执锐,城墙上站满了弓箭手和弩兵,满打满算的四千人马。   双塔纹章飘扬,北境之王大概是担心自家在三叉戟河畔遭遇了南方主力的两万步兵,急切地想要立刻过去。   “他声称他要救援奔流城,”跛子罗索笑嘻嘻地在黑瓦德身边说道,“开什么玩笑,连昨天被我干的婆娘都看得出来,他这是带上自己人,回他冰天雪地的老家。”   铁民袭击北境的消息已经不是秘密,作为北境之王,罗柏当然要先保住自己的根基。   “开门!”   橡木大门敞开,吊桥放下,喇叭吹响,还有王室的花腔笛,佛雷的军队齐齐下跪,罗柏·史塔克乃是国王,架势自然要有模有样。   罗柏和杰瑞·佛雷在交头接耳,黑瓦德知道他们在说什么,罗柏一定在问凯特琳夫人去哪了,杰瑞则会告诉他,凯特琳夫人偶感风寒,可是已经病入膏肓。   她没赶上霍斯特·徒利公爵,她生父的葬礼。   她的儿女失踪,临冬城杳无音信,夫君身亡。   她遭受不了打击,眼看着是不行了,只想见唯一还在的儿子最后一面。   她的母亲正在等他,她连个侍女都没有呢,孤苦伶仃,可怜极了。   黑瓦德看到了冰原狼,剔透的蓝眸子盯着自己,呲着牙。   这只畜生是个麻烦,黑瓦德想,不过罗柏只是拍了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他甚至没顾得上身边端着盐与面包的小侍酒,如果不是身边的侍卫黛西·莫尔蒙提醒他的话。   黛西·莫尔蒙正是梅姬莫尔蒙的大女儿,莱拉的长姐,黑瓦德记得她,很会跳舞,举止优雅,曾让他食指大动。   宾客权利虽然算个屁,但是终究于名声有碍,黑瓦德想,不过,全世界都看不起佛雷家族,便是践踏了宾客之权,又待如何?   罗柏不晓得,城垛上的弩手早已经上好了弦,借助城垛遮掩住了已经拉满的弓臂。   他和他的三十名护卫进城,一道的,还有莫尔蒙家的梅姬和她长女黛西、曼德勒家的文德尔爵士、安柏家的大小琼恩、卡史塔克家的瑞卡德和他的儿子、洛克家的唐纳、诺瑞家的欧文、菲林特家的罗宾,那是克蕾的叔父,以及河间地的贵族们,布莱伍德家的卢卡斯,他曾经参加过莱雅拉主导的政变,派柏家的马柯爵士,和海疆城的派崔克爵士,这是梅利斯特家杰森伯爵的继承人,曾经带着小莱雅拉去海疆城当贵族侍女的那一位。   一行人沿着道路走进城中,路上是陈列着的佛雷家族枪兵和剑手,罗柏恐怕还以为他们会跟自己驰援多米尼克·波顿呢。   “喇叭吹响吧。”黑瓦德收回脑袋。   嘟——嘟——嘟——   来客抬头而望,不知为何?罗柏的冰原狼灰风暴躁地跳动,他终于发现不对了。   晚了。   佛雷卫士将绞盘上的绳索直接砍断。   咚!   城门洞里,铁闸放下,将北境的枪骑兵和河间骑士隔绝在外,“火油!”跛子罗索把这一场当成了防御战,吊桥正在拉起,猝不及防的临冬城骑兵被弩矢扎穿,落下马来,从吊桥上滚进了护城河。   “放!”   箭矢如雨水一般击打在进城的贵族们身上,佛雷家的枪兵竖立盾牌,“推进!”矛尖湛然!   罗柏无疑是被攻击的重点,卡史塔克家两兄弟艾德和托伦用躯体保护自己的国王,弩矢把他们扎成了刺猬,“艾德!儿子!”瑞卡德伯爵惨痛地大喊,“临冬城万岁!”   还骑在马上的人身上都挂着箭矢,就像是活靶子,已经下马的那些和瑞卡德伯爵一样想要想要死命一搏,可是面前只有长矛尖和盾牌,罗宾·菲林特挥舞着自己的大剑,被一把投矛刺进了右眼,黛西·莫尔蒙为了保护自己的母亲,高挑的身子和柔顺的长发一道变成了肉泥一滩。   “国王!”梅姬比在恐怖堡宴会上老了不少,此刻口吐血沫,“去桥上,跑!快跑!”稍后她背上挨了一剑,女战士杵着斧头想要站起来,佛雷家的长矛已经将她捅穿。   文德尔爵士穿着板甲,坚持良久,“国王!”他一剑戳在罗柏的马臀上,战马嘶鸣飞奔。   “逃出去!”文德尔爵士大喊,“国王,逃走,国王!”罗柏抓紧了缰绳,热泪盈眶,他身边是沾染了血的灰风。   桥头早已经关上,橡木大门紧闭,两边传来了佛雷家士兵的嘲笑声。   “撞门!撞门!把这个门撞开!”他们起哄道,“少狼主英明,战无不胜!”   黑瓦德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痛快,外头是北境和河间人的惨叫,他配着剑,来找凯特琳夫人了。   凯特琳曾经在临冬城里,试图把莱雅拉嫁给琼恩·雪诺,这个女人生育不少,或许腰间皮肤已经不再紧致,可是她体态依然优美,乃是北境的太后,黑瓦德不得不承认自己有过想法,然而,大事为重。   “凯特琳夫人,”黑瓦德咧出微笑,他面前的女人身体健康,面色已经因为外头的厮杀声变得呆滞,   临冬城万岁。   国王快跑。   快逃,国王。   “求,求求——”   “你儿子在下面等着你呢,要去看看吗?”   【门】   ”门“戏院外,我缓缓折上信封,没有兴趣再看下一条消息。   莱拉和珊莎在窃窃私语,克蕾时刻警惕,正在观察任何的可疑人等。   我该怎么说?   我该怎么告诉他们,罗柏被缝上了狼头,凯特琳·徒利被扒光了衣服?   罗宾·菲林特,梅姬·莫尔蒙母女,还有其他人的脑袋被丢到了外头,好让攻城的骑兵士气大丧?   我又该如何告诉他们,佛雷把这些人的铠甲和衣服统统拿走,尸体就像是垃圾一样被扫进了河里,血水染红了绿叉河?   我又该如何面对自己?   我,莱雅拉,正期待着这一刻,罗柏身死,卢斯·波顿没有了忠诚的理由,他将为了得到北境而造反。 第71章 真理宫   【真理宫】   当又一天的阳光穿透布拉佛斯的薄雾时,我们已经在“长渠”之中行船,“长渠”正是布拉佛斯的主干道,链接着本地船停靠的紫港和南方小船聚集的鱼市,并会经过几座布拉佛斯的重要建筑。   我正站立在一艘纤细灵巧的“蛇舟”上,这是本地人的游船,两头尖俏,暗紫船壳,我的目的地是长渠的中部,路上的捕虾船、捉蟹船和渔船越来越少,当局有意识地控制河流上的船数,以免引起交通堵塞。   我还没告诉史塔克和其他的北境人发生了什么,这事不大好开口,那天晚上我睡了以后,梦里出现的尽数是只有脑袋的罗柏,和端坐在王座上的狼头人身,恰似布拉佛斯列神岛上夜狮的雕像,仪地人的夜狮正是人身兽头。   还有其他的封臣,那年拍我背的大琼恩,和我一同饮宴的梅姬·莫尔蒙,把最好的吃食用来待客的菲林特,我突然意识到,这次石桥事变之后,北境居然少了好一些我的熟人,更不提河间地的各位,无数颗脑袋对我讲话,他们没头的躯干漂浮在绿叉河里,日渐肿胀,碰撞礁石,鱼食虫蛀,分崩离析。   意识回到眼前。   海王殿的巨大方塔异常醒目,广场辽阔,人群三三两两,总督守卫和海王卫队骄傲地穿着灰色和紫色的袍子列队走过,他们头上的羽毛比我的手臂还长。   甜水渠的阴影轻抚过我的乳白色头巾,广场上与海王殿对望的正是绿铜拱顶的真理宫,铁金库的总部,布拉佛斯的无冕之王。   今天是铁金库秘会开展的日子,我投了一千磅黄金和两千磅白银,在铁金库,这座当前世上最大的银行里算不上大股东,却也有不小的分量,所以我可以列席。   但是我不是看匙人,更不是布拉佛斯公民,所以我对秘会讨论的事项没有提案和决定权。   船排上了广场的小码头边长长的队伍末尾,今天要开会,不少达官贵人都来了,其中的一艘大船异常醒目,虽然装饰繁多,镶金缀银,但是我依然看得出那是一艘运货用的驳船。   “巴萨欧·雷亚昂(BessaroReyaan)阁下,”船夫羡慕地用瓦雷利亚语说,“他们家人都好胖。”虽然布拉佛斯有自己的语言,但是那更多的是为了体现其独立性,这里外国人太多,很多时候依然是用瓦雷利亚语。   “他是一个看匙人?”   “是的,女士,”我的向导,前海关官员佩萨里奥大概是有鼻炎,他抹了抹鼻子,“他坐的椅子是别人的三倍大,当初他的父亲来真理宫投票,走上驳船的时候,船就沉掉了。不过要是让我来说,如果一个木匠的子孙也有他们这样的地位,长多胖都可以接受。”   看匙人是铁金库的二十三名创始人的后代,如今其数已经过千,当初的那些创始人都是瓦雷利亚奴隶、手艺人或工匠,每个人都拥有一把开启铁金库地下金库的钥匙,虽然到了如今这些钥匙不过是装饰品,而看匙人家族中不少已经衰弱,甚至穷困潦倒,但是他们依然是布拉佛斯人当中最尊贵的一群。   我有个想法,考虑到布拉佛斯的政府由海王掌控,而海王是由公民、法官和看匙人选出的,再加上看匙人在铁金库秘会的投票权,或许我可以扶植一个已经衰落破败的看匙人家族,作为我在布拉佛斯的代理人,毕竟作为一名这里的居民而非公民,我需要维护我的利益,可我自己的权利是受限的。   稍倾之后,我看着一个巨大的胖子登岸,然后队列陡然缩减,不一会儿我就站在了广场上,向真理宫走去。   “诸位布拉佛斯的居民,布拉佛斯公民莫西奥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债务,经由其主要债权人铁金库申请,海王殿宣布,莫西奥·珀西里斯已经破产,”碰!一把雕纹精美的椅子在公告人面前被砸碎,这大概是这时代布拉佛斯破产的意思。   壮硕的公告人手微微抬起,“破产人的交易所席位、紫船队名额及其他权利将在三日后进行拍卖,只有布拉佛斯公民有资格参与拍卖,其贵重品、船舶及宅院将在一周后进行拍卖,所有居民都可以竞拍,价高者得。”   他的手又开始下压,“任何债权人都不得以出卖人身的方式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也不得以绑架、胁迫或其他暴力手段危及破产人及其家庭的安全。”   有破产制度不提,“砸椅子?”我好奇地问。   “椅子代表在交易所的席位,女士,”佩萨里奥解释,“在布拉佛斯约定俗成,法官也是允许的,‘如债务人难以支付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砸烂其长椅,以昭示其经营失败’,换句话说,这个人毫无信用,没人再会和他做生意,他连贝壳都卖不出去。”   “至少比把人当奴隶卖好。”   我越发觉得布拉佛斯更宜居了,可惜我不是公民。   “劳勃一世在位期间,铁王座的债务已经累积到了危险的程度,我们面对着极大的风险。”   台上的人是泰楚·奈斯托斯,铁金库的一名专员。   “铁金库不容拖欠,”一个面容姣好的女性说道,她衣着华丽,脖子上挂着一把金闪闪的钥匙,“我们有派出使者吗?”   “纳霍·第米提斯,我的同僚正在前往君临的路上,我们派出了三艘船,以避免风险,看匙人阁下,”泰楚回答,还没等列席的人松一口气,他继续说道,“但是在战乱中的维斯特洛是否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依然是一个未知数。”   看匙人和其他投票人面容肃穆,我则躲在圆形会场的最后面,反正只是来听听而已。   他们准备了血橙、甜瓜和蓝莓,我觉得味道还成。   “那是你们的责任,专员,”胖胖的巴萨欧坐在巨大的椅子上,“如何保证我们的债权能得到实现?”   “为避免铁王座破产或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阁下,”泰楚认真地回答,“我们可以向铁王座的宣称者史坦尼斯一世提供借款,以避免铁王座的债务被其当权者否认;若是铁王座确实没有偿债能力,我们可以要求以土地、税务进行冲抵,在维斯特洛设立布拉佛斯的殖民地,就像是我们在东边所做的一样,并接管其关税,向各国商人售卖维斯特洛的关税优惠待遇。”   听起来真是丧权辱国,反正铁王座我也坐不上,与我何干?我剥开血橙的皮,果子里流出了深红色的甜汁。   “唔,”大胖子巴萨欧挠着他的四层下巴,一边有仆人给他擦去淋漓的汗珠,“都是常规方式,维斯特洛有矿井、农庄,还有皮毛和木材,直接把这些用来变现不好吗?”   “清点这些财务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阁下,而且他们是封建体制,铁王座不一定有这些不动产和资源的所有权。”   “我听说,我们有了一位新的投资人,”歹毒的胖子发话了,“来自维斯特洛,曾经担任过财政大臣,还把铁王座丢到了泥巴里,”他看向我这里,“对,就是吃橙子那位小姐。”上千双眼睛全都看向我。   好尴尬,我没擦嘴呢!   我想宰了这个家伙!   “我没权力在秘会上发言,阁下。”我索性不管他,直接在众目睽睽之下继续享用我的果子。   “就铁王座的财政,您是知情人,可以作为顾问参与本次讨论。”泰楚不留余地。   “你曾经发过雄鹿债,记得吗,这位,莱雅拉·波顿小姐,”胖子说话真是吃劲儿,“当时向铁金库申请调派顾问过去,这件事在真理宫里讨论过。”   “在内战中,国债不值钱,”我回应,“和平时期还好,当下只能当厕纸用。”   “您有什么建议吗,小姐?”泰楚不理我这话,直接问,“想想您每年的分红。”   “西边不是还有铁王座的宣称者吗?黑火,还有龙之母丹妮莉丝,找他们。”我事不关己,“大家都说她有龙,指不定铁王座还真得是她的。”   “这是一个必须要考虑的风险,专员。”巴萨欧不安的擦了擦脸,布拉佛斯开埠以来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魔龙,当初为了避免遭受瓦雷利亚龙群的攻击,这群自由了的奴隶建港以后,甚至花了一大笔钱,赔偿当初瓦雷利亚追击逃奴的舰队遭遇的损失。   “从兵力上看可能性不大,但是,魔龙,”泰楚耸了耸肩,“我会把与丹妮莉丝接触一事考虑进去,阁下,先行证实龙这一点。”   分红,对。   一大笔钱啊!   我不能不管我每年的分红!   “另外,如今铁王座归托曼一世所有,其统治乃是建立在兰尼斯特与提利尔的联盟基础之上,提利尔家族乃是南境守护,河湾各处的封君。”   “这一点很重要吗?”   “这有关于保证铁王座的偿债能力。”我提示,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同盟于我没有好处,如果要求河湾为铁王座流血割肉,说不定这个同盟会出现裂痕。   “继续,小姐,血橙你想吃多少吃多少。”胖子一提到食物就放不开了!   “在河间地陷入战火之后,河湾地、谷地和西境是当前的三大羊毛输出地,更别提还有葡萄酒,他们的青亭葡萄酒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河湾地本身也是葡萄酒的盛产地,如果用羊毛贸易和葡萄酒贸易作为担保,或许铁王座的债务就能得到保证。”   “好想法,没有了羊毛和葡萄酒,维斯特洛就什么都不是,”对东方来说确实如此,虽说多恩和河湾也出口水果制品,但是那东西的重要性及贸易额与羊毛及酒没法比,“专员,把这个添到我们的要求里去,用羊毛和葡萄酒的税收作为担保。”   “那恐怕没用,”我答道,“羊毛和葡萄酒都是贵族在经营,王室收不到多少税,直接要其贸易利润才好。”   铁王座的财政是依靠国王大道、黄金大道等几条道路的税费,还有君临、海鸥镇、旧镇、白港以及兰尼斯港的关税来支撑。   国王大道在打仗,到处是托曼一世的敌人,税务系统已经崩溃,黄金大道上如今到处是劫匪和乱兵,也收不上多少钱,五座城市里,海鸥镇、白港的包税商一分钱都不会给君临。   现在王室的运转主要靠兰尼斯港、旧镇和君临本身的关税来维持,考虑到兰尼斯特如今的权势,兰尼斯港的部分凯岩城只怕会扣下不少,旧镇的海塔尔已经在战争中出力,也有军费作为理由少给税赋,君临本身嘛,经历了历次战争的君临,要恢复战前的贸易规模只怕不容易。   所以,在内战之中,铁王座能拿出多少钱恐怕根本不是问题,我清楚底细,已经穷到了骨子里。   而要求羊毛贸易和葡萄酒贸易的利润作为担保,这才是真正在割河湾的肉,喝河湾的血,雷德温家族怕是会第一个造反,哈哈哈。   胖子蹙眉,“他们会答应吗?”   “真理宫的真理,从来都是在布拉佛斯舰队的射程之内,”泰楚总结道,“要是舰队出动,恐怕维斯特洛将没有海上贸易可言,其生活水平将回到八千年前,所以,我们不用担心他们的态度,铁金库不容拖欠,如果没法确保还钱,那就战场上见。”   或者扶植其他的铁王座宣称者,总之,近年来,能挑战布拉佛斯无敌舰队的国家还没出生呢,这个城邦共和国的战船能每周下海一条,他们输得起,赢得了。   【海疆城,席恩】   舰队,巴隆·葛雷乔伊的幼子怀念铁群岛的风帆和长船。   铁民袭击了北境,诸人皆说可杀,可视他如兄弟的罗柏放了他一马。   “我会让你看到你父亲的失败,席恩,你来犯的亲人会冻死在雪地里,被灰风啃食,我向旧神发誓。”   当时的少狼主如此坚毅,可席恩知道他只是心有恻隐,为了给大家一个理由,不得不如此   如今,想杀他的北境人和北境之王都已经沉眠在了孪河城的城门之后,他和其他的士兵听着城中传来的惨叫,满心愤懑,失手无措,牺牲者的尸体填满了护城河,可是却没法让骑兵越过孪河城的高墙,他们听着黄鼠狼在城墙上的讥笑,眼看一个个伯爵的脑袋砸在了泥巴里。   “杰森大人,”赫尔爵士,那个教会莱雅拉用剑的教头抱着派崔克爵士的脑袋痛哭流涕,“七神啊,我该怎么和你交代?我该怎么向自己的誓言交代?”   他们退回了海疆城,每个人都像是行尸走肉,无人料理铁群岛的临冬城养子,如今的囚犯,他们没有杀他,没有揍他,也没给他吃的,葛雷乔伊幼子抱着自己,蜷缩在牢房的干草堆中昏沉入睡。   这天晚上,席恩梦到多年未见的父亲巴隆·葛雷乔伊。   老王头戴浮木王冠,一道狰狞恐怖的伤疤如此明显,他正在向淹神的流水宫殿游去,席恩想要追随,可是不管怎么游,父亲都离他那么远,就像是他和家乡的距离一样。   我的儿子,罗德利克,席恩。   席恩听到海上的群鸦飞起,翅膀扑闪,阴云积聚在天空中,风暴酝酿,这只是个梦,他告诉自己,嶙峋的群岛远在天边。   我的闺女,雅拉,还有阿莎。   发生了什么?席恩一头雾水,懵然转身。   “席恩·葛雷乔伊,你父亲已经没了命,亲人雇佣黑鸦的使者,给他带来了死亡。”   弑亲者死无葬身之地才对,那个杀害了席恩的父亲的人是谁?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那是青绿之地的规矩,铁种的复仇,只靠自己。”   席恩似乎看到了一个湿淋淋的人影,可是人影转眼间又消失无踪。   一只海怪的触手握住了席恩的脖子,让他难以呼吸,然后是一根又一根,无数只触手包裹了他,粗壮而冰冷,滑腻却亲切,北境之风离开了他,席恩的心中只有大海的波涛。   这窒息,一如他从未经历过的淹礼。   “席恩,你的父亲正飘荡在咸水之中,沉向他的归宿。”   “巴隆·葛雷乔伊死了。”   “淹神为我准备了一场盛宴!”席恩听到巴隆的回响,“我正在用弯角,豪饮青绿之地的美酒和鲜血!”   “我不会带着恐惧踏进淹神的厅堂,我会在那里等着我的儿女。”   “当他们的那天到来时,我将被他们和她们远超我千万倍的丰功伟绩所笼罩!”   “席恩,淹神欢迎我的到来。”   “我一生为古道而战,纵然不立寸功,我死而无憾!”   “我很高兴,鱼群伴我回归,回归铁种最荣耀的海中之国,大海已经苏醒,你们每一个有朝一日都会与我欢聚,异鬼的脑袋和骑士的头颅将装饰厅堂,仇敌的惨叫与泪水将作为歌颂的伴奏!”   席恩惊醒,眼前的是牢笼的铁杆和枯黄的稻草,阳光未至,火把飘摇闪烁。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梦?   席恩坐起身子,魂游身外。   海风之子巴隆死了,他十年未见的父亲已经回归了淹神的怀抱。   【狼林,阿莎】   当阿莎睁开眼时,海怪之女躺在地上,她依然在品尝梦中的风暴和愿许。   巴隆的女儿沉浸在了那一片梦幻里,直到凛风吹起了缴获自深林堡的帐幕,将冰雪洒落,她推开自己的床伴,一个壮硕的铁民汉子,仅仅用熊皮披风包裹起自己的娇躯,赤足走出了温暖的篷中。   “三淹人,”她唤醒了塔勒,淹神的牧师,“我父亲死了,死在了亲人的诡计之下。”   “那将会有一场选王会,海石王座需要一位新的磐石与盐水之王。”老头揉着自己的眼睛,“淹神告诉了你,你该加快速度,去找罗德利克。”   “不。”阿莎喃喃道。   每一个巴隆的子女都有成为铁群岛之主的愿望,阿莎自然也不例外。   所以,寻找兄长?不,她需要为选王会做准备,她将带去无可争议的礼品,证明自己的作为领袖的价值。   “淹人,我哥哥的命运在青绿之地的风雪中,在长城上,他将用异鬼的脑袋妆点淹神的流水宫殿。”   “异鬼?”塔勒蹙眉,“这只是青绿之地的传说。”   “这不是传说,而我,将会去临冬城,淹人,回报当年史塔克带来的耻辱,”阿莎的丽眸移转,“那里有一颗奔狼的头。”   “水手们说过临冬城,阿莎,”塔勒眯起眼睛,试图劝阻,“那里的外城墙有八十英尺高,内城墙有一百英尺高,城防严密,我们如何攻破?”   “我们可以伪装成葛洛佛,”阿莎露出笑容,“他们的军队一定去对付我叔叔,维克塔利昂了,如今大雪纷飞,只要把握好机会,我们就会拥有临冬城。”   “你觉得他们的侍卫会如此愚蠢吗?”   “或许不会,”阿莎露出自己胸前幽深的沟壑,“不过,男性的愚蠢不管在哪都一样。”   她只需要搞定门卫就好,有了大门,临冬城不过是一块丰腴的蛋糕。   鲁温学士显然不是一个好的代理城主,他太过死板刻意,黎德家族的玖健和梅拉乃是泽地人派来的使者和人质,可是他们和少城主瑞肯·史塔克一齐失踪了。   他太忙于发动人手寻找自己的小主人,忘记了窥伺的铁种。   临冬城沦陷,冲天的大火如此明显,邻近的赛文城向临冬城教头罗德利克爵士南下的军队发出了警告。   赛文派去的骑兵斥候看到了城门上鲁温学士的头。   作者的话:巴萨欧·雷亚昂(Bessaro Reyaan):看匙人,马丁第六卷 试读里出现的人物关于葛雷乔伊的海怪梦,有些词句致敬了《维京传奇》里拉格纳死后的那一幕。 第72章 旧衣贩码头   布拉佛斯的本国船统统停靠在紫港,只在脏污凌乱的旧衣贩码头才有可能有外国船只的泊位。   今天这里的紫衣守卫万分紧张,旧衣贩的港口不像是商港,更像是军事重地,我精挑细选的灰卫、金袍和卫队正在登船,雇佣兵们紧随其后。   “保管好你们的武器,登陆之时,可能就是作战之日!”亨得利大喊,他已经得知了石桥事变,黑眼圈粗重,大概是多日未眠。   统共三千五百名可战之士,亨得利·布雷肯爵士、贝里·莫斯爵士会负责统领我的骑兵和步兵,伦赛·佛索威爵士将负责后勤和岗哨,我的军士,舞蹈家达蒙本身出自北境,他和克蕾·菲林特会是斥候的带头人,我的近卫由托马德·维水爵士和斧刃负责,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只待让北境看到卢斯·波顿的下场!   呜——呜——呜——   苍凉的号角下,第一批船正在出发,我来到珊莎的身边,布兰和艾莉亚在一旁打闹,珊莎魂游天外。   “你还没告诉他们?”   珊莎倒是没有哭,只是木呆呆地看着我,然后声如蚊讷,“我该怎么说,莱雅?父亲病死了,母亲被人扒光抛尸入河?罗柏的脑袋没了,我该怎么说呢。”   “你是他们的姐姐,史塔克如今最年长的孩子,应该承担责任。北境永不遗忘,珊莎。”我握住她的手,“和我一起复仇,他们的血恨还在,你还有私生子哥哥,正在长城苦挨,只要北境重归你们的手中,迟早,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你要帮我,莱雅。”她反握住我的手,“菲林特、波顿、卡史塔克、安柏,只要打退了铁民,我就可以召集封臣去南方,救出你的哥哥,让佛雷血债血偿!”   “我会和你站在一起,珊莎。”   “作为回报,你会嫁给布兰,成为临冬城的夫人,布兰还小,整个北境都会听你的。”她挪起双眸盯着我,我毫不留情地敲了一下她的脑瓜。   “啊哦!”   “傻丫头,和我玩上心眼啦?”我弯眸揉着她漂亮的红发,“我会帮你的,不需要联姻。”   “只有利益才是最可靠的,”她擦着眼睛,我好像打痛了她,“反正,为了家族的仇恨,我和艾莉亚,恐怕也会出嫁,为了史塔克,为了复仇,我们都嫁人了,”悲伤中的少女勉强鼓起脸来,一副我很正常的模样,“你也别想跑,大龄未婚少女莱雅!”   什么?   大龄未婚少女几个意思?   我才十八,十八!!!正是一枝花啊喂!   这丫头找打!   算了,我看得出来——   我摸了摸她的脑袋,“别强撑着了,要哭哭吧。”   “我是长姐,像你说的一样,”她嘴唇抖了抖,然后抿紧,“我还有弟弟妹妹,我没有哭的资格,莱雅。”   好想告诉她她父亲活着,可是,我又该如何解释,是怎么知道的呢?   渔鹰之傲如今已经成了我的座舰,我们一行启航,从紫港那里来了三艘船,一艘小快艇和两艘大帆船。   “泰楚阁下,”我看到了那个铁金库的专员,“您也要出行?”   “前往维斯特洛,”他答复道,“为了规避风险,我请求加入您的船队。”   “具体是去哪里?”   他笑言,“我会在海鸥镇,等在君临的使者带回那里的答复,一旦铁王座的偿债出现问题,就北上寻找史坦尼斯一世。”   “北上?史坦尼斯一世确定去了北方?”   “雷德温封锁了南方的海岸,小姐,”他笑了,“虽然我只是一名职员,不通军事,但是哪怕是我也知道,托曼一世的军队将会进攻龙石岛,史坦尼斯如果不想束手就擒,就必须往北方去才成。”   【白港】   铁金库的泰楚所料不错,这天清晨,席渥斯家族的洋葱黑船旗飘扬,史坦尼斯的新任国王之手戴佛斯抵达了白港,朝霞就像是红袍女喉头的红宝石,初生的太阳将飘云染成了她丝绸长袍的颜色。   他不想回忆起她,她的美丽和力量,她的神,她的影子,她正在拖垮他的国王。   经历过黑河湾一战之后,戴佛斯爵士的头发已然斑白,他从未像这一次一样感觉自己已经衰老。   圣母慈悲,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三个儿子死在了岸边,当他跟随国王回到龙石岛上拥有石像鬼和龙形塔楼的黑色巨堡后,他几乎立刻就病倒了,腿脚颤抖,无法抑制地拼命咳嗽,虚弱得像是一头行将就木的老猪,被孩儿的辞世和内疚折磨到想要立刻死去。   再度行船海上,听着木桨滑动,看着风帆鼓胀,一切都恍如隔世,像是他依然年轻,儿子们尚未出生,自己依旧是走私贩,而不是什么席渥斯或者骑士,无忧无虑,又担惊受怕。   “史坦尼斯一世的臣子反复无常,他们成百上千地倒戈,”在战败后,萨拉多·桑恩告诉戴佛斯,“先是银发的瓦列利安,然后是蟹岛的旗帜,他们都已经向君临俯首称臣。”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此役过后不久,萨拉多的“瓦雷利亚人”号和辛辛苦苦找来的其他外国舰艇,里斯的彩绘战船,还有布拉佛斯的武装商舰,全都一夜之间消失无踪,显然,史坦尼斯国王大势已去,大家就该各奔前程。   “我要去做生意了,”多半是没本的海盗生意,当时萨拉多询问自己的好友洋葱骑士,“国王损失惨重,萨拉多·桑恩的船一艘没少,老伙计,来替我航海,趁着夜里摸进瓦兰提斯、布拉佛斯或者密尔,满载丝绸和香料出来,一起发财,去潘托斯当总督。”   戴佛斯的答复是:“战争依然在继续,我效忠的王上乃是全七国唯一正统的继承人。”   “那你可记牢咯,你和你的国王还欠我一条命,记得还钱,好好休息,你比婴儿还虚弱哩。”他摆弄了一阵戴佛斯爵士脖颈上装着自己指头的小包包,就此别过。   这下可好,当戴佛斯再次去见国王时,各家贵胄要么死,要么走,连外国佣兵都抛弃了他,剩余的人不多,守护城堡大门的岗哨属于一个未满二十的愣头青小兵。   当时,梅丽珊卓早就看到了戴佛斯预谋刺杀自己这个祸国殃民的妖妇,让人心离散的女巫,于是亚赛尔爵士谨遵真正王后的懿旨实施抓捕,戴佛斯还没见到红袍女或是国王,就被关入了地牢。   “你既然能在你的圣火里看到我和我的匕首,你也能看到兰尼斯特的伏兵和我儿子的死!”戴佛斯朝她所在的高塔喊道,“回答我,巫婆!国王,军队,还有我的孩子,他们都在哪里,你说啊!你的火,你的答案,在哪里!!?”   他确实以为自己会被处死,被光之王的烈火焚烧,当时的国王之手,佛罗伦家族的艾利斯特伯爵就是如此,他本是洋葱骑士的狱友,为何被羁押?原因不明。   戴佛斯瞧着这位大人物被绑了出去,他还记得出征时艾利斯特伯爵的红金甲胄,以及胸甲上的天青石花瓣,可是到了战后,这位伯爵大人身陷囹圄,尖胡子和银白色头发让他啜泣的样子像极了一头惊惶的山羊。   佛罗伦家族的其他人,这位艾利斯特大人的弟弟和子女将老头儿烤在夜火中,惨叫声绵延了几乎半个晚上,焦糊味久久没有散去。   就像是七神的修士死的那天一样。   愿天父予他公正的裁判,圣母赐他宽宏的慈悲,这祷告只能在戴佛斯心里默默念诵,龙石岛上只有火焰,没有七神。   对,火焰。   戴佛斯本来也该和艾利斯特有同一个下场,在炙烤中诅咒红袍女巫和她的光之王。   可是现在——   现在他在白港之外,即将作为史坦尼斯的使者,胸戴银色手掌的国王首相面觐人鱼宫里的鳗鱼大人,那个曼德勒家胖得走不动路的威曼伯爵。   他还记有此待遇的原因,在他被关押许久之后,国王终于见了他一面。   当时,国王的样子更加憔悴了,毛发全成了灰色,黑皮带上是剑和匕首,暗红色的披风包裹着一具蒙皮的骷髅,这凄惨的样子只和戴佛斯本人差相仿佛。   “大海送来了我的咸鱼洋葱,看到一个活人真好。”鲜少露出笑容的国王微笑掠过嘴唇。   “是的,我的国王,”戴佛斯单膝跪下,“我的船,我的儿子,我的人都没了,我孑然一身,依然效忠。”   “起来,爵士,你在抱怨,而我倾听,现在,我需要谏言,谏言,爵士。”   “艾利斯特伯爵并非叛徒,国王。”   “艾利斯特伯爵?我娶了他的女儿,让他成为国王之手,可是他呢?为了他的前景出卖了我!他企图瞒着我和泰温议和,把我的希琳卖给那个叫托曼的乱伦野种,”国王怒气勃发,他瞧了一眼自己的女巫情人,“梅丽珊卓自火中得到消息,亚赛尔爵士确凿地搜出了证据,所以他已经化为飞灰,这是对背叛的惩罚!”   “我知道,我知道!劳勃能激发敌人的忠诚,甚至让敌人拥护,盛夏厅一战后风暴地的伯爵几乎家家的旗帜都被劳勃当成了战利品,每个城堡都有亲人辞世,可他们却情愿和劳勃欢歌载舞,他甚至带他们去打猎!我跟他说,‘这些人打算把你交给疯王伊里斯烧死,你怎能把武器给他们?’,然后劳勃哈哈大笑!没错!他哈哈大笑,让自己的敌人当朋友,成为座上之宾,而我会怎么办?我会把反抗我的他们统统关进地牢!”   史坦尼斯的胸口起伏,戴佛斯爵士似乎要看到几乎从他胸口勃发而出的嫉妒,“然后呢?那些我会关押,他会赦免的敌人,听听他们是怎么做的?卡伏伦伯爵为劳勃战死在蓝道·塔利的碎心剑下,在杨树滩高喊拜拉席恩万岁,格兰德森伯爵在三叉戟河为了掩护他而被雷加砍伤,一年后不治身亡,没有他的牺牲劳勃的锤子别想摸到那个雷加·坦格利安的边。我知道,我知道!人人爱戴劳勃,而我只能招致背叛,甚至连我的弟弟,外祖父,族亲,姻亲…宁愿面对魔法,也不愿意真心拥戴我。”   “陛下,佛罗伦与你同在,叛徒已然伏法!”亚赛尔恳求道。   “你听见了,亚赛尔爵士想要国王之手的位子,想要我继续战争,如今所有家族都认为我已经一蹶不振,这怪谁呢?他们跪地宣誓,他们效忠王冠,如今全都离我而去,伊斯蒙家族也已全面投降,托曼一世,对吗?一个乱伦的野种当了国王?当初艾德的宣判书还在呢!”   “陛下。”亚赛尔叹了口气,他的鼻毛本来就很长,现在更是冒出了鼻孔,在呼吸中摇摆。   “看看,我仍然忠诚的人,彼此相互刺杀,眼中只有我仅能赐予的功名利禄,更不成器的,成天喝酒赌钱打发时间,好一群败狗,因为他们的国王失魂落魄得就像是一只狗。”   “失败这种病,只有胜利才能治,国王,我们需要酣畅大胜。”   “那我们得赢到老死,”国王的嘴扭曲成要笑又抑制住了自己的形状,“说说你的计划,爵士,告诉我的洋葱骑士,听听他的谏言。”   贵族有多反感走私贩,亚赛尔此刻的表情就有多差,他的脸色就像是要亲乞丐的脚一样难看,不过他还是依命而行,亚赛尔爵士的计划很简单,拿下赛提加家族的蟹岛,那里可是有一把瓦雷利亚钢斧头,烧掉那里,杀光所有人,让全国都知道和泰温为伍的下场!   “这是懦夫之举,国王,而且极度愚蠢。”   “什么,你!?”   “赛提加一直与您并肩战斗,面对蓝礼的大军时也没有气馁,因为他是龙石岛亲王的封臣。现在他的蟹岛或许确实很好拿下,那里只有妇女和孩童,对,连老头都没有,可是原因呢?因为他们的男人已经为国王死在了黑水河边上,兰尼斯特的铁蹄之下,然后我们的亚赛尔爵士让我们去为我们而战的牺牲者家里,糟蹋他们的寡妇,杀死他们的骨血?”   “蟹岛的男人里有人背叛!他们跟着他们的领主一起投降!”   “那又怎么样,蟹岛的男人是向蟹岛伯爵发誓效忠。”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他们可以拒绝,然后去死,死个壮烈!这才是忠臣!”   “对,很多蟹岛人是这么想的,”戴佛斯爵士认可了,“所以他们死了,而他们的妻子和孩子即将迎来末日。”   “忠于合法的国王是每个人的责任,高于效忠于领主,他们每个人都该战斗到死。”史坦尼斯的语气不容置疑。   那是因为你是国王才这么说,不听国王的话,民众会安然无恙,不听领主的话,则会刀剑加身,死无葬身之地,在当时,不乖乖跪地,难道国王会替民众赡养孤寡?不会。   戴佛斯心想,“那,”他没法控制自己了,国王眼中的权利义务等于一切,利于国王自己的义务高于一切!这合理吗?或许,合情吗?简直就是草菅人命!   “国王,您当初为何不继续忠于当时的国王伊里斯二世,把逆贼劳勃的头献给他呢?”   亚赛尔爵士直接被在忍耐中的国王轰了出去。   “我想割掉你的舌头,可你还有一个问题要回答我,爵士。”史坦尼斯疲惫地问道,“为什么你要谋害梅丽珊卓?”   “我的儿子都死在了岸上。”   “这和她无关,她忠心耿耿。”   或者说她的娇躯让您感觉她忠心耿耿?戴佛斯想,“克礼森学士也忠心耿耿,她杀了他,还有柯塔奈爵士和你弟弟蓝礼。”   虽然梅丽珊卓在场,可是这场谈话属于君臣,她没发言。   “她预见了一切,戴佛斯,”那影子算什么!?杀死蓝礼的影子到底是什么,国王?“而且她让我把你找来,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改正,吃惊吗,戴佛斯爵士?我不觉得你需要改正,你的忠诚和正直是我需要的,这是我和她的分歧所在。”   “感谢您的褒扬,国王。”   “我,本来不适合做一个国王,劳勃不适合,蓝礼更不适合,”史坦尼斯微微一笑,“可是作为劳勃的继承人,铁王座属于我,这就是律法,将来属于希琳,或者我和赛丽丝王后的儿子,”您多年未和王后同床,何来子嗣?戴佛斯想,“我说蟹岛的子民对我有义务,当国王本身也是我的义务,不管我乐意与否,所以,我要成为七国唯一的王。”   “唯一的王带来和平。”   “对,并且用公正治理这个国家,无论是高高在上的贵族,还是低贱卑微的小民,行为各有其报应处置,我不会忘了兰尼斯特、提利尔、巴隆·葛雷乔伊、罗柏·史塔克和莱雅拉·波顿如何让我的王国血流成河,我绝不会忘记,今日黑河湾边的血,就是明天他们脸颊上的泪,”国王俯首,“跪下,洋葱骑士。”   “国王?”   “他日风息堡外的咸鱼和洋葱,让你成为骑士,今日为你的直接,你将被擢升为领主,”史坦尼斯拔出他的佩剑,红袍女所说的“光明使者”,这把剑明亮光彩,它本身确实就在发光。“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剑落人肩,“你是否为我忠诚的臣民,从今天直到永远?”   “是的,我的国王。”   “你是否愿意发誓,终生为我效劳,给予我诚实的谏言和绝对的服从,保护我的权利和我的国家,无论前途险阻,始终与我并肩作战,照顾我的子民,惩罚我的敌人?”   “我愿意,我的国王。”   “那么,起身,戴佛斯·席渥斯,雨林伯爵,狭海舰队司令,我的国王之手。”   “国王,我——”   “听好,戴佛斯大人,我的女巫透过圣火给我演示,我,看到火星里,火星里,有一座山,黑衣人在上面跋涉,有一些身影在跋涉,那里好冷,让我全身战栗,我看到了骑着死马的冰人,就像是传说中的异鬼,我看到,我看到天空中有一双冰蓝色的双眼,正在俯瞰大地。”   “你们的维斯特洛,命悬一线。”梅丽珊卓开口,“人类的时间所剩无几,经过寒神使者剥皮女莱雅拉的破坏后更是岌岌可危,我们必须大胆行动,统一万民,将大地联合在唯一合法的国王名下,让预言中的王子,龙石岛之主,拉赫洛的选民,带领我们获得胜利!”   国王面容痛苦,“我不知道为何是我,拉赫洛为何选择我,不是我的兄弟,蓝礼和他的百花,也不是劳勃,被捅破了肚皮的劳勃,他们都是比我更适合的斗士,为何是我?但是——”   但是,这是史坦尼斯的义务和命运,一如他所说的一样。   “这是光之王予以您的安排,您当遵从行事,国王,”女巫毫不动容,“就是现在。”   “那好,水蛭。”史坦尼斯喃喃道,“给我那些,天杀的水蛭!”   梅丽珊卓拿出了一盆水蛭,戴佛斯看到,这些水蛭都是粉红色的,它们已经饱腹。   “国王之血,”梅丽珊卓解释道,“放血有利于身体健康,所以那个风息堡的艾德瑞克,劳勃一世的私生子,不会有半点问题。”国王伸手拿了一只水蛭,水蛭扭动在他手上。   “说名字。”   “篡夺者,托曼·拜拉席恩,或者托曼·维水。”水蛭落入火里,水汽蒸发,烟雾缭绕,它扭曲着胖胖的身体,最终死去。   “篡夺者,”他宣告,“巴隆·葛雷乔伊。”水蛭被丢进火盆,撞在了木炭上,然后,被卷入火海。   “篡夺者,罗柏·史塔克。”   水蛭落入火盆,却滚了出来。   “没关系,他活不了。”梅丽珊卓笃定地说,弯腰把虫子拾起,重新丢入火里。   这就是戴佛斯大人来到白港的原因,国王将在北境守护他的七国,为此,他需要北境的效劳。   如今既然罗柏在梅丽珊卓的诅咒下已经死了,那么北境就将效忠于真正的国王,在他身后,史坦尼斯剩下的一万大军已经出发。   影子,国王的血,火焰,戴佛斯想,现在又多了一件物事,水蛭。   船只抵岸,戴佛斯在去人鱼宫的路上,看到了曼德勒家族的士兵正在列队出城。   “他们去哪里?”戴佛斯爵士问道,难道是骑着死马的冰人已经到了这?   “临冬城的军队和铁民正在对峙,”守卫告诉他,“他们要去和罗德利克爵士两面夹击,加上波顿家族、莱斯威尔家族还有达斯丁家族,我们一定会赢。”   “这也没什么用了,”另外一个胖子感叹道,看衣着像是一名爵士,“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如今罗柏国王被伏击一事,已经传遍了周遭,没了国王,纵使胜利,又怎么样?”   实际上,波顿家的卢斯伯爵,是这附近最早知道罗柏已死的。   作者的话:这一章史坦尼斯部分有很多史坦尼斯的台词是原着里的话,我觉得很经典就给加进去了 第73章 泪江口(发晚了,稍后还有一更   【卡林湾外】   “北境之王死了,他称王才几个月?”说话的女人嘴边和眼角已有皱纹,身形高挑笔直,端庄大气,她棕发已灰,唇角抿成了刻薄的弧度,正是芭芭蕾·莱斯威尔,荒冢屯夫人,她翻看着信件,“其他的史塔克在哪?”   火烛静静燃烧在荒冢厅的密室中,三个北境的大人物正在交谈,其中最老的那一位脸在火光下半明半暗,看不清表情。   “要么在君临,要么已经失踪。”这位莱斯威尔家族的罗德利克伯爵说道,他是溪流地的领主,芭芭蕾的父亲,现在正观察着自己的次女,和长女蓓珊妮的丈夫卢斯伯爵,“罗柏南下宣战,失去了北境,如今已经身死,我们得为自己的前景着想了。”   在场的人皆为北境封臣算是为史塔克家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尤其是莱斯威尔家族,尽心尽力,不少族人死在了石桥事变里。   当下罗柏和其母都已经死去,波顿家族的私生女带着其他的奔狼儿女离开了君临,不知所踪,在这个关头,虽说北境永不遗忘,可是进攻佛雷为北境复仇不切实际,听从那个临冬城教头罗德利克·凯索的号令耗费自己的实力又实在不智,既然有机会掌控整个北方,波顿家族、莱斯威尔家族和嫁到达斯丁家族的寡妇芭芭蕾自然不会放过。   卢斯大人不置可否:“你们各有多少兵马?”   “我有两千人马,但是要留下壮丁准备粮食,守卫荒冢屯,可以出兵一千。”芭芭蕾说道。   “一千五百名骑兵,”罗德利克伯爵回复自己的女婿,“都是骑兵,一人双马,铁民劫掠过溪流地,我的其他人手需要恢复自己的领地,所以,这是我能提供的数字。”   “而我有两千五百人,”卢斯大人忖道,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轻描淡写,“五千人的军队足以决定北境如今的局势,薇尔菲德怀孕了,怀上了多米尼克的种,她得留在荒冢屯。”   芭芭蕾喜欢多米尼克那小子,安静,有礼,喜欢音乐,是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曾经在她这里当了四年的侍酒,所以自然不会不准。   卢斯·波顿伯爵有士兵两千,他拜访霍伍德城时,带上了唐娜拉·曼德勒夫人的五百兵马。   霍伍德家族的哈瑞斯伯爵死在了南方,其继承人戴林恩·霍伍德死在了奔流城外的呓语森林,如今唐娜拉夫人失去了孩子和丈夫,孤身一人。   卢斯大人当然没放过这个机会,唐娜拉本来不想见他,想让座下封臣代替她出席欢迎宴会,可是当晚霍伍德城火苗熄灭,一夜无声,第二天,卢斯大人就和这位依然标致的寡妇在神木林成了亲,然后将她送回了恐怖堡中。   “你的计划是什么,卢斯大人?”莱斯威尔家的罗德利克伯爵问道。   “首先当然是,”卢斯大人轻轻地回答道,“消灭铁民入侵者。”   北方的夏日已去,秋天长驻,热雾自汉子们的口鼻喷出,铁盔和锁甲反射着冰凉的光,正是颈泽北方的平原,时有丘陵起伏,不过大致上一马平川。   “他们为什么会出来,你们有看到什么踪迹吗?”临冬城教头罗德利克·凯索问道,当下在他面前一千名铁民排成了阵势,这些入侵者身后是八百名曼德勒的士兵,人鱼旗帜依稀可见。   入侵者面前正是罗德利克教头集结的北境联军,为数一千二百,安柏的巨人旗、赛文家的黑色战斧旗、陶哈家的哨兵树旗以及菲林特家的右手旗正招展在他的身边。   “泽地人肯定知道什么,”大胡子“鸦食”莫尔斯·安柏说道,他是安柏家族的最后壁炉城代理城主之一,年纪不小,年轻时他在路边睡觉,一只乌鸦以为他是死人就啄吃了他的眼睛,将他吵醒,他抓住乌鸦咬下了它的脑袋,“斥候看到了一些踪迹,有人从西边去了卡林湾。”   罗德利克爵士无暇去理会为何铁民没有死守城墙,而是在往回赶,他们当然不敢走颈泽,除非是沼泽人,否则蹚进那里头无疑是自寻死路。   罗德利克眼前只有一件事,打败他们。   等不到波顿的人马了,他想,前后包夹便是优势,即便这些劫掠者身经百战,恐怕也不是对手。   “吹响号角,准备进攻,临冬城万岁!”   呜——呜——呜——   北境苍凉的号角声传出好远好远,让一个放马饮水的斥候抬起了脑袋,他身上的号衣是红底红眼的黑马,这是莱斯威尔家族的纹章,斥候跨上马背,疾驰而去。   开战了,临冬城和铁民正在厮杀。   卢斯大人的五千人正在抵达战场,他的步兵将从罗德利克爵士的方向慢慢靠近,攻击正在交战的双方,莱斯威尔的骑手和达斯丁与波顿的骑兵会迂回敌后,除掉所有在溃逃的敌人,以防消息走漏。   再让他们打一会儿,杀死彼此,卢斯大人想,一排排剥皮人盾牌在他身边前进,枪尖寒光乍然。   在这里作战的罗德利克爵士和铁民主力,正是他掌控北境的最大阻碍。   罗柏·史塔克已死,群狼已无踪迹,北境需要新的领袖,就是卢斯大人自己。   【孪河城】   “所以你们到现在,还根本就不能确定,那个少狼主是不是已经完蛋了!?”老迈的瓦德·佛雷嘴唇下抿,松弛的脸颊下垂,“看来霍斯特·徒利至少有一点本事,看得出我的子孙是一群废物。”   这不能怪我们,黑瓦德想,他身边的狼又大又凶,只是呲牙就让人害怕,哪怕遍体鳞伤也守护在罗柏的身前,还有那个文德尔爵士,身上是全套铠甲,长矛和弩矢根本扎不透,如果不是有这个杂种和这只畜生的阻拦,罗柏早就完蛋了。   “我们沿着绿叉河寻找,尸体不少,但是没见到罗柏·史塔克。”黑瓦德说道。   “为什么在确定儿子死之前你要杀死母亲?”瓦德侯爵质问,这话黑瓦德不好回答,他是为了他自己的私欲。   “她反抗,想要自杀,就——”   “没确定罗柏死之前,你杀一百个凯特琳·徒利都没有活着的管用!”瓦德·佛雷吼道。   “那,祖父,我们还要不要宣扬少狼主和其母亲的下场的?”   当然,佛雷家已经叛变,屠杀了北方人和河间的诸侯,毫无退路,只有让罗柏的死成为确凿,叫从北境、谷地和河间的局势都变得混乱不堪,野心家并起,佛雷才会安全。   这也是为什么卢斯·波顿和北境诸侯会如此早就得到消息的原因,凛冬将至,北方人不会南下攻击佛雷,他们会争权夺利,自己打自己,对瓦德侯爵来说,让报复来的越晚越好。   “当然,”瓦德侯爵低忖,绿叉河流水湍急,怪石密布,那个罗柏的肩头和背脊都中了箭,就算他翻过桥头堡,拖出长长的血痕,掉进河里,恐怕也不能幸免,“除了那封谷地的问询之外。”   “那封信?我们明面上的说辞是,罗柏变成了一头狼,死后也没变回来,所以是狼头,他的母亲被他吃掉了。”   “黑瓦德,”瓦德侯爵盯着他,“用用你的脑子,谷地人为了艾德叛离自己的封君,你觉得如果他们知道罗柏和凯特琳死在了这里,他们会怎么做?”   “他们远在谷地,他们——”   “他们为什么要问那个北境之王的事情,嗯?因为谷地要出兵了,懂吗,要出兵了。”   “出兵?”   “如果谷地的诸侯还在内乱,那罗柏·史塔克与他们何干?正是因为谷地要履行过去和北境的盟约,他们才会问起少狼主的事。”   “可能吗?”黑瓦德蹙眉,“他们只是问问,问候一下?”   “别心怀侥幸,万一谷地站在北境这一边,就让他们先去打提利尔,去打兰尼斯特,别一出血门就奔孪河城而来!”   “他们依然会怀疑——”   “是的!但是他们会先解决河间的战争,而不是解决我们,如果他们知道了罗柏死在了这,恐怕最想要的会是先解决我们。”   瓦德侯爵继续说道,“问问詹姆爵士的军队到哪里了,让我的糊涂虫子孙带兵加入,快去!”   【泪江口】   黎明时分,泪江口。   秋日的迷雾笼罩,天边的太阳不过是一个淡淡的影子,瞎了一只眼的老渔倌罗贝特正在放开绳索,冬天将近,鱼肉会越来越贵,这可是渔民的好时节,偷不得懒。   在冬天,泪江上游会冰封,让下游的水量大减,春天时积冰又会融化,河汛如狼似虎,秋季时倒是还好,只有零星的大雪抵达泪江下游,农人们正在收割最后一批谷物。   铛——铛——铛,罗贝特敲响铜盆,示意老伴自己已经出发,他木桨推开简单的码头,踩在这艘不大的舢板上,小本生意,比不得有时会出现在海面上的白港渔船,那些都是做大买卖的。   有时罗贝特会想,泪江口这不会结冰,应该建一座港口才对,就像是白港一样,可是北境人贸易的意识不强,没有哪个波顿家的领主有此想法。   和其他的北境贵族一样,老头儿晓得,波顿的大人喜欢打仗,喜欢兵器也热衷狩猎,这只眼睛就是因为喜欢狩猎的卢斯大人才瞎掉的,当时正值夏季,罗贝特在泪江上撑船摆渡,骑着骏马的伯爵自林中出现,其侍从喝问可曾见到狐狸一只。   罗贝特说没有,真是瞎了他的眼。   所以,作为处罚,他的一只眼睛被波顿家的卫士给挖走了。   舢板不敢离岸太远,渔倌视线里要始终能看到海岸线,他整理着渔网,上头有个小破洞,真是心烦,可是已经出了门,把网撒下多少会有一些收获。   这边正在忙活,大雾已经散去,汗水沾湿了罗贝特的双眼,让他擦了一阵。   再度睁眼时,他几乎以为自己又该瞎了。   老渔民面前是无数的大船,比他见过的人鱼旗白港渔船还要大,木桨拨弄起一朵朵水花,风帆上赫然就是波顿家族的剥皮纹章。   “旧神哪,”老头惊声低呼,“大人从陆上走,从海上回来啦?”卢斯·波顿大人会不会问他,那只海上的狐狸哪去啦。   没错,我已经抵达了泪江口。   “开始减速!即将靠岸,小心礁石!”   “小姐,那帮多斯拉克人又自杀了一个。”伦赛爵士挂起了他的黄苹果旗。   “扔海里,吓一吓他们。”我举目而望,多斯拉克人死也不下海,因为他们相信马不能喝的咸水含有剧毒,会让人一去不回。   所以,在走的前一天,我们把这帮人全灌醉,连人带马分别塞进了各只船里,到了海上的时候,他们爱怎么闹,怎么闹。   丢进海里,而不是埋在土里,对这帮马上人来说,可能比下地狱还可怕。   我没空搭理这帮游牧民,我到家了。   对,泪江,恐怖堡就在泪江的上游,用不了三天时间。   甲板在摇晃,海鸥停留在桅杆上,和布拉佛斯的海鸟已非同一种。   我瞧着熟悉的海岸线,“大船停靠在那座小岛后头的港湾里,那儿有个小村子,别扰民,快船和小船直接进泪江,沿着河往上,把波顿家的旗帜和史塔克家的奔狼旗子挂出来!”   可别让人以为我们是三姐妹岛来的海盗。   卢斯·波顿问题多多,满密室都是人皮,恐怖堡里可有不少可以揭发的罪行,至少能让他披上黑衣。   所以,拿下恐怖堡,讨伐卢斯就不缺理由,何况我手上有珊莎、布兰和艾莉亚,史塔克唯一的男丁和仅有的女孩。   呜——呜——呜——   号角声吹响,其他的船亦然响应。   呜————   北地的寒风吹飘我的头发。   撒拉,海蕊。   北境永不遗忘,我还记得你让我剥的皮,你杀掉了我的母亲,以及你对我和你妻子争斗的放任。   你以为你就是恐怖堡的国王,可以决定任何人的一切,没错,在权力和军队的支撑下你是可以,不过,如果有人摧毁了你的根基,你还如何嚣张!?   卢斯·波顿,我来了,为取你狗命而来! 第199章 尾声(序) 恐怖堡   【鹰巢城】   莱莎俯瞰着悬崖下的广阔天地,人去营空,好些被抛弃的帐篷迎风颤抖,一些本地人正在收拾被丢下的物什,为自己所用。   即便是疯魔如她,也有清醒的时候。   这些个月莱莎神志安定了许多,身子却消瘦了不少,她的红棕色长发蓬松柔软,摇摆到了腰间,脸色苍白,剔透的蓝眸下是薄小的双唇。   这些年来,莱莎经历过五次流产,两次死产,连上婚前为小指头流掉的孩子,她的身体被折磨了八次,因此身材臃肿不堪,清减之后,反而渐渐显现出了徒利家女儿的魅力,身为鹰巢城夫人日久,威严渐盛,这位寡妇甚至比年轻时缺乏吸引力的那个少女更有了几分韵味。   “你在看什么,吾爱?”一股香料味,是培提尔·贝里席。   小指头个子稍矮,要仰起下巴才能在她耳边低语,“他们走人了,没人再会打扰我们,整个谷地,就是我们的花园。”   莱莎放心地后靠,她的手指紧紧抓住了培提尔枯槁的手腕,毫无对面前这具活尸的畏惧“我在想咱们儿子的婚事。”莱莎夫人浑然忽视了劳勃·艾林和面前的小指头没有半点血缘联系,她闭上双眼,沙哑的嗓音有几许诱惑的意味,“他现在还在吃奶,一想到转眼间他就会长大,我就感觉心痛。”   还在吃奶,那个已经六岁的劳勃·艾林,谷地的公爵,他还在吃奶。   女人悠长地吸气,香得浓烈,暗藏腐朽,她嗅出了几丝年轻时那个又瘦又小的少年,眷恋地搂上活尸的脖颈,“你说,只要我们投靠,不论哪一位国王都会让孩儿成为东境的守护。”   在琼恩·艾林故去以后,劳勃·艾林当然会是峡谷的统治者,鹰巢城公爵,可是在老琼恩去世时,劳勃国王却迟迟不愿加封东境守护一职,这成了莱莎的心病。   不过,他会解决的,莱莎相信自己的男人,这些个月虽然寝食不安,堡外总是有大军的喧嚣,可是莱莎却少有地感觉到了安心,培提尔来了,培提尔·贝里席来找她了,他的视线已经从凯特琳·徒利的身上挪开,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没有女人随他来,先前来指证艾德·史塔克的那个伎女已经飞出了月门。   “我要看她飞!”当时她在劳勃·艾林耳边嘀咕这个女人的低贱和丑恶,兴奋的小劳勃立刻执行正义,一逞其母亲的居心,“看她飞!”   谷地的卫士执行主君的命令,让那个伎女堕下月门,无视那个女人的美貌,冷硬地将她的曼妙娇躯推出,在群山之中摔了个粉身碎骨。   什么叫培提尔伯爵的女人?莱莎夫人想,他是我男人,我才是他的女人!   小指头忽然离开她的背,她贪恋地想要抓住他的手,却被他轻轻推开,“有人。”培提尔·贝里席耳语道。   鹰巢城夫人振作打扮,又复雍容,她一天的时间大部分都在陪伴自己的儿子,仅有的闲暇便是与小指头渡过,是谁如此大胆,敢破坏她的闲暇时光!?   “夫人,”来人鞠躬行礼,“甜姐岛那边有信前来,急信。”莱莎接过信封,直接撕开蜡块。   “剥皮人纹章的船队,预计有四千人之多,甜姐岛的高德瑞奇伯爵亲眼所见。”小指头在她后面跟着阅读,“是不是那个野种?”   甜姐岛是三姐妹群岛之一,波内尔家主是那里的主人,这家人手指之间有类似蹼的东西,五官像是传说中的深潜者。   他们在古代时是海盗王,执行种种神秘邪恶的祭礼,曾经沿着白刃河一路抢到过临冬城,尔后史塔克家族带着火和剑上岛报复,他们不得不臣服艾林,现如今那个高德瑞奇·波内尔伯爵据说依然在从事海寇的活计。   “恐怕就是她,”小指头想起自己让格拉夫森家族抢史塔克血脉的事情,“海鸥镇去帮她的船只一只都没回来,都被她扣下了。”   “这是在挑衅!”莱莎叫道,“擅自扣船?这是冒犯!格拉夫森是艾林的封臣,她这样欺辱他们,就是挑衅艾林家族和谷地,岂容她活着!?”   “息怒,小百灵,息怒,她身边还有你的侄子,和凯特琳的两个女儿,”小指头耳语道,“吾爱,或许孩儿的婚事有着落了。”   凯特琳已经年老色衰,可是小指头记得,那个艾莉亚就是个北地的野女孩,可史塔克家的长女,珊莎,她有红发与蓝瞳,和凯特琳年轻时别无二致,青春诱人。   虽然已经是尸体,不过小指头可是很乐意,很乐意完成一些生前特别执着的愿望。   【恐怖堡】   寒风凛冽,大雪飘飞,看来接下来的冬天将会又冷又长。   我们行船到泪江口中游,一路上控制了猝不及防的哨塔和农庄,后面的河水已经开始结冰,时不时见到碎冰块,没法再走船了。   于是我率领三百骑兵先行一步,包括骑士、枪骑兵和自由骑手,没带没什么军纪的多斯拉克人。   “小姐,我们就这样直接去吗?您可是要和老爷开战呢。”   “这里没什么老爷,斧刃,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我拉紧缰绳,兜帽下的眼睛瞧了他一眼。   “这座城堡后头林子里有一条密道,在一颗大橡树下有两块石头,搬开以后进去,沿着路走,到了尽头掰转一个倒立的剥皮人纹章,出来以后是学士的书房,你带我的卫队去,带上达蒙,要可靠的人选,有波顿家族纹章的,尽量别杀人,事后也不得告诉其他人等。”   这可我曾经住过十年的地方,卢斯当然不会告诉私生女密道的事,可是他的继承人多米尼克会。   现在,密道就派上了用场。   我会在正面吸引注意力,至少五十名士兵会进入主堡。   “好的,小姐,”他吐出一口白气,在这冰天雪地中我事先积攒的羊毛和毛皮发挥了作用,至少这帮南方人不会一下船就冻死,“多问您一句,没什么老爷是说您以后不结婚了?”   为什么连斧刃也开始关心我的婚事了!?   剥皮人的队伍来到了恐怖堡下。   恐怖堡乃是火山的儿女,通体炽红,渴望着保护肌体的皮肤,它建立在一个小的火山口之上,在恐怖堡外头,围绕着更大的火山温泉,是恐怖堡的避冬城镇,如今冬日邻近,北方孤山周遭已经白雪皑皑,不少人早在镇中安居。   路边的几百道视线聚集过来,剥皮人的纹章飘扬,虽然略有不同却绝非他处的名号,所以虽有议论,却无人惊慌作态,绞刑架上挂着五具尸首,其中一具腰间麻绳上的石头我很熟,那是野人的习惯,这可能是野种庄园的人。   待到门口时,士兵站在城头和塔楼里,弓箭上弦,准备齐全,可惜我的士兵至少都有胸甲,否则我就怕了。   我看到了恐怖堡的教头马尔锡家族的罗加爵士,他如今两鬓已白。   罗加爵士看着我,他动了下嘴唇,大概是想叫我野种?可是当初我虽未进城直接远走,这已经合法的事儿也该为众所周知,“小,小姐。”他鞠躬道,“您的归来实在始料未及,这,这么多人,”只是两百五十号骑手就把他吓到了,“我,我,恐怕您不能就这样进城。”   “这是哪家的城堡?罗加爵士。”   “波顿家族,小姐。”   “我姓什么?”我注视着他,倒不怕他突然硬气,当初我在恐怖堡时曾经完成过夫人的职责,他要是不怕我才是怪事一桩。   “雪…波顿,小姐。”   “你呢?”   “马尔锡,小姐。”   “让开。”   “可是卢斯大人——”   “你改名叫卢斯了?”   “没有,小姐,抱歉,但是——”   “你不是卢斯·波顿,”否则你就死了,“他不在是吧?”真可惜,我有三千五百兵马,卢斯·波顿来不及征召,足以打他个措手不及,“任命你当代理城主对吗?那现在任命解除了,这里我说了算,让开。”   他不敢动。   “托马德爵士。”年轻的托马德依令行事,在马上弯下身子,蛮横地用臂甲将罗加爵士拦在一边,“跟着我,罗加爵士。”我没下马,昂然而入,骑兵们紧随其后。   “门口的尸体是怎么回事?”   主堡里传出喧闹声,我知道是斧刃,“别管那边,那是我的人,先交代,罗加爵士。”   寒冬之中,罗加的额头上却是豆大的汗珠,“是,是野种庄园,小姐,他们抗税,就——”   “就杀光了?”   “没,没有,卢斯大人派兵打了下来,吊死了带头的,其他人已经跪下屈服,小姐。”   这笔账先记下。   “好,卢斯大人哪里去了?”   “他,他带兵去了西边,响应号召杀铁民。”   “多少人。”   “这个,小姐,卢斯大人会砍我的脑袋。”   “我现在就砍你脑袋?说。”   “两,两千多,小姐。”   嚯,铁民来了多少?值得这么兴师动众。   “城堡里还有谁?”   “夫,夫人也在。”   哈?他又娶老婆了?   “唐娜拉夫人,”罗加爵士吞吞吐吐,“小,小姐,求求您发发慈悲,别又杀大人的婆娘了。”   “当初是你告的密?斧来。”   “没有!”他大叫,“别砍我脑袋!是沃顿,沃顿!”   “唐娜拉不是霍伍德城的婆娘么,”我放过他了,暂时,“怎么成了卢斯的老婆啦?”   “大人只是送她来,就关在‘莱雅拉的房间’。”   莱雅拉的房间,这也算是娶妻?   “嗯,你先把那天攻击野种庄园的士兵全叫过来,我有话要问。”   我没管马蹄上沾染了多少泥巴,踩在洁癖卢斯干干净净的红地毯上,然后是厅堂里暗红色的火山岩地板。   两边的挂毯依旧是剥皮人,“叫管事来,把仓库里的奔狼纹章挂上,别挂有虫蛀的。”   史塔克家族没来过几次恐怖堡,恐怕库里的冰原狼画儿已经沾满了灰尘。   “奔狼?”   “快去,做事,忘了吗?‘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   “饶命!马上!”   我当然不会因为士兵恪守领主的命令而惩罚他们,但是卢斯·波顿当时说的是征税,而不是作奸犯科,中饱私囊,所以以糟蹋野种庄园女性为由,我阉掉了其中的三个士兵,将他们和他们的根陈列在示众台上,木枷锁牢。   或许开始时,还有人阳奉阴违,可是等到大军到达以后,这里变得和卢斯统治时别无二致。   和谐,安静。   “带我去见唐娜拉,准备一下,今晚宴请史塔克家族的布兰登,临冬城的公爵,还有他的姐姐们。”   等艾德正式“复活”,再去掉临冬城公爵的名号就是了。   【血门】   月中飞鹰旗飘扬,谷地的大军浩浩汤汤,足有六万,艾德忧郁地看着他们前进,青铜约恩就在他身边。   “孪河城来信说,你的妻子和儿子情况尚好。”   如果他们情况尚好的话,斥候就该带来罗柏军队的消息,谷地人的骑兵看到为数两万的河间和北境联军在绿叉河边被包围,敌人足有七万之多。   他想加快速度,但是光靠五千重骑兵打不垮七万人,何况河湾和西境的骑士未必比谷地的少,装备也不会比谷地的差。   他需要步兵掩杀,巩固战果,需要后勤物资以免让马饿死,所以,他只能等待六万人行军,通过狭窄的谷地门户。   “我好想昭告天下,史塔克家族的艾德还活着。”   “我们做不到,奈德,”约恩伯爵叹了口气,“我们不知道河间哪座城堡属于我们,哪座城堡已经被攻占,我们不知道你的北境有多少陷入铁民之手,不知道哪座森林里有兰尼斯特、葛雷乔伊或者提利尔的弓箭手,能把信鸦射下来,光是询问孪河城,就已经冒了很大的风险。”   对,艾德想,他们需要一场胜利,需要打垮那七万大军,然后让入侵河间的西境军队流血流泪,要做到这点,谷地军队目前最大的优势就不能放弃:   敌人不知道,谷地人已经出击。   如果知道艾德还活着,只要联系前些日子谷地中公义者联盟聚集军队之事,就不难提起防备之心,让胜利从他们手中溜走。那支七万人军队的统帅可是健步猎人纹章,属于来自河湾的名将蓝道·塔利伯爵,他艾德和谷地诸臣都没有这个底气去大大方方与塔利家族的蓝道决一死战。   那就,给他一个惊喜吧,只要让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的联盟大败亏输,就有机会单独和提利尔谈判,托曼的血脉可疑,让提利尔改与艾德和他们合作,迎接史坦尼斯成为国王,这并非没有可能。   艾德这些天确实担心受怕,可是他并不觉得南方的儿子和妻子会出什么事,罗柏有军队和一干封臣保护,临冬城公爵不觉得佛雷会做出什么事,他向来趋向于相信手下。   君临的子女有莱雅拉照料,他不知道莱雅拉出海的事,艾德所想的是,如果孩子们落在了兰尼斯特手上,就只能谈判了。   现在,艾德唯一担心的是北境之王这个头衔,罗柏啊罗柏,你到底在犯什么蠢? 第200章 尾声(一)君临   【诸神门】   巨大的轮宫属于提利尔家族,两侧的骑兵分别身着红袍和绿袍,正是来自西境与高庭。   旗矛上的金狮子和金玫瑰飘荡空中,仅有的宝冠雄鹿瑟缩在队伍最里头,被两大家族所包围,可怜极了。   托曼望着窗外彩旗飘飘,心里想着詹姆北上前和自己说的话。   “詹姆爵士。”   “国王。”   “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是拜拉席恩还是兰尼斯特,”当时托曼头戴七颗宝珠镶嵌的金冠,却丝毫没有王者气质,“如果我是拜拉席恩,那之前的审判是怎么回事?如果我是兰尼斯特,那我就不该去坐铁王座。”   “你的姓氏是拜拉席恩,国王,”詹姆弯下腰扒拉他的金发,将小国王的发丝梳理得整整齐齐,“你的血脉属于狮子,这并不冲突。”   “那…”小心的国王看了看周围,披上白袍的“百花骑士”洛拉斯离得很远,目不斜视,自从蓝礼死后,这位提利尔家族的次子就不苟言笑,吓人极了,“我能叫你父亲吗?”托曼胆怯地问。   詹姆盯着他的脸,一抹微笑掠过唇间,他低头凑近儿子的耳边,“当然可以,儿子,别在外人面前就行。”   于是,托曼一世国王重新有了父亲,可他真正的父亲旋即离开,出征河间。   “我相信,你会是一个好国王,儿子。”   托曼好奇,好国王该是什么模样?   他听说“疯王”伊里斯是做君主的反面材料,暴虐无常,把手下封臣逼得造反。   劳勃本人受人尊敬,无人不爱,但是说起做国王的水准,不少人也是大摇其头,最值得夸耀的七国君主是“贤王”杰赫里斯,大学士派席尔曾经告诉过托曼,正是在人瑞王当朝期间,七国才真正被拧为一个整体,骑士和诸侯开始认识到王权的至高无上。   托曼应该向他学习吗?修路造桥,用道路和河道将不同的地图勾连到一起,骑着魔龙去长城一望,打败来犯的野人,收获守夜人人心,让北境的史塔克真正跪下臣服?   可是托曼没有龙,他连一只麻雀都没有,而国家大事都是泰温和梅斯在决定,托曼甚至没到君临,一道道国王敕令就已经发向四方。   “玛格丽,你说,什么叫好国王?”他问坐在身边练习刺绣的王后。   婚后玛格丽已和托曼同床共枕,她的身子温软,有时托曼会感觉浑身燥热,可是他不明白夫妻相拥而眠的意义,教导人的修女只说他还需要等两年,等身子骨变得成熟,才会被授予繁衍后代之术。   明明自己已经够高也够壮了,托曼时时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却总是被如此教训。   “国王,”如愿以偿成为王后的玛格丽轻柔地说,“悉听忠臣的谏言,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位置,就是好国王呢,例如泰温大人睿智而富有威严,家父公正而热忱,您让他们署理国家大事,正是贤明君主的体现。”   “说的有理,王后,”托曼学着修女的样子说道,“有妻如此,我心甚慰。”   可是,托曼想,父亲带来了母后瑟曦的来信,她让他小心提利尔家族和他们的甜言蜜语,托曼没有傻到把这事儿告诉玛格丽,但是他看到了兰尼斯特和提利尔之间隐隐存在的分歧。   玛格丽的父母,和自己的父母互不信任,勉强合作。   我会解决的,托曼想,这就是好国王要着手解决的第一件事。   越到君临,路边衣着褴褛的难民就越多,等诸神门在望的时候,人群已经拥挤到仪仗进不去城中。   “让开!”金袍高喝,“这是国王的銮驾,尔等贱民安敢欺扰!?”   “国王,是国王!”呼声更近了,无数张嘴高喊着国王的名号,乞求让他们进君临,或者至少有一些吃的。   “国王!请您立刻离开,从别的门进,”一个金袍长官挤到轮宫前,正是女泉镇的秃埃林,“这里到处都是贫民,非常不安全。”   “这里是诸神门,”洛拉斯爵士质问,白袍和白色的甲胄让他看起来威风凛凛,“从‘征服者’伊耿开始,每一个国王回到君临都是走诸神门,不该是国王回避,而该是你们履行职责,驱散他们。”   “为什么这里有那么多人?”托曼一头乱麻,他听到自己开口问询,“我记得他们应该在龙穴或者跳蚤窝,而不是门口。”   “泰温大人驱逐了他们,不准任何一个难民入城,另外,罗斯比城没了,好些饥饿的河间人袭击了那里,现在北边那些难民也过来啦,这里实在没法通行,国王。”   “求求您,发发慈悲吧!”窗外的呼号声如此凄惨。   “兄长,我们绕路,”玛格丽王后冷静地说,“我们从国王门走,那边叫国王门自然是符合国王身份的。”   洛拉斯爵士并没有反对,而是前去下令,轮宫挪转,侍卫都已经下马,形成阻挡饥民的人墙。   “国王就在上面!他们要跑啦,他们不管我们的死活啦!”   人群汹涌,托曼突然有了莱雅拉走时那一天的恐惧,万民就像是传说中异鬼制造的活尸,如浪潮一般将卫兵挤得节节后退,红色或者绿色的卫兵跌倒在地,淹没在人海之中。   “国王,看在圣母的份上!”   洛拉斯爵士一把拉住秃埃林的领子,“今天国王将要回归你们是知道消息的,我们回头再算账!金袍,灰卫!构筑防线,拔剑!”   “我不知道,”秃埃林喃喃道,“早上明明已经全部驱赶走了。”   “国王,我的国王!!!”   马匹传来痛苦的嘶鸣,先是战马,然后是拖着轮宫的马匹,“不行,国王,我们得跑!”玛格丽叫道,“还记得我们的平民衣服吗?快换上,快!”   托曼马上依她之言行事,刀剑反射寒光,人潮在相互厮打,仅有的金袍也没了,秃埃林咒骂出声,然后发出了惨叫。   七层地狱啊,托曼想,他任由玛格丽拉着他下车,跳进人群中,就像是逃出君临那天一样。   “你们是谁?”   “我只是侍女!”玛格丽在车上时就往脸上抹了灰,“国王在上面!”   一个人撞到了托曼身上,差点让他和玛格丽王后紧握的手被撞开。   他轻轻低语在托曼耳边,低语着托曼不清不楚的话儿。   “我很遗憾。”   这是高等瓦雷利亚语,托曼意识到,为什么在君临,会——   噗!   托曼感觉腹部被刺进了好凉的东西,痛的要命,他弯腰捂住自己的肚子,冷光闪过,那是带血的匕首。   力气正在流走,温暖的血浸透在他的粗布袍子上,他的手上,到处都是,他倒向地面。   “托曼!!!”是玛格丽在尖叫,看来婚姻确有其意义,至少有人会为你担忧。   “托曼哪,七神啊!圣母啊!”   他要死了,一只光足踩在他的身上,可他毫无感觉。   至少我知道我爸爸是谁,托曼想,我要死了,看来,好国王和我没什么缘份。   【红堡】   “国王遇袭,整队,整队,集合,快!”   蓝道·塔利带兵北上之后给君临留下了一万精锐戍守都城,此刻,维桑尼亚丘陵上仅有的两座钟塔正在敲响,军队集结,正在开拔。   “我不喜欢这样,”瓦里斯叹息,“明目张胆地弑君,不是一件好事。”此刻他身着头盔和棉袍,一副守卫的模样。   在阉人身边的是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来自潘托斯的富商总督,满是黄牙的嘴巴笑意十足,黄色分叉的胡须不断抖动。   “哈哈,和你没关系,是我安排的,瓦里斯,”他随着瓦里斯的视线看向下头的行军队伍,“洛拉斯已经加入白袍,绝对不会轻易抛弃自己的誓言,只要没了国王,这两家人的联盟就会分崩离析。”   瓦里斯看了他一眼,“没必要,就算你不杀国王,他们的联盟也会分崩离析,”他耸了耸肩,“根本没必要自己出手。”   “泰温的伤情不是正在好转吗?吊坠盒子,还是说你得到什么新消息了?”   吊坠盒子和西拉之手,是这两个人相互之间的代称。   “泰温大人的肚子几乎被蓝赛尔破了一个大洞,发烧两周,流了无数的脓水,割掉了好些腐烂的肉,”瓦里斯同意道,“不过他确实好转了不少,昨天学士在喂他进食。”   “有他在,两个家族的联盟就不会有问题。”   瓦里斯摇了摇头,“我的小小鸟时常告诉我一些夫妻间的小故事,梅斯·提利尔大人的妻子奥勒莉·海塔尔每晚在同床时都会问她的丈夫,高庭的当家人,究竟是梅斯大人,还是荆棘女王?”   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奥莲娜夫人已死,朋友,还是你告诉我的。”   “没错,”太监继续,“所以前些日子,夫妻的床头夜话变了,奥勒莉夫人问她的丈夫,国王之手,究竟是梅斯大人,还是泰温大人。”   “你是说梅斯的妻子奥勒莉会去谋害泰温?她要真有这个胆子,那早该是高庭之主,或是尸首一具。”   “别小看河湾的花朵,西拉之手,”瓦里斯提醒自己的朋友,“这帮女人笑得婉约迷人,背地里什么都做得出来,前天,奥勒莉夫人为了玛格丽在红堡里的待遇和太后发生了争执,‘你大可问问我的父亲’,当时太后这么告诉她,‘君临到底谁说了算’。”   只要泰温活着,瑟曦就天不怕地不怕,浑身都是胆,当她不在自家父亲面前的时候。   “所以,奥勒莉暗杀了泰温,这不是好事吗?”   “对,君临不是什么养伤的好地方,她要想对昏迷中的凯岩城公爵动手脚,有的是机会,所以我说你没必要杀死国王,瑟曦和河湾女人的矛盾就足以让他们脆弱的盟约毁于一旦。”   “托曼可以娶玛格丽,可是弥赛菈不行,如果兰尼斯特把弥赛菈嫁去多恩,那提利尔家族多半会立刻造反。”伊利里欧坚持,“何况,那群难民杀光了君临城中的潘托斯人,我曾经在潘托斯为君临的安全做过保证,这让我颜面尽失,我要让这帮贪婪的蛆虫付出代价!”   毫无疑问,一万精兵足以让那些君临的暴民知道,强权和暴政是多么地鲜血淋漓。   “那,我要准备走人了,伊利里欧,”瓦里斯不悦地说道,“他们在调查大圣堂爆炸一事,小部分人觉得是莱雅拉的手笔,因为她带走了大部分炼金术士,可是大部分人觉得私生女没那个本事,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野火带走,有那么几个人在怀疑我,毕竟伊里斯二世在位期间我就已经在为铁王座服务了。”   而伊里斯可是野火的狂热爱好者,据说只有抱着野火罐子,他才能安然入睡。   “再坚持一下,瓦里斯,你做的很棒,一个聪明而团结一致的河湾太过危险,荆棘女王死得恰到好处。我们没多少时间了,我已经劝格里芬和小格里芬去找我们的小公主,胜利就在眼前。”   格里芬是琼恩·克林顿的化名,而小格里芬正是本该被魔山杀死的伊莉亚和雷加之子,伊耿·坦格利安。   至少,瓦里斯和伊利里欧告诉琼恩·格林顿的事实是如此。   “为什么,什么东西会让你如此信心十足,兄弟?莫非是发生了什么奇迹?”   “小公主孵出了龙,瓦里斯,不用太久,我们的投资,就会开花结果。”   对,过不了多久,魔龙将会狂舞在维斯特洛的上空,坦格利安的复辟即将来临。   【恐怖堡】   神木林,苍松和柏木永远不变,每一棵树都标志着一位波顿先祖的注视,我们走过雪中的红王林、伯爵林还有儿女林,这里绝非火山热气笼罩之地,寒风凛凛,旧神在枝叶间絮絮低语。   珊莎静立在心树流着血泪的脸蛋之前,闭上眼睛,默默祈祷。   “布兰说,他梦到瑞肯在长城上欢笑,小瑞肯骑在阿多肩膀上,脸被冻得红彤彤的。”   “那为什么你没有梦到呢?”我的皮手套搭上她的肩膀,“你也是史塔克呀。”   “哎呀,”珊莎娇嗔,“我也有梦到啊,我梦到淑女夜里去厨房偷吃东西,乖乖地戴着她的小蝴蝶结。”   考虑到淑女就是一只贵族淑女的小宠物,狼梦在珊莎身上怕是最没用的。   “你说,这些到底是梦,还是真相?”   当然是真相,说你们史塔克一家是旧神神选都不过分。   “我不知道,”我笑言,“还习惯吗,恐怖堡?”   “真话还是假话?”   “真话,我的女士。”   “讨厌!”她叹息出声,“我不习惯,莱雅,老奶妈曾经说过恐怖堡的传说,当时我以为恐怖堡就是红色的临冬城,顶多挂了几个骷髅在上头,可是,你带我去的密室…那些人皮,还有那间房间里到处是血,还有那个老头,吓人极了。”   珊莎的世界一直如此舒适宜人,她恐怕没想过北境也会有阴森恐怖的一面,如果说史塔克是北方冰雪的豪迈与宽和,那波顿,无疑就代表了北方的残酷与险恶。   “我帮你编下头发吧。”我提议,她没有反对。   “诸侯有信到了吗?”   “去曼德勒家族的使者未归,葛洛佛家族也一样,我们的斥候看到铁民的海怪旗帜飘在托伦方城的城头,恐怕陶哈家族指望不上,西方的领主多半也是音讯全无,南方的达斯丁指望不上,颈泽和菲林特之指太过遥远暂时没有消息,寡妇望回信说莱珊夫人怀孕,那里现在在闹瘟疫,没有余力。”   “其他人呢?”   “老城的领主欧鲁·洛克年纪太老,没法带兵,他的亲戚都在南方作战,卡格斯岛毫无音信,他们一向桀骜不驯,别抱希望。”   珊莎眼现黯然,“没人接受史塔克的召唤?不可能。”   “山地氏族和我们站在一边,有克蕾·菲林特和你们三姐弟的亲笔信,他们直接派兵了,裂石山的菲林特、诺瑞氏族、里德尔氏族、渥尔氏族、哈克莱氏族、伯莱利氏族和诺特氏族,统共一千五百人,大概已经在路上了。”   “一千五百人,加上你的三千五百人,够了吗,莱雅?”   我摇了摇头,“战争不是人数游戏,我说不准,得看应征的山地人是什么个成色,另外,安柏家族、卡史塔克家族会派出使者,不过他们不敢再恐怖堡和我们会面,我选了一个泪江边上的开阔地,到时候你们都去。”   “他们很重要,”珊莎告诉我,或者在告诉自己,“而且一向忠心,我们会去的,莱雅。”   “这就好,”我松开手,“好啦,看看这个发型如何?”   珊莎望着心树前池水里的倒影,有些心不在焉,“挺不错的,莱雅,为什么要对付你的父亲呢,虽然,虽然他犯法,但是这时候,我们需要他的力量。”   因为,报复于他,杀了他,正是我的目的。   “密室里的那些秘密,说明他阳奉阴违,不尊号令,他还强娶霍伍德城的寡妇唐娜拉,以图扩张自己的地盘,只有干掉他,你们才能重振史塔克的权威,何况,”我笑了,“他带了两千人去,你也听到泰巴德学士的交代,罗德利克的求援信要求六百名士兵,来犯的铁民不过一千五百之数。”   在临冬之时,征召两千人,而不是让青壮年男子去备冬,这冬天还过不过了?   只有一个解释,就是这次出征会有极大的收获,才会让卢斯·波顿大人不惜痛下血本。   “临冬城的军队如今毫无音讯,珊莎,恐怕凶多吉少,我想只要细心调查,我就能向你昭示卢斯伯爵的不臣之心。”   少女终究还嫩,我看到她眼中,是对临冬城那群熟人的担忧。   到了会谈这天,我们事先布置好了帐篷,每个家族各自带了五十名卫士。   曼德勒家族的使者到了,让我惊讶的是,他们还带来了另外一个使臣,洋葱黑船纹章,戴佛斯。   “别来无恙,”戴佛斯爵士看起来老了不少,消瘦很多,“我的国王想砍你的头,莱雅拉小姐。”   他倒是开门见山。   【先民拳峰】   无边无际的野人大军在向南移动,为数十万,他们将翻越几千年来阻挡他们的巍峨长城,进入北境,然后去温暖的南方。   以逃避他们身后的阴森恐怖。   这个数目听起来很庞大?但是据耶哥蕊特说,塞外的野人如今就只有这十万了。   他们曾经有多少人?威玛猜测,三十万?四十万?   如今,自己面前这十万人之外的野人大都成了尸鬼,缓缓聚集,在异鬼的带领下吞噬遇到的每一个活人。   “你还在想‘断掌’的事?”琼恩问道。   “我在想这支军队的事,雪诺大人。”威玛低声说道。   “在看什么,乌鸦?”威玛和琼恩听到这个飒爽的女声,转头看到女孩背着长弓,手上是一只粗糙的长矛,“断掌”科林的斗篷赫然披在她身上。   她的头发红得醒目,在野人这里称为火吻而生,会带来好运。   在卡斯特的堡垒时,罗德里克·格雷乔伊和他们跟踪了卡斯特,目睹了那个畜生的仪式,罗德里克当时不敢置信,“那是你儿子!”他直接撞倒了卡斯特,“你居然杀死你的亲生孩儿!”   把婴儿遗弃在雪地里,不就是谋杀?   而卡斯特的交代,更是让他们惊骇万分,“只要献出孩童,他们就会放过我的堡垒,蠢货!”   在铁种娴熟的拷打技艺下,卡斯特说出了异鬼用婴儿制造新的异鬼的事实,他告诉他们野人正在积聚力量,超过了八万,所有他知道的村落和部族都聚集到了塞外之王曼斯雷德麾下。   他们将攻破长城,去温暖的南方。   为了验证这件事,司令官“熊佬”杰奥·莫尔蒙将率守夜人的远征队回家,野人数目太多了,在塞外浪费精力实属不智,而罗德里克、琼恩和威玛跟随影子塔的副指挥“断掌”科林继续侦查。   侦察队在先民拳峰分为三支,全都覆灭,断掌在被围困时要求这三个天杀的贵胄投降加入野人,作为守夜人的间谍。   作为投名状,罗德里克·格雷乔伊爽快地砍下了断掌的脑袋,他如今已经是塞外之王面前的红人,每天肚皮上都在换不同的年轻女人。   而琼恩和威玛太有节操,或者说太年轻,所以。   “说话,你们俩是我的男人,”耶哥蕊特眼神锐利,是个强韧到毋庸置疑的矛妇,她曾经被琼恩抓住,被饶过一命,所以在他们投降时帮着说了几句话,让琼恩和威玛没有当场被野人杀死,“别做什么瞒着我的事情。”   你们俩是我的男人,威玛想到了大胆的莱雅拉,可哪怕是她,这话也绝对说不出口,罔论其他长城以南的男人了。   耶格蕊特倒是没看上罗德里克·格雷乔伊,可能是因为抓到她时,罗德里克就像把她睡了的原因,”这样的男人在野人里到处都有,一次雪崩都能埋下一千多个。“   所以,耶哥蕊特对罗德里克不感兴趣。   “你在想女人,你们都在想,”耶哥蕊特说的不是问句,“想要哪个女人,就大胆地去求爱,打败竞争者,我们是自由民,没那么多的规矩,乌鸦。”   “别叫我们乌鸦!”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其实我也喜欢可人的女性,说不得我得和你竞争一番。” 第201章 尾声(二) 泪江畔   雪下了又融,让江边潮湿一片,我们给各位来人献上面包与盐,他们是我的宾客,将得到我保证安全的承诺。   胸戴咆哮巨人纹章的是霍瑟·安柏大人,最后壁炉城的代理城主,安柏家琼恩伯爵的叔叔。卡史塔克家的人是阿尔夫大人,瑞卡德伯爵的叔叔,当前是卡霍城的代理领主,和临冬城瘦高的史塔克不同,奔狼的这家远亲高大凶猛、毛发虬结,纹章是黑底上的白色日芒星,“凛冬骄阳”。   曼德勒家族的来人是托伦爵士,与他血龙狂舞时期的先祖同名,曼德勒家在北方开枝散叶已久,白港里有不可尽数的子孙。   山地氏族的诸位身着皮毛衣服,冬天将至,身上的体味并不太重。   唐纳大人,来自裂石山的菲林特氏族,是一位毛发凌乱的继承人。诺瑞氏族的小布兰登,头上戴着一朵有些蔫的蓟花,虽说蓟花正是诺瑞氏族的纹章或者说图腾,但是我感觉看汉子头戴花朵还是有些奇怪。   里德尔氏族的来人是莫甘,这个氏族的继承人及次子,因为过去守夜人的恩惠,这个氏族习惯把长子献给长城,宣誓成为黑衣弟兄。渥尔氏族的“大木桶”雨果,篡夺者战争时,他儿子随艾德公爵战死在了极乐塔,乃是临冬城最忠诚的部属。   剩下的哈克莱、伯莱利和诺特氏族都派来了首领的子侄,为了招待这帮山里的好汉,我前些天至少打了三头熊,在冬眠前吃得快胖成了猪。   “不赖,”唐纳·菲林特擦了擦嘴巴上的油,他身边堆了一座骨头山,“炖菜也不错,这得是我这些年吃过最好的一餐。”   “这就是为啥俺说要去南方打草谷,”小布兰登·诺瑞咧嘴而笑,“看看这果子,杉树和松木上哪能长得了?南方的草里到处都是甜果,他们的树和娘们一样,又丰满又多汁,能甜掉你的牙。”   和诺瑞家崽子同名的布兰·史塔克局促地端坐在帐篷主座上,篝火让他的脸有些红。   饭饱喝足,该到共商国是的阶段了。   “敬史塔克,敬北境之王。”卡史塔克家族的阿尔夫举杯贺道。   “北境万岁!”   除了曼德勒家族和戴佛斯爵士之外,几位使者想要跟着举杯,却发现史塔克家的孩子还有我的人一个都没动,莱拉抿了抿唇,克蕾把玩着银制餐刀。   “没有北境之王了,阿尔夫大人,”珊莎盯着他的眼睛,“我们遭遇了佛雷家族的背叛,南下的封臣几乎全死在了滦河城,”她道,周围人都盯着她黯淡的容颜,笑容凝滞,“各位的家里都有份,也,也包括,包括我的母亲,还有罗柏,愿诸神之歌伴他们永眠。”   寂静。   碰!阿尔夫·卡史塔克的木杯子砸在了地上。   “没了?”霍瑟·安柏不敢置信,“大小琼恩,我的侄子和侄孙子,没了?”   “佛雷家族无视了宾客的权利,将借路过桥准备驰援赫伦堡的国王和其臣子,一齐…屠杀了。”   霍瑟·安柏,人称“伎魇”,他眼神坚定,胡子修长,骨瘦如柴,据说在年轻时他父亲相信他可以成为学士,就把他送去了旧镇学城。   事实证明,与用手翻书相比,他更喜欢用手把人给撕开,有个男伎想从他身上偷东西,被他抓住,这位霍瑟当场把那个秀气但是没力气的男孩连带他的帮凶一起刨腹,他们的内脏被霍瑟挂在了树梢上,当时差点没把旧镇人吓出毛病。   也有人说其实是情杀,霍瑟和男伎不清不楚,可是,当他面这么说的人大都会立刻不在人世。   “他们必须付出代价,”霍瑟咬牙,“北境从不遗忘,他们让北境流血,我们就要让他们的名号消失在人世!”   阿尔夫·卡史塔克依然不敢相信,他驼背弯腰,双眼斜视,下意识地敲着自己的拐杖,“瑞卡德呢,还有他儿子?”死在滦河城的瑞卡德伯爵是阿尔夫的侄子。   “他们都死了,恐怕,”白港的曼德勒很明显已经得到了消息,托伦爵士说道,“曼德勒家的文德尔还活着,但是也被扣为人质。”   曼德勒家一定不好过,他们家的长子和次子此刻都在敌人手上。   有曼德勒的佐证,很明显,这条消息多半就是真的了。   “咳,咳!我们要复仇,”阿尔夫咳嗽了半天后,喘着气说道,“但是大雪已至,有多少人能活到砍到佛雷脑袋的那天?霍瑟,我不是说不报复,前不久长城来信求援,野人即将大举入侵,可是我们的军队都在南方,仅有的人需要打猎和收集木柴,长冬漫漫,四处险恶啊。”   “那就任滦河城逍遥快活?!”   “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卡林湾,诸位!”曼德勒家的托伦爵士在两个老头的争吵中提高音调,“如果没有卡林湾,我们的军队怎么回家,如果南方大军北上,铁民投降,献城离开,我们又该怎么办!?”   “都先安静!”我喝道,“罗柏国王驾崩,按照习惯和律法,新的临冬城公爵是布兰登·史塔克,你我皆为封臣,应该听从他的号令。”   一干封臣瞧了眼嘴上没毛的儿童,暂时闭嘴,布兰呆呆坐好,艾莉亚在凳子上扭来扭去,珊莎则一脸忧虑。   “这中间问题不少,丫头,”阿尔夫转向说话的我,“你保护史塔克的骨血自南方回归,功不可没,你带来了三千多的士兵,我不知道你意欲何为,可是你在信中说要讨伐卢斯·波顿?那是你父亲,你还有哥哥,即便有北境之王给你撑腰,你也不可以占有恐怖堡。”   “我不是为了恐怖堡,”我是为了复仇!“阿尔夫大人,是因为卢斯伯爵预谋不轨,我在信中说了。”   “证据呢,还有,你是波顿家族的人,我们凭什么相信你?”   北境人真是直率。   “卢斯·波顿确实很可疑,”托伦爵士这时候声援了我一下,“铁民和我们在卡林湾外大打一场,可是我们没人回来。”   “我们输了?”   “不,波顿家族的使者说我们赢了,”托伦爵士说道,“但是,胜利后的军队只戴着莱斯威尔家族、波顿家族和达斯丁家族的纹章,曼德勒的斥候去勘察过,他们把尸体处理得很干净,但是有些还没来得及烧掉,斥候回报说,好些我们的人,尸体面朝敌人,伤痕是在背面,他们被从背后偷袭了。”   “而只要歼灭掉临冬城教头罗德里克爵士的一千两百人,还有白港的八百士兵,你们几个家族剩下来的人就不足以挑战这三个家族的联盟,”我接着他的话说,曼德勒家族或许可以,但是曼德勒家的鳗鱼大人小心谨慎,全北境都知道,“面对长冬,你们只有屈服于卢斯·波顿,认他为主。”   “可他的女儿却带着三千五百人和史塔克家族的姐弟来找自己老子的麻烦?这难道不该是波顿家族的阴谋么,嗯?”霍瑟的脸冷酷无情,“这是一个陷阱吧,把各大家族一网打尽,你们已经赢了,是不是还想要斩尽杀绝?”   “我有我的理由去对付卢斯·波顿。”我简洁地道。   “我们没法相信你,”托伦爵士看着我,“我不关心你的理由,我只知道嫁给多米尼克的薇尔菲德夫人杳无音信,你的父亲绑走强娶了在霍伍德城的唐娜拉夫人,威曼伯爵的堂妹,我很怀疑,实际上曼德勒整个家族都很怀疑,你们恐怖堡里有没有半句真话,半颗真心?还是说,只有剥皮刀子?”   “我相信莱雅拉,”珊莎开口,“史塔克家族将支持她。”   “虽然我是外人,但是恕我直言,您和您的妹妹弟弟处在莱雅拉小姐的控制之下,”戴佛斯这个外人指出,“这时候您的意见谁敢相信呢?”   “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是你不能不相信史塔克。”   “我们对史塔克家族忠心耿耿,珊莎小姐,但是,如今恐怖堡的波顿野心昭然,意图不轨,我们没法相信你身边这位合法的私生女,她甚至曾经驱逐过艾德公爵,害他死在了谷地。”阿尔夫看了我一眼。   搞笑了!   “我是送艾德公爵上了往白港航行的船,他自己去的谷地。”   “谁知道呢?私生女的血液里流淌着放浪和背叛,你天生就是个叛徒,谁知道你送上的是什么船,是送去哪里?”阿尔夫大人刻薄地说。   “如果您真的与您的父亲不同,还算知道忠诚,那么莱雅拉小姐,白港要求,”托伦说了半天,就是为了现在的条件,“史塔克的布兰大人和两位小姐移居白港,威曼伯爵的孙女,威里斯爵士的女儿,薇拉·曼德勒嫁与布兰大人为妻。”   “我同意让史塔克家族的小主子去白港,”阿尔夫·卡史塔克说,“但是这时候谈婚事有些过分了,托伦爵士,我的侄女亚丽·卡史塔克正值年龄,也在寻找夫婿。”   “同意让他们去白港,不过,我的儿子和侄子也还未婚,”霍瑟说道,“但是这该是战后谈的事儿。”   这就是北境人和曼德勒的区别了,在河湾人那,战前临时联姻的行为司空见惯,在北境人这,有些胁迫主君的嫌疑。   我能放手吗?肯定不能。   “你们说得真好,可是我怎么相信你,托伦爵士?”我针锋相对,“鳗鱼大人的继承人威里斯和文德尔全都成了俘虏,你看,威曼伯爵本人的子嗣都在敌人手上,我怎么相信你不会用史塔克的孩子和闺女去交换自家——”   “胡扯!”托伦爵士勃然大怒,“曼德勒多年来忠心耿耿,一直感恩史塔克家族的收留,我们怎么会背叛临冬城!?以新旧诸神,加尔斯·青手和列祖列宗的名义,我们会发誓保证他们的周全!”   “那我也可以,”我毫不示弱,“以列位红王和列祖列宗的名义发誓保证布兰的安全,看看你的身边,你的主子是过去的北境之王罗柏,如今的布兰登·史塔克,可你身边站着戴佛斯爵士,那位史坦尼斯一世的重臣,你看看洋葱骑士胸前是什么?国王之手!好啊,你是投降了呢,曼德勒,还是说来献俘?”   “你的誓言毫无意义,你的列宗列宗里就有杀死史塔克的人,”托伦爵士叫道,油汗在他有些大的脑门上闪闪发亮,“至于戴佛斯爵士,他是代替史坦尼斯国王来做说客,我是让他来见识一下曼德勒的忠诚。”   “狗屁,”我讥笑道,“只要把洋葱骑士的脑袋砍了,诸神都能见证你的忠诚,行了吧,托伦爵士,史塔克家族的新家主,布兰登·史塔克将在珊莎小姐的辅佐下料理北境事务,他将恢复临冬城公爵的名号,不再自称国王,他将不戴王冠,不坐王座,向铁王座称臣,不和兰尼斯特妥协,如果这个答案您满意的话,戴佛斯爵士,接下来我得和各位讨论最终的解决方案了,请便?”   “您,或者”戴佛斯咽了口唾沫,“布兰大人,没有说向国王效忠。”   这个就没法说了。   “在座各位有人想向史坦尼斯效忠的吗?”   “史塔克,只有史塔克。”霍瑟耸了耸肩。   “史塔克无意于铁王座或王号,至少现在没什么想法,其他的我们后头再谈吧。”   “好,稍后,我们谈谈,史塔克之手莱雅拉小姐。”戴佛斯这称号倒是上的快。   外人出去了,还剩下的都是北境自己人。   “我听到了你们的要求,各位,曼德勒不相信我,我也不相信曼德勒,所以我们折中一下,你们大可把女儿送来,布兰第一个和谁睡了就娶谁,儿子也一样,可以送来当布兰的护卫和侍从,珊莎和艾莉亚留在恐怖堡,布兰随军,等到大军集结那天,他会住在山地氏族的帐篷里,可以吗?”   山地氏族向来老实而英勇,北境贵族或许会嫌弃他们又穷又土,却绝对不会怀疑他们的道德品质。   “好,安柏家出五百名士兵,但是我请求史塔克家族帮助我寻找我的兄长,莫尔斯·安柏。”   “曼德勒出一千名士兵,前提是我守在布兰登大人身边,临冬城公爵现在就住进山地氏族的大帐,您,莱雅拉小姐,要把霍伍德城打下来,我们在那里集结。”   “卡史塔克三百骑兵,我还有更多的军队,但是需要粮食,过冬的粮食。”   “我们也一样,需要粮食,布兰大人,”唐纳·菲林特对小布兰说道。   加上山地氏族的一千五百号人,北境的军队可以达到三千三百人左右。   这是北方最后的军队了。   “,粮食部分我曾经在布拉佛斯立过支援长城的项目,但是这些粮食没法到山里的各个村庄和部落,你们得集中起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所以,山地氏族这部分,我建议大家移居长城,”我提到,“如果各位愿意的话,我可以安排信鸦,战后还可以安排驮马和牛。”   “至于霍伍德城——”   斧刃探头,“小姐,西边来信,我军内外呼应,拿下了霍伍德城。”   “那么,”我露出微笑,“布兰现在就能去那儿了。”   “真快,”曼德勒家族的托伦爵士擦着胖脸上的汗,他刚才太激动了,“可我还是没法相信你,小姐,要不您挑哪位年轻人嫁了吧?”   这帮人怎么就知道嫁来娶去?真烦。   【詹姆围城】   奔流城外,秋天已至,落叶缤纷,徒利家族又放开了铁闸,自家的城堡被水流所保护,固若金汤。兰尼斯特的旗帜飘扬,几天前佛雷家族的旗帜加入,让围城的两万五千人直逼三万。   这支军队的指挥官正是詹姆,因为长期的囚禁,他脾气沉稳了不少,将率领追击河间游击队的事情交给了达冯,弑君者如今开始注重自己的责任,而非仗着长剑和勇武,频频冒险。   此刻,他在给托曼写信呢。   儿子是个国王,和他君臣有别,所以信里的措辞也要万分小心,詹姆的书写差劲,辞藻也不多,远远不如聪明的弟弟提利昂,所以,这信写得就更吃力了。   “詹姆爵士,”一名兰尼斯特卫士来报,“格林菲尔家族的普列斯顿爵士擅自离开了。”   “随他去。”詹姆吃力地动着羽毛笔,心不在焉,他脑子里满是胖乎乎的托曼,乖巧可爱的弥赛菈,还有挽着两只小手的瑟曦,离别时,给他的微笑。   普列斯顿·格林菲尔,前御林铁卫?和莱雅拉走的太近了,泰温专门提到过这位爵士曾经和詹姆一起退出御林铁卫,临走时是莱雅拉相送,兰尼斯特家族不清楚他们的联系,不过,这些就足以让他们不相信他。   所以,这些日子以来,那个格林菲尔家的骑士一直被冷落。   “詹姆爵士,河里漂来了好多尸体,好像看到了奔狼的纹章,我们的士兵捞起来了大部分,里头有一个人还活着。”   “杀了就完了。”   “好像是个贵族,爵士,他身上的首饰和衣料挺不错。”   “找个医生,把他关起来,”詹姆吩咐,“还能救就救,不能救就放着等死。”   贵族可以换赎金,可以换人质,花点儿力气怎么都不会亏。 第202章 尾声(二) 绿叉河   【绿叉河东】   荒草自头骨无神的眼眶中滋长,仅有数月的抛荒,就让田亩中不见了庄稼,“我的人看到了狼,不是你们的纹章,而是真正的狼,集结成群,撕咬尸体。”   “是吗?”多米尼克·波顿回道,他的马儿懒洋洋啃着草,波顿家长子的视线自远处橡树上摇晃的吊死鬼挪开,移向五米远除的角陵伯爵蓝道·塔利,蓝道大人的头发和胡须又短又硬,就像他人一样耿直刻板,背上是塔利家族祖传的瓦雷利亚钢巨剑碎心。   “南方的狼还好,你该看看塞外的冰原狼,比小马还大,成群结队,袭击村庄。”   “我的长子就在长城上,那是个废物孬种,我希望在守夜人汉子里,他能学会勇敢,”蓝道不苟言笑,“有些士兵声称狼群就由一头大狼带领,他们说那是罗柏的鬼魂,复仇来了,军营里失踪的几个痞子不是逃跑,而是被狼给吃了。”   可是在场的两个人知道,死人不会复仇。   北境之王一去,差不多就昭示着战争已经结束。   在石桥事变之后,佛雷家几乎立刻就派出了信鸦,蓝道伯爵在第二天就知道了消息并且派出使者,告诉了被围困的多米尼克爵士和他的两万军队,罗柏死了,被换上了狼头脑袋,一起死的还有他的近卫和忠臣。   这个消息可以打击北境的士气,让自家人振奋,何乐不为?   如这位蓝道大人所想,当晚北方人还不相信,直到提利尔送来了罗柏的佩剑和印章,还有凯特琳夫人的首饰,多米尼克军中的凯勒·孔顿和唐纳·洛克跪地祈祷,伤势严重的哈瑞斯·霍伍德伯爵撒手人寰,佛雷家族的士兵班师回家,被北境人袭击,丢下了几百具尸体。   还剩下的河间和北境联军共有一万八千人,依照大家的意愿,多米尼克爵士约见了蓝道伯爵,展开谈判。   “我认识不少守夜人里的头儿,可以拜托他们照顾你的儿子,”多米尼克提议,“至于这里,我们将在粮食吃光后体面地投降,为亡君尽最后一份忠诚。”   “山姆威尔,就我长子那里无所谓,如果他依然胆小如鼠,死了还正好,”蓝道的话音铿锵,“你想耗费我的粮食,多米尼克?”   “对,回去的路费劳您了,这里有河间的士兵,还有北境的士兵,都不会再与你为敌,我打赌也不会再反叛铁王座,你说呢?”   “反正河湾就是要养活全七国的嘴巴,可以,前提是你们交出武器,确实地投降,听从我们处置。”   “只要有适合的待遇,”多米尼克无所谓地道,“这不成问题,赎金好商量。”   仗打到这份上,对面有七万大军把自己围困在中央,还有什么好说的?   两个人向新旧诸神发誓,然后告别,他们没什么话题,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   灰色的身影疾如闪电,奔跑在明月山脉的小道上,这是艾莉亚的小狼娜梅莉亚,她叼着一个半死不活的罗宛家族哨兵,谷地大军的营地遥遥在望。   正想讨小主人父亲喜欢的娜梅莉亚不知道,这个哨兵会让艾德有什么心情。   【奔流城外】   傍晚,詹姆爵士和几个卫兵来到了俘虏营区,这里的河间伤兵正在大呼小叫,两个静默修女正将一个被扒光的死人包进裹尸布里,空气中一股烂肉的味道。   俘虏营区里有不少帐篷,毕竟贵族有贵族的待遇。詹姆走进其中一顶里头,这里只躺着一个人,闻起来像是一堆死老鼠。   “你醒了。”他陈述事实。   “这里是哪里?”声音听起来沙哑极了,考虑到这伙计发了好久的高烧,修士说他没死都是万幸,只是说话声音难闻听,显然不是什么太大的事。   “兰尼斯特的军营,北方佬,你的名字。”   “艾德,艾德·卡史塔克。”   “是吗?你们家的纹章和族语。”詹姆皱眉翻开被子看了看,可怜。   “黑底日芒星,族语,族语,‘凛冬,骄阳’。”   “你这轮小太阳的模样像是只阉鸡,不是太骄傲哪,你家在哪?”   “卡霍,咳!卡霍城。”   詹姆咧开嘴,讥笑道,“够了,罗柏·史塔克,第一天就有照顾你的降兵认出了你,你是狼,不是太阳。”   “咳,杀了我。”   “那可不成,你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吗?”罗柏没有应声。   “当初是你父亲的人把我给囚禁,如今换成你了,看来诸神确有其公道,”詹姆说道,“放心,你会活下来,能结束这场战争的话,让一个没手缺腿的废物活着也没什么不好。”罗柏吃力地想要抬头,想看自己的手。   “修士说,你在河里泡了太久,和你母亲家纹章一模一样的鳟鱼啃掉了你的肉,所以,你有一只手还有一只脚都泡成了腐烂的碎屑,必须割掉,另外,你有一半的肺也用不成了,被弩矢给撕成了碎片。”   詹姆无情地告诉罗柏现实,他猜罗柏巴不得去死。   “杀了我。”   “我不想打仗,我想去睡我的女人,抱我的私生子,抱歉,北境之王,去和你的诸神说,看他们会不会让你去死。”   他才不杀他咧,这个重要的人质可以立刻结束这场战争,是个废物更好,只要活着就好。   詹姆在被莱雅拉囚禁时诅咒了史塔克一家一万遍,如今罗柏如此悲惨,他不至于会折磨他,虐待他,但是让他难受一辈子并不会让弑君者良心上过不去。   又不是他干的,对不?   “詹姆爵士,咳,我是说詹姆大人。”外头有人喊,“你的信。”   大人?他可不是领主,也没有爵位,何德何能?他只是一个骑士而已,詹姆接过信,手开始颤抖。   弑君者坐在罗柏床边,他如今不再是詹姆爵士了,而是凯岩城公爵,兰尼斯港之盾,西境守护,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大人。   泰温死了,他的严父已经逝去,牵着孙儿托曼的手,行走在光晕之中,回归了诸神的怀抱。   父亲死了,儿子也死了。   詹姆才和托曼相认,就得到了这样的噩耗。   现在,小小帐篷里生不如死的人又多了一个。   【霍伍德城】   霍伍德的宝座厅撤掉了多余的恐怖堡旗帜,重新将霍伍德家族的驼鹿旗挂了出来,布兰在主座上乖乖坐着。   “我是心树骑士,”他前些日子抬起小脑袋告诉我,“我会保护你保护北境,保护所有的人。”   真有志气,小布兰甚至都不去爬墙了。   “你看,唐娜拉夫人,这里也有曼德勒家的卫兵在,您不必那么害怕。”   风韵犹存的唐娜拉·曼德勒开始时还好,有一种宁死不屈地气概,可自从她似乎确信自己确实已经自由以后,就开始哭哭啼啼,今天我们要在宝座厅接见曼德勒家新的使节,还有薇拉·曼德勒,鳗鱼大人的孙女,他想让布兰娶的妻子。   “我,我不知道,卢斯现在是我丈夫了,”唐娜拉抽噎,“那天晚上他把我抱上床,他,动起来就像是一具木偶,或者尸体。”   我不需要知道卢斯·波顿活不大好这部分。   “他还嫌我不会叫,他——”   “好了,夫人,好了好了,别想他了,你这样的情况可以离婚,他是强娶。今后你想怎么过?”   唐娜拉夫人正要回话就被打断。   “曼德勒家族的威里斯爵士之女,威曼伯爵之孙,薇拉·曼德勒到!”这么快?!   然后我就知道了原因,女孩大概十五岁左右,风驰电掣闯进宝座厅,站在了布兰面前,她梳着长长的辫子,染成了鲜艳的翠绿,眉毛则是金光闪闪。   都不是曼德勒家族生来的毛色。   “布兰大人,曼德勒家族一向忠心耿耿,可是你的封臣卢斯却仗着领主间的和睦踏进城墙,攻击了白港!现在我的祖父在人鱼宫里艰苦奋战,我想要一个解释,史塔克家族为什么要残杀曼德勒?!”   “我没有啊。”布兰无辜地眨着眼,有些窘迫,“我是说,咳!曼德勒家族的薇拉女士,史塔克家族一向珍视与曼德勒家族的友谊,并感激你们的守护和效忠,谈何讨伐?”   “卢斯·波顿已经叛变,他的行动并非出自史塔克家族的号令。”我接着说道,“我们可以帮助你对付他。”   “是吗?!可是你是他的女儿,”薇拉的小舌头像是利剑一样,“当初你诓骗我的姐姐和我的亲人,利用他们的善良在白港里建立行会,如今你的商行里全是披坚执锐的歹徒,协助你的父亲攻陷了白港的城墙!波顿家族有把曼德勒家族当姻亲看待吗?!”   “先别急着兴师问罪,”我抬手制止她那过快的语速,“你是说卢斯·波顿的军队进入了白港。”   “我本来还有至少一船的行李呢,但是烽烟起得太快,不得不像个邋遢的村姑一样飞奔逃难。”   村姑?脸那么干净,还染发染眉毛,不像啊。   “所以,白港陷落了?”   “没那么容易,你的父亲宣称威曼伯爵,我的祖父因为儿子们在河间没有了消息,积忧成疾去世了,见了个异鬼的,我祖父身体好得很,但是你父亲包围了人鱼宫和白港守备队的堡垒,全白港都当真了,他抬出了薇尔菲德,我的姐姐,堵着她的嘴,她可是个孕妇!他说我姐姐是合法的白港继承人,那些平民傻子都信啦!”   没了威里斯,按照律法来说,确实是威里斯的长女继承白港,换句话说,如果威里斯和威曼都死了,薇尔菲德就是白港的主人。   “所以,你们答应的一千军队到不了了?”我手指在椅子扶手上打出节奏,“没关系,少一千人我们也可以开战,白港市民不会听卢斯的话吧?”   “如果他敢征召,我就敢去策反!莱雅拉小姐,只要你们让他有压力就成。”   “卡林湾呢?”   “他先拿下的卡林湾,如果没有白港,只有卡林湾对他毫无意义。”   “好吧,白港已经派出过使节,看来只要抓到合适的俘虏,卢斯就会知道我和史塔克就在北境,还拿下了他的老巢。”   “布兰,布兰大人”我严肃地面向临冬城公爵,“卢斯·波顿已然造反,他强娶唐娜拉夫人霸占霍伍德城,袭击临冬城的军队,让一干贵族生死不明,如今又进攻了白港,以波顿家族继承人,多米尼克爵士和莱雅拉·波顿的名义,我请求您以艾德之子,北境之王罗柏之弟,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的身份征召全北境的军队,向我的父亲,波顿家族的卢斯伯爵宣战!”   先私下联络各个封臣召集军队,再在明面上发征召令宣战,这是标准操作。   这是我第一次公开叫他父亲。   这么叫,是为了让他死期将近!   “我们一定要打仗吗?”珊莎小声问我,“卢斯如果知道了我们的存在不一定会想打仗呢。”   “那就再加一条,布兰大人,还有一个宣战理由,勾结铁民,谋夺临冬城。” 第203章 尾声(三) 白刃平原   南起白港,北至恐怖堡的白刃平原是整个北境最大的粮仓,聚集了北方至少一半的人口,再往北的最后壁炉城和卡霍城森林遍布,农场贫瘠,即便在夏天也没有太多的收获。   霍伍德城就位于白刃平原的中央,断枝河的上游,即便是最冷时,人也还可以外出,冰封的河面下水产无数,可以让当地居民挨过漫漫长冬,在这个秋后的早晨,各路军队应史塔克征召而来,准备前往南方,与卢斯·波顿决战。   北境平地诸侯的士兵还算有些秩序,山地氏族简直一团乱麻,冬天将至,原本该自己独个去山里“养老”的老头全来了,还有小孩和女人。   “相比于冻毙饿死,被人忘记,我的人宁愿死在战斗中,歌谣里。”唐纳·菲林特眉开眼笑,“反正每家都留了火种呢。”   最麻烦的是几家山地氏族过去争抢过猎场和草场,互有矛盾,一个诺瑞氏族的战士用铁棒敲碎了一个里德尔氏族成员的脑袋,伯莱利氏族酒后强睡了一个渥尔氏族的女人,依照山民间同态复仇的法则,渥尔氏族那个妇女的男亲戚把伯莱利氏族罪犯的老娘给绑回了自个儿家,因为她还能生育。   同态复仇,顾名思义,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你糟蹋我的闺女,我就可以糟蹋你家的姐妹。   “好野蛮,怪不得父亲告诉过罗柏,不要同时大量征召所有山地氏族的人。”珊莎蹙眉看着报告。   “可是我们没人手,”我揉着眉头,“只能如此。”   纵使是史塔克也没法解决山地氏族间堆积得比孤山还高的矛盾,只有事情闹大时,才会把两家的头领请到临冬城斡旋。   多斯拉克人的情绪已经镇定下来,甚至有些飘。   他们的头领是别科,其卡斯有四十个人,旗下的咆哮武士约在三百到四百之间,“没有任何一位卡奥的卡拉萨能骑着木马越过毒水来到西方的草原!”他骄傲地告诉我,“而我做到了!”   卡拉萨是多斯拉克语中部落的意思,卡奥大概是这个部落的头领,这位别科曾经是一位卡奥的“寇”也就是副手,他原先的那个卡拉萨大概已经被“马王”卓戈卡奥给兼并了。   没错,对对对,你做到了,被我用酒水灌翻,一路上至少有十个部下自杀。   “多希卡林曾经宣告过一个预言!维斯特拉卡拉萨的莱雅拉,一位卓绝的卡奥将一统多斯拉克人,其卡拉萨覆盖所有的大地,手中的亚拉克如暴风般威猛,敌人在他面前缠斗,敌人的妻儿在他面前悲伤泣血,哀痛欲绝,他发间的铃铛昭示他的到来,一万个民族惧怕他的名号,这位卡奥骑着马,骑着世界的骏马。没有卡奥征服过毒水,而我做到了!我,会是骑着世界的卡奥!”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把维斯特洛说成维斯特拉,也不是很清楚这位头发不长,铃铛寥寥无几的别科何来自信,多斯拉克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会在长发中编上铃铛,只有战败时才会剪短头发,著名的卓戈卡奥旗下有四万名咆哮武士,头发长到大腿,未尝一败。   相比之下这位别科嘛…   “我不管你说什么,别科寇,你的卡奥是我。”   我抱起手臂,用高等瓦雷利亚语告诉他,“如果你是个勇士,你会带领你的人在多斯拉克草海立足,扩大你的卡拉萨,劫掠四方,率领你的咆哮武士在你们的圣城维斯·多斯拉克里喝酒吃肉。”   “可惜你只是个躲在布拉佛斯墙后给富商看家护院的懦夫,瓦雷利亚语说得还磕磕绊绊,别做什么征服者的美梦了,勇士死,懦夫生,给我穿上这套胸甲!”   “不!只有最胆小的羊人才会在身上套铁,”他骄傲地挺胸,毛皮斗篷下是没什么用的彩绘背心“你是个女人,我不和你计较。”   心烦。   我索性穿上我的全身板甲,拔出长剑,“那来练练呗,你个草原之屑。”   “女人就该坐马车,生孩子,”别科不屑一顾地说,“骑马砍杀的事儿该男人去干。”   这傻瓜没当一回事,他的亚拉克弯刀劈在我的胸甲上打出了一点火星,然后他被我用长剑的剑脊打了两巴掌,为了一劳永逸,我暴打了他一顿。   最后,别科寇在雪地里站了一夜,估计是问他的马神该怎么办,第二天来找我了,“你战胜了我,你说得对,我是个懦夫,我会让我的武士往身上套铁。”   “还有盾牌和长矛!”   “还有铁片和棍子,”他不情不愿地答应,“以我的马儿发誓,谁敢不听我就杀了他,我是他们的寇,他们打不过我。”   他确实离自己的多斯拉克之梦越来越远了,照我看这个别科已经在“自由城邦”化,更像是个佣兵。   依照多斯拉克人的马术水平,大型的骑兵盾一时半会儿学不会,不过骑矛和小盾牌很快就能耍的有模有样,在死了几个人以后,他们都穿上了锁甲和胸甲,个别人鼻青脸肿。   纷纷闹闹了十来天,军队集合完毕,我的三千五百人中有骑兵六百,枪兵无数,还有北境难得一见的弩手,为了在冰天雪地里保养他们的弩机和弦,这些天可是操心坏了。   安柏家族如约派来了五百名士兵,可是其中一半左右都是猎人和农夫,卡史塔克的三百枪骑倒是威武雄壮,估摸着是这家人最后的家底了,加上山地氏族的一千五百人,我们一共有五千八百人的军队。   奔狼旗帜当先,剩下最多的是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帜、然后是安柏家的咆哮巨人和卡史塔克家族的日芒星,我们开始行军,逼近白港,在白刃平原的原野上,多斯拉克人和发誓报复的野种庄园壮丁组成了我的斥候队,这些轻骑兵不时和莱斯威尔家族的骑手交锋,胜多败少,给我送来了源源不断的军情,波顿及其支持者的联军数目大概在五千人左右。   其中有五百名霍伍德城的士兵可以被动摇军心,恐怖堡的士兵也可以尝试策反,而且,只要我们吸引了卢斯的注意力,让他的主力不得不来对付我,那白港就会脱身而出。   曼德勒家族答应过给千人左右的军队,如今卢斯已经和白港开战,洗劫了港口,把鳗鱼大人和白港守备队堵在人鱼宫和指挥部里出不来,这么大的仇,估计白港参战的军队会更多。   “赛文城的使者来了,珊莎,”这夜宿营时我们在商议军务,“他带来了卢斯的请求。”   “卢斯把赛文城给打下来了?”   “不,是克雷·赛文大人,他说临冬城已经被铁民攻占焚烧,卢斯·波顿请求和平和效忠,他会收复临冬城,作为背叛的补偿。”   “我想我们都是北境人,铁民才是敌人,”珊莎这个小绥靖分子说道,“要不还是联合起来吧?”   “没必要,我们占优,”我沉吟,“叫进来吧。”   既然开始了叛变,纵使不利,卢斯大人也不该就此投降,他或许明智,但是他也会想方设法地找机会,这个家伙到底有什么意图?   【赠地】   大橡树、哨兵树和士卒松,积雪覆盖在绿色上,一行人躲在圆形哨塔里,互相挨着取暖,雪花自雪景中飘进篝火,化为青烟一股。   “呜呜呜!”耶哥蕊特说。   “把她嘴里的东西拿出来吧,这里应该安全了。”威玛提议,“黑城堡大概在东边,恐怕司令和其他弟兄不会喜欢这个女野人。”   他们在跟随野人大部队自先民拳峰南下时,被分派进了马格拿的劫掠队,先行一步,威玛猜,大概是“塞外之王”不相信他们仨,再或者是要他们担当马格拿的向导,内外夹击黑城堡的守军,好让野人顺利地进入北境。   总之,马各拿将手下的劫掠者分成几队,贾尔带领他们三个和耶哥蕊特翻越长城的城墙。   野人将粗麻绳绕在肩膀上,脚蹬尖端有刺的软鹿皮靴,屁股边挂着小石锤,腰上挂了装满铁、骨头或者兽角打磨的钉子,手持冰斧,一共十二个人分成四组,然后爬上粗壮的哨兵树,接着搭上城墙向高处攀登。   “异鬼会带走落在最后的懦夫!”耶哥蕊特的小脸当时被冻得通红,她是个很容易兴奋的姑娘。   他们抵达长城上时,琼恩、威玛和罗德里克突然发难,砍断了绳索,后头的数个人体尖叫着坠落,翻滚碎裂。然后,守夜人汉子拔出利剑,仗着身上的锁甲砍向了先登顶的三个野人,包括率领他们这一股人的贾尔。   三个守夜人将三个野人的脑袋堆成一堆,作为自己的功勋,现在,他们需要的是找一个有人烟的地方,弄几匹马,回黑城堡找熊老报告。   耶哥蕊特?很明显嘛,威玛和琼恩都不忍心杀她。   “山羊格里格在冰壁上救了你,威玛·罗伊斯,”耶哥蕊特眼含泪水,“我们差点掉了下去,”泪珠划过她的脸蛋,顺着下巴的弧度流淌,“冰墙想把我摔下去,可是我们全都到上面了,哪怕没有让这冷东西倒塌的‘冬之号角’,我们依然抵达了长城上,没死一个人,可是乌鸦不可信,我该听他们的,你们这群乌鸦不可信!”   “我们在打仗,”琼恩告诉她,“你们要侵略我们的土地,我们不得已而为之。”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们才是真正的侵略者,霸占了夏天和温暖,然后筑起长城,将自由民拦在外头冻死饿死!”她叫道,“你们就是强盗,懦夫,下跪之人,叛徒!”   叛徒这个词太刺耳了。   威玛想起那天断掌科林的嘱咐。“去,带着我的脑袋,成为野人,和他们同行同吃同住,把他们的兵力和布置记下来,摸清曼斯雷德的意图,然后回到黑城堡,为七国迎来胜利!”   他们背叛了弟兄,用弟兄的脑袋换取野人的接纳,如今他们又杀死了野人,只为了回到黑城堡,为长城上的守夜人带来胜利。   威玛耐心地抹掉耶哥蕊特的眼泪,一语不发。   “听我说,诸神创造了世界,让人类在里头享福,可是那些所谓的国王头戴王冠手执长剑,宣称一切属于他们的椅子,那叫什么来着?对,王座,”耶哥蕊特有些哽咽,不知道是为了野人,为了乌鸦,还是为她自己,“他们霸占了树,‘你们不能在这摘果子’,霸占了河和森林,‘不准在这捕鱼,不准在这打猎’,还有石头、土地、女人、男人,他们剁掉你们的手,让你们下跪,他们说自由民是贼,可贼至少勇敢机灵,下跪的人就老老实实下跪吧!”   “这话我爱听,”罗德里克笑了,“哈,就该给青绿之地的人付铁钱。”   琼恩则针锋相对,“可是你们抢走的是丝绸、铁器、香料和珠宝杯子,夏天抢美酒,冬天抢干肉,任何时候都抢女人!这些可不是鱼和苹果,或者谷物。”   “我们只偷女儿,不是任何女人都抢!”耶哥蕊特堵回去,“要我说,我宁愿被强壮的男人偷走,也不和懦夫回家。”   “那今晚陪我?”铁种邀约,“我们俩离开这道见了异鬼的地方,去南方逍遥快活。”   “不要,”耶哥蕊特厌恶地说,她像毒蛇一般扭动腰肢,摆脱开三个臭男人,“男人不该闻起来像花,但是你身上一股咸鱼的味道。”   “该走了,我们还有路要赶呢。”琼恩叹了一口气,不去理会倔强的野人丫头,他将她捡起来,耶哥蕊特的腰肢被他夹在了自己手臂下。   “啊哟!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这分明是在偷自由民的女儿,却指责自由民偷自家的女儿,强盗!”   “待会换你来看她,威玛。”雪诺大人警惕地看了一眼管不住下半身的葛雷乔伊,没理会耶哥蕊特的大声抱怨。   【白刃河岸】   河畔迷雾渐起,波顿家的剥皮人旗帜赫然飘扬,大帐中一片沉穆,“水蛭大人”卢斯·波顿不露喜怒,芭芭蕾夫人烦躁地搅动着薄荷茶,莱斯威尔家族的罗德利克伯爵不断走来走去。   “连自己的女儿都背叛了,这得是多么糟糕的父亲。”罗德利克伯爵狠狠抱怨,“如果你当初对莱雅拉好一点,现在她回归,控制了史塔克家族的布兰和两个闺女,我们自然就能掌控整个北境。”   “可是呢,可是现在呢!?”   “她是以多米尼克和她自己的名义效忠史塔克,向你宣战,卢斯大人,”芭芭蕾的声音倒是还算和缓,“如果你没什么法子,我们就只能请求议和,他们虽然骑兵更少,但是兵力更多,山地氏族和安柏家族、卡史塔克家族都响应了那边的号召。”   当莱雅拉·波顿拥立布兰时,他们获得北境的希望就已然渺茫,一开始两位大人还寄希望于莱雅拉带来了三个假货,可是现在安柏、卡史塔克、山地氏族和白港都纷纷投向那边,这些氏族和家族的头领家主可不是没见过史塔克家孩子的。   而战争失败的代价?如果自己现在及时向布兰效忠,达斯丁家族和莱斯威尔家族或许会减去一些封地,几座农场或者磨坊啥的,但是实力不会减损太多,毕竟他们不是领头的。   至于恐怖堡的部分,多米尼克·波顿可是正经有莱斯威尔血脉的继承人,莱雅拉既然拿出了他的名头,就不会干扰他的继承权。   怎么看,自己都没必要和重新集结起来,由面前这个剥皮伯爵的女儿带领的军队对抗。   所以,达斯丁家族和莱斯威尔家族不愿意耗费自己的力量了,他们完全可以退一步,避免这场极有可能失败的战争。   “我家的野种和你们想到一块去了,”卢斯大人轻轻叹道,“赛文伯爵替我们提出了和平的请求,史塔克家族的布兰答应宽恕达斯丁家族和莱斯威尔家族,只要你们的军队在收复临冬城的战场上打前哨。”   只有对卢斯·波顿,没有半点宽容。   听起来,好像莱雅拉只用面对卢斯·波顿的两千军队就行了?   作者的话:耶哥蕊特的外貌同剧集的演员,换句话说,不是什么大美人,不过也挺好看的。 第204章 尾声(四) 白刃平原(剥皮之战)   卢斯·波顿的败亡已经注定。   我,十拿九稳。   可是在联军靠近敌人的时候,黑色的翅膀送来了黑色的军情。   来自黑城堡、最后壁炉城、卡霍城和其他长城据点的信鸦涌入大营,带来了北方寒风中的警讯。   “守夜人告急,布兰大人。狗头哈犸出现在深湖居旁;叮当衫的骨头衣服响个不停,惊醒了长车楼的哨兵;冰痕城有人看到了哭泣者;他们还在王后门那攀爬,砸灰卫堡的墙。对,以及海上,海豹民和一些野人的船只出现在东海望附近,长城上到处都是野人来犯的消息。”   霍瑟·安柏给小小的临冬城公爵递过信,“这还只是前些日子的事,昨天,就在昨天,最后壁炉城送来了最新的求援信,伊蒙学士言辞急切。”   公爵身边的珊莎接过信件,另外一个女孩薇拉·曼德勒坐得离布兰好近,喂他吃柠檬蛋糕呢,她在那天之后一洗泼辣勇敢的形象,又婉约又甜美,简直让我怀疑那天咆哮的丫头是另外一个人。   曼德勒家族恐怕是北境最有表演天赋的一群,这些戏精。   “守夜人的司令,杰奥·莫尔蒙大人曾经率领两百游骑兵远征,远征军回归时尚剩百余,他们带来了十万野人南下的警告!另外几个黑衣弟兄声称自己诈降,和野人同吃同住,他们说,马格拿和他的人已经翻越了长城,打算从背后袭击。”   “老奶妈说过,马格拿在古语里的意思是大人,他是瑟恩人的领袖,用青铜矛和剑作战。”布兰回想。   我记得当初我用来杀死泰巴学士的东西,就是一把瑟恩人造的矛尖。   “问题在于,”安柏家的人向来和守夜人同气连枝,霍瑟冰冷的眉梢带上了一丝焦虑,“这些野人中间有巨人及猛犸象,虽然他们不懂得制造投石车和铁头撞锤,但是依然有可能破开黑城堡的大门,攻陷长城,然后,十万野人就会进入北境,人挡杀人。”   大概在七十年前,当时的塞外之王“红胡子”雷蒙曾经集结野人大军南下,利用守夜人的疏忽偷过长城,在长湖湖畔遭遇史塔克家和安柏家的联军,雷蒙杀死了当时的威廉·史塔克公爵,然后被威廉的弟弟“躁动的”阿托斯杀死。   时任总司令的杰克·穆斯古德在战事结束后的那一刻正好到达,赶上了打扫战场收拢战俘,阿托斯·史塔克给这位总司令杰克一个新的外号,“爱睡觉的”。   总之,这十万野人不是一件小事,恐怕比铁民入侵更会令生灵涂炭。   “所以,你想要回去帮助守夜人?”我开口问道。   “外敌和叛徒同样危险,波顿之女,”他回答,“而外敌足有十万之数,可守夜人的兵力甚至可能没过千。”   “莱斯威尔家族的伯爵和达斯丁家族的夫人已经被卢斯·波顿所扣押,我的人报告说达斯丁家族的士兵跑了,莱斯威尔家族跑了一半,但是,卢斯大人依然有三千名士兵,看看他的所作所为,恐怕外敌没有身边的蛇蜥一半危险。”   “他扣押了莱斯威尔家族的伯爵,居然还会有莱斯威尔的士兵支持他?”珊莎秀气的小脸满是诧异。   “我抓到几个逃兵,”我揉着眉头,“告诉我说,他许诺谁帮助他,就支持谁去担任下一位莱斯威尔的伯爵,白港那边的军队已经撤走,他已经绝望,在抓住最后一丝机会,让我们快些结束这场战争,然后北上,先拿下临冬城,再救长城,然后慢慢收复被铁民占据的失地,临冬城是你们家,你们应该知道秘密通道吧?”   “我知道!我知道!”小布兰举起小小的手,“我到处都去过哩。”   “为什么不直接去长城,莱雅拉小姐,听起来十万火急?”   “我们需要粮食和辎重,”我答复道,“北境的征役期是四十天,我们征召的士兵随身只带着四十天的食粮,可是打完了这一场仗,收缴、打扫完毕以后,在风雪中来回需要的时间可不止四十天。”   “所以,我们需要赛文城和临冬城的储备,恰好这两座城堡距离国王大道并不远,铁民的驻军也耗费不了太多存货,放心,十万人的调动比我们这几千号人麻烦得多得多,他们不会很快。”   “但愿如此,尽快,小姐,尽快!”   第二天,白刃平原上薄雾散尽,老迈的风车磨坊一动不动,双方行军在田野之中,排好阵势相互靠近,无数的剥皮人旗帜飘扬在凛风之中。   卢斯将两千名恐怖堡的长枪兵布置在中央和右翼,连在一起,左翼是七百名骑兵。   我这边。   咚——咚——咚——,咚——咚——咚——。   “恐怖堡万岁!”   “莱雅拉万岁!”   两千九百名剥皮纹章的步兵组成了前后九个超长枪方阵,每个方阵各有各有弩手和剑盾手随护,他们组成左翼,直面敌人的枪骑兵。   来自布拉佛斯的鼓手敲响他的海军鼓,方阵喊着号子齐步走,慢速保持阵形,其中有几个阵势里高高举着七神的方形挂毯和雕像,圣母张开双臂、战士举剑欲劈,少女披坚执锐,智妪书写篇章。   “莱雅拉!秉承七神的意志,心树乃是天父化身,诸神归于一体,愚信招致毁灭,七芒星的圣战正在打响!”独眼修士高呼,他之前被卢琛囚禁,为克蕾所救,向我控告了卢琛的罪行绝非虚妄。   “莱雅拉!!!英勇如战士,公正如天父,战死于斯,魂归诸神的殿堂!”   “诸神在上!”灰袍声应。   至少普世七神会的僧侣已经融入灰卫当中,他们穿戴胸甲和头盔,手持单手或双手的页锤、晨星锤及盾牌。   咚——咚——咚——,咚——咚——咚——   一千五百位山地氏族的士兵位于中侧,直面对面的精锐长枪兵的枪锋,他们手中的武器有精制的河湾钢剑,八成是篡夺者战争时抢来的,其他人大多是简单的木盾和白蜡木棒,还有投石索,反正山地氏族悍不畏死,并且想要多死一些老头节省食粮,遂他们的愿。   布拉佛斯雇佣到的步兵约摸三百号人,和五百名安柏家族的士兵组成薄薄的右翼。   包括多斯拉克佣兵在内的九百号骑兵和千余匹战马集结在战场外部,视敌人的骑兵行动而动,当战事焦灼时,背袭或者侧袭。   双方立定,一个高举白旗的骑兵自对面阵中出现,疾驰向我们,弓弩手张弦,我包裹在铁手套里的手掌下按:按兵不动。   来人正是当年的“铁腿”沃顿,在把我和撒拉抓去恐怖堡时,他也在场。   “史塔克家族的布兰登公爵,卢斯之女,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卢斯大人要求与女儿一会,他答应释放芭芭蕾夫人和罗德里克伯爵,并率兵替史塔克家族收复临冬城。”   我一提马缰,信步出列,托马德爵士按照南方人的规矩唱道:   “在你面前的,是首相比武大会上爱与美的王后,神木林骑士,受祝福的三女神之剑,神木之枪,前财政大臣,铁金库的投资人,波顿家族的莱雅拉。”   还有恐怖堡的女儿,丧气包,触手切割者,剥皮女,前野种庄园主,橡木脸,守夜人之友,北地之花,红人女爵,罗斯比之珠,黄金之雪,童贞叛徒,以及铁王座的踹翻者和君临僭主,不过这些不是正式称呼,我可不是某个女王,做点什么破事就急不得地给自己加上头衔。   我比较讲究官方认证。   “啊,小——小姐,铁金库的投资人是什么爵位?”乡巴佬铁腿沃顿懵然而问。   “就是海对面布拉佛斯人中间的大财主,沃顿。”   “原来如此。”   “他我就不见了,晚上请他吃饭,卫队队长,回去吧。”打败他以后,断头饭还是要给人吃的。 第205章 尾声(五) 绿叉河(上)   【剥皮之战】   白刃平原,战场。   我站在马车顶上,马车下是一个土丘,一间茅屋搭在一边,这儿视野宽阔一些。   我为数两千九百人的嫡系方阵布置在左翼,九百名骑兵在左翼最外侧。一千五百人的山地氏族在中间,右翼是八百人的安柏家和佣兵。   敌人的左翼是七百骑兵,中间和右翼连成一片,是两千多名弓箭手和长枪兵。   我军共有六千余人,对方不过是我的一半,看起来人数比我少得多?我赢面确实很大,可是在万人内的战场里这样的人数差距依然有翻盘的可能,所以,我不能掉以轻心。   两军对垒,间隔在八百米左右,我似乎看到了宽大纹章旗帜下卢斯·波顿的身影,沃顿回到他的军队中,卢斯转身去了后面,他的护卫尾随。   我吩咐道:“递次前进,左翼当先。”   北境苍凉的号角几乎同时在两只军队中同时响起。   呜——呜——呜——   中军和右翼有些骚动,有些人已经迈开了步子又被前后奔跑的传令兵给喝止住。   我的命令是左翼先走,中间和右边别瞎动弹。   “莱雅,莱雅!”小布兰大惊失色地跑来,“夏天不见啦,它溜走啦!”   “等打完,布兰。”我揉了揉眉心,与此同时,军阵开始移动。   “前进!”九个方阵的军士或步战骑士高呼。   “呼!!哈!!”   “保持距离,注意前人。”伦赛爵士大喊,“跟着节奏!”   布拉佛斯的小皮鼓敲响,哒——嗒——嗒——哒——   遗憾的是即便训练了数月,长枪兵的阵势也无法展开冲锋,哪怕只是步子稍微快一些,他们的阵型也会变得散乱,所以,一步一步走过去。   右翼一共有九个方阵,当中的小方阵稍快,两侧的方阵稍慢,成品字型向前。   “命令骑兵小跑前进。”对面的左翼是莱斯威尔家族的北境枪骑兵,我当然要掩护超长枪方阵的侧翼,莱斯威尔家族的罗德里克伯爵被卢斯给囚禁了,这些来自溪流地的莱斯威尔骑兵大概士气不高,应该不会悍不畏死。   呜——   “嗨嗨!”雇佣骑士、自由骑手、穿甲的多斯拉克咆哮武士,我的骑兵混杂了枪骑兵和携带亚拉克弯刀的弓骑兵,他们驭马小步踏上田原,比手持超长枪的步兵慢上一些。   “弓弩手集中!”   背着大盾的弩兵和长弓手列在超长枪兵前,正在取箭。   对面正在吆喝停步,一队长弓手出现,最好的长弓要用到多恩的紫衫木,北境并不多,多半是橡木或者榆木,加上我们和对面都没有成群的弓箭手,所以,杀伤力有限。   北境的弓箭手以达斯丁家族最出名,他们靠近卡林湾和颈泽,时常要担任防御卡林湾的重任,可是卢斯一囚禁芭芭蕾夫人,达斯丁的人几乎就跑光了,留下的弓箭手并不算多。   “停止立正!!!”伦赛喊道,“防御箭矢!”   长枪兵站得密集,将手中的超长枪抖动起来,以将落下的箭枝弹开,我很怀疑这么做的效果。   我的长弓手被弩兵和剑手的盾牌所掩护,卢斯军队的箭雨寥落而下,我远眺过去,阵势没受影响,大概并没有造成什么伤亡,距离还太远。   我军长弓手在方阵的两侧开始还击,对方的盾牌让弓箭没造成太大的杀伤。   看起来没什么效果?   不过,这反倒让我开始思考大量长弓手的意义,如果卢斯或者我有一大批长弓兵依靠工事的话,或许效果会很不赖。   虽然长弓对比较厚的板甲杀伤力有限,但这年代能披挂板甲的人不多,除了兰尼斯特用金龙打造的全身甲骑兵之外,哪怕是河湾骑士,多半也是锁甲和板甲混穿。   “前进!!”   鼓声再起,左翼继续徐徐而动。   等到超长枪方阵越过中间的山地氏族时,号角声吹响。   呜——呜——   山地氏族杂乱的人群开始挪步,面对对面的波顿家族枪兵。右翼松散的佣兵及安柏家战士几乎在同时出发。   提前前行的左翼方阵掩护了中间和右翼散乱的士兵,让他们不会被敌人的骑兵冲击斜角,而左翼最外侧的骑兵可以保证对方没法绕背攻击。   看得出莱斯威尔家族的指挥官不想直冲枪阵的正面,他们太过踟蹰勉强,毫无战意。   双方继续接近,在第三轮长弓的整齐抛射后,超长枪方阵约摸有数十人的损失,不过阵势和军心没受太大影响,对面军队的长弓手没多到能打散方阵的程度。   当前两军之间还剩下三百米,即将相遇,我的九百骑兵缓缓离开左翼。   之所以不敢太早使用骑兵,是因为我的骑兵马匹要么来自河湾和谷地,要么来自多斯拉克海,北境的严寒让它们不是很适应,刚到的第一天就死了百匹,耐力和冲刺都很受影响。   对面的号角响起。   呜——呜——呜——   对方的枪骑兵正在提速,莱斯威尔人大概要硬着头皮上了,因为超长枪方阵的阻挡,他们没有空间冲击中间和右翼无法抵挡骑兵的松散阵列。   所以,我猜测他们这是看到了我军骑兵离开以后的空档,想要侧袭。   我离开的那些骑兵并不是要逃跑,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个陷阱。   可是敌人别无选择,单靠两千名带盾长枪兵形成阵线是没法和五千多的步兵对抗的,我有足够的兵力可以包围这两千号人,所以,骑兵必须分担一部分压力。   可现在最容易被骑兵凿穿屠杀的山地人和安柏家的军队被超长枪方阵掩护起来了,留给敌人的选择就没几个了。   “十字弓!”前排方阵的军士下令,“十字弓准备!”   对方的骑兵速度很快,“放!”   嘣,嘣,嘣——   劲弩开火,不少马匹发出痛嘶,莱斯威尔人惨叫着落地,让对方成排冲锋的骑兵多了不少空隙。   【第二次绿叉河之战】   这些天来被围困的两万河间和北境联军与围困他们的河湾及西境大军之间其乐融融,包围者的三个大营将多米尼克率领的两万军队围在中间,距离约在三公里左右。   在两军中间的位置,商人、伎女和小贩农夫开设了一个集市,喝酒打架之事层出不穷,为女人啦、为鸡腿啦,甚至只是瞅了一眼。   有时是两军士兵互殴,有时是河间人被外地人暴揍,有时又是北境和西境的老爷摔手套决斗。   只是,仿佛没人还记得史塔克和徒利,也无人关心提利尔家族及兰尼斯特,大家伙儿自己的日子过得够艰难了,哪有心情替大人物操心。   史塔克家族在北境声望卓著?有他们固然好,没有的话也就没了呗。   只是在这天夜里,一派和睦的气氛被打破了。   “我的大人,我们在外头看到一匹狼,一匹巨大的冰原狼,额,叼着一封信,大人。”   一群波顿家族和陶哈家族的枪兵正指着这只憨憨的大狼,它倒没有半点担心,一双蓝眼睛左顾右看。   多米尼克小心地上前,大狼嗅嗅他,上前几步,仰头瞧着莱雅拉的哥哥,嗯,他身上味道很像那个小主人的朋友哦!   多米拿下信封,冰原狼人立而起,叫周遭的士兵发出惊呼,“别担心。”这大家伙前爪搭上多米的手臂,吐舌摇着尾巴。   这是要?多米想起自家恐怖堡的猎犬。   “给它一块鹿肉,快。”   明月山脉边缘的林地是个打猎的好地方,前不久经蓝道·塔利伯爵邀请,多米尼克及其手下的贵族骑士和河湾西境的贵人们一起搭伙去狩猎了一次,战争时节没有猎人,所以野兽数量多了起来,他们收获不小,多米的骑术受到河湾人的一致赞扬。   信件上赫然是临冬城公爵的印章,这笔迹是艾德·史塔克的没错,恐怖堡的波顿家族和史塔克家族虽然关系不近,但是往来并不少。   不过,多米尼克对其中所言的谷地大军将信将疑。   “传令让市集里的人全回来,所有人保养好武器,穿上甲胄,准备战斗!”   先看看,要是他们不出现,就继续混吃等死。   第二天,在曼德勒家族的威里斯爵士曾经失败过的土地上,蓝道伯爵的大军愕然发现,被围困的军队列好了阵势,波顿家族的剥皮纹章昭然树立。   打着白旗的使者往返后,蓝道伯爵和多米尼克爵士在两军之间遇到。   “我想我们达成了协议,多米尼克爵士,你以诸神发下了誓言。”蓝道伯爵开门见山,“人道北境人重诺守信,我看未必。”   多米尼克温暖的灰眸子扫了眼大军身后,群鸟惊起。   “抱歉,大人,”多米尼克确实脸现歉意,“你知道,我们史塔克家族的封臣,忠诚高于信誉,乃是至上的荣誉,所以,有些事儿由不得我的。”   “什么意思。”蓝道伯爵蹙眉。   “就是说,我有不得不违背誓言的理由。”   嘟——嘟——嘟——   喇叭吼出了复仇之音,谷地骑士抵达战场,首当其冲的,是史塔克家族的雪原奔狼和艾林家族的月中之鹰,罗伊斯家族的符文卵石旗帜紧随其后,然后是雷德佛家族的红色城堡、科布瑞家族的三乌鸦、寇瓦特家族的红底蓝三棱、杭特家族的五枝银箭、林德利家族的毒蛇盾牌、韦伍德家族的破碎车轮及马尔寇家族的蓝底锈轮。   “愿诸神保佑你,蓝道伯爵,你是个军人的典范,可是,我很抱歉。”   嘟——嘟——嘟——   马蹄声踏在大地,轰然雷响。   这是骑士的冲锋之响!   谷地人来了! 第206章 尾声(六) 绿叉河(中)   【绿叉河,河湾及西境联军】   “后面!”蓝道伯爵刚回到军阵,就听到人的呼喊,河间贵族的旗帜让后头的士兵骚动恐慌,铁蹄捶响大地,对方的重装骑士正在冲锋。   作为七国闻名的骁勇将领,他并不是没有产生过疑虑。   东北边的谷地渺无音讯,但是自开战以来毫无损失,谁说得清他们到底有何意图?   西方还有一支从西境撤回来的北境骑兵,即便孪河城投靠了君临,断绝了河上通道,也说不准会不会有别的方法过河。   可是,即便蓝道大人是指挥官,他在军队里也颇受掣肘。   依靠名将的威望,在面对敌人时人人听命。   可是这一久的围困战术让士兵和骑士贵族都有些懈怠,长剑被压在了睡袋下头,铠甲被用来赌博,大家都相信战争即将结束,毕竟谷地一直沉寂,北境之王已死,哪里会有力量能拦在七万大军的前面?   蓝道大人像是在角陵一样组织操练,却没人感兴趣,他只好用狩猎来代替,结果富有骑士精神的河湾人邀请了北境人。   这倒是让北境贵族和河湾贵族缔结了几门亲事,对家乡苦寒的北方人来说,让女儿或是次子幼子去温暖的南方成家立业繁衍后代是个不错的主意。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无利可图。   对士兵来说,这里的土地早就被狮崽子和狼崽子搜刮过多少次,毫无油水,老家的田园和牧场可比这河间的战场更实在。   对军官来说,河湾地的中下层贵族在这场战争中能收割的是河湾本身的土地和风暴地,不是依照联盟协议将会赐给兰尼斯特血亲和西境贵族的河间土地。   例如佛罗伦家族的亮水城和梅斗家族的绿谷城,以及投靠史坦尼斯又在黑水河战败后投降的河湾贵族被减去的封地、农田、磨坊和村落,这些才是各位伯爵和爵士大人所瞩目的东西。   所以,他们在这里打仗,失去生命、自由或者财产,有什么意义?   总之,大家都乏了,这才有了围而不打之事,也才会有如此懈怠松散的氛围。   光靠蓝道一个人可没法控制住七万个人的思想,他征召而来的军队数目也并不多,塔利家族的家堡在角陵,南方不远处就是赤红山脉,多恩领的布莱蒙城。而多恩和河湾仇深似海,近些年来尚无和平的约定,蓝道伯爵必须留有大量的军队看守自己的城堡,以防多恩人偷袭。   所以,蓝道伯爵只好自己提高警惕,他命令斥候巡逻在明月山脉的山道和绿叉河河边,然而,哪有斥候瞒得过狼群?   现在,他最担心的的事儿发生了。   呜——呜——呜——   被包围的北境军队开始行动,枪兵大盾上日芒星的纹章闪耀,这属于卡史塔克家族,还有霍伍德家族的驼鹿,葛洛佛家族、曼德勒家族、史陶家族、孔顿家族和洛克家族的旗帜和纹章傲然亮出。   他们的家主或死或俘,但是在剥皮人的旗帜下已然凝为一体,为北境而战!   【绿叉河,谷地军队】   林中兵甲闪亮,那是钢铁的寒光,秋日晨间的薄雾让谷地人悄悄接近,斥候都死在了谷地封臣杭特家族的神射手手下,杰伍德伯爵人称“小杭特”,他的大胡子下是一张通红的脸,几乎写着“酒鬼”二字。   不过这位杭特家族的杰伍德伯爵本人没有率领自家的斥候和弓兵,他还拿得起骑枪。   “别看我肚子大,艾德大人,我的杀气可也大得很。”胖子豪迈地大笑,不如说,艾德心想,你的傻气大得很才是。   谷地人兴高采烈,可艾德心挂出事的罗柏和凯特琳。   当他出发去君临时,一家人和和美美,可到了如今,昔人何在?   听到这个消息时,艾德前所未有地恨自己,恨劳勃,恨兰尼斯特,痛恨首鼠两端的佛雷。   让战争快些结束吧,临冬城公爵想,让他的孩子平平安安,诸神能不能别显得那么残酷?   如果要残酷的话,就让艾德能把瓦德·佛雷和他儿子的头整齐排成一排,挂在孪河城上!   待到晨雾散去之时,眼前的正是提利尔家族的玫瑰旗帜,他们到了。   “直接进攻?”青铜约恩问道。   “趁其不备,对。”艾德回答,他没什么鼓舞的话好讲。   约恩颔首,放下面甲。   “谷地骑士,冲锋!”   呜——呜——呜——   “临冬城万岁!”艾德高呼,他仅有的几十位临冬城卫士一同高喊,“临冬城万岁!!!”   “罗伊斯万岁!”   在临冬城公爵身边的约恩·罗伊斯勃然大吼,这是父亲的复仇之音。他的儿子红罗拔曾经帮助莱雅拉进行政变,后头被选为彩虹铁卫,惨死在了“百花骑士”洛拉斯剑下,毫无理由!   “塔斯万岁!”   塔斯的布蕾妮在蓝礼国王死后跟随和保护凯特琳夫人一路向北,到了明月山脉附近时,依照凯特琳的要求去谷地内寻找艾德的尸体。   如今艾德还活着,可她重新宣誓效忠的凯特琳却已经死去,此中滋味该如何表达?   冲锋的骑士排成一排,各色纹章飘动在罩袍之上,五彩斑斓的头盔遮住了他们的表情。   已经可以望见河湾人毫无防备的后阵,这些敌人就是瑟瑟发抖的老鼠,面对铁骑时没有半点胆色!   约恩伯爵身边的九星城骑士赛蒙·谈帕顿,尖锐的胡子快翘了起来,约恩的另外一名亲卫是寇瓦特家族的罗伊斯男爵,一听便知是罗伊斯家族的封臣,其双目直直盯着前方的敌人,黑色的胡子在风中颤动。   “鹰巢城万岁!”   艾林家族的旁系罗兰爵士高举着月中飞鹰旗,他是个目光高傲,瞧不起一切人的年轻骑士,此刻身子前倾,激动的几乎要飞了起来,一如其族语“高如荣誉”。   可首当其冲的却另有其人。   胸前是历史悠久而已衰败的三乌鸦纹章,瘦的像是一根长矛的林恩·科布瑞爵士寡言少语,面容严肃,他背上是家传的瓦雷利亚钢剑“空寂女士”,这把剑,曾经和戴蒙的“黑火”一决生死,在林恩爵士本人手上,更曾饱饮御林铁卫之血,那是多恩的勒文亲王,道朗亲王和奥伯伦亲王的叔父。   这个苦修士一般的男人,虽然长相英俊,却出了名地对女人毫无兴趣,只喜欢战场争锋,今天,他的手下将再多冤魂无数。   当下,这位林恩爵士正遥望角陵的健步猎人旗,没错,蓝道伯爵,名剑碎心,他的目标!   呜——呜——呜——   步兵也在发出呐喊。   雷德佛家族的霍顿伯爵把自己矮小的身子包裹在钢铁里,正指挥步军推进,他的灰色的胡子整整齐齐,别看他面貌和善,所有谷地人都说他是个危险的家伙。   他那个剑术惊人得出名的儿子米歇尔·雷德佛爵士手持利剑随侍一旁,协助父亲指挥谷地的步兵,锐气勃发,亟待邀战。   蛇木城伯爵琼恩·林德利和海鸥塔骑士达蒙·谢特的旗帜高扬在两翼,剑盾手驱前,一队队成阵型的弓箭手跟随着骑士前进,后头是喊着号子的长枪兵,谷地的大军从林中而出,伴着长鸣的号角和喇叭,无人可敌。   “万岁!鹰巢城万岁!!!”   五万人的战吼呼声一如峡谷里的山崩,伴着越来越快的脚步和马蹄扑面而来。自安达尔人登陆群山与峡谷以后,这里从不缺少勇气与荣耀!   骑枪撕开黑雾,战马践踏敌手,猎鹰骑士和狮鹫王的血脉在谷地人身上激荡,英雄纪元以来无数传奇人物的故事在耳边回响,高傲如苍鹰,壮志似山洪。   扬旗的骑士正是不摧的铁壁,誓让如沙一般繁多的河湾懦夫饱偿雷霆一击!   轰!   骐骏之下,河湾的旗帜和士兵纷纷仰倒,骑枪被浸染上红色,依然在向前,冲锋,冲锋!   【白刃平原】   “莱斯威尔万岁!!!”对面的骑兵成排而来,骑矛直指着酸埃林,让他背上冷汗淋漓。   没错,倒霉鬼酸埃林是正是直面骑兵冲锋这个方阵的军士。   “莱雅拉万岁!恐怖堡万岁!!!”不等他下令,身边的枪兵齐齐大喊,弩箭纷飞后,盾牌和弩手缩进了超长枪方阵中央。   “拒马!!!”酸埃林高呼,头排的士兵身穿胸甲头戴船盔,将长枪柄支在地上,末端顶住右脚;第二排的士兵将枪柄靠搭上左腿膝盖,左手向前伸出,握住枪杆子,枪尖和胸口持平,再后三排的枪兵依次摆好姿态,方阵的空心被弩手和剑盾手填满,外围只剩下五排枪尖,直指前方。   尘土飞扬,泥巴味弥漫在鼻腔,莱斯威尔家族的骑兵并没有直楞楞冲锋,他们转出了一个微小的弧度,这是试图冲击方阵的斜角。   “维持住!继续射击!”酸埃林躲在中心,“快装箭!”弩手躲在盾牌后飞速地转着握把。   簌!一个莱斯威尔骑手应声后仰。   他们来了,骑兵来了!在莱斯威尔面前的只会是五排枪锋的冷光。   “坚持住!”酸埃林大喊。   “万岁!”早先是农夫,过去是金袍和灰卫,如今是恐怖堡的长枪兵,他们已经在君临见过够多的血和泪。   今天,血和泪不会是他们在流!   “坚持住!”   “万岁!!!七神与我同在!”   长枪方阵和骑兵的较量,关键就在于胆气,锋刃互指,勇者胜!   他们靠近了。   莱斯威尔家族的纹章,那个黑色的马头正在盯着前头!   太近了!那一双双眼睛!他们想杀死我们,他们攻过来了,手上是骑矛,眼中是杀意!   “莱斯威尔万岁!!!”   “溪流地万岁!”骑手们发出最后的战吼。   “七神,与我同在!”长枪兵的手在抖动,可是没有后退!   唏律律!当头的马儿人立而起。   显然,莱斯威尔家族的骑兵和坐骑从来没有受训过面对长枪阵型。   前排的枪骑兵因为马匹的骚动几乎无法拿稳自己的武器!勉强一字排开的骑兵冲锋变得参差不齐!   “战士保佑!万岁!!”莱雅拉的士兵发出欢呼。   碰!“啊!!”莱斯威尔家一个中年汉子发出惨号。   “戳他!!!”   骑兵三三两两地撞上阵型的斜侧,骑手被枪尖一整个撞下了马,他们手上的长枪不到四米,根本够不到手持超长枪的波顿家兵,属于莱雅拉的士兵!   “吃屎,北方佬!”   哇,我也是北方佬啊,酸埃林想。   “莱雅拉万岁!!!”   “亲你的树干吧,死家玩意儿!”   噗!长枪微微弯起,将穿铁甲的贵族击飞,扎进士兵和马匹的血肉!   后头的骑兵大概看不到前面,整个超长枪方阵的侧面都在人仰马翻。   “维持住!弩手射击!剑盾手鼠斗!”   手持盾牌和利剑的近战格斗者披挂整齐,他们弯腰小跑在长枪兵的空隙间,就像是一只只铁灰色的老鼠,几个被打下马的汉子大叫着冲了上来,顶着盾牌踏进一根根长矛杆子间,正用斧头和剑欲砍枪尖。   剁掉他们的脚,剁他脚!盾牌护头,剑刃或砍或刺,这些被迫下马的人逃得过超长枪,还能逃得过下三路?   【白刃平原·莱雅拉】   步兵前进扬起的尘土不少,现在骑兵冲锋,泥尘弥漫,几乎看不见里头的局势。   不过看得出,我的长枪兵没有崩溃,一匹马儿从灰尘中跑出,马镫和马鞍具在,唯独缺少了骑手。   我的超长枪方阵是呈品字型前进的,当头的方阵侧后两边各有一个阵势。   “命令埃林方阵左后侧的方阵前进,骑兵绕到莱斯威尔家族后头。”   呜——呜——呜——   传令兵一骑绝尘而去,不一会,已经停下的方阵缓缓前进,踏入尘土。   另一边,山地氏族正在和卢斯的枪兵交锋。   空中箭枝你来我往,地面上一些小伙子正在向前奔跑。   “菲林特万岁!”   “渥尔万岁!”   “群山万岁!!!”   山民中的年轻人跑步上前,一些投出长矛,一些用投石索投出石块,而对面卢斯的剥皮人军团整齐如一,沉静地替下仰倒的同袍。   “预备——放!”   阴影自卢斯刮练已久的军队中生出,这是重型投矛!   灰尘在他们之间扬起,石块和粗制长矛效果不大,可恐怖堡的投矛钉死了不少山民男儿。   “冲锋!临冬城万岁!!”   杂乱的山地氏族衣着从毛皮到锁甲都有,他们中不少头发花白,手持粗陋的铁武器,还有木棒和骨刃,呼声如凌风吹拂林海,狠狠撞在了恐怖堡旗下持盾枪兵的壁垒前。   右翼,安柏的枪兵呼着号子,身边是各善其场的佣兵队伍,他们对面的恐怖堡军队在中间的同僚停下之后也已停下,因为卢斯将中军和右翼安排成了同一个阵势,所以敌人并没有急于向前,让阵型变乱,给我侧袭的机会。   灰雾笼罩的范围越来越广,我看到有莱斯威尔的骑兵正在后逃。   只要他们一跑,追杀的任务会交给我的骑兵,超长枪阵将会侧袭敌人的中军!   作者的话:今天这章的名字不用记,好多人就出现一次,大家就“哇,有个贵族,还有个贵族,这也有个贵族”就好,下一章也一样。 第207章 尾声(七) 国王大道   【白刃平原】   “南方猪,滚出北境!”莱斯威尔人大骂,簌!“啊!”一支弩箭飞过头顶,让他失声尖叫。   酸埃林现在面对的局势有些奇怪。   好些莱斯威尔家族的士兵和头领已经没骑在马上,他们手里是骑兵盾和长矛,步行在地面,双方的箭矢飞来飞去,不时碰到超长枪方阵前排士兵的胸甲。   “荣耀七神!恐怖堡万岁!”   “吼!!!”   “三女神之剑,与我同在!”   “哈!!!”   整齐的步伐轰鸣作响,这是酸埃林所在方阵左后侧的方阵,正在喊着号子前进。   他们再让莱斯威尔这帮下了马的骑兵和骑着马的骑兵不断后退,开始时还有人被长枪扎中,后面都学聪明了。   这就很麻烦,酸埃林想,他猫在弩手巨大的盾牌后头,躲避对面的弓箭。   这帮莱斯威尔人走也不是,战也不是,在干嘛呢?   呜——呜——呜——呜——   后方传来号角声,“头儿,这是?”   酸埃林倾听,“这是,让最后一排最左侧的方阵绕到这帮黑马头侧面,包夹他们。”   这年代的指挥真是一件挺麻烦的事儿,很多时候只能靠传令兵、旗帜、号角鼓声。   延误战机多半不是因为指挥官不懂怎么打,是因为来不及通知。   酸埃林也有些担心,他有些怕难民和灰卫组成的最后一排方阵能不能完成莱雅拉要求他们执行的战术?这附近近日来没下雪,现在泥尘弥漫,顶多看得清前方三十多米的情况。   指不定枪尖就戳自己人屁股上了。   【白刃平原-莱雅拉】   我看着最后的方阵赶过去包夹,慢得就像是乌龟爬。   没法子,这个方阵的兵员素质更糟糕,有一些难民和健妇,金袍和灰卫好歹练过不少时间呢。   呜——呜——呜——   中部的恐怖堡枪兵正在稳步前进,山民后退,留下了血与肉,对面这号角是什么意思?   接着,我看到卢斯的亲卫骑兵正在集结,成排向新加入战斗的方阵跑去。   这些难民支持得住吗?悬。   等等,那是卢斯·波顿,不是大小琼恩或者卡史塔克,他怎么可能亲自冲锋?!   “斧刃!命令贝里·莫斯爵士的骑兵在对方的近卫骑兵冲击方阵时从背后袭击。还没接战的六个方阵集体转向中部,侧袭恐怖堡的枪兵,让他们大声喊,说,卢斯·波顿已经束手就擒,恐怖堡对自己的士兵既往不咎。托马德爵士,命令卫队集中,跟我来!”   这家伙想跑?!   我是不是应该身着全身甲,和我的四十名卫士一起向南,他敢让自己的卫士拖延时间,就不会带太多的士兵。   等等,等等。   再等等!   我突然想到卢斯·波顿绑下莱斯威尔和芭芭蕾的事儿,因为这件事,达斯丁家族的千名士兵,包括五百名弓箭手,以及莱斯威尔家族的七百五十名骑兵就此撤逃。   如果卢斯对盟友的发难是使诈呢?   “托马德爵士,让学士给白港送信,要求他们立刻派兵出征卡林湾,给颈泽里的灰水望送信,告诉他们卢斯·波顿、芭芭蕾·莱斯威尔和罗德里克·莱斯威尔是叛徒,肆意杀害了史塔克家的忠臣。”   “还有一条路是海路,小姐,”斧刃说,“北境的东海岸在白港和我船队的监视下,西海岸有入侵铁民的长船,看守船的铁民对一千七百五十名士兵来说恐怕不构成任何问题。”   “对,”我颔首,“那不急这一会儿了,等这一场仗打完,我带骑兵去追,托马德,你带我一半的卫队去看看卢斯的营地,看看逃走的那些是匆忙离去,还是有组织有纪律地走出了军营?”   仔细想一想,莱斯威尔家族和达斯丁家族没必要,也没理由为卢斯·波顿做到这个地步,甘愿把军队损失在这里。   可是,也不能排除这一千七百五十名士兵里大部分是逃走了,小部分,是依照卢斯的命令去做什么准备。   【国王大道】   一具瘦成皮包骨的躯体难辨男女,坐在路边,怀里抱着一具夭折的婴儿,只有通过微微起伏的胸口,才能发现他/她还在喘气儿。   一行十几人的队伍走在被杂草侵蚀的土道上,没有君临付钱,就没有维护道路的工人,荒芜正在回归。   他们人人骑马,乍看上去,和结伴而行的旅人无异。   前后的卫兵胸前全是剥皮人的纹章,被围在中间的三个人里,女人手被绑住,她身边的老头也一样,唯一自由的大人物俨然正是卢斯·波顿,被自家私生女造反的伯爵。   “多伟大的恐怖堡伯爵,”芭芭蕾·莱斯威尔笑道,“让人心生恐惧,却被自家的野种给卖了,妇人和老头称他为朋友,他却绑架了妇人和老头,”   “女儿背叛父亲,必将会招致旧神的惩罚。”卢斯轻轻道。   “封臣背叛封君不也一样?史塔克家的人还活着,你能逃到天涯海角?”   “史塔克家的人总有无谓的软弱。”   “你没认真和他们交往过,”芭芭蕾摇了摇头,“当年,艾德的哥哥,布兰登告诉过我,‘染血的剑才是漂亮的剑’。”   “我记得他在荒冢屯当达斯丁老伯爵的养子,可你那时候还没嫁过去呢。”卢斯看了芭芭蕾一眼,这个女人已经老去,却依然保有年轻时的几分姿色,她的表情先柔和,然后慢慢僵硬。   “我可是曾经很渴望成为这个家族的一员呢,”芭芭蕾回忆道,“荒冢屯距离溪流地不远,几乎每个月,那个布兰登都和他的妹妹一起到我家来骑马,还记得吗?父亲,你当时好殷勤地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说他们的骑术好得像是半匹马,布兰登,还有莱安娜。”   罗德里克·莱斯威尔腰和背不大好,一直在马背上微微扭动,“我以为可以把你嫁给那个布兰登·史塔克,当临冬城的夫人。”   “那您眼光可真准,”卢斯讥讽道,“现在的临冬城公爵也叫布兰登·史塔克,可惜是您招待的那位的侄子。”   “可不就是,”这一点上芭芭蕾夫人算是同意了卢斯的看法,“当时,我就看出来罗德里克伯爵想要我嫁给他,为此可以去上他的床,勾引他,哎呀,其实不用他这么想,史塔克家的人要什么自己会取,决不客气,”芭芭蕾瞅了一眼卢斯,“女人的贞操和叛徒的脑袋,都一样。”   “你和他睡了?”卢斯问道。   “是的,我寡居了那么多年,都记得那天夜里,就在草丛上,布兰登给我炫耀他的宝贝,上头沾染了我的贞洁之血,可惜可惜,又美又疼,让人回味无穷,”女人安然叹道,“可惜,布兰登和凯特琳·徒利订婚了,你还记得吗?父亲,当时你发了好大的火,差点砸碎了你先祖的雕像。”   溪流地的领主,莱斯威尔家族的罗德里克伯爵哼了一声。   “那天,你把布兰登赶出门,我和他最后睡了一夜,我们的最后一夜,布兰登告诉我,他对不中用的南方女人不感兴趣,恐怕新婚当夜,那条养尊处优的鳟鱼凯特琳就会受不了他的强壮,死在床上。可是当时的老公爵瑞卡德·史塔克对权势有他自己的想法,南方温暖广阔,他的野心也在那儿,所以不乐意让自家继承人迎娶自家封臣的女儿,然后,我的父亲罗德里克伯爵让了一大步,让我去睡布兰登的弟弟,艾德·史塔克,哎哟,结果呢,感谢临冬城那位老父的野心,我的爱人布兰登跑去了君临,父子俩都被‘疯王’烧成了灰,最后,凯特琳·徒利和艾德结了婚,我只能和达斯丁伯爵成亲,直到艾德·史塔克让我们阴阳永隔。”   “遗憾,”卢斯话语里没有半点遗憾的意思,并且依旧面无表情,“您当年美名远播,傲气十足,看不上任何一家人的小子。”   “是啊,我其实很容易安分,布兰登没了,艾德去干他的鳟鱼,那么好吧,达斯丁伯爵也不错,可是,在我和达斯丁伯爵结婚尚不满半年时,我连他的种都没还上,艾德·史塔克召集封臣,支持劳勃的叛乱。”   “篡夺者战争”。   “我跟他说,你叔叔用斧头比你用得好,你叔祖在‘九铜板王之战’那阵子杀遍石阶列岛,你算老几,去干什么?但是这个傻木头,好一个骄傲地汉子,非得亲率自家不对不可,还指着鱼梁木发誓,说等战争结束,他会骑着我送他的马儿回家。”   芭芭蕾露出笑意,“结果还我马的是艾德,带回了莱安娜的尸骨,却把我丈夫的亡魂忘记在了多恩的赤红山脉,我之所以答应随你叛变,卢斯大人,就是为了等艾德的灵柩回到北境时,拿去喂狗!”   “你还有机会,他的尸体在谷地。”   芭芭蕾缓缓摇头,“你不清楚,卢斯大人,你以为我这番话只是跟你闲聊吗?明说吧,我是个刻薄的人,心里容不下任何一个我讨厌的家伙,而我最讨厌的,就是不守承诺不知义务的叛徒,布兰登是这样,我夫君是这样,艾德是这样,他们全都死了,我自己,也早就不想活了。”   女人眉眼间的妩媚就像是年轻时那般。   簌!   箭矢射穿了卫兵的脑袋。   路的两边,站起身的人号衣上赫然是王冠下的交叉斧,达斯丁家族的纹章。   “敌袭!”   箭如雨下,将拔剑靠近她的卫士射死,卢斯·波顿被一箭刺中大腿,骑术更高超的芭芭蕾优雅地躲开他抓向她的手。   听说布拉佛斯戏剧里的角色,总是会死于话多,叫我看,也未必嘛,芭芭蕾夫人趴在马背上,舒适地闭上了眼睛。   当她真喜欢那么多话呢?   他波顿狡诈聪明,难道莱斯威尔家族就全是笨蛋? 第208章 尾声(八)绿叉河(下)   【绿叉河,河湾军队】   尘土飞扬,谷地封臣的旗帜摇来晃去,排在后列的白日倒三角旗倒下了,那属于河湾的岑佛德家族,然后是卡斯威家族的半人马旗,以及格雷佛德家族复杂的纹章。   蓝道伯爵还记得上次聚会时,他家夫人骄傲地介绍他们家族的旗帜:流过棕色大地的白河中,一张母亲的脸。   现在,考德维那家族的金绿条纹黑靴旗飘摇后退,几次都快坠落在地,莱维尔家族的银双足飞龙旗逃得快速,就像是真的长了翅膀一样。   谷地军队里韦伍德家族的黑色破轮正在追逐果树城门旗,那属于苹果屯的阿普尔顿家族,他们一家人喜欢在收获时节满河湾送去金黄色的苹果,比起领主,更像是农夫。   河湾七万军队的阵容太大,进攻他们的谷地人人数也不少,场面如此纷繁杂乱,惊恐的尖叫和怒吼让这不像是战场,而像是狼群跑进了羊群里,河湾人的铠甲雕工精美,金碧辉煌,却被衣着朴实刚健的谷地人欺辱屠杀,像是花瓣落进了泥巴。   无暇感慨。   蓝道伯爵不用亲眼看到,也能猜出谷地骑士的战术,用重骑兵背袭,摧毁阵型,然后步兵杀伤杀死敌人。   “七神哪!”蓝道周围的士兵还算镇定,“大人,我们现在——”   “吹响喇叭,集结!”蓝道伯爵虎吼,“把旗帜高挂,枪兵列阵,杀死所有冲击的人,不管是哪家的逃兵,只要冲到阵前统统杀死!”   “列阵,向后转,快!!!角陵万岁!”   其他的大家族也在做类似的事儿,蓝道注意到提利尔家族的里奥爵士正在一个一个砍掉惊慌失措的士兵,虽然他的声音掩盖在战场的缭乱之中,可是高庭的玫瑰旗帜在他身后挥舞,士兵正拥簇过去。   这位里奥爵士的父亲正是维克多·提利尔,弑君者詹姆的挚友,其父当年被御林兄弟会的微笑骑士所杀。   金树城伯爵马图斯·罗宛,结实健壮,胡子剃的干干净净,人说他睿智谨慎,广受爱戴,罗宛家族的士兵在他的指挥下阵容稳定,可是一群布莱巴尔家族的银底黑条带横冲进队友的阵势里将金树城的军阵扰乱,随后罗宛家的军队就被谷地罗伊斯家族的卵石旗帜撕开。   所以说,战争之中容不得多余的慈悲和善良。   “听我指令!冲阵者杀。”   “冲阵者杀!”塔利家的士兵大喊。   培克家族的提图斯伯爵狼狈而来,头盔已丢,身上的黑城堡纹章号衣已经被撕掉了大半,他是河湾地星梭城的领主,“蓝道大人!我后头!救命!”   当年血龙狂舞时,培克家族贵为国王之手,权倾朝野,看看现在的模样。   “绕开正面!”蓝道伯爵喝道,“从侧边过去,否则杀了你!所有长枪手在边上入阵,弓箭手和剑士退后!”一些星梭城还记得拿着长枪的士兵排在了角陵边上。   不知不觉中,蓝道周围的士兵越来越多,他的声名远扬,河湾无人不知他英勇善战。   于是,从史坦尼斯那投降过来的红苹果佛索威和绿苹果佛索威、雷德温的葡萄都在他周围集结,旧镇的民兵乃是海塔尔家族的军队,他们手持超长枪和十字弓,在毕斯柏里家的本特姆爵士率领下重新集合。   这是在乱兵洪流里的慢慢扩大的秩序堤坝,混乱的七万军队崩成了散沙,却也在掩护蓝道的重整。   枪尖染红,死得是河湾自个儿傻不愣登的农兵,轰鸣和战吼声来,铁蹄已近!   “维持住!”蓝道高呼,“按训练的去做,弩手准备!”   照面而来的重骑兵属于艾林家族和科布瑞家族,“拒马!”   谷地的骑兵却绕开了正面,露出了掩盖在其后的谷地弓箭手,“弩手射击,各队注意转向!”   “射击!!!”   咻!   来自长弓厅的箭矢飞荡,十字弓的射程够不着这些狡猾的猎人,河湾地手持长枪长矛的农兵毫无防护,惨叫一片,他们是各大家族临时拼凑而成,士气雪崩,阵不成阵,紧接着,是重骑兵的骑枪迎面而来。   碰!   虽然马力不如开始之时,谷地的骑士却也不是农奴士兵脆弱的身子骨能抗衡的,他们正在溃散,只有角陵、海塔尔和提利尔还在坚持,对面领头的林恩·科布瑞爵士高喊出声:“蓝道·塔利,今日在诸神的见证下,可敢以“碎心”与“空寂女士”一会!?”   身为将领,蓝道伯爵不该出马,但是身为河湾的骑士,如果他不应战,其家族声誉将会一落千丈。   蓝道大人看了一眼罗宛家族的方向,在奔狼、罗伊斯和雷德佛的围剿中,金树旗飘来荡去,岌岌可危。   “来!科布瑞家族的林恩,我若一赢,你们撤军,我如果输了,任凭处置。”   “我可不是这支军队的主帅,”林恩下马,拔出背上的瓦雷利亚钢巨剑,“我可以答应让角陵的军队离开,其他的河湾狗我可没这个权利放过。”   林恩·科布瑞的马匹上挂着两顶头盔,蓝道很熟悉头盔的模样,来自奥克赫特家族那位艾吉伦爵士,还有克连恩家族的理查德爵士,估计这两位凶多吉少。   他确实听说过林恩的名头,热爱争端,剑术高明。   “那就先打吧,”蓝道大人下马,抽出背上的“碎心”巨剑,同样是瓦雷利亚钢武器,“让诸神来决定一切。”   【白刃平原-莱雅拉】   “卢斯已伏,速速投降!”   开始时这句话还全无效果,恐怖堡的旗帜下,卢斯训练多年的军队心智坚定,前排的士兵用盾墙抵住山民和侧袭的超长枪,以短剑和安柏家的士兵相互刺击,后几排的长枪越过肩头,不时落下,他们有些伤亡,不过还不到溃败之时。   可是,被多斯拉克、卡史塔克枪骑兵和我的骑士、雇佣骑手给背袭后,弓骑手将不穿板甲的骑兵射翻,好些命中头部和喉咙,而骑枪和弯刀的冲锋,非是锁甲和板甲衣所能抵挡。   甚至有多斯拉克的咆哮武士开始杂耍,故意用鞭子来套获卢斯的亲卫骑兵,以此来侮辱他们不通马术。   卢斯的大旗被我军缴获,当它招展在我们手中时,恐怖堡的带盾长枪兵纷纷投降,不是向山地氏族和安柏,只向同样挂着恐怖堡剥皮人纹章的方阵。   在打扫战场时,我注意到了手持巨斧的“贾卡朗”,他们是多斯拉克卡拉萨里专替伤者解脱,割取人头之人,小孩跟在士兵身后拔取箭枝,从布拉佛斯红手之院里请来的大夫正在指挥人搬走伤员。   他们的战斗已经结束,可我的还没有。   “骑兵,让他们别追击了,所有骑兵集合。”   我要从白港那过白刃河,据被俘的铁腿沃顿说,卢斯往西边跑了,这位侍卫队长还不至于用命来骗我。   不过,卢斯如此狡猾,他会不会先往西,再往南跑,以迷惑追兵?   不一会儿我就再次行动。   一路上,多斯拉克的咆哮武士和北境猎人追踪迹象,相互印证,马蹄印指向白港,却没有入城,我再次一睹白港外荒凉的狼穴城堡,如今的白港监狱,以及灰色的城墙,焦黑和血迹说明这里不久前才发生过战争。   一群白港守备队的巡逻队发现了我们。   “剥皮人!鸣钟,快回去鸣钟!”   “得了,小兵,我是史塔克家族这边的,”我回手示意奔狼旗帜,“叫玛龙爵士出来,带上你们的骑兵队,或者让路,我在追捕逆贼卢斯·波顿。”   考虑到他或许可以选择披上黑衣,我决定直接在路上宰了他。   “背叛你的家族?”他显然不是很会说话,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去找玛龙大人,罗杰。”   “波顿家族的莱雅拉,”来人正是曼德勒家的玛龙爵士,带着一干白港骑士、扈从和重装骑手,显然是堤防着我,他正如曼德勒家的男人一样胖,不过更加敏捷一些,“你的家族背叛了自己的姻亲,不过我听薇拉说过,你支持史塔克家族,想要什么?”   “你在追捕卢斯·波顿,他从这里经过过,如果你要报偷袭白港之仇,可以一起来。”   “偷袭?”他嗤笑出声,“他花一百年也别想攻陷白港,我可以守着这座城市直到老死,我不放心叛徒的女儿,我会盯着你,莱雅拉。”   连上我的八百多骑,队伍扩张到近两千骑兵,之前白港之所以被打到死守人鱼宫和守备队堡垒,是因为措不及防,没有征召,否则卢斯当时的五千人军队休想攻进来。   “我的人没发现他,或许可以问问路过的商队,白港附近脚印和蹄子印到处都是。”   “不用了,”我道,“我们分头,你们沿着国王大道北上,看看荒冢屯,然后进溪流地,我沿着国王大道南下,去卡林湾,卢斯没那个本事淌过颈泽,除非他想把自己喂给蜥狮。”   我话音刚落,斥候来报:“小姐,达斯丁家族的人马,约摸上百,我看到了一个贵族女人,大概是芭芭蕾夫人,他们看到了我,不过没有驱赶,也没有攻击。” 第209章 尾声(九) 卡林湾(上)   【卡林湾】   遇到芭芭蕾夫人的队伍时,天色已晚,月亮照在荒原上,隐约可见周遭藏在兜帽里的弓箭手,不过他们没有太大的敌意,看来之前达斯丁使者说得不错,芭芭蕾夫人无意再争斗。   “夜安,波顿家族的莱雅拉,”火炬光下的芭芭蕾夫人看起来比十年前夜宴时老了不少,就这个年纪来说,她套在猎装里的身材高挑矫健,腰细腿长,非常棒,“你父亲,卢斯,我带来了。”   一个达斯丁家族的士兵牵来了一匹伏着人儿的马,“荒冢厅就在国王大道旁,”她解说道,“我的人可比卢斯更清楚这条路的地势。”所以他就被抓了?   我凑近前检查,卢斯·波顿被绑得牢牢的,双眼紧闭,身上的胸甲和链甲发出一股馊味,他本来就面色苍白,如今更是毫无血色,隐约有一股血腥气?大概是已经受了伤。   别来无恙,卢斯·波顿,我有很多话想问你,还有条命要你来偿还!   “他想去卡林湾?”我问道。   “对,”芭芭蕾一指远方地平线上的黑影,“他和卡林湾的铁民沟通过,用我和我父亲罗德里克伯爵换取通过卡林湾的权利,大概是想去找他儿子。”   “铁民能答应?”   “他是个叛徒,而我和我父亲会是人质,等到你们大军压境时有人质总比没有好,我猜铁民是这样想的。”   “你父亲呢?你们也是叛徒,”玛龙·曼德勒嘲弄地说道,“背叛封君,无端进攻白港,连你头发里都是一股变色龙的味道,女人。”   “谢谢,不用你提醒,”芭芭蕾夫人高傲地扬起下巴,“达斯丁家族自然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至于我父亲?他躲回溪流地了,我父亲会派出使者向史塔克请求宽恕,他不敢自个儿去,怕被斩首。”   “卡林湾有多少铁民?”   “约摸七十个人,”芭芭蕾·莱斯威尔主动结束和玛龙爵士的相互瞪眼,“我们计划在攻占白港之后进攻那里,可是听到了史塔克和你向我们宣战的消息。”   卡林湾的地势非常险要,如果要从南边进攻这座废弃的堡垒,就只有一条狭窄的堤道可走,得面对三座塔楼的射击,哪怕塔上的是菜鸟弓箭手,也能保证无人能过。   堤道之外的地方是黑色的污泥、蜥狮出没的护城河。最后,会面对非常滑溜,长满青苔的城墙,可以说,从南方进攻卡林湾几乎不可能。   对了,卡林湾的城墙乃是玄武岩所筑,和临冬城等高,临冬城的城墙高度在八十英尺到一百英尺之间,按照我前世的度量来说就是二十四米到三十米左右。   昔日我去海疆城做人质时,曾经和派崔克·梅利斯特和艾德慕·徒利一同经过这里,如今,孪河城事发,物是人非,艾德慕那个草包不提,派崔克命可还在?   “那,我们把卡林湾攻下吧,在那里过夜。”我遥望远方的黑影。   “现在,晚上?”   “对,晚上视线不好,正是机会,反正我是卢斯·波顿的女儿,身边就是重伤的卢斯·波顿,铁民在北境消息不通,多半不会知道剥皮人家族内战,所以我们可以混进去,等到城门一开,就堵住城门道,玛龙爵士带伏兵出击,一举拿下。”   我转头看向白港守备队司令。   “玛龙爵士,白天咱可没这么好的机会呢,只有晚上,”我露出笑靥,复仇之时即将到来,心里无比快意,“你让士兵和骑士用斗篷把甲胄蒙起来,避免金属反光,给马堵上嘴,蹄子上蒙亚麻布,下马悄悄走,注意看地面,别摔倒了,走慢点没关系,我等你就位了再去叫门。”   卡林湾对北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这里太险要,是北境的门户,如果一直任由铁民把持,那如果南方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军队北上,大可以花大价钱把这个关隘买下来,然后横扫北境。   所以有机会用较少的伤亡拿下这里,所有人都不会反对。   同时,对我个人而言,现在人多眼杂,一路上难找机会,等到了卡林湾就不一样了,借助石墙和房间,我可以找地方悄无声息地了结我的生父,无人目睹。   第二天,就告诉他们卢斯病死,直接烧成灰,他是个背叛盟友背叛封君,已经失势的伯爵,没人会太过追究。   这就是我要的,让这个恐怖堡伯爵,没有轰轰烈烈的结局,死得波澜不惊,毕竟弑亲者的名声很糟糕,能不用担待还是不担待得好。   月上中天,午夜的薄雾弥漫在沼泽中,也侵袭了卡林湾周遭,秋天的雾气就是这样,与北境的大地相伴。   有些冷,不过和恐怖堡白天的气温差不多,斧刃倾情出演罗德里克伯爵,芭芭蕾夫人饰演她本人,而我则扮演卢斯乖巧的女儿,打算给卡林湾里的铁民演上一出。   待到夜空中传来伏兵里猎人的麻雀叫后,我给卢斯堵上嘴,用的是我的袜子,好戏开场!   【绿叉河】   铛!   瓦雷利亚钢剑相互交击,两边的将士屏息而望,“角陵万岁!”塔利家族的士兵高呼。   “心宿城万岁!!!”科布瑞家族毫不相让。   林恩伯爵和蓝道伯爵正在决斗,两个人的铠甲对瓦雷利亚钢来说犹如纸糊,所以双方打得很谨慎,一旦出剑,就会见分晓。   两位决斗者用交替步缓缓侧移,互相绕着圈子,他们专心在自己的敌人身上,无视正在靠近的雷德佛家红垒旗和约恩·罗伊斯及艾德·史塔克。   趁着骑士决斗,敌人瞩目的机会,提利尔家族的里奥爵士和率领海塔尔家族的本特姆爵士都在收拢兵力,缓缓后退。   艾德心有不愿,却也无法,谷地和河湾都是饱受骑士精神熏陶的地方,一旦发起“高尚疯”,谁都拦不住。   想想看,艾德嘲讽地对自己说,吟游诗人将会传唱“空寂女士”和“碎心”剑在绿叉河畔的相遇。   就像是歌颂当年,戴蒙·黑火的“黑火”名剑,和御林铁卫加尔温爵士,这位林恩伯爵先祖手中的“空寂女士”一样,“火花绽放,敌我厮杀,血流入眼,鸦齿猖狂”。   和这样的荣誉及名声比,胜利算个屁?可是就是在当初,那位戴蒙就是因为高尚地照顾受伤的加尔温,耽搁了时间,被“血鸦”布林登公爵的鸦齿卫队占领了哭泣山脊上的制高点,一阵箭雨,黑火熄灭。   说起来,只有了解前世原着的莱雅拉才知道,“血鸦”布林登·河文还活着,正是在塞外等待接班人的绿先知,那是个人生宛如开挂的人物。   “啊!”艾德被惊呼声唤回现实,双方刹那间接近了!冷光绽然,空寂女士砍在了蓝道的肩头,轻易地切开蓝道伯爵的钢甲,可是无法再进,蓝道伯爵将碎心剑的剑脊握在手中,格住了空寂女士的利刃。   “比,勒文,马泰尔,稍微,好一点!”林恩·科布瑞正咬牙用力,马泰尔家族的勒文亲王,当年在三叉戟之战时是御林铁卫,被林恩斩杀。   “哼,”蓝道伯爵额头冒汗,露出一丝微笑,毫不放松,“每个,塔利,都,胜过,一万个,马泰尔!”他肌肉抖动,“啊!!!”   突然的放松,让蓝道伯爵的左臂被从肩膀的位置一整个切下,林恩受力不及,因为惯性而失去重心,弯下腰来,“碎心”巨剑已然被单手持握,高高扬起,狠狠下劈!   咵!血如泉喷,林恩·科布瑞的双腿被蓝道齐整地斩断。   两败俱伤,可是蓝道还可以咬牙坚持,林恩显然已经无法再战。   “角陵万岁!!!”   “放他们走吧,奈德,”青铜约恩叹息道,“都到这份上了。”   放他走?有人放罗柏走吗?放凯特琳走吗?珊莎、布兰,当初在君临时蓝礼有想放他们走吗!?   “放他们走三里格,然后我们再次进攻。”   在他们以为逃过一劫后,再次出击,这些河湾人又将猝不及防,临冬城的艾德·史塔克,要把这群河湾人赶下河!   从早上到下午,谷地的军队一路攻杀,先后俘虏了马图斯·罗宛、提图斯·培克、“流口水爵士”霍柏·雷德温和一群佛索威。   到了晚上时,蓝道伯爵昏迷不醒,河湾人只剩下两万,守在了哈罗威伯爵的小镇,求援信发出,他们苦苦等待。河湾地的败兵到处都是,谷地人发出了赏金,每个活着的河湾贵族值100个金龙,士兵值1个金龙,河间的小镇和村庄要么被河湾的离散士兵给屠杀,要么就在村口的大树上挂起了娇花被绞死的尸首,就在狼崽子和狮崽子旁边。   讽刺的是,和多米尼克的两万人会师以后,北境、河间和谷地的北方三境联军达到了七万人,河湾人是两万,和之前多米尼克被围困时正好反了过来,消息一路通过错综复杂的河道到达了投降的河间贵族和被兰尼斯特攻占的城堡里,河间再次迎来动荡。 第210章 尾声(十) 卡林湾(下)   【卡林湾攻略】   夜雾渐起,远处飘摇着迷蒙的亮点,那是卡林湾上的灯火朦朦胧胧,沼泽的湿气比我想象的还要重,深夜时分的视线竟然如此差劲。   “看好脚下,各位,把剥皮人旗帜和白旗举起来,”我吩咐道,“还有盾牌。”   我的军士,舞蹈家达蒙高举松木旗杆,上头代表和平的白旗有气无力地晃来晃去。   我猜,如果有那么万分之一的机会能攻克卡林湾的话,大概就是在此时此刻了,能见度如此低,城塔上的弓箭手能瞄的准才是怪事,在他们眼里,拿着火把的我们大概就像是萤火虫一样缥缈。   我们在靠近卡林湾的墙垣,黑色的玄武石块从雾气里出现,这里曾经是一堵墙,可现在不过是石头堆而已。   当初罗柏向南行军时,把原木和木板搭在浅水潭上,方便大军通过,马蹄敲响木头,示意我们的到来。   咻!   箭羽呼啸,一支箭落在我们不远处,我就知道要架好盾牌。   “卢斯·波顿,履行约定!”我大喊。   “恐怖堡伯爵什么时候变成娘们了?”上头人问道。   “我是他女儿,波顿家族的莱雅拉!”   “靠近!”   我们继续前行,城门塔出现了在迷雾之中,青苔斑驳,一颗杨树的枝干扭曲,自其朝向我们的北面石墙缝隙里挤了出来,艰难地呼吸着。   我小时候来过这里,我记得城门塔的不远处应该是另外两座塔楼,倾斜将塌的醉鬼塔,据说几百年前就要倒了,却一直坚挺到现在。   还有森林之子塔,塔尖破碎,像是直插云霄的匕首,农民和旅行者说当初森林之子就是在森林之子塔里释放了魔法,意图撕裂大陆,结果法术失败,北境依然是大陆的一部分,只是形成了辽阔的颈泽。   同时出现的是尸体,零零散散四落在地,破碎的锁甲,无神的双眼,大张的嘴巴里飞出了蝇虫,还有的尸体下半身完全不见,据说颈泽里的蜥狮就和我前世世界的鳄鱼类似,血盆大口及其有力,能把人撕扯成两半。   “是沼泽民,”我注意到这些尸体的死因,“看脖子上,发黑的伤口。”沼泽人一向是史塔克家族的盟友,自然不会和铁民为伍,看来,有了他们的毒箭为害,卡林湾里的铁民应该没七十个人了。   城门开了一条缝,一个铁民战士走了出来,他用盾牌紧紧护住脸,身上的锁甲扣快被黑泥巴塞满了,他一一看过我们的纹章,尤其是我胸口上的剥皮人。   我斗篷下的全身甲非常合身,纹章也是一开始就做上去的,怎么看都不会是伪装。   “那个人怎么回事,”他示意趴在马上人事不知的卢斯·波顿,即便离得远,也能闻到一股洋葱拌麦酒的味儿,“死了?”   “失血过多,昏迷不醒。”我简单地答道,“但是约定依然有效。”   “如果你能带我们去南方的话,”他戒备十足,对城门塔里喊道:“确实是他们!”   带你们去南方?我瞅了一眼芭芭蕾夫人,看来约定不是放卢斯通过,而是这帮铁民想跑?   “我不清楚我父亲和你们谈话的情形,怎么,这里不好住?”我调侃地问道,“想去河间凭吊当年的群岛和河间之王赫伦?”   当初铁群岛的霍尔家族征服了河间,最后一任铁群岛与河间地之王“黑心”赫伦建立起了巨大的赫伦堡,牢不可破,坚不可摧。   这位赫伦王因此以为自己会长命百岁,长治久安。却不想遇到了坦格利安家族的“征服者”伊耿。   当时的龙王命令魔龙“黑死神”贝勒里安吐出龙焰,将赫伦堡和这位残暴不仁的赫伦王一起焚烧,霍尔家族自此灰飞烟灭,成为历史书里的青烟一股。   “去他马的霍尔家族,”这个铁民士兵回答,“这片沼泽里到处是魔鬼,我们越早离开越好,上次和你老子见面的是拉弗·肯宁,我们的指挥官,他身上现在到处是淤血和蛆虫,味儿能熏死一整片海里的鱼。”   “中了沼泽民的箭?”   “沼泽魔鬼,”他更正我的“沼泽民”这个称呼,“他们用粪便和毒草混合搅拌,然后涂在箭上,而且射得准极了,当时拉弗不过是在城垛边巡视而已,看到地上的尸体了吗?我们都不敢来收拾。”   考虑到这帮铁民登陆北境以后一路烧杀抢掠,对沼泽民的游击我能说什么?干得好。   “跟着你们就不一样了,你们是北境人,抬着北境的旗子,他们不会攻击。”   “你叫什么名字,铁种?”   “达衮,达衮·考德。”   “去叫你的人出来,达衮·考德,别耍花样。”   看来根本不用考虑夺城,这帮人已经被吓怕了。   “他们喝醉了,妞儿,现在恐怕不成,”达衮咧开双唇,露出焦黄的门牙,“不过我们有一个月没碰女人了,你要进来也可以,带上这个贵妇。”   芭芭蕾不愧是戏精,适时地露出了羞怒交加的表情。   “我们抢那片丘陵的时候听说了,老娘们,你是个寡妇对吗?哈!来老公这!”   为啥不呢?   达衮挥舞着火把,喊出了一句铁群岛的古语,我感觉监视我们的视线就此消失,便朝身边的托马德爵士使了一个眼色,后者会意,朝我点了点头,将手中的的火把径直扔进了潮湿的泥土里,然后我的卫兵一个一个照做。   这是事先约定好的信号,队伍的火把熄灭,就是偷袭的时候,玛龙可以带人偷偷过来了。   可能提前了一点?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卡林湾这地方不适合骑兵奔驰,所以,我估计时间刚好够。   两个铁民士兵拿出了一个粗制的担架,我们将卢斯放在上面,恐怖堡伯爵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痛吟,接着,一行人走进了臭气熏天的城门堡。   一堆衣衫褴褛的乞丐兵醉醺醺地围着篝火,好一个乱石嶙峋,年久失修的厅堂。   “把行囊丢给他们。”我吩咐道,一袋袋面饼,肉干和酒水被扔给这帮铁民,他们发出欢呼。   “那个沃顿,沃顿呢?”一个独臂老头问道,“上次见到的那个队长。”   他大概是指铁腿沃顿,卢斯的护卫队长。   “受了重伤,”我实话实说,下一句就是谎言,“被丢在后头等死,追兵跟得紧。”   “真的?”老头眯眼,脖子跟呆头鹅一样伸长,“娘们,你的护卫怎么长着南方人的脸,我一个盐妾是个王领的婆娘,我睡过好多次,看得出来。”   “够了,阿大克·汉博利,你特么有三个盐妾呢。”   “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咳,你说得对,他确实是君临人,”我露出微笑,在我身后,斧刃和达蒙朝着城门上的绞盘去了,“杀光他们!”   拔剑声四起,“啊!!!”   火光飘忽,让长剑和斧头的冷芒猛然闪烁,我的匕首已经捅入了达衮的眼睛。   卢斯可能是在得知我和史塔克已经到了北境以后,和这帮铁民勾结,以为自己谋一条逃跑的后路。   他没想到,这里将会成为他完蛋的地方。   战斗结束得很快,实际上一半的铁民直接投降。   “你们把维克塔利昂给干掉了,”老头儿高举双手,“没必要这样,我们直接投降!”   连新死的在内,卡林湾里一共只有四十几个铁民,看来沼泽魔鬼们做事很地道,或许不用我们来,这帮铁民也会发疯,然后被杀光。   城门洞开,玛龙和大部队进入,还带来了一直监视着卡林湾的霍兰·黎德,灰水望头领,沼泽民的领袖,颈泽的领主,史塔克家族的挚友。   当初极乐塔之战,这位霍兰伴随艾德·史塔克对付御林铁卫,从亚瑟·戴恩剑下救了艾德公爵,是艾德护卫里仅有的生还者。   “我见到了你的信,平地人丫头,但是你的使者,”霍兰个子很小,典型的泽地人相貌,面容红润,像个小孩,“他进颈泽时中了蛇毒,如今已在蛙声鸟语中陷入沉睡,就躺在这些铁民的首领身边。”   “铁民的首领?维克塔利昂·格雷乔伊?”巴隆·格雷乔伊的弟弟,罗德里克、阿莎、雅拉和席恩的叔叔。   “对头,就是这个名字,他受了伤,和他的人逃进沼泽。”   不奇怪,外来人进颈泽多半活不了。   我们一起往这些铁民脖颈上套了绞索,不顾他们的咒骂或哀求,然后一个接着一个抛下城垛,绕着城门塔的城墙挂成一圈,晃晃悠悠。   然后,泽地人、白港骑士、多斯拉克人、卡史塔克的枪骑兵以及恐怖堡的士兵们挤满了三座塔楼,沼泽民带来了颈泽里的野味和果子,包括我异常讨厌的水蛭,当年卢斯·波顿的最爱。   “这小东西烤起来真好玩,”达蒙永远那么乐观,“啪,响一下,啪,又响一下。”   勇敢的多斯拉克“寇”别科尝了尝,然后一直抱着水桶干呕。   正是热闹,现在,是时候,找个地方处理卢斯·波顿的事儿了。   “小姐,地下室里除了尸体之外,还有个活人,我想你应该见一见。”   “是谁?”我倒是有些好奇,谁那么重要?   “正好,托马德爵士,把卢斯·波顿带下来,再带一桶水,啊,不用担架,直接扛下来就好。”   上面开着北境人苦中作乐的宴会,地下是我的私刑。   下头全是尸体,有些已经肿胀,大概一戳就会喷出东西,大概是铁民存放自家死人的地方。   哪怕是秋天,湿润的沼泽环境也让尸体腐败极快,浑浊的液体自尸体中流出,肆意流淌,简直就是七层地狱的模样   老舅普列斯顿·格林菲尔已经饿到皮包骨头,衣服破损严重,一件盔甲都没有,倒是沾满了腐烂的肉浆,我根本认不出来。   “水!”干裂的嘴唇,声音嘶哑得难以闻听。   “傻爵士,你来这里干什么?”我早就捂住了鼻子,托马德爵士已经去一边呕吐去了,也就我这样剥过人皮的才会镇定自若,本来用来浇醒卢斯的水灌进了普列斯顿嘴里。。   “为我妹妹复仇,”他喘气儿,“没想到在这里被抓住了。”   “几天了?”   “就前天来的,我在河间被人给抢了,你有吃的吗?”   牛啤,胆敢一个人闯这年头的河间地,居然没在晚上被狼给叼走。   “送他上去。”斧刃应声蹙眉扶起他。   “你要留在这?”他看我没动,虚弱地问道。   “对,”我简单地回答,示意了一下身边地上还昏着的男人,“卢斯·波顿。”   “我想看。”   我瞧了他一眼,“行。”   水桶里还剩下的水泼在了卢斯脸上,让他一阵咳嗽,水珠沿着眉毛滴下,他颤抖的眼帘撑开,无神的灰眸子打量周围。   卢斯·波顿醒了。 第211章 尾声(十一)卡林湾-腐败之室(终)   尾声(十一)卡林湾-腐败之室(终)   “我在哪?”他冰雾一样的眸子挪动,视线聚焦在周围腐烂的尸体上,然后看向了我,“是你,野种。”   语气还是那么轻,跟个死人似的。   “是我。”我低眸看着他。   这个男人是我的生父。   这个男人剥去了我母亲的皮,逼着我亲手了结了她。   这个男人怀疑我会和他儿子发生什么,他逼着我替他剥皮,任我和他的妻子自相残杀,逼着我滚出北境。   “正是我莱雅拉·波顿,或许在你心里,该永远是莱雅拉·雪诺?”   我发现,我如今说起过去的名字时,语气近乎调侃,就算是想起了他给我制造的悲惨回忆,也没有多少心痛的感觉,毕竟往事如烟。   “这里是哪里?”他眼珠抬起,看向我的脸,“芭芭蕾把我献给你了?”   “当然,作为达斯丁家族的领袖,她得为家族着想。”我细心地观察他的表情,“这里是卡林湾,再往南,就是河间地。”   你差点就逃出生天了,卢斯·波顿,嗯?   “史塔克呢?我要求比武审判。”他轻轻答道。   “这里连审判都没有,卢斯大人。”我悠闲地回应,就像是晚饭时说今天没买到洋葱。   “告诉史塔克家族的男人和女人,我要求披上黑衣,宣誓成为守夜人,我承诺除了长城之外,不管其他,从今往后,我与波顿家族无干。”   “这里也没有守夜人的征兵官,抱歉。”我回头看了一眼格林菲尔家的普列斯顿爵士和我的护卫托马德爵士,“托马德爵士,火把留下,去看好地窖的门,别让任何人进来。”   这是在清场,不该看到的人就别看。   这架势明眼人都该看出来了,果然——   他的眼睛逡巡在我脸上,锋芒毕露,“作为我女儿,你想谋杀我?!”   “对,颇有波顿家族的风范,弑父。”我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承您教导。”   “波顿家族没有这种野蛮愚蠢的行径,”他听着外头喧嚣,轻轻道,“那你为何还不动手?”   “好问题,”我思考了一下,坐在他面前,不顾石头地面上,从死尸里流出的可疑的液体,“我主要是好奇,卢斯大人,此时此刻你有什么感觉?在你忍耐多时,找到机会称霸北境的关头,家堡突然沦陷,亲生女儿搬出了史塔克家族,让你进退两难。”   “我从没想过你胆敢反抗我。”他坦诚而告,“你证明了自己,莱雅拉,就像是那天告别时我告诉你的一样,既然你足够出色,那就把恐怖堡拿去。”   “这么容易?”我扬眉道。   “当史塔克家族踏上北地时,我就没法赢了,”他阐述自己的想法,“你以为那场战斗为何会那么快结束,我为何会立刻逃跑?”   “为什么?别说是为了我。”   “你是波顿家族的人,为什么不会是为了你?你手上有史塔克家族的成员,你有三千兵力,在我的两千步兵投降过去以后,你将会有五千人马。你左手上有封君,右手上是军队,我为何要阻拦你?”   “这是那个,当初害我杀死我母亲的人说的话,做的事?”我讶然而叹,“好伟大的父爱,我快感动了。”   “父爱?”他轻描淡写地说道:“你的母亲活着没有任何价值,死是最妥帖的结局,现在的我依然会这样选择。至于为了你,是因为在史塔克家族成员出现的时候,让你获得恐怖堡和军队才是对波顿家族最有利的选项,这是一个伯爵,一个家主最基本的头脑。难道要我重新教你吗?史塔克家族在北境屹立数千年,是波顿的封君,任何人要反对他们,几乎都会被所有人敌视。”   “那你为什么不干脆直接投降?”我调侃,“这样牺牲不是更小?”   “这一场战斗,莱斯威尔、山地氏族和安柏家族死了多少人?”他答非所问。   “安柏家族没有太大损失,不过莱斯威尔家族和山地氏族伤亡惨重,怎么了?”   等等。   让骑兵去撞超长枪方阵,让松散的山民冲击带盾枪兵的密集方阵。   “现在,北境能反对你的人还有多少人马?”他看着我,“我们在战场上多有默契,莱雅拉,只可惜芭芭蕾夫人太精明,不,不对,你居然让自己的军队当先前进,徒增伤亡。”   卧槽,原来你是这个想法!   “还有白港,他们肯定会反对我。”我答道。   “如果没有你的进攻,白港的人鱼宫和守备队城堡恐怕现在还在被我包围,你救了曼德勒家族。更何况,薇尔菲德嫁给了多米尼克,威曼大人的男嗣生死未卜,薇尔菲德就是白港的继承人。”   只要好好运作,让波顿拥有白港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你逃跑是故意让着我?你想这么告诉我么?”我眯眼问他。   “我不跑,怎么让我苦心训练的士兵名正言顺地投靠你?难道说,要让波顿的血为史塔克而流?”他反问,“自相残杀,衰落减封,成为历史?”   “家族传承比你的命还重要?”   “命?东方人总说‘凡人皆有一死’,”他的语调依旧如此清淡,哪怕是谈及自己的性命,“终有一天我会死去,终有一天,你会死去,多米尼克会死去,然后呢,我们能留下什么?   还记得红王卢斯一世吗?波顿家族有过五十多个叫卢斯·波顿的人,和他和我同名,其中我说得上来的人只有三四个,其他都已经没有了印迹。给我记住,野种,你什么都不是,我什么都不是,你兄长也什么都不是,我们都迟早会灰飞烟灭。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东西会长久地存留,就是我给你的血脉,以及家族的名号。”   “这话听起来似曾相识,”我喃喃评论道,“泰温·兰尼斯特一定说过类似的话。”   “他是个真正的贵族,我尊敬他。”他确认了自己和泰温是一类人,“如果你是我的兄弟姐妹,我定毫不相让。可你是我女儿,你身上有我的血,哪怕是脏血,也是我的血,只要你把家族延续下去,就会留有我的印迹,告诉我,我有什么理由去反对你?”   “流着你的血?”我不确定地问道,“你当初让我去做情妇,不是吗?你还知道我是你女儿?那个折磨我的人是你没错吧,难道你整个人被换掉了?”   “一个私生女的价值仅止于此,”他依旧无情,“我认真想过如何安排你,你是当时我仅有的女儿,第二个孩子,如果多米没了,有我血脉的你,生下来的孩子也有我的血脉,可以成为恐怖堡的继承人,至于孩子的父亲,当然是越高贵越好,可以得到充分的照顾。”   “你自己不是特喜欢到处留种么?”   “我去留我的,你去怀你的,不冲突,留下后嗣这件事,当然是机会越大越好。”他简直就是…,敢情我的价值就是我身上他那点遗传?   卢斯·波顿和蓓珊妮只有一个孩子,他的私生子女大部分都被当初的拉姆斯·雪诺给干掉了,我感觉,因为这些事情,所以他对血脉的传承有些走火入魔。   我突然好奇,我面前这个生父和前世原着那个卢斯是不是一回事?   “卢斯大人,如果你只有两个儿子,不是女儿,是儿子,一个是多米尼克,一个是私生子,这个私生子杀了多米尼克,又蠢又坏,你会怎么做?”   “保护他,当然,”卢斯答复,“你这是什么问题?我身上还有伤,麻利点。”   “你为什么要杀撒拉,她不可能在你迫害她的时候不告诉你她的身份!”普列斯顿神色疲惫,但是依旧支撑着没有昏睡过去,“她当时只有十六岁!”   卢斯的冰冷眸子瞟了普列斯顿爵士一眼,随口回答,“恐怖堡不在西境,距离凯岩城远得很,所以即便是格林菲尔家族又如何?她安分还好,不安分?为了不让糟蹋她这事儿被兰尼斯特家族知道,当然要灭口,众所周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而格林菲尔是兰尼斯特的封臣。”   “然后,你不准我和多米尼克来往,这是为何?”我揉着眉心,卢斯的逻辑总是和他眼睛的颜色一样冰冷。   “你们长大后我可没管过兄妹的交情,在我看来,哪怕你们乱来又如何?溺死畸形儿和白痴,让健康的种成为多米尼克的继承人就行。”   这话真恶心。   啪!   这是我扇了他一巴掌,我这手可是握剑的手,卢斯的左脸泛红,慢慢肿胀。   “你敢打你父亲?”   “我很早就想这么打了,卢斯大人,不,”我摇着头,一抹冷笑浮现唇边,“应该说,蓓珊妮死后,你就没管过兄妹的交情。下一个,我前久回忆过,恐怕你送我去海疆城是早有所图吧?平时可没见你那么关心去临冬城的访客。”   “我请修女和学士教导你,让你成为一个合格的情妇,当时,你经过过两次佛雷家族的孪河城,你的侍女同伴有佛雷家的姑娘,你本来有机会讨好他们,结果呢?我接到的是他们告你的状。”   这恐怕也是我回到恐怖堡以后,当时的卢斯发这么大火的原因。   我还真没想到,他会看中佛雷家族?“佛雷家族毫无信誉,你会看上他们?”   “信誉?他们有数千军队,还有无数的财富,并且距离北境够近。”卢斯吸吮了一口口腔里面,吐出血渍,看来我一巴掌打破皮了,“瓦德·佛雷当时已经够老,随时可能去世,他有很多儿子,可以给人离间挑拨的机会,说不定你去睡他们家的男人,可以为波顿家族牟利。”   佛雷男女子嗣无数,佛雷家的姻亲和情人数不胜数,指望他们帮姻亲或者情妇家族的忙?   我确定了,那年的我在卢斯眼中确确实实是个贱货。   “好,”我揉了揉手指头,按捺住自己再给他一巴掌的情绪,“那我最后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要放任我和蓓珊妮谋害对方?”   蓓珊妮·莱斯威尔,被我杀掉的恐怖堡夫人,卢斯的妻子,多米尼克的母亲,芭芭蕾·莱斯威尔的妹妹,或者姐姐?   “我告诉过你,野种,她生不出后代,已然无用。”   “那我呢?”   “你在白港外交,你管理你的庄园,不提你的头脑和能力,这份野心勃勃就已经威胁到了多米尼克的存在。可是我不会伤害自己的骨血,所以,她安排你嫁给莱斯威尔家得过灰鳞病的瘸子,岂不正好?那可是莱斯威尔家族的旁系血亲,而你,不过是个私生女而已。”   “嚯,”我轻松地一叹,就好像他刚刚提的不是如何看待我,而是说天气,“所以说,这就是命运,命运这回事儿就跟戏班子里的小丑似的,滑稽透了。   卢斯,当初你让我和蓓珊妮相斗,害我痛经一直到今天,害她丢了性命。如今你被我弄得失去势力,被蓓珊妮的亲姐妹芭芭蕾夫人俘虏,我们俩一起把你给整得彻底完蛋,诺,命运。”   “还有,”我拔出匕首,拉住他的手,将他从一滩尸泥里拉起身,卢斯腿在颤抖,大腿上带伤呢。   站直,卢斯大人,站稳当。   “你当初指使我杀死了撒拉,如今撒拉的兄弟旁观我杀死你,所以说,凡人皆有一死,凡人皆需侍奉,有些事可是真说不准,只可惜没得野人旁观我剥你的皮,只有一地的铁民尸首在旁观。”   “别!让我来吧,”普列斯顿虚弱地凑近,“弑亲者死无葬身之地,莱雅,你别动手,我来。”   “密室怎么了?”卢斯突然发声。   “里头都烧了,不过有些存货被当做你的罪证,”我没去看撒拉的皮在哪,还有我剥下来的都是哪些,没心情,“史塔克家族已经严令禁止剥人皮,犯人也不行,卢斯大人,这就够你披上黑衣了。”   “莱雅,他是你父亲,不要!”   我沿着铠甲缝隙,割断皮带钢铁应声而落,露出卢斯铠甲里头填充的布料和武装衣,慢慢剥开腰侧,甩开普列斯顿拉扯我的手,我轻轻将匕首插了进去。   “这个位置大概是肾脏,”我确定好,卢斯已经闭上了眼睛,“别害怕,捅肾肯定会死,不过,会又慢又痛苦。”   “你不剥我的皮吗?”他问道。   “剥你皮,不就成了你么,离开北境以后我就再也没剥过皮。”只解刨过。   “莱雅拉!”   我的手臂搂住卢斯的肩膀。   他其实体温不低,很暖和,或许我父亲的怀抱也该是这个温度?可惜我有不起,我有的只是杀母仇人而已。   “有什么遗言吗,卢斯大人?”   “火山,野种,在——”   噗!   卢斯·波顿被绑起来的双手猛然伸直,腰弓得像一只虾。   算了,我不想听。   “这一下,是为了撒拉·格林菲尔。”   “我,”他的汗水滴在我面前,说话时咬着牙,“做了,领主,该做的——”   沾满鲜血的钢铁尖儿再次插入,噗!   他整个人突然一抖。   “这一下,为了海蕊,她失去意识前的絮叨简直让我受罪。”   海蕊,那个被我剥皮的女野人。   我拔出匕首,捅进去!   噗!   “为了害人终害己的红简妮,上次见到她时,她被狼叼走了一半。”   红简妮,那个给我下药,被我杀掉的女仆,我曾经把她当朋友看。   热血横流,淌过我的手,他大口喘着气,我低头看到那双冰冷的淡灰色瞳孔快瞪出眼眶。   “为了蓓珊妮,其实她忧郁的样子很感染人。”   噗!   卢斯的胸口在使劲儿起伏,他想要吸最后一口空气呢。   “为了我,卢斯·波顿,你欠我一个爹。”   碰!我突然被人踢开,猝不及防。   “啊!!!”冷光闪过,卢斯的头飞了起来,血喷如泉。   普列斯顿爵士,他手上是一把布满铁锈的长剑,上头还有残留的尸体渣滓,是从铁民那拿的。   “我杀了卢斯·波顿!”他靠着墙大叫,明明整个人已经虚脱,“我在为我的妹妹报仇!这是为我的家人讨回公道!为此,我乐意接受一切审判,如果北境觉得这是谋杀!那我志愿披上黑衣,成为守夜人。”   见了个异鬼的,喷我一脸血!   “去死吧,老舅,妈的,快去洗澡!” 第212章 尾声(十二) 避冬小镇(临冬城)   莱斯威尔家族派来了一千骑兵以换取临冬城的宽恕,身着达斯丁家族双斧王冠纹章的弓箭手和步兵也有千余人,安柏家族的霍瑟和卡史塔克家族的阿尔夫已经回去自己的家堡,他们新征召的军队将直接与北境的主力在后冠镇汇合。   安柏家与主力在一起的部队还剩下四百五十名战士,卡史塔克的枪骑兵依然是三百有余,近乎无损。   泽地人直接入驻了卡林湾,他们派出了五百名沼泽猎手北上,这已经是颈泽居民动员的极限。白港派出了一千五百名骑士和士兵,威曼大人让薇拉随军出征长城,我估计这个吝啬的曼德勒家老头,是为了让自己的闺女能够嫁入史塔克,所以才花了大力气来昭示自己的价值。   山民战死了五百,我把从莱斯威尔骑兵那获得的战利品分给了他们不少,所以即便伤亡近三分之一,他们依然士气高涨。   不包括我的五千五百名士兵,抵达赛文城后,又加入了三百位赛文家的汉子和两百个从狼林逃出来求援的葛洛佛家败兵,布兰的封臣兵力已有六千之多,葛洛佛家带来了莱拉·莫尔蒙一直关心的消息,莱拉的姐妹亚莉珊已经怀孕不能成行,另外一位姐妹乔蕊儿率领四十位好汉跋涉在狼林中。   说实话,熊岛太穷了,我根本没建议布兰征召他们,这家人只要守好自家的熊岛就够了,四十个人,估计也是他们当前的极限,指不定有小孩和老人。   当雪花再一次飘落在北境的大地时,修整完毕,再度集结的北境大军数目已达一万,这是北方最后的力量,军队包围了临冬城,在城下时,赛文城的信鸦带来了艾德·史塔克和谷地大军胜利的消息,北境军民欢腾一片,在临冬城的避冬镇子里载歌载舞。   铁民估计被吓得够呛,他们可能以为我们要夜袭,整晚城墙上都亮着火把,实际上,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破城的士兵早已经派出。   因为父亲还活着,所以从临冬城公爵降职成临冬城代理城主的布兰,为了庆祝自己幸福的降职,亲自指点了临冬城周围的狗洞和小门。   问题来了,这些小通道只有布兰和泽地人能通过!还好泽地派来了五百名好手。   看起来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未必。   长夏之后必有长冬,一如史塔克所言,凛冬将至,北境的大敌从来都不是野人、南方或者自家的内乱,而是冬天。   白港的谷物价格已经涨了三成,肉类涨了两成,就在我们一路收复失地,驱逐铁民的时候,在狼林和孤山、长湖和先民荒冢,寡妇指及菲林特之指,有无数人正在忍饥挨饿,慢慢死去。   甚至不止在荒郊野外,村镇和林场,这支军队的补给已经成了大问题。   “在收复临冬城以后,我就不能再继续北上了,布兰大人,”我仰望这个孩子,“你小心点,别摔下来!”   这天,自以为卸去公爵重担的布兰正张开双臂摇摇晃晃走在旅店的横梁上,浑然忘了自己还是一万大军的头头,“哎呀,知道了,你怎么——”大概是想说我怎么跟凯特琳一样?不过,他立刻换掉了话头,只是嘴角有些下扯,“为什么你不走了?那我也不走了,莱雅,我是心树的骑士,发过誓要保护你,诸神都听到啦。”   我露出微笑,“恐怕不成,明面上说征召后士兵自备的干粮大概够吃四十天,可是斧刃告诉我,我也去验证过,好些士兵甚至连一周的粮食都没有,何况最早征召的山民、安柏和卡史塔克家的人马早就超过了征召期,他们现在都在吃贵族的储备,所以,我们算过,食物不够支撑一万人抵达长城,我和我的五千五百人干脆就不去了。”   “那你要去哪,去深林堡打海盗吗?”他的小眼睛黑黑亮亮,一眨一眨。   “不,深林堡的铁民如果不自己跑的话,只会是时间问题,只要挡住了野人,你们随时可以收复深林堡,我要走了,布兰,去东方。”   “哇啊!”他从上头掉下来,我一个健步把他捧住。   小破孩子比巨人还沉跳什么跳,“不是告诉过你要小心了吗!?”我毫不客气地吼代行自家封君职责的熊娃娃,“腿摔断了你是不是很开心!?”   “别吼我啦!也别走,大不了我娶你嘛。”他固执地露出了凶恶的表情,“我可是史塔克家族的人哦,我要的人别想跑。”   “别傻了,”我放下他,揉了揉这个傻脑袋,“你没发现吗?艾德的公文里没有自称北境与河间地之王,而是自称临冬城公爵,他的国王恐怕是史坦尼斯一世,布兰,我之前在君临那阵子可是坑死了史坦尼斯快四万人马,他会想剥我的皮。”   “那,那我们不认他做国王就好啦,哎呀,放开!”   我捏他脸蛋,“你以为你是你爹呀?”   他为难道“爸爸那么好,我没法学你啊。”学我啥,杀父?   我停下手。   “谁告诉你的,是不是芭芭蕾夫人?”   “昨晚她来找珊莎和我咯,”布兰心虚地看着自己的小皮靴,“说是你没资格继承恐怖堡,你害死了自己的父亲,还说继承人一直是她侄子多米尼克。”   实际上普列斯顿爵士到处叫嚷,说他为了报仇杀了卢斯·波顿,我让大家别理他。既然女儿都不想追究父亲的死,谁会去控告?卢斯·波顿已经失势了。   卢斯的尸体倒是废了我一番脑筋,想变成骨灰撒进恐怖堡的神木林?做梦。   我托人把他脑袋缝上,丢去长城外头,运气好的话回头还能见到他的灰眸子变成尸鬼的蓝眸子。   “她就为了说我坏话来找的你们?”   “也不是啦,她说了好多零零碎碎的事,”布兰悄悄咪咪说道,“珊莎偷偷告诉我,让我别告诉你,芭芭蕾夫人想嫁给老爸呢,她想当我妈妈,珊莎还说,如果娶了芭芭蕾夫人的话,史塔克家族就有机会干涉达斯丁家族,但是她又说,已经有了男丁和女孩,老爸实在没必要再娶什么的。”   有人敲了敲旅馆的门。   “布兰大人,莱雅拉,”我听到一个姑娘的叫唤,是莱拉,厚厚的熊皮斗篷里,胸甲和锁甲衣闪闪发亮,“珊莎找你们。”   “你这是要出去呀,小熊?”布兰嘴快,我叫她小熊,克蕾叫她小熊,这已经让莱拉很不开心了,现在小布兰也这么叫,她的眉毛立刻竖了起来。   “我去找我姐姐,大人,”这丫头语气显然不是太高兴,“就在狼林那边,我们要帮助葛洛佛家族和狼林里的各个氏族收复深林堡,然后征召,他们那儿至少有上千个成年男子。”   正好,当初一起去君临的人儿逐渐各奔东西。   我前去面见珊莎,估计是要说她父亲再娶的事儿,我猜从内心深处,作为凯特琳的孩儿肯定非常不乐意,自家母亲亡故才多久?连尸身都没找到。   可是,结果与我所想的完全不同。   “你要去谷地?”薄荷茶冒着腾腾热气,我手中搅拌茶水的小勺停了下来,“你真要嫁给那个劳勃·艾林?我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珊莎。”   “我没得选,莱雅,”她心不在焉地点着曼德勒家族送给她的首饰,“谷地大军帮助北境力挽狂澜,虽说双方是盟友,却绝非毫无代价,我会去信给我的父亲,他肯定会支持。”   恐怕不会,那里有“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一个阴险狡诈的恶棍。   “如果他不同意呢?”我凑近,“谷地拘押了你父亲那么久,那里很危险。”   “那我也得去呀,我父亲重视荣誉与感情,”珊莎眼神沧桑了不少,“那作为女儿的我,就该更加务实,让他去顾他的高贵与责任,我来背负五谷杂粮和鸡毛蒜皮。”   “你真这么想?”我好奇地支着头。   “我已经没了母亲,莱雅,这是我的责任,”少女骄傲地挺起胸脯上的奔狼徽章,“谷地粮食充足,还有海鸥镇这个大港口直接面向东方的狭海,有了谷地作为盟友,从白港到海鸥镇的贸易线路就会很稳定,可以大大缓解冬季时面对的困境,更别提他们的军队了。”   “你是在说服我,还是在说服你自己,珊莎?”   “你告诉过我,”珊莎提醒道,“河间地交通发达,太容易陷落,北境和谷地却非如此,照你的话来说,有谷地作为盟友会很有价值,足以相互扶持,所以,盟约必须维持,如今上一代的琼恩·艾林已死,我们需要一场婚姻来继续同盟。”   “怎么说呢?”我瞧着下巴,“这是作为北境之主的义务,我无从否认,但是我得提醒你,你的姨妈莱莎已经半疯,她的儿子劳勃·艾林是个六岁了还在喝母乳的王八蛋,据说最喜欢的事就是把人扔下凌空的月门摔个粉身碎骨。”更别提还有死而复生的小指头。   “我会带着桑铎·克里冈同行,莱雅,”她反而安慰地笑道,“放心,我是史塔克家族的珊莎,我的背后是一整个北境,他们不会对我怎么样。”   艾德背后还是一整个北境呢,不也说关就关?   “那,”我知道这个没法劝,因为,在这时候,稳固已经没有直接纽带的重要盟友,谷地的艾林家族,确实非常必要,再危险,珊莎都逃不掉,“我会从白港出发,去布拉佛斯,到时候带上你,到了三姐妹岛或者五指半岛再把你放下。”   “你要走?”她声音陡然提高,“为什么?”   “谣言说我弑父,还说史坦尼斯想要我的脑袋,我能不跑吗?”   “弑父?卢斯大人不是西境那个普列斯顿爵士杀得吗?波顿家族是史塔克的封臣,我们会保护——”   “让我去过自己的日子吧,五千多个壮汉,要耗费多少粮食,就别给北境添乱了,”我拍着她的手臂,“到时候我想叫人一起走,去温暖的南方。”   “叫谁?”   “恐怖堡的士兵和农户,还有,”我细想,“达斯丁家族和泽地的弓箭手,卡史塔克家族及莱斯威尔家族的骑兵,我会和他们商议的。”   “凛冬将至,你要去温暖的南方,只要你答应带上全家,恐怕全北境都会争着来呢。”她又复笑容,“谢谢,莱雅,谢谢你,史塔克家族将铭记你的恩情,你为了忠诚,反抗自己的父亲,还背上了骂名,所以,你想带谁走都可以。”   人口现在对北境来说是个负担,我这也算是顺便帮您省粮草了,对吗?还顺便抵偿了一份我立的功劳,不用再另行褒奖,真是狡猾的珊莎。   【奔流城外】   无聊的围城让兰尼斯特大军的营地里有些沉闷,俘虏营的小帐篷,“失去北境的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的寝室。   “告诉你个好消息,国王。”詹姆踏入,他瞧了一眼罗柏,这个年轻的国王一直在发烧,嘴唇干裂,好几个夜里差点脱水。   哪怕是现在,他身上也有脓水和难闻的伤口,味道隐隐约约飘荡在整个篷子里。   “我不需要好消息,但求一死,弑君者,你名号如是,为何不让佩剑再尝一位国王的血?”罗柏声音虚弱嘶哑,看起来至少老了四十岁,还没满二十呢,头发已经开始变灰。   “那不行,”詹姆公爵干脆地拒绝,他手上戴着凯岩城的玺戒,浑身金光闪闪,“你父亲还活着,带兵攻击了我的一堆表亲,还有姻亲,提利尔家族一败涂地。”   “你想以我为人质,要求谈和?”   “对,”詹姆不假思索,“准确地说,是休战,我想去君临睡我的女人,不想在奔流城这钓鱼打盹了。”他摊开一份文件,“签字,国王,然后就等着回家吧。”   “你以为我的价值会比河湾更大?”罗柏不为所动,“河湾地的果园和农庄里藏着十万大军。如果不趁机南下,进攻提利尔的盟友和城堡,以让多恩蠢蠢欲动,叫那帮河湾的封臣三心二意,那冬天一过,这场仗你们会不战而胜。”   “有道理,”詹姆考虑了一会,“可惜,如果我儿子被俘虏了,我会选择我儿子,然后结束战争,因为每个兰尼斯特的性命都比黄金更加贵重,你父亲也是一样,他不是个荣誉之人吗?还在乎家庭,对不?这个毛病,是男子汉的,就永远改不掉。”   罗柏没有接声,他重新躺回床上,“我但求一死。”   “祝你老死在临冬城的床上,带着你的断手和断腿,北境之王小毛孩儿,至少占据临冬城的铁民很好打发。”詹姆不客气地抓起罗柏的手,沾上墨水摁下手印,还剥下了他的北境之王戒指拿去盖章。   作者的话:关于十万野人进攻长城。这里之所以不让莱雅拉去,是因为根据我对异鬼的二设,莱雅拉一去就死定了。 第213章 尾声(十三) 谷地   【绿叉河畔】   谷地的军帐内外,人人喜气洋洋,骑手得意地展现自己的骑术,骑着谷地骏马灵巧地跳跃绕圈儿,在木桶和旗杆之间相互竞赛,引起周围人的欢呼鼓劲儿。   河湾地和西境富得流油,打败他们让谷地俘虏了好些达官贵人,更别提丰厚的战利品了,几乎人人都发了一笔横财,缴获金银食粮无数。   可是,属于北境奔狼的主帐内却一片安静,大家面色沉重。   多米尼克踏入帐中,没去理身边的两个侍卫,自从知道了多米的父亲叛乱,却被多米的妹妹击败之后,他身边就多了谷地人的这两个跟班,毫无意义。   就算在昨夜的就职仪式上,新晋的恐怖堡伯爵精神依旧游然物外。   莱雅拉杀死了他的母亲,又杀死了他的父亲。   如今她是他唯一的亲人。   多米尼克自从知道这个消息以后,就一直浑浑噩噩,他想寻找美酒让自己醉死,可是,即便是青亭的黄金葡萄酒,也如此地索然无味。   昨夜,多米尼克抱走了两个娘们陪自己,半夜又将衣衫不整的姐儿轰了出来,那两个姑娘哭着说这个该下七层地狱的伯爵,动作粗暴蛮横,根本没把她们当人。   他该怎么办?他唯一的亲人,杀死了他的父母。   他该怎么办?哪家人遇到过这种惨事,史塔克、兰尼斯特、罗伊斯,如果是他们自家出了如此惨绝人寰的事迹,他们又会如何对待?   该死的诸神,该死的恐怖堡!   所有人都知道,别去惹这个年轻的伯爵,就让他头昏脑涨就好,一旦惊扰了他,他会变成一只莽撞暴躁的野兽。   约恩·罗伊斯也是做此想,他正双手撑着地图桌,从多米尼克身上移回视线后,盯着眼前在思考的临冬城公爵。   “河湾地的残兵败将躲在哈罗威公爵的小镇,他们用木条和石块构筑了工事,正在收拢残兵,我的骑兵告诉我,昨天他们人数恢复到了三万,如果不及时处理,恐怕会越来越多。”   河湾地四处流窜的士兵有些被当地人给吊死,被谷地人给抓捕,可是依然躲藏在草丛、林间和田野中,如果给蓝道的军队足够的时间,他们指不定能恢复到五万或者六万。   这年代就是这样,没多少人会在战场上被杀死,即便是河湾被北境和谷地内外夹攻也是如此。   所以,原本他们该继续进攻才对。   可是,“至于西边,詹姆的军队确实不再围困奔流城,艾德慕公爵和‘黑鱼’的使者正在赶来的路上。”   詹姆的撤围,名义上是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   昨天,被释放的北境战俘,史陶家族的罗纳送来了对方的信件,新任的凯岩城公爵,弑君者詹姆要求谈判,他提出了停战和交换俘虏两个请求,并告诉这边,他手上有罗柏·史塔克,身受重伤,但是在慢慢好转。   艾德一夜未睡,他一直在擦洗他的家传宝剑,瓦雷利亚钢所铸的“寒冰”,已经擦了一宿,现在他的手还在下意识地用白色的亚麻布擦着那把剑。   这让青铜约恩很担心。   “你还有一个儿子,奈德,”他低声叫出艾德的简称,“没有了罗柏,临冬城依然有继承人,如今你的儿女在北方奋战,击退了铁民和野人,你的后方已经安定。如果不继续进攻,等到河湾再次征召,说不定我们就会面对十万大军,到时候你用什么去打,去为死去的妻子报仇?”   “至于妻子这部分,”曾经三度有婚的伯爵,霍顿·雷德佛建议道:“莱莎夫人寡居了一年,这实在太久,在珊莎小姐嫁给劳勃小大人的同时,艾德公爵可以迎娶莱莎夫人,这样,谷地和北境会是真正的一家。”   “你还年轻,不管你娶谁都可以再生,奈德,”约恩恳求道,“好好想想,千万别答应他们的请求,你的后方安稳,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北上,趁着这个机会攻击河湾北部,说不定就可以让海塔尔家族和忠诚于国王的河湾贵族趁机起兵,还有多恩,多恩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好好想想,艾德!说不定史坦尼斯国王会封你为河间地和北境的封君,千万别意气用事!”   “河湾人极重骑士精神,他们不会背叛。”艾德神思不属。   “不会背叛!?河湾遍地是大大小小的贵族,里头至少有一打像佛雷这样的王八蛋,不会背叛…你想和他们媾和!?”   “我儿子为了我而宣战,他是我儿子,我不能——”   “那是他的义务,他如今自称北境之王,定不会被国王所喜,就义就是他最好的选择!”   “那是我儿子!”艾德喊道,“约恩,你是我朋友,如果我今天出卖了自己的儿子,任他被兰尼斯特砍掉脑袋,明天我就能出卖你!”   约恩后退了一步,喘着粗气,“当初第一个进红堡的你,没有趁机称王,我在君临听说,你居然会在政变前警告瑟曦,让她逃走?奈德,醒醒吧奈德,如果你继续这样执迷不悟,下一个死得会是谁?你的下一个妻子还是你的女儿,还是你的儿子?!”   艾德闭上眼睛,“我想好了,我要接罗柏回家,回临冬城。”   如果有机会的话,艾德愿意接他的哥哥布兰登回家,接他的父亲瑞卡德回家,接他的妹妹莱安娜,还有爱妻凯特琳,以及他失去的所有家人。   “别逼我,约恩,我不想失去任何一个亲人,再也不想了。”   “蠢货!蠢货!!!蠢货!!!!”   【谷地】   巍峨的明月山脉隔绝了艾林谷和外头的河间地,坐落在明月山脉唯一通道的血门,正是谷地的门户。   它背后的小道通向各个谷地领主的城堡,它本身易守难攻,一系列的了望塔和碉楼建在两边的悬崖峭壁上,石墙堵住了了狭窄的通道,除非经过允许,否则无人能过。   在英雄纪元之时,无数外来人的兵马在此折戟沉戈,哪怕是巨龙,身躯也无法降落进狭小的空间,只有去鹰巢城,威胁艾林家的王者。   总之,能够挑战这道关隘的还不存在。   在“黑鱼”布林登·徒利回家作战以后,血门骑士就换成了唐纳尔·韦伍德,一个体格健壮的丑汉,他鼻子太宽,棕色的头发粗糙散乱,是铁橡城夫人安雅的第二个儿子。   如今大军出征,可靠的唐纳尔爵士忠于血门骑士的职责,看守雄关时刻不歇,他警惕外面和周遭的敌人,并给峡谷人传递自家大军的消息。   晚霞飘摇在苍穹之中,夜幕正在降临,虽然不见雪花,可是白昼越来越短,黑夜越来越长,任谁都能嗅得出空气中冬天的味道。   自山道上开来一支队伍,“是谁要通过血门!?”唐纳尔爵士高喊。   “不,”下面回复,“我们自洪歌城而来,照莱莎夫人的命令巡视谷地。”旗帜上是六颗银色的铃铛,正是洪歌城的贝尔摩家族。   红色的大门缓缓开启,洪歌城的银铃骑士进入关卡中,其首领踏上阶梯,前来面见唐纳尔爵士。   这位来客正是本内达·贝尔摩,洪歌城的伯爵,梨形的肚子硕大无比,三层下巴间是无数淡黄色的短须,他的鬓角带上了灰迹,显然年纪不轻。   “本内达大人,”唐纳尔爵士问候道,“职责在身,有失远迎。”   “有军队的消息吗?”本内达将马鞭递给自己的侍从,吃力地挪到了椅子上,“来点儿烈酒,这山路真难走,颠得我以为是在一堆刀尖上骑马。”   “他们在哈罗威小镇外,大人。”   “离得可真远,我这辈子也就去过海鸥镇,却感觉路程就长得像是去了绝境长城。”本内达回答,“唐纳尔爵士,你忠于鹰巢城吗?”   唐纳尔忠心耿耿,“我宣誓效忠,愿意效死。”   “那我很抱歉,”本内达大人轻松地耸了耸肩膀,“动手!”   剑光闪耀,无数的箭枝自黑夜中来,四周传来了高山氏族的尖啸。   罗纳尔爵士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银铃骑士们摁翻在地。   “你,本内达,你干什么!?”   “你的母亲安雅和罗伊斯家族、雷德佛家族一起组建了那个公义者联盟,逼迫自己的主君,莱莎夫人已经下令,囚禁韦伍德家族的夫人安雅及其子女,她的幼子威利斯和罗伊斯家族、雷德佛家族、坦帕顿家族、杭特家族等人没有封君的号令,擅自带兵出征,已经被鹰巢城下令驱逐。”   “他们是为了践行盟约!”唐纳尔吼道,“莱莎夫人这是背信弃义,她答应过——”   “那是为了应付逆臣。”本内达·贝尔摩浑然忘了自己也曾是公义者同盟的一员,他安然坐在椅子上,厅外是在除去反抗者的洪歌城骑士和涌入的长弓厅士兵,他们由哈兰·杭特率领。   哈兰·杭特,老伯爵伊恩的幼子,当前杭特家族的杰伍德伯爵之弟,据说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总之,在天父的见证下,唐纳尔爵士,正义已经得到声张,罪犯和贼人都被赶出了艾林谷,”本内达伯爵无情地说道,他本人的生活腐化堕落,早已经被小指头给收买,“当下,艾林谷属于艾林家族,以前是,将来也是。”   就在这个晚上,哈兰·杭特替莱莎夫人收买了山里的高山氏族,并达成约定,以防有人从明月山脉的兽道野径突然回归,哈兰本人绕过了他的两位兄长,成为了新晋的长弓厅伯爵。   格拉夫森家族的万人大军和鹰巢城的卫队突然袭击,内外夹攻,分别控制了月门堡和谷中的一干城堡,将月门堡里的罗伊斯家族分支斩杀殆尽。   谷地中到处是流血和死亡,莱莎夫人站在阳台前,看着夜幕降临下的处处火焰。   “这就好了,”她颤抖着握住自己的项链坠子,那是徒利家族的银鳟鱼,“这就好了,对吗?培提尔,这样就足够好了。”   一双该属于死人的手搂住莱莎又复纤细的腰肢,低喃在她耳边的正是已经死去的小指头,“咱们的孩子,劳勃·艾林之后的继承人,是安雅·韦伍德的养子哈罗德·哈顿,吾爱,她一直想要杀掉劳勃,好让她的养子给她带来更多的权位。”   “所以我们必须抢先收拾她,对吗!?还有那些公然蔑视吾儿权利的乱臣贼子,”莱莎说服自己,“让赤胆忠心,战胜他们的野心和傲慢。”   “对,吾爱,”小指头呓语在她耳边,“关住他们,驱逐他们,谷地属于我们一家。”   与此同时。   鹰巢城不远处的月门堡。   杰洛·格拉夫森的长剑沾血,他仗剑而坐,面前是抽泣的米兰达,罗伊斯之女,还有月门堡伯爵奈斯特·罗伊斯和其子嗣艾尔拔的脑袋。   月门堡的罗伊斯家族是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之亲,在千年前就已经分家,如今阖家皆亡,只留下一个身为寡妇的女儿。   这个米兰达,将会是海鸥镇伯爵杰洛那幼儿的新妻,杰洛·格拉夫森在意的不是这个。   他现在在想一个船长捎给他的信,来自狭海对岸。   曾经,格拉夫森家族忠于坦格利安,奋身反抗叛逆国王的封君琼恩·艾林。   尔后,逆贼杀死了马柯伯爵,杰洛的伯父,劳勃在君临戴上王冠。   现在,通过和小指头的合谋,格拉夫森的威望回到了被封君打败前的时候,同时,狭海对面的来信让他知晓,王室即将回归。   和伯父一样,杰洛伯爵又面临着新的选择。   【泪江口】   卢斯·波顿从未试图理解过他的女儿,我。   他以为我会把持三个史塔克的女儿,控制整个北境,即便王室的存在让他看到了河间和谷地,送我和他的长子多米去担任侍从,沟通关系,可他依然太着眼于红王的功业和小小北方。   所以,他没看到我不愿承受的东西:   除非时代再进几步,否则北境在残酷的气候之中永远无法发展,凛冬将至,劳力将成为饿殍,精兵将死于霜寒;   塞外的野人心惊胆战,异鬼虎视眈眈,或许长城挡得住粗陋原始的人类入侵者,但是,超自然的魔法生物呢?恐怕很难;   更别提艾德·史塔克始终都活着,我手上有再多的史塔克家族成员,都没法最终赢得北境的忠诚。   我将会离开,并且寻找一块更适合成长的土壤,而不是终日为如何带领子民逃脱冰雪的围困而忧愁满腹。因此,他所期待的,恐怖堡在北境的霸业,会是一场空。   卢斯没有想到,在他开展他的宏图时,捅他一刀的我,并非是有更大的野心。   我只是想杀了他而已。   所以,他的故意忍让甚至牺牲,就他的目的来说,毫无意义。   真希望死后的卢斯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能活过来,再被我杀一次。   我曾经想过如何对待他的尸首,烧成灰以后洒遍大地,然后用马践踏?卢斯是个土生土长的北境人,先民之后,他根本没法理解这种待遇。   凌迟?鞭尸?稀松平常。   所以,我把他送到了长城之外,先民后裔最恐惧的不是尸体被如何对待,而是:   被异鬼抓走。   既然如此,就让他被异鬼抓走吧。   “小姐,他们快离开了。”托马德爵士禀报道。   泪江口上游已经开始冰封,不过下游依然可以走船。   我的船队集结在泪江口,将分四批运走愿意跟随我,逃过寒冬,去往温暖南方的人。   恐怖堡的士兵里有一千人愿意携家带口和我走,其他的还有这里的农民和工匠。   芭芭蕾夫人送给了我四百名长弓手,加上莱斯威尔的骑兵和其他地方想去南方过好日子的人,我来时是三千五百人,如今即将离开的,有五千人之多。   布拉佛斯那儿还有我留下的工匠和学士,包括派席尔那个被我折腾的老头子。   这些,将是我未来立足的班底。   “让他们起航吧,告诉伦赛爵士,先去布拉佛斯,等人运过狭海以后,再组织向南,前往潘托斯。”   “那,我们最终干的目的地是?”   “匕首湖,托马德。”   没错,匕首湖,洛恩河和琴恩河汇聚之处,重要的商业通衢,西岸是黄金原野,东北是洛伊拿人废弃的城市阿·诺颐,位于瓦兰提斯、科霍尔和诺佛斯三座城邦的交界。   我的将近五千名士兵足以占领那里,毕竟在古代的废墟和河道中,多数是河盗和逃奴在栖息,同时,只有五千人,没多到引起高傲的瓦兰提斯人警惕。   再加上匕首湖和瓦兰提斯之间是大名鼎鼎的伤心领,那里位于拉鲁鲁江和洛恩河的交汇处,过去乃是洛伊拿人最富有而伟大的城市节庆之都,建有巨大的爱心宫,如今,却被人唾弃,其首领是裹尸布亲王,迷雾中挤满了感染灰鳞病的石民。   瓦兰提斯人不可能为了我的五千兵马冒着染病的风险北上,而科霍尔和诺佛斯缺少多管闲事的精力和勇气。   我和科本讨论过,这片丰腴到在当年养活不少洛伊拿人城市的湖泊,如今因为自由城邦的政治原因无主,这里就是我的扎根之地。   作者的话:小指头:我要作妖啦!莱雅拉:我要跑路啦!史塔克:我又犯傻啦! 第214章 尾声(十四) 白港   【石堂镇】   河间地,石堂镇。   谈判将在无主的灰石庄园举行,庄园过去的主人威尔伯特爵士早在战争之初就被兰尼斯特摘去脑袋。   条约的签署仪式会在山丘上圣堂里开展,七神会见证和平的到来。   从昨天开始,两军的侍从和侍酒就指使本地麻木的居民收拾地面上的骨头和腐尸。   他们擦干墙壁上的血迹,将橡木上露出半边白骨的烂肉块放下,用鲜花和草环盖住不易清除的焦黑,从地窖里抓出来两股战战的修女和修士,给他们干净的衣物。   一个疯婆子游弋在大街上,裙子上有一片褐色的干血,从腿间的位置蔓延到裙角,之前没人去管她,现在可不行了,一个河间士兵自告奋勇,割掉了她的喉咙,抛尸野外。   所有人早上都去洗澡了,不管是谷地人还是河湾人都没心情管什么男女有别,于是惊叫的少女和老头都被赶进了河里,身上不带半点遮掩。士兵们看着姑娘的身体鼓掌叫好,要不是骑士制止,这帮痞子还想叫她们直接在自己眼前和祖父、父亲及兄弟来一发。   等到艾德和詹姆进入石堂镇时,这里是如此整洁安宁,简直不像是被屠杀过得地方,殊不知街边站着的居民数目只不过是战前的四分之一,残垣断壁后头就是枯骨,未婚女子的裙下早已失去贞洁,男人的手里都有过几家士兵的血迹。   谷地人和北境人自东边进镇,谷地诸侯全都没有出现,只有霍顿·雷德佛作为代表,奔狼旗下,艾德和多米尼克正在聊天。   “我很抱歉听到你父亲的消息,多米尼克大人,”艾德说,他没提卢斯背叛之事,“战争之中总有死伤,我的家人每一个的死都和战争有多多少少的关联。”   恐怖堡本来就是北境史塔克之下的第一大贵族,如今更是兵力膨胀,必须笼络。   “感谢,”多米显然不想谈这个,“我听说,国王还没有牢靠的白袍骑士,大人,我会宣誓成为史坦尼斯国王的御林铁卫,如果他不接受,我就加入守夜人,烦劳举荐。”   “你家里只有你了。”   “还有薇尔菲德夫人和她的肚中的孩儿,以及莱雅拉和她未来的孩子。”多米尼克冷漠地说着自己的妻儿和妹妹,“我忍受不了恐怖堡,我只想简简单单地做个骑士。”   “说到莱雅拉,我想让她嫁去罗伊斯家或者雷德佛家,亦或是河间的慕顿家族,有她在,盟约会很稳定,或许国王那里也不错,但是史坦尼斯和她不对付。”   “她的婚事与我无关。”多米事不关己。   “你是波顿家的当家人。”艾德提醒。   “上一个当家人刚被她害死,艾德大人。”   管不起管不起,谁爱管谁管,让她自己去张罗吧。   或许莱雅拉是七国内唯一一个摆脱了父兄干涉婚姻的贵族女子?   西境人和河湾人自西边进镇,作为王室代表的是御林铁卫“百花骑士”洛拉斯,其他的大大小小贵族比对面多出一半,虽然第二次绿叉河之战失败,不少贵人被谷地抓了去,可是河湾转眼间又从家乡拉扯出了一支分量足够的代表团。   “放开我,弑君者老哥,”达冯·兰尼斯特咬着牙,他的父亲史威佛·兰尼斯特死在了罗柏手下,“让我去宰了那个小瘪三国王。”   达冯在之前的黑水河战役里,曾经率领兰尼斯特骑兵冲锋,一举奠定胜局,可是为了防止他去杀了罗柏,詹姆把他的手用铁链锁了起来。   “不,”詹姆公爵回绝道,“他是和平的必要,由不得你报仇雪恨,达冯。”   “去你的和平,愿和平被异鬼活活吃掉!”达冯毛发茂盛,犹如一只黄金狮子,“我就在这里的圣堂宣过誓,要用史塔克一家的脑袋雪耻!”   “这就是我为什么把你锁起来的原因,老弟,”詹姆大人敷衍道,“因为你现在的模样和一头野兽差不离。”   双方在镇子里的喷泉广场相遇,隔着干涸的塘子而望,视线的中端就是喷泉里双眼无神的鱼儿。   很安静。   这时候,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在黑船洋葱旗下的正是前走私贩,史坦尼斯的使者,雨林伯爵,国王之手,戴佛斯·席渥斯。   踢踏的马蹄把洋葱骑士送到喷泉边。   他骑着他的老马,目光从身着白袍的洛拉斯·提利尔身上扫过,然后回首问道,“我们是要开始谈判,晚上一起吃饭呢,还是在这站一天?”   “呸!”达冯回应。   【君临】   实际上,他们的谈判不止用了一天,而是三天,加上交换俘虏和七神的仪式,一共花费了五天时间,双方很有默契地没提佛雷家族,最终达成了一致。   然后,和平协议在太后瑟曦的手中被撕成了碎片。   “这是什么东西!?”当时,太后正在陌客面前点上蜡烛,为托曼和泰温祈祷。   当时,她身着黑衣,她甚至在弥赛菈的登基典礼上也身着黑裙,隔着面纱看自己的娃娃女王被新任的总主教涂抹圣油。   “那个剥皮女害死了我的父亲和我的儿子,”她尖叫道,“那个艾德·史塔克,给了我最耻辱的宣判,那群谷地人在局势大好时突然乱来!然后你告诉我我们要和他们共存!?”   太后的吼声差点震塌了红堡的小圣堂:“整个维斯特洛只有一个国王,就是弥赛菈!!!让叛徒去死,去死!”   詹姆提到说,那天罗柏想要寻一个痛快,艾德取下背上的剑,将轮椅上的儿子背在背上,泪水沾湿了临冬城公爵的后背,父子俩在夕阳下沉默地离去,没有骑马,没有要求任何帮助。   詹姆的心胸软弱如妇人,而她却刚强如父亲,她愿意让这对父子俩死在一起,用他们的脑袋宣告兰尼斯特的胜利!   “我们召集士兵需要时间,”海塔尔家的艾勒莉,害死泰温的真凶,此刻面无表情却彬彬有礼,她冷眼旁观太后的歇斯底里,然后告诉她,“维拉斯来信说,高庭还有三万人足以作战,加上河湾的封臣我们将会有十万大军。”   “他们人呢?”瑟曦睁大眼睛,“你们的士兵在哪,在北上吗?这只是缓兵之计对不对!?”   “稍安勿躁,太后,”艾勒莉的回答冷漠极了,“他们不但要拿下河湾地的叛徒,亮水城以及其他的城堡,然后横扫风暴地,还要防范多恩可能的入侵,所以,我们越早和多恩达成协议就越好,只要解决了后顾之忧,最后,我们就能给北方的叛军雷霆一击。”   “雷德温呢,海军呢!?为什么没把史坦尼斯的头给我送来!?”   “史坦尼斯甚至没在谷地的海岸出现,太后,隔得太远,如今舰队在进攻龙石岛,不要一年,就能克复。”   “愿他去冰天雪地里抱着他的圣火王冠取暖去吧。”太后的胸脯依然起伏不定,看看这些手下,提利尔居心叵测,詹姆统治的兰尼斯特家族犹如蠢猪一样,只会待在猪圈里,不敢去杀敌致胜!   瑟曦恨不得把所有史塔克,所有波顿,所有谷地人还有所有北境狗的脑袋统统插上长矛,挂在君临的城墙上!   把失败者蓝道·塔利的头,把被俘虏的马图斯·罗宛还有大大咧咧的梅斯·提利尔和所有贪婪无耻卑鄙下流该被处死的畜生全都砍了脑袋!   可是,可是看看詹姆。   詹姆根本不配作为男人,他任海塔尔的这个婆娘在自己面前叫嚣,他任提利尔贪婪地攫取土地和人口,让自己的儿子来负责她的安全,成为御林铁卫,甚至任由多恩的使者大摇大摆来君临,不用猜都知道,那个恶劣的奥伯伦亲王会提上一堆堆苛刻的条件!   这些男人,劳勃,詹姆,这些男人应该躲在寝宫里生孩子,她才该手持长剑踏上战场。   她是兰尼斯特,是狮子!不是什么委曲求全的母狗!   第二天,王座厅。   刚回归不久的铁王座上,闪耀的金色卷发下正是新的国王弥赛菈,她长得好小,表情无辜而乖巧。   虽然她是女王,可是处理事务的不是她,而是她身边的瑟曦。   “我是来自谷地的使者,太后,”下头的人单膝下跪,“鹰巢城的莱莎夫人祝您长治久安,永远美丽而幸福。”   “是吗?可是莱莎的军队在河间屠杀了我的河湾臣子,”瑟曦没有理会梅斯大人和其他河湾贵族的脸色,“她这样祝我长寿?我可担不起。”   “就这一部分,太后,莱莎夫人已经宣布驱逐了乱党,跟随伪王和史塔克家族的都是叛逆,莱莎夫人没收了他们的封地和城堡,囚禁了他们的女眷和子侄,她一直效忠于铁王座。”鹰巢城安坐于悬崖之上,没有龙根本别想打破,小指头大可以向一万个国王效忠。   “很好,”瑟曦露出笑靥,“她有什么请求,如实说来。”   “她请求您册封劳勃·艾林为东境守护,太后,并且派兵剿灭谷地的叛逆,以天父和王座的名义,匡扶正义,王师北伐之时,谷地将出兵相助。”   “自当如此。”瑟曦说道。   “这样会让谷地军队和北境警觉,太后,”梅斯·提利尔凑近道,“我们需要安抚北方的军队,赶快修整。”   “用不着,君临的铁王座上,是七国唯一的国王,”瑟曦宣布,“而且绝不会让任何一位忠臣的付出白白浪费,你的君主劳勃·艾林将会成为东境守护,将来,会拥有河间地的总督之衔,佛雷家族会成为河间地的封君,为他们灭除北境一干君臣的功绩。”   “太后,佛雷?!别提他们,别——”   “我是摄政太后,”瑟曦提醒道,“梅斯大人,国王之手,我替国王发声,你已经得到国王的决定了。”   在谈判时,双方都没有提到佛雷家族。   因为大家都知道,佛雷家族如今是史塔克的眼中钉,必死无疑。   可是瑟曦——   随她去,梅斯不在开口,反正,河湾地如今没有了和王室的联姻,还是先顾河湾自己吧。   就这样,兴高采烈往君临赶的詹姆没想到,自己换来的和平,已经被他的姐姐撕裂了一个角。   【喉道】   “什么声音,怎么这么吵?”   “外头在攻城,”进来的男人说道,“葡萄枝鞭打龙石堡。”   艾拉莉亚·沙德蹬开被褥,露出了丰满的胸脯,她大大方方,毫不遮掩,“快到君临了?”女人揉着眉心,很快就从苏醒的恍惚中集中起精神,“小蛇,有没有想要去咬个谁?”   来人正是“红毒蛇”奥伯伦·马泰尔,多恩的亲王,他身着热情的橙色礼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多恩的果香慢慢洋溢而出,填满了这间起伏的船舱。   “哪种咬?”他问道,一边解开腰带。   “我可不关心你杀谁。”艾拉莉亚慵懒地回应,语音绵长,就像是醉人的酒水本身,“我关心,你爱谁。”   奥伯伦亲王露出他线条顺滑的肌肉,手臂揽上了情妇的腰肢,低首将她的小樱桃一含,喘息阵阵方歇。   “我对那个剥皮少女很感兴趣,”他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可惜,黄金之雪飘回了北国。”   “还有呢?”艾拉莉亚手在往下伸。   “洛拉斯·提利尔,”奥伯伦男女不忌,道出一个个俊男美女,“兰尼斯特家的弑君者,太后,我既想杀了他们,为我的姐妹报仇,也想睡了他们,或者杀之前,先睡。”   “你说到太后的时候挺起来了,奥伯伦。”   “我听说她是个美丽的傻子,很适合当个玩具,艾拉莉亚。”   多恩的风帆飘过喉道,雷德温家认出来了马泰尔家族的阳中长戟旗,听着隔老远也能听到的春吟,让开一条通路。   奥伯伦即将抵达,带着亚莲恩公主的朋友,几条小沙蛇。   权力的游戏,又将开始下一轮了。   【潘托斯】   冷水被泼到了小恶魔的脸上,让他毛孔舒张,然后水流滑落,沾湿了提利昂本就难闻的丝绒上衣。   提利昂一个激灵醒了过来,醉眼朦胧,他在哪?是在…潘托斯,对,一个勾栏里。   “我不是你要找的戏班子小丑,”侏儒说道,“不过如果你是个大美人,我也有几个笑话可以奉送。”   “打扰,提利昂大人,你找到莱雅拉·波顿了吗?”这是那谁,提利昂记得,他抬眸聚焦,啊对,是亚当·马尔布兰,烙印城的继承人,骑士,老爹的得力干将。   “你怎么来了,难道这是君临,或者西境?”   “我带着大人的尸体而来,寻找那个莱雅拉·波顿。”他提示道,“你接到过你父亲的命令,提利昂大人。”   “他死了?”提利昂抹了抹脸。   “那不过是个裱子,自然会去裱子该去的地方。”   “你害死了你母亲,你玷污了兰尼斯特的荣誉,你还想怎么样?”   “你是个兰尼斯特,不当为谷地的人质,所以我兴兵了。”   泰温·兰尼斯特恨他,他觉得他应该对乔安娜的死负责,不应该娶一个村姑,甚至不该姓兰尼斯特。   “愿他下七层地狱。”提利昂喃喃说道,然后翻了一个身。   亚当爵士懒得理他,“魔山呢?”提利昂指了指,那间房间里传出了女人的哭喊和尖叫。   “让他合适一点,这几天死了四个姐儿,我们被两家院子赶了出来,要不是伊利里欧,他早就被吊死了。”   然后提利昂继续把酒水往嘴里灌。   亚当爵士过去一脚踢开门,一个散着褐色长发的女人哭喊着跑了出来,身上没穿衣服,他往里看了看,床上还躺着另外一个,头上是血,不知生死。   “莱雅拉·波顿在哪?”他问格雷果·克里冈。   “布拉佛斯,在布拉佛斯。”格雷果松开手,任由十指间的细脖落下,他一看到黑发的女人就来气。   “你们为什么不去找他?”   “侏儒花光了钱,”格雷果爵士毫无对封君的敬意,“你来了,我们现在就动身。”   “那是为了赔被你宰了的女人,”侏儒揉着脑袋,他几乎感觉到眼眶在隐隐作痛,第一次魔山对人施暴时他尝试阻止,结果差点被他打死,如果不是兰尼斯特的名号,他现在已经是孤魂一条。   “把衣服穿好,我们去布拉佛斯。”亚当爵士没有理会其他。   他们运气正好,潘托斯的院子正要联合起来不准魔山入内。   【白港】   在迷雾之中,他灰色的双眼看着我,腰部鲜血淋漓。   依然冷如寒冰,一如北境的冬日本身。   “你在离开北境,莱雅拉,我的女儿。”   “我不是你女儿,你杀了我母亲。”我回答他,“我也杀了你,一刀接着一刀,我的舅舅砍了你的脑袋。”   “你在离开北境,你放弃了这里的一切。”   “对,你的牺牲毫无意义,卢斯·波顿,让多米来管你的产业吧!”   “我的牺牲毫无意义?告诉我,女人,你杀死生父,将铁王座扔进了泥巴,这样的女人,将来会不延续自己的姓氏吗?告诉我,你的孩儿不会是波顿,杀我?我的生命就在你的血脉中延续,除非你杀了你自己。”   婚姻,孩童的姓氏?我从未考虑过。   “那和你无关,卢斯,我的家人,孩子,都与你没有半点联系。”   “即便否认,你也无法抹除血管里流自我的血,莱雅拉。我拭目以待,就在鱼梁木的每根枝丫上,等着看你的儿女在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点起狼烟,掀起屠戮。”   我睁开眼时,尘粒飘散在光晕之中,已经是第二天一早。   这个梦让人恶心坏了。   “涨潮了,小姐,应该出发啦。”托马德爵士禀报,这里是白港,我即将扬帆起航,经过海鸥镇,去往潘托斯。   因为要沿着谷地的海岸线航行,所以我会乘坐黎明之风号,而不是那艘抢来的谷地船渔鹰之傲。   海鸥盘旋在上空,珊莎和桑铎已经准备妥当,布兰在前线当兵,或者说做军队的吉祥物,她身边是艾莉亚以及两个囚犯。   还有薇尔菲德·曼德勒,那年我在白港抱住的丫头,如今物是人非,我即将离开北境,她挺着大肚子,里头可能是波顿家族的继承人。   克蕾·菲林特单独站在更远一些的地方,没错,她不会和我一起离开。   “能不能别走啊,莱雅,”艾莉亚央求道,“或者带上我好不好,老爸回来以后会教训我的,他上次叫我不要乱跑。”   结果这丫头一路跑出了谷地跑上了我的船。   “好啊,你要负责擦洗所有的地板,还要系绳子,负责看好风帆。”   “不要!”艾莉亚绝望地大叫,等等,小家伙又开始嘀咕,“我还蛮喜欢爬到桅杆上看风景的,或许也可以,可是擦甲板好累…”   “不行!”一向不对付的长姊厉声道,“淑女该有淑女的模样!”   “我不是淑女,我是艾莉亚!”又来了。   “昨天,你哥哥和大军经过了国王大道,荒冢屯那一段,”薇尔菲德露出坚强的微笑,“放心,我会看好他和恐怖堡的,莱雅。”   “我相信你,照顾好他,薇尔。”我拉住孕妇的手,“祝你的孩子漂漂亮亮,健健康康。”   男孩?我巴不得波顿绝嗣。   这样或许不用异鬼,他也能高兴得活过来。   我没有问多米尼克为何不来看我,他不提着剑砍我脑袋已经是看在我是他妹妹份上了。   “父亲会和罗柏一起去长城,找国王。”珊莎忧虑的插话,“不知道史坦尼斯国王会不会为难老哥。”   前些日子我们收到了北方的消息,国王和北境的军队击溃了正在攻城的野人,骑枪和骏马将毫无阵势的十万之众撕成了碎片,漫山遍野都是溃逃的敌军。   “我比较担忧的是战争,据说谷地人堵在了血门那,”我回应道,“国王也对停战颇有微词,只怕,这次和平持续不了多久。”   我没提的,是珊莎最最忧虑的东西。   谷地和艾德闹翻了,虽然经过徒利家族同意以后,艾德拿出了孪河城和在战争中绝嗣的河间土地安抚谷地贵族,可是这么一些东西绝对无法让付出重大代价参战的谷地军队满意。   更何况,佛雷家族仍在。   “你要留下,为了菲林特家族?”我问留在边上的克蕾。   “为了复仇,我是个没用的人,”克蕾简洁明快,“史塔克家族另有要事,他们有一整个北境要照顾,所以,由我去告诉孪河城,北境永不遗忘。”   “他们只是坟墓里的骨头,克蕾,已经被留下来的河间军队围困了,罗伊斯家族和其他出兵的谷地贵族没有着落,恐怕也会加入对佛雷的征讨中。”   “我知道,”克蕾依然坚持,“但那些人都不是北境人,而在那天死得人却都来自北境,北境需要一个答案,诸神需要一个答案。”   我理解。   据说罗柏被看在马车上,被威里斯·曼德勒和文德尔·曼德勒两兄弟看得死死的,一是怕他自杀,二就是怕他爬着去找佛雷寻仇。   “那,有女猎手出马,佛雷家族就要小心了。”我看着这个一直跟着我的女人,我的床伴,“好好嫁个人吧,男女都可以,克蕾。”   “看情况,我会对自己好的,莱雅。”   作者的话:明天第三卷 最后一节,还有第四卷的序 第215章 尾声的尾声 风暴与龙翼之下   【谷地海岸】   秋季的大海辽阔而令人不安,天空阴沉,波涛汹涌。   “不会有风暴的,这是北方,”亚瑟·维水告诉我,“哪怕有一些风浪,也比不得南方的海面,风暴地的呼啸声能葬送大帆船,这里的可不能。”   “但愿如此。”我回答,“看起来确实让人十分担心。”   我的六千五百人从泪江口出发,直接横跨狭海,前往布拉佛斯,带着大部分的物资。   他们会在布拉佛斯向南来到潘托斯。   我们自白港出发,途径谷地的三姐妹岛,将珊莎送到谷地以后前往潘托斯,这比大部队走的快一点。   之所以分开走,是因为我要先去潘托斯搞定交际问题,给将来进军内陆铺路搭桥。   至于珊莎。   原本我想将珊莎送到甜姐岛上,由波内尔家族及桑德兰家族把她送到鹰巢城。   可是,在抵达甜姐岛的那个黑夜,大雨瓢泼中,我们靠近港湾时看到了山上红火高起,人影在其中嚎啕。   “三姐妹岛的邪祭,”来自谷地的水手阿诺,语气饱含敬畏和恐惧,“波内尔家族的人手指之间有类似蹼的东西,据说过去他们的祖先是从海底冒出来的怪物,糟蹋了人类女子以后,才有了这个家族,他们会把侏儒烤熟,然后丢进海里喂养先祖。”   “我有些害怕这里,莱雅,”珊莎抓住我的袖子,“我们能换一个地方上岸吗?”   珊莎带来了葛雷乔伊的囚犯,巴隆的儿女阿莎和席恩,这对姐弟手脚都戴着镣铐,一直不言不语,在出海以后我解开了他们的拘束,让他们在甲板上做事。   “我一直觉得葛雷乔伊的人是在长船上出生,也会老死在船上,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旱鸭子葛雷乔伊。”当时亚瑟稀奇地看着没航过几次海的席恩。   此刻,在看着夜空下的仪式时,这对姐弟更加沉默。   “淹神在看。”海怪之女阿莎露出了神秘的微笑,“到处都有吾主的仆从。”   珊莎不说我也不敢停靠,加上阿莎的这话,我就更不想逗留了。   自从红色彗星划过天际以后,整个世界就变得越来越古怪,那些之前毫无意义的仪式和咒语指不定会发生效用。   于是,当时我让亚瑟船长再次扬帆起航,我没看到的是,那天在甜姐岛的夜幕下,蠕动的软体出现在海滩,伸出了一支扭曲的触手。   海洋变得越来越古怪了。   我们航行在谷地的海岸线上,看着雷电交加,风雨飘摇。   在经过五指半岛,那个“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的封地时,我们上岸从这里的羊粪和破石屋子中寻找净水,小指头从来不管自己的穷乡僻壤,这里毫无前景。   当地的老妪拉着我的手,双眸惶然,嘴里孤零零的牙齿快要掉下,“千万别出海,贵族小姐,他们说这只是故事,但是这是真的,海怪正在盯着这里,一艘船就在海面上被巨大的触须拖了下去。”   “哦,你们看到了?”   “几个老渔夫事后接近,他们捞上来了一个水手,那是个怪物,有方形的牙齿,全身都是毛,就像是一只猿猴一样,又矮又壮,开始时他只是虚脱,一直在提‘伊班’这个词儿,‘伊班’,‘伊班’,喊着喊着,就全身溃烂死掉了。”   在学士的书籍里提到过东方大陆的北边有一座伊班岛,那里的居民多毛矮胖,浑身肌肉,有宽大的下巴和方形的牙齿,他们和其他地方的人类无法繁育后代,勉强结合后多半会流产,侥幸产下的子嗣多半畸形或是多病,就好像马和驴生下的骡子一样。   根据前世的知识来看,我看书时知道这是生殖隔离,他们已经和人类主流有一些本质的不同了。   “那他的尸体呢?‘一个人所言的是故事,三个人所言的才是真实’,老婆婆。”   “烂了,彻底烂了,连骨头都没有。”   我缓缓颔首,“晓得了,我们会注意的。”   “盲目的丫头,那你继续坐船吧,让巨大的触手送你去见诸神。”老婆子嚷道,“都去见诸神好了,和我儿子一样死在海里!”   “你该听她的,”阿莎后来告诉我,“青绿之地的小绵羊,想象一下你被海怪吞吃的场景,再或者溺于海中,鱼儿啃食你白皙的皮肉,贝壳攀附在你散落的骨头上,你的身体沉在海底,眼眶永远遥望着上方的微光。”   我自然不会因为一个奇怪的海怪袭击之事,再加上一个野女人和一个疯女人的闲言碎语就避免这趟航程。   事实证明,也没有海怪袭击我们。   不过我不知道的是,在多恩的断臂崖附近,零散的木片和人体的残肢飘荡在波涛上,石阶列岛的海盗,失踪了一多半。   近两周之后,我们抵达了老锚地,马尔寇家族的地盘,这里到鹰巢城一马平川,没有巍峨的山脉,只有丘陵、农田和马场,对于珊莎来说是个不错的上岸处。   “就到这里了,珊莎,”我看着马尔寇家族的圆盘锈锚旗,马尔寇家族曾经有过海军,不过现在已经衰颓,破败的小港口上不见船只的踪迹,一副被当年海鸥镇打压之后,就萎靡不振的迹象,“我得告诉你,小指头在鹰巢城里,千万小心。”   不过小指头大概不会害珊莎?谁知道呢,他死了。   “小指头,他不是死了吗?爸爸说——”   “我只是说他在,不是说他还活着,”我双手拢上她的小肩膀,“还记得吗?有消息说,血门不放谷地的军队回家,而且峡谷里很久没有信到北境了,千万小心,珊莎。”   这话让珊莎好看的红眉毛皱了起来,“我听不懂,在,却没活着?”女孩抿了抿嘴唇,担忧地握住我的手,“就是因为现在谷地局势微妙,所以我才必须走这一趟联姻之旅,莱雅,倒是你,现在海面不静,要不等两个月再走吧?”   等两个月?是在北境等着和史坦尼斯撕逼,还是在谷地等着小指头来控制我,亦或是杀人灭口?   “你是说邪祭和海怪,还有葛雷乔伊的鬼话?”我笑了,“安心,以后来谷地抱你的娃娃,丫头。”   猎狗桑铎·格里冈看着女孩间的离别,不屑地哼了一声。哟,真是硬汉,莫有感情。   我看着珊莎坐上小船,朝着老锚地而去,“黎明之风”再次扬帆。   我没想到的是。   这个季节在北方洋面上本来不该有的风暴,真的来了。   明明是白天,天气却阴沉得漆黑如夜。   起初只是风雨交加,波浪起伏,然后闪电劈下,浪水涛天,将黎明之风号抛起落下。   “降帆!!!”亚瑟高喊。   我身上只穿着胸甲,紧紧抱住了了主桅杆,雨水沾湿了我的眼睛,绳索自我身边飞出了船,帆索被砍断,一整个地罩住了我,被我使劲儿挪开。   “来不及了!”阿莎大叫,“抓牢!”   来不及?之前不是说已经靠近海岸了么?我昏沉地想,   之前,亚瑟·维水看着阴云密布,他告诉我:“没关系,我们马上就要到厄斯索斯大陆的海岸线了。”   天杀的,我根本不懂航海来着。   “礁石,礁石!要触礁啦!”   轰!   【龙翼遮天】   当风暴肆虐狭海的时候,狂躁不安的呼啸也出现在了厄斯索斯大陆遥远的奴隶湾。   银发的丹妮莉丝安坐在船舱之中,她的多斯拉克小卡拉萨把海洋称为毒水,马不能饮即为不洁,当三艘船自魁尔斯起航时,血盟卫们看着陆地逐渐消失在眼中,变成一条又细又薄的丝线,脸色宛如赴死,眼睛瞪得又大又白。   当下,暴戾的风雨袭击了她的船,多斯拉克人抱着紧张不安的马匹,在骏马的蹄动嘶鸣声里向马神祈祷。   可是,丹妮依旧安之若素。   她乃是风暴降生,在她出生在遥远的龙石岛时,狂烈的暴风雨便降临至斯,撕毁了她父亲的王家舰队,让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和她的哥哥仓皇出逃。   自她幼年时起,兄妹俩就与风暴为伴,从一座城市逃离到另一座城市,让篡夺者劳勃的杀手扑一个空。   她喜欢海与风的自由,水手们会歌唱她的银发和紫眸,比月亮更明亮,比夜色还动人,她一度想要成为一名水手,她的哥哥韦赛里斯却狠狠揪住她的头发,将她的脑袋撞向舱壁。   “你是真龙血脉!”他嘶吼道,“龙!不是咸鱼!”   咚咚咚。   摇晃的船上,木门被敲响,将她唤回了贵人的舱室,如今韦赛里斯已经头戴金冠并丧命于斯,他将她嫁给了多斯拉克最强大的卡奥卓戈,尔后一直向这位马王要求大军前往维斯特洛,复辟坦格利安的王朝。   当时的韦赛里斯已经疯狂,他反复念叨着自己才是真正的国王,绕着卓戈的样子就像是一只血蝇绕着骏马,最终,卓戈忍无可忍,将烧成水的金子浇灌到了韦赛里斯头上,给了他自己许诺的王冠。   忘了他吧,忘了那个曾经抱着她入眠的哥哥,他曾经给她讲述七大王国的故事,为她描述坐上铁王座之后的美好生活。   可是哥哥很快就不见了,后来的几年,他是个暴虐的疯子,除了殴打自己的妹妹之外,一事无成。   “女王,”船长的声音传来,“我希望您没有太过害怕。”   外头在波涛汹涌,可是丹妮莉丝确实毫不担忧,“无妨,”她回应船长有粗重潘托斯口音的瓦雷利亚语,“我经历过的风暴,比我骑过的马还要多,进来吧,阁下。”   这三艘运他们往东方而去的船属于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那位胖子总督想要她回去潘托斯,可是,带着面具的亚夏女人魁蜥,给了她另外一个预言:   “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所以,现在她往西南而来,奴隶湾,是她的去向。   她会去阿斯塔波,那里有闻名遐迩的“无垢者”,是当世最出色的军人,以及奴隶。   船长应声而入,身后跟着体型硕大的阉人贝沃斯,伊利里欧给她的保镖,这位中年男子敬畏地看了一眼丹妮莉丝身边的三条龙,卓耿、韦赛里昂和雷哥,它们长得很快,如今还能容纳在她狭小的房间,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只能呆在甲板上了。   每一次,这些人看到魔龙时,都会胆颤如面对多斯拉克人的少女,没错,丹妮莉丝的龙孩子确实引起过几场小火灾,但是也减少了船上的老鼠呀。   卓耿不悦地盯着船长,“呼!”他喷出一股小火苗。   “哇啊啊!”船长往后躲,和贝沃斯滚成一团。   “安心,”丹妮安抚道,“卓耿只是想要去天空中翱翔而已,它有些烦闷。”   尚算幼小的魔龙张开双翼,在龙之母,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身边放出一声鸣吼。   “吼~~~!!!”   索斯罗斯大陆,吼叫声鸣彻天穹。   这里位于维斯特洛和厄斯索斯大陆的南方,人称“绿色地狱”的热带雨林,奇形怪状的疾病层出不穷,险恶的本地生物窥伺暗中。   曾经有瓦雷利亚人和吉斯人试图在这片大陆的北方海岸上建立殖民地,却无一不被宣告失败,殖民者要么死于瘟疫,要么集体失踪,最终,殖民的举动只留下了一片片废墟,不管是龙王还是鹰身女妖都只能乖乖回家。   就在此刻,在“绿色地狱”的深处,一头巨大的长翼龙正张开血盆大口,给被它压翻在地的巨猿最后一击。   它的鳞片漆黑若墨,前肢上是巨大的双翼,投下一大片阴影。   “影翼,”一个古怪的口音,这瓦雷利亚语说得及其不通顺,“危险。”   这是个索斯罗斯人,有颀长的手臂和倾斜的前额,下巴极为厚实,平坦宽阔的鼻子像是猪一样,这些索斯罗斯人无法和其他人种繁衍,生下的莫不是死胎或畸形。   在他身边的,是个来自北方大陆的金发探险者,他们一行人自海边古代的殖民地,夷门塔废墟一路南下,到现在,五十人的探险队只剩下他们两个,其他人要么死于疾病,要么亡于巨兽之口。   这会儿,金发的探险者和他的向导就躲在长翼龙影翼的不远处,他们屏息沉默,躲在灌木里。   好大啊,探险者心中发出惊叹,他曾经见识过红堡里的巨龙颅骨,眼前的这一头长翼龙比那些魔龙要大得多,可能堪比传说中“征服者”伊耿的龙,那头“黑死神”贝勒里恩。   连颜色都很像。   “离开,”探险者的索斯罗斯向导不合时宜地劝道,“危险,贡卡要离开,这里危险。”   离开?   探险者想,又能去哪呢?   他和他的船一路跨越烟海,躲过了海怪的触须,见识了燃火的群山,瓦雷利亚的末日劫难就像是一场噩梦,至今还在世间回荡,可是这些都被他克服了。   探险者从已经变成火海的瓦雷利亚收割了无数宝藏、名剑以及龙王的秘密。   本来他已经收获颇丰,正要载誉回乡,却不想被一群铁民打劫,当时出了烟海的他身边只有六个人,勉强能把船开走,根本无法抵御上百号人的三条长船,勉强才逃出生天,孤身一人。   他不敢想象自己就这样回家。   拿什么证明他去过了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废墟?拿什么证明,他出来十几年的探险,不是一无所获?   骄傲地狮子绝对不能垂头丧气,兰尼斯特家族的男儿哪能承认失败!?   只有龙!   他的腰间有一张卷轴,那个铁民抢走了他所有的斩获,唯有这张卷轴还在。   没错,高等瓦雷利亚语所书,记载了驯服龙的秘密,铁民的铁群岛距离西境不远,有了这张卷轴,带着龙回家,不但能收获声望,永载史册,更能一雪前耻,让抢了他的攸伦·葛雷乔伊见识见识——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骄傲的探险者立起身子,巨龙几乎立刻就感觉到了,面对渺小的金发虫子发出一声嘶鸣。   他胆敢打扰无匹的长翼进食?   “危险!!!”索斯罗斯向导向后仰倒,双股皆颤,“龙,龙,来了,来了!”   泰温·兰尼斯特的弟弟,吉利安·兰尼斯特乃是西境的雄狮,巨龙又有何惧?他一正背上的家传瓦雷利亚钢剑光啸,古旧的龙皮卷轴在手中张开,坦然面对眼前巨大的影子。   影翼来了。   听我怒吼!   维斯特洛北方的星空中,冰龙座闪耀在酝酿风暴的阴云之上,这个星座的头部有一颗蓝色的星星指向北方,先民后裔称之为冰龙的蓝眼睛,安达尔人称之为“骑士之眼”。   这颗高挂天穹的眼珠子指向北方,指向北方的白色荒原和颤抖海,塞外的自由民们把这里叫做永冬之地。   在风暴肆虐在南方的大海时,永冬之地的寒风也在呼啸,宛如巨龙的吼声,孤影站在碎冰漂浮的岸边,孑然而立,他的面前是正在结冰的洋面,身后是风雪侵蚀着冰块。   风雪像是刀子一样,雕刻着巨大的冰山,鳞片,利爪,然后是眼珠和獠牙。   多年前一群塞外自由民在这里唤起了长夜,他自他们的献祭之中出生,开始履行自己的使命,如今,无奈的潜伏已经接近结束,凛冬已经降临到了这个世界。   轰隆!   雪原颤抖。   他身后的冰山已经被风和雪雕刻成了张开双翼的模样,蓝色的光芒绽放在眼眶的位置,就像是淡蓝色的水晶,寒冰铸成的翅膀活了过来,宽阔无比,龙鼻的位置吸收温暖,吐出寒气。   冰龙醒了,就像是他本身活过来时一样,长尾扫动,利爪踏上了坚硬的冻土,沉重的双翼下扑,一股狂风席卷起雪花,巨大的影子腾空而起,悠长的吟声盖过了风雪的低鸣,这个洁白剔透的丽影翱翔在天际,它的同类一只一只起飞,三头相互伴舞。   它们飞到了海洋的上空,龙翼下海水开始冰冻,突然,冰龙蓦然下降,一口龙息自口中喷出,袭向海面下瑟瑟发抖的巨影,一个巨大冰块包裹着海怪浮起,这只海兽还试图挣扎,触须皆张。   可惜还没由得它动弹,巨龙的龙霜已经将它终结,海怪本来就该活在暖水里,到极北的地方是自寻死路。   可是狂躁不安,挣扎痛呼的大海送它过来,这毫无意义,再多的风暴和波涛都挡不住冬天的脚步,海水注定会是冬天的桥梁,将凛冬的生灵送到这个世界的四面八方。   没错,就在此刻,咸水成冰,永冬之地在缓缓地扩张,夏天的子民以为一道长城能挡住长夜的脚步,却不想,大海本身会在寒神的足下臣服,或早或晚,这个世界都将被冬雪吞噬。   冬天来了,夜王收回注视远处龙影的目光,他开始向南方走去,在他的背后,又一座冰山在慢慢被雕刻成龙的模样。   作者的话:我猜又有小可爱要说莱雅拉不是我亲女儿了_(:з”∠)_另外,冰龙和长翼龙的设定在原着里就有(所以我想不通电视剧,造尸龙干嘛,要龙的话夜王往北方走啊,大把大把),关于吉利安和攸伦的恩怨只是有猜测,纯属我的私设。 第216章 序章 厄斯索斯海岸(上)   好热。   烫!   当我睁开眼时,差点被烈阳闪瞎了双眼,手指遮在眼睛前,拦住了刺人的光线。   发生了什么?   啊,对,我想想…   船倾斜得厉害,被巨浪戏耍。   霹雳闪烁,风浪拍击,船员已经封住了舱门,降下了船帆。   可是船正在被送去一片礁石隐约的海岸,然后撞击声轰鸣,我整个人飞到了水中,我似乎看到了起伏在海面的尸体和木屑。   还有,水真是咸的发苦。   后来,胸甲越来越沉,我慢慢被水浸没,然后潮汐涌动一脚把我踹走,我顺着水流划动双臂,两脚不断往后蹬,感觉指尖握上了泥沙。   然后我努力站起来,踉踉跄跄把自己拖上岸,一头栽进沙子里,当时感觉好冷,可是眼皮好沉,根本顾不上。   现在,我的手遮着脸直面的阳光,耳边是海浪不断冲刷沙滩的声音,快渴死了,而且好饿,现在的我,可以喝掉一条泪江,并吃掉一整个巨人,当然,要先去皮去毛。   “小姐,你睡得好香,我看你和沙子那么亲密,跟抱新郎似的,都不忍心叫醒你。”耳边响起了斧刃的声音。   “哈,”我笑了,“我还说天使怎么长着络腮胡,身上一股洋葱味儿,原来是你,船呢?”   “这是个问题,您坐起来就看得到了。”他回答,“要喝的吗?”他递给我一个沾满沙子的水囊,“小心拿,已经破了,捧住下面。”   我坐起上身,吮取了几口水,味道真是该死的甜美。   喘上几口气,抬起眼皮,我看到了“黎明之风”,它摇来晃去,正在给我唱摇篮曲呢。   沿着龙骨处处都是裂纹,船体压在礁石上压根没法动,涨潮也不行。   船帆全碎了,零落在倒下的桅杆上,好一艘破烂。   “我讨厌船。”我听到自己自言自语。   “它离得可近,听得到的。”斧刃在我身边坐下。   “嚯哟,听到又怎么样,记恨我?搁浅还不够,还要冲上来咬我是吗?”   “哈哈哈,还能修,小姐,说不定我们还得坐它。”斧刃,你告诉我啥?   修个蛋,我绝对再也不坐这东西了!   我站起身来,看到在我不远处已经搭起了一个小营地。   我的四十名护卫,几个军士以及水手,全船曾经共有六十多号人。   可是现在只剩下二十个,   有些还躺地上不能动弹,真是可怜极了。   “对了,小姐,告诉你一个噩耗。”斧刃说,“酸埃林、艾德威·石磨坊,还有亚瑟船长,都没找到,八成是去见了诸神。”   “那,”我抹去发丝间的沙块,“愿新旧诸神与他们同在吧。”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大海,还好不是在狭海中间出的海难,否则一个都逃不掉。   之后的三天时间我们把时间和精力全花在生存本身上了,我不是很熟悉海边的环境,还好队伍里有王领人和风暴地人。   因为船体还算完整,虽然食物全都沾了盐渍,可我们依旧抢救了不少东西,工具、武器还有铠甲,夜晚放晴的星空告诉我们这帮可怜兮兮的海难生还者,这里依旧是在厄斯索斯西北海岸,并没有飘到盛夏群岛去。   某天早上,水手阿诺还有托马德爵士插着腰看了半天,告诉我这船能修,但是他们没这个水准,龙骨倒是还算完整,可是真修补起来,谁都不敢坐。   好吧。   我们始终都没找到埃林、艾德威和亚瑟的尸体,也没找到任何活人,这就很奇怪了,这里草木茂盛,应该是可以种地的。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夕阳西下,外出的探险队返回,他们找到了一些残垣断壁,斧刃猜是洛伊拿人的遗迹,还是没有什么人类定居点。   “至少这不是个岛,”我坐在噼啪的篝火边,“而确实是那个东方大陆。”   我可不想再一个孤岛和二十个大老爷们儿过一辈子,考虑到我是个姑娘,只有我这个姑娘,不忍想。   第五天的早上,一艘桨帆船出现在了海平面上,并朝着遇难的黎明之风号靠近,我看到了上头的油彩:女人和水果。   这是一艘里斯船。   在这艘船靠近海岸以后,几艘舢板被放下,然后向岸上而来。   “警戒!”托马德爵士大喊,他的头上裹着亚麻布,海难时脑瓜破了,水手和士兵拿着武器列成阵型,我身着胸甲,拄着双手剑红臂。   本来该是佩军刀才对,可是我的军刀已经遗失,倒是这把双手大剑够沉重,安稳地躺在船舱里。   舢板靠近,我看到当头的船上,水手舞动着一面绿色的旗帜,在狭海,这是商谈的意思,也可能是靠近以后再掏出武器把你变成奴隶,或者趁你不备突然袭击,把你抛尸野外。   水手拖出一块长踏板,让当中一个衣着华丽的人上岸。   “看看,看看,”这男人肩膀很宽,高个儿,银色的外衣非常亮丽,袖子宽得快拖到沙子上头了,银色卷发上是一顶额…绿色的帽子,上头还华丽地插着一大把羽毛,他就连眉毛都精心修剪过,此刻正在抬起下巴招呼我。   “一队不幸的人,凡人皆须侍奉,兄弟姐妹们,你们出海前可曾祷告一夜?”   “没那工夫,你是谁?”我问道,手指摩挲在长长的剑柄上。   “这就是不尊重神灵的代价,”他砸吧着嘴,“我是萨拉多·桑恩,你们是维斯特洛人?”   “萨拉多·桑恩,”我蹙眉,“我在君临海关的黑名单上见过你的名字,你是个海盗。”   他眉头上扬,这是在表示惊讶,“海盗?我们如此杰出,却连立锥之地都没有,那好吧,海洋属于我们,我属于这种海盗,丫头,海盗中的骑士典范,骑士,你们维斯特洛人是这么说的吧?我还帮你们的国王打仗来着。”   “国王?哪边的。”   他撇了撇嘴,“输的那边,否则我也不会来这了。”   “你意欲何为?”我掂量着他的人手,比我们多,肯定的,但是打起来不定谁赢,这是陆地,不是海上,“诺,那里有艘船,你看到了,上面的东西你爱要什么都可以拿走,再或者,你不想白跑一趟的话,帮我给布拉佛斯带个消息。”   “船?你是指这堆沾满水和盐巴的碎片?”他嘲笑道,“你问了我是谁,女孩,你却没告诉我你是谁,这难道是维斯特洛的风范?”   我转头瞧了一眼,“我是谁?你既然帮国王打过仗,不会没听说过把铁王座扔街上的剥皮女吧?”   他收回自己淘气不羁的笑容,唇瓣捏紧,眼睛因沉思而眯了起来,然后狠狠拍了一下手掌,“啊呀,是您!他们说,你是趁着晚上跑去坐那把椅子,结果被割破了手,恼羞成怒就把椅子扔外头了,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我就是想扔而已,”我敷衍道,“怎么说,我可以给你我的信物,一个银手镯,你拿着去,找布拉佛斯的波顿家族,就在港外的东边庄园里,完事儿以后手镯你可以自己留着。”   真是个鼠目寸光的无赖,如今亚瑟船长没了,我会需要一艘船在狭海上为我服务,所以不会低他的酬劳。   “不,我不相信你,一个女人拉着剥皮人的纹章,就说自己是那个僭主莱雅拉,谁会信?”话很严肃,萨拉多的笑容却完美而潇洒,露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不过你的卫兵不赖,我拿了这船上的东西就走,放心。”   “把手镯拿去吧,”我懒得证明,“反正你去一趟也不会损失什么。”   “好吧,”他心不在焉地接过我跑过去的镯子,这是琼恩·雪诺送给我的礼物,很多人都见到过我戴着。   【萨拉多的瓦雷利亚人号】   又一次酒醒,提利昂·兰尼斯特踏上甲板,水手告诉他船长看到了一艘沉船,去问情况,侏儒来到甲板上放水,醉眼稀松,看着远方搁浅的遇难船只。   河湾手艺?他想,不知道是海塔尔还是雷德温的船在这遭了殃。   “嘿侏儒,如果你的尿碰脏了我的画,我就剪了你的宝贝!”他放水时,船长正在归来的舢板上,“别对着下面撒,我要上来了!”   妈的,忍一会儿。   “那些是什么人?”在船长手搭上船沿时,提利昂帮了一把,他问道,”不上船来一起走吗?“   “我自己,能行!”萨拉多·桑恩翻了上来,“她戒心很重,不会乐意跟陌生的船走的,说自己是,那个谁?莱雅拉·波顿,但我不在乎她谁,我只在乎钱,谢了小怪物,来看看我的收获!”萨拉多喜滋滋地打开一个宝盒,里头是一串精美的金项链,上头的狮子眼珠是红宝石。   这不是瑟曦的东西么?   提利昂瞬间酒醒了。   瑟曦的项链,怎么会在…啊,对,对!老姐抱怨过,莱雅拉曾经把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珠宝全给拿走了。   “她是莱雅拉·波顿。”   “我不关心这个,侏儒。”萨拉多随意地谈道。   “蠢货!我们找的就是莱雅拉·波顿!别开船,别开船!”侏儒大喊,“我女儿还在那呢,别开船!!!” 第217章 序章 厄斯索斯海岸(中)   “兵练得不错,”我拍拍斧刃,席地而坐,“连水手都会动刀子了。”   朝霞之下,几只舢板正在远去,我看着那个银亮银亮的萨拉多·桑恩上船,危机告一段落。   “摆个架势还是可以的,小姐。”   我其实不担心会不会获救,我的船队六千五百人即将南下,沿着海岸线走,他们或早或晚都会发现这里的船难,当然,为此我可能需要把我的剥皮人旗帜挂高一点,挂上桅杆。   “吼~!”   那艘桨帆船上传来一声鸣叫,这粗犷难听的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像魔山?   我蹙眉看到那艘船上一个水手被巨影扔下船,绳子又被放下,哪怕在岸边,也能看得清那磅礴健壮的身躯。   看起来也像是魔山!   “天杀的,这帮人有完没完?”我再度起身,“狩猎队先别走,他们过来了!”   好烦啊,我们还得去打猎弄吃的呢,这场海难折断了几乎所有的紫杉木长弓,我手里就两把,其他的弓都是用这里的树枝临时做的,射程可怜。   至于弩?就一把全木的还能用,其他的要么坏了要么丢了,金属配件不齐整,这东西很娇贵,经不得风吹雨打。   所以,要不是有这帮比我这个吃白饭的贵族会生活的泥腿子猎人,我得饿肚子。   “戒备!”斧刃细眯双眼,“小姐,好像是魔山。”   “弓弩手准备,拔剑提盾。”我高喊。   魔山为何在这?为何在一艘里斯海盗船上,还是往布拉佛斯而去?我没空想这个。   不是上次的交涉,这次是玩真的了!   魔山。   如果说维斯特洛并非天国的话,确实,人人都在自己的生活里挣扎。   可如果说维斯特洛是地狱的话,那么可以说,格雷果·克里冈这类人就是这种氛围的缔造者。   在我前世的剧情里,有很多很多的恶棍,包括杀死罗柏的卢斯·波顿、杀死艾德的乔佛里、把小孩从塔楼上丢下去的詹姆、以及机关算尽的泰温等等等等。   可是,他们大都可以被理解,甚至例如詹姆·兰尼斯特这样的勉强可以说是个被“洗白”的人物。   除了魔山和小剥皮。   不管是卢斯还是泰温,大部分人把暴力和杀戮当做一种工具,一种手段,可是这二位,他们追求的是暴力本身,不折磨人他们就活不下去。   在七国的战乱中奸淫掳掠之事发生过无数,每一具枯骨都遭遇过常人难以想象的噩梦。   作为这种噩梦的代表,魔山杀掠妇孺,无视一切秩序,堪称一切奸邪之徒的表率。   可以这么说,如果豁出去,什么都不求,捏着鼻子,甚至委曲求全,我可以和任何人共存。   除了这二位之外,我不想死,他们就得死。   不用说了,干他就是。   “长矛手,拒马!弓弩手瞄准那个大个子,不要活的!”   弓弦拉开,“恐怖堡万岁!”我的卫兵和水手将一排长枪举起,其中有好些是这几天做的粗制品。   “斧刃,替我喊话,不想受伤的就离开格雷果·克里冈!”   我双手持握大剑,将剑尖拖在沙子上,他们正在靠岸。   “躲开,只杀魔山!”斧刃叫道,水手们一看这架势立马跳下小船。   “射!”   咻,咻!   黑影扑上魔山所在的小舟,“啊!”他大呼一声,握住肩膀上的箭枝,巨大的影子发出怒吼,“莱雅拉!!!”   足以让正常人丧命的弩箭在他这不过是激起愤怒而已,高举着绿旗的水手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继续!不要停!   “无干人等让开!”我无情吼道。   “放!”直射的弓箭让魔山翻下船,在浅滩溅起浪花,他当然没穿铠甲,否则那重量不提下不下得来桨帆船,谁敢载他?   “维持住!”尚不知他生死,谁敢松懈?   “莱雅拉!!!”泡了水的巨汉忽然站起身,持弓的士兵下意识地将手松开,两根羽箭射向了他。   “吼!”魔山大呼,比圆盾还大的手掀起小舢板拦在自己面前,顿!小舟成了他的盾牌。   啪!弓箭射到了竖立而起的盾牌上。   得,毫无意义。   这种体型的敌人,在百人规模的战斗中,近乎无敌!   “我要干爆你,野种,哈哈哈哈!”他根本没顾身上的伤口,手持小舟大步前进,声音几乎快让大地震动。   “你砍了我的腿,我就拿你的脊椎做拐杖!”   太阳在他的背后上升,大汉投下阴影,在飞沙中留下幽深的脚印,在热浪里播撒狂笑,长发飞舞,犹如七层地狱里的恶鬼。   “哈哈哈!我逮到你啦!!!”他手臂肌肉凸起,掌中木船一把扇开飞来的箭矢。   按前世的高度计算,他是有三米还是四米高?   然后,我看到了他能自如活动的原因。   他的另外一条腿是一只…   马腿。   这是什么邪术!?   魔山整个人走起来一瘸一拐,无比怪异而霸道,宽大的衬衫和皮革裤子被他撑得饱满,只有那条马腿上孤零零什么都没遮,甚至隐约可以看到腿间…真是恶心。   “散开!”他开始奔跑,挨不住!“弓箭手绕背,盾牌扔掉!都给我动起脑子来!快!”   这情景盾牌没啥用。   我一手握住双手剑的中端向左侧斜跑而去。   “分散!”斧刃大喊,士兵们从目睹恶汉的错愕中惊醒,一个阴影在他们头上扩大。   “啊呀!”   魔山将手中的木船掷出,碰!人仰马翻!   六只腿扒起飞沙。   至少压倒了三个人。   “慈悲!我投降!啊!!!”一个我的水手直接跪在地上,魔山弯腰抓起他的脚踝使劲一甩!   “莱雅拉!”   是朝我的方向!   我听到脑后的风声下意识低下脑袋,一个人从我头上飞过,脑袋砸在了岸边的岩石上,回头一看。   妈的异鬼啊,一个照面废掉了四个人!   跟着魔山来的水手可不是他的手下,也在惊呼逃跑,岸边纷乱一片。   “莱雅拉!!!”格雷果高呼,继续追了上来。   “莱雅拉!!!!!”   “她在这!”一个萨拉多的水手指着我,拦在了我的面前。   “莱雅拉在这!”他的面容扭曲,声音喊得嘴巴都变了形。   我脚步一停,手中的大剑大了一个旋。   “不——”   呼!!!   嘣!碎骨和血肉齐飞,他瞪直了双眼,这个向恶人谄媚的人连脖子带下巴被我一剑砸碎。   四散人群中,舞蹈家达蒙猫腰快步穿过,羽箭搭在弓臂上,面前有一片空档,这个神射手稳稳瞄准魔山的后背,咻!   噗!   “哈哈哈,来追我啊,”我放声大笑,“你的畜生腿跑不动了吗!?”   以为我真是大小姐?我当年可是在广袤苦寒的北境奔袭上千里格的人,在野种庄园里吃苦长大,不知道体力比南方人要好多少。   比起十五岁那年,我敢保证自己现在的体力只会更棒!   “莱雅拉!!!”他如我所愿,向我冲来!   噗!达蒙的又一支箭矢插上了他的后背。   “射他脚!”斧刃在后头大叫。   啪,一支弩矢激起了一片沙雾。   “恐怖堡外岁!!!!”一个长枪手害怕得吐字不清,手持长枪直愣愣向魔山冲锋。   魔山将枪尖在手中一握,低头看着这个胆大包天的死人。   “不——我,”他慢慢抬头,看着那双噬人的双眼,比小圆铁盾还大!   手掌伸出,黑影遮盖了他的双眼。   “莱雅拉!!!!!”魔山扯住那个长枪兵的手,让士兵发出一声惨叫,却被魔山自己的咆哮盖住,他将小兵和长枪舞在双手中,“莱雅拉!!!!!”   “来啊!”我挑衅道,“我就在这里,骡子魔山,我在等着你呢!”   达蒙拿稳长弓,瞄准了魔山壮硕的马腿。   猫着腰拉开步子的侍卫从四面围绕。   我手持双手大剑,看着越来越近的巨影。 第218章 序章 厄斯索斯海岸(下)   烈日当空,滚烫的太阳灼烧着在场的每一颗心脏,面前的暴烈汉子一如天空的太阳,其残酷让人难以承受。   “啊,救命!小姐!!!”被他握在手里的士兵惨叫,“莱——莱雅拉,小姐!”他在魔山的手中左摇右摆,晃动得周围的卫兵不敢接近。   巨汉脸上露出嗜血的笑容,长枪掷出。   噗!人影应身而倒。   “啊!!!”惨叫声凄厉尖锐。   一个卫兵躲闪不及,被定在了地上,枪尖穿透了他的肚子和脊柱。   紧接着魔山将手里的人一荡,空下来的手扯住了他的小腿。   他要把被他抓住的人撕开!   “呼…我婆娘,我女儿,啊!!!叫莱雅拉!和你同名!”   士兵知道自己时日无多,“野种庄园,   万岁!!”   一把匕首出现在他手里,然后狠狠捅上魔山的腰杆。   “万岁!”匕首入肉,直没到柄!   他的大脑本该已经缺氧,没什么力气才对!   “啊!!!”格雷果·克里冈痛喊出声。   刷!掌心里的人被扯裂,两半身子飞腾向两方,血雾蒸腾,“我受伤了?”魔山低头看向腰间的伤口,罔顾背上的箭枝。   这几天为了打猎,箭簇都没被“加工”过,可惜。   如果匕首伤及内脏的话,他现在也该是不能动了才对。   可是,他又继续迈开了脚步!   “莱雅拉!!!”魔山大喊,大手将冲上来的斧刃一把扇开,被斧枪留下了一道流血的伤疤。   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那张因为愤怒而狰狞可怕的大脸。   无匹的身形,庞然若山。   他来了!   “莱雅拉!!!”   阴影越来越近,奔跑的震动让沙砾颤抖。   “莱雅拉!!!”   大剑拖在地上。   我双手攥紧剑柄,又复松开,如此往复,准备用力。   魔山大脑袋的影子遮住了我的靴尖,够近了!   “喝啊!”   大剑挥出横劈向他的腰肋,他的大手一张握住。   抱歉,魔山,我的剑刃可不是枪尖,那是锯齿状的,异常锋利。   大剑不开锋?这是日耳曼双手剑,拜托。   没想到,时隔两年后,我又要借助他人对我武器的不了解来获利了!   我借着他拦住我的力道抽剑横拉,断手!   断手!!!锯齿割开皮肤和肉,切断了骨头,血洒而出,他的右手少了半个手掌,“啊!!!”   他还在痛叫的工夫,微风让我结成小髻轻拂,那是大剑抡圆带起的气流。   噗!   他还算完好的另外一只脚被劈开!   铛!我不知道那只马腿是什么做的,坚固地立在地面,拦住了我的大剑,没有被武器切断!   不好!   我手指放松,任由双手剑落地,足撑沙中向后仰身,躲开他要抓握的手掌。   “莱——雅拉!!!”他痛呼。   我喘气后退,看着他独脚站立,断腿和断手鲜血狂喷。   好奇异的画面,那只马腿是什么魔法?   “长矛!”我喊道。   不管是什么,就趁着这时候!   “接住!”我眼角是冷芒闪烁,长矛来了!我双手将横飞而来的矛拿稳。   “莱雅拉!”他痛嚎道,手指摸上不断出血的腿部。   要不要戳过去万一他夺走了长矛反杀怎么办?   再等等,等失血让他神志不清再说!   我的手指握上长矛的中端和后端,挺矛而指,拉开双腿,游移在他身边,往他身后走去。   “补一箭,左肩膀!”我命令。   咻,达蒙的利箭还算准确,插入了魔山左肩,箭羽颤动。   他至少杀了我三个人,被船压上的那几个不知死活。   如果不是他没套铠甲。   如果不是他没有马。   如果不是我的双手剑比较长。   如果不是达蒙的弓箭和那个士兵的匕首让他受了那么多伤。   我怕是现在已经没了命。   不过那又如何?我看到魔山的腰有些松垂,他快站不住了,瞄准,琵琶骨下边一点。   刺击!   噗!   “额…”他发出一声痛哼,想要用手够身后刺入的长矛。   果然没中心脏,卡骨头上了。   我握住矛柄,旋转微挪,“额啊啊!!!”他仰起头,使劲儿想要够向背后,反而弄歪了一根插着的箭,让自己更痛。   我感觉到没有硬物抵挡,狠狠用力!   噗!   矛尖透体而出,松开双手,我任他栽倒在地。   他死定了。   再叫我的名字啊。   你想复仇对吗!?   起来啊!!!   我能卸掉你一只腿,就能让你毙命!   轰隆!   所有人都看着巨汉倒地,发出了巨响,激起的沙雾弥漫。   “我女儿在哪?”   我听到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比较下头,低首望去,正是小恶魔。   提利昂·兰尼斯特。   他的这个问题一下把我从昂扬的战场中抓了出来,这个小侏儒就这么对着砍到了魔山的女人说话?!   “你是说西佛·希山?”我秀眉扬起,“在布拉佛斯。”   咻!侏儒弩指倒地痛呼,正在蜷缩的格雷果·克里冈,随手射出一支箭矢,然后把他的里斯弩丢开。   我不知道这一发是什么意思,告诉我的护卫和斧刃他是我们这边的,还是说也在报仇?   “她在那干什么,”他蹙眉问道,声音很低,“她在当你的侍女?”   “在帮我统计人数,登记造册。”   “什么人数,你没让她去陪贵族老头吧?”他够着脑袋,就个头来看,像极了好奇的丑小孩,“她身体好吗?”   “没有,我有六千五百个人要管,识字的书记却没几个,所以她很重要。哎呀你别离我腿那么近!”   六千五百个人。   我猜侏儒花了一秒钟消化这个消息,他罔闻我让他离远一点的话,伸出食指,“你没虐待她对吧?”   “不称职的父亲有资格问我这个?!”   “对,不称职,今后我尽量。”他喃喃道,“你们要去哪里,我想带她走,在西境她会拥有最好的。”   “你自己去问她,别问我,至于我?匕首湖。”   他盯着我,皱着眉头,大概是在估测我对西佛的影响力有多大。   我们很有默契,没有提婚约之事,大家都知道那不顶用了。   然后,他突然走上前去,拿起我的大剑,吃力地拖向我,“快拿住,把他头砍下来。”   “干什么?”   “砍下来,快去!”   他把剑递到我手上,这动作叫他热汗淋漓,然后他推着我,靠近还在挪动的魔山。   “砍下来,快砍下来!”   干什么啊?   “别推我!我说,他我还有用呢,你看到那腿了吗?”   “砍就是了!这个马腿很邪异,你最好马上动手。”   好吧,魔山嘴唇蠕动还想说什么,我已经举起大剑,狠狠劈下!   噗!   血和沙已经沾了我一身,现在靴子和裤子已经全红了。   还好没把大剑砍出缺口。   小侏儒立刻抱起了魔山的脑袋,不顾鲜血沾湿他的衣服,他吃力地举起了那个硕大的头颅,双臂微微颤抖。   鲜血自断开的脖颈流下,死去的格雷果·克里冈瞪圆双眼,嘴巴微张,怒目而视。   “看到了吗!?”小恶魔大喊,“这是魔山!你们在船上都见识过魔山有多么可怕,这个魔山刚刚还来了一场屠杀!”   “这个女人,斩杀了魔山!!!记住她,她是莱雅拉·波顿!!来自维斯特洛的北境,剥皮人是她的纹章,双手剑是她的武器!世界上有谁能独力斩杀这样的巨汉野兽!?只有她,只有这个女人!莱雅拉——————波顿!!!”   他这是干什么?   不说魔山没穿铠甲,他刚刚花费力气搬船当盾牌,掷人撞石,把人撕成两半,肯定很累。   何况身体上受了那么多的伤。   我杀这样的魔山,和前世剧情里奥伯伦·马泰尔用沾染剧毒的长矛杀他也没太大区别。   至于这么吹吗!?   “看到了吗!?”提利昂炫耀着手上的脑袋,依然在大声叫唤,“记住这个名字!去酒馆里吹嘘,去和姐儿夸口!告诉所有人你们看到了怎样壮观的一场战斗,看到了多么强大的女人,杀死了一个十三英尺高的巨人!!记住她的名字,卢斯之子,恐怖堡的女儿,莱雅拉·波顿!!!”   “让吟游诗人唱她的歌,让吟游诗人带上你们的名字,莱雅拉·波顿,杀死了野兽格雷果·克里冈,她的英勇与强大,多么让人畏惧而赞叹,记住她,记住今天,记住这一场战斗!!!”   我脸红了。   简直就是一场羞耻表演!   “够了!”我一把扯住魔山的头发,轻松将它从小恶魔手里夺走,“你想干什么!?斧刃,来,拿着它!”   “莱雅拉·波顿!!!”该配合我的斧刃一点没有配合的迹象,反而举起双手欢呼,“莱雅拉·波顿!!!”他接过我手里的脑袋,“给魔山缝上,我们会告诉每一个见到的人,小姐,你杀死了强大的格雷果·克里冈!”不要,不要啊!“莱雅拉·波顿!!!”   “别傻站着,快摆个造型,这些水手会在厄斯索斯每一个港口说给别人听!”   我感觉自己的脸快热化了。   “快,莱雅拉,别浪费这一次战斗,让所有人都知道你的强悍,”小恶魔握紧自己的手,鼓劲儿道,“快!”   “不行!”我低叫,“你干嘛啦!这,这算什么事!?”   “算什么事?”他眨了眨眼,“你在这里杀死了格雷果,到了下周,当这些人抵达港口以后,他们会吹嘘你用双手剑杀死了一个块头有城堡那么大的汉子,一个月以后,所有的城市都会知道你仅仅用匕首,就捅死了一个刚刚屠杀了一千人大军的巨人,再过半年,他们会说诸神的光晕笼罩在你脑袋上,你的长剑发出夺目的光彩,杀死了从七层地狱而来有山那么大的恶魔。”   我傻了。   “不可能,”我告诉他,“这也不重要,我干嘛要这样炫耀自己啊!?”   “炫耀?我问你,你带领六千五百人,打出的旗号是什么?”他拍了拍我的腿。   “剥,剥皮团?”   “佣兵?很好,作为佣兵,最大的仰仗是什么?”他问我,却没等我回答,“是暴力,是力量!!!如果你的剑不够锋利,你的雇主怎么相信你?如果一支佣兵团不宣扬头头的强悍,人家怎么相信你是一支佣兵团,而不是维斯特洛来抢地盘的丧家之犬?打架厉害可是佣兵的看门本领!”   “我——”   “别和我说什么骑士精神及荣誉,从古至今没有一个传奇的骑士不存在诗歌和吹嘘,”他接着说道,“匕首湖没有主人,你可别告诉我你是去湖畔的残垣间赛马或者看着美景散步。”   “听好!莱雅拉,把身子低下来!”他扯我的袖子,我迷迷糊糊地照做。   这家伙说了好多,我简直——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你告诉我匕首湖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就知道了,那里曾经是洛伊拿人国度的中心,后来诺佛斯和科霍尔的联军在湖水上狙击了瓦兰提斯的大军,我从书上度过那里,我知道现在没有任何人宣布自己是匕首湖的领主,你是想要那块地方做根基对不对?”   “对,”我懵然,“然后呢?”   “好!”他大手一拍,“你说你是佣兵团,那里是无主之地,你要占领哪里?那我告诉你,凡是有点头脑和自尊的领袖都不会承认你,匕首湖是三个城邦的交通中枢,恐怕不只不会承认,他们还会攻击你,敲打你,逼你离开!”   “啊?对啊,这没办法的,凡事都有其挑战,这和宣扬我杀了魔山有什么关系吗?”   “关系?这里头的关系就像是河水与鱼一样明显,你要顺利地占据匕首湖,你就要到处说,你杀了魔山。”   “我不懂。”我迷茫的样子可能有点可爱,小侏儒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移开眼睛。   “咳,你看,莱雅拉小姐,你总是不懂得名义的重要性,为什么你被称为僭主?为什么你丢铁王座的行为没有引起好的反应?这就是原因,合法性和正当性,是一个领主或者君王行事的基础。”   “嗯,所以这和我杀了魔山有什么关系?”   “这是你构筑自己成为君主的基础,从古至今所有的君主只有两种,一种靠血脉,一种是英雄,你不过是一个伯爵家的私生女,血脉是万分靠不住的,你只有成为英雄本身,让你的事迹为人所传唱,你才会成为一个君主。”   “英雄?”我挠了挠头,“可是,世界不是围绕着英雄转的呀,而且,我当时一切为了君临人民的福祉在做,这不就够了?”   “不够!你要神话自己才行,莱雅拉小姐,要让人崇拜!人民不止要听税收了多少,路修了多宽,他们更爱听你早上吃了一千公斤肉,下午喝了一千品脱黄金葡萄酒(我哪吃得了那么多?),这是一种比喻,别抬杠!晚上睡了一千个男人,隔一天换一千个女人陪床,你要让人民想成为你,同时又让他们感觉这辈子都赶不上你,最后的最后再加上你对他们不赖,你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君主,你现在做的事,有开明、有仁慈,甚至有暴力,唯独没有君主风范。”   “那,好吧,我看出来了宣扬魔山被我所杀的价值,然后呢?”我正色问道。   “你去匕首湖,当然不能悄悄咪咪地摸过去,莱雅拉小姐,你要正当地成为那里的主人,甚至科霍尔、诺佛斯和瓦兰提斯的主人,你就要让那里的人民哭着喊着求你去。怎么让他们求你去呢?雇一个厉害的佣兵团呀!匕首湖里河盗纵横,一直到今天,我在潘托斯也时有耳闻,沿岸的村落恐怕不堪其扰,更何况是路过的商队。”   “你是说,造一个名义过去?说我们被雇佣?”   “对!”提利昂一拍拳头,“任何事都要正当,莱雅拉,强盗手上肯定命案不少,湖边和河边会有不少苦主,你接受他们的请求,赊账为他们除害,剿灭河匪,带来和平和安定!”   对,反正我不是真的佣兵,赊账就赊账?   洛恩河的河盗为患在自由城邦内部闻名遐迩,而匕首湖尤其严重。   据说在湖中的很多小岛上,藏有无数的洞穴和秘密堡垒,比较出名的是“不洗澡的”乌霍以及“残酷的”柯拉。   “这不是真的赊账,而是分期用匕首湖上的过路税来抵押,这样子,你收上了税,就算你没有匕首湖领主或者匕首湖之盾随便什么称呼,你也是那里实际上的主子!”   “人家可以不交税呀?”   “可以,但是不交剿灭河盗保护商路的钱,那就是自愿承受河盗抢劫的风险,那就,自担风险咯。”   这个我理解,可以和某个当地能够谈判的河盗势力结盟,每个月分钱,不上税的就交给河盗去打理。   也可以撇开河盗自己单干,一波人收税,一波人当贼。   “这部分小伎俩我懂的,”我揉着下巴,“你说的可以当科霍尔、诺佛斯和瓦兰提斯的主人是什么意思?”   “我不是说您一过去,瓦兰提斯就会奉你为最后的瓦雷利亚,龙王之后,至高执政啥的,那运气只属于坦格利安。我是说,您看,您是个佣兵团,以佣兵团的名义做事,处在匕首湖这个三城交界,距离瓦兰提斯北部以及诺佛斯和科霍尔两座城邦都极近,这就是机会。”   “机会?”我蹙眉。   “没错,自由城邦的军队一向不行,像潘托斯就完全在靠佣兵,”他说道,“科霍尔也没有自己的武装,据说只有一些守卫和三千名无垢者,象党执政的瓦兰提斯一向不乐意用军费来养太多的本地虎袍军,也需要人去帮忙剿匪,这些就是机会!   你宣传自己是佣兵,就代表你这里可以用佣兵的规矩来谈,什么是佣兵的规矩?就是长剑和金币,这就是告诉那些总督和执政官,可以花钱雇你进城来帮忙做事。   你宣扬你的事迹,可以让人觉得这金龙花得值,虽然他们不一定用金龙,总之,能让那些城邦里的大人物觉得值得用钱雇佣你,加上你就在自由城邦的中央,那个匕首湖,距离到哪里都可以很近!   总之,这样一来,你就有了去带军队去某个城邦的名义,再后面,就学着匕首湖的旧事,只要你行事地道,别太横征暴敛,让平民不会太过愤怒,让贵族想把你赶走,那就安稳如山。做到了这些,那后头登基为王的事,就是顺理成章了。”   “你的话里有不少好点子,虽然还不成体系,不过大致有了一个可行的思路,当然,很多地方还需要完善,不过,”我思忖,“不过我只是是告诉了你我要去匕首湖,还有我有六千五百人而已,那么短的时间,你就想出那么多内容,对吧?”   “对,我帮了你忙,莱雅拉,希望你能让我带走我的女儿。”他坚持道。   “不可能。”我一口回绝。   提利昂急得想跳起来打我的膝盖,“为什——”   “你和她一个都别想走。” 第1章 潘托斯(上)   【潘托斯的旅馆】   远方白云蓝海,楼下人群喧嚷。   港湾里嘈杂拥挤,一只只桅杆构成了森林,林地的大地起伏,那是随着微波起伏的甲板。   旗帜慵懒地摇摆在桅杆顶端,大多是另外两个城邦密尔及里斯的旗帜,由于北方强权布拉佛斯的压力,这座城市颁布了奴隶贸易禁令,所以船长们精明地高扬外国的旗子,以避开政策限制。   属于维斯特洛的船只也有不少,雷德温的葡萄、多恩的阳戟、塔斯岛的日月,或许这里是七国之外拥有最多七国船只的地方。   潘托斯,自由贸易城邦和七国往来的要枢,一如潘托斯人骄傲的自誉之言,这里正是峡海的中心。   “很惊讶吧?”提利昂·兰尼斯特双手扒在窗台上,踮起的脚尖下头,是一把扶椅,“多繁荣的城市,谁能想象,她居然一个卫兵都没有,就像是美人不穿衣裳,行走在地痞中间。”   他身后没有任何声音传来。   “让我们谈一谈好吗?你看这里只有我们俩,”   小恶魔的衣服打理得很整齐,暗红色得皮马甲上是狮子得纹路,鲜红色的亚麻衬衫穿在里头,黑色马裤的质料是丝绒。   更可怕的是,他居然到现在还滴酒不沾。   提利昂收回了望的视线,对静静坐着的丫头说道,“如此安静,实在太无聊了。”   “我不和兰尼斯特说话。”西佛·希山规规矩矩地坐在椅子上,穿着灰色的亚麻裙子,懒得看这个小侏儒。   小恶魔嗤笑出声,“我不只是兰尼斯特,姑娘,我是个人,一个男人,或许是父亲或者丈夫。”   那天他被莱雅拉扣下,随后就一直等到莱雅拉的人从布拉佛斯而来,最后又回到了潘托斯这个地方。   一开始莱雅拉就让他见到了西佛,可是这个面容美似北境之花,心灵却恶如异鬼的女人冷淡地拒绝了他引荐的请求,“你自己的过错,自己处理,别带上我。”她声明。   “兰尼斯特不配为夫为父。”西佛硬邦邦地回应。   “你母亲呢,她也同意如此?”提利昂问道,“我在君临找了好久,都没看到有她人在。”   “我的生母生下我以后就跳崖了,”西佛把身子转了过去,“是窑姐儿收养了我,如果你要这样套近乎,那就是大错特错,不管是我养母还是生母都讨厌兰尼斯特,别想让我也怀孕,小怪物。”   提利昂半张着嘴,灵巧的银舌如此呆滞,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不,不会,”侏儒笨拙地说,“只是我恰好是你父亲而已。”   “你最好是在骗我,如果你真是我父亲,我会杀了你。”   沉默,喧嚣旅馆里的这个房间是如此地沉默。   “日安,提利昂大人,”风风火火的女人踏入房间,“不睡一会儿?我看你在船上没睡踏实。”赫然就是莱雅拉·波顿,她该嫁给军队,提利昂想,还有王座,这个女人一直在忙前忙后,毫无淑女的悠闲和矜持。   “谢了,我在处理一些家事。”侏儒嘴角扯出一个弧度,笑得勉强。   “是吗?”莱雅拉走进卧室,“来,西佛,帮我换衣服。准备一下,提利昂大人,我们一起去见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她打量了一下提利昂的穿着,“你把头发弄一下,衣服倒是够得体了。”   西佛小跑着跟随莱雅拉进去了她的房间,就好像外头的会客厅里坐得不是侏儒,而是一头恶龙。   碰!   橡木门紧闭,这里只剩下了提利昂一个人。   【街道】   秋日的天气总是变化多端,下午时分,小雨笼罩在街头,滴滴答答,让一切显得湿润而明亮。   我穿着当初和珊莎一起穿的翠绿色袍子,将闪烁的银色小剥皮人坠在脖颈间,手头刻着鱼梁木枝叶的镯子去而复返,萨拉多·桑恩加入了我的队伍,自然就物归原主。   “莱雅拉小姐,如果您对泰温大人伸出援手,相信我,他将既往不咎,并愿意满足你的一切要求。”   伴随着我走出旅店大门的不止有卫兵、侏儒以及侍女,还有一个咄咄逼人的骑士,亚当·马尔布兰,他死皮赖脸,从海难的岸边一直唠叨到了这里,甚至将棺木放在旅店的地下室,住进了我旁边的屋子。   “我不是神,好爵士,”我停下脚步,再一次郑重其事地声明,“我不可能让所有死人都活过来,即便你再给我跪下也没用!”   “给我一个要求,然后复活泰温大人。”他再一次一口咬死,绝不退缩。   “别让我来选择,泰温的继承人是詹姆·兰尼斯特,他的女儿是王太后,他的次子就在我身边,这几个人一个都没想他复活,你操心什么?!这样吧,”我叉着腰,“你提一个让我无法拒绝的条件,我就答应你,怎么样,嗯?”   “无法拒绝的条件?”他一脸苦恼,“诸神哪那是什么!?您能给个明确的提议吗。”   “我根本不想复活你的泰温大人,你还偏偏来缠着我,要我说,”我无情地道,“现在天气那么糟糕,恐怕你的泰温大人已经腐朽败坏,蛆虫滋生,要是不想让他看起来太糟糕,趁早入土为安才是!”   完了我不想理他,自己上了马车,“斧刃,别让他跟着,安排好警戒,到伊利里欧宅子的大门下车。”   提利昂稍后跟着上来,坐在我对面。   “还挺宽敞,有吉斯人的味道,”他打量着马车的铜饰和内衬。   “还不错,早上的时候恰巧在港口遇到了一个要走人的弥林贵族,他赶着回奴隶湾,就把马车家当全卖了,买了一船的白色琥珀酒。”   我坐得很端庄,“今天在港务那耽搁了好些时候,我填报六千五百人的佣兵团,把这些潘托斯人给吓坏了。”   “一帮可怜虫,”提利昂评论,“我父亲曾经说贸易城邦的人打仗时使的是钱币而不是刀剑。”   “如果能用财富来摆平,何苦耽误性命?”我反问。   “我也这么问过他,他说:‘黄金自有其益处,很多胜利确实自羽毛笔和信鸦中滋生,但是确保一切的基础,却是骏马、钢铁和坚堡’。”   “令人印象深刻。”   提利昂抿嘴摇首,他的视线挪向车厢顶角的黄金鹰身人浮雕,“别再提他了,看看这辆马车,我就想到了自己,记得吗?我曾经说,所有的侏儒,在他们父母看来,与私生子并没有区别,   这里如此宽敞,是因为奴隶主要把脚放在跪着的奴隶大腿上,以免沾染车厢地板上的灰尘,看看外头,车门边的木沿多么宽,这是为了方便奴隶兵站在上面驱赶乞丐和苦奴。”   我把眼光投向车外,凄苦的人群来来往往,脖子上挂着项圈,这座城市里有很多人名为自由民,实际上却并不自由,一如本地的贵人所称,“自由奴仆”。   他们每个人都欠着其主人的债务,劳动收获不足以满足衣食住行,所居之处也是主人的屋檐,所以这种债务还在不断增长,由子女所继承,生生世世,永不到头。   “我,岂不就是一个奴隶?”侏儒自问,“把控不得自己的婚姻,像一只夜莺一样渴求我的父亲给我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玉米粒。”   “等等。”我说,“停车!”有两个戴着项圈的人躲在人群里,贼眉鼠目。   可不就是席恩·葛雷乔伊和他的姐姐阿莎·葛雷乔伊?   这对姐弟正在和一个衣着华丽的潘托斯人怒目对视,这些潘托斯人喜欢给自己的胡子上油分叉,然后染上五颜六色,这位就是,橙色的胡子,配上他的棕发显得很怪异。   顿!尘土飞扬。   两排剥皮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盾缘触地,长剑在手,将这一小伙人包围了起来。   潘托斯人的两个无垢者卫兵立刻举盾挺矛,保护自己的主人。   “这不是我的囚犯吗?”我自卫士中出现,翠裙摇荡,“我以为你们趁机跑回了家,怎么,给潘托斯人当苦工啦?”   “你的囚犯?”潘托斯人汗水自额头滴落,“这位,这位来自七国的夫人,”他以为这些人马是我丈夫的?“我的船救了他们,他们欠我命债,那个,您要的话我就转给你。”   阿莎·格雷乔伊有一双长腿,个子高挑,如果在我前世至少是名模水准,此刻她咬牙切齿地盯着我,反倒是席恩松了一口气。   八成是我在船上时对他们还不赖,把我当成史塔克了。   “铁种,绝不为奴隶,葛雷乔伊家族永不俯首。”海怪之女宣告。   “是吗?”我倒是扬起了眉,“当初你父亲的派克城被七国大军围攻,你还死了一个哥哥,怎么他跪舔劳勃国王袍角的姿势会那么熟练?啊,我忘了,你家是因为坦格利安一泡龙焰喷死了赫伦堡的霍克家族,才被征服者默许上位的。”   “你!波顿家族的莱雅拉!”   “小海盗,”面对她的怒火,我反而露出了一丝笑意,“既然这位阁下把你转给我了,今晚你记得沐浴,然后给我洗脚,我闻不得咸乌贼的味道。”   “我——”她闷然不语。   “怎么,是不是脑袋里想把我抓去铁群岛?你那个叫罗德里克的大哥这么想过,在我七岁的时候,然后被我送去了我老家北境,长城,哈哈哈哈。”   这帮小乌贼,总是会让气氛不再沉闷,好一帮开心果。   铁民作风恶劣,抢掠百姓,乃是七国的毒瘤,如今更袭击北境,怎么折磨这帮葛雷乔伊我都不会良心不安。   好像自从这两个被北境流放的乌贼上船以后,我还没好好玩过呢。 第2章 潘托斯(中)   【伊利里欧的宅院】   一排十二英尺高的砖墙上铁刺直指天空,主门楼下大门敞开,两排无垢者侍卫头戴青铜尖刺盔,手执青铜圆盾和长矛分列左右。   “伊利里欧总督邀请我们入内,小姐,直接停在马厩。”   自然欣而应邀。   “日安,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小姐,”笑眯眯的人正是伊利里欧·摩帕提斯,自由贸易城邦的富商总督,一头金发亮闪闪,留着分叉的胡子,这显示他或许来自泰洛西,每根手指上都是耀眼的宝石戒指,看起来贵气逼人。   只有他露出的牙齿,那是一口贵族绝对不乐意拥有的黄牙,才能证明他过去曾经在底层摸爬滚打,是个发了家的佣兵。   “剥皮团,”伊利里欧砸吧嘴,毫无掩饰自己过去经历的那份虚荣心,“这让我想起了年轻那会儿,那时候我帅气得让所有的姑娘发疯,自由自在,唱着歌在各地游荡,寻找自己的未来和梦想,可惜,看看我现在这肚子,简直想哭。”   他挽住我的胳膊,在相互恭维了一番之后(“老天,我以为这玉臂是象牙做的。”),我们走向伊利里欧的后花园,大理石水池里是手执短剑的英俊男孩,这个雕像不着片缕,由彩绘的大理石所塑,水池外头是六棵樱花树,正飘洒着冬日来前最后的花瓣。   我们在一座爬着常春藤的亭子里坐下,这个花园坐落在高处,举目望去,旁边是鲜红的光之王庙宇,下面就是潘托斯鳞次栉比的瓦顶。   光之王拉赫洛,真是无处不在,碍人视线。   “那边住着谁,传闻中的潘托斯亲王?”小恶魔指着海湾边上,那里有一座宫殿,被九座高塔所环绕。   “不,提利昂,那是卓戈卡奥的宫殿,”伊利里欧回答,“不过前不久传来了卓戈卡奥的死讯,所以它在等待下一位多斯拉克海上最强大的卡奥。”   虽然有高大的城墙,可是潘托斯并没有军队,所以一贯都是贿赂多斯拉克人,让他们别跨过洛恩河,前来掠夺。   “潘托斯亲王的宫殿在那里,”伊利里欧指着一座矮小的方砖塔楼,“看到塔楼前面的方台了吗?一旦潘托斯遭遇歉收或者战败,就说明诸神降怒于此,大家就会在那个台上割了亲王的喉咙,以平息神明的怒火。”   “不可能,”提利昂一脸的难以置信,“有哪个家族经得起这样的死亡而不断绝?”   “亲王是从四十个显贵家族中选取的,被选中的贵人无权拒绝。”伊利里欧答复。   “记得提醒我,莱雅拉,永远别做潘托斯的亲王。”   席恩·葛雷乔伊如何?我心想,好歹是铁群岛的继承人,磐石与海岩之王,其父头戴浮木王冠,血脉高贵极了。   如果他们姐弟不听话,我就送他们一顶亲王帽子戴。   “开始正题吧,莱雅拉小姐,我们都是佣兵,就按照佣兵的规矩办,你的人手太多,所以没法进城,而且,因为和布拉佛斯的条约,这种规模的佣兵团不该在潘托斯呆太久。”   “什么意思,”我蹙眉道,“你想赶我们走?”   “不,我有一个委托,小姐,你听说过黄金团吗?”   坦格利安家族的残党,琼恩·克林顿和那个伊耿所在的黄金团!?   【维斯特洛】   雷雨笼罩在明月山脉上空,这里是谷地的内腹,山崖上的鹰巢城依稀可见。   马尔寇家族护送着珊莎前往艾林家族的城堡,一路上慢慢悠悠,“不对劲儿,小小鸟,”脾气极差的猎狗昨夜对她说,脸色是少有的凝重,“我这一路上见到的囚犯,还有没脑袋的尸体,比河间还多,昨天路过的那个城堡,守卫的脸色像是被逼着奸了狗。”   情况当然不对,珊莎知道。   她最早知道谷地时还是个女娃娃,从艾德口中听说过群山间的卵石、红垒,罗伊斯家族牢不可破的青铜甲胄,还有艾德的兄弟劳勃以及严厉的琼恩·艾林,她的野种哥哥琼恩·雪诺,名字就是照着那位前艾林家主取的。   如今,山谷中毫无亲密,只有冷淡的风雨,护送他们的士兵不像是在迎接贵客,而像是在对待囚犯,就在昨天夜里,她听到自己的临冬城侍卫和一个士兵发生了口角,结果再无声息。   到了今天,那个侍卫再未出现,这让史塔克家族的忠诚卫士十分紧张,他们去和对方交涉,结果挨了一顿鞭子。   这不是对待客人,乃至使者的做法!   珊莎联想到这些天来的报告,血门拒绝了谷地的军队回到峡谷中去,她突然想起那些名字和姓氏,罗伊斯、雷德佛、韦伍德。   这些,都是在过去和史塔克有姻亲关系的家族!而谷地拒绝了他们入内。   可是莱莎是她的姨妈呀。   珊莎抱着淑女,她突然有些害怕,她曾经梦到过莱莎,亡母的姐妹和她的妈妈凯特琳长得很像。   她曾经幻想过,莱莎如果对她很好,那她就又有妈妈了,甚至可以让莱莎和爸爸结婚,不管是对北境、对谷地,还是对他们这些孩子来说,这都比芭芭蕾夫人好上一千倍。   可是,现在,那张和妈妈很像的脸变了,长出了獠牙。   不,珊莎死命安慰自己颤抖的心,她很紧张。   因为,她打定了一个主意,一个让她不安的主意。   “狗狗,”珊莎低声喊,“桑铎。”他不喜欢别人叫他桑铎爵士。   “今晚我们溜吧。”   “溜?那是你姨妈,小小鸟,你在说啥?”半张脸毁容的猎狗对她的离开计划不感兴趣,“你到地方,我拿钱滚蛋,大家再也不见。”   “记得昨晚死掉的瑞卡德么,如果我们去了鹰巢城,说不定也会死!”   “死?”猎狗笑了,“你知道什么是死么?小鸟儿。”   “如果你不走,我就自己走。”   “好好好,我陪你去溜一圈儿,”猎狗懒洋洋,“反正你的小嫩腿走不远,到时候吃了苦头,再送你哭着回来。”   就在珊莎跋涉在谷地里时,临冬城。   史塔克家族再一次迎来了国王,上一位莅临此地的是劳勃,这一次是他的弟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罗柏推脱说自己的身体不好,躲在了寝室里,他坐在学士打造的轮椅上,望着自己的妻子,维斯特林家族的简妮将木柴丢入火堆。   火光映照在这对年轻夫妻的脸上,染红了简妮心形的脸,让她的栗色卷发变成了通红,就像是徒利家族的人,罗柏的母亲一样。   单从外貌上来说,他们一个俊朗,一个俏丽,登对极了。   可是,这对夫妻已经有一周没有相互开口。   女孩露出一个微笑,“我去拿点吃的,想吃洋葱炖肉吗?”   罗柏勉强扯起嘴唇,颔首作为回应,他听着她开门离开。   吱呀,只不过一小会儿,门再度打开,是调皮的马脸艾莉亚。   “罗柏,大家都在迎接国王,就差你们一家啦”艾莉亚小心翼翼地道,就好像罗柏忘了给她命名日礼物似的,罗柏却想。   就差你们一家啦。   少狼主没法对自己的爱妹视而不见,他露出了真心的微笑,温柔地从干涩的喉管中,吐露话语,“我腿脚不便,就不麻烦小维了。”   “小维,是简妮吗?”艾莉亚干脆地坐在简妮的椅子上,“听起来好像我在小镇里的朋友哪,我听昆特说,她臀部好大,身子苗条,一看就可以生一窝小狼。”   这帮舌头长的侍卫!   简妮确实是个平民的名字,“别叫她简妮,艾莉亚,叫她维斯特林。”   “为什么呀?”   罗柏低声,“这名字是她母亲取的,这位希蓓儿夫人是个香料商人的女儿。”   所以,才会有平民的名字,简妮·维斯特林讨厌这个名字,尽管她很爱自己的母亲,一向在众人嘲笑时维护她。   谁知道呢?罗柏曾经想过,妻子在过去经受过多少嘲笑,虽然这个名字在过去也有不少贵族女子叫过,但是如今早已经在平民之中泛滥,所以,大贵族一般不屑取之,罗柏这个年纪的贵族女子没一个叫这个名字的。   罗柏没说的是,那天夜里只有他和自己岳母两个人的时候,希蓓儿夫人跪倒在地,恳求他的原谅,因为自己和简妮的一夜情是泰温策划由她执行的阴谋。   现在说这个有什么意义?母亲已经死了。   他罗柏不配成为北境的领袖。   月前,艾德带着罗柏去长城与史坦尼斯一会,临冬城公爵跪地效忠,而他则去掉王号,随之俯首,罗柏不稀罕北境之王的名号,此行他一点都不感到伤心。   可是,偏偏他见到了琼恩·雪诺,他让私生子兄弟看到了他脆弱的模样。   一贯是他去可怜琼恩的,如今反倒是琼恩可怜他!   他曾经试图回避过,可偏偏仪式多得层出不穷。   第一夜,是一场葬礼,守夜人司令杰奥·莫尔蒙带领在抵御野人期间,率领超过四十岁的黑衣兄弟在城墙洞里狙击三十英尺高的巨人,全员牺牲。   第二天,是琼恩·雪诺成为守夜人司令的就职仪式,他被选举成为守夜人的领袖,和害死母亲,害死部众的罗柏对比鲜明,偏偏雪诺因为要不要接收野人的原因和艾德大吵一架,罗柏还要去劝和二人!   第三天,多米尼克·波顿成为了御林铁卫。   在人们争论到底是去七神的圣堂守夜,还是在光之王的圣火前祈祷时,史坦尼斯偏偏说:“多米尼克大人忠于职守,被七万大军围攻而没有屈服,无需诸神保证,我也相信这样的汉子。”   而他罗柏偏偏是被众人推上前台的北境之王,逆贼中的逆贼。   在长城的每一天,世人都在鞭打罗柏的心脏,死去的母亲,死去的忠臣,在他耳边一遍遍述说着他的任性妄为、叛逆不羁。   他能怪谁?他不配成为北境的领袖,他受够了,他该去死,而不是迎接什么国王。   现在呢?   在终于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艾莉亚又来了,让他没法找出那瓶快速无痛的毒药喝掉。   来自千面之神的药水,一贯是自杀者的良方。   为什么,为什么不让他去死!?   “你和那个,那个大维结婚了,”艾莉亚听到罗柏叫简妮小维,故意叫她大维呢,“是不是就自成一家啦,所以你不用去和大家一起迎接国王?”   “哪有什么一家,”罗柏凄楚地问妹妹,“瑞肯在哪?珊莎在哪?母亲在哪?”   艾莉亚被这突然的质问吓得说不出话,罗柏痛苦地将脑袋埋进了自己唯一的手中。   瑞肯是在他作为北境之王时遭殃的。   凯特琳是在他的眼前死去的!   而珊莎与那个莱雅拉出了海,那天听到消息时,罗柏就知道,她们不是因为去什么谷地,找什么新生活而走。   她们一定是厌恶犹如废物一般的自己。   害死了家人,害苦了北境的自己,罗柏·史塔克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用?   他感觉到一双小手臂围住了自己。   他在做什么?!   又在让人可怜他!   “罗柏。”他因为声音而抬起头,恍惚间似乎见到了冷笑的莱雅拉,可是仔细看,是简妮站在门口。   “雪玫瑰开了,”她有些担心地看着自己的丈夫,手里是一朵晶莹剔透的玫瑰花,“冬天到啦。”   凛冬已至,塞外大雪纷飞,国王已经南下,可是拉赫洛的祭祀梅丽珊卓却留了下来。   她的国王要去召集军队,而她,将守候在与寒神作战的最前线。   “我还有如此多的逆贼需要讨伐,你难道就一走了之?”国王走前质问。   “不,国王,我会协助你处理他们,”当时,梅丽珊卓告诉他,“哪怕是远逃到海外的僭主莱雅拉也无法逃过光之王的制裁,我已经通知了厄斯索斯的同胞,她是寒神的信徒,一个死灵师,异常危险,必须立刻除掉。”   实际上,黑水河战败以后,梅丽珊卓在北上的航海中,就把信件给了要离开的船长,狭海的船只莫不对她恭恭敬敬,毕竟下层的水手有很多都是拉赫洛的子民。   在她站在长城时,海那边的红神庙大概已经知道了远古异神的崇拜者,已经前去厄斯索斯酿造剧变。   “她不过是一个私生女,而且还跑去了狭海对面,”国王当时毫不赞同,他不明白梅丽珊卓看到的未来的景象,那个女人手里是异鬼手中的寒冰长剑,身后骸骨无数,“我需要的是除掉南方的篡位者。”   “一切已有安排,那个小女王时日无多,国王。”她笃定地预言。   现在,她站在长城顶端的风雪中,在旁人眼里,她的面前是一望无际的鬼影森林。   可是实际上,她看到的是惨白的木脸上有一千只红色的眼睛,狼头的男孩正觊觎一边。   这是寒神留在北方的仆从。   “梅丽珊卓女士。”红袍女巫的身后响起了司令官琼恩的声音。   又一次的,她在火中看到的景象应验了。   她的预见,从未出错,不是吗?   作者的话:罗柏:有个故意不让你死,还折磨你的作者真是痛苦,把马丁还给我! 第3章 潘托斯(下)   伊利里欧的后花园,这里的主人伊利里欧刚才说,要给我们一份委托。   “黄金团,”我重复了一遍伊利里欧提到的佣兵团,“‘寒铁’伊葛·河文所立,那支永不毁约背信的佣兵团?”   “伊葛·河文,”提利昂似乎听懂了我的一些提示,“我记得那是伊耿四世的合法私生子,戴蒙·黑火的好朋友?”   对,我使了一个眼色给提利昂,这个佣兵团只怕和黑火家族有关系。   约摸一百二十年前,“庸王”伊耿四世有很多私生子,他临终前将这些私生子统统合法化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戴蒙·黑火、“寒铁”伊葛·河文,以及“血鸦”布林登·河文。   这位戴蒙·黑火宣称自己才该是铁王座的继承人,掀起了叛乱,他死后他的子孙一直没有放弃争夺铁王座,距离当下最近的一位,是“凶暴的”马里斯·黑火,他在九铜板王之战中被巴利斯坦·赛尔弥所杀,黑火一脉宣告断绝。   在我前世,很多人猜测,在黄金团里,被琼恩·克林顿养大的伊耿·坦格利安,其实真实身份该是伊耿·黑火才对。   按照这个猜想来看。   瓦里斯和伊利里欧欺骗了琼恩·克林顿,谎称这小子是伊莉亚公主和雷加的儿子,但是实际上,这小子是黑火的余脉,真正的伊耿确实死在了君临被兰尼斯特家族攻破的那天。   真相不得而知,也与我无关,我可不是什么真龙。   不过按照前世的剧情,在这个节骨眼上,伊利里欧应该一力促成琼恩·克林顿的养子伊耿和大约在奴隶湾的丹妮莉丝联姻。   所以,这个黄金团和我有什么关系,难道要拉我加入他们的复辟大业?   “对,”伊利里欧手拢在袖子里,他大方地承认道:   “伊葛·河文。如今在黄金团的军旗上,你依然见得到‘寒铁’的黄金头骨,在他死后,他让手下人煮去自己头骨上的血肉,镀金然后放在军旗的顶端,每一个黄金团的团长都纷纷效法,如今他们的军旗又被称为颅旗。”   “你的委托是什么?”我和提利昂互相看了眼:这个佣兵团在政治上可真是敏感。   “是这样的,潘托斯的南方,正是里斯、密尔和泰洛西三座城邦,如今围绕着那里的争议之地,这三个城市又将燃起战火。   原来和他们的核心机密无关,只不过是替黄金团做事?   “黄金团和其中一个城市有约定?”我问道。   “对,黄金团已经和密尔签订了协议,可是黄金团在瓦兰提斯有一个新的合约,所以,我想请求您以黄金团的名义,前往南方为密尔而战,这笔买卖的所有进项都归您,要知道,黄金团要价很高,这次的收入将让您的资产更进一步。”   “容我提一个问题,可能有点冒犯,”提利昂正襟危坐,他个子那么小,严肃地样子有点好笑,“黄金团从不毁约,号称言出如金,按照道理来说,哪怕瓦兰提斯的出价更高,他们也不会违约才对。”   “哈哈,”伊利里欧笑了,脸上的褶皱如此喜庆,“是的,黄金团从未毁约,可是有些约定是刻在骨子里的,而非写在纸上,这样的约定往往更加重要。”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青亭的黄金葡萄酒,“何况,莱雅拉小姐,如果我的下仆没数错的话,你的剥皮团有六千多号人,如果在潘托斯逗留过久,这支军队会让布拉佛斯认为,潘托斯违背了双方的约定,擅自建立自己的武装。”   “所以,你在赶我们走咯?”我“精明”地指出,“黄金团的成员一直渴望回到维斯特洛,去实现他们先祖曾经拥有的权利:领地和财产。早上的时候,我恰好听几艘从东方来的船吹嘘,在魁尔斯见到了龙和它们的银发女主人,她和她的龙大闹过魁尔斯男巫们的不朽之殿。”   “我猜,你的黄金团朋友,该不会正好去投效坦格利安的女王去了吧,她有龙呢。”我露出微笑。   提利昂夸张地扬眉,“龙,坦格利安?难道伊耿三世还在位?”他一点都不信。   坦格利安家族的龙早该在一百五十年前,“龙祸”伊耿三世在位时就该死绝了。   “或许,”伊利里欧皱眉而笑,“你真是敏锐,莱雅拉小姐,所以您也想去投靠丹妮莉丝女王?”   “对,”伊利里欧隐瞒了化名为“小格里芬”的伊耿就在黄金团里的消息。我也没必要对他真诚,所以我给他说了我掩饰过得目的:   “我打算从河路走,前往匕首湖,然后南下瓦兰提斯,在那里出海,以绕开石阶列岛的海盗和您所提到的三城之战,总督阁下,如今我在七国被称为僭主,因为我将铁王座扔在了广场上,不管是史坦尼斯还是那个血脉不对的女王弥赛菈都不会放过我,巧了,我也觉得他们都不该坐上铁王座。”   实际上,南下瓦兰提斯这一段其实并没有,丹妮莉丝有龙,还会有自己的军队,我去能获得什么,能更进一步吗?   哪怕要投效也要起到决定性作用,让龙之母依赖我,让她觉得,没了我,就没法登上铁王座。   六千人?对流亡的女王来说很不赖,但是并非是必不可少,所以我得更强大一些才行,最好能凭借着势力和她以及她的龙势均力敌,才能平等交谈。   我受够了寄人篱下了。   “遗憾,”伊利里欧叹道,“这样的话,您就和一大笔密尔的金币失之交臂了。”   “诸神自有安排。”我说了一句托词。   他忽然拍掌,“老实说,洛恩河上灰鳞病四处蔓延,河盗纵横,我很怀疑你们能不能搜集到足够多的河船,说不定,您到中途就不得不停下来呢?”   中途停下?他大概看出了什么。   “不过,这是您的选择,正好,有一伙匪徒聚集在娜·萨星,不时劫掠大平地上的村庄和商队,潘托斯偏偏没有军队,也没法雇佣佣兵,我只好以个人名义雇佣您,解决他们。”   “那不错,”我一口应承,不干佣兵的活计哪还能算是佣兵?“您需要多少人,大概能付多少?”   “最好全军出击,我给您四万金龙,其中的两万以粮食冲抵,我听说沿河海盗无数,商船很多,说不定在诺佛斯和科霍尔也会有活干呢。”   “您这真是在赶我们走呀。”我笑嘻嘻。   “我们不想看到布拉佛斯的旗帜出现在潘托斯湾。”他耸了耸肩,反正,他出了这笔钱以后,估计潘托斯会用其他名义还给他,否则,就没有总督愿意为这座城市效力了。”   “那么,”我趁机提出要求,“顺便给我介绍一下诺佛斯和科霍尔的使节吧,以后我就去叨扰他们,不回你美丽可爱的潘托斯了。”   这笔谈判我算是占了不小的便宜。   一开始,伊利里欧想要让我们滚蛋,同时帮黄金团擦屁股。   如果我们真用上了黄金团的名义,那以后只要七国调查起来,我们就算是站队站稳,铁打的坦格利安余孽。   现在好了。   结果是他付钱请我们走人,黄金团自己去收拾和密尔的约定,恐怕是乖乖毁约,然后再去找丹妮莉丝。   去南方替密尔打仗?可能会有一些北境士兵不适应的海战,更别提和其他佣兵团对垒,这只会损耗我的军队,让我不得不把手下老实的士兵换成佣兵油子,毫无意义。   娜·萨星的盗匪?没听说那里有大规模的匪徒集结,如果有的话,早就闯出名声了,没名声谁去投奔?所以,估计规模不大,剿匪根本就不值四万金龙。   四万金龙可以让我一整个月不用吃家底,我的士兵大部分不是专业佣兵,不用花钱,只用拿食物和武器给他们就足够,比起还要专门付一笔薪资的其他佣兵团来说,要好太多。   总之,赚了,让我离匕首湖更近一步。   到了晚上,我和我的几位骨干在旅馆中安排下一步事宜。   “我将率领骑兵先行一步,磨合莱斯威尔家族的枪骑兵、我的自由骑手及雇佣骑士,还有多斯拉克佣兵。”我提出,“托马德·维水爵士率领一百名剥皮卫队骑兵随扈,贝里·莫斯爵士和亨得利·布雷肯爵士协助我管理。”   “军士达蒙,”我瞧了眼舞蹈家达蒙,“你负责替稍后前进的步兵侦查,我要你寻访路上每一座村庄每一支商队,了解这里的情况,尤其是洛恩河和匕首湖周遭的事情。   伦赛爵士,艾德威·石磨坊和酸埃林遭遇了海难,你要负责整合恐怖堡的士兵和我的灰袍及金袍,率领辎重和步兵慢慢往娜·萨星挪,   西佛·希山负责管理妇孺,   霍斯特·布莱伍德统计粮草,   科本,料理好学士,别让派席尔死了。”   “提利昂·兰尼斯特,”他的面容阴晴不定,大概是因为在西佛面前不好喝上一杯面前的潘托斯白琥珀酒,“你需要了解我的军队,管理他们的卫生,并主管所有的资料文书。”   “管理卫生,你是说让他们每天洗澡?”   “还有用热水洗衣服等等,一切标准按照瘟疫时的来,你饱览群书,我们还有七位医生,拟一个法子应该不难。”   “七个医生?七个嘴上刚刚长毛的愣头青。”布拉佛斯的红手之院条件优渥,待在城市里更是比跟着佣兵团到处跑要舒适很多,所以,愿意被我们雇佣的大都是家里没钱没人的年轻小伙儿,刚刚出师。   “我们马上要进灰鳞病的多发区域,有不少得病的石民四处游荡,所以最好提前就养成习惯,形成纪律,以免非战斗减员,甚至疫情爆发。”   “独眼师傅,”我呼唤那个现在还脖挂锁链,手脚都在镣铐里的疯修士,“宣扬好七神教义,尤其是新旧诸神乃是一体的思想,以及我在教会里的位置。”   尽量弥合南方人和北方人的宗教分歧,并树立我在士兵心目中的形象。   “好的,三女神之剑,远征!向异教徒和堕落的灰鳞病掀起远征!”   我当做没听到他的疯狂呓语,“我不想看到我们的军队像是放羊一样散步到娜·萨星,在娜梅莉亚女王的宫殿面前丢人现眼,所以,不要放松纪律。”我朝咕噜点了点头,他回给我一个了然的笑意。   “我会让托马德爵士不定时带领骑兵巡视你们的情况,作为要求,我们将推出新的长官负责制度,士兵出事了罚军士,军士不堪罚骑士,骑士不行的话,列位带队的官长,你们小心。当然,罚之外还要赏,保持好军容,不停训练,表现优秀,就会有嘉奖。”   最后是,“佣兵契根,你带领五十位剥皮卫队的成员留下,多留一些粮食,招募人手,我把魔山的尸体留给你,在吹嘘我们的战绩之外,告诉那些人,伊利里欧以丰厚的报酬换取我们的服务,来了,就有钱拿。”   我永远都需要人手,不嫌多。粮食的问题?可以再想办法,厄斯索斯不是北境,城邦之间满载粮食的船只、平原上的田野,到处都是谷子。   会毕之后,我回到自己卧室,却见到一个不速之客。   那个好看得不像是男人的“云雀”多内尔。   “夜安,黄金之雪,斩首者。”他夸张地鞠躬致意,“很高兴在海的这边也能见到你。”   “你叛逃了。”我拔出军刀,他却不慌不忙地保持安坐。   “准确地说我从来没有宣誓效忠,”多内尔说道,“当时我指引了波隆和埃林去找你要的国王之子,或者说王后的野种?反正,就是政变那会儿对吧,他们俩还好吗?”   “波隆留在了君临,埃林已经失踪在海里。”   “遗憾,”他清了清嗓子,“我听说您要去瓦兰提斯,我想我们可以合作。”   “合作?”   “对,”他倒了一杯酒,啧啧赞叹,“美人美酒,美不胜收。”   “我叫卫兵了。”   “等等,等等!好个急躁的娇花儿,”他嬉笑道,“是这样的,我过去曾经是‘小小老鼠’,帮瓦里斯做事。”   “这就是你在政变时出卖我的原因?而且我记得,瓦里斯管他的人叫小小鸟儿。”   “不不不,当时,我只是去红堡的梅葛楼取一点东西,我年纪太大,不受信任,早就和瓦里斯分道扬镳,”他依旧不慌不忙,“小小鸟儿是君临时的事儿,在过去,在潘托斯这里,他叫我们小老鼠。”   “长话短说,我明早有路要赶!”   “好吧好吧,你们这帮暴脾气,你想要去科霍尔转转吗?”他咧嘴问道,“我可以帮你…啊,不过,我们先从简单的开始。”   作者的话:失踪了一卷的“云雀”突然出现! 第4章 大平地   “云雀”多内尔一离开,我立刻呼叫守卫搜查我所在的屋子,自个儿跑去了旅馆后的花园里乘凉。   万事小心为上。   晚秋在潘托斯并没有留下太多的踪迹,这里依旧绿树荫荫,繁花似锦,雕像不是同伊利里欧有花园里那样,用奢侈的彩绘大理石,而是一般般的灰色岩石所塑,一尊浣洗衣物的少女。   “咳,”身后传来一声咳嗽,是提利昂,“看起来挺空,来聊聊?”他提着一个酒壶和一盘杯子,放在了石头桌子上。   “诸神啊,可有地方好好喝上一杯了,在她面前,在伊利里欧那里,我都不敢放开畅饮。”   “她理都不愿意理会你,”我坐到他身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香淡然,是河湾地的梨子酒,“你告诉她你是她父亲了吗?”   “她说她会杀了她的父亲,我不知道该和谁说,”提利昂没理会这个问题,茫然地道,“她说,她母亲自杀了。”   我回忆之前杀死小指头的那天,在他的勾栏里见到的那个女人。   那果真不是生母?   “自杀了?”   提利昂嗤笑出声,提高杯子,“红泥村的泰莎,你曾经告诉过我,你们村子里种什么都长不开,你的父亲和其他村里人都去当了矿工,死在地下。你是个好人家的姑娘,可惜认错了夫婿,愿这个背叛你的负心人死无葬身之地,愿那个害了你的泰温大人下七层地狱。”   “敬你。”他一口喝干,这个场合…我跟着喝了一杯。   “作为一个,在美女面前谈自己老婆有多好的鳏夫,我是不是很差劲?”   “这倒没有,”我把手臂倚在桌上,“我凑巧是不会因为怜悯而喜欢你的那一类。”   “你只喜欢钢铁、野火和信仰,老妹,”他翻了个白眼,我才没这个意思呢,“我看到那群平民里除了工匠之外,还有野火术士?我听到有个中年袍子男抱怨说没有实验用具。”   “更准确地说是野火术士的助手,我把炼金术士工会里的人全给抓来了,”我忖道,“他们会派上用场的。”   “哈哈,我就说,”他笑了,“在君临那会儿我劝我父亲放弃那座城市,你把一切都给掏空了不是?我打听到一些消息,关于科霍尔。”   “巧了,”我回应,“我也知道了一些事情,关于科霍尔。”   “那场底层人掀起的暴乱?”   “准确地说,是光之王的信徒领导的暴乱,”我整理着多内尔告诉我的消息,“光之王想把科霍尔人信奉的黑山羊消灭,那群红神信徒宣称黑山羊是远古异神之仆。同时科霍尔的奴隶和贫民越来越无法忍受贵族与工匠越来越频繁的活人祭祀,他们想造反。”   “不止,我听到旅馆里那个伊班商人说,哲科卡奥的卡拉萨和莫索卡奥的卡拉萨在往东方迁移,我认为这两个卡拉萨很可能会离开多斯拉克海,进入科霍尔森林以及科霍尔边上的琴恩河。”   两个卡拉萨,不过,这应该没什么稀奇才对。   我好奇了,“哲科卡奥的卡拉萨不是每过几年就去一次科霍尔吗,拿走科霍尔人进贡的黄金,这中间有何问题?”   “还有一个卡拉萨,”提利昂凝重地说道,“波诺卡奥的卡拉萨,他们是在躲避这个波诺卡奥。”   “这是个新人吧?”我回忆着所知道的多斯拉克海的情况,“我没听说有过这个波诺卡奥。”   “新人,却可能是下一个多斯拉克的王者,”提利昂敲着桌子,“他曾经是卓戈卡奥的寇,我没记错的话,寇这个词儿意思是副手。然后,卓戈卡奥死去,他主动抛弃了卓戈的卡丽熙,我们那位‘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个波诺卡奥很有野心?他现在有多少人。”   “好像继承了卓戈的大部分人马,”提利昂细想,“这样的话,可能会有不小于三万咆哮武士。”   三万?我拿头盖骨去抵挡三万人啊!   想象一下三万骑兵奔腾的场景,按照我手下这帮士兵的心理素质,面对这样数目的骑兵大队恐怕连列阵都来不及就能跑光。   “安心,”提利昂可能看我脸色有点不好,安抚道:“说不定他们在抢拉扎林人,不在自由城邦附近。”   “你都说了,莫索的卡拉萨和哲科的卡拉萨在躲避他。”我面无表情。   或许…不,不可能,多斯拉克人不会和外族联合的,哪怕面对强大的本族人,和莫索以及哲科合作对付波诺不现实,这帮人头铁。   “加快脚步吧,我相信凭借河流湖泊和城墙我们会有机会。”提利昂给了一个笑容,“毕竟马儿不能在水中跑,也没法跳过高墙。”   第二天,烈日下,尘土飞扬。   我们自潘托斯东边的大门出来,踏上了哺育着潘托斯子民的大平地。   这方沃土曾经是安达尔人的南部边境,尔后瓦雷利亚人征服,安达尔人被迫西离。   昔日征服者修建的瓦雷利亚大道蔓延在大平地上,延伸向天鹅绒丘陵,安达斯山脉、然后是洛伊拿城邦的遗迹葛·多荷,自由城邦诺佛斯和科霍尔。   不过,我们的目的地不是东北方向的城邦,而是东南方向的另外一个洛伊拿遗迹娜·萨星(NySar),以及匕首湖。   所以我们只沿着瓦雷利亚大道走了一截,就折向东边。   苍鹭自我们头顶飞过,马蹄惊起的夜莺和云雀唱着慌乱的歌,还有捕奴人、小股强盗和农夫的尖叫。   布满暗礁和浮木的流水上,撑蒿船向多斯拉克的咆哮武士大声告饶,就跟这帮旱鸭子能游过去掐死他们似的。   就这样,在铁骑引起的鸡飞狗跳,或者说一帮大龄熊孩子秋游时的偷鸡摸狗中,我们沿着洛恩河岸一路向南,直到在野外的第一个晚上。   我躺在军帐里仰头看书,《游侠王子》,脸上是一直在敷的面膜。   “脱靴子,囚徒。”我伸长腿。   脚镣叮当作响,不情不愿的阿莎·葛雷乔伊走的很慢,让这个野性十足,非常好强的姑娘憋着一口气服侍我,超级开心。   “怎么,忘了昨天那一幕了吗?”作为示范,昨天我让咕噜用鹅毛挠席恩的脚心半个晚上,并且让阿莎旁观。   一双修长有力的手搭上了我的铁靴,慢慢褪下,接着是厚亚麻布做的脚套,类似吊带袜一样,这要求她得倾身来解开系在我腰上的带子。   “把那盆热水搬来,我要泡脚。”七国没泡脚的习俗,这是我从前世带来的习惯,洗完脚好睡觉嘛。   “我是铁——种——”我听到她小小的声音,“铁——种——,好白哦...”   那双有些老茧的手很温暖,在摩挲我的双足。   也太久了,好像哪里有点不对?   有人推开帐幕,阿莎立刻又正常起来,把我的脚放进热水里。   “夜安,”又是提利昂。   我立马把袍子一遮,“等等,先出去!囚徒,去把我的马裤拿来。”   我现在下身什么都没穿,露出了一双光洁的大腿。   穿戴好后,提利昂入内。   他声音听起来挺高,“嚯,打仗的本事我不晓得,但是要论敷面膜的先锋官和军队司令,你是我在河湾人之外见过的唯一一个。”   他来干什么,不是该去管理卫生吗?   “你不和步兵大队在一起,就是为了讨论我的面膜?”我没移动视线,继续看我的书。   “是伦赛爵士需要汇报,”小恶魔自来熟地坐下,给自己倒酒,“我们的队伍遇到了石民的村子,那帮石民乞讨时一拥而上,虽然我们用刀剑拒绝,依然有两个被摸到了,我们把这两个可怜虫关了起来。”   “这是我的疏忽,”我又翻了一页,“托马德爵士,去下令,从明天开始,猎杀所有见到的石民,尽量用弓箭,不要靠近,杀光以后用火烧。”   没办法,我不敢冒让疫情在军队里爆发的险。   石民们所患的灰鳞病无药可救,会使患者皮肤硬化,布满灰色和黑色的斑点,接触时感觉如石头一般坚硬,就连舌头和嘴唇也会变成石头。   在别的地方,偶尔会有人得这种病,例如史坦尼斯国王唯一的女儿,希琳·拜拉席恩。   但是最高发的地方,是在洛恩河附近,尤其是伤心领那一段,整个伤心领全是有这种病,或者自行痊愈外表丑陋的人。   “顺带一提,你的多斯拉克武士什么时候开始长蘑菇了?”   “蘑菇?”   “对,那个别科。”   “什么蘑菇?让他进来。”   恰好面膜时间也差不多,我开始动手收拾洗脸。   别科进来了,他的胸甲锈迹斑斑,身上异味熏得我想吐。   我才多久没教训他?   我忘了告诉他们怎么保养铠甲,这帮人不是经常擦洗亚拉克弯刀吗?为什么这种事还要教!   “转过身,别科。”他照办。   赫然是一朵小小的蘑菇,就长在肩膀缝隙。   黑色的,滑溜溜,看起来还挺有弹性。   这是什么人体菌类养殖场?   卧槽!这多斯拉克败类怎么这么恶心。   “转过来!”   他依言而行,然后看到了我的脸色。   就像是看到了,太阳苍白的光芒,照在了被鬼草白色的茎秆覆盖的大地上。   毒水淹没了其他丰美的草原,马儿纷纷饿死,多斯拉克人流离失所。   这是多斯拉克的末日!   没错,此刻我因为他让我在兰尼斯特面前难堪所以羞恼的表情。   就和末日一般恐怖!   “去给我天杀地,洗干净,用热水,”我冷漠地说道,“你和你的人都必须洗,还有你们的马,给我把发给你的东西保养好。否则,我就把你和你的寇的皮剥下来做帐篷,把你的肉体丢进伤心领,等你变成石像以后再把你吊死,让全世界都看到邋遢鬼和败家子的下场,这套胸甲、护腿还有靴子,可值两个金龙。”   “还不去?!”   别科撒腿就跑。   真丢人,我没想到全军最不讲卫生的是我骑兵里这帮多斯拉克人,之前他们作为轻骑兵到处撒野,根本见不到人影,偶尔会抓一只羊啊,猪啊,女孩啊(我放回去了)之类的,丢下之后打马就走。   他们在布拉佛斯不是挺干净的吗,怎么穿了甲胄就成这副德行了?   “两个金龙,”提利昂砸吧嘴,“你有多少个两个金龙,一百万个?”   “这不是浪费钱的理由,不是他糟蹋东西的理由。”   “我明白为什么教会那么推崇你了。”提利昂感叹。   “嗯?”   “看起来像是六十多岁的修女老嬷嬷。”   “嗯?!”   碰!   “别扔,别扔!我是说你该找个男人啦,脾气好大,哎哟,别扔我我是个侏儒!救命啊!不是说我!!!那个亨得利就不错!别打,我怎么又说错了!?别打哎哟!” 第5章 娜·萨星   翌日,骑兵队继续前进。   多斯拉克骑手依旧几十个为一组四散侦查,只是没有了昨天的意气飞扬,个个顶着一对黑眼圈,看起来精神头差得很。   不过,给他们配的胸甲和腿铠倒是干净了不少。   同样兴致不高的还有小侏儒,提利昂昨天挨了我一顿捶,早上就被我赶回步兵那边了。   谷穗飞溅,血染青枝。   与昨天的熊孩子郊游比,今天的推进显得血腥很多。   一些石民的聚落中冒起了滚滚浓烟,一旦得悉其居住地,便是一个不留!   流窜的盗匪同样糟了殃。   滚滚尘土中,二十多个强盗一动不敢动,多斯拉克人吆喝着围绕他们骑马跑圈。   这样的敌人连练兵的价值都没有。   “问问他们愿不愿意投降,”我有点替雇主可惜,四万金龙花出去,就是为了剿这么些个小鱼小虾?“投效以后,可以选择拿长剑或者拿锄头。”   待到黄昏时,我看到自东方的支流汇入了洛恩河,这是娜恩河,洛伊拿人称之为洛恩河母亲在群山中的女儿。   两河的交汇处正是一片磅礴的遗迹,残垣断壁处处都是,壁画上彩绘斑驳,焦黑的炭迹处处都是。   我们已经抵达娜·萨星遗址了。   在千年前,青铜色的洛伊拿人曾经在这里安居,这里是战士女王娜梅莉亚的城市。   走在如今布满杂草和苔藓的石板上,透过残柱投下的幽影,依然能看到粉色和绿色的大理石在污渍中熠熠生辉,那是战士女王在河岸边的宫殿。   巨大的影子游动其中,贝壳和水草在硬壳上晃动,划开浸透了地面的水潭,过去无上的殿堂如今已经成为洛恩河巨龟的住所。   在当年,瓦雷利亚的三百头巨龙齐出,毁灭了洛伊拿人的国度,娜梅莉亚率领她的子民万船横渡,融入了维斯特洛的沙漠,她的后裔正是如今七国南陲的统治者,阳戟城的马泰尔家族。   “这里是宫殿,这里是…公共澡堂,神殿在哪里?”   我指点着周围的遗迹,询问骑兵抓来的俘虏,说来真是白亏了伊利里欧的钱,娜·萨星里哪有什么大股匪帮,仅有的,是二十几个老少。   “发发慈悲,大人,”老头儿跪地不起,“洛伊拿人的神就是洛恩河本身,他们不需要神殿,发发慈悲,大人,我们不是强盗。”   “哦,你们搜到的武器呢?”一个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丢下了几把生锈的砍刀,青铜的、铁的都有。   “大人,这些是收割庄稼用的,我们是潘托斯的农民,受不了总督老爷的税负才逃过来的,我们已经年老体衰,狭海上的风一吹,一身的骨头便嘎吱作响,像是风铃一样。”   “把尸体抬上来。”我百无聊赖地看着老人家耍嘴皮。   几具骷髅洒在地上,放出了咣当声,还有一具没死几天的尸体,散发着异味的脑袋上眼珠子已经黏黏糊糊,有一头半白半橙的头发,这种染发手艺是罗拉斯人的习惯。   “这不是我们做的,饶命啊老爷。”   “我是女的,别叫我老爷,”我大马金刀地坐下,接过水囊,“不是你们做的,是谁做的?”   “是住在这里的河盗,‘半只脚’亚莱,他看到了马队就立刻跑回了船,现在早溜了。”   “往上游走了,还是下游?”   “下游,女老爷,下游。”神特么的女老爷。   巧了,对我来说,就像是偷马贼捡到马鞍一样,正合适。   “别科,带一百个咆哮武士在岸边追,吓唬他们,一路上杀光石民,记得别舔你的刀子。”   有些多斯拉克人会有个坏习惯,舔自家的亚拉克弯刀。   明知道那帮石民有传染病,这不是作死?就像是那啥…,我前世的一个老梗,“我这把刀上淬了剧毒哦(舔)”。   “卡丽熙,不杀那些鱼?”别科问道,鱼大概是指逃走的那个河盗“半只腿”亚莱和他的船。   神奇的卡丽熙,如果我是卡丽熙,我的卡奥在哪?你倒是找给我啊!   “不,逼着他们进匕首湖,然后和匕首湖里的河盗好好沟通感情,最好让他们联合起来,省的我每个岛都得掏一遍窝子。”   “我懂了,”他咧出笑容,“就像是羊人驱赶羊一样,逼着他们合成一群。”   “没错,去放羊吧。”   多斯拉克的吆喝伴着嘶鸣和马蹄越来越远。   “既然这里有河盗,那你为什么在这?”我又问那个老头儿,“这把骨头跑出来抢劫?要是被马儿给撞了,拼都拼不起来哟。”   “我,我只是给他们做饭而已,”他老实地说,“他们本来也不在这,前几天才窜来的,我们本来有一百多号人,可是,有一个说法,到了娜·萨星这儿,除非是女王和她的人,否则住下来要不了多久就会毙命,这不,只剩下这几个孤寡了。”   “那你们怎么还没死?”   “大概是娜·萨星的幽灵敬老?女老爷。”扯。   又过了两天以后,步兵大队才陆续抵达。   “啊,娜梅莉亚的粉红厅堂,”提利昂赞叹道,“还有巨龟,我听到有本地人说,他们是‘母亲河的化身’。”   “那不错,还好我没钓上来吃了,”我回应,“去张罗好驻扎,然后和几个学士、工匠规划一下,我们在这里建一座城。”   “建城?”   “对,就在旁边,我看过,这里”我的足尖跺了跺地板,“石砖砌得不错,地理位置也好,娜恩河和洛恩河的中枢,以后可以建成一个交通枢纽。”   “直接用娜·萨星的材料?你不怕洛恩河母亲发怒么?”他扬眉。   “那就别碰码头、神龛以及一切宗教的东西,”我回应,“还有战士女王的宫殿,城墙、住宅和道路的材料就够用了。”   “真好,我以为你蹂躏了大圣堂、红堡以后又要再次对文物下手了。”   “炸大圣堂的不是我!”   “在此之前,你就把大圣堂虐待得差不多了,姐们儿,”他挠着脑袋,“啊,我去找科本商量商量,如果多恩和绿血河孤儿们勃然大怒发起远征我们该怎么办。”   绿血河孤儿是一群跟随娜梅莉亚女王来到多恩,却不喜欢多恩的沙子和红土地,也不喜欢七神,怀念洛恩河母亲的家伙,他们终身住在自己的小木筏上,在多恩的绿血河中生活。   【君临】   秋意袭人,落叶纷纷。   红堡的梅葛楼。   娜梅莉亚女王如假包换的后裔,马泰尔家族的奥伯伦亲王,正望着窗外被夷为平地的维桑尼亚丘陵。   “或许绿血河的孤儿们却有其道理,洛恩河母亲流淌了千万年,如今安然无恙,而七神的圣堂却在一夕之间就从世上消失,他们不乐意信奉七神并非毫无理由。”   “亵渎毫无意义,亲王,”冷淡的话音出自白袍弟兄“百花骑士”洛拉斯,“信仰不在于砖头石柱,而在人心。”   “可是看到的景象会影响人心,”奥伯伦亲王回头,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日安,玛格丽小姐,或者说,托曼国王的遗孀,玛格丽王后。”   “谢谢您的提示,”玛格丽的提裙礼如此完美,无可指摘,“司法大臣。”   “司法大臣,”奥伯伦嗤笑出声,“我上任一周以来一个案子都没见到,不知究竟是司法大臣,还是多恩来的人质?”   两个提利尔的玫瑰交换了一个眼神,“灰袍和金袍都由太后直接管辖,难得清闲。”玛格丽礼貌地说。   “瑟曦太后已经把君临管得井井有条。”洛拉斯如此矜持。   “井井有条?得了吧,”奥伯伦直率地说道,“我知道你们不喜欢我,因为当年我打折了你们大哥的腿,我们是朋友,我事先也说过我的矛尖上涂了毒药,这是一场公平的比试,我在事后找了学士来治疗他。”   “您大可如您所乐意地一般申辩,提利尔家族早已既往不咎,”洛拉斯说的话纯属外交辞令,“我们一直重视和马泰尔家族之间的友谊。”   “虚伪的小东西,”奥伯伦嘲笑道,“好吧,来说说君临,兰尼斯特家族的太后就像是一只仓鼠,紧紧地把自己的权力储藏在树洞里,这可不像是盟友的模样,还有,她现在还没单独与我会面。”   “王室的事情很忙,大概。”玛格丽说。   可是这话连她自己都不信。   现在事情的关键并非是太后见不见亲王。   事情的关键是,如今提利尔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的同盟缺乏根基,更别提多恩的马泰尔了。   奥伯伦知道,高庭公爵梅斯·提利尔曾经提议由新任的凯岩城公爵詹姆迎娶玛格丽为妻,可是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不置可否,反倒是建议由洛拉斯·提利尔来迎娶弥赛菈女王。   洛拉斯已经成为了白袍弟兄,自然拒绝了,他当时的话还很难听,“我不是您,爵士,我没有杀死自己的国王,也没被逼着退出御林铁卫。”   詹姆差点没气的和洛拉斯决斗。   另外一边,奥伯伦带来了道朗亲王的信件,道朗亲王有两个未婚的儿子,长子昆廷完全可以和弥赛菈结合。   虽然实际上,昆廷并不在多恩,而是已经出海。   不过,道朗亲王的请求很婉转,并未直接提出,可瑟曦回绝得很断然。   或许这是一件好事,哪怕排除因为伊莉亚公主而引起的仇恨,奥伯伦也绝对不喜欢瑟曦这个女人。   “我从来没说过我过去拜访凯岩城的事儿吧?”奥伯伦问道。   “没有,”洛拉斯说,“想必很愉快。”   “部分很愉快,我记得我当时听说,兰尼斯特家生出了一只怪物,满口獠牙,刚出生就一口咬死了自己的母亲。那个金发的美人乔安娜·兰尼斯特,血肉模糊,被自己怀胎生出的婴儿啃掉了一半身子。那时候我还很年轻,不知道感同身受,只是想一睹世间奇事,所以,我就去看看那只怪物是啥样。”   “提利昂大人是个侏儒,但不是怪物。”玛格丽富有同情心地道。   “可是你永远也不会想嫁给他,对么?”奥伯伦敏锐地指出。   玛格丽对此只是回以微笑,“如果父亲要求的话,有何不可?”   如果对提利尔有利,有何不可?   高庭的玫瑰,奥伯伦想,他继续说道:“于是我见到了,我们看到那只不过是一个婴儿,没有獠牙,也没有尾巴和爪子,非常失望,当时带我们去见那个小孩的是他的姐姐瑟曦,泰温大人本人推脱说另有要事,你知道他姐姐做了什么吗?”   “做了什么?”   “她揪住了婴儿的那个东西,”奥伯伦回忆道,“想把它给拧下来,‘害死了母亲的小怪物’,她说,劲儿大得就像是要掐死自己的仇人一样,如果不是詹姆阻止了她,我真的觉得她会把那地方给撕下来。”   “没有一个少女会愿意接受——”   “不,小骑士,”奥伯伦一口否定,“她根本就不知道亲情是何物,她只想要自己想要的亲戚,她厌恶她发福的姑妈,秃头的叔叔,只因为他们配不上完美的兰尼斯特之名。这个女人只想要自己想要的东西,不乐意容忍,不乐意宽厚,你们觉得你们是理想的盟友吗?是她想要的盟友吗?”   奥伯伦亲王暴露出了自己的目的,离间两个家族。   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结盟对他而言,对多恩而言,并无好处。   “永远都不会是,你们有军队,你们有条件,你们索要的东西会让她想杀光你们。”奥伯伦评价道,“如果你们不警惕这个女人,她迟早会害死你们所有人。”   “拙劣的离间。”   “离间?这都是真的,听到昨天早上御前会议的决定了吗?那个私生女已经跑了,和七国没关系了,可她依旧不依不饶,要瓦里斯安排人去刺杀她。”   “你不能因为那个野种杀了你的仇敌格雷果·克里冈,就为她说话。”洛拉斯依然毫不动摇,“她亵渎了铁王座,谋杀了自己的国王,她该死。”   “我报仇不爱假手他人,我更爱亲眼看着仇敌被折磨,哀嚎而死,”奥伯伦缓缓摇头,“我知道某些情愫会遮蔽人的双眼,但是看个清楚,洛拉斯爵士:   私生女如今对王座毫无威胁,刺杀她没有意义,如果她有朝一日回归,处死她才会对王权有益。更何况人民怀念她,你们换上的总主教再重复一百遍绝罚之言,开除教籍的命令,那些难民依然会视她为三女神的化身,更别提有多少修士和修女都希望她提出的改革能够被实践。   你们的太后,除了加剧民众的分裂,让人们憎恨她之外,别无它用。   看看她做的别的事情,她甚至赶走了归顺她的佣兵,替她管理金袍的波隆,让灰袍解散,让卫兵成为街上的罪犯,还拒绝归还铁金库的债务,我猜布拉佛斯的舰队已经快集结完毕了   等着瞧,洛拉斯爵士,玛格丽小姐,你们会被她拖累而死,内外皆敌,而且用不了我等太久。”   “我们已经有盟约,自然会依照盟约行事,规劝王太后的行止,新的御前大臣凯冯·兰尼斯特即将到任,他聪明而知时局,太后会迫于形势的。”   洛拉斯看起来依然坚持地忠于盟友,可是奥伯伦知道,怀疑的种子已经被种下,和这样的盟友共处,无人能接受。 第6章 女王堡(上)   娜·萨星已然变成了工地,白日时热火朝天,黑夜时鼾声一片。   “这里是娜恩河和洛恩河的交叉口,小姐,学士们一致同意,建立三座要塞,分列河流的北岸、西岸和东岸,”科本指点道。   “不过,把石砖起出来还不够,娜·萨星遗址的郊外有石灰窑和黏土窑的踪迹,这附近应该有石灰岩,我们能够烧制熟石灰,用来做黏合剂。”   完蛋,我完全不懂这些。   不过,我至少知道一点,就是前世东方的糯米灰浆需要用到糯米,西方的古罗马水泥需要用到火山灰,这些这里都是没有的。   “并且,由于洛恩河偶尔会泛滥,为了防止,”他拿出一卷纸张,阅读道:“为了防止洪水导致建筑倒塌,不建议使用泥土作为材料。   在河的西岸,我们可以用木料和砖石筑造城堡,娜恩河的上游是诺佛斯,那里产大木,至于北岸和东岸,由于可能会遇到多斯拉克人、瓦兰提斯人以及诺佛斯人,所以,最好是用石头和砖头,以免战争毁掉城防。”   “即便是用上木材,多半也不会引起火灾的吧?”我蹙眉问道。   “一般不会,但不是绝对不会,另外,我们觉得在偏向上游的北岸建立主要的建筑比较合适。”   他指了指荒芜的河边,芦苇荡漾,“北岸靠近诺佛斯的群山,地势比较高,西岸和东岸恐怕都有被淹没的危险,派席尔学士精通历史,他说这座娜·萨星本身就有闹洪灾的过去,洛伊拿人饱受洛恩河的哺育和灾难,所以才会祭拜洛恩河母亲。”   真是学士的观点,任何信仰和神秘都必须有现实根据。   “但是有个问题,如果我们只是修个城堡,或许诺佛斯的大胡子僧侣不会说什么,可如果我们修一座城市,那诺佛斯人就会觉得这是在入侵。”   不过,诺佛斯人对这里的控制力应该不算强,我没见到北岸有什么人影,他们的关注区域应该是在北方的山里。   “那就容后再来,我们先将西岸的城堡解决,小姐,毕竟我们连运几千人过河的船都没有。”   “那个简单,我已经派别科收集见到的所有撑蒿船了。”就在他把那个亚莱赶到匕首湖以后。   “虽然河盗的船与海船无法相比,但是我们需要能作战的船只,撑蒿船实在不够格。”   更麻烦的是,我的士兵需要训练,需要磨合。   “那就,在这里建设两个月,第三个月再去处理匕首湖上的河盗吧。”   “顺便,女士,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   “为了纪念战士女王娜梅莉亚,就叫做女王堡吧。”   我身边在看风景的小恶魔抱着手臂,他凑出他的大脑袋问道:“这个女王其实是你对吧,莱雅拉小姐的小野心?”   “暂时是娜梅莉亚啦。”我回应。   暂时是。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几个骑士和军士受命轮番从潘托斯那购买粮食、材料、车辆和牛马,我们的聚居点渐渐有了雏形。   在仅有的木匠和潘托斯雇工的帮助下,一支河上的战船舰队也在慢慢成型,至少配上了小型的弩炮,像是蝎子弩的样式。   我分出了一部分来自南方的士兵和难民,组成河防卫队,他们在上游巡逻,打击河盗,注意水情。   这可是付工资的,我的心在流血。   娜·萨星边上有两个逃税的强盗村,人口大约在数百左右,被我划入了自己的统治,同时进行的是驱赶石民的行动,我尝试让轻重骑兵配合,弓箭加上骑枪,以便来源驳杂的骑手们相互熟悉。   还有步兵们,每三百个士兵就会配上一个修士,军队里的七神牧师非常普遍,通过普世七神教的新旧神一体思想感化新归顺的北境人。   在他们相熟的同时,路边挂上了一排吊死的尸首,总有人喜欢私斗和谋杀,总有人讨厌七神和牧师,总有人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免不掉的。   渐渐的,伊耿299年接近了尾声。   我听说在七国,虽然有了停战协议,可是南方的弥赛菈女王,和北方的史坦尼斯国王,依然时不时会发生战斗,瑟曦把他弟弟詹姆赶去了河间,现在,双方都压上了重兵。   谷地的态度暧昧不明,可是据说又掀起了一轮大肆搜捕,大概是在找什么人。   铁民消灭了河湾地盾牌列岛的舰队,并攻占了那里,旧镇震动,海塔尔家族从街头聚集了一万大军,双方随时可能再度开战。   海塔尔家族向提利尔求助,可是河湾地的封君忙于北方的战事,一时无法派出援军,这可能会让两个家族脆弱的情谊开始出现裂缝。   海塔尔来自毕斯柏里家族的封臣在红堡质问梅斯大人:“你究竟是南境守护,河湾人的封君,还是君临的君主,难道说你要当个‘北境的北境之王’?”   这话说的时候,就当着弥赛菈的面。   如果不是提利尔家族干预,这个大胆的骑士恐怕已经被瑟曦砍掉了脑袋,据说在旧镇里,已经有提利尔家族的旁支被不知名的热血市民割断了喉咙。   反正,提利尔家族只不过是过去河湾的王室园丁家族的管家,最近还吃了败仗,区区铁民只是借口罢了,河湾贵族早就蠢蠢欲动。   同时,厄斯索斯奴隶湾的地区发生了剧变,三只魔龙环伺的女王占领了阿斯塔波,正要前去进攻其他的奴隶湾城邦。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正在开始她作为女王的第一步。   顺道说一嘴,本来该投奔她的御林铁卫,“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现在和弥赛菈关系好得很,没有半点出走的迹象。可爱乖巧的弥赛菈可不是乔佛里,她八成是激起了老骑士的爷爷之魂。   明天就是伊耿历300年的第一天。   我的居民们现在住在简单的茅草土屋子里,我则是和军队一起驻扎在娜·萨星的塔楼中,这个塔楼没顶,搭了一块木板在上面。、   新建的城堡?还不能住人呢。   在今夜,我面见了新来投靠我的人,就在这简陋的屋檐下,伴着火炬和苔藓。   “诸神在上,很高兴见到您,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小姐。”来人鞠躬,“我是海尔·布希,一名雇佣骑士,来自河湾。”来人是个谢顶,只有两侧还有一些头发。   “契根告诉我,你过去在佣兵团里干活?”我伸出手,由他吻上。   “我曾经差点被次子团的战友割掉脑袋,因为我坚持骑士原则,不参与他们对一个女孩的轮番凌虐。”   “欢迎加入我们。”接下来是宣誓的时段。   下一个人是…自称是戴蒙·黑火的佣兵。   “你说你姓黑火?”我怀疑地看着他黝黑的皮肤,头上华丽的羽毛,仅用树叶遮挡重要部位,几乎全裸的身体,以及巨大的梭形盾牌和战斧。   身高两米,几乎就是个小魔山。   这怎么看都像是前世的黑非洲土著,今生冰火世界中,盛夏群岛的住民。   差点让他唱一首祖鲁战歌。   “你说你叫戴蒙·黑火?”   “我父亲是黑火,并且给了我这个名字,”他用浑厚的嗓音说道,语速很慢,就像是一个笨蛋,“说不定我有一天会登上铁王座。”   我觉得不行,这不是前世的现代灯塔国和现代欧洲,脸不一样真的不要想太多。   “那你该去黄金团,那里有不少黑火的残党和同情者。”我告诉他。   这位‘戴蒙’摇了摇脑袋,“不,他们嘲笑我,还把我赶出来了,不过没关系,没人承认也没关系,我有斧头和盾牌,我可以用血洗出一条通往铁王座的路。”   这种光怪陆离的场景。   适应了半天。   是哪一代的黑火这么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没听说过他们中间谁娶了黑肤的夫人啊!   我觉得应该是哪个维斯特洛商人,跑去盛夏群岛做生意,结果没管住自己,然后跑路时,为了避免被要求承担责任,就说自己姓黑火,还给娃儿取了这么个麻烦的名字。   说不定这家伙还觉得自己幽默呢!   反正,我大概率不会帮他去做铁王座的。   随他去!   然后是…“提利昂,你要介绍你朋友?”   “是的,”提利昂郑重地咳嗽了一声,“我的朋友,当初我进君临时被我父亲赶出去了,这位是齐拉之女齐西,和黑耳部的四位战士!她的母亲齐克之女齐拉曾经帮过我大忙。”   “齐西!”她喊。   来人是个女孩,非常瘦小,胸部平坦,皮肤黝黑,和“戴蒙·黑火”不同,一看就是晒黑的。   她长得不好看,但是看得出是一个精悍的战士,其项链是一串铁丝。   上面挂着十几个耳朵,人耳朵!   “嗯,挺好看的首饰,我觉得换成银质的会更美。”我评论道。   “银,换钱,铁,挂耳。”   简单明了而实用的逻辑。   “这是谷地的高山氏族吧?你怎么联系上的。”我悄悄问提利昂。   “是萨拉多·桑恩遇到的,他在蟹岛补水,就和人聊天,说起了小恶魔,”提利昂回应,“然后这个丫头齐西就用斧头问他要不要刮胡子,说,我提利昂,欠着一大笔钱没给,你知道的,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所以——”   “随你,让她宣誓效忠于我。”   “怎么可能,这是高山氏族。”   “我不管,你去办!”我一锤敲定。   这是什么味道?啊,杂牌军的味道。   “那么好,大家欢迎各位勇士,祝各位长寿。”   “祝你的刀刃永远锋利!”齐西豪迈地嚎道。   “你也一样,”我抹掉额头上的汗,“这是下一步行动的地图,这个上尖下宽的湖,叫匕首湖,我们在西边这条洛恩河的上游,”我指点,“东边这条叫琴恩河,通向城邦科霍尔,南边的下游一路通向名城瓦兰提斯。”   “敌人在哪!?”“戴蒙”问。   “匕首湖有三股强大的河盗,   这个地方,污洲的“不洗澡的”乌霍,势力最强,就是他接纳了从娜·萨星逃跑的“半只脚”亚莱;   魔牙屿的柯拉夫人,她的坐舰叫“魔女之牙”号,全是年轻的姑娘,最喜欢阉掉过客丢进河里;   另外这两个地方是一个联盟,肠子岛的“尖骨”多姆和野菜岛的“裸心”甘普,三股中势力最弱;   目前,除了柯拉夫人和她讨厌男人的船员之外,其他两股已经合流,另外有一群瓦兰提斯的红袍僧,和那里的拉赫洛信徒,接受了这个乌霍的皈依,并前来帮助他。   因为对我们的恐惧,他们甚至已经有一个月没有抢瓦兰提斯的船只了。   以上就是我们的敌人,加上合流的小股河盗,为数一千五。”   “那个柯拉不是派出使者了吗?”提利昂插话道。   “对,”我皱眉,“但是她条件太古怪,我觉得打一仗展现下实力再接着谈比较好。”   提利昂悄悄道:“你不是喜欢女孩吗?说不定可以睡服她,或者靠那个阿莎去睡服。”   我有那么随便吗?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去想个智取河盗的法子,还有怎么对付你的女儿,别来这有的没的!” 第7章 女王堡(下)   讨论会之后的晚上,我们在娜梅莉亚女王的宫殿旁烧烤。   我的两个葛雷乔伊囚徒正在忙活,阿莎很会处理水产,她煮了一锅田螺汤,席恩就不行了,连鳟鱼都钓不上来几条,杀鱼时手法笨拙到我都看不下去。   “你真的是葛雷乔伊家的孩子?”提利昂疑惑地问道。   席恩的回答硬邦邦地,“是,我一直在临冬城,艾德公爵的养子。”   “他们那有条白刃河不是吗?”   “比洛恩河小得多。”   看得出席恩不想和提利昂说话,实际上他不想和任何人说话,自己姐姐也一样。好像他在怪自己的家人进攻北境,害他两面不是人,沦落到这里来杀鱼。   “可惜,”提利昂随口道,他盯着浮起来的龟壳,然后是一双半睁的小眼睛,一只巨龟好奇地和提利昂互望,“阿龟,你闻到香味了?”   老龟看他的样子好像再说:你有病吧,乌龟听得懂人话么?   提利昂手撑住码头,抓起一只鱼,敏捷地把它甩进了乌龟的尖喙里。   “精彩!”托马德此刻也放下了戒备,拍着手掌,“你一定学过把式,提利昂大人。”   “我的吉利安叔叔教的,”提利昂依然在逗弄巨龟,“当时我迷死杂技了,在凯岩城里四处打滚闹腾,修士、仆人和侍从看着可开心,甚至瑟曦也有过欢颜。”   他露出一个微笑,“我喜欢我叔叔,他在宴会上请我去讲‘长腿’马洛斯列出的七大自然奇迹和九大人造奇迹,我还记得所有人都盯着我看,我向大家证明了我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   后来他说,他要去周游列国,继续‘长腿’的征途,一个一个把这些奇迹看过来,然后就扬帆出海。”   “这一点都不符合贵族风范,像个戏班子里的弄臣。”贝里·莫斯评论道,他正在用一把小刀撬开河贝,“但是和小恶魔很符合。”   “对,”提利昂的笑容消失,“我父亲也这么说,他告诉我,一个侏儒已经够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如果我像个弄臣,我可以像我叔叔一样,一走了之,去别的城市和港口,穿上杂色衣服倒立行走,以取悦奶酪骑士和庄稼领主,”小贩和农夫,“但是永远也不要回来,否则,他会割掉我的喉咙。”   提利昂嗤笑一声,在巨龟迷茫的目光中捡起酒杯敬了不知魂归何处的泰温大人,说不定他的鬼魂就在旁边怒视他的举止呢,   “现在我完全可以像他想的那样去做,”提利昂自嘲道,“流落到了厄斯索斯,对吗?我可以骑着公猪拿起扫帚,头戴木桶,为贵族们表演侏儒骑士的戏码,呼哧呼哧,英勇无比。”   “或者做个侏儒好心人,别再浪费我钓上来的鱼喂给巨龟!”席恩抗议道。   “哦,抱歉,小海怪,来!把我挂在你的鱼钩上,葛雷乔伊,让我把我的乌龟挚友钓上来做汤。”提利昂嬉笑道,他摇着屁股去够席恩的鱼钩,让众人哄堂大笑,就连一直横眉冷对的西佛都忍俊不禁。   但是泰温的话永远留在了侏儒心里:   或许他年少时可以为了逗人开怀而去玩把戏,可如今的提利昂乃是泰温之子,没这个心境再去单纯地取笑于人了。   当他视线投过来时,我的笑意凝固在了脸上。   好久没那么开心了。   好奇怪,在恐怖堡被波顿役使时,我总想着自由自在,自己当自己的领袖。   可如今当了领袖,又担心自己决策错误,把一窝人领到了悬崖边上,被自己人给捅死。   在没钱没势时,总希望向上爬,提高自己的权力和地位。   可到了现在,我带着数千人在厄斯索斯横冲直撞,在布拉佛斯有一笔巨款,却又担心什么时候会失去,不敢结婚,就是因为害怕婚姻会不会让我失去主动权。   结婚,结婚就更愁人了,从很久以前开始,部下就话里话外提示我应该有自己的伴侣和子嗣,可我刚刚弑父不久,耳闻目睹的父母都是如此糟糕。   爱情?坑人玩意儿。   找个男人,生下孩子?我不知道,压根就没想过自己成为母亲是什么个情况。   不知不觉中,我在努力奋斗,生活也在步步紧逼,我这个年纪的维斯特洛大部分姑娘都已经有了第一个孩子了。   先面对当下吧!   夜幕更加深沉,河对岸是幽幽荧光,这些渗人的光芒来自洛伊拿红狼的眼睛,在洛恩河的西岸,属于娜·萨星遗址的这边,火光冲天,一场万民狂欢的宴会。   “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困守在他们的高塔宫殿之中,科霍尔人和诺佛斯人在山林里安逸糜烂,我们脚下的洛伊拿故土,已经被自由城邦的总督和富商们遗忘,只有河盗和石民像蚁虫一样,来来去去。   现在,我们到了这里,就是为了让他们惊讶!如洛伊拿人一般,我等风帆渡海,远走至此,建立自己的家园;我们到了这里,就是为了让他们恐惧!如安达尔人一般,我等刀剑在手,征服河川!”   “刀剑在手,征服河川!”五千个木酒杯投下的阴影,一千个铜酒杯在火炬下闪闪发光,七千个嗓门吼出了壮志豪言。   我就如习俗一般发表完了祝酒词,毕竟这是征伐前的夜宴,要让战士汹涌澎湃才成。   “北境习俗,”提利昂提着酒壶坐在旁观跳舞狂欢的我旁边,“战争前的宴席。”   “准确地说是先民的习俗,”我告诉他,“吃饱喝足,向诸神祈祷胜利,并利用最后的机会让自己的女人怀孕。”   毕竟是打仗,很可能就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你的那几位骑士可没得女人,更别提怀孕,莱雅拉小姐,”他指点道,“莫斯家的贝里爵士、布雷肯家的亨得利爵士,还有佛索威家的伦赛爵士,他是哪家佛索威的,红苹果还是绿苹果?”   “都不是,黄苹果,他当前自成一家。”   “我想起一个笑话,”提利昂打了个响指,“说的是贝里·莫斯、亨得利·布雷肯、以及伦赛·佛索威进了同一家酒馆——”   “说重点,我让你想的主意呢?关于打败匕首湖上的河盗。”   “稍安勿躁,我刚想就属下的忠心提出谏言,”他坐在我身边,“不过既然说到河盗,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太着急。”   “你是说,缓缓图之?”   “对,”他打了个响指,“你看,我们初来乍到,潘托斯出钱让你剿匪,所以你来到了娜·萨星,然后,娜·萨星的河盗跑去了匕首湖,你决定一路追击,对吧?”   “对,这就是明面上我呆在这里的理由,有什么问题吗?”   “你想一下,剿灭河盗并不难,之后呢?”他问道,“哪怕连上那些拉赫洛的教徒和祭司,也不算什么太艰难地事,问题是之后,没有了河盗,人们要你在这里何用,你是佣兵,为什么不能请你挪去其他地方继续替总督和商人们打仗?”   “匕首湖这里是三不管地带,”我解释自己的想法,“如果没有人管理这里的治安,随时会有新的匪徒影响河道。”   “你是对的,”他摇了摇头,“但是人们不会那么想,你收税的时候,大家会觉得厌烦,商人们没什么长远的目光,他们只能看到你在收税,看不到你要用钱来维持军队,保证商人们的安全。”   “然后,”他接着说道,“商人们会向城邦抱怨,会说中途已经有人收税了,为何你们还要收?会说,税卡太多,税负太重,利润不够。   最后,科霍尔人、诺佛斯人和瓦兰提斯人会婉转或者直接地让你离开,甚至逼你离开,然后自己派兵占领,让自家的农民来种地,让自家的税官来收钱,把你替他们剿灭河盗的事忘个一干二净。”   真是…麻烦,这帮人为什么不自己来剿匪?如果那样的话,我也就没必要瞅着这块无主之地了不是。   “所以,我们需要河盗的存在,以彰显我们在匕首湖的正当性?或者说,我们该成为‘新河盗’,而不只是佣兵。”   “明面上我们还是佣兵,被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雇佣的佣兵,如果成了强盗,你这辈子都别想当女王,”提利昂示意道,“我听说你在担心诺佛斯,怕他们会不乐意你在北岸开垦,可是看看河对岸的狼,有人聚居的地方哪会有那么多的狼群?我前两天带了几个人去那些地方看过了。”   是的,我命令提利昂去诺佛斯开展外交,寻找卖家运输山里的大木。   不得不说,提利昂很有一种学者的冒险精神,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能去一切地方,以了解自己想知道的事物。   或许,这是兰尼斯特的另外一面。   “诺佛斯缺乏对这里的控制力。”我下了个判断,“他们很少管理南方的边陲。”   “对!他们很保守,我们沿着河往上,没见到有成体系的庄园和农场,一直到山里才出现守卫,”提利昂笑道,   “所以我们可以双管齐下,一边建设你的女王堡,一边轮番派遣军队,去匕首湖练兵,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匪患严重,我们打算长期完成自己的工作。”   毕竟四万金龙呢,花的时间太短也不好交代对吗?   “你去诺佛斯时为何会那么顺利?”我望着月光下,北方和东方的黑影,那是在河边摇荡的芦苇,红狼穿梭期间,又告消失。   “坦率说,其实很不顺利,不过我遇到了梅拉莉欧夫人,她的前夫正是多恩的道朗亲王,”提利昂下意识地给自己倒酒,又注意到西佛在场,念念不舍地放开酒杯,“她已经再嫁,不过对维斯特洛有几分好印象,我们相谈甚欢。”   诺佛斯的梅拉莉欧夫人,这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关系到和诺佛斯的交往。   我记在心里。   “未来的战事里,你怎么安排我的,莱雅拉女士?”他盯着西佛,“有些话是不是今天是最后的机会?”   “我想让你在我离开以后处理和潘托斯的贸易,以及和诺佛斯的外交,并治理这里,”我安抚道,“西佛也留下,不用担心。”   “那挺好,我昨天还猜你要会让我去找匕首湖那个柯拉夫人谈判,我听说那个女人是个巫魔女,会阉割所有抓到的男性来着,如果我去找她谈判,就得穿上裙子,”他蹙眉想象道,“说自己是君临第一美人,兰尼斯特家的瑟曦太后,拥有全世界最闪亮的腿毛。”   侏儒穿裙子?   “好主意,明天你跟我走!”我一口敲定!   “不,可怜可怜我,我说的是玩笑话,这是玩笑话!”他哀嚎道。   第二天早上,学士、骑士、军士还有工匠,我们一起商量和修正了一下战略,既然是慢慢打,作战方案就必须要修改了。   船队将会控制洛恩河自西北汇入匕首湖的出口,然后,陆军将在南岸和北岸用土木修建营地。   在营地修好以后,我们轮番派遣军队和敌人小规模地战斗,一点一点剿灭敌人的洞窟和秘密堡垒,慢慢控制东北方向,自科霍尔流过来的琴恩河。   完成这一步以后就继续和柯拉夫人谈判,待到站稳脚步,再对“不洗澡的”乌霍以及他的河盗大军施以雷霆打击。   站稳脚步可不容易,不只是工事和堡垒,更要站进湖畔居民的人心里,还好我钱多,方法有的是。   第二天中午,先锋出发,留守的是两位,伦赛爵士将承担女王堡的防务,提利昂负责民事。   贝里爵士将率领骑兵。亨得利爵士是河间人,不缺乏河上航行的经验,因此他率领船队。   我们一共有二十艘船,称得上战舰的不过五艘,其他的大都是小帆船和舢板,毕竟河道交错,溪流密布,有时候敌人所在的位置未必是战舰能进的。   我将呆在随后进军的陆军中,考虑到行军节奏很慢,所以我稍后再走。   还有个原因,潘托斯来人了。   一如我和小恶魔所想,任何城邦都会对这样一个庞大的佣兵团感到不安。   我在娜·萨星的塔楼接见了这位使者。   来使穿着潘托斯风格的金纹背心,“您好,剥皮团的莱雅拉大人,潘托斯的奥德罗总督向您致意。”   “居然不是伊利里欧总督?”我扬眉道,“如您所见,我由贵城的伊利里欧大人雇佣,前来此地维持治安,经过苦战以后,娜·萨星的河盗和马贼跑去了匕首湖,为防止我们走后他们又来袭扰,对得起伊利里欧大人给的报酬,我们正在追击。”   “是吗?”他捻着自己上过油涂成金色的卷曲胡须,望向河岸,“我以为两个月的战事,该让这里血流漂杵,尸骸遍布,可我所见之处却风平浪静。”   “那是因为他们藏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告诉他事实,“这里的土匪放下武器时就是贫民和乞丐,有些聚集成村,有些躲在洞穴和墓地里,他们抢粮食和衣物,却对金银不屑一顾,饿极了的时候,吃人也不奇怪。”   “如此的乌合之众,更不该成问题,战斗早该结束了才对。”他毫不动容,潘托斯就在洛恩河流域的西边,对这里的境况自然有所耳闻。   “战斗确实不是问题,但是要彻底消灭就是难事一桩,”我朝向东边,“那里,河盗就栖息在匕首湖,一旦我离开,他们又会重返此处,到时候,你们付的佣兵钱就得再出一次。”   “好吧,”他转向正在修建的女王堡,“那这座砖头城堡呢?砖头不会跑动,也不会杀敌,别告诉我,您需要这样坚固的要塞来剿匪。”   “她叫女王堡,是为了纪念娜梅莉亚女王。”   “这可真是独到而巨大的纪念品,我几乎要以为您是洛伊拿人了,”使者缓缓摇头,“不行,大人,你走了以后我们无法处理它。”   哈,对,潘托斯压根就没有军队。   “可以拿来当宅子?”   “住进去的农民,会因为墙垒而产生非分之想,抗拒交付佃租。”   “这么说吧,”我耐心有限,索性敞开说,“我想要控制这片土地,这对潘托斯也有好处,你们的商队可以不经由海路直接前往瓦兰提斯,这样,就不用惧怕密尔、里斯和泰洛西的战争带来风险,也不用担心石阶列岛的海盗。”   “更何况,”我诱惑道,“我们可以挡在这里,应付多斯拉克人,你们只要等待我们和多斯拉克人开战,如果我们输了,再讨好他们,如果我们赢了,你们就不用付一分钱。相比每次贡给多斯拉克人的巨款,只是一块土地和上面的城堡,多划算,不是吗?”   “多斯拉克人如果要劫掠洛恩河以西,通常会走匕首湖的南边,而不是这里,瓦兰提斯人会搜集船只讨好他们。”他不为所动地抱怨道,“胆小如鼠的瓦兰提斯。”   年度最大笑话,被布拉佛斯暴打了好几次,杀了好几个亲王,以至于连军队都不敢保留的潘托斯说瓦兰提斯胆小!?   “我们正在进入匕首湖,并试图控制那里,”我告诉他,“多斯拉克人只要往西边劫掠,就无法忽视我和我的军队,他们会担心我们切断他们的后路,再说,哪怕我们也学你们一样向他们上贡,你们不也毫无损失?”   “我们该怎么相信你不会试图进攻潘托斯?”他问到最后的问题。   “我在两个月前还在潘托斯的时候,就能够闭着眼睛拿下那座城市,”我坦白,“可是这样一来,来自密尔和维斯特洛的刺客会排着队来刺杀我,布拉佛斯的军舰也会立刻起航,你们那个城市站不住脚的,放心。”   别的不提,布拉佛斯的舰队好不容易让潘托斯屈服,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军阀控制那里,再带来军队和战争?恐怕如果我拿下潘托斯,第二天就会有无面者上门。   “你依然可以劫掠潘托斯,不是吗?”   “别傻了,”我有点厌烦这个人了,“我需要商路,需要和潘托斯的贸易带来建材和工匠,我劫掠你们只是一时爽,以后呢?放心,睦邻友好向来是我的准则。”   “希望如此,奥德罗总督会考虑你的提议,”他的面色依旧没有放松,这是个严肃地外交官,“我给您带来了几位伊利里欧大人的客人,他们要从河道前往瓦兰提斯。”   谁?   过不了一会儿,答案揭晓,斗篷是用洛伊拿红狼皮制成,一身用铁环锁紧的棕皮衣,这个蓝发的男人出现在我眼前。   我注意到他的发根是棕红色,显然是染过,然后是他令人记忆深刻的眼神,来自一双冷酷淡然的蓝色眼珠,他的眼角的皱纹绷得很紧,面容是军人般的坚毅。   看起来像是一个泰洛西人,在那里染蓝发是一种潮流。   虽然没有谈话,可是看得出,这家伙很难对付。   我猜,他脑袋里一直铭记着自己的敌人,所以,手才下意识地呆在剑柄上。   似乎是在随时准备拔剑砍向自己的仇敌,   “幸会,卢斯之女,波顿家族的莱雅拉,”他的语气稍显严厉,“我叫格里芬,我和我的儿子以及部属属于黄金团,我们想从洛恩河的河道前往瓦兰提斯。”   格里芬,前世所知的剧情告诉我,格里芬,这个名字,应该属于——   前鹫巢堡伯爵,“疯王”伊里斯的前任国王之手,王子雷加·坦格利安的挚友,坦格利安王朝的余党,在鸣钟之役错失杀死劳勃机会的男人。   琼恩·克林顿,前朝的忠心狮鹫。 第8章 匕首湖(上)   灰蒙蒙的雾气弥漫,曙光隐现在东方,辽阔的洛恩河母亲绿水流淌。   “打起精神,注意礁石!”   苍鹭与野鸭惊起,羽毛洒在岸边的洛伊拿遗迹上。   阴影划开浓雾和河水,正是莱雅拉的雕像,她右手食指点出了匕首湖的位置,那是敌人所在的方向。   巨大的船身和锋利的桅杆紧随船首的雕像乍现,劈开了流水和迷雾,木浆摇摆呻吟,压过波涛茫茫。   这是女王堡河防队的旗舰,北境玫瑰号,一艘可以在近海和河里行驶的桨帆船。   小船航行在大船的周围,拨开浮木,提示礁石,他们用长蒿移动,桅杆上光秃一片,毕竟没有足够让船挪动的风。   实际上,河防队征集(抓走)了不少本地的撑船人,现在,河防队的水手能够记得每一块河礁。   黄金团的格里芬(琼恩·克林顿)和他的人马就在后头,他们坐着一艘撑蒿船,对我毫无信任,所以拒绝陆路。   这只狮鹫就这样谨慎地随在最后,像是一只小老鼠叽叽。   话说回来,我还没见到那个格里芬的儿子小格里芬呢,据说那位是位坦格利安。   河岸上。   长枪融入了林间,成为森林新的部分,就像是先民古老的歌谣所唱。   “君王颁令,群雄云集。削尖杉林,捅入敌心!”   整齐的步伐鸣响在我所站得土丘下,那是扛着森林的人,我的长枪兵。   匕首湖的形状,恰好便是倒放的心脏。   捅过去!   “别踩到前面人的脚,小心周围,保持警惕!”   我身边的是海尔·布希,新来的步战骑士,他和斧刃在给我打下手,这一次我自己统领步兵。   托马德爵士被我放去了骑兵队里,帮助贝里爵士压制不听话的多斯拉克人。   呜————   来自北境的号角长鸣,我身边的号手举起羊角,吹响呼应。   呜——呜——   浩荡的号声伴着浩荡的脚步,一路飘向东方的迷雾之中。   匕首湖,我来了。   “石民跑了,”斧刃辨认着号声中的讯息,“至于其他的百姓,或许是知道我们不会动他们,所以前面的队伍没有发现敌对行径。”   “知道跑就好,”我手执军刀之柄,回应道,“这些得病的乞丐还算是要命。”   “他们中或许也有好人,侠义和美德,小姐,”布希家族的海尔爵士谏道,“这些品质到处都是。”   “海尔爵士,赤贫人家配不上美德,穷苦茅屋出不来好人,你总能在老鼠身上找到一些恶的影子。   我生自贫寒,对此一清二楚。”   “我不知道石民算不算得上是好,小姐,”斧刃的声音忧心忡忡,“我知道,河盗聚集在洛伊拿遗址阿·诺颐到伤心领之间,阿·诺颐以上的河道走科霍尔的船,伤心领以南是瓦兰提斯战舰的地盘。正是这个伤心领,就是让瓦兰提斯人望而却步的石民之国。”   就是说,他们有组织,我们这样驱逐他们,会招致仇恨?   “你是说,他们会报复?”我回首问。   “很有可能,”斧刃说,“伤心领所在的地方,是过去洛伊拿人的节庆之都查约恩,船夫们总说,那儿的房屋全是金子做的,不过那是过去了。   如今,那个节庆之都过得是死神的节日,那里到处都是灰鳞病,据说,哪怕是接触到那儿的流水,也会染病而终。”   “继续?”   “他们的首脑叫裹尸布亲王,这个王上愿意满足任何能博他一笑的人一个愿望,不过这么做风险不小。   要穿过伤心领的石民群落,然后站在裹尸布亲王的石宫之中,这样,才能获得他的接见。“   “石宫?”   “那里有他已经硬化的嫔妃们,到处是死人化为的雕像。”   “听起来有点神的意思?”   “迷信之语,他当然不是什么奇迹。   但是,至少能确定,确实有那么个首脑存在,而且无所事事,毕竟石民如此混乱,没什么统治可言。   另外,水手们说,他很乐意给年轻貌美的女子一个灰吻,让她永远在石宫里陪伴他。”   “让他去抱着长矛和剑尖亲吧,”我不屑一顾。   “在娜·萨星的时候我们可是和巨龟住在一起,水手叫它‘河中老人’对吗?顶级的祥瑞。”   我记得提利昂第一次看到巨龟时特滑稽,“王者降,祥瑞现!”   三天后的晚上,洛恩河南岸,匕首湖畔。   摊开地图,众人列席,我辨认简陋图纸上的各个方位:   步兵就在我当下所在的,由夯实的泥土和木材构成的营地里,一共三千多人:   恐怖堡卫队三百名。   恐怖堡的持盾枪兵五百、达斯丁家来的长弓手五百。   混杂了剑盾手和弩手的超长枪方阵三个,由一千零五十名战士组成。   工匠学徒组成的工兵一百多人,加上其他的学士、医生和随军农兵共计一千。   骑兵在营外,共有一千多,包括两百名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五百名莱斯威尔家族的北境枪骑兵,以及三百名自由骑手、雇佣骑士及重装侍从。   洛恩河上的河防队共有五百多名士兵和水手。   所有人加起来共有四千五百名左右,我手下另外的两千五百人在跟随伦赛和提利昂,守着娜·萨星那儿的女王堡。   “这段时间匕首湖里有什么动向吗?”我问,“有没有修建什么工事、堤坝之类的。”要是他们建了什么堤坝,把这儿被淹掉,就乐大发了。   虽说我觉得河盗没这个本事。   “没有,这几天战士之怒号和另外几艘小船巡视了一遍,河盗不敢出来,毕竟我们和他们剑拔弩张。   总之,没见到有修什么东西。”亨得利爵士说道。   “拉赫洛信徒来了吗?”这个或许才是大敌。   “来了,本地人辨认出他们中有不少红神庙的护卫,圣火之手,共计一百,应该是来自瓦兰提斯红神庙的至高牧师麾下。”   圣火之手…   “圣火之手是什么?”   “一帮被红神庙养大的孤儿奴隶,穿着重扎甲,手中长矛的矛尖是火焰燃烧的形状,我看过那种武器,不止可以刺,也可以砍和砸。   这些应该是来自瓦兰提斯的圣火之手,据说在瓦兰提斯的红神庙里,他们的总规模有一千人左右。”   这算啥,圣武士?“这些红袍人有没有带引火物?”   “有,而且他们到了之后不久,琴恩河上就漂下来了木头,应该是来自科霍尔森林。”   奇怪,不是说科霍尔城里发生了拉赫洛信徒暴乱吗,还帮他们放木头?   别的我倒是不担心。   但是,对河船来说,拉赫洛祭司的魔法有点可怕。   万一给战船来个火攻,不说具体会造成什么伤亡,打击士气是肯定的。   “独眼,你听到了,对面是光之王拉赫洛的信众,“我强调,”那个蛊惑史坦尼斯,炸了大圣堂的拉赫洛,这是一场圣战!”我指示,“敌人会用邪法,会妖言惑众,让你的兄弟抓紧军心。”   在我的军队里,每三百个士兵中就有一个武装僧侣。   “好的,三女神之剑,七神会在他们的信仰版图中心,在他们的圣火面前,开花结果!”他发出狂呼。   “别科,”我挪转视线,这里是洛恩河南岸,南方就是伤心领,之前和斧刃的对话还历历在耳,“让你的多斯拉克斥候在黄金原野上放牧,留心南方的石民,他们身上都带有传染病,不要接触。”   “好的,卡丽熙。”   黄金原野那是洛伊拿时代的称呼了,如今那片沃土黄金不再,荒凉颓败。   伤心领就在黄金原野的最南端。   “现在,各位,让我们设置一个圈套,用防守战,耗一耗敌人的兵力和心力。”   【污洲,“不洗澡的”乌霍老巢】   匕首湖里的污洲位于科霍尔到瓦兰提斯的河道中间,历来,都属于匕首湖中最强大的贼寇。   今夜,码头上的船只随波涛起伏,无数的黑色石粒构成了污洲的浅滩,更大的石头则堆叠成山,其间灯火寥然,那正是乌霍的堡垒。   篝火跳跃在乌霍的堡垒前,永世不灭。   “拉赫洛!你是破晓之光,人心之火,你是我腹中之热,是白昼,是暖阳,是黑夜中的明灯。”   “吾等赞美拉赫洛,吾等赞美光之王!”   三三两两的声音来自上千个唇间,有的热忱,有的忐忑,跪在他们中心的,就是“不洗澡的”乌霍。   这是一位中年男性,本该精致的丝绸衫污渍遍布,黑色的长发油腻纠结,从不打理的胡子上有蝇虫飞舞,叮咬着下巴上粘着的酸馊肉粒。   他天生就有一股臭味,无论是河水还是香水都抹不掉,索性破罐破摔,脏到了今天。   乌霍阴沉地抬起眼皮瞟了一眼面前的女子,达夏,自称为拉札林的达夏,橄榄色的皮肤,比奶油还润滑,腰肢就像是河边的柳枝,摇曳扭动。   可是乌霍不敢蹂躏她,她身上是猩红色的裙袍,这是一位拉赫洛的祭司。   他还记得,还记得为何她和她的人会在这里。   他不知道,接受她的这个决定是对是错。   那天晚上。   “西方来的剥皮女,身边是一万大军!”那个半只脚的亚莱哭诉道,“她占领了娜梅莉亚的娜·萨星,不日就会渡河南下,老爷,她要杀光所有湖畔的自由人!”   强盗自称自由人,毫无问题!   “你不过是一个逃跑的农奴,还敢自称自由人?”乌霍嬉笑道,然后砍掉了他另外一只脚和那半个脚。   他随后问在场的其他头领,“这始终是一个隐患,不知她意欲何为?如果是要通过这里,前去科霍尔或者瓦兰提斯,那我们就看着那婆娘的人滚蛋就成。可如果真是要扫清匕首湖周围自由的村寨和堡垒,那咱们应该团结所有的人,给她个教训,你们说呢?”   “哪怕所有的河盗加在一起,也不足以抵挡一万人,头儿,我们连给军队牵马的资格都没有。”   “那就有意思了,我们是该往东边走,去给多斯拉克人当奴隶,还是去科霍尔或者瓦兰提斯,给羊奴或者执政官当奴隶?我们没路走,兄弟。”   科霍尔人信奉黑山羊,并且立法禁止食用羊肉,一些其他城邦的市民会称他们为羊奴。   “拿出我们的积蓄来吧,雇上别的佣兵团,和她决一死战!”   花钱?!   乌霍立刻摇头,万万不行,他的钱最多,他得拿大头,亏。   “有没有不花钱就能找人来的法子?”   “您还记不记得,就在前几天,我们劫了几船从北方逃出来红袍人?”手下问道,   “那些是拉赫洛的信众,被科霍尔给驱逐了,大家伙儿都知道,光之王在南方的瓦兰提斯势力庞大,就连虎袍军中也有人崇信。”   “你是说,向他们求助?”   “不,是向他们皈依,让所有人都信奉光之王,祈求光之王的保护。”   “然后那群傻子就会来帮我们?”   “您想要免费的军队,头儿,找神庙是个路子。”   乌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于是找上了躲在林间前进的流浪者,被赶出科霍尔的拉赫洛信众。   这群可怜虫的领头人就是拉札林的达夏。   据说是被多斯拉克人在圣城卖出,进了科霍尔的红神庙担任祭司的红袍女。   看起来很顺利?   他没想到的是:   “光之王已经预见到了你的到来,”当时还衣裳褴褛的红袍妹告诉他,她的神色如此严肃,简直不像是个女流浪汉,“我们将在这里燃起火焰,抵抗妖邪!”   比他想的还要顺利!   

“自由贸易城邦地图“   作者的话:插图是冰与火之歌原着里附上的自由贸易城邦地图,下面是里头的英文名翻译,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对照一下:安达斯 Andalos 阿·诺颐 Ar Noy 螃蟹湾 Bay of Crabs 血石岛 Bloodstone 布拉佛斯 Braavos 布拉佛斯海岸 Braavosian Coastland 查约恩 Chroyane 匕首湖 Dagger Lake 暗流河 Darkwash 多恩 Dorne 科霍尔森林 Forest of Qohor 葛·多荷 Ghoyan Drohe 灰绞架岛 Grey Gallows 诺佛斯丘陵 Hills of Norvos 拉鲁鲁江 Lhorulu 小洛恩河 Little Rhoyne 罗拉斯湾 Lorath Bay 罗拉斯 Lorath 里斯 Lys 密尔 Myr 诺佛斯 Norvos 娜恩河 Noyne 娜·萨星 Ny Sar 潘托斯 Pentos 琴恩河 Qhoyne 科霍尔 Qohor 洛恩河 Rhoyne 萨·梅尔 Sar Mell 多恩海 Sea of Dorne 密尔海 Sea of Myrth 赛荷鲁江 Selhoru 赛荷鲁 Selhorys 破船湾 Shipbreaker Bay 石阶列岛 Stepstones 塔斯海峡 Straits of Tarth 塔斯岛 Tarth 泰洛西 Tyrosh 上洛恩河 Upper Rhoyne 瓦利萨 Valysar 天鹅绒丘陵 Velvet Hills 瓦兰娜河 Volaena 瓦兰提斯 Volantis 维隆瑟斯镇 Volon Therys 斧头岛 The Axe 争议之地 The Disputed Lands 五指半岛 The Fingers 平地 The Flatlands 黄金原野 The Golden Fields 橙色海岸 The Orange Shore 颤抖海 The Shivering Sea 伤心领 The Sorrows 第9章 匕首湖(中)   【匕首湖,洛恩河河口】   夜色朦胧,湖上雾气弥漫,很多商船会在黑夜的庇护下快速通过匕首湖,以避开河盗的侵袭。   要顺流南下的格里芬,也不例外。   他还记得临走时面见莱雅拉的情形,当时夕阳残照,在湖滨,他礼貌性地就剥皮团一路的“护送”,向那个波顿家的女人表示谢意。   这个女人看出了他的戒备。   “您在因为波顿家族支持北境造反一事耿耿于怀?确实,当初波顿家的士兵是篡夺者战争中的主力,拥戴了拜拉席恩为王。”皮肤苍白如阴天的女人告诉他,   “我之所以丢弃铁王座,是因为除了坦格利安之外,无人有资格登上‘征服者’伊耿铸造的铁王座。”   “我在之后因此与我父亲为敌,他当年为了封君而战,却辜负了王座,这不该是波顿家族的选择。”   “让七国臣服的是坦格利安,而不是拜拉席恩,”她言之凿凿,“拜拉席恩家族和史塔克家族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可是我不能违背波顿家族的誓言,所以我一尽自己对封君的义务。并在这之后,就立刻离开,不与奔狼为伍。”   “确实,”当时的格里芬这样评价,他理解莱雅拉的艰难,“有时忠于誓言和忠于王室会让人处于两难之间,您与父为敌,无愧于史塔克家族,您舍弃他们投奔,我相信您确实心有王座,作为女子,您比其他的大部分贵族,都要坚定忠诚。”   她的所作所为确实让他很有好感。   格里芬当然听说过她的行为,她将王座抛弃在君临的鞋匠广场,告诉所有人,国王不信七神,无人有资格一登王座。   难道不是这样吗?篡夺者的祖先最初只不过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一届骑士,谣传是“征服者”的私生子,如果不是“征服者”伊耿册封,他们根本就与风暴地无缘。   她将铁王座丢出了红堡,是因为拜拉席恩无权一坐!   格里芬非常赞同。   铁王座是“征服者”伊耿用一千把屈服之敌的佩剑熔铸而成,拜拉席恩家族何德何能?如果连拜拉席恩都能坐上铁王座,那自然是人人都能一坐了,和把王座丢到闹市也没区别。   讽刺的好,七国之内无人有资格称王!拜拉席恩,你们也配?   很有勇气,哪怕背着僭主之名,也要用行动向拜拉席恩的伪王抗争,要知道,七国贵族里大多数都是懦夫,他们在战争结束后,不敢与篡夺者一较高低。   格里芬因为岁月和际遇而有些枯萎的心脏,甚至激情暗藏,如果不是莱雅拉的出身,如果不是丹妮莉丝的存在,他甚至想脱口而出,让莱雅拉成为王后。   想想吧,七国之内的懦夫,有很多还心念坦格利安,这不就是切实的证据吗!?可是这些懦夫中间,只有这个女人能挺身而出!   不过。   莱雅拉的英勇确实差点让格里芬告诉了她真相:自己的身份还有小格里芬的身份。   不过他没有。   多年的潦倒奔波,让他戒心深重,伊利里欧总督说得对,在时机到来前,他必须蛰伏。   所以,她的行止让他非常畅快。   不过。   格里芬依然不信任莱雅拉,   以后复辟时,他会考虑将莱雅拉作为召唤的目标之一,许以北境为酬。让波顿家族代替史塔克家族并非不能考虑,史塔克可是协助劳勃篡位的主力。   甚至如果她功绩巨大的话,河间也可以,毕竟河间易攻难守。   格里芬,不,琼恩·克林顿绝对没有想过和奔狼、鳟鱼、猎鹰或者雄鹿妥协,他要一个接着一个,砍死当年害了雷加的凶手。   在鸣钟之役时,无用的怜悯已经让他错过了杀死劳勃的机会,招致坦格利安王朝的覆亡。   所以,   慈悲?免谈!饶恕?绝不!   狮鹫伯爵早已以仇恨为食,仇恨为衣,苦熬岁月的折磨,所以他永不言弃!   风吹苇荡,狮鹫在思考,撑蒿船在芦苇的掩护下继续前进,寒烟弥漫在月光下,一切笼罩在静谧之中。   太安静了。   “你们看,”格里芬亲自册封的骑士,达克爵士手指远处的湖水,他是个头发和胡子非常蓬松的壮汉,“那有动静。”   “鸭子哎,那八成是乌龟或者鸟儿,或许是你的鸟儿飞了。”“赛学士”哈尔顿告诉他,哈尔顿给自己自己绑了一个马尾,他长得像个僧侣,眼睛很像波顿一家,是冰凉的灰色,面孔棱角分明,肌肉匀称硬实,   罗利·达克爵士,格里芬给他册封时一群鸭子飞过他的头顶,还落下了两坨便便,所以人称“鸭子爵士”。   “扯淡,它好好地在裤裆里,枕戈待旦。”达克爵士回应,这骚话让修女莱摩儿妩媚地给了他一个白眼。   棕发的莱摩儿修女看起来很养眼,尽管年过四十,她发下了守贞誓言,可这反而让男人们对他趋之若鹜。   不过,她不像是她表面上如此纯洁,有时她早上会在河里洗澡,露出肚皮上的妊娠纹。   有人说她是马泰尔家族奥伯伦亲王的情人,甚至与他有一个女儿;   也有人说,她的母亲是嫁给瓦德伦·塔贝克的艾莲·雷耶斯夫人,她的舅舅是“红狮子”罗杰·雷耶斯,“卡斯特梅的雨季”的悲剧。   她本人,正是在塔贝克厅沦陷以后,被兰尼斯特家族强令成为修女的罗翰妮·塔贝克或者萨蕊儿·塔贝克。   还有人说,她既是情人,也是女儿,格里芬对此倒是毫不关心。   “总之,只要你别跳下水,它们就不会咬掉你真正的鸟儿。”哈尔顿回应。   “那不是乌龟,”格里芬细眯起双眼,他每时每刻都在提防周遭,就连在梦里也一样。   “那是河盗,河盗要偷袭剥皮团。”   “我们该去救她,”格里芬身边的“儿子”小格里芬直率而坦诚,“他们是在对付为祸一方的河盗,何况,她曾经帮助过我们。”   他和格里芬一样,将头发染成蓝色,发根却是银色的,过长的眼睫毛让他显得有些女气。   在达克爵士、“赛学士”哈尔顿和莱摩儿修女的教导下,小格里芬英勇正直,有时甚至迂腐了些。   除了正直之外,小格里芬也很博学,他精通多门语言,通用语、高等瓦雷利亚语,以及各个城邦的方言和黑话,甚至略懂流行于奴隶湾的吉斯卡利语。   数学不错,懂得算术和几何。   还有诗歌和历史,更是拿手。   多像他真正的父亲雷加·坦格利安哪,格里芬骄傲的想,全世界再也找不出更适合当国王的人了。   “我们可以去帮助波顿家族的莱雅拉,”格里芬低声对“儿子”说道,   “但是牢记,伊耿。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你的姑姑,才会是你的王后,莱雅拉是你的臣子,和臣子要保持距离,我们都知道‘庸王’的情妇及私生子给王国带来了多大的困扰,对吗?”   【匕首湖,黄金大鱼号】   黑乎乎的船上没有灯光,湖里的礁石?河盗早就谙熟,他们不需要照明也知道该怎么走船。   “那里有一艘撑蒿船,躲在芦苇里。”放哨了望的手下乃英告诉“不洗澡的”乌霍,“要不要杀过去,头儿?”   “不理他们,直接向敌人开过去。”乌霍直视前方,飞虫围绕在他的脸庞上。   在之前,他和另外两个河盗头子碰面,   肠子岛的多姆原本诨号是“鱼骨头”,他被一个布拉佛斯的雇佣剑客砍掉了手,断掉的手腕露出了尖锐的骨茬,然后在厮打中,“鱼骨头”将自己的断骨插进了剑客的脖颈,赢得了胜利。   从此,大家就叫他“尖骨”多姆,认这个狠人当头。   另外一个是“裸心”甘普,他心脏的部位有一块红色的软肉,从小就一直在跳动,人们说他的心长在了外头,甘普劫掠时总喜欢敞开衣裳,露出自己的心脏,可是从未有有人能击中那里,让他毙命。   就在今夜,他们仨在一起商量如何对付莱雅拉和她的剥皮团。   首先,是吃饱喝足,玩婆娘。   然后,搂着女人的“尖骨”多姆行事完毕,那个丫头在他怀里哭泣,鲜血从下面流了出来,多半是断手上的骨头尖弄疼了她。   他总是那么迅捷,能够及时从享受中脱身,计较匕首湖的大事。   “我曾经做过佣兵,”多姆说,“我知道他们的德行,没有任何一个佣兵团的头子,愿意让自己的手下替雇主白白送死。”   “换句话说,我们得让她痛苦,然后她就会自己跑路?”“裸心”甘普问,“可是我们打不过他们。”   “你不了解佣兵,甘普,佣兵或者河盗只是一张皮,皮下头的男人是一个德行,”多姆告诉他,“他们更喜欢赌博玩女人,而不是去送死,我们这么缩卵,让他们的船招摇在湖上,他们人数又多,现在他们一定以为我们怕了,恐怕在自己的场子里喝了个烂醉呢。”   “那就派几个机灵鬼去看看,”乌霍敲定,“如果有机会,就去抢一把,展现一下自由的人有多威风,让他们自己吓得滚蛋。”   “他们在欢宴,”身上沾满河泥的水鬼告诉乌霍,“我听到乐器的声音,还有汉子的欢笑和女人的尖叫,没有看到岗哨和卫兵。”   乌霍不止是和河盗商量,还问过红袍女僧,那个拉札林的达夏,达夏告诉他:“我看到拉赫洛的火焰遮天蔽月,浓烟滚滚,笼罩在洛恩河的东岸,那里正是剥皮团的地盘。”   成了,有预言助阵,乌霍内心大定。   带上油和柴火,让他们去火里安眠!   所以,现在,一千五百名河盗和五百个拉赫洛的信徒悄悄航行在湖面上。   他们的目标,正是剥皮团的营地。   小船驶入芦苇,一艘接着一艘,在这青色的帐幕里,河盗们踏上了河岸的淤泥,他们的木盾粗糙,多执锤子和棍棒,心头火热地向前摸去。   只有一百名圣火之手还知道整队列阵,无声无息地跟在后头。   “如果我抓到那个女人莱雅拉,据说她的皮肤比尸体还要苍白,我会没日没夜的睡她,把她睡成活人,”舔着舌头的乌霍想,他身边跟着三三两两地河盗,“还有金子和武器,就白天所见,他们还有弩炮,这些都得归我,然后我就能称霸匕首湖啦!”   多美妙的未来,美妙的未来就在前方!   一千多双脚踏出了芦苇和河滩,走上了坚实的地面,一千多双耳朵听到了营地里的欢歌载舞,猥琐的笑声和女人的哭声,那些女人会属于他们,一千多颗心战意澎湃。   剥皮团的佣兵们竖立起了木栅栏和土墙,可是墙上一个人影都没有,他们还用削尖得木桩插成一排排拒马。   这是阻挡冲锋用的,不管是人是马,面对这样的障碍,都不免会绕路或者减速。   可惜,一切都没用,乌霍想,他的手下会攀爬翻越,用匕首和小刀送睡梦中的佣兵去见他们的神。   木桩周围有刺鼻的味道,那是什么?   不管是什么,敌营近在咫尺,河盗头子不再细想。   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离剥皮人的营地只有百米之遥,无形中,那里头的声音越来越小,篝火已经暗淡了不少,好像没人添柴。   不对,有点不对!   “把柴火放去那个门口,快!”乌霍低吼,他决定速战速决,焚烧寨门,速速进去。   还有土墙,土墙并不高,几个强盗一跳,手指紧紧扒在顶上,落下了一些尘土。   他们往上攀,眼睛越过了墙壁,看到了里头。   里头是一排排铁刺的寒光,正是长枪的枪尖!   噗!   噗噗!   河盗们的先行者瞳孔放大,张开嘴巴还来不及喊,就被长枪插进了嗓门。   “放!!!”   咻!   一支带火的羽箭飞出插进了一排拒马木桩里。   轰!火焰迸发,急速燃起,将沟渠点成赤红一片!   一些人没有绕路,正在通过拒马木桩之间细细的缝隙,这下被点了个正着,“啊啊啊!!!”   伴随着嚎叫的,是烤肉的焦臭。   那不是拒马,那下面是沥青沟子!上当了!   红火照亮了正在偷袭的河盗,让剥皮团里达斯丁的长弓手看个清楚。   红神祭司的预视真是极了。   浓烟笼罩在洛恩河南岸的上空,遮蔽了月亮,箭雨的阴影笼罩在河盗的心头和上方。 第10章 匕首湖(下)   瓢泼箭雨落下,彪悍(贫穷)的河盗多半身无甲胄,个别赤贫人甚至光着膀子,所以,在抛射的覆盖处三三两两倒了不少,这一轮射击效果颇佳。   可惜对方并没有拥簇在一起,他们根本没有阵型的观念。   长枪兵把当头的几个河盗给刺了下去,后头的剑盾手和弩手爬上墙边的梯子,在盾牌的掩护下向下射击,没给敌人反应的时间。   为了防止营啸,我十足小心,一开始就没让士兵解散,一直在等待敌人的袭击。   如果他们不是现在,而是明天来的话,估计剥皮团就够呛,一夜枕戈待旦很累的。   还好,河盗和我想象的一样粗鲁简单。   嘟——嘟——嘀——嘀——!   对方阵营里吹响了一阵尖利的啸声,很像是波斯唢呐(Surna)的调子,刺得人耳朵发痒。   “那是光之王的信号,我见过红神庙里有时会用到这种喇叭。”斧刃说。   唢呐当然不是喇叭,不过,这种乐器很少见,哪怕对自由城邦的人来说,也算寡闻罕见。   “拉赫洛!”外头发出整齐的呐喊,我登上墙头,在箭矢纷飞间,穿着重甲的圣火之手凛然无惧,他们的长矛上已然冒出熊熊火焰,整齐的方阵正在向前。   “光之王!荣耀光之王!!!”本来已经士气尽丧的河盗叫嚣道,已经崩溃的敌人再度返回,狂吼酣战。   与此同时,我的士兵射箭发弩的速度开始变得迟缓,在他们眼中,惊惧和游移并存。   我就知道,这些神棍是我这场仗里头最麻烦的对手。   噌!   我拔出佩刀,一瞬间,上头燃起了澎湃的绿焰,然后变成红色,海尔爵士和斧刃有样学样,火刃不止出现在敌阵之中,“他们称这是神迹!”我回头高喝,“要我看,这不过是把铁当成柴火,一场油脂和燃烧的把戏!女王堡万岁!!!”   在魔法复苏以前,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就在长剑上涂抹野火,然后燃烧,我记得前年比武大会时他就是这么做的。   感谢这些拉赫洛信徒的同袍教会了我,如何破解他们的燃剑“神迹”。   “女王堡万岁!!!”疑心病尽去的士兵或许不会相信我,但是,他们的长矛有火,我们也不差,不是吗?   火剑照耀下,河盗们再次动摇,可是他们没机会了。   南方燃起了一片火把,星星点点,越来越多。   那是我的一千骑兵,我看着惊慌的河盗嘴角上翘。   后面是河,前面是土墙,骑兵队的侧袭,他们根本逃不过。   轰隆!   大地开始震颤,黑夜中的火把成排前进,不用担心地形,骑兵到的可比步兵还早,周遭是什么情况他们早就一清二楚。   呜——呜——呜——   伴着马蹄的,是河面上北境的号角声,洛恩河的河口上,巨大的黑影缓缓开动,伴着偷袭的河盗落水之声,直接碾过了乌霍手下的小船,那是河防队。   河盗们派人偷偷上船,牵制他们,却不料没有一个人入睡,我猜一上船,他们就见到了坚盾和刀剑。   呜——呜——   “打开大门,波顿家族的枪盾手,”我下令,“出击!”   “哈!!!”枪杆搭在盾沿,卢斯·波顿苦心训练多年的枪兵喊着号子,开始移动。   河盗四处逃散,并没有趁机进攻,而圣火之手还在前进之中,距离尚远。   我的枪兵阵没有遇到敌手,他们踩在尸体的后背上,手中的枪尖带着血。   毫无干扰,只有逃敌。   士兵们在营地的门前列阵,然后推进。   “超长枪方阵,出击。”   “七神万岁!女王堡万岁!!莱雅拉万岁!!!”   骑兵已经到了,穿插到了河岸边,冲击进跑得最快的河盗之中,马弓和长枪下,倒下的人体无数。   【乌霍】   乌霍脑袋里懵然一片,他左转右看,毫无主意。   火在燃烧,远处的河上、近处的马上,还有壕沟里、女人的手里,到处都在燃烧。   却不是为了匕首湖而燃,而是为了那个剥皮团。   这和,这和那个红袍女承诺的不一样!!!   “乌霍,乌霍!”喘息不停的声音来自背后,乌霍看到了多姆,“尖骨”多姆,那个劝他出击的人。   “河盗完了!红袍正在前进,他们人不多,失败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儿!怎么办!?”   怎么办?你不是说佣兵喜欢金钱和女人,害怕送命?   “那里的剥皮团,”乌霍指着正在前进的剥皮团枪兵,“你说的佣兵是这样?”   阵型俨然,步伐整齐,这是特么的和强盗没俩样的佣兵!?   骑兵上的甲胄,亮得乌霍要瞎,里头还有多斯拉克人!这会是混吃等死的底层佣兵!?   我可去你的尖骨吧,他们这佣兵我们拿什么打?河盗手里的棍棒和破铜烂铁连破甲都难!   “该死的,天杀的,我不知道那个裱子哪来的这种佣兵,这是城邦打仗用的兵,天杀的,天杀的!我们打不过,快跑吧!”回答多姆的是一把锈迹斑斑的断剑,“啊!!!”   “去你的城邦!”乌霍怒吼道,一下接着一下,鲜血狂飙,“去你的佣兵,跑你个头!”   要跑也是我跑,你出的馊主意,你就死在这里好了!   乌霍胸膛起伏,然后开始撒开腿狂奔。   在铁蹄快碰到他之前,这贼头就扑进了芦苇丛里的烂泥巴里。   “莱雅拉,”他吃着泥巴,嘴巴里咒道,“达夏,你们这些破裱子,迟早,迟早!”   怎么办?   乌霍咬牙匍匐在淤泥中慢慢前进,他身后的火光之下,已经变成了地狱,河盗跪地或者死去,有些多斯拉克人还不爱要俘虏。   圣火之手孤军前进,四周都是剥皮团的方阵,手中的长矛火再猛烈也毫无意义。   怎么办!?   乌霍翻身爬上一艘无人的舢板,河防队像是狂风暴雨掠过了河边,舢板上还有血迹和箭枝。   去哪里?回不去了,自己积攒几年的势力已经毁于一旦,回不去了!   四周有什么人能帮自己报复吗?   有!   他躺在船上,蜷缩起来,避免被河防队看到。   去,去伤心领,去瓦兰提斯,他们有带病的石民和虎袍大军!   哪怕染上灰鳞病,他也要报今日之仇!   【达夏】   远在污洲的乌霍秘堡,这里的人已经前去与莱雅拉作战,只有红袍女和几个教徒还在留守。   篝火熊熊燃烧,永不熄灭,达夏不禁握紧了拳头。   拉赫洛的祭司能从火焰中看到未来和远方。   在达夏小的时候,她的家乡毁于多斯拉克人的劫掠,她被一个卡拉萨掳为奴隶,成为卡奥的侍妾。   失去贞操的那一晚,她才五岁。   后来,卡奥厌烦了没有身材的儿童,在“马王之城”,也是多斯拉克唯一的城市和首都,维林·多斯拉克将她卖给了科霍尔人。   买下她不是毫无理由的。   因为她的女师傅看到了她身上的潜质。   可是,预视的解读总会有谬误,如今谬误降临到了她身上,她之前看到了熊熊火焰在寒神使者的营地处焚烧,乌烟飘起遮住了月亮。   那个寒神使者。   来自红袍女祭司梅丽珊卓的讯息很快就由商队传到了科霍尔,那是光之王的宿敌,达夏知道,但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幸成为拉赫洛在大地上的影子和剑,前来祛除寒敌。   任谁都会以为这是拉赫洛的战士,圣火的使徒,在歼灭奸邪。   可是,结果却对她开了一个大玩笑。   对方明明不是光之王的信徒,居然很会用火!   火焰燃烧在骑兵和水手手中,燃烧在壕沟里,燃烧在了敌人的剑上。   达夏感觉怒气在自己心中酝酿。   她是寒神的奴隶,有什么资格驱使火焰!?   现在,她看到,出于对圣火之手长矛上烈焰的恐惧,敌人的方阵正在包围,但是迟迟未动。   不,这不是恐惧,这是光之王的威严,她告诉自己,奇迹正在发生,光之王正在让敌人屈服!   对,光之王,拉赫洛!烈焰红心,破晓之光!白昼,暖阳,黑夜中的明灯!让寒神奴隶手中的火焰袭击她自身,让火海覆盖在剥皮团的每一寸土地上!   拉赫洛!!!   敌人正在前进,除了后面无人之外,侧翼和正面的长枪寒光闪烁,无情地接上了圣火之手。   拉赫洛!!!她祈祷道,光之王,守护我等,光之王,荣耀子民!!!   圣火的红袍方阵正在被挤压,火焰带来了烧伤,烧却氧气,引起微风。   但是,却带不来胜利。   可惜,达夏的话只是祈祷,并不是有魔力的仪式,更不是魔法的咒语,信徒人数太少,无法挽回颓败之势。   火焰烧不开盾牌,圣火之手的札甲敌不过弩矢和铁锤,他们在一个接着一个倒下。   火焰无情地让她看着圣火的战士被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借助燃火的兵器,他们给敌人带来了寻常的军队无法造成的伤亡。   可是,他们失败了,最后的红色消失在了钢铁的包围和拥簇中。   她该走了,她需要更多的力量来扑灭寒神的势力。   红袍女祭司很快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这次失败是为了提醒她敌人有多么强大。   那可是光之王的宿敌,怎么会被自己一夕而败?   这会是很艰苦的历程,拉札林的达夏知道,磨难在等待,光之王的考验在等待。   很快,她就会带来那个剥皮人的脑袋,荣耀于祂!   “好了,圣火之手已经魂归光之王,”她视线离开火焰,云淡风轻地说道,“我们该走了,圣战不容懈怠。”   “是,女士,这些木头和燃火物?”   “布置好,把河道堵塞起来,给寒神之仆一个惊喜吧!” 第11章 河垒(上)   红袍浸血,大地上腥味弥漫,圣火之手无人后退,无人投降,全部歼灭。   他们心智坚韧,顽强不退,确实制造了正常百人队无法造成的伤亡,让我手下同等数量的士兵失去战斗力。   这很厉害了,面对数倍之敌的包围,能够制造这样的杀伤,堪称精锐。   我承认,要是我面对和我手下军队同等数目的圣火之手,我绝对打不过。不过,每一个这样的士兵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这种精兵的数目,在这个年代提不起来的。   最有利的是,红袍祭司不谙战斗,不会指挥,圣火之手这种从小锤炼的精锐,在他们手上是一种浪费。   不说复杂的,简单地配个盾牌或者命令他们去抗我的骑兵,指不定就有的打。   面对带火的长矛时,不是每一匹马都有勇气前进,加上决不垮塌的士气,在这样的步兵跟前,骑手冲锋能有多大效果可想而知。   “统计伤亡和俘虏,敌人尸体集中火葬,我军尸体集中,有亲人的找亲人,没亲人的另行火葬。”   我看着烟火中芦苇的黑影,一场不出意料的大胜,却不过是刚刚开始。   我无权坐上铁王座?没错。   我可以打造自己的王座!   虽然在夜色的掩护下又不少河盗逃脱,可是第二天一统计,我们依然俘虏了五百多号人,岸边和芦苇滩上残肢无数,正好让他们仔细打理。   毕竟,洛恩河汇入匕首湖的河口至少得有一座塔楼来职守,别搞出瘟疫来。   现在,河盗的主力消失。   不管是乌霍还是俘虏口中的那个红袍女巫都不见踪迹,没有攻击我的小股河盗纷纷隐藏,依然有红袍在匕首湖活动。   是时候扎根在这方水草丰美的沃土上了。   清晨,我在洛恩河南岸的营地里,向各方发号施令。   羽毛笔沾上墨水,海尔·布希爵士和冠军武士斧刃在外忙碌,屋内只有高大的黑人“戴蒙·黑火”和书记霍斯特·布莱伍德,布莱伍德家族和布雷肯家族仇深似海,不过这个少年瘦高笨拙,从未和亨得利·布雷肯发生冲突。   老实说他有些古板,适合去当学士、助手,没有西佛·希山那么能拿主意。   所以我让西佛去管理后勤了,把他留在身边。   我已经结束口述,不一会儿之后,他放下了笔,“霍斯,读一遍我听听,检查下有没有不通顺。”   他照办,朗读开始。   “因剥皮团团长,女王堡领主,匕首湖之盾,三女神之剑,旧神之枪,波顿家族的莱雅拉之名,任命提利昂·兰尼斯特为团长特使,出使潘托斯,并呈递公函。   访问事毕,特使回至女王堡处,由河路前往瓦兰提斯,并呈递公函。”   人手还是不够,拿得出手的说客就小恶魔一个。   “没有科霍尔和诺佛斯吗,团长?”他问道。   “不需要,另有安排,”我很麻利地回答,“接着读我给伊利里欧,和瓦兰提斯执政官——等等,改一下吧,让提利昂出使潘托斯以后,来洛恩河南岸营地——”   这里的名称正好定一下,   “不,来河垒(Riverhold,音译:瑞弗霍德)见我,河垒就是这里,回头你顺便写一下通告。”   瓦兰提斯的虎袍大军可能有二十万以上,凭我这几千号人根本抵不住,如果需要的话,必须服软认怂。   我记得瓦兰提斯后来由虎党执政,派兵十万进攻丹妮莉丝攻陷的弥林,至少,得等他们开启一场战争之后,我再去作妖。   如今那里局势未明,不知道是主张和平贸易的象党占优,还是主张武力扩张的虎党居先,所以,我需要向提利昂交代我们的立场和底线。   还有,高傲的瓦兰提斯人家底还在,傲气尚存,还真不一定愿意见一个佣兵头子的来使,他们自诩为瓦雷利亚唯一的后裔,“瓦雷利亚的大女儿”,管自家的城邦叫“洛恩河的女王”、“夏日之海的女主人”。   如果是这样的情形,又要采取另外一种方针去应付。   “好了,小姐。”   “读一读给潘托斯的信。”   霍斯特的通用语口音无可挑剔,但是写出来的话儿太过文绉绉,而且不符合我目前的地位。   “用词再斟酌一下,我是个佣兵头子,至少对外时是这样,你这封信,很可能提利昂要在潘托斯的广场里宣读,所以,你要突出这样几个情感:   我们英勇作战,遭遇了瓦兰提斯红袍僧的干预,损失惨重,需要原地修整,然后再继续剿灭河盗,毕功于一役   河盗狡猾,神出鬼没,我们需要建立塔楼城堡,慢慢缩小他们的行动范围,”哈,常凯申的傻法子,“我们依旧需要大量建材,   最后,剥皮团当前已经亏空,希望能够加付佣金,以维持基本运转,如果潘托斯的大人物们太忙,我就去潘托斯城外的大平地,代各位总督和富商收租收税。”   “这是在抢劫吧,小姐?”霍斯特蹙眉。   “当然不是,我们剿匪,是在用生命为潘托斯战斗,他们当然要出钱!”我义正辞严,“啊,对,再加一条,如果潘托斯没钱,我们就去布拉佛斯以潘托斯的名义借。”   别忘了,潘托斯被布拉佛斯打败多次,因此有一个不平等条约,潘托斯不得拥有军队,也不得以城邦的名义雇佣佣兵或佣兵团。   “这是在要挟吗?”   我厉声道:“你不要写出要挟或者抢劫的语气!婉转,优雅,委屈,悲愤!霍斯特,你是个贵族,你父亲是个伯爵,我是个贵族小姐,给我拿出基本的风范,我们是为平民而战的骑士,而这帮平民商人现在要抛弃我们,给我拿出这个念头来!”   这个笨蛋。   “对了,如果勒索黄金确实像是抢,写上去,可以实物冲抵,粮食、铁器、牛马、车辆都行,具体数目你参照下历年来潘托斯付给多斯拉克人的佣金,然后定一个给我过目。”   我就欺负自由贸易城邦里最好欺负的软胖子潘托斯。   “然后,”我下意识地敲着桌子。   “密信一封,让提利昂统计一下我的船队还剩下多少,找萨拉多·桑恩,给他钱,让他去七国宣扬说,波顿家族的莱雅拉,那个三女神之剑在自由城邦,洛伊拿的故地开垦,这里遍地是战士女王娜梅莉亚的黄金,河里流着奶和蜜。”   “我们要把人骗过来吗?”霍斯良心未泯。   “你懂什么,七国的北方正在挨饿受冻,南方正在受战火之苦,唬人的话之外再来另外一套宣传,记下来记下来,就说,莱雅拉·波顿的政策是:   对农民而言,只要愿意到她治下开荒,就能获得一头耕牛或者挽马,以及一套开垦的农具,参加民兵的,家里就能获得粮食补助,加一亩田地。   有经验,愿意组织村庄城镇的骑士和贵族,将直接获得那块土地的治理权。战功、人口增长和领地发展将会让这名治理者的土地及子民增加,反之,如果治理不当,一切权力将会被收回。”   我故意没提所有权和世袭,在我这里,也不存在封臣的封臣。   贵族人家没有继承权的儿子们,想要的是开拓自己的天地,没必要让他们千秋万代,自我限制权力,甚至让我的孩子跟坦格利安一样覆灭。   至于报酬?可以给与一定期限内的收益处分权、可继承的食邑,以及境内福利。   关于补助政策、乡绅官员的考评政策,学士、修士和一些雇佣骑士正在讨论,反正给农民的牲畜、工具和田地是肯定的,给贵族治理权也是肯定的,具体的面积之类详细的部分还需要更长时间来确定。   我还养不起太庞大的军队,而先行推出民兵制度,总比征召农奴兵要好,配套的招兵优惠政策也在敲定中。   当然,我不可能全靠七国农夫前来殖民。   “完了?”   “是的,小姐,现在?”   “写公告,简单一点,用瓦雷利亚语、通用语和洛伊拿语,你会吧?”   “不会太复杂的,小姐,洛伊拿语很久没人说了。”那不一定,这里的山山水水里头指不定就有洛伊拿遗民苟活。   “三件事,第一件和吸引七国农夫的一致,用牲畜、土地和工具招徕本地的农民;   第二件,就自娜·萨星到匕首湖下游的出口处,这一段的洛恩河南北沿岸,和匕首湖四方湖畔提出宣称,   这里的土地、人口和资源,都属于莱雅拉·波顿及其臣子,作为剿灭河盗维持治安的报偿,我们将在这方土壤上建立新的洛伊拿,新的国度,创造新的财富;”   “您没有娜梅莉亚,或者其他洛伊拿亲王、女王的血脉,小姐。”他直截了当。   “哎呀反正我就是这里的领主,写就是了,新的洛伊拿,不是老的那个。   第三件,所有愿意成为莱雅拉麾下子民的人等,其前事前罪不予追溯。   三个月内不向剥皮团各村落及军营报到,提供自己姓名、家庭及住址的人等,将视为间谍、盗贼、偷渡者、逃犯、强盗或者流民,不得享有任何优惠,届时,举报强盗聚居地及逃税者聚落的人,将获得十枚金龙或等额的土地、工具、牲畜等赏赐,自选其一。”   众所周知,既然说有三件事,那肯定有第四。   “第四件,三个月内,石民需着包裹全身的衣物,至剥皮团军营门外五十米处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至者杀无赦,”   我要安排隔离地了,医生和精通药学手术的学士及修士已经开始了解灰鳞病,不过,要彻底解决疫情,可能还需要学城的帮助,我得写信让他们派人来。   “第四件?”霍斯迷茫地眨眼,不是三件事吗?   “还有第五件呢,第五件,在境内勘探及发现矿脉、香料、自然染料、黏土、石灰岩、可燃的石头(煤)、可燃的黑水(石油)、沥青等等,只要上报剥皮团,将享有开采使用之权,免税一年,受剥皮团保护;亦可由剥皮团进行开发,如是,则发现者可分享所得收益的一半。”   “对了,第六件,关于商事贸易和关税,昨天那个决策!”我打了个响指。   “小姐!”霍斯特哀嚎道,“您就别说有几件了行吗?我这没法改!”   “第七件,关于匠人的优惠。”   “第八件,关于女王堡开发建设的优惠!”   ……   事情真的又多又乱,我打算让提利昂去瓦兰提斯时顺道买一些识字的书吏奴隶来。   在用后世的一些小技巧让领地发展加速之前,我得先让基础铺垫好,有人口和工匠,然后再谈化肥、农药、冶炼铸造、军械以及乱七八糟的手工业。   真希望在将来,我前世的剧情发生,瓦兰提斯虎党执政以后,和丹妮莉丝打上三年,七国南北也能一直保持战乱。   夕阳时分,霍斯特和几个书呆子在加紧抄写公告,我悠闲地在营帐前活动腿脚。   “你是要当娜梅莉亚吗,小可爱?”   真恶心,谁啊?   我转过头,当然是那个,那个好看得不像话的“云雀”多内尔。   睫毛长长,嘴唇丰润,鼻梁秀气,这只瓦里斯过去的小小老鼠。   “科霍尔来信了?”我开门见山,不予客套。   他唇角的弧度完美,“当然,几位黑羊座前的大人物担忧多斯拉克人,哲科卡奥和莫索卡奥的卡拉萨在接近,哪怕攻不下科霍尔,他们每多一天烧杀抢掠,就会多一份损失。”   “我几时出发?”说是这么说,我希望给我一点时间。   “他们还在犹豫,”多内尔答复道,“铁盾团、慕女团、风吹团、次子团,啊,当然,还有剥皮团是要选择其中的一些,还是全部,再或者,去阿斯塔波雇佣更多的无垢者是否还来得及?”   “那还请努力公关,”我回应,“不过你可以告诉你的朋友,阿斯塔波的无垢者都被解放者丹妮莉丝解放了,她砸碎了所有奴隶的锁链,这是不久前的消息,现在瓦兰提斯人正在气的跳脚。”   “那就意味着战争,”多内尔笑言,“啧啧,战争,佣兵们有更优厚的雇主在奴隶湾和瓦兰提斯静候上门,我们的机会更大了。”   “嗯,对。”我很冷淡,“没事了吧?答应你的条件我会办到。”   “还有一件小事。”   “哦?”   “有人到魁尔斯雇佣了遗憾客,他们想找无面者,可你是铁金库的投资人,要价太高。”   “杀我?”   “对,指不定,就在你身后,或者你新招募的人之中哦,除了遗憾客,还有别人。”   作者的话:下章写番外(收费)还是正传呢? 第12章 河垒(下)   白天时四周起了四座了望塔,一天时间的施工后,仅有十五英尺(五米左右)高。   未来,这会是河垒的塔楼,至少有六十英尺,不过,是未来才有。   土墙也在垫高,里头在起一道石墙,依照我前世现代的经验,仅仅用古代的机械和工具,一座完整的城堡至少需要二十年来修筑,但是那是包括各类雕像、家具、大理石装饰和华丽地木地板的“宫殿”,仅用于防御目的的话,人手够,九九六、全年无休,则只需要数月。   河垒正在拔地而起,就像是她的姐妹要塞女王堡一样。   夜深人静,只有火焰噼啪,以及哨兵和巡逻队的步伐。   这个年代的军营很极端,要么商贩进入,姐儿遍布,闹闹哄哄,像是个大市场,连敌袭都反应不过来。   要么,就是我眼前的样子,安静无声,以防营啸。   多内尔的话犹在耳边:遗憾客,杀手,行刺于我。   斧刃在收拾行装,我悄然无息地来到他的帐前,看着篷子里的火光映照出他弯腰打包的身影。   挺怕的,他这一别,我心不安。   我突然发现,自己在人身安全一事上对他的依赖感。   总觉得没有斧刃铁定会出事,他一直负责我的贴身护卫。   可是,没人该当一辈子保镖,总要能更进一步,我记得前世故国古代的皇帝侍卫,只要得到信任,就能有被重用的机会。   这是做给其他护卫看的。   只要忠于职守,迟早有一天,主人我,会给他们光明的前景。   这样一来,护卫们就会更加忠心,更加难以被收买,从而让我活得更长。   所以,斧刃必须走,或许他会再回到我身边,当他功成名就,子孙繁衍之后。   “小姐?劳您相送。”他的声音从里头传出,隔着帐篷听起来闷闷的。   “你好像有些担心,斧刃。”   “您一个人不太安全,那个盛夏群岛人压根就不懂保护。”他掀开篷子,身上是简单的褐色亚麻袍及皮腰带,“这段时间,自己请千万小心。”   “你不止是担心我,老家伙,”我笑得很狡猾,“是不是要去见老相好?”   “我从没跟您说起过诺佛斯的事,对吗?”他不答反问。   “如果你想坦陈,自然会告诉我。”我的态度极为放心。   斧刃瞧了眼我的卫兵,“诺佛斯有很幽深的隐秘,吾主,危险,而难以揣测。”   异鬼、死灵、亚夏的阴影,以及繁星间和黑暗中的诸神,我所知的危险小秘密还真不少,“什么样的秘密?”   “诺佛斯的贵族居住在山间,而大胡子僧侣们住在山顶的神庙要塞,大胡子的神,也是我的神,恕我无法道出他的姓名,就栖息在神庙要塞的深处。”   内陆的两个自由城邦都神神叨叨的,而且都崇拜一点都不主流的宗教,一个是黑山羊,一个是躲在不知何处的无名神。   据说诺佛斯的山里,也有远古时期“迷宫制造者”留下的迷宫洞穴,指不定这个神就是在其中一个里头。   “所以,诺佛斯那有个神,这和你紧张有关系吗?”   “我是个圣奴卫(Holyguardofslavesoldiers),小姐,十六岁时迎娶了我的长柄斧枪为妻,向神灵发下誓言,服侍、遵从、保护。”   他扒拉开衣裳,露出胸膛上的斧头烙印,“我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如您所猜,不但迎娶过女人为妻,背叛了我的武器,还蓄发留须,在诺佛斯,只有大胡子僧侣才能这样。”   “你违背了很多戒律,派你去就是送死?”原来如此。   他没说自己经历过什么,才会发生这些事,我也没问。   这种圣奴卫又不阉割,谈个恋爱不是很正常?   “我侍奉的那一位大胡子僧侣,也就是我的师傅,被害死了,我怀疑是其他大胡子僧侣所犯下的罪孽,但是毫无证据。”   “哎哟,还真不能去啦,那,那我找个爱剃胡子的卫兵去给梅拉莉欧夫人送信吧,你不早说。”我笑言。   得,我这还有个诺佛斯的政治犯,还好他留着胡子又过了那么多年,很难认出。   结果就是,我的外交举措没有把诺佛斯包括在内,还好诺佛斯的作风一向保守内敛,短期内问题不大。   不过,他的留下,马上就让我看到了好处。   第三天,炼金术士们发现营地周围出现了一种牵牛花的花籽,洒落在地,极不起眼,这是饲养蝎尾兽的饲料。   而蝎尾兽带着剧毒,渗入血液,流入心脏,活体便会立即毙命。   晚上的时候,斧刃带来了他的成果,“我们找到那个人了,他已经自杀。”   杀手没想到,我这有炼金术士,对毒药的了解比医生还深。   我跟随斧刃前去,卫兵围成一圈,我在马厩旁的棚子里见到了尸体,蝎尾兽的,和刺客的。   “一个个子很矮的男人,他伪装成本地人,经由这些天的登记之后,自告奋勇来这前线担任马倌,那些信使、骑兵和斥候说他叫席巴,性格开朗幽默。”   “橄榄色皮肤,”我打量道,“确实,像是有洛伊拿血统的样子。”   “蝎尾兽就藏在他的盒子里,他可能想在您出行骑马时,为您牵来骏马,将这毒虫放进马鞍边上的口袋。”   “可惜他没想到,我的马儿叫小麦,但是小麦有很多匹。”或许好些自由城邦和维斯特洛的贵人喜欢骏马,但我并不是其中之一,只要基本素质不差,我就能接受。   所以,我没有固定的马,每次出行时,都是由我的卫兵牵来,我随意挑选一匹。   因此,这个假扮成马倌的刺客得找别的方法了。   在这拖延中,他露出了马脚。   “能查清他是哪来的吗?”   “他来自西边,但是兜里有金龙,维斯特洛的钱。”   那,瑟曦,我猜,或者瓦里斯,再或者两个都有份?   “通知咕噜,让他来见我。”   该让留在君临的盲眼伶人出活儿了。   【君临】   月光透过彩绘玻璃透入,七神的雕像围在大理石台上,透过悠悠的烛光,静静观察。   一只手勾住了她的腿弯,另一只手托住了她丰美的臀部,将她放在神像之前,长吻一直未停,汗液轻轻流淌。   他们一相见就立刻脱衣解带,没有半句废话,他的五指轻揉,引起她吟哦悄叹。   “啊!”如瀑金发向后泼洒,女人扬起了臻首,“重一点,狠一点,快!啊!!!”   碰。   “你小声!”男人喘着粗气儿,“要把玫瑰们吵醒?”   碰!   他如愿来一下狠的。   “胆小如妇,”女人嘲笑道,偷情的刺激让她春潮袭面,“吻我那,”她挺胸命令,“现在,立刻。”   男人动弹得更加凶猛,像是要吃了她的雄狮一头,让这座小圣堂都震动了起来。   碰,碰!   良久之后,搏斗停止,热气自鼻息里弥漫四周,萦绕在肉体和肉体之间。   “我,天杀的,在被关住的时候,就想过和你在祂们面前来一发了。”瑟曦太后躺在凉爽的大理石台上。   当时詹姆也会想她,但是更多的是想到自己命途多舛的子女。   一个一个死去的子女,头戴王冠,身裹金袍。   “我也在想,”瑟曦的声音凉了下来,“你在哪里,是不是正在吸吮她,好一头饥饿的狮子?”   “第一百遍回答,”詹姆不大耐烦,“我只想睡你,睡一辈子。”   “真的?没硬过,没挺过?”   “够了,”他轻轻拍揉她的脸,却被她躲开,“她是个野种,没法和你比。”   这嫉妒心就算隔着五十里格,詹姆也嗅得出来。   “她从来没有要睡了你,用我,乔佛里还有托曼和弥赛菈的性命做要挟?”瑟曦漂亮的碧绿眸子紧紧盯着自己的弟弟。   “没有,”詹姆开怀而笑,“我是弑君者,你忘了吗?一个人人唾弃的小人,哪有少女会垂怜?”   “你是我兄弟,比太阳还耀眼,”瑟曦坦露,“全世界都在盯着你,我必须多加提防,那个玛格丽呢,她有没有勾引你,在骑着你时,让你娶她当凯岩城夫人?”   “好了!”   这个善妒的小丫头。   詹姆就从不怀疑她,在他眼里,不管过多少年,她都是小丫头,和他同岁,他们在一起时永远青春年少。   至少在这个姐姐眼里,声名狼藉的自己,还算有那么一点风范,或许,这也是狮子的自傲?毕竟,她总说,自己就是她的镜像,性别不同,除此之外,全是一样的美好。   “她没勾引我,”詹姆实话实说,“我也对她不感兴趣。”   “我不信,”瑟曦固执地吃醋道,“反正,你会离她很远。”远到河间,这是瑟曦的调遣。   她现在感觉自己很安全,金袍和灰卫在手,还有雇佣兵与兰尼斯特卫队,顽敌虽在,却可以一个一个铲除,瑟曦想到,她没有顾及和提利尔家族的盟约、与敌人的停战协议,还有那一堆杂七杂八的承诺。   提利尔家族正忙得焦头烂额,既要履行盟约,在河间囤积重兵,又要应付海塔尔,还要提防多恩,以及接受佛罗伦家族的亮水城和其他的战利品。   现如今,君临没多少提利尔家族的人马,所以等到最大的敌人史坦尼斯被击败以后,她就可以送高庭玫瑰归西。   不过,她不放心高庭,她总觉得他们在保留实力,因此,凯岩城公爵的坐镇是必要的。   吃醋?那不过是谈情的小手法而已。   詹姆告别,脚步声远去,而瑟曦正在谋划自己的翻身仗。   名单上的人要一个一个收买,有些或许需要更多的手段。   比如肉体。   瑟曦不吝于使用女人最强大的武器,往往还用的很好,总是事半功倍。   她没想到的是,重洋之外的莱雅拉,正在让自己的间谍,预谋报复于她。   作者的话:诺佛斯稍微有一点点加尔文控制的瑞士的感觉对不起!我这章之前排版没排好,让大家破费了! 第13章 黄金原野(一)   又一天,晚霞染云,苍鹭逍遥的飞影掠过湖上的红日,河口长蒿起落,那是将士兵运到北岸的航船。   我似乎看到了咕噜的身影,不过他早已离开,那是我被行刺的当夜,咕噜接受了我的命令,在月下出了军营。   用蝎尾兽行刺,下一次呢,下一次是什么?   我站在河滨,路过的士兵纷纷行礼致意,我报以微笑,心中却有些困扰于这个问题,我问身边的斧刃,“斧刃,你说,我还要遇到多少次险境,这次早早查出,以后呢?”   “您所做之事,每一件都会招致敌意,注定了您与安稳无缘,”他直接指出,“好斗的山狮总会有受伤的一天。”   “告诉我真话,斧刃,我想听你坦白交代。”   “小姐?”   “我活该被袭击,对吗?这就是你,为什么,在巡逻时,会去和一个诺佛斯商人频频碰面的原因?我听到你们在谈论我的性命。”我说道。   “我——”   “我一直很相信你的。”   “有…有诺佛斯人想要洛恩河。”   “你承诺了什么?”我抓住重点。   “引荐,然后,我答应劝你和他联姻。”他艰难地说道。   听起来还不算是背叛。   一开始咕噜告诉我时,我以为他是间谍或杀手。   毕竟他呆在如此重要的位置上,一旦被收买,那我说不定就万劫不复。   因此,我让他去管理军队,还换了一批卫兵,为了不显得突兀,另外一名护卫,托马德爵士也在骑兵里做事。   后来,是我让斧刃作为特使去送信,然后封疆的打算。   这其实是一种试探,他见的是诺佛斯人,恐怕目的也是为了诺佛斯的利益,所以,故意让他去沾诺佛斯的事,以进行观察。   结果他不乐意走。   于是我怀疑他是不是目的是谋命,不过,他又揪出了杀我的凶手,让我弄不清到底是为了博取我进一步的信任,还是真心没有谋害我的想法。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戒心深藏。   信任和戒备是一种博弈,有时戒备反而为招致背叛,所以,我得小心翼翼。   “我知道,你是诺佛斯人,却因为各种原因必须离开。”我答复,“但是,这不该是你私下接触外人,不予报备的理由。”   “他,威胁我,用我女儿的性命,我不知如何是好,主人。”斧刃,或者说那个萨博奥·库达交代道,“他和大胡子僧侣不对付,送我逃走的人就是他。”   “把名字给我。”   “颇尔达·库拉塔,是梅拉莉欧夫人的兄长。”   希望真相是他所言如此,我该怎么对待属下的私心?   “去帮我在洛恩河北岸建立村庄和要塞吧,”我叹息道,   在我遭遇红简妮背叛时,斧刃在我身边。   他赢得了比武大会的冠军,让我能有金钱去攫取更多的财富,最终回到北境报仇。   他一直保护着我,不知道替我除去了多少横祸和磨难。   我,我把他当做父亲看,不是艾德那种教育人的父亲,而是体贴无微不至,生活中温暖的父亲。   “斧刃,希望你还记得你的誓言,我不想见到你。”   如果连自小都在学习遵从和忠诚的圣奴卫都有我不了解的一面,会影响到我的一面,我还能够相信谁?   【伤心领】   沉沦于河水与战争的节庆之都废墟里,石柱上爬满了苔藓和水草,传说中的黄金毫无踪迹。   这里的居民终年都像是行尸走肉,游来荡去,身上的臭味弥漫到周遭,深色的硬块从胸膛到脸上处处都是。   石民,让莱雅拉无从下手的瘟疫之众。   “不洗澡的”乌霍无声在街上走过,好几双眼睛自麻木中脱离,看他时充满了憎恨和渴望。   憎恨他的完好,渴望让他与自己为伍。   一只手紧紧抓住了他,被他挣开。   刚一到这里时,迎接他的是尖利的笑声和灾病的问候,他们亲吻他的脸,不顾飞绕的蝇虫,这里的人容不得有健康的来客。   灰鳞病是洛恩河母亲的恩赐,石民告诉他,挑选出强壮的孩子,让弱体嫩胎死去,这是命运的选择。   他的脚踩在灰败的长草上,裹尸布亲王的石宫近在眼前,路两旁是无数的雕像,或坐或躺,面容凄楚。   这是积攒了多少年的死者?还鲜活的部分腐烂成汁液,最终消弭无踪,只留下硬化的石壳,长存地上。   昨日他就亲眼见到行将就木的石民被从担架上丢到这。   既是宫殿,也是坟场,颓丧如衰亡的节庆之都本身,就和伤心领的土地一样绝望。   乌霍走进殿堂,这里有寥寥几名卫兵,手上是青铜的剑和矛,身上带有丑陋的黑色鳞斑,这是灰鳞病痊愈后留下的伤疤。   台上的影子披散着头发,怀里抱着一个少年,乌霍走近,看到了那个老女人。   裹尸布亲王,洛恩河的巫婆,毛发之外的身体不着片缕,全是狰狞的硬块,她在搔着怀里安静的孩子,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小伙,有气无力,满身都是灰鳞病带来的疮痍。   “呵呵呵,又来了,你还要劝我去污染北方的水土,是吗?”老女人面上的石块在挪动,大概是露出了笑容,她的嗓音很怪,人们说,是舌头和喉咙变成石头以后重新学习谈吐的原因。   “他们在杀石民,你的子民,亲王。”乌霍感到手指在发痒,他早已经抱有准备,自己肯定已经被感染了。   “同得洛恩河母亲的恩赐,便是一伙儿?我可没听过这种说法,”老妇安稳地摩挲自己大腿上行将就木的年轻人,“我的子民在灰色的伤心领,不在北边。”   “她想要每一块土地,每一个居民,她想要一切,她是一头恶龙,来吞噬你来了!”   “龙?龙这种玩物早已经消失在人间,如果她是龙的话,这辈子定会死于非命,”裹尸布亲王不为所动,“如果我把你,她的敌人交给她,她会不会赏赐我奴隶和金银,你猜?快些给我一个留下你的理由,否则,我就拿你去换一个帅气的人儿。”   帅气,帅气又有何用?石民私下总道,这个老女人的下面早就硬如岩石,根本进不去。   “她不把我当回事!”乌霍决定实话实说,“你换不回什么,我只是一个流寇,她的军队可以让城邦颤抖,我不算什么!”   “而你觉得,我可以让这样的军团折戟?哈哈哈哈!你逗笑我了,很好,我喜欢笑,可是心头总是一片灰暗,想当年,我也是布拉佛斯的交际花,西方的骑士、东方的善主,还有城邦的总督和执政官都在讨好我,可我如今得守着坟墓过日子,这生活可能再灰色一点吗?”   “我曾经答应过,”她拍了拍怀中人事不知的脸,“可以替让我笑出来的人满足一个愿望,我想想你的愿望是什么,是什么?”   还没待乌霍开口,“啊,我知道,居心歹毒的河盗,你想我去替你报仇,让石民沾染其他的河水与土地?这个不行,还有呢?你想要那个剥皮团的团长?这个,或许可以。”   石宫的人突然发难将他擒下,守卫手掌上长出的石头鳞片刺进了他的皮肤。   “我给你个机会,她这样残杀或者收拢石民,确实迟早会影响到我,你去触碰她,让她感染上灰鳞病,说不定她能成为下一位裹尸布亲王,”裹尸布亲王又笑了,“她既然那么害怕,就该有如此报应,对吗?”   “割掉他的舌头,毁掉他的脸,给他洗澡,剃光毛发,这样,就没人认得出他了,去吧。”   不。   不要!不要!!!   铜钩勾住舌头,青铜锈剑上还带着洛伊拿的雕塑,猛然下劈!   “啊啊啊啊!!!”   他感觉有人往他嘴里塞了一团碎玻璃,痛的让他想疯!   他们将他扒光,丢在河水里浸泡,用荆棘、利刺还有刀子划花他的脸蛋。   不要,不要!   痛,好痛。   当乌霍再次醒来时,他已经在伤心领的北边。   他一个人开始跋涉,为了向莱雅拉复仇!   浑然忘了,裹尸布亲王给他造成过更大的伤害,乌霍混沌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给莱雅拉,裹尸布亲王的灰吻!   他走了很久,久到最终失去了知觉,直到一些水手发现了他。   “这里是伤心领附近,说不定他有灰鳞病。”他快醒来时,听到他们在讨论。   “不,是一定,你看他的手指,已经开始发灰了。”   有人在碰他,揉挤他的指头肉。   他们力道很重,可是乌霍只感觉到一片麻木。   “啊啊,”有个哑巴发出声音。   乌霍尝试着张开嘴巴,他口好渴。   “啊啊。”他也和那个哑巴说出了同样的话,那个船里的哑巴对他露出了微笑,好像在欣赏自己的同类。   “啊啊。”   乌霍想告诉他们自己要往北而去,去找莱雅拉,将灰鳞病亲到她苍白无暇的嫩脸上。   这艘船在向南行,久经航行的他意识到,沿着河岸走了那么久,都白费了。   乌霍急切起来,“啊啊,啊啊!!”   他没看到的是,这艘撑蒿船的角落里藏着剥皮人的旗帜,肩负使命的咕噜,正在路上。 第14章 黄金原野(二)   撑蒿船送走了斧刃,他的肩膀倾塌,一如远处倒下的洛伊拿石柱,衰老沧桑;撑蒿船送来了提利昂,他倒是意气风发。   “你要交代的事,我都告诉萨拉多了,”他迈着小短腿,灵敏地跳上简单的码头,面朝繁忙的河面做了两下扩胸运动,然后小恶魔,端详着我的神色,看到我心不在焉,   “怎么了?要不是我知道你未婚,我会说节哀,你这表情像是刚死了老公的少妇。”   “我们熟到开这种玩笑的份上了?”我将身上斗篷裹紧,转身丢下他,自行走开。   “抱歉,抱歉,”他有些局促尴尬,“我以为你会乐呵一下呢。”   “没事,”我说道,“伊利里欧怎么说?”   “他一直在揪自己油腻腻的胡须,”提利昂回忆,   “我猜他是在想怎么把我们应付过去,于是我说,其实也不打紧,如果没钱付账的话,我们就自己种地刨食,他巴不得默认剥皮团占据洛恩河的现实,让我们别再烦他,只要送钱来换工匠锤和吊机就好。”   那么,搞定一个城邦。   “你之前去梅拉莉欧那里有发生什么事吗?”   “没有,”他回答得确凿,“我说,贸易,她说,行。”   “她哥哥是不是和那里的僧侣教团有矛盾?”   “这个我就无从得知了,”提利昂观察着新修的垒墙和了望塔,又注意到来来去去的士兵,“你又要出征了?”   “出去散散心,顺便尝试解决一下疑难杂症。”   【女王堡】   “我需要一套餐具,爵士,你,去给我做一套。”   那个人告诉他,他的侍卫一片哄笑,拦着不准他离开贵人的城堡。   他被迫割掉那一个个脑袋,马尔夫爵士,欠他一笔赌债、“无牙者”琼恩,只能和喝稀粥和酒、舌头吐在一边的是詹米·卡德,一个麻子脸侍从。   伦赛将他们的脑袋丢进锅子里,他的双手都是血渍,柴火燃烧,热水被煮沸,他看着眼珠子融化,晕染在沸腾的气泡周围,还有脸颊上的肉,和漂在蒸腾水雾下的头发。   牙齿逐渐露出,就像是脱臭婆娘的衣服一样,血肉从人的脑袋上离开。   当这一锅水变成一锅香气扑鼻的热汤以后,他又用手将头骨上剩下的藕断丝连给一一弄干净,最后,用伐木工的锯子,将伯爵大人要的碗从这些骨头脑袋上割下来。   伦赛醒了。   这是他还是侍从时的噩梦,已经做了十多年。   他已经年过五十,不再年轻,就和很多中年人一样,哪怕忙活了一天,有时晚上依然睡不安稳。   今晚也一样,他点起了油灯,坐在新建的砖墙边,一块来自洛伊拿的石砖上,上头的英雄雕绘有些硌屁股。   伦赛往嘴里灌了一口本地的麦子酒,有点苦,味道还算醇,像是莱雅拉小姐那样的娇贵女孩绝对没法忍受这种酒,也就是雇佣骑士,走南闯北,练就了能够吃下一切食物的铜舌铁胃。   河上刮来了凉爽的风,将油灯荡起,叮当声似乎在问这个大龄的雇佣骑士,不,现在是誓言骑士,在问他,   还记得当初被赶出家的情形吗?   还记得为了乞活而手刃战友和雇主的时候吗?   轻风在讥笑,他每一次下定决心忠诚于某个主子时,它就会这样,伦赛做不到,它说,伦赛注定失败,一无所成,荣誉和骨气?早被他自个儿给丢进了淤泥里,不信可以去问问塔贝克家族,听听他们怎么说。   河边的黑影静静地招手,那是亡灵在和他打招呼,邀他前去团聚。   伦赛闭上眼睛,靠在墙边,他不需要再经历一遍又一遍,本来他已经渐渐遗忘,却没想到自己遇到了曾有私情的塔贝克家小姐,如今那个女人也已年轻不再   他从未告诉过莱雅拉,前年在首相塔上时,他帮助她炙烤狮子的快意,红袍兵们竟然也会有这么一天。   他没这个资格去憎恨兰尼斯特,毕竟他也帮凯岩城打过工,踢开了红堡的大门,看着亚摩利爵士和“魔山”格雷果将那里的妇孺变成碎渣。   雇佣骑士,有奶水便是亲娘,自己的爱憎并不重要,不是吗?   那个声音说得对:“这是一只卖剑的野犬,不必杀他,让他完成他的契约就好。”用雇主和其仆人的脑袋,做成一套镶金的碗。   河对岸依稀可见微弱的红光,这倒是有些稀奇。   就像是那天,重骑兵突然出现的那天。   伦赛打了个激灵,北岸出现了人类。   前去勘探的斥候和炼金术士早在几天前久返回了。   那是不属于莱雅拉手下的人类!   “守卫!”他吼道,“守卫呢?!摇动警钟,快!”   叮——咚——叮——咚——   雏形已显的女王堡,安静被打破。   【伤心领】   “这是那个残面,没错。”手指搭在毁容的哑巴脸颊边,将他的面庞掰过来扯过去。   “来吧,”半张脸都是灰斑的守卫说道,他手上的长矛是祖宗辈的洛伊拿文物,残面,或者说已经变成残面的灰吻赐予者,躬身而入。   裹尸布亲王依然佝偻在高台上,怀中抱着那具少年的躯体,蛆虫自还柔软的肉中爬出,少年死去已久。   “完成了?”裹尸布巫婆问道。   “啊?”来者回应,“啊!”   “不,不对,你身上味道不对,你不是他!”   没错,乌霍已经去了河底喂鱼,来人正是受莱雅拉之命,了解伤心领讯息的咕噜。   裹尸布亲王的护卫挑选只有一个标准,自灰鳞病中痊愈之人。   这些可怜虫大都生于伤心领,也有一些误闯者和强盗。   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当过守卫。   以至于连搜身都不知道!   咕噜冲向高台。   “拦住他!”巫婆惊慌地大叫。   迟了,他只要离近一点就成,在野种庄园那些年,野人和战士们教会了年轻的卫兵如何投掷。   手从乌霍那层层叠叠的脏袍子里举起,一把尖锐的手斧飞出!   少年也是有野心的。   探听消息?不,当水手发现岸边昏倒的乌霍时,这个河盗背朝伤心领。   这片陆地上没人会游荡,所有人都知道要离伤心领远远的,以免感染上难以治愈的终身之痛。   除了伤心领和无主之地,没有任何的城邦及村落会接受石民。   所以,乌霍的来历无需猜测,行险就有了机会,咕噜可以开展更大的计划。   混入伤心领。   没想到的是,他“啊啊”几句,石民看了那没有石化也不存在的口腔,直接指点了石宫的方向。   这就是机会,他看到了这里的特殊,死尸遍布,雕像的面容惊恐苦痛。   他断定里面是一个大人物。   这个大人物,老女人还认出了他不是原先那个自己制造的,被毁容的哑巴。   那就没必要再装模作样了。 第15章 黄金原野(三)   【伤心领】   伤心领的灰色雾气终年弥漫,无数的航行者,撑蒿船、河盗船或是桨帆大船曾经失踪其间。   在当年,盖林亲王率领洛伊拿人的二十五万大军与瓦雷利亚交战,一开始时他节节胜利,然后,瓦雷利亚自由堡垒飞翼尽出,三百头魔龙咆哮在天空之上,战局一夕逆转。   相传当年瓦兰提斯人和瓦雷利亚人抓住了“令瓦雷利亚颤抖”的,伟大的盖林,将这位洛伊拿人的亲王吊在金色的笼子里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他们带着被囚禁的盖林行军,北上,让他看着自己的子民被屠杀,当他们抵达节庆之都查约恩,如今的伤心领时,盖林的诅咒,洛恩河母亲的怒火在这里喷薄而发。   大水淹没了侵略者,瓦雷利亚的龙王们沉睡在节庆之都的底下,他们呼出的寒霜气息自黑暗的流水中攀升,造成了厚重的浓雾。   入侵者,瓦雷利亚的人,银发变成了灰色,紫眸变成了盲鳞,他们的肉体就像是他们的心一样成为了石头,痛苦而扭曲。   盖林亲王本人也未能幸免,他披着鳞片,自湿淋淋的黄金囚笼中钻出,成为了裹尸布亲王,永远统领自己的节庆之都。   洛伊拿和瓦雷利亚如今都已是历史,伤心领唯有灰雾和石民残留。   又一天,阳光在雾气上投下了浅淡的亮影,却穿不透这层层迷障,石民们失魂地在节庆之都的废墟里游荡,口出阵阵呓语。   死气沉沉忽然被马蹄声给打破,无数的箭枝自灰雾中出现,石民惊慌失措,也有一些兴奋异常。   “健康的人,健康的人!”   然而没等他们踉跄的脚步跟上,马蹄声又复消失,只留下带着信函的箭枝颤动在灰败的杂草之中。   石民将它捡起,递给了人群中识字,也还没瞎的有识之士,颤抖的手因附着的硬鳞而吃力,花了很久才把信给拆开,里头的信息让茫然地瞳孔惊惶放大。   一百多封信里,说得都是同一件事:   这块土地,将属于莱雅拉,属于新的洛伊拿和洛恩河母亲!   信件和禀报很快抵达千万个雕像中的石宫,这里正在举行仪式,为的是裹尸布亲王的存续。   回到半天之前,那时,伤心领还有一位裹尸布亲王。   飞斧一往无前!   这是哑巴埋藏已久的锐气,汉子锋芒毕露的骄傲!   铁器的冷芒照亮了裹尸布亲王青春不再的脸,她想要躲开,可是僵硬的躯壳让她缓慢如龟。   利斧飞速旋转,呼啸而至。   啪!   裹尸布亲王,洛恩河上的巫婆散乱的长发后仰,斧头已经嵌在了她的脑门。   搞定!   得逞的愉悦将咕噜的嘴角上扯,哈哈哈哈!   他还记得月影下,容颜依旧的小女孩是如何感慨。   那个晚上,莱雅拉差点遭遇蝎尾兽的刺杀,她支着头问他。   “为什么我的敌人总是那么好命,可以用这种下三滥的伎俩来解决我,为什么我的敌人,都不是一把刺客的匕首能搞定的?”   可以的,当下咕噜能告诉小女孩。   可以的,有人愿意为了她伏尸一具,带走她无法共处的宿敌,   咕噜知道,自己死定了,这样的行刺,随之而来的就是千刀万剐!   碰!   他感觉到坚硬冰冷的手指摁住了自己的肩膀,比石指更凉的青铜剑抵在了喉咙上,然后他的双手被扯住,一整个被放翻在地。   “啊哈啊哈哈。”他笑着说。   不知道剥皮团的人会记得他吗?   曾几何时,他曾经告诉过自己,有小女孩乐意正视他就已经足够了,她会把他放在心上,她信赖他的可靠。   这就足够了。   可是,咕噜发现自己想要的不止这些,没有人正眼看过他,除了莱雅拉。   为什么呢?他们害怕他,因为他的视线无处不在,可是他们不敬畏他。   他可是女主人权柄的延伸,他们眼中应该没有对他的鄙视才对。   那就,让他们看看,咕噜不止是莱雅拉的眼睛,也可以是她的匕首,鲜血和暴力,他也有!   “没救了,她死了。”   “这个外来人杀死了裹尸布亲王。”腰间一疼,不禁让咕噜蜷缩起来,一个人狠狠地朝他踢了一脚。   “怎么办?”   “杀了他。”   “不,不行,杀了前王的人会是新王,这个亲王十年前是前一个亲王的嫔妃。”另一个人说道,“在前王的睡梦中,割开了他的喉咙。”   “难道要让一个未经母亲考验的外人成为伤心领之主?”   “也不行,洛恩河母亲的考验是必须的。”   “那就,给他灰吻,如果他感染不上灰鳞病就杀了他,如果他之后被灰鳞病杀死,我们就去选出另外一位领袖。”   “他是个哑巴,不能学会说话。”   “外头有上百个舌头成石的哑巴,他有手,可以写和画,给他灰吻,让没有摆脱考验的人来,给他母亲的考验,如果他能活着,那么他就是我们的一员,足以成为裹尸布亲王。如果他死了,那么就是母亲没有饶过他的刺杀罪行,让洛恩河母亲来决定吧。”   咕噜没太听懂他们混杂着瓦雷利亚语的洛伊拿语,和之前不同,很多词汇和语法太复杂了。   他只知道一件事,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随便吧。   咕噜闭上眼。   得病、割舌头、戳眼睛,又能怎么样?   一个个人吻过他的脸和额头,手及大腿。   老人、小孩,女人与男人,他们的唇印大都干涸枯燥,死皮就像是脱水松脆的花瓣一样刮擦过咕噜的肌肤。   有些更糟,坚硬冰凉,就像是插在前一任王头上的斧头。   灰鳞病,是灰鳞病。   咕噜虽是死士,却依然为这种不堪的未来而颤抖。   他还能见到小女孩吗?还有他收养的小姑娘,此刻那个小不点已经远去君临,调皮地捣太后的蛋。   从今往后,他大概会和她无缘了吧。   “咕噜。”他的喉咙悲伤地发声。   他没想到的是,莱雅拉已经来了。   【伤心领外】   阵型在我两边展开,所有人身上都包裹得严严实实,所有的马都覆有亚麻罩袍,伤心领附近阴冷无比,他们倒不会觉得太热。   士兵踌躇不进,我也没有威逼。   因为这片迷雾绝非自然而生,里头有门道,它有如实质地氤氲在前方灰色的土地上,我们这一边阳光灿烂,可是,我们的前方,愁雾惨淡。   我小时候有时能听到亡灵说话,有时能感受到撒拉的蓝色双眸默默凝望,可是随着年岁渐长,从女孩变成少女,然后成为女子,这种奇怪的事情再未发生过。   直到今天。   迷雾化为一个个挣扎的人体,向我伸出双手,然后消失,成千上万个嘴巴在朝我低语,愤怒和憎恨的气味几乎可以用鼻子闻得到。   “这就是伤心领。”提利昂将我惊醒,“这雾绝非自然的造物,这里不是北方,在这样的气候下,正午不可能那么冷,雾气也不该那么浓,看来,盖林的诅咒不是一个童话。”   “所以我让你别找艘船就去瓦兰提斯,最好从陆路走,打西边绕开这里。”我回道,“据说洛恩河母亲会依照自己的意志流淌,说不定她会需要一个小侏儒给她作伴。”   在我前世所知的剧情里,小恶魔曾顺着洛恩河向南,迷失在伤心领的灰色雾气中,至少两次无缘无故地接近横在查约恩里的梦想桥上。   “那我得感谢你护送我咯?让我不至于去当洛恩河的弄臣。”他嬉笑道,“你的小密探可是独自坐船来了伤心领哦。”   “我是没想到,这个雾气,这里的魔法那么可怕,”我皱眉说道,“我以为不过是一个石民的聚集地而已,有一些秋雾也很正常,没想到。”   没想到,这个地方是个死地。   “命令士兵就地扎营,离这一段洛恩河远一点,在高地,就那边的丘陵上驻扎吧,工事别打马虎眼!”   迷雾看着我来了以后又立刻止步,然后驻扎。   它一直在低声絮语,缠绕在我身边。   天色渐晚,我和士兵都很紧张,夜里我们不敢放松,弓箭手和火把将营地照个通明。   一直到夜幕降下之后很久,我才渐渐入梦。   不知为何,   我明明已经下令,全军停止,不再前进。   可是当下,我居然行走在了那片灰色的土地上。   身上的衣服我从未穿过,条纹披肩,至少带有七种颜色,一套镀金的铁甲,手艺落伍但是奢华,下头是一套彩绘的长裙。   这是画里的装束,属于洛伊拿女子,我曾在残垣断壁中见过很多这样打扮的浮雕和人像。   我踏入生锈的青铜黑铁间,花圃上只有荒土,墙壁上黑色的藤蔓滋生。   石板道上如此安静,毫无人烟。   这里曾经是洛伊拿最美丽富裕的城市,可是招来了魔龙,然后是龙焰与洪流。   梦想桥出现在雾气之中,没有了她如影随形的石民群,空空荡荡,我踏上了这座桥,到顶端时,望到远方的伤心宫顶隐隐约约。   伤心宫曾经是盖林亲王的住所,过去叫爱心宫。瓦雷利亚人在这里当着盖林的面糟蹋了他的妻子和女儿们,然后一个一个杀死了他的儿子,故而得名。   据说,毁灭侵略大军和节庆之都的洪水过后,伤心宫沉入了河流的下方,仅有一座偏殿存在地表上。   没错,它不该出现在地表!   不,应该说,好像我眼前的这座节庆之都整个都不是迷雾里的那一座,这不是遗迹,这是刚刚被毁灭的城市。   一束雾气扼住了我的喉咙。   他的声音回荡在我耳旁:“死灵师,蛮子,裱子,你胆敢入侵黄金原野,还敢进入我的城市。”   握着我脖子的手挽紧,“是什么,让你有勇气占据洛伊拿人的土地!?” 第16章 黄金原野(四)   四周一片朦胧,我被伤心领的诅咒给包围了起来。   缥缈的雾丝形成双手,箍在我的脖颈上。   他刚刚说什么来着,   他说我蛮子,还霸占他家洛伊拿?   “呸,”虽然我呼吸困难,但这不代表我可以忍受他的霸道,“你,呵,你,你的头脑是有什么问题,咳!啊不对,不对,你连脑子都没有!咳!”   “来看看,生蕃,”他扯住我的身体,狂风呼啸,将我卷向那座伤心宫。“入侵者的下场!”   “贝勒里斯,高贵的瓦雷利亚龙王,嗯?自由堡垒死神的化身,看看他和他的龙,栩栩如生!这就是报应,你的龙又在哪里!?”   瓦雷利亚人不大在乎宗教,不过他们依然有自己的死神,贝勒里恩。   雕像正是抱头的男子和一头庞然大物,血盆大口已张,似乎是要发出怒吼。   “我的龙?我不需要龙,”我回应,“你的洛伊拿已经死光了,完了,一个不剩,还苟活的全在维斯特洛的多恩,这块土地只有游魂野鬼!”   “查约恩还在,永远不会屈服。”   我嘲讽道:“一片瘟疫之地?是啊,各个人都捂着鼻子绕着走,商贸和文明全是旧日黄沙!”   “和你又有何干系?自有人会复兴洛伊拿!”鬼魂嘶吼在我耳边,“而不是一个,啊,让我闻闻,”风拂发丝,我感觉自己全身都被泡在凉凉的灰汽里,好无礼的窥探,   “…安达尔蛮子,狭海对岸那群茹毛饮血的野人,你倒是没多少瓦雷利亚的味道,可是也没有洛伊拿人的血脉,你何德何能?”   “就凭这个世界上没人记得洛伊拿故土,没人记得你们的歌谣和文明,远道而来试图重建的,只有我!”我回吼。   只有我。   只有我乐意来这里开垦被废弃的土地。   只有我,要在娜梅莉亚洒泪而别的地方,用自己的青春和鲜血,打造属于我自己的王座!   “娜梅莉亚的子孙眼中只有七国的争斗,没有忘记洛恩河母亲的后人被称为绿血河的孤儿,终日活在木筏上,唱他们永远实现不了的梦想之歌,”   我笑了,   “瓦雷利亚和洛伊拿都已然覆灭,可南方的瓦兰提斯依然昌盛,你以为有他们在,有几个洛伊拿人会有勇气来这里安居乐业?”   “只有我,现在的我,才有这个心情,有这个可能,来重现河上的村镇乡野,熙熙攘攘!”   我这佣兵团都得小心翼翼,在瓦兰提斯人面前认怂缩卵。   如果是洛伊拿人跑来建设新洛伊拿,恐怕第二天瓦兰提斯就虎党执政,大军北上了。   “我不需要重建,我只需要旧日重现。”这道雾气低吟道,“我不需要新的洛伊拿,我只要过去的辉煌闪耀,只要洛恩河母亲生机焕发。”   雾气十指离开了我的肩膀,“去建你的梦。”   “带你的人离开,离查约恩远远的,你可以大肆亵渎娜·萨星、阿·诺颐、葛·多荷,除了这里,这里的欢笑和阳光,不许染指。”   “欢笑?你是说恸哭和悲伤吧?”我毫不留情地嘲笑,“人称伤心领之地,其主为裹尸布亲王,其民为染病的石民,你的笑声可真稀奇,你的阳光原来是让人望而却步的灰色浓雾,我可真是大开眼界。”   “那又如何,让一个蛮婆统治此处,不过是让这里尘上蒙尘。”他不屑地说道。   “我的目标是让灰鳞病消退,”我郑重道,“这座节庆之都是从洛恩河北上匕首湖的必经之地,意义非凡,我要这里成为和瓦兰提斯的商贸重地,或者前线堡垒。”   “不可能,无人能够消除诅咒,这里有深厚的魔法。”雾魂飘散然后又重聚,“这是复仇之恨,瓦雷利亚人一天不灭绝,它就一天不消失。”   “荒谬,有几个瓦雷利亚龙王会来这样的悲惨之地,有多少银发紫眸会来伤心领让你发泄仇恨?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已经毁灭,末日浩劫已经降临过了,这是毫无意义的魔法。”   “魔法由意志而生,一经发生效用,就不会消失。”他冷漠地阐述,“施法者自己,也无法结束,别人更不能。”   “也行,”我努努嘴,“回头如果瓦兰提斯人来这儿插瓦雷利亚的龙旗,你记得让他们病发就是了。   当年他们掠走你们的财富和子民,建成了全世界最强大的城市,如今他们自诩瓦雷利亚后裔,洛恩河的女王,每年会怜悯地派遣三艘船只来发发慈悲,给伤心领的石民食物和用品,正是坐在洛恩河母亲上作威作福的大善人。”   “别想让我激动,蛮子,你的挑拨教唆,根本毫无意义。”   “这不是挑拨,这些都是真事,你自己该看得到的。”   雾魂消失,不见踪影。   “如果你要重建这里,”他又发出声音,“那就让洛伊拿人来,记得自己文化和过去的洛伊拿人,祭拜洛恩河母亲的洛伊拿人,我不需要徒有血脉的笑话。”   “可以,”我给出承诺,“让你的故国遗民来重造故国,我会命名新的城市为盖林堡,直到它恢复节庆之都的样貌,你是盖林亲王吗?”   “我是个复仇者,不需要名字,我是灰雾和灰鳞病本身,”他霎然出现在我面前,“成交,蕃子。”   他亲吻了我的额头,“洛恩河母亲见证。”   凉凉的,冷淡礼貌,毫无温情可言。   当我醒来时,所在的地方是我在军帐的睡袋。   天还未亮,一切安好,一个蠢兮兮的梦而已?   但是灰雾里的亡魂如此真实,几乎让我无法相信这只是梦,我起身穿上骑装,准备开始晨练。   洗把脸,然后照着镜子把头发扎起来吧。   我拿出银镜,镜光闪亮,我惊愕非常。   我的眉毛之间多了一块石鳞,黄金色的石鳞。   难看死了。   我抄起小刀,打算刮掉,利刃触碰,我指尖发力。   痛!!!   干!   我记得,这个部位是那个雾魂亲吻我的位置,他在玩什么鬼把戏?!   该不会是什么童话故事里,标记了自己的新娘,回头来娶回河底之类的吧!   呼…我一定是单身太久了。   【女王堡】   伦赛爵士冷冷盯着娜·萨星的北方,洛恩河北岸。   那里现在多出来了一个木制岗哨,诺佛斯的旗帜在木楼上飘扬,那天夜里山里人偷偷来到河滨,第二天一早,就出现了这个营地。   当伦赛爵士发现以后,他立刻让人前往东岸建立起垒起房屋和墙,现在,娜·萨星所在的娜恩河和洛恩河交汇处,东西两岸属于剥皮团,北岸属于诺佛斯。   双方并非没有交涉过。   下巴干净无须的年轻人倨傲无礼,瓦雷利亚语口音粗重,他告诉伦赛爵士,“诺佛斯是在自己的领土声张自己的权利,同时,诺佛斯要求你们立刻拆除在娜·萨星周遭建立的工事,这片土地理应属于诺佛斯所有。”   “你们的边境只划到娜·萨星!”   “对,”对方优哉游哉,“但是包括娜·萨星。”   “在我们到达之前,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强盗,水草和红狼。”   “什么都没有,不意味着没有主人。”他回应。   “贵城在官方宣告的地图和文字描述中,都没有明确地声称娜萨星本身属于贵城的领土,”伦赛于是决定官样文章,“上面说的是,南抵娜·萨星,以及娜恩河以北。”   “我们决定扩大一些,所以呢?”他无所谓的说,“剥皮团对吗,你们要收多少钱?让你们的头儿去诺佛斯谈判吧,我只知道这块土地属于我们,这次谈判请求限期三个月,逾期则我方会宣布你们是入侵者。”   “我的头儿去不去是她的事,不过,宣布?那就互宣好了,”伦赛咧嘴道,“我和我的人巴不得多立功拿地咧。”   说是这么说,伦赛可不敢在莱雅拉首肯前发生流血冲突,虽然双方剑拔弩张,河上的船经过时,会相互谩骂,就差没打起来了。   眼看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北岸的诺佛斯人越来越多,第一批从维斯特洛前来的拓荒者也已到达。   信使终于回来了,却告诉伦赛,莱雅拉在伤心领。   诸神哪,她去那儿干嘛!   终于。   出事儿了。   “爵爷,爵爷!”士兵呼唤,“爵爷。”   “怎么啦?”伦赛正在吃早饭,难以下咽的奶酪和河鱼干。   “昨天来的那群人,河间地佛雷家的和慕顿家的,把北岸的诺佛斯人给杀光啦!”   作者的话:这两天忙,我尽量日更,抱歉啦各位小可爱!忘了说了,有没有人能帮忙推荐一下书的,这里有个赛,希望有小可爱来帮帮忙,具体进QQ群我们讨论! 第17章 黄金原野(五)   一大早,我就到学士的帐篷里进行检查,此行共有两千人,包括骑兵和一千名步兵,其他人不是在女王堡就是在河垒。   对我额头上的金色鳞片,是医生和学士议论纷纷,各执己见,来自布拉佛斯的红手之院的想法和旧镇学城的观念相互碰撞,没有一个准确的结果。   我无聊地坐在一边儿,幻想我会不会变成一头金龙啦,变成金龙不好,按照我前世看得某些小说,金龙会被其他颜色的龙骑;再或者我会不会变成一头东方的龙啦,洛恩河龙王啥的?还能闹闹海,或者在梦里被人砍了脑袋。   好吧,这些都不大可能,毕竟冰与火的世界里没这种把鳞片和龙联系在一起的说法。   身上长鳞片,唯一能联系起来的是…灰鳞病,搁我这儿大概是金鳞病,说到金鳞,我就想起了池中物,说到池中物我就…   “莱雅拉小姐,”来自恐怖堡的泰巴德学士和我最熟,像派席尔学士这样的胆小鬼就不行了,自从我把他肚子刨开过以后,这老家伙就生了一场大病,从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变成了气息奄奄的皮包骨头,“您身上发生了很有意思的事情。”   很有意思,啥意思?   “什么事?”我不动声色。   “您感染了灰鳞病,”   这特么叫有意思!?   “然后又痊愈了,症状就只有你眉心上的这一点。”   说话不能一次性说完吗,嗯?   “令人惊叹!”他摩挲着自个儿胸前的金属环,“这是有史以来痊愈最快的灰鳞病病人,不过我个人不觉得往头上涂金有什么好处,这是穷乡僻壤的陋习。”   “这不是涂上去的,”我抗议,“这是天生,不对,是它自个儿长得!”   “保留意见,”他回道,“虽然这里资料不多,但是仅从列位博学之士的观点来看,没有这样的先例。”   这帮学士会相信才怪,关于魔法之事,他们半个字都不乐意接受。   “那,关于我的病就告一段落,”我斟酌道,“我想请求你们写一封信,给学城,让他们给我的每个城堡派驻一名学士。”   “这里不是维斯特洛,这很难。”泰巴德直接回复,想都不想。   “那就告诉他们丹妮莉丝和龙的消息,”我记得,前世剧情里,学城一直想要消灭魔龙,   “还有这里不断产生的魔法,如果没有第一手研究,漂洋过海之后就会造成很大麻烦,例如灰鳞病,维斯特洛也有灰鳞病,可是远远比不上伤心领的多。   你看,很多东西这里可以获得第一手的材料,更别提,可以扩大学城的影响力了。”   “可以,”他爽快地回答,“我们会向学城提供一份足够充实的报告,不过接不接受,取决于学城自身。”   “女士,”“戴蒙·黑火”报告,“我们发现有几个水手,是之前和咕噜一起离开的人,他们说,咕噜去了伤心领。”   咕噜去了伤心领。   灰鳞病。   石民。   裹尸布亲王。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说道。   “就在昨天。”   “泰巴德学士,我听说,得过灰鳞病的人不会再得这样的病了,对吗?”   【伤心领】   石民一个一个地摸过咕噜的上臂,吻他的手,嘴里念念有词,他现在像是一个人偶,任由亲王的卫士架在轿子上搬来搬去,让全伤心领的人都跪地敬拜。   “雾气保佑,”卫士丑陋不堪的脸早已毁容,他们高唱道:“裹尸布巡游!”   “咕咕噜。”咕噜说。   好尴尬呀,他们不准他穿衣服,他赤裸着身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在这片迷雾里,症状扩散得非常快,他的食指已经僵硬麻木,毫无知觉,像是被涂上了黑色的颜料,指尖和指甲盖已经硬的像是石头了。   “雾气保佑!”卫士高唱。   他们在一路前行,从高塔和厅堂中流出了无数的人,就像是汹涌的波涛,石民的数量惊人,他们簇拥在新任裹尸布亲王身边,摸他的手指,膝盖,大腿,甚至那个地方。   这就像是一场游戏,摸到他的人喜气洋洋,碰不到边的人张牙舞爪,好一个让人爱不释手的宝贝咕噜。   他渐渐麻木了,任由石民碰他的各个地方,灰色的朦胧将他送到了梦想桥上。   梦想?   他想一见自己的小女孩回到了七八岁的模样,穿着鹿皮小靴子,向他微笑,就像是北境夏天的阳光一样。   他撇过了脑袋。   小女孩怎么会在这个被遗弃的地方呢?   “咕噜?”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梦想桥下一艘撑蒿船正在通过,一个银发的少年站在上面,惊讶地看着他,半张着他的嘴巴。   他是谁?咕噜想,啊对了,那个小格里芬,小女孩要他特别注意的少年,小女孩是不是喜欢上他了呢?   格里芬拉着小格里芬的手,他大概想拉他回去,可是停住了。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梦想桥】   “天杀的,那个剥皮团的小兵,坐在石民抬着的轿子上,”黄金团的“赛学士”哈尔顿正在遥望,“嚯,别告诉我,之前是裹尸布亲王微服私访啦。”   “都坐进去!”格里芬声音前所未有地严肃,“别和石民对视,当他们不存在,不要惊扰他们,快!”   他拉扯小格里芬,“别看,快过来!”   他们本来想在那一夜帮助莱雅拉,可是却发现一切都是莱雅拉针对河盗的计谋。   晚上看不清楚,格里芬生怕被误伤,一行人最后去了湖的另一头,躲了好几天,然后才南下。   “没想到她有这种本事,那些士兵不比黄金团的差,”当时,格里芬感慨,“想要救这样的美人,小英雄,”他对小格里芬,也就是伊耿·坦格利安说,“你得更强大才行。”   小格里芬正移开视线,转头回船舱,突然惊叫“等等,父亲!那个莱雅拉,她来伤心领了!”   格里芬顺着“儿子”的视线看去。   灰雾茫茫中,马蹄乍现,披着亚麻罩袍的马儿背上,是一个面甲掀起的女人。   白袍中是全身铠甲,长剑盾牌,骑枪在手,眉眼如此熟悉,确实是莱雅拉·波顿。   “别过去,”格里芬警告,“这里是伤心领,到处是灰鳞病。”   “伊耿,听我说,伊耿,她来送死,你别,蠢货!”格里芬怒吼,“回来!!!” 第18章 黄金原野(六)   小麦打着响鼻,它的灰鬃抖动在罩袍里头。我骑在马上,笼罩于灰雾之中,凝望远处石民拥簇的咕噜,马蹄猎猎,其他的骑手一个接着一个出现在我身边,悄然无音。   “快走!”   我听到有人在喊。   这是谁?   我看到一个湿淋淋的人朝我跑来,声音听起来很年轻,   “这里有石民!”   他高扬的调子惊醒了围绕着咕噜的上千双眼睛,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看向了这边。   少年挺住了脚步,他的头上有蓝色的水滴在流落,好耀眼的白银,还有那斑驳的蔚蓝,他把自己的银发染成了蓝色。   他喘着粗气看着我,然后是我身边的骑兵,接着,约摸是发现后头再无动静,他慢慢回首转身。   正面上千道来自雾气中的视线,来自被他惊醒的石民,。   “格里芬!”我听到一个熟悉地嗓门在吼,那是化名为格里芬的琼恩·克林顿。   那么被他叫做格里芬的,大概就是小格里芬,伊耿·坦格利安。   有趣的傻小子,在先前接待他们的时候,我只是礼貌地打过招呼而已。   “准备冲锋,别科,抱那小子上马。”我吩咐,格里芬也跳进水里,游上了岸,他拔出了长剑,寒光在迷雾里是如此明显。   “那个蓝发银发,卡丽熙?”   “对。”   这个时候,也只有相信多斯拉克人的骑术了。   “健康的人,”石民里有一个音调扭曲的嗓门在喊,“那是健康的人!”   “对瓦雷利亚的复仇,”我仿佛听到雾气在我耳边低语,“瓦雷利亚之血,不是龙血,但是依旧臭气熏天!”   不是龙血,坦格利安不是龙王家族吗?我先把这个怀疑抛到一边儿。   石民骚动,然后向这里奔跑而来!   我一扯缰绳,马儿踢踏前进。   虽然说人只能自救。   可是,每一颗年轻的心,都有一个拯救他人的幻梦。   我已经很久没做梦了,自从那次比武大会的快乐恣意之后,就一直沉浸在不甘和汲汲营营的算计里,钢铁玫瑰成了我收买属下的工具,待我温厚的史塔克更是我复仇的利器。   在君临,在北境,在洛恩河畔,我挣扎奋斗,心灵苍老无比。   如今我面对的石民,于我而言近乎是绵羊,我已经不会再感染上灰鳞病。   就记忆里的样貌来说,他长得还挺俊,那就让我做做梦,英雄救美一回吧。   不是美人,而是英雄!   还有咕噜这小子,我有两个美人要救呢。   “嗨!”我大喝,马速开始加快。   “准备冲锋!”托马德生疏地叫道,“骑枪放平!”   一整排的骑兵跃动马蹄,在苍凉的洛伊拿石道上将鼓点敲响。   “果然是安达尔人的模样,”雾魂嘲讽道,   骑士,正是安达尔人的文化。   “数千年前,他们试图进攻洛伊拿,却屡被击败,现在,倒是来我们的城市里耀武扬威了。”   【查约恩街头】   小格里芬,实际是伊耿·坦格利安的少年,将腰间的长剑抽出,汗水淋漓在剑柄上。   格里芬和其他人将他保护得太好了,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场景。   他没觉得自己莽撞,也没认为自己愚蠢,他是铁王座的命定之主,坦格利安家族的男儿,面对着千难万险。   哪能如大人们所想,安然躲在他们的保护之下?   他见过无数来自维斯特洛的异乡异客,每一个都怀念西方的土地,莱雅拉·波顿来自维斯特洛,她定然也不会例外,而她手握兵马,在这里开疆扩土,显然可以是一个出色的臣子。   作为人君,小格里芬有义务让注定被自己统治的人折服,坦格利安不该靠律法和血脉,更该靠魅力和勇气,来赢得每一位领主大人发自内心的崇敬和爱戴。   格里芬教会了他很多,“赛学士”哈尔顿讲述了历代先王的故事,每一个都阐述了不得人心的国王不得好死。   如今,能帮助伊耿复辟的,只不过是黄金团的数千人而已,而且还各怀目的,有倒戈之虞。   所有的资产和势力都是格里芬和其他人为他博取的,没有一样,是出自他本人之手。   可是看看先君“征服者”,和他同名的伊耿。   身先士卒的英勇之人,与龙为伴,御龙伏敌,用鲜血和荣耀锻造了传承百年的王座,惠及无数后代!   还有他的父亲,雷加王子,同样当先而上,哪怕血洒疆场,也在所不惜。   如今,远方的姑姑,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有龙,有军队,有一批不靠血脉,而靠风范赢得的随扈(作者:不靠血脉?)。   而他呢?一无所有,只有忠心的琼恩·克林顿,将他看成孩童,还未长大。   如果他没有挺身而出的王者风范,那就不配坐上铁王座!   如果他没法用冒险赢得臣服,如果命运不眷顾他,那就是他不配以坦格利安之名活在这世上!   伊耿·坦格利安长剑在手,十指持握,立于耳边,就像是那年在三叉戟河畔的雷加,傲然面对篡夺者的千军万马。   敌人不是劳勃·拜拉席恩,不是史塔克,不是艾林,不是徒利,他们手无寸铁,只有瘟疫足以依凭。   看到血,他们会害怕,看到剑,他们会胆寒,而当同伴一个一个惨死之后,他们就会抱头鼠窜!   血火同源,没有流血的敌人,怎有熊燃的烈焰?   他站稳步子,别紧张,伊耿,他告诉自己,让他们害怕,而不是让自己害怕!   “格里芬!”老格里芬、达克爵士,还有哈尔顿都拿着武器来了。   汹涌的石民一如洛恩河之洪,比他们更快!   然而最快的不是他们。   身后雷鸣乍起,那是铁蹄跺上硬石,是骑兵正在冲锋。   轰隆。   “横排,注意避让障碍!”伊耿听到后头有人喊。   障碍?他想,是指我吗?   “不!伊耿!”格里芬撒腿狂奔,十几年来第一次惊慌失措,“别冲锋,别!”   轰隆!蹄声越来越近。   哈,那个女人在冲锋?   伊耿感觉自己胸口一紧,已经一整个被人从后背抱起,手头不稳,长剑落地。   真快。   就像是谷地农民娴熟地拔胡萝卜喂兔子,他想,快极了,我可真是个胡萝卜国王啊。   【梦想桥旁】   “啊啊!”咕噜惊讶地观望。   几个船上的来客已经慌忙躲开,他们还在大喊大叫,其中有一个人神色飘忽。   马上的骑兵就像是一堵墙,马术极佳的多斯拉克人和维斯特洛骑士成排而来,好一道堵截洪流的荆棘堤坝。   领头的白马骑士正是小女孩,英姿飒爽,早已不是回忆里那个哭唧唧的小不点了。   傻乎乎的小女孩,在那年,曾经从“莱雅拉的房间”里怯生生地看着他,一双大眼睛,懦弱而倔强。   依然是那双淡泊色浅的双眼,如今,如此的一往无前,他再也跟不上她了呢。   轰!人群就像是被激起的波纹,成排倒下,兴高采烈的石民突然从美梦中醒来了。   在面对骑兵冲锋时,他们骨子里遗留自先辈的恐惧在催促他们快跑。   可是从众的力量,让他们坚信自己无所不往。   自有伤心领以来,不披甲的石民就没遇到过不怕他们的人,不管是多斯拉克的卡拉萨还是瓦兰提斯的军舰,遇到这些带来不幸和疾病的遗民时,都像是见到了洪水一般,立刻掉头。   哪怕有军队胆大包天,敢闯入这里,也会在灰雾无情的蛊惑戏弄下迷失四散,兵不成兵,最终崩溃灭亡。   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他们面前的,是把皮肤包裹严实的骑兵,阵列严整,就连战马上,也不会露出半点缝隙。   在不知不觉中,灰雾背叛了他们,而瘟疫在战事中,已经不成太大的威胁。   被收割的不是麦子,是一具具被痛苦和诅咒折磨的人体,骑兵披靡向前,后头的石民还在继续拥挤,前头的已经心惊胆丧。   鳞片被刺破,鲜血四溅,这可不是玩笑!   头一次,石民见识到了成组织的武装,能够造成什么力量?他们不再是让人厌恶绕路的病菌,重新成为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可怜暴民。   破衣自半空中飘落,倒在地上的模糊肉块,伸出五指,向裹尸布亲王求救。   惊恐扭曲的表情浮现在方才还狂热的脸上,他们踉跄踩踏,惊叫后逃。   “跑!快跑!”终于,他们崩溃了。   “发发慈悲!”   “仁慈!求您看在母亲的份上,至少放过我的孩子!”   他们变回了百姓。   比他们更快的,是那群脑子灵活的侍卫,丢下轿子转身就溜。   咣当!轿子落地,懵懂的咕噜眼睛一眨一眨,看着血浆中的白衣女骑士踱马而来。   糟糕!   他马上捂住自己下面。   “哈哈,蠢小牛,我又不是没见过,”熟悉的声音自面甲下飘出,“我是不是该叫你裹尸布亲王,嗯?”   “咕噜。”咕噜无辜委屈地抱紧自己,尤其是捂住私密部位。   “这块土地,属于剥皮团,这里,就是洛伊拿人的盖林堡,未来的节庆之都,无病无灾之国!”她转身向毫无反抗之力的石民宣告,“待会有人会来接引,尔等若有反抗,便杀无赦!”   【喜滋滋的莱雅拉】   我看着被壮硕的别科夹住的伊耿,他正抱着脑袋,估计是怕沾着石民的血,然后感染。   我这救了个王子呢,我想。   嘿,救下王子的英雄,王子是不是该以身相许呢?嘻嘻。   “格里芬!”琼恩·克林顿的模样就像是被人踩进了泥巴,可能刚才是想不顾一切,拦在骑兵前救下他的养子,“我简直——”他气得说不出话。   “要谈谈吗?黄金团的格里芬阁下,还有这位小格里芬。”我悠闲地问道。 第19章 娜·萨星三岸(上)   【伦赛·佛索威】   铁锈味儿,夹杂着果酒和皮革,闻起来,就和这片洛伊拿的土地一样粗犷。   伦赛掰开酒壶的盖子,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口。   他还记得,莱雅拉的嘱托。   那天清晨,河防队顺流直下,前往匕首湖。   当时他向莱雅拉告别,马上的女主人告诉他:“我们还不够强大,不要寻衅科霍尔、潘托斯、密尔或者其他城邦,低调建设,如果他们挑衅,可以置之不理,但是握在我们手上的土地,一寸都不能让出去!”   莱雅拉如是说,可是如今在他的眼前,河的那边,浓烟消散后只余残存的木柱瓦砾,诺佛斯人建起的岗哨被一伙到达不久的维斯特洛人给毁了,连带着里面的人统统成了亡魂。   这不是挑衅是什么?   愿异鬼把这些骑士和诺佛斯人统统抓走!   他转身不再看河对岸的景象,径直向后走去。   “一,二,三!”远处的几个工人打着赤膊,正竖起一个水车轮子,一个来自河湾的有钱私生子要在这修个水磨坊。   泥泞遍布在每一个角落,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来自维斯特洛的通用语,混杂着本地的洛伊拿方言和各路城邦口音的瓦雷利亚语飘荡四处。   “嘿哟!!!”一个小影子朝他招手。   伦赛面颊曲起,给了她一个微笑,他停住脚步,让马车先过,上头就是这个野丫头,皮肤被太阳晒得黑黝黝。   光脚的毛孩子不止在到达的马车上,也在路边跑进跑出,踩得一脚污泥,脸上也有。   伦赛脚步缓了下来,避免溅起的泥浆沾上路边被售卖的大大小小陶罐,里头有一些装点了洛伊拿人的彩绘,也有安达尔人的金箔和先民的银纹。   “洛恩河母亲!”一对老年人跪倒在河边的芦苇丛里,弯腰拢起手掌,聚水而饮,这些日子类似的多恩来客有不少,那里的绿血河孤儿动身很快。   公告员的嗓门在嘈杂之中尤其显著:“凡是自白港而来的囚犯,统统到这里来集合,向登记员报告!”   萨拉斯·桑恩的工作完成得比莱雅拉预想的还要好,他找到了他的老朋友“洋葱骑士”和雨林伯爵戴佛斯·席渥斯,讨来了一张许可,只要莱雅拉臣服于七国的国王,囚犯和移民就会源源不断,在萨拉斯的沟通下,殖民已经开始,只需要补一份效忠就行了。   北境的粮荒比预想的还要严重,看来,那边儿的国王为了维持军队不得不结好一些他不喜欢的人。   或许也有白袍爵士多米尼克的功绩?   总之,在当下,自海外而来的维斯特洛人,风闻至此的城邦商贩、逃奴和工匠,以及本地渐渐聚拢来的乞丐与村民。   这就是当年娜梅莉亚女王垂泪而别的娜·萨星,不知不觉中,殖民者和归乡者已经来到,建设自己的梦想和未来,让她生机渐复。   她正在苏醒,一如女主人的吩咐。   伦赛从旁边的小门走进石墙里头,女王堡已见雏形,不过却朴素得像是男爵或有产骑士的碉楼,毫无装饰可言。   “爵爷,达蒙军士和他的人回来了。”   “好。”他会意。   莱雅拉留下两百骑兵和步兵两千,这绝非没有理由,在她走后,周遭的强盗和捕奴队尝试联合起来驱逐剥皮团,伦赛和留守的舞蹈家达蒙决定主动出击,在南边的丘陵间用八百人打败了他们纠集起来的千名壮丁。   这并不难,河盗、路匪还有捕奴队只能欺负平民和没武装的商人,他们习惯小股作战,不是已经训练了将近一年的剥皮团士兵的对手。   达蒙正在和一个新招募的侍女调情,见到伦赛时,他一提手上的酒杯,“胜利万岁,伦赛爵士。”   “他们死光了?”伦赛对战争一向很保守。   “逃去了南方,我看到了密尔的旗帜和哨塔,就放弃了追逐。”达蒙说道,“不知道会不会带来麻烦?”   伦赛坐下,“咕噜上次收集的情报显示,泰洛西城邦和里斯城邦即将开战,密尔离得太近,恐怕没工夫管他们北部疆域上的小事。”   他不无忧虑,“反而是那些远道而来的维斯特洛骑士和佣兵,已经惹出了大麻烦。”   “你是说屠杀诺佛斯边境卫兵?”哪怕是坏消息,也休想抹掉达蒙唇角的微笑。   “不止,”伦赛摩挲着下巴上的胡子根,“这些天死了两个本地人,一个绿血河孤儿,还有个河间人断了腿,三个北境人受了小伤。我听说他们正在串联,说是,既然私生女可以在这里开拓,他们也可以,他们想去河的北面或者东面,独立自主。”   “东面不行,小姐说,”达蒙轻佻地拔出小刀,舞了一阵刀花儿给女仆看,逗得人咯咯直笑,他用这把很可能割过人喉咙的小刀开始切苹果,“小姐说,东边的地不算是娜·萨星以北,诺佛斯的地盘,所以也是我们的。”   “那就意味着战争,达蒙。”伦赛告诉他。   “我记得,诺佛斯对我们确有敌意,对不?”达蒙说,“这群武装流氓不爱受我们的制约,桀骜不驯,对不?干嘛不让他们狗咬狗。”   “什么意思?”   “告诉他们,任意去留,”达蒙随意地切着果子,语气特不庄重,“然后,给诺佛斯一个口信,就说,因为我们在剿匪的原因,所以有一伙强盗从女王堡辖地跑去了诺佛斯的地盘,注意边防,啊呀,你的哨塔已经被烧了,哦噗斯,抱歉提醒晚了。”   “继续!”   “别激动,”达蒙随手摁下,“稍安勿躁,然后,我们看戏就是了,啊,对,顺便,我们可以让诺佛斯多一些麻烦,提示一下那帮拿鼻孔看人的贵族子嗣,河对面的山里有很多想跑路的农奴和矿工,这些都可以是他们的士兵和财产。”   “噗嗤,”伦赛笑出声,“鬼点子,这样的话,诺佛斯指不定会被推翻。”   “不可能,他们的军队有点扎手的,不是潘托斯或者科霍尔能比。正好,我们也观察一下。”达蒙的笑容稍微收敛了少许,“他们好像也用的是超长枪的方阵,还有冠军武士的那把…斧枪?”   “总之,我现在着手去布置了,”伦赛站起来,“你迟早会晋升骑士,小伙儿,要不要给我当侍从?”   “免了吧,我讨厌圣堂,但是我喜欢干修女,”达蒙大大咧咧,“爵士无所谓,我可是要当公爵领主的大人物。”   “你连姓氏都还没有呢,混小子。”伦赛取笑他。   【莱雅拉·波顿】   “厉害了,咕噜。”我淡淡笑言。   “哦?”他无辜地说。   “孤身闯疫区的大英雄,还光着屁股。”   “呜。”他很低落地捂着自己那儿。   “得了,我还没见过你,快去穿衣服。”我笑骂道,“小泥鳅还当个宝。”   看着他灰溜溜裹着亚麻布溜开,我知道,得到灰雾认可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攻破灰鳞病,才是重中之重。   我的笑容立刻消失。   容不得半点侥幸,恐怕咕噜也感染了灰鳞病。   而且,这些石民需要人来节制,否则到处跑只怕会酿成灾难。   所以,咕噜这个裹尸布亲王,一时半会儿还真找不到方法来解脱。   另外,还有这个伊耿·坦格利安和琼恩·克林顿,如今他们已经见识到我进入伤心领的行动。   有些话只怕不得不说开了。   安排人手去安抚吓破胆的石民之后,我回到营地,半个营地的士兵都光着屁股,他们正在相互帮忙,小心地脱去衣物,身上之前裹着的布条和袍子必须烧掉,否则不知道多少人会染病。   格里芬也在,他的养子已经脱光,正在木桶子里洗澡,他阴沉地看着水里煮着的锁甲和长剑,一言不发。   “嘿,格里芬阁下。”我已然换了一身,原先的铠甲、皮革和衣物分开处理。   虽然说我不会得灰鳞病,可是这种患病和痊愈的速率都太过于耸人听闻。   “日安,莱雅拉小姐,”他没有露出半丝微笑,他瞧了一会儿我眉毛中间的金鳞,“哪个民族的风俗,往眉毛中间贴金子?”   “听说仪地有,点朱红。”我回道,“你们要继续往瓦兰提斯走吗?”   “对,去奴隶湾找丹妮莉丝公主,”他没提女王,显然他的王不是丹妮莉丝,“你要留在这里?”留在洛恩河边发展?   “是的,”我承认,“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受我之托出使瓦兰提斯,能捎上他么?”   “可以,”显然兴致不高的灰发狮鹫接受了,“你在洛恩河驻扎,这里的人会变成你的军队,或许有朝一日你会有大军送坦格利安回家,   但是,请容我提醒一声,维斯特洛的领主和骑士们不喜欢外国军队,看到我的人了吗?达克爵士的父母是维斯特洛人,莱摩儿修女和‘赛学士’哈尔顿是维斯特洛人,从来没有外国人能安居高位。”   “有,”我提出发对意见,“瓦里斯就是自由城邦的来客。”   “而每一个御林铁卫、国王之手和御前大臣都不喜欢他,有机会的话会愿意除之而后快,过去我总是听人说,君临的外国人太多了,实际上呢?君临的外国人可有上万?没有。”   “谢谢你的忠告,”我礼貌地笑道,“这话你也得告诉丹妮莉丝,她手下可没有半个维斯特洛人。”除了乔拉·莫尔蒙,大概。   晚间的时候,我在灯火下看“长腿”马洛斯的游记,瓦兰提斯那一卷。   如果我想在这里立足,是避免不了和瓦兰提斯冲突的。   “小姐!女王堡急讯!”来人喊道。   没过几分钟。   “小姐,女王堡急讯!还有一位布拉佛斯使者!”   “好的,”我答道,“先让我看信。”   “小姐,女王堡急讯,还有,诺佛斯的宣战书!”   我心中一动,想起了斧刃和他那个“朋友”,在大胡子僧侣下神通广大地送走了斧刃,想要和我联姻的“朋友”。   “先把信给我”我抄起拆信刀,割开封蜡,“请那位布拉佛斯来人稍等。”   第一封信,诺佛斯在娜·萨星,娜恩河与洛恩河交汇处的北岸修建了岗哨。   挑衅,毫无疑问,或许是想让我和他对话。   第二封信,第一批殖民者已经到来,同时到来的还有史坦尼斯一世的要求,“既然我是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理应对洛伊拿故地有声索的权利。”他宣称,考虑到天高国王远,这只不过是一种妆点荣耀的行为,可以搪塞过去。   毕竟照这个说法,布拉佛斯辖境内的安格斯山脉更该声索了,海上霸主可不会高兴。   第三封信。   新来殖民者里的一批骑士和贵族子嗣集结在一起,烧毁了诺佛斯岗哨,杀死了岗哨里的卫兵。   看来,这就是战争的起因了。   诺佛斯的宣战书,与其说是宣战书,不如说是警告书,要求交出凶手,赔礼道歉,提供赔款和人质。   估计是女王堡那里做了什么让事态稍微缓和了一些,看来,还可以再扯皮。 第20章 娜·萨星三岸(下)   【舞蹈家达蒙】   两周后,科霍尔山脉脚下,林间有些凉,周遭没有鸟叫虫鸣。   “我不喜欢你。”达蒙毫不留情。   “你,输了,齐拉之女齐西,骑你。”   说话的正是来自高山氏族的女战士,黑耳部的齐拉之女齐西,她独特的项链上又多了几只皱巴巴的耳朵,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她正骑在达蒙的腰上。   “你的鼻子像是猪鼻子一样朝着天长,你一口烂牙,嘴唇缺了一块,就像是一坨烂掉的血橙。”达蒙咬牙说。   “齐拉之女齐西,赢了,你,齐西的战利品。”   “我们在侦查!”达蒙低吼。   他身后的北境斥候当做没看到,黑耳部的族人兴致盎然地看着眼前即将开始的战斗,对自己头领猎艳之事不屑一顾。   嘟——嘟——嘟——   来自维斯特洛河间地的喇叭吹响,一群骑士和士兵出现在地平线上。   为首的赫然有佛雷家族的双塔旗帜。   据说孪河城如今已经陷入史坦尼斯国王联军的围困之中,为了让自己的血脉延续,瓦德侯爵让一群子嗣投降认罪,另一群子嗣潜逃偷渡,最终在潘托斯汇合。   还有河间地女泉镇的慕顿家族,他们家的旗帜是红色的鲑鱼,仅仅少于佛雷家族。   这家人是坦格利安的余党,不乐意为徒利家作战,也不愿意归顺兰尼斯特掌握下的弥赛菈女王,在战乱之中独善其身,也把子侄和士兵派来开疆扩土。   其他各个家族的骑士和佣兵还有不少,大都来自谷地、河间和河湾,都不是和莱雅拉或北境交好的家族。   统共有一千多人。   如果不是莱雅拉留下了两千名士兵把守着女王堡,伦赛爵士也小心翼翼,从未准这些渡海来的陌生客人入驻堡垒,说不定现在女王堡就已经换主人了。   还有一些其他的来客,例如罗伊斯家族、凡斯家族、布莱伍德家族及布雷肯家族的爵士和士兵,他们大都和剥皮团保持一致,毕竟有过友谊。   其中有不少人带着家族的财富和物资,已经开始在洛恩河自女王堡(娜·萨星)到河垒(匕首湖)的南北两岸修筑庄园了。   七国还在战火之中,这方面各位伯爵都和瓦德侯爵想法相似,如果能把血脉送到另外一个大陆,去躲开战火,开枝散叶,获得一份财产与土地,那自然是不错的。   尤其是对安达尔人的后裔来说,这不过是回先人故土罢了,虽然这个想法其实很不准确,安达尔人从未征服过洛恩河畔的城邦和农田。   哒——哒——哒——,哒——哒——哒——   另一边出现了几个整齐的方阵,超长枪密集如林,那是诺佛斯的市民、矿主和农场主组成的方阵。斧枪在其中闪耀,这些是和斧刃相同的圣奴卫,在这支队伍里,他们至少有数百之多。   斧刃这样的战士,数百。   在方阵的边角有一些背着大盾的弩手,以及手中的长矛上由铁箍粗木包裹的士兵,那是诺佛斯特有的山地武器,锤矛。   诺佛斯人没有骑兵,他们全是步卒,仅仅有前排的士兵身着胸甲,后排都是布衣或皮夹克。   如果有一队多斯拉克骑射手的话,这些诺佛斯人会很被动,达蒙想,他们远程火力不强。   话说回来在山地跑马也是一件难事,可以说,如果是在诺佛斯的山间,没有任何力量能打败眼前这帮山民。   他们会怎么打呢,达蒙猜测,应该是等待重骑兵冲锋,然后抵御冲击。   明显,维斯特洛阵营里的步兵远不是面前这些方阵的对手,武器各异,不成阵型,只要打垮了骑士冲锋,敌人自然会失败。   然而,事实远出达蒙的预料。   哒——哒——哒——,呜——呜——呜——   这是什么意思,达蒙眨眨眼,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冲锋?!   冲锋?!   一群手持超长枪,列着阵型的人,冲锋?那会乱成什么模样。   “你,看什么?”齐西问道。   “诸神哪,别告诉我诺佛斯的傻瓜要输了。”达蒙没心思理会她,“为什么会傻到冲锋呢?”   “冲锋!杀人!勇敢!”齐西反而振奋起来。   “呼哈!!!”声浪自方阵荡漾四方。   “湖与山!”一名圣奴卫高喊。   “敌皆亡!”这声音就像是山岭之石,沉闷而稳当。   “诺佛斯!”   “万胜!!!”   他们正在出发,每个方阵的人数约在三百人左右,这些诺佛斯人手扛森林,又将森林自手中倾倒,指间端枪,直指前方!   他们开始大步迈进,然后小跑,枪尖寒光闪闪,达蒙目瞪口呆。   速度一致,阵型不乱,细微的队列差池,让几个方阵的前排如同轻波细浪,略有不齐,可是,没有乱!   这是什么纪律和训练?莱雅拉的灰袍和金袍压根不可能完成这种冲锋,早就散了,可是眼前的诺佛斯方阵,居然没有乱!?   速度越来越快,可他们保持着队列,就像是锐利的群山直刺向维斯特洛的铁马!   对面的维斯特洛步战骑士正在高呼,让士兵放箭,可是步卒们哪里面对过这样如山如林的方阵冲锋?他们在不断后退。   骑士们集中起来。   可是,来不及了。   诺佛斯人的脚步将其阵势送到了离维斯特洛人很近的地方,维斯特洛人的重骑兵根本没有冲锋的空间!   羽箭射出,影响低微,很快就进入了弩手的射击距离,可是弩手们没有动静。   毫无必要,骑士们来不及列阵,步兵们连第一轮抛射都没有。   太快了,来自山野的长枪冷酷无情,恰如滚滚泥石流已然降临。   维斯特洛的士兵直接崩溃,他们开始往后缩,骑士在枪阵面前失去了勇气,即便有少有的英勇之人,也驾驭不住已然丧胆的战马。   可是即便是崩溃,速度也依然不够。   哗啦啦——!   木屑纷飞,惨呼惊起,成排的枪尖撞进了不成体统的步兵阵线,将耀武扬威的骑士和骏马刺飞戳穿,还未开始,封建骑士和他们的军队就已经完蛋。   哪怕完蛋,也不代表就此结束。   达蒙直接将齐西掀翻,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维斯特洛人不要命的逃跑,可是他们的脚步比不上追击的山地人。   诺佛斯的阵型已经变化,少甲的长枪手和健壮的圣奴卫耐力远超达蒙的预料!   枪尖无情向前!他们依然在冲锋,速度未减几许,这是誓要将被击溃的维斯特洛军队彻底灭亡!   “齐西要和他们打!”高山氏族的女儿毫不犹豫,斗志昂扬。   “别傻了,”达蒙苦笑,“这些诺佛斯人可不是能简简单单就能战胜的,所幸他们没多少铠甲,也没多少弩手。”   在诺佛斯的山里是别想了,打不打得过另说,有些地方是没法靠武力征服的,诺佛斯不是费拉不堪的潘托斯或者科霍尔,穷,而且有骨气,得不偿失。   如果要在平原对付这些山民,或许得靠莱雅拉手下的骑兵才行,尤其是多斯拉克带弓箭和弯刀的突骑兵。   步兵对垒?达蒙对自家的超长枪方阵不是很有信心,或许恐怖堡那位卢斯大人练出来的持盾枪兵还有一些可能,他们有重标枪,而且,有足够的纪律和士气来对抗敌人的冲锋。   不过伤亡就说不准了,莱雅拉手下训练有素的军队,可是死一个就少一个,新招募的士兵还不多,更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成军。   如果是像这帮来挑事的七国贵族一样,靠一些重骑兵和他们的佣兵、农兵取胜,恐怕是不成的,所以,现在看来,败得理所当然。   维斯特洛的各个家族有自己的军队,但是漂洋过海来这里的,老实说,并不算太难对付,看刚才的架势就知道了,步兵不成阵,骑士组织冲锋的速度,还没对面的超长枪方阵快。   “不枉此行!”达蒙高兴地说道,他看了一眼树丛的另外一边,漂亮地鞠了个躬,那里有诺佛斯的斥候在盯着他们。   这可是诺佛斯人的地盘,一草一木都熟悉得很。   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示威。   反正,借诺佛斯人的手,不听话的维斯特洛人已经不成威胁,等到莱雅拉一来再砍几个脑袋,局势自然就会安定。   这些佛雷家、慕顿家还有其他家族的贵族子嗣能不能活下来都说不定,看着模样诺佛斯人能一直杀到河岸边上,绑了贵族收赎金?或许,能发一笔小财呢。   听天由命吧,各位,达蒙祝愿道。   真以为厄斯索斯是让他们横冲直撞的天堂了?当初莱雅拉在决定去哪扎根的时候,可是和科本以及其他学士商量了很久。   【河垒】   “如您所见,”布拉佛斯的泰楚在我阅读今年铁金库的财报时说道,“您今年的分红为八万泰坦铁币,折合金龙两万余。”   泰坦铁币是布拉佛斯本地的货币。   “原本该有十万,可是,七国的债务发生了一些小问题,君临的弥赛菈女王及其摄政太后拒绝履行契约约定的义务,她们不还钱,为及时降低其拒偿行为带来的风险,我们已经向史坦尼斯一世提供了临时的战争贷款,北方的国王已经答应以铁王座的信用作为担保。”   我指头点动,翻越报告。   “我的那份分红能否换成粮食提供给北方的国王?”我问道。   这么做是为了维持从维斯特洛到厄斯索斯的殖民通道,算是收买史坦尼斯和诸侯。   至于君临的瑟曦和弥赛菈?谈不妥的,瑟曦恨我入骨,感情用事。   “小事一桩,承办此任,荣幸之至。”他一口答应。   “我知道我只不过是不大不小的股东,毫不起眼,轮不到我劳您大驾,”我手一扬,止住他想脱口而出的申辩,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想用这片新土地的税金为史坦尼斯国王的借贷提供担保?我得声明一件事:   名义上,如您所见,我昨日任命了一名特使,里斯的萨拉多·桑恩,携带正式文书,女王堡和河垒的泥土和谷物面见史坦尼斯国王,并推荐他担任海政大臣,”   反正,萨拉多·桑恩确实比较熟海上的事,在狭海交游广阔,也和国王及戴佛斯爵士相熟。   “但是,我和国王之间的关系,并不包含对治权的让渡,我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宗主和附庸的关系,他不承担保护我领土的职责,我也就不用提供税赋和军队。”   “但是他毕竟是洛伊拿人的国王,这里是洛伊拿人的故土。”泰楚声明。   “是的,可是多恩的洛伊拿人同样不向国王缴税,对吗?”   “好吧,”他在寻找另外一个角度,“这么说吧,莱雅拉小姐,您是铁金库的投资人,同时,您在洛恩河上的事业也是需要盟友帮扶的,潘托斯没有军队也没有财力,恐怕除了提供贸易渠道之外,别无助益。”   所以,他现在是换了一个模式,不再试图让我替国王担保,这确实也不大现实。   而是试图确立关系。   容我想想,布拉佛斯和我的地盘可以有怎样的关系呢?   从布拉佛斯的立场出发,他们追求的是财富和荣华,所需要的是海上贸易和海上霸权。   我在洛恩河上的城堡全都位于内陆,我也没有强大的舰队,更不存在什么出口贸易。   布拉佛斯的陆地疆土要么是海岸,要么与我之间隔着安格斯山脉的峻岭天险,初期根本不用担心我在内陆的壮大。   所以,我和布拉佛斯目前不存在根本利益上的冲突。   因此,确实可以认定,布拉佛斯暂时不会对我以及我的剥皮团下手,而是试图联合。   联合,目的又何在?   目前布拉佛斯的海上竞争者有哪些?   最大的对手,强大傲慢的瓦兰提斯,夏日之海的女主人。   布拉佛斯人和瓦兰提斯的势力分界大概就在战争不断的三座城邦,厄斯索斯西南角的泰洛西、里斯和密尔,甚至可以说,这三座城邦的争执背后,就有布拉佛斯和瓦兰提斯的阴影。   在海上,布拉佛斯人号称每周能让一艘主力战舰下海,而瓦兰提斯也不遑多让,其帆船舰队能运载超过十万人的兵力。   这时候,如果有人在陆地上,给瓦兰提斯添麻烦,例如仅仅隔着伤心领的剥皮团,那就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了,可以分担面对瓦兰提斯时的压力,吸引瓦兰提斯的军队。   瓦兰提斯不会没用到不在边境上提防我的。   布拉佛斯在厄斯索斯北方的颤抖海上还有一个竞争对手,伊班岛。   伊班人已经到厄斯索斯北方建立了殖民地,他们的势力正在扩张,和布拉佛斯之间隐有摩擦。   而厄斯索斯大陆上没人遏制他们,东北边上的城邦科霍尔,军事实力只够勉强自保,多斯拉克人习惯欺怂怕恶。   所以,有一个内陆的盟友,对布拉佛斯来说意义不小,可以作为牵制的力量,削弱自己的对手,保持大陆上的均势。   “你想向我们提供资助?”我点出其意图。   “互惠,”他更正道,“不过前提是您能先解决诺佛斯给您带来的麻烦,要知道,有人说他们是陆地上的布拉佛斯呢。”   这算是,布拉佛斯给的考验,看我的剥皮团值不值得被他们投资。 第21章 洛恩地(上)   【诺佛斯】   苍白的太阳下,橡树和榉树间的狂风自高山上呼啸而至,吹干了那一个个弯下的背脊上的汗液。   数十条绳索被向前拉起,人和牛马一同使出力气。   “预备,走!”   畜生的蹄子和人紧绷的五趾间,是淤泥和碎草,细小的虫子爬来爬去,有些伙计的小腿上还挂着蚂蟥。   “嘿嚯。”   这些牲畜与纤夫正行走在梯田边的河滩,他们牵引着一艘河船逆流而上,前往北方山中的诺佛斯城邦。   “嘿哟!”   工人们的调子响在颇尔达·库拉塔的耳边,这位裹在灰色狼皮和丝绒中的男人,正是道朗亲王前妻梅拉莉欧夫人的兄长,一心染指女王堡的诺佛斯贵族。   他眼观河谷的壮丽,在山上的林地,一些树梢已经被染红染黄,让森林变成了五彩斑斓的调色板。   这是秋天席卷过诺佛斯山脉的讯号,时间紧迫。   山回河转,弯曲的娜恩河河道饶过了一座山峰,诺佛斯城近在眼前。   数千年前,一群苦修的僧侣蒙受冥冥之中的感召,自瓦雷利亚的龙王手中买下了这片对征服者而言无用的山脉。   他们的神庙堡垒就建在山顶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之上,周遭的土著和远来的黎民前来寻求庇护,逐渐地,山丘为建筑所覆盖,聚落蔓延向娜恩河的河湾,城邦成形,诺佛斯诞生。   如今的山顶依然是大胡子僧侣们的神庙堡垒,山腰上是贵族和富商的别墅豪宅,这一片被人称为上城区。   有上城区自然有下城区,平民和少许的奴隶拥挤在山脚和河边,嘈杂喧闹,生机勃勃,与安静的上城迥然相异。   颇尔达踏上码头,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山城,八名侍卫前后保护,推开不长眼的贫贱之人,他心怀思虑,目视却无睹,走入木墙及壕沟里的下城区。   此地的子民将上下城区连接的石梯称为“罪人阶梯”,颇尔达拾级而上,迈进巨大石墙保护的贵人之地,期间“努姆”巨钟轰鸣,震动大地,让人感觉自己的血管和骨髓也在随之微颤,这钟声宣告着每日一思之刻。   颇尔达停住脚步,冥思少顷,尔后“尼尔”巨钟清脆雀跃,反思的时间结束,他继续前行。   诺佛斯有三口大钟,“努姆”的响动震颤天地和人心,“那拉”的声音高傲而悠远,“尼尔”的鸣叫清脆如孩童的欢声笑语。   这三口钟被敲响时,全城皆能闻听,钟声是来自大胡子僧侣的号令,告诉诺佛斯人何时起床就寝,何时进餐排泄,何时祈祷娱乐,何时战事爆发。   甚至连行房之事也包括在内。   颇尔达的脚步已快到山顶,他当然没有权利走进神庙堡垒,而是转向堡垒广场前的另外一栋建筑,诺佛斯的总督议会。   借由神意,大胡子僧侣的教团在此选择议会的总督成员,并商讨城邦大事。   颇尔达换上了一副虔诚的表情,这是本地贵族的看家本事,学不会虔诚的都已成枯骨。   他走入巨大橡木门后的厅堂,列位总督和僧侣已然在坐,   “诸位尊者,诸位大人,”他傲然宣告,“我带来了胜利的讯号!维斯特洛人野心勃勃,进犯南方的疆境,现在他们已经一败涂地!”   “你所谓的胜利,不过是对付一帮远道而来的土匪罢了,”这位毫不留情泼冷水的红袍瘦子,正是颇尔达的对手,另一位总督,“据我所知,颇尔达大人,我们在洛恩河边,依旧毫无建树。”   “我们就不该去多管洛恩河上的事情,”另外一位人士评判道,   “一个弱小的佣兵团占据了洛恩河和匕首湖,不过会让瓦兰提斯一笑,可如果是诺佛斯宣告洛伊拿故地为自己所有,那数十万虎袍军就会踏上征途,再起干戈。”   匕首湖和周围的土地正位于自由贸易城邦间,一向是各大城邦的战略缓冲区,任何声索的举动都可能招致敌意,这也是为什么多年来无人去占领这里。   又来了,这些争吵让颇尔达心浮气躁,有时候他甚至更喜欢诺佛斯之外的土地,因为在外头,他可以说一不二。   “一如我所言,诸位,”颇尔达依然表现得温柔而坚定,“秋天已降,凛冬将至,科霍尔的山脉将会迎来长冬,我们需要能丰获的耕地来养活人民,开垦洛恩河畔,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洛恩河畔的土地确实能耕种,但是从古代的情况来看,在冬日时分,那里的产出也有限度,因此,更南方的瓦雷利亚人扩张时,才会让洛伊拿人如此不安,”不赞同的那一位说道,   “在当初的洛伊拿,冬季时,也是需要保证粮食储量的。瓦雷利亚的征服让洛伊拿的贸易减少,洛伊拿人预估,他们在冬天能进口的粮食,已经少到了一个很危险的程度,所以,双方才有了战争。”   这句分析本身,颇尔达并不反对。   任何一个成熟的治理者,当然都知道不能轻启战端,因为打仗会死人,会减少劳动力,会导致统治不稳。   所以,在这个农业为主的时代,战争的发生原因往往是为了养活或繁衍自己的民众与血脉,往往是由于不打仗会死更多的人。   这或许也算是对莱雅拉前世那句话的解释:等死,死国可乎?   “那我们就继续向南,”颇尔达表露自己的意图,“只要拿下了剥皮团,我们的军队就可以去密尔、去潘托斯、我们的农民可以去更南方的土地耕种,让诺佛斯成为第二个瓦雷利亚。”   洛恩河两岸,是自由贸易城邦的中心地带,一个十字路口,可以通向任何一座城市。   “我们没有龙!你看得到洛恩河两岸的战略意义,别的城邦就看不到?”   反对声坚持己见,“你和那些维斯特洛人一样雄心勃勃,颇尔达大人,现在城邦间的和平是很脆弱的,挑战那么多的城市,会让我们的军队流血流干,生灵涂炭,国家穷困。”   “那就是说,如果我说服了其他的城市,我们就可以进军洛恩河,对吗?”颇尔达问,“很好,我们确实需要盟友。”   “停一停,”首席上的大胡子僧侣开腔,“诸位忠仆,”   忠仆?没错,他们不过是一群教团用来统治诺佛斯的工具。   这个称呼一向让心高气傲的颇尔达心烦。   但是,教团的僧侣,是诺佛斯唯一可以留胡子的群体,他们从小就在神庙堡垒中培训,一向没有太多世俗上的奢求。   这是一群有特权,却超然凡俗的统治者,很让人头痛的领袖。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一颗球,乃是一位巨人的眼珠,闭眼时,寒风刮起,冬天莅临,睁眼时,枝叶繁茂,盛夏长存。当年的长夜是巨人在睡觉,他闭眼的时间太过漫长,就成了人类刻骨铭心的灾难,”   这不是什么稀奇的知识,任何一个诺佛斯人都听过大胡子僧侣的教诲。   “正如教谕所述,”胡子里的嘴唇动道,“人类是春天和秋天欢爱所生下的孩子,不管是炎夏还是寒冬,都不视我们为己出。   所以,才会有长夜之魇,所以,人类的脚步永远踏不上索斯罗斯那片盛夏之土。   现在,巨人又困了,你说得对,忠仆总督颇尔达,凛冬将至。因此,春秋之子的敌人不在自己,不在南方,而是在风雪之中,去联络吧,去找朋友吧,春秋之子当然要团结一致,但是不要忘了,我们的使命不是成为瓦雷利亚,而是守护在地下深处的祂,并从下一个长夜中存活繁衍。”   紧接着,大胡子僧侣的话,让在座的人再无异议,“这是祂的意志。”   “谨遵神敕。”颇尔达··库拉塔应承。   没法直接宣战,好啊。   这么多年来,颇尔达总督在外朋友无数,那就,徐徐图之。   【女王堡】   “这些,就是诺佛斯的条件,莱雅拉·波顿女士。”使者的瓦雷利亚语音调傲慢极了,让我身边的托马德手抚剑柄。   “首先,处置罪犯这条,我们已经办到了,那些凶手,”那些不听话的人,“已经被我们双方联合剿灭,你们杀死了佣兵和骑士,我们绞死了其他。”我说道,“这件事该就此揭过。”   “其次,关于东岸的归属权,无可争议地属于我方。   诺佛斯声称的边界是娜·萨星,并且从未有举动宣称娜·萨星本身属于诺佛斯所有,因此,洛恩河的东岸,包括娜·萨星以南的所有土地,如今都已被我宣告所有,作为此次进剿河盗的抵偿,东岸也不例外。”   娜恩河和自科霍尔流出的琴恩河在匕首湖交汇,这两条河流都是自北向南流,两河之间的土地是一块间有科霍尔山脉余脉,众多丘陵,肥沃异常的三角平原,我不可能放过。   “我们可以用钱来冲抵您的堡垒和土地,包括东岸,作为军费和补偿。”他提议。   “我和贵方没有雇佣关系,我们是受洛恩河沿岸的本土百姓以及潘托斯雇佣,前来剿匪,恕我拒绝。”   “那,就意味着战争,女士,想必您见识过了诺佛斯军队的勇气和纪律。”他威胁道。   吹,兵练得好,也得用得起啊!   “呵呵,您来就是,”我毫不示弱,反而笑道:“你们要花多久来集合兵力,足以征服我的剥皮团的兵力?又要花多少工夫筹备物资和给养?   啊,是想要速战速决?那就让你背后的颇尔达总督说服所有的诺佛斯人,说服庄园和村落拿出过冬的粮食,配上带武器的村民,然后再配一个战略战术颇佳,经验丰富的指挥官,用人命来摧垮我的壁垒,   啊,我忘了,诺佛斯好几十年没打仗了吧,需要我推荐指挥官吗?”   不等他开口,我继续。   “敞开来说,”我严肃道,“我不想和你们打,我需要时间来打造农具,开垦播种,你们也要准备自己的生计。但是,你们如果一定要战争,我就奉陪到底。”   “好了,我还有要务,到此为止,欢迎你参加今夜的晚宴,”我告知他最后的态度,   “这个表态会形成国书寄给你们的总督议会,同时寄出的,是贸易协定签订的请求,女王堡有诺佛斯通往南方的商路,以及娜恩河和洛恩河的河道,我保证道路与河流上的安全,没有盗匪,也没有捕奴队存在。   具体如何取舍,看你们自己了。”   张口就想得到土地和人口,做梦!   还特么想娶我咧,我记得梅拉莉欧夫人的孩子都快二十了,她哥哥得有多老!?   使节告退,面色阴森不愉,“啊对了,”我优哉游哉地向后靠,隔着桌子提出邀请,“明天是洛恩地正式成立的日子,欢迎您代表诺佛斯来参加。”   洛恩地,属于我的领地。   为了避免与瓦兰提斯的冲突,以及那个雾魂的不快,我没有用“新洛伊拿”这样的噱头,直接用了洛恩河的名字。   最西边及最北边,是位于古城遗址娜·萨星附近的女王堡,乃是用洛伊拿遗迹的石砖所筑,与诺佛斯城邦接壤。   最东边,虽然没有殖民,但是我宣告了一片无主之地归我。   那是另外一个洛伊拿遗迹,阿·诺颐的西方,阿·诺颐的东北方是科霍尔的领地。   在现有的殖民开展以后,我会尽早实际占领琴恩河畔的沃土。   最南边是拉鲁鲁江和洛恩河交汇处的伤心领,与瓦兰提斯接壤。   伤心领以北,过去的黄金原野和匕首湖畔,尽数为我的地盘。   当下的这块地方,我的洛恩领,虽然大小无法和泰洛西、里斯之外的城邦比,但是土地肥沃,养活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人口都不在话下。   也不乏矿产资源,甚至还有洛伊拿人的笔记和古籍可供参考。   可以说是一块很不错的根基。   唯一的问题是战略位置,这里是自由贸易城邦的心脏,可以通往任何一个城邦,很类似于前世华夏的中原荆襄。   前世有句俗话说,“金角银边草肚皮”,这个位置来自四方的压力太大了,一不留神就会成为像河间地那样的战火之地。   所以,这里给我一种不安全的感觉,仅有洛恩地是不够的,我需要更大的空间,我得尽快扩张到城邦的边角,而不是等待战争找上门来。   战略还需要继续讨论,先让我去应付今晚的夜宴,还有明天的成立仪式吧。   “托马德,今晚有什么外宾参与吗?”我问道。   “潘托斯和布拉佛斯的使者,小姐,”他回答,“还有雷德佛家族的米歇尔爵士与他的妻子米亚·石东。”   哎?不对呀。   雷德佛家族是谷地的重要贵族,米歇尔本人据说是当代谷地最厉害的年轻剑客。   当初,我的哥哥多米尼克·波顿曾经去雷德佛家族担任侍从,他和米歇尔关系很好,几乎算得上是死党损友。   “米歇尔爵士,谷地雷德佛家族的米歇尔?”我疑惑道,“他不是和雅西娜·罗伊斯订婚了吗?”   雅西娜·罗伊斯是“青铜约恩”约恩·罗伊斯的女儿,大概算是威玛·罗伊斯的姐妹。   我记得,当初罗拔·罗伊斯还试图邀请我和我兄长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符石城的罗伊斯家族,和红垒的雷德佛家族都是谷地最强大的封臣,他们的结合很像是恐怖堡与白港的联姻。   这是怎么回事,一个大贵族的子女怎么和私生女混在一起啦?   “小姐,据我所知,这件事说来话长,”托马德爵士说道,“那位米歇尔爵士带来了您兄长的亲笔信,他和那位米亚·石东私奔了。”   什么?   等等,私奔?   “干,我哥哥就把这个破包袱丢给我了?”   我真是个哥哥的小棉袄,贴心得很。   才怪咧,这是什么样的人间疾苦,私奔?人家罗伊斯不要面子啦?这压力我来扛是吗!?   “问题在于,不止那么简单,”小姐,“本来想提早和您说,可是您一回来就在接见各方人士,太过忙碌,顾不得小打小闹。   是这样的,雅西娜·罗伊斯小姐已经来到了女王堡,米歇尔爵士和米亚躲在城堡里,早上门口还闹过呢,那位雅西娜小姐拿着剑就来了,说是捉奸…”   不愧是青铜约恩的女儿,平时听说蛮淑女,没什么男孩脾气的丫头也那么莽。   怎么这么狗血!??   我突然发现,我的洛恩地成为了七国的垃圾桶,贵族不想要的人,待不下去的人,再或者思想和举止离经叛道的人,都特么往这跑! 第22章 洛恩地(中)   “幸不辱命,莱雅拉女士,”笑眯眯的高个儿银袍,正是狭海上的船长萨拉多·桑恩,“我达成了和北方国王的约定,我尝试过前去君临,可是南方的宫廷没人对我一顾。”   我没期望所有人都喜欢我。   尤其是那位太后。   “那是当然,”我们正在走廊上,准备前往女王堡的大厅,“我会推荐你出任北方的海政大臣,以及洛恩地的使节,不需要你替我们表态,只需要你传递消息。”   他露出一个极其闪亮的笑容,成为史坦尼斯国王的海政大臣,意味着在白港,或许再加上海鸥镇都会有不小的影响力。   “史坦尼斯既然提出了效忠的请求,那么,可以给他一些体面,宣告他是洛恩地的国王,进献这里的土地和面包。”   反正离得远,我只要人口迁移的实惠。   “好的,小姐,我保证他会感激您的忠心耿耿。”   那个多半不会,对史坦尼斯来说,洛恩地的效忠实际影响不大,顶多是帮助北境解决冬天人口过多的问题。   在名声上倒是颇有益处,自多恩之后,铁王座已经很久没有开疆扩土了。罔论在历史上,不管是坦格利安还是过去七国的君王,他们在狭海另一头的厄斯索斯大陆,也几乎从来没有产生过多大影响。   总之,对史坦尼斯来说,在寒风中,粮食问题会逐渐影响全局,让百姓有一条出路,总比冻死饿死得好,加上可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我的效忠是有胜于无。   对我来说,人口迁移的意义就更重大了,我是七国来人,不可能让城邦居民有太多的认同感,反而来自七国的殖民者就会好很多,人生地不熟,只有跟着我开疆扩土。   晚宴的举行地在女王堡新落成的厅堂中,实际上,昨天工人才刚刚放下堂顶的最后一块木板,而计划中的主堡二楼还需要更久。   缺乏装饰的木石大厅有些昏暗,下头的三张长桌颜色各异,不太齐整,有些椅子太矮,有些桌子太高,显然是临时拼凑。   北境的来人大多是平民,少有恋土慎迁的贵族会愿意离开,所以,墙上的旗帜一半是来自河湾、谷地和河间的人家,一半是新出炉的家族,从纹饰来看,多半也和这三个地区有割不开的联系。   我背靠橡木制成的宝座,身后是剥皮人巨大的纹章,这个纹章和恐怖堡的略有不同,只是一个简单的倒挂小人,没有画上详细的肌肉纹路。   除了几位城邦来使之外,座下坐满了爵士和贵族子嗣,一个座位靠前的少女紧紧盯着对面桌上的一对情侣(或者夫妇?),大概就是争风吃醋的雅西娜·罗伊斯,和米亚·石东及米歇尔·雷德佛二位。   这还是我头一次以一块领地封君的身份召开宴席,想当年我只是一个贵族侍女,在宴会里负责端茶送水,指挥平民姑娘。   如今,也算是今非昔比,成为一方水土的主人翁了。   “莱雅拉小姐,请问,是依照仪程进行吗?”一个年轻的毛头小伙问我。   他皮肤因为海风的磨砺而有些粗糙,身上的衬衣简单干净,可不就是那个水手阿诺。   “渔鹰之傲的阿诺,你成侍从啦?”   “是的,小姐,”他恭敬地回答,“我现在为伦赛爵士服务,替他擦洗铠甲,打磨长剑,伺候他的马洗澡。”   “这是成为骑士前必经的程序,你得熟悉马匹和武器,然后才谈得上武艺及骑术。”我简单地教诲了一句,“按照排程来吧,去把饭菜和酒水备好。”   “那大厅里,就先开始?”   “一分钟以后开始,先让大家做好准备。”我命令。   “各位,现在,我们心怀敬意和忠诚,有请布拉佛斯的投资人,自由城邦的挚友,受七神祝福的三女神之剑,洛恩地封君,洛恩河之盾,波顿家族的莱雅拉。”伦赛沉稳地宣布。   等到一番简单的仪式以后,大概我会有一个女王堡公爵的名头?或许吧,真是杀人放火金腰带。   不过,我不会在和自由城邦的交往中以铁王座臣子的身份自称,自由城邦虽然各自为政,但是同为瓦雷利亚的残余,他们相互间有共同的语言,以及基于其上的稀薄认同感。   而七国从未染指自由贸易城邦,一向被视为外人,所以,在外交领域自称是七国领土,会有些敏感,搞不好来个“反洛恩地同盟”。   “欢迎来到洛恩地,考虑到大家都饥肠辘辘,我长话短说,内容都至关重要。”   台下一片安静,我开门见山,平铺直叙。   “洛恩地,洛伊拿的故土,七国的新域,每一个人到此都有自己的愿许,我也一样,作为外来者,我们必须要团结一致,以免受到周围强大力量的威胁,一千把剑同时挥出,远胜过一千把剑各自为战。”   “一如之间的程序,你们先行报备,并被分配土地,依照洛恩地的律法,现在,作为第一位开拓者,也是洛恩地宣称者的我,要求各位依照七国的律法向我效忠,服从我的号令,在必要时,提供武装。”   “我们需要提供多少士兵为您服务,大人?”一位凡斯家的爵爷问道。   大人,而非小姐,这位骑士真是耳聪目明,对我的称呼恰如其分。   我告诉了他,封臣的义务是:“具体而言,每一次征召,所有的庄园和堡垒都必须提供如下的力量:   不少于一位骑士和四位重装骑兵,   或是五名以上具备简单防护,携带紫杉长弓的射手   亦或是十一名以上身强力壮,精通建造,配备有简单防护和长矛的士兵,   应依照哪种情形服役,主要根据各位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女王堡对各位能力的评估来确定,   另外,依照七国的律法,所有的领主应当自行承担四十日服役期内的粮食和物资。”   “请注意一点,”我重言提醒,   “洛恩地的所有土地,包括洛恩河沿岸、匕首湖沿岸、阿·诺颐以南的琴恩河沿岸,和黄金原野均属于我所有,各位都不是土生土长的人士,先天就没有所有权,   和七国的封君不同,你们不是先为领主,后效忠于我,而是先效忠于我,后为领主,在这片土地上,你们的贵族权利均是我赋予的,你们没有先天的合法性。   总之,我享有对这片土地绝对的处分权,如果偷奸耍滑,或是保留实力,那就是违背了封君和封臣之间的契约,我会酌情采取削爵、减封、撤封等措施   同时,这也意味着,我是这里唯一的封君,所有人都是我的封臣,没有封臣的封臣,也没有排除我在外的效忠,所有的誓言骑士和封建骑士,都是我的骑士,请各位牢记。”   紧接着,我补充道,“当然,一份权利一份义务,各位也可以选择不向我效忠,那样的地主将不会是贵族,没有免税的权利,并且,不得拥有被禁止的任何武器和铠甲,包括板甲与弩,详细的禁品会有一份名单陈列。”   当下,我需要加快步伐建设领地,得鼓励人们的积极性,所以,多一条路总是好的。   “关于平民地主的权利和义务,将在明日宣告,欢迎各位参加明天举行的,洛恩地成立典礼。”   “我承诺,所有关于洛恩地的贵族责任,仅限于此,以上内容为七神见证,现在,让我们享受宴会,共筑未来!”我举杯,“洛恩万岁!”   对于大部分私生子和家族次子来说,这并不苛刻,所以,看起来下头的人大都坦然接受。   “洛恩万岁!”所有的骑士举杯高呼,群情澎湃。   接下来,我得和雷德佛与罗伊斯谈谈,了解一下谷地的情况,还有傻丫头珊莎。   作者的话:抱歉,今晚发的很晚,明天两更 第23章 洛恩地(下)   厅堂中一片喧闹,我先向几位城邦来使再三保证,洛恩地不会以七国领地的名义与他们来往,实际上是独立的。   一夕宴会让我回忆起了还是侍女的那些年,台下的各位爵爷在骚扰平民侍女,有的在墙角就开始办事,这还算是有遮掩了,更甚者就着餐桌。   我没工夫去打理这场乱象,先行和雷德佛家的米歇尔交谈。   “老瓦德已经自杀了,”他告诉我,“现在孪河城由谷地联军占领。”   “依然没让你们过血门?”我好奇地问道。   “没有,小姐,不但是血门不开,艾林家族突然联合海鸥镇,宣布我们均为叛逆,剥夺了封地和头衔,南方的私生女女王颁布的命令。”他阴郁地说,“其实这场‘私奔’是父亲默许的,原先,我是想和雅西娜结婚。”   “那米亚呢?”我给他倒上葡萄酒。   “无意冒犯,”他回答,“她是个私生女,父亲不知为何人,假如红垒在手,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和她成亲。”   无意冒犯,大概是因为我其实也是个私生女,只是合法化了。   “啊,我理解。”我应付道,心里也在推测。   他父亲一定是在和艾林家族暗中谈判,否则没理由让自己儿子以这种名义来厄斯索斯,私奔可不是什么好事儿,更别提和私生女私奔了。   要让并非长子的米歇尔爵士来我这里,不需要遮遮掩掩。   所以,只有一个解释,那位雷德佛家的伯爵,他立场动摇了。   因为谷地的血门天堑,以及艾林家族投靠君临的举动,雷德佛家族想要重新站队,红垒可是雷德佛家族千多年的基业。   “那雅西娜呢?”我问。   “罗伊斯家族的约恩大人也被宣布为叛逆,如今符石城已经投降了艾林,选出了新的罗伊斯家主。   雅西娜小姐在事发时正好不在红垒,和她的两个侍卫以及女仆逃过一劫,”他解释,“她也是在逃难,只不过,也确实不满我背弃婚约之事,所以,我想请求,”   米歇尔爵士低语道,“我想请求您本着和罗伊斯家族和雷德佛家族的关系,故意强令我解除与米亚·石东的关系,和罗伊斯家族的雅西娜小姐成婚。”   “米亚会同意吗?”   “她爱我,她愿意付出一切,”米歇尔的声音明明彬彬有礼,在我听来却如此冷酷无情。   “你有碰过她么,米亚·石东?”   “我们互予贞操,小姐。”他很坦率,想来也不觉得里头有什么操守问题。   和私生女需要讲究承诺与誓言吗?不用。   这真是个该下七层地狱的问题。   再或者,其实米歇尔并未承诺,只是一味索取。   米亚长得很强壮,面貌不算好看,从神色看来,和英俊帅气,剑术高超的米歇尔爵士在一起,她有些自卑。   “那这样,我先和雅西娜以及米亚谈谈吧,”我对米歇尔的渣男之态并未作色,“看看她们的态度。”   然后是雅西娜。   罗伊斯和雷德佛都是谷地大家族,近些日子大小姐和大公子的事情大家都有所耳闻,所以看到我邀请他们三个上前谈话,没人感觉奇怪。   “你有听到过,史塔克家族的珊莎,或者北境使者的消息吗?”我问她。   “没有,”她回答,“我离开的时候,一切都很纷乱,不少骑士被砍了脑袋,好些平民也被吊死,每天都能闻到血渍和烂肉的气味,我们是冒着被高山氏族劫掠的风险,遮掩了纹章,才从峡谷小路里出来的,我的侍卫莫索过去是山里的猎人。”   “回头我找他有事,”我蹙眉道,“史塔克家族的闺女音信全无?”   “我没听到过她的消息,莱雅拉小姐。”她谨慎地回答,原本气势汹汹的眼神也变得小心了一些。   “好吧,那我们来商量你的事。”我叹息道。   命途多舛的史塔克小姐。   我没这个余力去拯救她,不过派几个人去查探,应该还有可能。   “你的未婚夫与私生女米亚相恋,但是他暗自请求我要求与你结亲,你怎么看?”   “罗伊斯家族和雷德佛家族在这里缔结盟约,有什么意义?”她问的反而不是婚姻本身,而是政治意义。   这种思路就很理智。   “你不喜欢他?”我试探地问她。   “我要的是一个解释,关于他的背信弃义!”   雅西娜没有提结婚,很好,她执念不强。   雅西娜好像深受青铜约恩宠爱?   毕竟是女儿。   总之,她的骄傲和理智正合我意,我可不想看到让我槽心的事在眼前发生,作为现代人来说,米歇尔的做法,我无法接受。   【谷地】   阴沉的苍穹下,尖刻的风吹起了秋日的落叶。   一只手攀上灌木丛,狠狠抓着泥土和根部,将手的主人拉上陡峭的斜坡,这是一个高大的影子攀援在山石之间。   他小心地行走在狭窄的峭壁上,来到了一个浅浅的山洞,或者说,凹下去的岩石处。   “小小鸟儿?”他小声喊,“是我,桑铎。”   “吃的?”赫然是珊莎的声音,她蓬头垢面,细致滑嫩的年轻脸蛋上灰尘铺盖。   “给,”桑铎说道,“苹果酒,黑面包,还有炖肉。”   饥不择食的少女根本不在乎炖的是什么肉,手忙脚乱地打开包裹,狼吞虎咽。   猎狗静静站在一边,看着食物渣滓沾上她的脸蛋,姑娘从小灰猫变成了小花猫。   如今,猎狗已经没了看珊莎笑话的态度,原因很简单。   “谷地当了弥赛菈的狗,”桑铎轻轻抛下一卷告示,边角如此残破,撕得很粗暴,“你父亲的那些朋友全完了。”   珊莎没理他,就好像进食本身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注意力。   “我们去河间,”半晌之后,她才回应,“往东北走,反正我们穿的和高山氏族也差不多了。”她的声音现在听起来非常镇定,没有被谷地投敌的噩耗给打击到,显然是早有预料。   “他们在找你,画了你的画像,鹰巢城有人见过你的小脸蛋。”   “这不奇怪,当初在君临有不少谷地人见过我,”珊莎回复,“何况现在我的姨妈已经成仇敌的帮凶了。”   要从红堡找一个见过珊莎的画师可不难,她出场过不少宴会仪式和呈情。   “不再继续你傻兮兮的努力了?”他问。   “如果有努力的机会,我会的,桑铎,可是现在,没了。”   两个人继续在山岭里前进,一路上看到了一些熄灭的篝火,动物的骨头,群山之间从不缺少居民,却没有一个是史塔克之友。   他们不敢都睡着,总有一个醒着,白天的时候猎狗会背着珊莎,让她歇息,夜晚时珊莎守夜,猎狗睡得死气沉沉。   到了后来,他们发现了脚印,夜里珊莎看到了依稀可见的火光。   “我们必须藏好,”猎狗说,“他们就在附近。”   尽管两个人都不去想,可是和陌生人相遇的日子就在不远的未来。   他们没有食物了。   作者的话:我在写下一更 第24章 女王堡前   “生者的战场不该在洛恩河畔,不该在我的故土,”雾魂飘忽,语音回荡。   我看不清周遭的景象,一草一木皆是缥缈的重影,他站在我面前,话在我耳边,“你的家乡才是大战之地,为何要来这里呢?”   “我只是人类中的一员,”我听到我的声音在回答他,“我已经尽到了我的责任,送去了冰冻的火焰,”黑曜石,“保住了黑衣兄弟的性命。”   “远远不够,”他说,“冰雪中的黯影比你想象的还要重,复活的死女孩,你的归宿不在我的家乡。”   “没有一块牢固的后方让北境的平民避难,他们只会成为尸鬼,成为长夜的噩梦,”我质问道,“还是说,这场战争只是北境的事儿,根本不需要统合所有的人类,就能让漫漫长冬里的邪恶终结?”   如果那么简单,那就不是预言中的可怕劫难了。   “你的战场不在这里,”他只是重复自己的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但愿,不会悔之晚矣。”   当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这个梦依然铭刻在我脑海里。   老实说我搞不懂那个雾魂的身份,我怀疑是盖林亲王,历史上那个慷慨激昂,脾气暴烈的领袖。   这下我又糊涂了,他还能入人梦境,还是说和洛恩河有关?   还是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毕竟,我昨晚问过雅西娜关于珊莎的情况。   今天是典礼之日,我必须马上准备妥当,无暇为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浪费时间。   女王堡前被整理出的空地上,放眼望去,各色的发丝因风飘荡,数千双眼睛整齐地看着我的方向。   丝滑的锦缎下是来自七国的铁铠,绸子长袍和礼裙如此昭然,大都是来自七国的权贵,和他们的近侍护卫以及仆人。   没多少平民在场,毕竟平民忙于生计,有此闲暇的实在太少。   晨风中,我颔首与身边的骑士们,他们竖立骑枪和盾牌,号角手高鸣北境之音   呜——呜——呜——   仪式开始。   首先,是对洛恩河的祭奠。   绿血河孤儿本就是洛恩河母亲最忠心的子嗣,当之无愧地成为祭祀的主角,老人们将美食陈酿放上用水草捆绑的木筏,让它顺流而下,途中木料离散,食物沉没,母亲接受了这一切。   然后是给七神的献礼。   七神的祭品更加具有象征意味,疯修士独眼身着主教的华袍,脚步走进,他身边的修士手抬托盘,其上是象征着权力的宝冠与权杖。   权杖正是来自教会宝库的瓦雷利亚钢制品。   银箍宝冠上有一颗红宝石,出自娜·萨星的遗址,几乎有拳头那么大,未经太过精细的打磨,就好像这片土地本身,价值非凡,亟待开发。   独眼向来喜爱疯狂的呓语,从不休止,如今也有了几分沉静的色彩。   他走到离我很近的地方时,低语问道:“为什么先是洛恩河母亲的仪式,然后才是祝福您的七神,您宣誓守护的神?”   “这是洛恩河畔,”我警告他,“别弄出冲突,这里的本地人有很多都还信仰洛恩河母亲!”   “不,我不会,三女神之剑,”他反而给了一个大大的笑脸,眼中的锋锐宛如战士之剑,话音决绝而激动,“您为七神开疆扩土,我怎么会反对您的行止?!   不,当然不会!”   蓦地,他转身面对群人,高举手中的冠冕和权杖。   “今日,是七神荣耀之日!   我必须忏悔,各位教胞!   在这之前,当我得知,得知先行的是洛恩河母亲的仪式时,我愤恨不已,当日我在神像面前苦思,忏悔此行的罪过,”   “我错了吗?   为什么三女神之剑,七神在大地上的影子,会尊重异教和异端?   是我错了,还是三女神之剑错了?”   他的声音盖过了下面的嗡嗡小声。   “是我错了!   我明悟了一切!我如此蒙昧愚笨,不了解圣女看到的真相!   我得到了启示!来自真正的意志,为了真正的七神,   我们曾经知道的事,《七星圣经》中记载的事,并非全部!   安达尔人经典里的七神,并非是真理和正信,他们知道的只是一个浅薄的影子,和一个大概的数字!   就如新旧神是一体一样,旧神的鱼梁木是七神的影子,是一个化身,是神灵的侧面,洛恩河母亲同样是七神的化身,其悲悯与慈悲不正是圣母的教诲吗?!   我突然理解了,各位教胞!   过去的安达尔先知,不过是摸到了边缘,在其他的民族当中都有过别的启示,圣父、圣母、少女、铁匠、战士、智妪和陌客,都有自己的民族!而七神,乃是全人类的共信!   圣母,就是洛恩河母亲,洛恩河母亲就是圣母!七为一体,一为七象!   我突然理解了我们远征至此的使命,   来自七神的意旨,我等的昭昭天命!   我们秉承了真正的神意,命中注定,要在厄斯索斯,集合七神的所有具象,昭示真正的七神,每一位都不只是一个名字,   或许是多斯拉克的马神、或许是科霍尔的羊神,或许是布拉佛斯的千面神,七位神尊不是安达尔人概括的符号和雕像,真正的祂们远远比《七星圣经》描写的更加伟大!   我们在贯彻诸神的心愿!命中注定,要在厄斯索斯创造真正的教会,要在这里建立新的七国,拥有真正的信仰,真正的诸神,天佑之国,地上的天国!   现在,我不再疑惑,不再踌躇。   三女神之剑!   戴上这一顶宝冠!   手持长剑与战锤,我等誓随圣人,披荆斩棘,开拓永恒的王国!”   他将冠冕庄重地戴上我的头顶,手指冰凉,是瓦雷利亚钢的温度。   他刚刚说了什么!?   天命?   真正的七神!?   新的七国?   怎么办,我该怎么回应?   不知道怎么回应,就先当他什么都没说,或许以后的来人会把我的开拓说成是第一次远征异教,从而效仿,然后搞出第二次,第三次,谁知道呢?   我,现在,只想把握眼前!   “感谢七神的意旨,赐予我权柄一辖洛恩地,欢迎来到洛伊拿故地,各位,   这里是洛恩河流域,曾经有数十座城邦屹立两岸,土壤肥沃,子民数以百万,可惜,一切都毁于龙焰,洛伊拿流离失所,自此覆灭。   这是个失败之地,田园荒芜,枯骨长存。   我们呢?   逃奴,次子,私生野种,我们都曾经是奴隶,旧日秩序的奴隶,阶级的奴隶,家族之主和继承人的奴隶,为家族付出一切,为家族的血脉储备自己。   统统都是失败之人,被人使唤的奴仆。   最终,我们难逃一无所获,幸运的,或许能有立锥之地,不幸的,只能当佣兵,当雇佣骑士,当商人,沦为饿殍和乞丐,死而无名。   诸神之意难以揣摩,我们这些失败之人来到了一块失败之地。   手中的是锈剑和木锄,面对的,是荒野和盗匪,万事都是从头开始。   我不知道,七神是否真的有意旨,神意不可测,唯有尽人事。   我只知道,作为洛恩地的主人,你们的封君,我愿意为你们服务,让地上天国成为现实!   我们都是失败之人!   如今,我们有了成为君王,公爵和一方诸侯的机会!   我们可以开拓自己的领地,领导自己的家族,建立自己的王国!   我,莱雅拉·波顿,洛恩地的封君,愿意为新的国度,奉上所有,让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胜利!” 第25章 瓦兰提斯   失败者,失败之土。   倒不是我真心认为自己有多么惨淡,悲情戏法总是能引起台下人的共鸣,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人会憋着一股气,觉得自己过得很惨。   在年长的骑士,和无所依靠、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子女中间,偶尔的乐观或许并不罕见,永远乐观?年纪越大越难。   稍后,正式的法令颁布,吟游诗人唱起了娜梅莉亚的忘乡之歌。大家伙好不容易从四面八方赶来,这理应是个开市贸易之日,摊贩叫卖,红光满面的移民眼含希望。   而我,自红人纹章下悄然离开,事情还多着呢,划分农地,仲裁纠纷,别看洛恩地刚刚成立,积累的事务一点都不少。   典礼的当晚,我见到了手持鲁特琴的“云雀”多内尔。   原来唱忘乡歌的是他。   不经意地看了眼外头目不斜视的卫兵,其视线能注意到我和多内尔的举动,避免闲言碎语,又恰好在偷听的范围之外。   正好。   “早上我听到了,”我也算是习惯了他不告而来的方式,“什么要给领主大人献艺的歌手,下次直接通报就是,弹一曲?”   “荣幸之至,娇花儿大人。”他鞠躬的样儿花哨而轻浮,长睫微颤,巧指灵动,乐声响如叮咚流水。   “有信了?”琴声悠扬,我开始谈事儿。   “林中居民一见骏马之蹄,一群在北,一群在西,”他唱道,   “黑羊之城哟,被猫咪看到的老鼠,谣言四起,人心战栗,农民和流浪汉统统跑城里,祭司的屠刀正磨砺。   贵人一聚相商议,何以将这事儿处理?三团豪雄该齐聚,切勿为金命归西,慕女、铁盾与剥皮,诗歌书自手中笔,英雄事迹还看您。”   所以,因为多斯拉克人的威胁,科霍尔想要雇佣佣兵了。   他最后拨出一个音符,琴声休止。   “不过您知道,作为高贵的城邦统治者,不管是黑山羊的祭司,还是科霍尔的制造者贵族,都不会派出正式的使者,他们很高傲,需要您派人去洽谈。”   “制造者贵族?”我注意到这个词。   “是的,一些工匠贵族,但是他们觉得工匠这个词汇太过于浅薄低劣,所以自称制造者,甚至创造者。”   “这样,”我沉吟,“兰尼斯特家的小恶魔,提利昂当下正在布拉佛斯,你去找他,不用回女王堡,直接前往科霍尔,我在一周后起兵行军阿·诺颐。”   “我成您的信差啦?”他嬉笑道,“好的,只要您愿意倾眸一顾,多内尔必然效劳。”   我揉了揉眉心,报以没啥耐心去争吵的微笑,突然很理解为何君王爱听好话了,劳累之中总会需要一些鼓励的声音。   现在,出征要调兵遣将,协调后勤和防务,又是一堆杂事。   依然是佣兵团为主干,暂时不行使征召权,得先养一养我的封臣。   不知不觉,多内尔已经消失,已然深夜。   这只云雀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他让我想起瓦里斯,太监所求甚多,至少谋国。   我需要在厄斯索斯有别的探子,我意识到。   可是咕噜…   对!石民!   【瓦兰提斯】   阳光洒在瓦兰提斯的东西城上,鱼腥、花香、粪便和腐烂的气味儿弥漫在洛恩河间,炎热的气温让这股味道更加浓烈。   横跨洛恩河连接东西两个城区的,是世界上最长的长桥,宽到可容两辆四轮马车经过,两边是各色商铺和摊子,还有一整排被插在长矛上的脑袋。   东城的黑墙属于瓦兰提斯的高贵居民,他们血脉纯正,家族历史足以追溯到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还存在的时期,任何外邦人、自由人或外国人都不被允许进入,除非受到邀请。   换言之,提利昂也不能,哪怕兰尼斯特家族在自由贸易城邦也非毫无名气。   他的血脉还没到被贵人重视的地步呢。   “好个高傲的地儿啊。”提利昂嘟囔着,沿长桥而走,从尊卑不分的洛恩河畔来到了这里,得有些不适应,就像从鸡窝猪圈,来到了依照血统把动物居民分成三六九等的马场。   在东城的黑墙之外还有一块广场,那是贵族降尊纡贵与平民和奴隶会谈的地点,他会在靠近那儿的一家会馆面见自己要见的人。   经过魁沃·诺加斯引荐,多法斯·潘尼米恩勉强有意愿听他一言,这是三位执政官中唯一能沟通的。   说到引荐,那个魁沃是个席瓦斯棋子迷,他们俩在棋盘上大战了三天三夜。   他当然没侏儒的本事,想当年传奇骑士“弑君者”詹姆在把玩骑枪和马具的时候,他的侏儒老弟感兴趣的就是书本和下棋。   很早开始就无人下得过他,他和学士下,和叔叔下,得意洋洋地挨过瑟曦的耳光,在席瓦斯棋上,提利昂能打得过一百个拂晓神剑,那位詹姆的偶像。   除了泰温,泰温不喜欢下棋,泰温就像是伤心领的雾,盖在侏儒的心头,让河水变浑,叫光芒远去。   “不要玩弄这些没用的把戏,”泰温当时对他说,“下棋可以锻炼你的思维,但是不能成为打仗的剑,或是矿洞里的黄金。”   他当着他的面,将那些棋子,巨龙、士兵和法师一个一个丢进劈啪作响的火堆。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如果,你再向我提出挑战,下棋也好,其他的事儿也好,先明了其中的代价。”   那副席瓦斯棋,吉利安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提利昂打败全凯岩城的利剑,就这样化为了一股云烟,成为了他斗胆与父亲一乐的牺牲品。   他一直记得那一堆火,除了子嗣的义务和权利之外,再也没有要求过泰温什么。   侏儒使劲儿眨了眨眼,将已经沉眠的泰温和棋子一起抛开。   他将要面对这里的执政官,自视为全世界最有权势的人,必须时刻小心。   侏儒和他的护卫及向导,走在长桥的石头地板上,小小的影子经过了一个睡倒一边的乞丐,这是个全身包裹在斗篷里的可怜人,提利昂丢下了一个金龙给他。   值得去勾栏里快乐好几天的巨款。   当侏儒远去以后,斗篷里的那双眼帘撑起,望着兰尼斯特次子的背影。   他认出了他,被丹妮莉丝赶走的大熊,乔拉·莫尔蒙,认出了那个身影,提利昂,西境的兰尼斯特家族。   【墓地圣堂】   女王堡的码头上一片纷乱,从潘托斯来的粮食运抵,随后就上船沿河而下,人们说这是因为波顿家族的领主要在匕首湖以北建立据点,盯住山里的诺佛斯人。   可是在辅助过泰温公爵出征的亚当·马尔布兰看来,这位合法的私生女又要征战,开疆扩土了。   很容易理解,她的军队几乎没有血战和损伤,无主的匕首湖和洛恩河根本就没有像样的敌人,所以,这片洛恩地还能继续扩张。   “不,亚当爵士,”守卫回绝道,“莱雅拉女士事务繁忙,并吩咐过不见您,要我说,您的要求实在太过古怪,无人能让逝者死而复生。”   守卫又一笑,道:“何况,我们是敌人,当初围攻梅葛楼时,我可中了兰尼斯特狗崽子一矛呢。”   这就是天杀的原因,难以拒绝的要求,什么叫让莱雅拉,一方的诸侯难以拒绝的要求亚当该如何请求一个小心眼的合法私生女复活她的死敌,兰尼斯特家族最可怕的人物?   又一次无功而返,和之前一样,他连私生女的面都没见到。   亚当来到墓地,七神中的陌客在这里有一间小圣堂,最近人们议论纷纷,关于那个独眼修士的新言论,好些人说,千面神就是陌客,陌客就是千面神,七神中的这一尊,该属于一切死亡。   这倒是一个好理由,亚当爵士讥嘲地想道,可以让私生女冠冕堂皇的拥有布拉佛斯,如果她有这个能耐的话,至于布拉佛斯那位月女?七神中的少女不就是了。   亚当走进圣堂,泰温发臭的尸体静静躺在石台上,他从来不喜欢信仰,泰温公爵生前同样如此,可如今,这一死一活的务实君臣却要求助于一个低贱卑微的私生“圣女”。   命运之讽刺。   泰温的状况很糟糕,虽然内脏被取出,被填入了香料,血液和其他体液也被尽量弄干,可是腐烂的味道弥漫,太热了,河边也太潮了。   他的眼珠子上是两块鹅卵石,以盖住已经发黑成粥的双瞳,细嫩的那些部分,例如腋下、肘内和肚皮眼都已经烂成了糊糊,每一天他都在变得更加不堪,再过一阵子,恐怕就不得不埋入异乡的土壤,只有他最讨厌的侏儒次子有机会来祭奠。   命运之讽刺莫过于此。   暂时,这里只有一位静默修女,亚当管她叫“阿陌”,她正抬头瞧他呢,眼神有些畏惧。   他将她从潘托斯带来,她曾经反抗过,不过他睡了她,花了一整晚教会她什么叫服从。   人说静默修女发誓守贞,一生为陌客服务,哪怕瞧上她们一眼,也会横遭不幸,罔提和她们睡觉了。   可是亚当别无选择,他可不会保养尸首。   “有人来过吗?”他问这个晚上陪他的女人。   修女摇了摇头。   亚当已经习惯了臭气,径直坐下,给自己倒上葡萄酒喝,门外传来马嘶蹄鸣,那是军队开拔,亚当估算过,三千人,一千骑兵,两千步兵,就兰尼斯特标准来说,装备尚可,训练不错。   到了中午时,女王堡外初现雏形的小镇喧闹了起来,碰!圣堂大门突然被推开,一个矮个儿的络腮胡壮汉昂然而入,身后跟着几个士兵。   孪河城的纹章,佛雷家族,大概是找人收尸呢。   “我们需要你,静默修女,看七神的份上,跟我走一趟,”来人扫了眼石台上的泰温,“什么时候这里死了这样的大人物了?”   公爵的衣袍,国王之手的徽章别在胸口。   “注意你的口气,”亚当爵士将长剑执于手上,“你眼前的尸身,来自西境守护,凯岩城公爵,国王之手,兰尼斯特家族的泰温!”   “泰温?”来人皱眉,也慢慢拔出腰间的长剑,身后的军人纷纷效仿,寒光让惊慌的修女下意识的闭眼。   “害死了孪河城的泰温·兰尼斯特,是吗?兰尼斯特人说,有债必还,你的主子放弃了佛雷,兰尼斯特背叛了佛雷,我要把他裆部的那玩意儿割了喂鱼。”   “你是谁?”   “瓦德·佛雷。”他简单的说,“陪你家女人吉娜·兰尼斯特睡过咧。”   是那个黑瓦德,总干些偷情勾当的黑瓦德!   命运这回事,确实讽刺至极。   【谷地群山】   风吹草动,拂过磐岩。   就连虫子都不会飞来这里,却有篝火的黑迹和无数的脚印,四周是粗重的呼吸,古怪的呼叫。   高山氏族的野蛮人。   珊莎和大狗,他们被困住了。   高山氏族就在山洞外面,猎狗和小鸟只能困守这里,腹中和囊中空空,眼前只有石壁及枯萎的青苔。   如果不是有雨水自天而降,他们已经去见了各自的神灵。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珊莎已经没力气走动,连将眼皮抬起都做不到。   没有吃的,天却在变凉。   “要不投降,高山氏族信仰旧神,乃是不愿屈从安达尔人的先民后裔,或许我们可以商榷谈判。”她告诉猎狗。   猎狗的反应暴躁而坚定,“谈?不,他们会杀了我当储备粮,睡你,让你生孩子,饿极了就吃了你,七国之内没什么好谈的,剑比舌头靠谱得多,小小鸟儿。”   到了后来。   “我不能再忍受了,”珊莎哭泣道,“我要吃东西,什么都可以,什么都愿意,求求你,狗狗。”   “不,如果我要死了,小小鸟,我宁愿先杀了你,也不愿意你那么悲凉。”猎狗没有发火,大概也没了发火的力气,“我会守护你,直到我死去,而且,我死了,你也不受到伤害,我以他娘的骑士名义发誓。   顶多顶多,就是咱俩皮包着的骨头,被丢进锅子里炖。”   转机瞬息即至。   外头传来了相互的呼喊,然后一个标准的河间口音响起。   “里头的人是谁,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氏族中间,怎么会有河间人?”小小鸟儿问。   “谁知道呢?强盗和蛮子总会有些共同语言的。”猎狗对这种问题,兴趣缺缺。 第26章 阿·诺颐   “异鬼养的水。”一声诅咒,出自提恩·希山之口,他憎恨天上落下的水,弥漫在空气里的水,弄脏一切的水。   雨水刚过,到处都是一片潮湿,所有都冒着水汽,就好像刚被洪水洗涮过似的,河间地的烂泥已经涂满了世界,眼前的一切就是证据。   马背上的他来自西境的角谷城,每当感觉自己已经快被水溺死时,每当这种时候,提恩就会无比怀念矿山的干燥,只有尘沙和汗水,没有让他关节作痛的湿润。   天杀的,昨晚大雨倾盆时,提恩感觉自己的膝盖和肘部全肿了。   数十只马蹄踩入泥浆,浑汁四飞,吓得老鼠远遁小洞,将足下野草跺趴,颠簸在马背上的骑手们,号衣上昭然是倒立红人。   一队洛恩地的剥皮团骑兵,提恩恰好是其中一员。   远方跑来一匹身影,在灰暗苍穹下的薄雾里,活泼得是一头多斯拉克人口中的人马,提恩羡慕地想,这匹人马还很年轻,不像是自己,已经老到想砍掉自个儿拖后腿的手脚。   “聚落,无人,屋子。”古怪的瓦雷利亚口音来自脏兮兮的多斯拉克人诺多。   一个村落,就代表有可以让人安然入睡的屋檐,谢天谢地,提恩爵士想。   “去那歇一会儿。”西境的老雇佣骑士下令,“让头顶的石头保佑我们不会被雨淹死。”   不一会儿以后,他们就来到了诺多提到的村庄,在科霍尔的地界,卡拉萨到来的消息让无数琴恩河东岸的社区被抛弃,这里也是一样。   多恩男人罗热发现了一个身上快挂蛛网的老女人,“嘿!提恩爵士,这儿有个老洞,正适合你的老枪。”   “那不是正合你意,让她尖叫,傻比。”提恩的关节在发疼,才没那个心情和他斗嘴,罗热是个快活的家伙,一点没有三十岁老兵的模样,他声称自己当初在国王大道上见过那个莱雅拉小姐。   “如果我当时给那个小女子亮枪,指不定如今我就能成洛恩地的丈夫了。”他有次跟提恩说,不过看上去,罗热倒不是真的后悔,转眼间就投入了下一位女子的怀抱。   “平生无他愿,千万女子依在怀。”他总是说,这个无女不欢的人渣。   提恩很怀疑,如果没有女人的话,罗热会不会全身瘙痒,就像是瘾君子一样鬼哭狼嚎。   去他的吧,手肘又开始疼了。   老爵士迈步走进这里唯一的石头屋子,他只能忍受瓦片房顶,耐不住漏水的茅草,“格拉斯,格拉斯,滚过来!”   一个瘦小的男孩撒腿而至,替老人摘下头盔,脱去锁甲兜帽,黏人的金属一离开身子,顿时神清气爽。   “骑我的马,侍从,”提恩爵士吩咐道,“去后头报到,就说,这里一切正常。”   “好的,爵爷。”侍从格拉斯的口音怪模怪样,他是本地人,在被提恩拎走前,正躲在洛恩河边的滩涂里啃蘑菇和青苔。   格拉斯很快离开,篝火在村子的泥巴广场里升起,诺多找到了一只在啃被褥的老山羊,罗热发现了一个有不少陈年麦子的地窖,看来今晚可以好好开一顿荤了。   这帮科霍尔人都是不吃山羊的傻子,哈。   可是,提恩爵士的安逸很快就被打破了。   道路的尽头浮现出另外一面旗帜,上头是一面灰色的圆盾。   铁盾团,如果没记错的话,剥皮团有伴了。   【阿·诺颐】   残垣断壁上升起了属于洛恩地的红人旗帜,我举目而望,这座位于匕首湖西边,琴恩河畔的洛伊拿废墟,不如娜·萨星和节庆之都查约恩那么宏伟,或许在过去,是一座宁静幸福的小镇子。   “真稀罕,”小恶魔嘟囔在我身边,“你已经惨淡到用侏儒装点门面了吗?只有我来当你的特使到处跑。”   “我手下能说会道的唯你一人,提利昂。”我解释道,“加上熟悉礼仪,有贵族风范,你不出使,谁出使?”   “贵族风范?什么时候维斯特洛的贵族跟马戏团的丑角一个风范了。”他抱怨,“多法斯·潘米尼恩大人很怀疑你的诚意,他想问你,难道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在你眼里和侏儒身份相等?”   “那你就告诉他,在我眼里,瓦兰提斯的执政官智慧和勇气可以与兰尼斯特的骄子相提并论,只有最狡猾,最聪明的高贵侏儒,才配与他说上一句。”我回应,“除了想看你打滚耍戏之外,他们还有什么态度?”   “面对奴隶的态度,”侏儒直言不讳,“我们是来上贡的仆人,至少在他眼里如此,可能在他们的地图上,你的洛恩地已经被划成了瓦雷利亚的土壤。”   “只要别派大军北上,一时缩卵没什么不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侏儒说,“所以我给了他这里的土地和匕首湖的水,他倒是很满意。”   四处称臣,八面为仆,我自嘲地想,年轻的洛恩地如今真是所有人家里的乖宝宝。   “小姐!”一名卫兵呼唤,“游骑兵来报!”   他禀称:“我们的人看到了铁盾团的旗帜,更东边的游骑兵遇到了多斯拉克人。”   “我们不是唯一一支带着剑的队伍。”提利昂在我身边说道,“现在该怎么办。”   “提利昂,去告诉科霍尔我们来了,让他们把佣金交出来,”我吩咐,“准备好营地和食物,我们会保护他们的城市。”   “多么高贵的入侵,”提利昂评论道,“就像是兰尼斯特要帮徒利对付河湾人一样,不用三天,科霍尔就会成佣兵的城市了,到处是剥皮人和七神。”   “你不去我就让西佛去。”   “好好好,”侏儒举起双手投降,“我高贵的黄金之雪,让我来替你博取那座城市吧。”   【磐龟港】   领主出征之后,女王堡周遭的日子一如既往地繁忙,如今这里已经被称为磐龟港,初来乍到的人总会向巨龟献上食物,以向圣母的化身,洛恩河母亲聊表敬意。   那天,亚当爵士和黑瓦德并没有打起来,黑瓦德告诉马尔布兰家的继承人:“你害了我老子,我祖父,我的全家,不过我会饶你一命,知道原因吗?”   “我想要这片地盘,我想要骑那个私生女,这是你家女主人瑟曦太后的意思,只要我上了她,玩弄她,让她滚进泥巴,那位金发女郎就会大大地褒奖我。”   “你是只兰尼斯特的狗,你会帮助我。”   那天之后,亚当爵士一时有些踟蹰。   是帮助黑瓦德获得这块领土,然后强逼私生女复活泰温,还是向私生女告密,让她复活泰温作为报答?   亚当摇了摇头,向巨龟抛去一只鳟鱼。   倒向谁不取决与亚当·马尔布兰,这取决于黑瓦德有几成把握,多少底牌。 第27章 琴恩河(上)   【阿··诺颐】   “蝎子弩放在这个位置!”一名剥皮军士正在阿·诺颐残破的石头墙上发号施令,几个征召来的农兵从他身边经过小心地推着一车火油慢慢前行。   炼金术士占领了一座石头屋子,里头装了不少“秘密”,送去的沥青在他们的手上成为了新制野火的重要组成部分。   还有医生、工匠和工程师,我的士兵正在将这座被荒废的城市变成长满獠牙的坚固要塞。   我站在阳台上,没有触碰遍布青苔的灰岩护栏,从我的人身上收回视线,我看向了阿·诺颐的另外一批来客。   招摇着铁盾方旗的使节,来自同样被科霍尔雇佣的铁盾团,约摸三十名身着札甲的士兵保护着马上的一名男子。   这位大概就是铁盾团团长的亲信,从眼眶的轮廓及肤色来看,很像是前世地球上的亚裔,就我猜测,在这个世界上的话,大概他是来自骸骨山脉东边的国家。   我不是很想见这位使者。   因为我大概知道我们会谈一些什么,据我所知,按照佣兵的习惯,大家会在面见雇主时,先行私下交流,了解雇主的底线,串通一气,一齐把雇佣士兵的城邦油水掏干。   所以,其实根本用不着我来面对他,这种小事,我完全可以托付给别人来应付。   可惜。   可惜提利昂已经出发,沿河而上,前往科霍尔城一探虚实,讨价还价,否则我完全可以推脱开这种无意义的佣兵交涉。   算了,他来都来了。   伴着青葱的藤蔓与灰茎的野花,我们在过去阿·诺颐之主的破败厅堂中一会,唱过名后,他上前见礼,用他略有些口音的瓦雷利亚语。   “一觐洛恩地之主,剥皮团之首,受祝福的莱雅拉小姐,实属小人物之幸,”他露出一个宽厚殷勤的笑容,“阳夏团长久慕您的美貌和声名,期待一睹芳姿,可惜军务繁忙,这才有了小人物阿俊此刻得见黄金雪容的殊遇,名副其实的美貌,如冬天的雪莲。”   姿态倒是摆的很足,八成在后头就要提出一些个条件,正如闲聊时提利昂引用的泰温之语,“既有无故的卑躬屈膝,必有难填的幽深欲壑”。   小人物,大概是他的自称,确实不像是我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国家人会有的称呼,很像罗拉斯人热爱的自我名谓:某人。   “受宠若惊之语,倒是叫我脸红了,阁下,”我给了一个完美无缺地笑容,“铁盾团所为何事?”   “光芒绽放的微笑,”他叹息道,“在这寥落衰颓的大厅里,格外闪耀,小姐,铁盾团想配合您的三千大军,我们共有两百名骑兵,八百位久经战阵的卫士,乐意为您效劳。”   投靠。   无缘无故的投诚?   我看起来很傻白甜吗?   “如此信任,叫我感动,你们的条件是?”   “从来没有佣兵团面对过咆哮武士的大军,小姐,”他解释道,“我们并不是特别出色的士兵,和黄金团以及剥皮团比起来更是如此,依照过去的例子来看,您知道,多斯拉克人从未攻陷科霍尔,他们只需要贡品,然后就会回他们的草原,所以,我们建议:   大家可以按兵不动,等卡拉萨自行离开,然后从科霍尔人手里取走黄金,各自去过各自的逍遥日子。”   很常规的佣兵套路,可是有一个问题:   “您听说了吗?这位,阿俊,对吗?您有听说,关于多斯拉克人的情况吗?”   “我们知道有两个卡拉萨,分别在科霍尔城邦北边的森林和位于琴恩河畔的这里附近,其他的,愿闻其详。”他说道。   “我们面对的是哲科卡奥的卡拉萨,长久以来勒索科霍尔的多斯拉克部落,以及,莫索卡奥的卡拉萨,据说这个卡拉萨的武士全都已经年迈,有些连亚拉克弯刀都拿不起。”我告诉他,观察到他颔首时并不以为然,   “重点是,他们是为了逃避波诺卡奥的卡拉萨,你认识波诺吗?”我问。   “很熟,这个名字,似乎和死去的卓戈卡奥有关?”他脸色变了,蹙起了眉毛问道。   “对,或许这就是草原上最大的一股势力,卓戈卡奥的大部分势力都被这位波诺卡奥网入囊中了,阿俊,”我坦言,   “这次恐怕不会是按兵不动就能解决的,波诺的卡拉萨有数万咆哮武士,你觉得只是按兵不动,就能拿钱走人吗,阁下?”   “铁盾团驻扎在琴恩河西岸,小姐,”他思忖道,“阿·诺颐同样如此,现在走还来得及。”   “不,”我轻描淡写地看向丧胆的佣兵,“我要留下,在科霍尔,拿走我想要的,也属于我的那部分利益,铁盾团还要和我们搭伙吗?”   “铁盾团当然会忠于职守,”他勉强直起腰杆,“我们会,会——”   “会拿了科霍尔人的金子,然后开溜,把这座城市以及你们的义务丢在身后,”我无情地揭穿,“然后,继续颠沛流离,你们是不是把多斯拉克人想成骑马的恶魔了,铁盾团?”   “我们不是无垢者,”他反而直言不讳起来,“小姐,我们拿什么,和多斯拉克人抗衡,他们有无数的马匹,行军冲锋时壮烈得宛若雷鸣!我们拿什么,和天雷抗衡?!”   “要塞,城防,弓箭和骏马冲不破的泥巴墙。”我回答他。   “还有火,熊熊燃烧的火焰地狱,这些够吗?”我手支下巴,品尝着佣兵使者的手足无措,“拭目以待,我需要你们的剑,铁盾团的阿俊,可别错过一步登天的机会。”   【琴恩河西岸】   在同一天的中午,一支五彩斑斓的军队从诺佛斯的群山中走出,笛子和鼓声沸沸扬扬,女人的脸蛋画着纷繁的彩妆,她们大都露出半边胸脯,就像是军旗所画的那样。   这真的是军队吗?他们中间有位贵客,正是那个一心染指洛恩河流域的诺佛斯人,总督颇尔达·库拉塔如此想到。   这个军团中有不少女人,脸上画着纷繁的彩妆,形貌恰似这个团的旗帜,颇有魁尔斯特色的妖娆少女,胸脯袒露半边,腰肢柔软。   别说军容,就连领袖,也不像是军人。   颇尔达左手边的,正是新吉斯的卡达哈·佐·洛洛尼尔。   从外貌看,这是一位典型的鹰身女妖之子,他直立而起的头发红黑相间,拥有琥珀色的皮肤和黑眼阔鼻,身上不穿盔甲,   眼前的男人身着铁片编织而成的鳞甲,上头镀了一层白银,闪闪发光。   生怕在战场上时,敌人找不到这支佣兵团的头头。   这位男子头盔有长长的黑羽和铁刺铸成的獠牙,为盔帽所掩护的脸异常白皙,看得出,多斯拉克称魁尔斯人为“奶人”绝非毫无原因。   亚萨·札巴·达毅,其父乃是稳坐尘埃之殿中的男巫,嘴唇因为日日啜饮夜影之水而成靛蓝色,他本人详尽富贵荣华,佣兵团不过是一场儿戏而已。   “再和我说一遍那个曼妙的女子,总督颇尔达,”魁尔斯大少口气很尖,就像是他被阉割过了一样,“再说一遍。”   “她的皮肤正如寒冬时分的苍穹,惨白暗淡,她的容貌冰冷宛若清霜,和画家纸上的冰天雪地一样,美丽,但是让人心寒。   没错,大人,这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冷女人,冰女人,听说,她从不接近任何男性,她讨厌男人,以至于至今未婚,”   颇尔达大人进谗道,“对任何慕名而来的维斯特洛骑士以及贵族,她都以剑刃和长枪迎接,让少年的帅脸被毁,巨大的阳物被阉割,和臣服于她的匕首湖巫婆别无两样。”   “一匹难以驯服的冬狼?”来自长夏之地魁尔斯的少爷估量着,眼眸中是跃跃欲试的辉光,   “只要有皮鞭和枷锁,没有女人能永远桀骜不驯,如果真如你所言,这样的性格实在是暴殄天物,她的身姿当拥有更大的价值才对。”   “对的,少爷,”颇尔达总督此刻的模样毫无在总督议会上的慷慨,他能屈能伸,只要需要,也能是个十足的弄臣,“饱经锻炼的细嫩腰肢,弹性十足的胸脯和臀部,以及周身凛若冬日的气息,   少爷,唯有十八种春啼之术,以及销魂动人之舞才配得上如此佳人,   想想看,这样一匹纯白色的冬日之狼,跪倒在您的袍下,伸出细嫩的舌尖,一舐您的皮靴,眼中的不甘之下,是对您荣宠她的渴望,身着铠甲,保护周身,却于关键之处赤裸裸暴露于外界,脸蛋羞红,不情不愿地服侍唯一征服她的男人。   这样的感觉,该是多么美妙?   更何况,她名下土地无数,人口数万。”   “无趣,区区的穷乡僻壤而已,”如颇尔达所想,这位亚萨,对洛恩河之地毫无兴趣,“帮助我,让我得到那个女人,你拿走她的农田,如何?”   “当然,”颇尔达给了他一个笑容,“我在科霍尔有一些老朋友,少爷。”   “你觉得呢,我的小鹰?”亚萨·札巴·达毅,慕女团的团长问他的副团长道,“要不要和我一起品尝冰雪之甜?”   “只要你的心在我这,”拥有琥珀色皮肤的男美人,卡达哈·佐·洛洛尼尔笑着回答他的团长,“任你怎样都行,一个美丽而高傲的蠢女人,确实是不错的调剂。” 第28章 琴恩河(中)   【提恩爵士的小村庄】   惨淡的天幕下,几日的秋雨断断续续。   提恩爵士走在烂泥黏糊的卵石小道上,靴子上到处是干涸的泥巴印子,他忍着自个儿肿胀的关节,他几乎已经痛到麻木,本来就不大乐观的老头,现在更加抑郁了。   “那群东方人留下了几袋子面粉,还有肉干,”罗热说,这个花心男人大敞着衬衣,昨天他们遇到有个三十多岁的本地女人和家人走散了,流落到村子里。   现在,罗热最近和女人打得火热,各种意义上的“打”,   “那帮人走得很急,是不是要打仗了?”   铁盾团的人来了又走,在今天早晨,他们找齐了所有能找到的船只,渡回琴恩河西岸,就仿佛是在东岸遭了瘟。   提恩不想理会罗热,他痛得发抖,正在和自己老朽的骨头做斗争,摁捺住身体的反应,好让雇佣骑士自己不要显得太过于柔弱。   “哈!挺好。”他咬牙说道,“我们不就是来动武的,东边有消息吗?”   “快有了,”罗热告诉他,“诺多早上出发一直未归,如果今天都没回来,估计就是坏消息。”   坏消息,和多斯拉克人诺多同时到来。   黄昏时分,落日最后的余晖中人和马一起回来了,诺多身上的臭汗几乎可以熏死整个村落,他的胸甲缝隙插着一支箭,背后也有,左臂伤到了。   “割,两个脑袋,有铁衣服,”他说,“否则,我的命,莫索卡奥给。”   大概是说他杀了两个人,如果没有铠甲的话,自己也死在对方手里了。   多斯拉克人的瓦雷利亚语并不咋地。   “莫索的卡拉萨?”罗热问,“据说他的咆哮武士和他一样年迈,已经行将就木,是不是真的?”   “遇到,十五个,”诺多回答,“八个,灰头发,两个,白头发。”   看来传言无差,确实是个年老的卡拉萨。   “格拉斯!骑着我的马,去告诉莱雅拉女士多斯拉克人近在眼前,”   提恩呼叫自己的侍从,“罗热,让你那个婆娘快来,给他洗伤口,你们这群山羊,动起来!多斯拉克人马上就到。”   “老头,我们会像欢迎国王一样,欢迎他们的!”   莱雅拉小姐对国王的欢迎仪式众所周知,据说她和两位国王的死有牵连,;劳勃和蓝礼,维斯特洛的平民们私底下喊她黑处女来着。   【女王堡,龟憩客栈】   灰影沿着洛恩河而上,俯瞰着前往伤心领的车队和木筏,小孩,老人,男男女女,这些子民歌里是河流母亲,他们是洛伊拿最后的故人。   母亲之国已经在龙焰下崩溃,消失了千年,哪怕是牢记故土和母亲的遗留之人,口音也已与千年前截然不同,作风也是如此,在当年,就连平民也身披洛伊拿的斑斓织锦,人人脸上只有笑容。   可是看看她们,看看这群陌生的同胞,苦挨之中的一张张脸,这些乞丐和孤儿,也算是洛伊拿河的子女吗?   他们是谁,灰影自问,我又是谁?   他是盖林?可是盖林亲王已经死于洪水,沉眠在了查约恩,永远与他的家人和城邦相伴。   它只是一段迷雾之中的记忆,面对眼前的物是人非,痛不欲生。   灰影继续飞翔,眼前是过去的娜·萨星,曾经的洛恩河之珠,女主人一如晨曦,美丽之名广播四海,可是如今,这里遍布安达尔的臭气。   想当初安达尔人的骑士穷集所有的力量,也未曾攻破过哪怕一座洛伊拿的城邦,这些蛮族之所以被驱离自己的家乡,实出于洛伊拿的政治家们良久的谋划,随后的安定,就是最好的报偿。   只有龙,数百条龙,才能让洛伊拿黯然神伤。   看看那间屋子,蛮族用自己粗陋的技艺,粗鲁地剥下了娜·萨星的衣裳,用精心打造的石砖来修筑墙垛,那些花纹讲述了千年来的神话与事迹,如今只不过是无人能识的图案,身挂金属链条的老头研究的对象。   灰影立刻就转开视线,不去看女王堡这座粗糙滥造的笑话,他游荡在女王堡的街头,识别出所有享有洛伊拿人血脉的子民,默默给与他们祝福。   那个亡灵巫师说得话里,至少有一句在理。   新的洛伊拿,依然有希望。   灰影飘忽靠近沉睡的巨龟,这只野兽似有所觉,抬头看向了它。   人所不知的是,洛恩河里龟壳无数,大多数都是眼前这只老家伙的子嗣,它的过去可以追溯到娜·萨星最兴旺的时候。   “河中的老人”,名副其实。   “去她的河流和洛伊拿——”灰影听到一个声音,来自龟巢不远处的地方,那里用安达尔语(维斯特洛通用语)书写龟憩旅店的字样,一座简单的木栈吊楼。   其中的低语谈到了洛恩河和那个亡灵巫师,雾魂悄然潜入,静静聆听。   “那个私生女或许已经和多恩有了默契,这里多恩人太多了。”一个粗豪的声音说道,“到处都是沙子味儿。”   “没有,我没听说他们有什么协议或契约,至少明面上没有,她的军队里还没有太多的多恩人。”另一个声音答复,听起来还挺文雅,“而且街上的那些多恩乞丐,大多数是绿血河上的孤儿,马泰尔家族不管不理的弃民,异教徒。”   “弃民,这里全是弃民,七国的垃圾,”又是一个阴郁的嗓音,这是第三个人,“我们也是。”   “海那边怎么说?”   “他们雇佣了杀手,但是还不见踪影。”第一个说话的人答复,“另外,我们几个家族的人损失惨重,山里头的城邦残忍极了,他们追杀到死,要么投降去诺佛斯当奴隶,要么就乖乖被割喉。”   “那是你们太过于急躁,”文雅的嗓子指出,“现在,我们必须忍耐潜伏,最好加入她,时机一到,就送她去见她那些不存在的七神。”   看来,是有人在结成网络,对付那个亡灵巫师。   雾魂听够了,离开了那间旅馆,他或许可以通知一下和他谈判的女人。   在重建的查约恩屹立在河畔之前,他还必须忍耐粗鲁的安达尔蛮民。 第28章 琴恩河(下)   星光璀璨在外,虫鸣鸟叫,夜里的阿·诺颐纷纷扰扰。   昏暗的烛光下,是一张琴恩河流域的简图,根据最新的情况,被标记了莫索的卡拉萨大概的位置,他可能有四千到一万名咆哮武士。   我的五队斥候里,有三队找到了这群多斯拉克人,另外两队应该也派出了人手,但是毫无消息,或许已经不会有消息了。   这年代的侦查差的离谱,粗糙得吓人,不说斥候传递消息的效率有多低,多斯拉克的卡拉萨也有一些骑兵会游荡在自己部落的周遭,能活着回来,说出情报,就是万幸。   所以,四千到一万这种模糊的估计,也只有忍了。   我手下的军官齐聚一堂,我们得商量一下,修订作战方案,“别科,介绍一下,莫索和他的卡拉萨。”   “那是个懦夫,”   身穿铁甲的多斯拉克“寇”脸不红心不跳,   “他的卡拉萨曾经强大过,让羊人、奶人和城市人瑟瑟发抖,但是年纪越大,莫索卡奥就越加胆小,躲避弯刀和铁马,一心靠着敲诈村落,勒索钱粮而苟活,他没有半点勇士之血。”   如果他就和其他的多斯拉克人一样勇敢,或者说莽撞,那如今就没有莫索的卡拉萨存在了,早就换人。   “他有一个儿子,莫克,”别科说,“他一心要让儿子继承自己的地位,所以谋杀了所有卡拉萨中有实力的挑战者,可他崽子的懦弱比他更甚,宁愿和自己的女奴睡觉,也不愿一练手上的弯刀。”   这是个有价值的消息,只要把握住他的儿子,就能把握住这个衰败的卡拉萨。   “按照我们对多斯拉克人的了解,”骑兵的统帅贝里爵士说道,他手头上的一杯薄荷茶正在冒出股股热雾,“要是他们想要渡河,一般会是去南方,匕首湖以南收集渡船,很多河盗都乐意帮助这些多斯拉克人,换取一些回报。”   他接着道:   “可是现在河盗已经没了,”被我打击殆尽,“所以,我猜,莫索和他的手下也在找方法,以躲开身后的波诺及其卡拉萨。”   “亨得利爵士,率领河防队继续巡查河域,别让船聚起来。”我吩咐,“柯拉夫人告诉我还有河盗头子在逃,我们不能让多斯拉克人接触到黄金原野和洛恩河其他地方的拓荒队,交给你了。”   “至少在这段时间里,河上不可能有大批的船只聚集,小姐。”亨得利·布雷肯回答。   “如果,多斯拉克人如我们计划的一样,傻到进攻阿·诺颐的废墟,那就登陆绕他们的背,解放其奴,从后方袭击莫索的卡拉萨,灵活处理。”   河防队配有铠甲和陆地上用的武器,需要时也能成为陆军,只是缺少马匹,没有骑兵。   我继续询问,“达蒙,我们的斥候现在情况如何?”   “他们在焚烧带不走的东西,小姐,”舞蹈家达蒙说,“派出去的都是骑手,马匹不少,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换言之,有马至少能逃。   损失是必然的,但是我希望,能控制尽量控制。   “我们必须吸引敌人进攻阿·诺颐,但是很明显,多斯拉克人不是傻子,不会攻击一座有防卫的坚固要塞。”我阐述,   “所以,引诱之计照常,大门这里用简单的栅栏防护就行,广场里把物资和人员帐篷全撤掉,火油和引火物准备好了吗?”   “是的,小姐,”科本答复,“我们布置好了暗沟和陷阱,保证他们有去无回,野火术士已经确认,足够阴凉,除非点燃,否则不会着火。”   “这些天有雨,太潮湿了。”我提出了一个很麻烦的问题。   “我们保证干燥,只要战场上没下雨,野火足以点燃木柴。”   “再布置一些其他的,滚木、石头、弩炮等等。”   我当然没想过直接和多斯拉克军队对抗。   面对成千上万的奔马,不要提超长枪能在经过箭雨之后,发挥多大作用,我恐怕看到奔腾来的骑兵军,我的士兵会先行奔溃。   所以,必须用工事来解决问题,依靠城防。   我们要把阿诺颐正门内的广场弄成一个巨大的瓮城,当多斯拉克人轻易地攻入大门以后,会发现广场上空空荡荡。   本该堆满辎重的油布下面,只有干草和石头。   他们会嗅到特殊的气味,来自火油和少数野火,不过狂奔而至的多斯拉克人应该不会细想,毕竟他们的敌人,也就是我,还在面前邀战。   四周的城墙上看上去只有少数士兵,但是手持弓弩的将士其实躲在城垛下面。   这是一个死亡陷阱,出去的斥候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消息,以防泄密,多斯拉克人进来容易出去难,他们对工事和建造的了解有限,谈不上什么文明水准,所以,不用怕被看破。   “但是引诱者依然是个问题,我不建议由您来进行,无关勇气,小姐,”   虽然在之前的商议中,我坚持由我来,但是所有人都在反对,这会儿果不其然,反对继续。   科本说道,“引诱者需要显露败像,小姐。”   “所以?”   “您是神佑之人,失败乃是绝无容许之事,一旦目睹您的旗帜下坠,您本人丢盔弃甲,我们的士气将会深受影响,小姐,或许,诈败就会成为真败,您,必须与胜利同在。”   “我去,小姐,”托马德爵士挺身而出,“我会败得像模像样。”   “我更有经验,小姐,我曾经饱尝失败之苦。”骑士海尔·布希毫不相让。   “这可是用人命来换胜利,你们确定忍得下心,爵士们?”我提醒,“这可有违荣誉。”   答案毫不迟疑,“忠诚是最高贵的荣誉。”   好一个口口声声,但是我有点不相信这俩没道德问题的骑士。   “你们不会打完就跑,跑完就自杀谢罪吧?”我蹙眉问。   “如果确有必要,我愿意为失误负责。”果然,骑士疯。   “你要负责保护我,托马德爵士,还有你,海尔爵士,”我觉得有些人不适合做太复杂的战术动作,道德负担太重,“达蒙,你来负责表演失败的剥皮团,士兵就从本地的流民里招,要像,就必须真。”   一帮新上战场的农夫,结局可知,我没这个功夫管他们的死活。   战争很快就降临了,到了第五天,一群伤兵伏在马背上,从风尘中归来。   他们是去侦查的马队之一。   作者的话:这是为了缺更那天的补更,还有一章哦 第29章 燃马广场(上)   【提恩爵士的小村】   这天早上,西边儿的土道,泥泞中有外客到来。   一家子蓬头垢面,估摸是周边的农人,他家里的小女儿发了烧,儿子哭哭啼啼,老婆紧紧攥住丈夫的手袖,她生怕一不留神,自个儿这个小家就会分崩离析。   “你们看到了多少人?”提恩爵士在唯一的石头房里问座下跪趴的一家。   农民总是如此相似,不管是七国的,还是自由城邦的,眼界不开,战战兢兢,他应付起来驾轻就熟。   “无数,无数,不计其数,我,我们吓坏了,躲在田边的壕沟里,我们看到三山村上有浓烟,后头马蹄声没了以后,我们好像见到了席夫的尸体,我们不敢接近村子,老爷。”   “问这些愚夫,你只会知道多斯拉克的骑兵在接近,老爵爷,别费心思了。”   罗热舒适地靠在一旁,“对他们来说,多斯拉克人的卡拉萨,就是洪水,就是山崩,就是天塌了,你指望一个人的世界被毁灭以后,还能有多少理智诉说一切?”   “你们的麦子还好么?”提恩不理会一旁的多恩人,沉静地问,“地里的有没有被糟蹋了?”   “有!成千上万个马蹄,哪有什么麦子,有的是一片荒地。”   “牛呢,羊呢,有没有听到屠宰的声音?”   “还有婆娘的尖叫,老爷,娃子们哭声特别大。”   “这是抓奴隶。”提恩一语断定,否则就不会有小孩哭了。   如果多斯拉克人急急忙忙,就代表波诺的卡拉萨距离不远。   可是看现在的情况,莫索还算游刃有余,他的咆哮武士弄了一场血腥的狂欢,抓走了女人和孩子当奴隶,可见,他们粮食充足,绝非闻风丧胆,一心逃命。   这是一个好消息。   意味着洛恩地不用应付数万名咆哮武士,暂时不用。   只需要对付眼前的莫索和哲科就行了。   波诺雄心勃勃,继承了卓戈卡奥的大部分兵力,哲科靠着科霍尔的贡品维持自己的卡拉萨,是不折不扣的寄生虫,莫索年迈,其麾下多已是行将就木的应声虫。   相比于莫索和哲科来说,无疑,波诺才是真正的强敌。   他离得远,是一件好事。   “你们村子里的工匠呢,还活着吗?”提恩问。   “我不知道,老爷,全村都在烧。”胆怯的农夫回应。   “他们不会为了制造工具和器械特地留下手艺人,”罗热推断,“就和口口相传中的草海住民形象一致。”   “对,”提恩爵士回答之后,转向了跪着的一家,   他倨傲地说,“看在七神的份上,我给你们一袋大麦,之后,就听天由命,我们是洛恩地的剥皮团,我们的女主人乃是厄斯索斯最美丽的少女,富有洛恩河两岸的丰沃土地,金银无数,她欣赏一切勇武之士,可你不是,所以,你不配与我们同行,去安全之地。”   这番话是出于莱雅拉安排,出门的斥候几乎每见到一个人就要说一遍。   总得给多斯拉克人一些诱饵,吸引他们上钩,而能够吸引这帮汉子的,无非是这样几种物事:女人、奴隶、财富和粮食。   会见以后,提恩的手下将这家人赶走,带着一包用来果腹的大麦。   什么,大麦是喂马用的?   这世道,能活就行,计较太多的都成了枯骨一具。   会后。   “北边的斥候撤了,爵爷,”侍从格拉斯禀报,“他们说,伤亡惨重,保命要紧。”   “身着坚铠,面对一群穿着彩绘背心的野蛮马匪?”罗热笑了,“真是给洛恩地长脸。”   “莱雅拉小姐有过命令,所有骑兵,都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撤离,”提恩爵士一板一眼,“他们听命行事,无可指摘。”   “那我们是不是也该打包了,爵爷?”格拉斯接着问。   “打包?不,我们要战斗。”提恩轻描淡写地说,“我有马,我有剑,我还有骑枪,我哪里都不去,臭小子格拉斯。”   “你们倒是有多远滚多远。”   去他的关节痛吧,解脱终于来了。   【科霍尔,河港】   科霍尔在城邦里并不以好客著称,同兄弟城邦诺佛斯、北方的伊班岛一样,外邦人是禁止随意进出的。   所以,提利昂只能在河港区的贵人街找一处还过得去的客栈落脚。   或许,河港附近总是弥漫着鱼腥味和潮湿的灰尘,可是如今,往常的景象早已经被战争的来临而打破。   这个馆子至少眼界开阔,能看到纷纷扰扰的市民和农民涌向港口,他们拥挤在仓库间的货贸广场上,一购千金难求的渡河机会。   不过,没有任何的商人或船主前来抱怨,科霍尔闻名遐迩的彩色金属器皿和兵器已然蒙尘,精心编制的织锦也被丢到泥巴里,发霉发臭,这里的人只想离即将遭难的城邦远一些,避免殃及自身。   用白色大理石雕刻的沉舟碑默然屹立一旁,这是为了纪念多年前科霍尔和诺佛斯联军在匕首湖大获全胜,将瓦兰提斯的舰队付之一炬,使得瓦雷利亚后裔的雄心在洛恩河上游受挫。   多么讽刺,侏儒笑看,先祖丰功伟绩,后人战战兢兢。   “日安,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大人,或者更正式一些,剥皮团特使?”多内尔如约而至,这只云雀的啼鸣突兀地响在侏儒耳边。   “你可以通报再进,没必要像是要割掉我的喉咙一样。”提利昂抱怨,“这可不是信使的作风,还是说你真带了一把杀侏儒的小刀?”   “我是个商人,提利昂大人,不杀戮,沟通有无。”他的笑容优雅,在这张好看的俊脸上尤其讨厌,有时候提利昂会觉得,是因为他的美貌,才会让正处怀春之龄的少女领主青睐和信任。   她实在不该依靠这么一个可疑分子。   “所以,你来这里,是有要事相商,还是说,闲聊?”侏儒打量着多内尔的神色,“如果是闲聊的话,我倒是有个笑话可以讲,一个洛伊拿人、一个安达尔人和一个瓦雷利亚人走进了一家酒馆——”   “哦,不,当然,我是说,要事在身,”多内尔轻柔地打断道,“四艺院的安排是:剥皮团和慕女团负责守护城墙,铁盾团把守河岸之西,驻扎阿·诺颐。”   四艺院?   科霍尔以四大技艺闻名世界,锻造技术、织造技术、石木雕刻以及工匠大师的培养本身。   科霍尔人引以为豪,称这四类之为创造之技。   其议会,或者说发号施令的机构,也就被称为四艺院,由最大的四个家族以及另外二十八个稍逊的家族把持。   “这有个外交小麻烦,”提利昂立刻声明立场,“阿·诺颐属于洛恩地所有。”   “那这就是一个,小小的外交冲突啦,”多内尔笑言,“怎么办,提利昂大人?他们觉得阿·诺颐属于科霍尔。”   作者的话:第二更完毕 第30章 剑钱营   夕阳西下,河港里帐篷林立,如果此时多斯拉克大军压近,恐怕会收获颇丰。   小侏儒正在和多内尔商议,他愁眉苦脸地将褐色的清澈杯中物一饮而尽,趴在阳台上叹息起来。   科霍尔本地的松子酒苦味和维斯特洛截然不同,提利昂不讨厌这个味道,但是也不喜欢多喝,他并不是在抱怨酒水。   “为什么这帮自由贸易城邦的达官贵人规矩如此之多,瓦兰提斯是这样,科霍尔也是这样,连面都难得一见?”小恶魔心烦地询问。   “可不是,”多内尔依旧笑嘻嘻,“若是黄金之雪,那位受七神祝福的莱雅拉前来,或许能让大人物们分心一二,您的话,纵然兰尼斯特家族富可敌国,终究远在西海之外。”   换言之,侏儒在这里什么都不是,没有家族名誉提供保障,地地道道的小东西。   “你对铁盾团和慕女团了解多少?”侏儒蹙眉问道。   “铁盾团是一群东方人,可不是奴隶湾那个东方,他们来自骸骨山脉以东,”多内尔回忆道,“据说也是一群贵族,在老家待不下去以后,流落在外当佣兵,他们首领叫阳夏,手下叫他阿夏,或者指挥使大人。”   “指挥使,指挥者,对吗?听起来就是司令一样的角色,”提利昂判断道,“那么慕女团呢?”   “来自魁尔斯和新吉斯,首领是个男巫的儿子,他们的士兵全是奴隶,实际上,慕女团既是佣兵,也是捕奴队,落单的平民遇到他们,可就惨了。”   提利昂不得不佩服科霍尔的眼水。   看看他们叫来的佣兵,一群东方流浪汉,一个南方捕奴的犯罪团伙,还有一个觊觎城邦统治权的野心家美女。   看来那帮决策者都是糊涂的工匠大师。   “这帮大人物该去琢磨自己该如何打造艺术品,而不是瞎管身外俗事,”兰尼斯特评论,“不要说那位莱雅拉,换一个哪里来的家伙也会想要染指这座城市,他们的脑子既然不足以涉政,迟早会因为政治而脑袋挂长矛。”   “你不理解,小侏儒,不管是捕奴还是东方人,在这里的佣兵团里都算得上是身家清白,他们倒是想要雇佣黄金团,因为黄金团有诺必践,誓如黄金,可是多年前科霍尔曾经拖欠,甚至意图不付佣金,所以被黄金团给劫掠过。”   “换句话说,这个城市在佣兵里毫无信誉,所以最高贵的那一群佣兵看不上,啊,这么说我就懂了嘛,云雀兄弟,他们不配雇佣太好的佣兵,只好退而求其次了。”   “确实不错,那些四艺院里的大师早就忘了技艺,他们本身只会混吃等死,”多内尔很直白,“这也是我和你的女主人合作的原因,这座城市军事颓败,贵族无能,可以说机会多多。”   “让我们来想想怎么应付这个荒唐的调令,就说,”提利昂思考,“剥皮团直面莫索的卡拉萨,如何?”   “并且被战事缠住了脚步,再告诉他们,莫索的卡拉萨随时准备北上。”多内尔接口道,“这样至少能拖延一阵。”   当剥皮团的意思,被传递到科霍尔城内时。   抵达这里的慕女团,刚刚驻扎进了科霍尔城墙里,那是专门为佣兵空出的地方,剑钱营。   在过去,这里就属于外来的士兵们。   和提利昂·兰尼斯特不同,亚萨·札巴·达毅、卡达哈·佐·洛洛尼尔和颇尔达·库拉塔大大方方地进了城,他们不是远在天边的西境侏儒,他们的血脉高贵,足以迈入城墙,而非困在河港里所谓的“贵人街”。   库拉塔家族很有名气,颇尔达本人在科霍尔有一座华丽的宅院,他邀请了两位慕女团的贵客前来,酒香弥漫,水果斑斓,他们安坐在赤体的女奴和男奴中间,一边把玩曼妙的躯体,一边商议大事。   “这是剥皮团的借口!”颇尔达一语道破,“他们不敢来面对多斯拉克人,所以用了这些手段。”   颇尔达总督是唯一一个没有怀中有美肉安坐的,他将最漂亮的一个推给了魁尔斯的亚萨少爷。   “没关系,”新吉斯人卡达哈建议道,“我手下有多斯拉克奴隶,我们可以和哲科卡奥谈谈。”   “如果哲科也对那个女人感兴趣呢?”亚萨面目阴沉,语气不悦,“我不需要剥皮团,我只需要那个女人,别提哲科,我听说黑羊祭司想找办法抓住她,用来祭祀黑山羊。”   所以,他们才会要求剥皮团入驻城中。   “这倒是让我有些兴趣了,颇尔达,你是不是在骗我,那个女人恐怕不光是一个普通的地主,能让黑羊祭司看中的祭品,都有很特殊的血统,到现在为止,那些疯子只为最尊贵的异教徒开过黑塔的门。”   “我的朋友告诉我,这是来自羊愿歌者直接的命令,他是黑山羊祭司的头领。”颇尔达说道,他倒是不在乎谁要对付莱雅拉,他看中的是洛恩地,“这不是更奇妙了吗?”总督撺掇道,“一个特殊的美人。”   “特殊到可能带刺?!”亚萨怀疑地盯着他,“最尊贵的异教徒,你知道是些什么人吗?被羊愿歌者选中的祭品,亲自下手献给黑山羊过得祭品,我听过的是前段时间拉赫洛的红袍高阶牧师,苍白圣童的死灵大师,还有布拉佛斯的无面者。”   每一个都无比可怕,有自己玄奥的魔法。   “你要我对付的是这种人物?对付一个和我父亲差不多的巫婆?!”   “安心,安心,她是受祝福的女人,但是祝福她的是七神,据我所知,安达尔人的七神从未显现过奇迹,只是虚构的伪神而已,”颇尔达答复,“您又何必为一个伪神的宠儿而担惊受怕?”   “希望如此,”亚萨沉吟,“那我们告诉哲科,那个女人势力孱弱,本身美丽非凡,受神眷顾,再把哲科对她很感兴趣这件事告诉那群科霍尔祭司,说不定,他们会干涉四艺院的决定,派出那三千无垢者,到时候,等双方的冲突结束,打败了剥皮团,我们再动手也不迟。”   亚萨知道,魔法和诸神都是很可怕的东西,死亡与鲜血如影随形。   他可是男巫之子,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黑暗可怕的秘密,所以,得先让别的伙计打打前阵才是。   如果活捉那个莱雅拉,指不定可以不是调弄她那么简单。   或许父亲和男巫们会喜欢这个礼物。 第31章 燃马广场(下)   【未知】   昏黄的火光下,我的双手绑缚在闷热的空气中,所有人都背叛了我,他们打断了我的手脚,他们的领头人明天将要娶我,为的不是别的,正是对洛恩地的权利。   可以想见,所谓的婚后等待我的会是死亡,或许他们还需要一个继承人,不过,不需要留下我的性命,以免节外生枝。   钢铁的凉光在黑暗中闪烁,“你以为所有人都爱戴你?”拷问者蒙头赤身,手上把玩着小巧的剥皮刀,“你和你的父亲别无二致,残忍,冷酷,没人会对你忠实,没神会护佑这样的伪善。”他的手捏住我的下颚,红印浅然。   “告诉我你活着意义何在,嗯?你兄长恨你,你的父亲、你的母亲,你的继母,你的全家恨你,宽厚的人被你背叛,歹心之人未被杀尽,所以,你会有现在的众叛亲离,你死而无依,孑老而终。”   “所有人都背叛我了?”我问,“那些跟我走出恐怖堡的人,还有加入的骑士和士兵,都背叛我了?”   “是的,他们都背叛你了,当你忠于的君主于你毫无利益时,你会坦然离开,甚至倒插一剑,史塔克是这样,你父亲也是如此,还有蓝礼和史坦尼斯,有你这样的表率,怎能期待你的手下会对你忠心?”   “瞎扯,自始至终让我愿意效劳的,始终只有史塔克一家,其他的不过是虚与委蛇。”   “好一个虚与委蛇,野种,那正好,所有人都是虚与委蛇,这个世界值得效忠的大人寥寥可数,不是吗?你想要什么,这个世界就会给你什么,这是你应得的。”   正如之前无数次梦境一样,他开始缓慢细致地剥去我的皮。   就像是,我剥去其他人的皮一样,海蕊,还有一些在卢斯眼皮底下处理的囚犯,鲜血流淌,腥味弥漫,痛苦让我大叫出声。   “明天将会有一位无皮的新娘!”拷问者宣告,“她行走的足迹将留下血路,余生只有折磨和苦难陪伴!”   就结局来说,可真是虚幻得很,就跟戏剧似的,我看着这一幕自己的惨状,戏谑胜过悲哀。   【阿·诺颐】   “这就是我梦里经历的一切。”我告诉科本,“拷问,各种嘲笑和贬低,最后是剥皮。”   火堆上的壶子里是一锅薄荷茶,我和科本正在短暂地休憩,顺便谈谈我的一些个困扰,“很烦的是,大战在即,这种梦让我强绷精神,很疲劳。”   何止疲劳。   本来我身体一向很好,除了月事时的痛苦之外鲜少不适,但是最近感觉自己总会受凉,早晨精神不佳,有时会有鼻涕,更别提一向光滑紧致的皮肤,我可是很注意保养的,最近却多了几颗痘。   心情糟糕透了。   或许是因为天气太过潮湿?加上心理上有些困扰。   “我必须首先说明,小姐,有的平民认为一些巫师巫婆或者其他的什么东西可以进入人的梦境,依照学城的研究,此纯无稽之谈。”科本挽手而言,“所以,首先我们排除是有人作祟这种迷信的想法。”   考虑到雾魂,我保留意见。   “我们来分析一下,无疑,您惧怕婚姻,”他说,“恕我将您和平民比较,一般的少女总是会幻想英俊潇洒的夫君,可是在你的梦里,你的丈夫,却是谋害你的人,联系到您的一些…‘偏好’,或许,对一些女子而言,确实天生更偏爱同性,但是在您这里,您应该是在惧怕和男性交往,我猜在过去,您一定有些不好的回忆。”   我不想谈这个。   “你在逼婚。”我指出。   他坦然而答,“没错,您的婚姻及后代关乎领地的稳定与安全,家庭的意义并不只是繁衍后代,在这个社会上,特权人士的家庭情况或许会关乎子民的生活,别忘了,您是洛恩地的主人。   但是同时,这并不仅仅是我意图请求您尽早安排嫁娶之事,您确实在惧怕婚姻。”   “不提这一点,”我有些厌烦,“我不是没被人提过婚姻之事。”   “那不过是您的应付,”科本的话真是刺耳,“勉强应付,或许是因为您发现其他的女子在这年纪都已经成婚,所以心生恐惧,或许是因为想让自己表现得不是那么与众不同,所以象征性地透露一点对婚姻的正常渴望,但是您内心深处拒绝婚姻,对吗?”   “别说这个了,还有其他的分析吗?”   “您惧怕背叛。”显而易见。   “您自卑。”这个倒是没有。   “我父亲曾经说,恐惧是一种力量,威慑别人,清醒自己,”我没耐心地挥了挥手,把科本口中那些,那些形容一个可怜兮兮少女,而非我的词儿,丢到一边,“知道害怕,认清自我,是一件好事。”   “短期的情绪不会改变人的性格,”科本直言,“但是长期的情绪会,如果您太过沉浸在某种…警惕,或是恐慌之中,固然会让你不断前进,也会潜移默化地让你变得越来越敏感多疑。”   “这一切都已经有苗头了,小姐。”他继续,“我没见过卢斯大人,但是我猜教导这些道理给你的人,恐怕,相处起来并不让人舒服。”   他好像每句话都有道理,这让我格外不悦。   我起身离开,不想和他说话,外头一片繁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要务,我知道,他们眼前有希望存在,就像是故事里驴子面前的胡萝卜,吃不到,但是依然在望。   我的希望何在?   难缠的问题,答案未知。   我承认,就像是科本话里透露的意思一样,人不可能永远独立刚强,为事业耗尽心血。   总要有放松的时候。   这几个月的发展实在太快,快的我一心奔跑在前进的路上,忽略了很多。   转眼间,就从一文不名的私生女摇身一变成了领主,按照七国的标准,算是实力不小的大领主了,要是我依照七国的习惯,征召令下,或许立马就能成军数万,质量不提,数量肯定会有。   但是领地不稳定的因素还是太多,土地刚刚开垦,人口还在滋长,要是立刻就大动干戈,劳民伤财,只怕一年后,冬天降临,饥荒会紧随而至,更别提子民对我会有什么看法。   面对着布置战场的热闹景象,我拍了拍额头,怎么又开始思考公事了?   我很清楚我的目标是什么。   不受强权的约束。   我很清楚我当下的目标是什么。   在这片大陆独立自主,雄踞一方,积攒实力,以渡过未来可能的漫漫长夜和其他难关。   但是我确实没有想过,我究竟想要怎样活着,和谁相爱,是否有后,我根本就没有想法,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没有考虑过不存在的家庭,和家庭的未来。   “小姐,亨得利爵士回来了,他带来了消息,”   亨得利,那个和我青梅竹马的男孩,如今感觉君臣相隔,相互间鸿沟赫然。   “海尔爵士和贝里爵士已经下令整个阿·诺颐整备集合,各就各位,亨得利爵士说,他们看到了河岸边有滚滚浓烟,多斯拉克人来了。”   “我们的斥候都撤回来了吗?”我问。   “提恩爵士的人马还在外头,小姐。”   凶多吉少。   “准备作战,为了女王堡!” 第32章 燃马广场(终)   【提恩爵士的小村】   铛!   箭羽颤动,铁簇没入石墙,吆喝声起,马蹄声轰鸣,上千把弯刀的冷光闪亮在周围,“还击,还击!”弩手大喊,可是长箭从小窗中射入,让他几个不敢抬头。   外面的多斯拉克人在相互喊话,提恩爵士持剑举盾遮住了缝隙,将阳光和箭雨都挡在前头,这才有了将弩矢射出的机会。   “天杀的射的真准,”士兵扳机已扣,立刻就靠回墙边,他扶了一下自个儿的锅盔,手上的汗抹在了上头,让金属光亮如新,“这些该下七层地狱的马贼是从几岁开始学射箭的,五岁?”   “快给自己装箭,少废话!”提恩也挪到墙后,箭簇刺透了他的橡木纹章盾,小红人上竖起了好几根箭枝,力道可真足,这还是在马上,用的是什么硬弓?   嗖!   躲在阴影里的罗热冷静地放手,外头应而响起一声痛呼,他一边将又一支箭搭在紫衫木长弓上,一边说道:“他们要火攻,我看到有木柴。”   “他们在拉门!”一个声音叫道,重物堆积后的大门,门梁已经开始弯曲,马儿的力道可不小。   “我早告诉你们快点撤离,”他低声嘟囔,“现在好了,统统去见陌客。”   “行了糟老倌儿,”罗热轻悄的移动,射中了外头一匹拉着门梁的马,可惜只是让目标发出一声痛嘶,“现在说这些又有何用?能让你变成多斯拉克爱骑的马儿逃过一劫吗?”   “去你的,你才被蛮子骑,”提恩咒骂道,“盾牌,长矛,门前集中!”   外头响起了一阵呼啸,浓烟飘入石屋,不,刚才罗热看错了,这些蛮子不是想要烧屋子,而是想要把他们熏出来。   “干!”提恩捂着鼻子,盾牌被丢在脚下,他的眼睛通红,“火油准备好了吗?”   “现在?”   “都快死了,不然呢?”   可是不用等他们出手。   外头的火星四溅,蓄意堆积的茅草曾经被熏干,如今一点就着。   “一群傻瓜,我已经老了,”提恩看到红光乍起在窗外,伴着咆哮的轰鸣和人群的惊呼,“你们还年轻呢,一群傻瓜。”   “我女人还在这呢,”罗热摇身一变,成了个顾家的好小子,“你开什么玩笑?”   这借口真糟糕,他有多少留情的婆娘来着,一千个?   【阿·诺颐】   老天很缺德,七神大概没太关注我,在这关键时候,天穹一片阴沉,不降水,也不放晴,搞得我担心在放完火以后,大雨倾盆。   “集合,集合!”呐喊的海尔·布希爵士正在组织从流民里抓来的炮灰壮丁,他面前的这五千张嘴在相互述说五千份惊慌不定的心,搞得场面乱麻麻。   阿·诺颐横跨琴恩河两岸,西岸的部分是剥皮团的后勤基地,靠近多斯拉克海的东岸部分就是这一次的主战场。   城门早在前年的岁月中消失不见,留下一块空洞,用了一些木栅栏象征性地保护着。   城墙高矮不平,完好的位置足有六十英尺,低矮的段落可以让人直接跨过去。   所以,这段时间我们费劲心力修补了城墙,力保弓箭手距离地面至少可以有二十英尺,免得他们被多斯拉克马给撞飞。   托马德爵士正在赶过去,“小心,别冲在太前!”我嘱咐道。   这小子看我的表情,就像是出征的士兵看自己的爱人,他的双眸神采奕奕,露出一个阳光十足的微笑,   “我会的,等我回来,莱雅拉!”   称呼,注意称呼!   莱雅拉小姐!礼貌呢?   还当没当我是你女主人啊?   “给我记得命令!”我严肃地喝道。   “好的,为你而战,我的女士!”他调皮地在马上鞠躬,是不是有点太活泼了?   以前他不是这样啊。   这小子遭遇了什么?   我无暇关心他异样的心理,因为我要统筹全局。   “野火术士们准备好了吗?”我问科本。   “是的,小姐,一切已经就绪,今夜,这里将熊熊燃烧。”   “那好,以后这里就叫燃马广场。”   【东门前】   托马德·维水披坚执锐,马踏海尔爵士身边,一望自己的“兵马”,他们手上是木棍草叉,还有刺棒和杖子。   这些不过是一些平民而已,托马德心不在焉地想,用这些去抵挡骑兵军?无疑是个笑话。   虽然大战在即,可是他脑海里的,却是前几日,和前学士科本的一番交谈。   那天他戎装在身,正在对“新兵”进行无用的操练,却碰到科本找他下棋。   下棋?   自然被杀个大败,托马德爵士是个雇佣骑士,哪会有学棋练棋的经历?席瓦斯棋还是莱雅拉教他的。   “我不明白,阁下,”托马德爵士当时揉着眉心问,“您完全可以找更厉害的棋手,而不是我这样的初哥。”   “初哥,说得对,”科本悠闲地摆着棋子,还要再来一盘?“我有些话想对你说,托马德爵士。”   “请讲,如果是要讨论事情,请务必不要用这种折磨我的手段来进行。”托马德立刻回应。   “你喜欢莱雅拉小姐。”科本首先一语道破。   沉默。   “对,”过了半晌以后,托马德接道,“我喜欢莱雅拉小姐,骑士自当爱戴其君主。”   “我是说你想和她睡觉,睡一辈子。”科本没理会托马德的忠心之语。   这就尴尬了。   “我或许,有这方面的…臆想。”托马德找到一个词儿,“但是,阁下,我保证对小姐秋毫无犯。”   “你为什么不追求她呢?”科本问,“女孩是虚荣的,作为骑士,为何不去满足她的虚荣心?你喜欢她,追求她,这理所应当。”   “这样别人会认为我贪图她的土地和财产——”   “那又如何,清名难道比你女主人的欢悦还要重要?听着,我在为莱雅拉·波顿服务,而你在为她效忠,作为属下,我们应该忠心,同时,也要避免自己的领袖性格变得孤僻偏执。”   科本直接袒露目的,“我不在乎你能不能成为她的丈夫,我只在乎一件事,就是避免这位领袖变得陌生,专断,自闭,甚至歹毒,每个人都需要接触情爱之事,而我们的领主不喜欢小说戏剧,也对诗歌兴趣缺缺,她需要幸福感。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彬彬有礼的追求者,更让人幸福的呢?   更不用提,她不会恶劣地对待,对待那些对她满怀好意的男人,作为她的属下,只要你保持现在的风范,在表达爱意的同时,注意分寸,   相信我,哪怕最终你们不会成为情侣,我恐怕确实不会,或许会成为情人,但是她的婚姻属于政治,相信我,即便你们不会成为夫妻,她也会待你很好,重用你,信任你。”   “什么时候学士或者说顾问,开始关心爱情来了?”托马德爵士抗拒地道,“您自己可还没法成婚呢。”   科本回道:“作为顾问,我有必要保证自己的安全,以及未来,她曾经答应过资助我的研究,为我提供学徒,协助我开办学校,我希望这会是长久的事,我能有一个安稳的地方追求我的知识,这时候,一个明智而温和的领主会相当重要,喜怒无常只会招致灭亡。”   “这不是一个骑士该做的事,”托马德当时喃喃,“这是在利用小姐。”   “你喜欢她,你追求她,仅此而已,利用何在?”科本问,“她的骑士有数十之众,爱人却一个都无,她已经十九岁了,正是怀春之龄,难道你真的不想把握机会让自己和女主人都能幸福?”   “我能吗?”他问。   “我不知道,也没法预计,”科本老实回答,“只是有此必要而已。”   当下,托马德的面前是千军万马,斥候来来往往,敌人即将出场。   他可以吗?赢得战事,抱得美人?   托马德不知道。   不过,如果他打定主意的话,如果他一心追求的话,政治联姻挡不住他的道路,年轻的男孩确实是劳勃的私生子,既然要得到,就一定会得到。 第33章 阿·诺颐之战(上)   “整队,整队!”海尔爵士大喊,斥候看到了大批的马队在接近,这里就是战场。   “手持长柄的人靠前,”托马德爵士帮着指挥,或者说理顺乱糟糟的羊群,几个老兵用鞭子来呵斥木脑壳的新兵,“弓箭手,弓箭手,建立工事,木障,快!”   一群拿着简易弓箭的小兵,恐怕在射程上就输了一半。   咚啷——   铃铛的鸣响。   在阳光中,托马德回头张望,沙尘正在席卷而来。   不,这里不是沙漠,哪会有沙尘?   是骑兵,大批大批的骑兵!   当啷——   铃铛,据说多斯拉克人只要不战败,就会一直留着自己的头发,他们将长发编成辫子,用铃铛挽紧。   托马德看到了。   铜铃和利刃的光芒,头发是黑色、白色和灰色,身上的彩绘背心颠簸起伏。   草海上的风暴,多斯拉克的咆哮武士大军,来了。   这是莫索的卡拉萨,至少有数千的骑兵!   “稳住!”海尔绝望地大叫。   无数的骏马动地而来,东边的五千个嗓音齐齐怒吼,发辫上的铃铛咆哮在风中。   同时响起的是西边壮丁们绝望的尖叫,面前是千军万马尘嚣之上,夺命的弯刀遥遥可望,步卒们转身就跑,数千个脚板死命狂奔,拦阻不住。   崩溃的人堤像是打在托马德爵士脸上的巴掌,将他从美梦中叫醒,   他之前在想什么来着?追求莱雅拉?   蠢货!   抱得美人和土地不过是未来的可能,他还有一场仗要打!   “集合!集合!”徒劳的喝令来自海尔爵士,他纵声高呼,却索然无用,只有几名剥皮卫士依然坚守,剑上的血,俨然来自乱窜的乱兵,狼群近在咫尺,这群绵羊,只顾着逃命,不知其他。   “回古城去,”一个嗓音喊道,“快回古城,这边!”   大概是女主人的安排,一切按照着她的步调前进,这场失败好伤自尊,却是本有的计划。   托马德爵士咬了咬牙,他知道自己要打一场败仗,却没想到会是这么没有荣誉的失败。   年轻的骑士对战败的体会还有点加深呢。   无暇去计较自己可怜的自尊心,托马德跃马靠近远处还在徒劳号令的海尔,人群自相踩踏,他呆在士兵中间会很危险。   铛!   有个心理阴暗的小民给了海尔一草叉,却被板甲挡下,海尔爵士还来不及发怒,托马德爵士的提醒响起,“这都是事先商量的计划,海尔大人,我们该走了。”   “走?”海尔爵士不敢置信地望着托马德,似乎已经将之前的商议抛向了九霄云外,托马德狠狠拍了他的头盔。   “走!让诈败的人流将敌人引向阿·诺颐,快!”   漫漫烟尘扑面,惨叫声起,多斯拉克人已经到了。   “快!!!”托马德朝海尔爵士大吼。   【琴恩河】   嚣乱的战场如此刺耳,让船上的河防队不禁张望。   “他们开战了,亨得利爵士,”亨得利的河间朋友提醒道,“那个托马德对莱雅拉小姐有痴心妄想,您可是这里唯一配得上她的男子,该是时候表现汉子的风范。”   “莱雅拉是我的主君,夹杂私人感情的效忠是对骑士精神的亵渎,”亨得利爵士回应道,“我不该,也不会着迷于自己的痴心妄想。”   真的吗?他扪心自问,如果他目睹了有别的男子对那个野丫头展开追求,如果他不得不参加她的婚礼,他的心里可能有半点好受?   “通知,”亨得利的五脏六腑忐忑不安,悬在空中,可是战争由不得人去思量儿女之情,这可是事关身家性命的大事,   “通知骑兵队,告诉贝里爵士,敌人的骑兵已经出发,所有船都动起来,留下北境玫瑰号接应托马德爵士和海尔爵士。”   可笑,当她表露意愿时,自己推三阻四,而此刻却又患得患失?是占有欲作祟,还是自己真的中意那个野丫头呢?   容颜姣好,领土肥沃,财富敌国,这就是当下的莱雅拉·波顿,他的主君。   只要迎娶了她,那布雷肯家族将赢得广袤的领土,从一个河间的伯爵之家,成为一国之首。   不知道,大马的心思有些乱。   他不知道答案,而眼前他也无暇顾及。   “准备好长矛和盾牌,弓箭上弦,卸下蝎子弩、弩炮,预备搬运,为了女王堡,河防队死战不退!”   【琴恩河西岸】   芦苇荡漾,撑蒿船慢悠悠行进,“你听到了吗,小恶魔?”“云雀”多内尔举目而望,望向喧嚣到来的方向,“这是战争的嘶吼。”   “我过去听到过,”提利昂也在瞧着东岸的南方,正是半个阿·诺颐所在的位置,“这是谁在和谁交战,多斯拉克人进犯阿·诺颐了?”   “总之借口现成,”多内尔机灵地抓住机会,“要不要即刻返回科霍尔,告诉那些大师,剥皮团正在为了科霍尔而和多斯拉克人作战,无暇驻防?”   “不急这小段时间,”提利昂眉头蹙紧,“为什么多斯拉克人要进攻没有财富和奴隶的阿·诺颐,记得河港上的景象吗?他们该有更好的目标。”   河港上拥挤的市民和农夫,拖家带口,财帛无数,不去将这笔横财拿到手,反而来无用的废墟阿·诺颐附近,这也太反常了。   “你是说,有人在背后使坏?”多内尔问。   “或者说我们那位女领主想要一战立威,故意吸引多斯拉克人前来,”提利昂接道,“再或者都有,有人在背后使坏,女孩在正面勾惹,所以,这些强壮多情头脑简单的多斯拉克莽夫就立刻一拥而上。”   不知不觉中,船停在了芦苇中,不再寸进,“怎么回事?”侏儒转头看向船夫,却瞧见那个中年汉子让自己闭嘴。   嗯?   然后,提利昂就知道了原因。   脚步声惊起飞鸟无数,一面旗帜依稀可见,所有人都乖乖安静,悄悄张望。   铁盾旗帜迎风招展,上千名士兵正在行军。   “去河中心,船夫,快!”多内尔低吼,“别怕河盗,已经没有河盗了,快快,不想死就快!”   铁盾团,正在朝着琴恩河西岸那部分的阿·诺颐行军。   “这会是莱雅拉小姐叫的援军吗?”提利昂问。   船在动,离开掩护的芦苇丛,驶向中心。   “援军不去东边,面对多斯拉克人,跑到西岸抄剥皮团的后路干什么?”多内尔不再微笑,面色严肃,“你觉得那朵娇花会是放心将后背交给陌生佣兵的傻子吗?”   当然不会。   那么,结论显而易见,铁盾团,前来趁火打劫!   莱雅拉知道吗?恐怕不知道。   小恶魔心里有了几分不安。 第34章 阿·诺颐之战(中)   人海蜂拥而至,被踩踏在人群脚下的可怜虫发出痛苦的哀鸣,我没有对这慌乱悲惨的一幕投以半点注视。   因为在他们身后,尘土飞扬,那是大队骑兵踏过前几日雨后又复干燥的大地。   “有看到托马德爵士或者海尔爵士的旗帜吗?”我问长弓手们。   “没有,”舞蹈家达蒙答复,“小姐,根本没有旗帜,这是群乱民。”   “准备射击,达蒙,驱赶他们去冲击大门的栅栏,所有士兵全部上城墙,或者躲在主堡里面和后头。”   “已经在进行了,小姐,他们都知道我们要做什么,大家足够有纪律完成这一切。”达蒙回应。   我相信我的士兵,确实可以。   “开始吧,弓箭手准备。”   面对多斯拉克人的战斗,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   他们勇猛顽强,自小就熟谙马匹,骑术非凡,放眼两个大陆,都没有哪个民族或国家拿得出数千甚至上万如此精锐的骑手,可以说所向披靡。   而我的士兵过去大都是难民和农民,哪怕在服役训练以后,也要花时间照顾家人。   同时,多斯拉克人不重视知识和技艺,缺乏对工事和器械的了解,他们有自己的文化,但是没有文明,而这,就是我的机遇所在。   连铠甲都不披的骑兵,只要没有冲锋的空间,就是一群活靶子。   “搭箭!”达蒙大呼。   我反身注视未来的燃马广场,这里沟壑纵横,焦油的味道隐约,油布下是木柴和野火。   所有的平民和学者都躲在阿·诺颐的西半部分,远隔琴恩河,毫无后患。   现在,只需要战胜眼前的敌人,就能夹余威北上科霍尔了。   “小姐!了望塔那儿递来消息,他们看到铁盾团的旗帜,西岸,距离阿·诺颐不远!”   铁盾团!?   来者不善。   因为前世的关系,我本来和这群东方人有一些亲近感,和他们合作会挺不错,可是看来,他们想法和我的不一样。   我突然发现,有一张阴谋的大网正在笼罩向我,毫无疑问,我在算计别人,我也被人给算计了。   抽调哪支队伍去回防呢?   “命令,河防队登陆阿·诺颐西城驻防,火速!”   【西岸】   “都头,那阿城近在咫尺,红人军的斥候该瞧见咱们了。”阿俊禀报。   “无妨,”领头的将军正是阳夏,他捻须笑道,“蕃人军在西岸,与牧民对阵,便是知道我来,也是无计可施,传令三军,披甲上弦,牌子手当先,稳扎稳打。”   阳夏的先祖乃是蔚蓝天朝边军大将,当然,他们不会自称为蔚蓝天朝,这只是蛮夷妄语而已,国朝以蓝色为尊,而让四方诸夷误会。   尔后,因与同僚上官的矛盾,其祖北投鸠格斯奈,认了鸠格斯奈的贾哈塔为阿爹,尔后就生活在草原上。   鸠格斯奈人很像是莱雅拉前世的蒙古人,其部众称为“落”,酋长称为“贾哈”,酋长之首,便是贾哈塔。   当然,异族之间无法相容,阳家人以开化自居,多有仪地的习惯,并试图让贾哈塔也学习礼仪道德,自然不被鸠格斯奈人喜欢。   很快,阳氏先祖又被迫逃离,进入骸骨山脉,和其余部颠沛流离,直至今天,仅有部分人还有仪地血统,仅从武器和铠甲上还能看得出些许的东方风格。   不过,当初出走时,那位阳大帅带来了一些个秘密武器的制造方式。   到目前为止,因为纪律尚算严明,也有意识地避免苦战,阳夏还没用过呢,秘密武器依然是秘密。   “船只靠岸,士兵大概五百左右!”人等回报。   “是蕃人的军队?”阳夏问左右。   “都头,那帮人挂了河防队的牌子,便是管得水上活计,为数正是五百。”阿俊回答。   他去出使剥皮团可不是真的谈谈话那么简单。   使者往往也是间谍。   仪地天朝的心思计俩,这些蛮夷能懂几分?   “瞧来主力确实不在,叫船夫来打仗了,若是没了这船和人,那蕃婆子便回不得家了,让她去给夷狄生娃娃吧。”阳夏笑言,吩咐左右,“匠作营把家伙拿出来,床弩、楼车、云梯,石炮、火器还有震天雷,一并用上。”炸他们上天,管叫这帮遥远西土的西蕃知道,什么叫天威难测。   在铁盾军的阳都头瞧来,面前的宵小蛮夷不过尔尔,炮仗一炸,彼等就会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   更何况,如仪地国朝太祖遗训,铁盾军依旧是走的国朝军制,军中每个士兵都配发了弩机,重甲处处可见,一摧这帮西夷不过是束手擒来。   若是单谈装备齐全,没有哪个佣兵团能和铁盾团比肩。   何况,还有震天雷。   之前是未曾遭遇过攻城的战事,阳都头惯于保存实力,而今胜后战果将颇丰,也就顾不得,遮遮掩掩了。   “都头,一切妥当。”   “三军听令,有我无敌,进攻!”   【西阿·诺颐】   想当初,他老子还和他说,“霍斯,把握机会,那个莱雅拉信仰旧神,乃是先民之后,可别让布雷肯给抢走了。”   就在昨天,西佛还问他,“你是喜欢小姐还是喜欢我,呆子?”   七神在上,他…一个都不喜欢。   他喜欢书,想当个学士,可是命运却不让他进学城,反而送他来到了遥远的洛恩河畔。   现在,   人群纷纷杂杂,喧闹处处,女人和小孩们见自己被带走的家人迟迟未归,而东边有了战事,如今都聚集起来,找上了剥皮团,忙得霍斯特·布莱伍德焦头烂额。   “我的丈夫!大人,我的丈夫去哪里了!?”枯瘦的女人朝他大叫。   “哥哥!”“爸爸。”这些妇女将孩子抱在怀里,故意来引起他的恻隐之心,可是这有何用,他们在东边送死呢。   当下,书记霍斯正看守着后勤物资,在屋顶看着下头的百姓呼喊。   “要用弓箭吗,阁下?”旁人问。   “不,他们自己会散去的,只要等待就好。”   “大,大人!了望塔来报,”一名士兵来唤,“铁盾团!”   “什么团?”他懵了。 第35章 阿·诺颐之战(下)-西岸   【西岸】   “大人,求求你把丈夫还给我!”   下头的女人和孩子依然在哭喊,可是霍斯特·布莱伍德已经顾不上她们了,“我们有多少士兵,”他问,“铁盾团有多少人?”   “依照之前的情报,铁盾团约摸千人左右,大人,我们士兵只有一百人,恐怕当即疏散才是最好。”   来得及吗?   如果西岸崩溃,东岸的莱雅拉和剥皮团又该怎么办。   “工人和农夫呢?”   “好几千,但是遇上敌人第一个跑的就是他们,大人。”事实真是如此,霍斯特无法否认。   “我们,我们还有库存,野火和火油,”一时没了主意的书呆子喃喃。   “我去找西佛小姐,”士兵说道,“要是守不住,”恐怕一定守不住,   “至少您和她必须生还。”   莱雅拉的侍女本来在清点建筑物料,   当他们找到这位西佛的时候,她装束齐整,盔甲俱全,长剑在腰,“我们承受不了西岸崩溃的损失,”她说,“必须抵抗,我记得事先有要求建造过工事?”   “有一些尖木桩和壕沟,但是因为没把这里当做主战场,所以并不完善,”霍斯特愁眉苦脸,“我们的优势是物资很全。”   女孩竖起眉毛,颇有军前莱雅拉的风范,“那就赶快!赶在他们进来之前!是不是外头有流民在骚动?”   “对,都是家里有壮丁被带走的。”   她没有太多话,手握剑柄来到群人面前。   “安静,爬虫们,给我闭嘴!你们在干什么?”严厉的眉眼,以及金属的闪光,效果不错,至少安静得很快。   “小姐,女士,我的夫——”   “你们的父亲、丈夫、兄弟、儿子在东边作战,你们在这闹腾,就是干扰我们的支援,让他们去死!”她大喊,   “现在门口还有另外一群人,等着糟蹋你们或者你们的女儿姐妹!你们就等在这来年生下他们的孩子是吗!?”   “吼个屁,求个屁!”侍女泼辣地叫道,“给我拿起武器,我们要和你们的男人并肩战斗,为了你们的性命!”   “想跑的可以跑了,如果你跑得过骏马和士兵,我就喊你一声女王,滚吧!”   西佛蛮不讲理的风格自然比唯唯诺诺的霍斯要管用得多,台下的乌合之众开始分流。   “布置防务,你们士兵更专业,快去,火油、木石全都有,所有的弩炮和投石机都拿出来!”   “来得及吗?”霍斯问道。   “来不及就布置在,”她指向比较完好的一处堡垒,那里或许就是过去阿·诺颐统治者的宫殿,“那里,人手不够就收缩防御,把所有聚不起的物资付之一炬,没那么多时间商量和犹豫,动起来!”   【琴恩河】   碰!   船只搁浅在岸边,水手们穿着简单的衬衣,和河防队的卒子们一起登陆,“我们应该比他们快一些,”亨得利观察遥遥在望的铁盾旗帜,“去阿·诺颐,把船只赶到河中心,集合整队!”   盾牌和长枪汇集,弓弩齐备,原本用来对付多斯拉克人的武器现在转而对向坑队友的佣兵团,人们把弩炮和床弩放在马车上,拉向城里。   没时间了!   亨得利知道,现在唯一可以指望的就是自己的五百人。   呜——呜——呜——   号角声悠扬四散在东方的半边古城。   轰隆!   东岸的火光冲天而起,黑烟缭绕,那里正在燃烧,恐怕不管是多斯拉克还是流民壮丁都在葬身火海。   小姐正在和马贼们交战,惊天的爆炸也让背后的袭击者惊讶,可以想见,铁盾团没有预料到是这样的场景。   火焰照亮天空,烟雾弥漫,恐怕之前他们还以为剥皮团是要困守古城,或者会在野战中失败。   根本没想到,剥皮团蓄积了许久的引火物,还都在这里用尽。   “快,快!”亨得利看到远方的铁盾旗帜速度慢了下来,“抓紧时间,布防!”   【铁盾团】   阳夏,阿俊还有其他的将士静静看着燃烧的绿焰和红焰飞腾在东方。   “他们物资不少,计划周详。”阳夏说,“再重复一遍他们的人数。”   “士兵大概在数千,两千到五千人,都头,民夫和百姓可能近万,不过剥皮团没给他们提供粮食,反而肆掠抓丁,饿死者甚重,或许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阿俊告诉他。   “那个绿色的火光是什么,他们在干什么,前几天还在下雨,这也能用火攻之计?”阳夏戒备地问道,铁盾团有自己的秘密武器,难道别人就不能有吗?看着威势,不逊于火粉的威力。   这会是多斯拉克蛮族的火?不可能。   剥皮团在阿·诺颐布置了很久。   毫无疑问,绿色的火焰肯定来自他们。   这个剥皮团,不是联络人说得那么脆弱不堪,看这模样,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路数。   一切小心为上。   “派出探马,调查个明白,若是有人用驱虎吞狼之计,意图一次解决我等和剥皮西夷,那该如何?”阳夏谨慎地下令。   铁盾团不是没敌人的。   他们装备齐全,工匠出色,眼红这个佣兵团的大有人在。   “大人,那这边。”   “安营扎寨,警戒布防,此事甚有蹊跷,不可妄动。”   这么多年来,铁盾团之所以能够长存,就是因为领袖谨慎小心,绝对不做超过能力范围之事。   眼前的一幕超出了他们所知,玄而又玄,所以,保守的决策就此作出。   依照联络人的说法,这一次会是两面夹击,东方被多斯拉克蛮族践踏,西方由铁盾团去接收丰获,截断剥皮团的退路。   可是联络人没提到绿色的火,没提到当下东岸笼罩在黑烟里的古城,这可是才下过几天雨的阴天!这火是怎么着起来的?只怕答案就在绿火上。   更别提,剥皮团的训练和士兵的装束等等情况,阳夏因为联络人的再三保证而姑且一信,决定出击,他没有事先进行调查。   而阿俊之前的摸底不过是了解个大概,毕竟,不可能所有的士兵都会披挂整齐地在使者面前晃,阿俊也不过能了解卫士的水平而已。   阳夏不知道的是,之前联络人是按照七国军队在和诺佛斯军队作战时的情况进行描述的。   他们把这当成了剥皮团的情况,毕竟都来自维斯特洛。   显然,阳夏发现了其中的不对,多疑心起,就无法磨灭,他决定稳扎稳打,不行就谈判。   作者的话:抱歉,最近玩魔兽怀旧服有点沉迷,后面应该会恢复正常更新对了我在五区木喉要塞RP服联盟,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加群一起玩。 第36章 阿·诺颐之战(下)-东岸之一   我无暇关注西岸的时局,因为战事近在眼前。   多斯拉克人来了。   在前世,就我所知,很多游牧民族都有驱赶平民在前的战术,心慈手软的统治者会放开城门,让他们阴谋得逞,即便不开门,也会让守军心思动摇,在自己人面前耗费力气。   我猜,多斯拉克人也在打这个主意。   可惜,我的士兵大部分都是七国人,和之前抓的壮丁没什么认同感。   “回去战斗!”达蒙的笑容冷酷无情,他在高喊,“此处无懦夫的容身之地,回去战斗!”   惊慌奔逃的“败兵”就像是洛恩河泛滥时的洪流,他们踏平用来拒马的尖刺木桩,将同行人踩进壕沟里,直直撞在石砖所筑的城墙上,被这道淡漠的堤坝拦下。   “警告一次!”达蒙的声音毫无意义,快被人潮的喧嚣淹没,“射手搭弓!”弩兵没动,长弓手箭枝搭上弓背。   “拉弦!警告第二次!”   人越来越多,多斯拉克的马蹄隐约回荡。   “放!”   咻!黑影袭击向壮丁,哀嚎声起,前仆后继的败兵方向被强行扭转,直扑简单木栅栏保护的城门。   “让所有长弓手和弩手准备。”我没关注眼前,而是远眺莫索的卡拉萨,数千个咆哮武士风尘仆仆,震动大地上的尘埃。   “全体就位,弩炮,投石机!”达蒙下令,民夫举着活动战棚搭上了城垛,有序地为射手提供遮掩,每个射击孔都有盾牌和弩箭,滚木和落石也已对方整齐,就连吊机也加入进来,准备将爬上城墙的敌手一扫而光。   “再确定一下火箭、火把和沥青火油是不是都已经就绪。”我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眼阴沉的天空,这几天到处都是一片湿润,如果没有野火只有火油,在这里纵火烧马几乎难以成功。   我猜,敌人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不熟悉野火,这就是机会。   不过这一仗下来,为了点着潮湿的空气,我稍稍有些起色的野火库存会消耗殆尽。“是,小姐。”   “慈悲!慈悲!”   “救命,放我们进去!”   溃逃的“士兵”挤在木栅栏前哭喊乞求,他们紧紧地挤在一块儿,巴不得距离骑兵越远越好。   对这个年代的平民来说,骑兵就和恶鬼差不多,见到骑马持刃的人,准没好事。   何况是多斯拉克的卡拉萨,乌央乌央一大群。   虽然用后世的眼光,或者打老了仗的七国统帅的视角来看,多斯拉克的骑兵有很多弱点可以被针对,但是对贸易城邦惜命的贵人和胆小的平民来说,这帮马上的汉子简直就是天灾。   远方的马群停下了,风烟静静散去,骏马和马背上的长发铃铛赫然在望,其中一名骑手将木架子插在了地上。   “诸神哪,”我听到一个自己人喃喃自语,“那是提恩爵士,还有罗热。”   木架子上挂着一排脑袋,我们的斥候,士兵,还有雇佣骑士就在脑袋里头。   一个傲慢的多斯拉克男人踱马上前,身上的彩绘背心油亮发光,他用带着口音的瓦雷利亚语高喊:   “你们,已经听到了铃铛的咆哮!   此处是骏马所跑之地,这里是莫索卡奥和他的卡拉萨!我们已经打造好了一千个木架,而你们的负隅顽抗已然失利,   要么屈膝下跪,要么头颅落地,一旦我们进攻,你们的神将在马神面前求饶,你们所有的男丁均会死去,你们的女人会被拷打侮辱,   来,来平息莫索卡奥的怒火!   献出你们的莱雅拉·波顿、黄金、白银、食物、五千名女人,和三千个孩童,以及不算我们面前的这些,至少五千个壮丁。   莫索卡奥在等,亚拉克弯刀也在等!”   “好作死的谈判条件,”我评估道,“也难怪,他们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随便来个人,请他们来商谈具体的交割。   去,达蒙,我的使者,射翻那个傻子。”   马弓射程再远,也比不过步兵的长弓,多斯拉克人又不是传说中的半人马,可以拿步兵用的大弓来射击。   “保证准头。”达蒙信心满满。   人群停下了,一双双手扒拉在栅栏上摇晃,但是已经不比之前的疯狂,他们大概是要看结果如何,一名我方的士兵举着白旗坐在筐子里从城墙上下来,喊这位多斯拉克使者过去。   多斯拉克大军在等,死者的头颅在风中摇晃。   对方喊话的骑手上前,得意洋洋地晃在他的马上,毫不惧怕我们的反抗。   我猜得到他的想法:   看看之前的“战事”,一触即溃的军队,还不是任人蹂躏?   他们大概在想,突然出现的剥皮团和其他的三流佣兵团没有区别,无法面对多斯拉克人的劫掠。   除了内乱,臣服,投降,献出他们要的一切以乞求活命,阿·诺颐的剥皮团还有什么选择?   敌人的无知是我们的福分,不是吗?真是期待。   他漫不经心地挥着马鞭,马弓摇摆,弯刀在腰间闪闪发亮,达蒙已经不知去了何处,大概是正在准备狙击。   很快,这位使者走入了射程。   我突然改变了主意。   “长弓手,搭弓,悄声,别被他发现。”我轻轻道。   哒哒的响声是箭枝搭上弓背,也是死神的脚步。   “准备。”   木制战棚的遮板被悄然掀开,箭簇寒光闪闪。   使者看到了。   使者正在转身!   “放!”   噗,噗,噗!   几十个个黑色的长影聚集向他,血花绽放!   刚才还趾高气扬的人已经被乱箭射穿!   “好了,”我吩咐,“让我们的小兵回来,放下信号。”我转身离开,身上是全副武装。   我会和我的长枪手一起,送那些想要在火海中逃难的勇士归西。   【阿·诺颐外】   苍老的莫索正在阵前,他震惊地看着自己的使者被射死。   然后,从城墙上抛下来了一匹死马。   不是病死的马,是被刀剑戳心而死,伤口鲜血淋漓,凄惨无比,众所周知,多斯拉克人信仰马神,自诩马的子孙。   莫索是个成熟谨慎的领袖。   作为老年人,把持着这个卡拉萨而没有被青年挑战,显然,莫索的狡猾在多斯拉克人中数一数二。   虽然有城邦人买他的卡拉萨来消灭这个剥皮团,但是他不清楚剥皮团的来历,所以,哪怕经历过了一次胜利,依然小心翼翼。   没想到的是。   这个佣兵团用最侮辱马人的方式和莫索开战了!   当着多斯拉克人杀健康的马匹足以让一名多斯拉克人拔出亚拉克弯刀。   而现在,那个女人和她的士兵。   当着一支多斯拉克大军的面,亵渎马神!   老马莫索怒火勃发!   这个女人哪来的勇气?这群被马蹄践踏的奴隶哪来的战斗之心?   就凭他们之前的表现?!以为自己是太监军吗!?   竟敢亵渎马神!?   莫索不知道的是,这匹马已经跛脚,是别科杀的,还有别科的“寇”,为了吸引多斯拉克人的加入,莱雅拉当然会在战后宣扬开。   现在,莫索看到的是,莱雅拉亵渎马神,。   这场战事的意义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劫掠。   他如此小心翼翼才把持了权力直到今天,如果他不生气,如果他的卡拉萨不在此死战,那回去等待他的,就是滚蛋和流放,全多斯拉克海都会更加鄙视他!   “进攻!进攻!”老卡奥要把那个女人蹂躏一万次,把她送去圣城给所有的汉子骑!   作者的话:抱歉食言了_(:з”∠)_今天下玛拉顿公主面前灭到自闭,还耽搁了好多时间有人问我ID?罗莱·德穆兰,公会是毡帽与斗篷。这是RP服,对立阵营不是红名 第36章 阿·诺颐之战(下)-东岸之二   败兵看到了被乱箭射死的使者,也看到了被丢下的死马,   这意味着什么?   夹在中间的可怜人们骚动了起来。   多斯拉克人哗然怒嚣,可以想见,他们此刻巴不得扒了我的皮做鼓。   沉寂少顷后,壮丁们发出了绝望的尖叫,死命地冲击摇摇欲坠的栅栏。   长枪手和盾牌手已经布置在登上城的楼梯上,他们居高临下,马儿又上不来,这个陷阱已经开始慢慢转动。   【莫索】   骑兵军开始缓缓前进,灰发人比黑发的年轻小子要多得多。   可是,莫索依然有五千多把亚拉克弯刀,这股力量或许不足以挑衅别的势力,但是蹂躏一个胆大包天的佣兵团,绰绰有余。   是什么给那个女人这样的勇气?莫索问自己,是什么让这些种地的奴隶胆敢挑衅马背上的武士?   “杀光他们!杀光他们,砸碎他们的神像,血祭马神!”莫索之子,年轻的莫波嘶吼道,他的长发刚过肩膀,三个铃铛轻轻摇晃,正是个热爱战争的年纪,“杀光,一个不留!”   他确实不是个勇敢的多斯拉克人,很多时候喜欢依靠脑袋而非武力行事。   这是个优点,足以让莫索成为卡奥,并能让卡拉萨传给自己的儿子,而不是让某个野人挑战权位,成为新的卡奥。   “驱赶那些壮丁,让他们替我们攻破城门。”莫索下令,事先有斥候探查过,阿·诺颐的门不过是一道简单的原木木桩墙,不是让多斯拉克武士望而兴叹,别无他法的厚重天堑。   几个热血青年高声应和,兴高采烈地打马上前,显然是喜欢这个欺负人的命令,头发花白的莫索静静观察,他知道,石头墙后面或许会有诡计存在。   和草海上的英雄不同,这些不骑马的人喜欢住在洞窟里,如果一个地方没有洞窟,他们就会用石头和木头给自己造一个,然后布置种种阴险的措施来耗尽真男儿的生命。   就和其他的多斯拉克人一样,莫索不爱攻城,也不懂攻城。   多斯拉克人面对城防时总是无计可施,不过,他们也没有这个必要去劳心劳力,饥渴和疾病乃是马神赋予他们的武器,只要清理掉城市周围的农田和牧场,就可以慢慢逼迫城市里的懦夫屈服。   对自由贸易城邦而言,多斯拉克只是一笔进贡就能满足的强盗,实在没必要冒着自家领地满目疮痍的危险去得罪,毕竟城邦之间还有矛盾,马人来来去去,劫掠时有时无,和他们相比,有敌意的邻居才是城市真正的对手。   所以,莫索原本没想过要进攻这些石头墙。   可是莱雅拉的挑衅和亵渎,无疑是逼着他不得不强硬地进攻。   幸运的是,他面对的也不是正经的要塞坚壁,只是一座废墟而已。   小伙子们早已经将失去斗志的壮丁们当成了自己的财产,此刻皮鞭鸣响,怒骂声声,却没有直接动刀,城头的长弓射程很远,击中了两个不幸的骑兵。   “射箭,让他们不敢冒头。”莫索下令,骑兵们驱前举身拉弓。   剥皮团的移动战棚很快就成了长满箭羽的大树,对射具体有没有战果不好说,倒是让冲击大门的败兵们更加歇斯底里了。   噗!一声哭喊中的轻响。   莫索看到败兵们又在继续前进,大概是原木桩子倒在了地上。   【莱雅拉】   木墙的崩塌让绝望的男丁们发出一声得救的叹息,他们连滚带爬,不顾细小的木刺扎进了皮肤里,奔跑进将来的燃马广场上。   紧迫的现状让他们无暇理会异常的情况:整个广场里一个人都没有,没有狙击骑兵的方阵,也没有民夫和逃难之后必然会留下的孤儿寡母。   两千五百双眼睛漠然注视,这是剥皮团正规的士兵,四散躲避在周遭的城墙。   很快,残垣断壁和由油布覆盖的物资边堆满了人,有些人想要继续逃生,攀爬四周的墙壁和障碍,却被弓箭手射倒在泥巴里。   朝向河港的方向布满了被木板遮盖的壕沟,一双双脚踏在上面,现在,这些壮丁已经进入了阿·诺颐,面前是辽阔无比湍流激荡的琴恩河。   没有前进的道路了。   “回去战斗!”达蒙依旧喊着老号子,“此处无懦夫的容身之地!”   这是实话,从各个角度来看,都不能再实在的话儿。   我知道这会很残忍,不过,牺牲是必要的,要尽量保存我自己的士兵,就只能让别人去牺牲。   因为战棚遮板的保护,弓弩手没什么伤亡,我下令:“所有射手朝向墙后,留下一百人继续射击墙外,长枪手和盾牌手准备迎敌。”   【莫索】   “骏马的劫掠,”莫索之子莫波兴奋大喊,这不奇怪,能够抢劫石墙之后的人,对多斯拉克人来说是莫大的荣誉,指不定一生都遇不到一次,毕竟大部分时候,他们只是勒索而已,“来!”   莫索知道儿子还年轻,英雄之血在他体内熊熊燃烧,阻拦不住,他偏了偏头,示意自己年龄很大的血盟卫们跟上,这些和莫索一起长大的老伙计经验丰富,应该可以处理突发的情况。   咆哮武士激情澎湃,士气高昂,铃铛随着马匹的跃动作响,他们踏过城门口的肉体和木桩,无视蹄下的哭叫求饶,准备开始痛快的屠杀。   莫索看着骑兵涌入城门,他感觉到有些不安。   为什么城墙上的弓箭手无动于衷?他们的关口破了,武士已经入城,他们即将被亚拉克弯刀饮血,这些城邦民该害怕才对!   太镇定了。   实在太过于镇定了!   这个剥皮团,真的是野战时一触即溃的懦夫之师?   “让卡拉喀撤回来,快!”他吩咐留守的血盟卫。   卡拉喀,即是卡奥的继承人。   身边的骑兵都在往前扑,留下的多属于莫索本人的卡斯,人数不足平时的一半,只有三百号骑手。   原本莫索该带头冲锋太对,但是他太老迈,没这份激情,有这份胆怯。   马匹不安地踱步,马上的老卡奥比马儿本身更加不安,他安抚着马鬃,心道:阿多里啊阿多里,保佑你的儿子没事吧。   阿多里正是莫索的卡丽熙,已经去世多年,他给自己的座驾取了亡妻的名字。   然而,这一次,阿多里褐色的双眼没有注视自己的夫君和孩儿。   【莱雅拉】   我看着多斯拉克武士进城,马蹄踏在了阿·诺颐古老的灰石地板上,他们一开始大概是以为已经面对屠城的局面,冲击过慌乱四散的人海,却找不到成体系的抵抗。   我的弓弩手在城墙上冷静地倾泻箭枝,多斯拉克人察觉出了不对,广场里只有他们和可怜的男人,找不到老人孩子或者妇女,甚至连给他们纵火的茅屋都不存在。   这只不过是一个废墟而已,记得吗?蛮子。   我看着一群卫士拥簇着一个年轻人进入城门,我听到多斯拉克人的惊呼,我知道,时候到了。   “换火箭,点燃阿·诺颐。”   “是,小姐。”   女王堡万岁,我,万岁。   “其他人,全部找好掩体,别好奇,别瞎看,小命要紧。”   达蒙弯弓引箭。   咻!   鲜红的长光飞驰在空中,惊醒了迷茫忐忑的骑兵和壮丁,不计其数的脑袋回头,看到那一抹半空中的艳色。   眼珠随之转动,寂静无声。   火箭扎进了油布,有个骑手已经用长矛挑开了一角,正试图打开陶罐和木桶呢。   没这个必要了,让火来帮忙吧。   轰!   邪异的绿光冲天而起,热浪扑鼻,四飞的石块和木屑带起鲜血溅射,人体直接被吞噬在光芒之中。 第37章 阿·诺颐之战(下)-东岸之三   这是我第一次在冰与火的世界见到蘑菇云冲天而起,爆炸惊天动地,热浪扑鼻,硝烟弥漫,我以为到此就结束了。   轰!   空气震颤,一切眼泪和尖叫都被毁灭所席卷,又一群目瞪口呆的人被卷入火潮之中。   我露出一双眼睛,其他的剥皮团士兵都死死藏在城墙后头不敢露头。   还有必要再作战吗?我问自己,他们还有这个胆气拔刀对敌吗?   我不知道,如果是我处在广场中间,恐怕一辈子都会活在噩梦里,别说被爆炸波及,就算是在隔着百米多远的城墙上,我也感觉自己的内脏胆颤到快要碎裂。   洛伊拿残存的古迹正在燃烧,据说当初阿·诺颐躲过了龙焰,因为其居民在得知南方的惨事后立刻就加入了娜梅莉亚女王的流浪船队。   没想到的是,在今日,焚城之难仍未被逃过,野火是什么?是能点燃石块和泥土的火焰,可以和龙焰相比。   对,和龙焰相比。   【莫索】   “他们有龙?”老血盟卫包牙眼中满是恐惧,“马神哪,这不是人制造的火焰,这是魔法,这是龙!”   莫索已经失语。   莫索之子莫波率领军队进入了阿·诺颐,如今在城外的咆哮武士还有一千多,他们负责牵制城墙上的射手,掩护卡拉喀的入城行动。   这个卡拉萨还有士兵,还有年轻人。   可是,这全都没意义了。   几十年来,莫索忘却了战士之心,暗杀那些能够挑战他的武士,让这个卡拉萨人才凋零。   十几年来,莫索抛弃了自己作为咆哮武士的荣耀,回避和卓戈的战斗,和波诺的战斗。   在过去的几天里,他接待了使者,接受了他们的礼物和请求,进攻科霍尔的盟友,剥皮团,活捉,或者杀死那个西方女人莱雅拉,他觉得生擒更好,莫波没接触过多斯拉克女人之外的女奴,可以让儿子尝尝鲜。   昨天的黄昏之时,他口饮烈酒,看着皮鞭打在负隅顽抗的提恩爵士身上,那个西方人孑然一身,毫无子嗣,一辈子活下来半点意义都没有,他取了他和他手下的脑袋,用来威慑古城里的剥皮团。   就在几个呼吸之前,他看着使者被杀,马尸坠地,他因为敌人的挑衅而忿怒。   可是如今,莫索的眼前只有石墙和火焰,他们哪来的狗胆,他们哪来的邪法,战争在哪里?他的儿子呢?   什么都没有,连哭泣和哀嚎都没有,只有火,只剩火。   莫索所为的只是一件事,让他的骨血与这个卡拉萨永远捆绑,让他的儿子成为新的卡奥,世世代代,永不断绝。   可是现在,现在,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儿子呢?”他问自己的血盟卫,“吾血之血,我的儿子呢?”   【贝里·莫斯】   “卡拉萨里通常都会留下一些人保护,但是并不多,很多时候都是老头子嫌出门远自愿留下。”骑兵出现在地平线上,慢慢小跑,别科正在和贝里爵士讨论接下来的行动。   “你估计大概有多少人?”贝里问。   “莫索的卡拉萨已经存在很久了,不断在衰弱,我在离开草海时,他有一万名咆哮武士,现在,应该更少,依照我们的习惯,他的人应该已经在进攻阿·诺颐,主帐所在一片空虚。”   “一点防护都没有?”贝里爵士有些不敢置信。   “如果是在草原上,当然会有,饿狼和狮子随时会偷袭一个卡拉萨,更别说别的卡拉萨了,可是,这里是城邦的土地,动物胆小,人类怯懦。”别科答复。   “那我们就当一回饿狼,全军人马,鸣号,前进。”贝里爵士下令。   呜——呜——呜——   剥皮团的骑兵约摸一千左右,在多斯拉克人手上斥候折损了不少,有两百名开外的多斯拉克轻骑兵,五百多名来自莱斯威尔家族的北境枪骑兵,以及其他的雇佣骑士和自由骑手,依然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至少用来偷袭莫索的卡拉萨是够了。   在洛恩地成立的仪式上,贝里·莫斯爵士获得了封赏,因为一直以来的苦劳和忠诚,一块广袤的土地,和无数依附他的农民,数量至少上千。   作为新晋的达官贵人,没有婚姻的单身男子,有不少姑娘家也算是趋之若鹜,妄图一步登天,就如同贝里过去颠沛流离时的一样。   他最近认识了一个潘托斯的女人,商人家出身的寡妇,他们睡在了一块儿,现在,那个婆娘就在西岸。   就当下来说,贝里爵士日子还成,莱雅拉没亏待,未来的机遇更是丰厚。   当然,雇佣骑士没想就此成家安乐,他在莱雅拉的行动中看到了机会。   只要女领主的计划成功,或许他能迎娶一个身家清白的贵族姑娘,亲王的女儿一类,摇身一变,拥有自己的纹章和家系,成为莫斯家族本家难以企及的豪门。   为什么不呢?莱雅拉地位水涨船高,他们这些跟着女领主的老人就会越加发达。   贝里知道,追求那位女领主不过是一个幻梦,梦会醒,也会碎,不如紧紧抓住现实中的机遇更加可靠。   他真的就此甘心?   人不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有时候认清现实更重要。   饱经风霜的贝里爵士当然知道,在莱雅拉的地位上,她的婚姻必须纯粹地从政治利益上予以考量,这才对所有人都有好处。   莫索的卡拉萨大概有三千多个奴隶,他们就驻扎在提恩爵士曾经住过的村子里,这是侍从格拉斯带来的消息,除了他之外,提恩爵士的其他手下大概都已经壮烈牺牲。   “我年纪小,所以他们把我抓做奴隶,让我看着爵爷和其他人去死。   最后,他们让我去照顾马匹和怀孕的女人,他们不知道我会骑马,所以我趁着晚上就偷出来了。”格拉斯眼睛通红,   “他们活活将爵爷给打死,然后把他脑袋给割了下来。”   格拉斯昨夜里的话将莫索的卡拉萨所在地暴露了个干净,免去了斥候们四处奔波的辛劳,贝里爵士确认过后,率兵前来。   这次的战事,或许会让这个卡拉萨,不复存在。   【诺多】   莱雅拉前世有一种说法,叫“皈依者心理”。   现在,多斯拉克人诺多就在经受这种心态的煎熬。   他们怎么能忍受不穿铠甲来作战?当莫索的军队在他面前出发时,诺多心想。   还有食物、只有烤肉,半生不熟的烤肉,以及马奶和奶酪,诺多突然想念香料和美酒,虽然只是最低级的调味料,也比这样要好。   多斯拉克的歌谣依然让他留念,可是唾弃文明的想法,诺多再也无法接受,更好的住宅,更好的衣物,更好的铠甲和武器,这些实在是没必要被舍弃。   他被俘了,因为血脉的关系,莫索的人留了他一命,现在,他是莫索卡奥的奴隶,面颊上被打了马蹄的烙印。格拉斯还是小孩,可以被卖出,所以幸免于这个记号,诺多就没那么好运了。   多斯拉克人的奴隶,最多的当然还是多斯拉克人,当部族损失惨重时,也可以补充战士的人口   还好,他不是最勇敢的战士,而是一个惯于流离的懦夫   别科卡斯(部族)里的咆哮武士从未编过长辫,罔论铃铛,他们的败仗远比胜仗更多,所以,在当初,最终沦落到了布拉佛斯,当佣兵果腹。   提索之子诺多正是这个卡斯中的一员,他知道,他们之所以一直会遭受失败,是因为总是用少量的人马去和大军对抗。   当初他们所在的卡拉萨视别科这个卡斯如弃子,巴不得前卡奥之子别科早点死去。   讽刺至极。   诺多还记得,前卡奥还活着的时候,指着自己的儿子别科,和血盟卫之子哲科说:“给你们的名字意义是说叫‘别’的兄弟和叫‘哲’的兄弟,我希望你们能携手共进,让这个卡拉萨成为草原的霸主,终有一日,你们会骑在世界这匹骏马上。”   结果呢?卡奥刚死,哲科就翻了天,不过依照多斯拉克的规矩也怪不了他,哲科更加勇敢强大,赢得了更多人的心,别科的流亡是命中注定。   一直以来,别科都给诺多以承诺,只要他自己成为了卡奥,诺多就会是他的第一个血盟卫,然后是寇,卡奥的副手,有自己的卡斯(部族)。   诺多相信别科有这份实诚,可是,他们着实没有这个运气,直到遇到了莱雅拉,虽然因为那位女主人,多斯拉克们被迫改变了传统,生活却无疑好了很多。   现在,诺多正在帮主人清洗种马,莫索的人已经出发,只留下几个老倌看守。   如果现在有一支骑兵偷袭,那莫索就完蛋了,诺多想。   有可能吗?他擦着马身向马神祷告,来一支莱雅拉的骑兵,解救我出这奴隶的苦海!   轰隆!   他感觉到了大地的震颤,诺多趴到地上,泥巴里传来了远方的阵阵雷鸣。   神灵站在他这一边,有一支骑兵来了!   但愿不是莫索的人凯旋归来,莱雅拉,那个据说是女巫的莱雅拉,一定要是她!   “红人,红人!”一名守卫高喊,“剥皮,是剥皮!”   红人旗帜?剥皮团! 第37章 阿·诺颐之战(终)   轰隆,蹄如雷鸣。   曾几何时,厄斯索斯的大地上也曾见证过重骑兵集群的奔驰,瓦兰提斯、过去的科霍尔,都曾经有骄傲的贵族骑手披靡沙场。   可是,这等景象已经许久未见,直到今天。   呜——呜——呜——   红人旗帜下是各家的纹章,五彩斑斓的骑士和枪骑兵排成长列,多斯拉克从未见识过的长剑和板甲出现在莫索的卡拉萨面前。   他们的两翼是擎弓跨刀的多斯拉克咆哮武士和北境少数能马上开弓的骑兵,莱雅拉曾经参考前世蒙古人的例子,和学士、骑士以及别科一起商讨轻重骑如何搭配作战。   还未出现在多斯拉克海的战术此刻正待发威。   骑枪和盾牌缓缓小跑,马弓和弯刀已然加速,扬起一路烟尘,两侧包抄。   “保持队形!”贝里吩咐,一根根骑枪直指前方,寒光闪闪,尽量排成一排。   莱雅拉曾经商讨过骑兵训练的事儿,贝里爵士当时告诉她,要刮练出骑士水准的骑手,需要大量的战马和武器以供折损,在七国,至少也得有个庄园才能供得起。   多斯拉克的骑兵众多,这一情形的基础,是野蛮的生活方式。   他们用不着太多的金属,不用养太多的匠人和农夫,草海上的卡拉萨没有文明,只有文化,就不用去喂养支撑一个文明所需要的,数目庞大的各类人员,反而可以马比人多得多。   饶是这样,已经尽量简化了自身的社会结构,多斯拉克人依然需要劫掠和勒索来维持其兵力,甚至扩张。   就像是蝗虫一样,他们是文明的蝗虫。   而一个城邦国家,要对付这样的蝗虫,就需要很高昂的代价,并非是不够富裕,也不是没有人力,而是集结人力和财帛来缔造一支与多斯拉克骑兵匹敌的军队太过麻烦,要花时间去调处内部的关系和结构,让大部分人都同意这样的战争。   很明显,除了莱雅拉这样军事起家的集团,没哪个城邦或国家有这个力气。   但即便是莱雅拉和她的洛恩地,要有对抗多斯拉克的决心很有可能,要供养一支足够强大的骑兵军,也是力有未逮,洛恩河流域再丰美,没有百年,也不大可能让莱雅拉有力气横行多斯拉克海。   “看来,需要另辟蹊径,”莱雅拉当时告诉贝里爵士,“我们需要自己的多斯拉克人,来对付敌对的多斯拉克人。”   自己的多斯拉克人。   这也是贝里此行的意义之一。   铛!   草海上的铁箭在胸甲面前无力地落下,一阵对射之后,对方还剩下的骑手寥寥无几,双方相互冲锋。   别科的卡斯和敌人刀剑相加,不待重骑冲锋就已经驰入卡拉萨的帐篷海,女子和孩儿的哭喊声隐约可闻。   这不是最好的实践场所,贝里爵士想,如果直面多斯拉克人的骑兵军,自己的骑军人数会显得太少,可是进行这样的偷袭,又不足以磨合两支不同想法的骑兵队。   回头和莱雅拉小姐提一句,或许面对哲科的卡拉萨时,可以用别的方式。   如果还要再打的话。   “敌军已溃,自由作战!”贝里喝令,“所有的人听着,可以抢掠多斯拉克人,禁止掠夺他们的奴隶,依照波顿家族的莱雅拉所令,与洛恩地为敌的多斯拉克卡拉萨,其奴隶均被视为自由人!”   反正奴隶也没什么财产,他们的“财产”都是主人的,抢劫他们毫无意义,除非是抢他们的人身。   “去拿你们的钱和女人,但是别忘了该折磨谁,在拎刀时记住,他们的奴隶在我们这全是自由人,宣扬女主人的意志,女王堡万岁!”   “万岁!”骑士和骑兵们齐齐呐喊,纵马狂奔,“释奴,释奴!”   解放的呼喊让奴隶们震惊,当贝里爵士晃在马背上,进入了帐篷之间时,这个临时的命令让奴隶们站在了剥皮团的一边。   多斯拉克的奴隶都是什么人?他很好奇。   阉奴在指点贵人的宝藏,贝里听说过卡拉萨里的小太监们,这些多半会服侍有地位的武士,或者被卖给城邦的奴隶贩子。   还有小孩,数不清的小孩带着项圈和铁拷,将黑发的马人小孩摁进泥巴里拳打脚踢。   以及各色年龄的女人,贝里见到一个中年妇女帮着北境的骑兵剥走一个多斯拉克女人的衣服,让后者尖叫出声。   “你的丈夫和其他贱人糟蹋了我,一个接着一个,你每天都打我!”中年婆娘恶毒地诅咒道,用尖锐的指甲紧紧抓住那个娘们,做入侵者的帮凶,“下地狱去吧,去死吧,你会下面生疮!”   以及汉子,少数的汉子,没有老人,只有青壮,多半是多斯拉克海的居民,他们吆喝着骑上马背,面色喜气洋洋,这是奴隶绝对不能做的事情。   这些就是属于莱雅拉的多斯拉克卡拉萨了。   一支由解放的奴隶组成的军团。   这些奴隶在卡拉萨中很低贱,没资格接触坐骑和战马,可是一个多斯拉克武士往往有一个马群,其爱骏不过是里头的几匹,而武士需要作战,很多时候是要家人和奴隶帮忙料理琐事的。   因此,这些奴隶在过去,几乎都有过照看主人马匹的经历,他们自身要帮着放马,大都精通马术。   奴隶无权触碰武器,尤其是主人的所佩的亚拉克弯刀和弓箭,以及皮鞭。但是,一个富裕,能够豢养奴隶的多斯拉克家庭可不止这点兵刃,何况奴隶们也要在打猎时帮忙,甚至当儿童和少年的陪练。   他们的生活经历几乎就和七国的侍从一模一样,并且,和其前主人仇深似海。   这会是骑兵的好苗子。   不过,要筹建起来,还需要很多功夫,   “贝里。”别科喊道,他的弯刀上鲜血淋漓,另外一个多斯拉克人跟着他,脸上是奴隶的马蹄烙印。   “这是我的人,不是奴隶。”别科声明,“他见到了那天发生的一切。”   正是诺多。   贝里爵士看着他,许久未发一语。   或许这就是个好对象?   未来的多斯拉克领袖,属于莱雅拉的,多斯拉克领袖?   不,他和别科关系太近了,就权衡之术来看,莱雅拉小姐未必会同意。   不过,暂时组织起一支够用的奴隶军队还是可以的。   久经风霜的贝里越来越能摸清女主人的想法,他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决定会被莱雅拉默许。   “那或许莱雅拉小姐会需要这样的人,”爵士精明地回应,“你,去组织那些同样被莫索捕为奴隶的可怜人,组织他们,让他们成为我们的新军团,女人、财宝甚至新的卡拉萨,都会是你的,勇士。” 第38章 提恩之陨   【阿·诺颐】   黑烟滚滚下是熊熊烈火,焦尸的手臂就在我的眼前抓向苍天,事先我安排了守卫楼梯的路障和士兵,如今看来殊无必要,这一炸,已经让敌人心惊胆丧。   我收回视线,灼热的空气烫得我脸皮发痛,“外头情况如何?”   “要么死,要么逃,女士,”回应我的正是达蒙,“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逃了,看样子后头要开始剿匪清除残敌。   “打扫战场吧,”我瞅了眼痛吟的方向,死掉的人有限,大部分的多斯拉克人还活着,   “派出斥候,至少十人一队,和贝里爵士及亨得利爵士联系上,”啊,对!西岸那边,“等等,更改一下,留下一千超长枪兵打扫战场,其他人集结,去找亨得利的河防队和他们的船,快。”   “小姐,提利昂大人来了。”   “路上见他。”   “全都烧光了?”他一脸探究,见面第一句是这个。   “就在广场上,马尸可香了,撒点盐就能吃。”我回应,步伐匆匆,“我要驰援西岸,你去吗?”   “那,剩下的俘虏——”   “奴隶。”我告诉他,“多斯拉克那部分。”   “我们确实需要劳力,但是囚犯或者苦工的名头不是更好?”   “我不想表达出剥皮团反对奴隶制这个信号,我只是想要削弱自己的敌人,而我已经下令所有莫索的奴隶都会获得自由,所以,让他们互换个身份,免得让全世界误会。”   我披上斗篷,“西佛还在西边呢,你来吗?”   “为什么你的侍女会在西边!?”他声音很尖,“我看到了铁盾团,诸神啊,为什么你的侍女会去西边?!”   我不是告诉过他了么,我要锻炼西佛。   “要一起去就麻利点,穿上你的铠甲。”   【西岸】   阵势已经展开,铁盾团蓄势待发。   “他们有大弩数张,都头,小的也嗅到了焦油的味道。”士兵向阳夏禀报,“另外,河上有敌五百向阿城汇集。”   我许诺的是和莫索的卡拉萨夹攻剥皮团,而非自己在这单打独斗,阳夏想,实在没必要为了两箱黄金赔上自己攒起来的人马。   剥皮团和铁盾团相斗,输赢几何?阳夏不敢肯定,若是剥皮团再来一回绿火冲天,那铁盾团就栽了。   当然,按常理来看,剥皮团该不会对西岸部分设防才对,可是,阳夏这一千人可是他的本钱,他敢赌吗?   不敢。   “继续保持态势,床弩和抛石机架起来,”阳夏说,这是为了应付联络他们攻击剥皮团的那个家伙,“阿俊,捎封信去,告诉剥皮团那个女夷,我们是来协防的。”   洛恩地是新设,剥皮团凭空出现,在这一炸之前,阳夏不觉得他们会是值得重视的力量。   或许洛恩河流域自己也有一份呢,他之前想。   可是东岸的火光打消了他的念头。   阳夏对剥皮团知之甚少,自己想当然的臆测又不可靠。   恐怕连联络他的人也拿不准这个佣兵团有几分实力,依照阳夏的估计,联络人那边占据优势,但是并非是绝对的,仪地人都知道奇货可居,或许,为另一边服务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阿俊透露出莱雅拉有合作的意愿,可以考虑,不是吗?   总之,他阳夏何苦要做他们的试验品、马前卒,甚至落个莫索的下场呢?还不如回科霍尔喝酒睡女人。   “报!!!都头,东岸有军两千,正在渡河。”   果然赢了,退避三舍。   “后退三里扎营,等阿俊的消息。”   【提恩之陨】   诺多率领奴隶们找到提恩、罗热还有其他人的尸体,他们没头的躯壳被浅浅地埋在一个坑里,被扒了个精光,如果无人理会的话,要不了两天,战争产生的野狗就会把他们叼走。   “这个地方,将会被命名为提恩之陨!”贝里爵士声明,这是莱雅拉知道提恩未归时就定下的名字,当时他们商量过,如果提恩爵士活着,就管这叫提恩之傲,如果他死了,就叫提恩之陨。“以纪念为洛恩地战死的列位英杰,他们会有一个豪华的葬礼。”   以及纪念碑、陵墓,等等,等等,莱雅拉要用国王的规格来安葬他们,给与雇佣骑士极高的荣誉,以树立洛恩地的灵魂。   剥皮团的灵魂。   “你看起来就像是个布拉佛斯的将军,”之后别科找上贝里爵士,“是不是已经准备好,成为莱雅拉卡奥的将军了?”   “我还需要单独打几场胜仗才会有机会,”贝里爵士告诉他,他没有掩饰,“何况,如果我是将军,骑兵就归你统帅了。”   会后,他们一人睡了一个莫索的女儿,在姐妹俩的哭泣声中成了野亲戚,贝里一阵发泄之后,披挂整齐,巡视各处,派出侦查的骑手。   在之前的讨论之中,莱雅拉和几位军官预计过一种状况,或许,莫索在战败后会回到自己的卡拉萨,如果没战败的话,贝里爵士所进行的偷袭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他还没到放松的时候呢。   【荒郊野外】   “他需要巫婆、医师,或者其他什么。”老血盟卫沉声对吾血之血说道,“否则,莫波可能撑不过今晚。”   当下,莫索的卡拉萨仅剩下寥寥数百人聚集在林地中,听着狼嚎虫鸣。   “是什么邪术,”莫索问,“那个莱雅拉是什么样的巫魔女,还是说她崇拜邪神?”   “人们都说,能害人的,也能救人。”   “你是让我去求她?求那个害了我儿子的巫婆?”莫索迷茫地问道,他的皱纹几乎可以挂起蜘蛛,眼神如此沧桑。   “我们看到巫婆的人在卡拉萨,他们已经占领了那里,所有武士的妻子女儿和姐妹都已经成了奴隶。”另外一个沉重的声音回答他,“卡奥,在这周围,谁能救你的儿子,还是说在草原上声明狼藉的你,突然有了马王的勇气?”   答案不用再想。   “好,好吧,去把我献给她,把我的心脏在她的诸神面前挖出来。”莫索颓丧地坐下,“只要她能救我儿子一命。”   莫波,如果你活了下来,一定要记得今天,绿焰之恨。 第39章 祭台(上)   我望着铜镜里面无表情的自己,西佛正在帮助我编织头发。   我不是劳勃·拜拉席恩,也不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列王,绝非天生的领袖,我有自己的小情绪和心机,有时会显得很阴暗狭窄,所以,对我来说,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是一件需要慎重的事情。   “霍斯找到我以后,我们就组织防御,”西佛一边给我梳头,一边述说那天西岸发生的事,   “当时乱极了,民夫和百姓一心想要逃跑,我们只有不到一百个士兵维持纪律,有人偷窃,有人抢劫,小孩和男男女女哭来哭去,跟世界末日似的,我只能用人头来安定纪律咯,杀了一些,霍斯就不高兴了。”   “亨得利爵士说,你表现得不错,”我安慰打小报告的西佛,“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治理者的,你有这个潜质,霍斯没有。”   “我不是这个意思,小姐,”她有些小心翼翼,“我是在想,我是不是有点冷酷。”   “在我面前谈冷酷?”我弯眉而笑,“你忘了剥皮女的名声了吗?”   西佛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我知道她没说的那部分是什么:他们的设防范围是阿·诺颐西岸硕果仅存的石堡,这是仅有的人手能做到的事情。   因此,他们烧了不少的物资以防落入敌手,这让现阶段的我不得不向科霍尔提前要求偿付佣金。   亨得利爵士到了以后,防务才扩展到整个西岸的阿·诺颐,让局势安定下来。   这才是西佛真正担心的事,为了避免资敌,她主持毁掉了不少粮食和物料,而与此同时,我们有了更多的俘虏和难民。   排除掉士兵们占为己有的战利品,莫索的卡拉萨缴获勉强足够两个月的支出,要依赖后勤运输,不大现实。   不提刚刚开始发展开垦的洛恩地不可能提供太大的支持,需要花时间用金银从潘托斯和布拉佛斯调配粮食和各类物资材料的事。   当下,我后方的物资转运问题可不小,自女王堡到阿·诺颐,洛恩河荒凉已久的土地上缺乏道路,河运货船也不够,洛恩河上的河运大头是科霍尔和瓦兰提斯,更别提一路上缺失的驿站和驻兵。   这些基础设施建设是需要时间的,而我扩张得太快,获得洛恩地不过是这两个月的事。   所以,即便加上俘虏和奴隶,阿·诺颐也不过聚集了两万人,我依然能从学士与文书的报告上感觉到供给吃紧,就更不要提在这种时候,西佛还毁掉了不少物资库存了。   “别太紧张,”我安抚她,   “当你饥饿的时候,看到篮子里的蘑菇有有毒的和难吃的两种,你会怎么做?为了果腹,当然只能选择吃难以下咽的那一些。   有时候我们的选择并不多,西佛,只有最不坏的路可以走,你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最不坏的那个,仅此而已。”   当没有实力保护的时候,与其资助敌人,不如毁掉,以换取最后的胜利,这中间的逻辑我还是明白的。   真要说有误,错的是我以及一大帮的骑士和学士,在制定计划作出决策时忘了背后可能有的偷袭,这锅轮不到一个小侍女来背。   西佛勤恳地继续为我梳妆,花了很大的工夫来处理我黑色的长发,以搭配那顶平时不戴的冠冕。   “这上面的钻石和银带是什么意思?”我问。   “银色的这圈代表洛恩河,碎钻大概是星空?”西佛猜测。   “那这五颗红宝石呢?”   她张了张嘴,“额,阿·诺颐、河垒、查约恩、女王堡?”   “那也只有四个而已。”   谁知道呢,这一堆的象征寓意。   我身着皮毡披风和红银相间的大袍礼服,过分宽松的剪裁让人关注我这形象代表的权力,毫无强调性别特征的意思。   我想起前世的那些女王,动漫电视剧里的能穿多性感就多性感,至少也是一件晚礼服,婀娜美丽。   可是现实中的女王们,能多庄重就多庄重,层层叠叠,花样反复,在具有各色象征意义的宝石和色块的妆点中,体现权力的肃重,让人提不起半点性的幻想。   在政治的渲染下,女王们的生活毫无桃色可言,哪怕是房事也一板一眼让你压根提不起欲望。   咳,我不是说我有房事了,也不是说完全没有。   总之。   权力没有性别,只有计算。   阿·诺颐东岸的燃马广场目前根本无法使用,倒不是像小民所言的那样,那里遭受了诸神的诅咒,夜里有幽灵在哭嚎,而是因为焦黑的肉块和泥巴黏在一起,死人的骨头融进了地板和石柱子,要清理出来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所以,这一次的献俘仪式在城外举行,临时搭建了木台,鲜红色的长地毯铺了一路,这还是我从七国带来的。   我走在地毯上,身上的衣服比铠甲还厚重,需要两位侍女帮忙抬着左右,才能前进,右手是瓦雷利亚钢权杖,左手是洛伊拿宝珠,一颗从娜·萨星挖出来的镀金铜球。   重死了。   士兵身后的民众拼命想要触碰到我,甚至抱着怀中的孩儿想递给我抱一抱。   谣言只要一触洛恩地的女主人,对男子而言会财运滚滚,多子多孙,对女子而言可以保佑生育,让爱人忠心一生,真是好一尊灵验的神像。   民众之后,是无数的奴隶。   存活下来的多斯拉克人依然有两千之众,乌央乌央的黑发脑袋如此密集,整齐地跪在两边,他们身上的木制刑具让他们必须弓着腰,哪怕是不愿意跪,也不过是一脚踢屁股的事儿。   没有注视他们,我却能感觉到有人在打量我,有人一直低着头,有几个声音在反复念诵,胆胆战战,据说多斯拉克视魔法,尤其是血魔法为人间最邪恶的事物,毫无疑问,在阴雨潮湿的天气下,放出绿火和爆炸的我如同巫魔女一样可怕可憎。   她每天都要吃掉一个婴儿,我几乎能听到他们脑子里的想法,她每夜的晚餐是一个处女的心脏,她其实活了几百年,就是靠着这种方式活到了现在。   由他们去吧,唉。   “致意,使者和万民,这是洛恩地公爵、”托马德爵士大喊,史坦尼斯的封令下来了,“洛恩河之盾,洛伊拿人和安达尔人及先民移民的守护者,受诸神祝福的,波顿家族的莱雅拉。”   闹闹哄哄的群众在慢慢伏地,口中念着各种语言的祝福和期许,我高坐台上,望着万人俯首。   一人坐,万人跪。   一个字,爽。   “后日的早晨,依然是此地,将会举行阿·诺颐的第一次呈情,如有愿望或冤屈,可于彼时一诉至此,不得肆意拦驾,或嚣叫于宫堂之外,若有犯者,律法处置。”他发布了我新纳入的领土,阿·诺颐的第一道命令,   “现在,胜利属于女王堡,荣耀归于诸神、国王和领主,贼首上前。”   卫兵们让开一条道路,露出了背后的莫索卡奥,两个汉字扒走了他身上的狼皮斗篷,任他在秋风中微微发抖。   莫索赤身裸体,皮肤苍老黝黑,和树皮无异,丑陋的物事在他腿间不断晃荡。   或许就在几个月前,他还安享女奴的服侍,思考着如何逃避波诺的卡拉萨,继续自己的逍遥快活。   或许就在几周前,他还踌躇满志,要让科霍尔人屈服,用黄金和粮食换取多斯拉克骑兵的离开。   就在几天前,他一心想要劫掠我的阿·诺颐,让我站在他现在这个位置,在打败了托马德爵士和海尔爵士的新兵以后,他或许还认为胜利唾手可得。   莫索的卡拉萨或许是多斯拉克海上最弱的一个,如今,已成云烟,莫索卡奥就站在下面,权力离他而去,有的只是孑然而立的老头,看上去孤苦无依。   败者无缘一着片缕,他必须袒露自己的一切弱点,由我来处断生死。   我静静看着他走到台下,跪倒在地。   “告诉我,卡奥。   你的人民生活在草原,牧马放歌,我的人民生活在河边,种田织布,是什么,让你贪婪恶毒,一心想要给我们带来苦难?   告诉我,失败者,你带来了战争,你输掉了战争和一切,是什么,给了你自信,胆敢触犯波顿家族和洛恩地?“   我下意识地忽略了多米尼克,这里的波顿家族我说了算。   他抬头,枯槁的脸上,双眼暗淡。 第40章 祭台(中)   我向台下赤身裸体的莫索卡奥发出质问,我在等待他的答案。   “狼吃羊,马吃草,鬼草让马群饿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诸神也是同意的,”他声音平静中稍有颤抖,是在按捺自己的羞耻心,“你的魔法打败了我,我,无话可说。”   耻辱,真是耻辱,我大概能体会到他此刻的念头,匍匐于女流的裙下乞命,何等的耻辱!   不过话说回来。   我确实有一点点这个世界的魔法。   但是和他想象的截然不同,野火是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则,以人类的智慧加工成的杀器,不是龙、不是预言,更不是神灵,根本不是什么超自然的东西。   所以,我坦然告知。   “这不是魔法,莫索卡奥,这是知识,文明,带来的知识,只会骑马砍杀不会学习的民族无法获得的东西。”   前世的蒙古征服中,那些蒙古人可是抓了各个民族的工匠,学了各个民族的文化,才能攻城拔寨,横扫四方。   可惜他们也没学到位,所以,元朝百年,后来女真人的清朝三百年。   反观多斯拉克人,彩绘背心,亚拉克弯刀,还有马,没了。   这根本就不能和我前世真正的,茹毛饮血,胜者生存的亚洲游牧民族比,差不多是印第安人的水准,能逞强一时,灭亡可期。   “如果你把所有自己不了解的事情都当做魔法,那即便给你一百万咆哮武士,结局依然是赤体下跪,屈服人前。”   莫索的年龄太大,已经无法再学知任何的新鲜事物,从他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到。   他根本不了解我说的话,他只是觉得我在自满地行使胜利者的权利罢了——侮辱失败的敌人。   多说无益。   “开始仪式,胜利献给诸神。”我吩咐。   “等等!女巫,我儿子如何?”他尖叫。   “重度烧伤,学士和医生正在处理。”实际上这是个很让他们感兴趣的病例,这场战斗里产生了不少被野火烧废的人,值得花力气救的就这一个。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研究,科本有一些别的想法,我很期待他的成果。   这部分就没必要告诉莫波的父亲莫索了。   他不再言语,托马德开始宣布对他的审判,考虑到多斯拉克人主动进攻阿·诺颐,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加上莫索的奴隶们在作战过程中给与了不小的帮助,为了惩罚战犯,感谢义奴,主人和奴隶的身份从此互换。   每一个过去的奴隶都已自由,并有资格获得一位前主人的所有权。   审判和处罚不过是流程而已,这个卡拉萨的人也早就知道自己已成奴隶的事实,我知道复仇之火在他们心中酝酿,要分流安抚以及吸收,还需要花费一些功夫。   不过,被解放的奴隶数目更大,总的来说,赚了,加上流民,人口陡增两万有余。   说到被解放的奴隶,稍后还有提恩……   我确认了贝里爵士的举措,在处置完莫索之后,宣布将那个小村庄命名为提恩之陨,并树立纪念碑。   仪式后,我召见了多斯拉克人诺多和提恩的侍从格拉斯,在一个大帐篷里,燃马广场前的石堂一股焦臭味,没法做事。   “这是马奶酒?”我端详着杯中物,喝了一口,味道难以言述。   格拉斯和诺多就在我身前,正事要紧。   “我知道贝里爵士的安排,”   可是这个安排只是临时的。   我不可能压制别科,他必须作为洛恩地多斯拉克人前景的榜样。   那么,我就不能既让别科成为骑兵的领头人,又让诺多率领这支自由的奴隶军,这不合适,他们相互间很熟,诺多曾经是别科的手下,据说曾经被期许成为血盟卫。   所以,位置必须换一下。   “在讨论以后,我们决定换个任命,这不是因为你们的关系,而是有政治原因,”我当然不能说是出于制衡的目的如此安排,得另外找个正当的理由,   “诺多,你是多斯拉克人,我看到你脸上被莫索的武士盖上了奴隶的印迹,所以,作为报偿,你应该去主管那些掠你为奴的莫索武士。”我说道,“他们现在都是奴隶,让他们在矿山和农田里劳作,所产出的工钱我会安排由被解放的奴隶来支取,这是他们欺辱我将士的回报。”   我不可能放任私人奴隶制在洛恩地盛行,“默认”是我的底线。   因为七国是废奴的,七神,也是废奴的,让奴隶主成为奴隶作为报应,或许尚可以被维斯特洛人接受,但是实行厄斯索斯风格的奴隶制,无疑是在制造不稳定因素,我手下骑士可多着呢。   要是我的维斯特洛子民看到邻居鞭打奴隶,他们会怎么想?   因此,类似将分封制悄然改为食邑一样,这些奴隶将由我的治理者统一支配,在扣除生活支出之后,他们的劳动报酬,改由其主人收取。   这或许是一种公奴制,类似于东方式的徒刑,公家管理奴隶,收益给予私人。   同时,这也是为了避免过去莫索卡拉萨的奴隶们报自己的私仇,白白折损劳动力;集结力量,避免私人的势力太大。   具体如何做呢?契约,我承认主人拥有奴隶的所有权,保证他们的收益,他们授权我具体进行处分。   目前,洛恩地还没有直接对奴隶制进行表态,我会慢慢地揭露我们的立场,就从眼前开始,毕竟这一批新奴隶主过去本身就是奴隶,只是突然摇身一变,他们比较好处理,一个新政策,当然要从容易的地方入手。   或许,在将来,还可以推出“有限废奴”的指令,就是当奴隶干活勤奋,受到表扬之后,可以适时废除他们的人格贬损(奴隶身份),放他们自由。   总之,我和丹妮莉丝不一样,从我的观点来看,奴隶也好,废奴也好,这些社会体制的出发点是要促进社会本身的发展,提高生产力,如果奴隶制有利于当前的洛恩地,那么我就酌情允许奴隶的存在,如果废奴会提高生产的效率,要么有步骤有手法的废奴就是必要的。   至于洛恩地之外的奴隶制?那就是纯粹的政治游戏了,当下,我或许会站在废奴者布拉佛斯的一方,毕竟布拉佛斯表达出了善意,我要在这片大陆立足,也确实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盟友。   下一件事。   “格拉斯,”我点名,目光转向那个有洛伊拿血统的少年,“我任命你为新军团的负责人,你是个侍从,你的爵爷和弟兄已经牺牲,你自己也差点沦为奴隶,你和这些新的自由人有共同语言,我知道你还很年轻,同时,你的侍从生涯也没有结束,托马德爵士将是你新的爵爷。”   我在和他说话的同时,也在思考多斯拉克奴隶的利用价值。   我不可能去统治多斯拉克海,既无宣称,也不合法,牧民对我认可的程度不高,代价太大。   但是,如果仿照前世俄罗斯哥萨克民族的社会,制造一个我的哥萨克,放手让其自治。   那或许,会成为我的屏障,为我向东方开疆扩土。   前世历史上的哥萨克形成有其客观条件和人为因素,我该怎么制造自己的哥萨克呢? 第41章 祭台(下)   虽说看起来,典礼和歌舞除了浪费钱之外,毫无意义,尤其是对一个新生的国度而言,加上物资本就不充裕,继续庆祝实在是有些愚蠢,但是,拦不住百姓喜欢。   再加上,人口越来越多,在我出征阿·诺颐这两个月里,洛恩河一带的人口又增加了不少:   这个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有产者总是少数,我关于土地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吸引了不少渴望安居乐业的逃奴、流民以及希望分散风险的贵族豪门。   所以,关于洛恩地的制度必须要有个安排,总是以佣兵团的方式来管理,无疑会无法适应之后的发展。   这次大胜,就是一次机会。   依照议程安排,稍后的两天,在阿·诺颐“光复”的庆祝仪式上,我开始接见各族代表,聆听呈情,并且公布领地大事。   接见各族代表这件事从头天夜里就开始了。   或者准确地说,是有人对我不满。   月照废墟,阿·诺颐的高墙下,各色的帐篷堆满了城门外的大地,其中大部分缴获自莫索的卡拉萨。   帐门被突然掀开,赫然是雷德佛家族的米歇尔爵士。   “莱雅拉小姐,请——”   “出去!!”我叫道。   “哦,抱歉!”他刚放下帘幕,身影就被卫兵给摁在了地上。   我正在,嗯…光着上身任西佛实验她新学来的按摩手法,背朝上。   卫兵告诉我米歇尔没带武器,我披上一件宽大的袍子,知会他们放他入内,脸上倒也没什么羞涩的红晕,我多大人了都。   “领教了,爵士,雷德佛家的礼貌让人印象深刻,我吩咐你做的事,如何了?”我问他。   “抱歉,小姐,一支寻访队已经前往谷地,名义是经商。”他硬邦邦地答复,“他们会接触波顿家的皮匠铺子,寻找您的珊莎小姐。”   “你怎么语气那么差,我欠你钱?”   “依照您的命令,我去了潘托斯。”米歇尔的小帅脸此刻确实很阴郁。   “没错?”我示意西佛,她抬眸瞧了眼眼前的年轻爵爷,拾起陶壶给我倒了一杯泰洛西的梨子白兰地,这酒香甜的味道正合我意。   大概知道他想说什么,无非是他和两个姑娘那档子破事,拆渣男的情缘让我不要太高兴好么。   尤其是我还单身。   实际上,我也没怎么多管闲事,就是想让这档子狗血事儿给我消停一下,等科霍尔这边的祸端解决了再说。   “我回来以后就听说,雅西娜·罗伊斯在跟着学士训练,米亚去黄金原野开垦了。”他陈诉,“而且还是出于您的指令,没法擅自离开,您还给我安排了主理维斯特洛移民安置的事情,这不是——”   “于公而言,我人手奇缺,需要通晓算术识字的人,于私而言,你们三个需要冷静一下,所以,我才这样安排。”   他曾经请求我替他拆散和米亚的婚姻,安排和雅西娜的婚事,只因为米亚·石东是个不足为道的私生女,雅西娜则是罗伊斯家族备受宠爱的小女儿。   如果是为我身经百战或是劳苦多年的人,例如斧刃或者达蒙提这样的要求,我还真得管这趟事情,情谊和忠诚放在那。   但是米歇尔爵士?祝他觅得有情人,百年好合。   他的脸色很不好,“您知道我的想法,这次联姻本可以借由您的手来实现,不过确实,您已经在异国他乡生根发芽,大可以不顾过去朋友的请求,莱雅拉小姐。”   ”注意你的口气,你也知道这里是异国他乡,大家当下都是白手起家,没什么七国的贵族秩序,米亚未来的成就未必会比雅西娜差,”   我直言不讳,盯着他的脸,口气冷淡极了。   “我重视谷地和北境的友谊,也重视和雷德佛及罗伊斯家族的情谊,但是记住,我在这片土地上终究要靠自己,要靠你们所有人团结一致。   我需要你,需要米亚,需要雅西娜,我不希望你们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大局,你有剑术,你懂得诗歌、历史、艺术和算术,我很重视你将来发挥的作用,但是这和你的家族没关系,关键是你这个人,是你会开创的未来,懂了吗?还是说,远在海外的米歇尔爵士依然要当个雷德佛家的好儿子,乖乖联姻听话,勉强混个前程?   即便,是从你家族的角度出发,我相信你也很明白,什么对雷德佛家更有好处,是通过自己的功绩和表现来征服洛恩地的万民,赢得我的信任,还是提出百般要求,以双方的关系作为要挟?”   “她们俩只是女人,我可以保证米亚的未来,如果她有了孩子,也包括孩子的未来。”他依旧不依不饶。   “而我也不过是一介女流而已,你是这么看的?”我反问,“还是你觉得,米亚那样自卑敏感又有自尊的女孩会接受你的施舍,以及雅西娜的冷眼?”   话不投机。   “小姐,很抱歉耽搁您的时间,您的话语理智而真切,我深感羞愧,我去找雅西娜叙叙旧。”他决定离开。   “别去打扰雅西娜,用你们两个家族的破事干扰她,她可是我很满意的外交人选。”我警告。   “她不是波顿家族的人,也不是您的情妇或王后,有什么资格代表你去和城邦打交道?”他蹙眉问,故意忽略我是女性,不大可能有情妇或王后的事实,没错,故意的。   “男性贵族能做的事,女性贵族也可以,或许很多人偏爱和女性的外交官说话,还有问题吗?”   “不,您不能——”他以为我会让雅西娜去做什么,性贿赂?滚。   “没问题就退下,这事罗伊斯家族的雅西娜小姐自有分寸。”我直接赶人。   我和米歇尔爵士不欢而散,原本想问问移民的情况,最终也没有开口。   雅西娜出身自罗伊斯家族,本身性格和品质也不差,确实比较让人容易信任,别看青铜约恩因为艾德之事和我别扭,罗伊斯家族的人大都比较忠直,这一家人其实名声不错。   加上她的地位和所受教育,确实是我不可多得的外交人选,在将来和丹妮莉丝交流时,或许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毕竟龙之母这么多年来看到的统治者都是男性,除了她自己的手下之外,很少有女官。   加上她的性格,那个一言不合解放奴隶的性格,让一个女性去代表我与她交流,或许不会是一件坏事。   在我前世,这类狗血事件是个人隐私,只要注意好,完全可以和工作不相联系,作为领导或者上司,没必要,也不应该去理会,根本和我当下所在的时代不同。   这年代的政治和人的身份关联太过强烈,类似米歇尔的私事,也和公事息息相关。   大人物的婚姻家庭动辄就会影响世界局势,连一个雷德佛家的非继承人,也能影响和七国的关系,还好这个米歇尔也不是卢斯那种阴沉的算计狂,否则这一次会面过后,我就没法信任他了,指不定还要处理掉,心里才踏实。   第二天,呈情日。   连续的雨天和阴天之后,终于放晴了,晨风轻拂,暖洋洋的阳光洒在了帐篷中间,献俘的祭台上我高踞宝座,几位人士围坐其下,好让我倾听当下的民情。   米歇尔爵士列位其中,一言不发,迁徙而来的骑士和贵族里没有人比他更加高贵,他是维斯特洛豪杰当之无愧的发言人。   然后是名谓纳摩·沙德的老人,他有着多恩盐人的典型外貌,橄榄色的苍老皮肤柔软黝黑,白色长发微微飘荡,这老伙计夸口说自己是娜梅莉亚的野种后人,代表绿血河的孤儿发声。   他的同胞还在陆陆续续朝着伤心领移动,迄今为止,没人感染灰鳞病。   人说灰鳞病是盖林亲王对其敌人的诅咒,自然不会降临到洛伊拿后裔的头上,或许确有其道理。   说来,好久没见到那个雾魂了。   第三位是匕首湖“残酷的”柯拉夫人,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身段保持得很有致,五官端正,花了浓妆,即便如此,我依然能看出,大概是因为河风的关系,她面部皮肤显得略有些粗糙。   最后,是侍从小子格拉斯,他是唯一一个本地村落的代表。   他们分别来自我治下子民中的四个群体:来自七国殖民者,认祖归宗的洛伊拿后人,纵横洛恩河沿岸的不法之徒以及苟全性命的本地住民。   在过去,因为捕奴队和强盗横行,本地过自己小日子的村子稀少,大部分人都宁愿托城邦庇佑,哪怕是缴税下跪。   所以,包括我手中剥皮团在内,五个群体中,没有任何一个群体的人口能占到绝对优势,这或许是个隐患,我的国度内没有一个主体民族。   如何治理,会是一个问题。   当下我还缺乏一个稳定的空间来发展科技,科技的发展会直接让一些问题被解决在苗头之中,但是对我,一个具体的人而言,如果没有一个稳妥安定的后方慢慢将前世的知识和当下掌握的技艺转化为劳力和武力,那说不定,我将不是解决问题的人,而是被解决的问题。   因此,没有办法通过技术来碾压,调整制度来适应面对的局势就显得很重要了。   托马德爵士及其卫兵昂首挺胸,手上的矛和盾寒光闪闪,即便是恣意逍遥惯了的柯拉夫人也有些局促。   “在开始之前,我先说明一下未来洛恩地的制度,这是我和列位学士讨论的结果。”我开门见山。   “首先,我要求每个地方的村庄,都有村长和自己的村民议事会,负责统计家庭情况,征收赋税,修葺本村的道路和水利,组织民兵按期训练,在需要时响应我的征召,具体的规定会有民兵军典和村治守则来约定。”   这个决定是妥协的结果,当下条件让我没办法去了解每个聚落的情况,没办法把军队派到所有的村庄,更没办法养一批四处奔波的税官及其属下。   所以村长和村民议事,给了村落自治的权力,也给了他们相应的责任。   或许日后可以让中央的权力向基层进一步延伸,但是现在,我做不到。   “这是必须要做的吗,每个村子都要有吗,小姐?”   得,我还得解释自然村和行政村的区别?   “不,第一步,由你们自愿自行,”我答复,“过后会有我的文官下来统计,在这之前,先自行安排,我不管是选举还是指令,首先必须要有。”   村庄的自治机构需要被监督,不止是腐败等问题,还有宗教信仰、文化,意识形态,以及乡绅贵族的势力影响等等等等,这就是我第二个要说的事。   “然后,在女王堡、河垒、查约恩和阿·诺颐会分别设立市政厅和领主法庭,”我讲解,“我们初步会设立四个郡,   女王郡,包括洛恩河和娜恩河交汇的三岸,以及洛恩河沿岸的一半,   匕湖郡,区域是匕首湖周边以及匕首湖北方洛恩河的沿岸,   伤心郡,包括原先的伤心领和黄金原野,以及拉鲁鲁江沿岸,还有匕首湖以南的洛恩河沿岸,   阿·诺颐郡,管理阿·诺颐周边以及琴恩河沿岸   每个郡每三个月会召开一次大会,由村庄的村长或授权代表参与来决定郡内大事,同时市政厅的首长,也就是郡长,由我指派,从贵族中选出,领主法庭的法官骑士同样由我指定。”   我的疆域内谈不上有什么城市,女王堡之外的市场也不过是小镇规模,暂时没必要用上管理密集城市人口的手段。   “关于这一部分,太太(“我未婚,”我提醒,),抱歉,小姐,”绿血河孤儿的代表纳摩老头说道,“洛伊拿人过去在审判时总是让老人们一起来评理,来讨论一个犯人是否违背律法,应该如何处置,如今的本地人也是这么一个习惯。”   陪审制度,也可以。   “那么这样,村庄议事会的成员,你们可以叫长老、代表、绅士或者其他的什么,随你们,   总之,这些成员和村长在回避关系户的基础上,有资格被选为陪审团成员,决定是否上诉,   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会随机抽取,与案中人无关的这些人等,数目为单数,来用他们的善恶是非观念来决定是否有罪,两个陪审团,一个决定是否要开庭,一个决定是否要定罪,可以吗?”   这也是一种妥协,相当于让本地人参加制定管理他们自己的法律。   我大可以让学士连夜加班赶出一套律法来用,可是这意义不大,颁布法律之后要花力气去维护和实行,这又是一笔成本。   当前,我还要和科霍尔勾心斗角,和其他的城邦以及多斯拉克人斡旋,新近成立的洛恩地没有一个稳定的外部空间,我的资源不可能全花在治理领地的细枝末节上。   那么,在和我以及剥皮团治权无关的地方,就可以让这些平民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律法,用一次次审判,一个个案例来确定律法。   当然,要确保最后的审判结果不能太离谱,也要确保我的司法权力,那么——   “在每个郡的领主法庭之上,会有一个季度法庭,每三个月巡回一次,一年下来会走过四个郡,这个季度法庭的法官有权力驳回领主法庭的判决,并审理关于领土安全以及军事人员的案件,这个法庭的法官是我,或者我临时授权的人,如果对我临时授权的法官判罚不满,可以把状书递到我的面前。”   “任何事?”格拉斯小心翼翼地问。   “小纠纷和小矛盾最好你们村子里的村长和老人自行处理,如果因为两个鸡蛋的事告到我这,碍于领主的职责我当然不会拒绝,但是我会生气。”   无能狂怒!   我可以问村子里那帮人还有市政厅、领主法庭那帮人的责。   我其实不喜欢太大的权力,这些天来忙碌的排程深刻地教训了我,连找老公或者老婆的时间都没有!   我至少明白了一件事,做到一地领袖这个位置,重要的不是学着前世那些集权的皇帝一样事必躬亲,而是制衡,是调整人的位置,实际上,光是每天见各种自己人和外人,就足以让我从早晨忙到天黑。   所以,该分权分权,该放权放权,与其自己处理,不如让别人来干,假若出错,我就秋后问罪。   “最后这一部分,是关于洛恩地,在阿·诺颐这里,现在,因为没有安排,所以,暂时还是我来处理,但是之后,我没办法处置四个郡百姓的一万件杂事,   所以,我会设立一个领主厅,授权一名洛恩地行政官来处理日常事务,授权一名总督来管理防务和军事,授权一位季度法官,来总理司法,任何的犯罪和暴力,可以由市政厅和领主厅来负责抓捕与起诉。”   所有的这些职务,都不世袭。   除了郡里的守卫或许需要上百人之外,具体每个机构的员额数目都不会大,好让我不用花太大的成本来进行日常管理。   至于其中的腐败和安全风险。   目前暂没有另行设立监管机构的必要,先让达蒙的斥候队和咕噜的盲眼伶人兼起来。   稍后,是他们汇报各地情况的时间。   ”我有个问题,小姐,“纳摩老头,”这个问题,在日日夜夜折磨着我,有无数个男女曾经向我问起,他们问,嘿,老纳摩,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嘿,老纳摩,你来说说看。所以,尽管我害怕惊恐,也不得不向你开口。“   啰嗦极了。   “请说。”我瞧了眼蹙眉不语,低头沉思的米歇尔爵士,这个制度里虽然提到郡长和行政官由贵族担任,却没说作为领主的贵族和其封君我的治权该如何分配。   很明显,对开辟自己庄园和农场的七国领主,管理一个村庄就是我容忍的极限,他们可以去开拓自己的矿场、林场、工坊和各类场地,但是,权力都在我这里,律法,也在我这里,洛恩地的领主们不会是七国那样的君主了。   “您的洛恩地是什么样的地方,洛伊拿人,洛恩河的儿女,也就是我们,该如何自处?”   来了,没主体民族的弊病,每个族群都觉得自己才是老大。   作者的话:五千字大章,好久没发了,QWQ算是对19号那天我鸽掉的补偿。我争取30号之前吐血发十万字。 第42章 祭台(终)   老头纳摩问了我一个问题,直接牵涉到一个重要的因素:洛恩地究竟属于哪个民族?   实际上即便是剥皮团和七国移民代表的殖民者,在人口数量上也无法形成绝对的优势,从现实上说,主体民族本身就无从谈起。   “当下的洛恩河不止是洛伊拿人的土地,”我告诉他,“作为洛恩地的主人和剥皮团的首脑,我尊重洛伊拿的风俗,尊重洛恩河母亲,也愿意祭祀河中老人,因为洛伊拿人是这里的一份子,重要的一份子,   但是开垦土地养活子民的农夫以及血洒沙场马革裹尸的将士,例如来自西境的提恩爵士,现在洛恩地的住民并非都来自洛伊拿,告诉我,纳摩,他们的牺牲和奉献难道一无是处?当然不是,难道其他群体的贡献都毫无价值?也不是。   洛恩地的来人都有自己的文化背景,不止有绿血河的孤儿,甚至洛伊拿人并不占优势,所以,洛伊拿和其文化信仰,是这片大地的一部分,但是,并非全部。”   “您的处置方法,就是让洛恩河母亲和那个七神中的圣母成为同一尊神?”纳摩质问,“除了敬拜母亲之外,我们还要接纳另外的六位神灵?”   “那是七神教会的事,”我坦言,“我其实不知情,至于要向谁祈祷,那是你们的自由,我不干预。”   按照前世罗马人的观点,这个年代的宗教自由,是为了让宗教之间相互牵制,任何宗教都没有办法成为干预政治的重要力量。   就洛恩地来说,虽然七神教会暂时没有体现出排他性宗教的巨大力量,但是从疯修士独眼身上已经可见端倪,他有很强的传教动力,就在当下,很多村庄里已经有了小圣堂,不止是维斯特洛移民,也包括本地人的村子。   “至于洛伊拿人的地位,这要看你们对洛恩地的贡献有多大,纳摩,现在土地荒凉,人口稀少,所有的官职都是任命,任何人都有机会,你们也一样。”我承诺道,“我会喜欢洛伊拿风格的服饰和菜肴,享受你们文明的果实,”如果好吃好看,为啥不呢,“但是,具体你们能赢得什么,看的是你们自己。”   他再无疑问,接下来是谁?我双眸扫过米歇尔爵士和柯拉夫人,还有懵然的格拉斯。   米歇尔爵士想要开口,却最终不发一语。   “我可以私下觐见吗,莱雅拉女士?”柯拉发声。   “可以,那么,没有别的异议了吧?”我再确认了一遍,“米歇尔?”   “我需要再行理解,这和七国的很多东西都不一样,莱雅拉小姐。”他说。   我不确定他是真的不理解还是完全没法赞同。   “这会形成一份文件,你可以向我的顾问团咨询,”我示意,“科本,再为米歇尔爵士解说一遍。”   午饭前。   呈情结束,在让自己从农地丈量和饥饿的孤寡之类的事儿脱身出来之后,我和六名卫兵回到自己的帐篷,正巧听到了聊天之声。   【提利昂】   一个留了山羊胡的士兵告诉他,侍女在帮女主人打理之后,就去照管打扫燃马广场的事了。   “让一个小女孩收尸??”提利昂不敢置信地问道,“她有过过十六个命名日吗!?”   下一个消息,是不是让西佛去屠龙?   诸神哪,她还是个孩子啊!   小恶魔这阵子一直在城邦之间奔波,不是瓦兰提斯,就是科霍尔,这些天心态一直不大好,他对自己妻子和女儿的愧疚甚至让他做噩梦,可是,他并不擅长处理情感纠纷,毫无头绪。   然而总是要面对的,她是他的种。   侏儒下意识地蹭了蹭自己打理干净的红色皮马甲,聊表感激地给了士兵两个银鹿,“昨日来了个泰洛西人,一枚银鹿买一杯火酒,下班以后去试试,伙计,很带劲。”   然后,提利昂找了个板凳,确认自己带的礼物都完好无损。   他在门口坐等西佛的归来,或者莱雅拉的归来,他的等候名正言顺,莱雅拉约他和“云雀”多内尔共进午餐,商讨外交大事。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到了半空,提利昂听到了一阵嘈杂声。   “马尸确实可以食用,但是,我们怎么可能区分那些烤焦的肉到底是属于人还是马——”正是西佛的声音。   守卫的高个挡住了侏儒的视线,提利昂从凳子上跳下,伸长脖子张望,赫然看到几个穿袍子的文书和被围在中间的西佛,小姑娘趾高气昂地发号施令,毫无被尸体吓到的惊慌,周围的人对她毕恭毕敬,就连驾车而过的马夫也停下来等她先走,像是生怕这丫头身上沾到了泥浆。   这就是个小号的莱雅拉,提利昂想,更精明的一个,不过莱雅拉有些高瞻远瞩无人能及,西佛也不行。   侏儒下意识地打量被放在角落里的长剑,那把利刃被打磨地光亮一新,正好照映出他的脸蛋,提利昂将几束有些散乱的头发拢到后脑,确认自己干干净净,一丝不苟。   他响亮地清了清嗓子,向不承认是他女儿的小姑娘走去。   “日安,西佛小姐,”此刻脸上浮现的微笑绝对符合任何礼仪的标准,提利昂微微鞠躬,“许久未见,甚是想念。”   “不,先生,别和我搭讪,在莱雅拉小姐出嫁之前,我愿意为她空守闺房。”西佛的小脸很冷淡,双唇抿得刻薄,提利昂几乎要怀疑她是自己老姐的种。   这让提利昂更紧张了,五脏六腑荡来晃去。   侏儒发出一声嗤笑,“我是你的父亲,姑娘,不是那种…听说你和布莱伍德家的霍斯特走的很近,”   不,不该提这个,这丫头会喜欢一个侏儒来对自己的私事指手画脚吗?不会!   “我是说,不是你的追求者。”   这一刹那间,侏儒想到,西佛会不会以为自己是在玩另类的情趣把戏,骚扰侍女对很多贵族来说司空见惯,酒一喝多提枪就干更是比比皆是,在床上父女相称的也不少见。   他感觉自己怎么说都不对,真是一种折磨。   “您有事吗?”西佛毫不动容,没有理会侏儒的说辞,“这里是领主小姐的帐篷,她不希望被无干人等打扰。”   “啊,实际上莱雅拉小姐邀请我共进午餐,以了解城邦外交的情况。”提利昂反射性地说道。   又傻了。   西佛这样子分明就是在说自己讨厌侏儒,并不是真的觉得,颇得莱雅拉信任的提利昂确实是什么无干人等。   自己不该顺着她的话说,侏儒懊悔地想到,明明有更好更能拉近关系的说辞。   “那是我冒犯了,抱歉,大人,”西佛公式性地说道,“那些是您为小姐买的礼物?来,帮提利昂大人收拢好,您要当着女主人的面献给她吗?”   “这是基本的礼貌,”提利昂用力保证自己脸上的笑容不要太过僵硬,放松,他对自己说,“啊!其实,里面有些事给您的,西佛小姐,比如那——”   “那我也该给您一些回礼,对吗?”她依旧平静,“正好,依照您所声称的,和我血脉上的联系,我询问过我在君临的养母。”   “养母?”提利昂懵然。   他突然发现,自己没了解过西佛的过去,就好像这个女儿突然就已经十几岁,蹦跶在自己面前一样。   她过去有过些什么经历,是在勾栏里长大?那样的女孩会有什么样的观念?   “没错,一个被你们看低的裱子,”这丫头至少察言观色的水准是不差,“她,告诉了我一些事情,稍等,我这就把我的回礼拿过来。”   “我很尊重她,”提利昂急忙补救,“我理解,这些年——”   “稍等。”西佛不想听这些话,只是敷衍道。   提利昂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当西佛回来时,她的话语让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我的养母没说我的生父是个…侏儒,但是告诉了我一些事情,我想,冒认是我父亲并无好处,或许你确实是他,”西佛的两只手端着一个盒子,“你曾经为你们的婚姻给过一大笔钱,对吗?”   提利昂无法回答,脑袋里轰然一声,全乱了。   他木然地眼睁睁看着西佛打开盒子,将一把银鹿洒在矮个儿的他头上,“您施舍了多少银鹿,我就替我母亲还多少。”   银光闪烁,晃过他眼前,落地时发出沉闷的响声,就像是一杯冷水灌在了他脑壳顶,却比冷水更让人心凉。   “啊对了,兰尼斯特家族,身家不凡,”她的手里出现了一枚金光闪闪的金龙,“您该值这个。”   轻飘飘的,那枚金龙被砸到了他脑门上,却比瑟曦的耳光更让他痛苦而羞辱。   小恶魔低头看着满地的金银。   “泰莎和提利昂”。   眼前是泰温逼着他看泰莎蒙辱的那天。   “每跟一个守卫做,就给她一枚银鹿,提利昂排在最后,给一枚金龙,毕竟兰尼斯特身价不同。”   他手持莱雅拉的信件,向詹姆一问究竟。   兄长告诉他。   “泰莎就是泰莎,农夫的女儿,和我们偶遇,她不是卖肉的婆娘,我没有买她。”   提利昂扬起头,咧开双唇,露出自己的白牙,给了西佛一个大大的笑容,“感谢你的礼物,西佛小姐。”   一个金币,一百枚银币。   染血的床单。   泰莎。   “要不要看看我的?”提利昂问道,不等她开口,就从一堆礼物里挑出一个小橡木盒子打开,里头是一只憨憨的小狮子,“科霍尔的工匠很厉害,我跟他们学了一手,给”他伸出双臂,向自己的女儿,“毕竟兰尼斯特身价不同。”   西佛有些慌张无措,他从她眼神里看得到,她在看侏儒的身后。   八成是莱雅拉回来了?   否则,她大概会直接给我一巴掌,侏儒想。 第43章 科霍尔(一)   “四艺院的大师们想必很乐意得知莫索的卡拉萨已经被解决,”多内尔说道,   “他们一定会犒赏您的效劳,并惊叹于您的伟绩,娇花儿,我想,有这样的武功,就如何和您相处的问题,科霍尔必须思量再三。”   虽然兰尼斯特家的侏儒在埋头苦吃,我身边的侍女目不斜视,可是我看得出来。   西佛和提利昂很不对劲。   他们并没有在认真听,心不在焉。   我颔首示意领会,“另外那个佣兵团,慕女团是什么情况,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见到过他们的使者,哪怕只是会配合作战,也该事先有沟通才对。”   “未缘一见,听说他们的头头来自魁尔斯,喜好女色,或许只要您的芳名远播,他自会出现。”多内尔提到,“不过也有说法说,他更爱男色,所以,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不错,”我应付道,直接朝提利昂,“吃好了吗?”   “嗯?”他抬起头,盘子里的河鳟只剩下骨头,面包一点都不剩。   “多内尔,西佛,你们先出去,我和我的特使谈一谈,还有阿莎和席恩,这里不需要别人。”   阿莎现在倒酒的样子很熟练,曾经有几回我试探过她,让她贴身服侍,没想到她倒没有想要谋害我,而是有些别的意味。   好奇怪哦。   我决定不理会她的勾引,吊着她。   席恩则给自己找了一份新工作,带一群毛孩子训练剑术,看得出在小孩中间他很有成就感。   他们躬身而出,西佛乖巧地给我满上一杯白兰地。   “你和我的侍女之间是怎么回事,”我问,“你们坦白一切了?”   “是的,至少她是个兰尼斯特,就和其他兰尼斯特少女一样有钱,”提利昂回话,漫不经心地给自己来了一杯葡萄酒,实际上除了我之外,七国这帮人很少有喜欢梨子白兰地的,“知道兰尼斯特身价不同,还知道我囊中羞涩。”   “自嘲地不错,我觉得你能搞定你女儿,”我评价道,“她心里有个结,就是她的母亲,如今她母亲没了,养母还在,或许你能解开这个结。”   提利昂笑了笑,也不知听进去了没有。   “来说说科霍尔的事儿吧,解语花,我觉得,这中间有很多门道,如果我猜的不错,不久之后,就会有人来邀请你去科霍尔一叙,并且给个极为正常的理由,大概就是支付这次的佣金。”   “你觉得不安全?”我问。   “你知道科霍尔吗?”他用了个问句来回答,“那座城市,自由贸易城邦中的一座。”   “擅长冶炼、编织以及雕刻,信仰黑山羊,有三千名无垢者保护城墙,曾经和诺佛斯一起大胜瓦兰提斯,如今却向多斯拉克人支付贡金,以换取他们的离开。”我简单说道,“有什么问题吗?”   “还有一件事,他们曾经拖欠过‘寒铁’的黄金团,并因此被洗劫。”提利昂指出,“对佣兵团来说,这很重要,也是一开始时我很疑惑的事,告诉我,莱雅拉小姐,作为佣兵团的头子,你会愿意为有过这样先例的城市做事吗?”   “他们不可能还敢拖欠佣金,已经有过了教训了。”我答复。   “从科霍尔的角度考虑,”提利昂解说道,“黄金团那样可怕的佣兵可不多见,当年的那些成员,都是黑火叛乱后流落至此的老兵,其首领是高贵的真龙私生子‘寒铁’伊葛·河文,闻名遐迩的将领,哪怕是今天的七国也有不少人听过他的声名,自由城邦也一样。”   “你是说,慕女团、铁盾团还有剥皮团都不如黄金团,所以,极有可能被拖欠佣金,对吗?”   “至少在声名上差的很远,与此同时,在里斯、密尔和泰洛西之间会有新的战争爆发,我在瓦兰提斯时也听说奴隶湾动乱不堪,需要大量的佣兵,您是因为图谋科霍尔,可慕女团和铁盾团又是为了什么而来呢?”   我领会了他的意思。   “为了我?”   “有可能,或许不止,”提利昂叹道,“再看看铁盾团和慕女团的成色,一群不知根底的东方人,还有一群好色的魁尔斯大少,您觉得这样的佣兵靠谱吗?”   “那不正好,流氓城邦撞正垃圾佣兵。”   “相反,小姐,声名狼藉的雇主和雇工永远搭不到一块,他们都怕被对方给坑了,大部分时候,都更喜欢遇到剥皮团这样初来乍到的菜鸟,风险比和恶棍相处要小得多,何况,在琴恩河畔有一块泥巴地,被称做祭祀场,这和您的祭台可不一样,上面摆满了尸骨,人类的尸骨。”   “悚然听闻。”我应和。   “还有,我住在科霍尔的河港边,莱雅拉,远远地可以看到黑山羊的神殿,一座高耸的黑塔,只是看一眼,就感觉浑身难受,心里发慌,就像是看着尸山血海,或者磨刀霍霍的杀人犯,这座城市和它的神灵很邪门。   同时,一整打针对你的阴谋和陷阱正在布置,这时候去科霍尔极为危险。”   “同时,不提我们需要粮食和金银,潘托斯已经离得太远。科霍尔这座城市也是城邦中最弱的,比较容易得手的一座。”我接道,“我别无选择,必须去面对挑战。”   “你已经确定她会是你的首都了?”   “勉强够格,提利昂大人,勉强,我不会一个人动身,我会率领我的四千人军队前去一会。”   “什么时候又多了一千?”   “莫索的卡拉萨,提供了新的兵源。”   提利昂摇了摇头,“你得知道,你的军队没法跟着你踏入城墙,这依然很危险。”   【阿俊】   距离仪式和典礼已经过了近一周。   铁盾团的阿俊,忧心忡忡。   约见莱雅拉面前的红人“云雀”多内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大家都说他是女领主床上最贴心的情人,阿俊不知此事是真是假,不过,他大概确实很受宠。   有一张好看的脸蛋,就是不一样,相貌平平的阿俊想道。   实际上,阿俊并不想接触那个贪婪又轻浮的男人,可是听说科霍尔的使者已到,莱雅拉即将离开,多内尔也是,他别无选择。   莱雅拉口风很紧,而铁盾团是被剥皮团警惕的对象,能让阿俊来传递消息就已经是个恩德,罔论双方交心。   可是,莱雅拉的动向又是铁盾团必须了解的东西,这关系到未来的计划。   阿俊在一堆帐篷中拐来拐去,越往中心走,周遭的帐篷就变得越加干净,没有那一撮撮的皮革补丁以及充斥鼻腔的粪便和尿骚味儿。   这是贵族住的地方,阿俊陪着铁盾团的阳都头走过不少地方,对阶级早已司空见惯。   多内尔住在一顶五彩斑斓的帐篷里,反观女领主的帐篷是灰色调,仅有一些银饰点缀,不知道莱雅拉看到了这里的奢侈,会作何想?   他不知道的是,莱雅拉早就参观过多内尔的住所,云雀一向想把女领主拐带上自己的床,可惜总是失败。   当时,对这个用羽毛和染料妆点的大帐,莱雅拉只评价了一个字。   村。   为了避免伤到花样美男多内尔的自尊心,这个字还真是用前世的语言说的。   阿俊入帐时听到床上的被褥之间传来了平稳的呼吸,有女人正在沉睡。   “日安,”微笑的多内尔穿着丝绸睡衣,“可真没想到,群星就位教也对这位美女感兴趣呢。”   “不,”他答复,“我们对科霍尔很感兴趣。”   “你们和黑山羊有矛盾?”   当然没有。   然而,诺佛斯强盛,拉赫洛的信徒遍布天下,在西方,除了科霍尔有一些机会之外,群星就位教又能去哪里立下自己的中心?   “这是教主的意思。”阿俊谨慎地回答,他不知道多内尔的底细,实际上所有多内尔打过交道的人都不了解,“我们想要知道,莱雅拉·波顿,目的何在?”   说完,阿俊丢了一个小皮包给多内尔,云雀手很稳,立刻就接到了掌心,打开一看,各色璀璨的宝石光芒夺目。   “她的目的是找个地方安稳地住下来。”多内尔的答案让阿俊直咬牙。   可是,这个云雀的规矩,一个问题,一次报酬。   狡猾的混球!   “更具体的,和科霍尔有关的目的呢?”阿俊又给了一个小皮袋。   “你啊,你啊,佣兵,你该更谨慎地思考然后再发问才对,”多内尔好看的细长眉毛微微弯起,笑意满满,“你看,这要是破产了怎么办?”   “和你没关系!”阿俊尽量克制自己。   “好吧,她想要赚钱,在科霍尔。”多内尔答复。   “怎么赚?”又一个小包只有黄金,没有钻石了。   “老实说,我只是因为能提供渠道让她接触科霍尔的高层而已,她并不信任我,不过叫我推测的话,大概是靠刀剑赚钱,在城墙内。”多内尔体会够了这个老实人的局促,大概也拿够了利润,最终给了阿俊想要的答复。   “好,”阿俊绷紧了下唇,提醒道,“记住,我们没见过面。”   他直接离开。   大概是觉得自己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沉舟碑】   “这是科霍尔人为了纪念大胜瓦兰提斯而建造的石碑,”诺佛斯的总督之一,一直在算计洛恩地的颇尔达·库拉塔在亚萨身边提到,“诺佛斯人没把这次胜利当一回事,千百年来这样我们赢过不少次,可是科霍尔人就不一样了。”   此时此刻正是落日时分,亚萨·札巴·达毅大人和颇尔达大人站在河岸边,亚萨的姘头兼侍卫卡达哈·佐·洛洛尼尔在远处警戒。   “你们的输赢和我无关,颇尔达,”亚萨直接揭露这次交谈的目的,他突然利刃出鞘,魁尔斯的铜刀搭上了颇尔达的肩膀,“听说了吗?你的科霍尔朋友一听到剥皮团的大胜和神秘的绿焰,就立刻派使者去舔那个冰女人的裙边了。”   “科霍尔人并非都是我的朋友,他们并非团结一致。”颇尔达眼珠子扫过肩上的刀刃,回答,“我们还有机会,亚萨少爷。”   “机会,什么机会?”亚萨问道,“你没有说过,那个女人有绿色的火焰,能在最潮湿的季节点燃一座城市,让一整个卡拉萨灰飞烟灭!   你以为我是个愚昧的乡下农夫吗,小子?我见过孕妇生产时从唇口吐出婴儿,我见过逝者复苏,听过预见到三年内发生的每一件事的慧言,我的父亲是个男巫,虽然我不是,但是我知道敬畏!”   “什么叫愚昧,少爷?”颇尔达问,“愚昧的不是无畏于未知之事,而是在未知面前战战兢兢,那种绿焰我曾听闻,潘托斯的商人给我讲过,那是维斯特洛的‘疯王’最心爱的东西,野火,而那个‘疯王’正是在使用了野火以后断送了自己的王朝和家族,其女儿丹妮莉丝至今还在颠沛流离。”   “那种绿焰意味着不祥,使用者必遭厄运。”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亚萨问,“她纵然会灭亡成灰,难道我要在她之前被不祥的野火先烧成灰?看看这个港口,之前人满为患,每个人都害怕多斯拉克的铁蹄,而今这里空空如也,为什么?   因为他们听到了南方的佣兵灭亡了卡拉萨的消息,他们全去了!这就是你所谓的厄运?”   颇尔达反问:“所以,在指使铁盾团和莫索卡奥之后,您想半途而废,寄自己性命于她的慈悲上,还是说你觉得那个剥皮女不会查出你的作为,更不会剥掉你的皮?”   颇尔达笑问,声音尖酸极了,“想想吧,一旦她成了你的姬妾,她和她的军队,以及野火,可以给你帮多大的忙,你为什么会带一个佣兵团四处游荡,难道你不喜欢魁尔斯的奢靡人生?”   不知不觉中,奴隶变成姬妾了。   “我就不该牵扯进你虚妄的计划中,”亚萨说,“杀了你,就没人会知道。”   “我知道你会这么想,所以早做安排,少爷,”颇尔达没有慌乱,“她只是一个女流而已,一件玩物,您到当下已经杀过多少玩物了?”   “她会来科霍尔吗?”亚萨紧紧盯着颇尔达。   “会,而且很快,”颇尔达总督告诉这位魁尔斯色狼,“我可以制造机会,让她没有军队,也没有野火,然后,就是你的时间了,少爷。”   但愿如此,亚萨想,他虽然还没见过那个莱雅拉,但是随着她的胜利,折辱她,玩弄她的欲望就越来越烈。   她越强大,就让他越惦记。   尽管理智告诉亚萨,这会很危险。 第44章 科霍尔(二)   “你比以前更开朗了些,雾魂。”我打量周遭,面前是一张绘有女子和美男的桌子,精雕过的铜壶上是螃蟹乌龟,丝纱帐幕后有男女对舞,姿态暧昧诱人。   这风格是多恩式的奔放以及洛恩河的悠远,考虑到多恩受到洛伊拿文化深远的影响,不难猜测这是什么样的地方。   这和之前缥缈中的梦境截然不同,是他更加强大了,还是更加鲜活了?   “踏入美人之梦自然是让人万分开心的。”他平静地说。   “你前一秒还说我是蛮子呢。”我指出。   “蛮荒也有其美妙在,”他回答,“安达尔的女子一度深受欢迎。”   我不想知道深受欢迎以后,洛伊拿人会怎么做。   “你想找我做什么,谈情说爱?”我日常的时间都被琐事繁务给占据,所以在梦里欢愉一番其实也不错,可是我都不知道他是谁呢。   “不,”他打破了我的绮思,“你对洛伊拿后人的态度尚可,我希望你能继续统治,直到他们能够自己管理自己,我只是来警告你。”   警告我?   我当然不可能让那帮绿血河的孤儿去闹什么分裂,不过,他所说的警告才是重头戏。   “担心,安达尔丫头,有人在女王堡,酿造针对你的事变。”   我睁开眼时,外头是纤夫高喊着号子。   木床正随着波涛上下起伏,我在北境玫瑰号的船舱里,正在前往科霍尔,沿着琴恩河逆流而上,没法靠水流和风帆,速度不快。   刚才的那个梦,是雾魂要警告我。   联想一下,之前女王堡的一些移民,包括慕顿家族和佛雷家族曾经想要自己出去建自己的地盘,结果被诺佛斯所败。   还有,我已经离开女王堡有两个多月了,难免会有人产生别样的企图。   恐怕,这个警告并非没有缘由。   达蒙和咕噜的人都一时用不上,坦率说也没有必要,军队在我手里,他们要闹腾只是图取其辱,随手打发了就是。   没必要让维斯特洛的移民太过心惊胆战,先略作警告。   “西佛,来给我更衣。”   脚步声渐近,进来的却不是西佛,而是阿莎,“记得吗?你的侍女在阿·诺颐收尸呢。”   啊,是阿莎,这倒是没什么,就是有个小问题,昨夜我睡了一会儿,嫌船舱里太闷,就裸睡了。   “什么时候到科霍尔?”   “你的情人说明早。”情人,大概是亨得利·布雷肯。   虽然我和他之间距离情人关系比从红堡到长城还要远。   “把我衣服拿过来,新的,就在箱子里,然后你就可以出去了。”我下令。   “所有,包括内衣?”   “对。”   她检索了一番,“你现在身上一块布都没有?”   好问题。   “脱光,阿莎·葛雷乔伊。”我接着下了另外一个命令。   否则,就太不公平了对吗?   “什么?”她愣了。   “脱光,一丝不挂。”我再度重申,“想挨鞭子吗?”   她动作有些勉强,我悠闲地瞧着,终于,她完成了,皮肤有些粗糙,毕竟是海上人,马甲线很明显,肌肉轮廓分明但不突兀,有点像是前世游泳运动员的体格。   两处脂肪堆积的部分一看就知道,弹性很棒,让人想要拍打,腰肢上赘肉很少,稍微有一点,反而显得很曼妙。   我一掀被子,“这就公平了,来,为我着衣。”   我知道,在我没穿衣服,她穿着衣服的情形下,她的心态会稍微有些强势,囚徒不该有的强势,所以,我得让她看清现实。   毕竟她不是西佛,我们也没熟到坦诚相见的程度。   “好啊。”她走了过来,没有半点害羞,脸上露出的笑容是铁民式的,如咸水的波涛一般富有侵略性,这只嗅到血腥味的母鲨鱼,她直接扑近,揽住我的腰肢,然后我的手掌盖上了她姣好的脸蛋。   “停,只是穿衣,别来这些有的没的。”   她大胆地瞧了下我的私密,眼神蛮横,“你有的选吗——啊!!!”   指搭手肘,大腿绞上她的腰肢,直接摁在身下。   “我寝技还不错。”语气依然还是那么平淡,然后俯身低语在她耳边,任由靡靡柔气儿吹过她的耳珠,“我才是这里的主人,铁种,认清这一点,老实服侍我洗漱穿衣梳头?”   “行,行,放开!”   “我不想,你别弄些事儿来。”我加大力道。   “好,明明你是在勾引我!”   “不,我是在玩你,你好玩。”   “够了!”   后面她果然消停了,我淡然如冰的灰眸子瞅了眼那对气鼓鼓的棕瞳,这丫头真有意思,她伺候我穿衣服,还不忘碰碰这里,揉揉那里,结果又被我给摁住。   “你明明在思春,”她指出,“有何不可,别压抑自己!”   “没有,”我玩味地笑道,“我说我想,我才想,我不说,就是没有。你想要诱惑我,然后换取自己的自由?”   “我们没有冲突,这不是北境,你放我走,我们可以缔结盟约,我向淹神发誓!”她想扭头,却被我紧紧贴着,难以翻身,“而且,我会让你很快乐,小雏儿,老娘有的是本事!”   抱着这矫健的身子挺舒服的,让我想起小熊。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觉得我不过是个青绿之地娇生惯养的傻丫头,怎么比得上你这个劫掠四海的豪强,对吗?”   我阐述她的心声,“你还想,像我的这身细皮嫩肉,最适合当你的禁脔,在全铁群岛面前炫耀,是吗?作为一个囚犯,你想的太多了。”   “难道你没有?”她反而笑了,如此桀骜不驯,“你羞辱我,就是因为喜欢看骄傲的铁种拜倒在你脚下,你诱惑我,就是想要收获一个俯首帖耳的情人,莱雅拉·波顿,我乃葛雷乔伊,海怪之女,休想!”   “可惜的是你在我手上,”我贴着她的臻首,双足绊着她柔滑的长腿,莺语道,   “而非相反,这样吧,你帮我做一件事,我放你自由,听说你的叔叔攸伦已经称王,你想要夺回你的一切,就需要朋友和帮助,铁群岛离我很远,或许,在我壮大之后,我可以帮助你。”   “你要我服侍你,各种意义上的服侍,来换取援助是吗?你要我赔上我的所有,来换得你的怜悯?哈哈!”她不屈豪放地笑道,“没门,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再贴紧一点,这还算像话。”   “不,”我否认,“我要你去女王堡,查出是谁在阴谋捣乱我的后方,你可以雇佣兵和探子,我会给你三千金龙,除此之外,你我暂无干系。”   “你不怕我逃跑?”   “如果你能再找到第二个愿意帮你忙的人,”我的模样像极了前世文中那类磨人的小妖精,“你可以试试一走了之,不过,阿莎,只是调查一番,几个月的事,何必让我们一拍两散呢?”   阿莎·葛雷乔伊很高傲,是个技艺不错的战士,脑子也不坏,而且和我关系不深,因为羞耻心作祟,她很少在外人面前露脸,生怕被人认出,然后将她当我女仆的事儿广为传播。   或许是个不错的人选。   我当然会给她配备一个监视者,不过我确实不需要她忠心,只需要她不引人注意。   【海怪之女】   皮甲和衣物之下,她全身上下还残留着莱雅拉的体温,可是这会儿,阿莎已经登上了河岸。   那个裱子,海怪之女不甘地想。   她之前也遇到过这种吊胃口的女人,并且用长剑和斧头拍掉了她的矜持,事实证明钢铁就是比甜言蜜语有效得多。   可惜在剥皮女这儿,法子用不上。   她腰间上是一把精心锻造的钢剑,袖子和长腿上藏着至少三把匕首,两把小一号的手斧和大圆盾背在背后,一副铁民佣兵的模样,海上和陆上都在行。   不过,这副装束在深处内陆的琴恩河边依然有些奇怪,长船从未顺着洛恩河到过如此之远的地方,这里的人没听过海盗的恶名。   带着莱雅拉的信件,阿莎找上了岸边的军队,跟着莱雅拉北上的步兵们中那个叫契根的军士。   “小姐说,”秃头胖子契根翻着信件,一边打量过阿莎的胸前和美腿,“你需要五到六名好手,只要佣兵?”   “对,”阿莎没在乎他的眼神,司空见惯,“还有够一个月行程的物资,我要去女王堡,有船吗?”   “没有,”契根回答,“有马,很多马,我们抢了一整个卡拉萨回来,记得吗?”   “那也成,就得多一些干粮了。”她不会骑马作战,但是骑马赶路不在话下。   “你先跟着我的队伍,明天一早再走人,我去安排下。”   到了第二天一早,阿莎前来会见拨给她的佣兵,她的腿间微微发痛,昨夜过得很痛快。   当昨晚的月亮挂上树梢时,阿莎勾搭上了这支军队里的一个男人,有柔软卷曲的棕发,蓝眼睛很清澈,强壮而温柔,该用力时很用力,该顺从时很顺从。   不过她本人想的却是莱雅拉,脑海里都是她苍白精致的脸蛋,曲线美好的身体,以及那双冷淡的浅灰色冰眸。   很小的时候,阿莎就曾渴望过,自己能像是兄弟们一样,长出那东西,做个痛快,她昨天幻想自己这个位置的是莱雅拉,用力撞击的是她自己,让床脚咯吱作响。   或许确实可以,她倒是不觉得真长出那玩意儿会有多快乐,但是看到她在自己身下呻吟,肯定会很愉悦就是了,只是这样的话,完全是有可能的,不是吗?   先干活吧。   “告诉我你们的名字,”阿莎看向等着她的四个伙计,一女三男,“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此行我来做主,奖赏丰厚。”   “乌瑟,人称光头乌瑟。”一个魁梧的汉子声音沉闷。   “冷眸莱登,”另一个男人说话,他有长长的黑发,深灰色的眸子,“恐怖堡的莱登。”   “伊格纳茨·柯蒂斯,”年轻的银发姑娘自称,“我老子是多斯拉克人,我娘是个瓦兰提斯人,他的奴隶,我帮着我娘把我爹给宰了。”   “呼呼,”剩下的最后一个满脸疮疤,傻笑着,“呵呵。”   “他叫道克·凯洛·慕赫兰,”伊格纳茨介绍,“他们管他叫食尸鬼,不会说话。”   都是些什么鬼。   阿莎有些后悔了,她可以带当初那批铁民弟兄去打拼吗?   作者的话:三更结束 第45章 科霍尔(三)   【阿俊】   一圈仪地人围坐在圆桌边,沉默不语。   当阿莎面对自己不堪的队友,认真地思考要不要及时跑路时,铁盾团已经回到了科霍尔,联络人并未再找他们,不知其态度为何。   “日前有报,你和那个夷女接触颇频,”一个老头挠着自己的猴尾帽问,“莫不是此事为主顾所知?”   “该不曾,”阳夏沉吟,“何况,明面上,我等是和那剥皮蕃共事,哪能互无沟通?反倒是慕女团叫人心疑,明眼人一看便知,所谋的绝非是科霍尔的差事。”   “此地局势诡谲,不行便早早脱身,休得耽搁其中,落个不好。”   “不可,”阿俊发话,“和科霍尔已有约在先,既是做了这一行,便要收人钱财为人分忧,信未立,便先破,这声誉怕也要不得了。”他行礼道,“小的唐突,各位爷爷原谅则个。”   群星就位教发端于仪地,铁盾团有不少仪地人,不过,除了阿俊之外,也只有数人是同教兄弟,大多数人都对群星就位教在科霍尔的图谋一无所知。   “既是畅所欲言,何过之有?”开头发言的老头沉思,“那,主顾不吭气,科城匠人又有何表示?”   “我以重金相贿,那匠师,命我等兵屯西岸,保贵人后路。”   “蕃女又是甚个见教?”   “互不相犯,各行其是,与科城商榷时,同声共气便可,我观此女该无报复之心。”阳夏说出了之前和莱雅拉商议的结论,铁盾团差点抄了剥皮团的后路,显然,两家不可能有多少信任。   在座诸人各怀心思,一时安静。   “不如,”阿俊提议,“与那夷女立约如何?我听人道,她是有官身的,乃是某国封疆大阀,其势力,该和这科城在两可之间。”   他知道,有人想要对付莱雅拉,这对他来此一趟的目的来说是一件好事。   科霍尔越乱越好,阿俊巴不得莱雅拉再强一点,和要收拾她那帮人势均力敌。   阳夏已经迟疑,这是个多疑胆小的都头,阿俊晓得,得再接再厉。   “为使者期间,小的听说那女子的领地之广不输科城,百废待兴,正是用人之时,都头若是此时投效,必得重用。”   “不如见见,这女子不是已经北上?”一旁的老儿也劝言。   “那就见见,”阳夏一拍大腿,“我这精兵悍卒,甲胄俱全,投她蛮夷之乡,若是识相的,该给个万户侯做做!”   【莱雅拉】   波光粼粼,闪耀在琴恩河,数十位纤夫及好几匹牛马正在牵拉北境玫瑰,没有其他船陪伴周遭,军队正在岸上行进。   我身着胸板甲和甲裙,脚上套着铁靴,军刀挂腰,已然戎装在身。   天气不错,岸边一派风和日丽,农田里大都是麦子,也有一些芜菁和绿菜,这里已然是科霍尔地界,乍看上去,没有提利昂说得那么诡异。   “白兰地醇香甜美,小姐,”雅西娜·罗伊斯坐在我身边,“我也喜欢这种酒。”   “你也喜欢喝有甜味的酒?巧了,我那还有几壶,喜欢的话带一些回去。”我眉间捎带愉悦。   “感谢,确实,莱雅拉小姐,梨子白兰地不错,不过,我倒是不一定喜欢甜酒,比如我就讨厌蜜酒。”她回答,“甜归甜,喝起来像是糖尿病人的尿。”   糖尿病人的尿,你还尝过那个!?   好吧其实也不奇怪,糖尿病这个词在维斯特洛通用语里大概也可以翻译成“像是蜂蜜一样甜。”所以雅西娜用这个来比喻蜜酒很正常。   至于发现这种病的学士…我不想知道那位老贤达都经历过什么。   “你可以试试在啤酒里加蜂蜜,”我建议道,“我曾经在河间一家客栈尝试过,蜂蜜啤酒,如果在地窖里冷一段时间,味道会更棒。”   然后,我冷不丁地问她。   “知道为什么我会邀你为伴吗,雅西娜小姐?”   “未婚的仕女都会有女伴,小姐,我猜,”她尝试推测,“还有就是,有一只烦人的蜜蜂,嗡嗡嗡。”   烦人的蜜蜂大概是指米歇尔爵士,雅西娜虽然和他有婚约,却在来这片大陆之前和他从未见过,罔论姻缘,所以,她没什么口德。   “确实,”我直白地承认,“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于我需要你为我工作,成为我的使节,雅西娜小姐,”在她开口前,我就直接否认,“不是当那种使节,没要你去给任何人当情妇,也不会安排你的嫁娶,或者逼你改姓波顿。”   这年头女人要想处理事务,要么是当家的姐妹或者女儿,要么是张开双腿,再要么,就是联姻嫁出去。   和性别及身份无干的差事,对贵族女性来说无法想象,与之相比,平民女子会更自由一点。   不过照我来看,主要是因为平民爷们养不起婆娘,所以他们的老婆就得出来干活,相应的,也就管不了女人的贞操,所以很多平民女子私生活混乱,甚至和做那行也没啥区别。   “容我考虑一下,”她深吸了一口气,“抱歉,莱雅拉小姐,容我考虑一下。”   我能理解她的犹豫,这一步迈出去是很艰难的。   因为男权社会?不全是这个原因。   乍一看冰火是个男权社会,可是兵荒马乱,几乎没有和平的日子,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横死的概率要比女子高得多,没有身份的女人也差不离,能苟活就算运气好了。   所以,为什么说男权社会下男人活得更惨?因为男权社会的本质就是强者为尊,大部分的男人,都是铺路的骨头。   再说回女孩。   说真的,我一度觉得私生女的日子痛苦难捱,可是现在回头看看,我比红简妮、河间地的简妮,以及陷入战火中,又柔弱可欺的女人,要幸福百倍。   身为贵族女子,可能是冰与火的世界里最安稳的活法,虽然身不由己。   我过去的生活看起来命途多舛,可是实际上,在这年代,和平民比起来已经是很平淡的。   所以,多内尔说我是娇花可以理解,比起其他人,我确实算是,不过在我成长过程中,卢斯那双凉薄的眼睛时刻盯着,让我战战兢兢,以至于到了现在,和很多大家闺秀比,我还不算太蠢。   因此,我理解雅西娜的犹豫,说句不好听的,雅西娜如果单纯是个贵族女孩,那么哪怕敌人杀了她全家,多半也不会动她一根头发,因为只要娶了她,就可以直接获得罗伊斯家族的领地和城堡。   哪怕是残酷如泰温,《卡斯特梅的雨季》里,也只是让那两个敌人家的闺女去做静默修女,前世的剧情里在想方设法干掉史塔克的男人以后,安排给珊莎的不是死亡,而是联姻。   当然,如果真是那样,这个女人心里会有何种想法,那说不准,至少命还在,报仇也来得及。   可是如果雅西娜如我建议地出来做事,那概念就不一样了,作为使者,一句话说不对,可能就是脑袋进挂笼,高高放在城门上的下场,其他种种可能的折辱难以想象。   这简直相当于我是让她去承担很多贵族男性才会面对的风险。   “我…应该可以,”她鼓起勇气,“但是我需要学习更多。”   “不错,”我安慰道,“安心,不止是你,以后会有更多的女孩去上课,去做事情。”   毕竟,洛恩地的人口稀少,我需要利用好每一个劳动力,让女性也给我好好工作,促进发展。   然后,就可以让更多的男人去给我打仗了。   我可真是个冷酷无情的压迫者啊。   如果说我功利冷漠,那接下来的这一幕,可以算得上是又蠢又坏了。   “小姐,待会您可能想回避一下,”亨得利爵士前来,“日安,雅西娜小姐,是这样的,前方就是命丘,那是科霍尔进行人祭的地方。”   “没关系,正好满足我的好奇,”我会怕几具尸体?“一起来看看吧,雅西娜小姐,把那个科霍尔使者叫来,帮我解说一下。”   太阳被一座山丘所遮掩,四周依然是田园风光。   杂草丛生,一些山羊正在扒草咀嚼,不止是我以为的黑色,白色和杂色的也有。   绿色的草和青苔上,到处是人的骸骨。   “我们精选三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奴隶儿童作为祭品,”自豪的科霍尔人在我耳边介绍,他的山羊胡涂成了黑白相间,“看,那些是最近的,铸煌家族正在重铸瓦雷利亚钢,他们献给黑山羊一百名童男童女。”   “已经腐烂了,”我观察道,尽量让自己镇定,“你们给奴隶穿丝绸?”   “只有成为饲羊之眷时才有这样的殊荣,毕竟奴隶只是奴隶,”他回答,“最新鲜的祭品摆在黑塔前的台上,待到更新的一批献给神灵时才会移送到这里,剥皮团的莱雅拉女士。”   “你们,甚至折磨他们,在他们死前?”我的双唇在微微颤动。   “那是为了保证祭品的活力,”他安然答复,“让他们活蹦乱跳,激动昂然地面对黑山羊。”   密密麻麻的尸骨,是一个又一个小孩,让我头皮发麻。   别忘了,我是死灵师,我能听到亡者的低语,微风之中,灌入我耳朵的细碎语音和低声鸣泣重叠在一起,差点让我失聪。   难以忍受。   这座骨丘或许会是我见到过的,最可怕的东西,君临那一夜的螺旋也比不上。   或许只有伤心领的灰雾要比这里更加绝望,可是那时千年前的事,一切悲哀都已经淡去。   而眼前的骨丘,如此鲜活。   只有人才能明白,什么会让人感受到痛苦,也只有人才能做到,让另外一个人饱受摧残,不堪忍受。   我突然觉得,人心,要比邪神更残忍。 第46章 科霍尔(四)   当我再次恢复时,耳边依然萦绕着哭喊和低语,我有些茫然地看着眼前,是眼神关切的亨得利爵士和雅西娜小姐,身边科霍尔的使者有些不自在地卷着他的山羊胡。   平静的田园和山水就在岸边,纤夫的喊声耳畔回荡。   “水,小姐?”亨得利柔声问。   “嗯?啊,谢谢。”我答道,接过那个木杯子,冰冷的触感,让我稍微感觉到了现实的存在,而不是身处周遭都是绝望的噩梦里。   “发生了什么事?”   “您摔倒了,怎么叫也不应,就像是异鬼附身似的。”   异鬼好像没有附身这种功能。   看来死灵师也会有些不便,例如面对这样惨烈的精神冲击就会很糟。   很奇怪,阿·诺颐的冤魂,君临的冤魂恐怕不比骨丘少,为何我就会毫不动容,偏偏是在这里…   是因为被当做祭品的小孩们实在是太惨吗?针、刀、鞭子,为了让祭品随时亢奋,科霍尔人无所不用其极,但是应该没深刻到让我晕眩的程度才对,被野火灼烧可不比这更温柔。   “我们现在的位置是在哪?”我问他们。   “过了骨丘,大概要不了太久,就到科霍尔的港口了。”托马德回应。   “提前下船,这样过去不得体,”因为科霍尔的使节在,我只有找个体面的理由,“让我们稍作准备,再去见各位大师。”   实际原因是骨丘让我产生疑虑,再加上如提利昂所言,这里有人想要针对我,傻乎乎地去送死不是我的风格。   小侏儒已经被我先行派去科霍尔,除此之外,我还需要摸清几支军队的位置,铁盾团、慕女团、哲科的卡拉萨,以及科霍尔的无垢者,这一次,和阿·诺颐不同,局势恐怕会有些复杂。   当残阳夕照时,我们在科霍尔的泥鳅村登陆。   这个村子,属于科霍尔织造亲王的家族绸漫,四艺院的一员。   村子里有几家染坊和织坊,人口远比我那里稠密,已经上千,几乎相当于七国的一个镇子了。   我倒是没太过打扰这里的主人,军队在村外的山丘上扎营,我和侍卫随从住进了这里的旅馆。厨子和仆人都换成了我的人,陌生的科霍尔人拿钱回家睡觉,我不可能信任他们。   骨丘在我脑海里若隐若现,关于死灵之事,我能咨询的自然是前学士科本,不过或许先试探下另外一位?   据说,柯拉夫人是个巫魔女,要不先见见她?   可以,我确实答应过私下与她一会。   “请柯拉夫人过来,”我吩咐托马德爵士,“共进晚餐,叫你的人别碰他们这的山羊。”   简单的鱼排和黄瓜,还有几片火腿,加上面包就是一顿饭了。   这可是贵族才吃得起的。   “汤还在做,路上捞了不少螃蟹,”我笑言,“还行吗?”   “我吃了十年的鱼,莱雅拉小姐,”柯拉夫人直言不讳,“只有丰收时才能吃吃猪牛。”   柯拉是河盗,丰收当然不是种田。   “没有羊肉,绵羊都没有?”我好奇。   在维斯特洛和厄斯索斯,没有“羊”这个概念,要么山羊,要么绵羊,这或许算是语言限制思维的一个例证。   “绵羊,”她思索,然后评价,“很少见,稀罕。”   “在七国,就是西边那个大陆,我的家乡,”我回忆,“那里的领主和农场主发现,养羊比种田更值钱,所以有不少的大人物任由农民在自己茅屋里饿死,也要不断扩大牧羊的草场。”   “那样的话,农民会变成强盗。”她回应。   “无济于事,他们没有铁,罔论铠甲和刀剑,老爷们手里的刀剑利着呢。”我切割着盘子里的鱼排,“我听说你是巫魔女?”   “我知道一些咒语,”她回答,“我曾经是一个巫魔女的侍女,不过其实我当时的女主人也不过是个给农夫治病的乡村老妇,后来多斯拉克人来了,他们害怕她的名声和魔力,就烧死了她,她算是我的养母,所以,我就给自己的船取了个‘魔女之牙’的名字。”   失望。   不过也是,哪能到处都有魔法,十万个人里有一个巫师就已经很可怕了。   “那你有没有她的书籍和资料,或者其他遗物?我的一个顾问专门研究魔法,我想他或许会感兴趣。”   “那实在太久了,”柯拉夫人蹙眉,“我得回去清理一下,才能给您准话,我记得有一些她用过的器皿,还有一把手杖。”   看来,还是只有指望科本了。   “确实,您问的正是时候,这个课题进展不小,”看起来挺慈祥的老人温吞回答,   “虽然说破译要花一番功夫,这年头几乎没人精通洛伊拿语,不过,我依然在洛恩河两岸收集到了不少东西,单单娜·萨星那,就有两块石碑,莱雅拉小姐,我建议对几个废墟都进行清理和发掘,尤其是查约恩,那里被破坏得更少。”   我不是很关心考古,直接索要。   “成果。”   “您知道为何厄斯索斯对死灵师如此惧怕吗?”他问。   “因为会让亡者复苏?”   他摇首而答:“当然不是,怕死的人到处都有,君主和民众巴不得自己万古长存,又怎会害怕苟存于世的死灵术?是诅咒,莱雅拉小姐。”   “对,诅咒,”他开始翻阅自己的大部头,“这是经过观察得来的结论,这里的诅咒,是指任何的死灵术,都会让施术者和得益者承担负面效果。   这种负面效果,有时不过是流鼻血,有时却是颠覆王国,让万里沃土寸草不生,有些死灵师会利用诅咒来展开报复,甚至和敌人同归于尽。”   “听起来没什么用?”我看着一大堆数字和图形,毫无头绪,“你说的诅咒,施咒者多半自己也会死去吧?”   “对,但是人总是会趋利避害的,因为这种——诅咒现象,后来就有了一类专门利用诅咒而非死灵术的方式,这就是血魔法的来源,”他开始翻页,   “当然,为了避免使用血魔法时自己的生命也被作为施法的代价,后来的巫师和巫婆们,多半会佐以药物、神力或者其他的材料,减轻自己的负担,不过,据我所知,大部分施展血魔法的人,都死了,看来这种方式通常不会成功。”   “我有个问题,死灵术里有没有什么方法,能让鬼魂变得比较明显?”我抱起双臂,表明来意。   科本蹙眉,给了个学士式的观点,“我觉得人死之后就一切皆消,小姐,鬼魂这种东西纯属民间怪谈。”   “那,伤心领的灰雾,该如何解释?”我问,“明显不是自然造成的。”   “庶民总是把没办法解释的东西归咎于魔法,您也看到了,那位莫索卡奥就是如此,他没见过野火,所以他把野火当成了魔法,依照学城的观点,魔法是一种对未知事物的解释,莱雅拉小姐,我确实没法说明那些灰雾,包括灰鳞病的来源,但是,这只是因为我不是专家,对此了解不深,我相信,那绝对不是什么妖魔鬼怪。”   科本宣布了自己的立场。   “万物皆有规则,玄之又玄的魔法本来就不存在,您的死灵术看起来神乎其神,那只是因为我们还不够了解,如此而已,在学城,颈环上有瓦雷利亚钢,并不代表着那名研究魔法的学士是一个神神叨叨的老疯子。”   “我能让人复活。”   “那只是因为我们对死亡不够了解,或许,从呼吸和心跳上判断一个人的死活,本身就有谬误。”他答复。   “那个小指头,身子都烂了。”   “那么腐烂的过程也不该作为判断死活的一个标志。”   我决定不和学士讨论这些问题,他们的看法已经被锤头敲在了告示板上,订上了铁钉,全世界都知道。   “算了,”我揉揉眉心,“关于施放死灵术,有没有什么发现?比如简化步骤之类的。”   “有发现,”他回应,“我遇到过一个去过阴影之地亚夏的商人,他告诉我,在那里的死灵师,并不会长期容忍一个活尸的存在,据说活尸每活动一天,代价就会越加沉重,当然,那里的死灵师手下也没有有灵智的活尸。”   这是和半吊子科本,以及我完全不同的路子,更像是之后瑟曦手下的魔山。   “事先就给大量的奴隶长期服用药物,并储存起来,”科本拿出记录,上面的条文不少,“实际上非常浪费,三年制造出来的活死人,只能用一个沙漏的时间,不过,完全不知疼痛。”   也不是很有用啊。   我有一整支军队在,需要这样的炮灰吗?   如果是前世电视剧里科本制造的魔山,那挺不错,但是亚夏那些死灵师制造的…人偶,确实如科本所说,太浪费了。   不过,前世剧情里被变成人偶的魔山,他会造反,本质上,和我制造的小指头一样难用。   “那不是我的死灵术。”我蹙眉。   “没错,您制造的那种活尸,和亚夏的死灵师完全不同。”   我联想到了前世剧情里,森林之子制造的冷手,以及异鬼制造的尸鬼。   似乎,我的死灵术更类似于那个。   “不过依然有可以借鉴的东西,”他拿出一卷卷轴,“这是在娜·萨星发现的石碑拓片,有些文字已经不够清晰,不过里面记载了一种使唤活尸的方法,有些古代的洛伊拿巫师可以在夜里让溺死的尸体爬上岸,我猜是一种水魔法和死灵术的混合,”   他抬头瞧了我一眼,“当然是不会说话,没有思考的那种,而且,只能在洛恩河及其支流附近,事先要向洛恩河母亲祭祀,并且用螃蟹喂食乌龟。”   在洛伊拿的传说当中,邪恶的蟹王总是和河中老人为敌,有些迷信的洛伊拿人开始一天的工作前,会去观看一只螃蟹和一只乌龟的角斗,如果是螃蟹赢了,那么这一天运气会不好,如果是乌龟赢了,则会一帆风顺。   我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魔法。   我所知道,如今唯一有记载的水魔法使用者是盖林亲王,那个可怕的男人可以招来洪水,唤醒些许水鬼的法术他恐怕根本不在意,小伎俩而已。   “教我,我去河边试试,”我决定,“另外,你们学士是不是把学士之外的人都看成迷信的乡巴佬,包括我?”   “不准确,小姐,”他回答,“即便是迷信的乡巴佬领主,也和迷信的乡巴佬农夫有天壤之别,前者可以让学士饿肚子。”   那反正是很鄙视我们这种相信魔法和灵魂存在的“盲流”了。   为了避免有差池,科本和我自然是复刻了记载中的全部内容,包括看起来很傻的那些。   整套仪式更像是祈祷,而非施咒,洛伊拿式的祭袍让我像是个神职人员,顺道说一句,祭袍不包括内衣,下面什么都没穿,我准备好了祭品,包括鱼和蟹,还有小麦及猪牛。   然后是跳舞。   我很怀疑,布拉佛斯的水之舞是不是和洛伊拿人有一些联系?这种舞蹈更像是不持剑的剑术。   换言之,动作幅度不小。   因为我身上只有一件孤单的祭袍,所以我让其他人离这远远的,免得蹦跶着裙袍纷飞走了光。   如果是职业的女祭司大概不关心会否太过暴露,爱看看。   仪式结束时,我将水珠泼洒而出,熄灭了烛台,万物归寂,不知效果如何。   千百年来风帆来来去去,溺死的尸体,我猜这附近一定有。   在哪里呢?我侧耳聆听,根本就没有爬上岸的响动。   正在我要开口让侍卫们帮忙去寻找时——   “你胆敢召唤我,死灵师?”声音飘忽在我耳边,我根本看不到半点人影。   那个雾魂,他怎么来了?!   于是,半吊子洛恩河母亲祭司莱雅拉我,在这里挨了守旧老古董连肉体都没有的鬼魂一阵乱喷。   “这是我见过最差劲的祭典,你刚才那是水之舞吗,还是在学着上了岸的鳟鱼瞎蹦跶?”   “没有敌人的血液,没有男女欢爱,洛恩河母亲会理会你?”   还有这个?   “琴恩河只是母亲的女儿之一,这里的乌龟稀少,你指望能让母亲在这里给你青睐?”   “为什么我见到的第一场唤起魔法的祭礼,会是一个蛮族带来的一个大笑话!?”   当我喜欢啊?   这袍子又旧又脏,上面那些星星、鱼、云彩和雨水都是什么意思我一点都不明白,还是粗麻的质料,穿在身上痒痒,尤其是神经比较敏感的部位,让人想挠。 第47章 科霍尔(五)   【阿莎】   这条河上本来挺多船的,船夫告诉阿莎,科霍尔的船顺流而下,载着木材、绸缎和铁器,有时也有雕刻品和黄金,瓦兰提斯的船逆流而上,海外的特产和器皿满载其中。   但是战争改变了一切,汹涌而至的人潮搭上南下的航船一去不复返,如今琴恩河上空空荡荡。   “至少现在不会堵了,”老船夫很乐呵,   “有的河盗弟兄收钱时会在夜里用一根铁索将整条河封起来,交一个,过一个,整个河面上都是船只,早上排着,晚上才能走。五十年前,有个叫老瞎眼里奇的蠢货自称河盗王,他的铁链有十条,没有船只能够不给钱就通过的,他最后在梦里死了,他们都说是洛恩河母亲少一个税吏。”   在晨间和夜间,琴恩河上偶尔有薄雾缭绕。   淡淡的气息被飞鸟扑扇着翅膀打破,鸟儿在慢悠悠前行的撑蒿船上投下影子,消失不见。   睡梦中的汉子鼾声鸣响,像是随着长蒿的划动而鸣,好一曲沉闷又生动的单调乐曲。船后的水流中,五颜六色的小龟浮上潜下,好奇的眼睛圆圆地瞪着木壳儿,像是母亲的使者,在确保船身安然无恙。   阿莎凝望着河面渐渐变宽,两岸越来越远,树枝和鸟声不复返,轻舟已入匕首湖。   “我们快下了?”阿莎问道。   “我会在河垒停,那儿有船走洛恩河。”船夫回答,“前不久,新主子说,让大家伙自己管自己,就和以前一样,但是她要知道头头是谁,不少老小子都往河垒去了,就在这几天,他们集会开完,都要回家了,这会儿,你们搭船方便,我也可以载上新客,皆大欢喜。”   阿莎出发时经过过阿·诺颐,那是阿·诺颐郡的首府,她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   莱雅拉的制度下,每三个月,郡内都要开一次大会,就在市政厅所在的地点,例如匕湖郡的河垒。   讨论的主要是基础设施、郡内章程,税收分担等等杂务。   移民管这叫城堡大会,本地人称之为墙后会,因为这是农民们除赶集外,唯一知道的,会让人去到城墙后头的原因。   平常终日劳作也不过能刚刚果腹,谁会瞎跑呢?更别提赶几天路去城堡里了。   有时湖中岛上会看到一些人,男女老少都有,当船接近时,他们纷纷哭喊乞求,船夫只当没看到。   “可怜虫,南下的难民,”船夫扫了一眼,“钱袋空了以后,就被赶下船了。”   “你想去找个可怜女人来一发?”阿莎猜测。   这一幕倒是不奇怪,不提阿莎本人就是海盗,干过载上船客以后,扒光衣服,拿走金银,当奴隶卖出去的买卖,河流里的船只恐怕多半时而是商,时而是匪,只是丢下船已经是看在淹神的份上了。   “免了吧,能让人感兴趣的婆娘恐怕下不了船。”   别看船夫聊得欢。   像阿莎这样的,要不是她和她的同伴武装到了牙齿,恐怕她会被羞辱糟蹋,然后或沉河,或被卖掉,再或者就是被丢到荒岛上等死。   世道如此,想要自己日子过得逍遥,就要躺在鲜血和白骨上。   太阳升起,迷雾渐散,破晓的光线照耀在湖面,粼粼波光在船边摇晃,船上的人逐渐醒来,光头乌瑟站在船首时已然铠甲笔挺,硬壳皮擦得很亮,一看过去就是某个青绿之地大人物的侍卫。   “早安,”他简洁地问候,“你没睡?”   “起得早,他们呢?”   “道克睡得很死,伊格和莱登在穿衣。”不用问也知道,那对男女昨晚干到一块了。   当银发的伊格出来时,她让船夫在河岸边停了一阵,自己下水去洗浴,很大方地在汉子们面前脱了个一干二净,展现出自己曼妙的腰肢和胸前的弧度。   阿莎也没害羞,学着她的样子下水洗净,她在海上时,全船人都看过她赤体的模样,其中不少人和她睡过,海怪之女不是很挑剔,比青绿之地的娇嫩小花更懂得安抚手下人的心。   别怀孕就行了,人在活,诸神在看,过得爽就好。   “这几个男人谁比较厉害?”阿莎问伊格。   “乌瑟壮实,但是比较单调,莱登很狂野,”伊格细数家珍一般,“不过不是很在乎你的感受,道克是个畜生,恶心得很,那个贝里爵士不错,完了还挺体贴,会带吃的,你想和谁试试?”   “莱登吧,如果他不在乎,我就打他一顿。”阿莎擦拭着自己腋下,“来,我给你擦背。”   阿莎喜欢征服,喜欢掌控,喜欢那种让高傲的对手不得不屈服的快感,不管对男还是对女。   当撑蒿船抵达河垒,这里不比阿·诺颐,只有土墙和木制的哨塔,大概是不约而同地趁着开会时赶集,人流熙熙攘攘,有一刹那间,阿莎以为回到了七国,这里是某个河间的乡下,河边到处是维斯特洛通用语的声音,以及工匠们的摊位,不过她很快又丢掉了这个想法,洛伊拿语和瓦雷利亚语飘然入耳。   想想也知道,大老远来一趟,不带点货物,不一通有无?空手而归的话,家里的婆娘又要唠叨了。   “所有接应河上滞留过客的船只均可以向港管处领取报酬,每个人一个银鹿。”一个声音在高喝。   “真是见了苍白圣童了,”船夫咒骂道,“一个银鹿一个人!”他倒是没有理会这样做的因由,可能觉得是犯傻。   不过阿莎知道,莱雅拉的手下这么做,是因为人口增长算是政绩的一部分,迁移来的人,可是也算是人口增长的。   “你们快下船,我要回去,”船夫很着急,“记得犯事儿以后别扯进我。”   “我们是佣兵。”阿莎告诉他,“遵纪守法。”   “得了吧,我闻得出你的强盗味,妞儿,”他半点耐心都没有,“这条河上我有数十条人命背着呢。”   阿莎突然知道为什么会看到有人被丢在湖上的岛里了。   恐怕在莱雅拉打击河盗之后,几条河的运船突然增加了好多,没错,现在这些船夫,过去多半都是狡猾胆小的河盗,专干无本买卖,根本没想过运货运人。   她和她的五个人及其行李很快就被丢在了港口上,阿莎决定从陆路去女王堡,不再坐船,毕竟那些过去都是和她一样的强盗,要是着了道怎么办?她可不想当某个达官贵人家的女奴。   “嘿,你们,佣兵?”那个宣告命令的官员叫住了她,口音是多恩人的,不是这里最常见的绿血河孤儿,而是沙漠里的那种,“去那边报到,洛恩地需要一切士兵。”   他误会了。   “我们刚从阿·诺颐回来,小子,现在要去女王堡,替大人物办事。”女海盗拿出了信件,当然不是莱雅拉的,而是来自管佣兵的契根。   “那就去那边,找老休恩,他马上要往上游去了。”   然而还没等他们上船,就又被截留了。   这是一个面皮更白净的小伙儿,正是舟车劳顿之后的女人最喜爱的那一类,干净清爽,而且衣服下有肌肉的轮廓。   他接过了信。   “契根的?不冲突,在河岸中段发生了一场命案,是一个村庄的头头,我们没这个人手,你们去查个水落石出,然后去女王堡做你们的事。”   真想把莱雅拉特使的派头拿出来,阿莎咬牙。   【泥鳅村】   没有任何的闲杂人等,虽然是白天,但是火光昏黄,因为窗户都被关上了,我的面前摊开了一些情报,要当面口述的斥候则一个接着一个在排队,没办法,识字的人太少。   提利昂在地图上写写画画,他本来要求和西佛呆在一块,可是昨天我却看到他骑着一匹小骡子溜达进了军营里,面色阴沉,大概是父女沟通不畅。   “铁盾团在这里,琴恩河的西岸,和科霍尔城隔河相望,”他复述着之前听到的话,“无垢者和慕女团在城内,哲科的卡拉萨大概在科霍尔森林里,不知道具体位置,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不用猜,肯定在抢劫那里的村庄,糟蹋那里的姑娘。”   “增加一个,”我的手指曲起,摩挲着下巴,“森林部落,用绿色标记。”   我到了这里才知道一个消息。   科霍尔人费拉不堪,自然无法完全掌控自己境内的森林,他们把科霍尔森林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城郊林地,有大量的林场和靠林地产出为生的村落;   另一部分是深林地区,这些地方有一些部族和村寨,不受科霍尔的管制,很像是维斯特洛北境那边的狼林氏族或者野人。   “好的,”小侏儒答应得干脆利落,“那么现在,要打一场仗,首先,我们要做的是,确定谁是盟友,谁是敌人。”   而当下最麻烦的就是,不知道各方是友是敌。   “那,就需要你来动一动了,提利昂大师。”我拍拍他的肩膀,“搞清这些人需要什么,又讨厌什么。”   “你不是有个宠妾,叫多内尔吗?”他扬眉。   我笑了,“无法信任,我得有自己的渠道,上吧,小恶魔。”   “行,”他答应了,“我宁愿面对一万个老姐那样的谈判对手,也不愿意面对一只刺猬女儿。”   “顺便,带个学生?”   “谁。”   “雅西娜小姐。”   “哎哟我的七神,”他惊叹,“我可不知道一个美女该怎么化妆,才能够在谈判桌上让对方变得有男子气概,对你干脆豪爽。”   作者的话:关于仪地人像水浒传。主要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仪地文化背景太明显了。你说按照那种西方式的眼光来说,就显得有点傻,“陈!这是为了家族的荣誉,先祖会保佑你的,用气功!”没法写就。对应冰火的背景,仪地的社会大概应该是类似于宋明时期,有些那个口癖可能会比较符合仪地的文化背景。 第48章 科霍尔(六)   【石柱村凶杀案】   不久之前,这一家的女人血满下身,惨呼叫的全村都听得到,吓得小孩娃娃大哭,男人被打成了肉泥,旁边就是沾着人各色体液的连枷,那是农夫打谷子用的。   现在。   尸体早已经被收拾了个干净,干涸的血迹也不见踪影,虽然这一家人都没了,但是邻居们或许是不乐意住在一栋躺满尸体的屋子附近,或许是单纯出于怜悯,算是料理了他们的后事,将死难者河葬,把没人住的屋子打扫得很整洁。   看起来不好查案子呀。   不过不阿莎和其他的几位佣兵也没想查什么案子,去他妈的河垒,女海盗打的主意是来逛一圈意思意思就走,了不起随手抓一个壮汉作为交代就是了。   此时此刻,就在发生过凶案的土墙之后,茅屋里的叫喊惊天动地,铁民的女儿和北境的汉子狂呼酣战,杀声震天,时而铁民占优,纵身驰骋,时而北境得势,枪刺凶猛,双方势均力敌,都不服输。   有些累了,两个人的喘息声此起彼伏。   汗水流过完美的曲线,滴落下来,阿莎傲然俯视,胸脯因为操劳而不断波动。   “哼,你们北方人,孬种!一点力气都没有。”她挑衅道。   下头的莱登发出一声怒吼,奋起反攻,铁群岛和北境的厮杀,再度在这张死过人的床上掀起。   哐!   木门被打开,光头男子乌瑟扫了一眼里头的二位角斗士,“吃饭。”然后就再度关上。   篝火上烤着一只羊,银发的伊格正在转动手把,金黄色的香肉之间,油水流下。   “食尸鬼”道克咕噜自语,和他自个儿说些别人听不来的话,手上正搅拌陶罐里煮着的杂汤,风干肉和卷心菜在上头漂浮,里头还有奶酪和香肠。   阿莎只是简单地披着衣服,深深的沟壑在火光的照耀下诱人无比,莱登也一样,胸毛虬结,汗水淋漓,男人和女人都没有在意什么别样的目光。   “我得到了一些信息,”乌瑟拔出匕首,切割肉块,“死者在毙命之前,曾经和北边的另外一个村子发生口角,那个村子的主人是海伊家族的唐纳尔爵士。”   “所以,你还真想给人伸张正义?”莱登甩开遮了双眼的长发,在乌瑟身边坐下,“你要做的下一件事,是不是去当一个法官,嗯?”   等等。   “这个村子是洛伊拿口音,河葬,对吧?”阿莎向同伴确认。   “是的,洛恩河边儿上都这样,滥交、口称母亲,死了就睡河床。”伊格洒了一些调味料,大概是胡椒粉。   真是奢侈。   这伙佣兵的到来和土匪进村差不多,眼前的食物都是抢的,胡椒或许比黄金还贵,也不知道从哪得来。   “海伊家族又是什么来头,谷地人?”   阿莎熟悉大部分青绿之地大贵族的姓氏和纹章,但是不是很清楚成千上万个密密麻麻的小骑士家族。   而那个和死者发生矛盾的村子是个骑士的,是阿莎不熟悉的骑士,她没听过海伊这个名号。   “河间人,效忠于佛雷家族。”乌瑟回答,“纹章是一把黑色的草叉。”   莱雅拉在出发前特意嘱咐过阿莎,小心佛雷家族和慕顿家族,他们和剥皮团离心离德。   效忠佛雷家的海伊,会不会是他们干的,受佛雷家的授意?   作为葛雷乔伊的女儿,阿莎不是不熟悉这种套路,挑起两座城堡或者两个家族的纷争,然后铁民海盗就能从中得利,同样的方式也可以用在两座村庄,或者两个族群之间,例如维斯特洛移民和有洛伊拿血统的本地人。   佛雷家族来到海这边的势力在和诺佛斯的战斗中耗费殆尽,不过他们明显没什么心思效忠莱雅拉,说不得会想方设法挑起争端,争取维斯特洛人的认同,从而建立自己的根基。   看来,不用等到去女王堡,这个案子或许就是她履行莱雅拉托付之责的开始。   “找找村子里的人来,”阿莎决定,“再问问是怎么回事。”   “还真要管这趟事儿?”莱登大皱其眉,“洛恩河边每天都有人死于非命,这一家子人并不特殊。”   “这家的男人叫尼洛,”乌瑟没理会抱怨的莱登,“是新选出来的村庄头头,人们怕他,说他以前是强盗,他死得那天确实有一些黑衣服里的人来到这里,有个奶奶讲她以为是来抢劫的,没想到,只是盯着一户人。”   专门穿着黑衣服,只盯着一户人,流窜行劫的强盗没必要这么做,很显然,是蓄意的谋杀。   在这块百废待兴的土地上,各色人等来来去去,秩序还在缓缓重铸,出人命不是什么新闻,仇杀、劫掠,都有可能。   重点是,这事儿是别有所图,还是简单的报复?   “还有一点,”乌瑟补充,“他们的尸体不见了。”   “不见了?”阿莎蹙眉,“埋了以后被挖走了,还是自己跑了?”   “有人要走了,给了收尸人一些钱。”乌瑟说。   目的何在?   在不安定的河边,每天都有死亡,即便有特殊用途也没必要花钱买死人,这几具尸体有何价值要专门来收取,还是说要掩盖什么?   阿莎有些摸不懂了,他们目的何在?   【泥鳅村】   骏马狂奔,长鬃飞扬,豪放的男儿骑乘其上,恣意大笑,他们践踏过嚎啕的男女,手中的刀刃寒光闪烁。   一个男人位列其中,双眸看向躲在黑暗中的他,唇角露出了残酷的弧度,大喊出声。   那一刻,席恩意识到,他想要他的脑袋,席恩应该拔剑而立,去面对那个人的铁蹄和弯刀。   他是葛雷乔伊之子,怎么会去惧怕一个马夫的挑衅?他曾经在临冬城苦练武艺,贪婪地吸取所有鲁温师傅传授的学识,只期待一鸣惊人,让铁群岛传唱他的英明事迹,   甚至在梦里,也是自己扬帆而起,笑傲四海的模样,可是——   可他只是静静看着,看着自莱雅拉的方向飞出的星星之火点燃了光芒,随后汹涌的火焰咆哮而起,热情飞扬,也无情冷酷,火涛席卷而过,让雄心壮志和懦弱平凡都归于沉寂。   “你真的是我弟弟?”阿莎曾经问过席恩,“真的是个铁种?你身上风雪的味道太浓厚了,和那帮北境的乡巴佬毫无二致。”   怎么会呢?   铁民之血流淌于席恩的血管里,他日夜向淹神祈祷,不忘咸水的意志。   真是如此吗?席恩不禁自问,当罗柏因为铁群岛的入侵而扣押他时,他那感觉自己被背叛的怒火又是怎么回事,那一刻对父亲和兄弟姐妹的痛恨又会侵蚀他的心?   他到底是一个北境人,雪原奔狼,还是一个铁民,海中的野兽?   席恩躺在地上如是想。   每一次睡梦都是对海怪幼子的拷问,他想为临冬城而战,想为铁群岛而战,却总是面对警惕的目光,不知自己应该身在何处。   莱雅拉也觉得他是个叛徒吗?否则为何会让一个女人去替她做事,而不是正年轻力壮的自己?   “嘿!”一个稚嫩的嗓音响起,是泥鳅村的小娃娃,“大个子,你今天会教用剑吗?”男孩眨着眼睛,“还是说你比多基还懒,要在床上躺一整天?”   多基是一只母猪…   “我会打掉你的牙,小不点,”席恩没好气地揉着脸,“去,替我打水,小心收拾你!”   剥皮团的四千号人依然驻扎在泥鳅村,这些佣兵还算有基本的纪律,所以居民们在刀剑面前怨言不多。   席恩身着自己的旧皮衣,天气有些热,他讲领口敞开,露出白嫩但结实的胸肌,半点海风的迹象都没有,阿莎曾经取笑过他,就像是旧镇里卖肉的男伎。   他不是娇生惯养的男人,只是北境天寒,不管做什么事多半都穿着严实,所以和海上的铁种比,就少了一份粗粝沧桑。   天气不错,阳光正好,活动下筋骨的时候到了,这位史塔克的养子装束收拾好了,他抄起墙边的训练剑,准备去把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小子暴打一顿。   可是脚步声响起,金属铿锵作响,由远及近,席恩很熟悉这类响声,属于披坚执锐的战士。   有人来找他?   “囚犯席恩·葛雷乔伊,”守卫在头盔里冷言冷语,“女主人召见,速速随来。”   勇武,认同,临冬城,铁群岛,和他有什么关系?都是脏池子里的影子,毫无是处。   守卫这话提醒了席恩,他现在就是莱雅拉手掌心里的蛆,在白皙的素手中扭来动去。   “下午再来收拾你。”囚徒给小孩撂下狠话,丢剑跟上起步离开的卫士,将稚童的嘲笑和挑衅扔在脑后,狼狈极了。   村里的旅馆,几乎成了莱雅拉的行宫。   其实,服侍莱雅拉的事儿并不多,和当初在史塔克家族服侍艾德区别不大。   这个女领主和其他更大方一些的女贵族不一样,比较看重男女有别,所以席恩不用做太多事儿,至少衣服洗澡和梳妆不同他忙活。   席恩主要照顾她的马,萝卜,还有在饭桌边递杯子倒酒。   这顿饭吃的人只有两个,莱雅拉小姐,和托马德爵士。   实话实说,看好看的女孩吃饭不是太差的待遇,莱雅拉的姿色并不差,所以,席恩也没啥好抱怨的。   她的五官很标致,眉角有些硬,鼻梁挺高,显得有些孤傲难近,皮肤和珊莎比太白了一点儿,席恩觉得有些像是幽灵,缺乏鲜活的感觉。   她太过有主见,席恩想,自己不会考虑追求这样的姑娘,不过按照阿莎的观点,他这样的男人或许得有一个强势的女人来照拂,谁知道呢?   在没有重要活动或会见时,莱雅拉的头发通常都披在肩上,一小撮发丝打着卷儿曲在眉边,这大概是前些阵子,面见军官时梳理过发型,所以留下了印迹。   那双冰凉的浅灰色眸子专心注视着餐盘,她将盘子里的猪排切得很细,递进红唇间细嚼慢咽,席恩耳聪目明地倒上一杯梨子白兰地,美人轻轻颔首,聊表谢意。   “我有个问题,在阿·诺颐,你说让我等你回来,现在你回来了,然后呢?”她冷不丁地发问。   席恩开始时还以为她问自己呢,一时迷茫。   他什么时候和她说过如此暧昧的话?   然后他意识到,这不是对他说的,是对托马德爵士。   托马德·维水僵住了,他眨了眨眼。   半天之后,“对!”骑士擦着嘴,眼珠子有些窘迫地在眶里晃,“是这样没错,我是说,嗯……”他抬头瞧瞧面前的女人,又继续把头埋下去,跟犯错了似的。   “你是说,让我等你回来,”莱雅拉的语气玩味,音调拖长,幽灵一样苍白的脸上多了一丝红晕,“现在~你回来了,然后呢?”   托马德会说什么呢?   席恩心底也不由得提起了一丝看热闹的兴致。   【布拉佛斯】   那位女士乃是铁金库的投资人,出手豪气,作风英明,这也是为什么,萨佩里奥不再在海关做事,而是作为莱雅拉·波顿在布拉佛斯的代言人,四处奔走,为她出力。   其实在海关不坏,商人们敬畏十足,收入丰厚,着实是一份顶好的差事,不过,萨佩里奥想要更进一步,多一些挑战,多一些机会。   替一个有权有势的外国人当买办就是不错的机遇。   这些日子以来,莱雅拉女士在南方坐大,他也没在秘之城闲着,不但拉拢了一名颈挂金钥匙的落魄看匙人,替莱雅拉在真理宫搏得一张选票,也搭上了著名权贵黑石总督的门路,很对得起莱雅拉留下的资金预算。   今天,是攸伊斯总督晚宴的日子,萨佩里奥盛装出席,交际花们和贵族剑客眉来眼去,萨佩里奥则是在和一名出口商,就发往洛恩河的一批大理石料进行交谈。   “总督要见你,阁下。”冷淡的男音打断了他们越来越热络的沟通,“关于您的主顾和他的生意。”   萨佩里奥不敢怠慢,立刻应邀。   当任海王费雷哥·安塔里昂病入膏肓,总督托尔莫·弗雷加和“黑石”总督攸伊斯·石东当下难分伯仲,都有机会,虽然攸伊斯过去只是个佣兵,更是有个外国姓氏,所以优势不显。   不过依然有谣言说非他莫属。   这位炙手可热的总督正在和自己的一名保镖聊天,“攸伊斯大人。”萨佩里奥轻轻道。   总督转过头瞧了他一眼,“去吧,”他对保镖吩咐,然后转身面向前海关官员,递给了他一杯青亭岛的黄金葡萄酒,“你是萨佩里奥,投资人莱雅拉·波顿的代理,对吗?”   传言说,攸伊斯总督话语简洁,过目不忘。   “是的,大人,”萨佩里奥小心翼翼,他无法从面前这位黑发男子的面容上看出喜怒,总督的性子沉稳极了,“愿意为您效劳。”   “你的主人有一个朋友,交际花,名字叫贝乐丝·奥瑟里斯。”   贝乐丝·奥瑟里斯…据说有海对面前王室坦格利安的血统,交际花“黑珍珠”贝罗娜拉的女儿。   萨佩里奥确实见她和莱雅拉有过密谈。   不过,他记得,莱雅拉走前嘱咐过他,担心那个蛇蝎美人才对,肯定不是朋友。   “不,大人,”所以,萨佩里奥回答,“她们不是朋友。”   总督没有理会他的话。   “那位美女被查出替瓦兰提斯收集情报,跑了,今早的船,莱雅拉和这件事有关系吗?”   “没有,”萨佩里奥称职地回护莱雅拉,“她们之间相互提防。”   “证明这一点,我要洛恩地充分的合作。”攸伊斯告诉他。   多少人都和瓦兰提斯有联系,为什么单单会去抓那个女人?   奇怪。   萨佩里奥知道,总督没有把实情全说出来,背后肯定还有猫腻。   他隐约有种感觉,这和布拉佛斯的上层权力更迭或许有些关联。 第49章 科霍尔(七)   【科霍尔城外-泥鳅村】   托马德心头懵然。   在莱雅拉没在的时候,他有一万份勇气敢于直抒心中情意,可是当着莱雅拉的面——   “现在~你回来了,然后呢?”   他能听出其中的调侃意味,还有一丝丝挑逗。   “想翻天?”她一边的眉毛好看地挑了一下,像是在看一只闯了祸的小狗,这让托马德更窘迫了。   托马德爵士此刻脑海里毫无想法。   碰!   他紧紧握住莱雅拉的手,将五根修长的纤指包裹在手心,动作唐突得差点撞翻餐桌。   冰凉凉的,她的体温向来不是太高。   莱雅拉面上的红晕染开,几乎快滴出血来,他没等她开口,直率地表露胸臆。   “我想追求你,女士。”   两个人都故意忽视了一边儿的席恩,眼中只看着彼此。   “我,额,我,那个,”他看着她打着咯噔,心里的君臣间的藩篱被一扫而空,这不过是一个女孩,怀春的可爱姑娘,他在害怕什么,“那个,嗯…我觉得,我不知道!”   调皮,她故意引起了他的勇气,却又想自己逃掉。   “告诉我您的心意,女士。”   莱雅拉眼神稍稍偏移,没看他,“我觉得追求女士好像不是这样的,感觉我在斗牛。”   气氛更尴尬了。   托马德爵士觉得自己就是个傻瓜。   “那,那我是否有幸邀您河边一走?”他听到自己继续问道。   莱雅拉眨巴着眼睛看着他,似乎一时没领会他的意思。   河边散步。   托马德突然想打自己一千个耳光,骑着马把自己给踩死,或者用剑把自己砍成一百截,这太蠢了!   邀请意中人,散步?   还是没答应自己的那种意中人。   自己的脑子里种的是土豆吗!?   “那天祭礼你在场?”她突然问。   “没有。”托马德立刻下意识地回答。   其实他看过,当时紧张得满手是汗。   就躲在阴影里,他看到她在月光下起舞,宽大的袍子掩盖不住窈窕身段,健美的长腿和细嫩的腰肢,以及——   托马德咽了一口口水,他不是故意偷窥的,只是不放心她,生怕有什么安全问题。   可能莱雅拉想到了。   为什么自己这个傻大个会突然想去河边走走?   她肯定猜到了!   就是因为无法忘却夜中丽影,所以他才会犯这个傻。   “抱歉,”骑士诚实交代,换他不敢看她了,“我当时,不放心您的安全。”   莱雅拉没说话,五指挣扎着将手从他手心抽出,“嗯,我知道了,我们去走走吧。”   完了,   托马德一直以自己坚持骑士的守则为傲,未想到诚实有一天会让他如此心痛。   莱雅拉一定生气了,生气于自己的冒犯。   这一次,指不定她就是要解除双方的约定,让他自己滚蛋。   他没有遵守她的命令。   他对她产生了绮念,不该有的非分之想。   此刻托马德的心情表露在脸上,真的像一只可怜的小狗。   殊不知,真实年龄不小的莱雅拉,只是在玩耍而已,她哪是还会害羞的年龄,或许这个年纪的身体确实会渴求一些暧昧甚至感情,但是和面前的托马德不同,她的心态早就不是少年。   还有什么比少年更有趣的东西呢?   一旁的席恩看得目瞪口呆。   【科霍尔-蒙尘巷】   侏儒小心地在人流中穿行,避免自己被撞倒,多内尔在前头带路,捎他去见见科霍尔的世面,他们都没穿着太华丽的衣服,简单的亚麻袍,未染色的深褐。   提利昂已经觉得自己够朴素了,可是没到一个沙漏的时间,自己差点被一群人挤扁,等好不容易挣脱逃开后,发现皮带没了。   可怕。   这里是河港最脏乱的地方,蒙尘巷,路人的衣服袖子上馊味熏天,不时露出惊心动魄的疮疤和烂肉,“铁匠,”麻木不仁的声音在喊,“铁匠,三个铜币做工。”   “这里不少人都是被赶出城的,别听他瞎扯,他的手多半被砍了。”多内尔告诉小恶魔。   “让人印象深刻,”提利昂瞪大眼睛,这里不是他见过最穷苦的地方,君临的跳蚤窝也不干净,但绝对是有最多残疾的地方,瞎子、瘸子、聋子还有残手的乞丐,几乎都是后天造成的,“这难道是科霍尔工坊的垃圾堆?”   “差不多。”多内尔没耐心解释,只是提着侏儒往前走,“快到了,我的巢居。”   他们踩过地上的污水,躲开从天而降的一根鸡骨头,在小巷里穿行,多内尔多半也不喜欢这氛围,脚步迈得挺快,侏儒转来转去,有些头晕目眩。   “还好不是你的娇花来,”他抱怨道,“否则她会叫逼着这些人把这里清扫干净。”他还记得当初为了防疫,自己跟着莱雅拉如何整顿剥皮团的卫生,教会那些野蛮人和农民勤洗澡,勤换衣。   “到了,”多内尔打量周围,然后弯腰掀起一块铁板,“进去,里头就是。”   涌入提利昂鼻腔的,是腥甜刺眼的臭气,这分明是下水道!   见了个异鬼的,什么样的云雀会把巢筑在这种地方?   通道很狭窄,借助着微薄的光线,他用袖子盖住鼻口,一步一步走下石阶,石墙和地板上盖着一层厚厚的黑泥,让侏儒落脚时十足小心,多内尔很快就摸到一扇门前,将他退了进去。   呼…空气好多了,臭味消失,提利昂欣慰地发现,此刻最臭的是自己。   依然是在地下,没有多内尔那五彩斑斓的风格,不过很通风,“我猜你的钱足以买上十栋豪宅,为什么却躲在这里,跟一只老鼠似的。”   “我的老鼠洞可以通向城内城外,四艺院、黑塔、无垢营、大师家族的宫殿,还有河边及科霍尔的森林,除了诺佛斯那个无名神住的无底洞之外,这可能是全世界最有价值的老鼠洞了。”   “是吗?”提利昂依然在打量周遭,有一些雕像和人脸,五官生动形象,意义未知,多内尔在撬开一个陶罐,酒香四溢而出,“我想先洗个澡,然后听听坐拥黄金老鼠洞的你,为何要和我们的大美人莱雅拉勾搭上。”   “别急,歇息一会儿,让我先见见我的小麻雀们。”他给了提利昂一个极有魅力的笑容,仿佛可以迷住十万个莱雅拉一般,然后将酒杯酌满,拐入一个转角,脚步声消失。   “小麻雀,是一群街头孤儿吧?那真得是经典套路永流传了,”提利昂喃喃,“有兴趣当女领主的情报总管吗,云雀?”   莱雅拉提到过,多内尔声称自己儿时曾经是阉人蜘蛛瓦里斯,在潘托斯豢养的一只小老鼠,现在看来,恐怕确实是。   他又想要一些什么呢?提利昂从未理解过瓦里斯,不知道八爪蜘蛛意欲何为,现在,他也没法理解这只比蜘蛛帅气一万倍,并且腿间有东西的小云雀。   八面玲珑的探子最难收拾了。   不过,先听听看,他有些什么见教吧。   再一次露面时,提利昂眼前是一个女子,妖娆的丝纱只有最昂贵的勾栏才有佳丽会穿着,更别提烈焰红唇和恰到好处的眼妆,好一个如泣如诉的容颜,好一个娇滴滴的美人。   “多内尔?”提利昂轻轻问道,还是说上道的云雀给他安排了一点乐子?这看起来很贵啊。   难道多内尔已经蠢到把这个秘密地点透露给一个没操守的女子知道?   当然不会。   “是我,”她开口了,俨然是多内尔的声音,“我带来了几个消息。”   提利昂眉毛高扬。   “你快比你的娇花还漂亮了,莱雅拉知道吗?”   艳丽的女人多内尔耸了耸肩,“一群慕女团的士兵换掉了南门的盘角卫,我听说,那个佣兵团很会用毒药,这几日有人在剑钱营外捡到蝎尾兽的尸体,还吃死了几个乞讨的傻子。”   突然制毒是为了做什么?   南门几乎就是莱雅拉进城时的必经之路。   “她必须知道这件事。”侏儒声明,“我今晚就走。”   “别急,还有呢,”多内尔不急不缓,“黑塔下的羊愿歌者要召开一次庞大的祭祀,向黑山羊乞求哲科的卡拉萨不会入侵到科霍尔城里。   他要求,作为黑山羊之手,扫灭了莫索卡拉萨的女人,莱雅拉,必须到黑塔前觐见祭拜。”   “打败莫索卡奥和黑山羊有什么关系?”   多内尔向小侏儒解释了这个问题:“在之前就举行过一次祭典,乞求莫索和哲科无法进犯,结果,莫索败在了一个女流之辈的手里,整个卡拉萨灰飞烟灭,在科霍尔人看来,这当然不会是莱雅拉的努力,而是黑山羊的恩典。”   “现在?”   “不是现在,不过也将近了,”多内尔回答,“筹备已经开始,科霍尔东边的畜鸣道上已经运来了不少牲畜,饲羊之眷也在遴选。”   提利昂有些怀念圣堂里的七神了,比起黑山羊来,那真是温和善良没什么要求的好神灵啊。   【洛恩河畔-石柱村】   “所有的好人家都知道,千万不要得罪拿剑的人,要钱给钱,要粮给粮,不要拿性命来开玩笑。   当然,当拿剑的人向你问话时,最好也老老实实作答,”阿莎双腿交叠,紧紧包裹在黑皮靴里的美足轻轻拍着地面,她的口吻全无耐心。“你觉得对吗?别害怕,要是觉得有道理,就承认,要是觉得没道理,就否认。”   下头的老夫妇跪倒在地,抖若筛糠,青绿之地的农夫都是如此胆小,终日苦耕。   她在讯问他们,了解那个命案的事儿。   “他叫尼洛。”老头儿说,“是个强盗,在以前,他时不时会出门,过个把月后,带一些黄金白银回来,还有没见过的粉末,”大概就是胡椒粉,“和一些光滑的陶器,我还见过他带女人回来,不过后头又带走了,大概是卖掉了,他还有一些朋友,有刺棒和斧头,我们都不敢和他们说话。”   “是吗?我以为你们全是强盗呢。”阿莎直接戳穿。   洛恩河流域实在是风水宝地,种下去的粮食绰绰有余,出门就是商船和商队,而且没有秩序存在,只要胆子大,在过去,可以活得很好。   “想当强盗的人都走了,”老倌如实说,“留下的都是想过日子的,看在母亲的份上,这是实情,老爷。”   母亲,洛恩河母亲。   “他的婆娘和孩子呢?”阿莎继续问。   “种田捞鱼,他娃娃是个好胚子,比河水还好看,那天夜里,头盖骨都被掀掉了。”   是个女孩。   “她们就只是农民,很老实?”   “很老实,而且心地不坏,会给乞丐施舍水果,有些女人说那婆娘在丈夫走后勾引路过的人,不过我们隔壁的一次没见过。”   一般伺候田地的农民哪会有的起水果,又不是在丘陵的果园讨生活。   不用说,抢的钱财。   “那对母女通常接触一些什么人?”   “就是,我们,大家伙,有时还有拉赫洛的红袍光头。”他说。   拉赫洛。   “拉赫洛?你信吗?”   “不,我们家更尊重洛恩河母亲,不过这边有不少人拜圣火呢,大都是从南边的密尔和里斯来的。”   依照莱雅拉前世的观点来看。   石柱村这类原先就已经产生的村庄,是典型的移民社区,没有形成根深蒂固的文化和传统,没有统一的习俗甚至语言,人员来来去去,没有秩序,就没有稳定。   “尼洛有个兄弟,叫尼德,”没得发问,老头儿继续说,“那是个坏家伙,睡寡妇还有未婚的小婆娘,”阿莎从语气里听出了一丢丢的妒忌,“在大人来了以后,说,不准抢劫,他就溜了,当时他们还说这里是他们的地盘,要跟大人干仗,结果被那些剥皮兵杀死了好多。”   “那个尼德有回来过吗?”阿莎耐心地问。   “白天没有,但是晚上有次我出门放水,好像见到过,偷偷摸摸地去他哥哥家里。”   这还有一支潜在的,反对莱雅拉的人。   “对了,你知道是谁要走了他们的尸体吗?”阿莎想起了自己最搞不清的一点。   “光头,是拉赫洛的光头,他们说是要给一个教胞的葬礼。”老人回答。   【里斯】   晨光飘然,海风从四面八方吹过名城里斯的城廓,这座城市是自由贸易城邦之一,建立在几座岛屿上,其炼金术师和毒药世界闻名。   同样著名的是神庙,除了闻名遐迩的本地爱神及圣伎之外,里斯也有最大的拉赫洛神庙,其规模与瓦兰提斯的那座差相仿佛。   信徒们建立了一座红色的庙宇,还有一座黑色的庙宇,因为在这座城市里,拉赫洛乃是黑影与烈火之神。   睡眼稀松的守门人过去是里斯的圣火之手,如今太过老朽,无法作战,寥寥无几的白发松弛垂落,脸上爬满了老人斑。   不过,虔心一往如昔日,他会用一生来侍奉光之王。   现在,他正用力推开神庙巨大的大门,准备迎接前来祭拜圣焰之心的水手和商人。   当一丝光线穿过门缝时,守门人同时也听到了外头的嘈杂,他感觉到了一丝不对,清净的晨间为何如此喧闹,简直就像是下午?   当门扉间的缝隙再大一些时,他知道了原因,老人深吸一口气,身子不住地颤抖起来。   “亵渎。”他喃喃道,“这是亵渎!”   数十具尸体排列摆放,腐烂的程度不一,大多数都赤身裸体,只是脖颈间挂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有些是带锈的铜,有些是灿烂的金。   一个维斯特洛通用语单词以鲜血书就,大大地码在了神庙的门口。   “异端!” 第50章 科霍尔(八)   【科霍尔-折腰路】   夜里一片轻悄。   侏儒躲在多内尔身边,静静望着一队盘角卫从面前经过,盘角卫是科霍尔的卫兵,他们的头盔上有青铜打造的一对金属角,故而得名。   提利昂觉得,这是这座城市羊崇拜的又一个例证。   他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多内尔想要带他去见一个人,一个潜在的盟友,提利昂猜大概会是铁盾团,毕竟科霍尔周遭只有铁盾团和剥皮团接触过。   那帮仪地人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习俗,会不会觉得侏儒为使是为不祥,或者喜欢砍掉金发的脑瓜当纪念品?有些没有金发的族群会有这样的习惯,书上说的。   提利昂暗自猜度,他们想要什么,金银?科霍尔恐怕有更多。   如果仪地人嘲笑他的话,他该怎么回口,肯定得按捺住怒火,不能让对手勃然大怒,但是也不能像个蠢货,任由他们取笑。   “你穿那么漂亮,美人,是不是喜欢这么在街上走?”他问穿着裙子的多内尔。   “这是工作装,”多内尔简单地回答,“记住,我是玫瑰院的丽丽米米,如果待会有人拦下我们检查,就这么说。”   这是宵禁时间,按理来说,他们不该在街上晃悠,可是神通广大的多内尔有盘角卫指挥的信件,可以自由来去。   啊,不对,是玫瑰院的丽丽米米。   提利昂有些怀疑自己。   有几次喝醉以后,他抱着女人动作时很不自在,会不会就是丽丽米米这种情况?自己凑巧点了一个间谍陪床。   多内尔这么穿,是真的要遮掩身份,还是说那帮仪地人就好这一口?   提利昂联想到了呆在城外河港贵人街旅馆的雅西娜,他最讨厌贵族女子,对平民女人,侏儒可以付钱调戏,可是对那帮小姐,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   莱雅拉是真的把她当男人用,还是背地里训练她去色诱,做人情妇?   谁知道呢,泰温总说,埋在地下的是金子还是泥巴谁都不知道,只有去挖,才能一探底细。   提利昂努力把自己的父亲从脑海里赶出去,人生地不熟的环境让他有些紧张,可有一堆恐怕喜欢女装男性的仪地人要见呢,要不他也画了口红戴个金色假发?“各位晚好,我,七国第一美人瑟曦是也,兰尼斯特张腿就来,不管是月童还是泥鳅!”   如果老姐知道他此刻的想法,他就死定了。   多内尔很快就像提利昂揭露了谜底,他带着他在折腰路上转来转去,“这里住的人几乎都没个好腰,驼背比任何地方都多。”多内尔告诉他,所以叫折腰路?   大概是学徒和奴隶的社区,提利昂想,太频繁的劳动会让人脊椎变形。   “一个侏儒?”   然后,他们见到了一个红袍僧,棕发黑眸的男人。   “这是个使者,”多内尔告诉这个僧人,“不起眼,但是聪慧。”   真是好评价,提利昂向红袍僧鞠躬致意,脑海里想道,尤其是不起眼,他更该出现在马戏团里逗人发笑。   红袍僧没再在意,看来他境况不是很好。   “我叫泰尔斯,光之王的奴仆,我们需要帮助,黑山羊的爪牙在屠戮拉赫洛的子民。”   【泥鳅村】   弯弯的月牙飘在云端上,薄雾弥漫清水,晚归的渔船上长桨摆动。   我搅着长发,归拢到耳后,我和他之间一直无人说话。   “托马德,你把我叫出来,却一语不发,是不是想要行刺我呀?”   少年坐在地上,双手撑着河滩上的鹅卵石,抬头遥望苍穹之月,他露出一抹微笑,“不,我只是喜欢就这样坐在你身边,闻着你的发香,咳,抱歉,小姐。”   没有抱歉后面的内容的话,这一句可以算及格。   “你是想说我很久没洗头了嘛?”我问,心底的坏笑差点浮在脸上,调戏这个男孩的渴望止也止不住。   “即便您不洗,也是香的。”他迎难而上,毫不露怯。   手指拍打裙下的腿弯,我瞅了他一眼,“这就是你追求淑女的方式,从称呼到态度就像是面对自己的君主?”   “您就是我的君主。”   “是啊,那如果我们结婚,你是不是得随时跪迎自己的主子?”   他无言以对。   算了。   “来说说看,有什么军情吧,托马德爵士。”我给了一个勉励的微笑。   “最近无事,不过我想问一下,河垒那儿为何要随时戒备?”他有些气馁,不过很快又收拾干净了表情,“女王堡的军队是为了防备北方的诺佛斯,伤心领的警惕,是因为南方的瓦兰提斯,那么河垒呢?”   我告诉他原因:“里斯、密尔和泰洛西正在集结军队,按照过去的历史来看,他们多半会相互交战,可是,这三个城邦毕竟集结了重兵。同时,河垒的西南边没有隔拦的天堑,如果有军队偷袭了那里,就能中断洛恩河的河道,伤心领和女王堡会被隔开,洛恩地将会被各个击破。   这是我当初建造河垒的原因,也是为什么那里也有军队常驻。”   他颔首低头,然后继续遥望月亮。   我们又坐了一会儿,即将回去。   “我是个私生女,”我对他说,“一个野种,仅此而已。”   难道不是吗?我想。   我不在乎出身,不过,我也不会主动,毕竟按现在的局面继续发展,我的另一半恐怕会是由政治联姻而得。   没必要给自己在情绪上徒增烦恼。   【干草庄】   这村子里会不会有人知情呢?阿莎心想,知道尼洛的死亡原因,知道凶手是谁?   不过,她很快又抛开了这个念头,毕竟,她不是真的替人办案的官员。   “所以,结论是,要么是那个尼德干的,要么就是海伊家的唐纳尔爵士干的,你们中间会不会凑巧有人识字能写?”   她问自己的佣兵伙伴。   丫头伊格立刻就摇了摇头,光头乌瑟稳健地否认,莱登不屑地哼了一声,大概也是不会,食尸鬼道克:“哎?”   肯定不会。   “行吧,”她放弃,“我来写。”   他们找遍了村子也才找到半张羊皮纸,上头是这个村子人越来越多的原因:免费出借农具和牲畜的布告。   阿莎翻了个面,把结论写给那个面皮白净的河垒官员。   到了夜里,阿莎把莱登让给伊格,自己试了试乌瑟,果然如伊格所说,一板一眼,极度乏味,早上时外头喧哗声起,闹腾得要命,吵醒了她。   仔细一听,有娃娃在哭,女人在撕心裂肺地叫,还有男人的吆喝,葛雷乔伊的女儿披挂整齐,背着盾牌腰晃长剑,前去一问究竟。   石柱村的中央有一根石柱子,大概是洛伊拿的遗迹,这里因此得名,现在,围满了各色人等。   “是干草庄,就是那个唐纳尔的干草庄,早上时,‘缺门牙’去下地,发现用来当地界的石碓被往我们这移了十几米,就去找干草庄说,结果,那边的西方人把‘缺门牙’的脑袋送回来了,大家要去打他们。”   这过去可是个强盗村子,不是什么老实巴交的乡下人。   海伊家族是佛雷家族的封臣,乌瑟交代的。   而莱雅拉说过,要自己小心佛雷家族。   要不要去管管?   看机会!   “抄家伙!”阿莎吆喝,“那边有个富得流油的爵爷,我们去干一票!”   如果出事,就说唐纳尔蓄意挑动族群矛盾,杀害石柱村的长老尼洛。   简直就是合法打劫,不干白不干!   “这些骑士跑来圈地,然后就说是他们的。”村民拿着斧头和棍棒,还有草叉,男女一齐出动,老头嚷嚷在阿莎耳边,“可笑得很,他们还说自己是合法的,拿出一张纸,说是莱雅拉大人的命令,好吧,命令就命令,那能随便吞我们的地,杀我们的人?!他自己的人是他的奴隶,他爱怎么杀怎么埋我管不着,可这千百年来石柱村都没有过老爷,哪怕现在,只要交够粮,莱雅拉大人也不管!他凭什么?!”   “好吧,河垒的老爷们有命令,骑士的地是骑士的,我们认了,行吧,那我们是莱雅拉大人的人哪!”他吼道,“我们给莱雅拉干活,给剥皮团送粮,难道这是那个老爷说杀就能杀的?!让他们滚蛋!”   “赶跑他们!”群情汹涌,“草他们的娘们,烧他们的屋,砍他们的头,丢他们的七神进粪坑!!”   “丢进粪坑,对!上!!!” 第51章 科霍尔(九)   【干草庄】   闹哄哄的石柱村村民吵嚷着接近干草庄,佣兵们跟在后头,田间劳作的身影遥遥可见,靠近时,那帮农夫丢下木耙就往后跑。   “打他!”一块石头扔了过去,在地上砸起一片灰,逃命的人跑得更快了。   田地被踩在脚下,兴奋的穷人们拉过挽马和耕牛,收拢被丢下的农具,他们激情澎湃并未停下,而是继续向前。   阿莎意识到,人群已经靠近了另外一个聚落,黏土和石头筑成的围墙大概有阿莎肩膀那么高,少数的一些屋顶都是木制的。   这是一个新村子。   叮——叮——叮——   阿莎依稀能听到传来了金属交击的声音,土墙后人喊马嘶,然后是一阵尖锐的喇叭。   嘟嘟——   敞开的木栅栏门里跑出来了几匹马,上头是披挂甲胄的骑兵。   乌瑟将十字弓抵着大地,狠命转动握把,伊格背上的紫杉长弓已经落到了手中,弓弦早已上好,她正在抽箭,莱登舔着自己的嘴皮,手上是盾牌和一把标枪。   “等等,让这些人先上,等骑兵冲击他们的时候我们就把他们打下马。”阿莎吩咐,一把投斧在她手上转动。   “嘿嘿,杀?”道克口水四溅,像个小孩儿一样天真地看向伊格。   “杀!”   “哈哈哈哈。”一头乱发下的笑声畅快而尖锐,他活泼地跳进人群,躲藏进了农夫中间,阿莎没看清他的武器是什么。   乒乓声响,人群自相拥簇撞击,别看众怒滔天,骑手利刃挥舞,就已经吓得老百姓转头就跑,前头的人朝后退,后头的人朝前冲,骑兵还没卯上来,这群村民已经自乱阵脚。   这就是海伊家族的底气,别看石柱村人多,三五个披甲的汉子骑着战马一上,抵抗之心立刻就会分崩离析。   这就是这个年代骑士对农夫的碾压,傲慢,残酷,冷漠,毫无慈悲的碾压,只怕在那个唐纳尔爵士的眼里,眼前的不是黎民百姓,而是一堆蛆,他会想得到有佣兵夹杂其中吗?   不,他想不到,想不到会有阿莎这样桀骜不驯的女人。   阿莎甚至想能读出奔来骑兵的心里所想:只要这位爵爷步步紧逼,要不了不久,就没有石柱村了,到时候那个村子里的人要么跪下,要么滚蛋。   任何决定都有其负面的影响,莱雅拉从维斯特洛吸收移民增加人口,吸纳识字懂得读写的贵族以构建自己的统治秩序,同时,这些贵族也有自己的居心,一个私生女构不成太大的威慑,于是就有了眼前的一幕。   在莱雅拉的秩序终于固定之前,有多少这样的群殴和厮杀会在洛恩地的乡间展开?   七国的殖民者里有多少像这样贪婪的人?这些贵族子嗣有铠甲,有武器,他们到处都是,正在一个接一个地,将那些被莱雅拉接纳的村庄和小镇化为己有。   四个重骑兵,都佩戴着黄底黑色草叉的纹章,阿莎不清楚其中的哪个是唐纳尔·海伊爵士。   她轻轻掂量着手中的斧头,五指调整着力道,猫下腰,接着人群的掩护悄然接近,海怪之女已然伺机待发。   对面这四位开始潦草敷衍的冲锋,让最前排的石柱村村民整齐地发出一声尖叫。   碰!   骏马毫无疑虑地撞倒了妇人,踩在农夫的大腿上,人群崩溃,四散奔逃。   阿莎注意了一下大家的站位,每个佣兵负责一个骑手,力求一击制胜。   就是现在!   “动手!”   崩。   十字弓发射的脆响鸣起。   阿莎的投斧飞出,莱登手里的黑影半点不慢,那是一杆标枪,羽箭破空的呼啸声在耳边回荡,长弓手伊格冷静地射向自己的目标。   海伊家族的骑兵哪能料到还有这样的抵抗?标枪将一个骑兵射下马来,面对阿莎的那个汉子额头上已经嵌了一把斧头。   如果有下次的话,他一定不会穿着锁甲兜帽就出门,至少戴个头盔。   骑兵几乎在一瞬间就宣告完蛋,伊格的那个对手慌乱地跃马回庄,却被食尸鬼道克一整个地扑倒,在凶残啃食中发出惨号。   佣兵没有停手,他们砍翻了几个石柱村乱跑的傻子,命令他们开路进庄,到了下午时,血腥味浓烈地缭绕在干草庄的土地上。   光天化日之下,莱登在干着唐纳尔爵士的婆娘,一宣泄多日来被阿莎欺压的怒火,爵士本人的脑袋已经挂在了庄门上,伊格和乌瑟在数钱,清点缴获,阿莎盯着一封信,细细阅读。   这是佛雷家族给自己封臣的信,他们在这片新的边疆找到了盟友,不喜欢莱雅拉的盟友。   黑瓦德,管这伙人叫占星者。   这就够了吗?这些情报是不是莱雅拉需要的,阿莎问自己,如果就这样回报莱雅拉,她会有何反应?   这些天来她在洛恩地见识到了生机和混乱,人们在涌入这里,寻找自己的机会,或者从别人的手里抢来机会,为什么不呢?等她带着军队去拜访莱雅拉,去见见那个攸伦老叔,岂不是更好?   葛雷乔伊的女儿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无序的世界。   不过先把那只北境的小剥皮安抚好。   幸运的是,海伊粗糙的宅子里,至少纸张不少。   阿莎提笔开始说明自己发现的问题,她打算把这些维斯特洛的贵族写得再贪婪邪恶一些。   不知道这几个同行人之中,哪些是莱雅拉的眼线?阿莎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查约恩】   梦想桥的两岸,如今是两个世界,在他身后,车轮滚滚,人喊马嘶,绿血河的孤儿和其他的移民正在修葺荒废千年的遗址,这里一无所有,可是人人干劲十足。   而在他面前,河那边是迷雾中的宫殿,无数的石像静静伫立,一如过去伤心领的传说。   他们昨天告诉了他新的传说,就在没有屋顶的大厅里一群人睡在地板上过夜。   他们说那个来自恐怖堡的女儿纵马在此,她受七神庇佑,诸神为她驱散了迷雾,让诅咒不复出现,赐予了她这块沃土,让她重振洛伊拿的荣光。   可是乔拉记得,就在昨天,还有个水手染了灰鳞病,自己乖乖去了河的那边,投奔裹尸布亲王,新来的住民对石民充满恐惧,那个水手就很明白,要是被他们知道了患病之事,恐怕连活路都没有。   哪有什么天赐之土,哪有什么诸神护佑?或许那个莱雅拉·波顿本事卓绝,却绝不是什么天命贵胄,乔拉·莫尔蒙所知道的,这个世界上唯一称得上诸神护佑的女人只有一个。   随风暴降生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真龙之女,七国真正的女王。   可是,她的女王流放了他,拒绝他的追随,因为他的两面三刀,两面三刀?   她指出了乔拉一直在给铁王座上的篡夺者通风报信。   乔拉不知道她是如何得知的此事,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错,为劳勃国王通风报信是唯一能让他回家的机会,尔后当他爱上她时,毅然放弃了自己的未来。   无论如何,最终,她宽恕了他的死罪,可是活罪难逃。   恳求没什么用,流浪中的骑士很清楚,他也不认为自己有任何的罪数,他效忠的是拜拉席恩,后面才是坦格利安,他为她抛弃了对君主的忠诚,选择了铭心的爱情,多么任性的女孩,他的苦衷如此明显,她居然看不到?   多日以来,乔拉的心头一直灰暗不明,这里的万民心怀希望,期待着将黄金原野再一次变成整个大陆最璀璨的明珠,那他呢,他的期待和希望在哪?   早上时,他曾经去拜访这里刚成立的市政厅,表明了自己莫尔蒙家族之子的身份,并坦诚地说出自己的来历,那些波顿家族的官员一开始时并不相信他,在他证明了自己比武大赛冠军的马术和武艺后,他们让他去阿·诺颐投效军前,带着一封推荐信。   所以,这是他想要的吗?   乔拉相信自己身为骑士的品德和本事,如果是为了莱雅拉而战,他会活的很好,娶妻生子,开枝散叶,在这异国他乡拥有远比熊岛好得多的领地和城堡。   不,这不是。   他的女王不是莱雅拉。   他的女王流放了他,任他自生自灭,可是他知道,即便如此,他也没法真的去另寻活路,他找的伎女是银发紫眸的美人,他梦里的微笑来自风暴降生,他舍弃不了这份爱情,纵然这份爱情让他撕心裂肺。   对,对对对,他要的不是什么土地和女人,他要的是回家,和他的君主女孩,一起回家!   他需要的,是再一次,向她证明自己的忠诚。   坚定信念能让疲惫一扫而空,他尾随侏儒,看到了剥皮人的纹章,他听到了波顿的名号,他明白,忠心的证明正在等待。   还有什么,能比让这里的波顿家族和子民军队效忠于七国真正的女王,更能证明自己心意的呢?   这就是我向你的求爱,丹妮,乔拉在心中默念,十万人的土地,数万人的军队,我要为你献上了洛恩河,我还将为你献上七国。   “出发啦,乔拉爵士。”他听到一个呼喊,那是组织佣兵北上的官员。   等着我,丹妮。   【泥鳅村】   烛火飘摇,让我和他的脸阴晴不定,提利昂坐在我面前,自饮自酌,酒香四溢,我手指敲打桌前,静静思考。   我又下意识地摩挲额头金鳞,为了避免麻烦,我让学士们调制染料将那里涂抹成肉色,不是靠近了仔细看,根本看不清。   “所以,”我终于开口总结,   “首先,慕女团把守门的卫兵换成了自己的人,还制作了不少毒药;   其次,黑塔那群黑山羊祭司想让我去出席他们的祭礼,因为黑山羊借由我的手灭掉了莫索的卡拉萨;   最后,一个红袍僧向我们请求支援,他们被清洗过以后依然有不少人,我一路上见到的光之王仆从都是敌人,这怎么冒出来一个向我求助的?”   “给哪位神下跪是自己的事儿,组织人给哪位神下跪是王国的事儿,宗教就是政治,莱雅拉小姐,”提利昂欣赏着杯中物在火光下的晶莹,“就这一桩,我怀疑那个泰尔斯根本就不了解你,他们被科霍尔给围剿,哪能知道外面的事儿?多内尔恐怕也没告诉他。”   在这天下午,我还在仲裁殖民者和原住民的纠纷,坐拥根基不稳,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洛恩地越久,我就越发了解什么叫统治。   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把任何人看成敌人或朋友,敌人会合作,会投诚,朋友会偏私,会背叛。   “给我拟一个给拉赫洛神庙的规程,”我回应,“可以和泰尔斯合作,在他接受我们的约定以后,至于黑塔的邀请,等到了再说,倒是慕女团,我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事,然后,你去出使这个佣兵团,听名字我觉得让雅西娜一起去可能会不大合适,我带她去和铁盾团见见。”   “现在?”   “他们在西岸对吗?泥鳅村在东岸,就约在对岸的粗布村见吧。”   粗布村也是绸漫家族的产业,这些天来在剥皮团的掌控下,泥鳅村和粗布村都断绝了科霍尔的联系。   “小姐,铁盾团来使,那个阿俊。”托马德的声音让我想起了那个月夜。   那啥,来的挺快啊。   “你怎么看?”我问提利昂。   侏儒蹙眉思索,他反问我。   “你觉得他们想要什么,那帮仪地人?在我的概念里,仪地和异鬼差不多是一样的,我一点都不了解。”   “问他就是了。”我答复道,“眼下科霍尔黑幕重重,却不乏机遇,如果只是一个纯粹的佣兵团,那该不难满足,如果他们别有所图,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能有什么所图?   仪地人远道而来,最大的奢望无非是扎根立业,不然呢?   “对了,关于对待那个龙之母,解放者,那个给自己加一堆乱七八糟头衔的真龙,我们该怎么办?”提利昂想起。   “在来的时候我曾经拜托潘托斯的伊利里欧给我捎了一封信给她。”我回想,“我们关系大概不会差。”   “你说了什么,让关系不会差?”他问。   “无非是觉得除了坦格利安之外,无人有资格坐上铁王座,所以把那个椅子扔到广场上。”我叨道,“还有,就是揭露了御前会议上讨论过的,给君临递消息的内奸,这事儿御前会议的几位都知道,我觉得她不大会感谢我,但是肯定会把我看成是个支持者。”   “所以你要拥立她吗?”   “无所谓啊,”我不负责任地说道,“如今我统治的是洛恩河,又不是七国,只要有好处,能稳住我的统治,说啥不可以?我想奴隶湾到洛恩地的商贸就不用去另外想法打通关系了。”   “她能拥有奴隶湾,”提利昂摩挲着自己的胡茬,“那还真是天之娇女咧。”   我们陷入了等待,我开始回忆那天夜晚。   好可怜,平淡如水的托马德爵士如此恪守礼仪,却居然是我这些年来不多的粉色回忆。   “你觉得,我是不是该去找人谈恋爱了?”我问提利昂。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认真地看着我。   “你需要性,”半天之后他说道,“我很怀疑一整个洛恩地数万人压在你肩膀上你会不会有恋爱的时间,反正,怀孕得别太随意就好。”乱性也行?   啊,我忽略了这帮七国人的两性观念,老实说如果没有宗教原因,在男女之事上,几乎没有太严格的约束。   我这样谨慎苦守的人,不管是男是女,反而才是显得奇葩。   【托马德】   那天月夜一会以后,年轻的骑士心头混沌,有些垂头丧气。   “我只是一个私生女,一个野种。”她告诉他。   这会儿,他正在门口迎接铁盾团的阿俊,可是却神思不属,一整天都在想那一晚的事儿。   他怎么可能把她当做区区一个私生女?   她是君临的财政大臣,是总主教金口确认的三女神之剑,还是洛恩地的女主人。   她的额头上有一片金色,人们都说是诸神护佑的象征,任由她再遮掩都没用。   而他呢?   一个落魄的雇佣骑士,在遇到她之前的上一顿饭,是一个商人赏的烂苹果。   他还记得自己师傅的样子,最擅长的不是长剑和盾牌,而是大砍刀,强盗用的家伙,老头曾经向他坦言,二十岁之前不会用剑,所以剑术不精。   托马德曾经喜欢比武大会,幻想自己是里头寒光闪闪的骑士,闻名遐迩的白袍,给最漂亮的女人献花,夜里相拥而睡。   可是他讨厌比武大会。   他们说他是劳勃国王的私生子,既然是私生子,自然就毫无意义。   偏偏每个私生子都幻想过自己若是婚生会是如何?如果他是王后所出,那么他就是托马德王子,而非穷困潦倒的年轻骑手。   越是纠葛于此,就越难受,不是也有人说,那个和米歇尔爵士结婚的米亚·石东是劳勃国王的私生女,你看雷德佛家的米歇尔可曾在意过?   所以他讨厌看到那个胖子国王出现在眼前,   那天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托马德躲在人群里,因为劳勃的原因,他不愿去看观众席的方向,哪怕那里有最矜持而美丽的女孩。   然后,提利尔家的百花骑士向她献上玫瑰,“雪之火”多米尼克给了她“爱与美的王后”之冠,当时,他其实觉得珊莎比她更娇嫩,王后比她更丰美,未曾细想自己会有一天向他效忠。   直到后来,他知道了比武大会的冠军斧刃在她旗下,他也想学上两手。   这一学,就把自己整个灵魂学进去了。   科本教唆以后,他觉得自己好像在梦里一样,似乎不再是私生子,而是有王子之身,未来七国的国王。   然而,都是幻想。   现在,理智战胜了情欲,托马德觉得自己的情路一片灰暗,   他是一个骑士,怎么可能背叛君主,把君主宠溺地抱在怀中。   他知道贝里爵士的事儿,他只是又一个贝里爵士而已,为她服务,受她怜悯,最终走上不同的道路,君臣有别。   “待会我们谈谈。”科本飘来一句。   这个怂恿他的老头一定发现了,他是个多么不堪的废物。   托马德头一次后悔投奔莱雅拉,如果是给一个掉光了牙的老太婆效劳,一定不会有那么多纠结的心思。   “好。”他勉强给科本笑了笑,然后带着阿俊朝旅馆走去。 第52章 科霍尔(十)   大厅里,就在饭桌上,我,提利昂还有铁盾团的阿俊就坐,席恩在旁端酒送食。   “科霍尔的各位大人,让我们驻守琴恩河西岸,那条通往诺佛斯的瓦雷利亚大道。”他简单地叙述道,“我们遇到了哲科的卡拉萨。”   “在西岸?”侏儒插话。   “不,在城郊,畜鸣市集采买食物时。”他回应,“多斯拉克骑兵很快,恐怕泥鳅村也会受到影响,当然,您有绿色的火,还有四千名士兵,以及毁灭莫索的名声。”   对对对,我的周围还有心怀叵测的慕女团,邪门歪道把控的科霍尔,以及无情无义的战斗机器无垢者。   “你想卖一条退路给我们?”提利昂敏锐地猜测到,“你们在西岸,有一条路可以让我们退缩。”   “其实,老实说,我们觉得在科霍尔的利润有些太微薄,”阿俊皱眉说道,“按月付金,刚好够我们维持规模和武装。”   在雇佣者看来,没有遇到战事,只是保证一个存在感待命的时候,佣兵的价格其实并不太贵,本该如此,和聚集一批农夫屯在那没什么本质区别。   当然,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话,会多给几个铜板,但也仅此而已了。   “我懂了,你们想接别的单子,是吗?用手上的剑多换点钱花。”提利昂领会其意,“而凑巧的是,莱雅拉小姐既是剥皮团的头头,也是洛恩地的领主,或许会需要你们,对吗?”   “只要不是背叛雇主的单子,当然,毕竟是生意人嘛,提利昂大人。”阿俊笑道。   我和侏儒相互对望了一眼,阿俊说得含蓄,实际直白:铁盾团想找下家了。   去拿钱,小伙子。   提利昂手撑桌子,灵巧地跳下,稳稳落在地板上,阿俊眼含笑意瞧着他离开。   “我交代一下,目前需要你们做的事,”我双肘一叠,说道,“只是目前,洛恩地缺乏士兵,或许还会有其他地方需要你们去帮忙。慕女团形迹可疑,去调查一番,人说仪地人精明能干,我相信你们不会惊动他们。”   “慕女团?”他眉头一扬。   “慕女团。”   阿俊一只手下意识地插上腰,“其实我们调查过,莱雅拉小姐,我就实话实说了。”   “一开始的时候,阳都头派去了一个使者,可是连门都没让他进,据说他们的领头人,一个魁尔斯人,告诉我们的来使,说他不比魁尔斯的狗更高贵,联系上他们佣兵团的名字,我猜要派个美女去,或许会更有用。”他说道。   “谨慎一些总是好的,我们害怕会出什么岔子,所以就派出了斥候,并且和本地的仪地商人沟通,来了解这个团,”阿俊给自己酌酒,   “他们是从诺佛斯那边过来的,身边跟着一群诺佛斯人,我们本来推测是顺路搭伴,所以就此停手了。”   “可是后面,科霍尔人命令你们驻扎在诺佛斯和科霍尔之间。”   “聪明的女士,对,所以联想到慕女团中间出现过诺佛斯人,头儿有些不放心,就派人去看看诺佛斯的军队有没有动静,还有看看慕女团在做什么,我们就发现了一件事情。”   “那群诺佛斯人和慕女团不是搭伴同行的路人?”我猜测。   阿俊接道:“确实不是,慕女团这方面的名声不好,据说和他们同行可能会失踪或者遭遇意外而死,可以说避开他们比避开盗贼更有必要,不过还有更重要的事:   科霍尔城里有一幢宅邸,属于诺佛斯的总督之一,颇尔达·库拉塔。”   颇尔达·库拉塔,曾经派出使者向我求婚。   这个人把洛恩地挂在了心上,我派出的斥候曾经清点过娜恩河和琴恩河的河岸,诺佛斯的地界人迹罕至,那帮山地人一直猫在山里,可是,诺佛斯曾经出兵打赢了佛雷家族和慕顿家族,在人口稀少的地方突然蹦出一支大军?   这场仗肯定和他有关,指不定他就在等着我,等着我的人去侵蚀诺佛斯没有人口的地盘,趁机宣战。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踏入他陷阱的是佛雷家族和慕顿家族率领的维斯特洛人,而不是我。   现在,这样一个人来到了科霍尔,干嘛来的?不言而喻,如果我这四千人在这没了,那洛恩地不是就任他采摘?   我甚至可以想到别的部分。   颇尔达在这里有产业,肯定也会有人脉,还有莫索和铁盾团差点夹击我的事儿,很明显,恐怕就有他在作祟。   “小心他们,”我提醒铁盾团,“我的人告诉我,慕女团暗中派人替换了科霍尔的盘角卫,并且一直在制作毒药。”   “这部分我们倒是不知道。”他回答。   “那说明他们发现了你们调查的人,故意瞒着,没有灭口来惊动你们,也说不定,你们派去的人已经被收买了。”我又一次提醒。   蝎尾兽和替换守卫这种细节很难被察觉,但是该瞒不过有心的眼睛。拷打而让其屈服,然后收买,如果能做到的话,肯定比单纯的灭口要更有利。   剥皮团也抓到过铁盾团和慕女团的探子,处理方式嘛…这么说吧,多斯拉克奴隶新编的自由军,在这段没战事的期间一直有战功,我个人是不相信反水的间谍的,可是架不住别人可能会信任呀。   这部分就是没法告诉阿俊的东西了。   “五千金龙,成色绝对够。”提利昂豪爽地说道,将钱袋往桌上一扔。   “两万金龙,”我说,“再加一根金条,单独赠给阿俊阁下。”   事实证明这绝非毫无必要。   第二天中午,那个半边胡子黑半边胡子白的科霍尔使节又来了,他带来了黑塔那位羊愿歌者的召唤。   据说科霍尔城里绘画和雕塑极其风尚,但是音乐却鲜有耳闻。   这不是因为他们更喜欢视觉艺术,厌恶听觉的艺术,而是因为,整座城市里,只允许一个歌声存在,那便是黑山羊在人世间的代言人,羊愿歌者的声音,他颂唱的,正是黑山羊的意志。   【旅馆墙角】   “你找我?”托马德直言,“是想说让我勾引莱雅拉小姐的事?我做不到。”   “啊,这件事,当然很重要,不过不是,”科本打量了一下四周,他把托马德拉到了墙角,“你的女主人已经开朗很多了,哪怕是蠢蛋的恭维也会让她高兴一些。”   这话挺毒,让托马德的脸立刻涨红,科本在他开口前继续说道:“我找你的原因是想取你的血一用,不不不。”他注意到托马德正要拔剑,“不是要杀你,真的只是要一点血,做实验,你是国王之子,私生子,偏偏这本书里需要用到王者之血。”   “你在做什么,”他奇怪地问,“王者之血?”   “是的,我发现自从从伤心领回来以后,莱雅拉小姐的状态一直不对,可能是在那儿遇到了什么。她问过我,我觉得她需要强壮有力的血,不是指骨血的话大概就只是血而已了。”   科本没说出自己的真实目的,他糊弄来着,学士不信邪,怎么会觉得莱雅拉撞邪呢?   科本确实最近见到过莱雅拉,这个托马德知道,然后就是那个丫头在河边跳上了一支疯癫诱人的舞。   他们不知道的是,如果不是雾魂捣蛋,那个舞可能会让河滩上爬满会动的尸首。   “好,我答应你,现在?”   “跟我来,”科本在笔记上打了个勾,第二位。   第一位是莫索之子莫波,配对完成。   “那,我和莱雅拉的感情…”托马德突然发问,显然是放之不下,他应该更有自信才对,他不是说,一旦决定追逐,自己就绝对会锲而不舍,直到拥她入怀吗?   “忘了吧,她得绑一个贵人回家才成。”科本说。   【活着的尸体前】   阳光泼洒在地板上,又是新的一天。   “我们成功地修复了莫索之子莫波卡拉喀。”科本在我面前展示那个男人的赤身裸体,半点伤痕都没有,同样没有的是毛发,双眸直愣愣看着前方,一动不动。   “他…太监了?”我审视道。   “有些东西,被烧掉以后就回不来了,他的四肢烧伤严重,但是尚算完整,所以,可以恢复,实际上您该多关注手脚的恢复程度,”科本展示地捏了捏手上的肌肉,“您看,完美。”   潜台词就是至于那种细枝末节,不用关心。   “而且没有耳朵?”   “如我所言,有些东西没了就是没了。”科本回答。   “为什么他双眼无神,像是没了脑子,也被烧坏了?”我蹙眉打量,手指在莫波的眼前晃了晃。   “是的,我们整理他的身体时,发现有部分脑子已经熟了,所以,目前能做到的就是现在这个结果。”他说。   让莫波康复可是莫索投降的条件之一,其他的条件包括他的人民沦为奴隶五年之后就放其自由,我当时觉得五年的思想改造足以让我拥有一支新的军队,就答应了。   其实做不到也没事,当时莫波只是在喘气儿而已,整个人大半部分都是焦的,科本能做到这个程度算是奇迹。   “很完美,某种程度上而言,但是,没用啊,既不能搪塞莫索和他的卡拉萨,也没法使唤来做事。”   “不,死灵术对他有用,”科本打断我的话,“而且他已经无法思考,恐怕,会比您之前唤醒的两个尸体更可靠。”   唔。   似乎我制造的活尸越来越多了,这样下去,哪天我会不会变成某种怪物?   “啊,对了,”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你听过狼灵吗?”   “一种北境的民间传说。”博学的前学士答的挺快,“狼灵这种巫师能附身在动物或人身上,操纵他们行动。”   “对,你给了我一个架子,”我示意不会动的莫波,“一个机器,现在,让我学会驾驭他,如果你没法子的话,那我就得找个狼灵来了,我再呆几天,下周就去科霍尔,在此之前,准备好,科本,完事了经费加倍。”   这个莫波脑子不灵,我怀疑如果我直接给他命令,他能不能理解?   前世电视剧里的魔山脑子还是能用的。   而对一个女人来说,附身一个太监似乎没啥不能接受的,而且他血气方刚正当盛年,我可以利用他做很多事。   可别告诉我必须摔断腿才能附在人身上就行。   而且,我无法使唤藏在我影子里的那个东西,如果科本能让我的死灵术更进一步,或许,我就能让睡在我影子里的死影子动起来。   “那,您得配合我,小姐。”科本叹气而答应道:“我需要用大量的尸体和死囚来帮助您。”   这是一道保险,如果能用凡人的手段搞定科霍尔的局面,我就继续把这些伎俩当做自己的杀手锏。   上次复活小指头实在是不应该,我一定是被和艾德之间的友谊乱了心智,即便我是死灵师,会死灵术,也要懂得克制。   【河垒】   乔拉不喜欢船。   上一次,在从魁尔斯去奴隶湾的船舱中,他向丹妮莉丝一露心迹,可是女王拒绝了他,他能感受到,她叫他大熊,可是却没有与他共度一生的想法。   乔拉讨厌船,非常,非常。   这会儿,坐在一艘河防队的战舰里,他正望着阳光晃动进细小的窗口。周围都是佣兵,一股粗糙的皮革味和汗臭四处弥漫。   有时,他会想,自己是不是太注意丹妮莉丝,几乎整个身心都挂在他的女王身上,以至于丧失了自己?   就像是当初他一心爱着琳妮丝·海塔尔,他的前妻,当年,他在庆祝劳勃国王庆祝打败葛雷乔伊的比武大会上夺冠,为琳妮丝加冕“爱与美的皇后”,她跟着他回到了那个穷困的熊岛,   他用用尽一切来满足琳妮丝的物欲,甚至偷偷将偷猎者卖给泰洛西人为奴,而不是送去长城。   他为她触犯律法,惶然逃走,她却宁愿当富商的小妾,也不乐意对穷困潦倒的夫君一顾。   我到底是什么毛病?乔拉问自己。   在丹妮莉丝身边时,他鲜少会想起过去的情伤,可是当又一个女人无情地将他踹开时,怨恨和希冀过后,就是无穷无尽的悲歌,过去的,无悔的,被抛弃的,悲歌。   我到底是什么毛病?   船只停止,喧闹四起,大概是河垒到了。   这有些古怪,原本船长说的是直接去往阿·诺颐,没有中途停靠来着。   在夜里,有小艇可以将河垒的补给送上船,压根没必要浪费时间。   “怎么回事?”穿着锁甲衫的佣兵问自己的同伴,他的圆盾在背上无力地摆动,“难道他们要毁约,把我们扔下船?”   “大概是输了,”一个戴着锅盔的科霍尔口音回答,“她输了,没人付钱了。”   骚动在船舱里蔓延,种种离奇古怪的猜想四处播撒。   “安静!”乔拉抬头,看到了河防队那个灰胡子船长,他正在大喊,“安静,都给我闭嘴!   听好,卖剑的,现在,你们有另外一场仗要打,就在河垒,现在,除了光之王的信徒之外,通通给我下船!”   “拉赫洛的子民又要去哪,”年轻的密尔口音问道,“难道打仗还管向谁祷告?”   “你们继续去阿·诺颐,另有安排。”   乔拉有种不祥的感觉,排斥信拉赫洛的佣兵?这动机可不多。   说不定敌人就是红神的教徒。   如果是这样的话。   说不定,以后再也见不到这帮信错了神灵的佣兵了。   他打了一个激灵。   黑熊嗅到了纷争的味道,战争就在这里,他恰好也在这里。   乔拉·莫尔蒙的一生有什么?   他回忆,有的只是荣誉和爱情,或者说,对,只有女人和战争。   他在劳勃围剿铁群岛的葛雷乔伊时立过战功,他从未惧怕过任何的厮杀或者决斗,而他总是在女人的面前折戟。   真幸运,在颠沛流离时,只有伎女陪过他,眼前第一个找上门的,是战争。   让他挥洒汗水和鲜血的战争!   舱门被大大地打开,“快下船,一个接一个,快!”   骑士握紧自己的长剑,他的斗篷下是坚硬的板甲。   【河边路】   云彩投下黑影,遮住了月亮,又复离开,让银光洒在了芦苇上。   丛林中鸟鸣不断,阿莎的眼前篝火熊熊,这是路边的一个营地,夜幕降临,摸黑赶路实在太危险了。   伊格正在呻吟,她和一个汉子躲进了草丛里。   现在,她手下的佣兵已经扩充到了五十号人,霸占石柱村和干草庄?这不是铁民做得出来的事。   毕竟,强取胜于苦耕。   把一群前任土匪,现任农夫训练成战士?其实和种地没什么区别,稍微好一些,毕竟,是在付铁钱。   她有时会想到那个拒人千里之外,又喜欢挑逗人心弦的莱雅拉,不过,离她越远,自己想的东西就越加繁杂。   主要是葛雷乔伊这一家,特别是她那个弟弟,阿莎猜现在席恩一定已经成了人质,虽然莱雅拉没说,但是毋庸置疑,如果自己搞出什么幺蛾子,那席恩一定命不久矣。   不过她又觉得,莱雅拉不是不了解自己,她可能会知道,这个人质对阿莎用处不大,席恩毫无铁民的豪迈和勇气,连海风都没怎么吹过,死不足惜。   但是,他是她弟弟。   这关系就摆在眼前,咸水淹不掉,磐石压不垮。   他们是一家人。   马蹄声打破了阿莎的愁思,渐渐靠近,熟练的莱登和乌瑟已经摸起了武器,伊格断断续续的声音也停了下来。   他们静静等待,给弓上弦。   “感谢七神!”一个穿着剥皮人号衣的骑手靠近了篝火,“有水吗?快给我水!”   动手吗?有人眼神示意。   阿莎微微摇摇头,先接触。   “有,”她出声,“这么晚了还出门,不怕跌死?”   “十万火急,”剥皮人结过水壶猛地灌入,“啊,该死的泥巴路,我摔了两次。”   他身上有板结的泥块,大概确实是摔过,“脖子没断就是好的了,什么事情那么急躁,守卫老爷?”阿莎用自己最谦卑的语气问道。   “去他的红神,南边三姐妹城,你知道三姐妹吗?”他问。   “密尔、里斯和泰洛西。”阿莎回答。   这三座城市都是港口,海上的铁民哪会不清楚?   “一大群,那些城市的一大群拉赫洛信徒在往北边来,我得去给女王堡报信!”   阿莎突然想起自己在石柱村遇到的事。   那个尼洛的婆娘就是红神信徒,尸体被红袍僧领走了。   她和几个经历过此事的家伙互打眼色。   看来,果然有蹊跷呢。   “巧了,”她拿出契根开的信,“我们也去女王堡,代理城主是叫伦赛对吗?我和你一起去见他,做个伴。” 第53章 科霍尔(终)   【颇尔达】   当马蹄的轰鸣响起在城外时,身段上好的女奴跪地捧盆,诺佛斯总督颇尔达·库拉塔正在自己的豪宅里洗脸。   多斯拉克人来了?   不。   稍后,打听消息的仆人告诉他,剥皮团来了。   恰逢慕女团的亚萨在城墙上召见,颇尔达起身而去,当他穿过整座城市来到亚萨·扎巴·达毅身边时,他俊俏的侍卫兼爱人卡达哈·佐·洛洛尼尔也在,他们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颇尔达走近他的身边,顺着亚萨的视线向下望去,立刻就明白了亚萨不愉的原因。   身着胸甲腿铠的突骑兵和枪骑兵总数两千,剥皮团的红人旗在他们头顶飘扬。   他们哪来的骑兵?颇尔达心问,哪来的这么多骑兵!?马术骗不得人。   还有步兵,带盾的枪兵、长弓手以及超长枪方阵,一看就是久经训练。   这不是诺佛斯打败过的那些军队,狡猾的剥皮女!   颇尔达的肠胃翻滚,动来荡去,怎么会是这样的?!   然后,他们看到了铁盾团的旗帜,那个受命攻击莱雅拉后方的铁盾团,这个颇尔达倒是不奇怪,这个佣兵团信誉真差,不但没有回应他的命令,还加入了敌人。   不过,颇尔达总督早在得知铁盾团没进攻阿·诺颐之后,就想到了这一点。   五千余的敌人,在城墙上下望,浩浩荡荡。   后面的营帐里似乎还有人,颇尔达猜测多半是农兵和民夫,可是他不敢确认。   “她快进城了?”颇尔达问,“慕女团准备好了吗?”   亚萨摇了摇头,面色苍白得像是大理石雕像,“不,她要求科霍尔的各大家族出城相见,还有我,卡达哈,如果我出城以后没回来,就杀了他。”   “你可以不去,”颇尔达总督建议道,“然后立刻就撤。”   “你知道为什么剥皮团敢出现在这里吗?”亚萨问,“你知道为什么铁盾团也会出现在这吗?”   总督摇首。   “哲科的卡拉萨过河了,那个女人,给了他们船,那个卡拉萨,现在去了西边,诺佛斯。”   原来如此。   铁盾团不会蠢到拦在哲科前头。   “哲科不是答应过要——”   “别傻了,山里人,”亚萨粗暴地打断他的话,“你以为洛恩地的穷人能比你们的矿井和农庄更富有!?”   诺佛斯有军队,可是,需要集结。   那群步兵散落在山中,至少需要两周才能召集完毕,而沿着瓦雷利亚大道一路挺进的哲科会给他两周时间吗?   甚至他还走不了,那诺佛斯要几时才能得知消息!?   颇尔达傻了。   “我要回去,回去通知大胡子僧侣和总督议会。”他说。   “你哪,也去不了。”慕女团的亚萨盯着下面的一个影子,“不过至少有一点你说得对,这个莱雅拉确实很标致,也很冰冷,虽然没我想象的那么美,你看,她好像一个大理石雕琢成的幽灵。”   颇尔达没理会亚萨的意淫,他现在绝望得像是面对末日。   【莱雅拉】   一周以来的训练让我有些疲惫,死灵术要让人和尸体呆在一块,更别说我得时刻集中注意力了。   我成功地控制住了莫波,让他给哲科送去了一封信,可是我只能把莫波当信鸦用,还没那个附身的本事,科本可真菜。   科霍尔近在我眼前。   在河边,巨大的沉舟碑乃是为了纪念对瓦兰提斯的胜利而筑,围绕沉舟碑的商贸广场货栈无数,不过此刻空空荡荡,因为多斯拉克的进犯。   港区有两条主要的街道,互相之间壁垒分明,一条是外乡人和商人居住的贵人街,三四层的房屋比比皆是,瓦片斑斓,整洁干净,一片是乞丐、穷人和被赶出城市的人集中的蒙尘巷,低矮的棚屋围绕,污泥之厚在我这个距离也看得到。   在褐色石砖搭建成的城墙后头,隐约可见两处高耸的建筑,直入云端的黑塔是黑山羊的圣所,围墙连接的四塔是四艺之院,类似其他城市的总督议会,建立在科霍尔的技艺丘之上,由四个大师家族把持,周边有三十二工匠世家围绕。   肉眼可见的烟雾约摸是由工场的粉尘和火燎产生,徘徊在城市的上空,没有散去的迹象,人称科霍尔为鸣金之都,因为日日夜夜,这里都有打铁的声音在回荡。   城门打开,石雕羊头下一队黑甲守卫列队两边,他们头上有两根盘起的角,大概就是这座城市的盘角卫兵。   那个科霍尔的使者骑着马出来了,手上拿着黑羊头的旗帜。   “四艺院,否定了你的请求,剥皮团团长莱雅拉,”他在千军万马前尽量维持自己的高傲,“羊愿歌者要求你立刻入城,以便,为黑山羊的眷顾感恩。”   我一夹胯下的小麦,白马轻轻踱步上前。   “所以,你的主人们是觉得城墙可以保证他们的安稳,而我毫无办法,对吗?”   他昂起头,山羊胡翘着,一言不发。   “回答我几个问题。”我依然在耐心地说话。   “你们有多久没得到琴恩河上的消息了,科霍尔的粮食都是哪里来的,各位贵族是不是靠着森林里的野果、猎物和蘑菇过日子?”   他没回答,但是答案很明显。   往东边走,是森林和里头桀骜不驯的氏族,以及多斯拉克人的威胁。   往西边走,是丘陵和群山,还有诺佛斯人的农庄。   科霍尔的粮产区只有一个,就是从阿·诺颐到河港的琴恩河沿岸,我在谈恋爱的时候也没闲着,贝里爵士和契根都在外面快活呢,走村窜巷,顺便解决了后勤问题。   不知在什么时候,我已经不担心军队的给养和粮草了。   因为那些村庄都被我纳入了统治,农民的忠诚不用担心,洛恩地的税赋比科霍尔低得多,更不用交给贵族的那一份,加上几颗人头就更好了。   不合法地宣称?不存在的,科霍尔到现在还没给我过钱和粮,而我已经灭掉了莫索的卡拉萨,他们非要我进城才支付佣金,没这个道理。   契约里没这一条,遍数七国九大自由城邦包括科霍尔自己,都没这个道理。   所以,我就用这些科霍尔界内村庄的产出来当做佣金,维持我的佣兵队伍,很合理吧?   “我想再问问,科霍尔的饮水从何而来,五十万人的城市,有几口井可以用?”   靠河吃河,明摆着的。   “我还想问问你的主人们,我的两千骑兵或许冲击不倒无垢者的枪阵,但是,你们的无垢者能随时摆出阵型保护你们去打猎,或者接水吗?”   “我不想讨论正义、荣誉、尊重,或者自由之类的东西,因为这些,你的无赖城市里一样都没有。”我点名立场,“别装模作样了,让他们滚出来,那些个家族和佣兵团,给我统统滚出来,让我们就在这里,城门口,好好聊聊。”   我一扯马缰,也乏了,威胁的话不用多说,这是个费拉不堪的城市。   “告诉他们,”我晃在马背上,心思已经转到似乎要死而无汉的感情生活上,“在我耐心用尽之前,洛恩地聆听你们的声音。”   如果他们真头铁,那就让城里红袍僧泰尔斯内外夹攻好了。   我没听到使者有什么动静,随他去。   提利昂现在正在试图和科霍尔森林里的氏族联系上,不知道那些氏族里会不会有适合的男人呢?   终于,身后那个使者开始打马回城,汇报去吧。   我继续胡思乱想。   或者姑娘也不错,不,姑娘更好,如果有个可爱迷人的小姐姐一起过一辈子,那不是超级幸福么?   哼,科霍尔。 第54章 科霍尔森林   【暗流河】   两边的山峦越来越密集,遮挡住了视线,咆哮武士马不停蹄,疾驰在大道上,泥点飞扬。   哲科卡奥一马当先,他约摸三十余岁,头发发灰,胡须浓密,筋肉虬结,好一个多斯拉克大汉。   空气中的味道有些不一样,这是山里的树叶和鲜花,年轻时哲科曾经跟随父亲一访诺佛斯的山城,却在这里折戟,当时的卡奥死去,其卡斯实力大损,哲科赶走了卡奥之子别科,自己当了卡拉萨的主人。   更早些的时候,哲科最大的心愿是成为别科的血盟卫,可是别科更喜欢别的汉子,没有接受。   他说他把哲科当做朋友,难道,吾血之血不是最紧密的友人?   所以,在耻辱和他人背后的嘲笑中,哲科对别科的忠诚慢慢消却,他自立门户,趁着诺佛斯人迎头痛击,别科损失惨重之时,哲科一举奠定了新卡奥的权威。   现在,他又回来了。   那个女人的分析很有意思。   诺佛斯有科霍尔阻挡,不会意识到多斯拉克人的突袭,哪怕有山脉的保护,依然算是毫无防备。   她在怕他,哲科知道,就和其他城墙里长大的人一样,惧怕多斯拉克的铁蹄和弯刀,呈上贡品和礼物,献上木马让卡拉萨渡河,礼送自己的卡拉萨去别的地方劫掠。   不过,这可不代表哲科就不会回来。   他知道,科霍尔的人在相互争斗。   这么多年来,他的卡拉萨一直止步于科霍尔的高墙前,只有用他们的贡品来聊以自慰。   如果有机会洗劫这座城邦,将这里化为焦土,就像是多斯拉克人过去对萨洛尔王国所做的那样,哲科何乐而不为?   瓦雷利亚末日浩劫之时,多斯拉克的先人门哥卡奥带着火与刀,将长人建立的萨洛尔王国毁灭,四十座城市的废墟至今还遍布在萨恩江的沿岸,作为马人英勇强大的证明。   “千女拥怀,诸敌栗。”   多年来,门哥的火和骏马被千万个马民传唱,每一个男孩都渴望像他一样夷灭一国,在恸哭的妻子和母亲,姐妹和女儿中间,大被同眠三天三夜,最终,将一整座神殿里的雕像搬到维斯·多斯拉克,让失败者的诸神给马神下跪。   然而这些年来,年轻人们再没有征服的事迹可以传唱,大部分的杀戮和掠夺,针对的是赫西拉奇(“羊人”,指代拉札林人),这个被欺凌多年的民族,更多的,是勒索和多斯拉克的自相残杀。   哲科感觉到,自己会有一个机会。   让城邦人自相残杀,待到他们精疲力竭之后,自己再跃马而出,一扫琴恩,睡他们的女人,锁他们的男人,送他们的神去圣城,让哲科的歌,传唱在草海之上。   哲科鼓励着自己的勇气,努力把对那一幕的恐惧放在脑后。   虽然,他依旧时时想起。   但是,他绝对不是因为对噩运的惧怕而逃离,他不是莫索,哲科依然有武士的气概!   那天。   阳光将林间的帐篷染成金色,倨傲的武士却因眼前的一幕大惊失色。   他和他们见到了莱雅拉的信使,血盟卫认出了那是莫索之子莫波,被城邦人消灭的懦夫。   那个莫波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话,没有知觉,甚至不会眨眼,这是那个女人的工具。   “这是血魔法,巫魔女的血魔法!”当时,低声的血盟卫在颤抖,哲科感觉得到,她在警告他们,虽然没有明说。“坠入邪法的马人将会永远堕落,你,要不要来试一试?”   不用去回忆那些英雄死于巫术的故事,不,不要再提这件事!   哲科下意识地摆了个拒绝厄运的手势,不要再想!   老人们总讲,“杀不掉巫术,就离它越远越好。”黑色的魔法,黑色的命运,不自然且扭曲的邪魔歪道就是极端的不祥。   莱雅拉无从去想象,活尸莫波在哲科的卡拉萨里引起了多大的滔天骇浪,虽然多斯拉克人的迷信思想举世皆知,可能要她猜的话,她会以为他只会想来干掉这个巫魔女,而不是抱头鼠窜。   莱雅拉以为哲科之所以离开,是因为他们觉得她的分析有道理,有利可图而已。   可实际上,不是每个卡奥都是卓戈,如果是最伟大的那位马王,面对厄运这种威胁,可能会是不死不休的追杀。   可惜,卓戈被血魔法暗算,已经完蛋了。   远处传来惊呼和哀鸣,他知道,游离在大队四周的咆哮武士,已经得手。   让我来报过去的仇,哲科想,上一次,诺佛斯打赢了这个卡拉萨,这一次,他们将因为多斯拉克的报复而失声痛哭。   复仇。   让血魔法的阴霾暂时从他心头褪去,哲科只剩下一个嗜血的念头。   复仇!   【科霍尔森林】   “我有些好奇,为什么你会知道哲科和诺佛斯有仇?”林间小道上,剥皮人的骑兵队正在前进,提利昂和别科正在聊天,侏儒是个话痨。   “草海上都知道,失败者是最普遍的笑话。”别科注意着周围的灌木和树枝,像是里头会蹦出一头赫拉卡似的。   众所周知,多斯拉克称为赫拉卡的白狮子,只在草原上有。   他在说谎,提利昂想,遮遮掩掩,事实一定不是这样,不过小侏儒和别科不熟。   太好奇别人的私密会被打,老姐教会了小弟这一点。   “所以,哲科失败过,他复仇心切,很有道理,”侏儒应和,他曾经也想向泰温复仇,当他知道泰莎一事的真相后。   可是,当时他告诉自己,他有个女儿,活着的女儿,比会让他死去的仇恨更重要。   泰温·兰尼斯特,兰尼斯特有债必还,父亲,这笔债该怎么个还法?   “这一度是个很棘手的问题,他兵强马壮,而你一个小点子,就让他远走高飞。”提利昂不着痕迹地夸奖道,“我父亲曾说胜利不止在于钢铁和石墙,也在于信鸦的翅膀,你证明了这一点。”   其实提利昂很怀疑,是不是仅有诺佛斯就吸引了哲科的全部注意力?   不大可能,如果他报复心那么强,不用莱雅拉的提醒,自己就会去那个山中之城,和山民一较高下。   很明显,还有别的事情发生,只是女领主没说。   “穿铁衣的懦夫还能怎么办?”别科一点都不领情,“只配和畸形的侏儒同行,只会用小伎俩来谋害他人。”   提利昂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去他的多斯拉克石头人,天知道莱雅拉是怎么让他服气的。   不过这样的汉子他见的多了,多半心地不坏,只是有些偏见,例如觉得侏儒会带来厄运,或者提利昂·兰尼斯特有一张血盆大口,长着尾巴之类的。   侏儒想再做一次尝试,他正要开口。   “是谁?出来,老鼠!”别科已经卸弓执在手上,嗒,嗒!橡木的影子遮盖住了侏儒。   怎么回事,敌袭?!   别科的卡斯现在已经训练有素,小恶魔喘着气儿想,可是他什么都没听到!   还好,这帮骑兵不但学会了怎么在马上用盾牌,还学会了如何保护重要人物,否则他的小命会不会被一根弩箭报销?   “离开,马人。”一个冷漠的女声,口音极重的瓦雷利亚语,“或者射你。”   别科正要回应,侏儒突兀地出声,“我来,我是使者,你别说话。”   让这个别科来搞外交,那莱雅拉说不定得创下个杀人魔的名声,因为她得打遍四方。   提利昂扒开遮挡着自己的盾牌,那个声音好像传自道路的左边林里,但是他不敢确定。   很明显,那个女人语言不熟,所以提利昂尽量放缓语速,“您,在,哪里,女士?”   “你刚学会说话吗,又呆又小的人?”女声吐槽道。   哦,她可能是以为自己等人说不流利瓦雷利亚语,这算不上什么挫折。   又呆又小的人儿一夹胯下马匹,越众而出,他摊开双手,高声:“我是剥皮团的提利昂·兰尼斯特,”想起和高山氏族的沟通…“西边,海和山的那头,狮子部落的泰温之子提利昂!我们谈话,不打仗。”   “马人杀我们,我们杀马人,无话可谈。”女人淡淡回绝。   “你看到了这个旗帜,这个纹章对吗?”所以没动手,“我们不是马人,我们是佣兵,”提利昂再次大声重复,“我们想交朋友!”   “朋友?带着盾牌和长矛,穿着铠甲来拜访朋友?”   “这里不安全,强盗,还有多斯拉克马人,这里不安全!”他重申了一遍,“我们先放下武器,然后你们也一样,谈话,不打架,好吗?看好了!”   提利昂很怀疑他们的弓箭能否穿透骑兵身上的胸甲,还有自己身上的,如果他们一意孤行,发起攻击,射中脸和脖子的可能性不大,四肢的话,厚厚的填充衣物会把伤害降低到最小。射马?现在剥皮团不缺马,总之,这个风险值得一冒。   “放下武器,别科,我们是来结盟的。”提利昂发号施令,不再是闲聊时轻松的神色。   几个多斯拉克前咆哮武士相互以眼神交流,然后缓缓地放下了马弓和骑矛。   “你看!现在能露面了吗,女士?我们先认识彼此,然后再交流,我这里带来了盐和香料,还有布匹与铁器,我们,真心实意地想要缔造友谊。”   “好吧,”一个女孩轻盈地踏出枝叶,她很年轻,身上大片的皮肤包裹在未经处理的生兽皮里,但是露出了柔软的小腹。   消瘦但是坚韧,提利昂想,可以谈,不能骗的那一类。   “我是提利昂·兰尼斯特,美女,”他重复了一遍名字,“您叫?”   “稀芽·红枫,枫木,你叫我美女是想追求我吗?可是你好小,我不喜欢小个子的丈夫。”   提利昂撇了撇嘴,“我没那意思,枫木,您氏族的名字?”   “算是吧,”女孩一边答,一边戒备地审视提利昂身后的骑兵,就像是一匹怀胎的母狼,“如果你们杀我,我的同伴会杀你们。”她警告。   “我比较想杀鹿或者兔子,能吃。”提利昂接道,“好了,这里没人想对美女动手,只想要火和肉,然后有个能躺下的地儿,当然,友谊,我们带了酒。”   “你们不想杀我,不想杀任何人。”她继续,这是在要一个承诺。   真是,警惕,看来这些人对多斯拉克的印象糟糕到了极致。   “别科,你不想对吧?”提利昂示意,后者哼了一声,百无聊赖地看向别的地方。   “所以,你们想杀树,用死树搭建房屋,可是你们却没带锯子。”她推测道,走近提利昂,安抚地拍了拍他的马,然后拉过提利昂的手掌。   哈?侏儒懵了,“不,我们想,我们不是来自科霍尔,口音,女士。”   她打开他的手心,他能感觉到野姑娘粗糙而又温柔的手掌,暖暖的。   什么情况?   她低下臻首,红发耀眼在侏儒眼前。   “呸!”   这个野姑娘稀芽朝他手掌里吐了一口唾沫。   哈?什么意思,问候,难道自己也要给她手里也这么来一遍?   每个人都要来?很恶心啊,口水。   但愿她的伙伴别太多。   她抬起头,大概是注意到了侏儒古怪的眼神,“小人儿的手心里握着好运气,是幸运草的使者,所以,只要朝他的手掌里吐出厄运,厄运就可以被吸纳掉,未来将会一帆风顺。”   她解释,“这是我奶奶教我的。”   好吧,保护提利昂的骑兵半点事都不会有。   可是听起来。   你奶奶是不是要害我被一群人吐一个遍?嗯?   “行!”提利昂很大方,“带我去你的枫木氏族,我给你们好运气!”   他们去和稀芽的同胞共享篝火,枫木人心眼不错,非常地道,大方好客地想把自家的所有产出塞进提利昂肚子里。   不难交朋友,不是吗?仗着侏儒的身份,提利昂认识了稀芽所有的同伴,共计二十来个,稀芽是他们的一个小头头,他们在林中打猎,在溪边打渔,收获的食物远远超过其肚皮的容量,只怕是用来过冬之用。   如果这样的殊遇到处都能有就好了,提利昂想,虽然他把手洗了又洗。   或许,是某个母亲想要保住自己的畸形儿子,或许,是某个草莽先知因一时怜悯而播撒的谎言,提利昂喜欢这里对侏儒的认知,远胜过七国百姓的恶意千万倍。   虽然如此,稀芽保持了戒心,他猜枫木不止二十多个人,这个姑娘没有暴露自己的家园在哪。   提利昂注意到在树上雕刻了简陋的脸蛋,用花瓣和树枝来为祂装饰。   “这是你们的守护者?”提利昂问,他打量着那一株大树,这些氏族民或许和信奉旧神的先民后裔会有共同语言,“她有什么故事吗?”   “这是枫树妈妈,当寒冷降临前,她会让自己的树叶变红,飘落到地上,以警告我们,好让我们早做准备,”稀芽正陪在这个幸运的小人身边,别看她拉过提利昂的手,稀芽不苟言笑,是个严肃的女孩。“天冷的时候,食物会变少,现在就是她警告的时候,就在东边,她有很高,要五个人才能围得拢。”   “肯定很壮观。”提利昂评价。   “以前的更大,可是老人说,被多斯拉克人砍走了。”   “可惜,他们可真残忍,”小恶魔接道,“你们全部人都拜这个吗?”   “枫木都听妈妈的话。”她答道。   只是枫木,而非所有,或许说明这里还有别的部落存在。   “不过,像是北边的杉木,他们管自己叫伊本,他们的神有长长的牙齿,他们喜欢坐在死树上去大海里漂。”   伊本,大概是伊班。   伊班人也在这里?提利昂不记得科霍尔附近什么时候有过伊班的殖民地了。   不过,伊班人的扩张不是新事,还有他们和布拉佛斯的冲突。   还有很多事需要了解,莱雅拉希望科霍尔森林里的住民能成为她的盟友,拥有一支林中武装,好让这片森林成为未来隔离多斯拉克卡拉萨的屏障。   骑兵在林中并不是很放得开,所以,如果能利用好地形,就能更好地面对,据说遥遥跟在莫索和哲科后头,拥有数万咆哮武士的波诺卡奥。   虽然,面对数万大军,要一战而胜的希望,十分渺茫。   侏儒展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有什么歌儿吗?来,喝酒唱歌,稀芽,我喝酒,你唱歌。”   “让我尝尝!”姑娘灵活的手指开始试图从侏儒那抢到酒囊。   作者的话:这一卷关于科霍尔和科霍尔森林,在仅有的少部分官设之外,大部分是私设。 第55章 龟港   在发下最后通牒之后。   我令别科送提利昂离开,自个儿等待和科霍尔人的商谈,当然不是干等,绕着城市走一圈,看看周围的情况,了解这方水土,是我等候时做的事。   别看我表面上娴静,当时,我和对方信誓旦旦,琴恩河已经被我把控。   可是我其实没那么多人去占据琴恩河畔上百万人口的各个聚落,顶多隔绝道路,断绝通信而已,那些村镇不少有民兵和守卫,要一个一个拿下很麻烦。   所幸,科霍尔多年来都没有成建制的骑兵,更别提养战马了,我的骑兵一撒,无人能跑,效果明显。   而村镇里也没那么忠心耿耿,大多数人都在过自己的日子,给谁缴税无所谓,别来抢烧就好。   所以,短时间内,我这个诈术不会被揭破。   至于科霍尔人的胆气,他们会赌我没控制住他们的农田吗?这关乎他们自己的生命,恐怕,他们不敢冒太大的风险。   这就是我为自己争取到的优势,或者说一个剥皮团优势巨大假象,想让我进城?那么多线索都表明这座城市里有人不怀好意,并有布置,我会进城才怪。   反正,既然我来到这,当然是要直指重点,取得科霍尔。   同时,保护我自己。   第一位来者,巴尔丹·铸煌,铸煌是四个大师家族中,最强大的那一个。   他敢只身前来?不,只是一封信而已。   这个家族的手里有瓦雷利亚钢的技艺,据说他们多年来痴迷于失传的瓦雷利亚冶炼。人说科霍尔有世界上最多的瓦雷利亚钢,正是这个家族,把控着城市的冶炼和铸造,收集了无数的神兵利器,甚至奢侈到用这种金属来武装家族的卫队。   如果真是如此,单单从装备来说,全世界没哪支军队比得上。   “佣兵,”高傲矜持的铸煌在纸上告诉我,“我的工场和作坊正在成批地制造弩机和长剑,我不怕你,让你的人来面对无垢者和科霍尔的高墙,我们会吃尽所有的食物和奴隶,等待最后的胜利狂欢!”   敌人一位,我记录在纸上。   不出意外的话,慕女团的亚萨也是敌人,没他的消息。   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第二天一早,我一如承诺,占据了河港,筑墙建堡,并开始扫荡科霍尔城外的农庄,营地里的弩炮和抛石器被推了出来,贝里爵士的手下在琴恩河上下搜罗尸体和各类秽物,好给科霍尔一场瘟疫,契根组织起挖掘队,在蒙尘巷和贵人街的屋檐下同时开工。   托马德爵士肩负重任,在天还没亮时,就前去多内尔的巢居,了解云雀四通八达的老鼠洞。   幸运的是,他们给我送来了希望,我接到了其他大师家族的来信,他们要求来一场谈判。   “绸漫家族,科霍尔最紧俏的织锦和丝纱均出自他们家族,磐岩家族,拥有大部分的矿井和雕刻师,青枝家族,他们是科霍尔最古老的人家,在城郊有一座橡木堡垒。”   “可惜都不是铁匠,我最想要的,是锻造瓦雷利亚钢的铸煌。”我叹息,还有,黑山羊、盘角卫、慕女团和无垢者毫无消息,看来是要坚持到底了。   或许,在发现粮食和蔬果迟迟未到,自己催货的人久久未归时,他们就已经在为战事做准备了,这里毕竟是科霍尔,他们才是地头蛇,有的是我不知道的渠道。   不过,如果他们早知我的动作的话,倒是有个很奇怪的事儿。   为什么没有使者来责问?我准备了一大堆推脱的说辞,或者“意外”事件,以及名正言顺索要佣金的公函,一件都没用上。   为什么,他们不和我沟通?尤其是铸煌,太夸张了,直接回绝了一切对话。   有蹊跷,有人在暗中动手脚。   真是难免的战争。   多内尔给了我一个计在心头的微笑,“我有办法,娇花儿,其实大师们早就已经不再做手艺活,那会弄脏他们的袍子。”   “真正掌握这门熔铸瓦雷利亚钢手艺的,另有其人。”   【女王堡】   粗壮的手指正在搓掉醒来时差点糊住眸子的眼屎,弗利斯特·佛雷从床上坐起,取出箱子里折叠整齐的亚麻衬衫、皮带和裤子,他迎来了在女王堡上班的第二个月。   其实很早之前,他就在帮伦赛爵士做文书工作,可是直到莱雅拉令下,他才获得了身份,一名女王堡的联络官,用莱雅拉前世的话来说,秘书。   不过他可用不来剑,也骑不上马,所以伦赛爵士还有其他的联络官,不止一个。   他还记得维斯特洛,虽然比起现在充实的生活,那里就像是个梦。   水桶里映照出他的比水桶还要大的脸,小时候弗利斯特的妈妈喜欢叫他小苹果,捏他红润的双颊。   长大后苹果变得比南瓜还大,他本来头就不小,加上发胖,如今这年纪,就显得有些重心不稳,头重脚轻。   当然,只是看起来而已,视觉上的谬误。   沉重的脚步迈动在木地板上,他吃力地提裤子系皮带,将自己塞进衣服中。   所有人都觉得他比马还能吃,但是实际上并不是,学士睿智聪明,说他是得了病,可是也拿这症状没啥办法。   弗利斯特只能看着自己整个人肿胀成一个球,任由朋友和表亲取笑,包括孪河城的那群。   没错,他是佛雷,可是却不是瓦德侯爵的儿子,他的父亲实际上是在旧镇讨生活,谁想得到呢?孪河城和他们家早就已经没了来往,老瓦德想方设法赶跑杀掉了其他有继承权的佛雷,自尊自大,结果,这么多年来唯一的一封信,居然是说他自己快完蛋了。   孪河城有难,一帮子弟全往东边跑,他不大喜欢算账的生活,更不喜欢妈妈终日的唠叨,也就应邀前来碰碰运气。   他在海上吐了一路,结果到了这里,以为能找到亲戚们一起奋斗,却被排斥在外,连一把餐刀都没分到。   幸好,他识字,洛恩地识字的人太少太少。   伦赛爵士让他清理人口登记的册子,并且记录女王堡发生的大事,在学城的学士来之前。他就住在女王堡里,有时会去酒馆喝一杯,用几个铜子儿睡个姑娘,其他时间都埋在书籍和各色会议里。   偶尔伦赛爵士也会征询他的看法,允许他问问题,和他讨论女王郡的大事,他就问过关于学士的问题,会有任何脖挂链条的饱学之士乐意来这片陌生的土地吗?   “会来的,”当时,那位正在磨剑的黄苹果骑士告诉他,“他们巴不得全世界都听他们的话。”   这和弗利斯特所知的不一样,学士只是建议,怎么会把控大人物们?   胖胖的佛雷走在城堡修葺完毕的走廊里,这可能是他见过最粗糙的建筑,石柱光秃秃的,地板层次不齐,连一块雕像都没有。   毕竟,女王堡到现在不过建了半年,勉强具备防御的功能,距离完工还有五年,没法和旧镇的雕栏画栋相比。   整个洛恩地都是这样,粗犷的新楼房拔地而起,毫无时间的沉淀。   时间还早,无人登门,一本厚厚的羊皮书摆在弗利斯特的桌上,那是女王堡的历史记录,第一页记录着她成立的那天,这些日子没什么大事,唯一值得回顾的是诺佛斯和维斯特洛佣兵的大战。   那天尸体从上游飘下,女王堡外龟港热闹非凡,男男女女争先恐后,从浸泡发胀的腐肉上扒拉金银财宝。   还有什么能提的,或许就是那些案件了。   上个月有几起凶杀,死者包括一个没了脑袋的女人,一个喝醉了酒被割喉的秃头,以及一个静默修女。还有一个潘托斯商人失踪了,他的仆人声称,他被河中老人给吞了下去,这么明显的谎言当然瞒不过伦赛爵士,那只老巨龟性情温和,对人类的肉毫无兴趣,可是最终却没有结果,仆人自杀,不了了之。   这里治安还算是不错了,在那段时间里,周围村子里运来的尸体有好几十具,这还只是来下葬的七神信徒。   所以,不难理解伦赛爵士偶尔的抱怨,“她该回来看看她的家,”他对达蒙说道,“人民在呼唤秩序,群殴在不断增多,很多流氓地痞亟需整治,我们人手不够。”   今天的工作和往常并无区别,没有值得记录的突发事件,弗利斯特专心致志地修改人口登记书里的错别字。   直到——   “爵爷,一个士兵声称是河垒的使者,他身边有一伙佣兵有契根的授权,他们要见你,十万火急。”   “老爷!”士兵一进这间房间,就跪在了地上,“河垒告急,里斯人正要大举进攻!”   弗利斯特打量了一下,旅人风尘仆仆,面孔陌生,只有一个女子被他认了出来,阿莎·葛雷乔伊。   “弗利斯特,把达蒙从床上揪起来,关好门。”伦赛吩咐。   聪明的胖佛雷照办,他去叫那位达蒙大人。   对舞蹈家达蒙的称呼一度让佛雷感觉迷茫,女领主扔给了他一堆任免状,任达蒙去哪都可以,这让达蒙犯了难,迟迟没有决定。   据说,这位大人是女领主莱雅拉多年来的亲信,今日地位水涨船高。   “我想全写上。”他那会儿和伦赛商量。   “你想被赶出去当掏粪工?”伦赛抢白道,“还是说你觉得莱雅拉小姐的脾气可以比狭海还好?”   维斯特洛那块风暴地的风暴可都是来自狭海。   “姓氏?我没有姓氏。”达蒙困惑道。   “取一个。”   “那就取这儿吧。”达蒙决定。   “你想姓女王堡,是不是还想你的小姐把这儿封给你?”   “求之不得,不过不是女王堡,我打算姓龟港,达蒙·龟港(或者达蒙·塔图哈珀)。”   于是,弗利斯特一笔记下,达蒙·龟港大人,纹章是一个龟壳,可能会跟风暴地伊斯蒙家族的绿毛龟混淆。   尽管还没有自己的宅子,这位大人依旧是货真价实的新贵,所以弗利斯特万分恭敬,连喊他起床都像是情人在低语,倒是当达蒙醒来时,他床上真正的那个情人睡得依然挺沉。   完成了自己的事儿以后,弗利斯特松了口气,看样子都是密谈,大概不需要自己了。   战争,对吗?和他无关,这是大人物的事儿。他打算去酒馆放松放松,捏捏招待的翘臀,骂骂迂腐的洛伊拿。   【达蒙】   “这不是小姐的女囚么?”达蒙金黄短发下的双眸盯着眼前的阿莎,自顾自地坐下,双腿伸直交叠,“你是逃出来的,还是把她给睡服啦?”   “和你无关,这是她的信件。”阿莎递出。   这口气,这充满挫败感的口气,“啊,是小姐在使唤你,抱歉,我就不对你们的感情说三道四了。”   阿莎曾经试图勾引过达蒙,作为一个没品的男人,他还蛮喜欢拿这方面的事儿来取笑要强的女海盗的。   这种女人发火的模样格外带劲儿。   “达蒙大人,先听听情况,要和老情人叙旧请稍后。”达蒙偏头表示听从,于是,会议开始。   “情况就是这样,我和你,一个留守,对付潜在的敌人,一个带兵援助河垒,那里只有三百名士兵,我没记错的话。”   “安心,加上民夫和佣兵可以有八百人,若是把工事算上,足足可以当做有三千人哩。”达蒙轻松道,“然后我猜,你觉得我是个斥候,正好可以帮上阿莎,对吗?所以我应该留下。”   “对,”伦赛并未否认,“和你说话挺轻松。”   “嗯,一向如此。”   【弗利斯特·佛雷】   不是集市之日的龟港,人并不多,大都是老面孔,胖佛雷笑容温和,他其实挺讨人喜欢,路过的人招呼不断。   忙里偷闲的胖联络官,快成这里的日常一景了。   依旧是一直以来的座位,依旧是一杯本草啤酒,当侍女低头送杯时,他握住了她的手,“告诉黑瓦德,”弗利斯特的表情欲望满满,手掌隔着衣料握在了她的臀瓣上,他耳语道,“河垒来事了,小甜心。”   或许,这就是黑瓦德一直在等待的机会。 第56章 畜鸣道   【河垒外】   当胖胖的弗利斯特·佛雷在酒馆调戏女招待时,另外一个胖墩面布愁云。   汗珠自棕色的发丝间落下,划过圆润的脸蛋,沿着下巴的曲线滴答在链甲上,浸透消失。   一直挺和善的宽脸没有半点高兴,双唇抿起,这位阿贝特爵士的手上是一张通牒,来自里斯的红袍僧泰米尔,拉赫洛的高阶牧师。信中责问关于光之王的子女被屠戮一事,让阿贝特·河文迷茫至极,什么时候,洛恩地迫害过他们的信众?   他挠了挠断掉的鼻梁,那是一场斗殴留下的印记,   这会是光之王牧师的阴谋吗?莱雅拉并没有排斥他们的教众,这样敌对的态度有何必要?还是说有敌人故意制造争端,意图扰乱这块新生的领土?   他不知道,他必须先行对付眼前。   眼下,五千多的教徒正在朝河垒行进,阿贝特做好了战争的准备,向莱雅拉报告的人早已出发。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希望和平。从君临时就跟随莱雅拉的雇佣骑士觉得,自己的女主人恐怕不会想同时应付两场战事,洛恩地还在开荒种田,吸附人口,实在不是和邻近城邦挑事的时候。   “米歇尔爵士,”阿贝特放下手上的纸张,对方可是谷地的豪门,他不敢怠慢,“我们在准备战争,你准备的如何?”   阿贝特自然耳闻这位米歇尔·雷德佛和两个女人的事情,要他说的话,男人就该管住自己那话儿,有了婚约,就别去招惹冗余的烦恼,哪怕付点钱找姐儿,对不?   雷德佛家族在匕首湖畔,洛恩河北边选定了自己的土地,米歇尔这阵子一直在忙活那儿的事。   “我有把剑,”雷德佛家的剑客回应,“依照向莱雅拉小姐的义务,献上我的人手和我自己的生命。”   阿贝特爵士倒是不怀疑米歇尔爵士的品格,可是这不够,远远不够。   “你的安排是什么?”红垒的米歇尔问,“在野外砍下红袍的脑袋,还是在墙边?”   阿贝特叹了口气,收拾起信件,他需要回复里斯的泰米尔,更要先行思考,再行认清自己的实力,“来,让我们看看,我们都有什么吧。”   呜——呜——呜——   了望塔上号声响亮,黏土和石块堆成了墙壁,篝火边上是形形色色的男女,竟比集市之日更热闹了些,一辆马车驮着弩炮而过,披着斗篷的乔拉眼望周遭,然后迈步向挖开的战壕后走去,足踏壕沟上的木板,发出沉重的响声。   监督工人的佣兵抱臂而观,“尖木桩和土沟,有何意义?”   这位是“狮子狗”,维奥拉·派克,来自铁群岛的女人,乔拉倒是不知道有没有狮子狗这种生物,按他对她的了解,多半是狮子加狗。   虽然看不出来,但是维奥拉比他所知道的任何女性都要疯狂,她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是因为她在床上割掉了板条镇港口管事的乳头,那是个男的。   “让敌人绕路,集中兵力,方便杀伤,”乔拉回应,“我们有弩炮和其他的机器,虽然数量不多,要是硬来的话,他们讨不了好。”   “哼。”铁种以此作为回复,然后掉头往别的地方走去。   乔拉回首,正巧看到走来的米歇尔爵士和阿贝特爵士,这两位一位出自大族,一位乃莱雅拉任命的负责人,大概是河垒地位最高的军官了。   他们在检查各处,相互讨论,向乔拉走来。   “你是莫尔蒙家族的乔拉,骑士?”米歇尔爵士问道,“那个逃脱惩罚的熊岛伯爵,比武冠军。”   他不奇怪他们怎么会认识他,剥皮团的主人是北境人,有大量的北境口音出现在这片土地上,了解一个莫尔蒙家罪犯的过去不是什么难事。   “对,我是乔拉,我想面见莱雅拉小姐。”他阐明,“为了——”   “这里每个人都想见莱雅拉,不独你一个,”阿贝特爵士司空见惯地说,“我们需要一个使者,给红袍人递信,看看这里的人里,除了你,也没人合适了。”   使者?   乔拉转动脑筋。   查约恩那边大概告诉了阿贝特,自己拒绝了分地,恐怕所图不小。   虽然洛恩地新设,可是大家都知道,多一个人就少一块利益,一个比武冠军,还是个前伯爵,未来可期,一定会深受莱雅拉重用,所以,派乔拉去当使者,其中的心思一想便知。   “我代表丹妮莉丝女王。”乔拉试图再努力一把。   阿贝特爵士不为所动,“没有她的证明,你就不代表她,放心,只是当个使者,不会有任何危险。”   真的吗?乔拉很怀疑,要是出使的话,米歇尔可比他一个罪犯合适得多。   【畜鸣道】   科霍尔人把我眼前的路称为畜鸣道,这名字真是意味深长。   这条路过去是萨洛尔人开辟的,被称为黄金与长木之路,科霍尔失去了这个北方的贸易伙伴,于是城市的东方日渐荒凉,只剩下一些牧场、农庄和林地村庄。   过去曾经遍布雕刻、木材和铁器的路边集市如今只有牛羊和野味贩卖,多斯拉克人总是自东方沿着这条路穿过科霍尔森林,在道路的尽头接受科霍尔的贡品,然后去往他方。   我猜,科霍尔人在取这个名字时,一定很怀念曾经的萨洛尔王国,因为和他们的贸易,科霍尔繁荣兴盛,在王国消失后,城市逐渐衰败至今,从各种意义上来说,工匠之城的人都恨透了多斯拉克的马匪蛮族。   青枝家族,据说在末日浩劫之前曾经是科霍尔的主人,在那个年代,萨洛尔的长人喜爱这一家制作的马车和木料,所以,他们曾自豪地宣称,自己修筑了萨洛尔四十城一半的宏伟建筑。   直到现在,城市开始衰落,青枝慢慢的不复往日,在马人的铁蹄威慑下,失去了对森林的控制,出身铁匠的铸煌开始发达。   我即将拜访的,就是青枝家族的贸易城堡,从远处看上去,巨大的木堡就像是一具巨兽的尸体,毫无活力,气息奄奄。   木柱和房檐的雕画,已经褪色,大块大块的染料不见,金丝消失,让我看得到过去的奢华,和如今的颓丧,用前世的梗来说,还挺有种看他楼起,看他楼塌的感觉。   一个头顶没毛的白胡子就在门口,朴素的灰色亚麻袍子,和一根没经雕琢的树枝拐杖,“剥皮团的莱雅拉小姐,”老朽的眼皮上几近能挂蜘蛛网,魏巍颤颤的音调,“欢迎莅临,老人是古苏·青枝。”   老人多半是他对自己的自称。   我们来到大厅,这里颓败但是还挺干净,石头地板上的橱柜和桌椅都已经褪色,用我前世的眼光看,反而有些古色古香,在座的是一个衣服挺旧,但是花样上乘的矮小婆婆,和一个黑发的年轻丫头。   “欢迎,科霍尔的主人,”老太脸上笑眯眯,千褶万皱在她的脸上叠起,“您的接见是我的荣幸,不知,是要取我性命,还是要我交出一切?”   “我是科霍尔的佣兵,来这里为她而战,不知您的阴阳怪气是出于何意?”我直接问道。   “是吗?为何我出城之后,在科霍尔的地界上受您的监视,佣兵居然能号令城市的居民,禁止携带武器?这可是大开自由贸易城邦的眼界了。”   她毫不留情,“行了,丫头,你想要这座城市,你甚至在为统治她做准备,你的人前往森林深处,你的船招摇在琴恩河上,村庄和小镇都要看你脸色行事,如此侮辱之举,除了让我们给你下跪之外,还能有别的企图?”   “你们是自取其辱,我好心带兵前来相助,不但一分钱没见到,还差点被两面夹攻,铁盾团是收了科霍尔的钱,莫索也已经供认,和你们勾勾搭搭!”   “这些事我们都未曾一闻,”老头古苏插话,“铁盾团确实收了钱,但是四艺院没有让他们去攻击剥皮团,莫索卡奥只要求我们提供贡献和船,他们好尽早离开,并没有进攻剥皮团的意思。”   “这话我也能讲,甚至说得更好听,我不管你们城里有什么争执内斗,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参与其中,我就是来兴师问罪的,”   我直接袒露目的,“要么拿出证据,把这件事澄清个分明,要么,让我接管这里的一切,自己来查个清清楚楚,有罪的砍掉脑袋,无罪的相安无事,啊对,还有佣金,科霍尔城赖账是有历史的,你们无法被信任,顺道说一句,这不是我单独的决定,铁盾团和我一致。”   “你在怀疑这座城市?”老女人不甘地反对,“还用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掩饰你的野心,等我们屈服下跪?就连瓦兰提斯人也做不到,休想!”   “我不想来作威作福,你对我意图的揣测毫无凭据,”我回答她,“我要的是我的权利得到保护,我要的在这里体现公正。”   我了梳理一下,一直发生的事情,并且一件一件和那个老太婆争论。   首先,我占据了阿·诺颐,科霍尔宣称领土的边界。理由是被科霍尔人雇佣,前来解决卡拉萨进逼的危机。   然后,阿·诺颐本来就和科霍尔无关,所以我开始治理这里,被科霍尔人雇佣的铁盾团和敌人莫索卡奥来夹攻我,后者被我打败,前者因此止步。   最后,科霍尔叫我进城,来接受佣金,参加祭典,并布置新的防务,我去了,去了泥鳅村,并在暗中开始染指琴恩河两岸的村庄和小镇,并切断了他们和科霍尔的联络。   原因是因为我觉得城市里黯影重重,有人要对我不轨,明面上的理由,则是我因为科霍尔一直以来的言而无信,而担忧被爽约的危险,让自己的士兵索要一些担保。   紧接着,就是让我立即进城,我则反而下了通牒,让他们出城一会,提利昂和多内尔都有城里小动作不断的消息,我会进城才怪了。   这就是事情发生的经过。   我没提到的是诺佛斯总督颇尔达·库拉塔的行径,慕女团的敌意,以及黑山羊和铸煌家族的图谋。   他们三个交换过眼神。   “如果你统治了这座城市,你会做什么?”没想到,她话题一转。   “军队归我,税收和民政我来安排,其他的照旧。”我承诺。   “我叫曦尔科·绸漫”老奶奶说,“欢迎来到科霍尔。”   她真的在考虑,不是考虑给我一直被谋害之事一个交代,也不是在考虑用佣金搪塞我,让我没理由待下去。   而是在考虑我来统治。   这座城市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城市的统治者,居然想要外人来治理他们?   【木堡】   莱雅拉走后。   “让她成为城市的主人?”青枝家族的古苏老头怀疑地说道,“为什么?”   “你在对科霍尔的统治中获得了什么好处?”她问,“奴隶和学徒都被乐意学习铸造手艺,而非木雕和林业,我们只不过是门面,遮掩巴尔丹·铸煌一个人决定一切的事实。”   “对,”顺着这个背叛城邦的思路,古苏细想,“城防和军队需要花费大量成本,可是从税收当中却得不到多少利益。”   “相比较治理城市的支出,她的市场更有吸引力,她在河岸上有那么多领土,她在吸纳人口,建造自己的国度,这些都是机会,我们的机会,我们有产品,还有工匠。”   “可是,她会不会对我们不轨呢?”古苏担心。   “她没有丈夫。”老女人指出,“我们有的是年轻的未婚男人。”   联姻势在必行,先行答应,然后让她也成四大家族的一份子,事情就变成科霍尔吞并了洛恩地,而非相反。   而且。   她说,“看看布拉佛斯的铁金库,他们的海王地位崇高,但是铁金库的商人才是那座城市的控制人,要我看,看匙人自由而强大,比海王更加幸运,更何况——”   “比起多斯拉克、铸煌以及羊愿歌者,”绸漫老太曦尔科数道,“这个女人没有根基,更容易和我们相安无事。   她想要权力?给她权力,然后我们换取免税特权,城市固然重要,家族的生意才是根本。”   两个人都没有过问最后那个黑发的女孩,他们知道磐岩家族早已经被铸煌掌控,当家人甚至连门都出不了,无足轻重。 第57章 黑塔(上)   离开那座木堡之后,我在回返的路上。   “提利昂回来了吗?”我问托马德爵士。   他驭马在我身边,“没他的消息,我们要动手吗?”   动手?   看看对比。   对手有黑山羊,慕女团,还有铸煌。   盟友?还没个结论。   我确信这三个大师家族不会阻挠,但是指望他们帮忙也是休想,刚才那个老太婆的态度可不是要拥戴我,而是顺势而为,他们不会主动阻碍我,如果我进城,就投效。   目前是这样,接下来,就看我如何合纵连横了。   绸漫家族一听便知,是这里的织造业头头,可是锦绣绸缎不止这里出产,不提仪地泊来的上等品,三姐妹城市:里斯、密尔和泰洛西都是竞争对手。   从接触来看,绸漫家族的态度模棱两可,不管我会不会统治,对他们的影响都不会太大,如果有我的承诺,当然更好。   青枝家族是依靠科霍尔森林发展起来的,可是如今因为武力废弛的原因无法控制大片的林地,原材料上极受限制。可以想见,这个家族的士兵并不强大,或许连森林里的原住民都打不赢。   另外青枝牵头,在青枝的地盘相见,他们说不定是最希望有我统治的家族,自己本身实力不行,铸煌无法合作,科霍尔费拉不堪,这时候,战胜过多斯拉克人的我,就成为他们拿回森林,复兴家族的希望了。   所以,这一家是能争取成为盟友的。   至于磐岩家族,这家人已经连协商的能力都没有了,恐怕是太过衰弱,或者被架空,还需要再行观察。   不过这其中也有我的机会,能架空这个家族的,恐怕也有能力架空绸漫或青枝,我知道磐岩家族的营生主要是矿业和石雕,矿物直接干系到铸煌家的铁匠,算是命脉,不难想象,是谁在对他们上下其手。   铸煌已经太强大,让其他的大师家族担心,恐怕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会对我如此纵容的原因,骑在头上,居然只是骂骂就过了,还问我要不要来统治?   至于森林里的部族,从科霍尔人的态度来看,他们并没把那些住民当做自己人看待,连城墙说不定都不准迈入。   而长冬即将开始,按照我在北境的经历,这样的氏族,恐怕会忍饥挨饿,他们保存食物的手段太过缺乏。   这里就有我的机会,提供给他们生机,换取他们的服务。   总之,提利昂那还没信来,说不准,不过大概的思路已经有了。   就科霍尔本身来说。   如果我花大力气来收买,用战后的权力来诱惑,我确信三个家族不是问题,相对的,他们也会成为我的掣肘。   这种本来就有地位和权势的人物最麻烦,你需要更高昂的代价来让他们合作。   所以,他们这样中立的态度其实就已经足够,除了青枝之外,没必要花大力气,啊,或许可以拉磐岩一把,扶持他们,作为瓦解铸煌的一步棋。   还有哪里的盟友?对,红袍僧泰尔斯和他躲在阴影里躲避刀光的信徒。   以及被我忽略的农民。   城外,琴恩河畔的农夫们。   他们是一支当下最容易联合的力量,或者说已经在联合的势力!   科霍尔的规模和君临差相仿佛,五十万人!   虽然没人数过,不过想象下,要供应这样的城市,需要有多么庞大的农业人口?这个年代,城市人口能占到科霍尔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吗?   这里制造业发达,工具恐怕也不错,照之前泥鳅村的情况来看,村庄集镇本身也有不少工场和作坊,换句话说,住在农村里的,也有工人和商贩。   哇,这是要多少人作为基础来支撑这座庞大的城市和其集镇?   数以百万,甚至千万都有可能。   再想想之前看到的景象,阿·诺颐以北的琴恩河上都已经被开发成了田地和聚落。   我突然发现自己走入了一个误区,长期以来,我不是在北境,就是在君临,根本没去过维斯特洛的粮仓河湾,在河间时也只是待过滨海的城堡而已。   我对这种已经被开发过得成熟区域缺乏总体的认知。   恐怕,这些地方也被贵族们忽略了,他们只是观赏下自然风光,然后收租拿钱,哪有什么心思去思考千万人是怎样的力量?   我得迈出第一步,这里,才是我统治科霍尔的第一步!   “托马德爵士,召集我的顾问,学士和医生,让我的传令官和卫士喂饱马匹,让马儿蓄养精力。”我下令。   “我们要有大动作了?”他蹙眉问。   “是的,”我给了他一个笑容,“我们要有大动作了。”   让农夫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么恐怖的人口数目,哪怕只是动员百分之一,也是十万人之众。   不说不经过训练,能有几分本事,堆在一起能把什么慕女团和黑山羊吓死。   当然,属于三大大师家族的村庄最好别动,就拿铸煌动手,我如果统治了科霍尔,其实多半也是填补这个家族的空间,可能再加上黑山羊。   我突然有了个了解,能供应起旧镇和君临两座城市的河湾,以及供应起世界上最大城市的瓦兰提斯会有多么可怕?   我当初居然还和提利尔家族放对,就算提利尔没法控制整个河湾,调配那里的所有资源,也挺作死了,别看都是七国,河湾可能可以吊打四个北境。   【黑塔】   在立城之初,最早的羊祭司用黑曜石,也就是冰冻的火焰,修造了这座高傲的巨塔。   万民尊信黑山羊,纵然如此,祂的圣所总是安静无息,无事时无人接近,只有兜帽里的羊祭司们进进出出。   今天,是个例外。   铸煌家族的掌权者,马尔丹亲王悄悄走进,他等待盘角山羊悠然踱过自己面前,然后拾级而上,一面侍奉黑山羊的奴仆。   “侍奴问亲王好,”头戴羊骨的祭司鞠躬行礼,“不知亲王驾临吾主之门,是为何事?”   “我带来了给祂的献礼,五头牛、六匹马,二十只猪崽,以及三个年值五岁的奴隶。”铸煌说道。   这可是国祭的规模。   通常黑山羊接受血牲,不管是牛马,还是猪狗都可以,但是在大事之前,总会以人祭乞求和顺,当得知莫索和哲科的卡拉萨兵临,波诺遥遥在后时,科霍尔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祭典。   四个贵族之嗣正是四大大师亲王的骨血,包括巴尔丹亲王的幼女,再加上一百个男童和一百个女童,这样盛大的牺牲,乃是十年来的头一次。   “毫无必要,”祭司说,“无所求的赠礼乃是施舍,徒惹羊神震怒。”   “沙达·果特,你来决定什么时候献祭,用哪把祭刀割肉,”巴尔丹亲王毫无耐心,“我要见你的羊愿歌者,现在。”   “侍奴这就通知,稍等。”这位沙达·果特无动于衷,声音里没有半点情绪。   所有的羊祭司都是这样,自称侍奴,没有情绪。   用石雕的羊头里火焰飘摇,亲王跟在祭司的身后,一面羊愿歌者,这座城市里最崇高的人,面相年轻,没有半点科霍尔的血统。   巴尔丹还记得他们选出他时的场景,使者从瓦兰提斯抱来了一个银发紫眸的婴儿,当时年轻的巴尔丹其实怀疑过,这到底是出于上一任羊愿歌者的命令,神灵的意愿,还是仅仅是为了避免和南方的战争,给自己的城市找了个瓦兰提斯人当领袖?   他长得挺好看,五官的棱角分明。巴尔丹亲王在卓戈卡奥抱着丹妮莉丝经过时,曾经主持宴会招待那位强大的卡奥,当时,他见过丹妮莉丝的兄长韦赛里斯,其样貌和不见外国人的羊愿歌者有几分相似,一度让自己怀疑这个总祭的血统,要知道,韦赛里斯·坦格利安,是瓦雷利亚龙王的后裔。   “你有何事,铸煌家族的巴尔丹亲王,需要叨扰到我这里来?”羊愿歌者问道,他话语的内容并不客气,可是语音婉转温和,让人无法心生不悦。   “前来告诉您,这几日,城里的态势。”巴尔丹亲王解释,“我需要黑山羊的眷顾,来对抗企图侵犯科霍尔的外匪,和出卖城市的内贼。”   歌者不动声色,“你献上过丰厚的祭祀,羊灵自会眷顾,无须画蛇添足。”   “请听我一言,歌者,”巴尔丹努力让自己不要太紧张,他告诉自己,面前这个温柔俊美的年轻人既不会突然拔刀捅死自己献给羊神,也不会突然袖子一挥,把自己赶出去。   “依然有一些信火王的奴隶和学工没有找到,”火王是科霍尔对拉赫洛的称呼,“我怀疑,他们就藏在城市中间,就在昨天,有五个盘角卫失踪于折腰路附近。”   羊愿歌者默然,稍后开口,“达夏已经远走高飞,不用害怕,剩下的不足为虑,让害怕死亡的守卫别去学技街或者折腰路,也少在尘泥港和河港买醉。”   “他们没法去河港,那里已经失守了,实际上,歌者,我们一个月后会断粮,城里已经有人喝不上水,献给黑山羊的牲畜会被饥饿不堪的人宰杀!”   “那,那些亵渎者会当场死去,全身生疮。”歌者告诉他,“你是不是还想和慕女团为伍,半途弄走饲眷莱雅拉·波顿?”   “我,我没这个意思,歌者,我——”   “我看到了一切,”羊愿歌者耐心地说,   “我在等你自己幡然悔悟,可是死到临头,你依然如此顽固不移。   你想要自己统治这座城市,让羊灵被抛弃在一边,现在,你得到的,就是你应得的报应。   感觉到了吗?吾主早有安排,巴尔丹亲王,你会失去你想要的东西,除非你忏悔下跪,现在还来得及,献上你所有的儿子作为祭礼,吾主就给你祂的慈悲为怀。”   “我的所有儿子?!”巴尔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歌者的话语无情冷酷,“我只是代言,这是祂的意志。”   羊愿歌者没有再理会失魂落魄的亲王,黑塔之外最崇高的科霍尔贵族。   他知道,为何巴尔丹会对黑山羊产生怨恨,下民总说,巴尔丹亲王面色难看。大概是自从祭礼之后就没拉过屎。   被当做祭品的是他最喜爱的儿子,所以,这个铸煌家的男人浑然忘了当年要不是其兄长被献给黑山羊,他根本就戴不得亲王之冠,而陡然生出对神灵的恨意。   他知道他想说什么,他想说青枝绸漫和磐岩已经找上了侵略者,他想说盘角卫察觉到,过去不起眼的小云雀勾当不少,他想说,这座城市如果没有粮食和饮水就会灭亡。   可是,他背着羊神,用祂期待的,最尊贵的祭品来和慕女团做交易,背后还有诺佛斯人的教唆挑拨,这乃是黑山羊不会允许的行径。   莱雅拉·波顿很重要,有利于羊神更快的恢复实力。   火王的子民怕她不是没有道理的,当繁星点亮夜空时,歌者曾经一望苍穹,他发现这个女人比那个红袍女达夏的光芒还要耀眼。   他原本不想惊动那个女人,所以没有馈赠,也没有惩罚和威胁,生怕弄巧成拙,只是像一般的陌生人一样,发出邀请。   可是,那个巴尔丹为慕女团和诺佛斯人大开方便之门,凡人在死灵师面前的猴戏让女死灵师警觉,搞砸了一切!   如果不是这样,毫无防备的莱雅拉说不定已经躺在祭台上了!   如今,局势发展至斯——   歌者脑海里的星光闪耀,莱雅拉的那一颗是蓝色和紫色的光,诡异而迷人。   他回到自己的寝室,念动咒语,来到另一个房间。   每个羊愿的歌唱者都是出色的巫师。   甚至拥有其他巫师难以比拟的强大力量。   可是此刻,歌者却十足小心,他欠身施礼,“奥利昂·贝勒里斯阁下,如您所言,刚才,铸煌的小儿前来哀求。”   昔日的瓦雷利亚龙啸滔天,英姿勃发,架乘巨龙泰雷克斯的龙之女便是其中最张狂的一位。   她一访无人知晓的世界,踏足过索斯罗斯的每一寸土地,收获的无数秘密让家族兴盛发达。   这个女人叫杰妮娜拉·贝勒里斯,这个家族正是瓦雷利亚的四十个龙王家族之一。   昔日的瓦雷利亚毁于水火,当子民嚎啕在烈焰与波涛中时,有一位龙王名为奥利昂,他正访问瓦雷利亚的城市科霍尔,因此逃过一劫。   之后,年轻的龙王野心勃勃,募集了三万科霍尔汉子向家乡进发。   他宣称自己是瓦雷利亚的第一位王者,率领这些勇敢的人前去寻找瓦雷利亚的遗产,重建自由堡垒。   书上的话说,他骑着自己的龙前往南方,不知所终,学城的学士曾经讨论过这些劫后余生的龙王是何去向,只有坦格利安转危为安。   转过头来的老人头发如雪,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要老迈。 第57章 黑塔(下)   黑山羊是怎样的神灵?   科霍尔人信奉他,然而,   穷人念叨的是兜帽行者,盘角卫为巴卡隆献上蜡烛,孤寡老妪坐在泣妇的画像前回忆过去,   他们不敢说起羊灵的名讳。   多斯拉克牧民称颂强壮的牡马,拉札林人诉说至高的牧神,瓦兰提斯口称瓦雷利亚诸像,洛伊拿人心念乌龟老人和蟹王。   他们从未将羊神当做归宿。   他们各有自己的神灵陪伴,他们的灵魂与科霍尔无关。   没人会在危难时向黑山羊祈祷,人们畏惧祂,但没人依赖祂,祂和人心无关,黑山羊像是这座城市真正的君王,索要一切,残酷冷淡。   站在歌者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位君王,黑山羊的本尊,歌者自小被他抚养长大,已然对吞噬之举熟视无睹。   外头谣传祂生下孽子无数,为祸四方,拉赫洛人憎恨祂的形象,“罪恶和怪物的母亲,”那些光之王的信徒这样称呼。   却不曾想,这个人是个千古长存的老倌,身赋世上最高贵的血脉,却只是在暗室里躲藏。   “他哀告自己的失败,不甘承受不忠的结果,”老人怅然而语,“他在害怕那个跨海而来的女人,他明白,诺佛斯人和魁尔斯人无法挽救他的命运。”   奥利昂笑了,“不错的结局,上一个这么逗趣的人,好像是青枝家的工匠。”   “可是我们呢?”棱角分明的脸俊美异常,一派好奇而单纯的模样,歌者问道,“她有自己的诸神,安达尔的七尊雕像,她不了解黑山羊是什么,这样的新人,我们能接纳?”   奥利昂沉思了起来,一动不动,只有发丝轻轻摆拂。   “你也不了解黑山羊,是不是以为这只是我的一个骗局?别忘了,这座城市在我苟活于此之前就已经存在,”   奥利昂摇了摇头,却不再多言,换了个话题,“那个女人…有些棘手,魁尔斯人和诺佛斯人不足为虑,你先暗中帮助他们,对付那个安达尔女人,尽量延缓她入城的时间。”   或者蛮族女人,她可能不是安达尔血统,海那边的原住民该叫什么来着,森林之子?时间过得太久,最后的龙王记不大清。   “我有个魔法,需要进行,”龙王给了自己的养子一个笑容,“给我争取时间就好,到时候,一切问题都能解决。”   “那么,您有什么预示吗,阁下?”歌者询问。   奥利昂蹙眉想了想,“让我看看——有,小心红袍,还有占星者。”   “城里已经被扫清的红袍僧?”歌者追问。   “或许吧,有樱桃吗?给我来点。”   在黑塔之外,塔中人眼里的蝼蚁亲王巴尔丹脚步轻浮,心不在焉,他走过一个个头戴山羊头骨的祭司,脑子里都是胡思乱想。   科霍尔人不许伤害山羊,尊贵如他也不行。   在一头公羊行将就木之后,黑塔会炖煮其首,去肉留颅,并授予一位服侍黑山羊的祭司。总的来说,有多少头骨,就有多少司祭,一个头骨属于一位牧师,不会二用。   母羊则任其终老,始终不动,众所周知,黑山羊有公羊的脑袋,母羊的下身,本质依然是雌性。   这是不是就是祂青睐那个莱雅拉的原因?巴尔丹愤愤而思,那个女人除了有一个下体之外和女人毫无相通之处,是一个有胸脯没那话儿的男人,黑山羊也是一样。   外邦人等在门外,是总督颇尔达和监视他的慕女团士兵,巴尔丹没有理会他们之间的矛盾,这是外邦人自己的矛盾,而他自身难保。   “亲王殿下,”颇尔达行礼,科霍尔人其实不注重亲王总督之类的称呼,虽然依照瓦雷利亚的习俗,那是贵族才有的荣誉。   然而身为工匠大师家族有自己的荣誉,他们的历史和作品,比头衔更可贵,画作、雕像、名剑、建筑,君王豪杰生生死死,最终全是飞灰枯骨,只有匠人的智慧结晶会永远存留,被人铭记。   不信去买个前人的作品看看,比瓦兰提斯长桥上贩卖的龙王传记要贵得多,有些甚至可以换一座城市甚至一个国家。   “总督。”巴尔丹简单地回应,没有请他谈话的意思,可是颇尔达偏偏极度不识相,背地里,认识这个诺佛斯人的朋友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红狼”,红狼是一种坚忍不拔,或者说顽固至极的动物,认定了什么事,就做到底不放松,比如现在。   “亚萨团长已经改变了主意,正如我们之前的话题,他决定铲除那个妖女,让维斯特洛对这片大陆的入侵,到此为止,”颇尔达·库拉塔努力跟上巴尔丹的步伐,“或者送她去黑山羊的祭台,再不行什么违背之事。”   “晚了。”巴尔丹轻飘飘的说,黑塔已经决定只看笑话。   颇尔达大人立住脚步,“我不知道您遇到了什么,您是亲王,是这座城市里最有权势的人物,假以时日,会是这片大陆最有权势的,想想洛恩河的沃土和水花——”   “你忘了瓦兰提斯吗?”巴尔丹亲王怼了一句,有瓦兰提斯在科霍尔想去洛恩河翻天,还是你诺佛斯想?   听说颇尔达在诺佛斯的决策过程中碰了壁,那说明诺佛斯还有聪明人,知道不要南下撩拨瓦兰提斯的时局。   不久前有消息,虎党要胜选了,瓦兰提斯人磨刀霍霍想打仗,懂吗!?他们要从自己的墙后出来扩张了,懂吗!?   蠢货,这时候有一个洛恩地挡在面前,有何不可?!   纵然心中怒骂了千万句,亲王表面上依旧冷淡,“你可以和慕女团做任何事,盘角卫不会阻拦,别再去招惹黑山羊。”   他意图勾结外人造反之事已经失败了,连第一步都没迈出去。   如果说,和剥皮女勾结呢?只要她不杀他,只要她解除了他的丧子之痛,从孩提时送哥哥去当祭品之日起就盘桓不去的阴影,让他彻底解脱。   巴尔丹压下这个想法。   她的作风不是那种温和的,或者说可操纵控制的风格,虽然没有仇恨,可是她太过强势,欺人太甚,自己当时怒火冲天,没有顾及其他就立刻回绝了她的和谈要求,不止是因为和慕女团的合作,也是因为心高气傲的亲王,无法忍受这样傲慢的佣兵。   但是城里现在没有吃的喝的,已经快断粮了,她确实把握住了,没骨气的科霍尔的命门。   如果把面前的人卖了呢?能不能换取她的宽恕和离开?   如果把锅递给黑山羊去背,一切都是黑山羊的错,外邦人的错,那样如何?   可笑的是,巴尔丹亲王始终没有想过,他有一支由瓦雷利亚钢武装起来的卫队,以及数万需要依靠铸煌家族维持生计的奴隶和工人。   不爱斗争的城市,科霍尔。 第58章 贵人街   城墙上懒懒站着几个头戴盘角盔的小兵,城下的士兵来来往往。   骑兵小跑着离去,他们有绕城巡逻的任务,个个兴高采烈,这可是肥差事,碰到一个农庄或者商队,一年都不用再多有花费。   街头的油布下,那堆成的小山正是可以拼接成投石机的的零件,工人调试着弩炮,打磨不契合的金属部位。   剥皮团和盘角卫之间就这样保持着虚假的和平,科霍尔城里竟然连征召市民的举措都没有,我差点怀疑我没有兵临城下,而是来讨论一个贸易协定。   “您的顾问团到了,小姐。”我颔首领会,离开视野宽阔的旅馆阳台,一见诸人,学士们和从布拉佛斯红手之院聘用的医生,主要是学士们。   这里是贵人街的一个旅馆,提利昂推荐的,可以看到那桩沉舟碑。   霍伍德城、恐怖堡、罗斯比城、君临,我抢来了四名学士,加上科本,共有五人。   派席尔眼神飘忽,见到我时不禁身体战栗,显然是我带给他的记忆太过深刻,“送他休息去。”我怕这老伙计会当场排泄,不堪入目,所以,索性让他走。   在恐怖堡服务多年的泰巴德学士和我相熟,他率先开口,   “这两周,我和贝里爵士一起拜访过那些村子,小姐,理论上说,您所设想的,发个命令,让他们出席会议共商大事是可行的。   但实际上,七国的人都知道铁王座,认识自家的领主和纹章,了解统治者过去的往事,可是这里不一样,他们不知道我们是谁,和科霍尔或者多斯拉克人有什么区别,这些天来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聚居地紧闭大门,用石头和弓箭赶我们走。”   “详细说说,村镇都是什么情况?”我坐下,一观递来的纸张,“东岸的村庄大都住在木堡土楼里,是为了防备多斯拉克人?”   “对,也是防备别的外来人,河盗、捕奴人、科霍尔人、森林氏族,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西岸,虽然那里的围墙更矮,但是他们不喜欢诺佛斯人,管他们叫老鼠,说他们是穷光蛋。”泰巴德学士回应,“佣兵当然也不讨人喜欢。”   科霍尔境内的村庄为何会防备科霍尔人?地就这么大,养活的人就这么多,而且这里的人口已经算是稠密,内卷分化,相互敌视不要太正常。   毕竟就连前世我所在的现代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乡村里都盛行丛林法则,男丁多的家庭,枝繁叶茂的家族,那就是霸王。   生存本身对大部分人来说,就很不容易。   “让贝里爵士和契根进来。”我吩咐。   托马德开门,让两人入内,我瞧了一眼,“茶水和酒都在中间,自己弄。在当下的局面,有没有可能集结兵力攻破几个村寨?”   “可以,当然,要对您的军队进行重新安排,”贝里爵士捻起一壶葡萄酒,给自己和佣兵各来了一杯,“不过,据我所知,之前斥候和传令兵们已经将您的大军包围科霍尔之事广为传播,或许再下一下通牒就会有效。”   我知道,最有效的统治,绝对不是超前的统治方式,有时过于前世的思路反而会酿造祸端,所以,我听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   最终。   “那就让我们做的合理一点,”我拍板,“   了解所有的村庄,有地图吗?没有就画一份(贝里表示说有),行,那是用兵的保证,别忽视,   保持宣传,并把邀请各村人士开会的消息传播出去,用不着表明统治的意图,而是直接统治他们。   同时给个赏格,   这个赏格是为了建立秩序,   既然来了,既然声称是他们的统治者,就要维护秩序,就要执法,在执法的过程中建立我们的权威,我们缺少这里的律法,没有一个规矩,但是对一些天然的犯罪进行处罚用不着律法,所以,给这样一个赏格,   杀人,抢劫、强盗以及给多斯拉克人卖命,举报的三个铜币,查实的三个金龙。”   这里不流通维斯特洛的货币,但是贵金属放之四海都一样。   而维持治安,处罚暴力和通敌,这谁都能理解,不需要说明为什么。   “然后,就是抓捕和调查询问,如果有拒绝搜捕,包庇罪犯的村庄,只要他们先使用武器,我们可以直接攻击,投降了一切好说,各担其责,该问罪的问罪,该判刑的判刑。   不投降的,按照敌对武装处理,劫掠,掠为奴隶,土地可以给邻近的友善聚落,也可以自行处置,所有的过程必须形成文件并进行通告,有传播谣言的及时处置。   对,形成文件,我刚才说的这些东西请学士们形成文件,不需要详细的规则,只需要简单陈述那些暴力犯罪的后果,以及传播谣言的后果   再写上,如果有冤情,可以告到我的大帐,由学士团先行处理,如果有争议我再来裁判,这些东西先行在绸漫和青枝两大家族的产业之外推行,如果你们有任何重大的事项,记得统统用瓦雷利亚语形成文件,发布在交通枢纽,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   然后,我们可以组织一些市集,挂上剥皮团的旗帜,邀请马戏团或者其他的戏班子来演出,这些怀柔之事,你们去想,我们之前是如何征集粮草的?”   “借,小姐。”   既然是借,那就要还,治理一方得讲究公道,任何单凭强权的欺压,都会造成对我公信力的损害。   “那,凡是有契约的,确实签过的,都发给债券,泰巴德,你们去算一下,给几分利可以让他们获得一些小好处,又不至于我们太亏本。同时,那些主动、或者积极,或者不拒绝我们征集的,算是典范村庄,在集市上可以多一些权力,   与此同时,洛恩地的基层村治和民兵制度全在琴恩河两岸推行开,给这些典范村庄优先使用农具,出借牲畜,并拥有一又二分之一(1.5)个投票权,一般的村庄拥有一个投票权。   既然有了最先向我们效力的典范,也要有配合我们的村落,要有这个名头,   那么,主动报告治安情况,配合剿匪,以及配合我治理,但是事先没有主动或不拒绝征集要求的村庄,称之为一般村落,   有抗拒统治的历史,或者犯罪历史的,又不是典范村落或者一般村落的,统统算是违建聚落,或者拆散,或者分解,如果有人口太大,无法短时间内消除的,消减全村公民权利,剥夺在城堡大会里的投票权,迁居出去的不算在内。”   经历过对洛恩地的治理,这一套应该很熟练了。   “在拿下科霍尔之前,科霍尔郡的首府定在河港,以后就是科霍尔。”   科本摇了摇头,“人太多,小姐,太过重要,这样的话,以后要是科霍尔想要独立,我们恐怕会焦头烂额,甚至被赶出去。”   也对。   “那就拆分成琴恩郡和科霍尔,科霍尔需要琴恩郡的粮食,琴恩郡需要科霍尔作为贸易中心,不过我们分而治之,科霍尔这座城市单独列出来,可以发布迁移令,鼓励琴恩河的农民和科霍尔人迁居洛恩河周边我的领地,弄一套配套的奖励政策。”   以后科霍尔会作为我这王国的首都,可是我却缺乏统治根基,如果不对人口和经济做任何调整,无疑是在给自己造隐患。   我想要长治久安。   “信差到了,小姐,”托马德来我耳边,步伐匆匆,“全是你的信,都是万分火急。”   万分火急,正好讨论一下,我当场看过,这里一时安静。   “各位,我们和三女儿城市有些纠纷,红袍人率领他们的教徒去了河垒,”我翻阅着,“然后,女王堡发生了暴动,”阿莎的报告,“看来,在我不在的时候,大家都很操心。” 第59章 女王堡监狱   如何处理一帮小丑,趁着我不在时,就开始玩鬼把戏的小丑?   相信我的人能做好,当然。   做不好就问责。   然后就是加紧科霍尔的事宜,如果我只是占据了洛恩河,短时间内不会有太多的觊觎和麻烦,毕竟这里是瓦兰提斯和北方的缓冲区。   可是,坐拥科霍尔和洛恩地就不一样了,这会是自由贸易城邦里很可怕的一股力量,能够进攻任何一个布拉佛斯之外的城市,洛恩河流域是城邦国度的中心。   这也是为什么我把哲科的卡拉萨引诱到诺佛斯的原因,不止是为了减去一个敌人,也是为了让诺佛斯无暇东顾,来处理科霍尔的时局变动,我可不相信,诺佛斯只有一个颇尔达总督。   那么,除了诺佛斯之外呢?诺佛斯肯定是最有威胁的城邦,而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南方的瓦兰提斯、三女儿城市里斯、泰洛西和密尔,这两个势力恐怕都不会喜欢我占领科霍尔。   多斯拉克人就别提了,长久以来城邦民用贡金和贿赂来满足他们,多斯拉克人对这块土地的政治变动毫不关心。   总之,里斯的宗教矛盾,目前来看还可以商榷,我必须在其他城市反应过来并干预之前,解决科霍尔,免得被人太过趁虚而入。   “亨得利爵士,”我唤来亨得利·布雷肯,“你的河防队保证河路通畅,准备好船只,多斯拉克人用过以后肯定有磨损,你必须保证这些船能够立刻被用上,在必要的时候我会派军马上回返洛恩地。”   “最后一件事,我打算扩大我的顾问团,不但用学士和医生,也将囊括洛恩地和科霍尔的当地人。”结束前,我宣布,这不止是我的智囊,“新的顾问团,在扩张以后,改名叫幕僚会议,好了,还有什么事情?”   就这样,我的体系差不多建立了起来。   领主厅包括我,以及我的幕僚会议,以及执政官的人,目前我还没物色到合适的执政官。   每年会召集一次领主大会,由各郡代表组成,具体的选举机制,丢给幕僚们去研究。   司法系统上,我拥有最高的司法裁判权,我下头是由季度法官主持的季度法庭,每三个月到一个郡里去处理那里的二审案件,在拿下琴恩河和科霍尔后,这样的季度法庭约摸要有三个。   以上是目前中央级别的系统,我不想称王称霸引人注目,“领主”这个词刚好。   到了下一级别是郡和市,包括单列的科霍尔和我的六个郡,洛恩地最西边的女王郡、匕湖郡、最南端的伤心郡以及新占领的阿·诺颐郡。   琴恩河两岸人口稠密,粮产丰富,太过重要,所以进行三分,那边划入阿·诺颐郡,北边划入科霍尔郡,中间单独成立琴恩郡。   其他的地方,例如科霍尔的森林要不要单独设郡,等到提利昂的消息到了再说。   以上的每个郡和市都设立市政厅,以及三个月召开一次,被称为城堡大会或墙内大会的决策会议,还有代替我来裁判的领主法庭。   再下一级是村庄的自治机构,通常而言,到这一级我基本管不了,时代的局限,所以,我只要求有一个村长和一个会议来决定其大事,并有一个代表来参加城堡大会就好。   就当下的报告来看,境内识字懂得算术的人口不多,哪怕是建立市和郡的治理机构都十份困难,税收、食储、军械、守卫、每个地方都是人员缺口。   没办法,这年头的教育,到处都是文盲。   这也让我心起办学的念头。   “关于教育的问题,小姐,”他拿过自己的记录,依照过去在七国的经历,大概有一个思路。   这是富有时代特色,勉强可行,对我当前很管用的建议。   由七神教会来负责基层教育,让孩童到圣堂读书,不但符合智妪的意志,也可以从小塑造三观,因为经费的问题,如果能自担费用,并接受一些教导忠诚于我的教材,那,可以由商人和其他宗教自建办学。   然后,到了中层,在各郡的首府设立工匠学校和文法学校教授匠人和文员,科霍尔是有工匠组织的,而七国也有建立行会的习惯,通过行会和工匠学校,可以让我更好地把控工人和技术。   文法学校就更别说了,法律需要有人读,公告需要有人谈,文字实在太重要。   最后,是新的学城,他们依然依照学城的观念,分设博士和学科,这部分,我觉得可以改造一下,把世俗的高等教育和专门从事研究的高等教育区分开。   不过,这些后面再提吧。   会后我去约见了柯拉夫人共进晚餐,这位前河盗头子有时会去科霍尔做生意,在多内尔忙于监控城内情况时,她是我比较重要的咨询对象。   考虑到她多年来行走河流四方的经验,我打算将她吸纳进幕僚会议当中。   “我对科霍尔了解不多,”   在对付手头的柠檬蛋糕时,她说道,“有段时间手里积了一批货,是从瓦兰提斯进来的酒,我不懂酒,小姐,只会喝,我不知道那些果酒能放多久,就急于脱手,巧的是,当时做买卖的那个潘托斯人失踪了,后头尸体被发现在布拉佛斯一个浴室里。”   “可怜,诸神保佑他,后面呢?”我和柯拉夫人已经熟多了,她给我酌酒。   “随他去哪安息吧,反正,那会儿我没办法,瓦兰提斯这边可能会遇到麻烦,对吧?”从瓦兰提斯出来的货船,劫了以后又去瓦兰提斯卖,怕不是要把虎袍军和海关打点个遍才行,   “去潘托斯或者诺佛斯的话有一段陆路,说不清,”毕竟这年头,河盗也怕被路霸抢,   “所以,我就去科霍尔出,当时我被骗了,贱卖,只拿到了一半的钱,那个人过后失踪,但是在接头那会儿他说的事儿大概是真的。”   “他说了什么,科霍尔人拿果酒喂山羊,所以不值钱?”我顺着她的话头。   “哈,当然不是,”柯拉夫人笑了,“他说,整个科霍尔城里都没有巫婆,劝我别进城,联系一下他拿了货就跑的事儿,我猜,他八成也躲在城里,或者说,想让我觉得他躲在科霍尔城里。”   “这是什么原因?”我起了好奇心。   “每个可能成为巫师巫女的人都成了祭品,当然,黑山羊不止要这类祭品,这一千年来,科霍尔没有任何的先知、巫师或者术士出现过,即便是外来的神棍神婆,也极有可能悄声无息,不再出现,你知道,我是魔女之牙的船长,很多人以为我是巫魔女,尽管我不是。”   但是巫魔女这个名声多数时候会带来安全,而非相反,所以柯拉夫人大概会纵容这类谣言广为散播。   “包括那些宗教人士?”   “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有任何除了黑山羊之仆以外的牧师,能长久地逗留吗?”她问。   之前我不知道,光之王是栽了。   “所以,”我叹息一声,“那头黑山羊不是喝果酒,而是把巫师当草来嚼。”   如果那座黑塔对我的敌意是出自于此,那恐怕我得加倍小心。   我不知道科霍尔城里那帮祭司是什么念头,认为有魔法的祭品更加宝贵,还是说要垄断这座城市的非自然力量?   我知道的是一件事,我没宣扬我是个死灵师,结果他们却能知道,恐怕其预言水准不差于红袍僧。   预言预见或者预知之梦其实是比任何魔法都要广泛的一种魔法,从维斯特洛到厄斯索斯到处都有占卜知晓未来之人。   预言能力倒不是说可以让你逢凶化吉或者知晓命运,他是一种侦查手段,一种参考,没有这样的人,当我遇到有先知的敌人时就会有些被动。   结果我身边还真就没有,难道我注定会逢遭厄运,所以大家伙绕着我走?   【女王堡】   静默修女多日前横死,这在当时,是龟港和女王堡的一大新闻。   毕竟哪怕在战争期间,除了魔山那样的奇葩之外,也没人会去戕害收尸的陌客新娘。   因为她的逝去,马尔布兰被关进了监狱,原本作为兰尼斯特的干将,亚当·马尔布兰就深受怀疑,如今既然有了理由,女王堡的市政厅自然不会放他逍遥街头。   第一天,他面对审判时就交代了一切。   那一夜,他又吃了女王堡的闭门羹,然后再度回绝了邀请他的黑瓦德,回返墓地里的小圣堂,睡他不会讲话的敛尸女孩。   “但是,我发现她自己也成了一具尸首,就躺在一滩黑色的水里,腥味很浓,我估计是正在凝固的血,”手脚都戴着镣铐的亚当爵士并未隐瞒,“有人割了她的喉咙,力气很大,差不多快把脑袋割下来了。”   “财物有损失吗?”伦赛爵士问,弗利斯特·佛雷坐在他身边记录。   亚当摇了摇头,“没有损失,但是泰温大人的尸体不见了。”   会有人杀人夺宝,但是会有人杀人夺尸吗?简直一派胡言,亚当爵士知道,如果是他来处理这个案子,也一定觉得荒谬极了。   之后,他一直被丢在这间牢房里,只有老鼠和干草为伴,有时会有人记起来给一些发霉的食物和馊掉的水酒,大部分时候他只有在微薄的阳光下忍饥挨饿。   他们不在乎是不是他杀了自己的姘头,亚当知道,他们只是要把自己这个可疑人员关起来,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恐怕还会把那些更可疑的人,例如黑瓦德和他的朋友也关起来。   他曾经高喊自己知道佛雷家的秘密,可是却赢来了弗利斯特的警告一瞥,这些河间人有多少渗透进了女王堡,当时亚当想,难道那个私生女在君临玩弄人心,到了这里,却如此糊涂?   后来,日复一日地呆在这里,有时他会听到外头的喧嚣,大概是集市的日子,有时,大雨倾盆,他没淋雨,发臭的脏衣服上却一大股味道。   亚当开始回想自己的一生,一直想,一直想,想了无数遍,忠诚而荣誉,戎马一生,没死在战场上,没死在坦格利安、史塔克或者任何一个家族的骑士手中,却要为了主君之命而死在这个监牢里。   泰温想要私生女复活他,可是现在,如果亚当死了,谁来复活自己?   他一度寄希望于提利昂,可是小恶魔从未出现,他曾经梦到瑟曦或者詹姆,再或者凯冯以及任何一个西境的友人或封君立刻出现,希望佛雷家的内应把他这个已经被人忘却的囚犯放了,然而,梦只是梦,那个弗利斯特也再未来过。   直到今天。   外头不时有喧嚣之音,有一天他甚至怀疑自己嗅到了烧焦的味道,弗利斯特·佛雷再度出现,这个胖子打开了牢房门上的小窗,仔细打量自己这个囚犯。   “你有个机会,亚当爵士,办好事情,你就是未来的领主。”   “我乐意做任何事,”亚当几乎立刻就回答,“以七神的名义,杀谁都可以,说什么话都行!”   “先出来吧,”胖墩儿没多说,“对了,为什么你带着泰温的尸体?”   “大人希望提利昂能回心转意,他们闹崩了,临死前,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原谅。”   泰温当然不会做此想法,亚当爵士撒了个谎,下意识地,他觉得,要是这些人知道,他有求于莱雅拉,那么,自己就出不去了。   “他的尸体在我们手上,”弗利斯特宣布,“你最好老实合作,马尔布兰家的亚当爵士,否则,结局难言,我想红堡的太后和现在那个詹姆公爵都不会喜欢得知,因为马尔布兰家族的原因,自家父亲的尸体被人糟蹋,《卡斯特梅的雨季》,对吧?”   胆大包天的佛雷,亚当想,既然知道,你还胆敢染指兰尼斯特?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当然,我永远忠于兰尼斯特家族,”亚当声明,“我为西境效劳。”   金属的碰击响起,清脆得像是最美妙的靡音,这是开锁的声音。   弗利斯特把亚当的话当做了承诺,“出来吧,我们需要你,记住,泰温的尸体在我们手上。” 第60章 红袍帐   昏沉的天空下,乔拉·莫尔蒙翻身下马。   他的眼前是一片嘈杂的营地,正中的火焰高企,红炎之后是同样鲜红的帐篷,心形的徽章高挂其上,那是拉赫洛的烈焰红心。   “光之王,荣耀子民。”拖长的音调传递到好远,他们在祈祷,这是晨间红神教徒必备的仪式。布条飞扬,飘摇的尸体回荡,干枯的头颅在矛尖上静静沉眠。   乔拉知道,他们杀了不少人,并且还在继续,他隐约看到有人被投入了火中,惨叫声被欢呼和嚎叫淹没。   两个手持焰尖长矛的武士靠近了他这,可乔拉爵士的注意力并未放在迫在眉睫的威胁上。   这是险境。   他知道,米歇尔和阿贝特的把戏。   主持河垒局势的二人居心明显,他们想要战争,想要功勋。   乔拉能够理解这种心态,他自己也很心动。   洛恩地初建,在女主人之下不存在赫赫有名的豪门大族,照七国的观点看,这正是博取荣耀权位的好时机。   乔拉当然听说过官职不世袭的说法,在维斯特洛,四境守护和总督都有专属的家族,在这里恐怕也是一样,他不相信,不能传承子孙的权位能让人心安定,让洛恩地千秋万代。   御前会议只是国王的仆人,这是一种荣誉,却不能保证国家的运行。   要真正的治理一个王国,需要的是君臣约定,根基是世代统治的领主人家。   千年来都是如此,哪怕是传说中的瓦雷利亚和后来的自由贸易城邦,同样不会例外。   瓦雷利亚的城邦由各个城邦自己的豪门管理,龙王地位崇高优越,却不会干涉城市的自由,除非僭越或冒犯,自由贸易城邦的总督和亲王们统治自己的城市,布拉佛斯的海王也是自贵戚中产生,其家中产业无数,自有堡楼。   莱雅拉没有明言未来不会封土裂国,虽然她事实上会这么做,目前的赏赐只是小块的庄园或村庄,当下所有的人都心怀热切,期待一步登天。   等局势稳定到了大肆封赏的那一刻,他们会了解一种叫食邑的东西。   王权的阴谋。   总之,这个时候正是捞取功劳之时,别说面对的敌人不过是一大群普通信众和一小撮圣火之手,哪怕是瓦兰提斯,恐怕都会有利欲熏心之徒试探招惹。   乔拉摸了摸挂在马匹上的皮囊,里头的卷轴是如此滚烫,差点灼了他的手,就像是战火本身。   他们想要战争,于是把这个不相干的前比武冠军派过来,信里的内容一定会挑起光之王信徒的怒火,让他们立刻进攻,这样才能达到这两位爵爷的目的,然后。   送信的乔拉八成会死,烧死、砍死,或者晒死。   真是好运气,七神一定很恨自己。   上一次送死,是在奴隶湾时,他和壮汉贝沃斯率领军队从下水道潜入弥林。   为了爱,为了她,他心甘情愿。   而这一次送死,在这洛恩河之畔,乃是因为爱的背叛,同样为了她。   他有时觉得是自己背叛了他的卡丽熙,有时却觉得是卡丽熙背叛了自己。   不能就此而亡,乔拉咬牙,他想要回家,想要拥吻银发的龙之母,想要重新接过瓦雷利亚钢剑长爪,想要赢得自己的荣耀,在前妻面前抬头挺胸。   对,不会就此而亡,一定还有办法!   光之王的怒火在前,那个营地里有五千个想要杀掉一切异教徒凶手,或者可能是凶手的人。   乔拉就是异教徒之一,一个他们眼中杀死教胞的凶手,最大的仁慈是让他偿命,在这争端中,他们不会听他辩解,看不到他的无辜。   一双双眼睛在看过来,男人,女人,老头,小孩。   他们想要烧了他,让他在红神之威下灰飞烟灭,乔拉知道,他们渴望看他在火焰中挣扎扭动,听他的求饶和哭喊,就像是他们之前做的一样。   天杀的米歇尔·雷德佛,乔拉心中阴云密布,还有那个河文,这些无情的人渣。   该如何脱离险境呢?   他举起手,示意自己没有武器,手头只有一卷信,任由长矛指着自己的胸膛,“我是河垒来的信使乔拉·莫尔蒙,”乔拉表明身份,“我效忠丹妮莉丝,当下受河垒的雇佣,前来一见高阶牧师泰米尔。”   士兵盯着他。   “异端。”这是个维斯特洛通用语的词汇,而非瓦雷利亚语。   “我是个佣兵,黄金团一样的佣兵,我才来到这里。”乔拉辩解,“那个出了名的词不是我写在你们庙门口的。”   黄金团或许是里斯人最熟悉的,来自维斯特洛的团体,他们在三女儿的战争中建树颇多。   士兵没理会他说的话,乔拉听着他们的指令后转,跪下,任由粗制的麻绳拴住自己的手,他抬头瞅了一眼远处迷蒙的雾中,这一刻一定已经被看见了。   如果不是有人跟踪,他不会冒这个险,早就跑了。当然,不管是阿贝特爵士还是米歇尔爵士都没傻到没想到这一点。   现在,河垒应该已经放下了心。   他被人一左一右夹住前行,绞尽脑汁思考脱身之道,然而不过是打了一个呵欠的时间,他已经被扔在了红袍老头的面前。   很温暖,烛火燃烧遍布整个大帐,俨然是不惧点着红色的篷布,乔拉抬头看着接过信轴的牧师。   这是个光头老人,有长长的胡须,身上的鲜红袍子看起来十分厚重,他摊开卷轴一阅,同时也在问话,“你是丹妮莉丝的部下,为什么会出现在洛恩地?如果我的消息不错,亚索尔·拉亥的转世此刻该在奴隶湾。”   亚索尔·拉亥,那个故事里的英雄人物?乔拉摸不着头脑。   “我在为她寻找支持者,而莱雅拉——”   “是一个危险的邪神仆役。”泰米尔庄重肃穆,“幸好你出现在了这里,否则你会给你的女王招致大祸,告诉我,女王堡和伤心领的军队是不是已经出征支援那个河垒?”   “是的,”乔拉承认,“昨日下午,西边的路上旗帜飘扬,落日时分,我看到了沿河北上的士兵。”   “和我所知的一样,”泰米尔喃喃,“让火焰净化诅咒,圣火之手,迎火拔营,我们去伤心领。”   他们的目标不是河垒?!   “瓦兰提斯?!”乔拉蹙眉。   “你是个好军官,”泰米尔赞许,“瓦兰提斯就在路上,让我们斩除这根长夜的爪牙。”   查约恩的移民主要是绿血河的孤儿和一些一直生活在洛恩河畔,被遗忘在角落里的洛伊拿人。   他们组建的守卫已经响应河垒的要求北上,莱雅拉曾经下令警惕南方的瓦兰提斯,可是显然,查约恩的人们非常乐观。   现在,南北夹攻,何以幸免?   “所以,什么亵渎和异端只是个借口,那个所有人暗中低语的惨事,是你们自己酿造的毒酒?”乔拉摇了摇头,“我的女王不会与这样的恶棍为伍,她知道荣誉。”   “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泰米尔面无表情,“所有的事都会有一个结果,光之王自有判罚。”   拉赫洛和瓦兰提斯人联合?   瓦兰提斯的拉赫洛神庙一定付出了不少辛劳。   乔拉懵然于自己撞入的阴谋之网,他曾经在丹妮莉丝面前一述人心的险恶,自己却总免不了会堕入其中,不想付钱的泰洛西奴隶贩子,义无反顾离开他的前妻,无情的河垒骑士,还有眼前这位,声誉卓著的红衣老头。   他留下自己的性命是要怎么利用自己?乔拉的胃部蜷缩成一团。   和丹妮莉丝有关,他的卡丽熙,他会不会让她受到伤害?   【盾牌厅】   “那个泰洛西人贩子拒绝付款,要挟要将乔拉·莫尔蒙卖偷猎者之事公之于众,乔拉不受威胁,差点把那个家伙给杀了,然后,人贩子找上了你父亲,熊岛的罪犯和他的娘们仓皇出逃。”   莱拉·莫尔蒙看着墙壁上空空荡荡的挂钩,盾牌厅曾经灿烂如虹,挂满了各色的纹章盾,她面前的这个位置,在不久之前曾有昂首屹立的黑熊在咆哮。   可是现在,熊纹已去,冰冷的石墙空留。   骑士或领主身披黑衣的那天,他的盾牌会被挂在墙上,家徽在火光下闪烁,自此被其主人遗忘。   这位新兄弟会换上一面守夜人的黑盾,于过去的家族形同陌路,唯有守望、职责和弟兄相伴一生。   而当这位黑衣兄弟辞世之时,黑盾还于弟兄,家盾随之同眠,他挂在这里的纹章盾牌会和他一起下葬,因为心脏停跳,守望结束。   “来接收骨灰的本来该是他,”莱拉叹息,“可是出现在这里的,却是我。”   “熊佬的守望于斯结束,他可以回家等着逆子的归来,”琼恩·雪诺宽慰地拍了拍莱拉的肩膀,“如果你再迟来一天,我们就把他埋在墓地里了,不谈惊扰逝者,这天气铲子可不好用。”   “他很勇敢,”莱拉问,“不是背脊中剑?”   “当时他在城门洞里堵截巨人,口颂誓词,顽强死战,”琼恩说,“他很勇敢,也很忠诚,杰奥·莫尔蒙是我见过最高尚的人。”   “但愿他的儿子听知此事后,会羞愧自杀。”莱拉勉强扯了一个微笑,“我们走走吧,这里的野人太多了。”   “他们是新居民,向国王效忠,由国王保护。”琼恩提醒。   多日来的数场葬礼让莱拉身心疲惫,舅舅、母亲、姐姐,恍然之间她没了一半家人,无心去说客套话,尤其还和杀害杰奥·莫尔蒙的凶手有关。   她决定转移话题。   “那个女野人喜欢你。”   “你是说耶哥蕊特?”琼恩回应,两人正在朝外走,没有事务时即便是琼恩也很难和野人说话,盾牌厅安置的三百口人里没他朋友,徒增尴尬,“我喜欢她,但我是守夜人,何况她同时还对威玛感兴趣。”   “假的,”莱拉一口确定,双眸中充满了和莱雅拉八卦过红堡上下人等的睿智,“她其实更靠近你,威玛是你死党,仅此而已。”   琼恩摇了摇头,不懂。   “说来,你和他们俩关系真好。”   “威玛是谷地出身,如果能得到谷地的支持,对守夜人当前的境况来说是一件好事,”琼恩解释,“罗德里克和野人很处得来,有些人在我看来比尸鬼还蠢,可是偏偏他能和他们做朋友,我需要他们俩,来当个更好的守夜人司令,更别提,他们是我出生入死的黑衣弟兄。”   “很羡慕你们,”莱拉想起了当初的克蕾和莱雅拉,如今剥皮坏丫头扬帆出海,据说前阵子有人以她的名义招收移民,不过显然国王不喜欢她,没有提过和她有关的半句话。   倒是克蕾,虽然行踪不定,却还有联络,上一次的信件来自海疆城,她说自己已经割掉了瓦德·佛雷的脑袋,不愧是出色的女猎手。   只可惜,莱拉没有亲自下手。   “你想你的朋友了?”琼恩·雪诺很敏锐。   “对,”莱拉果断承认,“你是不是送过给你前女友一个银手环?”   少年司令面泛红晕,小熊毫不留情地哈哈大笑,他根本不知道曾经她们是多么亲密无间,直到艾德被——。   莱拉笑容消失,她这些天来回想过去,更深刻地认识了自己过去的挚友。   她从来都没有把对君主的忠诚放在心上,她野心勃勃,或许十五岁那年相识时她的居心毫无踪迹,可是在成为财政大臣以后,野望被点燃了。   “好了,我明早就要去南方,带着我的士兵加入国王的军队,”莱拉勉强给了个笑容,“   梅斯·提利尔已死,兰尼斯特和提利尔闹崩了,国王要维持谷地、北境和他的联军已经非常艰难,错过这一次机会,冻死的人将会不计其数。   莱拉说不准国王留给琼恩的上万野人和数千南方士兵够不够,可是,这是史坦尼斯一世仅能做的事了。   “小心塞外的黑暗,如果异鬼南侵,别逞强,如果你喜欢那个女孩,我替莱雅拉放过你,去追她。”   小小的报复一下剥皮妹。   “我有守夜人的誓言。”他提醒。   “如果你没有我会说这种话,让你心痒吗?” 第61章 女王堡走廊   “我们的领袖,是受七神保佑的莱雅拉!!!”下头的人高喊,“这些外国人何德何能?能和我们共享诸神许诺的土地!?”   草叉和耙子,看起来不过是一群农民?   在这里,在这片洛伊拿故土,你才是外国人,达蒙想。   这些天来的演变让人措手不及,实际上,几乎可以确定有人在背后谋划。   先是邻居相互间的口角和辱骂,然后是两个村庄为了划界而起的纠纷,骑士杀人不眨眼,本地住民也不是忍气吞声的受气包,集市上的冲突还不够,甚至在街道上大打出手。   仲裁的案件越来越多,各个案子都有人不服,非要到莱雅拉那里去弄个分明。   这是在试探,试探莱雅拉还在不在女王堡,会不会突然回来?依照程序,每一次,女王堡的法官都让他们去科霍尔找她。   真是简单明了的侦查手段。   “显然是有人在背后捣乱,”阿莎在他身边说道,“在到女王堡之前,我们遇到了唐纳尔·海伊,他故意挑衅邻村,结果反而被杀死,我的人见过那个草叉纹章,这个海伊家族忠于佛雷。”   “很难动手,”达蒙思量,“没有证据,而且那个黑瓦德已经成了一只躲草丛的黄鼠狼,找不到人,不抓住主谋,最多让他们消停一阵。”   “而如果我们动手,反而会加剧青绿之地的矛盾,对不?”阿莎老练地估计着,“就好像赫伦家族的铁舰队在征服河间前做的那样。”   “对。”达蒙简短地承认,“所以我布置了一个陷阱,你之前遭遇的事儿正好可以当做证据之一,你的五十号人也很有用,让他们呆在城堡附近,让我们等着捣蛋鬼现身。”   “他们就混在人群里,”阿莎敏锐地提示,“你看有些人的衣服,下头是锁甲衫,和没穿护甲的人动作弧度不同,还有他们手里的斧头和棍棒,我猜一定有人揣了匕首。”   “我会派遣我的人维持秩序,”达蒙悄然离开,“让弓箭手登上城墙,不过,他们进攻的位置不是正门,靠你了,葛雷乔伊。”   阿莎犹豫了几秒。   就此离开,或者帮助佛雷,会不会更利于自己?   或许,但是变色龙不得好死,铁群岛的儿女在必要时会无视约定,不过通常依旧会遵守诺言。   达蒙步伐轻松,他来到了女王堡前的广场。   就站在卫兵的身后,瞧着眼前的这幕闹剧。   他们居然报上去说女王堡暴乱?真是荒谬,达蒙瞧过对面的脸蛋,顶多算是瞎折腾。   陷阱之中还有陷阱,只要成功,就能解决殖民者中的隐患,那些不听话的家族。   【走廊】   叮当。   亚当·马尔布兰的腿脚有些颤抖。   他太久没有运动了,瘦骨嶙峋,站都站不稳当。   他还能打吗?他问自己,他还能杀吗?在泰温大人执掌西境时,亚当爵士率领骑兵为他南征北战,每一次都有所斩获,献予骑士的头颅。   然而现在,他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太久了,一个人枯坐,面对着石壁,他怀疑自己早就已经发疯失常。   叮当,腿脖子上的镣铐碎音溅出,回荡在走廊中。   弗利斯特·佛雷需要他做什么?亚当心想。   他没法动手,脑袋里一片昏沉,连馊主意都想不了,此时此刻,曾经冠军西境的马尔布兰就是一个废物。   布满血丝的双眼抬起,爵士看向弗利斯特,后者不发一语。   “走,继续走。”最终,胖子只说。   混沌的脑壳正在变得清醒,马尔布兰听到了外头的声响,那是在抗议,在要求驱赶,在要求一个公道。   他有什么用处?一个囚犯而已。   如果是亚当来摆弄当下境况的亚当的话…   用处就是承担罪责,帮人顶锅,无疑。   叮当,叮当,他跟着弗利斯特,在空荡粗陋的走廊上,越走越远,越走越远。   “我们到了,”弗利斯特指着一个狭窄的缝隙,他自己绝对钻不进去的缝隙,“进去,绞动绞盘,现在。”   他看着双眼无波的佛雷,这是什么意思?   【查约恩】   千万个雕像无神而望,一如既往。   咕噜呆呆坐在大厅的中央,几个人围着他,有男有女,他们都感染了灰鳞病,灰色的硬块就像是壳覆盖住了每个人的躯体。   这些是他的嫔妃,这能是全厄斯索斯最可怜的后宫了。   当石民被驱赶到梦想桥这边住以后,他们很快就习以为常,偶尔有几个痛哭流涕的对岸来人加入他们,其他时候都是一片风平浪静。   咕噜想家了,他本来以为北境的冬日拥有世上最绝望的冰冷天穹,不曾想,疾病和死亡远胜冰雪万倍,心中的难过才是最难过的。   他是个孤儿,被恐怖堡的卫兵养大,他还记得那年他叫嘟哝,小女孩隔着牢房的门和他互望。   他还记得路上的人。   被砍倒的路顿,最喜欢抓老鼠烤着吃,   酸埃林,不会说话的傻瓜,他背有些驼了,后来他真的在练习说话,对着水桶里的水,终于勾引到了姑娘上床。   达蒙,达蒙总是觉得自己更加高贵,好像他确实是个贵族的私生子,咕噜还记得,更年轻一些的时候,达蒙曾经打赌自己会拿下莱雅拉的第一次。   哈,可惜小姐嫁不出去了,谁都没成功哪。   其实咕噜不是很伤心,自己会在这里苟延残喘,实际上,他的盲眼伶人依然有联络,别忘了,灰鳞病本身就盛产残缺之人。   只是,总感觉,熟悉的人越来越少,离过去越来越远,咕噜想,虽然他确实被扔进了这个垃圾堆里,当垃圾堆的亲王,可是他也怀念在垃圾堆之外的日子呀。   而且,这里让人毛骨悚然。   有时候,咕噜会梦到一个暗淡的影子走在河畔,甚至是白天,他看到被淹没的爱心宫穹顶在河面上露出一角时,会有一个飘忽的幻影徘徊在那周围。   咕噜不知道那是什么,他看过河对面的洛伊拿后人修葺建筑,整备古代工坊,奇怪的是,石民也就罢了,已经遭受了盖林亲王的诅咒。   那些绿血河的孤儿,为什么还要呆在这里呢,他们不怕灰鳞病吗?更不怕诡异的雾气和幽魂?   “咕啊。”咕噜饿了,他呼唤道。   脚步声响起在殿外,一瘸一拐,可能是一只腿已经硬化。   “殿下,殿下!”一名侍卫喊,“殿下,有大事发生啦。”   “啊?”裹尸布亲王问。   什么大事,这片绝望的土地上还能有什么大事,巨龙要来吐火啦?   “有些岸边的乞丐,看到了瓦兰提斯的船,瓦兰提斯,他们的战舰在北上啦!”侍卫上气不接下气,“就朝着这里,朝着这里,朝着伤心领来啦!”   【女王堡外】   马车行进在瓦雷利亚大道上,转弯朝山地而去时,又保持直行,踏上小路,沿着洛恩河,一路向下。   平凡无奇的车夫后坐着一个漂亮的姑娘,她像水舞者一样手持轻剑,衣着是笔挺的黑色衣装。   贝乐丝·奥瑟里斯,“黑珍珠”贝罗娜拉的血脉,同时也是坦格利安家族伊耿四世的野种后人,烟雾巷调戏莱雅拉,被莱雅拉调戏的女子。   “《夷门塔秘录》你拿了半年多快一年了吧?”她自问。   “也该还给我了。”然后自答。 第62章 粉撒巷   扑鼻的臭气被留在脑后,托马德爵士迈步走出粉撒巷。   他已经确认了城里的布置,这座城市里的工人和奴隶早已不满,之前就跟随拉赫洛的僧侣发起叛乱,试图推倒黑山羊的雕像,结果被盘角卫和各大家族血腥镇压。   有时,在夜里托马德会想起那天送别贝里·唐德里恩伯爵和密尔的索罗斯,当时,女主人头一次在他面前露出了少女的神态,这印象实在难以磨灭。   他当然知道在莱雅拉君主的面具背后,偶尔也会希望满足她的个人情感。   可是,他迈不过这个坎。   总之,科霍尔已然唾手可得。   如今,在经过之前的血腥压制后,仇恨更烈,人心涣散,剥皮团又争取了大族支持,只要下令,晚间就能内外夹攻拿下科霍尔。   莱雅拉任命他为使者,他完成了她交办的任务,正要回报,他迫切地想要见到她,又不敢面对这个因为自己怯懦,而溜走的女孩。   如果她只是一个私生女该多好?   下一刻,托马德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命中注定,成为受神祝福的姑娘,和少年只能君臣相伴。   七神给了秩序,托马德说服自己,国王给了秩序,而骑士遵从。   否则,耳闻的族群冲突又将扩大,如果二人结婚,那些维斯特洛移民会嘲笑莱雅拉的选择,认为她的血统卑贱,无资格成王,抵消长久以来疯修士独眼的洗脑和日复一日地宣传。   哪个高贵的女人会下嫁一个私生子骑士?从来没有。   托马德又想起过去,他曾经向其他的女孩表白过,斯莫伍德冷言拒绝,伊斯蒙毫不理睬。   他安慰自己,莱雅拉的态度已经很让他暖心了,更复何求?   骑士故事里,和公主相爱的英雄不都是这样?托马德说服自己,得其心,为其死。   女领主正在地图室里,她的头发结成马尾荡在脑后,低眸审视着整张地图。   “在担心,小姐?”托马德解下斗篷挂墙后,给自己倒酒。   “我们有哲科的卡拉萨牵制诺佛斯,”女孩专注,眼睫毛颤动,“但是,没法牵制瓦兰提斯,虽然我推测,学士也赞同,瓦兰提斯因为奴隶贸易的原因,会更关注东方的奴隶湾,那里局势变动很剧烈,已经到影响奴隶经济的地步。”   “他们不是由一群象党,是这个词吗?是被那群温和派执政的,对不?”托马德大口豪饮,一解干渴。   “可是提利昂提到,他面见的执政官声称,在墙后的贵族社区,有虎党人员发表演说,听众的数量比繁星还多,象党的执政官位置,已经摇摇欲坠,即将失去。”莱雅拉眉间好看地皱起,让托马德不禁失神。“所以,我有些担忧。”   “在之前您提到过,查约恩其实很难建设,迷雾,灰鳞病,还有石民,顶多在那里建立监测,预防瓦兰提斯的袭击。”托马德宽慰他的女主人,“那是黄金原野的屏障,也是一座难以逾越的恐怖堡垒。”   托马德曾经遥望过伤心领的残墙,迷雾与阴云永远与那里相伴。   除非是莱雅拉的命令,很强硬的要求,或者她自己傻乎乎跑进去,否则有的选的话,托马德爵士绝对不想去那里。   可怜的咕噜,他有些怜悯地怀念那个哑巴,自此渺无音讯。   “不管南方有何危险,小姐,科霍尔这里有了很大的进展。”托马德汇报,尝试将莱雅拉的注意力从地图上移开,如他所愿,女孩看着他的脸,神色认真极了,这让托马德爵士下意识地挺胸抬头。   “简单说说?”她出声道。   “青枝家族愿意配合您的军队,他们在盘角卫里有一位军官,有时会在羊门和沉舟门执勤。”托马德说,羊门是科霍尔正对西边瓦雷利亚大道的主门,沉舟门和熏鱼门是面对河港的两个门。   “另外,古苏亲王之子亚里安·青枝愿意率领家族的士兵配合,但是他们要求,用你对待莫索的态度来对待一切进犯的多斯拉克人,承诺青枝家族对科霍尔森林的开采权,并保护他们。”   “这都是君主的义务,保卫,以及让子民安心劳作,共同发展,不过税肯定是要缴的,还有呢?”莱雅拉问。   “亚里安,”托马德言语有些滞涩,他实在不想说,“青枝要求,您和亚里安·青枝成为夫妻,由您的七神和黑山羊共同见证。”   莱雅拉悄然叹息。   托马德知道,当初在学士的讨论中,曾经提到过这种可能。   她没有反对。   托马德期盼她说出一个“不”字,亚里安是谁?声名不显,无人得知,何德何能?   拒绝他!托马德在心中怒吼,他可以带小部队进城,打开城门!   他知道中间有太长的路要走,随时会被发现,但是他愿意为她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所以拒绝他!   “可以。”莱雅拉确认,“城里的其他人呢?”   寂静一片,只有燃烧的蜡烛滋滋作响。   托马德没回话,女孩再度发出一声好听的叹息。   他曾经有过机会,他记得科本的撺掇,那天餐时和河边的低语。   他确实有过机会。   他最后以看意中人的眼神,瞧了她一眼,然后继续。   “绸漫家族承诺,他们愿意在您的军队入城之后,”   托马德知道,不入城,那么约定就不存在,“与您并肩作战,前提是他们能在洛恩地销售产品,没有过路税和其他的税项目,或者禁令,他们请求到南方去建立他们的工场,包括女王堡、河垒和查约恩。”   莱雅拉思忖,“可以预见,这个女亲王的野心巨大,到时候三女儿城邦、潘托斯都会很不高兴,瓦兰提斯更会将我们看成眼中钉,然后,红神的僧人如何说?”   “还有一家大师家族,小姐,愿意帮助您。”托马德低语,“红神的僧人,将在奴隶和工人中举事,愿意帮助我们的大师家族都会默许,这会是一股很大的力量,他只有一个要求,让拉赫洛的子民,独面黑山羊。”   “你提到还有一家大师家族,不会是,磐岩家族吧?我见过那个女孩,这或许是个陷阱。”莱雅拉很清醒,“他们要什么?”   托马德摇了摇头,“我在路上碰见了她,她完全可以出卖我,让青枝和绸漫被清洗,所以这不是陷阱,肯定不是,要您明确的承诺,承诺我的地位,承诺她父亲的死亡。”   “你的地位?”莱雅拉好奇,“你答应了什么?”   托马德低头,让阴影遮盖住自己的脸,好叫莱雅拉看不到他的表情。   “我答应,   我答应迎娶迪茜·磐岩,她会准备好你和她的嫁衣,还有亚里安·青枝的。”   如果她愿意说不,他也可以用骑士的承诺和荣誉换取爱情。   如果她此刻反悔,他愿意为她拿下这座城市,哪怕自己粉身碎骨。   不,她不行,他也不行。   托马德爵士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不管是莱雅拉,还是他,都担负着千千万万条性命和这些性命的未来   利益,远比爱情更实在,何况她没那么喜欢自己,她从不浸入和任何人的感情。   “那个女人要杀死自己的父亲,”莱雅拉警告,“你要迎娶这样的新娘?想清楚了?”   托马德爵士直视自己的君主。   “她要杀她的父亲,您,已经杀了自己的父亲,她是黑发,您也是黑发,她苍白得像是个幽灵,和您一样!”   她多像是她啊。   哪怕没有威胁,他未必不会接受。   “这就是你想要的?”莱雅拉手有些抖,“你,想好了?现在还可以反悔,我可以以君主的名义逼迫你另找合适的姑娘。”   “想要的?”托马德质问,“如果不答应她,她可以告密,让这场里应外合被提前绞杀,她知道我会出现,她心机深沉已经想好了一切,出现的恰到时候,我不得不依照她的要求来办,我没有选择。”   我也不想选择!托马德心中大喊。   “何况,小姐,你的亚里安就单纯无辜?”   来,告诉我,当下亚里安善恶未知,告诉我,波顿家的莱雅拉,恐怖堡的女儿!你这么草率地答应一场婚姻,是为了剥皮团和洛恩地,是为了得到科霍尔这个工业中心,告诉我你可以牺牲我不可以!   “你应该冷静一下。”她建议,“你可以再思考思考,要和这样有权有势的贵女离婚是很难的。”   “不用了,我已经想定了自己的未来,小姐,我愿意承担一切代价。”他回应,“献给您君主的忠诚,献给她夫君的忠贞。”   “很好,”半天之后,她才吐出这个两个词,   “那么,她会怎么做,”莱雅拉面无表情,这样的时候,往往代表波顿之女心情不好,“帮助我们夺城门,还是夺黑塔,亦或是控制局面?”   “她会杀死铸煌家的巴尔丹,给您巴尔丹亲王的脑袋,就在三天以后。”托马德说。   粉撒巷在过去曾经到处是石匠的工场,以及矿物的货栈,如今,石匠的领头人磐岩家族豪宅在此,工场和作坊都搬到了别处去,徒留其名。   联通的四面楼房围成了一个正方形,朝外的面上没有窗户只有狭小的通风孔,这不止是房屋,也是一栋堡垒,如果需要的话。   每个大师家族的宅邸都是如此,此刻在大厅中,巴尔丹亲王饮酒进食,俨然如此间之主,魏巍颤颤的中年男子坐在他对面,眼神空洞,似无神志。   “你祖父死时,他们解刨他的尸体寻找死因,却发现那个雕刻大师的肺部都是粉尘和石粒,”巴尔丹抬眸道,迪茜正在给他酌酒,“而你女儿的手白皙柔软,想必你也是如此,大师家族无大师,家家都一样。”   这只是传闻而已,但是家主的祖父,雕刻之技确实名闻各方。   ”巴尔丹大师,你不一样,“迪茜全然不是那天三家见莱雅拉时的生冷模样,她热情而妩媚,裙上的细腰显然,光洁的背部大方袒露,胸前只有细丝遮掩,“众人皆知,您亲自下坊,锤声叮当。”   “我监督我的铁匠锤声叮当,”巴尔丹瞧了她一眼,并未忽视她的装扮。   然后又瞧了一眼,她化了妆,烈焰红唇,粉色眼影,烟视媚行。   终于,他忍不住问出声来,“怎么回事,迪茜,你穿的像是勾栏里的女人。”   其实他可以猜出来,但是他不会主动道破。   “为了勾引你。”她呵气在他耳边,直白阐明。   “我原本想让我儿子娶你,我不会碰你的。”巴尔丹亲王闭上眼睛。   即便他的胯间肉眼可见地深受吸引,可是他并非是色棍一条。   “因为祭祀,你失去了一个儿子,”她悄然言到,注意到男人并没有用肢体来拒绝,可见机会很大,“我可以给你另外一个儿子,只要他的姓氏是磐岩。“   儿子。   原本已经被铺好路的儿子,几个女儿之后唯一的儿子!   巴尔丹的儿子,他的继承人,原本的科霍尔之主,他的未来!   “他的姓氏会是铸煌,“巴尔丹胸膛起伏,”我会监视你,确保你不会碰到任何男人!只要你怀孕,我就娶你,让你做铸煌的女主人!“   两个人默契地没有提及他的老妻,巴尔丹的手已经伸出,却被迪茜拦住。   “别急,我向森林里的女巫要了良药,保证我会受孕,这就是我前一久出城的原因,我没有背叛你,”迪茜笑着,手指摩挲在他手掌上,将之放回原位,“三天后,药要吃到三天后,巴尔丹大师。”   “那就三天后,”巴尔丹喃喃,“我会准备好,准备好一切,女人,如果你没有生下儿子,我可以给你安排一桩好婚事。“   如果他还需要一个妻子,如果,他需要一个如此年轻的妻子,确实迪茜最合适,磐岩家族已经是铸煌的掌中之物,她的继承权,简直是他未来孩子最好的出生礼物。   之前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铸煌大师懊恼。   那就三天后吧! 第63章 草溪(上)   提利昂避开垂下的树枝,扒拉开小道两边的灌木丛,穿越在林中对他来说并非易事,侏儒身上沾了好些叶子草屑和泥巴,他甚至不想去理会耳边近在咫尺的虫鸣,单单是抬脚就已经耗尽了小小身子里的全部力气。   “书里说,”他努力跟上前头的稀芽·红枫,“书里说,索斯罗斯人称绿色地狱,植被之中的艰险比沙漠还多,照我看,这里就可称绿色地狱了。”   “我不知道你说的地狱是哪?”前头矫健的背影灵巧地穿梭在枝叶之间,让小恶魔不禁有些着迷,   他是个小恶魔,这里正好是地狱,眼前的女人身材很棒,真是让人想入非非。   实话说,年轻的稀芽并不好看,她额头太凸,鼻梁有些过矮,小恶魔也没期待在艰难生活中会有什么被人遗忘的美人。   但是她坚定而硬朗,而且他们相处得不错,对一个靠钱睡女人的怪物来说,实在没法太挑。   “不过我觉得人生处处都是地狱,如果一根树枝戳进了你的脑袋,那根树枝就是地狱。”她回答,“我有说过我丈夫的事儿吗?”   提利昂回想,“你谈过枫树妈妈泣血时就是寒冷到来的日子,也说起过有多少个部族,有多少位英雄,但是你没说过你自己的事,我确定。”   “我有个丈夫,那阵子我正在怀孕,他打猎回来时走的夜路,摔死了,至少他的伙伴是这么说的。”稀芽说道,“那段时间我就呆在你们林外人说得地狱里,苦苦挣扎。”   “我能理解,怀孕对于你来说一定很艰难。”   “是流掉孩子很艰难,”她回应,“我喝掉了灰色藤蔓流出来的苦汁,差点死掉。”   “遗憾,”七国的女人很少会流丈夫的孩子,这件惨事只属于寡妇和未婚少女,不过她留下孩子也没继承权,更是要作为单身母亲苦苦生活,就别提再难寻找夫君了。   作为一个林外人,提利昂没法置评。   “对了,你觉得科霍尔人是什么样的,我虽然来到这里前经过过那儿,但是没有和那里的居民接触过。”实际上提利昂走过不少琴恩河的村镇,不过,他想要了解科霍尔和这些森林居民的关系。   “从血缘上来说,我们和他们是兄弟姐妹。”稀芽答复。   “兄弟姐妹?”提利昂猜测,这些林中部落或许过去也是科霍尔城邦的一员,可是面对多斯拉克的铁蹄,他们被抛弃了。   “破晓来临,黑夜终结,幸存下来的老父带领其子女苟延残喘在科霍尔的森林中,在那个年代,那一家人为了纪念自己从漫长噩梦中的生还,称这里为黎明森林。”稀芽解释。   长夜,从七国的北境到瓦兰提斯,很多故事都提到过长夜,提利昂想,这几乎快成所有民众共同的记忆了。   另外还有一部分,英雄,手执神兵利器,结束了长夜梦魇,在红神教徒的故事里,这个英雄正是亚梭尔·拉亥。   “所以科霍尔人和你们都是那个老父的后代,对吗?”提利昂问,“他们选择了城市,你们选择了荒野。”   这是故事的老套路。   “这是个很悠远的故事,”稀芽简单地否定,“哪有那么简单?”   “老父有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他终有亡故之时,临终前,留下遗言,”   提利昂听着稀芽陈述,根据过去自己的阅读,猜测是把所有的遗产留给老大或者老幺,这种故事或许会包含民族自身的继承法,都是这样。   这类故事在各个民族都不罕见,剖家析产,各奔前程。   “最蠢笨的孩儿可以住在这里,娶这里的女人,用他留下的工具谋生,其他的人自去闯荡,自谋生路。”   哎?提利昂有些好奇了。   当然,在现实中不可能有这样的事儿发生,不管是农夫还是领主的儿子,都会争相阐明自己愚昧不堪以获得父辈的遗产,一个当爹的肯定清楚。   “所以,谁继承了?”   “男女心高气傲,均认为未来会比呆在野林更美好,他们豪迈地离家,只留下最小的儿子看守老父的坟墓,这就是我们,小侏儒,不成气候的看坟者。”   就提利昂所学的来看,这恰好契合了他的想法:故事里包含了林中部族的继承规则以及原因。   父辈的遗产由最小的儿子继承,倒不是因为最小的孩子一定是个蠢蛋,而是因为幺孩要么未成年,要么最年轻,而年长的兄弟姐妹往往已有财产,甚至成家,足以自己照顾自己。   当然,现实里各个家族有各个家族的情形,并非故事里那么单纯,这只是故事想表达的信息而已。   毕竟只是一个故事,绝对不会发生的故事,提利昂想,詹姆或许会足够高尚,要是瑟曦有机会获得西境的一切,看她会不会让他?不会,哪怕提利昂是弟弟,又矮又蠢,无法独自求生的小怪物。   “那其他的兄弟姐妹呢?还有,你们看着的坟墓在哪?”   “如故事所说,最愚昧的小儿子继承了一切,他将父亲的尸身葬于树下,在树皮上划痕一道,就此离开,娶妻生子,来年时,他再返回,却发现,自己分不清哪棵树下是其父在沉眠。”   “所以,你们尊重每一颗大树?”   “是的,按照枫木氏族的说法,泣血的枫木就是老父在提醒他的继承人,不过其他的部族有别的说法,等我们到草溪时,我再告诉你。”   “那么,小儿子其他的兄弟姐妹呢,都有什么遭遇?”提利昂问。   “他们迁徙向四方,你一定听过类似的故事,所以才会这么问。”稀芽回望了一眼提利昂,   “大哥一直向西,进入了山里,他的子嗣有金色的头发和灰色的铁武器,他们自称安达尔人;老二去了北方,经历了一场场的冒险,遇到了骑着马车的姑娘,他们相恋相知,开枝散叶,子嗣正是萨洛尔人,这些子孙延续了老二的习惯,每一辆马拉的战车都有一对恋人。”   “别告诉我,嘿哟!别告诉我,其他的几个也繁衍出了自己的民族。”提利昂努力揪住植物根部,然后把自己拉上一个陡坡。   “最年长的姐姐去了河边,与一个渔夫结婚,却发现她的丈夫是一名巫师,她发现他有了别的女人,就把巫师赶出了家,却逢遭恋人的诅咒,最终,被害怕巫术的邻居丢进了河里,死后的怒火掀起洪潮,淹没了村庄和田野,将自己的儿女送去了他方。”   真可怕,还有点洛伊拿风格。   “年轻一点的女儿呢?”提利昂问。   “一位是火焰的盟友,在遥远的南方,慷慨地将火焰分给当地居民和野兽,最终建立了火的国度。”   听起来很瓦雷利亚。   “另一位是个出色的冒险家,她能与树木和花草对话,如果她在的话,一定能找回父亲的骸骨,可是她却离得最远,这位小女儿到了海的那边,自此消息全无。”   这当然不是真的,半个厄斯索斯的民族全是兄弟姐妹?提利昂宁愿相信魔龙吃素。   大概是这些林中的蛮人无法解释林外的陌生人,所以编造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向子女解释各个民族的关系,以及他们的由来,纯粹的脑补幻想,不是吗?   你看,越是和这些林中居民距离近的民族,故事就越具体。已经被多斯拉克灭族的萨洛尔人就在科霍尔森林的北方,于是故事里说出了他们的习俗,男女搭配的镰刀战车;   安达尔人过去生活在西边的安达尔山脉,这些林中氏族知道他们的名字;   其他的还有洛伊拿神话的一些皮毛,瓦雷利亚的龙焰,越远的地方越是模糊,到跨海去维斯特洛的小女儿时,干脆就来个音讯全无。   “好故事,兄弟姐妹的冒险有没有什么具体一些的过程?”提利昂问。   “有七首歌,包括夜里的父亲,以及破晓时的三男三女,”稀芽回话,“不过只有记住故事的老人才能全部唱出来,我只记得一部分。”   远处传出喧嚣,大概是她所说的草溪已然在望,提利昂身负责任,要为莱雅拉笼络科霍尔的原住民,他已经准备好了。   “你们在这里交易,”提利昂推测,“并和其他氏族的人恋爱,对吗?”   “是的,你有个灵光的脑子,小侏儒。”   任何一个对社会有粗浅了解的人都猜得出来,提利昂想。   一座木桥搭建在一条流水之上,两岸熙熙攘攘,到处是人,数千有余,来贸易的人就有数千,只是各个部落少有的闲人而已。   例如稀芽和她的五位同伴,是带着整个聚落一年来的产出剩余前来的,代表着她自己的聚落,眼前这些人恐怕也是一样,稀芽的亲戚和朋友一共有两百多位,照这个比例,提利昂估计整个森林里的氏族民可能会有数万。   在之前,他问过稀芽,与多斯拉克人交战时有多少人参与,稀芽告诉他:“数不清的弓箭,数不清的匕首,还有数不清的双眼满怀仇恨。”   见鬼的数不清,和野女人对话就是麻烦。   所以,他只有靠自己来数了。 第63章 草溪(下)   阳光透过树荫洒下,两岸的人大都身穿皮衣或生皮,鲜少有亚麻毛料或丝绸出现,他们的口音各异,没有一句让提利昂听得懂。   鱼、肉、果子,不明成分的汁液,还有骨头及少数的铁器青铜,没见到金银,以物易物。   小侏儒和两个别科派的侍卫跟在稀芽后,以稀芽朋友的身份,汇入人流,他边走边想,拉住了盖着稀芽大腿的皮毛边,就像是娃娃牵着妈妈,稀芽低眸瞧了一眼,对此未置一词。   在开展和氏族民的外交之前,必须先理清自身。   莱雅拉为何要与他们沟通交流?   为了了解他们,然后,为了让科霍尔森林这个面对多斯拉克人的屏障,为了让科霍尔森林的产出促进未来她领地的发展,为了让这片森林被纳入她的统治。   不是为了和平,如果可能达到她的目的,莱雅拉当然不会拒绝战争,可是是战是和,前提依然是建立在对这些原住民族足够了解之上。   这,就是提利昂的使命,莱雅拉没期待能一次出使就搞定一切,也没有期待他们能为她掌握科霍尔做什么努力,他只需要知道这里都住着什么人就已经足够。   可是提利昂喜欢出人意料,当他有个任务时,他会想要让这个任务完成得超出预期。   此刻也是一样,观察着草溪两岸的人,提利昂打算让稀芽为她引荐一二。   “好大的森林,好多的居民,他们都和你一样吗,稀芽?”他还没忘记,之前路上闲聊时,稀芽说,到了这里再告诉他都有些什么人住在林子里。   “他们和我不同,我们到草溪的路顺顺当当,除了荆棘之外,毫无阻碍,而他们当中有些人要经过巨熊和狼群的窥伺,毒蛇的汁液以及悬崖峭壁,到这里一趟就是一次难忘的历险。”   “我猜也是,”提利昂自然对这样的话兴趣缺缺,乡下赶集很麻烦,七国的谷地人全都知道,“你说过,你会谈谈都有些什么人来着?”   “等我把帐篷搭起来,”稀芽说,“你们也一样,我们在这住三天,不住石头屋子,住在帐篷里。”   “挺好。”提利昂招呼别科给他的手下,他见到这两位大兵哥带了剥皮团的帐篷,而不是马人的毛皮毡帐,熟悉的七国式样,对不?   “我喜欢这样的经历,”他回头抓紧机会增加面前女孩的好感度,“当我从书上看到学士们描绘长城外野人的生活时,我就想体会体会,至少去北境的山地氏族里试试。”   他自然不会想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可是偶尔的甘苦会利于老了以后写回忆录。   “你对我们的生活感兴趣?”她弯腰铺毯。   “我猜你遇到的大部分林外人,商贩、佣兵、马贼,都和我不一样,我是个学者,虽说这年头大部分读过几个词儿的人都敢如此自称,不过我自认为自己还有些个学者的风范,亲眼看过,亲身体验,再记录下来给后人。”   “学者,记录?”她似乎不大理解这个概念,忙碌中的回话带上了一丝好奇。   “就像是讲故事的老人。”提利昂找了个林中部族里类似的身份。   “值得尊敬,你是想讲我们的故事?”   “聪明的姑娘,是的。”不止你,还有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老哥老姐,暴躁的凯特琳夫人,以及剥皮女莱雅拉。   两顶标准的军帐矗立在稀芽的帐篷旁边,在一堆堆各种兽皮拼接成的篷子里独树一帜,稀芽将自家货物摆在帐前,提利昂有样学样,食盐、铁器、长弓和面粉,很快他就抛下被围堵的卫兵,找上了稀芽。   “人可真多,侏儒带来幸运,我该把你扣下。”她不无嫉妒。   如果你愿意的话,扣一辈子在你身边也无妨,侏儒想,他知道,别的女人和他没机会,就算是有过婚约也一样,莱雅拉会考虑他吗?不存在的。   稀芽这样的女人还不错,率直而且身材——   “我猜我们可以一起,暂时结盟,”他观察到一个部族民生硬地使用瓦雷利亚语,手里是一串鱼,他试图换一包盐巴。   一包盐巴可比鱼贵得多,提利昂想,这绝对是亏本了。   “反正,他们换给我的东西,我也用不上,你或许用得上。”   “而且你的人不晓得什么更有价值,对吗?我同意。”稀芽承诺。就这样,很快他们忙碌起来,而他将她拉到一边,“好,了解这里的居民,我带你走走吧。”   她大方地拉住几日前才朝着吐口水的手,温暖而有些薄茧的五指,拉着侏儒步上河边。   提利昂还来不及体会片刻的旖旎,她再度开口。   “杉木部落,他们管自己叫伊本人,”稀芽指点,“住在森林北方的咸水边上,一望无际的咸水。”   那是大海,稀芽。   “他们有不同的标志,”提利昂观察到,“海象头骨,鲸鱼画,还有鱼骨拼图。”   “那是不同的伊本人,不过面对我们时,他们团结一致,据说,在很久之前,他们的树航行在咸水上,遇到了大风大浪,树沉了,他们在这里扎根。”   懂了,虽然有不同的分支,但是这些伊班人相互合作,是一群船难者的后代。   或许,伊班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毕竟从森林前往伊班人的地盘并没有那么难,比从西境到科霍尔近多了。   所以,真的只是单纯的难民吗?   “那边,是槐树部族,”稀芽又指道,“他们和多斯拉克仇恨最深,称自己为杀马者。”   提利昂相信这一点,他看到一个干枯的马头就挂在帐篷顶端,那些帐篷本身可能就是马皮做的。   “那一些,”她继续,“是梧桐部落,其首领是‘树衫’夏丁·落黄,他们以前是墙里的人,后来墙里不要他们了,把他们赶出来。”   大概意思是说,这个梧桐部落是科霍尔城里的人,和城市分道扬镳了。   “红女人,”有人在身后叫唤,“你什么时候和外头搞在一块了?”   瓦雷利亚语。   提利昂不知道红女人是谁,他看到稀芽转身面向飘来话儿的方向。   “牛轰,”稀芽挺起自己的胸脯,“他们是我的朋友,对我们没有什么伤害。”   “可我闻到了马臊味儿,”说话的男人很强壮,脸上涂着白色的战妆,他端详着提利昂,“侏儒,老人说侏儒都是狡诈的巫师,伪装成小孩骗好心肠妇女,你被这个小个子给睡服了?”   “或许,”稀芽没有完全否定,这让提利昂有些宽慰,至少不会觉得和侏儒上床是一种耻辱,“他给我带来好运,杀马弟兄,他还会带来更多的好运!”   “拭目以待。”浑厚的胸膛里闷然出声,小恶魔意识到,这个男人不大高兴,转身就走。   “他救过我一命,”稀芽解释,“他极度讨厌多斯拉克人,槐树的杀马者住在森林东边,靠近草原,他们有很多人死在了四脚马的蹄子下。”   “不止,”提利昂告诉她,“他喜欢你,想和你生孩子的那种,对了,为啥叫你红女人?”   “我流产那天,就在草溪喝的药,当时我满身是血,从帐篷爬出来,他救了我,但是给了我这个该枯萎的绰号。”   别扭的男人,提利昂想。   一丝亚麻布飘过他眼前,侏儒下意识地抬头而望。   刚才因为那个牛轰,他没注意到这个人靠近了自己。   “很遗憾。”   冷光闪过!   【女王堡】   当血花四溅在亚当眼前时,他下意识地向后退去,多日的拘禁让骑士没法很好地掌控自己的躯体,重心不稳,亚当·马尔布兰摔倒在地。   亚当爵士心头一团糟乱。   发生了什么?他问自己。   发生了什么?   之前,弗利斯特·佛雷胁迫了他,他们俩来到了女王堡的城门位置,这里无人看守,大概是卫兵已经被调去维持堡外的纪律。   一群维斯特洛农夫正在示威,外面的吵嚷声比风暴的呼啸还要剧烈。   不管是佛雷还是马尔布兰都没有钥匙,而佛雷是个大胖子,无法挤进机关室的小窗。   这就是亚当的用处了,他被塞进那个黑洞洞的窗口,佛雷使劲儿地在后面推,哪怕是经过囚禁因而消瘦,他也感觉这挺进的有些困难。   亚当最终落到了里面,带着一身被擦破的皮。   “天杀的,”佛雷在外头咒骂,“你臭的像是一头泥浆里的猪,快去开门,转动那个转盘,不,不是最大的那个,后门,开后门,蠢货!”   原来如此,只要趁着达蒙·龟港(如果有闲暇,亚当一定会讥讽这个姓氏)和他的人在外拿下女王堡,就可以凭借着城墙抵挡住达蒙的反攻,当这些叛乱者的旗帜升起时,没有莱雅拉的女王堡和龟港会就此易手,七神难救。   “是这个?”他问佛雷。   “对!”弗利斯特确定,“转动它,用力,你没吃饭吗!?”   亚当使劲掰动转盘,用了全身的力气,他确实没吃饭,两天了,握把缓缓挪移,铁链被不断收回,亚当肌肉酸痛,两眼昏花。   “快,”弗利斯特去看过城墙边,然后又回到窗前,“快,快!”   喀,门开了,喊杀声响起,然后,是另外一个声音,惨叫相伴。   那个声音属于谷地高山氏族的女狂战士,齐拉之女齐西。   “我要你的耳朵,耳朵!”她发出嘶吼。   厮杀,在楼下的后门外。   亚当·马尔布兰不敢置信地看着胖墩。   “滚出来,”弗利斯特的胖脸上汗流满面,“快。”   “你知道有伏兵,”亚当惊愕,“你卖了你的家族?”   “我姓佛雷,囚犯,”佛雷告诉他,“如果不是有原因,哪能进这座城堡当文书?我给你一把剑,现在,我们有个机会,终结这些看不起人的蛆,在这里建功立业!”   “给我一把剑。”亚当说。   泰温大人,你该死的遗令,我找到机会了。 第64章 群像厅   【女王堡】   “我不想骗你,我是个胆小鬼,”弗利斯特在他耳边说,“也就欺负下监狱里行将就木的骑士,每次去酒馆泡妞我的手都在抖,必须得抓点什么才行。”   “我猜你抓了哪个臀部。”   亚当·马尔布兰已经饿到昏昏沉沉,又去转动了那个天杀的机关,他猜自己想立刻倒地不起呼呼大睡,再或者大块朵颐,咽下那头乌龟。   之前是性命,现在是使命,这些东西支撑着他如今还维持着神智。   “剑,我上哪去找剑?”胖子挠着自己的一头卷发,“跟我来,天杀的,你看我像是用剑的人吗?”   “不像。”亚当压制自己的疲惫,紧跟着弗利斯特前进,他们穿过阴暗潮湿的走廊和楼梯间,从墙上搞到一把镀银镶钻装饰华丽的长剑,还有一面剥皮人盾牌。   这把剑比兰尼斯特还过分,大概是哪个商人拍马屁的礼物。   佛雷肥厚的嘴唇就像是两根香肠,滑稽地挤在了一起,“我觉得也不像,我不是什么骑士,我那些亲戚逼着我当骑士不是要让我送死?‘啊,弗利斯特,你会拥有庄园和女人,还有你的战马与战剑,荣誉代代相传,’。”   所以,这是叛乱者那边给弗利斯特的承诺,就好像在七国时一样,立下功勋拥有产业,成为整个秩序的一块小小基石。   弗利斯特这双臃肿的手不适合用剑,他的身子也太过不灵活,却又没有魔山那样的强壮,他这年纪也没法在剑术上有太大前景,可见,这样的承诺对他意义不大,或许还给了一些黄金之类的,可是弗利斯特恐怕没有太在意。   亚当爵士忍不住有些好奇,“那莱雅拉这边承诺你什么,伯爵?”   “女王堡的商事总管,干得好的话,整块领地的商事大臣,我不了解这个职份,大概是不管财政,专管贸易,有庄园,但是不用去打仗,爵位当然是随着职位提升。”胖佛雷皱起眉头,小眼珠子差点被挤到看不见,“我猜,对一个算账的来说更合适,对吗?”   这像是泰温会做的事,为每个人精心设计一套专属的收买方案。   亚当从未低看过莱雅拉,总有些七国人秉信农民就是农民,野种就是野种,贵族才是贵族,可他不是如此,一个君临混出来的财政大臣,要对付这些乡巴佬领主,有的是办法。   “确实。”亚当爵士回复。   “我不该告诉你这些,”弗利斯特非常紧张,“不过你只是一个囚犯,告诉你也无妨。”   亚当不是笨蛋,只是运气不好,接下来要做的事儿他一想就透。   伏击或许会击败进入城堡的敌人,但是并不能完胜,弗利斯特·佛雷和他还有一个立功的机会:擒贼先擒王。   庭院里刀剑碰击,呼喝起伏,红鲑鱼的人马阵型收缩,他们的后路是一群没旗帜的佣兵,前方是剥皮人纹章下的女蛮子,高山氏族黑耳部的西拉。   他们看起来已经要完蛋了,迟早投降。   “他们头子是小米斯·慕顿,”弗利斯特轻声细语,“就是那个穿着铠甲号衣,头遮在头盔里的。”   亚当握着自己那把装饰过分的剑,时松时紧,这把剑根本就不是用来打斗的,重心很成问题,没法和人较量。   他或许只有一次机会。   “我喊了,我现在喊了,”弗利斯特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高声:“米斯爵士,这边!”   全副武装的步战骑士回首看了一眼,号令全军移动,前后夹击的剥皮爪牙抓紧前进,最后,只有米斯和另外三个士兵逃了过来,弗利斯特狠狠将房门关上,把西拉和阿莎的人丢在了外头。   一把长剑横在了佛雷脖颈前。   “怎么回事,”头盔后闷然出声,“为什么他们会发现,我们的计划没几个人知道。”   “我在冒着生命危险救你,爵爷,”佛雷眼扫肥肥脖子上的利刃,“你的人,还有瓦德爵士的人全都在吗?或许有人告密然后没有出现。”   “长腿沃里没出现,”一个士兵喘息着说道,“会不会…”   “或许,”米斯·慕顿沉闷地说,“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知道一条密道,刚建的,你们可以直接出现在女王堡外,娜·萨星的废墟里,逃之夭夭。”一颗豆大的汗珠从弗利斯特的头上滴下。   慕顿家的骑士长剑撤回,亚当爵士感觉自己脖颈上的长剑也不复存在。   “好,带路,肥猪。”米斯掀开自己的面甲,褐色的卷发贴在他脑门上,他也是热汗淋漓的模样,“这是谁?”他打量囚徒,“那个亚当·马尔布兰?”   “是的,我说服他为我们而战。”弗利斯特低语,“保护我,然后打开后门。”   “你看起来就像是只蛞蝓。”米斯不禁笑出声,确实,亚当的情况很糟糕。   就是这会儿!   那把装饰用剑狠狠刺出,直接插入米斯的口腔!   “你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死人。”亚当冷漠地说道。   血花怒放,亚当已经精疲力竭,这一剑花去了他最后的力气,囚徒骑士双腿酸软,不支倒地。   【群像厅】   灰尘厚重扑鼻,浑浊的空气满溢而出,黑影群立无声,让飘摇的烛火越显渺小。   “云雀”谙熟四个大师家族的事迹,认得他们的每一张脸,可是,他从未来过这里。   或许,他是科霍尔知晓最多秘密的人,纵然如此,多内尔照样不敢说自己了然科霍尔的所有秘密,总有未知默然暗伏,例如眼前。   “这是什么地方?”他出口相询。   “磐石的群像之厅,”女声缥缈在他身后,越来越近,淡淡的香气悄然浸鼻,“被遗忘的灰尘之所。”   “我总觉得,洗过澡的女孩有种别样的魅力,一如沾染晨露的花瓣,”多内尔瞧了她一眼,潮湿的长发披过了腰肢,脸蛋白嫩透红。   此刻的迪茜没有在莱雅拉领主面前的呆滞,也没有在巴尔丹亲王面前的妖娆,水灵极了,“和这种脏地方不是很搭。”   “尘封之下是磐石的骄傲,”她解说道,伸手一扯,幕布解开,傲慢的君王端坐铁王座之上,“知道他是谁吗?”   多内尔将火烛向前托,以让自己看个清楚,他仔细端详,此像面容冷酷,双眼中暗藏怒火。   “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者,坦格利安家族的梅葛一世。”   “厉害,”迪茜赞赏。   “上面写着的,我在读。”多内尔轻飘飘回了一句,“让我猜猜,是不是铁王座花钱让你们帮他造像,在完工之后,没等搬运到那里,他已经死在了铁王座上,全身被王座的铁刺割破,鲜血淋漓?”   “那个时候的磐石大师技艺闻名世界,杰作雄立维希·多斯拉克,是马人到圣城时见到的第一道门,君主和总督的使者慕名前来科霍尔,只求一见奇迹,”迪茜回忆,   “我父亲说,那天白袍的武士乘于骏马,高声一唤,吾名维里·达克林,吾王曾言,唯最卓著的雕像,能配最威仪的君主,却不曾想,雕像还在,君主逝然。”   “嚯,我该说这是个艺术馆,你该开放给游客才对。”多内尔稀奇地叹道,他揭开另一座雕像上的蓬布,“这位是谁,托加袍,瓦雷利亚人还是瓦兰提斯人?”   比梅葛的塑像更沧桑,哪怕是火烛之下也能见到染料有些暗淡。   “流血世纪之时,瓦兰提斯宣称会一举征服北方的城邦,当时的执政官荷罗诺是个连任四十次的豪杰,他宣告自己会给科霍尔人戴上镣铐,用艺术品来取悦于他。”迪茜阐言,“当时的大师心怀畏惧,明面上不屈不挠,暗地里雕刻了这尊塑像,以备不时之需。”   “结果科霍尔赢了?”   “对,联军在匕首湖胜利了,这个荷罗诺执政官被暴动的万民诛杀,象党砸碎了所有他在瓦兰提斯的雕像,焚烧了他的画像,现在世界上只有这一尊揭示那位荷罗诺的样貌。”   “虎党说不定乐意用四十船的珍宝和奴隶来换取这样的宝物,你家发了。”多内尔捧道。   “前提是磐岩家族还存在,”她悠悠而叹,“而你告诉我的,那个托马德举足轻重之语,也是对的。”   “他是女领主莱雅拉的贴身护卫,”多内尔解释,“这样的人通常和君主都有情谊在。”   “那我就是在和科霍尔未来的主人抢男人,她是会干脆给我毒酒,还是会把我百般折磨?”   多内尔眼现笑意,“你不了解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她指不定会和托马德抢你。”   “双向?”   “就和长剑一样,两面开刃,”多内尔意有所指,“而非单调的亚拉克弯刀,一面开刃。   如我们约定的那样,你得到了你想要的,准备给她塑像吧。”   “我从未了解过你,”迪茜忍不住问出问题,多内尔怀疑她憋了好几年,“你到底所图为何?你帮巴尔丹亲王去红堡寻找坦格利安的秘密,熔铸瓦雷利亚钢的密辛,你帮助那个家伙勾引我母亲,害死了我父亲,现在你却筹谋协助外人颠覆城市的政权,帮助我对付巴尔丹。”   “你到底想要什么,多内尔?”   悄声无息的空间,群像俯视着质问的女子和他。   多内尔终于开口。   “相信我,撺掇莱雅拉来科霍尔只是一个偶然,我最早碰到她时,根本想不到会有今天,当时她是比武大会‘爱与美的王后’,我一时好奇,”或者说好色,“就去看看。”   没想到,却得到了进红堡的机会,没让瓦里斯发现。   “我的问题是你想要什么,不是莱雅拉是谁!”   细长的眉毛弯弯,多内尔表情苦恼,脸依然好看,“很难说,小老鼠想要什么…很难说,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告诉你的。”   “你不会还暗恋我吧?”他问。   迪茜唇角露出一丝不屑地微笑,“你算什么东西?告诉你的莱雅拉领主,让她的士兵进驻磐石家的宅院,就躲在这里,你来的那条路。”   “这个不难,你打算怎么拿下巴尔丹的脑袋?”多内尔反而关心上了这个。   “和他上床,”迪茜轻声,“我身边有他的人在监视,这会儿是洗澡就寝,才抓的空子,明天我没法和她的人会面,记住,你左手边的雕像后,就荷罗诺的身后,有一个被堵死的通风口,挖开或者把耳朵贴上去都可以,一听到女人的哭声,就立刻行动!”   多内尔其实觉得巴尔丹亲王可以争取。   不过,就像是一开始时迪茜·磐岩所说,莱雅拉进城后肯定要占据一份利益,送给她一个暗中已经快控制整个科霍尔的大师家族就挺不错。   所以,巴尔丹和铸煌家的人必须死,来给女领主腾位子。   要怪,就怪当初莱雅拉要求协商时,巴尔丹亲王不但在四艺院要求和她在城里谈判,还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函吧。   【查约恩】   铁靴踏在节庆之都的街头,搬运箭矢的人从他身边走过,海尔·布希爵士手握剑柄,检查战前的准备。   那个自称“戴蒙·黑火”的黑皮武士带领新训练的士兵前去支援河垒,杳然无信,他手下只有临时组织的千名农夫和几十个佣兵士卒。   至少,提前得信给了他准备的时间,将女人和小孩撤到原野上,统治沿岸的村庄藏起来。   这座城市被毁多年,城防已在千载前的龙焰下灰飞烟灭,根本无险可守,仅有的依仗是被淹没的房屋,堪比礁石,让瓦兰提斯人无法靠近。   还有灰鳞病,瓦兰提斯比邻伤心领已久,关于石民和裹尸布亲王的传言或许会让他们人心惶惶。   远处传来一片惊叫和咒骂,又是什么骚乱?海尔爵士举步而去。   “裹尸布亲王来了!”士兵告诉自己的长官,“还有石民,不计其数,至少上千!”   咕噜来干什么?海尔心疑。   他倒不是怀疑咕噜,一开始就是咕噜报信,让他知道瓦兰提斯入侵的消息。   他见到了裹尸布亲王,驱赶走了震惊和恐惧中的人,咕噜可笑地用亚麻布绑着下身,咕噜的的一只手已经石化,他的躯干和脚也长出了灰色的石头鳞片。   “哎。”咕噜说,递给了海尔一张纸条。   这是一张简陋的地图,一抹红色出现在查约恩北方。   “红袍僧的人在北方,准备夹攻?”海尔蹙眉,“还是说,要围困伤心领,等聚集在河垒的军队南下,再行伏击,围点打援?”   考虑到伤心领的名声,海尔·布希考虑到另一种可能,瓦兰提斯人和红神教徒或许想要的是直接夺取河垒,一举砍断洛恩地东西的沟通。 第65章 原野小道   从河垒往南,沿着洛恩河的河岸,一直到伤心领,是一条荒芜的道路,偶尔行走的商人和农夫,叫它野道,书上的记录是原野小道。   在黄金原野深处的小道上,正是红袍军的营地。   一具尸首经过乔拉的面前,双眼紧闭,僵硬发青,喉咙上是一个血窟窿。   乔拉·莫尔蒙默然看着他走远,被投入圣火当中,死人的哥哥和儿子大声呼唤拉赫洛的名字。   每一天都有一些教徒被投入这里,火焰不止燃烧在木柴之上,也焚尽信友的骨骸,红衣军团发起了圣战,肆虐过村庄,可他们没想到,这里的村落不是毫无胆气的三女儿村子。   过去的洛恩河畔河盗路匪横行,敢住在这里的是什么人?   前来此地的维斯特洛人都是以家族为单位,依照七国的习惯构筑自家的土堡,攻打维斯特洛移民的庄园意味着什么?   这里的女主人莱雅拉颁令建立民兵,过去的骑士和强盗如今合法持有武器,面对入侵者时下手残忍,红袍军损失惨重。   尤其是面对没有教徒的村子。   乔拉早已经听说,莱雅拉在河垒留下的管理者已经发布命令,指责里斯神庙用教徒的血来制造战争借口,并自立河垒自身的光之王神庙,与外来人作对。   再加上所有人都知道红袍匪烧杀抢掠,匕湖郡和伤心郡的信众已经被撕裂,膜拜庙宇,亦或是注重乡土邻居,还用选吗?   狂热的虔信者永远是少数。   倒是洛伊拿人和七国人有些攻击拉赫洛信徒的举动,屡屡被泰米尔的红袍兵放大宣扬,乔拉看着这热闹,怀疑此战之后,洛恩地还有几分空间能留给拉赫洛。   一帮蠢驴,傻子,疯牛,他想,莱雅拉的治权或许并不稳固,但是她从没有主动禁止过光之王宗教的传播,这些红神僧侣是不是被日复一日的祈祷催眠傻了自己?   你要说恶名昭彰的暴君恶棍,或者排斥光之王的异端,你拿拉赫洛的名义前来一惩,那也说得过去,人家都没理你,莫不是一帮傻子?   你看以后洛恩地还有你们说话的份没。   他当然不知道在君临时莱雅拉曾经挑拨过七神教徒和红神教徒的冲突,连神庙都烧了,他也不知道红袍僧眼里的莱雅拉,是个彻头彻尾的寒神先锋,人类之敌。   后一个理由别说他没想到,莱雅拉自己也没想到,而里斯光之王神庙的高阶牧师泰米尔得用信徒被杀,亵渎之举这些理由才能出兵,世俗政治可认不得什么预言和寒神,这种理由捅出去,全世界都会觉得他们光之王教徒疯了。   “拉赫洛永远荣耀自己的子民,”泰米尔的声音出现在乔拉身后,他站到他身旁,“烈士与烈火共存永生。”   乔拉点点头,瞧了他一眼,“人说,拉赫洛的祭司,能让人死而复生。”   “我等是光之王的仆从,断没有这样的能耐,是光之王的安排,让人死而复生,”泰米尔更正,“有的人命中注定再度复活,如此而已。”   “你每天都有人在死去,到河边喝口水都可能遇到冷箭。”乔拉指出,“这片土地在和你为敌,据说赏格已经开出,每一根圣火之手的长矛价值10个金币,每一个关于你们位置的消息价值15个金币,和里斯人合作的小民将会被绞死,每一个村庄都有10个民兵,民兵在汇集,准备给你雷霆一击。”   “我们无意与这方水土的住民为敌,事实上我们从不占领,只是在路途中不得不一讨所需,”泰米尔回复,“他们都被莱雅拉蛊惑了,这就是邪恶的阴谋,让我们自相残杀,它从中牟利。”   其实乔拉也很奇怪,为何莱雅拉土地上的动员水准比七国的领主要强上不少?   “作为报复,我们抓住了一些冥顽不灵的敌人,”泰米尔冷眼旁观即将被活活烧死的俘虏经过眼前,“这些伪神的信徒,还有幻想往上爬的愚夫。”   基层村治,当下还是以鼓励农耕,推行自治为方针。   在莱雅拉的资助下,疯修士的传教团从来没停过活动,她受神祝福,建造七神护佑应许之地的说法四处传扬,七国的移民尤其受用。   在郡和领主的行政机构中,空有不少职位,每一个都带庄园和金银报酬。   信仰洗脑,基层民主,还有阶级上升的激励,比不了莱雅拉前世的近现代国家,更别说赤色思想,但是比封建领主还是要强上不少的。   至少当下的税收和村庄会议让不少人有保卫家园的感觉,加上宣传就更妙了,别看她没有什么善良公正怜悯人民的人设,比起大部分的执政官、总督和领主,她算是个挺有条理,作风宽和的。   营造归宿感、认同感和爱国情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当下来说,莱雅拉只要求比其他地方更有凝聚力一点点就够。   这一次就派上了用场。   乔拉听过吟游诗人唱提恩爵士的歌,估计这次战争过后,又有不少给树篱英雄、泥墙骑士的歌会谱写出来。   “祝您百战百胜。”乔拉无意再谈。   泰米尔叫住了正要离去的他,“乔拉爵士,一支军队已经进入了黄金原野,前往查约恩,我邀请你,前来一睹光之王的胜利。”   距离红袍营地三十里格的剥皮团营地。   伦赛·佛索威爵士闭目而思,女王堡的军队数目达到两千,主要是老兵和维斯特洛骑士及应召长弓手和长枪兵,剥皮团主力中的主力,他是洛恩地的代理领主,此军统帅,其侍从阿诺在给大家端茶送水。   “戴蒙·黑火”坐在一边思考,他率领的六百将士有三百枪盾手,其他是新人和不可靠的佣兵,然后就是河垒的阿贝特·河文爵士和米歇尔·雷德佛爵士,雷德佛家族的长枪兵及谷地骑士总数约有三百,其他的是各家的军队和莱雅拉名下村落的民兵。   米亚也在,他和她互不搭话。   “他们或许想过要分兵,或者伏击,毕竟其数目有五千之众,我们只有三千人,有很多新丁和民兵,临时征召的。”断鼻梁的胖子,阿贝特·河文爵士汇报,“但是他们没想到这里的村庄还蛮喜欢咱们的女主人,甚至有些把她当神来拜,这不是适合伏击的环境。”   因为村落都是耳目,把红袍的动静看得一清二楚,让他们去打仗或许太勉为其难,躲在林子里通风报信还是有可能的,何况还有赏金。   “说到村子,”米亚插话,“男根屯一夜之间全信了拉赫洛,已经投敌。”   作为管理开垦的女官,其实米亚做的挺不错,这个女孩黑发乱得像个鸟窝,深蓝色的眼睛非常固执,暴躁易怒,满脸雀斑,是个不错的同袍。   “壁虎村呢?我记得他们也有不少拉赫洛的信徒。”阿贝特瞧了不搭话的雷德佛爵士一眼,回应道。   “送来了一堆脑袋和三根圣火之手的长矛,”米亚·石东回应,“我手下的民兵告诉我,这个村子投降过,可是等红袍兵走了以后,在睡梦里,割掉了那些脑袋。”   “我们会处理男根村,在莱雅拉的处置命令下达之前,全部下狱,抵抗者就地杀死,当然,是在这一仗之后。”伦赛接过阿诺递来的酒杯,“军队情形如何?”   “三百名披挂铠甲的重装骑兵,包括骑士和侍从,”雷德佛如数家珍,雷德佛家至少把军事教得很好,“在这样规模的战事里,这股力量很重要,其他的枪骑兵和弓骑兵还有两百,可以和重骑兵编成一队。”   “两千名长枪兵,其中一半可以结成整齐的方阵,另外一半可以挤成一团。”他接着说道,“带长弓的步兵大概有五百左右,武器质量参差不齐,他们大部分也是剑盾手和步战骑士,弩手和超长枪方阵里配备的剑盾手及骑士我算在长枪兵里了。”   “只要我们没有傻到让骑兵冲击圣火之手的方阵,赢面很大。”伦赛爵士思量,“可是万一红袍僧在阵前玩什么魔法把戏,那可就要栽了。”   “非常非常有可能,在匕首湖之战时,他们就玩过一次。”“戴蒙·黑火”说。   骑士们面面相觑。   对付凡夫俗子他们或有门道,但是巫师和魔法?   【黑塔里的祭台】   羊愿歌者的前方是蜡烛围绕的石台,上头沾染过无数人的鲜血,此刻干干净净。   黑羊头正在他的后方,两颗硕大的红宝石熠熠生辉,直视前方,头戴羊颅的祭司们分立两侧,不言不语,低头侍立。   一道月光突兀地出现,紧接着步入厅堂的是头戴盘角盔的军官,他左右打量,来到台阶下,仰望此地的主持人。   “歌者,我正要前去执勤,不知有何要事?”   “执勤?”歌者的表情如此平静,“五年前,你和你的父亲打赌,说你能雕刻出人世间最美的女人,自此以后,你就一直没履行过你在卫队里的职责,而是呆在工作间里和木头刻刀为伴,亚里安·青枝,你在做,羊灵在看。”   亚里安低眸一瞬,毫不变色,“是的,但是我发现了,除非黑山羊眷顾,否则我一辈子也完不成这样的事。”   “你不会这么想,”歌者依旧坚持,“你是个偏执狂,疯子,痴迷于你的手艺,别试图欺瞒你的神,青枝之子,这方石台上流过你亲人的血。   而考虑到你们一家和外敌勾络,也可以流你的,抓住他!”   这个木匠试图拔剑,但是他的长剑不一会儿就被祭司轻松打落,长戟架在脖子上,毫不费力。   “如果我的卫队发现我失踪在了这里——”   “他们不会发现的,”歌者的语音轻飘飘,“把他绑到石台上,然后退下。”他瞧着祭司将这个男人绑住,用铁链锁于石台,然后全部退了出去。   能在黑塔活到成年的人都知道,不该看的东西不要看。   亚里安,莱雅拉的未婚夫开始颤抖,“你不敢,你不敢对我做什么。”歌者猜他心里一定想起了那些传言,活过来的黑山羊雕像,被尖刀刨出的心脏。   他转身离开,没有理会祭品的挣扎。   少顷之后,歌者与奥利昂·贝勒里斯同来,他在前,最后的龙王在后。   亚里安瞪大自己蓝色的双眼,盯着眼前年迈不堪的老朽,他从不知道黑塔里有这样的人存在。   “让他睡着,脱光。”老人吩咐,歌者照办,搅拌的草药成汁,倒进了牛奶里,灌入亚里安的食道,祭品的挣扎无济于事。   “出去。”老人说,歌者依命而行,他在关上门前,听到了奥利昂正在用晦涩的语言颂唱。   他想干什么?歌者心想。   黑塔的地下室藏书无数,这些天来奥利昂一直在寻觅其中的古本,更别说吩咐歌者准备的药物、鲜血和尸骨,在亚里安出现之前,歌者围绕着祭台洒下了骨灰,以八男八女,八牛八马以及一根龙骨制作而成。   那一定是个很可怕的仪式,歌者揣测,可他不敢关心。   “进来。”他听到了亚里安的声音,其中有奥利昂的味道。   铁链断了,上头有焦黑的痕迹,亚里安双手枕头,坦然地赤身睡在祭台上,翘腿而晃,一旁是奥利昂垂倒的身体,已然无声无息。   “你知道吗?其实原本这个仪式是属于你和我的,”银发蓝眸的亚里安瞧了一眼奥利昂的尸体,然后是黑羊的头雕,最后是空洞的天花板,“你运气很好,逃过一劫,曾经有个预言说,该死未死之人,会给我带来永眠,这个人是不是你?”   歌者无声,他不蠢,自然知道现在的亚里安究竟是谁。   奥利昂·贝勒里斯。   歌者突然想起之前的传统,死前的羊愿歌者会预言自己的继承人。   毫无疑问,那个死前的羊愿歌者,就是奥利昂。   “你真幸运,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他的瓦雷利亚血脉在科霍尔,我就给你个名字好了,奥古瑞欧斯,在高等瓦雷利亚语里,其意为大难不死的祭品,”亚里安·青枝,或者说奥利昂·贝勒里斯提到,“来,给我穿戴铠甲,我还得去羊门执勤呢。”   就这样,莱雅拉的未婚夫,已经被悄然掉包。   “娶个死灵师,”他啧啧而叹,”还真是头一次。“ 第66章 女王堡庭院   橡木大门外的广场,达蒙正在等待,小兵悄悄耳语汇报,达蒙一边听,一边盯着眼前的乱象。   乱民正在冲击卫兵。   “七神之地,异教禁绝!”   呐喊声逐渐整齐,显然不是文盲能吼出来的,农夫们推挤着眼前的盾牌,这是有人在进行组织。   是时候收网了。   只要引诱对方犯错犯禁,之后,哪怕他将某些人的头悬挂路边,排成整齐的一排,也可说是名正言顺。   达蒙眼瞅面前的乱民,颔首示意知道,向他汇报的士兵匆匆而去,达蒙大人回眸瞧了眼高挂城门塔上的剥皮人挂毯,等待最后的围剿时刻。   依照莱雅拉的信件,这件事得让陪审团讨论一遭,经过法官得到结论,审判后用刑。   当然,那说得不是指当场抵抗的,莱雅拉需要一些被处死的叛乱者,但是某些人还是死的早一些比较好。   镇压用刀剑,服人用道理,既不残暴,也不软弱。   推搡和碰撞就在达蒙眼前发生,怒骂声亦然不止,“欺骗女领主”、“收了异端的钱”,无非就是这几样,达蒙注意到几个汉子的眼神在往上飘,他知道,那是他们最后的一步。   “啊!!!”惨叫声响起在城楼上,达蒙下意识地回头,正好看到一个长弓手被“砍倒”在地,胖子弗利斯特挥舞着手头佛雷家的双塔旗帜。   “叛徒!”达蒙“怒吼”出声。   “佛雷万岁!!!”达蒙听到了一声陌生的叫喊,他也注意到了弗利斯特的视线,以及高高举起的双塔纹章旗。   这是一个信号:黑瓦德,还有其他的主干大部分都在。   舞蹈家达蒙拔剑在手,“女王堡万岁,动手,集结!”   他看到从街上汇集来的人群,估计至少数百,正在逐渐围拢向自己。   抵御农夫的盾墙拔出了配兵,页锤、斧头和短剑纷纷出手,痛哼四起,不管是被当剑使的倒霉鬼,还是别有用心的黄鼠狼,统统都滚去了七层地狱。   当头的盾牌手相互挤靠,收缩阵型,形成一条密实的横线,后头的士兵顶在前排的背上,长矛从肩头刺入敌人,方阵赫然。   达蒙排到了中央,身边是喝命指挥的步战骑士,“推进!”   “吼,吼,吼!!!”   对方的讨饶声和哭喊声不绝于耳,剥皮团的旗帜竖在阵中,士兵步伐整齐。   纵然只有百余人,可是这支剥皮团的卫兵全都穿戴锁甲和胸板甲,竟然将敌人人数众多,轰然而至的冲锋拍了回去!   “停步!”军官大喊,“长枪!”   敌人的短暂后退给了方阵机会,超长枪手竖起的长枪被放下,比第二排的长矛更延伸了几分,将整个方阵变成了一只钢尖密布的刺猬。   “借个高。”达蒙说道,他踩在身边卒子的大腿上,于枪林中立起来观察。   凌乱的农民正在崩溃,甚至有的跪在地上祈祷来着,给军阵磕头的也不乏其人。   没听到马蹄也没看到马,这里没有冲锋的余地,真正成组织的士兵约摸在二百左右,他们中间有几个半身甲或全身甲的骑士,达蒙看到了水桶盔和双塔号衣,估计那就是瓦德·佛雷本人。   “你有不错的战士!”那个人喊话了,“你有不错的训练,但是你的城堡丢了!我可以把你围困在这里活活饿死,或者等着你的士兵从背后给你一剑,投降,或者授首!”   他们以为自己胜券在握。   他们以为吸引了达蒙的注意力以后,他们就可以借助内奸的帮助打开女王堡的后门,夺取城堡本身,而在城堡之下的达蒙和他的士兵显然会处于极端的劣势,除了投降之外,无路可走。   好美妙的幻想。   但是他们没想到过,身为棋子的小人物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在洛恩地这块沃土,还有什么比投靠莱雅拉更划算的?   七国的家族在乎出身和地位,莱雅拉会在乎吗?   不会,她自己就是个私生女,种种遭遇让她气到连铁王座都给砸了。   七国的家族和城邦都有自己的规则,世袭和血统是这规则的基本因素,莱雅拉有吗?   她确实向贵族稍有妥协,但是同样也在斩断政府和贵人的联系,她在将人的理念偷偷变换,从任命官员看血统,变成任命官员看水平,只不过,当下能跨过识字或者战术这道门槛的依旧只有贵族子女罢了。   所以,给她效命,不用担心血脉、身份、名号,未来机会会更多。   莱雅拉缺钱吗?虽然一直在吃老本,但是一年内还不至于亏空。   莱雅拉缺法理吗?洛恩河乃是无主之地,能宣称的人远在多恩毫不理会,而剥皮团一路走来从没有忽视过制造宣称之事。   对七国一套说法,以国王的名义统治洛伊拿人故地,国王本身是洛伊拿人的国王,反正国王没这个力气管海外的殖民地,册封了剥皮女换取物资支持;   对自由贸易城邦则是另一套说法,剿匪之后,雇主拿不出钱,就拿没人要的土地抵押,这种道理在重商的城邦里毫无问题。   总之,在这块土地,莱雅拉的统治虽不稳固,但也不是能轻易挑战的。   看看上面的几个优势,有多少人会为了莱雅拉是个私生女这种七国的理由来反对她?   更别说弗利斯特一个在旧镇的会计,哪有动力去为从没扶助过他的贵族家族效劳?   看看米歇尔就知道有脑子的大贵族会怎么做了,黑瓦德想的很美,实际上却是自找死路。   找死还不容易?   达蒙没有答话,吩咐身边的军官,“女王堡万岁。”   “女王堡万岁!”   “女王堡万岁!!!”将士纵情应和。   他任由黑瓦德的人包围了自己的方阵,瞧着他们推开农奴,踢倒哭泣的妇女,慢慢靠近,让包围圈越缩越小。   黑瓦德紧盯着达蒙身后的城头,大概是想看到入城的敌人乱箭齐发。   如他所想,长弓手一个接着一个出现在城垛之间,“攻击,攻击!”黑瓦德欢呼,“射击他们的后背!”   他的手下同样在叫嚣。   射手们勾箭搭弦拉开长弓。   可是,达蒙的士兵巍然不动,箭雨飞扑而下,洗刷着叛乱者嘈杂的军阵。   达蒙猜,此刻黑瓦德头盔下的表情一定精彩极了。   他们想趁着莱雅拉不在袭击她在这片土地上的第一座城堡?   他们以为只要没有莱雅拉,自己就赢定了?殊不知,哪怕没有莱雅拉,他们也毫无忌讳。   王权的基础是荆棘和白骨,君主斩断荆棘,足踏白骨登基加冕,任何王国都诞生于此。   让这些宵小的野望,成为女领主的垫脚石!   真是可惜,耍你们的,佛雷。   “密集队形,鸣号推进,”达蒙剑指黑瓦德的方向,对方尖叫着举起盾牌,瑟缩后退,“七神与我们同在,为了洛恩!”   呜——呜——呜——   城堡的大门敞开,刀剑璀璨,战吼嚣然,齐拉之女齐西和阿莎的人杀向措手不及的敌方,停留在对岸的船只驶入龟港,弩炮的弓弦正在拉开。   可惜为了防止泄密,没有通知维斯特洛的庄园,否则征召起来的重骑兵冲击几趟,解决得会更快。   夕阳西下。   黑瓦德在马背上喘气,号衣几乎已被撕碎,露出了下头的锁甲衫,他身上插着两根箭,但并没有让他受伤,可是局势变换造成的心理震动让他身心皆疲。   干,他想。   那个私生女靠着七神作为号召,其血统不值一提,原本按照黑瓦德的想法,他完全可以反用七神和其他宗教的争端来松动莱雅拉统治的根基,并占领她的沃土,或许到最后能娶那个女人,在婚床上折磨她,享用剥皮团的土地和财产。   可是,让他迷茫的政令一条接着一条,羞辱贵人的村治和郡制竟然让他招募人手的进程万分艰难。   他想不通,那个莱雅拉到底做了什么?他解读过她的文件,可是他看不出其中有什么奥妙?   殊不知,或许对莱雅拉前世的人来说,有些举措稀松平常,可是在政治制度诡异的冰火世界,官员选拔任用和全境的开垦优惠这些集权政策本身,就很适宜于新土地的开拓,大家都忙着种地养家,或者去市政厅谋一份正经差事,谁鸟你的造反之举?   再加上,在七国,逃跑农奴的生活很艰难,在洛恩地,农民如果不想跟随某个领主,是可以换地方居住的,莱雅拉虽然会赏赐庄园村庄,可是她最多是奖赏一个“编制”,具体的人手都是开拓者自己来募集,她不管农民对庄园主效不效忠,她只管犯不犯罪,有没有争端。   而在这样一个移民组成的社会里,人口流动如此频繁,隔壁就是本地村庄或者河盗的社区,谁知道你家农奴跑哪去了?   结果就是,黑瓦德组织起来的人手比起他预想的要少很多,他花费了剩下的钱组织佣兵,却不料,少量木讷的农奴里有告密者,佣兵里也早就捅出了他的事,更别提弗利斯特这号人物了。   当下。   原本在被史坦尼斯一世扔出七国之后,在洛恩地还有一片容身之处可以让佛雷家族复兴。   现在,他只能当一个雇佣骑士乞命求存了。   如果他跑得掉的话。   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他没有汇集太多的马匹,那样动静实在太大。   结果龟憩旅店的马厩早被一锅端,龟港其他的马儿,乡下的挽马和商人的驮马根本没法骑。   最终,黑瓦德的人手分崩离析,被敌人的军队打散绞杀,被龟港的“良民”趁火打劫,更多的或许投降活命,逃出来的那些不知身在何处。   当时他砍翻了佛雷的封臣卢卡斯·查尔顿爵士,抢走了其侍从藏在商铺后的马,终于逃出生天。   可是他的身后会没有追兵吗?他们可以更换马匹一直追杀,他黑瓦德的马肯定会累死。   黑瓦德伏在马背上闭目养神,他想起了石桥兵变那天,凯特琳夫人的眼泪和死不瞑目,以及罗柏翻门时留下的长长血迹,真有意思,他害死了那么多的人,干了那么多寡妇,用各种诡计,到头来,自己也栽在了别人的陷阱里。   至少公爵的婆娘手感不错。   黑瓦德又想到了自己的祖父,如果不是砍掉了瓦德侯爵的脑袋,自己指不定也得死在滦河城,他相信祖父也是这么觉得的。   瓦德侯爵的孩子真是特么的多,黑瓦德挺羡慕。   现在,他已经穷途末路,回想自己的一个个女人,他似乎有几个孩子,都是杂种,这些小杂种会知道自己有这么个父亲吗?   啊,对,他突然记起来自己和波顿家族有过一段纠葛,好像就是因为那个莱雅拉,居然包庇一个平民,那之后,他问好了那个“长腿”简妮的信息,专程去十字路口客栈给她播过种,他黑瓦德想睡的女人,能睡不着么?   结果现在,因为那个野种手下的一帮乞丐,自己居然输了。   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毛病,她算什么东西?瓦德胸膛起伏,嘴唇起皮,口好渴,他的水囊早在纵马急奔时就丢了,   天杀的剥皮团,天杀的莱雅拉,天杀的波顿,天杀的史坦尼斯,天杀的史塔克,有朝一日,我要把你们的根全都切掉,让你们的女人全都怀老子的野种!   他听到交谈声,其中一个很熟悉,是那个联络他的红袍僧。   “干,七神可真爱我。”黑瓦德如释重负。   这是洛恩河岸的某处,大树旁边,话语声停止,一道目光射向马上落魄的骑士。   “你说的,那个,凶悍残忍,一定会取得成功的瓦德·佛雷,不会就是他吧?”贝乐丝·奥瑟里斯显然不是很赞同,“他看起来像是刚被一只蜗牛给糟蹋了。”   光头的红袍僧手藏在袖子里,同样在打量马背上的失败者,黑瓦德睁开眼睛,瞧着贝乐丝,然后是红袍亮蛋,最终,目光又转移到贝乐丝的身上。   “他们在追杀我,”瓦德求救,“他们就在后头。”   瓦德知道,眼前这些人和莱雅拉不是一路人,一定不是,这个红袍僧许诺过莱雅拉根本不会来得及来针对瓦德,河垒、查约恩都会出事,她忙不赢。   这就是为什么瓦德有胆量去踹那个私生女的堡门。   贝乐丝的语气有些嘲讽,这倒是让她漂亮的脸蛋别有一番韵味,“你没蠢到把你我会面的地方告诉这个…赢面很大,再不济也能组织一支叛乱军队,给洛恩地带来内战的统帅吧?”   “他自己摸过来的。”红袍人回答,“我不想保证我的计划一定有用,星辰无法揭示巫师和巫女的命运,云彩和其他的天象也不行。”   “我懂你的意思了,”贝乐丝抱起双臂,“你这样的云空法师,在教门存在的意义,就是告诉我们,你们顶个屁用,对吗?好一场马戏表演。”   “我可以看到别的事情,例如我们获得了泰温·兰尼斯特的尸首。”   “大功一件,”贝乐丝显然并不那么想,听起来讽刺极了,“我们拿一具尸体干嘛,去对面换兰尼斯特的赏金?先把眼前的赏金拿到手吧,”她拔出自己的迅捷剑,打算灭这个瓦德的口。   这个没用的工具,或许脑袋还挺有分量,送给光荣公正仁慈的剥皮团和那个莱雅拉领主,说不定她能当面要回她的书呢。 第67章 羊门(上)   微波荡漾在月光下,船影共芦苇,晃呀晃。   嫩足恰如大理白石般光滑,又如丝绸一般柔嫩,一步一步,轻趋在河滩的卵石上,小腿的曲线而上,起伏的袍角下圆润的大腿隐约,轻风在逗弄她的衣裳,勾勒出毫无赘余的腰肢,和那一抹丰满。   起舞的人儿跳跃在夜光之下,离他越来越近,唇角的弧度勾惹人心,善睐明眸在鸦睫下清澈而锐利。   她停了下来,点点晶莹是细汗在流淌,轻悄的起伏是她的气喘,“好看吗?”她问他,“现在,你回来了,然后呢?”   女孩伸出手指,“托马德,欢迎回来,我是迪茜,你未来的妻子。”   少年骑士睁开双眼,吆喝声在外头响起,这个营地早已苏醒。   今天,是入城之日。   他一个骨碌爬起来,将衣架上的武装衣一把扯下,然后是扎紧皮带,穿上锁甲衣,“来帮我穿铠甲,人呢?!”托马德高呼,他的扈从动作麻利,将每个部位依照顺序套在托马德身上。   “拿好我的骑枪,看好马。”年轻的爵爷吩咐,然后他掀开帐篷,任天边的阳光照入,赶去寻找其效忠的君主莱雅拉。   一队队步卒正在大锅面前集结,啃食面包,豪饮烈酒,掌旗官竖起了剥皮团的红人纹章,一面面旗帜林立在帐篷之间。   几个别科手下的斥候鱼贯入营,直奔领主的大帐而去,穿着各色号衣的人马急匆匆穿过,身上是金属的闪光。   “爵士,小姐正在用餐,邀您一起。”柯拉夫人也是戎装在身,招呼着托马德,“错过晨祷实在太不应该了。”   “不错过战事就行,我在心里每天向七神祈祷一万次。”托马德手托头盔踏入帐中。   疯修士独眼口颂《七星圣典》(莱雅拉版),手上是一个吊笼,装着七颗宝石,如果是夜晚,那就是七颗蜡烛,他走过每一个信仰七神的军官面前,一一祝福,托马德耐着性子接受独眼的大段华词,直到他经过,才靠近莱雅拉小姐的面前。   莱雅拉正在与斥候交谈。   【莱雅拉】   这个早上我没睡好,昨夜梦到雾魂又又又一次警告我,说查约恩被人攻击,我告诉他我没法短时间内赶回去,得搞定科霍尔才行,我们不欢而散,或者说我不欢而醒。   “培根烤得太硬,”我评价,口中咀嚼得很快,“煎蛋倒是恰到好处,科霍尔那边有什么反应?”   “他们没看到我们趁夜渡河,别科寇的人马已经等候在了羊门外,他们会第一批入城。”斥候汇报。   “太阳落山,你们进城,我的军队将会出发,到那个时候,河港那儿的门必须被打开。”我嘱咐,“小心搜索城墙和城门,别掉进人家的陷阱里,如果什么命运的毒箭把我给了结了,我的鬼魂就把你们全掐死。”   他咽了一口口水。   “这是个玩笑。”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兑了很多水的果酒,不加水实在太腻味。   “城里的人,一个自称亚里安的…朋友,”这个多斯拉克斥候,他瓦雷利亚语实在不咋地,“建议您从羊门光明正大地入主科霍尔,而不是走偏门。”   “光明正大这个词儿用的不错,”我鼓励他,“我的军队走侧门我不走,我会率领剥皮卫队,从他的羊门进来,顺便看看我的未婚夫是个什么模样,你们进城时,就这么告诉他吧。”   集结部队可不容易,之前士兵轮番去“拜访”不听话的村镇,还要在琴恩河两岸建立实际上的统治,大家都很忙,所以,早上开始整合队伍,晚上进城,刚刚好。   “托马德,”我唤道,这个心不在焉的骑士,又在神游天外,“安排几个哨兵藏在河港,看城里有没有变动,派出一队北地枪骑兵巡游东边和北边,就五百人吧,有情况马上回报。”   “好的,小姐。”他看起来肃穆异常,不乏干劲,但总缺一些什么。   我知道他缺的是什么。   我正要开口。   “莱雅拉小姐!”一名卫士叫道,“有一伙蛮族在门口,还有别科和我们的卫兵。”他们终于赶上了,“他们说,提利昂大人受伤了。”   【亚里安·青枝(奥利昂·贝勒里斯)】   轻微的杂音响起,伴着叮叮之音,那是餐盘被小心地放在了门外,仆人都知道不要打扰亚里安的雅兴,更不要让自己身上的灰尘和喘息污染了他的工作室。   这是一件好事,事先,奥利昂就知道亚里安此人性格孤僻,不谙交往,一心与他的木雕及画像面面相觑,共度一生。   此刻,他正在一赏亚里安的大作,他得尽可能了解亚里安·青枝其人,避免被人拆穿,相比之下,科霍尔的改朝换代对奥利昂而言不过是一件小事。   亚里安的作品当然不是日记,谁会把心事老老实实写在纸上。   这也不是莱雅拉前世的游戏或者小说,动辄都会有日记日志让读者了解真相明了线索。   亚里安留下的,是诗。   这是这个人最有趣的部分,他曾经和家人前往科霍尔森林的林场,看到了一个氏族女人的背影,自此惊为神女,讴歌在了他的纸头上。   尔后他得知其父想要安排他与迪茜·磐岩联姻,没见过几面,就遐想出了一堆爱情故事。   总之,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陷入和两个女人的爱恋当中,虽然前一个他脸都不曾一睹,后一个婚约早在铸煌家族的干预下不了了之。   “一个艺术家。”奥利昂喃喃自语,“不不不,一个空想家(dreamer),这性格是怎么形成的?”   他没有更多的材料以了解其人,只能从字里行间进行推敲,说不得,奥利昂得干掉那些亚里安亲近的人才行。   中午时,“亚里安”从自己的别墅走出,身披他生前痛恨的雕花板甲,花哨极了,当然,还有守卫标志性的盘角盔。   老实说,奥利昂测试后发现,亚里安并没有太注重锻炼自身,根本没有军官的模样。   去执勤!   依照青枝家族和剥皮团的约定,他要打开科霍尔的城门,并让自己的未婚妻进城,这一点都不简单。   无垢者在城门有岗哨,慕女团的团长如今醉生梦死,但是他的姘头护卫依旧警觉,眼线注意着每个城门。   更别提铸煌家族的巴尔丹亲王,早就怀疑其他家族和剥皮团有联系,当初莱雅拉要求和谈的举动可不止是逼宫,也是离间四个大师家族,她成功了,毕竟家族的利益确实不一致。   铸煌想要稳定的统治,并侵吞磐岩家族,磐岩家族则想要摆脱铸造煌家族的染指,绸漫家族和青枝家族对铸煌不满,前者同时希望扩大工场和市场,后者则想要将科霍尔森林纳入怀抱,重归辉煌。   除了铸煌之外,就科霍尔的治权,另外的三个大师家族都希望重新分配,外人莱雅拉到来得恰是好处,正好能重塑规则,更别说,她的胜利带给了科霍尔贵族们一丝希望,让科霍尔再度进行扩张,缓和内部的矛盾,从内卷内斗中脱身而出。   亚里安,或者说奥利昂能感受到大师家族的心态,他们依然把莱雅拉当做佣兵,而非科霍尔的一份子,只是他们付出的报酬不止是黄金,还有一部分对城市的统治权。当然,他们想要的也就更多了。   羊门是科霍尔最古老的城门,两扇巨大的橡木门扉,上头的城楼里有放下铁闸的机关,外头有护城河保护,护城河上的木桥常年放下,在被攻击时可以拉起覆盖住门口。   城门楼的两边是四座高高的方塔,上面共有四十八个射击孔面向外头,朝向其他位置的射击孔数目一样。   在方塔的两侧是粗大的圆塔,上面布置了绞力投石机,不过近些年缺乏保养,需要修缮。   在城垛之间亦有向下的射击孔,有些已经被杂草遮盖。   盘角卫常年兵员不足,无法让这些设施完全发挥作用,无垢者虽然精通所有的战斗技术,可是却没有足够的长弓,前阵子当莱雅拉来袭时,四艺院(铸煌)要求立刻制造足够的武器和器械,包括战棚、长弓和长矛,以在必要的时候武装市民。   可是青枝家的弓匠异常消极,几百个匠人,快一个月了,也就制作出了三把,战棚更是影子都没见,理由倒是很充足,没木材,大批生产就是做梦。   背地里,亚里安(奥利昂)知道,真实原因还有两个,一个是青枝已经和莱雅拉暗通曲款,另一个,是这批弓匠有不少已经转行,科霍尔的弓并不出名,销路不好。   亚里安收回视线,看到了守门的军队,慕女团的舞女旗子、无垢者,还有盘角卫。   慕女团。   盘角卫的人看起来都很面生,好像并不是亚里安的朋友,亚里安甚至看到了几张奴隶湾的脸。   不用猜。   这个慕女团已经控制了城门,暗中。   这个佣兵团有两千人,看来并没有乖巧地呆在剑钱营里,企图可不小呀。   亚里安(奥利昂)记得,当初是铸煌家族的巴尔丹亲王一邀这个佣兵团入城,看来羊愿歌者疏忽了,他们不仅仅是要对付莱雅拉,巴尔丹还想对付别人,通过竖立起剥皮团这个敌人,他这些日子一定往四周安插了不少人手,包括城门和城里的各处要点。   指不定再过几天就敢掀了黑山羊了。   末代龙王此刻稍微有些头痛。   这个古苏·青枝和亚里安糊涂得要死,任铸煌及其盟友把控了自己承诺给莱雅拉的城门。   现在好了,怎么才能把门给开了呢?   作者的话:奥利昂·贝勒里斯:我,末代龙王,要光复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让群龙翱翔天际,只要你现在资助我一磅黄金,我就封你当瓦雷利亚红衣无敌威武大将军! 第68章 羊门(下)   【羊门】   深秋季节,阳光依旧灿烂,银发间一滴汗液流下,徘徊在颜色浅淡的眉毛上,下头的深蓝色双眼傲气暗藏。   亚里安走到几个卫兵面前,其中一个瞄了一眼他的腰间,他低头一瞧,皮带松了。   卫兵窃窃发笑,青枝家的儿子脸皮不红,坦然地系上皮带子,“你们看到军官不行礼?”   几个卫兵后知后觉,躬身致敬。   “真是差劲。”他评价。   哪怕实际上是慕女团的人,表面功夫也得做做吧?   “我是亚里安·青枝,前来执勤,不过既然已经有佣兵了,自此改成督查。”他背起手,审视过这几个佣兵痞子。   “让你们的上官,集合你们的人,我瞧瞧有没有没系皮带的。”   几个小伙儿面面相觑。   “你们觉得谁最懒?”亚里安问,没等他们回答——   “对,就是你,快滚过去喊你们长官出来!否则我就把他屁股踢烂,”   这可怜娃张了张嘴,还没说话,   “还是说,他的屁股已经被他的团长给爆坏了,要不要我来来一发,把我的刀子塞进去?”   场面一时安静,亚里安(奥利昂)回头,看到自家的侍卫也半张着嘴看着他。   啊,对,那个“艺术家”小子不是这个风格。   “你们是不是,已经傻到,”他一个挨着一个打量,就像面前的人是他仆从一样,“要把我更多的脏话给你们头儿,翻译翻译?滚。”   一个大兵忙不迭地溜走了。   其实,亚里安丢弃了素质的那些话,并不是因为他知道会来的是卡达哈·佐·洛洛尼尔。骂人有时候背后会有个人的观念支撑,有时候没有,毕竟,他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个乌龟长官乖乖现身。   他心底只是觉得这个团里比较流行这样的关系而已,也不厌恶,想他奥利昂什么玩意儿没睡过?最美的男人,最俊的女子,几千年的光阴,别看奥利昂缩在黑塔里,什么都经历过了,往事云烟哪。   然而,尴尬的来了。   马背上摇过来的,那个衬衣大敞,露出古铜色胸膛的小帅哥,还真是卡达哈。   这就有点没教养了,因为貌似卡达哈还真和团长亚萨做了亚里安说的事儿…   “啊,古苏之子,青枝家族的亚里安。”马背上的卡达哈鞠躬致意。   “同时还是特兰拉娜·梅葛里尼之女,身负瓦雷利亚血脉的亚里安。”这话说完,亚里安(奥利昂)突然想起了自己目前的身份。   他下意识地将古苏的妻子,特兰拉娜视作地位更尊贵的那一边,可是在瓦雷利亚覆灭多年的今天,在瓦兰提斯之外的地方,人们并不一定会这么想。   虽然说在末代龙王看来,特兰拉娜不过是个小小的自由民,梅葛里尼家族也只是梅葛亚家族负责造船的分支而已,卑微到了极致,可是瓦雷利亚血统却是实实在在的。   如果不是亚里安·青枝的名字和奥利昂有同一个来源,如果不是他已经算是少有的瓦雷利亚后裔,如果不是亚里安是莱雅拉的未婚夫,那奥利昂·贝勒里斯会宁愿去吞噬歌者奥古瑞欧斯。   “那我就是鹰身女妖之子咯?”卡达哈不以为然地嗤笑出声。   亚里安(奥利昂)没这个心情和他讨论,当初以鹰身女妖为象征的吉斯是如何被瓦雷利亚灭国的。   他直抒来意。   “我代表盘角卫前来督查,请随我一起去看看你们的人,和他们的营地,黑塔的羊选卫士也会同行。”   黑山羊的祭司和士兵之前执意要让莱雅拉当祭品,这会儿态度却完全变了,亚里安作为莱雅拉的未婚夫有更好的方式接近她,没必要再和一个强悍的佣兵团剑拔弩张。   所以,为了达到接近那个女人的目的,奥利昂这会儿反而要帮助她进入这个城市。   至于她有没有成为城市之主的命?恐怕在他这是完全没有的。   这就是没见到莱雅拉影子前,得意洋洋的末代龙王心中的想法。   “对了,我都忘了,”卡达哈夸张地敲敲自己的脑袋,“我在铁盾团的朋友告诉了我一些有趣的事情,想听听看吗,亚里安阁下?”   铁盾团?龙梦里没出现过他们!   奥利昂皱起眉头。   【科霍尔】   迪茜的媚眼瞅过巴尔丹亲王的身后,仿佛那儿有他的老妻等着抓奸,她的言语勾人遐想,“我以为,把约会的时间定在下午,你就不会来了,我强壮的铁匠。”   巴尔丹亲王身后跟着四十位身穿瓦雷利亚钢铠甲的卫士,号称如此,迪茜不知真假。   看着冷峻的金属闪闪发光,这些半身甲武士恐怕不好对付,哪怕身上铠甲的材质不是瓦雷利亚钢也一样。   “来。”迪茜挽上巴尔丹的手臂,外侧的触感冰冷,这老家伙穿了甲。   “穿着金属做事儿,你是在锻炼身体吗,可别中了风。”她调笑。   “告密者说,红袍人想要再度起事,我害怕被刺杀。”巴尔丹口述,“在你的屋檐下,我什么都不怕,茜茜。”   呃,茜茜。   迪茜觉得这甜腻发臭的称呼让自己浑身难受,当然,她喊他“强壮的铁匠”时,就已经难受过了一遍。   “亲爱的铁匠,铁打的汉子~我在整理家族财产时发现了一件奇物,除了,我们的约会之外,或许你也乐意一观。”   “哦?”巴尔丹果然来了兴趣,“那是什么?”   “一具多斯拉克人尸体的标本,这当然平平无奇,重点是,没有半点腐坏,栩栩如生。”   【巢居】   “你和你的兵往左,然后,你和你的兵往右。”多内尔吩咐。   “我往左,”席恩·葛雷乔伊重复了一遍,他很紧张,先前,契根的模样气定神闲,让席恩没法显得自己像个娘们,不,想想他姐姐,他要是太不像样,那就娘们都不如。   这会儿,席恩顾不上了,“这条路,通向磐岩家族的堡垒,我要杀掉所有那里的士兵,戴着铁砧纹章的,那些,铸煌家族的人,确保,确保迪茜的生命。”   “放松,放松,”多内尔安抚道,“事先回顾一遍自己的使命是一件好事,很好,我会和你一起去,你不是孤独的一个人,兄弟。”   我学剑就是为了战斗,席恩心中自语,他右手五指抓紧了剑柄,这模样更像是在说服自己:葛雷乔伊家族没有孬种,葛雷乔伊家的兄弟姐妹各个是豪杰,我也一样,我会更强,我命中注定会继承铁群岛,我必须更强,我将功绩非凡,没错,没错!   “逝者不死,必将再起,铁种都有两条命,没什么好怕的。”席恩坦然道,他安抚地拍了拍多内尔的肩膀,“今日,我的父亲会在淹神的宫殿为我的战绩畅饮干杯。”   还有。   席恩在心里说,我的养父,他会称赞我的英勇,北境的英勇,狼群的英勇和果敢。”   “还有这个?”多内尔皱眉,“对,对,行了,不要怂,揍他们就是了。”   “他第一次上战场?不是我见过最离谱的。”契根叹息,“我往右,烧了铁匠的宫殿,见鬼的世道,铁匠都有宫殿了。”   【折腰路】   今天的盘角卫卫兵尤其多,他们在岔道设卡,在街上巡逻,昨天晚上抓走的人几乎塞满了盘角卫的监狱。   每个岗哨的人手上都不再是棍子和棒子,而是长矛与斧头,再没有成捆的鞭条了,反而弩和盾牌随处可见。   为什么这些东西不用去城墙上?每个人都知道,外头有个在叫嚣的佣兵团。   唔,好问题,可是没什么意义,盘角卫何时回答过市民的问题?   黑山羊,何时回答过问题?   三十二匠人家族和四大大师贵族,什么时候面对过任何人的质疑?   折腰路阴暗的地窖里火焰腾飞,照亮了其后红袍僧的脸。   拉赫洛的仆人手指抚上火焰,启唇而谈,“你们都认识我,泰尔斯,一个学不好锻打的人,你们叫我,没天赋的泰尔斯;你们都知道我是如何看着我的孩子被献给黑山羊,我的妻子哭嚎终日,憔悴而死,你们叫我,没骨气的泰尔斯,”他的微笑显露在脸上,看着眼前的一张张脸蛋,   “如大家过去所说,我是大家的一员,   没天赋,也没骨气,我应该呆在蒙尘巷里等死,本该如此。”   寂静无声,他们在听他的心里话,僧人知道,他们在等待这一刻的到来,韧性非常。   “我还记得那天,我看到达夏在我眼前展示了光之王的力量,那是希望之火!   我知道,你们每个人都看过,她说,我们是光之王的奴隶,而非任何人的奴隶,她就告诉我,你们还记得她当初带我们念诵的诗歌吗,记得吗?跟我一起回忆一下:”   红袍僧泰尔斯开始颂唱,前头的人,然后是后面的人,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加入了他的朗诵,““长夜漫漫,处处邪恶,”   奴隶和学工声音低沉,   此时此刻,长夜正笼罩着他们,黑山羊的双眼,盘角卫无情的利刃,这里的每个人都可能会在下一刻死亡。   “吾等凡人,独生独死,茫然无措,踟蹰幽谷;”   孤独而死,受压迫而死,没有任何出路,眼前一片黑暗。   然后,他们有了什么?   有了光芒。   “幸得同胞,集聚而行,幸得真主,嘉以溢吾!”   他们有同伴,有真神,在这人生的长夜,无涯的苦难中,黑暗里,出现了那盏灯,摇摇晃晃,几近湮灭的那盏希望之灯!   人们喃喃而语,尔后随着最后一个人结束了祷词,此间再度慢慢归于沉寂。   那盏灯。   “她给了我们希望,对吗?   当我们的儿女死了,我们的爱人死了,我们意识到我们的一切都是虚无时,达夏,拉札林的达夏,与光之王荣耀同在的达夏,施展神迹,在我们面前让断肢重生,火焰无伤,   她给了我们希望,我们还有希望!”   慢慢地,点头的人一个接一个,他们私语与彼此,相互确认对方的想法,坚定所有人的信念。   泰尔斯摇了摇头,低首叹息,然后又质问,   “然后呢?然后我们获得了什么?”   然后,就是无情的牺牲,没有得到半点报偿的牺牲!   ”还记得吗?   我们冲向黑山羊的高塔,高吼吾主的名讳,   那座邪恶的,歹毒的,该被踩进泥巴的高塔就在我们眼前!   我们要推倒黑山羊的石像,让这座世界上最恶毒的城市焕然一新,我们坚信黎明时的科霍尔会是光之王的天国!”   “还记得吗?”他问大家。   “还记得吗?我们被背叛了,那些人为了地位、权力,向所谓的大师告密,   记得吗?我们被分割包围,死伤惨重,我还记得,我还记得那个晚上,我拉住了一个人的手,结果最后我拉住的就只是一只手!   你们都在场,你们都记得,你们都知道那个感觉,都死了,大家都死了,最后活下来的就是我一个。”   无人出声。   他们在回忆那一个血腥之日吗?   泰尔斯想,就像自己一样,每一个夜晚的梦境里,都在听着哭喊和哀求,不屈的怒吼和失败的嚎啕,还有逃生求活的自己。   自己的身后,是无数的冤魂,稚童的声音,少女的声音,老妪的声音,汉子的声音,每一个都在问他,为什么活下来的不是他们,为什么,他们要反抗?   “但是我们还有希望,对,死了那么多的人,我们依然有希望,至少一开始我是这么想的,结果呢?达夏,还有她的教徒,我们的兄弟姐妹,跑了,丢下这座城市和乞求援助的我们跑了,这就是希望所在?”   泰尔斯看到了人们眼中过得疑惑,他的声音逐渐走高,“记得她说的话吗?   预言!她说的,   拉赫洛赋予她的力量!   希望!她嘴里的希望,   让她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去别的地方,丢下我们去个别的地方,就像丢下毫无意义的垃圾一样!”   “这是光之王吗?”他大声问在场的人,   “给她力量丢下我们的是个什么光之王?!   是那个给我们希望的光之王吗?!”   “不是,各位,   不是,   拉赫洛不该是一个操弄命运的小人。   我没有预言的能力,我是个没天赋的泰尔斯,拉赫洛没有让我有任何的魔法之能。   对,我是个愚昧的蠢货,可是,我这个愚昧的傻瓜就想问一句,   难道作为祂的信徒,除了等待被祂安排之外,其他就都毫无意义?一个不知道命运的信徒就该去死,他的恳求和心愿就不该得到回应,他就是个瞎子,该被自己的教友抛弃,是这样吗?   哪有这样的说法?   难道在过去,人类是凭着预言度过漫漫长夜的?   难道达夏还能知道拉赫洛到底是什么意思,光之王的用意如此简单就能揣测,我们只要照着预言演一遍,像是祂的木偶一样,然后人类就能获得最终的胜利,长夏永存,寒冬远去?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达夏给我们的那个命运,那个被光之王舍弃的命运,让黑山羊的邪恶遮盖整座城市的命运!”   “你们相信吗?”他问。   “那我们该相信什么?”一个困惑的声音如此微弱,却在一片沉寂中显得如此响亮。   “我不知道你们该相信什么,我只知道我相信什么,”泰尔斯看着问者,“我相信,我们是这个世界最多的蛆虫,毫无作用的凡俗,只配被饿死、被渴死、被打死、被吊死、被砍死,被折磨而死,我们和贵人巫师比,什么都不是,即便是蜕变,我们也变不成魔龙或者山狮,变不成银发紫眸或者工匠大师,作为蛆,即便是蜕变,我们也只配变成苍蝇,围绕着那些大人物,喋喋不休,图惹人烦,   我相信,那些家族豪门可以任意地玩弄我们,需要时让我们为他们劳苦一生,不需要时,杀死我们的子女,害死我们的父母,糟蹋我们的妻子,利用我们最想要的‘希望’,让我们成为他们野心的垫脚石,但是——”   “但是,他们却忘了,蛆变成的苍蝇也是会咬人的,   我们要告诉他们,我们不能让他们赢得功名利禄,荣耀和权位,但是我们可以让他们的这些辉煌统统被扔进泥潭,我们不能成事,我们可以败事,我们每一个人的牺牲都微不足道,我们的血甚至弄不脏他们的皮靴,   然而,我不愿意再承受这种日子,蛆,也要寻求自己的希望,既然贵族和黑羊不愿给,既然达夏和她的拉赫洛给不了,那,就让我们的拉赫洛给与我们荣耀!   让我们微不足道的死亡,带给他们恐惧和梦魇,   他们既然像对猪狗一样将我们宰杀。   那么,我们就像宰杀猪狗一样杀光他们。   各位,让我们杀死每一个贵族,杀死每一个叛徒,就像是杀猪杀狗,   我们不会直接面对铁甲和盾牌,我们绕过他们手下的屠夫,直接去找穿着丝绸的男女,直接去找深宅大院里娇生惯养的名门之后,   每一条街道都将会流血,流着我们的血,他们爪牙的血,还有他们自己的血。   既然对我们来说,这座城市就是地狱,那么,就让我们将这座城市变成彻彻底底的地狱,每个人的地狱!   让他们去死。   光之王,星火燎原,光之王,还报血仇!” 第69章 羊门(终一)   【阿俊】   阿俊知道很多事,他收买了多内尔,也收买了不少剥皮团的士兵。   他知道,莱雅拉已经沟通上了青枝家族、绸漫家族和磐岩家族,依照约定,亚里安·青枝会在今天打开羊门,让骑兵入城,磐岩家族会设下陷阱,在欢爱时杀死巴尔丹亲王。   他知道,莱雅拉的士兵已经准备就绪,就是今天,她要统治科霍尔这座城池。   铁盾团的任务是掩护别科的骑兵以及诺多的前多斯拉克奴隶进城。   莱雅拉大方地任由这些奴隶选择自己的称呼,如今他们自称“那拉·斯丹”,多斯拉克语中的自由之鹰,在剥皮团外另立旗号,自称自由团。   私下,铁盾团里和剥皮团里的多斯拉克人士,管他们叫“克沃·阿斯哈”,翻译成瓦雷利亚语就是全身长满寄生虫的乌鸦,简称病鸦。   奴隶也能骑马,绝对超乎马人的想象,仅次于无故就放归他们自由,多斯拉克诅咒这样的做法,诅咒这帮自由的奴隶,也诅咒违背了传统的别科“寇”和其卡斯。   现在,不管马人如何咒骂,这些自由人意气风发,八百骑兵正准备作为先锋进入羊门,配上铁盾团的一千号人,足够对付城里的盘角卫和其他兵士。   阿俊不这么想,中午时分,队列已然整齐,阳夏高昂其头,率领铁盾团摆阵开拔,他们跟在骑兵的后面,离得挺远。   “都头,小人有要事相商!”阿俊纵马到他身边。   “说。”阳夏回复,不疑有他。   “去马上屋,事关重大,此处有耳。”   马上屋是阳夏休息的地方,十六匹骏马拉着,其上有房三间,配备侍女和仆从,他可不是农夫出身,怎会不顾享受?   不过,为了做全军表率,阳夏用得也不多,他路上的大部分时间还是骑马。   “善,”阳都头一拉马缰,阿俊跟在身后。   他不知道,阿俊已经把莱雅拉的动向捅给了慕女团和铸煌,他不知道,依照群星就位教的计划,铁盾团不能协助莱雅拉,阿俊将确保这一点。   只要莱雅拉拿不下科霍尔,其军心就会涣散,她挨不起如此大的失败,因为她的后方已然被攻击,她会被卡在这里进退两难,进入她人生的寒冬。   在瓦兰提斯、叛乱者的围攻下,再加上诺佛斯,洛恩地将会成为战乱之所,任由群星就位教大肆发展。   不过显然,多内尔瞒下了一件小事,阿俊不知道,这里的红袍,和外面的不一样。   【迪茜·磐岩】   迪茜还记得,她曾经在自己的家里,有过温馨的童年。   就在这间,前些日子,自己卑贱地要求成为他的禁脔,在今日,他一心想要在自己身上收获子嗣的房间。   “爸爸,长大以后我会和爷爷一样学习怎么雕刻石头吗?”   “恐怕很难,迪茜,你会帮助你的哥哥管理雕刻家,你会嫁给一个高贵的人。”父亲告诉她,“我们过去依靠雕塑和探勘维生,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是这座城市的统治者了。”   这就是他告诉她的,这座城市的统治者,君主,大师家族,万民敬仰。   堕马而死的儿子,被妻子毒成行尸走肉的家主,以及命不由己的女儿,这,难道就是他想要的?   “我向你保证,一个高贵的人,会是你的丈夫,迪茜,你会养育一群孩子,你会和你的夫君一起统治一方,你会送他去指挥军队、看望人民、参加谈判,你会是一个好母亲。”   高贵,他真的是追求了一辈子的高贵。   什么样的高贵?布拉佛斯的海王,瓦兰提斯的执政官,潘托斯的商业总督,还是七国的领主和国王?   她幻想过,幻想毫无意义,没有飞洒街头的花瓣或是绸缎衣裳,有的只是两个约定,一个约定是真的,用科霍尔换雇佣骑士,一个约定是骗局,用子嗣换取夫人的身份,以及家族的湮灭。   这就是你想要的吗,父亲?   父亲通过账册和命令管理矿井与工坊,他以为这样会让磐石家族更有前景。   可是昔日的祖辈则是通过协作与精湛的技术,他们要么是矿工,要么是石匠,直到父亲改变这一切之前。   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如今,名册上只有一个个冰冷的名字,自由人、学徒或者奴隶,可是在过去,他们曾经是磐石联系紧密的家人,那些用鹤嘴锄的汉子撬铠甲的工夫不比他们挖石头差。   她求助过,衣着褴褛地跑到自家的产业里去一个个找,找那些朋友与伙伴,却被铸煌偷偷抓了回来,监禁三年,就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的家被破坏成这副模样。   她不知道是谁告的密,她只知道,没人再支持她了。   现在,对磐石家族来说,奴隶确实是奴隶,匠人确实是匠人,主人只是主人而已,那些过去称兄道弟的人,和自己的主人越行越远,让他们卖命?休想。   迪茜知道这是父亲最大的一个错误,他曾经遭受过其他城市总督或亲王的笑话,他保证自己的女儿会配得上一个更好的丈夫,他希冀,其他的贵人不是把他们看成石匠或矿工,而是和他们一样的,真正的贵人。   所以他每日参加自己的政治游戏,晚宴、会议、演说,却看不到,石匠和矿工本身正是磐石有资格列席大师家族的根基。   而现在的这一切,就是他这个决定得到的回报,磐石家族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根基,他不重视的根基,失去了根,整个家族自然会慢慢走向灭亡。   瓷器挂毯,雕梁画栋,她和巴尔丹走在地毯上,前去一赏那个不会腐烂的标本奇观,伴随她走过年轻一生的一切,在她眼中就像是磐岩家族行将就木的病躯,愚夫家主野望的报偿,她能让这个家,重新焕发生机吗?   迪茜手指抚上红色门扉上的铜拉手,父亲曾经千万次带她进入时,摸上的铜拉手。   “就在门后,亲王,”磐岩之女,谣传是整个科霍尔最美的少女,露出了倾城的笑靥,“我希望您不会被他惊吓,”她不经意地扫了眼身后的侍卫,大部分卫队成员在附近站岗,还有八个人跟着他们,“太多的呼吸或许会让标本朽坏,能否——?”   “当然,那会可是很特别的珍藏,”巴尔丹或许已经把磐石的所有家产都当成自己的,当然不允许这里的宝藏有一丝一毫损坏。   他挥了挥手,卫队分列走廊两边,守在门前,“请,女士。”符合礼仪,声音冷淡,就好像不是和一个即将与他上床的女人交谈,而是和一个仆人或者女佣什么的。   还好,迪茜想,自己不用真的在这里逆来顺受地过日子,现在还不是最糟的情况。   托马德,至少托马德她见过,英俊,或许有一些骑士的粗野,但是怎么说,都要比巴尔丹更符合她的期望。   或许。   父亲,我不知道,父亲,我做的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家族,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家族,   还是我自己?   他们把卫兵留在外头,窗子内被放下了窗帘,然后以黑布遮盖,整个屋子伸手不见五指,得靠蜡烛照明。   “这是为了防止阳光对尸体的损害,”迪茜一边解说,一边给蜡烛点火,“不管是女巫们,还是黑山羊的祭司,都知道阳光会让死去的东西消失。”   “是的,死物和生者的世界格格不入,总会消解在天地之间,所以我们总是把逝者的尸首放进棺材,埋入地下。”巴尔丹亲王接道,“当然,不包括献给黑山羊的祭品。”   “是的,赞美黑山羊的守护。”迪茜表面赞同,她感觉到一双布满老茧的手抚上她赤裸的背脊,拂过琵琶骨,停留在肩头。   刚刚点着蜡烛的十指不由停下,迪茜感觉自己的心跳停了半拍。   “您想,就在这里,现在就开始?”她忐忑不安地问道。   巴尔丹的手没有停下,而是越过了锁骨,在她胸前一晃,让她呼吸急促。   然后他扼住了她的脖子,从背后!   “我知道,你想杀了我,贱人!”   迪茜抓住握住自己白皙脖颈的手,她抓出了道道血痕,却无法阻挡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   “那个密道在哪,告诉我!如果不是我不想在自己人面前丢脸,如果不是你的子宫还有用,”巴尔丹亲王咬牙道,“你现在已经死了!”   迪茜感觉意识和空气一样都在抛弃自己而去。   她快不行了,肌肉紧绷,她不想死!   噗。   她听到脚步响起。   【席恩】   “我去找那个女人,她已经有些疯狂了。”多内尔提剑在手,秀气的脸上杀气暗藏。   一看就知道没杀过人。   “所有的女人都有些疯,”席恩说道,联想起莱雅拉、凯特琳夫人还有自家姐姐,“而且全都见惯了流血和痛楚。”   他们在下水道疾行,身后跟着百个剥皮团精锐,抵达出口的时候,席恩扫视四周,看得出这里过去曾经经过修葺,时常使用,根本没点下水道的德行。   “科霍尔人流行走地下?”他奇怪地问。   “不,只是过去有些小事发生。”多内尔语气平淡,“铸煌家族曾经请我和这家的女主人聊聊天,给他家送送药。”   “送药?”席恩感觉更古怪了,从地下送药?   “对,别在这家的姑娘面前提起,会让她想起自己体弱多病的母亲和兄长。”   席恩·葛雷乔伊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和哥哥,尤其是父亲,铁群岛之王,自多年前一别,再闻时,便是死讯。   “我懂了,从这就进去?”   “这有个小陷阱,等我一会儿。”多内尔撸起袖子,埋头操作。   铛!   咚!   乓!   这又是拉杠杆,又是搬齿轮,又是扳扳手,“小陷阱,嗯?”   “万箭穿心,小意思。”多内尔回应,“最多就能让熊一击毙命。”   “熊,我懂,小宠物而已。”席恩赞同,“北境人每家一只。”   “好了,莱雅拉的闺蜜也是熊?”   “阿嚏!”千里之外的莱拉打了个喷嚏,在漫天飞雪中,北境大军正在通过颈泽,他们打算死在南方。   回到科霍尔。   吹牛的俩哥们儿继续前进,踏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啪。   啪。   这是什么声音,席恩听到,像是在缓慢坚定地将肉块砸在地上,伴着碎裂的骨头。   “呜呜呜——”   女人的哭泣声。   他们在火把的照明下来到了尽头。   在飘摇的烛火当中,正巧看到了——   席恩差点吓到停止呼吸。   烛火飘摇在柜台上,血肉飞溅。   一个身影正缓慢执着地砸着手中人的脑袋,砸在墙壁上,一下接着一下,他配着剑?影子好奇怪,就像是被斧头砍在了背上。   这里死了多少人?   他看到角落里的女孩在颤抖,蜷缩住整个身子,抱着自己的膝盖瑟瑟发抖。   混合着金属的血肉到处都是,黏在画上,摊在地板,墙壁污渍遍布,席恩看到了五个脑袋,不,是六个,有的还戴着头盔,有的还算完整,有的只剩下半个。   “诸神哪。”多内尔悄然在他身边叹道。   烛火下的身影转了过来,双眼无情麻木,脸上青紫一片,脖颈咯吱作响,头颅摇晃,就像是一个脖子是弹簧的点头娃娃,表情如此僵硬。   他全身都是血,肩膀上一大道伤口,腹部也是,插着一把长剑,这是受了重伤?不,他看起来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是那个莫波。”席恩低声说。   莫波遍体鳞伤,早该完蛋,然而他只是默然静立,就像是一个标本,或者磐岩家族的雕像。   “控制这个宅子。”多内尔喃喃。   席恩呆滞地颔首,“对,控制这个宅子。”   他不想问那个女人看到了些什么,也不想去想莱雅拉的这个莫波,到底是什么。   轰!   外头传来一声爆炸之音,喧嚣突然出现在了他们的周遭,也唤醒了被震惊的俩人。   “他们开始了,”多内尔如梦初醒,“我照顾她,你去占领这个地方。”   席恩一个激灵,不再去看那个静默的人体。   “对,对!快!占领磐石家的宅邸,武器在手,给我来!多内尔,你的内应在哪?!”   “她傻了。”多内尔只能告诉他,“我还以为莱雅拉是在莫波肚子里装了野火送来的,没想到——”   哦,原来他见过这个人啊,席恩心里嘀咕,那刚才你咋没认出来呢?   “别提这事儿了,都跟我来,别管这里!”   【亚里安(奥利昂)】   爆炸声吸引了僵局中的亚里安和卡达哈。   “看来出乱子了,”亚里安·青枝事不关己地叹道,“你看,就是铸煌家的方向,啊,大概是外头的仓库,谁也不会往自家里放会爆炸的东西,对不?”   “这不可能,”卡达哈的手有些不稳,亚里安怀疑他下一刻会割掉他的头,“这——”   “我觉得应该是红袍,挑了个好时候,”亚里安幸灾乐祸地给他分析,“你看,如果是剥皮团,你们可以投降,对吧?毕竟慕女团和剥皮团之间没得什么人命纠葛,大家还过得去,可是,如果是暴民,那就说不准了,你家团长穿那么华丽,指不定他们会惦记他的py子。”   慕女团的副团长紧盯着眼前的青枝之子,就像是一切出自他的安排似的。   “你要开门放莱雅拉入城!”卡达哈大叫,这不是质疑,而是确定。   “是的,”亚里安颔首,“用用脑子,兄弟,   你能跑吗?剥皮团就在外头,跑不掉的。   你要对付剥皮团?那拉赫洛的暴民就会爆你们的菊,拿你们当柴火烧。   所以,想清楚自己的敌人了吗?”亚里安拍了拍新吉斯人卡达哈·佐·洛洛尼尔的肩膀。   “那个女人,和这些蛆虫联合在了一起,要联合起来绞杀我们!”卡达哈就像是一只心态不稳的野狼,眼中充满惊惧和恐慌,指着亚里安脖子的刀更抖了。   “用用你的脑子,该不会你脑壳里塞的是鬼草吧?”亚里安优哉游哉地解说,   “她有天大的本事,也没进过城,更不可能和一群盘角卫也抓不住的逃犯联系上,还记得吗?过去这些红袍人暴动过,失败了,首犯逃了,我听说那个女巫还带着自己的死忠,在匕首湖那和剥皮团打过仗,你觉得他们会联合在一起?”   “不会。”卡达哈失魂落魄。   “他们是敌人,自然也不会让莱雅拉统治科霍尔,对不对?圣火之手,在匕首湖死了好几百。”亚里安劝说,“好了,我去开门,你自己看着办,反正,你们只是佣兵,拿钱办事,投降而已,总比死了好。”   恐怕东躲西藏的红袍僧泰尔斯根本就不知道匕首湖那发生过的事情。   恐怕卡达哈也不会知道,适当的时候亚里安会告诉那个女人,慕女团到底想做什么。   亚里安离开卡达哈面前,慕女团的副团长一动不动,大门缓缓敞开,外头空无一人。   亚里安呆呆站了一阵,身后的狂呼呐喊越来越近,马蹄奔腾之声遥遥响动,剥皮团的旗帜已现。   龙王翘首以盼。   作者的话:哎呀,这一章本来要写八千字的,没写完,明天接着写。 第69章 羊门(终二)   大帐,来自各方的信使和斥候进进出出。   在我的面前,各色旗帜分别放在沙盘上,这个沙盘用的是砂石和泥巴,卵石代表了房屋,是骑兵多日侦查带来的成果,当然,从我前世的眼光来看依然不够,比例不符,科霍尔内部的结构也不是很清晰,还有进一步精确的空间。   “大门已经开启,骑兵正在进入,没有受到伏击,也没有遇到有效的抵抗。”侍从依照报告将摆在羊门外的剥皮人旗帜移动到了羊门处。   “铁盾团呢?”我用细长的木棍点了点羊门外铁盾团的纹章,这是铁盾团一千号人马的标志。   “情况不明,他们停下了。”科本继续,“磐岩家族的宅邸还未有消息传出,契根的人也没有信号,暴动正在展开,他们比我想的有效率也更有组织,第一时间就放出了信号。”   “如果经历过一次,还只是普通的暴民,那拉赫洛的神庙也太过不堪了,”我沉吟,“派人进巢居,在多内尔不在的时候正好把他的密道摸清。”   这和君临那次不一样,这一次科霍尔的暴动绝非全然无序的暴乱,这一次应该更有组织,更会甄别,当然,依旧会有趁火打劫的流氓暴徒。   不过这与我无关。   我需要根据这次战斗的表现评估红袍在城中的影响力和有序程度,以及其他各方势力的实力,以便我,作为统治者,分配战后的利益。   如果拉赫洛的教派可以被取代,那我就会取缔这个宗教,他们一直在和我作对,被逼的;如果奴隶和工人不够团结,太过软弱,那么我就只能更侧重大师家族们,给他们更多的权力;而如果,底层的力量不弱的话,那么毋庸置疑,他们可以成为我平衡四艺院的砝码,在未来我的科霍尔城里,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知道,这一次会很关键。   在自由贸易城邦立足有一个好处,比起七国,除了瓦兰提斯之外的城邦,并不是太过注重身份,佣兵可以成为总督,小贩可以担当银行家,我也可以凭借实力成为科霍尔的主人。   所以,我没法真正的成为君临的主人,坐上铁王座,但是我可以成为科霍尔的主人。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们一开始就会相信我会带来稳定的秩序,挑战,才刚刚开始。   战后的分配,就是作为统治者的第一次考试。   “如果有陷阱怎么办?”科本问。   “派有经验的人,尽量避免伤亡。”   “有一个情况,”科本翻页,“一些平民和贵族在攻击城门,想要逃走。”   “让我撒出去巡视的枪骑兵截住,如果有武力反抗可以就地处死,保证军队的道路畅通。”   “如果有暴民和我们交战?”   “那不是暴民,”我先给科本改口定调,“那叫起义,把旗帜亮起来,要是敢攻击的,那就是趁乱打劫的匪徒。”   “小姐,”刚进帐的人禀报,“无垢者那根拴着长辫的旗子动了,现在正朝着四艺院走。”   无疑,是去保护贵族的。   在四百多年之前,特莫卡奥的卡拉萨曾经进攻过科霍尔。   当时,科霍尔雇佣了亮帜团和次子团,购买了三千无垢者,待到特莫卡奥的卡拉萨抵达前,两个佣兵团就逃跑了,任由多斯拉克人在科霍尔城外奸淫掳掠。   可是,翌日黎明,当狂欢一夜的卡拉萨准备进攻科霍尔的城门时,他们看到三千无垢者已经列队成阵,守卫在门口,卡拉萨连续冲锋十八次,都没能淹没无垢者的长枪方阵,最终,一万两千多斯拉克人已经丧失勇气,他们割掉自己的发辫丢在无垢者的面前,狼狈而走。   这一次战斗被称为“科霍尔三千勇士”,此后科霍尔一直雇佣着三千名无垢者以保护自身,对佣兵团的态度也自此恶劣不堪。他们购买的无垢者会在长枪上拴一根发辫,以纪念这一次胜利,据说军旗上更是以特莫卡奥本人的长发作为点缀。   而经过这一次战斗后,无垢者的名声更是彻底在大陆上打响,让训练无垢者的阿斯塔波聚敛了无数财富,直到他们遇到丹妮莉丝的出尔反尔。   龙之母假意用魔龙叫唤所有的无垢者,她在得到八千大军之后,当场用龙焰摧毁了阿斯塔波的善主,解放了所有的奴隶。   啊,八千无垢者我是不想想了,但是这三千最好别有一个损失。   “我记得,调动百人一下的无垢者,需要盘角卫司令的命令,千人以下,需要经无垢者头领出席的四艺院会议的决定,整体调动,在四艺院之外,也需要黑塔那个羊愿歌者的命令?”   “是的,小姐,如果情报没错的话。”科本确认。   之前的拉赫洛教徒暴动,就是黑塔借助无垢者的力量血腥镇压下去的。   光靠羊选卫士?那就冲黑山羊的活祭,黑塔早就被推翻了。   让我想想,我给自己倒了杯梨子白兰地,把酒盏握在手心。“命令亚里安去接管无垢者,铸煌家族撤防,磐岩家族和青枝家族守好,在此基础上尽量保留下绸漫家族,此外的三十二个工匠家族随意。”   人家奴隶工人流血,总得有点战利品甜头对吧?   “在亚里安离开以后,命令格拉斯,直取黑塔,但有反抗就可以动用武力,控制住那个羊愿歌者和其他的黑羊祭司。”   至于最后,是给黑山羊的仆从一个审判,还是继续容忍,那就看他们乖不乖了。   反正,活人献祭我是绝对要废除的,哪个年代了,还这样浪费劳动力?   无垢者也是绝对要归我控制的,这是科霍尔土著最强大的武力,也可以是我把控城市最重要的力量之一,我哪能放任他们被一群邪教祭司使唤?   这两个条件之外,只要他们没有太多的举措,就此饶其一命也不是不可以,毕竟黑山羊是科霍尔的传统,在必要的改革之外,留下来让他们慢慢死去,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不信有哪个良民会去信仰那么邪门的宗教,没群众基础,灭亡是必然的。   “小姐,提利昂大人醒了。”我颔首示意知晓,起身前去探望,“处理好后勤,待会军队出发的时候通知我。”   【提利昂】   侏儒眼睛大睁,盯着帐篷顶,然后视线就被长发里的臻首所遮盖,是稀芽。   他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嗓子干涸到半个字儿都吐不出来,全身都在疼,胸口和脑袋尤甚。   “你,在哪?”他眨了眨眼,用瓦雷利亚语问,声音沙哑得像是吞进去了一磅劣质麦酒。   “你们头领的地方,你被人杀,但是没死,中毒,脑壳很烫,睡过了十一次日落。”   她不大中看的脸庞周围是长发垂落,沾到了提利昂脸上,惹得他痒痒。   提利昂面部肌肉抖了两下,稀芽扒拉开自己的发丝,“是谁动的手?”   “一个怪人,林子外的人,他说他很遗憾。”   “死了?”   “他想跑,我干掉了他,牛轰和我一起。”   牛轰是谁?提利昂头疼得要命,根本回忆不起来。   他是…啊对,他去科霍尔森林,担当莱雅拉的大使,然后和枫木氏族交上了朋友,枫木氏族的稀芽带他去了他们的贸易点,他本来可以交更多的朋友,直到挨了一刀。   “很抱歉,我们已经把带那个外人来贸易的村子扔出去了。”稀芽说。   “小伤,可以谈。”提利昂试图缓和这件事,他觉得只要这个村子付出代价,那就没必要太追究,毕竟,和科霍尔森林诸个氏族部落的关系,需要有一个好的开端。   提利昂猜刺客多半是用金银进来的,除了老姐也没人想杀他,而老姐最不缺的就是钱,魁尔斯的遗憾客,对不?鼎鼎有名的刺客组织,下手前总会低语“我很遗憾。”   再或者是慕女团,毕竟其团长也是从魁尔斯来的,可是慕女团杀一个侏儒干什么,要是和剥皮团互相不对付,直接去刺莱雅拉不就好了。   “他们不是我们,啊,你要喝水。”稀芽前去动作,“那个村子是科霍尔人,在村子的周围的树干上,钉牲畜的头骨,有时也钉人头,大家都说他们有巫术,用孩童和外人活祭,大家都很怕他们。”   也就是说不是氏族部落的一员,这样说来,至少于外交影响不大。   “你们有科霍尔人参加贸易?”稀芽的手臂拢上提利昂的肩膀,扶他喝水,“谢谢。”   “不照顾伤者,自己受伤时就会无人照顾,”就答谢,稀芽表示,“他们以前砍树,可是后面不砍了,住了下来,老人们说,他们被墙后的同胞赶出来了。”   “是吗?”提利昂漫不经心地应付,啜饮着甘露。   他实在没有力气集中注意力,疲惫极了,全身都难受。   一阵亮光绽放,让他被晃出了一点泪花,不禁闭住双眼,是有人掀开帐幕走了进来。   “你好些了吗?”提利昂听到莱雅拉的声音。   “如果你别学拉赫洛那样光芒四射,我想我好些了。”他说。   “抱歉,睡了挺久的,嗯?”小侏儒听到莱雅拉拉过椅子坐下,金属鸣响,她一定全副武装。   “你这是要去踢谁的蛋蛋?”提利昂问。   “科霍尔的,或者说,反抗者的。”女人回答,“今天是总攻之日,你听听,外头很吵。”   “我一定是聋了,或许那个遗憾客捅的是我耳朵。”提利昂无力地露出笑容,“你杀了多内尔没有?”   “没有,他要带路,让我能控制局势。”   “如果你要万无一失,最好别放过他。”提利昂警告,“他瞒着很多事。”   “如果我因为别人的隐瞒就痛下杀手,那我身后就没人跟着了。”莱雅拉没有纠缠这个话题,“有人在监视他的,此趟出行如何?啊,对,你好,姑娘。”她大概是在行礼,身上的铠甲又发出一阵呻吟。   “稀芽,”提利昂努力转动他已经生锈的脖颈,“你能去帮我拿点吃的吗?”   待到稀芽走后,莱雅拉凑近她的脑袋,黑发垂落,又挠得侏儒发痒。   “成果如何?”   “可能有数万,如果征召兵力的话,至少可以招募三千,或者五千,再多他们就要造反了。”提利昂喘着气儿说。   他停了一阵,然后继续。   “有好几个势力,伊班人、滞留的科霍尔人的后代,还有多斯拉克人的后代,讽刺的是——”   “我猜讽刺的是,多斯拉克人的后代最恨多斯拉克人?”   提利昂笑了,“对,自称杀马者。”   “我猜我会需要斥候、散兵,比较富有技巧的战士,”莱雅拉设想,“至少可以打打下手,执行一些农夫和工人的儿子没法干的任务。”   “猎人总是最棒的士兵,我父亲说的,除了不会骑马,无可挑剔。”提利昂又闭上眼睛,他眼珠子酸涩难忍,“我是不是很糟糕?”   “你姐姐想杀了你?”   “她恨我,而且现在没人阻止她,我猜詹姆一定在忙着应付你的史坦尼斯和史塔克,她会想杀死我这个耻辱,然后彻底忘记我这个污点。”提利昂喃喃,“然后,我的女儿不认我,或许我该去马戏团逐梦了,莱雅拉小姐。”   “好主意,过几年再说。”莱雅拉揉着她白皙的眉心,“在伤好以前你暂时和我的…幕僚会议呆在一起,我用得着你的智慧,那个女人可以信任吗?”   “她出现在这儿了。”   “那就当她能信任,我会邀请她参加仪式。”   “什么仪式?”   “顺利的话,明天我会称为科霍尔的主人。”   “我猜你又会趁着这个机会弄出一大堆措施来颁布,”提利昂嘟囔,“告诉我,莱雅拉小姐,到今天为止,你已经拿下了无数块土地,一年的斩获比全七国的领主都要大,军队从六千膨胀到了可能上万,你有想过要真心实意地给自己一点庆祝吗?”   “我不知道呀。”莱雅拉的话语里稍许带些迷茫,“我自从渡海到了这里以后,就马不停蹄地扩张。”   “你在害怕什么,我老姐,高庭?还是瓦兰提斯,再或者那个龙之母?”   “不,”我蹙眉道,“我在害怕北方的一些东西,你不懂。”   “啊,我记起来了,那天晚宴后,我们和俩守夜人聊天,你是说异鬼?”提利昂一边儿眉毛扬起,“哎哟喂,你就为个童话,吓得给自己建了一个王国,真是有安全感的女孩,嗯?”   我抿了抿唇,“说实话,据我所知,这边应该没事,但是,你说如果真的有异鬼,要不要团结起所有的人类去与他们争斗。”   “那个是假的,”提利昂想都没想,“不过,假如真的有,童话里当年可是漫漫长夜,雪花飞天,国王冻死在城堡里,农民被巨大的冰蜘蛛或者异鬼抓走,我猜恐怕只牺牲几个人是不够的。”   “走着看吧。”莱雅拉最终晃了晃她好看的小脑瓜。   “人家说你长得很像异鬼,如果异鬼都你这么漂亮,我个人觉得被抓走也不错。”提利昂大开玩笑。   “那可行,你会是我尸鬼大军里最弱的那一个,跟在行尸走肉的最后迈着小腿瞎蹦跶。”   【亚里安(奥利昂)】   残照时分,夜幕正在将领,羊门前一片嗡嗡细语,亚里安跟在父亲的后面,与其他贵族一起,等候在门前。   站着。   与此同时,另外一群人跪着,是慕女团的亚萨和卡达哈,以及他们的军官。   在接到莱雅拉去接收无垢者的命令时,亚里安从命令的细节里,推测出那个女人一定和红袍教徒有联系,否则也没必要故意留空档让暴民洗劫铸煌,对不?慕女团是彻底被坑了。   他猜莱雅拉是要让奴隶来制衡贵族,多滑稽的想法。   瓦雷利亚有千千万万个奴隶,反抗此起彼伏,直到自由堡垒覆灭,都从未成功过,当然,瓦雷利亚有龙。   可是科霍尔的奴隶也没有强上半点。   这一次和上次比,他们的进步不大,靠着无垢者完全可以解决,如果不是有剥皮团,那么那个泰尔斯的暴动依然会失败。   亚里安注意到有人在看自己,他转动眼珠,瞧见了被那个自由团拥簇的奥古瑞欧斯,羊愿歌者。   黑塔已经被取下了獠牙,不过没关系,只要——   呜——呜——呜——   剥皮卫队和他们的女主人动地而来,亚里安打量着那个身影,突然瞪圆了眼睛,死死盯着她的影子。   天杀的诸神,那是什么东西!?   【莱雅拉】   小麦小跑向前,身后的骑兵竖起骑矛,剥皮人荡漾在燕尾旗上。   在我的面前,门上巨大的羊头正盯着我,它的双眸是一对红宝石,在太阳的余晖下闪闪发光。   本来该是晚上的,可是,乱局平息地挺快。   科霍尔,正在迎来他的新主人,莱雅拉·波顿,来自海那边的私生女,受神祝福的,恐怖堡的女儿。   我眺望过城门两边的塔楼,收回视线,放缓马速,踱步人前。   一个银发青年身穿盘角卫的铠甲,比一般士兵的甲胄更加精致华美,他手臂夹着头盔,向前一步,鞠躬行礼。   “欢迎,波顿家族的莱雅拉,科霍尔向您致以最热烈的问候。”   我看了眼他的后头,那位迪茜·磐岩看起来惊魂未定,稍后可以叫托马德去安慰一下,拉拉关系,多内尔不在,席恩正站在她身边。   格拉斯在列,还有另外一个红袍,另外的,是古苏·青枝,还有曦尔科·绸漫,以及数量可以以百计的贵胄。   我回转视线,看向那个率先而出的男人。   这个男人直起腰杆,双眸中毫无怯惧,但有审视,他面对我的视线,没有躲闪。   “你是亚里安·青枝。”我上下打量。   “能闻名讳出自美人之口,实属荣幸。”他笑言,酒窝和笑纹还不错,面相算是俊朗,就夫婿来说,应该还行。   我不是特别注重容颜,毕竟没几个有我好看,我对另一半的要求是,别难看就好。   当然如果一个天生丑陋的人能让我爱上他,那是另外一回事。   “剥皮团的莱雅拉女士,”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我能否确定一下,我们的约定?”   我转首看到一个中年人,面容沧桑,满脸皱纹,头发已经全灰,“你是泰尔斯?”   “是的,女士。”他盯着我,“我能否——”   “这个人和他的…信众,还没有解除武装,正在和我们对峙,而且,他们还在城里。”亚里安提醒。   挺好的啊。   这位泰尔斯为啥会在这时候张口?他想要传达的信息是,他和亚里安不是一伙的。   他们和贵族,不是一路人。   看来,他们之间嫌隙不小,矛盾已生,要联合会很难,正合我意。   亚里安这话大概是要提醒我,先容忍和许诺,以后再秋后算账,就好像,前世我在的国家古代历史里,对农民军的招安把戏一样。   不,我可不会在后头处理掉泰尔斯和他的兄弟。   “里斯和瓦兰提斯的红袍僧想要除掉我,现在还在煽动信徒和我作对,这事儿你知道吗?”   泰尔斯坚毅的脸闪过一丝思虑,他确实之前毫不知情。   “我们会自己筹建自己的拉赫洛神庙,女士。”他承诺,和外头的红袍恩断义绝。   “那就但愿你的光之王保佑,你们不会变成你们最讨厌的那种人,”我意有所指。   千万别摇身一变,和亚里安身后的这帮贵族成为同道,如果是那样,你就没用了。   “我不会。”他承诺。   “很好,那么,拉赫洛的僧侣泰尔斯和他的同伴,在今日的战斗中,表现出了对剥皮团的忠诚,作为推翻过去腐朽政治的领袖,我宣布,他和他的人将会组成一支军队,科霍尔的工人团,任何加入这支军队的人都不再是奴隶或徒工。”   我高声道。   “与此同时,我在此颁布《有限废奴令》,   无疑,依照七神的意旨,奴役他人实属大罪,   但是,   科霍尔千百年来习惯了奴隶制度,奴隶是每一位奴隶主宝贵的财产,作为这座城市新的主人,我承诺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所以,为了保证七神赋予人的权利,和主人千百年来就有的权利,   我宣布   任何人都不能杀死或对奴隶处以肉刑,若奴隶不履其义务,可诉至领主法院进行判罚。   任何奴隶在完成自己身为奴隶应尽的义务后,可以被主人释放,其释放日期由奴隶主自定,不得晚于成奴之日起的二十年后,。   任何奴隶都可以志愿加入领主的军队,自服役起,即为自由人,领主将就其身价予主人以赔偿。   最后,奴隶和主人的人身契约,可在到期后,在领主官员的见证下续签,不受二十年释放期限的限制。   以上就是我在科霍尔颁布的第一道政令。”   并不是说奴隶本身待遇就一定很差,指不定很多人还不乐意当自由人呢。   另外,我不可能屠杀全部贵族,而且我也不是什么自由斗士,和丹妮莉丝那样。   同时,奴隶制本身确实限制了社会发展,对我增强实力确实有害。   所以,这样的有限废奴制大概会很适合现在的科霍尔。   我也不要求这一道命令被贯彻得有多好,我知道贵族有大把的方式让好些人继续做牛做马。   总之,就目前来说,足以被大部分贵族和奴隶忍耐,也足以给这个泰尔斯一个交代了。   亚里安看着我,突然露出一个笑容,“您的睿智让鄙人印象深刻,请,科霍尔的领主。”   我继续前行,一条红地毯铺在羊门后的大道上,两旁的房屋有红玫瑰洒下,剥皮人的旗帜早被竖起,迎风飘扬。   晚霞之下,我正式回到了,我的新家。 第70章 鸣铁宫   啪!   “将死。”提利昂扬起了下巴,“你看,我天生就是个统帅,给我一支军队,我打得瓦雷利亚称臣。”   “你还可以和魔山较量较量咧,拿一个已经灭亡的国家说事儿很没品,”我收拾着棋子,“等你伤好了再说吧。”   不给自己君主一点儿体面的幕僚先生。   “女人,你看,不开心了吧,我是您的侏儒,没必要和这样的小人计较。”他盯了我一会儿,笑着说,“你太爱用武装暴民了。”   武装暴民?   武装暴民是席瓦斯棋的棋子儿,不过我很好奇,他到底是在说武装暴民这个棋子儿,还是指,那个就在这外头,正热火朝天收拾自己造的孽的人,那个泰尔斯和他的朋友?   “因为廉价,可以多布置。”我解释,“五个武装暴民抵得上一头龙,而龙呢,遇到攻城秤车和投石机就翘尾巴了,”我仔细打量着他,“如果我的弄臣真是你这样,那小丑会被我赶出去掏粪。”   “后患无穷,”提利昂指出,“我可以用重骑兵胁迫你的武装暴民倒戈,另外,史书上大部分的弄臣都没掏粪的力气。”   “在暴民转化成长矛兵之前,”我耸了耸肩,靠上柔软宽阔的软椅,“好吧,我确实太注重低端棋子了,但是他们是棋局的根基。”   “不稳定的根基,需要牢靠的其他棋子作为补充。”他精明地谈道,“独个的人或许有良心,也有脑子,但是作为群体的人,既没良心,也没脑子,我的女士。”   “我理解。”简单的回话。   怎么说呢,提利昂的出身是被鄙视忽略的西境大贵族之后,我呢?前世草根,此世野种,更别说前世的好些思想教育了。   就对民众的认识,我们之间隔阂可不小。   懒得说了。   “我刚听到有人想见我?”我问身旁的女仆。   “小姐,你的未婚夫在等你,”托马德出声,“还有格拉斯、多内尔和你派去了解铁盾团之事的别科。”   “我先见格拉斯他们,亚里安一定是来说联姻之事的,让他等等,迪茜来了吗?”我问,托马德摇了摇头。   “你去拜访一下她吧,我看他精神不大好,像是被吓到了。”   谁见到被我控制的莫波,都会吓到,那可是货真价实的怪物,杀不死的怪物,我怀疑得剁成肉酱或者烧成灰才成。   “如果有人在我睡觉的地方杀了个天昏地暗,那我精神也会不好。”提利昂摩挲了会儿自己干净的下巴,“不继续下了,小姐?”   “去你的,我不找虐。”我回应。   咳,连续三次输在一个小矮子手上,还是被打个落花流水,谁还跟他下啊?   我调整精神,将心思从闲暇状态转变为工作状态。   铸煌家族的鸣铁宫可能是科霍尔最宏伟的建筑之一,规模和国王的宫殿差相仿佛,深灰色的瓦片下是白色的主色调,如果不是有金边银饰以及绘画和雕像修饰的话,会显得有些乏味。   绕过一个巨大的铁砧雕塑,就到了淬火楼,铸煌家族的主要建筑,我会在一楼右边的小会客厅与各位臣僚会面。   我暂时在这里居住,他们家的家眷被我安排在了后院左边的三层楼里,塞得下。   三个大师家族倒是承诺会给我修一座宫殿,我个人兴趣不大,如果有必要作为统治象征的话,可以弄一个。   当然,那就不是我个人的事儿了。   我叹了一口气,开始换上见客的华服,点缀着珠宝的长裙,内衬和外衬,是巴尔丹亲王老婆的。   快些结束吧,我思绪飞到了南方的战事上。   【黄金原野】   云遮烈日,北风徐吹,天气开始变凉了。   “前进,保持队形!”军旗高抬,徐徐步行的士兵手持弓箭,眯眼观察前方。   呜——呜——   一些征召来的农兵正在打整尖刺木桩构成的路障,号角声起,骑兵移动在军阵的两翼,前头有些骑手在和敌人的骑手相互碰撞,乍一接触,又立刻分开,有时会有人堕马,有时双方均无一人伤亡。   此前两军多次交战,大都是相互试探,剥皮团伤亡百人,红袍军死伤一百有余,对方和伦赛手下的士兵似乎都在等待,毫无决战之意。   “他们在等什么?”雷德佛家族的米歇尔爵士问,他号衣上的红色城堡非常显眼,现在倒是干净。就在昨天,红堡纹章和溅出的鲜血混在了一起,这件号衣显得狰狞异常。   不愧其名的米歇尔·雷德佛日日皆有斩获,如今军中威望不小,人称红爵士。   闲不住的年轻人。   “可能是在等瓦兰提斯的援军攻克伤心领。”伦赛打开皮囊给自己灌了一口啤酒,“或者他们的拉赫洛把我们烧死。”   “不可理喻。”米歇尔评价。   伦赛知道他为何有此评论,这些天来洛恩地的军队不止是在和红袍军对阵,也在一一扫除那些在入侵时不坚定的聚落,现在,对方举目无友,孤军无援。   “再或者,他们在等我们主动进攻。”伦赛猜测,“或许就在对面那些农夫的身后,有什么陷阱在等待。”   “你们曾经和红袍僧打过一架?”   “对,”伦赛回忆,“他们让自己的剑着火,实际效果不提,对士气打击很大,那一次我们即便是占着全面的优势,依然有士兵踌躇不前。”   别以为只有野兽怕火,老实的庄稼汉子也怕,火攻很吓人的。   “我们就这么等着?”米歇尔又问。   这小子想打仗呢。   “如果这支军队没了,那洛恩地就只能任他们随意蹂躏,”伦赛大人提醒道,“所以,我们的目标,是在这里,拖住这支红袍军,还有瓦兰提斯北上的舰队。   黄金原野的开垦团不算多,如果有什么损失我们还能耗得起,可是匕首湖周围和洛恩河上游就不同了,那里的农民更多,七国的庄园大都在那一片,各种移民也都聚集去了那里,我们不能让他们继续北上。”   很显然的,伤心领的石民和灰鳞病声名遐迩,没多少人会来附近的黄金原野安居,后勤补给很方便,这里现在很适合阻拦敌人。   “如果加上瓦兰提斯人我们肯定没法获胜。”   “是的,”伦赛承认,“我们拖住他们,等待莱雅拉的回归。”   【红袍营】   红袍僧泰米尔和乔拉坐在马上,一堆石块让他们站的稍微高了一些。   黄金原野一马平川,很利于骑兵奔袭,不利于红袍撤退,所以,一旦失败,这支军队就完了。   “愁眉苦脸?”乔拉眉扬,“是不是发现打仗这事儿不好做?”   “我这辈子都没打过仗,”泰米尔确实情绪不高,“我小时候是个农家娃娃,诺佛斯山里的,在林子里玩时遇到了捕奴队。”   “诺佛斯。”乔拉回忆起自己上次经过那座城市的时候,神秘的教团堡垒,三口巨大的钟,还有当时正在前往多斯拉克海路上的卓戈卡奥,丹妮莉丝,和俊美却惨死的韦赛里斯草包。   丹妮莉丝,卡丽熙。   他不由得又想起了自己的前妻,现在商人的小妾。   琳妮丝·海塔尔当时会不会站在围观的人群里,看着卡拉萨经过,然后被她的主人牵动脖颈间的锁链,穿着珠光宝气的衣裳顺从离开?   如今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恨已经淡去,他快记不起琳妮丝的脸了。   “恭喜你离开那,那是一座沉闷的城市,”乔拉继续道,“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能做什么,就像是一个大监狱。”   如果他不是逃走的话,如果不是着迷于那个旧镇美人的话,也会坦然面对史塔克家族给的公正,他将偷猎者卖给了人贩子,自己就得承受本该由罪犯承受的处罚。   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杰奥·莫尔蒙得知此事时,是何表情,或许他一直在黑城堡等着自己,乖乖地,去成为守夜人的一员?   “瓦兰提斯人说河上有大雾,还有石民在觊觎他们健康的水手,所以暂时锚定伤心领南边。”泰米尔换了个话题,“我们得靠自己作战了。”   “好靠谱的盟友,出兵却裹足不前,”乔拉笑了,“这是好事,荣耀尽归你的红神,不给那些银发人分上半点。”   泰米尔对他的嘲讽不予半点理会。   “我需要指挥者,我们和对面的敌人学了很多,但是不管是圣火之手还是教徒都不知道如何进行一场决战,”他阐述,“我们不知道如何布阵,甚至不知道如何在战场上行军。”   “你想邀请我?”乔拉挑眉,“你想邀请一个旧神的信徒率领你的军队?”   “我没见到你祈祷过,一次都没有,你的伪神和你已经相互抛弃了彼此。”   “我不会皈依红神,”乔拉斩钉截铁,他还想荣归故里呢,背叛故土?背叛封君已经够恶劣的了,“也不会为你而战,你可以杀了我,但是要牢记,我是龙之母的使者,你在和你那个什么…预言里那个什么王子或者公主作对。”   泰米尔展露微笑。   “你被流放了,我清楚,女王的叛徒,乔拉·莫尔蒙。”   “你怎么会知道?”乔拉眯起眼睛,“你们为什么会去搜集奴隶湾的消息?”   全天下的水手到处说乔拉被流放的事儿?不可能!这如果不是有心去了解,怎么会有人知道!   他们在关注丹妮莉丝!他们想干什么,就为了那个天杀的预言?!   “放轻松。”泰米尔吐露,“先解决我们面前的麻烦吧,拉赫洛与我们同在。”   “你们打不赢,”他确定无误地言道,“他们至少有两千个训练有素的士兵。”   “同意,”泰米尔沉吟,“那就,让我准备准备。”   “魔法?”乔拉警惕地问。   “不,是光之王的恩赐,看,天上的吾主,注视着人间的一切。”泰米尔遥望太阳,“万物,皆从祂安排的命运。”   “至大。”乔拉兴趣缺缺地附和了一句。   【鸣铁宫】   “我找到了几个逃兵,他们说,在自由团和我的人进城之前,他们已经准备好了,结果,铁盾团的团长阳夏毙命。”别科放松地靠上扶椅,两腿下意识地动弹着,一看就是不自在。   “毙命,就在他们要参战的前一刻?”真特么的巧。   “那后面发生的事儿呢。”   “当时,临时团长阿俊要求士兵拉好弩,准备攻击。”别科回答。   “但是我们进城时,没有遇到抵抗,盘角卫直接就屈服了。”格拉斯稚嫩的脸已经有些许沧桑,进城时他们做的事情不少。   “这就是个问题,”我沉吟,“多内尔,可以给我一个解释吗,再或者我直接去问牢里的慕女团?”   “卡达哈找我说他们团长失踪了,原来是您哪,娇花儿大人。”多内尔秀气过分的脸笑嘻嘻的,“我应该给什么解释?”   “不需要提利昂我也能有个大概的推测,”我表情冷冰冰的,“铁盾团是要攻击我,如果不是和慕女团或者科霍尔的铸煌家族达成默契,他们不可能会那么愚蠢地背叛剥皮团。”   “哦,”他“恍然大悟”,“就是说,有个阴谋在底下。”   我直接威胁:“记得你在磐岩家看到的那一幕吗?我还可以制作类似的玩偶,我觉得你那么美,正合我意。”   “做成个玩偶?”   “做成个玩偶,”我下巴一翘,“摆件。”   “那个,阿俊,对就是他,”多内尔老实极了,“我和他不熟,他曾经和我咨询过关于您的问题,我想可能是想要在谈判时占便宜。”   背叛者,但是为什么?   “现在,铁盾团在哪个方位?”我换了个话题。   “有些难民说,他们在赶往诺佛斯的山间。”别科如实报告。   难民,看来,哲科有所进展。   我点了点头,“哲科的卡拉萨在和诺佛斯交战,还是赢了?”   “难民说,他们杀了不少人,夷平了不少村子,但是还没有进入诺佛斯。”   “诺佛斯会给他们一笔钱,让他们走。”我确定,“这会儿聚集军队来不及了。”   这就是没多少骑兵的代价,如果哲科的卡拉萨进逼科霍尔,那诺佛斯肯定会早做准备,进行防范,可是他们没想到,哲科卡奥直接跳过了这里,进了科霍尔山脉。   “格拉斯,别科,你们率领一千三百名骑兵,带上三千五百匹马,包括自由团和你的卡斯,前去支援南方,沿途确认下阿·诺颐和河垒的情况,在河垒渡河,中途不要去抢诺佛斯人的村子。”   “然后我们进攻他们?”别科问。   “不,你们先看下敌人在哪里,再看一眼查约恩有没有沦陷,然后,该绕背绕背,该夜袭夜袭,这个你比我懂。”   “小姐,”女仆报告,“曦尔科亲王、迪茜亲王、古苏亲王请求会面。”   “什么事?”   “共商未来安排,他们说。”   “叫上亚里安,等我一根蜡烛的时间,安排在大会客厅。” 第71章 尾声 一个国家的诞生(一)   他们陈情道,在黑塔下,黑山羊注视着科霍尔,唯有祭典之上加冕,才能成为城市真正的主人。   我拒绝了,我不乐意和前一位邪神扯上任由关系,祂的时代已经结束,七神,我的七神,才是科霍尔信仰的主人。   为了确保这一点。   我在剑钱营和无垢营,佣兵与无垢者的住所前,举行我的仪式。   “莱雅拉!莱雅拉!!!”人群嘶喊,“科霍尔的女王!”   “他们很激动,莱雅拉小姐,甚至不知该如何称呼你的名讳。”青枝家族的亚里安放手,任由帘帐垂落,“我从没发现整座城市如此激动过。”   “因为我带来了改变,未婚夫。”我露出微笑,此时我盛装打扮,丝织蓬裙是以鲜红为色调,点缀了银色的链饰和边沿。   银色和红色,这是未来波顿家族的象征,或者说,我的象征。   时间倒回一周之前,鸣铁宫的大会客厅。   “几位亲王联袂来访,所谓何事?”我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下来人,磐岩的女儿迪茜单独坐在一处,青枝家族和绸漫家族合在一起。   “关于我们迎接您入主以后,”绸漫家族的老太太,曦尔科亲王回答,“关于我们的安排。”   “按照事先的约定,我会保障青枝家族在科霍尔森林的利益,并与亚里安·青枝成婚,”我复述了一遍,“确实,青枝家族功劳颇大,感谢你们的支持。”   古苏·青枝弯腰致谢,然后挺胸,“我们相信您会给科霍尔一个敞亮的未来。”   假话,他怎么可能知道我要做什么,指不定背后还在骂我和奴隶勾搭在一块儿呢。   “那么,绸漫家族在昨天的行动中,做了什么?”我展颜而问。   “我们保护了四艺院和三十二家族,”曦尔科亲王提醒我,“否则您的暴民——”   “他们的目标是铸煌,这座城市的寄生虫,天怒人怨的恶棍。”我一锤定音,“拉赫洛祭司泰尔斯和他的同伴帮助我进入了这个城市。”   “他们根本对付不了无垢者!”   “而控制下无垢者,杀死盘角卫指挥官,那个磐石家侄子的,好像是亚里安·青枝。”我食指敲着下巴,多日不曾战斗,指甲有些长了。   “那么,到底是青枝家,还是绸漫家,抱住了贵族的性命?”我好奇问道。   曦尔科面露不悦,古苏老头老神在在,没有答话。   我知道这个绸漫亲王想干嘛,她想要更多。   谈判嘛,做多少事分多少钱,冒功多分,不寒碜。   “顺便,磐岩家族的迪茜,捕杀了逆贼巴尔丹及其死忠,并替我潜入城中的军队打了掩护,感谢,小姐。”   这个有些孤僻的女人看着我,就好像看到了莫波似地,勉强笑了笑,然后视线就仓皇躲开。   “所以,曦尔科夫人,或者说亲王,按照原来的约定,市场,和工场?”   绸漫抿唇颔首。   “那么,在科霍尔和洛恩地正式成为一体之前,我们恐怕还需要形成一些默契,各位,”我双腿交叠在裙下,“我未婚夫还要与我讨论婚仪事宜,所以我们尽快。”   亚里安扬眉瞧着我:把我晾在一边的难道不是莱雅拉,是拉雅莱吗?   “您不能把铸煌的财产和工场搬走,”曦尔科说,“这座城市必须成为你的首都,如果有对外战争,必须要经过我们的同意。”   “真是清楚而响亮的请求,你知道在南方的战事了?”我眉头一挑。   “那些红袍疯子和瓦兰提斯奴隶兵?是的,放弃那个伤心领,和诺佛斯联合,否则我们抵抗不了瓦兰提斯的大军。”曦尔科,“依照历史——”   我不耐烦地背给她历史,“在匕首湖,诺佛斯和科霍尔的联军大破瓦兰提斯,沉舟碑还在河港摆着呢,我看得到,顺便提一句,围城时,是我的人在保养那块大石头碑,”   我给自己倒薄荷茶,“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先解决哲科卡奥的卡拉萨,送给他贡品,让他走的越远越好,然后,和诺佛斯联合起来,让瓦兰提斯不敢轻易进犯。”   古苏插话:“您手上的土地都是洛伊拿人过去的沃土,只有伤心领,那里除了盖林亲王的诅咒之外什么都没有。”   传闻中,大雾和灰鳞病都是查约恩过去的主人,洛伊拿亲王盖林在城破之日发下的诅咒,让洪水席卷自己的城市,淹死所有的瓦雷利亚入侵者,让他的城市不会沦为瓦雷利亚末日堡垒新的战利品。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占据那里的原因,瓦兰提斯迟早会想北上,如果不是在那样一块废土作战,就是要把他们放进洛恩河和匕首湖,糟蹋我的良田和矿井,得不偿失。”   我阐明,“你们的原料未来是来自洛恩地,你们的消费者,现在正在洛恩地安居乐业,这是你们的市场,你们的财富。”   “那么,我想为您保护这块领地,我们的原料和市场,”安静坐着的迪茜,突然发话,她不怕了?不,她的眼神依然有些躲闪,“我们愿意组建一支军队。”   啊,莫非这才是真正的来意。   “你们想要组建一支军队,这就是你们的目标?”   “对,它的名字叫,贵族军。”迪茜确认,“由,三十二家族,四大或者三大大师家族的血亲和成员组成。”恐怕也包括奴隶和学工,“我们为你而战。”   托词,不知道是许诺给泰尔斯的工人团让他们如此不安,还是无垢者已经被我掌握,让他们忐忑难眠。   “奇了,”我兴致盎然,“为什么以前你们没有这样的想法?”   “因为过去我们没有目标,现在,我们不想随波逐流。”她回答,“即便是面对多斯拉克人,我们也愿意死战不退。”   说得好听,不明白战斗的傻丫头,我心里讥笑。   如果我当初和她一样兴冲冲地在卢斯·波顿眼皮底下组建新军,恐怕就不是被卢斯的妻子下药那么简单了。   “可以,这件事我会让托马德主持,你的未婚夫,你们顺便也商量下你们这婚怎么结。”我同意。   青枝和绸漫不自在地动了动,看来,他们不是很喜欢让迪茜和托马德联姻这件事。   或许在铸煌家族的巴尔丹死后,这两家也想向苟延残喘的磐岩家族下手。   “关于未来的战略安排,”我话题一转,“不管是哲科,还是正在逼近科霍尔森林的波诺卡奥,亦或是南方的瓦兰提斯、北方的布拉佛斯,三女儿城市等等,等等,我们需要和我的幕僚会议讨论并得到一个整体的战略,你们可以把四艺院的想法整合成文,然后给我的幕僚,我也欢迎科霍尔的各位人士加入我的幕僚会议,当然有一些保密要求,各位最好了解一下。”   “不管怎么样,这种事情,我都不会在这样的场合给一个明确的表态,”我面容很严肃,   “我们的每一步都关系到千万人的性命,所以我不希望成为一个不经大脑就随意许诺的人,我知道你们都有各自的立场,我希望你们尽量摊开来商议,从今天开始,科霍尔不会再继续黑山羊和铸煌家族那样的暗箱操作,尤其是在议事的时候。”   “和那个泰尔斯和他的——”   “对,”我承认,“和那些新的自由人商量,以避免你们的奴隶或者学工,再有喊着各种神的名号跑来踢雕像杀贵族的娱乐活动,明白吗?   没什么东西是绝对可靠的,今天你仗着有无垢者,明天就一定还会有?多一个方式,少一点风险,听听他们说什么,要比傲慢地去死要好得多,古苏亲王。”   “说到奴隶和学工,我颁布过了《有限废奴法令》,接下来我要颁布的是,《行会肄业法令》。”   迪茜好奇地挺起腰肢,“肄业法令?”   “对,”我回忆之前敲定的内容,   “我知道,每个家族都有大量的学工、或者学徒,或者别的什么,就是那些向你们学习技艺的人,据我所知,他们中间很多几十年都没有被准许离开,不,大部分,一辈子都不被准许离开,和奴隶无异,少数能离开的都是偷跑,或者,被砍掉手指手掌,以防技艺外传。”   那条学技街和折腰路并列科霍尔城里的下层人社区,不是没原因的,学徒或者学工和奴隶区别不大。   就跟前世某些无良导师手下的研究生一样,没钱的白工,还死不给你毕业。   “我要求你们各个大师家族牵头,组成行会,行会制定标准进行考核,并制定学习年限,以便让那些学徒有个盼头,到期必须准许离开。”   “我们不能让他们离开这座城市,那样其他的城市就可以拥有我们的技术。”   “确实,”我不否认,“所以,我要求你们提供资金帮他们在城里自建工场,不管是借款也好,算股份也好都可以,实际上就这一块,我想和各位一起建立一个银行,学习布拉佛斯,让钱制造更多的钱。   另外,记得出制度帮助优秀的学工迁来他们的家属。”   “即便如此,依然会有人想要离开。”曦尔科坚持。   “如果有那样的情况,那就将逃跑的学徒贬为奴隶。”   《行会肄业法令》,和《有限废奴法令》一起,让民众的欢呼声沸腾在了科霍尔的上空。   回到一周后,典礼这一天,由无垢营,羊卫院和剑钱营围绕的宁静广场。   亚里安蹙眉,他似乎也是在想这件事,“你确实了解不少,这两个法令一来,这些人会愿意舔你的脚趾一直到死。”   “泰尔斯的人几乎快用血给我写他们的悲剧了,”我回应,“我怎么会一点不知?”   我一个没血统的佣兵头子,不给一点甜头,怎么立足?   “你会用什么名号?”他问。   好问题。   这个问题我也思考过。   我想起了那年七岁,撒拉的眼睛,卢斯冰凉的话语。   我想起了恐怖堡的神木林,那一片片林木静静的凝望。   “红王。”我给他一个笑容,“科霍尔的红王。”   “红女王?”亚里安试探地问。   “不,就是红王,”我更正,“红王的配偶是王后,自我开始,万代相传,不因性别而有称呼上的改变。” 第72章 尾声 一个国家的诞生(二)   “小心,女士。”亚里安伸出礼袍里的手,黑色银边倒是显得他的银发闪耀非常。   我就像是前世西方的圣诞树,全身挂满了各色装饰,就连抬手都有些吃力。   手套紧裹小指到中指这三指,一根银链套在中指上,与腕部当初琼恩送给我的手环连在一起,城市里的师傅特别注意过我全身上下搭配的和谐感,代价就是,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四座大山从四方夹着,举步难行。   “我们应该换一下位置,”我嫉妒地看着他宽松的袍服,“比铠甲还难受。”   “那就是说我来统治?我个人不拒绝,莱雅拉小姐。”他给了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银冠上的挂坠晃在我眉间,时不时干扰一下我的视线,当我出现在马车外时,欢呼的声浪直入云霄,我竭尽全力摆出一个大方优雅的笑容,向民众抬手致意。   “莱雅拉万岁!”他们在欢呼。   “三女神,七神行走在世上的使者,赐予我宽容和和平,赐予奋斗的决心和希望。”独眼尖刻的声音极其富有辨识度,就像是一堆杂草中间突然出现了一把匕首。   行走在地上的使者?我该算是被糊在石膏里的雕像才对。   我勉力转首,看到了方形旗帜上七神的画像,还有被高高举起的塑像,圣母、少女和智妪。   另一边的羊愿歌者脸色非常不好看,我知道原因,“他们说,你命中注定会把科霍尔自黑山羊的恶意中解放,我从不知道这座城市居然会有那么多人信安达尔的七神。”亚里安耳语。   我颔首示意知晓,他微微抬着我的手,引导我向前。   【黄金原野】   剥皮团的帐篷,晚霞蔽空。   “领主之令,领主之令!”马蹄踢起尘土,直接把骑手送到了大帐之前,“莱雅拉领主之令。”   伦赛爵士和其他人来到帐篷前,他抬头看着马背上的传令兵,“神佑之女有何意愿?”   “莱雅拉小姐已经攻占科霍尔,登基加冕,自今日起,其敬称为红王,众臣皆闻。”士兵宣告,“王驾正在南下,命伦赛爵士为洛恩地总督,指挥南方战事,大军到达前,不可决战!”   “如吾王所愿。”伦赛鞠躬致礼,他身后的骑士都一一照办,“红王万岁,她的王国必长治久安!”   “有人会反对她称王吗?”米歇尔小声问阿贝特爵士。   “不,她会长治久安。”阿贝特·河文回应,“愿她荣耀永存。”   那么作为她的臣属,所有人都会与有荣焉,传家万代。   伦赛将注意力从身后人的窃窃私语中转移回来,“好了,你们都听到红王的命令了。”   “不是剥皮,也不是往身上放水蛭,”一个北境老兵充满回忆地说道,“而是呆着别动,等她来美救英雄。”   伦赛嗤笑一声,“对,都等着那位美人国王来救我们吧。”   军议正好结束,大家伙儿要去军营外的市集找点乐子,女人和美酒,伦赛独自一人回到了帐篷里。   他还记得当初在君临,莱雅拉在夜影巷的宅子,心树居。   “那么您是青苹果还是红苹果?”她当初问他。   “黄苹果。”伦赛·佛索威答复,他当时忐忑万分,毕竟自己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被莱雅拉所败,生怕这位小姐因此轻视拒绝。   伦赛当时没说的是,自己已经两天没果腹了,他需要钱,需要吃的。   他也记得防御首相塔的时候。   她给了他足够的信任,让他指挥防御的卫兵,他其实不是很熟悉种种城防措施,事先安排任务时一度发愁。   那几天,稀少的头发变得更加稀少,伦赛爵士没日没夜地翻看文献,了解自己的人手,熟悉弩炮和投石机的架构,索性虽然没有过指挥权,好歹还是参加过不少的战斗,也算驾轻就熟。   现在,黄苹果家族终于能正经地成为豪门之一了,伦赛想,他事先物色过几个移民里的姑娘,至少都是骑士之后,他比较喜欢丰满健康的那种,对外貌要求不高。   太过消瘦的女孩体弱多病,太过靓丽的女孩奢望不少,伦赛是个很实际的人。   头发发灰的爵士给自己倒了一杯苹果酒,惬意地坐下。   终于,熬出头了。   铿!   他感觉脖子一凉,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   阴影消散在伦赛的背后,他的脑袋几乎被影子杀手给割了下来。   红袍营地,入夜。   “在我年轻的时候,”乔拉和泰米尔老头坐在圣火旁聊天,“我从北境南下,去参加比武1,那会儿我第一次见识到了石匠,在河间,那几位师傅正在搭建一座圣堂。”   红神的高阶牧师泰米尔往自己喉咙里灌了一口葡萄酒,“啧,伪神。”   啊,对,七神的圣堂,在这些拉赫洛的仆人眼里就是伪神无用的建筑。   “随你怎么说,”乔拉耸了耸肩,“我发现,我和石匠没什么区别,当时,他们在完成自己的作品,一间圣堂,彩玻璃画儿,七尊雕像,烛台,《七星圣经》里的糊涂话等等,而我呢?一个先民之后,去抹涂圣油,守夜,使骑枪,用剑,赢得比武大会。”   “石匠的作品是圣堂,乔拉的作品是骑士,你想表达这个意思?”泰米尔问。   乔拉·莫尔蒙晃着自己的酒囊,“对,我当时发现我这辈子都在完成一件作品,名为骑士。”   用我的时间和生命,来造就骑士的传奇。   “熊岛有些老人总是说,南方会让人堕落,变坏,变得奸诈,”乔拉继续,“我当时也有这样的征兆,尤其是面对一个女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骑士誓言变得有些不牢靠了。”   “你们维斯特洛有太多的誓言,逼着人去做不符合人性的事,”泰米尔评价,“信仰太过虚伪,就需要别的东西来证明信仰的存在。”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河间人总说,有大胆的骑士,也有长寿的骑士,但是没有既大胆又长寿的骑士,我不想为你冲锋陷阵,我只想回到我的卡丽熙身边。”他坦言自己的目的,“知道吗?别逼我,老头,誓言、忠诚,一切都对我毫无意义,只有我追求的东西才有意义。”   一个圣火之手恰巧打断了乔拉的话儿,“祭司,那个女人回来了,她露出了微笑。”   “我们的缚影师回来啦,”泰米尔起身,拍打地上沾染的草屑了泥土,“就一夜,乔拉爵士,就现在。”   “你是说晚上进攻?”乔拉眉头蹙得好紧,“现在?”   “对,拉赫洛予我们荣耀。”   【伤心领(查约恩)】   大雾弥漫,纵然宿敌瓦兰提斯的船队近在眼前,可是日子太久,大家有所松懈。   除了少数的岗哨保持清醒,大部分人都已经陷入沉睡。   啊,还有纳摩和她的老伴,老两口脱光了衣服,正在缓缓走入河中。   他们实在太老了,皮肤就像是被揉烂的羊皮纸,没有半点紧致,太过松软,那一叠叠褶皱像是要随时从他们身上流下来。   “真是丑,”纳摩自己给自己打了个评语,“我们这辈子都浪费在了哪里?为什么到死前才寻找到自己生命的真谛。”   真谛,故乡,洛恩河母亲,还有洛伊拿往日的时光。   老妻笑了,瞧来有几分青葱年华的活力,让纳摩也不禁心头舒缓,“你也知道难看?”她小心地前进,让纳摩想起了在绿叉河上的夜晚,那时她的肌肤比绸缎还顺滑,纤细的小脚丫踏在鹅卵石上,也是如此地小心翼翼,“士兵说这水会让我们得病。”   灰鳞病。   这也是为什么两个老人选在深夜沐浴的原因。   老头不屑地哼出声来,“啊,对,我原本可以一个对付四个龙奴佬,”这是对瓦兰提斯军队的称呼,“一泡在河里,就只能对付半个了。”   “对,对,对”老太太白色的发丝缭乱在脑边,她敷衍道,“强壮的纳摩,远近闻名的武士,不管是盐人、砂人还是石人,都畏惧他的名称。”   “我可以徒手干掉一头山狮子,”纳摩依旧在吹牛,“算了,你从来都打不过我。”   他们已经走进了河水,纳摩也适时不再闲聊,他握住自己妻子的手。   “准备好了吗,小草莓?”   老妇闭上双眼,表情轻松,“是的,老家伙。”   “洛恩河母亲,”纳摩祷告,“儿女众多的母亲,你的乳汁让洛伊拿人茁壮成长,你的微笑,让河老和蟹王倍感安详。”   迷雾与隐约的月光相伴,苍老的声音不急不慢,只有两个老人的影子和水草在见证他的愿望。   “我们是你迷途的孩子,生长在彼岸的多恩,双足虽不曾踏上忘乡者娜梅莉亚的沙土,却也颠沛流离,子女更是一心为忘乡者的后代效劳,远离流水的柔抚轻语。”   “洛恩河母亲,子女众多的母亲。”   冰凉的水浸透了腐朽的躯体,纳摩闭上了自己的双眼。   “我们在回归你的怀抱,我们将在你的遮蔽下,安享快乐的时光,永远幸福安康。”   “只愿,   在多年后的今天,洛伊拿人重新安居在洛恩河畔,洛伊拿的国度再次屹立繁华。”   “请求您,消灭我们的敌人,让我们重新伟大。”   这不是沐浴,这对夫妻,将自己淹死在了洛恩河里。   一切如此安静,他们的尸体漂在河面上,波涛起伏,上下晃荡。   雾魂在静静俯瞰。   他还记得那年的盖林亲王,在瓦雷利亚打造的黄金牢笼里发下诅咒,洪水滔天,大雾弥漫,将人变成石像的疾病四处播散。   又一次,牺牲又一次出现了,雾魂消失在雾气里。   又一次地,为了洛伊拿的未来。   够了,   波涛开始剧烈起伏。   够了!   水涛正在跳跃,正在嘶吼!   哨兵发出惊叫,唤醒了躺倒的守军,“是水,洪水,洪水来啦!!!”   “不可能,”不敢置信地声音来自海尔·布希爵士,“哪来的洪水,这个季节的洛恩河没有洪水,哦!七神哪!”   两个老家伙只是普通人,他们甚至只是有血脉而已,连洛伊拿语都不标准。   可是,这里有雾魂,有千万个惨死的洛伊拿魂灵,这里本身就饱含洛恩河母亲的恩赐、愿景和魔法!   现在,有了生命和鲜血,   足以唤起母亲的暴怒!   静静的河流开始奔腾,席卷着如同浮萍的平底船,鱼儿在挣扎,乌龟在打旋,怒流涌向迷雾里的点点灯光,那些星火,正是瓦兰提斯的舰队!   杀死所有的龙,杀死所有的龙王,洛伊拿永存!   轰! 第73章 尾声 一个国家的诞生(三)   【科霍尔】   咚,咚,咚。   我踩在红地毯上,小步前进,亚里安带我走上了台阶。   这是个木制的高台,我的足音有时沉闷,有时空荡,红毯子下头有活板。   我大概猜到了是什么台子,抬眸望去,三个高高的木杆上,是剥皮人的纹章,“这是个绞刑台吧?”   “时间仓促,”亚里安笑容满面,不愧红王配偶的身份,“适合这个场合的台子就这个,前天从城外拖进来的。”   我转身面朝汹涌欢呼的人群,继续抬手致意,笑言:“真是个好兆头,托马德爵士,开始吧。”   可不是,在刑台上加冕,我还真不讲究。   托马德爵士身着板甲,他伸出右手,掌心朝外。   “肃静!”   “肃——静——!”卫士大吼,民众的声浪渐渐平息。   “因七神之名,光荣的莱雅拉等待已久,吾主热切期盼的贵客如今来到了科霍尔,铁王座前的海政大臣,金牙城伯爵萨拉多·桑恩,欢迎!   吾主亦向远道而来的学士团报以衷心的问候。”   我微微躬身致意,萨拉多伯爵,以及学士们纷纷回礼。   他们在三天前抵达科霍尔,我听说学城就是否派遣学士过海一事争论不休。   然而,或许是因为确实有很多知识需要了解,例如谣言中的龙,还有深不见底的洞窟,东方的大陆有很多秘密。   或许,是因为海塔尔家族或者学城的博士们也希望能够拓展学城的影响力。   他们派了十位学士,二十位助理学士,以及一些卫兵前来我的国家。   至于使者萨拉多·桑恩?他本来就是我派去和史坦尼斯接头的人,史坦尼斯恨我得很,但是他需要海这边的支援,所以捂着鼻子忍了下来,还给来自里斯的海盗船长萨拉多·桑恩一些虚名:   海政大臣。   史坦尼斯一世手上还能有多大规模的舰队?最大的怕不就是萨拉多伯爵手下的海盗。   金牙城伯爵?   金牙城是西境的地盘,不在史坦尼斯手上,纯粹是瞎掰扯,如果萨拉多伯爵真的够有功劳,在战后有的是绝种的人家,可以随便给他一座城堡搪塞。   前提是史坦尼斯一世能赢。   萨拉多一如既往地穿着他亮眼的银袍,头顶着鲜艳的羽毛,袖子几乎快碰到地面。   “我该用什么语,瓦雷利亚语还是维斯特洛通用语?”他低声问。   还用说嘛?怎么现在才说这个事儿?   “维斯特洛通用语。”我回应。   他转向大众,“君主谕令!”一个卷轴从他袖子里出现,被他高高抬起。   七国风味的花腔笛子响起。   “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者,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有令,任命女王堡公爵、科霍尔领主、洛恩河之盾莱雅拉·波顿为洛恩地总督,科霍尔总督,厄斯索斯诸领土的守护。”   他话音刚落,一面刚制作完成的宝冠雄鹿挂毯升起在木台之后,人民鼓掌欢呼,很显然,在这里没几个人懂得维斯特洛的语言。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骑士们单膝跪地,他们倒是一清二楚。   “这是国王给予他忠心臣子的礼物。”萨拉多伯爵呈上。   我接过这个光鲜的木盒,打开一条缝,里头是一个破木杯。   “什么材质,鱼梁木?”   “枫木。”   不值钱,贵重程度和我对史坦尼斯的忠心不相上下,他恨着我呢。   上面估计还有水渍。   一定是萨拉多出发前,史坦尼斯随意丢给他的,劳他还在潘托斯买了个不错的盒子来装。   “替我传达洛恩地的谢意。”我撇了撇嘴,关上盒子没有公开展示,而是递给了一边的女仆。   我还要体面咧。   “他情况不咋地,南方人在北境死了不少,冻死或者饿死,还有作奸犯科,我走之前,史坦尼斯国王亲自吊死了五个士兵,砍掉了三个骑士的脑袋。”   真是个律法的好卫士。   “回去的时候,找我在布拉佛斯的代理人,带三船粮食回去。”我吩咐。   “好的,您不会再卖他一次了吧?”萨拉多·桑恩担心地问。   “不会,”   和和史坦尼斯一世的君臣义务是我唯一尚存的,和七国的政治联系,如果无利可图,仅为虚名的话,我是不会简简单单抛弃的。   如今我和那边国王的关系,与其说是国王和封臣,不如说是类似前世东亚的宗主国和朝贡国,还是离得比较远,“天兵”到不了的那种,以“蕃贡”为名,行贸易之实,我帮他筹粮,他送养不活的人过海。   我做的好的话,指不定有朝一日就能打回去了,毕竟法理上说,我这样的大封臣,掌握着对王国事务的一部分决定权,可以干预铁王座诸事,“大议会”上有我的一份。   当然,这只是最理想的状况,有了名义也得有相应的实力才成,假如当我想要过问国事时,人家来一个“七国之外和七国无关”,也不是不行啊。   “谢谢,请归席。”一番简单的寒暄后,我请他回位。   加冕仪式正式开始,疯修士独眼,啊,不,疯主教独眼穿着整齐,两列手持方旗的修士陪同着他,各列七人,方旗上是七神的画像。   他身边的稚童是绸漫家族的幼子,昨天才刚刚皈依,其手上捧着厚厚的天鹅绒垫子,上面摆放着瓦雷利亚钢权杖和我的宝冠。   亚里安把我头上繁复笨重的头冠举下,独眼来到我面前,他身上是宽大的法袍,长到拖在地上,由毛料和丝绸织成,长长的肩衬过膝,是一条红带子,衣服上是各色红色的烫印,和七星圣经上的箴言。   比君临那个贝勒大圣堂里的总主教还要华丽。   “如果有的选,我会秉承七神的律则,只穿简单的亚麻褐袍,”他低声说,“祝福您,受护佑的莱雅拉。”   看起来庄重奢侈,比之前那个脖颈挂着锁链,手脚带着镣铐的形象不知道要贵气多少。   “开始吧。”   三个步骤。   第一步,给予承诺。   “蒙七神襄助,在我权力所及之范围内,我承诺保护教会的权利,保护七神的律法和正义,成为教会和诸神之盾,成为意志与公道之剑,保护每位教士和他的圣堂,此乃国王所为之事。”   “因七神之名。”独眼在自己身前手划圣符。   “对我的子民,我承诺三件事:   第一,王国政治将尊重每一位公民的意愿,四艺院将被保留,总领科霍尔及周边事务,城堡会议和村庄会议一如既往,在此之上,将推行王国会议,五郡选举代表,与四艺院一同共商国是。”   很显然,四艺院不论其实质如何,与我本来就有的那些“城墙/石墙/城堡会议”是可以对接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一路攻城掠地阻挠不大的原因,上层人士可以保住他们的利益。   攘外必先安内,真正的变革要等局势稳定才能开始,至少要让瓦兰提斯不出现在我家门口才行。   “第二,《有限释奴法令》和《行会肄业法令》照常颁布,这是王国的基石,也是王国服务于一切居民的保障。”   我在拉拢贵族的同时,当然不能忘记下层人民,他们或许不能让你享尽尊荣,但是有的是办法让你万劫不复。   “第三,我将反对一切贪婪与无道,以慈悲与公允之心行使公正之权,我秉信新旧诸神,但是不反对子民自身的信仰,一切神灵都将在我的土地上得到尊重,所有的信徒一视同仁,不论信仰的是红神还是洛恩河母亲,所有人都没有个别税赋,也没有特定的义务。   与此同时,一切以宗教为名发动的暴乱和叛变都将让这个宗教被纳入正常的安全审查当中。”   这就是针对的拉赫洛之乱了。   “最后,我的王国将拥有五个军团,剥皮团、自由团、工人团、贵族团、赎罪团,他们将是王国及其子民的剑与盾,保护所有人的财富和生命。”   除了这五个特定的军团之外,还会有郡里的卫兵和民兵,不过这就没必要单独提了。   【迪茜·磐岩】   尔后,仪式进入到第二步,涂抹圣油,女孩看到台上的七神主教从陶瓷所制的圣油瓶里捻油而抹,一共要抹七次,他在边抹油,边予七神的祝福。   迪茜站在大师家族的人群里,她身边是高昂着下巴的古苏·青枝,这老头在自己儿子成为科霍尔未来国王的未婚夫以后,就没把脑瓜低下来过,像是一只孔雀。   她瞩目高台,和其他人一样耳闻莱雅拉给与的祝福。   但是,她没有多看莱雅拉几眼,那身穿着如此繁重,一定很不舒服,迪茜自问自己会不会适应这样的衣饰?然后她暗自嘲笑自己可怜的小小野心,立刻打消了这个杂念。   迪茜·磐石一辈子都赶不上上头木台上那个高傲的女人。   所以,她其实一直在观察的是托马德·维水,她的未婚夫,毕竟这个男人关系到她的未来,或许是一辈子的未来。   迪茜听过海那边那些骑士的故事,作为莱雅拉的骑士,他会不会暗恋自己的女主人?毕竟莱雅拉的美貌让人惊艳,也让小小的少女有些自卑。   而且,这个女人很危险,迪茜亲眼目睹了那天莫波是怎样撕碎了巴尔丹亲王,然后一个接一个干掉进门来的铸煌卫士。   那个莫波本来就该死了,结果反而活了下来。   迪茜听过魔法的故事,可是在黑山羊的笼罩下,那些不过是远方的传说,她猜测莱雅拉身边一定有很厉害的巫师,或者她自身就是一个女巫,不过这种事情太过可怕,所以她不敢提起。   危险而富有魅力,连迪茜自己都可能会迷恋这样的罂粟花儿,何况是花儿身边的托马德?   “你在看你的丈夫?”曦尔科·绸漫转身问候。   “是的,曦尔科亲王。”迪茜回过双眼,答道。   “别着急,你今天就会嫁给他。”她说。   什么?!   曦尔科眨了眨眼,笑了,意味深长:“你不知道?待会那个主教会给亚里安·青枝加以配偶的冠冕,接着他们会直接成为夫妻,我们未来的君王已经恩准,你和她的骑士托马德会同时成婚,可不是你选的吗?”   迪茜懵然。   “啊,我知道了,你消息不灵通,什么都不懂,”曦尔科转头不屑再看她一眼,“什么都不知道,这些外国人卖了你,你也会笑的像是个傻瓜。”   “傻子,说不定,当你丈夫舔那个莱雅拉下头的时候,你还在家里给他缝补衣服呢。”   曦尔科又补充道,“不过,也不怪你,毕竟磐岩家族人家唾手可得,安心当她的玩具就是了,迪茜小姐。”   台上,独眼主教正在朝亚里安走去,青枝家的儿子已经挺直背部。   不,迪茜心里对自己说,别上这个老妖婆的当。   对,对!   父亲,母亲,还有所有自己的亲人都在看着自己。   软弱无力的家族谁都会想吞并,坚如磐石的家族谁都击不垮!   磐岩家族唯一的血脉,会努力而战栗地面对未来。   【阿·诺颐】   阿·诺颐已经恢复平静,燃马广场上不见焦黑的尸块和融化的弯刀,一列列新建的房屋及篱笆竖立在周遭。   居民们人来人往,布告者在大声宣读莱雅拉的新敕令,啊不对,该叫她红王了。   就连战败者也忘了那天的绿火,莫索已经将过去抛在脑后。   他曾经是个多斯拉克人,拥有一个卡拉萨,是最尊贵的卡奥。   可是现在,他不过是过去奴隶的奴隶而已,睡在猪圈边上,替主人喂马,和没成丁的猪倌儿、羊倌儿、牧童混在一块儿。   其中大部分在过去都是他卡拉萨里的人。   莫索在静静地寻找,他翻过一堵古代的石头墙,上面覆盖着干枯的霉菌,刺得他手发痒。   他在找鸡,他想吃鸡。   作为一个老奴,莫索已经多日不曾闻到肉味,昨晚他嗅到自家主人的炖菜里有鸡肉的味道,差点让他发疯。   现在,他的那个老婆子主人把炖肉藏起来了,这个抠门的女巫婆,一定掌握了巫术,莫索曾经试图偷她的钱,或者腊肠,结果什么都没找到。   “你是莫索?”   莫索转头,看到一个骑马的人影。   难以想象,多日之前他还是敏锐的老咆哮武士。   可是如今,却佝偻着腰肢,迟钝到连马嘶蹄鸣都听不到。   那个人影拨开自己的兜帽。   “我来自贾科卡奥的卡拉萨,”他声称,“你的耻辱之事已经遍闻于整个多斯拉克海,吾血之血正在向这里进发,他们会洗刷你给马人带来的耻辱。”   他在说什么,老人昏沉的脑袋根本无法理解。   要我帮他刷马吗? 第74章 尾声 一个国家的诞生(四)   “谢了,不过我现在已经好多啦。”提利昂耳语,科霍尔森林的观礼“领袖”,“著名”的稀芽·红枫小姐正搀扶着他。   与其说是搀扶,不如说是提着,就像是牵着自家娃娃的手,让提利昂一点都不自在,他没被女人这样牵着走过,毕竟其母因为难产而早逝,然后他脑海里一度冒起过稀芽是不是对他有意思的念头,尔后又被他自己打消了。   林中氏族的姑娘八成只是出于团队成员对伤员的照顾心里,他小恶魔可别太自作多情。   她于是放开了温软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提利昂有些留念残留在自己手心的这份温度。   “你喜欢我牵着你?”低下臻首的红发姑娘直截了当。   致命的问题,直指小侏儒既自卑又自傲的心脏。   “真是奇特,对吗这个场景。”他指点道,“在一个绞刑架上加冕。”   稀芽颔首赞同,“如果是在林子里,该在篝火边加冕才对,不着片缕的大众会围着新的首领载歌载舞。”   提利昂心头冒起了些许古怪的酸味,虽然她和他之间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他一会儿想到稀芽不穿衣服会是什么模样,一会儿又想要砍死所有看过她赤裸的男性。   这是人家的习俗,傻矮子,他这么对自己说。   别特么溺死在这个一厢情愿的幻想里,蠢货,这个女人喜欢的是孔武有力的武士,或者骑士,起码也是正常的男人。   而提利昂从哪方面看,都不算是正常,他是畸形的怪物。   他终于从太过暧昧的心态中摆脱出来,不去想自己会不会和身边的姑娘发生些什么,“很庄重,”侏儒评价道,“火焰和歌舞,一个代表食物,一个代表快乐,真是对未来最好的祈愿,在维斯特洛,我们通常是在圣堂里,可惜科霍尔没有七神的圣堂。”   “圣堂?”   “不错,巨大的,恢弘的大建筑,”提利昂想起了自己在圣堂里遇到的事,他其实没进去过几次,他母亲死时他还太小,毫无记忆,而父亲——   他属于不会出现在父亲葬礼上那种人,走好,泰温公爵。   他是怎么回事,不是做春梦,就是陷入过去不堪的记忆里?   提利昂觉得在这喜庆的日子里这样不太对,于是再换了一个话题。   “很奇怪,不管是坦格利安还是拜拉席恩,都没在加冕仪式上谈到自己会有多少武装,”他听着莱雅拉宣布会建立五个军团。   细细数下来。   剥皮团已经成建制了,自由团不就是那帮莫索卡奥手下被释放的奴隶?工人团,泰尔斯和他的那帮同党;贵族团大概就是科霍尔的贵人出钱建立的,对于压制城市里的贵族很有效;赎罪团,罪犯?比如多斯拉克奴隶,莫索那样的。   听起来似乎很庞大,实际上莱雅拉自己花的力气并不大,都是借势。   “我可以理解,每次当有敌人出现时,所有的酋长都会向部众宣告自己有多少强壮的战士,以让老弱妇孺安心,部落安定,”稀芽按自己的理解说道,“你的酋长需要所有人认为自己被很好地保护着。”   “聪明极了,”提利昂讽刺地说,“军队不是用来让敌人觉得棘手,是用来让自己人觉得安全。”   那他们是不是真的安全呢?   台上声音高扬。   “秉承远古列王的血脉,她不但依靠兵器,也依靠仁慈和悲悯证明了自己的威严和光荣,   如今,她不但是征服敌人的胜利者,也是教律和公正的伸张者。   现在,以我主七神的名义,各位疆域内的公民、自由人、释放自由人和奴隶,   红王莱雅拉·格林菲尔(草场)·波顿,女王堡、河垒、查约恩、阿·诺颐和科霍尔的征服者和开拓者,虔诚的,神佑的,光荣的,永远威严的胜利者,向她的子民致意。”   提利昂解读到王国内会有的四个身份,公民毋庸置言,自由人,大概是指外邦人和没有政治权利的一帮人,释放自由人大概就是前奴隶。   这就是王国未来对自己子民的划分吗?   台上的红王转过身,莱雅拉已经头顶自己的冠冕,这顶君冠和之前在洛恩地加冕时的一模一样,代表五个城池的红宝石在上头熠熠生辉。   好省钱。   “格林菲尔?”提利昂喃喃自语,“那不是西境的某个家族么?”   “我们以不懈的努力,极度审慎的态度,不畏强权的英勇,并得到七神的保佑,缔造了这个国家,”莱雅拉宣告,   “如今所有的民族,都意识到了团结一致的必要,并愿意置于我的统治之下,”   对,提利昂想,洛伊拿的弃民,七国的难民,还有河盗路匪、懵懂无知的森林野蛮人以及科霍尔这帮软骨头,我们的国家真伟大。   好吧,还没那么伟大,那番话估计说得莱雅拉脸红,不过会的。   “所有的公民都有权利参加和讨论政事,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反正军队都在莱雅拉手里,对吗?胆敢罔议红王,那就是赎罪团走起。   “所有的习俗和宗教都将受到尊重,”   除非找事。   “今日如此,代代如此,洛恩王国于此成立。”众民欢呼,仿佛这个国家的诞生真的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似的。   提利昂知道,实际上就未来国家的名字,是叫洛恩?洛伊拿?伊斯特洛(为了和维斯特洛相对)还是科霍尔?   在昨天的会议上吵翻了天。   最后定的是政治倾向不太浓厚的洛恩王国这个名字。   不过提利昂猜测,大部分外国人恐怕还是会称为“科霍尔王国”或者“新洛伊拿”什么的,这就是没有主体民族的移民国家的痛苦,在一万个人里,有一万个印象。   不过莱雅拉这个宣言里倒是解释了为什么她会用红王这个称呼,因为血脉。   波顿家族旧日之时可是正儿八经的国王之家,虽然统治的地区最多也就小半个北境。   凯岩王之后,提利昂·兰尼斯特这么想到。   虽然这么说来,七国可能有一半人都可以去哪个孤岛上自称是国王,开历史的倒车。   但是不管怎么说,称王勉勉强强也算合理了,赞美血脉论。   “作为红王,我任命提利昂为红王之手,我的首相,组织内阁,处理政事。”   哈?   提利昂惊讶地长大嘴巴,周围的一道道视线让他有些不自在。   嗯,他是说,红王之手他可以理解,和国王之手一码事,“国王吃肉,首相拉屎。”专门帮国王擦屁股的。   帮莱雅拉擦屁股,白白嫩嫩的——   提利昂立马打消了脑海中的画面,虽然是暗恋,他也该专注自己的稀芽才对!   红王之手。   内阁也好理解,和御前会议一码事。   这就有些劳碌了,提利昂感觉自己面颊发热,又觉得有些尴尬。   这是一份苦差事,他想。   但是也意味着,莱雅拉承认了他的能力,他,可以做到。   兰尼斯特家族的雄狮,不惧怕任何挑战。   【莱雅拉】   “同时,我任命,达蒙·龟港(真是个怪姓)为女王堡之盾,洛恩地总督,伦赛·佛索威爵士为陆军大臣,洛恩王国元帅…”   名单很长。   我瞧了台下的提利昂,嗯,任命了他为红王之手,把军事权力之外的权利下放,这样就可以在发生什么危机时,砍他的脑袋而不是砍我自己的脑袋了。   铁打的王室,流水的首相脑袋。   我可真是太聪明了啊。   我突然感觉自己像是前世的泰国人,他们也是这么干的(乳泰+1)。   当我念完以后,流程继续,最终太阳落山,仪式结束,民众开始散场。   “那我呢?”亚里安突兀地在我身边开口,“我做什么?”   “你可以——”我微笑给台下新晋的红王之手致意,我猜提利昂会想要打造一枚金色的手状胸章,和他爹一个德行,   “——去帮忙处理一下教育或者艺术,我和学士团商量过,我会建立一所大学,两种教育模式,一种是维斯特洛的学城教育,培养学士,一种是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四个学院,法学院、哲学院、医学院和神学院。”   顺道说一嘴,法学院要学算术,培养官员。   冰火世界的学士很像前世西方古代的博物学家、学者,科学家的前身,显然每个城堡派驻一个学士的模式,还有学城的模式,在这个时代有他的可取之处。   可是,只有学城的话,精通读写的人就太少了,而且就我的改革来说,未来不再是领主的那些地主和贵族子弟也会缺乏门路。   所以,我需要一个能让人越升阶级的地方,这个地方也可以提高子民的文明素养、卫生保健、民族和国家意识等等,在经过文法学校和工匠学校教育之后,可以有进一步学习的场所。   还能让精力过剩的年轻人聚集在一起和彼此辩论决斗,减少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   大学,前世的中世纪大学,可以算作是一种选择。   “这是用来干什么的?”亚里安好奇,“学院,闻所未闻,是小的学城吗?”   “可以这么理解,就是把一堆十几岁到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聚集在一起,相亲和运动的地方。”   学习?别提了,我当时想要组建大学时,第一件想到的事儿是我自个儿要去入学。   没错,就在课堂上的第一排呼呼大睡,看台上的学士敢不敢喊醒我。   然后在课堂讨论的时候,先扮猪吃虎,等到有人洋洋得意地和我对喷时,再亮明身份,哼哼。   我这红王当得可真无聊,才刚刚加冕,就想着去哪微服私访,扮猪吃虎了,算啦,能有一天时间不忙就是谢天谢地。   “相亲?什么意思?”他不是很熟悉这个词儿,中文词儿,维斯特洛没相亲。   “就是让男男女女一起玩。”   “在节日庆典上就可以做到。”   亚里安抗议,实际上很多信仰的宗教庆典和节日活动跟滥交场合似的。   “从没听说过让女人去接受教育的,听听你的学院,法学院,她们学律法有什么用?医学院、哲学院还有神学院,女祭司或许常见,但是女文书和女医生是什么道理?”   “所以,女人当你的国王,你其实牢骚满腹?”我逼问自己的未婚夫,不对,实际上我们已经结婚了,独眼给他加冕为后,按照七神的仪式,我们俩新婚第一晚得守夜。   明天还有登基典礼,就是去坐我的王座,我还没想要要搞个什么宝座,先弄个木头椅子顶着。   真不习惯,莫名其妙就成夫妻了。   “不。”他简单明了,“您艳冠诸城,芳名自维斯特洛到亚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英明神武乃举世之首,臣下心服口服。”   说的倒是好听。   “那就证明给我看,这件事交给你了。”   “我怕出事儿,比如某个绸漫家的儿子把七国某个伯爵的女儿弄怀孕了。”亚里安说,“这会引起政治纠纷。”   “或者两个世代为仇的家族,子女相互爱慕,最终迫于家族压力双双自杀,是吗?”我挑眉,“布拉佛斯剧院的经典剧目呀。这就看你怎么做了,不要什么问题都找你的上司,自己用脑子去想想该怎么办。”   他不想处理办学的事儿,我知道,这个亚里安想要权力。   但是拜托,任何一个前世的东方人都该听说过外戚干政有多麻烦,才不要咧。   好好的相妻教子,打扫打扫卫生,干干家务,作为王室代表处理下教育和慈善事务,不好吗?   他深吸一口气。   “很好,我的红王,乐意效劳。”   “感谢你的理解,王夫,”大棒结束,我满意地丢个糖果给他,“我们俩的房事第一夜,就定在一个月以后吧,你先忙活。”   唔,这好像也不算什么糖果?   管他呢,我有那么大一个国家要伺候,忙不过来。   “这还好,”亚里安只是简单地表示,   这就很奇怪了,   倒不是说我有多好看,   快点拥有两个人的后代,应该是作为我丈夫最需要操心的事才对,我可是能离婚的,不能离?那就想办法干掉他换一个。   “我们找到了能铸造瓦雷利亚钢的铁匠,红王。”   过去,铸煌家族把其他人瞒得死死的,就连我一时也没有头绪,虽然我接收了这家人大部分的产业。   看来,这个亚里安又想谈判了。   【女王堡】   每一次,阿莎看着眼前的潮起潮落,都会想起自己的家乡。   洛恩河晚霞下的波涛起伏,就像是温顺的青绿之地盐妾,如何能与海浪汹涌的铁群岛相比?海上的女人,铁种,全都是战士。   她又会想到她的淹神,她的父亲,头戴浮木王冠的巴隆·葛雷乔伊无愧于生他养他的群屿,如今已经在流水宫殿中畅饮,她不知道,自己在河边的祷告能否随着江河入海,而为神灵与列祖所知?   这里是内陆,举目望去全是泥泞,距离怒涛大洋已经太远太远,连风暴都不见。   “阿莎·葛雷乔伊,”呼唤声来自舞蹈家达蒙,阿莎实在不想想起他那个滑稽的姓氏,“任命,来自我们的红王,就是莱雅拉小姐,她给自己复古了一把。”这家伙很轻佻,不过床上倒是挺卖力的。   “是吗?青绿之地的红王需要我为她做什么?”阿莎眼神锐利地看着达蒙,全然没有俩人有过床笫之欢的模样。   “青绿之地的红王?你的红王,铁民,这些天你也看到了,女王堡的人越来越多,我们最近统计过一遍,把弗利斯特·佛雷弄感冒了。”   “你们有了五千居民?”   “两万,我真心怀疑这片土地是不是真的流着牛奶和蜂蜜,还是说,对岸的七国又打起来了。”达蒙耸了耸肩,“我在犹豫要不要向红王提出建议,将本地的村落迁移向河垒附近,这里七国的移民太多,已经开始排异了。”   “这和给我的任命有什么关系?”短发女孩昂着下巴问他,“小蚯蚓?”   小蚯蚓?达蒙呆了半晌。   “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军队,你已经被任命为赎罪团的团长,你的手下大部分是多斯拉克奴隶,”他张开任免状,“真是滑稽,一个不会骑马的海盗去领导一群马背上的牧民。”   “我会骑马,傻子。”只是不会骑马战斗。   阿莎一把抢过任免状,“另外,我会让那帮蠢货全都叫我女神。”   “在床上?”   “在沙场。”阿莎收下任免状,“对了,我们对那个黑瓦德的调查有些眉目。”   “你发现那几个赏金猎人的可疑之处了?”达蒙沉声。   阿莎陈述:“是的,那天我上了你之后,你那个女朋友齐西来找我决斗,然后拿着黑瓦德脑袋讨赏的那个女人,那个布拉佛斯口音的女人,记得吧?”   “是的。”达蒙探究道,“她有问题?”   “她也在场,我的剑差点划到她,她用了水舞者的步法。”阿莎回应。   “你确定?”   “当我打劫布拉佛斯的紫船时,”落单的,“我才十三岁,你觉得呢?顺便,他们有个水手在阉割之前比你工夫好。”   “这部分不用告诉我,我比较喜欢女水手,”达蒙直奔主题,“你怀疑,这个人和布拉佛斯那边要求我们捉拿的女交际花是同一个人?”   “她们俩长相特征一点都不一样,但是那是布拉佛斯,谁都知道无面者变化莫测。”阿莎说,“没错,无面者应该不会让自己如何变脸的秘密为众人所知,但是,有一般就有例外,说不定这个交际花就是一个例外呢。”   “贝乐丝·奥瑟里斯,”达蒙咀嚼着这个名字,“红王当初在布拉佛斯时就提防着她,虽然红王没说原因,不过,刚成为赎罪团的团长,你就又立一功,嗯?”   “行吧,告诉你的红王,我去想办法组织我的军团,费用找谁?”   “你得先去科霍尔一趟,顺道报告一下女王堡发生的事儿。”   【洛恩河】   夜里蛙声长鸣,空中飞过鸟儿的黑影,撑蒿船游在水中,静静漂移。   哗啦啦。   水声荡漾,月光下细长略黑的胳膊搭上了船沿,将女人撑起,她甩了甩满头的水滴,攀入船中。   正是贝乐丝·奥瑟里斯,那个在君临烟雾巷里和莱雅拉作对的人,那个被布拉佛斯,自己的家乡通缉的交际花,割了黑瓦德的脑袋去女王堡讨赏金的交际花。   她知道那帮人会调查她是谁,所以她溜了,他们看不住狡黠的她。   贝乐丝裹上狐皮斗篷,里头是细软的羊毛,暖烘烘的,下头自然什么都没穿,贝乐丝抬眸瞧了一眼船首的光头。   “你的计划失败了,没有暴乱,剥皮团没有被内外夹击,瓦兰提斯没有长驱直入,红袍军只是和守军长期对峙。”   那个莱雅拉如今是红王,还建立了自己的国家。   彻彻底底的失败。   “我还有别的计划。”光头面无表情,“可以让这片土地成为教门的根基。”   “她没有禁止教门,用不着和她作对,我会尝试谈判。”   “是吗?”男人转首,“她似乎在烟雾巷里让你吃瘪了。”   “此一时,彼一时嘛。”   作者的话:前文的格雷乔伊全都是葛雷乔伊,有时候输入法打顺手了就没发现打错了,抱歉哈大家ε=('ο‘*)))唉 第75章 尾声 一个国家的诞生(五)   【瓦兰提斯】   这座城市,位于自由贸易城邦的东南地区,洛恩河四个入海口的三角洲上,其领土北抵如今属于洛恩王国的伤心领,西括蜿蜒的橙色海岸,境内有大大小小的城镇,多的人口甚至有数十万。   这里是自瓦雷利亚自由堡垒遭遇末日浩劫之后,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是瓦雷利亚的大女儿,洛恩河的女王,夏日之海的女主人,没有了洛伊拿人和瓦雷利亚人之后,这片土地当之无愧的霸主,举世无双的雄城——   瓦兰提斯。   (如果不去和仪地那些超乎想象的城邦比较的话,不过话说回来,谁知道遥远东方都有些什么?)   朝阳的光辉洒在洛恩河下游的三角洲上,一切都是金灿灿的,即便是冰冷的黑墙,在这个时分也显得如此暖洋洋。   当快马送来先遣舰队覆灭的消息时,瓦兰提斯的有产公民刚刚进行完十日的投票,选出了自家新的执政官。   黑墙外的彻夜狂欢在晨间时因为疲累而暂歇,就职演说即将在黑墙内开始,这也是为什么,三位新任执政官,现在可以躲在黑墙内热闹的议事宫后头,相顾无言。   阳光透入,外头飘进来了人民的欢呼和歌声,三位头戴桂冠的执政官依次递过手头的信件。   过去三百年来,瓦兰提斯一直由象党把持政局,象党主张贸易和无形之中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因此多年来,瓦兰提斯都没有发动过战事,哪怕面对多斯拉克人,也是一样。   可是今天,唯一的象党执政官多法斯·潘尼米恩已经卸任下台,这里所坐的人紫袍上都是虎头胸章。   虎党,崇尚武力与扩张的派别,已然掌握了瓦兰提斯的全局。   “船队覆灭,活下来了一半。”执政官马拉乔·梅葛亚开口,他的五官略有亚里安·青枝的影子,银发黯淡变白,双眼深蓝,满口无牙,“这就是你们说得配合拉赫洛教徒?”   马拉乔人称“猛虎”,曾经多次当选执政官,如今已经老迈,他不信任拉赫洛,曾经多次策划过阴谋,关于暗害那个瓦兰提斯城里,光之王的高阶牧师,本内罗,的阴谋,可惜都被一一化解。   接下来发言的人是杰里奥斯·齐赫达,年轻的虎党中坚,曾经派了一百名美丽女奴陪自己的支持者睡觉,“他们失败了,但是迷雾也散去了,我倒想知道刚刚是谁在说这番话?”杰里奥斯质问,“是把自家女人嫁给科霍尔蛮夷的梅葛亚之主,还是虎党的领袖,马拉乔老爷子?”   马拉乔·梅葛亚曾经安排特兰拉娜·梅葛里尼嫁去科霍尔的青枝家族,亚里安正是古苏·青枝和特兰拉娜的儿子。   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马拉乔·梅葛亚试图通过这一次联姻来保证科霍尔森林里的木材源源不断南下,支持梅葛亚家族的造船事业,可是显然,让一个有瓦雷利亚血统的古老家族之后嫁给科霍尔的匠人,在很多瓦兰提斯人看来,绝对是一种耻辱。   梅葛里尼家族本身是梅葛亚家族的分支,千年前两家是一家,任谁来都知道这中间是哪个人做的主。   杰里奥斯继续:“科霍尔,那个洛恩地,就在瓦兰提斯的北方,你听到他们管自己叫什么了吗?新洛伊拿,您记得当初瓦兰提斯是怎么崛起的吗?瓦雷利亚将洛伊拿的城邦变成一片废墟,然后有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瓦兰提斯!”   “这话对投票选你的漂(通假)客说还行,”马拉乔·梅葛亚不为所动,“众所周知,洛恩河上游人口稀少,不成大患。”   “而在奴隶湾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才是我们最大的威胁,”第三位执政官说话了,这位有三层下巴的男人是帕拉奇罗·瓦勒罗斯,   “她搅乱了奴隶湾,让多年来瓦兰提斯苦心建立和维持的贸易秩序毁于一旦,让我们进口的奴隶口数降落到千年来的最低点,不杀了她和她的龙,瓦兰提斯必然衰落。”   这位名叫帕拉奇罗·瓦勒罗斯的胖子,本人正是瓦兰提斯最大的奴隶贸易者,虽然瓦兰提斯的奴隶数不清,有人说占到这个城市总人口的五分之四,有的人家甚至有数万个奴隶。   可是频繁收入和出售奴隶的商人数这位帕拉奇罗第一,他明面和暗中的手下遍布长桥两边,真正的实力谁都说不准,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当选的原因:   海上贸易和奴隶贸易,是瓦兰提斯的经济支柱,在选举前,他承诺给每个投票给自己的人十个奴隶,并最终付诸实践。   “我知道,”帕拉奇罗微笑道,艾里奥斯的女奴有好大部分可是他无偿赠送的,这个胖子底气十足,“虎袍军渴望战争,去海上也一样,奴隶湾有数之不尽的财富。”   杰里奥斯·齐赫达不再说话,脸上和身上花样繁复的刺青遮掩了他不甘的脸。   瓦兰提斯的虎袍军在双颊纹以虎纹,因此得名,是这个城市最庞大的武装。   他们的铠甲和武器,父传子,子传孙,地位也是一样,名义上身为奴隶没有财产,可是经过千年变迁,到了现在,形势已经完全不同。   很多虎袍军有自己的份地(所有权依然是主人的),已经和农夫没有区别,有的虎袍军专行文事,根本不知道怎么用长矛,这支奴隶军队的内部阶层分化更是非常严重,一些形同乞丐,另外的少数权势滔天,杀死个把有产的自由人都不算个事儿。   有些类似莱雅拉前世某朝末年的旗奴,或者晚期的马木留克。   在座的人当中,杰里奥斯·齐赫达拥有最多的骑兵,他的祖先在多斯拉克人涂炭赛荷鲁江畔的时候发现了马人的潜质,多年来蓄意收集草海上来的奴隶,并借助他们超卓的马术编练成了一支人数五千的甲胄骑兵。   骑射水平甚至比多斯拉克人还要犀利。   可是,另外两位执政官,“猛虎”马拉乔·梅葛亚和“人贩”帕拉奇罗·瓦勒罗斯都和这位“驯马者”杰里奥斯·齐赫达意见相左,他们更关注海上的危机,而非陆地上的隐患,毕竟,这两位,一个造船、一个卖人,都不是很爱养马儿。   其他的有产瓦雷利亚人也是一样,他们更在乎贸易带来的利润,而不是地缘上的风险。   “猛虎”马拉乔接下来缓和道,“我理解你的担忧,杰里奥斯,我们向北方那个佣兵团,”剥皮团,“提出要求,让他们放弃在伤心领驻军,那里有什么,灰鳞病?”   “人贩”帕拉奇罗嗤笑一声。   “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大雾和石民,”马拉乔继续,“并且,要求他们空出黄金原野来,给你放牧,如何?”   杰奥里斯能让自己的虎袍手下绕过伤心领和那里的“节庆之都”查约恩(的废墟)去北边的黄金原野放牧吗?   不可能。   所以,这只是要洛恩地让出一个战略缓冲空间,免得再擦枪走火。   “然后,当我们了结了丹妮莉丝以后,我们再挥师北上,报这一此的仇恨,”猛虎马拉乔老头继续道,“这并不算迟。”   “驯马者”杰奥里斯·齐赫达沉默不言,勉强颔首,“人贩”帕拉奇罗和“猛虎”马拉乔起身,在达成一致以后,就是面对群众,公布决定之时。   杰奥里斯起身跟随,“人贩”突然转过身,两只肥大的手掌从紫袍里伸出,握住他的双臂。   “杰奥里斯,”帕拉奇罗言辞恳切,双目真挚,   “三百年了,记得吗,这是虎党第一次执政,   我们的舰队和军团曾经横扫整个大陆,如今却在角落里苟延残喘,记得是为什么吗?   那些口口声声和平和繁荣的象党,煽动无知的大众,杀死了我们的祖先,没错!杀死,是杀死!象党说自己和平温柔,结果却用刀剑对准了自己的同胞,其虚伪懦弱让人唾弃!   我年轻是和你一样,我觉得那些象党都是被阉割掉的人,他们没种,在他们的治理下,我们一直在忍受瓦兰提斯的衰落,我们看着草木枯萎无人照料,辉煌的雕刻慢慢被风侵蚀,紧致的石柱破碎欲倒,你以为我喜欢吗?我为什么加入虎党?”   当然是不甘心!   年轻的杰奥里斯有些迷茫:“我已经答应你了,为什么——”   “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帕拉奇罗露出一个期许的微笑,“因为我和马拉乔已经上了岁数,哪怕这一次虎党上台让瓦兰提斯重现辉煌,我们也看不到了啊!我们快死了!”   “我年轻时,认为没有任何女人配得上我的爱情,我爱的是什么?是我的城市,是瓦兰提斯,是的,家乡!   如今我们有机会让她回归过去,可是,我和马拉乔老头只能起一个头,未来是需要你走下去的,你还年轻,只有你看出了北方的隐患,甚至敢派自己的军队前去解决,没有一个年轻人有你的才华!”   “谢谢——”杰奥里斯斯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贩”,帕拉奇罗·瓦勒罗斯什么时候如此激情澎湃了?   这不是平时那个市侩的胖子。   他的双眼里是理想的光芒,是一个年轻人不甘现状向权势呼喊的风采。   假象。   “听着,”帕拉奇罗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真心实意“地说:   ”我们的敌人到处都是,北方、西方和东方是外邦人和蛮族,他们每一个都心怀险恶,觊觎瓦兰提斯的财富,我们的城镇,赛荷鲁镇、瓦利萨和维隆瑟斯镇,每一个都有想要造反的乱党,觉得可以摆脱自己的母亲,独立出来,自成一家。   我们内外交困,徒有雄冠大陆的力量,却无称霸大陆的决心。   我知道你心怀不满,确实,马拉乔的作风太过强硬,而且有时不在乎别人的意见,但是如今我们三个人同列瓦兰提斯三巨头的位份,是这座城市的领袖,我们必须团结一致,才能让我最爱的她青春永驻。”   “抱歉,”   “驯马者”杰奥里斯知道,话说到这份上,自己也只能接受。   这两个人,人贩和猛虎,肯定早就已经有了默契,甚至盟约!   他们或许在针对自己。   “很抱歉,以诸神的名义,我不该对马拉乔老爷子如此说话。”杰奥里斯同样换上了一张诚挚的面具。   “对,”帕拉奇罗颔首,他肥厚的下巴被挤成一团,“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最不想和科霍尔的工人联姻,那就是马拉乔·梅葛亚,你刚才的话,可能已经让他想要吐血了,他是在忍耐。”   “非常抱歉,帕拉奇罗。”   “没事,”帕拉奇罗边拥抱边说道,“我们理解年轻人的热血,你很坚定,你有决心,我答应你,一支十万人的军队会派出,横扫奴隶湾,然后,我们的大军将会北上,让科霍尔称臣,一圆我们的复兴梦想。”   两个只顾眼前的混球。   杰奥里斯满面笑容地拍着帕拉奇罗的肩膀,心里诅咒他,还不快点胖死在自家鱼缸里。   “欢迎!”三巨头里最德高望重的马拉乔·梅葛亚在议事大厅的阳台面对下头的数万有产民众,他张开双臂,享受欢呼和喝彩,“欢迎,来到一个新的瓦兰提斯!!!”   猛虎随老,咆哮悠远。   马拉乔的声音依旧雄壮浑厚,他年纪虽老,脚步却依然坚决,夜里需要数个女奴陪侍,传言说他虽然在这把年纪没了牙齿,却能啃食新鲜肥美的骨肉,   “我知道,我一直知道!有一些同胞认为,”老人傲视子民,“虎党,是一群茹毛饮血的暴力狂,我确实是,”他手抚胸膛,“我今早用汤勺敲了我孙子的小脑瓜,他说我是个笨老头。”   善意的笑声响起,这样的演讲对马拉乔来说司空见惯,控场一点不难。   然后,老人抚摸胸口的手掌,捏成了拳头,碰上胸前心脏的部位!   “但是!我们是蛮族么?虎党的青年们,会劫掠你们的家舍,打砸你们的器皿,糟蹋你们的女人,摔死你们的孩儿,让你们给他们下跪吗!?”   马拉乔和民众一起摇头。   这是一个下意识的回应,不管怎样,民众都会与他一起摇头。   何况,当初在瓦兰提斯作乱的不是虎党,是象党。   “对啊,不会,谁会呢?   ”是谁,在劫掠我们的船只,杀死我们的水手,禁止我们去北方,去西方,去狭海的那一头?   是谁,杀死我们的边民,烧光我们的农场,抢走我们的男人和女人,让高贵的人沦为奴隶?   又是谁,在祸乱我们的伙伴,杀死那里的贵人,抢走我们的财产,让我们的亲朋倾家荡产,卖身还债?   不是我,不是虎党,也不是象党,我们从来都不会迫害自己的同胞,我知道你们心里都有答案,没错,是外面的人,他们。   他们。   他们曾经围着火堆跳舞,被野兽追赶,在洪水和风暴的折磨下痛哭流涕,是我们带来了文明,带来了城市和文字,带来了语言及艺术,教会了他们美与爱!   他们曾经在龙翼的阴影下瑟瑟发抖,曾经匍匐在地称我们为主子,是我们宽仁地允许他们共享文明的荣耀,让他们在瓦雷利亚的秩序下安宁幸福的生活,   现在呢?他们可曾记得是谁修建了瓦雷利亚大道,是谁给城邦奠基,是谁创造了这片大陆上最伟大,最辉煌的文明!?   我们!瓦雷利亚人!被他们宰杀,屠戮,唾弃,恐惧,背叛的瓦雷利亚!   这是怎样的怨愤,怎样的不公,瓦雷利亚在鸣泣,瓦兰提斯在垂泪!你们听到故去同胞的哭喊了吗?!”   马拉乔·梅葛亚的双手已经握成了拳头,攒在胸前,然后,他再度张开双臂,胸怀自己的母邦。   “可是我们是文明人,我们不用刀剑来和人说话,这是同胞们,你们告诉我的,我同意,虽然我愤愤不平。   然后呢?看看他们的眼神,   看得到吗?就在城墙外头!就在长桥两岸,那些外邦人,那些外国人,那些商贩和佣兵,那些间谍和匪类!   他们可曾感谢我们大度的遗忘过去,给予他们的和平和繁荣!?没有!!!他们的眼神里只有贪婪和欲望,他们想要瓦兰提斯,他们想要我们的财产和妻女,他们要瓦雷利亚彻底消亡!   再看看他们的行径,我们现在四处受敌,还不能说明什么吗?如果当下的现状都不是最危急的时候,那我们就只好伸着脖子,等着镣铐颈环加身,当他们的奴隶了,到时候你去问问看,你是瓦雷利亚人,是不是就可以多分一份面饼?”   “不!”下面发出一声尖叫。   “对!不能!我们抗争到底!”马拉乔挥舞拳头。   “我们永不言弃!   我们,会派出十万大军东渡,去重塑奴隶湾的秩序!让我们年轻叛逆的龙王明白同胞的意愿,让魔龙回归自己的一方!”   在奴隶湾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既有真龙血脉,也确实有三头龙。   马拉乔接着看了另外两位执政官一眼,   “我们,会派出五万大军北上,让蛮族臣服,消灭洛伊拿懦夫的空想,让文明之花再次绽放在这片大地!”   “驯马者”杰奥里斯和“人贩”帕拉奇罗都惊讶极了,他们没了仪态,大张着嘴巴。   没听错吧!   不是说,先搞定丹妮莉丝的乱局吗?怎么会…   两个执政官面面相觑。   马拉乔掀起了两场战争,诸神啊。   这个老头,他在干什么?   “有人和我说,”马拉乔面对惊愕的群众食指指天,“我们要让瓦兰提斯复兴,我说不!   由诸神见证,我们要再造瓦雷利亚!!!”   轰!   人群已经疯狂。   帕拉奇罗和艾奥里斯看着彼此,艾奥里斯先行开口,“我们撑得起两场战争。”   帕拉奇罗喃喃道,“不,你不懂,这不是能不能打的问题   三个执政官共同决策才行,这是,这是僭主,独裁者!”   “我支持他。”“驯马者”杰奥里斯给了胖胖的“人贩”帕拉奇罗一个坚定的微笑,“我支持再造瓦雷利亚。”   蠢货,帕拉奇罗在心里直咬牙。   【弥林】   “到了,”船长用密尔口音道,他指点远方地平线上的金字塔,五彩斑斓的砖头在太阳下反射光芒,   “看到那栋建筑了吗?伟主在上面宣布命令,那里有一个巨大的鹰身女妖雕像,还有那些,都是竞技场,环形,可以容纳数万人。”   “没有伟主了,阁下,”雅西娜在船头和中年水手并列,她遥望道,“现在这座城市归属于龙之母,斩破镣铐者,大草原上的卡丽熙,弥林女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我听说的那个版本名号更长一些,”船长收回视线,”你要去找她,美人?“   “对,作为另外一个君主的使者。”雅西娜坦然自若。   船长瞧了眼她紧紧攥着自己袖子的手指,”真是一份给全家带来荣耀的好差事,我去准备报关,小姐。“ 第76章 尾声 一个国家的诞生(六)   大道两边是斜插的旗子,三千人在铜制的轮宫前后随行。   昔日我曾迎接过从高庭来的提利尔家族,曾记得他们的轮宫庞大无匹,通体翠绿,镀以金色的玫瑰。   想不到,到了现在,我也坐在这样的车架上出门了。   “你把宫殿放在了马车上,红王?”亚里安缩在角落里,眼馋地看着我新到手的瓦雷利亚长剑“鳞光”。   我注意到了他的视线,自见了这把剑以后他就没移开过自己的双眼。   “喜欢吗?”利刃出鞘,波光闪闪,这是剑身的纹路。   “这把剑乃是亚希·蒙尔所呈,她是当世研究瓦雷利亚钢最通透的铁匠。”我炫耀着手上的武器,“这把‘鳞光’乃是龙王奥利昂·贝勒里斯的佩剑,在其失踪以后,辗转各地,为那个女铁匠所得,我参观过她在地下的工作室,铸煌把她藏得很好。”   “那里有世界上最多的瓦雷利亚玩具,没有任何地方比那儿更多。”我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想要吗,王后?”   还不等亚里安·青枝开口,“我不给你。”   他反而扬起了眉毛,“你想我撩你?”   “你说出口以后又不想了,”扫兴,我收剑还鞘,双腿交叠,歪头瞧着他,一缕卷发飘在额边,“你刚才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我会坐这个轮宫,而不是在鸣铁宫里等着我的宫殿建好?”   “咳,”他依依不舍地收回视线,“是的,为什么?”   “泰尔斯和他的工人团,以及迪茜·磐岩、托马德和他们的贵族团都出门了,对吧?”我反问。   “是的,我记得你说你不想要这些娇生惯养的城里人在科霍尔里头糜烂,你要他们去军营里磨炼。”他回答。   “对,他日谁知道战场是什么环境,不过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因为税收不上来。”我解答道。   税收不上来的意思,不是说底下人不乐意缴税,而是因为交了税没法运到科霍尔。   这中间要调动大量的运船、人力和畜力,因为科霍尔有一个缺点,它位于上游,没法借助水流。   而当我进城以后,因为多日的围困,在奴隶和平民中间已经出现了饥荒,这也是泰尔斯能煽动大批人的重要原因。   所以现在,尽管琴恩河的粮食正在进城,但是速度很慢,所以,不管是我还是新成立的另外两个军团,都没法待下去,   就只能,在外头流浪,去我的每个城堡蹭饭了。   “所以,我们就是去征税的?”他颔首,“能理解,在瓦雷利亚的时代,偶尔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龙王们骑着魔龙去其他地方吃饭。”   “你和你母亲看来挺亲。”我能感受到这个亚里安对我的疏离,按理来说,看我的势力不该会这样,现在有答案了,他更认同他母亲的瓦雷利亚血脉,自认为比任何人都高贵。   那,我这种蛮人丫头当然配不上他咯,呵呵。   “我的国王,赎罪团的两队人都到了。”提利昂掀起帐幕,“你们没在做夫妻之事吧?”   “没,”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你干嘛问这个?”   “如果你们行房,作为红王之手,我得见证,王后的贞洁,还有你们行房的次数,以确定王室后裔确实是你的骨血,这是作为首相的义务,确定怀孕时间,在出生时,确信是您的种。”   神经病啊?   “我是个女的,凡是我生下来的都特么是我的种,你傻子吗?!”   “确实,”提利昂有些尴尬,“但是我必须得——,表现出国王和她大臣之间信任有加,王国的政局没有大波大浪,你知道,当初泰温·兰尼斯特担任‘疯王’伊里斯的首相时曾——”   “没这回事!我就算把他给cao死在床上也和你没关系!你还是想想怎么泡你的稀芽妞吧,再或者怎么和你的女儿搞好关系,安排一下接见。”   我一个现代人怎么可能演片子给他看?   而且劳勃·拜拉席恩在位期间也没听说过有这回事。   不过,或许就是因为劳勃没这么做,所以让瑟曦有机可乘…   “反正就算出事也是你的问题,红王。”他耸耸肩,“那他日你们恩爱我就不必到场了?”   “不用!”   【琴恩河西岸】   农忙时节,一捆捆麦杆子被竖立在田里,农民还在加紧收割,没人向阡陌道上的队伍报以视线。   “挺逗的村庄,水上之马,我有和你说过之前遇到的事儿吗?”诺多远眺。   他身边正是他眼里的水上之马阿莎·葛雷乔伊,诺多是多斯拉克人,没法理解海盗这种概念,不过他曾经跟随别科的卡斯在布拉佛斯待过很久,所以,他大概有一个模糊的概念:阿莎大概是骑着能在死水里行走的马。   海水是咸的,没有一匹马会饮用咸水,在多斯拉克人看来,大海就是毒水,死水。   “没有,”阿莎的右手无力地晃着,她这些天来练习骑马作战,受创不少,脸上也有一片青紫,“我们用亚拉克弯刀谈话儿来着。”   “对,你提醒了我,”诺多打了个响指,“我一直在替莱雅拉卡奥,负责管理莫索卡拉萨这些奴隶,儿童和女人还有老人被分给了民众,只留下青壮,我就带着他们去了洛恩河北岸一个矿井,一路上暴动五次,骚乱每天一次,我的刀都换了两把。”   要知道,多斯拉克人视自己的弯刀如第二次生命。   “莱雅拉,啊,红王,”阿莎在旁人的视线下改口,“红王是要这些汉子死在矿井里,无声无息,免得惹事?”   “或许,”诺多谨慎道,“我看着他们,眼神曾经狂野如狼和狮子,然后慢慢地弓腰驼背,麻木不仁,像是成了牛和驴子。”   “所以,身为多斯拉克人的你,尽管曾经被莫索的卡拉萨俘虏为奴,却依然还是可怜自己的同胞?”阿莎指出,“你于心不忍了。”   “不,不是这样,莫索是莫索,别科是别科,我不是莫索的血盟卫,他们的死活和我无关。”诺多分辨,“多斯拉克人会将战败的多斯拉克人掠为奴隶,并卖给外族,我们不在乎被卖掉的是谁。”   “那是因为你们没有目睹,”阿莎·葛雷乔伊很耐心,她对有潜质的战士向来不错,   “你看着你的马人同胞从咆哮武士,变成真正的奴隶,你觉得他们这样还不如死了的好,我能理解,铁种之间会发生决斗,互相残杀,这并不妨碍我们宁愿让敌人死,也不愿意看着敌人失去铁种的荣耀,让淹神蒙羞。”   “不论如何吧,总之,我提出了我的请求,希望这奴隶死在战场上,然后卡奥恩准了。”   阿莎:“然后我就出现在这里,准备带着一群奴隶和罪犯去送死。”   “总之,”诺多当没听到她说的,“我们在北上时,遇到了一个村子,用石头墙保护着自己,他们竖起了铸煌的旗帜,我们都知道,这是和我们为敌的敌人。”   “你杀光了他们?”   “不,只是攻破了他们,狂欢了几天,”诺多不以为奇,“有意思的来了,他们有些男丁成了我们的奴隶,我扔给了莱雅拉卡奥留下来的守卫,结果没过几天,那个哭着喊着要我杀死他的人回来了,兴高采烈地成了卡奥的文书,你猜怎么着,他在喊莱雅拉万岁,剥皮团万岁!然后就重建了村子,那些男男女女供着西边来的七神,其中三个女的面貌是莱雅拉卡奥的。”   “没人拷打他?”   “没有。”诺多斩钉截铁,“没人拷打他,他就像是毒水上那个城市里的戏子一样,表情变得快极了。”   “这就是只会苦耕的农夫,青绿之地的蛆虫,”阿莎评价道,“没有忠诚,没有英勇,只有苟活。”   不管别人怎么活,他们见到了自家的领袖,红王莱雅拉。   排头是骑士和雇佣骑手,还有北境的枪骑兵与科霍尔的贵族重骑兵,阿莎看到了剥皮人的纹章旗,除此之外,大部分的号衣上都是来自七国的符号,有一些很陌生,大概就是科霍尔人的子弟。   队伍停步,诺多驱前报上名号,小恶魔提利昂出现在二人眼前,认出了他们,“你是诺多,那个别科卡斯里的咆哮武士,你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巴隆之女,红王的阶下囚,有何贵干?”   “南方战报。”阿莎简单地提了一句。   “好,我去替你知会,对了,有三百个慕女团的佣兵会加入你的赎罪团。”提利昂提了一句。   “慕女团?他们有一千号人。”   “只有三百个能打的,其他都交给磐岩家族下矿了。”   阿莎很快就见到了红王,莱雅拉气色不错,看起来雍容美丽,一身的骑装简单大方,简单的(或者说毫无感情的)寒暄以后,大家直奔主题。   “三件事,首先,女王堡的暴乱已经被镇压,罪魁祸首是佛雷、慕顿两大家族和群星就位教的联盟,群星就位教还在逃。”   “通缉他们,”莱雅拉果断下令,“另外两件事?”   “赎罪团已经集结好了,最后一件事就是,你在黄金原野上的军队被红袍僧夜袭,遭遇了失败。”   “他们还有多少人?”莱雅拉眉头蹙紧,“伦赛就是这么回报我的。”   “我不确定,我经过河垒的时候,托我递信的人说,雷德佛还有一千七百名士兵,正在集结。”   黄金原野上聚集起来的军队至少有三千人,其中两千是老兵,这仗打的太不像话。   “你的伦赛爵士死了,不明不白,在自己的帐篷里被割了喉咙,你的阿贝特·河文爵士、米亚·石东、你的那个‘戴蒙·黑火’统统不知所踪,要么被俘,要么就是死了。”   阿莎的语气里有股幸灾乐祸的意味,她欣赏着莱雅拉的表情,哪怕是懊恼愠怒,这个恐怖堡的女儿也挺好看。   “不过他们在撤退时抓获了对方的指挥者,乔拉·莫尔蒙。”   莱雅拉的音调有些高,“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这我就不清楚了。”阿莎得意地看着之前还神气地欺负她的坏女人。   就跟是她打败了她的军队似的。   “行吧,那你的赎罪团跟我一起南下。”她下一句话打消了她的小开心,“今晚来我的轮宫,囚犯。”   【瓦兰提斯】   在莱雅拉南下的同时,瓦兰提斯的海港正在誓师,十万大军乘坐的战船风帆几乎遮盖天空,长矛如同森林,盾牌密似城墙,虎纹面颊上的双眼坚毅如钢,就连海鸥也盘旋在港口之外,不敢靠近。   “旁观的民众拥挤在港口边的每一条街巷,喧闹地欢送虎袍军东征不听话的龙王坦格利安,当初“征服者”伊耿的年代,坦格利安就没有和自己的瓦兰提斯同胞一同重建瓦雷利亚的辉煌,反而背叛了他们,与反对的同盟一齐,骑着魔龙与自己的血亲作战。   如今,坦格利安依然不听话,他们需要被教训,被教导,才能知道哪里才是真正的同胞!   不是什么维斯特洛。   也不是龙石岛。   更不是什么铁王座,龙王属于瓦雷利亚!   不管怎么样,群情激昂,多年来的怨愤就在今日洗刷!   “不止十万人!”一个瓦兰提斯商人炫耀道,他有古老瓦雷利亚的血脉,聆听了马拉乔执政官的演说,“我们还要组织五万大军,进攻北边的新洛伊拿和科霍尔,一血前耻,我们会让科霍尔人自己乖乖把那个沉舟碑拆掉!”   沉舟碑是为了纪念当年在布拉佛斯支持下,诺佛斯和科霍尔联军在匕首湖击败瓦兰提斯的事迹。   这个商人或许是为了炫耀自己在瓦兰提斯的地位和血脉,以更好地和外国人做生意,而他所说的事情,已经被身边的友人得知。   然后他的友人在酒馆里和人吹嘘,弄得水手和佣兵们都晓得了五万大军征北的消息。   接着,水手和佣兵把这件事在街上谈论,乞丐和残废们也清楚了。   当瓦兰提斯人开始逮捕和拘禁科霍尔、洛恩地商人的时候,夜色中的小船,已经将裹尸布亲王咕噜的小弟送出了瓦兰提斯。 第76章 尾声的尾声 洛恩王国(终)   我在阿·诺颐的对岸面见了那里的官员,并给与莫索特赦,缘由是他的儿子在为我效劳。   老头想见自己的骨血,我没有答应,我怎么可能让他见到那个活死人?   尔后的几天,我面见了琴恩河流域各个村落的代表。   自我到达阿·诺颐,到我围困科霍尔,不知不觉半年已过,如今,这个世界即将迈入伊耿历第301年。   长冬已经到来。   我在轮宫上睁开眼睛,露出冰凉的灰眸子,轱辘转动在身下,眼前木炭燃火,皮裘裹身。   “什么时候了?”我问道。   睡在我身边的男人嘟囔着翻开身上的毡子。   “大概是早上,”亚里安揉着眼睛掀开窗帘,“太阳还没起呢。”   “你倒是自觉哈?”我做了几下扩胸,“没地方睡了吗?”   “我是红王的男人,能睡哪,昨晚没扎营?”他揉了揉眼皮,瞧了一眼我的背后。   我们俩都是和衣而卧,我不知道他怎么想,我反正是跟防贼一样。   “是的,我让他们赶路,困的去睡马车和牛车,”晨间的凉风一吹,我使劲儿眨了眨眼睛,精神好极了,“去通知我的御前会议,晨会。”   没时间耽搁,我有那么大一个国家要处置,路上也不见消停。   当太阳完全出现在地平线上以后,我的宫廷大臣集合完毕。   提利昂·兰尼斯特,红王之手,他的眼屎可真大。   泰巴德师傅,御前大学士,派席尔不敢,科本没资格,所以就是他了。   多内尔,情报总管,他人呢?   “我昨天好像看到,他在路边干一个放羊妹,俩人都挺开心。”提利昂回忆,“他脸好看不是。”   管他的。   军队统帅,斧刃,还在赶来的途中。   财政大臣提利昂没有合适的人选,西佛太年轻,霍斯太书呆,科霍尔的曦尔科·绸漫倒是自告奋勇,可是我暂时不敢信任,所以让泰巴德师傅兼着。   海政大臣,我不需要那个,洛恩王国目前没有海军,科霍尔森林北边倒是临海,可是我还没掌控那里。   法政大臣暂时没有,毕竟我领地里的领主法庭和季度法庭以及新设立的国王法庭和七国不是一个路数。   司法部暂时也不需要,所以没设也无妨。   “所以,就你和泰巴德?”我眉头快扬到头发里去了,“把那个多内尔找出来!”   “还有您和您的丈夫,”提利昂碰!地将一本大部头砸在轮宫里的圆桌上,“或许,在开始之前,我该简单的做个今年的汇报。”   “确实,你回头要在四艺院和王国会议上演讲,”我鼓励道,“先练习一下,等等。”   我转向亚里安,“去巡视一下车队,看看有没有什么麻烦。”   “我连你们的会议都不能出席?”他耸了耸肩,“行,就让你们三个维斯特洛人决定一切吧。”   嚯,这嘴巴。   “我注意到,红王让你去参加大学的草创,可是你却跟着来了?”提利昂突兀地说,“对吧,   王后?”   提利昂一向对亚里安彬彬有礼,都是叫“亚里安大人”,王后这个称呼还是第一次。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叫他啥,亚里安亲王?王夫?王后?   “是的,侏儒,”亚里安的语气很不以为然,“我和我的爱人待在一起。”   “所以,与教育事业相比,你更看重身为王后的地位,换句话说,你选择履行身为王后的义务,而非王国给予的,具体的政治职责,你来这里的目的是和红王行房生子,”提利昂轻轻拍了拍桌子,昂头瞧着亚里安,   “可这是御前会议,不是红王的婚床,如果你想要一些存在感,换个时段脱裤子伺候你的国王,要不然就按照她的话去做,可以吗?”   亚里安嗤笑一声,“清楚而响亮。”   他满脸不悦,闯出轮宫。   “看来你是怼皇家怼上瘾了,”我想起提利昂和他老姐那个关系,“继续吧。”   显然,我不乐意他在场,他没有证明自己的能力,也没有表现自己的智慧,作为红王,我只要让他吃好喝好健健康康,便是对科霍尔有所交代,具体他是不是个混吃等死的废物,看他自己的了。   “我知道你在提防他,不信任他,”提利昂翻著书页,“有些话有损配偶之间的感情,作为你的红王之手,我只好替你擦屁股了,来,我们说说我们过去做了什么:   大概就在一年前,我们在潘托斯登陆,穿过大平地,在娜·萨星的遗址边上建立了女王堡。”   “在这片大陆的桥头堡,我们当时花了三个月左右巩固那里。”我回忆,“在规则和留守军队确定以后,才继续进发。”   “是的,距离潘托斯和大平地挺近,可以安置跟随剥皮团的平民妇孺。”提利昂赞同。   “这是在女王堡时的收支情况,有一些冗余,潘托斯人害怕我们,所以在购买粮食与物资时省下了不少钱。”   泰巴德学士禀报,他将各地的账册铺开在桌上,我拾起女王堡那本翻看。   坦率的说,确实比我想的花的少了一些,我知道这年代的腐败水平,以及做帐的水准,本来不抱太大的希望,可以说是意外之喜了。   在我检查时,提利昂继续报告,“然后我们到了匕首湖畔,击溃了当地的河盗,构筑第二座城堡,河垒,并且花费了大量金银支援史坦尼斯一世,换取七国的移民。”   “支出爆炸?”我挑眉,拿过第二个季度,三个月的账册,比第一季度专注修建女王堡的那一本厚出一倍。   “一场灾难,您的后勤官员算错了无数次,”提利昂揉着眉头,“我和泰巴德师傅都觉得其中肯定有严重的腐败。”   “或者一个一个小腐败堆积成的巨大腐败。”我翻开第二本的第一页,看着总额感觉牙疼。   “然后就是,”提利昂指点第三本,“将南方的黄金原野纳入统治,扩张洛恩河沿岸的定居点,开垦农田,在洛恩河北岸开拓,以及,进驻阿·诺颐。”   一本比一本厚。   “最后,是占领琴恩河两岸和科霍尔,”我揉着眉心,“并且在南方平息各种叛乱、抵御瓦兰提斯人和光之王的信徒,我猜我的财产一定已经爆炸了。”   “减去去年的开支,并算上您在铸煌家族的收获,总得来说,我们的国库缩水了一半,现在还有金龙两万,黄金三百磅,白银一千磅,根本没法铸币。”   “那么,民众现在用的是科霍尔的三角钱?”我蹙眉。   “很复杂,市面上流通着各种货币,他们在用维斯特洛的金龙、银鹿、铜子儿,瓦兰提斯的辉币、布拉佛斯的泰坦铁币、里斯的少女、密尔的海船、潘托斯的塔币、泰洛西的三神币、罗拉斯的迷宫钱、渊凯的金马克和弥林的金辉币,   实际上我见到了几乎所有的钱类,当然,其中以维斯特洛、科霍尔、布拉佛斯和瓦兰提斯的钱最坚挺,我猜钱币收藏家一定会笑开花。”   “而平民和商人则苦哈哈,集市混乱极了,有时候以物易物会更好使,更别说我们发薪水的日子,”泰巴德接口,“用的是亚麻布和麦类。”   “麦类,不是小麦?”我听到这个。   “黑麦、燕麦、大麦、小麦,都是能吃的。”   “别的粮食和水果呢?”   提利昂门儿清:“很难说,农民们按照自己的经验办事,除了琴恩河之外,说不准都种些什么,他们需要几年的时间来摸清洛恩地泥巴的脾气。”   “琴恩河那里有冬麦,麦种可能和我们从七国带来的不一样,泰巴德学士,注意对比一下。”我思索,“凛冬将至,饿死人可得不偿失。”   “那就又要花钱了,”提利昂舔了舔嘴唇,   “我们现在的黄金白银根本不够用,瓦兰提斯需要防备,甚至战争,北方的诺佛斯需要缓和关系,还有哲科卡奥的卡拉萨、波诺卡奥的卡拉萨、贾科卡奥的卡拉萨都有可能从东方前来劫掠烧杀,我们还面对着科霍尔森林的原住民、和潘托斯的贸易、和布拉佛斯的关系,以及三女儿城市。   更别说还有内部,法庭需要建立、卫兵和文书需要供养、你的大学、你的军团,你的农夫,你的矿井,你的作坊,以及维持现有一切的费用。”   “这就是为什么我没在科霍尔有太大的动作,”我叹息出声,“那里是可以自给自足的吧?”   “可以,实际上科霍尔人的盘角卫和城市费用完全足够,还有节余,当前问题是,除了科霍尔和琴恩河,在别的地方,我们都是在花钱,而不是赚钱,   农民缴纳的税赋是粮食和亚麻,少数人会缴纳羊毛,我得提醒您一点,他们需要过冬,我们这几年未必能有多少税收,毕竟大家活命要紧。   矿主们还没有完全产出,铁匠铺、蜡烛作坊、布匹店、木匠、马车作坊、泥瓦匠人都非常稀少,远远不够用,驴子、骡子、牛和马儿的数量也跟不上开垦的脚步。”   我张望轮宫的屋顶,“那我还坐在这里,把这个铜制的玩具卖了吧。”   “这倒没必要,”提利昂宽慰,“反正卖了也不够。”   这是来自青枝家族的礼物,不是我自己造的。   “人口如何?”我继续。   “女王堡在册的有四万五千人,河垒三万多,阿·诺颐一万八千,伤心领,也就是查约恩大概有三千人左右,大量的农民在你的土地上耕种,没有主动登记,他们当然不会获得牲畜和工具的使用权,但是他们也不交税,七国到来的领主们划了地,大部分都没有上报旗下农奴和仆人的数目,甚至卫兵的数目我们也没掌握。”   我没问科霍尔和琴恩河畔的人口,那个属于千万级别的概念。   “我猜要完善的统计所有的人口、土地和产出需要花很多钱?”   “对,”提利昂自然没有否认,“我们也没有足够的文员来做统计,哪怕用现有的统计方式来了解您的科霍尔和琴恩河也是不可能的,红王,   现在的有些问题只有通过时间来慢慢让它消失,有一些则是刻不容缓,您必须优先解决一些事,在另外一些事上节省费用。”   “琴恩河畔冬天有一年一熟的粮食,”我敲着桌子,“但是洛恩河畔的田地在冬天会比琴恩河收成更好,我们需要迁徙人口。”   琴恩河的农村内斗严重,他们视邻居如仇人,用前世的一句话说,内卷严重,迁出一些人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实际上有不少琴恩河畔的科霍尔农夫已经在这么做了,自发地迁徙,”提利昂思忖,“如果不是过去洛恩河畔太过混乱,周边的城邦有意识地定期扫除这里的聚居地,他们早就往南边跑了。”   说不定以前确实有科霍尔的农民逃去自由的洛恩河畔,享受没有税吏和大量竞争者的日子。   然后死在了强盗手下,或者自己变成了强盗,最终才发现,近乎荒无人烟的洛伊拿故地竟然比人口稠密的琴恩河还要危险。   反正吧。   要应付这一波迁徙潮,又是一笔钱,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前世政府的反应总是挺保守,要应付的事情太多太多,手头的余钱太少太少。   在过去,洛恩河畔的村庄不多,是因为太过混乱,如今我带来了基本的秩序,就导致已经挤满了人的琴恩河两岸村落开始向南边的匕首湖输出人口。   哪怕我无动于衷,这也会自然发生。   从潘托斯到娜·萨星,然后是匕首湖、伤心领(查约恩)和科霍尔。我来时不过是六千人马,一年以后却影响了上千万的人口。   我给自由贸易城邦带来了剧变,在布拉佛斯和瓦兰提斯的争锋下,努力求存,扩张势力。   各类繁杂琐事一直从早上处理到晚上,甚至顾不得让已经巡视了三趟的亚里安出去。   皎月初升,我换上胸甲和头盔,打扮成剥皮卫队的模样,跟着队伍,逡巡在河岸边,放松放松。   没人傻到以为我是普通人,全军都知道红王在外头透气,只是无人有言语而已。   多久没有过这样只属于我自己的时光了?   孤鹜飞过天穹,倒映在起伏的河面上,寒气渐重,不知不觉,在这里已经不闻蛙鸣。   我回忆起了泪江,比正在涌入匕首湖的琴恩河更加安静,在现在这个时节只怕已经开始封冻。   先民之王菲林特曾经被波顿和史塔克的联军围追堵截,菲林特的公主投入泪江自尽,泪江故而得名。   而在千年之前,就在泪江畔的恐怖堡,末代红王罗加·波顿走出遍布疮痍的大门,匍匐在了史塔克的面前,自去王号,流着泪成为了奔狼家族的封臣。   列王来,列王往,生生死死,不过是长河中的一朵浪涛。   现在,红王回来了。   在我的手上,不是多米尼克,也不是卢斯,波顿家族的红王重新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是我,恐怖堡的女儿,让这个家族的执念得到了圆满。   是因为卢斯的原因吗?我自问。   我是不是恨他的同时,也在认同自己是波顿的一份子?   泰温·兰尼斯特是压在提利昂心头的一座大山,难道——   还是说,我在嫉妒多米尼克,所以要证明我可以做的比他更好?   不,我告诉自己。   我既是莱雅拉·雪诺,也是穿越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我根本没必要沉浸在土著人的爱恨情仇之中。   我一直以来,都是想要远离北境即将到来的灾厄,传说中的长夜,远离异鬼和尸鬼,远离寒神和旧神、红神亘古以来的战争。   他们在玩正义和邪恶的游戏,冬天和夏日的争端,虽然我是北境人,但是也没必要参与进去,把自己的小命赔上。   但是如果真的只是这样,我大可以去永夏之地,躲避北方的灾患,何必开疆扩土,建立自己的王国?   啊,是野心,我不甘于受人摆布,屈居人下,我讨厌人家说起野种的样子,维斯特洛对我的待遇让我愤懑。   对,是野心,我想要权力,从成为财政大臣的那一刻就止不住自己的脚步了。   所以,我用鲜血、汗水和长矛铸造了新的国度,熄灭了铸煌家的炉火,成就了自己的权威。   现在,我成为了红王,这就够了吗?   我是不是该去追寻一些别的东西,例如爱情,例如亲朋?   还记得莱拉小熊吗?   还记得克蕾吗?   还记得那些已经告别的人,逝去的人吗?   我对多少男女动过心,却始终没有敞开过自己的心扉,到了今天这一步,我的地位已经足够,是不是可以开始追求自己的生活了?   不,不够。   王者只是冰火世界的顶端,并非我的顶端,我乃是其它世界的来客。   我知道王者之外还能有什么。   所以,   我不会让波顿家族和卢斯局限我的想法,我要更进一步。   我要成为这个世界没有的,闻所未闻的人物。   我想要看到举目所见的人等都向我俯首,从维斯特洛到自由城邦,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子民,就像是丢弃铁王座的那天,在女王堡的那天,在阿·诺颐的那天,在科霍尔的那天。   丢弃铁王座。   我突然觉得自己背叛了自己,却立刻又把这种想法丢弃,毕竟我不会真的成为铁王座上的王者,这辈子都无缘于此。   可是,   我感觉,自己的其他渴望都被这难以抑制的欲求淹没,或许一些人会说我的灵魂迷失在了权力之中?   我想成为——   万王之王,王上之王,伟大的莱雅拉,万民的主宰。   皇帝。   “嘿,小兵兵。”一声呼唤响起在耳侧,是亚里安。   他看起来很平静,不过一直如此,哪怕是早上提利昂的排斥,也没让他面露怒色。   “你在叫我?”脑海里的迷梦暂时烟消云散,我瞧着他的双眼,然后打量了一下他的着装,语气嘲讽,“‘老爷’?”   亚里安扫了一眼我的身后,举起左手,其上是一朵半开的花,八瓣晶莹洁白,就像是月亮本身。   ”月花(Moonbloom),圆月时,它会怒放,月缺时会半开,若是月亮从天空中消失,它也会含苞闭合。“   我接了过来,”我听说过这个,在旧镇的花园里,海塔尔人很喜欢这种花卉。“   “就像是你。”他说。   “是吗?”我把花别在我耳边,“那倒是告诉告诉我,我什么时候怒放,什么时候半开,什么含苞闭合?”   “你想听情话儿?”   “是啊,多内尔不在,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了。”   好吧,除了顺路当个皇帝这种心愿清单上的小事之外,其实偶尔在乎一下感情生活也挺有趣儿的。 第302章 尾声 后记   我主理教务已经很多年了。   在科霍尔侍奉黑山羊的日子似乎就是我一生的全部,我在年纪很大的时候,才勉强学会了如何理解那些祷告者,献祭者,理解他人的恐惧和心愿。   后辈们说,我总会听到这种说法,他们说,我主持黑塔的时日,是最激情澎湃的岁月,帝国初兴,男人唱响凯歌,开疆拓土,女人勤劳勇敢,创造财富。   我一开始时会告诉这些年轻人,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梦想中的日子,不提那会儿帝国只是王国,它的缔造者每日战战兢兢,生怕四周的敌人大军压境。   他们憧憬的,仰慕的,那段追逐梦想的岁月,其实质只不过是一群凡人残忍的相互厮杀,在缺衣少食之中的苦苦挣扎。   不过我很清楚,当时间已经过去半个百年以后,如今这种憧憬已经成为我们这一代人对青春的回忆,年轻一代人对历史的追寻时,我的感受不过是大海中的一小朵浪花,微不足道,人们对现实的不满,对过去的幻想,远比真实更加重要。   不过,我得承认,当她进入科霍尔时,确实,剧变产生。   在回忆伊耿历300年的王国征服之前,我必须更正很多读者可能有的一个预设:一个佣兵团入主一个城邦,近乎奇迹。   在我的年代绝非如此。   佣兵积累战功,带着军队进入城市,然后与当时的亲王或者总督联姻,最后成为统治者的一份子,是非常司空见惯的现象,例如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他连军队都没有,却成为了亲王的女婿,并拥有城市中最奢华的宫殿。   不提那位总督在坊间谣传之中的上位史,佣兵成为国王并不稀奇。   我听说过很多类似的事情,不会发生在布拉佛斯或者瓦兰提斯,却会发生在除此之外的任何一座城市,那一天,它发生在了科霍尔。   那一天,这样一个女人,一个投机分子,走进了我的城市,她霸道而残忍,用饥馑逼迫我们屈服,残忍地杀害了这座城市原本的统治者之一,并奸诈地利用贵族之间的矛盾和野心让他们俯首称臣。   同时,我不得不承认,不管是以男性的眼光,还是不带任何性别的欣赏,她都有一种别样的魅力,不提她脸蛋精致,丝毫不像是身经百战的老佣兵,她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种自卑而自负的魄力——这听起来很不恰当,却是我能找到的最合适的形容。   稍后,我从她的举动中发现了她的政治性格,作为一个政治人物,她拥有永不满足的权力欲望,这位身为治理者的莱雅拉·格林菲尔·波顿,既会聪明地顺应现实,也在与现实的博弈中,或明显或隐蔽地剥夺着其他人的权势。   无论如何,我当时都在面对这样一个处境:这座城市换了一个主人,大大地限制了黑山羊祭司的权力和待遇。   一些年轻的祭司离开了羊灵的神庙;人们不再尊奉黑山羊的权威,无人再来献上祭品,除了最赤诚不改的老妪和老翁;其他神灵的牧师试图将遍布全城的黑山羊雕像换成自己的神灵;七神的修士考察我从小生长的黑塔,他们想要在科霍尔建立他们的圣堂。   一些信徒很愤怒,他们想要学习光之王的信众进行暴动,甚至已经着手实施,然而我知道,这一部分人实在太少,不足以改变科霍尔的局势。   一切现象都在告诉我,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措手无策,必须绞尽脑汁思考如何改变自己面对的恶劣处境。   很快,我的机会来了,说来很让人气愤,机遇的到来,不是因为黑山羊的哲学,也不是因为我英俊的脸庞,甚至不是因为黑山羊过去千年的影响,而是因为,一帮毫无信仰的饱学之士。   ——奥古瑞欧斯(羊愿歌者)   《黑山羊手札,四百零三》   作为第四百零三位羊愿歌者,他或许是羊愿歌者中最轻松的一个。   歌者在羊皮纸上慢慢誊写,阳光透过窄小的窗户撒入,细尘飘飞其中,时间似乎就此停止。   他写得很慢,模仿得惟妙惟俏,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跟花一样。   总会有书籍太过老旧,只能保存,不堪一翻,所以,誊抄是每个祭司的基本功,他们要在书卷变得太过脆弱之前,将其内容搬运到崭新的纸页上。   这本来该是其他祭司的活计,可是如今黑塔无所事事,他的空余时间实在太多,因为科霍尔已经将黑山羊抛在了脑后,他们在奉承新的主宰带来的新的七神,羊神已然成为被遗忘的过去。   世人如今不再在乎黑山羊,他知道,科霍尔的子民原本就对黑山羊避之不及,如今更是不闻不问。   还有奥利昂·贝勒里斯,其家族姓氏来自瓦雷利亚的死神贝勒里恩,在过去瓦雷利亚还存在的时候,乃是远超坦格利安的著名豪门。   那个杀死了亚里安并取而代之的男人,歌者猜测他是要想办法祸害乍然出现的莱雅拉,然后想办法获得这个攫取权力的契机,毕竟根据记录,当年的奥利昂,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之后宣称自己将是新瓦雷利亚的皇帝,尔后骑龙而去,消失在人间。   他绝对不是什么温文尔雅的好人。   可是歌者没想到,他抛弃自己等人如此的彻底,只有歌者知道亚里安已经被掉包,也知道亚里安和黑塔的联系,可是看看现在,那个龙王可有看庇护他的黑塔哪怕一眼?不!他忘了。   他已经将黑山羊和其信徒抛弃。   不论内心的挫败感,或是被奥利昂·贝勒里斯欺骗背叛的感觉有多么强烈,歌者表面上依旧平静。   “托马德·维水大人、迪茜·磐岩和红王的幕僚长科本来访,”门外响起悄然的通报,来自祭司西卡·拉卜,“他们在祭堂等待。”   歌者奥古瑞欧斯抬起他似蓝近紫,难以言说的双眸,将正在抄写的书籍收拾起来。   “他们想干什么?”两位黑袍人一前一后向楼下走去,歌者还记得莱雅拉进城的时候,她手下的奴隶骑兵,所谓的“自由团”一个冲锋就能打垮了黑羊卫士。   当时歌者本人眼看不好,直接让所有人投降屈服,没有抵抗,所幸留下了大家的性命,此后,莱雅拉不闻不问,当黑塔和黑山羊不存在,年轻的歌者说不准她到底想要干什么。   当他走入祭堂时,还以为在做客的是自己。新婚燕尔的迪茜和托马德礼貌地站在一起,就好像他们真当自己是一对夫妻一样,科本在摆弄大理石祭台,打量周围的饰品,就像是歌者见过的,那些前来科霍尔看房购产的外国人。   “欢迎,列位,不知侍奴如何效劳?”歌者非常有礼貌。   上千个蜡烛无声而泣,上千朵火苗静静飘摇,行将就木的黑山羊。   “是这样,黑羊祭司,”托马德警惕地打量过戴着羊头骨的列位,他开门见山,“黑塔及其周边占用了科霍尔城内的一大块地方,远胜任何神灵的圣所,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都很不合适,百废待兴,很多建筑需要被修建。”   “这是因为科霍尔是黑山羊的科霍尔。”歌者静静地盯着托马德。   后者不屑地笑出了声,“呵,你干嘛不去红王面前这样讲?在我面前这么说实在是太迟了。”   迪茜·磐岩扯了扯他的袖子,耳语一声。   大概是要他礼貌一些,托马德剜了她一眼,不过没有再吭气。   “我们在这里和你商议,羊愿歌者,是这样称呼对吗?”科本转首面对他,“是因为你有权利来申辩,不是因为你和你的黑山羊完美无暇,讨人喜欢,现在有两个方案。”   歌者没有说话。   任人宰割的鱼肉何必给自己找不自在?   “第一个,七神教会要铲倒你的这座黑塔,建立圣堂,红神僧侣要重建自己的神庙,我们将土地做三七分,七成属于七神,三成属于红神,你可以拥有一个小院子作为崇拜黑山羊的圣所。”   科本的手拢在袖子里。   “七神乃是维斯特洛移民的神灵,更保佑了红王一路顺遂,而红神拥有最多的信徒,我们对诸神圣所的分配,完全是按照各个信仰的地位来定的,容我提醒,盘角卫如今把这里当做了巡逻重点,因为你的围墙外头到处都是想要烧了这里,以报复你们过去镇压,对,光之王的子民很想把你丢进圣火里去。”   歌者想起了那些被流放到了森林里的信徒。   或许他们也该那些被流放者一样,远远地离开如今充满敌意的科霍尔,今日,诸神敢抢走黑山羊的地皮,明日,他们就敢烧屋子杀人。盘角卫或许会保护一时,但说不定改日就会把黑塔丢给愤怒的异信者以安抚他们。   “那么第二个方案呢?”歌者不动声色,他不期待会有一线生机。   “这里将成为大学的地方,这个祭堂,”他敲了敲大理石台,“正好可以作为人体解刨的教室,祭司和你们奴隶住的楼房将会被改造成教室,外头的广场、马厩、羊卫士的兵营,还有后头的大池,都必须由我们来进行变更。”   歌者心中发笑。   “这和第一个方案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我们可以容忍你们进行日常的宗教活动,另外针对你们,红王颁布了人祭禁令,但是,医学教育之用的活体解刨,是被允许的,”科本手撑祭台,“你和你的祭司怎么看?”   “大学是什么?”歌者蹙眉问道。   这是个闻所未闻的名词。   “教导知识,让年轻人学习的地方。”   知识,学习。   “有趣的提议,幕僚长,跟我来,”歌者颔首,“黑山羊乃是知识之神,这里有的是被遗忘的学识。”   在黑塔之下有一个巨大的图书馆,自科霍尔创立之初,信仰黑山羊的祭司们就一直在记录过去,收集信息。   只是里面的知识,有些太过让人恐惧。   他当然不会喜欢蛮横粗暴的剥皮团,但是,如今世道已经变了,除了适应,徒呼奈何?   可是既然要生存,黑山羊的秘密大可以出卖一部分,换取其生命的延续。   我一定会记得这一天,一辈子都记得,歌者想,因为这是在他手上,黑塔和自己的信仰从近乎毁灭的境地重新焕发生机的日子。 第303章 序章 洛恩河北   天气挺阴沉,初冬的洛恩河畔晴天不是很多,大片的农地里麦秆已经被绑好,看来粮食已经大致收割完成。   马蹄踏过黑泥路面,不远处就是木栅栏后头的村子,音乐,笑声,还有欢呼,喧嚣隐约可闻,我为了防风,用深色的羊毛头巾围住了脖子、头发和耳朵,不看身上的铠甲话,和本地的姑娘区别不大。   在这季节,琴恩河和洛恩河畔的女人都喜欢带一条长巾出门,这种长巾比前世的围巾要宽上一倍,大部分是深色调的,如果风大天冷就围住脖子和脑袋,啊,还有宗教原因,一些神灵不喜欢女性抛头露面。   有些汉子也喜欢这样,但是更多的爷们更喜欢在冷天戴兜帽,或者硬挺着,就跟这样会显得自己很有男子气概似的。   就好像我面前的这几位。   两个放哨的男丁,一个带着尖帽子,耳朵被风吹得发红,另一个穿着邋遢的皮夹克,一条皮带上虫眼密布,他们靠着栅栏门,手里抱着长矛。   睡着了。   我身边的提利昂抬头看着木塔,“没有哨兵,门卫在睡觉,还有庆祝的响动,看来这里挺安宁?”   “或许,这得问问才知道呢,”我低头看向守门的俩位瞌睡虫,“叫醒他们,小心别被长矛给戳了。”   两个傻子睡眼稀松地抬头,然后口中大喊强盗,随后才喊大人,匍匐在地的姿势极为熟练,认得出我们身上剥皮人和红底黄狮纹章,他们随后躬身请命,提利昂自然准允,然后这二位大呼小叫地找村子里的头头去了。   “看我说的什么,这里挺安宁。”提利昂嗤笑一声,在士兵的帮助下下马,我也一样。   不一会儿之后,木栅栏开出一条缝,一个没了大部分头发的脑袋伸了出来,认真地打量了一遍我们。   “我们交过税了,我的大人。”   “我们不是税务官,我们是来采购食物,你们一定已经收到了通知,红王銮驾现在就在这里的不远处。”提利昂陈述,他弹了弹自己胸口的镀金手胸章,“我是泰温之子,提利昂·兰尼斯特,洛恩王国的红王之手。”   惊呼声起,“国王之手!?哦,诸神呀,抱歉,抱歉,这就开门大人,实在抱歉。”他收回了脑袋,过了一阵子,大门敞开,我看到村子里的人全都已经跪倒在地。   提利昂举目观察,当先而入,“这是要结婚?”   “是的,大人。”之前那一位趴在地上说话了,“今天有两对新人。”   “继续吧,照顾好我们的马。”   “如您所愿,如果您不介意的话…”他不敢抬头,亮堂堂的脑壳顶对着我们,谦卑极了。   “啊,我知道规矩,”提利昂拉他起来,“我会祝福这两对新婚夫妻的,时间挺凑巧,嗯?红王也是这个月结的婚。”   稍后,他带我们去村子里最好的一间屋子,或者说最大的一间茅棚,我们围着火堆就坐。   从科霍尔一路向南,我见到过了无数个村长,听了无数的阿谀之词,开始时还算新鲜,到现在已经乏味十足。   所以,我假装自己是个普通女贵族,而不是红王,作为一种休息的方式。   “你是打哪儿来的?”   “河间,我之前是派柏家老爷的猪倌儿,我养的猪,就连徒利家都很稀罕,然后,战争开始了,兰尼斯特的杂,啊抱歉,兰尼斯特家族军队来了,杀了我的老婆和女儿,他们说我儿子死在了奔流城,   我们是三月时来的,当时酒馆里到处在说,海的那边没有战争,有一块七神赐予子民的避难之地。”他一边介绍,一边倒酒,屋外的游乐继续,蹩脚的乐队和歌手在外头表演,音乐声断断续续地飘进了这里。   “这是在河垒买的。”他继续介绍道,“梨子酒,潘托斯那儿的好东西,河垒的集市里最多的是骗子,不过美酒也不少。”   “很抱歉你家里的事儿,”提利昂有些局促,“但是别怪我,你也看到了,我就一侏儒,人称小恶魔,恐怕没这个能耐欺负你家里人,所以,节哀顺变,享受新生,你们这里距离河垒有多远?”   “我理解,我婆娘和整个城堡里的人都睡过,我女儿当时正在和放羊的小子偷情,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我儿子嘛,一打仗就会死士兵,这是七神也得承认的道理。   所以,其实我不是很放心上,   这里坐马车要五天,”他回答,给我摆好木杯子,“你好,女士,我上一次去是去效忠,领主变成了红王,所以又得重新表一次忠心,对着这个纹章发誓永远忠诚。”   “收成如何?”我问。   “还成,这地方冬天也可以种田,女士,”他回答,“我们有五头牛,三匹马,去河垒那一趟买了六只猪崽回来,村里还有一头驴子,三只狗,我们的余粮够养这些畜生,养人肯定也是够的。”   “村子里都住了些什么人?”提利昂手拿杯子喝了一口,他看着外头,“味道不错,这对夫妇是刚从河边回来吗?”   从鞋子上的泥巴来看,大概是。   “那个姑娘家是洛伊拿的,他们去祭祀了洛恩河母亲,就在昨天,所以实际上他们昨天已经结过一起婚了,今天是在七神的神父面前再来一次。”   “另外那对,当丈夫的是多斯拉克人吧?”我观察到,“外来人吗?”   “啊,那个是个自由人。”这位村长说道,他的手在自己的皮围裙上擦着,“才来的,他未来媳妇一家是瓦兰提斯来的逃奴,你晓得,瓦兰提斯那儿女儿出嫁要付一大笔钱,那个女孩的父母给不起,所以他们没把女儿嫁给瓦兰提斯人,嫁给了一个没什么亲朋的马人伙子,这是个挺棒的小伙子,他养了不少羊,还有四五匹马。”   自由人,没效忠,没缴税?   这里有多斯拉克人倒是不奇怪,草海没加盖,那些牧民四处飘也是正常。   更何况,为了早日适应与多斯拉克人打交道的事务,我名义上也是一个卡奥,境内有多斯拉克牧民不要太正常。   “有村子没给红王效忠?”我问。   “有,不少,”村长坐下陪着喝酒儿,“他们迟早得给王冠下跪,不过,现在还没有,各位老爷们有剑有弓,还穿着铠甲,他们迟早会明白的,能活着就是运气不错,蒙七神保佑了。”   我们在棚子里休憩,提利昂买了一些风干肉、面粉、卷心菜和腊肠,当场用金龙和辉币付清,然后我们大家旁观这场婚礼。   “洛伊拿人,维斯特洛人,还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新居民,”提利昂把玩着手里的木杯子,“这些就是你的国民,我的红王。”   “他们正在形成一个新的民族,这需要时间,”我指点人群,“那是个红袍僧,还有这个主持婚礼的教士,你有什么看法不?”   “诸神的使者,”提利昂抱起手,把酒杯丢到一边,“不过我没关注他们,我想的是,这个村子能招来多少士兵,你看,那是个猎人,我至少见到了三个。”   “那个不是猎人,你看那个皮毛,是水獭的,那个可能是渔夫。”我更正道,“我想管理这些宗教人士,给他们发执照以辨明真假,免得一群假先知、神棍、算命的骗子在我的土地上闲游瞎逛。”   “不可能,”提利昂看了我一眼,“他们不会愿意的。”   在我们谈话的当儿,“他们来了,他的亲戚来啦!”那两个门卫中的一个大喊,人群里传来欢呼声。   “估计是那群‘自由人’,多斯拉克人,”我低语,“准备好武器,不要放松。”   多斯拉克人及其好斗,我可不想在这里吃亏。   大家轻轻颔首听命,三十位剥皮卫士悄然警戒,提利昂也停下了他喋喋不休的嘴巴,侧耳倾听。   争吵声响起,一个尖锐严厉的男声,然后是那个村长的回复,他们发生了争执。   我的手放在了剑柄上。   所谓的“自由人”其实就是强盗,人嘛,讨生活的时候,能劳动就劳动,不能劳动就抢劫,不冲突。   守法良民在这个地方不大可能存在。   争吵一直在持续。   “啊!”远方一声痛吟响起,我不由得抓紧了瓦雷利亚钢剑“鳞光”。   “检查武器和铠甲,我们可能要打一架了。”提利昂伸长了脖子,就像是一头呆呆的鹅。   “他们在往我们的马儿那走去,村长在拦着他们,但是没拦住,他们在拔刀,看马的是潘尼,他站起来了。”外头的卫士解说道,他语气挺紧张,估计局势也挺紧张的,   “是一群马人,亚拉克弯刀,彩绘背心,他们在骂人,他们在朝潘尼比手势,他们在嘲笑他,他们在逼近——”   “够了,杀光他们。”内容冷酷无情,我的语气云淡风轻。   在自己领地上下个乡还能死个自家的卫兵?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红王,还可以谈判,您没必要——”   “一群马匪想要抢我的马,红王的马,挂着剥皮人的纹章,”我平静地道,“他们蛮横地对付红王承认的村庄,既不效忠,也不纳税,还在我的土地上横冲直撞,”   接着我逼视侏儒,“你提利昂是效忠于我的红王之手,还是他们的代言人?”   “我忠于你,”侏儒谨慎地说道,“但是——”   “那就去砍掉他们的脑袋,插在长矛上,就挂在这个村的村口,挂一排,”我慢慢地吩咐,有的不是冒充成女贵族的语气,而是红王的威严,“当我从这儿离开时,我要看到这一条美丽的风景线。”   “他们所有人?”提利昂不敢置信。   “对,敢动武的,敢朝剥皮人拔剑的,全部,这是他们亲戚的婚礼,可是他们自己,选择要在亲戚的婚礼上拔剑。”   我理解提利昂的想法。   人家这是在结婚,那个村长还被兰尼斯特害的家破人亡,所以小提利昂心软了。   不过。   人说多斯拉克的婚礼上,如果不流血,不死人,就算是一场失败的婚礼。   说得对,那就死多一点儿呗,别跟我说什么要照顾马人的情绪和风俗,他们看到骏马就挪不动腿。   这是我的领土,别说是马人,就是半人马也得给我盘着,挑战我的暴力机器,还TM的抢马?   “好,我去了结他们。”提利昂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跟我来,砍了那帮头发里编铃铛的孽畜!”   剥皮团立刻应命,紫杉长弓,里斯强弩,河湾的板甲,科霍尔的利刃,他们露出了獠牙。   我的剥皮卫士都是身经百战的精锐,人人披挂整齐,手持长柄,“洛恩万岁。”   “洛恩万岁!!!”多斯拉克的武士们懵然不及,就迎来一波冲锋!   碰!   我来到屋外,抱着手,傲然瞧着屠杀展开。   箭矢交加,而对方马弓都来不及开!   盾牌狠狠拍在他们的脑壳上,然后是刀剑加身,长矛的攒刺轻易穿透薄薄的背心,扎了个透心凉。   那个新郎嗷嗷叫着拔出了自己的弯刀,随后就被从后头一棍子敲倒。   女人在哭,小孩在叫,庆祝的人群飞快地四散奔逃,躲进了自家的房子里,到了一切沉寂的时候,一排新鲜的人脑袋被插在尖刺木桩上,顺着道路递次延伸。   这些想抢马的多斯拉克人不但丢了性命,反而让自己的草原马被我们所获。   “武装男人和女人,巩固你的木墙,”我丢下了这样一句话,“当他们来袭时,骑着最快的马去河垒求援,记得,挂上剥皮人的旗帜,很好画,不是吗?”   我的这个举动算残暴吗?   屁。   这种事在七国,在洛恩,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天都会发生,欢迎来到冰与火之歌的世界。   “啊,对了,”我们骑马离开,提利昂沉默不语,我回头道,“新婚快乐,祝福他们,这是红王本人的祝愿。”   “我只希望不要再有战争,”村长大概没听进去,“再也别有了。”   当我回到营地时,南方传来了新的消息,我们知道那个村长的愿望注定要落空了,南方的瓦兰提斯正在整军备战,他们的五万大军随时会北上。   轮宫里的宫廷贵人们面面相觑。   “五万人,”提利昂双手靠在桌上,“我们不可能对付得了五万人。”   “那么,我们需要盟友,”亚里安说道,“瓦兰提斯,五万大军,我猜你的五个军团比起来不过是一只小蚂蚁。”   我还没来得及洗澡,身上穿着铠甲,双腿搭上了圆桌,“确定瓦兰提斯的十万大军已经出发,航海往奴隶湾去了?”   “对,去了西边,他们势在必得,我们不是主攻的方向,但是即便——”   “这件事我早有预案,王夫,我一直都有想法,这样大规模的征召对瓦兰提斯来说是几百年来的第一次,他们整个国家都会极其不适应,这就是我们的机会,泰巴德,记录。”   多年没打仗,突然就调兵遣将十五万,这些瓦兰提斯执政官倒是挺会动嘴皮子,下头人恐怕都快哭了。   这可不是前世的现代国家,有完善的动员机制,在这个年代这么玩,会造成一大堆麻烦。   “命令斧刃不用到任了,直接以元帅的身份去出使诺佛斯,”我下令,   “告知瓦兰提斯北上的事儿,可以承诺配合诺佛斯剿灭哲科的卡拉萨,记得告诉他们,反正他们不和我们达成联盟,我们就挡不住瓦兰提斯的大军,到时候大家一起完蛋。”   我和诺佛斯的小摩擦与瓦兰提斯相比算不了什么,瓦兰提斯是要扩张,是要重建瓦雷利亚,换句话是,占领诺佛斯和科霍尔。   这可不是一点边境划界问题,或者远道而来的多斯拉克卡拉萨能比的祸患。   “第二个,给科霍尔去信,向科霍尔森林发出征召令,组建我的林地团,每一个骁勇的战士应征,都可以换取过冬的粮食和衣物,战死后有抚恤,如果功绩彪炳,待遇会上升。”   “新的军团?”   “对,”我承认,财政再难看我也顾不上了,这关系到生死存亡,“然后,命令莫索和别科去寻找波诺卡奥的卡拉萨及其他的卡拉萨,告诉他们,瓦兰提斯的军队已经出征,他们的子民守着千年来积攒的巨大财富和物产,这时候不去劫掠,等于放过一个壮大自己部落的机会。”   波诺有四五万名咆哮武士,如果瓦兰提斯发现他们南下,可能会发疯。   “我们如何说服他们放过被瓦兰提斯进攻的我们?我们明显更脆弱。”提利昂问。   “献上贡品,告诉他们,瓦兰提斯的军队在我这里,他们家是空着的。”   嘛,只能割肉饲敌了,我没得选。   “要不要征召全境?”提利昂问道。   如果在几个军团之外再依照七国的习惯征召封建大军,我估计可能也可以有五万人。   但是现在正是收获时节,而且移民刚刚定居,忠诚也需要培养,没必要在战事中耗费人口。   “暂时不用,”我拍板,“现在,命令剥皮团三千人和赎罪团三千人渡过洛恩河,我们先去把那个红神祭司和他的信徒给料理了。” 第304章 序章 瓦兰提斯   “砍他的手,砍他的手,好!!!”   咚!   汗水在空中飞舞,光头的胖子狠狠将手中的屠刀剁下,自个儿身上的肥肉颤了俩颤,小偷的惨叫应而响起,这个罪犯看起来也就十几岁,又瘦又小。   人们说如今瓦兰提斯今不如昔,比不了正当鼎盛的布拉佛斯,可是实际上,那些日渐凋零的鲜花和喷泉只存在于贵族居住的东城,街巷寂寥,人丁不旺。   “好!!!”真是一场好戏,伸长脖子的贫民们鼓掌欢呼,兴奋地吹着口哨。   而在长桥的西边,雇佣兵、外国人和奴隶聚居的地方,人流熙熙攘攘,活力四射,你很难察觉到瓦兰提斯是一座正在衰落的城市。   这里生机勃勃,就连砍手之刑也能聚起无聊的大众,稍后,刽子手们会把这只手挂去长桥的中央,作为窃盗之刑的惩罚,让所有人引以为戒。   把自己裹入严实装束里的杰奥里斯·齐赫达靴子触地,据说东城的贵人们宁愿自杀,也不愿意接触西城污秽肮脏的地面,可是看情况,艾奥里斯截然不同,他毫无顾忌踩在东城的街道上,两个虎袍奴兵同样蒙着脸,忠实地跟在他身后。   瓦兰提斯的西城无所不有,科本为了找个解刨的场地看上了黑塔,而同样的问题在瓦兰提斯很好解决。   就在刑场的不远处是地下解刨剧场“欢尸”,执政官“驯马人”杰奥里斯·齐赫达全身穿着宽袍,脸也蒙了起来,他正迈步而入。   地下解刨剧场是近百年来年轻人热衷的娱乐之一,不少贵族也着迷此道,以满足自己的求知,或者猎奇欲望。“欢尸”就是这样的剧场,这是一伙儿死灵师开的店,他们身着黑衣,蒙着自己的脸,每周解刨三具尸体供看客观摩。   这些死灵师声称自己具有魔力,可是艾里奥斯知道,这不过是吹嘘而已,他们是一群偷尸贼,号称不管是什么样的尸体都能搞到。   其中甚至不乏连环杀手和黑店店主,因为新鲜的尸体总是要自己制造才成,而“新鲜”,往往意味着多卖一些钱。   同时,死灵师也是不错的外科大夫、行刑人和艺术家,他们很会利用人皮、骨头和毛发,做出来的制品都挺不错,执政官艾里奥斯就有一副人骨制作的餐具,据他所知,死灵师声称的,带来不幸或者幸运,亦或是诅咒和祝福,这类迷信的功能只怕是没有的。   死灵师不是巫师(莱雅拉:?),显而易见,毕竟,瓦兰提斯不是亚夏,哪可能出个门就遇到魔法?   “欢尸”所在的小巷很暗,入门后除了几根蜡烛之外,也找不见其他的光源,   “阁下。”鞠躬致意的人拉开他包间的门,杰奥里斯·齐赫达昂然而入,稍后两位俏丽婀娜的女奴悄然走进,给他倒酒布置,在他坐下以后依偎在他身边。   “今天是谁的秀?”他询问。   “一个科霍尔商人,被人在旅馆里割了喉,为了庆祝您和瓦兰提斯的北伐,特意准备的。”门外等候的男奴说道。   毫无意义的奉承。   就好像准备了这两个女奴,保留了这个包厢一样,这些死灵师对他卑躬屈膝,在他当选了执政官之后尤其如此,大部分东城高贵的瓦雷利亚人不屑于一访西城的脏乱街巷,因此,这样能给执政官谄媚的机会,对这些贱民而言实在太过难得。   有时候杰奥里斯也会反思黑墙之后的瓦雷利亚人。   高贵的血脉不止让自己和自己的同胞骄傲,同样也成为了一堵墙,一堵不屑于理解他人的墙,这堵墙因为墙外人的奴态变得越加巩固坚实,让杰奥里斯有时也会有天之骄子的错觉。   然而错觉也只是错觉而已。   他出现在西城不是没有原因的,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就是在西城长大,这么多年来虎党一直处于边缘状态,齐赫达家族最惨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在东城的产业,被迫和贱民们一起生活。   最卑微的时候,艾奥里斯家里连个奴隶都没有,他在街上和外国人、奴隶的孩子玩耍,甚至挨过好几顿打,银色的头发和深邃的双眸毫无意义,出了黑墙的杰奥里斯知道,这两个特征在瓦兰提斯遍地都是。   虽然贵族们视而不见地以高贵自诩,但是,杰奥里斯明白,指不定西城的伎女比他们的血统还能更纯粹,再或者街上被饿死的小孩都可能有龙骑士的天赋,谁知道呢?   所谓的,纯净无上的瓦雷利亚血脉,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谎言,   传说中的龙,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荣光只不过是个让人盲目追寻的泡影。   阶级和传承,还有政治,才是光辉之下,名城瓦兰提斯真正的真实,从这点看,这座城市和她鄙视的那些蛮族城邦没什么区别。   轰!   火把一个接一个燃起在圆形的剧场,照亮了地板上的彩色马赛克画,还有墙上的壁画,一副接着一副,所描绘的是男女之情、龙焰悲歌、群塔高耸和遮天的龙翼,四个最经典的瓦雷利亚剧目,已然和瓦雷利亚本身一起,被人遗忘。   在更久远的年代,这个戏台属于真正的戏剧,那些来自瓦雷利亚的明星们,在那个年代,他们就是全世界的神。   瓦雷利亚确实有诸神,但是瓦雷利亚人没什么虔诚的心理,他们更喜欢以酒神的名义狂欢,以歌神的名义娱乐,以死神的名义处决,所谓的诸神,其实就是他们自己。   例如瓦雷利亚的死神贝勒里恩,名讳来自著名的龙王家族贝勒里斯。   换句话说,在瓦雷利亚人心里,他们自己,就是神灵,下跪是蛮族和奴隶的事,自由堡垒中的自由的瓦雷利亚人,只需要享受就好。   如今,瓦雷利亚的戏剧就和她本身一样已经消失在了末日浩劫之中,留下的,是解刨剧场,“欢尸”,杰奥里斯觉得这有些讽刺的味道,就像是尸体代替了过去的剧目一样,人间的悲欢离合总会消失,人类留在世界上的余音,只有死亡。   主持人上场,他会念诵一段开场白,今日的剧目就此开始。   “人的身体就是一部书籍,蕴含着无数的故事,”他慢慢踱步在戏台上,“你喜欢吃什么,你喜欢喝什么,你过着怎样的生活,穿着怎样的衣服,你有女人吗?你有多少段爱情,你以为这些都是秘密?   不,不是,你的尸体都会告诉我们一切,你的五脏六腑就是你一生的总结   今朝,我们要走近的是这样的一位男士:他约摸三十岁左右,不幸在旅馆中被歹徒杀害,他是个科霍尔人,生前的名字叫做亚马·绸漫,现在,让我们来品一品他的故事。”   主持人手一招,就像是变戏法一般,一具男人的尸体就此赤裸地摆放在戏台中央,戴着面具的解刨师傅上台来,手上的刀将男人的胸口切开,然后是腹部,一个T字形的创口出现,然后是掰开肋骨,一点一点地取出内脏。   主持人在一边解说,每一个部位,正常人该是什么样子,死者哪里有所不同,到了有趣的地方,还会有人在一旁演出。杰奥里斯说不准他们到底是在说实话,还是杜撰?他心思已经飘到科霍尔上去了。   科霍尔曾经是瓦雷利亚的殖民地,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之前。   那段日子里,除了布拉佛斯之外,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都听从瓦雷利亚的号令,各自有不同的分工,科霍尔的作用就是开发附近森林的物产,瓦兰提斯的作用是汇集其他城邦的产出,并成为瓦雷利亚最繁荣的贸易点。   在瓦雷利亚毁灭以后,除了瓦兰提斯之外,没有任何一座城邦怀念过去,这让自诩瓦雷利亚人的瓦兰提斯贵族痛恨万分,并发起了“再征服”之战,可惜,除了瓦兰提斯,没有人想要再见到又一个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诞生。   当时瓦兰提斯几乎在和所有的城邦开战,最后自然失败了,瓦兰提斯过去在洛恩河上游的定居点全部被毁,甚至连多斯拉克人也越过赛荷鲁江,摧毁了今日瓦兰提斯北部的所有农庄和城镇。   如此大的失败,让政变发生,甚至虎党也失去了执政的权力,不得不让位给象党。   如今,局势又回到了瓦兰提斯想要征服自由贸易城邦的“再征服”那年。   杰奥里斯·齐赫达心里很清楚,那位老执政官,“猛虎”马拉乔·梅葛亚之所以突然宣布同意北伐,是想要拉拢他和他身后的虎袍军。   当年,齐赫达家族之所以能够回到黑墙之后,位入高贵的瓦雷利亚人之列,就是因为虎袍军的帮助。   在末日浩劫时的虎袍军不过有三十万人,而今,这个奴隶军功集团人数已经发展到了两百万,其中固然大部分已经是奴隶农夫和奴隶工匠,而非士兵,可是也有不少地位已经非常高,甚至即便暗害有产者,也不会有人敢过问。   原因很简单,他们有刀剑,有铠甲,有军队。   所以,在当下就造成了一个很诡异的局面,千年来没有执政官面对过的局面:虎袍军帮助虎党世家齐赫达重新成为贵族,帮助杰奥里斯·齐赫达本人成为执政官,于是杰奥里斯替虎袍军说话,要求进行更多的战争。   因为只有战争,才能让这群名为奴隶,实际上能量颇大的军人继续壮大。   好了,现在,猛虎马拉乔说要进行两场战争,杰奥里斯身后的虎袍军当然喜不自胜,可是,他同时也说“再造瓦雷利亚”。   这不是又要和万国开战的意思吗?莱雅拉前世的慈禧也是这么干的,看看当时大清的下场。   打赢了,扩张了,尝到甜头以后再这么宣扬不好吗?   杰奥里斯就很烦闷了,那个猛虎马拉乔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虽然同样是虎党,但是“猛虎”马拉乔·梅葛亚的作风一向是支持海贸,建立海上霸权,打压拉赫洛及其信徒。   不该是和自己一样提倡陆权,沿着洛恩河北上的思路,这对梅葛亚家族又没有好处。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咚咚,门被扣响。   “何事?”   “阁下,另外一位阁下要见你,是奴隶主阁下。”   艾奥里斯敏捷地推开坐在自己腿上,享受自己下意识爱抚的女奴,打整衣物,“请他进来。”   帕拉奇罗·瓦勒里斯胖胖的身子出现在一个简单的轿子上,他虽然是奴隶贩子,和西城的贱民会打很多交道,可是这位帕拉奇罗坚持瓦雷利亚的习惯(其实是奴隶湾吉斯人的习惯),双足绝不沾上西城贱民沾染过的土地。   他下轿的时候,女奴们立刻趴伏在地,任他双足踩过,那些妙龄女子哪怕是承受了过人的体重,也一声不吭,而帕拉奇罗面色如常,这位确确实实是个不把奴隶当人看的主。   “下等人的娱乐,”帕拉奇罗·瓦勒里斯不屑地瞥了一眼下头正在解刨尸体的死灵师,“你该学学瓦雷利亚的雅趣,这才配得上你的血统。”   杰奥里斯低眸瞧了一眼,被帕拉奇罗踩过的女人死了没有   他看到微微起伏的躯体,那个女子大概还在喘气。   杰奥里斯知道,帕拉奇罗本人其实不大乐意来,可是他需要知道虎袍军的意思,又高傲地不想直接去问那帮奴隶军人,所以,就找上了杰奥里斯·齐赫达。   甚至还愿意在这种下等人的地方碰面。   没错,杰奥里斯在这里与他接头,一方面是为了掩人耳目,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恶心他。   谁让他在就职演说那天说了那番话?不但后来被马拉乔打脸,也显得杰奥里斯就像是个没脑子的莽撞青年。   “他们都是在瓦兰提斯生活的人,”杰奥里斯回答,“可能会舔我们的靴子,也可能会割我们的喉咙,多了解一些没有坏处。”   帕拉奇罗躺进沙发里,艾奥里斯怀疑那一瞬间大地震动了一下。   “下等人依然是下等人,他们的眼睛是麻木的,而这个所谓的尸体大戏,你完全可以躲在家里让奴隶演来玩,过来,”   帕拉奇罗示意门外的虎袍卫兵,“把这个女奴丢下去,解刨了,”他没再管女奴的挣扎,对哀求和哭嚎理都不理,“既然我们莅临此地,那就要让场合配得上身份,一个无名商人怎合我们的地位?加一场。”   等终于安静下来以后,胖子问询,“出征之事安排的如何?”   在过去,执政官或者瓦兰提斯的统帅会亲自领兵出征,可是到了现在,那都是陈年老调了。   打仗指挥这种粗活儿都是让虎袍军去干,高贵的瓦雷利亚人静等结果便是。   杰奥里斯还算是用心,还了解过虎袍军的布置。   “虎袍军会征调四万步兵,一万骑兵和重骑兵,还有两倍数量的奴隶和牲畜,”他回答,“一半海军沿着洛恩河往上,另外一半走陆路,饶过伤心领和黄金原野,分别攻击女王堡与河垒。”   “那会不会太过分散,被对方分别击破?”   “那些不过是蛮族,哪有这个脑子?”杰奥里斯反问,“当然,您要是不放心,可以派文书奴隶走访各个城市,让他们规矩一点,不过三女儿城市,泰洛西、里斯和密尔即将与彼此开战,恐怕不会管,诺佛斯在和一群多斯拉克人交战,也没有空闲,潘托斯没有军队,布拉佛斯离得太远,而且都是海军,科霍尔和所谓的洛恩地没有帮手。”   “五万军队,十万奴隶和牛马,”帕拉奇罗叹息,“之前筹备十万大军的海船已经让我损失了一大笔钱,现在,又来了,你说,多斯拉克人会不会在这时候入侵?”   “不可能,他们要进攻,也是进攻风雨飘摇的科霍尔,或者匕首湖,”杰奥里斯对此很有信心,“瓦兰提斯有两百万虎袍军(虽然大部分都是农民和工匠),而且戒备森严,枕戈待旦,他们来了就得剃光自己的头发。”   众所周知,多斯拉克人只有失败时才会剃头。   【赛荷鲁江南岸】   赛荷鲁江发源于科霍尔森林的南方,最终汇入洛恩河。   洛伊拿人曾经按照由北到南的次序将洛恩河的几条支流称为洛恩河母亲的女儿,大女儿暗流河是科霍尔和诺佛斯的边界,二女儿琴恩河是科霍尔的支柱,由东边汇入的三女儿拉鲁鲁江哺育了黄金原野。   最小的女儿便是萨荷鲁江,这里的南岸是瓦兰提斯的农田,北岸是没人占据的荒原。   在江边的田埂道上,矗立着几座哨塔,这些哨塔上布满藤蔓,无人看管。   住在南方瓦兰提斯高墙里的贵人们不知道,边疆的虎袍军很久以前就意识到,戍守岗位,远不如伺候自家的田地来的重要。   和洛恩王国一样,如今田野已然迎来过收获,灰色的地里只有零散的黄色麦秆,人们都在村镇里忙活,也可能去赶集了。   当然,更可能是为了最近的战事被征调了,要知道,边境的虎袍军随时面对匪寇和流民,要比内地的虎袍奴隶兵更有战斗力。   至于虎袍军里的各位军官有没有顾及到赛荷鲁江地带的边境安全?   要知道,虎袍军官们的权势有赖于手下军队的数量,而距离瓦兰提斯遥远的赛荷鲁江,比起瓦兰提斯周围的虎袍军来说,其官长总会显得人微言轻。   大地震动,这一次不是一个胖子引起的错觉,而是千万匹骏马在奔驰!   铃铛呼啸在风中,两万名咆哮武士扬起的风尘遮天蔽日。   他们在河边停住了脚步,静静望着对岸炊烟渺渺的村庄。   “看,吾血之血,他们的武士已经离开,只需要一些木造的渡水之马,我们就可以去斩获这里的女人与财富。”   卡奥扬目远眺,没有言语,终于——   “对,这是个比科霍尔更好的目标,这里的墙后人毫无戒备,收集木马,我们过河。”   这甚至不是莱雅拉准备联络的,波诺卡奥的卡拉萨。   这是从卓戈卡奥的卡拉萨中分出的另外一个强大的卡拉萨,由贾科卡奥率领。   他们原本想要扑向洛恩王国的阿·诺颐,甚至斥候都已经伪装进入了那个在重建的城市废墟。   可是,现在,在路途中,咆哮武士们发现了更好的目标。   瓦兰提斯。   四百年前的多斯拉克人就是从赛荷鲁江上渡河劫掠,而今四百年后,贾科的卡拉萨将会重演祖先的丰功伟绩。   作者的话:为啥有人会觉得这本书完结了呢我有七卷要写呀 第1章 黄金原野   在对莱雅拉一世的功过进行评说之前,我必须承认一件事,我从没喜欢过她,更别提崇拜或者敬仰,就我所知,她这一生也从未喜欢过黑山羊、黑塔或者我,我们和她相互容忍彼此,偶尔她还会挑刺。   据说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当初她目睹了黑塔在科霍尔城外的祭祀场,当祭品过多时,我们会挑在城外的命丘进行祭礼,当时,距离莱雅拉入城最近的一次,是为了重铸瓦雷利亚钢而献给黑山羊的一百名童男童女。   我不否认人祭的行为在外人看来既野蛮又残酷,可是这是使用巫术的唯一途径,用血和生命来换取奇迹,所以,这有时是必要的举措,所有让人惊叹的魔法都是建立在血与泪的基础上,没有例外。   回到我们讨论的主题,莱雅拉一世其人。   就领军者这个身份来说,她或许通晓那个年代够用的后勤学、地理学和其他的知识,但是她并不是一个优秀的统帅,缺少让人眼前一亮的战争嗅觉。   尤其是在战术层面,她的表现中规中矩。   在洛恩王国成立时,诸国诸邦惧怕这个新国家给地缘政治带来的改变,离得较远的布拉佛斯巴不得有这样一个新势力牵制瓦兰提斯的国力,因此给当时的莱雅拉一世释放了不少善意,可是,其他的城邦就不一样了。   当时,瓦兰提斯宣布召集五万大军北上进攻这个新生的王国,诸神、各个宗教以及城市都在冷眼旁观,一旦瓦兰提斯占据上风,他们会很乐意给洛恩王国雪上加霜,反之,如果连强大的瓦兰提斯也在洛恩王国面前失败,那么这个王国会迎来真正的长治久安。   这是新生国家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考验,自称为王并不难,难的是拥有君王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威望,新晋为红王的莱雅拉一世可以面对这道考验吗?   ——奥古瑞欧斯(羊愿歌者)   《黑山羊手札,四百零三》   【莱雅拉】   剥皮人的旗帜飘摇不止,今日阴沉的苍穹下北风不歇,一列一列骑兵走在泥路上,他们将脑袋裹了个严严实实。   “我们马匹不够,而且奴隶们如果有了马,会更容易逃跑,”阿莎与我共乘并行,她的脸上有一块淤青,估计遍体鳞伤,换来的是比过去精湛得多的骑术。   我理解,她这么做,是为了更好的统御她的赎罪团。   这是个心气高的人,也有配得上自己骄傲的努力,前途无量。   “我们战马就这么多,”我解释,“我估计这些多斯拉克人也不会想要驽马、挽马或者驮马,你们团接收了多少。”   “不到三百匹,”她回答,“所以,只有立下战功的马人奴隶,才有机会重新赢得自己的战马,我会用一套等级制度配上晋升规矩,来率领他们。”   莫索卡奥的卡拉萨原本有上万的马匹,我大都补充到了剥皮团、自由团和贵族团里(工人团没几个骑兵),还剩下的数目不是很多。   “那挺不错,”我赞同她的想法,“我可以授权给你,如果他们水平足够,可以废除奴隶身份。”   “我听说你前天废了一群多斯拉克人?我想要他们的俘虏作为补充。”   她回头看了一眼,“另外,这一路上我们可以帮你扫除其他的强盗。”   “他们有些只是贪小便宜的农民,我会专门抽空整治,而且农夫当骑兵?步兵还成,他们哪里去学骑术?”   “那就多斯拉克人,我恰巧知道不远处还有一群,”她一拉缰绳,“给我命令,红王,我来照办。”   权力欲几乎快有我那么旺盛了。   她似乎忘记了和我的暧昧,或者说把这份暧昧埋藏心中,等待机会。   我不担心她会造反,不说我的七神教士已经延伸进了赎罪团,每一天都给士兵洗脑,背书、喊口号和阅读识字,她弟弟还在我身边呢,席恩表现不错,我打算让他在剥皮卫队里有个职位。   “可以,三天后我们过河。”船只已经由提利昂去收集,我回应道:“告诉你的士兵,别让他们吓坏了。”   这就是我们行军的目的:   支援河垒,打败红袍兵。   胜利不是问题,我有大批娴熟的骑兵,可以把对方的步兵团当狗遛,问题在于,如何打,能一锤定音?   【乔拉】   乔拉没想到,自己千方百计躲过了在北境的拘禁之苦,最终还是被关了起来,在异国他乡,自己老家人手上。   现在,他被锁在一根石头柱子上,旁边就是马厩,一大股骚臭味。   不过,他没法嫌弃,多日未洗澡的乔拉,再加上行头也没换,估计味道和马厩差不了多少。   大麦饼子真难下咽,还有飘着死虫子的水,乔拉·莫尔蒙感觉自己有些腹泻,他娇生惯养的肠胃被折磨得虚弱不堪。   他这个蓬头垢面的囚犯,是当日夜袭时,莱雅拉帐下米歇尔爵士的战利品,所幸是如此,所以士兵们殴打他,唾骂他,口口声声说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报仇,却不敢对他动刀子。   乔拉努力地撑起眼皮,四周的剥皮兵看起来依旧和之前一样,颓丧,并且担惊受怕。   他们天杀的统帅,天杀的被巫术弄死了,乔拉心中暗自嘲笑,真是群倒霉运的土拨鼠。   呜——呜——呜——   号声响起。   乔拉抬头四望,看到雷德佛的帐篷前响起了欢呼,那一夜高阶牧师泰米尔的红袍军团来的太快,打了洛恩地军队一个措手不及,结果高层人士里阿贝特·河文、米亚·石东和‘戴蒙·黑火’失踪了,后头有人来信,说阿贝特·河文与米亚·石东都在红袍人的营地里。   当了俘虏,就和乔拉一个模样,所以,现在这支军队里,米歇尔·雷德佛爵士当家。   “红王万岁!”有人高喊,乔拉不知道红王是谁,他看到这些士兵就像是傻孩子一样奔跑在自家营地里,欢呼声逐渐蔓延开来,很快,这里就成了欢乐的海洋。   “草妈的红袍猪,”有讨厌鬼吼乔拉,“你家的光之王马上就要哭着叫爸爸啦,红王亲自带兵来援啦!”   “那祝你好运,草妈的剥皮狗,”乔拉气息不足地回话,“你马上就能滚回家抱着你妈妈哭了。”   脚步声响起,果不其然,他感觉一个力道狠狠撞上他的胸膛,让他滚进了烂泥巴里,又一顿毒打开始。   “够了!”他听到一个声音,来自米歇尔·雷德佛的卫兵,“爵爷要亲自问话,你们快滚!”   北境人乔拉·莫尔蒙吻着泥巴里的硬石头想道:高傲,或者说讨人厌的谷地风格,用鼻孔看人的家伙,不过老实说,南方人都这模样,不管是骑士还是领主,都以为自己是七神下凡。   噗。   一桶水被泼在他脸上,两个人扯住他的肩膀和手,将他拉起来半跪着。   “早上好,乔拉爵士。”乔拉闻到一股香味,这个娘娘腔米歇尔还喜欢往自己身上涂东西,再或者是熏香?这该是厄斯索斯人才有的习惯,七国可没得,看来这小子来这还学了点什么。   “米歇尔,爵士,”他勉强扯出一个笑容,“你是来请我去打猎的吗?”就像是一个正规的谷地贵族,和一个正统的熊岛伯爵那样。   乔拉过去曾经是熊岛伯爵,可是他自己为爱丢弃了自己的职责。   “红王已经率军南下,高阶牧师泰米尔的死期将近。”乔拉感觉到米歇尔的影子遮住了自己,“你准备下要和红王说什么,我会把你送去她的军队里。”   红王,是那个莱雅拉?她何德何能。   乔拉心目中只有一个女王。   那就是丹妮莉丝·“风暴降生”·坦格利安。   “别以为她是北境那个波顿家族的女儿,乔拉爵士,她和你以为的完全相反,比西境更高傲,比河湾更狡猾,比河间更市侩,比多恩更蛮横。”   “听起来她该去坐铁王座,而不是在这里,”乔拉虚弱地笑了,看着米歇尔那张有些稚嫩的俊脸,“你对她又恨又怕,是不是晚上还想着她撸?”   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硕大的铁拳头!   碰!   被俘虏的大熊硬挺挺地挨了一记,他感觉自己脖子快扭断了。   后槽牙碎了一颗,半边脸都火辣辣地痛,一定在流血。   “我是她的封臣,她是我的国王,仅此而已,”米歇尔听起来声音依然平稳,“听好,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滚去奴隶湾,找你的主子丹妮莉丝哀嚎,另一个,是任由红王处置,极有可能是死刑。”   “这不冲突,这个世界,在骸骨山脉以西,只会有一位女王”乔拉反而坦然地盯着米歇尔爵士,“她出身自波顿家族,而我的卡丽熙乃是铁王座的命定之主,也是北境该效忠的国王,她注定要臣服于她。”   “你以为,红王会因此而向你的女王摇尾乞怜?”米歇尔嗤笑。   乔拉讨厌这张长得不错的脸蛋,他也想往上头砸两拳。   他的脸开始肿起来了。   “丹妮莉丝乃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女儿,当今世界上瓦雷利亚唯一的龙王,除了布拉佛斯之外,所有的布拉佛斯她都有权占取,”乔拉·莫尔蒙继续,“你的红王只会她效忠。”   “你不了解红王是什么人,蠢货。”米歇尔提出。   乔拉定定地看着他,与他对视。   “丹妮莉丝有龙。”   这是个很难反驳的事实。   乔拉读出了米歇尔的意图,他想要离间那两个位高权重的女人,这个米歇尔想要帮助丹妮莉丝处理掉莱雅拉,获得洛恩王国,他对莱雅拉的忠心有限。   可是,莱雅拉的力量会是丹妮莉丝重返七国的重要保证,他怎么能任由这个米歇尔在这里惹是生非,让女王之间相互操戈?   丹妮莉丝的战争在狭海以西,而不是在科霍尔!   两个女人联合才是他想要看到的,他要回家,他要看到丹妮莉丝登基,他要让自己光明正大地重新回到莫尔蒙家族的故地!   “很好,”米歇尔最终给出了处置的决定,“我会用你来交换俘虏,给他沐浴更衣。”   乔拉心头一松。   至少他没有直接拔剑杀了自己。   等等!   “你想让我死在红袍军的营地里?”他问,“你知道你们的总攻在即。”   “有什么药物可以让人昏迷?”米歇尔没有挪动目光,他问询自己身边的人。   “甜睡花,爵爷,微量的甜睡花,太多会把人给药死。”   “喂他吃下去。”   【泰米尔】   在获胜之后,泰米尔一一询问过剥皮团的战俘,有谁愿意皈依光之王。然后,他赦免了那些新信徒的罪过,用圣火来净化那些执迷不悟不愿改宗的犯人。   每一天,他们都会焚烧一个被俘虏的异端,   今天也是如此,不灭之火欢腾在空中,火星伴着火焰起舞,泰米尔看著作为薪柴的异端被投入火中,惨叫着挣扎,然后无声无息,扭曲成一块黑炭,他在思考当下自己不堪的时局。   泰米尔赢了,   但是,局势对泰米尔和他的红袍军来说并不算好,他们不败而败。   黄金原野本来就是收割的季节,但是因为御敌的需要,无人照料田野,到了今天,农民该跑得也跑的差不多了。   一些本来就是农夫的教徒索性自己去下田,下着下着,军队开始流散,泰米尔甚至听到过一种说法,洛恩地的税赋还行,荒地不少,何不就此安家?搞得自己的军队里跑了不少人。   这支军队陷入了困境,现在只剩三千多人了。   而瓦兰提斯的支援,遥遥无期,瓦兰提斯的光之王高阶牧师本内罗,和那个贵族艾奥里斯·齐赫达答应过的军队,迟迟没有出现。   没错,这次北上是有预谋的,是红神教徒和齐赫达家族合谋的结果。   艾奥里斯·齐赫达需要人的支持才能成为执政官,他表面上看是依靠一百个女奴睡有投票权的有产公民,实际上,是依靠虎袍军在背后运作,以及红神教徒的支持。   红神支持他的原因很简单,拉赫洛的子民在瓦兰提斯一向不受待见,虽然神庙宏伟,可是一直被那些“瓦雷利亚人”视作眼中钉,尤其是那个老头子马拉乔·梅葛亚,三番五次试图针对拉赫洛。   所以,瓦兰提斯的红袍僧暗中和艾奥里斯达成协议,让所有信奉光之王的有产者都投艾奥里斯一票,协助他成为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以制衡“猛虎”马拉乔·梅葛亚。   虽然拉赫洛的信仰在黑墙后高贵的公民们看来实在太过下贱,不过,依然有些渴望改变和自由的年轻人甘愿成为圣焰红心的子民,这是一笔不小的政治资本,让神庙能参与到瓦兰提斯政治之中。   然后问题来了。   人呢,瓦兰提斯人呢?   泰米尔呆在黄金原野就像是个聋子和瞎子,没人给他情报,他不知道已经有数千瓦兰提斯人死在了伤心领查约恩的洪水之中。   现在,高阶牧师自问,他还需要坚持吗?   狂热正在褪去,信徒们的心态正在回归生活,这支临时组成的宗教军队还能维持多久?   “师傅,来自剥皮团的使者,他以红王的名义,要求置换俘虏。”   一声呼唤打断了泰米尔的思考。   “哦,红王?”泰米尔好奇的问了一句。   稍后,他答应了和对面交换俘虏,他一度以为米歇尔·雷德佛会要回米亚·石东,毕竟她是他的妻子,也因此,泰米尔很妥善地照顾她,没有折磨。   可是没想到,米歇尔要换的是“戴蒙·黑火”。   这就有点看不懂了。   米歇尔爵士不要阿贝特·河文,这个可以理解,毕竟他们都是河垒的长官,阿贝特爵士长期服侍莱雅拉,他这一回去,指挥权立刻旁落。   可是,不要妻子,要一个黑大个?这家伙什么心理?   泰米尔不知道,雅西娜、米亚和米歇尔无聊的三角关系,他也无意深究,反而是“红王”这个名字让他有些兴趣。   “红王,是莱雅拉?”   “是的,牧师。”使者不卑不亢,“鄙国之主,莱雅拉·格林菲尔·波顿。”   泰米尔没有多问。   事实已经很明显了。   莱雅拉称王一定是趁着一个重大的时刻进行的,否则毫无意义,她需要一个新的,成功的事迹来顺理成章地更进一步。   会是什么事迹?   当泰米尔进攻的时候,她正在进军科霍尔。   毋庸置疑,现在,科霍尔已经属于这个新晋的红王,那么,她已经有了科霍尔,而南方正在被泰米尔自己的红袍军队进攻,她会怎么办?当然是南下救援。   换句话说,莱雅拉现在就在路上。   这样的话,一个极度有诱惑力的念头出现在了泰米尔的脑海中。   他的缚影师还在休养,而莱雅拉肯定不会有防备,她是受七神祝福的人,可是七神毫无力量,是虚假的神灵,他是寒神的先锋,可是寒神在这里毫无根基,罔提魔力了。   这样的话,或许,他只需要一次以影子魔法进行的刺杀,就可以了却光之王子民的这桩心病。   需要好好谋划一下。   “你等一下,我这还有个女人,是我们在黄金原野抓的,她似乎是个重要人物,你一起带回去吧,就当是我的善意。”   泰米尔打算让使者留宿。   他当然了解,要让影子杀手出现,第一步,是和缚影师交欢。   【亚里安(奥利昂)】   夜里,娜·萨星和河垒的中部,亚里安站在莱雅拉的身后,河边高高的山岗之上。   就在他们眼皮底下,   六千军队正在渡过洛恩河,打算一路向南,火把星光点点,人和马都走得很慢,跌跤可不是开玩笑。   这已经是莱雅拉仅有的机动力量了。   亚里安知道,格拉斯的自由团,那支由奴隶组成的骑兵队需要镇守在科霍尔。   不论是贵族团还是工人团,目前来看,还需要被考验,而科霍尔里头关着慕女团的一帮人等,外面还有不知去向的铁盾团,绝不是什么安稳的大后方。   所以,剥皮团和赎罪团,莱雅拉只有这六千人可以动。   真是如此?亚里安忍不住了。   “我建议您发出征召令,红王。”他提议,“你的人口里头可以挤压出不低于五万军队。”   “科霍尔人不喜欢打仗,更何况现在是增殖人口,发展农业的时候。”莱雅拉回答,“征召并不适合。”   “五万敌人,不是五万只猪,”亚里安不留情面地说,“如果他们打赢了,那你就什么都没有了,人口和粮食都毫无意义。”   “征召他们同样毫无意义。”   “征召科霍尔人,大量地征召,他们男丁快挤破自家的屋顶,如果不是死在战场上,那些盲流就会糟蹋其他人家的女儿,霸占其他人家的田地,甚至纠集起来企图谋反。”   “那些村庄里会同意吗?”莱雅拉蹙眉问道。   “每个村子都有被排挤的人家,都有讨嫌的光棍闲汉,你只要把命令给你的村长,他们自己会办好,”亚里安冷酷地分析道,“听我说,红王,男人这种东西,就是用来送命的,如果你不让他们去死,他们会在乡间和城市里集结成群,为非作歹,扰乱你的治安,让你头痛万分,所以,送他们上战场,让他们死得其所。”   亚里安不知道,莱雅拉内心深处的想法:这也叫男权社会?   其实更贴切的说,是成功男人的男权社会,这就比较对了,失败的男性连骨头都剩不下,从古代到莱雅拉穿越前的世界都是这样。   女人呢?底层女性被欺负得更惨,在洛恩王国,村子里有女人自杀都不叫个事儿,不当案件处理,冷暖自知,卫兵不管。   嗯,这么说来,其实归根到底,还是阶级社会,全是工具人。   “你是说让村长去办,嗯,这样会不会让那些村长变成乡间的恶霸?”   “他们难道不是吗?”亚里安简直觉得这个女人不可理喻,基层治理在这个年代,就是靠着地主或领主来出头,“您不想要恶名,就让村长们去做,否则,农民们会恨死你,如果你实在不开心,那就在战后处死几个村头不就可以?说不定民众还会说你公正严明呢。”   “我回头就去签,”莱雅拉拍板,“征召全国。” 第2章 红袍营地(第二次黄金原野之战   【亚里安(奥利昂)】   轮宫在缓缓前行,有些颠簸,却无法让亚里安眼前的莱雅拉分散注意力,她低头认真地阅读着女王堡的年度报告,羽毛笔圈圈画画。   七国从未有这样的,中央集权式的报告习惯,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   红王要求定期了解各地的情况,通过文字和当面呈报的形式,生生让王国对识字者的需求拔高了一大截,从乡郡到科霍尔处处都在招揽文书。   她有时也会阅读法官的判卷,还有剥皮卫士对物价的调查,以及市民和农民们的意见上书,在亚里安看来,她有些像是正在学习的瓦雷利亚女侍祭,毕竟红王也不过才十九岁。   亚里安与其说是“王后”或者王夫,倒不如说是个顾问,她正在等待莱雅拉的问询。   在之前,如亚里安所愿,莱雅拉签署了征召令。   亚里安定然不会承认自己感到荣幸,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在取悦于国王。   这是调教,亚里安告诉自己,既然有个可怕的东西让自己没法除掉她,那么在研究透彻那到底是什么鬼玩意儿之前,自己大可以利用当下的地位,施加影响,慢慢侵蚀这个蛮族王国。   他还记得那天,他在羊门的城墙上,看着莱雅拉入城。   他看到,她的影子里…   总之,这件事其实让亚里安挺纳闷,红王其人面对眼前的悲惨情形时毫无恻隐,要么就是已经麻木,要么就是非常冷酷,不管是哪种可能性,这年纪的她都不该有什么同情善良之心了才对。   可是,面对她看不见的人民大众时,她却显得又爱又畏。   这就很奇特了。   按理来说,莱雅拉虽然是私生女,小时候似乎也过过不好的日子,可是她出身自领主之家,哪来那么多对底层的体恤?   “暴动,是暴动,红王经历过至少两场在君临的暴动,更别说科霍尔的泰尔斯了。”   泰巴德是这么回答的,可是亚里安觉得不是如此,不管是泰尔斯的起义,还是当年在君临的暴动,都是有人在背后策动的,而策动者同样是贵族,从这个意义上说,笼络民众毫无意义,他们只能被利用和消耗。   所以,这不能解消亚里安的疑惑。   这个女人很有意思,她有些想法和创举实在太过匪夷所思,比如大学,按理来说,一个从未去过学城,甚至没有去过七神的圣母院,只呆在城堡里接受家庭教育的私生女,是不该有这样的想法的。   她甚至也不对学术感兴趣,看得最多的是报告、账册还有神秘学卷轴,在这方面,如果要是热爱阅读的提利昂·兰尼斯特提出大学的设想,亚里安都不会太过奇怪。   不合理。   四百多年的生命告诉亚里安,如果一件事不合理,那么背后一定会有让事情显得合理的原因。   这就很有趣了。   当然,亚里安绝对不认为好奇是情谊的开始,也不会觉得自己真的会和这个女人发生些什么。   “你在科霍尔的时候,有听说过群星就位教吗?”红王随口一问。   “那群占星者?那群人思维异于常人,”曾经有巫师龙王试图接近,却发现自己和那帮教徒一起呆了十年也无法理解他们,“他们相信自己有种比一切都要伟大的使命。”   莱雅拉抬起冰凉漂亮的双眼瞥了亚里安,“一群占星者可不会是通缉犯。”说完,她重重在一张通缉令上盖下玺戒。   “贝乐丝·奥瑟里斯,”亚里安读到,通缉令上的画像?他看不出什么,那就像个被人揍了一顿的丝瓜,“名字很有瓦兰提斯的味道。”   亚里安当初认识不少叫贝乐丝的女人,从奴隶到其他龙王家族的女子都有。   “她是个黑皮肤的女人,或者棕皮肤,有点瓦雷利亚血统,但是和瓦兰提斯关系不大。”   “红王,黄金原野已经过了一半。”窗外传来禀报之声,“前锋军距离洛恩河河岸还有半天的距离。”   “准备好我的铠甲,”她吩咐,“还有那把剑。”   别看又是轮宫又是辎重,莱雅拉的剥皮团行进速度不慢,不是骑兵,就是马上步兵,这让她可以用突袭的战术,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那把剑叫鳞光,”亚里安下意识地说出,想当年他也是爱剑之人,在遗失了自己的佩剑以后也曾千方百计地寻找,可是,考虑到会被人怀疑是奥利昂·贝勒里斯,为免暴露行迹,他并没有花太大的力气。   “我和你一起去吧。”   “你一直呆在工作室里雕刻,”她回答说,“心领了,但是你不属于战场。”   亚里安露出笑容,“那是敷衍铸煌的说法,我一直在磨炼自己的剑术,吾爱。”   莱雅拉眉毛扬了起来。   亚里安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又是想在她面前争取多有一些存在感。   怎么可能!   【泰米尔】   几个工人将弓弦安插在长条上,放下金属板卡住弓弦的中央。   这是一架来自剥皮团的巨弩,同样的弩机还有三个,可以把长矛当箭枝一般射出去。   行刺莱雅拉·波顿!   这就是泰米尔要干的事情。   他不止要派遣缚影师,还要尝试无魔的路数。   莱雅拉的势力越发庞大,未来寒神带来长夜时,就会越加阴森恐怖,这让泰米尔辗转难眠,他必须力保万无一失。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秉承光之王的意志和荣耀,这是真神赐予他的机会!   “有些不对劲儿,”泰米尔回首看了一眼,是自己的一名红袍同志在说话,“最近几批外出的搜粮队都没回来,巡逻队也消失无踪了。”   “他们在逃跑,我知道这件事,霍米,”泰米尔回话,“我们可能会埋骨于此,我在力争让我们的殉教之举有所回报。”   胜利让信徒们的狂热延续了一阵子,可是过了不久以后,他们的信心开始崩溃,除了圣火之手们一如既往地坚定之外,其他人的心志,已经濒临坍塌。   “不,师傅,我知道人们信心不足,可是往日总会有人回来哭着报告,这一次却一个都没见到。”霍米忧虑地应答,“不管是逃跑,还是遭遇异端,都不可能会连续三五天不见半个人。”   泰米尔心底一沉。   “你是说,他们已经到了。”   “谁?”霍米疑惑地问出,“谁要到了?”   “师傅,师傅!看那边!”   答案就在地平线上。   西边的太阳光芒四射,人和马的影子出现在视野的尽头,被阳光拉得又细又长。   开始是一个掌旗的骑士,然后是一位又一位,把远方的平原挤得满满当当。   泰米尔眯起眼睛,看到了葛雷乔伊家族高扬的海怪旗帜,常春藤,这属于青枝家族,还有兰尼斯特的红底金狮,来自七国北境荒冢屯的黑冠双斧,莱斯威尔家族的红眼黑马,圣母、圣父和其他七神的雕像与方旗,以及——   无法计数的剥皮人,来自恐怖堡的,如今是洛恩王国的剥皮人,他看到血红色的冠冕加在剥皮人的头顶,金色的镶边将最大的那一面装裱起来。   一个披着绛色披风的人影高傲地骑在白马上,她灰色的全身甲将每一寸肌肤都遮盖了起来。   “光之王哪。”泰米尔喃喃出声。   这比之前他作弊侥幸战胜的军队要恐怖的多。   这是一支纯粹的骑兵军团,人人都在马上!   呜——呜——呜——   传承自维斯特洛北方的雄浑号角被吹响,其音回荡在平坦的黄金原野上。   红王来了。   作者的话: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发的短一些。 第3章 红袍营地(第二次黄金原野之战   黄金原野,辽阔无边。   呜——呜——呜——   “动起来,”我瞧了一眼喊着口令的军官,当年在君临时,这是伦赛喊出过的话,“动起来,天佑洛恩,波顿万岁!”   “万岁!!!”并不整齐的高喊应着蹄鸣而起,我的军队开始了他们的狩猎。   枪骑兵们排成两列,踏马小跑,缓缓向前;弓骑兵的马速更快,从两翼划出一个弧度夹击红袍军的营地;马上步兵们踱在最后,他们分别围向三个方向,以阻挡不一会儿之后溃散的逃兵。   红袍军的营地一面朝水,水上自有河防队来处置,所以我只需要我的步兵将陆地上防个严实就好。   “红王万岁!!”   尘沙飞扬,正面的重骑兵手擎枪冲锋,我想起了在君临的日子。   当时,不管是杀小指头那一仗还是捉拿瑟曦的战斗,我都把自己当成了一名重骑兵,计算进军队数目里。   转眼间,时过境迁,我现在得把自己和剥皮卫队独立出来,不计入己方的士兵人数,因为全洛恩王国都不准我上战场。   提利昂还说,   “坦格利安有龙,故而国王和王子勇往直前,即便如此,陨落在龙背上的王室成员数不计数,红王,你连龙都没有,为什么要去给敌人制造一个打垮我方士气的机会?”   毫无疑问,如果我被抓或者被杀,那我的军队可能会面临崩溃,所以,我上战场没有好处,只有坏处。   “那劳勃呢?”我当时问提利昂。   “他死球了,”小恶魔直言不讳,“死在野猪手里,如果劳勃一世别一个劲儿往前冲,搞得自己毫无防备,那指不定现在还是他在当家呢。”   确实,前世所说的君子不利于危墙嘛,一个政治人物事关千千万万人的生死,就别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了。   身边是掌旗官亚里安·青枝,他将旗子插在马蹄边的泥地上,“你也想上去冲锋?”   “是呀,可是没有龙的君王不配冲锋,”我安抚着胯下的小麦,喂它吃豆子,“只配和征召来的农兵一起,给爵爷们欢呼喝彩。”   “龙,即便有龙,也没必要冲锋,”亚里安的眼神流连在我的佩剑上,他拢了拢自己的银发,扎成个马尾,“毕竟,你的敌人射不死龙,可是射的死你。”   “如果没有了骑手,或者指挥者,魔龙会怎样?”我好奇问道。   “发狂发疯,在战场上目睹自己的龙骑士阵亡,对魔龙来说是一种耻辱,”亚里安眼现回忆,   “这也取决于龙和其主人的关系,有些龙或许也会一声不吭地逍遥飞走,所以,来自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龙王们,并非是一直骑着龙作战,对大部分敌人来说,根本就毫无必要,当他们看到天上有一头魔龙时,他们会骚动,当他们看到天上有两头魔龙时,他们会尖叫,当他们看到天上有三头魔龙时,他们要么会投降,要么会束手就缚。”   “所以,基本上龙王只要在天上飞一圈,就能平定大部分战事?”   “士气高昂,训练有素的军团不比魔龙更好获得,红王,”亚里安给了我一个微笑,“当洛伊拿和吉斯毁灭之后,我们就没什么敌手了。”   “你们?”我敏锐地抓住这个点,“还有,你好懂瓦雷利亚的知识,都是你娘告诉你的?”   “我热爱阅读,而我母亲,总是希望我有一些瓦雷利亚情怀。”青枝家的儿子这样敷衍道。   我不信。   “骑枪?”我下令。   “骑枪?!”   “该投入预备队了。”   我和我的卫兵就是预备队。   【泰米尔】   “我们还会再胜一次,对吗,师傅?”霍米紧紧抓住泰米尔的袍袖,“我们会击败黑暗,让圣火熊熊燃烧,对吗?”   泰米尔没有回答。   良久之后,敌人快到营地,泰米尔很怀疑,   未经训练的教徒搭建的那些土墙和木墙,是否阻拦得住骏马的践踏?   恐怕不信。   “我们会胜利,光之王会保佑我们,对吗!?”红袍僧霍米抓得更紧了,浑然没有平素敬老的风范,“他的火焰会吞噬敌人,愿光之王荣耀子民。”   “不,”泰米尔说,一把匕首出现在他指尖,“有时,霍米,为了消灭敌人,需要作出必要的牺牲!”   噗!   尖刺捅入霍米的腹部!   泰米尔本人当然不会是牺牲者,那么就需要别人来殉教了。   “带上那个乔拉,我们走。”他吩咐自己最信任的几个圣火之手,汉子们架住霍米,捂住他的嘴,将身受重伤的年轻红袍带离此处。   里斯的拉赫洛神庙,会记得你的,霍米。   这是泰米尔无情的承诺。   他唯一的生机是趁乱逃出,然后等待莱雅拉的故去。   总之,泰米尔会告诉世界,发生的一切,让英烈永生在纪念碑上,让长夜的使者埋骨于此处,丰功伟绩皆为他所有。   目前嘛。   这些教徒还有信仰,他们还以为能赢,想必能多抵挡一阵。   【亚里安】   马踏大地的声音是如此密集,就像是上万人在敲打鼓点,枪骑兵从正门杀了进去,好一些纵马跳过低矮的墙壁,引起惊叫无数。   我甚至听到了女人和孩子在叫,数量还不少,不知道是他们掠夺的人口,还是直接拖家带口而来?   依照多日来的侦查和河垒的报告,对方没有太多经过训练的好手,长弓稀少,更缺乏弩和器械。   所以——   马弓射出寥落的箭矢,亚里安看到纷乱的人影里发出惨叫和哭嚎,没什么反击。   原定的计划是让弓骑兵在对方结阵之前先行用弓箭打击,以消磨对手的士气,甚至可能可以直接让敌人崩溃,结果呢,现在一看,还没等那些多斯拉克骑兵用他们的骨灵弓射出第一支箭,敌人已经倒下了。   “尽量抓活的?!”马蹄阵阵中亚里安朝红王大声询问。   “泰米尔!乔拉·莫尔蒙!这两个人最好是活的!”   她要杀了那个红袍,为伦赛·佛索威复仇!   “传令!去传令!”他大喊,几骑卫兵离开剥皮马队向四方的人马而去。 第4章 红袍营地(下)   【泰米尔】   一阵动弹,让一只夜鹭被惊起,那是灰发上污浆在滴落,里斯的高阶牧师泰米尔正在蛰伏。   他躲在河滩里,任由淤泥和水沾染自己干净的红色大袍,脚上有些刺痛,应该是泥巴里的水蛭在叮咬。   两个圣火之手陪着他,他们各自照料着一个人,乔拉·莫尔蒙昏迷不醒,缚影师挺着大肚子发出微小的呻吟。   对方的使者并不觉得缚影师是个多么高贵的人,他没认出她,可是,他没有抵挡住美色的诱惑。   而这个使者是见过莱雅拉的。   就好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梅丽珊卓交欢,生下的影子杀手认出了史坦尼斯的弟弟蓝礼,并杀掉了他一样。   这个使者见过莱雅拉,那么,缚影师的影子杀手就能根据他的记忆,找出谁是莱雅拉,并杀掉她。   回到当下。   他们在目睹这支军队的完蛋。   一开始时,泰米尔以为,莱雅拉只不过是一个被流放的女人,穷光蛋,毫无势力,当时莱雅拉在匕首湖打败了达夏和那群流亡自科霍尔的红袍僧,不过表现出的实力并不算强大,只是三千军队而已。   所以,加上魔法,泰米尔觉得自己有把握。   可是不曾想,莱雅拉居然能拿下科霍尔及周边上千万的人口,实力一下猛涨!   一个私生女,一个破佣兵,来到自由贸易城邦不过一年有余,居然就称王称霸了!!!   太扯了。   这就好像一个农民今天还在苦耕,明天就穿着丝绸在宫殿里耀武扬威。   太扯了。   除了是寒神的阴谋,还能怎么解释?   在出征时,他还心不在焉,满心想着荣耀与利禄。   可是随着军队越加深入,泰米尔就越发感到古怪。   那些村庄,他不清楚这些毫无根由的体制是莱雅拉从何想出的,更没想到自己要凭着暗杀来解决第一次大战。   这不止是因为莱雅拉出乎意料的难缠,更是因为自己这方出乎意料的没本事,军心全靠光之王,指挥全靠绑来的乔拉,打仗全靠猝不及防。   泰米尔在带兵的过程中越发地知晓一个要命的事实,这帮武装教徒只配游行和欢呼。理论上看简单明了:里斯人本来就不以尚武出名,何况他的教徒多半都是底层人士,连铠甲都没见过。   可是多少军队都是由这样的混子组成的?不也一样可以胜利?   反正,他意识到,趁着对方的主帅暴毙搞搞偷袭还行,面对面硬碰那是给敌人送战功。   然后,瓦兰提斯的大军久久未至,他觉得大事不妙。   可是自己却很难脱身,诓骗了那么多人出征,如果要是失败,那拉赫洛在里斯的事业,就得从头开始了。   似乎可以半路逃跑,哪怕因为缺粮少食,死了不少人,他泰米尔也大可以挽回一千圣火之手和他自己的性命。   可是,出征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怎么和捐钱捐物的教徒解释自己灰溜溜的回来了?   如果半途而废,就得面对声望大失的代价。   因此,最终的最终,泰米尔还是决定付出牺牲。   让教徒去牺牲更有利于他自己,如此轰轰烈烈的远征,最后就义者无数,只要加上泰米尔的巧舌如簧,就足以应付里斯的善男信女了。   失败?不!这是黎明前的黑暗,敌人气焰滔天,可是圣火必然会胜利,毋庸置疑。   这就是为什么,即便意识到了败局已定,依然会有五千乌合之众出征到此,还死战不退,最终有了这么一个被骑兵践踏的结局。   没错,践踏!   “红王万岁!!!”呼喊之声如此整齐磅礴,就像是山崩洪流,震得拉赫洛的子民双脚发软,他们大都在跪地投降,还有一些更坚定的人被淹没在了铁蹄之下,连死前的动静都没发出。   骑兵分割包围四处奔跑的红袍军,圣火之手结阵而待,却诡异地和骑手们没有接战。   这是有意识地避开了圣火之手的枪阵,泰米尔意识到,而作为中流砥柱的圣火之手,自小在神庙接受训练的精锐,在这样的战场上只有自保。   看眼前的枪阵,他们只有一根火焰状枪尖的长枪,没有盾牌、没有弓箭,也没有弩。   虽然身披硬甲,却缺乏配合,面对对面的弓骑兵加重骑兵组合只有挨打的份。   毕竟,他们原本的任务只是保卫神庙而已,把守巷道还成,在野外的战争中却作用有限。   如果是在这样的战场,应付国家级的暴力,当然远远不够。   泰米尔开始思考该如何加强圣火之手的战斗力,一群护卫是没法打仗的,得是一群军人才成。   哪怕以后再也不与莱雅拉作战,也难保会和其他的国王、总督打仗,就好像瓦兰提斯的执政官“猛虎”马拉乔那样,有不少达官贵人都对光之王的神庙抱有戒心。   “师傅,师傅!那边那个剥皮人的大旗,那个全身铠甲的人是不是他们的红王?”一个圣火之手在他耳边轻轻问道。   “红王?是邪魔,记住了。”泰米尔眯眼而望。   对,就是莱雅拉。   莱雅拉!   泰米尔心情激荡!   莱雅拉,他的目标!   “缚影师,那个就是要杀的人。”泰米尔突然心涌希望。   他原本想让那个使者带着缚影师回河垒的营地。   这样,就可以近距离行刺,或许还是在双方决战之前。   哪里想到,莱雅拉直接来了!   现在,既然她蠢到跑到前线来,那么…   如果能在这里杀掉这个女人,指不定还有转败为胜的机会!   【亚里安】   亚里安本来以为,自己穿着板甲的样子帅气十足。   不提亚里安·青枝这张脸蛋确实不错。   他特意给全身甲镀银来着,还雕花镂空了一些部位,整体不是以防护,而是以美观为考虑。   这样可能会吸引这个女人的目光,毕竟她是个女人,即便是个蛮女大概也只是发号施令的主,哪会自己上战场。   可是没想到,她真的——   这让亚里安分寸大乱!   传令兵一走就毫无消息了,战场纷纷乱乱,怒吼和惊呼此起彼伏,时不时飞过一只手,半个肝,甚至就在刚才,他们差点被一伙莱斯威尔的北境枪骑兵给撞上。   亚里安头皮发麻。   多年来他去过很多地方,但是永远会遥遥避开战场。   再过去还是龙王的时候,奥利昂·贝勒里斯都是骑在魔龙上俯瞰两军对垒,那里会深入其中?   所以,尽管他参加过决斗,也杀了很多人,但是这幕血肉横飞的景象还是头一次见。   “根本就不需要预备队,”他抗议,“我们赢了!”   “是吗?”女人遥指远处长枪四指,活脱脱像是一只刺猬的圣火之手枪阵,“那不就是敌人!”   他从莱雅拉的口气里听出了兴奋。   这种险恶的地方哪有什么好兴奋的?!   “别告诉我你要去冲阵!”他吼道。   卧槽,他这身板甲,这身板甲,那不经打的吧?   “要不然我们来干嘛,命令骑射手掩护,剥皮卫队!万岁!!!”   亚里安觉得自己想在这个女王面前展现男子气概的打算很蠢,这丫头看不到他穿铠甲有多么帅气不说,她是真的想去厮杀!   “你是红王!”他几乎吼了出来,“别自己上去!”   更别把我带上去。   “少废话!抬高旗帜,”她斩钉截铁,“临阵冲击,懦夫皆杀,排两列!”   亚里安乖乖举起旗子。   这下好了,不止是剥皮卫队,其他的枪骑兵也来了。   “让步兵举着枪和盾先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莱雅拉语速从来没那么快过,“然后我们背袭。”   吓死了!   亚里安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我们先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掩护步兵突袭,然后,步兵吸引住他们的注意力我们突袭。   “他们会傻到这个地步吗?”亚里安提出疑问。   他眼角似乎瞥见别人的影子动了一下。   这是要?   “由不得他们啊,我们更加游刃有余。”莱雅拉说道,头盔让她的声音听起来闷闷的。   对。   亚里安放下了心,决定对异状闭口不言。   他听说过缚影师的事迹,也知道莱雅拉保有一些秘密,他决定先观察。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会不会被人归咎到他身上,毕竟此时此刻,他离得最近,如果红王真的死了,绝对会有人迁怒于自己。   怎么办呢?   没人逃得过影子杀手,亚里安静静观察,拨动缰绳,让自己离红王远了少许。   真实的夫妻情谊。   【莱雅拉】   我就看着我的掌旗官一步一步挪远。   我很疑惑。   “干嘛?”   “我放了个屁。”他说。   胡扯,战场这环境又是铁锈味,又是血腥,还能闻到你?   我眨了眨眼。   屁大点事,我当初在北境剿匪的时候什么没闻过…   这时候,我突然一阵心悸,五脏六腑似乎蜷缩了起来,耳后的汗毛竖起,犹如有猛兽即将扑击。   嗷!!嗷嗷!   我听到一阵非人的嚎叫从脑后炸起,声音如此尖锐,震得我脑壳发痛,差点晕了过去。   嗷!!!   我双手紧紧捂住头盔两侧耳朵的位置,趴在马上,声音越来越细,微微转头,我发现亚里安死死盯着我身后,神色惊骇。   怎么回事?   嗷!!!!   我完好无损,就是脑子因为尖利的鸣响而微微发昏。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让这异常的声音明显至极。   “你背后,红王,”亚里安没有转动视线,他喃喃自语,“就在你背后。”   我转身看去,只见黑色的影子相互缠绕,一团在扭曲变形,一团在贲张围绕。   一个影子,正在吞噬另外一个。 第5章 红袍营地(终)   异象让众人失色,他们从未想过会有这样的局面,好好的一场凡人大战搞出了影子互吞。怕不是理智也动摇了,说不定这一天之后我军的迷信者人数会飙升。   我也没想到。   其实在那阵子剿灭了烟雾巷里的群星就位教以后,我就把自己影子里藏着一个死影子的事儿抛在了脑后,哪里想到会出现今天这样的事情。   我看着它吃干抹净,然后如无源的黑水,凝结的烟雾,时聚时散,最终化入我的影子里。   “七,七,七神庇佑红王!”一个修士连手头沾着血的圣母雕像都抱不稳了,声音魏巍颤颤,“赞,赞美七神,赞美七神!”   他的话语里有一股歇斯底里的味道。   这是恐惧,恐惧弥漫在我的军队之中,听说过异事神迹是一回事,目睹则是另外一回事,而且七神惯于被与光芒相联系,阴影绝对与任何一个七神的传说和符号都对不上。   “万岁!”他们大喊,似乎生怕自己也被哪个影子给杀了。   我心情平静了下来,觉得这一幕有些讽刺,这些人会不会以为是我派遣的影子杀手杀了伦赛?估计谣言明天就会出发了。   甚至,我都想好了我的新绰号:巫师王。   真是牛扯坏了。   他们用这年代的蒙昧解释一切,一个女人去和野人干架,就是她的橡木面具有魔力,一个无血统的女人要称王(红王血统就是个笑话),就得是被神祝福。   同时,当面对真正的魔法时,他们却又战战兢兢,这是人心里的魔法,和客观存在的魔法的区别:   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祈祷诸神赐予勇气和决心,但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祈祷诸神,赐予魔力,让自己拥有叫海水翻涌的力量,前者引起敬仰,后者制造恐慌和屈服。   士兵们忐忑的欢呼声中,我在马背上直起腰来。   亚里安。   我看了他一眼。   我自然记得适才事发之前,他后退躲避的样子。   他是不是提前观察到了什么,再或者,就是他安排的?   “向您致歉,红王,”还没等我问,他先开口了,“我确实知道缚影师之事,我以为是冲我来的。”他振振有词。   “冲你来的?”   “没错,”他露出笑靥,“有多少人觊觎我的位置,期待成为您的配偶,向您致歉,我未能及时相助。”   这么说好像也说得通。   但是直觉告诉我,他不是这样想的。   【泰米尔】   他妈的。   泰米尔唇在蠕动,心里发慌。   那是什么东西!?   闻所未闻,他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情。   影子杀手,   被影子,   给吃了!!!   这难道是寒神的礼物?难道说这就是她的护身符,因此梅丽珊卓才没能干掉她?   光之王啊——   不行,得立刻告诉所有的同袍,免得再有人来飞蛾扑火,亚夏来的巫师有限,拉赫洛的祭司手里也没几个!   泰米尔一瞬间想过要怎样才能杀死这个女人,靠无面者?靠魔龙?   寒神的一切阴森恐怖都被瓦雷利亚钢和龙焰克制,而瓦雷利亚钢局限太多,恐怕也只有靠龙了。   他突然更深刻地领悟到,为什么瓦兰提斯的高阶牧师本内罗会如此确凿地言定丹妮莉丝才是预言之中的亚梭尔·拉亥转世,她手中的三条魔龙不正是故事里的神剑光明使者吗?!   他必须把这个消息传递出去。   寒神的事迹只记录在故事中,他的种种才能和技艺都已经蒙上了神话的色彩。   在当代,在现在,在没有被蒙蔽的凡人当中,只有他泰米尔,才是唯一一个寒神邪恶伎俩的见证者。   泰米尔下定决心,他可不能死在这里!   “保护乔拉爵士还有我们的缚影师!”他低吼,“我们走!”   此刻乔拉依然在昏睡,而缚影师则陷入了产后的虚弱状态,她可不是强悍的巫婆梅丽珊卓。   泰米尔心中的计较是,哪怕圣火之手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拖着伤员和产妇也比不上他的速度。   而他一个人,是很好逃跑的,所以,丢下这四个人就可以了!   【亚里安】   她心中有几分怀疑?   亚里安不知道。   不过亚里安很清楚,自己当初没有在羊门直接动手,也没有在婚床上暗害,是对的。   在他摸清莱雅拉影子里的怪物是什么之前,贸然行刺只会让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所以,谋定而后动才是当下要采用的举措。   莱雅拉移开视线,继续指挥军队,亚里安松了一口气。   这个女人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就像是自己在他人眼中一样。   马蹄阵阵,亚里安远眺而望。   “传令兵回来了,红王,步兵团马上就到。”   这支军队的步兵都是骑着马赶路,速度不慢,不管在七国还是在厄斯索斯,这样的马上步兵都堪称奢侈。   不过话又说回来,七国的骑士和自由贸易城邦的骑兵,下马就是重步,上马就是重骑,并没有像莱雅拉的剥皮团这样明确进行区分。   至于其他的军人,除了多斯拉克人之外,要有马这种重要资产可不容易,穷。   “用弓弩、标枪和投斧,尽量杀伤,”莱雅拉下令,“跟我来,掌旗官,你们原地待命。”她一马当先,亚里安紧随其后,亚里安看得出来,对于一支骑兵军来说,征召的农兵、或者说教徒军,实在不是什么对手,他们士气太过于低下,装备太过于简陋,体格太过于孱弱。   就眼前的红袍军而言,也只有圣火之手才称得上劲敌。   微风呼啸在她耳边,伴随她在百米距离之外,绕着圣火之手的枪阵,不时跳过地上帐篷和人体的残骸。   “伦赛打得太保守了,”莱雅拉自语道,“他完全可以在第一天就打败他们。”   “那时候敌人的士兵士气够用,何况还有圣火之手。”亚里安随扈。   莱雅拉评价:“圣火之手的作战方式过于单调,他们在抄诺佛斯的战术,可是没抄到位,没有弩手、盾牌,也没有标枪和弩炮,这样的军队实在太过简单,我们准备齐全,不难打发。”   “你的将领都没有独自领兵作战的经验,尤其是伦赛爵士那一批,”他回答,“你需要锻炼他们。”   “我在狼晨、或者狼变,总之就是第一次政变那天就安排他指挥首相塔的防御。”   “战术层面,而不是战略层面。”   “确实。”莱雅拉简短地承认。   他是在内疚?亚里安猜测,没有让伦赛经验足够丰富?拜托,伦赛的指挥没有大错,他是没料到会遇到影子杀手这一出,更何况,伦赛爵士的年岁似乎已经超过四十,算是高龄,作为一个雇佣骑士,他自己应该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争端,用不着莱雅拉来培养才对。   又是骏马急奔之音,一人一骑出现在她和他眼前。   “红王,大人!我们抓到了乔拉·莫尔蒙和一个女人!”   “泰米尔?”   “不知所踪,大人!”   泰米尔,里斯的高阶牧师,拉赫洛的宠儿之一。   “那个泰米尔年幼时出身自诺佛斯,在洛恩河上流浪了很久,往河里找。”亚里安提醒。   “你又知道了?”莱雅拉耳语。   亚里安放松地给了她一个笑容,“我知道你需要的一切,如果我确实不知道,我也会尽力。”去了解,我的妻子。   你是个死灵师,你身上的不祥哪怕在一万里格之外也能闻得到,莱雅拉。   快,让我加入你的神秘知识探求小团体吧,听到我的话了吗?我有一些你不曾知晓的密辛知识。   亚里安迫切地想要了解,这个女人身上的秘密!   “是吗?”莱雅拉摘下头盔,冷淡如冰的双眸仔细打量了一眼亚里安,紧接着的话语让他失去了笑意。   “我听说,科霍尔所有的巫师都被献祭给了黑山羊,   这我就好奇了,你从哪里了解到的影子杀手,亚里安?”   【乔拉·莫尔蒙】   当乔拉睁开双眼时,他又被拴上了,脚镣和手铐加身,系在了一根粗木桩上,和几匹战马一起。   现在正是深夜,他能听到粗鲁汉子的鼾声,血腥味很淡,但是确实存在,这里经历过一场厮杀,帐篷边上的血迹就是证明。   又是TM的哪里?他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眼前是一面剥皮人的燕尾旗,在被架好的骑矛上无精打采地起伏。   依然是米歇尔爵士的大营?   不,不是。   和河垒那个米歇尔·雷德佛的营地略有不同。   乔拉有些昏然,他这是被解押到了什么地方。   不过他不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在他旁边,靠着木桩半躺,胸口微有动静。   “嘿,嘿嘿!”   大熊毫不客气地碰了碰,蛮横地把女人从梦境里唤回现实,“你谁?这是哪?”   她呻吟出声,沙哑的中性嗓。   “某人——,”女人声音是中性的,她迷离四望,伸展腰肢,瞧了眼身边的囚犯伙伴,然后一个激灵,抬起尖下巴瞪着乔拉,“你,你是那个西方爵士,   某人被锁起来了!”   “西方爵士?你要么叫我乔拉爵士,要么别叫,”乔拉感觉腹中空空,好像很久没吃东西。   不过,在米歇尔的军队里当战俘时也是如此,他早就习惯了饥饿。   “某人?”乔拉转动自己已经变得麻木的脑筋,“你是罗拉斯人。”   罗拉斯位于布拉佛斯东边,斧头半岛以西,诺佛斯以北,坐落在罗拉斯湾的岛屿上,乃是自由贸易城邦中最落后的一座,他们的贫穷,大概得拜布拉佛斯打压所赐。   罗拉斯人自称为“某人”,习惯将毛发染成一半红一半白,特征异常显著。   “是的,”她笑言,“我父母都是渔夫,我是他们最小的儿子。”   这话让乔拉又打量了她一遍,“你这模样和儿子好像没什么共同点。”   “我小时候被卖给了一个巫师,割去了那话儿,巫师用尖刀和魔法,还有十个童女的鲜血,把我变成了女人,卖到了亚夏,现在,我是拉赫洛的奴隶。”   扯淡么。   这种瞎话真是滑稽,乔拉闭起双眼,不再理会这个女疯子,他现在又累又饿,倒不是特别渴,反正,没精力听人胡说。   她又开口了。   “你知道吗?我是个不完全的女人,不完整的男人,我不会孕育下一代,和我做非常刺激。”   乔拉睁眼都不乐意。   “你没有银发,你没有紫眸,滚开。”   “可惜,我在密尔和里斯都呆过,精通十八种春啼之术,熟悉三十二体姿,明了人间最无上的喜乐,”她语音婉转,“没想到遇到的男人是个只爱瓦雷利亚种的阳委。”   这个罗拉斯人妖懂什么?乔拉想,他只会和爱人欢爱,或者和爱人极其相似的,咳,伎女。   卡丽熙,他的女王,不知此刻,她在何方?   铠甲的响动声遥遥响起,越来越近,还有铁靴踏出来的脚步声,乔拉睁开眼,一个脖挂铁链的学士和几个士兵出现在他们面前。   “带上他们。”学士没有太多言语,士兵俩俩一组将他们解开扶起,一路拖进了一顶红顶灰帐篷。   “红王,俘虏乔拉·莫尔蒙和不知名的女人带到。”   红王,那个敢称王的私生女,乔拉抬头想看清是个什么女人如此大胆,刺眼的烛光让他流泪,视线里一片模糊。   她开口了。   却不是朝着乔拉。   “你是个缚影师,对吗?”她问。   “某人会生下阴影宝宝的秘术,某人是拉赫洛的奴隶。”他身边的女人开口。   乔拉偏头看了她一眼,没有开口说话,虽然他有一万件事想要吐露。   缚影师,那不是水手故事里操弄阴影的女巫吗?什么时候传说变成了现实?   “是你刺杀了伦赛·佛索威。”这是确定的语句。   “是的,”她承认,“某人就是那个杀死了你的西方爵士,还要杀死你的影之母。”   乔拉紧紧闭上嘴。   看起来似乎有些事情比丹妮莉丝和莱雅拉的合作还要玄妙。   【瓦兰提斯的奴隶主执政官】   太阳现在在西边的天上,即便是冬日,瓦兰提斯的下午依然热气腾腾。   环形的会议室里坐满了身具瓦雷利亚血脉的有产者,他们讨论时的嗡嗡声就跟蚊子似的,充斥着整个房间。   这是一场质询大会,台上发言的是马拉乔·梅葛亚,瓦兰提斯的猛虎。   他的表演欲望永远那么旺盛,帕拉奇罗不屑地想,喜欢出风头,争取一切表现自己的机会。   “你们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沿江防线的守备空虚,是否是因为我们进攻那个新洛伊拿带来的后患?   我承认,诸位,塞荷鲁江上有多斯拉克人南渡,民众纷纷流亡,我们的边境告急,”   观众席上呼声轰然,有些人站了起来,无数个银发的脑袋发出责难,几乎掀翻了会议厅的穹顶。   “人贩子”帕拉奇罗·瓦勒罗斯默然旁观,北伐的点子可不是他出的,他不用在这受到选民的非难。   “但是,伤心领的迷雾散去了,这是千载难逢之机,   或许你们想问,难道那个红王,对她现在称王了,难道那个红王能比多斯拉克人还可怕?如果各位好奇这个问题,那就请你们看看我们的北方!   那是一个王国!蛮子们企图用君主制度来挑战我们优越的文明!   他们和多斯拉克人一样吗,他们比多斯拉克人更可怕!那个僭王莱雅拉,在洛伊拿的废墟杀掉了一整个多斯拉克的卡拉萨,她的凶名赫赫,对瓦兰提斯虎视眈眈!   而多斯拉克人呢?会劫掠,会杀死无数的奴隶和农场主,可是他们不会挑战我们的文明,因为他们茹毛饮血,只不过是一帮流浪的劫匪!”   “不论你怎么巧言令色!”观众里有一个有产者手抚自己的长袍开口,“你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猛虎马拉乔,我们面对着危机,赛荷鲁江的南方有我们一半的良田和仓储,收获季节刚刚结束,那些仓库都堆满了!   那群马贼呢?他们想要抢光我们的粮食,如果不阻止他们,饥荒会降临瓦兰提斯!   你的胜利固然重要,但是瓦兰提斯的安稳和富足更加可贵!让你的五万大军马上回师,解决迫在眉睫的牧民,还我们平安!”   “还我们平安!!”   闹哄哄的有产者纷纷开口,气焰嚣张。   面部皱纹上的纹身掩盖了马拉乔的表情,可是帕拉奇罗依旧感受到了他的不悦。   这是个僵局,猛虎被群众质疑,作为执政官,帕拉奇罗应该挺身而出。   或许自己表现的机会到了。   “人贩”等了一阵,他看到局势更加焦灼,便要起身开口。   肥胖的身躯让他有些吃力。   “确实,在消灭敌人时,我们当保护自己,这是古已有之的智慧,来自自由堡垒的箴言,”   帕拉奇罗僵住了,接着又缓缓坐了回去,肥肉使他开始流下汗珠。   “所以,我建议,调拨虎袍军的重骑兵和骑兵援救塞荷鲁镇,将多斯拉克人赶出去!”   安静坐在一边的“驯马者”艾奥里斯·齐赫达不敢置信地看向马拉乔,众所周知,骑兵几乎全是齐赫达家族的,这不是让自己的军队去和那个卡拉萨拼个两败俱伤?   马拉乔转向帕拉奇罗和艾奥里斯两人。   “步兵来不及,他们走的太慢,所以,五万大军中的八千骑兵正好合适,人数和装备都是优中之优,我希望二位同僚能够采纳我的建议。”   嚯,这就把艾奥里斯给卖了?   莱雅拉的军队和多斯拉克人的军队谁更强悍先不提,瓦兰提斯那五万大军里的骑兵数量可比不了多斯拉克进犯的三万大军。   恐怕杰奥里斯的先祖培养出来的那五千精锐骑兵,这次要全部完蛋了。   这是去送死,哪怕胜利,也只会是惨胜。   帕拉奇罗偏过自己的三层下巴,不去看艾奥里斯的神情,这个年轻气盛的傻子,他还以为北伐是给他建立功业的机会呢。   他还以为马拉乔是要拉拢他呢。   殊不知,北伐是在剥他的皮,放他的血,让他的齐赫达家族在战争中丧失权势。   “猛虎”能连任多次执政官,靠的不是装傻,艾奥里斯!   帕拉奇罗心中哀叹,忧虑重重,   毕竟三个人当中,他和艾奥里斯都处于弱势,如果不联合制衡,根本没法与马拉乔对抗。   所以,他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和艾奥里斯一起反对马拉乔,可是最终,他在表决里同意了马拉乔的意见。   就连艾奥里斯自己也没有傻到当场反对。   帕拉奇罗可不敢和绝大多数有产者的共同意愿作对,被割肉的艾奥里斯也是。   民主,啧啧。   质询会散场,三位执政官各自离开,连相互打招呼的心情都没有。   “大人。”帕拉奇罗的儿子跪下,让帕拉奇罗胖重的身躯踏上马车。   没错,这是他的儿子,像奴隶一样给他当台阶,而帕拉奇罗一个眼神都欠奉。   “人贩”每天都会和女奴交欢,因此会导致孕事发生,让奴隶生下孽种。   在更年轻的过去,他会亲手溺死这些杂种,以免他们的存活玷污了瓦勒罗斯高贵神圣的血脉。   直到他脚下的这个,唯一由女奴生下的儿子,还存活于世的孽种,一只臭虫。   这个污秽的存在,并非是因为帕拉奇罗有什么恻隐之心,而是因为当时,他发现自己无后,正牌的瓦雷利亚妻子一无所出。   在经历过暴怒和失望,折磨和杀死了无数的奴隶之后,帕拉奇罗只有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一个子嗣,让这个臭虫自个儿干掉他卑微的母亲,用其母的颅骨制作了一个精致的小花盆,放在自己的床头。   现在不一样了,当臭虫十岁时,帕拉奇罗的妻子家族没落,她终于“病亡”,于是他换了一个婆娘,现在已经有了两个正经的瓦雷利亚儿子。   按理来说,臭虫不该存在,   可是,他已经承认臭虫是他儿子了,这就很难动手。   虽然一个家族里,作为父亲和丈夫的帕拉奇罗有绝对的家长权,可是杀害自己的子女,依然会被瓦兰提斯的律法追究,还可能被政敌攻讦。   同时,这只臭虫生性谨慎,暗害从未成功过,也没法找到借口陷害,这才活到了今天,满头华发,年届四十。   想到这里,帕拉奇罗下脚很重,狠狠踩在自己平生最大一个污点的背脊上,未免被父亲找茬打死,臭虫即便很痛苦,依然一声不吭,帕拉奇罗瘫坐马车之中,车辆行驶向他的家里。   碍眼的马拉乔,还有碍眼的臭虫,“人贩”的心情糟糕透了。   “我的儿子呢?”他问道。   “格内佩罗在城外的别墅里,诺索伊斯应该还在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学剑,大人。”臭虫卑微的声音响起。   “让诺索伊斯离那帮齐赫达的武士远一点,叫他们回来吃饭。”   臭虫先去找格内佩罗·瓦勒罗斯,这位帕拉奇罗的大儿子正在和健壮的男奴摔跤,别墅后的沙地上尘土飞扬,奉承格内佩罗的虎袍大汉们纷纷叫好。   一般的瓦雷利亚男人即便健壮,也会有一张文雅英俊的脸蛋,可是这位长子不同,人们把格内佩罗称为“雄猪”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继承了其父的血统,满脸横肉,体格肥硕,可他虽然挺着一个大肚子,却有其父没有的灵敏和矫健,全身上下的肉块都充满了力道和技巧。   “少爷,主人要您回家吃饭。”臭虫高声通知。   “那个老贼。”格内佩罗诅咒道。   他的从人都当没有听见,上一个给帕拉奇罗打小报告的奴隶导致“雄猪”格内佩罗被自家父亲狠狠责罚,自己则被“雄猪”活活撕裂在了摔跤场上。   奴隶就好好做奴隶,别管主人的屁事,这是格内佩罗的规矩。   “如果我不去,他是不是就会宰了你,哥?”   “我是臭虫,主人。”臭虫低声道。   “呸,”格内佩罗吐了口唾沫,“他有给我母亲送上她看上的项链吗?”   “是的,主人带着女主人精挑细选。”臭虫恭敬异常。   “好,我回家。”   格内佩罗之所以问出这样的话,是因为帕拉奇罗虐待他的母亲,上一次,他母亲遭到了一顿毒打,差点死过去,就因为两人行房时她说了一句“快一点”,这件事让格内佩罗差点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死了六个虎袍卫士,残了八个,才把这个暴躁的长子给拦住。   那天最后,格内佩罗被赶出了瓦兰提斯,他在出门前,大声朝着自己的老爹吼道:“肥蛆,你知道你前妻为什么生不出崽子吗?都是因为你是个打自己女人的废物!   废物!!!”   事后父子俩在格内佩罗被死死绑住的前提下对话一次,总算和解,“你的老婆就是你的脸面,人家看她穿的破破烂烂,不会说她贱,只会说你没本事,人家看她被打得鼻青脸肿,不会说她蠢,只会说你没本事,懂吗?”   这件事让帕拉奇罗稍有改变,至少他对自己的老婆好了不少。   虽然叫臭虫来看,这是因为帕拉奇罗不想在自己子孙面前丢了体面,绝非是他真的对女人善待有加。   看着格内佩罗的车架远去,现在轮到去找次子诺索伊斯了。   “诺索伊斯阁下?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去北方带兵了。”   什么!?   私自跑去参战?   臭虫惊愕异常。   不提这会给他带来多大的麻烦,臭虫发现,这对兄弟要比帕拉奇罗更像是瓦勒罗斯家族的徽章——山狮。   “年轻人都在战斗,老年人都在扯皮,就留下我这个弃儿去挨打。”臭虫自嘲。 第6章 剥皮营地   ……   在我看来,瓦兰提斯正是瓦雷利亚的延续,她没有传说中的魔法、巫师和魔龙,却继承了瓦雷利亚的律法和文化,并以继承人自居,这些特性正是文明的传承,所以,瓦兰提斯人自称为瓦雷利亚人,是很正当的。   回到我们的主题,瓦雷利亚的第二次灭亡,正是在维斯特洛的伊耿历301年,这对瓦雷利亚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   这一年里,在瓦兰提斯重新执政的虎党掀起三百多年未有的征伐,这是他们企图复兴瓦雷利亚版图的努力,正如数百年前其祖先的努力一样。   与此同时,这座瓦雷利亚最后的堡垒,也面对着多斯拉克蛮族的入侵。   蛮人的头领贾科率领他的骑着马的部落跨过了塞荷鲁江,在北方的田野里烧杀抢掠;   同时,北方新兴的蛮族王国洛恩也在集结兵力,当时的首位红王联络着每一个瓦兰提斯的敌人,多斯拉克蛮族另外一位巨头波诺、诺佛斯的神秘僧侣、科霍尔森林里的食人生番,还有布拉佛斯人和潘托斯人,面对瓦兰提斯为振兴自己而做出的努力,瓦兰提斯的敌人联合在了一起,不过在这一年,他们暂时只是希望能抑制住瓦兰提斯的雄心,打败她的军团。   尽管四面受敌,当时的瓦雷利亚人依然坚信他们会最终获得胜利,没有人有半点危机感,他们照常生活在宴会、歌舞、艺术和爱情的海洋里,生活在象党和虎党的斗争,每一位政治家的勾心斗角之中,将奴隶和所有瓦雷利亚人不屑一顾的脏活抛之脑后。   毕竟,几千年的文明历史告诉他们,没有势力能够让他们屈服,末日浩劫时的火灾实属天灾,除了诸神和天地之外,他们无需惧怕任何野蛮人的威胁。   傲慢造成了无知,无知造成了盲目,他们无视了种种迹象里蕴含的毁灭征兆。   ——《瓦雷利亚灭亡史》   西尔比安着   【“笑猴”诺索伊斯·瓦勒里斯】   铁质的栏杆上是百合花的纹样,诺索伊斯的手指轻轻抚过,一品细微铁刺造成的触感。   就在阳台外,诺伊索斯的面前,是无数砖红色的瓦片屋顶,远处巨大的旅馆“商人之屋”墙壁上葡萄藤蜿蜒攀爬,这间旅馆足有四层楼高,一楼的大厅比任何的厅堂都要磅礴,只有东岸的有产者会议厅可以与之比拟。   在“商人之屋”的更远处是数不尽数的码头、船埠和仓库,诺伊索斯孩提时曾幻想过扬帆远航的冒险生活,无数次瞩目这座囊括了千帆万船的港口,如今十万虎袍东征奴隶湾,征用海船上百,现在,一眼看去,竟然有了些颓败之相。   在港口的北方,是夕阳下泛滥着金色的洛恩河,长桥横跨河口,其上人流熙熙攘攘。   “你真的打算在这住下来?”一个成熟的女声问道,诺索伊斯回首,说话的女人慵懒地躺在大床上,袒露出她丰腴的胸脯。   诺索伊斯喜欢这样有些肉感的女人,他喜欢将她拥入怀抱之后,手指在她腰肢上捏搓时感受到的那份柔软。   即便是眼前这位情人,来自潘尼米恩家族的葛瑞蒂比他大了足足八岁,已育有一子一女,也不例外。   “我猜我家的卫兵已经去追赶那几位伙计了,亲爱的,”诺索伊斯给了她一个微笑,他的衬衣松垮地搭在肩头,在他上床扑向自己情人时拂荡在他背后,   葛瑞蒂叮咛一声,被他抱在怀里,健壮的臂弯皮肤细腻,将她的腰肢揽入怀中。   “现在,我们是坐同一艘船的难姐难弟了,如果我父亲发现了我在你这,他一定会猜测,是你诱惑了我,拐带我出走。”   “对,对,对,”葛瑞蒂给了他一个风情万种的白眼,“寡妇都是荡妇,是我勾引的你。”   诺索伊斯的左臂拦在她的肩后,将她拢在自己耳侧,对着她的耳珠吹道:“说得对,”他舌尖点了一下怀中的美人,“你光是站在街边,就让我趋之若鹜。”   敞开的衣襟自然挡不住女子胸前的丰嫩,就刮擦在他胸膛上,让年轻人的气息急切了几许,“你父亲可不会这么想,我们两家世代为仇。”   真是娘们的看法,诺索伊斯心不在焉地想到,潘尼法恩家族是象党中坚,而瓦勒里斯家族多年来都是虎党一员,拜托,两党通婚并不奇怪。   “让我先喘息一会儿,我有帕拉奇奥这种爹,还不够惨么?”他手指绕上葛瑞蒂卷曲的发梢。   “夫人,”外头传来奴隶的呼唤,“您兄长来了。”   兄长…   “多法斯·潘尼法恩,他来做什么?”诺索伊斯蹙眉,“你兄妹俩该不会——”   “傻逼,”她笑骂道,“快滚你的,爱去哪去哪。”   多法斯·潘尼法恩是前任象党执政官,如今时局跌宕,民众纷纷支持主张武力扩张的虎党,多法斯不仅是一个象党,而且与外国人亲善,当初帮助丹妮莉丝的人是他,与提利昂·兰尼斯特见面的还是他,他因此黯然落选。   “这可难不倒我,”诺索伊斯轻松地道,“那么回见,吾爱。”   两人吻别,诺索伊斯套上皮马甲,戴上佩剑,从阳台上翻了出去,银发闪耀在太阳下,他动作灵巧,翻越在屋顶上,不一会儿就消失无踪,不负他“笑猴”的名声。   当诺索伊斯离开时,葛瑞蒂的笑容立刻就消散了,她怔怔瞧着窗外,浑然不觉门被推开,层层宽袍里的多法斯迈步而入。   虽说瓦雷利亚血脉的有产者都住在东岸的黑墙之后,可是作为象党成员,更青睐贸易的潘尼法恩家族丝毫不顾及西岸和东岸的隔阂,他们的产业至少有一半都在西岸的街巷里。   多法斯的银发和葛瑞蒂一样是卷曲的,披在了他的肩头,他端详着自己的妹妹,似乎要从其中找到那些让人痴然的因素,“他迷上你了。”   “他要在这里流浪。”葛瑞蒂喃喃道,女人很快将自己的娇躯遮掩起来,梳理头发,恢复端庄。   “不会,帕拉奇罗手下的奴隶贩子和流氓到处都是,他们会发现诺索伊斯在哪,然后告诉他的父亲。”   “他们知道我和他发生了什么?”葛瑞蒂臻首转动,盯着她的哥哥,“你想和瓦勒里斯开战吗?”   大部分时候,有产者家族之间非常和睦,即便有分歧,也只是政见不同,偶尔地会有家族战争,不过这样的情况挺少。   “不会有战争的,”多法斯回答自己的妹妹,“安心,你是我的亲人,我当然要保证你万无一失。”   “万无一失地勾引你的敌人之子,和一个足以当我儿子的小子上床?!”   “你只比他大八岁而已,”多法斯安抚地拍上她的肩膀,“如今战争在所难免,总要有人为战争失败早做准备。”   “诸神保佑你的计划,哥哥。”她不置可否地一笑。   “反正,你也挺沉迷其中,对吗?如果真有那一天,给瓦勒里斯家族留下一个后人也不会太难。”寡妇再嫁能再进这样的大家族绝对是高攀,多法斯当然不会反对。   虎党以为象党如今无奈蛰伏,便不会有什么动作。   怎么可能呢?   【河垒,乔拉·莫尔蒙】   显然被影子困扰的莱雅拉不是很有空理会乔拉,他被丢在了一边。   稍后的几天同样如此,直到提利昂见了他一次。   “你说你信仰新旧诸神,那你是怎么和红神搅和到一块儿去了?”当时,小侏儒问他。   乔拉看了眼他胸前亮闪闪的红王之手胸章,“说来话长,我当时在伤心领的查约恩,作为佣兵北上,结果你们的人让我去红袍营地,作为他们的使者。”   他如实说出了自己的经历,提利昂走了,他以为莱雅拉,那个红王,会很快再来见他,可是后面几天,都毫无消息。   直到这一天夜里,亚里安的到来。   “红王要我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个米歇尔·雷德佛要让你去死?”亚里安明显不喜欢呆在战马身边,鼻子皱着,实在是太臭了。   “我从没有这么说过。”   “不难猜,他知道我们的大军即将发起总攻,俘虏了你,又把你换了回去,是在要你的命。”亚里安推断道,“放心,他不顾自己妻子的死活,红王对他意见不小。”   “不可能,米歇尔爵士是想在总攻时,‘无意’杀死我,却不曾想,自己没有参加决战,莱雅拉的军队没有带上他的军队,就击败了红袍军团。”乔拉·莫尔蒙说,“你不该知道这件事,这是猜不出来的,毫无迹象,天衣无缝。”   “那我可真是神通广大,”亚里安自嘲,“总之,禀报给我,后面我们可以谈谈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情况。”   “米歇尔想要离间卡丽熙和莱雅拉之间的关系,在我身上做文章。”   “丹妮莉丝离洛恩王国很远。”   “可她是铁王座的命定之主,”乔拉坦言,“她会前往西方,海上她面对瓦兰提斯的强大海军,陆地上从洛恩王国走,恐怕比直面瓦兰提斯更容易。”   “她以为自己能挑战红王?”   “她有龙。”   她有龙。   这话让亚里安的表情有些古怪。   但是乔拉说的是实话,瓦兰提斯的小镇就可能有数十万人,堪比君临,更别提名城瓦兰提斯本身,其国力之雄厚无人可比,或许三条龙确实搞不定。   可,洛恩王国就不一样了,丹妮莉丝没必要毁灭科霍尔,她可以直接穿过匕首湖和洛恩河往潘托斯移动,并给沿路的城堡与居民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她有龙,三头龙。   在这过程中,不管是跟随有龙的丹妮莉丝复辟维斯特洛,还是趁机自立,都可以任米歇尔·雷德佛去选,毕竟,只要两位女王相互碰撞,就必然会两败俱伤,在这过程中他有的是机会。   丹妮莉丝会去维斯特洛吗?   必然的,因为她是位坦格利安,统治了维斯特洛近乎三百年的坦格利安,她号称是铁王座的主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她已经提出了宣称,就预示着她对铁王座的野心,名号可不是瞎喊的。   所以,所有人都知道,丹妮莉丝必然会回家,除了维斯特洛人,他们离得太远,没怎么听说这事儿。   “印象深刻,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魔龙存在。”   终于,亚里安再次开口。   “魔龙。”   他声音再次高扬,“既然如此,你的生命会很危险。   红王没办法随意处置米歇尔·雷德佛,他是七国移民的代表,雷德佛家族的子嗣,血脉尊贵,在移民者中享有崇高的声望。   仅凭你的一面之词,是没法公正地判处他死刑的。”   “你想放我跑路,以保全我的性命?”乔拉抬头,“至少让我见见你们的红王!”   “不行,如果米歇尔知道了你和红王见过面,那么他就会知道自己已经败露,”亚里安解释,“那么,在瓦兰提斯大军集结的现在,他很有可能直接背叛,这会让王国很被动。”   “所以?”   “我会让你假死,并叫青枝家族的士兵护送你离开,去科霍尔,红王总是要回去的,你总有机会可以见她一面,多半是在她和你的卡丽熙相会之前,这样安排,如何?”   “我有的选?”   “你没有,乔拉爵士。”   【亚里安】   第二天清晨,一场口角发生在乔拉和一群青枝家的侍卫之间,结果俘虏乔拉·莫尔蒙被打死了,亚里安对此感到抱歉,向红王请罪,并赶走了这些犯事的军人。   他目睹这些侍卫离开,其中就有伪装过的乔拉·莫尔蒙。   回到红王的大帐,她刚刚再一次审问完被折磨得不像个人的缚影师。   亚里安来到她的桌边,给她已经空了的杯子满上梨子白兰地。   “谢了,你昨晚去见过那个乔拉?”红王揉着眉心问道。   亚里安小心地竖起瓶口,“是的,我去看看他是否还健康,能不能撑到你问他的时候,结果吵了一架,我的人有些生气,就闹出了这回事。”   “你做出了处理,”莱雅拉好看的脸有些疲惫,她的恐惧让她这些天一直在关注影子的事情,无暇去管亚里安在做什么,“这就足够了,我们明天去河垒,通知米歇尔爵士,米亚的情况如何?”   “米亚·石东情况尚可,她有些瘦,但是没有伤痕。”   “可怜。”莱雅拉只给了这么个评价,“你对影子杀手了解多少?”   这个问题正中亚里安下怀。   “略有了解,红王,当然都是道听途说。”   “给我讲讲,”她吩咐,“啊,对了,在河垒的时候,我们或许应该行房,”难道说这场仗让她想要后代了,终于发现自己有身死的风险?“你记得先买一些香料,还有把自己洗干净,剃掉身上的毛发,头发除外。”   哈?下面也要?   作者的话:诺索伊斯:我当然不是什么艾吉奥·奥迪托雷,不存在的。 第7章 河垒   “这才一年不到,变化蛮大。”   我打量着城堡和城堡外的小镇。   “人们很勤劳,这座城堡,就是洛恩河人民给您的献礼。”米歇尔爵士接口,三天前他与我们汇合,然后我派阿莎·葛雷乔伊率领她的赎罪团先行前往查约恩暂驻,并打听周围的情况,尤其是查约恩南边的塞荷鲁镇,自己则和米歇尔一起来到了河垒。   城门门外就是一个小广场,可以看到木条箱子和货架,想必这里算是一个集市。卫生非常不好,人和畜生的屎尿不提,这部分早就和满地的黑泥混在了一块,遍地都是鸡鸭鹅的羽毛和麦秆果皮,脏的很有这年代的城市风味。   司仪唱响:“河垒的领主,洛恩王国的红王来到了忠于她的城堡。”   “红王万岁!”   挂毯在城墙上被放下,两个剥皮人纹章整齐地晃在大门的两边,城垛间的卫兵吹响手中的小号,门扉缓缓敞开,里面的卫兵和骑士、下人纷纷跪倒在地,大大小小的猎犬和军犬摇着尾巴猛吠。   “这里狗不少,”我有些稀奇,接着御马而行,“都是从维斯特洛带来的?”   “是的,这些事阿贝特爵士的爱好,他父亲是个养狗人,阿贝特爵士尝试捉了一些本地野外的洛伊拿红狼,用狼和狗杂交,他挺通此道。”   狗。   确实,我好像没关心过这个问题。   我没有呆在轮宫里,而是骑马当先入内,两边挤满了民众,稀罕地伸长了脖子,直勾勾地盯着我和我的马,也可能是盯着侏儒或者银发的“王后”。   “我们大概有多少犬只?”我问提利昂。   “你有十五头猎犬,最好的一头是谷地犬‘月鹰’,跑得比老鹰还快,正是米歇尔爵士的礼物。”提利昂回话,他抱怨道:“我是你的红王之手,不是你管家,红王,这还是西佛告诉我的。”   哦,你们都进展到这一步了。   “感谢之至,我还真没怎么打过猎,谢谢,米歇尔爵士,”我回首给了雷德佛家的幼子一个笑容,他谦逊躬身,我接着继续,“对呀,我不是说的猎犬,我是说王国里的狗,属于军队和卫兵的。”   “大概有数百,河防队有一些,抓走私犯和间谍用的,卫兵和剥皮团也有,夜间放哨时很有用,这也要统计吗?”提利昂思虑道,“还是说,要注意一下品种?”   “不急,牲畜都要统计,但是——”我估计没钱做这个,“以后吧。”   我记得前世我乡下家里有一头狼青,但是父母都在城里没养狗,我倒是挺想养猫来着。   不过,这年代恐怕还没有当仕女宠物品种的狗和猫,它们用途都挺实际。   七国人把猎犬、猛禽和骏马列为贵族的三大伙伴,也确实有人痴迷于配种和攀比,但是,还没到陪伴犬出现的时候。   在这一晚的宴会上。   食物是炖菜、野味、面包和烤肉,我高坐当中,面向几张坐满了人的长桌,本地的乡绅、骑士和商人向我祝酒高歌,献上自己的礼物。   酒宴正酣时,我注意到亚里安下台和米歇尔窃窃私语,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在当时,我没有把疑惑摆在脸上,而是继续和提利昂探讨将科霍尔的三千无垢者调往南方,以防科霍尔人想要造反。   宴会后,城堡里卧室的大床上。   今天是说好的,行房的日子。   气氛有些沉闷。   我躺在右边,因为我比较习惯向右侧卧,亚里安躺在左边。   我们两都没话说,我呆呆看着天花板上从小窗透入的月光。   “我猜你根本准备没准备好,”他率先开口。   “是的,”我承认,“我猜你不爱我。”   “你也不爱我。”他坦然,“这里躺着的是红王和青枝之子,而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妈的,真是——   我闭上眼睛,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我劝过自己,这不过是为了生育而已,我这辈子可以有无数个情夫、面首、小妾,我睡过的男人可能只是因为容颜或者利益,不可能每一个都包含感情。”   “但是你做不到,”他转动自己的眼珠,盯着我的侧颜,手指袭上我的发丝,下意识地梳理着,“贵族的联姻,平民的婚配,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男女,都是因为利益而结合,凑合着度过一生,在你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以为自己可以拥有一份爱情,可是恐怕到老的那一刻,他们都找不到爱情在哪里,恐怕,自己都忘了,自己希望过这回事儿。”   “是的,即便有一些情愫,也会在岁月和生活的折腾下磨灭,”我赞同,“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好吧,我贪心了一些,我想要更多,不止是苟合,你呢?”   “我以为按照你的个性不会问到我来着。”   这话说得,我很蛮横吗?   “因为我不给你任何权力?我不可能给你权力,你还没证明过你自己的能力和忠诚,而且,你身上疑点太多。”   他收回了手,枕着自己的脑袋,“我从没想过这回事,年轻想过,我十几岁的时候看着…看着鹰扬苍穹,我的亲人挚友从远方带来送给爱人的花卉和宝石,我曾经笃定自己会找到一个女子,相濡以沫地度过一生,曾经,可是我后头我发现我不了解我自己,当身边出现无数个女人的时候,我知道我更喜欢驾驭她人的感觉,婚姻、恋情亦或是相互利用我都不在乎。”   “或许你也看出来了,我不懂得讨好,或者说太过高傲,不屑于讨好,实际上我从未追求过任何异性,因为我的地位从未低下过。”   我手撑枕头,直起上身,青丝垂落如瀑,“你觉得一段感情的开头是讨好。”   “不,是相互的,给与和被给与,互惠嘛,”他否定,“可是我从不给予,我只会施舍。”   “奇葩,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更适合当王?”   “确实如此,”他脸不红,“我更适合成为一名君王。”   呵呵。   “这就是你为什么要和米歇尔暗通款曲的原因?”他盯着我,没有回应我的话。   “这就是为什么,你当日发现了影子杀手却不去阻止,   你想要权力,你想要参与我的政务,你觉得自己有才智和能力处理一切,   所以,你恨我,你觉得我不配成为国王,你觉得你更有资格,你不甘心成为历史书上的一名配偶,只是一名配偶。”   半晌之后,“我不知道丈夫和妻子该是怎样的,或许我们得分床睡?”他问。   “滚!”   他滚了。   我躺在床上,根本睡不着。   真不知道包办婚姻该怎么处理,当初那个丹妮莉丝是怎么和马王先婚后爱的?   是不是因为实在受不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所以就催眠了自己?   【弥林】   咚咚,门被敲响。   雅西娜打开房门,面前的正是太监灰虫子,弥林女王的无垢者统帅,他话不多,十足简略,“她想要见你,请跟我来。”   这里正是弥林最大的一座金字塔,雅西娜的目的是见到这里的女王,灰虫子提到的她,自然不用说,正是丹妮莉丝。   她起身跟着他前去,没有在意穿着打扮,访问这里的时候,她了解到,女王不是很在意这些。   “圣主,暗杀依旧在发生,每天早上都会发现新的尸体,以及用鲜血画成的鹰身女妖,”雅西娜听得出,这是瑞茨纳克的声音,只有这些弥林本地人才会叫丹妮莉丝“圣主”。   “我们的守备队在夜间也有伤亡,弥林局势不稳,这绝非出兵的好时候。”   “但是,十万大军已经出发,您会面对战争,不是在远方,就是在城下。”这个声音不大熟悉,不知是何人。   两名无垢者护卫打开门,让灰虫子和雅西娜进入,灰虫子站在了丹妮莉丝宝座的旁边,雅西娜躬身施礼,丹妮莉丝轻轻颔首。   雅西娜曾经以为在有权力的女人里,莱雅拉是最美的一位。   可是,现在她面前的这位女王,更是美的不像话!如果说莱雅拉是北境之雪,冷冽而无暇,那丹妮莉丝就是高贵的冰雪玫瑰,让人只能屈膝,不敢抬头。   “这是来自洛恩地的使者,雅西娜·罗伊斯,你远来投奔,可是你初来乍到,格里芬,我不能只是听你一言就派兵出征。”   这是个冷酷而硬朗的男人,他垂首道:“那么,请容许我一言这段时间我的经历。”   “请说。”   “我和我的同伴抵达了瓦兰提斯以后,等待黄金团抵达,同时寻找船只出海,那个时候瓦兰提斯正在选举执政官,稍后,选举结果是虎党胜选,几百年来的第一次,他们的执政官马拉乔·梅葛亚率领近万的虎袍军拦住了黄金团,这位马拉乔告诉我们,要么替瓦兰提斯打仗,要么,就躲远一点。”   “我见过多法斯·潘尼法恩,”丹妮莉丝回忆,“他和我说过虎党的事,虎党只喜欢战争,但是瓦兰提斯为何要与远方的弥林开战?”   “因为奴隶贸易,人们将您称为锁链的破碎者,解放者,您是奴隶的光辉和希望,同时,也是奴隶主的噩梦,而瓦兰提斯多得是奴隶主,他们害怕你,也痛恨你让他们收入大减,只要瓦兰提斯的大军抵达奴隶湾,甚至不用接近弥林,其他您攻占过的城市,渊凯、阿斯塔波一定会集结军队向您宣战,更别说弥林城墙的内部还有鹰身女妖之子。”   在丹妮莉丝取得弥林的统治权后,旧日的奴隶主,弥林的“伟主”们不甘心就此失去一切,他们自称鹰身女妖之子,四处袭击被释放的奴隶和丹妮莉丝的支持者。   当然,雅西娜也听过一种说法,当下和女王合作的弥林贵族才是这些暴徒背后真正的支持者。   和莱雅拉相比,丹妮莉丝是个很果决的女王,她更在乎自己的感受和爽快,例如释奴之事,更例如她在阿斯塔波获得八千无垢者的过程。   当时,丹妮莉丝在阿斯塔波假意答应用三条魔龙换取无垢者,结果在接收了无垢者以后,丹妮莉丝出尔反尔,让魔龙用龙焰杀死了阿斯塔波的善主们。   这件事无疑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可是,在贵族们看来,丹妮莉丝丧失了她的信用。   所以,这位丹妮莉丝在奴隶湾的反对者,要比莱雅拉多得多。   莱雅拉也有反对者,但是在洛恩地和科霍尔,那些人并不成气候,因为莱雅拉更善于妥协,也没有过出尔反尔的记录。   红王更喜欢温水煮青蛙,一点一点让自己的权力集中,一点一点改变麾下的群臣,让王国发生变革。   没办法,谁让红王是个私生女出身的呢?   回到丹妮莉丝的宫殿。   这位格里芬直视方才禀报情势的瑞茨纳克,“那些反抗你的人会达成一致,到那时,您要解决敌人,就会很困难了。”   “你的黄金团在哪?”丹妮莉丝换了一个坐姿,看上去倒是不急不躁。   “很远,他们不愿意成为瓦兰提斯的佣兵,现在大概在争议之地。”   “那我怎么出征,这确实是个问题,我没有舰队,也没有大军。”女王说,“我可以等他们来,等我的敌人聚集到一起,然后将他们一网打尽。”   “是的,可是您的战场不在这里,更该在维斯特洛,将八千无垢者耗费在这片土地上实在不明智,而依照我的计划,就可以以最小的代价换取胜利。”格里芬试图说服,   “当敌人在海上的时候,可以用魔龙去摧毁他们的舰船,在夜晚,让他们无法歇息,只要每天都有损失,长期下来,龙会成为这支瓦兰提斯舰队的噩梦,让他们闻风丧胆,只能逃跑。”   “我会考虑。”丹妮莉丝沉吟,“不过你提到的另外一个建议很有道理,格里芬,”她转向雅西娜,“我愿意和洛恩地的莱雅拉·波顿结盟。”   “她如今自称红王,在科霍尔建立了属于她的洛恩王国。”   “她是个国王,我也是个国王,”丹妮莉丝伶俐地改口。   “照我听说的来看,同时她也是铁王座的臣子,女王堡公爵。”格里芬接着言道,“而且当初——”   “我的领土是从北境到多恩的七国,我的王座在维斯特洛,她是在结盟,而非效忠,别在这种时候纠结称呼上的问题,”   丹妮莉丝聪明地绕过这一点,“看来你不了解王权,也不懂女人,格里芬,总之,我愿意和她结盟,雅西娜,我想和你谈谈,了解一下我的盟友。”   两个富有权势的女人目前处境都不大好,幸亏如此,雅西娜的任务完成得不算太难。   “荣幸之至。”   【兰尼斯港】   战战兢兢的红衣兵说道。   “大,大大大人,局势,大人,局势对兰尼斯特不利。   高庭公爵,提利尔家族的梅斯大人神秘死亡,尔后他的儿子和女儿回了家,提利尔的大军后撤。   太后瑟曦与凯岩城公爵詹姆,她的兄弟,他们不对付,詹姆大人出奔,回到了西境,然后,太后和弥赛菈女王失踪了。   北方人,就是谷地、北境、风暴地和河间的联军势如破竹,他们已经收复了大半个河间,绕过了金牙城,这是兰尼斯港第三次征兵了。”   “所以你认出了这把剑还有我,对吗?”吉利安收回手中的瓦雷利亚钢族剑“光啸”,“找个人,带我去找我侄子,告诉他,他老叔吉利安·兰尼斯特回来了。”   巨龙的影子盘旋在空中,发出阵阵让兰尼斯港居民胆寒的咆哮。 第8章 女王堡   清晨,大厅。   比昨天的桌子少了一些,主台下头只摆了两张,我坐在主座上,身边是红王之手提利昂。   “没睡好?”他先开腔,手头正在对付一块培根。   “没睡好,夫妻矛盾。”我回答,这个荷包蛋的糖心流出来了,让我心情更糟糕了几分,“心烦着呢。”   “正常,你选择当个女王,自然就有个男人会觉得自己受委屈。”   嚯哟,这话说得,如果我不是女王而是女仆,遇到亚里安·青枝那样的,指不定现在已经喝农药自杀了。   啊,不对,这年代没农药,看我这脑袋。   “是啊,每年自尽的那些女人都是因为让自家男人受了委屈。”啊,生而为妻子就是原罪。   “可不是,”他回答,“每年自尽的那些男人都是因为喝醉了酒。”没错,男人活在世上都是来享福的,你信吗?   “如果我不是红王,遇到这种婚姻能有什么选择?”我反问。   他瞧着石头穹顶想了想,“私通、私奔、自杀、被杀或者当个可怕的老妖婆。人总得让自己变得强悍,不管是侏儒,还是私生女,否则遇到人渣就没得反抗能力。”   “实话。”   然后我们闷头吃饭。   “我想你们还是要尝试一下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你没想过找个名头砍他脑袋吧?”最后,提利昂劝道,“我也会和他这么说。”   我想了想。   我最厌恶的地方在哪?   对了,是这个:   “是吗?他有种根深蒂固的傲慢,我恐怕这些都会是徒劳无功。”   提利昂认真地回忆,“傲慢,确实有,至少努力一下,实在不行再宰了他也不迟。”   早饭过后的活动就很无聊了。   河垒外头的镇子和码头还在野蛮生长,毫无规划,我没钱给它规划,那就,享受自然形成的村镇带给人的美感吧。   前提是它别那么臭,我突然觉得北境的冬天虽然冷,却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味道不大。   接下来的三天,我带着河垒这群匕湖郡的官员布置征召军集结的事务。   首先是场地,主要是帐篷区,但是也要弄一些简单的棚子,匕首湖边的冬天不是太冷,但是也挺难受,而要指望征召兵们都带着帐篷甚至席子,那实在太不可能。   其次是人、马、牛、狗的食物、饮水和柴火,依照律法和习惯,所有的农兵和骑士都会带好四十天的口粮,可是落到现实里,如果有一半人都能照顾好自己的胃,那就是七神保佑了。   陆陆续续地,各地的纹章开始出现,预计会有三到五万人,这可不是一件可以打马虎眼儿的活。   所以,我把杂事丢给了提利昂,然后继续出发。   下一站,女王堡,我在厄斯索斯大陆的第一块领地。   我把亚里安、军队和轮宫留在河垒,带着两百名卫兵和学士沿着洛恩河骑马北上,虽然冬日已降,但是田野间并不荒芜,河流上也是繁忙,半耕半渔的村里人全年无休,一路熙熙攘攘,路边不见饿殍尸首,各方面比起匕首湖周边和黄金原野都要好很多。   舞蹈家达蒙、齐拉之女齐西和弗利斯特·佛雷在三里格之外等候。   “女王堡迎来了她的女王,此刻终于名副其实了。”达蒙恭候道,他一身半身甲,比以前胖了至少一圈。   “真会说话,”我应付道,“伦赛的事儿你听说了吧?”   “可惜,愿他的七神给他在那边找个娘们儿。”他叹了一口气,“他做鸡很厉害,烤的特别香。还记得吗?红王,洛克、路顿、酸埃林、我还有咕噜,现在就只剩下我和咕噜了。”   “你是想要我给你职位、土地和爵位吗?来,说说看想干什么活。”   “不,”他耸了耸肩,“就我现在的地位,已经有不少人嫉妒到想用鱼刺把我扎死了,我只是有些怀念而已。”   “那就给你和齐西办场婚礼?”   “不了,”他敬谢不敏,“伦赛爵士没有子嗣,可能在维斯特洛有私生子女,也可能没有。”   “那就和佛索威家说一声,找个人来继承黄苹果的纹章和土地,按照七国的继承法来办。”   凡人皆有一死,死亡在这世道下来的尤其猝不及防。   伦赛这里,我只能这样做了。   “你看,”我示意,“你还不快些生个娃娃。”   “你在咒我死吗,小姐?”他瞧了一眼来自高山氏族的齐拉之女齐西,“还说我呢,你自己的崽子呢,我等着喊公主或者王子很久了。”   “没得!”   “快给个王储吧,会喘气儿的就行,”他毫无良心地大放厥词,“根据在维斯特洛的经验,有大把的人想要给你当情夫呢。”   全世界都知道我和我丈夫关系不行吗,还是说根本就无所谓爹是谁?   女王堡,我货真价实的第一座城堡。   这座城堡很像是河间地的堡垒,用砖石砌成,有七座塔楼和两座城门,外城墙高五十英尺,内城墙高七十英尺,因为用时一年,所以看起来非常朴素,缺乏装饰,甚至很多段连城垛都没有。   在矮丘上的女王堡下是初具雏形的龟港,从西边来的维斯特洛人和潘托斯人汇集于此,初步建立的工棚和工场在完工前就开始工作,让陶器、铁器和织制品供应我的整个王国,我看到了绸漫家族的纹章,他们倒是布局得很快。   比河垒干净很多,龟港有一大部分是建立在娜·萨星的废墟之上的,所以可以利用洛伊拿人过去建造的下水道,让污秽掩埋在深深的土壤下面。   这是伦赛建立起来的城池,我至少欠他一座雕塑。   她位于洛恩河和娜恩河交界,娜·萨星遗址的旁边,比起巍峨的娜·萨星遗址,女王堡就像是西瓜旁边的核桃。   这颗核桃的区位还蛮险要的,毕竟是面对的诺佛斯的重镇。   目前,我的人还只是在两河交汇的北岸有一个军岗,东岸算是积累了不少农田和村子,却只有一个简陋的港口。   距离三岸各有一座城堡的目标还很远。   不过,不用太急。   这一年来经过和诺佛斯的相互试探,我大概知道了他们的作风,保守、坚韧并且孤僻,他们不是扩张者,所以,可以保持和平,这样的话,面对诺佛斯的女王堡,也可以容后建设。   第二天,我接见诺佛斯人的使者和斧刃。   我轻车简从,在门口和他们一会,在与来使寒暄一番之后,去大厅的路上,“萨博奥·库达,你瘦了不少。”   “一切都是为了红王。”他话音疲惫而真诚,看着他沉重的眼袋和全灰的头发,我多了几分恻隐。   说不清,我任命他为统帅的原因,是因为我不想就此和他疏远,还是因为这样可以向诺佛斯释放信号?   他是诺佛斯人,这个任命本身,可以说明我想改善和诺佛斯的关系,有利于双方的盟约。   我有些看不清自己了,随着地盘扩大,人口越来越多,我也变得越来越没有情绪,哪怕是面对夫妻不睦,不,毫无夫妻情分的可怕事实,心里也没有太多的波澜。   或许是年纪大了?可我…加上前世快有五十岁了,好吧。   “这仗完了,你回来吧,在诺佛斯还有亲戚吗?”   “我是孤儿,小姐,只有孤儿才会自小被圣奴卫收养。”   换句话说,哪怕之前有父母,被收养以后也就成了没父母了。   我还是不过问他生活了吧。   “另外,”他接着道,“我不会当统帅。”   “挂个名,”我心里有数,斧刃一仗都没打过,真让他去带兵是在作死,“以后还是来带我的卫队吧。”   在会晤中,   诺佛斯人提出了他们的条件,释放被关押的诺佛斯总督颇尔达·库拉塔,降低对诺佛斯的关税,撤出在娜恩河北岸的军事据点。   这些要求总得来说,并不过分。   可是我没有答应,回复之辞让来使满脸阴沉。   “这不是我请求你们的援助,这是我们在共患难,科霍尔方向我有近一万大军,随时可以帮助你们剿灭哲科的卡拉萨,我想这件事你们一定很头疼。   退一万步,如果瓦兰提斯的军队已经北上,我完全可以丢弃洛伊拿故地,缩回科霍尔,并向他们称臣,实在不行,我可以去萨洛尔王国的废墟重建家园。   可是你们不一样,冬天到了,如果瓦兰提斯人来了,在山里,你们无处可逃,他们可不会像我一样与你们谈判,还记得多年之前的战争吗?   他们要再造瓦雷利亚。”   最终,我答应将对颇尔达·库拉塔的拘束措施从监禁改为软禁,与诺佛斯相互给与最惠国待遇,在娜恩河北岸不会占领超过十里格的领土。   诺佛斯人选择不多,这不是他们在隔山观虎斗,他们和我们都很清楚,诺佛斯与科霍尔必须联合,才能应对瓦兰提斯的入侵,别无他法。   当我和女王堡出发的应征军队返回河垒时,南方伤心领的查约恩爆发了与瓦兰提斯的第一次战事。   与此同时,在诺佛斯的山间,战局开始逆转。   诺佛斯并不惧怕多斯拉克人,他们之所以总是用贡品来应付远来的马匪,实在是因为打仗的成本比上贡要高得多。 第9章 查约恩   入冬以后的洛恩河雨水不丰,薄雾飘荡在下降了不少的河面上,给明月盖上了一层薄纱,夜色撩人。   几只夜鹭惊起,芦苇荡中几根空心的芦苇管在静静移动,两只手伸出水面,将一张弩机举高,原来是下头有人。   “光头”乌瑟,“冷眸”莱登,“痴女”(不)伊格纳茨和“食人魔”道克,他们是和阿莎·葛雷乔伊一起去女王堡调查的佣兵,现在这帮混吃等死的战争之豺又昏昏然地跟着阿莎进了赎罪团,现在,他们正在水面下静静前行。   河里有些冷,不过还没到让人冻死的地步,他们一步一步往前挪,没有刻意掩藏声音,河里的淤泥就能做到这一点。   锃亮的光头浮出水面,正是乌瑟本人,他眨巴着眼睛,将睫毛上的水珠抖落,悄然观察远处瓦兰提斯人的营地。   伤心领在这数百年来都是瓦兰提斯的北部边界,瓦兰提斯惧怕伤心领的诅咒和灰鳞病,就连农场里的奴隶和自由人也不敢在这附近开垦,罔论跨过伤心领南边的拉鲁鲁江了。   因此,拉鲁鲁江的南岸一贯荒无人烟。   可是,自从干涉洛恩地的瓦兰提斯船队被洪流淹没之后,盘绕在伤心领上空的迷雾就消失了,在伤心领的查约恩,新的定居者们传言说查约恩的守护者已经失去了力量,盖林的诅咒业已消失。   看来,瓦兰提斯人也相信这种说法,他们北上的军队就集结在本来无人的拉鲁鲁江南岸,在调走了骑兵去应付多斯拉克入侵者之后,这里还有数千虎袍军在枕戈待旦。   就在光头乌瑟的身边,冷眸、痴女、食人魔一个一个脑袋出现,视线投向远方的敌军。   “依然是三班人,河边两个,路上五个,木塔上有三个,”乌瑟说,“我们等。”   “我觉得我快变成冰块了,”痴女低声抱怨,“还要等多久?”   “等他们最困的时候,”乌瑟回答,“他们不喜欢守夜,毫无心情,他们也不会知道我们就在这里。”   谁能知道呢?谁能知道葛雷乔伊家族的风格,哪怕只有三千个心不齐的士兵,也敢主动攻击人数是两倍的敌人。   还是在晚上。   然而,这就是葛雷乔伊。   强取胜于苦耕,狂攻者生,困守者死。   或许,红王需要的也是这样的领军者,态度狂放不羁,勇往直前,在合适的时候。   几个佣兵很有耐心,或者说在冷水里,他们已经麻木。   终于,在这几个吃苦的打工仔快失温的时候,乌瑟发话,“我左边,冷眸右边,我们成功后,伊格放信号。”   “痴女”伊格纳茨颔首表示领会,他们开始行动。   【阿莎·葛雷乔伊】   一阵鸟鸣传来,婉转动听。   这是约定好的信号。   “走起。”   身边的多斯拉克人来自莫索的卡拉萨,经过这阵子相处,阿莎勉强使唤得动,他们给自己系上牛皮、马皮或者羊皮做的革囊,陆陆续续开始移动。   河里的蚂蟥叮咬上了阿莎的小腿,女海盗毫不吭气,但也牢骚满腹,她有些怀念铁民的长船,在海边劫掠绝对不会那么风平浪静,却也不需要忍受泥浆和蚊虫带来的困扰。   方才还闪烁在天上的皎洁明月此刻也被阴云遮住了,无力地播撒出些许银光。   没用太久,他们猫腰在岸边集合,先行的佣兵干掉了两个哨兵,远处哨塔和路边的都没发现他们。   安静地靠近,安静地杀戮,一如之前阿莎经历过的千百次劫掠一样,铁民不畏正面对敌,但是如果可以,悄悄地解决掉对手也不是很丢份的事儿。   就这样,慢慢接近就好!   可是——   “Vathdos,Dothraka!”   一个赎罪团的咆哮武士大喊出声,亚拉克弯刀拍在他的胸膛,战吼立刻得到了响应。   “Dothraka!!!”   上千个因为打了败仗而秃秃的脑袋齐齐发喊,他们脸上的表情振奋高昂,宛如洛恩河的洪水一般奔腾向敌人的营地。   阿莎呆了。   这帮人头铁吗?   “他说的是,‘多斯拉克人来了’。”   “我需要你告诉我他们在说什么吗?”阿莎·葛雷乔伊瞪了多嘴的维奥拉一眼,“冲锋,ROOOOOW!!!”   嘟——嘟——嘟——   敌人自然始料未及,可是依旧吹响了敌袭的号角,声音亮堂地如同莱雅拉前世的唢呐,整个营地正在醒来,哨兵往后逃跑,大声求助。   不怕,阿莎胜券在握,在现在这时候,对方根本无法有什么防御,只会恐慌炸营。   之所以她不想立刻冲锋,是因为没有必要徒增伤亡,谁知道憨憨马人这么傻。   不过,多斯拉克人的体力很不错,就在她和佣兵们开始奔跑时,最前面的人已经拉开了马弓往木栅栏后头抛射了。   幸好没有骑兵,阿莎想,突袭一群虎袍,她还吃得住。   【赛荷鲁江南岸】   瓦兰提斯的骑兵,此刻都在赛荷鲁江的南边。   白色的皮毛挂在肩头,弯弓和弯刀齐备,手上是骑兵盾,有一些手执长矛。   这些虎袍骑军脸上纹身也是白色,身上的鳞甲寒光闪闪。   他们自称为“赫拉卡喀”,赫拉卡是多斯拉克海里最顶尖的捕食者,白色的巨狮,它们比最快的骏马更加快捷,比最高大的骏马还要壮硕。   因此,虎袍军里也叫他们白狮骑兵,与多斯拉克人一样,他们自小就与马儿为伴。   不同于多斯拉克人的是,这些精英奴隶不会为生计所迫,从不放牧,也不打猎,一辈子都在练习战斗和马术,他们享用最美丽的女奴,可以决定其他奴隶的生死,除了艾奥里斯和齐赫达家族,不惧怕任何人。   有趣的是,“驯马者”艾奥里斯因为这支奴隶兵,曾经饱受瓦兰提斯人的嘲笑。   那些养尊处优的有产者不懂马匹和战争,谈不上了解这一支骑兵的意义。   “嗨,嗨!”为首的虎袍军官头戴赫拉卡的脑袋,他背后是一面白底银边黑纹的虎旗,身下的战马头和脖颈披着链甲马铠,被整齐扎起的马鬃间流下点滴汗水。   一名穿着锁甲衫的骑兵靠近,“赫拉卡因,两万咆哮武士,没有妇孺和奴隶,正在靠近。”   两万骑兵和一万骑兵,咆哮武士和赫拉卡。   “防御。”赫拉卡因下令,身后大旗挥摇,麾下的白狮骑兵展成圆月,另有三千轻骑兵藏在右翼的边缘。   没有任何一名白狮有怯惧之心,他们已经等待了很久了。   齐赫达家族从奴隶贩子手中买下了来自多斯拉克海和拉札林的牧民童子,在多年的训练中,他们都被教导,自己的使命就是让多斯拉克的匪盗,俯首屈膝。   “你们都是孤儿,”主人告诉他们,“你们本来该是自由人,可是那些多斯拉克人杀死了你们的父母,糟蹋了你们的姐妹,给你们和你们的兄弟套上枷锁,让你们成了我的奴隶,   或许,你们本该有一个更加圆满幸福的家,可是你们没有,原因就是因为那些马贼,那些多斯拉克人,他们抢走了你们本该享有的一切,   我给了你们现在的生活,富足,衣食无忧,妻妾成群,儿女无数,而他们,会想要夺走你们现在拥有的一切   就像过去一样,   除了杀了他们,一报血仇,你们别无选择。”   所以,   在场的每一个战士,都已经等待了许久。   等待着,杀死来犯的多斯拉克强盗。   当烟尘出现在视野的尽头时,赫拉卡的新月阵已经成型,两翼执弓,中间是铠甲最厚的重骑兵,白狮骑兵熟能生巧,他们都面对过在多斯拉克海杀死一个多斯拉克人的成年试炼,因此冷酷无情。   “准备。”弓上了弦,弯刀和长矛在手,对面身穿彩绘背心的咆哮武士开始扬蹄冲锋。   “盾牌!”   咆哮武士们热爱在冲锋时射箭,凭借着坚盾和铠甲,只有少数白狮骑兵倒下,来自草原的粗糙箭矢没有造成太大的伤亡。   然后,轮到赫拉卡们了。   “放箭!”   咻!   多年来的射术练习和远比多斯拉克人质地更精良的硬弓,让他们的箭枝又准又狠。   何况,多斯拉克人都不着甲胄!   齐射远比对方更有效率,成片地让咆哮武士翻下战马。   “冲锋!”   瓦兰提斯的战马原本平平无奇,可是艾奥里斯的白狮们胯下的马经过过多年配种,他们从奴隶湾和多恩采购更有耐力和冲刺能力的马匹。   当下,白狮骑兵的战马比维斯特洛的谷地马更有耐力,比多斯拉克的草原马更有爆发力。   表现在战场上,就是重骑兵的提速,要不了多久,就快如闪电!   多斯拉克固然无惧,可是多斯拉克的马还会害怕,当它们面对前方沉重的钢铁时,不禁驻足,然后和后头的骑兵滚成一团。   长矛锐利十足,新月阵的阵中就像是一面长满尖刺的高墙,狠狠撞向了多斯拉克的马潮。   与此同时,装备稍逊的轻骑兵绕向了多斯拉克人的背后。像一把剃刀,刮向末梢的咆哮武士。   白狮没有回避,而是与多斯拉克人硬碰硬,他们当然知道多斯拉克的勇气,可是他们本身,也不遑多让。   稍后一段时间,贾科的卡拉萨会领教虎袍军里的“赫拉卡”们刀术有多么精湛。   话说回来。   这支骑兵花了齐赫达家族多少钱?   艾奥里斯年幼时全家住在西城,他只能在街上和水手与伎女的孩子玩耍,不是没原因的。 第10章 千颅堂   【河垒】   沉闷的大帐里,形形色色的头领挤满了整个空间,骑士们、“寇”还有科霍尔的大人物,身上的着装从板甲、锁甲到丝绸都有,五颜六色,就像是染料在我的王帐里头洒出来了。   “你们哪搞来的帐篷,那么大?”我耳语问提利昂。   小恶魔手握酒杯回答:“绸漫家族献给你的,他们要当你唯一的纺织供应商。”   “那我猜为了这顶帐篷你肯定把我的衣柜给卖了他们了。”   “是的,”提利昂·兰尼斯特笑得隽永,“反正,不管你穿什么,你的夫君都得说漂亮,不是吗?除非他脑袋不要了。”   “说得对,以后我就穿成西红柿的模样见他,”我意兴缺缺,“这样就可以让他觉得我每天都大姨妈了。”   “开始?”   “去主持吧。”我端正坐姿。   “日安,各位,我是红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这个王国的弄臣,为了红王和各位的欢欣安稳而努力工作。”   低下传来几声客气的嗤笑,他等了一会儿然后接着说道。   “就在昨天,我们的战俘阿莎·葛雷乔伊和她率领的囚犯与奴隶袭击了瓦兰提斯虎袍军的营地,大获全胜,看来,我们对虎袍兵的待遇得重新考虑,他们连战俘都打不过,可能只有给各位当丫鬟了。”   “当然,瓦兰提斯的各位贵人大概要比自家奴隶厉害得多,所以他们的裙子可以更华丽一点。”   这种性别玩笑…   “咳!”在下头各位的低笑声中,我响亮的清了清嗓子。   提利昂夸张地回头,扬了扬眉,“啊,抱歉,我忘了,穿裙子的要比大老爷们厉害,不管如何,我们的敌人还没我们过去的敌人厉害,显而易见。所以,看来下次我请大伙儿喝酒的时候,可以在瓦兰提斯的黑墙后头,左手搂着执政官的女儿,右手搂着他的婆娘。”   “好!!!”   “不是你,侏儒,执政官家的娘们属于我!”   气氛真是热烈。   鼓励男人上战场的无非三种事儿,自家遭受威胁,没吃的,还有就是女人和钱。   不管演说多么宏大伟岸,终究绕不开这三个话题。   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然而在我们安享胜利之前,我们需要每一个人的勇气与决心,”提利昂面容变得严肃,“南方有五万个瓦兰提斯的奴隶勇士要去杀,南方有上千万个男人和女人等待我们奴役,南方有瓦雷利亚最后的财富等待我们去掠夺,   他们说瓦雷利亚的文明辉煌璀璨,确实,我在无数个日夜里手翻书卷,幻想千塔之城,那自由堡垒里的繁花锦簇,千龙翱翔。   可是,瓦雷利亚没了,永永远远地没了,   火山已经淹没了它,淹没了龙群和魔法,让龙王家族消失无踪。   现在不是那个巫术和魔龙的时代,是我们的时代,凡人的时代!   可是现在,那些自由堡垒过去的奴隶,那些瓦兰提斯的奴仆,他们在瓦雷利亚的时代不过是给龙王阿谀奉承的小人,如今却僭称瓦雷利亚之名,我倒想问问,那帮奴仆比科霍尔、比洛伊拿,高贵在哪里?!   他们说我们是蛮子,无视瓦雷利亚之外的文明与艺术,践踏从维斯特洛到科霍尔的智慧与成就,他们以为自己就是魔龙?他们连我们的战俘都打不赢!”   提利昂抬起酒杯,“各位,我一直坚信,真正的文明存在于保卫家园的决心,存在于代代繁衍,自由自在地生活之中,无知和傲慢只会摧毁它,不会让它更进一步。   现在,就在今天,以及今后的每个日夜,在群神与群星的见证下,让我们告诉那些瓦兰提斯人,什么是文明,什么是荣耀!”   “如您所言!”铿地一声,长剑出鞘,挺着大肚子呼喊的正是弗利斯特·佛雷,来自女王堡的佛雷家主,“孪河城的双塔旗永远与剥皮人同在,我们是红王之剑,为莱雅拉而战!”   小伙子有前途。   阿贝特爵士紧接着拔剑,高高举起,“河垒,乃是由您一手所建,我们与您同在,永远都是红王之盾!”   然后是科霍尔的红袍僧泰尔斯和迪茜·磐岩。   “光之王之道是守卫儿女,予黎民大众以荣耀,红王之光,”泰尔斯手中的单刃剑直指天空,“与圣火同燃,我等敢以身殉,无怨无悔!”   “科霍尔的男女与您并肩作战,我们愿踏破大海与山峦,永远忠诚,至死方休。”   雷德佛家族的米歇尔爵士有些姗姗来迟,“我们服侍于您,如同服侍谷地之鹰和铁王座,雷德佛家族将会追随您的旗帜,一如追随鹰巢城的艾林,永守誓言,不惧祸难。”   头领们站了起来,一个接着一个,拔出佩刃,刃尖朝向苍穹,任由诸神见证。   “夏丁·落槐与两千名林中勇士愿意为你而战,你在冬风中伸出了援助之手,我们愿意成为你最忠实的朋友,因你的名义与敌人作战。”这个老头来自科霍尔森林的诸部落,提利昂的姘头稀芽当然没这个威望率领他们的汉子。   我站起身,坦然面对帐篷里这数百把利刃和无数的眼睛,就像是面对站在他们身后的千军万马。   “感谢,感谢所有的朋友和臣属,诺佛斯的山地军团正在路上,多斯拉克的咆哮武士,已经南下,   瓦兰提斯是一头虚弱庞大的雄狮,而我们,是一只一只饥饿难耐的野狼,   如提利昂所言,他们称我们为蛮族,那就让他们看看,群蛮围门的恐怖,   百年前的胜利让科霍尔竖立起了沉舟碑,就在明天或者后天,新的纪念碑,只会矗立在瓦兰提斯的长桥之畔。我们的战争将会是瓦兰提斯的噩梦!”   “我们,就是噩梦!!!”   “的确,如侏儒所言,”一个我意想不到的声音响起,“瓦兰提斯人根本不了解真正的瓦雷利亚。”   是亚里安。   他整齐的披肩银发下,看向我的双眼灼灼似火。   我的这位“夫君”朝我走近。   他想干什么?   “我有瓦雷利亚的血脉,并以瓦雷利亚的身份为傲,”他站在了我的面前,“作为红王的配偶,我曾经浸没在傲慢与狂妄之中,可是现在,”四周皆静,   “我相信,”他比我高出半个头,双眸稍稍下移,“可是现在,我相信,要证明瓦雷利亚的高贵,靠的不是发色与眸色,也不是放肆的自傲之言,   靠的是,作为战士的勇气和决心,”   然后,   他突然轻轻吻上了我的额头,让我始料未及,“以及作为爱人的温柔与关怀。”   ????   怎么回事??   我瞧着他。   这是改变战术了?   他突然面向大众。   “我将与大家一起奋战在军前,作为红王的丈夫,以及一名洛恩王国的战士!”   欢呼声起,我提醒自己,他这是在攫取权力,我提醒自己,我心里的窃喜只是因为他的举动有利于科霍尔的稳定,青枝家族和我的联合,以及——   总之,好吧,我就像是被灌了一大杯梨子白兰地那么甜。   我脸上微漾着笑意,“这可是国与国的战争,不是之前的小打小闹。”   “我知道,”他看向我,“真正的瓦雷利亚男儿不该只会以血脉自傲,而是以功绩和幸福证明自己,我准备好了,为了我们将来的家,红王。”   我想说,他不该上战场,毕竟联姻和身份摆在这,他可珍贵了。   可是,我小小的私心告诉我,为什么不呢?这里有一个丈夫,要向妻子证明自己。   即便这个妻子的权位比他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咳!   总之,比起之前的状态,这是一件好事,至少,我挺开心。   黄昏时分,我走出王帐。   来自洛恩王国四面八方的农兵和民兵让这里显得像是一个大集市。   科霍尔多年未经大战,洛恩地的移民则已经习惯了从战争中获取财富,当下,瓦兰提斯人依然被阻拦在伤心领以南,大家还不怎么紧张。   这个军营就像是一个集市一样,大家伙儿从自己家里运来了不少货品,在这里交换。   “如果不是他们中有不少会死的话,我会觉得征召四万人的举措看起来还挺欢乐。”提利昂走到我身边,“我们该举办一场比武大会吗?”   “战后吧,就以红王夫婿,亚里安亲王的名义。”   “他走出了一步,你就走出十步?我看你们未来的关系问题不大,”提利昂背着手叹道,“你真乐意让他上前线?”   “这里的每一个男人背后都有一个翘首以盼的女人,妻子、母亲或者女儿姐妹,”我拍了拍提利昂的肩头,“比如说稀芽·红枫?”   提利昂的音调陡然升高,“她?!她啊,她是个不错的射手,会在最前头迎战虎袍军。”   “那我和她一样,或许也会在最前线,总之,”我答复,“从我以下的每一个家庭都在为王国流血,作为他们的表率,我的丈夫也属于最前方。”   “真感人,”他吸了口气,又缓缓呼出,“可是,你得有个孩子,才能真的死而无憾。”   “这又有什么关系?”我笑了,“总之,虽然我并不需要谁真的为我遮风挡雨,毕竟我自己就做得到,但是如果有人愿意这样为我,我也——”   “满心的愉悦?”   “嗯,”我鼻哼出声,“我尽量。”   既然不想要一个有名无实的悲凉婚姻。   我尽量爱上他,也让他爱上我。   如果他也有这样的想法并付诸努力,就像今天一样,表达自己的靠近之意,表现承担责任的决心。   我其实并不需要他真的承担什么沉重的责任,也不想去考验什么,但是,至少他得有这份心思,有这份和我相望相助的决心。   我想这事儿并不比打赢瓦兰提斯更难。   咳,如果多一些浪漫就更好了。   “那,让三千无垢者随‘王后’作战,保护他?”提利昂突然提议。   这对他也太好了点吧!   【诺佛斯】   诺佛斯的总督议会。   “诸位尊者,”红袍的瘦子总督发言道,“我们现在有两场战争,一场,是我们和哲科卡奥的战争,就发生在城市的大门之外,一场,是瓦兰提斯和那个洛恩王国的战争,而你们中间有不少人居然想要和洛恩王国一致对敌?!   荒谬!   你们或许会想要告诉我瓦兰提斯的野心,以及多年前诺佛斯和科霍尔联军击败瓦兰提斯大军的事迹,但是容我提醒各位,在山外的战争里,愿意与我们结盟共抗瓦兰提斯的,不是那座保守安详,毫无野心的科霍尔,而是洛恩王国,一只新生的怪兽,   一只军队训练有素,谋划阴险歹毒,还有神秘绿火的怪兽!   它在洛伊拿故地和科霍尔森林的基础上成立,通过一连串的血腥征服。   它的首脑,不是一列亲王或者总督,而是一个国王,一个世袭,来自维斯特洛七国,以暴力统治自己土地的国王!   它甚至扣押了我们的公民,我注意到颇尔达的位置就在我们中间,可是人却在他们的牢狱里,它对诺佛斯毫无敬畏和尊重!   然后呢?它还想要更多!   它就在诺佛斯的门外,甚至已经与诺佛斯发生过摩擦,如果不是因为瓦兰提斯的北伐,我们或许就要直接面对它了。   综上,为什么我们要应付两场战争?   这只怪兽引来了哲科的卡拉萨,让我们陷入战火,让诺佛斯的男人被杀,诺佛斯的女人被糟蹋,让诺佛斯的农民流离失所,凛冬将至,城市随时有饥馑之忧——”   瘦子的反对者,另外一位总督蛮横地打断他的演说,   “你是说,要我们坐着看他们打完,然后和在战后征服了科霍尔与洛恩河流域,比现在要大上一倍的瓦兰提斯相安无事?你觉得可能吗?难道在你眼里,瓦兰提斯不是以文明为名,称王称霸的暴徒,反倒是一群温和的苦修士?   荒谬的是你!   洛恩王国和我们不友善的关系,都是来自颇尔达·库拉塔的野心和擅作主张。   和多斯拉克人相比,这些七国远道而来的人士根本和猫狗一样无害,他们不会擅动干戈,与我们为敌,也从来没有像瓦兰提斯一样,以为自己可以统治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   只要想要和平,想要神庙堡垒的安稳,那么这场战争,我们责无旁贷!”   “你凭什么确定瓦兰提斯一定会战胜洛恩王国?”瘦子质问。   “就凭在多年前,瓦兰提斯在各地作战,其虎袍军的数量达到了四十万,而现在,别看瓦兰提斯远征奴隶湾,北伐洛恩河,也不过征召了十五万军队而已。   在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沿着洛恩河行商,我看到下游有无数个虎袍军的农庄——”   “你想说什么?”   “我想告诉你,过去的虎袍军有四十万,现在经过那么多年没灾没病的繁衍,他们的数量起码上百万!   你以为杀光北侵的五万军队就完了?   你想过百万大军的模样吗?   如果光靠洛恩王国那帮难民和手无缚鸡之力的科霍尔人,即便是胜利,瓦兰提斯也可以源源不断地派出军队。   我们需要的是什么?   是碾压!大获全胜,一次打得瓦兰提斯哭喊求饶!   只有碾压了他们的五万主力,才能唤起瓦兰提斯人对战争的恐惧和对和平的渴望,才能让瓦兰提斯的象党拥有群众基础,让象党再一次政变,一举扫除希望武力扩张的虎党,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和平与安定。”   两人相执不下,总督们交头接耳,现场一片杂音。   啪,啪。   最终,大胡子僧侣拍响身边的石台,众人安静。   “停一停,诸位忠仆,”唯一一个留着胡子的人开口道,“之所以我们犹豫踌躇,是因为我们还不了解这个红王,和她的子民,我们恐惧,我们不信任,我们不知道她的王国会给诺佛斯带来什么。   而且,我们还面对着哲科的卡拉萨,瓦兰提斯只是远虑,多斯拉克人才是近忧。   所以,僧侣团的决定是——   在哲科的卡拉萨被消灭之前,诺佛斯的军队不出山脉半步,除非,红王亲至,在神庙堡垒里与我们一谈。   如果她是个合适的人选,加入她的王国,也不是不可以。”   这话让刚刚安静下来的总督议会争论声更大了。   【科霍尔】   多内尔的巢居。   “无垢者走了,”光头的红袍汉子数道,“贵族团走了,工人团也走了,现在科霍尔只有一个自由团,毫无防备。”   “毫无防备?”贝乐丝不敢置信,“你难道以为在这颠覆她的统治会有机会?”   “黑山羊的信徒一定很不满。”   “那又如何,黑山羊让人恐惧,有多少人会去信仰?”   一时安静,贝乐丝·奥瑟里斯有些尴尬。   这话有些古怪,毕竟群星就位教名声更糟糕。   “都怪你,”漂亮的女孩狠命抱怨,“如果不是你搞些乱七八糟的阴谋,那么莱雅拉就不会恨我,通缉我,错过我,我就能在科霍尔遇到她,或者出去外头找她,而不是缩在这里。”   她身上只穿了一件丝绸袍子,毫不顾忌自己的隐私部位被几个男人看到。   而这几位男士也已经习以为常,并没有多加注视。   他们都是群星就位教的使徒,不会因为凡人的诱惑而丢去专注。   “如果不是你在布拉佛斯败露,差点被无面者杀死——”   “不,我要去找她,我们不能在这等死了。”贝乐丝打定主意,“你的朋友恐怕不可信。”   “你是说,你要用无面者的技艺?他们会发现的,迟早有一天。”   “所以呢?”贝乐丝反问,“走吧,在盘角卫找到我们之前,开溜!”   巫魔女确实足够机敏,稍后当多内尔带着盘角卫士返回时,扑了个空。   【瓦兰提斯】   绝大多数瓦兰提斯人并不知晓,在瓦兰提斯,有群星就位教在骸骨山脉以西最大的据点。   千颅堂。   这里是群星就位教那座合法的占星台的下头,黑暗之中数千颗蜡烛照亮了无数个壁龛,每一个壁龛中都装有一个人头,密密麻麻陈列在整个大堂里,   低声絮语遍布,就像是骚惹在皮肤上的羽毛,让你头皮发麻,想要转身逃出。   群星就位教的教众愿意收集全世界最聪明的脑袋,将它们陈列此处,让它们开口,以探究和拷问那些动人心弦的秘密。   而这种让死人脑袋活化的技法,有时也会吸引一些行将就木的人。   例如,“猛虎”马拉乔·梅葛亚,瓦兰提斯的执政官,群星就位教在此间的庇护者。   这位满脸皱纹的虎党元勋慢悠悠走在前头,后面跟着一位身披黑袍的殷勤教徒。   “我们即将向您展示一件最新的作品,它的主人死去很久,血肉已经腐烂,露出了白骨,但是我们修复好了大部分部位,并让它能够开口畅谈。”   “让我看看,”马拉乔回应道,“我倒要知道下你们的本事。”   “这里,”教徒弓腰伸手,指引着这位贵人,“这颗脑袋的名字叫泰温·兰尼斯特,来自七国,他生前渴望复苏,所以唤醒他并不困难。”   放着头颅的壁龛还有新雕琢的痕迹,一颗光头脑袋闭眼静默,没有像另外的一些脑袋一样喋喋不休。   马拉乔·梅葛亚双手叠加在腹前,张开无牙之口问道。   “你,是谁?”   “泰温·兰尼斯特,”一个坚定的声音回答了他,“你是谁?”   “马拉乔·梅葛亚。”   “我听过这个姓氏,这里是瓦兰提斯?”头颅睁开双眼,直视来人。   “你是个物品,对执政官保持尊重!”黑衣教徒尖叫道,“否则我就折磨你的舌头和脑子,狠狠地折磨!”   马拉乔抬起一只手,制止了他的威胁之语。   “对,这里是瓦兰提斯,兰尼斯特家族的泰温。”   这是一件不错的物品,马拉乔能感觉到其珍贵之处。   “我要这个头,”他提点教徒,“我要了解你们魔法的可靠性。”   作者的话:六千字大章,特意为【欧鳇鱼子酱】发布!感谢【欧鳇鱼子酱】同鞋的大力支持! 第11章 伤心领(上)   这年代的夜晚都很安静,大部分人为了乞食忙碌整天,哪会有什么夜生活。   可是这几天不一样,喧闹得我睡不着,我的轮宫随着大部队抵达了伤心领,就住在过去洛伊拿达官贵人的宅邸废墟里。   眼前的洛恩河上千帆在过,午夜的梦想桥上熙熙攘攘,从科霍尔和琴恩河运来的食物源源不断地集结到这里,以供应大军所需。   虽说按照律法,被征召的士兵都要备齐四十天的食物,在四十天之后则由君主,也就是我,付钱给他们维持生计。   但是,洛恩河流域的市场贸易远不如七国那么昌盛,我也没那么多钱,所以就直接发粮食和亚麻布了。   还好这里不算冷,不用准备冬天的棉毛。   既然睡不着,躺在床上也没用。   我把毛毡丢到亚里安身上,披上我的斗篷出去走走,走累了自然就能入睡了。   开门之后,两名剥皮卫兵看到了我连忙行礼,我突然记起还在女儿塔的时候,那会儿达蒙、埃林、路顿还有洛克住在塔底,我住在塔顶,有些像骑士诗歌里被关起来的美人儿公主。   我倒是没像歌里那样被一个白袍或者坦格利安王子救了,而是靠一个大胖子的小恩小惠走出去的,当年,国王劳勃一世给我一张敕令,认定我为波顿家族合法的女儿,拥有财产的继承权。   现在想想有些奇怪。   从国王的角度来看,劳勃一世酒色无度,私生子女密密麻麻,他不应该开这么一个头,如果他给了我合法令,他的私生子女可能会有非分的野心,谋求给自己也来一份。   也许是他对自己的子女有所怀疑?毕竟终其一生,劳勃一世都没喜欢过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尤其是乔佛里。   不知道,不猜了。   “管理运输队的是谁?我去找他。”   结果卫兵跑去叫人来了。   我用了好一会儿工夫才让卫兵了解我的想法。   我就是想出门走走,顺便体察下给我干活的各位工作人员,所以用不着召见他们来这。   最终,八名卫兵前后随扈,我去和迪茜·磐岩以及西佛谈谈话。   迪茜比我小两岁,已经是磐岩家族的当家人,托马德·维水的妻子。   按理来说,这样的联姻根本无法实现,她的家族乃是科霍尔的统治者之一,而托马德只是一个保护我的誓言骑士,一文不名。   可是,当时的情形下,他们都没什么选择,迪茜需要寻找庇护来让自己危在旦夕的家族延续,托马德需要联姻以确保剥皮团在科霍尔的权力。   我仔细打量这个少女,和我一样的黑发,翠色的双眼灵动如小鹿,五官清秀端正,算不上大美人,但是外貌挺不错。   “继续做你的事,姑娘,你在统计物资?”我示意免礼,打量了一眼她的桌面,大沓大沓的文件堆在上头。   她揉了揉鼻梁,给了我一个羞怯的微笑,“我学过算术,红王。”   “不错,我会把你列入财政大臣的候选人名单里,”我给自己倒酒,啊,这壶里是薄荷茶,不是酒,“科霍尔的情况如何?”   “这原本该是明天再和您禀报的,”她起身转首,扭动腰肢,那一身褐色的丝裙很好地体现出了她的细腰。   她从一堆行李里掏出一个小木箱打开,“这是科霍尔的报告,关于近况的,第一次拆封,红王。”   我拉过椅子坐下,靠着椅子上的熊皮毡,“我挺放心你的,一定事先准备过吧?说来听听。”   “自由团已经等候在暗流河边,那里是诺佛斯和科霍尔的边境,”她呈告道,“工人团最后一批人正在南下,森林团的人宁愿自己走。”   奇怪,难道说诺佛斯人不着急吗?   “诺佛斯还没要求援助?”   “还没有,红王,”她说道,“工人团已经快有万余人了,所有的大师家族和工匠家族都很担心他们。”   工人团。   我曾经出过政策,只要参军就可以免去奴隶身份,显然,这一点激励人心,这才过了多久,工人团就有了万把人。   “我也很担心,”我赞同她,“但是这是个不稳定的因素,总有叛逆的奴隶,不甘现状的工人,得给他们一个进取的空间,迪茜,否则,以后暴动还会有。”   “我们有无垢者。”她反驳道,“无垢者足以对抗十倍于他们的暴民。”   “是的,但是无垢者对你们来说是一道保险,”我话说得很明白,:“对我来说,却是另外一个隐患,我肯定会牢牢控制那三千无垢者,在我的麾下,不会放任你们四个家族把控他们。”   她垂下眼帘,“我理解了,红王。”   科霍尔的大师家族自然会对我怀有畏惧和戒心,我之前的征服没有引起太大的动荡,是因为他们胆子太小。   无论如何…“迪茜,”我郑重其事,“我承认,我肯定会有一些举措,尤其是在科霍尔的防御和力量平衡上,有些可能会让你们很担忧,   但是,这是免不了的,任谁都会的,你们的人口有千万之多,或许比不了瓦兰提斯,却比我的任何一块土地都要繁盛。   记住,我不只是科霍尔的红王,而是洛恩王国的红王,你睁眼看看我的王国,这个王国没有任何能影响国家本身的贵族。   这对你们来说是一个机会,可以让你们的家族变得更加强盛,影响力更加深远的机会,   总的来说,不要怀着和我对抗的心思做事,我不威胁你,但是在目前的时局下,你们比维斯特洛的移民数量更多,比洛伊拿的遗民更有力量,我觉得在王国的体系中寻找到一个位置,远超你们现在地位的位置,恐怕并不难。   这是一次洗牌,未来二十年后,磐岩依旧只是科霍尔的大师家族,还是说成为洛恩王国的豪门,就看你们自己了。”   “感谢——”   “不用感谢,我是在实话实说,”我坦诚,   虽然说,如果他们不乖乖当狗,反而掣肘我的大计,肯定对我而言不是好事。   但是,这确实是实话,洛恩王国将来的权力中心还没有确定。   不管是剥皮团还是移民而来的维斯特洛人大多都是孑然一身的单身汉,鲜少有一整个家族都来的。   而科霍尔的各个家族都很完整,不管是人员还是财产都没什么损失,毕竟我的征服没有带来特别大的伤害。   这可以让这些贵族有机会在新成立的王国里更进一步,不管是像磐岩一样拉拢新贵,还是像绸漫一样趁机扩张自己的生意,都很不错。   可以说,对科霍尔的豪门这个层面来说,哪怕又傻又瞎,在现在这个新成立的王国里,也有的是发展的机会。   “那么,”我继续,“你和托马德爵士关系如何了?”   “我们在上个月有了房事,”   卧槽!   “打算在我在这边的任务结束以后要孩子,”   卧槽!   那不就是说…   如果不是我故意安排,作为我亲信的托马德爵士坐镇科霍尔,迪茜·磐岩上前线服务的话——   他们俩这会儿已经怀了?   “红王,您…我知道他曾经暗恋您,唔,一般女孩子在自己的追求者突然结婚以后都会有种失落感,抱歉。”   这话不用说出来,失落感确实有,不过我没怎么在意。   “怎么那么快,为啥你们进展会那么神速?”我喃喃道。   她皱起好看的眉头,“不快呀,我们还有您和亚里安,两对人结婚时是一个多月前呢,我和托马德的年纪都不小了,必须给磐岩家族留有后嗣。”   不用提醒我这个!   “你们…没先培养一下感情?”   “什么?”迪茜没有理解,“感情?我们互有爱情。”   我觉得,他们那种,这个时代的爱情,建立在已经成婚基础上所说的“爱情”,和我理解的不是一回事。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有些恼火就是了!   我稍后走出这个位于查约恩港口的房屋,几根火炬燃烧,让我恰巧看到裹在毡毯里的亚里安。   “我感觉到你醒了,以为你上厕所,没想到那么久都没来,”他侧目瞧了瞧繁忙的码头,“要回去睡吗?”   “回呀,”我简短地回答,“你来找我的?辛苦你了。”   “我也没睡好,毕竟这里是查约恩,”他开着玩笑,“而我是瓦雷利亚人,所以我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被大浪卷走。”   据说当初这里还不是伤心领,而是叫节庆之都,瓦雷利亚的军队攻陷这里时,当时的洛伊拿亲王盖林施加了诅咒,让洪水淹没了这里的瓦雷利亚军队,连龙和龙王都没放过。   “走,我们回去吧,刚才怎么不进来?”我拉了拉他的袖子,他跟在了我后头。   “我只是担心你,”他语调挺平稳,“至于你和那里的迪茜,那是你作为红王的工作,我只要确认你活蹦乱跳就好。”   “谢了。”我依旧面容平静。   有人等着我睡觉。   我想起了在首相塔时的艾德·史塔克,偶尔我会和他女儿在外面玩,很晚才回来。   啊,   好容易被感动的女人。   我真是缺爱啊。   如果他之前没有表露出太多可疑的迹象就好了。 第12章 伤心领(下)   我们一前一后回到了我居住的那座废墟。   “红王,你的信件,来自南方,是雅西娜小姐的信。”   “放在我桌上,去烧点水,我泡脚。”   “泡脚?”他有些好奇,“专门洗双足?”   “对啊,有利于睡眠,”我猜瓦雷利亚人也没有泡脚的习惯,“这是一种北境的诀窍。”   其实北境人也没得这种习惯,就我有而已。   雅西娜的信里说,丹妮莉丝允诺了我的请求,愿意与我结盟,那个女王正在组建由被解放的奴隶和弥林市民组成的兽面军,以对抗联合起来进攻弥林的阿斯塔波、渊凯及瓦兰提斯海军。   她提到那个格里芬和小格里芬抵达了弥林,黄金团或许可以帮助我们对抗瓦兰提斯。   这个我觉得可行,毕竟如果丹妮莉丝和格里芬(实际名称琼恩·克林顿)以及小格里芬(实际名称伊耿·坦格利安)想要去维斯特洛复辟的话,瓦兰提斯就是一个绕不开的坎。   这座城市在海上称霸,丹妮莉丝没法不通过它就前往西方。   “对这封信敢兴趣不?”我问在一边闭目养神的亚里安,“这可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货真价实的瓦雷利亚后裔,有三头龙那种。”   “小门小户而已。”他睁眼接过,快速扫了一遍就放在一旁。   睡眼稀松的侍女提来一桶热气腾腾的水,我脱鞋脱袜,露出我的双足,将它们放进水里,亚里安毫无形象地蹲了下来,   “要我帮你洗吗?”   哈?!   我这才注意到,在我脱鞋以后,他就一直在瞪着。   变态?   “我觉得——”他没等我回绝,已经握住了我的脚丫。   嘶!   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你干嘛?!”   “给你洗脚咯,”他轻描淡写地说道,修长的手指轻轻刮过我的足背,   “真完美,   我见过最漂亮的,就像是大理白石雕刻而出,每一根纹路都有美感。”   我的妈!救命啊,这里有变态!   我狠命往后缩,结果我的小脚丫没摆脱开。   我承认,确实,就我的身高来说,足部不是很大。   但是也没美到这个地步啊!   突然想起那天让阿莎服侍我时,她——   “还有你的腿,小腿这弧度,还有大腿,增一分会太过丰腴,减一分就太过瘦弱,稍有肌肉,长度适宜,”他以一种老司机的口吻评价道,“也很完美。”   卧槽就算漂亮到天上这有啥用?人家脸好看可以露在外头,难道我光着两条腿到处溜达!?   油腻,太油腻了!非常油腻,油腻到天上去了!!!   “为什么听起来你好像接触过很多双腿一样?”我面热心躁,急忙转移话题。   我努力不让自己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手指上的薄茧,还有温柔的触摸。   “我一直呆在自己的卧室里做木雕,”他的手上还是不停,给我带来一阵阵战栗和胆颤,“不过,这回事,并不需要去外头,青枝家族有很多美丽的人儿。”   “我还从未听你提起过你的家里。”   “你也没说过波顿家族是什么样子。”   “我有个父亲,被我舅舅杀了,我自个儿是帮凶,本来该是主犯,被我舅舅给抢了人头,”我蹙眉看着他真的在一根一根逗弄我的脚趾,“我还有个兄长,如果听到你敢对我做什么,就会不远千里来取你狗头那种。”   “我有很多兄弟姐妹,我一个都没见过,见到了也不在乎,”他抬眸看了我一眼,然后撸起我的腿裤管子!   “干嘛!?”   “顺道也擦一擦。”   “不!用!了!”   “我马上就要以你的名义踏上战场,红王,”他满眼真挚,打消了我收回自己脚的念头,“或许此去,马革裹尸。”   你这样道德绑架,我还真不好得太不给好脸。   “你没必要一定得去,”我瞧一眼他抚弄在我小腿肚上的手掌,又瞧着他的脸,“咳,你不去也不怪你。”   “怎么说呢,”他低头想了想,“介绍我的家族意义不大,不如了解一下我,这么说吧,我从小就憧憬龙王,例如那位奥利昂·贝勒里斯,来自死神的家族。”   “啊,我听说过,”我不想看这一幕,太特么奇怪了,“瓦雷利亚自由堡垒遭遇末日浩劫的时候,那个龙王正在访问科霍尔,他募集了两万大军,想要回去重建瓦雷利亚,自命为皇帝,结果失败了。”   “确实失败了,当时他带领着这支军队来到了瓦雷利亚半岛,他们看到浓烟飘荡在海上,可疑的触须出现在水面,整个岛屿的平原和山峦都是大火,就连云朵也在燃烧。”   末日浩劫,我听说过这部分。   火山爆发,海啸席卷,无数的火焰从天而降,瓦雷利亚人还没来得及骑上龙逃跑,就已经灰飞烟灭。   “然后,   他和那些临时组建的军队,继续深入,尽管凡人们哭泣地想要逃走,可是在魔龙的要挟下,他们别无选择,他们看到了一个符号,火焰在半山腰上终年不灭,那是一个他很熟悉的符号,有些人称之为烈焰红心。”   烈焰红心,拉赫洛的圣徽。   我踹了他一下,“不可能,末日浩劫难道是光之王干的?你这离间计也太离谱了。”   他抹了抹脸上被溅出的水花,“不,我没这么说,或许是,因为在瓦雷利亚矿井里劳作的奴隶终日乞求他们的神灵,这其中就有光之王,他们终日乞求,诸神能叫他们高傲的瓦雷利亚人主子遭受神罚。   不过这不重要,虽然当时奥利昂被吓了个够呛,”亚里安继续,“后头,他的军队发生了暴动,在龙被拴住熟睡的时候,他们——”   “龙被拴住?”我好奇地插话,“据我所知,龙只能被铁链拴住,你是说在战前,奥利昂傻到把自己的龙给用铁链拴住么?”   “因为越加接近火山,魔龙就越加暴虐,”亚里安面无表情,“因此,他别无他法,却没想到给了暴民可乘之机。”   “你怎么会知道这个,那些暴民逃回来了?”   “这就是我知道的原因,对,”亚里安给了我一个笑容,“那些暴民里有黑山羊的祭司,或许就是这些祭司煽动了暴乱,他们说,龙王很有价值,应该献给黑山羊。”   “所以,奥利昂又被带回到了科霍尔?”我猜测。   亚里安总结,“然后被献祭给了黑山羊。”   “我没听出他有什么建树,你怎么会憧憬这样一个人?”   “对,”他的手停了下来,“他有血统,生而高贵,有龙,有瓦雷利亚钢剑,就是你的那把‘鳞光’,唯独没有什么功业。   这就是我憧憬的原因,他有家人,无忧无虑,没有体会过人间的悲离。”   我感觉他提到奥利昂的时候就像是在说他自己。   按照我听来的说法,亚里安在青枝家族里,一贯很任性,是不是我对他太恶劣了,居然让他知道了什么悲欢离合?   “我虐待你了?”   “没有,”他否定道,“我在自省而已,你的脚真好看。”   他在换话题。   不过之前的话题再深入下去的话,无疑会让他不咋开心,我就顺着说吧。   “其实老茧和死皮蛮多的,”我回忆,“在君临的首相塔,还有恐怖堡的时候,我几乎整个早上都在训练,不是练剑,就是练马,”   这也是北境的习惯,政务和其他事大都在下午和傍晚完成,早上很多人喜欢锻炼。   “后来,当我当上铁王座的财政大臣之后,就几乎没什么时间了,就连马术也生疏了很多,你看我这双腿,也变得像个懒人的样子。”   “那你是喜欢自己的腿足漂亮,还是老练?”他问,“听起来二者不可兼得。”   “当然是老练一些,沧桑一些,”我毫不犹豫,“毕竟漂亮不能当饭吃,也不能用来保命。”   第二天。   所有的军士、骑士和头领都汇集到了节庆之都查约恩的广场上,四周高挂剥皮人的旗帜和挂毯,四周是我的卫兵。   “吾王,诸位,   幕僚会议和御前会议商讨过很久,这是讨论的结果,我们目前的作战方案,”提利昂开门见山,   “我们沿着拉鲁鲁江构筑防线,”他介绍道,“同时,赎罪团和森林团沿河袭击洛恩河上所有的瓦兰提斯聚居地。”   “他们可以绕开拉鲁鲁江,”阿贝特爵士反对道,“也可以从东岸进攻。”   “多斯拉克人就在洛恩河东岸,”提利昂回应,“瓦兰提斯人不敢越过塞荷鲁江以北,波诺卡奥的卡拉萨已经南下。”   我们献了分量很重的贡品,让那位卡奥非常欢欣。   弗利斯特·佛雷爵士思索,“那,我们就固守防线?”   “不,我们会在南岸建立一座堡垒,先用木头和泥土,然后用石块和砖头,这座堡垒会吸引敌人的注意,让他们保持兵力进攻这里,   另外,我们有两千名骑士,其他的弓骑兵、枪骑兵无数,完全可以在需要时越过拉鲁鲁江骚扰他们。”   我在侧耳而听,如提利昂所说,我们的骑兵数量已经足够形成威胁了。   不算给赎罪团配马的问题。   我现在麾下有两千名封建骑士及重装扈从,而北境枪骑兵、多斯拉克轻骑兵和其他的雇佣骑手、自由骑兵加起来大概有五千余人。   七千的骑兵,足以对瓦兰提斯的北方边境造成巨大威胁。   “他们也可以沿江建立防线。”有人反对道。   提利昂摇了摇他硕大的脑袋,“他们不能,   和我们不一样,瓦兰提斯人害怕伤心领的灰鳞病,他们的沿江地带一片荒芜,没有农民可征,运送物资非常吃力,甚至连给河船用的码头都没有。   而我们早已经着手开发黄金原野,所以拉鲁鲁江沿岸有定居点,渔船,人口,比起他们更有优势,   只要让骑兵打带跑,不被对方追上,那我们就能有很大的斩获,毕竟虎袍军的步兵看我们的骑士,就像是侏儒看你一样,爵爷。”   这也是为什么,黄金原野和伤心领我没有征召。   就地征召就行。   “他们的骑兵呢?”   “据我所知,”提利昂露出一个坏笑,“都在对付入侵的多斯拉克人。”   【瓦兰提斯】   “你可真是大名鼎鼎,头颅,凯岩城公爵,兰尼斯港之盾,西境守护,君临的救星,永远的国王之手,泰陀斯之子,兰尼斯特家族的泰温爵士,一个维斯特洛的大人物。”   马拉乔因为这串长长的名头而喘了半天气,他端详被关在笼子里的脑袋,仔细观察。   这个脑袋被群星就位教的教徒修复过,不见腐烂的痕迹,但是大概是眼珠很难修复的原因,这颗脑袋瞎了,眼眶里空洞一片。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泰温说,“让我回去,我定有报答。”   “你的西境离瓦兰提斯太远,”马拉乔·梅葛亚拒绝,“就这个距离来说,你的瓦雷利亚语还不赖。”   泰温曾经雇过好些佣兵团,他们相互用瓦雷利亚语交谈,试图欺瞒这位凯岩城公爵,私下达成一致,甚至是当着泰温的面欺瞒他,泰温自然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所以,他学会了瓦雷利亚语,然后把他们统统吊死了。   “但是,”马拉乔紧接着说道,“如果你帮助我解决一个难题,我会很乐意给你一个机会,头颅。”   “什么难题?”   “光之王。”   他带着这颗脑袋来到了黑墙上,墙外嘈杂声中有个尖细的高音正在宣告,马拉乔站在墙边,举目下望。   就在黑墙外的广场上,那个演说者个头很高,身材瘦削,其五官、腮帮和下巴轮廓非常显著,皮肤就像是奶一样白,这样白皙的肤色衬托得他面部和光头上的火焰刺青活灵活现。   最可怕的是他的嘴,没有双唇的嘴,上头的火焰纹路正在燃烧。   “到听了吗?那一位,瓦兰提斯拉赫洛神庙的至高牧师,光之王的首仆,真相之火,睿智之光,永远而最高贵的奴隶,本内罗,头衔倒是不比你短多少,头颅,”马拉乔示意道,“他就是瓦兰提斯内最大的隐患,我的难题,   可我的执政官同僚偏偏视而不见,与他暗通款曲。”   “隐患”一词的意义很好理解,这位本内罗的听众有数千个,大多数人的纹身都不高贵,这是一群奴隶。   “拉赫洛的信众在处处煽动暴动与起义,”马拉乔冷淡地解说道,“毫无疑问,这位最强大的信众也想在瓦兰提斯这么做,他煽动人们支持拥有三头龙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声称她是他们预言里的光明王子——   亚梭尔·拉亥。”   他话音刚落,黑墙下的高阶牧师本内罗手掌心张开向外,喷出了一股火苗,让听众大声地吸起气来。   紧接着,这位高阶牧师用火焰在空中写字,瓦雷利亚语“黑暗”和“黎明”,这两个词久久没有消散。   马拉乔补充道:“最糟糕的是,这位本内罗可能是全世界最可怕的红神牧师,拥有最高深的魔法,”   马拉乔的下一句话让泰温提起了百分百的注意力:   “他是个死而复生者。”   死而复生者,兼高阶牧师本内罗是个让人害怕的家伙,即便是其他的光之王之奴也对他礼敬三分,并冠以种种称号。   原因无他,自从复活之后,本内罗就像是一架机器,将自己的生活抛在脑后,货真价实地一切为了拉赫洛,他在年轻时有两个情人,生了孩子,旁人几乎默认那就是他的妻妾,   可是复生过后,他再也没有去见过那两个女人。   可怕,泰米尔想,他当然知道同为高阶牧师,自己比不了本内罗分毫。   他也知道,自己的请求一定不会成功。   这位失去了手下的泰米尔,里斯的高阶牧师,正在等候那架光之王的机器本内罗完成他的演说。   即便不可能,他也想要请求本内罗的援助,在匕首湖被莱雅拉击败的达夏和在黄金原野被同一个人击败他都试过好几次,这很难。   可是。   只要有了本内罗,那个红王,就不成问题!   作者的话:感谢【欧鳇鱼子酱】为【欧鳇鱼子酱】双更一波! 第13章 拉鲁鲁江   拉鲁鲁江(Lhorulu),洛恩河的支流。   老实说这名字总是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什么日式西幻的世界里了,拉鲁鲁,这种叠音词在日漫里不是尤其受欢迎吗?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冰与火之歌的世界,这么错位的名字,一种淡淡的违和感围绕在我心头。   给我感觉就像是那种,单纯可爱毫不做作的魔法少年或者勇者啥的,   “魔法少年变身!   我就是拉鲁鲁,莱雅拉,我会守护你的!”   可算了吧,按照雾魂的德行,拉鲁鲁江性别不说,不可能那么甜。   时逢冬日枯水期,和洛恩河干流一样,支流拉鲁鲁江水位下降了不少,让我不禁有些担心农田灌溉的问题。   洛恩地的几个郡都可以在冬日耕作,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耕地依赖洛恩河,当源自安达尔山脉的洛恩河上游封冻之后,我确实需要开渠挖沟以确保下游的浇灌。   这就是我驻足在拉鲁鲁江之畔时的想法,   就在今天,伊耿历301年开始了。   呜——呜——呜——   嘟——嘟——嘟——   号角和喇叭齐鸣,五颜六色的罩袍和号衣包裹着骑士和扈从,彩旗飘展在空中,上头的纹章来自七国的各个地方。   在重装骑兵的后头是一队队散乱的农民长枪兵和长弓手,他们中间有的穿着和自家主子一样的号衣,有的高抬七神的画像和木雕,一看就是想从自身的迷信里,渴求在战乱中的一线生机。   在距离七国军队不远的地方是马人和佣兵的队伍,精钢头盔上的矛尖挂着红缨,身披胸板甲和板条甲,马弓与长矛齐备,很有前世的游牧民族之感。   与他们在多斯拉克海的同胞,那帮形似印第安人的咆哮武士截然不同,至少穿上了甲胄。   也有一些依旧穿着彩绘背心的多斯拉克人,这一部分是斥候,或者厉害到打的赢披甲武士的高手。   “浮桥正在搭建,红王,看,”提利昂遥指拉鲁鲁江上,船只抵达,横列在江心,“这条河里有三处地方密布礁石,可以让船只搁浅,我们在搁浅的船只之间搭上木板,就可以让骑兵快速通过。”   “隐藏一处,搭两座浮桥,以备不测。”我嘱咐道,“堡垒的位置选在哪里?”   他抬臂示意,“那里,可以得到河上的支持,第一批安排?”   “安排无垢者,”我下令,“搭配上达斯丁家族的长弓手,他们换装完毕了吗?”   “无垢者吗?已经换上了不同型号的盾牌和铁长枪,甲胄也从青铜换成钢制的了。”   “给他们配上标枪,我问过,都会用,让亚里安和青枝家族的弩手随行督军。”我没有疑虑。   “你的丈夫,确定?”他瞪大了眼睛,“在城堡未筑成之前,敌人的攻势会很猛。”   “他不是要服人吗,”还摸我的脚!“我确定。”   反正死了就换呗。   咳!我是说,有无垢者和达斯丁家族的长弓兵,他应该不会有事,到时候战场上每个人都会保护他,只要别傻,就不会有事。   再加一道保险。   “无垢者的长官是谁?”我又问。   “太监红瓢虫,”提利昂提到,“他挺不错的,武艺精湛,通晓行军布阵,至少可以当个将领或者教官。”   “让他管好亚里安,别因为王后的地位就让王后任性,记住,无垢者的主人是我。”   “说到亚里安,他——”   “住不惯?”我挑眉。   没女孩子的脚摸了,没法猥亵了,所以不开心?   提利昂认真的审视着我的表情,“是的。他是偷吃了你的早餐么,怎么你看起来那么开心?”   “这其实是因为苦恼,”我告诉他,“非常苦恼,我本以为最差的结果是双方无爱,各干各的,可是你看我娶回来的王后,那是个巨婴啊!   而且这个巨婴偏偏还躲着家里人,他连想家的意思都没有!”   “巨婴,他要吃奶?”   “不是,”我揉了揉眉心,好吧,巨婴是我前世的说法,“这么说吧,他有尊重过你吗,哪怕打个招呼?”   “没有,”提利昂简答,“他当我不存在,我看得出来。”   坦白说吧,亚里安·青枝长期宅在自己的工作室里,这样的人通常对人情世故的了解都非常薄弱。   具体到亚里安身上就是,不懂得尊重,不尊重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就拿昨天我们俩的对话来说,他总算没有了那种莫名其妙的高傲,把我当成了和他平等的人(而非国王,老实讲作为丈夫没把我当红王看,某种意义上来说不是坏事)。   可是他依旧不尊重其他人,那种奇怪的孤傲,大概就是宅了大半辈子的结果。   和这样幼稚的人结婚,如果把他好好的保护起来,那我以后这私人生活就膈应了,我不是特别喜欢面首无数的那种类型,或许三十岁我会改变想法,但是现在我还是挺想要一双人一直走下去的。   所以,如果想要日子过得下去,作为配偶我就得教会他怎么好好做个人,驯特么的夫。   我没这个空啊。   这个国家面对着一场战争,而我是这个国家的首脑。   那就,扔到沙场里,死了万事皆休,活着,或许会有所成长。   娶个祖宗回家我也是佩服自己了,是在前世根本就结不成婚,也就是这个年代的奇葩婚恋观才能和这种人有婚姻。   【亚里安】   说是一回事儿,做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亚里安当日在众目睽睽之下赌咒发誓说自己可以在前线浴血奋战。   可是这才到了军营里,他就有些吃不住了。   面包有些粗糙,不是牛奶面包那类好东西,水果几乎没有,肉类大都不算太新鲜。   他曾经和自家侍卫抱怨过这个问题。   “都是买来的,少爷,”侍卫憨憨地回复,“如果要新鲜的肉,得自己去打猎。”   这倒是真事儿,军营里的大人物们三天两头去打猎,原本亚里安以为他们是在刮练自己的手下。   没想到是因为没新鲜肉!   “那,外头集市里的猎人呢?”   “都被皇家采购了,她一整个宫廷都是她自个儿在供应呢。”   啊,被老婆欺负了。   回到满是汗臭和霉味的帐篷里,吃过被她挑下的食物,   亚里安不禁怀疑自己,他到底图的是个什么?   作为一个阴谋家,一个末代龙王,一个高贵的瓦雷利亚人,自己为什么要改变戏路,去讨好这个红王?   那么,在这之前,亚里安必须想的是:   他亚里安有什么呢?   当初被捆回科霍尔以后,他差点被献祭给黑山羊,最终是凭借着巫术和花言巧语逃过一劫,此后他一直呆在黑塔,只从书页上了解世界的变迁。   原因无他,他是龙王,却没有了自己的龙,一旦让人知晓奥利昂·贝勒里斯还活着,那么迎接自己的恐怕不会是爱戴,而会是杀戮,即便是瓦兰提斯也不会善待这样的瓦雷利亚人。   他懦弱吗?或许,他也曾富有野心,试图光复瓦雷利亚,结果却发现,除了龙王们以外,从瓦兰提斯到布拉佛斯,甚至包括在龙石岛的坦格利安,没有人真心希望瓦雷利亚被重建。   没有了龙,没有了瓦雷利亚这一整个国度,奥利昂·贝勒里斯什么都不是。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采取最稳妥的措施,呆在黑塔暗无天日的地下,与书籍为伴,一步一步控制住了黑山羊的祭司们,通过祭司掌握住了当初背叛他的科霍尔人,构筑起了自己的堡垒,让自己能安然无恙。   幸好科霍尔当时的五大大师家族并没有声张,之后他们大概以为奥利昂已死,就将他给遗忘了。   就这样,被遗忘的奥利昂一直安然无恙,并用瓦雷利亚的魔法存活到了数百年之后。   当再次走出黑塔之后,奥利昂才发现,他给自己打造的不止是一个安全的庇护所,也是一所密不透风的监牢。   而且这一住就是数百年。   后面好了,剥皮团到来,而且不是像过去的黄金团那样只是要洗劫而已,剥皮团要的是科霍尔的统治权。   再一次地,在莱雅拉面前,奥利昂知道了自己有多么脆弱,然而直到那天她将自己赶出卧室,丢下自己去了女王堡,当身为亚里安·青枝的奥利昂发现,这个名义上的妻子毫不顾忌自己的感受,而自己本人确实也挺窝囊废:打仗时不知道该怎么打,廷议时提不上独到的建议,要弄权也不知道该怎么弄。   哪怕数百年前的奥利昂·贝勒里斯不是个废人,但是也不以聪明或者勇敢著称,在数百年后,以亚里安的身份出现在众人面前的他,更是已经在圈养中成了个废人。   当莱雅拉前往女王堡时,他甚至怀疑过自己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在过去,他的理由是光复瓦雷利亚,延续贝勒里斯家族的血脉,那么现在呢?   这个目的只不过是泡影而已,压根就不可能,四十多个的龙王家族如今只剩下几个人,瓦雷利亚的故土依然在烟与火里饱受煎熬。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让他难以承担的,是自联姻之后自己目睹的实际,那就是他本人是个废物,他什么都没有,他就像是一个幽灵,哪怕是活着,也与死了无异。   对一个长生者来说,这恐怕就是最痛苦的事情:发现自己的苟存毫无意义。   所以,他选择先行证明自己确实活着,不是要向什么红王或者洛恩王国的群臣,虽然他知道很多七国的骑士甚至侏儒心底是多么鄙视他,而是向自己证明,他真的可以重建瓦雷利亚,让瓦雷利亚的血脉永远流传,而非湮灭。   而这一切的开端,当然就是化解红王的敌意,他知道她的影子里有自己不了解的怪物,比影子杀手还要可怕的东西,那个红王本身是个诡异莫测的死灵师。   所以,他的巫术可能杀不了她,既然如此,就只有探究她,联合她,借助她的力量完成自己的心愿了。   “亚里安亲王,红王的配偶?”帐篷蓦然被打开,将阴沉的阳光放了进来,打断了亚里安的思绪,他抬头看去,这是一个健壮的太监,无垢者武士。   “对,是我?”   “鄙人是蚯蚓,红瓢虫的副手,红王任命您为督军,与我们一起到南岸修建堡垒,现在就要出发。”他一板一眼,语气里毫无感情。   “这就来,到哪里集合”久坐让亚里安腿有些发麻,他活动了一下四肢。   “在外头搭建好了一座浮桥,亲王。”   亚里安示意领会,在蚯蚓走了以后,他呼唤外头的卫兵。   他没期待一个吻,和一次触碰,就能让莱雅拉信任自己。虽然说龙王不用追求任何女性,也从不缺任何女人,毫无恋爱的经验,可是这一点他倒不至于不清楚。   他更清楚,他没有提利昂的才学,不可能在莱雅拉手下一步登天。   那就只能慢慢熬了。   他突然想起坦格利安,就在前几天夜里,他曾经告诉莱雅拉说,坦格利安只不过是小门小户。   反正莱雅拉怎么都不可能想到自己会是数百年前的古代人。   再或许,在坦格利安那里还有机会?他想,同时跨上马匹,带着青枝的卫兵前往浮桥前汇合。   坦格利安家族是真把瓦雷利亚抛在了脑后,他们本来在瓦雷利亚也是排在末位,瓦雷利亚覆灭之后,坦格利安征服七国,铸就了自己的铁王座,怎么看都比在瓦雷利亚还要繁盛。   他们没理由复兴瓦雷利亚,却有理由确保除了自己一家之外,不会再有龙出现。   指望不上。   举目四望,渴求故国故土故民的,就只有他一个了。   七艘河船搁浅在了拉鲁鲁江上,水流并不湍急,毕竟时值冬季枯水期。   粗定的木板已经搭好,无垢者正在过河,中间因为齐整踏步的共振还把浮桥给踩塌过,还好是这个季节,没人被冲走。   在这之后,没人再用齐步踏步走的过法了,除了无垢者之外,也没哪支军团有这么强的纪律性。   到了亚里安的时候,他小心翼翼,马都不敢骑,亚里安能够感受到来自高处的视线,那是一座木塔,他知道,红王就在上头。   “走得别太整齐,”他吩咐,“把青枝的旗号打起来,举高高。”   河的那头已经成了工地,来来回回的人在安插尖刺木桩,深挖壕沟。   负责修建城堡的是工人团和贵族团的人手,他们穿着经过良好鞣制的皮甲或者亲朋做的锁甲,随身带着铲子或者工匠锤,红王命名他们为工兵,他们要修建曲面的城墙,如果过几百年之后这个世界会有棱堡的话,这种曲面墙构筑成的城堡大概会被认为是棱堡的雏形。   亚里安走进工地的核心,这里有几朵简陋的帐篷,一个无垢者坐在地上,面前是用树枝在泥巴上画出的地图。   亚里安的卫兵把青枝家族和剥皮人的旗帜插在了帐篷旁边,他收回视线,一问专心致志的无垢者,“我的位置在哪?”   后者站起来敬礼,这位无垢者有拉札林或者多斯拉克人的橄榄色眼珠,以及古铜色皮肤。   “您好,我是红瓢虫,这里的指挥官,您就守在这,督战。”无垢者的话一贯如此简单明了。   “就是说我就看着?”亚里安眉头高扬。   “您督战,有逃兵就杀。”他解释。   亚里安默然接受。   反正修一座城堡而已,瓦兰提斯人该不会蠢到盯着这座城堡不放松吧?   不过,不管是他还是红瓢虫都没想到,就在这会儿,裹尸布亲王手下的灰鳞病人已经把消息传播到了瓦兰提斯,就在这位亲王被洛恩王国的人接走就诊之前。   这座城堡对战略毫无帮助,可是其政治意义却如此重大。   拉鲁鲁江的南岸虽然荒芜,却确确实实地是瓦兰提斯的土地。   虽然多斯拉克人多有劫掠,可是多斯拉克人来了就走,并不逗留,所以,这是千百年来,第一次,瓦兰提斯的土地被外邦人给占据。   红王是故意的。   作者的话:待会还有一章哟! 第14章 凯歌堡(和陈凯歌没关系)   【瓦兰提斯】   “我想问问,列位执政官,   你们说,我们的四处都是敌人,如果不拿起武器与他们一搏,我们就将走向衰败。   你们说,虎袍军人多势众,披坚执锐,无人可敌,是时候再造一个瓦雷利亚。   还是你们说,五万大军横扫北方,十万大军东取奴隶湾。   现在呢?   数百名虎袍军死了,不是死在境外,而是死在了瓦兰提斯的国境之内,不是死在多斯拉克人的马蹄下,而是死在了其他城邦的手里,就死在了一个女人的手上!”   会议厅,诸位执政官的大理石像俯视着环形套着环形的会场里,一个瓦雷利亚有产者在咆哮。   “好吧,只是一伙强盗对吗?我猜你们想要这样分辩,那我倒要问问,一座城堡,不是一栋茅房,也不是一块石砖,而是一整栋的城堡,现在就在瓦兰提斯的境内搭建,不是边界上,不是边界外,是我们的土地上!   你们还想说什么?   你们呼唤战争,战争来了,结果呢?多斯拉克人在洛恩河的东岸烧杀抢掠,洛恩王国那些流放者在北方边境蚕食我们的国土,这就是你们的战争?这就是嘲讽象党的虎党给瓦兰提斯带来的荣耀?一群窝囊废!”   “稍安勿躁,帕罗阁下,”艾奥里斯语气平缓,   局势实在太糟糕了,象党执政的时候从来没有开过那么多的质询会,而当这三位虎党成为执政官时,不到半年就开了两场。   尽管如此,“驯马者”艾奥里斯·齐赫达的语气依旧不躁不徐,“容我提醒,虎袍兵在面对多斯拉克骑兵时创造了一连串的胜利。”   “然后打散了敌人,让他们打家劫舍?”   “胜利只会是时间问题,”艾奥里斯回答,“象党带来的和平太过长久,不少虎袍军已经忘记了战争。”   “这就是要怪象党咯?”多法斯·潘尼米恩,前任象党执政官毫不客气地问,“象党从未寻求战事,与周边的势力和平相处,也就没必要动用武力,是你们要扩张,要流血,要暴力,可是你们的暴力,却没有带来响应的结果!   诸位!容我提醒,在上一次虎党执政期间,密尔和里斯这两座城市曾经在瓦兰提斯的控制之下,可就是因为虎党筹备的战事,瓦兰提斯不但没有战胜泰洛西,反而丢失了两座城市的控制权。”   艾奥里斯反驳:   “那是因为七国的风暴王、潘托斯与泰洛西组成了联军,瓦雷利亚的叛徒伊耿·坦格利安甚至用魔龙对付自己的同胞,所以我们才会失败!”   “那就是说,”多法斯瞥了一眼这位年轻的“驯马者”,“当初你们的虎党祖先没有预估过会面对怎样规模的敌人,   到了今天,当你们要北伐的时候,依旧不清楚自己要面对怎样的敌人?”   “那个所谓的洛恩王国方才成立,”“人贩子”帕拉奇罗插话,“他们没有士气和军心。”   “那个洛恩王国确实方才成立,”多法斯对这话予以肯定,“但是诺佛斯、布拉佛斯、科霍尔,难道也是方才成立吗?还是说布拉佛斯的支援到不了洛恩河流域?   我们的敌人从来都不是小城小邦小王国,而是那座由瓦雷利亚逃奴建立的布拉佛斯。   如果您,帕拉奇罗大人,连这一点都不了解,那我想过不了多久,您就会被有产者集体弹劾了。”   大厅里一时沉默。   大家都很清楚,造成自由贸易城邦分裂时局的,不是象党和和平,而是相互牵制。   布拉佛斯和瓦兰提斯相互牵制,三女儿城市:里斯、泰洛西和密尔相互牵制,这才造就了如今的局面。   现在,虎党一心要打破当前的局势,要担心的其实不是别的哪一座城市,而是布拉佛斯的意愿。   而布拉佛斯至今还没作出应对,这才是让人最担心的事儿。   “我们有很多敌人,”最后开口的,是“猛虎”马拉乔·梅葛亚,“有一些敌人躲在幕后,就让我们战战兢兢。”   “那是因为布拉佛斯地形的天然限制,他们或许能够控制罗拉斯和潘托斯,却对其他的城市鞭长莫及。”   “或许,如你所言,多法斯阁下,”马拉乔无牙的嘴唇缓缓而动,“我们丧失了科霍尔和诺佛斯进口的原料,三女儿城邦如今也处于对瓦兰提斯的恐惧中,随时可能被人煽动,这些都是战争的代价,更不用说具体的人员伤亡和土地损失了。   可是,我们别无选择,喷泉干涸,杂草丛生,瓦兰提斯正在死去,如果我们不在这个时候奋力一搏,未来恐怕就会连努力的机会都没有。   我喜欢象党,我喜欢和平、贸易、宽容和所有人都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象党,   可是,固守边境让我们失去了太多,让我们在窒息中一步一步走向衰亡,这不是应该由和平带来的,幸福和繁荣。   我在民众的面前说再造瓦雷利亚,并非是因为我雄心勃勃,或者野心膨胀,随你们怎么说。我在人民面前,告诉他们,我们要再造瓦雷利亚,为的是让我们不会就这样默默消亡,默默死去。”   他看向多法斯,和多法斯周围的象党同志,“我理解,对于您和您的同伴来说,上一次执政官的选举是数百年未有的大失败,我可以理解,对于贸易来说,战争会带来多么不可估计的损失,可是,多法斯,   我想要见到你的子孙茁壮成长,快乐无忧,我想要看到你们每一个人的孩子渐渐长大,作为一个老人,一个生命即将到达尽头的可怜虫,这是我最大的愿望。   然而现在的时局如此多艰,我们的奴隶进出口日渐稀少,众多的城邦在布拉佛斯的影响下开始禁止奴隶贸易,我们的造船业和很多工业原料都无法自己,遇到了洛恩王国那样积极进取的邻居,我们无法预料他们在我们衰落以后会做出什么。   这真是个可悲的事实,在我暮年时分见证了可能是瓦兰提斯最后一天的残阳,我的瓦雷利亚血统不允许我如此悲观,可是事实如此,再不去作战,未来我们连作战的机会都没有,马上的蛮族会劫掠我们,那些过去的仆从城市会侵蚀我们,远在布拉佛斯逃奴会掐死我们,那个奴隶湾的坦格利安会毁灭我们。”   “或许,”多法斯不为所动,“但是,如果我们没有战争的实力,我宁愿慢慢窒息,让我的儿女因为困顿走上街头乞讨,而不是直接死在沙场或者屠城中,你要如何保证,瓦兰提斯可以战而胜之,而不是引狼入室?”   马拉乔知道,这才是多法斯想要达到的目的。   可是马拉乔没有办法,只有顺着他的话继续说。   哪怕作出用大批的军队,围攻一座碉堡这么蠢的事儿,他也没办法。   “我们毁掉这个堡垒,用北方之血,证明瓦雷利亚的力量。”   红王的计划得逞了。   【拉鲁鲁江南岸,凯歌堡】   北风吹过山岗上的小村庄,或者说过去的小村庄。   这里曾经是黄金原野上新的定居点之一,并且没有被光之王那些红袍军的征伐干扰到。   迁徙而来的洛伊拿人和附近的居民在伤心领的管理下建造木墙和望塔,将这里筑成他们的新家园,如今,虽然侥幸逃过了上一次战争,可是这次,这里却成为了前线。   所以现在,这里成了我的驻地,各地来的工具与物料集结在山岗下的河边平原上,数万军队沿着河岸布局,让寂寥百年的拉鲁鲁江变得喧嚣异常。   “我有些不安,莱雅拉小姐。”提利昂走上木塔,站在我旁边,我低头一看,他手扒拉着护栏,想要伸头远望,样子像是个半大孩子,滑稽极了。   “你是想让我问你为什么不安吗?”我回过脑袋,看着浮桥在江面上起起伏伏。   “没错,你可真贴心,”他开心地说,“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不知道要在这里等多久,农兵和民兵手里的食物快吃完了,可这个集市穷得像是被多斯拉克人打劫过,我们的食物要从科霍尔和琴恩河上调运,比把东西往绝境长城上送还麻烦。”   “谁说的。”   “我说的。”他够着柱子上挂着的水囊,我帮他取了下来。   “我们有一条洛恩河,小老弟,要是长城边上有一条直通君临的河,那帮守夜人会高兴到去亲吻异鬼。”   “是啊,”他感慨万分,“在你这个靠着洛恩河建立的国家里,我算是明白为啥洛伊拿人管她叫洛恩河母亲了,她可真是个老妈子,啥事儿都要管。”   “她指不定听得到。”   “那就好嘞,我正巧少一个妈,”提利昂笑言,他母亲乔安娜·兰尼斯特在生他的时候难产而死,   “第二个原因,你真的确定你要把丈夫甩到那个堡垒里?”   “那座城堡叫凯歌堡,”我提醒他,“这是因为,战事会异常惨烈,无垢者之外的士兵军心会非常不稳,他们需要一面旗帜来鼓舞士气,我的丈夫,非常适合。”   “下次记得提醒我,别做潘托斯的亲王,也别做你的丈夫。”   潘托斯的亲王自四十个血统高贵的家族里选出,当潘托斯人觉得诸神发怒时,例如打了败仗或者饥荒歉收的时候,就会割掉亲王的喉咙,以谢诸神。   “我才看不上你,”我白了他一眼,“别的不说,我这一路走来危急时刻也不少,不是靠着死老公混到今天的,这座凯歌堡很重要,未来是面对三女儿城市的前线,现在筑造不迟不早。”   “你担心他吗?”   “担心,”我尽量让自己面无表情,毕竟亚里安没怎么惹过我,对于不曾亏待我的人,我一贯不是很苛刻,“但是,没办法,他选了,而我正需要一个精神领袖呆在那里,所以,只能说,七神的安排。”   “好吧,”他看起来对这个答复的看法很一般,“科本的使者来了,来汇报关于大学设立的情况,你的泰巴德学士已经在和那个使者谈话了。”   正好,我也想叫他们做一点新鲜玩意儿。 第15章 赛荷鲁镇   我临时征用了这个屯儿里村长的二层木楼作为红王行宫,在我到达时,泰巴德学士正在和幕僚会议的使者边烤火,边交谈。   按我事先所知,科本和幕僚会议的使者是助理学士莫兰德,看样子他很年轻,有个硕大的酒糟鼻,脖颈上的链条有四块金属,臂膀异常强壮,宽袍遮住了双足,与其说是学士,不如说是骑士。   “红王,这是科本阁下和诸位学士的信件,”他闻起来有淡淡的酒味,将手头一卷烫着红戳的纸轴递了给我,“各堡的学士已经派出,携带着信鸦,他们,已经开始为您服务,‘大学’也已经设计完毕。”   “你酗酒?”我接过卷轴。   “他父亲曾经为史坦尼斯一世效劳,如今死于黑水河之战,红王。”泰巴德学士补充。   可怜。   我仔细阅读之后,提出我的想法,“纸笔记录,   大学培养的人士四年为第一期,合格者称为初等学士,这个没问题,”   照这个做法,助理学士大概约等于前世的硕士,学士约等于前世的博士,学城的博士可能约等于前世的院士,毕竟这年代博士人数稀少,就那么几个。   “课程设置你们安排,首先第一点,有问题的是:   第一点,算术和财务会计是必须了解的内容,我们设置四个学院,医学、哲学、法学和神学,分别培养医师、学者官员、法官和官员,以及牧师,   那么,依照职业的要求,这四个学院的学生必须精通相应的学科,比如医学院的学生要获得初等学士的称号的话,必须能够佩戴上代表救死扶伤的白银这块金属,   哲学院的初等学士必须能够佩戴上代表历史的铜、代表战争的铁,和代表学说的黄铜。”   哲学院的要求肯定是最高的,毕竟在这个年代,哲学包含了物理、化学、艺术、工程和各类知识。   “您的意思是,初等学士佩戴上的链环,必须有固定的某一类?”   “是的,”我承认,“第二点,初等学士和助理学士不用发不婚之誓,学士依照维斯特洛的习惯,如果在成为学士之前结婚的,既往不究,从发誓那一刻开始。”   “就是说可以结婚,那大人,婚后发誓的?”   “当做死亡,”我想了想,“俗世财产由配偶处分,配偶可以再行嫁娶。”   “学士可能会不同意这一点。”泰巴德指出,“要一个年轻的童子发誓不婚很容易,要一个成家的青年发誓与过去一刀两断实在太难。”   “那就别当学士,这样的人即便是发誓也会违背,没必要强求。   第三点,允许女子入学。”   “女人成为学士,这会引起轩然大波,红王!”泰巴德学士第一个反对,“学城一定会抗议。”   “如果你们这帮老家伙不以为然,那就给女性专门另外设计一套头衔,就像是修士和修女一样,按照性别分开。”   我知道要让男女混住,混在一起上学,在这年头几乎不可能。   但是仿照七神教会的体系,将男女区分开,还是有可能的。   “依旧是分成初等学士、助理学士和学士这样的等级?”   “对,”我回答,“我猜你们一定很迷茫,那你这么想吧,女性作为母亲和祖母,在对子女的教育中作用不可替代,同时也可能会需要管理财产,治理自己的庄园,以及参与政治。你们培养出来的女人可能会是这个国家的王后、太后甚至国王本身。”   “我们有修女作为家庭教师。”他反对道。   “那不够,按照我在恐怖堡的经历来看,修女们顶多教育礼仪、修养、刺绣和穿衣打扮,这些或许对男女关系有所作用,但是对处理事务而言毫无意义。”   如果瑟曦·兰尼斯特当初学的和她哥哥没什么两样,她或许依然会蠢,但不至于特别没能力。   “即便您这么说,”他继续,“我觉得您是要让女人在您的宫廷里担任职务。”   “那是当然,”我毫不犹豫,“我能在洗浴起床时和女人谈公务甚至裸奔,但是面对男的大臣我可做不到。”   “好棒的角度。”泰巴德发出一声叹息,我当作没解读到他在自己心里翻的白眼。   我倒不是支持女权平权啥的,重点是洛恩王国没奢侈到让识字的女人呆在家里念诗的程度,我要她们出来干活,出来当官,多给我创造财富,我更好收税。   不过好像女权的意义本身就是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发展。   那就这样好了。   “您还有第四点吗?”助理学士莫兰德问道。   “第四点是一个课题,让科本研究一下龙。”   “龙?”泰巴德直起上半身,“我们似乎和丹妮莉丝结盟了。”   “对,但是防范于未然,这是机密信息,听好,那位女王任性,骄傲,而且还有魔龙,我说不准什么时候她会不会想要烧掉科霍尔或者我的哪座城堡,所以事先做好准备   研究龙,以及如何杀掉龙,这应该是旧镇学城的老课题了。”   “绝大部分想要杀龙的人都没好下场。”泰巴德低声提醒。   “对,”我告诉他,“所以我不会主动招惹那位卡丽熙,问题是,我不去膈应她,她会不会因为什么离间计或者野心,来对付我?”   【伤心宫】   当伤心领还叫做节庆之都查约恩的时候,她的统治者盖林亲王居住在巨大的爱心宫之中,饮酒作乐,安享人生。   时过境迁,如今爱心不在,洛伊拿人的心伤永存,大半个爱心宫沉入水中,成为虾蟹鱼龟的巢穴,只有一座主殿还在水面上,人们称之为伤心宫,这里就是身患灰鳞病的石民之首,裹尸布亲王的厅堂。   可是,现在,裹尸布亲王去哪了?   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名裹尸布亲王的守卫静静躺倒在地,手持残破的青铜锈刃,他们并非死于灰鳞病,而是亡于脖颈处的割喉裂痕。   几名武士身手敏捷地攀援在残垣断壁之间,他们汇合到了伤心宫的后头,面面相觑,这些武士人人头戴面巾,手上的拳刃全都带着血渍,他们的头顶被一圈圈布条裹起,双眼上下是墨色的虎纹。   虎爪,虎袍军中最精锐的刺客。   “裹尸布亲王?”其中一个询问,其他的人都摇了摇头。   “曲腱,我发现有脚印,通往梦想桥那边。”   被称为曲腱的虎爪有一双漂亮的橄榄色眼睛,他思索道:“被接走了,毫无疑问,那些石民在给洛恩王国通风报信,所以洛恩王国才会确保裹尸布亲王的安全。”   换句话说,他们扑了个空。   “那,我们该如何?”一个女中音问道,“就这样回去,会被主人惩戒。”   “我们需要用更有价值的目标来换取主人的宽宥,”曲腱告诉她,“别无他法。”   更有价值的目标…   “虎爪”共有十六组,每组四人,分别以虎爪的结构命名:曲腱、前指骨、中指骨和后指骨。   洛恩王国就战争提前做好了准备,还有赎罪团夜袭之事,让虎爪的主人怀疑洛恩王国有密探在瓦兰提斯境内,那位瓦雷利亚人足够高傲,并且野心十足,干脆地,命令自己的奴隶摧毁洛恩王国的间谍体系。   ,虎爪们不惧灰鳞病,严刑拷打了他们抓到的舌头,结果舌头告诉他们,是裹尸布亲王命令他们刺探瓦兰提斯的消息。   所以,这一组虎爪来到了这里。   可是他们扑了一个空。   虎爪不是遗憾客,也不是无面者,他们只听从自己主人的命令,为主人服务。   他们不可能耗费几个月去追踪一个目标。   所以,他们打算用更有价值的刺杀,来让自己这一趟不白来。   “红王?”女人提议。   “太难了,不过,   或许红王身边的人?   每一个位高权重的人物都可以是我们的目标。”   他们看向彼此的眼睛。   也只有如此了。   【赛荷鲁镇,“笑猴”诺索伊斯】   夕阳洒在砂石城墙上,赛荷鲁江和洛恩河的交界处繁忙地一如既往。   可是商港荒弃,来来往往的全是高挂虎纹的军船,一列列虎袍兵自瓦兰提斯的桨帆战舰登陆地面,河滨的摊贩和商店依然在经营,顾客却是少见。   两名虎袍卫士陪伴着诺索伊斯·瓦勒罗斯走在鹅卵石道上,长矛兵纷纷向他们致敬,须知,同为虎袍,这些士兵全是瓦兰提斯的公共奴隶,归城邦所有,而诺索伊斯的虎袍卫士却是家中私奴,地位比公奴高出一截。   门卫自不敢阻拦,诺索伊斯看到了穿着大袍的挚友正在静静等待,其披肩的银发闪耀在城门洞里,灿然发光。   “伯比尼达!”   “笑猴”诺索伊斯拥抱自己的朋友,亲吻他的面颊。   瓦兰提斯第二或者第三聪明的年轻人正在等待我,真叫人惶恐不安。”   “为什么是第二或者第三,而非第一?”伯比尼达好看的眉毛翘起一边儿,他的声音沉稳而舒缓。   “我猜佩罗或者希尔比安比你更聪明点。”诺索伊斯皱着眉,“你没考过他们,对不?希尔比安的历史总是比你高几分。”   “他确实博闻广识,”伯比尼达承认,“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里。”   “因为战争,”诺伊索斯坦陈,“我父亲要我来积攒一些声望。”   “我猜你又惹事了。”伯比尼达没有中计,他太了解面前这只猴子了。   “对,反正,我得在这儿给虎爪当传声筒。”诺伊索斯没否认。   一队白矮象慢悠悠踏入城池,两人急忙让到一边,然后加入了入城的队伍。   赛荷鲁镇号称“镇子”,实际上有三十万余人口,瓦兰提斯境内有不少市镇都是这样的规模。   虽然战争临近,这里依旧熙熙攘攘,夜幕下店门口五颜六色的羊皮纸灯笼在缓缓旋转,在路人的脸上投下斑斓的紫色和红色,长笛尖锐,鼓声鸣鸣,伴着狗吠回荡在闹市之中。   啊,对了,这里的姑娘尤其出名。   赛荷鲁镇的伎女们都是公奴,自行其是,不用服侍主人,却要服侍所有男人,她们右眼下点了泪纹,以标明永世为倡的耻辱身份。   她们就这样游走在街上,向商人和旅客投去温婉的笑容。   不过,也没有伎女真的因为出身而自卑,诺伊索斯放眼望去,几乎人人脸上都是奴隶的刺青。   赛荷鲁镇的自由民只占人口的四分之一,奴隶之身毫不稀奇。   “啊!!!”一声惊呼响起。   一盏羊皮纸灯笼在诺索伊斯面前下坠,他在火焰还没点燃纸张之前就立刻将它捞了起来。   不小心被打落灯火的,是一个幼嫩的少女,她的双眼下是黑色的泪珠。   少年将灯笼递进她的手里,另外一只手的手指摁在她的唇瓣上,阻挡住了她的行礼和惶恐之辞。   她一双泪纹上的褐色眸子微微睁大,惊愕的表情美极了。   诺索伊斯笑纹绽放,露出两个清浅的酒窝,他的食指摇了摇。   伯比尼达对此未置一词,只是用自己冰冷的眼神,逼迫眼前年轻的伎女立刻消失。   “你真是帕拉奇罗的崽子?”他问。   众所周知,“人贩子”瓦勒罗斯从不把奴隶当人看。   他们抵达到了赛荷鲁广场,这里的灯笼不再是羊皮纸的材质,彩绘玻璃包裹着玲珑之火,旋转在铁链上,挂遍每一家旅馆和伎院。   广场最明显的一栋建筑,是红石修建的神庙,圣火终年不熄,一位红袍僧正在宣道。   哪里都有红袍僧。   广场比路上还要热闹,虎袍兵和泪伎打情骂俏,高傲的家族私奴正坦然接受挑粪贱奴的跪地乞求,中央的巨大雕像漠视一切,这座白色雕像没有脑袋,骑着装饰华丽的骏马,身穿奢靡的铠甲,只是铠甲上的宝石和星钻都不见了,留下一个个丑陋的空洞。   “这里也有执政官荷罗诺?”诺伊索斯嘟囔。   荷罗诺是当初瓦兰提斯扩张时期的英雄,虎党的领袖,象党上台之后致力摧毁一切他存在过得痕迹,所有荷罗诺雕像的脑袋都被去掉了。   呜——呜——呜——   一阵属于多斯拉克的号角突然响起,奴隶们哭喊了起来,喧闹的人群惊慌失措四散奔逃。   “多斯拉克人来啦,多斯拉克人来啦!”   不好!   倒不是惧怕远在天边的多斯拉克人,诺伊索斯知道,现在拥挤踩踏的人群比那些马人更恐怖!   伯比尼达体格虚弱。   诺伊索斯立刻将他拉入怀中,弯腰向广场的边缘冲。   “这些奴隶,这些奴隶!”伯比尼达还在喃喃自语。   “走!”诺伊索斯朝伯比尼达吼道,他   “这里就没一个自由人,傻子!”这还最聪明呢!   诺伊索斯抱着伯比尼达后退,后退到了一栋旅店的墙壁边,死死贴着墙,任由面前的奴隶们一片混乱。   “赫拉卡!”齐整的呼喊响彻周遭。   是白狮骑兵!   奴隶们算是找到了方向,立马闪到路两边,白色的虎头旗帜下,赫拉卡们驰骋而过。   “荒谬,贱人,给我停下,贱人!!!”伯比尼达大吼。   “停下,奴隶!我是这里的自由人书记官,我有权让你停下!”   排头的白狮应声驻马不前,转头看向伯比尼达和诺伊索斯。   他的手下意识地摸上了自己的长枪。   “别这样,”诺伊索斯抓紧了伯比尼达低声道,“这些奴隶人多势众,装备齐全,别去挑衅他们!”   “你胆敢让你的瓦雷利亚的有产者狼狈不堪!?”   伯比尼达的手指指向那个白狮骑兵。   “我是赫拉卡因,白狮的指挥官,执政官艾奥里斯的私奴,如果对我的行为有所不满,去找我的主人。”那个骑兵冷漠地说,“军情紧急,如果你胆敢拦阻,那么,自由人,你会因为耽误瓦兰提斯的大事,而被当场处决。”   军情紧急?!   有什么破事要在赛荷鲁镇子里奔跑?!   “不!”伯比尼达大喊,“这是瓦兰提斯,你是奴隶,我才是主人!”   “所以呢?”   伯比尼达咬着牙齿。   他的话,让诺索伊斯心里咯噔一声。   “你,必须,在这里,给我,自裁,以谢你的罪过!”   愤怒的书记官伯比尼达,还有桀骜的白狮长官赫拉卡因,   双方僵持。   “好啊,自由人,”赫拉卡因讽刺道,“你让我,一个为你们而战的战士自杀,那,你去前线打仗?   啊,我忘了,小银发,你们这样的,都不咋样,对吗?”   伯比尼达气的全身发抖。   咬着牙的嘴里悄声吐道:   “这也算是奴隶!?我是不是有什么错觉,我才是奴隶吧?”   诺伊索斯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人家一支精锐骑兵,骑着披了马铠的马儿,身上穿着铠甲,弓箭和长矛都有。   你一个书记官,穿着长袍,连一支匕首都不见。   你惹他干什么!?   自由人高人一等是没错,难道被奴隶砍的时候就不会流血了吗?   好吧。   寒光一闪!   赫拉卡因还未抬起手,一把飞刀已经打在了他的铠甲上,火星一点。   没错,是他动的手。   诺伊索斯的手脚永远那么快。   “一点小警告,白狮赫拉卡因,你是奴隶,记住这一点,下一次就没那么容易了。”诺伊索斯说。   “笑猴”诺伊索斯·瓦勒罗斯可能是黑墙里这群瓦雷利亚人里最敏捷,最强悍的。   毕竟高贵的瓦雷利亚人觉得动手这种事很下贱,大部分只是学学简单的剑术,其他的技艺早就忘光了。   飞刀当然打不破鳞甲,诺伊索斯想,确实,打出一点动静以后,那把飞刀,啊不对,餐刀,清脆地落在地上。   赫拉卡因嗤笑出声,一名卫兵上前牵住他的马,被他一把推开。   然后。   他呆立住了,所有人都看着他,屏息静气。   “你把他怎么了?”伯比尼达问。   “就是一把餐刀,”诺伊索斯不明就里,“他——”   接下来的一幕,让他们不用再疑惑。   就在广场,执政官荷罗诺的雕像下。   赫拉卡因的头颅高高仰起,他的双手徒劳地抓着胸前。   鲜血如瀑。   长矛虎袍兵相互呼唤,惊叫着跑向白狮骑兵的官长。   “死了?”诺索伊斯喃喃道。   “你干的?”   “不,绝对不是。”   奴隶和奴隶是不一样的,如果是一个干农活的,杀了就杀了,可是这,   这可是白狮骑兵的指挥官!   “死了,凶手难寻,”伯比尼达站到他身边,“通常情况下,这样只会有一个答案。”   无面者干的。   为什么?诺索伊斯心问。   无面者下手通常无迹可寻,根本无法确定是刺杀还是意外,为什么——   手执长矛的虎袍军在看向他,   马上的白狮虎袍在看他,就在诺索伊斯的身后。   绿色条纹纹身贯穿了一双双布满血丝的愤怒双眼。   诺索伊斯突然明白了。   无面者要的不是白狮骑兵的指挥官赫拉卡因死去,不只是。   或许不是无面者,这没关系,   总之,他们要的是,执政官艾奥里斯·齐赫达的爱将赫拉卡因死于执政官帕拉奇罗·瓦勒罗斯的儿子诺索伊斯手下。   艾奥里斯会为赫拉卡因这个奴隶和瓦勒罗斯家族反目吗?   帕拉奇罗可能觉得不会,可是——   依诺索伊斯的了解,艾奥里斯指不定会和自己家拼命。   不,不止,看看周围的虎袍兵。   看看这些奴隶的表情!   布拉佛斯人通常不会直接和瓦兰提斯人直接对阵,他们只需要在关键的节点稍稍一拨,就能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跑!快跑!!! 第16章 颤抖海   月亮当空,海面上只有一艘寂寥而残破的捕鲸船。   涂满黑色焦油的船身上疮痍处处,这艘船可能被活过来的布拉佛斯泰坦巨人给扇过几巴掌,其风帆到处是洞,碎裂地飘拂在桅杆上,就像是打了败仗以后的军旗,凄惨不已。   就在船上,二位船员正在相互商议,愁绪满面。   他们俩又矮又胖,眼睛小的像绿豆,眉骨高得像猩猩,牙齿方如石砖,毛发是深棕色的,典型的伊班人外貌。   据说伊班男女不能和主流的人类民族生育,其杂交之后往往畸形或者直接就是死胎,如果是按照莱雅拉前世的标准来看,伊班人和主流人类可以算作是两种生物了,就像是尼安德特人和智人一样。   他们正是托格和卡索二位。   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水手了,是捕鲸人,也是船匠,在厄斯索斯北方的颤抖海上横行过数十年,除了布拉佛斯的紫船之外,什么都不怕。   可是今天,他们倒了大霉。   就在黄昏,这艘捕鲸船“迟到的海狗”号遭遇了袭击,巨大的触须缠绕住船身,几乎立刻就让它倾覆,   托格和卡索带领伊班人小伙儿们高颂神王和海象与风暴,奋力一搏,他们本来以为自己生机渺茫,却不想就在整艘船即将被拖入水底时,海怪本身突然失踪,再不出现。   他们捡回了一条命,   代价是,这艘捕鲸船损伤严重,啥都干不了,除了漂着。   “我们现在在哪里,”托格已经盯着海图瞧了许久,他嚼着嘴里的鲸油,“诸神,海洋与天空,给我一个答案呗。”   “我们在维斯特洛北境的东边,布拉佛斯城的北边。”卡索回答,他在和另外几个伙计一起检查桅杆,“去看下底舱,可能漏水了!”   “我们看过第三遍了,头儿!”   “再确认一遍!”卡索坚持,他转向自己的拍档托格,“活着就是运气,别太愁闷了,伙计。”   “愁闷?”托格低语咒骂,“我可不想天杀地再靠吃天杀的人活下来。”   这方面,他有经验。   为了活命生而为人都会做出什么?   “我们储备充足,这一次,”卡索轻松地说,“会好起来的,老水手,就像是故事里一样,咱们可以行走在水面上,去往极北的冬雪宫殿,那里的女人胸比长毛象的还要丰硕。”   航海一事很多时候,就是听天由命,生死看淡,因为不看淡你也没办法。   “结冰?我们没有到那么北的地方,只有长夜的大海才是冰做的,现在的大海属于夏天。”托格回应道。   他接着低下脑袋,“我们现在哪里?”   托格重复着自己的话,他手有些抖。   接着托格抬头仰望群星,试图从星星的位置确定自己的方位,可是结论却和卡索的没什么二致:北境的东边,布拉佛斯的北边。   离哪边更近?不知道,观星辨位只能做到这一步。   当夜色越加深沉的时候,卡索也不再理会托格这个执拗的领航员和托格陷入过去梦魇中的举动,他和大家伙都去睡觉,只留下了两三个人呆在甲板上。   四周无人,守夜的几个汉子围坐在一起喝酒赌博,躲在无风温暖的船舱里,把托格一个人晾在甲板上,欢言笑语时不时飘入托格的耳中。   托格大力地摁了摁自己的左胸,让隐隐发疼的胸腔安静一些,他尝试大口地呼吸,以平静自身的心绪,可是徒劳无功。   他以为自己已经忘了,   可是当当下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再次出现时,被他吃掉的那些人无神的双眼和死前的哀求又出现在了脑海里,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   托格努力让自己去想自己的妻儿,如果不是他活了下来,会有人照顾她们吗?没有。   他要去喝一杯,顺便准备一下工具,如果依然如上次那样,不得不挣扎求生,托格必须准备好一些家什,以保证自己会活到最后。   等等!   领航员发现,就在他心思飘忽的这会儿事情有些不对。   月亮从天空中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起伏不定的波浪,凛风呼啸中,捕鲸船“迟到的海狗”号似乎在原地静滞不动。   这是怎么回事?!   托格的嗓子眼一下子被恐惧堵住了,五脏六腑全都悬了起来。   他左顾右盼,可是黑暗遮挡住了他的视线,没有了月光,他什么都看不到。   很快,老领航员没有迟疑,跑回船舱里拿取了油灯一盏,他没有顾及突然的动作引起了守夜水手的惊吓以及稍后这些年轻伙子发出的怒骂,而是直接跑了出去,高高地举起手上的灯。   他安静地看着,恐慌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浓厚,让经验丰富地他手足无措。   脚步声响起,酒气飘荡在身后,值班的水手们在灯光的照耀下看到了一切,都惊讶到失声。   “我们有没有见到过浮冰?”   “没,没有,没有,头儿,我们没走那么远。”   “我们之前确实是在漂的吧?”托格再次发问。   “对,我确定,是的,我们,我们,天哪——”   “诸神,”领航员托格左顾右盼,胸口剧烈地起伏,心脏似乎要从肋骨里头跳出来一样,他走遍船上的每一个方位,远眺灯光下船外的景色,“我的诸神哪。”   一个巨大的黑影,就在船的下方,似乎一整个地凝固了。   对,凝固了。   捕鲸船“迟来的海狗”被冻在了海上。   四周的大海是辽阔而厚重的冰面,绝非一日之寒。   【围攻凯歌堡?】   “凛冬已至。”提利昂感慨。   “是啊,凛冬已经降临各处。”我眯眼瞧了会前方,继续在前进中和我过于宽大的裙子搏斗。   时值清晨。   绿草泛黄,军队足下那河边的土地竟然有了龟裂的痕迹,干燥得可以,我快步抵达浮桥处,举目远望,面颊有些凉。   空气比过去几天更冷了一些,这个月一直在降温,不过还好,像我北境女子,如果乐意的话,可以在最冷的时候裸奔不带哆嗦的,洛恩地这种南方地界的冬天也就这样了。   不用发棉毛衣物也不会冻死人。   “这个冬天会很难捱,”提利昂说道,同时拉紧了自己的毛毡大衣,“我记得黄金原野不比河湾地更北,怎么会冷成这个模样?”   “长夜漫漫嘛,”我答话道,“你看,小恶魔,这儿没有瓦兰提斯的军队。”   “是的,一个人影都没见,”他颔首确信,“我们在这安营扎寨两周多了,虎袍军早就该展开攻击,而不是毫无踪影,一定发生了什么,但是,赎罪团没有信儿来。”   咕噜的手下也没有,不管是伶人还是石民。   “命令亨得利·布雷肯寻找瓦兰提斯战舰的影子,”我有些迟疑,“米歇尔爵士和阿贝特爵士可以率领骑兵军滋扰南方了,注意敌人的埋伏,不要轻敌,让凯歌堡加紧修筑,多点火把,夜晚不停工。”   原本,战争应该已经开始。   可是现在,事情却异常奇怪。   敌人呢,敌人去哪了?   五万大军在哪?   三天后,赎罪团的报告到了。   “虎袍军确实在赛荷鲁镇集结,数目不小于七万,”提利昂一拍桌子,“可是他们按兵不动,因为有多斯拉克人出现在了赛荷鲁江畔,被瓦兰提斯的骑兵给打败了。”   “他们有能够在马上击败多斯拉克人的骑兵!?”我微眯眼睛,“那一定有不错的战术和装备。”   “对,必须考虑进去,用我们的骑兵硬碰硬是否合适。”   五天后,第二次报告到了。   “赛荷鲁镇发生了暴动,”提利昂将羊皮纸一丢,眼中充满了惊讶,“虎袍军、白狮还有红袍僧在杀人,有上千个银发的脑袋被挂在长枪上。”   为什么他们会叛乱?   这种问题谁能知道答案,不管用它。   不过我猜肯定有拉赫洛在发挥作用,他们唯恐天下不乱。   我捡起信纸,继续读道:   “头颅、尸体还有被活活刺穿的人体,沿着道路通往瓦兰提斯的方向排成两列,就像是路两旁的大树一样,整整齐齐,   虎袍军反了?啊,不止,城外出现了波诺的卡拉萨,和虎袍军大战了一场。”   “让,让你的葛雷乔伊关注下更南边的事态,”提利昂提醒,“事儿变了。”   自该如此。   又过了两周,凯歌堡的木墙俨然,工兵开始搭建石头墙,可是依旧不见瓦兰提斯人的踪影。   “各个城镇的瓦兰提斯人在纷纷过河,甚至瓦兰提斯城里的也一样,他们在往橙色海岸跑。”   提利昂沉吟,“我们不需要固守了。”   “瓦兰提斯人派出了二十万大军,镇压赛荷鲁镇的反叛,并对付多斯拉克人,二十万大军哎!”   砰!!!   “没错!这就是问题所在!”提利昂狠狠敲上桌子,“如果,我是波诺卡奥,或者贾科卡奥,我会佯攻赛荷鲁镇,吸引敌人的军队,并派出斥候。”   我说道,“但是赛荷鲁的人已经叛变了,和瓦兰提斯不是一伙。”   “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   瓦兰提斯五个人里就有四个人是奴隶,那些自由民不敢任由叛乱的虎袍军和多斯拉克人相互争斗,因为他们会害怕如果不及时扑灭这次叛乱,其他的奴隶也会有样学样,揭竿而起!”   “你确定他们会这么想?”我扬眉。   “对,这就是二十万大军的作用,不是打多斯拉克人,是打叛军,”提利昂站在了椅子上,“而这,就是多斯拉克人的机会,二十万人出发,当他们走到半路的时候,多斯拉克的咆哮武士,可以直取瓦兰提斯,我甚至怀疑,那些贾科和波诺两个卡拉萨相互争斗的情报都是在演戏,这二位都是卓戈卡奥的麾下,对吗?那个有名的马王,他们早就认识,说不定,这就是他们为血洗瓦兰提斯设下的圈套:   让瓦兰提斯人不在乎他们,忽视他们,想要看他们二虎相争,最后——   被两只老虎,波诺和贾科,彻底吃掉!”   “你是说,现在是个机会?”我铺开地图,“赛荷鲁镇在洛恩河东岸,河的西岸,离我们最近的瓦兰提斯据点是瓦利萨,有五十万人口的大城市。”   “瓦兰提斯真正的主力正在北上,二十万人的军队,会很缓慢、臃肿、脆弱,但是我们还是惹不起,我们先把阵线推到南方,赛荷鲁镇的西边,红王,   从这里,拉鲁鲁江两岸,到那里,赛荷鲁镇西边,这之间的土地都是平原,   因为多斯拉克人的原因,瓦兰提斯境内洛恩河东边远远没有西边繁荣,   这里人口稠密,村庄密布,仅仅有一些丘陵而已。   我们现在,立刻行动,向南推进!   哎对了,我那个王后亚里安,他运气还真是好啊,这就不打了。 第17章 赛荷鲁江(上)   执政官和有产者们一直以来都很清楚,瓦兰提斯已经相当脆弱,正在慢慢走向消亡。   可是,即便是最悲观的瓦兰提斯人也不曾想到,瓦兰提斯已经危险到了哪一个地步,当时的执政官“猛虎”马拉乔·梅葛亚以为向外扩张能够带来胜利,胜利能够带来兴盛,可是结果却与他期待的相反。   在当时,瓦兰提斯已经是一位病入膏肓的患者,满身都是脓疮。   这位病人虽然高大,足够强壮,并且精通武艺,财富颇多,有种种理由去巧取豪夺,殴打和劫掠其他的人。但是,他已经生病了,再多的优势也抵不过一个劣势:太过剧烈的运动会让他死亡。   瓦兰提斯人,最后的瓦雷利亚人,他们以为是摆脱了瓦雷利亚统治的外邦人,还有来自多斯拉克海的蛮族,给自己创造的文明带来了毁灭。   殊不知,摧毁伟大的,往往是伟大本身,文明的忧患,总是发生在文明的内部,就发生在城墙里头,而非城墙外头。   就这时候的危机来看,瓦兰提斯壮硕而臃肿,强大而糜烂,它的动弹没有带来荣誉,反而带来了灾祸,比起其他原因,虎袍军叛乱,或者说赛荷鲁镇大屠杀,才是瓦兰提斯败亡的真正起点,   不管理由为何,赫拉卡因在赛荷鲁镇的遇刺事件,直接导致了虎袍军的暴动,这些奴隶都是老到的战士,他们以寻找凶手的名义抓捕每一个有银色头发的男女,反抗者就地格杀,如此忤逆之举在当时闻所未闻,几乎没有一个自由人甘心就缚。   到了后半夜,抓捕变成了直接处决,甚至蔓延到了其他的奴隶头上,只要是银发的统统没有放过,头发是染的也一样,银发、然后是白发、浅色的金黄,最后,杀红了眼的虎袍兵已经不看发色,赛荷鲁镇的伎女和乞丐,还有工匠与总督,全都成为了刀剑下的牺牲品。   在一夜屠城之后,虎袍军很快就和光之王的信众联合起来,并声称,丹妮莉丝才是瓦兰提斯真正的主人。   到了这个时候,名城瓦兰提斯已经不再是一位为了挽回自身命运的孤独斗士。   北伐无存,北方的新王国正在南侵,多斯拉克人饮马洛恩河,奴隶湾的三条龙正在沿着海岸向西方开进。   千年的和平不再,而虎党渴求的战争,没有发生在境外,而是发生在境内。瓦兰提斯本身变成了一张赌桌,让各方势力在他的身上相互争斗博弈。   当时的龙之母丹妮莉丝,红王莱雅拉,波诺卡奥,贾科卡奥,瓦兰提斯自己的执政官们,还有红神的祭司以及藏在幕后的布拉佛斯人都在拼命下注,不论谁会最终取胜,损失最惨重的,必然都是瓦兰提斯。   因为,对这些赌徒来说,瓦雷利亚的荣光是最虚无缥缈毫无价值的事。   ——《瓦雷利亚灭亡史》西尔比安着   【赛荷鲁镇郊】   三个人躲在野外的棚屋中,这是农民建在自家田地边上的临时休憩处,冷风不断灌入,让他们瑟瑟发抖。   他们不敢点火,生怕引起乱兵的注意。   “水,给我水!”伯比尼达的状态非常不好,他四肢俱全,没有流血,但是从脸上到腿上都受了创,青紫红肿甚至让他五官变形。   诺伊索斯疲惫地将接满的水壶递给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甚至来不及打理身上的焦黑和血渍,只顾着喘息阵阵。   在他们对面,是一个眼下有泪纹的奴隶女孩,正是诺伊索斯碰到的少女。   她将他们藏进地窖,救了两人一命,所以出城路上诺伊索斯捎上了她,以报救命之恩。   女孩小心翼翼地瞧了两人一眼,目光躲闪,不敢与诺伊索斯对视,看起来卑微极了。   “‘红石榴’怎样了,我姐姐——”   “焚了,全完了,”诺伊索斯发出一声叹息,“浓烟铺天盖地,就像是被魔龙袭击了一样,你的伎院也完了。”   她面色惨白,双唇嚅嗫,诺伊索斯心下不忍,接着补充道,“但是虎袍军不会摧毁红神庙,他们大都信光之王,就像你,”他指点女孩脖颈上的铜制项链,烈焰红心就晃荡在她的胸前,“所以,不要太过担心,你姐姐大概躲进去了,你们的神会保佑你们的。”   呸。   伯比尼达吐了口唾沫,他拒绝和奴隶沟通,这态度让女孩不禁坐得更远了一些。   诺伊索斯揉起脸来,好几夜没睡,拖着这两个不懂打架的白痴东躲西藏,早就累坏了。   “我们现在都是人,不论身份,不论是自由还是奴隶,我们必须一起活下去,这是当前最紧要的事儿。”   女孩低下了脑袋,“任凭吩咐,阁下。”   唉。   【赛荷鲁镇附近,洛恩河西岸】   簌!   石块飞过天际,灰尘和泥土形成了一条长长的尾巴。   轰!!!   远处的土堡被砸出了一个缺口,“准备,准备,用力拉!!!”   简易的人力投石机正在运作,目标就是那座虎袍军的小堡垒,依照之前的经验,大概在半天之后,那座堡垒里的士兵就会投降。   自从得到了确切的消息以后,四万大军一路南下攻城略地,横扫了拉鲁鲁江以南所有的瓦兰提斯据点。   我在攻城军队的后头,收回自己的视线,对这种无聊的示威兴趣实在不大。   提利昂自远处而近,风尘仆仆,“搞定了,红王,敕令已经张贴,有一些村寨在第一时间就投降了。”   为了减少抵抗,我在过江之后发布了一道特赦敕令:   凡是瓦兰提斯的奴隶,只要愿意接受洛恩王国的统治,就可以免除奴隶的身份,一切当前保佑的工具、土地、牲畜、房屋都可以成为私产。   自由人在奴隶之前宣布易帜的,可以保有其产业和奴隶。在奴隶之后归化洛恩王国的,依照上一条进行分配后,其他财产归自由人所有。   换句话说,早早归顺的奴隶,吃的、用的、住的都和主人不再有任何关系,而是归他自己所有。   一开始,我以为这个条件会造成瓦兰提斯人纷纷归顺。可是我没想到,田野间压根就没几个自由人,全是奴隶!   而奴隶自己,态度也很奇怪,有一些如我想的那样,直接投降,有一些则死战到底,宁愿家破人亡。   看来,受前世影响太深的我,还是不了解奴隶制这种东西。   不懂就要问。   “奴隶是什么?”小侏儒问,“瓦兰提斯的律法将奴隶诠释为‘俘虏’,   在战争、犯罪或者资不抵债的前提下,主人一方,作为胜利者和权利人,饶过被贬斥为奴隶的一方,让他们活命,代价就是,被贬斥为奴的人人格受到贬损,不再是完全的自由人,而是作为‘物’任由主人处分。”   用一种原始粗暴的逻辑来看,战争中的“俘虏”这个身份,是奴隶的最早的来源,以及这个年代律法所认同的本质,债务和刑罚都是“俘虏”这个定义的延伸,并且这个身份会随着生育而由下一代继承。   “我们以为奴隶制下,主人会不把奴隶当人看,可是实际上恰恰相反,”   提利昂告诉了我他们的理解。   “奴隶主很了解人作为畜生的那一面,”   就这个问题,提利昂的答案是“阶级和权力”。   “现在,注意看他们的纹身,红王,”提利昂告诉我,“奴隶中间有不同的层级,只有最高贵的奴隶才能和主人谈话,其他的奴隶则没有这个资格。”   “你是说,那些,地位高的奴隶,会帮助主人维护他的权威,甚至忠心耿耿?”   “对,”个头矮小的红王之手回答,“他们不但忠心,还会拉帮结派,一层一层盘剥,给一部分人甜头,压榨另外一部分人,让大部分人都勉强过得下去,并且充分的体现奴隶的奴性。”   “随他去吧。”反正这里的人口虽然有数百万,但是既没有凝聚力,也没有坚固的要塞,只能在短时间内就被各个击破。   不对,等等。   “既然是这样一个局面,那我们就反其道而行之。”我打了个响指,“让他们自行揭发,进行审判如何?”   “什么意思?”提利昂没听懂,眼神带有几分探究的味道。   “让那些被欺负的底层奴隶,去揭发和陈述高等奴隶的罪过,诉苦,然后以他们的名义由他们来主持审判和惩罚,然后掉个头,让过去的底层奴隶,来奴役过去的高级奴隶。   同时,我们要宣传,要告诉他们,一旦瓦兰提斯人回来,发现了他们的背叛,他们就会死得很惨。   这样的话,这些人一定会自觉地维护我们,就会成为我们在这里的统治根基。”   提利昂呆呆看着我。   这不是一个很棒的主意吗?   “你知道吗,红王?”提利昂说,“你这么干,那些骑士、头领和科霍尔贵族会被吓坏的。”   “不要上升到律法,当做占领区的政策,啊,还有,主动投靠我们的高级奴隶,可以豁免,既往不咎。”   “我试试,幕僚们在哪?”   他倒是行动很快捷。   很快,我就便衣参加了这样的一场诉苦大会。揭发吃人不吐骨头的监工管事如何欺凌老实善良的老百姓!   作者的话:瓦兰提斯我本来想写强一点,但是,从原设来看,它就是这副德行,在波诺的卡拉萨跨过赛荷鲁江以后,瓦兰提斯慌得跟世界末日似的 第18章 赛荷鲁江(下)   【群星就位教】   光洁的小腿晃呀晃,粼粼水波荡漾在小脚丫的下方。   河垒,几位占星者坐在船边,贝乐丝在疲惫地出神,看起来生无可恋。   “她不在这里,”光头提醒她,“你的爱人红王跑去南边打瓦兰提斯了。”   “是啊,”她长叹出声,“走,我们去南方。”   【赛荷鲁江与洛恩河交界处,西岸】   他的手指抓紧了茅草编成的尖顶帽,深深的法令纹不断因回忆而舒张收紧,那个方下巴,突然抖了起来,这是要发言的先兆。   “我是个老实的庄稼汉,你们都认识我,叫我重犁,因为我年轻那会儿,犁地时又快又稳,比牛和马还要可靠,”他的眼神在一个换一个地注视自己的乡亲,似乎是在寻求支持,   “我有个婆娘,曾经有,我有两个女儿,曾经如此,我帮助主人劳作,将所有的收成上交,只留下自己的口粮,但是在十年前,当我交粮时,龙便告诉我,我是个奴隶,我的老婆和孩子也是奴隶,我们不是一家人,奴隶没有结婚这种事儿,只够格跟牛马一样交配,所以,他只给我一个人的口粮,我问他,我家婆娘女儿吃什么?他告诉我,去吃屎。”   “龙便,龙便!”众人喧嚣,将一个鼻青脸肿的中年人推了出来。   “安静!”   重犁继续道:“我说,我很努力,我耕种的地是别人的三倍,我可以养我的家里人,他说,你老婆和你女儿没干活,不配吃,我就说,她们干活,她们织布,洗衣,去你的旅馆让人睡,他们是干了活的,然后他说,我老婆打鼾的声音太响,不配。”   “龙便就和他爹一样,是个混账!”一个黝黑的奴隶大喊。   即便是位处南方的瓦兰提斯境内,冬季也足够单调,阴沉沉的天空,深褐色的木屋,还有灰色的大象,棕色的耕牛和挽马,一切的色泽都是冷飕飕的。   我身着朴素的亚麻长裙,外头套了一件红狼皮的披肩,和亚里安两人站在人群之中,旁人频频回首看我们,不知道我俩的底细,亦或是,把银发的亚里安当成了瓦兰提斯的自由民,所以心里忐忑。   不过周围都是剥皮卫兵和洛恩王国的军队,所以他们并不是太担心,在目睹了土地确权之后,这里的农民算是相信了我们的政策,是实打实的。   但是有一个不小的隐患,跟随我的人,科霍尔的、七国的,那些骑士和首领都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帮我打仗,应该由他们分得土地和人口才对。   就这点,我许诺给他们以食邑,在战后统一封赏,换句话说,先行归我,然后再行分封。   那么,当下,这些就是我的地盘和子民,当然是我说了算。   不过,他们牢骚满腹,甚至发生了劫掠和扰民的事端,或许我要先给一点甜头。   先说当下。   我和我的王后,正在观摩这里的村庄活动。   就约会来说,旁观审判大会这种事情实在是太钢铁直男了。   这还是我提出的。   “你觉得怎么样,瓦雷利亚的亚里安,”我还记得他一直以自己的血统为傲,“眼前这一桩事儿?”   这个顽固的阶级敌人告诉我:   “那个龙便很明显是他们主人的亲信,或者说次一级的亲信,只要有他们主人的同意,他完全有权力来处理这个重犁的事儿,杀了他都可以,这样的审判简直没道理。”   轴得很。   好吧,我抱起双臂,问道:“我问你,我应该如何处置敌人的亲信,这个亲信即便投靠我,等到我的敌人一回来,就会立刻投诚向对方?”   “杀了他,把他的脑袋装进吊笼,挂在城墙上。”   “杀了他对吗?”我颔首,“那么现在,我面对着一群敌人的奴隶,你觉得我是该直接冒着他们同仇敌忾的危险杀了他,然后示众,还是该让这些奴隶自己理直气壮地杀了他,然后欢呼?”   他看着我反应了他们。   “你可真可怕。”   “谢谢。”   战争往往会让社会秩序荡然无存。在大部分的战事之中,由于烈度或者其他原因,虽然对于底层人来说,战争会带来阶级跃升的机会,搏命嘛,但是战后的秩序,往往会恢复到过去的样子。   可是,如果像我这么干就不一样了。   这是主动干预村庄里的奴隶制,直接毁了基层乡野过去的秩序,自己再建构一个。   倒不是说我会是什么进步的,文明的势力,就是争取支持而已。   什么,公平正义?   嗯…与其说是还奴隶一个公道,我觉得,还不如说是让奴隶开开心心地一逞自己的公理心。   他又看了我一眼,抿了抿嘴。   我不清楚他是真的需要我解释,还是说故意给我一个显得自己充满智慧的机会,好讨好我,让我开心。   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还是说我疑心病太重了?   龙便很快就被奴隶们用粗麻绳绑上,他们欢呼着揪住他的头发,用伐木斧砍他的脖颈,不管他求饶还是咒骂都没用。   在一阵叫好声中,强壮的汉子一下一下用钝斧头往脖子上砸,场面变得很血腥,大家都非常尽兴。   死刑示众,是底层人民的重要娱乐,血涌如泉,现场气氛步入高潮,在场的七神修士趁机举着木雕大声祷告,走进刑场向周围人讲述七神的恩典和红王的威德。   “大众的力量,可怕而强大。”我不禁感叹。   “那是因为你和你的人已经掌握了这里,”亚里安瞅了我一眼,“你们在劝诱他们,唆使他们,才让他们有了勇气,归根到底,是您可怕而强大。”   跟这年代的这种人说人民战争说不通的。   对我来说,这也是不可多得的娱乐。   审判大会就像是一台戏,角色们轮番上场,一展赛荷鲁江边的乡村风华。   稍后,两名村妇牛奶和蓝花花控诉了一个女管事银菊怎么偷窃他们的布匹和藏起来的私房钱,还勾搭他们的老公。   一个叫空心草的奴隶猪倌垂泪回忆坏庄头索罗多斯霸占了他的对象洗衣女,还搂着垂泪的洗衣女,让他去和母猪做事儿给自己看。   索罗多斯分辩说明明是洗衣女看上了自己送的银臂镯,看空心草干母猪的主意也是洗衣女出的。   一地鸡毛。   太惨了,太惨了。   我正瞧着津津有味,享受多年没有过的八点档电视剧时光,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在我脑后。   “红王,红王之手有要事相商。”   “怎么回事?”我偏头小声问。   “诺佛斯来信,好像是说,邀您去诺佛斯访问。”   唔,八成得去。   二十万大军的调动不是一件小事,我带少一点人来回一趟大概来得及。   如果有诺佛斯的帮助,我可以多占领一些瓦兰提斯的地盘,反正诺佛斯和瓦兰提斯不接壤,回头给钱就是了。   如果诺佛斯知道了瓦兰提斯无力北上的事情,很可能会不愿意出兵,所以我得马上出发。   “走吧,老公,我们回去。”   老公???   亚里安瞪大了双眼。   【群星就位教】   “红王事务繁忙,女士,她在巡视周遭的村镇。”   贝乐丝从值守的剥皮卫兵处得到了这样一个答案。   殊不知,莱雅拉已经去了北方,她又扑空了。 第19章 赛荷鲁郡   出使诺佛斯的事儿我得悄悄的进行,这可不是故意要扮猪吃虎,别的不提,要是我手下的四万大军知道红王溜号跑北方去了,不炸营才怪。   所以,我打算伪装成输送物资的商队:在前线贩卖了粮食和物资以后,购买了军队斩获的战利品,打道回府。   迪茜·磐岩负责河运,正是该回科霍尔的时候,我可以顺路跟着她,行进一段路程后,到伤心领再分开,因为现在是枯水季节,水位下降,伤心领往上很可能会有部分河道会很难过,何况还是逆流,迪茜的船队可以慢悠悠走,我可不行。   到了诺佛斯边境,我先去找自由团的格拉斯,总不能就带着几十个侍卫去科霍尔吧。   “以上就是你的计划,”提利昂一边眉毛耸了起来,他听了我一番陈词,面上颇不以为然,“你不在,这边很可能会延误战机,而且瓦兰提斯极有可能要求和我们和谈,你确定?”   “我确定,”我颔首道,“你是觉得自己是个侏儒,所以镇不住吗?”   “我倒是有法子可以让全军听我号令,可是你真的那么信任我?”   我拍了拍莫索之子莫波,这个工具外观缝合得不错,看起来栩栩如生。   提利昂警惕地看了我的工具一眼,“这个太监替你监视?”   “也有一些其他手段,我会带着不安定因素一起去,席恩·葛雷乔伊,米歇尔爵士和亚里安亲王,剩下的不会和你发生冲突。”   他点了点头,不再多话,但是我有一个小问题还需要问:“对赛荷鲁江的新疆土,你怎么看?”   “还有下一步的步骤?悉听吩咐,不过我要先说明一点,瓦兰提斯真的有可能和我们谈判,他们二十万军队要北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在这之前,他们会想要预防我们和赛荷鲁镇里的叛军,还有那两个多斯拉克的卡拉萨联合在一起。”   “还有拉赫洛教徒对吗?”我猜测,“如果这些势力全部联合,总兵力会有十几万,而且质量或许要比瓦兰提斯的二十万大军高得多,那帮执政官会试图分化我们,和一部分谈休战,集中力量对付另外一部分,逐个解决他们的边境危机。”   “如果我是瓦兰提斯人,我绝对会做这个尝试,毫无疑问。”   小恶魔思索道,   “目前,瓦兰提斯的眼中钉是叛军,其数目可能有五万,而且如果不及时扑灭,这些叛军会给瓦兰提斯的奴隶及红神教徒起表率作用,那即便没有我们和多斯拉克人,瓦兰提斯也休想安宁。   但是,你在这里的所作所为,不比叛军的威胁小,让奴隶审判亲信,这简直就是在挖瓦兰提斯的地基,让他们大厦欲倾。”   “实际上,我希望你做的更过分一点,”我要再接再厉,“我要你在审判阶段结束以后,组织农民纠察队,主管本地的治安,并贯彻废奴政策。”   “小心,红王,科霍尔的奴隶主已经私下和我接触过,他们说,自己在睡梦中会惊醒,生怕你支持他们的奴隶砍掉他们的脑袋,”提利昂提醒,“瓦兰提斯的处境可能会让科霍尔人感同身受,毕竟,七神的恩典是废奴而非拥奴。”   而我,是受七神祝福的国王,这些奴隶商人和人贩子,一定非常担忧。   “我能理解,我能理解…这是对敌政策。”我看了眼提利昂的表情,他微微摇头,表示自己很不同意。   我读懂了他的意思。   对敌?这理由根本没法安抚他们,焉知是否有一天,我会把科霍尔人也看成敌人?   “这样,我们实际控制区域之外,还有大量的人口归于瓦兰提斯治下,鼓励科霍尔人和七国人劫掠瓦兰提斯的村庄,他们在战斗后获得的战利品和人口,均归他们自己所有,主动投效的除外。”   提利昂又提醒道:“您是说,我们继续向南方进攻?这又会招致瓦兰提斯人的忌惮。”   “我不可能牺牲手下,或者任由矛盾滋生,”虽然说,奴隶制和封建制的矛盾在洛恩王国将长期存在,“所以,必须把矛盾转移到外部,转移到我的敌人身上去。”   “我们没法单独对付二十万大军。”   “那就做瓦兰提斯人最担忧的事儿,联合叛乱者与马人,”我拍板,“将我们和丹妮莉丝结盟的消息散播出去,主动与红神的教徒接洽。”   在上十万人的战争规模之中,外交要比厮杀更重要,啊,应该说,战争是政治的延伸这个说法从来都没错。   “那,你国家的南方在打仗,你要去北边度假?”   “没办法,地缘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处理好和诺佛斯的关系。”   怎么说呢。   诺佛斯这个地方,穷山恶水刁民多,换句话说,入侵诺佛斯对我而言毫无意义,也不会得到王国里新贵们的支持,而且他们的军队战斗力一点都不差。   和诺佛斯这样的城邦关系不好,绝对是百害无一利,他们南边是我的女王堡,西边是我的科霍尔,就像是吐蕃于唐朝,麻烦得很。   要是骚扰起我的边境,我会很头痛。   所以,既然没法揍扁他们,我最好态度和善一点。   迪茜的贵族团每天都在往返,夜里,我坐上了其中一条撑蒿船,第二天一早,太阳未出之时,船队出发。   我在船舱里喝了一点水果拌燕麦粥,吃了俩鸡蛋(就和作者的早点一样健康但是淡出个鸟来),开始给女王堡写信,诺佛斯在和哲科的卡拉萨交战,为防被波及,女王堡必须加强边守。   还有格拉斯的自由团,我得事先通知他等在边境,否则他手下那一大帮牧民,根本说不清楚会游荡到哪里去。   待到太阳升起以后,   “救命!救命!!”   外头突然响起年轻男性的求救声,毫不意外的瓦雷利亚语,大概是在岸上。   正好,我将信件分别装入皮袋,去外头给传令兵,顺道看看是怎么回事。   船上旗子挂的是格林菲尔家族的纹章:绿底白边旗,我所见过最寡淡无味的标志,就和我的早餐一样无趣,很有前世爱尔兰的感觉,绿油油呀绿油油。   来自绿地城的格林菲尔家族大概正是我母亲撒拉的娘家,效忠于西境的兰尼斯特家族。   我用白色的羊毛头巾将大半张脸和头盔包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头盔的精钢小尖顶,看起来就和洛恩河上的佣兵没什么区别。   大概是因为我穿的蛮厚?虽然晨风凉爽,不过却没有半点寒冷之感。   微微翘起下巴,望岸上望去,三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正在挥舞双手,我将皮袋递给身边的卫兵:“两份敕令,红色的递女王堡,褐色的递自由团,加急。”   “是,红王。”   “叫我撒拉·格林菲尔爵士,去,把那三个乞丐接过来。”   “好的,撒拉大人。”   亚里安也出现在甲板上,穿着简单的亚麻短袍,罩了一件开襟的牛皮大衣,睡眼稀松。   “补了一觉?”   “你真是有精神,”他揉着招子,打起了呵欠,“比我强壮多了。”   “你可是大老爷们,真好意思,”我白了他一眼,“正好把政务丢给了提利昂,从这里到诺佛斯,每天早上我都要锻炼,还有马术和剑术,你来当陪练。”   “如果您不嫌弃其实是给我当陪练的话,”他一点都不客气,“这副身体痴迷雕刻太久,虚弱得很。”   还行,至少还承认自己是个弱鸡。   这就是我丈夫?   一艘小艇搁浅到了东岸的河滩,接上了那三个可怜虫,然后返回了我的船上。   “感谢!”当头的人毛发和胡子乱成一团,脏污得要命,不过他发根颜色很浅,可能是银色的,“水,食物,慈悲,慈悲!”   还有脸上的纹身,但是尘土太厚,我看不清他们具体纹了什么,反正挺惨就是了。   水囊很快送了过来,我让人把我那份难吃的早餐也送给了他们,这两男一女狼吞虎咽。   “待会给他们洗澡,”我低声嘱咐,“换一身衣服,找个见过世面的瓦兰提斯人来做,辨清他们的身份。”   纹身是地位的标志,藏不住的。   很快就有人去照办了,我拉着亚里安比(一)试(顿)剑(暴)术(打),学了几手没见过的技巧。   过了一会儿,太阳快升到我的头顶,时间靠近中午时,结果出来了。   “瓦勒罗斯家族,帕比尼努斯家族,大人,还有一个眼带泪纹,是个奴隶伎女。”   好像,瓦兰提斯现任执政官某一个就是瓦勒罗斯家族的,叫啥来着,帕拉奇罗? 第20章 撑蒿船   正午时,侍从阿诺给我酌酒,米歇尔爵士和席恩也来到了我这艘船上,我邀请他们共进午餐。   米歇尔·雷德佛爵士一点都不想跟着我去北边,接到密令时百般推辞,“是要一整个人跟着我,还是让你的脑袋跟着我?”这才乖乖跟着来了。   船舱里的气氛有些奇怪。   狭小的空间里,大家伙围坐成一圈,享用水手大餐,毫无贵族宴席的体面,其中有三个人是银毛,闪耀亮眼,甚至可以用来照明,比蜡烛还好使。   酸是这么酸,平心而论,这帮瓦雷利亚人真好看,而且挺阴柔,这五官不论是男是女,都是美人。   “下午要不去打个猎?”米歇尔爵士从炖汤里捞上来一根鸟爪,倒进自己盘子里,“冬眠的熊膘肥体壮,正是猎取的好时机。”   就我那马上的骑术,打猎?   “好主意,亚里安,你去,”我搅拌着浑浊汤汁,想要捞几块腌肉上来,同时朝向那三个被我救上来的“乞丐”。   “三位,我是撒拉·格林菲尔爵士(米歇尔和其他的七国人盯着我,我脸不红心不跳),七国唯一的女骑士,你们享用了我的食物,呆在我的船上,按照七神和七大王国的规矩,你们已经获得宾客之权。”   “感谢,”里头眼睛最灵动的一个笑道,“看在诸神的份上,这可太救命了。”   “但是身为主人,我却还未知道宾客的姓名,这有些不妥。”   “我叫诺索伊斯,是一个…”   “瓦勒罗斯家族的贵人,别紧张,你们是客人,得等到你们下船,我才能宰了你们。”   他们没体会到我的幽默感,面色阴沉。   “继续,另外两位叫什么?”   另一个扑克脸帅哥硬邦邦地回应:   “伯比尼达,我终生效忠于瓦兰提斯,不用虚伪,你可以杀我了。”   “泡泡香,嗯,爵士小姐。”三人里唯一的奴隶丫头怯生生说道。   泡泡香,这是什么鬼名字?   还有爵士小姐,这称呼。   ???   话说,伎女通常都得察言观色,曲意逢迎吧,她这么傻,真的好吗?   不过,她只是个奴姬而已,泪纹的女奴地位低微,其作用是安抚做苦工的奴隶和外国人,甚至连见主人都不被允许,和前世某文明的贱民达利特无异。   所以,我下意识地忽略了这个姑娘。   “如你们所见,在场的人士里还有一位瓦雷利亚血统的男士,”当然,人家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家族认不认亚里安是他们同胞,那还两说,“我们不会因为你们的血统就直接砍你们的脑袋,或者掠你们为奴隶。”   戳心的来了。   我面现笑容,“更确切地说,我们的态度友善与否不看血统,我们不是瓦兰提斯蛮族。”   伯比尼达手里的木餐叉停下了,“你在挑衅我么,外邦人?”   “在这里,你才是外邦人,这里的人已经投效我国,这里,是洛恩王国的赛荷鲁郡。”   他盯着我,仿佛我刚才说的是他全家都被我给烧了一样,怒气十足。   “够了,撒拉爵士,”亚里安突然蛮横起来,“我突然记起来,身为红王的配偶,我才是这里地位最高的人。”   切,趁着我伪装身份欺负我?   “好一个配偶,您不提,我还以为您是她的玩具呢。”   “让他们安心吃完饭,他们都是我的同胞。”我看到了亚里安眼中的恳切,突然体会到那种故国倾覆,无家可归的悲痛。   “求求你。”这句话他没说出口,但是我能感受得到。   奇怪了,他一个科霍尔人哪那么多感时伤怀?   还同胞呢。   行,给他这个情分。   这个科霍尔的青枝家族的亚里安,居然对瓦兰提斯那么有认同感?   啊,不对,之前和四散在拉鲁鲁江以南的瓦兰提斯虎袍军作战时,他也没太仁慈。   我知道了,他是对血统有认同感,瓦雷利亚的血统。   我肃容道:“洛恩王国乃是万民之国,洛伊拿人、科霍尔人、先民、安达尔人都是洛恩的子民,诸神之下人人平等,这才是真正的文明,   而非,”我瞅了一眼伯比尼达,“以血统来决定人的高低。   不管您在我面前如何作态,我都是这个看法,无意冒犯三位,抱歉。”   身为一个私生女,一个两世为人的女人,这是我的实话。   洛恩王国如果不这么干,缺乏主体民族的前提下,这个国家会像前世的南斯拉夫那样分崩离析。   科霍尔人的人口数目是王国最多的,也占据压倒性优势。   可是,他们依旧算不上是主体民族,高层官员中,科霍尔人并不多,我的卫兵里几乎一个都没有。   “当然,我的船上欢迎三位,看在亚里安亲王的份上。”再卖个人情给亚里安呗。   “七神之下一律平等,”米歇尔爵士接了一句,“撒拉爵士。”   听起来言不由衷。   我猜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明白我的意思   这件事一直到伤心领下船时,还萦绕在众人的心头。   我们看着梦想桥两边的人群,缓缓驶近码头,不少人注视着我们当中银色的那些长发。   那种视线,有些灼人。   那是千年来洛伊拿人对瓦雷利亚人的憎恨,瓦雷利亚人用三百条龙毁掉了洛伊拿的一系列城邦,而洛伊拿人制造了伤心领这个噩梦,让瓦兰提斯在陆地上无法北进,直到现在,迷雾散去。   【波诺卡奥】   飞扬的长鬃是最耀眼的旗帜,布满汗水的肌肉带动马蹄奔鸣如雷。   昔日的卓戈卡奥几乎一统多斯拉克草原,其他所有的卡拉萨都不敢与他较量,任何一座城邦都必须在卓戈的膝下摇尾乞怜。   昔日卓戈的卡拉萨中最强大的武士正是波诺,他曾经是卓戈的寇,其卡斯是卓戈之外最强大的一个,每一次作战,波诺都以自己的勇敢,证明他的忠诚和强大。   后来,卓戈病倒了,波诺第一个离开这个无力的卡拉萨,咒骂那个银发的灾星丹妮莉丝,带走了一大队咆哮武士。   他早就知道,卓戈远娶自潘托斯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当时的卡丽熙,软弱不堪,根本配不上马人中最伟大的领袖,结果果然如此,丹妮莉丝作为卓戈的妻子没有带来好运,让她的丈夫病入膏肓。   如今,他已经是多斯拉克海上最强大的卡奥,正跨骑在千里挑一的爱骏背上,驰骋践踏城里人羸弱的农田。   他的血盟卫曾经问他,“吾血之血,为何我们不去进攻孱弱的科霍尔?为什么我们要和有无数剑与盾的瓦兰提斯作战?”   “吾血之血,”他回答,“击败了最强大的赫拉卡,可以让鹿与羊跪倒求饶,我不做哲科和莫索那样的苟且偷安之事,我猎杀雄狮。”   现在,他们已经饮马洛恩河,沿着河岸奔跑,远处的城墙里,是赛荷鲁镇瑟瑟发抖的士兵,波诺原本对这里很感兴趣,他听说贾科,当初同在卓戈麾下的寇被瓦兰提斯的骑兵击败,击败多斯拉克人的骑兵!当然要会上一会。   可是,在他来到这里时,这些懦夫却躲了起来,不敢出门一战。   现在他又听到了另外一个消息。   二十万大军,正在朝着这里而来。   “吾血之血,”他的血盟卫又提醒道,“他们人数太多,我们何时离开?”   “他们人数太多,这么多的士兵,怎么可能同时出击?我估计会散布在河岸和田野上,用双脚前进,等着骑着马的我们一一击破。”   二十万人呀,吃的喝的就不是个小数目。   这二十万人还要分成几个部分,只要善用多斯拉克的战马,就可以像欺负羊群一样,打败他们。   “吾血之血,让我们去南方!将这条河变成红色!” 第21章 暗流河(上)   他足下踏着马步,轻轻缩进,和我一样十足谨慎。   我执剑于脑门外侧,然后变换姿势,握剑身前,双腿交替,稳住重心。   我们俩身穿填充了布料和碎皮的武装衣,头戴全覆盔,正用钝剑练习剑术。   亚里安绝对是练过的,他的步法有一些东亚的色彩,与七国的技巧迥然不同,他事先演过套路——这种武艺的学袭方式也很东方,其步法更加灵活,有点布拉佛斯水舞者的意思。   铛!   我们交碰一回,又继续分开,他脚下的步法变成了垫步,可以快速缩进距离,又可以快速回撤,应该算是典型的迅捷剑步法。   布拉佛斯人怎么说来着?如曲水一般流畅。   就这样,距离拉开。   我调整着握剑的手掌,他欺身靠近!   铛!   削手!击中!   “好!”看戏的马屁精鼓掌欢呼。   “反应慢了点,你手没了。”我打开头盔的面甲,让闷燥的肌肤感受清爽的空气。   呼。   “确实,这副身体需要锻炼,”他坦然地和我一样拉起面甲,给了我一个笑容,“下一次就没那么简单了。”   “或许我们可以练练,撒拉爵士。”身边的米歇尔爵士看来心有些痒,手指一直在剑柄边徘徊。   他被誉为谷地最出色的剑客,年纪只比我大些许,声名就已经远播七国。   席恩·葛雷乔伊挺着胸,“我倒是觉得,我可以当你的对手。”两个男孩之间的眼神迸射出ji情的火花。   “大人,海官那有点小问题。”   “你们接着打,我去瞧瞧。”   在伤心领报关时,遇到了一些麻烦,主要是瓦雷利亚血统带来的,这里,我手下的海关人员,多半是洛伊拿人,他们坚称怀疑瓦雷利亚人对国家安全有所危害,并认为这种怀疑很合理,是一件正当的事情。   “大人,我们要不要亮出身份?”   席恩从官员那回返,他身上的号衣带着绿色的盾徽,完美的格林菲尔子弟。   这位海怪的儿子倒是对当下的身份适应得很快,他看起来已经没什么心结了。   我大概对他还不赖?   “不用,”我冷眼旁观着这里的守卫剥下诺索伊斯和伯比尼达的衣服,“亚里安的身份也不好使?”   “他们说他不过是天杀的人偶,”席恩·葛雷乔伊秉着海怪家族特有的耿直,实话转述,“连你的床边儿都没摸到。”   哦,对,全国都默默看着我怎么对待亚里安亲王,我自己态度都不怎么样,指望不了他们的态度。   这是一件好事,免得狐假虎威,让这个亚里安假以我的名义出去惹是生非。   “我看看他们对律法贯彻得如何。”   众所周知,除了社会主义国家之外,任何一国的海关,其职责就是给入关的外国人制造麻烦,用长达数千英尺的违禁物品把初来乍到的人赶回他自己该呆的国家。   洛恩王国的海关也不例外。   冷酷无情的官员长着一只残酷的鹰钩鼻,他冷酷无情地打量着诺索伊斯和伯比尼达,然后冷酷无情地盖上红戳。   “拒绝”!   两个卫兵架着伯比尼达和诺索伊斯往外拖,伯比尼达问自己的哥们。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跟这个臭屁地要死的女人一路?”   “感恩,伯比尼达,人家救了我们,而且现在不是不用跟她一路了。”   “这不是好事吗?”   诺索伊斯回答:“如果不考虑我们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而且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吃瓦雷利亚血拌饭的话,是好事。”   伯比尼达的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老实说,我之前的刁难,嗯,也算不上刁难,就是吐槽两句,针对的对象不是他,而是在亚里安身上体现得尤其明显的,那种,瓦雷利亚式优越感。   各位是不知道我之前被折磨得有多烦,尤其是在那天进攻泰米尔率领的拉赫洛红袍军之前,那家伙一直昂着下巴,我还以为他吃饭是用鼻孔吃的。   我特么一个红王,面对着一个,一脸“老子有个大阴谋你们这些智商低下的蛮族毫无察觉”的丈夫,居然按捺住脾气没砍掉他脑袋,简直就是心胸宽广,肚里撑船。   当然,跑去怼俩落难的瓦兰提斯小贵族,实在有点没品,但是我其实也没太怼不是?   “等等,告诉那个官员,这两个是重要的战俘及人质,知晓重大情报,”我嘱咐道,“就说我们是前线回来,护送他们的,秘密任务,没有文件。”   海关仔细调查了我们的证件,当然是合法无误任谁都看不出有假的官方伪造品。   然后,他重新盖了俩戳。   “政府财产”   “准入”!   “我们不是奴隶!”伯比尼达在卫兵手里大声抗议。   “不是,不是,你们只是俘虏而已。”我安慰他。   啊不对,在高等瓦雷利亚语里,战俘和奴隶是同一个词…   那奴就奴呗,又不掉肉。   亚里安在我身边问道,“你确定,这是看在我们俩的情面上,收留他们?”   而不是欺负人?   “是的,你看,作为奴隶他们脖子上连锁链都没得。”   “你想怎样都行,”他笑言在我耳边,“反正,你是国王咯。”   ???搞得好像我在撒娇似的。   行吧,我“深情”地望了他一眼:你接着装。   “诺伊索斯阁下,还有,伯比尼达阁下,”我开口,   我猜他们一定心想,现在又怎么了。   “现在,依照洛恩王国的辞令,你们是我的俘虏,必须为我效力一定年限,才能被释放,而要获得洛恩王国的公民权,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我不管你们是谁家的种,表现出你们的才能,然后,获得你们的权位,容我提醒,如今王国新近成立,正是用人之时,到处都新秀迭出,你们的未来,就看你们的表现了。”   伯比尼达,“哼。”   “席恩,你负责管理他们,交给你了。”   这事儿解决以后,我们过关很快,毕竟我是在女王堡辖区内有好几处庄园的撒拉爵士。   考虑到我的北境口音,我猜任何一个熟悉剥皮团的人,都会把我归属到红王亲信那一类,西佛那样的,最好别去得罪的人。   如果说当年的红简妮没有背叛我,或者达莉没有离开的话,身为贴身侍女,她们的影响力恐怕也会很让这些官员们心惊胆战。   我突然想起我被遗忘在了野种庄园外的那两截尸身,渔民的女儿贪吃鬼达莉,还有小熊莱拉和克蕾·菲林特。   好像我很久都没有类似闺蜜这样的朋友了?   自伤心领开始,我们换马走陆路,一行三百人,沿着洛恩河以东前进,途径阿·诺颐抵达科霍尔,与自由团汇合,然后向西跨过暗流河,前往诺佛斯。   伤心领到阿诺颐之间的洛恩河东岸有一条简单的小路,这里还是一片荒凉,野林处处,夜里有狼啸豹鸣。   原因是多斯拉克人。   洛恩河保护了西岸的城市和村庄,可是东岸到多斯拉克海之间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因此,没人愿意来这里领受数年一次的马人劫掠。   也因此,路上我们遇到了一年未见的捕奴队和路匪,好好地用血洗了洗剑。   第七天我们抵达匕首湖畔,“诺伊索斯剑术不错,”我赞赏道,“而且多才多艺,你蛮喜欢用一些小玩意儿的?”   诺伊索斯现在身着皮马甲和简单的皮革甲,他确实身手漂亮,“飞刀,抓钩,弩机,弓箭,我从小就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为了耍帅?”   “对,美人,”他大喇喇地承认,“帅吗?”   “不赖,”我支着下巴,“就瓦雷利亚人里,你是我认识的最帅的一个。”   接着,我话音一转,   “但是,伯比尼达,你还没有表现出你的用处,如果你派不上用场,我就只好送你去伎院卖你的脸和肉了。”   “我们是敌人,”他强硬地回复,还给了有些忘形的诺索伊斯一记眼刀,“我不会为你效力的。”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高贵的人,绝对和奴隶这个身份无缘,你是不是觉得,你们瓦兰提斯的奴隶生而如此,天生就在替你们干活?”   我猜,就伯比尼达所见的世界里,他永远都是自由人,可以好吃懒做,不用付出努力,而奴隶们天生就该干活,在他视线里也确实如此。   所以,他想当然地以为,一切都是生而注定。   可惜不是。   “席恩,从今天开始,不准伯比尼达吃饭,直到他做事为止。”   “等等等等,”伯比尼达还没说话,诺索伊斯已经急忙抢先开口,“等等,额,撒拉大人,你看,是这样,他是个学者,写诗,文学,还有知识和律法经典,这些是他擅长的。”   “一个瓦兰提斯式书呆子?”   我要这种人干嘛,给我唱颂歌?你看他这表情,不骂我才是有鬼了,还夸我?   “那,还是把他宰了吧,省得他写书黑我。”   席恩朝我点点头,提起了伯比尼达命运的后领。   “等等,等等!撒拉大人,先等等,”他声音挺高,“他那个…他只是一直耿耿于怀,因为您说过瓦兰提斯蛮族这种话。”   “那,就准你们瓦兰提斯人说我们是蛮族,不准我们说你们咯?双重标准要不得啊,少年。”   伯比尼达大吼,“我,从来,没有说过你们是蛮族!没有!”   看他气呼呼的模样,白皙的皮肤上青色的血管很明显,整个胸膛都在起伏,还有脸,像是红得要滴出血来。   “实际上,他是个废奴主义者。”   是吗?我皱眉看看远处在洗野菜的奴隶伎女泡泡香,他都没和她说过半句话。   “这个我不关心,”我说,“很抱歉,我其实并不觉得哪个民族是真的野蛮,既然如此,那就暂时留你一命,等你表现自己的才华吧。”   这事儿暂时告一段落,我差不多也把这二位拿捏住了。   比多斯拉克人简单,文明人就是好摆弄。   唔,该怎么利用他们的身份呢?我可没忘了他们都是显赫的瓦兰提斯贵族。 第20章 暗流河(中)   我还记得这里秋末时的模样,不料才过了几个月,变化会如此之大。   云朵漂浮在天边,掠过高挂半空的暖阳,蹄鸣如雷。   骑兵高举剥皮人的旗帜,其后跟着青枝家族的常青藤、葛雷乔伊的海怪、雷德佛家的红垒,冰雪与泥土被溅飞而起,一片白雪皑皑中,我来到了科霍尔。   没错,科霍尔下雪了,琴恩河也一样。   厄斯索斯的北方气温该和河间差不多,琴恩河两岸可能相当于河湾北部。   而在目前这种天气下,科霍尔周边的收成可能会成问题,这还不是冬季最深沉的年节,只是初冬而已。   他们口口声声说琴恩河冬季两年三熟,我很怀疑这一点。   红神祭司关于亚梭尔·拉亥的预言绝非虚妄,我知道,凛冬的浩劫正在七国的绝境长城之北酝酿,这个冬天,恐怕不好过。   科霍尔附近有千万人口,在供养着五十万人口的科霍尔城,几乎和河湾地一个规模。   同时,科霍尔的位置要比河湾地偏北,我的统治也还不够稳定,征召的四万人里大部分都是科霍尔人,而依照千万人口的基数,我本来可以召集更多。   我很怕,冬天一长,饥馑降临,农民揭竿起义,把我搞成开国崇祯。   我瞧了一眼和诺索伊斯共乘一马的伯比尼达。   饥荒这种很残酷的隐患,在提醒我未雨绸缪,如果拿下瓦兰提斯,用他们出口的粮食喂养北方人,或许还能有救。   那么,为了不让自己人挨饿,我或许会需要瓦兰提斯的土地和粮食,来喂养科霍尔人,看来,战争的规模就要重新考虑了,只是打到赛荷鲁镇附近,恐怕远远不够。   不知道在前世古代的农业社会里,气候变化算不算是引起大规模战争的最重要原因?   至于养活了我的科霍尔人,那南方的瓦兰提斯人,那些自由人和奴隶们该怎么办?瓦兰提斯人口有数千万呢。   战争过后,空间和资源总是能腾出来的,别封刀就可以了。   数千万人?实在没必要养那么多。   当我抵达时,长长的青铜大号和唢呐开始鸣响,再一次提醒了我科霍尔和我的女王堡风格有多么不同,在女王堡,迎接我的是号角和花腔笛。   我看到许久未见的托马德·维水,自由团的领袖,格拉斯,还有四大家族的人,科本、羊愿歌者和盘角卫的指挥官,几乎所有的重要人士。   “恭迎红王莱雅拉·格林菲尔(草场)·波顿,   女王堡、河垒、查约恩、阿·诺颐、科霍尔及赛荷鲁的征服者与开拓者,   虔诚的,神佑的,光荣的,永远威严的胜利者,   回到了洛恩王国之珠,永恒的首都,科霍尔!”   泡泡香小丫头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除了我的随扈之外,众皆匍匐,当我下马后,再行站起。   “她是红王,”诺索伊斯嘀咕在伯比尼达耳边,“天杀的,我还以为红王是个成熟妖娆的丰满女人。”   脑补些啥呢?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可年轻着呢,脸蛋可嫩。   简单地和留守的托马德寒暄了一会儿他们夫妻俩准备要孩子的事儿之后,我吩咐格拉斯准备好自由团的人手,明天出发。   然后,就是宴会之前,科本和我的时间。   “您要的,对付龙的武器,有一些眉目,”科本汇报:“我发明了一种兵器,可以对付魔龙。”   “带路。”   我陪他来到黑塔的地下,亚里安莫名地眼现熟悉之感,他揭开油布,一架…弩机?弩炮?出现在我眼前。   “这是什么?”我问。   “龙鱼叉,红王,”他解说,“我们怎样猎杀魔龙这样的生物?拥有比钢铁还坚硬的鳞皮,龙焰,还有双翼,巨大无匹的体量,我问我自己,我们怎样才能猎杀这样的怪兽?答案就是这个。”   “龙鱼叉,你跟渔民学的?”   “和捕鲸人学的,红王,”他指点结构,道,“杀死陆地上的大象,对人类来说并非难事,更加巨大的猎物呢?唯一为我所知的,能被人类杀死的,就是海中的鲸鱼与海怪了,   而鱼叉,巨型鱼叉,是对付海中巨兽不可或缺的武器,伊班人猎取鲸鱼,偶尔,当不是一艘捕鲸船,而是一支捕鲸船队时,也会在经过生死较量之后,猎取海怪。”   “很有学者特色的思维进路,”我评价道,“然后呢?”   “鱼和龙有个共同点,当鱼潜入深海,龙翱翔高空时,人类都拿他们没办法,”他继续,“唯一解决他们的机会,是当这些怪兽靠近人的时候,他们攻击的时候,   当海怪浮上海面,企图将船只拖下海底时,捕鲸船才能有杀掉海怪的机会,同样,只有当巨龙低空滑翔,企图喷出龙焰时,我们才有机会。”   “才有机会杀掉魔龙?”我问。   “不,是有机会,将他们留在地面上,您看!就和很多巨型鱼叉一样,这个龙鱼叉配备的箭矢背后带着一根铁链。”他弯腰用拾起了一段,非常非常长,   “依照史书记载,从龙喉之中喷出的龙焰长度大概在九十英尺(三十米)左右,持续时间一般是五秒到八秒,最长的可达十五秒钟。”   几乎可以横扫周遭的一切,   “换句话说,为了向地面上的敌人喷火,魔龙需要降低高度到距离地面九十英尺,然后,轰!喷出火焰。”   “而这个时候,我们射出龙鱼叉,将魔龙打坠到地上?”   “很难,但是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路,更加保险把稳的思路,”他丢下铁链,奋力举起硕大的箭头,   “书上说,魔龙的鳞片刀枪不入,直接射击它们的躯干实在不明智,所以,我们的目标是双翼,   魔龙的双翼是两条长长的手骨,带着让他们能够飞起来的薄膜,这个薄膜相比于鳞片覆盖的躯干来说,就很脆弱了。”   “我懂了!”我打了个响指,“当魔龙降低身形喷火时,我们射出巨大的鱼叉,刺穿它的双翼,即便它还能飞,巨大的箭头和长长的铁链也会迟滞它的行动,然后其他的龙鱼叉发射,将它打下来。”   “是的,”科本露出笑容,“龙鱼叉的射程足有数百米,对空最高也有百米,足以射及魔龙,而魔龙的承重能力并不强,否则它们大可以携带一大堆石头到高空中往下丢。”   “好的,这是把魔龙打下来的机会,那么,杀死它的机会呢?”我问我的首席幕僚,“你也说了,龙鳞坚硬如铁,我该怎么杀了它?”   “瓦雷利亚箭,”他解说,“科霍尔可能有世界上最多的瓦雷利亚钢,我们可以把那些闻名遐迩的兵器熔铸,然后,射向魔龙。”   土豪行径!   屠龙!   那破玩意儿我骑不得,难道还射不得吗?屠龙!   “行,那就干吧,其他的课题如何,科本?”   “有个小课题成功了,您说要我们寻找能点燃的爆炸物?我们找到了一些。”   “说说看?”   “第一个是面粉,前一久,有一家琴恩河上的仓库,里头弥漫着白色的雾气,都是小麦粉粉,巡夜人举着火把进去抓捕一个偷粮贼,结果——”   这部分我知道。   “还有呢?”   “嗯,另外一个是一个意外,有个炼金术士学徒,他用墙硝、硫磺和木炭,还有野火里的磷和一些粉料炮制了一场爆炸,然后他死了,这些是他笔记里写的,炼金术士总喜欢把自己试验的各种配方记下来。”   “科本。”我喃喃道。   “红王?”   “你是不是七神造给我的宝藏老头? 第21章 科霍尔   一直到青枝家族主持的欢迎晚宴时,我依然沉浸在惊讶与喜悦里。   发生了什么?   洛恩王国发现了火药!   洛恩王国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   马克沁水冷重机枪!大口径榴弹炮!加农!迫击!原子弹!重金属时间!   你看这吹牛吹得,我是才吃了几个菜啊,就在宴席上醉成这样,打住!   不能怪我,这年代的食物太难吃了,路上较量比武时米歇尔·雷德佛这个我私心最重的领主曾经耿直地说,对于一个剑客而言,我实在太瘦。   没办法,进食毫无享受感,大部分时候就是在充饥而已。   至于火药?   并没有那么夸张。   实际上,连配方都还在摸索,别说火枪火炮,能造出炸药包就得谢天谢地了。   从发现火药配方到将火药进行运用,还需要一段时间来研究,依照前世我所知的利用进程,古人先看中了火药的燃烧性能,然后才是爆炸性能,至于将火药用作动力制作枪炮,那已经是火药配方发现很久之后的事儿了。   急不来,当下还得继续火药的研制和发展,目前来看,能点着就不错了。   被我从君临裹挟走的炼金术士们也在黑塔,霸占了过去祭司的餐厅。   可怜兮兮的黑山羊们。   不行,玩火太危险,不能在城里,要是学着前世明朝天启六年那样来个王恭厂大爆炸,或者全城火灾,那损失就太大了。   所以,在晚宴过后,我和科本继续探讨研发问题时,我告诉他:   “我赐给你们两块地用吧,都是过去铸煌家族的,”   铸煌家族因为顽抗君主,所以被罚没了大部分的财产归我,不过我把他们的鸣铁宫和几处工场与村庄留给他们了,足够生活,   “一块给大学的学生骑马比武用,一块给炼金术士建立他们的炼金术士公会。”   哎,等等,其实…   “另外,我想办一所军校,培养军官,你筹措一下。”   军校,非常适合现在的洛恩王国。   如今王国刚刚建立,并且缺乏强悍的诸侯,正是统一权力的时候,而从前世常凯申、拿破仑和德皇的举措来看,要掌握君权,把军官培养握在手里是非常必要的。   传统的侍从制度、征召制度和佣兵制度都有局限,我没法保证从这三个制度下升迁上来的军士和指挥官会全心全意忠于我一个人。   如果加上军校制度那就好多了,不提军校生是一群质量远比一般农兵和民兵高的炮灰,锻炼出来的人才也会习惯性地以我马首是瞻。   想想吧,从六岁起成为红王的侍酒,进入这所学校,到了十二岁时,学生都算是我红王的侍从,毕业仪式就是骑士册封仪式。   教他们马术和驯马的是最老到的多斯拉克人,剑术和骑枪可以请河湾地与布拉佛斯最熟练的爵爷和剑客,指挥、后勤、运输等等都专门由学士级的老师傅和骑士进行教授。   比起其他王国,用誓言啦,奴隶身份啦,还有自小地从婴儿开始培养成牲畜的手法。   无疑不管从成本、质量还有影响力上来说,都要高很多。   说不定,我还可以入个学,扮猪吃虎咧(又是这个)!   “还有一个问题,关于原料,”他用纸笔记录着我的要求,“您要配用这种…火药,需要用到硝石粉、木炭、硫磺、磷石、红铁粉、棉花——”   “用不了这么多,”   因为发现火药配方的机会太过偶然,而且发现这个配方的那个炼金术士学徒把自己脸给炸烂了,丢了命,所以现在其实还没确定火药的成分。   我也不敢给科本打包票说就是硝、炭和硫,我自己的化学功底我知道,之前十五岁左右时我尝试配过火药,失败得异常彻底,大概是没这个能力自己动手的。   何况,这年代的提纯工艺,我不是很清楚,说不定之前的失败就是因为在北境收获的原料太过于粗犷,杂质丰富,根本没法点燃。   那么。   “这样,你先尝试,先模仿那个倒霉鬼的配方,试试能不能点燃,然后慢慢摸索,哪些成分是必要的,哪些不必要,还有每一种需要占多少比例。   少量少量地来,注意安全,最好是让别人来动手,你来盯着,然后,如果能点燃的话,确定配方,然后寻找最恰当的比例,再试试能不能爆炸,   就是…之前你说的仓库爆炸的事故,记得吗?模拟那个环境,我不是说炸仓库,用密封的容器装起来,接着——”   “就像您在君临时用的‘红人庄园陈酿’?”   “差不多,”我频频颔首,“摸索一下,看好你哦。”   “至于其他的课题,”他翻页,然后呈报道,“关于金属冶炼、染料、锻造以及其他工艺,我们还在加深与科霍尔工匠的合作,他们都不相信行会学校,更乐意相信自己的学徒和奴隶。”   换句话说,还很麻烦。   技术交流这件事儿从来都不容易。   “你这样,和愿意与我们合作的工匠一起先把行会学校成立起来,同时制定行业标准,就是例如,钢铁的硬度和柔韧性要达到什么标准之类的,建立门槛,同时,认证工匠,给他们发证书。”   “这有什么用?”他问。   “洛恩王国的政府采购,和针对工场的税收与土地出让优惠都根据证书与你们的认证来,盘角卫可以对不达标的工场进行封禁,如果四大家族和三十二工匠家族问起来,你就说红王是为了保证科霍尔工艺品的质量,建立口碑,更好地出口向其他的城邦。”   “如果推行这样的举措,”他反应很快,“我们必须联合青枝、绸漫和磐岩,您掌控的铸煌工场和作坊也必须配合。”   “会的,”我表态,“我会在科霍尔再多呆一天,后天出发,明晚我要见到关于这件事的红王敕令,粗略版本,详细的版本,你们在王国议会和四艺院里慢慢撕逼。”   之后的很多年里,科霍尔都流传着一个传说。   在郊外的河边,一座丘陵上的庄园里,阴魂不散的铸煌家主巴尔丹频频出没,发出宛如雷霆的呐喊,也有人说这个巴尔丹亲王的鬼魂是被我抓起来关在那里,用邪法来折磨他,以知晓铸煌家族埋藏在他处的宝藏。   不提人民群众丰富的想象力。   我在很久之后才知道,在未来,这个世界化学这门学科(其实用了“炼金”这个名字挺久)和化学实验这个词,就是从我划给炼金术士的那块地开始的,耗费了无数的人命、资源和土地,而且还制造了无数个都市奇谈。 第329章 插曲——着甲   嘟——嘟——   军号吹响。   今天是出发的日子,睁眼时,我感觉双眸酸涩,昨夜和科本探讨军校到了很晚,脑子还有些昏沉。   不过,时间不等人。   简单的洗漱之后,我穿起亚麻内衣,套上羊毛衫,再穿上武装衣和紧身裤(其实稍微有点宽松,“紧身”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的)。   武装衣和紧身裤的腋窝、肘窝、膝盖窝都有链甲块,以保护这些脆弱的关节,在这个年代,武装衣和紧身裤不能洗,否则会变形,所以我有各种颜色的很多件。   至于其他骑士身上会有多臭?我习惯了。   老实说,我相当相当怀疑,之所以和托马德没走下去,是不是就是因为那股陈年腌制衣裤的味儿?   然后我戴牢头罩(coif)和帽子(bycocket,这俩词我也不知道怎么翻译,公鸡帽?)一边呼唤我的侍从,一边检查衣服裤子上的系带,确保不会脱落,通常不会。   “红王,”门边出现的脑袋有柔亮的银发,是亚里安,“我是否有幸当你一天的侍从?”   你会穿甲?我停下手上的举动,懵懵的大脑思考了一下。   他想…   要不直接跳过,我封你为骑士算了?   我不清楚亚里安想做什么,不过,行吧,磨蹭一段时间也没啥,让自由团乖乖等着。   “进来吧,你什么时候了解过七国的板甲?”我有些好奇,不过也没太在意,继续我的动作。   薄薄的尖头皮鞋就在箱子里,我取了出来穿在脚上,这比前世现代的皮鞋要脆弱很多,毕竟这年代没有橡胶。   “试过两次,”他走进我的卧室,开始将铠甲架子上我新定制的板甲一块一块取下来,“这铁家伙穿起来感觉怎么样?”   如果是夏天,能热死个人。   “还行,”我一边回答,一边在脚踝上方绑上亚麻布带,“那你帮我穿穿看吧,感谢。”   无疑,他所谓的“试过两次”,一定就是为了来这替我穿甲胄,既然如此苦心,我也不好得拒绝。   亚里安低声嘀咕,“由下往上,从腿开始。”他半蹲在地,将鞋甲给我穿稳,“为什么要在脚踝这里绑布带?”   “因为脚踝,胫甲的下半部分有时候会蹭我的皮,挺疼的,影响活动。”我解说给他听,“我最早的一套铠甲不合身形,为了避免被拖累,我只能靠这种办法。”   他的手指握上我的小腿,指尖绕过腿肚,温度挺暖和。   太过小巧纤细的下足,我确实该再壮实一些。   “胫甲的顶端有一条皮带,系在我小腿肌肉上面一些,对,就是这个位置,”我柔声指挥,看着他专心的模样,   “小腿上的胫甲,是我全套铠甲里最贵的部分,你看上头的弧度,有各种复杂的线条,对吗?这是完全根据我小腿形状制作的,   为了让我的脚踝能够活动自如,胫甲下端边缘的形状需要制甲匠仔细观察我的足部,然后进行处理。”   “所以,每一次定制铠甲,你都要让制甲匠人专门看一次?”他问。   我颔首确认。   制甲需要极高的水平,不止是冶炼锻造,也包括根据人体特点进行的设计,为此我从君临离开时请(抓)走了那里的制甲师傅。   被当做女仆使唤的泡泡香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将窗子打开,凉凉的晨风自外而入,然后她悄悄咪咪溜了。   他将我胫甲上的三条皮带依次系好,然后是另一条小腿。   接着是铁护膝和大腿甲。   大腿甲和护膝之间是铆接的甲片,这样能让我的膝盖活动自如,在护膝下有一片链甲块,防止骑马时,敌方步兵从下方将矛尖或者剑尖刺入护膝上的缝隙,让我受伤。   骑士的铠甲用的是铆钉固定,那样在腿部活动时会需要稍微多用一些力。   也有一些骑士用皮质连接这些关节部位的护具,这样可以让关节耗力较小,节省成本,但同时,防护没有用铆接甲片的那么好。   亚里安给我的护膝系上皮带,还有大腿甲的下半部分,他的手指碰到了我腿间内侧,让我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动作真毛躁,毕竟他不是真正的侍从。   我手把住大腿甲,然后站了起来,双手摁住腿甲,穿甲从腿部开始并非毫无原因,这样我自己也可以有所动作,而非完全依靠侍从或者其他的追随者。   他在腿甲顶端系上武装衣上的绳子,这可以让我的腰部分摊腿甲的重量,甚至能让我感觉不到腿甲有多重,好叫我的下肢足够放松,有更多的体力着甲活动。   “膝盖窝和下面甲片皮带系得太紧了,这不是捆绑,亲爱的,”我轻轻活动了一下脚,“我动腿时不能被皮带和系绳勒进肉里,否则会影响我的动作。”   一看就是新手,一个侍从如果连膝盖部位要系多紧都不知道,晚饭恐怕就不能给吃了。   两只腿上的防护都完备以后,我抬腿活动,测试契合度,嗯…新手就是新手。   “右腿的腿甲和护膝,我膝盖动不了。”   这是护膝的位置太低,没固定好,几乎盖上了小腿,需要调整。   护膝必须准确吻合膝盖的部位,否则就会行动不便。这就能体现出一个聪明侍从的作用,可以大大缩短着甲所需的时间。   实际上,要足够快速地穿戴甲胄,我至少需要三个扈从帮忙。   各种摩擦不适让我又回忆起了那套“万国铠”,简直就是噩梦,当初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之后,我的脚踝、手肘和腕部都快肿了。   在亚里安将武装衣上的绳子和大腿甲之间系接好之后。   我的下半身就像是穿着吊带袜一样,用三股足够坚韧的细绳和武装衣连接到了一起,不过,这个吊带袜是铁做的。   这样做的好处是让腰部来提拉腿部的铠甲,而不是让大腿承担其重量。   既然穿了吊带袜,当然也要穿裙子,亚里安搂住我的腰肢,将锁甲围腰,或者说锁甲裙系在了我的腰部,拴紧。   他的鼻息热气扑上我的耳边,让我下意识后倾了几分,有些脸红心热。   咳!   我是说。   有时候我真心觉得,后世妹子们裙子加丝袜的打扮就是从骑士铠甲发端的。   然后是臂甲。   和分成两部分的腿部不同,小臂甲、护肘和大臂甲是铆连起来的,一整个“臂甲”。   这部分和胫甲一样,也是根据我手臂的形状精确铸塑,在肘窝处的卷边可以让我的手臂不会受伤,也可以挡住敌人滑在臂铠上的利刃,防止我的肘窝被戳到。。   我将左右手臂依次曲在胸前,他已经站到了我的身侧,双手绕过我的肩膀,为我穿好。   就像是从后面抱着我一样。   专心!   就和腿铠一样,硕大到可以当盾牌使的护肘上下铆了甲片,以方便活动,另外,和腿铠类似,其顶端有拴系绳的孔,可以将臂甲拴在武装衣上,由肩膀分摊其重量。   臂甲之后,是皮质护喉,整体皮制,两条皮带拴起,在喉咙前部的位置有一块防护板,瓦雷利亚钢质地。   亚里安将环状的宽皮护喉展开,拢上我的脖颈,让我有种他在帮我戴项链的错觉。   皮质护喉覆盖住了锁骨,以免稍后穿上背胸板甲时摩擦我细致敏感的锁骨导致不适。   手指细长的双掌在护喉的边沿拴上了武装衣的系带,这样可以分摊一些臂甲的重量。   然后,就是胸甲,稍有弧形的胸甲部位,弧度让箭矢和利刃会被滑开。   亚里安将胸甲套在皮质护喉上,双手握住我的腋下。   在我胸甲挡剑条的上方,顶部边缘的位置是一条翻边,这样可以在戴上稍后的钢制护时分散头盔的重量,也可以拦住贴甲朝着下巴攻击的利刃。   胸甲之后是背甲,其实和胸甲铆接在了一起。   他低首将我右侧腋下的皮带固定好,胸背两甲的连接处是胸甲覆盖住了背甲的边沿,为了让正面迎来的攻击不会顺势刺入两甲的缝隙,而是滑开。   之后是下端的腹甲和环片裙甲,末梢有一条锁甲裙,这样,加上我之前穿上的锁甲围腰,我的裆部、股部,这些缺少板甲防护的部位就有双层锁甲保护,可以阻拦住大部分攻击。   我更在环甲裙上坠了两片钢片,覆盖住大腿根部。   肩甲也是多甲片铆接的结构,方便活动。   我的左肩甲很大,和左肘巨大的护肘一起,可以当盾牌使,右肩甲空出了一块,靠近胸甲边沿的骑枪架,方便我使用骑枪。   最后是下缘带环状铁片的钢制护喉(护颊?),可以在外层保护下半边脸、下巴、喉咙和脖颈,以及有厚重内衬的带面甲头盔和瓦雷利亚钢手套(之所以用瓦雷利亚钢制作护喉片和手套,是因为这两部分最容易受伤),只要穿戴上,再关上护颊和面甲,你所见到我,就完全笼罩在铁壳里,刀枪不入。   不过现在没必要,戴上头盔和手套我没法吃饭,其他的马刺、骑枪架等等配件可以等到出发时再弄。   我看了看镜子里比穿甲之前大了至少两号的自己。   “用餐吗?”   我点点头。   亚里安用毛巾擦着手上的汗,“我喂你吧。”   我用看变态的眼神盯住!   他大方的坦露微笑,“穿着铠甲进食,徒耗力气。”   说得对。   我轻轻咬过下唇,问道:   “为什么我感觉你在用手碰遍我的周身,耍流氓?”   “是为了了解每一块你的肌肉,”他低语在我耳边,手指轻点我的肩膀,让钢铁叮当而响“或紧绷,或舒张的肌肉,了解你的腰肢,你的手臂,你的大腿,你的锁骨,和你的脖颈。”   我不禁吸了口气,第一次在一个男性面前有些紧张,瞥了一眼他密长的睫毛。   “我衣服挺厚的。”   “即使如此,美好依然,”他双手摁上的肩侧,“用膳吗,红王陛下?”   好像没什么反对的理由。   作者的话:基本上西欧穿板甲就是这么个程序了。 第22章 羊门外   我身披重铠,坐在椅子上,他站在我的背后,俯身用勺子拌动银盘里的糊糊。   银色发丝刮过我的耳畔,为了避免此刻的窘迫,也为了避免滴落的汁水洒到身上,我急忙前倾,张嘴含住他递过来的勺子。   他审视着我的侧颜,嘴角微微弯起,我快速地瞅了一眼他唇纹和人中的曲线,舌尖碾动糊糊里的亚麻籽和碎肉,一口咽下。   这顿饭吃的有点古怪。   不,别这样,太古怪了,盯着我吃饭算怎么回事?   “你吃过了吗?”我抿了抿双唇问道。   这话的意思是,要不你也坐下来吃呗,我这可以自己动手,现在这情况我心里有点hold不住啊大哥。   他依然瞧着我,我转过头,视线碰个正着。   无可挑剔的五官,似笑非笑的唇边,还有映照出我容颜的瞳孔。   他手指成勾,刮去我下唇瓣上沾住的一点肉渣。   我微微启唇欲言,却终有些忐忑。   终于,   “这饭没法吃了!”   这话让他霎时间眉开眼笑,飒然直腰,捏了捏我的脸蛋(?),“红王呀红王,我还以为你永远是板着一张脸,让所有人战战兢兢的模样,心生恐惧,敬畏敬服。”   这天被他聊死了,我咋回?   我突然出手,   抓住他长摆衣服的领子,铠甲鸣响,他平整的衣领褶皱顿生。   然后,我把他拉到自己面前,   他下意识地闭上眼,肌肉紧绷,这是以为我要打他?   可我只是温柔地拨弄他的发丝,轻轻咬上他的耳珠。   “吃饭,就好好吃饭,王后,别整这些——有的,没的。”   摸摸脑瓜,一顿张牙舞爪揉乱他齐整的银发,松手。   嗯,造型不错,就像是被一万个大汉给蹂躏的漂亮小孔雀,蔫蔫的。   如果这个时候,他再用哭腔朝我吼一句我恨你,就更完美了。   可他只是在初生的朝阳照耀下,笑嘻嘻的。   就好像那年在原野里看着我骑马的老哥多米尼克。   他的手掌突然拢上我的腮帮,我瞪大眼睛,视线一花,就感觉到,嘴边凉凉的触碰。   有些干燥,软得过分,却,如此坚决。   精编的亚麻袍袖垂在冰冷的胸铠上。   窗外是集结的骑兵哒哒的马蹄声。   阳光中细微的尘粉点点,宛如夜空中的群星,飘荡在闪耀的银盘和银勺上。   他在吻我,温柔和煦地,   吻我。   我手指搭上他的肩头,指肚摸索过亚麻布包裹下略显粗糙的臂膀,然后用上了摔绊的技法,然后将他猛然翻转,袍衣飞舞间,他双足悬空,上身在冷硬的金属里,已经被我纳入了怀抱。   我依旧注视着这张脸,冰凉的灰眸回应着那双紫色悠悠。   青丝垂落,和银发搅绕在一起。   美人在怀,时不我待。   我吻了上去,撬开他的双唇,肆虐嚣张。   我在吻他,用的力很傲慢。   铠甲外头是厚重的熊皮斗篷,不仅可以保暖,更遮住了我躯干的甲胄,让人无从了解何处是弱点。   风拂面庞,我骑行过科霍尔的街头,身后是剥皮人旌旗蔽空。初冬的卵石路上仅有少数工人正在打理雪后的融水。   胯下的小麦踏足过屋檐投下的影子,路边的看客纷纷下跪俯首,有些口中喃喃,在轻颂七神的祷言。   呜——呜——呜——   羊头浮雕在城头下望,千百年来都是如此,那双涂成猩红色的双眼静静望着我驰入门洞。   羊门外。   提恩爵士的侍从格拉斯正在等待,他率领的自由团,那群过去莫索卡奥的奴隶,已然列队完毕。   所有的自由团战士都是骑兵,并且人人信仰七神教,表面上把我看成了恩主,他们自称洛恩王国的“那拉·斯丹”,多斯拉克语中自由之鹰之意,而知道有他们存在的咆哮武士称呼他们为“克沃·阿斯哈”,意思是全身长满寄生虫的病鸦。   自由团的士兵就如同他们的前主子一样,配备了马弓和亚拉克弯刀,在我的要求下又穿戴上了胸背甲和裙甲,足上踏着铁靴,坐下的骏马也有亚麻布和皮革制作的马铠提供防护。   我还提供了别的武器,他们各个都背着圆盾,其中有一些手执骑矛,还有一些将弯刀换成了锤头,做工异常粗糙,很像是前世东方的“铁骨朵”。   从装备上看,这支训练有素,马术精湛的前多斯拉克奴隶军可以有很多种战术。   整个兵团共计四千人左右,马匹的数目大概在万余匹。   在后面,他们又陆陆续续吸收了一些多斯拉克人和多斯拉克逃奴,格拉斯报告说这段时间他们没有闲着,而是去了科霍尔东边的多斯拉克海,幸运地趁着两个最强大的卡拉萨南下进攻瓦兰提斯的时机,吞灭吸收了一些小的卡拉萨和游牧群。   这是我第一次全军都是骑兵。   格拉斯马上鞠躬,我点头相谢,“气色不错,红王。”   我下意识地瞥了眼后头的亚里安,“还行,那么多马,草料够吗?”   “在这儿是用粮食撑着,”他回答,“这些多斯拉克马耐力和爆发力都不如多恩马,但是不娇贵,什么都吃。”   “诺佛斯山脉里头恐怕雪能比外面还大。”我思索,“说不定有些峡谷已经封了。”   他回应:“是的,接到命令以后,我进行过侦查,我们必须走小路,有些地方要翻过不算太陡峭的山头,另外我想起一件事儿,在多斯拉克海巡游时,我们发现那里也下雪了。”   这个冬天真是邪门。   据我了解,往常而言,多斯拉克海和科霍尔气温都不会低到现在这种程度。   现在这个长冬里,牧草很可能受影响,驱使马人去更温暖的南方,例如洛恩河东部以及瓦兰提斯。   “托马德,”我呼唤,我的骑士应身来到我身边,“提高盘角卫的数目到五千,琴恩河上命令所有村庄组织民兵,维护好村庄的围墙和哨站,警告我的村落还有科霍尔森林里的氏族,多斯拉克人可能会大规模迁移,举族的那种。”   格拉斯说:“他们或许会去拉札林人的地面,以及奴隶湾,那里要更加软弱可欺。”   “或许,”我不否认,“但是不能掉以轻心。”   多斯拉克海里有多少多斯拉克人?   不清楚,保守估计不连奴隶在内有一百五十万,所有男性都是能打的士兵,这样算的话,如果多斯拉克草海里真的牧草供应出了问题,其东南西等周边区域或许会有六七十万骑兵的压力。   嗯…也可能去瓦兰提斯,南方的战争规模或许会超出我们所有人的想象。   先解决当下的战斗吧。   依照晚宴前的会晤,格拉斯已经通知了诺佛斯人,我们会进入诺佛斯山脉,前往城邦与其首脑大胡子僧侣一会。   可是路上会遇到什么,说不清。   不提哲科的卡拉萨不知游荡到了山中的何处,还有一支从科霍尔逃走的铁盾团需要注意。   四千人自保大概绰绰有余?   “那准备一下。”   我朝身后的席恩点了点头,席恩·葛雷乔伊应而高举剥皮人的旗帜。   清一清喉咙,   声调高昂。   “自由团的骑手们,前奴隶,自由人,以自己的奋斗博取了战马和武器的武士们!   我记得,   我曾经承诺过予以你们的自由,并确保我和剥皮团实现了这一点,我曾经许诺过,只要英勇顽强,不屈不折,你们的鲜血和汗水,就能换回钢铁铸就的荣耀!”   “吼!!!莱雅拉万岁!”   “我们共同奋战,共同为自己的自由而斗争,然后我们分享财富,相互视为兄弟姐妹,向诸神发下虔诚的祷告与忠诚的誓言,   我一直相信,七神在注视你我,从女王堡到你我相会的阿·诺颐,从雪中的科霍尔到硝烟弥漫的赛荷鲁,诸神在护佑着我,护佑着你们,护佑着洛恩王国的山水和人民!“   军团之中,随军教士高扬圣母的木雕,战士在方形旗上执剑而立。   “七神万岁!“   “如今,身为你们的国王,我想握住你们的手,”格拉斯马缰上的五指突然被我抓在手心,然后被我举起,“我们即将前往西方的诺佛斯,去与那里的神僧相会,此时此刻,我们又将并肩作战,我愿意将自己的性命和安危托付给自由团的雄鹰,你们,就和剥皮团一样,乃是红王之盾,红王之剑,红王最强壮的战马!”   上千把剑、锤和长矛举起在手中,他们齐齐呐喊。   “红王万岁!!!” 第23章 颅林   【暗流河】   鹰唳长空,在白如羊奶的苍穹中,翱翔成了一个墨点。   不起眼的墨点盘旋上下,其双眸已然看到了大地上的一切,不论是山峦还是野林都逃不脱敏锐的利眼。   啾啾低鸣响起,两个幽影飘忽如电疾冲向空中的小点,地上的两双眼睛紧张注视,一刻不敢放松。   “那是草原金雕,多斯拉克人养的畜生。”其中一个开口。   无人能看清哪里有人,藏的真深。   脸上涂抹的树汁和泥痕让树荫中的山地巡林人难被发现,他们是逡巡在诺佛斯野外的眼睛和匕首,诺佛斯山地兵团最出色的斥候和猎手。   每一位巡山人都有一只山鹰作为伙伴,人与禽之间不离不弃。   同时,巡山人自小就接受培养,两两一组,相互之间肝胆相照,生死不舍,因为每组巡林人不计性别,均为爱侣,同性之恋在他们当中并不奇怪。   就在这里,注视着暗流河畔的猫爪和长腿,正是巡山人中的一员。   如今哲科的卡拉萨入侵,人人提心吊胆,两位搭档和他们的飞禽伙伴已经有很多天没休息了。   山间自然嫌少有草原上的金雕,不用说,这一定是多斯拉克人的宠物。   “不,你想岔了,猫爪,   不是多斯拉克人,是科霍尔人。”   他注意到“长腿”的视线看向自己后头,寻着他的目光转首。   一支庞大的骑兵安静地出现在河对面,飘忽于冷风之中的是鲜血淋漓的红人,冷风瑟索,他们饮马而望。   【边界】   群山之中的诺佛斯与我的科霍尔,交界处是一片荒凉。   我越往东边走,林木就越加茂密,路边的丘陵越来越高,时而能见到鹿角或森林豪猪的尖刺闪过灌木丛之间。   “这是个打猎的好去处,我刚刚看到了一头白狐。”米歇尔爵士兴致盎然。   席恩也在侧头注视,“可惜没有冰原狼,我在北境见过那玩意儿,一嘴下去能咬断钢剑。”   瞎扯,你在北境那会儿冰原狼都是小不点,牙都没换。   这二位关系突飞猛进,如今已然是拎着酒能聊上半天的好哥们,不用去偷听我也清楚,话题无非是女人、武器和酒,或许还有马和猎犬啥的。   路上杂草丛生,其实本不是如此,毕竟科霍尔与诺佛斯距离较近,贸易来往很频繁,可是,战争毁掉了一切。   原本围绕着两城之间的河港和货栈曾经有过一个林中村庄,格拉斯告诉我,如今村庄已为平地,空留骸骨与焦土,不用说,哲科卡奥的杰作。   “没船?”我询问,这种事早该由下属办妥,用不着我来教。   “我们不需要渡口和船,红王,再上游的地方水位极低,马儿可以涉水而过。”   河流没水,算是冬天不可多得的好处。   轻骑兵放出来自草原的大雕,在空中一览周遭所有,自由团的前奴隶行进在河边,向更北方走去。   浓雾开始弥漫,让我们只能看清十几米远的距离,涓涓水声犹在耳边,只要沿着河,就不会迷路,所以我们并没有害怕。   泥土湿润,是残雪所化,近处的粗壮榉树显现,上头有些东西。   “是骨头!”一个卫兵叫出声来,“人的骨头!”   树干上的赫然是一个头骨,被用木钉子牢牢钉好,   不止这一个,我们继续向前,然后   一个接着一个,无数个颅骨后头是无数个其他的颅骨,数之不尽。   我听到身后新任掌旗官席恩·葛雷乔伊吸了一口气,低声与身边的米歇尔爵士言道:   “这是什么东西,妖术,祭祀,还是示威?”   “一座坟场。”少年格拉斯介绍,“多斯拉克人称这里是‘夏苟斯’,他们绝对不敢接近这里,迷信。“   席恩谨慎地左右回望:“我也天杀地不敢接近这里!”   “不止是人头,还有牛、马、羊以及猫和狗,当我第一次巡视这里时,梧桐氏族给我派了向导,咳,”自由团的格拉斯模仿起了那些“萨满”的声调,   “寒冬降临,旭日无踪,漫漫的午夜冗长无止,此时业已寂灭的万物会再度苏醒,为鬼物之伥。   唯有将死尸的首级与躯干分离,钉死在高处,才能让尘归尘,土归土。”   “如果是会复活的尸体,砍掉头颅就足以,”我评论道,“无须如此耗费人事。”   “没错,红王,”格拉斯继续,“另外一个部落给了我另外一个说法,他们说,梧桐氏族是在替梧桐氏族的主子看守灵器,这里的万颅中暗藏暗魂。”   我闭上眼感受了一下。   那种怨灵呐喊的灵觉并未出现,一切无事。   “或许吧,”我放下心,“不用担心,七神与我们同在,诸位,神佑之下,只需一往无前!”   零零散散的应和响起,至少表面上,军心稳定。   “你现在对科霍尔森林了解多少了,格拉斯?”席恩好奇地问,多半是想到这里打猎?   “数不清的氏族,还有信仰黑山羊的邪徒,多年前因为太过激进和血腥而被科霍尔流放,如今就栖身于此。”格拉斯扬起马鞭指点,“这些颅骨或许也是黑山羊的意旨。”   “邪神,”随军教士往胸前画了个抵抗邪恶的圣符,“我们应该摧毁这种诡异的场所,以保人心清净。”   我们走了很久,直到迷雾散去,“看!”浓烈多斯拉克口音的骑手高喊,“我的雕,有鸟在追它!”   “或许是我们的向导。”格拉斯说,“红王,请出示诺佛斯使节给您的通行符。”   我还在感受周遭的动静,毕竟这是个有魔法的世界,谁知道这片颅林中会有什么?   暂时无事。   “是这个吗?”我掏出一块石片,上头有红色的篆文,形似十字与又字交叠。   据说这是来自神庙堡垒的圣徽,看起来古朴而原始,厄斯索斯的教派和信仰太过繁多,让我感觉像是前世武侠小说里的江湖门派,我也说不清诺佛斯的那一个宗门是敌是友。   “拿在您手中,向河的那边展示,他们看得到。”   哇,视力真好。   也不排除是有些超自然效果在发生作用。   我依言而做,不一会儿之后,凭空出现了两个人,一些士兵揉着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老眼昏花。   很不赖的斥候。   二人淌过暗流河,自我介绍是诺佛斯的巡山人,猫爪和长腿,他们告诉了我们附近的情况。   “双峰岭之战以后,多斯拉克人被打散了,有一股两千多的马人就在附近,其中有一半是奴隶。”   我不知道那个什么双峰岭之战是啥,双峰岭大概就在诺佛斯山脉里,听名字能知道大概的形状。   我知道的是战事将起,有这些巡山人相助,我们可以尝试一举歼灭。   作者的话:累死了,呜呜嘤嘤 第24章 蕾妮拉之吻(上)   眼前的道路宛如绝境长城黑城堡的城门道,巨人尸体的小肠,阴冷曲折且悠长。   无火无星,我摸索着前进,身着许久未穿的褐色亚麻长裙,腰上是一条粗麻绳,头巾用铜环箍在发间,就像是夏日河间地的村妇。   我能察觉到有人在后面追逐,却并不着急,步履镇静缓慢,悠闲地驱前。   果不其然,“莱雅拉。”身后的人叫响我的名字。   这声音似曾相识,我转身而视,再度与君临烟雾巷那个巫魔女相会。   “你在寻找我,”我确凿地说,“女巫,对另外一个有魔力的人使用这样的魔法可是很危险的。”   我大概能理解这个魔法是怎么回事:   在这个世界,梦是很玄的。   坦格利安家族的龙梦可以揭示未来(却无法改变),狼灵的梦可以附着在自己最亲密的动物伙伴身上,绿先知的梦境则可以看到过去和未来,却要以牺牲一部分肢体作为代价,来换取这样的能力。   我的梦?多半与死者有关,我可以看到死者的记忆,例如死前的那一刻,也算是可以看到过去的一部分吧。   挺没用的梦境,没法选择能看哪个逝者的过去,只能被动接受。   而我现在这个梦,是被人操纵的。   未必需要太强大的力量,却需要很精深的技巧,不亚于操控一个影子杀手去刺杀自己的目标,大体的原理是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景象,去迎合对方的特质,在我身上,就是以”死者的回忆”这样的景象出现,从而与远方的人沟通。   可以说,这是一个搜寻和沟通的技法。   我能感受到,在千里之外,她以一只狐狸、一只白鸽和一条狗的生命为代价,想要与我对话。   我同样感觉得到,只要我一个心念,就能在梦里杀死她,她这么做,是在冒险,毕竟她并非是“死者的记忆”,而是伪装成这个模样。   挺没用的法术。   不过老实说,这个世界的魔法某种意义上而言都很没用,例如丹妮莉丝死了她的丈夫卓戈卡奥,然后以此为代价唤醒了魔龙,如果按照某种脉络来说,更确切地应该是丹妮莉丝用自己兄弟雷加与韦赛里斯,以及丈夫卓戈的性命,才唤醒了三头她的龙。   要让她自己选,恐怕她宁愿选择让那三个人活过来,而不是以龙的形式活在孤独的女王身边,哪怕韦赛里斯是个打妹妹的渣男。   她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手中没有武器,就好像她能有似的。   “我没有恶意,红王,新洛伊拿的巫王,如果不是实在难以找到你,我肯定不会愿意冒这个险。”   “你的来意?”   “群星就位教,也就是我的教门,想与你合作,仅此而已。”   神了,和你们合作?那和在前世支持义和拳有啥区别?   啊不对,义和拳还算有点正当的理由,群星就位教压根就和奥姆真理教那类差不多嘛。   “哪种意义上的合作,像是在女王堡掀起暴乱那种?”   “我得承认,对您的惧怕让我们产生了许多不明智的举动,”她确定道,“但是,我们的共同点比不同点要多得多,您尊重知识,我们也一样,我们可以帮助您建设您的大学,让科霍尔成为第二个亚夏,魔法永盛之地。”   亚夏,阴影之地,魔法最多的地方,巫师屡见不鲜。   但是有个小问题,亚夏没有孩子,据说孕妇在那里生产,所获只会是死胎。   而且,亚夏得天独厚,哪能想打造就打造?   “这不可能,也没必要,另外,你们要的是什么?”我问道。   “一块没有拉赫洛及其爪牙的地方,也不会有黑山羊或者其他的信仰敌视我的教门。”   啊,她要的是自由发展,最好是受统治者的支持。   可以想见,作为一个传播极广的地下邪教,偶尔也会需要一个能够正大光明地出没,并且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待遇的地区,来作为自己的根据地。   或许这就是凡俗中群星就位教的教徒当前所追寻的目的。   这就可以解释他们的一些举动了,在女王堡和背叛我的佛雷家族合作,恐怕是为了扶持和控制掌权者,以在幕后获得一块能够自主的地盘。   这在其他地区都非常难以办到,原因无他,拉赫洛麾下的红神教徒将群星就位教视作远古异神的党羽,七神教会也在防备他们,所有的民族多少也有自己的正信,并排斥群星就位教这类异端学说。   因此,在骸骨山脉以东,在现有的城邦和王国里,哪怕是在信仰自由的布拉佛斯,他们几乎也不可能有什么作为,太过于臭名昭著了。   而且,想想烟雾巷我看到的那些景象,那只是群星就位教最新的据点而已,他们名声差是应该的。   “我不大可能允许你们在我宫殿的墙角画漩涡。   也不大可能会让你在我的科霍尔杀人祭星。”   她干脆地许诺:“没事,这部分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干,在你的地盘,我们主要招收弟子,培训教育。”   就是说让我的洛恩王国成为极端分子的培训基地?流氓国家,嗯?   “也不行,你们这作风我没法接受。”   她不急不躁,“您可以继续考虑,我们愿意与您达成一致,   啊,对了,”她开始消失,余音犹在,   “我们有个军团,就在你的附近。”   这是在威胁我?   入境第四天,诺佛斯的山中。   我们在追猎一群多斯拉克的散兵游勇,群鹰飞翔在天际,这是军团的眼睛,让所有山里的情形一览无遗。   马队在群山中极其受限,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我带自由团出访诺佛斯的原因:   不带工兵,山地军以及攻城器械,足以显示没有威胁,同时四千骑兵并不是只有在马上才能作战,如果全军覆没也不会让王国太过伤筋动骨,有诚意并能自保。   现在,在我眼前,薄雾荡漾在峭岩之间,缭绕直至远方。   嶙峋的怪石矗立,将山间的过道变成了一片迷宫,诺佛斯人将这里称为石树林,林中的树木全是石头。   长腿在我耳边敬畏地低语:“大胡子僧侣说,这里曾经是一片封冻住的河川,当夏日唤醒了大地时,万年的冰雪融化,变成流水,奔向大海,只留下了被水流雕琢的石柱,作为过去那股洪流的记忆。”   他和猫爪是一对同性恋人,吃住皆在一起,同时也是精悍的战士和驯鹰者,与他们的猛禽亲密无间。   “诺佛斯与科霍尔之间不是有瓦雷利亚大道吗?这里可不像是瓦雷利亚奴隶修建的宽敞道路。”我质疑道。   “是的,莱雅拉国王,但是几个月前哲科的卡拉萨就是从瓦雷利亚大道长驱直入,我们为了彻底剿灭那些多斯拉克人,制造了一起山崩,路被封死了,所以,那里如今一片混乱。”   代价这么大。   “铁盾团是不是在那?”我“不经意”地问道。   “一个佣兵团?没听过这个名号。”   我想起了那个阿俊,还有那个都头阳夏,他们相互对话时的个别字句我能凭借前世所知猜出来。   就如同维斯特洛通用语与前世的现代英语类似一样,这个世界仪地的语言和前世的汉语亦有共通之处。   他们真是神出鬼没。   突然,鹰鸣声起,三只猛禽在回返向主人身边。   “红王,‘巴什’看到石头林那边有一群人。”   “大人,”长腿在胸前曲起手肘,任由他的山鹰栖上,“在石树林的东边,我们正在前往的方向是蕾妮拉之吻,一群多斯拉克人在那里设了伏。”   “蕾妮拉之吻?”我扬眉。   这个瓦雷利亚的女性名字是怎么回事?   “是的,据说当初诺佛斯还不存在的时候,瓦雷利亚人征服至此,大军在群岭之中迷了路,补给即将耗光,暴躁的龙王蕾妮拉命令军队里的五头巨龙硬生生在山间砸出了一条小道,就是前头的那一个了。”   太神话魔龙的力量了吧。   不论如何,我有一场仗要打。   【冰冻的颤抖海】   群星柔覆大地,先民的冰龙座高悬北方的天空,代表冰龙眼睛的那一颗星正指示着正北的方向。七国的安达尔人称这颗星为骑手之眼,伊班人称它为长毛象之眸,在古老的瓦雷利亚手稿上,它被唤为“冰晨”,因为当龙骑士翱翔空中,终见此星时,便预示着第二天的黎明将会寒冷无比。   在这个初冬时节,那颗蓝色的星星尤其明亮,就像是红神教徒对它的畏惧,它似在昭示寒神正遥望南方的大地。   捕鲸人卡索与托格率领年轻的水手和战士跋涉在冰冻的海面上,朝着冰龙之眼的反方向前进,船上的木头被变成了拖在他们身后的行李,他们尽量将所有的补给带走,以争取存活更长的时间。   他们已经很久没开口了。   倒不是为了省力,伊班人有与南方人截然不同的粗厚脂肪和浓密毛发,在结冰的天气里,也可以赤裸出行,问题是,一切都太过诡异,让人心情抑郁,不知自己还能蹦跶多久。   具体而言,洋面变成了冰原,一望无际的白色世界如此单调乏味,让人怠于一语。   一团巨大的阴影出现在冰封之中,那是一头独角鲸。   “干,咱们的猎物被自然给干掉了。”卡索嘟囔道,“天杀的大海,这下头死了多少虾鱼?哪怕这冰化了,我估计没有上百年也恢复不过来。”   捕鲸人不止喜欢捕猎鲸鱼,也喜欢捕捉北方颤抖海里不太聪明的虾和鱼,每一次都能满载而归。   除了这一次,他们的处境如此糟糕,他们的渔猎的对象也一样,如此巨大的气候剧变,不知道会造成多少海货减产,甚至彻底灭种。   “我们不就是猎物?”托格阴沉地回答,“我从没听说这里的大海会冻起来,我们没行驶到那么北的地方。”   狂风呼啸,一如传说中冰龙的吐息,让苍茫白地上的一行人心中滋生寒意。   不,不止是风,嘶吼的烈风送来了一阵长吟。   卡索抬头仰望,“那是——”   蓝色的明星被黑影遮掩,无匹的双翼展开,盖住了整个北方。   他们屏住呼吸,各个伸长了脖颈,半张的嘴巴让这些多毛敦实的汉子像是猎手家门前挂成一排的海豹,整齐地随着风呼转动脖颈。   “那,那是——”   “是龙,卡索,”托格悄声惊叹,“一头巨大的冰龙。”   幽蓝色的蛇瞳直视前方,晶莹的鳞片包裹着硕大的身躯,双翼的阴影划过大家伙儿的头顶,快如闪电,一霎而过。   地面上渺小的人群不禁裹紧了自己的衣裳,因为冰龙的传说——   传说,在白色剔透的双翼下,大地霜雪,一切冰冻,只有冬日的孩子能够存活。   现在,传说变成了现实,大海死寂一片,天空中龙吟悠长。   “往南方飞去了。”托格描述,“你听过维斯特洛自由民口中冬孩子的故事吗?”   “没有,”卡索敬畏地看着这一幕,看着远去的影子变成小点,消失无踪,“那是什么故事?”   “冬日的寒风笼罩大地,所有的孩子都受不了寒冷,回去了温暖的家中,只有矛民的女儿阿黛拉,在风雪里凝视着带来大冰冻的冰龙,她骑在宽阔冰冷的背脊上,长翼展开,冬日的阿黛拉,尽享寒风。”   “你现在说这个故事,是想说明什么,既然有冰龙,自然也会有冬孩吗?”   “不,”托格摇了摇头,“重点是末尾,邪恶的灼夏使唤着无数的火龙袭击了阿黛拉的家园,只有冰龙,才能拯救一切,   当冰龙杀尽了一切魔龙之后,它展翅击空,消失在天边,冬天的孩子阿黛拉感觉冰冷的自己开始变得温暖,却再也无法与寒冬对话,最终失去了一切关于冬季的记忆。”   邪恶的灼夏。   夏天。   即便能承受寒冷之重,伊班人也知道,夏天才是适合他们生活的季节,而故事里的夏天却是邪恶的。   两人相互对视,均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恐惧与迷茫。   不提这个民间故事里的暗示,   为什么,为什么童话里的奇物会活生生地存在在他们眼前?   如果说,故事都是真的,   那么,那么会有多少——   有多少故事里的造物,会真实地出现?   作者的话:1.群星就位教这章里的东西几乎都是私设,还有诺佛斯的地理。2._(:з”∠)_又迟了,明天可能也会晚一点。3.这里冰龙和阿黛拉的故事,和灼夏与寒冬的斗争,来自于马丁的小说《冰龙》。 第25章 蕾妮拉之吻(中)   蕾妮拉之吻是一个狭小的隘口,巡山人告诉我,在隘口里头的两边是斜坡,可以埋伏人,不过应该不足以供骏马驰骋,假如骑马而过,就是在当靶子。   所以,现在,不管是哲科手下的多斯拉克人,还是我们,都只能下马作战了。   展翅的鹰翼盘旋在空中,两位巡山人身轻如燕,跳跃翻动在磐岩之间,后头跟着一群罗圈腿汉子,这些自由团的骑手爬山吃力,但是他们体力不差,勉强跟得上前头的步伐。   罗圈腿也算是马上民族的特色了,终日在马背上生活就是会造成这样的不便,有好些咆哮武士到老年时甚至会无法行动,因为他们的腿部变形,造成膝盖和脚踝实在不堪一用。   这件事告诉我们,矫正腿型是很必要的,年轻时吃点苦可以到老时不拄拐。   不过这年代的男人多半活不到垂暮之年。   没有平坦的路径可供包抄,所以我们决定从山上俯攻埋伏着的多斯拉克人。   自由团的三千名士兵在蕾妮拉之吻前摆开阵势,让他们不敢主动通过狭窄的山间小道出击。   另外一千士兵加上一半我带来的卫兵、射手与带弩侍从轻装爬上蕾妮雅之吻的山壁,用石头和弩箭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啊,还有野火。   当敌人发生混乱开始后撤时,身着全身板甲或半身板甲的步行骑士驱前开道,直面无甲的多斯拉克咆哮武士,我们莽过这条小道,狭路相逢勇(土)者(豪)胜,万无一失,除非山崩。   我看着去山上夹击的他们消失在陡峭的峰峦中,然后收回自己的目光,转而望向眼前的场景。   当然不会无聊地坐等战斗开始,米歇尔爵士和我新的掌旗官席恩·葛雷乔伊正在练剑,以麻痹对方暗中的眼线。   两人都穿着全套的板甲,从脸到脚趾全被钢铁包裹,关节弱点均护有链甲,且为罩袍所遮盖。   他们相互对视,直背曲腿,右手持柄,左手扶着剑脊中央。   当双方的防护都到了板甲的水准时,用长剑简单地挥砍切削是无法破甲致伤的,更需要技巧来获胜,就像是我当初和詹姆·兰尼斯特在红堡花园里的决斗一样。   前世电视剧里那种,一剑砍翻一个披板甲的卫兵这种事,基本上很难存在。   全甲剑术打起来没那么爽快。他们采用半剑式起手。   席恩铁靴一顿,率先向米歇尔发起冲击!   谷地剑客先行防守,他拦住席恩握住长剑中端的左手,非常利落地将剑柄绞如席恩双腕之间,然后将全身附着铁甲的重量压在席恩脆弱的手臂上。   海怪之子哪能承受这样突如其来的猛力?他被迫单膝跪地,憨厚地咬牙坚持,可是这样的姿势决定了他重心不稳,米歇尔爵士轻松地将他掀翻在地,侧倒的惯性让席恩的面甲掀开。   胜负已分。   早在君临时,我就隐约感到了我们这些北境人面对南方人时的劣势。   北境的对手多半是更北方的野人,我们平时仅用锁甲和板甲衣多半就足够,而南方的大贵族多有一身定制的全身板甲。   这不仅是装备上有差距,当双方在装备上平等时,北境人即便是身着板甲也缺乏对敌的经验,闻名谷地的米歇尔打败席恩的过程娴熟而轻松。   “我需要两到三个人,”米歇尔提着自己的长剑,高声邀战,“押上我的马,谁打赢了我,就把马牵走!”   够臭屁!   “好!”我招呼“侍从”亚里安,“取我的红臂来!”   红臂,那把仿前世德国双手剑的大剑,在君临又重制了一遍,我已经向科霍尔人下了订单,估计很快就有瓦雷利亚版本的了。   没错,我又要仗着这个世界人没见过德国双手剑的剑格来欺负人了,我很清楚,哪怕是这种双手武器也打不破米歇尔的板甲,有内盔(感谢读者“老虎”提供的翻译)和武装衣充当缓震,靠钝击打出内伤的可能性也不大。   他不是要两个人上吗?砸懵他就行。   亚里安很快就抱来了我的武器,“旗开得胜,我的君主。”   “承你吉言。”我单手接过。   “这是什么?”米歇尔好奇地打量过环状护手和锚爪,维斯特洛大陆颇有前世不列颠的风格,只有类似苏格兰大剑的北境双手剑,没有德国双手剑。   “这是红臂,”我回答,“九磅(四公斤)重,长约五英尺(1.5米)。”   “你想要用这个敲我的脑袋,利用长度来让我只能挨打,然后叫另外一个人近我的身打败我。”他推测我的意图,语气确凿。   【诺佛斯某处,迷宫】   这个由石壁构成的洞中迷宫是何人所建?无人知晓,旧镇学城的学士们将那些神秘的建造者,直白地称为“迷宫营造着”(Mazemakers)。   在厄斯索斯大陆和城邦罗拉斯,都有大量的迷宫存在。罗拉斯人说在遥远的过去,那些制造迷宫的人将迷宫当做城堡和庇护所,尽管如此,他们依然没有抵挡住自己的敌人,最终被深海里的噩梦给杀光了。   这个世界的海洋不止有海怪,老人们讲,凡人在海面上称王称霸,可是在大海的深处,却有它真正的主人。   现在,铁盾团和他们暂时的领袖阿俊就藏身于群山里这样的一座迷宫之中,在群星就位教了解过不少密辛的阿俊知道,迷宫里隐藏着秘密。   每一座迷宫都埋藏着一块巨大拼图的碎片,当这个巨大的拼图完成时,会揭开关于这个世界的一个,难以言说,不可理喻的真相。   在之前,阿俊干掉了铁盾团的阳夏,又想方设法摆脱了那帮背后操控这个兵团的老朽。   可是,当时在羊门外,面对莱雅拉几乎算是唾手而得的征服,阿俊碰壁且踟蹰了。   显然,当时自由团进入羊门时毫不费力,如果铁盾团当时发起进攻,很可能会损失过大,实在是没有必要。   所以,最终,他没有依照原有的计划,让科霍尔变得混乱,以让他的教门浑水摸鱼。   而是率领铁盾团一千名官兵遁入了山中,来到了这个地图上标识的遗迹,既是躲避外头的纷乱与冬日的寒风,也是顺道寻求揭示这里可能存在的神秘。   这个迷宫太大了,哪怕加上掳掠来的诺佛斯山民,也不过探索了一小部分。   他们用麻绳拴在腰上,以防迷失方向,然后一点一点地拓下迷宫里的壁画,并画出结构,以供群星下的学者分析,当然,阿俊给铁盾团士兵的说法是,把这些材料卖给那些探险家和贵族。   洞中没有太阳和月亮,大家失去了时间,日子变得单调了起来。   这天。   黑色的包裹在颤动,那是阿俊随身携带,不准任何人查探的秘密,这个包裹意味着——   信息。   阿俊遣散了周围的兵士,解开包裹外的麻绳,   两团幽光浮现在空洞的眼眶里,包裹中藏着一个颅骨,若是平时,颅骨通常都安静如死物,要是发生了眼前这样的奇怪之事,就是有话要说:   “彰显你的能力,让洛恩王国的红王莱雅拉知道,群星就位教可以与她合作。”   这个命令学问可大。   怎样可以让莱雅拉与群星就位教合作?那既要表现出群星就位教对莱雅拉的价值,也要让莱雅拉投鼠忌器,不会直接撕破脸剿灭教门。   阿俊有些头痛,按照铁盾团之前的一系列做法,那个红王会相信他才是怪事。   或许,震天雷? 第26章 蕾妮拉之吻(下)   【达术“寇”】   肩膀有些痛,他油亮光滑的肌肉上处处青紫,这是大战带来的创伤。   达术正值三十岁,身强力壮,他和他的卡斯在诺佛斯之战里和哲科卡奥失散了,当时一整队的诺佛斯民兵列出方阵冲锋,即便是马上的箭雨也压不住这些山民的气焰,最终,多斯拉克人人仰马翻,四散奔逃。   此役之后,达术和他的卡斯(意为部族)在群山中迷失了方向,当下他的人里也混着其他卡斯的武士,不管是哪一个的属下,每一个咆哮武士都割掉了自己代表长胜的辫子和铃铛。   又一次地,多斯拉克人在诺佛斯人面前战败,败给了一群山里的猎人、果农和矿工,奇耻大辱。   可是达术无暇顾及这样的荣辱,他一直能感觉到,当行走在雪地里的山间时,周围有盯着自己后背的视线,他们被跟踪了。   一开始,咆哮武士们恢复了意志之后,曾试图捉出跟随他们的尾巴,可是最终徒劳无功,围捕巡山人的壮汉在失散后被割喉,或者脚踝和身上受创,难以行动。   水和食物一天一天在减少,到了后面,冻毙和内讧造成的减员越来越多,没有任何一个马人再去在乎是不是被人给盯着,只是活下去就已经竭尽全力了。   然后,他们遇到了新的麻烦,一群扬着红人和鹰旗的骑手。   达术和他的卡斯一直在前进,试图甩开那群阴魂不散的敌人,可是他们发现对方不但没有迷失,反而越来越近,死缠不舍,自己派出的斥候一直在死去。   于是,待到这个狭窄的隘口时,达术决定绝地反击,一了百了。   或许他们会离开?他猜测,毕竟强攻眼前的天险实在不明智。   他们大概不会坚强如自己。   这些城里人一贯软弱不堪,只能凭借高墙提供保护,才敢与多斯拉克人对视。   没错,他们会乖乖溜走,被自己的懦弱给击败!   不论如何,达术打定主意绝对不出这道狭道,无论外面发生什么。   他要等在另外一头,如果对方强攻,那正好一点一点磨死,这样虽然不符合多斯拉克武士的荣誉,但是是稳妥的办法。   马人们在天寒地冻中分散到了隘口两端,他们等待着敌人突入,却丝毫不见踪影,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寒风中寸头的咆哮武士们嚼着肉干,开始怀念暖火和热食,尽管多斯拉克人的勇气和坚强闻名遐迩,可是在败仗和天气的打击下,他们士气异常低迷。   现在,草原上又是怎样的一副情景?达术心想,他并非没有经历过冬天,可是却从未经历过如此残酷的寒冬,天气似乎发了疯,一股劲儿地冻死着武士和骏马,就像是敦促他们向南而居的鞭子一样。   碰!   “啊!”   达术眼前一花,他惊起后退,一块石头砸在了眼前一个血盟卫的肩膀上。   惊叫和怒喊不止响起在他眼前,箭枝、冰块、石头,无数的坠物纷落如雨,“上面,他们在上面!”   怎么回事?!   达术抬头,看到冰冷的岩石里人影在窜动。   怎么回事,他们怎么上去的?!   追兵不但没有离开,也没有钻过蕾妮拉之吻,而是出现在了峭壁上!   不着甲不带盔的多斯拉克人咒骂邀战,却拿高处的敌人没有办法,他们抱着头,开始寻找隐蔽。   达术心中一凉。   队伍乱了,毫无阵型。   呜——呜——呜——   来自北境的苍凉号角适时响起!   【莱雅拉】   “丢掉盾牌!”米歇尔爵士高喊在我耳边,我们正步入蕾妮拉之吻狭窄的通道,对方没有人前来阻截。   步行骑士和重装扈从走在我身旁,长剑、页锤和长柄的冷光闪耀,在钢铁群英的身后,是自由团的士兵与我的卫兵,大都身着锁甲与胸背甲,手上各式武器都有。   “你们穿的铁衣服和所受的训练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我边走边呼喝,原本就清冷的声音是如此严厉,   “他们没有骑着马,在你们面前就和小鸡没什么区别!如果有哪个蠢货胆敢受伤,我会割掉他的那玩意儿喂猪!冲锋!!!”   “红王万岁!!!”卫兵们大喊,“吼!!!”   前头一片亮堂,冰雪中那些多斯拉克人正躲在石头后面,箭矢不断落下。   我们开始小跑。   “洛恩万岁!”四十个全身披甲的男人整齐虎吼。   最后是自由团的汉子,他们精神奋发。   “那拉·斯丹!!!”   待我抵达出口时,活跃起来的全身,正好让我可以奋力冲刺!   双手将红臂引到肩后,快速的脚步将我带向那些目瞪口呆的古铜色脸庞。   横劈!!!   三个咆哮武士依次失去了脑袋、下巴和肩膀,血沫冒着热气纵情喷洒,击打在冰凉的雪地上。   骑士们乒乓咚隆一阵撞,无措的多斯拉克人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这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戮。   要知道,维斯特洛的年轻贵族们,为了博得骑士头衔并受用终生,需要学习两件事:   第一件,是如何面对与骑士同样披挂整齐、训练有素的杀手。   第二件,是如何最有效率的屠杀暴民和逃奴,让土匪肝胆俱裂!   现在,到了第二件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多斯拉克人只穿彩绘背心,在过往的年节他们的马术会在钢铁利刃前救他们一命。   可是在冰天雪地的山间,被打个措手不及,马儿可救不了他们多斯拉克人!   一个巨汉朝我咆哮,扬起手中的亚拉克弯刀。   无视。   我径直朝他对劈而来,弯刀在我的铠甲上留下凹陷的划痕,同时,双手剑已经将他拦腰切为两半。   力道让我朝一侧踉跄了两下,我弓腰自护,周围却没有任何袭击朝我而来。   没错,他们确实正在被屠杀。   “我们没有足够的食物,不留活口!”米歇尔大叫,“杀光他们,所有人!”   多斯拉克人连五人以上的小团体都没法保留,立刻就被骑士和扈从冲散,他们形单影只地面对剥皮卫士和我的士兵,要么被甲士冷漠地杀死,要么亡于群矛或弩箭之下。   血腥与哀嚎直到黄昏时方才告歇。   猛禽翱翔天空,骑兵穿过隘口,与巡山人一起追猎逃窜的那一些敌人,我手上拎着一个“寇”的脑袋返回营地,这还是靠着血水覆盖下的纹身,我才会知道杀了个谁。   “来,亚里安,坐下。”我疲惫地掀开面甲,汗水哗啦啦流出,和外头沾染的血肉混在了一起。   他不明就以地坐在地上,我径直躺上他的膝枕,闭上双眼。   我这位丈夫身上的汗味也很粗重,像是前世打完篮球的男孩。   不过比起血腥气儿要好多了。   “钢铁,鲜血,还有胜利。”他告诉我。   我给了他一个疲惫的微笑,悠长地吐出气息。   “别说话,”我轻声低语,“我靠会儿。”   他安静地抚开我的粘着汗液的发丝,擦去我脸上的水渍,温柔地俯身环抱,不忌我铁甲上的一片狼藉。   “傻姑娘,大冷天的睡外头。”   我们高举着战利品,清点缴获,然后继续上路,没有不长眼的人等再敢烦扰我们,有的只是时而无法通过的山谷和荒凉无人的道路,大雪飘落,从多斯拉克人手上夺取的皮毛正好派上用场。   对我来说,和亚里安呆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了一些,哪怕是身为北境人的我,也得在怀抱与相拥中取暖而眠。   我想,即便没有战争,这样的天气,也会让诺佛斯的山川只剩下寂寥。   两周的走走停停过后,娜恩河乍现在我眼前,白雪屋顶和渺渺炊烟让我想起了避冬小镇和临冬城,我们终于看到了牵着牛马和骡子的人影,以及堆满到溢出的谷仓,这就是诺佛斯的娜恩河河谷,养活了这方人民的命脉之地。   “我曾经学过农活,”亚里安和我共乘一马,他不算重,所以小麦还受得住,我环抱着他的手拉稳马缰,远眺雪中田景的同时,听他诉说,“我幻想过当一名农夫,伺候田地里的庄稼,然后惊喜地看着它们一天一天长大。”   “我也想种点什么,你可以圈一块田,我们在年初洒下种子,年末享用自己收获的蔬菜和瓜果。”   他好看的丹凤眼瞥过我的脸,“在这场战争以后?”   “唔,”我努了努嘴,“在王国稳定以后。”   既然河谷已到,诺佛斯自然在望。   三天之后,太阳终于在放晴的天空中展露了自己的模样,云卷云舒,白雪残留在光秃秃的枫树枝上。   木柱的吱呀声响起在我的身后,这是士兵正在将无数个长杆竖直。   我挺腰踱马,立于诺佛斯的城门之前,小麦低首嗅着瓦雷利亚大道的路面,我遍览诸位迎宾之人,可不论总督还是奴隶尽皆俯首,不敢接下我的眼锋。   因为我的身后是林立的十字架,上头缀满了多斯拉克人干瘪的脑袋,他们眼睛无神,嘴巴半张,伴着圣母的微笑和圣父的天平,七神的雕像和彩绘傲然屹立在这群首之中。   如大胡子僧侣所愿,我来了,在士兵、尸骸与圣像的簇拥下。   现在,诺佛斯要给我一个什么答复? 第27章 诺佛斯(上)   他们在看我身后的展品,鸦雀无声,我也在打量他们,一张张脸上不见半点胡须,全都剃了个干净。   “咳!”一个瘦高的男人终于开口,“您的出场仪式让人印象深刻,欢迎,洛恩王国的红王,欢迎来到山巅之城,诺佛斯。”   我注视了一会儿他如同刀刻上去的脸上皱纹,还有防风挡雪的高领大袍,微微颔首,“大路,阁下?”   我当然毫无刁难,他看来是如蒙大赦,“奏乐,迎接贵宾入城!”   山地人的乐手眼珠子在瞟着风里摇晃的脑袋,使劲儿吹响了他们的铜喇叭,城墙上放下了我的剥皮人挂毯,将周遭的雪迹一扫而清,大门敞开,“把脑袋和军队留下,原地扎营。”我吩咐完毕,踱马入城,首当其冲。   北境悠长的号角吹响,除了自由团之外,大家走马跟上。   席恩和米歇尔爵士排头,骑士、自由骑手和重装扈从紧随在我的身后,按照七国的惯例,他们算是我的荣誉卫队,然后是剥皮卫兵与各家族的卫士,剑盾手、弓箭手与戟兵,秩序井然。   格拉斯没跟上来,他要跟随诺佛斯的向导安顿好自由团的人和马。   我见到了出使诺佛斯的斧刃,朝他微微点头,给了他一匹马,穿过城门洞时,我也看到了诺佛斯闻名世界的圣奴卫,手持斧头长戟,列为一排。   千年至今,圣奴卫一直是诺佛斯的守卫,保证这里的治安与城防,斧刃曾经是圣奴卫的一员,他们自小接受训练和洗脑,发誓终生效命,绝无私欲,以长斧为妻,以职责为妾。   “近况如何?”我瞧了一眼他的面容,憔悴而老迈,他年纪已经很大了。   “吃的多,做事麻利,我的国王,”他叹气道,“如果能继续呆在您身边,那是最好不过的不老药。”   “待会跟着我回去吧。”   他和我诉说了此地总督议会的情形。   尽管有大胡子僧侣的邀请,可是对于我的到来,诺佛斯人有些猝不及防,毕竟所有人都知道我去了南方与瓦兰提斯打仗,谁能料想到我会出现在他们的群山里。   所以,总督议会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我看了一眼身后目不斜视的矜持人等,斧刃耳语给我听:“总的来说,诺佛斯对瓦兰提斯的恐惧犹在,他们倾向于与你联合,但是具体出多少力,那些总督没有一个准话。”   “我在总督议会的演说安排在什么时候?”   “明早,不过今夜,大胡子僧侣要见你一面。”   哦?不干涉世俗的方外之人比贵族们更积极,奇了。   欢迎晚宴上,诺佛斯人搬出了他们乏善可陈的狗熊舞,吃的以山羊奶酪和陈年麦粥为主,还有山羊腿和梨子派,不知道黑山羊那帮祭司要是知道诺佛斯人好食山羊,会不会前来掀起宗教战争?   然而气氛不是非常热烈,大概是因为我一时兴致来了,将多斯拉克“寇”的脑袋插长矛放在了门口,所以诺佛斯贵人们食而不语,非常安静。   米歇尔爵士作为我的首席剑客(暂时),与一名圣奴卫较量了一番,三招而胜,他倒是和那个多斯拉克脑袋大眼瞪小眼,并无不快。   “我听说过娜恩河之战,这些山里人把佛雷家族和慕顿家族打了个落花流水,”他举酒向一旁的总督阁下致敬,然后一饮而尽,“恐怕是真的,圣奴卫并不比御林铁卫更精锐,街上的民兵倒是各个都比七国的士兵更加精悍。”   “御林铁卫只有七个,”我笑了,“如果两千个圣奴卫各个都有御林铁卫那么厉害,那我哪敢把脑袋放宴席里。”   “不过可以从这场宴席里看出一点,”我思虑道,“或许是因为神庙堡垒里的僧侣团才是诺佛斯真正的掌控者,这里的贵族吃穿用度不比平民好特别多。”   “那是因为这里是穷乡僻壤。”米歇尔爵士直言断定。   我摇了摇头,“诺佛斯穷固然是穷,可是如果这里的贵族想要骄奢淫逸,在这个年代,实在没必要顾及平民的死活,可是这顿饭的水准虽然不低,但是和其他城邦的奢侈比起来就很简陋了。”   “那就是说,僧侣敛财,比教会更甚,让贵族们吃穿不好?”他猜测。   “这倒没有,那座神庙堡垒和其他建筑都缺乏金银装饰,更没有宝石与精雕,那群僧侣并不奢靡,这么说吧,这种情况下,诺佛斯人或许比起其他城市的人更有凝聚力,老百姓不会太恨卑鄙的贵人们。这是不是和你在七国所知道的阶级法则截然不同?”   米歇尔爵士把玩着手中的高脚铜杯,哑然不语。   “这也在战争中得到体现,如果是别的城市被哲科卡奥的卡拉萨入侵劫掠,统治者多半会关紧城门企图求和。   而在诺佛斯,他们不用抓壮丁,也不用雇佣佣兵,而是依靠征召令和民兵作战,试想七国的贵族,如果被突然袭击,能不能召集起士气旺盛的军队,驱赶走来犯者?看看西境突袭河间的战斗就知道了,   前凯岩城公爵泰温善于突袭作战,《卡斯特梅的雨季》是这样,对付河间也是这样,当他横扫一切城堡,兵围奔流城时,河间地哪有可能召集新的军队,只能被动挨打。”   在其他的地方,例如瓦兰提斯和维斯特洛。   贵族才是一个政权的基础,一旦被斩首,那后续的反抗就会散乱无章。   可是诺佛斯不一样,当时哲科的卡拉萨一路所向披靡,直接包围了诺佛斯城,却面对着源源不断的援军,节节败退,斧刃告诉我,那些援军都是自耕农和小矿主,以及他们的工人。   “你是说,即便没有这帮总督和僧侣,诺佛斯的农夫和猎人也能自主抗敌?”   “没错,”我指点几个诺佛斯贵族露出来的皮靴,上头沾满了湿透的泥,“你看他们的鞋子,陈旧无比,比起其他地方的贵族来说,就和乡巴佬没什么两样,我敢猜测,即便入侵者杀光了这些贵族,要不了三四天,诺佛斯人自然会涌现出新的贵族,就从平民当中。”   “闻所未闻,似乎却有一些道理。”他最后评论,“感谢指点,”年轻的剑客面向我,“我的荣光。”   “我的荣光”是在指我,这是七国移民对我的新称呼。   “闻所未闻?”我意有所指,“这不算什么大不了的想法,我的敌人面对我时,总要面对不少闻所未闻的东西,米歇尔爵士,有些你们觉得是撞大运(例如跑来洛伊拿故地建立自己的王国)的事情,其实都是早有安排。”   他默默喝酒,我希望我对他的敲打能有成效。   毕竟虽然在男女关系上让人不齿,但是米歇尔·雷德佛确实是个带兵的人选,我不希望为了保住我的王位而杀了他,以防范于未然。   “我效忠于你。”他最终说道。   希望如此。 第28章 “潘托斯巷”   【两个马夫】   “马,总是马。”   年轻的瓦兰提斯书记官目光呆滞,在被莱雅拉捡走以后,他一度整洁过,可是现在又变得脏兮兮的,一身腥臊。   唏律律!!!   一个响鼻溅射出了涕液,打了伯比尼达一脸,吓得他一个激灵,他的目光下意识地移动向身边的庞然大物,这匹马叫土拨鼠,正友善地朝他眨着睫毛粗长的大眼睛。   可是伯比尼达显然连温顺的小阉马都怕,一个劲儿地往后缩。   愚蠢的人类!马儿的眼睛流露出一丝谴责的味道。   可是伯比尼达的表情显然同时体现了懦弱与厌恶。   这让土拨鼠有些难过,它自个儿刨地去了,马如其名。   “这只是马而已,小老弟,”诺索伊斯正在用猪毛刷子给莱雅拉的小麦洗澡,他瞧了眼角落里的哥们,明显比蔫蔫的伯比尼达精神。   粗亚麻的头巾盖住了那头属于瓦雷利亚人的银发,皮制披肩、灰白色的粗布袍子上沾着可疑的黑色污渍,腰上用一根麻绳拴好宽大的裤子,好一个马倌诺索伊斯,如果他爹看到了可能气得会蹦到月亮上,“马,这世界上最老实的动物之一,你该看看我家那头山狮有多狰狞。”   伯比尼达对诺索伊斯的关心显然兴趣欠奉,“你不冷吗?”他打量着自己伙伴衣物下的一身腱子肉,“我算是知道为啥你成绩不好了,总是在外头疯耍。”   “冷死我了好吗?你是要我提醒你我的皮袄子被你穿着?”诺索伊斯·瓦勒罗斯毫不客气地给了伯比尼达一个白眼,“试着适应马粪和马尿,如果你不想就这样缩卵然后断气的话。”   “去他妈的马。”优等生难得的蹦出一句脏话,“我宁愿去清理那些脑袋。”   前些天的战斗结束后,割脑袋放血挂十字架上的事儿显然不会由骑士们来做,伯比尼达和诺索伊斯显然就是苦力中的两个,后者还好,一开始时厌恶,后头麻木,到了最后还能吹两句笑话,前者就很惨了,到今天为止,晚上睡梦里一直在尖叫。   “那你去吧。”诺索伊斯继续他的苦命人生,刷马。   伯比尼达在肮脏的马夫和血腥又肮脏的收尸人两桩活计里抉择了一下,最终他痛下决心!   “还是不了。”   诺伊索斯神色了然,毫不意外伯比尼达给他的答案,接下来才是他真心想说的:   “你有想过红王为什么会来诺佛斯吗?”   伯比尼达脸现猜度:“请求援助?”   “泡泡香告诉我,诺佛斯人已经答应与莱雅拉结盟,问题是结盟的力度,例如,是派出十万人,还是一万人。”   “哪怕连这里的猪羊算上也没有十万人。”不屑的书记官戏谑道,“除非他们的女人和老头也一起出战。”   “那不一定,”诺索伊斯展开双臂,“看看周围,寒冬难耐,又有马人劫掠,现在这些山里人正忍饥挨饿,只要他们说南方有粮食,肯定有无数的年轻小伙儿会乐意扛起长枪。”   “我们该怎么破坏——”   “破坏!?去帮助她!瓦兰提斯不怕多几万敌人,可是我们现在这模样需要改变!”   【莱雅拉】   诺佛斯城外邦人不多,这使得外国人在这里显得非常显眼,外国人的聚居地尤甚,造成当下下城区和上城里有很多以外来客取名的街道。   例如河港附近的布拉佛斯大道贩卖香水和花卉,正对布拉佛斯大道的“小瓦兰提斯”有这里最精美的丝绸及酒水,罗拉斯花园和伊班路在北边的位置,贫乏无奇,科霍尔作坊街上叮叮当当,浓烟飘荡。   依照本地向导的推荐,最适合透气散心的当属潘托斯巷,小而精致,并且治安不错,所以,我和亚里安漫步于此。   入夜后的冬日,路边花草均已凋谢,孤单的店铺们灯光闪闪,卵石道上空寂无人,只有我和银发的丈夫徜徉而行。   在隔壁往上走一点,就是培育年幼僧侣的颂经街,稚嫩的童音正在朗读,不绝于耳的低吟浅浅清淡得像水一样,倒也不让人恼于吵闹。   叮铃~叮铃~   我拨下手套,苍白细长的五指托上店门口的风铃,麻绳穿着镀银的铁片,在银月下微微耀着星光,入手颇凉。   “听说你来自北方,很北面的地界?”   我听闻亚里安出声,回头瞧了他一眼,四名卫士悄声无息地站在更远的位置,斧刃手执长斧,目不斜视,更有暗处的探子默默而望。   “是的,”我放开风铃,继续前进,“我来自北境,是恐怖堡的女儿,那里是颈泽以北的土地,即便是夏日,也有落雪。”   “难怪你穿的不多。”   我莞尔一笑,“可不是,皮糙肉厚。”   确实不多,我紧身衣外头穿着一件羊毛衫,套了一层链甲衫和胸板甲,然后是毛皮斗篷和围脖,比起其他人来说,已经算是很简约。   这个冬季还真是很冷。   “我有些好奇,诺佛斯有没有让你想起自己的家乡?”   这个嘛。   我回应道“我们有山有林,但——”   一个小小的毛团子从拐角踢踏着跑出来,让我讶然而止,从厚厚的毛皮里露出小巧的五官,细嫩的鼻子正呼出热气。   “稻草在那,稻草简妮遭殃啦!”几个熊孩子高叫声起。   我身后有铠甲响动,他们吓得惊呼着跑了,抬手制止时,我瞧见眼前小毛团的眼里有些许慌乱。   简妮,这是个维斯特洛名字。   我弯下腰,因为胸背甲的关系有些慢,耐心地给她低语:   “在街上跑那么快,很容易受伤,稻草简妮。”   “我不叫稻草简妮,我叫亚莲恩·沙德,”我注意到她脸上和身上有些污渍,一定是被刚才的小鬼们欺负了,“你可以叫我亚莲。”   “你好,亚莲恩,你来自多恩?”   “你还没说你的名字呢,”她固执道,“先说你的名字!”   “我叫莱雅拉·雪诺。”   “你来自北境?七神姥姥呀,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北境人咧!你身边的这个人呢,也来自北境吗?”   “他来自科霍尔,就在诺佛斯的东边,”我拍了拍小亚莲恩毛毛球的肩膀,“都湿了,你被推到水潭里啦?”   “都是那帮胆小鬼,不敢一对一。”战士毛球亚莲恩傲慢地挺起厚厚毛皮里的小胸膛,“我可不怕他们,来一个我打一个。”   不知道是不是已婚并且全世界都觉得我迟早会怀孕的关系,我还挺关注小孩儿的,看着她冻得发红的小脸,不禁用手捏了捏,“别!”她就和布兰·史塔克一样执拗地躲开,顽强地不让我掐她的小脸蛋,冒犯她的尊严。   “你家里人呢?”   啊,对她是个私生女,我接着补充:   “你和谁一起来的?”   “我和我父亲一起来的,”她警惕地盯了一眼我好看的魔爪,“他正在伺候梅拉莉欧女士。”   “你父亲?”   “安德雷爵士!”   我偏头逗她,“这可不是报上名号的说法哦。”   “哎呀,”毫无耐心的暴脾气毛球说:“安德雷·达特爵士,柠檬林的继承人,多恩的封臣。”   “他怎么来这里了?”   “他说——“   突兀的年轻男声响起:   “为了爱情,如您一般热烈芬芳而无暇的爱情。”   眼前人穿着诺佛斯人式的高领羊绒长袍,笑脸从容,多恩式的深色脸蛋看起来坦率而不羁,“很抱歉,亚莲恩多有打扰。”   大概是出来寻找女儿的安德雷·达特,很年轻,也很英俊。   “你给了他一个公主的名字,为了爱情?”我问道,亚里安看着用维斯特洛通用语的我,有些不明就以。   “我和马泰尔家族的各位都很熟,”他也用同一种语言叹道,眼现怀念,“年少时,我曾经憧憬过奥柏伦亲王能周游列国,却不想轮到自己时,是因为为爱而被流放。”   【奥柏伦亲王】   船舱在上下摇摆,他面前的女人高傲地抱着双臂,手里晃着一个镀金的高脚杯,而她的发丝比金色还要耀眼,其美貌如此夺人双目。   “今天,你又想听什么故事?要不要听一听这个故事,千年来七国最大的骗子,如果卷走了教会数百年的积蓄?”   “听起来很聪明,”奥柏伦亲王的身上是笔挺的丝绸长袍,浑然不觉凛冬已至,“这个骗子是谁?”   “莱雅拉·波顿,那个裱子养的裱子杂种。”   她眼中的妒火一闪而过,让奥柏伦·马泰尔笑出了酒窝,“你提到过这个女人上千次,照上次停靠码头时,我听来的说法,那个女人现在称王了,比瑟曦王后地位更上一层。”   瑟曦·兰尼斯特当然不会喜欢这样的话,尤其还是自她的床伴口中说出,她的秀腕扬出一道美妙的弧度,将琼浆灌入喉咙。   “哼。”她下巴一翘,轻嗤出声,“来说说现在吧,亲王,我和弥赛菈都在你手上为人质,你究竟想要如何?”   “人质?”他笑了,“我救了你们,从提利尔家族的手里,在你看来,这是扣您为人质?”   “本来我可以解决那些娇贵的玫瑰。”   “你不行,我了解我的朋友,维拉斯·提利尔富有智慧。”   “一个瘸子的智慧就和一个痴呆的知识一样无用。”   “维拉斯趁着你的兄弟疲于应付史坦尼斯的大军时,率兵逼近君临,要你就高庭公爵梅斯·提利尔的死给一个交代,你给的出来吗?”   “有很多法子——”   “这么说吧,”奥柏伦轻轻蹙起眉头,打断了瑟曦愚蠢的争辩,   “维拉斯爵士之所以是个瘸子,是因为我在比武竞技里让他受伤,当时我叫学士给他治疗,却没想到留下了疾患。”   “你是在故意让他重创,好让马泰尔的宿敌,南境守护提利尔家族变得孱弱。”   奥柏伦盯着瑟曦,嘴唇少见的抿起,往往只有提到他的姐妹伊莉亚公主时,开朗豪放的奥柏伦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或许,我说不准我当时抱着怎样的想法,总之,维拉斯的残缺对所有人都是一件好事,他很可怕。”   “提利尔家族在愚民中享有极高的声望,借着贱人与贱民的交配,”   她当然不会喜欢年轻漂亮且富有心机,害死了她儿子托曼的玛格丽·提利尔,“提利尔家族征召了数万大军,而我手下的灰卫和金袍人心涣散。”   “你早就把灰卫赶出君临了。”   “我父亲,”瑟曦强调,“将灰卫赶出了君临。总之,看起来提利尔家族占据优势,可是他们内患重重,河湾地的贵族早就已经不耐于封君的屡屡失败,我有的是机会。”   “去拉拢,去给过去的盟友制造混乱?可真是兰尼斯特的手笔,”奥柏伦又展露出了笑容,对这种说辞不屑一顾,“够了,还是说说那个大骗子吧,她比你的阴谋伎俩有趣得多。”   在一个女人面前说她嫉妒的女人有趣?   “我对你无话可说,”瑟曦·兰尼斯特冷下脸来,“我知道你们一直想要铲除兰尼斯特,好为你的那位伊莉亚报仇,临死前我只有一个请求,让弥赛菈别看到我死得太惨。”   “伊莉亚从没有得到这样的宽厚,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瑟曦·兰尼斯特,泰温的女儿,你知道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吗?你知道我的姐妹,一个喜欢饲羊鸟雀,个性温顺如黄昏之沙的女人最后有一个什么下场吗?”   他没等瑟曦开口,冷淡地继续回忆,“我猜你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第一个死掉的是她的女儿,雷妮丝,年方四岁,你父亲的封臣,那个亚摩利·洛奇,他捅死了她,五十多刀,我的姐妹,就在隔壁的寝室,听着自己的女儿哀嚎到精疲力竭,沙哑着乞求给她一个痛快。”   瑟曦依旧无言。   “那是篡夺者战争,雷妮丝是坦格利安的种,雷加的女儿,她该死,对,然后你们在伊莉亚面前摔死了她的儿子   她本人被魔山强暴,然后活活被撕碎。”他直视自己靓丽的女囚:   “她妨碍到了西境怎样的大计,需要被这样给虐杀,告诉我?”   她当然没有答案。   泰温其实是忘记了留嫁给雷加·坦格利安的伊莉亚一命,然而大错已铸。   奥柏伦遥望船外的海面,   “劳勃送来伊莉亚尸首的那天,我夜里杀死了上百条毒蛇,   我摘取了剧毒的花草和树汁,一边哭,一边摘,整只手肿胀得像是河间的香肠,   当时,我告诉自己,我要让你们每个人享受一遍我姐姐的死法,我要你们每一个都不得超生,   结果,我的哥哥,他告诉我要忍耐,   “我温吞的哥哥有他的谋划,我知道他责任重大,因此才如此地没有骨气,不过他和伊莉亚关系也不算好,道朗老哥古板而严肃,哪有女人会喜欢这样的男人,除了他那个更加死板的前妻?   好,一个大计划。”   奥柏伦的脸上毫无恨意,或者说深仇大恨已经埋入骨髓,他看起来云淡风轻。   “我远走高飞,不愿意看到她的墓碑,不愿意看到死气沉沉的多恩,我远航到很多地方,上了数千个女人,可这磨灭不了我梦里伊莉亚的血泪,更磨灭不了我心中的愤怒,   你已经落入了最不该落入的境地,兰尼斯特,   我可以请无数个魔山来折磨你,让沙子里的蛇和蝎子陪你过夜,以你的血肉为食,   你的女儿也一样。”   “我聆听了你的抱怨,”太后镇定地回应想要给姐姐复仇的弟弟,“然后呢?”   “你该高兴,我更爱用毒,更该高兴,我有个脾气懦弱的老哥。”他告诉她,“最该庆幸的是,你家里突然有了龙。”   因此,才有机会在这里和我饮酒作乐。   【莱雅拉】   静静的夜里,我和安德雷爵士在这异国他乡继续寒暄。   “那,如果顺路的话,劳请替我带上给道朗亲王的问候。”我道,“祝他长治久安。”   “那得等三年之后了,您要问候的那一位道朗亲王正巧将我流放三年,我提到过,我的倾国倾城的国王,我帮助亚莲恩公主做事,触动了她那位父亲的警觉,话说回来,洛恩王国的雪有您这样白皙吗?”   “别这样,我丈夫在呢。”我嗔道。   “您好,阁下”他先用口音粗重的瓦雷利亚语,然后换回通用语,“他看起来美貌可爱,我喜欢他的五官和银发,可以一起。”   啧,多恩勇士密如沙,各个品行恶如渣。   “你还是继续坚持对亚莲恩的爱情吧。”   “这不冲突。”   看看,看看。   “改日,我忙,待会要去和大胡子僧侣谈话。”   “遗憾,真是枯燥的会面,”他评价道,“或许您也会想和梅拉莉欧女士见见?她一直很担心她的哥哥颇尔达。”   “有没有告诉过你,你们多恩人有些太过…随性?”   确实维斯特洛的男女都没什么贞操观念没错啦,但是跟我面前这位这样的,还是少见。   他眉弯柔言:“我眼前盛开着一朵冬日的暖阳,拿什么来阻止我不去环抱她柔软的娇躯,一解风雪之寒?”   够了! 第29章 诺佛斯(下)   宗教总会造成一些古怪的习惯,例如午夜待客,大晚上还得去见一帮苦修士,我太难了。   当月上高空时,红王的銮驾宾临诺佛斯的神庙堡垒,整个山顶的广场空荡一片,只有圣奴卫依旧执勤不辍。   我抬眸观察了一番,所谓的神庙堡垒压根就是在山石里凿出来的,历经千年变迁,从外表上看已经融入了自然,只有雪顶灌从的间隙那点点火光提醒我这里确实是一栋人住的建筑。   卫兵随我来到门前。   “洛恩王国的红王?”队长瞧了一眼我身后的斧刃,再一次提醒了我斧刃,这个原名萨博奥·库达的前圣奴卫在这里有故事,“欢迎,尊者已经等候多时。”   他让开一步,身后的大门缓缓而开   “请在大厅解除武器,您的卫士与…奴隶,”他又看了一眼斧刃,“不允入内。”   奴隶。   按理来说,作为七国新旧诸神信徒的我根本就没奴隶,要知道,七国废奴,哪怕是莫索卡奥和他手下的武士,也是作为剥皮团尔后是洛恩王国的公共奴隶存在,和我个人没有半点联系。   我清楚少数虔诚且历史悠久的诺佛斯贵族可以赢得一到两个圣奴卫随扈保卫的殊荣,可是在官方文件上,斧刃应该是以军事统帅的身份出使诺佛斯才对,哪来的奴隶一说?   “他们拒绝相信会有圣奴卫成为自由人。”斧刃在我耳边耳语,“这是好事,奴隶和主人关系亲密,圣奴卫尤其如此,他们因此将我视为你意志的一部分,而非独立的人,让我减少了很多麻烦。”   真是如此,在这些圣奴卫的认知之中无法存有会享受自由的前同袍?   我不太相信,他不愿意告诉我他过去的事情,这让我有些疑神疑鬼。   神庙堡垒的大厅并不大,顶多能容纳数十人在内,这让侍卫们有些担忧,他们在检查这里是否足够安全。   我倒不怵大胡子僧侣会突然发难,如果是瓦德·佛雷那种短视死鬼指不定会计划埋伏一支军队取我首级,然后出兵群龙无首的洛恩王国。   可是诺佛斯不会,毕竟在我来之前,洛伊拿诸城的废墟一直无人占领,要是他们想,早就可以向南方扩张。   何况我一死获利最大的是我们共同的敌人瓦兰提斯,据我所知,瓦兰提斯也没有泰温公爵那样的人物。   然而见面时,我的这个想法就被打破了。   从大厅出来,穿过一条绵长的小道,就是大胡子僧侣们修行的圣室,通常而言,即便是圣奴卫无故也不得靠近。   除了外国人之外,大胡子僧侣是全诺佛斯城唯一一个留着胡须的人,实际上他们不止一个,我看到了至少七个。   这间烛火幽暗,散发着老人腐朽气息的房间让我产生了错觉,到底是囚室,还是圣室?如此狭小乏味,除了清水之外,什么都没有。   按照我的经验,这样刻苦严己的人士通常都所图甚大,所以会压抑自己追求舒适的愿望,我面前的这几位该尤其如甚,不知道他们到底在追求什么,还是说就和前世的印度人一样,只寻求精神上的满足(或者说精神上的慰藉)?   “你抵达的这一天早上,山鹰送来了瓦兰提斯人的信函,”其中一个垂垂老矣的声音在石室内回想,“他们保证绝对不会入侵诺佛斯,并傲慢地表示穷山恶水不值得得到瓦雷利亚的征服,他们保证,只要我们不出兵,他们就不会与我们为敌   甚至,只要诺佛斯配合,还可以更进一步。”   “尊者,我是不是该庆幸,这封信落入了智慧老者的手中,而非贪婪短视的总督们手里?”我回复道。   嗯,大战之前必有频繁的外交往来,这也是常事了。   “我更好奇什么时候瓦兰提斯的执政官愿意屈尊和我们这些山里的乞丐说话了。”另一位提到,他只剩下眼白的双眸朝向我,将一卷白皙精致的卷轴交给我,“你造成了挺大的动荡,国王,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人们都在害怕。”   “如果这是一声赞美,我接受,谢谢。”   “这一卷是瓦兰提斯的信,乃是瓦雷利亚特有的‘白丝纸’。”   将瓦兰提斯的信交给我,至少说明诺佛斯人没有翻脸,依旧乐意维持与我的盟约。我怀疑这是因为这个冬季太过火的原因,诺佛斯的山民将会需要洛恩王国的援助。   因为即便不可靠的瓦兰提斯人乐意帮助诺佛斯,也远水救不了近火,哪怕他们拿下了我的洛恩王国,战后的烧杀抢掠肯定会让洛恩王国沦为废土,将粮食输送给诺佛斯那是万万别想的。   所以,唇亡齿寒,哪怕瓦兰提斯真的没有入侵山地之心,帮助我们抵抗瓦兰提斯,而不是与瓦兰提斯联合,也更符合诺佛斯的利益。   回到我手头的信件,我展开一看,落款处正是瓦兰提斯执政官,马拉乔·梅葛亚,那只凶名在外的不倒翁“猛虎”。   【马拉乔·梅葛亚】   老人的身子裹在层层叠叠的丝绸里,瓦兰提斯气候温暖,可是在这个冬天,就连夏日之海也吹起了北风。   他远眺离去的船队,眉间的忧虑不减。   “我早知道,拉赫洛的信徒是一个潜在的隐患,可是这些朋友们却一心拉拢光之王的奴隶,着眼于他们的影响力和选票,丝毫不见其中的危险。”   “你应该担心艾奥里斯和他的军队,武器和力量才是权力的根基。”头颅直白的回应。   “他会赢,然后以执政官艾奥里斯·齐赫达的凯旋回到瓦兰提斯,而我会建立他的雕像,用大理石给他塑筑一座拱门,让他接受万民的欢呼。”   “或许,”泰温的脑袋语气冷冰冰,“一个三十岁从未进过兵营的人会是善于统兵的天才?我已经见过一个这样的天才,并且想方设法除掉了他,第二个也只会是相同的结局。”   “他高贵不凡,贱奴蛮夷不会是他的对手!”   “兰尼斯特高贵不凡,兰尼斯特天命贵胄,兰尼斯特的威名让七国胆寒,”泰温公爵没有客气,“那是因为兰尼斯特的黄金和武器撑起了家族的名字,而不是因为生而高贵,就会拥有一切,忽视了谋略与方法,即便是龙王,也只有死路一条。”   气氛一时沉寂,老迈的马拉乔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   “我按照你的话,尝试联合每一座城邦,以成为他们的主人,可是效果并不好。”   “那就不要联络城邦,联络具体的人,那些总督、亲王、将军、牧师,总有人可以和你合作。”   马拉乔难以置信地盯着这个脑袋,“你让一个瓦雷利亚贵族去主动联络那些贱人?!”   “这是战争,不管什么血脉都可能会被杀死的战争,你已经活了那么多年,为何还有血脉胜过一切这种天真的想法,猛虎?”   “我暂时相信你,”马拉乔最终艰难地回答泰温道,“即便你的怪物儿子在给我的敌人效劳。”   怪物儿子?   不用说,泰温也知道是谁。   他沉默不语,一声不吭。   【神庙堡垒-圣室】   “瓦兰提斯的贵族,我不记得他们会主动给别人写信,”我收起这张卷轴,“看来失败让他们有一些改变。”   “所有人都在从历史当中学习教训,”一个大胡子僧侣表示赞同,“我们需要更加团结一致,很明显,瓦兰提斯人试图分化他们的敌手。”   我颔首表示认同,毕竟瓦兰提斯人想要的太多,他们需要像前世的秦国一样远交近攻。   没记错的话,这一招在这个世界,玩的最溜的是泰温·兰尼斯特,不过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我们还有个问题,红王,你希望达到什么目的,在这场战争中?”   我希望达到什么目的?   该怎么回答呢…   我快速地思考,毫无疑问,我的目的其实对诺佛斯来说也是有好处,不是吗?   “我想要征服瓦兰提斯,征服那里的数千万人。”我利落地回应,“我想要用他们富余的粮食养活我在北方的人民,洛恩河就是王国的命脉,只要拥有了下游的瓦兰提斯,我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同时,我看得出诺佛斯的乡野同样会很难过,你们也会需要来自娜恩河的粮食,来自我的船队。”   “你惦记着诺佛斯的子民,这让人很欣慰,红王,”几个白胡子老头交换着眼神,其中一个答复我:“不过这些细枝末节可以交给总督去处理,你可以与他们协商。”   他转首征询自己同袍的意见,渐渐地,其他的大胡子僧侣颔首,似乎在确定什么,一个接着一个。   “我们关心的是你,现在我们可以明了,   明了一个结论,   你是亚梭尔·亚亥,在将来的夏与冬之战中带领人类最终获得胜利的,王子。”   “这不可能,”我立刻反驳,“很多人都比我更有资格。”   “你为联合所有人而生,你只不过是一个私生女,现在却成了洛恩王国的国王,麾下的士兵与子民来自各个不同的民族,我看不出还有谁更胜任救世主的重担。”   这特么是什么天大的大坑啊!   “有个丹妮莉丝,三头龙呢,您了解一下。”   “一个天生就是贵胄的公主,理所当然地会成为一方的统治者,另一个出身于茅屋之中,在诸神的指引和掌控下,一步一步成为人王,告诉我,要你来选,你觉得哪一个更像是亚梭尔·亚亥,哪一个更像是命定的救世主?”   额。   “那我还是觉得是丹妮莉丝。”   大胡子僧侣笑了。   “更何况,拉赫洛那个,那个预言,有种种征兆,我一条都不符合啊。”   他摆了摆手。   “我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年轻的时候。   我听说在维斯特洛七神的教会里有一个特殊的派别,叫做赎悔称义派,他们相信要成为圣人,需要的是先行作恶,奸淫掳掠无所不为,然后再忏悔自己的罪过,最终才能成为义人。   告诉我,恐怖堡的女儿,你真的觉得,即便忏悔能拯救一个人的魂魄,为了成为义人而去作恶,会是正当的吗?”   “你是想说…”   “无关于预言的细节,也无关于血脉是否高贵异常,”他解答,“真正的征兆,不需要故意去迎合,去牵强附会,就像是不该为了赎罪而故意去犯罪一样。   我有一千万个方法,可以让你的经历与预言相符,这毫无意义。   真正有意义的,是你已经证明了,你就是未来的救世主。”   讽刺。   他称我为救世主,是因为我是个卑微的私生女,拥有现今的一切近乎奇迹。   在他看来,都是神灵安排的。   作者的话:莱雅拉:这年头流行管自己叫亚梭尔·亚亥。 第30章 总督议会(上)   他们声称我乃亚梭尔·亚亥,手持光明使者的英雄,驱散了长夜,挽救了人类。   我觉得他们大概是在胡扯,依照前世电视剧的套路,亚梭尔·亚亥不该是那个运河边的小猫儿——“马脸”艾莉亚·史塔克吗?   总之,我没什么理由去否定他们的看法,推出圣室时,我松了口气。   里头真是简朴单调得令人窒息。   不过,承蒙大胡子僧侣的希冀和恐惧,至少诺佛斯的态度可以保证,不枉我来此一趟。   当下我需要的是明确大体的条款,也就是双方盟约的框架,具体的吵架撕逼用不着我来。   说到具体的磋商,我有些怀念小恶魔了,斧刃绝对不是合适的使节人选,我需要其他人来协助我。   离开神庙堡垒时,我侧眸注视了一眼圣室旁一路向下的隧道,   火苗噼啪响在耳边,微弱的光芒无法穿透那黑洞洞的黯幕,这个洞口似乎将周围的光辉都吸了进去。   “这条路通向神灵的住处。”一个僧侣在我后头出声,“你想拜访祂吗红王?”   不,直觉告诉我,那下面有不好的东西。   我有种人类面对难以对抗的巨兽时,才有的紧张感。   更何况,我并不真的觉得,他们会允许我一睹他们看护了千年的神灵,亚梭尔·亚亥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笑话,凭着“救世主”的身份,就能肆意妄为?哪有那么好的事。   “谢谢,”我莞尔一笑,“我想那实在是太无敬意。”   “明智之举,即便是我等,也鲜有欲望一面真神的容貌。”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箴言道‘无知之幕保护众生’,绝非毫无理由。”   我轻轻颔首,尔后离去。   大厅里,斧刃、米歇尔爵士和其他的卫兵都很紧张,每个剑柄上都抚有一只手掌,面对他们的圣奴卫倒是足够淡定。   “面觐神庙里的僧侣对诺佛斯人是莫大的荣耀,我的荣光,”斧刃给我披上斗篷,跟着我的步伐耳语,“鲜少有人能有此机会。”   他大概是在向我传达诺佛斯人想要递出的信息:我可以和大胡子僧侣平起平坐,不用害怕有什么岔子,山地人将会坚持合作,绝不背叛。   不过即便如此,属于新生国家的骄傲,依旧要坚持!   我可不是那个教团的信众,更不是期期艾艾的诺佛斯乡巴佬。   “我是洛恩之王,洛恩河、科霍尔及赛荷鲁的守护者,”我稍稍挺起下巴,“这对我来说理所应当。”   甚至他们胆敢不来门口迎接,已经是大大的无礼了。   哼,女人真麻烦,女王尤其麻烦。   咚——   附近的青铜大钟响起。   第二天,马车行走在石板道上,时而打滑,即便给马掌和车轮加上了铁链和其他的防滑措施,行进依旧有些艰难。   雪花飘落,工人们清理出了湿漉漉的道路,虽然他们尽量不让水迹残留,可是没过一会儿,石头路上头依旧结好了冰,又滑又硬。   诸神看来是铁面无私,并没有因为这一天太过重要而让天空放晴。   斧刃在山腰附近买了一所宅院作为洛恩王国的大使馆,我自那里出发,前往山顶广场,诺佛斯人的权力中心。   在经过多次差点倒退的险情后,青铜与钢铁打造的马车最终稳稳地停在了山顶广场上,我掀起帘布,一览昨日夜幕之下无缘光览的风景。   诺佛斯围山而建,山脚和河边是奴隶与平民的社区,山腰上是贵族富商与外国人的豪宅,而此山之巅,正是神庙堡垒、裁判院与总督议会所在的地方。   三座钟塔傲立广场中央,上头分别以黑铁、青铜及瓦雷利亚钢铸就了三口巨钟,钟声低沉的“努姆”,高傲雄壮的“那拉”以及清脆似笑的“尼尔”。   这里的风刺人面颊,咆哮着让旌旗舒展,在正北方,就是黑黝黝的神庙堡垒,其外表保持着最原始的样子,乱石密布,杂草丛生,浑然没有人工雕琢。   总督议会在面对马车车门的位置,正西方,石筑的墙和地板,木头搭建的穹顶,斧刃说这个朴素得不像是政治中心的建筑,在过去,曾经是大胡子僧侣及其教团之外,第一个世俗居民的居所,在夏天及晴朗的时候,上面的房顶可以拆下。   不过我很怀疑谁会想拆屋顶,这山顶实在是冷透了。   裁判院在正东边,狭小低矮,由于大胡子僧侣才是最有权力的法官,因此诺佛斯人并不注重那里。总的来说,和我呆过的任何一座城邦比,这个广场都简陋得可以,别说布拉佛斯和潘托斯的宫殿,科霍尔的四艺院都比这个山顶广场大上三倍。   没办法,有一群苦修士当领袖,这里的人还能奢侈到天上去?   咚!近在咫尺的巨钟突然鸣响,让我有些耳鸣。   诺佛斯人的生活作息均按照三口巨钟的声音来进行,我的访问活动乃是国家大事,自然不会例外。   “小姐,这是迎接您的钟声。”   好嘞,到我出场了。   礼官的高喝中规中矩:“红王莱雅拉·格林菲尔·波顿,   女王堡、河垒、查约恩、阿·诺颐、科霍尔和赛荷鲁的征服者及开拓者,   虔诚的,神佑的,光荣的,永远威严的胜利者,   向诺佛斯的诸位聊表致意。”   “聊表致意”这个说法很不严谨,咳,这是为了回应之前大胡子僧侣没去门口迎接,也没给我敲钟。   斧刃和席恩托住我的双足好叫我能下车来,亚里安挽住我的胳膊,民兵仪仗队喇叭吹响,剥皮卫队以花腔笛及号角作为呼应,我其他的随扈人员跟在后面,泡泡香、米歇尔爵士以及早间与我密谈的伯比尼达。   我发现这个瓦兰提斯小子似乎有一些本事,他主动要求跟我去诺佛斯的总督议会走一遭,应付一些问题。   两列手持长斧的圣奴卫头戴船盔,胸背甲上是一条长长的红色绶带,他们的肩头非常宽松,像是两个条纹状的布球,他们的身后是衣着各样的总督贵人。   我注意到,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没有胡须,下巴和唇上异常干净。   长斧交叉在头顶,我自中间的地毯上踏过,眼神与两边圣奴卫身后的总督温和招呼。   总督们与其说是掌有实权的官员,不如说是前世的议员元老,他们来自群山乡间的村落与集镇,还有诺佛斯城本身,由大胡子僧侣遴选,代表各自的家乡发话。   诺佛斯山脉南低北高,因此,南方有大量的农场果园以及牧场,北方则覆盖着大片的野林,矿井及聚落零星散布,沿河及沿着瓦雷利亚大道的聚居地算是最富庶的区域,北方人丁稀少,也更加穷困。   这些特点也能从诸位总督的服饰上体现,身着生皮,少有棉毛的大概就是这里的北方人,身着鞣制良好的皮革,棉服以及羊毛大衣的,多半就是南方的代言人,还有那些丝绸及金银点缀的总督,大概是诺佛斯城里的代表。   大胡子僧侣站在迎接队列的尽头,我们相互颔首。   这时候,一声突兀的尖声响起。   “我的国王,请问,颇尔达·库拉塔人在何方?”   来了,我想,这场唇枪舌剑的大场面就从这里开始。   我回眸一笑,看到一个妇人裹在黑色皮裘之中,她面目年轻,有笔挺的鼻子和细微的皱纹,大概就是梅拉莉欧·库拉塔,多恩亲王道朗的前妻,颇尔达总督的姐姐,或者妹妹?(姐姐和妹妹是同一个词,我也乱不清楚到底谁更大)。   “容我回答您,夫人。”伯比尼达适时开口。 第31章 总督议会(下)   “这不是什么外交措辞,”梅拉莉欧直截了当地回应,   她扬起细长的眉毛,推开劝阻她的手,抱手打量伯比尼达,眼神中的恼怒与不耐异常明显,冷语道:“我是梅拉莉欧·库拉塔,   这位,不明底细的瓦雷利亚人?”   我们正在在总督议会的门口。   库拉塔家族的梅拉莉欧女士用一个问题作为此行正式会晤的开头:她的哥哥。   “哼,”亚里安在我身边挽着我的手,耳语道:“这就是梅拉莉欧?看看这场面,诺佛斯一直以来都粗野不堪,竟然连礼貌都不懂。”   大胡子僧侣沉默不言,这让我有些心烦,自家的贵族不管管好!?   还有其他的总督,他们静静看着事情发生,行吧。   而我本人,自然不必答复这样的问题,也没这个耐心。   因为身上繁重的服饰实在恼人,我地位越高,身上的家伙什就越多,快能与全身板甲比肩了。   从脑袋说起。   由于是正式访问,科霍尔人为我打造的冠冕,估计会被人称为“莱雅拉一世王冠”的贵重玩意儿,正好能用上,所以,被随军携带。   王冠有些沉重,还被分为外冠和内冠,以适应夏日与冬季,七块箭状的黄金饰板直指天空,由铰链固定在冠环上,其上分别镶缀着七个红宝石,这些数字是为了与七神对应。   冠环带着橡树枝叶的纹路,橡果点缀其间,这是北境雕刻匠人的作品,算是表明了我,以及波顿王室的出身——北境的红王。   位置在额头上的饰板有七颗祖母绿璀璨万分。   分别代表着女王郡、匕湖郡、伤心郡、阿·诺颐郡、琴恩郡、科霍尔和新纳入的赛荷鲁郡,其中赛荷鲁郡的宝石是连夜镶上的,最大的那一颗是保存在青枝家族的“萨洛尔绿荫”,重达300克拉,位于其他六个的中央,代表着科霍尔,也算是工匠们的一点私心。   按照介绍者的说法,这七枚宝石寓意是“长治久安,常夏常青”。   什么,又是红宝石,又是祖母绿,这是红配绿?古典饰品的色搭和现代时装是两个概念。   在黄金饰板和青铜质地的冠环之间,铆接着缀有珍珠的丝纱,罩住了我的左右和后脑勺,他们尽量保证这些珍珠又圆又大。   这顶外冠有一件可以替换的内冠作为冬日的防寒保护,一个丝绸及细羊毛编织成的两层头巾,外绣橄榄叶拥簇的剥皮人的盾纹,教士与军人分立两侧,以及鱼梁木红叶构成的花边,这大概就算是国徽了。   你问这个王冠花了我多少钱?   我象征性地给了三个金龙,这是全国人民的心意!(不),我是佣兵出身,科霍尔人生怕我把他们杀了,算是给我上保护费。   咳!   总之,这东西不好戴。   而我身上在内衣和羊毛衫裤之外更穿了一层带着镂空和雕花的胸背甲,再外面的毛边红披风厚实得吓人,如果后世有人看到了我的画像,指不定会以为我披着棉被到处疯,指着我喊“棉被王”。   除此之外我的下身也是铁的,但是同上身的胸背甲一样异常华丽,工匠们以蚀刻结合鎏金及法蓝工艺用各个军团的纹章,七神教会的铭文及宗教画,以及乏味无趣的波顿家族历史为主题给我的铠甲进行装饰。   总之,这不是打架用的,在保证了防护功能的基础上,这是一套艺术品,按照铁王座上那个劳勃的说法,“皇家就要有皇家的样子”。   拖着这么一套花瓶装束,尤其是头冠,我在里头穿了护喉,并让工匠设计一个支架,以将重量分担给肩膀和背部,否则我这戴几次就会得颈椎病。   反正,我没心情亲自下场吵架,背背书倒是可以。   一切靠伯比尼达了。   “当然,”伯比尼达轻轻鞠躬,“我乃红王的俘虏,”他脸不红心不跳,“赛非图斯家族的伯比尼达,瓦兰提斯的公民,赛荷鲁镇的总督书记官。”   “一个战俘,按照瓦兰提斯人的说法,奴隶,”梅拉莉欧的声音沧桑而尖刻,   “你这个人和我无关,我也不关心你有什么话要说,我只要三个答案,向红王要三个答复,我兄弟的位置,释放,以及道歉。”   按理来说,在这样的场合,不该出现这种事情。   我昨夜已经和大胡子僧侣通过气,今早也和一些总督见过,大框架上的盟约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质问私事,也不符合外交规范。   可是,这个女人现在在这里发作了。   我意识到,或许,神庙堡垒在诺佛斯的统治,也没有那么牢固。   不安现状的人总是存在,看看诺佛斯人在巨钟之声下刻板的生活,以及这里贫乏的物质就能理解,肯定有反对派意图改变这里的政治态势。   再联系一下颇尔达·库拉塔,那个觊觎女王堡,怂恿慕女团及铸煌家族与我作对的总督,就可以明了,是他的同伙在背后指使。   颇尔达总督可是可以调动军队的人物,我很怀疑,眼前这一幕的背后是什么居心,诺佛斯的未来会有怎样的发展。   总之,我先避免夜长梦多,完成此行的目的,   然后再进行调查。   斧刃给我交代了很多,但是他的故事,以及诺佛斯城里的黑暗,我还没有摸清,梅拉莉欧让我惊觉,再行探究绝非毫无必要。   于是,当伯比尼达看向我时,我给了一个暗示。   他对此行相关的内容做过充分的了解,我正是有感于这名书记官的用心,才会带上他,作为代我发言的奴隶。   让奴隶代言在厄斯索斯并非怪事,甚至奴隶替主人出任执政官或总督的事情都有。   伯比尼达领会了我的意思,严肃的话语极有节奏感,“身为,”他顿了一下,“红王的奴隶文书,”提到“奴隶”二字时眼角有些抽搐,“我想要确定一件事,当我的主人让我畅谈时,您却要我在这里闭嘴,是诺佛斯的意思吗?”   显然,他是在代替我发表言论,除非我亲自制止或者一刀宰了他,否则,他的话,就是我的话,让他闭嘴,和让我闭嘴无异。   这算不算是奴假主威?   梅拉莉欧盯着我,仿佛我不将自己的瓦兰提斯“奴隶”就地正法是一种错误,“七神的信徒有奴隶,还是一位受诸神保佑的国王?!”   “这是厄斯索斯的说法,依照吾王给与的官方文件,”伯比尼达倒是没有口称我为主人,“我算是以为宫廷服役,来换取食物和饮水   而依照洛恩王国的法令,这样的服务是可以被接受的,她将不会无由处置我的肉体及生命,只要我勤恳效劳。”   梅拉莉欧还没开口,他继续道,   “就您关心的话题而言,   洛恩王国从未封闭边境,来来往往的外国人甚多,其中有个别歹徒因为违法犯罪而被拘禁、关押或者服刑,   依照洛恩王国的律法,我们的守卫会在采取措施前,将囚犯的身份信息广而告之,   以上是王国的做法,   具体到您征询的个人,名为颇尔达的某位男士,您的兄长。”   “颇尔达·库拉塔,诺佛斯的总督,民兵团的指挥官!”   “好的,女士,颇尔达·库拉塔为何人,我们不清楚,洛恩王国从未收到过诺佛斯总督到访国内的文告,海关官员也不曾接受过这位诺佛斯公民的通关文件   如果他是偷渡,那么我们将无法给您一个正式答复,并且,依照诸国的律法及惯例,这样未经海关便入境的行为,王室、宫廷以及各级政府将概不负责。”   “你——”   梅拉莉欧又被伯尔尼达打断,“一个贵族出行,当然要与当地的守卫、海关以及领主保持沟通,否则,本地人都不知道你来访,又何谈庇护?   如果是洛恩王国成立之前的来访,那么,一方面我们还在接管科霍尔的各类文书档案,另一方面,诺佛斯还没有与洛恩王国就引渡及公民待遇达成协议,谈何寻找你的兄长?   如果他确实在洛恩王国深陷牢狱,你在这里阻拦磋商,实际上就是在希望你的兄长继续被关押,释放之日遥遥无期。”   作为我过去的敌人的一员。   依照王国的司法话语,颇尔达·库拉塔牵涉到的案件是铸煌家族及慕女团危害国土安全案。   他是个外国人,意图颠覆红王的统治,哪怕依照前世的法治社会的标准,我也可以直接将他处决,并且不公开证据,也不公开审判过程。   所以,颇尔达的死活掌握在我的手里,赦免或是极刑?对我而言,是一个可以炒作的政治议题。   而伯比尼达的话正是在提醒梅拉莉欧这一点:   你要影响你兄长的命运,不管是要让他自由,还是要让我们处理掉他,好让你有什么好处,   不管,你的意图是两个中的哪一个,和我们合作对话,才是上上策。   没错,“处理掉他”。   乍一见面,我不是很确定梅拉莉欧的目的,虽然她明面上是要救自己的哥哥,可是她刚刚的举动如此鲁莽,很可能会造成反效果——让我为了彰显态度而砍了那个颇尔达的脑袋。   “女士,”伯比尼达转向两边的诸位,他不算是一个不错的外交官,但是他的措辞确实够用,“总督们,还有尊者们!   这难道就是你们迎接红王的做法,让一位你们当中的贵族夫人,就她亲戚的失踪在谈判前进行质问!?”   “颇尔达是我们其中的一员,代表着诺佛斯发言,他在科霍尔失去音信,这难道是盟友的做法?!”   “你的说法我刚才已经回应过,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到访过科霍尔,”   我把所有涉事的人都抓起来了,包括颇尔达·库拉塔的仆人和奴隶,   “不提这件事本身,我只想问问你们在这的做法,在和平的访问中,正式的场合里质问一位君王,这算是哪门子礼节!?”   没错,礼节。   礼仪是用来干什么的?就是为了表达尊重用的。   在沟通中,为了避免让与你对话的人感受到冒犯,就需要用言语和举止来恰到好处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这就是礼节。   现在这个场合,是一个外交场合,诺佛斯和洛恩王国平等对话。   在这个场合,主角是两个国家,具体地说,是代表两个国家的人。   你一个诺佛斯女人突然冒出来叫嚣算是什么道理?有什么想法,你应该告诉国家的发言人,然后,通过在谈判桌上的对话,传递到洛恩王国这里。   具体这个国家的发言人以及首脑会不会将你的诉求升华为国家的意志,并向洛恩王国表露,那是你们诺佛斯内部的事,与我们无关。   伯比尼达继续:“考虑到作为亲属,梅拉莉欧夫人心情急躁,我体面有礼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可是如果你们继续冒然而莽撞地损污洛恩王国的荣誉,   那就表示诺佛斯人毫不在意王国,   我们清楚,洛恩王国成立不久,还很年轻,但这不代表,我们缺乏为了捍卫自身荣誉的鲜血、意志以及手段。   在这样的场合,红王是以国家的角度与诺佛斯对话,我们不接受任何的污蔑、羞辱以及粗鲁的态度与做法,   当下,鉴于卫队、乐队,以及其他的一切安排,诺佛斯都恰到好处,我们暂时将梅拉莉欧夫人的举止视为偶发事件,而非故意要引起争端,   可是,如果诺佛斯继续心不在焉地对待这样一次重要对话,   我们将会立刻离开,就此结束本次访问。”他看了我一眼,我点了点头。   “后果自负,   这是红王,   女王堡、河垒、查约恩、阿·诺颐、科霍尔和赛荷鲁的征服者及开拓者,   虔诚的,神佑的,光荣的,永远威严的胜利者,本人的意思。”   大胡子僧侣终于发话。   昨夜那些亚梭尔·亚亥之类的说辞不能全信,不会就代表诺佛斯就此被搞定了。   作为一个新生的王国,在第一次的外交活动中,必须要摆正立场和态度,才能让其他诸邦予以正视。   “好了,诸位忠仆,即便是质疑,也要在尊敬君主的前提下进行,   梅拉莉欧夫人举止不当,乃是教团及议会的过失,   请诸位就这一事故接受教团的歉意。”   大胡子的低姿态让总督们大跌眼镜,周围嗡嗡声不绝于耳。   不过至少,这说明一点,那就是昨夜达成的合作意向还算有用,我没被这帮苦修僧人给放鸽子。 第32章 大堂   僧人发话,梅拉莉欧自然不敢再置一词,而是消失不见隐藏进了人群。   我有些怀疑,她的举动,真的是出于兄弟姐妹之间的情谊?   我猜,确实是有人在背后策动,伯比尼达和我交换了一个眼神,他大概也有同样的想法。   咚————   钟声如洪,时间已经不早。   大胡子僧侣和我与亚里安夫妇并肩入内,其他的总督,旁听的贵族和我的扈从跟在后头。   总督议会是典型的瓦雷利亚风格,当看到巨龙、蝎尾狮以及人面狮身兽时,亚里安的眼睛里流露出缅怀的神色。   这瓦雷利亚情怀还真是深厚。   “传统的瓦兰提斯军团也是以这些奇兽命名,据说,”我告诉他,“他们相信这样会让他们拥有怪物的力量。”   亚里安摇了摇头。   “这只是一种习惯。”他简述,“尤其是魔龙,这是瓦雷利亚的骄傲。”   以及力量的象征。   大堂里自然是那种环形的设计,最外围的座位留给无权发言的公民与贵族,内圈将会安坐各位代表公民的总督,最内里有一处突出的石台,那是大胡子僧侣的席位。   我曾经尝试询问大胡子僧侣的名字,斧刃也说不明白,他告诉我,那七个僧人没有名字这种俗物,他们已经舍弃了身为肉体凡胎该有的一切,除了肉体本身之外。   这里没有发言台,在教团的席位之外,也没有属于领袖的地方。   我们停在门口。   我有个小困惑:   我的位置在哪,难道说要站在大堂中央的圆心,接受众人的审视?   所以说,在会晤之前双方一定要就所有的事项达成一致,更揭示了我的难题,这种玩弄礼仪和典礼的官员我还没有。   否则早就在今天的会议之前就已经把所有事情安排个妥当。   伯比尼达?我没法相信他,我还在和他的母邦作战呢。   “将门口的椅子抬进来,放在我的对面。”唯一一个留着胡须的人在我身边发话。   照我所知,过去自其它城邦来访的亲王和总督都没有这样的殊遇,我不知道是因为他们真的相信我是亚梭尔·亚亥才做如此安排,还是说,因为我是个受新旧诸神保佑的国王?   总之,这又向总督们释放出一个信号:眼前的我,受教团重视,这大概会让某些意图非难我的总督心现两难。   我们各自就坐,我舒展双肩,任由席恩解走我的斗篷,斧刃和他一起扶着我坐下,这倒不是我年老体衰,纯粹是地位使然。亚里安坐在我身后的总督席中,其他有资格入内的随扈骑士坐在了最外面,伯比尼达作为战俘(奴隶)站在了我的左侧,手持纸笔。   “就照昨夜我们交流的,我的国王,”他倾身耳语,“我来替你说话,如果你有什么想说的,通过我就可以。”   我自有计较。   我瞅了一眼他俊美的容颜,就五官来说,诺索伊斯和亚里安都比他精致,甚至米歇尔和我记忆里的多米尼克都要更帅上几分,更别提“百花骑士”洛拉斯了。   但是他的书卷味儿,或者说,书呆子那种呆呆的气息,却是几个人都没有的。   “尽你所能,我承诺的事情不变。”   他抿了抿嘴,怒斥梅拉莉欧时,这个年轻人的手就已经在抖,现在我感觉到他宽袍大袖下的颤栗更加剧烈了。   说明还是要加强锻炼啊,手上的力气,还有核心力量,都太弱了。   肯定不是害怕一旦做错事会被我砍头,一定不是。   “放轻松,”我轻轻调戏了他一下,“即便是在美人儿国王面前,也别太紧张。”   他脸红了,立刻挺直腰杆,不敢瞧我。   估计是在心里骂骂咧咧,“这个蛮婆子怎么回事?”   不过确实整个人都安稳了几分。   “所有人都坐好了,尊者。”一个壮实的圣奴卫请示,大胡子僧人轻轻颔首。   司礼官大声:“以祂的名义,在祂的见证之下,第三百二十五个冬季的第一场会议正式开始。   关于与多斯拉克人的追剿及善后事宜在明日进行讨论,民兵团业已班师。”   这么说,或许会有一支诺佛斯的军队回调,还会有一场凯旋仪式,我恰逢其时,很有可能被邀请。   该事先准备一下。   “告诉斧刃,命令格拉斯的自由团保持戒备,保持安静,不要与诺佛斯民兵发生冲突。”我低声告诉伯比尼达,他举笔记录。   这个事儿应该西佛来做,不过考虑到提利昂对我而言日渐重要,提供一个让他们父女缓和关系的机会,恐怕不算坏事,所以西佛留在了南方。   司礼官继续。   “关于税赋及各地雪灾的事项在明日进行讨论,各方的报告已经汇聚整合。”   雪灾,加上战乱,以及瓦兰提斯的威胁,所以诺佛斯人才会那么好说话,所以才会有洛恩王国的机会。   可以说,王国刚刚成立,极具威胁的邻邦就发生灾难,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福分。   因此我能够与东方的多斯拉克人缓和关系,不用提供太过贵重的贡品,并且能应对南方的瓦兰提斯。   司礼官没停:   “今天的大会主要内容,是讨论诺佛斯与洛恩王国的盟约,   尊者已然确定双方将会缔结协议,且军事同盟的订立是确凿的,然而诺佛斯人民的福祉不该由神庙堡垒一言而断,具体的协议内容,以及其他事项,列位总督可以与国宾相商   现在,会议开始。”   作为客人,司礼官完事以后,我们自然也要有一番言辞,伯比尼达照着稿子读了一遍,大致内容与司礼官阐述的框架无异。   这一次会议主要想达成的目的,是形成一个双方的共识,或者说确定双方关系的大方向,并且将诺佛斯的士兵数目以及后勤供应等内容敲定下来。   由于瓦兰提斯的威胁,军事同盟的内容肯定是首要的,同时,两个国家结盟,肯定不会只是军队派往一处,贸易、人员交流、人口管理以及方方面面的内容都得兼顾到。   具体的一个一个协定恐怕用一两年也没法全部达成,即便达成,也极有可能会每几年一次地修改。   说到这里,我就很纳闷,大胡子僧侣何必一定要我来?这些内容只要派一个高级官员就可以达成,现在可是战争时节。   伯尔尼达走上前几步,继续表述:   “在诸位提出议题之前,我的国王想要确定一个事实,   不论梅拉莉欧所称的颇尔达·库拉塔是否是一个影响双方友善合作,相互信任的重要因素。   作为独立的国家,洛恩王国没有义务对不承担税务且偷渡入境,无法确认身份的外国人提供援助以及保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秉着自由贸易城邦成员的善意,我们愿意确定身份以后,为颇尔达总督提供帮助,但是,请明确我国的前提。   另外,针对外国人违背本地法律及犯罪的情形,洛恩王国将会通过公正的审判,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   他在长篇大论的同时,我则在思考一些问题,由于昨日到今天时间安排得太紧,很多征兆和线索都没有细想:   第一个,如果我是瓦兰提斯人,为了确保能够对敌人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我是不是只会将信件传递给大胡子僧侣?   不,我不会,如果我是瓦兰提斯人,那么不但是大胡子僧侣,我会尽可能把瓦兰提斯的条件及意向传递给所有的实权官员,包括总督以及民兵团长,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文官及军官。   这样至少能起到动摇敌人军心的目的,实实在在的阳谋,实际上既然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已经发了信件,在可能的情况下,我觉得他们肯定会让更多的诺佛斯人知晓瓦兰提斯的“意愿”。   那么,第二个,身为诺佛斯的反对派,如果我,一直对大胡子僧侣有所不满,忧虑于当下诺佛斯的处境,不甘心就这样坐以待毙,在知道了境外的城邦乐意与诺佛斯洽谈而非战斗的前提下,我会怎么做?   现在,诺佛斯对哲科卡拉萨的战争已经告捷,剩下的是驱逐那些马人,那些不穿毛皮的咆哮武士会慢慢在风雪里冻死,实际上战争已经快结束了。   如果反对派有兵权的话,他们会做什么?   现在洛恩王国内部极为空虚,在征召之后,所有的军队都在南边,这也是我要搞好与这个山地城市关系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我是有军队的反对者,在政变之后,出兵洛恩王国,扩张自己的领土,甚至将科霍尔及琴恩河沿岸纳入统治的范围,不但可以满足诺佛斯的粮食需求,也可以让自己的权势大大加强。   那我说不定就会想着如何造反!   我突然理解为什么大胡子僧侣要给我看信了。   他们在警告我,诺佛斯有人想要毕其功于一役。   可是大胡子僧侣应该不怵这样的反贼才对,他们本身在诺佛斯德高望重,统治千年,更有圣奴卫供驱使——   不,难说,我记得当初斧刃告诉过我,他的主人是贵族,而且就是对僧人不满的贵族,当初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斧刃不得不离开。   看来,不能让国王的身份和事务拘束了我,诺佛斯有一些东西我需要立刻知道,   否则的话——   小心,恐怖堡的女儿,敌人就在你的身后! 第33章 山巅盟约(上)   大堂中人满为患,他们交头接耳,低沉的嗡嗡声持续不断。   我能感觉到不少视线投向了我,不过我安然靠在椅背上,让橡木椅子分散掉沉重头冠带来的压力,毫无窘迫之意,然后饶有兴致地思考着这座城市里的局势,表面上看,则是在欣赏这里的雕塑。   和那位声音洪亮,挺胸抬头的瓦雷利亚书记官伯比尼达截然是两样。   当初诺佛斯建立在大胡子僧侣教团,自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手中买下的土地上,在瓦雷利亚魔龙遮天的年代,为了表明自己的忠心,他们依照瓦雷利亚风格建造了这栋建筑。   描绘自由堡垒那座千塔之城的马赛克壁画,狰狞高傲的怪物雕塑,以及瓦雷利亚人面对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吉斯人的一场场胜利。   没错,维斯特洛主体民族的祖先,安达尔人。   安达尔人曾经统治过位于诺佛斯西北方的罗拉斯群岛,并向诺佛斯宣战,结果高傲的瓦雷利亚龙王庇护了当时作为附庸的诺佛斯,派出了上百条龙毁掉了所有的安达尔骑士和士兵,将七神的圣堂夷为平地。   实际上,诺佛斯山脉与安达斯山脉相连,这里有不少安达尔人的血泪遗迹。   扯远了。   至于诺佛斯的时局。   我的大概方针是尽量拉拢尽可能多的支持者,或者按前世的话来说。   “扩大统一战线,集中力量解决当前的主要矛盾”:   让诺佛斯的军队加入对瓦兰提斯的战争,同时别让大胡子僧侣的统治和本地稳定的政局发生动乱。   在此基础上,我可以容忍一定数量的反对者,以避免大胡子僧侣一派独大,诺佛斯政局的平衡有利于我对这里上下其手,确保他们无法与洛恩王国发生太大的冲突。   我食指成勾,支住自己的下巴,考虑该从何处着手。   在冗长乏味的相互吹捧之后,总督们开始诘问,拉回了我的注意力。我得做一下初步的区分,看看哪边是可以拉拢的,哪边是铁定的敌人。   作为继承了瓦雷利亚语的诺佛斯人,他们当然会有和其他城邦类似的名字,要么以元音结尾,要么以“斯”这个调子结尾。   不过,鉴于这些形形色色的总督在我的人生中的戏份实在不大,即便斧刃说过一遍我依然没有记住,我就以绰号代称了。   反正过不了几年我就会忘记他们。   “高个儿”,一个腿长身长的男人,起身时阴影几乎投遍大堂,身上的灰羊绒袍子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又大又瘦的蝙蝠。   根据斧刃的介绍,这位“高个儿”在河港上有众多的货栈,其他的庄园及耕地无数,是个家境殷实的富商,拥有最多的船只。   “尊者,诸位,还有洛恩的国王,”他一一致礼,“面对野心勃勃的瓦兰提斯,诺佛斯当然要与洛恩王国并肩作战,我所关心的是在战争过程中,双方给予彼此的贸易待遇,我们必须将士兵和物资输送到对阵瓦兰提斯人的前线,   在数百年前的联盟中,诺佛斯的南方是一片无主之地,没有海关,也没有河防,可是如今在英明的红王统治下,女王堡拔地而起,洛恩河沿岸乡垒及村寨无数,这让后勤运输多了补给支持,是件好事,但是如何协调却会成为问题。”   听起来好听,但是实际上,这位“高个儿”是在关心切身利益。   “我猜您是在担心关税和过境时的关检,一切都按照律法行事,不过由于战争原因,红王会就诺佛斯的物资输送一事专门颁发敕令,适当免征军队的费用。”   在这个年代,打仗基本就是一门生意。   不管是国王还是总督亦或是执政官,都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支撑一次战争,所以很多物资调动都是由商人来办理。   虽然我很怀疑诺佛斯有多少物资可以调往前线,随着冬季的到来,他们大概会慢慢停产。   不过,这属于态度问题。   不管如何,同盟有利于双边贸易,洛恩王国包裹了诺佛斯的南部和东部边境,无疑对“高个儿”来说不是坏事,在我看来“高个儿”总督也并没有反对,算是支持者。   对拥有政权的阶级来说,商人永远都是那么容易搞定,给钱就行。   我比较纳闷的是那些想要反对的总督,按理来说,在这样的一场会上,先声夺人很重要,   如果反对派先发言,那么议题就会变成“结盟或者不结盟”。   而当下第一个发言的是“高个儿”,议题就变成了具体如何协调两国利益。   或许是因为大胡子僧侣的影响吧,这个教团的态度很明显,是支持与洛恩王国合作的。   接下来是“虔诚者”,一个来自丘陵地带的庄稼汉,唯唯诺诺的应声虫,大胡子僧侣的忠实拥簇,其言论乏善可陈,立刻就被打断了。   “我关心的是科霍尔,啊抱歉,洛恩王国,对战斧角的态度,”   这个皮肤黝黑的壮汉是“海霜”,来自诺佛斯北边海岸的总督,他代表那些北方渔民及海(海)商(盗)发言,   “伊班人在一个月前又袭击了我们的渔民,我想知道,红王对此是什么态度,作为盟友?”   战斧角位于诺佛斯山脉的东北方,靠近科霍尔与诺佛斯的界河暗流河。   因为诺佛斯和伊班都宣称战斧角是自己的土地,所以这几百年来伊班人与诺佛斯人的冲突一直存在,双方的渔民及战船时不时就会有摩擦。   过去,科霍尔并没有就战斧角的归属权有所表态。   伯比尼达看向我。   “我们可以支持诺佛斯,前提是诺佛斯支持我们对科霍尔森林全境的统治权。”我耳语。   伊班人也在渗透科霍尔森林,在这一块我们是一致的。   咚,咚,咚。   脚步声突然想起在大堂之中,观众纷纷侧目,我也往出口看去。   一个披风袭肩的男人晃步前进,佩剑晃荡在他的腰间,身上是一副黑铁胸甲。   “破马者”,过去是一个磨坊主,如今是诺佛斯民兵的指挥官,他眼角延伸出的长纹和鼻缘的法令纹就像是刀子一样坚硬。   他过去的绰号是“乌云”,因为他的脸色永远那么阴沉难看,在击败了哲科的卡拉萨之后,这位“乌云”总督立刻就将“破马者”这个新的称呼传扬开来。   “多么奇妙的场景哪,”他盯着瓦兰提斯的伯比尼达,然后转向我,深灰色的双眸冷漠无情,   “我有一千多个士兵重伤或者残疾,五百多号精锐陷入永眠,我们在风雪中作战,诺佛斯的汉子们用血肉筑成了城堡,阻挡住了马人的脚步,   而那个,让哲科入侵诺佛斯的女人,”他目不斜视地盯着我,   “就端坐在英灵们为而丧命的城市里,自称为王,还有一群宵小为之喝彩   告诉我,莱雅拉·波顿,你敢承认,是你的策动,让哲科卡奥进攻了我们的城市吗?”   还记得吗?确实是我,让莫索之子莫波,我的工具,给哲科卡奥送了一封信,当他见识到了活尸的模样。   出于多斯拉克人式的迷信与恐惧,哲科当即离开了科霍尔城外,否则还有一场仗要打呢。   我一直好奇反对者到底在哪。   那些颇尔达·库拉塔的同党,那些在斧刃故事里不满大胡子僧侣的人,居然都没有出声?   现在,席上哄然。   原来,是等在这里呢。 第34章 山巅盟约(中)   他声如洪钟,在一千双眼睛的注视下,紧盯着我,仿佛在责难一个罪人。   我坦然接纳了他的目光,打量着他方脸上的严苛神色。   据我所知。   在往常,当不牵扯自身及其身后百姓的利益时,大部分总督都是不开口的,大堂里的唇枪舌战主要由两个总督展开,一个叫“瘦子”,一个叫“舌怪”。   前者是诺佛斯本地人,与其他总督不同,他是个挑剔的“职业政客”,把总督当成工作来做,而不是兼职,这导致这家伙在总督议会里,话是最多的。   而“舌怪”,一个生活不如意的老木匠,会反对他听到的任何意见,用我前世的一个词儿来喊,应该叫他“杠精”,对总督议会来说,他很烦人,不过对民主制度而言,这样讨嫌的人必不可少。   这是斧刃告诉我的话。   可是现在,情势大为不同,这两位职业吵架人都没开口,带兵的“破马者”(“乌云”)紧紧盯着我的脸,从神情上看,成竹在胸。   他方才透露的话儿:哲科卡奥的卡拉萨是我引入诺佛斯的。   这个质问很致命。   要知道哲科的卡拉萨给诺佛斯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诺佛斯人恐怕不会觉得是因为自己疏于边境防备的原因,他们会很乐意将这桩罪栽在我头上。   哪怕双方不会谈崩。   如果我处理不好这个指控,如果想要继续双边关系的深入,我就必须或大或小地在这个框架性谈判中让步,甚至失去主动权。   当然,从这个发难的时机来看,可以侧面反映出了诺佛斯内部的问题,有一些人想要打击大胡子僧侣的声势很久了,这也是给教团设的套。   大胡子僧侣一直表态支持同盟,并在之前面对梅拉莉欧时迫于我方压力,有过维护我的意思。   在这个时刻,这位“破马者”提出我唆使了哲科之事,是在撼动民众与普通民兵心里至高无上的教团神权:你们看,惜字如金的尊者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嘛。   我感觉到这是安排周详的计划。   梅拉莉欧的质问,是从小事起手,让在座的总督及看客对洛恩王国的第一印象没那么好,毕竟颇尔达·库拉塔怎么说都是个诺佛斯人。   同时,依照标准的处理手段,我们在外交场合遇到这样无礼的事,自然会要求诺佛斯的当权者大胡子僧侣做出表态,并且作为王国成立来由我亲自下场进行的第一次外交行为,当然要树立风范,不能少了骨气。   最终,伯比尼达也确实是这么处理的,严词厉色,没有退让。   并且大胡子僧侣在诺佛斯人看来确实是低姿态,甚至将我这个红王与他并列。   殊不知,在僧侣们看来能并列的不是教团的僧侣与我这个君主,而是僧侣与亚梭尔·亚亥。   总之,现在反对者的布置已经完成,可以开始向洛恩王国进攻,在总督会议上打击洛恩王国时,顺道旁敲侧击地毁损教团的声望。   甚至推翻教团!   他们一定还有后手,要知道,“破马者”可是率兵回来的。   想到这里,我抬手制止了正要开口的伯比尼达,与“破马者”总督对视。   既然他已经不要脸面了。   “洛恩王国的访问,并非空手而来,   在抵达诺佛斯的门前时,我的身后是成百上千个多斯拉克人的脑袋,   现在,那些脑袋还挂在十字架上,低泣于寒风之中。”   “谁都能在失败的落水狗身上找到光荣,”他反身向周围人宣扬,“我的俘虏告诉了我一个故事,一封信,来自剥皮团,   当时的剥皮团,是这位,红王的手下,他们胡作非为,霸占了自由的科霍尔以及洛恩河的每一座村庄与港口,   而这封来自剥皮强盗的信,劝诱了哲科卡奥向西进攻诺佛斯,而不是,耽搁这个女人和她佣兵团的大计!”他张开双臂,袖子的阴影陡然伸展。   “没错!   这个女人,她一手造成了兄弟姐妹的死伤,如果不是民兵们艰苦作战,不惧铁蹄与弯刀,现在这座城市已经陷入了熊熊燃烧!”   “你的俘虏在哪里?”瘦子总督喝问,“你已经获得了胜利,将军,诺佛斯感激并将奖励你的奉献,可是在这里大放厥词,对贵宾提出虚无缥缈的指控,却无益于在你的丰功伟绩上更添一笔。”   他轻声致意:“每个人都只相信自己听到的东西,阁下,而非谣言或诳语,这是一件好事。   将俘虏带上来,现在!”   四名腰别砍刀或锤头的民兵押解着两个多斯拉克人入内,推倒他们,用脚摁在大堂的圆心,“破马者”讯问:“告诉他们,当时的莱雅拉·波顿领主,剥皮团的团长,给了你们什么信息!?”   “哲科卡奥没有问,他只是告诉我们向诺佛斯——”   “荒谬!”这个时候伯比尼达厉声道,“你们在指控一个君主,并事先编好了一套言论来进行毫无逻辑的栽赃,荒谬!”   “你又是谁?”“破马者”危险地眯起眼睛。   “我是红王的代言者,   你是一个将军,是你俘获了这个俘虏,你一直和这个俘虏呆在一起,谁知道帐篷里,你都和这两个俘虏说过什么!?   我想,任何一个城邦都有军法和军情报告的制度或者惯例,   如果真的是当场发现了洛恩王国在其中有什么猫腻,   你应该直接报告总督议会,而不是在同盟的这一天,在当下,突然袭击,弄出一个惊天指控,   你的行为中私欲太旺,不符合军队的规矩,   只能让我怀疑,   你在栽赃,所以才不法从事   因为你无法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走,如果这两个俘虏,在被俘虏的当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当着众多士兵的面说出是剥皮团指使,这样的消息,根本用不着,也不会,瞒到现在才被众人知道!”   伯比尼达倾身低语,声音却能被寂静的大堂里所有的人听到。   “还是说,   你要让礼待红王的大胡子僧侣一个大大的难堪?”   离间。   “审讯和确认都需要时间,一直到昨晚我才知道了这件事。”他不动声色。   “你能证明你说的话吗?”伯比尼达摇了摇头,“先别急着找人作证,   如果你是要把这个总督议会变成法庭,以拖延时间,那我告诉你,洛恩王国正面对着瓦兰提斯的压力,没那么多空跟你玩审判游戏,红王本人,你也无权审判,任何你们的法官都不行!”   一国之君怎么可能任由另外一个国家来判罚?   伯比尼达的策略是,如果诺佛斯人头铁到认真地查这件事,那我们洛恩王国就走人。   侧面地,就是逼迫诺佛斯人别在这个指控上花费太多时间,很明显,如果总督议会相信了他的说辞,还进行调查,那联盟达成之日就遥遥无期了,任何一个城邦的司法程序,走下来都又臭又长。   这或许也是他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光靠在总督议会上的一番嘴炮,只要按照他的节奏,让我陷入这里的调查泥潭,作为诺佛斯的地头蛇,他有的是机会可以上下其手。   甚至把我扣在诺佛斯。   哼,想得美!   这时候,另外一个总督起身发问:   “但是诺佛斯人不会和一群心怀歹意的佣兵为伍,你们有谋害我们的嫌疑,怎能让我们不考量一二?”   这位是“咸石”,据说拥有至少两处山中的盐矿以及其他的铁矿和金属矿脉,民兵团背后的老板之一,据说同时也是“矿帮”的头头,在北方的山间起家。   不管在哪个年代,哪个世界,“军工企业”永远与军队是联盟。   好,”伯比尼达的紧张已经被他自个儿忘记到了九霄云外,他此刻放松十足,“你说他们能够指出是红王指使了哲科卡奥,对吗,这位突然激情澎湃的,总督阁下?”   “奴隶,你——”   “我在替你们诺佛斯人的贵客,红王本人发言!”   “咸石”脸都涨红了,同时,“破马者”安抚地瞅了他一眼,回应道:   “是的,莱雅拉阁下。”   看来“破马者”也对伯比尼达反感十足,他看着我说话,这个态度仿佛在说:我是看在莱雅拉的份上才回答问题。   这很容易理解,毕竟看起来,现在这会儿应该是“破马者”总督的表演机会,而不是伯比尼达的,所以,他恼羞成怒。   “是吗?好,那看在慈悲的诸神的份上,容请我瞧瞧他所谓的指控到底是怎样一个把戏,红王,”伯比尼达朝我鞠躬,我点头应允,他高声而谈:“如果尔等尚有点滴公正之心,那应该由我来讯问,因为是我们一方被你给指控,而不是提出指控的你在这里自导自演玩你自己的闹剧!   敢吗,让被你栽赃污蔑的人,来问问看你的小证人,总督?”   “嗯,只要不伤害你证人的性命,有何不可,我的将军?”大胡子僧侣发话。   “感谢,尊者。”伯比尼达轻轻鞠躬,尔后面对那两个被踩在靴子低下的多斯拉克人。   “只有对方心平气和的状态下,我才能相信一个人的措辞,而非被人威胁,首先,请让圣奴卫替代这几名莽夫的位置。”   “你说的有道理,辛苦了,我的兄弟们,战争已经结束,无需剑拔弩张,出去喝口热的,明天就是你们的凯旋节日。”“高个儿”总督,那个支持同盟的人安抚着怒视瓦兰提斯书记官,快拔出武器的民兵,然后请示,“尊者,这请求并无不妥。”   大胡子僧侣颔首确认。   “破马者”绷着脸看着伯比尼达提出请求,却无法抗议。   “第二个请求,同样正当,我要求分别讯问两个战俘,以防串供,”伯比尼达侧头瞧了一眼“破马者”,“这是否有所不当,总督阁下?”   当然没有,所以,很快就被采纳了,一个多斯拉克人被手持长斧的圣奴卫拖了出去,只留下了另外一个。 第35章 “布拉佛斯大道”   我端坐在椅子上,冷眼旁观这一场闹剧。   总督“破马者”提供了两名俘虏作证,指控我唆使多斯拉克人进攻诺佛斯,   身为我的代理人,伯比尼达讯问这两名战俘。   “你是谁?”伯比尼达俯身问道。   “达寇,”那个俘虏挣动了两下,被圣奴卫牢牢锁在手臂上,“哲科卡奥的血盟卫,杀了我,或者放我走。”   “你不是我的囚徒,别问我,”伯比尼达继续,“作为血盟卫,你该是哲科卡奥的近卫,在卡拉萨当中身份高贵,可有证明?”   “破马者”插话。   “他是为了抵挡我们的追兵让哲科逃走,最后力竭被俘的,我的两万名将士都可以作证!”   “那就下一个问题。”伯比尼达没有纠结。   这会不会是拖延时间呢?我心想。   我回头瞅了一眼席恩,还有斧刃和米歇尔爵士,勾了勾手指,斧刃和米歇尔悄然步出这个大堂。   不一会儿以后,斧刃给我端来一壶水,我一饮而尽,他耳语与我:“你的骑士已经出去了。”   嗯,正是我的意思,如果不是斧刃一直隐瞒自己的来历,这件事应该他来办才是最适合的。   “破马者”从伯比尼达的问话中转过头来瞧着我们交头接耳,眉头蹙起。   而当我回头时,大胡子僧侣向后缩进他层层叠叠的厚袍子里,朝我微微颔首。   【布拉佛斯大道】   灯笼旋转在阴暗的天空下,一盏接着一盏摇摆在微风中,点亮了诺佛斯的冬天。   “你要的面粉、干肉和腊肠并不多,可是我们没有足够的粮食,”瓦兰提斯商人陈述,“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以金银来达成交易。”   年轻的自由团团长抱起手臂逼问:“如果你们没有足够的粮食,那怎么可能养得起我们买给你们的马?”   “别这样,哥们儿”诺索伊斯插话,“这不是资敌,这些洛恩王国的士兵不在赛荷鲁前线。”   “这不是因为资敌,瓦勒罗斯家的公子哥,”瓦兰提斯胖子摊开双手,“我们愿意买那些马,是因为可以杀了吃肉,这座城市天杀的全在储备粮草,他们连战马都养不起,好吗?”   那就只能。   “草特么的冬天。”   两个人出门,四五个侍卫在那抱着长枪谈笑风生,有几个脸上还有奴隶的印记,都是过去莫索卡拉萨的年轻仆人。   “去下一家。”格拉斯长叹出声,“潘托斯人没有,瓦兰提斯人也没有,只能去布拉佛斯那儿逛逛了。”   诺佛斯本地人?对这笔大宗交易来说,有钱的都在山顶上开会,剩下的全是穷鬼。   天气糟透了,阴沉的大雪不断落下,宛如深夜,幸好布拉佛斯大道并不远,那个布拉佛斯人聚居的地方就在对面。   众所周知,布拉佛斯和瓦兰提斯关系不好,一直相互竞争在自由贸易城邦里的霸权,近乎世仇。   “这安排,难道诺佛斯人是为了看你们和他们打群架吗?”   两个人和卫兵们进入了秘之城的地盘,一条结冰的水道边,喷泉的周围有一群披着厚厚毛皮的剑客,果然是布拉佛斯的风格。   布拉佛斯在这里的货栈叫“月女之栖”,同时也是一间酒馆,虽然不是晚上,里头却挺热闹,他们步行在这条街上,没有理会那些剑客的挑衅,却看到——   泡泡香,赛荷鲁镇的那个伎女,本该在红王跟前服侍的丫头走了出来,一脸的茫然模样,她总是这个样子,诺索伊斯有时怕她会在贵人面前犯下什么不可挽回的过错。   然后她怯怯地给诺索伊斯主子鞠了个躬。   【总督议会】   “所以,你的意思是,当时红王的信使带来了信件,哲科卡奥在看了信以后彻夜未眠,第二天决定离开科霍尔?”   “那个信使,那个信使就像是个木偶,连眨眼都不会,分明就是巫术,那是个巫魔女的伎俩!”   我很明显地看到,伯比尼达的喉结抖了一下。   他似乎改变了什么主意。   “我不管你脑子是什么问题,会说出这样的浑话,”伯比尼达继续,“你说陈述的事实是,哲科卡奥看到了信,然后离开,对吗?”   “是的,”那个达寇在圣奴卫的手中说,双眼满是恐惧,“那天——”   “你确定,是哲科卡奥看到了信,然后离开了科霍尔,对不对?!”伯比尼达第三次确认。   “是的,确实——”   “你没有看到信?”伯比尼达紧接着问了一句。   “我看不懂,”达寇说,“那是瓦雷利亚语,我不认识,是哲科的奴隶先读给他听的,当时我们都不在,然后他第二天叫我们进来讨论如何进攻诺佛斯。”   哲科卡奥,一个卡拉萨的头头,试想他收到一封来自外界的信的时候,会让别人知道里头的内容吗?   我当初的信件确实分析了,进攻诺佛斯,要比在大军围绕的科霍尔敲诈勒索,更加有利于哲科的卡拉萨。   可是哪个卡奥会蠢到让自己的手下知道他被外人给说动的事实?   更何况,哲科卡奥是在看到莫波之后,出于对我巫术的恐惧,才决定“逃”到诺佛斯的,一个领袖会让手下知晓他的恐惧吗?   “那么,我想问问,总督阁下,”伯比尼达不再理会地上的俘虏,他转向了“破马者”,“你的俘虏根本就没有看到信件的内容,我想问问你到底是从哪里臆测出是红王怂恿了哲科来进攻诺佛斯?!”   “他收到信以后就立刻离开科霍尔来袭击我们——”   “荒谬,我想问问在场的各位,有没有可能是剥皮团警告哲科卡奥的卡拉萨,如果他们敢继续在科霍尔呆下去,他们就会遭受剥皮团的进攻?!有没有可能,是剥皮团承诺,只要哲科不干预科霍尔当时的局势,就给他进贡!?”伯比尼达的语速非常快,根本不给人思考的空闲,   “这其中有一万种可能性,哪一种都很合理,而你,总督,你凭什么就断定一个君主会险恶地怂恿那些马上的蛮族来侵犯自己的邻居!?   你凭什么,就根据这简陋而无法确认的证词,指控一个君主,在这个仪式上,在诺佛斯和洛恩王国结盟的仪式上,公然地,让她难堪,甚至想要煽动所有人敌视你们潜在的盟友!?”   我猜,“破马者”并没有蠢到根据一两句话来将我拘束在诺佛斯。   他想要的是拖时间,毕竟,我的嫌疑确实很大。   可是伯比尼达没有按照他的节奏来走,实际上,就算是我上,也不会按照他的节奏来。   之前我的话语比起伯比尼达来要温和,是因为我一个红王如果跟伯比尼达一样在这里放硬话,那不但有失风范,而且影响颇大,如果造成什么后果,会难以挽回。   “作为宾客,洛恩王国的任何人,都不想在这样的场合如此嚣张,   但是实在没法忍耐,”   伯比尼达摆了摆手,询问:“需要换另外一个多斯拉克人来印证一下吗,阁下?   或许外面那个就是那个懂得瓦雷利亚语的奴隶,虽然他身上是属于咆哮武士的发饰和刺青   还是说,你要继续你的闹剧?   当瓦兰提斯人的军队正在北上的时候,   当诺佛斯的郊外还有马匪在肆虐的时候,   当娜恩河上的粮食被拦在海关,而诺佛斯人在自己的村舍和茅屋里忍饥挨饿,慢慢冻死,既看不到在你麾下效力的丈夫回归,也看不到米面和鱼肉进入自己的厅堂时。   你却在这里,用一个子虚乌有的理由,责难自己要共患难的盟友?!   是你的胜利,让你发了疯吗!!???”   “冷静,瓦兰提斯人。”大胡子僧侣平淡地抑制他。   总督“虔诚者”似乎对大众在忍饥挨饿一事心有戚戚,“确实,我们没法再等了。”   “还是说,在座的各位,还要继续忍受你们嚣张跋扈的将军,继续拖延双方缔结同盟的进程?”   “瘦子”总督回应,“事实已经清楚了,就别拘泥于一封小小的书信吧,影响双方关系的下一个主要问题是什么?”   没人看到信里有什么,当然不能说我就没有怂恿哲科卡奥前来攻击诺佛斯的嫌疑。   所以,伯比尼达没有纠结于事实究竟是如此,而是用形势,来逼迫眼前的“破马者”和他跳出来的盟友“咸石”。   【布拉佛斯大道】   “为什么你会在这呀,泡泡香?”   “我,嗯,国王说,她皮肤有些干燥,然后问我怎么补水,我不知道除了喝之外还要怎么补水,就来问问,毕竟布拉佛斯人都生活在水上呢。”   “补水?”   “肌肤补水”这个概念在这个年代当然是没得的。   泡泡香鼓着脸,呆呆地摇了摇脑袋,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啊,对了,大人,我看到好些诺佛斯军人进城去了。”   诺佛斯军人?格拉斯快促地追问,“多少人?”   “我没数,我不知道,”一个小伎女又怎么会学过估算军队人数这种技能?“我就看到好多好多,乌央乌央,像是一群狼,表情可怕急了。”   “诺佛斯的城墙后头,通常都是圣奴卫在保护吧?”格拉斯喃喃。   “出事儿了?”   “不买了,走,回去!”格拉斯握紧腰间的弯刀柄子,“等等,诺索伊斯,你那个兄弟还在山顶,你去看看?”   “我清楚,我清楚,为了伯比尼达我绝对不跑。”诺索伊斯·瓦勒罗斯举起双手,基情满满地回答。   当他们离开以后,泡泡香继续将自己的面庞藏在头巾的阴影里,就像是一匹慌张小心的小鹿,快步走在屋檐的阴影下,向洛恩王国的大使馆走去。   寂静无人的大街上,她看起来是如此孤单,她遇到的下一个人是个醉醺醺的伊班斧手,胆小的泡泡香立刻躲进旁边的小巷里,以避开这个可能给她带来麻烦的大汉。   然后。   眼下坠着眼泪刺青的脸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苗条纤细的身段。   一个结实的平胸女孩出现在了巷子里,抬起头时,手里正往怀中塞着人皮。   她褐色的双眼漠然无情。 第36章 山巅盟约(下)   【米歇尔·雷德佛】   巨钟敲响,快至正午了。   “不,这位大人,你不能上去!”他身后是徒劳的阻止声,当然拦不住他的脚步。   “我是洛恩王国的领主,红王面前的宫廷大臣,”米歇尔爵士摁剑攀登,不理会两边的圣奴卫,“如果有任何对我的意见,请致辞洛恩王国在此地的大使馆。”   他轻轻喘气儿,抵达了黑铁大钟的旁边。   在高耸的钟塔上,诺佛斯周遭的景象一览无余,白茫茫的大地间,无数的黑点正在移动,尘埃滚滚。   近两万民兵足以包围住自由团的营地,米歇尔没有看到任何战斗的迹象,那些自由团的骑手正守在壕沟与尖刺的旁边,诺佛斯给了一座废弃的军营以供驻扎,骑兵军占据了每一处残垣以居高临下。   另外一队民兵已经进入了诺佛斯,米歇尔爵士瞧见无数个旗帜飘扬在闪耀的长枪尖之中,无数柄超长枪,宛如群山的森林。   天杀的五千人。   并不太忠心的年轻谷地贵族一时间犹豫了一瞬,然后在立刻逃跑和为红王而战中间做出了选择,自高塔上飞奔而下(我看看有没有人会把这里看成“飞跃而下”)。   【莱雅拉·波顿】   “小姐,有一批民兵进城了,守门的圣奴卫不知是死是活。”   斧刃的消息当然是米歇尔带来的,我转头看了一眼,洛恩王国的骑士们正静静挤出去和外头的卫兵及扈从汇合。   “和圣奴卫一起守住山巅,他们请求时我们再帮忙,你的大使馆有防备吗?”   “有密道和密室。”   一场成功的政变名义与实力必须兼顾,否则会后患无穷。   毫无疑问,这个“破马者”总督争名于此,外头的武斗也没有停。   我点点头,继续瞩目眼前的争执。   作为人证的战俘已经被领走。   “很好,”这时候,在伯比尼达慷慨陈词之后,“破马者”继续,他在圆心绕着圈,走转在伯比尼达四周。   “你的诡辩似乎很有道理——”   “你想说什么,总督阁下?”伯比尼达一直面对他,双眸灼灼,“你是想说,那两个多斯拉克战俘,所谓的,信使身上的邪法,是真实的?难道你想指控我的女主人是巫女,或者妖婆吗?”   方才所有人都忽略了俘虏的话,没把莫波这具活尸给哲科的血盟卫带来的震撼当做一回事。   他们大概是觉得,大胡子僧侣认证过的君主不大会是巫师。   即便是巫师也不是总督能处理的事情,并且已经经过了教团的认可。   “这是我认知范围之外的事儿,”“破马者”表述道,“而在我认知范围内的,则是你依旧无法洗脱,你的女主人戕害诺佛斯的嫌疑,这不是小问题   我无法信任你们。”   他看了眼催促继续签订进程的总督“瘦子”,   “我们的同盟,究竟是同舟共济,还是引狼入室?   如果我和我麾下的民兵在南方战斗,鲜血洒进了洛恩河,结果最后却得知自己的家园已经在某个女佣兵的屠刀下沦为废墟。   所以,”他面向诺佛斯总督议会的所有人,   “我们无法采信这些外国人,同时我们现处于困难时期,为了诺佛斯的黎民,我要求成立调查团,详细了解当时的情况,以确保这位,”他戏谑道,   “红王,   不会谋害我们的故乡,另外,我想,   将颇尔达·库拉塔移交到我们手上,并保证您不会离开这座城市,   会是个不错的开始。”   “瘦子”总督问:“那我们面对的问题呢?”   “如果,这个新生的洛恩王国足够好心,当然会提供给我们多余的粮食与科霍尔森林的木材,助我们渡过难关,   以他们七神慈悲及怜悯的名义,   毕竟,”他看向我,眸带审视与玩弄,“我们不会拖欠,我们会交易,而非接受施舍,这非常公平不是吗?”   他的说法让在场人士动容,并且又将球踢到了我脚下。   其内容大概就是,诺佛斯要享受盟约带来的好处,同时,盟约签不签,就看调查结果如何了。   我敢赌,如果我真的答应了他,那他会有的是办法去影响这个调查团,到时候会出什么结果还用问吗?   我注意到周围总督的神色,他们确实更喜欢这个主意。   因为在这个方案下,诺佛斯不需要付出任何东西,又能收获好处,无赖得很,偏偏所有人都喜欢占便宜,而不乐意承担责任,人性如此。   民主决策制度真是烦透了。   【变脸少女】   咚咚啪啪。   领头的旗帜是诺佛斯人的斧头旗,来自圣奴卫的武器及妻子长斧,稍后是一幅敌意满满的画像,上头是猥琐的剥皮团士兵正在和多斯拉克马贼密谋,欺凌老实可靠的诺佛斯农夫。   对了,这座城市很喜欢这类简单的政治画儿,就和布拉佛斯人一样没上没下。   旗子后头皮革靴子敲打在石头路上,时而有个别人打个滑,然后被同伴搀扶住。   诺佛斯民兵军纪尚可,没有扰民,而是高声宣读他们的来意,他们整齐地列队开进各个关卡和要道。   “肮脏的佣兵企图染指这座城市!”   “肮脏的佣兵,染指诺佛斯!!!”   “还群山以公正!”   “还群山以公正!!!”   不用说,肮脏的佣兵正是莱雅拉·波顿,在自由贸易城邦里有不少亲王或总督出身底层,过去曾经以佣兵的身份讨饭吃,可是这绝对不代表雇佣兵会有多高贵。   她一眨不眨,直勾勾地盯着外头大街上的队伍,然后缩回脑袋。   “僧人。”她告诉自己。   目标是僧人。   在作为泡泡香的时候,她了解过这座城市,陪同莱雅拉去神庙堡垒时,更是以红王侍女的身份摸透了直达神庙堡垒大厅的路线。   如果要去杀掉大胡子僧侣——   她决定去获得一个身份,混进山顶。   在当下这场乱局中,这并不困难。   【莱雅拉·波顿】   “你的意见呢,红王,你是否有这样的诚意,居住在诺佛斯城里,直到一切真相大白?”“破马者”将囚禁说得很好听,“我保证诺佛斯的军队将会很快解决哲科的卡拉萨,在风雪中他们已经穷途末路。   至于南方的局势,据我所知赛荷鲁镇的虎袍军掀起了叛乱,一时半会并不着急。”   消息真灵通。   他现在抛出这个消息,无疑是断了我可能丢出的“军情紧急”这样的托词,并安抚忧心瓦兰提斯野心的诺佛斯总督们,好让这些总督同意他的想法。   他不止是想要对付我,还想要用对付我的名义,裹挟总督们承认他政变的既定事实。   我猜他入城的军队,一定是打着对付我的名义进来的。   然后,在他的军队掌控了这座城市后,即便是大胡子僧侣也不得不退回神庙堡垒中隐居。   他当然没胆子直接抹杀诺佛斯的精神领袖,可是对付圣奴卫,并不是太难。   只要大局已定,这些手尾都不算大事。   “我选择现在立刻签订盟约,因为你对科霍尔的工艺与骑士的武艺全无概念,‘破马者’,让我猜猜,是不是当初面对佛雷与慕顿家族联军的胜利给了你一些错觉?”   他们输是因为没有在野战里面对超长枪方阵的准备,也没有钱,重点是没有钱啊,傻比。   按照我对圣奴卫和民兵的观察,诺佛斯很穷,没有全身甲甚至半身甲。   对于全副武装的步战骑士,他根本就毫无概念。   至于我,老娘把带来的钱全花光了,你猜是为啥子!?   当初在蕾妮拉之吻那个隘口说得出“谁要是敢受伤,我就割掉谁的玩意儿去喂猪”这话,你猜面对民兵我会担心骑士受损失吗?   巷战,城市里,空间不大,莽就成了。   “什么!?你们听听!”他惊骇而狂喜,   即便是在这个时候,他还以为不管我如何选择,他都可以已经掌控住了时局!   “听听!”   “对,听听,”我喝了口梨子白兰地,在斧刃的协助下,解开披风,颁下王冠,握在手里“听听吧,总督阁下。”   啊!!!   大门被撞开,民兵躺倒在地上,长斧和长剑交加砍杀,不一会儿就成了肉泥。   圣奴卫很多身上都挂了彩,甚至还扎着箭矢。   可是我的骑士们全身包裹在钢铁里,毫发无伤。   他目睹了这一幕,手指放上自己的佩剑,突然将头转向我,冷光绽放。   而迎接这道冷光的,是左手间沉重的王冠!   碰!   长剑落在地上,叮当作响,我轻轻掂量着冠冕,右手手指间的军刀指着“破马者”的喉咙。   王冠的黄金饰板上头,似乎出现了一道明显的划痕?算是给后世子孙留个纪念吧。   “别激动,别激动。”   他惊愕地盯着眼前锋利的刃边,然后惊怒地盯着我,仿佛在问为什么。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明明都计划好了!   稍后斧刃将他放倒,我将冠冕丢在椅子上,拿起高脚杯。   “嗯,隔音不错,”我向周围的总督们祝酒,“即便是近距离的弩箭,也射不破的铠甲,各位盟友,可别错过,现在,有谁赞同‘破马者’,又有谁赞同与洛恩结盟?”   会议的文书将工整的文字协定递给伯比尼达,后者双手呈递到我的面前,我细细读过,确定没有问题,第二份内容和第一份也毫无二致。   尔后一张桌子被放在大堂的圆心,他们将这两份一模一样的盟约放好,我接过羽毛笔,在席恩和斧刃的帮助下起身,与大胡子僧侣同时签字摁印。   至此,洛恩王国与诺佛斯结为盟友,共抗南方的瓦兰提斯大军。   “现在,你可以动手了,红王。”   大胡子僧侣起身,“各位总督,请将你们的乡党从民兵团里带走,是时候了,这场闹剧现在该有一个结局。”   “我的荣幸,尊者,”我微微一笑,“进攻‘破马者’的宅院,拿下没有圣奴卫守卫的城门。”   当反对者跳出来的时候,无须多言,我们已经有了默契。 第37章 圣堂   叫骂与金属交击的声响轰鸣在外头。   “圣奴卫成立之初,敌人绝对不是当时势力昌盛的安达尔人,而是一些诺佛斯的居民。   曾经有很多次,有人想要反对教团的统治,他们称呼自己为‘长胡子’。”   听起来,这些男人就像是为了留胡子而战。”   这个老和尚举着火把,走在我的前面,神庙堡垒里的小道足够低矮,不是为我这样高个儿的女人设计的。   “这么说,‘破马者’和他的同党,只不过是其后人?”我小心地躲开头顶的树根,“这是在向上。”   “我们在前往山顶的路上,”大胡子僧侣摇了摇头,停下脚步看着我,“打破森规戒律是长胡子的诉求,可是,有一百个人就有一百个不同的意愿,打破之后要构建一个怎样的城市,他们意见不一,结果就是,失败,失败,再失败。”   你也知道你们这是森规戒律?   他大概看出了我眼神里的讥嘲,厚须里的双唇露出一抹笑意,“在最早的时候,戒律比现在还要森严,不止是不准留胡子,在很久之前,教团会驱逐或者杀死一切会长络腮胡的男性,还有畸形人、侏儒、天生的残疾。”   然后我们继续往上。   “一开始时,教团在这里的地下发现了真神,教团当时有感于瓦雷利亚人的奢靡,洛伊拿人的淫乱,还有安达尔人的偏执,遂意图在这个圣地缔造一个更加完美而理想的世界,每个人都依照规则行事,杜绝一切不完美的个体。”   “这和胡子有关系吗?”   “当时的大胡子僧侣认为,胡子意味着不受羁束的野性,侵略,霸道以及雄心壮志,造成了这个世界动荡不安,因此,只有受过严苛训练且富有智慧的僧侣才能拥有胡须,其他的男性,则应该被抑制,好让他们的蠢蠢欲动,不会让这个社会发生动乱。”   啧啧啧,男性的原罪。   “你又是怎么想的,红王,贯彻规则难道不是很有必要吗?”   “前提是必须听取诸人的意见,而不是一味地将自己认定的规矩灌输给他人。”   他没有否认,“我们确实如此做了,总督议会就是为了了解各方想法而设置的,可是,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每有一个总督提出自己的建议,就有十个总督会表示反对,他们终年争吵,耗费了教团极大的心力去甄别到底哪一些有用,哪一些无用。”   “确实如此,”我承认,“可是,及时了解下头的想法,总比每一次都要花力气镇压来得好,或许,原因是因为总督总有私欲私心,为了自己的目的会裹挟民意,你不止要总督议会,你也需要听取奴隶和贫民的想法。”   “没用的,”他摇头叹息,“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欲望比别人的更重要,意见永无止境。”   我们抵达了光亮处,阴沉的黑云下,三座巨大的钟塔矗立在眼前,其后全城景色一览无余。   安静的棕袍兵就像是堤坝一样拦住了整齐前进的民兵方阵,钢铁之躯杀进其中,掀起腥风血雨。   好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   【诺佛斯山巅】   咚哒哒哒,咚哒哒哒。   尖利的哨声响起,对面的民兵团开始随着鼓声前进,他们手中的超长枪与地面平齐,第二排的长枪搭在前一排的肩头,只是瞧着,就让人心生畏惧。   双眼透过头盔的缝隙观察着前方,双手执握长剑,五指不断放开合拢,米歇尔爵士有些口干舌燥。   他的紧张绝非毫无来由,毕竟,骑在战马上冲锋是一回事,步下面对着一支秩序井然的军团,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身着坚硬不摧的铠甲可以让人面对长枪的刺击时毫发无伤,但是,眼前数千之众的敌人依旧会让人心有揣揣。   “双手剑,双手剑!准备好了吗!?”   “为了红王!”   闷然的怒吼响起在头盔里头,   数只北境双手大剑竖立而起,这些汉子人高马大,身上是钢铁甲胄,手里的武器足有一掌多宽。   “剑在我手,敌在我前,洛恩万岁!”   双手剑士齐齐发喊,身着堪比自己体重的全身甲,先后向敌人的方阵发起冲击,米歇尔爵士和其他的骑士与扈从跟在他们后面,再后头是剥皮卫兵与各家的卫士,   两百人,只有两百人,冲向了千名诺佛斯的精锐民兵!   “抵住!”对面的军官下令,他们的第一排士兵半蹲,第二排士兵拉开步子弯腰站好,只是一瞬间,洛恩王国的骑士们面前就出现了一堵由枪尖构成的坚墙。   双手抡起,大剑招展,接着一挥而过!   木屑飞散,钢枪矛头被一举扇开,在锋利的大剑撕碎了指向主人的尖锋,将身无片甲的诺佛斯人暴露在骑士面前!   “吼!”一轮又一轮,旋转的双手剑又拍又切,这些剑士身上的铠甲凹痕无数,却没有被穿透,他们近乎完好无损地打散了自己面对的超长枪。   然后——   米歇尔一头撞进来不及拔出短兵的民兵中间,长剑几乎在同时砍开一个倒霉鬼的胸腔。   有些骑士还带着无用的盾牌,此刻也将盾牌当做了锤头,狠狠砸向对方的脸,染血的斧头、沾着脑浆的页锤不断挥舞,扯裂了进攻洛恩王国将士的方阵。   【神庙堡垒之台】   “简单的一些食物,我想经过一个早上的会晤,您也该有些疲惫。”大胡子僧侣一展袖袍,石头桌子上的食物确实够简单,白面包、黄奶酪还有蔫巴巴的西红柿,而且已经凉了。   不过按我的习惯,先保证吃饱,再寻求美味佳肴,所以我安然进时,同时,观察下头的动静。   当我的骑士在上演又一场屠杀时,我正眺望棕色的圣奴卫抵御另外方向的诺佛斯民兵,他们手里的长斧明显比长枪更适合步战,以至于在双方的阵势拼上时,诺佛斯的民兵团不得寸进。   “不错的纪律,双方都不错,如果是维斯特洛的民兵,这时候已经溃散了,”我赞扬道,“您有一支非常优秀的军队。”   我很怀疑,之所以让民兵用超长枪,是不是就是为了克制他们?   从大胡子僧侣的角度出发,长枪可以抵御多斯拉克的骑兵,而长斧在城市巷道的环境下远比长枪灵活,可以让圣奴卫克制民兵团,对于大胡子的教团来说,这就形成了一个不错的制约机制。   “我们曾经教导诺佛斯的子民使用长斧,可是随时时间的变迁,我们面对的敌人逐渐变成了多斯拉克海上的卡拉萨,所以,慢慢地,长斧变成了长枪。”他解答道,“您那些贵族与卫兵的铠甲如此精良,看来他们都很富足。”   “这是借钱凑得,”我舔了舔指尖的豆酱,也不知道详细的配方是什么?“都是一些次子或者私生子,徒有剑术和技艺,没什么太好的装备。”   “那是您借给他们的?”   “我替他们向工匠们赊账帮他们定制铠甲,并以红王的信誉保证偿还,利息是半分,他们自己要额外给我两分作为我替他们担保的代价。   所有这些都可以从战利品里头扣,不用经过他们的手,考虑到这些铠甲的可靠程度,挺划算的买卖。”   “如果他们死了,就一点都不划算了。”他提醒。   “他们死了就说明铠甲制造的不合格,”我狡黠地告诉他,“军事用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制甲匠问罪了。”   如果质量没问题,那铠甲还可以回收利用,   如果连回收利用都做不到,说明我打了一个很惨的败仗,那时候我还担心赊账还钱的问题做什么?   他轻轻一叹,“祝您长治久安,亚梭尔·亚亥。”   我们看了一下,半途中,神庙堡垒之外,“破马者”开始嚎啕大哭,其他的总督已经消失不见,多半是去寻找自家送出来的男丁,免得在战事里全死了。   “我看够了,”我起身,冲锋的民兵意志已经开始动摇,他们依然坚持铁律,可是很明显,动作已经不再和之前一样坚决。   他们正在易帜的前夕。   “我会在明天离开诺佛斯前往女王堡。”   “后天吧,”他建议,“我们可以安排船只,顺流直下。”   反正在娜恩河封冻之前就好,如果那条河会封冻的话。   我们俩原路返回,前往大胡子僧侣们所在的圣室,见他们最后一面。   如果不出岔子,诺佛斯我是不会再来了。   转过一个过道,我嗅到了一股不好的味道。   血腥的气息!   大胡子僧侣的身上是老人特有的腐朽气儿,这不是他们身上的味儿,他们甚至不吃荤腥!   至于我,我今天沐浴后用的香水是葡萄柚、甜椒和北境的杉树叶,也没有亲自杀过人,更不会是我。   那是什么?   我握住腰间的军刀,警惕地看了眼身边的僧人。   “你们这里死过人吗?”   他摇了摇头,看朝小道,又瞧了眼我,模样不像是早有预谋。   我打量了一下他身上的粗亚麻袍子,不确定有没有防身用的武器。   这可是政变的时候,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   “小心。”我拔出军刀,斜挡在自己身前,抢过他手上的火把,缓缓前进,他佝偻在我身后,亦步亦趋。   墙壁上的火把照耀下,我看到了一滩血渍,颜色已经开始发黑。   另外一个大胡子僧侣躺在地上,脸上是一道狰狞的血口!   然后,是圣室的门口。   粗布袍子毫无形象地扑在地上,鲜血溅在石壁,还有地面。   六个都在,全死了。   呼!   突起风声!   “是——!”   碰!   还来不及细想,条件反射让我手指抄上军刀的刀脊,双膝微曲!然而我却没有接到招,一把镀了黄铜的尖头长斧中途一转,横劈向正要叫喊的僧人,躲在我背后的那个!   我军刀刺出,却被灵巧地躲过,回头一看,那个大胡子僧侣已经没了脑袋。   草!   这难道是那些“长胡子”后人政变的又一环!?   我看向袭击者的脸。   这是一个圣奴卫,带着头盔和胸甲,一条红色的绶带披在甲前,他收回长斧,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军刀面对长柄非常不利,不过他只有胸甲和裙甲,而我的躯干、腿和手都包裹在铠甲里头。   奋力一搏我有机会!   上!   我后脚一跺,借力将军刀推向他!   可他不但没有接下,反而丢下长斧向黑洞洞的道口跑去。   留下站立着的我,和七具诺佛斯统治者温血未冷的尸骸!   我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是那些还在执勤的圣奴卫?   还是,叛变的圣奴卫?   即便没有叛变,依旧忠心,他们看到这一幕会想什么?   眼前的地道如此黑暗,吞噬了一切光线,   可是我别无选择。   我意无反顾地跟着已经渐渐远去的敏捷步伐,跑向了神庙堡垒的地下。 第38章 未知的地下(上)   【圣室】   莱雅拉生怕会引起误会。   确实会,不过,毕竟诺佛斯人并不蠢,他们很慌。   “我的大人,看守神庙堡垒的圣奴卫在自杀前说过一件事,他们中有个人失踪了,没有发现尸体,而这些尸体都是由斧头的劈砍造成的,力道很大,如果是军刀,不会造成这样的创伤。”   骤雪方歇,与大雪一起停下的,是诺佛斯的内乱。   可是平定了内乱的功臣们却无心庆祝胜利。   “没人活下来,”眉间凝重地皱起,总督“高个子”和“虔诚者”不安地目睹着圣奴卫整理大胡子僧侣的仪容,“他们都走了。”   “而那位红王也失踪了,”这是另外一个总督“瘦子”,“她大概是去追逐凶手。”   去了真神的住地。   现场的脚印表明至少有九个人出现在圣室附近,红王,去询问大胡子僧侣是否要进餐的圣奴卫,以及七位死去的领袖。   通常来说,进入圣室是禁止携带武器入内的,可那个失踪的圣奴卫数十年来都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由于山顶被攻击,其他的圣奴卫并没有注意他是否带了兵器。   嫌疑很大,可是没法抓。   在场的人面对黑洞洞的通道,一个都不敢去一探究竟。   “我们拒绝让洛恩王国的人入内,他们情绪焦灼,如果不安抚好,恐怕立刻就是另外一场战斗。”   全身甲给几位总督留下的印象绝对足够深刻。   “准许萨博奥·库达(斧刃)进来,毕竟他也算是诺佛斯的一员,其他人——”“高个子”摇了摇头。   其他人,缺乏诺佛斯人的信任。   一位圣奴卫手持一张纸条进来报告,“大人,这是大胡子僧侣留下的遗命,关于下一位教团成员的选择,那位新的尊者还有三个试炼没有完成。”   不定期地,每一位大胡子僧侣去世之后,都会从那些年轻的修行者中选出一位成为新的大胡子僧侣。   可是,同时毙命的事儿一发生。   谁是下一个?谁来领导诺佛斯?   “我们没有时间了,”一位总督开口,“群山需要头脑与声音,让他立刻主持神庙堡垒。”   会有很多问题。   大胡子僧侣拥有难以计数的秘密、知识与记忆,他们不通武艺,却能教导圣奴卫如何作战,他们寡言少语,却会指导总督如何料理政治。   更关键的是,大胡子僧侣掌管着诺佛斯山下的秘密,与真神直接通话,如果没有人做这件事,会发生什么?   诺佛斯的建立,就是为了看守真神,如果这条根基被砍断,还会有诺佛斯的存在吗?   神会怎么想?   “大人,大人!”另外一个圣奴卫冲了进来,“大人,大事不好!所有的僧侣,从幼童到老人全没了!”   “什么意思,全没了!?”   “正午时,他们在寺院的地下室避难,吃下了一口锅里煮的菜粥,然后就——,死了。”   “有没有活着的!?”“虔诚者”总督紧紧抓住报信人的手腕,“哪怕是能喘气儿的也行!?”   “没了,”圣奴卫说,“他们都没了呼吸,身体变得冰冷,负责守卫僧院的圣奴卫告诉了我这个消息,现在已经集体自尽。”   “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虔诚者”双手崩溃地抓住了自己的脸,“诅咒,是什么诅咒?!还是神罚?!”   “冷静,你是总督!”   “诸神啊,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   【未知的通道】   一只火把能燃烧多久?   恐怕并不太久,这只是用油浸透了亚麻布,绑在木棒子上制作而成的,我感觉火苗已经渐渐衰弱,空气也阻滞起来,让我呼吸有些不顺。   是时候回返了?   其实我在下来之后不久就试图往回走,毕竟我是一国之君,而且这桩谋杀有迹可查。   只要躲过发现行刺时情绪波动剧烈的守卫,后面,就可以冷静地与他们一起慢慢了解事情的经过。   可是,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别说回去的路,在前进了一段距离之后,我就失去了那个圣奴卫的踪迹,也失去了方向感。   这里并不复杂,一条道走到最深处,没有任何的岔道。   可是偏偏,我找不到回去的路,我转身,向后方走了很久,走到现在。   不仅没有靠近圣室的感觉,反而火把将熄,空气变得凝滞。   这不该是往回走时会遇到的事,这是在往下继续探寻,才会发生的事!   绝对,绝对!绝对不该发生在正返回地面的我的身上!   大口喘着气,我继续挪动脚步,却又停了下来。   面前出现了一具骸骨,指头正挽住自己的脖子,衣服已经破烂,两个空洞的眼眶正在盯着火炬之光。   我看了一眼,就无暇去考虑它为什么要握住自己的脖颈,眼下的境况实在太过不妙。   这是徒劳无功,   这个地方有猫腻,   走不出去的。   一股无能的愤怒弥漫在我的胸腔和鼻腔,喘息更加急促,这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有了想哭的感觉。   怎么办?难道辛苦了那么多年,忍受住了卢斯·波顿的折辱与猜忌,君临的权力斗争和在厄斯索斯开疆扩土之后,我要死在这种阴暗的地方,不为人知,无声无息?!   现在外头又会发生什么,国王失踪,洛恩人甚至可能当场和诺佛斯刀剑相对,在北方引起另外一场战争!   我必须得出去,在事态变得难以控制之前!   在我被困死在这里之前!   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在往回走,   却像是,在继续向下,向那个我不愿意去的地方,那个所谓的真神在的地方走去呢?   往回走,却回不去。   必须继续,去真神的地方…   我明白了,没有回头路,只有看到了真神,才有机会解脱。   那么真神在哪?!   别无他法,我继续向前。   ……   不知今夕何夕,我感觉过了一万年,又感觉距离我踏入这条通道不过一分钟。   火焰更小了,我感觉自己正漫步在漆黑的长夜,侥幸躲过了冰蜘蛛和异鬼的搜索,正在寻找食物和挽救人类的答案,那个唯一的答案。   温暖的地热正在将我包围,同时迎来的是更艰难的呼吸。   我记得,当初在君临的海港,多米尼克掐过我的脖子。   或许一切都是幻觉,我那一年多在海那边称王称霸的记忆,不过是我被兄长杀死前,最后弥留时刻看到的泡影?   我记得我表面上强硬如铁,内心中却有个小女孩在哭泣,他如此无辜,所有的亲人都死于我手,而在我灰暗的成长岁月里,他却是我唯一的光芒。   为了复仇,让一切得到配平,最终熄灭了光芒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他的妹妹,莱雅拉,恐怖堡之女,我杀死了他的父母,让他的家庭破灭殆尽,远离了他对我的关爱与期望。   阻止我呼吸的,真的是他扼住我脖子的手?   不,是我的愧疚,久别的愧疚,属于女孩而非女人的愧疚,就像是狼的獠牙,熊的爪子,将我的五脏六腑搅动成团拼命撕扯,然后统统丢弃。   再不然,让我窒息的其实是在恐怖堡野林中陷入死亡的感觉?   根本就没有什么死而复生的奇迹,另外的世界和穿越也纯属小孩子的遗梦。   有的是得逞的小剥皮和臭佬,以及没有我半点踪迹的,冰与火之歌。   我一步一步往前踏,纷乱的臆想就越来越繁杂,   我一步一步往前踏,纷乱的臆想越来越繁杂,空寂的石头隧道里响起了乐手的琴声,吟游诗人在轻唱《橡木骑士与月姑娘》,随着《怒火燎原》之歌响起,我仿佛看到“征服者”伊耿高傲地下令,“黑死神”贝勒里恩龙炎出口,将赫伦堡及叫嚣主人的吞没,一同葬身的还有其他的王者。   先知耳语在我身边,告诉我布兰才是人类的希望,史塔克的磨难是为了拯救世界;女巫轻揉我的双峰,呢喃着真正的光明使者及救世主,远胜异乡之魂成千上万倍;银发的美人在梦中尖叫,亚夏的影子在灰色的城市里起舞,月行者跪倒祈祷在草原上,无魂的神像在颠簸的马车中被运过两匹巨马构成的城门,血泪横流。   意识在模糊,视线在模糊,我机械地行走在大地之下,看着脑海里浮现的失望与微笑。   要死了吗?   这就是,恐怖堡的女儿命绝的日子?   终于,火熄灭了,   我下意识地闭眼。   黑暗之潮汹涌而至,顷刻间,将我吞没。   【洛恩王国大使馆】   大门被打开。   “红王在哪?”拿掉头盔的米歇尔扑了过来,却被来人一把推开。   “收拾你们的武器,铠甲,和一切,立刻出城,去自由团,现在,马上!”   斧刃的声音如此急切,让在场的所有人屏住了呼吸。   “红王呢?”席恩小声问,“她侍女不见了,是不是那个泡泡香去找她了?”   “大胡子僧侣死了,红王就失踪在附近,”斧刃声音非常快速,   “总督和圣奴卫并不怀疑我们,但是这里的百姓未必会这么想,很快,最迟不超过三天,各种流言蜚语就会四散而出,你们会成为众而矢之的对象!你们必须和自由团汇合,那里有足够的马!”   “我们必须要找到国王,哪有抛弃主君自己逃跑的骑士!?”   “那你呢,”席恩打量着斧刃,“你要去哪?”   “我坚守此地,守在神庙堡垒,等她的消息。”   “我不相信你,这里的卫士,骑士和扈从,使命只有一个,别看我们是自由人,我们就和你们这帮奴隶卫兵一样!!”米歇尔爵士抓住了斧刃的衣领咆哮道,“保证那个该死的,天杀的,失踪的女人活着,活到我们全都没命,活到老死在床上!” 第39章 未知的地下(下)   黑暗的大海包围了我,我的双肺正在枯萎,气管慢慢干涸,半张的红唇吮吸不到半点活力。   慢慢的沉沦发生在了我身上,光芒正在黯淡,黑幕外的万物正在离我远去,我感觉得到,一切都将寂灭。   “红王?!”   陌生的声音正在呼唤。   “那个荣光,那个威严!”   是谁?   “醒过来!”   我感觉自己被一股巨大的力道扯向深海之外,那一瞬间,灼目的光晕重新将我包围,我融化其中,大口的一吸,空气猛然充斥在了胸腔里,让我的肋骨和血肉发疼。   “咳,咳!!”强烈的不适让我摁住自己的锁骨,然后是心窝,腰部弓起,就像是一只虾一样,   我紧紧闭着双眼,生怕将眼珠子也咳了出来,“咳!!!”   “红王?”有人拍着我的背,我使劲儿喘着气,抬头时发丝缭绕在我眼前,叫我看不真切,只见到一片黑暗中,有灰暗的银发在晃动。   亚里安?   他为什么在这?   难道说,我濒死时最后见到的景象居然会是那个男人?!   我以为会是多米尼克,哪怕卢斯·波顿也比他更有可能。   我捋开遮挡眼前的青丝,看到的五官却不是亚里安·青枝那阴柔的模样,更加有棱角,有活力,更符合青葱年华给人的观感。   是诺索伊斯·瓦勒罗斯,我在赛荷鲁江畔捡到的男人。   他?   “为什么是你,你为什么在这里?”   【自由团驻地】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亚里安坐在大帐的首席,这正符合王后的地位。   可是,并没有人真的将他当做红王之下最高贵的角色,在他面前他们争个面红耳赤,毫无顾忌。   “你就不该让那个奴隶去找我们,”米歇尔斥道,“多想想清楚,年轻的格拉斯,”尽管格拉斯并不比他大多少,“他没找到山顶,他跑了,跑了!”   “他在我这没什么用,”格拉斯反击,“在这个时候,如果他不跑,搞不定我还得杀了他,跑了正好!”   “那另外一个俘虏呢,那个伯比尼达,像个娘们的那个?”   “锁起来了,”席恩倒是很镇定,“不过你们也看到他在总督会议里起了不小的作用,所以还在做事,后头如果和诺佛斯人交涉,我们还得放他出来。”   “那个泡泡香也不见了。”斧刃再度核实。   “没错,”格拉斯说,“我和诺索伊斯见到了她,在布拉佛斯大道,然后她就不见了,昨天到处都在流血,谁知道她是死是活?”   “好了,这些奴隶不顶事儿,”亚里安终于开口,“我们目前首要的,是两件活儿,第一个,找到红王,第二个,避免和诺佛斯开战。”   “和诺佛斯开战?”米歇尔提出质疑,“就是他们弄丢了我们的国王,便是将这城市给屠杀干净又有如何?!”   “我们只有四千人,他们有两万,即便打垮了‘破马者’的亲信,他们的民兵数量依然将近两万,还可以加上圣奴卫!”亚里安强调,“你难道想要率领骑兵向长枪方阵冲锋吗?那你去,去吧!”   “我们还有盟约,红王失踪前就签订了协议,”斧刃援口道,“只要冷静地磋商,并保证盟约有效,那就可以相安无事。”   “他们长胡子的教士全死了,我听说,”席恩凝重地揣测道,“现在恐怕局势不会太好。   恐怕不是要想要不要开战,而是要想,怎么保全这支军队了。”   “你们看这样行不行,”亚里安询问在场众人,“斧刃说,国王去了那个真神的住所,所以,诺佛斯人不敢让我们进去。”   “是的,我们需要潜入那里吗?”   “戒备森严,”斧刃摇了摇头,“出了那么大的事儿,除非你攻克诺佛斯,杀光圣奴卫,否则是进不去的。”   “我是说,”亚里安组织着措辞,   他想到自己要说的这番话,心里不禁有些妒忌。   可是,这或许是对双方最好的解释,对当下状况最合适的说法。   “大胡子僧侣生前与红王有晤,就在他们的圣室里,我记得这对诺佛斯人来说是很难得的荣誉,对吗?”斧刃点头。   “大胡子僧侣生前让红王与他们平起平坐,这几乎就是告诉诺佛斯人,以对待教团的规格来对待红王,可以这么解读对吧?”   “是的,”席恩有些迷惑,“但是大胡子僧侣死了,现在是那帮世俗贵族总督在处理事务,他们在讨论该怎么办,还在全城寻找修士。”   “然后,现在,红王莱雅拉·波顿去了真神的处所,”亚里安没有理会席恩,而是继续自己的谈论,   “她拥有同大胡子僧侣一样的地位,拥有同大胡子一样的待遇,如果,她从真神的地方归来,是不是可以说,诺佛斯的神已经认可了她?   那么,她就该是下一任诺佛斯的统治者。”   大家一时安静,为这惊人之论。   “不,诺佛斯人不会接受,”席恩嗤笑出声,看着每一个人,“这太荒唐了。”   “如果一个国王死了,让另外一一个被承认有继承权的国王来继位有什么问题?”   亚里安自问自答,“国王没了,依照血统与地位,继承者依旧该是国王,而不是总督,这样,大家才能按照自己的血脉与位置做事,循规蹈矩,避免国家发生动乱   现在,假设把大胡子教团看成君主,那么,如今诺佛斯的教团本身继承已经断绝,斧刃说所有的僧人都被毒死了,   在这样的前提下,依照诺佛斯过去的承接习惯,统治者需要被前一任以及真神认可,   那么,除了莱雅拉,还有谁?”   “你的意思是?”   “我们是诺佛斯的盟友,在这个混乱的时刻,我们该继续与之前支持同盟的人保持接触,尽可能地争取这些人的支持,尽可能地说服他们接受莱雅拉成为他们的君主,并游说其他的人,”   亚里安告诉众人,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努力让诺佛斯人接受我们派遣一些卫兵进入神庙堡垒寻找红王。”   “然后国家再度多一块领地?”米歇尔爵士大皱其眉,“当下的诺佛斯需要粮食,需要外界的援助,这可不是什么风水宝地。”   “冬天总是会结束的,群山藏有无穷无尽的田地、森林、猎物与矿产。”亚里安答复。   “如果我们这么做,”斧刃小心地说,   “最好的结果,就是合邦,   最坏的——”   席恩倒酒接话,   “愤怒的诺佛斯人会撕碎我们,所有人,战争将不可避免。   对了!”席恩耳根一动,警觉地问,   “其他国家的人在做什么?”   【未知的地下】   这个地下绝非真的是漆黑一片。   当我再度恢复意识时,所见之处是各色的蕈类,它们从石缝中生长出来,悠闲地垂落着菌丝,用粉红、淡蓝或者紫色的淡光为道路提供照明。   我猜这些奇形怪状的蘑菇,大概是不能吃的。   诺伊索斯蹲坐在我面前,神情极度关心,可是在粉光的渲染下,看起来就像是喝醉了酒,让我不禁疲惫地莞尔。   “至少会笑,说明你没事了,国王大人。”   我点了点头,又虚脱地躺倒在地,不想言语。   “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双手抓死了自己的脖子,拉都拉不开。”他打量四周,“我们天杀的是在哪里,这些蘑菇能吃吗?”   一遇难第一个问题先想到吃,我觉得这个瓦雷利亚血统的瓦兰提斯人一定是搞错了出生地和国籍。   “你可以试试,如果活着,就写本地下生存指南的书,如果被毒死了,那当我没说。”   “嚯,原来红王也有这样的一面嘛。”   “否则呢?”   “你该冷冷地盯着所有人,鼓励勤奋,杀死偷懒的。”   啥,我是这形象吗?   有吗?   这帮人是怎么看我的。   “你可以再把君主的威仪解释得更奴隶主一点,诺索伊斯,对了,”我睁开眼睛,“你是怎么下来的?”   “这个,说来可是个很长的故事。”   ……   我喝了口他的水壶,考虑到未必能找到水源,只抿了一口,嗓子眼里依然火燎燎。   “所以你,觉得泡泡香有问题,就跟踪,然后发现她换了张脸,杀了个圣奴卫,混进了神庙堡垒?”   “我是来山顶找你们的,”他袒露,“这是格拉斯团长交给我的事儿,他当时要赶去自由团的营地,让我来报信说诺佛斯军队进城了。”   “啊,那可以理解,”我思索,如果真是诺伊索斯猜测的那样,确实,他在往山上赶,那个女人也是如此,都要躲开大路上的军队,半路碰见很凑巧,但是不奇怪,“可是你凭什么做这样的推断?”   “我胆子小,”他挺实诚,“要被无面者料理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儿,所以其实没敢跟太紧,   在赛荷鲁镇的时候,我亲眼目睹了赫拉卡因之死,他是白狮骑兵的头头,当他死时,所有人都以为是我做的。”   “这就是说,你怀疑是无面者是有原因的,继续?”   “我当时看到了人影,我看到泡泡香的衣服被丢进了下水道里,”   “或许她是被杀了。”我发对。   “不可能,脚印依旧,虽然不明显,但是能够看得出来,而衣服不再,这绝对不是被杀了。”   他继续,   “然后,我看到了尸体,在井里头,拴着一个石头。”   “这你都看得见,没有其他目击者?”   “我怀疑那个井正是供应神庙堡垒的,当时可能她要下毒,结果遇到了圣奴卫,   这时节天寒地冻,本来就没多少人会出现,我倒是很奇怪为什么才有一个圣奴卫出现在那,巡逻不该是一队人吗?”   要让一个人落单有很多办法…   他没纠结:“我进入了神庙堡垒,从背后爬山上来,躲开圣奴卫的视线与巡逻线路,我看到你和那个大胡子僧侣从阳台上进了屋,就跟着进去了,离了蛮远的一段,我怕如果我出现会被你或者圣奴卫杀掉。”   哇,这么会尾随跟踪,真是变态。   “总之,我很小心地走在屋顶和墙上,借助阴影遮蔽自己,并且不去注视她的背影以免她察觉,”他严肃地说,   “你知道吗?红王,你们在和我们作战,不管是哪边获胜,都会对布拉佛斯产生威胁,所以,给你们的边疆制造一点小小的麻烦,是很符合布拉佛斯想法的。”   布拉佛斯和瓦兰提斯两强抗衡,布拉佛斯在厄斯索斯西边的狭海称霸一方,他们几乎压制住了另外一个城邦罗拉斯,并和伊班人在北方的颤抖海有冲突。   同时,在南边,三女儿城市:密尔、里斯和泰洛西这个争议之地也有布拉佛斯人在背后操纵,过了三女儿城市所在的群岛海湾之后,就是瓦兰提斯人纵横的夏日之海了。   在陆地上,安达斯山脉将布拉佛斯与厄斯索斯大陆的主体部分隔绝开,布拉佛斯很难对大陆产生影响。   如果要影响大陆的话,最近的是从两个方向:   一个是布拉佛斯海岸南边的潘托斯,在过去经过多年战争以后,基本上已经被布拉佛斯所压制。   另一个,就是布拉佛斯东边的城邦罗拉斯,以及从罗拉斯进入诺佛斯山脉这条线路。   很显然,如果我是布拉佛斯人,我绝对不会想要看到一个国家同时控制住潘托斯的东方和诺佛斯城,这几乎就是抑制住了布拉佛斯人的陆地扩张。   而现在,就有这么一个国家出现了,洛恩王国。   同时,瓦兰提斯依旧在和布拉佛斯于海上抗衡。   那么,如果这两个国家,陆路上于布拉佛斯有阻碍的洛恩王国,和在海路上与布拉佛斯对抗的瓦兰提斯发生战争。   那对布拉佛斯最有利的,无非是两败俱伤,双方最后疲于奔命,而不是决胜出一个自由贸易城邦的霸主和统一者。   这些道理我很清楚,毕竟布拉佛斯很强,我当然要防备着她,这个秘之城,瓦雷利亚最叛逆的私生女。   可是,那座城市底牌太多,月咏者、铁金库、紫船舰队还有无面者,有些招数我难以招架。   最麻烦的是,就和拉赫洛的红衣教徒一样,布拉佛斯的月咏者和无面者很可能秉承什么宗教目的去做事,在缺乏足够信息的基础上,这会让人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事逻辑。   我就特么很不能理解为什么红神的教徒一直要针对我。   “那,在你我建立互信之前的最后一个问题,诺索,我能这么叫你吗?”   “你也可以叫我‘笑猴’,”他笑嘻嘻地说,“可以。”   “为什么我受了影响,你却没有事?”   “我不知道,”他耸了耸肩,可爱地鼓起一边脸,“我连这里是哪里都不知道,我就看到你在掐死自己,然后费劲阻止了你而已。”   “行吧,休息一会儿,我们继续往前走。”他面前的红王无奈而放松地继续躺下。   ……   我们不知道向前走了多久。   地下的世界其实并不乏味,有五彩斑斓看似人畜无害的发光蘑菇,还有以蘑菇为食的蜈蚣和虫子,它们的影子阴森恐怖,极度怕羞,看到我们就立刻消失无声。   “你意思是说,我们必须一直走,否则就回不去?”他好奇地问。   “是的,”我承认,“我尝试回返,结果就差点掐死了自己,或许是你一直在向前,所以没有。”   “那——”   他本来不时转首和我说话,这会儿突然回头盯着我,目不转睛。   “怎么了?”他的表现让我发懵。   难道说,我脸上有什么古怪?   或者说,我的背后有什——   “我觉得你很适合地下。”   哈?   这话说得,我很适合地下?是说我心理适应力强,在经过了恐怖堡那间密室的锤炼之后,不但不怕黑,还能在这跟他谈笑风生?   简直就是为了那些又黑又可怕的地方而生的女斗士!   “为什么?”我不由好奇。   “你这么白,眼睛这么灰,在这么弱的光下头,就和鬼没啥两样,所有东西看到你都会被吓死,你可以称王称霸,用不着再欺负你的国民。”   神了!   我不好看吗!?   “脸伸过来。”   “干嘛?”   啪!“啊!你打我!”   “脱了铁手套打你,快感谢我。”   他委委屈屈地继续带路,揉了揉脸。   这条路似乎无穷无尽。   诺索倒是和我混得蛮熟了,我甚至答应如果我占领了瓦兰提斯就让他当唯一一个执政官,结果他不乐意,要我占领以后放过他那一家,行吧。   他则答应如果洛恩王国被占领,可以悄悄放了我,或者跟我私奔(?)。   反正,落到这个田地,那么深的地下,多半是要被困死在这了,又出不去,相互之间的狗屁承诺随便甩就是。   最终,当我发现自己双腿稍微有一点点内八,导致膝盖压力有些大(主要是痛),觉得自己的双腿酸痛地快断了的时候。   我看到了终点。   一个晶莹灵动的漩涡在路尽头的石壁上缓缓旋转,加上满墙的光点,就像是银河一样。   我看到漩涡和星光都是蘑菇。   可是,正常的蘑菇不该是这样。   作者的话:五千字章!今天可能双更或者三更哦! 第40章 群星之门   “这,   这!   这是什么鬼玩意儿?啊,抱歉,红王,踩你脚了。”   诺索伊斯后退了几步,撞到了我,我下意识地推开,没有别的反应。   因为我正在眼观面前的银河,闪烁的菌类,   它们慢悠悠地旋转在石壁上,一闪一黯,光色是均匀的浅蓝,美轮美奂。   并且古怪。   在这无声的世界里,为何会有星象出现?   我突然理解了。   群星就位教为何要用螺旋来作为符号?那就是星系,布满了一望无垠的夜穹。   “这是群星,”我告诉诺索,“这就是,天上的群星。”   “不可能,我没看到星空是这个模样。”   “那是因为这颗星球和我们本身就置身于群星之中,你怎么可能站在街巷里,却能看见城市的全貌?”   “你是说,这里有一个是我们,站着的地方?不可能。”   我回头看了一眼他在幽蓝光芒中的脸庞,“为何不可能?”   “很多人说世界是平的,在乌龟、甲虫或者什么动物的背上,甚至在一朵花的花瓣中央,再或者就是被一个罩子照着,”   我扬眉瞅着他,让他红了脸。   “好吧,即便是说世界是圆的吧,是一个球,依照神庙堡垒和其他僧侣的说法,那么世界也该是巨人的眼珠子,闭眼时便是寒冬,睁眼时则是夏天。”   “或许吧。”我懒得和这种幼稚而迷幻的世界观较劲,眼神逡巡在群星之间。   过了好久。   “你在看什么?”他问。   “我在寻找我们所在的星球是在什么位置,以及这个星象想要说明什么,亦或是,指点什么地方的方向。”   这是星象,对吧?好吧,这么说,假设,我的推断是正确的,这是一张星象图。   星象图是用来做什么的?那不就是一张地图。   按照前世的经验来看,地图的作用当然是指明方向,确定坐标。   所以,我在看它想要表达什么,是说明我所在的,冰与火的世界的位置,还是其他的啥?   了解这个的目的,则是为了知晓这个螺旋更深层次的作用:是谁留下了它,又是给谁看的?   联系我之前的遭遇,毫无轻生欲望的我差点掐死自己,很可能是什么魔法,这图或许和魔法相互联系,是同一个人设置的。   那么,我要摆脱眼前的困境——   无疑,研究它,这个蘑菇拼接成的画,或许就会很有必要,   至少要比在缺水少食中坐以待毙要更有必要。   “你意思是,我们在的地方就是这些光点里头的一颗?”   “不不不,这些光点是太阳,星星,我们在的这个球它不会发光。”   “啊,这么多太阳,有些远,有些近,嗯?那么就是要找到属于咱们的那颗太阳,那么——”   不提因为一时间接触到天文学而感觉新奇的诺索。   他提醒了我一点,那就是我所在的这个世界与眼前的银河比起来是海中一栗,根本无从找起。   眼前也根本就没有一个光色不同于其他蘑菇的蘑菇。   我突然有了一个猜测,原因是根本无从找起:   有没有可能,这个星象是一个谜题,一个大门的密锁,除非是能找到某个特定星球的人,否则就无法开启?   啪!   我狠狠拍了自己脑门。   就是这样!   对了,   那个圣奴卫去了哪?难道进去了?   喉咙感觉有些凉。   是一根——   一根匕首出现在了我的脖颈之前。   “开门。”一个单调乏味的女声说,把诺索吓了一大跳。   拿着匕首的手臂很稳,低眸时,我能看到小臂上不算壮硕却很结实的肌肉纹路。   那个圣奴卫?   那个无面者!?   她居然没掐死自己,按照我之前的推测,难道只有我一个人弱鸡到打了退堂鼓,所以差点把自己给闷死?!   不,我是为了洛恩王国,诺佛斯,以及世界和平!   【诺佛斯,总督议会】   马车双轮骨碌碌转动,斧刃瞅了一眼外头戒备森严的街道,放下帘幕,“已经过了山腰,你们还记得我们之前交代的事情吗?”   他回首问。   “记得————————”伯比尼达拉长了声音,有些不耐烦。   “重复一遍?”   “好!”   伯比尼达第五十次地重复道,   “首先,虽然我们的目的是要让他们觉得莱雅拉适合成为诺佛斯的君主,但是我们不能直接提出这一点。   因为这会让敏感的诺佛斯人觉得我们对他们意图不轨,进而有可能真的认为是莱雅拉杀死了大胡子僧侣,或者谋害了他们,导致不欢而散,甚至战争发生,我们这四千多号人全死在这里,拜托我是个瓦兰提斯人,我应该害你们才对好吗!?”   “其次?”斧刃不理会他的吐槽,紧接着问。   “然后,表达出对诺佛斯的慰问和深切哀悼,但是不要过度关心他们的军事安排与政治安排,表面上只问一件事,那就是那个红王到底去了哪里!”   “对,”斧刃猛地拍了一下伯比尼达的肩膀,差点直接让孱弱的瓦兰提斯书记官死在当场,“任何一个多余的问题都会引起那帮神经敏感的总督怀疑洛恩王国有阴谋,我们有人失踪的消息也别透露,会带来不小的麻烦,最后?”   “如果我乱说乱动,你们会发生什么不一定,我的肠子肯定会被拉出来挂在树上喂诺佛斯山里的秃鹫,有必要这么吓唬我吗!?”   “你是个外国人,俘虏。”   “很好!”伯比尼达揉了一把自己尚算顺滑的银色长发,喃喃自语地准备措辞。   【无名的星象前】   依照一些盗墓小说、侦探小说和冒险小说的惯例。   主人公通常是一对搭档:   一个知识渊博的智者,和一个身手矫健的小兵。   有时候可以是一个聪明人和一个逗比。   或者说两种套路结合。   在探索未知地域或者坟墓或者鬼知道什么地方的时候。   主角或者主角的好友很可能还会被一个小反派劫持,从而无法撤退,不得不继续深入。   现在我就面对着这种情况。   我,莱雅拉·波顿,红王,洛恩地、科霍尔及赛荷鲁的领主,不管是从性格上、头脑上还是说心智上,无疑都是现场三人当中最出色的(毫不脸红)。   我身边的诺索伊斯·瓦勒罗斯,当然是个逗比兼可能比我灵巧一点点的助手,我的花生,咳,华生。   然后在我背后,揽住我的腰肢,将一把匕首放在我颈间的女孩,自然就是一点也不可爱,也没有一点迷人模样的反派角色。   现在,我大概是被她给劫持了,   “你别动她,别动她!放开!”   废物华生的两只眼睛几乎瞪出眼眶,色厉内荏地威胁着,   废物华生就是那个诺索,   半点用都没有的手抚剑柄,就好像他说的话管用一样。   “开门。”我身后的劫持者只是没用地重复。   “她是洛恩王国的国王,别动她!”   “开门。”   “你这是在挑衅一个王国,附带还挑衅了瓦勒罗斯家族的荣誉,这个女人在我的庇护之下!”   ???   “开门。”   “如果你放开,我个人可以不追究你在赛荷鲁镇嫁祸于我的事儿!”   “开门。”   诺索:“@#%!&¥#!”   刺客:“开门。”   如果我特么知道怎么开我早就开了好吗!?   你重复一百遍你倒是把这个破星图重复开了啊!   “闭嘴!   两个都闭嘴!   通通闭嘴!!!   如果不想天杀的饿死累死困死懒死在这个破地方,就把你们关于这里所知的所有天杀的事都告诉我,现在,立刻!”   “开门,我要进去。”无面者毫不动摇。   我快被这截木头给气疯了。   “放开她!”诺索无能地叫嚣道。   我告诉她:“我怎么知道怎么开?你要把你所知道的告诉我,让我,或者我们收集够线索,然后才能开啊!”   冷意消失,我听到她收回了武器。   可是她并没有退开,一手环住我的腰肢,一手抚在我的护喉上方,身体紧紧贴着我,让我感觉到她胸膛的平坦无波。   “杀她只要一瞬间。”她警告紧张的诺索,“杀你也是。”   我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诺索。   她现在的脸不是圣奴卫,也不是泡泡香,毫无疑问,她本来完全可以以圣奴卫的面貌出现,可是却没有选择那么做。   这就说明,这张脸大概是她本来的脸,或者,常用的脸。   她不惮于我们看到她的脸。   她不会让我们活下来。   “这是个门,”她陈述道,“被神庙堡垒看守,后头有他们的真神。”   “你来这里弑神还是找祂聊天?”诺索插话。   “与你无关。”   一句呛回。   “这就是你知道的所有?”我偏头问。   “别有小动作,”她用力将我揽入怀里,比我矮一个脑袋,“我知道这套铠甲的薄弱部位。”   行行行,我以后再也不收留小女孩当侍女了,特娘的。   “这里的僧侣管这道门叫‘起源’,破解这道门需要知道‘起源’的位置,那是被遗忘之地,唯有古人方知的乐园。”   起源个鬼。   不过,等等…   起源…   “第三条悬臂和第四条悬臂之间…”   “你在说啥?”   我不知道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位于哪,但是我知道我自己的起源在哪里。   额,会有效吗?   这星象图是不是我那个银河系?   这是我那个世界吗?   卧槽,不懂啊!   试试!   “诺索,你看这个漩涡,有好几条宽的带子对吗?   诺索转头,手依然在剑柄上,“你是说这些蘑菇光构成的线?”   “对,第三条宽带子和第四条宽带子之间,有一条小带子,你试试摁那里。”   “有很多你说的带子,是指哪个?”   我了个天,我要是知道我就去指了。   没脸没皮的坏女孩顶了我背一下,是在催促我。   “额,大概是,第三条宽带子的树枝,就是第三条宽带子岔出来的一条小带子。”   当那条小旋臂转到下方时,   他小心地伸出食指——   “这有这么多发光的蘑菇,我点哪个?”   我看着这个铁憨憨。   啧,随便点一个算求啊!   好吧,万一点错了触发什么玩意儿怎么办。   不过我这本来就是死马当做活马医啊!   我猜当初制图的人,肯定不会,也没法把银河系所有的星星都标这,用蘑菇。   他们肯定会简化恒星的数量,在重要的星球旁边,放上那些可以当做参照来寻找目标的恒星。   问题来了,谁知道太阳旁边重要的恒星是哪几颗?   我倒不觉得这个地方有什么黑暗森林法则,标记出地球的位置,就会有个二向箔射过去,对于非星际时代的我来说,地球在哪,不管你知不知道,我是半点概念都没有的。   我注视着群星在我面前旋转,   里头有哪一颗会充满了长得像是海绵宝宝的生物,一堆软体人?   啊,会脱水的外星人关我屁事,我是说哪一颗是我的起源呢?   “我去试试。”我告诉身后的刺客。   “你有信心?”她问。   该特么诸神用雷轰的,我没有!   “要不你试试?”我反问。   她放松了一些,大概还是要让我去试试。   我慢慢走到星图前,伸出食指,指向…   一个三星环绕的地方旁边。   一个渺小,微弱无力的蘑菇,散发着点点蓝光,蓝里透黄,它周围有细丝飘荡,当我的手靠近时,让开了我的手指,让我接近它的核心,那个小小的光源。   我摁了上去。   这是冰与火的世界,新旧诸神,北境,七国,骑士,君临,布拉佛斯的水与歌,瓦兰提斯的骄傲与辉煌。   在这个世界,我的手指摁向了那个位置。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的位置。   作者的话:关于什么会脱水的软体星人,我既不是玩《三体》梗,也不是玩《群星》梗以及马丁有个科幻系列叫“一千个世界”,当初论坛里我记得就有猜想,说《冰与火之歌》的世界其实是在一千个世界的宇宙观里的。这个宇宙观有很多很克苏鲁的东西哟! 第41章 真神之眠   其实我压根不知道该怎么开这个门,用指头戳星象图上的坐标也不过是我的臆测。   不过,反正没什么别的法子,没法回头,只能向前,我们仨都被困在了这个空间里,所以怎么做都行。   于是,我摁了上去。   那是我的起源,应该只有我知道的坐标,纵然记忆已经模糊,但是当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螺旋再度出现时,我又想了起来。   温热而潮湿的触感环绕我的指尖,我感觉自己像是把食指伸进了热水里,或者小熊莱拉的小嘴里一样。   莱拉·莫尔蒙,那个执拗的高个儿苗条丫头,好久没见了。   眼前这一盏蘑菇,被我给惊扰,波光荡漾,茎秆扭动,像是个被挠痒痒的大头娃娃。   我听到身后的诺索伊斯和杀手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发生了什么事?   我下意识地抬头,和他们一样看向整个银河螺旋。   这个螺旋的每个星星上,都长出了一只眼睛。   无数个瞳孔出现在石墙上的星空中,全都朝向我在的地方,整齐如一。   他们在盯着我。   我不禁想要后退。   却发现手指已经被固定住了。   那些眼睛,它们在盯着我,每一道视线都如此意味深长。   “这,这是活着的?这门开了?”诺索不确定地问我。   我怎么会知道?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却见到他和刺客,一男一女,正在慢步后退,就像是怕惊醒什么可怖的野兽。   野兽…   野兽。   没错,在我面前的银河,当我戳醒了它时,它的表现就像是一头拥有无数只眼睛的野兽。   我缓缓转回脑袋,正好瞧见银河的中心缓缓打开,就像是星空向大地张开血盆大口,亟欲将一切吞入腹中。   可怕,它要吞掉我吗?   等等,   不!这是门!   就像玫瑰花开,群星构成的蘑菇如花瓣四绽,中间的花蕊就是穿过去的路!   “快过来!”   我后足撑地,狠狠撞了进去,脑后留下诺索的惊呼。   同时,我拔出了手中的军刀。   嘶,真的要面对无面者?   【玫瑰与王城】   余晖红染,面前的景致是喧嚣的都会,趁着晚潮,船舶驶入黑水湾,在越来越凉的寒风中帆布伸展。   他的手臂抬起,指尖顺着的弧度正是繁茂的枝叶,一根一根,蔓延向四面八方,那些在青翠中的苞儿,有的早已凋零败落,有的创痕累累,伤花怒放。   冬去夏来,日落日升,万物的生长皆伴随着风吹雨打,代代相传,繁衍四散,老朽的玫瑰坠落成泥,新生的嫣红芳华依然。   生生不息,永不休止,提利尔家族自然会昌盛胜往。   “你在看什么,维拉斯?又在指点什么?”   姐妹的莺语惊醒了驻杖而望的英俊男人,他面相年轻,鬓染白霜,棕色的卷发披散在肩头,赫然是个老了几岁的“百花骑士”。   维拉斯·提利尔,死去的梅斯大人的长子,高庭公爵,南境守护。   “我在看君临,画玫瑰。”   “古怪,”他的妹妹玛格丽站到他身边,香肩半露,胸前堪堪遮住要点,自信大胆的深黄礼裙轻轻拂荡,浑然不惧君临越来越冷的天气,“你是在看祖母和加兰离开的地方吗?”   当初在黑水湾之战中,“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和提利尔次子“勇武的”加兰在野火引起的贝勒大圣堂爆炸中被埋在了废墟之下。   由于圣堂的残骸沉重而庞大,后来的弥塞菈女王和太后瑟曦·兰尼斯特只做了初步清理,后面的进一步工作尚未开展。   所以,提利尔家族还没找到两位重要成员的尸体。   这也是他们和兰尼斯特决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对方的愚蠢。   “我很悲伤,玛格丽,但是人来人往,每一天都有人降生有人死亡,七神公平俨然。”   玛格丽从未悉心了解过自己的这位兄长,这本身倒是不奇怪。   在对亲人起码的关心之外,她拥有另外两位出色的兄弟,怀春的小玫瑰自然很难对残疾的大哥抱以太多的瞩目。   她当然心怀怜悯,可是对这样的兄长而言,妹妹的怜悯恐怕是世间最无必要的事情。   所以,玛格丽小心地处理她和维拉斯的联系,不忽视,也不会太过于温柔。   “正确但是太残忍,维拉斯。”   “这就是七国,”维拉斯笑容淡淡,“自从我知晓自己再难骑马以后,就懂得的道理。”   他看向妹妹,“你有事找我?”   “我听说你在组织前去洛恩王国的使团。”   “你想跟着去。”他没有猜测,语气确定。   玛格丽颔首,“你需要一个保证提利尔态度的使节,以免让那位红王觉得我们忽视了她的尊严,要知道,女性都是很敏感的,女王恐怕尤甚。”   “她是个务实的女人,不是敏感的兔子或者小鹿,”维拉斯说,“而这一去会花费很久的时间,我需要使者争取在红王的宫廷里谋得一官半职。”   “在高庭公爵的近亲里,洛拉斯念念不忘仇恨,他做梦都想杀掉莱雅拉,妈妈日渐憔悴,你需要她来维护和海塔尔家族的关系,”   梅斯大人的妻子,二人的母亲,正是来自海塔尔家族的艾勒莉,   “所以,只有我最合适,表亲们未必会坚持为了玫瑰的繁荣而斗争。”   “北方的局势未明,国王的联军在西境失利,巨龙复出,双翼遮蔽了天空。   我们需要开枝散叶,以防恨我们入骨的兰尼斯特将花枝连根拔起,   所以,使者看起来非你莫属,   你想这样告诉我,对吗,玛格丽?“   “你是我们中间最聪明的一个。”   “那是因为只有我,在静静地观赏花开花败,而我的兄弟们每一个都勇冠沙场,”维拉斯回首俯瞰红堡下的君临,“入主君临是每一代高庭人的梦想,我实现了它,也将守护住它。   而你,姐妹,你想要离开维斯特洛,为了你自己。”   “你要谴责我。”   “我不指责任何人。”他依旧如此温柔淡然,“我宁愿你开心快乐,而不是在和你未婚夫一舞之后,躲在阳台上,怅望天空。”   “你偷看。”   “只是你没注意而已,毕竟没人关心一个瘸子的目光,尤其是在晚宴上。”   是啊,他是否注视过哪一位如花少女翩跹而过?   玛格丽不知道。   没有一个女人会嫁给瘸子,或者看中他的灵魂而与他相爱,所以这件事毫无意义。   不过,她听得出来,维拉斯其实默许了她出访海的那一边,没有半点拒绝之辞,也没有让她有任何撒娇的机会。   他总是不给任何机会让别人和他亲昵,他站的好远,虽然近在咫尺,玛格丽却觉得他远在天边,好远好远。   “我会永远与玫瑰站在一起,”她许诺道,“如果我查清红王与祖母及加兰的死有关——”   “不,”维拉斯打断,“和你无关,别去关心过去,别执着于双方的裂纹,去寻找那个婚姻之外的人生就好。   那个新生的王国正是用人之际,女人为王恐怕不会排斥女人为官,   这是你的机遇,   血仇自有我们来背负,妹妹。“   债归债,亲归亲,让小妹去与剥皮的红王相善,并不代表提利尔会忘记过去。   只不过,提利尔分得清,所以繁花似锦,永盛不衰。   【诸灵之眠】   我已经很久没有撞到过门槛这种东西了。   从七国到厄斯索斯,即便有门槛大都很低矮,少有前世东方传统建筑那种一绊一个大马趴的设计。   碰!   没注意脚下,让我失衡欲倒,我反射性地扯开大步,跨足前方,踉跄了好几下才稳住身子。   视线的角落里隐约看到浮雕和蓝光,我来不及细想,立刻面对群星大门,军刀护在身前,警惕地提防刺客可能的袭击。   没有半个人影。   “诺索!?”   “裱子?”这是喊那个刺客。   无人回应,唯有鼓声轻鸣,流水涓涓。   鼓声,   流水涓涓?   我已经来到了门后,可是这和外头的区别也太大了吧。   我这才打量周遭,这里比群星门的那一头宽敞些许,不过,依然是个甬道。   咚咚,鼓声轻响。   在我的背后,悠悠蓝光静静回荡,光前是一块砌得工整的大石板,   我辨识出水声和鼓声正是自石板之后发出。   或许这意味着我不会渴死。   咚咚。   我再抬头看了一眼,缺乏蘑菇,也没有树根,这里距离地面已经异常遥远。   最好消息是,   这里空气比外头好得多,那些发光蘑菇生长的走道压抑滞涩,让我感觉不用掐自己,迟早也会窒息。   咚咚。   如果再有食物的话,那我肯定也不会饿死了。   啪哒!!   一只长长的肉绳掉在地上,红肌上混合着脂肪的白色。   哈?不,这算哪门子食物,我才不吃这个咧!   等等,这是什么鬼东西?   我这才注意到,红色的肉绳攀搭在石壁的凹痕里,缓缓蠕动,不时落下一截,然后,断掉的部分又缓缓长出。   这是什么玩意儿?   看来比起无面者,我有更需要担心的东西。   我矮下身子,眼览这不该存在于世的一幕,视线逐渐聚焦到了蓝光前的石板上。   上头有字?   背光的石板,或者石碑?实在太暗,看不清上头写了什么,我手执军刀,缓步走近,躬身而望,然后一字一句地将其内容阅入脑海。   这是瓦雷利亚文。   “仅为纪念历史未有的发现,人类当恐惧的真相,   我将记忆镌刻于此,   无数个日夜之前,   我秉信秩序的至高无上,向群塔的银冠许愿,”   银冠是很多古籍里,在瓦雷利亚时代的非瓦雷利亚学者,对瓦雷利亚人的尊称。   原因显而易见,他们头发都是银色的。   “龙王允诺,指点峻岭,那里,正是践行道理的地方。   涉越千河,攀跋万山,后留累骨,空洞既现,诸灵栖息”   这是说龙王把对他们来说没啥用的诺佛斯山脉赐给了当时的那群修士,   然后,他们看到了一个洞穴,发现里头有“诸灵栖息”,“诸灵”,很多个精神,我不知道这是啥意思。   “我将名字舍弃,遗忘家乡,与挚友共行,誓守秘辛。”   咚咚。   大概是说为了守护这里的秘密,他们决定放弃自己的名字,不再回家,与朋友一起。   我记得来之前曾经让科本给我普及过自由贸易城邦的知识。   按照旧镇学城的记载,应该是大胡子僧侣的先贤发现了一个无底洞,然后向瓦雷利亚人买下了诺佛斯这片群山,并在无底洞上建造神庙堡垒,然后定居,慢慢地,发展出了诺佛斯这座城市。   依照石碑的说法,反而是瓦雷利亚人事先知道了什么,指点那个先贤和他的同伴来到这,然后守护在这里。   历史的真相是啥我不感兴趣,考虑到我现在就站在那个可能是“诸灵栖息”的地方,身边还有长着肌肉和脂肪的肉条条,我比较在乎的是,倒是是什么东西让瓦雷利亚人需要建立一个哨站来示警?   咚咚。   虽然这个石碑,还有大胡子僧侣的话语中,都饱含信仰与坚持,但是照我看来,以及照不信神灵的瓦雷利亚人看来,诺佛斯最早就是个哨站,监视的场所。   或许当时的瓦雷利亚人只是为了防备安达尔人,并不知道有个无底的黑洞,更不知道里头有啥?我尽量让自己别吓自己。   如果科本,或者任何一个学士,哪怕是助理学士在这就好了。   我对诺佛斯的过去了解可没那么多。   啪哒!   又一截肉绳落在地上,等等!   等等等等。   咚咚。   我看向之前有一截肉的地方,却没发现之前的落下的那一段血肉已经消失无踪。   本因为这里无事发生,而已经有些放松的神经又继续绷紧!   这鬼地方还有天杀的食肉的玩意儿!?   或者说,这种肉绳就是在给什么东西喂食…   我特么想象力可真丰富。   那,如果真是饲喂的话,这里最大的一块肉,不该是我吗?   咚咚。   汗毛乍起!   水声依旧,我听到自己的胸腔里扑通作响,那是我的心跳声。   咚咚。   有些难受。   在我不知不觉时,我的心跳和那鼓声,形成了共振。   咚咚。   我狠狠地靠上石碑,以防自己被从背后偷袭,然后,依着坚硬的磐石,慢慢挪动脚步。   很快,我就看到了蓝光与流水的地方。   那里有一颗心脏,正在搏动。 第42章 诸灵之眠(上)   咚咚,我感觉我的心脏与眼前的东西在一同搏动。   那看来是一颗树,要比旧神的心树更像是,“心树”。   组成它的是血肉,幽蓝的光芒猛绽而歇,周而复始,褐色的水潭浸泡在这颗“心树”的树根上,脂肪与肉类组成的枝叶蔓延向四方,膈膜包裹着主干与最粗壮的枝干,我看到黑色的小点向下滴落,那是血吗?   咚咚。   如果真的看成是树的话,我眼前的巨大肉块无疑比我见过最繁茂的鱼梁木还要茂密,蔓延向四面八方,几乎覆盖了主干周遭所有的石壁。   它就像是噩梦里才存在的旧神,以动物之躯存植物之态。   这一幕让我大脑空白。   它的肌体自何方长出?它靠什么来维持血肉里的组织,吃的是啥?   它存在了多久?靠什么样的力量来摄取食物?   咚咚。   教团的大胡子僧侣们是如何接受这一幕存在的?还是说他们也无法认知这样与常识完全无关的景象,只好躲在“这是真神”的解释里,瑟瑟发抖?   咚咚。   我不喜欢这个东西,本能地厌恶和恶心它。   如果那个无面者是来刺杀这种玩意儿,我绝对不会阻止。   等等。   无面者,她和诺索伊斯还没进来?我回头瞧了一眼,只有掉落而下的肉绳,哪有半个人影?   “你在找你的伙伴?”   一千万个声音响彻我脑海,汇集成的是同一句话,“他们在搏斗,就在门外。”   这个声音知道我在想什么?   【诺索伊斯·瓦勒罗斯】   迎面而来的匕首就像是毒蛇张开血盆大口以后的扑击,侥幸躲开,冷光如影随形,在锁骨上留下了一道划口。   火辣辣的痛楚不止来自这一处,对方有无数次机会杀死他,狼狈的动作让他勉强躲开,却需要付出受伤的代价。   紧接而来的是小腿上受到的重击,她想绊倒他,电光火石之间常年活跃的神经立刻有所反应,他手撑住地面顺势拉开距离。   “咱们现在被困在这,你是要拿我当粮食?”胸膛微微起伏,诺索开口。   他打不过这个无面者,能拖一会是一会儿。   幸好诺佛斯天冷,他身上穿的厚实,而且根本不敢让对方近身,否则现在早就是死尸一具。   八岁那年,他是瓦勒罗斯家族最讨人厌的捣蛋鬼,他羡慕奴隶剑手的风采,憧憬二哥的身手,悄悄学着最精锐的虎袍武士练习,那个被他父亲憎恨的兄长帮了很大的忙。   十三岁那年,他目睹自己的父亲和另外一个家族的女人偷情,纵然有虎袍军和虎爪刺客的重重守护,依旧没能发现(或者是故意无视?)他的踪迹。   十五岁那年,他逼着虎爪奴隶教他阴影里的技法。   自小就是个野孩子、熊孩子,在外头摸爬滚打长大,在他成丁之后,瓦兰提斯黑墙内的奴隶和贵族没一个是他的对手,他本来以为自己本事不错。   如果说洛恩王国的骑士让他大开眼界的话,眼前的无面者,直接让他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   她没有答话,又欺身而上。   咵!   这一次伤到的是左肋外,胸膛上。   “我们可以他马地商量怎么出去,别——”   寒光已近!   【莱雅拉】   “那,你可以让他们进来吗?”我小心翼翼地问,握紧了手里的刀子。   太过于诡异了。   我看不到有什么发声器官,我只看到——   无皮保护的血肉,正在我面前搏动,卢斯肯定喜欢这个东西,像极了剥皮人的作品。   “不行,孕育者,要我死,不过她做不到。”   孕育者?这是什么称呼?   那个刺客?女的那个?   “孕育者,爪子短,更野蛮。”   爪子大概是指武器。   五官平平,毫无特色,脸上不带一丝表情的无面者,那个无面者就是它所说的“孕育者”。   我“感觉”到它指代的意思。   这不是对话,我没听到声音,我确定了这一点,我是直接“感觉”到了这颗“心树”的意思。   很古怪,这和我料想的读心或者心灵沟通不同,我感觉它直接让我的皮肤触碰到了它的想法,用前世的话来说,可能是某种激素或者什么?   就是那些释放到环境里的激素,例如其他动物和人类在求偶时会释放到空气里的哪一种,然后可以被其他人接收,嗯…按理来说,作为人类我不该有那么灵敏的器官去解读激素的内容。   我更不该接收得到,这“心脏树”一看就不是人类,我怎么能和一个异类交流的?   不过,不得不承认,如果在一些古代人眼里,这可能和直接与灵魂对话也没有区别。   “她做不到,是因为你不让她进来?”   “是因为我可以让她不攻击我。”它回复。   怎么做到的?   “她接触到了我的气息,自然就不会攻击我。”   “那我呢?”我不禁出声。   “你很放松,非常非常放松。”   确实,不经意间,我似乎卸下了心防,心平气和了很多,也没觉得太恐慌。   哦,真神是这样的。   但是话说回来,能传递如此具体的信息,实在是太扯淡了点。   “那,你叫女人孕育者,又叫男人什么?”   “种子。”   ……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吐槽这称呼背后的观念。   可以看得出它并非不了解人类,或许是过去多次与大胡子僧侣打过交道,看起来它很熟悉如何与人类沟通。   否则,我们双方的信息传递方式差别如此巨大,我是用眼睛、嘴和耳,靠声音、文字与表情,而它是用…信号激素?肯定没法相互交流。   哪怕寒暄也寒暄够了,就交涉一下?   “这样,我无意冒犯,以后也不会查探你这里,让我离开,回去诺佛斯,还有外头的诺索,那个那个…种子,嗯就那个种子,另外那个要杀你的你随意。”   “办得到,你的对价是什么?”   对价?   是说我要拿什么东西做交易对吗?   “我们只是误闯此地。”   “没请你来。”它毫不留情。   行吧,也在理,“你要什么?”   “你杀死了代行者,你和外面的孕育者身上有生命之水的味道。”   代行者?   是,是大胡子和尚?   生,生命之水?   难道是指血?   跨物种沟通真麻烦。   我解释道:“她做的,我还尝试过阻拦她,可是打不赢。”   “他们死了。”   嗯,对,你不是知道了吗?   “那,你要怎么做?”   “一个交易,你成为新的代行者,我放你走。”   “具体怎么做?”   “我可以给你我知道的知识,而你则成为我的眼睛,我的一部分会随你走出我的家。”   不行。   电光火石间,我突然理解了!   突然理解了为什么大胡子僧侣从没有迈出过诺佛斯一步!   理解了他们守护的秘密是什么!   想想看,如果他们真是代行者,眼前这个东西的代行者,身为代行者,就是这个东西的眼睛。   一旦走出诺佛斯,甚至依照过去他们教团的习惯走遍四方,就可能让我眼前的这个东西了解整个人类社会!   所以,大胡子僧侣一直在山顶打转,从没有过离开诺佛斯的记录。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戒律,他们难道不想把自己的信条传扬四方吗?现在我理解了,他们是要在这个“心脏树”面前保护人类的社会!   它会做什么?大胡子僧侣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毫无疑问,在之前石碑上所说的秘密是双向的,作为守密人,大胡子僧侣要守护“心脏树”位于这里的秘密,也要在它面前守护人类的秘密。   它是个异类,如果不这么做,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虽然这是冰与火之歌的世界,猜疑链照样存在。   “我猜你用你刚刚说的,你知道的知识,让大胡子僧侣同意了这一笔交易,并成为你的…你的那个代行者,我选择不这么做,我可以帮你遴选新的代行者,你可以给它知识作为交换,我能够不说出你的底细,但是我不能作为你的代行者存在。”   我不知道大胡子僧侣的作法是对是错。   不知道它是否心藏恶意,毕竟和这个东西沟通是一件很不利的事儿,它能猜出我的想法,我不行。   可按照当下的情形来看,大胡子们的做法并没有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也就是说,我最好延续大胡子僧侣的做法,不作出任何改变,否则可能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情况。   这个风险,让这么个玄乎的玩意儿过于了解世界的风险,确实太大,毫无必要。   那么,我就不可能去帮它了,我有一个王国要管,有一场仗要打,我不可能在诺佛斯,一辈子困在山顶。   “不行,你就是我的代行者。”   不讲道理?   我蹙眉,“为什么?”   等等!   什么时候肉绳那么多了。   我转头看向两侧,淋漓的血肉已然布满,   还有后面!   不知不觉中,我自己的周围全是这种东西。   它想干什么?   它想来硬的!   “别这么搞,”我拔出军刀,警告道,“我就算没法杀了你,我还可以自杀!   到时候你要么让门口的两个人进来,那个女人身上到处都是谜,说不定她不怵你的把戏,   要么,就乖乖等以后的来人。”   它知道以后会有人来吗?   我不去想这个问题,不想让它琢磨到这个谜底。   它的肉绳啪哒掉在地上,失去了活力,我不禁心下发寒,周围全是这种玩意儿。   这算是,不再继续偷袭了?   它不再发出信息,我不知道它是在考虑该怎么办,还是直接不想理我了。   过了很久,它再次开口。   “我们曾经并肩作战,孕育者,不用太过担心。” 第43章 诸灵之眠(下)   让我们总结一下这一趟发生的事,关于这个鬼地方:   首先,我进入神庙堡垒之后,差点掐死自己。   然后是那个群星之门,俨然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接着我看到了一个石头碑,告诉我大胡子僧侣的做法。   最后,是眼前的这个东西,   这个“心脏树”,它告诉我,我们曾经并肩作战,所以不用太过担心?   我们先不考虑有没有发生过并肩作战。   并肩作战和我担不担心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不过我不会这么说,这是个摸它底的好机会,所以我打算先继续了解——   “你说的并肩作战是什么意思?”   它没有回应。   啪哒。   一根肉绳掉在我的肩膀上,我下意识地用手拂,刚一碰到就——   看到了另外一幅一幅场景转换在我面前。   碰!!!   声音响彻天地,巨大的触手狠狠砸在了悬崖上。   “海里的东西想要吞噬我们,还有你们。”   场景变化,我一阵晕眩,还没思考发生了什么,眼前又是另外一幕:   一个原始的村落,壕沟和尖刺用来防范野兽,几个穿着长袍子的高个人靠近了这里,我看到他们的脸,鼻子只是两个孔,皮肤有种难以描述的滑腻感。   这些不是人类。   它们本来该是嘴巴的地方,什么都没有,我看到他们两边脸颊的皮肤就像是腮一样鼓动,迷雾出现,笼罩住了远处的村庄,然后人类一个接一个地走了出来。   “我们对话,然后结盟,共同应对海里的敌人,你们称那些敌人为——深潜者。”   它话语刚落,我眼前的画面又变了。   “你对那些人做了什么?”我没有理会它的解释。   这是迷惑、催眠,还是沟通?   它没有停下,接下来是再一幕。   轰!!!   滔天的巨大触手拍打在海面,扬起了一堵浪墙。   难以想象,触手的主人会有怎样的体型。   我看到各色的动物聚集在一起,其中包括了原始的人类,各种生物的叫声吵杂一片,这些生灵聚集在了怪人的周围,而在远方的海岸上,无数个爬行的东西出现在浅滩,站立了起来。   别忘了,还有更大的东西,一个巨大的触手在更远处的洋面上时而游动。   之前见到的怪人喷出了又一阵烟雾,扩散所至之处,所有的生灵都在向远方的海上来客冲锋,一如山崩。   除了那些制造烟雾的怪人之外,他们聚集在一起,默默地看着这一幕。   “心脏树”开口旁白道:“我们并肩作战,如你所见。”   我没有问:“你们在看,我们在傻傻地冲锋,这也算并肩作战?”   这种蠢问题。   我需要了解这种生物,场景里的是怪人,那我面前那颗心脏树是怎么回事?   “赢了吗?”   它答复:“没有。”   这个场景持续了很久,我看到了难以形容的恶心战场,强酸、食脑、整个地吞噬,还有注入化骨的汁水,如果只是用触须或者蟒绞让陆地生物窒息而死,那绝对称得上最仁慈的杀戮手法。   海潮变成了黑色,难以计数的,黏糊糊的生物自中而出,终于,即便是怪人们也难以独善其身,魔法出现了。   它继续解说:“我们失败的很彻底,彻彻底底。”   什么意思,失败的彻底?如果这样的话,   那陆地早被这群触手怪占领了。   我还有其他人不该是深潜者的后代才对?   我还没问出来,更加可怖的一幕出现了。   寒风吹过,在血水上泛起涟漪。   屠杀的一方忽然一致停手,望向北边。   北边有什么?!   一道波浪从那里吹来,震荡着空气和海水,   无匹的力量横扫过天地间的海波与大地!   那是什么?!   寒气带来的迷雾笼罩万物。   紧接着,万里冰封,世界沦入黑暗,   万籁俱寂,唯有死亡。   一切都是一瞬间发生的事。   冬天到了。   这是——   “长夜?”音色带颤。   我真心实意地畏惧。   这寒神,嗯,如果是寒神的话,这样的威能恐怕不是我,或者什么长城能够阻挡的。   你看,一个寒流,所有玩意儿都死了,堪比前世核武器的震荡波动。   等等!   不,没有,我低估了海与陆的生物。   渺小而稳固的气泡从白色的迷雾里显露出来,这奇怪的气泡里是那些奴役生灵的陆地怪人,   这个气泡保护了那些怪人们,他们聚拢在一起,当周围的所有东西都笼罩在单调乏味的白色之下时,只有他们还有生命那鲜活的颜色。   它们活下来了,立刻转身就走。   同时。   寒冰开始开裂,深潜者破冰而出,就像是绽放在白纸上的墨点,一个接一个,重新污染了整片海岸。   显然,虽然双方损失不大,死得是无关紧要的动物和人类,但是这场仗是打不下去的。   我不清楚寒神或者说冬季是真的有那么大的本事,还是说这个“心脏树”,故意夸张地强调寒神的能力,好让我理解当时的局势,把这个寒风演得太过火?   反正,原因很明显:海里、陆地,以及北方,这三个势力,它们在相互制约彼此。   或者说,有冬季在虎视眈眈,不管是陆地还是海洋,都不算是大动干戈。   “所以,是冬季救了你们?”我总结道。   “不。”它再度转换场景。   我眼前一亮,天朗气清,一片繁忙。   一些怪人在俯瞰峡谷,人类、猴子、猩猩,还有魔龙等等生物正在制造一个巨大的城市,拥有无数个画着奇怪符文的高墙。   有些像是那个传说:   传说在罗拉斯,雕琢过的巨石构造出了无数个庞大的迷宫。   这些迷宫没有任何记录,无人知晓其来历,无人知晓其目的,只有一些巨大的骨骸残留,有学者相信那些建造者是人类和女巨人的后代。   在维斯特洛的旧镇,参天塔的基底也是这样一座迷宫,有学士觉得那个东西与罗拉斯的迷宫一脉相承。   最关键的是,传言那些建造迷宫的人是被海洋生物毁灭的,深潜者,还有很多奇形怪状的…眷属?   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这些怪人是迷宫营造者。”我问它。   而它的答复让我很迷惑:   “这是我们在你们当中的新名字?迷宫营造者。”   我们?这个自称很奇怪。   它是一颗搏动的树,而非场景里,或者说幻象里的怪人,为什么要自称“我们”?   难道说——   它就是它们?   接着,它展示了一组组的画面,迷宫营造者教会人类雕琢石砖,使用杠杆和滑轮修建建筑,还教会人类用长矛与斧头战斗,训练人类对付来自海中的黑色触手生物,他们还指导人类饲养和驯化动物,甚至使用火焰与金属,   最后,他们教会人类中的一部分,学会魔法。   “你看,我们并肩作战,并不止是在敌人面前,也是在自然面前,并非你的种群,你本人,也与此关系莫大。”   “我本人?”   下一个画面,它展示了这群叫迷宫营造者的怪人,在迷宫深处聚会。   在这个画面里,对人类的奴役无疑更加深刻了,我看到一些穿着简单亚麻袍的人在周围服侍,手脚麻利地伺候这些高大的主子。   “我们一同建立了城市与家园,这是属于我们和你们共同的文明,可是灾难依旧到来了,最终我们在多年的研究之下,决定升格。”   “升格?”   “格”这个词在这里,要和“人格”或者虚无缥缈的“神格”联系在一起。   在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和现在的瓦兰提斯,“人格”是个法律用语,它代表着,作为一个完全的人,在社会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由于奴隶制的原因,瓦雷利亚人必须要解释,为什么一个人要奴役另外一个人?   所以,他们用“人格”来描述奴隶的状态,当一个完全的人成为战败者或者负债者,且没有能力承担相应的后果时,就会发生“人格”的贬损。   换句话说,一个战败或者负债深重的人,履行义务的能力不完全或者有重大缺陷,所以要比正常的人低上一个档次,不能被当做拥有完全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来看待,而是非人的奴隶。   在我看来,这种解释,是为了让奴隶主们心安理得地奴役他人而不产生任何负担。   至于“神格”,在世俗社会里,这纯属子虚乌有。   按照很多僧人或者修士的说法,神灵至高无上,就像正常人比奴隶要高上一等一样,拥有“神格”要比拥有“人格”高上一等。   叫我说的话,“神格”理论的作用其实是为了解释:   为什么一些宗教人士在说明自己代表神行事时,就要比其他人拥有更高的权位?因为神具有神格,而人没有,所以为具有神格的造物代言,就是比人的地位高。   嗯,总之,我很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它要在这个场合说这样的话。   简单地猜测的话:升格?让自己从有“人格”变成有“神格”,换言之,从人变成神?   它展示了另外一个画面。   群星闪耀,大地寂静。   深深的隧道,自一个磅礴的迷宫通向山间的深处,最幽深的地底,隔绝了星空与大海,安享地壳厚实的庇护。   怪人们,也就是那群迷宫营造者,手牵着手,围成一个圆,外头是他们的人类仆人,肉腮喷出了迷雾,弥漫在高大的身躯周遭,逐渐笼罩了它们每一个个体。   身躯开始扭曲,空气震动了起来,无知的人类惊叫出声,手足无措地看着自己的主子融化结合,最后,成为一体。   一颗“心脏树”,矗立在了洞穴里头,伴着人类仆从抱着脑袋的高声呼喊和哭泣。   我意识到,   那些迷宫营造者的神秘灭亡,并不是罗拉斯人所说的被深潜者所灭,它们确实不敌海洋眷属,但是没有脆弱到任其屠杀的地步。   它们的灭亡,是咎由自取,或者说,自我进化,融众为一,一群个体合成了唯一的一个。   好,这解释了它自身的由来,可是——   “很壮观,”我评价道,“但是和我有什么关系?”   它依旧没有直接回答。   “看那个人。”   我看向一个黑发的人类奴隶,他有浅灰色的眼睛和瘦削的脸,他们看到了“心脏树”,惊慌失措地逃走,最终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看到迷宫营造者消失,大海再无敌手,浪潮直扑陆地,淹没了峡谷和平原,只留下几个山峰。   沧海桑田,大陆,变成了群岛。   灾难过后的人类失去了家园,以及主子(这个很幸运),他们自力更生,流离失所的人们开始迁徙,他们向南方而去,避开那些海里的敌人,一直越过依然是大陆桥的石阶列岛,来到了维斯特洛。   当看到了森林之子在林间好奇地张望流民们重建家园时,我知道了,   这些迷宫营造者的奴隶,就是先民。   我看到了那个黑发人率领一群人类建造了自己的村落,他白天时是德高望重的部落头领,夜晚时,会偷偷抓取路人以及森林之子,剥下他们的皮。   为什么?我迷惑了,并且没有理会它说的话:“你看,我们过去就是伙伴,你的生命之水里依然留着往日的记忆。”   我更关注为什么那个黑发的波顿家祖先要剥皮?   我曾经猜测,波顿家族的剥皮传统是不是由于有死灵师的血统?   也曾猜测,还是说我们家祖上天生残酷。   可是看起来事实却是:   “你们升格的样子,给了他很深的印象,影响了那个年轻人的一辈子,他是要从没有了皮的人体里,寻找什么,真理,记忆,还是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感觉到空气里触碰到我的激素中,有一丝疑惑:“这模样为何会让你恐惧,为何你觉得会是我的外形的原因?”   你是说那个“心脏树”的造型为啥会让我害怕?!   还用问吗?   “这是最贴近你们这个种群的造型。”他笃定道。   ???   这什么蠢话!?   啊!!!我知道了!   我知道为什么它是这个造型了!   我们都清楚,人体的成分是55%的水,20%的蛋白质(肌肉)以及20%的体脂。   这个“心脏树”分明就是水、蛋白质和体脂的混合!   它是为了让大胡子僧侣以及我这样的人类感到亲近才选择这个造型,但是它的思维,嗯——和人类差距过大,过于简单粗暴,所以,呈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一团水、蛋白质和体脂混合在一起的恶心玩意儿!   我说,这位兄弟或者姐妹,你好歹给自己捏个脸不行吗?   为什么要玩那么复杂的套路,效果还不好!   “所以,一切都已经解释清晰,你愿意成为我的代行者吗?”   代行者,不就是波顿家祖先那样,还有大胡子僧侣那样的奴隶。   我摇了摇头,   “不,我拒绝。”   “那要怎样才能说服你?”它问。   我大概能理解它的逻辑:   奴隶社会里的奴隶主会觉得自己是压迫者吗?不会,他们只会觉得哇,要花一大笔钱养奴隶,喂奴隶,还要给奴隶穿衣服,找地方住,管理他们更是很麻烦。   他们永远不会觉得自己在奴隶之上作威作福,看到奴隶的悲惨,奴隶主们会认为一切都是应该的。   同理的还有官僚地主、资本家、大航海时代的殖民者,都是这个想法。   我眼前的迷宫营造者也一样,他们认为自己让人类变得更聪明,拥有更多的知识,而不会去想,他们这么做,是为了让人类更好地为迷宫营造者服务,是为了将人类变成更好用的工具,为了他们自己,而不是单纯地为了人类造福。   所以,就形成了这一种奇葩的逻辑:我奴役你家的祖先,把你家祖先逼成了爱剥皮的疯子,但是我是为了你们好。   实质上呢?充斥着血泪与痛苦的工具人而已。   古代人是没办法,他们接收的信息太少,只要有一些不合常理的事儿发生,为了保护自己,他们立刻就得纳头便拜,口呼真神。   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我可以接受作为习惯风俗的宗教,跟着向新旧诸神毫无敬意地祈祷祈祷,但是——,真心实意地崇拜什么?对我来说,根本不可能。   现在,   我既然看到了背后残忍的逻辑,还特么也学着大胡子僧侣,拜什么神,那不是犯贱么?   先继续听它的故事。   我没有回答它“如何说服你”这种废话,而是问它:“既然你们如此强大,为什么如今却毫无踪迹?”   他没有回答我。   给我演示了又一个场景:   巨大的迷宫里,人群走动,迷宫营造者站在高处俯瞰自己壮丽的城市,那是由它们的人类奴隶一手缔造的。   一个火球,自天上坠落,长长的尾巴,就像是一道丑陋的伤痕。   陨星。   似曾相识的景象,这不是让魔法复苏的陨星吗?   “我们的灭亡,是因为群星之间的眼睛,不允许,这个世界出现伟大。”   这是什么意思?   “所以我们试图成为神灵本身,完成从‘人格’到‘神格’的转变,以摆脱天地之间的锁链。” 第44章 征服   【诺佛斯】   多日的雪天让天气非常阴暗,哪怕是白天,总督议会的呈情室内也得点上蜡烛照明。   老实巴交的铁匠坐在木头椅子上陈述,他的两边脸颊已经松弛,铁青色的胡茬微微抖动,这是在压抑自己心中的痛楚:   “我想我的冤屈显而易见,各位大人。   我相信诺佛斯的山岭与人民,   我相信诺佛斯的僧侣,我相信教团的秩序可以带来平静和安宁,   我以诺佛斯的方式教育我的子女,让他们学会尊敬权威,安分守己,但是绝不屈服于威权。   但是现在,我得到的答案是,暴力,伤害,   我的女儿在她前往修道院向群僧遗体告别的路上被一群流氓拉进了巷子里,那是一群恶鬼,她不但失去了清白,毁了容,而且下半辈子只能在床榻上渡过一生。   我的儿子相信总督议会,他在危难之际献出了自己,作为民兵冲锋在前线的最前方,昨天傍晚,我得到的消息却是他作为叛党在山顶身亡。   现在我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什么才是公正与善良,你们能给我一个答案吗?”   这已经是政变之后的第五天了。   气氛有些焦灼,诺佛斯群龙无首,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胡子僧侣总揽大权,在总督之间仲裁调停,指引方向,如今突然没了领袖,终日的争吵没有造就任何的成果。   直到今天,除了圣奴卫维护下的秩序还算稳当之外,总督会议没有取得任何建树。   “‘破马者’的叛乱已经由教团定调,我们不能给乱党的牺牲者支出抚恤,这不合律法,如果你想要申请,得等下一位大胡子僧侣上台才成。”   铁匠于心不甘地离去。   “瘦子”总督交代了之后,和另一边的“高个儿”总督交换了一个眼神,下层区的治安,看来已经失控了。   圣奴卫平时还够用,但是如今要抓捕四散在民宅和豪府里的“破马者”同党以及其他的叛徒,无法兼顾贫民窟和地域辽阔的平民社区和外国人聚居地,那里的守卫少了大半。   “我们是不是应该调动民兵团?”   “他们是看在同乡的份上才暂时接受控制,”“高个儿”回答,“你敢保证进城之后,那些民兵不会攻击监狱,释放他们的同袍?”   谁都不敢保证。   “还有那件事,红王,”叹息声如此无奈,“瘦子”揉着自己的眉头,“看着吧,那个奴隶文书——”伯比尼达,“又要来访了。”   那些洛恩人一直在强调红王的地位尊崇,受僧侣礼遇,乃是国家最重要的元首,诺佛斯人又不是不知道这些!   他们当然不会联想到洛恩王国在这里的群臣想要莱雅拉成为诺佛斯的领袖,谁会想得到,那可是外国人。   接下来是大会召开,又是一天吵架时。   焦头烂额的总督们没想到的是,在他们寻找候选僧侣的时候,平民们已经受不了下城区糟糕不堪的局面了。   “大人,”“瘦子”总督前往会堂,看到伯比尼达已经抵达,他正要打招呼,恰逢圣奴卫前来报告。   “一些市民开了门,放民兵进来,他们杀死了守门的圣奴卫,焚毁了城门。”   “哪座城门?”   “每一座!!!”   大发了。   【诸灵之眠】   它告诉我,迷宫营造者想要成为神灵,所以合众为一,成为了“心脏树”。   并告诉我,天地之间有很多眼睛,只有这样的“升格”举动,才能让它们摆脱锁链,迎来终极的超脱。   我好奇的是:   “所以你们成功了?”   它的传递来的信息古井无波:“不,我们失败了,   否则,我们该在他处,而非这里,我们相信自己能够掌控升格,最终却没有完成,我们甚至失去了协调众生成为我们同伴的天赋。”   换句话说,它之所以在这里和我比比半天,没有直接散出什么迷雾,让我和波顿家族的先祖一样心甘情愿地成为它的奴仆,是因为它做不到那样的事情了。   这个答案也不奇怪。   我好奇地用刀鞘轻轻接触那个长着“心脏树”的褐色水池,将里头的汁液蘸出来,滴抹在地面上,它没有阻止我,大概也是想要让我更理解它,接触恐惧。   好奇特,这种生物可以一开始时就让别的生灵无法伤害自己,借助这样的天赋,他们可以放心地放任他人施为,而不用去忧思忧惧。   “所以,你们的升格带来了什么?”   “感知,感知一切。”   我不禁停下写写画画,还有挪动的脚步,因为它在我面前展现了银河,恒星点点,气体弥漫,这个大螺旋的几条旋臂绕着中心旋转。   “我们知道了很多,依然在寻求解脱之道,眼睛在注视着我们,从群星中,从地心的火焰里,从海洋,从冰雪,从南方的森林,   只有迈入天穹,才能摆脱它们的注视,   否则,一切皆休。”   接下来的一幕是火山喷发,海啸席卷,魔龙在火雨中纷纷坠落,千万座高塔构成的恢弘城市毁于一旦;接着是流星狠狠砸在了平原上,无数的阴影随之出现,席卷了富庶华丽的平原。   “注视发生在每一时每一刻,伟大毁于灾难,没有任何的高贵能够幸免。”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一边继续研究褐水,无心地,下意识地乱抹,一边思考他的措辞。   不论是什么种族,人类、迷宫营造者,或者森林之子,他们创造的文明都会在某种眼睛的注视下被天灾摧毁,没有例外,没有余地。   在前世的世界上就是如此,哪怕是存在了几千年的文明,也会遭受好几次灭顶之灾,更别说在冰与火这个有魔法的世界了:逃过了民族间的残杀,气候变迁还有地形的剧变,缔造了城市、艺术和强大的暴力,最终却不可理喻地被某种神秘力量干掉。   用冰与火世界的话来说,凡人的伟大不被诸神所容,一旦有了苗头,就会被拍扁,东方的仪地人是这样,西方的瓦雷利亚也是如此。   迷宫营造者没有告诉我,它们自己的文明具体是怎样被灭绝的,但是我也猜得到,无非就是天灾而已。   我理解了它的意思,不过我有个问题:   “你是如何知道瓦雷利亚与黎明上国的事情的?”   被火山与海啸毁灭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还有在天降陨石之后在阴影之地的怪物里沦为废墟的黎明上国,我要是还看不出来,才是怪事。   “我没有看到,迷茫的种子带来了疑问,我予以回答。”它展示了大胡子僧侣恭敬地跪倒在石碑之前,向自己的真神乞求答案,每一次,僧人们口中的“诸灵之眠”,那颗“心脏树”都会尽职尽责地回答。   其实某种意义上来说,相对于人类而言,这个“真神”非常单纯。   “对,”他大概感觉到了我的想法,“我们是坦诚的一族。”   “确实,感谢你不来逼迫我,可是我依旧看不透你这样,超越凡人,神灵未满的存在。”我小心地继续,游弋着转着它观察,而它也收起了自己的肉绳,以显示诚意。   “那么,就让诚意多一些。”   【诺索伊斯·瓦勒罗斯】   他气喘吁吁,遍体鳞伤,手上的匕首几乎拿握不住,至于佩剑,早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遗弃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感觉眼前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女人似乎有意放自己一马。   “我们能停下吗?”他不甘心地问道,“再继续下去我会他马的死掉!”   冷漠的脸蛋摇了摇,眼睛如此无情。   她再度急奔!   又来了!   诺索正待防御,   突然!一切开始震动,他看到发光的蘑菇胖胖的躯体抖个不停。   发生了什么?!   诺索下意识地想要扶住旁边的墙壁,他一直依靠这墙,以免被偷袭,之前无面者用了这招很多次。   却发现自己扑了个空!   墙呢?   那么一大堵墙,摁在上面会沾上干泥巴那种,墙呢!?   怎么没啦!?   【莱雅拉·波顿】   它这番话让我有些不明就里。   什么叫“那么,就让诚意多一些”?你的诚意展现在哪里?为什么我没有看到?   “我打开了出口,你的同伴有机会离开。”   同伴,诺索伊斯…   “什么意思?”我问它。   “从这里通往迷宫的隧道,只要三天,就能重见天日。我已经付出了实际行动,而你,不成为代行者,只能在这里慢慢饿死渴死,你愿意答应吗?”   “等等——”我要再想想,确实在无意中它已经卸去了我的心防,毕竟这个迷宫营造者的集合体,大胡子僧侣在幻象里喊的“诸神之眠”,或者我叫的“心脏树”(一定是受旧神影响太深),确实坦白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事儿,但是——   神了这逻辑!   什么叫放走了他们,我就该同意?   那个诺索是我的俘虏和我非亲非故不说,那个刺客可是要杀我的!   你要放走就放走,与我何干?!   这绑架我意志的手段也太奇葩了吧,我会答应才怪啊!?   “你依旧拒绝。”他语气平淡。   Emmmmm,怎么说呢,既然诺索也放走了,那就剩下我咯,我可以毫无顾忌了?   贱命一条而已嘛。   “成为代行者,有什么代价?”我问它。   “我会在你的脸上种下一只眼睛,以看到外面的世界,这就是全部,而你的收获是,可以获得我的知识。”   “眼睛,种在哪里?”我蹙眉。   这种…任自己的身体被他人改造?它目前给我的信任感恐怕不足以让我愿意这么做。   “你的脸,脖颈以上,正面,你眉毛中间那个金色鳞片的位置就正合适不过。”   “那个眼睛很大吗?”我好奇地问。   “不大,很小,就像一个痘痘。”   哦!!!!!!!!   这就是大胡子僧侣要留胡子的原因,遮盖住那只眼睛!   我觉得这个提议…   “这么说吧,我觉得我的方案更好,迷宫营造者。”我缓缓拔出自己的军刀。   “你要干什么?”它有些迷茫,它看出我拔出了武器,“这是对付敌人或者猎物才有的动作,这里有你要杀的东西吗?”   它不觉得我要杀它?   看好,在这个不知道位于何方的地下,就只有我和你而已。   “我并不是要伤害你,”   我一步一步走进,它依旧很迟钝,没有察觉我的想法,或者说,没察觉到我确实不存在的敌意。   “我是在——”   我的视野边缘看到肉绳正在接近,我立刻加快脚步!   “在我们之间——”   我简单地低眸看了一眼,确信刚才用褐水画的符文没有差错。   “建立互信。”   它终于明白了。   “这不对,这不符合我们千万年来的规则!”   我没有理它,开始念动咒语,举高刀柄!   军刀插入前被肉绳捆住,力气很大,几乎立刻就把刀子从我手里扯开。   等的就是这一刻!   噗!   一把黑曜石匕首插进了搏动的心脏,我口中喃喃,感觉肉绳搭上了我的肩头,捆住了我的腰肢!   可是,黑曜石已经深深没入了这个心脏树!   我也停下了双唇,不再吐露魔力之语。   “神灵?”   我被困住了,艰难地努力适应被压迫的胸腔,眼中却满是笑意。   就好像被制伏的不是我,而是我面前这个用肉绳捆绑我的“真神”!   “叫我——”   它的蟒绞停下了,肉绳和主干在不停抽搐,根本无法回应我的话,   我大声地,喊出了最后的两个字!   “主人!”   【寒山与遥远的城】   冷寂的冬风呼啸而过,山岭上的巡山人头戴兜帽,用皮革和破布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苍鹰天飞,他们一组二人,正在监视山下的多斯拉克八千残兵,看来自战败以来,陆陆续续地,马人又汇集了好些。   可是,在入诺佛斯山脉之前,哲科的卡拉萨不止这八千,他足有一万五千人之众,加上林林总总,总数曾达五万之多,可现今不但失去了女人和孩子,这些失败的男性还丢掉了自己所有的奴隶。   哲科卡奥的整个营地都灰心丧气,连火焰也奄奄一息,渺渺灰烟之后,惨遭失败的卡奥正失神地望天休憩。   昨天死了四十个年轻的汉子,前天死了二十几个伤兵,他们完了,会一个接一个地在风雪中倒毙。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在哲科卡奥的耳旁,   “马蹄尘烟扬,你们的鲜血就像河流一样四淌,你们的骸骨堆成了高山,”   血盟卫阿帕连胡子都没长齐,在大战当时,哲科的血盟卫四散,所以,他任命了这个年轻的新人。   现在,这个新人,正用双手紧紧抓着他的脸,让他看向自己。   “吾血之血,这是你说给诺佛斯人的话,你忘了吗?你要在这里躺到死去吗?”   哲科没有理会他。   血盟卫阿帕再做努力,“我不想和你决斗杀了你,你曾经是我最崇拜的男人,你的骨气和勇气现在都到哪里去了?”   废物卡奥依然毫无触动。   “好,卡奥,我父亲曾经说过,最早的多斯拉克人的故事。”   他还是没有反应,阿帕叹了口气,丢开自己的卡奥,   “记得那首歌吗?村庄被屠,大火蔽空——”   “达图谢利?”哲科有了一丝触动,“我的祖先达图谢利?”   “所有人的祖先,达图谢利,”阿帕纠正,接着唱道:   “达图谢利,啊,达图谢利,卡拉萨男丁的最后一名,双腿残断,丢进那沼泽的泥浆。”   这是个多斯拉克人都知道的故事,血盟卫阿帕自然而然地继续:   “男孩的母马找到了他,治愈了断腿,陪伴着他,用自己的乳汁将达图谢利喂养大。”   哲科抹掉胡子上的雪水,望着阴冷的灰色苍穹,“被马喂大,被马喂大,达图谢利的血亲是弯刀与马。”   这粗豪的嗓音根本没在调子上,可是他们身边灰心丧气的咆哮武士在雪地里看了过来,专注地聆听。   “马儿是他母亲,马儿是他的妻,他们欢爱在草海,子嗣十人,一起养大,马儿的身子,战士的臂膀,半人半马的儿子们,都是豪侠。”   “半人半马的儿子们,都是豪侠!”一些声音也跟着唱了起来。   “头胎遇上河流的姑娘,如水一般的科丽夏~”   阿帕直视嘴唇开裂的哲科,看着他们的人越来越多,   “儿子呐喊,爱情萌芽,父亲达谢图利欲去结亲家~”   “达谢图利,达谢图利,年轻的父亲该如何?”一千个声音应和着,应和着这个属于马人的故事,   “达谢图利提亲河川,叫那河怒威严,洪水滔天,多斯拉克乞丐何来此妄想?   十头羔羊,一头赫拉卡,勇士才有女儿嫁。”   “女儿,女儿,勇士才有女儿嫁~”   “父子遭受此轻蔑,一心折服傲水,纵马千匹越过高山,   白狮子怒吼,拉札林人奸险,一切拦不住马人的信念,   杀!抢,杀!唯有执刀的武士在前进。   杀,抢!杀!全世界都是我的草场!”   歌很长,可是哲科却唱不下去了。   所有人都在看着他,看着自己的领袖,如今局势衰颓如斯,就连夺位的心思都无人有。   懦弱,滋生在哲科的卡拉萨。   哲科在喘息,胸腔起伏地越来越剧烈!   他们是多斯拉克!   卡奥咬牙切齿地抓住了血盟卫阿帕的彩绘背心,他大声地咆哮,这不但是向自己人发出怒吼,更是向这里充满敌意的群山,那些巡山人和自己本人发出怒喊!   “我们去狩猎!去掠夺!去活下来!!!去那个长满蛆虫和懦夫的诺佛斯,杀!抢!杀!!!”   年轻的阿帕睁大眼睛看着他,然后气血涌到了这个血盟卫的脸上,让他的脸颊涨得通红“杀!抢!杀!!!”   哲科放开了他,面向自己饥馑中的族人,“杀死所有的俘虏,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骑上你们的马,拿上你们的刀,我们去那座城市,杀!抢,杀!!!”   “Dothraka!!!”   篝火的飘烟直升天空,共着丧志疲乏的咆哮武士重新振奋的喧嚣,巡山人在峡谷边的悬崖上目瞪口呆。   傍晚时分,八千名强壮而饥饿的多斯拉克人骑马执刀,抵达了混乱中的诺佛斯城。   作者的话:开头诺佛斯铁匠的陈述,捏他的电影《教父》的开场。多斯拉克那个达谢图利的故事,捏他的突厥的两个传说,苍狼与白鹿。 第44章 山巅之下   一切都静止了,像是被寒神的喷嚏给击中,然后冰封了起来。   我紧紧盯着“心脏树”,或者大胡子僧侣管叫诸灵之眠的造物,黑色的尖石直没其身,四周的符文微微作颤。   发生效果了吗?   我轻轻扯动身上滑腻腻的血肉触须,生怕惊醒了什么,   绑得很紧实。   突然!   “呜哇!”   我的影子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咬在触须上,发了疯似地又拉又扯,终于将之撕裂。   我惊呆了。   这东西到底是我被绑的时候就出现了,还是突然袭击?   我记得上次出现,是吞噬敌人的影子杀手,对方那个缚影师被我折磨得够呛,最后给了他一死。   为啥无面者在的时候它不出来,现在来秀存在感?   对,我忘了还有这么个东西,如果“心脏树”真的对我有什么歹意,那死得或许不一定是我。   虽然我也说不准这个影子杀手的触发机制是啥。   我盯着影子慢慢溶了回去,变成正常的样子,一时间不知道“心脏树”和死掉的影子杀手哪个更可怕一点。   话说回来,又是和触须呆在一起,影子里还藏着一个乱吃东西的捣蛋鬼,哪怕与红袍女梅丽珊卓那种活了五百年的老怪物相比,我恐怕也算是怪胎一个了。   恶心归恶心,我没有感觉到害怕,反而还感觉有一些些刺激,不知道是由于它造成的,还是我心确实大。   过了不少的时间,我凑近了一些,再行观察,我没看出它有什么变化,话说回来,对这种境界的生物使用死灵术…我也只是在赌而已。   血肉依然,没有变灰,没有腐坏,它说这个外观是为了糊弄我,而非真的,恐怕我也看不出来什么。   “我们理解了。”它突然出声。   卧槽!   我一蹦,蹦了三米多远,说话啦!   “我们知道了为什么我们会失败。”迷宫营造者的集合体说道。   死灵术失败了?   他没有试图对付我,而是——   “为什么?”我抓起军刀,比在身前,小心问道。   “我们没有体会过死亡,你,孕育者,将你的魔法再用一次,强力一点,我们之前只是在一瞬间感受到了那种…体验。”   我的眉头扬了起来。   他说什么?他刚在要求啥?   再来一次?   “是的,有一些错误,”血肉触须再度蠕动,让出了一大片空间。   错误倒是难免,毕竟我这画的很仓促。   “再来一次,完整的,施展出来。”   我需要消化一下这个消息,毕竟这是第一次,我的死灵术失效。   也难怪,毕竟眼前这个东西太邪门了。   “再来一次,我可以让你走。”   他不需要知道一下完整的效果吗?   “我们不需要,”它说,“我们有千万个灵魂,你可以试试缚束并奴役我,想要尝试吗?”   Emmmmmmmm,   “那我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你那旺盛的疑心依旧无法被消除,你可以试试那几个让我永远不会对你有敌意的字符。”   “你怎么知道——”   “我们教会了人类魔法,孕育者,补上我缺失的东西,然后,你可以离开。”   它会变成什么玩意儿呢?   “好。”我小心瞧了它一眼,我选择可不多。   褐色的水。   之前用这个水画符号的时候,我猜它一定知道我要做什么,可能是数千年不上不下的原因,这个心脏树想要冒冒险。   好吧,现在看起来,那个褐色的粘稠的液体,还真像是血。   恶心坏了。   【自由团】   格拉斯有个错觉,似乎就在刚才,大地震动了一下。   “你们有觉察到什么吗?”   他询问四周的士兵,大家都摇了摇头。   格拉斯站在残破的石砖了望塔上,等待伯比尼达和斧刃的回归,席恩和米歇尔都穿着铠甲,整个自由团和所有的洛恩人都生怕诺佛斯这个名义上的盟友突然发难。   这不能怪大家伙儿。   不提群龙无首的局势本来就很混乱。   现在,诺佛斯浓烟四起,城门的木制门扇被焚毁了,民兵团已经开进,到处都是哭声与杀戮,下城区至少起了四处火灾。   这还是自己家的士兵,格拉斯心想,要是外敌入侵,现在只怕下城区已经成了地狱。   飞鹰高唳,鸣叫着翱翔在苍穹。   “是巡山人。”一个骑手坐在乱石堆上,长矛木杆靠着他的左胸,“为什么会出现在诺佛斯附近?”   众所周知,这些巡山人都在山里,当下大都在监视或寻找被打散的多斯拉克骑兵,那些哲科卡奥的人。   这又是怎么回事?   “我感觉到了,大人,大地在震动。”另一个卫兵说,没等他音落,敏捷的格拉斯已经窜下到地面,将耳朵贴在融雪沾湿的泥巴上。   “骑兵,是骑兵!”格拉斯差点喊破自己的嗓子,“准备武器,准备武器,集合!!!”   呜——呜——呜——   北境的号角没有缺席,城墙内的混乱依旧,城外的自由团竖起了剥皮人的大旗。   【神庙堡垒】   回去的路安然而乏味,只有时而出现的骸骨增添徒步的乐趣。   我确信任何一个沿着隧道前往幽深地底的人,返回时,必然都是与诸灵之眠,那个心脏树会过面的。   中途折返者会掐死自己。   不过我待会还是要和圣奴卫确定一下。   来路曲折,却并不漫长,就好像之前的跋涉是我的错觉一样。   我下意识地握紧手上的戒指,摩挲着那一颗眼球状的宝石,陷入思虑之中。   我在回忆之前发生的事,直到前方隐约的明亮唤醒了我。   “我回来了!”我手执刀柄大喊,“我是莱雅拉·波顿,我回来了!”   我天杀的回来了,诺佛斯!洛恩王国!你们这群在凡世打生打死的凡人崽子!!!   【自由团】   在诺佛斯的东部,有一个宽敞的隘口,两边的坡非常缓和,并不是崇山峻岭,可以让大军通过。   时值黄昏,天黑的比夏天早上太多,天气阴暗,近似黑夜,格拉斯看到一个骑手出现在隘口处,他看不太清。   接着,远方代表着骑手的黑点在扩大,逐渐将隘口那条弧形的曲线染粗了一遍。   这是有多少人?格拉斯自问。   他们要干什么?   在诺佛斯的山间有哪些军队?自由团、诺佛斯以及哲科卡奥的卡拉萨,诺佛斯有大批的骑兵吗?没有,那么答案不言自喻,   “多斯拉克人回来了。”格拉斯喃喃。   轰隆隆!   马蹄动地而来,现在,不用贴着地面去听,大家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乌云下的山坡上,人和马倾泻而下!   “大人,咱们咋办?”   “等待,等待时机,然后进攻。”格拉斯毫无迟疑地下令。   他不知道多斯拉克人有多少。   可是如今洛恩王国和诺佛斯已经有了盟约,不管来突袭的马人数量是多是寡,自己都逃不掉。   【莱雅拉】   哇!好亮!我下意识地用手挡住光线。   烛光,不是阳光,刺痛了我的双眼,天知道我在地下呆了多久,只有幽暗的蘑菇提供照明。   所以现在一点火光都能把我眼球给刺炸。   “您还好吗?”迎接我的圣奴卫小心翼翼。   “我很饿,很渴,还有是否有人能够不面真神而活下来?”我问他。   我这不是问题,而是在提醒。   我目睹了真神,我现在已然是和大胡子僧侣一个意义的人物了。   “没有,没人。”他脱口而出,尔后或许是明了这个答案的价值,一时间和其他圣奴卫一样沉默了下来。   这一沉默,就让我听到了外面的喧嚣。   “外面发生了什么?”   “额,这个——”   我没等他说话,就走出了神庙堡垒。   按理说已经是黄昏,可对我而言,阳光异常强烈。   我适应了很久,耳边回荡着遥远的死亡与厮杀,心中打了一突,手回到了刀柄上。   他们在进攻自由团?   圣奴卫一反我的预料没有来拿下我,看来不是。   那是怎么回事?   “您的食物和水。”我听到一个圣奴卫禀报。   在进了一些食物之后,我终于适应了可能好几天也可能只是几个小时没有经历过的阳光,睁开了双眼。   洞中一日,世上是不是已经过了十年?   什么时候诺佛斯已经变成了战场?   就在我的眼前,火焰升腾在冬日的街巷,一队队光膀子的咆哮武士和诺佛斯长枪兵冲撞在道路上,还有不计其数的咆哮武士正在进城。自由团的号角响起,我的骑兵正在集结,看来他们没有蠢到先行阻挡多斯拉克人,我底牌还在。   “下面正在打仗,你们还要商议?!”   “放心,我的国王,”圣奴卫毫不动容,“我们的人手不足以照应这几日的局势,但是守住上城区的坚墙还是足够的。”   诺佛斯下城区的城墙是高大的木栅栏,上城区才是砖头和石块。   就是说。   不管石头墙外头洪水兵祸如何滔天,我这里一定会安然无恙。   再没骨气一点,依照自由贸易城邦的传统,他们诺佛斯人大不了可以求着多斯拉克人走?   我有一瞬间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表达自己对诺佛斯平民的关心,或者对诺佛斯元气的关心。   不过接着,我放弃了这个念头,大胡子僧侣全没了,这个城市里,不,这个世界上,经过诸灵之眠认证的就我一个而已。   我猜下城区里的混乱局势或许与诺佛斯已经少了统治者有关,在这段时间没有任何僧侣来见地下的诸神,那就是还没选出继任者。   那么,我需要确定一下洛恩王国在这个山城里的利益了,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得扮演神棍说说话。   至于百姓疾苦?   我又不是诺佛斯的红王,我是洛恩王国的红王。   “带路,总督议会!”   作者的话:本来这章有七千字的...后面写不完,就先放这三千,明早或者明天中午一更,就是说明天双更哦! 第45章 群山的悲悼   竖起的白嫩手掌五指细长,圣奴卫因而停止,没有替我推开大门。   红漆覆盖下的花梨木门就伫立在我的眼前,边框的雕纹以铜线描绘,三口硕大的钟,僧侣,,总督,以及打猎的、种地的、经商的、采矿的万民。   我的指尖碰在微凉的门扉上,铠甲的声音足够轻微,里头听不见。   我侧耳倾听里头的争执,一个是伯比尼达,另外一个是“咸石”总督。   “正如我所言,诸位,洛恩王国希望局势能尽快平靖,你们现在的僵局并非是诺佛斯自己的事儿,而是已经关乎到了你们是否能履行盟约。”   “你现在没这个能耐证明自己能替红王说话!你们的国王失踪了,懂吗?可能饿死,渴死,也可能在神庙堡垒的最深处咬她的手指头,变成了一个疯子!”   “红王将会平安返回。”   “这不可能!!!   你以为从古至今真的没有人去到隧道里吗?有,全都失踪了,失踪了!!没有钥匙,谁都见不到祂!   真神所在之处只有大胡子僧侣才能安然往返,我们之所以禁止任何人入内,不但是要尊敬神灵,更是在保护凡人的心智。   你明白去面觐神灵究竟意味着什么吗!?你以为凡人渺小无助的心灵能够承受真神相貌的冲击!?他们会疯掉,疯掉!疯掉!!!”   这提醒了我一点,要见到“心脏树”或者说诸灵之眠,必须能够打开群星之门才行。   这和我所见相符,当我出来时,不管是诺索还是无面者都已经消失不见,入门时没有看到的骸骨至少有数十具,这说明在群星之门前乖乖等死的人不在少数。   而群星之门,依照无面者的说法,需要在银河中标识出起源的位置。   我前世的起源在银河里的方位不算是秘密,可是当初大胡子僧侣是怎么打开那个门的呢?   如果他们知道冰与火世界在宇宙里的方位,那么他们又是从何得来的知识呢,瓦雷利亚?   在门的另外一头,吵闹依旧继续。   “如果红王真的在诺佛斯死了!那么你们将要承受诺佛斯的报复,我知道你们在想有瓦兰提斯人的军队,咳,我们瓦兰提斯的军队,洛恩王国没法对山地做出什么,那我只能说,祝你们度过一个美好的冬天!”   “威胁!那有如何?如果洛恩继续苦苦相逼,即便你们的红王还活着,我们也——”   嘭!   我推开门,门后少了一些人,不过拿主意的几个总督都在,“咸石”,北方山里人,家里开矿,“虔诚者”,农夫,大胡子僧侣的乖宝宝,“海霜”,渔民或者海盗,是北部沿海的来客,“高个儿”,南方的商人代表,“瘦子”,职业政客,在诺佛斯城墙里颇有影响,“舌怪”,职业杠精。   “你们也要做什么?”我接住了“咸石”的话,端详着总督“咸石”的脸,“杀了我?”   他目瞪口呆,所有在场的人,都呆如木鸡。   这个“咸石”,“破马者”总督的支持者,估计是无法证明他们确有联系,所以被群龙无首的诺佛斯搁置住了调查,他才能站在这里,大放厥词。   “诸神哪…”总督“咸石”喃喃。   “诸神哪,”我复述了一遍他的惊叹,玩味地看着他的双眼,我气色尚算不错的俏颜上,红唇绽放,   “诸神哪,”再来一遍,他们的表情实在太过有趣。   少许蜡烛正在燃烧,让马赛克地板阴影交叠,我懒散地走进这间议事厅,扫了一眼墙边的狮身人面浮雕,将铁手套和沾着褐渍的军刀连鞘儿塞进伯比尼达怀里,   “诸神在看,总督阁下,”我盯着“咸石”正在颤抖的胖脸,   “好一个你,好一个虔诚的人,祂们或许就指望着你,福至心灵地提到我,”我慢步走近,他下意识地后退,碰倒了椅子,靠上了胡桃木大桌,退无可退。   我拍着他的脸,“然后,我就出现了,   从诸神生活的乐园里,降临到你们的面前。”   “你,你——”   “别紧张,别害怕,”我安抚地给他整理了一下皱纹丛生的衬衣,“我是个活人,不是死人,更不是鬼怪,我只是,和大胡子僧侣一样,从神庙堡垒的深处返回人世,在你们的圣奴卫众目睽睽之下。”   “我替他道歉,但是这样的戏弄毫无必要,国王大人。”憨厚踏实的总督“海霜”救场道。   我记得他在结盟谈判时要求洛恩王国支持诺佛斯,在与伊班人就战斧角的争端之中,我当时答应了,他大概可以算是支持盟约的总督。   卖他一个面子。   我的手放开了已经呆愣住的总督“咸石”。   “如你们所见,如这位‘咸石’大人的预言,”   尽管你们想不到,想不到在大胡子僧侣及其候选者死后见到真神的是我,   我转身面对所有的总督和他们的影子,“我回到了诺佛斯,从诸灵的眠寝之处,来处理当下的僵局。”   “咸石”终于从恐惧中醒了过来,语气和表情都毫无分寸:“你,你是个外人,你不该!——”   这个刺头儿。   “我不该什么,不该,没有,将你们对真神的忤逆视而不见?”我抱起双手,斜瞥向他,“或许诺佛斯的下头就是一座火山,再或者地震,瘟疫或者饥荒正在等待,你要拿什么绑架整座城市挑起神怒,让所有人给你陪葬,还是说你觉得自己比瓦雷利亚的龙王,还要伟大,总督阁下?”   瓦雷利亚的覆灭众说纷纭,在这个年代,最主流的说法,依旧是诸神造的孽。   天灾都是神灵造成的,古代人嘛。   吓唬他!   我继而高声宣告:   我来到了这里!面觐过了真神之后来到了这里,如果再有擅自质疑的人,就自己去神庙堡垒,找祂讨一个说法,否则,少在这里给我放肆!”   继续吓唬!   “还有问题吗?”他在我的视线下闭紧了嘴巴,喘着粗气儿。   我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他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就再接再厉,   “很好,诸位大人有问题吗?”   “你想以真神的名义对我们指手画脚?”另一个杠精总督“舌怪”,根据事先的情报,这个总督总是习惯性地看不惯,“不,我绝不——”   “神灵要的是和平,安稳,这是苛求吗?还是说,让局势平静下来,这种意愿也算是指手画脚?”   “不敢。”臭名昭著的总督“舌怪”立刻少了底气。   我一个接一个地看过每个人的脸,   “我放眼望去,诺佛斯要不就是火海,要不就是尸体!   你们没看到吗?   大胡子僧侣点选的城市管理者,就是你们,你们没看到?下城区都快成废墟了!   祂信赖的教团含辛茹苦建立了这个以祂的旨意建造的家园,可是现在家园危在旦夕,而应该承担职责的总督们,   却心安理得地躲在山顶,仗着坚墙和圣奴卫的保护,在这里吵架!”   我扫视在场的各位,没错,不是因为我要多管闲事,而是你们实在太过差劲儿,所以你们的神就让我来多管闲事啦。   “我说的有问题吗?”   无人应答,很好,让我继续吧。   “所以我来了,以诸神,和洛恩王国与诺佛斯友谊的名义,过问你们糟糕的差事,你们在这呆了多久?”   “很多,很多天,自你走入神庙堡垒深处之后。”   我到底在地下呆了多久?   “好,那我们把议事程序缩短一下,”我颔首,“现在开始,你们最后说一遍自己的异议和问题,还有建议,我来主持,完了以后,就立刻给我去把下面的一团乱处理干净!”   我突然想起来——   “去,把那个‘破马者’带过来。”   “他是大胡子僧侣钦定的叛徒!”“虔诚者”总督表示反对。   “如果在场的人里有本事和他一样煽动全体民兵,打赢过多斯拉克人,两次,再或者统兵多年也算吧,那大可以将他丢在牢里等死,   问题是,有吗?”   当然没有。   “列位总督阁下,铁闸已经放下,暴民的火攻没有了意义,人犯‘破马者’带到。”   “外面情况如何?”   “多斯拉克人正在杀烧劫掠。”   “破马者”看起来精神不错,这几天消瘦了不少(肯定没有我瘦得多)。   我记得就在几天,我也不知道是几天之前,他试图举行政变,却又不敢直接触怒教团和深处的真神(话说我真不理解,为什么这些诺佛斯人笃信诸灵之眠是真的?),所以拿我当借口,可惜不大成功。   “这场,”“瘦子”总督昂起尖锐的下巴,“动乱不会持续太久。”   “但是会后患无穷。”我说,“‘破马者’如今这场争端引来了马人,你怎么说?”   “瘦子”继续:“多斯拉克人是一群饿狼,喂饱了自然就没了爪牙,民兵——”   “民兵受到了蒙骗,被‘破马者’所欺,误解之深难以解开,他们会以为自己充满信念,而给诺佛斯,以及我们之间的同盟制造很大的麻烦。”“高个儿”总督声音温和地反对,我猜他是想我给他在洛恩王国境内一些税收减免。   “破马者”手脚都是镣铐,他不舒服地活动了一下腕部,“现在的事态已经超过了政变,我们的领袖和领袖的继承人一夕之间全部没了踪迹,”然后目光移向我,“正是你们到访的关头。”   “红王已经见过了真神。”“咸石”小声提醒“破马者”。   “什么?”   “神庙堡垒深处,所有人都看到她进去,最后出来了。”   这个被囚禁的总督消化了一下消息,最终给的答案是:   “我不相信你。”   我玩味地瞧着被我制服的阶下囚:“我不需要你相信我。”   然后,我靠上桌子,伸展腰肢,敲了敲议事厅的一扇侧门。   “看看这扇门,人的面前总会有一扇门,不打开,你的日子会毫无变化,一如往常,如果你打开它,那就是另外一幅画面,一幅你难以想象的画面。”   可事实上,对我来说,通常都不会是我自己主动作死去开门,都是被人或者命运推进去的。   “什么样的画面?”“瘦子”不动声色地追问。   “很难说,虚假的幸福,凄惨的现实,或者凄惨但是你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破马者”当然听懂了我的意思,不过他懂了装不懂:“听起来很灰心丧气,这就是真神告诉你的道理?”   我摇了摇头,“不,一点都不消极,不管你开心还是沮丧,愤怒亦或平静,都毫无意义,   现在,和我一样的蝼蚁,你要不要打开这扇门?   你如果愿意,就去打开这扇门,在神庙堡垒里的那一扇门,走进去,看到真神,或者说真相,   然后成为神灵选中的人,去面对难以想象的现实,就像你们的领袖千年来背负的那样,   你乐意吗?”   他盯着我,不言不语。   那我就接着说。   “我要告诉你,这位受尊敬的叛徒,教团面见了真神,   我,面见了真神,   我们都敢于去面对那些让我们自己,让凡人,恐惧的东西,   我们打开了你们所有人不敢打开的门,并且走了进去。   我们为自己所看到的一切真相负责,给你们忠告,让你们知道对错,   可你,怯于成为大胡子僧侣那样的人,缩在自己温暖的城市里说三道四,你没法为真神负责,却妄图用自己的无知来揣测在凡人之外的世界。”   “你想表达什么意思?”他声音终于阴沉下来。   我倒是够直白:“按照诺佛斯千年以来的规矩,你懦弱,所以你出局了。”   有本事你也去走一遭啊,对,就去神庙堡垒地下,面对那个心脏树。   啊,不对,你“破马者”连群星之门都开不了。   没去过你别比比!谁让你们诺佛斯千年来都是这么运转的?   弱鸡。   我倾身而问:“还是说,你们一定要见识一下,我和神庙堡垒深处的祂交流之后,获得了什么?”   如果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暗示、明言还有不假辞色,他依旧不能领会到我的意思,那就算求吧,没诺佛斯帮忙我也有把握打赢瓦兰提斯。   毕竟我在地下收获了一个秘密武器。   他思考了很久,终于开口:   “你们想要什么?”   我理解为他在问,我和诸灵之眠意欲何为。   照我的理解,“心脏树”根本就不关心外头的诺佛斯城是什么情况,人类的文明和社会,与那个迷宫营造者的集合,完全身处两个世界。   不过,诈唬嘛,只要符合逻辑,也没人会去关心,是真是假。   “和平,宁静,以及我的盟约能得到贯彻,大家对此有异议吗?一定要打个痛快,你,‘破马者’你觉得呢?”   他观察了一下自己同党和其他总督的脸色。   “和平,我赞同和平。”   “其他人呢?”我继续问。   无人一答。   那好,我继续独角戏。   “我理解,你们不言不语,归根到底是不乐意就此任由一个外国人来统治自己,同时又担心自己的反对说出口以后,如果我成为了大胡子僧侣,会秋后算账。”   “我们有这么一点点担忧,”“瘦子”总督笑的有些勉强,“就这么一点点,并不多。”   “真的完全可以理解,尤其是“破马者”总督的意思,   你们是自由的,独立的,群山之子,诺佛斯的儿女,哪能随随便便就向外邦人屈膝?   哪一个有自尊的诺佛斯人会想突然有一个专断的国王骑在自己的肩膀上?”   “感谢理解。”“破马者”谨慎地鞠躬致意,其实他私心更重,他想要诺佛斯的政权,不过,这些都不能说破。   “但是诺佛斯的僵局同样需要处理,目前来看,诺佛斯唯一的盟友是我们,实际上我们唯一的盟友也是诺佛斯,”   我故意把联系紧密的城邦潘托斯忽略。   所以,在诺佛斯人之外,如果硬要有一个国外的领袖,那最好还是我,这就是我的意思。   “我对诺佛斯的山岭和人民没有企图,”我坦诚,   “但是你们确实没办法决定一个首脑,僧侣要么太过年轻,要么太过苍老,那些合适的在参加遴选时就死在了僧院里,哎,那边那个圣奴卫,这是怎么回事?”   “在之前,我们就安排所有适格的僧人从全国各地的修道会集中到诺佛斯城里,并统一接待住宿、食物和安保。”圣奴卫解释,   “可是洛恩王国和诺佛斯双方急于达成山巅盟约,所以遴选推迟,结果就在双方谈判那天,烹煮僧侣食物的那口锅,被人下了毒,就在‘破马者’总督掀起叛乱之后。   当时保护僧院的守卫被大胡子僧侣调走了大半,以应对对当时来说可能发生,并在之后证实确实发生了的政变。   总之,无人生还,我的国王。”   我颔首,口气温婉:“很遗憾,   这样,我听取了你们的看法,设想了一个解决当下危机的方案,”   其实我根本没听,我不需要他们给我节外生枝。   “你们听听可不可行:   真神属意于我,这是当然的,所以,我会代替大胡子僧侣的位置,”我举起手掌制止诺佛斯总督中那些急性子,“先听我说完,   我授权给总督议会,设立一个委员会来代替我处理所有的事务,并任命一名监察,代表我,直说,就是斧刃,他明白你们的规矩。   除了外交事务之外,我不会干涉诺佛斯的任何内务,诺佛斯不会并入洛恩王国,双方各行其是,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国家,只是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最高元首都是我。”   “很明了了吗,各位?满意了吗?你们需要宗教与政治分离,在我这个方案里做到了,你们想要自主,而不是听神灵的话,恰巧神灵也不是很想具体的管理你们,祂只关心你们的心灵,够意思不?”   保证外交权归我,是为了让两个国家保持一致,别自相操戈,其他的政治事务我也不想处理,军权?不实际,洛恩王国没有压倒性的力量,我也不是诺佛斯人在这里成长,直接把控军队,近乎没戏。   “破马者”和“咸石”都没有反对,其他人也没有出声。   “朋友们,很明显了,我想要的是两国盟约稳固,以及诺佛斯的军事支援,而不是奴役和欺压你们,所以你们大可放心,   这个方案旨在解决当前的僵局,以后你们如有另外的僧人获得了真神的认可,那就由他来掌管诺佛斯,一切回到旧日的秩序。”   这是真话,这片穷乡僻壤淘不出什么好东西,没必要在这里满足征服欲望。   也是假话,因为下头那个真神不会再认可谁了,我猜如何进入群星之门,方法是由大胡子僧侣们口口相传的,所以,将来那个候选人连诸灵之眠的面都见不到。   总之,我的想法就是,切割过去大胡子僧侣的权限,让诺佛斯的政治全面世俗化,然后,我来当个精神领袖,让红王在这里成为君主立宪制里的君主,绵延百代,   吉祥物挺好的。   以后哪个娃儿最不成器就带来这,放在宝座上,让他混吃等死。   “那那个委员会的成员?”“破马者”务实无比。   “由你们选择,你们决定任命方式,你们选出来,然后,我来任命。”我答得很轻松。   “所以,一切定了,对吗?   我可以承诺对政变及参与暴乱的士兵予以有条件的特赦,就是去替我们这个同盟打仗,这不是无偿的,考虑到他们需要赡养亲人,诺佛斯的冬天也确实难熬,服役将会换取一定的粮食,战功和战利品另算。”   “我愿意率领诺佛斯的军队为你与瓦兰提斯作战。”“破马者”主动提出,“只要你不处决我,没胡子尊者。”   女人怎么可能会有胡子嘛?   “很好,你主动提出来,可以让局势大大缓和。”我一拍手掌,“具体的出兵人数你们下去谈,各位!”我拍了拍手,总结本次重要会议。   “男人吃得多,力气大,当大雪没有降临到诺佛斯时,这些都是优点,   可是现在,物资短缺,食物不够,那就成缺点了,   如果安分守己的话,缺点只是缺点而已,可以被容忍,但是你们可以看到,不论有什么理由,年轻的男人不会甘于缺衣少食,他们会用暴力来告诉你,他们宁愿野蛮地满足自己的需求。   解决这个状况最好的方法就是送他们离开。   去那些可以依靠劳动或者暴力来变得更富有,更健康的地方。   让我们将下城区里的暴徒和士兵送去与瓦兰提斯人作战,让群山享有和平。”   “缔造和平。”他们承诺,“为了群山。”   一切已经谈妥,那么——   散会。   我走出议事厅,伯比尼达跟在了我的后头,我感觉身后有一道灼热的目光,回首一望,正是这个书呆。   “怎么了?”   “我的荣光,我有些担心,科霍尔人要是知道这个消息,会不会颇有微词?”伯比尼达在我耳边。   “不会,”我回答,“科霍尔人在洛恩王国内部享有的好处,是这帮诺佛斯乡巴佬想象不到的。”   他紧接着凑近我的耳边,真心实意地拍马屁:   “就像是老虎和一群猴子,戏弄他们,我的荣光与威严,刚才的一幕,我这辈子都会记得。”   嘿哟,这个硬骨头也学会这套咯?   “但是如果我来,我觉得我能比您更厉害。”   我收回之前的那句话。   “是吗?”我抱起手臂思索了一会儿,“那这样,你回去写首诗,要有老虎,要有猴,要有诺佛斯,要有我,写不出来就给你去势,”我的右手戏谑地比了个调皮的爪击,“嗷呜。”   他呆呆地喃喃自语,语气里一股难以置信的味道:“荣光与威严?”   “我就是这样,你看到的,都是莱雅拉·波顿,小子。”   好了,既然小脑斧已经玩够了猴子,就该回去洗澡了。   我现在闻起来简直就是一只洛恩河边的猫。   当我离开总督议会时,一个橙子从对面的仲裁院砸了下来,碎成了渣滓,汁液四溅。   橙子的汁液在一些宗教里意味着圣血、牺牲以及献祭。   “一个好兆头。”   我评论道。   作者的话:今日二更,还有一更 第46章 娜恩河   太阳在东方的山麓间染出一片光晕,晦暗浅淡,借着这一抹明亮,白褐驳杂的高山与野林露出了自己死气沉沉的枯瘦面貌,天地间的鸟儿少了好多,大都已经去了南方过冬。   长蒿撇开漂浮的鱼尸和水面上的树枝枯叶,将船只送向女王堡下的龟港。   我张开五指朝向微弱的晨曦,无名指的婚戒是瓦雷利亚钢质地,上头有一圈橡树叶浮纹;食指上是硕大的红王玺戒,铜制,剥皮小人呆呆的站在图章里;   最后是中指,铜制似金,但绝非真正的金属,上头有一只眼睛一眨不眨。   “别担心,我在这里,毫无问题。”   这个戒指,就是“心脏树”,那个迷宫营造者的集合体——   的一部分。   “我猜我不用告诉你诺佛斯的情形?”   “那是什么?一个人类聚居地,不用,我倒是对你的尸仆很感兴趣,你没管理过它们?”   怎么管理?   “你有一个尸仆已经被焚烧,但是留下了印迹,如果你不及时消除,那么身为孕育者,你的头胎必然会流产。”   “流产!?”   “魔法当然要有代价,你失败了,就要承担失败的后果。”   这个被焚烧的大概是蓝赛尔·兰尼斯特,我制造的第一个活尸,用来刺杀泰温,现在彻底没了。   代价!?   早说啊我就不乱放魔法了!   这会是真的吗?他用不着吓唬我,可是我也没法确定,这年代流个产或者因为怀孕死个女人不要太容易。   这种条件下,生孩子简直就是在自杀。   “你身体足够壮实,核心力量很强,内脏与肌体都很健康,顺产的可能性非常大。”   我不想回应他的话。   “那个流产可以避免吗?”我询问。   “鉴于你是个死灵师,而且只是一个死灵师,我建议你硬撑过去。”   卧槽,说得容易,大出血你来救我啊!来来来,给我说说:“你们迷宫营造者是怎么生产的?”   他展示了一副画面,那是一个夏日的场景:   一个迷宫营造者在铺盖满地的腐殖质上呕吐,白色的液体浸入大地,然后另外一个迷宫营造者的肉腮展开,绿色的迷雾传播,慢慢氤氲在那片有白浆的腐殖质上,日升月落,浇水施肥,过了很久之后,那片土地上长出了蓝色的蘑菇,就和我在地下看到的蘑菇一个模样,在这些散发着温柔蓝光的蘑菇里,有一些蓝光中包裹着一个薄薄的茧。   “这就是我们繁衍的方式,一万个幼菌之中有一个能够成长为我们的一员。”   奇葩生物。   我有些好奇:“那,地下那些发光蘑菇也是你们同类?”   “不,不是。”   “看起来一模一样。”我回答。   “在我们看来你们和山羊也是一模一样,你们更聪明一点。”   “看来我这辈子最好别生?”   “自我灭绝是个体自己的选择。”   ……   “呵,那你帮我成神呗?”   “心脏树”没有理我,而是继续:“你的第二个尸仆还存活在西边,海的那边,非常非常遥远,他还活着,但是状况不大好。”   “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肉身受了重创。”   我的第二个活尸应该是“小指头”贝提尔·培里席,被我杀死的五指半岛伯爵,听起来他境况很糟。   “如果他没了,我是不是也要受影响?”   “如果不是你来回收的话,对。”毫无心肠的迷宫营造者语气平淡。   得,如果我真要生孩子,一次滑胎还算能忍,再来几次那还生个屁,子宫都废了,不但痛苦还折寿。   “那,下一个呢?”   “一个怪物,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很像影子杀手,但是截然不同。”   喔,我也一直没弄清那是啥。   “最后一个?”   “那是我们,”你们算个屁的尸仆,“你的倒数第二个完成的最好,是个失去种子的种子,”按人话说就是太监,“如果你愿意,可以让我操控他,不过我需要适应他的躯体。”   我还记得我操纵着莫波向哲科卡奥寄去信件,并且在之后杀掉巴尔丹·铸煌,救下迪茜·磐岩的事儿。   他确实是最让我放心的一个。   “可以,作为交换你需要教会我一些魔法。”   “不可能,你的身体太渺小,你的意志太孱弱,你的天赋就只有一点点与死亡对话的能力,你不适合成为巫师。”   Sad。   “对了,刚才你问到成神的方式,孕育者,如果你继续帮助我完成升格,我可以反馈你一些好处。”   成神…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可以作为我未来备选的一条道路。   “你要做什么?”   “去瓦雷利亚。”   不可能,那里全是火!   “换一个。”   “去南方的索斯罗斯大陆,夷门塔。”   夷门塔是一座废墟,过去古吉斯帝国的殖民地,当初战士女王率领她的洛伊拿遗民流亡时,曾经试图定居那里,结果遭遇了一场神秘的瘟疫,死了不少人。   我突然记起在科本手上的《夷门塔秘录》。   上面记载的东西都是和凡人无关的麻烦。   “再换一个。”   “布拉佛斯,我对千面之神很感兴趣。”   好吧这个还行,比起另外几个来说生还几率高一点。   “我考虑一下。”   嗯,有了这个戒指,我也算是随身带着老爷爷了。   虽然这个老爷爷性别未知,而且还呆在诺佛斯的地下,并且是个沙雕。   “我的荣光,荣光?莱雅拉小姐?   你再没反应我就要亲你了?”   一个声音唤醒了我,我放下面前的手,臂膀有些酸痛,是席恩。   “你在想什么,和亚里安决斗?”我挑眉问道,他姐姐阿莎·葛雷乔伊我还算感兴趣,席恩·葛雷乔伊我毫无兴致。   “昨晚一个信使送来了关于王国的情况,今早就在刚刚,有个人从你发呆的对岸骑马跑了过来,送来了战报。”   “哦?诺佛斯的战斗结束了?”   “具体都在信里,我可没偷看。”席恩递上。   “放心,我不会吃了你,如果你犯规,今天就去河里跟着船游。”我摊开战报,毕竟距离诺佛斯近一些,可能会受到那里的战争影响,如果有什么情况,我也能及时支援。   所以,南方的情况容后。   信上说:   “破马者”和其他被释放的政变民兵及军官进入了下城区,一边作战一边集合被打散的民兵团,自由团眼看一举成功,与他们两面夹击,多斯拉克人留下了一些死士冲锋,其他人带着掠夺来的食物、毛皮和女人撤退。   在这里,“破马者”出现了一个错误的判断,他以为多斯拉克人会沿着娜恩河逃窜向洛恩王国境内,毕竟马人不适应山地冬日的气候,早点出去对他们本身来说更好。   结果或许是哲科卡奥洞悉了这个想法,亦或是没有了解过地形,多斯拉克人窜向了北方,让指挥步兵包围骑兵军的诺佛斯扑了一个空。   现在,对方还剩下六千多人,巡山人正在寻找他们的踪迹,诺佛斯已经派出信使警告在他们北方的城邦罗拉斯,索然罗拉斯城的主体在罗拉斯群岛,可是沿岸依旧有一些居民点。   在信里,斧刃说“海霜”总督担心多斯拉克人与北方战斧角的伊班海盗合流,如果这样的话,会让战争变得更加漫长。   我折起信件,当时我成为大胡子僧侣的仪式异常简短,竖立起了剥皮人的旗帜之后,我看着自家纹章铺天盖地地出现在上城区的每一个角落,就职之后的第一道命令书写完成,发向还算和平的街区,带着仓促组成的执政委员会:“瘦子”、“高个儿”、“破马者”,很像瓦兰提斯的三名执政官。   我走诺佛斯山北出的城,直接上了船,还好哲科没有走南边,否则我这船队还会有些麻烦。   回想最后的收尾。   在我们昨天达成协议以后。   “破马者”以诸神的名义发誓会忠于诺佛斯和我,他或许不够虔诚,却绝非不够聪明。   谁都能看得出来,即便有政变前科,拥有军队支持的他必然将会是委员会的重要一员,哪怕是成为诺佛斯事实上的主人也绝不是不可能的,名义上的领袖莱雅拉挡不住他的脚步。   我心里很清楚,表面上看在诺佛斯的总督议会,借着真神的名义,我压服了所有人,而实际上,我在和总督们相互妥协。   他们获得了他们没有宗教干预的世俗治理权,我经过真神面觐的事对他们来说,是一道让其统治更加名正言顺的认可。   而我,获得了我想要的军队,以及后方的稳定,诺佛斯人答应我派出军队,并交出外交权,这就足够了。   当然,留下自由团也有一定作用,维持一定的军事存在,才能保证他们信守承诺。   至于“大胡子僧侣”这个头衔,不提我一个女孩头顶这个名号有些奇怪,它对我或许会有用,但是当下来说,还只是一个无比光荣而空虚的元首职位,如果我要把这个头衔变得更加实际一点,就需要进行很多权力运作,阴谋阳谋。   老实说,我确实没什么兴趣,那地方太穷了。   至于总督“破马者”,他主动要求率领诺佛斯的军队,三千名巡山人组成的巡山团,以及一万五千名民兵组成的山地团将会在剿灭多斯拉克人之后加入我的大军,届时我将会有六万多名可战之兵。   他本人嘛,由于这个人是个刺头儿,我比较希望能看到他成为烈士,然后再回家。   接着是南方前线的情况:   “说是,一伙人烧掉了凯歌堡,一整座,连带着里面的物资和粮食,提利昂大人不在那,但是死了不少的骑士和军官?”我看完抬头,草。   凯歌堡是一座土木结构的城堡,我去的这段时间,还来不及改造成砖石结构。   后方往前线调运物资的路线有两条,一条是洛恩河,随时会被瓦兰提斯的舰队切断,或许现在已经被切断了,另一条就是走凯歌堡的陆路。   不提人员伤亡,那里一定存了不少东西。   有一点点麻烦,一丁点。 第47章 张腿河口   在阳光与灯烛之下,它的颜色灿如黄金,夜幕降临,四周灰暗,它自身却成为了光源,在阴影中蓝光幽幽。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知道对那个迷宫营造者我还需要增进理解,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用袖子将这枚戒指遮盖,我看向远方,迎面而来的河川越来越阔。   诺佛斯的地势较洛恩王国更高,虽然水位下降,对小船的影响却并不大,女王堡将近。   “唉,您的日程安排已经整理好了,需要听听吗,我的荣光与威严?”   “伯比尼达,你每次见到我都一定要喊得那么毕恭毕敬吗?”我蹙眉接过,“还有那声叹气是怎么回事,我欠你钱?”   “您说得对极了,奴隶没有工薪,理所当然。”他那张过分柔弱的帅脸看起来可怜极了。   “行了行了,”我拍拍他的脑瓜,就跟拍宠物狗一样,这个小秘事儿真是多,“去找宫廷总管,领…三个银鹿,意思意思。”   养狗狗这个价差不多了。   “感谢您的慷慨,那这份日程?”   我看看。   “在与潘托斯的伊利里欧会面之后,安排与‘舞蹈家’达蒙的会谈。”我嘱咐,   伊利里欧要求与我会面,大概是与潘托斯的外交以及坦格利安复辟之事,在去年我抵达潘托斯时曾经暗示过可以加入他对铁王座的图谋。   在当时,这是为了取得伊利里欧对我划地立国的支持,我原本的计划是在保持与潘托斯贸易的同时,将洛伊拿故地划入剥皮团的统治,然后慢慢染指兵事废弛的科霍尔。   在那个时候,我认为经过拉赫洛教徒暴动的科霍尔局势会很紧张,难以渗透,没想到后面就发生了莫索卡奥和哲科卡奥入侵的事,因此,我根本没准备直接拿下科霍尔。   结果现在,科霍尔已经被我纳入囊中,代价是让瓦兰提斯人万分紧张,大起纷争。同时,我与伊利里欧双方的地位也已经与过去迥然不同,他要求着我帮助伊耿复国了。   “然后…我们的运输船队先停一停,取消出发仪式。”这支船队是进入诺佛斯之前就安排好的,如果盟约达成,一批洛恩河沿岸的粮食将会调运给山里人。   不过,这样安排的前提是一路顺畅,我没有多余的军队来护送这批货物,现在群山中战事又起,诺佛斯的民兵正全力以赴与多斯拉克人作战,换言之这支船队将毫无保护,肯定万万不行。   “好了!”我将纸张递回伯比尼达,继续眺望娜恩河静静流淌。   等等,有些不对,我似乎看到地平线太粗了点。   “前面,堤坝!”在我右前侧的船只传来叫喊,“河道被拦住了!”   娜恩河上什么时候有堤坝了?   “我们要走陆路吗?”身后的席恩问。   “不,准备武器,穿上铠甲,弩炮有吗?”   “没有,我的国王,最小的蝎子弩也没有,我们有三百名卫兵,其中一百人是各大家族的卫士。”   也没有河防队…啧,我应该事先让亨得利·布雷肯事先安排战舰待命的。   “派一队人去侦查,一人双马。”我下令,“其他士兵在船侧安放盾牌,我们有伴了,现在。”   船队停止在河面,两岸寂静无声,寥落的树林里大部分叶子已经落光,只有更高的地方还有一些绿色,这遮盖不住埋伏的军队,如此看来,这里还没有敌人。   过了许久,战战兢兢的船夫安静下来之后,消息从前方传回。   “大人!我的国王!我们看到很多小船堵在了前头的张腿河口,还有几艘大船,我们看到一些船上有血迹。”   “谁干的?”席恩·葛雷乔伊抚剑而问。   “多斯拉克人,他们躲在山沟里,那个河口水很浅,人应该可以渡过去。”   “多少人?”   “可能有几百号人,他们冲出来时我们就跑了,他们的马没力气。”   不好打啊不好打。   “登陆结阵还有机会。”席恩说。   “可是他们发现了斥候,也就发现了我们,说不定正在往这边赶。”我声音低沉,“准备武器,试下水有多深,我们先吸引他们攻击,在射出一轮弓箭让他们伤亡惨重以后,再行后撤。”   我的周围是剥皮卫兵和洛恩王国训练有素的职业卫士,只要他们敢骑着马涉水进攻,那就是活靶子!   远处的岸边传来多斯拉克人悠长的草原号子,一队穿着彩绘背心,或者干脆在冬天裸着上身的骑手出现在视线的边缘。   “准备战斗。”我反身转回船舱,三百人的队伍叫喊此起彼伏。   “上弦!”   “用盾牌掩护自己!”   “送他们去吃草,为了红王!”   等我戴着头盔,拿出盾牌和长剑时,船舱外传来——   咚咚!   一阵鼓点敲响,也是在岸边,岸边的山上,我立刻跑出船舱,下意识地抬头望去,山石之间出现了几个人影,然后越来越多,旗帜与骸骨山脉以西的各国截然不同。   “仪地人,铁盾团?”席恩发出疑问,“他们在这?”   咚,咚,咚,咚——   铁盾团阵成两翼,相互掩护,缓慢前进,他们居高临下,从山上向河谷发动攻击。   多斯拉克人叫骂着集结,把我们抛在脑后,看来是要死磕了。   “放!”这语音有点耳熟,很像前世的汉话,不过方言更加贴切。   “让后面的船先行登陆,把所有的马集合起来组成马队,准备侧袭。”我吩咐,不管铁盾团来意如何,前路被阻,我必须多加防备。   席恩领会到了我真实的意思。   “我会率领他们战斗至死。”他承诺。   我希望我们都活下来。   这些仪地人,人人披甲,每十个人当中就有六个弩手,几乎每个人都在扣动扳机,长枪兵组成薄弱的拒马,与长枪兵数目差不多的弓箭手也在引动步人弓进行射击。   箭雨骇人,他们弓弩的比例真高,这是个古朴、费钱但绝对有效的战术,尤其是对付无甲或者轻装的骑兵时。   多斯拉克人悍不畏死,可是毕竟是仰攻,一阵箭雨之下减员无数,还剩下的冲击骑兵根本无法撼动铁盾团的阵型。   咚,咚,咚——,咚,咚,咚——鼓点敲响。   长枪兵呼喝着打气列队,那些弓手和弩手丢掉手里的弓弩,手持与身高相若的长刀或者重斧盾牌集合列阵,待到疲劳的骑兵接近后,即便没在枪刺之下人仰马翻,也被刀斧剁掉了马腿。   我没有下令攻击,因为我摸不准铁盾团的来路,席恩率领五十名骑手准备完毕,另外的步兵卫士也已经在岸上集结完成。   之前,我的意图是如果铁盾团和多斯拉克人是盟友,就拖住他们,然后我自己跑路。   现在看来,是没有必要了。   我倒要瞧瞧,那个仪地人有什么说辞。   “啊!至高无上的君主啊,世界上最美丽的国王呀!有罪过的小人物阿俊终于又见到你啦!”   啪!   他从马上下来以后就一整个地趴在地上,脑袋重重地敲在泥巴里,吓了我一跳,速度快得让我身边的护卫还以为他要干掉我。   我还记得这个阿俊之前也算是有礼有节,如今却俨然变了一张脸,按照前世老家的说法,只差没往屁股上插一只摇来摇去的狗尾巴。   “感谢你的救援,阳夏呢?”   “阳夏大人病死了,现在铁盾团的团长由小人物惶恐不安地担任了。”   他身后跟着两个军官也跪倒在地,都没有佩戴武器,其中一个小声:“都,都头——哎哟!”另一个踹了说话的军官一脚,被踢的立刻重重磕头,然后改口,“提辖老爷,提辖老爷,这要不先把礼物给红王送上去?”   又是那个口音奇怪的仪地语,有点难懂,我能猜个大概。   这么一说,之前的阳夏被唤做都头,阿俊这是升官加爵,从都头变成提辖了。   啧,不都是同一个数目的佣兵团吗?这虚荣心。   “都套(头),提虾lou爷(提辖老爷)?”我问出声。   啧   “伟大的君主,您有所不知,这是仪地的称呼,在仪地的军队里,都头管一百人,提辖管一个州的人,依照铁盾团的编制,每一都一百人,之前阳夏指挥懒得纠正,我的国王,我这小人物更较真一些。”   嘶,为什么我觉得他自个儿也没乱清楚呢?   行行行,这你仪地的事儿我也不懂。   “起来说话吧,告诉我你的意图,我不是你们的天子,你没必要这样。”   我猜仪地天子面前的礼节更麻烦,他估计也不知道面对君王或者天子该如何行礼,也是囫囵乱跪。   “这是我带给您的礼物,请求您庇护收留我和我的士兵,伟大的君主。”   阿俊姿态卑微地挥了挥手,手下的壮汉虞侯在我这个纤细的红王面前弓腰驼背,抬着一个方盘走近然后跪下,瓦雷利亚语说得极为不利索。   “小人物,小人物,向国王,国王致敬。”   我很久没说汉语,也没那环境,何况说了他们也听不懂,就没跟着说汉话拉关系。   怎么说呢,作为前世的汉人,看着这一幕——   有些尴尬。   有种看洋奴的感觉。   我提醒自己,在这个时代,只有尊卑,还没有太强的民族意识,别想太多。   我端庄正色:   “没必要这样,你们赢了,替我们战胜了多斯拉克人,感谢你们的帮助。”   “小人物没有胆子这样恣意,请一一查验,我的荣光,这些都是来自仪地的珍品。”   他掀开黄布,露出下头的一副卷轴和一个石雕。   得,这进贡呢。   好,看看,看看。   我抬起字画看了看,细节有些差异,但是繁体字我还是看得懂的。   不过二十年没接触,我还是分辨了好一阵。   如果没看错的话,其内容是家国败落,一个凄凉的仪地黄金天朝文官在江边感时伤怀。   “你在咒我吗,阿俊?”   “诸神哪,小人物哪里有这样的胆子。”   “你这就是咒我嘛,弄个亡国诗还不是咒我?什么叫‘祖国随着凋谢的花朵一起逝去了,只有秋天的风在吹起河上的波纹’?”   “我…”他的脸皮憋得通红。   “嗯?”   “英明睿智的国王,我的国王,请饶恕我欺骗君主的罪过吧,我不识字!”   啪!丫挺的一个五体投地趴在地上。   “行了行了,这玩意儿吧,你等我要吊死在诺佛斯的老歪脖子树上时,再送来。”   我继续翻动,接下来是一个狮头雕塑,黑曜石质地,不不不,这是个狮头的玺印。   他凑到我耳边,语气讨好得不得了,“这是,过去仪地天子的——”   “又是亡国君主的遗物!?”   啪!阿俊又抱着大地亲了,“我的君主啊!小人物的罪过够去死一万次呀,一万次!”   这小人物的模样实在是太…有前世古装电视剧的观感了。   我不由得起了调侃的心思,给他来个历朝历代悲惨刑罚精选:   “那你选一种,是把你砍了脑袋丢到女王堡的市场上,不准人收尸(弃市),   还是用比针粗不了多少的刀子把你慢慢切成肉排(凌迟),   或者用渔网罩着你,把网眼里露出来的肉剔掉(鱼鳞剐)?”   “啊,我的荣光啊,发发慈悲吧!”他立刻改口。   “嘿,荣光啊,你哪里想来的这些刑罚?”席恩呲着牙悄悄咪咪地问。   “我的纹章是剥皮人,”我敲着下巴,似乎正在思考,“老早就想换换剥皮之外的玩法了,小海怪,要不要试试?”   他立刻缩了回去,怂怂的。   小脑斧玩够了,收手。   “好了,阿俊,你和你的铁盾团打了胜仗,我怎么可能因为这些东西来处理你?”   “您真是慷慨而慈悲,比古代黄金上国最伟大的天子还要伟大!”   正好我有活计要他们干。   “我看到你的士兵对付多斯拉克人挺占优势,而且很适合护送物资,   你的铁盾团将负责保护女王堡到诺佛斯的粮食运送,这是很关键的一环。”   他趴在地上不敢抬头。   “但是这是铁盾团的任务,不是你的,我要你选出你的工匠去科霍尔找科本,将制作那个铁蛋的方法教给那里的学士,你本人将担任我的顾问,嗯,再给你个爵位,你可以享受某块土地上的税收,结个婚留个后肯定是不愁的,怎么样?”   “啊,您慷慨又大方,而且美得让天上的月亮自闭,地上的花朵羞愧,小人物愿意以一死作为报答。”   我感觉吧,他这模样颇有些太监风范,或许给他去势以后,我就可以学着前朝古代建司礼监啥的啦。   “哦,那你死法选哪种?”我小笑眯眯地问。   这时候,一直沉默的诸神之眠突然开口,当然,在场的人里只有我听得到。   “再把那个石头拿起来一下,孕育者。”   石头?   哦!那个玺印。   “这个东西有什么问题?”   “非常邪恶,非常可怕,我感觉到了天穹的群星,孕育者   这东西,可能会让你疯狂。”   我审视起了阿俊。   铁盾团这八百多名士兵,与兵力捉襟见肘的我而言确实是雪中送炭。   但是我眼前这个人,他这是有意谋害,还是毫不知情呢?   之前的偶遇,还有救助,会不会是这个铁盾团的阿俊,安排的一场戏?   如果有勇有谋的话,驱赶多斯拉克人到这里抢劫河道并非不可能。   等到了女王堡,好好着实审一下。 第48章 龟港之夜   早上的时候,晨雾弥漫,我已经习惯了初冬这个不寒不热又是霜又是雾的尴尬天气,熟视无睹。   船夫家女儿做的潘托斯饺子还蛮好吃,馅儿包的是酸菜和香肠,先用水煮,浮起来以后用点黄油煎炸,泡在酸奶油里,比起我万年的鸡蛋培根面包麦粥早点来说算是美味了。   种小麦的农耕民族都会有些共同点,比如制作各种面条烧饼,把肉和菜包在面皮子里做成菜,夹着也成,然后当你周游世界时,就会有各种既视感。   “昨夜有发生什么吗,席恩?”我问道,这葛雷乔伊家的小伙子正在忧郁地品尝风干肉,配着背景的浓雾,这模样就像是有什么少年的烦恼似的。   “没事,头儿,睡得好,吃得香,啊,对了,那帮仪地人给你送来了一挂狼皮,说是昨晚的猎获。”   马屁精,就很怪了,其他仪地人也没这样啊,这个阿俊到底是靠的什么当团长的?   “挺好,”我表面上倒是没什么厌恶,“可以做一袭披风。”   阿俊。   我下意识地向后望了一眼,后头的阴影隐约,那是卫兵们的小船,看起来很平静。   那就是“心脏树”和我说的邪恶所在:狮头印章被装在一个厚重的盒子里,跟在队伍后面,在那天之后,铁盾团的八百名士兵和六百多闲杂人士在岸边行进,我的卫兵依旧在船上,双方相互隔开没有混在一起。   虽说他表示有意投靠,可是我不敢放心。   依照迷宫营造者的说法,那个印章对人有害,他看起来也确实是个口蜜腹剑的奸诈角色,不提防才是怪事。   因为铁盾团的加入会给我带来东方的技术和战术,所以我不可能立刻就对阿俊动手,至少一直到女王堡时,我们看起来都得很和睦。   咳!绝对不是因为我人生中第一次遭遇舔狗。   “伯比尼达,”我招了招手,这个书记官精神不振,看起来比我孱弱多了,“明天,你和一群仪地人一起前往科霍尔,将他们交给科本。”   “科本,是那个快秃顶的老头儿?”他记录,“您需要传达什么命令吗?”   “没有,你到了以后协助托马德爵士管理那座城市,”我交代“等战争结束以后再去南边。”   伯比尼达是瓦兰提斯人,我自然不可能安排他加入南方的战事,否则,如果他出现在赛荷鲁江附近的前线的话,要他忠于祖国还是忠于我?即便忠于我,如果他被瓦兰提斯人看到,他的家人怎么办?   家庭、忠诚,我不想考验这些对人来说很重要的因素,在未来,如果有和瓦兰提斯的和平谈判,我还需要他呢。   看来我还不够腹黑,否则按照前世古代的套路,就该设计让他为我效忠时被瓦兰提斯人看到,害他的家里人被杀光,死心塌地追随我才对。   算了,这毫无必要,我只行必要的残酷之事。   “啊,对了,尊者。”伯比尼达突然低声。   ???尊者?虽然我是没胡子的“大胡子僧侣”,可是这么喊我我感觉很奇怪。   “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你是大胡子僧侣,对吗?按理来说,诺佛斯应该派遣一队圣奴卫来保卫你的安全,为什么——”   “因为他们并不想要我当大胡子僧侣。”这很明显,我解释道,“所以,只有在毫无选择的前提下,他们才会心甘情愿。”   “你是说——”   “他们会想要找一个本地修士,去寻找诸灵之眠,然后面觐过神,成为大胡子僧侣,这个修士说不定会是受哪个总督操控的,毕竟僧院和教团都死伤殆尽,这正是成为诺佛斯幕后主人的大好时机。”   没错。   有一个浅显的道理:当一个人被杀死了之后,谁会是得利者,谁就可能是幕后真凶。   诺佛斯这一场政治刺杀也是同一个道理,毕竟无面者也是要有人雇请,才会去杀人的。   我甚至可以想到,某个总督在背后操纵“破马者”和“咸石”,让他们冒犯大胡子僧侣的权威,自己渔翁得利。   他自己豢养了几个年龄、辈分以及资格都正合适的修士以来代替大胡子僧侣的位置,从而控制诺佛斯,他养的那些和尚很可能是他的子嗣,或者聋子、瞎子、哑巴,再或者就是弱智。   所以,在我离开以后,在“破马者”出征以后,一切强力的对手都不在诺佛斯,干扰他的计划,于是他或者他的同党此时可能会“惊奇”地发现一个本该参加遴选的僧人在外苦修,或者被遗忘在了哪里,然后让他通过道道筛选,去神庙堡垒的最深处,诸灵之眠,面见真神。   我大概知道这个总督是谁,确实很厉害,从头到尾都没有暴露,掩藏得最深,小动作最阴沉。   只可惜,这是世俗的智慧,他大概过不了真神那一关。   但是,   谁知道那些住在诺佛斯数百年的家族都知道些什么,有什么知识?   说不定有作弊的技巧,或者知道如何通过群星之门呢?   算了,我作为一个外人,冒然夺走了领袖的头衔已经很让人侧目了,不可能真正的介入诺佛斯的内部事务。   即便有一个诺佛斯总督想要扶持自己的大胡子僧侣,那那个总督和他要支持的僧人也是诺佛斯人,是他们的自己人,而不是我这样的外人。   来自洛恩王国的红王就算揭露了什么阴谋又怎样?人家诺佛斯山民顶多说一声感谢而已,甚至私底下还能觉得你是栽赃的,如果那个策划了一切的总督再打打民族牌和悲情牌,那更可能是要不了了之。   作为一个外人呢,我就要有外人的样子,攫取自己所需要的利益,完了立刻走人,别让人忌惮。   等他们自相残杀之后,我再去收拾尸骨,还有诺佛斯的山河。   啧,说到束手旁观,我又想起来无面者来自布拉佛斯,要请出他们可不容易,会不会某些总督已经和布拉佛斯人暗中达成了协议?   “你提了一个不错的问题,很不错,”我拍拍伯比尼达的肩膀,他八成没想到一个顺便的疑问会让我想到那么多,   “谢了,小伯比。”   “小伯比?!”他迷惑地看着我,“是我吗?”   “我的国王,铁盾团团长阿俊来了,带来了猎物和酒水。”   “我在船舱里见他,把吃的分给卫兵,先验毒。”   “伟大的英明盖世的国王啊!”他一进来就趴在地上。   “阿俊团长,”我烤着火,“适当的奉承有利于增进君主和臣民的关系,可是过度的奉承只会让我怀疑你另有所图。”   我指了指外头老实巴交的铁盾团虞侯,“正常一点,和你的手下一样,我从不忘记恩惠和功劳,这就是我会成为红王的原因。”   才怪。   虽然如此说,不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我不了解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性格,如果妄加评判,不过是徒显自己幼稚罢了。   “小人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禀报给您。”   啊,戏肉在这:“请说。”   “群星就位教愿意以您的名义而战,并成为您最忠心的臣仆。”   原来是群星就位教。   “是不是那个女人叫你来的,贝乐丝,对吗?”   “她在洛伊拿人的节庆之都洛伊拿等待您的大驾,并有要紧的消息报告您。”   我想起了凯歌堡被烧毁的事件。   “我会一路直奔凯歌堡,我在那里见她,”我将旁边高脚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站立起身,“来,引见一下你的手下,让我知晓知晓我未来的士兵和军官都叫什么名字。”   灯火照亮夜空,号角吹响在冷风之中,星火闪烁在河面上,缓缓启动,这是从女王堡前往诺佛斯的船只,我命令群星就位教教徒阿俊跟随我,让他的仪地军队护送运粮的商船前往诺佛斯。   “我希望您能履行自己的承诺,虔敬的,神佑的,光荣的,永远威严的胜利者。”伊利里欧站在我的身边,这个拥有一头金发和分叉胡须的前佣兵是我在潘托斯认识的当地总督,我登陆厄斯索斯时遇到的第一个本地贵族。   阳台还算安静,不过在我们身后,一场喧闹的宴会正在进行,来自维斯特洛的吟游诗人刚才还试图勾引我,亚里安难得的体现了一丝雄性的尊严,给了他一记右勾拳。   “这不仅取决于我,也取决于你,总督阁下。”我回敬道,“我需要潘托斯的配合。”   “什么配合?”他那像是粗胖毛毛虫的五指停了下来,不再把玩铜杯子,“就是说我们要再来一场交易?”   “我掌控了洛恩河的中游还有科霍尔,在我的境内,我保证坦格利安的安全,也可以容忍他们惹是生非的龙,这是首先的内容。”   “我想,”他双手互握,“魔龙翱翔之时,恐怕您的选择不多。   至于您首先的内容,我们之前大力地支持您和您的领地发展,这应该足够抵偿红王如此浅薄的付出了吧?要知道,有不少总督很担心洛恩王国会吞并我们的潘托斯,他们甚至想向布拉佛斯请求援助。”   “如果你们真要插进布拉佛斯合我们的冲突,那战争就会在潘托斯发生。”   他没有因为这一句警告而动容:“我们的东方是您的女王堡,北方是布拉佛斯海岸,恐怕我们在你和布拉佛斯的争端里无从选择。”   “接着说下一条,我会在七国移民中宣传你的丹妮莉丝和伊耿,届时任由他们组织军队去帮助坦格利安复国,如果你想说仅凭天上的魔龙就能感召一大批人的话,要记住,有我的默许和没我的支持,可是两回事,他们都在这里安居乐业了。”   “感谢您的慷慨,”他叹息道,“我应该做什么?”   “盯好布拉佛斯人,告诉我,潘托斯有哪些贵族和他们是一丘之貉。”   他临走时,我不忘礼貌一句:“替我向潘托斯亲王问声好。”   “他?那个可怜的贵人死定了。”   “你们又招惹神怒了?”我扬眉。   他给了我一个无奈的笑容,耸了耸肩:“人们说这个反常的寒冬都是他的错,所以,三天后他会被割掉喉咙。”   潘托斯人的奇葩习俗,当他们认为诸神在生气时,就会割掉潘托斯亲王的喉咙,以求诸神息怒,尔后再从四十个血统高贵的家族中选择一位成年男子,来当下一位整个城市的替死鬼。   “可怜人,”我不认识那个亲王,没必要让自己的同情心泛滥,“帮我叫一下达蒙,我的洛恩地总督。”刚封的。   闪亮登场的男人依旧俊朗,并且笑嘻嘻的,乐观得如同过去,就像是,我当年第一次从恐怖堡出发去白港的那天。   现在想来恍如隔世。   “无面者会杀了我,对吗,小姐?”他来到我身边倾身靠在阳台的栏杆上。   我实话实说:“并不一定,但是你处在我们和布拉佛斯交锋的前沿,如果与瓦兰提斯的战争过于顺遂,确实有可能。”   “凡人终有一死,小姐,我自草垛上出身,没有父亲,母亲是个远近闻名的裱子,现在的生活已经足够好了。”   “我从没听你说过你父母的事。”   他点了点头,“我亲戚,一个堂亲介绍我进恐怖堡当侍卫,虽然您父亲如此可怕,不过这可是一份肥差。”   “你说你没有父亲?”   “我母亲以为自己长着一张不错的脸,就可以成为夫人或者小姐,一个天真的蠢女人。”   达蒙陷入回忆。   “十六岁时开始,她家里的男人和女人在田里劳动,没工夫管,这个婆娘就去瓦雷利亚大道边上,勾搭路过的骑士或者商人,张开腿让他们上,有时那些老爷们好心留下几个铜子儿,再或者用花言巧语抵漂资,   有时只有几个耳光,然后就有了我。”   达蒙轻描淡写地摇了摇酒壶,喝了一口。   “她死的时候是在白港的巷子里,   感谢你,她尸体被发现之后的第三天我陪你来白港做事,   然后附近的人告诉我八成是一个西境的吟游诗人干的,一个弹不好鲁特琴的摔跤好手,有褐色的头发,声称自己的外婆是兰尼斯特的私生女。“   “啊,我想起来了,有年你请假消失了两个月,说是去帮亲戚打理林场,是去帮她报仇?”   他不屑地笑了一下,“谁会帮伎女报仇?下贱,   我是去替我家这个老婆娘讨要漂资,那个卷发漂走了她的命,当然要付出自己的贱命一条。”   这个舞蹈家,讨厌自己的母亲,同时又爱她。   我点了点头,没再置喙他的私事,“我需要你在女王堡的村子里,宣扬坦格利安的名声,着重宣传丹妮莉丝,少提伊耿。”   “伊耿?”他蹙眉。   啊,对,我不该知道伊耿·坦格利安还活着,毕竟现在这小子隐名换姓,自称是“小格里芬”。   我敲打着石头护栏,“那就不提他,啊,只说一下这个名字就行,着重丹妮莉丝,就说,她是铁王座的命定之主。”   “好的。”   “另外,小心布拉佛斯,去找个婆娘,留个后人,这个月之内。”   “这是天杀的命令?!”他夸张地问,“我这二十多年起码睡过一千个女人,现在我的处女国王要我去结婚?她连男人的下头都没见过!”   哇!这个人!   “你们当年洗澡我把过风,傻子,什么玩意儿没见过?听好,我需要一帮世世代代传承的贵族,作为我后代的忠臣,我不想再听到像是佛索威爵士那样死得空空荡荡的事儿,所以,留后是你的使命,这是正事,事关王国和未来。”   “好的,我的国王,”他发出无奈的叹息,“诸神哪,我居然在听一个处女讲留后,她语气还挺老到!”   第二天,我在女王堡接受民众的呈情,伯比尼达和仪地的工匠与铁盾团家眷前往科霍尔。   他们走了,带着可能会有的未来。   而我,有一场战争需要面对。   “拿下阿俊,我们去南方。”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作者的话:还有一更,我在赶 第49章 凯歌堡废墟   就在两只眼袋之上,是一对无神的褐色眼珠,整张脸的肌肤因为笑容要皱了起来,原本就有的纹路加深了不少。   “我了解这个世界,青色的山,绿色的水,群鸟在夏季时住在北方,冬季时栖息于南国的江河,”   脖颈上的赘肉也在柔软的起伏,身上穿着左衽的短褐,隐约可见锁骨,领子和袖子边是黑色的,双手戴着沉重的镣铐,靠在自己的大腿上。   “与此同时,每一寸有人类走过的地方,都是污水渠,里头流淌着贫苦人的鲜血,达官贵人们在血液里挣扎,因为红色的液体里,全是诅咒他们的声音。”   他摊开手,双足扯动脚铐叮当作响,然后向后倚在土砖上,任由粉末洒下,微弱的烛光闪动,只让我看得到他的半边脸,另外一半隐藏在阴影里,就像是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一样。   骤然如火,冷漠如冰。   咚!   一个狰狞的卷发狮首玺印被盖在桌上,发出沉闷的鸣响。   “我问你的问题是,这个狮头印章是怎么回事,你看我像是关心你人生感悟的样子吗,阿俊?”   他对面的我身穿灰色的披风,这是北境狼群皮毛所制,来自恐怖堡我的嫂子,她来信说,一切安好。   我不相信她,她是曼德勒家族的女儿,薇尔菲德,那个表面柔顺,内心刚强的女人。   哪怕是丈夫发誓成为白袍骑士,自己孤儿寡母,独自操持堪比娘家的领地,既要以波顿家族的身份行事,又要为父母兄弟的要求所扰,每一步都困难重重,她也告诉我,一切安好。   这就是七国最受褒扬的那种贤妻良母,各个都是悲剧,让人头疼,连苦都不乐意诉,她还给自己儿子取名叫卢斯,一个祸害的称呼。   所以我心情很难说得上愉快。   阿俊伸出一只食指,关节部位厚厚的拳茧子提醒我,眼前这个男人有不错的徒手搏斗之艺:“当血石皇接触了来自天上的陨星时,”   他发现里头有个天降之物,天使啥的?   “他理解了这个世界,对人类这个毒瘤最清晰的看法,你在我坦露真相之前,就已经自行发觉了其中的奥妙,说明你就是他最可靠的继承者。”   “你知道为什么群星就位教如此讨人厌恶吗?就是因为你们的想法,想法过于讨厌。”   “这不是群星就位教的原因,而是世间就是这个道理。”他承认,“这是群星的意志,万物归亡,湮灭一切。”   我得尽量从这个疯子的话里理解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思考一下。   “就是说,这个东西,是当年血石皇,从陨星里提炼出来的,甚至就是血石本身?”我摇了摇头,“你不可能接触到这样的…邪物,或者说宝物,这应该是仪地的一个大秘密。”   “它就在你面前,”阿俊姿态洒脱得很,“你在看着它,它也在看着你,你用它狠狠地砸桌子,它在狠狠敲打你的心灵,这就是群星的意志。”   我定定地坐着,沉默笼罩了这间牢房。   “好!”我拍板,“那我把它丢给丹妮莉丝,让那个龙之母对它吐火。”   “你是血石皇的继承人,注定了要带来毁灭,”他激动地盯着我,倾身嘶吼:“看看你走过的路!燃烧的君临,纷争的洛恩河,还有喋血的科霍尔以及陷入混乱的诺佛斯。”   “就像那个血石皇毁掉了黎明上国,或者说,依照你们仪地人的说法,带来了万古长夜和无数浩劫?”   他又坐了回去:“这不过是,这个世界的命运而已,那些红神的信徒以为你是寒神的使者,不,其实不是,你是毁灭本身的信使,当你降生之后,你苟延残喘,这就注定了未来。”   这就是拉赫洛的信众一直在对付我的原因,寒神使者?   这趟审问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但是让我了解到了很多信息。   “我会把这个东西送去给丹妮莉丝,”我面无表情,“让她毁了它。”   “你想要摆脱?”他摇着头,“不可能的,群星已经目睹了一切。”   “那让丹妮莉丝拥有它也是你的群星想要的结果,”我不为所动,“就这样吧。”   我无法用任何东西毁掉这个印章,瓦雷利亚武器不行,野火不行,什么都不行,也就只有试试龙焰了。   在我的计划里,凯歌堡就如同其名字显示的一样,是对这场战争最美好的祝愿。   它应该和伤心领的节庆之都查约恩一起在南北两岸把守着拉鲁鲁江,那条名字很日式西幻的洛恩河支流。   可是现在。   当我抵达这里时,已经是下午,天气放蓝,最后一批来自诺佛斯山里湖畔的鹭燕飞过天空,地上是一个恰如前世巧克力蛋糕的阴影。   被焚毁的城堡,那个曾经重要的战略要点,凯歌堡,就这样作为一件失败的杰作,矗立在我面前。   “席恩,通知我的所有臣子,明日在这里开会,我需要一场详细的汇报。”   “好的,”席恩·葛雷乔伊回答地简略,“你的红王之手想要见你,他和他的卫兵已经往这里赶来了。”   “正好我也要见他,搭个帐篷,摆上吃的吧。”   提利昂穿着兰尼斯特家族的皮马甲,胸前别了一个黄金手型胸章,看起来很整洁。   “这是西佛给你打整的?”我拉开椅子,请他坐下。   “侍女,”他撑上椅子就坐,直接开门见山,   “瓦兰提斯想要一场谈判,和平,他们已经和我私下见过面了,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到赛荷鲁镇,所以我擅作主张。”   和平,见鬼的和平,他们是要先解决赛荷鲁镇再解决我。   可是我如果直接不答应,就相当于是给了南方的瓦兰提斯一个信息,我是个坚决要和他们打一场的敌人。   而如果我同意与他们会谈,又会给瓦兰提斯人机会,让他们将双方谈判的事捅给赛荷鲁镇里的虎袍叛军,让那些叛军怀疑洛恩王国。   嗯,可以说不管我答不答应,都很难办。   “先听听他们要说什么,但是当我不知情,同时尽力建立与那群叛军的联络,”   我斟酌道,等等,我仔细看向我首相的脸,   “怎么了,提利昂,你脸色不对?”   “有一个小麻烦,”他谨慎地措辞道,“或许,会让我们之间,有一些小问题。”   “什么东西?”我警惕道:“他们用了什么离间的法子?”   “那我直接向你发问了,我的国王?”   “问吧。”   “你,”他非常踟蹰,   “你,是不是——找了个活尸杀了我父亲?”   他怎么知道的?   确实,我制造了第一个活尸蓝赛尔,然后命令他去杀死泰温。   执行得不错,就是时候不对。   “你居然相信活尸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假意不理解。   他看着我的眼睛:“我们需要对彼此真诚,我的国王,我知道一个君主会有很多秘密,但是事关我的私事,这恐怕,得真诚一点。   至于活尸,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死人就该呆在坟墓里,这是诸神的规矩,我认识的所有死人也都是这么乖乖照办的,   但是我见到了一个——一个头颅,和我父亲长得一模一样,眼神,还有口气,以及语调,也和他一模一样,那就是他。   我曾经检查过他的遗体,蛆和其他的虫子在皮肤下爬,五官和指甲缝里流出汁水,臭如粪桶,他确实死了,并且正在腐烂,   可是接着,在和瓦兰提斯人见面的时候,我见到了另外一个泰温·兰尼斯特,只有一个头,但是就像是活着时一样。   所以,现在,证据如此充足,我不觉得会动的尸体不会存在。”   泰温还“存在”?   这或许解释了瓦兰提斯人突然不再昏昏欲睡的外交策略是怎么回事。   而且很明显,在我拒绝了泰温·兰尼斯特的复活请求之后,马尔布兰爵士——   对!亚当·马尔布兰,我已经很久没见到那个人了!   我向后仰,抱起双臂,朝提利昂确定地颔首。   “没错,   是的,我杀了他,派遣了一个杀手。”   他紧接着确认:“蓝赛尔,死去的蓝赛尔·兰尼斯特。”   “对,就是他。”   提利昂深吸了一口气,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脸:“我现在请愿当一个弄臣,还来得及吗?”   “我不要比我聪明的弄臣,这会显得我比小丑还蠢。”   他轻点下巴:“那你什么时候杀了我?”   蠢话。   我坐直身子,倾身靠近他,拍了拍他的上臂。   “我永远,永远,永远不会杀掉自己的首相,小恶魔,尤其是你愿意在私底下单独告诉我你知道了这一切,而不是远走高飞,或者心生歹意。”   白皙的五指抚平他有些褶皱的上衣。   “听好,提利昂,你没有欺我之心,我没有害你之意,事实证明我们相互信任,我们在一起建立了这个国家,并且正在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加健康,更加强大,我不希望你觉得我痛恨兰尼斯特,那都是——”   他心领神会:“权力的游戏?”   “对。”   “所有我知道的人,都在玩这个游戏。”他喃喃自语。   “那么,你现在的决定是?”   “我确实不喜欢蓝赛尔,”侏儒蹙眉道,“从来都不喜欢,就没喜欢过,他长得像詹姆,像极了,和我在一起时,就像是一只蝴蝶,旁边飞着一只苍蝇。”   “所以你很庆幸我杀了他?”   “哈哈,不,那是我亲戚,我想说——”他坦陈道:“所以,我清楚他的底细,他是一个没有脑子的草包。”   “同时,是你的堂亲,一个兰尼斯特。”我总结。   “好吧,兰尼斯特,我也不喜欢泰温,有时候我自己都想杀了我的父亲,但是那是我的父亲,另一个兰尼斯特。”   他这些话的意思,就是不把我手里的两条人命当一回事了。   “所以,”我悠然忖度,“他们是,你也是,你也是个兰尼斯特,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前提是这个兰尼斯特把这一切看成债务。”   他抬眸看了我一眼,又转眸看向他方,打算起身离开,尽量朝我微笑,   “先行告退,我的国王,想必你也极为辛苦——”   “你可以在我的国家建立自己的兰尼斯特家族,我的子嗣,会需要强力的臂助。”我承诺。   “谢谢,国王”他鞠躬,“现在,在我睡出一百个儿女之前,我需要喝一杯。” 第50章 洛恩河畔   每一个早晨,都意味着繁忙的一天。   我才刚刚洗漱好,穿戴整齐,就有人掀帐而入:“抱歉,洛恩王国最美的女人,”提利昂手上抱着一大摞文件,“国务繁忙,你走的这段时间有很多事积攒下来了。”   “喝了个痛快?”我梳着头发问他。   “对,还行,忘了一些东西,记起来另外一些。”   “去大帐里等我,然后——”啊,伯比尼达被我送去科霍尔了,“西佛,看下日程,告诉我今天都要见谁。”   “廷议,显而易见,小姐。”   当然是廷议,我真是早上脑子发昏。   我吩咐:“我锻炼完了之后,我们大帐见,提利昂。   西佛,廷议等太阳升到半空之后再开始,安排好歇息的地方让大臣先等着。”   “好的,小姐。”   四万人或者五万人的军队味道一点都不好闻,空气里弥漫着马的臊气和人的臭味,尽管我这里离粪坑是最远的。   所以,我选择到营地外的河边动动腿脚,洛恩河流到与赛荷鲁江交界的地方时已经相当宽阔,就像是前世的长江一样,甚至在这个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还有限的年代,似乎要更宽一些。   这里的芦苇尚算繁盛,远处的东岸有赛荷鲁镇的轮廓,隐约可见,河防队的人已经开始劳作,亨得利爵士自个儿跑来我身边守着。   “不上来对打一下,大马?”我抹了抹头上的汗。   “不了,我今天是您的卫士。”   我重重地敲响自己的胸甲,“我这有卫士,很坚固。”   他无奈地抿了抿嘴,“您的首相没告诉您现在很危险吗?凯歌堡的焚毁很可能是瓦兰提斯人干的,还有,我们的情报网也被他们连根拔起,这些天我的河防队零零散散死了超过十个。”   我好像听伯比尼达和诺索伊斯那两个俘虏说起过,有一群虎爪刺客,是瓦兰提斯虎袍军里的精锐,不会就是他们吧?   我夸张地睁大淡灰色的双眼,瞧了瞧周围:别告诉我这卫兵里会有刺客。   他轻微地耸了耸肩:说不准。   嘭!   远处一艘两桅商船突然爆炸,烟雾四溅。   “救命!快来帮忙!”   铿!寒光闪闪!周围人吓得都拔出了武器,河上的船只都喧闹起来,陆地上的人跑来跑去。   啊,如果我是刺客,声东击西的把戏正适合引走我周围的河防士兵和剥皮卫兵,然后行刺于我。   “卫兵,盾牌,头盔!亨得利呀,亨得利,你就是这么管河防队的?不要船盔,全罩式,带面甲的,对,就这个!”   我立刻将头盔戴牢,把熨斗盾绑在自己手臂上   这一看就是被渗透了,指不定离我不远,这群警戒张望四周的保镖里就有瓦兰提斯的间谍。   剥皮卫兵我很相信,毕竟跟着我去了一趟诺佛斯,还没那么容易就被腐蚀,可是跟着亨得利来找我的河防队士兵就说不准了。   人生最难受的事情之一是啥?   被刺客盯上。   他没有理会我的责难,“所有人,收起武器,不准给弩上弦,说的就是你!收起来!卫兵快带你们的国王回营,现在!”   “如果我是刺客的话,”我拉扯了一下自家的纹章盾看看有没有绑牢实,   “等到我回到营地里的大帐时一定会放松警惕,那绝对是下手的好时候。”   “每一天,每一刻,都天杀的是下手的好时候,”他在检查在场的所有人,手里有没有什么问题,“您能别把自己的命当玩笑开吗!?”   在场的河防队士兵应该都是亨得利可以信赖的,可是谁说的准会不会被收买,会不会有易容?   相熟的几个卫士围拢在我身边,他们当中有男有女,包含了被达蒙嫌弃不要的高山氏族黑耳部女斗士,齐拉之女齐西。   距离一近,不洗澡的味道就吹我鼻子里了。   我差点窒息,稍微分散分散注意力。   “喂,迷宫营造者,心脏树,诸灵之眠,地底下的真神,在吗?”   “你在想一种远程通讯工具,真是神奇,人类已经拥有这样的魔法了?”   那是电话,手机,wifi,额,这不重要。   “你能不能分辨出这些人里有哪些可能对我下手,就像你昨天测试那个侏儒一样?”   “你左前方的人,他的脚下在准备向你这个方向发起攻击。”   第一个,号袍下头是深色的板甲衣,手套是铁的,它这一提醒,我确实注意到了那双靴子的站位像是要朝着我来。   “你后面,右边,有一个人手里揣着一把小刀,时不时用眼角看眼你的位置。”   我转头瞟了一眼,牢牢记住第二个,这个人号衣下是长及膝盖的锁甲衫,佩刀执在右手,左手看不到。   他在不停地左顾右看,不过所有人都是这样,不提醒我,光靠我自己可看不穿。   “河里有一队人正在靠近,有三个人类明明可以看到他们却不言不语,现在河里的人进了植物的遮蔽地带。”   我瞧了一眼,那三个人里有一个放下了弩,另外两个一个拿着三叉戟,一个是双手战斧。   据说虎爪奴隶善于使用拳剑和爪刃,不过这些东西太过明显,一般的佣兵或者卫兵都不会使,他们不会在渗透后还这么傻。   我反应不慢,立刻整理并在小声描述了他们可能的计划:   “等到河里偷袭的人抵达,就会发动攻击,当这里的护卫被吸引住注意力以后,隐藏在卫兵里的刺客就会刺杀我。”   “不出意外,就是这样。”心脏树回复。   平心而论,如果我没有戴这枚戒指的话,成功率大概还蛮高的。   难怪防守森严装了这么多士兵和将校的凯歌堡一整座都会被烧掉。   不管是潜伏还是收买,这到底有多少虎爪混进来了?   “看好我前方和后头,河防队里有敌人。”   “您是说?”   我告诉了他们方位,很小声。   “准备好了吗?”   “看好您的后背。”   我打算提前触发,顾不得在别人眼里看起来会显得神神叨叨:   “那边!河里有人,你们三个为什么不预警!?”   高声的呵斥让所有人都朝我所指的方向看去。   三个刺客或者叛徒里的一个问道:“您,您是什么——”   “剥皮卫队,杀了那三个叛徒,还有水里!”   他们眨了眨眼。   我催促这帮不了解事态的,“上!!!”   “为了红王!!!”亨得利长剑举起,立刻带头出手!   来了!   噗!从河里站起来了五个湿漉漉的人,从身形看男女都有。   我的人因为突然的指令有些懵圈,不过没关系,对方的虎爪兵更懵!   “不准射击,投斧,标枪!”   反应过来的河防队开始扑向那三个人,我注意着混进他们中的另外两个刺客,一开始就被认出的这两个走在了最后。   与其说是去围攻,不如说是在靠近我。   没冤枉他们!   “抓活的。”我吩咐用身体和盾牌遮挡着我的几个卫兵,他们严严实实地把我保护了起来。   “如您所愿,洛恩万岁!”剥皮卫兵将手上的盾牌狠狠砸上其中一个的脑壳,另外一个朝着我没有保护的脸射出手里的飞刀,被我的保镖用肩膀拦下,这名英勇的战士发出一声闷哼,入肉挺深,或许有毒!   “抓活的!”   页锤朝着这个投出飞刀的人脚上而去,“啊!!!”那家伙来不及躲闪大腿被狠狠击中,然后层层叠的大汉直接压了上去,让他再难动弹。   “瓦兰提斯!!”   “大人!”我听到围攻的方向传来一声惊呼。   正巧看到亨得利被一杆砸翻在地,身侧肋下插着一把匕首!   亨得利!   傻子大马,怎么就是不会保护自己!?   “把他救过来,快!”我紧紧抓住身前人的臂膀,   “去救他,他受伤了!   傻站着干什么!?   亨得利!”   身边的卫士坚决不动,“抱歉,吾主,这可能也是在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恕难从命。”   我看着血液从大马的腰侧流出来。   海疆城那年,葛雷乔伊围攻,他是保护妇孺最后的一道防线,那一年他没事。   比武竞技的时候,他的父亲和他毅然决然地,为我向魔山发起冲锋。   还有“狼晨”那天。   以及之后。   真是个傻子。   我怎么会有这么一个青梅竹马?   他静静躺在地上,生死未知。   “我理解。”我的嗓音有些沙哑,“组织善后,照料伤员。”   五个伤员,敌人全灭。   可我一点高兴的感觉都没有。   事发后,传令兵被叫去喊我的卫队,首相提利昂在赶来的路上,所有的河防队士兵都被勒令往一个地方集结候令,我的卫士在给亨得利爵士做简单的包扎。   额头上很快就肿了起来,显得有些滑稽。他的脸上长了一些胡茬,看起来老成了不少,两个士兵将他的胸背甲掰开,那把匕首捅进了一点,划开了里头的武装衣,入肉不算深。   我松了一口气。   “你快哭了。”他提醒。   “你赢得了一次假期,大马。”我深吸一口气,猛地眨了眨眼,然后重新站了起来,转身成为红王。   “我保护好你了吗?”他声音微弱。   “挺好,一切都很安稳,亨得利。”   是的,我现在已经没有了哭的权利,快把海疆城那个小丫头收起来。   “回营,小心舌头。”我顺口提了一句。   卫士的回话非常得体:“我们只看到了刺杀,我的国王。” 第51章 赛荷鲁营地   距离营地不远处,我与红王之手打了一个照面。   “一次刺杀!”提利昂的神情混杂着紧张、责怪与不敢置信,仿佛是我策划了针对自己的刺杀一样。   “对,河防队的指挥亨得利·布雷肯爵士受了伤。”   “遗憾,不过幸好只是他而不是你,希望他早点康复,”提利昂滑稽地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赶到我旁边,“你的卫兵可以信任吗?”   “都是跟了我很长一段时间的北境老人。”   “多么感人的关系,要我是瓦兰提斯人,我恐怕有一万种理由可以说服或者收买他们。”他评论道,“小心,我的国王,你可是他们的眼中钉。”   想想虎袍叛军还有多斯拉克人,“我都算眼中钉?那他们眼里是长了一片森林吗?”   “我应该昨天就告诉你这件事的,”他叹气道,“大火烧掉了凯歌堡,我们找到了一具焦炭尸体,带着爪刃,他们就在我们身边。”   “那我们得排查一下了。”我思索,“咕噜那里还好吗?如果要将我们的线人连根拔起,肯定会追查他的。”   “他和学士在一处,严防死守。   在凯歌堡被毁掉以后,哪怕是一头牛都知道我们内部有问题,我猜这就是为什么你这里会被刺杀的原因,他们要扩大战果,免得等我们严查起来时不会再有机会。”   “那么他们会潜伏,明面上的手段有限,我需要一个瓦里斯那样的人。”   “你想让‘云雀’多内尔上前线?”提利昂立刻就猜出来了,“这可是找一头黄鼠狼来提防浣熊,它们自己会把鸡窝给掏空的。”   “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咕噜已经病入膏肓,灰鳞病需要立刻治疗,没法再料理事务。   “如果一定要的话,作为君主,您还是多掌握一些消息渠道为好,多内尔那样的人不欺上瞒下才是奇怪。”   “我知道,把你要讨论的其他事儿说说吧。”   “首先,有一个女人自称是你的情人,她叫贝乐丝,你的女人缘真不错,还有雅西娜,从弥林来的信,重大事件!”   我女人缘是不错,羡慕吗?   “还有,你确定你毫发无伤?”他再问了一遍。   很快就到了正午,红顶的大帐篷,议事开始。   “感谢你们的关心,各位的慰问让我深有感触,”我客套地应付那一大堆问我被刺的问题,“这不止是君王尊严的问题,我们的营地和军队里已经不再安全,不再秘密,就在此时此刻,一定有大量的消息被传递给了瓦兰提斯人。”   就连提利昂也接收过谈判的邀请,并和泰温私下见面,   在场的人一定也接触过瓦兰提斯人,不用猜。   甚至,我前往诺佛斯这件事也可能被他们知晓,那么,诺佛斯将来的援兵将不能作为一张底牌用了?   他们可能知道我们的事儿,我却失去了在瓦兰提斯的耳目,这种感觉真难受。   这就是一个一切从头开始的国家面对一个老牌强权时的被动,他们有在这个时代来说完善的地下情报体系,可我的就还很稚嫩。   “其中有一些一定已经接触过你们了,”我没用疑问句,“我会在营地外十公里处挖一个坑,如果你们担心自己的安全,由跟随我去诺佛斯的卫兵看守,   如果你们担心安全,可以把你们知道的一切丢进那个坑里,包括与我见面的请求,   所有忠勇的行为都会受到嘉奖,当然是暗中的,我也会在封赏时考虑到其中,不过不会透露出来,   我知道二十万军队对你们来说压力巨大,可是我们、虎袍叛军,以及多斯拉克人加起来刚好可以敌得过那支大军,多斯拉克人会走,虎袍的叛军是瓦兰提斯人最严重的威胁,朝不保夕,   而我,已经和不与瓦兰提斯接壤的诺佛斯达成同盟,他们有五万大军枕戈待旦,   带领你们去攫取更多的土地、人口和资源并非是虚妄,   记住,   不管你们有什么把柄在他们手上,对于我这个新生的君王来说,一切都绝非不可赦免。   而不管瓦兰提斯人答应了什么,你们都要知晓一个事实,他们自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并且想要洛恩王国的每一寸领土,等到他们的军队抵达时,你们除了沦为奴隶之外什么都不会得到,这是历史已经证明了的,那个城邦的德行。”   如果已经和瓦兰提斯人有什么约定,下头的那些骑士和领主,是会告密,再或者被企图销声匿迹,要消除一切线索的虎爪刺客给干掉,我拭目以待。   他们一齐鞠躬,“我们对您忠心耿耿,我的国王。”   但愿如此。   然后,“佛雷家族的弗雷斯特爵士。”   “是的,我的国王?”胖胖的黄鼠狼出列,他昂首挺胸,大肚腩绷着紧身衣。   这可是在协助我剿灭了自家家族的大功臣,黑瓦德的败亡拜他所赐,而且他一心想要更多,我不是很放心。   或许这个任务很适合这个看起来憨厚,实际上心机深沉的年轻男孩儿,所以——   “替我给黄金团送上吊唁,他们大概在三女儿城市密尔、里斯或者泰洛西,亦或者那三座城市和瓦兰提斯的交界,稍后首相会把国书给你,你尽快启程,”   接着我倾身道:“帮我转告黄金团的团长,哈利·斯崔克兰:   这个世界上不止有一头龙,我们已经与丹妮莉丝达成盟约   来为洛恩王国效力,黄金、土地还有子民,我都可以慷慨相予,   或许还会有回家的机会。”   黄金团有一万名佣兵,各个身经百战,乃是当下最强大的佣兵团,并且信守承诺。   我没理由不去拉拢这样的力量。   至于为什么要吊唁伊耿·坦格利安,或者说“小格里芬”?   在之前,化名“格里芬”的琼恩·克林顿带着假装成他儿子“小格里芬”的伊耿·坦格利安去了弥林,面见在那里的龙之母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那个拥有三条龙的女王。   依照雅西娜所说,我猜在之后,格里芬向丹妮莉丝密告了他的身世,丹妮莉丝大概还向一无所知的雅西娜核实过,肯定没有一个确凿的答案。   所以,丹妮莉丝没有冒然承认格里芬的身世,罔论会按照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和当年雷加的国王之手琼恩·克林顿的想法,与伊耿成婚了。   结果年轻气盛的伊耿·坦格利安去了在大金字塔下的地下室,企图在魔龙面前证明自己。   结局就是,死于龙焰。   遗憾,那个伊耿·坦格利安是个蛮有骑士精神的年轻人,曾经在我第一次抵达伤心领的查约恩时企图救我一命(虽然当时我并没有什么危险)。   只能说凡人皆有一死了。 第52章 常青林   “毫无冒犯之意,但是我想除了给人送葬之外,我们应该还有更重要的事务要处理。”提利昂低声提意见。   在刚才,我正派遣弗利斯特·佛雷前往黄金团吊唁。   “他们有一万人,”我嘀咕,   那可是一万能打的人啊!别看我这四五万,大部分都是农民好吗!?   “好吧,说说战况,提利昂。”我给他倒了一杯麦酒。   “瓦兰提斯人的统帅是杰奥里斯·齐赫达,他们的执政官。”他禀报。   “这不难查清,从五十里格之外,就可以看到那位执政官招摇夺目的銮驾,就像是在郊游。”   执政官。   就我所知,那三个执政官都是政客式的人物:   “他没打过仗?”   “依照瓦兰提斯人口口相传的事迹,百人之下的械斗还是见过的,”提利昂点头认可那位执政官,带着一点讥笑的意思,“据说这就算是瓦兰提斯贵族当中唯一一个经历过战斗的人选了。”   “那可真是个不败之将,让人害怕呀。”我嘲讽道,下头的臣属一阵哄笑。   “但是他们有二十万人,即便是二十万头牛,或者二十万头狼,也很麻烦。”王国元勋贝里·莫斯爵士说道,他现在留起了胡子,头盔上插着被染成红色和灰色的羽毛,胸甲与肩甲上别着勋章红印,看起来颇有河湾地骑士的派头。   “这是个问题,幸好这二十万头牛不是被关在一个大牛圈里,”提利昂颔首,“他们分批抵达,目标是赛荷鲁镇,即便没有盟约,我们也可以与那群赛荷鲁的虎袍叛军东西夹击。”   “别杀太多,将来我们会需要劳力来种田。”一个身子有三个我那么宽的琴恩河领主(村长)说。   “耕牛和挽马都不错。”   粗人们轰然大乐,“哈哈哈哈!”整个大帐里洋溢着快活的空气,我是找不到笑点在哪,意思意思跟着弯个唇。   “这里风景不错?”   “还行,就冬天来说,我更喜欢烤烤火,呆在暖和的篷子里。”   “您遭遇过刺杀,能欣然应邀实在难得,请原谅我如此冒昧。”   涓涓的水流是她正在给我倒一杯热茶,一袭宽布铺在了地上,我和她就坐的样子,就像是在郊游。   我眼前的美人身上有一股玫瑰花瓣的香气,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实在难得。   照我所知,这个交际花家族的人肤色应该更深沉一些,不过她显然是混血,五官棱角分明,柔肤深而不黑,看起来更像是前世拉丁美洲的姑娘。   我心底有些羡慕,我一直觉得自己黑白分明的样貌太过于单调,就像是冬日的雪景,乍看美丽,日久便会滋生乏味,而她是这样热辣鲜艳,腰肢翘臀,顾盼生姿的眼睛与唇瓣,更会让人兴趣常增不减。   她漂亮的橄榄绿双眸瞧了我一眼,我有那么一瞬间迷失在那方清澈见底的碧波之中,“我关着你的教胞,为什么你还有胆气约我一见,贝乐丝?更别说,你我有仇。”   这里是距离营地约十三里格的地方,一处树林。   凉风刮过树枝,沙沙作响,茂密的樟木、楠木、柏木和冬青木没有落叶的习惯,缺乏北方诺佛斯山岭光秃秃的景致。   也就意味着可以提供掩护。   她请我到这,外头自然有重重卫兵的保护,每一根树枝每一处泥土都被检查过,心脏树也确定了一遍周围毫无问题。   我很好奇为什么这个群星就位教的女人依旧提出和我见面,即便我羁押了他们的人?   我眼前的正是贝乐丝·奥瑟里斯,那个当年在君临烟雾巷差点摆了我一道的丫头。   你意欲何为?   “首先呢,我的国王,我一直想见你一面,从女王堡追到科霍尔,又从科霍尔到了这里,每一次都和你擦肩而过,”她露出一个笑靥,“可辛苦了。”   我知道这种心理,来都来了。   “其次,我和那个仪地人来自同一个教门,但是心思并不一致。”   “我也猜并不是所有人都如他那样疯狂。”我嗅了嗅面前这一杯香料茶,有股甜味。   心脏树告诉我,这杯茶没问题。   “天上有一千万颗星星,就会有一千万个想法。   每一个港口都有教门的信徒,我们的内部有点复杂,东方与西方,南方与北方,各个城市,各个支派,主张都不一样。”   “所以在你这里,我不是毁灭世界的魔头之类的?”我抬眸瞧了她一眼,吮了一口。   “在我看来,如果群星的意志是以您为鞭子与刀刃,毁灭这个世界,那用不着我来耗费工夫,您自然会履行您的职责。”   没心没肺的宿命论。   “那在你看来,你请我来此的目的是什么,依旧是,承认你们合法并允许你们公开存在?”   她没有欺瞒:“我是个比较世俗的人,权位对我来说比理想更有价值,”   “你们是一帮骇人的邪教徒,有哪个正经的王权可以容许你们在自己的国家惹是生非?”   “我希望您的王权能给我们一席之地。”不知何时,她的双眸变了颜色,漆黑似夜,“您总需要一些解读神秘的人手,而我们正合适。”   我有个迷宫营造者,老妹。   她看到我无动于衷,就继续抛出自己的资本:   “那,我们先从建立信任开始,让我们来做个交易吧,我告诉您一个小道消息,您放了阿俊。”   “在此之前,”我把玩着粗粝的陶杯,“对于烟雾巷的事情你有什么交代吗?”   “很遗憾,要相互理解,有时需要付出代价,对于让您遭受的惊吓,我很抱歉。”   “只是这个?”我眉尖一挑。   “你可以对我做所有你乐意做的事。”她微微一挺腰肢,“任何事都可以。”   “君主的宠爱是荣耀而不是惩罚。”我微微摇了摇头,玩味地瞧着她,斜着我的下巴。   哪有那么好的事情,什么都可以肉偿?   “那,任您吩咐。”   她这句话一出口,我在烟雾巷里与他们的遭遇战就被化为这场谈判里,更一步的主动。   “先来谈谈你想要做的交易,你有什么消息要告诉我?”我打量她的脸。   太不值钱的消息,可不值当。   虽然我不喜欢群星就位教,但是在迷宫营造者的辅助下收藏收藏你,还是有可能的。   她给了个羞涩的笑容,装模作样地骚首弄发,然后:   “瓦兰提斯的人面狮兵团,正在西岸北上,他们有五万人。”   我心一沉。   “他们现在在哪里?”   她似乎有感于我终于咬钩,笑容真诚了不少,“瓦利萨,刚过瓦利萨城。”   瓦利萨是瓦兰提斯人的重镇,就在洛恩河西岸,赛荷鲁的南边。   “你在瓦兰提斯有渠道?”我确实有些心动,对于接纳群星就位教这件事。   “群星就位教遍布世界,”她重申,红艳艳的唇儿绽放开来,“漂亮的国王,我们很乐意告诉朋友,我们知道的一切,包括那支军队的位置。”   “多告诉我一些事,关于瓦兰提斯的,”我鼓励道,“我或许,会认真估量其中的价值。”   “信息是无价的,”她的食指点了点双唇,“例如您的一位老朋友复活后在为瓦兰提斯效力。”   “泰温·兰尼斯特。”我收回因为感兴趣而前倾的身子,“是你们替瓦兰提斯人联络了首相。”   “我们确实不够乖,那是因为你懒得把项圈套在我们脖颈上”,她的手指勾过自己的锁骨,“不过看来,您的首相对您很忠诚,让您知道了一切。”   这话怎么说呢?   在当代,七国的七大家族每一个都有独到非凡的特点,   例如北境史塔克家族的政治素养,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是好例子没的说。   西境兰尼斯特的家庭教育。   河间徒利的家族责任心。   谷地艾林家族健康的体魄。   河湾提利尔家族的好运气。   以及多恩马泰尔家族对权威的尊重,道朗活得挺累的。   以上是反话。   泰温公爵一切都是完美无缺,你看,安排精通武艺,憧憬白袍的詹姆当继承人,不教给野心勃勃,心高气傲的瑟曦半点政治和战略知识,以及故意忽略不甘平凡的侏儒幼子。   明明这姐兄弟三个都可以更加出色,更有建树,偏偏泰温要和他们扭着,甚至对着干。   在与提利昂见面一事上,泰温又展现了自己对儿女的独到见解,他居然以为提利昂会向着他,可以离间?拜托,那个侏儒在我这干得好好的,至少我没有一天到晚用身高梗给他开涮。   我给了他泰温给不了的自尊和待遇,对于这个世界上的不少人来说,这可能比塑料亲情可贵得多。   说回现在。   或许,这个宗教和虎爪刺客一定有勾结。   “现在,你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思路,我会考虑重新评估群星就位教。”我下了决定。   “那——?”   “首先,第一步,你们要协助我杀光渗透的瓦兰提斯人,每一个都不留,但有欺瞒,合作终止。”   “那可是很大很大的臂助,要冒不小的风险,”这小骚货矜持道:“国王,我们能得到什么呢?只是一句‘可能’?”   “我渣得很,别浪费心思了。”   她握住我的手,棕色的双眸如同受惊的小鹿,轻轻地,吻在我的玺戒上:“那,求您先从放了我的教胞开始吧。”   模样可怜极了。   这可是一条毒蛇,我提醒自己,不是什么楚楚诱人的辣妹。   “我还是更喜欢你在梦里的模样,至少更正常一些。”   作者的话:还有一更哦! 第53章 谷穗码头   木浆压过芦苇,辽阔的河面上雾气弥漫。   这支小船队全是小舟,囊括了我的两百卫兵和三千无垢者,我在沿着洛恩河前往南方。   “所以,你依旧要冲在最前面?”我扫视周遭,同时在和亚里安闲聊。   “我总得有自己的位置,吾爱,人人都在看我,我不能一无是处。”他说。   真是如此?   我点了点头。   “亚里安,这场仗以后,我们就同寝吧。”   “这次是真的还是假的?”他笑问。   红霞微染我的面颊:   “我和他们说,要他们留后,我的那些臣子和手下。   但是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想要留后。”   “原来如此,”亚里安不再看我,“这就是我的作用。”   “这就是结婚的意义之一,虽然不是绝对的。   我不能替我的子孙活着,但是,在这种随时可能死去的世界里,我总觉得,想要用别的方法延续一下自己的生命,或许这就是家族的意义。   我怕死,亚里安,更怕我死了以后一切化为虚无。”   我突然理解了卢斯·波顿和泰温·兰尼斯特。   旦夕祸福,无人能知,人不能永生,可是人总想长存,这时候,与血脉同在的家族,就成了他们唯一的指望,家族,可以让他们以另外的方式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是我的荣耀,红王。”   前方传来卫兵的喊声:   “我的荣光,赎罪团到了!”   阿莎看起来精神了不少,之前练骑术的伤痕都不见了,看来她已经用不着靠骑马来压服手下那些不情不愿投靠的多斯拉克咆哮武士。   “在这个时节,行舟洛恩河可是很冒险的事儿,美人儿国王。”   她抓住我的手,不留痕迹地瞧了一眼亚里安,然后将我拉上了岸。   确实,瓦兰提斯战舰随时会出现,河防队本身也不可靠,尤其是在亨得利被我强令放假滚去了河垒之后。   河垒暂时算是洛恩河河防队当下的总部。   所以,风险不小,我来的时候只能用小舟,躲在芦苇荡里,跟做贼似的。   “我们是在中途换的船,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我整理了一下披风,看了眼她身后比赛荷鲁营地更杂乱的赎罪团营地,“贝里爵士的征召大军就跟在后头,要我说,阿莎,当国王本身就是很危险的事儿,你这里有瓦兰提斯军队的消息吗?”   “那二十三万大军?   在多日之前,我就听到了那个杰奥里斯·齐赫达的叫嚣,‘七个民族的主宰,七个气候的主人’。”   哎哟,还真是要再造瓦雷利亚。   我嗤了一声:“瓦兰提斯哪有那么大的土地,那不是瓦雷利亚的说法吗?”   “烤火不?跟我来,”她当先带路,“那些瓦兰提斯人本来就是瓦雷利亚的幽灵嘛,这件事是断链兄弟会告诉我的。”   这是什么组织?   “断链兄弟会?”   阿莎·葛雷乔伊解释道:“他们是一群逃奴,现在想要获得自己的土地和财产,啊,还有家庭,总之,就是一群造反的农民。”   “可以合作吗?”   阿莎对我笑了笑。   看来终于有了一点外事进展:“他们视我们为拯救者,视虎袍叛军为楷模,可以。”   一座让我们和叛军搭上线的桥梁,至少比上门去生硬地谈判要合适不少。   她紧接着补充,“但是有个小问题,可爱的国王,他们的首领前些日子被刺客杀掉了,现在这个兄弟会在各自为战,我只是恰巧认识其中的一两个。”   虎爪刺客真是非常猖狂。   很快就到了她的帐篷,卫兵们去给我搭帐篷了,这里烧过热水,亚里安要去洗澡,几个卫士守在门口,只留下了我和阿莎两个。   她认真地看着我:“你晓得嘛?你看起来与过去有些不一样了。”   “有什么区别?”   她认真地思索了一下——   “少女的体态,少妇的姿容,少了单身人士的快乐,多了一大堆牵挂。”   “好观察,”我打量着她的“闺房”,这张脸挺不错,但是房间怎么这么乱?就像是个酗酒海盗住的,脏得可以,还有血迹,“我猜你没想过婚姻,阿莎,你想要娃娃吗?”   “不,十月怀胎犹如十层地狱,比七层地狱还多上三层,免谈。”   我颔首,“我懂了。”   在拨给马匹以后,赎罪团至少花力气进行过侦查,或许这里头还有断链兄弟会的功劳。   总之,炭笔画在皮卷上,周边的地势清楚而明了。   “这个地方,是我们的驻地,”她指点着地图上赛荷鲁江南边,洛恩河西岸的一个点,距离瓦兰提斯城邦瓦利萨不远,“那个地方叫谷穗码头,到我们这十多里格,到瓦利萨也是差不多距离。”   “因何得名?”   阿莎回答:“丰收之际南方的粮船会在那中转,规模不小。”   “换言之,肯定有卖苦力的奴隶,也会有码头黑帮?”   “对,断链兄弟会在那有人,而人面狮兵团走的是水路,已经在这里登岸,等待命令。”   “断链兄弟会可信吗?”   “可信,我认识的几个人都和瓦兰提斯有血仇。”   那么,   “执政官杰奥里斯在这支军队里吗?”   阿莎滑稽地给了我一个白眼:“他除非疯了,否则怎么会在前锋军里?”   确实如此。   我继续:“那有没有可以埋伏的地形,在这附近?”   “一马平川的平原,得天独厚的农田,不过有两座山丘,这里,一座叫栀丘,一座叫铁丘,他们说这里有过一场洛伊拿人和瓦雷利亚人的战斗,满山都埋着骨头和锈铁。”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指了指赎罪团北方不远处的一个标记。   “洛伊拿的残垣断壁,叫做恩·多那,‘河上绿荫之意’。”   “好,我们来说说计划,首先,我们的任何举动肯定都会被那帮虎爪关心,你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我需要两个假的作战计划,来掩盖阿莎的作战计划,然后以阿莎的作战计划来掩盖我们真实的图谋。”   “真复杂。”她评价。   其实一点都不,“你需要帮忙欺敌。”我告诉她。   阴谋之中还有阴谋,陷阱之下还是陷阱,我不能寄希望于群星就位教有多靠谱,所以必须用一些惑敌手段:   “这两个假的作战计划分别是在——这个洛伊拿废墟,名字叫恩·多那对吧?   第一个假计划,让他们以为我们要组织船队在这里阻截瓦兰提斯的战舰。”我敲了敲简陋的地图,   “第二个假计划,让他们以为我们要组织征召军南下,然后趁着他们二十万大军北上时,到瓦兰提斯的腹地劫掠。”   “那你说的,‘阿莎的作战计划是什么’?”阿莎问道,这名字让她有些迷惑。   “征召大军南下以后,中途东渡洛恩河,与贾科的卡拉萨以及虎袍叛军一起从北、东、南三面布置伏击圈子,将人面狮军团装进口袋里,围点打援。”   “你确定这也是欺敌用的假象?”她蹙眉。   “我确定。”   “这,真的是假计划之下伪装成‘真’计划的假计划吗?我觉得这个主意很棒。”   我摇了摇头,“这无法实现,我们和多斯拉克人以及虎袍叛军还没谈拢,但是时不我待,没时间了,我们另有真实的计划,恕我不能告诉你。”   “以防我被那帮虎爪活捉然后被严刑逼供?还有什么需要告诉我的吗?”   “我希望局势没有糟糕到这个地步,还有就是,这支人面狮身兵团可能会来进攻恩·多那,以取得主动。”   不是可能,是一定,阿莎和赎罪团会是调动对方军队的诱饵,以让我能够伏击他们。   而之所以会是这个“阿莎的作战计划”,是因为从表面上看,与虎袍叛军及贾科的卡拉萨联合起来夹击瓦兰提斯的先头部队人面狮身兵团要比我们单独作战更加容易:   让我们尝试从瓦兰提斯人的角度来看我的洛恩王国:   瓦兰提斯恐怕很清楚,洛恩王国现有的情报足以表明瓦兰提斯最痛恨的目标是赛荷鲁镇。   赛荷鲁镇的虎袍叛军杀光了镇子里所有的瓦兰提斯公民,是奴隶反抗瓦兰提斯奴隶主的榜样,同时其兵力也有四到六万之多。   不管是出于提高自身声望,争取公民支持;亦或是从兵力上来说,洛恩王国都会觉得叛军才是瓦兰提斯最首要的敌人,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那么,在瓦兰提斯人眼中,洛恩王国一定会预测瓦兰提斯军队将登陆洛恩河东岸,在赛荷鲁镇外集结先后抵达的二十万大军,毕其功于一役,尔后解决剩下的其他敌人:多斯拉克人和洛恩王国。   所以,按照通常的道理,瓦兰提斯人会这样觉得:   为了应对这个局面,洛恩王国及其他势力最好的办法是联合起来,逐批打垮北征的二十万大军。   而这,正是用来掩护我真实计划的计划,我要用这个看起来最合理的战略战术误导瓦兰提斯人,命令阿莎和她的赎罪团在洛伊拿废墟恩·多那收集船只,与河防队汇合。   以掩饰我真实的图谋:   率领主力伏击人面狮兵团,最好让那支大军灰飞烟灭。   然后直取瓦利萨,与断链兄弟会里应外合,烧杀抢掠,毁掉后勤补给,然后立马撤退。   这样一套下来,瓦兰提斯人损失惨重,会大大拖延他们北伐的时间。   至于为什么我不和多斯拉克以及叛军联合?如我所言,那是因为一直没谈下来,和两个不同文明的谈判,远比打仗难得多,尤其是油盐不进的多斯拉克人。   总之,作战计划就是这样:   第一层假象,是在恩·多那集结船队假装要阻击瓦兰提斯战舰,同时派征召军往南方前进,假装要进攻瓦兰提斯腹地。   第二层假象:在恩·多那集结的船队,其实是要运送中途转向西边洛恩河沿岸的主力前往洛恩河东岸,与多斯拉克、虎袍叛军一起围攻瓦兰提斯先锋人面狮身兵团。   最后,就是两层假象掩护的真实:利用在洛伊拿废墟恩·多那的赎罪团作为诱饵,吸引人面狮身兵团,然后,伏击他们,最后与断链兄弟会里应外合,拿下瓦兰提斯重镇瓦利萨,烧了它。   其实没有断链兄弟会也行,我可以组织骑兵强袭瓦利萨那座城市。 第54章 恩·达那   敲定计划之后,就要开始着手布置了。   为了体现国王对这个洛伊拿废墟的重视,我呆在了恩·达那,和赎罪团在一起,熟悉熟悉这些我从未接触过的战俘。   夜里,亚里安率领可靠的无垢者巡逻四方,在昨夜发生过一起未遂的纵火,虎爪刺客就在附近,所以大家都很紧张。   我洗浴后在亚麻内衣外披着厚重的熊皮斗篷,头发湿漉漉的,倒一杯梨子白兰地,拿起一本长腿“马洛斯”的游记,《人造奇迹》。   说来有趣,在我细致地了解厄斯索斯这块土地之前,我就已经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的国度。   或许我是全世界最不了解自己领土的国王了。   “看书?”   柔顺的黑色长发遮挡住了我半边的视线,我把它挽去肩膀后面,“是呀,怎么了,阿莎?”   “我们可有很长时间没见了,莱雅。”她拥住我的腰肢,从我耳后对我吹气。   该来的还是来了。   怎么办?   只能面对。   “抱歉,”我叹息着拢起书本,转头将她的手轻柔地放开,正视她的双眼,“抱歉,阿莎,我——”   “这可不是你月事的日子。”她低眸瞧了一眼,“即便是,我也不会让你难受,我们都会很快乐。”   “我结婚了,阿莎。”我认真道。   她意识到了哪里不对,我变了,她的眼神有些捉摸不定。   “你很早以前就结婚了,记得吗?然后我们在凯歌堡还是哪里也做过。”她提醒。   “我…我不行。”   “你不用勃起,谈不上不行。”她抗议。   我斟酌着用词:   “就是…没可能了阿莎,我已经有了伴侣。”   她怀疑地看着我,语气里带着忿怒:“他妈的半点可能性都没有?”   “是的,”我有些不敢看她咄咄逼人的双眼,“我不想搞婚外情。”   她笑出声来,就好像我讲了一个笑话:“一个国王不搞婚外情,就好像农民不听荤笑话一样,不可能,听好,不可能,别来这一套我的漂亮国王。”   我没有笑。   “我认真的。”   “你不是不喜欢女人。”她拥双重否定表示肯定。   “这和…爱好无关。”我很诚恳。   “那我们结束了?”   她的表情有些奇怪。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葛雷乔伊家的女儿有那么一丝悲伤。   这不可能,我和她面都没见过几次呢。   我试图缓和她的情绪:“我不希望——”   她突然给了我一个笑容,自信十足。   “我去找他决斗。”   神特么的决斗,这是什么铁群岛的铁民思维?   “拜托,别闹,我很烦这个事儿,我不喜欢被——”   她逼近我,口气非常不好:“或许他现在就在跟无垢者搞基,要么就是他瞒着你和其他女人做,一个男人不可能不碰女人!而你傻傻的给他守贞!?你是女王!”   我安抚地双手盖住她的肩膀,轻轻揉搓,“先冷静,冷静一下,我明白你的想法,这很伤人,很没道理,对你来说。   但是,我希望我是个忠诚的人——”   “忠诚!?什么样虚伪的忠诚把你困住了?就我所知,关于你和史塔克家族,以及你和那群国王,都是谁?蓝礼、史坦尼斯,你和他们的交易,背叛,可说不上多忠诚!”   把人黑历史说出来,这就有点尴尬。   当时情况很复杂,但是辨明这些事不是重点。   “啊,对,你说的没错,”我只能承认,“我是对君权缺少些许敬重,但这不意味着我对自己的伴侣会选择忽视,或者——,这么说吧,”   夸夸她,先夸夸她,免得太激动了出什么事。   我耐心地道:“你很吸引我,野性,狂放,永不服输,我喜欢你,就像喜欢我自己,喜欢欣赏我自己的那份不屈,以及有时的隐忍——”   她的手轻握我的下巴。   我不由得盯着她锐利的双眼。   “所以你就把我扔了?”   我悄然推开她的亲密:“但是,   但是我希望我这个人,对不亏待我的人绝不亏待,我想当个公允的女人,而不是任由自己的心思乱来。”   她不敢置信地摇着头,似乎我说了什么滑稽的话儿,   “看着我,   看着我!”女海怪怒哮。   她突然出手按住我的两侧头发,然后是脸颊与腮部,力气很大。   “看着我,告诉我你这是什么问题,嗯?我在这里给你出生入死难道是为了一点点泥巴地和什么勋位!?   我坦诚地说,红王,我一直想要走人,走人你懂吗!?对,我无处可去,可是对铁种来说到处都是乐园,我不怕没地方去!   记得吗?   我在你当下的计划里很重要!我宁愿你为了拉拢我,安抚我,我们俩相互睡了!   我也不乐意听到你说什么,什么,公允!?好个青绿之地的笑话!愚蠢!愚蠢的笑话!!!   你以为你这么说会显得自己很高尚吗?不会,不会!绝对不会!你就是个裱子,和我一样的裱子!好吗!?裱子!!!”   吓到我了,倒也不是真的吓到,主要是我没想刺激她成这样。   “你需要一杯酒,阿莎。”   她狠狠放开我。   “草你!”   我摇着头。   “这个不行。”   她毫不气馁地笑出了声,“哈!虚伪的小崽子,我这辈子就没有睡不到的女人!”   好吧。   依旧走到了这一步。   我只能说:   “这是你逼我的。”   她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逼你了,怎么地!?”   第二天。   亚里安揉着眼睛,回到帐篷里,发觉我和阿莎都在,两个女人各自朝着相反的方向瞪着发愣,和他一样顶着黑眼圈。   “你们俩昨晚——”   “这个傻比不想做快乐的事,”阿莎·葛雷乔伊似乎被惊觉了,“因为,你,可笑,半夜拉着我在火炬下面打了一晚上的架。”   我有气无力地评价:“铁群岛人用起盾牌与剑还挺美的,就像是在跳舞。”   “我不会感谢你的褒扬,我的国王。”   “用不着,”我盯了眼前的王后一眼,“我不想说是为了你,我很烦躁,别理我,亚里安,去做事。”   这样一番对话,谁都听得出发生了什么。   最终,这个男人的论调是:   “你真是个特殊的国王。”   卧槽,神了!   这就是我配偶对我表现出的忠诚唯一的评价!?   算了,我是为了自己的原则,不是为了这个无能的雄性。   说来,昨夜是我在恩·达那呆的最后一夜。   今天我将启程前去寻找贝里·莫斯爵士率领的大军。   临走时,阿莎和我气息奄奄地告别。   我问她:“你不会因为我不和你同眠就换瓦兰提斯的旗子吧?”   她回应道:“我看起来像是一只变色龙吗?”   不过我有种感觉,她不会背叛我,不代表她不会离开。   我很感谢她,因为她确实可以早早地就走人,根本拦不住。   “抱歉,   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告诉我,我尽量满足。”   她吐了一个词儿。   “你。”   我无力地报以笑容:   “拜托!”   她定定地看着我,似乎像是要研究我脸上长着什么:“你一定是个修道院里闷了几十年闷傻了的丫头,真的,难道你那套神佑的宣传把你自己给忽悠瘸了?”   然后,海怪之女转身就走,洒脱得像是自由的风帆。   作者的话:还有一更 第55章 白糕台   我们行走在带着湿气的泥路上,两边的景色一览无余。   “为什么你会拒绝她?”亚里安远眺路边的泥埂,由于军队来来去去,这里田园荒芜,农人不见,“我的国王,她在这场战役里位置极为重要。”   还有赎罪团,我和赎罪团联系不多,说不准那群不甘就此沉沦的多斯拉克人、囚犯和佣兵会宁愿跟着阿莎·葛雷乔伊离开我。   确实,拒绝笼络她很不明智,不论我多么委婉,都会伤害她的自尊。   “在你背叛我之前,我绝对不会先背叛你,就我们的夫妻关系而言。”我回应。   “奇怪的想法,寻欢作乐与夫妻情谊何干?”他反而问道。   也对,瓦兰提斯,瓦雷利亚,情妇情夫都不算鲜见。   “我来自保守古板的七国,玩不来你们那套潇潇洒洒的情爱游戏,”我坦陈,“未婚时就算了,婚后,我拒绝不忠诚。”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家庭,过一辈子?”他扬眉而笑,“好想法,在自己打败自己之前,所有人都这么天真。”   “你什么意思?”我蹙眉。   “当我和第一个女奴睡觉时,我还真想过和她私奔去外头过一辈子,隐姓埋名,种田打猎,可是在我遇到第二个我想上的女奴时,就去特么的私奔了。   这就是人,吾爱,人们在遇到人生中第二个让自己动心的人之前,都会有长相厮守的错觉。”   “那我这么说吧,你现在是我的人,”我直截了当,“就按我的规矩办,否则,你就去死,捉奸在床,死,打情骂俏,死,记住了。”   坦白地说,   我当然不爱阿莎。   我也不乐意用身体贿赂臣属,哪怕她矫健有力,身材挺拔,是个不错的床伴。   我和她说公允,和亚里安说对等的忠贞,其实只是我想找到那么一丢丢婚姻的实感,或许对于政治联姻来说,这是个奢望,可是我这辈子能结几次婚?不认真地对待,简直就和把自己当成儿戏无异。   所以,按照我的想法来,没得商量。   或许以后我会遇到让我动心的男女,那前提也是让我动心。   如果阿莎是莱拉,或许我的选择又会不一样,谁知道呢?在面对考验之前,我也说不准,自己会不会改变想法。   我告诉阿莎我要去找我的主力。   但是实际上,并不完全是这样。   “卡丽熙,这里就是白糕台。”   白糕台。   据说在洛伊拿与瓦雷利亚相互征战的年节,这个地方挨了一记强大的水魔法。   也有人说,这是巨人,或者迷宫营造者留下的遗迹。   “不,和我们没关系。”我那个来自诺佛斯神庙堡垒深处的戒指指明。   总之,不论原因,在这方平原上,形成了一道道巨大的台阶,细水沿着台阶留下,层层叠叠,就像是没有作物的白色梯田。   “那是盐,还是糖?”卫兵看到了水里的白色烟雾。   “都不是,别理它。”我吩咐,“那里有几个跪着的人,给他们搜身。”   没有武器,我让其他的卫士和亚里安离远一点,只有这个多斯拉克向导跟着我。   他还算可靠,是别科的人,最早在布拉佛斯跟随我去北境复仇的那一批。   趴着的人正是此行中途在这停下的原因:   “所以你就是——”   地上的人回复道:“断指,老爷,我们是斩断脖颈上锁链的奴隶,为您而反对瓦兰提斯,只要您予我们以自由。”   “这是所有卡拉萨的卡奥,洛恩王国的红王,北方城邦与洛恩河的主宰,注意你的语气。”   第一句形容是这帮多斯拉克人加的,他们大概是在说服自己,所以就按照自己的理解给我乱安头衔了。   一下子卡丽熙,一下子卡奥,真是...辛苦了,这小伙子有些神经错乱了都。   “好了,”我示意这位穿甲的咆哮武士稍安勿躁,“我可以相信你吗?在我们和瓦兰提斯的战争之中?”   “我的指头就是老爷们敲断的,我婆娘被他们用鞭子打死了。”   听起来卑微而实诚。   哼,真是如此?   我怀疑地忖度道:“一个虎爪刺客绝对也说得出这样的话。”   他抬起头,露出一张皱巴巴的脸,双颊通红,太阳晒的,“我可以给你一颗瓦兰提斯公民的脑袋,作为证明!这是虎爪绝对不敢干的事。   实际上,实际上!老爷,我有五颗,为了证明我自己!”   我看向他身后的大袋子,原来如此。   “看他们的纹身!这些都是公民,甚至有公职,老爷!”他继续道:“我们受够了,所有的人都受够了!你允诺自由,我在赛荷鲁有亲戚,我知道,我帮你干。”   一个间谍能做得到这份上吗?   我有些倾向于相信他。   不。   可以,完全可以,如果一个虎爪或者其他的瓦兰提斯间谍要取得我的信任,为了赢得这场战争,几个有瓦雷利亚血统的脑袋不是个事儿。   我到这里,发觉还是没法完全信任这个断链兄弟会。   这种起义的草莽并不坚定,他们缺乏真正的觉悟去决死抗争,只要瓦兰提斯人露出一个微笑,他们就会摇尾乞怜,乞求——用前世的话来说,“招安”。   瓦兰提斯人当然不会放任一伙奴隶放肆地与自己作对,但是虚与委蛇甚至在里头收买一些线人并不难,甚至用不着执政官去做,本地的“高等奴隶”就会着手实施分化与欺骗。   我打定主意:   “确实,我有个忙要你帮,这是帮我,也是在帮你自己。”   第五天黄昏。   贝里爵士到营地门口迎接我,在他身后,旗帜懒洋洋,哨兵毫无精神,看来多日来的跋涉让整支军队有些倦怠。   “我们这些日子死了六个人。”他指的当然不是农兵和民兵,而是领主们,死了六个。   嗯,这中间就有些猫腻了,我知道。“贝里,按照我的安排加快步伐,其他的我来处理。”   到了晚上,营地外:   “其中有一个是被灭口,他们在调查你们的想法,红王,非常细致而谨慎。”   今夜的贝乐丝,那个群星就位教的女人,依旧是魅惑的模样,哪怕冷风徐徐,她丝纱间的风情与景致,也没遮掩半分。   “希望你们尽己所能,拖住那些刺客。”   “很难,”她靠近我,双手摩挲在我的臂甲上,一派乞求的可怜模样,“他们在这里,就是他们主人的代表,穷凶极恶的虎爪。   而群星就位教在洛恩河下游的事业有赖于执政官、保民官、议政官们的庇护,我们没法一次性出卖他们。”   这女人戏怎么那么多?   说穿了,还是不太相信我们会赢,这些邪教徒在两面下注。   那我就索性冷冰冰地配合她呗:“感谢你的坦诚,和你们的不忠诚,尽你们所能就好。”   “抱歉,世道如此混乱,”变脸得好快,她笑靥如花,“一心系在一个人身上,实在是风险太大,亲爱的国王美人。”   为什么我感觉是她知道了我和阿莎的事儿,还有我给亚里安的理由?   这话里明显意有所指啊!   我不动声色,然后,道出我真实的目的:   “那么,这样吧,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送我的十个人进瓦利萨,只是十个,小小的眼线。”   我要确保,虎爪刺客在关键的节点,得到我要他们得到的消息,他们会发现一个“正确”的答案,“发现”我将赎罪团布置在恩·达那的真实原因。   他们,将会被我误导,从而让瓦兰提斯的军官产生误判。 第56章 快船、遗迹与营帐   【谜语号】   巨大而辉煌的桨船战舰“贝勒里斯降临”号因为水位下降的原因,在洛恩河里行进缓慢。执政官“驯马者”杰奥里斯·齐赫达因此来到了快船“谜语号”上,这让大军的行军速度能够比乌龟快上一点点。   夜里,密探返回。   “洛恩王国的军队主力正在向南,但是有一支由奴隶和罪犯组成的军队正在收集船只,他们河上的舰队在向这里靠近。”   “他们想要干什么?”杰奥里斯面容憔悴,两鬓染霜,看起来比在瓦兰提斯时老了不止十岁。   “我们正在探查,非常非常危险。”密探回答。   “胜利要比你们的命更重要。”杰奥里斯只是这样说。   “我们是瓦勒罗斯家族的奴隶,不属于您,尊贵的执政官。”密探提醒,所有的虎爪都是瓦勒罗斯家族的财产,“我们不是白狮骑兵。”   这句话,真是——   杰奥里斯之所以如此疲惫,可不止是因为他对这些事务不熟悉。   他没有寻欢作乐,也没有四处游览,正是因为帕拉奇罗,还有那支本来属于他的白狮骑兵!   杰奥里斯按捺中胸中的火气:   “瓦勒罗斯家族,是吗?”   “阁下——”密探还没说什么,就立刻被打断:   “那个奴隶贩子?帕拉奇罗·瓦勒罗斯亲自参加了我的授权仪式,听到了吗?亲自,参加!   听好,狗   你们的主子帕拉奇罗,他在为瓦兰提斯奋斗,   而他的儿子,诺索伊斯,为了瓦兰提斯如今生死不知!   你们,也要为了瓦兰提斯付出一切!”   咆哮完毕之后,在跪在地上的奴隶面前,杰奥里斯手撑桌子,逼迫自己放松。   “蛆,蛆,都是蛆!”他咬牙道。   胜利,就像是一块大石,压得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喘不过气儿。   本来一切都如此顺遂,白狮战胜了贾科卡奥的卡拉萨,将会带来更多的胜利,让齐赫达家族彻底翻身,扬眉吐气。   可是紧接着,风云变幻,白狮骑兵不但没有带来荣耀,反而还叛变了!   他在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当下已经背叛的白狮骑兵,那可是齐赫达家族苦心培养的精锐。   可是,这支精锐如今不但背叛了主人,更背叛了瓦兰提斯,这无疑对齐赫达家族是一次沉重的打击,难以磨灭的侮辱。   尤其尤其让人接受的是,因为白狮骑兵的背叛,瓦勒罗斯家族的次子诺索伊斯不知去向,帕拉奇罗咆哮地疯狂。   更别提,伯比尼达等一干身负瓦雷利亚血统的自由民生死不知,如果没有一个交代,这些公民的家族都饶不了他杰奥里斯和齐赫达家族!   作为惨遭背叛,自家奴隶损害到瓦兰提斯的主子。   杰奥里斯只有亲自领兵,才能平复这场叛乱给他带来的影响,或者说,让影响小一些,不至于让自己的家族覆灭。   所以,此战对他来说风险甚大,赌上了齐赫达家族千百年来的一切。   他必须要获得标志性地,能让瓦兰提斯人欢呼的胜利。   如果只是略有进展的话,根本无法满足杰奥里斯的政治需要。   而任何一点失败都可能成为扳倒他本人和家族的借口,杰奥里斯根本无路可退!   甚至可以让他被处死,他的儿女和妻子全部处死,头颅挂在长桥上,和那些盗贼匪类一起!   “我们尽力,阁下。”密探依旧平静。   和他们发火也无济于事,毕竟会让杰奥里斯去死的,不是眼前这帮奴隶。   “滚。”他只有这样说。   虎爪离开,二十万大军的指挥官杰奥里斯失去自己最后的一点力气,瘫倒在身后的床上。   “主人,主人!瓦兰提斯的消息!”   “我不想看,你直接说吧。”   “主人,主人!女主人说,多斯拉克人出现在了瓦兰提斯的外边,她问您该怎么办!?”   等等,杰奥里斯瞪大眼睛。   “什么,什么!?”   他听到了什么?   多斯拉克人出现在了瓦兰提斯的外头!?   这是怎么回事!?   杰奥里斯的肠胃内脏全都搅动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诸神哪。”他突然感到害怕,哪怕是死亡威胁,或者家族覆灭的隐忧,也没有带来过的害怕。   难道说,杰奥里斯自小生长的世界,   瓦兰提斯,他的母亲之国,将会崩塌?   没时间给自己沮丧了,诸神哪。   看来,这场仗不止是为了他自己了。   对付东方奴隶湾的丹妮莉丝,瓦兰提斯派出了十万人的舰队。   对付北方的洛恩王国、叛军和多斯拉克人,瓦兰提斯派出虎袍大军二十万。   再加上已经叛变的六万人。   三十六万大军足以让瓦兰提斯捉襟见肘。   或许瓦兰提斯可以再组织军队,但这需要时间。   毫无疑问,现在,惊慌失措的瓦兰提斯人将会把仅剩的力量都用来对付门前的孤狼,所有未经训练的奴隶、商人、雇佣兵,外国人以及自由民,都必须用上。   这会非常非常,非常危险!   不,不用去向瓦兰提斯。   顾不得思考后方将会如何,他杰奥里斯本人现在真的已经无路可退,哪怕是自杀都没有用处,他必须前进,现在只有靠自己,没有任何多余的后援。   如果这二十万人断送在北方,将会让他的母邦遭受百年难遇的重大挫折,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会不会内乱,会不会政变?谁都说不准,或者说,谁都不敢想。   如果他输了,瓦兰提斯就完了。   杰奥里斯不再忧心自己的前程,他开始担心瓦兰提斯的命运。   十万人够不够打败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和三头龙?   二十万,能不能横扫这里的十几万敌人?   瓦兰提斯城里的人能否承受住突如其来的压力?   任何一支军队的惨败,现在都会带来难以接受的后果!   诸神哪。   他喃喃自语:   “诸神保佑我吧,这不止是我一个人的战争了。”   【萨·梅尔】   尘封已久的石板地被蹄子踏足,藤蔓缠绕着石头残柱,冷漠地看着波诺的抵达。   这这废墟比莱雅拉试图染指的瓦利萨城更加偏南,瓦兰提斯距离波诺的马蹄,近在咫尺。   这里是萨·梅尔,洛伊拿人最南端的贸易之城,曾经长盛不衰的庞大集市。   它的正西方是瓦兰提斯人的维隆瑟斯镇,是在以前那个维隆瑟斯的废墟上重建的。   在当年,当瓦雷利亚和洛伊拿都还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这里曾经是洛伊拿人和瓦雷利亚人交易的边界,洛伊拿人居住在洛恩河之东的萨·梅尔城,瓦雷利亚人居住在洛恩河之西的维隆瑟斯镇,双方带来了各自民族的产出与文化,互通有无,携手生活。   可是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征服了古代的吉斯帝国,她的野心进一步膨胀了,瓦雷利亚的龙王们挥戈西向,开始觊觎一直友好来往的洛伊拿诸城,士兵云集,龙吟云间,在毗邻萨·梅尔的城市维隆瑟斯。   边界上分属两国的双城之间局势紧张,冲突不断,贸易逐渐停止。   面对边境的重兵,当时洛伊拿的诸个城邦深感不安,如果将接壤的瓦雷利亚土地及军队毁灭,或许,可以让那些不可一世的银发人考虑和平?   至少,再度集结军队需要时间,主动出击可以延迟瓦雷利亚的入侵,他们如是想。   忽略了娜·萨星那位战士女王的警告。   在节庆之都查约恩的盖林亲王的号召下,各大城市的主人集结大军,率先对瓦兰提斯人发起攻击!   开始时,这场自卫战争胜利了。   洛伊拿人用水魔法击败了瓦雷利亚的十万大军,然后神射手“奇迹”般的射杀了两头天上的魔龙,让剩下的最后一头仓皇逃窜。   可是,洛伊拿人的欢呼声还未远去,毁灭之潮已经从天而降。   这一场战败让瓦雷利亚人大发雷霆,所有的龙王家族立刻联合起来,三百位龙骑士高呼万岁,三百头魔龙翱翔天际,火焰肆虐各方。   贸易之城沦为废墟,作为维隆瑟斯被毁的报复;节庆之都再无节日,唯有今天的伤心之领;娜·萨星的神殿沉沦,娜梅莉亚只能被迫万船远(逃)征(亡),忘却家乡。   如今,维隆瑟斯自重建之后已经未经战火达千年之久。   白色的高墙环绕着这座瓦兰提斯人的“小镇”,实际人口有四十万之多,如果是在维斯特洛足以称为“城市”。   战争已经远去?   不。   又一次地,烽火降临到了这里。   铁蹄轰鸣在后,伴随着五万多名咆哮武士的铃铛作响,波诺立马驻足,昂首远望。   他的前方,就是洛恩河的入海口,大河涛涛,船影依稀,渔村与农田安详地星罗棋布在三角洲和两岸,视野最远处的灰影,是不是正是瓦兰提斯著名的长桥,沟通了东西两岸的两个城区?   没错,波诺的前方,在维瑟隆斯南边不远处,正是洛恩河三角洲,瓦兰提斯的坐落地。   现在,在这片土地上,可有力量能够抵挡多斯拉克人的兵锋?   没有,刚过三十的波诺卡奥唇角露出一抹微笑。   这个可悲的城池,将继萨洛尔之后,成为多斯拉克人的又一个战利品,   波诺卡奥远胜卓戈卡奥万倍的证明,   诗歌里腐烂的蛆!   波诺将率领他的卡拉萨,直取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夏日之海的女主人,瓦兰提斯!   他已经想好了瓦兰提斯未来的名字,萨洛尔的城市在被多斯拉克人付之一炬以后,当时的那群多斯拉克征服者给了那些城市废墟一个个侮辱性的新称。   现在,瓦兰提斯将会遭遇同样的结局:   “瓦拉沙斯卡”。   沙滩上腐烂的臭鱼。   【洛恩王国主力】   洛恩王国的大军的大营盘,属于我的帐篷里。   周围都是卫兵,戒备森严,以防刺客的袭击,此刻亚里安·青枝又被我找了个训诫士兵的理由丢出去了,我的王帐里只有三个人,三个人的密议将会决定未来的胜负。   我没法再忍了!   “你在看什么?”我皱着两根细长的黑眉问眼前的小恶魔。   “我在看你。”提利昂支着腮目不转睛,他也在摇晃着酒杯,里头苹果的香气溢了出来。   “看我?”   他伸了个懒腰:“美景在前,焉能错过?”   我哼了一声,继续在简要的地图上画画:“原来如此,我在你眼里和草原森林没什么区别?”   “都一样让人心神舒畅,”他点头“是的。”   行吧,我忍不住唇角的笑意:“这小嘴,酒喝多了还是没喝够,你的野丫头呢?”   他微微移开了视线,“巡逻,实际上是爱死了抓外头的兔子。”   “所以,我是来看首相和国王相互——”贝里爵士的食指在我和侏儒之间转圈圈。   提利昂·兰尼斯特耸了耸肩,可是内心却不像表面上那么轻松。   “怎么了?”我问他。   “没事,大概是西佛的事儿吧。”   他回想起了那天,与泰温相见的那天。   那个脑袋被一个瓦兰提斯奴隶抱在怀里,侏儒认得出那脸上的标记,这是个专门照顾植被的奴隶。   “蓝赛尔杀了我。”头颅的声音与曾经的泰温很像,有些沙哑,可能是水喝不够。   提利昂认真地审视这个和他父亲长得一摸一样的脑袋:“这是什么邪术?还是套话?”   泰温没有理会他的惊疑:“你的堂亲被操纵了,是莱雅拉·波顿下的手。   你的国王,那个,北境山里来的红王。”   离间,毫无疑问。   侏儒小心翼翼地后退:“你想说什么?”   “这是血亲的仇恨,如果你不在乎生父之死,你也会落得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泰温果然是这样的说辞,“我需要与我的儿子私下聊聊,离开。”   奴隶纹丝未动。   提利昂突然意识到了这个脑袋的意思。   就像是这十几年来,他对父亲的理解一样自然而然:   “把这个脑袋给我,我要和我父亲亲近亲近。”他对奴隶说,也是对外头那两个神秘人说。   奴隶依旧未动,红王之手焦躁了起来:   “你们可是瓦兰提斯人,世界上最强大的瓦兰提斯!连给我一个脑袋都不敢?”   “给他。”外面的人说道,接着警告那个脑袋:“让你的子嗣明白亲情,玩具,别让瓦兰提斯失望。”   他们撤了,留下了这对父子。   侏儒颤抖着捧起了眼前这个活灵活现的头,他抚摸着,更加惊讶了,胡茬和下巴都如此真实,难道这个瞎了眼的,和泰温长得一模一样的头颅,是真的泰温·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西境的守护!?   “你在这片土地上做什么?”连语气都是如此相似,对话以来一直如此相似!这些瓦兰提斯人都做了什么,还能够做出什么事!?   “我在延续兰尼斯特,”他下意识地像是过去对待泰温一样抗争:“我在让兰尼斯特变得更加强大,我会做到,父亲!”   “一个更加强盛的兰尼斯特?”讥讽的味道让提利昂感到再熟悉不过,“你以为你已经做到了完美?蠢货。”   提利昂发出叹息:“我以为伟大的泰温,聪明的,永远强大的公爵,不会被人利用,在这里使用拙劣的离间伎俩。   瓦兰提斯人的技艺让人害怕,但是太幼稚了。”   头颅根本没有在乎提利昂的洋洋自得:   “你是个兰尼斯特,记得吗?兰尼斯特总会获得属于他们的一切。”   他,或者它,提利昂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个脑袋,   他似乎有别的意图?   “你想说什么?”红王之手声音低沉,“我乃王国首相,绝不背叛自己的国王。”   “我想过很多,提利昂·兰尼斯特。”泰温的声音刚硬如铁:“终有一天,这个世界上将没人记得有一个泰温,也会没人记得你,   神奇的魔法,是吗?假象而已,个人总有局限,哪怕是魔法,也无法逃脱寿终正寝,被人遗忘。   可是,家族可以延续,血脉可以长存,后人永远存在!只要这个家族的名号还存在,我们就还会存在。”   现在,提利昂确信了。   提利昂:“你死了,父亲,我看到你的尸体,我摸过,那是冷的!”   “你以为我会恨你弃我于不顾?”   侏儒没从泰温的脸上看到半点感情,哪怕是面对自己的死,   “你成为了,所谓的红王之手,抛弃了我,   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非常,非常不赖。   比你操伎、酗酒还有像个弄臣一样讨好乞丐的作为都要好得多。”   提利昂确定了,这正是他的父亲,泰温·兰尼斯特本人。   “如果你不是一个怪胎,这样的决断足以证明你比你的哥哥更优秀。”   “我应该为你难得的认可感到开心吗?”侏儒听到自己声音低沉无比,“我该为你跳一支舞吗?那个女人杀了你,然后你说我做得好?要不我们父子俩一起去讨好她,让我拿你当球踢给她看怎么样?”   “我在乎我自己,但是我更在乎成就与荣耀,蠢货。   “一场成功刺杀,对我和兰尼斯特的羞辱,与你的机遇相比什么都不是。   你的未婚妻拥有一整个国家,提利昂,娶了她,你就能拥有一个王国,兰尼斯特就拥有了一个王国,你的子女将会是国王。”   小恶魔的手在颤抖。   他依旧没变,哪怕是死了之后。   “你是个兰尼斯特,即便是个侏儒,也非寻常可比,给我记住!”   他可以抵御这样的诱惑吗?一个王国,一个,终于,终于被父亲承认的机会。   他和泰莎的女儿西佛将成为幸福的王女,他和莱雅拉的儿子和女儿将会统治这里,铸造自己的铁王座。   那个科霍尔森林里的女人,那个叫稀芽的年轻姑娘,情窦初开,像是一朵林间美丽的野花。   爱情。   可是提利昂已经背叛过一次爱情了,他身上有债务,泰莎的债务,西佛的债务。   还有一生都逃不过的,对兰尼斯特的憎恨及背负。   “愿你下七层地狱去,父亲,我们都会下地狱去的。”他喃喃低语。   “很好,对兰尼斯特来说,一个囊括了自由贸易城邦的王国,是个不错的开始。”   泰温·兰尼斯特永远傲然屹立,哪怕只剩下可怜的头颅。 第57章 营帐与双丘   如果他真的要按照泰温说得,将莱雅拉娶到自己怀里,为了这个王国。   可能吗?   并不是完全不可能,他和她有相互欣赏的意思,并且他也足够位高权重。   关键是,这个洛恩王国绝对不会是铁王座下的七国,不会有兰尼斯特在西境那样情况产生,他看得出来,红王不喜欢大贵族,所有人的封地都细碎零散,没法产生巨大的力量。   泰温给了他一个难题,很难很难,本来只是乖乖效力就好,现在要牵扯进一个初生王国最麻烦也是最险恶的斗争里了:王室的血脉和继承,任何一个饱读群书的侏儒都知道历史上最残酷的那些事都和这个主题脱不了干系。   “见了异鬼的天气。”提利昂瞧了眼灰蒙蒙的天空,喝干杯中之物,回到帐篷里。   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没说什么,尽管“心脏树”提醒我,提利昂·兰尼斯特情况很…微妙。   经过这么多天的交流,我知道它能有个大概的猜测,但是认真地读心是万万不行的,除非是双方对话。   至于我的红王之手…   或许是因为那个自称为泰温的脑袋的原因?按照提利昂的表述,我推断是一种死灵秘法被施展到了泰温·兰尼斯特的脑袋上,让那个脑袋能说话,能思考。   在冰与火的魔法中,这并不算特别奇特,我好奇的是是谁,为什么,瓦兰提斯人又是怎么获得它的?   不管怎么样,至少提醒了我一点,小心,哪怕没有龙,也不意味着神秘尽数消失,瓦兰提斯有自己的魔法。   “我们有四万将近五万人,大部分都是简单训练过的农民和市民,”我细数道:   “能够攻坚的常备军,主要是剥皮团、赎罪团,贵族团和工人团,剥皮团的战斗力自然不用说,赎罪团能把命豁出去,贵族团和工人团恐怕就差一点了。”   “那个红袍僧做的不错,他的人士气旺盛,可堪一用。”   红袍僧泰尔斯,在我进攻科霍尔时,率领信仰光之王的奴隶和学徒帮了我很大的忙,我无法无视他的功勋,所以即便与南方诸城的红袍僧颇有矛盾,我依旧接纳了泰尔斯和他的信众,作为王国的一份子。   这不止是妥协,就前世的话来说,这也是对拉赫洛教徒的统战,我不可能杀光那些僧人和教徒,如果制造宗教对立,短时间内可以稳固我的统治,但是长期来说,对新生的王国是个不小的隐患,我已经有民族冲突这个隐患了,没必要再给自己又添加一个。   总之,我也是为了控制好那些红神教徒,别给我在境内生事。   “他到了吗?”我问道。   “到了,科霍尔的贵族们用船欢送他们前往南方,之前紧张得要死。”   “看来见识一下平民的力量有助于让贵人别太放肆,”我不禁莞尔,“准允他在赛荷鲁的奴隶中间传教招兵,作为预备队。”   “如果我们失败,他或许会想要背叛,”提利昂警告:   “还记得你战胜了高阶牧师泰米尔的五千红袍大军吗?”   “他们不是一伙儿的。”我强调,“我不会允许——”   “事实是,这支拉赫洛的工人团,重新挖出了埋葬他们教胞的乱葬坑,依照拉赫洛的仪式进行火化,并悼念里头的红袍僧人和圣火之手,   面对现实吧,   对你的爱戴都存在于七神教徒之中,他的那些拉赫洛信众敬而不畏。”   “这倒是提醒了我,”我思忖道,“我必须在泰尔斯的拉赫洛教义里加砖添瓦,你看,圣火在凡间倒映出的影子,这个名头如何?”   “虔敬的红王,嗯?”他扬了扬眉。   嗯…朝三暮四,信仰不诚在这个年代会成为被人诟病的罪过。   “再加一句,给疯修士‘独眼’传话,红神拉赫洛其实是七神当中圣父的另外一个形象。”   “啊,神有千面,听起来很布拉佛斯,”提利昂抬杠道,“但是我觉得红神教徒不会高兴的。”   “没必要让他们知道,只要七神教徒相信就好。”我总结,“我们需要任何人,佣兵、工人、学徒,我可不觉得光脚能够爬上瓦兰提斯的城墙。”   “对,得让那些科霍尔工匠造一双能在墙面上行走的鞋子,”侏儒故意当我说的不是造梯子或者攻城车、攻城塔啥的,“等等,说到佣兵,我突然想起来——”   “什么?”   “我忘了有个人想要见你,说是你的老朋友。”   显而易见,久别重逢,十分刺耳,“哦!我的大小姐,我想死你啦!”   那个自比武竞技后一直追随,又在我离开君临时跑路的贼佣兵,   波隆。   逗我?我瞅了一脸无辜的提利昂一眼,瞧着这个一万年不洗头的脏兵痞:“你是想我,还是想我的钱袋?”   “都有,如果女王愿意屈尊给我一枚香吻,我可是能打八折呢。”他自来熟地给自己倒酒,一看就是回家的模样。   卧槽,我好荣幸哦。   “你怎么来了?”我双手枕在桌上,半点笑容都没有。   “啊,这说来话可长喽,”他腋窝赖在椅子背上,把我的胡桃木椅子当成了情人,一整个跟公主抱似的坐在椅子里,坐没坐相,   “你的灰卫被这个小首相的爹给解散了,我就给小首相的姐姐打工干活。”   “瑟曦·兰尼斯特?”我和提利昂对视了一眼,小恶魔的表情意思分明是:我特么可不知道这件事。   “是的。”   “她要你做什么?”红王之手转过身去看着他。   “杀人,刺探情报,拷打骑士,欺负小姐,无非如此。”   “我猜你肯定撒着欢儿把提利尔家族得罪了个不行。”提利昂没有半点猜测试探的意思。   波隆认真的想了半天,“不,没有,我没有当着百花骑士的面太过分,这就够了。   另外,我不是很确定这里是不是酒馆里的傻比说的遍地牛奶,哟嘿,还有黄金,我只看到了泥巴和乌龟,啊对了,我见到了契根,您还记得他吗?”   契根,波隆的佣兵朋友,比这个痞子可实在多了。   “我当然记得,他日子可美了。”我回想道。   不用操心政治,不用担心敌人,老老实实上班,可不要太幸福。   “我以为你忘了,”波隆皱着鼻子,“他现在,好像在训练那些农夫,就像是当初在君临一样。”   哎哟,这意思是说跟着我混进展不大?   “数万个农夫。”我提示波隆。   “成倍的辛苦。”他再度强调。   侏儒帮我腔:“并且还有了自己的土地,奖赏,以及河湾骑士家里的小姐当未婚妻。”   碰!酒杯被砸在桌上,水花四溅。   “干,他没和我说这部分,”佣兵嘟囔道,“你落后了,波隆。”   我想了想,有点不敢相信这个可能是为了躲开提利尔家族秋后算账,所以才跑来洛恩王国的佣兵。   所以我把他赶了出去,继续讨论事儿。   我行路一周,来到了铁丘和栀丘,这片平原上唯一的一对凸起。   依照计划,当恩·达那的赎罪团“突然”发现谷穗码头的五万瓦兰提斯人时,阿莎·葛雷乔伊将会将一支军队(其实是近乎全部步兵)布置到这个位于恩·达那南方的丘陵带,作出防备瓦兰提斯人突袭的假象。   实际上这支步兵只是诱饵,不过我没有说。   “瓦兰提斯人没什么行动,人面狮身兵团依旧驻扎在谷穗码头,其他的兵团龟缩在瓦利萨的南边,非常让人难以理解。”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估摸着,“让他们踟蹰不前,有没有南方的消息?”   “或许和失踪的波诺卡奥有关?”阿莎猜测。   

“瓦兰提斯地图“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抱歉,最近白天很忙,所以更得晚 第58章 灰色之城   【瓦利萨,特兰拉娜宫】   灰色的城市瓦利萨是利用西边争议之地的山石建造的,辉煌的特兰拉娜宫位于城中的洛恩河边,俯瞰繁忙港口里进进出出的千帆。   这座宫殿以历史上少有的女执政官特兰拉娜为名,当年的她正是瓦利萨这座城市的建造者,为此,人民和奴隶以她的名字为荣耀。   当代的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正在宫殿走廊里来回踱步,光滑的地板刻画着面无表情的太阳和月亮,他本人的阴影正投射其上。   “瓦兰提斯正在遭受攻击,我们必须做点什么,阁下。”文官劝谏道,“我不认为一群马匪能够攻陷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问题是在这之后,当城邦向您问责时,您该怎么办?”   “我撤不回去,”杰奥里斯告诉他,“我们的军队来到了北边,后勤物资同样如此,一路上累死了上万个奴隶。   转身就走同样需要调动如此庞大的仓储,调动数目众多的苦力,这可是二十万大军,还有数万匹马和牛所需要的东西!”   “那我们继续前进?”   “我需要一个目标,”杰奥里斯此时异常沉着,“能够给我带来一场胜利,但是不用花费太大力气的目标。”   他突然想起虎爪刺客说,有一支洛恩王国的军队就在北边,距离前锋人面狮身兵团不远处的洛伊拿废墟恩·达那。   那,可能就是最近的目标了。   杰奥里斯需要一场胜仗,在这个关键时期鼓舞自己的人民,并且不让自己显得太过一无是处。   他甚至没有理会洛恩王国的意图,没有像莱雅拉所想的那样,为了不让北方几支敌人汇合,而攻击赎罪团。   这个没打过仗的执政官,压根没想太多。   【双丘】   当南方瓦利萨的执政官正在犹豫不决时,在北方,位于恩·达那和谷穗码头之间的栀丘和铁丘,我正在看着士兵将这里变成一座临时的要塞。   在我耳边,一个赎罪团传令兵报告:“昨天抵达的河防队船队遭受了破坏,您的‘北境玫瑰’号和‘红王荣光’号都需要修葺。”   “应对措施呢?”   “团长阿莎·葛雷乔伊正在积极追捕,她承诺组建船队的进程不会受到半点耽搁。”   “让阿莎别太卖力,最好给我卖个惨,显得自己疲于应付。”我命令道,“同时把马喂好,让她装作准备逃跑。”   尽管瓦兰提斯人似乎非常安静,毫无动向,可是,该做的戏依旧要做足。   稍后的夜间,我回返向不再南下的主力大营里,营地外,我不可靠的朋友已经等了很久。   我们沿着月光下的小路散步,各自牵着各自的马,卫兵散布在四周。   “打猎可真费事儿,”群星就位教的贝乐丝笑兮兮的,“您一去就是十天。”   “如果不是因为我得知虎爪刺客又闹出了名堂,我还得再玩玩儿呢,虎爪这方面,贝乐丝,你有什么进展吗?”   “我漂亮的童贞女王,”用不着强调处女这个意思!“在对你的小船纵火之后,有几个调皮鬼跑了,带着他们想要的消息,或许。”   我道出来意:“我有个更具体的想法,需要你的帮助。”   “需要教门为您做什么事?”   “这次来或许是我和你要做一次生意,黑珍珠,”我提示她,   利用她的私心。   而不是什么群星就位教的教门。   “只是我和你。”   “您终于想要宠幸我了,我的国王,哦,可轻一点。”她风骚地回话儿。   “我需要请虎爪的主干一会,骚蹄子,”我捏了捏她风情万种的脸蛋,“杀掉他们的主要负责人,断绝几天瓦兰提斯人的情报网,能做到吗?   你想要权位,群星就位教可以给你,我也可以,甚至更好,你有敌人吗?正是个好机会呢。”   “光头,教主派来监视我的同袍,”她难得认真地说:“您看来要慷慨一把了,容我想想如何完成您的嘱托。”   在同一时间,我将埋入瓦利萨的钉子正要出发,   他们廉价,忠诚,各擅其场,并且愿意赌命。   【瓦利萨郊外】   “断链团,”断指告诉过去慕女团的副团长,新吉斯人卡达哈·佐·洛洛尼尔,“这就是未来我们的名号,红王老爷座下的一众老爷。”   作为赎罪团的一员,慕女团的精锐,卡达哈以承诺服役为代价,换取了这一次为红王而战的机会。   他的爱人,慕女团团长亚萨·扎巴·达毅依旧在牢狱里。   他没有回答断指,而是嗅了嗅,“这是…销魂叶,你抽这个?”   瓦兰提斯的叛奴断指坦然承认:“我们都抽这个,舒服。”   “那是什么?”来自谷地高山氏族黑耳部的齐拉之女齐西问,这个蛮女显然没听说过那些让人上瘾的毒药。   “一种让你变成傻子的东西,”卡达哈警告,这个齐西可是红王之手的人,他不敢想,如果那个小恶魔,知道自己的野蛮人朋友,在他的监督下被这帮废物奴隶变成了废物,他卡达哈以及他的恋人亚萨会有什么下场?   “活太多,日子太苦,夫人,腰在痛,腿在痛,肩膀也在痛,我们总得给自己找一点乐子。”另一个叛奴驼背接话。   “对,点燃了这玩意儿就可以享受一番,有些人会在迷醉中快乐的离开凡间,永远不再回来,”断指的笑容让他的整张脸都皱了起来,他们确实看上去不太聪明。   可能是抽销魂叶抽傻了。   驼背的眉毛跳上跳下:“我有管道,就在瓦利萨,很多大人物也要仰仗我,来给他们提供快乐,很多倍的快乐。   然后,这条管道,可以把你们送进去。”   “红王看不上你的那点税收,她会让你成为自由的人,奴隶的主人,这是她承诺的,你可以干那些太太小姐,驼背,只要你付出忠诚。”卡达哈继续敷衍,哪管红王会不会这样承诺。   高高在上的红王根本不知道瓦兰提斯奴隶的真面目。   这些人里每十个就有两个带着毒瘾,卡达哈知道,他们每个都和正直、诚实以及维斯特洛骑士的荣誉无缘,那个所谓的断链兄弟会,只是奴隶中最失败的一群人搞得带路组织。   这个兄弟会里最得力的那几个已经被杀掉了,或者逃去了别的地方永远不会回来,剩下的人即便是在训练有素的虎爪眼里,也不过是一群蛆。   断链兄弟们继续吹捧,十个洛恩王国的战士继续听,他们已经可以看到灰色之城瓦利萨的轮廓,接下来会是最关键的时刻。   不止要送进去十个人,还要送进去十套装备。   远方跑来一个人影,还没等长剑和斧头抽出,驼背和断指告诉这些洛恩人,那是断链兄弟会在瓦利萨的同志。   “断指!死了,全死了!一些虎袍狗突然出现,把我们的隧道堵上啦!”   果然不出卡达哈所料,这个抵抗组织真特么靠谱。   “杀进去!割掉耳朵,烤着吃!”齐拉之女齐西大吼,她的脖颈上一串被铁丝串起来的人耳随风摇摆。   “不,等等!我们要回报情况,如果我们死了,红王指不定还会干坐着等消息。”   【主力大营】   来自瓦利萨城外的报告让我有些头痛。   看来,我得要一些更得力的打手来处理这件事。   例如那个狡诈务实的滑稽佣兵,波隆。   “波隆,那儿有座城市,叫瓦利萨,开了那儿的门,放我的人进来,你可以得到那座城市税收的十分之一,将来数百年,可以由子孙继承。   顺便,你可以去这儿的城外挑块地,矿洞、农田、牧场,都随你。”   “就我一个?”他自来熟地大大咧咧坐下。   “不止,有一支小队,十个人,已经前往了那里,可是他们进不去。”我说,“就我所知,佣兵里你是最棒的。”   “遍地是牛奶和黄金,这个价码确实配得上这个形容,”波隆说,“不过听起来已经有过一次尝试,我猜风险可高,我卖剑,不卖命。”   这个无赖。   “出价。”我直接问话。   他的回应则是:“据说这里的土财主都有奴隶?”   “我一听就知道你想要什么。”   我靠上椅背,给了色中恶鬼一个无法拒绝的开价:   “完事儿以后要是有哪家天怒人怨的自由民,适合被用来阖家处死,而且正好有个年纪合适的女儿或者妻子,那你就拿走,还有她家的城堡和产业,房屋、财富、可怜楚楚脖戴锁链的,娇生惯养的,丫头,全是你的。”   “嚯哟!!!这才是奶和蜜嘛。”他很吃这一套。   “我特娘的干了,大小姐,只要我没死,那个城市的大门就会对你开着,我贼美贼美的小女王。”   在他离开之后。   “就连这种货色都已经解决这桩事了,”提利昂提醒,“至少很努力。”   “你想说什么?”我抱起手来。   无外乎…   提利昂干脆地耸了耸肩,“你知道我想说什么,荣光与威严。”   又是那档子事儿呗。   “啊对了,”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把监狱里那个乔拉·莫尔蒙也带去吧。”   “他?”   “就说,如果他立下功劳,我可以在他的女王面前夸奖一番,送他回去。”   算是看在莱拉·莫尔蒙的份上。 第59章 瓦利萨战役(一)前夜   对待美德,君主的正确做法是:在身赋美德有益于他的权位时,应当坚持,否则不要坚守美德。君主有时候必须卑鄙下作,但是必须把这种品格掩饰得很好,必须习惯冒充善者与义人,真心实意地做一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   ——《诸王论》,西萨洛【瓦兰提斯】着   “哲人西萨洛,”提利昂的声音响起在我耳边,我将视线从书本上挪开,看到他坐到了我的背面,“他很有名,学士、牧师和修士们都说他是个外国人渣,可是就连凯岩城也有他的书,我父亲就很喜欢。”   这就是维斯特洛式的道貌岸然,以及道貌岸然下的真实。   “现实总是人最不愿意面对的东西嘛,他只是说了实话而已,”我合上书本,丢到一旁,这举动让爱护书籍的提利昂龇牙咧嘴,“消息来了。”   “消息?瓦兰提斯人围着熊跳舞吗?”   一点都不好笑。   我掏出西佛之前记录的本本,翻呀翻,“波诺卡奥的卡拉萨——”   “在进攻瓦兰提斯本城!”提利昂接着说完,他响亮地吹了一声口哨,“看来多斯拉克人里也有大胆又聪明的,我猜那二十万大军现在一定快疯了。”   “很难说,考虑到有个执政官在带兵,不排除这支虎袍军会试图自立。”我思考,“假如瓦兰提斯真的被攻陷的话。”   “那些瓦兰提斯人会被马人洗劫吗?恐怕很难,他们有工事、青壮以及洛恩河。”提利昂思忖,“如果我是波诺卡奥的话,我会饱掠城外的庄园和村镇,然后带着战利品与瓦兰提斯人谈判。”   “那就得看他本事了,他说不定想要毁掉那座城市呢?”   “那就真得看本事了。”侏儒承认,反正他提利昂是没这个能力的,“下棋吗?女王大人。”   “我水平很菜的,来吧。”   【瓦兰提斯】   阳光洒在铺满桌子的羊皮纸和书页上,几近干涸的墨汁,凌乱的羽毛笔,龙王大图书馆里的早晨在馆长的主持下依然那么邋遢。   大门被开启,西尔比安抬起他长着银发的脑袋,超过三十岁的年纪让他头顶有些秃,熬夜使得皱纹和眼袋又加深了几分。   身为执政官与公民大会的顾问,他必须彻夜待命,因为时局凶险。   “又在这儿熬了一天?”层叠的瓦雷利亚式长袍颇有莱雅拉前世托加袍的模样,与数百年前的瓦雷利亚风格不同,在那之上更添加了自由城邦式样的波浪花边和金银饰品。   来者正是帕罗,公民议会的书记官,西尔比安过去的同学。   “有新消息?”西尔比安问道,“找到伯比尼达了吗?”   帕罗摇了摇头,“北方没什么消息,倒是有几个猎人看到了多斯拉克的踪迹,执政官决定全城戒严,保民官和虎袍保民官没有反对。”   西尔比安揉着自己的眉心。   伯比尼达。   在和平的日子里,赛荷鲁重镇之中担任文书官并非是一件危险的工作,直到讨伐洛恩王国的虎袍兵叛乱之前,都是如此。   昔日的哲人西萨洛共有四个学生。   西尔比安、帕罗、凯优斯和伯比尼达。   连带着西尔比安的学生孟代卢斯,这五人被誉为全瓦兰提斯最聪明的人。如今他们已经显示出不凡的才干,或许再过数百年,这乱世中的五个人会被称为瓦兰提斯五贤。   “‘雄猪’格内佩罗正在征召市民,消息很快就会传开,男女老幼将会蜂拥过长桥,逃向橙色海岸,离多斯拉克人越远越好,”帕罗坐下,他出身优裕,精油和脂粉掩盖住了面容的憔悴,看起来还算容姿焕发,   “同时,红神庙的高阶牧师本内罗大张旗鼓地配合虎袍兵,象党又在暗中与虎党勾心斗角,腐败和卑劣正在殿堂的阴影中滋生,兄弟。”   “雄猪”格内佩罗来自瓦勒罗斯家族,正是“笑猴”诺索伊斯的胞兄。   西尔比安闭上双眼:“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帕罗。”   “你想问我还记得老师是怎么死的吗?”帕罗后靠上扶手椅柔软的椅背。   西萨洛大约在二十年前被选为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当时他和“猛虎”马拉乔·梅葛亚并称为“鹰与虎”。当时瓦兰提斯暮气已显,这位学者型领袖提出了“万民改革”和“常役法”,分别主张将公民权授予被释放的奴隶和旅居瓦兰提斯超过五十年以上的第二代或者第三代外国人后裔,以及在虎袍军之外再行组建公民军队。   显然,选他上台的公民们都有瓦雷利亚血统,断不会支持这样的变革,虎袍军也绝对无法接受其他成体系的武装在瓦兰提斯出现,改革失败,西萨洛自杀。   “既然你知道,我就不说了,”西尔比安翻开下头的几卷纸,“关于财政官提交的申请,请你交给二位执政。”   帕罗翻开西尔比安递给他的羊皮卷,眉毛夸张地扬了起来,“你建议答应如期举办角斗赛?当下可是多事之秋,老兄,你确定?还有平民营造的排水渠预算,这是做这些事的时候吗?”   “执政官们,想要让大众感到安稳。”西尔比安平静地说。   可惜二位虎党执政官的念头很快就被残酷的现实打消了。   这天黄昏,瓦兰提斯东城北边的瓦兰娜河陷入了一片火海。   【主力大营】   外头一片喧嚣,马蹄和铁靴在泥巴地上来来往往,隐约可以从帐篷的缝隙瞥见花花绿绿的旗帜。   我和我的红王之手依旧在下棋。   “这一步走得不错。”提利昂评论,就在刚才,我将自己的密探棋送进了他的城堡里。   “我的骑士和士兵距离太远,没法来干掉你的密探,”他低头打量棋盘,心不在焉地问道:   “这就是你安排那个贱佣兵的门道?”   “或许,”他不知道我派波隆去了南方的灰色之城瓦利萨,我撑着腮帮吩咐道:“去问问贝里爵士和契根爵士,军队安排好了没有?”门外的卫兵应然响应,脚步远去。   我转而对提利昂提到:“我丈夫一心要建立功勋,我想三千无垢者应该能在前线保他无虞。”   “那我呢,我的女王?”   “你很机灵。”我笑了,“我正需要一个机灵的人来帮忙。”   【瓦利萨】   波隆仔细端详着齐拉之女齐西的脸蛋。   “你为什么盯着我看,丑人?”他如此无礼,来自高山氏族的女战士自然出言不逊。   你真特么的是个女人?   波隆怀疑地瞧了一眼她脖子上那串腐烂的耳朵,到底是没敢招惹。   “咱们怎么进去?”前慕女团,现赎罪团精英,新吉斯人卡达哈·佐·洛洛尼尔口音十分粗重。   “下水道?”乔拉抬头。   那太臭了。   “或者港口,”波隆倒也没拒绝下水道这个主意,毕竟能活下来,还能赢,就是好方法,“我们可以在夜里坐着小船进去,躲开巡逻的虎袍兵,悄悄潜入。”   断指指点远处的风帆,“港口船多了不少,可能是有什么人到了。”   众人面面相觑。   “所以我的小兔子们就是为了给某个大人物安稳,就被杀啦?”驼背再次痛苦地龇牙咧嘴。   “或者是因为销魂叶,那些少爷小姐都很喜欢,可是这是瓦兰提斯明令禁止的,抓到的都得砍脑袋。”断指告诉他。   “那就是说,为了讨好某个贵人,我的小兔子都被虎袍卫兵杀啦?谁那么大的派头?   “啊,这是个不错的问题,”波隆伸出食指,与乔拉、卡达哈对视了一眼,“嘿,小奴隶,如果有什么大人物来,通常会住在哪里?”   在忍受了河上行军几个月的艰苦之后,执政官坐着快船提前他的军队几步,去了瓦利萨的拉特兰娜宫休憩,带着他的卫队。   他一定没想到会有绑匪看上他。   【主力大营】   号角鸣响,外头蹄声动地。   提利昂轻轻将自己的刺客棋移动到我的军队后头,“合适的位置,合适的人,可以做下让人记忆深刻的事儿。”   “你应该知道,我其实很了解这一点。”毕竟我操纵提利昂的表弟杀掉了他爸爸。   “手段对了,但是无济于事,”侏儒指出,“在当时你已经远走高飞,杀我老爸实在没有必要。”   我轻笑了一阵。   “对头,我简直就是在帮我老家的史塔克家族做好事,但是这事儿我安排得很早,当时我刚抓了你哥哥和你姐姐,正是担心兰尼斯特家族报复的时候。”   他回味道:“那就没办法了,制定阴谋,实施下去,结果如何?还看天命,这就是权力的游戏,至少是一部分。”   然后,他看到我拿起了已经被吃掉的棋子:密探,又放回了棋盘上,与他的刺客棋子互换,把那个刺客棋放到了棋盘外。   “这是什么意思?”   “你上路了,提利昂,”我抬眸瞧了他一眼,“两千重骑兵,八千轻骑兵和马上步兵,给我拿下瓦利萨。”   “我的军——”   “就在帐篷外,等着你呢,当你抵达时,立马控制城门,如果大门没有敞开,他们已经有了防备,就烧杀劫掠,然后北上,去双丘,夹击人面狮身兵团。   不过,他们恐怕不会有防备,记得留点战利品给我。”   【苦菜村】   在从赛荷鲁镇到瓦利萨之间,辽阔的平原上有无数个奴人小村。   平平无奇的苦菜村正是其中一座,低矮的茅屋和棚子里头住的全是奴隶,如今正值冬季,衣衫褴褛的村民猫在火边瑟瑟发抖,一切看起来都如此低迷。   不过,这个贫苦的聚落依旧有一处不错的两层木屋,这是属于瓦兰提斯人的宾馆/邮栈/酒馆/歇脚处,在瓦雷利亚语里被称为“鹅池”,味道很差,但是各项服务还算符合瓦雷利亚标准。   现在,这个鹅池早就荒废了,在这间沾染了薄尘的屋子里,群星就位教的光头教徒与对方对上了暗号,他感觉到脖颈上的利刃离开,心里松了一口气。   女王堡的佛雷暴乱失败之后,这还是他最紧张的一回。   “我没时间,”眼前的女人双瞳是漂亮的玛瑙绿,她用黑布条一圈一圈裹住了自己的脸,和墨色的虎纹刺身,女中音极有磁性:“你有什么要说的消息?”   “月女座是我的接头人,她让我把女人的意图告诉你。”女人就是指莱雅拉·波顿。   “月女座,啊,那个很漂亮的布拉佛斯女人,交际花。”旁边一个中年人的声音响起,这才是真正的头儿,曲腱。   光头无法告诉他贝乐丝是谁,因为群星就位教里的缄默原则,所以,他没承认,也没否认。   “她自己为什么没有来?”女刺客对美貌自然无动于衷。   一个轻佻的声音,自外头传来:   “因为娇花儿女王不喜欢看到太过血腥的景象。”   正是多内尔,科霍尔的“云雀”。   “我真的,真的很抱歉,”异常诚挚的“云雀”多内尔吐露心声,“如果要我选,我宁愿选择和平,可惜你们招惹了那一位女王。”   “这是个陷阱!”叫喊声响起。   明亮的火把与弩矢的影子交替闯入,点燃了这栋苦菜村里唯一能看的木楼,让外头的奴隶乞丐们惊声尖叫!   那些惊慌失措的声音好远,外面洛恩王国的来人到了多久了!?   “我是群星就位教的教徒,我们有合作!”   “叛逆!”女虎爪躲在木柱子后面喊道。   “和平需要代价,”多内尔无动于衷,“你曾经煽动佛雷的暴乱,和红王在南方和北方的敌人勾结起来,企图破坏这个王国,你赢得了死刑,‘没头发的’内奥。”   “不,那都是——”   “你的教胞和挚友已经坦陈了事实,而且我也不是什么法官,你没得自我辩护权,杀了他们,全部。”   没有理会那些群星就位教徒的哀嚎与惨叫,一根射中下腹的弩矢让他痛得无法呼吸,必须得有人出去报信,虎爪头头儿曲腱想,他们还有好多消息需要送出去!好些在敌营潜伏刺探的属下需要被安排!   不过不是他!   “前指,”他咬牙道,“掩护前指冲出去!”   前指正是那个女虎爪。   刺客们行动起来,可是他们默契无间的配合在利箭烈火前只不过是在给唯一的一个希望打掩护。   前指没有犹豫,她身手敏捷,在曲腱的视线里,靠着自己兄弟姐妹的牺牲冲出了屋子。   还有希望,曲腱想,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了,所以洛恩王国才会不顾把这些日子里的叛徒与内奸连根拔起的机会,选择打草惊蛇,暂时瘫痪虎爪的情报网。   “啊!!!”外头响起一声惨叫。   希望消失了。   【主力大营】   “时间到了,荣光,第一束光线自东方亮起,天边一片白色。”   早上了。   “替我换甲。”我伸了伸懒腰。   提利昂替我跑趟腿,我也不闲着。   砍人的时间到了。   作者的话:西萨洛这个名字来自西塞罗瓦雷利亚五贤捏他自罗马五大法学家 第60章 瓦利萨战役(二)破晓   “在海的那边,在阴冷潮湿的安达斯群山,瓦雷利亚人追逐着凄惶逃窜的安达尔人,毁掉所见的一切,关于安达尔的痕迹。   在那安达斯的群山,天地见证了七神第一次出现在安达尔人面前,许诺他们安康幸福,许诺他们西渡之后有朝一日能重回厄斯索斯,盖因那里正是诸神许诺与所有虔徒的土地。   三百年前在她的率领下,蒙七神感召的英雄豪杰将这片东方的沃土拢入怀中,这是圣约中许诺的福祉,因此,圣战之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贝勒大圣堂总主教慈济【三百年后】,《三百年异教圣战的第五次征召》   “悠悠七神信,   称此为吾国。   七神公义心,   许土与诚民。   争斗敌我分,   圣业心最真。   道成肉身时,   天意必得胜!”   起起落落的脚步踏在荒原上,伴着贝勒圣咏调的歌声,音色不齐,是这支军队在合唱。   “这样的宣传会有用吗?”米歇尔爵士不确定地问道,我们一行人正在一座凸起的土包上看着队伍行进,“我不相信诸神或者您就真的能让农夫变成战士。”   “正义的理由,诱人的赏格,以及严厉的军法,《诸王论》上说,要建立能征善战的军队,三者必不可少,”我引经据典,“他们和他们的家人都需要一个理由客死异乡,只是为君主尽忠,显然无法让他们说服自己。”   我一扯缰绳,面向身边的卫兵:“恩·达那和双丘有消息传来吗?”   “毫无音信,暂时是这样,荣光与威严。”   “我要随时知道那边发生了什么事,让我的卫兵监督斥候和传令兵,”以免虎爪刺客趁机通风报信,“随时给我通报消息。”   虽然说我除掉了虎爪的头脑领袖,他们暂时与上层失去联络,但是不代表下面的小虾米会傻傻地什么都不做。   “对了,我的王夫情况如何。”   “他们行事正常,我的国王。”传令兵回报,“我们一直与前锋保持联络。”   很显然,虽然我没有将三千无垢者编入正规军序列,可是由于铁律与训练,那三千名阉人确实是我最精锐的步兵,这一点从行军上就看得出来。   这些无垢者自小在奴隶湾的阿斯塔波接受训练,为了湮灭他们的个性、情感和自我意识,当地的奴隶主自小就买来各族男童将之阉割,并将割掉的男性特征在神灵长矛女士的神坛焚毁。   他们定期饮用勇气之酒来麻痹血肉,减消痛感,每天从一个桶子里随机抽取名牌来决定当天的名字,通常,这个名字会由一个颜色和一个虫子组成。   在阉割的那天,那个男童会得到一只小狗来抚养,在那一年最后的一天,这个男童必须亲手掐死小狗,否则他本人就会被杀死,其尸身会成为狗的饲料,当着其他人面让狗食用。   在经过一旦失败就会死的负重跑、夜间攀岩、脚踩燃炭还有其他林林总总的训练之后,训练的最后一日,他们到市场里买下一个新生儿,并当着其母亲的面杀死。最后,得到无垢者的尖刺盔。   这样的培育让无垢者成为极其棘手的敌人,不知恐惧,绝对服从,并且极有纪律,行军效率自然要比农民和民兵高得多。   从历史上看,对付拥有无垢者的敌人最好的办法,是干掉那些给无垢者下命令的人,或者让自己成为他们的主人。   直面其锋,绝对不明智。   我也不担心亚里安能利用无垢者构建自己的力量,因为那三千无垢者的主人是我,在给亚里安授权时,我添加了一大堆限制,然后当着无垢者的军官之面宣读,以免我那个丈夫心生歹意。   我隐隐约约看到了队伍的尾巴,大部队已经去到前面了,“我们也走吧,诸位,辖制好自己的部属,别惹事生非。”   不多久以后,斥候来报:“我的国王,瓦兰提斯人正在向北方前进,目标是恩·达那。”   正午时分,休息做饭:“我的国王,瓦兰提斯人已经抵达了双丘”   午后士兵有些懈怠,督军的各家卫兵拿着鞭子前后奔忙:“我的国王,瓦兰提斯人正在发起进攻,赎罪团正在双丘抵挡。”   待到黄昏时:“我的国王,他们没有攻破防线,现在正在建造器械,如果晚上没有行动的话,他们明早恐怕会发起猛攻。”   一道一道战况告诉我此刻正是偷袭人面狮身兵团后方的大好时机。   【栀丘和铁丘】   大火已经熄灭,可是乌烟依旧飘散在四方,就像是战争的阴影,挥之不去。   阿莎遥望着远处的土坑,士兵搬运尸体时被那里的东西给绊倒,一挖挖出了一具穿着锈铁的骸骨,这里也是过去的战场。   乌鸦飞下,扑向刚死去不久的新鲜血肉,疲惫的妇女和老人懒得理会,只是麻木地拖拽着下一具人身,血迹徒留。   那天与红王的暧昧及冲突似乎已经成为久远的记忆,父辈的故事让她举目望向鸦群,这些云端之上雷霆的使者,告死者,淹神永恒的敌人,就如同死亡本身一样,缠绕着这两座丘陵上的活人,亟待收取他们的一切。   淹神的大海太远,俯瞰大地的雷神太近。   她抹了抹脸,让自己将注意力从群鸦的盛宴上移开。   慕女团的前团长亚萨·扎巴·达毅瘫在地上,这个魁尔斯人漂亮的容貌已经被沙场给弄脏,他在喃喃自语着向诸神祈祷。   懦夫。   阿莎给了一个评价,然后就不再看他,她眺望远处的人面狮身兵团大营,这帮瓦兰提斯人还不赖,虽然开始时用力过猛,不过进退有序,伤亡不大,恐怕明天还有的打。   这支虎袍军骑兵寥寥无几,并且只是斥候,面对赎罪团的多斯拉克弓骑兵时毫无招架之力。   但是他们的步兵成色不错,有一支数千规模的剑盾方阵,以及同样规模的步弓手,披甲的士兵不少,不过甲胄不上档次。   这样的一支军队担当前锋,说明二十万大军里的轻骑兵不算很多,如果阿莎·葛雷乔伊的赎罪团全是多斯拉克人,马匹也够的话,那这支军队恐怕会被慢慢削崩溃。   可惜战争没有如果。   “准备好野火,科霍尔送来的那些黑粉桶子,”她计算道,“先不忙放到最前头,准备好,明早再送。”   今天只是试探,明天才是正式的进攻,如果第一波打痛他们,就会让对面虎袍兵的指挥官慎重地制定更稳健的进攻计划,从而争取更多的时间。   而赎罪团的千名骑兵会在夜里骚扰他们,如果人面狮身兵团不顾初拉乍到的疲惫而试图偷袭的话,放出去的骑兵也可以通风报信。   阿莎不期待那些自己的骑兵能建立奇功,她甚至猜测其中有不少渴望自由的前咆哮武士会逃走,不过,只要发挥出一点点效果,就足以让对方无法派出斥候,本身也不得安生。   来吧,她想,让我给你们看看铁群岛的女儿是什么模样。   【洛恩主力】   夜里扎营,我牵着马去外头跑了跑,放松放松,待到天边的月亮升到半空时,才回到已经准备齐全的大帐。   酒气有些浓,   有个人坐在马桩边上,手里有个酒壶,我翻身下马时才看到他因为响动下意识地抬头。   是席恩·葛雷乔伊。   “怎么了,在担心你姐姐?”我把马缰递给小马倌儿,接着说道,“还是嫉妒她能独当一面?”   “都有,”他立刻站起身子,将酒壶扎紧,这提醒了我眼前这个男人和他姐妹不同,他习惯顺从,“扛旗也挺累,肩膀酸酸的,哦!我不是说——嗯,这是不可多得的荣耀,为您招展纹章大旗——”   “我明白,来暖和暖和,顺便说说你姐姐。”   我们进到营帐里烤火,让自己舒服了一些,侍女送上晚上的烤野貂和烤野鸭,这让我放松了不少。   “你觉得阿莎会背叛我吗?”我问他。   他掰扯着一支鸭腿,使劲儿撕咬,“唔,不会,她对自己人很不赖。”   “我和她算自己人?”   “你们上过床,而且你把她当人看,没想害她,”他这么定性,“你们有同一个目标,相互之间没什么不可避免的冲突,所以你算自己人。”   这特么那女人把这事儿到处说!?   “同一个目标?”我想了想,“你是指,我会协助丹妮莉丝复辟坦格利安王朝,她顺道也能回去成为铁群岛的主人?”   “是的,我们讨论过,你有军队,要从潘托斯前往维斯特洛也不难,很显然铁王座对你来说不难。”   “我是说丹妮莉丝。”我提醒他。   “对,”他根本没听进去,“会有北境人不想着回家,还想在海外扎根?我在临冬城呆过十年,我的女王,每一个史塔克都渴望落叶归根。”   在对我的称呼上,“女王”和“国王”被我的属下混用,我也懒得纠正了。   好吧。   “我猜你更想她留下来,然后自己去当铁群岛的主人,对吧?”   席恩·葛雷乔伊顿了一下,继续与鸭腿搏斗。   “是的,”他抬起头,抹了抹沾满油的下巴,“每个人都想成就大事业,我不想和阿莎发生矛盾,这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她回去了,那我就留下,在这里建立我的家族。”   “是啊,每个人都想成就大事业。”我叹息道,“尤其是在二十多岁这个年纪。”   【瓦利萨】   “你知道我的愿望是什么吗?”波隆遥指高处那座灯火辉煌的特兰拉娜宫,“就是住在这种大屋子里头,有一千个妙龄侍女,老婆是名门闺秀,儿女不是骑士就是小姐,到九十岁时,喝醉了酒,老死在床上。”   加上断链兄弟会的逃奴,他们一共二十人,驾着一艘运粮船悄悄入港,在这个时间显然虎袍兵都该昏昏欲睡。   “如果他们发现运粮船,他们会赶走我们,粗鄙的货物是不准进瓦利萨的港口的,他们会让我们去五十里格外的谷穗码头卸货,”断指说道,“这就是高贵整洁的瓦利萨。”   黑耳部的齐拉之女齐西正在戗她的斧头,发出的噪音让人牙疼,不过没人顾得上让她小声,显然,港口实在太安静了一些。   “只要我们避开,他们就不会赶走我们。”慕女团的卡达哈·佐·洛洛尼尔低声道,“何况港口连个卫兵都没有!”   这是真的,卫兵都去哪了?   “或许是去了红神庙?”驼背张望道,“或者开小差去了伎院?”   “不可能,有大人物来,不是吗?哪有守卫这时候有开小差的胆子?”波隆手摁剑柄,“我们先等等,有猫腻。”   船停下了,他们继续观察了一阵,远处瓦利萨的城市里有些吵嚷,就像是在白天一样。   “你们夜里,城里也这么吵闹吗?”波隆地问。   “不——”   轰!   一朵光亮爆裂在房屋的阴影之中。   “那是什么?!”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驼背突然拍起脑袋,“是瓦帮,瓦帮!”   “那是啥?”   “有一群公民老爷觉得脱离了瓦兰提斯之后,瓦利萨会变得更好,他们是瓦帮!怪不得我的秘密小道被剿了,怪不得!”   “在打仗的时候闹这个!?”波隆的语气里一派不敢置信。   “总会有人不满,”乔拉·莫尔蒙爵士披着锁甲,拾起了船上的绳索,准备靠岸,“估计是本地的守卫觉得靠山到了,就想收拾他们向住在宫里的大人物邀功,常见。”   “他们,嗯——”身为前瓦兰提斯奴隶的驼背有些脸红,“日子过得不大好,就觉得一切都是因为宗主瓦兰提斯的错,就是这样,在之前,有不少瓦帮的老爷很喜欢我的货,经常在我面前痛骂执政官大老爷。”   有趣了,这特么不该是比什么断链兄弟会更好利用的反对者吗?   【谷穗码头】   第二天中午。   “就是这里,国王。”   我举目远看,远方是一个不小的城镇,有一堵两人高的木墙,无垢者和其他的士兵已经列阵推进,这让那个镇子相当的慌乱,停靠的船只就像是被惊走的鱼群,纷乱四散,不断离开。   虎袍兵甚至比平民还要乱,没有成组织的弓手和弩炮,了望塔上的士兵还在大喊大叫。   “命令亚里安组织进攻,马上!”我戴上头盔,“包括我在内,都听他指挥。”   这是给他机会了,多么难得的机会。   如果一个猝不及防的城镇都拿不下来,我就得为后代子孙的智商着想了。   

“地图“   作者的话:开头的诗歌捏他自十字军东征期间,德国骑士沃格韦德的沃尔特(或者“沃格韦德”沃尔特Walther von der Vogelweide)所作《巴勒斯坦歌》(Palstinalied) 地图中红色的是洛恩王国紫色的是虎袍叛军蓝色的是瓦兰提斯棕色的是多斯拉克人 第61章 瓦利萨战役(三)早晨   砰!   砰!   一把斧头狠狠地嵌入眼前的栅栏门,木屑横飞。   “再拿一把攻城斧来,快!”   砰!   寒光闪闪的不是杀人用的战斧,又薄又利,而是砍树用的斧头,难以切入血肉,更厚更重。   对付简陋的木栅栏,这种伐木工用的玩意儿和用战马拉一样有效。   城头不时射下弓箭,大都落空,或者射到了盾牌上,柴火燃烧的味道飘入鼻腔,那是栅栏后的虎袍兵正在煮热的东西。   热的东西,排泄物?水还是泥巴?   没人去细想,只要知道那些虎皮猫要往外头的洛恩王国士兵上浇就行了!   “快!!!”   砰!砰!砰!   后方递过来的斧头加快了破门的速度,坚韧的绑绳被砸断,木桩上褐色的树皮早已经被削掉了一大片,露出下面脆弱的深黄色树干。   “攻城桩到啦!”无垢者剑盾手护送着几个士兵喊着号子接近,那是一根粗壮的树干,上头还有残余的枝叶。   “撞它!一,二,三!!!”   太监执行着洛恩人军官的指令,有力而单调地狠狠将尖桩撞上已经松动的栅栏。   嘭!!!   “一,二!三!”   “这里,这里!”已经遥遥欲坠的栅栏一滞!   是后头的虎袍兵在撑着,长矛从栅栏木桩的空隙狠狠刺了过来,铛!一个无垢者军官一把抓住,顾不上矛尖的侧锋割住了自己的左手,将右手上的短剑猛地送入空隙,叫抵抗的虎袍发出一声惨叫。   “弓箭手,射击!”   盾牌后北境达斯丁家族的长弓兵一阵箭雨,将站上木栅栏城墙的敌人横扫一半,剩下的立刻猫在了盾牌和木城垛后头,反应够快。   “步战骑士,前进!”   传令兵骑着马飞驰而过,我在一堆钢铁之中开始移动。   “不,不再会了,米娅怀孕了。”米歇尔回复,在铁靴移动的铿锵声中我差点没听清楚。   刚才,我们正在讨论他的私事,雅西娜远走弥林之后,这个爵士终于有了一点面对现实的意思,老老实实和米娅·石东过日子。   “如果她的身份还困扰你,我会想办法和史坦尼斯一世换一点利益,承认米娅是劳勃国王的私生女,当然,她要放弃一切拜拉席恩家族的继承权,毕竟“公正的”史坦尼斯国王不是傻子。”我在头盔后闷闷地回答。   面甲有些干扰视野,不过足够让我看清大门是否已破,考虑到攻城要操作种种设施,穿着这身铠甲实在不如工人团和无垢者行动方便,所以我们被指挥官亚里安安排成了进城攻坚的第二批队伍。   不得不说,还算有条理。   “我会好好和她过日子,”米歇尔爵士举起盾牌,木栅栏上的弓手开始向骑士们射击,一阵叮叮当当,毫无斩获,“像个骑士一样奋斗。”   我看了一眼他的头盔,不知道冷冰冰的硬钢之下那张脸是什么表情?   嘭咙铛啷!铁锅翻倒的声音响彻战场,木墙后发出了几声惨叫,估计是我的弓手射翻了对面抬着装满烫水或者屎尿的虎袍兵,让他们的“超级大礼”用在了自己人身上。   我们来的太快,对方心气已丧,连连失误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这话我不好得回,勉励几句?正当我要开口时,他又继续说:   “我猜这你很难理解。”   “理解什么?”我问。   “一个花很多时间在穿衣打扮上的人会很难理解琐碎的日子,”他凝望前方地平线上的烽烟与尸体,“我父亲已经很老了,他每次上鹰巢城都是坐篮子上去的。”   他父亲是霍顿·雷德佛,红垒伯爵。   “他有过三个婆娘,每一个都不是太久,我曾经问过他这个问题,女人和妻子区别在哪?他告诉我说,就和男人与丈夫的区别一样,有没有被职责压进俗世的尘埃,这就是区别。”   轰隆!   墙内外同时响起了一阵呼喊,只不过外头的是雀跃的欢声,里头的是绝望的凄语。   缺口处的洛恩士兵迅速涌入,还在不断将木墙上的缺口变大。   “无垢者,列阵!步战骑士,冲锋!”   “席恩,竖立红王的旗帜!万岁!!!”我举剑高喊。   “万岁!!!”   【瓦利萨郊外】   侏儒将双手浸入小溪,冰凉的流水让他打了一个激灵,他将手心的冷泉泼在自己脸上,眨了眨消去倦怠的眼帘。   “你还好吗,首相?”这位爵士有一个塌鼻子,长得十分壮硕,或者说,十分肥胖。   “还行,阿贝特爵士,”他吃力地站了起来,昨夜的赶路让他摔了个跟头,一匹骏马瘸了不说,自己的脚也折了,在一个助理学士的帮助下,他勉强还能挪,“下次一定提醒我别夜里赶路,啊!”   他痛得直吸气,阿贝特·河文叹息道:“您这还算不错了,昨夜至少有三十个好手摔断了脖子。”   还有很多人你没数,胖子,小恶魔在心里说道,无声无息在夜里纵马时摔死,肯定有不少。   “去他的运气不错,我现在就像躺在羽毛床上睡一觉,别的啥都不想做。”   “我们要去一座繁华的城镇,对吗?您会有机会的。”   “希望不是那个繁华城镇的监狱,”忧郁的侏儒说道,“我可不想在执政官面前当个小丑现眼。”   “我的大人!”一个背着盾牌的骑手纵马而归,他腰间的弯刀和羽箭一直在晃,“瓦利萨正在燃烧,大门敞开!”   正是时候!   提利昂不知道莱雅拉的安排,这样的机遇能够有多少次?   那个大门能够敞开多久?   他说不准。   他其实很害怕,毕竟还有十五万大军就在瓦利萨的南方,距离只有几天,万一——   没有万一,泰温说得对,“高踞城墙,可挡十倍之敌。”只要拿下那个城市,外面的瓦兰提斯士兵就必须缓下来!   “前进,动起来,我们出发!”提利昂甚至没来得及平静自己的喘息,“留下五百个人,让其他人把余外的东西扔了,出发!该死,阿诺快来扶我一下,七层地狱啊,我下次绝对不会在夜里赶路!绝不。”   【谷穗码头】   长剑上还在滴血,我喘着气儿,胸膛不断起伏,连续砍翻八个人,刚才我的心率一定上一百九了。   “无垢者集合!”   我转头看到虎袍兵还在且战且退,一座堡垒,大概是码头卫兵的指挥部什么的,他们在向那里撤去。   几支科霍尔的农兵举着旗子跑向洛恩河边,大概是要封锁码头,依照仓促的训练,士兵们将家家户户的奴隶和公民全部赶到大街上,时不时有青壮倒地死掉,女人和孩子的哭喊声冲彻云霄。   “你没受伤吧,我的国王?”   卫兵护送下的亚里安骑马而至,他们鞠躬行礼,我那王夫的银发在太阳下如此耀眼,其铠甲的华丽堪比镇子广场里的雕像,活脱脱就该是个瓦兰提斯将军。   我拍了拍还立着旗子的席恩·葛雷乔伊。   “还行,接下来你要怎么打,头儿?”   “哟,我最美丽的悍将,”他看了眼局势,“火攻,收集民居里的柴火,烧死最后的虎袍军,如果他们拒绝投降的话。”   “行,那我就不管了。”   他留下一个笑容,男人一旦有了权力总会显得精神焕发,哪怕只是临时督军也是一样。   不过,女人也是如此,不是吗?   “他以前学过战术,”米歇尔来到我身边,半边身子都是血,不过甲没破,“水平至少合格,没太天真。”   “毕竟是个贵族嘛。”我回头,“走,休息去了。”   骑士和卫队陪在我左右,时不时有鞠躬施礼然后跑掉的士兵,手里要么抱着金银珠宝,要么抱着薪柴。   身为国王以及骑士,城破之后的战利品自然有我一份,大大的一份,我用不着放下身段和那些农兵去抢。   就算他们私吞,也会在战后的赌博、饮酒还有还债时统统把自己藏起来的那一份吐出来,个别深谋远虑会存钱的人精不会太影响我的收益。   打了那么多年仗,我也算理解底层士兵的心理,缺乏一种十分坚定的信仰,要从纪律上要求他们实在是拿士气开玩笑,最好的方式,是用娱乐的手段,例如赌钱或女人来麻痹,然后让战争中斩获的钱财从他们手里溜走,而他们本身还会感激我哩。   不着急。   “劫掠一日,太阳落山之时停手!”传令兵跑过遍布尸体和火焰的大街。   “万岁!!!”民兵们发出欢呼。   “荣光,双丘的消息。”传令兵找到了我。   我没有打开面甲,毕竟还在乱局之中,“怎么了?”   “人面狮身军团包围了铁丘和栀丘,没有发起攻击,他们中的两万人朝着恩·达那去了。”   “放出消息,就说瓦利萨和谷穗码头被攻破了,红王饶恕了投降的虎袍兵,还给了军官土地和爵位。”   我猜在骑兵的滋扰下,对方一定像是瞎子一样,不知道整体的战局,我要帮他们一把。   毕竟他们慢了一步,局势就大不一样了。   【瓦兰提斯】   瓦兰提斯的东城从未如此宁静过。   不但没有了窃窃私语的公民和官员,就连鸟语和奴隶的抱怨也消失不见,有时会有整齐的步伐跑过,打破这难得的安详,不过一切都如此让人惬意。   数万多斯拉克人就在城外烧杀抢掠,大地上升起的浓烟像是丑陋的老人斑,哪怕在一百里格之外都能看到。   不过,那有如何?一个合格的瓦兰提斯人,一个真正的瓦雷利亚人,哪怕是利刃在前,也会安之若素,不是吗?   “人贩子”帕拉奇罗·瓦勒罗斯安稳地坐在温泉里,空荡荡的澡堂只剩下了他一个,一个公共奴隶拿着草绳上前,试图服侍他,被一巴掌扇倒在地,虎袍卫将她拖出去以后,另外一个奴隶耳聪目明地用蘸着温润盐水的海绵,给这位执政官擦拭肥硕的身躯。   “你居然没在你的中庭大院里,而是出现在了这里,同僚?”   声音来自另外一位执政官马拉乔·梅葛亚,帕拉奇罗转首看去,这个没剩下多少白发的老头张开双臂,任由奴隶替他宽衣,露出了那副皱纹密布,肌肉松弛下垂的丑陋身躯。   就连那话儿也好小,帕拉奇罗充满恶意地想。   “我想要扩建一下,只有五根立柱实在太少,七根立柱才符合我的身份。”   帕拉奇罗的庭院已经够大,足以容纳五十头矮白象同时立足,可是在他看来那还不够。   “那很不错,”“猛虎”马拉乔不吝赞扬,“和你的血脉相称。”   当然,他知道,在马拉乔温和笑意的背后,是对暴发户的腹诽。   瓦勒罗斯家族在千年前曾经高贵,乃是龙王之后,可是自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破灭衰败,他们就一蹶不振,甚至亲手做起了奴隶贸易,被人看扁。   “不止是立柱,在我儿子率领虎袍兵击退那些马人之后,瓦勒罗斯家族的纪功柱上又将铭刻一桩荣誉,我想,奖杯亭子里也会有‘雄猪’格内佩罗的一份。”   “瓦勒罗斯家族为瓦兰提斯贡献良多,诺索伊斯至今生死不知,这乃是母邦对这个古老家族应当的回馈。”马拉乔真心实意。   真心实意地刺中帕拉奇罗的痛处,两个孩子都很顽皮,可是长子的忤逆与强势实在太过让人难受,帕拉奇罗显然更喜欢自己的幼子诺索伊斯。   什么?那个合法子“臭虫”?奴隶的儿子,不提也罢。   女儿?帕拉奇罗眼里从来就没有过女儿。   “我希望您和您的妻子都会喜欢,二位对城邦的贡献也让我和我的儿子深感敬佩。”帕拉奇罗回应。   马拉乔·梅葛亚和他妻子的事情很“传奇”。   在年轻时,刚刚成亲一年,马拉乔就有了女儿,结婚三年,他有了三个儿女。   他的妻子如此高产丰饶,这样的妇人无疑让所有的瓦兰提斯人交口称赞,暗中羡慕,这就导致了,马拉乔之后的政治生涯一帆风顺,   因为,他将自己的妻子借给了几个有后嗣方面困扰的大人物,先行离婚,在妻子生产后再行复婚。   马拉乔显然是在将妻子当做了物品,这在瓦兰提斯人中间并不稀罕,不过他同时也确实对妻子保有爱恋和占有欲,这就导致了,年轻时尚算俊美的“猛虎”,会扮做女人的模样,去参加贵妇的聚会,然后勾引那些大人物的亲戚,作为“报偿”。   “是啊,”梅葛亚家的老头丝毫没有羞愧愤怒之色,他惬意地在水中闭上眼,任由奴隶用海绵给自己擦拭,“我爱她,啊对了,我有你儿子的消息,帕拉奇罗。”   “哦?”   浴后,二人携手来到公共厕所,瓦兰提斯在这个年代的公厕是开放式的,他们牵着手掀起袍子,在相邻的马桶上坐下,携手而谈,同时下身用力。   他们抓紧彼此的五指,伴随着倾泻的声音,一股味道弥漫开来(作者:厕所的环节也是按照古罗马写得,这画面感我写不下去了)。   “啊!”一声舒服的叹息,马拉乔耳语道:“虎爪没告诉你吗?你儿子跟着洛恩王国的蛮族女王混呢。”   怎么可能!?   如果这是真的…   那可是叛逆,会对瓦勒罗斯家族带来很深的负面影响。   无疑,马拉乔·梅葛亚将这个消息当做了价码,他想干什么?   帕拉奇罗面无表情:“叛逆死无葬身之地,如果他真的投靠了我们的敌人,自然没有好下场。”   “是的,在此之前,我有个提议。”   “你要什么,阁下?”帕拉奇罗转头问。   “我想要将拉赫洛教徒赶出瓦兰提斯城,”马拉乔依旧慢悠悠地说,“赛荷鲁的叛徒和这些光之王的信徒勾结在一起,罪证确凿。”   “可是,赛荷鲁是赛荷鲁,”帕拉奇罗不动声色,“瓦兰提斯是瓦兰提斯,不可相提并论,只因为同一个信仰,就怪罪给本内罗和他的追随者。”   “你知道哪些红袍僧一直想要更多,他们想要瓦兰提斯完全属于他们。”   “这话出自你的口,您可没经过论证调查。”帕拉奇罗如此回应,“我可以宣布诺索伊斯不再是瓦勒罗斯家族的一员,如果有必要我也可以辞去执政官之位,以谢全体公民。”   “我可以准许你儿子掌管现有的虎袍军,代替那个管不住手下的杰奥里斯·齐赫达,”马拉乔提出条件,“代价是,你的奴隶贩子和在西城的爪牙,还有你儿子管着的军队,要将拉赫洛神庙里的所有红袍赶出这座城市。”   “那杰奥里斯那里——?”   “我支持雄猪。”马拉乔一语判了第三位,被赶出瓦兰提斯的那位执政官,死刑。   至于杰奥里斯·齐赫达和他的军队能不能打赢洛恩王国、叛军和多斯拉克人?   那可是二十万人呢,怎么可能会输呢? 第62章 瓦利萨战役(四)正午   太阳当空,却更像是个发着光的大号萤火虫,亮归亮,并没有让灰色之城变得多么温暖。   那群瓦帮的暴动虽然让洛恩王国的尖兵和内应进入了瓦利萨,可是也给他们的行动制造了重重麻烦,卫兵封锁了城门,四处搜捕叛变的公民和其奴隶,让那群侥幸从港口入城的洛恩人只好缩在下水道里。   甚至下水道也不安全,毕竟不管是虎袍卫队还是叛党,都知道往地下藏是个办法。   “我瞧见了脚印子,巡逻的卫兵,”驼背说,“他们就在这里。”   这个瓦兰提斯逃奴的脸色可不怎么样,可想而知,瓦帮作乱时肯定裹挟了他的手下,反正面对公民,那群没自由的奴隶也没什么多余的选择,甚至,这个驼背用来贩卖销魂叶的人手很可能就是各家的奴隶,照眼前的戒备程度看,这次要被一锅端了。   “卖笑的卡西告诉我,他们砍掉了总督的脑袋,说是执政官发怒了,说是,广场上流的血快糊住了那儿的泄水井,杀了好多人。”   能发展到暴乱的程度,毫无疑问本地的瓦兰提斯当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纵容和妥协,哪会有猖獗的暴徒?   “二十万北伐大军的指挥是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对吗?”乔拉爵士思索,“是他到了城里,我们怎么可能在戒严的城市里打开城门?”   “除非我们和那帮瓦帮合作,他们能东躲西藏,一定是还有帮手。”新吉斯人卡达哈·佐·洛洛尼尔提议,他古铜色的帅脸还算平静,“只要许诺红王愿意给他们一些利益,例如这座城市的自治权,就很有可能。”   只要比瓦兰提斯更好就是了。   “用不着,”波隆大大咧咧地往嘴里灌酒,臭的要死,“他们要是不想死,就得跟着大小姐干,没得第二条路走,城门和那个…特兰拉娜宫都去,分两路。”   “他们有一支军队,我们只有二十个人,最多再加上那些瘾君子。”   “你觉得,如果真的只是如此,你们的女王会把胜利的希望寄托在二十个小蟑螂身上吗?”   当然不会。   看来,红王还有安排。   【双丘】   嘟——喇——喇   人面狮身兵团中唢呐吹响,声音飘到了栀丘与铁丘之间的赎罪团营地。   阿莎将最后一块面疙瘩塞进嘴里,手脚敏捷地离开营地。   登上土丘顶端,可以看到远处敌人的营地军队正在集结,小型弩炮和简陋的攻城车被推了出来,只有少数蒙上了羊皮和牛皮。   他们要进攻了。   从对方之前的动作,可以猜测那些人是想拖死阿莎,围而不攻,毕竟人数占优,没必要仰攻敌人徒增伤亡。   对方在昨天分兵,两万人离开这里前往北边,毫无疑问是去袭击恩·达那了,剩下的三万继续围困。   可是他们现在却行动了起来,一定是有什么原因让这些虎袍兵不得不速战速决,否则哪用分兵去恩·达那以后再进攻双丘?   阿莎·葛雷乔伊不是很担心北边那座叫恩·达那的洛伊拿废墟,毕竟那里现在什么都没有。   莱雅拉的欺敌之策如今来看也很明显了,她故意夸大了恩·达那的作用,让瓦兰提斯人误以为洛恩王国要在那里集结船队,以抗拒瓦兰提斯战舰或者和赛荷鲁叛军及多斯拉克人汇合,共同抵御北征的二十万瓦兰提斯兵团。   瓦兰提斯人错误地估计了恩·达那的地位,以为那里很重要。   其实并不是,恩·达那不过是一个幌子,吸引人面狮身兵团的注意力,好让莱雅拉能袭击这支瓦兰提斯前锋军队的后方,沉重打击其士气,慢慢地逼着这支五万人的先遣军崩溃。   现在,估计洛恩王国的主力已经到了南边。   而人面狮身兵团终于从谷穗码头逃走的那些平民或者船只那里,知道了自己的后方已经失守,后勤断绝,补给将成为问题。   他们士气受了打击,长官着急了。   就此丢下赎罪团逃走也是一个办法,可是这支军队的士气受不了一直受挫,肯定会越逃人越少,哪怕回到瓦兰提斯,军队的首长必然也要受到瓦兰提斯公民的追责。   至少他们要拿出一点实绩,再思考下一步怎么做,如果能在这里证明自己,并且捕获一批人质作为资本,那么不管是去北边投靠叛军,假意和洛恩王国媾和,或者回到南方都会不错。   他们会寄希望于北方的主力吗?或许会,但是坐以待毙乃是最蠢的方式,光想着逃跑也一样。   所以,他们要进攻了。   硬仗即将开始,自己的赎罪团能抵住多久?   阿莎不知道。   牛马拖动着轻型攻城锤和人力投石机,木轮发出一阵阵嘎吱声,对方的长枪兵和剑盾手列成方阵,弓箭手、标枪手、投石索和其他的轻步兵来到那些重步兵方阵之前。   这是瓦兰提斯典型的战术。   对方没有直接仰攻,而是朝向两座丘陵之间的浅谷前进。   “准备好滚木和石头,野火与黑木桶稍后。”   阿莎心里低沉。   挡得住吗?   “弓箭手上弦!”慕女团的前团长大叫,这家伙在淋了血之后,总算有了一点点悍勇,至少发号施令还行。   “淹神与我同在。”   阿莎抄起武器架上的战斧,这样对自己说。   【谷穗码头】   噗通!   年轻的男人猛然弯下腰,将自己的上半身浸泡到了河里,水花四溅。   谷穗码头附近的河段并不算干净,鲜血、尸体还有碎木到了第二天的正午依旧没有漂走,看起来惨不忍睹,昨天的屠城和对剩下虎袍的围剿,差点让半个城镇都烧了起来,原本有两万人口的聚居地现在可能还有一半多,其他人大都跑了,少数死了。   或许过一阵子,这个码头集镇会爆发一场瘟疫?   我倒是没什么道德负担,这批征召兵已经集结了很久,需要释放自己的兽性和欲望,在这个年代的军制下,这样暂时的满足有其必要性。   在之前屠城的过程中,为了保证重要设施不被破坏,镇子也别被糟蹋的太过分,顺便练练这些迟早会变成职业军人的士兵,我命令亚里安依各个领主和家族为单位,统一对镇里的人口、俘虏和缴获进行了处理和分配,以更有效率地完成对谷穗码头的收割。   那个把脑袋埋进水里的家伙半天没动静。   “够了,把席恩捞起来。”   这家伙说自己在战斗中似有所见,因此来水边,把脑袋闷进水里,向他的淹神祈祷,乞求启示。   怎么说呢。   这又没有淹神牧师,搞什么淹礼?窒息游戏是可以玩死人的。   两个卫兵一边一个架着瘫软的席恩来到我面前,他翻着白眼大口喘气,上身的肌肉一鼓一鼓,看起来就像是有过什么濒死体验。   他抬起下巴,透过湿淋淋的头发看着我,两眼里全是迷惘。   “我记得上次在科霍尔,你还向那儿的大橡树祈祷过,席恩。”   为了安抚手下的北境士兵和民众,我自然不会忘了雕刻一株心树。   鱼梁木那种东西只在北境有,厄斯索斯一根活芽都找不到,所以,只好用在心树上画脸了。   有趣的是,科霍尔森林里那些野蛮氏族也对这种习惯感兴趣。   “是的,是的。”他似乎脑子还是不大清醒,“心树,淹神,心树——”   “什么时候一个人可以同时信仰淹神和旧神了?”这可不是同时信仰新旧诸神可以解释的,当初教会为了安慰旧神教徒,对先民和安达尔人的宗教融合出力颇多。   具体而言,就是砍掉鱼梁木和神木林,卑鄙无耻地将旧神的传说和传统占为己有,让民众忘了旧神的名号(就好像莱雅拉在厄斯索斯做的一样)。   不管怎么说,在坦格利安治下,两个宗教快有三百年没冲突了,同时信仰新旧诸神的骑士虽然会受非议,在北方和河间、谷地仍然信仰旧神的家族中也并不罕见。   可是淹神,淹神依旧排斥除了自己之外任何的宗教,每当铁群岛的统治者试图脱离青绿之地上那个铁王座的统治时,铁群岛内都会发生排斥教会修士和信徒的事端,因为信仰而起的杀戮也不算鲜见,瞎信外头的诸神是会死的。   席恩没有说话,又陷入了北境临冬城养子和铁群岛派克城幼子这双重身份带来的挣扎之中。   这个人真是别扭。   “我相信让我走到今天的一切,荣光与威严。”他最终给了这样一个回答。   这句话在别人说来会有股自信的味道,可是我在席恩·葛雷乔伊身上丝毫看不出这一点。   好吧,不做选择也是一种选择。   凉风吹过谷穗码头的河边,送来了镇子里传来的低低哭泣和谈笑怒骂,一整座城市里的人都在这两头有自己的悲欢离合,我只是他们的国王,哪有资格评价这些?   “换身干净衣服去吧,”我最终告诉他,“我们恐怕不久之后又要出发了。”   我说的没错。   正午刚过,赎罪团的骑兵就踏上了洒有褐色干血的卵石街道,溅起泥斑点点。   他给我带来了北边的消息——   “我的国王,两万虎袍兵刚刚抵达恩·达那,另外三万正在对赎罪团发动攻击。”   “贝里爵士,命令全军准备出发,”至于这座城镇——   “烧掉所有带不走的东西,破坏掉这里的一切。”   我现在不怕这里的人会拼死报复了,那么为了不给人面狮身兵团留下退路   哪怕对声名有损,我也可以——   做绝一点!   等等,声名还是要的。   “对了,解放这里的所有奴隶,处死所有公民,剩下的一切都归奴隶所有。”   不需要什么具体的分配方法,让在谷穗码头残骸里苟延残喘的人自己去决定吧。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还有一更 第63章 瓦利萨战役(五)午后   【恩·达那】   河防队的四艘战舰起伏在洛恩河的波涛之上,亨得利·布雷肯安坐甲板,遥望着不断进入废墟恩·达那的瓦兰提斯人。   “放!”   嘣!   石蛋子和长矛被从舰载弩炮上射出,象征性地零零散散飘洒进废墟里。   至于其他的船只?扣押平民的行船很麻烦的,在人面狮身兵团进攻双丘的那天,就各回各家了。   毕竟这只是一个计谋,让瓦兰提斯人以为洛恩王国要渡过洛恩河。   亨得利猜测,那些岸上虎袍兵现在的表情一定很有趣,说不定他们想要掌握这里的船只,以增强自己在洛恩河上的机动,说不定他们是要吸引洛恩王国的主力与前锋军黏上,然后就可以让北伐的二十万大军先行消灭这支敌人。   不论他们的意图是什么,假的就是假的,现在,恩·达那除了一堆石头,什么都没有。   不过,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之前的命令还在执行吗?”   之前河防队得到的任务,是拦住所有见到的离岸船只,格杀勿论。   “是的,大人,”卫兵回话,“我们拦下了不少船,有些发生了冲突。”   “维持这道指令,让几艘快船去南方,清理出河道。”   战事自然会产生残骸,如果不及时疏通,到后面将后勤物资押到最前线时,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   至于战局本身?亨得利爵士毫不担心。   【洛恩主力】   鲜红的人形展开双臂,烫金色的纹边有如风拂水皱,剥皮人的方形大旗飘扬在黄尘漫沙中。   “人面狮身兵团在围攻双丘,三万军队分成了三股,在北面、东南和西南扎营,我们可以先行布阵,然后进攻,破坏一座营帐里的辎重,他们会反应过来,并试图让三万士兵聚集在一起。”昨夜贝里爵士在我眼前汇报。   那三万人可不是三万身经百战的老兵,看到自己住的营盘被踏破了,随军前进的物资都被敌人占去,还有多少胆气继续作战恐怕很难说。   然后,是我的王夫: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营地发起攻击,骑士骑马,其他人徒步。   虎袍兵的质素和我们的征召兵差相仿佛,至少足以缠住敌人,”菜鸡互啄嘛。   “当战事开始之后,超长枪方阵和盾枪方阵,形成阵线第二批投入战场,视敌人的精锐去向,决定进攻重点,   最后是步战骑士和重装的卫兵。”   还行,亚里安这番话。   “他们的去向会是何方,如果撤退的话?”   “啊,您英明极了?”米歇尔爵士小小的给了一句吹捧,“没错,我们应该把他们往哪里赶呢?”   这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对方的指挥者看起来很保守,在之前就没有强攻双丘,这次很可能也会留下断后部队,直接撤退。   而如果他们心一横,把战火往北方的伤心领烧过去,那会给王国带来没有必要的损失。   “那,从西向东,将他们赶去河边?”   我点点头,“就这样吧,让随军修士和所有士兵加强宣传,劝降,收俘。”   【双丘】   阿莎背着她的大圆盾,浑身是血。   “坚持住!”,她虎吼出声,战斧横扫,砸飞了一个虎袍士兵。   绿火和爆炸让敌人迟滞了一瞬间,休整过后,人面狮身兵团又继续让赎罪团陷入了苦战。   双丘一片混乱,她依稀看到寡不敌众的手下有的已经磕头求饶,虽说被俘之人要么会被活祭,要么会沦为奴隶,可是打到这么绝望的份上,他们也只能求一时平安。   即便如此,杀红了眼的虎袍兵也没有放过投降的洛恩人,阿莎无暇去关照别人的运气,她和其他的好些佣兵守在铁丘的山顶上,汗与血不断挥洒,周遭都是围攻之敌。   “啊!!!”她身边的女战士维奥拉·派克吃痛大喊。   阿莎用斧帮扇折那把长矛,把维奥拉丢到身后,身上的板甲叮当声响。   如果不是因为“赊账”给那个精明的红王,买了这套铠甲,那指不定阿莎此刻已经完蛋了,   咣!   一柄矛锤砸在她手关节上,有些痛,她低头瞧了一眼,右手手肘处的护甲已经被磕变形,让她的手转动起来有些不便。   阿莎立刻还击,可是她刚刚挥出战斧,就看到斧头脱离木杆,飞了出去。   妈的,这个时候?!   立刻有一支矛尖戳向她的胸膛,立刻就被上头的挡格滑开。   她拔出长匕首,却够不着眼前用长柄武器或刺或砸的敌人。   这铁种就要那么憋屈地死在这了?   不,绝对不会被俘,她会打到最后!   嘟——喇——喇——   是人面狮身兵团的唢呐。   眼前的攻势停止了,   嘟——喇——喇——   敌人开始后退,有经验的虎袍彼此掩护,没经验的直接掉头就走,被打翻了好几个。   “保持阵型!”阿莎死命地喘息着,看着眼前如潮水般后撤的虎纹脸,越来越远。   “草,我的腿,”她身后,被救回来的维奥拉在大呼小叫,“我的腿!”   阿莎瞧了一眼她血肉模糊的伤痕,累到懒得去理会。   她一整个躺在了地上。   她看到群鸦盘旋在双丘的上空,自己终于在虎袍兵的围攻下死去,尸首就躺在血迹斑斑的盾牌和铁甲中间。   就为了和一个对自己半点不在乎的女人赌气?她想,为了一个和自己没关系的地方献出性命?   大地开始摇晃,她感觉胸甲被解开,手脚上的保护也;离自己而去,一只大手托起了自己,依稀的歌声是淹神对勇士的赞颂。   自己离开了地面,飘向天空。   歌声,赞颂?   这是在淹神宫殿里的相会之日,自己命定的那一天,阿莎想到,自己确实没了,留下了一个会被忘记的名字,然后和青绿之地,和铁群岛,都再无瓜葛。   “没有致命的伤口,不过她手肘部位挨了打,需要休养一阵子。”   她似乎听到一个男声。   “米歇尔爵士,带领骑士继续前进,将虎袍兵赶入河里。”   这是一个很让她熟悉的女声。   “好的,荣光。”   阿莎睁开眼,乳白色的云彩遮蔽了蓝天,在这单调的苍穹下,是一个钢铁头盔。   “没死?”   她听到了莱雅拉·波顿的声音回复她,“你还活着,活的好好的,脱力了而已。”   不知道睡了多久。   她的铠甲都没了,能直接感觉到红王精钢包裹下的双手。   “赎罪团——”   “活着的不少,比我预想的打得好。”   “你抱着我?”   “公主抱,英雄救美呗,”头盔后的双唇勾起一边,“你家葛雷乔伊老是称王,你也算公主了吧?”   我瞧着阿莎有些失焦的瞳孔凝聚向我的脸。   她眼神还算锐利,直勾勾盯着我,在这血腥沙场之中:“你是不是还用这个姿势抱过别人?”   有吗?   啊,对了,那年君临狼晨还是狼时时,我好像就这么抱着瑟曦的。   卧槽她怎么看出来的?   “放我下来。”挺倔强的口气,海怪之女嘛。   “我认真的!”   “你受伤了。”我夹着她向后走,“盾牌掩护!”   周围还在战斗,不过敌人败退的速度如同雪崩。   “是,荣光!”   “我——”她高挺的鼻子轻哼出声,转过脸去不想理我,这表情分明表达了一个意思:不娶别撩。   可委屈你咯。 第64章 瓦利萨战役(六)黄昏   作为诱饵抵挡住人面狮身兵团的阿莎·葛雷乔伊为我所救,   席恩掌着剥皮人的大旗跟随米歇尔爵士前进,在卫士环伺之下,我公主抱着她在山丘上歇息,战斗还未结束,可不敢大意。   “赢了?”她有气无力,双眸下的阴影蛮重,看来这些天没睡好。   空气里是血腥味和死亡带来的括约肌放松造成的屎尿气息,还有铁锈与腐木。   战场都是这样。   “很难说,”我站在这个高处一览全局,尘土遮盖住了大部分地方,哪怕站得高,也只有通过旗帜来辨明周遭,“他们可不是羊碰上狼,只会逃跑。”   对方的指挥者非常慎重。   由于分兵的关系,我这支军队有一个很大的缺陷:缺少冲击骑兵。   换言之,没有那种彻底压垮对方士气的手段。   超长枪和枪盾方阵固然牢靠坚定,但是速度实在太慢。   我们袭击瓦兰提斯营地之后,对方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可是他们很快就收缩集结,三万合兵一处,恢复阵型。抵御住了双丘上赎罪团的反攻和征召兵的猪突乱冲,对方的剑盾方阵可算精锐,一波反冲锋把各家领主那群农民兵打崩。   得亏枪阵扛住了正面的防线,没有被逃窜的农民们打乱,亚里安带着无垢者侧袭搅混了对方的侧翼,让他们重新收缩,没有及时进攻。   亚里安这次的表现可以说出乎意料了,在这混乱的战场里,能看到了征召兵凭着血气之勇的短暂冲锋被阻,还能当机立断带兵顶上,并且取得战果,不是全无用处。   现在,毫无战意但是没有溃败的人面狮身兵团正在徐徐后撤,他们没有余力在剿灭赎罪团的同时扛住洛恩王国的步兵主力,因此放弃了对双丘的围困。   双方相持。   “你对这支瓦兰提斯人的军队怎么看?”我递给阿莎一个水壶,“慢点喝。”   她坐起身猛灌入喉,“咳,咳!中规中矩,他们都有甲胄,但是质量很差,我之前用长矛戳穿了一个虎袍兵的甲片,脆的很。”   我盯了一眼她嘴角滑落的水流,取下铁手套帮她擦掉。   “那是因为他们是虎袍军,一群奴隶,没资格有自己的财产,所有的铠甲都是主人给的,”   而制作铠甲的工匠也是奴隶,短时间来说,靠着威胁和奖赏,或许这些匠人会制作出不错的制品,但是时间一长,过了这么多代,虎袍兵上层腐败滋生,下层各谋生路,为军队制作的东西质量会如何?恐怕很难期待。   “能有这样的战斗力,敌人的指挥官已经够尽力了。”   至于我军?   与之前横扫赛荷鲁的平原不同,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对面的人面狮身兵团有军三万,我军去掉奔袭瓦利萨的骑兵之后,大概在四万左右。   可以说,打得不算好,抛却掉骑兵、野火以及还在测试的黑火药桶之外,我优势不多,精锐不提,   我对那些,占着我大多数兵力的,维斯特洛和科霍尔式的农民和民兵并不抱期待。   我看向那群还在重整的农兵,旗号杂乱,里头的有钱人穿着锁甲和板甲衣,手上是链锤斧头长剑,穷得那些用的还是草叉和木棒,吵吵嚷嚷,队形松散,如果此时一支骑兵背袭,我的这群征召兵只怕会慌不择路,甚至把我的超长枪阵和枪盾兵方阵冲开。   还好对方没有骑兵。   他们当中有些个体,例如乡绅、军士及封建骑士之类的,或许骁勇善战,但是作为主体而言,恐怕水平有限,面对对方专业的剑盾方阵,被打趴下实在是太过正常。   “有契根的训练也没用,方阵学不会,也就对打对打练练战斗技巧而已了。”我感叹。   “赎罪团?”阿莎在我怀里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我摇了摇头。   在大规模的战役里,没有阵型绝对是在找死。   这些武装平民需要经历一番淬炼。   依照征召习惯,他们的义务服役期是四十天,而在目前的国战里,四十天什么都做不了,当下,这些征召兵的服役时间刚过两个月,超期一个月有余,目前,他们自带的食物已经吃完,是我提供食物并佐以战利品在维持。   瓦兰提斯物资充裕,照我预计,即便一直胜利下去,要让这个全世界最强大的城邦疲乏求和,估计不打上一两年是做不到的。   而由于冬天已降,王国新建,再行征召根本就不可能。   所以,这帮废物还得跟着我一起,打上好几个月甚至几年。   这就成为一个大问题了,   战术和战略需要士兵的素质作为基础,   我的四万多将近五万大军里,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征召兵,而瓦兰提斯虎袍军哪怕素质和征召兵差不多,也有数十万。   如果,他们不在短期内提高战斗力,独挡一面,很难想象在数十万人级别的会战中会发生什么。   如果不能让我和我手下的将领能用各种战术来抹平兵力上的差距,那失败几乎是注定的。   还有那些潜在的盟友。   别忘了,我和多斯拉克人有仇,和瓦兰提斯叛军也没有联盟基础,何况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即使结盟也可能背叛,所以,如果我们的联手确实让瓦兰提斯被压制住了,那潜在的盟友,也可能变成潜在的敌人。   所以,虽然我可以在外交和政治上借助外力,我自身的实力还是得匹配得上我想要达到的目标:获得在冬日能至少一年一熟的稳定粮产地以保证王国稳定、让瓦兰提斯不再成为洛恩王国的威胁。   对军队长远的不提,农兵的乏力让我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我虽然让这支人面狮身兵团进退两难。   但是,要彻底歼灭或者击溃他们,纯属痴人说梦。   打不了,就得和谈了,他们还有十五万后援在瓦利萨城的南方,和谈可不容易。   除非我拿下瓦利萨,让这支兵团无路可走。   “你在想什么?”她身子骨不错,这会儿已经全然恢复了精神。   “未来,”我不想多说这事儿,还需要慢慢商议才行,“那个木桶你测试过了吗?”   “有一个爆炸了,当时让瓦兰提斯人暂时崩溃了一瞬间,但是——”   不好用?   我猜也是,头一次用黑火药,道路可还漫长着呢。   蹄声响起。   “荣光,”传令兵抵达我身边,坐下的战马打着响鼻,“贝里爵士和亚里安亲王决定绞杀人面狮身兵团殿后的军队,但是无法追击其他的敌人,请您示下。”   我眺目远望,对方的旗号变化很快,唢呐声被战场的喧嚣淹没,几不可闻。   “准许。”我说道,我怀里的身躯动弹了一下,“想去就去吧,小莎莎。”   “呸!”   太阳西垂,黄昏将至,夜战不可取,也只能这样了。   【瓦利萨】   灰色之城瓦利萨。   在这次战役之中,瓦利萨的地位至关重要。   她是洛恩河上的铁锁,如果让洛恩王国占领了这里,就能掐断五万前锋军和十五万后续军队的联系,让那五万人面狮身兵团孤立无援。   毕竟那十五万虎袍军要是走陆路,对瓦兰提斯来说将会是一场灾难。   对瓦兰提斯当前的后勤调度水平来说,沿着河前进和不靠船只行军,在这个年代,是两种难度,更别说已经有十万人航海去进攻奴隶湾的弥林,五六万人已经在赛荷鲁镇叛变了,无形之中,傲慢的瓦兰提斯人又达成了宣战四海的成就。   哪怕我没法凭借瓦利萨的城墙防御,将之付之一炬然后逃之夭夭,也会给瓦兰提斯军队带来很大的负担。   瓦利萨是瓦兰提斯北方的重镇,很多物资都在这里进行调配,想必瓦兰提斯围绕着二十万军队的布置肯定将瓦利萨的战略作用考虑进去了。   相反,如果对瓦利萨的攻略失败,那么当虎爪刺客的情报网最低限度重建以后,人面狮身兵团肯定会负隅顽抗,到时候夹在五万和十五万两支瓦兰提斯军队中间,除了开溜我也没什么好办法。   我知道这些,瓦利萨城内外的自己人当然也知道。   乔拉·莫尔蒙,我派进城里的人中唯一一个会和贵族打交道的人告诉眼前的瓦兰提斯公民:   “如果失败了,洛恩王国将会同意你的避难,你将会在红王的宫廷里拥有一个位置,安享生活,有朝一日瓦兰提斯有变,你还可以回到你的家乡。”   这就是条件,优待,宽厚,对于一个已经失败的分裂分子来说,无法再要求更多。   看看这里的环境吧,几个公民躲在肮脏的下水道里,顾不上脚边跑过的老鼠,宝饰失去了不少,一身长袍上都是污渍。   “这就是全部?”这个疲惫又惊慌的银发男人就是瓦帮的首领,“我要求先把我的儿子和女儿送出——”   “现在不行,之后可以,你们全家都死定了。”乔拉爵士坦言,“最体面的结局是让执政官恩准你们集体自杀,泡在浴缸里,割开手腕,慢慢睡着,彻底永眠,这是你们瓦兰提斯人的做法,记得吗?”   每一次政变,失败者自然会付出代价,对瓦兰提斯人来说,体面的自杀是最好的结果,这不是说谎。   “我同意,做你们想做的吧。”   搞定!   乔拉爵士和另外几个人交换了过眼神。   齐拉之女齐西没什么心眼,一脸凶相,等待厮杀。   波隆有些忧心,不过对他这样无下限的佣兵来说,即便是在群敌环伺瓦利萨的城门,也有的是生机。   卡达哈·佐·洛洛尼尔没什么特殊的情绪,一个俘虏而已。   断链兄弟会的断指和驼背全无主意,但是靠不住,乔拉决定盯住他们,防止他们去告密。   有些情况下,恐惧会让这几个逃奴立刻反叛,毫无疑问。   “那我们行动。”   黄昏之时,   断链兄弟会、瓦帮和洛恩王国的十个人开始前往大门,他们的数目大概在一百左右。   其中的一个人却朝向相反的方向前进。   这是个虎袍兵,脸上是褐色的虎纹。   不,这个人的虎纹刺青有些地方褪色了,露出其下属于虎爪的黑色印记。   作者的话:今日三更,这是第一更 第65章 瓦利萨战役(七)傍晚   晚霞漫天。   断裂的长矛,插在尸体堆里的旗帜,丛丛火光四散在尘埃当中,刀剑与人体上的铁甲闪耀着最后的光辉。   喧嚣依旧有,只是已经越来越遥远,重新穿戴整齐的阿莎同样在远去,她要召集她的赎罪团一雪前耻,我看着她离开,并没有参与这场战事。   周围只剩下我的卫兵,还算安全。   让我关心一下瓦利萨的局势。   我的指尖摩挲起手上长着眼睛的青铜戒指,然后——   “迷宫营造者,在吗?”   “无意义的问题,只要你呼唤我们,就能和我们对话。”   嗯,但是我比较习惯用这种没意义的话起手。   “瓦利萨那里情况如何?”   不管是波隆,卡达哈还是齐西或者乔拉·莫尔蒙,都不知道,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瓦利萨事态的发展。   这个诸灵之眠本身当然看不到瓦利萨的情况,那为什么我会问它这个问题呢?   那是因为,我多进行了一个仪式,在我安排人手南下瓦利萨的时候,尔后——   几天之前,夜深人静的主力营地:   碰!   一拳砸在了木偶上,直接将木偶和它身上的铁甲打穿。   莫索之子莫波。   他走起来的时候一歪一斜,就像是一具被无形细绳控制的木偶,   木枝和钢铁连接着他被切开的伤口,他的脑袋早该被当初科霍尔的铸煌家族卫士切下来了,当时仅有一丝肌肉和躯体的主干相连,此刻一经动弹,就嘎吱作响。   莫波的面部经过缝合,勉强拼凑出五官的形状,除了眼睛还算完整之外,嘴巴和鼻子都是烂肉一块。   怪物,毫无疑问。   我操纵着这具活尸走进查看,打击的效果,要比之前操纵时好得多。   莫波这具躯壳本身素质就不错,外形身材和前世电视剧里的马王差相仿佛,科本找到完全控制这样一具…肉偶的魔法之后,我在科霍尔保护迪茜·磐岩时就是使用的莫波的身体。   在那时候,每次让自己操控莫波时,我感觉像是喝醉了酒,或者嗑了什么药,视线模糊不提,反应也总是慢着半拍,力道难以掌握,就连走路都很勉强,而且每次行动时都会有头痛的后遗症。   所以,当时在科霍尔时,虽然莫波不惧怕死亡,因此可以以伤换命,但是依旧受创眼中。   毕竟这种魔法实在是太反人类了,而且我也没有在亚夏经过死灵师的正经培训,到目前为止,所遇到的死灵师大部分都是骗子,少数有魔法的还在复苏,其对真正死灵术的了解也不比我多多少。   后来迷宫营造者进行过一番调整,加上它的帮忙,现在,我对莫波这具身体的操控更具体了一些。   我可以看得更清楚,没有了像是泡在水里一样的模糊感,动作反应也更好了,可以让我更大胆地将莫波使用起来。   “你知道如何操纵他吗?”我问心脏树。   “我不是人类,不过我会最大化地利用他。”   这话说得,我想起了某部动漫里的奇行种…毫无隐蔽性,还是我自己来吧。   “你确定不管距离多远,他都在我掌控之中?”   “是的,魔法的联系可以克服空间与时间,就连未来都可以被探知,一点地理距离不在话下。”   很好。   只有在深夜里,我才敢把棺材里的莫波放出来,毕竟我身上的谣言够多,没必要再让他给我加一些损害军心。   现在,我熟练的操控着莫波穿上剥皮卫兵的号衣、锁甲衫和板条甲衣,   拿上一只熨斗盾,还有一把钉锤。   走向野火囤放的阴凉地窖。   接着是蒙上野火的帆布。   还有马车,   最后是马厩,那里的马匹受惊嘶鸣,我挑选了一匹小麦(我的马都叫小麦),然后骑上几乎吓得没有力气的它,向南方飞奔。   当然,我莱雅拉还睡在帐篷里,惹出无数卫兵喝问的不是我,是我的肉偶,莫索之子,多斯拉克人莫波。   如果那副模样也算是人的话。   对于一具没有感情,不知道受伤的躯壳来说,要混进瓦利萨比那十几个人组成的小队简单得多。   一个穿着剥皮卫兵甲胄衣饰的神秘人,让我第二天接受了好几个军官的禀报,毕竟所有的传令兵都是熟脸,一声不吭就溜的家伙谁知道会是谁?   还好晚上大家都很惜命,没敢跑去看不清脚下的旷野里追逐,倒是群星就位教可能有一番猜疑,毕竟这种情况很像是虎爪刺客出动。   这倒是提醒了我,要么把莫波放在营地外,要么给他一个身份,作为掩饰。   【瓦利萨】   莫波身上带着的野火并不多,两个小号的陶瓷罐子,在冬日一点都不暖和的太阳下不会出事。   尽管如此,我也尽量避开正午,选择在夜里出行,当黎明破晓太阳初升之时,就将我的活尸安排进农田外的棚子,或者山洞野林,让心脏树暂时控制,以与我的作息吻合。   这么干造成我本体脑子发胀,面容憔悴,没法亲自指挥战斗。   而这么干最大的后果,是导致马车磕磕碰碰,毕竟莫波又没有夜视的能力,那依旧是凡人之躯。   快到瓦利萨时,车轮坏了,轮子这玩意儿需要一定技术功底,车匠可不好找。   这年头兵荒马乱,还是特么的午夜出行,哪来的车匠师傅?   后来,我一路上拾荒,逃走的瓦兰提斯奴隶无法带走很多大件的东西,毕竟马车牛车都是奢侈品。   所以,我积攒了一车货物,以掩盖那两瓶野火,到了瓦利萨郊外。   怎么进城呢?   最终,是瓦兰提斯公民帮了我一个忙,一支从郊野庄园仓皇回城的队伍,莫波把两瓶野火混在了那一车子装着奶油或葡萄酒的罐子里,自个儿藏在了马车低下。   后面,似乎有什么人来了,这家的男女主人和孩子盛装出门,奴隶们仿佛过节一样松懈下来,莫波趁机带着他的东西跑路,藏在了瓦利萨北门外的一个货栈里,躲进一大堆密尔漆器和织锦之中。   然后瓦利萨战役开始,我到底还是需要统帅军队,在谷穗码头作战,然后北上援救赎罪团,索性就丢给了心脏树待机。   现在,是启用莫波的时候了。   我闭上眼睛,就像是入梦一般,视野里出现了莫波眼中的画面。   这当然是一件仓库,浅黄色的大大小小陶罐罗列在一起,有一层薄尘,大概有一周时间无人问津。   战争年代嘛,惜命的人早就跑了。   莫波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斗篷,里头属于剥皮人的号衣早已消失,脸上蒙着一层亚麻布,只露出一双属于多斯拉克人的浅褐色眼珠子。   碍事的甲胄和盾牌在进城前已经丢弃,他,或者说我,身上带着一把长剑,穿着袍子,没有露出一寸灰色的,有污绿色纹路的肌肤,前世管这种纹路叫啥来着?   啊,对了,腐败静脉网,死人才会有。   我操纵着他轻轻打开窗户,露出一点缝隙,观察外头。   月下城门紧闭,戒备森严,街上大概有三四十个虎袍兵,城楼碉堡里有多少人不知道,两边城墙上有一些弓箭手和长枪兵。   难搞。   就在这时!   “马疯啦,马疯啦!”   我听到一阵大喊。   马蹄声越来越近,寥寥几个路上的行人急忙躲开,撞得各家商铺门口的碎玻璃灯笼一阵乱晃。   哦?这是袭击开始了吗?   我先行观察,如果他们能事成,就旁观,如果不行的话,就让他们给我打掩护! 第66章 瓦利萨战役——午月   月光浅淡,远处的战事还未停止。   “我睡一会儿,待会直接收拾一下,在这扎营。”   “好的,我的国王。”   行,继续观察。   意识来到瓦利萨,我的肉偶身上。   我操控的莫波身边只有一把瓦兰提斯制式的长剑,比维斯特洛的剑要窄得多,做工粗糙,看得出来工匠没花太多心思。   我的钉锤在半路上也扔下了,这把剑还是在混进来时捎上的。   外头冲向城门的马拉着一辆装着着火稻草的马车,半路上就被弩箭射翻,紧接着是民房店铺里射向虎袍兵的箭矢,   卡达哈·佐·洛洛尼尔。   齐拉之女,来自谷地高山氏族黑耳部的齐西。   几个银发瓦兰提斯人,一大群虎袍卫兵,身上带着纹章,不是公共奴隶兵,是私人护卫。   这些人或许与前几天发生的骚乱有关?当时我白日忙于战事,没精力关心瓦利萨的事情。   乔拉和波隆不在这里,他们人呢?   砰!   城门处,虎袍兵根本没管北门的门扇,直接就——   铁闸跺地,扬起尘土。   哦嚯,完蛋,这样无脑的袭击显然让对方警觉,直接就把门关死了。   他们没有去费心关上木门,而是全力抵御远来的袭击者,毕竟,如果没法穿过虎袍军的重重保护,上到城楼那座堡垒里转动绞盘,这个铁闸就没法升起,通常是这样。   妈的,这帮屁小子,菜得抠脚呀!   虽然看起来他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前世说苍蝇没法叮无缝的蛋,现在对方防守严密,虽然我送进来的小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帮手,看起来不止是断链兄弟会,但是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看来,得靠我了。   我操纵着失去了男根的莫波,穿着一身轻便的亚麻袍服,穿梭在街巷之间。   既然有执勤的虎袍兵,肯定会有休息的,得到警讯后往这边赶——   再或者,硬来?   虽然说,即便提利昂带领的骑兵进不了城,也会给瓦利萨带来足够的压力和损失,让瓦兰提斯的主力部队不敢轻易越过瓦利萨,至少也会分兵,总会起到拖延的效果。   不过,那只是最坏的情况。   【夺门小队】   当日黄昏,瓦利萨北门附近。   “好,各位,让我看看,我们都有些什么,”卡达哈在地上划起了城门周围的简单地形,“他们有多少人?”   瓦利萨至少有五万虎袍兵,不过其中半数是各家的护卫,每家人少则两个,多则成百上千,通常都不会离开各个公民的家园。   另外半数是公共奴隶,也就是瓦利萨的城市卫兵,可是实际上那是账面上的数字,这么几百年下来,虎袍兵不少都在做生意开店,甚至都不在瓦利萨讨生活。   “北门附近的守卫至少有上千,不过这时候很多守卫都被抽调进城市里进行搜捕,现在恐怕只有几百人。”瓦帮成员说道,“而且还有休息的,开小差的,人数还要少。”   “几百人我们也很悬,”卡达哈思索,“这样,先布置两架蝎子弩,这东西最麻烦,然后,选出你们最精锐的士兵——”   这些预谋叛乱的天真瓦兰提斯公民在下水道里藏了两架蝎子弩机,正好!EMMM,不,老实说用处不大,不过有啥用啥吧。   “我们可以用马车试试?”其中一个银发满怀希望地建议。   “你们的虎袍兵有不少弩和弓,恐怕用处不大,不过可以暂时吸引他们注意力,让我们的第一步袭击制造大量杀伤。”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被驱赶的马拉着着火的车冲向城门的第一时间,守门的虎袍人就已经竖起了盾牌,立刻击毙那匹发疯的驮马,让这个算盘打了空。   他们甚至直接放下了铁闸,这玩意儿很容易出故障,不是到困守城池时不会轻易动它。   卡达哈心一凉。   那可是铁!而不是夺一个敞开的门,这要怎么打!?   即便如此,弯刀和利斧开道,劈开了一条血路。   这些绝望的反叛者不知道冲到门下有什么用,可是被逮到也是死,坐以待毙也是死,他们无从选择。   这些天的东躲西藏太过折磨人,身为困兽,他们只好死斗!   齐西收割人耳,瓦帮的虎袍兵相互配合不断前进,私奴就是要比公共奴隶厉害一些。   “万岁!”他们发出喊声,   至少,能战个英勇。   当瓦帮、断链兄弟会和洛恩王国三家联盟的百号人联合向城门冲过去时,唢呐响起,周围出现了密密麻麻的虎袍士兵,他们被包围了。   “告密!有人告密!!!”   卡达哈听到绝望的叫喊,然后是刀剑被扔到地上的声音。   “继续——”   砰!有人敲了他的大腿,让这个新吉斯人倒了下来。   不用说,第一时间,卡达哈就知道了发生了什么。   不是敌人,是心智不坚定的奴隶,或者内奸。   卡达哈讨厌奴隶。   他想要抵抗,结果第二次攻击来了,长杆子狠狠砸在他手腕,钻心的痛,背上受力,大概是被踢了一脚。   他扑倒在地上,最后一眼,看到齐拉之女齐西手斧翻飞,逃窜进街巷里,然后,视线被一只虎袍兵的靴子给占满了。   希望乔拉和波隆那一路有戏唱?卡达哈想。   那个狡猾的波隆,宁愿不要瓦帮的协助,也没有告诉他们他那个去抓执政官的冒险大计。   说不定会有效呢?卡达哈脑壳一痛,失去了意识。   【莱雅拉/莫波】   这是个陷阱!   或许是因为虎袍的面纹实在太过显眼,而如果有一大群人把脸遮住,那谁都能看得出有猫腻,这些虎袍士兵根本没办法通过改变服饰和外观来遮掩。   所以,之前他们藏得又远又深,让城门口的袭击者毫无察觉。   当虎袍兵穿着贩夫走卒的衣服出现时,他们手里头是瓦兰提斯的制式武器,正好让我操纵着莫波隐藏其中。   “你怎么穿成这样?”一个粗嗓子问道。   “面纹。”我用莫波的嘴回答了一声,有些口音,但是一个单词而已,听不出来。   遮盖面纹,我莫波可是个顶天立地的虎袍奴隶战士,还能什么原因?   好机会,只有在战后清点人数时,我的莫波恐怕才会暴露。   刚才似乎听到弩炮的响声——   “快,上那边屋顶,花盆边有一架蝎子弩!”我看向军官指点的方向,那几个懦弱的奴隶刚好在逃开,结果被一阵箭雨射翻了一个。   我,壮汉,肌肉发达得很,直接将剑插进腰带,没理会剑鞘,扑向外墙沿着凸起爬了上去!   所以说,要锻炼,这种街健出来的身子,最适合爬高上低了。   虽然体脂好像高了点。   总之,这具身体果然资本雄厚。   下头的虎袍为我的身手欢呼鼓掌,“好!”   “别看着,快去另外一边,你,砍断弓弦,砍断!”军官指挥我。   那个蝎子弩早就架上了石块,瞄准的正是城门洞,底下一楼响起了作乱者死前的惨呼。   我换上野火。   “那是什么!?那个士兵,你在干嘛!?”   我在干你,   的城市,傻比!   嘣!   一扣扳机,野火罐子飞了出去,铁闸目标不小,打在了下部。   我没看结果,瞄准我的弩箭让莫波的身子上插了几支弩矢,赶快!   我转动转盘,冒着箭雨将弓弦拉开,又一个野火罐子放了上去。   还好是冬天,我,啊不对,莫波也算命大,这俩玩意儿没有中途爆炸。   嘣砰!   二楼阳台被踢开门的声音与野火罐子被射出去的响声几乎在同时绽放!   我拔出长剑,可是,没人来攻击我。   他们在看着门,目瞪口呆。   野火熊熊燃烧,门扉陷入火焰之中,铁闸和石头都在融化!   整个北门陷入了红色的地狱,所有的一切都在烈焰中煎熬!   这当然没发生,两小瓶野火而已。   不过,我也用不着把整扇门都给烧了。   由于野火能够极快地让金属熔化,即便只是一小片部位遭受高温,也会影响整个铁闸,因此——   绿色的火焰猖狂升起,又逐渐变成红色,软化的钢铁发红发亮,开始折曲起来,就像一块被掰弯的巧克力。   夜幕里,马蹄声动地而来。   “关门,关门!”   晚了!   兰尼斯特的金底雄狮,河间慕顿家的鱼,双塔、红垒、卵石、双斧和王冠,还有黑马与黑马,枯树与昏鸦。   还有剥皮人,属于莱雅拉的剥皮人!   五颜六色的袍子,条纹包裹的骑枪,口呼万岁与红王的钢铁洪流涌向了瓦利萨。   莫波的脸上开怀一笑,我挥舞起他的手,砍向身后没想到启盾的虎袍。   “放箭!防御,稳住!!!”城墙上还有军官在大喊,他们想要组织长枪方阵,可是时间不等人!   头一次的,在场的虎袍兵看到了来自海那边的家徽。   “诸神哪。”我听到虎袍兵颤抖的低语,还有被制服的俘虏歇斯底里的大笑。   绿火变成的红火早已熄灭,只留下通红的歪曲铁栅证明其存在过的痕迹。   而现在,   脆弱的铁闸根本拦不住号称能在城墙上开洞的维斯特洛骑士,   被披着马铠的神骏一冲击垮!   “洛恩万岁,红王万岁!!!”   搞定,瓦利萨,灰色之城! 第67章 双丘   我睁开眼睛,周围头顶上是一幕大帐篷,外头灯火通明。   和瓦利萨看到的一样,天色已黑,月亮高悬,不过外面的士兵还没什么睡意,闹得很。   卧槽,长官们怎么想的,不怕营啸?   “怎么回事,”我问道,“外头怎么还没休息?”   “什么外头,我的国王?”卫兵有些疑惑,“我们的大部队都在周围扎营呢,这里就我们几个。”   啊,对,双丘是战场,今天死了不少人,谁会心大到在沙场上扎营,不怕瘟疫么。   等等,那我听到的算什么?   肩后挺软,我肯定当时直接靠在卫兵身上,转头看看,也不知道有没有换人,现在这个卫兵还在咬着牙坚持,“去休息吧。”   我站起身,活动下有些僵硬的四肢,他们生了火,立刻递上水,我还闻到肉汤的香味,大概煮了洋葱、甘蓝和胡萝卜,调教的不错。   外头确实死寂一片,或许是幻听吧,毕竟这里是古战场,而我是个奇怪的死灵师。   等等。   夜色中的迷雾笼罩,薄薄的火光与月光让尸体和残破的军械留下影子,   在影子中间确实有一个活人。   是个女子,带着几个侍卫。   对,我没认错的话,是——   阿莎·葛雷乔伊。   不喜欢太沉重的甲胄,带着大圆盾的卫兵,铁种,毋庸置疑。   “来者何人!?”卫兵的问话说明他们也看得见,   让我明确了这不是逝者的影子,确实是阿莎。   她没有回答,隐约看到她点了点头,就和她的卫兵转身离去。   不一会儿之后,来了一队守卫,我的剥皮卫兵执剑而问,待通报后才放下武器准允他们靠近,在有虎爪刺客暗中窥伺的年节,这样的防备乃是务必中的务必。   是贝里·莫斯爵士,依照我的信任和他本身的资历,够格率领全军的指挥官。   看起来精神抖擞,大概最后的收尾结果还不错。   “你知道我醒来了?”   “荣光,”他行礼道,沉重的暮色和冬季让他在夜里穿着一袭宽松暖和的毛皮斗篷,“我遇到赎罪团团长阿莎,她说你醒来了。”   嗯,至少说明我看到的阿莎·葛雷乔伊不是什么死后的幻影啥的。   沉浸在操纵活尸的魔法里,让我有些敏感,   不,不止是敏感,简直就是神经质了。   “来,坐,战损如何?”   “我军伤亡在两千到三千,人面狮身兵团大概死伤在三千到四千左右。”他接了一杯热腾腾的浓汤。   我坐到他对面,围着篝火,“这是数尸体的数字?”   “夜里有些看不清,明天再收拾。”语气里有些歉意,大概是因为周围都没收拾过。   “清点人数呢?”   “损失不小,   我们大概损失了四千多,估计对方没了六七千。”他答复,双方都有不少逃兵,这年头的战争,损失就这样。   大部分的兵力减少都是逃走或者迷路,不是死掉,原因也很简单:   如果是你,没有经受过爱国教育(民族主义这年代还没有),没有社会福利,住的不好,吃的不好,家里和邻里日子过得不但贫乏,而且没什么良心。   你也不会想着给一个素未谋面的国王去效力,甚至是为他去死。   如果你是有产者?那观念更会如此。   所以,和工业革命之后成规模化消耗人命的战争不同,在这个年代,只要运气别太不好,要在战场上死掉也不是很容易,特别是在缺少骑兵的情况下。   我想想,对方在恩·达那还有两万人,即便是按照最乐观的估计,他们总兵力也有四万出头,和我们相仿,我们不占据什么优势。   “有没有可能在他们汇合之前逐个击破?”   “恐怕那样掉队的士兵可以凑齐一整万,”他回答,“您的士兵恐怕没这个本事。”   是啊,要想执行战术,军队的质量是基础。   他再次提醒了我这一点,封建社会里的征召军制度是多么不适应大规模的作战。   “那这样,”我双手抱着暖暖的水杯,“依然要保持进逼的态势,集齐我们的骑兵,少部分侦查,大部去打散逸散出去的虎袍逃兵,扩大战果。”   “我们最多也就能凑齐一千五百个骑手,”他叹息道,“骑兵倒是有,但是战马不多,都在提利昂手里。”   你是说他们都很累了,可能会闹事?   真羡慕前世打的那些游戏,框起来A过去就完了,哪用的着操心这帮工具人的感受。   鼓励一下吧,总有家庭困难的“苦工”会去996。   “这批骑兵的战利品我不抽成,所有的缴获都属于他们自己,”我决定:“每杀一个人计功,折算成一亩田地或者五匹马,包括一匹母马,”有很多我的骑兵来自多斯拉克海,“人头按照带虎纹的脸皮计算。”   贝里爵士提醒:“我们收了好几百个俘虏,还有之前战争中投降的虎袍军。”   “这部分人数不算多。”我喝了口热汤,加入我的虎袍兵对我的战功计算方法阻碍不算大,死了就死了,被军法官逮到就给一个正义,没人举报,没有逮到就算求。   “他们可能会认为这是洛恩王国对虎袍军的敌意?”   “我们可以把取消这个政策作为和叛军谈判的一部分。”我无动于衷,“明早开会,就在这吧,饭后,让大军休息一个上午。”   他点了点头,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看来还有话要说,公事交代完,大概是私事。   “我有了个孩子,荣光。”   他结婚了吗?似乎没有。   私生子?   历史上有些未婚贵族都会这么干,大战之前先生个娃子,私生的,然后在遗嘱里承认他是自己的后人,如果这个贵族为铁王座上的国王战死,那么一道合法令和产业继承自然就是国王对贵族的恩德。   如果没有战死,那就当一切没有发生,那个贵族联姻成婚生下自己的子女。   当然,很多时候顺位靠前的继承人会抗议,甚至提前把那个私生子解决掉,这就看大家龙争虎斗了。   “你定遗嘱了?”   他摇了摇头,“我娶了那个女人,不过没有邀请任何人,我们在科霍尔的圣堂举行的仪式,那里的修士修女都能作证。”   不是这样?那就是——   “你要取名?”我猜测。   贝里爵士点了点头。   我看着火光下他锁甲头罩的反光,一个一个故人在脑海里闪过。   依照七神的习惯,名字大都和过去的人等有关。   “叫洛克吧,”我想起某个殉职的男人,“这是个北境家族的姓氏,拿来当名字也未尝不可。”   贝里·莫斯没想到我会这么说,冷峻的面庞绷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你觉得我会用波顿家族的名字?”我摇了摇头,“我记得每一个人,贝里。”   他很快就离开。   我闭上眼睛,意识再度前往南方的瓦利萨。   “心脏树”又告诉我了另一个死灵师安身立命的技法,   与肉偶不同,这是其他巫师绝对做不到的技法。   这让我对莫波的用处,产生了一些其他心思,只要保护好自己,这具肉偶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太阳在东方露出了一丝痕迹,前世管这个叫啥来着,鱼肚白?   破晓时分,不少军队里的农民跑来拾荒,顺道收拾尸体,将洛恩王国的死者搬到一处,将敌人的尸体堆放到另外一处,都剥得干干净净,敌人的那一部分连衣服都没留。   估计那些死者的遗物很快就能在军营里的集市翻新贩卖了,发发死人财。   焚烧的火焰燃起,黑烟弥漫。   当光芒布满整个世界时,眼前这一幕血腥而狰狞的战争残相就不大好看了,我拔马前往附近的一处小溪,席恩抬着旗子跟在后头,那处溪流边伏着几具尸身,有我的人,也有人面狮身兵团的人。   “我猜这不是钓鱼的好时候。”席恩在我耳边吹嘘,“我可是临冬城的渔夫冠军。”   “如果你划开鱼肚子的话,指不定能掏到人的脚趾。”我这话让他乖乖把鱼竿放了回去。   “我猜洗脸也不行。”   “最好不要,”我告诫他,   死了那么多人,谁知道这条小水沟的水里都有些啥。   这倒是提醒了我,“传令,在这条溪边竖牌子,说这条河被瘟疫的神灵祝福了,谁喝谁倒霉,要喝也是煮了再喝。”   我可不想有什么瘟疫爆发的事情。   “煮了再喝算是被那个红神拉赫洛给祝福过吗?”席恩嬉笑道。   在这年代,“就这么理解吧。”   很快尸体就被人给收走,我的王夫亚里安来了,跟着几个无垢者卫兵。   他银发下的脸蛋看起来不算特别疲惫,在经历过几次腥风血雨之后,气质变得刚强了不少,没那么阴柔了。   “您还行不?我之前听说您在战场上睡着了,守了一会儿,后头——”   “我理解,”我给了个善解人意的微笑,“无垢者用处多多嘛,来吃饭。”   “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他问。   “你再说同床共枕的事儿?”   银发的亚里安摇了摇头,“那是您的事情,”完全放弃了婚姻生活中的自主权,我是不是压迫得太狠了点?“我想问,洛恩王国,以后怎么办?”   这个问题——   看来亚里安亲王心有一番高论嘛。   作者的话:还有一更 第68章 无名的溪流   在双丘的溪水边,亚里安问我,下一步想要怎么办。   “我需要一片南方的耕地,以防这个冬天太过漫长。”我思考道,“匕首湖以南的地盘都不错,赛荷鲁镇周边,还有就是我们这里。”   “不考虑获得瓦兰提斯?”他问道,“他们有律法、艺术、财富,还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的——”   “奴隶主?”我接口。   我看到亚里安面色很郑重,他向前倾着身子,这番话不是闲聊,而是早有准备。   他想表达什么?   “我感觉我很年轻,”他笑了“有那么多的东西都不了解,都需要学习和历练,我又感觉我已经老去,所以,或许寄希望于下一代更适合我。”   “你想说什么?”我问出声。   “我们的孩子会有瓦雷利亚血统,瓦兰提斯人绝对无法接受你,但是可以接受你的——”   “你是说把我的人生寄托在王冠之上,结婚、生子,我所有的生活,都围绕着王权来?!”   “你已经这么做了,荣冠和威严。”   他说得对。   我没法接受他说的这一切,但是不用他说,我也是这么做的。   我想起了那本瓦兰提斯哲人西萨洛写的《诸王论》:   “对待美德,君主的正确做法是:在身赋美德有益于他的权位时,应当坚持,否则不要坚守美德。君主有时候必须卑鄙下作,但是必须把这种品格掩饰得很好,必须习惯冒充善者与义人,真心实意地做一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   很滑稽,七神教会批评那本书不道德、肮脏、下贱、无耻。   可是实际上,他们在批评教会自己身处的现实,因为不用那本书教,不管是我,还是铁王座上的人,还是所有的公爵、主教、贵妇、闺秀——   都是这么干的。   而且不是为了成为君主要如此对自己要求,而是一切都是西萨洛写的模样。   那本书不是在写君主“应当”如何,而是告诉所有人,君主实际上是什么东西。   天气有些凉,我开始讨厌这条被死亡腐化的溪流了。   “好,你说得对,”我终于开口,“红王是我,然后呢?”   “他们重视血脉,如果,能证明我们的子嗣拥有最崇高的血统,就有可能获得瓦兰提斯人的支持。”   “不可能,”我直白地说,“你母亲来自瓦兰提斯的三流家族,血统杂驳,我则是维斯特洛的北境人,我们的小孩在他们眼里和奴隶的后代无异。”   “你的盟友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对吗?”他没有接这句话,而是问。   “对,你不会想学着那个小格里芬去找龙焰吧?”就我所知,虽然丹妮莉丝一力遮掩,但是格里芬离开,西雅娜当时也在现场,所以,这件事在洛恩王国的高层不是秘密:   那个小格里芬,真名为伊耿·坦格利安的少年,为了证明自己有坦格利安血脉,去尝试驯服魔龙,结果被龙焰吞噬。   “当坦格利安的龙到来的时候,这会是个机会。”他笃定地说。   “不谈我能不能拿下瓦兰提斯,或者博得那些用鼻孔看人的公民的支持,”   我把亚里安正要说的话说完,   “我猜你不是真的找死,那么你是想要伪造一个你被魔龙承认的事实?   没用的,那些生物高傲非凡,即便丹妮莉丝发了蠢让你去骑龙,那些魔龙也只会把你当午餐或者柴火,你没办法碰他们哪怕一下。”   “把这当做一个选项,莱雅拉,”他没有放弃,“如果,只是如果,我们有了一条龙,你的王朝将会千秋万代,我们的子嗣将会成为王上之王。”   他说得对,   哪怕只有一条龙,加上我当下的魔法和势力,确实如此。   哪怕只有一条龙,我和瓦兰提斯也极有可能联合起来,而不是相互征战。   但是这不可能发生,没有龙,没有龙王,现在我和他连孩子都没有。   别忘了迷宫营造者的预言,由于我的活尸蓝赛尔·兰尼斯特被焚毁,我注定要滑胎一次。   依照这年代的医疗水平,一次流产,可能就是死亡,或者终生不育。   晨间会议,少了提利昂,总感觉红王的宫廷里少了灵魂。   台下纷纷扰扰,“云雀”多内尔在我木制的临时宝座边,与台下的大臣们一样窃窃私语。   他算是飞黄腾达了,服饰更加华丽,帽子上的羽毛五颜六色,加上不矮的个头,整个人像是个夸张的花柱似的,或者像个白皮的盛夏群岛人。   “我们肃清了虎爪,活捉了两个刺客,”多内尔说,“他们想自杀,现在还有一个活着。”   “之后的追查呢,我要结果。”   “很警觉,重要的角色每一个找到的。”他禀报。   真是麻烦,多内尔本人不可信任,我手下也没有其他搞情报的人才。   咕噜生死不知。   先讨论别的吧。   “情报大臣,你来主持吧。”   ……   “这次之后我向南推进到了瓦利萨,看起来斩获颇丰。”   我的手指敲打着扶手,口中阐述:   “实际上,我不大会在这一带建立有效的统治,我打算给与谷穗码头还活着的平民完整的自治权。”   他们交头接耳,显然,以目前洛恩王国的实力,要在瓦兰提斯主力的阴影下掌控那个谷穗码头,甚至瓦利萨,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儿。   “当然,你们谁觉得守得住,我可以封给你,只要功绩合适,有人自愿吗?”   大家低声发笑,没人应腔。   谁会拿自己浴血奋战换来的战功,去交换一个守不住的地盘?   “给我吧,”阿莎·葛雷乔伊豪迈地出声,她两眼灼灼地盯着我,“如果守得住,那里将会是我献给红王的礼物,要是不行,算在我头上。”   傻丫头。   罢了罢了,反正我不会缺她吃穿住行。   啧。   对自己人我向来不亏待,她可能就是看在这一点,所以敢开这个口,毕竟她了无牵挂,哪怕守不住,也不怕,走人就是了。   “可以。”   “这是献给你和我的情谊。”她牢牢盯着我看。   撩到这个地步也是丧心病狂。   稍后是其他的事项。   ……   贝里爵士建议:“向叛军和多斯拉克人派出使节,通报战果,展示我们的战绩,   分析清楚利弊,对方可是有十五万大军。   洛恩王国将作为联军的主帅。   如果不服,让他们也往南边打。   确实,如果要瓜分瓦兰提斯,与多斯拉克和虎袍叛军的谈判已经迫在眉睫。   我点头,“你说得对,贝里,订盟仪式就在一个月后举行,恩·达那。”   “那里不是被人面狮身兵团占据了吗?”有人发问。   亚里安承认:“现在确实如此。”   瓦兰提斯的前锋,人面狮身兵团分兵二万占据了洛伊拿废墟恩·达那,所以我的意思相当于是在盟约缔结之前,就解决那支军队。   为什么呢?   因为,要在联盟中占据主动的前提,甚至,能缔结联盟的前提,是展示我们的实力。   外交、政治、情报以及军队,都是实力的一部分。虎袍叛军需要一个前程,而不是被瓦兰提斯派出的镇压军队剿灭,多斯拉克人需要足够的食物来解决冬日降临的问题,在我们表现出洛恩王国有多么强大之后,他们自然不会拒绝有我们并肩作战。   尤其是虎袍叛军。   通过从伤心领旁的拉鲁鲁江,到赛荷鲁平原,再到现在的瓦利萨,我们已经表现出与瓦兰提斯人作战的勇气和水平。   虽然有虎爪刺客的干扰,但是确实,到目前为止,除了叛军叛变这件事本身之外,虎袍叛军、多斯拉克人以及洛恩王国三者当中,给瓦兰提斯造成最大打击的,是洛恩王国。   “而且瓦利萨还没有消息,如果能等——”   我优哉游哉地告诉那个发问的领主,还有在场还未得到消息的众人:“瓦利萨已经被我们占领,小老弟,灰色之城,是我的。” 第69章 特兰拉娜宫(上)   蜡烛燃烧,剥皮卫兵目不斜视。   座位上的重臣和重臣之后站着的骑士与头领安静地看着我,   然后相互看来看去。   就在刚才,我告诉他们,瓦利萨已经被我攻陷,显然这个消息让大家措手不及。   别看了,各位红王宫廷的臣属,除了我之外,在场的人士当中没人得到消息,哪怕是用维斯特洛学士养的信鸦或者厄斯索斯人养的各类猛禽传递消息,也绝对不会那么快。   有时候真正的权力不是体现在宝冠和地位上,而是如那个小指头贝提尔·贝里席所言“知识(或者信息)改变命运”。   我比所有人都更早得到瓦利萨被我占据的消息,某种意义上就是在彰显远超众人的权力。   让人恐惧的先知之权。   我享受了一刻他们的不安,多内尔倒是依旧保持笑容,从他唇角与双眼的细微变化来看,我猜他大概挺不以为然。   算了,不玩他们。   “先这样说出去,”我叮嘱所有在场的人,“瓦利萨已经被占领,瓦兰提斯大军的统帅,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不知所踪,   我们要对付人面狮身兵团,就必须先行消磨他们的抵抗意志。”   “您怎么知道有个执政官在瓦利萨,他没和自己的大部队待在一起吗?”   我当然很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此时此刻,我的肉偶莫索之子莫波就和那个惨兮兮的执政官呆在一起。   怎么会这样?说来话长。   就在昨夜。   “集结,集结!”   虎袍军官在慌乱的士兵里徒劳大喊!   没用的,骑兵军距离不过四百英尺(一百多米),这时候想结密集的长枪阵哪里来得及?   我从莫波的双眼里看着那些来阻拦我的士兵纷纷逃窜,我操纵着自己的人偶,用尸体的号袍擦干剑上的血迹,从二楼跳下,汇入了逃兵群中。   “你,不对,你们几个!快去特兰拉娜宫,通报警讯,快去!”   这个军官看起来很忠诚,把我也指点进来了。   利刃一闪,抹开他的喉咙。   得心应手,不错。   马蹄轰鸣如雷,惨叫声接连不断,有虎袍兵回头张望,颤抖的瞳孔里映照出剥皮人飞扬的战旗!   那些来自维斯特洛的骑士和重装扈从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成排的人与马如同移动的高墙,沿着北门门口的大街一路碾了过去!   其总数约有一万,连带着无人驾驭的马匹跟在身后,就像是溃坝后的洪流,不断在瓦利萨城中扩散,饶不了任何一个面带虎纹的懦夫。   其实我很好奇。   两瓶野火罐子投出去不到一会儿,为什么提利昂的骑士会来得如此之快?   而且,灰色之城有护城河的吧?   看起来容易,小恶魔在外头要及时配合上城里的暴动,可一点都不简单,派他来执行这个任务,还真是对了。   转过一个街角,我跟着相互踩踏的虎袍兵一起进入了一个广场,中央的喷泉还在静静喷洒,火光照耀出彩晕一道,三个执政官的雕像举手而挥,冷漠地看着瓦利萨的卫队奔逃哭嚎。   骑士们没跟上来,估计是马没力气了,“所有人,竖起旗帜,蠢猪!——啊!!!”   一个虎袍军官呵斥众人想要整队,被我从身后一剑枭首。   “跑吧,拦不住啦!”我幸灾乐祸地说。   果不其然,轰鸣声又起,这次估计是跟在重骑兵后头的枪骑兵和弓骑兵。   生死关头当然性命要紧,一张张要么崩溃要么恐慌的脸纷纷转头而去,大家伙作鸟兽散,一边逃,一边还把头盔和虎袍脱了扔掉。   我沿路穿梭在那些想要重新集结的那些人群中,照着这一次的手法,抓住所有人都心神未定的时刻,杀掉企图重整的指挥官,然后让大家快去逃生。   血溅人去,继续一片混乱。   大局已定,为何要抵抗呢?   你们军官和公民丢掉的不过是一座城市,那些苦命的虎袍兵丢掉的可是生命啊!   啧啧啧,我果不其然是世界上最仁慈的国王,不过因此莫波这具躯壳也挨了好几下,这帮背后捅刀的人一点都不知道感恩!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捎带上一张弩机可能会好点,躲人群里。   “快去报信,去报信!!!”   对了,我安排进城的那十个兄弟老妹呢?   【卡达哈】   头好痛!   当他醒来的时候,来自慕女团的囚犯,新吉斯人卡达哈·佐·洛洛尼尔眼前是一个淌着血的脑袋。   新鲜的腥味充斥在他的鼻腔,这是怎么——   怎么回事?   眼前几个银发脑袋在滚动,“别杀我,别杀我!发发慈悲,老爷,求求您!”   碰!   卡达哈抬起脑袋,正好看到驼背的脸上挨了一拳。   这里不知是何处?血腥之外,周遭一股霉味和灰尘气,卡达哈转动眼珠,耳边除了其他俘虏的哀嚎与恳求之外,是杀戮的喧嚣。   他在一个小巷子里,地上已经丢下了无数具尸体,卡达哈认出了断指,还有其他断链兄弟会,洛恩王国,以及瓦帮的人,几乎全被处决了。   失败了?   不该有拷问之类的吗,这是怎么回事?   发生了什么?   站着的是瓦利萨的虎袍卫兵,数目约有二十几个,还有个黑色虎纹的虎爪探子,站在角落里不言不语,这些虎袍卫士比其他虎袍兵穿得更加精良,袍子上印着瓦利萨最高处那座宫殿的符号。   “下一批,”一个虎袍军官对汗流满面的刽子手们说,“完事了就撤。”   卡达哈感觉自己背后站了个人,一只靴子踩在肩胛骨之间。   他们要杀了他!   年轻的副团长开始挣扎,脸上利落地被狠狠踢了一脚,痛楚让他喘息,   亚萨。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   邦!   噗!   卡达哈突然被东西给压住了。   这是什么砍头之刑,这是要把他压死?   双手被缚,他扭动起身子,尽量摆脱开,滑落到他身边的重物,刚才压住了他的东西。   赫然是一具躯体。   一把投斧插在其背上!   【莱雅拉/莫波】   我穿行在人群之间,不时通过民宅和房屋,平民大都缩在家里,地下室或者秘密的避难处,除了虎袍之外,都没见到几个活人。   我感觉操作有些迟缓,需要进行能量补充。   这具活尸当然不是永动机,它的消化系统已经无法起效。   需要直接食用同类物种的血肉,还好战场上不缺这些。   当我在将能量塞入口中时…   “啊!!!”一声尖叫引起了我的注意。   去看看!   这是一排店铺后头的小巷,两边都是仓库,这时节当然不会有保镖或者搬运工。   地上躺着不少遗体,几个虎袍人正在杀死战俘,我手握剑柄藏到仓库间的阴影里。   有几个死人和活人脸很熟,大概这些就是我的人了。   虎袍卫有二十几个,如果要去救下他们,恐怕莫波这具躯壳会撑不到下次行动,要回收起来也挺麻烦。   我还记得上次在科霍尔磐石家里与铸煌的卫士对决时的情景,虽然最后赢了,但是肉偶磨损得很离谱。   不过外头都是我的士兵,莫波也是轻装上阵,如果跑得快的话,捎上一个人还是有可能的。   不过要是想混进洛恩人的骑兵里,我这套属于虎袍兵的装束就是个大问题了。   正在我筹谋的时候。   邦!   一把投斧闪过我眼前。   是齐拉之女齐西,我对她印象很深!   毕竟拿人耳做项链的女孩可不是哪里都有的。   “我要拿你们的命根子喂山羊!!!”   哇哦,真是个很有激情的姑娘。   接下来的事儿就很容易了,有了一个越受创越激昂的女野蛮人帮忙,杀几个,把其他人吓唬跑并不是问题。   就是这身虎袍军的服饰让我花了点时间“劝说”他们相信我。   “你是说,波隆和乔拉去了特兰拉娜宫?”我拍了拍被我毫不留情一剑柄砸在肚子上的齐西,她还在那干呕。   “是的,莫波,”卡达哈脸上肿起了一大块,一只眼睛几乎睁不开,他将属于剥皮卫兵的胸章还给我,“我没听说过你会是女王特使。”   “为了万无一失,”我用莫波的嘴说道,“那边就是特兰拉娜宫?”   就在瓦利萨城里的山丘上,一座十二根立柱的圆顶蓝色宫殿在月下静静观看着这一晚的厮杀。   “是的,那边的那个褐衣服的死奴隶口袋里有下水道地图,”他吃力地站起来,“波隆和乔拉去了,就两个人,不是逃了,就是已经没了命。”   “或者躲在哪个橱柜里。”   我和卡达哈想的一样,我可不相信没有完全的把握那个佣兵会出击,两个人奇袭特兰拉娜宫的馊主意,八成是为了躲避这次自杀性质行动的借口。   不过。   下水道?   我觉得只拿着一张地图就像从这里走下水道去那座厅堂不大明智,不知道得摸索多久。   如果是在宫殿外,或许会有用。   另外,那个率领二十万大军的执政官躲在这里,这倒是很意外。   现在,看到城里那么混乱,不知道那位杰奥里斯·齐赫达会躲起来,还是会逃走?   好像距离洛恩河蛮近,是我建造那座特兰拉娜宫的话,我一定会留一个密道,再专门建一个为达官贵人留下的逃难码头。   我心里有了个主意。   去看看!   几匹白象和马匹静静地呆在一个院落里,工人和仆役全跑了,货物散了一地,我取了一匹马,骑着这匹在战栗的小麦,向特兰拉娜宫奔驰而去。   一路上,虎袍兵们正在重新集结,却不是在虎袍军官或者公民的指挥下,而是由拉赫洛的红袍僧领导,这些光之王的牧师大声宣张着慈爱与公正并存的圣焰之心,率领迷茫的虎袍奴隶维持秩序,消灭匪类。   拉赫洛的信徒。   有他们在,不知道如果我要在这些瓦兰提斯的城镇建立有效统治,会不会陷入治安战?   用这具活尸是没法和他们接洽的。   我不知道那些红袍会不会发现莫波的秘密,如果能发现会有什么反应,所以距离他们远远的。   瓦利萨的内城和港区还算平静,可是仓皇逃命的公民堵塞住了城门,我看到几个门卫的脸颊有些肿。   “把马留下,蛆!”我听到耳边在叫,莫波安然呆在马背上,没有去管。   “拦住他,我要马!”   虽然门前还有几个虎袍,不过都置若罔闻。   这些身为奴隶的虎袍兵面对这些高贵的自由人似乎毫无办法,也没有做任何疏通道路的努力,没必要。   看他们的样子不会再给瓦兰提斯效命了。   不过,照我看,瓦利萨山丘周围的内城和港区、外城的红神庙形同陌路,那些拉赫洛的信徒大概不会太过阻碍我劫掠瓦利萨,他们的信徒都是贫民和奴隶,没什么油水,提利昂不会傻到去招惹这些团结而麻烦的光之王信徒。   “急报,北门急报!”我大喊。   好像开始时就是有个虎袍军官要我来特兰拉娜宫报信?诸神见证,我做到了!   门口的虎袍兵自然理都不理会我,更别提把在城里纵马的我拦下来。   “北门,真是可怜——”   在我穿过内城的城门洞时,听到这些门卫虎袍在这么说。   “咱们走吧,我表兄——”   嚯,都在商量着投靠亲戚了。   这士气,瓦利萨真是完蛋喽。   我在半坡上回望了一眼,来自北境莱斯威尔家族的黑马旗赫然出现在内城外,视线的尽头,在火把的照耀下排成冲锋的阵列,引起了逃难公民们一阵绝望的狂呼。   莫波胯下这匹驽马小麦其实还成,比我的骑兵要快上了一些。   那帮瓦兰提斯可怜虫又往内城跑了,连行李和车架都没理。   “停下!”我听到虎袍兵的警告,“弩箭伺候!”   我立刻勒马。   “勿要放肆!”一个虎袍军官拦住了我,他身后就是镶金的白石大门,两尊魔龙的雕像蹲在门柱上,朝我的特使莫波张牙舞爪。   特兰拉娜宫周围还算平静。   我用莫波的嗓子大叫,口音尽量含混不清:“急报,急报!”   几个侍卫甚至没有问我是何方神圣,毕竟眼下瓦利萨有迫在眉睫的危机。   “把他武器卸了,跟我来!”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还有一更 第70章 特兰拉娜宫(下)   我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实。   操纵肉偶会上瘾。   这是我的第二双眼睛,第二双腿和第二双手,不像人类的肉身那么脆弱,可以天南地北到处跑,简直太自由不过。   这让我理解了前世的书里那帮北境旧神的狼灵,抛却了国王的身份和这一大坨复杂的人际关系,简直是缓解心理压力的不二方式。   那群狼灵在附身野兽时会迷失简直再正常不过。   时间是昨夜,地点在特兰拉娜宫门前,我操纵着莫索之子莫波,打算用来报信这个理由混进这座宫殿。   我现在确实手无寸铁,弩机挂在马上,长剑和匕首都主动给了他们,尽管如此,我还是被搜身了。   幸运的是他们也没想过我会有什么隐瞒,所以搜身时戴着手套,没摸出皮革下修补这具人偶所用的木材和钢铁。   特兰拉娜的虎袍卫训练有素,颇有进退。   作为凡人,他们无法想象如果我带着野火或者什么魔法玩意儿进来,会造成多大的损害,毕竟魔法很多时候约等于童话,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只听说,没见过。   他们甚至没有核验我的身份,在这个关头,谁还管得了那么多。   我们走过宫前花园里的巨大铜像下,那大概就是特兰拉娜,瓦兰提斯唯一的一位女性执政官,属于象党,连任四届。然后,就迈入了精雕玉琢的圆顶大屋。   “北门那发生了什么?”那个年轻的棕发军官一边带路一边问。   “很多骑兵,是北方那群敌人,数目大概有四万到五万。”我用莫波的嘴巴回答,嗓音很模糊,听起来就像是牙齿被打脱过。   他认真地打量了我操纵的莫波一眼,“你学过估计兵力?”   “一个长官告诉我的,当时我们五个人藏在屋子里观察态势。”   “现在只有你一个?”他继续追问。   “要逃出来很难,老爷。”我沉重地回答,确实如此嘛。   我估计这里之前应该也有过来报信的虎袍,但是没说清发生了什么,想想也知道,这是晚上。   而且,据说在之前瓦帮发动过骚乱,趁着执政官进城的时候,结果这位执政官处死了总督和一干本地官僚及虎袍,很可能就此让瓦利萨的本地士兵心生怨怼。   换言之,这个执政官不得人心,我也没有给他在清洗瓦利萨以后争取人心的时间。   指不定那些之前来报信的士兵比我用莫波这具身体报告的还要夸张,几十万都能随口说出。   我们走过好几道楼梯,穿过无数条走廊,来来回回,大概是不想我记得路线,或者在布置什么?   然后,一道镶嵌了五颜六色珠宝的大门在我眼前敞开,我踏上干净的红地毯,来到了一间富丽堂皇的书房。   柔软的大躺椅上坐着两个女人,身上的纱裙和没穿没什么区别,都是银发,看起来面色惨白,一个同样发色的男人一脸倦容,正坐在又宽又长的书桌之后。   他身材不错,五官颇具英气,头上是一圈桂冠,身边有至少六名虎袍卫兵,大概正是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   “好了,站住,你眼前的正是至高的瓦兰提斯公民,来自伟大家族齐赫达的杰奥里斯!”军官喝令,我停下脚步,跪倒在地,距离这位执政官大约十英尺,“主人,这是来自北门的虎袍奴,他说有大概四万到五万的敌人来袭,。”   “那么,”他低头思索,“四五万,大概就是他们的总数,既然这样,那只要再联系上前锋,就可以两面夹击,先灭除那个洛恩蛮国的威胁。”   洛恩蛮国?哼。   他知道我军队的总数这一点倒是不奇怪,虎爪刺客还挺能干。   “东西都收拾好了?”他抬头问。   “是的,主人,我们随时都能离开。”我身边的军官说。   “他们都有些什么士兵?”杰奥里斯又问道。   “主人问你,他们都有些什么士兵?”那个军官转头看向我。   我注意到杰奥里斯眼里有希冀闪过,显然还希望能够守住瓦利萨,老实说,只是一万骑兵的话,回过神来的虎袍不是没有机会。这座城市里的士兵要比来袭的骑兵多得多。   我肯定不能给他这个机会。   我禀报:“骑兵和步兵,各式攻城器械,还有城内的人帮忙,之前清剿的瓦帮和逃奴。”   我知晓了瓦帮和断链兄弟会的事儿。   我猜,眼前这个杰奥里斯·齐赫达本人不会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那么,内城墙也可能会很危险,他们都来自瓦利萨的卫队,我们自己人只控制了这座宫殿和珍珠码头。”军官急促道,“主人,您——”   “我知道,赫拉卡达,我知道,”杰奥里斯不耐烦地说,“去通知孟代卢斯,他是西尔比安的学生,我们启程。”   “我可以跟随您吗,至高的主人?”我跪在地上询问。   场面一静,所有人都看着我   “如果不是你带来的消息,如此无礼你会死,”杰奥里斯说,“拔掉他的舌头,我们走。”   他站起身来,背后传来了足音,似乎有人要前来制住我。   “执政官,阁下,阁下!”那两个女人叫出声,“求求您带我们走,至少带走我的女儿,慈悲,慈悲!”   “等一等,等一等!”我大声喊,“我另有隐情想要报告给您!”   他的双眼正在转向我,同时,我感觉到了,手肘处有手指在拉扯。   唔,虽然不同于本体,这种刹那间的轻微接触感觉起来还很迟钝,不过也算细腻了。   我将脸上的亚麻布一扯,露出了莫波在科霍尔那被摧毁的脸。   牙床曝露在外,鼻子是一块烂肉,眉毛根本见不着。   除了一双眼睛还算完好。   这一幕,震慑了所有人,女声尖叫,虎袍拔剑。   “我是来自瓦兰提斯西城的死灵师,亚夏的奎利,”我高声道,“这只是我的人偶,我知晓世间所有的亡灵魔法,并且愿意向您效忠!”   “你是敌人。”他很确凿地说,“否则怎么会在这时,在这里出现?”   “不,瓦兰提斯必将获胜,”我底气十足,“我只是希望自己魔法能让我站在胜利者的一方。”   瓦兰提斯的强大不容置疑,作为瞎了眼的瓦兰提斯公民,对这点,他肯定有信心。   杰奥里斯迟疑了一瞬。   我胆敢冒险,是在打赌他肯定对我充满好奇,毕竟真实的死灵术可不是什么尸体剧场,百闻而难于一见。   而现在这个时候,正是危急关头,容不得他详加思考。   “绑住他,找个棺材关好,一起带走。”   “阁下,阁下!”人群开始执行命令,一个头罩笼在了我的莫波头上,我听着女人哀求,知道这件事稳了。   “主人!主人!!!”   于是,我的人偶就和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待在了一个地方。 第71章 瓦利萨外的洛恩河(六千五大章   大概在三天之后。   帐篷外和帐篷里的两朵篝火熊熊燃烧,就像是一双眼睛在向天穹张望。   白天倒是不需要火来照明,可是天气越来越冷了。   我支着头,西佛在收拾我面前的桌子,亚里安站在我的对面,他穿着一身修身的青色长袍,披肩是上乘的羊毛,一条牛皮腰带斜跨在腰部,帽子上的又长又宽的两根羽毛舒展开来,分别是绿色和蓝色。   从孔雀身上拔下来的。   不去吐槽这年头往身上插羽毛的习惯,至少配色上很有活力。   “这身可以吗?”他转来转去。   我点了点头,收起自己挑剔的眼光,“还不错,指不定那朵小玫瑰会被你勾引。”   驻守女王堡的达蒙送来了外交函件,河湾地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小姐远道而来,正在路上。   我打算请她参加,到时候和贾科卡奥以及虎袍叛军一起举行的盟会。   邀请的还有诺佛斯、潘托斯和来自三女儿城市:密尔、里斯以及泰洛西的使者。   说到“三女儿”城市,这三城一直以来都纷争不断,不过在面对三城之外的城邦时,又往往能够同声共气,避免被人各个击破。   我派遣了小胖子弗利斯特·佛雷去处理与黄金团的联络,捎带着,这个佛雷家的崭新当家人应该也会去三女儿城市拉拉关系。   “我可不敢,”亚里安笑着回应,他显然已经领会了我给我们之间婚姻划的红线,“我已经有了最美的女人,没必要再去招惹路边的野玫瑰。”   呵,花言巧语。   我白了这家伙一眼。   “这封信,”我递给他,“来自别科,我的一个多斯拉克手下,他要求参与对哲科卡奥的战事,你怎么看?”   “我们不是已经有自由团在哪里了吗?”   “是的,”我揉了揉眉心,“显然个中有什么缘由。”   要我看,“秘之城”这个称呼应该被冠与诺佛斯才对,大胡子僧侣、神庙堡垒深处的诸灵之眠、还有斧刃和别科的秘密。   不知道诺佛斯到底还有多少事情不为我所知?   “说到诺佛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展现王国的诚意,要求只是请他们派兵参战而已,”亚里安蹙眉,“怎么说现在他们也该表态了。”   “两千圣奴卫,”我指着函件里的那一行,“会和高庭的使节小玫瑰一起抵达。”   帐幕被撩起,一个卫兵报告说:“荣光,南方的信使,侍从阿诺带来了瓦利萨的消息。”   阿诺,之前跟随提恩·希山的侍从,后来就跟着提利昂做事去了,他和格拉斯年纪差不多,是我们从北境的白港前往潘托斯时一起遭遇海难的童工水手。   他迈步而入,脸上皮肤有些粗粝,还留着海风的印迹,我瞧了眼这孩子身上的胸背甲,他长高长壮了好些。   “我的女王,以您的名义,我们攻克了名城瓦利萨。”   这部分我知道了。   我伸手接过了报告,“很不赖,只有你来了吗?”   “我们在破门的行动中蒙受本地的公民援助,”那个瓦帮?“我带来了他们的成员。”   “死伤如何?”   “提利昂大人的骑兵队伤亡不大。”   “进城的十个人呢?”   “很惨重,波隆依旧昏迷。”   我点了点头。   波隆的伤势,这要说到瓦利萨城破的那个夜晚——   对没错,又是那个夜晚!   【瓦利萨,象牙渡口】   那一晚,在进入特兰拉娜宫以后,我操纵着莫波乖乖被绑好塞进了一个棺材里,事实证明执政官身边真是什么都有,还是金漆的上等货色,不知道杰奥里斯是不是怕自己暴毙?   我感觉到莫波被人一路抬着,渐渐有波涛声起,大概是到了洛恩河边,再次落地的时候,整个人上下起伏,恐怕是莫波和他的棺材被放到了一艘船上。   果然是在逃跑。   大地在移动,这艘船正起航,脚步声传来,然后那个叫赫拉卡达的军官声音响起,“明早,主人了解你的事,我要事先教教你规矩,“听好,下水道里的蛆,侍奉他的奴隶,无一不是声音悦耳动听之人,你的嗓子呕哑嘲哳难闻听,以后不要再开口,有什么事写下来,或者由我传达。”   嚯哟,是娇贵还是恐惧,那个杰奥里斯反应居然那么大?   “这就是全部?”   我想了想,回应道,“我还要兼顾我自己的事,不会随时附身在这个肉偶上,如你所言,留纸笔是最好。”   “你最好别是洛恩或者拉赫洛的人,”他试图警告,“否则——”   “我只做最有前途的事,”我试图向他分析一个会投靠杰奥里斯的死灵师,会是什么想法:“你的主人年轻高贵而且睿智无比,以后还有机会连任多次执政官,他目前境况不佳,会需要用到我的头脑与魔法,所以,我来了。”   他大概思考了一番,最终说道:   “主人不会亏待,只要你安分老实。”   突然,外头响起了惊呼和喝令,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靠近?   属于这个赫拉卡达的脚步立刻就远去。   是遇到了什么事?   嘭隆!   整个世界天旋地转,被竖放的棺材倒在了地上,有东西撞上了我在的这艘船!?   轰隆!   第二声巨响,震耳欲聋,这具肉偶不是本体,否则肯定得失聪。   棺材打了个滚,盖子落地,莫波被抛到了船舱的甲板上。   外头橙红一片,有火?   糟糕!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如果跟着这艘船沉了或者烧了,连带着这具肉偶一起完蛋,那我特么不是又得流产一次?   “没错。”沉寂已久的心脏树开口。   妈耶!   手和脚都被绑住了,绑的很死。   莫波的背后还被插了一根木杆子让我没法站起来。   我左右转动莫波的脖颈,寻找脱身的方法!   啪!   一只柔嫩的白足踏在了我的面前,明显属于不喜欢裸足走动的女人,上头被小石子和沙砾刮擦出了红肿和细微的血痕。   多么完美无瑕的白玉,或者光滑发亮的银饰,那些伤痛瑕疵不但没有磨损其美丽,反而让人惋惜。   我扬起莫波的下巴,这对死人的斜方肌可真是个不小的考验。   是两个女人和杰奥里斯,三个脑袋的银色头发都很乱,女的身上跟没穿一样。   他们惊魂未定,显然是出了什么事。   我猜他们之前肯定正要欢好,然后突然起了轰鸣和震动,吓到了,于是让门外的奴隶兵滚上去问是怎么回事,结果发现情况不妙于是就跑了出来。   杰奥里斯身边的两个女奴正是之前特兰拉娜宫遇到的那两位,脖颈上多了上次见到时没有的项圈。   回想起来,我记得当时在场的这两个女人为了让杰奥里斯带上她们,最后喊出了“主人”这个词。   他们大概是自由民,瓦兰提斯的女性公民,可能就是被处死的那些官员的家属,最后的呼喊纯属无奈,我猜这种逼人为奴的手法大概也是瓦兰提斯政治斗争的一部分吧。   “放开我,”我喊道,顾不上之前约定的什么笔头交流,“不管发生了啥,我可以去帮你!”   外头正在厮杀,有金属交击的声响和痛苦的呼叫,他们这才在灯火的飘摇照明下注意到了地上的莫波,目光在棺材和我身上移动,双瞳可见惊惧之色。   “不——”   “快,不想完蛋就快点!”   啧。   “你的虎袍兵呢?”我问双唇嗫嚅的执政官,“不在对吧?安心我不对付你。”   他呆着不动。   我的希冀太过奢侈,或许杰奥里斯已经改变了主意,没太防备,可是看他们三这模样,已经抖到连动都动不了,是因为剧烈的恐惧之后突然放松,还是——?   不管了。   “快点,不想死麻利,你们俩,快!”我不再理会废物执政官,转向了两个女人,“快!”   其中一个如梦初醒,跨坐在了莫波身上,两根浑圆温暖的大腿夹住了莫波的冰冷腰肢,“这个,这个怎么解开。”   “用刀子,用刀子割掉!”   “刀,刀子?没——没有。”   “火!拿火烧绳子,快!”   费了大半天的劲儿,绳子被割开,我站了起来。   船身已经倾斜。   糟糕呀。   嘭隆!   这声音听起来有些不妙。   “您不会只有一艘船吧,阁下?”我一边弄开身上的麻绳一边问那个比莫波还像死人的执政官。   “不,不止,但是——”   “走!我们去别的船,这船听起来要废了。”   “但是——”   “不想喂鱼就跟着我,灯给我!”   我扫视周围,卧槽谁说没刀子的!墙上有一把装饰得过分的亚拉克弯刀,我直接把里头的利刃拔出来,把那个过重的刀鞘扔地上,“跟着我!”   我举起油灯走在最前头,必要的时候,火焰也可以是武器。   这是一艘两层的大船,身后这个废物执政官大概是住在同一层船尾的船长室,我那间储藏室出来的走廊上,有一排空洞,时不时涌入河水,这是留给桨手的位置。   不是瓦兰提斯战舰,那个好像不止两层。   打杀声出现在我头顶的甲板上,同时的还有火焰燃烧的噼啪声,一具人体躺在上甲板的楼梯间,生死不知,我从空洞里向外看去,一片红色,这是甲板上起了大火。   “你们俩,托住这个杰奥里斯·齐赫达!”我吩咐,   这俩妹子明显比那个废物靠谱得多。   “甲板上都是火,”其中一个老成一些地将执政官的手臂挂在自己背上,“还有人,他们到处杀人,你也听到了。”   “这艘船得沉,大姐!”   去面对来犯的敌人还有一线生机,躲在船舱里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一路窜到了上头,跨过一些生死不知的人,我看到了——   波隆,还有乔拉,以及一大帮不清不楚的人。   执政官的卫队正在和瓦利萨的卫队厮杀?   还有一堆佣兵渣滓与地痞流氓,有些甚至手上拿着锈刀和尖刺木棒。   啥?这俩还真来劫执政官啦?   “红王万岁!”   啥?   “洛恩万岁!”   “投降即为自由,交出杰奥里斯,封地加爵!”   在我的右手边隐约可见瓦利萨星火点点的港口,正在远去。   两艘瓦兰提斯的桨帆船已经接舷开战,另外一艘撞角直直插进了我在这艘的侧面,火焰到处都是。   可能是先放火烧帆,防止逃跑,然后再上船搏斗。   那就是说——,我猜猜看:   波隆和乔拉在港口附近拉拢了一帮瓦利萨的贫民,诱惑他们劫了执政官,抢其财,并用执政官本人来我这换奖赏。   可能由于城破了,局势混乱,加上日子不好过,于是那帮人决定铤而走险。   然后,要么是被港口的瓦利萨卫兵发现了,要么就是波隆或者乔拉这二位胆敢跑去劝降港口的虎袍。   总之,他们确实说动了不少人,然后就朝着港外来了。   至于怎么找到杰奥里斯的?我的左侧有两艘小型战舰正在靠近,右侧的两艘分别在战斗,这么大的阵仗,哪会看不到?   就是说,跟着波隆来冒险的,投靠向洛恩王国这边的瓦兰提斯船一共有三艘,护送我所在的,执政官本人座舰的护卫船一共有四艘。   波隆的三艘船,先行集火执政官的船只,在然后其中两艘船分别困住两艘护卫,波隆在的船直接撞了上来。   这个佣兵可以啊!   “他在那!”我听到波隆一声喊,指着我的背后。   碰!又是一阵抖动,右边的船舷挨上了船舷。   “阁下!这边!”同时喊出声的是那个叫赫拉卡达的军官,他指向并拢上这艘船的自己人,执政官卫队的援兵恰好抵达!   我犹豫了一瞬间,到底是帮着自己人把执政官劫下来好,还是依照原计划跟着执政官去他的大军好?   还用选吗,有这个窝囊废在敌人军队里难道会是坏事?我要这个俘虏干嘛,谈判还是绑票?   好了,工具人波隆,你可以退下了!   我没管莫波的防御,直接举起莫波的手,亚拉克弯刀开抡!   乓!波隆想要招架,火星一溅,他被荡开。   这是为了那年比武竞技,你居然当着老娘的面在公众场合放水!   两个人冲了上来,我控制着莫波,毫不犹豫地砍翻在地。   这样,后头犒赏的时候就可以少付一笔钱!人死了我可不认账,财政吃紧呀,痛击我的队友!   又是波隆来袭,我眼一迷,不用说我都能想到那个画面,   肯定是他袖子一扬,突然往我眼睛里扔来沙子。   正常人这会儿肯定下意识地捂住眼睛,或者动作一缓,可是我这莫波正常吗?   不!   刀背砍过去!办了他!   以伤换伤,   我当然毫无感觉,波隆发出一声痛哼!   我再接再厉一脚痛踹!开始索命连击!   这是为了你不给半点面子,那几天晨练时在“无畏的”巴利斯坦面前打败我!   莱雅拉这女人怎么这么记仇呢?不,这不是我干的!这是莫波干的!   看到我的英勇,他们徒添给我几道伤疤,却不敢再上。   这些根本吃不下硬仗的虎袍叛兵,还有吓唬小百姓的街头混混,滚吧!   懦夫们跑得很快,只留下呻吟不已的同伴,都甲板上打滚呢。   执政官卫队的人跑了过来,我听到背后的杰奥里斯发出一声被解救的哭音,莫波一脚把被揍了个七荤八素的佣兵波隆踢进洛恩河。   这是为了我离开君临时你半道跑路!   “他跑了!”画蛇添足的一声喊。   眼看劫持不成,这伙袭击者离去,八成是害怕赖皮佣兵死了的话,红王会赖账,这些杂兵又是洒渔网又是跳下水捞可怜的波隆。   乔拉·莫尔蒙看事不可为,卫队正在靠近,一发盾击打开拦路的虎袍,跳进了水中,背上差点挨了一弩。   我,杰奥里斯的恩人和功臣,亚夏的死灵师,奎利,立功了!   那一夜即将破晓的时候,我的本体还在双丘的帐篷里睡觉,肉偶已经随执政官和其卫队转移到了另外一艘战船上。   杰奥里斯十分疲惫,赶跑了那两个一路上帮忙不小的女奴,估计是受惊严重,他在八九个虎袍壮汉的保护下入睡,就站在他的床边,围得死死的。   我操控着莫波站在船上唯一卧室的外头,站立不动,用了亚麻布裹起全身后,就如同雕塑一样。   虎袍卫兵在注视着我,看了很久很久。   终于,大概是判断不出我到底算是啥,他们移开了目光,开始讨论当下的局势。   “是谁那么胆大包天?”   “叛徒,那个瓦帮,一群异想天开的老鼠。”   “老鼠?不,我听说瓦帮和象党很有联系。”   “我听说前久暴动的时候,他们领头人半路跑去嫖了。”   “对,虎爪事先就已经拿到了名单,我们一个个去抓的时候,大部分瓦帮叛党都没在暴动现场,要么在自家夜宴喝酒,要么就是在伎院或者公共浴室,换妻。”   瓦兰提斯的保留操作,   听起来那帮造反的公民,是把政治和政变,当成了儿戏。   “何止,据说他们在给民众宣讲时,说的是只要体现出瓦利萨的决心,坚决不参合瓦兰提斯的战事,就不会有任何人受伤,结果,街上的奴隶没人搭理。”   听听有多滑稽。   那个瓦帮,可以说是突如其来,毫无逻辑,就像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或者诅咒?)。   明明处于瓦兰提斯腹地,南北都有军事重镇,按道理来说,吃饱了撑着会想着要从瓦兰提斯独立出去?   最妙的是,按照我所知道的事,以及这些执政官卫队中的言论来看。   这帮人真的是…已经享尽了身为瓦兰提斯奴隶主的一切福分,可他们的人生就是如此无聊而枯燥,或者说就是这么天性不羁爱自由,残酷的现实根本与他们无关,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在他们面前总被忽略。   只能说,小说讲逻辑,社会不讲,又蠢又坏又年轻又幼稚又利己的人更不讲。   革命或者斗争不是谁都玩得起的,那种吃饱了没事干,没经历过事儿一直被圈养的猪,还是先去野外历练历练,好歹长出獠牙,成了野猪,再去宰国王,这才对嘛。   …   他们一直在聊,不久之后换了个话题,转到我身上了。   “北边的洛恩王国…我们就没赢过?”   “是的,听说他们的女王美艳绝伦,精通血魔法,每天要用一千个处女的鲜血沐浴,为了掩盖身上的血迹,总是穿着红衣服出现,所以被称为红王,这次就是看上了瓦雷利亚血统的少女效果更好,才会南侵。”   哈?   “据说那个洛恩王国的人,是从西边来的,那个维斯特洛,他们每一个都贪婪而凶狠,早餐是心脏,晚餐是人肝,奴役了科霍尔人和匕首湖的河盗,在吃光了北方人之后,要来吃南方人了。”   没错!正是我维斯特洛异鬼!   “那么——”   “还有一个恶魔首相,头上长着一对牛角,屁股上有一根尾巴,双足和羊蹄别无二致。”   提利昂可以啊。   “只有英雄才能战胜那些妖魔鬼怪,据说帕拉奇罗家的王子诺索伊斯之所以失踪,就是为了去挑战那个红王。”   这言论真是神了!!!   “都是假话,”维拉赫达制止道,“洛恩王国强大难敌,其士兵虽然都是精锐,但是绝非无法对抗。”   “那没法解释他们击败了多斯拉克人,又击败了我们,吓得白狮骑兵宁可叛变,也不敢对敌。”   “够了!洛恩王国在哪我不知道,你的舌头我倒是知道在哪!”   什么叫洛恩王国强大,什么叫洛恩王国全军精锐?   我家这帮老农民精锐在哪?   回溯一下。   当初在伤心领和拉鲁鲁江的战斗之所以胜利,我之所以能网罗瓦兰提斯的土地,是因为当时要北进的瓦兰提斯军队叛变了,而他们之所以叛变,是因为瓦兰提斯从来都没把虎袍军当人看,让红神庙趁虚而入!   啊对,那帮士兵本来就是奴隶。   再有,谷穗码头和瓦利萨的胜利,还不是因为这个号称来自瓦兰提斯西城街巷,实际上目中无人,眼高于顶的执政官杰奥里斯用政治斗争指导自己的指挥方略。   要不然,我的死灵术,我的活尸能起什么作用?洛恩王国有碾压性的优势吗?都没有。   在瓦利萨战役里,了不起我的肉偶莫波就破了个门而已。   如果你瓦兰提斯稍微有一支能打的步兵,如果你“驯马人”杰奥里斯·齐赫达在收到虎爪探子递来的消息时,带着你经过辛苦训练的卫队去北门堵着,那帮重骑兵能冲得进坚定步兵结成的密集长枪阵吗?   可惜没有如果,现在,我眼前这帮执政官身边的精英,居然对自己国家的痼疾视而不见,有的只是如同前世关宁铁骑一样的,左一个“洛恩王国不可战胜”,右一个“洛恩蛮子满万不可敌”。   从言论来看,受惊的杰奥里斯回到大军中还得杀几个领兵的虎袍将领呢。   我发现,我似乎低估了这年代战争和人智的下限,我觉得洛恩王国已经够次了,没想到号称最强大的瓦兰提斯还要次,那个多斯拉克咆哮武士勇武无敌的神话也是菜鸡互啄的产物。   我现在有点可怜那帮虎爪刺客,还有人面狮身兵团,一个非常拼命,一个已尽职责,结果他们冒着巨大风险传递的情报,为身后的公民在外面苦苦拼杀,就结出这么个果实。   等等,话说回来,他们这么说,是不是因为虎爪刺客传递情报时也是这么吹的?   想想不是不可能,夸大敌人的厉害,就可以显得虎爪自己也很精锐,如有什么损失,也可以理解。   这什么鬼国家,儿童玩具吗?   一点点失败,丢了两个城镇,就给自己找上一大堆理由,服了!   反正,一切都是你们给我的,谢了。   作者的话:今日一更,六千五百字和两章的字数差不多的哦 第72章 旷野   这些天来,人面狮身兵团汇合在洛伊拿废墟恩·达那,聚集了四万人左右。   我这边人数要比他们多一些,扎营在恩·达那的西边,我不多的骑兵依旧在周遭游弋,不过双方已经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   气氛有些微妙。   瓦利萨被攻克,河岸被亨得利爵士率领的河防队封锁,虎爪刺客这些天来根本接触不到恩·达那。   由于当初在双丘之战时,我们先行踏破了他们的营盘,让他们的一大批粮食草料和器械遗失,所以现在可以预料得到,瓦兰提斯的人面狮身兵团必然已经后勤吃紧。   考虑到虎袍军连将官都是奴隶,忠心有限,显然,这场仗可以换一个打法。   早上的日光洒在我身上,这是营地外一个粗糙的训练场,简单地清除了石块,放上标靶、和围栏,属于我和剥皮卫兵专用,这会儿刚结束剑术对练和自重锻炼,正在用亚麻与羊毛混织的布巾擦汗。   这些天有些太过沉迷于拿着莫波那具活尸玩角色扮演游戏,自己本体都有些生疏了。   同样是经过锻炼,同样的健康强壮,男性的肌肉就是要比女性发达不少,拿来行走四方,打架斗殴确实更加便利。   不管是肌肉耐力、核心力量还是心肺强度,简单粗暴的东西都没得比,柔韧性另说。   马蹄声传来,地平线上马队逼近,风尘弥漫处,一个英俊的男人掀开了他的斗篷。   “荣光,米歇尔爵士回报。”剥皮卫兵禀告。   “消息送进去了?”   他回应:   “没有动手,我们的信使走进了恩·达那。”这里的没有动手大概是指人面狮身兵团的哨兵,没直接砍了派去送信的信使。   那就好。   “他们有回复吗?”   “他们乞求在三天后答复。”   三天…会不会是要拖延?   我继续追问:“这几天人面狮身兵团那里,有没有人出入?”   “有,每天都有虎袍兵往外跑,我们抓了一些,杀了一些,大部分都是逃兵,不过有个人没抓到。”   “没抓到?”   “在河边丢了踪迹。”   眼下躲在恩·达那的人面狮身兵团已经陷入一个难解的困局,食物越来越少,自然会有不少逃生的虎袍兵。   我怀疑他们的指挥者并没有尽心处理跑走的手下,他可能是想让报信求援的使者混在逃兵里离开。   甚至不能排除使者是一个虎爪刺客,能够趁乱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   不用再猜测了,怀疑已经被证实,人面狮身兵团在一面和我虚与委蛇,一面向主力求援。   “加把劲,米歇尔爵士,”我回身拍了拍他的肩膀,“保持对人面狮身兵团的封锁,请帮我叫多内尔过来。”   碰巧,“云雀”多内尔有事找,他送来了过去里斯的海盗,如今史坦尼斯国王的海政大臣萨拉多·桑恩伯爵,呈报的,关于七国的最新情况:   谷地出现了暴动,一个圣女以新旧诸神的名义率领高山氏族和各地平民揭竿而起,人称“白骨女士”。   别告诉我是珊莎·史塔克?   利用宗教这一招不是我的方式吗?她该给专利费!   瑟曦·兰尼斯特和她的女儿在多恩的阳戟城一个宴会上出现,马泰尔家族的道朗亲王八成是在看风向,并没有拥立弥赛菈女王,也没有割掉那个小女孩的脑袋向史坦尼斯效忠。   恐怕是因为丹妮莉丝的原因,毕竟道朗有两个儿子,而他日复辟之时,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需要一个属于七国的丈夫才能坐稳王位,再加上马泰尔家族和坦格利安家族在“篡夺者战争”中一个死了公主,一个死了近乎全部成员,旧有盟约,又同病相怜,加上要复仇的想法,两家几乎是天然同盟,指不定暗地里道朗已经把一个年轻男人送上去奴隶湾弥林的船了。   另外一方面,人毕竟要注重现实,针对现在的局势,我猜道朗目前的想法依然是让拜拉席恩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的火并再猛烈一些,好让多恩变得更有分量。   说不定为了保证这一点,有了瑟曦和弥赛菈在手,道朗已经在暗中与詹姆公爵有什么谈判了,毕竟詹姆未婚,而丹妮莉丝离得实在太远。   来自西境的兰尼斯特虽然是杀害道朗的姐妹伊莉亚公主的罪魁祸首,可是他们的女王现在就在马泰尔家族的手中,考虑到詹姆与瑟曦及弥赛菈母女的关系,只要道朗的女儿亚莲恩公主和那帮沙蛇别闯祸,那兰尼斯特可能会被道朗玩于股掌。   除了多恩之外。   提利尔向史坦尼斯国王献出君临,名义上效忠,但是国王的人还没能越过河间,回到南方,我倒是很怀疑河湾的高庭公爵会不会那么老老实实地认输,让同出河湾的佛罗伦家族凌驾于自己之上。   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遇袭,生死不知。   前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及其妻子被羁押,约恩·罗伊斯,熊岛女公爵莱拉·莫尔蒙和一群谷地及北境封臣带兵离开了大营,   史坦尼斯麾下内讧了?   他本人及一大批臣子与骑士皈依了光之王,可是依旧有相当一批旧臣信奉七神。   史坦尼斯的王后来自佛罗伦家族,以这个家族为首的后党已经改信拉赫洛,尊崇“没有后冠的王后”,红袍女梅丽珊卓。   另一方面,北境与谷地新效忠的封臣及军队全都不是拉赫洛的信徒,天然都是王党的成员。   我猜不管是后党还是王党都有希望加剧双方冲突的人,而且例如敌人兰尼斯特,以及态度暧昧的提利尔、马泰尔这些在之前权力的游戏中没有占据优势的家族,肯定也会挑拨离间,好让自己变得更重要。   现在,   西境出现魔龙这件事一定会给北方的史坦尼斯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进入西境的战事失败之后,史坦尼斯军队里的矛盾爆发了。   好一场大戏,不知道中间有过多少承诺、密约、阴谋、刺杀与欺骗,要是绝境长城外的异鬼知道长城内是这副模样,不知道会不会很开心?   我倒是不关心那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将要怎么安抚内患,我担心的是我的老哥,多米尼克宣誓成为史坦尼斯的白袍骑士,   可是改信拉赫洛之后,史坦尼斯一直都没有建立自己的御林铁卫,直到我离开七国时,才在群臣的劝谏下有所松动,毕竟光之王也是能有骑士的嘛。   何况御林铁卫的制度本身也是出自坦格利安家族,而非七神教会。   所以,才最终有了史坦尼斯一世的御林铁卫,多米尼克就是其中之一。   “让萨拉多伯爵想办法联系上那个‘白骨女士’,”   我猜那是珊莎,不过也说不准,或者说可能性不大,那个娇生惯养的小丫头。   万一是碰到红袍僧的凯特琳·徒利呢,那个尸骨没找到的女人,艾德·史塔克的老婆?   也可能是素未谋面的某个女孩。   “还有就是,保证多米尼克爵士的安全。”   “难说得很,你的海盗使节会不会出全力。”多内尔不敢打包票,“不过我尽量尽快让他知道你的指令。”   七国的和平看来遥遥无期,局势一天比一天诡谲,难怪提利尔   迟早一天打回去。   “对虎爪的清剿进行得如何?”   “还行,我有个小计划,打算一次打扫干净。”   “我需要你摸清恩·达那里的情况,”我说,“散布一些言论进人面狮身兵团,就说十五万瓦兰提斯主力已经撤军固守维隆瑟斯镇,指挥官打算牺牲整支军队拖住我们,尽忠瓦兰提斯。”   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他们会相信的,既然无法让这支军队投降,那就消磨掉他们的意志。   “然后,让他们扪心自问,身为奴隶有何必要为那些奴隶主献出生命?”多内尔接道,“我大概了解您的意思了。”   “再多一些办法,例如煮一些烤肉熏一熏,做点汤啥的在恩·达那外劝劝降,我要那支人面狮身兵团士气雪崩。”   至于逃出去报信的那一个,如果真是去找瓦兰提斯主力的话,我可以用别的人手来处理,例如莫波。   “啊,最后,”多内尔弹了弹自己的太阳穴,“娇花儿,有两位男士沉迷于你的美貌,迫不及待地想要见你一面,他们的仆从马上就到营地里了。”   “都是谁?”   多内尔给了我一个迷人的笑容:“贾科卡奥,还有叛军目前的指挥官,矛尖。”   贾科不提,矛尖这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地位太高的虎袍奴隶。   众所周知,盟会上时,一般是事情都已经定好了,走个过场,就好像在诺佛斯,正式会晤之前,我就已经见到了大胡子僧侣达成了基本意向。   总之,有什么架得提前吵,毫无疑问,两伙人这是约我提前吵一架,好在结盟的那天,大家能客客气气,笑脸相迎。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还有一更 第73章 密谈的河畔   阳光下农田荒芜,野草丛生,混淆了牧场和农场的界限,黄绿交加的平原上,默然矗立着田边供认短暂休憩的木棚,上头爬满了藤蔓。   纵然冬日的南方依旧可以有作物生长,可是断不要低估战争带来的破坏力,不管是我手下的征召兵,还是虎袍奴隶,都不是什么作风优良的铁律强军,一路过去枯骨与哭声无数,眼前这一幕荒凉也就不难理解了。   马蹄越过尘泥小道,我的视野边闪过一具已经白骨化的牛尸,席恩手擎剥皮红人的旗帜跟在我身边,洛恩河就在地平线上悄然流淌。   洛恩河,空阔无边的洛恩河。   赛荷鲁镇和贾科的卡拉萨都在东岸,我的军队在西岸,这避免了我一开始就和横冲直撞的多斯拉克人对上,能接收从东岸逃来的难民,以及西岸洛伊拿遗迹恩·达那以北的所有土地。   这块沃土在冬季也有产出,不过如果想喂饱王国内所有的人,我还需要更南方的耕地。   河流上不见河防队的船只,这是为了卸下对方心防进行的特别安排,在这个季节,我眼前这个河段水流还算和缓,一艘渔排正在将一船人慢慢运过来。   我带了十个卫兵和席恩·葛雷乔伊,我的王室掌旗官,对方带了自己的八个血盟卫。   贾科卡奥,四万咆哮武士的主人,就在那艘渔排上。   “荣光与威严,据我所知多斯拉克人没有老实谈判的记录,”席恩说,他的手已经摁在了剑柄上,“倒是有在谈判时暴起杀人的记录。”   “无妨,把马赶到一边,我们人人披甲,五米以上的距离,他们来不及和你玩摔跤,”我下马时提醒,“这些马人没穿甲胄,只穿着彩绘背心,看到了吗?”   只要别让他们碰到马,在当下的情形,我不怵对方突然袭击,那是找死。   “如您所愿。”席恩语气里依旧防范十足。   “他们才该害怕,席恩,”我眯眼瞧着渔排越来越近,多斯拉克人管船只叫木马,他们没骑着马上船,便可见诚意,“安心。”   贾科卡奥和波诺卡奥几乎继承了死去的卓戈卡奥所有的遗产,在几年前,卓戈可是多斯拉克海上的霸主,最有希望一统草原的头领。   贾科和波诺的卡拉萨加起来咆哮武士近十万,全都是精悍的骑兵,逮谁谁害怕。   据我的肉偶莫波搜集到的消息,波诺卡奥确实在南方的瓦兰提斯,虽然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封锁了这个噩耗,禁止在军营里传播,可是各色流言已经弥漫在那十五万大军之中。   而贾科卡奥,就在我眼前。   我看着他登陆,自个儿也拿下了头盔,飘洒出满头的黑色长发。   穿了全身甲,不缺这点防护。   他身上戴着不少的金银,手镯、臂环、项链和耳环,脖颈和耳珠上的坠子又大又亮,珠光璀璨。   除此之外上身什么都没穿,露出了鼓胀的肌肉,这不代表他很瘦,腰肢不算细,甚至比莫波还要壮实一些。   腿有些罗圈,脸的话有前世突厥帅哥的气质,深邃而不粗犷,左走一步就是东亚人的脸,右走一步就是西欧人的脸,发色为深棕,眉梢尖利,唇瓣上下留着短须。   “你面前的——”   我举起手制止了席恩报上那一串名头,对面的又不是龙之母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没必要贪这点虚荣,免得尴尬。   “红王。”我自报家门。   “贾科。”他站在十米之外,这是个对双方来说都足够安全的距离。   我直接道明来意:“我们有共同的敌人,我们都进展迅速,可是瓦兰提斯仍然有数十万的兵员,我们可以联手。”   “我以为你们城墙后的人都喜欢摆上酒席,慢慢讨论。”卡奥嘴角微弯。   我回答:“那是自由贸易城邦商人的风格,马人,我不是他们。”   “有趣的风格,让一个未经人事的女人担任领袖。”他蹙眉道,“穿着铁衣,配了武器。”   说到这,我想起来,好像和某人承诺过,要在打完战役后准他侍寝来着。   忘了忘了。   绝对不是我依然还在犹豫!   肯定是玩莫波玩的太过瘾我给忘了,我睡觉时间很大一部分花在我的小人偶身上了啊!   说起来亚拉克弯刀真不好使,或许在马背上更好用?得换把武器才行。   我摁住席恩没让他呵斥,自己看了几眼远处的风景,“我够能打,就有资格穿铠甲拿长剑。”   “很棒,”他瓦雷利亚语的口音粗重异常,   我眨了眨眼,“你说什么?”   “只要你当我的卡丽熙,我的卡拉萨将会与你的王国同行。”   神了!!!!!!   哎这家伙当初是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对吧?我懂了,他是不是看卓戈娶了个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就想学着从外头娶个女人回来,最好再有个国家当嫁妆?   “那个…我结婚了。”   “依旧是处女?”他扬起一边眉毛,抱起手,“我来和他打,太监既不能睡女人,也不能打架。”   你听说过无垢者吗?把多斯拉克人揍得嗷嗷叫那种?   没带亚里安来真是幸运。   “这么说吧,你的容貌合我意,身体也足够健康,可以诞下强壮的孩儿,更有远超其他女人的能力,配得上我,”他说,“听说你没有当家的人,你的丈夫也拿不了主意,是个废物,所以一切都看你自己的意愿,如果你不答应,我就带兵来抢。”   我能现在,当场,把他宰了吗?   同一天下午。   这次渡河而来的是虎袍叛军,其首领矛尖是个中年胖子,有一头卷曲的黑发和一个圆圆的鼻头,铜项链上是一个属于光之王神庙的圣焰红心纹章,他其貌不扬,所以别的我没记住。   “不管是白狮骑兵,还是瓦莱多亚燃火蜥蜴兵团都不会和多斯拉克人结盟,他们烧杀抢掠,每一位兄弟姐妹感情上都没法接受。”矛尖摆明立场,其实我很怀疑,真正主事的可能是某个红袍僧,而非虎袍将官。   “那就是说,在十五万瓦兰提斯军队北上的同时,你们还要继续和贾科卡奥对阵?”   “可以暂时停战,”从他的眼神上看,他不是很相信多斯拉克人会停战,   “也可以与洛恩王国互不侵犯,互通贸易以及合作都是可行的,但是多斯拉克人是一帮讲不通道理的蛮族,我们没办法和一群随时可能背叛的野兽同盟。”   我觉得他说得对,我都忘了这支叛军最早是在和贾科的卡拉萨打来打去。   还蛮有骨气,没有用和马人的媾和来换取安稳的环境,比起前世的什么儿皇帝要让人敬佩。   “但是只是我和你们的联盟,恐怕——”   “十万人和十五万相差不大,红王,只要你停止对虎袍和瓦兰提斯人民的劫掠,恐怕会帮你的军队将能更多。”   坦率地说,盘踞在赛荷鲁的虎袍叛军会有这样的决定不是很奇怪。   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但是,和我的利益不符,和洛恩王国的利益不符。   我要的是全部!我要一支三方联军,否则哪怕我和虎袍叛军打赢了,却元气大伤,而马人完好无损,好不是让多斯拉克那两个卡拉萨摘桃子?   要扛那十五万大军就一起扛,谁都别想躲在背后捡便宜!   如果能踢开红神庙,吞下赛荷鲁镇那就更棒了,如果我想将波诺和贾科的卡拉萨陷在赛荷鲁江以南,吞噬他们,那取得赛荷鲁镇这个重要的战略要塞,恐怕是必要的。   找找多内尔吧,我要知道这支叛军的底细,每一个人,破坏得从内部着手,假意答应,慢慢调治他们。   我露出微笑,“合理而公道,矛尖,洛恩王国可以考虑答应。”   看来这同盟要达成,还真不容易。 第74章 夜宴堡   “纷争毫无意义,你们为那些贵人血洒疆场,妻子儿女却饱受他们的欺凌。   你们毫不抱怨,没有悔恨,乃是捍卫家园的忠勇之士,可他们觉得你们的付出和牺牲,是理所应当!   纷争毫无意义,我们刀剑相击,我们苦命一生,我们同病相怜!   奴隶们,摒弃你们浅薄而懦弱的主人,洛恩王国向你们敞开大门!   我们高贵而慈悲的君主汇集了十万雄师,只是因为对你们生命的垂怜,才没有发起最后的攻击!   红王已经将你们所在的废墟,命名为夜宴堡,她希冀与你们共享欢乐,而不是留下苦痛,   奴隶们,你们嗅到空气中的香味了吗?!那是肉汤和白面的味道,奔向自由,每个人都会有土地和家庭,不用再去忍受鞭笞与憎恨!来吧!”   “这种喊话有用吗?”我身边的马背上,正是凯旋归营的红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从表情上看,他对眼前的一幕颇有兴趣,不过从语气上看,好奇中疑惑潜藏。   “有用,”我遥遥而望,远处就是洛伊拿的废墟恩·达那,残柱和断壁隐藏在尖刺路障之后,一面人面狮身兽的大旗有气无力地飘扬在那座残垣的上空。   “跑啊!!!”   齐齐的一声喊叫发出,十几个虎袍兵从路障栅栏及遗址后头跳出来,跑向我们这边,他们中有些人中了自己战友的弓箭,另外一些人被盾牌及时保护住,喜极而泣。   “这是帮废墟里的困兽,你不能激发他们拼死一搏的决心,”我看着说道,然后马鞭一指篝火上的大坩埚,   “加上热汤,”   再一指一个露天的烤炉,   “以及面包的味道,他们会无比眷恋生命的美好。”   “但愿我们的存粮受得住你的慷慨,”他嘟囔,“愿你仁慈的名声广播四方。”   “我没多少时间,也经不住太大的人员伤亡,”我回复,“所以就只好砸钱了,侏儒,你有更好的法子吗?”   “安插一些内奸如何?”   “多内尔正在着手进行,我猜首相是可以随时过问的。”   “他挺不赖,”他耸了耸肩,懒惰地把这个建议抛到了九霄云外,他又认真看了我一眼,接着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没有沉浸其中,也没有战战兢兢,是君主的样子。”   啥意思?   啊,我懂了,这些士兵的喊话里,包含了对我崇拜的成分,从而将我褒扬得像是天神下凡,圣人在世,千古第一贤明。   不知道我老了以后是不是也该自命为十全老人?得了吧,这话说的,连这点鸡皮疙瘩都受不了我当什么国王?   我嗤笑一声,指着远处正在盾牌后喊话的士兵:“你觉得这番话就能让我飘?”   “吹捧似酒,醉者溺死,”他刺耳地回复道“如果听多了谄媚之言,不管是多警醒的爵士,都会逐渐把夸大其词的赞美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形容。”   “吹捧似酒,醉者溺死”。   这段话来自于传奇的御林铁卫“镜盾”萨文,是他的临终遗言。   彼时,年轻时曾经击败十三英尺高巨人的萨文爵士已经年老体衰,旧疾发作,人人都看得出命不久矣。他死前将这句话说给了来探望的王子伊耿,当时未来即将继位的伊耿四世。   伊耿四世被怀疑毒害了他是自己的父亲,“仲裁者”韦赛里斯二世,萨文爵士的死亡被私下认为是同一场阴谋。   他当然没有听一个老朽白袍的陈腐之辞,在位期间,这位伊耿四世被称为“庸王”,号称是坦格利安家族甚至七国史上最愚蠢的国王之一,留下了无数个被合法化的私生子,为后来的“黑火叛乱”埋下祸根。   为什么这个“庸王”会是“庸王”?按照学城留下的记录来看,当时铁王座上的伊耿第四,还真是被周围人奉承成了一个傻子。   “你是想说,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是红王的醒酒茶?”我白了这个小恶魔一眼,“你放心,身为还算年轻的姑娘,我应付谄媚的经验比你想的要丰富得多。”   “这也不错,如果我自个儿没喝飘了的话。是啊,第一美人嘛,而我只是个小怪胎。”他自怨自艾,“在嫉妒的苦海里幽怨地看着你。”   “我这话是这意思吗?”我挑眉看着他装模作样,“你这个丑柠檬。”   “我这是在追捧你,大姐大。”   是是是,你说得对,无形中拍我马屁夸我美丽,我好高兴哦。   “谢了谢了,”我继续看向骚动中的洛伊拿废墟,“来说说看你这趟的收获,我记得要求过,要尽量破坏那座城市,然后带走能带走的一切来着。”   “是的,”他面色严肃,正事上不打含糊,“可我们是国王、骑士以及高贵的侏儒,从一群贫民奴隶手里抢面粉既没什么收益,又会留下恶名,徒惹人厌。”   勉强可以接受这个想法,瓦利萨在洛恩军队和瓦兰提斯军队之间,如果让那帮瓦利萨人恨我,只不过是在资敌而已。   “好吧,对了,这里有一封信,”我示意卫兵递给提利昂那封函件,“关于你前久受到的刺杀。”   “我猜是我老姐干的,”他一面拆开,一面说道,在逐字逐句看过之后:“没错就是我老姐干的。”   “你咋一点惊喜的表情都没有?”   “她就喜欢这一套,”提利昂再度将信折叠起来,递给卫兵,“艳冠君临的瑟曦连吃饭都要有个刺客帮着剔牙,您还跟那个太监有联系?”   我没否认,“瓦里斯左右逢源,对我们有用。”   “他是个奶油蛋糕,奶油甜腻,下头的糕点里充满了剧毒,小心。”   “我离这块蛋糕还远着呢,吃不上,”我宛然而叹,“倒是近处有两个毒物甚烦我心。”   “近处?你是说贾科卡奥和赛荷鲁那群叛逆的虎袍?”   “没错。”   我们谈论了一阵子关于这两群各有异梦的潜在盟友,拿定了几个小主意。   “我的荣光与威严,”提利昂最终拿出了一副比之前还要严肃的表情,“战争已经越来越烈,我到现在已经遭遇过好几起刺杀了,我猜你比起我来说只多不少。”   我一听就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劝我留后?”   “对啊,没有你遮风挡雨,我这个丑陋的小怪物可能会在一大早就被生吞活剥,”他浅蓝色的双眸中是好不遮掩的诚恳,“人们不会在我面前显露对我的嫉妒和恨意,因为怕我报复,同样也不会太过表现对王室的关心,他们在看,在谋划,如果你迟迟无后,就代表称王之事,人人皆可为之,会有人蠢蠢欲动。”   行房?   我心里莫名的一股烦躁升起。   先等等。   等我把那个,那个从人面狮身兵团,向瓦兰提斯主力报信的宰了再说。   小恶魔就此告退,他拉住缰绳,调转马头,心里一片坦然。   他想起了那天泰温对自己的劝诱,还有自己利欲熏心的动摇。   不过,现实如此残酷,就连奔赴偷袭一座不用攻打城墙的城市,他提利昂也费尽心力,两腿的内侧被磨得一片紫青,侏儒的幻想能持续太久?   得了吧。   一个丑陋畸形的小怪物,谈不上让位高权重的美人迷上自己,他只要当好提利昂·兰尼斯特,追求那些自己愿意,也适合自己追求的东西。   其他的,顺其自然就是了。   不谈提利昂内心的变迁。   我看了一眼他的背影,心脏树告诉我,这个人比我想要的还要赤诚。   他提出的,对付赛荷鲁和贾科卡奥的主意也挺不错!   “你会和他产生孕育者与种子的感情吗?“迷宫营造者突兀地问道。   什么叫孕育者与种子的感情,爱情?我看了眼手上那枚刻着眼珠的铜戒。   “不,但是照我的个性,对待这个人,可能要比对我的爱人还要好上一万倍。”   “对了,‘真香’是什么?”   “别揣测我的思想,也别问!”我直截了当地让它闭嘴。 第75章 瓦拉特拉镇   贾科卡奥的卡拉萨以及赛荷鲁虎袍叛军,这是两个我必须拉拢住的麻烦。   要完美地处理与他们的关系,可不是凭着我和提利昂一番头脑风暴就能解决的。   在又一次商议之后,我和我的宫廷大臣勉强有了一个可能行之有效的计划,此时夜色深沉,其他人的睡觉时间。   可对我而言,与入睡相比,关心一下敌人的动向,恐怕更有必要。   我没办法安插其他内奸进敌人的大营,所以,莫波非常非常受到我的重视。   我闭上眼睛,意识飞向南方。   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和他的卫队此时已经逃回了自己的大本营,瓦利萨南方的瓦拉特拉镇。   这座城镇人口约在两万左右,瓦兰提斯的十五万人大军分为了前中后三个营地,杰奥里斯本人住在中营附近,也就是瓦拉特拉镇里。   他可忍受不来前后两个营的辛苦,那两个营盘都扎在野外,镇子里挤不下。   睁开眼时,我看到那个虎袍军官赫拉卡达正一眨不眨地盯着莫波的脸,牙齿撕扯着一只羊腿,就好像这副烂鼻子坏耳朵没嘴唇的尊容能够下饭。   “你迟到了。”赫拉卡达抹了抹嘴角的油渍,“主人在等你。”   “他来了挺久。”心脏树告诉我,“一直在等你。”我没法一心二用,所以一直让那个神庙堡垒深处的心脏树帮我关注莫波周遭的情形,如果事有紧急,可以提前准备。   我活动了一下四肢,稍微适应这具肉偶的状况,还行,不是特别饿。   这些天我每晚都用莫波的躯壳关注北边的情况,不过效果不大,虽然立了功但是我依旧是个可疑人等。   更何况很难见到那个执政官杰奥里斯,毕竟比起享乐、秘议以及军务来说,和一个死灵师会面算不上什么大事,也给不了什么快活。   在用亚麻布带绑好,穿上一身虎袍的军服之后——“带路,虎袍。”我用莫波的嘴巴开口说道。   他们每次都要搜身,并且要求我的肉偶静止时赤裸全身,防范得挺严。   “你每天都在晚上出现?”他当先领头,我跟在后头,这位赫拉卡达有些好奇我这具活尸。   至于他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活尸对阳光有一种本能的厌恶,正好我本人白天也忙得很,所以都是深夜。   不过我可不用这么回应他。   “我之所以总在夜间出没,是因为常人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如果我不想显得特殊,引起怀疑,从而让拉赫洛神庙注意到我,那我最好与常人保持一致,日间出门讨活计,夜间为您的主人服务。”   别忘了,在瓦兰提斯人面前,我没有傻到自称莱雅拉或者什么神秘巫师,而是给了一个确凿并且姑且可以信任,却永远也查不到的身份:住在瓦兰提斯东城,亚夏的死灵师奎利。   而在瓦兰提斯,拉赫洛的信徒众多,而死灵术显然不是什么善良的魔法,怎么看,死灵师和红袍僧都不是一路人,因此,拿瞒着他们这个理由当做遮掩,还是挺合适的。   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在瓦拉特拉镇里的别墅金碧辉煌,我怀疑他在瓦兰提斯所有的城镇里都有产业,这座别墅中的议事厅比红王的营帐奢侈出百倍不止。   说起来,我好像都没怎么享受过?   唉,心中留下一滴穷人的眼泪。   两座来自仪地的白象玉雕守护着大门,我操控着莫波跟随赫拉卡因走进,眼前的红毯之上,议事厅里的执政官正双手撑着面前的地图桌,沉默不语。   在他的前方有三个跪倒在地的军官,服饰看起来要比我手下的乡巴佬领主富贵得多,这三位是那十五万人三个兵团的头领,只是奴隶,生活却胜过七国绝大部分的自由人。   顺道说一嘴,那个地图桌上的平原用的是青铜,山河、大海、林木和城镇分别用宝石及金银来体现,横跨洛恩河下游三角洲的瓦兰提斯闪闪发亮,异常显眼。   听到脚步声,四个人正中的杰奥里斯抬起头来,朝赫拉卡达点了点下巴。   “这里有纸和笔,我问,你写回答。”赫拉卡达吩咐。   理所当然,一个低贱的死灵师哪配得上和执政官直接对话?何况莫波这个嗓子声音很难听。   我弓腰接过纸笔,不敢开口污染“驯马者”杰奥里斯·齐赫达那双娇贵的耳朵,自顾自地坐下,抬头看了眼跪在地上的那三位。   他们在商议未来的部署,正好让我认识一下,这十五万人的能耐。   这些天我已经打听到了三个兵团的情况:   前营的贝勒里斯死神兵团,拥有数目仅次于白狮骑兵的骑手。   中营的瓦勒卢阿银盔兵团,重步兵数量最多。   以及吉列多安蝎尾羊兵团,他们喜欢使用火油,拥有一支舰队,和能喷出火焰的战舰。   就和已经叛变的瓦莱多亚燃火蜥蜴兵团,还有被我的大军困在洛伊拿废墟恩·达那的瓦多达斯人面狮身兵团一样,这三个兵团都是以过去龙王家族的名称和纹章为称呼和旗帜。   据我这些天所知,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龙王家族一共有四十多个,而瓦兰提斯正好也一共有四十个兵团。正好可以用上他们的名号。   在过去的几百年前,每个兵团都有兵员一万,如今时过境迁,人口繁衍,如果不考虑后勤调动,民众舆论还有国家安定,每个兵团各自可以征召五万人。   所以,理论上,瓦兰提斯能够动员两百万大军。   当然,既然是理论上,那么就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毕竟任何一个成熟到快腐烂的国家都有重重的掣肘和无穷的麻烦。   估计如果真的全面动员,极限征召,瓦兰提斯大概会有五六十万人的大军,减去已经驻守各地,维持治安的守卫,能够腾出来征讨作战的军队约摸在三十万到四十万左右。   再减去东征奴隶湾的十万人,背叛的五万,还有被围困的五万,现在瓦兰提斯的那三十万到四十万还剩下一半多。   当然,由于一直没有胜利,而且虎袍都是奴隶,再加上拉赫洛神庙的煽动,瓦兰提斯这仗是越打人心越散,恐怕会响应征召的人数,将不断减少。   加上这些天,我已经证实了一个消息:瓦兰提斯城正在被波诺的卡拉萨攻击。   恐怕我面前的,就是瓦兰提斯人最后的一支主力军队了。   “告诉他,他已经立下功劳,告诉我他的位置和具体身份,我可以给与他赏赐。”杰奥里斯开口。   我想起了那天夜里被波隆袭击时杰奥里斯的那副德行。   这还执政官?笑死个人。   “如今正是动乱的年头,不管是金钱还是地位都难以保证,”我用莫波的手写道,啊对了,还记得吗?我那手字难看得可以。   这个难看不止是指写维斯特洛字母,瓦雷利亚字母也是一个尿性。   “鄙人已经逃向了橙色海岸,只希望一切结束之后能够侍奉齐赫达家族。”   如果真的是呆在瓦兰提斯的死灵师,很可能会这么想。   赫拉卡达拿起了我写过的纸张,为难地看了眼自己的主人,盯着我一脸责备。   你是我师傅吗?妈耶,逃离了学士的课程那么多年,为什么在一个异国他乡我还要因为这档子事被责备!   好无辜。   字难看,声音也难听,怪我咯?   最终,赫拉卡达请求把我的话念给他的主人听,杰奥里斯还奇怪为啥哩,结果他一看我写的东西——   “念!”   顺利解决这个难题。   “忠心可嘉,”他瞧了跪着的三个兵团长一眼,“那你觉得自己可以做什么?”   做什么?   “幕僚?顾问?”他设想了一下。   不!   我不想交谈太多,应该避免成为他的幕僚!   如今执政官杰奥里斯身为十五万大军之首,如果给他参赞,迟早要就北方的形势提出意见,我不可能真的去针对自己,也要尽量避免露出马脚,所以还是免了吧。   “我可以利用死灵术,替您揪出您的敌人。”我逐渐暴露自己的意图,下笔如飞,“避免暗中的刀子。”   在执政官卫队的言谈之中,我已经了解到虎爪刺客绝非杰奥里斯的自己人,他们是另外一位执政官,帕拉奇罗·瓦勒罗斯的麾下。   这些执政官会是铁板一块吗?不可能。   情报,是我的短板,也正是杰奥里斯本人的短板!   “你要贴身保护?”他问。   “这会是无上的荣耀,可是您的执政官卫队忠心耿耿,”我在纸上答复,“我想,先行巡守三个营地会是个更好的主意。”   “我有虎爪刺客,”他思忖,“恐怕。”   “我可以和他们相互监督,如果虎爪刺客有什么别的意图,您可以及时得知。”   我这是在暗示。   虎爪毕竟不是自己人,小心被你的执政官同僚下毒手,杰奥里斯阁下。   “可以,赫拉卡达,去帮他,找一个合适的职位,让他做他想做的事,此后你负责和他联系。”   杰奥里斯花了十分钟把我的事儿搞定,然后继续应付他跪在地上的兵团长们。   在我告退时,我听到他们在议论关于瓦兰提斯的战况,听起来似乎还守得住?   不知道那里又发生了什么。   【瓦兰提斯】   拉赫洛神庙,瓦兰提斯最宏伟的建筑之一,门前的红心圣焰终年不息,此刻不是祷告的时候,交谈声响彻空荡的殿堂。   “你是否确定你的选择?这是在冒险,冒着很大的风险,阁下。”   每一次说话时,唇边的圣火刺青都在荡漾,就像是火焰在他的脸上燃烧,   这位正是来自红神庙的高阶祭司,本内罗,他正在和眼前这个比他高出两个头的壮汉交谈。   壮汉似又思虑了起来,本内罗不着痕迹地看了眼角落阴影里的红袍女僧达夏,心里有那么一点点不耐烦。   这个达夏来自科霍尔,领导了一场失败的暴动之后仓皇出逃,她又在匕首湖面对了如今那个红王,莱雅拉·波顿,然后遭受了第二场失败。   这个女人时不时会和另外一个高阶牧师泰米尔窃窃私语,本内罗怀疑她和来自里斯的泰米尔,另外一个败在莱雅拉手上的高阶牧师,可能会有什么图谋?   在之前的相会中,二人分别要求过本内罗,将北方那个莱雅拉·波顿当做首要的敌人来处理,理由是莱雅拉乃红袍女梅丽珊卓预视里的寒神先锋,除之而后快。   可是本内罗知道,这二位不过是睚眦必报而已。   至于梅丽珊卓的预视?那位红袍女巫确实高深强大,可是预言与预见本身,乃是拉赫洛的礼物,神明的意旨不可揣测,阐释预言产生谬误的可能性一点都不小。   所以,仅仅依照粗暴的解释,就盲目地给自己竖立敌人,实在是毫无必要。   相比莱雅拉是个“寒神先锋”这种虚无缥缈的猜测,本内罗倒是觉得,依照那位红王与丹妮莉丝的关系,以及虽然崇拜七神却从不针对信仰进行迫害的作风,与她和平共处,更能给光之王的神庙带来好处。   故而,他没有同意达夏和泰米尔的提议,这或许会让这二位同袍心生怨怼。   不过本内罗可无心关注这类细枝末节,眼前的大事才是最要紧的。   “那群马贼的每一次杀戮和烧掠都需要数年的光阴来进行恢复重建,”   站在本内罗面前的,正是执政官帕拉奇罗·瓦勒罗斯的儿子,“笑猴”诺索伊斯的兄长,“雄猪”格内佩罗。   目前他是组织瓦兰提斯城防务的指挥者。   这位大汉继续说道,“我们不能等待,必须主动出击,瓦兰提斯敌人无数,我们根本耗不起。”   很好,这个年轻人就如本内罗所想的一样热血澎湃。   瓦兰提斯高阶牧师红袍下的十个指头相互交握,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正如吾主的启示,格内佩罗阁下,我很期待。”   “雄猪”格内佩罗的粗眉皱了起来,大概是因为这次反击应该只有他本人知道,可是本内罗的笑容里却流露出了几分早已知情的意味。   “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本内罗在心里说道,虎袍兵中有大半都会在拂晓时分念诵光之王的名号,在夜里的军营中,点起冲天圣火,照耀自己的心灵,不再迷茫。   时候到了。   “格内佩罗阁下,吾主说——”本内罗优哉游哉,耐心十足地解释,“开战吧。” 第76章 和平的花田   天蓝无垠,日光和煦地柔抚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灰褐色的灌木丛,随着风的方向向南摇摆弓腰,整齐划一。   我远眺灰色的原野:“遗憾,这里种的是薰衣草,夏天时一望过去,恰如紫海铺地。”   “这就是这片地方为什么会叫紫原的原因?”亚里安驱马来到我身边。   我们都没有穿着铠甲,而是常服打扮,这是我事先嘱咐过的,深棕色的斗篷,红色的羊毛裙子,还有项链和戒指,我感觉对于红王而言,这装扮有些朴素?   朴素就朴素吧,衣着太繁复不好脱。   周围都是卫兵,我以打猎的名义出行,可实际上,我并不是来打猎的。   “对啊,”我笑容里有一丝讥讽,“不让奴隶种田,反而去种花。”   “瓦兰提斯人喜欢香水,有不少的薰衣草花田,”亚里安·青枝替自己血脉上的半个同乡解释道,“在平民中间,这种平价香料很受欢迎。”   啧啧,平民中间。   反正路有饿殍,那些光荣的瓦兰提斯公民也见不到就对了。   啊,没什么景色,来闲逛之前,我应该问问的。   我回头看了一眼准备好的野餐、蜡烛和帐篷,以及其他不可言说的,添加情趣的东西。   季节不对就很无奈了。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和这位名义上的丈夫完成一下女王该完成的义务来着。   一想到冬日野外有多单调,我就感觉一阵无聊,这个时代本来就缺乏娱乐,性、酒、音乐,个别地方再加上戏剧,就这些,在军营里选择更少,吟游诗人那几首小曲儿我都听腻了。   原本比起酩酊大醉或者抱男就睡来说,踏青游猎算是个不错的休闲,可是看看眼前,漫长的冬天,都要陪着暗淡的植被渡过,姹紫嫣红恐怕少见。   罢了,先尬聊吧,我收拾自己的心情。   “亚里安,”我露出一个属于君主却非爱人的微笑,“和无垢者相处得怎么样?”   “荣光,”他看起来很诚恳地交代:“我喜欢他们,永不背叛,永不言退。”   这也是为什么我放心你来掌控的原因,亚里安·青枝,那三千无垢者的主人是我。   啧,说好的约会呢?   我闭上眼睛,沉浸在冬季凄凉冷清的凋花之海里,操纵两具身体,处理各类国家大事,让我身心俱疲。   说好的约会呢?我是不是连放纵自己都不会了?   “我听说,贾科卡奥很棘手?”这时候,身边的男人还在问我国事,就好像我们除了公务别的没得谈一样。   “是的,我们打算——慢慢处理。”我敷衍道。   “让我来吧。”   我睁开眼睛,音调有些高:“你?你不是多斯拉克人,杀了他也无济于事。”   亚里安陈述自己的想法:   “我要和他来一场决斗,在合适的时候,然后,将他的卡拉萨献给你作为礼物。”   又找到一个建立功业的机会了?   摸不透这家伙的想法。   我不禁盯着亚里安的脸瞧,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最近这一阵子,他似乎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这时候——   “这儿有事。”心脏树的声音突然响起。   “什么事?”   “你最好自己来看,我难以理解,无法理解,同类才能理解。”   是是是,你是迷宫营造者,和我不是一类东西。   如它所愿,“我躺一会儿,考虑一下,你们放好哨。”   莫波那头——   这意思该不会是…   没跑了,绝对没跑了!   我猛地睁开眼,“回营!马车跟在最后,其他人跟我快马加鞭!”   营地里一如既往地喧嚣脏乱,我掀开帘帐时,瞧见坐在那品酒批文的红王之手。   他还没开口,一道在路上想好的军令,就从我嘴里一溜烟儿地蹦了出来:“所有军官的休假结束,不许外出,   将虎袍降兵另行安置,找一个好一点的理由,   命令贝里爵士收缩洛伊拿废墟周围的防线,提高警惕,   命令亨得利爵士的河防队密切注意赛荷鲁镇的动向,保持警戒!”   提利昂呆住了,手上的羽毛笔在往下滴墨。   这个小恶魔聪明极了,一点就透:“拉赫洛的信徒出事了?”   “瓦兰提斯的天气变了,提利昂。”   恐怕在将来,我们将不再面对瓦兰提斯公民,那群腐烂的陈尸,我们的敌人会是一群疯狂、残忍,并且极有煽动性的邪徒败类。   侏儒不明就以地站起身,收拾手上的东西,   “那,营地里的之前的降兵…”   我把马鞭一抛,“调离岗位,送去种田挖矿,有功的可以监工之类,你走的时候,召多内尔和米歇尔爵士过来,”接着转朝自己的侍女,“西佛,着甲!”   在我交代完米歇尔爵士之后,骑兵开拔,然后,我的情报大臣姗姗来迟。   “云雀”多内尔在之前,大概躺在了哪个军伎怀里,到的时候胸膛敞露,一脸懈怠,一身酒气:“娇花儿,你——”   “所有人出去,”我的面色吓了他一大跳,大概让他清醒了些许,   “我的剥皮卫兵里,有几个人信奉光之王?统统告诉我,立刻!”   【瓦拉特拉镇】   “你在这?你说你只是晚上出来。”声音响在后头,让静立路上的肉偶回首,赫拉卡达眼前这具“亚夏的奎利”的活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   莫波以缓慢稳定的声音开口,“我,在练习,分心操纵,尽职,为了,杰奥里斯,齐赫达,执政官。”   心脏树、诸灵之眠,迷宫营造者的意识集合体,或者说神庙堡垒深处的真神,它们与莱雅拉达成了交易。   现在代替莱雅拉掌控莫波,正是交易的一部分。   迷宫营造者有些不熟悉人类的身躯,与他们过去的肉体比起来,这身子实在是太原始,太过于不一样,他尽量用莫波的舌头吐露瓦雷利亚语。   要知道,过去迷宫营造者还是一群生物时,都是以吐出和接收各种颜色的烟雾来相互交流的,声带?从来就没存在过。   心脏树掌控下的莫波,再度看了一遍纸条上熟悉的印记。   原本,莱雅拉之前操纵莫波时,是为了先行解决从北边恩·达那过来的信使,   依照莱雅拉的命令,为了了解情报,莫波在巡逻时,会暗杀几个信使,试图一窥瓦兰提斯人的传令和邮递习惯。   却不想,缴获来了后营和中营之间的通信。   一张白纸上,只有一个图案:   圣焰红心!   莫波将纸条揉碎,吃了下去,双眼无神地凝望着眼前一头雾水的虎袍军官。   圣焰红心。   拉赫洛的圣徽。   这代表着什么?它们不清楚,不过,迷宫营造者之前觉得这或许会有一些问题,所以让莱雅拉自己来看看,要怎么处置。   莱雅拉·波顿在莫波躯体上逗留的时间不长,很快就离开,然后交代了迷宫营造者下一步要做的事。   依照她的吩咐,莫波向赫拉卡达开口:“我,有事,求见,执政官阁下。”   【瓦兰提斯】   这会儿,正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曙光就在不远处,或许会在下一刻普照大地。   手持火把的士兵们列队身后,“雄猪”格内佩罗·瓦勒罗斯站在军队的前方,阴沉地看着高台上的演说者,那个高阶牧师本内罗,他不知道自己拉上红神庙的想法到底是对是错。   不过,如今士气低迷,唯有信仰能够让那帮虎袍奴隶振奋自己的最后一分心力,所以,“雄猪”无从选择。   “我们曾经在黎明和黄昏时,向吾主祷告过无数次,乞求仁义和慈悲,乞求对世人的博爱,   但是今天不同,此乃约定之日,   光之王许诺之日!”他张开怀抱,   “来吧!拉赫洛!火焰,太阳和一切光芒!为这祈祷而来,为这呼唤而来!我,侍奉拉赫洛之奴,召唤圣火助我一臂之力,拉赫洛,开战吧!”   下头的虎袍兵和信徒们有些疑惑的互相对视,格内佩罗也一样一头雾水。   这一句祷告词,好像不是光之王的风格?   不过,听起来很符合之后的行动,格内佩罗因此没有起什么疑心。   就在这黎明时分,当多斯拉克人彻夜狂欢之后陷入沉眠时,瓦兰提斯的虎袍军将会发起一波反击!   高阶牧师本内罗在高台上朝他招手,格内佩罗没有怀疑什么,径直登上红色的砖石阶梯,朝本内罗走去。   “来吧!拉赫洛!火焰,太阳和一切光芒!为这祈祷而来,为这呼唤而来!我,侍奉拉赫洛之奴,召唤圣火助我一臂之力,拉赫洛,开战吧!”当他行进时,其他红袍僧没张开双手朝向东方,开始复述同一句祷告。   他终于登上了最后一层台阶,来到了本内罗面前。   火光有些昏暗,格内佩罗看不清这位高阶牧师的脸,他感觉到本内罗抬起右臂,向他伸出了一根食指。   “过来,阁下。”本内罗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其表情隐藏在阴影和纹身下,让格内佩罗看不真切。   大概是要给他祝福?格内佩罗·瓦勒罗斯猜想,他尽量排除心底想要逃避的恐慌,迎面走了过去。   终于——   本内罗的食指点在了格内佩罗的额头上。   就在同时,红袍僧声音激昂,台下的虎袍士兵也开始低声复述这一句祷告,听起来就像是细雨在低声倾诉:   “来吧!拉赫洛!火焰,太阳和一切光芒!为这祈祷而来,为这呼唤而来!我,侍奉拉赫洛之奴,召唤圣火助我一臂之力,拉赫洛,开战吧!”   格内佩罗更疑惑了。   突然!   炽热自他脚底升起,几乎在一瞬间就转化为剧烈的灼痛,“雄猪”下意识地低头看去。   “啊啊啊!!!”来自他的声音在同一时间从肥厚的双唇里迸发。   “来吧!拉赫洛!火焰,太阳和一切光芒!为这祈祷而来,为这呼唤而来!我,侍奉拉赫洛之奴,召唤圣火助我一臂之力,拉赫洛,开战吧!”数万人的声音开始慢慢振奋,他们仿佛目睹了奇迹!   “啊啊啊啊啊!!!”火焰在吞噬格内佩罗的脚,然后是小腿和大腿,而他却无法动弹。   “来吧!拉赫洛!火焰,太阳和一切光芒!为这祈祷而来,为这呼唤而来!我,侍奉拉赫洛之奴,召唤圣火助我一臂之力,拉赫洛,开战吧!”   声音越来越高!不管是台上的人还是台下的人,不管是红袍僧还是庶民奴隶,不管是圣火之手,还是虎袍士兵,都激动得满脸通红。   他想挣扎,可是自己动惮不得!“啊啊啊啊啊啊!!!”火焰席卷上格内佩罗的粗腰,舔舐他的胸膛,直扑上他的双眼!   “来吧!拉赫洛!火焰,太阳和一切光芒!为这祈祷而来,为这呼唤而来!我,侍奉拉赫洛之奴,召唤圣火助我一臂之力,拉赫洛,开战吧!”声浪澎湃,来自无数个看到了希望的嗓门,席卷过整个城市。   本内罗目睹着仪式完成,然后遥指城外波诺卡奥的卡拉萨,对他的大军高呼:“开战吧!!!”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还有一更 第77章 焚烧的黑墙(上)   一直以来,所有人都意识到了拉赫洛的信众迟早会是心腹大患。   可是,贵族、瓦兰提斯公民,大家争权夺利,你死我活,即便看到了隐患,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红袍僧们这一次举事恰逢其时,征召和物资征集让民怨沸腾,而瓦兰提斯的奴隶主们在战争中,将自己的无能和虚弱暴露无遗;而其他的势力,我、多斯拉克人都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丹妮莉丝距离太远,还无法染指瓦兰提斯的权力。   可以说,这次的突然出击很是时候。   “荣光,一位叫贝乐丝的女士求见。”   贝乐丝·奥瑟里斯,那个在烟雾巷和我遭遇过的丫头,如今代表群星就位教谋求与我的合作。   考虑到群星就位教的名声,我没有立刻答应,并且,不大想在公开场合见到她。   她来干什么?   我这会儿正在等待命令的结果,提利昂亲自去处理降兵的分流隔离和看管事宜,大帐里只有西佛一个。   这会儿,不得不停下自己的思考;恶,“就在这见她,让卫兵离远一点,保持距离,别来偷听。”   “世上最美的女王,”丝纱下的身段随着她的挪步跌宕起伏,魅力之音婉转动听,笑容绽放在发亮的深色皮肤上,一双眼睛是清澈的浅蓝色,“命运安排我今夜与你一会,好侍奉我漂亮强大的君主~”   表面烟视媚行,实际上风骚入骨,好一个小浪货。   “给我一个理由,好让我原谅你唐突而来的举动。”我直截了当。   她点了点下巴,皱起鼻子乍作思考的模样,“您对光之王的恐惧,这个小借口怎么样?”   我靠上椅背,盯着她,不为其媚态所动。   前世有一句话“最了解你的,是你的敌人。”   光之王的信徒最讨厌的敌人是谁?正是群星就位教,两个信仰之间冲突不断,相互监视。   “你知道那些红袍要做什么。”我确信无疑。   “我知道那些红袍想要做什么,”她肯定地重复,收起了轻佻,“我看到你的士兵在调动,防范圣焰红心,这个路子是对的,红王,   所有人都看得到,蔓延在虎袍军里的光之王信仰,所有人都看得到,那些红袍僧更喜欢奴隶和贫民信徒,而非高贵的瓦兰提斯公民。   他们想要一个属于拉赫洛的国家,最好是全世界都拜倒在光之王身下,为他们那个预言里的,救世主亚梭尔·亚亥,还有那场光明与黑暗的终极之战做准备。   可是,教门不知道那些拜火者会在何时何地发动他们的战争,也不知道他们想要的战争会有多剧烈,所以我没法告诉你,拉赫洛神庙想要做什么。”   光明与黑暗,多么朴素幼稚的善恶二元论。   “你们和他们是敌人,”我寻找着她话里的漏洞,“你们一定早有准备。”   “是对手,但绝非死敌,”贝乐丝更正,“我们确实有所准备,但是群星就位教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您的本事,能防范于未然,就我所知,你手下的虎袍和拉赫洛教徒还没表现出什么迹象。”   我之所以准备的早,是因为我的肉偶莫波,在瓦兰提斯十五万主力当中截获了光之王信徒相互联络的信号。   光凭一张画着圣焰红心的纸张,根本无法确定那帮红袍信众会有什么举动。   不过,莫波袭击过三个传令兵,每一个都带着那张纸,他到第三次这么干时看到了那张纸,感觉到不对,这才通知的我。   这就有些奇特了,不能排除用了遮掩字迹文句的秘法来写信,所以我才看不见圣焰红心之外的内容。   有没有可能,带着一张圣焰红心的纸,是瓦兰提斯传令兵的日常操作,护身符啥的?   不可能,我不是第一天和瓦兰提斯人开战,之前也杀过抓过不少虎袍传令官,其中不乏光之王的信徒,没这回事。   加上我在匕首湖和黄金原野都与红袍僧的军队打过仗,与其他城邦和国家比,我心里对这个信仰的防备是很重的。   话说回来,眼前的这位贝乐丝,她好像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她刚才说的那番话,包含的内容都是我已经知晓的,其实相当于什么信息都没给我。   她是在试探,我猜她看到我的举动感觉有些不安,从贝乐丝的角度来看,如果拉赫洛教徒有什么大动作,对群星就位教来说,肯定是必须立刻得知的消息。   而如果是我无端对某个信仰产生了敌意,那么贝乐丝就需要寻找其中的机会,或者,提前防备。   需不需要赶走她?   等等,我突然想起来,在去诺佛斯的路上,她出现在了我的梦里。   “你能不能联系到你在瓦兰提斯的教胞?”我问道,“就像是联系我一样?”   “那一次是在冒险,我不会再用那种危险的魔法,除非是和你~”她的脸上又浮现出了暧昧之色,似乎在暗示什么,“不过,我可以联系在瓦兰提斯的教友。”   我点了点头,“那你可以回去通知他们了,拉赫洛的信众将有大动作。”   她没有回应,而是盯着我的脸瞧,像是被我迷住了似的。   “我相信你,荣光。”她最终回答道,一丝不苟,郑重其事,“如果瓦兰提斯城里发生了什么,我会立刻来找你。”   那,现在就没什么说的了。   心脏树恰巧传来消息,杰奥里斯召见。   我必须确保这支军队不会整支陷入光之王之手,否则,大势将去。提前告诉那个无用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防备那群红袍僧搞事,就是必须的了!   【洛恩营地】   在安放好莫波之后,我开始陷入沉眠。   睡梦…男人…生了一个无法无天的熊孩子…神经衰弱顶着黑眼圈一头乱发的我…奸笑着围着篝火跳舞的红袍人…   “有事发生了。”   我突然被惊醒,是心脏树的声音。   什么事?   还有些许迷糊。   “怎么了?”我问。   “南方,那座横跨河流的城市,人类最多的地点,有事发生了,有个我很害怕的东西出现在那里。”   它在说什么鬼?   别烦我睡觉,神经刚刚松弛下来!我翻了个身,继续——   “荣光,荣光!”卫兵的声音。   现在正是黎明前,外头传来一阵喧嚣。   卫兵通知了我,是贝乐丝来访,我事先嘱咐过,她到来时,准允将我唤醒。   估计是瓦兰提斯那边出事了。   “有什么需要报告我的吗?”我当时正披上斗篷,这时候是一天最冷的时分。   贝乐丝告诉了我一个消息。   “他们告诉我,瓦兰提斯那边告诉我,拉赫洛的圣火,   活了。” 第78章 焚烧的黑墙(中)   “圣火活过来了,”我挑眉问,群星就位教的贝乐丝点了点头,“这是什么意思?”   “瓦兰提斯人打算进攻波诺的卡拉萨,”贝乐丝·奥瑟里斯解释道,“显然,红袍僧打算独揽全功,他们有一个歹毒的计划。”   “歹毒”,这个词儿自她嘴里说出挺讽刺,想想群星就位教糟糕的名声。   我掀开帘帐看了看外头,天边一片阴沉,夜幕依然,时间尚早,昨夜还算安静,没人闹事,所以没有急务要处置。   西佛揉了揉眼睛,傻乎乎地准备茶杯和茶壶。   我请贝乐丝就坐:   “告诉我一切,说详细点。”   贝乐丝组织着语言,热腾腾的烫茶流淌进杯子里,雾气回荡在我们之间。   “在前些日子里,波诺的卡拉萨进攻了瓦兰提斯城,杀光了城外的所有人,困顿于围城中的瓦兰提斯人派出了使者,向波诺卡奥乞求和平,这还是头一次,在瓦兰提斯城外,那帮自以为是的瓦兰提斯人,向外族人下跪——”   【瓦兰提斯外】   嗡嗡嗡,火光之下,一个牛头盯着黑暗的天空,腐臭的味道吸引了无数的飞蝇。   隐约的低声哭泣懦弱地响在远处,血水和泥巴搅合在一起,将整个营地涂抹得污浊无比。   啪!   赤裸的脚趾踏在牛头旁边,惊起了虫云,随足一踢,牛头翻滚,蝇虫炸然,四散飞开后,又聚回那个肮脏的死牛脑袋上。   波诺低头瞧了眼昨夜被杀吃的畜生,只剩下一个脑袋还在。   它味道还不错,头上长得角毫无意义,没能保护其性命,让它只能在风中朽烂,瞧瞧那一双无神的大眼睛,比波诺的马儿眼睛还大,有什么用?   这些吃草的生物里确实有壮实的,长着危险的长角和有力的蹄子,   可是他们只吃草,这决定了他们只配被食用,那些城墙里的人喜爱终日劳作,从泥土里刨取食物,就像眼前的牛和羊。   不论那些农人建起多伟大的城市,穿着多坚硬的铁衣,拥有多锐利的武器,他们依然是牛羊,永远摆脱不了被放养宰杀的命运。   身为牧民和猎手的多斯拉克人则不同,他们吃肉和奶,以骏马为伴,压榨牛羊为生,只要注意别将牛羊屠宰杀绝就好。   任何一个马人都看不起和牛羊一样吃植物的活法,注定地——   注定地·,多斯拉克人会在这些农民的背脊上永远作威作福。   【恩·达那外,洛恩营地】   早上挺凉,我的双手有些冷,不过手中的杯子挺热乎,握着蛮舒服。   “听起来他做的还不赖,”我评判道,“你了解波诺这个人吗?”   “我听说他憎恨,并且戒备一切外来事物,”她回忆道,“劫杀遇到的一切商人,哪怕是去圣城维斯·多斯拉克的,所以所有外国人都怕他,而且这个男人只穿皮革,杜绝钢铁、丝绸或者亚麻,只睡多斯拉克女子,只吃奶和肉。”   “他来自卓戈卡奥的卡拉萨?”   我记得,在壮年时就死去的卓戈一度在草海上声名远播,是最为咆哮武士们敬佩的卡奥。   “是的,在卓戈的血盟卫当中,波诺最凶狠,最野蛮,当时,卓戈病倒以后,波诺第一个离开,至少带走了一万人——”   【瓦兰提斯城】   新一天的第一束曙光照亮了远处,宿醉造成的头晕依旧有些困扰,不过波诺眼里已经不再有昨日的欢愉舒畅。   他遥望远处雄壮的高墙,那是名城瓦兰提斯的城廓,里头的男女战战兢兢,一面惊恐地注视着波诺的卡拉萨放马农田,折磨城外的同胞,一面暗中跪求马人的慈悲,允诺的贡品越来越丰厚。   波诺没有答应,却也没表现出自己对什么贡品兴趣缺缺。在他眼里,瓦兰提斯已经是沙滩上的咸鱼,命不久矣。甚至已经有瓦兰提斯人答应为他打开自家的城门,巴望着他来统治,就好像多斯拉克人喜欢住在城市里似的。   波诺本人在各大城邦都有产业,都是商人们讨好他而献上的,可他一次都没去过,武士与马群才是最坚固的屋顶与城墙,那些雕梁画栋在他看来,毫无意义。   多斯拉克人必须坚持自己凶猛的生活,绝对不要受到那些美丽而虚幻的诱惑勾引。   波诺想起了卓戈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当年,波诺还不过是卓戈卡奥的血盟卫,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将一个高贵的女孩献给了卓戈卡奥,那就是瓦雷利亚龙王之后,海那边铁王座的公主,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风暴降生”。   他娶了她,在他们的婚礼上,波诺见到了这位新任的卡丽熙,害羞,青涩,   但是无比漂亮,远胜波诺见过的一切女人和雕塑。   波诺不是没见过银发的贵女,却难以想象会有任何一个银发人拥有丹妮莉丝那样闪耀的长丝。   一开始时,波诺的吾血之血,草海上最强壮的卡奥卓戈,只是将丹妮莉丝当做了一个精巧的玩具。   可是之后,卓戈卡奥陷入了来自丹妮莉丝的情感陷阱,成为了她的奴隶。   她虚伪地劝说卓戈放过那帮羊人,违背了整个卡拉萨的利益,她和一个巫婆一起,让卓戈陷入了永远的沉睡。   这个恶毒的贱人。   尔后波诺果断离开了,卓戈的事业,甚至整个人都已经被他这个妻子给荒废,如果不是杀死那个卡丽熙会带来非议,波诺绝对会割断她的喉咙。   他会永远记得,永远记得不要相信一切来自农夫的巧言令色,   那群外表软弱的懦夫,利用虚无缥缈的艳丽掩盖真实的图谋,靠着谎言和诡计来生存,在奸诈这一品质上,他们的低劣不亚于毒蛇。   【恩·达那外,洛恩营地】   天边露出一丝白边,营地里喧嚣隐然。   “你很了解他?”我给贝乐丝续杯。   “谢谢,”她露出礼貌的笑靥,眨了眨眼,“这么厉害的雄性,很有关注的价值,他古铜色的肌肤闪闪发亮,拥有迷人的长睫毛和深邃的瞳孔,比你见过的所有马人都要帅气,并且,危险,但是这一次,他恐怕不会给别人带来危险,遭遇危险的,会是他自己。”   “拉赫洛。”我脑海里闪过热情而冷酷的圣焰红心纹章。   “拉赫洛,”贝乐丝叹道,“一个让人恐惧的神名,甚至比已知的所有死神还叫人害怕——”   【瓦兰提斯外】   嘟——喇——喇——   唢呐声吹响,波诺眯眼望去,他的血盟卫已经高呼起来,上马驰骋在整个营地里,通知四方。   拂晓的光线照亮了缓缓打开的青铜大门,一队一队手持长矛的虎袍兵鱼贯而出,口中呼喊着同一个单词,距离太远,波诺听不真切。   他们人人都拿着火把,无数的火花红艳艳地跳跃铺开,其中有一朵特别的明亮。   胆敢出门!?   最滑稽的是,居然人人都举着火把,是丢了盾牌还是武器,不怕马上的箭雨将他们洗刷?   波诺没看太久,很快,他的咆哮武士就组织了起来,发辫上的铃铛响彻天地,大地震动,他们与自己的马儿融为一体,飞跃空阔寂寥的冰冷大地。   近了,武士们趴伏在马背上,伸出手中的弯刀,冲驰带来的惯性将让这些刀刃无坚不摧,劈开一切!   不过…“吾血之血!你看!”   就和自己的血盟卫一样,波诺的瞳孔中映照出了一片红色的大海,那是无数个红袍士兵,无数把燃烧着的利刃。   这些突然发红的瓦兰提斯人拥簇着一团燃烧在苍穹下的火焰。   不,那不是火焰!   那是一个燃火的巨人,当先迎接多斯拉克人的冲锋!   那是什么妖法?!   波诺瞪大了眼睛,一股惧意自他心头升起。   那是——   骏马发出恐惧的嘶鸣,纷纷避开明火,可是火人誓不罢休,高高扬起了火焰中无法辨清五指的手掌!   碰!它猛力下挥!一条火鞭形成在空气中,将火巨人眼前的咆哮武士横扫一空!   “拉赫洛!!!”虎袍兵欢呼地大喊,血肉之躯毫不畏惧地怼上了冲锋中的骑兵。   波诺咬紧牙关,握稳手里的亚拉克弯刀,向燃火的人冲驰而去!   他的眼中一片激情的鲜红!   【恩·达那,洛恩营地】   “一个燃烧在火里的人,无所畏惧,誓将火焰洒遍敌军,”我重复着之前贝乐丝的形容,“好一件让敌人恐惧的武器。”   “不止,他们准备了很久,”贝乐丝握紧手里的茶杯,“您听说过勇气之酒吗?”   “由颠茄、血蝇幼虫、黑莲藕及其他秘方调制而成,无垢者的妙药,可以让身体感觉不到疼痛,一往无前。”我答复。   “是的,”贝乐丝颔首,“拉赫洛的信徒拿出了同样的东西,我怀疑他们能否搞到阿斯塔波人拥有的配方,不过毫无疑问,那些红袍僧给士兵喝下的饮料,与勇气之酒有同样的效果。”   无垢者是在奴隶湾的阿斯塔波训练的,如今那里几乎所有的“成品”无垢者,都已经被攻占过那座城市的“解放者”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带走。   既有火人振奋士气,又有勇气之酒让士兵悍不畏死,虎袍军枕戈待旦,而那帮多斯拉克人寻欢作乐了一夜,匆忙应敌。   结果会如何?我想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在瓦兰提斯那个高阶牧师本内罗,不会搞如此大的阵仗。   当太阳升起之后,恐怕波诺的卡拉萨就完了,与之同时,隐藏在市井和街巷的红神将如太阳本身一般,在瓦兰提斯冉冉升起。   “拉赫洛赢了,瓦兰提斯会属于他们。”   我心下低沉,这帮狂信徒要比那帮瓦兰提斯公民难对付的多。   “感谢你的提醒,群星就位教将尽量避免这一点,毕竟我们在骸骨山脉以西最大的据点,就在瓦兰提斯,”   贝乐丝双眼明亮,但是语气里依旧有些忧虑,“可是,我想拉赫洛的信徒不会只在一处发动自己的攻势,那十五万大军,还有赛荷鲁与恩·达那加起来的十万人,恐怕——”   “恐怕就看我了?”   “我承认之前的对话中,我和您都保留了一些想法,”她承诺,“不过,强敌在前,二十五万人的大军——”   “他们不会有二十五万大军,”我平静地放下茶杯,坦然而自信,“我保证,如果你想趁着我被两面夹击时提条件,贝乐丝亲爱的,该选另外一个时候。”   我想到了提利昂,想到了贾科的卡拉萨,或许是时候补个觉了?   毕竟莫波还在等待。   作者的话:还有一更,mua! 第79章 焚烧的黑墙(下)   贝乐丝离开了,我可不放心意识外出时,她在身边。   不过,我答应在营地里给她一个帐篷,大军即将移向恩·达那的北方,以更好地应对即将出现的局面。   现在,不管是洛伊拿废墟恩·达那里的人面狮身兵团,还是赛荷鲁的叛军,都不知道我已经洞悉了他们可能的突袭。   我不清楚那位高阶牧师本内罗蛰伏了多少年,苦心经营了多少年,才有今朝的一鸣惊人。   我不知道,这一场红袍之乱,是有多少势力参与?   现在来看,恐怕光之王的信众在之前,赛荷鲁镇那场对白狮骑兵长官赫拉卡因的刺杀时,就已经开始着手实施这场事变了。   那个瓦利萨的瓦帮,也未必没有拉赫洛的影子,甚至断链兄弟会也很可疑。   不,或许还要更久,从科霍尔的红袍暴乱开始,当时这帮红袍僧煽动奴隶和学徒,试图推翻黑山羊的雕像,掀起叛乱。   这是一个很宏大的计划,可能是为了配合那本五千年前亚夏古书上关于亚梭尔·亚亥将会重生的预言,而拟定的计划。   瓦兰提斯是最强大的城邦,拥有数不清的士兵,必须掌握,科霍尔的黑山羊是众所周知的邪神,必须被排除。   这一点从前世的原着就可见端倪:   拉赫洛的信仰在虎袍兵当中广泛传播,瓦兰提斯的高阶牧师本内罗认定丹妮莉丝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多斯拉克人的卡拉萨就如我所经历的一样,即将展开对瓦兰提斯国境的洗劫。   如果没有我,恐怕到时候有红袍僧和“卡丽熙”这个身份的相助,丹妮莉丝能够轻松获得强悍的马人,以及虔诚的虎袍的帮助,从而远征七国。而不是与电视剧里类似,带着可怜的一点兵马,要靠精锐的无垢者来当炮灰。   啧,简直就是天地都在帮她复辟坦格利安王室。   可惜出现了我,拥有一具肉偶莫波。   狡计奇谋最需要的是保密,拉赫洛的信徒策划已久的行动一经窥破,反制起来要比措手不及的状况容易得多。   我闭上眼睛,意识降临到了瓦拉特拉镇,接管了莫波的躯壳。   【瓦拉特拉镇】   莫波的双眼睁开,我看到自己已经被移动到了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的帐篷里,眼前是忧心忡忡的军官赫拉卡达,以及他的主人。   大家都没睡。   虽然执政官卫队已经被动员,取消了休假,可是他们一直没有采信我,总是心怀怀疑。   “你们确认过了吗?”我首先开问。   赫拉卡达蹙了蹙眉,估计是因为我的无礼,但是他没有计较:“我截住了四个传令兵,其中一个身上带着印了圣焰红心徽章的信纸,那个士兵自杀了。”   那就行,核证过就行。   “这是真的,”   赫拉卡达尚未开口,我已经说道,顾不得拿什么纸笔交谈了,为了取信于人,我用假身份居住在瓦兰提斯东城的死灵师“亚夏的奎利”,撒了一个小谎:   “瓦兰提斯城局势骤变,我住在东城,西城那边的神庙和拉赫洛信徒在大肆闹事,河对面的火焰哪怕是在我住所的门前,都十分显眼。”   局势很不妙,现在这十五万人就是一个火堆,随时会把我面前的执政官烧个一干二净。   “那,那我们该怎么办?”六神无主的模样,居然来自一军的领袖?我瞧着杰奥里斯这表情,心里有些胆寒。   这十五万人悬了。   真是心累,这个废物还要让身为敌人的我来帮忙挡火!   “您清楚军队里的信徒都有谁吗?”我按捺住怒气问道。   杰奥里斯也顾不上我直接开口了,“信徒?不知道,那是私事。”   噢哟,突如其来的人文关怀。   那是他妈的你的奴隶,奴隶还特么的私事?!牛比你释放他们啊!   这只懒狗。   “联络虎爪刺客,现在就开始布局,说不定虎爪知道哪些虎袍已经投入光之王的怀抱,”   虎爪对瓦兰提斯的忠诚应该可靠,他们的主人调教的太好了,恐怕那位刺客的主人执政官帕拉奇罗·瓦勒罗斯,雄猪的爹,根本容不得光之王在虎爪刺客里生事。   那么,为了避免触怒这帮刺客,好让自己显得无害,恐怕拉赫洛的信徒也会小心翼翼,不将自己的魔爪伸向帕拉奇罗执政官的逆鳞。   这是当下杰奥里斯不多的优势。   我语气如此不容置疑,就不像是在提建议,   “搞清楚信徒,尤其是有煽动性的光之王信徒是如何分布的,   同时命令你卫队里可靠的人,通知那三个兵团长,前后营恐怕有些来不及,中军的瓦勒卢阿银盔兵团一定要掌握住!   最好,现在就杀光前营,那个贝勒里斯死神兵团的所有战马,   如果后营的吉列多安蝎尾羊兵团造反,立刻引燃他们的火油和战船,   这样,哪怕最后被两面夹击,你依旧有机会活下来。”   对敌人的情报一点都不了解,这些就是当下杰奥里斯能做的所有事。   安抚虎袍兵?连谁是敌谁是友都搞不清楚,糊弄得住?派一个人去慰问,就会死一个人。   【恩·达那北,新的洛恩营地】   我睁开眼睛,呼唤贝乐丝,以知晓瓦兰提斯最新的情势。   “我在瓦兰提斯的朋友告诉我,虎袍军已经造反了,”贝乐丝很疲惫,口干舌燥,声音沙哑,她毫不见外地倒水一饮。   “造反了?”   “对,据说,出征大军血战得胜,让剩下的咆哮武士服输地割掉了长辫和上头的铃铛。”   群星就位教的漂亮女成员复述她听到的内容:   “可回师时,执政官与公民大会拒绝他们入内,要求他们缴械,并命令城里的虎袍守卫包围拉赫洛的神庙,   因为高阶牧师本内罗有杀害公民‘雄猪’格内佩罗·瓦勒罗斯的嫌疑。”   毫无疑问,当时瓦兰提斯主力肯定都被抽调集中,好一击建功,击溃多斯拉克人。   城里防御空虚,所有人都会为胜利而欢呼,谁管的上什么雄猪?   这时候秋后算账,那帮瓦兰提斯公民是犯傻吗?   肯定不会,再傻都不会,除非是被棕熊拍了脑袋。   “我不觉得瓦兰提斯人会蠢到这种地步。”我蹙眉,“这一定是阴谋。”这么做,可以让所有平民为光之王打抱不平,更好地煽动底层的虎袍兵。   “或许吧,”贝乐丝也说不准,“反正,我的朋友说,   现在,暴动已起,那帮平民和奴隶,推倒了黑墙,将他们见到的所有银发人,有瓦雷利亚血统的公民们,都关进了下水道,绝望的哭喊声延绵不绝,哪怕隔着洛恩河,在长桥的另外一边,都听得见。”   “关进下水道?”   “对,他们打算困死那帮贵族自由人,让他们永远见不到属于拉赫洛的阳光,哪怕死后也一样。” 第80章 漂木渡口   大营里气氛很紧张,所有人都知道大战将近,虽然没几个人知晓,战在何方。   “恩·达那里的人面狮身兵团有没有动静?”我敲着下巴问道。   “我们把消息送进去了,对方的兵团长召见了信使,但是,不知道他会怎么安排。”贝里爵士禀报,“考虑到这是一支孤军,我恐怕红袍僧会很容易说服他。”   “不管他们会如何,”我沉着道,“先安排全军集结警戒,穿着甲胄,武器放在身边,不要放松,不要随便走动,睡觉吃饭都要呆在位置上。”   这样会很累,一定会让人抱怨,可是,随时都会有情况发生。   贝里爵士领命而去,我低下头,看着手里刚刚写就的一页纸。   字迹挺难看。   我眼前的暗黄色草纸上列了一串要点,这些是本次拉赫洛教徒起义中需要关注的重心,依照与我的相关程度来排列:   第一,洛恩王国军队里接纳的虎袍降兵,极有可能混入了拉赫洛的死忠(提利昂处置)   第二,科霍尔和境内的拉赫洛信徒(已经经过多次打击,目前算是收编,去信各地进一步加强管制,但是不能违背信仰自由的原则)   第三,赛荷鲁镇里的叛军,洛伊拿废墟恩·达那的人面狮身兵团,谷穗码头与瓦利萨的拉赫洛教徒(缺乏管治能力,无法处理)   第四,瓦拉特拉镇瓦兰提斯十五万主力(已告知执政官杰奥里斯进行处理)   第五,瓦兰提斯城里的拉赫洛教徒(听天由命)   这些就是这一起光之王神庙举事中所有亟待处置的地方。   如果我事先不知情,被那帮红袍僧打了个措手不及的话,第一和第二这两点确实很要命,但是既然我现在已经知悉了他们有阴谋,那这两点大概就不成问题了。   现在,第三、第四和第五点,我很难解决,第四点还好,毕竟杰奥里斯·齐赫达的执政官地位放在那,还有虎爪刺客帮忙操心,但是第三和第五点就很麻烦,不管是被我抢了的瓦利萨还是困守恩·达那和赛荷鲁的虎袍,我和那群瓦兰提斯的公民都鞭长莫及。   或许该拉上群星就位教来解决?   “荣光,提利昂大人求见。”   应该是处理降兵的事儿。   “我们现在和过去的虎袍降兵加起来大概在四千人左右,我已经分成八个地段分别安置,这周围有什么矿洞吗,或许——”   “不用,”我立刻说出了早就想好的处置方案,“送他们去各个村落耕地,将土地分给他们,以七神的名义,啊别忘了,要说圣父是拉赫洛的化身。”   仗打到这份上,虽然比不了历史上那些最惨烈的战争,不过被抛荒的土地已经随处可见,我估计从赛荷鲁到瓦利萨这一段战场周边的人口至少下降了十分之一。   “如果——”   “如果后头有农夫跑来说地是他们的,那就让他们去法院裁判。”   心烦,明明虎袍降兵是不错的兵源来着,现在,因为光之王教徒搞事的关系,我消化这些战俘所需要的时间要拉长了。   先解决好当下的麻烦吧,如果大营里的降兵作乱,同时恩·达那的人面狮身兵团发起突袭的话,我这损失会很大,所以必须分批分流,安置去他方,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信徒只能蛰伏,提利昂做的没毛病。   我在之前列的那张纸上打了个勾,第一点不再是问题。   第二点问题不大,不止是我的总督和守卫们会盯着拉赫洛的教徒,之前科霍尔的红袍僧泰尔斯与我结伴搞定了黑山羊和铸煌家族,攫取了科霍尔的统治权,他在科霍尔的红神信徒中声望颇高,而且因为之前的一些事情,和南方的红袍牧师形同陌路。   再加上在洛恩王国境内影响力巨大的还有七神教会,所以,拉赫洛的信众翻不起什么大浪,等各地的报告就行了。   我继续在第二点“科霍尔和境内的拉赫洛信徒”上打了个勾。   第三点——   需要比较精细的手法来处理。   毕竟别说瓦拉特拉镇那十五万主力,我这四万多人连赛荷鲁加上恩·达那的十万人都摆不平,如果那十万人集结在一块的话——   不过,   我压根就不该同时扛这十万人,不是吗?   我可是提前得知了这些光之王子民要起事的消息。   就该各个击破!   【漂木渡口,赛荷鲁江南方五里格处,洛恩河边】   日上中天,照在荒草中侧卧的枯骨上,折断的骨头箭枝插在脊椎的缝隙里,寥落的尾羽因为轻风而微颤。   在过去,此处曾经是一个渡口,没有河礁暗石,水流和缓,是这附近过洛恩河最好的地点。多斯拉克人来的那天,赛荷鲁镇的大门紧闭,大群的奴隶和贫民阖家拖口,拥挤在这里,等待过河前往西岸安全的村庄。   如今,那些可怜人一个都不见,渡口只剩下满目的疮痍,血染的码头朽烂腐坏,起伏的大河边,茅草四散,麦粒掺杂在幼小的尸体上,焦黑的泥土墙壁内一片寂静。   好几个月的劫掠,让赛荷鲁江和洛恩河汇合这一段的东岸几乎变成了一片白地,贾科的卡拉萨扫荡过后,所有会喘气的东西都被带走,此地空余一片狼藉。   直到这一刻。   “嘿,嘿!嘿哟!”   圣焰红心与燃火蜥蜴的旗帜并排飘扬在桅杆的尖端,出现在河流之上。   “嘿,嘿!嘿哟!”   奴隶桨手喊着号子,整齐划一的细桨划动在水中,水下的乌龟和游鱼惊逃四散,大帆展开,来自北方的冷风送着巨舟劈开波浪。   这是一支瓦兰提斯舰队,上头的弩炮和武器均被拆下,以快速地运送士兵和物资。依照几个月前的计划,舰队该运输虎袍军北征洛恩王国,攻击伤心领的查约恩和拉鲁鲁江沿岸。   可是之后赛荷鲁镇的叛乱打乱了原先的安排,一整支虎袍军全造了反,战船连带着商船和农船都被扣押在港口里,随后这支叛军拒绝北上,按兵不动,与贾科的卡拉萨僵持,一直到昨天。   现在看来,不管是造反还是原地据守,全是拉赫洛的安排。   就在昨夜,红袍僧走出了神庙,与最虔诚的光之王子民一起,替他们的圣主,向所有的叛变士兵发出了感召。   现在,舰队动了,不过运输的作用没变,因为同时出征的还有赛荷鲁镇里的军队。他们的目标,正是已经到了南边瓦利萨附近的洛恩王国主力,舰队用不上。   依照指挥者的设想,最理想的情形下是将莱雅拉·波顿击败包围。   如果无法做到,起码的目标是汇合恩·达那的友军,割断这支红王的北方军队与其王国的联络。   依照本内罗的意思,莱雅拉既然会与丹妮莉丝达成同盟,那么逼迫那个红王及其党羽答应拉赫洛的条件就已足够。   不过,高阶牧师本内罗之下,还有不少的红袍僧人对那个“寒神先锋”充满了敌意,双方已经打过不少仗了,所以,事态的发展,未必如本内罗所想。   船队抵达,东岸的地平线上同时出现了旗帜和矛尖,一支军队有序的列队而来,完美地执行了行军计划。   光这一点就能看得出,驻扎在赛荷鲁镇里的瓦莱多亚燃火蜥蜴兵团和白狮骑兵,曾经是瓦兰提斯的常备精锐,齐赫达家族最引以为豪的武装。   在陆军的旗帜上,燃火蜥蜴旁同样纹着圣焰红心的标志,这群虎袍现在为拉赫洛而战。   杰奥里斯曾经与高阶牧师本内罗私下有议,他以纵容光之王的信仰在虎袍军中肆意传播为代价,换取了本内罗对他当选执政官的支持。   如今,杰奥里斯已然饱尝苦果,齐赫达家族失去了自己的力量,整支军队被拉赫洛神庙轻取入自己的囊中。   装备齐全的骑兵和步兵集结到了河边,瓦兰提斯舰队顺序开始在洛恩河的东西岸间开始忙碌,一切看起来都十分顺利。   【洛恩营地,恩·达那以北】   “遗憾,我想了那么多手段去拉拢赛荷鲁镇的虎袍叛军,”提利昂抑郁的坐在会议桌边,“那群老虎却被一团火给提前搞定了。”   谁能想得到拉赫洛的牧师会来这么一出呢?   “爱跌倒的孩子长大了会更聪明,这是一次教训,”我接口道,“至少还有贾科的卡拉萨可以拉拢。”   提利昂瘪了瘪嘴,一宿没睡让他的金发蔫蔫的,看起来就像是丑陋的小娃娃。   “不,恐怕我们得准备撤退,荣光,”提利昂突然坐起身子,“赛荷鲁镇就在我们的北边,只要跨河而来,他们会出现在我们的后头,让我们进退两难!”   “所以,他们的计划,是要偷偷摸摸过河,对吗?”一个愉悦的微笑在我脸上绽放,“前提是:偷偷摸摸。”   提利昂眨了眨眼。   “啊!”他惊叫道,“我懂了,这就是米歇尔爵士的差事儿。”   过河?   面对这样的敌人,在我前世有一句成语:半渡而击。   “荣光!”帐幕突然被掀开,吓了我和提利昂一跳,“贝里爵士求见,说是恩·达那生变!”   作者的话:还有一更,么么哒! 第81章 废墟,渡口与集镇(上)   数万个脚步川流不息,有的有序汇聚向各个方阵,有的杂乱轰吵地乱成一团。   “拉!”   巨大的油布被扯下,阳光洒在零件安静的细尘上,佩戴着圣焰红心的工人团士兵热火朝天地搬运和组装金属框架及木料。   当我走出大帐时,恰巧看到配重投石机在营地外拔地而起,投下了硕大的阴影,宛如一排绝境长城外的巨人。   士兵已经在集合的路上,观众是一大群随军商人和伎女,他们伸长了脖子瞧,相互之间窃窃私语,一副稀罕的模样。   在前世,这种大家伙是蒙古人攻城略地的利器,“回回炮”。我一直没攻坚,所以没启用过,现在,是时候玩这个了。   “先行用投石机轰击,射五个野火罐,瞄准他们的仓储地;集合各个方阵,枪盾、超长枪等等一字铺开;征召兵跟在后头,当打垮敌人的第一波防御后,让所有征召兵发动总攻;无垢者作为预备队,去吧。”贝里爵士领命而去。   我双眼眯起,以在正午强烈的光照下看清巨物的全貌,一共十五架,可以抛射出砸沉桨帆战船的大石或火油桶(如果有这个准头的话),或者一整头沉重的病牛,至于打垮土墙或者修筑不严密的石墙,大概也不在话下,砖墙就算了,那玩意儿得靠火炮。   这些东西,是我在去诺佛斯时,工人团花费了三个月,投入了一千个木匠、锯木工、铁匠和织绳匠,以及上百个工头制作的,由销子和麻绳组装,配重为木壳铅心,有两个绞盘和铁质的轴承,用猪油作为润滑。   其弹药则喊上了上百个石匠和采石匠来完成,要用牛车搬运。   “多美的东西,”提利昂也在张望,“我小时候幻想过,守城时搭上几个这种大家伙,狠狠地朝外头轰。”   “打击士气而已,实际作用有限,”我瞅了眼这个一脸兴奋的大头男孩,   不得不说,男人的快乐真是简单,   然后,我望向更远处,“你去指挥投石机吧。”   “好嘞,我去试试能不能把石头砸进红袍僧的嘴巴里。”   至于更远处的洛伊拿废墟恩·达那?   贝里爵士告诉我,从刚刚开始,里头就闹起了内讧,现在还可以看到黑烟一股飘上了天空。   如我所预料的,对面的兵团长并没有交出指挥权,选择忠于瓦兰提斯,而不是拉赫洛。   我猜那个兵团长做此决定的原因恐怕不是因为他有多忠心,说不定他有意投靠,结果被自己的士兵或者红袍僧断然拒绝了。   在公民面前,那些虎袍高层是狗,在基层的士兵面前,他们就是老虎,虎袍兵上层的将官对下层压榨得很狠,有什么惨绝人寰的事儿都不奇怪,除了少数性格温和的将领之外,恐怕拉赫洛无法接纳大部分的虎袍指挥官,否则下面的士兵得造反。   当步兵阵型完成之后——   呜——呜——呜——   祖传的北境号角呜咽,绵长的声音播向四面八方,光着膀子的工人在工头的指挥下整齐后退,拉动绞盘上的缆绳,连托带拽,十五架投石机的梁臂逐渐下弯,三四个汉子将石弹子抱上皮质的掷弹带,其中的五架投石机上放的是包铁的野火罐。   “放!”侏儒激情澎湃地大喊。   轰!   机器呻吟,长长的木臂一扇,十五个飞影扑向远处的恩·达那废墟,其中五个瞄向了对方的后勤仓库地,不过这年代这种投石机的准头,我不是很抱希望。   一个野火罐直接在空中爆裂,绿色的火花在太阳下绽放开来。   “多么美妙的一幕,”身后传来贝乐丝的声音,她来到我身边,“多么可怕的一幕。”   “我其实想保存实力,毕竟瓦兰提斯很大,”我喃喃道,“这次的教训实在太险恶了。”   【漂木渡口,赛荷鲁江南方五里格处,洛恩河边】   正午时,漂木渡口的虎袍兵正在有条不紊渡过洛恩河,除了喧嚣中的这六万兵马之外,看起来没有别的人?   白狮骑兵下了马,重步兵们也脱去了铠甲,大概是怕在渡河时翻船,游泳不得,轻步兵们也丢下了弓箭和标枪,帮着搬运粮食和其他物资。   船虽然够,但是挤不下,所以,他们依旧要分批去对岸,当第五批人和物出发时,已经有一万多人抵达。   一匹快马自远方而来,跑入了河边暂时的休息地,不一会儿之后,   嘟——喇——喇——   唢呐声吹响,燃火蜥蜴和白狮骑兵慌忙战备,原本秩序井然的气氛赫然被打破了。   动作很快,可是,根本来不及!   呜——   与唢呐声应和的是短促的牛号角声,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骑兵的身影。   贾科卡奥的卡拉萨,又回到了这片饱受他们劫掠的土地!这些贾科手下的男儿在之前和白狮骑兵的战斗里失去了胜利,以及长辫与铃铛。   此刻,在耀阳的见证下,他们将一战血耻!   仓促接战的长矛阵和白狮骑手根本拦不住三万多的咆哮武士,迅速被淹没在了铁蹄之下,河边很快就被一波波的骑兵冲锋搅和成了一团烂泥,舰船上的弓手与在岸上屠戮士兵的马人互相射击。   当这些船不得不离开时,防御已经崩溃,战败者的哭喊声已经冲彻云霄,无数个虎袍在骑兵的追杀下仓皇逃窜,等不及登船,没胆子作战,直接跳入了冬天的洛恩河。   西岸观战的士兵早已经停下了手中的活计,这些较早出发的虎袍兵心怀庆幸,幸好,当多斯拉克人袭击时,自己已经和战场隔了一条大河。   他们的心又揪成了一团,刚刚靠岸的那些船只已经全部出发,去挽救跳进河里的战友。   还没等这种死里逃生的解脱感消失在他们心里。   呜——呜——呜——   一支骑兵军,出现在了视野的尽头,燕尾旗上的剥皮人在风中飘扬,其主帅的黑旗上是雷德佛家族的红色城堡,其后跟着洛恩地各个家族的纹章。   他们在山坡顶上站立,沿着丘陵铺展。   莱雅拉的两千重装骑士和扈从,还有另外数千的北境枪骑兵和自由骑手。   身着罩袍或者马铠的神骏一字排开,形成数列,骑枪遥指惊呆的燃火蜥蜴兵团和没马骑的白狮骑兵,他们开始冲锋!   “洛恩万岁!”   “红王万岁!!!” 第82章 集镇,渡口与废墟(中)   【漂木渡口】   骑矛上的燕尾旗指向前方,蹄敲大地,咚隆作响。   “红王万岁!”   呐喊响在爵士的耳旁。   “女王堡万岁!!!”   这是第几次了?   第几次,自己高呼着新的名号,向敌人发起的冲锋?   一直以来,谷地或者红垒,艾林家族或者雷德佛家族,才是米歇尔效忠的主君。   就和他一样,   米歇尔·雷德佛很清楚,之所以这声战呼喊得最响,是因为大部分的骑士和维斯特洛人,都把家安在了那里,古老废墟娜萨星的旁边,属于莱雅拉的女王堡。   毋庸细品,“你的敌人拦住了道路,此时无需多想,米歇尔,因你利剑在手。”   那年仍是夏天,他还是个娃娃,父亲霍顿伯爵这样教育自己。   他还记得常春藤爬在砖红色的城墙上,他和多米尼克两个人站在霍顿的面前,当时多米尼克刚刚抵达,而他即将启程去做林恩·柯布瑞的侍从。   他和他是朋友,多米有一双温柔的灰雾瞳,长得瘦高结实,他本人要比多米矮一个头。   对,他和她有同一个姓氏,波顿。   而今红砖不再,眼前的是辽阔的赛荷鲁平原,虎袍正在组织长枪兵拦截,近在眼前。   用不着指挥,包裹在鲜亮格子战袍里的骑士当头,花花绿绿的各色罩袍随着马腿的踢动而摇摆起伏,九千余骑兵已经形成了几条线,将会分波次向燃火蜥蜴兵团发起冲击。   米歇尔手持红黑相间的骑枪位列第一排,骑兵盾上的勋章燕尾不断跳跃,头盔缝隙里的双眼因为强烈的光线而眯眼。   还好事先,大家就把马匹的眼珠给蒙上了,牲畜不用思考,只须随马缰而动。   不用看,马儿自然就不会害怕矛尖和火焰。   他曾经和多米尼克玩过这个游戏,两人蒙住眼睛,手持木剑,同在一个小房间里,比一比谁先打到谁,那些日子是如此深刻,因为身为幼子的米歇尔没多少朋友,他长于剑术,多米长于骑术,两人各有擅长,并技艺精湛,足以吸引对方朝彼此投来目光。   左手扯动马缰,训练有素的谷地战马开始缓缓加速,米歇尔现在一心一意眼中只有敌人。   他知道,这场胜利必然会属于他,不止是因为莱雅拉已经做出了足够恰当的安排,让燃火蜥蜴兵团和白狮骑兵在渡河时,被两面夹击,更是因为——   那一年,当他和多米尼克同时成为骑士的那一年,两个人涂抹了圣油,在七神的圣堂中守夜。   “我们是朋友,对不?”   【恩·达那】   之所以把指挥权交给一干臣僚,是因为我太过劳累,这一波拉赫洛教徒的起事让我就连睡觉时都不得安生,如果现在冲锋在前,亲历刀剑,风险恐怕会有点大。   而且这一仗虽然可能会有些损失,却不可能损失得太过分,毕竟我的士兵早已集合准备,而敌人还在内讧,再加上放火砸石会造成不小的心理压力。   所以,就呆在随军平民当中看戏就好,   号角声响,旗帜前进,圣母和圣父的雕像被高高举起,在士兵当中摇摆。   当步兵开始移动时,投石机停下了动作,之前的轰炸让十五架里坏了两架,质量可以说很符合古代人的水准了。   在步兵抵达废墟之前,至少还可以扔出一轮。   “去让提利昂试试科霍尔送来的黑木桶,”里头装着火药,“用投石机扔。”   卫兵领命而去,群星就位教的贝乐丝好奇而问:   “那是什么?”   “一种粉末,可以送他们去见光之王。”尘雾和黑雾开始弥漫,让我辨不清战况如何,“来,坏姑娘,跟我去高处。”   我指点营地边的木质望楼,贝乐丝欣然随行。   轰!   自恩·达那那边传来一声巨响。   发生什么啦?我立刻加快脚步!   我们登上了望楼,没理会行礼的哨兵,径直看向洛伊拿废墟恩·达那的方向。   浓烟弥漫开来,我看到着火的小人奔逃向水潭子,一堆一堆的物资正在燃烧,几乎覆盖住了整个废墟。   “他们的粮食都浇了油吗?怎么会烧的这么猛?”贝乐丝在我身后好奇道。   “不,”我立刻否决了她的看法,“他们不该有那么多粮食,你看,这烟范围大的,像是把一座森林给点了。”   没错,灼烧起来的面积实在太大,哪怕是野火也不该有如此威力!   “我懂了,你们夜里有巡视洛恩河吗?”   什么意思?   我瞅了她一眼,   因为想和平解决恩·达那的关系,我没有逼迫太紧,甚至可以给人面狮身兵团的兵团长暗下许诺。   何况河防队船只不多,力有不及,没办法对整条洛恩河保持监控,   “最近在谈判,我让亨得利爵士关注下游瓦利萨附近,瓦兰提斯主力的动作,还没来得及——”   哦!!!我懂了!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你是说,夜里有船送来了引火物,打算把我们埋在这?!”我一拍脑门,“这场内讧其实就是个局!”   在这个距离还看不清对方人员是不是少了,我估计是少了。   这个内讧是哄骗我的,实际上,   有船来偷偷把至少一半人换成了木柴和火油,留下的另外一半人让我们前方看起来还有抵抗。   试想一下吧,我安排进攻恩·达那的排头是精锐,如果等我们踏进去以后,这些木柴和油料才开始燃烧,那伤亡会相当惨重。   指不定对方还会用一个圣焰红心的标志来嘲讽,说什么这是拉赫洛的神罚!   结果现在,因为我想测试一下配重投石机、野火和火药桶的关系,这个充满火焰的陷阱被提前引爆了。   “命令全军停止,立刻!!!”   还好,还好,还好我也喜欢用火攻,否则这一遭要有罪受。   那,人面狮身兵团现在在哪?!   瓦利萨,还有谷穗码头,别忘了我之前烧杀抢掠过那两个地方,尤其是谷穗码头,民望堪忧,而依照拉赫洛神庙在民间的声望,恐怕分分钟可以拉拢出一支十万人的武装暴民。   【米歇尔·雷德佛】   守夜乃是晋升骑士必经的程序,诸神见证,男孩在圣所成为男人。   他们跪在神像下的烛台前,寂静的厅堂里,木雕的七尊男神和女神环视前方,十四条长椅列于身后,两个青年太过无聊,与对方说话,打发时间。   “是的,”多米的微笑温润如水,米歇尔曾经暗中和他较量过,究竟谁能吸引更多的姑娘,结果是多米尼克略胜一筹,“我没太多的朋友,你是一个。”   “我也一样,”年轻的米歇尔抬头看向闭眼的圣父,祂手上的天平是如此安静,一动不动,   让青年一代相互有交情,本来就是那些大人打的主意,否则他们俩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册封仪式上。   不过,米歇尔知道,他渴求的不是他们所想的利益之情。   他想要的是真情实感,故事里的兄弟交情,可以将生命交托。   “不过,我们算是何种朋友?”   “若你有难,不管多远,我都会立刻赶来,一人,一马,一剑,一枪。”   你还挺潇洒,一贯严肃的米歇尔露出一丝微笑。   “你获得了我的诺言,多米,我向七神发誓保护你的妹妹,你的父亲,你的母亲,你的一切。”   这有些太郑重了,让两个少年之间的气氛沉闷不少。   良久之后,多米的话声打破了寂静。   “如果我现在弹我的琴,你说会不会吵到别人?”   “我们应该跪一天才对,弹琴不算是守夜该干的事。”   “没人看,”多米露出沉静之下俏皮的那一面,从朴素的亚麻褐袍下拿出了一副小小的竖琴,“我敢说只要声音不够大,就只会有我们和猫在听。”   琴声何在?   已经不在,物是人非,战争改变了一切。   他现在远渡重洋,别离了家人与挚友,在这陌生的大陆闯荡。   不过至少——   包含恐惧和绝望的表情就在咫尺之间,连他们脸上的虎纹刺青,也因之而扭曲,这些士兵甲胄不全,有些头盔都没戴,口中呼喊着坚持,双手却在战栗。   米歇尔的双眼如鹰,双腿夹紧了自己的爱驹,他,阿贝特·河文爵士以及琼恩·查尔顿爵士是引领骑军冲入敌人的尖刀,让整个骑兵阵型像是三叉戟一样,将这些瓦兰提斯虎袍刺个对穿!   至少,米歇尔·雷德佛还有兑现友情的机会,   莱雅拉·波顿,多米尼克的妹妹,他从未告诉过她自己和多米的友谊,他不擅长开这种口。   哪怕那个女孩不喜欢他,哪怕那个女孩厌恶自己在雅西娜·罗伊斯和米亚·石东之间的踟蹰,哪怕自己不认同那个女孩的一些想法,而那个女孩也一直对自己多有提防。   他会保护多米尼克的家人,就像是多米会保护雷德佛家族一样!   就当是为了那个诺言,让我的骑枪为红王而闪耀!   砰!   人与马撞入并不坚定的长矛林中,人体飞起,血肉刮过钢甲,破碎的手脚跃来跳去,被战友踩死的虎袍数也数不清。   涣散的长矛拦不住冲撞而来的群骑,哀嚎同时响在洛恩河的东西两岸,白狮折爪,蜥蜴成泥,光之王,拉赫洛,那个天上的红火,并未保佑他在凡间的子民!   【恩·达那】   军阵停止,我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还好发现的早,没有让主力蒙受损失。   现在,大致可以了解对方的思路了。   赛荷鲁的军队堵住北边,人面狮子身兵团给我带来第一波伤亡,并飞夺瓦利萨,堵住大军的南边。   到时候,我士气低迷,后勤被截断,南北都有敌人,走投无路,等到瓦兰提斯主力被拉赫洛神庙夺取以后,十五万人北上和人面狮身兵团的残军汇合,六万来自赛荷鲁镇的虎袍南下,南北徐徐包围,足以将我困死,只能投降或者和谈。   心里有些庆幸,脸上我还算镇定,   “传令让贝里爵士立刻赶回,让亚里安接过指挥权先按兵不动,将骑兵洒到废墟西部和南部,冲击任何集结撤退的敌军,速度快一点。”   人面狮身兵团留下的这两万虎袍还是要解决的,这把火声势浩大,但是烧不死多少。   传令兵领命而去,贝乐丝看着这一幕拍着自己饱满的胸脯,可我无心欣赏。   对方的指挥者是谁?高阶牧师本内罗?   据我所知,他根本就没有指挥大军的过去。   单单调动久经训练的赛荷鲁虎袍来堵门,而非寄希望于驳杂低劣的十五万大军这件事儿,就绝对不是纸上谈兵之辈能做到的。   再加上对人面狮身兵团的运用可算充分:这个兵团不够强悍,却有足够的纪律来执行分兵的指令并牺牲一半。   可见,那个人对部队绝非一无所知。   再看看这一套谋划,需要洞悉形势,花费大量的力气搞懂地理和气候,还需要对手下的几支军队及其军官有充分的了解,知道哪些部队能执行哪些命令,不会因为战术动作难度过大,就崩溃或者混乱。   总之,不是一般的虎袍军官或者红袍僧能够策划并实施的。   唔,我们有个难缠的敌人。   如果我事先不知道拉赫洛的神庙有大动作,并作出足够的应对,且在放火一事上有不输神棍的心得的话,那我指不定要完蛋。   可惜如前世所言,“几事不密则害成”,辛苦筹谋,还是败露在了泄密上。   就是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   泰温?   泰温·兰尼斯特,整个七国都该害怕的男人。   会是他吗? 第83章 集镇,渡口与废墟(下)   “那不是他。”侏儒简单地回答。   “什么意思?”我看了眼夕阳下的大家伙,配重投石机最终坏了四个,要么是绳索崩断了,要么是绞盘变形,工人们正在拆解,封装,然后该修的修,该保养的保养。   虽然满鼻腔都是远处废墟带来的焦糊味,不过在场的人都不是太担心。   在之前,因为这里可能是战场,而且当初赎罪团进驻时,曾经需要大量的料材,所以事先就清理过了恩·达那周边的林木,火没有烧太久,更没有蔓延开来。   “不,”提利昂摇头,“我那爹足智多谋,并且善于使唤军队,但是他做不到那么精细,也不会这样冒险。   如果是他出手的话,   你看到的将不是突然暴起的拉赫洛教徒,或者一连串的陷阱和奇谋。   而是背后的匕首,内乱的国家,以及怀有疑心的乱臣贼子,我父亲很善于寻找敌人内部的缺憾,而眼前这个人,本事更加全面,或许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绝对不是挑弄人心的高手。”   “你觉得丢掉恩·达那的人面狮身兵团会去哪?”我接着问。   “发挥先锋的作用,占据瓦利萨,以扫清瓦兰提斯主力北上的道路,”他斟酌道,“如果您说的,那十五万主力军团也被拉赫洛教徒控制的事真的发生了的话。”   “其他呢?”   “要不然就是北上,接应赛荷鲁镇的士兵,合兵一处,切断你的后勤。”提利昂忖度道。   “不,我怀疑他们是想要放弃赛荷鲁镇,以耽搁住贾科的卡拉萨,先集结力量对付我,那支人面狮身兵团不会北上的,赛荷鲁镇供应不了十万大军。”   在之前,我就认定人面狮身兵团会去瓦利萨,现在依旧如此。   “好像还有一批重伤员留在那里,”提利昂突然提起,“都是谁来着?”   哎?是吗?我也不记得了。   我话音刚落,来自北方的信使便抵达了。   “报!米歇尔爵士已经击溃了登岸的虎袍军,贾科的卡拉萨也在东岸取胜了,燃火蜥蜴兵团的舰队逃回了赛荷鲁镇。”   这一仗可以让赛荷鲁镇的虎袍损失巨大。   “他们回去了?”提利昂摸着自己青色的下巴,胡子倒是刮着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恐怕我们在洛恩河上的补给线路会很危险,既然开战了,那么赛荷鲁镇的军队就不会留手,他们会变成一股强盗,随时抢劫过河的洛恩王国商船。”   “对,”我蹙眉颔首,“所以作为贾科帮忙的代价,我给了一点礼物。”   “什么?”   “摧毁城门的野火。”   日头不早,我们分兵两万绕过这个废墟清理逃出来的虎袍,另外两万围着废墟接收降兵和伤员。   今天就到这了,经过这么一顿应对,拉赫洛的教徒企图直接控制瓦兰提斯全境甚至控制住我的意图,已经破灭。   接下来,是对付这帮红衣人的时候。   心脏树一直没来信,说明瓦拉特拉镇那边的局势,还害不到莫波的性命,也没什么太值得报告的东西。   不过,我还是该关注一下。   【荒野】   当我醒来时,我发现莫波呆在了荒郊野外。   我看到篝火边上蓬头垢面的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虎袍军官赫拉卡达,一堆执政官卫队的成员,还有那两个女人。   “你醒了?”赫拉卡达第一个发现莫波睁开了双眼。   “发生什么了?”   “果不其然,士兵造了反,三个营一起,我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声音低沉,“现在,吉列多安蝎尾羊兵团的兵团长不知所踪,同样失踪的还有我们的军事保民官和文书孟代卢斯。”   我起身张望,注意到这个营地不算小,有虎袍穿着其他兵团的衣服,三个兵团的旗帜都还在。   “瓦拉特拉镇没了?”   “没了,”无奈的叹息出自这位军官,“当时我们要搜查拉赫洛神庙,结果他们突然拔出了武器,现在这里的六万兵马,就是仅剩下的人手。”   我心中一动,不提瓦兰提斯的局势,策划这一系列军事动作的人,对瓦兰提斯的虎袍军极为熟悉,那么——   “他们有说为首的人是谁吗?”   “几个红袍僧,还有个叫狄奥多的人,”赫拉卡达说,“我们拷问过,但是他们知道的不多,然后,你毒死战马,引爆火油的主意也失败了,虎爪刺客没渗透进死神兵团,而蝎尾羊兵团那…”   “那里怎么了?”   该不会…   “火油没了,全没了,所以后营没有燃烧。”   果然!   我估计蝎尾羊的火油恐怕早已被偷偷运走,用在了其他地方,例如恩·达那。   我差点就问出了声:你们家虎爪刺客难道没有布置在自己的军队里?   然后我突然想起,这是刺客不是内卫,而且不是眼前这个执政官杰奥里斯的人,是执政官帕拉奇罗的人,杰奥里斯·齐赫达会用他们当亲信,来了解军队情况?那才是怪事。   所以虎爪刺客在接到命令后要临时去渗透潜伏,这么短的时间内当然来不及。   “依照光之王信仰对军队的渗透,你们能够保住六万人已经是万幸了,相当难得,”我劝慰道,“那么,如何镇压叛党,有想法吗?”   “我们计划南撤到维隆瑟斯镇,那里或许还算安全。”赫拉卡达说,“不久之前,曾经有任命凯优斯为维隆瑟斯总督,保证大军后勤的通知,他是全瓦兰提斯最聪明的人之一。”   “你确定?”我满腹疑问,看杰奥里斯的样子,我可不确定瓦兰提斯最聪明的人能有多聪明。   这时候,颓唐的杰奥里斯开口了,看他模样也顾不得摆出什么瓦兰提斯公民的仪态,当下的危局中,瓦兰提斯已经不再高贵而强大,而是大厦将倾,更何况,这个世界上还能有比手下大部分士兵都叛变的事更打击一个领袖的吗?没有。   “当初前执政官西萨洛有过四个学生,西尔比安、帕罗、凯优斯和伯比尼达,他曾说自己的学生都很优秀,也确实如此,其中西尔比安最博学,帕罗最机灵,凯优斯最有智慧,伯比尼达最适合成为政治家。”   伯比尼达?那个被我打发去科霍尔的混小子?最适合成为政治家?   “他们都很年轻?”我不由问道。   “伯比尼达年幼,”仿佛老了十几岁的杰奥里斯终于转动眼珠,正眼瞧着莫波的脸,“当初他们老师自杀时,他也不过才九岁,其他的几位都已经足够年长了,你确定你在瓦兰提斯住吗,居然没听过他们的名字?”   “我比较熟悉巫师和术士的名字,而非聪明人,”我回道,“不过,从这里去维隆瑟斯镇可不容易,你们过去的虎袍战友不会放过你们的。”   “这段路会很难。”赫拉卡达承认。   据我所知,维隆瑟斯镇位于废墟萨·梅尔的对面,由白色高墙环绕,其规模堪比七国的君临或旧镇,它的西边是瓦兰提斯的橙色海岸,北边是瓦利萨与瓦拉特拉镇,南下就是瓦兰提斯,毋庸置疑,这是个战略要点,肯定布置了重兵。   如果这支军队能到那里,如果瓦兰提斯没有沦陷的话,说不定事情还会能有挽回?至少可以让拉赫洛的红袍僧与瓦兰提斯打出脑浆,让我能坐收渔翁之利。   唔,前提是瓦兰提斯没有沦陷,可能吗?   【洛恩营地】   一支狗尾巴草戳戳,戳戳,戳戳。   清晨的阳光射入一丝,洒在我的睡颜上,还有那支挠着我脸蛋的草。   “阿嚏!”   谁啊!   我特么就这么被叫醒的?   “啊,是我,我漂亮的荣光,我找您有事儿呢。”贝乐丝看起来精神焕发,她今天的瞳色灿如黄金,照得古铜色的肌肤发亮,就连头发也摆弄成了大波浪。   死骚货。   你丫怎么进来的?   啊,对,是我说如果她有急务随时可以进来,可是卫兵禀报呢,西佛呢?!   她笑眯眯地坐在我的大腿上,“这就是魔法的奥妙,可爱的荣光。”   “鬼扯!你下药了吧?!”   卧槽,这妮子在给我示威呢!   “我真有急事,”她一脸无辜,“关于,光之王手里的瓦兰提斯。”   “别再这么做,否则我杀了你。”我认真地警告道,“不要以为你现在对我来说很重要,就可以肆意妄为。”   “哪里,”她红唇微颤,可怜极了,“我可是女王的玩物呢,您要听听玩物的瓦兰提斯朋友有什么新消息吗?”   作者的话:“狄奥多”这个名字来自于第一个将基督教定为国家的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 第84章 烈阳下的瓦兰提斯(上)   外头正在押送虎袍降兵,提利昂忙里忙外,今天没空举行会议,大家都不得闲。   算算时间,来自洛恩王国境内的报告也快到了,国王该处理国事,到时候又要通宵达旦。   不过这也怪我,人家铁王座上的七国国王只需要聆听呈情,万事交给御前会议,哪里会像我这样事必躬亲?   哒,哒,哒。   我敲打着橡木椅子,瞧着下头的诸位。   十二个剥皮卫兵,渎职。   侍女西佛,渎职。   群星就位教的巫魔女贝乐丝·奥瑟里斯,意图不轨!   在早晨时袭击君主,当然是意图不轨。   “你们有要申辩的吗?”我问道,“卫兵,你们出身自恐怖堡的野种庄园对吧?”   “荣光,我是在那年首相的比武大会之后,加入的。”一个伏低身子的大汉报告。   “荣光与威严,我来自灰卫,是在与谋反的卢斯·波顿战斗时提拔入卫队的。”   “不管怎么样,你们都算是老兵了,”我肘搭扶手,支着腮帮,“这一次,是一个臭婆娘瞎搞事,下一次如果是虎爪刺客这么干,我是不是该丢了脑袋?”   “请容许我们自裁以护您的荣誉。”   “你呢,西佛?”我转首问。   “小姐,额,荣光,我,是我的错误!任您处置。”   “你们都是我的亲信,可是,   君主的威严和光荣不但依靠军队和暴力,还须依照法度来予以维护及巩固,这样,无论是战时还是平时,总能让国家安然有序。   君主不但需要在战场和谈判中取得胜利,更需要根据法律,来杜绝一切卑劣的行径,君主既要是征服敌人的胜利者,又当是秩序的维护者。”   这是《诸王论》里的说法。   “所以,即便是你们,或者说,尤其是你们,更要成为秩序的遵守者,当值的卫兵队长准允自杀,家属待遇不变,其他卫兵充入赎罪营,西佛继续出任后勤文书,不再随侍,这个判决形成文件,颁布全营。”   现在轮到贝乐丝了。   封建君主的权威岂容玩笑,你当是霸道总裁小说呢?   还是说你以为我动不了你,就能在这里挑衅我,潜入我的身边,还拿根狗尾巴草逗我玩,是不是想表达只要你愿意,随时都能杀了我这个意思?   我当然不是恼羞成怒,涉及一国之君的体面,这是国家大事,肯定不能草率行事。   不过也别忘了心脏树,要真要是心怀歹意,她根本就不会有机会。   总之,此例不可开。   “贝乐丝·奥瑟里斯,”我继续,“你使用下了药的食物,一经嗅到就会失去意识,来瘫痪我的卫兵,然后又用药物麻痹我的侍女,你利用我给你的便利和我的信任,肆意非为。   我不排斥偶尔玩一些暧昧的感情游戏,我不想显得古板无趣,   但是你的一些布拉佛斯交际花的做法已经超出了底线,我是你的国王。”   “是的,荣光与威严。”此刻她脸上的轻佻尽去,正经而卑微,这当然是在演戏,因为她是个巫魔女,似乎我没法太好的控制她。   “我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巫魔女,这不代表我对你无计可施,”我倾身提醒,“我不暴虐,也不喜怒无常,但这不代表我就是个玩笑,记住了?”   我没法杀了她,毕竟时局确实需要有她存在。   也没法让她真的恼羞成怒,这种内心高傲,自命不凡的死丫头一旦发起疯来,又要给我添堵。   “从今天开始,你的地位从客人变成囚犯,席恩,给她上镣铐,弄个笼子放在我帐篷里,这算是她的新家,既然你喜欢跑来我帐内,那就欢迎你,你知道的,我已经网开一面了。”   没有让你受到公开的侮辱,也没把你扒光丢去做军伎,够意思了吧?   席恩领命,她细嫩的皮肤上铐着枷锁,一个狗笼子放在了我们身边,昨夜正好在抓捕虎袍时死了几条狗,空出了一个。   现在可以说正事了。   我挥挥手,让所有人离开,“来说说看,瓦兰提斯发生了什么?”   “我们确保了一些…利益。”   什么样的利益,能让群星就位教看起来不再惊慌失措?   虽然知道她在装相,我还是得安抚:   “安心,我说了我不是暴虐的国王,没犯事用不着害怕。”   【瓦兰提斯-马拉乔·梅葛亚】   黄昏下的瓦兰提斯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喧嚣,西城的大火送来了焦黑的碎屑,东城到处是抢人的歹徒和哭喊的家庭。   女人和孩子们紧张地看着四周,这是个偏僻的街巷,所有的男人都拿着武器,一点不敢懈怠。   他依靠在苔痕显然的墙角,皱纹丛生的样子,活像是只丢了窝的老母鸡。   实际上,马拉乔确实丢了自己的家,他的两个儿子和三个孙子都活的好好的,可是爱女却没半点消息,爱洛妮,你在哪?!   其他人当然不知道马拉乔当心的是已经出嫁三年的小女儿,他还记得她头戴花冠的模样,笑容就像是云朵中的月亮。   “安心,执政官阁下,”黑衣教徒的姿态依旧卑躬屈膝,屈尊的马拉乔知晓了他的名字,这位是来自魁尔斯的多甘·梅千,皮肤比羊奶更白,个头胜过马拉乔见过的所有男性,除了毫无消息的格内佩罗。   自然的,这一位是群星就位教成员,当初在千颅堂奉上泰温之颅的就是他。   “虽然流言飘飞,肆虐的暴徒比流言里的还要更多,不过东城还算安全,这里的拉赫洛信徒不占优势,您的另外一群朋友也在路上。”   如今那个脑袋再度回到了他的手里,双手捧着,在鸟笼中闭目眼神。   没过太久,他所承诺的朋友就到了,马拉乔·梅葛亚魏巍颤颤起身,没见到分家梅葛里尼的人,不过这也不奇怪,梅葛里尼血脉驳杂,不配住在黑墙之后,他也没看见另外两位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和帕拉奇罗·格内佩罗的眷属。   十三个家庭的四十位瓦兰提斯公民,这就是从黑墙后逃出来的所有人了。   高贵的瓦雷利亚血统在发疯的奴隶面前毫无意义,那些畜生忘了往日的恩典与慈悲,几乎将瓦雷利亚城内最高贵,最古老的一批家族连根拔起。   多法斯·潘米尼恩灰头土脸,他的妹妹,潘米尼恩家族的葛瑞蒂,这位淑女是所有妇孺当中唯一一个衣着整洁的,正在低声倾诉:“我,我亡夫的家人一个都没在。”   “你怎么了?”还在懵然中的马拉乔听到自己在问。   显然答案不太名誉,让一个女人羞于启齿。   “她怀了诺索伊斯的孩子,指不定是瓦勒罗斯家最后的骨血了。”   最后的,骨血。   这话似乎带着刺,象党的多法斯·潘尼法恩,这个选举落败的前执政官,正在提醒马拉乔·梅葛亚发生了什么。   在他和另外两个虎党执政的时期里,有上百个古老而辉煌的家族,自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延续下来的伟大血统,在今天毁于一旦!   “图书馆在燃烧,”马拉乔又听到另外一个人在说话,他认得出来,这是公民大会和执政官的首席顾问,西尔比安,“我算是头一个没有书的图书馆长喽。”   “我们必须复仇,现在要巩固城防,召集忠勇之士,让那些拜火的人渣统统去见他们的神。”多法斯·潘米尼恩冷静的诉说,仿佛他不是那个支持和平与贸易的象党中坚。   “一切都完了,”在场所有人的领袖,马拉乔却喃喃自语,“瓦兰提斯完了,瓦雷利亚完了,一切都完了。”   “我们告知消息,帮忙组织人手救您出来,可不是要听这话,”拘谨在一旁,旁观这场惨象的多甘·梅千悄声细语,他躲在黑衣服里,头发也裹着黑色的头巾,眼神闪烁,就像是一只巨大的老鼠,   “瓦兰提斯还未结束,执政官阁下,这里的红神庙正在被佣兵和教门的其他教徒围攻,但是如果各位不振作起来,等到对面的红袍僧率领无数暴民通过东西城间的长桥,那么,就真的是万事皆休了。”   马拉乔抬起双眼,“你是说——”   “您还有上万的虎袍将士,”打斗声和叫喊声从邻近的巷子传来,可是多甘·梅千看起来丝毫都没受影响,“您有忠心的群星就位教为您奋斗,您有属于其他宗教的信徒和外国友人相助,您还有,全世界最强悍的佣兵,黄金团。   容我引荐黄金团团长,哈利·斯崔克兰爵士,这是维斯特洛的头衔,请客气些许,跟我来,这边。”   【洛恩营地】   “黄金团?!”我听到自己音调有些高。   “对的,”已经蔫吧了很久的贝乐丝露出一抹得逞的笑意,迷人极了,“黄金团,   小格里芬,死在了丹妮莉丝女王的弥林,龙焰之下。”   “这和他们被你们雇佣有什么关系?”我不由起了好奇心。   “没有,没有,雇佣他们的是瓦兰提斯,”贝乐丝连连否认,“只是我有朋友恰巧在维瑟隆斯碰上了采买货物的大人物,那位团长,他们叫他什么,‘无家可归的哈利’?”   “拉赫洛的教徒似乎支持那位远在奴隶湾的女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她的模样为难极了:“可是,我恰巧知道拉赫洛的红袍僧有一些法门,可以让人自焚,高阶牧师想要控制丹妮莉丝,所以送去了他的牧师使者马奇罗。   然后,我的朋友恰好听说,当那位龙之母,那位丹妮莉丝女王访问魁尔斯、阿斯塔波等等地方的时候,很多人都对她的龙垂涎不已,以至于发生了好多好多事故。   魔龙啊,谁不想要呢?我想,光之王的牧师,也不例外。”   本内罗派出马奇罗去拜访丹妮莉丝这事,我倒是不知道,不过前世的原着里好像有。   “所以,黄金团上了你们的当?”我后仰靠上椅背,松了一口气,这样的话,红袍僧就不会获得一整个瓦兰提斯,瓦兰提斯人没有失势,那么,光之王的虎袍军队就一定会被牵制。   贝乐丝换了一个坐姿,身上的铁链和镣铐叮当作响,“您说得清,伟岸、慈悲、光明无比的拉赫洛,就一定不贪图控制住我们那位坦格利安家族的女王,和她的龙吗?”   “失去赌注的赌徒,总是丧心病狂的,”贝乐丝笑言,而黄金团的赌注,当然不是素未谋面的丹妮莉丝,而是那位“小格里芬”。   “还要感激您,让我知晓黄金团要让小格里芬与丹妮莉丝成婚的事儿。”   黄金团想要小格里芬与丹妮莉丝联姻的事情我没保密,毕竟这不是什么大秘密,和小格里芬的真名其实是伊耿·坦格利安相比,当然不是秘密。   我仔细打量着眼前漂亮的女囚犯。   聪明,毫无疑问,居心叵测,当然。   看起来,这场红袍僧起义的最后赢家,似乎不会是那群光之王的子民。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 第85章 烈阳下的瓦兰提斯(下)   两天后。   笼子里的贝乐丝正在玩自己的手指甲,这副自得其乐的派头,没有半分囚犯的模样,让她能在笼子里梳妆打扮换衣服我是不是太宽厚了点?   那个该自杀的卫兵队长也没自杀成,被我扔回国内种田去了,估摸着也算是载誉归国,甚至能捞个民兵队长啥的。   西佛当夜眼睛哭肿了,像是顶着两个核桃,我没办法还是让她睡我帐篷里。   除了著名海盗阿莎·葛雷乔伊小姐喜洋洋接收了一队我的卫士当自己的护卫之外,好像没人真的受太大影响。   我真是个圣母心的国王,嗯...   我在翻看自己之前列出的重点单子,   米歇尔爵士回归,燃火蜥蜴团大概算是完蛋了;   人面狮身兵团损伤一半,已经跑路;   虎袍降兵已经在进行安置,由于废奴政策和分拨土地的原因,看起来他们还算安静;   瓦兰提斯没有被拉赫洛的信徒完全掌握,剩下的公民可以牵制住红袍僧很大一部分力量。   这些天里我的伤亡大概在千余人左右,付出的抚恤不算丰厚,击败的敌人约有三万多,这比例挺划算,人说战争就是一笔生意,果不其然。   “荣光,帐外有一群红袍僧,想要求见。”卫兵报告,“他们说,自己是受高阶牧师本内罗的命令,前来与您商榷。”   打完谈,谈完打,这是正常的节奏。   贝乐丝停下了手里的无所事事,抬起头来,我和她交换了一个眼神。   问题是,他们想要什么?   “瓦兰提斯的光之王神庙,向您致意,红王,崭新的瓦兰提斯属于拉赫洛所有,我们希望与您一谈瓦兰提斯与洛恩王国的边界。”来者鞠躬道。   边界?!   “什么边界,不该先谈停战协定吗?”我冷峻地回话,“还是说,你们是要正式宣战?”   “停战?”他不明就里地看着我,“人面狮身兵团已经撤退,按理来——”   “你们命令赛荷鲁镇的燃火蜥蜴团进攻我的军队,还有恩·达那的人面狮身兵团,如果不是我早已揭穿这一切,现在,恐怕你就得来劝降了吧?”   “我不知道您的意思,”他看起来迷茫极了,“贵方有和我方起冲突吗?这个,请您宽待几分,我们并不知情——”   “出去!”我直接赶人,这说得什么话?   这不是瞎扯吗?你们的燃火蜥蜴团渡过洛恩河不是要对付我还能是干嘛?如果他们不过河怎么可能会被守在河边监视的米歇尔爵士和贾科的卡拉萨夹击?   我当初给米歇尔爵士的指令是巡逻赛荷鲁镇洛恩河段的沿岸,击溃任何渡河的成建制虎袍军,不是去赛荷鲁镇里取那帮燃火蜥蜴的壁虎脑袋!   还有你们的人面狮身兵团,拖时间的意图那么明显,更别说那一大堆本来不存在的火油,不是要阴我?   拖时间就不说了,也不说伪装内讧吸引我进攻的事儿了,我和人面狮身兵团本来就在打仗,从谷穗码头到双丘再到恩·达那什么时候和平过?   你要改旗易帜不来个使节通知一下我特么怎么能知道?你要说你不打了,我还懒得打你呢。   还往地下埋一堆悄悄运来的火油,说来如果真是从下游的瓦拉特拉镇运到恩·达那的,那河防队好像失职了,我之前的命令是让河防队盯着瓦拉特拉镇的瓦兰提斯主力。   反正!   这不是阴我是什么?!   现在跑来跟我说,你们不知情?!   什么鬼的不知情,小把戏玩了那么多,不是我提前得到消息早做预防,不是我想玩玩大型的配重投石机,我现在已经被你们打废了。   现在来个不知情?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不知情!?妈的,无耻。   我不管你们知情不知情,仗打到这个份上了,就按照你们一心想要对付我来处理,不过分吧?   他被卫兵赶走了。   “等等,荣光与威严,”囚笼里的贝乐丝突然开口,“按理来说,拉赫洛的信徒不该既在瓦兰提斯内部发起暴乱,又同时与你开战,这样风险实在太大,没人敢说自己有一万分把握。   要真要对付你,也该在暴乱之后掌握全局再说,我就一直很奇怪,他们什么时候那么好大喜功了?”   “什么意思…”   “会不会其中有什么内情?”她提醒。   “让那个红袍僧回来。”我又吩咐,然后陷入沉思。   【瓦兰提斯-本内罗】   瓦兰提斯的拉赫洛神庙是如此伟岸,踏在圣火前的高台上,横跨长桥东西的瓦兰提斯全城一览无余。   这一幕景致曾经是本内罗的最爱,火红的城市,热烈的人民,有朝一日必将归于拉赫洛的袍下。   可是现在,本内罗却毫无心情,改弦更张固是他所愿,可是如此血腥的进程却非光之王的意志,美景不再,眼前只有坍塌的花园,倾覆的塔楼,和在火海间狂欢的暴徒。   在昨夜,   “这和你们答应的不一样!!!”公民议会的书记官帕罗,朝他咆哮,“这不是变革,这是惨剧,快让他们停手!”   可是,谁都没法停止。他食言了,当初帕罗之所以答应帮忙牵线搭桥,皈依光之王,就是因为本内罗承诺,在这一场事变之后,这座城市将迎来曙光。   他甚至没有面见那个高层信徒的勇气,命令圣火之手,将书记官帕罗驱逐出神庙,他听说,帕罗看着自己的庭院和妻女被暴动的奴隶掀翻,现在已经发了疯。   但事到如今,暴怒的底层人群就像是一匹拉不住的疯马,正在将瓦兰提斯这整架马车拉进深渊。   他知道揭竿而起的奴隶和虎袍已经将那些瓦兰提斯公民全部封入地下,足足有几千号银发人从此将见不到阳光,在几天内先后闷死,可是本内罗没有这个勇气去阻止,哪怕身为领袖,万众敬仰的神庙之首,他也不敢冒着被群众打死的风险,来拦住这一切。   当顺应信众的渴望时,他本内罗是瓦兰提斯的至高牧师,当悖逆大家的期愿时,他本内罗,也不过是一具叛徒的尸体。   当初的目标只是解除执政官和公民大会的权力,废除奴隶制,将拉赫洛的信仰立为国教,可是如今目标已经脱离了事实,现状就是如此的鲜血淋漓。   “这些都是必要的牺牲,”本内罗告诉自己,“只要等所有人都冷静下来,一切依旧可以井然有序。”   “尊长,”他听到一个女声在呼唤,是拉札林人达夏,过去科霍尔那边的主持者,“我需要您的指引。”   本内罗性子严苛,他一点都不喜欢达夏和泰米尔这两个过于偏激的教胞,可是如今正是关键时候,他必须聆听来自各方的声音。   “什么样的指引?”他问。   “请跟我来,这话,我在这里难以启齿,尊长。”   他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跟在达夏的身后,来到了神庙地下的一间小室。   “我要向您坦白,尊长。”达夏低眉顺眼地道,她有拉札林人青铜色的皮肤,杏仁一样的眼睛,当不固执己见时,这个年轻女人可算是清秀。   “即便您如此称呼,吾主之下依旧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跃然他人之上,”本内罗露出一丝微笑,“你想——”   “我们有一个淘气的举动,我们下令让外头二十五万起义的虎袍进攻洛恩王国。”   什么!?   “他们怎么会听从你——”   噗!   一把匕首插入本内罗的后心,本内罗踉踉跄跄地转身,后头的袭击者赫然是里斯的高阶牧师泰米尔。   “我不需要他们听从我的命令,”泰米尔老态龙钟的脸上,一派慈悲的模样,“我只需要依照吾主的意志,阻止寒神的阴谋,你的圣火之手和徒子徒孙,自然会为你复仇,高阶牧师。”   他们不是冒险小说的反派,哪会和这个死人解释自己的筹谋?   本内罗感觉到意识正在消散,黑洞正在吞噬自己的视野,他听到自己摔倒在地,抬起来的手想要抓握火把上的光晕。   拉赫洛,救救我!   “烧了他,然后剁碎,避免复活术。”   “就说是,瓦兰提斯人的报复?”   “不,说是一个影子杀手干的,那个莱雅拉就养着一个影子杀手,她还主动袭击了已经想要和平的信众,那些呆在前线的虎袍士兵。”   “那该怎么解释——”   【洛恩营地】   红袍僧和我讨论了很久,贝乐丝不时插话,就这样,一天过去了,日近黄昏。   我和台下的使者同时陷入思考。   现在,事情有些不对,事态脱离了所有人的掌控,在各方势力的角逐下,走入了一个未来难明的艰途。 第86章 夜宴堡之宴(上)   【第一节 】   五天之后,洛恩王国大军进驻恩·达那,即日起这座废墟更名为夜宴堡。   早上,是忙于国事的时间。   我终于有时间召开御前会议了,应当列席的是御前大学士泰巴德、红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军队统帅贝里·莫斯爵士、情报大臣“云雀”多内尔、王室掌旗官席恩·葛雷乔伊,   以及凑趣儿的赎罪团团长阿莎·葛雷乔伊和米歇尔·雷德佛爵士,仗打到这份上,大家没功劳的也有苦劳,列席王国中枢会议也算是一份荣耀吧。   啊,对了,还有我的王夫亚里安亲王,也算上也算上。   说来国王法庭的大法官还没找到,我打算从下头的季度法院和领主法院里选一个老成持重精于事故的人。   财政大臣还真没有合适的,在过去的志愿者曦尔科·绸漫那个老太太之外,又来了个竞争者,科霍尔的红袍僧泰尔斯请愿担任,但是我不大敢委任他,依照他那出身草根的耿直和仔细,管王国的钱,那简直就是在给自己找对头。   要知道,我的王室财产和王国财产没完成分割,混在一起,假如洛恩王国算是一家企业的话,这时候请泰尔斯这么个员工代表来监督财政,我这个董事长会很头疼的,让泰巴德师傅继续兼着吧。   很快,西佛就帮我梳妆完毕,这里是军营,我没有在面容上花多少工夫,头发梳理得光滑成瀑,头戴金环王冠,身上衣着有些自由贸易城邦的味道,   上身是深褐色的马甲,领口开口很大,袒露出里头的白色亚麻内衣及金线锦滚边,两条袖子在肘部和腕部扎起,上臂部分就像是一段莲藕,之间的细长裂口处可以看到里头紧绷的内衣袖。   深灰色的裙子部分分为两层,丝纱的外层秀了大团的花朵和水果,内层蓬松,外层肥大。   不谈颜色,只谈形制,有些像前世迪士尼版本的白雪公主,不过袖子更长,也没有那种高领,而且我穿的内衣裹得很严实,要给冬日一些尊重。   顺道说一句,来自潘托斯的裁缝告诉我,裙子里头可以多套几层裙子,把臀部撑起来,或者穿马裤,好去游猎,对不怎么淑女的我来说,穿马裤倒是个好主意。   或许看上去不够华贵,但是细微处很花工夫,要比七国的样式繁复得多。   不过我倒是很纳闷,为什么正式场合就一定要穿裙子呢?   我的红王大帐分为内外两部分,而且和我睡觉的营帐不在一块,我可没心大到冒着被行刺的风险,公然住在和其他贵族不一样的巨大帐篷里。   这就意味着,我没法让我那双丝绸鞋子踩上到处是泥巴、稻草和马粪的军营道路,所以我被抬着过去了。   “——睡得好极了,你该拜访下那个叫秋风菊儿的女孩,她的吟唱声就像是银雀在放歌。”这是“云雀”多内尔的声音。   来到大帐外时,恰巧听到了这一句,看来里头正在谈话?我命令卫兵们暂停移动,来了解一下他们的关系如何吧。   虽然这句话有点像是漂(piao)客在交流心得。   说来我还真没怎么体察过臣僚关系呢,这些人相互之间肯定亲疏有别。   听听看?   “我女儿在这呢,”提利昂警惕地低声,“对了,西佛是我女儿,你离她远一点。”   “感谢你第一百次的忠告,老兄。   冒着被首相和红王扯掉肠子的风险,去招惹那个丫头?”多内尔大大咧咧,“我可没贝里大人的胆子。”   “我?”贝里·莫斯爵士的声音,“我怎么了?”   “您和咱们那荣光之间的尴尬味,哪怕在一百里格之外都嗅得到。”   这个年代,一里格大概约等于六公里。   这大概是在暗指贝里爵士和我发生过啥,话说贝里爵士确实曾经试图追求我,当初在恐怖堡那会儿,所以——“咳!”亚里安亲王夸张地清了清嗓子。   “我永远忠于我的君主。”贝里·莫斯一板一眼。   “谁不是呢?”提利昂大概是不想让多内尔继续搅闹,立刻转移话题,   “我相信你们都和我一样忠心不二,这是实话,可是忠心不能带来王国的兴盛,也没法让你显得更有用,那不过是一无是处的臣子才会凭借的托词。”   “哇,这是多棒的首相啊。”多内尔懒洋洋道,“咱们心甘情愿地为您服务。”   “是为国王服务,”提利昂纠正,“席恩大人,咱们漂亮又聪慧的贤君什么时候到?”   “我去找——”   “让他回去说我正在和贝乐丝密谈。”我嘱咐西佛,侍女领命而去。   正巧看看大家的态度。   他们的谈话能体现出很多东西,就像是在当初,在君临时我参加的御前会议。   要了解自己的臣属不止该从国王的角度,如果劳勃国王每次都出席他的会议,而不是天天耽搁在美酒、打猎和女人窝子里的话,说不定能更清楚自己的国家变成了什么样子。   等待我的身后,所有人都很安静,直到席恩回到大帐当中:“红王正在与她的囚犯交谈。”   “呵!”这是阿莎·葛雷乔伊。   “魔法、瓦兰提斯,还有巫魔女,”首相的声音好大,“这确实十分重要。”   我猜是阿莎和亚里安两个相互瞪了起来,然后提利昂在多内尔撩火之前先行评论,将这两位之间的矛盾压下去。   虽然说,亚里安和阿莎的矛盾,原因出在我身上,不过为啥我觉得有点滑稽?   “魔法并不可靠。”泰巴德师傅表明学城的立场。   “可是您不能用——”   我猜提利昂本来想说“陈词滥调”这个词儿,可是碍于首相的身份没真的说出来,   “过去的观点,来理解当下,”侏儒指出,“魔法发挥了作用,让我们清楚了很多敌情,群星就位教不可信任,但是不可或缺。”   “这让我心里有些发毛,”贝里·莫斯爵士低沉地说,“还有那个影子,好吧,受祝福的,神佑的红王。”   我怀疑要是贝里知道我是个死灵师,他曾经向一个死灵师求爱,现在还在向一个摆弄尸体的死灵师效忠,那指不定要发疯。   “还有虔诚,这是原因。”话不多的米歇尔爵士补充。   “各位,我不理解,也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提利昂告诫道,“事实就是我们因此有了一些优势,让这场看起来悬殊的战争公平了不少,这就够了。”   虽然他这么说,可是我很怀疑,那个大帐子里有几个人真的心里能放心自己不了解的魔法在他们身边发挥影响?   良久之后。   “我不管你们的疑神疑鬼,”阿莎直接地说,“她很强大,也很明智,绝对不会玩火,这就够了。”   提利昂和阿莎的两个“这就够了”,反而更加说明参会者的恐惧。   “你们无从选择,我也没有,这个世界上总有些让人恐惧的未知之物,”反而是亚里安似乎很坦然,   “那些魔法说不定我们的敌人也有,贝里爵士,你还记得曾经有个影子试图行刺的事儿吗?就在当初我们和里斯来的红袍军作战的那会儿。   他们是拉赫洛的信徒,谁能说得清,要是我们自己没有魔法,能不能敌得过他们?还是说你们都没听说过民间传扬的事迹,穿过火不死的红袍僧,让人复活的红袍僧,还有指尖冒火的红袍僧。”   “多么聪慧的亲王啊——”多内尔这个讨厌鬼。   “很好!   亚里安亲王的意思和我的一致,他们不按照世间的道理来走,我们也不按,很公平,”提利昂果断再换了一个话题,贵族们永远关心的战马、猎犬和铠甲武器。   我听够了。   实话实说,魔法、巫术,不管你怎么命名那些把戏,确实是让人害怕的玩意儿。   而且可能危及我的统治,历史上的贤明君主没有一个是靠魔法统治的,反倒是庸君暴君有宠幸术士酷爱神秘的举止。   魔法在前世不存在,在这个世界不靠谱,所以除了在神话里头的王者,不管是在前世的东西方,还是在这里,依靠无人理解、子虚缥缈的东西,都会让人觉得这个国王很傻,乡下愚民的水准。   可见我是个死灵师这回事还要继续隐瞒,要隐瞒一辈子,同时,我需要一个魔法顾问,来掩盖一些我身上出现的无法解释的事儿,例如这次红袍僧起义里,我靠莫波提前知晓了他们的动向。   而且他们的交谈里头也暴露出了一些别的问题,例如亚里安的尴尬,一直以来未有房事似乎让他地位不大牢固。   还有多内尔,他太吵了,倒不是说他放荡不羁的底层帅哥风格怎么样,可是在这种场合,实在要顾及一下影响,这里每个人都有权力,发生什么问题,指不定就是王国震荡,连我都不会在御前会议开过分的玩笑。   私下就算了,公开场合还是要注意各自的体面。   提利昂做的很不错,他是个地地道道的首相,无可指摘,想到他本来的性格,还真是辛苦他了。   总体来看,没什么太大的矛盾,毕竟立国日短,还没有太多的纠葛和派系,和内部腐化的瓦兰提斯相比,可以说很不赖了。   “送我进去。”我命令,听够之后,就开会吧。   【第二节 】   席恩宣布红王驾到,大家互相行礼入座,御前会议开始,我摊开之前的情况报告,示意提利昂。   “感谢泰巴德师傅一直以来的操持,我们的后勤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除了河道断过一段时间。   不过如今赛荷鲁陷入了火海,拦路的河盗已然身死,贾科卡奥打算给那座城镇取名叫‘赫拉卡波鲁卡西’,意为‘赫拉卡腐烂的地方’,以纪念其卡拉萨本次的大胜,和对白狮骑兵的复仇。”   能在骑兵会战中打胜多斯拉克人,白狮骑兵的素质有目共睹。   他们亡在了前次渡河时的夹击上,实在让人惋惜,惋惜他们不能为我所用,不过,这就是战争,敌人精锐的覆灭,乃是我军之幸。   至于赛荷鲁镇,他们卡我们的船运实在太容易了,谁让河防队不够强大呢?   “至于战争本身,损耗不小,不过伤亡不多,士气镇定,大家真心实意地认为你是永远的胜利者。”   就像是我加冕时的称呼一样:征服敌人的胜利者,永远威严的胜利者。   至少让这两句吹捧稍微实在了点儿。   “值得一提的是,您的骑兵出动一次指不定你就少造一座城堡,不过维持他们也要付相同的耗费。”泰巴德插话,   “这些爵爷每个人就要有三个人来服侍,需要享用干净的水,上等的酒,新鲜的肉类,还有女人和战马,就自己支出的部分,他们让那群随军商人笑开了花,可是,您也承担了一部分。”   出动了两次,瓦利萨一次,赛荷鲁一次,我亏损严重,至少亏掉了劫掠谷穗码头和瓦利萨所得的四分之一。   这话再一次提醒我,四十天征召期已过,这帮骑士和扈从大爷在蹭吃蹭喝,用我家的饭。   “他们每一个都很英勇,每一个都敌得过一百个虎袍兵,他们可以为红王作战至死,对得起自己的誓言。”米歇尔爵士为自己的朋友们伸张道。   没办法,人家替我卖命嘛。   “了解了,”我叹息道,“米歇尔爵士,我想泰巴德师傅没有质疑骑士的意思,这只是提醒我要对得起我所有的臣子。”   “智慧如您,众人心服口服。”米歇尔·雷德佛欠了欠身。   我猜在这点上他说的是实话,毕竟我对得起这帮下层贵族,给地,给荣誉,给未来,比一多半七国的国王都要好得多。   因此,即便我的出身遭人非议(当然非议主要是来自于七国上层的领主诸侯,这帮爵爷当中有不少自己就是私生子),来自维斯特洛的骑士也确实是我统治的重要支柱,除了佛雷家那帮傻缺之外。   “对于大家的作战表现,身为国王,我满意,且感激,”   我止住大家行礼的动作,   “就是有一点,我们的征召兵,需要被重组,未来的苦战还有很多,他们已经无法满足继续开疆扩土的需要,   我要遴选他们,编制成瓦兰提斯式的军团,但是训练要比那些虎袍更加严格。”   “那需要很多,很多,很多钱。”泰巴德师傅提醒。   “前面的瓦兰提斯城有的是钱,遍地黄金,”我强调,“可是我得先有能把钱夺到手的士兵才行,让我的幕僚会议拟一个方案吧,贝里爵士、米歇尔爵士和提利昂大人从旁参详,如果你们有空闲的话。”   “具体?”   “四十岁及以上的人可以遣散了,安置回各个城堡和道路,担任守卫或者民兵。   剩下的士兵排除已经重伤残废的,全都依照剥皮团的标准进行编制和训练。   另外我要组成至少三个剑盾方阵,这些剑盾方阵同时又要能融入我的超长枪方阵当中。   新成立的军团里每一个士兵都可以按照军功授予田地。”   军功授田乃是前世罗马和大秦共有的做法,扩张时期的必然之策,当然要沿用。   “那么,未来——?”小恶魔开口。   “暂时按兵不动,”我点了点头,“我宁愿看着我们的敌人相互征战,也不想带着一群农夫去找死。”   大家都舒了一口气,看来前一阵子神经确实太紧张,在瓦利萨战役之后又为了应对红袍僧的突然袭击打了两场,每个人都需要调理自己。   我不能说瓦利萨战役打得非常漂亮,也不能说拉赫洛的这一波爆发,我应对得很完美。   只能说,达到了预期目的,没有陷入瓦兰提斯主力的节奏,又借助事先得到的风声,没有让那帮红袍得逞。   否则我就要面对十几二十多万大军,如果丹妮莉丝跨海而来又态度不善的话,那还要加上八千无垢者和三头龙,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死定了。   士兵休息,国王劳模,事儿还没完。   “剩下的,”我翻开议程,“内政部分,各地的代表即将抵达?”   “是的,荣光,”提利昂颔首,“每个郡和城市的使者都将带来他们的报告,您需要逐一解决。”   哇!好忙。   “另外,还有科霍尔,他们的使者也会一同到达。”   大概是科霍尔那边对付哲科卡奥的战事。   “他们与提利尔家族的使团一起,一共可能有四千到五千人,这是伤心郡那边来的消息,他们因为和赛荷鲁镇的战事等待了两天,估计,在一周后就会到达这里。”   “所以,还要做好招待事宜?首相,你会成为我之外王国最伟大的人,我保证。”   快去干活吧!   “最伟大的骡子?”他挑眉问,“或者按我的身高来看,最伟大的驴?”   “和你的智商不符,哪有那么富有智慧的驴?”   吹捧吹捧。   “要不,亚里安你去帮忙吧!”我提议。   “不,亲王的责任是子嗣!”提利昂逼宫造反!   “不耽误!一点,都不耽误!”我义正言辞,这不但是我的国家,也是他的国家,对吧,青枝家族的亚里安?!   “身为王室成员,我责无旁贷,荣光。”亚里安亲王显然是个称职的配偶,他瞧了我一眼,配合得很好。   啧,怎么办?   我很难开口跟他说,这件事完了以后我们上床!不可能的,太羞耻了!   莱雅拉啊莱雅拉,怎么又放鸽子了呢?   “或者我来也成?”阿莎倾身建议。   啊,我亲手缔造的美丽国家啊,不对,什么你来?女海盗去搞欢迎仪式,还是女海盗帮我生孩子?   都不对吧?   作者的话:感谢欧鳇鱼子酱的刀片!五千字大章!今日双更哦!开个盘,大家猜猜亚里安和女主啥时候圆房,最后女主的对象又会是谁?已经出场过了哦。 第86章 夜宴堡之宴(下)   南边的执政官杰奥里斯正率领六万军队往维隆瑟斯镇跑,维隆瑟斯镇似乎真的没有被攻陷,加上瓦兰提斯东城依旧掌握在瓦兰提斯公民们的手中,所以,   “对,”   我回答道,   “我和红袍僧达成了停战协定,显然现在我们和他们都无法快速地击败自己的敌人,需要重整。”   更新的消息是,人面狮身兵团终于出现了,可是他们被拒绝进入瓦利萨城,瓦利萨本地的虎袍看起来有自己的主意,向两方同时派出了使者,打算在我们和拉赫洛神庙之间保持中立。   瓦利萨有自己的舰队和军队,仰仗港口与城市的高墙,当然不会惧怕人面狮身兵团的袭击。   毫无疑问,瓦利萨打算投向最终胜利的一方。   这也算是得益于提利昂在攻占瓦利萨时,克制住手下人的贪婪,没有劫掠得太放纵。   现在人面狮身兵团正在继续向南,大概是要去瓦拉特拉镇和光之王虎袍会师,这些背叛了瓦兰提斯,投向拉赫洛怀抱的虎袍军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瓦兰提斯圣焰军,以和瓦兰提斯过去的虎袍奴隶兵进行区分。   这支圣焰军的统帅当然是红袍僧和少数虎袍老兵,不过据说有一个叫“狄奥多”的人,似乎才是他们背后的真正领袖,这很符合我用莫波那具躯壳打听到的消息。   于是瓦兰提斯的势力变成五股,洛恩王国远征军、贾科卡奥的卡拉萨、不知道还剩下多少的波诺卡奥的卡拉萨、瓦兰提斯圣焰军和虎袍军。   “顺道问一句,”我插着腰打量眼前的海怪之女,“你来干嘛?”   没错,你来干嘛!?   这是我的寝帐,亚里安躺在床上,露出一个银发有些乱的脑袋,阿莎·葛雷乔伊站在我面前和我互瞪,角落里还有一个巫魔女贝乐丝·奥瑟里斯左右打量这我俩。   已经睡在隔壁的西佛似乎在偷听。   我不讨厌阿莎,实际上我挺喜欢这个冲闯的姑娘,但是,这不代表她可以在我的寝帐肆意妄为。   好吧,可能确实看出我比较宠她,所以这个小妮子肆意妄为呢。   “如果是要问南边情况的话,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戒备地说,“我要睡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今夜是来客抵达的前一夜,我依旧没有和亚里安发生过什么,看在他地位危险,可能被人暗杀的份上,我们睡在了一起意思意思。   阿莎看了眼床上的亚里安。   “好了好了,”我揉着她的脸颊,把她脑袋掰正瞧着我,“明天提利尔家的小玫瑰就来了,玛格丽·提利尔,美名远播,你可以去找她,咱们先各自回床好不好?”   “怎么?我又不是看到帅哥美女就眼馋的女人。”阿莎豪气十足,不愧是我见过最凶悍的娘们。   哦?你真的不是吗?   “全河湾最出色的美人,提利尔家最娇贵的玫瑰,气息似春花锦簇,容貌如温润明月,蜜桃颤颤柔比丝绸,细腰妖娆拂拟柳枝,啊,还有你最喜欢的腿部——”   “你…尝过?”她憨憨地问。   屁!   “反正全青绿之地找不出比她更漂亮的了,快去搞定她!”   扑哧!笼子里的贝乐丝笑出了声。   这个巫魔女也行!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脑子痛得要死,似乎被五千磅麦子压在了下面,抬起下巴一看,贝乐丝趴在我怀里,打呼噜的样子像是一只猫,我们俩可怜兮兮地缩在角落,因为床中间那个阿莎·葛雷乔伊摆了个“大”字儿。   亚里安呢?   哦,抱着枕头被子睡在床下,好像一开始就被阿莎蛮横地踢下去了,可怜人。   别问我昨晚发生了什么,什么都没发生,瞎搅和!   在床上打架拌嘴一整晚,要说这是百合还不如说姐妹闺蜜,虽然这俩都不值得太过信任,那就塑料闺蜜吧。   “怎么了,”睡眼稀松的贝乐丝撅起唇瓣朝我索吻,她脸被我一把推开,“喂!完事不认人啦?”   什么都没发生好吗?这又不是当初和克蕾及莱拉,我这点节操还是有的。   “阿嚏!”她弓起腰肢。   所以说,冬天,被子又盖不牢,就不要裸睡了,给冬天一点点敬畏!   “唔。”阿莎动了一下,挠着自己的肚脐,半点没有姑娘家的模样。   疼!头发头发头发头发!!!“起开!”我手掌啪地打上阿莎的短发将她推了下去,光洁的大腿狠狠砸在亚里安的肚子上,让他蹦了起来。   “都给我起床,起床!!!”   终于,收拾好了。   “我们不能这样,”我顶着一头蓬乱的黑发,活像是在路边吹了三年风的乞丐,“你们的国王要好好休息,别把我的床当成比武竞技场!”   “哇,她跑来夜袭你都不吼她,你就吼我意图不轨!”贝乐丝发出冤屈的哭腔。   “别装!”我蛮横地道,“都适可而止一点!这张床上就我和我丈夫睡,下次你们晚上再来,我就给你们轰出去!”   “明明是你们把我拉上床的!”贝乐丝继续抱不平?   是吗?   我想想,好像是,阿莎把她抓出笼子的,不过当时她还挺开心。   “好了好了,”我揉着巫魔女的脑袋,“乖乖,都怪海怪妹哈,她不听话。”   “啥?!”阿莎音调陡然升高,“不是你说的吗?让巫魔女陪你。”   “我是说你滚去笼子里陪她!”我吼了回去。   亚里安的声音从阿莎脚下传来,“你们到底是要继续睡,还是要吵到全军营都知道?!”   “我!是!你们的国王!!!”   啊呀真是,乱七八糟的。   还好没人看到,西佛估计也还在睡呢。   很快我们就梳妆整齐,贝乐丝回她的笼子,阿莎去带她的赎罪团,亚里安去找太监玩,然后,准备迎接来自维斯特洛的使团以及各地的信使,依照提利昂的安排,我不用出营门,只要在大帐中接见就可以。   这还是我头一次操办,啊不对,是提利昂头一次操办庆典宴会。   恩·达那仅有的废墟也在火灾中被摧毁得一干二净,剩下的夜宴堡其实就是一块荒地,今夜即将开始的宴会让军营不大像是军营。   猎狗吠鸣,牛羊来来去去,还有各色商人摆上了地摊,彩旗挂在各处,大帐周围空出了一片空地,周围的帐篷都被抹上了彩色,看起来更像是一场狂欢节的营地,或者贵族狩猎时扎下的轻松休闲的小营盘。   这场大会将开上三天三夜,今晚是晚宴,明天和后天将有比武大会,我甚至邀请了贾科的卡拉萨前来参加,到时候还要商讨关于结盟的事儿。   当然,除非他主动决斗作死,否则我会保证他的生命安全,前世佛雷家族那一套破坏宾客规则的做法,我可学不来。   就在我的大帐之外,   看热闹的随军平民和士兵挤来挤去,人群中抬起了剥皮人的旗帜还有七神和光之王的雕塑与绘画,其他的神灵也在人群上空摇摇晃晃,各司其职,包括洛恩河母亲、月女、来自遥远东方的夜狮,吉斯人的鹰身女妖、多斯拉克人的天马、拉札林人的至高牧神,以及极其罕见的黑山羊、泣妇与苍白圣童。   甚至有骑士抬出了缴获的燃火蜥蜴旗帜和其他的虎袍军旗,以及瓦利萨的城市旗帜和谷穗码头缴获的方形旗。   再一次提醒了我,洛恩王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来自什么鬼地方的人都有。   维持秩序的长矛将人海隔开,露出一条通道,当我正襟危坐在红王大帐的宝座上后,远处传来花腔笛和喇叭的呼鸣,臣僚们显然已经遇到了远道而来的使者,提利昂大概已经吻上了玛格丽·提利尔的小手手。   他们行走在人群中,接受大家的欢呼与口哨。   高个的女孩牵着我的红王之手,脸上保持着微笑,她身后还有其他的河湾地家族,尤其醒目的是青苹果与红苹果纹章,我还看到了盾牌列岛上的切斯塔家、格林家、赫威特家以及西瑞家,据说盾牌列岛已经被铁群岛的君主攸伦给攻陷,估计这些丢了老家儿女的老牌伯爵们也觉得前途渺茫。   之前的报告上说,随着玛格丽而来,或许自此不走的河湾骑士及其他重装骑手大概为数一千,我手下其他六国漂洋过海来定居的重装骑士及扈从也不过两千而已。   或许这点数目对于家大业大的提利尔家族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但是于我而言,是一个不小的帮助,我都有点愧疚了,当初在君临我干掉了提利尔家族的荆棘女王奥莲娜和加兰爵士。   说到这个,这世上没人能彻底忘却仇恨,这些河湾高庭的来客会不会想要查明杀害至亲的凶手?   玛格丽看起来并没有多少变化,一袭翠绿的宽松裙子,同样是绿色,在腰部收紧的马甲,长长的棕发用青铜发卡拢住,其中编梳出了几条小小的辫子,在发丝当中晃来晃去,好一个生机勃发又落落大方的绿美人。   她提裙行礼,表情上丝毫不见半分过去曾经与我亲昵的回忆,从心底,我一直认为,这朵小玫瑰,要比瑟曦的野种小可爱弥赛菈更像是一个公主,比瑟曦本人更像是一个王后。   尽管如此,倒也没我前一夜给阿莎说得那么夸张。   “欢迎,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欢迎来到我的厅堂。”   或许之前提利昂已经献过一次,我这献上了面包与盐,依照维斯特洛的习惯,这代表着她是我的贵客,受我的重视与保护。   “荣幸之至,我的荣光与威严。”她不卑不亢。   “这是我的丈夫,古苏之子,青枝家族的亚里安,来自科霍尔。”   ……   一番繁文缛节及相互介绍后,我询问玛格丽的来意,此番出使的表面请求非常常规,包括了一系列的通商协议和关税互惠,随便派一个精干的封臣就足以解决。   然后,玛格丽表达了她真实的意图,“我想向您献上提利尔家族的誓言,成为您最忠心的附属。”   “我的疆域不包括七国,而高庭已然向七国的国王宣誓效忠。”   “让您误会了,绝非是七国的提利尔家族,而是我,我的国王。”她答复。   贵族女性,好难安排,这些闺房里的淑女接受的教育通常都只是如何嫁给另外一个贵族。   不过,我也不能拒之门外就是了,毫无因由地拒绝一个大家族的友谊,实在不智。   她亲吻上我的玺戒,发誓成为我的附庸,而我赐予了她在我的王国中开垦土地的权力,并接受她的效忠,她最终选择了黄金原野,并拿出了丰厚的金银、丝绸、美酒和羊毛作为购买这块土地的资金。   不过,我这儿的规矩不是完全照搬了七国的规矩,玛格丽。   “你可以从王国财政中,获得相当于黄金原野税收的分成,我说明道,你可以建立自己的庄园,但是你不能建立自己的城堡,或者从我的王国当中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自己的领地。”   她眨了眨眼,反应很快,“如您所愿,我希望能帮助王国继续开垦。”   我宁愿让田地抛荒也不愿意有人来组建国中之国。   骑士庄园或者勋爵们的宅邸是我接受的最低限度,不论何种城堡我都不喜欢。   当然,如果有庄园主私下盖碉楼啥的,目前我也拦不住。   “很好,感谢你,玛格丽,”我命令席恩展开地图,“黄金原野属于伤心郡管辖,郡治在伤心领的查约恩,那里过去是洛伊拿的城邦节庆之都,”   说到这,我不禁看了她一眼,河湾人是不是和洛伊拿人天生有仇?在七国时,河湾地和多恩矛盾多多,如今到了厄斯索斯大陆,提利尔家族又被安排在了洛伊拿后人的隔壁,那帮洛伊拿人都是从多恩来的。   有一些河湾地的私生子、骑士和小贵族跟着玛格丽来到了我的洛恩王国,如果多恩的马泰尔家族哪天也想送点子嗣来我这,以避开维斯特洛越演越烈的王权争霸的话,那指不定多恩和河湾的恩怨要在我的国家继续上演了。   很有可能,除了永远不离北境的史塔克家族之外,如果能有多一个选项,恐怕大家都会选择分散风险,避免阖家罹难。   我集中回自己的注意力,继续说道:“这块土地荒凉日久,过去乃是洛伊拿城邦最富庶的区域,你选了一块可以绵延百代的沃土。”   “感激您的慷慨,我本人想在宫廷中担任一官半职,我的国王。”她展开笑靥,继续说道。   反应很快。   没错,如她所想,当游戏不再是封君和封臣的玩法,而是有了几分中央集权色彩时,在王国政府中的位置,对一个贵族家庭来说,就会很重要了,远比七国御前会议那些角色更有意义。   “财政大臣,虚位以待,玛格丽小姐。”   稍后是各家呈情,其内容无非是一群成为新国家国民的流民、杀手、佣兵、逃奴、强盗和河匪相互争斗,偶尔发生火并,以及其中能力出色的那些被选择为守卫、治安官、法官和本地的其他官员。   值得一提的是科霍尔的学院送来了新的产品,一堆火药桶,至于龙鱼叉和其他项目还在缓慢开展当中,目前来说,火药并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不知道是配方还需要调整,还是用法有问题?我打算让幕僚会议里的助理学士帮着调整。   最后是诺佛斯的使节,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哲科的卡拉萨被迫逃到了群山之中,最后和战斧角的伊班海盗们汇合,冬季越来越冷,冰雪封锁了各条峡谷和通道,诺佛斯的山里人与农夫被迫住到了城市和集镇里,战争无法再进行。   诺佛斯的总督议会决定履行盟约,派出一支由总督“破马者”率领的远征军,支援在瓦兰提斯的前线,包括一万两千名诺佛斯民兵,身穿羊毛衣物,携带短剑与超长枪,以及一千名穿着甲胄的圣奴卫和三千名善于使用弓箭,近身武器各式各样的巡山人。   诺佛斯的士兵训练有素,士气高昂,说不定能挡住三四万虎袍军。   等他们抵达之后,排除被解散的老弱病残,我的军队将扩充到五万,这个数字远远不够,我打算再行征召科霍尔民兵及琴恩河上下的村落,再向潘托斯雇佣一批佣兵来,才好在未来与南方的圣焰及虎袍一决雌雄。   不过,不是当下,当下,一场宴席即将召开,庆祝我的势力更上了一层楼。   希望这次唱歌的吟游诗人出色一点,还有以阿莎为首的粗人,别给我耍酒疯。 第87章 凯旋竞技会(上)   清晨。   在日常锻炼后,我来到了河湾人的营地,拜访我新任的财政大臣。   他们被安排在夜宴堡大营的西侧,来自河湾地的各家旗帜颜色驳杂,在晨风中纷纷扬扬,我好半天才辨认出属于提利尔家族的绿底金花旗,这个纹章没有被玛格丽特别凸显,就隐藏在密密麻麻的河湾贵族当中。   我猜这是要释放出一个信号,玛格丽·提利尔在表示:在我的洛恩王国境内,提利尔和其他河湾地的家族是平等的。   须知河湾地的家族在七国都是提利尔的封臣,可是在我的洛恩王国不是,如果这些河湾人依旧以她为尊,将提利尔家族的玫瑰旗帜放在最高处,更要比其他家族的旗帜大上一号,那我可能会心存芥蒂,将他们视作独一股势力,并加以防范。   真是个会讨人喜欢的女孩。   虽然她即便这么做,我也不会天真到觉得提利尔家族和其他河湾地的贵族是平等的,之前的封君封臣关系一律不存在。   但是至少这放低姿态的模样,是让我舒心的。   政治有时候真是一件细微的东西,需要人审慎小心地对待,尤其是对那些初来乍到,希望占据一席之地的人来说,从眼下的纹章这一细节来看,河湾人不愧是玩弄权术的高手,五大三粗的北境人恐怕想都想不到,“我们只认史塔克!”。   算了,活法不一样,没啥好评判的。   我掀开帐幕时,阳光让她不禁用袖子掩盖住了脸,我注意到她衣服还是昨天的,漂亮的棕发有些凌乱,小鹿一般灵动的双眸周围是浅浅的黑眼圈。   “一夜未睡?”   “我没想到,王国的财务会是如此——”一团乱麻?“复杂。”   “很正常,”我走上前去,制止住了她想要起身行礼的举动,双手摁在她滑嫩纤弱的肩膀上,“我记得过去我在君临时也曾担任过财政大臣,今日管钱,明日称王,指不定你也可以,玛格丽。”   “提利尔家族只求生生不息,”她的嘴角露出一丝倦怠的笑意,“世代繁衍。”   我记得当初我管钱那会儿,有前任财政大臣“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打的基础,虽然理清账目和财产有些麻烦,国库亏空甚巨,但是一切还算是按部就班。   我这就不一样了,王室会计制度混乱,葡萄酒、羊毛、铁器、丝绸等等王室用品的供应商没个具体,甚至连税收统计和预算决算都不太清晰。   之前照顾财务的泰巴德师傅只管不出问题,并没有具体地梳理各项职责。   “好了,这些事儿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完成的,一个晚上你账本都翻不完,”我揉着她的小肩膀,“洗个澡,收拾一下妆容,待会是为你准备的比武竞技大会,你一定要出席。”   “我听说那是凯旋竞技会,为了庆祝您的胜利。”她臻首微动,耳珠上的宝石链子轻轻摇晃。   “部分是,如果单单只是打赢了仗,我可没有铺张到像劳勃国王那样举国欢庆,”我解释道,“到时候还会有多斯拉克人来,一大群凶悍的咆哮武士,你不会想错过的。”   在前些日子里,我的宫廷大臣们讨论过这场竞技大会该怎么办,结论是按七国的来办。   这显然不合适,我在七国的传统之外添加了新内容,例如河舟、杂技、歌手比赛等等,一些是来自书上的洛伊拿传统,一些是来自我个人的想法。   骑枪竞技将会是重头戏之一,射箭比赛和“爱与美的王后”评选同样保留。   考虑到除了维斯特洛人之外,没哪个民族有骑士文化,所以,我细化了当初我参加过的团体比试。   犹记得那年斧刃夺得冠军的模样,我只是一个跟着艾德·史塔克瞎跑的小姑娘,红袍僧只是剑上冒火的参赛者。   而今,物是人非。   团体比武将分为三个,徒步、骑马、以及对垒,分别是不骑马的较量,在马上的比试,以及分成两个阵营的相互对抗。   骑枪竞技和团体比武的奖金持平,都是一万金龙,射箭比赛五千金龙,我穷得很,没有劳勃国王有钱。   “我的国王,瓦利萨人和谷穗码头的使团来了,还有不少的瓦兰提斯人也希望能够参加。”卫兵禀报。   “放他们进来吧,”   这时候不是刺杀我的好时候,虎爪刺客没那么蠢,   而拉赫洛的子民不爱使用刺客套路,他们更喜欢一些玄乎的手段,   “万众同庆。”   比赛场地安排在夜宴堡以南三里格处,靠近河边,这里已经成为了一个吵闹的市集,来自洛恩王国和其他地方的商人、艺人、占卜师以及发癫的先知,还有各个民族的佣兵与武士来来往往。   值得一提的是,大概是由于战争的关系,现场的乞丐拖家带口,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或许未来的学者,会把这场比武竞技大会称为“乞讨者的比武大会”吧。   当我来到了观看席的中央时,运送东岸贾科卡奥的渡排姗姗来迟,近一千名正值壮年的多斯拉克战士与他们的卡奥随行,他们带来了自己的骏马,其中部分人是来为卡拉萨的荣誉争光,另外一部分,是想要趁此机会,闯出自己的名声。   据说在多斯拉克人的婚礼上,如果不因为流血冲突死掉几个壮丁,那这场婚礼就会被认为是失败的。   这是帮捣蛋鬼,我因此嘱咐过贝里爵士安排好盯梢和守卫。   他的上臂是金色的臂环,因为败于白狮骑兵之手而剪短的头发,已经长了稍许,上面缀着两个铃铛。   他看着我,就像是在盯着自己的猎物,   四周的王国臣子都在注视着他,骑士们的手都摁在剑柄上,似乎生怕他暴起伤人。   这一次,贾科卡奥没有用瓦雷利亚语,而是借助自己的奴隶翻译,来传达卡奥的意志。   “感谢你的招待,洛恩王国的红王,   我曾听说,你手下的咆哮武士称你为卡奥,你的战争给好几座城市带来火焰与鲜血,   我听说你独力建立了你的国家,用城墙和钢铁为你的战士提供保护,   我知道,这样的女人,乃是城墙之后最诱人的女子,   在此,我诚挚的向你求婚,摒弃你懦弱无能的夫君,成为我的卡丽熙。   这场大会,将会是我们的婚礼,第一天和第二天,我将证明自己的勇武,第三天的黄昏,我将与你在天地间融为一体,就像是公马与母马一样。”   寂静无声。   我看了眼亚里安·青枝,“我接受你的挑战,如果你失败了,那么你的卡拉萨归我,直到有人向我发起决斗,并成功为止。”   “可以,”自信与骄傲不容一个卡奥退缩,贾科答应了,   “向着天上与地下一切奔跑着的骏马,我发誓,我的卡拉萨会接受一切能够打败我的人,成为他们的卡奥。”   作者的话:双更还有一更! 第88章 凯旋竞技会(下)   多斯拉克人。   或许是我见过最不计后果的民族。某种意义上说,是个青年人的民族,很符合他们低迷的人均寿命。   年轻人不在乎家庭,不在乎责任,一心期待冒险与赌博,这些特质,在多斯拉克的汉子中间体现得尤为明显,成功的被万人传颂,失败的也会拥有英雄之名,就如同很多世界的很多游牧民族一样。   莫索那样谨慎小心的卡奥会被唾弃和抛弃,只有卓戈、贾科、波诺这样的莽撞或者说勇敢的领袖,才是他们的最爱。   我看着眼前骄傲的男人,心中如此想,贾科的年纪大概不会超过二十五,正当盛年,当年他是卓戈的血盟卫,手上功夫当然不会弱。   日久未起的心潮席卷我的大脑,很好!用我来赌一个卡拉萨,   看来是没听说过维斯特洛的“剔刀”。   我正要开口,自己已经被一个身影挡住。   微风起,银发荡。   “亚里安·青枝,你口中懦弱无能的配偶,”这个男人的声音半点没有怯气,“乐意奉陪,马崽子。”   嗯?你确定你搞得定这一局,亚里安?   他战术水准不错,剑术似乎尚可,经过良好教训,但是实战经验不够。   我倒是不清楚贾科的技艺,想来也该是出众的角色,卓戈的血盟卫,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沙场和决斗,怎么可能是一个庸人?   如果是亚里安对付他,我不是特别有信心。   “哪一场?”   “马战、步战、对战,任你选择。”   团体比武将分为三个,徒步、骑马、以及对垒,分别是不骑马的较量,在马上的比试,以及分成两个阵营的相互对抗。   作为一个科霍尔人,亚里安一开始就排除了属于骑士的骑枪竞技这一项,恐怕贾科也会如此想。   “那就,三局两胜,我会轻取你的脑袋,”贾科拔出自己的亚拉克弯刀,在掌心划了一道,鲜血顺着刀刃滴落到地上,“别轻易就死了,亚里安。”   奴隶翻译倒是尽职尽责,翻译出了每一句话。   我自己还要不要上呢?   命运该把握在自己的手上,当然!   第一天的比赛属于广大的平民,河舟赛上,一个来自赛荷鲁本地的村庄夺得冠军,杂技赛的胜利者是一个来自泰洛西的马戏团,他们柔韧绵软,身体就像是水流一样,夺得了全场最热烈的掌声。   稍后的歌会,最终戴上吟游者桂冠的是一个中年女人,台下的人窃窃私语,说她一定是七神中少女,或者拉赫洛、洛恩河母亲之类的化身,在用不属于人间的歌喉赐予大众福音。   作为全场最尊贵的人,我不得不裹在纷繁复杂的衣物里头,坐在最高处观摩了全场。   提利昂忙前忙后,我的御前会议由于突如其来的赌局,将赛程进行了一番调整,把长枪比试安排到了最后。   反正又没有多米尼克,我个人对在七国最受欢迎的长枪赛事兴趣寡淡。   晚上,吵闹的大宴,五光十色的瓦兰提斯灯笼照亮了营地,各色美食的香味弥漫在这个会场之中。   贾科一左一右搂着两个伎女哈哈大笑,亚里安一如既往地安静,“你说什么?”席恩听了我一席话以后目瞪口呆。   “我要参加团体比武,你挑几个剥皮卫兵陪着我去,戴上面具。”我又重复了一遍。   “额…”他一副木讷的模样。   啪!突然有人拍在我椅子的扶手上,“我看到了!”阿莎低吼道,“这两个愚蠢的雄性居然妄图用三场决斗决定你的归宿!?”   啥?不是用三场比试来决定卡拉萨的卡奥吗?你眼里没有贾科的四万骑兵,就只有我的归属?!   “我会带几个好手,夺得三项冠军,”她傲慢地说,手指勾上我的下巴,“到时候,你就属于我了。”   啪!我打开她忤逆的手。   拜托!这是宴会!   “荣光,那个来当客人的多斯拉克蛮子企图染指您的贵体,”在我背后说话的是玛格丽·提利尔,她手上端着杯子,“还声称要在比试之后,带你远走高飞,以对您的忠诚发誓,我会组织我的朋友们,给他以最大的打击!”   这个——   “娇花儿,”笑嘻嘻的声音,是“云雀”多内尔,“是不是说,你要在这场比武大会中选择夫婿?谁能夺得三顶桂冠,那么谁就是王国的男主人,介绍一下,我的朋友波隆、契根,决定组织一队人马…”   这谣言传成什么样了,够啦够啦!!!!   “我这就去挑选好手,荣光与威严,”席恩挑着眉说,“明早,您就能见到您最骁勇的卫士了。”   月上树梢,闹腾的宴席结束,人群散去,气氛开始沉寂下来。   我拖着酸痛的身子回到寝帐,瞧见了贝乐丝·奥瑟里斯羡慕的眼神。   “抱歉,忘了放你出去,”我懒洋洋抬手挥了挥,“明天放你去逛一天。”   “我听说,你要在这场宴席上选夫?”她好奇地用食指敲打着自己的下巴。   “怎么可能,”我翻了个白眼,“君主的婚事乃是政治利益的结合,我和亚里安的婚姻,是科霍尔稳定的保障。”   “连夺三冠者,乃为女王之伴。”她揶揄道。   “如果大家真的信以为真,我就把你丢出去,和那个冠军共度春宵。”   “唉,”贝乐丝佳人神伤,“这就是侍妾的命运,年纪渐长,不得主人的心欢。”   “可够了,你到底想不想去玩?”我躺上床,摆出大字,松弛自己的肌肉。   “我会去立一间占卜帐篷,”她说,“就像是在布拉佛斯的泰坦节一样,给少女卜姻缘,给男人测事业,给老人预观子孙的福分。”   “要不测测我的?”   “你的日子过得太跌宕,测了不准,容易露馅儿,为了你砸了我的牌子,不值当。”   “我记得,”我回忆道,“似乎有人说过,我这辈子会有三次婚姻,三次死亡,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就难说了,”她简单地道,“一般人不会轻易把与自己休戚相关的预言与他人说,我也不知道。”   啧,这是在提示说,我心大对吗?   “你是个烦人的巫婆。”   “哇,那你可真是个可爱的女王呀。”   我闭目养神了大概一刻钟,然后就立刻起身,在我的行李中翻找起来。   找到了。   夜晚轻悄,我的手里是一个干净而陈旧的面具。   “橡木脸”。   当年,他们这样称呼我。   翌日。   昨晚,席恩就帮我写了名字,不过为了了解对手,我依旧来到了报名现场。   马车运来了木制的武器和盾牌,上头包裹着厚厚的羊毛与亚麻,以防造成伤亡,上百人排队走入官员的帐篷,其中有不少熟脸。   阿莎的人,那群河湾骑士,波隆和契根,还有米歇尔爵士和一干来洛恩王国开垦的维斯特洛贵族,亚里安和一大窝科霍尔人,匕首湖的前河盗柯拉夫人,洛伊拿的遗民们,以及一大群虎袍兵,还有一些其他的佣兵,我猜里头可能会有虎爪刺客以及群星就位教的男丁。   “可见,谣言不准确,这里的红王并没有迫害拉赫洛的子民——”   一句话语飘进了我的耳朵,我回头一看,是当年的老熟人,凯特布莱克三父子、罗索·布伦。   还有黑港伯爵贝里·唐德利恩,他的弓手伙伴和其他朋友就在他身边。   他们怎么来了? 第89章 比武大会(一)   我隐藏在人群当中,看着那群君临故人在左顾右盼。   依旧戴着橡木脸的面具,不过,我不觉得他们就一定会认不出我来,体态和眼睛可能会让我暴露。   我有思想准备,在待会的比赛里,能认出我的人一定不少,认不出来的,大概只会是那帮遥遥见过我几次的平民和士兵,以及没什么心眼的笨蛋。   毕竟,当初在君临那场首相的比武竞技大会上,已经有一次,贝里·唐德利恩点出了我的身份。   “席恩,找两个人跟踪那个一脸伤疤的男子,我要知道他们睡觉的地方。”   “身上带闪电那个?”他问。   “对,就那个,闪电伯爵。”我小心地确认道,他朝这边望了一眼,我步伐后退,让前头那个正在吹牛的大汉掩盖住自己的身形。   看起来,自从与我解识之后,贝里·唐德利恩的命运受到了相当大的影响。   在前世的原着里,他死于魔山之手,又被红袍僧索罗斯火吻复活,在被北境和西境荼毒的河间组建或参与了“无旗兄弟会”,一个失地农夫、流民和逃兵的匪盗集团,或者说义贼集团,被称为“闪电大王”,或者“死亡伯爵”。   在原着里,他前后复活七次,为了拯救后来已经死去的凯特琳·徒利,艾德·史塔克的夫人,他最终终于死去换取了凯特琳复活;在电视剧里,他救下艾莉亚·史塔克,最终死在了被尸鬼围攻的临冬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按照原本命运的轨迹,这位贝里小闪电根本不会前往厄斯索斯,更别说洛恩河边上的夜宴堡了。   他不是一个浪迹天涯的雇佣骑士,也不是一个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不完全是,他是个爱管闲事的侠义贵族。   所以我很好奇,他来这里,会有何贵干?不会又是摊上什么闲事了吧?   路边的烤肉味道还不错,田鼠肉和麻雀的滋味都很棒,一个盛夏群岛的黑胖子又唱又跳,肥肉乱颤,没人给他丢半个铜子儿,提醒了我如果吃肥了自个儿会有什么个形象,吓得我把剩下的吃食全丢给了席恩。   很遗憾,在这场比武大会里,隐藏真实身份的我并没有碰到什么扮猪吃虎的机会,或许晚上狂欢的时候再来逛逛?   中午时分,属于平民的赛事全部结束,比武竞技正式开始,战士们时间到了。   第一场是弓箭比试,我猜贝里的伙伴,来自多恩的神射手安盖又会大放异彩,为了准备下午的徒步战,我没去观看,而是躲在了一个临时搭建的帐篷里披甲。   属于红王的铠甲太过明显,过去在君临用的两套甲胄也会被人认出来,还好当初在科霍尔时,我一度有过假扮一般人的幻想。   所以,替我的骑士们订做铠甲的同时,我也给自己订了一套全身甲,没有任何纹章和标记,连涂装都没有,更别提雕纹了,朴实的铁灰色,一切都按照最平凡的设计来完成。   是时候了!   我面甲里头是橡木脸,就这样来到了赛场的入口,卫兵将信将疑地看着我,“拿掉你的——”,然后看向席恩·葛雷乔伊,突然一脸的恍然大悟。   被认出来了。   他没敢吭气,我接着遇到阿莎·葛雷乔伊和她的赎罪团精英,她一开始眨了眨眼,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最后垂头叹气,噗嗤笑了出来。   被认出来了。   玛格丽自己没到,但是河湾人显然会来参赛,一开始时这群初来乍到的伙计只是好奇,然后就开始相互窃窃私语,最后有人发出一声了然的尖叫:“是她!”。   又被认出来了。   唉,我是天杀的国王,不是住在深宫大院里那种国王,是和士兵同吃同住南征北战一手建立自己王国的那种国王。   我还是个女的,这年代在这个营地会使剑的女人屈指可数,只要对号入座地想一想大概就会猜不离。   我能感觉到投向我的视线又多了几束,亚里安·青枝响亮地咳嗽了一声,干嘛?   认不出来我是谁才奇怪啊!   打不了,本来也打不了,那些乔装故事全是假的。   到时候我上场以后,这帮认出我来的人,是要当不知道呢,还是我一招呼就躺下?   不,那是前世的作风,不对不对。   依照七国的规矩和骑士荣誉守则,他们应该只会往死里打我,我落败了之后再揭开我的面具,戳穿我的身份,然后惊恐地发现是自己的君主,一个娇滴滴的少女,最后一个公主抱把我抱起来,啊,我的女王,我会保护你的。   吟游诗人最后还要来一首歌,幻想一番这一夜里我和征服我的那个男人会发生些什么,最后的最后,哪怕我和打败我的那个爷们之间没什么,也会传出一大堆的风流佳话,助他一夜成名,成为打败女王的骑士或者随便一个什么很有噱头的名字。   我敢肯定,眼下这帮人里有不少是这么想的,这么打算的!   算了,演场戏撤了吧,权力就是春药,双向的春药。   我们分别入场,如我所想,比赛暂停,在观众的质疑声中,小不点首相一个跟头翻到场地上,溜达到我面前,眯起了自己的眼睛。   我听到身后有参赛的武士在暗自发笑,视野角落里的多斯拉克人在疑惑地左顾右盼。   “您这是,自己摘了头盔呢,还是让我抓住您的大腿恸哭?”提利昂打量着我这一身,接着揉了揉自己眉心,“不,我不觉得可以,老姐,难道你被劳勃附体了吗?你是个国王,你的位置在观众席,不在那群野蛮人里。”   我想了想,他的阻拦正合我意,“体面结束?”   “行,”提利昂撇了撇嘴,向我深深鞠躬,声音大到所有人都能耳闻,“我的国王,您渴望荣誉与武勇的决心七神可证!可是你的战场不在这里,在其他地方!”   我一声长叹,掀开自己的头盔,四方的观众先是惊叹和吸气,尔后鼓掌欢呼。   我是一个多么尚武的王者啊,只可惜为了王国和百姓,不得不放弃这一场战斗,   自我感动,酝酿情绪。   “洛恩王国的万民需要以刀剑和盾牌来保护,如果我自己不能身先士卒,又如何要求我的勇士为我向前冲锋?!”   “让国王参战!”外头有汉子大喊。   “红王万岁!!!”   “安静!”提利昂狠狠瞪向声音传来的地方,就像是一只雄狮,而非侏儒,   “君主可以是骑士,却不能事事肆意妄为!   这个国度,需要尊贵的人安然无恙。   何况,我们为冠军及优胜者,准备了册封、土地和金银,这些全是出自王者的慷慨恩赐,   鼓舞各位的斗志,坚定大家的信念,稳固我们的国家,这才是比武的意义,给予优胜的豪杰奖励的意义!哪有王者给自己送礼的道理?   在场的诸位,乃是要在这赛场里,”他跺了跺脚下的沙地,“用汗水和鲜血证明自己的忠诚和勇气,向自己的国王挥舞武器,难道是忠勇的举动么?   我的国王,”他接着转向我,“我们可以为您的勇气与决心而触动,在私下的场合,你大可以和属于你的武士一较高下,但是,和他们抢夺你予以的奖赏,那可不是王者的道理。”   我垂下眼帘,“可惜,正如你所言,红王之手,看来我只能在高台上一睹大家的英姿了。”   “感谢您的宽容,”他再次鞠躬,“以及热忱。”   行吧,我想打还是不想打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为君主,我必须得表现出参与战斗,渴望靠自己来取得敌人鲜血的意志,同时,又不能真正地鲁莽到跑下去和他们打一场,毕竟我的健康和性命关乎格局安危。   戏演完了,收工,完美。   我顺理成章的在掌声中来到观众席的宝座上,之前借口说生病,现在只能看着他们打完了。   席恩跟着我,有些不情不愿,我猜他大概是想要和自己的姐姐阿莎对决一次,证明点什么。   稍后的夜里,我前往了贝里·唐德利恩的帐篷。   “早该意料到,”他和我相互拥抱,大家算是老相识了,“你会想要亲自跑到赛场里一逞威风。”   “别来无恙,你的诸位弟兄呢?”   “全都在饮酒作乐呢,”他的脸上多出了不少细纹,笑起来的模样,老了一点,   “对了,无意冒犯,我没想到你的首相会是个——”   “一个小孩!”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别傻了,那是一个侏儒,记得吗?临冬城的时候见过的。”这是另外一个熟悉的声音!   “布兰!艾莉亚!”我叉起腰,这回是诚心实意地感到惊讶,“出来!”   “莱雅!”艾莉亚尖叫着扑到我怀里,“我本来想给你打招呼,就在昨天,可是贝里不准。”   “你好啊,莱雅,”一个小脑袋出现在一大堆袋子的后头,一双眼睛一眨一眨,“我长高了不少呢。”   “怎么回事?”我盯着贝里·唐德利恩,“你绑架了史塔克家族的孩子!?”   “他们的兄长拜托我带他们远走高飞,”贝里解释到,“发生了很多事。” 第90章 比武大会(二)   第二天的宴会继续,不过我借故离开了,前往贝里·唐德利恩的营帐和他聊聊。   结果和两个小不点不期而遇。   灯笼挂在篷顶,静静照明,这个帐篷里堆满了杂物,维斯特洛的羊毛和葡萄酒,洛伊拿陶器,还有来自北境的皮毛,就像是商人的住处。   就布兰和艾莉亚这件事,为什么他要瞒着我呢?   不得不承认,当初是我把艾德·史塔克赶出了君临,看起来我能不能信任只怕在很多人眼里需要打问号。   更何况我把铁王座丢出了红堡的王座厅,一次又一次地向新国王效忠,不像是个实诚忠心的女士。   好吧,不信任我是对的,我看了他一眼,没看出什么特别的情绪,当初他死了一次,被红袍僧索罗斯复活,在这之后,整个人的性格都发生了改变,不复过去的逍遥洒脱。   我们坐在一块,听他们说这一年发生的事儿,实际上我已经从另外一个人那里听说过了,史坦尼斯的海政大臣。   何以言说在遥远的家乡,发生的那些事情?   贝里·唐德利恩娓娓道来,我不语而听,艾莉亚和布兰也很安静。   听起来史塔克家族的处境并不好。   开始时,效忠拜拉席恩家族的国王史坦尼斯给北境带来了足够的好处,寄人篱下的宫廷群臣客客气气。   可是随着战争爆发,潜藏在人心深处的矛盾随之变得公然,直到巨龙出现在兰尼斯特家族的军队中,史坦尼斯国王的大军士气垮塌,史塔克家族和其他的北境诸侯与过去的后党彻底闹僵。   “在这安顿下来吧,”我劝慰道,“只要你竭力效劳,我这里自然会有广袤的土地和子民需要你去管治,从比武大会开始就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没赢。”他勾起笑容时,嘴角的疤痕随之弯曲。   “你打的挺棒,输给米歇尔爵士并不奇怪,他们都说他是‘拂晓神剑’再生。”   在之前的徒步竞技中,各方轮番上场,都有不俗的表现,可是米歇尔·雷德佛天资过人,后天努力,即便是面对贾科卡奥和亚里安联手,依然游刃有余,最终成为了这一场的冠军。   谷地最有希望的剑士,大概以后会是王国最有成就的剑客,我不喜欢他的为人,也不喜欢他当贵族的样子,但是不得不承认他的武艺恐怕会是传奇级别的。   盯着火焰的闪电伯爵开始时不言不语,他肯定对自己有更多的期待,可是从他暗藏在眼角的疲惫里,我觉得,目前的成绩还不错,他已经竭尽全力,是倒数第五个被打倒的。   他盯了很久,就好像在旁观记忆里那场赛事时的画面,终于开口:   “他很幸运,”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分析道,   “河湾人和其他的骑士都想要节省体力,预备最后的骑枪竞技,”   确实,虽然洛恩王国的情况已经与当初大不相同,但是在骑枪竞技里夺魁是很多骑士打小的梦想。   “多斯拉克人更偏好在明天的马战比武中打赢对手,碰运气的佣兵和海盗们?怎么都不会是,一个经过严苛训练的雷德佛幼子之敌,”   他转头看着我:   “我倒是比较关心那个红王之手,没记错的话,他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小儿子?”   “提利昂。”我纠正,“他是个不错的首相。”   “提利昂·兰尼斯特,一个畸形的魔猴,传言中长着长角獠牙和尾巴的小怪物。”   成见真深,估计史塔克家族的两个小孩也不怎么喜欢提利昂,不过我觉得凭小恶魔的本领,只要愿意,侏儒可以让他们成为自己的朋友。   “他人挺不错。”我宽解道。   “好人,以兰尼斯特家族的标准而言?”敌意隐藏在闪电流浪汉贝里的笑容当中,“那他可以少被绞死五次。您忘了当初兰尼斯特带来的战争?忘了北境和河间的苦难?那个太后收回了我的封地,还想送我上绞刑架。”   绞刑架,给平民准备的,“这么说,你爵位没啦?”   “是的,我的国王,”他坦然确定,“我正要赢得三次冠军,好迎娶一位自带头衔和产业的美人呢。”   这谣言还有完没完了?   “想娶那位美人?排队去。”   “我开玩笑的,我的,额,荣光与威严。”别怂啊,我告诉你未婚妻看她会不会来修理你。   “嗯,”我点了点头,“你们先出去吧,我和艾莉亚、布兰聊聊天,席恩,你可以留下,咱们都是老伙计了。”   当初在临冬城的老伙计,现在看看,史塔克家的娘没了,波顿家的爹没了。   波顿家的女儿倒是不怎么伤心。   他们依旧是老样子,不过旅途给两个孩子的脸上增添了几分老成,让我差点以为自己见到的是这年头街头常见的孤儿。   寒暄后,我开诚布公:   “或许贝里·唐德利恩有他的打算,或许你们的身份很重要,足以攫取北境的效忠,”我认真地弯下腰看着他们,“我会把你们当做是我的亲人对待,照顾你们,让学士给你们上课,布置作业(“不!”艾莉亚。),直到你们家里来人把你们接走   对了,你们的狼呢?”   “额,在,在野外呢,贝里说不能让他们出现在营地附近,会被发现的!”   临走的时候,布兰拉住我的袖子,这是要和我说悄悄话?   “我看到了瑞肯,”布兰小声小气的告诉我,长长的睫毛在男孩的眼帘上一扇一扇,“他在一个山洞里,陪着一个老人,毛毛狗也在呢。”   瑞肯。   山洞。   这让我想起了旧神。   我正要发话,突然听到一阵哭叫和对骂,哪怕在外头喧闹的庆典里也听得一清二楚。   正巧,贝里·唐德利恩掀开了帐幕。   “怎么了?”   “来瞧瞧吧,”他偏了偏头,“多斯拉克人和一群瓦兰提斯人打起来了,用的刀子。”   “不!”席恩这时候也冒出了个脑袋,他之前跟着贝里离开了,大概是和两个小鬼无旧可叙,“卫兵正在赶来,荣光,这可能是一场意图刺杀你的阴谋,请您就待在帐篷里。”   他倒是越来越称职了。   希望那帮多斯拉克人别给我找麻烦。 第91章 比武大会(三)   君临的夏天大概要比当下的洛恩河畔更热一些?在早晨太阳初升的时候,尤其如此。   我置身于高台上,恍有重回当初艾德那场比武竞技大会的感觉,两边是贵族男女,我的宫廷臣僚,我曾经也和史塔克家的儿女一起,站在他们中间。眼前空阔的赛场有前世的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木制的栅栏披着黑红、灰白相间的格子外衣,平民围绕在其外呐喊喧哗,浑然是昨天的闹剧没发生的模样。   不得不说,人山人海的景象初观尚可,见久了就和在前世的感觉雷同,心生一股厌烦。   一说打仗劳役我这见不到几个男女,一来庆典狂欢,就全跑出来了。   新来的玛格丽适应的很快,她身边其他的淑女们大都来自骑士庄园和科霍尔,和提利尔家族的贵女比起来,就像是孔雀身边的鹌鹑,不是衣物上的区别,而是那种天生就自认为低人一等的卑微姿态。   盛装出席,将自己打扮成绿叶黄花的玛格丽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与我相互一笑,她气色看起来好多了。   就像是我所认识的提利尔家族一般,小玫瑰不引起任何人的敌意,缓慢地加深这个家族在王国的影响力,眼前这一幕的背后,不知道她付出了多少心思和时间去与人交际。   “昨天的处置出来了,”提利昂衣着整洁地来到我身边,给了西佛一个微笑,我的侍女撅了撅嘴,看起来父女关系已然更进一步,“真是个好姑娘。”   “处置结果?”我先问公事,“对了,我打算设立一支红王的荣誉卫队,在这一场比武大会中提拔一批精锐的战士,你去和你的稀芽说一声。”   这个主意萌发自昨夜,布兰缠着我问心树骑士的事情。   我打算让他加入这支荣誉卫队。   迟早有一天我要回到北境,按我的想法,不会是送这些孩子回家,而是让他们带着我的军队回去,这样,我的势力就能够扩张到狭海的另外一边,并且设法消除地方的阻力了。   “你要她加入?”   “对,还有布兰·史塔克。”   “史塔克?”提利昂的眉毛快跑头发里头去了,“临冬城的史塔克?!”   “先说说,昨天那场戏是怎么回事。”我提醒。   “为了两个伎女引发的,我猜那两个女人是想要男人们争风吃醋,用金银来一展雄风,好拿上一笔不菲的肉钱,”   经验丰富的提利昂说道,   “没料到那些多斯拉克人不喜欢用钱来表现自己的男性风范,更喜欢用弯刀,十几个人相互厮杀,死了三个。   我们还发现了一封信,可能是瓦兰提斯的停战书,或者瓦兰提斯人给你的什么别的信息。”   这桩治安事故本身倒是司空见惯,毫不稀奇,可是信?   为什么不直接报上名号,难道我有杀使者的名声?还是说,   “被卫兵拦下了?”我挑眉而问。   “这就是问题了,”提利昂推断道,   “使节带着停战书,来面觐你,这是正常流程,如果你的卫兵怀疑他们有别的目的,也大可让我或者御前会议里的其他人来处理,怎么也不会因为出了人命才意外得知。”   结果我们直到今天才因为一起冲突发现,这是第一个疑点。   看起来,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和公民如今朝不保夕,先行结束与你的战事也不稀奇。但是实际上,按照时间来说,从瓦兰提斯到这里,需要在路途上花费的日子太过长久了,   这么说吧,这封停战书更像是在你缺粮少钱计划掠夺瓦利萨和谷穗码头之前就已经发出的。   那时候,北伐大军还未出事,红袍僧也没有起义,瓦兰提斯获胜的可能性更高,突然要求停战有些古怪,这是第二个疑点。”   “所以,这中间出了事?”我猜测,“这封停战书的携带者——”   “毫无疑问出了事,但是具体怎么回事还很难说清,”提利昂有些懊恼,“这是昨夜死者的遗物,其他的瓦兰提斯人都是临时凑伙的,大部分来自赛荷鲁平原和瓦利萨周边。”   “你没看过?”   提利昂抬起手臂,他的扈从阿诺递上了一封书信,从火烫封蜡和信封质材的风格来看,确实来自南方的瓦兰提斯城。   “这封信指明红王亲阅,翻看是你的事,我不该知晓其中的内容,除非你告诉我。”   “那你怎么猜这是停战书的?”我接过,触感细腻,要比我用的纸张做工精良得多。   “橄榄枝叶。”提利昂示意信上的绿色纹路,和平之意。   确实,如果是在瓦兰提斯局势稳定的当初,压根就没有理由与我和谈,虎党的执政官可都是强硬派,   执政官杰奥里斯和他的人也顾不上这些了,就上一次莫波给的视角来看,他们现在在狄奥多的围追堵截下自顾不暇。   换言之,   这封信要么出自反对者之手,要么就是阴谋假货。   我要打开这封信,席恩阻止了我,“我的国王?”   好吧,为了安全。   他拆开信封,什么事都没发生,翻转了纸面之后,他将信递给了我。   我细细看了起来。   “看起来没什么问题,是象党。”我收起信件,“请求交换战俘,停止战争,估计是做给他们的选民看的。”   我顿时不再感兴趣,这封信之所以没到我手上,可能性太多了,红袍僧和虎党都有理由半途截杀,还有河盗土匪,使节自己半路撂挑子不干。   提利昂要来一观,确定了其内容,他抚摸着上头的字儿…   “恐怕有猫腻,这些字母下头还有痕迹。”   有猫腻…   我和他突然对视了一眼,有什么势力需要在这样一封信上做文章的吗?   有!   例如失去联络之后,给虎爪刺客的命令,他们已经潜伏,难以寻找。   这样的指令一定至关重要,以至于无法口述,只好冒此风险。   “能破解吗?”我声音低了下来,就在我眼前,传令官正在拾级而上,看来是即将开始了。   提利昂将信纸收起,“我找学士问问。”   “马匹和参赛勇士均已经到位,荣光。”   “让他们进场。”我端坐在宝座上,心思暂时从诡谲的局势里挪开,栅栏门开启,观众炸然高呼,一些人手中的旗帜在摇动,来自五湖四海的汉子一个接一个地迈步而入,牵着他们的良驹。   第二场比武是在马上,昨天的步战后,很多人已经累脱了力,例如昨日的冠军米歇尔·雷德佛,还有阿莎·葛雷乔伊就站在了看台上,所以今天的参赛者大大减少。   我看到了亚里安和几个青枝家族的卫士,还有多斯拉克人与贾科卡奥,多斯拉克人还挺多,这是他们最擅长的一场。   作者的话:还有一更 第92章 比武大会(四)   入场的选手逐渐星布在整个赛场,他们正在各自选定自己的位置,里头好像有三个小孩,还是四个?   还有几个蒙住整个脑袋的神秘客,不知底细,按照七国的传统,本来只会在骑枪比试上出现的神秘人,大概听信了什么娶我的耀眼,现在折尊曲贵地参加了马上大乱斗。   依照他们的颜色,我命名他们为白骑士、棕骑士和黑骑士。   看起来,还有些悬念?   这让我有些期待了,他们会带来什么样的表演呢?   “您刚提到史塔克。”提利昂,“恕我多问一句,他们在哪?”   “应该在台上,哎,等等?”我放眼望去,一个都没瞧见,这是怎么回事?   艾莉亚?   布兰?   “席恩,去找找他们俩,”我立刻命令,“就你和他们认识。”   “好的。”   “找找贝里·唐德利恩,他应该清楚。”   我估摸着他们大概闹不出什么名堂,继续观看。   跟随玛格丽·提利尔来的河湾人真不少,那天夜宴里,玛格丽一一向我介绍过:   安德鲁·岑佛德,一个紫红色脸的矮胖墩,岑佛德家族的次子,号衣上的纹章是橙底白日倒三角。   我记得岑佛德家族的封地在岑树滩,当年“篡夺者战争”时,风暴地军队在劳勃·拜拉席恩的率领下,于此地和蓝道·塔利率领的河湾地军队大战了一场。   欧文·玛瑞魏斯爵士,他是长桌厅伯爵奥顿的弟弟,其纹章是一个金色号角中满溢而出的瓜果。   梅德·切斯塔,罩袍上的图样是绿手金盾,据说绿盾岛如今被攸伦·葛雷乔伊带领的铁民偷袭,切斯塔家族彻底沦亡。   在昨天的徒步比试中,这个梅德爵士,伙同其他盾牌列岛的人一起对阿莎穷追猛打,以报仇雪恨,最终阿莎惜败,无缘冠军。   其他欺负阿莎的盾牌列岛骑士包括格林家族的刚特,来自河湾地的灰盾岛;   橡盾岛的葛兰·赫威特,据说他家的赫威特伯爵身死,其女儿、孙女和私生女全被铁民糟蹋了,昨天的比武里,数这位葛兰爵士追打得最狠;   南盾岛的阿伯特爵士,来自白玫瑰家族西瑞,他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让我怀疑下来比武到底是不是他本人的主意。   西瑞家族的伯爵奥斯伯特就在当场,站在了距离小玫瑰不远的地方。铁民入侵这座岛屿时,他的继承人战死,自己弃岛而跑。   理查德·克连恩爵士,红湖的克连恩家族以金鹤为纹章,是河湾地的重要贵族之一,这位理查德迎娶过蕾拉妮·佛罗伦,不知为何也跑来厄斯索斯碰运气。   然后是果酒厅的红苹果,艾德威·佛索威爵士,以及新桶城的绿苹果,莱昂诺·佛索威爵士。   两个人一个是红苹果家主的兄弟,一个是绿苹果家主的幼子,都声称自己该继承我死去的忠臣,伦赛·佛索威爵士的权位。   这些河湾人铠甲鲜亮,头盔上插着五颜六色的羽毛,在太阳光下耀眼极了。   贾科卡奥身穿鲜艳的彩绘背心,大概有二十名咆哮武士跟在他的后头,趾高气昂,古铜色的肩膀和手臂肌肉发达,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还有其他的多斯拉克人,或许就来自贾科本人的卡拉萨,不过却不和他一伙儿。   瓦兰提斯人当年曾经轻蔑地说过一句话:   “多斯拉克人宁愿像是蠢狼一样自相残杀而非共同生活,有一千个多斯拉克人就会有一千个卡拉萨。”   所以,这毫不奇怪。   亚里安也不输其阵,其人身着长至膝盖的锁甲衫,上身的铁甲链接以甲片,比全身板甲要灵活,防护显然比彩绘背心要好得多,他手持一柄骑矛,银发收拢在一顶遮住上半边脸的头盔里。   他直勾勾地看着台上,看着我,亲吻自己的手指,我报以微笑,尽管他大概看不清楚。   “小姐,需要我为您介绍一下列位参赛的汉子吗?”   西佛垂着眼帘,她倒是有心。   “你在里头找夫婿?”   “哪有,”西佛一眼将投来目光的父亲提利昂瞪了回去,“您要遴选您的卫士和先锋,如若不知姓名,那可就麻烦了,可是您又没时间,所以——”   “好啦,”我宽慰道,“我的侍女至少得是公爵才配得上,说说看。”   “那个,”她指点道,“是河滨村的希诺,上一场徒步里被阿莎小姐击倒了,他很能拼。”   这一声叫唤引起了阿莎·葛雷乔伊的注意,海盗抱臂回头,吓了西佛一跳。   “哦?看上去是科霍尔人,或者琴恩河的农民,”我前倾了身子,“他们也会武技?”   “人说,好铁用来铸剑,而非伐木,有些人注定要打仗,无论生在哪里。”   “这倒是,学了不少,丫头,这个希诺至少可以当个军士,继续。”   “那个是卡达哈·佐·洛洛尼尔,”她指着一个面容俊美的男人,有吉斯人红黑相间的长发,“躲在他背后,连马都控制不住的是魁尔斯人亚萨·扎巴·达毅,身边的是亚德·佐·希麦,他们是慕女团的前成员,如今是赎罪团的士兵。”   看起来有点不情不愿?   “阿莎,”我叫道,“你又逼自己手下去参赛啦?”   阿莎骄傲地挺着胸脯:“他们是我的战士,当然要听令于我。”   “还有那个光头乌瑟、冷眸莱登,食尸鬼道克,他们都是阿莎的佣兵。”   西佛话音未落,“并且将为我夺得冠军,”阿莎自信地说道,“既然我不在,他们就必须争得第一。”   “好了,”我笑道,“西佛,给我介绍一下我的骑士们。”   早些时候跑来开垦的私生子、雇佣骑士和次子及幼子们,现在大都已经扎根,并响应我的征召令前来助战。   他们自然不会错过比武大会这种露脸的场合。   “戴斯蒙爵士,”西佛指着一个来自满脸流汗的男人,他身上的白色号衣画了他家的垂柳纹章,“柳木城的莱格家族,他大概是被封在了匕首湖的北岸,好像建了一座柳枝庄园。”   “那个呢?”我指向场边的另外一个全副武装的中年男人,频频朝着我的位置看,双颊异常红润。   “梅里·戴瑞爵士,其家族历史古老悠久,纹章是一个在犁地的黑色农夫,如今封地在洛恩河边,女王堡的对岸,戴瑞村。”西佛答得很流利。   “纹章有龙那个?”   “凯司爵士,出自亚拉城的凡斯家族,是诺勃特伯爵的第四个儿子,他受封于河垒边上,承包了河垒的税务。”   “纹章是个破车轮的?”   “罗杰·寇瓦特爵士,来自冷水城。”   大概是昨夜参加了为米歇尔·雷德佛爵士举办的酒会,看模样这位罗杰爵士还醉醺醺的。   “那几个小孩?”   “凯勒·罗伊斯,米歇尔爵士的侍从,威利斯·韦伍德,来自谷地铁橡城,同样是一个侍——”   “等等!”我突然喝止,“凯勒和威利斯身边的是谁!?席恩,席恩!!”   卧槽!布兰和艾莉亚什么时候跑进去了!?   “我的国王,可以开始了吗?”传令官询问。   “不行!把那两个孩子给我捉过来!”   两只蠢狼啊!你们和一般意义上的侍从是一回事儿吗?!   参什么赛,会死人的! 第93章 比武大会(五)-骑战   “安心!”提利昂提醒,“您这么大的阵仗,会让别人对他们的身份起疑!”   我臀部已经离开了座位,这话又将我摁在了宝座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故人相见?我有一瞬间成了北境那会儿的莱雅拉,而非洛恩王国的红王。   好吧,君主风度。   “得把那两个孩子拽回来。”。   提利昂·兰尼斯特看着我,那双蓝眼睛异常坚决:“史塔克家的孩子是贵族,其他的贵族也是,您不能因为他们是史塔克家族的孩子就另眼对待,否则您的封臣和其他贵人可能会联想起过去您在北境时的封君。”   我低声声明:“他日前往七国时,他们会是重要的人物,可以消弭对我们的抵触!”   “这不是什么理由,我的国王,北境位置偏僻,人口凋敝,毫无价值,叫我看,别去管那里才是最好的主意,”   提利昂很镇定,   “这是你的王国,所有到来的维斯特洛人都必须忘记在故国的关系,   河湾人要忘了提利尔,河间人要忘了徒利,领主和骑士必须忘了你是个私生女。   不要对史塔克太好,这会提醒你的臣僚,让他们试图用对待恐怖堡私生女的态度,来对待您,难道您想要佛雷的叛乱再次重演?”   “不,”我勉强说,“只是推迟一会儿——”   “昨天是因为身份尊贵的王者,任性胡为,”他重重地强调,“举国欢庆的比武大会不是您在御林里打猎杀猪,岂能因为那两个,那两个本来就可以参加比赛的贵族小孩,就推迟?   您在赛前命令不拒绝女性参赛,所以那个女孩,叫艾莉亚对吧?我看那身形不像是珊莎,性子似乎也不像,那个女孩可以参加。   还有那个男孩,他的年岁是担当侍从的时候,正应该见血。   这两个孩子就是两头狼,把狼拴住对狼不好,对主人也百害无益。”   “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去当侍酒。”我揉着眉心,就像是个不放心自己儿女的母亲,或者弟弟妹妹的姐姐。   “长得够高,他吃的肯定不少。”提利昂毫不因为我的担忧而动容,“提利尔家族的维拉斯断腿时也就比他大几岁而已,他已经是能被打吐血的年纪了。”   “有时候我觉得你很聪明,有时候我很讨厌你这种聪明。”   “这就是首相天杀的职责,”提利昂瞥了我一眼,“还好是你,莱雅,一个念旧情,又讲道理的国王姑娘,如果换一个君主我现在指不定已经掉脑袋了。”   换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在这,她肯定不听你的,那个女王在不乐意听见谏言的时候总是很固执。   我紧紧盯着布兰那个愣头愣脑的样子。   莫非半身瘫痪是他命中注定?   “开始吧,愿诸位豪杰今日的事迹,能够传唱百年。”   传令官领命而去,号角和喇叭吹响,民众挥舞手中的方巾和大旗,欢呼如潮。   几方豪杰立刻分成几群,坐下的马驹小跑,谨慎地没有相互接触。   河湾地的骑士们自成阵线,谷地和河间地先期到来的封臣组成一团,布兰和艾莉亚这两个马都掌不稳的小孩也在其中,赎罪团的佣兵和科霍尔人暂时集结到一处,他们朝那帮高傲的洛恩河封臣喊话,可是维斯特洛人没有理会。   啧,这可不好,我的骑士隐然是瞧不起自由城邦人和外国人的。   大部分的多斯拉克人高声吆喝,围拢在贾科的四周,少部分独狼藏到了边缘,就像是伺机待发的秃鹫,咆哮武士成排逼近了赎罪团,声势浩然,可是赎罪团的士兵大部分出自莫索的卡拉萨,这场景司空见惯,巍然不惧地展开了与贾科卡拉萨的对冲。   魁尔斯人亚萨发出了胖贵妇似的尖叫,两拨人撞到了一起,马嘶人吼,伤亡恐怕不小。   “在‘征服者’伊耿君临七国之前,”提利昂评论,“过去的比武大会都是这副德行,两群没有头脑的山羊,生怕撞不断自己的角。”   亚里安与贾科拼了一记,旋即分开,两队人马穿过了对方,留下了倒地的马匹和人,一看就知道,断腿的,断手的,没了指头和脚趾的,今天会增添好几个伤员,还有马肉摊子。   这时候维斯特洛的骑士和扈从们开始行动,谷地人训练有素,河湾人一板一眼,他们分别冲向马速放缓的多斯拉克武士,正是那些马人坐下马力气迟缓的时候。   另外一边,那三个神秘客,棕色的骑士正在追逐前头的黑骑士,她皮革甲胄里的身形一看就是女子,手头的长枪迅捷如蛇,被追赶的男人冷酷无情,劈开碍事儿拦路的所有东西,不管是手脚还是武器,又准又狠。   白骑士或许是场中最风度翩翩的人,身高不高,却让人不禁想要鼓掌,朴实无华的铠甲,优美灵巧的骑术,一个接一个地捉住其他落单的骑手,没有一次失手。   “这三个倒是很厉害,”我盯着他们,“看起来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   “似曾相识,”提利昂喃喃道,“我赌一杯啤酒,他们全是多恩人。”   多斯拉克人冲锋力竭,左右受到夹击,几乎立刻就被打散,河间人凿穿之后,里头的布兰兴奋地大叫,盖过了亚萨·扎巴·达毅的鸣泣声和喧闹的赛场,好一匹激动的小狼犊子。   早知道这帮慕女团众这么胆小,我当初在科霍尔时手法该更大胆一些。   河湾人紧接着又冲散了剩下的多斯拉克骑兵,然后大概是因为和葛雷乔伊家族的宿怨,和阿莎的仇恨,他们朝着赎罪团和亚里安冲去,这一波比拼让我那个亲王丈夫始料未及,被河湾侧袭。   第一个被打落马下的骑士出现了。   没错,正是南盾岛的阿伯特爵士,来自西瑞家族!   “蠢驴!”观众席上的奥斯伯特伯爵毫无形象地咒骂出声,“站起来!快站起来!”   阿伯特·西瑞肯定没法在这吵闹的环境里听到自家家主的叫唤,他看起来倒是没什么伤势,抱头躺地蜷缩在战马身边,一动不动,这是认输了。   奥斯伯特·西瑞显然不是很满意自家子侄的表现,胸膛剧烈地起伏,玛格丽回身说了句什么,他这才收敛了一些,面目阴沉地朝我鞠躬致意,推开两边的其他看客,径直离开。   可怜人,没看出来在我这里武功不是最重要的,文才或许更适合管理一个国家。   玛格丽对我报以歉意的微笑,我微微摇摇头,宽容地放过了奥斯伯特伯爵。   尘土飞扬,观众的嗓子沙哑,哪怕是最团结的骑士也无法再维持阵型,焦灼的乱战开始。   被围攻的多斯拉克人很快就只剩下五个,他们太过刚烈,受伤才会倒下,估计此行受创不小,贾科不顾其他,依旧保持高昂的斗志,他们的马匹倒是因为负重不大,所以更有耐性,在这时候依旧可以展开不慢的冲锋。   黑骑士被棕骑士怼落马下,又将棕骑士带倒,两人开始自顾自地打斗,布兰和谷地的两个侍从凯勒和威利斯搭伙,这三哥们却被姐姐艾莉亚追着打。   维斯特洛人公平而沉闷,当自己的对手落马之后,他们绝对不会骑着马欺负人,也会跳下马来报上名号,一决高下。   罗杰·寇瓦特爵士是谷地人里第一个被打败的,躺在地上呼呼大睡,估计是宿醉未解。来自绿盾岛的梅德·切斯塔可能是这批河湾人里最厉害的一个,他在败于白骑士之手前至少打翻了三个不错的对手。   贾科和亚里安身边已经没了人手,他们骑着马相互接近,将彼此打落在地,布兰带着凯勒和威利斯搅进两人中间,和艾莉亚一起突然发难,四对一,在马上将贾科揍趴倒地。   然后,我看到他们四个也下马来了,正在争论什么,亚里安开始发笑,紧接着布兰好像向他发出了挑战,两人一对一比剑。   作者的话:双更,还有一更。猜猜三骑士都是谁? 第94章 比武大会(六)-三骑士   “可惜,”玛格丽盯着那个神秘的白骑士,“抱歉,荣光,他们全落败了。”   “无妨,河湾骑士们打得很好,”我也饶有兴致地瞧着不露脸的朴素小子耀武扬威,安慰着小玫瑰:“这不是他们的错,下头那个小伙子很有潜力。”   他看起来真的平平无奇,背上比其他人多背了一个长条状的布包裹,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色。   可是战绩骇人。   接着,我关注到另外一场决斗。   一瞬间!   亚里安光明正大地刺向眼前的小个子,布兰侧撩招架,却被大人的一个肩撞掀翻在地!   从之前来看,布兰显然在剑术上下过苦功,可是他依旧太过年幼,敌不过成年人的力气,一大一小对望着,布兰正要不服输地站起来。   那个白骑士高呼着接近,穿过了两个谷地侍从和艾莉亚的阻拦。   虽然他年纪或许和艾莉亚差不多,与凯勒及威利斯相近,可是骁勇却远非稚嫩的侍从与小姐可比。   三个小孩都被打落马下,艾莉亚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屁屁,白骑士不屑一顾,他翻身下马,丢开骑枪,直取猝不及防的亚里安。   另一边。   啪!一根长鞭划破空气,   是棕色的骑士猛然出手!   鞭稍直取黑骑士的剑刃,后者伸出小臂,让鞭子缠在了腕部,狠狠一拉,敌不过这股蛮力的棕骑士没来得及使力,被扯得跌跌撞撞,看来结局可料。   不,并不是。   黑骑士停住了,棕骑士也在抬头,因为一个声音喊住了他们。   照样是那个白骑士!   “哇哦,诸神哪。”一个贵族发出惊呼,提利昂瞪大了眼睛,席恩手上的旗帜有些歪斜,我也已经从宝座上站了起来。   就连米歇尔爵士也前倾着身子,看台上的所有人都惊讶地望着这一幕。   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转首看向另外一边,看到亚里安和布兰都躺在地上,亚里安手抚额头,小小布兰嘟囔着扭来扭去。   我的个七神,这一场这个白骑士打趴下了多少人了?!   棕色和黑色拉开距离,三个神秘的参赛者站成了等边三角,相互打量。   白色指了指左边,又指了指右边:   你们一块来吧!   疯狂!这一男一女,一棕一黑,可不是之前的那些骑士骑手,他们的体力和经验都是最顶尖的!   棕色的娘们和黑色的汉子相互望了一眼,分别从左右向白色的骄狂小子冲了过去。   白色的骑士自地上拾起第二把木剑,抢先欺上,左挡右削,左切右格,相比起来,轻盈的棕女和精准的黑男就像是在笨拙地随他而动,攻守转换如此快速,灵活的步伐和手头的剑舞就像是没穿沉重的全身甲。   这也算是人类!?   扪心自问,我做不到,我只是个人类而已。   “你们有听说过谁有这样的武艺和身体吗?”提利昂抬起下巴,以掩盖自己的出神。   “亚瑟·戴恩。”席恩敬畏地开口,剥皮人的旗帜靠在他的肩膀,已经忘了掌旗官的职责。   “亚瑟·戴恩英勇无敌,可是他死了。”米歇尔爵士说。   而死人,是不该会复活的。   被敲翻在地的棕色女骑士不屈地站起,仅仅小会工夫,摆脱了一个敌人的白骑士就打得黑骑士岌岌可危。   “不,不对,”提利昂又开口,“我老哥说过亚瑟·戴恩的事迹,他安静而豪迈,不是那么炫耀的白孔雀。”   棕骑士大喝上前,这时候,白骑士正在和黑骑士三剑相格,正比拼力气,白色的身影一脚将黑色的踢开,转身就砍向了棕色女骑士的大腿。   没悬念了,这不是骑士格斗。   这家伙已经在这年代人类的规格之外了。   尘埃落定,气鼓鼓的小孩,疲惫的多斯拉克人,力竭的维斯特洛游侠,还有银发的亲王。   躺了一地各路英雄,   而白色的身影傲然站立。   “打得不错,”我走到观众席的最前方,看着认赌服输的棕骑士和黑骑士站了起来。   “现在,请各位自行揭露你们的身份,你们三个人的荣耀无与伦比。”尤其是白色的冠军。   众人屏住呼吸。   首先是棕骑士。   头盔掀开,一头鼠褐色的头发出现在阳光之下,高大的女人不惧烈日,傲然看向观众席上的王座。   她并不美丽,双眼挨得过近,模样也太过有男子气概。   “我是奥柏伦亲王的女儿,奥芭娅·沙德,马泰尔家族向您和您的国家致以崇高的敬意,洛恩的红王。”   好傲慢的说辞。   “不错的女武士,”我打量她矫健的身姿,“欢迎来到我的大会。”   “实际上我来此地另有目的,我的国王,”长矛顿出,直指她身边的黑骑士,“那一个,是多恩的罪犯,刺杀弥赛菈女王和瑟曦太后的罪人,人称暗黑之星,杰洛·戴恩,我受命捉拿,追逐到了这里。”   黑骑士的身份,似乎已经昭然若揭。   漆黑头盔被取下,这位男性拥有一个巨大的鹰钩鼻,一刀明显的刀疤贯穿了他的右眼。   下巴剃得很干净,下颚宽大,头发是昏沉的银色,一缕漆黑隐藏其中。   “杰洛·戴恩,来自高隐城。”他简单地回答,“向您效忠。”   这位杰洛特,啊不对,杰洛,人称“暗黑之心”,小有名气。   还没有完,他们之间的事我可以稍后再过问。   “白骑士,我的冠军,你又是谁?!”我高声问道。   头盔被摘下,然后丢到一边,露出了一张过分年轻的脸。   紫罗兰色的眼睛,白金色的头发,有些黝深的肤色,是太阳给与的赠礼。   “我是艾德瑞克·戴恩,星坠城的伯爵,”   艾德瑞克·戴恩,贝里·唐德利恩的侍从,当初贝里受艾德·史塔克之命出征河间时,他还调戏过我,转眼间已经是一个顶天立地的骑士。   “我曾经向新旧诸神起誓!   我将在我离开星坠城之后,碰上的第一场比武大会中,夺得属于我的冠军!   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挑战!”   他举起手上的布裹高呼,   “我,以戴恩家族的名义,寻求诸神的见证,寻求在场的红王,还有先民、安达尔人、坦格利安家族的列王的见证!   我,是神剑‘黎明’的主人!”   汗水滴落如瀑,   他紫罗兰色的双眼并没有看向国王,而是直视苍穹。   右手一扯,褐色的亚麻布飘荡在空中,   那是一个黑色的皮革套子,里头的好似是什么神兵利器。   年轻的戴恩握住剑柄,缓缓开启,耀眼的光芒自剑刃上四射。   在黎明纪元,先民走过的多恩,世界上的第一位戴恩看到了划过天际的流星,他纵马跟随星落的痕迹,在湍流河的咆哮声中,找到了那颗具有魔力的陨石。   陨石,星空的献礼,一座城堡拔地而起,名为星坠之城,戴恩将此地遗与后嗣,此后自命“湍流河之王”。   尔后日夜不休的劳作,经年累月,老去了铁匠无数,   拂晓之时,天上和地下出现了两个太阳,当那把巨剑在天地之间灿烂如光的时候,戴恩名之黎明,这把巨剑的剑刃,据说出自夜空之中,以星辰的心脏铸造而成,不亚于瓦雷利亚钢,或许还犹有胜之。   现在,这把剑就在我面前,在一个青年的手中,就如黎明纪元至今的一万年里,在每一代戴恩家族最出色的骑士手中一样。   恰似乳白色的琉璃,阳光照耀,它赫然相抗,熠熠逼人。   “他是拂晓神剑。”提利昂悄然说道,仿佛是怕打扰到戴恩家族先辈的英灵。   “对,拂晓神剑,”我赞叹道,“贝里·唐德利恩说,奈德,就是这个叫艾德瑞克的小子,在十一岁时就夺得了骑枪竞技的前四,   身为战士的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禀赋实在是天生的。”   在戴恩家族中,拂晓神剑这个称号代代相传,只要被认为有资格持有宝剑“黎明”,那么,就会获得这个称呼。   这只是一个贵族家庭的传统?原本如此。   然而,   拂晓神剑,   这个称号属于末代湍流河之王伏瑞安·戴恩,那个对抗马泰尔家族和洛伊拿战士女王联军的“日暮神剑”;   属于娜梅莉亚女王的丈夫戴佛斯·戴恩;   属于戴伦·坦格利安二世年代的乌瑞克·戴恩,在黑火叛乱时期大放异彩。   更属于亚瑟·戴恩爵士,当代最伟大,最杰出,最传奇的御林铁卫,他是坦格利安王朝末代“疯王”的御林铁卫,雷加王子的朋友,御林兄弟会“微笑骑士”的斩杀者。   从被他册封的詹姆·兰尼斯特,过去的同僚巴利斯坦·赛尔弥,还是最终在极乐塔下结束了他生命的艾德·史塔克、每一个见过他的人都被他影响了一生。   拂晓神剑这个称号本身就是传奇,注定了不凡的命运。   拥有这个称呼,将让一个男儿自然而然地成为被人敬仰的英雄,哪怕他还尚未有什么造业,亚瑟·戴恩的影响,实在太重太重。   不过看样子眼前的艾德瑞克爵士不是亚瑟爵士那样的典范,一个御林铁卫不会像艾德瑞克一样得意洋洋,站在比武赛场中间高唱属于自己的时代。   这一代的拂晓神剑,喜爱炫耀自己的少年人?   掌声和欢呼陡然而起,涌如潮水,自四面八方围绕着赛场中间那个年轻的孩子。   “印象深刻,”   提利昂的语气里,有属于侏儒的羡慕,“如果我们的世界是某个人的书,这个艾德瑞克和他的戴恩家族,铁定是主角。”   我默默点了点头,注意到米歇尔·雷德佛热切的目光。   米歇尔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剑客。   我不由问道:   “米歇尔爵士,你觉得你和拂晓神剑比,大概能有几分胜算?”   “能死在黎明剑下,是我的荣幸。”他回答。 第95章 比武大会-多恩之夜(上)   月照白云,彩纸糊的灯笼摇晃在各色帐篷的门口迎来送往,几家妇人抱着孩子拢在一块儿聊天,大概是等去喝酒的老公回家,要是醉死在路上,钱袋子就没了。   矮小的圣堂蜡烛悠悠,照亮了守夜的新晋骑士,就在他们身边不远处,篝火照耀下的洛伊拿人正围着洛恩河母亲的雕像跳舞,石雕上头的青苔早已被擦掉,依旧留下了深幽的绿痕。   远处的大帐里歌唱飘飞,笑声一浪接着一浪,那是国王的领主正在大办宴席,奉承传奇的“拂晓神剑”,没穿裤子的流浪孩儿羡慕地张望,旋即被霸道的马车驱赶开。   树梢上,一只黄白斑驳的小猫一跃而起,从经过树下的野狗嘴里抢走了一根羊肋排,两只小动物一追一逃,穿梭在营地的街道中,惊起叫声无数。   “喂,嘿!”身边的席恩像是一头看门猛犬,将猫狗吓开,我责怪地看了他一眼,伸出的纤长食指被襁褓里的小肉手握在掌心。   那双深褐色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的脸,“哇,哇!”他欢呼道,笑容绽放在婴儿的脸上,露出软糯的小牙,还在长呢。   可爱极了。   “祝你长命百岁,衣食无忧,宝贝。”我晃了晃手,他咯咯发笑,伸手想要抓我的腕镯。   “谢谢,国王老爷,谢谢。”他母亲点头和腰,眼神里的捉急之色几乎要满溢出眼眶,大概是生怕娃娃触怒了我,我了然一笑,将宝宝还给了妈妈。   “让我继续?”奥芭娅的语气有些不耐烦,我瞧了她一眼,这暴躁脾气的女人稍微收敛了几分脸上的神色,“抱歉,我的国王。”   她可不是我的旧人,多恩也和我没交情,谱可以摆起来。   我刚刚这阵子逗幼儿,就是为了思量该如何言说洛恩王国的意志。   “你刚刚说到亚莲恩公主想要挟持住弥赛菈,”我口气尚算温和,“七国的前任国王之手艾德·史塔克早已宣判,此女乃是乱伦所出,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与瑟曦偷情而生,她,不是女王。”   我当初在君临时与兰尼斯特对线,靠的就是这个理由,而这个弥赛菈乃是乱伦所出的私生女,这个事实,也是被史坦尼斯一世承认且主张的,否则他的王位就坐不稳了。   奥芭娅看来有些迷惑,“弥赛菈女王?这和她没关系,我的国王,我说的是,‘暗黑之星’杰洛·戴恩,与道朗亲王的女儿亚莲恩公主合谋,企图带走弥赛菈女王和瑟曦太后。”   “弥赛菈不是女王,瑟曦也不是太后,一个是私生女,一个是该在圣堂里忏悔终生的罪妇。”我再度纠正,“我知道,多恩的态度暧昧不明,阳戟城的马泰尔家族从没表态,但是这是事实。”   “这和我无关,”她叹气道,“我只是在追缉暗黑之星而已。”   这么说,“暗黑之星”杰洛·戴恩,那个之前的黑骑士,可能陪同亚莲恩公主带走了那对兰尼斯特母女,说不定知晓她们的下落。   依照我前世所知。   阳戟城的纳梅洛斯·马泰尔家族,自千年前和洛伊拿战士女王娜梅莉亚联姻之后,就一统了维斯特洛最南端的多恩。   即便是后来征服七国,建立君临的“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也在多恩面前折戟,甚至巨龙也死了一只。   在此后的两个多世纪里,坦格利安王朝的君主时时想要征服这块土地,却屡次碰壁,直到国王戴伦二世年间,坦格利安家族和马泰尔家族联姻,自此之后,马泰尔家族臣服,以君临的国王之名继续自己的统治,七国被真正纳入坦格利安的座下。   不过,马泰尔家族依旧保有亲王之衔,其子女也被称为公主与王子。   当前,多恩的统治者,马泰尔家族的道朗亲王共有两子一女,依照多恩的继承律法,他的女儿亚莲恩公主会是下一任多恩的封君。   可是在亚莲恩的眼里,道朗亲王似乎更倾向于让自己的儿子成为多恩的主人。   如果我推测的没错的话,原因显而易见:依照一直以来双方形成的默契,马泰尔家族与坦格利安家族的联姻应当继续,以保持七国的稳定。   这样的话,过去,当丹妮莉丝的兄长韦赛里斯存活时,道朗会试图让亚莲恩嫁给那个男人,可是后来韦赛里斯死在了卓戈卡奥的手里,唯一在世的是坦格利安公主丹妮莉丝,她就应该嫁给马泰尔家族的王子。   一旦这场婚姻发生,当他日丹妮莉丝复辟时,马泰尔和坦格利安的后人就将成为七国的国王,很显然,这会让马泰尔家族更近一步,复制当初和娜梅莉亚女王联姻的旧事,成为整个维斯特洛最高贵的王室家族。   所以,一开始时,或许道朗亲王还寄希望于韦赛里斯与亚莲恩联姻,可是韦赛里斯死了,后来的道朗无意于让亚莲恩公主继承他的宝座,他肯定希望马泰尔家族能统治全境,千秋万代。   道朗亲王如此打算,亚莲恩公主会同意吗?当然不会,这相当于她被牺牲了,让出自己应有的权力,让家族能够更进一步。   亚莲恩公主自小听的故事可没教她一心忍耐。   战士女王娜梅莉亚,抗拒坦格利安家族的女王梅丽亚·马泰尔,先辈的故事没教她什么叫忍耐,   恐怕自孩提时起,这个姑娘就准备着成为多恩的主人,一下子丢了自己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权位,身为典型的多恩公主,她会发疯的。   更何况道朗·马泰尔口风很紧,亚莲恩·马泰尔未必知道她父亲是什么想法,她只聪明到看透其父已经属意于带把的兄弟,而不是由她来继承亲王的头衔。   再加上,在亚莲恩还是少女的时候,道朗亲王为了隐瞒计划将她嫁给韦赛里斯·坦格利安这件事,声称要将她出嫁到类似老瓦德··佛雷(孪河城侯爵)、盖尔斯·罗斯比(那个一直生病的老头,罗斯比伯爵)和埃尔顿·伊斯蒙(绿毛龟纹章,拜拉席恩家族的外公)这些老头那儿。   是个女的就会憎恨这样的爹。   既然这样,亚莲恩公主自然就开始打自己的算盘,例如劫持住弥赛菈和瑟曦·兰尼斯特,去找自己的支持者,用手头的“拜拉席恩家女王”来说服各地领主,结盟西境和河湾,反了她爹。   河湾人如今控制了君临,如果能拥有正统的王室,他们肯定可以答应很多条件,以在未来的权力游戏里拨得头筹。   至于西境?那可是瑟曦的娘家,如今的西境守护乃是凯岩城公爵詹姆·兰尼斯特,他怎么可能弃自己的姐妹于不顾?   于是,叛逆爆发,亚莲恩公主与她的几个伙伴抓住了弥赛菈和瑟曦出逃,中间大概遇到了拦截,导致消息败露,一路逃难辗转,不知去了何处。   我身边这个奥芭娅·沙德,估计只有“暗黑之星”杰洛·戴恩的线索,这就跟了过来。   亚莲恩公主呢?   弥赛菈和瑟曦呢?   其他人呢?   不知道,等我去问问那个杰洛·戴恩。   道朗:我的人生真是太艰难了,忍辱负重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扣了俩人质,结果被我女儿给拐跑了!   人群喧嚣,纷纷绕开剥皮卫兵的人墙,我想好了说辞,向奥芭娅开口:   “这么说吧,”我打定主意,“在你们看来,杰洛·戴恩罪不可恕,因为你们模棱两可的态度,可是在我看来,在铁王座上的史坦尼斯一世看来,在洛恩王国、北境、谷地、风暴地还有河间地及河湾地的联盟看来:   弥赛菈和瑟曦就是死了,也微不足道,仅仅是非礼、强暴或者绑架,不足以构成质疑一个骑士的理由。”   “您什么意思?”她想要逼近,被两个我的卫士扯住了肩膀。   “杰洛·戴恩意图投效于我,”我阐明自己的立场,“我恐怕无法因为一个私生女和一个废后的原因亏待他!   告诉亲王,多恩通缉杰洛·戴恩的理由很难被洛恩王国接受,”   他的勇武不提,知道亚莲恩和另外两个女人的下落,光是这点,就足够为我所用。   亚莲恩公主乃是多恩理所应当的继承人,一旦道朗亲王去世,我就可以以她的名义声索多恩的统治权。   瑟曦和弥赛菈是提利昂的亲人,同时也是詹姆·兰尼斯特的亲人,哪怕不顾这二人对西境的重要影响,弥赛菈的女王头衔也对七国的政局有不小的影响。   总之,这些都是我将来染指七国的好把柄,怎能放过?   “他,高隐城的杰洛·戴恩,现在在我麾下,”于是,我这么说,“受我庇护。”   “我——”   “你能追到这里,已经做得够好了,奥芭娅·沙德,我可以支付路费送你回多恩。   把消息带回去,你的伯父和父亲,可以与我谈判,我很期待和马泰尔家族产生联系,洛伊拿人是我们之间的纽带。   但是在我这里,弥赛菈不是女王,瑟曦也不是太后,我不可能为了分量轻微的两个人,让欲效忠于我的骑士白白被你们押走。”   反正我离得远,不服来进攻我?   作者的话:今日继续双更 第96章 比武大会-多恩之夜(中)   待我回到帐篷时,宴会差不多已经结束,吟游诗人不知去了何处逍遥,醉醺醺的各路诸侯要么在勾肩搭背地吹嘘畅谈,要么抱着那些临时帮忙的女人,赶着找地方办事儿。   “席恩,把这俩娃娃抱去我那,”我吩咐道,布兰和艾莉亚趴在桌上呼噜噜地,看样子累了一天已熬不住了,“杰洛在哪?”   只比他们大两岁的艾德瑞克·戴恩依旧精神勃勃,周围围了一圈姑娘和小伙儿听他吹牛。   几个在与我致意的贵族替我指点,杰洛·戴恩穿着一身漆黑色的板甲衣,坐在角落里,看他的眼神大概是滴酒未沾,他也知道这不是和其他人欢庆的时刻。   “国王。”他警觉地站起身,我注意到餐桌上的饮料是柠檬水,这是多恩来的洛伊拿移民携带的饮料,我没见到糖。   “跟我来,把你们的遭遇说给我听。”   我来到了自家的帐篷,贝乐丝·奥瑟里斯的笼子空空荡荡,不知她去了何处,正好,不用我再赶人。   我和杰洛·戴恩对坐,他帅的很有韵味,银发垂落在两边,直达衣领,就像是被冰住的瀑布,让他那一撮黑丝如此耀眼,黑色的眼珠子让我想起化名为格里芬的琼恩·克林顿,怒火暗藏,似有血海深仇。   “戴恩家又出了一位拂晓神剑,”我感叹,“你们是亲人,我以为你会更开心一些。”   “黎明属于白天,一把伟大的剑,人们称我为‘暗黑之星’,我属于夜幕。”   “你有故事要告诉我,”他不喝酒,我让西佛倒上了他之前喝的柠檬水,避免出错,“例如,为什么你抛弃了自己的城堡和子民,抛弃了宣誓效忠的马泰尔家族,出现在另外一个国家的比武大会上?”   “这个故事要从一座沙漠中的城堡说起,”他看了我一眼,“还有刚烈的公主,与她来自民间的朋友…”   【沙岩城,多恩,数月前】   酷烈的骄阳让沙漠里的水,比瓦雷利亚钢还要珍贵。   过去的沙岩城曾经住满了男女老少,可是后来水井干涸,人们迁徙离开,将这座城堡还给了沙漠。   如今,黄沙与灌木重新在这座废墟里安家,街道上的尘埃比比武大会里扬起的还要狂放,正午的太阳下,金沙耀眼,随着时光消逝,沙漠本身由金变橙,色衰成紫,夜幕已降。   “我以为德雷会来咧,”绿血河上的孤儿盖林在喂马河水,多恩战马耐力十足,动作迅捷,可是水当然必不可少,“他人呢?”   乌黑油亮的卷发披洒在她的肩头,她长得不高,但是美丽热烈,皮肤是橄榄色的,一双黑色的大眼睛能迷住整个多恩。   对,没有多恩人不喜欢他们的亚莲恩公主,除了亚莲恩自己的父亲。   “在诺佛斯,”亚莲恩公主坐在沙子上瞧着日暮渐隐,“他被派去服侍我母亲了,顺便观察下你们前去东方的原因。”   “这不是什么秘密,我的公主,”盖林将水囊塞好,这可是救命的水咧,“洛伊拿人都在前往东方。”   “洛伊拿?”这个尘封于历史之中的词语引起了亚莲恩的注意,洛伊拿已经毁于战火,沉默在了瓦雷利亚魔龙的双翼之下,哪有什么洛伊拿?   “对,那也是废墟,就像是这里一样。不过却有河中老人、蟹王和洛恩河母亲,”,盖林笑眯了眼,耳垂上的绿翡翠闪闪发亮,“我们回归故里,废墟将重新变成城邦。”   当初战士女王娜梅莉亚抵达多恩时,为坚定子民的决心,将所有的船只付之一炬,大部分洛伊拿人喜不自胜,漫长的旅途终于抵达了终点,少部分人却对过去的辉煌和自己的神灵念念不忘。   这少部分人终日生活在河面的船上,双足终生不愿沾到多恩的土壤,他们被称为绿血河上的孤儿,失去了自己的洛恩河母亲,   她呢?   亚莲恩也有洛伊拿人的血脉,她乃是马泰尔家族与娜梅莉亚女王的后人,如果她回到了洛恩河畔,是否可以重建女王的古城娜·萨星,让自己的声名,胜过多恩亲王无数?   不,亚莲恩旋即打消了自己的主意,她想起了那个令人惊叹的北方女人,神秘地出现在了君临,然后是潘托斯,开疆扩土,南征北战。   她不是莱雅拉那样的私生女,她有自己的职责和归宿,用不着去一块荒地建立自己的家园。   “那是不是您的骑士?”盖林压低声音提醒,亚莲恩顺着他的视线眺望,三个人正在靠近,一个男人,两个女人,其中年轻的那个身形娇小,尚且年幼。   “对,就是她们!”亚莲恩双颊带上了一丝红润,在更年轻一些的时候,她曾经考虑过这位骑士。   杰洛·戴恩,“黑暗之星”。   他拥有全多恩都无法比拟的帅气容貌,他的剑仅次于传说中的拂晓,或许在道朗亲王看来杰洛爵士绝非马泰尔家族理想的夫婿,但是亚莲恩对自己的眼光很有自信,他会是一个合适的丈夫。   尽管她为他动心,可是身为马泰尔家族的公主,当然保证自己的威严。   他们离得更近了,亚莲恩能看清马背上的瑟曦和弥赛菈,事情有些不一样,她曾经在宴席的间隔里暗示过瑟曦·兰尼斯特,自己会带她们远走高飞,离开阳戟城那个于她们而言相当于蛇穴的地方。   瑟曦当时很积极,她们不是坐以待毙的女人,她欣然同意了亚莲恩的提议。   这就很难解释瑟曦嘴角的红肿,还有弥赛菈脸上的淤青了。   “杰洛,为何女王和太后会受伤?”亚莲恩步上前去。   如今安德鲁·达特远在诺佛斯,好友“斑点”希尔娃也不在身边,亚莲恩的同谋更少,所以她更加珍视眼前的“黑暗之星”,不管是他的剑,还是他的城堡。   杰洛·戴恩的双眼里没有半点感情,是亚莲恩的想法不符合他的目的?   “黑暗之星”甚至没下马,他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任性的姑娘。   没关系,她将永远是公主,永不改变。   “您父亲把这两个女人看得很死,几乎无懈可击,我在黎明前找到了机会,杀了两个长矛兵,或许是三个,有一个生死不知,并把她们带到了这里。”   “你——”   杰洛·戴恩抽剑出鞘。   “杰洛?”亚莲恩公主懵了,她联想到了最糟糕的情形之一,“你要这样带我去你的城堡?!”   “我们不去高隐城,让你朋友带我们去绿血河孤儿的船队,我们现在就走。”   “杰洛爵士!?”   “亚莲恩,”他没说公主这个词,“我所想要的一切,都在这里,不是什么女王和太后,而是一切。”   在“黑暗之星”的身边,瑟曦和弥赛菈保持着沉默,弥赛菈的眼里惊恐暗藏,瑟曦的面容中蕴含着一丝愤怒,看来颇受了一番折辱。   杰洛·戴恩的语气,不容置疑。   【夜宴堡,比武大会赛场】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我问。   “这是最好的机会,”杰洛·戴恩坦白,“对我来说最好的机会。   兰尼斯特,有债必偿,这句话或许有点道理。”   “有债必偿?”我起了探究之心,“你的意思是——”   该不会是。   “只有鲜血,才能偿还兰尼斯特家族做出的一切,我猜您不会吝惜她们的生命和命运,毕竟您与兰尼斯特是对手。”   瑟曦和弥赛菈。   就这样死了?!   “你杀了她们。”   “要我来说,”杰洛没有肯定,“现在让她们活着要比死去更让我快活。   这些天我每过一个日夜,就在那两个裱子的脸上划一道伤疤,每当想起伊莉亚·马泰尔时,就在她们身上咬下一块肉,他们现在的脸血肉成泥,比最丑陋的妇人还要可怕。”   每天划一刀伤疤?血肉成泥?   令人震惊!   作者的话:沙岩城场景来自原着第四卷 第二十二 章拥女王者 第97章 比武大会-多恩之夜(下)   高高在上的瑟曦,她当初身为王后的不可一世让我难以忘记。   还有弥赛菈,笑容甜美,乖巧可爱。   我不知道瑟曦会是什么感受?看着自己,还有自己的女儿,五官上血肉绽放,一天一天渐渐从受创受惊的女人,变成了难以目睹的丑物。   她已经失去了两个孩子,亲手帮乔佛里和托曼包裹上金黄色的裹尸布。   现在恐怕要到第三个了。   不知道詹姆会怎么想,   最重要的是,提利昂会怎么想?   草,黑暗之星,你都做了什么?   杰洛的语气像是要把西境的兰尼斯特咬碎,他是一条毒蛇,比“红毒蛇”奥柏伦更加狠毒,这种报复的快意,正是他向我抒发的理由,他表面上冷静无情,灵魂在放声狂笑。   七国的绰号就没取错过,“黑暗之星”!   最终,他一句话了结:   “弥赛菈的一生,瑟曦的一生,赔上伊莉亚公主一条命,很公平。”   看看,真是招人恨,所有人都想杀光凯岩城的兰尼斯特。   伊莉亚·马泰尔,是如今多恩亲王道朗以及奥柏伦亲王的姐妹。   她嫁给了坦格利安家的王子雷加,并生下了两个孩童,这是马泰尔家族和坦格利安家族之间形成的政治惯例,一如之后道朗的谋划。   当初“篡夺者战争”的时候,兰尼斯特的军队攻入了君临,泰温公爵下令诛杀所有坦格利安的血脉,他的手下“魔山”格雷果·克里冈和亚摩利·洛奇分别将伊莉亚公主及其子女杀害,这件事让多恩人恨上了兰尼斯特。   我倒是不知道这位杰洛·戴恩对自己封君家的荣辱关切到这份上,似乎还另有隐情?   “可是亚莲恩公主呢,她可是无辜的。”我试着问。   “是的,”杰洛·戴恩说道,“我无意针对她,她本来可能会是我的亲戚,我看到她时,会想起她的姑姑。   可惜陆路走不通,我了解多恩,我能独身一个人在野外活到老死,但如果加上围追堵截,我就只能束手被擒,所以,我必须走水路出逃。   而若不带亚莲恩公主一起,那那个绿血河上的孤儿盖林,会拒绝找船送我们离开。”   我谨慎地瞧了一眼这个男人,他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感情面对马泰尔家的女人?   为什么要带上亚莲恩?   我不相信他的说辞,他不止是为了逃跑这么简单的理由,如果选择杀了瑟曦和弥赛菈,之后孤身一人的“黑暗之星”怎么会连出海都做不到?即便是要抓捕他,阳戟城也无法立刻着手。   我只简单地问出声:“她们在哪?”   “答应我一个条件,绝不插手我们之间的事情。”   “不行,”我直接否决,“但是我可以尊重她们的意愿,绝对不会肆意编排你们的命运,像道朗做的那样强势。”   他看着我,大概是在观察我的承诺是否可靠。   然后…   杰洛靠近我的耳侧,说出了一个地名。   还真是…麻烦!   我倒是不奇怪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虽然他没说,但是我已经了解了他的想法,举目四望,能满足“黑暗之星”那个卑微而强烈愿望的,就只有我而已,亚莲恩公主在其他人手上都会是联姻的命运,除了我,我可以满足杰洛·戴恩的想法!   可是我会吗?   “最后,‘黑暗之星’,”我心里发出一声叹息,“你和伊莉亚公主到底是什么关系?”   “黑暗之星”缄默不语。   我有个大胆的猜测。   “漂亮的银发,”我看着他的发丝,“据说,伊莉亚的女儿更像是洛伊拿人,而她的男孩也有这样柔顺的发丝,幼年时是金色,稍微年长一些以后——”   前世的原着里,根本就没有马泰尔家族的人因为雷加出轨了莱安娜·史塔克而恨上他的表示,哪怕是奥柏伦亲王那样心直口快,敢爱敢恨的人都没有。   好像在伊莉亚和雷加生前,马泰尔家的人似乎对雷加所为有过愤怒,但是没有相应的举措,而在二人辞世之后…一切消弭。   如果真是我猜的那样,富有骑士精神的雷加会与莱安娜相恋似乎就有了完美的解释,政治联姻中的夫妻,暗中相互成全而已。   成全预言,成全救世,   成全爱情。   至于伊莉亚的孩子如果真不是雷加的,会不会成为国王,顶替坦格利安血脉?   只要雷加活着,他一旦登上铁王座,就有很多方法可以采取,来避免这种状况。   不过,如今斯人已逝,一切都只会是秘密了。   等等,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外貌相似的戴恩和坦格利安,忠勇豪迈的戴恩家族!   如果是这么说的话——不,不对年龄不符合,戴恩家族的外貌和瓦雷利亚人确实相似,要是把坦格利安血脉藏进星坠城,确实很难发现,但这不足以说明艾德瑞克会…   艾德瑞克有一双深蓝近紫的眼瞳,有一头白金色的头发,那其实和银发相近,可是所有人都说那是白金色。   艾德瑞克的乳母是星坠城里一个名叫薇拉的女人,人们说她也可能是琼恩·雪诺的生母。   如果,这个乳母薇拉喂养过两个孩子呢?一个在星坠城长出了黑发,一个长出了银发,很明显,不能呆在一个家族之中。   当初极乐塔之战亚瑟·戴恩死去,当时的艾德·史塔克带着“黎明”巨剑来到了星坠城,归还戴恩家族的族剑,并告知亚瑟爵士的死讯。   尔后他就北上,出现在临冬城时,怀里是艾德的私生子,琼恩·雪诺。   琼恩·雪诺,前世所有人都猜测他是雷加之子伊耿·坦格利安。   不可能!   我打住自己越飘越远的想法。   杰洛·戴恩看了我一眼,他当然看不透我已经有些不敢深究的头脑,而我敏感地注意到他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   或许我猜对了他和伊莉亚公主的关系,或许他只是生气或者有所追忆?反正,如果没有发生过二人之间的情愫,他该想不到我在猜测什么,只会以为我在替两个孩子惋惜。   杰洛·戴恩守口如瓶,再没话讲。   我要求他发誓效忠,遣散了这场密谈,先见了米歇尔一面,然后前往大帐。   如我所料,亢奋的艾德瑞克·戴恩,“拂晓神剑”,现在还没入睡,正在三个姑娘的簇拥下玩贴喝酒游戏。   “来,艾德瑞克,向我效忠。”   “哈?!”他醉眼朦胧,“不是该在更正式一些的地方吗?”   “快!”   姑娘被赶走,我的长剑搭上单膝跪地的年轻戴恩肩膀,两侧,说出我的誓言,然后他回报他的。   我告诉了他那个地名,“你带布兰和艾莉亚去,米歇尔爵士会跟着你们,把那所有的人都带过来,杰洛·戴恩不能知道这件事,最好明天一早就动身。”   “可是,还有一场比赛咧!”他瞪大眼睛,酒气似乎也消散了不少。   “就是为了不让你再夺一个冠军,他们都打不过你,有你在没戏看。”我开着玩笑,“这是君主的命令。”   “好咧,我的国王,您的命令,我的使命。”   我相信他,这个小子看起来大大咧咧,实际上比所有人都要靠谱得多。   等到我回到自己的营帐时,贝乐丝已经回来。   她看起来有些奇怪。   “一定有事发生了,”贝乐丝前所未有的严肃,眼睛和头发漆黑如无星之夜,两只手抱在一起,“我的朋友们感觉到惶恐不安,甚至丢下了一切,蛰伏了起来。”   发生了什么?   我问了出来,她回复说:   “我想要联系瓦兰提斯那边,可是却联系不上,教门出事了。”   我心中疑窦顿生,她是在糊弄我,还是确有其事?   不过,我还有别的问题要问:“贝乐丝,你知不知道什么魔法,能够让毁容的人恢复容貌?”   “啊?为什么想到问这个?”她有些惊愕,看得出来,她更关心自己的教友们。   “这会让我有一些优势,如果和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交易的话。” 第98章 比武大会-最后一日(上)   是夜,连续两天的辛苦让亚里安睡得深沉,我俩虽然没有行男女之事,睡态倒是越来越自然了。   我枕着他的手臂,心里烦躁,一想到杰洛·戴恩的模样就感觉辗转难眠。   洛伊拿人常说,“焦躁误事,当安定如龟”,可实际上他们自己也没做到,看看查约恩的盖林亲王就知道了,热血上涌,出征瓦雷利亚,害得洛伊拿的邦国毁于三百魔龙。   用这句话劝自己放宽心,简直就毫无说服力。   虽然说“黑暗之星”的故事其实与我无关,那张脸,杰洛·戴恩的脸,那副神态,执着、恶心而又疯狂的举动,实在是让我一个旁观者都难以忍受。   我记得在前世原着的故事里,杰洛·戴恩在知晓了亚莲恩公主的图谋后,直接向道朗亲王告密,稍后他当场切掉了弥赛菈的一只耳朵,开始逃亡,并被多恩追缉。   现在我知晓了他这么做的理由,因为伊莉亚公主的死,“黑暗之星”无法接受兰尼斯特家族和马泰尔家族的联姻。   在前世,亚莲恩的图谋有白袍骑士亚历斯·奥克赫特的参与,他是我当初在海疆城见过的第一个白袍,还有安德鲁·达特和桑塔加家族的希尔娃。   亚莲恩公主的力量要比现世强大,前世原着里的杰洛·戴恩没办法同时做到折磨兰尼斯特并掳走亚莲恩,风险太大。   在原着中,他能做的,就是给弥赛菈添上一道会让兰尼斯特家族愤怒的创伤,让多恩和西境之间产生嫌隙。   可是,当世就不一样了。   依照杰洛·戴恩的说法,亚莲恩的朋友安德鲁·达特被赶去了诺佛斯,我也确实在诺佛斯见过那个男人,那一夜我和亚里安在诺佛斯“潘托斯巷”闲逛,遇到了安德鲁·达特和一个叫亚莲恩·沙德的小女孩。   我猜,恐怕道朗早有分解亚莲恩势力的想法,当知道绿血河的孤儿开始迁移时,就抓住了机会,下达了指令,让安德鲁·达特去调查厄斯索斯发生了什么事。   另外一方面,瑟曦和弥赛菈是被奥柏伦亲王掳掠到了多恩,没有受命护送的亚历斯·奥克赫特。   至于希尔达·桑塔加?或许是她自己觉得事不可为,她一个女子帮不了太多忙,或许是亚莲恩怕增加风险,让这位“斑点”希尔娃去别处接应,于是也没有在沙岩城出现。   最终,这场出奔拥立弥赛菈的计划,在身陷囹吾的兰尼斯特之外,可能就只有三个人知情,“暗黑之星”杰洛·戴恩、亚莲恩本人以及和亚莲恩有同一个奶妈的可靠奶兄弟盖林。   亚莲恩和一个底层的小伙子在面对一个骑士时不可能有太大的抵抗,所以杰洛产生了不一样的想法。   估计我的推断八九不离十。   眼皮有些重,困意终于姗姗来迟,我掰开亚里安的手臂,怕影响他最后一场比赛的发挥,   “怎么了,”他声音有些模糊,“睡不着?”   “没事。”我小声回答,他从后面抱住我,结实而温暖。   我蜷成一团,逐渐入睡。   第二天。   马车和拖家带口的人在向外走,大片的空地出现,留下了粪便尿水和其他的垃圾。   三天的庆典让百姓有些懈怠,破晓之时,我看到人比前两天少了很多,市集逛了,狂欢醉了,该是回家劳作的时候了。   不过依旧有不少的看客,毕竟流言里这场比武大会事关我的婚事,闲杂人等都特别关注。   亚里安挺辛苦的,他努力,可惜在大多数人眼里,可笑而可怜,如果大家都认为他配得上我,断然就不会有我会离婚另嫁的言论。   另外,这也提醒了我,维斯特洛人有多不接受这个自由城邦的男性。   如果七神教会的宣传里带上他,如果骑士对他没有恶言恶语,他也不会是现在这个处境。   他坚持不皈依七神,坚持不参加骑士的宴会与社交,骨子里莫名的傲慢全世界都闻得到,也是应得的。   只能说要捏合起这个国家,还很难。   早餐时人也少了许多,远在北方的一些领主村长已经辞行,地上残留了些骨头,酒渍在淡红色的剥皮人挂毯上留下深紫色的痕迹,手指碰着长桌时,能感觉到连续大宴带来的油腻和粘稠。   “米歇尔爵士和艾德瑞克爵士都不在,没有谷地剑客,也没有‘拂晓神剑’,”提利昂抓着一个血橙剥开,“这场比试属于你丈夫和那个卡奥。”   这就是我要让他们去接亚莲恩和你老姐侄女的原因,提利昂,不管是米歇尔爵士还是“拂晓神剑”,都太欺负人了。   我看向远处的贾科,这个多斯拉克人在撕扯肉块,他袒露的上身有不少青紫,这些天一直在打架,“我已经和‘暗黑之星’说过,他会协助亚里安获胜,这一次该不会有什么差池了。”   “那个多恩女人呢?”   “大概是走了。”我扫了一眼,布兰和艾莉亚也不在,他们和艾德瑞克·戴恩都是年轻人,因为艾德的关系也颇有渊源,结伴出行挺恰当,“我给了‘拂晓神剑’一个命令,让他去北边找三个人。”   我不确定该不该告诉提利昂这件事,他或许讨厌瑟曦,但是弥赛菈在他眼里是个无辜的侄女。   他是个兰尼斯特。   “那个‘暗黑之星’恨我,”他敏锐地说道,红色的橙子甜汁溅在他唇上,“如果有机会,他会想杀死一个小侏儒。”   提利昂想做什么?   我知道了。   “别试图去和他搞好关系,”我警告,“他恨你不是因为你的原因,而且他非常偏执,是一条货真价实的毒蛇。”   “是吗?我喜欢蛇,至少不会掉毛。”提利昂吃干抹净,傻了吧唧地前去打招呼,   杰洛·戴恩当他不存在。   我猜如果不是我在这,杰洛会更想割断提利昂的咽喉。   我倒是想说你们能不能和平安稳地在我麾下相处,可是这话无济于事。   这让我不禁思考臣属之间的关系,还有他们与我的关系。   有人在就有恩怨情仇,冰与火的世界可不是别的什么小说,有什么忠诚度值,一旦收为部下就鲜少会背叛。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这里不存在,因为所有人都可以卖了我,我也可能卖了所有人,身为君主,我随时可能面对悖逆,哪怕对方是深受我信任的死党。   忠勇的骑士可能会向我拔剑冲锋,奸诈的佞臣或许会为我献出生命。   回想起那一天,在恐怖堡红简妮背叛我时,我的孤独无助,真是有些滑稽。   人总是孤独无助的。 第99章 比武大会-最后一日(中)   赛场。   在昨天,打扫场地的扈从和士兵还算勤奋,今个早上,就有些懈怠了,血迹和马毛如此明显,在我这么远的距离都能看到。   外头的人群渐渐汇集,虽然不如前两天的多,也将赛场挤得满满当当,数千个发色各异的脑袋左顾右盼,给亲人或者相熟吹哨喝彩。   两百多斯拉克人和两百个亚里安的伙伴分列东西,一边全是骑兵,另外一边骑兵和步卒都有。   我驻足观望,终于分辨出了我那个丈夫在哪,他气色不错,半身甲也足够明亮,   半身甲,而非全身甲,他莫非不想率领骑兵侧袭,想要和对方来一场步战?   骑兵们的大腿总会面对敌人的攻击,因此他们将腿部和脚部防御的很好,整个身子都包裹在铁里。   相对的,半身甲对腿部和脚步的保护不如全身甲的到位,这是为了方便步行,节省体力。   这是什么战术,有些好奇了。   我坐上铺着天鹅绒垫子的高背椅,足和腿上的甲壳叮咛作响,   “您在担心亚里安亲王吗?”   席恩突兀地来了一句。   “怎么了?”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问题是什么意思?   “我就实话说了,荣光?”   “请。”   “其实北境的汉子们一直对您,娶了那个科霍尔人颇有微词,感觉就像是狼娶了鹌鹑。”他有些谨慎,尤其小心翼翼地,看了姐姐阿莎的背影一眼,像是怕被抓到自己在给北境说话。   北境的汉子,剥皮团的主体。   “他们怎么说?”我看着他的眉眼,啊我懂了,布兰。   北境的心思很明显,这帮老实人瞒不住的。   他们话很少,但是总是很忠于…史塔克。   这种死心眼真是,明明都已经不在北境了各位!   这帮人,想要我与布兰联姻!?   “不用说了,”我在他开口之前就让他住口,“少关心这些,如果你想和我睡,等我成寡妇再谈。”   哼,那个小屁孩。   至于为什么我猜出他的意图是推布兰,我却说让他席恩自己,给我收敛一点?大家猜吧。   没错,我欺负他玩呢,当然不是暗示他快去和亚里安决斗。   而是提醒他,你不是北境人,也不是史塔克,绝对不是,别在这给那帮粗汉子代言。   席恩果真没再说话,我有些搞不懂他,他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实在是太过于混乱。   不提前世发生什么吧。   当初罗柏全心实意地相信席恩,将他当做兄弟,艾德更是真心相待,把他当儿子,那帮无视席恩是人质,毅然进攻北境的铁民,当然是根本没在乎他。   要知道,依照约定和习惯,如果铁群岛造反,史塔克家完全可以杀掉席恩·葛雷乔伊,可是他们没有,只是关起来了而已,而且罗柏最后在我离开时,还把他和他姐姐送来,让他们滚蛋。   这真的很不错了,很仗义了。   可是席恩却很犹豫,他又想从阿莎这个姐姐身上获得认同,让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铁种。同时,当与北境人在一起时,又会以北境为傲,甚至跑来替史塔克说话。   在前世的社会里,和平时,这样身份认同的困境或许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一旦你的两个认同之间发生冲突,例如你是个二战时期美国的德裔或者日裔,长到十几岁去美国那种,那就难受了。   我也搞不清,他到底算什么,但愿他快点站个队,我这里没有铁群岛和北境的战争,这是个认清自己的好机会。   我的目光接着转向亚里安手下的其他人。   两百顶头盔闪闪发光,有些装饰以鬃毛或羽毛,所有士兵都披坚执锐,身子裹在甲胄里。   科霍尔的工艺不错,不过在我征服之前,他们并没有锻造全身板甲的传统,看看下头的士兵,就像是陈列铠甲的博物馆。   最次的穷人也有一身镶嵌固定过铁片和铁锁链的革甲,好些穿了填充以布块、毛料或者皮革的棉甲,里头大概有铁片夹层,很多穿着胸背甲和甲裙,或者凸出肌肉纹路的胸甲,锁甲衫、札甲、板环甲、还有鳞甲也不少见,五花八门。   亚里安的人手全都来自自由城邦,瓦兰提斯、科霍尔、潘托斯还有洛恩河畔的河盗,维斯特洛人寥寥数个,佣兵和几个河湾侍从,南盾岛的阿伯特·西瑞也在,他太过瘦小,是上一场马战中第一个被打下来的骑士,身着全身甲的他是里头除了亚里安之外最闪亮的一个,全身的钢铁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无垢者没有来,他们是维持治安的可靠力量,而且,让无垢者来参与竞技?   这支太监军队超出了规格,看他们打架太欺负人了。   河湾人寥寥无几,   看来,似乎是在表明什么样的态度,我瞧了眼玛格丽,她今天没有新认识的姐妹环绕,就站在我的身边,身上换了一件深棕色的皮马甲,里头是烫了金边的深绿色长裙,就像是故事里“青手”加尔斯的女儿,那个黄金树。   大概是注意到我的视线,身边的玛格丽的笑容如常,向我解释:   “我的朋友们在准备下午的骑枪竞技,他们打算打败米歇尔爵士,找回属于自己的骄傲,”玛格丽这样解释道,“如果多斯拉克人真的想要为非作歹,对您不敬,他们将会奋勇直前,成为红王之盾。”   换言之,河湾人不是不支持我,而是不喜欢亚里安,显而易见。   “这个国家不但有七国的豪杰,也有自由城邦的百姓,”我笑着告诉她,“我能理解诸位爵爷的想法,可是,王国需要安宁。”   小玫瑰,我需要你的人团结和睦,而不是和科霍尔人、洛伊拿人亦或是多斯拉克人发生冲突,除非是有我的授意。   “您的慈爱让我印象深刻。   神佑的红王,绝非虚言,”玛格丽意有所指,“但愿我能像您一样赤诚地面对七神和民众。”   这话大概是提醒我,   维斯特洛人愿意前来这里,是因为我开拓了一片新的疆域,让他们可以免于战火,安居乐业,继续当他们的贵族老爷。这个理由无法启齿,他们就以我虔敬七神和爱护人民来赞颂。   不管是谷地人、河间人还是河湾人,他们要的可不是和一帮外国人相处,和科霍尔的贵族分享权力,与自由城邦的民众分享土地和粮食,他们要在这里作威作福。   七国的移民讨厌亚里安。   亚里安不是维斯特洛人,也没有被征服者的屈膝姿态,他不乐意归化皈依,不愿意努力让自己成为七国的一份子,实在是眼中钉。   帮他干什么?   我等骑士老爷还是去骑枪竞技比较实在,那才是骑士的荣誉之所,之前参加马战乱斗是在给红王一点风度。   确实,在七国,很少有贵族或者骑士会像劳勃·拜拉席恩一样喜欢团体比武,而不是骑枪竞技。   参加这种粗鲁血腥而又肮脏毫不优雅活动的,大部分都是雇佣骑士、自由骑手、佣兵还有没什么门路的扈从及侍从。   我默然而笑,双目转向赛场,瞥见阿莎警惕地瞧了一眼玛格丽,这个海怪的女儿真是越来越敏锐了。   随着安居的七国人越来越多,民族及文化间的冲突已经开始慢慢显露了,此外在七国时的那些恩仇也没被遗忘。   欢迎和新人加入的愉悦过后,我也在提起提防之心,别看玛格丽·提利尔似乎非常谦卑,这些大贵族恐怕最会的事儿之一,就是摘别人辛辛苦苦种下的苹果,坐享其成。   “诸神应许的,我当然不会否定,玛格丽小姐,”我打定主意后,回话道:“自由城邦人还未见识过骑士的威力,例如瓦兰提斯,我们还有很多险阻需要去跨过。”   骄傲的河湾人,请务必英勇向前,   洛恩地是我打的,科霍尔是我夺的,这个王国是我和剥皮团建的。   如果想要你们期待的地位,想骑在土著人身上吃喝拉撒,不要扯嘴皮,也不要想在宫廷打压攻讦。   请拿鲜血和生命证明你们配得上,该有的肯定少不了,这个国家还不到内耗的时候呢。   玛格丽的话很委婉,让我想起了在君临的时候。   不过,现在,这里,是我的王国,私情时间结束。   我曾经考虑过,要不要引入前世一些团队性质的体育游戏,以锻炼士兵和壮丁的团队协作水准,提高纪律性。   可是实在没有时间去推广。   如今的军制是战前征召,短期训练,缺乏尚武传统的农耕劳作,生产水平低下到没有闲暇,科霍尔和洛恩地根本没有推广体育的土壤。   在我来之前,琴恩河和科霍尔城内那些民兵和农民,根本就连基本训练都很少。   费拉不堪的科霍尔,罢了,如果不是如此,我也没法轻而易举就拿下这座城市。   落到眼下的这一场比武上,没有团体协调的特点就体现出来了。   场中分成了两队人马进行比试,就像是一场作战演习,阵营对抗算是团体比武的规则之一,在七国曾经兴盛。   最盛大的一场,在当年园丁家族称王的河湾王国举办过,六百名骑士分成两队相互冲锋,那一场比赛下来多了不少寡妇。   惜命的贵族和骑士们慢慢地就抛弃了这种名为比武竞技实为军事演习的制度。   长枪竞技在“征服者”伊耿建立坦格利安王朝,一统七国之后开始大行其道,比武大会变得越来越仪式化、节庆化,最后,就成了“首相的比武大会”那个模样。   如果不是因为劳勃·拜拉席恩热衷的话,团体比武可能都不会列入当年的赛程,太血腥了。   现在,这种以血腥格斗为主而不是优美骑枪的比武大会,在我的洛恩王国复活了。   庆典和欢乐固然对子民有好处,   可让他们变得嗜血野蛮,以挑战人口远胜王国的瓦兰提斯和其他国家,才是重中之重。   赛场上的双方已经各就各位,在东边的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一排一排列好,他们全是骑兵,已经准备好一开始,就向对方冲锋。   西边的是亚里安率领的军队,两百顶头盔闪闪发光,骑兵在侧翼,步兵在中间,后头的长矛竖直指向天穹,前头的长矛遥指远处,指向在压抑着战前兴奋的卡拉萨。   针尖对麦芒。 第100章 比武大会-最后一日(下)   虽然装备更好,从动作间来看,也绝非没受过训练,可是自由城邦人,在面对多斯拉克人时总是有种怯意。   这是数百年来被勒索打压产生的惧怕,平民百姓面对土匪恶霸时,那种习惯性的懦弱。   骑兵与长枪兵的对阵,永远是一场勇气的游戏。   哪怕多斯拉克人视死如归,其马匹也未必有直面矛阵的气概,更大的可能是放缓速度,或者人立而起,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长枪手或者长矛手不会因为瞅着骑兵朝自己冲过来,就直接崩溃。   考虑到大部分拿枪、矛的士兵素质都有限,这样的未战先败,然后被骑军追杀的事儿实在太多太多。   我有些担心了,这士气意味着溃败,   我的目标可不是当什么卡丽熙,我要让贾科臣服,看来打不了的话,或许我就要亲自上——   等等!   亚里安翻身下马,一手盾,一手剑,走出了自己的阵势。   他手上的长剑举起,比七国的长剑窄一些,比迅捷剑要粗一些,铜饰护手在阳光下亮的耀眼。   剑尖指着对面的贾科。   不是木剑,是开刃的铁剑。   这动作所传达的信息非常容易解读:两军对垒?无须如此,徒增伤亡。我要求与你决斗,贾科卡奥。   敢吗?孬种。   怎么回事,娇生惯养伺候了木雕大半辈子的青枝家少爷,突然想要玩命了?   不,应该说战争开始以后他玩了不少次的命,这一次只是尤其大胆而已。   咻!!!一声尖利的口哨响起。   “决斗!!”   “万岁!”小伙子们起哄的嗓音又大又粗,堪比快被杀的猪,“单挑,一!对!一!!!”   “喂那个多斯拉克人吃蛆!”大众欢腾了起来,一个个激动得红了脸,驳杂的观众堆活力十足,比粪坑上空的苍蝇还要混乱,能见见血,这生活也就没那么乏味了。   “杀了他!!!”   比试成了决斗。   “杀了他!!!”   贾科翻身下马,铃铛清脆,腰带上的铁链似乎还沾着血迹,估计是晚上斗殴的收获。   “Vathdos,Dothraka!”   他身后和场外的多斯拉克人弯刀并举,吓出了周围观众一干惊呼,   “Dothraka!!!”   多斯拉克人经得起激?不存在的,他们沐浴马血而生,追猎白狮子和雄鹿,乃是半人半马的天骄之后,不惧怕任何挑战。   “好!!!”   “荣光?”外头一点儿的传令官回身问,“我们是否要开始?”   贵族们纷纷偏头瞧着我,玛格丽的妙目带喜,阿莎神色莫名,河湾骑士们在相互议论,谷地人没找见被我派出去的米歇尔爵士,和来自河间的地主们沉默不语。   科霍尔人倒是更加激动一些,但是似乎不是因为出了个勇士,而是奇怪为何会有这样的局面?有的人在解释,有的人在猜测,低嗡声伴着对我打量的眼神。   “可以,”我冷静地说,“开始吧。”   提利昂先对传令官偏头示意了一下,他凑近过来,手搭在我的高背椅扶手上,声音只有我俩才听得到:“如果有人在这死了,如果你的丈夫死在这里,那你是不是真要嫁给那个贾科?   当一个卡丽熙,你是该让多斯拉克人进入城墙烧了你的城市,然后跟他们走,还是自己乖乖去大草原,把自己的王国丢在脑后?!”   “你觉得他赢不了?”我没有动容。   “他赢不了,昨天我观察过,那个贾科狡猾而敏捷,如果不是‘拂晓神剑’打岔,他就落败了。”   这里的他当然是亚里安。   “很敏锐,看来与你哥哥整日厮混还是挺有哟过的嘛,弑君者打架很厉害。”   “这不是赢不赢的了的问题,你是个国王,而不是一件战利品,”他迅速地说话,“你们的赌约或许有其好处,但是,用决斗来决定一个君主的婚姻?这会是一个笑话!   “放心,他死了,我就自己上。”   我哪会寄希望于别人,我不依靠他们,不管是男,是女。   朝着席恩点了点下巴,他会意上前,递过巨剑“红臂”,我一揭斗篷,已经着装齐整的腿甲和臂甲寒光四散。   胸甲和肩甲相对来说穿的快一点。   “你确定?”提利昂眯起双眼。   “他会输。”我自信满满。   连续两场决斗,开什么玩笑?   “我懂了,”提利昂叹了一口气,“男女决斗。”   男女决斗,在“征服者”伊耿熔铸铁王座之前,这是决斗审判的一种方式。   先挖坑让男人站进去,土要到腰部,女的站在平地上,然后双方对决。这是妇女没有代理骑士时的一种解决办法,依照七国的领主和国王们看,是公平的做法。   可是,“征服者”伊耿发现,这样的决斗下,总是女人获胜,很明显,男人没有强到被困在一个土洞里无法挪动时,还能打赢没病没灾身强力壮的姑娘。   这是七国,没几个前世的林黛玉,拎着一根长矛都能戳死。   所以,当时伊耿废除了这条律法,改规定为如果妇女要求决斗审判,且没有代理骑士的话,可以由国王指定一个骑士为她伸张正义。   他没想到的是,废除了“男女决斗”之后,骑士精神反而让无数高贵的骑士愿意替姑娘出战了。   确实,如果我提出要用传统的“男女决斗”的话,贾科肯定会被打得鼻青脸肿人事不省。   不过,没必要,经过这一场决斗之后,穿着铠甲的亚里安只要不是个废物,都可以让贾科精疲力竭。   我不打算让多斯拉克人有非议我不公的借口。   甚至我打算风度地问问那个莽汉要不要休息?他不是波隆,会玩拖时间耗体力或者其他下三滥的把戏。   我全身铁,他头铁,不是硬汉不能让多斯拉克人心服,卑鄙之徒是没法管制卡拉萨的,看看之前被我所灭的莫索,就知道了。   “不是男女决斗,我会赢的。”我一口咬定,高声宣布,“开始吧,传令官,让他们决斗!”   号角和喇叭齐鸣,两个人相互靠近。   他们的胸膛都在起伏,相互掂量着彼此的分量,   【前夜】   昨天晚上。   那时候,我大概是去了大帐,找米歇尔爵士和艾德瑞克·戴恩,要他们探求亚莲恩和那对兰尼斯特母女的下落。   “她还在外面?”   “我不清楚,或许,”勾人的翡翠双瞳轻扫在他的身上,沾着泥沙的衣服早就被换掉了,他此刻一身干燥洁净的亚麻袍子,披着灰色羊毛织就的头蓬,婚后生活看来让这个男子连品味都变了,衣着的色彩乏味得像是他妻子,   倒是领口有两条粗粗的绣边,是黑山羊的图案,   科霍尔人,典型的。   “怎么,你想冒着她的屠刀,来——?”   “别误会。”亚里安将披风挂在钩子上,这里正是莱雅拉的帐篷,“我有事找你。”   “她和一个中年帅哥,那个黑骑士,来自维斯特洛的‘暗黑之星’,”贝乐丝·奥瑟里斯观察着他的神色,揶揄道:“在这间营帐里,呆了很久。”   “你回来得真够早,”亚里安看了眼女人的头巾和纹路太过五颜六色的裙子,就像是个流浪的巫婆,“算到什么命了?”   “很难说,前途未卜,”贝乐丝敷衍道,接着转向自己真正感兴趣的话题:“让我猜猜看,当时,你已经在这间帐篷外头了,对吗?又不敢打扰君主的秘事,你心里,是不是浇了个柠檬?”   酸酸的~?   “我相信她就像是任何一个丈夫相信自己的妻子,”亚里安的语气不容置疑,“”   “对自由城邦的男人来说,这信任可真脆弱,”贝乐丝笑叹,柔音婉转,“爱通奸的人可不适合这么无耻。”   “别挑拨我,巫魔女,我需要你的帮助。”   帮助?   “哦?原来如此,一个科霍尔人居然懂得这种东西?”   要知道,旅居科霍尔对所有有魔力的人来说都是很危险的事。   小心!施法者!黑山羊最喜欢的祭品,就是巫师和巫婆!   至少在莱雅拉征服之前,是这样的。   “这与你无关,”亚里安审视着贝乐丝的双眼,“还是说,群星就位教已经忘记了自己以前的——”   贝乐丝抱起双臂,同样在审视眼前这位红王的夫君,“红王对教门,对我,价值都非常大,可是你?你可以给我什么,亲王?”   亚里安的耐心很好。   他或许是个比眼前的巫魔女还要高深的巫师,   可是,他需要等待。   【比赛场地】   砰砰砰,砰砰砰!   茅杆拍上盾牌,一如擂鼓,亚里安的人节奏逐渐一致。   砰砰砰,砰砰砰。   亚里安面对着贾科,他左手的盾牌绑在手臂上,右手是那把自由城邦风格的长剑,整个人膝盖下沉,脊椎稍弯,目不转睛。   手腕轻翻,亚拉克弯刀在贾科的手上转了个圈,他左臂下意识地抬起,龇着牙,露出了白晃晃的牙齿,嘴唇微动,大概在言说什么,这头正在接近猎物的饿犬。   和身着全身甲的骑士格斗不同,他们很谨慎,体力也完全够。   皮革带子轻抖,是包裹在里头的脚踝动了一下,单足一撑,贾科首先出击!   啷!   刀子在肩甲上留痕,是贾科下意识地拼了一记,亚里安没来得及挡,盾牌随后上遮,却不想这是一个假动作!   噗通!尘埃飞扬,亚里安随后就被贾科扑倒在地!   真精明!   面对身穿铁甲的对手,无甲的多斯拉克人劣势不小。   所以,贾科卡奥没有选择与他对劈,毕竟他劈一百刀,也不定能伤到他的敌人,亚里安只要一刀,贾科就废了。   而游斗或者暂时退避,又不符合多斯拉克人彪悍的风格。   贾科的选择是——摔跤! 第101章 比武大会(终)—汗水中的激   我攥紧了手,   希望亚里安能够着实尽力!   或许是因为敌人太过强大,或许是因为看中了科霍尔以及琴恩河畔的农田以及粮仓,可以帮助贾科的卡拉萨过冬。   依照之前的赌约,不论谁胜谁败,洛恩王国和贾科卡奥都会联合,区别只是以谁为主而已。   如果红王这边赢了,那么贾科的卡拉萨将归我支配,我可以命令他们为我作战,当然必须支付足够的代价,例如物资存粮。   如果贾科赢了,那么我将嫁给他,成为卡丽熙,我的权势必然会大大缩水,整个国度或许也将惶惶不可终日。   眼下,贾科突然袭击,打了亚里安一个措手不及!   这是博克!蒙古式的——不对,错了,这一定是多斯拉克式摔跤技!   裸着上身的贾科将亚里安纳入怀抱,两个汉子差不多高。   说来很慢,动作却利落而神速!   他的下巴抵住亚里安的胸甲,胯部内收,双手穿过我那个丈夫的腋下,扣在其后背上,锁紧!上提!亚里安双脚离地!   我心也提了起来。   糟糕!   亚里安是一个痴心于雕刻的贵族大少,就像是前世喜爱收集手办的肥宅一样,   会剑或许算是家教,摔绊?   他哪能应付贴身的缠斗技艺?   “哈!!!”   卡奥脚下一蹬,蛮熊抱摔!   果不其然,亚里安失去了重心,在众目睽睽之下——   碰!尘雾四散席卷,两人齐齐倒地,长剑和弯刀跳在一边,他们赤手空拳。   亚里安被压在了下头!已然被制伏?!   “Dothraka!!!”   举起的弯刀在阳光下闪烁成一片,卡奥英勇,其部属自然能昂首挺胸。   不求赢,亚里安,但是别让我失望,这些在暗中讥笑你的人,把你当做苍蝇或者蛆虫的维斯特洛人,还有觉得你不过是待宰猪羊的多斯拉克人,都在观望!   别让他那么轻松!   这不只是两个人的比斗,自由城邦的居民都伸长了脖子,城邦之间从未将彼此视为同胞,但是只要能喘气,谁会喜欢别人把自个儿看成是温顺的绵羊呢?   亚里安没有被彻底击垮!   助威的多斯拉克人余音未散,   亚里安的反制异常快速!   在被推倒的瞬间,这个青枝之子的右手手臂已经抱上了扑入怀里的贾科,箍在了他脑袋上。   同时,亚里安的双足在倒地的瞬间,借助冲击力弹起,裹围住贾科的腰,脚踝相扣,反锁住贾科的腰肢。   动作真狠!   “科霍尔什么时候流行过摔跤吗?”提利昂·兰尼斯特,我的侏儒红王之手目不转睛,上半身整个儿地朝前探,“太熟练了,而且,荣光——”   不止是游牧民族会摔绊,城里人可是有希腊罗马式摔——不对,瓦雷利亚式的摔投技能的!   他的左手,抓在贾科右手的上臂,开始用力一推!   不,他在全身用力!   右手抓着贾科的耳朵,碾住。   双足夹紧在贾科的腰部!   这不是野蛮人对文明人的凌虐,这是一场战士对战士的拼斗,摔跤啊!!!   力与美最好的舞台,肉体的绝妙颂歌,现代社会最激情的运动之一!哪怕没有胶衣,只看得见多斯拉克一方健硕流汗的肉体,这也是最激情,最激烈,最光芒四射的角斗!   “勒死他!”   “杀了他!”观众开始为他叫道。   “加油!!!”我站起身来,毫无形象,和其他的众人一起大喊,让矜持的玛格丽目瞪口呆,“十字固!钓腰摔,海妖绞!”   贾科发出痛哼,锁在亚里安身上的手臂不得不被后者解开,他正要反制亚里安的反制,亚里安咬着牙在他耳边说了什么。   “那头黑山羊是不是把你丈夫附身了?”提利昂依旧站在我身边,“去他的七层地狱,他力气可真大!”   我也看得目不转睛。   他不是以力量见长的,不该是,   实际上亚里安体格没法和贾科比,他更瘦一些,体重要轻很多。   那就是说,贾科变得虚弱了!多斯拉克人的力道骤减,让亚里安抓住了机会!   怎么回事?如果要论疲劳,他们两人都打过两场,依照提利昂的说法,贾科要比亚里安强上不少,力量对比不该有那么大的区别!   “心脏树,看下我眼前,你能发现什么问题吗?”   “魔法,诅咒,一个小把戏,孕育者,其中一方已经被大大削弱。”   “什么魔法?”   “被你囚禁的那个。”   “贝乐丝,是她干的?”   “是的。”这么说,多斯拉克人讨厌巫术确有其道理,直接抹平了贾科的力量优势。   不论如何,两人似乎达成了什么约定,相互分离开,不再纠缠,全都再度站了起来。   亚里安吐了口唾沫,他在和我新婚时曾经不忿,尔后一直很安静,现在,我看到了他更挺拔的一面!   青枝家的汉子没去找长剑。   他解开绑绳,抛掉盾牌,然后卸下自己的铠甲!   他从未面对过阳光的肌肤白得吓人,尤其是站在黝黑的贾科面前,一黑一白,褐泥与白瓷,显眼得强烈。   贾科没有乘人之危,褪甲或许就是二人之间约好的内容,他露出了一个森然的笑意,瞧着亚里安重新挺直腰杆。   多斯拉克人自信十足,绝对不相信自己会无法让眼前的小子屈服。   现在,他们公平了!   “杀了他!”   场外的人挤在栏杆前,两边原本的参赛者也加入了呐喊,多斯拉克语和瓦雷利亚语齐飞。   不止,言语如风,风过无痕,拳头和脚踹才是实在,揪领子的,群殴的,不止在多斯拉克和自由城邦观众之间,还有两个群体内部,估计打飞了不少牙齿,无垢者已经切入人群当中,将太过振奋的观众隔离开。   哪怕自由城邦的民众软弱如兔,怯懦似鹿,在这一刻,在一个土生贵族与对方针锋相对,毫不服输的时候,他们也敢朝着马人的古铜脸蛋狠狠揍上去!   赛场中的两个汉子充耳不闻,眼中只有对方,都在变得肉眼可见地冷静而亢奋,男人的快乐就是如此简单!   上!   两人挪步走近,疾如闪电,撞在一块儿!   “啊!!!!”贾科脸已涨红!   即便已经施展过诅咒,他力气依旧比亚里安大上一线!   手掌挪移在亚里安的身侧,他们相互争取内圈,   “亚里安一直在上身用力,”提利昂观察道,“双脚很稳牢,但是·——”   用的不多!   砰!   果不其然,更凶悍的贾科将亚里安摔压在地!   亚里安先倒了,贾科取得了先手,他会有机会吗!?   在这近乎零距离的接触中,拳打脚踢是无用的,用牙齿和指甲,也是弱者的选择。   力量,力量,肌肉的意志和力量!   他们纠缠在一起,你缠我绕,你扣我撑,原本喧闹的人群和我一样瞪大了眼睛,看最终的结果!   亚里安得双足穿过贾科的腰侧,他胸口撞上了贾科的背部,他脸贴着贾科的耳侧,亲昵如恋人。   致命的,是手!   他的右手揽住了贾科的脖子,紧紧抓在贾科左边的肩胛骨上,抠死!   这个姿势依然有救,贾科还有机会!   贾科卡奥的手掌向上抓,亚里安的左手已经压上他的肩头,右手手掌穿过左肘的内侧,收紧!   贾科拼命拉扯脖子裹着自己脖颈的手臂,   亚里安使劲儿收紧自己的右臂,肘尖向右用力!   成型的裸绞,继续收紧,亚里安将压迫到脖子中的动脉,让大脑供血不足,贾科轻则昏迷,重则脑死亡!   我几乎像是在前世看摔跤比赛一样,听到并不存在的裁判,蹲跪在二人身边,以手拍地,   三!   二!   “啊!!!!!!!”虎吼声出自被压制的卡奥,包裹在浑厚肌肉上的脂肪一阵战栗,他的双目赤红,他的面容狰狞,他的双手,正在将绞住他的手臂,一点,一点扯开!!!   贾科能用寝技挣脱吗?他能反制吗!?他能反杀吗!!?   没用!结构已经形成!只要别松懈,贾科根本拉不开亚里安!   怒鸣趋于无声,亚里安咬牙用力,两人陷入了最后的对抗!此时此刻,他就是瓦雷利亚昔日运动会上最耀眼的摔跤冠军!!!   碰!   白皙的手臂再度打上古铜色的脖颈!亚里安再次箍紧了卡奥,他誓要让这个觊觎他一切的男人窒息,窒息,窒息而亡!!!   很快,比我想象得更快。   贾科还在奋力挣扎,   多斯拉克人绝不放弃,绝不认输!!!   可是,手臂禁箍,他已经没有了机会。   贾科的手停止了动弹,全身一泄。   他失去了意识!   好!!!   我手握成拳挥了一记!   这可不是穿着甲胄打赢的,   连刀子都没有,纯粹靠力量和技巧获胜,你多斯拉克四万咆哮武士可有话说!?   这合不合你草海的规矩,嗯?!亚里安亲王算不算是勇士,你们该不该乖乖站好,顺服你们的君主!?   可以可以很可以!老公你给我带来了那么多兵,虽然说我自己也能做到,但是你真棒!!!   什么?   厉害就是莱雅拉的老公,弱鸡就是红王娶来的王后?   两口子过日子哪来那么多话!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 第412章 插曲-牧草中的朱槿   “精彩的决斗,荣光。”   “我们今日都以亚里安亲王为耀,”   “令人印象深刻的斗志和气力。”   我脸上的喜悦显而易见,侧望而来的所有人纷纷道喜,阿莎给了我一个笑容,孤傲的转过头去。   玛格丽呢?小玫瑰眼神自带笑意,她瞥过一眼外头欢呼的人群,“他让人惊叹,活生生的佳偶,正如诗歌里,战士女王娜梅莉亚与莫尔斯·马泰尔的亲事一样。”   这话说的,看看这话的水平。   别人都在夸亚里安,这丫头把我也括进去了,不止如此,她也委婉地表示了一个意思,她已然理解了,我和亚里安·青枝的婚事有多么重要。   就像是战士女王娜梅莉亚和莫尔斯·马泰尔的结合,让洛伊拿人顺利融入了多恩一样,如果维斯特洛人要成为厄斯索斯的新居民,与当地力量的联合,必不可少。   “承你吉言,”我笑意荡漾,“至少,他不真的是,那些多斯拉克人以为的懦夫。”   “是啊,”提利昂插话,侏儒脸上皱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各位女士,该给冠军颁奖了。”   怎么了?我心里一动。   提利昂的表情略显犹疑,笑容不算真诚。   确实,亚里安的素质根本就不该是一个醉心雕刻的纨绔子弟该有的。   不管是剑术、战略还是摔跤。   他的反应过于熟练,别的不说,哪怕不是普通人,一个刚接触摔跤的新手吧:   恐怕在一开始,被贾科抱摔的那一瞬间根本就不会想到反制,甚至不知道保护自己,直接被摔晕都不奇怪。   还有魔法,正常的人对巫魔女避之不及,所以我掩饰了贝乐丝的底细,他怎么知道贝乐丝会魔法的?   种种现象都说明,亚里安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   直接问问看吧。   “提利昂,待会的骑枪竞技你代我主持。”   我打定主意。   “恐怕骑士们会心生不满。”他意味深长地说。   我叹了口气,“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在给亚里安报不平,这么说吧,   到时候冠军要选择‘爱与美的王后’,如果我在场,这个王后不给我,一个君主该怎么办?   假如给我了,红王成了一个冠军的王后,这又算什么事儿呢?”   “遗憾,说您长得漂亮也成了罪过,嗯?”   “帮我辩清,我出去——,最近有什么麻烦吗?”   “麻烦?”提利昂像是眉毛上扬,然后领会了我的意思,“有一头疯了的狗熊,撕碎了一家人,那边村子里求告我们请求除掉它。”   “打猎,”没错,我就是想出门去散散心,“我会去为民除害的,洛恩王国的守护者嘛。”   我站起身,迎向看台下昏倒的卡奥,和举起双拳迎接欢呼的亚里安,这家伙羊毛衫已经湿透,水滴沿着银发往下淌,笑容倒是豪气十足。   “劳国王亲自出马,”提利昂在背后嘟囔,“那头狗熊一定长了角和翅膀。”   洛恩河边的河狸哨。   瓦雷利亚的塔楼形状依旧可辨,当初和洛伊拿作战时,瓦雷利亚人修筑了这个哨站,尔后其疆域扩张,边境的了望站成为了腹地,日渐荒废,军人成了农夫,老实巴交,连只熊都害怕。   现在,熊皮子已经挂在了马车上,还有三头倒霉的狐狸,据说七国的狐狸和熊都是好朋友,所以爵爷们猎狐的时候,总是会遇到咆哮的笨瞎子,站起身来,吓得马儿尿。   卢斯·波顿当年是在猎狐时碰到的拉姆斯他娘,   我不由得幻想,如果当时有一头熊冲出来就好了,我那个爹还来不及提裤子,就能被厚实的熊掌打成波顿家的纹章,鲜血淋漓的红色小人。   这样,后头很多恶心事儿就不会发生了。   “荣光,我们现在回去吧?”亚里安说。   回去?   早上他在享受完胜利之后,就被我赶去洗澡,身上的衣物都被熏以香料,汗味尽去。   刚才他也没怎么动,倒是我兴致盎然地朝被长矛兵虐待的大熊射了几箭(一箭都没射着),舒活筋骨。   我转头看着他,“跟我去走走。”我瞧了一眼身边的卫队长,心领神会的剥皮卫兵四散开来,保持戒备。   他看着我的表情,突然嗤笑出声。   “您想问我的那些招式?”   “部分原因是这个,不过不止。”我蹙眉细想,以掩盖属于女人的羞涩,“你哪来那么多的技艺?”   “因为我母亲,”他翻身下马,“她怀念瓦兰提斯,于是让我学了一些那里的把式。”   “瓦兰提斯高贵的公民还玩摔跤?”我也跟着下马,看了眼周围,大部分人都背对着我,除了两个女兵之外。   “曾经如此,在瓦雷利亚时代,所以这也不是羞耻之事,”他陪着我走入河狸哨边上的牧场,不见羊群和牛,大概是因为熊患所以圈起来了,   “梅葛里尼是梅葛亚家族的附庸,很多时候要取悦他们,身不由己。”   “你想说,所以,这成了,你母亲一家的传统,她又让你去练习?”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我疑窦尽去,“亚里安,维斯特洛人和自由城邦人都在看着你,你越有能力,就能让国家越稳定,用不着遮遮掩掩,像一只小蝙蝠一样。”   我解开头发,手指松开,发带随风飘扬,旋转飞远,我瞧了它一眼。   还记得吗?   那年叫我妹妹的多米尼克,他的微笑,和两潭微波起伏的湖水,那双安详的灰色双瞳。   那年在临冬城向我告别的琼恩·雪诺,手镯上鱼梁木的雕纹,就像是歌声传扬在北境的大地上,悠远古朴。   踟蹰不前的贝里·莫斯,悲哀的自卑之云笼罩在他上头,直到他重新启程,寻找到真正的方向。   还有国王门前不羁的贝里·唐德利恩,闪电项链至今犹存,斯人已逝,活下来的,是命运的使节。   我无法去记住每一个未婚女性眼中的男人,我无法决定自己是否会动心,我无法决定如果我有了属意,那个被我看中的人会同样看中我。   当下和未来,一些单纯的男女总以为未来的爱人一生只会对自己一个人动心,这简直就是最幼稚最滑稽的事儿,人的一辈子是自己的。   我停下了脚步。   这里很合适,   灿烂的天穹下,阳光让空气足够得暖和,草中夹杂着红色的坠子,那是潘托斯悬铃,当地人称红吊钟,学士手里可以入药的花朵。   前世的朱槿也是这副模样,不知道仪地人怎么称呼的?   它们摇摆了起来,随着草枝,无声无息,一群不会响的小铃铛,在冬季还能生长,全年都在招展。   只要活着,就一定会怒放,好一群鲜艳的妖精。   衣物搭配中的红和绿乃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可是放眼望去,天地间自然生长的绿中红点,却如此和谐。   就像是毒蝇伞,那些红斑蘑菇,让人死于幻梦。   我的发丝间有了些动静,回首时,见到银发下的微笑。   “很配红裙子,”他气息拂过我的耳稍,健实的手臂环在我耳边,我就势后靠,正好窝入他的怀抱。   “或许可以采一朵花环,属于红中之王。”   “红中之王?”我呢喃,“红王不要冬日献来的王冠,瓦雷利亚人,红王需要火焰的红。”   他的手摩挲在洋红色的连衣裙上,我自豪地挺起没有半分赘肉的小腹,“解开。”   乖巧的丈夫手指灵巧,将腰带松去,落入牧草之中。   他的体温在升高,乖巧的丈夫如我所言,已在势成龙焰之火,将自己燃起。   “你只穿了一件。”他的手指没挺,我挺起胸膛,任他抹弄。   “我吩咐你只穿一件的时候,你就该知道了。”我的声音有些腻腻的,从未听闻过得感觉。出来时,我还穿了件斗篷遮掩某些部位的形状,以免惊骇营地里的军民。   “这可不是打猎的装束。”   “是舒适的装束。”我反身一搂,双臂拢住他的银发和脖颈,瞧着他的眼睛,幽幽的深蓝,倒映出了我的微笑。   他吻了上来。   笨拙的我,可不会服输。   我的手臂抱在他的头上,“抱摔的姿势?”另一只手解开他的皮带。   有些慢。   “爱人的姿势,”   他的回应更加温柔,我能感觉到衣服的香味,还有毛衣下硬实的肌肉,将手探进去,冰凉的指头抚上他的腰肢,他很暖和,甚至有些发烫,比起我来说,就像是和煦的夜火。   我勾抚肌块的线条,腕肢将衣服一点一点扬开,他双手握在我的腰上,然后是大腿,五指抚摸进红色的长裙。   “你可真烫人,这不是奖励,”我品尝着他的唇瓣,“只是早就答应好的事情。”   “理所当然的快乐,”他笑的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开心,“可能有些痛。”   我摇了摇头,骄傲地抓住他的头发,直勾勾盯着他的双眼,   “你累了,我在上面,你在下面,“我猜我此刻的眼神攻击性十足,”来教教我,你摔跤的技巧。”   和我更年轻一些时的月事相比,也不算很痛。 第101章 夜宴堡和卡拉萨   不得不承认,初一接触,那吟哦间的愉悦,我还颇有新鲜感。   如果不是身为王者需要视事,我和亚里安能整天滚在一起。   男人这种小动物真好玩。   三天后。   召集船队自赌约订立时就已经开始,尔后的渡河花了贾科卡奥和他的卡拉萨一整天时间。   南方的群鸟飞过天空,翱翔在光晕里,一批接着一批,羽毛和鸟粪引起了零星咒骂,那是河滩上的男男女女扎起了马皮做的帐篷,来自草海的口音充斥在眼前的每一个角落。   枪盾和超长枪在前,弓弩在后,上好了弦但是并没有亮出阵型。   贝里·莫斯爵士将保证这些多斯拉克人不会突然暴起发难。   我和其他骑士也穿齐了铠甲,站在土丘上旁观。   “这四万马人依旧归你管辖,贾科,”我承诺道,“当这一场战争结束之后,如果你愿意,我们将毫无瓜葛。”   我需要的,是在面对红袍僧和瓦兰提斯人时,对四万咆哮武士的指挥权。   还没天真到以为可以凭着一场决斗,就能永远号令他们呢。   “看那边,好大的老鹰!”   卫兵的声音让我目光转向他指的方向,本来想要开口的贾科,也将视线投向同一个地方。   老鹰?   远方的影子很大,远比其他鸟儿要大得多。   老个异鬼的鹰!   “贝里爵士全军戒备!贾科,回去指挥你的卡拉萨!快!”   那体型绝对不是鸟!   是什么东怪物,还在变得越来越大!   我寻遍脑海里的答案,只有一个靠谱的答案!   “弓箭手,把箭枝放回去,”我可没有多恩人那样的运气,能够像他们射下蕾妮丝一样,让我所望的女人坠落,“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在这年代,   天空中只有一种巨物,至少在厄斯索斯是如此。   在这年代,   御龙者再无第二个。   这个女王不是该在奴隶湾的弥林吗?   这是怎么回事!?   不管我怎么想,无论我认为的是怎样,它自云端中徐徐而下,俯瞰众生,尽享凡人的恐惧与尖叫。   冰冷的鳞片漆黑如斑驳的夜色,一双细小的眼珠镶嵌在硕巨的头颅上,恰若夜空中的两粒星辰。   贪婪,傲慢,残忍得像是噩梦。   我想起前世远古的暴龙,天上的那个脑袋要更加地狂暴而凶猛,我知道,它的嘴里不只有牙齿,更有焚灭一切的龙焰。   大张的双翼铺上大地,天降的大山投下阴影,泥土震动惊骇。尘埃四散奔逃,翅膀匍匐,露出了脊背上的倩影。   龙。   还有龙背上的女人。   金色环冠里的银色长发,骄傲锐利的紫色双眼,还有美艳绝伦远超所有女人的脸蛋,娇小而比例恰当的身体,她没有一寸肌肤出半点差池,简直就是完美一词的化身。   巨龙烦躁地在原地踱步喘息,在四周,怯懦的数万个眼神盯着它的身躯,让它暴虐的性子难以按捺。   恶兽之上,那一对朱唇启口:   “我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奴隶湾和七国的女王。   瓦兰提斯的十万大军如今已经尽为飞灰,遭遇同样下场的还有他们在奴隶湾的盟友,弥林,获得了胜利,我,获得了胜利,”   她紫色的目光遍览诸人,河湾人和谷地人,科霍尔人和瓦兰提斯人,小玫瑰与女铁民,豪迈而凛然。   最后是我,那双紫色的眸瞳与我的双眼相望,夜空,和冰冷的湖水,就像是天上与地下。   她在观察我,正如我在观察她。   她对我有些许好奇,正如我很好奇,她,是个怎样的女王?   “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成果,奴隶湾这个名字将永远不再存在,我忠心的臣仆们唤它为女王湾。”微笑展露在她的花靥之上,我微微颔首,以示支持。   大概是格里芬的布置有了结果,在小格里芬,也就是伊耿·坦格利安死于龙焰之前,化名格里芬的琼恩·克林顿曾经协助过丹妮莉丝,作出谋划。   嗯…那么她如此突兀的举动究竟是为何?我想,初来乍到时便从云间,直落到盟友的面前,这可不算是有礼貌的招呼。   问她呗。   正要开口的红王,却被惊怒的叫喊打断,   “你不该在这!”是目光下,贾科,他疯了吗!?“你是卓戈的卡丽熙,你应该在——”魔龙的目光下,他的话音哑然而止。   这个穷凶极恶的多斯拉克人,甚至虚弱地后退了一步。   我知道贾科未尽的话——   在马人唯一的城市,同时是圣城的维斯·多斯拉克,在湖泊“世界的子宫”之旁,圣母山的山脚下,多希卡林指引着所有多斯拉克人的方向。   当卡奥死去时,他们的卡丽熙必然会加入多希卡林,直到自己去世的那天。   丹妮莉丝是卓戈卡奥的卡丽熙,卓戈已经死了,她本该前赴圣城,在那里终老。   可是她没有,她的命运没有随着自己男人的命运告终而告终,她在追求自己的道路,这在多斯拉克人看来,无法容忍!   丹妮莉丝没看贾科,半个眼神都欠奉。   或许是看在我的份上,不愿多生事端。   毕竟她需要的是七国,而不是洛恩王国,我的军队会是她重要的支援。   所以,丹妮莉丝最终开口:   “我记得你,第二个抛弃了卓戈的寇,贾科是你的名字,你以为自己是在和谁说话?”卓戈的卡丽熙,龙之母,弥林的女王,那张完美的脸蛋上没有半点表情,“我今日不想看你的身体焚烧,   继续大放厥词,让我改改主意。”   “抱歉,未能及时迎接,”我打断两人中间的交锋,依照多斯拉克人的性子,和丹妮莉丝的性子,任由他们俩继续,可能贾科真的会被一把龙火烧成灰,“让人印象深刻的魔龙。”   “很抱歉在你的土地上口吐此言,”她坐直身体,眼神里确实饱含真诚:“我喜欢你的事迹,聆听你的传说,我钦佩您的奋斗和成就,洛恩王国的红王,一直期待能与你一叙,所以才迫不及待地与卓耿一起来到了这里。”   丹妮莉丝面露微笑。   “原本,我只是想远远一观,看看波顿家族的女王,她的王国是什么模样,结果我看到一群多斯拉克人在河岸上,误以为是有什么纷争,所以才会靠近这里,。”   任性。   但是有任性的资本,他妈的一头巨龙!   “您是我最尊贵的客人,坦格利安家族的女王,”她这态度让我同样客气,虽然我心底未必这么想,“欢迎来到我的营帐,我诚挚地邀您与我共享屋檐与食物。”   “不是今天,这样的场面实在不适合我们之间的沟通,”您老人家也知道?“是在瓦利萨,拉赫洛的子民似乎和您有些小小的矛盾,朋友,我相信可以通过对话来解决。”   “时间是——?”   “一周之后,”她微笑谦虚了那么一丝,“祝贺您拥有了一个卡拉萨的忠诚,莱雅拉卡奥。”   这话摆明是在气贾科。   看得出来,她不是很想留下来吃晚饭,腾空而起的气浪让我的袍裳飘飞,我眯起眼,看着龙载着她离开。   看上去我心情应该还不错?   我心里阴云一片,只是虚荣和架势,撑着我没有暴露出快按捺不住的脾气。   我猛然领悟了,那天贝乐丝说的事情,缘故为何。   她告诉我群星就位教联系不上,很显然——   什么能让本就躲藏在地下的蟑螂瑟瑟发抖?   是什么,能让诡秘黑暗的群星就位教徒,也忙不及地逃走?   龙,卓耿、韦赛利昂和雷戈,   三头巨大的魔龙!   “但愿我老哥到时候别做蠢事。”提利昂看着魔龙远去,脸上的表情就和其他人一样懵。   我依旧保持着仪态,云淡风轻:“说不定他能屠龙呢。”   提利昂大概是看出了我的心情。   “她有龙。”他提醒我,“一头不比你的大帐小的龙。”   “是三头,红王之手。”我转身离开,不让他看到我的表情。 第102章 南方的女王之城   魔龙来了,战火带来的痛苦让瓦兰提斯人饱受折磨,这一次,他们以为许久未见的双翼,将会给瓦兰提斯带来新的未来,是危机中天赐的机遇。   ——西尔比安《瓦雷利亚灭亡史》   郊外,远处依稀可闻,贾科的卡拉萨重新开始忙碌的喧嚣。   碰!   枝叶落下。   我狠狠一拳打在了树干上,那是戴着铁手套的拳头。   当时当场,我真的想拔出我的瓦雷利亚钢剑戳她的心脏,立刻!   亏我忍着笑着虚与委蛇。   简直就是要命,不可一世的龙和女王,   这是嫉妒?当然不是,   这是嫉恨!   那个女人,哪怕只是站在那,所有的人就像是苍蝇闻到了大便,全都想要去舔她的脚趾!   她该庆幸有那头龙,妈的!   “谁让一个私生女想要成为王者呢?”我喃喃自语。   我突然理解了前世电视剧里珊莎的感受,   当她看到自己的私生子兄弟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关系亲密时,   当她看到魔龙翱翔过阴沉的天空,载着诸神赐给七国的女王,临冬城在其身下匍匐时,   当她看到所有臣民的眼神时,   那种戒备、愤怒、憎恨、恐慌,以及此后致命的冷静,   和淡然。   这不是丹妮莉丝的本人的错。   她天生就是女王,命中注定成为最高贵的领袖。   而我,天生就是野种,在生我养我的国度,我根本连出头的机会都没有。   我算什么东西去和她争名夺利?!   我才不在乎!   我就是要用我的双手,来攫取和捍卫属于我的一切!   我的愤怒不是她的错,生而如此,无法回头。   我尽力说服自己,我无法回头,她也不行。   如果必须有一个人来驾驭龙群的话,她或许还算得上是个不错的人选。   那个女人有时候可能会很疯狂,很偏执。   但是,只要别惹她,被勾引出潜藏在她灵魂深处的暴虐,她其实也没疯到遇到谁都杀。   还好,她不是个好大喜功的女王,没心思觊觎我弱小无助的王国,否则魔龙临头,降是不降?   前世看书和电视剧时,代入丹妮莉丝的感觉实在是畅快至极。   但是,现在,轮到我抬头看魔龙在天,感觉可就不对了,这种在双翼阴影下战战兢兢的滋味真不好过。   “至少她尊重你。”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是阿莎,听起来很自然,就像是没见过那头魔龙一样。   她的脚步声在靠近,然后手掌搭上了我的肩甲。   我闭上眼睛,“天杀的葛雷乔伊,我知道你要说的话。”   “很难看到你如此彻底地崩塌,”她话语里有一点点调笑的意思,“指不定当初在赫伦堡时,黑心赫伦也是这么绝望。”   “黑心”赫伦·霍尔,他和他的全家,与河间地的赫伦堡一起,在龙焰中灰飞烟灭。   那个暴君花了四十年时间兴建了赫伦堡,在河间劳工的累累尸骨之上。   此后他满腔心思地以为此堡永不陷落,直到“征服者”伊耿登陆,“黑心”赫伦依旧觉得自己的城堡牢不可破,石头不会燃烧。   于是,贝勒里恩吐火,赫伦堡成了一个熔炉,石头烧不起来,人烧的起来,霍尔家族血脉自此断绝。   阿莎这是在和提利昂一样提醒我,别犯蠢事。   不管是铁群岛、西境还是北境,每一个人都熟知“征服者”伊耿和他的魔龙。   如今,伊耿的后人骑龙而降,所有人都不想成为她的敌人,我甚至知道,很多人已然想要投奔这位真命女王,在她的麾下攻陷七国,建立功勋,接受丰厚无比的奖赏。   只是露面,这位丹妮莉丝已经让我的军队人心动摇了。   “你可真会安慰人,死海怪,”我叹息了一声,额头靠上树干,“我只是有些无力,暂时无力而已。”   “那比起危险来说一文不值,”她低语道,“小心亚里安,你的丈夫,当魔龙降临时,我看到那个男人的眼神,有些…兴奋,或者说憧憬?他可能已经被丹妮莉丝和她的龙迷住了。”   呵。   牛逼。   唯一和我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在龙之母面前也这德行?   不过我大概也不算特别在意他是不是会变心,当丹妮莉丝从天而降时,我思考的根本就不是男女之情,也不曾担心过。   与我的王位,王权和王国相比,与我自己相比,男人算个屁。   很自私,对吗?   还好,第二天会议时,我发现情况没我想象的那么糟糕。   毕竟坦格利安声明远播的,不止是“征服者”伊耿一个。   “信鸦已经前往女王堡,在那里,学城的人手将会把消息送到河湾地的旧镇。”   旧镇,是学城的所在地。   泰巴德的汇报并不让我感到意外,学城派出学士和助理学士来到洛恩王国的一大原因,就是为了调查厄斯索斯传到七国的,那些关于龙的谣言。   现在,谣言成真了。   “士兵们很不安,”玛格丽说,“谣言遍布,有人说魔龙降临,吃掉了一匹马,有人说吃掉了一个人,还有人说魔龙给了一个警告,将在三天后毁掉这里。”   “他们都觉得‘疯王’的女儿会和她父亲一样疯狂?”提利昂挠着下巴,“嚯,有头龙在,至少不用生火,也不用摸炼金术士的小脑瓜。”   “疯王”伊里斯正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父亲,坦格利安王朝的末代国王。   他把好些贵族烧死在了自家的宫殿里,包括当时的史塔克公爵及其继承人,艾德·史塔克的父亲和兄长。   结果引爆了“篡夺者战争”。   龙,还有坦格利安最后在七国留下的名声,或许丹妮莉丝面对的挑战很能匹配得上命运给她的礼品。   “安心,”我支着下巴,“这次去瓦利萨,我大概率是不会被绑在烧烤架上的,所以我没准备给自己撒上盐巴。”   这个笑话好冷。   “她名声其实不错,”亚里安思忖道,“已经有人叫瓦利萨女王之城了,每天傍晚,魔龙都会呼啸在那座特兰拉娜宫上,让整座城市都无法入睡。”   亚里安。   你是否真的有背叛的心思,   你是不是想要去勾引那个女王?   我会杀了你,如果是那样的话,哪怕我会被龙给喷死。   作者的话:没错,我按照原计划更新啦! 第103章 瓦利萨之会   【龙梦】   那天晚上,就像是很多天的晚上一样,丹妮莉丝在入睡时,做起了关于龙的梦。   她曾经梦到过自己的哥哥韦赛里斯,他曾将她剥光,任她在仆人面前浑身赤裸,因为害怕和羞耻而无法动弹,然后拳打脚踢,让她满身是血,“你唤醒了睡龙之怒!”   曾经梦到过巨龙朝着自己唱歌,火焰漫舞在啸吟声中,席卷了她的全身,将她吞噬涤尽,重获新生。   她梦见自己在三叉戟河,骑着龙,而非马,她以为自己就是雷加,叛军穿着冰霜凝成的甲胄,她以龙焰让冰雪融化,洪流在三叉戟河迸发。   也曾梦见过和夫君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行房之时,他的表情冰冷如铁,就和他无情的命根一样。   今夜的梦,别有不同,   她梦到了巍峨的城市,三座丘陵上各有奇观,黑压压的士兵为她欢呼,身边的女人戴着白银所铸的面具,一只眼是蓝色,一只眼是灰色,头发一半乃午夜之黑,一半乃雪原之白。   黑雾席卷而来,里头的枯尸就坐在铁王座上,那是“征服者”伊耿融化了一千把伊耿之敌所铸造的王座,只能属于坦格利安。   王座的每一根尖刺上都挂着一具神灵的尸体,圣母、圣父、战士和智妪,还有湿淋淋的淹神、辉煌如日的拉赫洛,他们腐朽生蛆,酥软的烂肉不断落下,在枯尸的狂笑中无力摇摆。   她和她并肩作战,以应强敌,龙焰将王座与尸体一同燃尽,胜利的曙光乍现。   剩下的,是她和她的子民。   痛楚浮现,她的腰上伤痕一道,她转身看向身边的女人,微笑浮现在面具之上,女人的左手是匕首,右手是金色的花。   【现实】   两个人喘息着躺在床上,汗滴划过我的背弯,流淌在背脊浅浅的小沟里。   “那封信函,”   我枕着他的胸膛,听着他心跳咚咚,“说,龙之母丹妮莉丝邀我去瓦利萨。”   听到丹妮莉丝这个名字,他没有半点波动。   一个月过去了。   我猜,丹妮莉丝的臣仆,终于跟上了自家任性的女王,她的宫廷再度运转了起来,使节这才送来了正式的书信,践行约定好的相会之请,我自然不会拒绝。   “是吗?”听起来亚里安没什么太多的想法。   “你会和我一起去,作为我的王夫,据说丹妮莉丝女王也有一个夫婿,正式访问你必不可少。”   这会是一次试探吗?我扪心自问。   我承认,自私如我,真的害怕他会去勾引那个“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   虽然大家的戒惧犹存,可是我总是觉得自己在那个天生的贵胄面前没有半点颜色。   她是银色和紫色,善良而高贵,玄奥且迷人,我呢?单调的黑与白。   这种失去信心的感觉我已经很久没体验过了。   不管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提利尔家的小玫瑰,还是前世,没有任何人会显得如此完美,不管是容貌还是运气,简直就像是一切的主宰,真人要比前世小说里的玛丽苏夸张一万倍!   所以,在摆脱了妒忌带来的怒火之后,我又陷入了沮丧这个大坑,一时半会儿爬不出来。   没想到,我自嘲地一笑,我也有需要安慰的时候。   “睡吧,”他的音调如此柔软,就像是一只笨拙的小羊羔。手指抚入我墨黑色的发丝,羊羔正在舔舐黑乌鸦的羽毛,“我们还有一个王国和一个家庭需要去操心呢。”   “我讨厌瓦雷利亚人。”我由衷地在心里感叹。   次日。   小牛瞪大了自己那双憨憨的眼珠,瞧着笨重的影子从它身上拂过,耳朵动了动,继续从贫瘠的野地里觅找草食。   炊烟渺渺,直上云朵,话声隐闻,谈笑依稀,远处的村庄多了些人气,一些逃难的居民已经回归,同时回来的,还有畜生粪便的味道。   战争似在远去?   不,那不过是错觉,沉重的马蹄声和粗汉子的嗓门更加明显,我前前后后都有甲胄行进时发出的叮叮当当。   “贝里·莫斯爵士,荣光。”   窗外萧瑟却富有生气,我收回自己的目光,思绪从这冬日的天地景象里,回到现实。   一个拥有魔龙和红袍的现实。   贝里爵士踏入我的轮宫,门扉关上前,我瞥见另外一个贝里正在张望,贝里·唐德利恩。   在那天看到了丹妮莉丝与龙之后,他说了吉利安驭龙回归七国的谣言,我记得前世的小说中没这一出,暂且心怀疑窦,面上如常。   我知道与丹妮莉丝的相见会是一场很正式的外交交锋,不但有又臭又长的头衔,还得有铠甲鲜亮的仪仗马队和骑士云集的阵容。   所以,这一次出访瓦利萨,红王的队伍共有三千人,就是一支军队。   不过在龙面前似乎也没多大意义?   “幸不辱命,对军队的整编已经结束,”贝里爵士说,“提利昂大人正在做最后的清点,大约会有万余人将遣散回家。”   这是意料中的事。   “剩下的三万人编组成三个军团,一个科霍尔团,一个琴恩团,一个洛恩团。”   “依照征召地命名的?”   “实际上洛恩河召集的人还要更少一点,很多跟着您的骑士,不好统一整编,所以洛恩团一半是其他领土的居民。”贝里回答,接过我给他倒的啤酒,“感谢。”   “贾科的卡拉萨现在如何?”   我知道,要和四万咆哮武士协同行军根本没办法做到,要不了两天他们就会和我的士兵相互厮杀,让我不败而败。   所以——   “总督‘破马者’率领的一万五千名诺佛斯人,是唯一不惧怕多斯拉克的军队。”他踌躇道,“所以,我将这两支军队安排在一起,他们正在磨合。”   诺佛斯的山地民兵团、巡山团和圣奴卫队已经抵达,我抽调了四百圣奴卫作为我此行的卫兵,其他的就交由元帅贝里·莫斯进行指挥。   “米歇尔爵士的少年小队还没回来?”   “没有,女王堡那边没有消息呢。”   我凑近身子,这会儿就要讨论一下更加私密的事儿了:“科霍尔那边呢?”   贝里·莫斯更加阴沉了,“有信,他们正在装船。”   “有多少?”   “十五架。”   不够,远远不够。   “继续造,我要一半的作坊制造这个,全力开工,”我低声说,“还要能够操作那玩意儿的士兵,得跟上。”   “伊班人有丰富的经验。”   “雇佣他们。”   “恐怕这会需要一大笔代价。”   “不怕,去诺佛斯要伊班战俘,捕鲸船上做过工的优先,可以以自由为条件。”   “龙鱼叉,我们真的要——”   “做准备而已,”我的表情严肃极了,“我不想某天被龙焰吞噬,你想吗?”   贝里·莫斯自然是不想的。   我不敢相信其他人,他和我关系够近,是唯一能够做出处置的。   或许我要安排真正放心的家伙去处理,待会给达蒙写个信吧。   女王堡总督指不定他当厌倦了。   灰色之城瓦利萨。   我只从莫波的眼中看到过这里,还未用本体亲眼目睹。   这座城市中有一座高丘,整座城市围绕着高丘而建,花园和豪宅在山腰上,城内的平地是大部分人的聚居区。   在这个土坡上见不到港口,我记得波隆和乔拉依旧在那儿养伤。   高丘上,万众瞩目的高丘上,就是特兰拉娜宫的所在地,站在城外望去,宫室的巨大铜圆顶赫然在望,显眼大胆得像是丹妮莉丝本人的王冠。   我没看到龙,估计是关起来了,毕竟魔龙野性难驯。   更近一些,是有尖顶头盔的卫兵,一手矛,一手圆盾,我很熟悉这种装束——无垢者。   我的军队里也有无垢者,而我面前的这些,身上全都带有龙之母本人的纹章,一个龙头,说不定哪天,就会换成坦格利安的家徽,有三个头的红龙。   说起来,这座女王的城市提醒了我被我遗忘已久的莫波。   或许今夜,我可以夜访他所在的地方,刺探一下,瓦兰提斯公民们的近况。 第104章 维隆瑟斯   白石高墙是一条白色的丝带,勾勒出白色之城的外边。   维隆瑟斯,自由瓦兰提斯最后的堡垒。   我从莫波的视野里,看着她的身影,火把和火堆让城市亮如白昼,牵着猎犬的巡逻队在城墙和街上游走,踏过石头路的皮靴边,是红神庙被焚毁的残骸。   即便是在夜里,她的居民也不曾入睡,红袍的军队就在外边,周围都是瓦兰提斯人的仇敌,哪有人能安然入眠?   大约在一个月前,北方的洛恩王国举行凯旋比武大会的时候,执政官杰奥里斯正率领十五万大军剩下的部分,狼狈逃窜在瓦兰提斯自己的土地上。   在魔龙载着女王从天而降之前,杰奥里斯和剩下的忠诚虎袍,至少经历了四次哗变,三次溃退,五次无休地逃亡,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本人,至少在谣言里死了一千次,莫波至少听过上百次拉赫洛亲至,或者圣火燎原要将他们烧尽的消息,并仗着活尸不怕受伤,救过杰奥里斯八次命。   饶是莫波已经尽力,可是红袍僧的虎袍,那群圣焰军,战术和战略的素养比起杰奥里斯统帅时要提升了一大截,包围、伏击、骑兵追杀,他们根本逃不出去。   传说中的狄奥多,或许真有本事策划一切,差点让拉赫洛的子民,一次摆平洛恩王国、多斯拉克人和瓦兰提斯。   一个月前,夕阳下疯狂的红袍僧和拉赫洛的信徒让剩下的虎袍兵大批大批倒戈,就连执政官卫队也发生了动摇。   直到天边的巨龙挽救了他们一命,双方均被震慑,无心再战。   最气人的是,心脏树不觉得这是个多大不了的消息,可能它见过数万条龙吧,反正,我是后面与他沟通时,才问到了这件事。   当下,执政官和剩下的瓦兰提斯权贵,正在进行秘密商议。   杰奥里斯如今很信任我的莫波,莫波比他所有的奴隶都可靠,现在,是他的卫士。   就拿这套华丽的装束来说吧。   身上的甲胄非常厚重,里头穿了链甲衫,外头由披肩、手、躯干和甲裙构成,均是密集的金属甲片所编织,据说乃是瓦兰提斯最华丽的制品,龙鳞甲。   奴隶们将这套铠甲染以金色和棕红,就像是猛虎的斑纹一样,耀眼而残忍。   头盔像是个尖顶洋葱,护鼻的尖端类似花骨朵,或者说火焰?制作者指不定是拉赫洛的信众,面巾则以链甲构成,只留给视野两条细缝。   大部分的瓦兰提斯重步兵都是用札甲和锁甲,至于这一套装束,从作用来看,至少在这个年代,摆摆造型还是成的,实战方面的话,人体承受的重量比别的许多护甲要大,而这副鳞甲本身带来的防护收益,却不如同时代的很多护具,并不划算。   肩膀后头还有一袭长达六英尺十英寸(差不多两米)的红披风,假如真打起来,能把自己给绊倒。   由于执政官的位置靠窗,我站在窗前,以防行刺,我很好奇,那个写信给我本人,企图求和的公民是不是位列此会其中?   参加密议的另外几位贤达分别是维隆瑟斯总督,西萨洛的学生凯优斯,下巴上是细密的山羊胡,一双深灰色的眼睛和灰亮的发色极为相称,闪烁着深思熟虑的精光。   这是个英明的中年人,他上任不过三个月,已经将维隆瑟斯镇和周边区域打理得井井有条,将权力握手心,而非是被本地公民架空。   在之前的拉赫洛起义里,维隆瑟斯依旧安然无恙,反而将圣焰红心驱逐到了城外和阴沟里。   再一位,则是刚从南方瓦兰提斯而来的另外一位执政官,马拉乔·梅葛亚,就像是一只干瘪的蛤蟆,整个身体瑟缩在宽大的紫袍里,发臭发皱。   值得一提的是马拉乔身边还有个黑袍,魁尔斯的多甘·梅千,明面上是个来自那里的男巫,实际上,是群星就位教的牧师。   他手中提着一个笼子,里头是泰温·兰尼斯特的脑袋。   从瓦兰提斯逃出来的还有图书馆馆长,秃顶的公民大会及执政官顾问西尔比安、象党的前任执政官多法斯·潘尼米恩,在当初,丹妮莉丝落难至瓦兰提斯,他是唯一一个善待她的执政官,当我派出提利昂前往瓦兰提斯时,他也是唯一一个愿意面见侏儒的贵族公民。   这些就是硕果仅存的瓦兰提斯精英,   如果不是健忘的话,他日如果这帮人真能东山再起,与拉赫洛的血仇将让那个信仰彻底从瓦兰提斯消失。   “事实就是如此,”执政官“猛虎”马拉乔沉默不语,开口发言的是象党的多法斯,“黑墙中的高贵公民只剩下一百来人,男女老幼均已计算。”   在死亡面前,瓦雷利亚血统没发挥半点作用,其他成千上万的公民,全都被封在了瓦兰提斯东城的下水道里。   红袍僧及其信徒誓要遇难者到死都见不到光之王赐予凡人的太阳,他们必须在黑暗的污水中,饿死或困死。   “我的仆人告诉我,当初虎袍军击败波诺的卡拉萨时,军队里出现了一个活着的火人,那就是‘雄猪’格内佩罗,帕拉奇罗的大儿子,”   多法斯没有放过在场的诸人,继续描述那一夜一天的惨剧:“帕拉奇罗的那个臭虫儿子拎着他老子的脑袋,亲手将它挂在了瓦兰提斯的长桥中央,和小偷及杀人犯的头颅摆在一起。”   瓦勒罗斯家的臭虫。   那个驼背的男人是帕拉奇罗和女奴生下的孩子,当时帕拉奇罗及其妻子没有所出,忍着对奴隶的恶心生下了那个杂种,小时候帕拉奇罗对他还不错,可是帕拉奇罗另娶以后,他终于有了更高贵的子女,雄猪和笑猴。   所以,臭虫的苦难来了。   毫不奇怪,在臭虫的手上,帕拉奇罗会有这样的结局,或许臭虫还会因为出卖自己尖酸吝苛的父亲而在红神教徒的内部,获得不低的地位。   “惨烈之时,我的妻儿恐怕也遭了不测,”维隆瑟斯总督凯优斯虽出此言,面上却毫不动容,也不知道他是已经伤心过了,还是一直心中波澜不惊?“然而,哪怕你苦诉一万遍发生在瓦兰提斯的屠杀,逝去的男男女女也不会复活,多法斯,重要的是当下。”   “当下?莫非你也像那些妇女和老人一样,相信魔龙与龙王会带来奇迹?”多法斯摇了摇头,“当日的瓦兰提斯人拒绝了坦格利安家的女儿,恐怕现在再乞求帮助——”   “我不是要依靠坦格利安,在多年前,伊耿·坦格利安就帮助其他城市攻击自己的同胞,他们和我们不是一路,我害怕的是,丹妮莉丝会进攻维隆瑟斯,以报复我们征讨奴隶湾的举措。   你也说了,她有龙。”   假如瓦雷利亚最后的后代,死在了瓦雷利亚的魔龙火下,那真会是个莫大的讽刺。   “你们两个人,两位执政官,”凯优斯开始紧逼,他的目光扫过莫波和黑袍的牧师,“都在仰仗魔法,死灵师,群星就位教?这是被世界上所有人唾弃的肮脏邪术,   告诉我,你们的魔法,能够杀死那三头天上的巨龙吗!?” 第105章 灰城与白城(上)   深夜,安静的维隆瑟斯。   凯优斯问出的问题听起来很没头脑,死灵师、群星就位教的牧师,能不能杀龙?   废话,当然不能,要是任何一名巫师都敢说杀龙,那龙算什么?   那不是魔法能对抗的生物,那是瓦雷利亚赖以横行世界的保障!   用莫波的耳朵听下来,这咄咄逼人的气势,他是要逼宫,不知道要逼向谁。   很明显,凯优斯不是觉得和群星就位教以及我合作会是多大的问题,在现在这个时节,瓦兰提斯正是最虚弱的时候。   号称世界上最伟大,最强大的邦国,却连首都瓦兰提斯城都丢了,简直可以算是千年国耻,而且如果没意外的话,他们根本就没力量光复自己的国家。   “他是亚夏的奎利,一名死灵师,“杰奥里斯介绍,“救了我不少次。”   在座人等的视线都投射到了莫波身上,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我能感受到视线里的好奇与戒惧。   “我从没听说过有死灵师能够穿着这样的盔甲。”黑袍里的多甘·梅千口吻谨慎。   “恰如你手中笼里的泰温·兰尼斯特,我不是一个人,只是一具肉身。”莫波的嘴巴这样应答。   很明显,这样操纵一副活尸的死灵技艺,在多甘的概念里,绝对不算简单:“骸骨山脉之西居然有这样的死灵师?”他温和地给了个笑容,   “当然,您来自亚夏,或许,一眼便知该首级的姓名,也是阴影之地的玄奇。”   一口道出泰温的名字?又不是谁都认识这位前凯岩城公爵。   “不,只是当初有人找我去复活他而已。“我撒了个无人能验证的谎,算是向杰奥里斯解释自己为什么为出现在瓦利萨。   “可是您的名号我从未听闻。”   “还有别的名字,你知道的那些,保持距离,群星的门徒。”我警告道,他歉意的一笑,看来是放弃了刨根问底。   压根就没亚夏的奎利这个人。   所以我肯定经不住他问,   岔开话题!   “我本人当下在西城潜伏,一文不名,”龙鳞甲中的莫波用枯燥的声音诉说:“现在的瓦兰提斯,已经不再是伟大的万民乐土,自称圣焰军的虎袍控制了一整座的城市。”   这压根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儿。   “无数的老板和工匠被吊死,”多甘·梅千同意,“没逃走的人,不管是苍白童子的信徒,还是月女的月咏者,只要没经过火焰的焚烧,且活下来,就会被视为骗子异端。”   这就是为什么当初西城的瓦兰提斯人会一力抗拒拉赫洛的信众,瓦兰提斯公民和困苦的奴隶不知道这个教派是什么德行,难道其他信仰的牧师和信徒还会不知道?!   结果龙来了,还被人亲眼目睹,飞到了东城与红袍僧们站在一起。   或许丹妮莉丝不理解她的举动有什么含义,也不理解拜访红神庙的政治信号。就我所知,拉赫洛神庙对她很友善,甚至派出使者相请,这就足以让比较单纯的龙之母在抵达时先期与他们对话。   这下子,抵抗土崩瓦解,聪明人早就溜了,再侥幸的心理,也敌不过对龙的恐惧。   “正是群星就位教,在他们的星空下,把剩下的瓦兰提斯人救出了被荼毒的瓦兰提斯,”“猛虎”马拉乔说了到场之后的唯一一句话,   “没有他们我已经死了,被赶去下水道里和老鼠作伴,”马拉乔似乎恢复了些许精神,至少腰杆挺了不少,“杰奥里斯阁下或许也遇到了同样的境况。”   “这部分故事大家已经知晓。”杰奥里斯·齐赫达明显不想讨论自己狼狈逃窜的那一路。   “活尸,还有这个宠物,”凯优斯瞥了一眼笼子里面无表情的泰温,“我无意质疑你们的技艺,巫师们,   我的问题是,你们杀得了龙吗?”   废话。   “杀不了?我也杀不了,”他一个一个人看过来,甚至无惧微丝不动,诡异非常的莫波,“在场的人,哪怕再加上一千万个虎袍兵,也不一定能动得了半片龙鳞。”   这话可不对,刚才凯优斯明明称呼…死灵术和群星就位教那些莫测玄妙的魔法是什么来着?肮脏邪术?   “你想说什么?”这时候,在座的人都意识到他有企图了。   “我们没办法应付魔龙,那就得避免魔龙攻击我们,”优凯斯看着“猛虎”马拉乔,“我们能做什么来避免最坏的情况发生呢,马拉乔老爷子?”   马拉乔垂垂老矣,双眸盯着维隆瑟斯的总督凯优斯。   ‘’逼迫你老师西萨洛的人不是我。”他叹了口气,“当初他的改革让大众愤怒——”   “我知道,那不是你的错。”凯优斯不为所动,“我没有计划过复仇,只是你恰好遭遇了相同的命运,让我,站在当年属于你的位置,问出了这个问题:   我们能做什么,来避免最坏的情况发生呢,马拉乔老爷子?”   在场诸位没人再发声,这是个很艰难的决定。   我大概猜到了什么。   凯优斯的师傅西萨洛,当年和马拉乔并称“鹰与虎”,他目睹了当时瓦兰提斯已经颓相尽显的状态,想要推行改革,结果犯了众怒,引咎自杀。   毫无疑问,在那一年,马拉乔·梅葛亚和现在的凯优斯一样,说了这番话,西萨洛自尽了。   为什么,凯优斯可以逼迫马拉乔自杀?!   因为,梅葛亚家族主营海上贸易,在“猛虎”马拉乔开始这一届任期时,正是他,一力主张并说服了公民议会,进攻丹妮莉丝掌控下的弥林,引发了双方的战争。   现在,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明显获得了胜利,已经来到了这里,她难道会放过战争的始作俑者吗?   不会。   因此交出马拉乔·梅葛亚,再由当初丹妮莉丝落难时接见过她的多法斯·潘尼米恩说项,剩下的瓦兰提斯人,才能免去一场灭顶之灾。   他得死。   人们热爱生命,因为有命在,才有一切。   看看这个老头的双眼,马拉乔固然已经命不久矣,可他的目光依旧富有生气。   他突然变得容光焕发,似乎已经回到了自己最意气飞扬的岁月。   “当我年轻的时候,”他的目光逡巡在天花板上,下垂的脸颊,微微抖动,他在为自己而动容,   “我父亲,睡在了红色的池水里,奴隶们将他抬了起来,我看着他一动不动,手指拖拉到了地板上,我母亲告诉我,他死了,是自杀,因为象党承诺,只要他死了,就能放过我,和杰赫达家族,”   马拉乔微微朝着多法斯颔首,“没错,这就是,当初,你的伯父告诉我母亲的条件。”   “很残酷的妈,对吗?压根没想过要瞒着年纪还小的我,”马拉乔面露微笑,   “她确实不算温柔,象党的官员来到我家的中庭,检查我父亲的尸体,我当时害怕极了,想要和我的木头小马以及木头小龙呆在一起,躲进我的秘密城堡里,可是她不准,她摁着我的肩膀,力气比水牛还大。   我目睹了广场上,属于我父亲的雕像被搬走,纪功柱被砸断,那是根很白很高的柱子,至少比我的根子要粗壮,上面是我父亲站在人面狮身兽和巨龙之间,享受奴仆们跪拜的场景,不止这一个场景,但是我最记得的是这个。”   絮叨。   “我很抱歉,”多法斯·潘尼米恩低声说,“你母亲也杀害了我伯父,她完成了亡夫的复仇。”   “对,她很厉害,我一直觉得夏日之海的女王哪,我的瓦兰提斯,   和我母亲一模一样,聪慧,坚韧,永远不折不挠。”   听来是个刚强的女性。   我是个爱国者,”“猛虎”马拉乔垂下脑袋,   “我生于斯,长于斯,爱着这个名为瓦兰提斯的女人,她已经老了,却依旧像是她的母亲瓦雷利亚一样美丽,也像是她的另外一位母亲洛恩河,   所以我当初支持你的师傅依照他的想法去尝试,让瓦兰提斯再度拔地而起,让她青春永驻,永远在洛恩河畔仪态万方。”   “我也是个失败者,”他思虑及远,“瓦兰提斯从未陷落,在我手上陷落了,公民们十个里头只活下来半个,活下来的那半个,就像是丢了家的野狗一样,远走他乡。”   “我们依旧有机会。”   “你们依旧有机会,”马拉乔显然已经接受了现实,“但是执政官不会死在处刑之中,哪怕那个女王是个龙王,我不是罪犯,我为自己自豪,哪怕我是个失败了那么多次,却迷恋权位的蠢货,   如果要我死在巨龙的火焰下,一个瓦兰提斯人,一个瓦雷利亚人,死在巨龙的火焰下!我会更宁愿要你们给我陪葬。”   “你可以和你父亲一样在温水的浸泡中陷入沉睡,”总督凯优斯开口,“像是西萨洛一样。”   “对一个老人来说未必不是个好结局,”马拉乔笑了,“不,我看着自己的宅院一天一天变大,奴隶一天一天变多,为的可不是死在浴室里,那是帕拉奇罗的死法,他喜欢泡澡。   我想与我的孙辈一起,我想死在和他们的嬉戏中。”   “好让他们给你复仇?”多法斯转眸盯着马拉乔的脸,“就像是当年你的母亲?”   “不,”“猛虎”闭上双眼,“我想让他们明白命运的无常,瓦兰提斯不值得他们献上一切。”   这,才是当初马拉乔·梅葛亚的母亲,丈夫在政治斗争中自杀的那个女人,想让马拉乔明白的事情,别像父亲一样,为虎党象党之争,为心中的瓦兰提斯而亡。   看看坦格利安,多么聪明啊,当初他们抛弃了将要覆灭的瓦雷利亚,一去不复返。   “我知道有种毒药可以做到,”黑袍的牧师开口,“安详而宁静,就像是睡过去一样。”   作者的话:双更第一更 第106章 灰城与白城(中)   “猛虎”马拉乔·梅葛亚的含恨自尽,能不能换来龙之母的宽恕?   应该可以,瓦兰提斯如今已经大半成为了拉赫洛子民的地盘,只有维隆瑟斯一座孤城还在苟延残喘,他们为自己挑起的战争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而丹妮莉丝对没欺骗过她的人似乎一向宽容,从我前世所知来看,如果对方人等态度温柔,尤其如此。   从莫波身上回到自己本体。   我睁开眼睛时,天还未亮,摇曳的烛光下,黎明前的漆黑给所有东西都染上了一层灰色。   西佛在打呼噜,我掰开亚里安拢在我肩上的手臂起身。   这里是瓦利萨内城的一间大宅,其主人早已经逃亡或者被杀。实际上瓦利萨已不单以贵族为首,剩下的瓦帮、断链兄弟会还有红袍僧们在吵架中组成了瓦利萨委员会,暂时实行自治,以填补乱世给灰色之城留下的权力真空。   老实说,我对这间宅第里的设施不是很有概念,装满水的石盆和木盆,一些握把和绞盘,不知道其用处为何。   让仆人们自个儿去试试吧,“小姐,”迷糊的西佛出声了,“你醒啦?昨夜雅西娜小姐来了,她想要见你。”   “去叫醒她,在早饭之前还有点时间。”   估计雅西娜是被安排在了隔壁,她来的很快,身上是亚麻睡袍,我请她去隔壁的小书房里,避免打扰到还在睡梦中的亚里安。   奴隶湾到瓦兰提斯不算远,可是书信往来依旧很麻烦,没记错的话,我派遣雅西娜·罗伊斯出使到现在,也不过来过两封。   “在弥林女王那里过得怎么样?”   我倒上昨夜的果酒,一股子梨子香飘散而出,“感谢,我的国王,她对我很好,不过,她通常都很和善,对待奴隶翻译要比对待弥林的女贵族还要好。”   “弥林的女贵族?”我瞧了她一眼,请她入座。   “绿圣女格拉茨旦·卡拉勒,一个鹰身女妖的祭司。”   与瓦兰提斯无关,我瞅了眼雅西娜的模样,她有些踌躇,似有难言之隐,或者说,难以启齿的请求。   联系下这几天来丹妮莉丝带来的改变,我懂了。   “你想要为她效忠?”我问,“可是谷地人的骑士精神,却让你无法同时侍奉两位君主,是这样,对吗?”   她眼神有些闪烁,羞愧与乞求并存。   我说中了。   艾林家族掌握中的谷地拥有最悍勇的骑士,同时也培养出了愚忠和顽固的品性。   某种意义上说,谷地人很实在,“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不算,那个奸诈小人祖上是外来人士。   “来,”我笑眼依旧,早已对雅西娜的动摇心有准备,“来说说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是个怎样的女人。”   “她,就像是父辈口中的王子雷加·坦格利安,”雅西娜声音有些小,“也像是没有男根的‘征服者’伊耿,唯独不像她的父亲‘疯王’伊里斯。”   评价很高啊。   魔龙卓耿出现在过我的眼前,   远方的水手、佣兵和冒险者,曾经将流浪公主的故事诉说、时过境迁,他们口中描绘的,变成了流浪女王和她的龙,诗歌与传奇传扬到每一个港口与每一座酒馆,我也曾有过耳闻。   丹妮莉丝是谁?   她的父亲乃是坦格利安王朝最后的一位国王“疯王”伊里斯;她的母亲是蕾拉·坦格利安,“疯王”的妹妹和妻子;她的长兄是雷加,如今无人再提的王太子,与“拂晓神剑”及琼恩·克林顿为友,热爱思虑,受人爱戴,美貌的声名曾经四海皆知。   在我出生之前,在坦格利安依旧是王室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雷加会是另外一位“贤王”杰赫里斯,让动荡不堪的七国重新安定,走向繁荣。   可是事实却相反,丹妮莉丝如今是个流亡的女王,而雷加早已随风消逝。   父兄皆死于篡夺者战争,她母亲生下她的时候难产而殁,在龙石岛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烟与盐的土地上,雷鸣窗外,风啸如咽,丹妮莉丝浴血啼哭,故而人谓其名“风暴降生”。   此后她和比她大五岁的哥哥韦赛里斯在狭海的各个城市间颠沛流离,躲避篡位者劳勃一世的匕首和毒药,每一次,都仅仅比刺客快上一步,多少个夜晚,都在险象环生之后汗流浃背。   在这段艰途中,年少的兄长韦赛里斯受尽白眼与冷遇,人送外号“乞丐王”,他有时呵护自己的妹妹,用蜜食和舍命的保护;有时却在丹妮莉丝身上释放暴力,一挽王者雄风,自谓“睡龙之怒”。   当丹妮莉丝十三岁的时候,一切发生了转变,她被自己的兄长和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合谋嫁给了多斯拉克最强大的卡奥,卓戈,此后韦赛里斯请求卓戈的军队助他复国,惹人厌烦,被以黄金浇头,送上了一顶带来死亡的乞丐王冠。   在卓戈死后,手下分崩离析,丹妮莉丝在亡夫的葬礼上孵化出了三头早该灭绝的龙,这三个龙蛋本是给与他们婚礼的礼物。   此后她在少数忠仆和卫士的追随下继续流浪,行走过四面八方,她的龙孩子曾经受到不少权贵的觊觎,也让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看到希望,悄然坚定立场。   最终,她在阿斯塔波获得了八千无垢者的效忠,并征战奴隶湾,成为了现在的弥林女王。   在丹妮莉丝抵达瓦兰提斯之后,估计她是知道了我在和红袍僧、瓦兰提斯奴隶主作战。为了能够西征七国,盟友和盟友作战在她看来,当然是需要亟待解决的麻烦。所以,这才飞到了我这里,进行了解。   我不觉得她聪明到身为一个没怎么接受王室教育的女王,能明察此地局势的秋毫。   我也不觉得她会傻到听信红袍僧或者我的一面之词,她肯定会被蒙骗,直到现在也是如此,但是要彻底骗住她,并不简单。丹妮莉丝从小到大,从狭海之滨到奴隶湾,一直生活在各色骗局与花言巧语之中,现在的她,天真得有限。   “波澜壮阔的故事,”我微笑着安抚眼前的雅西娜,“她对你很坦诚。”   “这些是我这些天从别人口中了解到的,她似乎不大喜欢提及自己的过去。”   尤其是她和她兄长韦赛里斯四处逃窜的幼年?   能理解,我也不大愿意提及我的故事,特别是孩提时的日子,除了多米尼克和我母亲,没有半点温暖的回忆。   “我同意,”我郑重其事,“很抱歉,雅西娜,我没有展现得如丹妮莉丝一般出色,这样一来,我就要另选使节了。”   她已经被那个龙之母所折服,勉强留下不过是强人所难。   所以,放手更好,她会是我在丹妮莉丝臣僚里,最忠心的盟友。   一根能让我与那个龙女王保持亲密友善的好纽带。   作者的话:这篇是一篇女(男)主角介绍!(雾)另外我在公众号同步更一篇以前写的哈利波特番外哦! 第107章 灰城与白城(下)   清晨,瓦利萨高丘,远处的铜制圆顶赫然在望,依旧没见到魔龙。   想想真是憋屈,汇集了贾科卡奥和诺佛斯的士兵以后,我已经有了接近十万兵力,完全可以南下,一路碾到瓦兰提斯。   偏偏,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出现,还有她的龙。   “那块石头,”雅西娜指点路边树下的白色大石头,毫无人工雕琢的痕迹,她属于谷地人的脸蛋标致而冷峻,人们说谷地美人就像是雕像,好看,却总是太过死板,“是‘盖林的马石’,据说查约恩的盖林亲王率领洛伊拿大军南下时,曾踩着那块石头上马。”   “这座瓦兰提斯城里还有洛伊拿的印迹?”   “它曾经名为‘莫·索塔’,”雅西娜介绍,“在洛伊拿人依旧居住在洛恩河畔的年景里,是查约恩和萨·梅尔之间的城市,毁于瓦雷利亚的龙焰,复兴于瓦兰提斯执政官特兰拉娜··瓦加罗时期。”   “没想到你已经这么了解瓦利萨了。”我笑言。   她低语道:“这话,是红袍僧派来的牧师告诉我的。”   红袍僧?   又是拉赫洛的选民。   我猜,他们就不会任由我和丹妮莉丝和平共处!   剥皮大旗招展,与特兰拉娜宫门前的巨龙纹章遥相呼应,圣奴卫和属于我的无垢者列队前进在马车之前,手持长矛与长戟,胸甲鲜亮,棉甲整洁,为数二百。   三千军队里的大部分人都在外城驻扎,红王巨大的轮宫也被停在了外城的港口,内城的城门太小,进不来。   我坐在马车上,雅西娜陪着我,身后的马队,是一干一同出访的宫廷臣僚。   “那两个红袍牧师在一力怂恿女王向你发动进攻,”雅西娜在我耳边说,“他们说你是寒神的先锋,长夜的使者,原本早已死去,不该存在在人世间。”   我心中一动,“这番猪叫也有人信?我不想开战,我的手下,尤其是当年发动叛乱的河间人和谷地人,生怕丹妮莉丝会有什么阴谋,曾一力劝我千万别来,你也是谷地人,你知道当初琼恩·艾林造反时,‘疯王’伊里斯是个什么作风。”   我出生的那年被称为“错误的春天”,在那年之后,篡夺者战争之前,那个憔悴消瘦,蓬头垢面,而且留着长指甲(他不准任何尖锐的东西靠近,修建发须指甲)的国王,“疯王”伊里斯,做了一件让自己的王国被颠覆的事情。   当时据传史塔克家族的女儿莱安娜被坦格利安家族的王子雷加诱拐,史塔克家族的长子,艾德的兄弟布兰登前来君临兴师问罪,被以叛国和谋害王子的罪名逮捕。   那个莱安娜正是劳勃说我长得像的女人,我一介私生子能被合法化,似乎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至少表面如此。   然后,知晓自己长子被抓的瑞卡德·史塔克,艾德·史塔克的父亲,当时的临冬城公爵前来君临,要求比武审判,结果“疯王”伊里斯告诉他火焰是坦格利安的斗士,他伊里斯的骑士。于是,当着布兰登·史塔克的面,瑞卡德被活活烤死(不是烧死)。   之后,“疯王”伊里斯决定灭绝叛逆,根除史塔克一家,他要求东境守护,谷地的封君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交出瑞卡德的次子艾德·史塔克,谷地骑士琼恩·艾林毅然拒绝,公然造反,史塔克家族、拜拉席恩家族和艾林家族结成同盟,引发了篡夺者战争。   所以,“疯王”在谷地和河间名声很不好,尤其是谷地,这也是当初我会派雅西娜出使的原因之一,她可是听着坦格利安暴政的故事长大的,不会冒然易帜。   没想到,那个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感召力居然强到这种地步。   “可是,我依旧来了,雅西娜·罗伊斯,”我呢喃道,   “告诉你的女王,”这话让她不自然地动了动,   “没关系,姑娘,告诉你的女王,我正在备孕,我想要一个家庭,孩子,还有安稳的王国,而其他人则不一定。”   备孕,我想传达给丹妮莉丝一个信息,我在备孕,为了下一代,我也不想要战争。   她能理解的,甚至会在感情上与我亲近一些。   丹妮莉丝曾经为亡夫卓戈流产过,她本来该有个叫雷戈的孩子,可是却生出了死胎。   别忘了,我的第一胎注定要流产。   在君主手里,这悲惨的命运大可利用起来,作为政治工具,拉近我和丹妮莉丝的关系,同病相怜,心境类似。   毕竟,政治,个人的政治,一半内容就是人际。而丹妮莉丝不是个特别理性的女王,她很讲感情,不像我,我残忍得很。   “好,”她有些不明就以,流产这件事对丹妮莉丝实在太残忍,甚至连她的仆从也很提及,“那个…我先下去了,特兰拉娜宫即将抵达,我不好再呆在马车里。”   我点了点头,看着她离开,让亚里安坐上马车。   唢呐和短促的号角吹响,来自北境的悠长号角、笛子和喇叭稍后也响了起来。   该来的终归得来。   当我下车时,看到头戴环冠的弥林女王站在台阶上,她银色的头发比那天在河边见到时整齐了不少,柔顺地贴在脑后,身上的袍子有尖锐的肩头,让她显得肩膀宽大,威仪十足,袖口和领口都以金线绣边,显然,比起那一天的打猎皮装来说,更衬一位王者。   “在您面前的是,”她身边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子高声宣道,“风暴降生,”   这就是之前的故事,篡夺者战争之际,她的母亲怀着她时从君临逃到了龙石岛,在风雨雷电交加的夜晚生下了她,死在了血床上。   “大草原上的卡丽熙,”她曾是卓戈卡奥的妻子,与丈夫一同率领最强大的多斯拉克卡拉萨。   “不焚者,”她孵化出龙蛋时浴火而不死,这个头衔是真厉害,我死灵师的那一面可不敢公开。   “奴隶湾的解放者,镣铐破除者,弥林女王,”显然这描绘的是最近的功绩,征服奴隶湾。   “龙石岛的公主,七国统治者,全境守护,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及先民的女王,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名字真长。   不过没关系,身为前世熏陶过很多皇家排场的女人——   我看了眼站出来的我方司仪,   席恩,希望你肺活量够大。   “秉承远古列王的血脉,   她不但依靠兵器,也依靠仁慈和悲悯证明了自己的威严和光荣,如今,她不但是征服敌人的胜利者,也是教律和公正的伸张者。   恐怖堡的女儿,   爱与美的王后,   黄金之雪,   受诸神祝福的神木之枪与三女神之剑,   洛恩河之盾,女王堡公爵,   洛恩王国的红王,诺佛斯的大胡子僧侣(?)   莱雅拉·格林菲尔(草场)·波顿,   女王堡、河垒、查约恩、阿·诺颐、科霍尔、诺佛斯和赛荷鲁的征服者与开拓者,虔诚的,神佑的,光荣的,永远威严的胜利者,向您致意。”   肉眼可见的,丹妮莉丝的眉毛扬了起来,她身边那个大概是弥桑黛的翻译也是如此,就连她的无垢者卫兵们,也无法再保持直视前方,瞧望我这里。   嗯,我的头衔是精挑细选过得,除了最前面几句和最后几句之外,“恐怖堡的女王”到“女王堡公爵”一段,都算是我人生经历,像是丹妮莉丝头衔的风格一样。   在前世看电视剧时我就幻想过,   如果有一天,见到丹妮莉丝,要以何种面目来对待?   那还用说?我,是个虚荣的女人!   我的头衔!   长长长,长长长,   超!级!长!!!   不知道眼前的丹妮莉丝女王会不会想要再好好给自己加几个称呼呢,嘿嘿~ 第108章 灰城与白城(终)   言语就像风,一直吹,一直吹,把鼓风的人给累坏。   席恩·葛雷乔伊有些摇晃,可能是念得太长,气没顺,像极了前世上学不爱运动,刚跑完一千米的我。   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因为有人的目光放在了他身上。   贝里·莫斯爵士早已离开,随我同来的其他人还有贝里·唐德利恩爵士(伯爵之位被剥夺),他依旧穿着链甲衫,铁条护臂护腿,外罩罩袍,看起来是没带礼服。   “暗黑之星”杰洛·戴恩,为了保护我留守的红王之手,我得带上他才行。   阿莎·葛雷乔伊,因为没仗可打,又得防着圣焰军暴起袭击,所以赎罪团无所事事地聚集在一起,我带她出来透透气。   其他的有谷地人的代表罗杰·寇瓦特爵士,来自河间地的凯司·凡斯爵士和河湾地的阿伯特·西瑞爵士,这批河湾人里最弱的那个。   玛格丽·提利尔乃是财政大臣,和七国相比,我的王国地方势力弱,中央实力强,这意味着有很多事儿需要她去忙,其他的骑士们要么在军中,要么去开垦,西瑞家的家主奥斯伯特伯爵同样如此。   还有自科霍尔来的红袍僧泰尔斯,我手下光之王信徒的代表,他的目光意味难明。   最后就是泰巴德师傅,他在前些日子里忙于后勤和财务,太过劳累,趁着此番出使,正好让他放松放松。   我的丈夫和我站在一起,她的身边,是她的丈夫,弥林贵族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弥林人。   这位西茨达拉是一位不逊于亚里安的美人,身材颀长,深绿袍子下的双腿占了身高的一半,红黑色的头发剃得很短,大概是因为,他属于弥林贵族里支持丹妮莉丝女王的“圆颅党”的一员。   丹妮莉丝的随从还有其他人士,弥桑黛,曾经是一个奴隶,丹妮莉丝的文书和翻译。   伊丽和姬琪,丹妮莉丝的多斯拉克贴身侍女,据说不止是侍女。   三位丹妮莉丝身为多斯拉克卡丽熙而拥有的寇和血盟卫,乔戈、阿戈和拉卡洛,伊利里欧送来的阉人角斗士,胖子“壮汉”贝沃斯。   憔悴的乔拉·莫尔蒙爵士,看来丹妮莉丝至少对她的这头大熊,还心存怜悯。只是我瞅着眼看丹妮莉丝已经嫁人的乔拉,心底却冒出一句前世的话,“舔狗不得好死”。   无垢者指挥官,没弄错的话,这一位皮肤黝黑的太监,名叫灰虫子。   稍后,是刚才盯着阿莎和席恩的人——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阿莎和席恩的叔叔,前铁群岛统治者巴隆·葛雷乔伊的弟弟,高大强壮,发丝是海怪家族的黑色,双眼透漏出致命的平静。   人说他热爱自己的舰队,更甚于夫妻之间的情谊,海上人都叫他“铁船长”。魔龙可不能载送数千名战士,八成是他的船队将丹妮莉丝运送到了瓦兰提斯。   最后,格里芬,或者说琼恩·克林顿,失去爱子的狮鹫,他很沉默,哪怕站在阳光下,也像是一团阴影,我差点以为这是一根洛恩河上的漂浮的死木。   雅西娜说在小格里芬死后,他离开了弥林,可是现在看来,他走的不算远。   另外的三个人我没算在丹妮莉丝的人手当中。   他们是拉赫洛的信徒,一个老头,一个中年男子,还有一个女人。   考虑到本内罗,那位瓦兰提斯红神庙的至高牧师,真相之火,睿智之光,光之王的首仆,已经死去。   剩下的红袍僧其身份大概不言而喻,本内罗的亲信和徒弟马奇罗,里斯的高阶牧师泰米尔,和科霍尔的牧师达夏。中年的马奇罗,   唯一的红袍女达夏,身材娇小,凹凸有致,长着一对属于拉札林人的杏仁眼,肤色古铜,类似前世的中亚人,   至于老不死的泰米尔,灰白的发须很长,为什么我当初没抓住他呢?   这三人当我随从中的泰尔斯不存在,不知道是熟视无睹,还是另有打算。   “欢迎来到灰色之城,”丹妮莉丝美得过火的脸面露笑容,“洛恩王国的红王,来,为我的贵客献上面包与盐!”以承诺在自己的保护范围内,客人将完好无损,七国的老规矩。   我欣然接受。   之后,她递来了滑嫩的手掌,我用右手接住,我们相携入厅,配偶跟在后头。   这个姿态至少说明她没受红袍太大的影响,体现亲昵,避免对峙,看来她一直在学习怎么当一个君主,不偏信任何人就是最重要的一点。   “你没有胡子。”我们走在白色与金色的走廊里,身后的步履声起起伏伏。   哈,肯定是那个“大胡子僧侣”的头衔让她迷惑了。   “这只是一个称号而已,”我解释道,“那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神庙堡垒深处的心脏树,迷宫营造者。   或许就像你丹妮莉丝在魁尔斯的故事一样。   “诺佛斯如今是洛恩王国可靠的盟友。”   “只是盟友?”她好奇地问,“可是你的头衔里,说明你是那里的主人。”   “我更喜欢让人民选择他们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知道这一点也是丹妮莉丝的爱好,虽然她的子民很多时候恐怕会选择刺杀她本人,或者颠覆她设计的政府。   例如在奴隶湾,如今她声称改名为女王湾的城邦,阿斯塔波和渊凯,由她提拔的平头百姓身居高位之后,总是更想过上过去那帮剥削者的人生,这时候,带来革命和解放的女王丹妮莉丝,就会成为这帮自由民,她亲手解放的自由民,眼里的障碍了。   起义者变成剥削者,常事。   我们走进特兰拉娜宫的会客大厅,这里乃名龙吻厅,一百二十八条在瓦雷利亚史上最著名的魔龙被雕刻在穹顶和柱子上,很配最后一位龙王丹妮莉丝本人。   她放开手,坐上宝座,大家分列左右,我比较特殊,有一个高背椅可以靠。   龙之母高声宣布:   “身为女王,你们的朋友和伙伴,我有耳朵,有眼睛,会思考,我会听,我会看,我会去解读,”   真是开诚布公,漂亮的小脸蛋很严肃,一听便知,是源于她并不相信红袍僧们的怂恿。   “我不喜欢我的盟友,像这样相互争执,虽然我想要的是属于我的一切,但这不意味着,我的身后将会是一片战乱,徒余眼泪与焦土。”   这个座位的安排,还有龙之母的台词,意图非常明显。   她的目标依旧是七国,在这里,她要获得更多的力量去光复自己的王朝,因此,在瓦兰提斯的丹妮莉丝,乃是想当然地以调停者和仲裁者自居。   作者的话:今日还有两更哦! 第109章 龙吻厅(上)   她的话音刚落。   喷火的龙,咆哮的龙,翱翔的龙,啃噬的龙,狂野却无生气,群龙环伺在这间厅堂中,其双翼或张或收,其面容狰狞或沉静,这是来自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最恣然的狂暴。   它们的双眼凝聚在一个人身上,沉默地倾诉千年强权的傲慢与辉煌,这群龙是主人回归时的家仆,   而今,再一次的——   迎来了狂龙与高塔的主人,龙王家族,   坦格利安。   沉滞的空气冻结在每一个人身上,丹妮莉丝的三龙不见踪影,这里的只是一群浮雕而已,可是那三头龙却像是在盯着所有人的后背。   我甚至能感觉得到,这里不止是瓦雷利亚人的崇高之地,亦然是属于坦格利安的铁王座,在银发的国王统治的时候,巨龙的头颅日复一日地在铁王座边盯着宫廷里的大小臣仆,若是怀有叛逆之心,尔等反贼便会葬身龙腹。   这当然是错觉,   昔日伊耿三世主持王政之时,坦格利安最后的两头龙全部折逝,那位伊耿三世也因此被称为“倒霉的伊耿”或者“龙祸”伊耿,此后,七国的坦格利安王朝迎来了无龙的时代,不管之后的国王用尽什么样的手段,也无法让巨龙重新回归人间。   直到当下在座的丹妮莉丝,孵化了三头魔龙。   如今君临的红堡喧嚣已去,杂草正生,铁王座上再一次无人,距离最近的史坦尼斯一世,还在忙于处理自家的内乱。   七国的内战无休无止,一天一天地,抵抗外部入侵的力量在被削弱,她的机会真的很大。   在石龙的目光下,我悠然换了个坐姿。   好气哦。   你是个女王,我也是个女王,凭什么我要接受你的调停?   就凭你有龙?   行吧,就凭你有龙,   我来了,   我进了你的宫殿,还得坐在下头陪着你唠嗑,顺便拿我又臭又长的头衔让你惊诧惊诧。   红王莱雅拉,出身于村间的泥路和茅屋,今日就与高贵的龙之母齐聚一堂,   没错,尽管表面上态度安然,可是我很害怕,心脏病都快发了,只有穿着半身甲,才有点安全感。   人家结个婚就有十万多斯拉克人追随(虽然在卓戈卡奥死后分崩离析),死个老公就来了三头龙,使个诈就在阿斯塔波赢来了八千无垢者,站起来怒吼一下,数万人就跟着她把奴隶湾三座城市轮着占一遍。   爽文模板。   再看看我。   手段使尽,好几次几乎就死定了,才从七神教会那里骗来第一笔金。一路奔波,才有了自己的城堡,还是自己建的,还没建好!找个老公吧,直接跳过了“男人靠得住可惜死了”这一部分,政治联姻。终于搞定一座城池,还是多次妥协之下才确定的。   诺佛斯那一次运气好不好?很好,但是还不知道有这个心脏树在有没有后患,更不知道那帮总督议会的大爷在做什么妖,我反正是插不进手也不想插手的。   我真是拼了命了,才能坐在这里看着你丹妮莉丝发威。   就这样,我还觉得自己这日子已经一帆风顺,想想这辈子,我到底看过多少女儿男子,已经死的一文不名,现在大概腐烂成了白骨?   玛丽苏真恐怖。   但是,我绝对不会就此折腰,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绝对不会!   当然,能别惹那三头龙,最好还是别惹。   “我所要的,是安宁,丹妮莉丝女王。”我言语平淡,首先表态。   她美得不像人的脸保持着君主的微笑,意味莫名,友善得让人害怕下一刻就被龙焰吞噬:   “那么,我们就有了共识,感激您的大度。”   “我想要一个家庭,我的王国也需要继承人,其实,”我看了眼亚里安,他看起来倒是没被眼前的群龙和女王给诱惑住,“我们正在备孕,马背和营帐并不适合幼儿的成长,安眠曲和摇篮才是我想备置的。”   “成为母亲,是幸福而伟大的事儿,”她赞许而羡慕,有一丝丝羡慕,可能比瓦兰提斯老奴隶每天吃的肉,还要少几盎司,“祝福你,也祝福你未来的孩儿,”   臻首一转,高座上的女王看向另外一边,“这是红王的答案,诸位光之王的仆人,你们又是怎么想的?”   达夏出列,她双手扣在身前,任由丝绸红裳飘拂,下头什么都没穿,让在场的男士看直了眼(我掐了亚里安一下)。   “高贵的光明公主,”她鞠躬道,“女王湾的女主人,这个红王的话不足为信,她曾在我流离匕首湖时率兵袭击,只为了我追随者那点稀少的铜板,这是一只满嘴獠牙的鱼,就和那群河盗一样。”   我保持微笑,继续听着她泼污搬弄,一边扯过亚里安的手,在他的悄然的痛哼声中把他掐出血,   血迹沾上了我的铁手套。   这些红袍人的敌意无需再言,从我和本内罗使者的交谈来看,不是所有的牧师都除我而后快,可能本内罗本人也是因为意见不同,并不乐意招惹洛恩王国,才会神秘地死去。   神经病就是烦!   “够了!我不是要听你在这里诋毁一个女王。”丹妮莉丝皱眉厉喝。   “女王?!不,光明的公主,你受了欺瞒,她是一个私生女,出生在茅屋里的厕所中,本该没有父亲和姓氏,在睡梦中听着她放荡的母亲在男人身下喘息,慢慢长大,并卑贱地死在荒郊野外,或许就是强盗的手里——”   啥?   卧槽。   我感觉一股怒气直冲我的脑门,就像是内心变成了恐怖堡的火山!   别,这里有龙,有龙…   这特么哪个国家谈判玩这个?!   你到底是拉赫洛的牧师还是骂街的神伎?!   我X你娘的达夏,会说你再多说点?   “这是一条毒蛇,背叛和欺骗是她的本质——”   “闭嘴!”宝座上的龙之母刚刚开口——   乓!   一只铁手套被摔在地上。   开什么玩笑?   背着我说就算了,你以为我不知道某些红袍僧在我背后说什么瞎话?!还真当我是聋子?当初匕首湖、黄金原野还有赛荷鲁镇对岸屠杀你们还不够!?   当着我的面说是什么意思?   行,得了,   去尼玛的和谈,我本来以为红袍僧多少有点智商,   她这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开口先喷粪!??   “你们有谁,能耐得住这种污蔑么?”我问他们,“我母亲被她说成一个娼妓?”   对面的脸,一个一个转过去,不敢看我的眼睛,我这边的人好几个在朝我颔首,或者牢牢盯着达夏,手指握在剑柄上。   虽然确实是,从实际上看,撒拉就是个村里的骚婆娘,但是这特么也是你能说的!?   说我还行,只是触犯红王的威严,你敢说老娘的妈!?   就算不是我前世的妈也是为我而死的妈老娘能任你在这说!?   好啊,我懂了,我懂你们红袍人想要什么,   行啊,你们圣焰军了不起?   老娘八万人是看在魔龙的份上才停手,不是你们拉赫洛养的猪,要不要有点脑子?!   她没理我。   好!   好!!!   如你所愿,碧池!!!   沾着血的铁手套,奴隶湾和瓦兰提斯,任何夏日之海的住民都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   看在龙的面上,我没有大怒:   “别再玩舌了,”我冷漠地说,“拉赫洛的仆人,决斗或者宣战,你选一个。”   她面无表情,当我是个木头,依旧朝向丹妮莉丝,毫不顾忌这是外交场合,“我所说的话,句句是真,但是您带来了圣火——”   我快气笑了。   这尼玛…   丹妮莉丝的龙是她的龙,你当你一个亚索尔·亚亥的鬼预言一出,人家就要听你们这群红衣沙雕的吩咐了?!   拿丹妮莉丝的龙来警告我,好让我任你在这里诋毁我?   这红王老娘还当不当了!?   我站起身来。   她依旧没有住嘴:“——带来了口吐烈焰的魔龙,不论——“   我一步一步走近,脚上叮当作响   “是何方宵小都必须避让瑟缩,这个歹毒虚伪的女王自然也——”   我抡起手,戴着铁手套那只手,五指像是捏住了她的细脖一样攒紧!   砰!   血洒牙飞。   我一拳打在她脸上,用上了全力!   我可不是娇生惯养的闺女,红袍裱!   她的脸红彤彤一片,鲜血自嘴角流下,双眼失焦。   碰!   整个人倒在了地上,后脑勺撞得好响,可惜这古董地板了,呸!   昏了?   “这就是红王的真面目!”泰米尔此时高声指控,“她——”   我听你个屁话我听!   我拔出武装剑,身后一片寒光闪烁。   “保护女王!”陌生的声音,八成是丹妮莉丝的无垢者,   “住手!!!”龙之母怒喊!   我给了泰米尔一个微笑:看起来你们是设计好了,   故意要我发火,   好引起战争,以杀死我这个寒神先锋?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料到这一幕?   我双手握住剑柄,狠狠向下用力。   噗!   鲜血四溅,沾染上了我的腿甲。   那个会说话的女人,嗯?腹部已经被我洞穿!   我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怒火带来的狰狞,看来光之王也没救这个达夏嘛。   我依旧盯着泰米尔,看着他表情失色,不过,似乎没有太过惊慌?我懂了,红袍僧嘛,魔法嘛,行啊。   手上剑锋一扫,坚硬的瓦雷利亚钢割掉了红袍女的脑袋。   复你大爷的活,没头鬼。 第110章 龙吻厅(中)   谁能料到眼前这一幕?   重重举起,狠狠刺下!   咄!   三磅重的武装剑戳进肉里,瓦雷利亚钢划开一切,直接撞上坚硬光滑的地板,血液浆汁四溢。   我在弄烂那颗属于红袍女达夏的脑袋。   只是她一命呜呼,可难掩去我心头之恨!   很安静,属于丹妮莉丝的无垢者保护住了他们的女王,便任由我自行其是。   怎么说我也是洛恩王国的君主。   一个牧师胆敢出言不逊?   她是以为有三头龙和女龙王做靠山?   是觉得她红神庙献上了瓦兰提斯城和一干瓦兰提斯人的城镇,直接结束了瓦兰提斯人对奴隶湾,或者女王湾的进攻,自己居功至伟?   还是觉得如今拉赫洛的子民势力庞大,可以在我面前跳梁做怪,一泄一年多之前在匕首湖被我打得抱头鼠窜的仇!?   我不管她怎么想,老娘是个国王,是红王!   还是刚戴上王冠,刚建了自己国家的年轻君主,我能任由这个女人的污秽之词让我威严受损?   如果,我的封臣和子民看到我挨骂而不敢回击会怎么想?我回去得面对多少窜起的野心,还是说让他们纷纷跑马南下去给丹妮莉丝下跪?   傻吗我?   咄!   我继续狠剁那个女人的脑袋。   “我知道,龙之母心怀芥蒂,因为当初的篡夺者战争,   恐怖堡响应了史塔克家族的召唤,参与了叛乱。”   这很自然,那种对叛徒的切齿之心毋庸再言,而丹妮莉丝的宽容是君主的宽容,换言之作为一个女儿,一个妹妹,一个丢了全家的女人,她绝对不会真的忘记。   咄!   我一边开口,手中一边不停。   “我知道,这些穿着红衣服的小丑在搬弄是非,意图找来龙和您,然后置我于死地。”   咄!   “别误会,我害怕龙,我害怕龙焰,但是这不代表我会舍弃我的荣誉、自尊和一切来让一个丑角在我面前肆意污蔑,”我的眼神如刀,刺得泰米尔挪开目光,“两个也一样。”   咄!   “我尊重坦格利安王室,尊重你,我很想和你合作,杀回七国,让那里陈旧腐烂的过去和秩序,永远成为历史。”   我想起了我将铁王座丢在广场的那一天。   莱雅拉·波顿很喜欢洛恩河吗?不,我又不是洛伊拿人。   我之所以有家不能回,就是因为那片土地的秩序让我窒息,身为一个私生女,哪怕是合法的私生女,我做的再多,在他人眼里,也只是一个,错误的诞生,一个肮脏下流淫荡无耻必然充满了欺骗欲望的野种!   我可不觉得我能在维斯特洛成为红王。   咄!   “我对你列祖先王创造的一切崇敬无比,从您的身上,我也看到了那些伟大而卓越的品质,可是这不代表——”   咄!   “我能容忍这些阴沟里的苍蝇,”   咄!   “我是洛恩王国的红王,”我站在大厅中央,手持沾染了碎骨肉屑的瓦雷利亚佩剑,   一具无头女尸,和一块原为脑袋的烂肉静静躺在我身边。   我盯着红袍僧,剩下的红袍僧:“记住今天,管好你的舌头。”   扫清现场的痕迹用不了太久,很快,我吩咐手下收走某个女人的脑袋,准备拿回去喂猪,特兰拉娜宫里的阉人只用了一点点时间,一切干干净净,再没有一个名为达夏的粪坑留下任何痕迹。   我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我的骑士和封臣收起了自己的武器,西佛替我擦去那些腌臜的物事,没让宫里仆人动手。   我手指有些抖,恐惧,而且愤怒!   “遗憾,”龙之母撇开拦在她身前的无垢者,“我能理解身为君主的怒火,实际上,我本想让人割掉她的舌头,我相信你们都冷静且优雅,”   她刻意扫了一眼泰米尔:“对吗?”   “如果我没料错,由着我刚才为捍卫自己荣誉做的事,”我没有停下,“这位泰米尔和他的同党,事先已经计划好了一切,指不定就在现在,或者稍后,大概就是今晚,瓦利萨城里的红袍僧会组织信徒围攻我的部下,甚至威胁我本身。   就之前瓦兰提斯的暴动来看,这是他们惯用的手段。   我没说错吧,泰米尔?”我盯着他,“还是说你天真到觉得自己布置了一个陷阱,我就该傻傻地掉下去?”   沉寂。   当我着手杀达夏的时候,我大概就猜到此中套路了。   “让我猜猜,达夏死了,因为她冒犯了君主的威严,可是毫无疑问,只要拿这件事做由头,就可以掀起暴乱,让民意,逼迫你们的女王宣战,对吗?”   我看着他的脸,看着他满面涨红,看着他逐渐一脸阴沉,就像是一个在街上鼓唇摇舌时,被狠狠揭穿的三流假先知。   “甚至为了让洛恩王国猝不及防,无法组织抵抗,某个人是不是会建议直接将我拿下斩首?”   似乎因为龙在自己的这边,某些人总会忘记,那是特么的有龙的女王。   而且,非常,非常讨厌被操纵,被戏弄,被瞒骗!   “我都看着呢,所有人都看着呢,你和那个达夏究竟做了什么,我记得是本内罗一力主张支持弥林女王,邀请她前来瓦兰提斯的,对吗?   他人呢?”   “被你杀了,用影子杀手。”泰米尔咬牙嘶嘶。   “证据?“我挑眉而问,当然没有。   私人的欲望,还有拉赫洛信徒的冠冕堂皇之辞,这些红袍僧绝对不会安分。   我大概摸清了红袍女达夏的企图,这个被多斯拉克人从拉札林人的土地掳掠而来的前奴隶,想要自己的城市。   或许是她和泰米尔与瓦兰提斯的拉赫洛神庙有嫌隙?   毕竟本内罗之死,疑点重重。   本内罗的徒弟马奇罗不言不语,毫无反应,之前本内罗派他去出使弥林,与丹妮莉丝商谈,估计就是他把龙之母引来了瓦兰提斯。   依照本内罗掀起的暴乱来看,估计就是这样,当丹妮莉丝和她的龙出现时,哪怕本内罗准备好多年的奴隶暴动失败,瓦兰提斯的拉赫洛神庙也会存留。   丹妮莉丝与无垢者灰虫子耳语了一阵,后者领命去找了维克塔利昂,他们离开了龙吻厅。   “无端的猜测不比适才的话语更美好,”丹妮莉丝当然不怎么高兴,她显然没料到这里的矛盾会尖锐到这个地步,   “我知道你们之间有恩怨,可是如今,既然你们是我的盟友,我很感激在战争中列位的举动,也很感谢你们对朋友的忠诚,一如我之前的话,别逼着我采取一些不想采取的手段。   把你们的要求说出来,不要加一些无聊的修饰。”她看向红袍那边,这语气和之前截然不同。 第111章 龙吻厅(下)   无人反对弥林女王的说辞,   显然,这事儿发生的很让她不开心,更让大家想起了不知身在何处的三头龙。   甚至一时之间,我有了幻听,是不是地下传来过魔龙的咆哮?   总之,这位龙之母再度坐下。干净亮堂的龙吻厅,人们一切如常,就像是无事发生。   即便是泰米尔,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举动。   至于王座上的女王。   为了那个红袍女达夏,丹妮莉丝会把我送去龙面前喷吗?   看情况,如果是我过于傲慢嚣张,惹人厌烦,会。她不是个耐心的人。   可是当下的局面,很明显。身为君主,不论是谁,都无法忍耐一个牧师的寻衅滋事。这个是丹妮莉丝能理解的。   何况,那个红袍女所污蔑的地方,不是我实施暴政,也不是我为人残忍冷酷,或者招惹了丹妮莉丝。   这些拉赫洛的子民,想当然地以为,那个丹妮莉丝,不会忍耐我在她面前伤害她的臣子。他们不了解她,不像是我一样从前世的原着里一窥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心路。   这个女王,对讲道理的人还是挺通情达理的,这是属于坦格利安血脉的贤明与公正。   对我她会有些恼怒,但是不至于直接开战,而当下,在丹妮莉丝看来,一切都不明朗,她还需要观察与调查,并且尽可能的息事宁人。   在瓦兰提斯大战,绝不是她的愿望,她对这片土地毫无感情,但是需要这里的士兵,很明显,如果我们各方的军队卷入与彼此的争端,丹妮莉丝肯定不会愉悦。   泰米尔看了我一眼,他依旧很沉稳,哪怕目睹了自己的同僚惨死当场。   “我们的欲求,简单而有理,光明公主,”他躬身致意,   “达夏,刚刚冤死的牧师,愿吾主保佑她,   她一直希望能够回到科霍尔照顾她的黎民信胞,她如今已经不在,可是,她简单的渴望理应能够得到满足。   这是红神仆从的责任,长夜漫漫,处处险恶,我们不但需要从岩石中唤醒魔龙的光明公主或者王子,更需要集聚而行,才能在迎来白昼光明,勃勃兴旺”   想重新派红袍僧来我的土地上?来一个我杀一个。   你们已经失去了红王的容忍。   达夏这个名字显然让丹妮莉丝很槽心,“继续。”她毫无表情。   “洛恩王国,”泰米尔似乎不想提这个名字,“还有这位红王,必须退回拉鲁鲁江以北,让双方的边境恢复到往日的状态。”   搞笑。   “最后一个,是剿灭剩下的奴隶主,”泰米尔抬头看了一眼,“他们发起了针对您的战争,理应付出代价,那些瓦兰提斯的贵族,就窝藏在维隆瑟斯镇,白色之城,那里挡不住您的魔龙和您本人的威势。”   行吧,你那么多毛病,那我也来矜持一下。   “凡人皆有一死,某人咎由自取,对达夏,我无话可说,该。   我本来想要一个没什么条件的和平,大家就此休战,言归于好。   可是,既然你提出了你的要求,”我检查着手上和身上,看看哪里还有达夏遗留的污渍,   “这是洛恩王国的停战条件:   首先,赛荷鲁镇、赛荷鲁江南北,以及赛荷鲁平原,归洛恩王国所有,所有的圣焰军必须在一个月内撤走。   我保证不会沿路攻击,也断然不会迫害教徒,烧毁神庙,   实际上虽然我本人信奉七国的新旧诸神,可是我在坐上王座时,就已经宣誓保护所有人的信仰和信念,尊重每一座圣所和神灵,即便是洛伊拿人被遗忘已久的洛恩河母亲也不例外   对了,”我朝丹妮莉丝展露微笑,浑然像是没在她面前把一个人剁成肉酱,   “我这里还有一位红袍僧人,科霍尔的泰尔斯,他想要指控瓦兰提斯的红袍女达夏抛弃自己的信徒,任由他们被科霍尔的盘角卫屠杀。   说起来,光之王乃是影子与烈焰之神,我无法想象,一个至高牧师,拉赫洛的首仆,会死在影子杀手之下。”这话说的我心中一突。   没错,影子与烈焰之神,梅丽珊卓,还有泰米尔的缚影者绝对不是毫无来由。   我那个影子呢,会不会和拉赫洛有关?   “实际上,在我的国度,和我的军队里,拉赫洛的子民们,一直是最忠心,最勤奋,也最勇敢的子民。”   他们静静在听。   “其次,瓦利萨和谷穗码头维持自治,维持现状,他们效忠于丹妮莉丝可以被我接受,但是与你们合并?不行。   最后,瓦兰提斯人也是人,他们是奴隶主没错,但是他们并非人人都是邪恶之徒。   如今那群瓦兰提斯贵族公民已经蒙受了巨大的代价,失去了几乎所有的一切,秉着七神的慈悲和怜悯,我想替他们向丹妮莉丝提出一个要求,   能否,在他们答应释放奴隶,交出战犯,并愿意投降的前提下,放他们一马?   毕竟,感谢圣焰军在赛荷鲁镇,在瓦兰提斯对那群贵族的屠杀,他们已经无法再掀起战争了,五十年内恐怕都只能老老实实。”   我当然没圣母到放过自己的敌人。   只是,这个敌人也是红袍僧的敌人,而且离我很远,要给瓦兰提斯的拉赫洛神庙添堵,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的死敌活下来。   显然。   双方的条件差异过大,不是一天能搞定的。   这时候,丹妮莉丝的无垢者灰虫子自门外回返,大家转移目光,看着他来到丹妮莉丝身边窃窃私语。   似乎——   “我很失望,泰米尔。”她微微摇着头,现在的丹妮莉丝自然不会把悲喜露在脸上。   没错,哈!看来就和我猜想的一样,又是这种裹挟民意的把戏。   泰米尔还待再说,丹妮莉丝已经看向我。   “今天到此结束,红王,无垢者将保护您回到您的住所,没人能够伤害我的贵客。”   我笑靥初露:“感谢。”   “本来今夜该有一场宴会,”她依旧维持着女王风范,不过我猜,她心中一定怒火熊熊,   指不定我能在今晚听到魔龙咆哮在天空咧。   “可是看来,现在不是欢宴之时。   我会轮流与二位交流,在更私密的场合,”她站起身,给红袍僧留下了一句话,然后直接走人:   “我痛恨欺骗!” 第112章 傲矛园   赢了一盘。   在龙之母来之前,拉赫洛就是我在瓦兰提斯最大的敌人。   现在,在丹妮莉丝心里,同样是陌生人,显然拉赫洛的红袍僧更加不可信任。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很多胜负都是由战前的合纵连横决定的。   不管怎么说,我至少距离被龙吃掉又远了一步。   到了黄昏时分,魔龙狂舞天穹,我站在阳台上遥望天边的巨兽,它们其实还很年轻,一头大,两头小。   看,最狂野的那一头,块头也是最大,其鳞片漆黑如夜,口中叼着一只肥硕无力的牛。   这是卓耿,以龙之母的亡夫卓戈卡奥为名,就像是名字一样无拘无束,无人能挡,即便是丹妮莉丝,似乎也无法完全控制。   下午的时候,我听之前是瓦兰提斯奴隶的那些仆人谈论。谣说这头龙,是“黑死神”贝勒里恩转世,那是“征服者”伊耿的坐骑,活了两百岁的傲慢之龙。   第二头,稍微小一些的,比马儿要大些许的龙,长着青铜鳞片,其脊背的尖刺则是幽幽的翠绿,它可不叫斯坦德路,而是名为雷哥。   雷哥既是丹妮莉丝兄长雷加·坦格利安的名字,也是她想给自己未出世的孩子取的名字,这头龙据说就是烧死小格里芬,也就是被琼恩·克林顿养大的雷加之子,伊耿·坦格利安的凶手。   最小的一头,拥有金色的眼睛,乳白色的鳞甲,其外骨骼,包括角、爪子和脊冠都是金色的,   韦赛里昂,名字源于丹妮莉丝的兄长韦赛里斯。   三头龙,他名字分别来自对龙之母而言最珍贵的三位逝者。   爱过,恨过,伤害过,或者未来得及去爱,我能感觉到这些男人在保护着那个女人,与魔龙同在,韦赛里斯最别扭,卓戈最骄傲,雷哥英勇而桀骜。   嫉妒死她了。   “在看龙?”亚里安来到我身边,拢住我的肩膀,   我看在他比我高一点点的份上倚着他的肩头,他告诉我:“这是很危险的生物,也很美。”   我瞅了一眼,他有一瞬间目不转睛地注视天空中的黑影,然后又抛开了他们,从专心致志中走出,给了我一个属于配偶的温暖笑容。   “你一直对瓦雷利亚很感兴趣,”我问道,任由他的手握上我的腰侧,“你怎么看那位丹妮和她的龙?”   “‘黑死神’贝勒里恩很有名,”他回忆道,“坦格利安家族则疯狂又凶猛。”   “听起来评价不高?”   “他们很年轻,”亚里安似乎陷入了对书本的回忆,“相比起来我更痴迷于贝勒里斯家族的龙,‘特拉克斯’,曾经陪伴着龙王杰妮娜拉遍览全世界的风光,‘银舞’,据说曾经与永冬之境的冰龙酣战,‘梅丽克斯’,与它的主人一起远嫁遥远东方的黄金天朝。”   “你有些看不起它们?”我望着天上初生不久的三头龙,“亚里安呀,这可是世界上仅有的三头龙啦。”   “让他们飞,让他们叫,让他们去烧死人吧,”他凑在我耳边,“我只关心你,还有你说的,家庭。”   听听这话。   我不禁笑得很甜美。   虽说,不知他这番话是真心还是假意,他的感情又能持续几天。   夜里,我和亚里安折腾了很久。   入睡之时,   我怀抱疑问,决定问问那个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看:   “迷宫营造者,魔龙是不是由魔法而生的?”   “你是说天上的那三个生物?”   “对。”   “不止,飞龙自古有之,来自南方的那片大陆。”   “索斯罗斯大陆?”   “对,它们可以长得很大,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夏日的宠儿。”   “听起来就和冰龙相对?”   “或许。”就连迷宫营造者的意识集合,那个神庙堡垒下的诸灵之眠,也无法全知魔龙的密辛。   “你看到的那些,是一种改造品,由人施展了魔法,才能为人所驾驭,或许,正是诸神给予的礼物,好让你的祖先同类,渡过万物的纷争。”   “你可以研究这种魔法吗?”   “太复杂,实在太过复杂,诸神的任何一丁点改动,都包含着万层用意,小心,这种礼物,通常都很危险,陷阱重重。”   那就是不能。   我在想什么?想成为龙之母?   唉。   确实,驭龙,万众俯首,这种事真的很吸引人。   可是这事儿吧,是真看血统,没那么好学。   还有事儿要办呢。   我梦往维隆瑟斯,现阶段,我希望确保这些瓦兰提斯人识相,别在龙面前搞事。   冰与火的世界里,人们相信梦境有其魔力,史塔克的“狼梦”,坦格利安的“龙梦”,还有诸神的牧师与僧侣,有时也会在梦中见到未来或奇景。   在睡眠中控制莫波,这算不算是,“亡梦”?   火光下的维隆瑟斯镇。   天边没有出现魔龙的影子,这让紧张的戒备有些许松懈。   不过,带狗的巡逻队和进进出出的骑马斥候依旧繁忙,我看了一眼外头,伴着铿锵的鳞片碰撞,陪在杰奥里斯·齐赫达身后,走在一座花园的行廊中。   莫波这身龙鳞甲还真是响。   维隆瑟斯里的这座院子,似乎就是梅葛亚家族的,他们家的帆船家徽正是墙角和墙头的纹边。   我大概知道此番是来干什么的了。   奴隶的手艺标准而快捷,马拉乔·梅葛亚的脑袋栩栩如生,这个木刻版被放在了灵寝的头颅处。   “猛虎”真正的脑袋在多法斯·潘尼米恩手里,他随从端着一个橡木盒子,可以嗅到防腐剂刺鼻的味道,这当然不会是尸体上涂抹的,瓦雷利亚传统是回归火山,至少是火焰,他们习惯火化。   “今日下午是我做的见证,”多法斯低低地说道,情绪不怎么高,   即便他是象党,而“猛虎”马拉乔是虎党,也不代表,他会觉得开心,一个执政官,需要用生命来抹消敌人的报复,外敌,而非内斗!简直就是耻辱。   “他在他的茄果园子里,葡萄藤架子和整排的西红柿之间,与自己的孙辈玩耍,当时间到了的时候,他支开亲人,喝下了毒药,左侧是高贵的紫色,右侧是澎湃的鲜红。”   “他有什么遗言吗?”凯优斯问。   “他希望后代去做商人,船长,哪怕是海盗或者水手。”多法斯叹息,“凡人皆有一死,愿诸神佑他死得其所,我明早就出发,前往瓦利萨,至少给我两千名可靠的虎袍兵,红袍僧不会放过劫杀的机会的。”   多法斯·潘尼米恩是当初丹妮莉丝落难至瓦兰提斯时,唯一一个伸出友谊之手的执政官和公民,由他来与龙之母接洽,是最适合的。   杰奥里斯·齐赫达,如今是唯一的执政官了,他点了点头,维隆瑟斯镇的凯优斯也没有多说。   显然,任何一个男儿面对当前的处境,都无力说出什么一帆风顺之类的话。象党的前执政官立刻离去,明天他会很忙。   “执政官,我现在有事需要与你谈谈。”在寂静的梅葛亚庭院里,凯优斯转向杰奥里斯,“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需要更加团结现有的人民。”   杰奥里斯的脸色,说明他不是很想听到这些:“什么?”   可能是害怕凯优斯把他也干掉?   凯优斯抬起手,从随从那里接到了一张羊皮卷轴,递给了杰奥里斯,“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阻止进一步衰落。”   杰奥里斯打开卷轴,细细观看:“你要释放奴隶?”   “有条件的,”凯优斯解说道,“就像是北方那个洛恩王国的《有限释奴令》一样。”   “赦免背叛瓦兰提斯的虎袍?”杰奥里斯的眉毛扬了起来。   “除非是查实参与屠杀任何瓦兰提斯公民的罪魁祸首和帮凶,”凯优斯继续,“很多虎袍兵相互之间都有亲戚关系,而我们的局势极为不利,如果不采取这样的做法,我们手下的士兵只会越来越少。”   “当下已经如此混乱,”杰奥里斯明显难以接受,“公民们不会同意的,难道你想像你的老师一样死去?”   “那就让他们同意,”凯优斯决心已下,此刻毫不迟疑,“公民权可以发放给军功卓著的军人和鞠躬尽瘁的文书,我们不需要一群只会享受的蛀虫。”   什么意思?   “你是说——”   “维隆瑟斯在我们的掌控中,如今瓦兰提斯逃难而来的‘猛虎’马拉乔已经自尽,多法斯已经出使瓦利萨,黄金团需要的是金银,你的军队和我的军队说了算。”   换言之,有反对者,就长矛插首,挂上城门。   “这实在是——”杰奥里斯手足无措。   “你是齐赫达家族的成员,”凯优斯说服他道:“你从小就在学会掌控军队。”   “我们不可能朝着自己的公民——,这,这还是瓦兰提斯吗?!”   公民,有瓦雷利亚血统的公民,一直以来才是这座城邦的核心。一切制度,一切其他的民族都必须为他们服务。   怎么可以直接向自家人举起屠刀?!   “让我告诉你,齐赫达家族的杰奥里斯,瓦兰提斯的杰奥里斯!”凯优斯的语气不容置喙,“人会死去,家族会消亡,只有文明繁荣昌盛,才会在字迹笔尖上,让够卓越的人一直存活。”   “可是——”   “我要保护的是瓦雷利亚的眼睛,头脑和智慧,我要保护每一座雕塑,每一幅画卷,每一个微笑和每一条街巷,我不在乎你们的权力,或者我的权势,当权力无法担负社会给予它的职责时,权力便一文不值,命也一样!”   蛀虫和废物死不足惜!   这个人很像泰温,   我曾经比较过卢斯·波顿和泰温·兰尼斯特。   虽然同样在乎家族,可是卢斯更自私一些,对泰温来说,他本人,在他的表亲兼爱妻乔安娜死去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   泰温·兰尼斯特,彻底的机器。   恐怖堡的卢斯,我的生父,他还挺在乎自己的享受和处境,并至少爱他的儿子,现在回味起来,他之所以向我妥协,不惜失败,不惜完蛋,也是为了多米尼克。   他害怕恐怖堡的衰落会带来儿子的流离失所,他知道我和多米关系一向不错,我要是真想要了多米的命,早就下手了。   所以,这种用生命为代价的妥协举动,其含义是为了他天杀的婚生子。   挺好奇的,卢斯年轻时是什么模样,他是不是想过多米尼克那样温柔而高尚的人生?所以,将自己未曾实现的梦想寄托在了宝贝儿子身上?是不是年幼和年轻时的遭遇,让卢斯痛恨自己的血脉,所以,才会喜欢用水蛭把血吸干?   我从没了解过这个父亲,他不屑于让一个私生女来了解自己,现在嘛,随着资历渐长,我大概能从回忆中,瞥见一缕痛苦的孤魂,可惜,一切都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了。   至于莫波眼前的这个凯优斯,   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实在太过伟大,以至于延承其文明的女儿,为了她的复苏而无休止地战斗。   每一个瓦兰提斯人自孩提开始,就醉心于自己文明的美丽富强,深深为这种血脉而自豪,甚至傲慢。   所以,我见到的每一个瓦兰提斯人,或多或少都是爱国者,只是大部分人在爱国时掺杂了私欲,并且他们的道路不尽相同。   凯优斯,他比泰温更无私,眼里的是自己的母邦和文明,而不是具体的家族、名号或者个人,瓦兰提斯的自豪感和捍卫精神在他身上体现得一览无余。   同时,他有泰温的无情。 第113章 野林(上)   第二天,依照排程,红王与弥林女王将在瓦利萨的郊外进行一场狩猎,顺便让丹妮莉丝给她的龙放放风。   她一直把魔龙关在地下,我估计就是高丘下那个象牙渡口所在的地方。当初我的骑兵军攻破这座城市时,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从特兰拉娜宫的密道出逃,在象牙渡口上船,离开了瓦利萨。   天气尚可,浮云蓝天,在光晕下,野地的常青木和草地闪烁着玫瑰金的色泽,草与树的影子浅浅淡淡。   轻风只是微凉,鲜花、青枝还有树干,自然的味道扑鼻,让人几乎忘却了,城镇中人畜和粪便的气息,不过瓦兰提斯还好,有完整的下水道,臭味要比七国淡很多。   景致不错,鸟语花香,冬日对这儿的影响不大,毕竟已经是厄斯索斯的南方了。   此刻,我们正沿着土路前进,将灰色之城高大的城墙抛在脑后。   我们正要前往瓦利萨贵族们的林地打猎,开始时,队伍秩序井然,不过很快,就开始散乱了。   通常来说,在这个地方的狩猎活动都很安全。不会有发疯的熊,也不会有什么山狮或者太壮的野猪,虎袍们早就清理过了一遭,这可是可以加荤的机会,难得的很。   对瓦兰提斯人来说,社交更重要,而不是劳勃式的刺激,或者把巡猎当军事演习,所以太凶猛的猎物不会出现在他们的猎场里。   我将长发束起,身着简单的胸背甲和护手护臂,骑在我的马儿“小麦”背上。   丹妮莉丝的皮革坎肩很有多斯拉克人的味道,一件细织的白色亚麻衬衣遮住了露出来的腰肢和肩膀,她在嫁给卓戈卡奥的期间习惯了骑马游荡,看起来颇有经验。   我们两肩并着肩,四周的骑士和骑手开始时还拘谨端庄,在我们的默许下,他们稍后就放开了往日的条条框框,纵马而过,欢呼,口哨,好不容易有个快活的日子,男人的快乐就是如此简单。   卫兵们倒是尽忠职守,就连“暗黑之星”看起来也喜庆了一些,私下里,人们说他从未拉过大便,这张臭脸是憋出来的,估摸着这些汉子要比一比马上的技艺。   不过他们再快乐也比不过天上的龙,看得出来,三头巨兽今日都很有活力,盘旋过在丹妮莉丝身边,差点把她那匹白马吓尿,尔后越飞越远,只剩下天边的影子。   “大草原上的卡丽熙?”我逗趣道,“果然人如其名。”   “和您可不一样,我不会使弓,”丹妮莉丝回复道,   她的白马和我的白马十分亲昵,鼻子在相互嗅嗅,“也不会使剑,”   但是你有龙啊。   她眯起漂亮的紫瞳,看着深绿近黑的灌木丛因为阳光而变得温暖,问道:“七国的女人是不是都像你一样,穿着铠甲,兵器精通?”   “实际上我弓箭准头很差,”我揭露自己,“弩还行,但是在马上我可没把握,   要说能打的姑娘?老实说大部分七国女人都更偏好于嫁人,用唇舌和密谋来搞定一切。   少数的,多恩有些洛伊拿后代,北境的莫尔蒙家族和山地氏族,谷地的高山氏族,绝境长城外的野人,还有想当女骑士的“美人”布蕾妮,塔斯的处女。”   她们比较尚武一些,照这些族群的情形来看,多半是因为劳力不够,女人得干活。   “好多个地名,”丹妮莉丝笑言,举手投足间有了一丝稚嫩,“在我还小的时候,有个老人,还有个男孩,特别喜欢在我耳边絮叨那些地名,君临,红堡,河间,北境,我一个都没去过。”   是啊,你的哥哥韦赛里斯,还有送你们出逃的老臣威廉·戴瑞,他们能忘记过去吗?坦格利安的辉煌,还有铁王座,他们会时时刻刻在你耳边,反复反复地念诵,让你记住,记牢,记到骨子里。   “但是,我会回去的。”她轻描淡写地说出自己的决心。   亲人和仆人的愿望变成了她本人的执念。   交情还浅,她自然不会跟我说太多,她是在将话题从闲聊引向正事。   “人们在期待你,”我心领神会,“自从坦格利安离开之后,七国战乱频仍,先是铁群岛叛乱,然后是不见停歇的五王之战,史坦尼斯、罗柏、蓝礼、乔曼、弥赛菈,打到现在,称王的还有两个,要我看,龙和鹰雀都能飞,可是能称霸诸国的,只有龙。”   铁王座看上去谁都能坐,但是能坐稳的,恐怕还真只有坦格利安。   “你父亲,还有波顿家族曾经支持史塔克家族的叛乱,帮助那群篡夺者在三叉戟杀死了我的哥哥雷加,逆臣贼子艾德·史塔克与你似乎有一些交情,我尊敬的红王哪,我该如何相信你的友谊呢?”   在当初篡夺者战争的时候,卢斯·波顿乃是艾德·史塔克的封臣,自然没理由不响应北境封君的征召。   “那是对封君的义务。”   “对国王的忠诚又置于何地?”她问我,“琼恩·克林顿给我说过伊耿三世的故事,他告诉我说伊耿三世把世人吃饱肚子和跳舞的熊作为自己的为王目标,可是人民却称他为龙祸,带来不幸的君主,诸神和贵族更是没有给他一点笑容,   人们寄望于铁王座太多太多,而乐意付出的子民却太少太少。”   伊耿三世?   他的人生就不详述了,我猜丹妮莉丝面对着充满忧患的前半生记忆,还有不知忠实或者虚伪的臣仆,一定感觉自己和那个伊耿三世有什么共同点。   伊耿在血龙狂舞之中经历了跌宕的生活,成年前权臣摄政的日子也不算太平,还老是被人讥讽,据说在面对百姓和外人时总是冷着一张脸。   “我记得这个王者,”我回应道,“他确实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即便这个伊耿三世抑郁不欢,不过确实执政后给七国带来了太平:   我伊耿三世觉得所有人都是阴险邪恶的,除了我的家人之外,不过,我希望你们这些奸诈小人,能度过快乐的一生。   这家伙,挺孤独的一个人。   不过,“您可和他一样?你带来了龙。”   伊耿三世,人称“龙祸”,在任期间龙死光了。   她不禁莞尔。   “它们是我的孩儿,对了,”她清了清嗓子,“你怎么看红袍僧和瓦兰提斯的那群公民?”   来了。   “我不相信牧师和祭司,”我开口道,“他们或许极有学识,为人宽和,但是他们的心智总是不够灵活,动摇的意志,有时候或许会更适合?”   “这是什么意思?”她很好奇,紫色的眸子盯着灰色的眸子,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   “在您先祖统治七国时,七神的教会曾经有过教团武装,那个教团武装在解散前,让坦格利安的国王们很头疼。”   “是的,可我听说,你重建了教团武装?”   她确实对我有了解,应该是做过不少功课,毕竟来瓦兰提斯也有一个月了。   别看人家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女王,私下的努力可一点都不少。   “那是因为没有国王,试问,当君主高坐铁王座时,总主教盘踞在贝勒大圣堂当中,王者的意志,和诸神的意志,百姓该听谁的?   再加上,男巫掌控的魁尔斯,红袍僧掀起的屡次暴动,您可以看出牧师的缺陷了,   在君主眼中,家族传承和王国的安定是最重要的,可在他们眼中,异端、其主人的正义以及对和错却要重要的多,试问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正义和对错?   人们更需要的是快乐和满足,   所以,或许他们超凡脱俗,或许这个社会需要他们的正义与理念,原则和道德,文化及哲学。   但是不该由他们掌控太大的权柄,否则就会圣贝勒复生,让君主成为信仰的工具。”   “那瓦兰提斯公民呢?”她征询道。   “还记得曾经与你谈过话的多法斯·潘尼米恩吗?”我笑了。   她轻轻颔首,了解了我的意思。   瓦兰提斯人不是个个有罪,没必要尽数铲除,实际上,他们已经决心改变,我用莫波的耳朵听到的。   “我会派出使者带去我的条件。”   “还有龙,”我提醒,“否则拉赫洛的子民会——”   会试图杀光使者,让丹妮莉丝你一个字都听不到。   正在这时,急促的蹄声响起,一人一马疾驰而至。   “可能会半路劫杀,他们想要战争。”我把话说完,剩下的,我那些停战条件背后的意图,还有对其他各方势力的分析,根本来不及说出口。   来的是个瓦利萨本地的虎袍兵,丹妮莉丝将视线投向他,点了点下巴,她听到了我的话。   “卓耿,黑龙,卓耿!”来人上气不接下气,“龙,那头龙,它——”   大事不好?   我们赶去了那里,   不远处就是林边的村庄。   我们看到龙牙带血,一群人惊恐地盯着它,盯着那头黑龙。   发生什么了!?   “不!不,不!!!”丹妮尖叫纵马,窜过了那群人身边。   黑龙卓耿嘴角流着血。   不是它的血。   地上是一具吃了一半的男孩尸身,几乎成了焦炭,从边缘的一些还算完好的角落看,穿着是打了补丁的亚麻袍子,另外,在四五英尺处有一根赶羊用的木棍,还有一头羊的尸体,也是被啃了一半,这是一个小羊倌。   或许是这小子太过大胆,拦了魔龙猎捕它的羊?   他的父母或者什么亲人在大声恸哭,从衣服上看,并不富裕,周围逐渐聚集了旁观的人群,而且越来越多。   离村庄太近了。   不止我们,其他的卫兵、骑士和贵族也纷纷来到这里,大家悄无声息,畏惧地看着那头龙。   一无所知,仍然在低吼的魔龙卓耿。   所有人,就像是群羊看着饿狼。   龙,吃了人。   丹妮莉丝没有下令,龙自己咬死了人。   我将丹妮莉丝的表情看在眼里,她没有避讳恶心的尸体,慢慢曲腿蹲下,在那具焦炭的身边,不畏其恶臭。   她看向魔龙。   我不知道她是何想法?   丹妮莉丝叹息了一声,站起来,“卓耿!“她走上前去,大概是要安抚,或许还起了将龙束缚起来的念头,   而龙投以无辜狂傲的眼神,“你——”   一抹金属的冷芒,   下意识地,我偏头去找   哪个侍卫拔出了武器?   不,不是侍卫!   寒光一闪!   “小心!”   是一个穿着皮坎肩和粗亚麻兜帽的男人。   刺客!   作者的话:求大家投个推荐票和月票吧QWQ感谢大家啦 第114章 野林(下)   瞬息之间,我看着那个男人面色狰狞,开始冲刺,眼中只有在走近黑龙的丽影。   坦格利安,   丹妮莉丝。   我念头万千,在龙面前行刺?   行刺?!   龙在这呢,行刺?!   蠢货,等等——   来不及了。   不等他逼近,两个无垢者已经朝他跑去,拔出了短剑。   不,是他们正想拔出短剑。   我担心的一幕就此发生!   黑色,黑中泛红。   这一抹死亡的色彩遮盖了我的视野,我几乎同时闭上双眼,蹲倒在地!   该死!   图——苏————!!!   泥土和青草的气味被热浪席卷,我感到猛烈的气流拂面而过,那是比多恩的夏风更炽烈的暴息,硫磺和融化的焦臭几乎把我熏晕。   这还不是正对着我。   怎——?   “啊!!!”我听到厉嚎声,跟被切了根儿似的,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发生的一切。   狰狞的黑色疤痕出现在大地上,杂草无存,一片花花绿绿,还有人在乱蹦。   人呢?那是刺客刚才站着的位置,那有一大群——   我看到了,我明白了那声叫喊的原因。   轻风吹拂,黑灰扬起,最幸运的一批,包括刺客本人在内,已然没有了踪迹。   在更外头,例如焦痕的边缘,花花绿绿的,是碎衣服和半黑的尸身,   龙息。   看看地上的女尸,刚才还在哭泣,被火碾过的那一半连骨头的形状都辨认不出;   带着草帽的汉子,之前还苦着脸凑热闹,现在只能从裤腿的靛蓝色补丁上看出那只脚属于他。   我环顾四周。   马跑了,跑得远远地,带着马背上的人。   人也在跑,身上在着火,倒地的,哭喊的,打滚的,哀嚎的——   发出那声尖鸣的是阿伯特·西瑞爵士,他是个脆弱的胆小鬼,这点我一直知道,他大概从马上摔了下来,现在脸还因为恐惧而变形。   那一滩湿迹,他的裤裆…   谁又不害怕呢?   噗!   双翼扑上地面,另外两只魔龙也降落了。   铿锵声响,是武器被抽出,“住手!”我大声呵斥,“你们想洗火澡吗!?”   别刺激这些畜生!   畜生,没错。当你真的面对它们造成的惨状时,除了畜生二字,没得形容,魔龙本就如此。   我算是明白了“怒火燎原”时在场骑士的感受,还有“血龙狂舞”、赫伦堡的哭喊。   我直起腰,看向卓耿所在的方向,   它太大了。   丹妮莉丝回首看向那一抹焦黑的伤痕,眼中布满哀伤和惊讶。   多美丽的女人。   她的手抚上黑色的鳞片,不安的卓耿,兽瞳依旧在望着已经消失的刺客。   那里,只有一片焦黑。   刚才死了多少人?   我逼迫自己冷静。   这个庞然巨兽让人恐惧,在他面前我真的是什么都做不了。   可是,我是红王,谁都能懦弱,君主不能。   来不及想事后要花多大功夫来处理这桩惨剧了,目前的问题,是龙。   失控的龙!   我好像记得前世原作里卓耿确实非常狂暴,即便是丹妮莉丝也无法完全控制。   我没想到,狂暴会发生在我眼前。   环视周遭——   “不要刺激它们!”我看到有矛尖对向韦赛里斯和雷哥,“这是你们女王的龙,不要激怒它们,放下武器,直接丢掉,慢慢后退!”   我转过头来,丹妮莉丝在慢慢安抚,顺着鳞片的纹路,卓耿稍微平静了一些,它蹲伏在地,   碰!   那个被啃食了一半的放羊娃被压成了碎肉。   她凑在那颗狰狞的大头边说话,她骑上了它的后背,坐在脊刺之间,她的双手温柔得像是母亲。   突然!   卓耿转首看向士兵和骑士里,看向惊慌失措的众人,他站起身子,“女王!!!”灰虫子大喊,就在无垢者指挥官的惊呼中,双翼展开,狂风四溢,巨龙飞上了天空!   “我去追!”   我听到亚里安的声音,他凭什么——?!   他跑向另外一头龙,绿色的雷哥,   蠢货!   “别过去!”   我都不知道自己怀没怀,这下要因为这个傻子当寡妇了!?   亚里安看了我一眼,给了我一个微笑,   雷哥只是盯着,任由他靠近,它没有伤害他半分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有什么地方不对?   龙是谁都能靠近的,只见过一面的人也行?!   “亚里安?”我问。   他朝我的方向摆了摆手掌,脑袋依旧朝着绿龙,现在步伐慢了下来,依旧在靠近。   呼!   白龙韦赛利昂冲天而去,飞走了,朝着卓耿的影子。   我看了眼韦赛利昂远去的狰狞后背,现在这里只剩下了雷哥。   亚里安在说话,朝着雷哥说话。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周围人都不敢靠近,大家离得很远,生怕再刺激到——   诸神哪。   我只看到,   只看到,绿龙伏低了身子任由亚里安坐上去?   等等,他真的坐上去了!   轰!   又是一头魔龙一飞冲天。   等等。   刚才发生了什么?!   事情发展得太快,我来不及。   等等。   卧槽!卧槽!!!   这什么情况?!   没错。   那头黑龙背上,那头绿龙背上,现在坐着两个人。   丹妮莉丝和亚里安!   卧槽尼玛!   我没顾得上担心安全,直觉告诉我这两个人屁事都不会有,绝对完好无损,   完好无损!?我——   哎哟我这暴脾气,哎哟喂,我,我,我的妈哎。   我表面依旧平静,或许是在场愣住的人中间最平静的那个,可是心里——   这是怎么回事儿?!那是我丈夫,   丈夫!   哪怕是一个我玩厌了就丢的玩具,   大姐,大哥!也不是这样的吧?!   想想从明天开始有多少谣言会在周遭滥觞。   我的妈啊,   丹妮莉丝女王把红王的老公抓走了,不是,是她的龙把——   这特么要出绿帽谣言啊这!   我感觉到周遭的人看向我,眼神——   一对人,一对龙——   我的脸皮热辣辣的。   绿你娘啊绿,我不干!   你亚里安去追个头,骑龙了不起!?   了不起!?!   还真就了不起了。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我叉着腰,要是眼神能杀人只怕这个世界已经是尸山血海。   这什么狗血剧情?   丹妮莉丝当然没想过抢什么男人,至于亚里安?一直还看不起坦格利安咧。   不对,明明是这个男人自己跑了!   他能骑龙他!   不行,这谣言出去我这君主没法当了。   抢我的男人?嘿,这蠢蜥蜴,还有这个蠢龙妈,我非得打下来不可,哎哟我的天。   我要屠龙!   我要屠龙!!!龙鱼叉呢!?龙枪!龙珠!龙什么都给我拿来,我要——!   要冷静,得冷静。   冷静?这事儿大发了。   不是绿不绿,他俩还没做啥呢,我自己把他们给配对了!   这种蠢想法要不得!   别失去平常心,莱雅拉,没错,龙,还有背上的人,没什么,现在需要解决的不是你的脾气。   谣言啥的不要管,没错,你很有魅力,没必要去想什么争风吃醋,她再美,也和你没关系,你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亚里安只是去追她了,打个猎丢了女王事儿会闹大的。   得,可以,我自信刚才又崩了一次,就因为亚里安能骑龙,和她一样。   我就不该和那个渣男上床,我——   我快成神经病了!   “剥皮团!”我厉声喝道,“洛恩骑士听令,   随我来!马,把马牵回来,快!”   女王的血盟卫已然骑马朝着龙飞走的方向而去,不止我们,丹妮莉丝慌乱的手下也在组织。   如果一无所获,回去以后怎么个交代?   我不愿细想。   这次事儿实在闹得太大。   死了那么多人,红袍僧还在旁边看着。   如果我就此逃跑,回去我的大军里,固然可能安全,可是战争将不可避免。   到时候,如果丹妮莉丝那个时候又与她的龙一起回来,会发生什么? 第115章 驻龙崖(上)   坦率的说,自从丹妮莉丝出现以后,我心态一直很有问题。   在亚里安坐上龙背的那一刻,我是不是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他?   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我的自傲,自信和自尊,被那个天上掉下来的女人给碾碎。   我这辈子还没这样化身为祖安人,心头一句一句的粗口往外爆,比起小时候来说,当财政大臣和红王的经历让我脾气见涨。   我根本不想嫉妒她,恐怖堡的女儿只想过自己的人生,建立自己的王国,让自己有一个安稳的生活。   可是,又来了。   骑龙的亚里安,这个我的枕边人,我得丈夫,此刻是如此陌生。   我倒不是觉得不值,或者他把我睡了,但是,怎么说呢?我期待的伴侣,标准在一步步降低,为了适应这个冰冷的世界。小时候我还想着来个高尚高贵的英雄,到了科霍尔的时候,为了建立自己的王国,我已经无所谓了。   现在,我丈夫我居然根本就不了解?   我根本不了解他,他真的只是一个爱雕木头的青枝家族大少?   他在隐瞒什么,他有何意图,他意欲何为?   如果亚里安真的背叛了我,或许我不会当场让他飙血,在龙的见证下,那样风险太大,龙能随随便便让一个人骑吗?不能,到时候恐怕我需要保护自己。   但是我会撕碎他,如果他真的要背叛我,我发誓!向我的前生发誓,向诸神发誓,向前生今世的一切发誓!   他应该不会吧?从相处的过程来看,他倒不至于高尚,道德完美无缺,但是他有一种——原则,或者说傲骨,讨厌的东西绝对不要。   咳,我不是说他是觉得我配得上他才和我上床,我是说,那种蔑视所有人的傲气,是存在他身上的。   现在,这个男人身上谜团不少。   如果说,他看得出贝乐丝是个巫魔女,还要求她帮忙,这件事,只是小神秘的话。   那骑龙可就是——   “那边,是弥林的血盟卫!”   夕阳下山,一切都是橙红色的,我看到几个小点在山石之间。   更远处有翅膀的阴影,褐色的石头和灌木丛掩盖不了鳞片的反光。   是两头龙,一头白,一头绿,正在山顶上栖息。   “这里是哪里?”   卫兵将我的问话递给临时抓来的向导,片刻之后,回应便至:   “这是驻龙崖,过了这道山脉就是争议之地了,荣光,   当年,‘征服者’伊耿,与泰洛西及潘托斯联军打败瓦兰提斯人后,曾经追杀里斯的溃兵到这里,据说太阳下的‘黑死神’贝勒里恩发出龙啸,传扬上千里格,甚至让阳光都在颤抖,附近的所有人都听到了。”   巧了,“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又是坦格利安。   不过我记得——   “他们不是在海上歼灭的敌人吗?”我回首问。   卫兵懵懵地说不知道,挠着自己的胡子。   谁说的准呢,或许那位伊耿一世真的驻龙于此耀武扬威,或许只是这附近的居民以讹传讹。   不论如何,现在这个地方,真的该叫“驻龙崖”了。   “真是幸运,”我松了一口气,“卓耿没把丹妮莉丝直接送去石阶列岛。”   如果丹妮莉丝成了海盗的婆娘,那可得把人笑死。   啧啧,裸着上身,露出可爱的胸脯和弹性十足的白肤,戴着暴发户的大金链,泪眼婆娑地被船长搂着喝酒,   那个船长指不定长成萨拉多·桑恩的模样,穿着银线织就的外衣,袖子拖到地上,头戴点缀了孔雀毛的绿帽。   或者是个走私犯,长成“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那样,普普通通,搂着丹妮莉丝的右手手指节都被削了,“为了史坦尼斯国王!”举杯祝酒,哈,丹妮莉丝的表情——   打住!   行了吧莱雅,这幸灾乐祸得很蠢。   我们一路上山,中间因为负重所以我卸掉了身上的甲胄,终于,当太阳快落山时,抵达了山顶。   “呼,”我看到血盟卫围着他们俩,两头龙自由自在地在一边晒着最后的阳光。   还在啃绵羊,什么时候抓的?   “没事吧,有没有受伤?”这是我开头的第一句话,浑然是没有幻想丹妮莉丝落入海盗堆里的模样。   “卓耿飞走了,”丹妮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感谢你的丈夫,他是个优雅的骑士。”   她恢复了女王的仪态:”我不得不承认,你们更值得信任,红王,我能叫你莱雅吗?“   我保持着关心,“这只是小事儿,若是龙女王在我眼皮底下受了伤,我恐怕——当然可以,丹妮。”   关系加深,不过重点不是这个,暂时不是。   亚里安?   大概是我含笑的眼刀太过尖锐,这时候,亚里安丢掉了一些已经温柔得多的矜持,“我就是追她而已,怕她失踪,”他解释的语速还蛮快,“我们就坐在这,等你们。”   衣服很整齐,真话。   先放过他。   慢慢拷问,你怎么骑的龙!?   据我所知,哪怕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成员,也不可能立马就能骑别人养的龙!   “那,那头龙往哪里飞了?”天边最后的光线并没有昭示卓耿的下落。   “泰洛西,就是那个在争议之地西北的城市,”亚里安说道,他方向感和信鸦一样强,“听说三女儿在打仗?估计密尔、里斯和泰洛西人看到龙影掠过,会大吃一惊。”   争议之地被三个城邦围绕,那个地方战乱频仍。   不可能吧?   我心中一突。   之前“暗黑之星”杰洛·戴恩,现在跟在我后面那位高隐城骑士,曾经告诉我,他走海路,中途把亚莲恩公主和两个兰尼斯特放在了泰洛西。   因为泰洛西位于石阶列岛的北端,佣兵、海盗和各色人等都很常见,要藏人非常方便。   很明显,追缉“暗黑之星”的沙蛇,奥柏伦的私生女奥芭娅,走南闯北的经验没有杰洛丰富,没找到亚莲恩公主,而是直接追着杰洛·戴恩到了我的地方。   话说回来,能穿越兵来兵往,毫无秩序的争议之地,他们也是很有本事的。   现在问题是龙。   我派米歇尔爵士带着新任的“拂晓神剑”,以及布兰与艾莉亚,正是去的泰洛西,有我的卫兵和米歇尔、艾德瑞克这两个骑士,拥有传奇级别身手的骑士,寻找多恩的公主这差事,可以让那两个小孩长长脑子。   本来应该毫无差池,毕竟骑士和小孩是秉着我的王命而去,直接找那里的统治者接洽,泰洛西的大君肯定不会愿意这时候,得罪翻个山就能来问罪的洛恩王国,他敌人已经够多了。   可是现在,卓耿也在往那边而去。 第116章 驻龙崖(下)   火焰生了起来,看来我在北境学会的手艺还没拉下。   那时候,人们叫我橡木脸,说我是一个女巫,我带领一些波顿家族的士兵,扫荡匪寇、偷马贼,还有野人的劫掠队。   十五岁的年华真是美好,转眼就已经成家立业了。   驻龙崖上,经过这一场变故,我们的关系拉近了很多,之前的狩猎颇有斩获,我们也带了一些吃食。   大都是小动物,兔子、叫不上名的野鸟、浣熊、小野猪。   “为什么我觉得你俩才是一对?”我挑着眉毛,用树枝扒拉着火堆,帮着卫兵竖起架子,“一人骑着一匹龙,把龙当马,双宿双飞。”   还都有在火光下变成橙色的银发,深蓝色的和紫色的幽幽双眼。   “我们相互间兴趣欠奉,”丹妮倒是很坦然,坦格利安的女儿要拿便拿,不要就是不要,“不过,为什么你没有被龙吃掉?”龙之母也出声相询,她盯着亚里安的脸瞧,就好像他会突然说自己叫伊耿、韦赛里斯或者杰赫里斯之类乱七八糟的坦格利安名儿。   “我有瓦雷利亚血统,或许——?”   “瓦雷利亚血统?刚才那帮罹难的村民,瓦雷利亚血统,全瓦兰提斯至少一半人都有瓦雷利亚血统,为什么魔龙不攻击你,攻击了他们?”我凝视他一眼:别给我遮遮掩掩。   亚里安耸了耸肩膀,放松得不像是骑过龙,倒像是骑过羊。   算了,我继续动作:我估计你也不知道,谁晓得你哪代祖宗可能和个龙王上过床?   我心中依旧狐疑,这一切太过奇怪,但是刨根问底也没用不是?   实际上亚里安肯定知道什么,否则那个时候不会自然而然地走过去骑龙。   还有丹妮莉丝的反应,她没有过于严重的防备,这个男人可是能绕过你的龙的!   这会儿他们不想说,逼问也没用。   我只能先顺着话题,“我估计那不是真的刺客,大概是小男孩是家里独子,或者什么个原因,让那个男人绝望了,有预谋的刺杀可不会在魔龙面前公然进行。”   我推测道,“不管是奴隶湾,抱歉,女王湾的那些奴隶主,还是瓦兰提斯的奴隶主,亦或是红神的信徒,我很难相信会有谁蠢到在龙面前安排刺杀,哪怕另有目的。”   “我酿造了一起悲剧。”   “我们没熟到听你懊悔或者悲伤,丹妮莉丝女王。”我白了她一眼。   哼。   “不,我很想听你的故事和你的感受,红王,我也希望说出我的,作为坚固盟约的基础,至少。”   如果不是朋友的话。   不过,君主会需要挚友吗?   我只是继续分析:“何况那是龙做的,龙是什么?”   我问她,   “最凶残的野兽,伊耿三世之所以会成为‘龙祸’,是因为他讨厌龙,所以不闻不问,任由它们死去,而他之所以讨厌龙,是因为龙吃了雷妮拉·坦格利安公主,他母亲。”   雷妮拉这个名字,和蕾妮拉是同一个读音,很多坦格利安人用。   “我是它们的母亲,我有职责让它们成为子民的守护,而非戕害男女的恶兽。”   她依旧执着地自我谴责,或者说,是君王的努力担当。   可是拥有那样无匹的力量,自然要付出一些代价。   “我猜,”丹妮莉丝继而长叹,“我名声可能要比‘残酷的’的梅葛还要糟了,现在。”   她望着天边,眼前一片黑暗,厚云就像她年幼时眼前紧闭起来的大门,只留给她风霜雨露,连月亮和群星那一点微薄的光都懒得施舍,   现在这里什么都看不见。   “卓耿飞走了,莱雅拉。”   “你还有两头龙。”我提醒。   她眼现惆怅,展露笑容。   “我很感激,你会来找我,莱雅,”丹妮重新好好坐下,摆正自己看着我,“我从未到过北境,虽然我是命定的,那里的女王。”   她审视我道,“是什么样的土地造就了你?”   我遇到她以后,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第一次见面时正在接受贾科卡奥的四万骑兵,小事;当她面杀了个红袍女,小事;在她安抚龙的时候接过所有人的指挥权,小事;不顾可能带来危险的龙,跑来找她,小事一桩。   熟练地生火,现在正要准备烤肉,哇,我真了不起,看看这两个四体不勤的贵族吧。   “没关系,”我埋头继续将野兔穿上木枝,“或许我主要是怕某个人偷腥,如果他真的敢,我就杀了他。”   “好主意。”真心实意的赞同声,来自丹妮莉丝。   闲话够多了。   酒壶被递了过来,里头是我最钟爱的梨子白兰地。   “我现在理解了你为什么讨厌红袍僧,”她表明态度,“可是他们迎接我,献上了城市和子民,还有军队,身为女王,我必须公正地对待功劳和罪过。”   “自当如此,”这没什么问题,她如果因为心生嫌隙,就把拉赫洛的子民们给放弃,那绝对只会是电视剧里的那个丹妮莉丝,只会吼,只会叫,“我来解说一下我的停战条件吧。”   这不就是我和你二人相谈的理由吗,对不?   “别的事更让我感到好奇,”她手握上递来的酒杯,“例如你的心思,你效忠于史坦尼斯一世,并得封女王堡公爵,我该把你列为敌人,用龙焰和刀剑招呼,而非在这和你露营,喝酒聊天,以面包与盐让你成为我的宾客。”   琼浆入盏,她的疑问停下。   “我讨厌铁王座,”我直言道,“要听听我离开七国的缘由吗?”   “看来我得用自己的一些感受来交换了。”   “朋友总是分享秘密嘛,”我侧首往着黑漆漆的天空,搜寻答案,组织语言,   “我不喜欢七国的秩序,血统的秩序,我尤其讨厌龙王的女儿成为君主,伯爵的孩子成为伯爵,骑士的娃娃会是骑士,铁匠、皮匠、鞋匠和车匠的孩子永远只能低头叩首。   实际上,如果我回北境,哪怕我让史坦尼斯厌烦甚至憎恨,但是我可以完美地寻找理由,利用他公正的心态,让自己不受处罚,活得很好。   可是,那里的秩序,我忍受了十几年的秩序,让我窒息。”   “所以你来到了厄斯索斯?”她的质疑有些尖锐,“红王的后人,成为了红王,并给这里的洛伊拿故地带来了七神与骑士,带来了维斯特洛那让你憎恨的秩序,照我看在你的国度里,似乎除了你本人的命运外,毫无改变。”   “同时,我也在改变,”我提醒,“我释奴,有条件地。我限制诸侯的权力,依靠升迁给予职位和权责,而非领地分封。太过剧烈的革命,会让人民无所适从,且叫贵族咬牙切齿,必须一点一点让一切发生变化   就像伊耿三世的人生该教会我们的,他再仁慈宽厚,也没法拦住群众因为自然灾难与不幸带来的诋毁。   为人君主要时刻铭记的一点,人民不感谢权力,贵人只会记得贬损,他们看不到你带来的好处和优惠,只会看到,你让他们流血割肉。”   “所以,你的意思是,”她思索道,“你为了避免失去支持,所以才接受七国的秩序随你漂洋过海?甚至不惜效忠你并不喜欢的史坦尼斯一世。”   “我很难谈得上喜欢或者不喜欢他,我甚至没见过他本人,”我开始切烤熟的肉,里红外白,边沿焦嫩,正是最好,   “我需要一个我自己的王国,以团结足够强大的军队对任何想要控制我命运的人说不,所以我需要人民,我需要骑士,我需要来自七国的支撑,七国的移民,他们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会是我天然的盟友。”   “那我呢,你为什么支持我?”   “因为你让我很感兴趣,”这是真话,我将肉片递在她柔软的手上,“同时,”   同时,凛冬将至,异鬼北来,七国需要有魔龙和女王,尤其是魔龙。   “我不想挡住你的路,怎么看,不管是阴谋诡计,还是堂堂正正,对付你的风险都太大了,一不小心,就是葬身烈焰。”   她吃肉时有些心不在焉,甚至没在乎有没有洒调味料。   第二天一早。   一行骑兵出现在驻龙崖的西边,来人正是我担心的米歇尔爵士和“拂晓神剑”艾德瑞克。   “你绝对无法相信,”艾德瑞克半点没有亚瑟·戴恩的模样,太过放肆了这小子,他一脸兴奋,仿佛是抓了“黑暗之星”给自己按摩脚底,“我们看到了一头龙,黑色的龙!”   “没攻击你?”   “没有,它非常大,当时它冲了下来,好像是要吃我的马,于是我拔出了剑,他看着我,然后降落,布兰和艾莉亚大呼小叫,亚莲恩和毁容的小婆娘也吓得颤抖,米歇尔爵士和毁容的老婆娘挡在了他们前头,   只有我,我一个人孤零零地面对它,还有‘黎明’!”   哦?   “我向它邀战,结果它飞走了,当我不存在!”   “那可能是把你当成母龙了,想要求爱,”我一本正经,“结果凑近一看,丑拒。”   “哈!?”   “看天上,奈德。”奈德,是艾德瑞克的简称。   白龙,绿龙。   显然,对艾德瑞克·戴恩,我们的“拂晓神剑”而言,龙太多了点。   我看向到来的其他人。   脑海里想的却不是亚莲恩公主与两位兰尼斯特的事儿。   啧,好像猜测有点准,关于这位艾德瑞克·戴恩可能的身世。   当下冰与火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一个人知晓雷加之子伊耿的外貌,可是我知道。   当年小时候的伊耿,还是婴儿时,头发是金色的。   眼前的艾德瑞克发色是白金,和白银相近的色泽,可是有那么一点发光发黄。   眼睛,坦格利安家族的眼睛是紫罗兰色,而艾德瑞克,深蓝发紫。   年龄符合,艾德瑞克本人的经历符合。   再加上,他们被龙放过这件事。   或许是一场巧合,不过,也太巧合了吧。   要我说,或许确有其事,   我是不是真的该去当个预言家,学着贝乐丝去给人算命?   暂时,先把这个想法埋藏心底吧。   “怎么了?”亚里安问。   是不是和他太熟了?这个丈夫很可能读出了我有什么想法,从我的表情上。   “有点担心王国,”我弯眉道,“信鸦应该已经到啦。” 第117章 陶罐巷(上)   一夜就这样过去,我和亚里安很疲惫,没想过打野战的事儿。   其实,是我很怀疑。   我怀疑他骑龙的能力,我怀疑他趁着这个机会追上去,是要做什么,与丹妮莉丝有什么密谋。   回想之前的交流,似乎大家都很自然?   这才是最不自然的事儿,龙岂是谁都能骑的,丹妮莉丝真的不关心亚里安为什么会骑龙?   设想,当时被卓耿的抛下的丹妮,看到龙背上的亚里安,会是什么表情。   再设想,她会问出什么话。   以及,他会有什么答复?   他们俩似乎没有什么交流,有猫腻,很有猫腻。   话说回来,我不是很懂,真的,魔龙让坐不让坐的标准是什么?   还有亚莲恩和两个兰尼斯特,只怕要好好处置一下。   以及艾德瑞克的身世。   布兰和艾莉亚这两个闹包包,怎么会落到逃难的地步,我依旧没有知道个明白。   这一趟狩猎,我就像走进了迷雾之谷,云端之城,所见之处尽为一片模糊,不知底细,不知真相。   我现在心思万端,哪有什么想法和亚里安亲亲密密?   当我们自驻龙崖回到瓦利萨时,一切平静。   因为不惮以最恶劣的假设来揣测红袍僧的原因,我们准备好了被拒之门外,甚至摆好了作战态势,可是拉赫洛的子民什么都没做,瓦利萨一如往常。   实际上,我甚至没见到红袍僧马奇罗和高阶牧师泰米尔的踪迹。   如果说他们没有趁着狩猎生事,是因为丹妮莉丝早有预防,做出了安排的话,那如今女王回归,迎候总是要做的,人呢?   大门口已经看不出我前些日子用野火破城的迹象,早先到来的魔龙盘旋空中,不过瓦利萨人显然已经司空见惯,并没有因此而躲藏。   绿荫下的大街上,战乱正在被慢慢忘记,连恨我的眼神都捉不到。   残留的血迹已成黑褐,几个穿着短裤的奴隶将苍蝇赶开,进行擦洗,然后被马蹄给赶走。   来自洛恩王国伤心郡的马车上插着剥皮人和自家的商号,瓦兰提斯的商人纹了一个大大的圣焰红心,彰显自己虔诚的态度,还有奴隶湾(女王湾)的来客,魁尔斯的奶人和多斯拉克武士,三女儿城邦的佣兵及海盗,神气得像是城破那天自己没有躲起来。   至少在无垢者将他们推到路两边前是这样。   我和丹妮莉丝依旧并肩行进,此番遇刺受惊,戒备紧张了几分,我们俩的左右围着一圈亮闪闪的骑兵。   “我得去看看我的手下人,”我侧首而谈,“他们在之前的战争中身受重伤,这是君主的职责。”   “没人告诉过我这部分,”丹妮莉丝皱起眉头,“我周围七国的人,可从没说过铁王座有这个义务?”   既然琼恩·克林顿重新出现,说明她一定有了琼恩·克林顿给她安排的老师,“赛学士”哈尔顿,修女莱摩儿,那套原先属于伊耿的班子。   至于琼恩·克林顿本人?只在我们第一次会晤那天出现过,此后就杳无音信。   我猜大概是因为小格里芬的原因,我记得那个实际名为伊耿·坦格利安的小伙计,高贵勇敢,不愧于“格里芬”狮鹫的名号。   他是真的喜欢那个死于龙口的小子,把他当做了自己的儿子。   “老实说大部分国王都不这样,我以前是个野种,然后是个佣兵团的团长,习惯了让手下的痞子兵见到他们的女主人,”我解释。   丹妮莉丝可不会有这种想法,前世原着里根本就没有她到群众中去这一点,毕竟,我是从群众中来,她不是。   人家丹妮莉丝遭受冷眼和冷遇的那段日子,从物质水平而言,只怕是恐怖堡的女儿羡慕不来的。   “如果没有一只老母鸡从后头赶着他们跑,他们铁定要开小差,亚里安,代我陪着这家的主人夫妻。”   既然你们喜欢私下聊天,说些我不知道的事儿,继续?   “行吧,爱护雏鸡的女王。用不着你的夫君,我要和红袍僧们谈谈。”她笑得格外精神焕发,似乎是野营给了她一些活力,这些长居深宫的贵人总是对流浪生活有一种诗意的向往,偶尔尝试一下住在野外,对她们来说,是一种新鲜的刺激。   或者说,是有些紧张?   他们到底说了什么?   很自然地,我面对丹妮莉丝时保守了秘密,甚至直接让米歇尔爵士带着从泰洛西回来的人先行开拔,避免说漏嘴。   如果说,亚里安透露了泰洛西的事儿,弥赛菈、瑟曦和亚莲恩都是很重要的人物,丹妮莉丝绝对不可能不过问。   除了这件事之外,还有什么,是亚里安会和丹妮莉丝商议的,又是龙?   看起来不像是要害我,难道是准备一个大礼物给我?   啧啧,想一想,打开包装好的礼盒,跳出来一头卓耿,“魔龙派!”疯了。   告别了女王,让我不诚实的配偶滚回傲矛园以后——   “让泰巴德学士带着信鸦来陶罐街,”我吩咐,“她们都在陶罐街了吗?”   “是的,荣光,全都在,另外,那儿叫陶罐巷子。”   行,有什么区别?   陶罐巷,一个可以相信的据点,我不觉得高傲的丹妮莉丝会用收买内奸的把戏,依照前世我的了解,她更可能是等着内奸上门来效忠。   还记得当初用莫波的身子时,我造访的那条仓库街吗?   就在攻破瓦利萨那一场仗里,提利昂的骑兵必须入城,我设法打开了城门,外城一片混乱,溃退的虎袍兵争先恐后,我一一击杀了看到的,所有试图集结重整士气的军官。   就是在一条全是仓库的街道上,我救下了卡达哈·佐·洛洛尼尔,慕女团的前团长,被我派进城开启城门的敢死队员之一,他当时几乎就快被处决了。   如今,那一整条仓库街都已经被属于波隆的佣兵和流氓给包下,正是陶罐巷。   确实,那里偏僻安静,而且地势易守难攻。   灰尘很重,可疑的黑泥和斑驳的污渍到处都是,一股浓郁的馊味,还有冲天的酒臭,这是君临的跳蚤窝子吧?   习惯了。   波隆的皮衣还算干净,头发依旧油腻腻的,他靠在门边儿,曲着一条腿,姿势特别扭:“他们说自个儿看到了龙咧,‘黑死神’贝勒里恩也来这儿了,大小姐?群龙汇聚。”   “是卓耿,丹妮莉丝的龙,她们情况如何?”我直接回话。   “这可问到我了,我想帮那个姑娘换衣裳,天鹅绒,丝绸缎子,啧啧,可她说老鼠都比我香喷喷。”   “看好门,老哥。”   “好嘞,叫老哥我可不加钱。”   不理他。   各位街头人士畏惧地看着我,装假腿的一跌一撞,酒醉不醒的被一把扯开,清出了一条路,露出了紧闭的房门和艾德瑞克与米歇尔。   这帮波隆的好兄弟真是乌烟瘴气,有两个骗子模样的在窃窃私语,酒罐子和剩菜烂肉到处都是,我看到几个龇牙咧嘴的小子,脸上又青又紫,有个眼睛肿到看不见。   “他们挑事,”艾德瑞克眼角有乌痕,手头玩着一把粗陋的匕首,估计是缴获的,“现在不挑事儿了。”   干得好。   “辛苦,回去就封给你琴恩河的地,饱满得可以榨汁。”我经过时拍了拍他的肩膀。   “您还没给我地咧!女人我倒是找着了,得有个房顶住啊。”波隆遥遥大喊。   “匕首湖!”我回应道。   那帮河盗我记得有一个老窝,也算是城堡,对吧?   不管是“拂晓神剑”还是米歇尔爵士,他们个人武力的高强对于我来说,绝对只有好处。   不但有助于提高我的声望,英雄人物的存在,更能让手下人敬仰并畏惧,从而稳定权势。   可以说,没放手,而是拉拢住这位“拂晓神剑”,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哪怕不考虑他可能隐藏在水下的身份:坦格利安。   这会是一张不错的牌。   在权力的游戏里,牌面越多,自然是越有利的,我唇角不禁微微弯起,再过去,厄斯索斯与铁王座关系不大,只有狭海边上的几个城邦,游弋在君临的游戏外围。   现在,随着我建立洛恩王国,手下自七国而来的投奔者越来越多,铁王座的游戏已经被悄然扩大。   有些像是前世的英国和法国了,大陆上的法国,隔海而望的英国。   好了,现在,让我面对亚莲恩公主,还有两位兰尼斯特,另外两张不错的牌。 第118章 陶罐巷(下)   我刚一进门,铛啷一声响,一个和我岁数差不多的姑娘手上举着一把匕首,对准门和我。   嗯?   我们对视,她的眼睛眨都不眨。   估计是亚莲恩?神经质,由她去。   这里还算整洁,放着软垫的木凳,斜屋顶盖箱,一个铁皮角的箱柜可以容纳下至少三个人,书桌上放着几卷纸和笔墨,虽然少有雕工漆画,不过做工材料尚算不错。   窗外是一条通城而过的小溪,对面是别个屋子的石壁,这让光线有些暗淡,却也能保护隐私。   我猜是波隆给我留的房间,别看他嘴巴臭,可会讨姑娘开心了。   “挺不错,让我想起我在阳戟城的房间。”青年姑娘勉强露出笑容,她看出了我在打量周遭,放下了手里的武器。   没办法不打量,看看外头那气氛,味道还在飘进来。   “我以为你朝我挥小刀,是因为讨厌住在这呢。”   “抱歉,向您致意,洛恩王国的红王,”她鞠躬道,“我是马泰尔家族的亚莲恩,道朗亲王的女儿。”   “及继承人?”   “我有兄弟,荣光,娜梅莉亚女王已是历史。”看来有人教过她称呼,话里的不甘心就和屋子外的粗重味道一样明显。   这位亚莲恩公主比我矮很多,却更丰腴,至少胸前如此,依照前世来看她可能刚到一米六,身材娇小,但性格倔强,早有耳闻。   她抬起了头,妩媚的黑色卷发下是一双黑亮的眸子,皮肤是沙漠里的橄榄色,身上的裙子很干净,只是普通的薄羊毛,灰色未染。   就外貌和体姿来看,她给我的感觉,是那种不安于室,极有活力的姑娘,性子恐怕也很活泼,此刻的沉静只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我,或许也有被“暗黑之星”绑到千里之外的缘故。   任谁受过这样一趟苦,都会内敛不少,哪怕是在多恩受万千宠爱的公主。   “她们俩呢?”   自然是指瑟曦·兰尼斯特和弥赛菈·兰尼斯特。   “可怜人,如果不是因为弥赛菈在,那个太后早就自杀了,”亚莲恩低声道,“不过她更想与她一起死,她们尝试过。”   这是自然,如果杰洛·戴恩把我给毁容的话,我也会想要自杀。   “我们待会谈谈,啊,对了,你想嫁给杰洛吗?”   这话让亚莲恩的表情很复杂,她没有开口,从刚才的表现来看,我猜她心里更多是在控诉其罪过,总之就是不愿意。   她很勇敢,虽然我能猜到这段旅途中折磨甚多,但是恐怕,“暗黑之星”导致这个女人咬牙切齿的可能性要远高于让她恐惧。   “我不能处罚一个向我献上礼物的投靠者,”很明显礼物就是你,公主,“我懂你的意思,我们回头再谈吧。”   亚莲恩的意思很明确了,惩治那个辜负她信任的叛逆,“暗黑之星”。看她报价吧。   内室只有一张床,两个女人蜷缩在角落里,披头散发,我叹了口气,她们不着痕迹地抖了一下,蜷缩得更紧了,就像是两只被人虐待过的小猫咪。   从我所知的事情来看,似乎——   “我是个女的。”   我告诉她们。   对,昔日兰尼斯特家族的母狮子,瑟曦·兰尼斯特和她的小女王弥赛菈,如今已经胆小如鼠,一丁点动静都会让她们颤抖不已,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我不想知道刀子割在脸上有多么痛苦,会让两个女人发出怎样凄厉的惨叫。   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这结果不过是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只是苦了无辜的弥赛菈。   我手拎裤脚,到两个人面前蹲下,隐隐看到额头上的血痂,我搬起那个老一些的脸,瑟曦。   除了那双碧绿青翠的眼瞳,在这个女人身上,我根本没法捉到半分过去的影子,那个优雅美丽而且毒辣的女人,全七国都曾听闻其美貌之名。   童话故事里,全世界最美的王后,也不过如此。   有些可惜?   记得吗?她在从北境南下回君临的路上敌视我,在君临城中意图暗害我,我宽仁大量饶她一命,自我抵达厄斯索斯后,她依旧一直与我敌对。   她试图谋刺我的首相,那个她根本看不上的侏儒,老实说,如果是与现在的提利昂成亲,我还真没啥好犹豫的。   她曾经想要直接宰掉我。   活该!   我欣赏着她的这一副尊容,恐怖而可笑,她的眼里在滋生慌乱和怒火。   在自己的敌人面前露出这样不堪的面目,让瑟曦倍感耻辱,我看得出来,且非常快意。   她恨我,总以为我是预言里那个会毁掉她的年轻女人,那个夺走她一切的女人。   可我不是,或许是亚莲恩,或许是她女儿本人,原作里她年轻时蛤蟆巫姬的预言没有实现在我身上,而是有别的姑娘完成了一切。   女傻子。   我没有移开目光,用瑟曦最恨的,也是我最乐意用的表情来看着她,看着这个曾经的太后,整个七国一度向她俯首,看着她如今的惨状。   我这曾经美貌的死敌,最怕看到的表情?没错,就是曾经不如自己的敌人,曾经,一转手腕就能被捏死的我,如今就这样,低眸拂过她的秀发,发出哀伤的叹息,残忍极了。   我在怜悯她。   “放心,”我温柔地说,“我会救你的女儿,让她有一个快乐的下半生,她在生病流脓,你也一样,我可不能放任不管。”   “不,”她小声说,“求求你…”   “人不能放弃自己,”我此刻的慈悲模样绝对不负“神佑”之名,“还记得詹姆吗?他在等你。”   “不!!!”   “你们会团聚的,你们一家,在全国的祝福声中,我不会把你交给丹妮莉丝,让她用龙焰处死伪王。”   “不!!!!!!”   怎么,用这张脸去见詹姆,对你来说是一种折磨?   哈哈哈哈。   我走出房间,留下哭泣声和弥赛菈安慰的低哼。   现在,要继续面对我眼前的时局了。   泰巴德学士恰好已至。   他手上的信纸不多,提利昂说军队已经完全整编完毕,贾科卡奥在我的手令和信物前没有抵抗,不过也不是很合作。   王国境内没什么大问题,洛恩地已经服服帖帖。   至于科霍尔,暂时没有消息。   “关注科霍尔的动向,写封信,注意城内治安,红袍不会那么容易就善罢甘休。”   科霍尔,那座工匠之城会出事么?   之前,我下令秘密运送龙鱼叉,以防范丹妮莉丝,是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没毛病,谁也不想被龙屠杀,而死无反抗之力。   可是丹妮莉丝知道这件事以后会高兴吗?   当然不会,你盟友暗中筹划该如何对付你,你会开心?按照丹妮莉丝的脾气,不翻脸才怪。   别把这个龙之母的共情能力想太高,她有她的单纯善良,但是她什么时候替别人着想过?   我倒是不担心科霍尔会有什么问题,毕竟历经了红神教徒暴动以及红王征服之后,当下所有人都在乞求和平和安稳。   我让托马德迎娶了磐岩家族的女儿迪茜,然后让她们建立并掌握了贵族团这支军队。   同时,势力更大的,与我结亲的青枝家族在将铸煌家族的男丁祛除之后,几乎完全掌控了盘角卫。   绸漫家族看似被排除在外,可是随着我王国的扩张,市场也在扩张,她们获利不小。   加上草根奴隶和学徒们组成的工人团留下的武装,根据这一系列的妥协与合作,即便我不在科霍尔,短时间内也不会出太大的差错。   不管对科霍尔的大师家族、工匠家族还是学徒和奴隶,日子都要比过去好得多,很多人或许还会觉得幸福。   或许他们中的一些在十几年后会觉得没有我的统治,科霍尔将更美好。   但是,不是现在。   夜里,我在眠中前往南方的孤城。   【维隆瑟斯】   我用莫波的身子打开棺材,这里正是地下室的房间,空旷无比,天窗透下幽光,让一切灰暗冷淡。   看来没事,用不着莫波去保护,这还是头一次地,在危机中有执政官早些休息的一天。   今夜很安静,执勤的人变得积极了起来,火光下的身影更有了些效率。   难道是瓦兰提斯人抄袭了我《有限释奴令》的功劳?   我看到了执政官门外的布告,不止于此:   凯优斯解散了所有手里的虎袍兵,连上执政官杰奥里斯的人,这批士兵大概有四万。   他赋予了所有服军役的虎袍公民权。   凯优斯重新组建瓦兰提斯公民军,成员来自已经被解散的虎袍军,仿照新吉斯的制度,凯优斯将他们分成青年兵、壮年兵和成年兵。   新的瓦兰提斯兵团人数共有三万。   凯优斯将职业弓箭手、投石手和标枪手等轻步兵另外组成了辅助兵团,并就现有的轻重骑兵为根基,组建骑兵团。   他宣布赦免所有虎袍的罪状,除了那些确凿地参与了屠杀公民的罪犯之外。   不管是哪里的奴隶,只要加入维隆瑟斯的军队,服役超过十年之后,都可以获得公民权。   千年未变的瓦兰提斯,终于迎来了又一个破晓。   可是,他们支撑得起军队的花销吗?   能撑过政治变革带来的震动吗?   之前的黑夜太长太长,这个黎明,来的有点晚。 第119章 梅拉特斯号   很奇怪,那一天之后我一直没听闻红袍的消息,偶尔会在特兰拉娜宫见到马奇罗,而丹妮莉丝则骑龙而走,不知是去找卓耿了,还是有什么秘密。   想到她和亚里安之间有什么协定我就寝食难安,甚至忽略了她没有问我那天远道而来的艾德瑞克和米歇尔,还有三个女人是怎么回事。   到了从龙驻崖回归后的第三天,雷哥和韦赛利昂自天上回到了瓦利萨,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它们好像又长大了。   早上,丹妮莉丝邀请我泛船洛恩河,她肯定对这类社交活动没什么概念,估计是弥桑黛和琼恩·克林顿安排的。   中午,我们在港口上船,包括我和想要与自己叔叔见一面的阿莎和席恩,以及我的荣誉卫队,亚里安声称自己有疾患在身,我看他表情如常,不过且由他去。   梅拉特斯号,一艘足够大的桨帆船,临时拼凑的乐队、阉伶和杂耍艺人在甲板上欢歌载舞,一些本地贵族穿着瓦兰提斯人的褶皱大袍来来去去,还有一些跟着丹妮莉丝而来的吉斯卡利人。   那些古吉斯的后代惯于享受,因此宴席上出现了魁尔斯的梦酒,青亭岛的葡萄酒,还有几十种肉,骆驼、鳄鱼、蛆、烤鸭,以及狗肉甚至狗胎,昂贵的香料像是不要花金龙一样到处都是,丁香,肉桂,藏红花和胡椒,这顿饭要比我见过的所有宴席都更奢侈。   舞者中也有妖娆的魁尔斯女人,只穿着一件轻薄的丝纱,以及来自玛特里斯的双头畸形儿,来自仪地的杂技班,拉扎尔的侏儒,贵族的猎奇风尚到哪里都不会减弱。   至少看上去,风味十足。   与我闲聊了一会儿之后,丹妮莉丝和这里的瓦帮与断链兄弟会开始谈话。   “荣光。”   我转过身,看到阿莎和维克塔利昂一起走了过来,维克塔利昂是阿莎的叔叔,个子很高,让人压力不小。   这个男人看起来威武而一丝不苟,一看便知,是一个领军的将领。他审视着我的脸,似乎想要看出是什么,让一个北境私生女变成了国王。   “阿莎说您可以与最厉害的海盗比肩,”他最终问候道,“看来有她的道理,就女性来看,你是一个很危险的人,任何一个铁民在掠为盐妾前,都必须慎重考虑。”   这话,我大概可以理解为褒扬?   “罗德里克·葛雷乔伊曾经试图这么干,他现在在长城吃风。”我笑了,“老实说,我很惊讶,铁船长。你居然会出现在女王湾,如今更是在追随丹妮莉丝女王?”   他青灰色的脸没有因为这个问题而动容,只是嘴唇抿了抿,“我兄弟成为铁群岛之王以后,命令我携带者重礼和舰队,前来奴隶湾求亲,我碰到了红袍僧马奇罗,我们决定支持那位女王的事业。”   “而恰好那位丹妮需要舰队?”   “实际上我们赶上了战事,干了瓦兰提斯船队的X眼。”   行吧,立功呢。   “印象深刻,铁舰队确实非常厉害。”我如此客套。   这个客套也有另外一个意思,您找我有何贵干?   “实际上我想向您求助,攸伦·葛雷乔伊,我那个哥哥,他不该成为铁群岛的国王,所有的海怪都比他更有资格,他是个残忍恶心的人渣,船底的老鼠,沙子里的毒蛇,青绿之地最贪婪的狼,比我坠崖死了的另外一个兄长,巴伦·葛雷乔伊,要脏上一百倍   他甚至不信任何神灵。”   “了解了,”关我何事?“我猜——”   “我有无数宝物,也可以任凭驱策,只要当你们的联盟回到七国时,助我成王。”   “你是个有名的武士,曾经和现在的史坦尼斯一世在海上拼杀,”我颔首认可,既然如此,那正好,“我有一个地方,或许,您会有所意愿前去,当然,因为我们共同的朋友——”丹妮莉丝,“的缘故,时机由您把握。”   喧闹声中,秘议正在进行。   “诸位贤达,”这时候丹妮莉丝的丈夫,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微笑发声,“我甜美的女王有事宣告。”   他表情有些不对,我想,会不会和亚里安有关?是不是因为他们的那个瞒着我的协议?   在场的人都停了下来,几乎所有的喉咙吼出了爱戴声,吉斯人的后代口称“弥莎”,这在古吉斯语中是母亲的意思,瓦兰提斯人低语“龙王”,我的人倒是不言不语,低头致意。   只有丹妮莉丝的随从,“壮汉”贝沃斯还在咀嚼,他面前是一碗蝗虫,浸泡了蜂浆,看碗应该是丹妮莉丝御用的餐具,她也不在乎就是了。   我没带太多人手,其他人都被我派了出去,执行新一轮的布置,只有席恩、阿莎和米歇尔爵士及“拂晓神剑”在场。   她要宣告什么?   “里斯的泰米尔,他图谋不轨,试图煽动瓦利萨的拉赫洛信众,掀起暴乱,此事败露后,这个高阶牧师趁我外出打猎的时候坐船逃走,他和他的船,现在已经成了灰,沉泡在洛恩河里!”   是吗?!   不对,我疑窦丛生,泰米尔这事儿很明显,那天丹妮莉丝是打算放过的,什么原因让她决定将他杀死?   之前,从驻龙崖回来,在大街上,丹妮莉丝告诉我,她和红袍僧有一场会晤。   毫无疑问,是杀掉泰米尔!   我看了眼在场的另外一个红袍牧师,瓦兰提斯的马奇罗,那个出使女王湾的使者,他面无表情。   这件事早有预谋!   大家都很安静。   每个人都看到了丹妮莉丝的龙,但是可能在她到了瓦兰提斯之后,还从未杀过人。   直到那一场事故,以及今天。   “呕!!!”贝沃斯突然大吐特吐,场中喧哗声起。   “而且,”无垢者走上前控制住了女王的丈夫,西茨达拉慌乱地左右回首,“我的丈夫意图在这宴会让让我服毒而死,他以为自己的密谋就像瓦雷利亚钢一样,没有半点缝隙,可是我的一位朋友,早已预见了这一切。”   这倒是不是很奇怪,才怪啊!   什么鬼朋友?   这场宴会很明显是由奴隶湾的来客操办的,从食物和参会的艺人就能看得出来,可是——   我十足懵逼!   “现在,为了瓦兰提斯的和平,以及女王湾的和平,我将驭龙飞行,”她仪态十足,“打女王湾的叛乱者一个措手不及。”   女王湾的叛乱者,女王湾,以前的那个奴隶湾,有人叛乱?!   “与我的盟友,红王莱雅拉一起。”双眸朝我看来。   “为什么?!”我出声,“恕我恐怕不能成行,我有一个王国——”   “我知道你这些天一直布置,我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她紫色的双眸傲慢地盯着我,曼妙的体态和张狂的脸,一丝红晕魅力十足,“哪怕是女王,也不能拒绝坦格利安。”   哈?   轰!   这是龙翼扑击空气的巨响,一头魔龙飞而直下!   “住手!”我制止了艾德瑞克拔出“黎明”,还有米歇尔·雷德佛。   沙雕坦格利安,疯子!神经病!!偏执狂!!!暴君!!!!   “别宣战,听好,不要宣战!!!”我回首嘱咐,“回去告诉他们——”   “你的洛恩王国愿意和平!对吗?”她坐上龙背高声喊道,“来吧,红王,我诚挚邀您一赴弥林,这是一场国事访问。”   骑着龙被你抓走,不带半个随从的国事访问?!   魔龙盯着我。   我恨死她了!   她拉我上龙背,显然坐在船头的雷哥此刻不是很开心,呼噜连声,一抖一抖,恐怕如果不是丹妮莉丝在,我这会儿早就被撕成碎片了。   龙腾而起,烈风让我抱住丹妮的腰肢,不禁闭上双眼。   某种意义上说,这场突然发难,似乎也是我自己造就的。   丹妮莉丝得到了风声,干掉了意图难明的红袍僧泰米尔,显然她表面上毫无波动,可是却很难容忍一个想要裹挟民意对付自己的牧师。   也可能是我不相信牧师的那番话说动了她!   还有,她之所以要把我抓走,是为了让洛恩王国失去头头,无法组织起八万甚至十万大军,进攻瓦兰提斯和圣焰军,然后势力飞涨。   现在,圣焰军有了自己的时间来重整秩序,避免泰米尔死后的混乱,估计就是马奇罗去重组拉赫洛的子民。   好啊,有龙就是棒棒,甚至都不用口吐龙焰,就三下五除二把瓦兰提斯局势收拾得对自己有利。   现在,她要去收拾女王湾了,要去打那群骚动的叛军一个措手不及,让他们看看超于时代之前的空袭和空投国家领袖是什么概念,这个贪心的婆娘!   女王湾的叛乱者:赖皮!   好烦!她根本就不像是电视剧里那样,丢了自己的地儿就走,她什么都要,哪块领土都要!可能我这里也想要!   我低估了她的贪心,还有,她对我太感兴趣了,或者说,我的话太过于合她的心意,甚至让她起疑。   否则,她也不会不放心我,把我抓走。   别对我感兴趣,我恨你,恨你,恨你! 第120章 玛塔里斯——共治赌约   【维隆瑟斯镇】   灯火悠悠,“你那里有感觉吗?”   杰奥里斯·齐赫达,瓦兰提斯如今唯一的执政官阅读着今日的报告,他的问题不禁叫操纵莫波的我迷惑。   “多斯拉克人突袭了瓦兰提斯东城,他们已经重整归来,”杰奥里斯皱纹加深了不少,他抬头看着莫波,“难道你不知道?”   我明白了,就是说——   拉赫洛的子民自失去了泰米尔之后又遭一击。   波诺的人回来了。   “实际上,我正是要向您提出请求,”我操纵着莫波,用嘶哑的嗓音说:“我需要保护自己,同时也能作为瓦兰提斯的内应,前去瓦兰提斯城内一探究竟,用本体风险太大了,可能会被多斯拉克人抓去养马。”   去瓦兰提斯?当然不是。   虽然我被丹妮莉丝抓走,但是不代表我会失去对自己国家的控制。   我怀疑亚里安有什么阴谋诡计,正好刺探一二。   他知道我有莫波这具活尸吗?恐怕就算知道,也不会了解心脏树的底细,那个诺佛斯神庙堡垒下的诸神之眠,可是帮我改造过死灵术的。   ”这是动荡的年代,“疲惫的杰奥里斯揉着自己的面颊,”我们需要每一个人,快去快回。“   【玛塔里斯】   离开瓦利萨前,她还给了我时间去换衣服拿武器,我再三嘱咐了不要开战,组建临时摄政会,然后,魔龙一飞冲天,我们自火云笼罩下的瓦雷利亚故地北方,走陆路,前往奴隶湾的弥林。   这样做的原因很明显,这一趟飞得并不近,虽然会有一些目击者,不过依靠魔龙,陆路可以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水源,而如果飞海路,那问题可能不少,海上风云变幻,莫测的灾祸太多太多。   空旷的天地间,眼前只有骨刺和双翼,以及上方的白云朵朵。   有时我会把脑袋往下探,下头是林野,过了几天后,是荒原。   卓耿不见踪影,丹妮莉丝和我都骑着雷哥,韦赛利昂跟在它身后。这头以雷加的名字命名的龙体力不佳,载着两个人,每天至少要休息十次,夜晚要降落在陆地过夜。   一条瓦雷利亚大道随时保持在魔龙的视野里,这是被称为“恶魔之路”的通道,连接着瓦兰提斯和弥林,据说此路盗匪丛生,总会撞见行人的尸骨。   有时我会看到成群的马蹄印,大概是多斯拉克的卡拉萨路过,还有商人以及佣兵团,以及瑟瑟发抖的逃奴及乞丐,不过,没人敢靠近两头龙,他们大都会跑去一里格之外,遥遥惊叹。   晚上双龙会狩猎捕食,并带给我们,我负责生火,然后和丹妮莉丝分享缺乏调味料的熟肉,尔后我们有时会互不理睬,有时会吵到筋疲力尽,最终在活泼的魔龙身边入睡。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我可以操纵一具活尸,继续在瓦兰提斯为非作歹。   我就是个坏女王,没错!才怪,明明都怪她!   在龙背上和野地里过了七个日夜之后,黄昏下,一座城市出现在我们面前,其西南方在叹息之海上有一座破败的港口,所有的建筑都残破而脏旧,可是依旧有人马与黑烟。   隐隐地,能望到长夏之地上终年不散的黑云,那里就是在四百年前被天灾毁灭的瓦雷利亚。   这里是玛塔里斯,如今的怪物之城。   在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还存在的年代,玛特里斯曾经是瓦雷利亚人面对古吉斯卡利帝国的军事堡垒和贸易站点,尔后吉斯卡利被龙王的魔龙夷灭,这里也慢慢变成了城市。   瓦雷利亚末日浩劫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同时喷发的十四座火山以及冲天海啸并没有影响到在北部边缘的玛塔里斯,可是这座城市当中却出现了无数畸形的怪胎,因此,不论是自由城邦还是奴隶湾,都把玛塔里斯视作邪恶不祥之地,甚至就连彪悍的多斯拉克人也认为这里遭受了诅咒,秋毫无犯。   两个女王在离城挺远的山坡上着陆,雷哥飞去觅食,韦赛利昂就在我们身边啃嚼一头马儿,不知道抢的谁的。   “为什么,”我看着眼前衰颓的面貌,“非要揪着我来?”   “因为我感觉不安,洛恩王国的红王,”她第一万次重复,“你危险,并且吸引我的目光,让我好奇,我有预感,你会带来很多麻烦,如果我带着龙远走高飞,只怕再回到瓦利萨时,就已经时过境迁了。”   经过数日的旅途劳顿,我们俩现在的模样根本就不像是两个女王,口气也不像,一个漂亮的女流浪汉和一个脏兮兮的佣兵而已。   “怎么都轮不到一个外国君主来帮你处理弥林的事务。”我毫无形象地坐下,望着蓝澄澄的天。   “我需要你的帮助,而且你怕我的龙。”她揪住我最懦弱的地方,“你不敢拒绝。”   所以你就用龙来吓唬我!?   “对!”我自暴自弃地大喊,“我就是怕你的龙,你尽管吓我,把我的基业我的男人还有一切都拿去好了!你除了血脉和龙还有什么!?”   这句话有些重了,她转过身子,轻哼了一声。   韦赛利昂抬头来看看我,像是看一个傻子,然后继续吃他的马儿。   “没人胆敢这么对我说话,这意味着——   龙焰!”   她龙焰这个词儿没有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所以远处的韦赛利昂没听懂。   这个吓唬也说了有一万遍了吧?   “怪我咯?你是不是想着如果这一趟不能让我屈服,就找个荒郊野外把我杀了喂鱼,然后吞并我的王国?”   “你以为我是拜拉席恩吗!?我没那么想,你真想尝尝火焰,变成烤莱雅?!”   “那你和我那个没用的丈夫说了什么,我很清楚,你们有密谋。”   “他说了西格拉茨有阴谋,我并不相信你的配偶,所以亲自调查过,结果这是真的,”她回首盯着我,晚霞吹来的风让她银发飞舞,   “我嫉妒你,你有一个支持你的夫君,有魔力的夫君,你的手下都有骑士的忠诚,而我呢?每一个鹰身女妖的孽种都可能图谋不轨,女王湾里的所有人都想杀了我!”   “才怪咧,我这一走,肯定有不少宵小要起歹意,就拿那个帮了你却从未用预言帮我的小人来说吧,他铁定要制造事端,就和你甜美的西格拉茨一样!   你数数看所有的坦格利安君主,有谁会绑架一个他国的国王,有吗!?”   “大多数时候,”她幽幽地说,“面对所谓的国王,要么投降献剑,要么直接处决。”   哎哟,谢谢你哎,没有直接把我干掉。   “听着,”丹妮莉丝沉静了下来,“我思前想后,都不放心你。”   “踩死我吧,你的龙就在那儿呢。”   我索性躺在地上,把膈应后脑勺的头盔摘了丢开,手枕脑袋,闭上眼睛。   “这我也做不到,到时候又要费一番周折,直接搞定你就能搞定十万甚至更多的军队,而且你的国境距离七国要比女王湾和瓦兰提斯都更近,我没必要杀了你自己去收拾残局。”   “不干,”我赌气地翻了个身,“祝你长治久安!”   “我从没有那么和气地和一个人说话,简直就像是个奴隶一样。”   我喊道:“那难道我就经常随随便便被人掳走吗,在大庭广众之下?!”   除了小时候被恐怖堡伯爵丢去海疆城之外,我还没这样的经历呢!   “我们可以建立一个联合的王国,洛恩和七国一起,我们都是女王。”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知道你不是一个甘心屈居于人下的姑娘,这点我能体会到。”   这算什么,前世的斯巴达,奥匈帝国?   “我不可能和你联姻,”我蹙眉,“我现在同时是诺佛斯没有实权的元首,以及洛恩王国的国王,你会是女王湾以及七国的女王。如果是两个女王并存,这将会是前所未有的庞大国家,而且非常复杂,且脆弱。”   “你来担任女王之手,就像是叛臣泰温之子提利昂是你的红王之手一样。”   不干!先是史坦尼斯,现在是丹妮莉丝,为什么同为君主,我就一定要低拜拉席恩和坦格利安一档?!   我坐了起来,黑发散在脸颊两侧,我直勾勾地盯着她。   韦赛利昂大概把我的危险性判断得和一只羊羔同等,恰恰在这时候,它展翅飞上天空,放心地寻找加餐去了。   它想的没错,我确实不敢碰丹妮莉丝,假如我杀了她,丫的一帮龙闻着我的味道就能把我揪出来。   加上这里距离洛恩王国很远,一个女人即便有武器,有铠甲,并且身怀技艺,也不好冒然离开,要回去得花很多天,至少比与龙之母同行要久得多。   “这样吧,”我慢慢站起来,四顾左右,没见到魔龙的踪影,“不看血脉,不靠龙焰与利爪,只靠龙影来威慑。   下面这座城市,怪物的城市玛塔里斯,我们俩比一比谁能更快将它治理得井井有条。”   “谁获胜,谁就为尊?”她问。   “对,这里的东方有一座古代吉斯卡利帝国的废墟,巴哈拉西,此事过后,你要陪我去一趟。”   “别太久,女王湾里正在发生战争。”   “不会太久的,每人有五天时间,”我展露微笑,“至于你的情人达里奥?从今天开始,他和你再无瓜葛。“   “嗯?”她有些发蒙,“你要那个男人?”   一抹得逞的微笑浮现我脸:“发现了吗?你的龙,头一次不见了,丹妮~”   “嗯?”她蹙眉,眼里有些疑惑,然后突然警惕起来,不不不,小龙母,我怎么敢暴起伤人呢?   来了!   我足下突然用力,将她扑倒在地,她呻吟出声,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拦在我胸前的双手被我推开。   亚里安,敢瞒着我搞事?!   反正他也不在乎这些。   一想到龙母会突然把我抓走,可能都是他的图谋,我就想把牙齿咬碎,没事,还有莫波,看我给你个好瞧。   “没有你的小龙,你能抗拒我吗?”我的视线打量着她颤动的睫毛,低声吐语在她耳边。   看看这白皙光滑的皮肤,就像是石膏雕像。   她睁开眼睛,瞳眸正是紫罗兰色之梦,与冰凉的冬湖对视,怀抱在我半身甲里的身子,比鱼腩还要软,还要嫩,还要温暖。   ”我不觉得...”   我吻了上去,她有些犹豫,有些抗拒。 第121章 玛塔里斯——龙母的回合(四   南方的烟云密而不散,黑蒙蒙的气息压抑而暴烈,我有种错觉,这是一头庞大无匹的魔龙鬼魂正在怒视着我。   它想要要我的性命,想要我屈膝,想要我一个头磕在地上。   我知道,其实在那里的,是终年都在喷发的火山,其灰尘带来了迷雾和黑影。即便是早上的阳光也穿不透那里浑浊的空气。瓦雷利亚,过去的世界霸主,现在就是这副鬼模样。   瓦雷利亚城本身还要在长夏之地的更南边,与长夏之地隔着烟海相望,它们之间的烟海,是一条危险而充满财富的航道,埋藏着无数秘密。   依照前世的原作来看,似乎攸伦·葛雷乔伊在这里收获了一笔宝藏,当然,也可能是抢的。   另外,兰尼斯特家族的吉利安,泰温的弟弟,据说乘坐“笑狮号”展开了一场远航,想要进入瓦雷利亚,去寻找兰尼斯特家族丢失已久的瓦雷利亚钢族剑“光啸”。   他们俩好像都回来了,而且各有斩获。   例如吉利安的龙,兰尼斯港的龙,凯岩城的龙,暴虐而残忍,在光天化日之下,叼走小孩,吞食牛羊。   这个瓦雷利亚,好像我心头最粗暴的一抹阴影,给我送来了丹妮莉丝,送来了七国的挑战,它就像横行于世的卢斯·波顿,即便已经死去,幽灵依旧缠绞着活人。   那又如何呢?   瓦雷利亚已经死了,   魔龙狂舞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魔龙自天边回归,丹妮莉丝来到我身边,大概是因为昨天的吻,她脸颊上带了一丝红晕。   挺漂亮的,她并不是很抗拒,不是吗?我心里升起一股笑意,似是吃了一个又酸又甜的柠檬蛋糕。   远看这位丹妮莉丝,气势威严,三龙盘绕,是诸神的宠儿和诸国的命定之主;近看呢?一个缺少关怀的小女孩。   就像是我一样。   我们成熟地以为自己可以独挡一面,可是依靠别人享受呵护的愿望却依旧埋藏心底,永去不掉。这一点我觉得女人和男人都很相似,女王和国王亦然相通,诸王的暴虐,都是因为心中有个小孩,小孩是永远不会死的。   当然,更惨烈的现实却是,对所有人来说,更重要的事,是满足自己,而不是关心别人。   所以,一切蜜糖均是别有图谋。   对女王,尤其如是。   或许是昨天冒然的举动,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有些…奇异,爱恋自然还早,甚至熟识也还未及,暧昧,一丢丢小尴尬,大概是如此。   “咳嗯!”她清清嗓子,紫罗兰色的双眼亮晶晶,模样挺坦诚,“有个问题,莱雅,这片土地的诅咒广为人知。”   “是的?”我回首看了她一眼,这时候提这个?她直望远处的城市警钟长鸣,这是因为她骑着龙去绕了一圈。   “我看到了玛塔里斯里的人,怪物,畸形儿,你在备孕,对吗?”我能看到她眼神中的不安,有那么一点不安,这个丹妮莉丝还没把一切视作是理所应当,她知道歉疚。   那就,让她再不安一点。   “你也知道我可能是个孕妇?”墨眉一挑,“我最近确实月事未至,只是逗留一些时日,应该不受影响。”   她的手有些不自在地揪了揪衣服,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   “我承诺,即便是——”她斟酌着措辞,“以我为尊,我也会待你如友人,甚至情人,要不——”   我盯着她的脸瞧,一直瞧,直到她开始脸红。   “这我也可以承诺,”我眼神灼灼,“我甚至可以保证,除非必要的留后,否则床笫只属于你。”   而不是一个私下有什么密谋不愿意说出来的丈夫亚里安,让他滚出去睡!   更尴尬了。   有点赶着她老公背叛的时候,趁虚而入的感觉。   “你挑逗我?”龙之母直视我的双眼,摆出了女王威严,“可是要触犯魔龙之怒?”   有些不甘?这是她在卓戈之后头一次如此被动。   心态真是复杂,连话儿都失去分寸。   “昨天我还把母龙给亲了,她似乎很柔软。”我露出笑靥,看着这个漂亮的女人,“很,柔,软~”   她的尴尬情绪估计触了底,片刻间就傲慢了起来,“既然你确定,”丹妮莉丝女王昂起下巴,“有一座花岗岩平台,在城市的中央,我将去宣告双王对他们的统治。”   我坐在她身后,由雷哥载着飞向玛塔里斯的城中央。   史书上曾经将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称为“千塔之城”。   在四百年前那个全世界最繁华伟大的城市里,所有的龙王都大起塔楼,一个比一个建的高,其原因自然不会是水手和愚民传扬的那样,他们要去苍穹高处挑战云端的诸神,而是因为城市里街巷鳞次栉比,地形复杂,站得越高,视野越清,越能看清自己家园周遭有没有危险。   更何况,谣言高塔有助于巫师施展其术法。   现在,在我眼前的这座城市玛塔里斯城中,就有四座塔楼,其高度约在三百英尺左右,估计就和瓦雷利亚一样,是以龙焰熔铸黑曜石筑造而成,其色泽暗如夜幕。   四座塔楼由龟裂半塌的高墙连接,在其内,杂草和藤蔓几乎淹没了整个庭院,只有高台还算整洁。   荒凉得很。   地上的小人在奔走叫喊,仅有的武装守卫丢了武器就跑开。   碰!   雷哥落在花岗岩高台上,我和丹妮下龙之后,它和韦赛利昂攀上高塔四望,跳跃在黑色的圆塔之间,完美地展现了当年驻扎于此的瓦雷利亚魔龙是怎么玩那些塔楼的。   我拾起地上的一根长矛,掂量了一下,矛尖还算亮,那个卫兵挺用心。   又尖又细的声音响起,我看到一个驼背的老头走了过来,身子两侧各有一个卫兵,其中一个畏惧地看了眼攀越塔上的魔龙。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老头身上的衣服宽大且高档,用的丝绸,很不搭他不堪的外形。   他长了三条腿,其中一条又细又小,萎缩且流着脓液,无力地拽拉在他左腿的左侧。   “我知道你,吉斯人的‘弥莎’!你是那个龙王丹妮莉丝!”   我走上前,提起了长矛。   他惊怒地看了我一眼,蠕动的双唇说明他神经十分紧张。   “我们现在是自由的人,畸形丑陋的怪物,难道你没有得到我给你的信息吗?   一个雪松木做的箱子,你使者的脑袋,腌过的!”   哦?就是说,玛塔里斯是敌人,向女王盟约宣战喽?   “这就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傲然的龙之母宣告:“要么臣服,要么死亡,这是坦格利安的警告。”   数百年之后,龙王的威严再一次回到了玛塔里斯城。   “不,绝——”   啪!   我一矛子抽过他的脸,直接打翻在地,那两个卫兵从表情上看,有些冒火,但是不敢靠近。   “莱雅?”   “没什么,人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这只是三个脑袋的报偿,”我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长矛,“我试试这矛杆子韧性如何,你继续?”   她扬起下巴,开始处置:“你们的首脑,受了吉斯卡利人的蒙蔽与贿赂,意图与废奴的女王为敌,他将你们送去任人鱼肉,而我,将解放你们所有人!”   我承认,就我的身份来说,跑来冒然侵占这座城市,这件事做得很没道德。   而且,玛塔里斯这个城市不管是我还是丹妮莉丝都绝对不会常驻,太嫌弃了。   没什么物产,背靠有十四座火山终年喷发的长夏之地,本身居民畸形且丑陋,不但不是合适的劳动力,甚至连卖也卖不走,顶多让个别吃撑的贵族猎猎奇。   可以说,我们俩女王完全是在将玛塔里斯人当做相互比试的玩具。   但是那又如何?你玛塔里斯,以自己城邦的名义杀了丹妮莉丝的三个使者。不谈其中的政治意义,不谈这座城市的敌意。   那可是人命,死人了!   没错,这些玛塔里斯居民很可怜,天生不幸,苟延残喘,但是既然你们自己都不待人人道,我和我的丹妮,我的龙,还能跟你讲怜悯?   没错,我的。   反正有龙,不服挨喷?   作者的话:为上周月票上周榜前四加更一章 第122章 巴哈拉西(有一句百合)——   丹妮莉丝就这样和我融洽相处,是不是很奇怪?   这是有理由的。   我和她没有根本矛盾,她不想要红王的王位,甚至老实说,我看得出来,她心底甚至很犹豫要不要去七国,去接回她哥哥和其他臣躬念念不忘的,属于坦格利安的铁王座。   毕竟,她已经在过去的奴隶湾,现在的女王湾,那些吉斯卡利人的城邦里,打出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   只是,身为女王,她必须强撑,她不能在公开场合,有任何言论去表明自己有意放弃对铁王座的宣称权。如果她在七国的敌人掌握了这种心理,就会加剧抵抗,指望用重创来让她放弃,那铁王座就真的永远与她无关了。   总之,没有利益冲突,所以,我和她能够联合。   至于在玛塔里斯的征服,有龙在,毫无悬念。   丹妮莉丝的手法很规范。统治的这三天,她做了三件事,换血、安插亲信,还有分权制衡。   她用冒犯弥林和自己的名义砍了那个驼背及其亲信的脑袋,长矛上的头颅挂满了黑色圆塔周围的城墙,她将第一个和第二个替她动手的本地人列为高位;   她和那些在畸形人中行走的红袍僧、吉斯女祭司,以及其他牧师交谈,并任命官员;   她将卫队就地拆散,然后重组,分成几派,各立长官。   可以说,就三天时间而言,思路没错。   第四天,我们自玛塔里斯出发,前往吉斯卡利废墟巴哈拉西(Bhorash),我背上了背囊,卷上了皮革睡袋和毛毯,受够了就着火堆入睡的日子。   养尊处优的龙女王依旧两手空空,真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   那天那个尴尬的吻,让我们更加熟悉了彼此,交谈在风中的话语,也不再是埋怨。   或者说,那些埋怨和失望,都不过是我用来对付丹妮莉丝的武器罢了。   “你的回合要到什么时候?”她依靠在龙背上,声音飘入我的耳朵。   我答复道:“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吧,从弥林回返。”   “我听说,诺佛斯人不留胡须,奴隶和女人都必须剃光全身毛发,在与外人接触时,以假发修饰自己的颅顶。”   “是的,只有教团的人才能留下须发,大部分男人会剃个干净,或者留八字胡,贵族和僧侣饮食素淡,而下城区和港湾边上的人等喜欢牛羊肉和鱼,并爱饮用发酵的酸羊奶及黑啤酒,整座城市由胸纹双刃斧的圣奴卫守护,就是你见到的那些身着半身甲或胸甲的士兵,以长斧为妻,以职责为妾。”   “科霍尔呢?”   “贸易、森林以及工匠让我的黑羊之城闻名于世,那儿生产皮毛、木材以及银、锡和琥珀,而且手工业非常发达。”   “他们说,科霍尔是巫师的城市?”   “谣言,黑羊的祭司并不厌恶巫术,可是他们不喜欢活蹦乱跳不受自己控制的巫师,而且喜欢用巫师做秘密祭品,我猜是害怕没有巫师敢去那里,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言论传出来,”   “要我说,科霍尔的匠人比其巫术有趣一万倍,那儿的木雕精美,就像是活人,铁匠手艺无与伦比,织锦不比密尔的上等货差,而且更便宜,”   我凑到她耳边,下巴磕在她肩膀上,软软的,“说说看你的弥林,废墟就在不远处,我们就快到了。”   巴哈拉西。   在古吉斯卡利人依旧活动在这片土地上的时代,他们曾经试图征服和压制崛起的瓦雷利亚人,双方共有五次大型战争,最后的结果是瓦雷利亚骑着巨龙战胜了古吉斯卡利帝国纪律严明的步兵方阵。   后来,苟存的吉斯卡利人重建了自己的城市,新吉斯、阿斯塔波、渊凯和弥林。   可是,被毁掉的巴哈拉西,这座过去吉斯人的堡垒,却永远地被其居民的后代给遗忘了。   眼前所见之处,吉斯卡利惯建的金字塔一座都没有,也不见竞技场、圣恩神庙,甚至哪怕半座鹰身女妖的雕像。   “这里大概发生过很惨烈的战争,”我们落地时,丹妮推测:“当初和瓦雷利亚开战之后,所有让瓦雷利亚人损失不小的城池,都被洒满盐碱、硫磺和枯骨,并被施展以寸草不生,焦土永存的巫术,以免幸存者返回故地,重建家园。”   “你的弥林人民就是吉斯卡利人,对吧?自称鹰身女妖之子,贵族住在金字塔里。”   “是的,”她看了我一眼,“而今,弥林最大的金字塔属于我,高达八百尺,有三十三层。”   “哇,你可真了不起。”   我望着这一片废墟,牢记我来此的目的,   “我记得,吉斯人人爱将亡者埋葬在住宅下的墓穴里,或许在这些黑石头下面,我们会有所斩获。”   “斩获?”她扬眉道,“窃取陪葬品可非王者所为。”   “知识,我是来寻求知识的。”我答复。   耳边是幽魂的低语声,我跳下龙背,开始寻找可能给我线索的地方。   还记得,我在君临的烟雾巷里,弄到的那一卷《夷门塔秘录》吗?   那一本卷轴如今在科本手里,不过我在赛荷鲁平原时,手里有拓本,这密录内容尚不完整。   《夷门塔秘录》提到过作者正是巴哈拉西的贵族。   由于迷宫营造者,也就是心脏树,它所掌握的巫术已经不是很适合当代的人类巫师了,所以它只能改造修进,而不能教授我更多的知识。   因此,以这本让我操纵了莫波的密录为根据,我得出结论,如果我要继续精进我的死灵术,我有四个选择:   来古吉斯卡利人的城市废墟,巴哈拉西,寻找那位作者的坟墓或死灵师的踪迹,挖坟撞鬼。   去索斯罗斯的古代遗迹夷门塔,挖坟撞鬼。   到瓦兰提斯西城,找躲在阴影处的死灵师交流。   前往骸骨山脉以东,颤抖海沿岸的港口城市尼芙,那是尼盖尔王国最重要的城市,据说整个城区有十分之久位于地下,水手们也将尼芙称为“隐蔽之城”。   在七国,历史上只有王领贵族瓦列利安家族的“海蛇”科利斯,最负盛名的探险家之一,才到过那里。   据说在骸骨山脉以东的地方,魔法依旧兴盛,奇迹和怪象屡见不鲜,而尼芙正是死灵师汇聚的中心。   老实说,不管是夷门塔还是尼芙,都太特么远了。   所以,   这也是我为什么当初不抵触被丹妮莉丝拐跑的原因之一,死灵术是我暗地里最有效的一张牌,我的死灵术强大,或许比我的王国强盛还要更有意义。   而瓦兰提斯西城和巴哈拉西,正是可能有所收获的地方。   不过,话虽如此。   由于《夷门塔秘录》是用三种语言书写,瓦雷利亚人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当代自由城邦人的当代瓦雷利亚语,以及已经失传的吉斯卡利语,根据语言和笔记,科本推测过,那本书其实作者不止一个,而且经手过不少人。   再加上,巴哈拉西存在于古吉斯卡利帝国时代,书里说的最早的作者来自这里,用的是高等瓦雷利亚语。   这就有个矛盾了。   所以我很怀疑,巴哈拉西,会不会是最早那个死灵大师作者的家乡,还是说这个表述是一个瓦雷利亚后来人猜测或杜撰的?   管他呢,碰碰运气。   数千年前龙焰留下的焦土上,我看着数千年来的一片荒凉,丹妮莉丝不明就里地在我身后,和她的龙在一起。   没有活物,一只都没有,甚至没有昆虫和老鼠。   时间太过久远,耳边逝者的声音很小。   “让你的龙走两步,丹妮,”我提议道,“重重地走,看看找不找得到空旷的地下室。”   “时间隔得那么久,即便有,也一定灌入了泥沙。”她推断。   “不一定,忘了你祖宗那个寸草不生的魔法了吗?这里连蚂蚁和蚯蚓都没有。”   “下雨,或者地震都可能把下面的东西埋个严严实实。”她发出抗议,但是没有拒绝。   或许呢?   我看着她指挥雷哥迈向荒土,足踏过漆黑的石块和残墙。   机会很渺茫,这大概是徒劳。   不过,   或许呢?   作者的话:后面几张游历奴隶湾会过得很快,主要是莱雅拉增进自己的死灵术,还有帮助丹妮莉丝统治。顺便揭露一下最终的主线。 第123章 巴哈拉西——搜寻残墟   设想一下,在我前世有卡车压过道路,地面塌陷露出下面古墓的事情吗?   有,但是很少很少。   雷哥的重量可能在6000磅到10000磅,也就是两吨到四吨多之间,具体体重得看它身体结构。   我对龙不熟,总之,压不塌地面。   巴哈拉西城地表上的建筑几乎都被夷平,不要低估这里头可能会有的陷阱数量,当初那群在地面上建房子的吉斯卡利人肯定会往地下延伸,是不是墓穴两说,要是踩上了下头已经塌陷的虚土,摔断腿或者受伤甚至死亡都是有可能的。   “跟在他后面吧,”我提议,“至少不会掉坑里。”照重量来看,龙都不会,我们就更不会了。   或许是因为魔龙的直觉,一路无事。   日晒雨淋,风吹沙覆,或许即便是黄沙泥土,在接触到这方土地时,也会变成黑色,不过瓦雷利亚人曾经布满在这里的枯骨,如今终究已经只剩一些遗痕。   不祥的黑壤犹带有硫磺的味道,其中充满恶意的魔法即便在几百里格外也能看得出来。   在前世,罗马人用盐洒在迦太基的耕地上,使之盐碱化,《旧约·士师记》里也对约旦河西岸的示剑地施展的同样手段,但是,在前世这不过是一种毫无实际效用的诅咒和“巫术”。   实际上,迦太基所在的北非,此后一直是罗马的粮仓。   但是在这里,有巫术,那就有些耸人听闻了,整个城市及其周边的地段全是黑色凄凉的,比坟场或是夜晚的沙漠还要碜人,阳光照在我身上却毫无暖意,就像是远方孤零零的灯一样。   “这个地方有些可怕。”就连龙之母的声音也低沉下来。   真消极,你有龙啊!   “我个人认为,”我跟着雷哥,韦赛利昂在我们后头,一条直线谨慎前行,“与龙为伴是一种不可多得的运气,只是屠杀反抗者或者偏安王座,实际上都是在浪费,借助龙的伟力行走四方,探索神秘,才是其真正的用途。”   “你这话很像是一个已经消失的龙王家族,贝勒里斯。”   贝勒里斯?   我嗤笑一声:“我可跟瓦雷利亚的死神没什么牵连。”   风声时而呜咽,魔龙低吟声声,我聆听耳边泣魂的哭诉,分辨其中的区别,远了,还是近了?   靠这种手段似乎也不靠谱,或许一直以来这些都只是我的幻听?再或者,这种幽灵之音根本无法让人辨别方向?   虽然心中期冀,可我不觉得,会有什么死灵大师寻找传人然后正好轮到我,或者说,恰巧撞见什么东西。   等等,我有心脏树呀!   那个神庙堡垒深处,不知算是什么存在的迷宫营造者:   “迷宫营造者,你能感觉到我身边的东西吗?”   “一片死地。”   “有没有什么值得探寻的地方?”   “成堆的石头,黄金与白银,人类的最爱,在泥土下面,猜的。”   “魔法?”   他沉默了很久。   “感觉不到。”   草,那你猜什么猜?   唉。   “让我们来碰碰运气吧,”我叹口气,“这里比白港还大,要找到什么东西恐怕很难。”   “白港?”   “我最熟悉的城市,”确实如此,   “我们找一下残垣断壁的轮廓,”我拿定主意,“大金字塔的底部应该非常大,大概会是一个宽阔正方形或者长方形的遗址,这个你作为当代吉斯卡利人的女王,恐怕比我熟。”   “我可不确定过了几千年,吉斯卡利人依旧按照原来的习惯建金字塔。”她将银发拢到耳后,“不过,我去过弥林大金字塔下头的墓窖。”   毫无考古经验的我们俩开始仔细观察,早知道就带个学士来了。   抵达巴哈拉西时不过是中午,现在已经日近黄昏,阳光渐红,黑土也越发深沉阴森,一眼看去,简直像是缠住人灵魂不放的泥潭。   “这地方入夜以后会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吗?”她悄然问,龙之母也是会害怕的。   夜色总是伴随着危险,这是自亘古以来便刻印在人类灵魂深处的经验。   “说不准,”我声音也随之低沉,“我对那个年代和那个年代莫测的妖法不熟悉。”   “说得就像你是个巫魔女一样。”她投给我一个眼神,“巫术总没有好结果。”   警告我呢?   啊对,她上次遇到的巫魔女害死了她的丈夫卓戈卡奥,前世原作里有,那是个又臭又长的故事。   “那边。”丹妮指点,“那个很像是金字塔。”   她不确定是不是这座城市里最大的一个,即便是,里头会有死灵师的遗物吗?   丹妮莉丝最多能命令魔龙去哪,却无法让它们帮忙挖地。   当太阳落山时,雷哥效仿着丹妮莉丝的动作,把土往外刨开,它可能当做是一种游戏?   总之,火把点起,这片死地既没有魍魉丛生,也没有勒死人的鬼龙,一片寂静,我们终于挖到了——   褐色的斑纹,完好的地方!   “继续!”   鹰身女妖,颜色依旧鲜活,女人的上半身,双臂是蝙蝠的翅膀,鹰的腿,蝎的尾,爪中握着黄色闪电。   一扇石门,倾斜在泥土之中,其背后大概是塌了的泥土填满了过去的地下室。   太阳只剩下一点点光晕,该走了。   我不确定这里晚上会出现什么,我也很害怕。   夜里,我和丹妮莉丝共同睡袋与毛毯,一天的劳累让我们很快入睡,连身上的泥垢都来不及擦。   我做了一个噩梦,梦到自己被流泪的丹妮莉丝绑在石柱上,龙焰舔舐了我,她说我在蒙骗她,声音尖利而悲伤。   第二天。   一夜过去以后,那个鹰身女妖图案已经褪色。   被昔年的战争和大自然破坏成了这样,自然不会有什么人造的陷阱,也鲜有东西能够破坏龙鳞和龙爪。   当雷哥和韦赛利昂的爪子都变成了泥巴掌时,木制的棺材现出一角,其棺盖画了人像,大概就是里头尸体的主人。   干尸和骷髅逐渐出现,各色宝石点缀在各种首饰上,我认得出珍珠、玉髓、青金石,黄水晶,蛋白石和黑珍珠,半透明的火玛瑙,橙色的风信子,其他的东西我则毫无概念。   发财啦!   可惜我带了一个高傲的女人,丹妮莉丝:女王不取陪葬之物!   她穷的时候肯定取!   这里!   “丹妮!”我呼唤着,挖开一个角落。   一个黑檀木的箱子,比棺材要小许多。   这是…?   打不开,关得很严实。   “龙爪?”丹妮莉丝提议。拜托,龙爪拍坏了咋办?   “瓦雷利亚钢!”我拔出无坚不摧的“鳞光”,这倒是龙王奥利昂·贝勒里斯的佩剑。   陈年的黑檀倒是没怎么朽坏,但是又重又硬,切割起来十分麻烦。   谣言有些地方把这种木材叫做乌木,当成石头看,甚至用来制作铠甲和武器。   “呼…”终于——   我没发现什么死灵师的遗物。   里头的东西,我眼前的东西,圆滚滚的,是一颗硕大无比的卵石。   这是什么?   身后的丹妮莉丝失神地呓出了答案:   “这是一颗龙蛋。”   啥?   我,不对,丹妮莉丝又要添龙了!?   什么鬼,她三头龙还不够?!   怎么可能。   “古吉斯的龙蛋?”那群古代的吉斯卡利人,他们哪来的龙?   丹妮莉丝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猜测道:“吉斯卡利人之所以发起与瓦雷利亚的战争,就是因为他们想要龙,可是,没有孵化的魔法,龙蛋对他们来说不过是石头,或许,这就是这个城市被毁灭的原因,龙蛋。“   我拍了怕,这个卵冰冰凉凉,纯属死物“你是说,在瓦雷利亚那个年代,这东西不像现在一样流传在外。”   其实这是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么恰巧,龙蛋会在丹妮莉丝的婚礼上被献给她?   依照前世有人的推断,孵出卓耿、雷哥和韦赛利昂的龙蛋实际上是攸伦·葛雷乔伊,在瓦雷利亚废墟里发现的(或者吉利安从瓦雷利亚探险而归时,被攸伦抢到的)。   他将三个龙蛋带到了布拉佛斯,向黑白之院里的慈悲之人请求派出无面者,杀掉自己的哥哥。   三个龙蛋,当然很值用当时铁群岛之主,巴隆·葛雷乔伊的脑袋来换。   成交,巴隆被无面者行刺杀死,其子女席恩和阿莎流落到我身边,其弟弟维克塔利昂向我请求复仇及复国。   所以,瓦雷利亚的龙蛋应该从来都保管的很好,在瓦雷利亚巫师和预言者的照管下,根本不会有流落在外这档子事,就连丹妮莉丝那三枚龙蛋,也是毁灭之后获取的。   我咽下了自己心中的这个想法。   专注眼前。   这么说,古吉斯卡利人苦心找到了一个龙蛋,偷了出来,结果还是被瓦雷利亚发现,结果赔上了一整座城市。   同时,瓦雷利亚人的魔法没让他们发现龙蛋在哪里,就连心脏树都感应不到,它对魔法的敏感毋庸置疑。   最终,瓦雷利亚人一无所获,索性就彻底毁掉这个地方,然后继续自己的攻势,并确保不会再有人会回来重建或者搜索。   那么。   是什么,掩蔽了龙蛋上的魔法?   我看向箱子里的其他地方。 第124章 弥林——你们的新女王!   岸边一片一片的树林早就已成残骸,唯有光秃秃的木杆林立。   “我进攻弥林的时候,这里的统治者,被称为伟主大人,他们将茂密的橄榄林付之一炬,以防我用来制造攻城武器。”向导丹妮莉丝介绍。   星光明月,暖阳普照,如今已经是第五次昼夜轮换之后了。   我在风啸中眯着眼,看到了河边矗立着的巨城。色彩斑斓的砖头筑成的高墙厚实难攻,显赫的大金字塔得意洋洋,另外三座小一些的拱卫在周遭。   还有百尺鹰身女妖巨像下的圣恩神庙,以及数个环形的竞技场。   金字塔、竞技场以及神庙,奴隶湾的最北部,斯卡扎丹河边,我在俯瞰的,正比另外两座奴隶湾城邦,渊凯和阿斯塔波加起来还要大的都会,弥林,丹妮莉丝座下的雄城。   看起来还算平静?多半事儿不是很大。   我有些心不在焉,因为我在思索揣我背囊里的东西,那些自哈巴拉西得到的收获。   沉重,背着龙蛋就像是背着一大块石头,丹妮莉丝想必很开心,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   她可不会觉得自己养不起第四头龙。   也行,只要我没想杀她,那她的龙就是我的龙。   不过,那天的斩获不止于此。   【巴哈拉西,五日前】   那一天,在巴哈拉西的魔法焦土上,当我们打开黑檀木箱子以后,龙蛋乍现,我们惊叹不已,心脏树适时发声:“那条项链,绕在这个卵下头的那个。”   “怎么了?”   “上面有消除魔力的魔力,龙晶。”   我看到,一根青铜链子穿着一串黑色的——   是黑曜石,有那么厉害,能屏蔽感知?   我当时左手吃力地撑着龙蛋,右手拾起了那串黑曜石,我摸到上头的刻痕,那是一些符号。   这是一串项链,做工粗放,青铜链条和黑曜石格格不入,像是后来才用金属串起来的,最早的时候,应该是用麻绳。   在我动作时,雷哥和韦赛利昂发出龙鸣看向了我的手边,两双兽瞳都很专注。   我知道了,它们能发现龙蛋,可是这串项链让龙蛋无法被感知到,一旦我拿走了黑曜石链子,它们立刻就发觉了这颗卵。   “不止,这颗卵有蓬勃的生命力,原本是可以察觉到踪迹的,可是你拿走项链之前,我无法做到。”   就是说,这串项链蒙蔽的不是魔法,而是生命。   这什么巫师那么厉害。   “这不是人类的作品,是住在森林里的一种造物所制。”   黑曜石,龙晶,依照前世的原作和电视剧,最有可能用这种矿物作法的生灵毫无疑问会是——   “森林之子?”   “对,只要有树木,就会遇到他们,这是他们的作品。”   那么,北境之外,七国之外的地方,会有森林之子吗?   实际上,学士曾经推想过在厄斯索斯大陆存在的森林之子。   依照探险者和水手们的故事,在魁尔斯的北面,多斯拉克海的东北方,颤抖海沿岸的森林曾经属于一群“森林行者”,多斯拉克人把那里称为伊佛维隆王国,声称只要在晚上给小人族献上树叶、石头和水,就会获得慷慨的回赠。   那些“森林行者”很可能就是北境森林之子的同族。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   “如果我戴上这个,是否能混进尸鬼当中,刺杀异鬼?”   “可以,”迷宫营造者的声音突然有了一丝回忆的味道,“曾经有一个人手持‘黎明’杀死了给世界带来长夜的罪魁祸首,森林之子就是给了他这个东西,戴在了脖子上。”   这个东西,作用很像是前世希腊神话里,英雄们用来猎杀怪物的那些宝物。但是我觉得吧,现在用起来,可能杀不了夜王。   已经用过一次的计谋,哪能用第二次?除非异鬼是白痴,或者他们没有历史记录,外加寒神失了忆。   总之,有用,但是不会立竿见影。   另外,黑曜石是我刻意储藏的矿产,如果我学会了,完全可以批量制造。   在龙蛋和黑曜石项链之外,我别无所获,没找到什么死灵大师,甚至连半根纸片都没有,虽说如此,仅仅是项链就已经很值了。   【弥林,当下】   两头魔龙滑翔向金字塔顶,手持长矛的兽面守卫仰头注视,其中一个吹响了海螺号角。   抬头吧,众生!弥林迎来了她女王的回归。   多日的劳顿以及相处,本让丹妮莉丝越来越亲和温柔,可是这一瞬间,她又挺直了腰杆,恢复了威严与傲慢。   “瓦雷利亚人和吉斯卡利人可是死敌,”我不着痕迹地吹捧她一声,“能有此功业,智慧和英勇都不可少。”   “实际上,”她的紫眸眯了起来,两条眉毛弯了起来,有些讨喜,头一次在漂亮之外给人以别的印象,“如今自由了的群众,说我是鹰身女妖的化身,魔龙是我的翅膀,闪电雌伏在我脚下,可不就和鹰身女妖的雕像一模一样?”   哼,还不是靠着龙。   我们降落在大金字塔的阳台上,这个狭窄的台子让魔龙有些不自在,它们很快飞高。   一群人迎接过来,肤色与外貌各异,“这是我的女王执政议会,”丹妮莉丝提醒,我露出一个微笑,然后听着丹妮莉丝说出让这些臣子瞪大了双眼的话语:   “你们眼前的这位,乃是洛恩王国的红王。”   “贵客。”   “同样会是弥林的女王,对她要如同对我一样。”   一时沉寂,大概是突然冒出的女王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   “所以,现在有了六条龙吗?”   其中最帅气地那位愕然而问,转瞬间,讶异就变成了欢快的笑容,“欢迎,我的女王,我的宝剑弯刀,生命和爱情,血液与身躯,全都是您的。”   我呵呵,这小老弟,话里话外很有趣呀。   对对对,这年头身为年轻女王,身边不带几条龙都不好意思出门打招呼:“吃了吗?”,“托您的福,吃了,我的龙也吃了。”   更正一下,我看走眼了,帅的只是指五官。   这个男人的胡子梳理成三条尖叉,与长到脖颈的卷发一起染成蓝色,然后胡子的尖梢是金色的。   他露出了微笑,嘴里有一颗闪亮的大金牙。   杀马特造型,文艺复兴?   还有,说出六条龙这话的男人特么是什么脑子?   全世界每个女人身边都有龙!?   你知道因为没龙,还有遇到带着龙的丹妮莉丝,我遭罪遭了多少吗!?   为了诱惑她,利用她的龙,我把自己都赔进去了!   “达里奥·纳哈里斯,暴鸦团团长,”丹妮莉丝低声,“我之前的情人。”   个轻佻放肆的男性。   想想,弥林是不是没男的了?   丹妮莉丝的情人…   我怀疑地,且不经意地瞅了身边的银发龙母一眼,什么鬼情人?蓝胡子造型这是情人?   跟前世格林童话里的老妖怪似的,稀奇古怪,白左审美。   一丝怜悯暗藏心间,读原作的时候还不觉得,一看这模样,我就想起前世孩提时看的动画片,蓝精灵。   丹妮莉丝的前情人,山的那边,水的那边,有一个蓝精灵~   我猜这位达里奥把那什么“统统都是你的”这种话给丹妮莉丝也讲过一遭。   “我已婚,”我展示着手上和骗子亚里安的婚戒,板着脸,“对不住。”   他脸上笑容收敛了不少。   作者的话:为什么看到巴哈拉西这个名字,我老是想到巴哈姆特拉稀?关于丹妮莉丝的两条眉毛,没错是根据电视剧来的,我忍不住一定要写XD 第125章 弥林——圣女,血疫及外敌(   “跪迎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   象牙王座属于丹妮莉丝,旁边放上了青铜质地的高背扶手椅,这属于我。   我俩坐定,其余人等站着侍奉。   “以及,额——”   介绍我的辞藻?   我小声说,司仪跟着念:“女王堡公爵,洛恩王国的红王,诺佛斯的大胡子僧侣,爱与美的王后,黄金之雪,受诸神祝福的神木之枪与三女神之剑,恐怖堡的女儿,莱雅拉。”   丹妮莉丝嗔了我一眼,似乎是责怪我名号太长,比她还要长。   怪我咯?我自己上朝开会的时候根本不兴这一套,直接“红王”二字搞定。你们这些南方人就是弯弯绕绕太多,逼得我们北方的实在人不得不适应!   这大概是御前会议的弥林版本,只不过,各位臣躬司职太过粗放,几乎都是军人,少有专业治理民政的臣僚,我猜在弥林城里,依旧是弥林贵族们把持各方。   我还不认识这里都有谁,因为这时候不是丹妮莉丝一一给我介绍的时间。   别忘了,她把我掳走之前,发生了什么。   “去,将绿圣女和她的子侄抓捕,”漂亮的脸紧绷,丹妮莉丝语气严厉,她还没忘记自己丈夫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的背叛,“带她们到这里来,我可以给申辩的机会!”   绿圣女格拉茨旦·卡拉勒,正是她将堂弟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介绍给了丹妮莉丝,并成为真龙女王的丈夫。   至于绿圣女的侄子,这二位是格拉茨旦的表亲,本来在丹妮的手上做侍酒,同时也是人质,挈萨和格拉兹达。   现如今,态势已经非常明显,西茨达拉策划了针对丹妮莉丝的刺杀,他估计没想活着回弥林。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刺杀事先就被某个展现自己预知能力的死骗子揭穿,然后,丹妮莉丝明确了所有罪证,毅然回返自己的城市弥林,誓将这群意图谋反的吉斯卡利人一网打尽。   不一会儿之后,老妇人到了,绿圣女可能已经年过八十,头发雪白,皮肤薄脆如纸,有一双动人心弦的绿眼,可瞥见她年轻时的魅力十足。   她的大部分脸被遮住,穿着一身翠色的袍子,安详地莅临,没看出有半分慌张。   “你的西茨达拉,”丹妮莉丝兴师问罪,“那个你们打算许配给我的丈夫!他曾经说,各位弥林贵族,端坐在自己的金字塔上,啜饮杏子酒,侃侃而谈古帝国的光辉岁月,丝毫不顾时光飞逝,城市的砖块在他们脚下崩塌成灰。习俗和禁令将弥林人死死限制,直到我用血与火换来了新时代。”   “这是实话,我的明光。”绿圣女平静回应。   “他说在这个时代,一切皆有可能。最后,他还让我嫁给他,”丹妮莉丝继续,“结果呢?他试图杀掉我,在远离弥林的地方,你,他的堂姐,送他入宫的罪魁祸首,你还有什么话说?”   绿圣女:“我的明光,龙王的后代,高贵的瓦雷利亚与七国的龙王,自然只有西茨达拉才能匹配,他乃是圣明的马兹达罕、英俊的哈扎克与解放者扎那克的子孙。”   “好一堆列祖列宗,他的祖先就是这样谋杀自己的君主,自己的妻子,然后变成英雄的!?”   “古代的光明王子亚梭尔·亚亥,正是将冒烟的英雄之红剑插入妮莎·妮莎的胸腔,才最终打造成了名剑光明使者,斩破远古异神带来的漫漫长夜,妮莎·妮莎正是他的妻子。”   丹妮莉丝怒极反笑,双眼咄咄逼人,就像是魔龙本身在座,“就是说,你的亲爱堂弟,你给我选出来的弥林国王,是一个光明王子,要杀掉自己的妻子来给弥林带来和平与安宁,对吗?在你心里,我莫非所行皆为暴政?难道说,非得让我杀光所有的贵族才可行?!”   “您大可以这么做,可是公道就是公道,哪怕您现在将我喂龙,弥林也不会随您的心意变得和平。”   绿圣女在威胁丹妮莉丝:暴动和贵族的反抗,将让弥林陷入一片血海!   “等等,丹妮。”我适时出声。   本质上说,丹妮莉丝和西格拉茨的结合,就像是我和亚里安的结合,以及战士女王娜梅莉亚与马泰尔家族的结合一样,是一场政治联姻,以确保保住自己新征服的土地。   可是大概是因为这场婚姻来自于绿圣女的怂恿,而非自己的选择,她的联姻对象实际上是个错误。   听得出来,西格拉茨的家族及其本人的势力不容小觑。   再看看我在科霍尔,以及娜梅莉亚在多恩做的事:   我,将科霍尔最强的家族铸煌势力打压殆尽,斩除了黑山羊祭司几乎所有的势力,并与七神教会一起,几乎挤占了他们在科霍尔的所有权势。   亚里安的青枝家族与铸煌相比,不过是小菜一碟。   同样的,娜梅莉亚抵达多恩时,多恩诸王林立,而马泰尔家族却从未称王,不过是一个势力不大的领主,在多恩的群王当中苦苦挣扎。   可见,征服时,联姻对象不能太强,最强的那一批,是属于要被打倒、碾碎、挤压的对象,毕竟,征服者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和权威,就必须杀鸡给猴看,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征服,而非联盟。   再看看丹妮莉丝的情况。   而丹妮莉丝的丈夫西格拉茨可不是多么理想的弱势上层阶级,没记错的话,前世的原着里,这个人拥有弥林最大的竞技场,与奴隶湾、新吉斯以及魁尔斯都有联系,势力非同小可。   与这样的人选进行联姻,是在妥协,甚至自杀,他随时会反噬。   丹妮莉丝怒气未歇地盯着我,似乎不敢置信,我会打断她将要说出口的,对绿圣女的极刑处置。   试想,她的上一任丈夫,是强壮有力,对她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要好的卓戈卡奥。   卓戈卡奥当年称自己的卡丽熙丹妮莉丝为“日和星”。   当年,那个卓戈他乐意为她被刺杀一事而跨过马人恐惧的毒水,远征维斯特洛,他听从她的话,放弃滥杀和掠夺传统,放纵她的妇人之仁,这样的丈夫,比比现在的,你猜丹妮莉丝会是什么感觉?   管她什么感受,我没理她。   “无垢者,请绿圣女和这两个孩子,暂时在金字塔里住下,”我吩咐,“就告诉圣恩神庙说,真龙女王与姻亲有说不完的话,其他的列位暂时别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   丹妮莉丝没有出声反对。   女王的房间。   “为什么你要打断我!?”她咆哮道,“那个毒妇一开始就要害死我!!!”   真的是生气极了。   “谁让你一开始就犯蠢呢,甜美的丹妮?”我给自己倒这儿的特产黄葡萄酒,香味十分浓郁,因为这儿人往酒里掺肉桂和丁香,“我知道你马上就会为自己的决定后悔,所以索性先行打断,你是不是一开始就解放了所有奴隶,和那些没有抗拒你入城的弥林贵族对着干?”   “我是解放者!”她捏紧了拳头,像是一头嗷嗷叫的小龙。   “就是说你宁愿奴隶们死在动乱和袭击下,倒在乱刃血泊之中,也不愿意他们接受镣铐的奴役,”   我念出别人给她的头衔之一,   “亲爱的,‘解放者’、‘镣铐破碎者’?”   这句话有点讽刺,她肯定难以忍受:“别挑衅我,我真的很愤怒!”   好好好。   “所以,你就接纳她了,那个绿圣女?”我继续问道。   “所有吉斯卡利人都信仰圣恩教,向那个鹰身女妖顶礼膜拜,我——”   “你一面解放奴隶,一面却饶恕那些宣布压迫有理的祭司,让这些所谓的圣女,继续宣扬奴役他人的道理,告诉我,你一边自己孤零零地搞解放,又一边纵容反对的声音大肆宣扬,你的统治怎能稳固?”   丹妮莉丝被问倒了。   她偏过头,“达里奥——”那个前情人,“本来已经将胡须染成了紫色,为了我,又染回了蓝色。”   什么意思?   我们不是在讨论政务吗?   草,怎么又要我宠她?让我比那个达里奥还要宠她?哦我懂了,她这是埋怨我没顾及她的心情。   啊,丹妮莉丝,我的日和星,我的黎明和黄昏,我的初生和暮年,你就是我的一切。这样?!   我这又当男人又当女人的,怎么没人来宠宠我,放放糖?   你自己做错事了,现在跑来这把我当老公?!我还是妹子呢,我还想给人撒娇呢亲!   真是进了你家门了,整个人都变得娇气。   “那,弥林女王~”我语音婉转,她要保持女王的威仪,我则没这种想法,“你什么时候染成紫发,就当是为了我?”   笑闹在一处,看起来一派温馨,可是我们都没有点明一点,我们都明白的一点。   真龙女王的前情人达里奥·纳哈里斯之所以会是她丹妮莉丝的情人,愿意发誓付出一切,是因为丹妮莉丝是个女王,在丹妮看来,我恐怕也是如此。   她是对的。   终于歇停。   “我喜欢骑龙飞翔,与你一起从废墟里挖掘宝藏,”犹在喘息的她最后低语在我耳畔,眼睫毛颤动不止,“你说得对,这比困在金字塔里,慢慢成为一个无情的屠夫女王,要幸福得多。”   这话听来就像是一个女人渴望自由,拒绝被职责压垮自己的背脊。叫我想起了在北境时的含辛茹苦。   拜托,小女王。   冒险?只是几天而已,你丹妮莉丝懂什么浪迹天涯?   至少先学会自己背行李,好不好?   向往星光和浪花的真龙女王,在怅惘于自己又将带来血海腥风时,却根本无法了解一个人颠沛流离的痛苦,哪怕在最落魄的时候,她也有仆人。   北境的风和野林,制服一群随时可能不尊私生女号令的士兵,那种胆战她根本不懂。   第二天,我先行了解了一番目前的局势。   弥林深处困境,丹妮莉丝在她的女王湾同时面对着两场战争。   第一场,是城墙里的战争,瘟疫和反对派。   “坚盾军的前任长官,莫罗诺就是死于苍白母马。”丹妮莉丝介绍。   莫罗诺是谁?管他呢。   “在战争之前,那个绿圣女就警告过我,苍白母马将会跟着阿斯塔波的难民一起抵达,其背上坐着死亡和腐朽,到时候,血疫将在弥林城中爆发。”   反对派,鹰身女妖之子,无需赘言。   第二场,是城墙外的战争,反龙之母的同盟。   从东方到西方,所有的城邦都从奴隶贸易里获利,丹妮莉丝废除奴隶制的举动让所有人都反对她。   在之前,有了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带来的铁舰队,以及琼恩·克林顿的策划支持,丹妮莉丝用龙与无垢者,加上背袭敌人的铁民海军,打败了远道而来的瓦兰提斯人和其他城市的联军。   她抓住了主要的敌人,瓦兰提斯,打算在与我及红袍僧联盟的前提下,先行让瓦兰提斯投降或者议和。   现在,瓦兰提斯的威胁,对丹妮莉丝来说不复存在,剩下的,就是其他城邦了。   她的眼神里有些考校的味道,她是在考验我呢。   才怪,她这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好啊,”我给了一个聪慧得让人想打我的微笑,“那我们就来看看,该怎么处理眼下的问题,圣女,血疫以及外敌。” 第126章 弥林——龙王的和平?   首先,我要了解的,是龙之母的军队。   所有龙之母的武装,大概分为嫡系和仆从两部分。   无垢者的副指挥官“英雄”,这是个名字,手下的无垢者大约有三千多,其余的都在瓦兰提斯的瓦利萨。   坚盾军,自由民组成的兵团,由塔尔·塔科率领,这位塔尔,是一个壮实的黑人男子,来自盛夏群岛,手下数目约有千余。龙母仆从军,其头领是纳斯人无垢者弥桑洛,弥桑黛的哥哥,部属大都是新招募的,训练刚满两个月,数目约在两千多。   自由兄弟军,被解放的阿斯塔波奴隶角斗士“疤背”西蒙是他们的官长,其背部全是伤痕,头上寸草不生,因此得名,这是跟随丹妮莉丝从阿斯塔波来到弥林的武装,数目约有五千。   这些都是忠诚可靠的力量,然后是不怎么可靠,应该拉拢的那一部分。   兽面军,自由民和贵族圆颅党组成的军队,戴着不同动物形状的黄铜面具来隐藏身份,指挥官是斯卡拉茨·莫·坎塔克,这支兽面军是弥林的守卫。   此外就是达里奥·纳哈里斯的五百暴鸦骑兵。   本来还有两个佣兵团助阵,可是现在都指望不上,丹妮莉丝女王本人去了瓦兰提斯以后,“棕人”本·普棱的次子团跑了,无影无踪,褴衣亲王的风吹团扬帆出海,前去追随她的步伐,虽然她没有下令让风吹团这么做。   这些军队里,无垢者自然是最被信任的,奴隶们也同样如此,重点,是斯卡拉茨·莫·坎塔克。   用好了,他会是一件统治弥林的工具。   丹妮莉丝太过感性,我可不同,自恐怖堡开始,我就学会将感情排除出政治,利用,而非深陷其中。   现在,先解决城墙内的小争端。   “我是你们新来的女王,与丹妮莉丝共享治权。”我向眼前的老女人绿圣女宣告。   这是大金字塔里的一间客房,露台外就是曙光下的彩砖之城弥林。   “作为你们的女王,我希望能在明日,前往圣恩神庙,向吉斯卡利的诸神祈福,以吉斯卡利之主的身份,请求神尊保佑吉斯卡利万民。”   “龙不会管鸵鸟怎么生蛋,鳄鱼也不会理会野猪如何进食,你不是这里的统治者,是西方的君主,能来管奴隶湾的事儿?”   “我不知道您和我的明光有什么协议,这种没有保障的同盟不代表您可以擅自干涉弥林的事务。”她直言不讳。   “两个提议,要么,你真诚地和我合作,对你既往不咎;要么我就杀光你全家,每一个有绿圣女血脉的人,都会被从臀部刺穿到喉头,挂在弥林城外的路边,这是你们吉斯卡利人最喜欢的死法。   对你本人,我会亲手剥掉你的皮,把你丢去废墟巴哈拉西,永远看着招惹龙王的吉斯人会是什么下场,那里有鹰身女妖的绘画陪伴着你,还有死魂灵。”   “弥林不会屈服,”她平静地说,绿色的眼睛熠熠生辉,“我的人民会把我视作牺牲者,奉献者,在我的尸体上,他们将掀翻你和你的丹妮莉丝,用匕首和长矛刺死你们的龙。”   “我不在乎,”我无动于衷,“弥林女王是个维斯特洛人,我是个维斯特洛人,既然你们不把我们看成是治理者,把我们看成是暴君,那索性就怒火燎原,岂不正好?   建城难,毁城可容易,让你的人民去砂子里纪念你,再恰当不过。”   “那瓦雷利亚的浩劫会再一次——”   “搞清楚,”我提醒,“我给过你转圜的机会,是你们先行刺杀真龙女王,你的明光,不是我要先给你下最后通牒。现在,你还有时机,今日下午,与我们一起在圣恩神庙祈祷,表现出我们团结一心,否则,你就和你全家去七层地狱看着弥林人怎么造反吧!”   绿圣女选择不多,这个心机深重的老女人只有和我合作。我差不多已经了解透了她。   人的利益有很多种,家族,国家,个人。   我能揣度出这位绿圣女是个什么货色,以她的立场来看,她确实觉得我们都是入侵者,弥林必须要得到自由和独立,来让这些吉斯卡利贵族伟主安享奴隶们的苦难换来的幸福。   这是她的公心。   同时,她是个私心很重的人,从她的谋划看,她希望在推翻丹妮莉丝以后,由自己的亲属和派系掌握弥林,而不是便宜其他的什么贵族,所以她会推荐自己的堂弟来担任丹妮莉丝的配偶,和弥林国王。   她没想到的是,丹妮莉丝胜利了,面对众城的进攻,居然胜利了!   如今,她的谋划只剩下一个法子来完成,这或许也是她早已想好的方案,牺牲她的堂弟,与丹妮结婚的西格拉茨,西格拉茨不管刺杀龙之母一事是胜是败,远在瓦利萨的他都孤立无援,必然会被无垢者处死。   这样的话,绿圣女就可以将他塑造成弥林的英雄,而英雄的亲人在自己的惠及的城市里,待遇自然会水涨船高,她绿圣女身为本地圣恩神庙的重要人物,也能帮着谋取很多很多利益。   这位绿圣女,老实说,真是为两全母邦和家族的未来,她眼中光明的未来,煞费苦心。   依照她的算计来看,即便西格拉茨失败了,丹妮莉丝也没法做出什么。   绿圣女恐怕早就摸透了龙之母的性情,如果丹妮一怒之下把绿圣女喂了龙,甚至企图谋害绿圣女的家族,那么,弥林铁定会造反,加上被打败但是还有余力的其他城市,丹妮莉丝除了远走他乡别无他法。   如果丹妮莉丝忍耐,那么绿圣女还有的是机会,在有生之年里,将丹妮莉丝赶走,她心里埋藏着一千个计谋,可以慢慢使出来,同时,她还有信心,让丹妮莉丝将信任一直托付。   这位绿圣女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回到弥林的丹妮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另外一个女王。   我。   她失算了!   丹妮莉丝个傻白甜看不到这一层,原作里就是如此,无怪乎她那个性格会有电视剧最后心态崩塌毁灭君临的事迹。   可是她看不到,难道我还看不到?这么明显的雕虫小技。   “您既然是女王,至少,表现自己的善良之心确实有利于人民对抗瘟疫母马。”绿圣女屈服。   “感谢你的理解,以吉斯诸神的名义,我会好好治理我的子民,”我露出一个微笑,“您堂弟西格拉茨也不会太早地与鹰身女妖一同归去,他会活下来,作为弥林的国王,女王的配偶,与我们重新开始。”   绿圣女点了点头。   不过,我难道真的就此罢休,真的会那么简单吗?   让我们用一用当初在阿斯塔波时,丹妮莉丝用过的老套路吧,那个真龙女王,只有在绝境时,才会动脑子。   我展现微笑,握上了绿圣女代表和平的柔软手掌。   作者的话:感谢欧鳇鱼子酱的打赏!加更一章! 第439章 尾声 厄斯索斯——慈悲的君主   下午的弥林倒是有一个好天气,干燥闷热,一如即将来临的夜晚,非常非常严酷。   虽然一冰一火,可是太过火辣的午后就和冬季的北境一样难熬。   丹妮莉丝和我浴后更衣,她穿着吉斯卡利人的托卡长袍,发型弄得像是一个尖角海螺,这是本地淑女的打扮。   我依旧身着铠甲,腰配利剑,像个将军多过于温顺的君主,没有为这里的风俗所动摇。   “我是该庆幸你的仁慈让我不用在血水里泡澡,还是该恼怒,我在被刺杀后依旧如此的软弱?”浴后的香气氤氲在她身边,很衬这个美得不像话的弥林主宰,就像是蹁跹起舞在花园里的蝴蝶。   她看起来很犹豫,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置那些不忠实的贵族,在当初她征服弥林的时刻,这里的贵族很快就分为两派,反对并抗争的尖颅党和支持女王并归顺的圆颅党。   这位女王在吵杂纠葛的局势面前看花了眼。   “战争还未结束,你的敌人太多,需要被一一解决,既然世人常言凡人皆须侍奉,那我们当在诸神面前一现谦恭,以保佑万民脱离疫病苦海,重新安泰健康。”我安抚她。   紫罗兰色的眼睛闭上了,她不置可否。   丹妮莉丝是不是傻子?当然不是,她之所以无所适从,是因为她从未正经接受过贵族教育,要补的课还很多,例如,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和他人联姻,对政治斗争毫无概念。   眼前的局势,我个人觉得换一个女子,不管是小玫瑰还是瑟曦,摆平起来都没那么难;要是换一个糙汉子或许就更简单明了,粗暴地杀就是了,赢了作威作福,输了自有去处,哪有那么多心里斗争,肝肠寸断。   我们在大金字塔的底部,坐上敞开式的步辇,越靠近东方,器物就越奢靡,层层叠叠的织锦挡住了太阳,前世的人管这这个遮阳的顶子叫华盖。   大门开启,外头是当初丹妮莉丝征服弥林时,钉死一百六十三名伟主大人的彩砖广场,人们发出欢呼,即便有瘟疫困扰,他们依旧涌上了街头,乍然返回的真龙女王,让整座城市的自由民和前奴隶雀跃不已。   兽面军手持短棍和仪仗,穿着百褶裙、凉鞋和彩色的方格斗篷,浑然像是前世溜达去了苏格兰的罗马人,在他们的保护下,大鼓声响,轿夫抬起我们的辇仗,送着我们一路通过彩砖广场,经过卖狗肉香肠、烤洋葱和狗胎的小贩身边,嗅着无花果、大枣、甜瓜、石榴还有核桃与青椒的味道。   是比西方的自由城邦和维斯特洛干净得多,至少味道不重,这一点很棒,吉斯卡利人到底是有数千年文明史的,很会在奴隶的血泪之上享受。   “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她仰望圣恩神庙的鹰身女妖雕像。   我揶揄道:“对一个统治者来说,没拜访过本地的宗教场所,有些失职哟。”   “我又不信他们的神。”她固执而冷漠,“我的家人是七神的儿女,我的真正的丈夫与马神同在,鹰身女妖从不看顾我,我怎会照应祂?”   “君主的信仰是随人民走的。”   “我们就这样为和平欢呼,为疾病之云的散去而祷告?”她有些不确定地问,“真的能让弥林安稳下来?”   真是抵触。   “要一劳永逸嘛,还需要做很多的事儿呢。”我笑言。   她依旧郁结不快,就像是一只丢了鹿肉的小龙。   “我知道,”我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托卡长袍,“明明被刺杀,还要摆出笑容,实在是太委屈你了。”   【数个小时前,弥林的大金字塔,见过绿圣女之后】   表面上看,我是不是一力主张握手言和,为了对付血疫和依旧敌对的诸城?   实际上…   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人称“圆颅大人”,头一个效忠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弥林人,次等贵族。   丹妮显然对他不缺信任,让他执掌了兽面军。   可是,我觉得这不够,一个拼命投靠的本地人,作为归顺的表率应该值得更多。   我单独召见他时,就知道为什么丹妮会这么做了,这个颜控女王。   斯卡拉茨长得太丑啦!   眉骨过高,一双小眼睛有巨大的眼袋,鼻子很大,而且长满粉刺,皮肤油闪闪的,呈蜡黄色。这个人凶相毕露,看起来刚硬暴躁,叫人怀疑他是不是不懂得笑?   “明光当然很聪慧,并且慈悲,”他眼露残忍,“可是那些尖颅者,过去的贵族和伟主的亲人丝毫不懂得感恩,他们血管里淌着背叛和奸诈,要我说,新来的女王,我们就该一劳永逸,屠杀那帮无情的尖脑袋,拷打还活着的,将他们一网打尽。”   性情一如面相一般暴力。   “既然如此,你是愿意做一些凶狠的事儿咯?”我忖度道。   “我愿意为了您和真龙休妻杀儿。”   可怕的男人,不可偏听偏信,但是可以用一用。   “告诉我城中人等的倾向,你自己的看法,我会和你的真龙之女一起决断。”   至于这位丑凶丑凶的贵族,有些事情是不好由女王的亲信出手的,由本地归顺的仆从来做,那是再好不过。   房间的露台外,魔龙呼啸而过,弥林人已经见怪不怪,把龙影当做了斑鸠。   很快,一切就会结束。我望向窗外的烈日,想起多日前用莫波跟进洛瓦战争的事情。   没错,打到现在,学士已经给洛恩王国和瓦兰提斯的战争取了一个名字。   我打算给这个洛瓦战争加一个别名:   “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彻底终结”。   【数日前,洛恩营地,莫波的视角】   洛恩的军队里不像丹妮莉丝想象的那样,止息军备,在和平中睡女人,喝美酒。   我操纵下的莫波已经抵达我的大军驻扎地。   提利昂在阅读,我在他身边盯着瞧,莫波的身份是红王特使,当红王不见时,可以履行足够的权力来行使治理的职责,当然,明面上依旧是提利昂在代理国政,肩扛摄政之职。   隐约地,身份足够的臣僚都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他们没有吐露。   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   煤灰和焦油调制的学士墨汁,送来了最新的情报,女王堡的渡鸦在诺佛斯使者抵达的当夜就起飞,信件上的内容是罗拉斯人宣布与伊班人在战斧角的殖民地联合。   诺佛斯人希望他们的军队能回去,以应对哲科卡奥、伊班人和罗拉斯人可能的联军,我派驻在那的军队,包括格拉斯的自由团和别科“寇”的骑兵实在是独木难支。   “红王出访弥林一事现在应该还未被诺佛斯人知晓,这不会是他们在借故调回军队。”侏儒开口,这些天来他忙里忙外,处置红王突然离开留下的一大堆手尾,看起来就像是劳累过度的小驴子,“答案只会有一个,罗拉斯确实干预了诺佛斯的局势,那帮子穿海狮皮的穷酸汉想要用鲸鱼角和我们干一场。”   在自由贸易城邦中,罗拉斯地处偏僻,既穷又破,整个城市差不多是在被布拉佛斯架空。   毫无疑问,是海王出手了,我很怀疑布拉佛斯是否能随时跟进我这里的局势,不过我确信,他们是想要洛恩王国和瓦兰提斯一直打下去,最好像是争议之地的三女儿城邦一样,打上个四百年。   “我们先解决南方。”我用莫波的嗓子开口,“先解决剩下的敌人。”   提利昂点了点头,“那么,亚里安亲王已经出发,前往维隆瑟斯议和。”   他有预言能力,我有些把不准。   “带去的消息是——?”我又问道。   “要与瓦兰提斯人联合,共抗圣焰军。”   作者的话:本卷即将结束,下一卷,冰火主线,夜王和它的长夜即将降临今日三更,感谢欧蝗大佬 第440章 尾声 厄斯索斯——和善的国王   洛恩营地的深夜,上过瓷釉的红钢半身甲静静地站在一边,靠着架子来支撑,比其他兰尼斯特家的盔甲足足小了一半多,就连影子也是秀珍的,甚至没有蜡烛投出的阴影大。   “感谢你的敕命,‘暗黑之星’在刺杀我之前就让他滚去出征,”提利昂揉着眉心,他在我眼前翻阅书信,我手中的莫波穿着正是剥皮卫兵的模样,借助他,我正幕后操纵着我的王国,“他砍了我篷子前头的红三角旗,没直接砍了我的脑袋。”   “暗黑之星”杰洛·戴恩对小恶魔的恨意如今全营皆知,只是些许冲突,并不奇怪。   “要不我叫他回来,试试是你身板更厚,还是他的矛刺更长?”   “谢了,免了,”他啜饮一口温热的酒,“我宁愿和他比谁撒尿撒得远。”   继续公事,保持安静。   他开始提及突然乍到的寒流,科霍尔飘的雪快有三英寸深,如果没有娜恩河,诺佛斯几乎就要失去联络了。   然后——   “我有时候——抱歉冒犯,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这个躯壳属于泰温,而不是你,莱雅,这样的安排,是否真有必要?”他突然开口,“我们让所有人都陷入一片血海,最终能得到什么,仇恨和死亡?”   “恐惧和忠诚。”我用莫波嘶哑的嗓音回答,“我们还要把无数人吊死或者砍头。”   这是最后的机会。   不管是丹妮莉丝,瓦兰提斯人,还是红袍僧,都不乐意给我这样的机会,不牢牢抓稳,会稍纵即逝!   【维瑟隆斯】   维瑟隆斯镇的人们说不清莱雅拉的军队是何时抵达的?   旭日东升的又一天,长矛、超长枪以及枪盾方阵出现在田野和道路上,城头的虎袍兵,啊不对,青年军,这些新编的军队瞠目结舌,看着剥皮人的灰旗和红旗出现,后头跟着一大堆他们认不出的纹章图案,尔后由无数个矛尖和枪头组成的钢铁花苞傲然绽放,行军中的方阵排开在了辽阔的大地,一望无际。   洛恩王国的五万大军来了。   “他们没法围城,兵力太少,”稍后赶来的凯优斯看着高举白旗的使者自对方的阵列中出现,其号衣上的正是星坠城的纹章“剑刺流星”,肘部包裹着覆以金属片的皮革袖管,大腿上的鳞铠一跳一跳,“这是要来谈谈。”   “大军压境,只是谈谈?”执政官杰奥里斯·齐赫达语气怀疑,外头剥皮大军这架势,“看起来,他们更像是要让我们去棺材里找列祖列宗谈谈。”   “走吧,”凯优斯冷酷而豪迈,“我们不会屈服,大可打上一场,用北方蛮子的血来清洗败仗一整年的耻辱,就当是为了新生的瓦兰提斯自由堡垒。”   货真价实的自由堡垒,就像是凯优斯的老师,自杀的西萨洛梦想的那样。   从瓦雷利亚到维斯特洛,所有人都知道,女人需要她们的丈夫一尽男人的责任,男人则需要女人生下一窝自己的崽子,这就是婚姻的道理。   所以,亚里安来了,身为亲属,代表红王展现诚意,实际上,这一场谈判,是他力主的。   莱雅拉一走,他就提议尽早处理剩下的事项,并说服了每一个人。   这是亚里安的计划。   不,是奥利昂·贝勒里斯的计划,那个活了有四百年的老头:   瓦兰提斯过去强盛的时候,前出身死神家族的前龙王,没有把握能够掌控住这座城市。   但是现在,瓦兰提斯衰颓如斯,借力打力,他有那么一些信心,从瓦兰提斯开始,作为洛恩王国的亲王,重建属于自由堡垒的国度。   青枝家族的势力太过孱弱,若是有维隆瑟斯唯拥有瓦雷利亚血脉的他是瞻,将来,奥利昂才有机会重建瓦雷利亚人的国度。   他会团结这些勉强配得上的瓦雷利亚人,在洛恩王国中慢慢侵蚀蛮族的作风和习俗,甚至改变他内心厌恶的配偶。   再加上有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弱小家族出身,却怎么都比莱雅拉要好得多。   其实莱雅拉染个发也行?他想,他能从她身上,找到粗糙豪迈的蛮荒之美,相处了那么久,加上床笫之欢,奥利昂的意图已经改变了很多。   加上莱雅拉的秘密,只要解开了误会,迟早有一天——   最终,一切都会成为他想要的。   不是让他屈尊委身蛮族女王的国家,而是真正的,瓦雷利亚!   【瓦兰提斯】   在东城发生的洗劫异常野蛮,妇女被强暴,年老的被杀死,年轻的被抓走,婴儿在母亲的怀抱里被一刀两命,当年龙焰熔铸的龙晶黑墙内外,有一半都沦为废墟。最后,波诺的卡拉萨,那群多斯拉克人喜滋滋地将红神庙里的圣火抬出了城。   西城的壮丁和虎袍守在长桥上,将重兵压在了桥头,他们用投石机和火油布置了重重防线,恐惧让他们将所有跑向西城的人都杀死,用弓箭和长矛,这些虎袍兵担心逃难的男男女女会冲垮自己的防御,昔日的人造奇迹长桥,如今一派腥风血雨。   在下午时分,西城外逃的马车络绎不绝,甚至把城门给堵上了,虎袍卫兵前来调处,心不在焉,就这样——   风沙之中,尖叫和哭声自道路的尽头响起,大地震动,本来逃难而走的人群反而涌向瓦兰提斯。   发生了什么事儿?他们还有机会清理城门的障碍吗?   【洛恩河】   在两个月前,当他看到各邦的桨帆船和武装商船挤满了开往弥林的航线时,他知道,红袍僧马奇罗没有说错。   弥林的真龙女王需要他。   攸伦·葛雷乔伊辱没他,当初这个败类兄长曾经偷走他的盐妾,上了她,让他不得不杀死她。他怎么可能为攸伦讨来全世界最美丽最高贵的女人做岩妻,看着银发娇躯任由攸伦糟蹋?   不,维克塔利昂绝对不会。   他当时到的正是时候,铁种们驾驶着铁舰队,还有大肚子平底货船,柯克帆船,克拉克大帆船甚至桨帆小船和渔船,直接朝着瓦兰提斯的舰队撞了过去,龙吟天空,后背遭袭,企图围攻弥林的诸城联盟一败涂地,溺水的士兵和尸体洒在了木板与铁条里,奴隶湾的海水连续三天都是惨烈的鲜红色。   如今,又一次地,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朝着海石之位和浮木王冠更进一步,只要获得另外一个女王的支持,在她接连不断的大军之下,他就能够席卷西方,返回铁王座,带着千军万马,让窃贼攸伦交出宝座和权位。   攸伦配不上铁群岛,一个铁种应该杀死敌人,应当交付铁钱,但是不该侮辱自己的对手。而那个杂种在盾牌列岛做的事,跟铁民的荣耀及淹神的意志背道而驰。   太阳当空,北方来的寒风有些凛冽,不再痴迷于对自己哥哥的愤怒和不耻之中,维克塔利昂站于船首毫不迟疑。   铁舰队,他的身后是铁舰队。   铁舰队比妻子更重要,只要有了群船,即便是两个当世最有权势的女王,他也可以娶给你看。   更何况——   维克塔利昂手抚怀中的龙之号角,这是攸伦交给他的珍贵宝物,上头远古的红金色符文在他的指尖跳动。   他没想过要将这个号角交给丹妮莉丝,或许,他可以用号角赢得的更多,远胜风暴降生的女王可以给他的一切。不过,他也没有用过,实际上那些高贵的女人都不知道他手里有这个,因为他在选王会上见过攸伦展示这个宝物,当时吹响号角的铁种在结束之后立刻倒地不起,眼口鼻流血而死。   “船长!”有人大喊,“水位更低了!”   “放弃最沉的那几艘大船,全上小船,我们在太阳落山前,要抵达那个地方!”   “好的船长!”   “我们在往哪去?”划船的奴工里有一个人忍不住开口,随即便遭到一阵鞭打。   维克塔利昂记得这个声音,不过他懒得看他半眼。他记得之前在前往奴隶湾时掠夺到了一艘船,这个年轻的奴工就在那艘船上,当时这个不会笑也不会怕的矮壮子声称自己名叫昆廷·马泰尔,是阳戟城亲王的种,差点笑掉了一船铁种的大牙。   这个“昆廷”还说在战斗中被干掉的那两个好手,光头秃子,和帅气的小伙儿,分别是多恩的阿奇巴德·伊伦伍德爵士和盖里斯·丁瓦特爵士。   维克塔利昂可没空理会这类假言虚语,何况这个昆廷根本说不清自己出海有何要事,在他数十年的行船生涯中,甚至遇到过有人自称是伊里斯·坦格利安。 第441章 尾声 厄斯索斯——洛恩的和平(上)   【洛恩河】   夜里的漂木渡口非常安静,铁种找到了一些被丢弃的铁刃和盾牌,这里之前是洛恩骑士和红神虎袍兵的战场,白狮骑兵及燃火蜥蜴在这里丢盔弃甲。   不过,经过了拾荒者的洗礼之后,铁舰队的汉子们没发掘多少财富。   早些时候维克塔利昂的人在西岸登陆休整,几个年轻的铁民潜入目标地附近观察,“铁船长”本人很放心,水里的铁种就像是水草或大鱼,不惧海涛,罔论河波,他们标识出了礁石和浅底,在解决了四艘好事的渔船之后,回到了维克塔利昂身边。   “时间差不多,月婆娘已经到了天顶。”   维克塔利昂知道,有些铁种神色不安,因为这里远离大海,远离淹神的护佑,不过,这不过是一场小溪边的突击,维克塔利昂告诉自己,杀死熟睡中的人,干他们的婆娘,拿他们的钱,就像是在海边一样。   只要遵循古道,驾驶长船一路沿河劫掠,也会受到淹人的歌颂与褒扬,这乃是淹神赞许的荣誉之举。   要不再把稳一点?他看向那个自称“昆廷·马泰尔”的骗子奴工。   那就,再把稳一点。   回去之日既然将有重重苦战,那他就还需要更多的人手,更多的战士!   “动起来!给奴工发棍棒和小盾,只要你们冲在前面,证明你们是有种的战士,不是没卵的奴才!我会让你们自由,加入我的铁舰队,睡女人,抢盐妾和财富,都给我动起来,咸鱼!”   开拔!   他们悄无声息,没有吹响猛犸象牙和鲸骨制成的号角,也没有擂鸣壮美的鼓声,黑夜让铁舰队化身成为游荡在河中的海妖,载着整齐划一纪律严明的太监长矛兵和训练有素的剥皮轻重装老兵,驶进了火光之下。   两座木楼保护着这里的港口,就在火把边上,哨卫脸上的虎纹刺青正在反光。   “放!”低吼声响起。   享受到了第一波箭雨,火旁的人等立刻不见了踪影。   铛!!铛!!铛!!铛!!铛!!铛!!立刻就有人敲响了铜钟!   暗哨,看来用不着再遮遮掩掩了!   “敌袭!港口!!敌袭!!!”   无须掩藏!   维克塔利昂手持巨斧站上龙首之侧,他将第一个登岸,“ROW!!!”   身背盾牌的人群齐声大喊:   “ROOOOOW!!!”   火把亮起,今日此城势必易主!   赛荷鲁镇拥有不弱的城防,墙壁高大,难以从陆地攻破。   因此,秉承红王的授意,铁舰队载着三千无垢者和五千剥皮团,从水上入侵。   正好,赛荷鲁的虎袍根本想象不到,只有孱弱河防队的红王,会开来上百条船!赛荷鲁,将只属于莱雅拉!   【瓦兰提斯】   那天他失败了,败在一个娘娘腔的手里,那个名字叫亚里安的男人,和阉人无异,脑后没有铃铛,下巴不挂胡须,骑马的样子和女人差不多。、   可他还是失败了。   他履行诺言,让部众跨过河流,一开始时,那些不骑马的软弱工匠送来了铁衣服和铁板子,他们叫那些铠甲和盾牌,   尔后,更糟糕的消息传来,据说那个女人卡奥要率领他们跨过西边的毒水,所有的多斯拉克人都知道,马不能喝的水十分不洁。   没有马可以穿越毒水,这个道理就像是月亮在晚上升起,太阳管辖着白天一样明了,汹涌难测的灰绿色波涛正是末日。   无数个日夜过去,一些胆小鬼逃离了这个似乎将要集体自杀的卡拉萨。   可是贾科坚持了下来,多斯拉克人不违背誓言,他是个高尚的咆哮武士,他是草原上最勇敢的卡奥,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他的道路,哪怕是毒水的危险也不行!   他会斩杀毒水的噩梦,如果他的女人卡奥要他跨过毒水,他会一眨不眨地登上木马远航,前往那个“雷叙·安达里”(“安达尔人之地”),他会睡到她,让她生下健康强壮的孩子,他会挑战多斯拉克人的极限,因为他必然是预言所记载的马人,行至世界尽头的骏马!   至于现在,他身着马鬃绑腿和彩绘背心,女人卡奥告诉他一座雄城正在等待成为他的战利品,她不准他杀手无寸铁的人,也不准毁掉这座城市,好吧,他会将这里献给她当做礼品,而且将会比那个想用花言巧语骗取土地的娘娘腔快得多!   马人的骑术乃是全世界最俏的,四万名咆哮武士没有受到车驾和货物的半点阻碍,跟在奔逃的瓦兰提斯人身后疾驰入城!   “Vathdos,Dothraka!”   一东一西,曾被击败的波诺卡奥和已经雌伏的贾科卡奥终于完成了他们的目标。   让瓦兰提斯的城墙塌陷,让这座瓦雷利亚最后的堡垒,在他们面前跪下!   直到多年之后,瓦兰提斯的后人,还将这一天称为“鼠日”。   马背上的莽夫越过石板道路,腐烂的尸骨埋藏在蛆虫和随马人而来的血蝇之中,数以十几万的冤魂,将终年盘桓不散。   瓦雷利亚的大女儿,洛恩河的女王,夏日之海的女主人,永远辉煌的瓦兰提斯,世界上最宏伟的巨城,今日,陷落于蛮族的铁蹄之下。   让女人卡奥自己来想办法照料这座被蹂躏过的自由之都吧。   【维隆瑟斯】   瓦兰提斯人在最后的城镇里摆出了宴席,用上了数百根蜡烛,将维隆瑟斯总督的花园照个敞亮,象牙白、青铜还有黄金与白银,满墙的石雕刻画着往日的辉煌事迹,几乎让亚里安梦回四百年前。   一边脸颊上有乌龟刺青的女仆给贵客亚里安亲王倒上了淡绿色葡萄酒,现在,宾主尽欢,显然,亚里安·青枝很对瓦兰提斯人的口味,礼节和口吻宛若瓦雷利亚人再生。   一切都在按照亚里安的排程走,他有把握赢得维隆瑟斯数万士兵和数十万人民的心。   到时候,在莱雅拉面前,他将展现真正的自己,瓦雷利亚巫师和龙王,瓦兰提斯人利益的代言人。   他苦苦等待的时机,正是这个。   “奴隶之道如今已经太过陈旧,”杰奥里斯扫了一眼那个姑娘,“那个解放者,救星女王如果只是嘲笑诸神、撕毁条约、威胁使节还有屠戮忠臣还好,即便是违背誓言,也不干我们的事儿。”   凯优斯顺着话说:“可是她有男人、女人、太监和狗来交配还不够,还在床上碎了奴隶的镣铐,凭一己之力挑战奴隶贸易,奴隶贸易可是全世界海上贸易的关键,这个丹妮莉丝这一出吓到了全瓦兰提斯的人。大家食不安,生怕被毒死,睡不稳,生怕被厨子砍死,就连欢爱时也生怕被女奴给杀掉,这一年神经过敏的主子处死了好些人,尸体快堆满了瓦兰提斯城外的山丘。”   那为什么,你要废除奴隶制呢,亚里安心想,为什么你话里有一股幸灾乐祸的味道?“渊凯、新吉斯还有魁尔斯,加上托罗斯人、埃利亚人及玛塔里斯人,你们纠结了三十万人,却败在了她的手上。”   “不完全如此,”杰奥里斯犹疑道:“即便有三十条龙,也不敢轻言能击败三十万军队。”   凯优斯饮了一口酒:“很容易,联军分海陆进逼弥林,陆上在渊凯集中,水上同样,这是计划,而纸上的计划总是会被好事的猫儿撕个粉碎,诸神注定要我们告别奴隶,拥抱布拉佛斯逃民的全员自由,所以,夜里魔龙飞到海面上袭扰舰队,白天弥林的军队主动逼近渊凯,最终城邦们人心散乱,分崩离析。”   众所周知,布拉佛斯城是由瓦雷利亚的逃亡奴隶建立的。   按照凯优斯的话,丹妮莉丝不是完全获胜,亚里安思索,她声称奴隶湾已经改名叫女王湾,可是她还要花更久来让众人心里的奴隶湾成为女王湾。   “你的死灵师呢,很久没见到了,他叫什么来着,亚夏的奎利?”凯优斯向后躺,长吁道:“不知道瓦兰提斯现在情况如何。”   死灵师?   “大概是被耽搁了,只要他没有被多斯拉克人杀掉,绝对不会延误自己的前程,”杰奥里斯接着向亚里安吹嘘,“我有一个死灵师,他能够让尸体像是活人一样动弹。”   没有死灵术能够让一具尸骸完全被死灵师操纵,亚里安立刻就判断出他在吹牛。   等等。   他已经很久没见到莱雅拉那个——   亚里安知道莫波是个什么人,却不知道莫波这段时间在哪,莫波做了什么。   莫波画下了维隆瑟斯镇的城防和地图,在一张只配用来擦贵族白屁股的脏羊皮纸上,标明了武器库和各位大人物府邸的位置,还有每一处固定在城墙上的弩炮和绞盘投石机,甚至还有兵营和下水道。   莫波离开的原因,是不想再闻黑烟与腐烂的味道。   轰!   烛光震动,外头突然想起了暴响,紧接着是厮杀与呐喊。   是谁在拼杀?剥皮国王的大军就在城外,新编未练的瓦兰提斯新军就在城内。答案毋庸置疑。   亚里安看到凯优斯和杰奥里斯望向自己,一个惊怒,一个恐惧,他想开口,想告诉他们无事发生,想推断说是城内有人在不安地骚乱,想解释自己并不知情——   “蛮夷,蛮夷!”凯优斯拔出佩剑,面孔狰狞,“这是阴谋,杀了他!”   亚里安心中一凉,他想要后退,门外的虎袍已经手持长枪轮番而入。   为什么,莱雅?他问道。   他只是想要自己的家园重新出现在这片天地之间而已。   【洛恩营地】   “祝贺,红王,或许这一时刻,你已经有了新的名号,”提利昂的眼神复杂难明,“自由城邦的主人,新瓦雷利亚的龙王,莱雅拉·波顿。”   “还没结束,还有布拉佛斯、三女儿城市,以及罗拉斯、伊班人、多斯拉克人——”   “已经够了,”提利昂舔了舔嘴唇,准备发表长篇大论,“我们没办法将让全世界都匍匐在你的裙下——”   是啊,我做不到这一点,单单是维持现有的疆域,恐怕就要耗尽我的心力。   可是——   “不够安全,侏儒,凛冬将至。”   他无法理解,这段来自史塔克家族的箴言让他眼现迷惑,“否则呢,诺佛斯的雪灾报告堆积成山,莫非真正的冬天到来时那里不该下雪,该下苹果派?”   “我要给这片土地带来和平,人类需要和平,去看看你姐姐吧,她就快到了,”新瓦雷利亚的红王,自由城邦的主人打算结束两人之间的交谈,“黄金的卷发,动人的碧眼,你不会错过的。”   “她?她要见的是弑君者,您注意到了吗?高个的那个兰尼斯特,不是这里的矮个,”提利昂鼻子里哼出了气儿,“她以为自己是长着酥胸的泰温,我这小人可够不着她的微笑,只能亲她的腰带。”   但愿你真的见到她们以后,还能说这些骚话。   “总之,祝您长治久安,王国兴旺。”他遥遥朝我的方向,举起酒杯。   会的。   作者的话:感谢欧蝗大佬,加更一章! 第442章 尾声 厄斯索斯——洛恩的和平(下)   夜里的洛恩营地悄声无息,睡梦困扰住了大多数人,只有步伐声和马匹的低嘶响起,有时会有安静的哨兵经过,任何发出声响的动静都会被呵斥甚至处罚。   我知道,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今夜将成为寡妇,就和丹妮莉丝一样。平心而论,亚里安罪不至死。他只是向一个外人,揭穿了其丈夫阴谋毒害她的事情。   可是,这让我警觉,让我害怕。   亚里安那天似乎看到了影子杀手,却一声不吭。   亚里安看穿了巫魔女贝乐丝的身份,亚里安胆敢冒险接受魔法而非像普通人一样避而远之,亚里安能够看穿那个丹妮莉丝的吉斯卡利人丈夫。   如果不是极度敏锐,饱经风霜且从不表露自己的老人,或者身具高深法力的巫师,再或者拥有极其发达的情报网,以至于能够掌握吉斯卡利人会下毒这种细节的野心家。   我,想象不到他是怎么做到这些事情的,想象不到他究竟从哪里来的如此多的学识。   他根本就不可能会简单地是一个青枝家族的子嗣,一辈子迷雕刻?呵呵。   我能容忍一个可能的刺客杀手阴谋家或者怀有歹意的外国人睡在我身边?我是丹妮莉丝吗?   我是红王,小秘密或许可以增进配偶间的感情,但是像亚里安这样让人恐惧的神秘人,我杀之而后快!   其实并不畅快,反而心中有种淡淡的悲哀。   我在可怜我自己。   我操纵着莫波突然转向了我和亚里安的寝帐,斗篷下,红王的剥皮人纹章闪烁在胸甲上,一切口令都能对上,我畅通无阻。   因为我和亲王都不在,这里没有太多的剥皮卫兵,他们都在维隆瑟斯的前线。   “保护”亲王,确保他入土为安,如果有必要的话。毕竟,在战乱中什么都可能会发生。   一张灰木大床,上头有装满羽毛的垫子和毛毯,毕竟我在军营里住了不少时日。   贝乐丝早已住去了别处,铁笼子里空空荡荡,每天都有人打扫,没什么灰尘,我的衣物都在,他的也不少。   从斜顶盖的梧桐木箱子里,我拿出了一件亚麻衬衣,莫波残存的嗅觉不足以让我闻到其味道。   凡人终有一死,凡人皆需侍奉,如果诸神真的存在,愿那个亚里安就像是修士悼词写的一样,于此生的一切得到公正的审判,尔后安息。   【弥林】   “凡人皆有一死,凡人皆须侍奉。”我回答身边的斯卡拉茨·莫·坎塔克,那个第一个投靠银发女王的弥林次等贵族,想起了昨夜来到弥林时,自己梦回瓦兰提斯,与提利昂的对话。   丹妮莉丝绝对想不到,她以为自己把我带过来,就会让洛恩王国停摆,甚至在心里隐隐地,我猜她也试图让我的权威在这段时间里动摇。   她绝对想不到,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洛恩王国的大军不但没有停摆,反而攻城略地,已经将瓦兰提斯变成了她最害怕的残忍焦土。   洛恩王国,迎来了立国以来的,第一次,和平。   “我也是做这个想法,我的明光,”他肯定地赞同道:“我建议银色的龙王杀死人质,以惩罚城里那群‘鹰身女妖之子’接连不断的犯罪,她倒是听从了我和那个落日国度来的狮鹫之言,主动进攻了渊凯,并焚毁了敌人的舰队,可是却对小崽子与没带把的下不了手。”   街道边的影子摇摆,那是橄榄树和棕榈,夜里的弥林总算是有了一股凉意,远方的寒流姗姗来迟,温吞无力。   现在已经宵禁了,自丹妮莉丝入主这里以来,宵禁就没取消过。空荡荡的彩砖广场上只有兽面军手里的火把还在燃烧。   “我知道,斯卡拉茨,”我认同他的想法,但是角度却是君主的角度,“她慈爱而温柔,可比纳斯的蝴蝶女神或者七国的圣母或者少女,我不一样,我是战士,是圣父,是铁匠,是陌客,现在,我们去灭几个门吧。”   “我觉得去杀格拉茨旦·卡拉勒的家人,不会是个好主意,她会恼羞成怒。”   “她没这个机会,她死定了。”我漠无表情,我知道,这个斯卡拉茨是要劝我杀掉所有的高等贵族。   不,我还是更喜欢一家一家地挑毛病。   “我的刀子听您使唤。”   “好啊,”我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我就喜欢这样残忍的刀子,不过,我可不保证丹妮莉丝会对你的忠诚有什么想法,急于往上爬的次等贵族小老弟,“我用不着你进攻圣恩神庙,我们去卡拉勒和洛拉克的家里。”   我在食言,我答应绿圣女只要她合作,我就放过她的家人。   不,当然不,我想把她全家都串在长矛上,挂去从弥林到渊凯的路两旁,看着鲜血滴落在大地黄沙上,看着苍蝇和老鼠啃食他们的肉,看着蛆虫钻出他们的眼窝和耳洞,老想了。   毕竟,就像是我和她说的一样。丹妮莉丝和我其实根本不用在意失败,她是要用奴隶湾的城市来学会治理,学着怎么样担当自己的责任,我则是要向丹妮证明,我是个更好的君主,双王立世时,该由我来号令。   至于她绿圣女本人的性命?   她在大金字塔里时,我召见了她,她喝下了里斯之泪,当着我的面。   就像是那位长眠已久的夫人,蓓珊妮·莱斯威尔一样。   说起来,不知道如果凛冬已至的话,蓓珊妮有没有机会爬出来?   “记住我们的理由,那两家门户涉嫌私通外国,背叛女王,”我扫过一张张兽面军的面具,野猪、公牛、老鹰、狮子、老虎、熊还有山羊和蜥蜴,然后我戴上了我的,橡木脸蛋。   当然,是在这里做的,反正不需要太好的手工,弥林贸易发达,橡木也并不少见。   “而且拒绝搜查和捉拿,负隅顽抗,我们只有统统斩杀,以儆效尤!”   【第二天】   “你杀了所有人。”她目光有些滞涩,餐厅里有些太过安静,我看到刚才斯卡拉茨狼狈而出,估计是被处罚了。   我没想在奴隶湾扩张势力,斯卡拉茨咋样无所谓。   “对,而且我很困,”我没穿铠甲和内衣,简单的一袭托卡长袍搭在肩膀,头戴她备用的金环冠,我坐到她对面,“我有一件小事要交代。”   “我是个死灵师。”我告诉她。   “你想说,你在用那些插在长矛上的活人作法,以保证我们获得胜利吗,死灵师?!”   “不,我想说,我有个人偶,我可以操纵,”我坦白,“我不想瞒着你,丹妮,我知道你很多事情,我知道你的秘密,你告诉我的梦境和你的悲伤,我不想瞒你。”   “人偶?”她有些摸不准,暂时按捺住自己的怒气,却最终按捺不住,“我的侍酒整整少了两个,所有和绿圣女沾亲带故的人都被赶出了大金字塔的大门之外,他们全失去了工作,恐怕将来会饿死,没人胆敢接济女王扔出来的乞丐!可是你呢?你和我说人偶,你还想弄什么花招,去拿活人串上线表演吗!?”   我没纠结她的怒火,我真诚地看着她。   ”我有龙,莱雅拉。”   我知道,接下来的事情,会让她更加暴跳如雷。   不过我有把握,她不会轻易就杀了我,我此刻的坦诚,反而会让她网开一面。   以免到后面她来到瓦兰提斯时再自行发现局势已经改变,然后和我决裂,让我失去魔龙。   “我缔造了和平,瓦兰提斯和红神庙如今都已经失去了胜利,瓦兰提斯的诸城,除了瓦利萨以外,都已经属于我了。”   她惊呆了。   我给她一点时间来消化这个她绝对不想听到的消息。   “血海里的和平?!”咆哮声之大,差点震碎了桌上的彩色玻璃酒瓶,引来了无垢者侍卫的脚步声。   “我很抱歉,”我低下眼帘,“这是君主的责任,以敌国之血,换取本国之安。”   她的胸脯一直起伏,她紧紧盯着我,没在意进来的太监士兵和侍女,一双紫罗兰色的双眼,似乎要变成一对枪尖,把我钉在墙上。   她在想该怎么办?她在想,这话是不是真的?她哪能确定远方瓦兰提斯发生了什么事。   我等待她的决断。   她心里一定在朝着我咆哮,可是又难以痛下决心。   喂龙,赶走,还是露出笑容?   我相信,此刻的冲突是必要的,主动交代,要比被发现,结果会好得多。   “我,   我最后相信你一次,莱雅拉·波顿,永远,永远不要再骗我,我是坦格利安,所有人的女王!”   

“路线和疆域“ 第443章 尾声 厄斯索斯——续行的赌约   伴着逃兵与尸体,被丢掉的武器和剩下的食物,以及瘫倒在道路上的男人和女人,不,有时不是人,而是胳膊或者脚踝,甚至呆滞无神的脑袋,大军过处,总是一片飞灰疮痍。   还有血瘟,尽管进行了隔离和处理,疾病依旧在肆虐,就像是飘荡在弥林上空的赤红之云。我让兽面军和无垢者全城推广卫生规则,却收效甚微,很多人宁愿死在屎尿里,也不乐意把自己打理干净,潮湿的水迹,以及苍蝇与老鼠,屡见不绝。   现在我们正在率军班师,实际上是在弥林外另立营地,以彰显胜利,或者说躲避瘟疫。   还好军队里,“苍白母马”并不严重。   不久之前,弥林贵族男女老少的尸体展示到了渊凯人的城门口,魔龙盘旋在天空,从弥林倒戈向奴隶主们的次子团在“棕人”本·普棱的率领下再度倒戈,渊凯的列位直接投降,只求能保住性命。   而我则建议直接以《有限释奴令》来宽解他们胆怯的心,宅心仁厚地原谅了他们的敌对情绪,表示我们已经是奴隶主的保护者,不用再为女王湾的奴隶贸易太过操心,白了头发,弓了腰杆。   我们哪有时间来一点一点地磨掉在这个世界里至关重要无法崩塌的奴隶贸易?我已经在奴隶湾呆了快有一周了。   远来的寒风在这里变成了舒适的凉气,让军队的跋涉显得没那么辛苦,放眼所见的黄沙,色调也变得温柔了不少,不再如此酷烈无情。丹妮莉丝有好几天当我不存在,除了礼节性的来往之外,就连睡觉时也背过身去。   我才不伺候呢,大家各过各的。   咳。   这会儿,我打算找她,结束双王的冷战。   她在马辇上,黄铜风铃晃荡,绸缎华盖起伏,四周通风,到处是绵软的垫子和毯子,比骑马的我要安逸一万倍。   几个无垢者犹豫地看着我靠近,不知道是该阻拦,还是放任,毕竟谁都感觉得到,似乎再给我太大的权力有些不妥,最终,他们坚守岗位,向我致敬。   “丹妮,”我打马靠近,招呼道,“我们要在军队里呆到老死吗?”   她冷漠地看着我,“请上来,洛恩的荣光与威严。”   我下马上轿,挨着她坐,“一股马儿的臭味,”她嘟哝,“比一年没洗澡的多斯拉克还像是马。”   “还记得我们的赌约吗?”   “别有什么赌约了,你可以自行其是,送我归西,然后自个儿当女王湾的女王。”语气真是酸透了。   “我们去管照玛塔里斯三日,你的龙,还有你,以及我。”   “你居然还当约定存在?瞒着我让一切成为定局的红王,”她抱起手臂,“告诉我,可怕的红王,当我抵达玛塔里斯时,看到的会是什么,他们全都在剥皮吗?”   “当然不是,”我笑了,这个傻女人,好吧,还在耿耿于怀,“我等着瞧你的手段会带来什么结果呢。”   我猜这些天她一直在犹豫。   是该把我赶走,还是留下,如果我再次欺骗她,或者伤害她,应该怎么办?   “结果?”她依旧冷言冷语,语速快极了,“是想看我的笑话?这个只有龙和血统的蠢货会在那群畸形怪物的城市里闹出什么荒唐?得了吧,你就是一瓶毒药,莱雅拉。”   哎。   我突然出手,将她拉入怀里,“走吗?”   这突袭让她一窘,   她心烦意乱,眼神躲闪,最后眯起双眸,端起了威仪,“走!”   她咬牙切齿,“我这辈子只会爱上男人,不,即便是其他女人也比你可靠得多!”   “你是说达里奥?他昨天叫我靓丽的铁女王呢,”我挽起耳边青丝,“首先,让你的自由兄弟军和被我赶出大金字塔的弥林人,以及那些还没被处死的间谍和叛徒汇编一军,然后我们就开始。”   找什么男人不好?找个蓝胡子,我佩服她了。   我们在两天后的早上启程,沿着河岸向西飞行,越过巴哈拉西的上空,从远处望去,那座城市就像是大地的丑斑,焦黑的一片异常刺眼。   四天后,抵达玛塔里斯,我感觉自己有点头晕,自寒流来了以后,飞行就变成了一件不大舒服的事儿。   如果说龙背上的脊刺和雷哥头上的角还算能适应的话,冷风拂面就真的太过糟糕了,我感觉自己是在被风干。   俯瞰大地,怪物之城玛塔里斯安安静静,城里就像是女王从未来过,没有半个坦格利安或者银女王本人的旗帜。看来,三天的效果实在有限。   不过也没来得及赶制新的旗帜,或者说,这些被命运糟蹋,天生的三和大神根本就懒得理会太多,生活已经磨灭了抵抗和生存本身的意愿。   “你打算怎么做?!”她在风声中问道。   “先降落,”我把脑袋猫在她身后,“没法说话!”   上一次登上的土丘。   “玛塔里斯人之前是你的敌人,慈悲和善良的名声帮不了一个女王,毕竟,公正而严厉也是君主必备的素质,”   我活动着冻僵的筋骨,拉伸自己的关节,   “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让一群人,而不是一个人效忠于你,然后征服,不断的征服,让一个族群去奴役另外一个族群,在他们的背脊上让自己的国度昌盛富强,这样的君主不但不会被说成残酷,反而会被赞誉为伟大,并且将不会遭到内乱的威胁。”   “你无法征服所有人,”她远眺城邦,口中指出,“你的国家总会有局限,你也无法永远奴役其他人,总有反抗和叛乱会因此被点燃,”   “是的,我也没期望自己长命万岁,永远统治一方。”我说道,“可这是成效最快的方法,让被征服的人民去奴役其他人。”   “你是什么打算——?”   我感觉自己重新暖和,这里的气候就像是北境的夏天,我长出一口气,勉强活了过来,“马上,你就知道了。”   越过城墙上新鲜的脑袋,魔龙雷哥和韦赛利昂再一次降临到猝不及防的怪物之城。   再一次地,他们匍匐在地。   这座城市刚刚上万的人口很明显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抗,我麻利地依照之前丹妮莉丝的处置方式任命官员,处死造反者。   有一件事丹妮莉丝不知道,她没想过分析这座城市的生计,以及由无数人的生计方式构成的城市经济和生活。   玛塔里斯的畸形人无法耕作,他们自身的体力相当有限,周围的土地恶劣不堪,或许这是被诅咒的瓦雷利亚附带的效果。   商人通常也不乐意经过这里,宁愿绕海路或者走辽阔危险的多斯拉克海,也不想沾染上这里的不祥。   被世界遗忘的人,甚至连强盗都不乐意观瞻的地区,这些玛塔里斯人被全人类所漠视。   所以,玛塔里斯压根就没有成熟的产业,他们依靠拾荒、打猎、以及粗糙且脆弱的农业维持生计,把同胞卖为奴隶,换取商品和食物,其实是不可多得的奢侈,很多被卖出去的奴隶,甚至比在这座城市里过得要好得多得多。   总之,要想让这些怪物解脱,只有另寻他法,例如——   “让你的龙帮助我,率领这些畸形儿去征服另外两座城市,”我们站在高台上,俯视毫无抵抗意志的废物们,“埃利亚和托罗斯。”   “这就是你的意思,让被征服的人去另外一群人身上作威作福?!”   “是的,”我笑了,“他日如果你弥林女王有后代继承人的话,那位继承者还能选择解除这种阶级优待,让那两个城市的大家感激涕零。   在搞定埃利亚和托罗斯之后,我们就去搞定新吉斯和魁尔斯,然后,你的和平就到来了。”   “真的是我把你掳走的吗?”她蹙眉道,“难道不是你一直在操控我?!”   我没有理会她的抱怨,抛出了我考虑已久的请求:   “我们去夷门塔,在路上将新吉斯人和魁尔斯人的敌意消弭。”   “夷门塔?”她居然没听过那里,也难怪,一般人有几个会关注远方的废墟?   那是你祖先从吉斯卡利人手上夺走的殖民地,现在是一片古迹。”我提示,“地处南方的大陆索斯罗斯。”   “这里什么人会知道那个地方?我先…了解一下,你和你丈夫都如此神秘,如果不是你的维斯特洛口音,我都几乎以为你是骸骨山脉东边来的巫婆了,再或者荒诞不经的水手。”   我有把握让丹妮莉丝随我走一遭,让我能借用她的龙。   这个女孩在原作里做着冒险的梦,居然想过要当一个探险家,跟着海船周游四方,去见识和打听奇迹与传说。   作者的话:感谢42的打赏,加更一章 第444章 尾声 厄斯索斯——奴役和奴役   我记得前世印度的种姓制度,以及前世灯塔国的现代式种姓,将一个民族当做工具来奴役另外一个民族,一个社区当做工具来奴役另外一个社区,一个种群当做工具来奴役另外一个种群。   这样,所有的被压迫者就会被分裂为相互敌对的势力,就像是把可能同仇敌忾的牛群,变成牛、羊、狗、马嘈杂在一起的牧场,它们自己都会先打起来,而不会试图谋害牧场的主人。   或许随着时代的变迁,压迫会变得无形且温柔,但是,压迫就是压迫,统治就是统治,层层剥削会非常稳固,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种奴役套奴役的制度,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筹谋才能推翻,如果是自然形成的社会阶层,或许还不明显,但如果是人为设计的,那会非常歹毒。   实行这样的征服政策,有前提吗?   当然有,要力量足够,比如有龙的威慑,还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邦在虎视眈眈。   “龙,龙!!!”   轰!木条子在空中打转,石头弹四散而出,落下纷纷扬扬的碎屑。   惊呼和大喊声中,城墙上的投石机被掀飞,我刚听到这帮埃利亚人给投石机取了个名字,叫“荡妇拉达”。   黎明的第一束曙光照到了岛城埃利亚的城头,闪亮的白色,耀眼的绿色,这是韦赛利昂和雷哥在城头狂舞,丹妮莉丝很快驭龙盘旋到埃利亚的城门口,   “Dracarys!”   我双眸被刺得一痛,立刻闭了起来,热风袭击我的脸蛋,等我再度睁开时,正看到一股亮得吓人的火焰吐向未开启的门扉,木头和铁条被烧灼出烤焦的味道。   呼~!   韦赛利昂很快加入,让空气再炽躁了几分,雷哥的口吐的火线是橙色夹杂着黄色,白龙韦赛利昂则是白色中闪耀着金色,两条火绳横扫过整个城门楼,石头在燃烧,金属在融化,守卫连十字弓都不敢举,直接四散奔逃,伴着嘶哑尖锐的惊叫。   “龙!!!”   拂晓已过,旭日初升,数艘托罗斯的黑崖旗武装商船抵达,他们惊恐地在龙翼的阴影下列队,身后有几个畸形的怪胎在讽笑。   “列阵!”我拔剑高呼,雷哥飞到这些胆小如鼠的士兵身前,兽瞳凛冽。   “所有埃利亚贵族的金银珠宝都归你们所有,所有埃利亚贵族的女人都归你们去睡,就如我承诺的一样,从今日起,埃利亚将为托罗斯之仆!”   托罗斯人生活在黑色大悬崖上,那里到处是古代战争中龙焰留下的痕迹,当年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犹在时,他们也是其中的一员。   现在,夹杂着成为人上之人的憧憬,对龙临母邦的惊惧,以及对过去随龙远征的追忆,这帮瓦雷利亚后人吹响了号角,向大门洞开的慌乱岛港埃利亚发动攻击。   雷哥重新升空,我们俯视着这场已经大局已定的战斗。   “看,”我指点,“杀掉所有的贵族,将托罗斯送给玛塔里斯人,将埃利亚送给托罗斯人,再让正在开来的弥林军队在他们头上拉屎撒尿,这四个城市的子民会自相残杀,而你的位置将稳如你祖宗的瓦雷利亚钢。”   “是啊。”她发出了一声叹息,丹妮莉丝这个活圣母,依旧是个心怀正义和善良的丫头。   “还有你的龙,”我于是转移话题,换到不那么涉及三观的事儿上,“不是给你耀武扬威用的,在黎明前的时分,在午夜的时分,借助夜色掩护,就不会有魔龙被神射手、弩炮、标枪、或者其他凡物伤害的奇事,人的视觉是有局限的,让天色将他们致盲,让魔龙狂舞在黑暗之中。”   “你是说,”她有些心不在焉,“我白天不该骑龙出征?”   “也不一定,我猜以前有龙为伴的坦格利安人总会在大战时投入魔龙,在关键的场合,例如骑兵冲锋、步兵列阵等等,如果加上己方陆地上的骑士和步兵配合,空中的优势将会带来一场接着一场的胜利,当然,风险要比夜袭大很多。”   综上所述,魔龙这个大作弊器真的是…如果瓦雷利亚没有毁灭,那世界就是围绕着魔龙转的,也就是围绕着瓦雷利亚人转的,其他的一切都是战利品。   她沉寂了好一会儿,我们在天上看着黑色的托罗斯长枪士兵和弩手分散到街巷里,闯入一个又一个大宅,普通人家本就无物可抢,头顶上的黑影足以让他们遵守我下的命令。   丹妮莉丝突然笑了起来。   “如果不是你要用一场赌约说服我,是不是当初我们飞向弥林的那会儿,在你的指挥下,就可以直接降服这三座城市,玛塔里斯,埃利亚和托罗斯?”   等的就是你此刻的想法,丹妮莉丝。   “没错。”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可以将三城献给你,只要你配合。”   “了解了,”她仰望天空,蓝色幽深,浅白色泛在太阳的方向,“天生的君主,命定的红王。”   这一刻,丹妮莉丝,你终于感受到了,当初,我看到你骑着龙在我眼前登陆的感受,高贵的龙王,世界的主宰。   人最怕的是什么?就是认为如果换另外一个人,会比我做的好得多。这种意识会让人谦卑,而不再自命不凡。   人最开心的是什么?就是让天生贵胄承认,在茅屋中出生,吃着乱炖和黑面包长大的你,要比她们更加出色。   “但是,铁王座是我的。”她转口而言。   “是你的好了。”我耸了耸肩,我都把那玩意儿给扔出去过,我会在乎那把铁椅子?我要的是魔龙听我的话,以对抗未来的黑暗,以及那帮不从我令的贵族。   “当初我丢了铁王座,差不多让那把座椅在维斯特洛诸侯眼中威严散尽。”   “所以我要的,不过是你看不上的垃圾,是吗?北境恐怖堡的红王?”   “不,我是指,我们要让七国认识到一个道理,而今,魔龙将要回归,铁王座的威名,只有在龙翼之下,才会重新竖立。”   “你当初就在帮我的忙,你想说这个?”她扬了扬那对可爱的眉毛。   “其实我想说,要不还是熔了吧,换一把木头的也不错。”   我偷偷试过,那玩意儿真的相当相当磕屁股。   她深吸一口气,似乎在闲聊中打定了什么主意,“我想通了,莱雅。”   啊?   “我不是你这样的君主,也不是传说中的死灵师,虽然我不知道死灵师到底是什么,我能理解你的理智而残酷,可我希望我的子民像是伊耿三世的子民一样快乐,我要的是废除这里的不公,而不是像你一样建立稳固的统治,我在学习治理,可不代表我该放弃我的初衷。”   “稳固和快乐不冲突,你得先稳住位子,再慢慢修改。”   她目中似有龙焰喷出:“如果代价是无数人的痛苦和折磨,如果代价是脖子上的镣铐和身后挥来的鞭子?!我不接受!”   天真,这个世道不是围着善良转的。   “再想想吧,丹妮。“我用手指梳了梳自己的头发,在心里对她说道:这总比你毁掉君临的结局要完美得多,别太天真了。 第445章 尾声 厄斯索斯——棘林的血海   丹妮莉丝还需要学习。   我们住在一座清理干净的石头高楼里,魔龙就栖息在屋顶和边上,以防行刺与袭击。   食物是我做的,材料从市场里拿就是,打仗呢,商贩哪敢去关门?   这一夜在埃利亚渡过,我晚饭后心烦欲呕,不知道是单纯因为血腥味和黑烟,还是因为孕吐?想来这些天很爱吃酸甜的水果——   “迷宫营造者,我有没有怀孕?”   “有,一个播种者,一个孕育者,你该找个地方筑巢休息,在后嗣出生之前别再动弹。”   还是特么的双胞!?   我反思起我的夷门塔计划,是要趁着还没显怀,影响我身体机能的时候去呢,还是先等等,以后再去那个神秘之地?   为什么我要去哪里?   首先,让我的死灵术更加强大,这一点很明显,其次,别忘了“心脏树”说过我最好回收一些早期过于莽撞播下的死灵,例如那个僵尸“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如果我不想把自己搞得习惯性流产的话。   最后,去夷门塔是诺佛斯神庙堡垒深处,那个迷宫营造者的要求,夷门塔一定有什么东西吸引着它,科本和我在获得《夷门塔密录》之后,收集了不少信息,包括一系列的传说、故事以及推断,大部分都极其恐怖或者诡异。   那里是一个危险,并且神秘的古老遗迹:   古代的吉斯卡利巫师,为了研究陌生的索斯罗斯大陆而建立了夷门塔;   后来,当吉斯卡利的帝国被瓦雷利亚人毁灭以后,瓦雷利亚的真龙巫师曾经驻足夷门塔不短的时间;   最后,瓦雷利亚人遗弃了夷门塔,落难的洛伊拿水巫师跟随战士女王娜梅莉亚四处流浪,同样在夷门塔定居过一段时间。   三个有巫术的文明,很难相信那里什么都没有。   考虑到死灵师本身在凡人看来也是恐怖、诡异、危险并且神秘的怪物,或许夷门塔真的会告诉我不少东西。   唔,其实也不急,在瓦兰提斯的战争之后,应该可以有一段时间休整,奴隶湾这边,魁尔斯人和新吉斯人都是商人,只要不碍着他们的奴隶贸易,他们才懒得大兴战争。   “丹妮,”我打定主意,“等弥林的军队到了以后,我们先去弥林布置一下政务吧。”   “夷门塔呢,你怕啦?”   “我…可能怀孕了。”   那自然就没的说了,她有些呆,虽然这件事早有预料。   我闭目养神,今天将睡得很早,意识前往远方的瓦兰提斯,用莫波收拾手尾。   “真怀孕的话,我来给孩子取名字,这可是你的第一个。如果他或她身体有什么问题,毕竟有玛塔里斯的诅咒,可以给我抚养,以免你的继承权——”   好了,知道了,生不下来!   我心里莫名有股烦躁,特别是想起,她这样的关心,不止是因为我俩的交情,更是因为她本人已经流过产,换言之,她很可能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有怀孕的机会。   这种担忧,照我前世所知,并非虚妄。   【维隆瑟斯野郊,荆棘森林】   女王湾(奴隶湾)有山脉隔绝北方的寒流,可是洛恩河流域没有,诺佛斯的群山只能挡住一部分颤抖海上吹来的冰霜,所以,这里要比东方冷上不少。   我操纵着莫波的身子,骑马走在漆黑的森林中,此地人称荆棘林,村民说看到过巨人的脚印,哭泣的少女,还有啃食黑熊肝脏的食尸鬼,所以在橙色海岸和维隆瑟斯镇之间来往的农夫和奴隶,通常只敢在道路附近走动。   就像这儿的孩童唱的,“沾血的巨人举木棒,无脑的黑熊蠢兮兮”。   “谁在那里?”有人高声而问。   “北方的使者,红王的卒子,”我回复道,“前来验视成效。”   没错,成效。   他们引领着我和马儿来到一处宽敞的陆地,穿着丝绸和细羊毛的尸体躺了一地,女的大都没穿裤子,有些还抱着脸上带血的孩童,男人都捆着双手,不少背上插着箭枝。   看起来,当地儿歌可以再接两句了,“沾血的巨人举木棒,无脑的黑熊蠢兮兮。”   女人就站在我面前。   “结束了?”我用莫波沙哑的口音询问。   她打量了我几眼,验过纹章和书信,从莫波的眼里看不出有什么变化,她苗条,长腿,皮肤饱经风吹雨打,这个短发的女人依旧英气逼人,走路和站立的姿态跟在甲板上没什么两样,一看便知是个铁种,哪怕上了干岸快有两年,照样改不过习惯。   在来的路上,我听大军里的士兵悄悄议论,赌咒发誓说看到她在战场上欢爱,在着了火的瓦兰提斯厅堂旁草一个帅小伙,叫声盖过垂死的虎袍。   没错,我面前的正是赎罪团的首领,阿莎·葛雷乔伊,这个女人穿着链甲内衣睡觉,穿着硬皮甲外套和人上床。   “报告那个怪物去吧,一切搞定了。”阿莎·葛雷乔伊回道,怪物大概是指提利昂,我的红王之手。   “所有的银发人都已经睡着,每一个都被刺了好几下,除非那个侏儒当着他们的面变成巨人,否则是醒不过来的。”   换句话说,她确保已经杀掉了所有是银发的男女,不论刺青为何,血脉高贵与否。   “亚里安呢?”我紧接着用莫波的嘴巴问。   “没找到,”她蹙眉思考,“现在我的人也在河岸和四周翻寻,和你的卫兵同僚一起,有人发誓说他的尸体漂在河面,渔鸟在筑巢,鱼儿和乌龟在啃食,可是,没有尸首,那恐怕是想歇息的借口。”   不可能。   在看到我军入城的时候,维隆瑟斯镇里的瓦兰提斯人,要么就用他来当人质,要么一杀了之,不论如何,都不可能会任他逃跑。   除非,他早就是瓦兰提斯的内线,或者,巫术。   内线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理智告诉我,可是,我的直觉说巫术恐怕才是真正的答案。   我暂时摁下怀疑。   “收拾你的家伙,还有另外一场仗要打。”我提醒阿莎。   “用不着你说,旱鸭子,这儿还有一个老头,或许会有用,我会带他去见你的君主。”阿莎一挥手,两根长矛逼着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来到我的面前,他很安静,活像是没看到这个场面。   所有的瓦兰提斯人,曾经躲在黑墙后,统治世界上最强大城市的瓦雷利亚余脉,已经断绝在了他身边的林间空地上,来自我的命令。   阿莎这不是向我一个卫兵请示,她是在通知,毕竟我的要求是杀死所有瓦兰提斯人。   “他说他叫西尔比安,知道所有瓦兰提斯的密辛和藏书。”   确实有价值。   “您是赎罪团的团长。”我依照自己的身份,尊重权力。   棘林大屠杀之后,第六天,瓦兰提斯东城外。   要营造一座城市很难,毁掉一座城市也不容易,黑烟飘了好几天,占领了瓦兰提斯东城的多斯拉克人,波诺的卡拉萨依旧没有将这里夷为平地。   莫波赶着马车,来到了城外多斯拉克人的营地里,我看得出来,这儿没多少烟火,大概大部分人都还在城中享福,只有少数几个倒霉鬼还呆在马皮帐篷里睡女人,守全卡拉萨的家当。   多斯拉克人睡不惯木头和石头的洞穴,只习惯自己的营帐,我怀疑如果不是因为冷风吹来,他们甚至宁愿望着星空入睡。   看到莫波靠近,一些带着亚拉克弯刀的汉子围了上来,我一直用莫波穿着厚铠,戴着头盔,他们不知道这是一具活尸。   “旅者?”有人用多斯拉克语说,我当然听不懂,他们接着换了瓦雷利亚语,即便是劫掠,多斯拉克人也会善待宾客,只要带上礼品,就是客人。   我直接下马,从马车上解开马匹,然后照着规矩送上我的礼物,掀开车上的布盖。   一具骏马的尸体,死于乱刀之下。   “战争。”我通知眼前的咆哮武士。   你死,我活。 第446章 尾声 厄斯索斯——骑手和水鬼   天地间一片寂静,陷入火海的城镇里黑烟飘出,而宽广的洛恩河继续流淌,就在这火与河的大地上,昔日的名城已经匍匐倒地,耀眼如日的光之王也在渐渐西下。   只有红王,红王傲立在城与日的哭泣声中,踩过他们的残骸与尊严,为自己加冕。   红王的王冠来了,如林的枪头是它的尖锋,红铠与万马是它的宝石与雕纹,一支庞大的军团正在开进这片原野。   我的军团,自由城邦的未来将奠定在此一战。   十万人马在经过三次攻防战之后还剩下九万有余,诺佛斯人的总督“破马者”有些焦躁不安,大概是私下得到了来自自己城市的消息。   我知道,能获胜得如此轻松,是因为丹妮莉丝将我掠走一事,麻痹了红袍僧和瓦兰提斯人的警惕,误以为洛恩王国缺少了国王之后,不会再有所动作。   毕竟在这个新生的王国,除了我之外还没谁有足够的权威,提利昂先天就无法让众臣信服,其他的人则缺乏这样的声望与地位。   减去留守在赛荷鲁镇镇压和维持治安的人手,当我用莫波的身子通知波诺的卡拉萨时,北境骑兵和马上步兵替换了不会守城的贾科卡奥,七万五千余的大军借助铁船队渡河集结。   波诺的两万咆哮武士还在城中寻欢作乐,糟蹋文明,洛恩王国的主力已经在瓦兰提斯北方,维隆瑟斯镇河对岸的洛伊拿废墟萨·梅尔完成休整。   我给波诺送来了死马,非是病死或老死,更非战死或意外而死,却是被人杀死,这在多斯拉克人看来是严重的挑衅。   “船长不会避讳任何决斗,这是铁民的规矩。   多斯拉克人重视荣誉与勇气胜过一切,”阿莎踌躇满志,“那个卡奥不敢避让,因为这会给他的声望带来致命的打击。”   “如她所愿,”贝里·莫斯爵士眺目而望,“这场仗没道理会输。”   他们来了,骑在马上,好似动地的洪流。   洛恩河在我们右侧,战场本身是一片冲击平原,数万根枪尖和矛刺对准了远处涌来的灰线。洛恩大军列阵完毕,超长枪和枪盾兵都经过足够历练,断无在马蹄面前后逃的懦弱。   贾科的卡拉萨移动起来,依照安排,如果波诺组织他的卡拉萨绕后或者侧袭步兵方阵,另外一群多斯拉克人,贾科手下的士兵,将会给这群同胞带来致命的冲击。   同时动起来的还有重骑兵与枪骑兵,他们就在步兵的后面,等到波诺的骑兵冲锋之后,他们将与贾科的卡拉萨一起,递次冲向波诺的咆哮武士。   我操纵着莫波,跟在指挥官们的身后,经过我的剥皮人旗帜和列位领主与骑士的纹章。   没什么悬念了,两万多斯拉克人,对阵四万多的骑兵和三万步兵。   “维持住!”步兵军官喊话。   骑兵越来越近,我能看到马鬃绑腿在马匹的两边摇晃。   “坚持!”   彩绘背心上的油亮图案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坚持!”   波诺的骑手扑了过来,狰狞的脸发出怒吼之音,“Vathdos,Dothraka!”就像是史上所有的多斯拉克狂流,毫不避让寒光四射的矛刃,没有任何犹豫!   “洛恩万岁!”   持矛的手同样没有颤抖。   骑手与枪兵永远的对抗,正是勇气的交锋!   “万岁!!!”   【水中之鬼】   真吵。   喧嚣和哀嚎让他醒来,他坐起身子,身上盖着褪色的红毛毯,身边是一个黄铜制的暖炉。   亚里安认出了这里,一艘洛恩河上随处可见的撑蒿船,他就坐在船舱里,之前大概是睡在里面。   还记得从诺佛斯去往女王堡的时候,同样的船随着水波游荡,船后跟着好奇的乌龟和飞鸟,渡过雪中荒凉的冬日群山。   和莱雅拉一起。   一想到这个名字,立刻涌上心头的就是无尽的愤怒与悲哀,奥利昂·贝勒里斯贵为瓦雷利亚的龙王,万民俯首的高贵之子,委曲求全讨好一个来自冰雪之国的蛮族女人,最终却还是被她给害死。   他还记得那张脸,精雕细琢的五官,冰凉高傲的灰眸,漆黑如夜的长发,他记得她曾经有过笑容,如今这曾经让他温柔的笑脸回忆起来是如此歹毒可憎,比当年背叛他的科霍尔人还要可恨。   复仇!   龙王站了起来,感到后背和大腿剧痛犹在,这依稀是在维隆瑟斯镇的大火之夜里,那些瓦兰提斯人留给他的。   他在哪里,这里是哪里,距离他享受莱雅拉的哭泣和求饶,抹开那个裱子的喉咙还有多远?   过去的亲王踉踉跄跄前行,他看到一个红色的身影和几个灰色的身影,可是嘈杂的声音更吸引他的注意力,亚里安走出船舱,看到——   就在岸上,青草染红,大地间两支军队正在呐喊厮杀。   “你醒了?”那一抹红色转过头来,斗篷兜帽里的脸是布满刺青的瓦兰提斯人,似乎没有半点毛发,正是红袍僧马奇罗,本内罗的徒子徒孙,“这里在打仗。”   他没有回应,因为他认出了军队的旗帜。   剥皮人,莱雅拉。   “洛恩王国,在和谁?”亚里安自醒来后第一次开口,声音沙哑得像是石头磨着铁。   “和波诺,洛恩王国要赢了,那个红王已经赢得了一切。”红袍人发出一声叹息,“预言是对的,寒神先锋就是她。”   寒神先锋?   亚里安没有理会这句话。虽然马奇罗说得没错,步兵拦下了冲锋,进攻的多斯拉克人被另外一群多斯拉克人,那当然是贾科,还有从落日国度维斯特洛来的枪骑兵与骑士给冲垮。   步兵开始推进,走在同伴和敌人的尸首之上,杀掉任何一个还在动弹的咆哮武士。   这个波诺的卡拉萨,今日之后将会彻底覆灭,毫无疑问。   亚里安曾经是洛恩王国的一员,还记得很多事情,侏儒的笑意,海盗阿莎的视线,不知底细的铁舰队,还有着火的维隆瑟斯。加上眼前这一幕,他知道,这恐怕意味着瓦兰提斯已经沦入那个女人的手里。   又进了一步,那个无情的裱子。   无所谓这些纷争了。   他的眼里,只有那个想杀他的妻子,他会亲手掐死她,他向死神贝勒里恩发誓,死亡家族贝勒里斯永不食言! 第447章 尾声 厄斯索斯——凛冬与马蹄   又一个洛恩营地的夜晚,班师的军队还在陆陆续续回归,我已经站在了提利昂·兰尼斯特的大帐里。   “最后一支敌人已经被消灭,祝贺你。”红王之手暖和地用毛毯子将自己裹紧,一双小腿摇晃在椅边,他看起来很累,“你的新名号里可以填上瓦兰提斯之主了。”   考虑到我还在龙的帮助下征服了其他残留的瓦雷利亚城市,例如埃利亚、托罗斯以及玛塔里斯。   或许该是新瓦雷利亚的龙王这种名儿?”   “我能请求休个假吗?去西佛够不着的地方快活快活。”   “想睡女人?去瓦兰提斯睡,那里需要被整顿,王国疆域也需要被划分,你还得继续当骡子,小恶魔。”   即便是莫波难听的声音也多了一丝愉悦,排除没有亚里安下落这件小事,一切都很完美。   “我的大人!”门外卫兵叫道,“几个使者,刚到这里。”   “都打哪来的使者?”   “说是长城、布拉佛斯还有科霍尔。”   居然同时到来,巧了。   而且,绝境长城?那里实在太远,我想不透他们来干什么?   “我尊重长城上的黑衣汉子,”提利昂左手拢着毛毯,右手摇着酒杯,“款待你们我很高兴,毕竟当初我朝着长城外头尿过一泡,莫尔蒙司令待我不赖。可是,这里不是七国,兄弟,你来错方向了,顺路跨了个海之后,得往君临去。”   “我们无处可以求助,大人,”从表情上看得出,黑衣弟兄尽量不让自己叫出“侏儒”或者“怪物”这类字眼,“史坦尼斯一世国王前往南方时留下了人手,一帮挨了凉就大呼小叫的婆娘骑士,但是我们需要更多。   我的老相识,现在是没耳朵,少手指的首席游骑兵,威玛·罗伊斯接着道:“何况我们在潘托斯听说他自身难保,恐怕往那儿去的使者只能拴几个俘虏回来。”   最后一位黑衣人士开口,他的脸肿胀得像是一个太过巨大的洋葱,显得一双灰眼睛很小,实在太胖了,这位是山姆威尔·塔利,“杀手山姆”:“弥赛菈女王消失无踪,派往南方招募囚犯的浪鸦们也杳无音信,恐怕只有海外的国王还有一丝希望,大人,誓言弟兄在忍饥挨饿,现在的野人们偷得不是婆娘而是马饲料,北境的领主自身难保,他们在雪地里和子民抢树根吃。”   “真是艰辛,人生无常。好想法,各位,看在红王的份上,我知道那位北境来的女王肯定不会视而不见,”   提利昂叹了口气,“但是你们也瞧到了,这一路上:   洛恩河边的村子每天都有人死于非命;洛恩的城堡各个都还是残破的石堆;南边的瓦兰提斯连一栋完好的屋子都没有,要饭的男男女女从瓦兰提斯一路排到了这里,靠吃老鼠和尸体上的蛆充饥,有时候吃亲人的尸体好让自己有点力气。   总之,我们爱莫能助。”   得,比惨呢。   “大人,”山姆似乎憋不住了,冲动地说道,“可是,异鬼来了!”   “异鬼?”提利昂有些讶异。   “山姆!”   没听威玛爵士的劝阻,杀手山姆继续:“密密麻麻的尸体就站在长城外头,数十万双蓝色的眼睛盯着城头,它们想要杀光所有人!”   “尸体…”提利昂有些犹豫了,“你们是客人,先住下吧,放心,这里也讲宾客之道,不是孪河城,也没有佛雷。”   实际上我手下有佛雷,弗利斯特·佛雷,不过那只胖黄鼠狼在维隆瑟斯外头,和黄金团呆在一起。   如果没有黄金团,搞不搞得定那座大镇子还真不一定。   “他说的或许确有其事,”不过那是北境的绝境长城,距离这儿比君临还远,“先听听别的使者吧。”   “大人,”这位一看就是铁金库来人,宽大的袖子拖到地上,垂到腰部的山羊胡子,三层无檐小帽子,没记错的话,这位来客我见过,泰楚·奈斯托斯,在当初布拉佛斯真理宫的会议上,“布拉佛斯情况危急,请求援助。”   这当头一句话就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没记错的话,布拉佛斯人似乎煽动了罗拉斯人与战斧角的伊班人结盟,好牵制被认我为主的诺佛斯,这是前段日子的消息。   诺佛斯人因此军心还受到了影响,就这几天我就得送他们回家。   前会儿还压制我们,这儿又来求援?   该不会是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   “什么样的援助,有什么东西,是繁荣强大的布拉佛斯没有的?”提利昂同样困惑。   “我们正面对数百年来最可怕的情形——”   【布拉佛斯,青铜泰坦巨人外】   呼啸的狂风刮过冰原,一块阴影突兀地出现在视野里的远方,那是一头鲸鱼被冻在远处。   “三天前的早上,”紫船“自由泰坦”号的船长指点自己被冰起来的那艘船,“我刚驶出港口,就遇到了浮冰,我和我的水手欲要一探究竟,结果,船就被冻住了,现在,伙计们在商量布拉佛斯是不是该学南边的潘托斯那样,将割掉海王的喉咙,以谢诸神。”   听他讲话的人们默然无语,大家伙站在另外一艘紫船的甲板上,里头有衣着朴素的首席剑士,也有冷漠的无面者少女,以及不知所措的“笑猴”诺索伊斯·瓦勒罗斯。   没错,在诺佛斯分开以后,无面者女孩将笑猴裹挟到了这,将他一脚踢进黑白之院,直到今天。   “你有天赋。”在神庙深处的通道里,她当时对他说。   很明显,这个姑娘不是另外一个无面者贾坤,喜欢送硬币,她直接来硬的,可是大概是训练还没完成,诺索伊斯看起来依旧活像是一只被抓住的顽皮猴子,没个定力。   “那边,是不是人影?”首席剑士开口。   “人?估计是鸟,或者海豹?”船长猜道。   是人,伊班人。   无面者眯起了眼睛,头一次地,语气很不确定:“他们看起来像是死人。”   【洛恩营地】   “你是说,布拉佛斯港口外头的颤抖海开始结冰?死掉的伊班捕鲸者袭击了你们派去的调查人?”   这听起来挺像个吓唬小孩的故事。   布拉佛斯的海洋足够靠南,该是不封冻的港口。   至于活蹦乱跳的死伊班人——   提利昂怀疑地看了我一眼。   关我屁事。   还真关我的事,果不其然,逃跑是没用的。   我心中一凉。   恐怕,没法遣散我的大军了,连绵的战事,眼看就要在北方发生。   铁金库的使者走了以后,“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跑来这里建立这个国家吗?”我问侏儒。   “因为你天生就是个统治的机器,和泰温大人一个样?”   放屁。   “我从小——”我表明心路,“就感觉不安全,我记得那天,我在河边杀了个侍女,当时激愤之下杀的,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惶恐不安。”   “你怕那个侍女从泥巴地里爬出来抠你眼珠玩儿?”   “不是,”我摆了摆手,“我担心别的,因为我当时突然想起来我有多危险,你听过绝境长城和古代的传说吗?”   “野人?”   “不,更离谱的那部分。”   提利昂不明就里:“皮肤苍白如月,双眸冰蓝如星,水晶长剑闪烁似碎晶的异鬼?冰蜘蛛?动物的死尸?那都是北境人的童话。”   “活尸算不算童话?”   “有些童话和魔法是真的,有些断无可能。”   “拉赫洛的僧人有个预言,”我继续,“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   长夏,之前我成长的那十年,不就是长夏?   星辰泣血,在君临,我记得当时我正在去罗斯比城外庄园的路上,瓦里斯和我共睹了那一幕,之后的深夜,我的死灵术获得成功。   “那就是会有个预言中的王子来救助我们?”提利昂摩挲着下巴,“指不定是我咧,我能拿着歪头骑枪跳起来,把长夜捅一个窟窿,多读书,我的红王,否则你会被乡下迷信和故事给祸害成——。”   瑟曦,我猜他他本来可能想说,不过任谁目睹了自家姐姐变成那副模样,都不会有兴趣再提。   或许这也是提利昂这些天都很疲惫的原因。   不过,没时间顾及他的感受了。   “总之,我下意识地,在远离长城,并尽量多地增强自己的实力,军队,骑士,城堡和城池,一样不放过,还有魔龙和巫师,我要尽可能地保护我自己。”毕竟,我知道我不是什么寒神先锋。   “什么意思?”   “凛冬将至,异鬼是真的,提利昂,”我前所未有的严肃,“他们来了,我们必须将军队派到诺佛斯和科霍尔北部的海岸,监视大海的动静。”   提利昂难以置信地摇着头。   “该考虑——”   一个身影蓦然闯入,“大人,紧急情报,科霍尔危险!”   这是等不及的科霍尔使者,正是被我送走的伯比尼达,那个瓦兰提斯书记官。   “活尸?”提利昂猜测,“白色蓝眼的异鬼,还有冰冻的大海?”   “多斯拉克人!”伯比尼达喘着气,然后平顺呼吸,“归来的商人报告说,多斯拉克人聚集起来了,所有的卡拉萨,整整二十万,他们的多斯拉克草海已经被大雪淹了一半,他们正在集结!”   “是吗?”提利昂收起听神话的表情,多斯拉克蛮族可不是闻所未闻的冬日浩劫,“不是说多斯拉克人总是自相残杀?”   “有一个年轻人,叫哈洛,他声称自己是英雄蒙科卡奥的后代,在维斯·多斯拉克的马门之外连续与十三个卡奥决斗,并杀死了他们,他在门外站立了四天,浑身是伤口和血,至少又有二十个挑战者被他杀死。等到他走进马门以后,他就成为了多斯拉克大联盟的卡奥,咆哮武士数十万,他们正在朝西边来,正是科霍尔!”   “我觉得这个比会动的尸体要关键得多,你说呢?”提利昂小声耳语。   唉,原着里没有这些东西呀。 第448章 卷末感言(不是完本感言!)   到今天,女儿已经有一百六十多万字了,感谢大家一直看到现在。   我一直觉得冰火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是马丁能编写出一段看起来很真实的历史,并且把人物塞进去,他的人物群像塑造,可能是我见过最好的。   而且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能把看上去显得人愚蠢的部分写得尤其不赖。   “怎么能这么蠢!?”   “啊,对,人就是这么蠢。”   这是包括我在内很多作者都做不好的事,正经地把人的愚蠢写好,写得动人,写得悲哀,写得绝望。   但是由于这本同人的原因,我翻冰火翻了无数遍,发现其情节、场景以及节奏的把握真的拍马难及,我很喜欢这种文字,笔触异常真实,有时候美轮美奂烂漫至极,好像一朵花,有时又下贱无比肮脏丑陋,就像是一滩泥。   后面两卷的情节会异常紧凑,不像是四卷和五卷那么水。   嗯,让我们跟着莱雅拉,一起对抗黑暗吧! 第449章 序章 斧头岛—龙忆和铁船   她曾以为光辉之城魁尔斯的不朽之殿,会是最富丽堂皇的建筑,不曾想那只是一片古老的废墟,她转动在里面,走过一扇一扇门,有的惊人,有的美丽,有的可怖,有的悚然。   她记得,侏儒递给她属于男巫的美酒,那是夜影之水,饮者可一睹种种不堪骇人的真实。   依照男巫俳雅·菩厉的嘱咐,她总是迈向最右边的门,不管自己眼前的门数量几何,是青铜还是黄铜。   她看到门自动打开,第一个房间里,一位美女展开四肢,一个小侏儒趴在美女身上,亲吻红唇,手中捏着一个破碎的娃娃,其双眼流出血泪;   第二个小侏儒是一具尸体,已经被割掉了喉,身下连影子都没有;   第三个小侏儒没了双腿,在枷锁中踌躇,啃着自己的手指,吃掉了四根,还有六根;   第四个小侏儒睡在最后一个小侏儒身旁,那最后的一位呆滞地观看着一切,面部渐渐变成了被乱刀切毁的外相。   再往前,她见到一地积水中的尸首,只有一个人活着,其双脚长满流着脓液的疮口,皮包骨头的手正在够向被啃食了一半的女人和血肉模糊的婴儿。   惊惶的她立刻逃开,一对巨大宏伟的青铜门,老者坐在高耸多刺的铁制宝座上,眼神黯淡疲惫,下头跪着的白袍白甲有一头金发:“让我君临焦黑骸骨和熟嫩血肉,让我成为灰烬之王。”   一幕又一幕,难以理解,逼人疯狂。   当她再次停止时,眼里的男人是成熟了许多的哥哥,狠狠打她的韦赛里斯,不,这个要更高,面容更加坚毅而温柔,靛蓝色的眼睛和哥哥韦赛里斯截然不同:“叫他伊耿…龙有三个头。”   幻象复幻象,最后,丹妮莉丝来到了不朽者的宴会,“龙之母,三之子,龙有三个头…命中注定三团火焰,一团为生,一团为死,一团为爱,命中注定三匹坐骑,一匹床笫,一匹恐怖,一匹为爱…”   “龙之母,死亡之女…红色的剑如夕阳一般耀眼,举在一位没有影子的蓝眼国王手中。   人群围着旗杆上飘扬的布龙欢闹。   石巨兽从一座冒烟的塔上展翅腾飞,喷出阴影之火。   银马踏过草原,来到一条黝黑的小溪,上方是星辰大海。   一具尸体站立船首,僵死的脸上有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灰色的嘴唇悲伤地微笑。   冰墙的裂缝开出一朵碧蓝的玫瑰,散发出无比甜美的气息,龙之母,烈火新娘…”   【莱雅拉】   “丹妮,丹妮!”   她醒来了。   这是一艘新吉斯桨帆船的船舱。那些新吉斯人在得知废奴制度中止的消息后,立马在龙翼阴影下同意了停止战争。   “新白象”号,船主过去有一艘“白象”号,他倒是对船名很坚持。   水手说前一艘“白象”号被玉海的风暴吹成了稀巴烂,那个船主兼船长,落难之后在法罗丝城给救命恩人洗了三年石头牛,这才回来,不过船长自己吹嘘说他在洗刷石牛的几年睡遍了主人家的女人,所以背地里各个都喊船长“挤奶工”,原因自己想。   这会儿,丹妮莉丝突然变得和我有些像,比如说话的时候突然打瞌睡,下巴一点一点地。   “魁尔斯人那边应该没有问题。”我收起信件,“你的和平到了,真龙女王。”   凛冬已至,就连厄斯索斯北方的科霍尔和诺佛斯都陷入了冰雪之中,维斯特洛的北境会是何等景象?难以设想。   不过,夏日之海的悲痛湾沿岸依旧炎热,甜瓜流淌汁水,花开在烈日之下,越往南越是如此。   我建议丹妮莉丝派出了商队和士兵去北边侦查多斯拉克人的动向,就我自己而言,每一夜,我都在关注洛恩王国的备战情况。   瓦兰提斯人直接被动员了起来,我们告诉他们,毁掉他们家园的多斯拉克又将到来,并彻底葬送所有的自由城邦,杀掉每一个男人,将每一个女人带回去喂马,就像是古代被毁掉的萨洛尔王国一样。   同时,我直接册封贾科为西多斯拉克海的边境侯,半个多斯拉克由他处置,这四万咆哮武士可是至关重要,不管是谈判还是战斗,贾科都可以替我拖延多斯拉克人集结和进攻的时间。   我也向伊班人和罗拉斯人的地盘派出了使者,以免过多的人类内斗,耽误了抵抗长夜的大事(假如伊班人没有陷入冰冻中的话)。   确实。   如提利昂所言,二十多万的马人要比冰冻的海洋更加迫切,不管是被多斯拉克人杀死,还是被活尸群淹没,对我来说没什么两样,都是惨淡。   被多斯拉克掠做奴隶,七神雕像被送去他们的圣城,然后被长夜给吞噬,再或者,直接被长夜吞噬,区别就这一点而已。   至于当下,这艘“新白象”?   我本人在前往夷门塔,去尽可能地,为在将来的长夜中活下来,做最后的准备。   敌人是非自然的邪恶造物,自然要有非自然的手段去应付!   怀孕?顾不得了,何况流产似乎是必然的,当下,我们正航行在夏日之海上,一路向南,驶向索斯罗斯。   “我们快到斧头岛了,女王,”“挤奶工”的声音随着脚步在门外响起,“那里有不少海盗——”   “那些海盗看得见船周围的两头龙,”丹妮莉丝揉着鼻梁,“但愿他们知趣儿。”   斧头岛,蛇蜥群岛的一员,因其形状而得名。   在与吉斯卡利人的第三次战争之后,这里曾经是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领土,尔后,这里成了奴隶贩子和海盗的盘踞点。   要飞跃大洋,前往索斯罗斯的夷门塔,我们必须经过蛇蜥群岛获取补给,斧头岛正是群岛里最大的一座。   “船长!”一个机灵的小子声音从更远方传来,“有一支舰队!旗子上——是黑色火盆和红色的火焰!”   听起来很熟…我开始翻找当初在恐怖堡学的纹章学。   老威克岛的斯通浩斯(stonehouse,石屋)家族。   老威克岛,铁群岛的一座。   是铁民!   “让你的人准备武器!”我立刻去解下挂在舱壁上的佩剑。   “女王,或——”   “龙呢!?”   “飞远了,可能是看到海豹,或者海鳄鱼,我说女——”   “他们是铁种!铁群岛的铁种,会劫取遇到的每一艘船!到时候你们统统滚下去给淹神舔脚趾!”   “铁民!?是铁民!”跑动声响起,他的声音在颤抖。   你一艘划桨破帆船,人家一支舰队,大哥!   那是铁民!算了,估计铁民驾驶着抢来的商船,所以这个老船长没看出来。   这里的海域对铁民了解真少。   作者的话:篇头这段预言即将应验,算是本卷大纲。大家不妨猜猜我要怎么处理。 第450章 序章 斧头岛—铁钱   早上的太阳已经足够热辣,让人汗流浃背。   “停下来!”我听到有人喊话,之后声音放低了:“头儿,他们不听我的。”   “拿家伙,快去拿家伙!”   能有什么家伙可拿?   当我来到甲板时,手持长杆、鱼叉、渔网和弓箭的水手已经等在船舷边,最齐全的也就多一块盾牌,他们相互呼喝,面色紧张,就像是一群窜来窜去的老鼠,即将被猫儿吃掉。   远处有三艘大肚子的商船,铁民的长船从其后突然出现,领头的那艘全身涂抹红色,黑火盆的旗帜在船帆上飘扬。   这些铁民海盗是借助憨态可掬的商船欺骗受劫者的视线,然后驾驶体态更小的长船从后面冲出,快速逼近。   新吉斯的桨帆商船还真跑不了,速度太慢了!   “让我先谈谈,”“挤奶工”船长冷静地说道,“我来商榷。”   “他们不会为了谈判而停下。”我手握剑柄提示,不够把稳,从一个小伙子那儿夺来一把削尖的木头鱼叉子,可以当短矛用。   就在这会儿,三艘铁民海盗绕到了另外一边,这艘船已经快被包围了。   船长没理我,“我们可以付路费!”他大喊,“船上什么都没有,我们是去索斯罗斯做生意的,运了那儿的野生香料和奴隶,才有东西可抢!”   “所以你有金银财宝,来买奴隶和香料,”一个裹着破海豹皮的男人露出了毛骨悚然的烂牙,他手持松木盾站在船头,“束手就擒,还能苟且偷生,负隅顽抗,就去海底喂鱼!”   看,我说什么来着?就这个船长要谈判的空当,“新白象”已经被包围了,就像是被一群鳄鱼围住的小象。我突然想起当年在海疆城里,凯瑞琳·斯莫伍德为可能被抢去当盐妾这档子事儿嚎啕大哭,啧啧,真是好可怕呀。   我掂量了一下手里的短矛,“坚持一会吧,‘挤奶工’,事儿坏不了。”   无数根绳索缠向船舷,弓箭纷飞,不少人中箭到底,胆小的水手们缩在舷边儿紧紧靠着,就像是能活这一会儿就会有奇迹发生。   一切,看起来都像是要完蛋的模样。海盗气势汹汹,眼瞅自由不保?   拜托,这艘船里有个龙之母,待会还会回来两头龙。   嗵!   一阵震动,送来了接舷的铁种,拿着斧头、长剑和盾牌,身披黑色革甲或灰色链甲,臭烘烘的铁种上来啦。   “吼啊!”海豹皮里的男人跳到我面前,劈开我突刺的短剑,反手一击,斧头砍到了我的胸甲,被立刻弹开,我借着力道后退几步,掷出短矛。   打劫的汉子们没理我,一对一才是真铁种嘛。这个海豹皮笑了出声:“一船男人没卵蛋,最能打的是个女人?”   我趁着距离拉远偏头看了一眼,不是每个海盗登船的动作都这么麻利,有些直接被杆子拍进了水里,渔网也罩了俩,但是斧头和长剑终归比平民的家伙要好使,血腥味开始弥漫。   “如果你赢了,就当我老婆,如果你输了,就当我女奴。”他舔了舔嘴唇。   扯淡,我猫下身子,拔出佩剑,瓦雷利亚钢闪闪发亮:“这么大年纪连盐妾都没有?”用的维斯特洛通用语,“你怕不是铁群岛独一号的呆头鱼哟。”   “放屁,我岩婆娘和盐妾都有,但我老婆是我的船!”他扑了上来!   正值此时,一声龙吟响起。   “龙!!!”   海豹皮的脸色有趣极了,自期待酣畅淋漓拼斗的痛快亢奋,变成了惊恐夹杂着畏惧。   哈哈。   其他的铁民们目瞪口呆,我和“新白象”的水手呢,早已司空见惯。   之后就很好解决了。   “你叫什么名字,铁种?”我俯视一串被拴起来的海盗。   “拉弗·斯通浩斯,”五花大绑的海豹皮回答,拉弗是个常见的铁民名字。   “你是北境人?我可杀过不少,一路从溪流地,杀到卡林湾,赤手宰了五个,用斧头砍了六个。”   当初巴隆·葛雷乔伊还是统治者的时候,曾经命令铁民进攻北境,我记得他们甚至攻陷了临冬城。   而且,“哦,你是维克塔利昂的部下?”   没错,当时进攻北境的铁民军队有三个头领,阿莎·葛雷乔伊和雅拉·葛雷乔伊姐妹,以及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他是总司令。   “是的,外头最漂亮的船叫红丑号,属于我。”他坦然承认,“我在选王会上支持维克塔利昂,后头他被派去奴隶湾,我也跟着,我以为他能成为铁群岛的君主,却不想他失败了。”   “所以你就开了小差,带领手下跑了?”   “呸!”他吐了一口,“维克塔利昂是个战士,从不缩卵,扛着他的大斧头面对一切,别人说他执拗如牛,他也确实是头海牛。在攸伦那个疯子手下,维克塔利昂只会做牛做马,劳苦到老死。我有什么错,难道跟着他一起?大家自由选择,爱回去伺候海怪的,回去,不爱的就跟着石屋子火盆干。”   斯通浩斯这个姓氏有石头屋子的意思,火盆是他家纹章,代指拉弗自己。   他还真不了解。   维克塔利昂显然没想听攸伦的,之前大概虚与委蛇老实了一阵,一摆脱攸伦的麾下,就无法无天了。恐怕那个“铁船长”,自己想捞个王冠和王座呢。   “你了解斧头岛么?”我继续问。   “一群魁尔斯人建了个镇子,他们头儿是克桑达罗·克霍。”   行。   我宣布:“既然你是铁民,我们就按铁民的规矩办,我们付了铁钱,你们的生命归我们了,趴着当奴工,或者喂鱼?”   “呸!”他嘟囔,“那是因为龙!”   我不得不感叹。   铁民真是七神或者旧神送给我的宝贝。   当初在海疆城那阵子,我靠着捅了罗德里克·葛雷乔伊那一刀,给梅利斯特家族留下了印象,才会有后来他们帮助我夺权君临的事儿。   在北境,正是靠铁民吸引住了卢斯·波顿的注意力,双方在颈泽北方大打出手,才会有我偷袭恐怖堡的机会。   然后,铁民送来了战俘,阿莎·葛雷乔伊和席恩·葛雷乔伊,确实也派上了用场。   之后是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他想要铁群岛,我承诺帮助,前提是帮我拿下赛荷鲁镇,他也确实做到了。   我是不是该改信淹神?铁种们绝对是我的幸运符。   遇到了拉弗·斯通浩斯,这不止给我送来了剑、弓手和划船的奴工。   而且,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一趟必然有所斩获。   要不我改信淹神,在水里憋憋气受个淹礼算了?   一周后。   一支十几艘船组成的船队,靠近了索斯罗斯大陆的北岸。   我从斧头岛捉到一个向导,名字叫“长齿”贡卡,他有厚实的下巴和平坦的鼻子,手臂比腿长,活像是一只猪脸大猩猩。   这就是索斯罗斯土著的外貌。   远方灰绿色的地平线遥遥在望,那是茂密的雨林,无数疾病、虫蛇和凶残巨兽盘踞其中,还有歹毒可怕的魔法和神秘。   船只在河口的波涛里飘荡,丹妮饶有兴致,穿着海豹皮的红拉弗也昂首而望,铁种不乏冒险的血液,从来都很爱寻求未知的刺激。   “金发铁衣服,”向导用简陋粗糙的瓦雷利亚语诉说,“影翼,龙,比绿、白,大!”   绿龙雷哥,白龙韦赛利昂。   “吉利安?”我试探道。   “长毛猫!”贡卡使劲点头,“几两(吉利安)!”   吉利安·兰尼斯特也来过,他是提利昂的叔叔。   还在这里抓到的龙? 第1章 夷门塔—狂龙乱舞   夷河很宽,两岸依稀可见厚实的林木,却看不真切,因为萦绕在我周围的薄纱实在太朦胧。   这天然的薄纱是绿色的雾气,让我感觉很不安,就像是一条巨大的蟒蛇,安静而悠然,却能随时将人绞死。   虫鸣鸟飞的声音有时会打破这种致命的宁静,惊得人一个哆嗦。   就连魔龙,雷哥和韦赛利昂,也不复在厄斯索斯时的嚣张洒脱,他们警惕四望,悄然盘旋,似乎这里有能猎杀魔龙的阴险猛兽。   我们身处薄雾之中,沿着夷河向夷门塔而去,每一个人身上都涂抹了防虫的植物油脂和本地香料,即便如此,啪打飞虫的巴掌声依旧不时响起。   学士们对索斯罗斯大陆知之甚少,少数的几个贸易站点在他们眼里被称为“泥与血塑就的城镇”,太过潮湿的天地,过分危险的本土生物,来访此地的探险者多半无法在这片南方大陆寻觅到象牙、黄金和宝石,他们找到的只会是死亡。   没有任何一块建立在索斯罗斯上的殖民地能超过一代,不论是古吉斯卡利人还是瓦雷利亚人都做不到。   除了一个例外,夷门塔。   夷门塔持续了不止一代人,曾经是辉煌的人类南方之珠,经历过吉斯卡利人、瓦雷利亚人等主子,也曾自治独立。   可如今,那里也只剩下耸人听闻的故事,和黑夜里的传说。   我抓紧了剑柄,以安抚心中的不安,“你曾经到过夷门塔么,贡卡?”   说是本地人,可是贡卡很明显也忐忑不安,警惕十足:“夷门塔很危险,黑发铁衣人,可是南方更危险,夷门塔是坐着木头跨过大海的人,用石头盖起的小山,他们不满足只有一块地方,于是向南走,他们全死了。”   “就是说,”丹妮莉丝抿了抿干裂的唇,虽然在河上,可是河水无人敢饮,“他们曾经想要建立别的城市?”   “夷林,坐木头的人管那儿叫夷林,危险。”   “我们最好就到夷门塔为止,娜梅莉亚的游记里提到过,”我同意,   我在来之前还是做过很多功课的,毕竟有了那本《夷门塔密录》,我不可能会觉得自己永远不会造访这里,危险骇人的索斯罗斯大陆。   “她曾经让一群洛伊拿人去夷林居住,可是她的人民先是被食尸鬼袭击,然后在一夜间消失无踪,那位无所畏惧——”只怕龙,“的战士女王曾经说,夷林是用奇怪的油性黑石建成,那些修起城墙的砖块需要用数匹大象才拉得动。”   丹妮追问:“她还说过什么吗?”   铁民、吉斯人,所有人都看向我,倾听我的话儿。   “虽然久无人居,可是夷林寸草不生,这个城市邪恶得连丛林也避开了它,这是她的原话。”   丹妮莉丝深吸一口气,又复放松,“至少我们不去那里,只是去夷门塔。”   这时候,心脏树突然发声:   “这种说法,让我感觉很熟悉。”   “熟悉?”   “油性黑石,似乎…或许你该去夷林看看。”   “我拒绝。”我不想玩命,它也没有坚持。   众所周知,索斯罗斯越往里走,越危险。   当下的阶段,只有空中未知的蚊虫,水里未明的凶残鱼类,夷门塔附近或许会有满怀敌意的部落、疫病和无法食用的毒物。   可是夷林,还有夷林以后?少数生还的探险家称那里的丛林为“绿色地狱”,说起过那里比长船还要大的巨鳄,面目狰狞的食尸鬼,在人体产卵的刺蝇,比蛇蜥群岛的蛇蜥还要大的鸡冠蜥蜴,甚至比巨人还要壮硕的巨猿,以及和人个头相当的吸血蝙蝠。   最可怕的,是索斯罗斯的龙,成群结队的长翼龙无法吐火,但是可能比魔龙长得还大,凶残狡猾,并且无法驯服。   这是个疑点,吉利安是怎么驯服一头长翼龙的?   “嗷!!!”   一声痛苦的哼叫乍然响起,“韦赛利昂!”紧接着龙之母尖叫出声,一群阴影疾飞在天空,袭向韦赛利昂的脖颈,白龙躲开了致命一击,却被对方的棘刺撞了个七荤八素。   长翼龙!   我站起身子,看到天空中,一群比魔龙小很多的长翼龙,正在疯狂撕咬韦赛利昂坚硬的鳞片。   苏!!!   橘红色夹杂着黄色的火线扫过,它们敏捷地躲开,仍有一头不幸被击中,翅膀焦黑。   是雷哥来帮了一把。   这群棕色的长翼龙很快离开,消失在绿雾里,“回来!”丹妮高喊,忿恨的白龙不甘掉头,停下了追击的双翼。   魔龙完好无损,瓦雷利亚的魔法,让这两头魔龙拥有比长翼龙更完美的防护和致命的吐息。   “我要和我的子嗣呆在一起!”她坚决地站起身,“雷哥!”   “别傻了!你坐上去更容易被攻击,到时候你的龙还要保护你!”   “别管我!这是为你而来的,”她一句话让我闭嘴,“反正有你在,所有的城邦也会和平安定。”   这句话里包含了多少不满,自弃和莽撞?“那就...”   我叹了口气,看着丹妮莉丝听了我的话以后飞来飞走,盘旋在船群的上空。   我注意到索斯罗斯人贡卡的眼睛里满是讶异和害怕,这只猪脸猩猩老哥头一次露出这样的慌乱。   “怎么了?”   “龙,龙,从不出现,在这里!”   我理解一下。   就是说,长翼龙通常在更内陆的地方。   有道理,夷门塔周遭应该是没有这种飞龙的,毕竟,如果当初吉斯卡利人见识过长翼龙的话,他们应该会尝试驯服,并且留下记录,将长翼龙带回自己的城邦。   根据刚才的攻击来看,长翼龙不是个个都很大,而且比起魔龙来说要弱上不少,至少棕色的那些是这样,所以,吉斯人是可能做到这点的。   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在索斯罗斯的更南方发生了?   丹妮莉丝驭龙飞翔在薄雾之上,她甚至很炫耀地告诉我远方大地的模样,夷门塔被藤蔓和灌木侵蚀的金字塔在夕阳下灿烂无比。   晚上时分,我们抵达夷门塔的废墟。   这里就像是厄斯索斯的吉斯卡利人城市,例如弥林和阿斯塔波一样,建起了一大两小三座金字塔,有所不同的是,弥林是彩砖,其他的城市有红砖和黄砖,而这里,是昏暗的灰色砖头,其中有一座小的已经被树木和蕨类给压垮,大的那座看起来也岌岌可危。   在金字塔附近,有一个圆形的小塔,估计有三层高,其材质乃是龙焰熔铸的黑曜石。   这大概是瓦雷利亚人留下的,瓦雷利亚人的巫术王子们只选择住在这类建筑中,据说是为了他们的魔法。   和被植物占领的金字塔及其他房屋不同,瓦雷利亚人的圆塔没有长半点绿植。   丹妮莉丝和她的龙徐徐降落,雷哥和韦赛利昂口中犹然叼着挣扎着的棕腹长翼龙。   这时候,大家松了一口气,至少,一天疲惫之后,有了一个能歇息的地方,而且,不日就会离开。   我们开始清点整顿,路上坠河二十号人,都被群鱼围攻,一个丢了脚,一个已经没了,船丢了一条,撞上了河礁,至少抢救了一些还算不潮的木材,没人想远离河边取木来生火。   在场的人里至少有五个人表述说感觉不适,其中一个的背部有蠕动的形状,拉弗·斯通浩斯用匕首一挖,鲜血淋漓中一条蠕虫正在动弹。   一切还在预估之中,这都是早有预料的麻烦。   不料,这种暂时的安逸气氛很快就被打破了。   “有——有东西在看我们!”卡贡突然开口,“好多好多,每个,每个方向!” 第2章 夷门塔—鬼怪和火焰   夷门塔。   所有人都聚集在三堆火堆周围,没人敢迈进阴影一步,,夜幕下的墟城到处是建筑投下的阴影周遭漆黑的世界有如实质,就像环伺的食人巨兽,连魔龙都瞳现不安,没有懒散,我和丹妮自幽然的黑暗中返回,把龙留在了营地的外侧。   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对我们充满敌意。   草皮和泥巴里有数不尽的虫子,铁民一斧头翻开土壤,斑斓的壁虎、甲虫和叫不上名字的毒物就喷涌而出四散奔逃。   谁敢懈怠?   “袭击都是在黎明前的一刻,那时候睡得昏沉,难有招架之力,”我提醒大伙儿,“小心,把盾牌和长矛都拿出来,弓弦也准备好。”   我本想让整支队伍冷食将就,却遭到了抗议,很快锅子被搭上火堆,河水被倒入铁锅里煮沸,一层白色的浮粒漂在上面,贡卡熟练地将之舀走。   或许煮开的水,会比较不容易让人患上疾病?   无论眼光再如何怀疑,虽然我们带了不少酒水,却也必须忍耐本地河水中或许有的隐患。   毕竟,路上说不准会有什么,我推断在索斯罗斯喝生水,得病的可能性恐怕高的吓人。   有学城的学士统计过,有迹可查的维斯特洛旅人里,造访索斯罗斯时染病率高达百分之九十,死亡率过半,在这里呼吸已经是危险行为了,再作死乱喝水无疑是不想多活半天。   接着我们放入在斧头半岛采购的肉干、面包和熏鱼,那里的出产粗糙难吃,至少还算安全。   我正埋头搅拌,香味开始弥漫,忽闻丹妮莉丝诧异地小声:“雷哥?”   抬头看她,然后顺着她视线的方向望过去,雷哥和韦赛利昂紧紧盯着一处空寂的黑影,张开翅膀,似在炫耀自己的体姿,威胁暗处的猎手想都别想。   有人拔出长剑,盾牌也被举起,大家静静等待第一波攻击。   很久很久之后。   锅子里的汤水沸腾,看来平安无事,我们开始用餐。   决定上船睡觉时,却恐然发现长船又少了一条,是无声无息中消失无踪,捎带上了那艘船里留守的一个铁民醉鬼。   夜色中的夷门塔,水里也不太安定,不知是自古如此,还是因为那年我在君临见过的血色流星带来了灾厄?   我们只好团守在魔龙身边,魔法和巨兽的气息让雷哥和韦赛利昂的身边万物逃窜,侥幸有个安稳的庇护。   不过,这座城市本身就像是个坟墓,即便旅途劳顿,我们在这鬼影重重的世界里也睡得不好。   一夜难眠。   梦里是蓓珊妮·莱斯威尔的尸身,卢斯·波顿的尸身,亚里安·青枝的尸身,一个清瘦,一个断喉,还有一个血肉模糊——   “起来,起来!”有人在推搡我,我抬起沉重的眼皮的同时,已经手握怀中剑柄,抬眸处正是丹妮莉丝,她紧接着望向远方,“我被雷哥推醒了,有东西要过来,快起来!”   偷袭?!还好有魔龙!   不知什么时候三堆火已经熄灭,守夜的三个铁民在揉着眼睛手捻盾牌,可能是精神开了小差,方才才被丹妮莉丝给唤醒。   其他人也拿起了武器,有两个人死气沉沉,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雷哥发出一声怒吼!   “让它们升空,快!”我捡起一根长矛叫道,“盾牌!密集阵型!”   睡眼稀松的汉子们赶忙集合,一百号人的盾阵正是铁群岛传统的战术。   “哈,吼!”   远方传来一声鬼叫,“是长斑食尸鬼!”卡贡躲在盾牌里头,手里拿着一根刺棒,“它们,住林子!”   而不应该是这里?   “吼吼哇!!!”至少有上千个嗓子在齐齐乱喊,丹妮莉丝在雷哥的背上,白龙和绿龙起飞,无数个脚步正在咆哮而来。   一堆石头子儿砸向盾牌,不时击中肩膀和小腿,让人发出痛哼,“坚持!”那个斯通浩斯家族的海豹衣,红拉弗命令,“应对冲锋!”   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像是无人处置的烂鸡蛋搅拌了气味熏天的猪圈黑泥。   矛尖和剑锋指朝外头,我在盾牌后举起长矛,狠狠朝着扑向阵型的黑影一扎!   苏~~!!!扑面的热浪,两条耀眼的火柱,一条橘夹着黄,一条白泛着金,龙焰照亮了我们眼前,飞灰四散,着了火的人影到处都是,金字塔和低矮的房屋里涌出了无数可怕的——   食尸鬼。   皮肤上斑纹覆盖,嘴巴尖牙一口,手上有长长的骨头指甲!   我听过食尸鬼这种生物。   恶臭扑鼻,被它们咬中或者抓伤的人会感染严重的疱疹,十天内皮肤溃烂而死。   在北境的时候,我听过这样的故事,据说野人们与巨人族、食尸鬼狼狈为奸,趁黑夜诱拐童女,还以磨亮的兽角啜饮鲜血。   食尸鬼,出现在冰雾或是冻湖之中,袭击并吃掉迷路的人,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颤抖海里,冬季夜里的海上飘来惨悴的蓝雾,冰冷异常,水鬼在雾气中出没,把水手和值夜人拖入灰绿色的深渊。   照学士的说法,这些故事不过是愚民在解释,那些失踪在冬日的大雪大风中的可怜虫到底去向何方。   现在看来,这不止是故事,而且还出现在了索斯罗斯,一个远离北境的地界!据说当初瓦雷利亚人企图建立的其他殖民地,就是毁于这些斑纹食尸鬼之手。   石头砸向龙头,魔龙的翅膀像是盾牌一样将袭击自己的东西纷纷扇落,一道又一道龙焰点着了城市里的砖头和石道,可是食尸鬼没有停歇,依旧猛攻不停。   咬中肩膀的,大腿被撕的,人们在不断受伤,手上的寒铁尽数带上了血,可是,对方却越来越多!   “啊!!!”我听到丹妮莉丝大叫。   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绿龙的踪影,白龙咆哮一声,朝着一个方向追了过去。   她遇到了什么!?   “我们坚持不住,这些畜生疯了!”拉弗大喊。   确实,少了龙焰的支援,在不顾死伤的攻击下我们根本没法生还。   “走!”我回应,一边又扎下去一只爬上盾牌的食尸鬼,“走,快走,我们离开这里!走!”   “上船,撤退!” 第3章 夷林—黑石之城   “妖魔、亡魂亦或幽灵皆无法伤害虔信七神之人,君子以信仰为甲,能行遍天下。”   这句话摘自《七星圣经》,从我当下的经历来看,纯属扯淡。   “啊!淹神带我走,带我走呀!”一个可怜虫捂着裂开的胳膊,鲜血已经止住,可是隐然的臭味提示他,恐怕还会有更多的折磨。   “闭嘴,淹神不眷顾没种的怂包,”拉弗怒斥,他来到我身边,其他人麻木地划动着船桨,铁民头领低吼:“这是什么该死的鬼地方,那些是什么该死的生物!?”   “是一群食人的野蛮人,”我擦掉长矛上的脏血,“怎么,你以为魔龙无影,就可以造次了,铁种?”   饶是那些长斑食尸鬼,也不敢在河里游泳,只能看着我们登上船只。   我们听着岸边濒死的哀嚎声,至少有一半人被留在了那里,拂晓迟迟而至,阳光洒在绿色的雾气上,大家死气沉沉。   这时候应该回去,我知道,可是丹妮莉丝和她的龙去了哪?   “我们回去,我放过你,你放过我,大家在蛇蜥群岛各走各路,我们回去!”   我很同意这一点,毕竟和龙与龙之母比起来,我的命要更加重要。   “可以,”红王发出一声哀叹,“去找个泥潭子洗澡吧,斧头岛,纳斯岛,都行,我放你们自由。”   之前,因为停靠时就是朝向南边,所以船只向南行进了一程,现在我们开始调转方向,并保持前进,毕竟,连夷门塔的事端都没法解决,沿着夷河跑去更危险的索斯罗斯南方,夷林这类废墟,显然是在找死。   虽然没有龙来威慑,可是在场的诸位奴工显然没有心情自相残杀。毕竟,我不是前作里逼着守夜人到长城外调查的杰奥·莫尔蒙,也就不会像他一样,太过坚持,以至于死于自己人之手。   我打定了主意,让船队撤离。   至于丹妮莉丝…   如果两头龙都解决不了的麻烦,我更解决不了,愿诸神和她同在呗。   这次来索斯罗斯真不是个好主意!   单调的桨声划动,两岸是鸟声虫鸣,贡卡拉长了脖子,反复察看两岸。   他看了很久,我很快就发现,这不对劲。   “怎么了,索斯罗斯人?”   “景色,该有,一块,大石头,碑,木头上人,留下。”   嗯?   我心里顿生警觉,这话的意思是说,该有一块石头碑立在路边?   可能是我视野没有本地土著好,我之前没有察觉到有这种东西,怎么回事?   “走错了,”他回头拉住拉弗,“我们,走错——”   拉弗狠命扯开贡卡的手指,下手很重,让这个土著向导龇牙咧嘴,“蠢鱼,一条河,从南往北,两个方向,船能走错?你以为是在罗拉斯的迷宫吗?”   “不好说,”我蹙眉道,“他直觉很灵敏,而这片土地太过险恶而诡异。”   拉弗·斯通浩斯面容低沉了下来。   很快,这种诡异的错误就被应验了。   黑色的巨影沉睡在左手边的河岸上,油亮发光的黑色砖石划破绿色薄雾,出现在我们眼前,这砖快有两个人高了。   一堵墙,河水里似乎有巨大的东西在更前方流动,可是我们已经无暇注意。   昨天我说过,黑色巨石的传说。   很明显,黑色巨石筑成的城池,夷林。   但是,不该是夷林,我们掉头向北方航行,期待离开这里,却不想来到了,位于夷门塔南方的夷林?   朝着北走,却来到了南方!?   我难掩双眸中的震惊。   “淹神哪。”就连粗汉子拉弗都在喃喃自语。   “我们,我们回头,让船再掉头,这样可以不,贡卡?”   只是贡卡却没有理会我,口中喃喃念着海岸边索斯罗斯人那个蛤蟆神的名号。   “三艘船,五十号人。”我计算着,“空无一人的城市。”这还用说吗?   “掉头,拉弗。”   “如果再回来呢?北境女人,”他手指摩挲在自己的斧头上,如果我们这一行,又被神经错乱的河,给送回到这座比黑夜还要深邃的城市边呢?“我们该去哪里?”   “那,我们就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这是可以吹给你家里人听的故事。”   “见了个异鬼和深潜者,”他诅咒道,“如果我能有个脑袋回家说话的话。”   ……   最终,我们靠岸了。   经过三次掉头,结果三次路经此处,显然,这是个困局。   依照娜梅莉亚的记录,虽然她安排在夷林居住的洛伊拿居民全都消失无踪,可是没有船到了这里,就跑不掉的事情,否则谁来告诉娜梅莉亚她在夷林的子民失踪?   看来,北方的寒冷在肆虐时,在这南方的索斯罗斯,同样也有不祥和灾变酝酿。   会不会是我们慌不择路逃出夷门塔时,往南划过的一程,恰巧把我们送入了死地?   我不知道答案,答案也已经毫无意义,因为我已经站在了这里,站在黑色之城的下方,望着比绝境长城略有不如的宏伟石墙。这里周遭和夷门塔不同,夷门塔的吉斯卡利建筑已经被植被占领,虫子、毒蛇和蜥蜴盘桓其间,可是在夷林,我只见到黑色的城,蕨类、树木和灌木全都躲得远远的,甚至连只蜘蛛都见不着。   这里不属于生命,万物寂灭。   “啊,”心脏树又开口了,“果然是这样。”   “怎么了?”我问道,身后的铁民登岸之后就拿起了武器,将弓箭上弦,如今没有龙,再来一批食尸鬼大家无路可逃。   “这些东西产生自海生者的巫术,会慢慢吞噬陆生者的性命。”它回复,“你们称他们为深潜者,这是它们造的。”   就是说,这种油亮油亮的黑石头,是深潜者制造的东西。   “我不理解你说的那些,深潜者,”我警惕地说道,“我们难道中了巫术?”   “是的,让人无法离开的魔法,它们在掩盖什么,生怕被人类的巫师发现。”   我心里一沉,人类的巫师,不就是我吗?   死灵师莱雅拉。   “我该怎么做?”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它们在做什么。”   “你是说,会有深潜者在里面?”   “我不知道,或许它们已经离开,只留下了巫术,或许,它们正在等待。”   “等待?”   “它们害怕魔龙,孕育者,极端害怕,除之而后快。”   我没有魔龙,只有死灵术。   掏出怀中预备的黑曜石矛头,我看着它们,打算动一动手脚。   ”这是什么,黑石头?“   “我的幸运符,我打算让我再幸运一些。”唯有魔法,才能破除魔法。   “幸运符?趁早抛弃你的伪神,当个铁群岛领主的岩妻盐妾都比伺候大树强。”他以为我用的是旧神的迷信呢。   “如果你幸运的话,你会看到的。”我只能这么回答,死灵师太过悚然听闻。   “哼。”他撇开头,一群他的部下在商量走陆路往北去海岸边。   如果足够幸运,而且之后我还不灭口,这个红拉弗指不定能把今天的故事说给自己子孙听。 第4章 夷林——奸诈的咸鱼   厄斯索斯的树林里飘荡着森林行者的声音,那是关于好运和神奇的故事,可是在睡前逗闹腾的娃娃开心入眠,在更真实的林间,原始的氏族和伐木工有时交易有时相互厮杀,偶尔会有亡魂和猛兽的危险传言。   维斯特洛的森林属于野猪、狐狸和熊,成群结队的骑士和贵族一同狩猎,皮毛与勇气由吟游诗人传颂,而平民,只能用自制的弓箭去寻找鸟类和兔子。在七国的林中深处,森林之子的神话远去,留下了流着血泪的鱼梁木,深受启迪的巫姬以及狼灵与他们狡黠的宠物。   那么,索斯罗斯呢,丛林是什么模样的?   太阳或雨云下,高大的乔木被藤蔓所攀附,稍微矮一些的树在拼命抢夺不多的光晕,有的树枝枯萎在恶榕的拥抱中,就像是缠在蟒绞里的人,奄奄一息,交错缠绕的树根和藻类、苔藓、地衣、蕨类,在阴影与光斑中闪烁着深浅不一的绿色,姹紫嫣红的花盛开其上。   浓密的网,稠密的网,树上头是树,树中间也是树,叶子上是草,草上面是花,一木成林,群林一木,一万种凶狠的毒虫和一千种毒蛇蜥蜴潜藏其中。   稍微大一些的动物即便是凶猛的翼龙和巨大的猩猩,也不敢轻入茂林,只敢游荡在边缘和河谷,生怕被枝叶吞噬,疮痕与虫蛊啃噬自己的身躯,以至于万劫不复。   就连人类,也是野蛮生灵的一员,用黯淡的巫术启示自己,不放过半点食物,即便是亲朋的尸首。   澎湃的生命,凶狠的生命,争辉内卷在水滴和旭日下,永不休止,这就是索斯罗斯,生命构成的地狱。   可就在我眼前,面对阴沉的黑色城池,哪怕是绿色的邪魔和寄生在邪魔上的鬼祟魍魉也止住了脚步。   “我绝对不进去,”一个铁民在慢慢后退,“哪怕矛尖穿心,我也不进去!”   我深吸一口气:“有些东西,在里头的东西,想要吃掉我们,不进去,我们就只能在这里慢慢病死,或者和之前的所有人一样,消失无踪。”   “你是说,有什么怪物要我们进这座城市?这是逼着人跳海喂鲨!”和黑色之城一样阴沉的脸色,正是铁民的领袖拉弗·斯通浩斯,“你刚才的仪式,和那些...奇怪的东西,能让我们脱身?!”   很难说,这算不算是城市,我没想到过远离海洋的地方也会有黑色的深潜者之迹,从我在神庙堡垒深处见到过的那些画面来看,对那些海生物种来说,这里已经足够远离海边了。   “我不强迫,”我手摁在剑柄上,“毕竟从险境中杀出去的人,终归是少数。”   我不能用职责或者奴役来强人所难,在这种关头,在这种绝境,颐气指使说不定会让那些铁民反叛,甚至做更糟糕的事儿。   趁着他们还没绝望到疯狂,我最好快点离开,身为队伍中唯一的女性,可不是什么好事!   “巫婆,我希望这不是你的把戏。”斯通浩斯最终阴郁地承诺。   最终,八个人决定跟我一去,其他人则更乐意继续尝试划船。   拉弗跟在我后头,就连他,也不乐意在现在这种困境里,对自己的手下指手画脚了,我们都不是骑士,没那么多勇气、荣誉和强人所难。   要找到门并不难,或者说,这是个入口,没有半点门的踪迹。   一座低矮的平顶山静静站在地面之上,上头戴着在光下发亮的黑帽子,那是与城墙取材自一处的油亮黑石。   连我在内,九个人悄然走进,两边的痕迹说明曾经有人居住,在很长的岁月之前,虽然找不到完好的器皿和皮布。大概是夷林的长墙隔绝了密林,才让这些历史遗骸依旧留在原地。   泣诉声声,这亡音如此遥远,堪比在废墟巴哈拉西时听到的回响,这也难怪,娜梅莉亚时代已经过去了数千年。   当初那批洛伊拿人到底是怎么想的,会乐意居住在这么诡异的地方?   找不到入口,光滑的黑石,平整的土丘,没有半个通道。   很显然,我记忆中的那些深潜者,不但外表悚然让人无法理解,其构筑的思路也无法让人类去捉摸。   太阳升至高空。   我有种直觉,到了晚上,会发生可怕的事,即便是死灵师也会被抹除在人世间。   据说异鬼和冰龙乃是失控的魔法,远古异神,例如寒神,并没有自己的子民,凛冬过处,生机全无,哪会有生灵供其驱遣?   可是深潜者不一样,海中的生灵似乎是确实存在的,它们不是魔法,而是自然的造物,就像是森林之子。虽然如今踪迹无寻,处处却都流传着深潜者的故事。   或许富裕的港口和海贸枢纽已经忘却了这种半人半鱼的生物,可是在那些文明的边缘地带,从铁群岛到谷地的三姐妹岛,从人鱼传说到淹神崇拜,从人和鱼杂交的畸形怪胎,到一些岛民供奉的鱼头神明,它们在各大海域留下了自己或美丽或丑陋的事迹。   不过,在过去的日子里,在天坠陨星之前,这帮拜鱼跪海的人类没出过什么太大的问题。   现在嘛…   正巧,我身边的是铁民,要不——   征询一下?   “如果你是有腮的物种,有蹼、有鳍、有触手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你觉得你会怎么建造一个…场所?”   “听起来,你知道我们会遇到什么,该喊你女巫吗?”红拉弗嘶声道,“不敬神的怪物只有法温家才有,和我无关。”   法温家族,分支繁茂,铁群岛贵族的一支。   我只了解纹章和族名,具体事迹就属于我的知识范围之外了,铁群岛又远又偏,还是北境人瞧不上的海盗,哪会知道他们的丰功伟绩?   “不过如果我是只鱼,我肯定会在水下扎根。”   水下。   对!对!!!   怪不得当初娜梅莉亚没查出来自己居民失踪的原因。   怪不得水里的各种大小的食人鱼如此猖獗!   这座城市的主人住在水下,眼前的黑石头和土丘下别有世界!   原来如此!可是毫无疑问,即便有水下的巢穴,我也不可能,从闻到肉味就发疯的尖齿鱼群中进入里头,估计一走进夷河的深水,我就得变成骨头架子。   并且,如果是水下,深潜者为什么要在表面造这么一个城市?海生生物如果能适应淡水,那占据夷河还说得过去,占领陆地,图啥呢?   为什么在陆地上修建建筑?而且当初还和迷宫营造者大打出手,海洋和河流、湖泊应该够它们生存了吧?   海生物种的器官无法在陆地长久地生活呀。   再想想看,各地都有流传深潜者的故事,故事里的深潜者可不是和人交配或者相爱,或者交易、结盟、战争的平等物种。   唯一一个可能是联姻的例子,乃是风暴地拜拉席恩之前的主人风暴王家族杜伦登的祖先。那个英雄纪元的古人据说迎娶了海神与风神的女儿伊妮。   这仅仅是可能,并没法说明深潜者是当时人们崇拜的海神与风之女神。   或许我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对人类来说,深潜者要么是被膜拜的对象,要么就是海岸线上的恐怖故事!   那么这里…   我想我知道了,这是个神庙,一个祭祀场,由深潜者自己所建,其信徒是,很可能是…那帮攻击过我的食尸鬼,足够愚昧无知,而且可以被震慑。   好了,现在我晓得了,只有食尸鬼才会知道如何进去。   想想当初,娜梅莉亚会在人家用来活祭的庙里安顿洛伊拿族人,这不就是送祭品上门吗?可真是心大。   可是,当初即便不时有整个定居点全都失踪的事情,也没有连船一起扣的怪事。   可为什么,我的船只会被固定在夷河上,走不了?   除非,是它们在计划什么,绝对不能让人类知道,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会在夷门塔遭到可能是其信徒的食尸鬼攻击。   我告诉了迷宫营造者我的分析。   “就我所知道的知识,不算错。”   好了,现在的问题来了,我该怎么解决这个诡异的魔法,和这群可能存在的深潜者。   触手、畸形、以及滑溜溜的鱼鳞、鱼鳍和鱼蹼。   它们在这里意欲何为?最基本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去面对它们?这地方连个门都没有。 第5章 深潜者圣所   作为在世界上走动的生物,而非拉赫洛、七神、旧神、寒神或者群星就位教的那个连名号都没有的…那样虚无缥缈,不可理解,不可名状的东西。很明显,对付深潜者不会特别特别难,他们既然躲在暗处,就说明缺陷不小,无法与人类争辉,这个年代的海洋属于商人和海盗,而非异怪。   再想想烟雾巷那一夜,当时我差不多快疯了。   油性黑石的城墙再怎么让人毛骨悚然,和那天,漫天星辰变成螺旋漩涡的天穹比起来,都不算什么大事。   唔,没错,我现在大概已经克服了初见夷林对我感官和意识的冲击,开始慢慢运转我的头脑,解决当下的问题。   至于探索夷门塔的事儿,很明显,得等我搞定深潜者之后再去想。   深潜者在陆地上留下的痕迹不多,大都和崇拜与恐怖有关,同时,索斯罗斯的土著极其原始,就和传说中的食尸鬼别无二致,正是好蛊惑的对象。   所以大概可以判断出,夷林是一个祭拜场所。   作为一个祭拜场所,找不到通道?我眼前只有土丘和黑色油腻的石头,恐怕只有那群食尸鬼才知道   既然是活祭,试试血液?   我转身向散开到四周查探的铁民,他们看起来很害怕,眼神慌张,身子发抖,像是在面对折断船只的巨型海怪,不过,还拿得稳武器。   “滴一点血在那块黑石头上,只要一点。”我们面对的,夷林内部的土丘上戴了一顶黑石帽子,其面积大概有一艘船那么大,材质和城墙相同,像是涂了油脂的黑曜石。   铁民实诚极了,我本来以为是在指头上刺一个洞,人家却直接用匕首在掌心划了一道,看着就疼,淋漓的血液溅上了黑石。   无事发生。   此后又尝试了亲吻、触摸、端坐、站上去等等法子,均无反应。   现场求助热心迷宫营造者吧。   “心脏树?”   “按理来说你的手法没错,血液、口水、触摸和毛发,这些简单的信号更容易被粗蛮的人类理解并掌握。”   “不管用。”   “画一个符号试试,”他在我心中显示:看起来这个要画的符号,是一个圆形加上两根曲线,一根直线,像是三条触手的章鱼。   试试就试试,我知道最了解深潜者的,估计就是脑海里这个迷宫营造者了,毕竟它们长期为敌。   我用手指在黑石上画下这个奇怪的纹记。   没有半点变化。   我让拉弗和他的人散开摸索,“这里!这里有个洞!”   土丘的脚下,一个不大的洞窟出现,仅容一人同行,洞口的空气似乎不算浑浊,大概是另有通风口(或者魔法,不过会有谁把魔法浪费在这种事上吗?),我们一个接一个地进去了,带着点起的火把。   阴凉,和索斯罗斯闷热的空气截然不同,我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在慢慢冷却结冰,因为某种植根于灵魂深处的惧怕。   “这,这里是淹神的宫殿吗?”这个声音在颤抖。   “放屁,”红拉弗闷闷不乐地喷道,“淹神的流水宫殿在海底,这里恐怕是歹毒巫师的巢穴。”   他们当然不会联想到深潜者。   入口,是一条九尺(3米左右)高的通道,在火把照明下,天花板上布满了螺旋扭曲的花纹,群星就位教?不,再仔细地看看,花纹是相互缠绵纠叠的触须。   两边墙倒是很光滑,像是涂抹了一层油脂,继续前进之后,我听到无节奏的声响,呼噜呼噜,黏腻异常,像是在浓稠的液体里浸泡着某种软体生物,例如光滑的章鱼。   即将走出石廊时,眼前一片空阔的黑暗,只有阴影,不见光照,看来我的推断不错,深潜者厌恶太阳和明亮。   大家都很紧张,不过还没有害怕到一刀攮死我的地步。   安静得出奇,那种软体组织搅拌浓液的响声,还有微弱的水泡破裂声,搅拌着我们几号人的低沉的呼吸——   拉弗拍了拍我,我报以问询的神色,他指了指火把照出来的火盆,我点了点头,一个铁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点亮。   光映射出一个宽敞的大殿,这体积好像太夸张了些,似乎我们之前看到的小土丘只是错觉一样。   火光照亮了房间的一角,我看到殿堂中央是一个巨大的黑色水池,静静在光晕下反照银色的斑纹,漆黑遮蔽住了里面,让人看不真切。   黑暗中弥漫出一股鱼腥味,还有腐烂的味道,那些粘腻的声音还在回响,似乎没在乎我们的到来。   “这是什么东西,我问心脏树?”   “我猜是一个大东西,我无法不借助你的眼睛去探知,先看清楚再说。”迷宫营造者回复。   “把这里的火把全点起来,”我打量四周,“小心别靠近那潭子水。”   不用我说,他们也不敢。   一个接一个地,火把,火盆,这里并不如我们想的一般空寂,燃烧的干木头说明有人时常来。   “你们有找到血迹,或者什么污痕吗?”我感到有些诡异,并迅速察觉到了诡异之处。   八个人都摇了摇头,“我感觉有些碜人,”拉弗·斯通浩斯喃喃道,我听得出他话里的恐惧,“我想起来这种石头在哪见过了,派克城的海石之位,属于铁民之王的宝座,正是这种材料做的,据说当铁民发现铁群岛的时候,那块石头就静静地躺在那里,已经被雕刻完成。”   “哦?”我心中一动,“什么模样?”   “一只鱿鱼,就和葛雷乔伊家族的家徽类似。”   “三根触须?”我心中一动。   “有三根特别粗,淹人说此乃淹神赋予铁民的福祉,波涛之地为铁种疆土,青绿之地是铁种的渔场,太阳与群星诚为铁种的火把,”他四顾道,“呵,出海行古道时,谁会想这些?指不定这里真是淹神在陆地上的宫殿。”   “是啊,是啊,如果你把消息带回去,你的铁国王攸伦和所有的铁种都会给你加冕,封你当索斯罗斯的主子。”我敷衍道。   还好,是铁民跟着我来,如果换作是其他地方的人,我可能早就被内讧弄死了,还兴许会更糟,铁民毛病多多,胆子确实不小。   整个圣殿有八根柱子从地板延伸到天花板,可能有一百尺(三十米)高,一根油腻黑色的石柱扭曲着从天花板垂落进水池里。   地面被一个大水池切割成了两部分,没有任何的绘画,光秃秃的墙壁上另有四个门,一个是我来的通道,另外一个在通道的右侧,还有两个在我的对面,水池的另外一头。   这些门里全都黑洞洞的,没有半点光源。   突然,我的额头金色的鳞片很烫!   铛啷!   盾牌和斧头被扔到了地上的响声,吓了所有人一跳。   我看向丢下手中武器的人,那是水池边上,他正在转过脑袋。   “啊!!!”红色胡子的男人抱着脑袋大喊,他的头盔不知何时掉了,链甲衫随着他的挣扎而摆动,这个男人的脸上青色的血管凸起,“救我,救我!!!”   我们眼看着无数根触手缠住他的后脑勺,伸入他的耳朵和嘴,然后是眼睛,他的血管越来越明显,哪怕是毛细血管也如此分明,就像是尸体上腐败的血管网络一样。   “痛,好痛!救我,求求你们,救救我!!!”哀求声中是无尽的痛楚,紧接着,他的肤色开始变得幽深,体液渗透出毛孔,将整个人的外皮变得粘腻,它的手指间长出了肉膜,   啵!   两边的腮部赫然炸响,露出两道深深的口子,面部像是有虫子在皮肤下爬动,变得丑陋不堪,逐渐鼓起。   “啊!”他的声音逐渐变得浑厚,跟含住了一颗石头似的,“嗷,啊嗷!”   原来如此。   深潜者根本就不是什么海底生物,根本就没有深潜者!   他们是被变成深潜者的,从人类!   所以,当初娜梅莉亚找不到自家住在夷林的人,因为那些人一个不留,全变种了!   我不知道这种变异是好是坏。不,一定是坏。   在外人看起来只是造型变成了半人半鱼的模样,可是内心呢?或许脑子已经被换了一个,或许整个人都被扭曲了,意识也告烟消云散。   这种变异一定没好处,否则现在世界上会有一个水中的民族,至少也会在历史上留下只言片语才对!   “杀了它,快杀了它!”迷宫营造者的声音里显然出现了急切!   杀了谁?(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8 0 8 0 t x t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我冲了过去,既然无法判断,就全都一刀两断! 第6章 深潜者圣所——七海惊惧之影   在心脏树的指点下,我的死灵术又有进步,现在,仪式所需要的图案和形状全都可以镌刻在黑曜石上,用不着再费心去画画抹抹。   我感觉自己越来越像是某种别的生物,森林之子什么的,而非普通的人类,不止是我的死灵术越来越便捷,我本人也越来越…无情,冷酷,并且将自己视作远非凡人的东西。   这就是魔法,冰与火的世界,骇人的,害人的魔法。   黑曜石矛尖插入了那个正在剧变的身子。   “离开!”心脏树的声音轰鸣在我脑海,我来不及细想,身子比脑子快,立刻就扑倒到一边。   抱头!   一声尖利的叫喊在整个殿堂里回荡,不似人间该有的声音,就像是用指甲刮过棺材盖子!   嘭!   我感到有湿乎乎的温热物体黏上了我,形状各异,还有一滩水,似乎有人在用装满河鱼的木桶朝我泼过来!   回头看时…   一根孤零零白色的柱子,是脊柱,沾满了血摇摇晃晃往下倒。   怎么会——“魔法太多,失控了!”心脏树指挥,“你要用你的死灵术,就别朝着人去,朝刚刚那一团小触须!”   那是什么?为什么我刚才金鳞会很烫!?   “是一种丑恶的东西,快清除掉!你额头上那个是水魔法,让你可以隔绝瘟疫,否则你早就得灰鳞病了!”   “能转化?”   “你能让异鬼变成活尸异鬼吗?!”   据说黑曜石一沾上异鬼,异鬼就会碎成冰屑。   “知道就好,这是我们的魔法,我们制造出来的东西,失控的魔法生物不可能变成你的玩偶,快去!”   来不及思考,它话里蕴含的内容。当下太要命了!   在哪里?!   我转头看,看过每一个人的脸,没有啊,什么一团小触手根本就没有!   “小心你们脑后,注意——”   我说得很快,停下得更快。   他们眼神好呆滞,从拉弗到其他人,每一个,都像是…都像是傻了一样。   我眼睁睁看着这些铁种转过身子,丢下手中的武器,朝着黑色的池水里走去!   然后,然后那个黑石柱子开始挪动起来,一个个黑球像是伞一样整个张开,无数条触手露出其下的嘴巴!   那一小团触须是油腻腻的石头柱子上面来的!这东西是…是活物!   我突然明白了。   这种油腻腻的黑石头,全世界都有痕迹的黑石头,正是制造深潜者的来源。   或许是因为陨星之后,魔法复苏,或许是因为夷林油亮的黑石数量太多,或许是由于这里已经有东西,巫师或者其他什么我不敢想象的怪异玩意儿来举行过什么仪式。   现在,它们醒了,被唤醒了。   我甚至能想象得到,那层油亮的油脂层,可能是它们的保护膜,当那一层消失之后,它们就会充满活力,然后——   把陆生种变成某些东西的士兵,就像是我在迷宫营造者远古的记忆里看到的景象一样。   谁会任由自己去牺牲,当然是让奴隶先去死才好!   这里有无数长斑食尸鬼,简直就是一个士兵供给库。   不知道,在索斯罗斯大陆的海岸河口,有多少像是夷林这样的凶险之都?!   寒芒闪烁,我拔出瓦雷利亚佩剑,一把拉住正要摘掉头盔的拉弗,左手把他扯到我身后,右手削开黑影,刚才经历过的尖叫再次响起,地上多了两块黑色的石块。   可是,我只来得及救下一个人,触须团已经扑入其他人的嘴巴里,痛苦的哀嚎几乎同时响起!   啪!   我赏给拉弗一巴掌!他眼睛依旧迷蒙,嘴唇蠕动,我立刻将他翻转,脑袋朝下。   正如诺佛斯神庙堡垒下那个诸灵之眠所言,既然黑曜石无用,那我只有——   杀了他们!   直觉告诉我,千万不要让深潜者完成,我绝对,绝对会后悔!   一只!   瓦雷利亚钢的利刃毫不留情!   两只,三只!四只!五只!六只!   第七只,我——   我看到了,那种传说中半人半鱼的生物。   就在我眼前,我看到了!   它有扇动的双腮,撅起的嘴唇,突出的双目,眼帘已经消失,眼球呆滞而巨大。   这是怎样的一副尊荣?湿淋淋黏糊糊的柔软全身,从腋下和背部舞动来去的触手,皮肤下的肉在不规律的蠕动,像是无尽的蛆虫在钻来钻去。   还有味道,粘腻的味道,像腐烂的水泡,像晒坏的鱼,像夏日熏天的搁浅亡鲸,喷出了让人悚然的血腥臭气。   我本能地感到恐惧和厌恶,就像是看到了世界上最肮脏的粪坑,全大陆最可怕的血肉,整个一生从未见到过的阴森可怖。   右手的剑被捉住了,可是左手的黑曜石呢!?   石头矛尖狠狠划过它的触手,那条坚韧,柔软,力气巨大,抓住我手腕的黑色肉须应声而断!长剑落下,将它狠狠劈开。   尖叫响起,流出的不是血,是黑色的体液,就和那个水池里的一模一样!   我回头看向红拉弗,他还在动弹,脸和身子,没有变化。   我不敢碰那个水池。   走,立刻就走!   “拉弗!?”   他一动不动。   那我没办法了,立即行动!   我高举火把,奔跑在进来的石道里,粘腻的声音和水泡炸响的声音不绝于耳,就像是影子在追逐我的脚步。   终于,灰暗的光亮出现!   前方,就是外面的世界!   我宁愿面对绿色的地狱,宁愿面对夷河里的食人鱼,丛林里的食尸鬼还有无数的巨兽和危险,我也不要面对刚才那种让人做噩梦的兽类。   我的心里,心脏树发出一声叹息。   踏出了这里,通道,我走了出来。   没有人追,也没有怪物的声音自后方传来。   滂沱大雨纷杂而至,将我眼前的世界染成了灰色,雨水沿着土坡而下,形成涓涓细流汇聚成河。   我站在通道外,身后是一片漆黑,火把被我丢在道口静静燃烧,雨水会熄灭火焰,故而如此。   我看着前方,放松自己已经被这个世界颠倒玩弄百般折磨的心灵。   连群星都经历过了,这又算什么呢?   在这灰色的世界里,远方虎视眈眈的茂密雨林依稀可见,近处是…   深潜者,密密麻麻,无穷无尽,静静地站在我的眼前,大雨遮蔽了阳光,带来了水汽。   它们,上岸了。 第7章 烟海—火山之云   “这个世界上,只有诸神,才能让人跨越死亡。”他的双眼在颤抖,盯着我的模样,浑然像是看到诸神行走世间。   傻子。   我不为所动,“那是死灵术,陌客不会带人复活,只会送人远去,拉弗。”   诸神?   坦率地说,我绝对不是一个称职的信奉者,由于前世的影响,我顶多会临时抱神脚,参加参加节庆,或者偶尔给寺庙圣堂捐捐钱。至于心里有多崇尚神灵?基本上不会。   也不至于绝对否认诸神的存在,极端无信。   如果非要给我归个类的话,泛泛而信,不可知论,或许比较适合我。   “不!”他喝止了我,难以置信的神色就像是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他敬畏地低声颂道,“没有死灵术会让人像是活着一样动弹,我听过红袍僧的故事,森林之子的故事,还有逝者不死的故事。光之王,旧神还有淹神,不管是虚伪的,还是真神,所有的故事都有诸神的影子!”   呵,我突然想起了红袍僧的话,难道我真的是寒神先锋?   无聊的臆想。   我留下拉弗·斯通浩斯,他如今变得喜欢喃喃自语,一惊一乍,双眼布满血丝,经常在角落里勾勾画画。   我看过他画的东西,全是潦草凌乱的线条,毫无意义。   阳光照耀在夏日之海上,粼粼波纹既是银光闪耀,也映照出黯淡危险的深红,那是永不止息的十四座火山,正在流血,滚烫的岩石之血,染红了海洋。   我想起了恐怖堡,那里的火山很怕流血,不知道,这里的十四座高岭是不是也一样?是不是因为瓦雷利亚人的忽视,才会大发脾气,毁掉世上最强大的国家?它们又要多少人命和人皮才能心满意足?   瓦雷利亚末日浩劫不但毁掉了瓦雷利亚的城市,当日的海啸淹没大地,粉碎了当时的瓦雷利亚半岛,这才形成了烟海。   过去的凯岩王托曼·兰尼斯特曾经率领他的黄金狮子舰队来此,结果悄声无息,连带着遗失了兰尼斯特家族的瓦雷利亚钢族剑“光啸”。   同样逢此遭遇的还有一支数万人的瓦兰提斯舰队,曾经没有音信的吉利安·兰尼斯特,和臭名昭著的攸伦·葛雷乔伊。   有传言说,烟海里有邪魔作祟,海怪出没,还有传言讲,在废墟瓦雷利亚和这里其他的遗迹里,至今有人居住,在火山的暴怒下瑟瑟发抖,苟延残喘。   远处的云雾笼罩着红色的山峦,水手们戚戚不安,而我则心无波澜。   距离索斯罗斯的历险已经过了一个月,这里是云雾缭绕的烟海前,长夏之地和瓦雷利亚岛的中间。   我来此寻找一个答案,一个解决长夜的答案。   魔龙尖啸而归,银发在风中飞舞,那是站在船头的丹妮莉丝,正遥望自己祖先生活过得地方。   说起来,丹妮莉丝可真有趣。   在索斯罗斯那天…   “啥?求偶?”我在她面前惊叫开来。   白日的夷门塔要比夜晚安详幽静,至少不会有黑幕来为袭击者提供遮掩,我们搜索了吉斯卡利人的金字塔和瓦雷利亚的黑楼之后,在此休憩,我半点都不再担心会有长斑食尸鬼出没。   不过,求偶?魔龙的性别说不准,它们是卵生这一点大致没错。   可是,交配?   魔龙会交配吗,会吗?!   “是啊,咳!”丹妮绞动着她的银发,“我不知道我孩子的性别,不过确实是求偶,这个我敢确定,就像是两只鬣蜥一样,我们在斧头岛见过的。”   所以你去给你孩子的相亲求偶,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逛深潜者的神庙?!   太过分了!   我有些愤愤不平。   什么有些?   我很火大!   知道在之前我都经历过什么吗!?   【一个月前,夷林】   大雨降落在我头顶上,水珠沿着黑色的长发流到了肩膀上,沿着链甲袖子一路向下,欢乐地亲上我染了黑液的手指,然后顺着瓦雷利亚钢剑落入滴上泥土,浸润汇流。   这是个怎样的世界呀?我心想。   密密麻麻的鱼人,身上挥舞着触须的鱼人,他们就是潮水,正向我涌来。   我能怎么办呢?   一个人如何打得过一支大军?无法做到。   魔龙呢?   天边没有半点影子,龙之母恐怕有自己的麻烦。   它们蹒跚在大地上,一瘸一拐,留下灰色的黏液,就像是蜗牛爬行在树干间一样。   这里只有我,还有朝我蜂拥而来的怪物。   森林之子面对人类,心怀绝望,于是森林之子制造了异鬼,魔法失控,异鬼决心消灭所有的东西。   至少在前世的原作里是这样。   深潜者逼得迷宫营造者最终灭亡殆尽,似乎在这个世界和前世都有这个说法。而迷宫营造者制造了深潜者,魔法失控。   魔法,后果的沉重,最终要施法者来承担。   不过,这不代表我要束以待毙。   现在我还有呼吸,还有心跳,我还有机会!   有什么可以作为代价,来换取逃出生天的机会呢?   即便神奇到可怕的黑曜石,这种又名为龙晶和冰冻之火的东西,可以对眼前的深潜者起效。   也不代表我不会精疲力竭。   “不,”心脏树的声音突然高昂!“不要!”   我闭上双眼,决心奋力一搏!   【当下,烟海】   夷林的回忆刻骨铭心,可是,新的冒险,就在我们眼前。   我们行进在冒烟的礁石和滚烫的水中,船底冒出烟雾,发出了吱呀的声音。   除此之外,没有魔鬼,没有海怪,更没有深潜者,这烟海,哪里是能生存的海洋?   港湾崎岖,不是海崖,就是礁石,我们前进了三天三夜,才看到——   一个人,站在礁石上。   “回去!”他大喊。   “不,”我打量着兜帽里的影子,看不清面容,只飘荡出一缕金发,一双瓦雷利亚的深蓝双眸闪闪发光,“你是何人,莫非是巫师,或者瓦雷利亚血脉?!”   “我叫蓝赛尔,蓝赛尔·兰尼斯特,托曼之子,罗瑞昂之孙,凯岩王的后代。”   这是很早以前七国贵族自我介绍的板式。   从金发来看,确有可能,可他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睛,这是瓦兰提斯人或者瓦雷利亚血脉才会有的特质。   我注意到,他的口吻虽是瓦雷利亚语,可是比起自由城邦人来说更加高傲,让我以为眼前的是亚里安,对!正是我那个亡夫的调子!   一个突兀的声音打断了我们的对话,我注意到眼前这位兰尼斯特表情大变!   “你们俩都不能离开!”我注意到一些同样掩藏在兜帽和斗篷里的人来了,他们手持长矛,手背隐然有脓疮和疤痕,怪物之城玛塔里斯是距离长夏之地最近的城市,那里都是畸形怪物的乐园,何况是这里?   接着,新的来人叫出了让我莫名其妙的话语:   “你,是龙王,你,子宫里有龙王的种!抓住她们!”   作者的话:没错!《夷林,深潜者之城》,《血与火,造就的瓦雷利亚》冰与火之歌TRPG大型模组开卖!从斧头岛的海盗堡垒开始,探索夷门塔,在瓦雷利亚留下的黑塔和吉斯人的金字塔里发现秘密和宝藏,以及洛伊拿人水巫师留下的一些法具,黄斑食尸鬼的聚居地也可以发现一些东西,女主只是探索了一小部分。瓦雷利亚也一样!至于用哪套规则,还有这个模组的——反正具体内容我懒得写了_(:з)∠)_ 第8章 瓦雷利亚——绝望之嗣   “你,是龙王,你,子宫里有龙王的种!抓住她们!”   龙王,巫术王子和巫术公主,过去瓦雷利亚,不,是骸骨山脉以西世界的主宰,与黎明上国-黄金天朝的天子,并立为文明世界最有权势的君主,曾经。   所以亚里安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好像怀的是他的孩子!   我不知道这些神秘人是如何判断的,但是,龙王是龙王,不是任何一个瓦雷利亚血脉都敢僭称的名号。   回到眼前,一排简陋的长矛指向了我,我注意到一些船只出现在两头,这是一个埋伏!   “你们是谁?”丹妮莉丝警惕地问,她好奇地看了我一眼,眼神意味深长。   “我很迷糊,别看我。”我小声说。   “哼。”龙之母靠鼻孔说话。   丹妮莉丝的不开心显而易见。   我的行为和作死没什么两样,先是索斯罗斯的密林,然后是瓦雷利亚的火山,世上还剩下的,险死还生的绝境就只剩下北方遥远的永冬之地,我还没去过了。   她本来一点都不想来,如果不是她也看到了夷门塔的发现的话。   “我们是…瓦雷利亚人的后代,以及冒险队的幸存者,我们是畸形的怪物,在这里苟活,就像是阴沟里的蛆虫和耗子,每一个龙王都必须为自己的罪过付出代价,你们也不例外!”   这些人突然特别老实是怎么回事?按理来说对敌人不该有这样的长篇大论。   两边简陋的舢板接近了“新白象”号,粗糙的长矛和包了铁或铜的硬头棍挥舞起来,似乎在给自己打气,很明显,要对付我们这一船的人并不困难。   似乎濒临险境?   可是,我更好奇,在这些扭曲的本地人身后,瓦雷利亚还埋藏着什么可怕的秘密?毕竟——   魔龙咆哮!雷哥和韦赛利昂一绿一白俯冲了下来!时刻百年之后,魔龙再次出现在了它们的故乡。   没什么好关心的,这场战斗结局可料。   我反而回忆起了我所知道的,关于瓦雷利亚的其他事情。   在科霍尔和赛荷鲁的时候,我阅读过不少瓦雷利亚的故事,因为瓦兰提斯,因为离瓦雷利亚得近。   可能惧怕魔龙也是那段时间历史书给我留下的阴影?   至少,书里有这么一个故事:   在昔日,七国正值坦格利安王朝的时候,“仲裁者”、“睿智的”、“人瑞王”杰赫里斯一世早期的年代。   蕾妮亚·坦格利安公主,那个被梅葛强娶,也就是被惨死在铁王座上,还有个雕像放在科霍尔没来得及运走的“残酷的”梅葛,给霸占了的女人,有一个女儿,叫艾瑞亚·坦格利安。   这个女孩还曾经被“残酷的”梅葛册封为继承人,以剥夺当时还是王子的杰赫里斯一世,的继承权。   由于回忆过于惨痛,当时已经身心受创的蕾妮亚公主突然带着艾瑞亚逃到了龙石岛暂居,再接连受到人瑞王喜得子嗣,自己不再是继承人,以及好友背叛等一系列打击之后,蕾妮亚的女儿艾瑞亚决定翘家。   她驯服了垂暮之年的“黑死神”贝勒里恩,多年前“征服者”伊耿的坐骑,一头巨大的魔龙,然后向东方飞去。   几年后她和龙回到了龙石岛,“黑死神”贝勒里恩身受重伤,不久之后宣告死去,至于艾瑞亚·坦格利安…   她念叨着瓦雷利亚,伤口长出了密密麻麻的小触手,不久之后嚎叫着死在了红堡里,三天三夜,余音不散。   学者们相信,她和魔龙贝勒里恩,去了瓦雷利亚。   这就是最近的,被记载的,关于探访瓦雷利亚的记录。所以一开始时,我根本就不想来烟海和这个四处是火焰的梦魇之地。   可是,在夷林获得的线索,让我不得不来。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扣押龙王,”我看向岸上惊愕的人们,“可是,龙王有龙,身处瓦雷利亚的尔等,应当知晓!”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那个领头的人没有跪地求饶,反而愤怒而绝望。   “蠢货!”他咬牙说道,“快滚,带着你们的龙滚,你们会吵醒它们,吵醒这里的邪魔!”   奇了,这世上还有魔龙搞不定的东西?   那也无所谓,我一心二用,不一会儿之后——   两支利箭飞了过来,黑影的速度远比魔龙更快!   尸身棕腹长翼龙,两头。   【一个月前,夷门塔,遭到食尸鬼袭击的夜晚】   “还活着吗?”   “还活着,”丹妮低头看着被龙爪摁在地上挣扎的棕腹长翼龙,“你想驯服它们?”   我们身后的三个火堆边,大部分人已经就寝,吞噬人身的暗影密布在周遭,遮挡住了丛林里潜藏的危机。   以及我的秘密。   “对,用我的方式。”我低声说。   没错,我已经知道了死灵术真正的用法,只用在人类的身上绝对是一种浪费。   世界上有一种生物,没有接受过任何魔法的生物,能够承载我的死灵术,   就像是当初的那群银发牧民,撞见了十四座火山上的长翼龙,最终用魔法创造了魔龙,缔造了自己的国度。   我,也用我的死灵术,制造了属于我的龙!   它们足足比还没长到最大的雷哥和韦赛利昂小了一半。但是更加快捷,更加无情!它们飞翔在天际,眼中能够看到周遭的万水千山,它们不惧风吹雨打,能够捕捉渡鸦和间谍。   它们不是单纯的死物,它们乃是生死之间的物种,魔法的物种,危险而可怕的,另外一种魔龙!   不过它们恐怕怕火,这个很麻烦,只能说,人家瓦雷利亚人研究了不知多少年才最终完成自己的魔龙,我这几天就想创作出完美的作品,纯属痴人说梦。   实际上,第一次将死灵术用在这种动物身上,需要很漫长的过程,到了第二天,它们才再次回到人间。   第一仗,就是灭杀汹涌而来的黑色深潜者,用戴有黑曜石边沿的尖喙和龙爪!   面对袭来的洪流,黑色的洪流,挥舞着触须蹒跚冲锋的深潜者,我闭上了眼。   黑光瞬间划破汹涌的潮水,其速度快如电掣,触手根本就来不及抓缠!我操纵着其中一头,和另外一头一起,将眼前的深潜者化为黑水,一个接一个,分秒不停!   死灵的怪力和无情足以让这两头长翼龙抵御深潜者的对抗。   深潜者无法对空!   深潜者无法用火!!!   污液四溅。   它们如潮汐一般来,又如潮汐一般仓皇而逃,每一次被黑曜石伤害都会让它们尖叫而消,只有污秽的黑水残留。   我睁眼望着眼前的夷林,灰色的天地间一片空荡,只有我和肮脏的遗渍存在于暴雨之中。   雨水冲淡一切,夷门塔正等待被收获。   龙,属于我的龙!   作者的话:之所以跳过之前被一群深潜者攻击的环节,是因为我想不到要怎么应付,或者说,想到的起码要写个两三章。对,我卡文了_(:з”∠)_另外,大家看到了,死灵术加在魔法造物身上会爆炸,因为魔法生物不可能变成活尸异鬼或者活尸深潜者。魔龙也不行。至于夜王怎么做到的?人家更厉害呀。而且我觉得,根据原作预言来看,电视剧瞎扯,其实不是夜王复活的韦赛利昂,该是谁我们后面看。感谢群友出的主意,但是把魔龙转化成僵尸有点太开挂了XD 第9章 沉沦的瓦雷利亚— 烟中噩相   夷林之事到此结束,其他的部分将我和丹妮莉丝引向了瓦雷利亚。   现在,在瓦雷利亚城外,目睹了魔龙的诸位,这些生活于此的遗民,看起来似乎有什么不对?   我眼睁睁看着眼前的人冷汗直流,胸膛不断起伏,还有那个自称蓝赛尔的男人,全身抽搐,在同伴的帮扶下才没有躺了,看起来像是已经快要就地毙命,“走,快走,快走!!!”   见到龙都没那么大的反应!   “啊啊啊!!!哎哎哎!!咿~~~!”   兜帽和斗篷,在这些陌生人的痉挛恐惧中,被挣开一角,我不禁为眼前的景象唬到。   看!腐败溃烂的皮肤上流出黄色黏稠的脓液,内脏蠕动在胸腔的透明肉膜里,让人惊讶居然没有流出来!   口中不断吐水的,刨取泥土和灰烬往嘴里咽的,狂笑的,哭泣的,捂着耳朵哀嚎的,使劲儿把衣服脱掉的,越加狰狞丑陋的身子暴露在空气里,有的皱纹比树皮还要多,比怪物之城玛塔里斯的畸形还要触目惊心。   红色的天空,烟海两岸的火光时隐时现,那是永不停歇的大地血流,熔岩与碎屑近在眼前,直把硫磺和烧焦的味道送进我的鼻孔。   岩石和海水都在冒烟,世界似乎已经包裹在了永恒的薄雾里,我感到心头悚然,却说不清是什么在撼动这里的海与陆,我看着正在后退逃亡的瓦雷利亚遗民,眯起了眼。   “祂又醒了,清洗,清洗来了!”   有必要如此恐慌吗?   天上的雷哥和韦赛利昂警惕四望,它们尤其小心地避开了我的两条尸体长翼龙,低声咆哮。   我想起了引导我们前来瓦雷利亚的那些纸张。   在夷门塔的瓦雷利亚黑塔里,一个巫术王子记录了他的先人在火山中寻找到了秘文,并制造了魔龙,他记录了自己的恐惧和噩梦,决心躲避在最遥远的蛮荒之地渡过一生。   当时,我阅读了留在黑塔中的无名书卷,几乎立刻就决定前来瓦雷利亚一探究竟。   现在,我突然惊觉,这个念头是如此地诡异荒谬,竟然丝毫没有考虑到安全和瓦雷利亚耸人听闻的名声,而我的船员,还有丹妮莉丝,居然全都没反对!   我居然不顾我的王国,还有我的头衔,直接来到了此地,甚至还没有征询过已经悄然无声的心脏树!   是侥幸得从夷林逃脱让我粗心大意了,还是…   我不敢再想下去,不敢再想我是如何理解那些书卷上的字符的,如今想起来,每一个单独的符号,我都不认识,潦草难辨,风格难言,其艰深程度远胜那本《夷门塔秘录》,无聊繁复,乏味拙劣,并且晦涩至极。   现在,我甚至得怀疑那本《夷门塔密录》是不是钥匙而非知识?   其最大的作用,就是吸引不该有的好奇心,让无知的旅人错误地踏上寻求不该寻求的知识之路,读到不该读出的东西,然后走上死道一条。   难道我真的是寒神先锋?   我感觉到四周变得安静了,似乎海浪与火山的咆哮都离我而去,身边的丹妮莉丝也如此之远,被一片朦胧的纱帐遮蔽了起来。   在我的身后,有什么东西正在盯着我,似乎正在从水里站起,我不敢回头去看,虽然我知道我的背后应该是“新白象”号的桅杆,我只知道一旦回头,让那个东西映入眼帘,后果将不堪设想。   站了好久,冷汗从我的额头流下,四肢僵硬酸痛,连指头都不敢动一动。   它在靠近我的背后,伴随着浓烈的恶臭,味道像是关在地窖里好几个月的烂肉,可是我嗅不到,我不该嗅到,这个想法只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的鼻子毫无感觉。   它似乎要搭上的肩膀!那是什么,手,触手,舌头,脑袋,还是牙齿?   我一个恍惚,声音和景象又回到了我的世界里。   眼前的遗民们在疯狂地逃,扶着、扛着、抱着、扯着那些已经完全歇斯底里的人,不,那些是被拖行的鼻涕虫,在肩上颤抖的龙虾,在人的手之间扭动的山羊。毫无人的模样。   联想到刚才那些怪物人说的话——   再联想起艾瑞亚·坦格利安和“黑死神”贝勒里恩的惨状…   这里的水土和山峦憎恨魔龙,会将龙和驭龙者生吞活剥。   “让魔龙走,丹妮,”我的声音还算镇定,“现在,立刻。”   “莱雅?”   “别问,我感觉魔龙再呆下去会发生很恐怖的事情,快。”   奇迹般地,我的声音里没有半点紧张,平淡地像是让龙之母帮我递一盘肉排。   我依旧,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跟在我后面,如同芒刺针尖距离我的肩胛骨不过分毫,我也依旧不敢转身,那会是世上最阴森恐怖的事。   我想起攸伦·葛雷乔伊,那个人人都憎恨的疯男人,还有吉利安,他们到瓦雷利亚的时候,又遇到了什么?   恐怕,答案也不会好。   说起来,我还奇怪为什么那个蓝赛尔·兰尼斯特不跟着吉利安·兰尼斯特离开,如果那个狮子真的到过这里,他应该会把流落在海外的亲人带走。   不过,看到蓝赛尔的模样,看到那些,居住在沉沦龙之国的绝望之人真正的模样,我立刻就晓得了。   他们无处可去,无处可逃,在外头,说不定会更悲惨,这些人已经是彻彻底底的残渣了,过去为人,如今只是人丑陋的背影罢了。   魔龙振翅离开,亡龙随之而去,我舒了一口气,那种来自背后的压力减轻了不少。   瓦雷利亚是比夷林更恐怖百倍的地方,这里看起来似乎正常,却处处都体现出异常,在我视野的角落,在我看不到的地方,邪恶和怪异起舞,我知道我绝对绝对不能目睹那些让人癫狂的妄相,它们也不会轻易让我一见,只是随时在我身边环绕,在我耳边低语,让我必须负担,丢弃不掉。   不知道是因为我接触了太多密辛,还是因为死灵师能感知亡魂的天赋,亦或是,这是一个引诱我前来面对命运的陷阱?   “我们继续吧。”   无法后退,无法回头,那就只好——   向前走。   木板搭上火山岩,无声的队伍踏上了岛屿的土地。   “他们去哪里了?”有人询问,大概是关于那些意图攻击我们的遗民。   “地下,洞穴,”我猜测,“他们没往城里跑,大概是找自己的庇护所去了。”   厚厚的一层灰,十足的温热,脚底感觉异常柔软,我远眺十四座火烽脚下的庞然尸体,那一大块黑色的焦炭陈列在岩浆灼流的火山脚下,正是沉沦的龙之国。   瓦雷利亚自由堡垒。 第10章 海岸-回家先干架   喧嚣声既在远方,也在耳边,我回忆着在瓦雷利亚得到的信息,心中百味杂陈。   我知道了很多事情,也发现自己在夷林冒险时的一些猜测是错谬的,我无法回忆和描述自己在瓦雷利亚具体碰到的事,因为那实在太过不可名状。   什么叫不可名状?就是已经超出了人类语言文字的表达范围,我猜,如果攸伦和吉利安看到过我看到的景象,他们现在八成神经也有些不正常,甚至比经历过前世今生的我,受到的震撼还要大几分。   我知道的那很多信息,让我本身似乎也与过去截然不同了,似乎,距离心脏树的境界又近了一步。   我知道当初魔龙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从海里走出来的深潜者,那些迷宫营造者曾经的魔法奴隶,通过蚕食人类从而壮大。最早的魔龙,用魔法制造的魔龙,在火山上奇迹般被发现的魔龙和魔法,正是用来对付那些水生软体生物用的。   人类和其他的陆地生灵用魔龙杀死的深潜者作为材料,筑造了夷林和河湾地旧镇参天塔下的基座,以及许许多多海边的雕塑与堡垒,守望海疆,以防止滚回盐海的深潜者再度回来,与人类结合,登上陆地。   那种黑石头,海中生物形成的黑石头,被称为“冰冻之火”,“龙晶”和黑曜石,因为这些材料确实出自龙之口,出自龙的杀戮。   也正因为如此,现今所有的黑曜石矿脉,都是古代魔龙制造的、用深潜者的尸体堆砌的屠杀场,龙石岛亘古之前的由来便是这个。   至于后来?只要细心观察就可以得到结论了,旧镇学城的学者们考察过自己所在城市的参天塔和其他黑石建筑,发现最古老的那些黑石建筑,就如夷林的一样,有一层油脂覆盖其上。   夷林为何会失控是一个迷,不过深潜者当然迟早会回来,或许夷林的变故只是它们埋下的伏笔,毕竟大脑孱弱,身体野蛮的长斑食尸鬼确实是人类当中最容易被奴役的。   说回瓦雷利亚。   当四百多年以前,瓦雷利亚还存在的时候,当时已经有了学城,学士们曾拜访过瓦雷利亚自由堡垒,他们发现:   骄傲的龙王们,靠龙焰熔铸出的雕塑和城市,并不如更古老的那些黑石建筑一样实用,而是更加怪异、华丽并且奇妙,有魔龙在天,狂妄的瓦雷利亚巫师们已经用不着再讲效用了。   这些瓦雷利亚的巫术龙王们,得意忘形,将祖先亚梭尔·亚亥和过去的岁月抛在脑后,将魔龙产生的原因给忘了。   毕竟几乎整个世界都匍匐在他们和他们的龙脚下,他们所向无敌。   于是,瓦雷利亚人进一步研究魔法和神秘,研究得太过深刻,深刻得对世界产生威胁,诸神心怀不安,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魔法过于泛滥,而魔法当然是危险的,终于,他们给自己招来了灭顶之灾。   要知道,这个世界的诸神讨厌一切伟大,更无法容忍那些过于伟大的东西;瓦雷利亚人自己也作死太过,可能会让世界整个地出现危机。   所以瓦雷利亚末日浩劫降临,文明覆灭,只剩下烟海和焦土。   嘭!   钝箭头狠狠撞上木头围墙,粗制的原木倾斜歪倒,爬在上头的瓦兰提斯弓箭手哀鸣着摔落。   进攻他们的是一支洛恩王国的军队,所用的破城弩炮正是瓦兰提斯货。   在破城弩炮的后头,两个光膀汉子转动铰线把手,粗长的木投臂慢慢垂下,工人团的其他人往投臂末端的杯槽上装载石弹。   这里是瓦兰提斯的橙色海岸,虽然毫无意义,可依旧有一些瓦兰提斯贵族在这里誓死抵抗红王的权威。   我坐在石头上,看着热火朝天的攻城场面直出神,反常地没有穿着铠甲。   已经不需要了。   “你两个月没出声了。”她在我身后发话。   我回眸一笑,看到了丹妮莉丝眼中隐约的担忧。   她如今在我眼中,就像是个普通人,再无半点嫉妒、羡慕或者对她面相的喜欢。   她最后没有进入瓦雷利亚,我猜是一股摄人心魄的惊惧,和面对危险的直觉,将她拦在了门外,我知道她感受不到我能感受到的东西,就像是我感觉不来她的龙梦和感触一样。   “我听说——”   我几乎立刻就明白了她想说什么,“没有,我不会听从那样的建议,你可以自行离开的。”   是的,有领主和臣工建议我要求丹妮莉丝付出代价,可我拒绝了,拒绝扣押。   即便我依旧愚昧无知,我也可以在拉赫洛的宠物反应过来之前,将龙王羁押,进而胁迫。   毫无必要,不是吗?   “那我,就离开了?”她有些胆怯地看了我的表情一眼,按理来说,这种感情,理应不会出现在“风暴降生”丹妮莉丝的脸上。   “好啊,替我跟她们问好,还有他们,铁王座属于你,这是我的承诺。”我淡淡地微笑,十足友善。   她张了张嘴,第一百遍试图问我那天看到了些什么,读到了些什么,了解到了什么,可是又没有出声。   最后,她换了一个话题:“那个龙蛋,在废墟里找到的龙蛋呢?”   我以为她会理所当然地觉得那个龙蛋属于她呢。   ”你留着吧,“我打定主意,“反正没找到孵化的法子。”   我看着她转身离开,骑上光之王的眷族,被她命名为雷哥和韦赛利昂的两头龙,然后飞上天穹。   “迷宫营造者,我原谅你对我做的手脚,和你的图谋。”   “那只是为了让你更加强大而已。”   它无法再猜测我的想法,因为某种意义上说,我和他是平等的。   好了,这只是过去,总之,眼下不该是让一切结束的纪元,让我们快些将隐患结束吧。   我站起身,准备去瓦兰提斯城里召集一场呈情,另外,我在同时一心二用。   【谷地,海鸥镇】   螃蟹湾,港口外的烽火塔上,高挂着格拉夫森家族的燃烧塔楼旗,黄色的火焰已经褪色,筑成灯塔的密孔黑色石头上老旧青苔被新生的青苔覆盖,   这座烽火塔,不但是为了引导船只进入螃蟹湾的码头,更是为了在有海敌入侵时提前告警。   这不?隐然可以看清塔脚下的一块大石头,上面雕刻着白色的七芒星,那是第一批抵达谷地的安达斯先人所立的。   据说海鸥镇本来的主人是先民君主“原民之王”,谢特家族,其历史可追溯至黎明纪元。在安达尔人跨海西进的年代,最后一位原民王奥斯古德三世将女儿嫁给了安达尔骑士杰洛·格拉夫森,又和长子迎娶了杰洛爵士的长女和次女,并在婚礼上皈依七神教会。   结果,这位末代原民之王“神奇地”死于战场,其子也神秘失踪,与谢特联姻的安达尔骑士杰洛·格拉夫森顺势掌控了谷地唯一的繁忙城港,海鸥镇,此后据地至今,统治精明而稳固,财富与血脉蒸蒸日上。   历史上的这场领主家族变动,不过是安达尔人与先民血腥冲突的开端而已。   如今干冷的海鸥镇依旧忙碌,海风剧烈,没有积雪,富豪的大宅鳞次栉比,比七国任何地方都要多,其中就有海鸥镇的艾林家族,抛弃了高如荣耀和骑士的刻板,拥抱海贸的金银财宝。   不止是这里的艾林家族分支,要知道谷地虽有丰饶之誉,可是耕地狭小,冬日难熬,故而极其重视贸易。   也因此,当“疯狂普兰多号”抵达港口时,报税第一项是以粮食充缴关赋,她来自里斯的船长,报称船主是史坦尼斯一世的海政大臣萨拉多·桑恩伯爵,自潘托斯出发。   这会儿,两个身穿紫袍的长枪守备,正保护着税务官抄抄写写,我似乎记得当初“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本人,正是这里的税务总管,替鹰巢城和他亲爱的情人莱莎·徒利夫人,大把大把地捞。   之所以选择谷地作为我回到七国的第一站,就是这个原因,收回某些不该放出去的尸鬼。   我可不想再挨什么流产。   “疯狂普兰多号”满载着里斯的芳香之水、白葡萄酒、潘托斯的糕点及琥珀酒,当然,还有一些乘客,例如——   我停下对海鸥镇历史的追忆,操纵着莫波下船,此次出行的行头依旧是佣兵模样,腰跨武装剑,背背大圆盾,身穿钢板的胸背甲,里头是灰色的链甲长衫,锅盔、链甲兜帽及面巾将脸紧紧地裹了起来。   虽然本体未至,不过,我回来了,维斯特洛。   厄斯索斯上的联军将会向西方进发,在此之前,我需要回来七国拉拢盟友,排斥异己,尽可能为大军西渡创造有利的环境。   本体处理国家琐事,活尸木偶此时便派上了用场,经过这一次探险之后,我的心志提高不小,在自己行动的同时能够掌握莫波,在两个地方分别做事。   港口的街道两边,两层到三层的建筑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不同于在冬日闪耀的屋顶,这里的瓦片尖顶不论褐色或灰黑,全都脏兮兮的,在寒风中,这里显得破旧,且陈腐。   我知道码头永远是一个城市最嘈杂不安的地方,小偷、流氓、乞丐和流莺到处都是。   石头路上正巧有一家很合莫波当下身份的酒馆,取名为“看海鸥镇的美少女”,这古怪不合口的名字有十几家酒馆在叫,因为同名的荤曲子七国闻名,“用利剑偷取甜甜一吻哟,嗨哟,嗨哟”。   橡木门扉还算紧实,关上时不但隔绝了外头的寒风,也让靠近门的几个咒骂粗汉闭上了臭嘴,就是上头的黑泥太厚了点儿。   我很庆幸莫波这具躯体的嗅觉和触觉都不敏锐,否则能在这里昏过去。   行吧,比起瓦雷利亚的可怜人和索斯罗斯的长斑食尸鬼来说,刚下船的臭水手,和本地街上的流氓,可以算是文明有教养的了。   至于美少女?开什么玩笑,有几个吊着皱巴巴胸脯的老妪就感谢七神吧你,或许酒精的芬芳能让精力过剩的成年人,在这些妇女身上找到美少女的感觉。   “嘿,新来的。”这时有一个声音张扬出声,四周的下里巴人全都安静下来。   我看向吧台附近的音源处,是一个又高又胖的大汉,一群闲散的青年正围着他,这是什么,帮派头头,酒馆恶霸?   他在诸位本酒吧老顾客的视线里挺起胸膛,口沫四溅,喷出来的口水几乎能填满一个木酒杯:“瞧瞧,你们瞧瞧,他这身行头怎么回事,乌龟上岸啦?哈哈哈哈。”   有几个人不敢出声,其他没脑子地跟着傻笑。   喝了多少,几个菜啊老哥?   就不提什么活尸了,这恶霸肯定不知道莫波底细,你老人家挑衅一个佣兵,带刀带盾的,是有两个心脏还是四条脖子?   “怎么?”他放下酒杯,站了起来,眼睛睁大,死死瞪着我,双手叉腰,就跟野猪在威慑敌人时的姿势一样,“外国龟,这问你是不是乌龟呢?”   我动着莫波的胳膊,安静地取下盾牌,在手臂上绑牢,一声嘲讽的尖笑响起,八成是觉得我这莫波是怂了,怕被打破脑袋,要用盾牌护头呢。   “没卵蛋?没种?”他推开身边人,朝我这里走来,所有的汉子都看着我们这,这是要拿佣兵发威?他觉得我不敢动手?他是觉得要是把我揍服气了,自己就更能耐了?   我解下佩剑,带鞘,可别出人命,这准备的姿势被斗篷和盾牌遮住,很像是不愿惹是生非的胆小鬼,把挑衅当空气,毕竟我该人生地不熟才对,新来的陌生人嘛。   “个死娘们,脱了裤子让我验验,你下面的眼子有多紧。”   或许用剑柄揍起来效果更好?   他露出一个满怀恶意的微笑,周围人似乎觉得我不敢搭理,全都跟着哄闹起来。   行,脚步一踏。   顶盾冲锋!   碰!   盾牌,要当锤子使!   砰!他刚被撞进人窝子里,紧接着就被一圆盾砸脸上,牙齿飞溅。   有人手抓上我挥起剑鞘的佩剑,小力气。   抽他!   眼前有只脚踹了过来,痛感?不存在。   一起打!   莫波不知疲倦,下手狠毒。   反正打不死人!   完事儿了趴了十三个,终于,看客吓得不敢看,倒是把我斗篷给弄出了几个洞。   明明莫波这行头就是干卖剑的行当,是觉得自己人多势众,你们就敢惹一个亡命徒?傻子。   好吧,如果不是我,单个出行的佣兵恐怕在被挑衅时会掉头就走,徒留后面一片笑声,可惜他们遇到我这种爱仗着活尸不会受伤的特质作死的。   这些痞子也想不到尸鬼真的存在对吧?那就,只能说活该了。   我用莫波的沙哑嗓子询问:“谁是这帮杂碎里,消息最灵通的一个?”   “谢——谢谢谢特!‘没门牙’小谢特,老爷!”   谢特,这姓氏好像刚刚复习海鸥镇历史的时候想起来过?   “是哪个?”   酒吧老板用围裙抹着脸,指点向一个黑发的青春痘小子,在那躺着直叫唤的孬种。   行,我最好在守备队抵达之前走人,这一地的全是海鸥镇的地头蛇,铁定在守备队里有关系。   作者的话:四千字大章!关于瓦雷利亚城里的事情。如果硬要写也可以,走克苏鲁或者DND的俗套,拿着几十个上百个模组和原作小说一顿拼接,既不是抄袭,也会有那种面对无知的恐惧感。但是我觉得直接写出来不是很好,那是一座完全超越人类感觉和想象的沉沦之城。假如具体写就,反而会降低了那座城市之尸的神秘感。 第11章 谷地-流浪骑士   “我是谢特家的,”跟在我身后的“缺门牙”谢特抗议道,“我的叔叔是海鸥塔的骑士达蒙,他乃罗伊斯家族的封臣,实打实的爵爷!”   我连罗伊斯的儿子我都敢揍,他手下骑士的亲戚又如何?“那不是挺好,你可以当个侍从,而非扈从。”   谷地的山下还算暖和,我们走在平缓的丘陵间,周遭不见半点绿色,反而湿淋淋的,估计是不久前落过雪,这时节的峡谷,天气就像是北境的夏末。   虽然从未来过谷地,可我依旧有一种家的味道,这里顽强、卑鄙、老实又滑头的居民,没错,就是这味儿。   早上时我的莫波到海鸥镇的市场里采购了一番。家伙不少,经过谷地这儿之前的一系列事故和战争之后,小贩手上有的是可疑的铠甲和盾牌,带着血,沾着泥,格拉夫森家族可不管,这里头能抽税。   我买了上好的钢头骑矛一支,谷地马一匹,装扮整齐,再让粗鲁的酗酒老头画上纹章,好了!我的莫波如今是雇佣骑士艾德瑞克·沙德,正在往各家老爷的城堡去拜访,找点活干。   海鸥镇外的土道,人可不少,两轮马车络绎不绝,全是往海鸥镇去的。农民的帽子从夏天的稻草盖和尖角帽换成了亚麻头巾或者头衬,皮裘和羊毛被穿在身上,经过时能闻到一大股久放箱子底的味道,几个虫洞也很明显。   一路向东,我坐在马上,临时侍从小谢特牵着马匹步行,海鸥镇的东边是鹰巢城和血门,谷地封君艾林家族的城堡和进出谷地的要枢,都是挺值得一去的地点。   至于怎么辨明方向嘛。看到了吗?就在东边遥远的地平线上,有一座依稀在视线内的灰色长针,那是高耸如云的山峰巨人之枪,朝着那儿走上几天几夜,大概就会到鹰巢城了。   一路上景色很寡淡,我新鲜感丢得极快,开始思索得到的信息。   还记得昨夜里,守备队果然出动,搜索了很久,不过海鸥镇的港口房屋密集,又不少阴暗的窄巷,要躲避并不困难,何况那群带火纹的格拉夫森守卫只是例行公事,纯属敷衍。   我猜,或许是小谢特那个亲戚,海鸥塔骑士,在背后总和人吹牛:“海鸥镇该是我们的!”,从“海鸥塔”这个城堡的名字就看得出来,谢特家指不定到现在还对格拉夫森家史上的背叛耿耿于怀呢。   昨夜这个小谢特倒是交代了些事情。一个自称“白骨女士”的人正在围攻鹰巢城,或者该说围困?毕竟鹰巢城巍峨高悬,势必无法攻破,除非有龙。   她和一些谷地贵族宣称莱莎·徒利被巫术蛊惑,要求交出艾林家族的继承人,一开始时鹰巢城提出议和,并精妙地将联合起来逼宫的谷地贵族再一次分化瓦解,然后大军出动捉拿,试图杀死那个“白骨女士”。   可“白骨女士”侥幸脱身,一逃到山中就再不见踪影,经过一年的绵长战事下来,鹰巢城又被围困了,巧合地是因为史坦尼斯一世手下的势力派系内讧,一些出血门的谷地贵族率兵返回,如今,局势非常微妙。   我的本体得到维斯特洛的消息时,曾经认为“白骨女士”,那个徘徊在谷地的女幽灵,就是毫无音信的珊莎·史塔克。   这个“白骨女士”,大概算是谷地比较有发言权的。   去见见她。   “要我说,这可不是郊游打猎的好日子,额,爵爷,冬天地不长草,野外的兔子和鸟都饿死了。”   “是吗?”我控制的莫波,正晃在马背上,“那就打你如何?有个老骑手教过我,对待仆人就是要抽,饿的时候一抽就饱了,渴的时候一抽就足了,累的时候一抽浑身精神。”   “把腰带当饭使?”小谢特龇牙咧嘴,“那个老骑手诓你咧,他想让您打人受累,自个儿看笑话。”   “我打不了猎,赏不了翠树野花,不就只能脱了你的裤子把你的白屁股打成花屁股,好解解闷了?”   “啊,下了雪的景色可真好看。”他四顾而言,浑然像是没抱怨过,专心望着光秃秃的山和地,那副瞧稻草和麦秆的模样,就跟看美妞儿的胸脯似的。   我继续骑行,确实,这派风光单调乏味,没有半点意趣,只有一点点残雪,来给山峦下辽阔贫瘠的草场和农园添色。偶尔会有山鹰或野羊冒头,又很快就消失不见,耐寒的植物大概没,耐寒的植物色泽和褐黄的天地差不太多。   冬寒真是像一把刷子,哪怕没有魔法加持,也如此无情地筛去所有的生命,或许在这年节只有更南方的河湾地才有勃勃生机。   “唱个曲儿吧,谢特,你们谷地人的《七星之战》、《罗伊斯与艾林》。”   “太正经的歌,我不会啊爵爷。”   “那就《高山上的糙娘们》?”   “高山氏族的女人?干吗不去睡熊呢,爵爷。”   这家伙是真找打。   我们抵达铁橡城,看到了那颗有城墙两倍高的灰色大橡树,谷地人说这颗橡树是铁做的,铁橡城的韦伍德家族每逢被围城时,就折其枝叶熔铸成箭头和矛尖。   这当然是瞎扯,或者是先民和旧神的魔法故事,我只看到叶子寥落的大橡树上挂着十几具尸体,晃荡在空气中,铁橡城外是个村子,村口的几个光棍汉子顺着我的视线抬头瞧:   “那些是山里的野人,来偷吃的,被莫顿爵士给绞了。”   另一个笑了,露出一口黄牙:”脑袋更多,都插在城门外咧,没了猎鹰骑士保佑,野人比上个冬天更猖狂了,他们头儿的脑壳被放在吊笼里,其他都插长矛上,莫顿爵士说,既然是领袖,身份自有不同。”   猎鹰骑士正是艾林家族的祖先山谷之王阿提斯·艾林,那是个够进取的骁勇汉子,永远在征伐和冲锋的马上,声称“皮革马鞍就是我的王座,帐篷就是我的城堡”。   至于谷地的高山氏族,他们是被安达尔人驱逐的先民后裔。   当初安达尔人跨海而来,在七星之战中大胜先民,他们用联姻和誓言将比较强势的先民领主笼络安抚,然后把其他的平民和农夫统统赶跑杀光。   自然地,生活在山里头,冬天会很难熬,偷窃食物也就不足为奇了。   说来讽刺,韦伍德家族本身,当年也是先民中的一位小王,我身边的谢特同样,丢了海鸥镇的谢特家族,缩在一座海鸥塔里替安达尔人守海岸。   从血脉看,莱雅拉当然同是先民,但是和这片被征服的土地不同,北境依旧属于先民和旧神,因为安达尔人无法通过颈泽,又嫌弃北境地面儿太烂。   我们很快就看到了那一排插在长矛上的脑袋,一个个毛发纠结,确实是高山氏族的模样,门口挂着一个吊笼,里头放着另外一个头,大概就是村民们讲的领袖了,“烂牙”尼基。   我在等小谢特行动。   突然!其实并不突然,我看着他拔腿就跑。   “大人!各位老爷!”谢特奔向铁橡城的城门,“救命!救命!”   “站住,乞丐!”门卫的长枪伸得笔直。   “我不是流浪汉,我是谢特家的瓦利,救命啊,大人!”   “他傻了,各位战士。”我在奔跑的瓦利·谢特身后说道,“脑子被山羊给啃了一块。”   “老爷,这异乡人是个骗子·!“   “我是艾德瑞克·沙德爵士,来自星坠城——”   “他纹章是刚涂的!”小谢特大声喊。   这个真没错,刚涂的,海鸥镇的师傅手艺很好。   把“艾德瑞克·沙德爵士“的纹章蓝底笑面银彗星画的有模有样。这个纹章还有讲究呢,和戴恩家族有一定相似度,可以暗示别人我其实是星坠城戴恩家族的私生子,咳!我不是故意朝艾德瑞克·戴恩身上泼脏水,那个”拂晓神剑“年纪又不大。   “——前往拜访莫顿·韦伍德爵士,”我当没听到,“我知道莫顿爵士乃是韦伍德家族的继承人,下一代的残轮与铁橡之主。”韦伍德家族的纹章是一个残破的轮子,韦伍德家族的居城,正是眼前的铁橡城。   “他在海鸥镇胡作非为抢劫掳掠·!“小谢特还在继续喊。   我使着莫波的嗓音,依旧沉稳:“我听说谷地或许需要多一把剑,故而前来助战。”   “他睡了一个六十老妪,还抢了人家鱼!”   卫兵打量了我和我的马几眼,都是真家伙:   “民兵!民兵!”门卫大喊,几个庄稼汉扛着草叉和铁头棒子来了,“你们都不准走,我去找莫顿爵士,呆在这!”   我当然十足地沉稳,没有理会那个大叫大喊的瓦利·谢特在使劲儿告发我,“侍从谢特,别以为你这就可以不干活,去,牵着我的马儿喂个饱,找这儿的马倌要大豆和燕麦。”   瓦利·谢特瞪着我,傻了,毕竟我昨夜的表现是个彻头彻尾的佣兵,这会儿突然成个爵爷了,还有模有样?他大概觉得自己是拆穿了我的面目,我就得垂头丧气?   谷地素有遵守荣誉准则的美名,莫顿·韦伍德爵士不会因为我这身微不足道的武装和一点点钱财就犯下强盗之罪,至少会给我屋檐和饭菜,毕竟我自称有爵士名衔。   再加上,我莱雅拉·波顿可是货真价实的红王,背过厚厚的纹章和家族学,装成一个雇佣骑士不要太简单。   最后,   如果不是瓦利·谢特跑来告发我,搞得我身份有争议的话。只是莫波毛遂自荐,可能会没机会展示莫波的技艺,很可能会被以平民的水准好吃好喝招待个一夜,清晨丢出铁橡城,跟乞丐没什么两样。   谷地人重视名誉,不代表会重视每一个挤着篱笆睡觉的雇佣骑士,韦伍德家族在打仗,不代表他们确实需要多一个莫波。   我很期待。   一场动人心弦的比武审判,让我的莫波活尸混进维斯特洛的领主世界。 第12章 铁橡城-罪犯骑士   “自称瓦利·谢特的人指出你的骑矛和马匹都是刚刚采买的,是否属实?”宝座上的莫顿问道。   他黑发黑眼,骨子到表皮都是先民的模样。身上不沾酒味,坐得笔直,哪怕没有战事也穿着铠甲和披风,是个谷地典型的古板老爷。   这里是铁橡城的千果厅,一万个石头橡果被纹刻在这间会堂的天花板和墙壁上,异常古朴,这里完成的年代可以追溯至英雄纪元,肃穆的士兵手持长矛,俨然是在让我受审。   他这问题我大可以说实话。   “我的大人,”我欠了欠身,“我自海上来,在板条镇上的船,中途前往东方的洛恩王国寻找机会,尔后在潘托斯,搭上了来海鸥镇的商船‘疯狂普兰多’号。”   “洛恩王国,”莫顿·韦伍德厌恶地皱起鼻子,像是嗅到了发酵粪池的臭味,“那个投机者、蔑王者、淫荡的妇人、目无诸神的骗子,是她建立的国家?”   投机者,蔑王者,淫荡的妇人,目无诸神的骗子。大概是指我本人没错了,看来我把铁王座从红堡丢外头的举动,很让谷地人不开心嘛。   扯淡!   “她在厄斯索斯取得土地和子民的过程无可挑剔,并得到——”   “我不是要听这些,给那个女人辩护?”他挥了挥手,“在这时节,众生已经不讲道义了,骑士暴行无数,伪王横行狂妄,真君昏聩无能,子民忍饥挨饿。”   我有点讨厌他了,不过这个莫顿·韦伍德不算是个很没品的人。   “听说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已经获得了三头魔龙,大人。”我旁敲侧击,试探他对龙之母的反应。   “那就是说,要重演当初她祖宗飞上鹰巢城,吓到咱们末代谷地王的旧事咯?”这是说的坦格利安家族收服谷地的经历,只需一头龙飞到鹰巢城里,让艾林家族看到自己的天堑再无一用,便可大功告成。   莫顿爵士显然没把那位丹妮莉丝的坦格利安家族,当做天命七神赐给七国的王室。言谈里半点敬意都没有。   或者说,他甚至没把丹妮莉丝当回事,估计七国很多领主也是这么想的。   “得了吧,”莫顿爵士继续道:“魔龙死绝了,多恩人。而且,除非有龙现在飞过来把我咬死,否则你就得为你犯的事儿付出代价。”   “我坚持认为我没有罪过,并且我是一个骑士,大人。”   这个骑士就和谷地顽固的山脉一样不移己见:“你们多恩素来毫无规矩,一点都不在乎骑士风范,不过戴恩家族闻名遐迩,‘拂晓神剑’让全世界的忠贞之人都佩服万分。”   “感谢您——”   他的态度生硬冷漠:“收起恭维,你和戴恩家族没关系,私生子,你的姓氏,我可清楚得很。   来吧,既然你说你有过骑枪和骑矛,那你就该有用它们的本事。来教我的侍从用骑枪,是真是假立刻便知。   若真胆敢冒用骑士身份,绞刑,沙子佬。”   这个判断方法粗暴而有效,毕竟会用骑枪在七国是少数。   我倒是不担心我会出什么洋相,虽然比起多米尼克,我不算是马上的好手,但是只是表现出受过长期训练,我还是做得到的。   古树边上就是骑士训练的场地,下午的阳光让冬天稍微有了些暖意,大地被染成金黄,我骑上马儿,竖起骑矛,面前是三个稻草人靶子。   莫顿本人的三个年轻侍从围了过来,还有一些个卫士和骑手,人数不是很多,铁橡城的士兵在别的地方。   这是怕我逃跑,还是怕我伤人?那个不乖的侍从“缺门牙”小谢特也在,他贼眉鼠眼,有些迷糊,看这模样是搞不清我到底是何底细了。   我胯下的谷地战马轻踱马蹄,   任谁都能瞧得出来,在马上的“艾德瑞克·沙德爵士”,绝对胸有成竹。   逗逗这小子。   “我能不能在中间那个稻草人上,码上瓦利·谢特的名字,大人?”对啊对啊,我睚眦必报,臭小子,缺门牙,小谢特你完蛋了!   “不,”他眯眼看了眼远处的靶子,“你可以写自己的名儿,加上外号。”   行吧行吧,一声紧张地打嗝从瓦利·谢特的方向传出,我倒是挺满意他那么害怕。   开始!   我用莫波拉动缰绳,将骑矛夹在腋下,活尸那多斯拉克人的马人血脉开始发挥作用,双眼中只有远处不会动的敌人,再无旁骛。   起步。   草海上的马术绝对不是维斯特洛人能比的,提加马儿速度用的时间更加短暂,剧烈的冲锋开始得完美无缺!   莫顿爵士抱手看着我的一举一动,眼睛一眨不眨,似乎在印证什么。   这时候,哪怕是个外行人,也该看得出我究竟训练!   不止是他,谷地的骑士都在目睹我御马擎矛的身姿,悬下纹章旗帜的矛头,随马起伏的身躯,长枪漂亮地穿透稻草脑袋!   继续!   没错,不止一个!阳光下金色的雨露,是枯黄的茎秆在四散纷飞,我娴熟地连续击破三个稻草人标靶!   没有半点颠簸,没有一丝勉强。   “好!!!”   围观的卫士喊了起来,旋即又闭上了嘴,在自家大人面前给一个罪犯叫好显然不是很理智。   我这一手虽然在骑士或者枪骑兵中间似乎平平无奇,但是不要觉得这两种人有多常见。   一般的佣兵或者平民骗子,会骑马已经很不错了,马上战斗他们通常是没机会练的,除非专门是有师傅教,而久经训练的身手,和两三个月的速成区别也是不小。   比如骑术和骑枪都不算特别出彩的我,也曾经练废过好几匹马,寻常人家又不是多斯拉克人,哪来的马匹用来糟蹋?   好半天后,这位莫顿爵士才开口。   “好骑术,动作很熟练,你来自哪儿?”   “多恩的星坠城?”我不明就以,“当然也可能古代那颗陨星,没坠在多恩而是坠在谷地,戴恩全家都搞错了。”   “少说俏皮话,你使矛的样子是谷地姿势,我认得清沙漠狼和高山鹰有何区别。”   这特么也能看出来!?   草,我的骑枪是多米尼克教的,我那老哥在谷地当的侍从。   “你们觉得,这水准该是雇佣骑士,还是多恩的骗子?”莫顿爵士问自己的手下。   一个歪鼻子卫兵回答:“这是专门练过几年的水准,大人,骗子有这能耐,何苦当骗子?”   莫顿爵士转头看回我这里,他眯起眼睛,似乎在思量。   我猜他一定想起什么要事可以要我去办,所以在仔细思虑我可不可靠。   最终,他下了决定。   “技术还成,人挺奸诈,”莫顿算是承认了我的身份,“艾德瑞克爵士,我不希望再听说,你把庄重的审判当做展现自己技巧的舞台,你没听说过比武竞技吗?”   嗯,他现在看出来我是故意的了,而且有点忌惮,很明显靠这种方式来一个领主的训练场卖弄武艺,和可靠老实这类性情,大概是沾不着边的。   不过他这话说得,我们之前又不认识对吧?我怎么知道你莫顿·韦伍德是会直接把我赶走,还是会看看我手上脚下的工夫?   “身为一个异乡异客,我别无选择,大人。”   双方对彼此都没信任,不是只有慢慢相互了解咯?   可是,他最终还是谨慎地让我离开:   “带这只海鸥镇的老鼠走人吧,我可不敢接纳一个不老实的篱笆骑士,去鹰巢城,那儿需要人手。在我改主意抽你鞭子之前,爵士,你最好珍惜我把你看成一个骑士的机会,”莫顿爵士高声,“给他们面包和麦酒,送他们滚蛋!”   我在心里头撇了撇嘴,只能说,雇佣骑士可真能遭人冷眼,哪怕事有真才实学,也可能被无情驱赶,除非城堡或者集镇有什么危机,才有机会派上用场。   我转过身,手伸出,向着被牵过来的马。可是说危机,危机还真到了。   “大人!外头,外头山里的野蛮人来袭!” 第13章 铁橡城-雇佣骑士   高山氏族来袭?   铛!铛!铛!   铁橡城的铜钟被敲响,“让民兵集合!了望塔报告情况,弓箭手,长枪手,列队!”莫顿·韦伍德手握剑柄,指点身边的卫士,“你们几个去保护我母亲我弟弟还有我儿子,艾瑞肯,去安置农民。”   “大人,夫人他们在——?”   “圣堂!”莫顿阴沉,“如果我老妈受了半点惊吓,我就把你们丢进猪圈,光着身子丢。”   我看到铁橡城外村子的民众蜂拥而入,活像是多斯拉克草海里遇到了白狮子赫拉卡的马群,夺路而跑,惊慌失色,顾不得拿家财和储粮。   “雇佣骑士!”他转向我,“带上你的家伙,会射箭吗?”   我那手射箭技术一言难尽,骑马可以把身子交还给莫波多年来的习惯,射箭是彻底不行,没感觉。   这是个机会,稍微获得一点谷地的信任,能让我更快地接触到谷地的权力中心。   虽然说依照小谢特的说法,谷地一团乱麻,搞不清楚谁能做群山和峡谷的主。   “没准头。”我操纵着莫波拔出长剑,用莫波那嘶哑难听的嗓音:“我和你同在,莫顿爵士。”   “很好,这几天,我会负责你的饮食和马料,为你提供庇护,你可以保有在战场上获得的战利品。”   我笑了,高山氏族就是一群穷凶极恶的乞丐,哪来的什么战利品?   虽说如此,场面话不能少:“我的剑属于您,这是我的荣耀!”   轮到他笑了,表情充满临战时的昂扬,这还是我头一次见到莫顿爵士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走向城墙,头也不回,“回头给你五个银鹿,雇佣骑士。”   切,打发叫花子。   外头的山里原住民比我想的还要多,他们拿着斧头和刀剑,还有干草叉、镰刀与直接拿木头削的长矛,有些戴着牛角盔,有些穿着锁甲,大多数壮汉都身着没鞣制过的生皮,哪怕在城墙垛之间都能闻到冲天的腐臭和汗味。   “我是冈恩之子冈梭尔,群山是我们的!”领头的人魁梧强壮,面部隐藏在一个羊颅的阴影里,“谷地是我们的,羊、谷子还有橡树,全是我们的!”   “对!”他们满打满算有两千号人,两千个嗓门在下头自报家门,康恩、托瑞克、贾格特、名字多得我记不过来。   “你们杀了塔昂,你们付出代价!”   “代价!!!”又是一阵杂七杂八的大叫,看来是给之前被处刑的偷粮贼报仇来了。   嗯,怎么办呢?这座城堡里带兵器的男人不过上百,好些家里都没有丁壮,可能是被征召了。   我手下倒是有个高山氏族姑娘,齐拉之女齐西,似乎是来自黑耳氏族,那个野蛮丫头的存在,证明“小恶魔”提利昂和这帮子山里的蛮族关系匪浅。   可惜,这是红王之手的关系,我这莫波用不上。   “干,乱七八糟的畜生,”莫顿低声咒骂,“真是多事之冬!”   “打不赢的,莫顿大人,”我叹息道,“他们人多势众,能把这座铁橡城压得死死的,然后强暴一顿。”   “做梦,”莫顿爵士咬牙切齿,“不管是他们下面的脑袋,还是上面的脑袋,我都会砍掉。这不过是一群毫无荣誉感和羞耻心的荒野畜生。”   “他们想要公正,呼唤正义,咱们就给一个公正嘛。”我冷眼旁观,“勇气和顽固没法让你家这个千年来的老宅子完好无损,得谈判,并且合作。”   他扫视了一遍,没再嘴硬,“你去,去朝这帮土匪摇尾巴去吧,沙里来的狗。”   呵呵,小嘴抹了花蜜。   “冈恩之子冈梭尔,”我扬声,“我是沙漠的儿子艾德瑞克,”换言之,没爹没妈的杂种,   “你来这里干什么,就为了抢别人的东西,给小偷报仇?!”   “冈恩之子冈梭尔和诸氏族联军正要赶去帮助心树女王,端掉那个鹰之巢!”   心树女王,鹰之巢?   电光火石之间,我了解了。   “他们是去鹰巢城下和‘白骨女士’的军队汇合的。”我忖度道,“心树女王,那是为什么称呼?”   莫顿爵士面色阴沉得过分,之前的战斗欲望早已消失不见,他没回答我,而是:“那就走你们的道!”大喊出声。   “复仇!”下头的回答:“交出凶手!”   我能听得出来,还有转圜的空间,下头这些高山氏族的部众不会立刻发动进攻,他们大概是没有了吃的,才会以报仇为借口来铁橡城讨要,这不,铁橡城外的村子遭了殃,牛羊和马儿被牵了出来,还有腌肉及酒水,这帮复仇者可开心了。   估计去参加“白骨女士”的大军也是同样的原因,山里没吃的。   但是,很显然,只是用食物来应付,无法解决目前的局面,这些高山氏族既然说是要复仇,那没个交代,恐怕不行。   这个问题嘛…别管什么律法,杀了人,又不想吃亏,方案只有一个。   我提醒莫顿,或者说诱导莫顿:“你没法用安达尔的法,判这帮先民后裔死刑,他们不会认的。”   “那就比武审判吧,”没错,谁赢了,谁说得对。“高山氏族的人如果拒绝,会被人说成胆小,不是吗?”莫顿爵士拴紧自己的披风,“去,告诉他们,一对一单挑,是我把他们家的老鼠套上绞索!”   莫顿爵士挺身而出的意愿没有完全得逞,最终,局面是五个对五个,有意愿替被处死的小偷报仇的氏族民有五位,依照他们的规矩,我们得派出五个人迎战,铁橡城门开了一条缝,城里派出的好手鱼贯而出。   第一场是韦伍德家族的军士艾瑞肯对阵“羽毛蛋”康恩,这个军士斧头耍的不错,比对方还要蛮横,铁橡城胜出。   第二场是莫顿爵士和“烂爪子”托瑞克,靠着板甲与利剑,莫顿轻取对手的脑袋。   第三场,第四场,两个韦伍德的可怜虫被贾格特和黑史密折磨得很惨,高山氏族获胜。   五局三胜,转眼间想赶我走的铁橡城,得靠我才能幸免于难啦,赌注是败者失去一切,胜者凯旋高歌,这些韦伍德家的人对我又不好,要不要故意输一输呢?   最后,轮到我了,我的对手正是这一队氏族民的头头,冈梭尔,那个冈恩之子。   “你剑用的如何?”莫顿爵士在我身边低声问,他身上沾着失败者的血迹。   “还成。”我回答,“待会再借你的剑用用。”   “两把剑?”   “多恩勇士密如沙,打架都是用两把,银色笑星一出手,管把蛮子打趴下。”   莫顿毫无幽默感:“世界上最该被吊死的,就是多恩来的吟游诗人。”   哈,这个莫顿·韦伍德肯定被多恩来的小帅哥戴过绿帽。   我出列站定,左右手分别是一把武装剑,“你是他们的头头?”冈恩之子冈梭尔走上我面前,他戴着牛角盔,手头是一把猎刀,和一把斧头,双眼正打量我的链甲衫和手头的利刃,还有遮严实的脸蛋,“我会割掉你的下头,喂山羊。”   “等等!”戴着羊颅的人出声,我注意到这个领袖身边有个满脸皱纹的老女人,他吩咐道:“冈恩之子冈梭尔,给你的武器点上火。”   嗯?   等等!   我再看了一眼那个羊颅和他的老妇。   这是看出我是尸鬼了!?   这群人里有巫师,或者巫婆,毫无疑问。 第14章 决斗圈—嗜血骑士   我看了眼蛮族人马中的羊颅,这个领头人身边的老女人消失不见了。   躲着我?有趣。   不过,先得应付当下,天色有些暗淡,不知不觉中一天将要过去,现在,我得面对我眼前的冈梭尔。   人们绕着我们看,留下一片空旷的场地,眼前冈恩之子冈梭尔身后的氏族战士挤成一堆,伸长了脖子,我听到身后的城墙上也传来窃窃私语,都挺关注的。   毕竟是最后的对决,我和眼前对手的较量,将决定铁橡城在这次高山原住民的侵犯中,会蒙受多大损失。   “给武器点上火?呵,要不冈恩之子冈梭尔直接拿火把来打一场?”冈恩之子冈梭尔口气一点都不好,似是觉得羊颅的建议荒谬之极。   哈,他当然不知道我得底细,所以才不乐意点了自己的武器当柴给火烧呢,那可值钱的很。   另外,我大致也可以推敲出,那个戴着羊颅的领袖,在这群人里的声望了。加上这个羊颅的体魄和举止,他应该是无法以武力或威望服众的。所以,虽然他是带头人,可是高山氏族松散离心,恐怕不怎么听他的话。   既然他们也是去找“白骨女士”的,那么指不定可以一路?说来奇怪,支持“白骨女士”的不止是高山氏族,还有谷地贵族,哪来那么大的能耐和身份?   我更加确定那是珊莎·史塔克了,除了她之外,想不出来还能有什么人。   “开始,开始,把他的肠子拉出来喂乌鸦!”   “好哎!!!(Huh-roooooy)”   吼!冈梭尔大喊一声,慢慢欺近。   我知道,他这是在吓人,一般的农民小兵这会儿指不定已经腿软了。   我当然不会如此没用,我只是摆出架势,准备接招,我的莫波这模样也让冈恩之子冈梭尔谨慎了起来:一个干过仗的老兵和初出茅庐的菜鸟自然大不一样。   加上铁橡城的态度,让我压轴,说明纵然我不是十分出色的战斗行家,恐怕也有几招拿手好戏。   我们相互打量,在场中绕着圈子,人和人的决斗基本不可能拆招数百,实际的战斗眨眼就会结束,而战前的估量和姿势的微调就显得非常重要,能定生死。   遮挡对方看向自己持握武器手势的视线,从对方的眼神和下意识流露的表情中分析其意图,不能让对方看出自己的策略。   这一点,莫波很占优势,作为一个尸鬼,为了掩护身份,他的脸是蒙着的。   而且,尸鬼不怕被重伤,虽然会导致身份败露。也就是因为怕身份败露这一点,我得控制伤势,尽量避免两败俱伤的局面,这才会没有鲁莽进击,反而迟迟不发动进攻。   再一个优势,是武器,他有一把刀和一把斧头,斧头能用来劈砍,刀子可以刺击和劈砍,看武器的成色,对我的链甲衫效果恐怕有限。   可我不一样,他身上的生皮衣防不住什么,同时我双手都是武装剑,刺击劈砍都可,要知道,刺击的攻击速度要比劈砍快。但是我刺向他的那一瞬间,也可能被他击中。   最后,有一点我得加以注意,很明显,莫波的敌人,冈恩之子冈梭尔大概是个狠人。要知道,经过这么多年高山氏族生活的艰难困苦,他的身上却看不出有什么暗伤,反而强壮而健康,这就能说明很多问题了:他有能力让自己获取充足的食物,并有保护自己身体的头脑,也已经磨炼出一套自己的战斗方式,肯定不是简简单单的野蛮人。   高山氏族面对的环境,以及时常劫掠和火并的生活,会比平原上的安达尔人和先民更容易淘汰青壮年男性,能活得长的,都不简单。   不简单哪,看来要完好无损的打赢他确实有点难。   我盯着他的双眼,猫下身子。策略大概是有了,既然不想受伤,那就游斗,打他手,让他负伤然后露出破绽,这样就能找好机会一击制胜。   “哈!!!”他朝我扑了过来!哪怕是迟钝的嗅觉也能闻到一股子的糙汉子味儿,我将双剑举在身前,脚跟轻点。   挑!   他的左手正在举起斧头,我白光前探,挑划其胳膊,左手的剑刃交击其猎刀,将那把武器偏斜开,叮!   他的意图是用斧头吸引我的注意力,然后用猎刀刺我的心窝。   不,这都是假动作!   我向后一跳,拉开距离,冈恩之子冈梭尔是要拉近距离擒抱住我,好让我没法用剑!   他扑了个空,我的利刃已至!   这是我的时间,先民兄弟!双手持刃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凶狠!   撕了他!   第一剑!   噗!血沫横飞,他的斧头脱手!   冈恩的反应不算不快,他见势不好,正要——   第二剑!没有半点停歇!   “哼!”他痛苦出声,猎刀和两截指头已经抛起凌空!   将他大卸八块!   手、大腿、腰、胸口,无路可退,只有凭血肉来苟存一时,寒铁之光笼罩向这个高山氏族的男人,正是多恩人最热烈的剑之舞!无情如烈日,毒辣似沙蛇!   寂静无声,莫波不会气喘过度,不会脱力,饶是这个汉子生命力旺盛,精力十足,不惧疼痛地用手臂、然后是胳膊保护自己的头和脖子,现在,他也——   碰!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全身布满乱刀之痕。   “我这双长剑用得,有没有‘拂晓神剑’亚瑟的感觉?”我扭头问身在决斗圈之外的莫顿爵士。   这个韦伍德家族的继承人看了眼地上已经快要死掉的氏族民冈梭尔,然后看向我的脸。   他看出了我眼中的笑意,以及此举的警告:别看我脾气好,小子,要是我乐意,指不定能不顾铁橡城的士兵,让你血溅五步。   “亚瑟·戴恩绝对不会凌虐折磨自己的对手。”这个谷地骑士依旧顽固,他随后身子一转,立刻离开。   既然决斗是铁橡城胜出,那自然就要愿赌服输,叮当当当,先是铁锅,然后是绳子,银色的手镯,一叠小孩的衣物,高山氏族这两千号人丢下了从村子里搜掠来的东西,无声地离开。   大概还是留了口粮,也藏了一些东西。   我就站在原地,瞧着他们缓缓退去。   等我回头时,只看到铁橡城大门紧闭,临时侍从瓦利·谢特一独个儿地站在原地瑟瑟发抖。   如果说那天在海鸥镇的酒馆里打架,可能是有人喝醉,我还拿着武器才能一个打一群的话。   刚才这一场比试,想必已经让这位谢特家没出息的浪荡子知道了我是个什么货色。   不但有技巧,而且凶狠。   “艾——艾德瑞克爵士,”他嚅嗫地说出我的假名“艾德瑞克·沙德”,浑身颤抖的模样让我以为又要下雪了,“莫,莫顿爵士说,说,去,去鹰巢城,他,他有个弟弟在那,艾德瑞克爵士,叫唐纳尔·韦伍德,帮帮这位仁兄,他,他会很感激。”   神了!   我看了眼紧闭的大门,这谷地操行真是…   你这是有求于我嘛,大哥!就为了我虐杀一个高山氏族?什么叫谷地式求人办事法?找人道德上的漏洞然后往外赶。   牛比牛比,带骑士精神。   就和海鸥镇一样,谷地其他地方的黑土也已经万物凋零,田野荒芜,原本的玉米、小麦和大麦都被冬季给消灭,大大小小的湖泊边上倒是总有渔民劳作,经过两天一夜的跋涉,巨人之枪就在我的眼前,暗色的山峰边是名为“阿莱莎之泪”的高瀑,银流倾泻而下,宛如故事里的那个阿莱莎·艾林从六千年前,便垂泪至今。   学士说阿莱莎不是愚民口中的六千年前古人,她全家死在眼前的故事大概该发生在两千年前左右。不过,可没人关心学究的絮叨,在大众眼里,巨人之枪高耸如云,白雾环绕,其上是鹰巢城的七座尖塔,女人的泪水瓢泼,自天际而下,灌满此地的黑土,遗馈芸芸众生。   看来山上还没结冰?   我路上听说,鹰巢城冬天时没法住人,过去艾林家族的公爵们通常都在谷地度过冬季,而非山上。   不过,显然今年冬天,他们没法这么干。   一支数目大概在六千到七千的军队,一个大营盘和一个小营盘,扎在我眼前。   高山氏族,和谷地诸侯,两支相互视如寇仇的势力,如今携手合作了,好一支奇特的队伍。   “白骨女士”,你究竟有何能耐? 第15章 谷地军营-血门骑士   抢收过后留下的麦秆躺在肥沃的黑土里,这天气长不出半点谷子,大概农民们都在做生意。可不是?营地里驻满了伎女和商人,就和市场差不多,机灵鬼都想在这时候赚一笔好过冬。   我和我的侍从就像是传奇故事里的“高个儿”邓肯爵士和他的小伊戈一样,晃荡向这个闹哄哄的军营。营外的秃树枝头挂着几具尸体,上头写了叛徒,一个死叛徒正在朝外吐舌,另外一个露出诡异的笑容,似乎眼下谷地的这场围困不过是闹剧而已。   不,这二位尸体兄弟大概是在听歌,就在树边上,弹着鲁特琴的伙计放声大唱,声音好比在被阉割的小公鸡,几个不好看的乡间美人和身着棉甲的士兵跟着打拍子,相互打情骂俏,传来的只言片语,直让人以为他们是要就地结婚。   好一派谷地风光,不嫌冷吗他们?   “嘿,陌生人,来此有何贵干?”营门口的火堆边站着几个士兵,杵着长矛,靠着盾牌,好不自在。   “我是雇佣骑士艾德瑞克·沙德,铁橡城的拯救者,因为斩去了高山氏族勇士的首级,得蒙莫顿·韦伍德爵士的推荐,前来参战。”   “沙德,”其中一个老兵哥笑出了声,“我说,不过是高山莽夫的脑袋,啥时候跟龙脑袋一样值得吹嘘了?”   “当高山莽夫围住了你家的时候,石东家的小丑娃儿。”   他喊我“沙德”是在提醒我我是个私生杂种,我何不用“石东”相敬?这是谷地私生子的姓氏。他想要反唇相讥,我可不给这点机会:   “记住,叫我艾德瑞克爵士,老爷我不想再提醒你第二次。”   另外一个兵头头直接摁住想要起身的挑衅者,可惜,我以为又可以明目张胆地杀人了呢:“韦伍德家族在里头,别找事,爵爷,”半点没有对爵爷的敬意,“门口的大树不介意多结一颗果子,已经有两个在上头了。”   韦伍德家族的绿底黑色破车轮纹章并不难找,在经过了罗伊斯家族的符石纹章之后,我在杭特家族的长弓,雷德佛家族的红垒旗子之间,看到了属于韦伍德的小旗杆,唐纳尔·韦伍德爵士看起来是个年轻的莫顿,比那个一丝不苟的继承人稍微随和一些:   “奇了,我兄弟一向不喜欢佣兵和你这样的骑士,”他给我倒上一杯麦酒,“说说看,您打哪来的?”   “星坠城,”我半点没沾,莫波这尸鬼要也能喝酒才会让人惊诧,“我帮了铁橡城一个大忙,所以他把延长雇佣誓约作为报答。”   稍后,唐纳尔·韦伍德爵士向我说起谷地这段时间的动荡。这段时期的谷地,不比我的洛恩王国更安定:   在大概两年前(本书第三卷 尾声十三谷地),鹰巢城的莱莎夫人突然掀起争端,针对的正是之前逼迫她的公义者联盟。   归附于她的本内达·贝尔摩,洪歌城伯爵,与长弓厅伯爵的弟弟,哈兰·杭特里应外合,雇了一批高山氏族,拿下了血门。之所以有这场发难,是因为本内达·贝尔摩早已被莱莎收买,哈兰·杭特则是要获得他想要的长弓厅伯爵之衔。   同时,海鸥镇的格拉夫森家族,在杰洛伯爵的率领下与鹰巢城卫队内外夹击,攻击了月门堡和谷中的一干城堡,杀死了月门堡的罗伊斯家族分支几乎所有人,只留下他们家一个女儿,米兰达·罗伊斯,靠着联姻,获得了鹰巢城下的月门堡,一个重要的战略据点。   当时,莱莎·徒利大获全胜。格拉夫森、长弓厅、洪歌城和鹰巢城的联军四处出击,所有的家族都无法抵挡,大部分都立刻效忠,至少虚与委蛇。   只有一家除外,就是铁橡城。   铁橡城的安雅夫人有一个养子,叫哈罗德·哈顿,依照继承法,如果艾林家族的劳勃·艾林,那个尚算幼年的鹰巢城公爵死了,那么哈罗德就会继承艾林家族的一切。   所以,铁橡城只要别想把这个继承人交出去,就无法投降,谁都能想得到,哈罗德·哈顿一旦落入鹰巢城手中,那个突然变得嗜血毒辣的鹰巢城夫人莱莎·徒利,会做出什么。   因此,当时铁橡城被围困,苦苦坚持,比起一万多的敌人,只有上千人的韦伍德家难以为继,陷落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转机,就在那个“白骨女士”身上。   一开始只是铁橡城围城的人数莫名减少,似乎是去搜捕通缉要犯,然后一个高山氏族的联盟出现了,在一个深夜攻陷了谷地的门户,血门。   谷地贵族当时听从了鹰巢城的命令,准备集结起来与下山的高山氏族对抗,可是不久之后,只是一夕之间,雷德佛,还有罗伊斯,不顾人质的安全,纷纷倒戈,紧接着是科布瑞家族和其他的谷地领主,这反而让莱莎不好直接处死人质了。   面对除了三姐妹岛之外所有的谷地联盟,格拉夫森家族退回了海鸥镇,那个“白骨女士”当时就围困了鹰巢城。   据说她和莱莎见了一面,并有了约定,当时恰逢冬季来临前的抢收,各家没等到莱莎夫人交出劳勃·艾林这个全谷地之主,就解散回家免得没食物吃。   结果,莱莎夫人出尔反尔,试图劫持能联合起所有人的“白骨女士”,据说在经过苦战之后,“白骨女士”才得以逃脱,保护“白骨女士”的骑士丢了一只手,重伤养病到现在还没好。   这一次,“白骨女士”学了一课,就没得和谈的好事了,待到谷地大军部分人回家之后,她合兵围攻了洪歌城,逼着本内达·贝尔摩投降加入,然后绞死了哈兰·杭特,将长弓厅还给自己的主人。   至于我面前的唐纳尔·韦伍德爵士,他本来是血门的指挥官,“血门骑士”,之前被关押在了鹰巢城,是第一次围城时,作为莱莎夫人的“诚意”被释放的,我看得出,唐纳尔对“白骨女士”心服口服。   “我们都觉得,‘白骨女士’得和劳勃·艾林结婚,在已经疯了的莱莎·徒利掌控之外,否则,谷地永无安宁。”   最重要的问题是——   “‘白骨女士’是谁?”我问他。   “我向七神发过誓,保守这个秘密。”他给了个笑容,是是是,一个来历不明的雇佣骑士,哪能知晓你家的秘密呢?   这样保守一个女人的身份,可能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这个女人身份低微,可身份低微怎么可能联合起谷地的高山氏族和骑士?   第二,这个女人自己刻意要保持神秘。   第三嘛,就是她被幽禁起来了。   这个“白骨女士”究竟会不会是珊莎·史塔克呢?   没关系,马上,我就会弄个一清二楚。 第16章 巨人之枪-誓言骑士   见到“白骨女士”的时间是在晚上。外头至少有一打长枪兵和五个带盾牌的,十字弓手呵着白气儿相互聊天。   她四周都是士兵,寝帐里也有,我只能隔着帘幕看到一个影子。   是你!   珊莎,别来无恙?   虽然说,长高了一些,瘦了一些,可是我确定,她就是珊莎·史塔克。   还记得在君临那会儿我们朝夕相处,不管是声音、下意识的动作,还是身形,我都认得出来。花苞绽放,昔日的小姑娘珊莎,如今长大了。   “我是艾德瑞克·沙德爵士,小姐,来自星坠城。”   “多恩的星坠城,‘拂晓神剑’的家乡,七国之人何人不知,何人不晓?我父亲就曾经去过星坠城,”她坐得安安静静,声音礼貌而平淡,比往日我认识的那个珊莎多出了些许沧桑,“他和我说过名剑‘黎明’的传奇。”   “咳!”一声咳嗽在我身后响起,这是?   “生于斯地,我深感荣幸,敢问——?”   “我是个普通女孩,叫雅西娜·罗伊斯,在被山里人掠走的时候,说服了他们的头领。”   等等。   等等!   我说珊莎,你要是雅西娜·罗伊斯,那我那个投靠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使节是谁?咬西瓜·罗伊斯?   视线的角落里,是卫兵和执勤骑士的影子,我摁下心绪,毫不声张。   我明白了。   珊莎是故意这么说的,可能有人警告或者威胁过她,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想必那是一段很艰辛的旅程。”   “是呀,”北境之女感叹,“他们伤了我的狗,差点杀了我的狗,还想杀另外一只。”   狗。   我猜猜。   当初出海时,和珊莎一起走的是“猎狗”桑铎·格里冈,这是第一只狗。   第二只狗,淑女,她的冰原狼。   听起来,我记得之前唐纳尔爵士说起过,“白骨女士”身边的骑士因为莱莎夫人出尔反尔而深受重伤,差点死掉,可能指的就是“猎狗”,“猎狗”对危险非常敏感,我怀疑就是他而非珊莎看破了鹰巢城的歹意。   “敢问您的狗在哪,我很喜欢狗,小姐,当初在星坠城,我曾经养过几只,一头叫灰风,一头叫毛毛狗,还有一头叫夏天,最后是一只野得很,我给了她战士女王的名字,娜梅莉亚。”   肉眼可见地,帘幕后头的手一震,不过很快,她又继续保持安静。   当然。   灰风、毛毛狗、夏天、娜梅莉亚,全是冰原狼。   还记得那年在临冬城吗?灰风属于罗柏,毛毛狗属于瑞肯,夏天是布兰的小狼,娜梅莉亚和艾莉亚一样粗蛮。   “不过,我最爱喂的一只,是一只小白犬,我叫他白灵。”   “让人印象深刻的名字。”   “在东方的时候,红王莱雅拉的卫士也这么夸过,乖巧的宠物总是让人心生愉悦。”   “哦,莱雅拉?”   “她曾经率领我们挥剑冲锋,一路跨过洛恩河和科霍尔,于河边湖畔建立高巍的城堡,我们并肩作战,傲然在瓦兰提斯面对十万计的大军,还有诺佛斯的山与雪,见证了盟约和加冕。”   “那是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她轻声说,可我却从这句诋毁中听到了一丝无奈与羡慕,“囚禁了我父亲,篡夺了铁王座,又将之丢弃,践踏王权,七神不容。不过,你的勇气或许确有其事,还有你的忠诚,这样吧,去看看我的狗,他们应该有一面猎犬的大旗。”   回头要是我们撞见,本红王一定要问问这些话是啥意思,哼。   “如您所愿,我会尽全力帮您照顾好您的犬只。”   “我能有个帮忙个朋友吗?唐纳尔爵士,正是这位艾德瑞克爵士,我想,他大概挺合适的。”   唐纳尔·韦伍德:“小姐,我们全都为您效劳,都是您的朋友。”   “您乐意帮我喂狗吗?”   算了,一个雇佣骑士而已,我几乎听到唐纳尔爵士在心中盘算的声响:“您大可以自作主张,我们听从您的意愿。”   “向我发誓,”珊莎声音正经极了,让我有种凯特琳·徒利,珊莎的生母复生的错觉:“艾德瑞克爵士,七神见证,以列祖之名,我愿意与你共享我的炉火和厅堂,分享我的谷肉与美酒,而你,则要献上你的长剑和忠诚。”   “如您所愿,小姐,向新旧诸神,我发誓您的意愿,就是我的长剑所向。”   “不止如此,我猜你是戴恩家的种,我相信很多私生子与婚生子同样高尚,因为我见过一个孤傲的野种,远比很多高贵的血脉要更有道德。”   “好的,小姐,以先祖的名义和我的血统发誓,我将不负星坠与黎明,遵守誓言。”   我在军营里找到了“猎狗”和淑女,“猎狗”情况不是很好,腿跛了一条,脾气暴躁地坐在床上,淑女长大了好多,几乎快有小马那么壮实了,她非常警惕地看着我,可能是嗅出了尸鬼的味道。   毫无疑问。   形影不离的猎狗和淑女都不在身边。   珊莎,已经被幽禁了,这是为什么呢?   “让我看看你的脸,娘娘腔,你不敢露脸是因为脸上长着那话儿吗?!”   “呼~~~”冰原狼淑女朝我呲牙,这段时间她凶了很多咧。   “猎狗”对不信任的人好语欠奉,淑女则一副择人而噬的模样。我只好拿他们当由头,继续和珊莎接触。   身后一直有几双眼睛,所以我们只是聊一些家常,她讲临冬城,而我则讲述从艾德瑞克·戴恩那儿听来的多恩。   到了第七天,没有骑士再跟着我。士兵守在帐外,照顾她的老嬷嬷打着瞌睡靠在椅子上,不可多得地,有了单独接触的机会。   我,挡在那个老女人身前,递上了一张字条。   她帘幕后的手接了过来,看了一眼,然后吃掉。   “这是门口那个吟游诗人黄拉迪做的新曲子。”我小声说。   “荤段子可不是淑女看得,好爵士。”她笑着回答,面色不悦。   出了珊莎的寝帐后,过了一会儿,我正躺着假寐,唐纳尔爵士和几个士兵登门造访。   “你给了她什么?”他看起来很不高兴,“乡巴佬的荤曲儿?”   “雇佣骑士好情郎,”我念出一个歌名儿,“如此而已,爵爷。”   “去勾引别的女人,村姑,荡妇,女佣兵,别去找‘白骨女士’,她圣洁单纯!”   个屁的圣洁单纯,人家当年冲着帅哥犯花痴的样子你是没见到。   警告之后,唐纳尔立刻离开,留下了被吵醒的瓦利·谢特一顿抱怨。   我只是写了外头的情况而已,比如艾德·史塔克似乎被人关起来了,还有罗柏·史塔克,布兰、瑞肯和艾莉亚音讯全无,不知生死。   剩下的,就看珊莎小姐怎么想啦。 第17章 巨人之枪-使者骑士   瓦兰提斯的本体还在忙碌于收拾瓦兰提斯被征服之后,留下的一片狼藉。整天忙碌在案牍和文件里,枯燥异常。   操纵尸鬼莫波玩一场角色扮演,可以说是不可多得的闲暇娱乐了。   此刻,借着莫波的双眼,我看着营帐中的灯火,经过这几天的旁敲侧击、察言观色、以及推敲,我大致了解清楚了珊莎身边发生了什么事。   她被囚禁了。   谷地人要把她嫁给劳勃·艾林,这场婚非结不可,珊莎在山中的经历,导致她在高山氏族中声望很高,如果她与劳勃·艾林结婚,很有可能会解决几千年来,高山氏族与谷地骑士的恩怨情仇。   同样地,因为她在高山氏族中的声望,谷地人希望能控制住她,进而控制住高山氏族。   他们不敢让她的名字被史坦尼斯一世、后党,还有其他人知晓。   要知道,旧神和红神的矛盾在被兰尼斯特和兰尼斯特突如其来的龙打败之后,直接爆发。这导致史塔克家族在河间地和史坦尼斯一世身边的后党,因为宗教问题闹翻。   为了避免珊莎犯傻,谷地人隐瞒此事不报,生怕她去找自己的家人。同时,为了避免史坦尼斯要人,后党企图通过联姻控制北境,他们又隐瞒了“白骨女士”的真正身份,甚至将她囚禁,避免艾德女儿在此的消息被传扬出去。   珊莎大抵是不会喜欢这样的情况的。   虽然我看得出,不管是心机还是气度,珊莎·史塔克都成长了不少,不过目前,她手上无牌可打,估计也难以施为,不过也不一定,谷地那么多领主,定有纠纷冲突,指不定珊莎正在其中搅和,以寻找机会。   我还是想不通她怎么让高山氏族那帮子野蛮人听话的,一个软溜溜弱不禁风的小少女,让一帮子五大三粗的大汉听她差遣,这能耐是有点可怕。现在的珊莎,这个心机婊,恐怕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珊莎了。   总之,她既然,有搞定高山氏族的手腕,要搞定谷地贵族,也没难上天。   至于大局,关于鹰巢城和巨人之枪山下的逼宫军队之间的博弈?   我目前身处的这支军队应该在私底下和鹰巢城正进行谈判,毕竟鹰巢城高居山巅,地势艰险,攻破鹰巢城看起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诸家背主,可能还有道义理由,但是叛变弑君这种罪过,没哪家谷地贵族敢担。   他们谈判的进程嘛…   根据现在的情形来看,鹰巢城大概已经答应,如果交出珊莎,就赦免所有的叛徒,各复原位。现在,大家在争执的,应该是劳勃的婚事,以及莱莎的监护权。   估计山下的谷地军队是想等冬季到来以后,鹰巢城里受不住了,自己下来,所以,他们在谈判中寸步不让,导致目前僵持不下。   反正对这批逼宫的领主来说,只要拖下去,冬天自然会替他们打赢这一仗。   又过了两天。   “白骨女士”邀请我郊游,就好似蛮荒的冬景有什么可看的去处似的。   她比我的莫波矮一个头,我们俩面对水量越来越小,稀稀拉拉的“阿莱莎之泪”天瀑,走离了一段距离,让卫兵与其他谷地人听不到我们的谈话。   骑士们妒意十足,我能感觉忌惮的视线快把我背后给点着。可即便是幽禁了珊莎,他们也颇有骑士风度,没有干扰她要和我单独走走的请求。   估计这些人还觉得自己是在替史塔克管教不懂事的闺女咧。   虚伪得让我作呕。   “只有一个办法,才能让我主宰全局。”她沉静道,“没人是蠢驴,这里的所有领主都唯艾林是瞻。”   听起来挺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对吗?可我立刻就理解了她的意思。   “您是要将劳勃·艾林的监护权拿出来,当做诱饵,来让他们相互争斗?”我问。   “尤其是雷德佛和罗伊斯,虽说他们的军队在河间地,大部分,可是在这里的这两家同样举足轻重,”珊莎面容平静,“我有把握,只要稍微改变一点局势,就让我重掌一切。”   我猜大概是她已经摸透了身边的谷地人,甚至已经与其中的一些有了默契,只要加以利诱,就能踏着他们的矛盾,获得谷地的权力。   “我可以试试就出劳勃·艾林,”我回忆起兵痞波隆谈起鹰巢城时说过的话,“只要给我一根绳子,多恩的蛇会慢慢爬上山崖,拿了鹰巢城的处女。”   “我相信你能做到,艾德瑞克爵士,你在铁橡城和海鸥镇的事迹已经有人告诉我了,他们说,高山氏族在念的名字,敬畏并憎恨你这条沙漠毒蛇,”她露出微笑,“格拉夫森家族的领地太大,”也特不听话,“如果你能做到,或许那片土地能有你的一份。”   如果不是在铁橡城的时候,在海鸥镇的时候,我体现了自己的力量。恐怕此刻,在我表明认出珊莎身份之后,珊莎所想的就不会是与我一谈,而是认为我别有用心,乃是谷地其他贵族进行的试探。   现在珊莎恐怕在心底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为了避免风险,她只是让我去解决鹰巢城之事,那是不可完成的任务。   至于她空口给的封赏?格拉夫森家族的实力不输艾林,如果珊莎能够执掌谷地,自然不会任由这个怀有异心的格拉夫森家族,海鸥镇的主人,能够有机会闹事。   “我其实是红王莱雅拉的使节,希望当她和她的大军来到时,您能支持她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联盟。”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珊莎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她是个什么人,可以给你一座城市吗?”   海鸥镇,谷地的城市,财源滚滚之地,怎么可能给一个雇佣骑士?拜托。   珊莎现在变得很狡猾,也很实际,她依旧不信任我,更不会相信水手和旅行者诉说的那些虚无缥缈的故事,东方的龙,自由城邦的龙,狭海的龙。   方正,她大概把我使节和联盟这种话当做了虚假夸张,就和她一定不会兑现的,虚假夸张的承诺一样。   她不相信我,她只是需要有人来替她送死,打破谷地封臣和莱莎夫人的僵局而已。   做不到也无妨,对她来说,冬季会解决掉山上鹰巢城里的一切。   我猜,很明显,在珊莎看来,我失败的可能性极高,那样的话,她说什么都可以。如果我是贵族的探子,我去告密,珊莎也不会伤到半根毫毛。   甚至,所有人都只会针对我,一个不起眼的雇佣骑士。   万一的万一,如果我受到功名利禄的诱惑,真的犯傻去爬上鹰巢山,如果我成功呢?珊莎·史塔克大可以出尔反尔,她或许就在心里想,当我的莫波救出劳勃·艾林之后,就杀了我操控的莫波,当作没答应过我任何事。   我得先把稳,那就——   “我先把话儿说透了,珊莎小姐,不管谷地抵不抵抗,东方的大军都必然会完成他们的职责,别徒然流血。”   她正要回话,我懒得再听她的逢场作戏:“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希望的是能避免无意义的耗费,仅此而已,我只问一句,史塔克家族的狼心女孩,”   有尸龙和魔龙加持,再加上我和丹妮莉丝联军多达上万的无垢者,无数的骑士和骁勇的多斯拉克人,我确实不觉得,谷地能有什么能顽抗的余地。   “你见过龙吗?”   这朵冬雪玫瑰,惊愕的样子美极了。 第18章 鹰巢城-死灵骑士   “这太扯淡了。”“猎狗”桑铎·格里冈评论,“实在是,太扯淡了。”   “怎么了?”我正仰视入云的巨人之枪,鹰巢城就在上头,七座洁白的塔楼,傲瞰谷地的群山与水土。   “一个不敢露脸的娘娘腔,和一坨鲁莽的白痴鸟粪,居然是同一个人。”   “哈,鸟粪,谁?”我操控莫波皱眉。   “当你他马的摔下来以后,当然会是鸟粪,小裱子。”咒我摔死然后尸体喂山崖上的鸟?   卧槽这猎狗,当初在三叉戟河被我痛扁的时候,也没这样啊!这什么百年一遇的臭嘴?   对大老爷们儿就没顾忌了,是吧?   “妈的垃圾人,”反正莫波一大老爷们儿,喷呗,“你再给我比比,我摔死之前先用刀子给你爆菊,信不信?”   “那你的脑袋会被塞进装黄瓜的桶,就没法再叽叽歪歪了。”   “来来来,你来,”我让开,“诺,山就在这,我看你爬,快给爷爬!我倒要看你这身肉能喂几只鸟。”   不上吹什么吹,对吧?你行你上,来来来。   过了几分钟以后,我轻松暴打了某个跛脚手残一身伤的”猎狗“一顿,悠闲地开始慢慢攀登。   当然,虽然我给珊莎夸口说我只要一根麻绳,可事实上,哪怕是野人翻城墙也不能光靠绳子。   岩钉、鞋钉、手套和攀岩吊带,一样都不能少。当然,还有绳子。   阴天,大风,守卫想必更喜欢烤火。   我身着深色的衣物,没减重地卸去铠甲,用与岩石颜色相近的斗篷掩饰自己,以免被守卫和巡逻队发现。仗着尸鬼之身,没有力气枯竭一事,我在昨夜饱食一顿人尸之后,正是毫无顾忌的状态。   向上,走起!   至于巨人之枪?这座山石质坚硬,峭壁的部分从未有过坍塌之事。   从山脚进攻鹰巢城,需要攻克月门堡,然后攀登漫长的山路,沿着蜿蜒曲折的通道递次拿下危岩堡、雪山堡和长天堡。待到最终,会面对一面峭壁,鹰巢城本身还在六百尺之上的崖边,除了绞车、石梯子之外,没法上去。   当天中午,第一座危岩堡到了,森林环绕着厚重的铁门,城墙上布满铁刺,两座塔楼,一座主堡。   我沿着危岩堡旁边的林子摸进去,路越来越难走,到最后,差不多就是在石头之间挪。   第二座城堡,雪山堡,木头要塞,同时是鹰巢城和艾林家族的马厩。   从这里开始,湿滑的冰霜出现,再上去,就是一片白雪皑皑。谷地这几天没有雨雪,至少山下没有,到了山上,才体会到冬日的感觉。   这段山路非常非常难,莫波的动作已经算是攀爬了。   狂风和大雪要时刻注意,岩石上的冰让我手几次都抓不稳,要换别人,这段路上已经死了四次。   别说我这攀登的,从雪山堡到长天堡的台阶上风呼猎猎,台阶本身因为常年的冻结而破损,深冬时分连山羊和猴子都没法走,更别说笨手笨脚的人。   在长天堡同一个高度的远处,我找到一个落脚点。   正常出入要进长天堡,经过由一座塔楼和一串洞穴组成的厅堂,和一堆连串的坡道,然后踩着云梯上去。   到了这里,正常人来不到的地方,我要去鹰巢城,就得直接爬天然岩墙了,我打算绕一圈找一个坡度合适,有落脚处的地方上去。   想念我的尸身棕腹长翼龙。   唉,为了收回“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这具活尸,我真是苦命啊我。我没法让别人杀了他,这样我又得流产,也没法当面杀了他,收回活尸有仪式的。   想想看,如果利用谷地贵族杀小指头会发生什么?要么鹰巢城内讧,提着小指头和莱莎的脑袋来见,要么就是有鹰巢城里的人傻到没有异心在寒冬中统统尽忠身死,小指头自己从山上跳下去。   罢了罢了。   就只能冒着风险自己搞定了。   当初为啥就想不开复活了他呢?等艾德被莱莎夫人处死以后复活艾德不行吗?啊?!   手套里的四根指头狠狠抓上一处石头,撑起身子之后,我看到眼前正是鹰巢城的大理石白墙!抵达!   我攀登到的地方,好像是处女塔脚下,处女塔是鹰巢城最东边的塔楼。   即便莫波是尸鬼,我也不得不爬上塔脚之后,靠着白色的塔底休息,这里空间不大,莫波的双腿荡漾在半空,下头就是云层中的大地和巨人之枪的山峦。   莫波的链甲和号衣上结了一层冰霜,肩膀和后背都是雪。   脸上有被山鹰啄出的伤痕,手脚都有骨折断裂,需要重整一番,换个活人,刚才只怕已经真的喂鸟了,还得喂个几百次才能到我现在在的地方。   后面的高墙,大理石所筑,就算饱经风霜,也基本不可能凿上去钉钉子,而一旦掉下来,哪怕没有心跳,也会成一堆肉泥,所以,就算是活尸也没法爬,怎么办呢?   我突然想起鹰巢城的天牢,那是一个悬崖边上没有防护的架子,暴露在冰冷的空气中,囚犯呆在那个监狱里根本没法入眠,只因生怕掉下去,就会活活发疯。   据说艾德在那住了很久,那里估计是唯一一个进城堡的机会所在。   真是受罪,慢慢挪吧!   云里雾里,是湛蓝的天空,和蔓延无尽的山岭,晚霞被踩在脚下,夕阳远去,月亮隐约在天边。如果有恐高症的话,做我此刻做的事情,一定会心肌梗塞。   到了!   我爬进了缺德的天牢,最边上的一个。这里凛冽的冬风比瓦雷利亚钢剑更割人,哪怕莫波没什么触觉,也能有凌迟的快感,地板在向外倾斜,生怕被关起来的犯人滚不下去。   很熟悉的维斯特洛通用语,还有厄斯索斯流行的瓦雷利亚语,就刻在墙上。   “蓝天在呼唤我。”这在墙壁上写字的人估计是疯了。   “我是猎鹰,我在飞翔!”这一位,不会是跳下去了吧?   耳边传来亡魂的低声絮语,有的强烈,有的微弱,死不瞑目的怨灵真不少。   好了,愿新旧诸神还有寒神红神保佑这二位安息,死后的世界没有悬崖峭壁。我一脚踹在天牢的铁门上,好吸引狱卒过来开门。   嗙!   狂风呼啸,估计狱卒在和美酒暖火共度良宵,再来一脚!   碰!   铁门反弹而开,一条缝隙魏巍颤颤。   等等,这个门结构好像是向我这方向开的?没关着人,所以没上锁。   七层个地狱啊,八成是寒神给冰风下了诅咒,把我给吹傻了。   “谁在那里敲!?”一个粗鲁的声音响起,在外头,“外头不好呆吗?!”   我拔出匕首,背后的武装剑暂时不动,依靠在被打开的铁门边。   这么冷还有犯人关押?恐怕早已遭遇不测。   嘿!对!肯定死了不少,我有个主意! 第19章 鹰巢城-索命骑士   脚步声在慢慢接近,粗鲁的咒骂,还有劣酒和浓郁的咸肉味儿,说好的尸鬼几乎没嗅觉呢?   从前世的原着上,我似乎看到过天牢的狱卒头子出现,其名字叫莫德。   “蠢鹰,臭老鼠,白痴渡鸦和没脑子的猫!”他以为是动物,“冻死这群畜生,全都掉下去,让异鬼啃成骨头架子,我要干爆它们的娘亲和生父!”   啧啧,尸体,还是动物,真是重口味。   一只破了头儿的皮靴子出现在门边,露出了一角,我的手肘狠狠打上他的脖颈,将这人掼倒在地,一只匕首对着下巴,盯着他震惊的双眸。   这个男人好肥,一口褐色烂牙,牙结石的味道扑鼻,左半边脸全是伤口,斧头削了耳朵和一部分脸颊上的肉,他还有一双细小的眼珠子和软塌塌的大肚子。   “莫德,管教天牢的卒子?别大声大气,否则你就死无葬身之地。”   “你——”   他大概是想说:这里怎么会有人呢?还是陌生人!?   冬季能从天牢里蹿出一个活人,确实和见鬼了无异。   “我自蓝色的天穹与白云中来,乃是粉碎白骨的使者,你害了多少人,就要割掉你几块肉。”   “莫——莫——陌客,不——不——不——”   “但是这里有人比你罪孽深重,更该随我走入云雾中去遥远的世界,考虑一下,是该你走,还是ta走?”   莫波这沙哑难闻的嗓音也是够吓人的。   “他——他——他——”   “是谁?”   “莱莎夫人?”他喘着气儿,“上周打死了两个女仆,这周让人把一个卫兵推下月门摔到了长天堡,成了肉泥,是她,一定是她!”   当然不是她,我还不知道我当初拉起来的尸体是谁吗!?   “她自有报应,换一个。”   “那,那个神秘人,神秘人!”   “他是谁,他做了什么,他在哪!?”   过了三分之一根蜡烛的时间之后,我得到了“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的一切线索,匕首横抹,在用血肉补足尸鬼的能量之后,将这个莫德剩下的尸体弃之悬崖,天地一片干净,那个狱卒,半点痕迹都没留。   鹰巢城局势很糟糕。   银发的鹰巢城侍卫队长瓦狄斯·伊根忠实可靠,勉为其难地在越加疯狂无忌的莱莎座下维持着鹰巢城的安稳。   可是,这座世界上最高的城堡里,阴霾重重。   小公爵劳勃·艾林病了,他本就身体不好,又孤孤单单,冬季的天寒地冻让他长期昏迷不醒,随时可能呼吸停止。   他的母亲莱莎·徒利把一天时间分成了两部分,白日半步不离地和宝贝儿子呆在一起,夜晚独处,实际上是和活尸“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呆在一起,闻着防腐液和香料入眠。   我怀疑腐烂的小指头,让劳勃公爵病的更加严重了。   我很怜悯,很同情,很能对莱莎感同身受。   她流产五次,两次生育死胎,同样有流产之噩的我能理解对一个女人来说这是多么深重的折磨和痛苦。所以,神经质和对劳勃·艾林病态的溺爱,我都能理解。   至于对小指头的眷恋,恐怕莱莎更多是在眷恋那个少女怀春的自己,虽然活在她姐姐凯特琳·徒利的阴影下,奔流城的时光,比起她嫁给琼恩·艾林以后的日子来说,怎样都算是无比幸福。   她承受着自己父亲冷酷的联姻安排,她忍受着比树皮还褶皱的肌肤,感受那根丑恶垂死的东西进入自己的痛楚,不,甚至都不一定能感觉到,因为太过绵软,早没了妇女最喜欢的蓬勃朝气,甚至到最后,连其他同一个命运的女人,能寄以安慰的子嗣儿女都没有。   这不只是自己觉得痛苦了,全世界都会用看废物的眼神看她。   小指头,是莱莎的毒品,留住他,就像是留住自己的美好。   说实话,莱莎·徒利的一生其实很可能是我或者任何一个贵族女性会经历的一生,能否幸免纯看运气,这时代和平时期一个女人能遭受的惨痛她全遭受了。   所以,让小指头尘归尘就好,其他事儿嘛…虽说我估计小指头死了,莱莎会更疯癫,陪他一起死也不是不可能。   只能希望看在她儿子的份上,能正常一些吧。   画了一天攀登巨人之枪,现在已经夜深人静,鹰巢城的树和草全是一派枯灰,在大雪里死气沉沉。   人都在火边上,哪怕是最忠心赤诚的骑士也没有巡守,这季节,谁来进攻?   我辨明城堡的房间和走廊,大厅的二楼能看到下头艾林家族的鱼梁木王座,面前的月门同样是鱼梁木所制,门可以向内打开,直接通往天空,以处决死囚。   卫兵的营房,鼾声沉闷,不小的谷仓还有简单的马厩,半匹马儿都没有。   花园是神木林,却不见鱼梁木,只有枯枝寒立,白雪飘落。   尸鬼莫波确实是天牢的幽灵,就这样游荡在城堡里,寻找那一条不该留存世间的游魂,将他无端得到的死后人生取走。   你在哪里,培提尔·贝里席?   五指半岛的仿声鸟阁下,年轻时在徒利家族做侍从的小培提尔,和艾德·史塔克的兄长布兰登决斗的小指头,取走了莱莎贞操的贝里席伯爵,你在哪里?   鼓动起了君临的风波,玩弄艾林、拜拉席恩、史塔克和兰尼斯特等王家贵胄于鼓掌,你望图攀登混乱制造的阶梯往上爬,不想却便宜了恐怖堡的女儿,反正莱雅拉也以死后复苏为赠,让你在谷地搅风搅雨。   现在,一切都该结束了,不甘的培提尔,愤怒的培提尔,失望的培提尔,野心煎熬的培提尔,那个看着初恋少女离自己远去的少年,你在奔流城时,就已经死在了现实的面前。   找到了。   公爵的卧室和一间侍女的卧室连在一起,劳勃·艾林在沉睡,他的母亲今夜没有和姘头在一块,而是趴在床边上,双眼闭起,呼吸均匀。   另外一间房间,门扉紧闭,我轻轻推开,看到一双眼睛盯着天花板。   灰绿色的双眼如此浑浊,皮肤布满腐败的血丝,身穿一丝不苟的黑袍,黑色的头发已经掉落了不少。   “你来了,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小指头”的死尸声音很难听,也很平淡。   “那么我们开始吧,时间不等人。” 第20章 鹰巢城—卑微的麻雀   凡人皆有一死,有些人特殊一些,要死好几次。   我默然无声地掀开被褥,将他用绳子捆在床上,衣服脱光,之前心脏树告诉我,这个小指头受了重创,然后我看到了,他的双腿已经被打断。黑色的创口黏糊糊的,但是没有血。   “我没法医治,那个学士看到我的腿,发出了呐喊,就跟看到他父亲的骨头给他打招呼一样。”语气依旧平淡。   “是谁弄的?”我像个医师或者护工,用碳粉和蜥蜴血搅拌掺水的墨汁开始涂涂画画。   “这里的骑士,说我蛊惑他们的夫人,”小指头露出一个微笑,牙齿泛黄了,“需要我去蛊惑吗?”   “你就这样报答你的养父?徒利家族现在几乎已经家破人亡。”   “艾德慕·徒利站在徒利家族的财富、血脉和荣耀之上高尚,而他父亲霍斯特·徒利眼里的高尚,却是要我谨守分寸,真是痴心妄想。”他说,“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奸诈邪恶的弄臣?”   没错,我没回答,继续画法阵。   “我比任何人都期待,这个世界真的重视荣誉与豪情,”他继续吐露心声,“我比任何人都渴望,忠诚和勇气确有价值,我比任何人都想重视家庭及责任,可是我发现这些都毫无用处,我很失望。”   “这是你的遗言?”   他的脸上凝固的血管密布,视线早已不在这里,飘去了远方:“我早就死了,失望和受辱不能杀死一个男人,权力可以。”   “所以,混乱是阶梯?”   他确认:“混乱是阶梯,让人不得不去爬的阶梯。把我埋去奔流城,刺客,如果可以的话。”   难道是为了你的初恋凯特琳·徒利?你怎么到死都还在惦记史塔克家的老婆?   我看着他闭上了双眼,取了一个仿声鸟的胸章,割下他的脑袋作为证明。   “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他曾祖父不过是布拉佛斯来的一介雇佣剑士,为科布瑞家族效劳。九铜板王之战中,他父亲救了霍斯特·徒利一命,霍斯特·徒利正是河间地的封君,奔流城的主人,这恩德让小指头成为了霍斯特的养子,获得了去奔流城成长的机会。   然后,小指头遇到了凯特琳和莱莎,从此一生命运被改变,也改变了那对姐妹的一生。   之后培提尔·贝里席的人生,他做的几乎所有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过是奔流城那段青春的延续罢了。   我关上房门,看了眼还在沉睡的母子,我曾经在临冬城见过凯特琳·徒利,比起她来,莱莎·徒利要显得老一些,虽然,她实际上要比自家姐姐年纪更轻。   此行最大的成果已经拿到,我结束了一个不稳定的定时炸弹,现在是离开的时候了。收回这具错误的活尸,我如释重负。   上山容易,下山难,。   还好最难的一截,从鹰巢城下到长天堡这一段,我可以冒着风雪爬下去,中间打滑了几次,正巧帮我省下不少时间。   我发现冬日这天气让看守懒得执勤,我很顺溜地沿着长天堡、雪山堡和危岩堡之间的路走,到天亮时,背包里是小指头的脑袋,我顺利地抵达了巨人之枪脚下。   “猎狗”看到我手里的脑袋时,瞠目结舌。   “这是财政大臣培提尔伯爵,他死了!”   “前财政大臣。”我更正,后面我才是财政大臣,在宰了他之后,记得吗?   “他该死在君临了,老子验过尸!”那会儿好像“猎狗”桑铎·格里冈在君临守备队里做事。   “很明显你没验对,”我重新将脑袋包起,打算用石灰什么的处理一下,让临时侍从瓦利·谢特背着一个随时会烂掉的脑袋,可非骑士之举,“看到了吧?这是我的战利品,现在鹰巢城应该不成威胁了,他们的头脑已经被我给切掉。”   “猎狗”喃喃:“什么世道,人能又死一遍。”   三天后,又是郊游。   等到面见珊莎时,她将手中的仿声鸟银色胸章来回翻转,久久不语。她见过培提尔·贝里席,自然记得这个饰品来自于那个小个子老帅哥。   “一切都是关于他,五指半岛的那个伯爵?他应该死了,而死人不该出现在世面上,活动跑跳,挑唆离间。”   珊莎跟我远航时,曾经到那个五指半岛观览过一回,那里只有老人和羊屎。   “准确地说,贝里席家族的封地,只是五指半岛中最小的那一座,这是一种黑暗秽恶的魔法,”我解说道,“来自阴影之地的死灵术,那是极远的东边。”   “我能感觉得到这其中的歹毒,”她收起胸章,“死人就该躺进坟墓,而不是恣肆在人间。”   “鹰巢城有信吗?”我比较好奇这个,莱莎会有个什么结局。   “他们下山了,每个人,劳勃·艾林病的很严重。”   “鹰巢城夫人呢?你小姨莱莎。”   “她没下山。”不想再活,“山上下来的卫兵说,莱莎想要毒死劳勃·艾林,可是被他们制止了,所以,她现在一个人呆在上面,反正,她如果下来我们就照顾好她,如果不下来,这天气可没人能上去,听诸神的意思办吧。”   “之后呢,小姐?”   “我要求你,去河间和北境,寻找我父亲及兄弟姐妹的踪迹,”她将自己的家人托付给我一个陌生人,她自己呢?“我要…把谷地变成我的。”   我不知道珊莎·史塔克,在我面前的这个珊莎,她究竟是明智地知道在乱世中自己一个女孩无法乱跑,还是贪恋地恋上了谷地的权势,要把权力的游戏在这里玩下去,最终成为唯一的赢家?   反正,我知道,史塔克家族会是我在七国的盟友,借助琼恩·雪诺的身份,和我过去的友谊,他们会是我和丹妮莉丝在七国立足的助手,此值史塔克家族危难之际,我没有理由拒绝救助他们。   “如您所愿,珊莎小姐。”我鞠躬致意。   “作为我的使节,我会给你一封谷地艾林家族和珊莎夫人的书信,两封信,一封问候我的父兄,一封,是效忠书,我希望他们会落到合适的人手上。”   “一个雇佣骑士,成为使节?您确定?”   珊莎·史塔克移过视线,“我没有可以信任的人,‘猎狗’腿断了,淑女不会说人话,在你的坦格利安公主和红王抵达七国之前,我恐怕得先和拜拉席恩家族的刚正国王虚与委蛇,艾德瑞克爵士,只要你成功,或许获得海鸥镇太难,但是谷地必然有一片属于你的沃土,过上一段时间之后,这里会有一些空出来的城堡,绝嗣的城堡,借助联姻和封赏,你可以控制其中的一些,与我共治此方。”   不,不止是这样吧?   一个雇佣骑士担任使节,回头如果反悔,或者局势大变,你珊莎·史塔克可以说我是假冒的,印章和签名都是仿造伪作。   我估计史坦尼斯国王和他的臣子也会这么想。   没什么用处这东西。   “还有一件信物,”她递给了我,“我母亲给我的,徒利家族的鱼饰银链,只要艾德慕爵士在,他是我母亲的弟弟,一定认得出来。”   那这就是用谷地当做筹码,换取艾德·史塔克的平安了。   我欠身离开。自血门而出前往河间,和我的临时侍从瓦利·谢特一起。   此番解决了小指头,实在是消除了一个祸患,与之相比,其他的,都是小事。   现在回到我的本体,瓦兰提斯,诸事繁杂,众敌环伺。   作者的话:下一章开始,女主本体 第21章 瓦兰提斯—公主与红王   月前的瓦雷利亚之旅,让我又累又迷糊,不过至少让我有一个收获,那就是心智大大地加强了,因此我得以一心多用,一边操控莫波,一边处理洛恩王国的国事。   不止,还有派出尸身棕腹长翼龙,去管理我偌大的国家,为此,我甚至有意无意透露,有一位从骸骨山脉东边来的死灵师,正在帮我的忙。   当然,这种心智的强化也有别的好处,以及缺陷。例如我更能清晰地洞察别人的想法,甚至明确地知道一些事态会如何发展,并计算种种可能性。另外一方面,我有时晚上会梦到,有时白天会看到,一些奇怪的景象,火光下缭乱的影子,和哈哈大笑的疯子,头戴一顶朽木冠冕。   那个人有些像是众人口中那个无恶不作的铁群岛之主,攸伦·葛雷乔伊,不过我不敢确定。   我记得有印象,似乎在瓦雷利亚的时候,一开始时我们一无所获,因为宝藏都被取走了,有些灰尘的印迹是新的。   毫无疑问,不是攸伦,就是吉利安,或者两个都去过,所以,我们才会没有找到宝藏。   但是后面,在瓦雷利亚城里,让人难以目睹的事情发生,我反而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我知道我不是寒神的先锋,但是确实有个东西给我做了一些安排。   或许,这个攸伦,还有吉利安,才会是我真正的敌人,跑去索斯罗斯驯龙这种事,岂能是常人可为?   我不知道我看到的算是什么,但是瓦雷利亚的一趟旅程让我更加谨慎地面对来自铁群岛和西境的群岛。   我至少知道一点,那就是,从瓦雷利亚城中挖掘的东西,可以有多么可怕!   不去想它。   时光流逝,转眼间就过了半月有余,我身处美丽的瓦兰提斯,正在料理征服后的琐事。   璀璨阳光下海上游船,人来人往,毫无凛冬的气息,盛夏之海的女王如今再度安静,恍若之前的战乱从未发生。   洛恩王国留下了士兵两万有余,剿灭抵抗,维持治安。这里的民众已经开始回归,可是空下来的宅院和房屋,没被烧毁或损坏的那些,十有三四,东西城原本合计共有人口百万左右,现在只有六十多万了。   瓦兰提斯遭受了两次掠夺,第一次是红袍僧领导的奴隶暴动,第二次是多斯拉克人的洗掠,有这样的人口损失,实在是太正常不过。   我合起报告,揉了揉眉心,不知不觉中,领地大了一半还多,洛恩王国俨然是吃撑了,消化这个文明古邦,需要的将不止是十年八年。   还好,瓦兰提斯城里的奴隶主差不多已经被屠戮殆尽,这里的奴隶享受了王国的政策之后,暂时还算安稳。   这些天来一直在收拾战后的残局,国王的日子和雇佣骑士相比还真是无趣。   莫波的流浪不但可以解除我的心腹之患,作为未来攻势的前驱,更可以让我调剂调剂困守在文件和交际中的乏味人生。   现在,小指头已经彻底消亡,我流落在外的尸鬼不再成为我的威胁。剩下的,就是将厄斯索斯最后的威胁彻底抹杀。   然后,我将派兵进入维斯特洛以及布拉佛斯,直接面对长夜浩劫。   寒神和祂的异鬼一直是笼罩在我心头的阴影,只要除掉这个阴影,不管是这个世界,还是我本人,都将迎来解脱!   大门被开启,我抬头看到亚莲恩踱步而入。   没错,正是那个多恩的亚莲恩公主,亚莲恩·马泰尔。   “您找我,荣光?”她看起来气色不错,黑色的眼睛,丰满的身材,还有橄榄色的皮肤。   “对,”我收起文件,“龙之母,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欲想返回七国,”我手支着下巴尖,   “她将送你坐船前去多恩,与她的使者一起。”   丹妮莉丝当然想要在七国多一个盟友,多恩是一个理想的对象,有亲戚关系,而且多恩人一直没得到过拜拉席恩王朝的拉拢。所以她会做出尝试。哪怕需要一场联姻才能让多恩的道朗亲王下定决心,她也会毫不犹豫。   至于我这里,我对此的态度是不置可否,我要看看七国的防御状况和势力分布再做考虑,依照零零碎碎的消息来看,如今高庭的提利尔家族一家独大。   显然,亚莲恩一听便知我话里的意思,她皱了眉头,虽然只是一小会儿。   我知道,亚莲恩·马泰尔不喜欢丹妮莉丝的这个意图,如果迎娶了坦格利安家的公主,依照道朗的思路,依照过去马泰尔家族从和战士女王娜梅莉亚的联姻中得到的好处,恐怕多恩之主的权位将不再和亚莲恩有半分关系了。   只要马泰尔家的某个男丁迎娶了她,自然将继承阳戟城和多恩,而其子女,必然会君临七国。   对马泰尔来说,这是好事,可是对亚莲恩自己来说嘛。   她能眼睁睁看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权柄从指尖溜走吗?   我玩味地看着她娇小的身躯,“或许我该提前说一声恭喜,亚莲恩?”   你的兄弟可要娶公主咯?   她深吸一口气,似乎是在酝酿什么话语。   “其实我和丹妮莉丝女王谈过这个,荣光,而且我发现,她不知道您已经掌握了弥赛菈·兰尼斯特的事情。”   是弥赛菈·希山,或者弥赛菈·维水,其血统可疑。   我不可能拿一个我反对了那么久的伪王,去反对丹妮莉丝。   但是可以用她和西境商榷,她以及她的母亲瑟曦·兰尼斯特,这部分使命同样会由我自己亲手,借助活尸莫波完成。   看起来,似乎七国必然拒我于海外,因为我砸了铁王座?不,那只是看起来而已。   “我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丹妮莉丝,毕竟我只是可惜了那个小姑娘一条命,亚莲恩。”我没有露怯,红王早已经失去了露怯的能力。   “好好想想,你要的是什么,你要怎么办,我们之后再谈谈吧,你走之前,还会在伟大的瓦兰提斯城待上很久呢。”   “在此之前,我有个请求,”她叹了口气,“我很喜欢女王执掌的国家,能否——”   “想做点事,就像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那样?”说起来,我突然想起忽略掉的一个细节。   “是的,荣光。”她姿态很谦卑。   “从小事开始吧,这里硕果仅存的学者,土生土长的瓦兰提斯人西尔比安坚持不离开自己的母邦,去我给洛恩王国建的学城继续他的生活,我希望有人说服他,告诉他,瓦兰提斯的书籍、艺术和文化全都会离开这座城市。”   亚莲恩离开,我看着这个多恩女走了出去,“咕噜?”我回声呼唤。   “咕咕。”影子里传来一个小伙儿的叫声,灰鳞病几乎毁掉了他的一切,如果不是我来进行救治的话,估计毁掉的还会更多,所以他蜷缩在阴影里,不敢出气。   “去帮我看看财政大臣的进度,监视她。”   “咕!”   没错,我突然想起来,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如今在我这里做事。   财政大臣,会经手预算,包括野火研发和野火术士报上来的其他项目,甚至火药。   虽然我已经做得足够周到,用种种名目掩盖了这个秘密,但是说不准,玛格丽心细如发,可能会慢慢调查出来。   要知道,玛格丽的母亲和兄长“勇武的加兰”可是死在了野火制造的贝勒大圣堂爆炸中,当天的绿焰谁人不见?再有火术士被我抓走的消息,提利尔家要有到我这刨根问底的想法一点都不奇怪。   他们很小心,不想让我察觉他们在调查,不过现在,我发现了端倪,只待咕噜去确认了。   真是惨,面对一个“神王”,提利尔如此谨慎小心,运气太不好了。   “荣光,托马德爵士到了,”门外的席恩禀报,“另外,维克塔利昂求见。”   托马德·维水,我之前的掌旗官和护卫骑士,如今已经迎娶了迪茜·磐岩,拥有了亲王的身份,可以说是一步登天。   他十分忠诚,这次来,我没料想错的话,是要讨论关于多斯拉克海那边即将来临的侵犯,三十万大军呢。   小问题。   “我在会客厅等他,有别人一起来吗?”   “一名青枝家族的成员。”   这是要向我追问,亚里安·青枝死去的事。   这倒是一个不小的麻烦,青枝不是麻烦,亚里安是。亚里安,为什么我的孩子会有龙王的血统,嗯!? 第22章 密室—朋友,头颅和男巫   “好久不见,托马德爵士,或者说托马德亲王?”   属于梅葛亚家族的宅院美轮美奂,如果忽视了空气中隐约的腐烂气息和墙角的焦黑痕迹,确实如此。   大理石建筑没那么简单毁掉,至少看上去还算完好,所以,我的人很快就把这里变成了我当下住进的寝宫,至少看起来如此。   不过,梅葛亚家族的中庭和花园是安宁了,浴场的水却迟迟不出,当工人们放水时,流出来的是黑色的丑液和绿黄色的黏浆,不知道水管里,到底被塞进了什么。   没有一处贵族或平民的院落不带鲜血和人命,我已经不再是计较这些的凡俗,也就由他去了。   此刻,我正和托马德爵士坐在这里的会客厅中,酒水、小吃和软垫靠背,我们开始交谈。   “爵士挺好,小姐,”托马德成熟了不少,“我的儿子已经出生,将取名叫伦赛,而且迪茜又怀上了。”   “祝贺你们,”他一进门,我就从他的眉间看出来了这事儿,喜洋洋地,毫无悬念,“希望你们儿女双全。”   “如果是个女儿——”   “取我的名字挺不错,我喜欢。”我没空谈去看透这种小细节,这些一望就明了的琐事,“关于科霍尔的局势,托马德,这才是重点。至于名字之类的,你是她的父亲,你可以自己决定。”   他有些惊愕,然后迅速整理自己的表情:   “那个巫魔女出发了,还有火术士随行,在半个月之前。”   我在抵达海岸之前,就让长翼龙带去我的命令了。   看来,至少用尸身棕腹长翼龙送送信还是挺好的,它们只用进食,不用歇息,巫魔女和火术士,这才能尽早赶路。   “很好,”我沉吟道,“丹妮莉丝知道这件事吗?”   “暂时不,荣光,我们没让任何匕首湖以南的人知晓这个消息。”   “继续保密,把所有知道和可能知道的人列个名单。”我下令,“青枝家的人还在外面?”   “是的。”   “告诉他们,亚里安的葬礼会在一周后举行,埋进他母亲家族的墓穴。”亚里安的母亲是瓦兰提斯人,自然不会少了一块埋亡者的处所。   或许这有些奇怪,为什么我会问起丹妮莉丝,这个龙之母和多斯拉克人有什么关系?   别忘了,她是“不焚者”丹妮莉丝,卓戈卡奥的未亡人,大草原上的卡丽熙,她觉得自己命该管统所有的咆哮武士,不用猜,我能看透她的想法,当她看到贾科的时候,尤其如此。   另外,可能也会有人帮助她,这是个我设下的陷阱,让狐狸尾巴露出来。我需要的,就是让帮助她的那些人浮出水面,一网打尽。   万事吩咐完毕。   “我确定有一个反对我的同盟正在酝酿,”可能包括了未死的亚里安,托马德即将离开,我最终告诫道,“如今与我联姻的亚里安·青枝已经去世,我本人和科霍尔之间盟谊的链条被斩断了,那里很可能会趁着多斯拉克人进犯而出岔子。”   “我一定万分小心,”托马德爵士严肃而自信,“我保证,科霍尔永远是红王最坚韧的明珠。”   “不,”我笑了,“我要你活着,我的朋友越来越少了,托马德,很快就会没人记得莱雅,人们将只知道红王是谁,我想要那一天来得尽量晚一些,小心你的妻子,托马德。”   “那是您给我选择的妻子。”他勉强说给我听他的心声和怨怼,走出门时,没再回头。   是啊。   真遗憾,我用一些代价才换取了今日的红王,和洛恩王国,托马德也很遗憾,他或许会遗憾终生,那一夜与他促膝长谈的少女已经永远回不来了。   在这里的女人,乃是红王。   当这一天结束的时候,夜色深沉,我来到了梅葛亚家族的密室。   这里曾经豢养过一些群星就位教的教徒,我从装饰与纹路里分别得出来。   不过现在,这里豢养着别的人。   走进庭院下的通道,螺旋漩涡构成的天花板不足以让我大惊失色,毕竟我现在已经看过了太多,幽暗的蜡烛下,一个头颅睁开眼睛。   “夜安,泰温。”我打了个招呼。   “你想与我一晤?”他的声音冷淡得像是钢铁做的狮子獠牙。   “稍后吧,我还有更多的事要去做。”   他认真地看着我走到他面前,然后右转打开那扇鱼梁木门:“小心,巫魔女之王。”   “我以为你会叫我死灵之王。”我嗤笑。   “名号不足谓,”泰温·兰尼斯特的智慧丝毫没有理睬我的逗趣儿,“而魔法,却很危险,贤明君主靠的是威严与智慧,从来都不是荒唐无稽的魔力。”   “我知道,”我偏过头,视野里出现了那颗黄金狮子的脑袋,前凯岩城公爵永远不会笑,只剩下脑袋了之后,更是如此,“我在尽力克制。”   他不再说话,我继续前进。   鱼梁木大门之后,房内有的是一个侍立于此的光头男人,其肌肤苍白如奶,从头到脚不带半点毛发,身上的长袍点缀琳琅满目的珠子,嘴唇是深邃的蓝色,这是吸食夜影之水带来的印记。谣传男巫侍奉的那一群人,那群先知,号称魁尔斯人的不朽之人,其皮肤、嘴唇和眼白均为蓝色,近乎于黑,法力高深,能够看到千年前后的过去和未来。   他们能拥有如此可怕的力量,靠的就是男巫手中的高脚杯。   里头,是夜影之水。这种水有神奇的魔力,让一群佝偻的废物,能在骸骨和谎言之上,成为人间无所不知的神灵。   “把夜影之水给我。”我命令。   “这,这需要在不朽之殿才能饮用,荣光,您可以去魁尔斯窥透人生的——”   “不,你不了解,男巫,你和你的不朽之人,都无法理解。”我露出微笑,“预言,不是用来看未来的,男巫。”   他诺诺不敢应声,我看着手上的高脚杯,模糊的绿玻璃彰显了这个年代的工艺,还有里头的水,蓝色,浓稠得像是夜幕本身,不愧其名。   “放心,”我心不在焉地敷衍道,“你的儿子和他的慕女团,即将获得自由。”   是的,这个男巫就是那个慕女团团长,亚萨·扎巴·达毅的父亲。亚萨被俘是在一年多之前的事儿,攻克科霍尔的时候,我抓到了这个和我作对的慕女团团长。   然后,是我被丹妮莉丝掳去奴隶湾之后。   记得吗?我和真龙女王平息了渊凯与弥林的乱局,前往新吉斯,带去和平以及废奴的承诺,并借道用船,去索斯罗斯的夷门塔。   那会儿,我们同时派出了去魁尔斯的使节,给最后一座与丹妮莉丝敌对的城市,最后一个和平的机会。   就在那时,我也命令使者给这位男巫捎上了我的问候,以及他儿子已经在我手下成为奴隶的消息。   可怜的父亲男巫,因此应我的要求带着满满一船的夜影之水偷奔出城,前来瓦兰提斯。   不理这个可怜人,我面对眼前的夜影之水。丹妮莉丝用它看到了过去、未来和当下,那些魁尔斯不朽之殿,的不朽之人,用它来故弄玄虚,成为魁尔斯的先知。   那么我呢,我喝下它,会发生什么? 第23章 旧镇—夜影之水,灾厄之景   瓦兰提斯,梅葛亚家族院落地下的密室。   夜影之水,具有神奇的魔力。丹妮莉丝曾经喝下夜影之水,看到了多少过去、未来和现在的景象。   夜影之水中,饱含阴影的魔法,可以让饮用者,看到凡俗之身看不到的东西。   我一饮而尽,进入了一个如梦似幻的世界。   拜托,未来?过去?这不是这种魔法饮料的用法。不,或许是,但是我不是瓦雷利亚的巫术王子和巫术公主,我没有预言的天赋,我看到的是现在,当下!   对我而言,我想要的,是看到对我有足够威胁的敌人。   希望我能控制住这种饮料的魔力。   对,没看错,夜影之水其实来自瓦雷利亚,魁尔斯那群所谓的不朽之人,只是拾取了龙王的遗产。   这种水,乃是综合了阴影之地与瓦雷利亚魔力的产物,世界上最神秘的液体。   依照我测算,今时之夜,正是效果最好的时候,在此饮之,我将会目睹——   目睹其他人类的动向,他们都在做什么?尤其是最特殊的人类,那些具有神通的家伙…   第一个场景。   数百条船,燃烧的港口,巨大的高塔,拼杀的响声,然后是——   “饶命!”一个老头大声叫喊,“放了我女儿,放了莫罗娅!”老头的衣领被一个头发杂乱的男人揪着,我认出了这个男人,攸伦·葛雷乔伊。   攸伦·葛雷乔伊,“鸦眼”攸伦,据说他视线所到之处群鸦乱舞,遍地死尸残骸,此乃铁国王,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铁群岛的掠夺者之首。   他苍白的皮肤上布满青色的血管,就像是腐化一天的死人,黑发黑须,左眼是眼罩,右眼是明亮的蓝瞳,人称“含笑之眸”,胆战之瞳。   他的嘴唇是蓝色的,因为他和我一样,饮用夜影之水,而且是经常,每一天,每一夜,每一个口渴的瞬间。   “我会放了你,”攸伦的语气里充满了浓情蜜意,“我也会放了你的女儿,只要——”   “救命!救命!爸爸!!!”我看到就在攸伦和老头之间,有另外一个女人,一个中年女人,几个铁种正在撕烂她的衣服,邪恶的海怪纹章闪闪发亮。   “你发誓,你用诸神的名义发誓,用你的淹神的名义,我会告诉你,统统告诉你,停手!”老头大叫。   傻子。   水手们说,每一个葛雷乔伊家族的成员,从阿莎、维克塔利昂,到死去的巴隆,都是丧心病狂的刽子手,而攸伦更是比自己所有的兄弟和亲戚加起来都要疯狂。   他的笑容闪烁着无穷的恶意,他的赠礼与惠助必然剧毒无比,他绝不可信。   “当然,”攸伦笑意不减,胸前那个属于攸伦个人的纹章,乌鸦与黑铁冠仿佛在嘲笑攸伦手中老头的愚蠢,“我以淹神和葛雷乔伊每一代祖宗的名义发誓,我会放了雷顿·海塔尔,还有他的女儿莫罗娅,不让他们流一滴血,不让他们流一点泪,我会放过你的旧镇,扬帆远去,不拿走半点金银。”   原来如此。   那个老人是雷顿·海塔尔,参天塔伯爵,人们称他为旧镇老翁,旧镇之音,受人尊敬的海港之主,学城的守护者与南境灯塔。   靠着不输君临的大都会旧镇,他在河湾地的影响力可能要比河湾地的封君提利尔家族还要大。   据说,他暗中操纵着学城,和学士与博士们一起,研究魔法与魔龙的秘辛。因此,才会任由提利尔家族在河湾地称王称霸。   雷顿要开口了!   我屏息静听。   学城和他,究竟发现了什么?!   魔龙的秘密,这是我在瓦雷利亚城中也没发现的秘密,或许已经随着瓦雷利亚人最早的祖先沉眠进了地底,可没想到,海塔尔明明具有实力,却已经百多年没有参与七国的政治纷争,这样苦心研究几代,居然真的发现了——   “我们,我们发现了魔龙的秘密,”豆大的汗珠从雷顿伯爵的额头上滴下,“我们发现瓦雷利亚是如何制造魔龙的,只要——”   “谁在那!?”突然,攸伦·葛雷乔伊看向我的位置,他与我的视线交汇了。   “谁在那里!?!出来!巫师!我已经杀死了一百个巫师和巫婆,手里还有成千上万,我会找到你,折磨你,给我出来!!”   他怎么可能看得到!?我的肉身还在万里之外的瓦兰提斯,我的尸鬼身在从谷地前往河间的路上,这个攸伦怎么可能看得到我?!   可是,他似乎确实看到了。   失去了优雅和镇静,眼前的铁国王,“鸦眼”攸伦癫狂如兽,“胆敢窥探我!?我会——”他扯下了他的眼罩,露出遮住的一只黑眼。   原来如此,这个男人不是人类,不,应该说不止是人类!   没错!攸伦一只眼睛是蓝色的,另外一只眼睛是黑色的,维克塔利昂曾经说起过,攸伦年幼时就是个残暴的疯子,他曾经跑入大海,失去踪迹,当时,目睹了此事的维克塔利昂去找人帮忙,派克城上的人寻觅了七天,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他却安然无恙地再度出现在海滩上。   一只眼睛蓝,一只眼睛是大海深处的黑色。   这是深海的意志,是对陆地众生的憎恨与傲慢,深潜者!阴魂不散的深潜者!!!   “我看到你了,巫师!!!”他露出了一个嗜血的笑容。   “我会结果了你,鼠辈!!!”   我感觉到堪比瓦雷利亚城中的黑暗席卷而来!   走!马上走!   他来了!   我当机立断,我立刻结束了对这里的注视,在他伤害到我之前。   “鼠辈!鼠辈!!!”攸伦的怒吼犹在耳边,我的意识已经冲出了旧镇的参天塔,旧镇的火光与天穹也在远去,云彩飞在我周围,山峦河流穿梭在我脚下,我在疾速远离那个被疯狂的触须和恶意笼罩的城市。   我能猜到攸伦是怎么进入参天塔的,他调虎离山,盾牌列岛和蜜酒河的警讯传到了旧镇。尔后旧镇征召士兵出发防御,并建立了重重封锁。   可是没曾想,“鸦眼”攸伦从瓦雷利亚得到了不少宝藏,巨龙号角吹者必死,听者无生,其他的种种邪恶之物更是让铁国王如虎添翼。   他去了旧镇,瓦解了海塔尔的万人大军,让自己该去送死的手下进入港口牵制守备队和赶来的军团、重整的败兵,可怜那帮铁民掠夺者,惧怕于攸伦的未知,亢奋于攸伦的“奇迹”,丝毫不知自己已经被无情地卖了。   而攸伦自己,则进入了旧日巍峨的参天塔,直取他想要得到的秘密,掌握在海塔尔和学城手中购得秘密。   现在,我不知道的是,旧镇,这座七国最古老的城市,会不会变成历史?   无暇管及这点事了,我已经来到了下一个场景的所在地,风雪交加,凛冬已至。   北境,即将到来的,冰与火之歌最终奏响的地方,异鬼与人类的决战之地。   这一回,在这里,我又会看到什么呢?   作者的话:马丁这里的夜影之水,很明显是捏他的《沙丘》系列里的香料,可以看到过去未来,长期饮用会导致嘴唇变色等等特征,都非常明显。说到沙丘,里头的“神皇”可能启发了战锤的设定哦。或许有看过《沙丘》的兄弟姐妹看出来了,女主这里就很像是《沙丘》早期的皇帝保罗·亚崔迪的一半。在《沙丘》结束时,那部作品里成为神皇的保罗·亚崔迪同时有两个身份,一个是“门塔特”,意思大概就是计算机人类,或者说人类计算机,帝国贵族手下比电脑还有计算能力的人类顾问。保罗·亚崔迪的另一个身份,就是先知,几乎全知全能,却没达到真正的全知全能,才会有后面的跌宕起伏。《沙丘》那个系列玩预言比《冰火》玩的还溜,可能正好启发了马丁写冰火里的预言内容。 第24章 长城——阴影、光明与古老诸灵   我的身体站在密室里,视野已经飞向了攸关大局的地方。   这是饮下夜影之水之后的第二个场景,发生在北境。我认出了绝境长城。   我看到寒雪已经吞噬了这里,几个渺小的黑影,走在被风霜冻结在高大的城墙上,火焰燃起在塔楼中,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一小点。   近一些,再近一些,魔法酿造的美酒带我靠近火焰。   我看到梅丽珊卓在盯着火花,熊熊燃烧的木柴上,红焰中,是来自拉赫洛的启示与警告,她在解读,我在窥探,与她一同读取燃火带来的消息:   一张张没有眼珠的泣血之脸在盯着梅丽珊卓看。   我知道,这是旧神,这是被挖掉了鱼梁木的旧神,旧神正在回归,旧神的使者三眼乌鸦,一定已经出现了。   我看了下红袍女的表情,梅丽珊卓毫无想法,她没理解眼前的象征。   然后,梅丽珊卓看到的幻象是一座海边的塔楼,被深邃黑渊中涌现出的黑色狂流冲垮。   刚才我亲眼看到了攸伦突袭旧镇的参天塔,恐怕这一画面正是象征着攸伦的残酷进攻。   不难理解,像是攸伦·葛雷乔伊这样触目惊心的疯子,拉赫洛自然不会不告诉祂的子民。   这一幕没有结束,还在继续。   一具具躯壳纠缠扭动,翻滚撕扯。一只长着巨大黑翼的暗影盘旋在天空。   这是攸伦突袭旧镇之后发生的事,他真的带来了龙,阴影之龙!   或者说,攸伦从参天塔那里发现了龙,要知道,海塔尔家族这些年一直很神秘,之前我在参天塔看到的景象也在告诉我,海塔尔家族可能真的知道什么关于龙的秘密。   我的敌人梅丽珊卓没觉察到我就在她的身边,她还在我眼前展示了光之王的警告,帮我洞悉了我无法当着攸伦的面了解的事情,感谢,红袍女。   我的敌人,梅丽珊卓。   虽然她有心阻挡北方的异鬼,可是她也是我的敌人。   为什么她是敌人?不是我睚眦必报:   瓦雷利亚告诉了我一些真相,例如拉赫洛,是个二元对立的神灵。   拉赫洛的祭司,那些光之王的奴仆,以为自己的战争是光之王与远古异神的战争。   他们错了。   我想起我在瓦雷利亚目睹的,最大的秘密,我想起我直到现在才理解透的一些真相!   精明的仪地人,住在阴影之地旁边的仪地人早已一窥这个真相,仪地神话里说,夜狮和光之女,生下了世界之神,世界之神正是黎明上国的天子,统治了世界一万年,直到升入星辰。   而另外一边,布拉佛斯的黑白之院也没有失误,那里的慈悲之人,和慈悲之人的哲学,同样揭示了拉赫洛,究竟是谁:   祂有一千张脸,祂是光也是暗,祂乃是长夜与永昼的君主,是夜狮和光之女,是生命与死亡,是无情与热烈。   拉赫洛的战争,是自己和自己的战争,是阴影与光明的战争,阴影是祂,光明还是祂,祂乃是影子与烈火之神!   祂带来了智慧之火,让人类诞生在这片天地,让人类发明过三百多次活字印刷术,走向技术和文明的辉煌,甚至从遥望群星,发展到迈向群星。   祂也带来了毁灭之灾,祂将人类三百多次已经迈向未来的文明毁于一旦,清除众生的的记忆,让长夜漫漫,让一切从头再来。   拉赫洛,影子与烈火之神,祂正是冰与火的世界本身。   这个真相,很重要,关乎远古异神和梅丽珊卓本人。   我之所以想起拉赫洛,就是因为我眼前这个梅丽珊卓,这个拉赫洛的祭司,她的弥天大误。   她错了,我不是寒神的使者,不是什么寒神的先锋,她不知道,她来自阴影之地的亚夏,她的拉赫洛不是光之王,不是光明的那个拉赫洛。   而是影之主,远古异神。   虽然她是影之主的奴仆,但是既然是光之王的祭司,梅丽珊卓同样可以使用光之王的秘法,或者说,火焰伴随着暗影,圣火不熄,暗影不灭,这些秘法其实都是黑暗影子的赐予,因此,事实是阴影操弄了她,将她当做工具。   借用这层伪装,阴影赐予的,伪装成阳光之女的伪装,她在人世间扭曲凡人的努力,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自相残杀。   正是如此,正是如此!这就是阴影之主拉赫洛的小计谋,祂针对的不是寒神,不是旧神,不是海中的秘密,祂是在针对自己光明的那一面,是火焰与影子之神拉赫洛本身矛盾的体现,从阴影的角度来看,长夜属于阴影,怎能阻止长夜的降临?   如果前世电视剧的情节没错的话,它操弄梅丽珊卓的伎俩,让梅丽珊卓灵魂深处越来越恐惧的方法,不但没有带来长夜,反而让旧神占了便宜。   总之,梅丽珊卓的那些失误和误解,都是有意被引导的。   她确实看到了未来,可是不像别的红袍僧,例如本内罗、密尔的索罗斯或者其他人,梅丽珊卓没能看到最有可能让她理解未来的那一部分,从火焰中,她看到的,往往是让会她误解的那一部分!   所以,她认定史坦尼斯是亚梭尔·亚亥的转世,所以,她使用了拉赫洛影之主那一面,带来给她的真正力量,各种杀戮与诅咒的魔法,所以,她认定我是寒神!   她伤人,伤人,再伤人!越是努力,越是犯错!她是亚夏的阴影之奴,一切试图挽救世界和自己,造福拉赫洛与世人的举措,只会让所有人距离从头再来,更近一步!   看到这里就行了,我今非昔比,梅丽珊卓这个工具对我来说已经不是太强悍的敌人。   我看着梅丽珊卓忧虑地望着火焰中给的一幕一幕景象,她在拼命解读,可她没有我的心智,没有我的信息量,无法理解那里面蕴含的意味。   哪怕她以为自己理解,理解的,也只会是谬误,她的努力甚至无法满足阴影的需要,因为光暗相争,在错乱中无法压制旧神的光之王,注定会失去七国,失去维斯特洛。   如果我没出现的话。   来,让我们看看旧神。   风雪飘飞,我飞速在天空中移动,沿着长城一路向东。   旧日之神,过去维斯特洛的主人,它们是森林之子和睦而温暖的家园,是从永冬之地到多恩之臂的众生精魂。   可惜,即便是用最原始的人类,以最粗陋的眼光来看,旧日的诸神,也毫无胜算:   凛冬可以杀死众生,欺凌草木。   烈火也可以。   同样的,盐与水汇聚而成的大海中,根本不会有绿树繁花蹁跹的余地。   而阴影和夜幕下,芳草及嫩枝更是无法生长,只能凋零。更别提浩瀚的群星,冷漠的黑色苍穹里,饱含恶意。   哪怕是在我前世的地球,冰与火的祸难,夜及海的灾殃,陨石和天体的细微变化,也可以轻易地让生命灭绝,让万物寂灭,漫长而曲折的生命史就是佐证。   生命是脆弱的,在所有可怕的东西中,旧神是最不堪打击的一个,森林之子完蛋了,先民即将完蛋,深潜者未有断绝,而红神庙已经传播到了七国,群星就位教紧随其后。   不论有没有活物,冰与火、夜和海都会存在,可是没了活物,没有记忆,旧神必然消亡,无人记得的神灵,又该如何存在?   所以,旧神需要依靠其他神灵你死我活的争夺,才能险中求胜,让奔狼的年代降临,让春晓的希望盛开。   作者的话:大家除夕快乐! 第25章 冰与火之歌的世界——未来之敌   在经过之前旧镇参天塔,以及梅丽珊卓的画面之后。   我大概明了了在七国,有哪些人和哪些人的手下,会对我本身产生威胁。   除了攸伦·葛雷乔伊和梅丽珊卓,七国上下还有别的对手。   接下来的两个场景,我要去一个接一个地看到他们,避免被人暗算,我要抢夺主导人类对抗寒神的先机!   现在,我沿着绝境长城,飞过东海望,惊鸿一瞥处,是冰封中的海豹湾,白茫茫万里空无一人,一个身穿冰甲的异鬼抬头而看。   我们对视了一眼,各赶各的路。   斯卡格斯岛,东海望东边的北境大岛,颤抖海中的一抹扁舟。   我脑中迅速整理出了这里的消息,就像是调取资料一样,毕竟如今的我,轻易就能记起所有的,我知道的知识,关于这座岛屿的一切。   永不遗忘,永不错漏,除非是我无法理解。   这里的土著是斯卡格斯人,“岩种”。先民后裔,身形巨大且毛发旺盛。   在他们的岛屿上,有黑曜石的刀子和箭头,有可以骑行的独角兽,他们有时会屠杀男人抓走女人,用人的心肝摆起宴席,有时又会用独角兽之角交换货物,与商人饮酒高歌。   这是个不逊的民族,自从史塔克家族的布兰登九世大战一场,烧了他们的船之后,这些斯卡格斯人就很少离开岛屿。   没有血腥,没有行走的尸体,也没有身穿冰冻甲胄的异鬼。   一派安静,冬风轻轻吹拂,漫天大雪里火光摇曳。   正如学士所说,如今北境的城堡,很多已经是与厄斯索斯交流了技术,甚至安达尔人到来前后,才改建成的。   你看,在斯卡格斯岛上,城防依旧与数千年前风格一致,那是古朴的先民堡楼。粗犷的石块垒砌的模样,与最早的绝境长城、临冬城和恐怖堡没有任何区别。   我看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孩,一匹毛发蓬松的四蹄生物,就像是鹿,又像是马,头上独角,又有些像是长毛的犀牛。   这只生灵正被男孩轻轻抚摸,双眸中不见暴躁,非常宁和。   那个男孩,发色,瞳色,还有五官,我知道他。   瑞肯,瑞肯·史塔克。   不,他的眼神沧桑冷寂,像是死去了数千年的老者,我应该叫他——   绿先知,最后的,绿先知。   三眼乌鸦。   很明显,现在的瑞肯,已经去过三眼乌鸦的山洞,遇到了上一代三眼乌鸦“血鸦公爵”布林登·河文,那位布林登乃是伊耿四世和蜜利莎·布莱伍德的私生子,合法化的高贵私生子,一百多年前七国的历史人物。   我还记得他父亲伊耿四世的密道,在我掀起君临的“狼晨”之时,被我利用来抓获梅葛楼中当时王后瑟曦的子女。   总之,不用猜,瑞肯遇到了已成三眼乌鸦的“血鸦”,更遇到了仅剩的森林之子。阿多、梅拉和玖健陪伴着他,喂给他吃鱼梁木种子糊糊,先民口中的绿泉水。   最后就是现在,瑞肯变成了现在的模样,无数人的记忆徘徊在他的脑海,他已经不止,或者不再是史塔克家最小的小孩,毛毛狗的主人了。   我看着雪中的这一幕,瑞肯在沉思,手抚摸着乖巧的独角兽。   随后。   他抬起了头,对我露出笑容。   渡鸦纷飞,黑色的羽毛扬落,瑞肯开口了,风雪掩盖了他的声音,可是我看清了他的口型。   “夜安,莱雅拉。”   我不知道他看不看得到,我轻轻点了点头,他做出了同样的回应。   他看得到。   瓦兰提斯可没有鱼梁木。   不!   有鱼梁木做的门,那对密室的大门!会是那个吗?鱼梁木被做成了门扉,难道还能继续帮三眼乌鸦监视世界?   瑞肯·史塔克,或者说三眼乌鸦转动自己的轮椅,他不像是攸伦一样气急败坏,他没有怎么理会我。   旧神虽弱,可是旧神手下的三眼乌鸦,或许是棋子当中最强的那个,仅次于寒神的夜王。   下一个场景?   岛屿被我抛在脑后,越过大海,东海望和长城近在眼前。   我感觉到魔法正在犹豫,它期待让我看到长城之外的景貌,我的视野在长城上空漂浮了很久,可始终也没有跨出长城半步。   险恶的莽荒与长冬,有如实质般静静地看着我。   湛蓝发亮,就像是一双眼睛,其实是一对亮星。   没错,那双蓝色的星星。   那双我曾误以为是撒拉的眼睛。   凝望我,自北国的天穹,漫天风雪之中。   我刹那间领悟了,只有当初滥用魔法导致异鬼出生的巫术使用人,那些鱼梁木流血的脸,渡鸦与男孩,森林之子及旧神,才能在长城以北的塞外有一丝喘息的机会。   而我,绝无可能,我不是旧神之眷,不是狼灵、绿先知或者身具慧眼的先民之魂。在北境,我是被绝境长城保护得很好的人民,我和长城以南的七国及厄斯索斯是一体的,但是,我无法面对鬼影森林上空那个可怕的阴影。   面对祂,我和那群迷宫营造者,当初与波澜壮阔的深邃海洋搏斗的迷宫营造者,一样脆弱。   我需要再进一步,才能了结这个长夜。   走吧。继续下一幕场景,让我看看下一个敌人。   结冰的颤抖海,万里冰原上群尸正在行军,冰龙疑惑地看向我飞过的轨迹,布拉佛斯人正在奢靡的宅院中瑟瑟发抖,黑白之院依旧安静,然后是安达斯山脉,诺佛斯山脉,迷宫营造者的心跳,属于我的女王堡和匕首湖——   等等!   我明白这是要去哪了。   别去瓦雷利亚,现在别去!我怂!   强烈的意愿止住了夜影之水的脚步,我停在洛恩河上方,下头是雾魂注视着茁壮成长的查约恩,属于洛伊拿人的旧日新乡。   雾魂朝我颔首,然后消散在洛恩河畔。   我思考着接下来的动向,这饮料的效力一时半会还不会消失,考虑到过多的饮用可能会有成瘾性,我也不想让自己的嘴唇变成阴影一样的黑色,所以,我最好利用妥当每一次喝夜影之水的机会。   这一次我已经摸清了不少信息,大概可以从这次远视的魔法中知晓我的敌人有多么强大。   没错,时局已经变了。   这是一盘诸神的棋局,从头到尾都是。   在过去,诸神蛰伏,任由凡人相互攻伐,享有种种喜怒哀乐。   可是自陨星出现之后,诸神正利用几个重要的棋子影响人类世界的整体局势,就现在来看,我刚好可以算是这盘棋局举足轻重的棋子之一。   因为我有自己的王国和军队撑腰。   如今,我的对手不再是敌对的诸侯或者王国,而是我刚才看到的东西,红袍女,攸伦,还有瑞肯·史塔克。   还有最终的,藏得最深的敌人,同时是最强大的敌手,诸神本身。 第26章 冰与火之歌的世界—未来之敌(   就之前的景象来看,我主要的对手是怎么几个:   寒神,夜王和异鬼,因为前生的关系,我可能是除三眼乌鸦之外最了解祂们的。   红神拉赫洛,既是光之王拉赫洛,也是影之主拉赫洛,其代表分别是预言中的救世公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以及梅丽珊卓。至于瓦雷利亚,那依旧是个谜,我有一个确信,瓦雷利亚与拉赫洛有关,但是我想不起来关于瓦雷利亚的所有事。   我在瓦雷利亚的经历,无法回忆起的经历,或许也是拉赫洛光暗相斗产生的,我还没这个能耐,知道其中真相,瓦雷利亚是仅次于长城以北的死地,我不敢去。   那么,瓦雷利亚极其恐怖这一点,就是我所知的全部了,我和其他的人类没有区别,留不下关于那里内部的只言片语。   其他的,   深潜者和攸伦·葛雷乔伊,最疯狂,最不可捉摸。虽说旧镇实力雄厚,乃是七国仅次于君临的大城,估计不会真的沦陷,攸伦似乎也是想要知道魔龙的秘密,而非攻占旧镇。但是,梅丽珊卓的未来影像已经揭示了阴影之龙,攸伦不得不防。   旧神和三眼乌鸦,当代的三眼乌鸦是瑞肯·史塔克,祂们表面实力最弱,却能获得最多的信息,老谋深算。   细数所有的棋手。   这其中,由于季节的关系,第一位,【寒神】,乃是最强大,最迫在眉睫需要被了结的怪物。   甚至连魔法都不敢靠近祂。   至于其他的诸神。   红神拉赫洛,要分成两部分来谈,光之王拉赫洛和影之主拉赫洛。   【影之主拉赫洛】,阴影的那一面远在骸骨山脉以东,阴影之地亚夏,那里才是影之主拉赫洛的大本营。   而在我身处的,遥远的西方,阴影之神拉赫洛只有靠一个影神先锋梅丽珊卓来搅乱七国的时局。   或许还要加上黑白之院的无面者,但是我隐约觉得,黑白之院的千面之神,反而不止是描述拉赫洛之影那么简单。   【光之王拉赫洛】。   至于拉赫洛光明的那一面,多亏祂光影相伴,二元一体的矛盾本质,影之主拉赫洛借助梅丽珊卓之手,逼着我,将光之王拉赫洛的奴仆们,本内罗、马奇罗,还有其他红袍僧,多年来苦心在厄斯索斯布置的一切,毁了个一干二净。“自己打自己,痛击我自己”。   结果,就是受光之王瞩目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我推断她确实是预言中的光明公主,是杀死了配偶(卓戈卡奥),获得结束长夜力量(卓耿和其他魔龙)的亚梭尔·亚亥。   这位君权真的是神授的真龙女王,如今面对的局面,恐怕要比原作和电视剧里那个困难重重的局面还要糟糕。   当然,拉赫洛的光之王一面依旧很强势,加上吉利安,还有去过瓦雷利亚,目睹过世上最恐怖事物的我,指不定全是拉赫洛布置的一步棋,。   据说当世的学城有一位学士长期旅居海外,至今还在骸骨山脉以东,名为史蒂文学士,是一个风暴地人,或许,我可以找他来问问,他或许有线索,关于拉赫洛的本质。   下一个,【深潜者】。   深海与深潜者的来使攸伦,是个纯粹的疯子,就像是铁民一样,体现了背后主人的意志,那种,大海对陆生种的不屑与渴望。   陆地上的生灵是海洋生灵的子嗣,是大海的子嗣,辽阔无边的海面,才是生命的家乡,孕育了万物的子宫。   可是,这个子宫,这个“母亲”,很自私,祂想要一切回到祂的怀抱!毁灭迷宫营造者,是当初海洋最愤怒时,产生的恶果。   现在,深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鸦眼”攸伦·葛雷乔伊本身,是阴影与海洋合谋的产物,在瓦雷利亚,在祂们为各自的目标一起制造出了这个怪胎。   可是,就像是死去的“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说的那样,“在权力的游戏中,任何一枚小卒子都会有自己的意愿”。诸神将凡人当做棋,凡人就一定会按照祂们想要的脚步来吗?   攸伦是个毁灭一切的灾星。祂正站在悬崖边上,那是魔法滥觞,令魔法的造物失控的边缘。   还是那句话,非著名导师“小指头”的话儿:“在权力的游戏之中,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有时候会拒绝执行你为它们设计的行动。”   除了将身心献给自己神灵的那些人,例如梅丽珊卓和三眼乌鸦,除了他们之外,自私和渴望将会让其他的凡人棋子偏离神祗画下的轨道,让最后的结局不可预估。   【旧神】。   旧神非常谨慎并且拥有被逼无奈的深谋远虑。祂实在比不了其他诸神的强大,反而是在争取自己的一线生机。   说起来,旧神还真是狠毒,利用稚童毫无心机和抵抗的特性,以及史塔克的血脉对先民的号召力,来选择布兰或瑞肯,制造新的三眼乌鸦。   我身上同样可能有旧神的影子,别忘了我的先民血统,以及在孩提时代,就以稚嫩手指触碰过鱼梁木的童年。   真是复杂,从梅丽珊卓到攸伦·葛雷乔伊,从丹妮莉丝到我,每一颗棋子身上都有诸神的力量驳杂其中。   还有那些我没看到的棋子,高尚之心的鬼魂,蛤蟆巫姬,戴恩家族“拂晓神剑”和名剑“黎——   对,我都快忘了,群星就位教的那一位天穹上的主人,俯瞰世间战斗的,无边无际的黑色空境,祂也有自己的角色,和祂的意志及愿许。   可是这次的远视魔法里,却没有群星就位教的半点影子!   不,不是完全没有,接下来我打定主意要去的地方就有。   或许,这正是群星早已有的安排?真是知道的越多,就越让人胆寒。   不过我也有优势。   知道这一切就是我最大的优势!哪怕是神祗也不一定会具有的优势,这些诸神可没什么全知全能!   从我之前对诸神的分析上,就可以看出我的优势,即便是瑞肯·史塔克,和三眼乌鸦,只怕也没去过索斯罗斯,厄斯索斯,以及瓦雷利亚。   知道这些残酷的只有我。   只有我,这杯夜影水对我而言,几乎和开上帝视角没区别,能一一分析未来敌手,从阴影之主到旧神底细的人,恐怕也只有我!   这就是我的机会,渺茫的机会,在未来面对他们的机会。   现在,让我暂时放下估算和心机。   我用意志强逼冥冥之中发挥作用的魔法,现在,它可以结束了。   去多斯拉克海!   虽然我当下无法入圣成神,与诸神放对。   我没有冰、火、影、林、海等等可以仰仗的力量,可以作为根基的力量。   但是,欺负下凡人也还是做得到的。   我必须首先解除多斯拉克人的威胁,然后再将我和洛恩王国的主要精力集中在解决寒神及凛冬上。   依照我的安排,群星就位教的巫魔女,我的火术士,以及我的卡拉萨们,正在多斯拉克草海上布置的陷阱,在那里,我要看看,那三十万东进的咆哮武士,会是什么个下场!   既然是诸神之间权力的游戏,消逝的世界之马,马神的子民,你们,该退场了。   作者的话:祝大家春节快乐!大年初一,连发三章! 第27章 多斯拉克草海——你,出现了!   弑神太过渺茫,我真正的对手是铁民的国王攸伦·葛雷乔伊,是北国的瑞肯·史塔克,是梅丽珊卓,是丹妮莉丝,是寒神的异鬼。   不说我一定要杀掉他们,而是我要防着被他们给害了,哪怕是瑞肯或者丹妮莉丝这样熟悉的人我也没法尽情信任,谁知道交情能值几个钱?就更别说疯狂的攸伦和被误导的梅丽珊卓了。   这几个“神使”里头,丹妮莉丝拥有最强大的暴力,“三眼乌鸦”瑞肯·史塔克拥有最多的信息,而且脑子肯定是要比加强过的我还要好使的,梅丽珊卓使用魔法最娴熟。攸伦则很说不准,他或许拥有最多的底牌,甚至可能比所有人包括我,加起来还要可怕。   不过,如今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多斯拉克海上即将袭来的马潮。   可是,联系到我今夜看到的一切,还有我的分析与想法,关于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我却有别的猜测,我怀疑这是为了便宜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而采取的举措。   不过,这个怀疑也太过虚无缥缈,或许是我心智增强之后的直觉,或许只是毫无根由的猜测...   辽阔的草海一望无际,夜幕下,原野空荡,漫天的星光闪烁,与地上的红色繁火争辉共耀。   我的视野飘荡到了这里,火光中的朵朵马皮帐篷,恰像粗糙的褐色蘑菇,亟待人去燃烧,那是多斯拉克大联盟的三十万人在吃喝拉撒,妇女、老人、小孩、奴隶和骑兵。   其中至少有七八万人可以上马战斗,三万以上的壮丁骑手,这是自由贸易城邦无法面对的力量。   这支队伍走的很慢,他们中有两万人已经先行出发。   繁星之下的苍生实在是太过脆弱,一丁点风雨变幻,就能让他们苦苦挣扎,看看下面吧,瘦弱的人,饥馑的牲畜。   地处大陆内部,南方是干旱的奴隶湾,这个季节的草海本身,干冷无雨,土地龟裂,溪流已断。没有丰美的草原哺育牧民,饥饿的马和人只好向富庶的耕农邻居去讨要活命的出路,看吧,根本用不着什么寒神浩劫,人类自己就是自己的灾难。   关于这支大军,更详细的消息早已自草原上传回洛恩王国,传进我的尸身棕腹长翼龙耳中。   他们的首领叫哈洛,人称“决斗者”,据说他出自马人圣城维斯·多斯拉克旁的大湖“世界的子宫”,乃是天地孕育之子,蒙科卡奥的后人,将会继承故事里的多斯拉克先驱,把所有的卡拉萨联合到一起。   要知道,除了我带来的改变之外,前世的原作,很多地方特别特别准,同时,前世的原作里没有这个人!   对,没有这个人,这个联合起所有卡拉萨的哈洛!他不该出现!   换言之,这个哈洛可能是因为我的出现,我带来的改变,才会出现的。   我怀疑,这是一个阴谋,很有可能是一个阴谋。毕竟纠集三十万人,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前世的原作里不该一点风声都没有。   何况如今寒神如此嚣张,人类要对付北方的凛冬,哪能任由如此大的内斗发生在人类内部?   不过没关系,我已经尽力筹备了一切,来应对任何可能发生的问题。   我视野再度变幻。   经过之前这一段时间的适应,现在,是我在驾驭夜影之水,而非夜影之水给我带来启示。   夜影之水的灵性很有用,可以让我看到被我忽略的东西,可是,我才知道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所以,我要控制住这种饮料的魔法,才能更好地让它为我所用。   多斯拉克草海的西陲,贾科卡奥的营地。   波诺的卡拉萨战败之后,给贾科的卡拉萨补充了五千余名咆哮武士,加上回到草海之后贾科一路上依照我命令吞并的小聚落,现在,他的卡拉萨总共拥有五万名咆哮武士。   这个数字不少,但是用来和三十万多斯拉克人硬拼实在划不着,因此我对贾科另有安排。   我的一头尸身棕腹长翼龙翱翔在这里天空,我可以透过它的双眼观察大地,也可以透过夜影之水让我拥有的远视能力。   现在,或许还不如瑞肯·史塔克遍布维斯特洛的鱼梁木,但是,我获取信息的水准也差不了太多。   月光幽幽,在翼龙的阴影下,一支车队缓缓开进贾科的大营。   火术士,巫魔女贝乐丝,以及火药与野火,满满的几车,小心翼翼地被推动。   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进行。   夜影之水的效果时间快要结束了,我还有最后一个东西需要观察。   不知道能不能看得到,我想看的那一幕——?   我心中浮现那个人的影子,我要看到这个人,我要看到他在做什么,我要看到他在哪,显示给我,显示给我,夜影之水,立刻显示给我!   亚里安,你的踪迹,是否会被揭示!?   我努力掌控夜影之水的魔法,与之调谐,视野开始移动,在厄斯索斯的上空穿行。   薄雪中的科霍尔灯火点点,我沿上了琴恩河,两畔村庄依旧繁密,然后是匕首湖,新兴的河垒,伤心郡的节庆之都查约恩,只是有个名字的歇脚营地夜宴堡,以及——   两头龙,我看到一头龙背上是银发飘扬的女人,丹妮莉丝。   另外一头,银发飞舞,面具闪耀。   银发飞舞,面具闪耀!   我知道他是谁,面具瞒不住我!   原来你在这里,亚里安,你果然投靠了丹妮。   他们在往北飞,我跟着飞了一段,直到二人开始休息。   两人在谈话,身边的魔龙似有所觉,警惕地寻找窥探者,却一无所获,毕竟我的肉身此刻还在瓦兰提斯。   我看到亚里安躬身开始画出地图,我看到了萨恩江的曲线,我听到丹妮莉丝说:   “我是他的妻子,这是我应有的权力——”   我看到亚里安在笑,他的声音改变很大,但是我知道是他,他在低语着给真龙女王出主意。   很好。   很好!   不用再看了。   亚里安·青枝,果然有他在其中搅闹!我之前,关于这个莫名其妙的,多斯拉克大联盟的猜断,居然是真的!   一切猜测已被证实,我可以开始我的绝户计了。   作者的话:大年初一加更一章! 第28章 爱萨利亚——你们的谋划,我的   想想看:   丹妮莉丝有一个头衔,“大草原上的卡丽熙”,前世的书中,卓戈卡奥死了以后,其遗孀丹妮莉丝似乎就拥有了某种对全体多斯拉克人宣称的权力(虽然并不是真的具有)。   同时,前世的电视剧虽然逻辑奇怪,但是有个情节很关键:“不焚者”丹妮莉丝,自火中生还,这情景被众人目睹,所有在场的多斯拉克人立刻下跪,之后,丹妮莉丝被迷信的多斯拉克人奉为领袖。   我一直觉得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一生实在太过玛丽苏,这不是虚妄。她的际遇,她的复辟过程,她获得了龙、无垢者、多斯拉克人的过程,实在是太过走运了,尤其是龙。   走运得让我觉得在今生,不是书里或电视里,真实的丹妮莉丝还会继续走运。   这一次,这个组织起三十万多斯拉克大联盟的哈洛,未必就不是丹妮莉丝的“运气”!出自某个组织的谋划或者冥冥中的“”命运”:   不去谈前世电视剧为影视改编做出的妥协,这群多斯拉克人,这个多斯拉克大联盟,很可能是在为丹妮莉丝做嫁衣,当她的狗和鹰,为她攻下维斯特洛做出贡献。就像是卓戈卡奥答应的一样,多斯拉克人将为了丹妮莉丝跨越毒水,去落日国度博取属于她的铁王座。   那么,这个哈洛的凭空出世,根本不重要,他只是个统筹诸个卡拉萨的工具,他的西征和英雄事迹,其实都是在便宜龙之母,是某个意志在为壮大丹妮莉丝而做的准备。   不,不止,假如如我所想,这个哈洛统御多斯拉克一事,是因为我而起的话,那么,其中肯定会有针对我的地方…   表面上看,是用三十万的大军来淹没洛恩王国,实际上呢?   实际上…   我懂了。   我懂这个哈洛出现的逻辑了,这是想在我和王国面对庞然大军毫无底气的时候,让丹妮莉丝横空出世,用龙和奇迹,折服多斯拉克人,帮助洛恩王国解决这个危机,同时,收割三十万大军,以组织远征。   她会成为洛恩王国的英雄,声望甚至比我还要高!   别忘了,她是要展示“奇迹”,不焚的奇迹,魔龙的奇迹,让人恐惧,让人膜拜!当多斯拉克人向她屈膝的时候,洛恩王国的百姓难道膝盖不会弯吗?更别提我手下的贾科卡拉萨、别科卡拉萨以及其他投降的多斯拉克人了。   对,就是这里。   这个哈洛的出现,表面上是给我带来危机,实际上是给丹妮莉丝带来机遇。如果我识相的话,面对龙之母展示的力量和奇迹,我就该乖乖听从指挥,替她去征服维斯特洛。   如果我不识相呢?瓦雷利亚里龙焰的叫法是——dracarys,丹妮莉丝在让魔龙吐火杀人时,总会念出这个词。   说实话,那个让哈洛出现的人、势力或者意志,也并不是要害我,很可能是要在长夜来临之前,让人类团结起来,不过不是团结在我的麾下,而是团结在丹妮莉丝麾下。   她本人或许可以在我称臣之后大发慈悲地将洛恩王国还给我,以满足她的内疚和公允之心,就像是她已经将奴隶湾托付给达里奥和一帮本地贵族一样,这是她在陪我去索斯罗斯之前于奴隶湾的后事做出的安排。   对的,她很可能会这么做。   可是,那样的话,相当于我成为了她的封臣。洛恩王国距离维斯特洛可不是奴隶湾那么遥远的。好端端的双王不干,我特么当她封臣?还要让子孙在她以后的子嗣面前下跪?指不定以后还会在权力斗争中落败,白白便宜坦格利安王室?我这不是贱么。   我红王这辈子一大堆毛病,犯贱也犯过几次,但是现在我可特么没这个闲心!   至于,丹妮莉丝和我关系好?她是和我关系好,可是她手下的人,期待她前往维斯特洛人,和我关系能好到哪里去?   更何况还有亚里安,如果他在其中作梗呢?如果他离间呢?如果他要利用丹妮莉丝破坏我的统治,毁灭我的王国,让我痛不欲生呢!?   别傻了。   我勾心斗角这么久,才能和这个拥有龙与血脉的女人并驾齐驱,现在要让我给她屈膝下跪,还可能被那个该死去的丈夫给坑害!?   休想!   在我眼下,贾科的卡拉萨并没有拦在多斯拉克三十万人大联盟的正西方。   实际上,他们目前在多斯拉克大联盟西北边的位置,而非正西边的科霍尔之前,驻扎到了多斯拉克草海里仅有的河流,萨恩江之畔,避开了多斯拉克大联盟斥候的主要查探方向。   贾科的营地就位于一座废墟之前,这里过去属于瓦雷利亚,当年骄傲的龙王称之为爱萨利亚,与萨洛尔王国贸易的中枢,科霍尔的姐妹之城。   可是,那是过去。   如今,所有人所知道的,只有废墟的多斯拉克名号:维斯·卡多克,其意为“尸骸之城”,“失落的自由城邦”,几百年前多斯拉克人第一次西进的战利品,即便是今天,也能在阴影处和地下,看到过去围城带来的尸骨和血泪。   多斯拉克人的第一次西进灭绝了古国萨洛尔,赔上了自由贸易城邦最西陲的城市。而今,他们的号角与战鼓再次轰鸣,第二次西进的狂潮即将来临。   看起来似乎是一场浩劫?不过,就像是我前面说的一样,如果我分析的没错,这不过是一场闹剧,是给钦定的救世主丹妮莉丝准备的盛大演出,让她能折服瑟瑟发抖的自由城邦。   别开玩笑了,我不在乎是谁在蝇营苟利,搞出这一场戏。   对这次的冲突,我反而有个计划。   多斯拉克草海并非完全是蛮荒之地,萨恩江畔足以孕育文明,例如过去的萨洛尔王国就曾在此绵延两千年之久,其民族自称“长人”、“高人”,在一些书籍里被称为黏土与小麦的国度,拥有强大的镰刀战车与铁甲骑兵,“高塔之城”沙那斯及中的“千室之殿”曾经闻名世界。   直到四百多年前,草原上的游牧部族,多斯拉克人,如汹涌大海席卷而来,花了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就用铁和火,彻底让萨洛尔王国灭亡,将大部分的“长人”掠走为奴,只有最后一座两万人的小城市塞阿斯幸免于难。   如今这片理应兴旺的土地被称为“龟地”,废城遍布,空旷四寂,昔日的农庄和城镇,早已成牧民们的避雨地。   我的想法很简单,既然这次多斯拉克人想要葬送自己,那获胜之后,我何不让文明再次在萨洛尔萌芽?我已经派出了使者前去萨洛尔王国仅剩的城市塞阿斯,一旦毁掉多斯拉克大联盟,随后跟进的将会是我的骑兵军团,我要在废土上再建新城,让萨洛尔成为我的新领土。   咳,当然,这些都要到冬天之后了。   总之,纵然多斯拉克人来势汹汹,丹妮莉丝的某些“朋友”心怀算计,可我依旧在眼下的草海中看到了机遇,   只要我击败马人,原本属于丹妮莉丝的声望必然将属于我。   帝国必将诞生!   北风吹起,吹向南方,风声越演越烈,却不见半丝云彩,就好像水汽已经被寒神扣押了一样。   满地都是干枯的繁密草丛,这正是最好的引火物,一旦点着,烈焰将成比墙还高的洪流,席卷向南方的多斯拉克大联盟。   初来乍到的野火术士和群星黑衣僧没有休息,直接开始布置了起来,他们要确保点着时,火势就足够大,能够让敌人逃也逃不脱。   尸身棕腹长翼龙飞到了营地上空,其长喙尖利闪光,正是镶嵌了黑曜石。   噗!   我操纵着长翼龙降落在地,正要歇息的群星就位教巫魔女贝乐丝身前,周围的咆哮武士纷纷起身,看到了长达七英尺的的黑影之后又纷纷躲入自己的帐篷,畏惧,且并不惊奇。   我的长翼龙不算大,比起丹妮莉丝的魔龙来说,实际上棕腹长翼龙是一种群居的长翼龙,容易捕捉,所以当初韦赛利昂和雷哥才轻松抓来了两只,与其他的长翼龙相比,棕腹长翼龙“不比猴子更大”。   纵然很小,却足够有用了。   “红王?”贝乐丝低声问。   我用长翼龙的尸体看了她一眼,开始用尖喙在地上涂涂画画,写出了我的指令,贝乐丝表情动容,久久之后才叹气而问:“您确定?这火一起,可不好灭。”   我连眼神都懒得给她,径直飞走。   “组装投石机!”贝乐丝看着我远飞之后下令,“还有龙鱼叉,火药桶!这是红王的命令,把那些瓦雷利亚钢长矛都解封!”   我其实没想过要杀死丹妮莉丝,更没想过要杀死她的龙。   她们即便要死,也该死在北境的长城上,死在和寒神冰龙的决斗中,这才死得有价值。   可是,我绝对绝对无法忍受。   她和亚里安搅在一起,哪怕他们不会有什么,我也无法容忍!   我现在已经差不多推断出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有动机,有能耐,有预谋做这件事的背后黑手并不多,很明显——   这是光之王拉赫洛的奴仆们造的孽,并不是影之主拉赫洛,是光之王。   这应该是本内罗早有的安排,就是安插进一个被魔法加持过的多斯拉克籍红袍僧,取一个叫哈洛的假名,然后,拿下多斯拉克的卡拉萨,献给丹妮莉丝。   一场秀。   在前世的原作中,这件事应该没发生,因为丹妮莉丝自己搞定了。   可是在今生,我的出现,让丹妮莉丝的轨迹发生了变化,光之王要让她用全厄斯索斯的力量去阻止寒神的计划,让维斯特洛被纳入光之王怀抱的计划,正在被顺利地推行!   设想一下,如果说,已经死去的,至高牧师本内罗的想法和红袍僧们的战略被顺利的实施,会是什么情景?瓦兰提斯,属于拉赫洛,科霍尔,属于拉赫洛,多斯拉克大联盟,则能扫平一切胆敢反抗的城邦,除了布拉佛斯。   然后,本内罗的使者马奇罗迎来了丹妮莉丝,拥戴丹妮莉丝,支持丹妮莉丝复辟称王,用寒神的失败加重红神与女王的声望。   那么,维斯特洛的七神及旧神,还有什么存在的余地吗?没有了。   至于...   至于亚里安是怎么和红袍搅在一起的?我不管,可是——   亚里安要的是报复,我知道!   而丹妮莉丝想要的是多斯拉克人的归心,就像是原作里那样。   他们毫无机会! 第29章 多斯拉克火海(上)—涂炭尔等   北风吹拂,剧烈无比,就连长翼龙的双翅,也在大风中打颤,几乎稳不住自己的身形。   多斯拉克草海的北方是一片森林,马人称为伊佛维隆诸王国,多斯拉克人一直认为那里住着“木人”,其他民族称那些神秘的居民为“森林行者”,一些学士推断,这些“木人”和维斯特洛的森林之子系属同一个种族。   瓦兰提斯和匕首湖沿岸还算暖和,可是多斯拉克草海和拥有安达斯山脉及诺佛斯山脉的厄斯索斯西部不同,除了这片林地之外,多斯拉克海再无其他屏障可以抵挡来自颤抖海上的寒流。   因此,在这个冬季,草原受灾严重,大片大片植被枯死,群马饥馑无食,这让多斯拉克人不得不向外迁徙,带着铁与火,这才是促成多斯拉克大联盟形成的根本原因,也是前世电视剧里多斯拉克人愿意随丹妮莉丝远征维斯特洛的根由。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火?   不是只有焚烧文明的多斯拉克人才会使用火的,我有魔法的火!   这股来自颤抖海上的风,不但吹熄了草海上的植被,让伊佛维隆的森林和萨恩江下游白雪皑皑。在更深入的内陆,烈风则不但带来了冰凉,也会带来燎原之势!   我操纵尸身棕腹长翼龙飞起落下,指点我的士兵和术士安插野火与火药,以燃起肆虐草海的火焰。依照事先的计划,他们将尽可能让火不会被风吹灭,考虑到是野火和火药,这一点也挺难的,同时,他们要尽可能不让自己被点着。   贾科的卡拉萨和其他人都呆在上风处的萨恩江边,以免被殃及池鱼,这正是我将他们安排到北方河滨的萨洛尔废墟的目的。   另外,我也没有忽视科霍尔和琴恩河沿岸的备战,但是直接的战事会带来大量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实在不智。所以,我根本没想和多斯拉克人面对面对决,与其说是让他们备战,不如说备战是我给组织起人员找的借口,集结在科霍尔的壮丁我另有用处。   借助北风与干枯的草原,我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来消灭敌手。   当黎明时分的光线开始染白东方时,数千根火箭自步兵的复合长弓射出,飞上天际,又缓缓下落。灰黄色的原野上,绿光开始闪耀,还有红色与黄色的光点,接着——   我屏住呼吸,来了,来了!   火墙乍起!一朵一朵然后是一片!星星红莲,开始燃原!   狂风正是哺育烈焰的奶水,直接点燃了大片大片的枯草,一路向南奔驰涌去!   草原大火是怎样一副情景?   即便是现代,在我前世的蒙古草原上,火灾也是让人心惊胆战的浩劫,那还只是闪电和电线杆出现意外,引起的祸患,哪怕是前世的二十一世纪,草原火灾也只要二十个小时就能毁掉六千头牲畜,一整个聚落,连马匹都逃不掉,   这还是牧民有现代社会的组织秩序,能及时脱险,当时整个乌兰巴托都埋没在灰烬与烟尘里,堪比末世带来的劫难。   如果是人为纵火呢?如果是大规模,有秩序,有计划地让炽洪席卷大地!蛮荒时代的游牧民族,拿什么来抵挡?!   这是个好问题,我也很好奇。   尸身棕腹长翼龙伴着大地上的火焰毯子向南飞去,我看到多斯拉克大联盟的两万精锐在向北移动,可能是要接触贾科的卡拉萨,劝他们入伙,毕竟,草海上应该还不知道贾科已经投靠洛恩王国的消息。   自北方扑来的灰烟淡淡让这些武士缓住脚步,我看到他们在相互商量,一些好手快马加鞭直驱前方,还没等拿定主意,随后袭来的浓烟大雾笼罩住了他们。   多斯拉克武士惊叫大喊,开始掉头,呛鼻的烟雾里哪能找准方向?他们四散奔逃,而火海已经瞬息而至,悲鸣和惨叫响彻天地,火浪继续席卷向更南边的二十多万人大卡拉萨。   天地渐渐变成了红色,红色的大地,红色的苍穹,连我的尸龙身上都开始有烟灰沾染,下头估计不会有人能活过一息。   尸龙飞出火红色的天地,迈入被烬尘染灰的世界时,我看到了已经提前分开几批离开的多斯拉克人。   有些人马在朝向草海上的河流湖泊而行动,有些继续向西,有的返回东方,还有很多慌不择路的人在往南方跑,像是要和火焰比速度似的。   人类不是笨蛋,看到灾难当然会去逃避,我也没想要杀三十万人,我要的,不是杀死那个叫哈洛的年轻人,那个组织起大联盟的“卡奥”英雄。我要的是,只是人为的天灾,就能让这个突然组织起的联盟,分崩离析。   他们兴许会以为是天意呢。   来吧,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来吧!亚里安·青枝!   来吧!光之王拉赫洛!   火我已经点起来了,要是愿意,你不焚者,你拉赫洛大可以来这里洗个火澡,我倒要看看,你们要怎么个不焚,怎么个接手多斯拉克大联盟!?   你亚里安投靠丹妮莉丝的原因,无非就是想要挑拨离间,让她的魔龙杀了我,毕竟魔龙,这是这个世界里少数让你觉得有可能,绕过我影子里的怪物,直接杀了我的东西!   来吧,老公,我们来看看谁更棋高一着。   这场火灾只有随着时间推移慢慢熄灭。   为了防止火势蔓延,备战的科霍尔人会懵然受到建立隔离带的命令,他们将进入科霍尔森林,与林中的氏族接触。   没错,这场火,同时也是个名正言顺地,将科霍尔森林全部纳入我统治的机会,单凭森林里的原始氏族当然没办法阻止火灾向森林蔓延,他们必须向洛恩王国求助,我将不止是名义上科霍尔森林的统治者,更是实际的控制者。   再加上未来向萨洛尔王国故土的宣称,加上有组织的贾科卡奥和我的士兵开始对草海的吞并,我这算是一石几鸟?   尸身棕腹长翼龙藏到了灰色的烟雾里,野兽的直觉告诉它,也告诉操控它的我,有气势凶猛的巨兽正在接近。   来了,当大火已成定局,多斯拉克人分崩离析的时候,我们的龙之母和我的那个丈夫终于姗姗来迟。   我不禁露出一个微笑,他们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第29章 多斯拉克火海(下)—吾乃众王   多斯拉克一片炽热,燃烧的地方大地和天空同样火红,远一些的角落是浓浓的黑与灰,整个世界被笼罩在了火与烟当中。   大部分的多斯拉克男女老少,自然都逃了。这场大火的目的,在于破坏多斯拉克大联盟,将多斯拉克人重新变成分散成各个小卡拉萨的团体,然后,派遣我的人逐个击破,避免再有什么势力或者人重新组织起这么庞大的游牧群。   当然,真把他们全烧死,也是不可能的,真逃不掉的只会是少部分,包括之前最先遇到火焰的那两万精锐。多斯拉克草海的情况只会越来越糟糕,这些卡拉萨最终依旧要荼毒四方,我放火或者不放火,区别只是统一前往西边的自由贸易城邦,还是祸乱草海的四面八方而已。   遭殃的不止是人,还有草原生灵。   在长翼龙的眼下,食肉的野兽与食草的温顺生物一齐奔跑,赫拉卡白狮,草原狼群及羚羊与黄羊,还有穿梭在枯黄茎秆间的老鼠,压根无暇顾及彼此的存在,只盼着离烟气能多远就多远,热浪扑涨,一时竟让冬日的寒凉敬退三尺。   我所见到的死难者中,最多的是闷死的动物和人,尸体依旧完整,幸好,尸鬼长翼龙不用呼吸,否则只怕也无法避免于难。   长翼龙藏在烟雾里,看到了远方而来的两个黑影,唯二朝着火场飞来的生物,异常突兀。   正是两头魔龙,一绿一白,雷哥和韦赛利昂。   它们比起当初掠走我的时候要大了不少,立停半空,在薄烟的范围内,浓烟滚滚之外,很明显,哪怕瓦雷利亚的血脉不怕火,烟雾也会让驭者够呛。   长翼龙视觉还行,我能看到龙背上这两个人的动作,亚里安的脸藏在面具之后,正在朝真龙女王喊着什么,估计又在说我的坏话咧。   不,他没这么傻,他的舌头估计会擦上蜜,表面上帮我说好话,实际上在诱导丹妮莉丝恨我。   很显然地,处在他目前的位置,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别人觉得他很无辜,既没有欺瞒自己的妻子,也没有暗自搞鬼。   他会很小心地,尝试让我和丹妮莉丝发生冲突,还不会让丹妮莉丝意识到他亚里安才是始作俑者。   我特么能信这种人?我现在连青枝家族都没法信。   我看到丹妮莉丝驭龙而飞,朝向奔逃的多斯拉克诸卡拉萨,有些灰心丧气,大概。   三十万人呀,“命运”给龙之母的礼品,就这样被我给破坏了。   希望丹妮莉丝和亚里安冷静一点,不要恼羞成怒,不,丹妮莉丝应该不会,她没这个心机来这里接收多斯拉克人,至于她背后的势力嘛…   哈哈哈哈。   还有你,我看着韦赛利昂背上的银发面具人。   亚里安,可别让我逮到机会,你的魔法保护不了你,你扑朔迷离的身份也不行!   我看着两个龙影远去,随后我也一样,离开了这个屠场。   我一路北飞,逆风让尸身棕腹长翼龙的速度慢了不少。   时不时能见到被烧死的野兽,被熏坠的飞禽,生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人为灾难,依旧会有不少生命就此逝去,这也是物竞天择嘛。   之前朝贾科奔去的那两万人,估计也有不少成了焦炭。   从引火点开始,这场火灾呈锥形向南伸展,而停驻在北边的贾科和其他人,应该都没事。   果然,当我飞到爱萨利亚的时候,看到几张被熏黑的脸,所有的咆哮武士、火术士以及黑袍群星教徒都伸长了脖子,昂着下巴,眺望南方的灾难。   我看到巫魔女贝乐丝和贾科卡奥呆在一起,长翼龙滑翔降落到他们面前,长喙留下了下一个指令:   吞并沿路所有的卡拉萨。   去圣母山下,“世界的子宫”大湖边,拿下“马王之城”维斯·多斯拉克,将红王的旗帜插上山顶与湖畔,还有马门上。   告诉所有的多斯拉克人,草海,属于洛恩王国的红王,西方最强大的卡奥,所有能骑马的男人都必须听从她的命令,贾科将作为她的臂膀,管治草原上的秩序。   如若不然,巫术带来的烈火,将焚尽所有的马匹,低语中高长的鬼草,会覆盖每一块牧场。   巫师之王,洛恩王国的红王,莱雅拉·波顿,在此承诺。   我手下的咆哮武士默然无语。   属于咆哮武士的时代结束了,不管是丹妮莉丝来统领,还是我以恐惧和巫术来震慑,他们野蛮而悍勇的时代都终会结束。   现在,这里属于我。   吾乃众卡奥之上的卡奥。   万王之王!   尸龙翱翔天际,我在思索这场火焰带来的后果。   这一次,丹妮莉丝一无所获,不过她早已提起的西征计划想必不会被这场大火给打断。   她西征,作为盟友我自然要相送,我会在潘托斯与她见面,看着她和她的军队前往风暴地。   我很可能会面对我死去的丈夫、更加恨我的红袍僧,这些失算于多斯拉克草海的败类。我要想个办法,破坏掉亚里安对丹妮莉丝的追随,不过我也知道,亚里安不会那么轻易地,就露出马脚。   还有那些即将投靠丹妮莉丝的人,我估计会有瓦里斯、一些维斯特洛诸侯,不知道他们面对我时,会是什么一个场景。   恐怕由于之前我在七国做的事情,不会有太好的态度?   可以问问泰温,毕竟他在七国叱咤风云这么多年,肯定有一番心得。   好了,该结束了,让我去策划一下未来进军七国的事宜,一待厄斯索斯的事务结束——   我就回家!   以征服者和主人的身份,而非通缉犯。   我睁开双眼。   瓦兰提斯的密室上方透漏下光晕缕缕,那个中年男巫已经不见,我眼前是放着高脚杯的石桌。   这个密室看起来确实古老,鱼梁木的门扉并没有半点旧神的迹象。一夜的远视加上早上操控莫波的同时,也在操控尸身棕腹长翼龙,我有些饿了。   踏出密室后,我带上了装着泰温·兰尼斯特脑袋的铁笼子。   “时间真长,你在里面做什么?”泰温的语气依旧平淡无情,不过我能听出如此问话之后的好奇。   “喝了一杯美酒,”我回答,“并且沉醉其中,让我们来谈谈兰尼斯特吧,老狮子,你的女儿当初对付我,我有债必还,我们结下了仇怨。”   “政治没有仇怨,”他的声音毫无波动,像是我没刺杀过他一样,“你想要什么?”   “我要西境与我联盟。”我提出自己的要求。   “帮助你和丹妮莉丝,就目前来看,任谁为凯岩城的公爵,都不会拒绝。”   “不,”我更正他对我要求的误读,“不是我和丹妮莉丝,泰温,是我。”   我,洛恩王国的红王,七国的主人,魔龙与瓦雷利亚的复兴者,只会是我,只能是我。   “富有野心的伯爵之女,你想要的东西有点多。”   其实泰温八成是想说私生女?   没关系,我想要的确实很多,而且我会将我欲求之物,全都攥在手中! 第30章 地图室——未来的安排   既然多斯拉克草海上的事,已经初步解决。   萨恩江沿岸的萨洛尔废墟将会是很有潜质的土地,足以供养起不下于河间或谷地的繁华地区。   多斯拉克草海的其他地方,则更适合游牧民族。   由于洛恩王国的行政管理体系还跟不上,我打算仿照前世华夏的羁縻土司制度、以及此世的七国封建制度,将萨洛尔及多斯拉克草原分封给卡拉萨与乐意开垦的功臣。   这两块地方要发达可能还需要百年左右,没必要担心尾大不掉。   至于未来的事情,儿孙自有儿孙福。   总之,关于萨洛尔故地,以及多斯拉克草海的其他安排,手下人正有条不紊地执行。   那么,我就需要理清下一步行动了。   如今于我而言,攸关之事是七国和布拉佛斯。   那个寒神的异鬼,这才是最让人害怕的东西。   我带着泰温的脑袋来商讨一下未来的计划,他被放在一个铁笼子里,用黑幕盖好,我拎着这个脑袋的模样,就像是在遛鸟,一些瓦兰提斯的纨绔子弟特别喜欢的爱好。   早上的瓦兰提斯,梅葛亚家族的豪宅,地图室。   瓦兰提斯人十分奢靡,金银边饰就不提了,他们以珐琅质和陶瓷釉制作地图,底胎是瓷器或黄铜,美轮美奂,每一幅都是艺术品。   看看这幅七国的疆域图吧,绿水晶标注森林,棕水晶标注山脉,宝石标记城市与城堡,底胎是蓝色的碎瓷片,当做大海,掐丝、内嵌、微绘,浑然是把做地图当成了秀技术。不知道有没有哪位公民在这副地图前意淫过,有朝一日维斯特洛或许会属于瓦兰提斯?肯定有,看着地图,意淫疆土,是很多男儿的小毛病。   目前摆在面前的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布拉佛斯的求援,一个就是去七国北上解决寒神。   关于布拉佛斯,事情很蹊跷,前世的原着里并没有颤抖海冰封,尸鬼跨海而来的行径,肯定有什么地方发生了奇怪的变化。   就好像那个凭空出现的哈洛,以及三十万人的多斯拉克大联盟一样。   这种反常的现象或许也与我有关。   不过,那会是我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至于现在——   我在看的,正是入主七国的把握。毫无疑问,如果我要与寒神一决雌雄,背后有人捅刀子,是万万无法接受的。我需要让背后的诸大领地团结一心,至少别下绊子。   这副地图上标出了七国。   北境。长城暂时还未失守,史塔克,情况很糟糕,至于其他的城堡和领土,凛冬造成的伤害实在太大,雪灾影响活人的补给、生存、行军以及战斗意志。考虑到过去的渊源、与异鬼为敌时的一致,史塔克应该不会和我意见特别相左。   谷地,艾林家族奄奄一息,可能会发挥重大影响力的珊莎捉摸不定,虽然我的尸鬼帮了她很大忙,但是我害怕当看到龙的时候,这个珊莎会屈服于力量。   很有可能,珊莎·史塔克现在太务实了。   西境,吉利安的龙没什么消息,西境的军队在和史坦尼斯一世的军队对峙,我手上有瑟曦、弥赛菈、泰温和提利昂,所以,反而兰尼斯特家族我倒不觉得有太大的阻碍。   河间,乱糟糟一片,北境的军队、史坦尼斯自风暴地和河湾来的军队、西境的军队以及河间地本地的贵族。我的尸鬼莫波已经出了血门,我打算根据他看到的事态,来决定如何统合河间地的力量。   河间地,非常重要地方。这里邻近四块地区,可以这么说,假如河间地流感爆发,那西进、谷地、河湾和王领也会跟着咳嗽,这里四通八达无险可守。   更可怕的是,这里进行过多场战争,很多尸体没有被及时处置,而且这里的贵族没有火葬的传统,假如寒神的异鬼进攻到了这里,他们可以收获一支规模巨大的尸鬼。   可以预想,如果河间地被攻占,那么异鬼就可以进攻西境、谷地、河湾地和王领,那,恐怕我就没办法遏制住他们,抵挡长夜的降临了。   再往南边,风暴地,这个可以交给丹妮莉丝和琼恩·克林顿来搞定,让他们在这里和坦格利安家族针锋相对吧。   河湾…河湾是个很大的问题,根据昨天我想起的内容,我怀疑玛格丽·提利尔正在调查其祖母与兄长的死,是否和我有关。   除了提利尔家族之外,河湾地过去曾经有四大故国,园丁家族的王国、旧镇海塔尔家族的王国、雷德温家族在青亭岛的王国以及边疆地西部。   提利尔家族,以及园丁家族内部对提利尔颇有微词的佛罗伦家族很关键,河湾地的海塔尔家族和雷德温家族也至关重要。虽然旧镇似乎被铁民攻破,但是我很怀疑,铁民能在那里坚持到什么时候,除非攸伦再度开挂,否则恐怕一个夜晚就是极限。   如果说河间地是复杂的战场,那么河湾地无疑就是复杂的名利场,攸伦造成的破坏力有限,七国上下底蕴最深厚的河湾贵族恐怕没受太大的影响。   这里,或许也是我的尸鬼需要搞定的地方,至少河湾的物资有必要牢牢掌握好。   最后,是多恩。   我有亚莲恩公主这张牌,但是多恩更可能偏向丹妮莉丝。   怎么处理多恩呢?我大概有个想法,不过先问问看老奸巨猾的狮子。   “如果你是我,泰温公爵,你会怎么处理可能会偏向坦格利安家族的多恩?”我开门见山。   “你的价值未必比坦格利安家族的龙之母要低,”他暗示,“不管是——”   “不管是多恩的马泰尔家族,还是西境的兰尼斯特家族,都会期盼与我联姻。”我继续他的话。   “确实如此,但是只是靠联姻来搞定七国之一,对你来说并没有好处,未婚的红王恐怕要比联姻的红王更有价值。”   因为未婚,随时都可以去联姻,是吗?   “我名声已经够差了。”我笑了。   是啊,扔了铁王座的荡妇嘛。   “名声没什么意义,依靠你和你的家族为生的人越多,你的名声自然就会越好,自由贸易城邦里,有谁敢评价你的是非吗?七国的诸侯首先担心的是会不会触怒你,期盼的是能让你欢心喜悦,而非你是不是个讨人厌的国王,局势已经变了,私生女。”   泰温倒是一如既往地一针见血。   换句话说,我该学前世某个终生未婚的女王,对吗?   我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肚子,里头怀了王国的继承人。如果ta能顺利长大,不会因为这时代的夭折率,提前逝去。那么不结婚,并不算无法接受。 第31章 洛恩王国—孕者北上   地图室里关于维斯特洛的秘议结束之后,我手上拎着铁笼子,里头是泰温的脑袋,这会儿,我正在前去会客厅的路上,“有个小问题,泰温公爵,”   虽然我大致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过——   “如果我让兰尼斯特家族团聚,你说,我能不能获得西境的权力?”   “失去了西境的兰尼斯特,活着还有何意义?”他反问。   哈哈,果然,他不懂自己的儿子,如果知道瑟曦和弥赛菈在我这,还有提利昂,詹姆恐怕心里会矛盾得要死,这三位家人几乎就等于詹姆·兰尼斯特的全世界。   相比之下,凯岩城公爵的名位和西境的权势,那位“弑君者”还真不一定在乎。   “说来,你已经怀孕了。”   “是的?”我有些疑惑他会提到这个。   “可是你的王国依旧纷乱,需要治理,你还想图谋七国,你的身体允许吗?”   所以我就只能仰仗尸鬼莫波,两头尸龙,去替我巡视四方了啊。   说起来。   “我得先把你放回去,”我告诉泰温,“我待会有一个检查。”   是的,怀孕了当然要检查,我召见了医术最精通,应该不会只懂放血和水蛭疗法,或者哪疼切哪的学士,布拉佛斯红手之院一直跟随我的自由贸易城邦医师,以及前匕首湖海盗柯拉夫人给我找的各色巫姬。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怀孕了很久。   怀孕不是一件小事,已经嗜睡了好几日的我,昨天居然敢熬夜通宵,也是佩服我自己了,还好一切无恙,战战兢兢的医生们在群臣的逼视下完成了工作,一切正常。   女王的子宫不属于女王,而属于王国安危和政治稳定,我的娃娃不是我的娃娃,这可是国家的未来,关乎王国的下一代。   到了一周后,第一次胎动发生了,我当时刚下命令,准备让我的宫廷前去潘托斯。   结果自然又是一番手忙脚乱。   此番去潘托斯,一是要面对丹妮莉丝,真龙女王,她要从潘托斯启航前往七国,完成坦格利安家族的复辟。   二个嘛,是一路巡视洛恩王国的土地,自从和瓦兰提斯的战事开始之后,除了出使诺佛斯那次之外,我已经很久没有在我的国家疆域中四处游走了,有必要会见封臣与地方实权派,并了解各地情况。   要知道,真正的凛冬正在来临,哪怕没有超自然的东西,那些异鬼之类的敌人,我也必须就各地的食物储备、过冬物资以及防寒避冬工作进行安排。   还要看看拉赫洛教派和的宗教信仰状况,身为洛恩王国的红王,自当亲眼看看各地的发展情况。在我本体亲自远征七国之前,一定要保证后方的安定,让军队和支援能够源源不断,输送往维斯特洛。   虽然巡视自己王国的一切,可以凭借尸龙来完成,可是,红王亲至的政治意味与一头长翼龙的尸体可是完全不同的。   清晨,在梅葛亚宅邸的门口,侍女将蒙在黑色天鹅绒幕布里的泰温和他的笼子放进轮宫。   不知道是不是腰带勒着不舒服?我感觉到当我站在轮宫前时,两条小泥鳅在小肚肚里弹了一下,摸起来倒还没有感到太凸出。   小东西真是活泼,生下来以后,要养起来,铁定麻烦极了。   我揉着腹部登上轮宫,天刚一黑就昏沉地入睡,一直到伤心领的查约恩时,都是如此。   在过去的节庆之都,雾魂已经消失不见,洛伊拿人献给我大篮大篮的水果,并祝福我腹中的孩儿。   继续向北,越过黄金原野之后,瓦雷利亚大道两边的景色,逐渐在冷风及落雪中变得荒芜单调。这提醒了我,还好我拿下了瓦兰提斯这片在冬日也能耕作的永夏之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抵达匕首湖时,堡垒中我的房间已经被准备好了,先期抵达的人手并没有将之布置的太奢华,反而妆点了厚厚的帘幕和篝火,以保障怕冷的孕妇。   如今,匕首湖畔的河垒已经成了王国的贸易中心,四面八方的商人汇聚于此,罔顾小雪和寒意。这里是王国最中心的地带,从各地来此,从此处去往各地都非常方便。   也因此,我在之前的路上就传召四方,让大人物们汇集于此,共商国是。   早上王国会议在庭院中召开,就连诺佛斯人、科霍尔森林的氏族以及瓦兰提斯迷茫的代表也有参与,公布了萨洛尔和多斯拉克的计划之后,消息不灵通(与我相比)的各位领主和贵族掌声雷鸣,最终,大会结束在歌颂与讨好声之中。   正事自然不会在这样仪式性的大会上谈起,毕竟为了王国的体面,众人会报喜不报忧,与其说这是一场政治会议,不如说是给大家借口来赶集,同时也算是在完成面觐君主的仪式,毕竟我没法一个一个接见。   最终一切圆满结束,纷纷扰扰的闲杂人等、民选代表和小贵族小商人沉浸到河垒的市场里头之后,我抵达的第三天下午,规模更小一些的座谈在河垒粗糙的会客厅中举办,这才是重中之重。   为了防止下头的各位有什么传染病症会影响到我,会客厅的通风不错,众人围坐在火边,享受热酒和沸汤,看起来也还挺舒服,而我呢,王座扶手两边是高高的石屏风,以不让我直接被冷风给吹到。   手中握着酸甜的水果汤一杯,热气弥漫了出来,我隔着汽雾打量王座台下各地的首脑人物,缓缓喝了一口。   比起没有怀上那会儿,我现在挺容易累的,只是坐了一会儿,腰杆就有些酸了。   我翻阅了着席恩递给我的报告,准备等商讨开始:   王国的粮食及物资还算足够,现在和将来饿死人的数目在能够容忍的范围内。   财政依旧吃紧,扩张带来了收入,更提高了支出,小玫瑰玛格丽·提利尔认为王国最好是削减对平民的支持,并缩减其他开支,待到王室财政的收入支出达到平衡后,再将资金和资源投入建设当中。   这其实也是我为什么要派尸鬼莫波,而不是我亲自跑去维斯特洛的原因之一,没钱。   可不止是如果我远离我自己的王国会导致政局不稳。   接下来…,有趣的来了。   关于多斯拉克的大火,消息已经传到了洛恩河流域的聚落。   光之王拉赫洛的信徒声称,这场火焰,是光之王对红王及洛恩王国的赐福。   如果我所知不错的话,多斯拉克大联盟的出现正是光之王信徒的主意,他们要给预言里救世的公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提供助力,没想到滑稽的一幕出现,这帮人直接把破坏了自己图谋的草原火灾说成是光之王的恩典。   真是魔幻现实。   或许泰温·兰尼斯特说得对,现在不是我要考虑怎么去捏合诸方,而是各方势力需要考虑怎么样,才不会得罪我了。   我心里暗笑,明面上依旧沉稳冷漠,将纸张翻了一页之后,我看到了早就看过一遍的,今日的议程。   这么几件事:   第一件,是丹妮莉丝西征,她有一部分军队和人员需要通过我的国境,单靠维克塔利昂的船队可不够运载用于进攻七国的军队,所以,必然会有她的人经过我的领土。   一支外国军队过境可不是小事,需要作出部署。   第二件,是征服瓦兰提斯之后的分封,以及军队的安排,这部分是贝里·莫斯爵士在主管,至于瓦兰提斯本地,我召回了伯比尼达去主持,考虑到在经过红袍僧暴动和我的屠杀之后,公民的势力已经大不如前,瓦兰提斯至少近三年不会有大的风波,缓过气以后则另说,我可不觉得瓦兰提斯人会喜欢我这个主子。   其他的事项则包括了科霍尔郊外学院的报告,科霍尔森林氏族和青枝家族的处置,诺佛斯人与罗拉斯人的纠纷等等。   大权在握,这个国家还真少不了我。 第32章 洛恩王国—长治久安   洛恩王国。   我,乃是洛恩王国的红王,科霍尔、诺佛斯、匕首湖的河垒、女王堡、昔日洛伊拿人节庆之都查约恩以及诸座瓦兰提斯城镇的女主人。   十年前那个躲在恐怖堡的阴影里,战战兢兢的小女孩,甚至在君临经营算计的黄金之雪,一定没法预料到,莱雅拉·波顿,不,莱雅拉·雪诺,会有今天的一切。   我当初知道在匕首湖会有机会,在我前来厄斯索斯时,匕首湖和洛恩河的上游及中游只不过是洛伊拿故地,只有河盗和捕奴队在此穿梭。   如今,这里已经是我的根基。   让我得以坐在象牙与名贵木材雕刻的宝座上,用闪耀的银杯子酌酒,冷眼瞧着一大群出身远比自己高贵的臣仆,相互间明争暗斗,蝇营狗苟,并向我发下唇齿相依永不背叛的誓言。   在未来,我还会前往维斯特洛,让七国拜倒在我裙下,实现私生女,一个野种的,雄心勃勃。   就像是泰温说过的话,他绝对不是吹捧我,如今在几乎所有人的口中,我就是个泼妇,既是女王,也是女巫,朋党里有死灵师和巫魔女,极不好惹。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小肚子,看着站起身的贝里·莫斯爵士开始汇报丹妮莉丝军队过境的安排。   现在这个泼妇还怀孕了呢。   “关于我们盟友的军队?”我启唇而问。   贝里·莫斯爵士体容整肃:   “荣光与威严,那位真龙女王的士兵大概一万左右,包括八千名多斯拉克人,还有驻扎在瓦利萨的无垢者。”   “没有圣火之手和拉赫洛的信徒吗?”   “有一些,不过我们没把他们算作是龙之母的部下,坦率地说,荣光,我不觉得,让一万人的大军通过国境是个好主意,尤其是多斯拉克人,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那些多斯拉克人来自哪里?”   “大草原,领头人名叫哈洛。”   哈哈,显然,经过我草海那一把火,三十万人严重缩水了,没有了什么多斯拉克大联盟,而我的贾科卡奥正在继续驱散那些试图重新集结的卡拉萨,一路往维斯·多斯拉克跑。   或许那座圣城依旧是贾科心中的圣城,但是源于多斯拉克人的骄傲,让他们把我当做卡奥来看,一个卡奥在圣城插旗,好像没什么问题。   “就当做佣兵看待,”我说道,依照我的估计,这会儿丹妮莉丝女王绝对不会节外生枝,她的目标是七国,“尽量提供河船,让他们在琴恩河东岸上船,到女王堡下船,沿路保持三千名骑兵的警戒,同时河防队也保持注意,途中不允许他们登陆。”   贝里把双臂抱在闪闪发亮的胸甲前,“需要您的旨意来召集船只。”   在面对群臣的满足感之后,我现在有些疲惫,感觉眼皮子分量不轻,我自瓦兰提斯一路到河垒,鞍马劳顿,要什么旨意呢?旨意只有麻烦让我洗个热水澡,在床榻上踏踏实实睡一觉,仅此而已。   “那就草拟一纸意见,命令亨得利爵士——”   “荣光!丹妮莉丝女王驾到,请求会面。”   哈?!   “她在哪?”我突然精神大振,“只有她一个?”   “她骑着魔龙来的,只有她和两头龙。”   “中断一下,我去看看我的盟友有什么想法。”我下令。   出了堡垒,我骑马前去丹妮莉丝所在的地点。   她身处河垒外面,远离市场和人群,估计是怕魔龙吓到河垒集市里的百姓。   微风吹拂这个美丽女人的银发,坦格利安公主一身的纱裙,浑然像是不觉冬日。据说瓦雷利亚的龙骑士与龙分享生命,可能确有其事。   这里是洛恩河边,芦苇尚带青色,半只飞禽都不见,其中一只的羽毛和骨头散落在白龙韦赛利昂的周围,估计鸟儿全被吓跑了。   两头龙有些不对劲,韦赛利昂和雷哥看起来焦躁不安,兽瞳布满了血丝。   “幸会,丹妮,”马儿因为对魔龙的恐惧拒绝继续靠近,我翻身下马,卫兵四散走开,警戒四周,“就快要登陆风暴地,你筹备得怎么样了?”   她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而是盯着我的腹部,“显怀了?”   “是的,有点点,”我答道,“所以我没穿腰带。”   她沉默了良久:   “我本来会有一支庞大的军队,马奇罗和…我的顾问告诉我,只要拦住了那三十万多斯拉克人,展现龙之母的血脉和不焚者的力量,他们就会相信,我是率领他们征服世界的骏马,我可以延续卓戈的意愿,替他率领多斯拉克人进攻维斯特洛。”   我知道她想要说什么了。   那三十万人当然不可能全部随丹妮莉丝前往七国,顶多去五万到六万精锐及壮丁。   但是,明显比贝里·莫斯方才报告的入境八千咆哮武士要多得多。   一场火,将这个能大大激励迷茫真龙女王的三十万希望给打散了。   我沉默良久。   “抱歉,”我坦然交代:“那个多斯拉克大联盟想要进攻科霍尔,我不能让我的人民冒险,我自己也没法在怀孕时组织顽强的抵抗,多斯拉克多年来一直为祸这片土地,就为了他们的荣耀,毅然不愿拥抱文明,我只能这么做。”   她长叹一口气,确实,多斯拉克人是要进攻科霍尔,属于我的城市,考虑到他们一直以来的作风,我作出怎样的反抗都不为过,“我不知道你靠什么点起了殃及如此大一片土地的火灾,”   靠你父亲“疯王”伊里斯的野火,以及火药,丹妮莉丝。   “抱歉,是我的错,莱雅,我没有及早告诉你,我可以解决那三十万人的问题,应该说,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很迟了。”   当然,亚里安要的是你在洛恩王国内部比我声望高,他要的是我和你相互争斗,最好让我死在龙焰之下,他当然会想办法拖着马奇罗,直到让你来不及找我说明的时候,才告诉你这件事。   “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我的错,这大概就是命运吧,至少伤亡不会太大,马儿或许会在逃离火场时累得直吐唾沫,甚至直接力竭而死,但是人总会活下来。明说吧,姐妹,我手下的卡拉萨将会继续进攻,以免他们重新集结,希望你能谅解,多斯拉克人实在太过太过危险了。”   她有很多话想说,最终却没有说出口,我猜那些话或许会是关于亚里安,关于为什么我能放起那么大一把火,关于我的孩子,还有很多别的事。   可惜,现在我们表面上一团和气,实际上,已经生疏了好多。   最终,我们不欢而散,我知道,即便我的做法没有什么可供指摘的理由,丹妮莉丝依旧会心怀芥蒂。   怪我咯?我还有一大波事情需要处置呢。 第33章 洛恩王国——前往潘托斯   丹妮莉丝和她的魔龙打乱了我的小会议,不过我能看出来她不是很在乎那场大火,和那个多斯拉克大联盟散伙给她造成的损失。   你看,丹妮莉丝不是专程为了我来的,否则之前大可直接去瓦兰提斯兴师问罪,这位真龙女王八成是在赶去潘托斯,魔龙飞空时,路上捎带着注意到河垒有我的仪仗,所以下来唠唠嗑。   所以,即便有所怀疑,她也没真的觉得我背叛了她,只是这位龙之母心中隐有所觉而已。   我望着两头魔龙飞去的方向发出一声叹息。   可惜了,我猜亚里安指不定躲在何处,等着丹妮莉丝去汇合呢,如果不是因为丹妮莉丝和她的魔龙,才让我获得了我的尸龙,那我大概可以派尸身棕腹长翼龙去窥探,而不惹她生恨。   ”我在盯着你,莱雅拉·波顿,你会为你谋害我付出代价!“   我几乎能听到他在说话。   算了,正事要紧,尸龙巡狩四方,替我稳着偌大的国家,没必要为了一个亚里安就折损。   稍后我们继续会议,身为一点都不慈爱的母亲,我没有顾及肚子里的小家伙或许会闹事,一直和众人讨论到深夜,并拼着疲劳的拖累处理各种事项,在河垒呆的近十天都是如此。   关于战后的军队。   “依照您的要求,荣光,十万大军中,只有剥皮团全数保留编制,其他的工人团、贵族团、赎罪团、自由团、瓦兰提斯释奴民兵等等,全都削减一半,征召兵更是被全部解散,只留下五千老兵去各地充任守卫和治安官。”   这样的话,财政压力一下子就降了不少,我的常备军只有两万多人,需要的话,一个月可以征召五万,半年期可以征召十万,再多,就要想一些法子了。   值得一提的是,学院的龙鱼叉终于完成了,而且:“这是最新的成果,荣光,学院招生很顺利,很多人乐意为您效劳,从当一个学生开始。”   “其他的呢?”当时我盯着眼前来汇报的秃头学士。   “虽然设计者和工匠们只观察过魔龙,而没有亲手接触,甚至杀死过,不过,这东西应该有一些杀伤力。”   ”还有?“我追问,他在我面前露出了怯意,不过我顾不上安抚,学院的结果对我来说很重要。   “在科本,额,阁下的带领下,学士们尝试设计了一种四匹马拉的战车,可以作为移动的堡垒掩护士兵,搭配弩炮和龙鱼叉,并储存火药及野火。“   我不禁思忖。   确实,在未来,如果有需要采取步步为营的战术的话,这种车堡或许会很有用。   至于术士们玩的火——   “听起来,火药可以当不错的引火物,还能够爆炸,不过火枪火炮啥的那就遥遥无期了?”我问。   他支支吾吾:“还有,那个野火,野火…产量稳定且低下,抱歉,荣光。”   能理解。   虽然我的国境不比当年铁王座上的“疯王”伊里斯小,但是要达到当时坦格利安的权威及声望,并拥有君临炼金术士公会的产能,还需要数十年才行。   最终,河垒事了,我做出了最新的安排之后,搭乘轮宫和仪仗队沿着洛恩河向西走,直到我来厄斯索斯的第一站,第一座属于我的堡垒,女王堡。   女王堡的达蒙献给了我一大堆礼物,全是给男孩用的玩具,这个直男浑然是觉得我不会生姑娘。   他还送了一面新旗子,执剑剥皮人,肌肉纹理栩栩如生,就像是刚做完手术一样,长剑上荡漾着瓦雷利亚钢的波纹。   “剥皮人乃是溯源您的血统,执剑则是在彰显您的武功。”达蒙这么解释的。   执剑剥皮人,这大概就是波顿王室的新纹章了,我就此敲定,还蛮喜欢。   在迎接宴会之后,我来到女王堡外的龟港,这里已经初具规模,成为了诺佛斯、潘托斯和洛恩王国贸易的前哨。   吹着河上来的微风,看着残雪流落在堤坝上,达蒙陪着我散步。   少有的,我露出了当年那个小姑娘的笑靥,“我都怀上了,达蒙,‘舞蹈家达蒙’,讨姑娘喜欢的达蒙,你的崽子又在哪?”   “劳您挂怀,荣光,”我回头瞧见金灿灿的发丝下,达蒙露出迷人的微笑,“我娃儿可多了咧,每个镇子里都有达蒙留下的种。”   行吧,“如果你不婚的话,我就给你指定一个,恰巧,我还挺喜欢这种联姻的机会。”   他吐了吐舌头,顽皮的大男孩,脸上已经开始出现皱纹了,还那么胡闹。   第二天.   我命令将物资集中向女王堡,毕竟我可能需要援助面对冰封大海的布拉佛斯。随后我们就摆起王驾,前往潘托斯,去欢送即将远征七国的丹妮莉丝。   女王堡到潘托斯之间,是属于潘托斯的大平原,没有了秋收的金黄,冬季的这儿乏善可陈,偶尔会有苍鹭或者夜莺飞过,但是农夫和各色路人却很少。   原因挺简单,大家都在躲着兵祸呢。   路上我反而遇到了大批大批的无垢者和多斯拉克人,八千骑兵的蹄子几乎快在冬季干燥的平原上扬起沙尘暴,他们头顶上扬着丹妮莉丝的三头龙旗。果然,大火之后,丹妮莉丝依旧降服的那些咆哮武士。   可惜我没见到那个搞起多斯拉克大联盟的勇士哈洛,这些多斯拉克人经过我的轮宫时,连个招呼都没打。   “他们当我们不存在,荣光,”掌旗官席恩一脸无辜,“就连水都没讨一口。”   估计快恨死我了吧?   说来,丹妮莉丝有一部分人走陆路,有一部分人走海路,我还不知道她的总兵力会有多少,不过,如果是倾巢而出的话,估计龙之母可以召集四五万大军。   就这样,在冷眼与冷风中,我们抵达了潘托斯,还好这里的商人与总督们,心还算热乎,知道用热汤和温食来招待红王的一行。   我懒得下轮宫去和潘托斯奴颜屈膝的贵族们打交道。有孕在身,加上我身份尊贵,也没人说我的不是。   进入东部的城门之后,我拉开帘幕,张望四周,这是当年厄斯索斯第一座迎接我到来的城市,和过去一样,有很多七国人和布拉佛斯人在街上来来去去。   不,要更多,或许是战争,或许是布拉佛斯港口外冰封海面带来的不祥预兆,来自狭海对面和北方海岸的外国人要比布拉佛斯本地人多了好些,都是来避难的。   这提醒了我,潘托斯地处厄斯索斯西边,狭海海岸的中部,不管洛恩王国是要经略七国,还是北援布拉佛斯,潘托斯都是一个重要的枢纽,这座城市必须握在我的手里,至少不要拉后腿。   不过,潘托斯人对红王一向恭顺,哪怕是当初面对我人数不到一万的剥皮团,他们也敬畏十足,倒是不怕这些被布拉佛斯人打怕的懦夫闹什么差池。   “荣光,”席恩来到我窗边,“我们的大使和其他人按照您的吩咐打扫了码头处的那间旅馆,不过,丹妮莉丝女王邀您共住她的宫殿,就是过去卓戈卡奥的宫殿。”   卓戈卡奥的宫殿。   我记得那里。潘托斯的亲王住处狭小一般,而潘托斯人献给马王的宫殿,却比自己商人总督最奢华的豪宅还要雄伟,比光之王鲜红的大庙还要壮观,有九座白色高塔围绕着金碧辉煌的主厅,是全城中位置最高,最大气华丽的建筑。   这些潘托斯人怕多斯拉克人怕得要死。   不过,这座宫殿还真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身份,她本身是真龙女王,也是卓戈卡奥的遗孀,住那里再合适不过。   “就这么交代给龙之母和潘托斯的总督们,席恩:我过去来到过潘托斯,今朝想要旧地重游,给腹中孩儿说说母亲当年的含辛茹苦,我会住进码头那儿的旅馆,还请谅解。另外,在伊利里欧宅子里的晚宴我会按时参加。”   我当然没有表面措词所体现得,如此得多愁善感,或者重视胎教。我只是不相信真龙女王身边的人罢了,她单纯,亚里安和红袍僧会单纯吗?   不过,也不能太生疏,“她走前最后一天吧,我会去她的宫殿里找她。” 第34章 潘托斯(上)——卓戈之宫   潘托斯人为马王卓戈卡奥建筑的宫殿,是什么模样?   考虑到多斯拉克人更喜欢睡在天地之间,与马或者马皮帐篷同眠,或者该这么问,潘托斯人心目中多斯拉克人热爱的宫室会是什么样子?   我很快就会见到了。   经过复杂的梳妆打扮之后,我又穿上了去访问诺佛斯时所著的衣饰,分为内外两冠的沉重王冕,像是一顶厚重的头巾。没穿铠甲,而以一件女式的大裙代之,里头是精织的羊毛内衬,外面是以丝绸和流苏装饰的黑色长裙,裹得很严实,孕妇没啥好看的。宽大的披肩几乎垂落到腰侧,V字领口收紧,有一圈白色的貂皮。   同样因为怀孕而没穿腰带。   夜幕降下,风声中传来了潘托斯百姓在街边的低低细语,隐约地只言碎音在传达他们的敬畏和惧怕,是的,即便是见多识广的狭海明珠,也从未有过双王并至的场面。   “一位可是崛起之国的红王,另一位,则是铁王座最有资格的继承人,能看到她们相会,真是让本地的大众稀罕的一夜,他们以后可以吹给自己子孙听。”纵马在轮宫边,随我一同出席宴会的席恩,是这么解释的。   “就像是我,”我闭上眼摸着自己的肚子,“或许也会告诉肚中儿女,丹妮莉丝姓甚为谁。”   瞧我都快忘了,对,还有他们的父亲,那个,不愿告诉我实情真相的男人,今夜或许我会和他再见面。   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位可能造出事端的人物,风吹团的头领,“褴衣亲王”。   事前,我了解过这位佣兵头子,在街头浪荡的阿莎带来了关于他的信息。   阿莎这丫头自从解散了大部分赎罪团之后,就无所事事。看看阿莎·葛雷乔伊就知道,遣返军队也有另外一个原因,我的不少领军者个性独立且倔强,颇有军阀的苗头。他们保留少数精兵强将我可以理解,不过大军嘛...我怕我睡不着觉。   “在当年,”阿莎告诉我关于这位“褴衣亲王”的事:“他被挑出来担任潘托斯的亲王。可是在这个年代,实际统治潘托斯的是总督组成的议会,亲王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在面对天灾人祸时,亲王还会被潘托斯人割喉,以熄诸神之怒,所以他跑了,创建了风吹团。”   和我所知相符。据我说知,这位“褴衣亲王”如今似乎想要借助丹妮莉丝的权势重回潘托斯,夺回大权,建立自己的统治,而非流离在佣兵之中,亦或是作为亲王吃好喝好,最后被割掉脑袋。   看来亚里安和“褴衣亲王”或许都会在,或许,今夜的宴会会很有趣?   圆月高悬,很快,我就到了卓戈卡奥的宫殿附近。   从我的角度,宫殿位处的山丘之下来看,丹妮莉丝下榻之处的围墙,几乎和潘托斯的城墙一样厚,将整个山丘包裹其中。   一个密尔伎女,伊利里欧的债奴文书,也是我的向导,向我介绍说:“墙垒和七座尖塔间开了三十五道门,分别以多斯拉克最出名的英雄卡奥命名。”   ”是吗?“我看了眼她尚算精致的脸蛋,略表赞同:“没错,女孩,我还能见到金碧辉煌的瓦顶和宫室外的立柱,只是靠眼测,就能知道,这座卓戈卡奥的殿堂,要比瓦利萨的特兰拉娜宫,科霍尔的鸣铁宫,瓦兰提斯黑墙后的公民豪宅还要辽阔。“   女孩的表情似乎是与有荣焉,而我心中暗笑不止。   轮宫沿路而行,逐渐上山,石板道整齐而干净,平民减少,贵人增多,还有一些私兵和佣兵在维持秩序,接着,佣兵换成了戴着尖刺头盔,青铜盾牌和长矛的无垢者,这意味着距离越来越近了。   眼前最大的三座门挨在一起,可能有红堡城门楼的三倍大,”您瞧,“向导继续介绍,”面朝多斯拉克海所在的东方,其中最巍峨的一座名为蒙戈门,两旁的是赫洛门和摩洛门。“   我一扬眉毛:”据我了解,这三个都是古代让萨洛尔王国覆灭的罪魁祸首,那年节的多斯拉克大联盟毁国无数。“   ”是的,“密尔伎女恭维道:”还好,当代新的多斯拉克大联盟,被您给打散了,潘托斯的人民,密尔的人民,感恩戴德。“   感恩戴德?我看了眼她羊毛斗篷下轻薄的纱衣,微微一笑,不置一词。   感恩戴德,所以派了这么个尤物,因为知道我偶尔也会和女性有点私密吗?   我看向她介绍的大门。   看看这门,门顶有一座木制的了望楼阁,拱形下是高大的圆顶通道,通道墙壁上刻有贴了金箔的瓦雷利亚文字,两条侧廊和守卫的房间通向城墙内部,幽深无尽头。   还有门后,门后的喷泉,一尊立马扬威的咆哮武士雕塑傲然举刀,这是第一庭院。   “愿荣光与威严,今日快乐。”伎女一脸遗憾,躬身过后偷偷下车,没招惹任何人的注意。后头不是她该参加的场合,潘托斯人一向贴心,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出差错。   正式场面到了!   轮宫的门被打开,四只手搀扶在我的肩头和手臂,浑然像是在搬运瓷器一样,将我托到地面。   “你们见到的,是…”掌旗官席恩高唱我的名号,司礼官和他应和:“恭迎洛恩的君主,不灭的征服者。”   依照安排,作为贵客的我必须下轮宫换上一顶软轿,通过复杂交错的门廊和通道,前往后面的庭院,直至宴会厅中。   总之,一切都用不着我来操心,我索性一边依照司礼阉人的声音,由着人搀扶而动,一边遍览这里的奢靡风光。   看得出来,这里门庭的设计思路和瓦兰提斯的那些大厅很像,这是多年前的瓦雷利亚风格,如今的自由贸易城邦风格,只是少了龙焰熔铸的雕像和黑曜石,改用大理石与灰色的石头烧刻塑像,以金边和银边彰显潘托斯对多斯拉克的一片孝心。   很值得赞扬的建筑群,从门面就能看出来,可这不是什么值得潘托斯骄傲的事,建筑得有多完美,就说明这帮潘托斯人有多恐惧,就知道这多斯拉克人,连带着这三位英雄卡奥造的孽有多吓人。   我在接到丹妮莉丝的邀请函,知道要来这里赴宴时,就和我的贴身侍女西佛评价过这个宫殿,当时她在给我盘头:   “潘托斯人夜不能寐地竭尽所能讨好卓戈卡奥,以避免多斯拉克人把他们的城市变成一抹飞灰,再给个难听的名字。”   西佛声音中有些许好奇:“这我就没法理解了,小姐,在那群狭海商人眼里,规模宏大的宫堂,竟然比又高又厚,坚如磐石的城墙和军队更管用?”   我微微一笑,脂粉和口红让孕妇也有了几丝少女的意味:“从这个角度来看,我逼散了多斯拉克的大联盟,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指不定连诸神都急着要让那群马匪消失在历史书中。”   而且,我逼散了多斯拉克大联盟,知道风声的潘托斯人,当然会对我无比惧怕,哪怕不通过伊利里欧,也会予取予求。   或许,我有机会能...   果不其然,两个戴项圈穿裤腰的奴隶,在我面前下跪了。   我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他们手上的软垫里是商人总督们在送上的潘托斯礼物:白金酒杯,绣着金线的裙子,以及一串银质红宝石串,连匣子都是珍珠母衬里的。   “荣光,此乃薄礼三件,纯粹是礼仪要求,才会如此寒颤。”一个满脸堆笑的胖男人弓腰凑在我身边如此说道,他的丝绸衣裳和羊毛披肩在这冬季里被汗水浸湿,可见我这恶名昭彰的暴君让他心里瑟瑟发抖。   想想我来的时候,只是一个佣兵团长,来潘托斯讨点饭吃。现在呢?真是今非昔比。   我有把握,在丹妮莉丝走了之后,将潘托斯纳入洛恩王国称臣。   等等,我有另外一个点子,我可以用潘托斯为刀,在援助布拉佛斯的同时,通过潘托斯打压他们,以创造我统一自由贸易城邦的机会。   布拉佛斯人倔强而骄傲,虽然有冰海的威胁,拥有无面者、水舞者和无敌的紫船舰队,他们依旧很强大。   我或许得用上有些阴谋才成。   “如今正值多事之秋,自我沦丧,不若加倍自律,不沉溺在这些奢侈的玩意儿里,感谢尔等的一片苦心,”我倨傲地回应道,“我看到潘托斯的七国人和布拉佛斯人比往日多了数倍,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理由,阁下?”   听起来,我这外邦君主真是毫无敬意,对吗?   用对臣仆的口气,对待一位潘托斯的总督。   不过,我和他都没觉得此中有什么问题。   “是的,荣光,”他回答,“据说七国那里爆发了瘟疫,战乱加瘟疫,天堂成地狱,”   瘟疫?   “布拉佛斯人则有奇特的冰海之灾,他们大都对此沉默。”   我审视着他的脸,让他汗如雨下。   “很好。”终于,残暴的红王暂时放过了这头肥猪,“去禀报你们的明光,真龙女王丹妮莉丝,洛恩王国的君主已经驾到。” 第34章 潘托斯(下)—送龙晚宴   “秉承远古列王的血脉,她不但依靠兵器,也依靠仁慈和悲悯证明了自己的威严和光荣…”blablabla,咕噜咕噜咕噜,噗嗤噗嗤噗嗤,又是说出一大堆的头衔和名号。   冗长的宣告辞昭示着我的到来,两名妙龄侍女拉伸我的裙摆,鞠躬的无垢者拉开大门,将灯火辉煌的宴会厅展现在我眼前。   好一个头面人物的名利场,觥筹交错的大人们云集于此,此刻嘈杂声停,诸位纷纷向我鞠躬致敬。   表面如此,私下的讨论一点没少。   我沿路向丹妮莉丝所在的方向而去,听到人群中有低语,只是一点点模糊的音色,我也能分析明白其内容,就像是在我面前吐露一样。   “那位燎原者…”   燎原者,大概是说我焚烧多斯拉克草原的事迹。   “银发屠杀者,据说连自己的夫君都没放过,他们说她痛恨瓦雷利亚…”   有道理?好像打瓦兰提斯这趟确实我屠杀过瓦兰提斯公民,这锅没背错。   “据说她是坦格利安的私生女…”   逗死我了。   “为什么佣兵总有好运气…”很羡慕的语气,潘托斯人认识的莱雅拉·波顿,确实是剥皮团的佣兵团长。   “一两年前还是盗匪克星,如今…”这是说的我受潘托斯雇佣清除洛恩河畔海盗的事儿,正是因为这单生意,我名正言顺地入主了洛伊拿故地,建立了当时的女王堡、河垒,宣告了自己的权力。   我发觉长桌被放在角落里,这个宴会与七国的,或者说北境的,大不相同。更多的是交流谈话,而非狭海对面那样,爵士与领主们大声谈笑,大快朵颐,然后醉扰侍女。   无怪乎两边站着人,还有闲言碎语飘入我如今敏感十足的耳朵里。倒不是我听力上涨,而是分析能力太过可怕。   我目不斜视,驱前走向站起身来的丹妮莉丝,她的白色长裙极其合身,腰肢纤细,笑靥如花,上一次会面在瓦利萨,我们各有一个夫婿在旁,今朝再会,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就我视线余光所及处,亚里安没出现,看来他暂时还害怕见到我,或者说,可能是猜到我已经知悉了他在丹妮身边。   丹妮开口:   “君临人说,您是黄金之雪,”   该是北境裱子才对吧?   不过,这话也说明,已经有君临来客投奔丹妮莉丝了。   “照我看,”真龙女王脸上泛出礼貌的笑意,“您该是孤傲洁白的晶莹之雪才对,可真是美极了,荣光。”   “感谢谬赞,明光,”我也戴上了王者的面具,“少女之态和我已经没关系啦,我只是一个怀孕的妇人。”   “让人羡慕。”丹妮这话八成是真的,自从流产过后,她一直无孕,“生命的到来,总是充满了欢喜与希望。”   我们俩的口气就跟刚认识一样,这阵寒暄实在是虚伪极了,全是说给周围人听的。   她挽住我的手,牢牢抓紧,就好像我们的盟约真的牢不可破一样,我们面向所有人,她高声宣告:   “昔日,篡夺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那个将我身份合法化的国王)不顾王国的律法和自己向铁王座发下的誓言,公然举起反旗!   他和他的共犯,将我的父亲,我的兄长和坦格利安家族的其他成员,屠杀殆尽在“征服者”伊耿建造的君临城,我母亲伤心过度,在生下我的时候,死在了龙石岛。   我和我的哥哥,韦赛里斯·坦格利安,”那个折磨殴打自己妹妹的老哥,“成为了真龙最后的骨血,我们在狭海南北颠沛流离,在自由城邦间哀歌,一边遥望属于高贵真龙的铁王座,一边苦苦在篡夺者安排的刺客手下求生!”   然后,你患难与共的老哥,就被你丈夫给戴上了熔金王冠,活活烫死了,对吗?   丹妮莉丝的前半生,是在人摆布之中过得日子,不是兄长,就是权贵,否则就是丈夫,好像和我还挺像。   “血与火,血与火!现在,身为这个世界上最后一名坦格利安,”她挺起酥胸,我感觉攥住我的小手用上了很大的力气,   “我将率领忠肝义胆的将士,驾驭我的魔龙,与我发下血誓的盟友一起,去七国收割征服者的荣耀,回归维斯特洛的家园,去君临夺回属于我祖先的遗产!”   咚!咚!   “血与火!”无垢者的矛杆子杵上地面。   “我们将会从风暴地和龙石岛开始!收回伊耿一世慷慨封与拜拉席恩的产业,自坦格利安的旧地出发,沿着英烈先王的足步,再次一统七国!”   “血与火!”无垢者的矛杆子再次齐齐一顿,咚!   她稍有停歇,我知道,这是让我表态。   我上前一步,高举我们俩牵着的双手:   “洛恩王国与坦格利安之间的盟约牢不可破,我认同丹妮莉丝女王的坦格利安血脉与对铁王座的宣称之权!   因此,等到备冬事宜及厄斯索斯的战事结束,洛恩王国的军队,将会登陆谷地的五指半岛,那个安达尔人第一次来到七国的地方。   我们将协助丹妮莉丝女王坐上铁王座!用血与火,来重新开辟,属于三头龙的王朝!”   “血与火!!!”阉人士兵低沉的声音席卷整个宴会厅,将懦弱柔软的商人总督们,震慑得瑟瑟发抖。   多么浩大的声势啊,我的龙之母,你可真是个显露人前的好靶子,在替我遮风挡雨。   【二】   在这番宣告之后,大家各自尽欢,一个老熟人来到了我们面前,先是给了我一个虚伪友善的笑容,“许久未见,”他递给我一盘我绝对不敢吃的蛋糕,“甜唇小姐,黄金之雪,以及永远的荣耀与威严。”   正是瓦里斯,过去红堡里御前会议的情报总监,太监瓦里斯,身穿三层丝绸长衫,双手拢在袖子里,肥头大耳。   “这不是我们的蜘蛛大人来了,君临现在可没了情报总管啦。”我摆手婉拒。   “我一直效忠坦格利安王朝,自伊里斯国王的时代便是如此,”瓦里斯微微一笑,撇开我话里怀疑他不忠的意思,轻轻一躬,“能帮助女王之手,在风暴地得立寸功,更是我的荣幸。”   “哦?”我立刻捕捉到了话里的意思,“琼恩·克林顿已经出发了?”   “是的,”一个声音传来,是许久未见的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   明明筹谋多年后,有了结果,可伊利里欧脸上却不见半点喜色,他有些憔悴,而且似乎已经不再在意这一切了,“琼恩伯爵,”这是丹妮莉丝给琼恩·克林顿恢复的爵位,“已经率领黄金团占领了鹫巢堡,他正在朝风息堡进军。”   还真是快。   “怪不得,”我的笑容看起来完全是出自真心,举起手中的杯子,“怪不得排程如此紧,原来是早有行动,我们的龙之母,三天后,就要启程前往风暴地了,愿她顺遂。”   好快,她动作真是快极了。   这样才有意思,登陆了风暴地之后,很快就会面对河湾人和一团乱麻的旧镇,很期待看到她和攸伦·葛雷乔伊鹿死谁手。   “来,丹妮。”我呼唤在我身边和维克塔利昂说话的真龙女王。   丹妮恰巧回过头来,我祝酒道:   “祝丹妮莉丝女王,风顺斩浪,君临七国!”   有趣了,她和她的手下,都不知道我有个莫波已经在七国开始搅动风雨,一心觉得我还在后头,仅仅是提供支援,而不会分一杯羹。   我猜七国那边所有的领主,也会把目光放在丹妮莉丝身上,忽略了远在海外的红王。   酒罢,瓦里斯却肃然面对丹妮莉丝,深鞠一躬,效忠于谁的态度非常明显,“七国日夜期盼您的到来,我的女王,如我之前所说。”   我本以为随着这句话出口的,会是一连串吹捧,却不料瓦里斯一反常态,没有用虚与委蛇的态度面对丹妮莉丝,反而冷声说出她的种种不是,对她的决断进行了批判。   太监手握在袖子里,直率而勇敢,根本不像是那个八面玲珑的蜘蛛!   嗯,好吧,谁都有另外一面。   这不假辞色的模样倒是没有导致漂亮的龙之母发怒,真龙女王一言不发,专心致志地倾听,稍后,她示意怒瞪太监的无垢者稍安勿躁,并向众人宣布瓦里斯说得没错,封他为自己的情报总管。   “真言实语不会让我丢了王冠,阿谀奉承才会。请随时向我提出谏言,聪明的阉宦,我有时并不聪明,有时做法也不算善良,可作为女王,我应该随时都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和命令,顾及自己的子民,所以,你所要做的,就是代表你的良心和忠心向我提出你的看法,这非常不错。”   老实说,丹妮莉丝称不上睿智或者勇敢,但是至少在此刻,她是个明白事理,听得进意见的君主,“现在,”丹妮紧接着说道,“我恰好有一个消息要与你分享。”   “我会尽己所能为您效力。”瓦里斯依旧肃穆,不见过去虚假的笑容。   “他说他要娶我——”丹妮莉丝开口。   哈?!没有夫君的女王,这么早就被盯上了,是谁?   “那位,攸伦·葛雷乔伊大人,他说已经为我准备了一份配得上龙之母的礼物。”   维克塔利昂立刻出声,赶在了阿莎与席恩之前,他是攸伦的弟弟,或许是最了解攸伦·葛雷乔伊的人:“女王,如果换做是我姓坦格利安,拥有两头龙。那我宁可嫁给一头癞皮狗,或者乡巴佬流浪汉,而非“鸦眼”攸伦。那个暴虐的疯子只配和海底的贝壳及鱼吻作伴。”   “或许可以谈判。”丹妮莉丝笑得婉约,看来是没想过嫁给什么攸伦·葛雷乔伊,但是也没把话咬死,这大概就是二人方才私下所聊的话题。   “谈判?”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不可置信地问出声,“和一头疯狗?”   “我有龙,”丹妮莉丝直言不讳地提醒,“而他没有。”   维克塔利昂毫不掩饰对自己兄弟攸伦的厌恶:“您大可把一头疯狗拴起来,但是却没法阻止它去咬人!”   哎哟?有意思了。   前世的原作里,攸伦·葛雷乔伊就有迎娶丹妮莉丝的野心。现在会有这样的请求绝对不奇怪。那个“鸦眼”攸伦的船只和手下随时会知道狭海这边的消息。   丹妮莉丝依旧没有一口咬定,但是,看来是不大同意维克塔利昂的想法:“你说呢,瓦里斯大人?”   “恕我直言,铁群岛的各位,”瓦里斯保守地将手再次拢进袖子,我已经看出来了,这是他在谨慎开口时下意识的动作,“不可信,铁群岛的一言一行都不可信,照名声上看,那位攸伦胆大包天,尤其不可信。”   不可信这种话从“八爪蜘蛛”的口中说出来,有点滑稽。   “但是我该尽少竖敌,多牵盟友。”丹妮莉丝固执己见,“弥桑黛,”她呼唤自己的文书官,“写一封回复,就说,我愿意与攸伦一谈。”   我扬了扬眉,看到维克塔利昂的脸色显而易见地是失望的。   很好,这就给了我合纵连横的机会。   丹妮作出她的选择,我则作出我的,至少维克塔利昂,要比那天我在参天塔看到的那个又残忍又疯狂的男人,要稍微可靠可控一些。   这也提醒了我,另外一件事,那位“褴衣亲王”,从潘托斯逃走的团长。   他当初之所以要投靠丹妮莉丝,就是期盼能靠她,夺得真正的,潘托斯的大权。   可是他没在这里,反而有一大群总督围着丹妮莉丝女王转,可以理解,伊利里欧总督怎么说都比“褴衣亲王”贡献大,丹妮又怎么会帮助跟自己更生疏的区区风吹团的团长叫花子呢?   看来,这又是一个机会。   帮助“褴衣亲王”颠覆潘托斯的总督议会?那未免太蠢,但是插手其中,帮助那个流离在外多年的亲王回家,然后在他和总督的斗争中扩大自己的对潘托斯的影响力,却未尝不可。   丹妮莉丝急着去七国,没有功夫在潘托斯弄权,我可不一样!   作者的话:感谢上周大家的月票,这一章4000字大章两章合一,算是今天加更过一章拉。 第35章 狭海——远征序幕   晚宴后的第二天早上,卓戈卡奥的王宫里,又迎来了一批客人。   从君临赶到此地的可不止是瓦里斯一个。   或许是经过了战争的洗刷,或许是因为风声已经传扬,来自七国的使者一点都不少,厌恶当前政治乱局的诸侯竟然有如此之多!   谷地海鸥镇的格拉夫森家族,河间地的慕顿家族和王领的瓦列利安家族,咸水和湿风给他们送来了水手的谣言,那些来自东方大陆的消息,于是,这几个领地中过船无数,又有忠于坦格利安家族历史的家族,立刻就来投效了。   他们算是头一批,我估计到了风暴地之后,还会有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当然,具体忠心几何,能做什么事?还得另看。   还有一位,让我惊诧的一位,不,不该惊诧,毕竟这一位在前世的原着里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无畏的”巴利斯坦,御林铁卫的队长!   老骑士依旧高大强壮,他早已一头白发,时隔几年之后,看起来皱纹已然更加深沉。   他没有看向我,虽然我和丹妮莉丝平起平坐,可他一派与我这个逆臣贼子毫不相识的模样,这是少数几个不用太在乎红王权势的老头。   “你是谁,有何来意?”高坐在宝座上的龙之母有些疲惫,她今天接见过多个使者,劳累染上丹妮莉丝的脸,看起来比我还困。   不过,龙之母依旧在振奋自己的精神。   “我是一个一心求死的老叟,所有人都在给我找安享晚年的地方,找一些给我送终的好人,期盼着我能在床上老死,连唇边的口水都止不住地,老死。可是我既然身为骑士,也当死得像是个骑士,女王,即便您觉得我与那些趋炎附势的贵人,首鼠两端的太监是同一类,我也绝不会离开,至死方休。“   “我,”丹妮莉丝显然放缓了语气,“我听说过你的名声,和”镜盾“、”龙骑士“、”拂晓神剑“那些名字一起。”   巴利斯坦没有对真龙女王话中的推崇表示感谢,而是说道:“我曾得蒙伊耿五世赏识,由那位高贵的王者册封为骑士。   杰赫里斯二世在位时,“白牛”杰洛看得起我的力气,让我加入了御林铁卫。   我曾是伊里斯二世,您父亲的白袍骑士,却没能拦住弑君者弑君之举,我更曾得到劳勃的宽恕,在御林铁卫和御前会议上为拜拉席恩家族效力,与其他的恶棍共事,我的白袍已经被玷污,没有什么开脱之辞。”   他确实已经萌生死志,言语中一片坦诚,比起投效,似乎更像是让丹妮莉丝惩罚自己:没看好国王,没看好铁王座,连自己的忠诚和誓言都没守护住。   至于丹妮莉丝的反应。   我从龙之母那双眼睛,和那张完美的脸蛋上的表情来看——   她像是在看自己的,素未谋面,即将相认的血亲?   巴利斯坦是谁?因为谦逊,他自己没说自己的战绩,我倒是可以来捋一捋:   巴利斯坦·赛尔弥,来自丰收厅。   十岁那年作为不露名号的神秘骑士挑战了当时的“矮个”邓肯王子;   十六岁那年,再次击败了“矮个”邓肯王子并击败了传奇的御林铁卫“高个”邓肯爵士,被伊耿五世国王亲自册封骑士;   九铜板王之战里,他杀入黄金团,一对一干掉了“凶暴的”马里斯·黑火,黑火家族的最后一人,彻底终结黑火叛乱;   二十三岁那年成为御林铁卫,此后在银桥城比武大会上夺魁,女泉城比武大会上夺魁,击败过御林兄弟会的西蒙·托因和微笑骑士,在旧镇的比武大会上打败黑骑士,在风息堡的比武大会上击败了雷加·坦格利安,在暮谷城叛乱中,此人胸口中箭,拼着伤患解救了国王伊里斯二世,杀死了西蒙·霍拉德爵士。   对了,这位老骑士到五十七岁时,还有本事把桑铎·克里冈打趴下,再拿一个比武大会冠军!   这就是活着的“拂晓神剑”,不是年轻那个嫩货,是死掉的那个。   是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个的活传奇,活英雄。   毫无疑问,有巴利斯坦在侧,丹妮莉丝即将开始的征服,就已经拥有了赫赫声威。“无畏的巴利斯坦”,光这名号,在王国就很有分量,“巴利斯坦服侍谁,谁就跟着沾光。”泰温·兰尼斯特的原话。   没办法,丹妮莉丝的血脉放在这里,英雄豪杰纷纷来投啊。   终于,到了她的那天早上。   苍蓝色的海似乎比我秋季时来到潘托斯的那一年,要更加深邃。   港湾依旧是桅杆组成的森林,七国的船,城邦的船,奴隶湾和骸骨山脉东边的船随着微波上下飘荡。   哪怕是潘托斯的本地船只也扬着外邦人的旗帜,因为与布拉佛斯的条约,潘托斯没法拥有自己的武装。   狭海的中心之城,即便在冬季,也依旧吵杂繁忙,丹妮莉丝的大军横渡过海,不过占用了这里的一部分船舶,过去的军港被启用着,仅此而已。   海风吹拂。   我不禁打了个寒噤,真是越来越怕冷了,我收回视线,一手捧着蓬松外裙里鼓胀起不小幅度的肚子,右手五指揉捏着有些酸疼的腰。   自瓦兰提斯来到潘托斯这一路,腹中胎动越来越剧烈,算算时间,怀孕那会儿是凯旋竞技会,去了瓦利萨,被龙之母掠去奴隶湾,走了一趟索斯罗斯和瓦雷利亚,以及来到瓦兰提斯然后来到潘托斯,怀胎只是五六个月,却像是要立刻生出来的模样。   “ta又动了。”我揉着自己,给进门来的阿莎说。   “是个好水手,在吵着要去船上浪咧。”阿莎·葛雷乔伊豪迈地坐下,修长的腿伸直交叠,一派没怀孕过的女人,大大咧咧的模样。   “有打探到消息吗?”   “你是说关于那位真龙女王?”她谨慎地压低声音。   做贼似的。   “对呀,对呀,”我剥开一个血橘,酸酸甜甜正合胃口,“怎么,你食指大动了?”   “毕竟骑她就和骑龙没两样对不?”她有些意动,“她有三万大军,包括一万黄金团,八千无垢者,以及一些佣兵团和瓦利萨的虎袍与民兵,啊,对,和多斯拉克人。”八千左右的多斯拉克人。   这个数量当然不算多,但是质量很高,职业军人的比重不算小。   “维克塔利昂呢?”我提醒她。   “我叔叔的人算是盟友,”阿莎蹙眉揣测道,“丹妮莉丝没有答应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的联姻请求,但是许诺说可以将浮木王冠和铁群岛,给维克塔利昂赐下。”   维克塔利昂有自己的想法,他不会臣服除了铁群岛自家人之外的任何君主,当然是如此。   包括之前替我解决赛荷鲁镇的事儿,也只是一场交易,作为守信的红王,我支持他成为下一位铁群岛的领主。   可是,再加上,三天前晚宴上的谈话后,我觉得维克塔利昂可以进一步争取。   “很好。”我终于总结,“我们现在立刻出发,欢送那位龙之母走人。另外,或许不久之后我将前往布拉佛斯,那是我在厄斯索斯最后需要处理的城邦,只待清楚那里的冰海是怎么回事,会不会蔓延之后——”   “咱们就前往七国的青绿之地,帮助丹妮莉丝加冕为王?”   如果丹妮莉丝身处危难之中,我的救援似乎会更有分量。现在嘛,让她先面对下攸伦·葛雷乔伊,会比较妥当。   话说回来,丹妮莉丝离开的这天,瓦里斯已经成为她的重臣,陪她渡海,反倒是伊利里欧不愿见人,紧锁大门。   潘托斯的秘密可真多。 第36章 马王宫殿—紫军告急   海风送凉,孕事让我越来越怕冷,在港口裹紧了三层斗篷,羊毛、黑貂还有熊皮。   现在,活像个粽子,我至少胖了二十磅!脸颊和身上都多了几许丰润,一点都不像是卢斯·波顿那个看起来跟尸体没两样的闺女。   一孕毁三年,唉。   “唉,”我在心里叹气,眼前的丹妮莉丝在嘴上叹气,“我本来以为我们可以一起出发,你会陪我去看君临、看旧镇,看那些我从小听到大的地名。”   “你的女王铁卫队长巴利斯坦,压根就不喜欢我。”我直说。   “他是个实在的骑士,”丹妮莉丝承认,“并且极有智慧,这不代表我会听信一家之言,莱雅,琼恩·克林顿同样贤能,而且对你评价很高,瓦里斯则劝我别与你太过生疏,何况,你对我来说很重要。”   这算是表白吗?还是做最后的挽回?我感觉浑然像是感情破裂的情侣在作出最后一次努力,试图破镜重圆。   说来,我也很怀疑,瓦里斯会讲一些什么鬼话。   “会有机会的,”我眉眼间充满了虚情假意,“可惜洛恩王国依旧需要我,而且我怀孕了,丹妮,我还得管住多斯拉克大火灾制造的难民。”   “那是你的过错,”她冷下脸,“如果不是你制造了那一场灾难——”   “那科霍尔的千万人就会迎来黎民涂炭。”我一口咬定,本就如此。   她张了张嘴,或许是想告诉我,早已被我明了的,她和亚里安企图用龙和其他的巫术来驯服多斯拉克人的计划。   可是最终,她依旧只能勉强而笑,或许,在她看来,我一个死灵师,没法知道她的想法。   “马奇罗给我介绍了一个他的同袍,密尔的索罗斯。”她岔开话题。   这名字真是耳熟能详,“是吗?”我扬眉而叹,“那可是拜拉席恩宫廷里的武艺冠军。”   “我知道,你对红袍僧有别样的看法,”她白了我一眼,“那位索罗斯,可句句都是说你好话来着,勇武有力,让君临人印象深刻。”   这个印象深刻,索罗斯有说过是什么印象吗?   “谢谢他了,实际上,我的斧刃才是那一场对决的冠军。”那年“首相的比武大会”上的大乱斗。   “我是想说,”丹妮莉丝看了眼又一队离岸的船只,上头传来了多斯拉克人的哭泣声,一群胆小鬼,不过,哭,总比自杀的那几个要好得多,“依照你的计划,洛恩王国是要到谷地登陆,我听说鹰巢城只有龙才有机会拿下,你有把握能够快速地让谷地臣服吗?”   “放心,”我笃定道,“鹰巢城冬季时无法上,会冻死人的,冬天,正是拿下谷地最好的季节。”   我们又聊了一会,比起她掳走我的那几天来说,关系生疏了不少,我回转潘托斯人献出的宫殿,那过去属于丹妮莉丝的丈夫,卓戈卡奥,自然而然地后面属于丹妮莉丝,在她走后,潘托斯人没有赶我走的胆子,洛恩王国实力可不弱,还就在他们身边。   三万人熙熙攘攘,花了两周才全部离开,这期间,我料理国事,并且关注着北方布拉佛斯的消息。   铁金库的使者,泰楚·奈斯托斯很快就来到了潘托斯与我会晤。   “正如我们承诺的,荣光,”他的态度异常谦卑,就好像我是布拉佛斯的海王一样,“经过斡旋和调解,罗拉斯已经答应不再牵扯进斧头半岛和伊班人的冲突之中,哲科的卡拉萨将会回到多斯拉克草原。”   这当然是我答应援助并与布拉佛斯结盟的先决条件,否则一边答应同盟,一边被他们攻击,哪有这种道理?   我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容我提醒您,荣光,”铁金库的来人什么债务没讨过?本来怎么都该不急不躁,可是我眼前的这位,显然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性子了,“布拉佛斯一直是一个不冻港,哪怕在冬季,紫船舰队也能航行四方,这次的颤抖海冰封绝对是反常的,极有可能与拉赫洛的预言,以及长城外的危险有关,是异鬼!荣光。”   “哦?”我不动声色,我当然知道他是在指什么,但是,为了漫天要价,懂了也要装不懂,“那你该去拉赫洛神庙,或者绝境长城找守夜人,而不是来找我,虽然我来自北境,可是那些骗小孩的异鬼故事和我没有半点联系。”   “是吗?”他敏锐地问,“恕我直言,您远离自己的家乡,跑到厄斯索斯建立自己的事业,这举动看起来,似乎就和您现在的态度没什么联系,我们有个大胆的猜想,您早就——”   这确实瞒不住有心人的猜度,不过证据肯定是半点没有的。   “那是因为七国的阶级森严,我望不见头,使者,你僭越了,既然我是个居心叵测的巫婆,在你心里。那你大可以去找别人,例如丹妮莉丝,或者史坦尼斯,再或者哪位真命君主。”   可能吗?丹妮莉丝会放下近在眼前的复国大业去帮助布拉佛斯?史坦尼斯自身难保还能帮布拉佛斯打仗?   不可能的,放眼四海,布拉佛斯人能仰仗的,也就是我了。   “万分抱歉。”他低下头,看起来是服软了。   实际上当然没有。   我开始提条件:   “第一个选择,布拉佛斯和洛恩王国合邦,或者与诺佛斯一样由我担任领袖。”   “这恐怕——”   “第二个选择,我的军队入驻布拉佛斯,双方在贸易、军事和其他方向达成一致,再加上三女儿城市、潘托斯以及爱萨利亚,共同缔结自由贸易城邦盟约,以应对未来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只要不是我前世的头铁美国总统,都会知道第一个选择是用来陪的,没人会去当回事,第二个选择,才是我的目的,一个诸邦联盟。   自然地,拥有诺佛斯、科霍尔、瓦兰提斯,即将重建爱萨利亚,并对潘托斯拥有影响力的我,会拥有举足轻重的权势。   再加上潘托斯未来必起的纷争,一统自由城邦,我十拿九稳。   “爱萨利亚?”他愕然。   我露出笑容:“多斯拉克人的第二次西进已经被我破坏,我的多斯拉克边境侯贾科,正在收编他们的力量,我打算改编我手上的多斯拉克卡拉萨,让他们更适应文明社会,爱萨利亚,就是我给多斯拉克人选定的新城市。   那是过去失落的自由城邦,我想你在书上见到过,那座失落之城即将迎来自己的复兴。”   他有些呆滞,手袖举起搓了搓鼻子,这是在掩盖自己的震惊。   最终,铁金库的使者泰楚,只有说:“祝贺您,红王,‘征服者’第二。”   “第一批物资即将起运,你们该庆幸,我一直在收集黑曜石以及瓦雷利亚钢。”   “感谢您的慷慨,很快,您就会得到关于一切的答复,荣光与威严。”他重重地一鞠。   看来,北方的布拉佛斯,情况真的不大好,不过靠着无面者、水舞者,以及紫船舰队和无数佣兵与巫师的底蕴,他们暂时还撑得下来?   为什么长夜会波及厄斯索斯?这不奇怪,反而是电视剧里局限于维斯特洛的北方灾害更加离奇。   要知道,古代关于救世主亚梭尔·亚亥的故事,长夜的故事,以及各色邪魔鬼怪戕害人类的故事,可是从维斯特洛到东方的仪地到处都有。   如果没有整体地经历过这一浩劫,没理由所有有远古记忆的民族都会记得这件事。   换言之,寒神带来的灾难,本来就不局限于北境,要知道,依照学城的观点,人类很可能是发源于多斯拉克海周围的,那里曾经是一个名为银海的内陆海区,甚至安达尔人的祖宗也可以追溯到那里。   如果有长夜的话,作为人类祖先的记忆,异鬼和蜘蛛的故事很可能最早诞生在那附近,恰巧,那里确实也有”森林行者“的传说。   布拉佛斯的事务暂时有了个结论,说起来,既然丹妮莉丝去到了七国,本来已经难以为继的争霸战争正要继续上演。   那么,莫波的雇佣骑士之旅,就要加紧了,绝对要控制这场战争的烈度。   谷地的群山已经被抛在脑后很久,莫波如今身处十字路口客栈,那个发生过很多事情的主要地点。   让我看看该怎么在河间地搅闹局势。   “荣光,‘褴衣亲王’求见。”   又要开始鼓捣另一场阴谋诡计了。   我摸了摸肚子:我这一切,是不是在为你们谋福呢,小东西? 第37章 河间地-绿林骑士   “狼,是狼。”我判断道,然后操控着莫波站起身子。   眼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姑娘相拥的尸体,只剩下头和肩膀,其他的部分,被撕扯四散到了周遭遍地。   “或许是狗?”瓦利·谢特天性未泯,声音低得像是在念悼词,“流浪狗。”   “会把人肠子掏出来的狗?早成狼了。”我固执己见,随后踱步离开,一路上尸骸处处,没什么继续观看的必要。   阴天飘雪,似是诸神欲要埋葬大地的疮痍,血迹、腐尸,这一路上可见的不少,烧杀过后的村落和镇子被林木占领,人类的自相残杀让荒野重新出现在了河间地。   河间地,莫波在七国的第二站,考虑到北境的局势和活人已经开始崩溃,河间地对于未来来说或许会至关重要。   由于多年来凡人的战争,河间地的丧葬和尸体处理手段已经几近崩溃,假如异鬼来到这里,这里将给异鬼提供出无穷无尽的尸鬼潮流。   同时,这里有北境的军队,有西境的军队,有来自风暴地和河湾地的史坦尼斯的军队。   假如他们在这里继续打下去,继续制造死亡和尸首,几乎就相当于是在资助寒神。   假如他们停手,并达成和平,那么,未来面对凛冬时,就能多一股力量。   更不要提,河间地四通八达的区位,一旦这里失守,异鬼就能入侵西境、谷地、河湾和王领,那七国基本上就废了,我就只能退守自由贸易城邦,熬过不一定会结束的长夜。   可以说,莫波此趟对未来与寒冬的战争而言,至关重要。   说回莫波的旅程。   同行的人不止我和瓦利·谢特,我们俩。   米兰达·罗伊斯,一个矮胖寡妇,穿着一身旅人的短打装束,裹着一条鹿皮斗篷,腰上短剑的剑柄隐隐约约。   她来自月门堡的罗伊斯家族,她全家都被格拉夫森杀害,本人也受百般折辱,在月门堡中,她要求公道,却被珊莎给忽视,珊莎私下告诉她自己迟早会了结格拉夫森家族,可是米兰达却拒绝相信她。   这个已经身心首创的姑娘,宁愿去兵荒马乱的河间地,与莫波作伴,她加入时,我就说过:“呵呵,又是淑女对颠沛流离浪子生活的美好想象,这位夫人?”   当时她就已经后悔了,过了血门进入兵祸连连的河间之后,更是如此,却不乐意吐露心思让我们送她回谷地,而是和其他谷地人一样,高傲顽固地抿着嘴,倔强得像头骡子。   这是个大麻烦,娘的,拐跑大家闺秀,啊不对,人家夫人的名头,莫波一个太监尸鬼哪里能担待?而且她还是月门堡的罗伊斯仅剩的独苗苗,谁娶了她谁就能继承一座城堡。   大麻烦,真是大麻烦!还好我这莫波不真的是雇佣骑士,咳,如果真的是的话,就该强娶了她,慢慢——   咳,说多了。   除了米兰达,还有二位,都是在河间地缀上我队伍的,估计是看我没直接杀了他们,由于长期以来诗歌和故事的熏陶,对骑士这种畜生又产生了一丁点幻想。   其中一位,“我叫杰克,他们叫我‘幸运’杰克,你猜是怎么着?”当时,这位穿着打满补丁棉甲的农夫杰克和瓦利聊天打屁,“老爷们把我关在奔流城的地牢里,我爹被派柏家的检察官给吊死了,我老哥渥特被送去了长城,就剩我们兄弟几个,结果呢,老爷们说,入伍就可以出笼子,咱们答应了,我所有的兄弟都死在狮崽子手里,就剩我一个,可幸运不?”   他的头盔早丢了,长满雀斑的脸上有一只眼只剩下血窟窿,身上绑着一些绷带,散发出淡淡的腐臭。第一次跟在我们后面时,把米兰达吓了个半死。“别怕,这位太太,”当时这位杰克嬉皮笑脸,“我高烧发过了,现在健壮得跟头野狗一样。”   第二位仁兄则有些奇怪,他腰间有两把剑,一看就不是弱手,“卢克。”他说他叫,而幸运杰克则把他称为“可靠的”卢克。   我们走在已经杂草丛生的国王大道上,杰克和瓦利在聊闲话,瓦利这小子在夸张地说我的战绩,什么打扁了一千个高山氏族啦,一个人爬上鹰巢城杀了个三进三出啦,和白骨女士一起共度良宵啦,之类的。   “沿着路走,前边儿就是十字路口客栈,”杰克告诉瓦利,“有个吟游诗人,我们管叫‘七弦’汤姆,你把刚才那些话说给他听,指不定能给你的艾德瑞克爵士写一首歌儿哪。”   “十字路口客栈?我希望有热腾腾的肉汤,还有白嫩柔软的面包,和同样柔软的婆娘。”瓦利·谢特感叹,看来这一趟旅程还真是苦了这个街痞流氓。   “嘿哟,这年景饭菜里有没有肉还真说不定,可能连香肠都没有。”   “七弦”汤姆,我注意到这个名字,在我记忆里有这么个人,他曾经睡了艾德慕·徒利心许的姑娘,还写歌嘲笑艾德慕,徒利家族在当时可是河间地的封君。   而且,我有印象的不止这一点。   在前世的原作中,有一个河间地的绿林侠盗组织,叫无旗兄弟会。   无旗兄弟会是什么?   他们是一帮因为战乱而兴起的,不依靠任何贵族,只帮扶平民百姓的强盗匪类。   我在抵达河间之前,自然不会不收集信息,照那群从河间回谷地的贵族们,的说法:“他们由小偷、诈骗犯、扒手、失去家园的农夫以及乱兵组成,手头的家伙要么来自北境、河间和西境死去的士兵,要么来自因战争而荒芜的堡垒,甚至拷问刑具和农夫工匠用的镰刀、锯子、锤子和草叉都有。”   真是傲慢十足的谷地骑士,半点看不起乱世求生的平民。   不过,当时这位科布瑞家的封臣,看在我效忠“白骨女士”珊莎,还请他喝酒的份上,多说了一点儿有用的东西:“可以肯定一点这帮人胆大包天,在这个混乱的世道里已经敢打劫全副武装的车队,吊死血统非凡的贵族。”   这个消息确实很有用,让我明了了无旗兄弟会有多猖狂,还有河间地已经糟糕到了何种地步。   而“七弦”汤姆,就是无旗兄弟会的一员,算是线人与出主意的顾问。   这个杰克,和卢克,很可能也是其中的一份子,哪怕没有了前世原着里“闪电大王”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的参与,饱受战争折磨的河间人民极有可能,依然会组织起与“无旗兄弟会”类似的团伙。   有意思了,接触这帮地头蛇,绝对于我有益无害。   “顺道问一句,多恩爵爷,您打哪儿来,往哪儿去?”   不难了解,这些平头老百姓想要什么。   所以,我回应道:“自海鸥镇来,拿了谷地一封命令,来调解这里的战争。”、   百姓想要和平,从来如此,除非被国家或意识形态宣传,给弄昏了头。   “嚯哟?”幸运杰克乐了,“那位白骨女士把自个儿当圣母啦?我该给她点根蜡烛,摆圣堂里。”摆明了的不信。   “这是真事儿,”我继续,“她亲戚在受苦,小丫头心软啦。”   “您觉得几率有多大?”   “如果拿谷地当赌注,机会可不小,你看史坦尼斯国王,北境的狼崽子,还有西境的狮崽子,都乏了,这不是没继续打吗?该停的还得停,有一个人出来调解,那是最好不过。”   杰克嗤了一声,没当回事。   “所以您就光给人跑腿吗?”   “我也干别的事儿,雇佣骑士嘛,高兴了叫爵爷,不高兴了,不就是卖剑的。”   我猜,他们是想拉我入伙,之前幸运杰克装作手无寸铁的模样,就是在试探我的品性。   当时,他倒是无辜地一整个傻傻站在路边,背后藏有好几个带着渔网、长弓的好手,如果我不是莱雅拉,还真没法发现。   到第二天拂晓,我们来到了十字路口客栈。   绞刑架上吊着几具尸首,其中一个女人的头发看起来很熟悉。   “七神哪,诸神慈悲,怎么又来一遭?”   “怎么了?”瓦利问幸运杰克。   “这儿又被劫掠了,那群杂种总是在人们面前打个绳子结,不交出卖命钱的都给绞咯。”杰克说,指点着绞架子,“看,那个女人,是这儿老板,一个漂亮姑娘,才到二十岁咧。”   “她不会正好叫‘长腿’简妮吧?”   “是的,艳名连您都听说了?”   唉。   又一个老相识没了,还记得海疆城吗?‘长腿’简妮,正是我当时从黑瓦德手下救走的平民侍女,后来我跟着劳勃国王的銮驾去君临,还在这个十字路口客栈遇到过她。   她确实很漂亮,个头高,身材极为不错。   没想到,再次相见时,我只看到蛆虫钻出她的眼窝,嘴巴已成血洞,她赤裸的身子上全是伤痕,下身被血迹染成了黑色,显然一顿凌辱是有的。   ”割了舌头,好几十个人轮着,真是惨极了,她姑妈一家以前是这儿老板,死在了兰尼斯特手里,现在轮到她喽。“杰克唏嘘着抓自己的背。   不提杰克的这番感叹,我得做点什么,到底是我过去认识的人,和莱雅拉熟悉的朋友,死一个,就少一个。   我吹了一声呼声,已经适应尸鬼气息的马儿乖巧地停下,我操控莫波翻身下马。“瓦利,来帮把手,帮我把她放下来。”   和红简妮不同,这一位简妮·海德值得一处坟墓,值得有人为她祈祷,悼念和缅怀。   我的侍从听了这话苦着脸,这个懒鬼的推托之词还没出口——   “哎哟,爵爷,您都不知道是谁下的手?”幸运杰克已经喊了起来,“这年头被吊死的全是好人,一点不冤枉,小心!要是诸神不开恩的话,指不定绞刑人还在呢!”   去他妈的,敢过问正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是我的朋友,哪怕我爱莫能助,一个葬礼依旧该给予,愿她安息。   “谁?!”我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自客栈门口传来。   原来还有人在这呢?没见到马,也没看到马夫。   这是一个短小结实的秃子,说话时露出了满口褐色的烂牙,“这个贱婆娘包庇偷马贼,以史坦尼斯一世的名义,她已经被处刑,怎么,你就是偷马贼,来给自家姘头哭鼻子了?”   “这是克拉顿·宋格爵士,”卢克沉稳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以前是雇佣骑士,现在给国王干活,他信红神。”   是史坦尼斯麾下的后党。   这些后党的表情恶劣而愚蠢,眼神和笑容俨然依旧沉浸在鱼肉乡里的自大与自满之中,看起来显然是麻痹大意,从而放松了警惕。   好牛逼,啊好牛逼。史坦尼斯注重律法,你们手下人就搁这儿草菅人命?!   管你什么党,死杂碎,去死!!!   我懒得多话,直接拔剑而上!   一阵惊呼自眼前的克拉顿身后响起,这个克拉顿爵士并非一个人。   好!全都上,我赶时间! 第38章 十字路口客栈——强盗骑士   三叉戟河近在不远,涓涓水声隐约可闻。   周围原本的农房只剩下黑色的残壁荒草,饱受多次劫难,十字路口客栈原本就已经陷入死寂,它三层高的主楼还算完整,一座钟楼建在旁边,上头的大钟已经消失不见,估摸着是被哪边的士兵运走熔了,还有一间茅草牛棚,已然变成了一滩焦炭。   如今这里最后的主事人也死了,多亏史坦尼斯的后党,仅剩下的那么一点点生气自此消失。   在客栈白石头的墙内,我们正要开始火并!   无序的暴力让这些乱军作威作福。   很好,我今天就要教教他们,在战争的年代,谁都可能死难!   他们哪里能想得到?一个骑士,跟着四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没武器的妇女,竟然也敢出手?   他们哪里想得到,一个寂寂无名的年轻女人,尸体都开始发烂了,也会有人替她声张正义?   这帮人一共有十个,其中就两个戴着头盔,弓弩都没上弦,正是被突袭的模样!   武装剑,闪烁在阴沉的阳光下,两把。   好叫这些蠢货领教领教,艾德瑞克·沙德爵士来自多恩的双持剑舞!   “你——”那个克拉顿·宋格刚要说话,“杀了他们!”另外一个骑士下令,他胸膛宽阔,肌肉十分壮实,一身镀银盔甲镶着乌银,一看就是能打的货色。   “这是高迪·法林爵士,人称‘巨人杀手’。”“可靠的”卢克快速出声,我能听到铿锵声响,这伙计一边在提醒,一边也拔出了武器。   眼前这帮圣焰红心士兵举起了长矛,矛尖对着我,到底是一直在打仗的老手,反应挺不慢嘛!   谨慎逼近的枪矛,似乎逼着人只能后退,咻!一个士兵仓促地将手中的长矛投掷而出!其动作笨拙,极其容易被察觉。   这些长枪兵不过逼近了一步,我已经轻易地绕开拙劣地投矛,任由飞过的黑影擦过号衣,挺身而上!   名为艾德瑞克··沙德的雇佣骑士,其实是不怕受伤的尸鬼,诸位!我悍然前扑手中双剑开始并起,噗!第一剑,锋刃劈开枪矛,第二剑直取脖颈!   他们来不及刺击,我已经欺身而上,仗着坚甲防护撞入人群!   “拦住!”高迪爵士刚唤出声,血沫正飞,皮肉绽放,他的后党兵卒已经被我劈开,众敌惊然,闻风散胆!   这披靡的压力让人等开始溃散,浑然是在面对传说中的英雄豪杰,连抵挡的心思都不敢生。   不止是敌人,我知道身后的瓦利、幸运杰克还有“可靠的”卢克同样瞠目结舌,名不经传的雇佣骑士哪来的这份胆量及魄力!?   看看这艾德瑞克爵士!招招凶狠,不顾自全,反正我受点伤也没大事,莽就对了!结果所过之处腥风血雨,尸鬼骑士本身反而半点创伤都没受。   “饶命!慈悲,慈悲!”那个短小的秃头胖子克拉顿·宋格出声,这显然是个鼠辈,他的同伴高迪·法林爵士却截然相反:“吃我一记!”势大力沉的锤矛横扫而来,堪堪抵住了莫波。   “高迪,法林家族!”   “艾德瑞克·沙德。”莫波声音沉闷无情。   强壮的高迪露出狞笑:“个野种!”   好好好,找死!   他有那么一点勇武可言,可毕竟只是肉体凡胎,和不倦不屈的尸鬼比差太远。   看在他半身甲的份上,我多花了点功夫。   他把锤矛当槌使,狠狠拍在我腰侧,我浑然不顾,任他攻击,他打他的,我打我的,莫波双刃交加,直接将他脑袋给割了下来,错愕的表情伴着血花飞舞!   手头没停,我直接冲向转身欲逃的克拉顿·宋格,掷出武装佩剑,剑柄狠狠打上这家伙的后心,他打了一个踉跄,下意识地转头时,瞳孔里映照出的画面,是寒铁的光芒。   噗!   又一个身首分离,这些人,一个都没跑得掉!   跟班“可靠的”卢克,只起了帮忙结果伤兵的作用,“下手可真辣,爵爷。”   我看了眼剑刃上的小缺口,“事出有因,这些火焰兵——”我扒拉尸体号衣上的圣焰红心纹章,“——是不是有个长长的名单,列着形形色色必须得绞死的倒霉鬼?”   “对头,我就在上面,爵爷。”“可靠的”卢克一丝不苟,“因为我切断了骚扰我妹妹的一条舌头。”   “为了这些臭虫,就让我被他们通缉?得不偿失。”   对头,杀光就好了,难道还留下活口,给自己找麻烦?   我们把“长腿”简妮的尸体放了下来,安葬并插了个木桩,不知道此趟来七国,我会见到多少熟人的墓碑,又会亲手将多少人给埋葬?   没有蜡烛,也没有鲜花,我们点起麦杆子,献上凶手的血肉和骨头,作为给简妮·海德的祭品。   尘归尘,土归土,临走时,我会把你烧掉的,老熟人,至少不会留给异鬼。   然后,我们前去十字路口客栈。   “这儿以前是玛莎·海德的店子,她被狮崽子给绞死了,”幸运杰克介绍道,他想直接开门,被我阻止,说不准里头还有圣焰红心的士兵,“哦,抱歉,然后玛莎的侄子重新开了这里,改成了伎院,结果他也被一群士兵和骑士给吊死了。”   我背靠上门,轻轻开启了一条缝。   “再之后,就是玛莎的侄女,简妮和垂柳,现在简妮死了,垂柳——”   我很快就看到了垂柳,发色和简妮一样,她还很新鲜,赤裸的身子摆成了一个大字,喉咙周围全是深褐色的凝血。   在场的死人活人不止垂柳一个,视线内,有一男二女瑟缩在墙角。   “那个克拉顿·宋格爵士口音是君临的,”“幸运”杰克解说道,“一看就是跳蚤窝里的臭老鼠,他喜欢拷打折磨他人,尤其喜欢对女人如此。”   “这人渣的性子听起来很耳熟。”   “像是魔山对吧?宋格声称霍伍德家族、赛文家族、陶哈家族、莱斯威尔家族和达斯丁家族都是叛徒,只是一群围着兰尼斯特转的小狗。   但那个高迪·法林才是真的魔山,虽然比格里冈小了一号,克拉顿把高迪看成自己的靠山和打手,‘我强壮的右膀’!”   幸运杰克学得惟妙惟俏,真奇怪,刚才那个被后党士兵吓坏的小子,怎么恢复得那么快?“这二位绝对是最糟糕的匪类,您杀的棒极了。”   我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听到了他的恭维,却将注意力放到墙角那两女一男身上,正要开口询问时——   一阵骑兵践踏泥巴的声音响起在外头,我听到吆喝马嘶一并响起,来者不少,卢克和杰克静静倾听。   “七层地狱的运气,不是我们的人。”幸运杰克开口,听起来惴惴不安。   确实,如果是会对我们下手的军队,在这个只有一个门的客栈,绝对是死路一条。   “北军,是狼崽子。”卢克语气确凿。   哦?那样的话,或许——   “里头的火兵听着!”一个熟悉的嗓音,比起过去老练了不少,“你们已经被北境包围了,释放你们绑架的人质,并——”   “莱拉大人,您看这些尸体,后党死了,全死了!”   没错了,外头的不就是小熊莱拉·莫尔蒙嘛! 第39章 十字路口客栈—伤河迷局   现在的局势有些微妙。   我还有我的侍从和扈从,或者说跟班,瓦利·谢特、面色发白的米兰达·罗伊斯、“幸运”杰克、“可靠的”卢克,与屋子里的一男两女三个陌生人在一起。   还有名叫垂柳的女尸,死得凄惨无比。   屋子外,是一地后党士兵的尸体,以及北境的军队。   “屋子里的人听好了!”莱拉再度出声,“交出萝娅塔·凡斯、派崔克·凡斯以及凯特琳·布雷肯,一切均可既往不咎,哪怕你们是狮崽子,也可以被放过,我以旧神的名义发誓。   这三位乃是河间地举足轻重的人物,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萝娅塔、派崔克、凯特琳,一听这名字就是两女一男。   在我眼前,屋子里瑟缩在一起的三个少年男女,正是两女一男,虽然他们服饰是普通的亚麻和皮革,不过其身份昭然若揭。   奇了,什么时候这三位不好好待在自己的堡垒里,跑到这儿来了   话说回来,这年月的河间地哪里还有安稳的城堡,难道是被后党劫持的?可是,萝娅塔·凡斯、派崔克·凡斯以及凯特琳·布雷肯虽然是河间地的贵人,但他们的地位有到值得后党与北境双方如此看重,你争我夺的地步吗?   片刻后,我知道了原因,在逼问之后,三个哑巴终于开口了,他们分别是:   凯特琳·布雷肯,杰诺斯·布雷肯的三女儿。   派崔克·凡斯,迪冯·凡斯爵士的次子。   萝娅塔·凡斯,旅息城伯爵卡列尔·凡斯的次女。   这三位,如今是石篱城的布雷肯家族、亚兰城的凡斯家族以及旅息城的凡斯家族仅有的后辈,当下三地诸侯的继承人。   前提是,例如远在洛恩王国的“大马”亨得利·布雷肯,这样已经离开很久的河间贵族不会突然回家。   好奇怪,为什么这样重要的人物,会被几个后党瘪三劫持在这里?   此行河间对我来说很重要,不止是因为珊莎·史塔克交给莫波的使命,更是因为河间很可能是生灵面对异鬼的主要战场,而我的目标,就成了最好能团结起西境、河间以及北境的力量,在这里阻击北方来的尸鬼潮。   但是现在,我有些搞不清楚河间地的局势,依照红王得到的情报来看,恐怕河间地的乱局背后,有人在摆弄阴谋。   来简单分析一下,还记得我得到的情报是:   在我离开七国以后,北境的军队协助史坦尼斯国王攻入了西境,可以想见,史坦尼斯的联军在河间地是由谷地、河间、北境、风暴地以及河湾支持史坦尼斯的势力组成。   原本,这样的一支军队进攻西境应当十拿九稳,拿下凯岩城或许很难,但是逼迫西境臣服、内乱,可能性是很大的。   可是,西境突然拥有了吉利安·兰尼斯特和他的龙,一头龙的突然袭击对军队士气的打击非常沉重,尤其是在七国这个曾经被“征服者”伊耿教育什么是魔龙的地方。   魔龙多年未出现,即便是长翼龙,一旦被西境祭出这个大杀器,可以想象对史坦尼斯手下孤陋寡闻的士兵是多么巨大的打击,而且如今西境的主人詹姆·兰尼斯特也不是傻子,恐怕非常明了该怎么将龙投入使用。   这之后,就是史坦尼斯麾下的分裂了。   史坦尼斯阵营的分裂,按理来说应该不可能,史坦尼斯本人正值盛年,即便遭遇多次失败,也该压得下属下之间的矛盾才对,可是,内斗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   从情报上看,产生冲突甚至内战的是两方,其中一方,是北境、河间和谷地的联盟。   北境、河间和谷地之间的联盟,是过去篡夺者战争时期留下的政治遗产。   史坦尼斯并没有足够的威望让三个地区的诸侯臣服,纯粹是靠着艾德·史塔克才勉强让大家团结一致,毕竟艾德与河间地的徒利家族联姻,又和谷地的列位方伯及艾林家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史坦尼斯一向不会收买人心,加之刚正不阿,极不讨人喜欢。   当然,身为名正言顺的国王,大家应该还是服气他的,毕竟艾德·史塔克也仗着摄政王和国王之手的身份,对瑟曦·兰尼斯特及其子女的血统及身份做出了判决。   看吧,又是艾德·史塔克,临冬城公爵对史坦尼斯来说,真的很重要。   这位史坦尼斯肯定试图联促艾德·史塔克与自己的结姻,这对巩固史坦尼斯的根基极有好处,他可以安排将独生女希琳·拜拉席恩嫁给艾德为妻,可艾德已经有了子女,还有一个亡妻,他会不会乐意?   从结果上看,大概是不太乐意,而艾德的继承人罗柏已经成婚,艾德很可能推荐了艾德慕·徒利,但是史坦尼斯却又不乐意了。   可能事情的发展没那么简单。毕竟,凯特琳·徒利已死,即便艾德重视荣誉,为人正直,从我对他的了解来看,也不该有什么理由,不乐意再娶。   这是疑点之一,为什么史塔克家族与拜拉席恩家族没有缔结更紧密的同盟?   其次,是后党的魄力与表现。   后党由河湾地和风暴地两地,支持史坦尼斯并皈依拉赫洛的贵族组成,某种意义上说,后党就是影之主拉赫洛借助梅丽珊卓在七国留下的遗毒。   可是,他们不该有决心对抗艾德,如我所言,艾德对史坦尼斯来说至关重要,而且谷地、北境和河间的联军,更是史坦尼斯称王的重要重要保障。   何况,他们也没这个力量,后党和王党,组成了史坦尼斯当年在黑水河失败之后北上的队伍,兵力不会超过三万,可能在一万有余。   即便他们有理由,例如艾德拒绝联姻,让史坦尼斯的妻子王后和公主女儿受辱。   他们也根本没法和三家同盟抗衡,这个心思是怎么起的?   后来,北境、谷地和河间三家联盟受到了削弱,由于“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和“白骨女士”珊莎·史塔克在谷地的对垒,加之冬日临近,北境受灾不小。   可是,梅丽珊卓没理由和本土的士兵决裂,王后呢?王后一向以梅丽珊卓马首是瞻。   除非,艾德拒婚之事,让王后怒气勃发,同时史坦尼斯也对宫廷失去了控制,是什么人在暗中搞鬼?帮助了后党。   这两个疑点,是我怀疑有其他势力掺杂进史坦尼斯与西境之间战争的原因。   现在这一幕,很可能,与背后的黑手有关,依照我之前借用夜影之水看到的景象,这个背后黑手,极有可能是——影之主拉赫洛,还有光之王拉赫洛,毕竟光影相争,却是同一神。   先应付当下。   “你们三位,愿意与北方人一起走吗?”我用莫波的嗓子问道。   他们害怕到话都说不出。   “那个娘们莱拉还不错,比其他的北地匪类来说,”“幸运”杰克建议道,“要不——”   “我们其实也没得选,不是吗?”比起杰克而言,“可靠的”卢克就实在的多了。   “你们和北境人关系如何?”我突然问道。   “我们,河间人?那帮狼崽子——”   “我是说无旗兄弟会。”   “原来你听说过,”“可靠的”卢克干脆地回应,“没错,我们就是无旗兄弟会的成员,那帮北方佬欠我们一个解释。”   “哦?”   “我们的头儿,‘闪电大王’贝里·唐德利恩,失踪了。我们怀疑是遭了毒手,不知道是谁干的,他最相信北境人,虽然这些狼崽子,叫他野狗伯爵,说的跟史塔克家的公爵真是狼似的。”   原来贝里后头还是进入了无旗兄弟会,他倒是在我那里,当下可能在科霍尔,或者女王堡,我不大清楚,他没向我效忠,而是在照顾布兰和艾莉亚。   看来,我需要了解的情况更多了。至于眼前,被北军包围?坦率地说,对北境,对莱拉·莫尔蒙,其实我不是很有必要再搞什么曲折。   我曾经在北境反对自己的父亲,挽救了差点被抄后路的北境大军,让南下的史塔克家族和其他家族得以返回家乡(然后他们又南下了…)。   我和莱拉·莫尔蒙之间也有感情。   那可是少女时代的友谊,和之后身为红王与真龙女王之间充满算计的感情不是一回事!   再加上我这莫波尸鬼拥有来自珊莎·史塔克的指令,还有红王莱雅拉·波顿的差事,是带着使命来到了河间地,因此,有什么话,我直说便是。   当然,我不可能用莫波直接开门大喊:“呀,乡亲们,我想死你们啦!”   那就——   我走出了客栈门,用盾牌意思意思面对周边被拉起的弓箭,竖起了白旗,语气严正得像是一个外交使者:   “我是雇佣骑士艾德瑞克·沙德,来自洛恩王国,途径谷地,前来替珊莎小姐以及红王传递消息!凯特琳、派崔克和萝娅塔安然无恙,正在屋内!”   不过我似乎正是一个外交使者?   让我颇有底气的是,周围后党士兵的尸体,大概足以说明为什么珊莎和红王会相信我。当然是因为一个人,我就敢穿越战区危机四伏的土地,我强啊! 第40章 河间之路—使节骑士   我背后是十字路口客栈,数百年间这间客栈几经易手,其名字换了很多遍,谁都记不住,索性就喊它十字路口客栈,墙身上木下石,缝隙间已经长出枯绿的青苔。   我面前是上千个北境骑手,上千顶头盔反射阴天太阳无力的辉光,有弓有枪,穿着锁甲和板甲衣,旗帜是史塔克、莱斯威尔、莫尔蒙和卡史塔克,狼、马、熊和凛冬骄阳。   号衣上是熊纹章的寥寥无几,大部分是其他家族的士兵。   我眼前的莱拉·莫尔蒙变化不大,深褐近黑的长发盘起,胸背甲保护主干,衬托出腰肢的曲线,双手和双足则保护在金属片与皮革之中。   少女时代的我,有三个最亲密的人,哥哥多米尼克、莱拉和克蕾,然后就是史塔克那一大家子了。   莱拉。   此刻莫波直勾勾的瞪视,让莱拉有一些脸红,可也就一会儿而已,在军队里厮混了那么久,小熊莱拉当然不会和以前一样矜持。   还记得在恐怖堡初见的时候,那会儿我正因为初潮而痛苦万分,在迎接莫尔蒙家族的宴会上遇到了她。   没记错的话,当时梅姬·莫尔蒙夫人想将她嫁给多米尼克,可惜与莫尔蒙家族联姻实在不是恐怖堡乐见的,之后在孤山与君临的种种回忆自不用提。   她自然不知道莱雅拉在透过莫波的视线看她,感慨万千,莱拉皱眉道:“放下弓箭!我不喜欢你的视线,雇佣骑士,这儿的圣焰红心,都是你杀掉的?”   “确实如此,莫尔蒙家的小姐。”我回答:“您要的三位贵人都安然无恙,比牛犊还健康。”   她没那么信我,不过还是开出了口头承诺。   “很好,北境用得上你的剑,可以与你分享屋檐和饮食,收拾一下。”她干脆地说,“跟上我的队伍,去,把那三个年轻人带过来。”她的人闻令而动,估计要去检查检查。   “先等等,容我把这一地的残骸砍碎,然后烧掉。”我说,”啊,我是说,请便,小姐,但是我得收拾收拾这儿。“   从现在开始,绝对不能给会制造活尸的寒神再添兵员。   “嗯?这听起来像野人才做的事,”莱拉蹙眉再次打量我,仿佛实在确认我到底是多恩人还是信旧神的先民后裔,“你该不会以为尸体不碎,就会随夜而醒吧?”   “可真是天才的野人哪,”我推开门,“都出来吧,把武器收回去!”,并顺嘴给莱拉讲:“凛冬将至,这位女士。”   “这可真是多恩人说得出来的话。”   “可不是,越往南,感触越深。”莫波的语气真心实意。   她一拉马缰,“去帮忙烧尸,确认下三位贵族的情况。”   “好嘞,”后头有几十个骑兵下马,“如您所想。”   浓烟飘起,粗暴地处置过后党的尸首以后,躲在屋子里的人都出来了,我们抵达十字路口客栈时是拂晓时分,现在,乌云之后太阳的光晕,照在天穹中央。   北境人正在离开,留下的十字路口客栈里一片死寂。   “啊,所以我得听一个雇佣骑士的说法,不去找寻封君的女儿,嗯?”莱拉扬起一边儿眉毛,看起来超级不讲情面。   “你可以去咯,”我无所谓地,“反正,我觉得依照您家珊莎小姐的本事,一旦准备万全,她自然会让你们知道的。”既然她没这么说,你去了反而可能碍事,笨蛋小熊,你以为你比谷地那帮贵族要聪明?“说来,北境情况如何?”把能说的给我讲讲。   “作为一个新来的,你确实该知道这些。”这是真把我当卖剑的雇佣骑士了,“大人们都在女泉镇呢。”   “领头的是?”   “你到了就了解了。”她说的很简短,口风真紧。   她径直离开,我们几个跟在军队的后头。   女泉镇。   没记错的话,是在螃蟹湾附近,其领主是慕顿家族,当代家主慕顿伯爵。那个镇子没法和城市比,但是就河间来说,是挺富庶的地方,有通往君临和暮谷镇的道路,又有港口。   在歌谣里,当傻子佛罗理安头次见着琼琪时,就是在这偷看她洗澡,女泉之名由此而来。   我在第一次听这个故事时,觉得这个地方很猥琐来着。   另外,我没记错的话,似乎慕顿家族派出了使者去面觐丹妮莉丝?   慕顿家族当年在“篡夺者战争”中支持王党,所以,为什么北境人会在那?   “我希望他们征收粮草还算顺利。”这时候莱拉倒是透了点风,”孪河城附近还好,但是不够渡过今年。“   原来是没食物所以去骚扰土豪了,可是,征粮而已,值得带那么多人吗?一千个骑兵呀。   我们一路向东南,跨过三叉戟河,踩过比脚印还多的骸骨,及荒凉的道路,她和我聊了一些谷地和珊莎的近况之后,终于问了出来:   “你说,你是代表珊莎和红王来的,那红王如今怎样了?”   “她怀孕了。”我简单地陈述。   这几个词让莱拉陷入了沉默,良久之后:“那愿她母子平安。”   “巫师和巫魔女说她遭受了诅咒,”我用尸鬼的嘴巴实话实说,“注定流产。”至少一个。   你会是什么反应,莱拉?   她有些猝不及防地瞪大眼睛看着我,仿佛我说的不是流产这个词儿,而是孩子是艾德瑞克·沙德的似的。   “啊,”她长叹一口气,“我不知道关于巫术的事儿可不可信,希望只是危言耸听。”   “如果不是呢?”我紧追一句。   “来得及喝月茶的话——”她停下话头,“说的跟你能转达似的。”   借助莱雅拉·波顿,我们关系拉近了不少。   “这可不是个好地方,雇佣爵爷,你来错了,”莱拉说,“各家的士兵像野猪一样冲来撞去,整个河间都散布着尸臭味。”   “野狗骑士可不是就闻着尸臭味来的,”我说,“女泉镇呢?”   “不清楚,”她蹙眉道,“女泉镇离王领太近,提利尔家族态度暧昧不明,我们推测他们不会北上,而是会保住如今的胜利成果,可是,谁说的准?”   听起来不止是征粮,还有确认敌情?   看来旧镇遇袭之事还未传出去,否则,提利尔必然会有所反应,北境的军队也不用这样子严防死守,我猜攸伦没法在参天塔下呆过一整夜,不过,谁知道呢?   “听起来,北境军队的局势不大好?”   “何止,河间地人一天比一天恨我们,喝醉酒的士兵在夜里失踪,第二天就被吊死在树上,挂着‘狼崽子’的牌牌,可是,那又怎么办?仗打到现在,不管我抱怨亦或是不抱怨,大家的日子都已经够糟糕了。”   莱拉没想到的是,更糟糕的还在后头。 第41章 女泉镇—陌客骑士   天色阴沉,三天后,我们来到了女泉镇,城墙上半个士兵都看不到,只有一个乞丐坐在外头的墙脚,骑兵们用绳子和抓钩爬上城墙,中途连根弓箭都没挨,两个侍卫受到了命令,把乞丐提过来见。   “发生了什么事,流浪者?”莱拉拉紧有些不安的坐骑。   “饿,饿死我了…”   “给他点吃的。”   很快一个布袋子被打开,味道浓郁(一看便知,都不用让莫波闻)的奶酪被滴答递给了这个乞讨人。   这个乞丐笑容绽放,白色的牙齿在他口中闪闪发亮,“饿汉可不能完成诸神交付的工作,”他嗅着臭奶酪的味道,就像是在闻玫瑰花一样。   “您不知道?诅咒和邪恶已经来到了女泉镇,陌客如影随形。”   “那是什么?”莱拉的手握上了剑柄。   “就和北境的难民一起,不过也不差这点邪恶了。”他一边吃,一边继续说。   “难民?”   “是的,从白港来的难民,他们下船时只有一半是活人,我们当时还可怜他们呢,结果呢?这里曾经幸福而健康,现在呢?”   在场北境人的心在往下沉。   他看着莱拉,狠狠咽着食物,“可笑吧,给树下跪的(“注意你的舌头!”),舌头?那我在被割舌前最后问问,咳咳!七神的慈爱在哪里?我们该赎什么罪过?我们该有怎样的生活?为什么要蒙受如此折磨?!!!”   什么意思?   我们里应外合打开女泉镇的门扉,看到里头——   很奇怪,街边大堆大堆的人,大都躺着或者坐着,听到马蹄和士兵的吆喝声,也不过抬头瞧一眼,已经饥饿到麻木了。   不,不止,其中有好些已经没了气息。   一辆马车停在原地,驮马乖乖地摇着马尾,可是却无人驾驭。   车上摆着尸体,一大堆。   还有,建筑大都完好,似乎空的屋子不少,还用有时能通过莫波的眼睛看到窗户那儿有人在动,可是却没有出来应声的。   门锁了?奇了。   不,一点也不奇,这副景象——   我回声告警,“快离开!离开这里!”北境的士兵又退了出去,比来时动作麻利一万倍。   “撤!”莱拉立刻就领会了我的意思,甚至没顾得上问征粮的人在哪,局势很明显,不是跑了就是死了!   “你们快走!”我知道,我在这里还有任务,“走!!!”   “撤退!”   号声应而吹响。   呜——呜——呜——   我是尸鬼,我不怕这里的邪恶,也只有我不怕了。   这里到处是死人,我不能给寒神助力,这里的污秽必须被清除!   马上的骑手正在拉扯缰绳转向,扛着旗一路后退,莱拉看着我。   而我看着离我最近的一个…一个蓬头垢面的人伸出了手,他/她躺在一个污潭里,一只老鼠受惊,从他身边跑开,露出了他/她被啃掉皮肤的膝盖。   还有五官,五官从乱发中…不,那不是五官。   满连痘疮,脓汁横流的怪物!   其扭曲狰狞面容上该是嘴巴的地方只剩下一条缝,在我们面前,这条缝撕裂开来:“救命,救救我…”   这里在遭瘟。   草!   还记得我说过什么吗:河间一流感,四地就咳嗽。   乞丐的嗓音听起来十分沧桑:“他们没有食物,就吃所有能找到的东西,野外的蝙蝠、狼獾和麻雀,有时甚至是尸体,这一定是七神降下来的报应,诸神不看行善,只讲恶事,只给报应,您说对吗?”   “威廉·慕顿伯爵呢?”我问。   “跑了,要不就死了,谁知道呢,大人?”   恐怕事实确如他所说,那个偷生的威廉会把疫病带到他投奔的城堡或者庄园。   “北境来的士兵和领主呢?”我继续。   “我知道!”他突然兴奋了起来,兴奋得癫狂!“你们也逃不掉,那些挂着狼崽子、熊崽子和苍白太阳的北境狗同样逃不掉,来,来!在您皮肤溃烂之前,您该看看!”   我是尸鬼,蠢货。   “带路。”   这个喋喋不休的乞丐,开始倾泻他的憎恨与愤怒,我默然无语:   “那些强盗说征粮,征粮?他们抢夺一切,金龙、香肠还有女人的贞操,你说大家能把那些最贵重的东西放在哪?当然是用抹了油的牛皮或者羊皮包好,藏在草垛或者码头下面,只留垃圾给这些,什么来着?粮草征收人!”   我看着荒芜的路上,污泥到处是,没有人清理粪便,以及尸体,莫波迟钝的嗅觉都能感受到臭味弥漫。   “他们赖着不走,那些北境人,就像是一群乞丐,对!我这样的乞丐,赖着不走。结果呢?从白港跑来的狼崽子生病了,然后我认识的人也有生病的了!”   我倒是不怀疑他的话,按照北境现在的气候,肯定会有人从海路逃离越来越严酷的冬天。   “死的人越来越多,原本,子民们齐聚圣堂,寄希望于托庇诸神的慈爱之心,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与丧生,可那天里,一群喝醉的北境士兵,把七神的修道院和圣堂都给砸了,八成全是亲吻树根的蛮族!”   “这场瘟疫发生了多久。”   “两个礼拜,邪恶,肮脏,你知道吗?过去我曾有过错觉,认为女泉镇像是花园一样,这才从游方僧侣变成了住院僧侣,结果呢?来,来!这边,我们的修道院!”   这是一所破败的院落,彩绘玻璃碎在了草地里,大门倒在一边,让我看到里头绒被里的杂色羽毛飞得到处是,七神的圣像被推倒,贡品、圣物匣和经书烂了一地,还有可疑的褐色陈血。   本地的七神修士和修女纷纷不见,据说其中有个中年修女被糟蹋了一宿。   不,还有一个,我身边的这个。   “修道院的院长?被割了喉,放在门口一宿,第二天,那群狼崽子走了以后,羊倌赫伊收拾了他的尸首,大家非常害怕,只好用稻草和褐色的亚麻布将他包起来,埋进坟地里。”   “真遗憾。”我再次挪动脚步,跟着这个前僧侣,现乞丐,前去墓地。   他还在絮叨,我很好奇,他为何没有患病?“唉,那个老头将一生的爱献给了这座镇子,还有七神,他的尸体该有个更好的待遇。”   七神的坟地里,旧日的墓碑长满苔藓,崭新的墓碑足有十几个,更多的是木桩甚至长剑作为标记,看来,瘟疫让这个镇子享受到了“长腿”简妮的陵寝规格。   ”这,就是我们的下场,“他满面笑容,”你和我,都逃不掉,骑着马儿,戴着兜帽,兄弟,陌客来到了女泉镇!“   “是不是我这个形象?”我抬起头来看他,面甲兜帽完全遮住了我的脸,“如你所见,对,陌客,来送这里归西,兄弟。” 第43章 女泉镇—圣母骑士   夜幕已降,我站在圣堂之后的墓地里,周围是或苍老或简陋的坟堆,甚至有一座棺材都露出来了,看来是有人趁圣堂被劫掠的当儿,盗墓呢。   我在思索这一场突如其来,但是又在意料之中的疫事。   那个乞丐的话语犹在耳边:“先是肿块,然后是斑点,四肢和躯干,最后是脸,肿胀的地方一挤就出脓汁,三天,只要三天,你就会比一团放了一个月的烂肉还要丑,诸神选我来见证这一切,哈哈,打我的人,恨我的人,骂我的人,还有我的姘头,同袍,街坊,全没啦。   当然,还有别的活人,可是这些活下来没什么事的人根本不敢与他人说话,生怕自己也患病,他们一个一个地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洗澡,不出门,逐渐比尸体还臭。”   不知道是什么病,只知道这种病症猛烈而恶毒,看看满街的尸体,胆怯的活人,就连收尸都没人干了。   最可怕的是,瘟疫爆发时,在女泉镇里的,不止是河间地躲战乱的难民,还有北境来的难民,他们以为来到温暖的南方,能够捡回一条命,却不曾想,死亡乃诸神唯一的神迹,岂是如此好摆脱的?   确实,女泉镇不一定是瘟疫的发源地,这里四通八达,或许在白港或者哪边的村子里早已开始了灾厄,可是很明显,这里是爆发地。   大战之后有大疫,大量人类和牲畜的尸体,酝酿起一场病灾,司空见惯。女泉镇本身人口应该不过万人,可是这是个港口和交通要枢,疾病扩散一点都不稀奇。   再加上饥民无数,人一旦饿惨了,那可是找到什么就吃什么,这年代也没有检验检疫一说,人传染动物,动物传染人,尸体传染人,人最后传染人,即便是在这个初冬,也足以掀起风暴,送百姓上路。   要知道,七国人口不算稠密,瘟病肆虐的记录并不多,因此,在现在的河间,虽然历经战火,可是我猜,除了少数学士之外,其他人对卫生和战争后善的了解并不详细。   “带我走走。”我开口说,他蹲坐在角落里,抬起头懵然瞧着我。   “你可以找个地方做个美梦,或者去拿几瓶酒,慢慢死去,为——”   “带我走走。”我再次开口,“或者你想直接让自己结束?”   他当然不想,能活一天是一天。   这个前修士,现在的乞丐带着我走了一遍女泉镇,他当然不是好心,他一开始没有警告我和莱拉,就是为了报复北境,至于我这里,一猜就知其居心:“我倒霉了,大家都倒霉了,你凭什么好过?”   我爬上修道院半塌的围墙,放眼四望,慕顿家族的城堡陷入寂静当中,灯火都没有,整座城市也不见多少火光,好似已经凋零的古代遗迹。   可悲。   这可不是后世,一个病,死上几百个人就能上头条,我猜一定有逃难者到了君临,缺乏强有力的政府,在这个年代,七国人只能自求多福了。   同时,厄斯索斯那边,我的本体立刻开始组织应对,严查一切来自螃蟹湾即女泉镇的船只,能烧就烧,能杀就杀,不给自己在这个节骨眼上找麻烦。   我不担心手下会腐败,毕竟在尸龙的眼皮下,腐败代价高昂,但是我很怀疑手下海关官员和军人们会不会把这个命令贯彻得太死,杀掉一切经过过七国的来人。   不比后世还有人道主义之说,这个年代能处理得很干净,不会有什么漏网之鱼(大概?)。   还是会有,自私者和海盗,他们可不在乎什么疫病管制。   不过,只要洛恩王国逼迫着潘托斯和布拉佛斯两座城邦严防死守,在瓦兰提斯的海港建立防御,加上隔离措施之后,应该不怕会传播得太广。   由于瓦兰提斯有一些公民在之前的几次浩劫里驾船出逃,瓦兰提斯的海港一直驻扎了三千人左右的军队,正好可以用上了。   厄斯索斯不会有太大的麻烦,问题,还是在七国。   我在思考该怎么解决这里的问题,本来我不用关心死多少人,可是死的人越多,就代表我的敌人会越加强大,我几乎能看到寒神在天空中狰狞大笑,真是容不得我不关切了。   “爵爷们说,石匠是石头雕塑,木匠是木头雕塑,脑子里除了材料和手工,什么都没有,不,不是这样的,从来都不是。”   月上中天,不知道是不是我让这个乞丐产生了尸鬼很平易近人的错觉,他开始在我身边唠叨了。   “你是个工匠?”   “我侍奉铁匠,我是个工程修士,看到了吗?”他蓬乱的头发下似乎露出了一丝微笑,面对着已经破败凌乱的圣堂,“我盖的,我盖过无数间屋子,结实,耐用,甚至完美无缺,不过世界上没有真正完美无缺的事物,对吗?   先是地基,然后是墙,支撑艺术和美丽的墙,最后是瓦顶,遮风挡雨,让亲朋欢聚一堂,还有窗户,很多百姓没钱凿窗户,开个洞解决,这让我手艺都荒废了,人们需要光线,需要空气,窗户很重要,   不过最重要的是门,门在告诉客人主人的家风,崇尚的品质,热爱的美景,以及心爱的子女,门永远是接触一个家庭时让你最先了解到的东西,不管主人是诸神还是凡人,都是如此。”   前世所谓的“门面”嘛。   “完美的组成,完美的比例,不,比例就是美,比例、数字和立体结构,比一切浮雕、装饰以及点缀都要体现美感,比例是建筑的本质,不受潮、敬畏、希望、美好的心情,都是比例造就的,这就是我的追求。”   在这个月黑风高的冬夜,在孤魂野鬼乱飞的女泉镇,在疫病战乱横行的七国。   一个饥寒交迫,连一块臭奶酪都不放过的乞丐,居然能说出寻常匠人说不出的这番话。   就好像人文主义的黎明已经到来似的。   真是讽刺。   “终有一天,我会建起万世瞩目的雄伟建筑,”他喃喃道,“我本来是如此想的,可是,病殍和尸骨之上,会有这样的辉煌吗?”   据说,寒神的目标是挑战夏天,可祂手下夜王和异鬼的目标更加直接,它们要抹去文明的记忆。   我回想起贝勒大圣堂下越来越栩栩如生的雕塑,在保守和刻板的训练研究中逐渐开化的学城,以及眼前这个发现了艺术的乞丐工程师修士。   或许,异鬼们把握得恰到时候,再进一步,过个几百年,他们难说就要挨核弹轰了。   “终有一天?”我回了这句话,“你听说过洛恩王国吗?”   “水手们说,那里的女王是个残忍的荡妇。”   莫波不禁失笑,我还真是…臭名昭著,“可据我观察,那里的女王热爱美好的生活,或许,她会更愿意将自己的国家建设成为文明之珠。   洛恩王国,或许会需要一间大教堂,还有属于红王的城堡宫廷,两个都不能少,君主和诸神,或许是最能欣赏你才能的人,老头。”   我需要一些美丽的东西,留给我腹中的孩子。   很奇怪,我之前一直不当一回事,只把孕育生子当做是国王的任务来完成,然而现在,随着我越能感受到腹中的生命,我也越来越,越来越为他们着想,为后代着想。   我的孩子,值得最壮丽的宫室,最幸福的人生。   这是个贫穷和死亡笼罩的时代,不过,我的孩儿们。   我承诺,这个黑暗的时代将在我手上结束,这并不太难,从匠人和修士们的眼中,旧镇的学城和我的学院之中,我看到了思潮已经在七国酝酿。   为了你们,也为了我自己,让我继续面对黎明前,这最后的黑暗吧。   “好了!”我猛地一拍尸鬼的手掌,把乞丐吓了一跳,“我知道要怎么做了,匠人,你叫什么名字?”   “琼恩,琼恩弟兄。”他讷讷而答。   琼恩,如此司空见惯的名号,一个属于命运的名字。   “让我们,在这里,荣耀诸神,也荣耀我们自身吧。”我看着依旧在我眼前沉沦的寂夜,“女泉镇,自今日起,将与逃离了它的慕顿家族无关。”   当然如此,慕顿家族放弃了领主的职责,那么就不会再有领主的名号。   “这里,会是拂晓之地,美丽的花园。”我认真地告诉乞丐。   这里将是七国第一个自治的地方,在七国环伺的领主之中。   也会是洛恩王国的登陆地点!   或许太在乎纠缠的势力不是一件太好的事,人民苦战已久,我可以换一个方式来掌握河间!   当然,先把瘟疫给搞定。 第44章 女泉镇—抗争骑士   尸骸和完好无损的肉体躺在地上,男男女女甚至都顾不上遮羞,某些部位就大方地袒露在月光之下。   当然,那是因为他们全都死了。   夜色幽深,丝毫不为我这个孕妇的雄心壮志所动,尤其是我还在远在万里之外,操控尸鬼。   我操纵着莫波迈步向女泉镇外走去,时不时会有佝偻的手掌扯住我的衣服,“救救我,发发慈悲,或者杀了我吧。”   向我乞求活路,以及死路。   所以,当我抵达城墙脚下时,两把长剑上都沾着血,我可没兴致去回应他们,实在是抓我的手太多了。   大门敞开,这座城镇没设防,也没敢进来,四周的盗匪估计都知道了消息吧?再或者也被病魔给缠上了,我行走在泥潭路上,踏足出门,我的马已经不见,不过悠悠灯光告诉我,北境军队已经在远处扎下了营盘。   他们会不会骑着马儿,把疾病带向四面八方呢?我想起奴隶湾那儿对瘟疫的称呼:苍白母马。   骑着马的人会让这场灾害来得格外剧烈,不是吗?   我靠近北境的营帐,史塔克家族的奔狼旗帜和其他诸侯的纹章遥遥在望,冷不丁地——“嘿,站在那!别靠近了。”   我看到两把长弓对准了我,箭头闪闪发光。   “我是艾德瑞克·沙德。”   “我知道,十字路口屠夫,”又一个头衔,我眼前这两个哨兵的姿势是要拉弓的模样,“我知道你挺能打,说不定会比我的箭快,南方人。听好,你进了那个邪恶的疫地,肯定沾染上了那儿的恶疫,照莱拉大人和其他大人的命令,你不准进入这里!”   严肃而紧张的腔调,什么时候这群人有这种意识了?!   “那,我要见见我的同伴,还有莱拉本人。”一听就知道这命令没留余地,我只好采取折衷的手段。   稍后,抱着手的莱拉·莫尔蒙出现在我眼前,肯降尊纡贵来看我这个可能得病的雇佣骑士,她冒的风险不小。   我知道,对他们来说,我肯定不安全,我或许不会得病,但是我的衣物、铠甲都被病人触碰过,她做的没错,“很不错的决断,”我承认,“确实,现在我很危险。”   很好奇,她从哪学来的这种意识。   “别接近女泉镇,快些离开,”我开门节山,“小心到了白天他们蜂拥而出,来抢你们的食物和水酒。”   “那你呢?”她冷眉而言,“我听说过你们红王处理灰鳞病人的事迹,难道你不知道?连别亲自犯险都做不到。”   原来如此,是跟我学的,一年多两年前,我曾经刚到厄斯索斯的时候,曾经辣手料理了感染了灰鳞病的石民,以及被石民占据的伤心领,节庆之都查约恩。   纵然前前后后爆发过几次小的疫情,但是在雾魂配合我之后,我灭杀了不少带病者,将剩下地驱赶向南方,勉强控制住了那里猖獗的灰鳞病。   至少,这一残暴的事迹让听闻的维斯特洛人知道了别靠近传染病人,就这个时代而言,我面前的这些,还真是好学生。   要知道,在地球古代,“隔离”和寻找“传染源”,也是出了无数人命之后,才教会全社会的一课。   接下来我的话,让她一脸懵然。   “我打算把这里处置了,慕顿家族抛弃自己的领民和誓言于不顾,该有人来收拾收拾,”她还没开口,我紧接着道,“我知道我只是个雇佣骑士,可是很明显,熊岛的莫尔蒙之女,这片土地已经不再在乎名位和爵衔,贵族的儿子心惊胆战,与农民的儿子一起死在臭水沟里,所以,这其实也并不困难,对吗?”   好一半天,她在消化我的话。   我决定再接再厉:“会有一些贵族反对,但是如今从西境到多恩,大家都更在乎自己眼前的利益,而非多管闲事。”   “你要当女泉镇的伯爵?”   “不,”我“大义凛然”,“从五王之战到现在,河间地的惨状说明了北境的领主是多么忠诚称职,我想要的,是替广大的子民立一条法律,对国王和万民都有利的法律,对诚实如史塔克,豪迈如莫尔蒙绝无不当的法律。”   “什么?”她不由问。   “这条法律,本来就是理所应当,可是总会被贵族和骑士中愚蠢的那一些给忽略:   没有履行职责,就没有权力的享受。”   在七国,这绝对是合理的说法,如果河间地的封君知道慕顿家族抛下女泉镇擅自开溜,是可以派使者责问,甚至作出判决的,擅离职守本身就违背了国王的律法,以及七国自己的习惯传统。   “我懂了,”她这会儿反应跟上了我俩谈话的节奏,“你是要当这里的伯爵?”   “我打算建立议会,让女泉镇自治。”   “扯淡,没这回事儿,运气好你会得到嘉奖,甚至得到女泉镇,但是厄斯索斯的议会,在维斯特洛绝无可能,”这些年来小熊眼界见长嘛,是不是因为很关心我的消息?“而运气不好,你会被绞死。”   “让我的跟班出来吧,啊,那个米兰达夫人就算了,”我用莫波扯了个莱拉看不到的笑容,“事在人为。”   如果女泉镇承诺向河间封君或者国王直接纳税,我没看出议事和表决制度会是什么不可能。   现在的七国,没有强有力的龙王宫廷,甚至连一个服众的君主都没有,各家诸侯自相残杀,只要我别来个打倒军阀,建立共和之类的屁口号,谁管我?   再配合登陆的丹妮莉丝,有真龙女王的大旗,就更方便了。   只要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是“疯王”伊里斯,也没有瑟曦这种女疯子偏要和她放对,我没看出来各家公爵伯爵反对她的任何必要,她有血统,有魔龙,这都是加分项,在她像个神经病之前是。我没法诋毁她的加分项,当然就得以盟友的身份善加利用,身为一个一穷二白的私生女国王,我的洛恩王国看起来强大,实际上,可是在夹缝中求存呢。   不一会儿之后,瓦利·谢特,“幸运”杰克和“可靠的”卢克出来了。   “他们不准我们见你,头儿,”瓦利揉着睡眼,“说你得了病,您看起来还挺棒,估计是得了阳萎之类看不见的?”   “放屁。”莫波还能得阳萎?那瓦里斯是不是明天可能怀孕?“听好,转告无旗兄弟会,寻找所有从女泉镇出来的病人,他们都被邪魔附了身,务必就地格杀,你们当中的接触者,最好也关起来观察一下,记得蒙脸,”效果有限,但总比毫无防范要好,“勤洗澡,打扫卫生,让邪魔远离河间。”   “那——”   “我已经带病了,”尸鬼当然挺无所谓,“所以,我要和病人呆在一起。”   作为陌客,作为圣母,我会建立面对寒神的最关键一道防线。   希望绝境长城撑久一些,等我的远征,琼恩·雪诺。 第45章 瘟疫之镇—调查及处置(上)魔   女泉镇如此,河间地焉能逃过?西境还好,从河间到西境四处乱兵,没几个活人,河湾、君临、谷地都有可能是逃跑的方向,可想而知会有什么命运。   不过我来的路上只看到一片空荡,只遇到了两个无旗兄弟会的小人物,其他人都没见,可能他们以为谷地还在打仗吧?虽说如此,疫病很可能是跟着北境难民南下的,从海路,那么我登陆的海鸥镇可能也逃不掉。   在我到海鸥镇的时候没见到太多的乞丐,希望那边还来得及。   这维斯特洛,太他妈惨了,得调用尸龙。   虽说肯定有带病者跑去了四面八方,可是我已经顾不上了,顶多让莱雅拉致信丹妮莉丝与几大家族说明一下,可是这时节我很怀疑他们有没有空档理会。   或许让他们痛上一痛也会有好处?   倒是让丹妮莉丝处理掉慕顿很有必要。   和无旗兄弟会及北境人交代完毕之后,我处理好了外部,开始处理内部,最棘手最繁琐的部分。   再次找到琼恩修士时,已经是破晓时分,墙外传来人喝马嘶,大概是北境的军队正要离开。   我踢醒这个睡在圣堂外的乞丐僧侣,在他的抱怨声中毫不温和地斥问:“女泉镇现在有多少活人,有多少得过病挺过去的?”   “我不清楚。”   “那跟我来,我们搞清楚这件事。”我又踢了一脚,明明力道很轻,这伙计却龇牙咧嘴。   “镇里的大钟在哪?”我揪着他的领子,拖他向前,他勉强站稳,捂着自己空空的腹部。   “在,在城堡前,就慕顿家族旗帜下面,琼琪广场。”   慕顿家族的纹章,白底红鲑鱼,挂得当然很显眼。琼琪,就是诗歌里被傻子弗洛里安窥探的丫头。   “很好,给我说说你家领主的事儿。”我扯住他朝他走的方向走。   “反了,雇佣骑士!”他忙不迭地出声。   哦,走反了。   冬日冰凉的阳光洒在沾满黑泥的石头路上,我们走过街头的陈尸与肮脏的鼠影,在两边门缝窗隙的窥探下向镇中的琼琪广场而去。   “威廉·慕顿,伯爵大人,”他气喘吁吁地被莫波的手揪着,还能说话多半就不会窒息,“咳!他是个没用的肥猪,心怀怨恨,却不敢给兄弟报仇。”   “你是说米斯·慕顿?”   “对!”   米斯·慕顿爵士曾是雷加·坦格利安王子的侍从,之后的好友,在鸣钟之役死在了劳勃·拜拉席恩手下。   因为他的关系,在篡夺者战争中,慕顿家族为坦格利安家的国王而战,而非河间地的封君徒利。之后因此屡屡被徒利家族及其他诸侯欺压,空握着河间最富庶的城镇,却不敢吭声。   我对河间不算陌生:“我记得他有个闺女?”   “咳!依兰诺,才十三岁,咳!我估计咱们的伯爵这回出奔,就是要把女儿连带着女泉镇卖了,咳,咳!好给自己找回条命,您不知道,他连狼都杀不了,前些日子城外闹狼灾,威廉大人和他的儿子去猎狼一尽义务,结果呢,慕顿家的狗和老鹰全没了,侍卫都死了几个,狼群依旧逍遥。”   他没能耐那是最好,我估计慕顿坐船逃了,河间地兵荒马乱,不比瘟疫中的女泉镇更安全,他可能去找丹妮莉丝,也可能去我那里,我手下有几个慕顿家族的旁支子弟在效命。   女泉镇的港口消息灵通,威廉伯爵大概会知道我的洛恩王国在厄斯索斯进展还不错,他完全可以把女儿依兰诺嫁给表亲,送表亲回来继承这座城镇,自个儿在厄斯索斯大陆颐养天年,既对得起家族,也对得起自己。   可惜,我已经在潘托斯安插了一千名士兵,布拉佛斯有求于我,因此对此睁一眼闭一眼,如果威廉真敢出现,女儿归我,人头落地,没能耐就算了,这种遗害七国的懦夫官僚留不得。   “所以,他就直接跑了,有没有做什么措施?”   “他说这不是邪魔,”琼恩修士咬牙切齿,“因此把修道院的院长给打了一巴掌,毫无贵族体面。一开始,威廉大人吊死了几个北境的病人,说没有事,甚至还要安排冬至祭祀。后来北境人闹得很凶,说要去孪河城的狼崽子大本营告诉他们的狼亲戚,他就不敢动手了,然后,死的人就越来越多,后来冬至祭祀的夜晚,慕顿家族邀请了所有北境的难民。”   北境确实不会对威廉有好脸色,在北境朴实的价值观看来,君临的国王算个屁,自家封君才是效忠的对象,而慕顿家族当初选择了投靠君临,而非奔流城,其口碑恐怕好不了。   如果士兵告状说自己亲戚被威廉吊死,那很可能那群耿直爽快的北方领主真的会跑到女泉镇兴师问罪。   冬至祭祀,七神的节日,冬天来临之后,从南到北都会鲜少有欢庆活动,毕竟这个世界有长冬,所以冬至祭祀会是一场盛大的节日,男男女女欢聚一堂,分享最后一顿聚餐,或者哀告朋友与邻居自己缺少食储,需要帮助。   毫无疑问,在瘟疫正在传播的时候,搞这种联欢会,简直就作死得不能再作死,现在好了,他跑了,还可能把病传染过狭海,留下一城池的人替他的慷慨用生命买单。   真是,反正死得不是领主,对吧?!   我看到了,一顶铜钟孤零零挂在一座钟亭里,城堡前,广场中间,一个慕顿家的卫兵背靠亭柱,生死不知。   我放开乞丐修士的衣领,任他在那大口喘气。   “你觉得邪魔长什么样,尖牙,猪鼻子,长角?”我借莫波的嘴巴问道,   “呼,你在这掐死我,还不如料理料理自己后事,”他还不知道我是个尸鬼,估计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知道春季大瘟疫的故事,还有旧镇的灰疫,雇佣骑士,”琼恩修士露出笑容,“虽然我不是专修医术的僧侣,但是多少也看几本书。”   “你知道多少?”   “春季大瘟疫大概发生在一百年前,西境的兰尼斯港死得不剩几个,连当时的“灰狮”达蒙·兰尼斯特公爵的长子都没躲过去,旧镇饱受荼毒,君临人直接没了十分之四,坦格利安家族的‘贤王’戴伦二世、他的两个王子,总主教、三分之一数目的大主教和几乎所有的静默姐妹会,全都跟着陌客离开了人世。”   “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国王之手是‘血鸦’布林登·河文,他建议新王伊里斯一世将尸体运到龙穴,由野火烧掉,据说当时国王和鼠辈的尸体掺杂在一起,火势照亮了君临。”   “果断的决定。”我承认,“那——”   “实际上我看到过一本学士的笔记,是一群红袍僧建议这么做的。”   我心中一动,“红袍僧?”   “对,红袍僧,红袍僧们说他们的圣火能荡涤病魔,前提是,坦格利安家族供奉他们的火焰。”   红袍僧?   琼恩修士这话,让我心生疑窦。   你看,一百多年前,春季大瘟疫那会儿,只是维斯特洛爆发,厄斯索斯的大部分港口虽受影响,可是大部分都挺宁静。   这一次也一样。   如果说,这不是简单的瘟疫呢?不是鼠疫,不是已经流传几千年的诅咒病,而是——而是一场阴谋呢?   百年前的春季大瘟疫,在那一场灾难中,有红袍僧前去君临,声称圣火能提供帮助,条件是在七国传播拉赫洛的声音。   此事被当时的国王之手“血鸦”布林登·河文回绝,他不但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光荣私生子”,也是河间地布莱伍德家族女儿的种,我还记得当代鸦树城伯爵泰陀斯·布莱伍德的模样,典型的先民。   在前世的原着里,布林登·河文更是一名混有先民血统的巫师,很可能活到了一百年之后的旧神使者,上一代的“三眼乌鸦”。   如果,他透过魔法,发现这场瘟疫和红袍僧有关,和拉赫洛有关呢?他当然不会接纳这帮海那边来的,心怀叵测的异教徒。   不过他采纳了红袍僧的建议,用野火而非拉赫洛的圣火终结了那一场灾难。   这样的猜测,是在假设当初的“春季大瘟疫”和拉赫洛有关,毕竟在那个年代,已经在厄斯索斯广为传播的光之王教派还没在七国留下影子,而拉赫洛作为烈焰与阴影之神,阴影的那部分,可是很恶毒的,操弄疫病并非不可能。   这样的猜测,导出的结论就只会有一个,拉赫洛在纵容长夜,他要将决战放在河间地,让丹妮莉丝和支持丹妮莉丝的红袍僧,将圣焰红心的名号传遍维斯特洛!   我不怀疑光之王、影之主会这么干,诸神哪有在乎凡人的想法,哪怕是光之王的那一面,有在乎过瓦雷利亚带奴隶在内的可能上千万人吗?!   动机也有,有什么,能比在疾病中拯救世人的那一抹鲜艳的红色光明,更加蛊惑人心的?   等等,真会如此吗?这一回难道真的是拉赫洛,圣焰红心在这里玩火?当着寒神侵袭的面?   “旧镇的灰疫呢?”我继续问,“那一场灾祸你是怎么了解的?”   “我曾经在旧镇的教会学校读过书,艾德瑞克爵士,在那场灰疫中,学城死了四分之三的人,全城死了一半的人,当时昆顿·海塔尔伯爵烧光了全港的船只,紧闭城门,并且杀死了所有企图逃离的百姓,不管是男女哈市老幼。”   这个其实我也记得,只是我关心的不是病,而是贵族家系:“可最后,这位昆顿·海塔尔伯爵被幸存下来的暴民杀害,把他儿子一起干掉了,对吗?”   人民不感谢铁腕强权,哪怕这个强权者在和他们一起困守病城。   不过怎么看,都比慕顿家的这位好很多,妈的,前期一系列昏招导致疫病大爆发,然后,自己就跑了!   跑了!!!   又蠢又坏,不杀他我心难过!   呼…   “摇响大钟,修士,我们要召集活人!”   他疑虑地看着我,我点了点头,一脚掀开拦路的尸身,那一具从衣着上看,可能是布告官员,上乘的衣物当中,脸上满是脓疮。   这个慕顿连自己的狗腿子都害死了。   咚——咚——咚——   时隔多日之后,警钟再一次响彻已经死去的女泉镇!   作者的话:这几天脑壳痛,下章再说。十二点之前发出来。 第46章 瘟疫之镇—调查与处置(下)突   在维斯特洛的大地上,城镇和村庄里的钟,要么和圣堂呆在一块,要么在城堡附近,敲在葬礼婚礼,兵祸匪患的时候,提醒世人雀跃欢呼,或者快点逃命。   在这年节,女泉镇早已无路可逃,还会有人蠢到一听到钟鸣,就赶来集中吗?   当然不会。   钟声在响,是重生的讯号!   作为讯号,其目的是告诉全城人有人活着,有人在组织抗争,而不是让他们放弃保护自己的想法,傻兮兮地出门。   “我们敲响了这顶丧钟,然后呢,雇佣骑士?”琼恩修士转头而问,手指还拉在钟里的绳结上。   丧钟…   “收拾尸体,不,我来吧,”免得腐烂或者其他病菌把这个侥幸没得病的人给祸祸死,“你们修道院里应该还有干净的衣服?”   “羊毛衫,亚麻衬衣,还有裤子和皮革围裙。”皮围裙,果然是侍奉七神当中铁匠才会有的衣服。   “去给我倒好水,记得检查一下水源怎么样,别傻乎乎地直接喝,再整好柴,圣堂里准备一个房间,我要用,”我吩咐,   “你在准备好这些之后,就去一家一家敲门,告诉他们,我,乃是红王特使,艾德瑞克·沙德,这个镇子即将被我清洗一遍,所有人用毛织与亚麻护住口鼻,向你通报自己的身份,家里几口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我需要一些生石灰,这里有生石灰吗?”   我还是头一次,给人收尸。   穿着丝绸和精织亚麻的商人,皮裘已经脏得不像样,皮肤摸着感觉在融化。   抱在一起的一家三口,一挪动他们,大张的嘴里就飞出虫子无数。   躺在街边,堆叠在一起的北境难民,一翻起来,下头已经筑了老鼠窝子,满地乱窜。   还有一些最早的尸体,我用上了铲子,铲子很有用,不但可以用来把碎肉和掉落的骨头放车上,还可以把太过完整的尸首切开,至少切掉四肢。   呵,没了四肢的尸鬼,寒神要怎么用,蠕动?   到了这天傍晚,两间酒馆里的高度酒水被我搬空,深夜时正好火起,尸堆陷入了熊熊烈焰,烤焦的糊肉味道漫天,我猜闻到的人这几天绝对不想再吃熏肉了。   三天之后,所有的尸体都在镇子外头黏成了一堆焦糊糊,我能找到的所有。   五天之后,就连藏在房子里的尸体也尽归了火海,我花了两天时间一间一间搜索,包括慕顿家族的城堡在内,发现了不少宅子已经人去楼空,八成是逃出了这座城镇,随着船只和步伐,将疾病带向别的港口与城市。   更幸运的是,有一户富商正要起一栋楼,连同另外几家修葺盖房的门户一起,生石灰倒是有好些,镇子里也有烧石灰的作坊。   到了第六天早上,终于有第二个活人出门了,看起来状况还不错,显然,把自己困死在家里,也非大多数人乐意的。   时值冬日,每一户人家都囤积了粮食,所以留守的人也有很多,某种意义上说,要比被瘟疫吓得抛弃家业的人聪明一万倍。   “告诉他们,抽调老人帮忙,青壮、女人和孩童先躲好。”   尊老爱幼绝非七国的美德,在这个年代,每一个老朽都有足够的觉悟为了后代牺牲,牺牲,才是老年人的生命主题,从北到南,遇到灾患时都是如此,想想那帮响应征召南下,以帮家里省粮食的北境老头吧。   那些陈过尸的地方都被我标注了出来,水,然后生石灰,百余人很快就将这些地面清理了一遍,他们看着我每一天来来去去,慢慢将一车一车尸体从城中运出。   这是什么举动?一个人,一天一天,一车一车运送沾满了邪魔的尸首,坚毅、顽强,并且没病没灾,这是活人做不出来的举动,只有尸鬼和圣人才能做到!   他们看着我每一天都变得脏污难闻,浑身尸臭腐味,然后第二天焕然一新,继续前一天的工作。   这是什么奇迹?这是狗娘养的七神他们老人家在保佑。   所以,至少暂时,这些幸存者,把我看成了七神使者,女泉镇的救星。   很好!   我满意地看着有了生气的城镇,在我的嘱咐下,人人遮住自己的口鼻,有经验的捕鼠老汉和猎人四处灭绝这种肮脏的东西,最后藏在阴影里的尸首也被起出,女泉镇算是有了几分往日的风光。   接下来就是将城市整个清扫一遍,加上水源以后,问题就不大了,还有秋季时女泉镇人家艰难的物资储备,以及城堡里来不及带走的大批过冬用品和军械。   “大人,”琼恩修士已经换了一个称呼,“还剩下的就是港口里的北境人了。”   “他们还有多少活着的?”   “可能上千,大都是年轻的男丁。”遭了一趟瘟,能不择手段活下来的,大部分都是男人。   “带我过去,”我吩咐,“我会让他们成为这里的新居民。”   “艾德瑞克大人!”一个灰发的老人拄着长矛,在城墙上大喊,“外头来了一队红衣兵,说是史坦尼斯国王的部下,他们要求进城!”   我从来都爱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诸神的心思,我之前就有过猜测,这场瘟疫,是不是拉赫洛的阴谋?   而且,不用猜,我也能知道一个事实:   由于红袍僧的魔法,以及七国在战争和各种灾害中越来越恶劣的现实,“无须恐惧深夜之暗,不再担心疫病之噩!”   河间地绝望的人们向七神请求解脱,还有拉赫洛,尤其是展现“神迹”的拉赫洛。   在当下的时代,圣火如所有红袍僧所愿,星星点点地,在七国燃起。   让圣火燃遍世界是光之王拉赫洛的欲求,红袍僧的欲求,可讽刺的是,圣火降世没有因为他们的勾心斗角以及阴谋诡计而来临,反而在乱世与寒冬的苦苦相逼之下,悄然发生在维斯特洛的大地上。   我辛辛苦苦让大众折服,用圣人的套路,我能现在让他们摘了我胜利的果实?   “尔等何人,自何方而来!?”   “我是朱斯丁·马赛,替吾王史坦尼斯前来征集物资,宣布王政。”他宣告。   石扬堡的马赛家族,乃是龙石岛的封臣之一,我看到他号衣上的红绿蓝三螺旋纹章,与我记得的一致。   他看起来友好而客气,白金色的头发下,蓝眼睛闪闪发亮,粉色脸颊上的展露的笑容放松而温和,无意中,让我少了三分锐意。   这可不行。   “我们是女泉镇的人!听好,红神的爪牙,我们的领主已经逃走,如今我们是自由的兄弟姐妹,自己保护自己!”   至少,现在如此。   “我们的士兵在忍饥挨饿,”他没有发怒或是离开,尽管他的士兵对我厉然而望,“我们需要想到战斗里找一份前途的——”   “没门,这里所有的死者,都是女泉镇的亲人,是生活在这里的挚友和热邻,是庇护到这里屋檐下的旅人,他们的遗产属于这个镇子,不会被征收或者白白拿走,他们的亲人也一样!   如今,只有我们,会记住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只有我们,会记得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他们是女泉镇的亲人,我们,就是女泉镇!除非你们证明亲戚关系和继承权的存在,否则,以七神,以新旧诸神,以维斯特洛的名义,异邦神的使徒,你们一个铜板都别想放进腰包!”   “对!”身后的女泉镇人没有反对,举拳高呼!“艾德瑞克万岁!!!”   “圣艾德瑞克万岁!”琼恩修士更正而喊。   “圣艾德瑞克万岁!!!”   一个尸鬼成了七神的义人,逗死我了。   我傲然俯视下头的马赛家骑士,毅如磐石。   “敢问?!”他问道。   “艾德瑞克·沙德爵士。”   朱斯丁·马赛长叹一声,“我希望能和自由的女泉镇谈一谈,这位爵爷,放我进去,只我一个人,河间地不需要再多的战争了。”   不需要再多的战争了。   不管是要安抚这里的民心,还是出自我本人的目的,我都没法拒绝。   或许,还会有深入后党核心的机会,说来,我还没见过,那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呢。   作者的话:昨天只发了一章,今日发三章。 第47章 三叉戟之国—“傻瓜”艾德瑞克   “放一个篮子,让这位,通情达理(才怪)的朱斯丁爵士入城。”我下令,两个灰发的民兵依令行事。   此人毫无王使的矜持,一如其面相表现的友善,直接翻身下马,走向篮筐。   这倒让我刮目相看,虽说我有把握凭着高墙与民兵守住这数百人的进攻,不过,能够和平当然更好。   看来,安抚北境难民的事儿,得挪到明天了,在我搞定了女泉镇之后,我立刻就有了一个对手,后党,或者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七国的国王“之一”。   “艾德瑞克爵士。”   “朱斯丁爵士,”莫波的脸隐藏在头盔、兜帽和面罩之中,叫人不见外貌,“走吧,我们去圣堂谈谈。”   “我以为会是城堡的会客厅。”他笑道。   “我不是慕顿家族的人。”莫波沙哑的嗓音,语气听起来一定十分冷硬。   “事关政治,无关信仰。”他坚持。   “好吧,”我嘱咐女泉镇的民兵们,“去给我准备盐与面包,让我们一尽待客之礼。”与前世里的原作不同,由于孪河城那场血婚没有发生,古老的宾客之道兴许还有几分可信。   我继续,“琼恩修士,你来作陪,还有埃斯蒙军士,”这是民兵的队长,参加过“篡夺者战争”的老兵,女泉镇有名望的头头。   “史蒂芬,你带其他士兵盯着眼前这帮圣火教徒。”我嘱咐任命的民兵副手。   我们一路向慕顿家族的城堡而去,琼恩修士在我们耳边介绍:   “女泉镇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先民的时代,学士们怀疑‘傻瓜’佛罗里安是否存在,并推测那只是诗人杜撰出来的角色。不过,每个人都知道,‘傻瓜’佛罗里安和少女琼琪的子孙,正是统治女泉镇的国王,其末代君主‘英勇的’佛罗里安五世,死在了安达尔人手下。”   “每个地方都有这么个安达尔人和先民冲突的故事。”朱斯丁评论道。   “河间地的故事尤其血腥,爵爷,先民诸王纷纷被击败,大多数都身死此地,后代皈依七神与七芒星,女儿和儿子们与安达尔征服者联姻。”   朱斯丁·马赛的嘴唇动了一动,我猜他或许想说都是伪神,毕竟这位爵士胸前缝着圣焰红心纹章,浑然是忘了在得封骑士时,涂抹的圣油,和在七神面前发下的毒誓。   琼恩修士继续道:“先民列王的血迹未干,战争却再度开始,直到世仇家族布莱伍德和布雷肯的儿子贝尼狄克·河文一统三叉戟河江山,他被人称为‘公正的’贝尼狄克,开启了公平人家族的王朝,王国疆域覆盖了王领北部和整个河间地。”   “自此建立了河流王国?我听说过三叉戟河之王。”朱斯丁说,“我们家石扬堡,似乎曾经向公平人的国王效忠。”   “恐怕是一片动荡,爵爷,”琼恩很客气,也很冷漠,怎么说他都是铁匠的信徒,七神的仆人,而眼前这位朱斯丁,显然是叛教改信的异端。   “当公平人家族绝嗣之后,之后的蒂格家族从未得到封臣的忠心,尔后的河流王也总会遭受属下背叛,不管是外来的,还是本地的,河流王这称号断断续续,河流所经之处逐渐成为了风暴王、铁民的铁国王,以及河湾人、北境人、谷地人交战的战场,“七国一打仗,河间就流血”,这局面直到“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到来之后,才有改观。”   “很跌宕的土地,”朱斯丁评论,此时我们已经到了琼琪广场,慕顿家族的鲑鱼旗子依旧飘扬,无人理会,朱斯丁抬头端详,并说道:“我猜女泉镇一定无力举办盛大的宴会?”   宴会?要邀请本地的权贵是吗?可是我到现在还没见到半个骑士,只看到几个私生子和雇佣骑士,估计这里的誓言骑士与庄园骑士,要么“忠心耿耿”追随威廉伯爵而去,要么自寻他路,即便是有坚守城镇的,多半也已经去世了。   “这样吧,你们准备饭菜的时候,我先和艾德瑞克爵士谈谈,”他直截了当,“宴会不重要,这个时代,更重要的是情谊和承诺。”是下跪与效忠?   我自无不允,我们来到属于威廉·慕顿的书房,许久无人打扫,让这里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我将蜡烛放下,一个老人送上杯子与有些酸的葡萄酒,他一走,朱斯丁爵士就开口了:   “打个商量,或者说,”朱斯丁严肃地看着我,“给一个警告,艾德瑞克爵士,每一块领地都必须有一个领主,以保证那里的治安和稳定,你们宣称是自由的兄弟?可以,你大可请你的兄弟同桌酒肉,将权力分给他们,但是面对国王,必须有一个负责的人。”   我依靠桌子而站,我和他都没在乎这里的尘土,“就是说,你要我成为此地的领主?恐怕于法不符,哪怕是国王也无法在慕顿家族未绝嗣的时候这么做。”   他摇了摇头:“依照女泉镇的局势,你或许有足够的能力成为这里的领主,国王需要安定和支援,很有可能会册封你。”是收买我吧?或者说,装作收买我?反正不过一个雇佣骑士尔尔。   “你根本就没想过什么给我爵位,对吧?”我语气挺平淡,“这是想把我骗出去杀掉?只要我一出女泉镇,一根麻绳就能解决问题。”   “不,这是,河间地的群臣无法被信任而已,我深知这一点。河间地的贵族与骑士是一帮卑鄙小人,他们永远不懂得团结一心——”   这话说得,我觉得我年幼时呆过的海疆城,梅利斯特家族,还有布莱伍德和布雷肯这对冤家,就还好?   朱斯丁爵士继续道:   “——这里所有历史绵延长久的家族全都有过首鼠两端的历史,卖主,对这里的贵族来说,绝对是一笔可以接受的交易,其中就如今贵为河间地封君,先随先民,后从安达尔人,又靠坦格利安击败了铁民暴君“黑心”霍伦,最后支持拜拉席恩家族攫取铁王座的徒利为甚。”   关于徒利家族的部分,我倒是同意。   “您有何高见?”我追问。   “不是我,艾德瑞克爵士,不管是史坦尼斯国王,王后,还是我的同袍,没人喜欢河间地人,你看看徒利吧,他们族语当中的“家族”、“责任”或许是真的,“荣誉”还是免了吧,像艾德·史塔克的前一个妻子凯特琳·徒利就是个典型,好有荣誉感,因此她促成与栾河城的合作,又看不起佛雷家族。   至于佛雷家族?完全就是模仿徒利家族自先民时代开始的作风。”   再想想莱莎·徒利,以及已经逝世的霍斯特·徒利过去的做法,也难怪七国其他地方,有些贵族会认为河间的骑士自私阴险了。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用意,不是真的国王和王后看不惯河间地。   而是这是要分化河间。   史坦尼斯或许有这么个想法,这场战争让河间受创严重,或许可以趁机加深王室对这里的控制,再加上后党眼中河间地的人和北境联系过于紧密,在北境与后党闹崩的今天,给他们添堵实在不要太让人开心。   不过,爵位恐怕是没有的,慕顿家族没有反王,我也没有什么功绩,恐怕就是让我担任女泉镇代理城主的职务而已,只要我表现出合作的意思,在慕顿家管理缺失的现在,这一点不难做到。   至于慕顿家族的封臣?当然会反对这一点,如果还有没遭瘟的活人的话,这样一来,我就得靠巴结王室和后党,才能与这帮和其他河间贵族联络紧密的反对者对抗了,拜拉席恩家族怎么都不会输。   好算盘。   这是把我当做了“傻瓜”艾德瑞克爵士,我承认,看起来,一个雇佣骑士想要这样成为领主,实在是太过愚蠢,可是我真没想当领主啊。   我打算把这里托付给无旗兄弟会,当他们的大本营,正如史坦尼斯有自己的算盘一样,我也有我的算盘,无旗兄弟会会需要一个靠山,不会作为无耻贪婪的贵族在河间地肆虐施暴那种。而洛恩王国和红王,需要一个在七国的桥头堡,也暂时不会在河间地肆虐施暴,双方可以算是一拍即合。   有没有机会把无旗兄弟会从侠盗组织,鼓捣成农民起义呢?算了,死人太多。   此刻先答应朱斯丁的话,去奔流城看看再说。   “这样吧,朱斯丁爵士,”我“承诺”道,“爵位之事不敢提,我只是依照骑士的侠义为无助的农民和市民找一条活路,至于所谓的自由,也是万般无奈之举,如你所见,这里的领主跑了,这里的情况很糟。我愿意替女泉镇面觐王上,说明本地的情况。”   “也可以,”他大方地答应,“放心,我新旧诸神以及光之王拉赫洛发誓,艾德瑞克爵士,我会保证你的安全,而你,要保证让女泉镇重新成为安定的国王之土。”   这个朱斯丁爵士倒是和前世原作里的大部分后党不同,虽然他皈依了光之王拉赫洛,却也乐意沿用新旧诸神,是个宽和的人,嗯,宽和的圣火教徒。   “等我处置完毕此地杂务,好爵爷。” 第48章 后党军营—雇佣骑士,天平之旗   我和朱斯丁·马赛爵士约定三天后启程前往奔流城,我需要安排一些手尾,免得前脚一走,后脚就被河间地的领主给摘了女泉镇。   城堡里有的是物资,安抚北境来的数百难民自然不在话下,经过我讯问,得知白港城墙内外乞丐无数,好些死了青壮的家庭,以及活不下去的北方山地氏族跋涉至此。   北境是没办法了,注定人口要大量损失,并给寒神提供军队。   最后的先民之国…没有毁在七神和安达尔人手里,毁在了旧神昔日的敌人异鬼手中。   我收起感慨,回头问道:“你们的想法呢,对于国王的人?”   琼恩修士厌恶地说,“我不喜欢,我们都不会喜欢向把人当柴火烧的神灵下跪,不想和他们的火焰有任何纠葛,七神会保护我。”   醒醒,你不觉得讽刺吗?如果不把这几日满城的尸体当柴火烧,你们只怕现在还躲在家里咧。   “女泉镇是您的,”灰发的民兵队长埃斯蒙并没说什么主意,他就是没脑袋的耗子,士兵而已,“可是,那是国王。”   我大概理解这些,征召的军人,他们与其说是军人,不如说是农夫,我几乎能听到这位埃斯蒙的心声:我服从权力,并且只做必须做的事。   好吧,顺着他的性子,现在这些女泉镇人都很服我,但是并非是稳固而牢靠的服从,一个雇佣骑士算什么,夏天的蚊子?   “这就是我答应前去奔流城的原因,”我颔首道,“无旗兄弟会有信吗?”   “是的,爵士,他们愿意提供帮助,并非常感谢女泉镇的收留,在您不在的时间里,他们将会成为这座城市的守护者,可是——”埃斯蒙看起来有些惶然,“我们真的要和盗贼为伍?”   “那些人在过去都是农夫、商人和小贩,”琼恩修士斥责道,我能理解这种来源于被百般蹂躏的愤懑,“用耙子的手会拿起刀子,都是因为你说的国王,要我看,扒窃人、杀手和走私犯,要比你不敬七神的玩火国王,那个敲诈者,吞赃者,路匪头子,暴徒的接头人,好了千万倍!”   这是把国王和罪犯划等号了。   “没有国王就没有秩序,僧人!”埃斯蒙依旧顽固,却又不敢犯冲,“当然,全凭您做主,义人老爷。”   “我无意挑战王权,”我表明自己的态度,毕竟红王的王权比七国的王权还要过分,“我要的,是和平,和安定,以及属于我的报酬,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我不会抢夺属于慕顿家族的东西,但是,一切不公的,都必须被纠正。”   “当然,以圣父的名义,不论是生前还是死后,我们都将感受正义。”琼恩答话,“可是要我看,爵爷,国王不过是大号的威廉伯爵,他和慕顿家族纯属一个狼窝出来的,看到有价值的东西,他们只想如何偷到手,面对权力和亲朋的抉择时,通常只会选择权力,让无辜者下狱,叫骗子进宫,任命小偷为税官,指派强盗当骑士,这就是这些王公贵族的做法,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领袖,坦格利安那样的领袖,而不是一群老鼠及蛆虫。”   我不禁笑了,“你看那么多书,难道还不了解坦格利安的德行?”   “额,我是说,贤王,人瑞王那样的,爵爷。”看来战争、瘟疫还有圣堂被打砸的劫难,对这个琼恩修士影响过大,也别当什么建筑师或者铁匠了,他不如去写本书斥责一下?   “给我做一面旗帜,琼恩修士,”我吩咐,“一面属于公平人的大旗。”   “城堡里有一面,威廉大人的祖先,大概两三代之前的,是个对纹章有爱好的人物。”   “很好,”既然老娘要用莫波这具尸鬼当圣人,那索性就再闹大一点!“帮我约见无旗兄弟会,埃斯蒙军士,琼恩修士,我明天下午出发去奔流城。”   第二天中午,当我扛着旗帜来到朱斯丁爵士的后党军队营地时,所有人都在看我的这面不知底细的纹章:蓝底细边,黄金天平的双臂毫无倾斜。   公平人距离当下的年代已经太过久远。哪怕是河间地的百姓,都不一定记得当年的河流与山丘之国,三叉戟河之王。   我驻马营前,白色的旗帜拂过我的肩头。   依照多年来两军交锋时的习惯,这是要求谈判和和平的白旗,没错。   同时,金色的天平耀眼在阳光下,这也是要求公正与正义的天平之旗!   战争,瘟疫,寒冬,劫掠,这才距离“篡夺者战争”过了多少年?河间人的痛苦和诉求,全在这一面旗帜之上。   眼前有几个胸缀圣焰红心的长枪兵,愣愣地站着,我操纵着莫波挺直腰杆:“去通知朱斯丁爵士,艾德瑞克·沙德,如约而至!”   不一会儿之后,石扬堡的三环纹章出现,朱斯丁·马赛来到我面前,来不及招呼,就望向我肩膀上的旌旗,“这是——”   “袭承昔日三叉戟之主公平人的旗帜,此举绝非是为了自诩高贵,或是谋求虚无缥缈的河间地的权利,”我用正式庄重的语气宣称:   “而是为了彰显属于河流之民祖祖辈辈的睿智与公允!来促成各方的和平,对错综复杂的事项予以一一调解。”   朱斯丁的眼神有些…像是在看疯子。   他的意思我大概明白:汝何德何能,以一雇佣骑士之身去调解公爵与国王之间的争端?   没什么德能,我只是找个借口去每个地方了解一下情况,史坦尼斯国王是个讲道理的男人,只要体现出一片公心,大概不会直接砍我脑袋。   “朱斯丁爵士,这是艾德瑞克·沙德,一个雇佣骑士,接受本地黎民所托,将向史坦尼斯国王一抒的请求。”   “我知道了,”他点了点头,不再有那副放松舒缓的笑容,“我也看到了,来吧,艾德瑞克爵士,我衷心希望,王后带刺的鞭子断了。”   我们沿着冬日的道路离开,圣焰红心旗排在顶头,后头跟着一些纹章旗帜,我依旧扛着那顶早已被遗忘的公平人之旗。   风吹野草,骸骨时隐时现,我看到昏暗的天色下,遥远的山丘上,有几个人在张望,其中有一个朝我跑了过来。   我认出了那张脸,瓦利·谢特?   其他的人,则是无旗兄弟会的各位,柠檬头蓬,目前河间人的头领,昨夜接洽时,我看到胡子里头藏着的一口坏牙。   昨夜我将女泉镇托付给了他们,并要求他们发誓,随密尔的索罗斯改信的那些,以光之王拉赫洛的名义发誓,其他人则以七神和列祖的名义发誓,将会和女泉镇的镇民好好合作,等待我许诺的,来自海对面的支援。   这些人,就是河间最后的硬骨头了,女泉镇既是给他们输血的根据地,也会是,关住他们的牢笼。   至于随我来到河间地的米兰达·罗伊斯?早已跟着莱拉·莫尔蒙率领的北境军队,去孪河城享福了。   瓦利·谢特到我面前时,上气不接下气,手支着膝盖弯下了腰。   “瓦利大便,”我停住马,拿谢特这个姓氏开玩笑,“什么厕所把你拉出来了?”   “你是我,是我,是我见过头一个连侍从都抛弃的雇佣骑士,七层地狱他姥姥,还记得吗?我是你的侍从,呼...“   “跟上,帮我扛着旗,小子。”   我骑着马,他扛着旗,我们跟着朱斯丁的军队,前往国王和王后所在的地方。   徒利家族的堡垒,奔流城。 第49章 奔流城—国王近况?!   奔流城。   这景色,不禁让我感叹!   太寒酸了。   我感叹道:“不管是临冬城、凯岩城、鹰巢城,还是高庭、风息堡和阳戟城,我听过的,我亲眼见识过的,它们每一座都在本土享有浩大的声威,各有其壮美巍峨之美,”   可是,河间地封君的奔流城不一样,我眼下眺望的这座,地处河流叉口的城堡——   真的,实在是,太寒酸了。   “而这里呢?别说与其他封君的城池比,就是比起同在河间地的赫伦堡来说,都算小不点了。”   “是吗?”朱斯丁·马赛爵士打马到我身边,“可是它三面毗邻幽深的河水,一旦遭遇围攻,便立即灌满西墙下的护城河,淹没唯一与陆地接壤的区域,让自己变成一座孤立河上的小岛,易守难攻。”   “是啊,”我顺着他的话,“这也是为什么几年前兰尼斯特家族横扫河间之后,面对徒利家族的堡垒只能围困,无法进攻,最后让当时的“少狼主”罗柏捡了个大便宜。”   朱斯丁嗤笑一声,“别看奔流城不大,这是块滑不溜秋的河中顽石,而其主人也同样油滑,例如他们那位,和奔流城公爵艾德慕·徒利同名的祖先。”   “嘿,”我突然叫唤,“瓦利,你知道徒利家祖先的事儿吗?”   我身后的侍从抬起脑袋,一脸茫然,浑然是没听我们说话。   “其有史所载最早的祖先名为艾德慕·徒利,”朱斯丁爵士继续,“先是追随当时河间地的先民国王‘正义之锤’穆德四世抗击安达尔人,尔后又投奔最强大的安达尔征服者阿米斯特德·凡斯——如今旅息城和亚兰城两家凡斯的祖先,并因此得封建造了奔流城所在的这块土地。”   “你听这里的学士说的?”我扬起莫波的一边眉毛,他当然看不到。   “他们很自豪咧,不过在我看来,徒利的家族史其实和耻辱史差不多,”看来这位在侃侃而谈的朱斯丁,和徒利家族的成员混得很熟嘛,“尔后,风暴王入侵河间地时,击败了最后的河流王,徒利家族当然屈膝臣服,并深得当时风暴王的信任,至于怎么取信的,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这里是河间,”我提醒,“徒利家族还是很有本事的,很多河间地的贵族都已经成为历史,可是徒利家族,安然度过铁民征服三叉戟河的时期,甚至越发壮大。”   不像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家族那样,被各路征服者和彼此折腾得无法与祖先相比。   “是啊,”他的语气依旧不以为然,“稍后,当铁民的国王“黑心”赫伦面对“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的进攻时,徒利家族的艾德敏正是首当其冲的起义者,赫伦堡毁于龙焰,七国迎来了唯一的君主,坦格利安王朝来临了,之前的事儿不提,你知道徒利家族在坦格利安王朝期间做过什么吗?”   “什么?”   “在坦格利安王朝期间,第一件,徒利家族曾经出兵协助天怒人怨的国王“残酷的”梅葛打败其侄子及魔龙“闪银”,不久之后又协助杰赫里斯王子推翻“残酷的”梅葛。”   “每个人都在对付‘残酷的’梅葛,在那个年代。”我告诉这位朱斯丁。   “那接着看,在‘血龙狂舞’时期,徒利家族曾拥戴伊耿二世;稍后又投靠与伊耿二世作对的蕾妮拉女王,当时的奔流城公爵甚至有幸成为了蕾妮拉的儿子“龙祸”伊耿的军队总帅咧,如今我们的国王之手洋葱骑士处在的位置。”   “聪明。”我评价。   他白了我一眼:“这会是在女泉镇和瘟疫死扣的那个圣人,说得出口的话?最后的最后,就是著名的‘篡夺者战争’,徒利在嫁出自己的两个女儿给谷地和北境后,在和“疯王”伊里斯无仇无怨的前提下,毅然决然违背发下的忠诚誓言,地举起了反旗,帮拜拉席恩家族上位,并再一次站在了胜利者的一边。”   “你的国王也是这么干的。”   “我的国王随其兄长谋逆,徒利家族为了利益谋逆,数数上面陈列的历史,徒利家族投过多少次敌,又有过多少猫腻?”确实可以这么说,徒利家族的发家史,其实就是一部带路史。“细数起来是不是很像佛雷家族?”   比起北境那帮铁憨憨,例如史塔克家族和波顿家族,这帮银鳟鱼真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也无怪乎史坦尼斯和后党不会信任河间地人。   当然,话说回来,如果徒利家族不这么做,估计会和许许多多过去在河间地的家族一样,于动荡之中成为历史,像是布莱伍德那种骨头又硬,命又长的家族,河间地这实在是少见。   “现在呢,”我转移话题,“如今的徒利家族比夕阳还不堪,我更关心你的国王和国王的宫廷,比如说——”我手指道,“那道黑烟是什么?”   “那是——”朱斯丁一窘。   刚才那个,神气地数落徒利家族那个,高尚的,英勇的,富有荣耀的骑士,哪去了?   他咯噔了半天,终于开口:“那是叛徒在城里被王后烧,她称他们为‘暗之仆’。”   真是和“寒神先锋”这名号一脉相承的玩法,极具拉赫洛的风格。王后学习诬陷我那个红袍女,学得很像嘛!   “我已经到了这里,无法反悔了,爵爷,”我继续,“我很好奇,史坦尼斯国王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一路上三缄其口,现在能否说给我听了?”   他确实口风很紧,现在则深吸一口气,长叹道:   “在战败的时候,史坦尼斯国王,曾经试图将希琳公主嫁给艾德公爵,以挽回当时已经裂痕深重的宫廷。”   这是正常举措。   “聪明的选择。”   “可是艾德慕·徒利率先提出建议,让艾德公爵去迎娶莱莎·徒利为妻,此议深得谷地诸侯的赞同。”我继续说道。   卧槽,傻比。   艾德慕这是想要强化私下里的同盟?不得不说这个想法还行,但是提出来就很傻了。   要知道,“篡夺者战争”那会儿是拜拉席恩、史塔克、艾林和徒利的联盟,现在你直接提议艾德和莱莎结亲,当然是强化了你们之间的盟谊,那拜拉席恩家族呢?拜拉席恩家族和你们谷地、北境、河间三家同盟的纽带在哪?你们背叛起来是不是眼睛连眨都不用眨?你艾德慕是不是不想史坦尼斯国王睡觉睡踏实了?   想想看我们之前所聊的,徒利家族的事迹。   我还真是不知道,艾德慕·徒利这种,傻到在想要嫁女的国王面前,提议艾德·史塔克迎娶自己姐妹的徒利成员,到底是不是徒利家族的子孙?   妈的,已经逝世的那位霍斯特·徒利老爷子,别被人戴绿帽了吧。   “那么就是说,”我整理道,“当时,临冬城公爵艾德,面对着两道联姻邀请,一边是谷地的莱莎,一边是国王的女儿,希琳·拜拉席恩。”   朱斯丁盯着我看了半天,似乎忘了他自个儿刚才莫名的困窘,良久后开口道:“你对贵族家谱,可真是如数家珍。”   “因为希琳的脸嘛。”我敷衍,希琳公主怎么了?待会就知道了。   “可别在王后和国王面前提那个!现在王后主政,国王生病疗养,很多事都会招来杀身之祸!”   卧槽,我说怎么史坦尼斯国王这里后面会和北境决裂,一个接一个地出昏招,原来是王后在主持?!   “因为国王生病,我们还搁置了很多的决定,宫廷里曾经讨论过,从布拉佛斯或者洛恩王国聘用两万以上的佣兵,以拜拉席恩家族及铁王座的信誉做担保。”   啧,确实,在被兰尼斯特打败之后,在蒙受巨大损失之后,史坦尼斯居然没想过增兵?   如果他提出请求的话,身为洛恩王国的国王,前任财政大臣,布拉佛斯铁金库的小股东之一,我…   我不觉得在经济上组织两万名士兵接受七国的雇佣有什么好处,不过,这里头有政治意味,我估计史坦尼斯没真的想要向我借兵,他应该是想要自己招收厄斯索斯的佣兵团,只是得打个招呼,借个地。   “海政大臣和国王之手呢?”   “海政大臣朝每个人露出笑容,从不发表主意,国王之手总是和王后意见相左,不过双方还能容忍,直到…那一天。”   “哪一天?”   “不,你不该知道——”他又说道,“如果你要知道的话,进奔流城,让王后讲给你听。”   听来,史坦尼斯国王的王后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烧人疯子,我特么去招惹她干嘛?   “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我最担心的问题,我怕尸鬼的身份被巫师看破,“奔流城里,有红袍僧吗?”   “有一位,”朱斯丁理所当然地回答,“一个西境人。”   哦,西境人,那估计不大可能是巫师,“原来现在已经有维斯特洛红袍了,”我感叹,“你的神灵发展得很快?”   “什么?”他眨了眨眼,“不,艾德瑞克,他是西境人,艾利斯特·萨威克,可他一直呆在布拉佛斯,直到四年前才回来,他能让武器燃火,不用野火或者燃油。”   草,遇到天敌了。   “怎么了?”   “没什么,”我硬着头皮道,“我们进堡吧。”   尸鬼出事,死灵师流产,我已经注定有一个死胎,但愿不会把肚子里的双胞胎全流了。   作者的话:艾利斯特·萨威克,是冰火作品,一部动作游戏里的一位红袍僧角色。 第50章 奔流城—火祭王嗣   啧。   在之前夜影之水给予的视野里,我看到了红袍女梅丽珊卓,依旧呆在绝境长城。所以,我以为史坦尼斯军队里不会再有别的红袍僧了,毕竟魔法如此稀罕,哪怕是拉赫洛的子民也不该一而再,再而三。   没想到在我面前又出现了,不知是从哪又找出了一位?   如果那个来自西境的红袍艾利斯特·萨威克,只是简单地让武器燃火的话,那还好说。可是如果,不止于此呢?   我坐下的马蹄踏在厚厚的落叶上,眼见河边的矮木稀稀疏疏,耳听枯水期的红叉河水声涓涓,一头雪伯劳自树丫间飞起,扑扇着白色的翅膀远离马队的惊扰。   云杉和士兵松好似高大的墨绿色骑枪,让路的两边幽深而阴暗,。   奔流城最初的作用,乃是河流王应对西境之敌的头号堡垒,时至今日,西境与河间再起兵戈,这片土地自然越加荒凉。   “绕河而行十分危险,不亚于献身狮口。”朱斯丁爵士扫视两旁,似是生怕伏击,“我们待会直接渡河。”   “你在看兰尼斯特,还是无旗兄弟会?”我问。   “都有,自从‘黑鱼’失踪之后,虽然无旗兄弟会不会直接攻击一支军队,但是也叫我们心惊胆战。”他低声道。   “黑鱼”?   “黑鱼”布林登爵士,徒利家族和河间少有的悍将,他当年拒绝了兄长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的指婚,去了谷地投奔自己孤苦无依的侄女莱莎·徒利,之后,被艾林家族当时的当家人琼恩·艾林任命为血门骑士。   这是个很重要的人物,声望高,有魄力,在河间,或许要比现任的河间地公爵艾德慕·徒利,还要重要得多。   奇怪的是,朱斯丁爵士这话听起来,就好像“黑鱼”布林登应该是加入了无旗兄弟会,为什么我会没见到呢?或许是觉得一个雇佣骑士拿下女泉镇的说法过于荒诞无稽,生怕这是陷阱?   或者他该和北境军队合兵一处?如果是那样的话,后党不可能不知道。   “黑鱼可是个大麻烦,顽固,而且老辣。”我评价道,和众人一起翻身下马,看着河上的船只慢慢接近。   “哪怕他是鳟鱼的霸王,也得听从国王的召唤。”   这话说得,你朱斯丁爵士自己也很清楚,徒利家族只在乎自己,不在乎国王。   我们渡过河流,徒利家族三角形的家堡如今近在眼前,一行人直接面对奔流城的砂岩城墙,在圣焰红心卫兵的俯瞰下来到城门口,城门边有两座塔楼,城门楼本身的规模就堪比其他要塞的主堡。   即便如此,这座城堡与其他国度的首府相比,依旧显得太小。   “瓦利,”我一边打量,等着铁闸升起,木扉大开,一边吩咐侍从,“将公平人的天平大旗招展开来,让我们面对,七国的王后。”   没见到鳟鱼的士兵,这恐怕说明了赛丽丝·佛罗伦对徒利家族的不信任,这些后党,一面霸占了徒利这条鳟鱼的巢穴,傲慢不可一世,不知道缓和与河间的关系,一面又胆胆怯怯,连出个门都要全副武装,生怕被愤怒的河间人给割掉喉咙。   他们自己也知道,现在河间人,不管看北境、西境还是南方人,都像是在看仇人一样。除了史坦尼斯本人和国王之手戴佛斯·席渥斯之外,史坦尼斯的宫廷乏善可陈,是我是河间人,肯定也不会太在乎他们的,威严。   门户洞开,一个满脸麻子和旧疤的男人执着剑柄走了过来,胸前是灰色的人面蛾纹章。   “这是理查德·霍普爵士,”朱斯丁小声介绍,“侍卫队长,热爱鲜血与搏斗。”   连侍卫队长都不是史坦尼斯手下的王党,而是信奉拉赫洛的后党,看来,铁定是赛丽丝在处理政务了。   “朱斯丁爵士,你应该带着搜刮的补给和辎重,”这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开腔道,“而不是——,这位天平是谁,公平人复生?”   “艾德瑞克·沙德。”我自报家门。   “来此有何贵干,”一脸疤痕的麻子脸爵士理查德,压根就没有自我介绍的意思,而是质问道,“你是多恩的信使?”   “我是河间地人的信使,替乡亲们向国王与王后带来请愿。”   他认真地打量了我很久,又看了一眼我的侍从,嗤了一声,“把你的脸露出来,卸下你的武器,摆出面对国王和王后的态度。”   我暗自翻了个白眼,没办法,雇佣骑士嘛。他看出来我不是什么正经爵爷了,我不遭冷遇,谁来遭?   “我天性有疾,整张脸全毁了,爵爷。”我答复道。   “干你。”他很直率。   “你爱好丑男?”我惊讶了。   理查德爵士往旁边吐了口唾沫,凶狠地瞪了我一眼,才转过头去。   咳,他当然没这癖好,只是大概觉得我在讽刺他吧?毕竟理查德·霍普麻子脸,全是疤的尊荣,比起毁容来讲也好不到哪里去。   “跟我来,朱斯丁爵士,还有卖剑的,王后在小花园呢。”   小花园自然不会是什么正经的会面场合,那是属于亲人的私密会谈,或者见一些不太重要的平民,这是直接把我当仆人了吧。   我跟随这个侍卫队长的脚步,经过马厩、侍卫房、主堡和奔流城的水车塔,来到了“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莱莎和凯特琳姐妹在孩提时玩耍和偷偷接吻的地方。   等等,这里该叫神木林才对,小花园?!   这是个明亮的林子,即便是冬季也有花朵开放,从外头大河引来的溪流两边是红木和灌木。   我看到一大堆下跪的人,一些骑士守卫在王后身边,头戴银冠身上是金色的圣焰和大红色的裙子,我想不出还会是谁。另外,还有一个鲜红的身影是如此耀眼,比往后的红色更招人瞩目八成就是那个红袍僧人。   本该在此的鱼梁木不知何处去了,他们跪下的方向,代之以一盆熊熊燃烧的火焰。   啊,我知道了,火焰下是一个木桩,那就是过去的鱼梁木。我猜,这些狂热的拉赫洛信徒,恐怕不止砍了徒利家族的神木林,徒利家族的圣堂,只怕也遭了毒手。   他们,这是在祈祷?   “安静!”一个爵士听到脚步转过身严厉地低声道,“圣后正在聆听光之王的旨意!”   圣后?哈!?   这是怎么回事?   我再仔细观察一下。   我发现,在跪倒一片的人身边,一些灰烬和骸骨,被堆放在一起。   突然,领头的贵妇,我猜是王后那一位:   “把艾德瑞克·风暴带上来!”她朝后下令,“我看到了!我看到了!!这是祂的旨意!”   艾德瑞克·风暴?!   没记错的话,这个名字在当初审判瑟曦和弥赛菈时出现过,艾德瑞克·风暴,是劳勃国王和狄丽娜·佛罗伦的私生子,这是要干什么?!   “唯有献出王者之血,才能得到吾主的庇佑,光明护身,击败黑暗!”我看到她跪在地上的躯体直立起了腰,“将国王的私生子献给吾主!我们会战胜所有的叛逆,让君主还政君临,建立属于光之王的地上乐土!”   “拉赫洛!荣耀我等!”所有人齐齐高呼。   “拉赫洛,佑我子民!!!”   他们的情绪高涨,似乎即将抵达高潮!   瞎扯淡么,这不是。   “如果,”冷不丁地,从后方传来一声,这是我在操控莫波发音,“烧了艾德瑞克没用呢?”   所有人齐刷刷回头,老头和少年,男人和女人,我看到赛丽丝·佛罗伦,史坦尼斯的王后盯着我,毫不畏惧地瞪了回去。   倒是另外一道视线让我有些胆战,那个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   “你是谁?”王后看了我一会儿,问道。   “不!”没等我开口,她继续说,“你的质疑毫无道理,因为吾主必将荣耀我等,放心,士兵,如果献出私生子无用——   我会献出我的女儿,来为真正的国王博取胜利!现在,回答我,你是谁?!“   “我是艾德瑞克·沙德,王后,“我鞠躬道,”为——”   疯女人大吼,根本不听我后面的话:“拿下这个妖言惑众的老鼠,献给圣火,献给拉赫洛!!!”   长剑铿然,炸响在我耳旁!   作者的话:啊,欠债还完,又开始努力攒存稿啦大家是不知道我那个心情,看着存稿一天一天减少,一个字都蹦不出来的感受,唉 第51章 奔流城—王后?斥愚妇!   哟嚯,一来就要烧我?   我心里觉得这挺有趣的。   狂热咯?带狂教徒咯?拉赫洛的好狗?不怕烧了重要的人?要知道,侍卫队长理查德·霍普,还有朱斯丁·马赛,都没有报上我的身份呢。   一点矜持都没有?   这个女人,这个,这个叫啥来着?赛丽丝王后,赛丽丝·佛罗伦,史坦尼斯国王的配偶,七国的王后。   其形貌丝毫不配嘛,不止形貌,言行更不配。   我见过不少王后,和可能会成为王后的女人,还有女王。包括瑟曦·兰尼斯特,玛格丽·提利尔,珊莎·史塔克,以及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除了丹妮莉丝美得完美之外,其他的女子哪怕不是特别靓丽惊艳,至少也生得周正,体姿诱人。   可是这位赛丽丝大开我的眼界…很难看,我感觉像是穿着高档裙袍佩戴冠冕的…瓦泥匠人善妒爱说闲话的老婆,那种,没多少见识,又特别爱说三道四的八婆。   她不是莱莎·徒利那种因为岁月和际遇造成的难看,而是性格和皮肉本身就不堪入目。脸庞又尖又细,就像是佛罗伦家族纹章一样——一头狐狸。而且她还长了胡子,啊不对,这又失恭敬,她上唇长了好些汗毛,耳朵朝左右伸展,双瞳浅淡得刻薄,嘴型就像是众人口中的史坦尼斯一样,没有半点笑意,刻薄地抿着,像是脸稍微舒展一点,就会被人扇巴掌似的。   我能看得出她精神状态不太好,眼眸下有乌青色的阴影,眼白里布满了血丝。   可是尼玛烧艾德瑞克·风暴也就算了,私生子什么都不是,用不着在乎这小子妈是你赛丽丝王后的姐妹。   这个丑婆娘刚刚说啥?烧了老娘!?   还要烧我!?   长剑搭上莫波的肩膀两侧!   “你以为你会知道什么,愚夫俗子?”她傲慢地走进,用鼻孔看我的脸,声音就像是鞭子打破空气,噼啪作响,“拉赫洛已经昭示了真正的敌人,在那样可怕的威胁面前,你所谓的伦理人情不过是天上落下的雨水,一点痕迹都没法留下。”   这位赛丽丝·佛罗伦面向众人,起音调听起来挺有异国神韵,八成是在抄袭梅丽珊卓,她高声喝问:“你眼前是世界的真相,致理环伺在你的周遭,可你盲目不见!殊不知,长夜漫漫,处处险恶,白昼火明,勃勃兴旺!黑与白,冰与火,憎与恋,苦与甜,女和男,痛及乐,凛冬盛夏,邪恶正义,”   她的语音如此飘摇,浑然像是自己未卜先知:“对立从古至今一直延续,永恒的战争无处不在,而我们正处于最严峻的那一场。”   一时安静,那位红袍僧艾利斯特,胸宽体阔,身着厚实的鳞甲,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佣兵。他披着红袍僧的罩袍,只能见到其宽阔的下巴上浓密的胡须。   我能感觉得到,当所有人都在注视赛丽丝时,只有他在朝我看来。   然后,赛丽丝转向我,这位王后的目光就像是刀子,八成,她是要我问她具体是哪一场战争?就像是她千万个夜里问梅丽珊卓那样。   逗死我了,我几乎能看到那个场景,在龙石岛的房间,在绝境长城的房间,梅丽珊卓会告诉她:一边乃是真主拉赫洛,光之王,圣焰红心,阴影与烈焰之神,另一边则是凡人不可道清,不可知晓的远古异神,暗之神,万古坚冰之魂,长夜与恐惧之神。   这个王后简直就是被影之主拉赫洛的先锋当傻子玩嘛。   可惜呀可惜,我不是她赛丽丝·佛罗伦。给另外一个女人舔脚趾的蠢妇,还特么把老公让给人家,这种献身精神我是真不懂。   当然,梅丽珊卓在蛊惑这对夫妻时,也确实让史坦尼斯距离铁王座近了无数步,红袍女梅丽珊卓有强大的魔法,在当下的七国,或许只有“三眼乌鸦”瑞肯·史塔克,和“鸦眼”攸伦·葛雷乔伊能够比肩的那种强大。也无怪乎王后会心甘情愿地,当一只舔狗了。   管你怎么样,梅丽珊卓是梅丽珊卓,而你,赛丽丝·佛罗伦,你才是你刚刚鄙夷的凡妇俗女好吗?!你想我问你我们在打什么仗?我才不这么问咧。   来,让我直接一点!   “你说的战争,是对付异鬼和寒神吗?”莫波的嗓音里透露出一股笑意,“真巧,我,也是为这个来的。”   众人皆呆,一时寂静。   这话效果可真好。   试想一下,就好像前世里,一个小学生拉着一个路人说半天物理,结果路人跟他说:我高中物理老师。   这尼玛一个凡人教我一个逛过瓦雷利亚和索斯罗斯,看到过种种可怖真相的死灵师什么叫异鬼。   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班门弄斧,巫师门前炫戏法,指的就是赛丽丝这种人了。   要不要我把面巾扯了给你看看什么叫尸鬼呀!?   愣了好一半天,赛丽丝的眼神从犀利变成呆滞,又勉强收拾好了她的气场,眯眸问我:“你是谁?”   “瓦利·谢特!”我招呼。   我的侍从少有的麻利起来,展开旗帜,让公平人的黄金天平重现人间!   “这是个有趣的问题,”我用指头掰开肩头的寒铁,长剑冰冷,却无法再近一步,“我是谁?”   根本,就不用提本体的名号!   算了,还是提一下。   “吾乃洛恩王国至高之主,红王莱雅拉的使者,谷地艾林家族与史塔克家族的代言人,北境的盟友,女泉镇的义人,河间地万民正义的伸张者,我欲代表维斯特洛的新旧诸神给诸位带来和平!可是看现在的模样,你们宁愿活祭而非,一致对外,这难道是拉赫洛的意志?难道光之王要你在这里荼毒活人和亲胞,而不是北上抗敌!?“   “你有什么证据——?”   “这是红王的任命文书和谷地的授权文书!还有来自珊莎·史塔克,新一代谷地夫人的信物!”我展示道,“不信的话,您大可与过去的文件进行比对!我曾听说,史坦尼斯国王有这样一番话(其实是‘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说的),靠赢取王座来拯救国家,是把马车,放在了马儿之前,纯属本末倒置,应该拯救国家,从而赢得王座!”   赛丽丝·佛罗伦是谁?   别以为我一点都不了解。   须知,一切诉诸神灵的举动,一切迷信的表现,其实质,不过是不安和对现状的不满。   史坦尼斯不会呵护女性,他们从未有过爱情,而二人所出的女儿,又天生就有残缺,在丑脸和狂热之下,她是个焦虑不安的妇人。   她将发型弄成火焰的模样,与丈夫戴上圣焰红心的王冠,忍受与一个巫女同享丈夫,自己却要劝说自己向她跪拜,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讨好她的丈夫而已。   她的权势源于史坦尼斯,怎敢忤逆丈夫的声音?何况,她自己,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成为王后!   我继续大喝,一把撇开想要阻止我的朱斯丁爵士,莫波那尸鬼的声线凄厉尖锐:“你大可以现在就烧了我,王后,可是,你这是在自寻绝路!“   “你懂什么?!”   两三个凡人还摁不住我,我一把挣脱开,不让骑士和卫兵捂住我的嘴:“不管信奉谁,不管是骂什么伪神或者邪神!诸神帮扶世人靠的是团结一心,同甘共苦!——”   “抓住他,给我抓住他!”赛丽丝大叫!   “——而非寄希望于魔法,妄图依靠牺牲,来获取局势的改观。照我看,史坦尼斯国王不愧真正的君主,曾经一心向北,与守夜人共抗野人大军!”至于王后嘛,能劝国王离婚吗?   “你——”她气急败坏地握紧拳头,更像是个疯子了。   她嘶喊道:”杀!不,别用刀子!“   她通红的眼睛里还有那么点冷静,是知道,在目前的局势下,你们已经没办法再得罪别人了,是吗?是知道了,你们已经孤立无援了,对不?   蠢货!蠢货!!蠢货!!!魔法是一种毒药,是诸神对凡人的恶意,是对人类的报复,不是什么让你超凡入圣的美酒佳肴!!   这会儿,我已经利用迟疑的间隙,扔开一只想要阻拦我的手臂,继续大呼:   “你们光靠魔法,得到的是是什么?!弑亲于风息堡,然后在黑水河失败!魔法不能团结民众!你们需要的,是真正让光之王的光晕洒遍整个维斯特洛!”   “够了!说够了!!够了!!!够了!!!!”喊破音的尖锐独唱响彻徒利家族的神木林,哈哈哈哈,气急败坏。   赛丽丝的嘴唇在微微颤动,胸脯正在起伏,她此刻有略许惶然的五官,稍微有了一些河湾美人的样子,佛罗伦家族就出自那里,“看,看在在派遣你的主人的份上,带他去见国王!其他人,将艾德瑞克·风暴带过来!”   她依旧固执己见,看似威严,却狼狈不堪,浑然不觉周遭卫士和贵族闪烁的眼神。   ”好了,好了!我们继续,给我继续!!!“   继续玩你那套半点魔法都没有的烧人把戏?我心想。   她已经不想再看到我了:”送他走,送他走!在我烧了他之前,看在光之王的份上快送这个瘟鬼滚蛋!!!“   呵呵,连我的信件和信物都不验了。   “送他走!!!”   听听我对她吼的话,我可真是个义人,河间的良心哪,怎么能这样吼我呢?   至于,艾德瑞克·风暴?又不是我儿子。 第51章 奔流城—光明使者   阴沉的天空下,一个男孩的惊呼和哭喊响彻在这里的神木林里,可怜的艾德瑞克·风暴,有同样名字的“私生子雇佣骑士”我,艾德瑞克·沙德,已经将这一切置之脑后,毕竟与我无关。   赛丽丝·佛罗伦,史坦尼斯的王后,恐怕也不会想再理会我。   这样挺好的,我也很怕这种女人,距离垃圾人只有一线之遥,拼命以神灵的名义,从迫害与施暴中寻找安慰的女人。   奔流城的主堡就和奔流城本身一样,是三角形的。   我跟随两个后党卫兵的脚步,还有朱斯丁·马赛,走过行廊与梯道,在火把的照耀下,投射出又细又长的影子。   我能感觉到向导身上散发出的敌意与戒备,还有茫然,就连朱斯丁也不复一路上的闲聊谈笑。毕竟刚才我的一番言论,绝对不算客气,而且看似光明正大,实际上居心叵测。   这里的诸位人等,表面上当然是要摆出恭敬圣火的模样,可是实际上呢?   史坦尼斯或许有几分拜拉席恩家族非我莫属的风范,可王后赛丽丝·佛罗伦有没有让人效忠的气质?半点都没得,所以大家各怀心思。   毕竟,在后党内部,信仰拉赫洛,效忠史坦尼斯,与效忠赛丽丝虽有共同之处,也有相异。   这是我需要的效果,人不是很聪明的生物,有时候,你需要给他们指出另外一条生路,避免他们跟着那个赛丽丝走向毁灭,例如,在濒临绝望的时候,烧个奔流城向拉赫洛献祭,以挽回局势什么的,那个赛丽丝绝对做得出来。   同时,我也是在试探那个艾利斯特·萨威克,来自西境的红袍僧,我要看看,他是那种传教士,还是和密尔的索罗斯类似的,武僧。   这个艾利斯特一直不为所动,只是警觉于我的举止,看来,是后者,大大的不妙。   要问尸鬼最怕什么,拉赫洛的燃火之剑,绝对是头号克星,这具名为莫波的躯壳,只要碰上火焰,立刻就会像干柴一样燃烧!   因此,这一路上我看似放肆张扬,却一直小心翼翼,生怕他突然拔出一个野火罐子叫嚣着邪魔,把我给点了。   幸好没有。   我们来到一个起居室,或者说书房,灰蒙蒙的云杉和松树矗立在窗外,在热烘烘的炉火边,还能感受到冰凉的冷风,冬季已经到了很久。   一位穿着朴素羊毛衣的老头正伏案打盹,另一位年轻人正抬头望来,估计是听到了脚步声,他看起来面容不超过二十五岁,却严肃得像是个六十岁的朽叟,停下来的动作,似乎是正在羊皮纸上小心地写字,看模样是在誊抄书籍。   “韦曼学士,派洛斯学士,”朱斯丁爵士报告,“这位使者前来与国王会面,劳烦打扰。”   年轻的那一个瞧了眼睡得深沉的老人,“国王睡了,才喝了婴粟花奶。”   “来自洛恩王国和谷地的使者,万分火急。”   年轻学士点了点头,“等我唤醒他。”   “有劳了,派洛斯学士。”   “这里是奔流城公爵的房间?”我蓦地低声问,朱斯丁有礼貌地点了点头,非常生疏。   稍后,年轻的派洛斯指引我入内,公爵的寝室,与奔流城本身一样是个三角形,如今睡着国王,我见到了——   霍斯特·徒利曾经卧在的病榻,又来了一位快死掉的躯壳。   一个中年男人包裹在被褥、毯子和毛皮之中,根据传言,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本人,原本就已经没有了多少头发,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吧,黑白灰三种颜色驳杂在双耳之后,头顶一片光洁,胡子稀疏不齐地从方下巴和腮部冒出,围绕着薄细松弛的双唇。   病人,十足的病入膏肓,深蓝色的双眼倒是依旧锐利,却在憔悴的颧骨以及病气的熏陶下显得如此无力。   回想过去,当日我在君临担任财政大臣的时候,就和这位史坦尼斯有过不少接触,多半是我在坑他。   到了厄斯索斯之后,我又向他称臣,以换取从七国迁移人口的便利,说来时值冬日,从七国尤其是北境向洛恩王国迁移的殖民者比夏季时还要多几分。   这群移民算是对我比较忠心的一个族群,主要定居女王堡到河垒的洛恩河沿岸,以及匕首湖周围,与从琴恩河畔前来垦荒的科霍尔人杂居或小聚居,目前数量已经快到百万了。   可是他们与本土的洛伊拿后裔、自由城邦人相处并不融洽,土著们将这些移民称为维斯人,或者西来客,也有见多识广的商人称他们为北境人,依照过去的习惯。   当然,这些农民内部的歧视比不上他们对多斯拉克人的恐惧,哪怕我的火焰一再将多斯拉克人击败,他们也依旧惧怕那些马人。要知道,这年头会骑马,能骑马的骑士和骑手,恐怕对自耕农来说,和强盗的区别没那么大。   扯远了,总之,我也算是得到了不小的帮助,虽然是用在布拉佛斯的信用和股份,以及臣服,作为交换获得的。   史坦尼斯没有说话,而是用他那双出了名地刻板又锐利的双眼,直直盯着我。   我听到门被关了起来,这帮人心可真大,连个卫兵都没留。   史坦尼斯在等我说?   “洛恩王国的红王,向您致意,以及谷地的‘白骨女士’,诸侯联盟的主持者,珊莎·史塔克。”   他眼神里有询问的意味,嘴唇动了动。   我等了半天,也不见回应。   我盯着那张脸,怎么回事?   没法开口了,这什么鬼病?   “国王?”我小心询问。   有什么地方不对,我说不上来?他的模样栩栩如生,绝对该是个活人,看看那双眼睛,还有嘴唇,虽然已经病得深沉,散发出一股行将就木的味道,却半点都没有死去的痕迹。   换言之,我不知道哪个细节暴露出了真相,可是我看出来了。   这个史坦尼斯国王,已经死了!   不好,不好!   为什么,一开始朱斯丁就说史坦尼斯病重,连权力都执掌不了,我此刻却能面见他?!   为什么,那个赛丽丝·佛罗伦明明已经大权独揽,却还要让我来见国王?   细细想来,她完全可以一个人操控一切!直接把我烧死在神木林里。   我一直在担心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我觉得自己已经吃住了赛丽丝,我一直觉得奔流城里只用注意那个红袍僧就已经足够,哪里想到——   这是,他们让我来见国王,一个人来见,如此草率,连个卫兵都不带在身边!   是要说我刺杀了国王!?   还有眼前这个貌似活人实际已死的假象,这是——这是什么巫术?这不是拉赫洛的戏法,难道这座城堡里,还有巫师?   我后退几步,靠在门边,“心脏树,帮我看看!这是什么巫术?!”   “他已经死了。”时隔多日之后,迷宫营造者的声音再一次响在我脑海里。   当着死灵师摆尸体,我居然还差点没看出来,确实有有点丢脸,但是,问题不是这个。   会不会有人破门而入?是不是正是王后和那个红袍僧的阴谋?她们是不是在调集士兵,打算将我“刺杀”史坦尼斯一事抓个现行?   侧耳倾听,外头还在举行祭祀,一个声音发出刺耳的痛苦尖叫,估计是已经把艾德瑞克·风暴放入了圣火之中。   我的武器在入门时,就已经被卸去,这间屋子里,史坦尼斯的佩剑!佩剑,佩剑,我看到了!莫波的身形前所未有的迅捷,从一堆衣物里拔出一把带鞘的长剑,铿!光华大放!   这把剑上燃起了夺目的火焰,让我的尸鬼之躯下意识地遮住双眼,但是,剑本身却毫无炽热之气,似乎依旧是冷钢,绝非是传说中那把神兵利器。   大概是梅丽珊卓在这把剑上施展了法术,诈称为“光明使者”,以证明史坦尼斯就是传说中救世主亚梭尔·亚亥的转世,瞒骗世人,尤其是唬骗史坦尼斯的部下。   “我知道,我是想问,这是什么巫术。”   我没见过!   “假象,幻术,你的尸鬼没法呼吸,所以,缺少了药物烟熏,被你感知到了真相。”   “我是说尸体。”我以为他在说这把剑,“尸体上——”   “是幻术。”他依旧坚持。   幻术,剑是幻术,人也是幻术。   下意识地,我远在海那边的本体,和莫波这具尸鬼躯壳,都睁大了双眼! 第52章 走廊—绕开迷雾?重堕迷雾   奔流城公爵的卧室,淡淡的病人臭味弥漫四周。   不,不是病人的味道,是死人的味道,这里面有阴谋!   我纷乱的思绪逐渐镇定,外头依旧在烧人,哭喊声大得像是要把徒利家族的列祖列宗吵醒,听起来,应该不是要嫁祸我刺杀国王?   好奇怪,一直遇到的后党其他人,也根本没有表现出知道国王已死的情绪,或者露出什么马脚,包括王后。   因此,我才会一路上没看出什么来。   甚至,这里有两个学士,肯定会喂药,看病,这么亲密的接触,居然也没发现?我能想得到国王已经死了吗?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阴谋能够瞒过现在的我?   几乎没有。   我TM可是——   算了,我不想再强调我经过了什么,很没意思,总之,要坑我,很难。   这一次,主要是没想到光明正大的拉赫洛地盘,会出现这样超乎想象的境况,这种魔法与日常阴谋相结合的陷阱防不胜防,任谁都得认栽。   国王,居然死了!还被用道巫术掩盖着,我十分十分怀疑,最近这段时间从失败开始,和北境闹翻等等一系列事件到底是不是有人在故意捣乱!   来分析一下他们的行为,尤其是王后。   如今史坦尼斯只是一具尸体,那么,王后不敢烧我只可能有一个原因,她不知道这件事,否则,如果她全权处置后党的一切状况,大可不必饶过我,让我来见史坦尼斯。   毕竟,既然王后觉得国王还活着,就不可能绕过国王行使什么权力,甚至,如果她觉得史坦尼斯不能处理政务,也不会放过我,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   那一系列的乱命应该是出自史坦尼斯,或者他背后的某个…东西?王后还没那么大的胆子。   其他人呢?后党诸位应该都是凡人,除非是无面者化妆,或者用幻术、魅惑来易容那种情况,或许会有那种情况。   不过,要我来说,在场的人里头,最可疑的是艾利斯特·萨威克,那个我一直担心的红袍僧,他一声不吭,很注意我的表现,同时,他在前世的原作里并没有登场,我根本不记得有这一号人。   EMMMMM。   据说魅惑或者幻术,都需要宝石来施法,例如活了数百年的梅丽珊卓会用红宝石,来展示年轻时的皮相,而依照前世的原着,百年前的国王之手,巫师“寒鸦”布林登·河文也是用月长石来变幻容貌的,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无面者。   要查出幕后真凶也很简单,看谁给史坦尼斯献上宝物,并且…有机会焚烧…   对!焚烧!   刚刚心脏树明确地指出,烟熏入鼻,是那个幕后施法者瞒过奔流城诸人的重要一环。   在奔流城,会终日燃烧,永不熄灭的熏香只有一处。   拉赫洛的圣火!   会献上宝物,能接触圣火,看来,艾利斯特·萨威克的嫌疑更重了。   真相扑朔迷离,似乎呼之欲出。   算了,反正一切事物只要加上了魔法,就很难了解清楚,我也不是来查案的不是吗?   虽然说我想知道史坦尼斯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到底为什么,他会不按照正常的政治套路行事,反而屡出昏招,一个历经风雨的前龙石岛亲王,国王之弟绝对弄不出来的昏招。   不过,要了解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扩大我红王莱雅拉的影响力,并团结七国的人类。   而非了解真相本身,我又不是什么侦探或者法官。   现在我有更好的办法,没必要再纠结奔流城里的困境了。   让我想想,该怎么办…   赛丽丝无药可救,还有红袍在一旁监护,绕过她…   我走出门时,派洛斯学士先行入房检查,确认史坦尼斯国王情况“无误”之后,朱斯丁才带我离开这里。   我似乎听到派洛斯学士在房间里自言自语,和不存在的人对话。   离开这里,刚出门,我特意问了问对我不假辞色的朱斯丁·马赛,“你听到派洛斯学士说什么了吗?”   朱斯丁警告似地瞪了我一眼,“感谢你对吾王病情的关心,可是关心太过,实在有失礼仪,艾德瑞克大人。”   看来他们都觉得,史坦尼斯还活着,会说话,会走动,甚至会喝水。   我们等了一会儿,稍后派洛斯学士带来了史坦尼斯的命令:   好生招待这位来使,由学士、骑士和王后来与他谈判,万事须在合作联盟的框架内进行。   这是个套路式的命令,依照我莱雅拉勉强不算弱的政治解读,这个命令的意思大概是:我史坦尼斯还没准备好,你们先谈着,别伤了和气。   如果幕后的真凶,能操控史坦尼斯的幻象的话,那么,他是还没想好怎么处理突如其来的使节?   或者,先设置一个套路,去忙别的东西?   应该是后者,如果是幕后真凶直接和我进行对话的话,看到了我拔出光明使者的举动,大概就会猜测我知晓了史坦尼斯病重的真相,然后,恐怕就欲除我而后快了。   “这是谷地和洛恩王国的信件,”我交出两封文书,“那么——?”   “我带你去休息的地方,艾德瑞克大人。”   我跟着朱斯丁行动,观察奔流城的布置:   毫无疑问,奔流城真正的主人,艾德慕·徒利一定在这里的某个地方,我看到有一间房间门口守着四个士兵,估计就是那里,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飞檐走壁的侠客,用不着担心,除非是遇到“黑鱼”反攻,可是人质在手,即便是布林登·徒利,也得投鼠忌器。   然后是艾德·史塔克,我在厄斯索斯得到过情报,他在河间被扣押了,如果没猜错的话,可能还有另外一些北境和谷地的贵族。   我一边观察周围,四周不时走过后党的卫兵,接着——   “朱斯丁爵士,”我听到一个浑厚的男声,“请容我和艾德瑞克·沙德聊两句,我听说他是洛恩王国的使节,自厄斯索斯来。”   红袍、铠甲、兜帽。   嗯?是艾利斯特·萨威克,这次我看到了他的脸,一道贯穿眼睛的旧疤,满脸的大胡子。   如果我之前的猜测没错,这位真是真凶的话,这是要和我摊牌了?   他背后的主子是谁,难道和梅丽珊卓一样,这也是个被影之主拉赫洛欺瞒的信徒?   朱斯丁让给我们一个私密空间,这位艾利斯特兄弟一脸严肃,一直没笑,他靠近我,声音轻微:   “你是谁?你不像活人。”   这个问题…   难道说,作为真凶,他在史坦尼斯那里放了什么法术,然后看到了我异常的举止?   在我没有借助莫波之手施法的情况下,他看出来了一些什么,大概是因为我在一个月前于谷地收回过活尸“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的原因,有那么一些细节提醒了他我这有诡异的巫术,但是,他恐怕没接触过高超的死灵法术,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是个死灵师,和你一样的宫廷顾问,来此替我王,传达消息。”我用莫波之口回答。   他迷惑地眯起眼,这是在思考的表现:“是吗?可是…”   我决定试试他,“我在史坦尼斯国王那里见到了一个不错的宝石,漂亮极了。”   施展幻术或者魅惑,必然要使用宝石,史坦尼斯的尸体上肯定存在,虽然我没看到。   “是吗?”他有些不明就以,最终警告我:“我会盯着你,死灵师,以拉赫洛的名义,如果不想失去这具傀儡,你最好不要在这里胡作非为。”   哈?我胡作非为?   “那块宝石不是你送的?”我直接问。   “我孑然一身,送不起什么宝石,巫师。”他的口气冷冰冰。   不是艾利斯特?   这个红袍僧的表情不像是在说谎,人说谎时细微之处总会有一些变动,我也没看到他身上有什么幻术的迹象,没有显眼的宝石。   “心脏树,是这个红袍僧做的吗?”   “不是,他生命力澎湃如阳,深受他主子的宠爱,但是,他不是幻术的施法者。”   卧槽,不是艾利斯特·,那会是谁?   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阴谋?! 第53章 艾德慕卧室—去TM的雾,干!   “长夜漫漫,处处邪恶,吾等凡人,独生独死,茫然无措,踟蹰幽谷;幸得同胞,集聚而行,幸得真主,嘉以溢吾…”   已经深夜了,可屋外的祷告声延绵不绝,一浪一浪,就像是经他们呼唤,光之王真的会降临世间一样,瓦利·谢特十分心宽,已经开始打鼾,至于王后——   王后简直已经是绝症病人了,理智告诉她史坦尼斯一派前途渺茫,感情则哭喊着无法接受,无法接受随之而来的家族败落,人生黯淡。   “吾等赞美拉赫洛,吾等赞美光之王。”   佛罗伦家族早已赌上了一切,他们当初押注在史坦尼斯的身上,和自己的封君提利尔作对,如今地处河湾的封地早已经被提利尔武装收回,如果史坦尼斯无法成为七国君主,那佛罗伦这个姓氏,就将和其他站错队的家族名号一样,泯没在历史的烟尘之中。   可惜史坦尼斯已死,王后赛丽丝·佛罗伦所追求的最后一丝希望,不过是冬季中的夏梦一场,泡影而已。   “光之王,守护我等!光之王,荣耀子民!”   这一声嘶喊,真是动人心魄。   我身处的这间卧室,墙壁上刻画着凯特琳·徒利的名字,又有抹去的痕迹,这大概是几十年前,被我收回的活尸“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所作。   他少年时期一直爱恋凯特琳·徒利,甚至不惜和艾德·史塔克的兄长,当时凯特琳的未婚夫布兰登·史塔克决斗。   没想到,我会住在这间房间里,当初培提尔当初给奔流城公爵当养子住的房间。   这也不奇怪,后党给我的待遇并不好,晚餐普普通通,可是王后本人的素餐更是简陋,看样子是在贯彻某些宗教戒律。   待到夜更深沉时,外头终于安静了下来,我从床上起身,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束,还记得当初在恐怖堡时,我行刺蓓珊妮·莱斯威尔也是这样的境况,周遭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只有我,独行古堡。   镜子里的莫波完全笼罩在黑色之中,我,目的地,是众人看守的那个房间,门前有两个士兵在值守,没法出去,只能走别的地方。   奔流城房间的窗户不大,大概够一个弩手观察外面并朝外射击,这是很古老的安达尔建筑风格,我刚好能够勉强钻过去,换个别人着甲的话,几乎不可能。   钻窗之前我先查探了一番,看来是没什么人在注意,他们更提防外面无旗兄弟会的暗箭,而非孤身一人带个侍从的来使,我也没看到红袍僧赤焰般的身影,估计是守护在了王后身边,寸步不离。   会有暗哨吗?   我闭上眼睛,屏息静气…七个活人,两个站岗,其他都在睡觉,不,有两个醒着的,躺在床上,估计是在私聊,还有一些没意识的幽魂在低声碎语,喃喃不绝。   或许可以先偷听一下然后再去“解救”这里的人质?   行动!   一路前进在窗台外头,能看到主堡墙壁的城墙上空无一人,当我挪动到隔壁房间的窗户外时,我听到两个侍卫:   一个中年男人,声音疲惫而茫然,他问:“你听到了赛丽丝大人刚才的命令了吗?”   另外一个更老成一些的回答:“听到了,半个字不漏。”   “安德鲁,没有了公主,以后谁来当国王?”   “他们还可以生,史坦尼斯大人比公牛还健康,”老成的卫兵语气有些忐忑,“可是瘟疫得靠光之王才能消弭,一个村庄死绝,士兵也有感染,王后是在为了我们着想。”   中年的那个长叹出声:“啊…咱们可是看着希琳公主长大的啊,那是咱们主上。”   “艾德瑞克·风暴,不也是咱们看着长大的?”   卧槽,我听懂了。大型邪教现场,神他妈祭了公主消弭瘟疫!拿着消灾的名头发疯?能不能干点实事?   我特么,她妈是怎么想的,还真下的了手?!我以为之前那番话只是在我面前表表赛丽丝自己的虔诚而已,她还真的能下手!?   我或许是母性泛滥了,但是,这不是她女儿吗?!人渣啊!!!   还有,等等,他们还在继续:   中年的卫兵这会儿声音低了下来:“安德鲁,我听到王后和理查德爵士在商议怎么杀了那个艾德瑞克大人…”   “又是我们下脏手咯?”   “你在风息堡吃了那么多年饭。”   “计划呢?”   “别在公众场合讨论,也别和其他人说,除了迈克尔、塞巴斯蒂安和贝里之外:理查德爵士打算让我们几个用重弩、渔网和长矛,那个艾德瑞克·沙德能在乱马兵荒的河间地行走,只带了一个人,估计手下工夫不错,我们要在奔流城外伏击他。”   “或许还要挖一些陷阱,我年轻时给威尔德家族养老鹰,挖过捉鹿和野猪的陷阱。”   “那挺不错,我可不想为了一个流浪的骑士受什么伤。”   啥?这帮蠢货,王后不敢直接对我下手,所以他们居然要伏击对付我,好讨她的欢心!?   行吧,栽赃陷害是吗!?   我一路沿着城墙外侧前进,通过耳朵判断哪里是后党重兵保护的地方,并用绳索和抓钩来到了那儿。   用匕首拨开窗户的窗闩,轻轻打开窗扉,我看到一个男人睡在床上,在月下露出了红棕色的头发。   我打量了一下室内,蓝色天鹅绒的衣服,有一只鲜明的银色鳟鱼,悄悄慢步接近之后,我打开被褥的一角,看到了长满红色胡须的脸蛋。   正是我曾经在年幼时见过的艾德慕·徒利,当时我们前往海疆城,我在那里当了一整年的侍女。   啪啪啪,我轻拍他的脸蛋。   “嘿,艾德慕公爵,艾德慕公爵?”   他睡眼稀松地看向上头,赫然一个黑影在他面前,看不清面目。   “救——”我立刻捂住他的嘴,让他下意识要发出的叫喊闷在胸腔里。   “听好,我是谷地和北境的使者,前来救出艾德公爵,艾德慕大人,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我继续:“我会放开你的嘴,别惹其他人注意。”   “那我呢?”艾德慕希冀地问道,“我的姐姐是艾德的妻子,我应该——”   “先告诉我艾德在哪,大人。”   “在地牢,还有雷德佛家的、派柏家的、卡史塔克家的、曼德勒家的,有一群呢,不过我听说威里斯大人前几天病死了。”   威里斯·曼德勒爵士,是白港曼德勒家族的继承人,他死了的话,那就是他女儿薇尔菲德直接继承白港了。   薇尔菲德同时也是我哥哥多米尼克·波顿的妻子,他们的孩儿会继承恐怖堡与白港,这会是让史塔克睡不着觉的力量,当初卢斯·波顿趁着史塔克大兴兵戈时促成的联姻,看来要起效了。   艾德慕又问:“我呢,我该怎么办?”   你?我仔细打量艾德慕·徒利。   他是个好人,会是个太平公爵。但是无疑,这个年代不适合有这么个公爵主持多灾多难的河间地,这不利于我整合河间的力量。   所以,我开口说道:   “想想看,艾德慕大人,他们将你扣做人质,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瓦解河间的抵抗。你是什么人?是徒利家族的子孙。”   “你,你什么意思!?”   “祖先的基业就在你肩膀上,艾德慕,你家的箴言是什么?家族、责任、荣誉,家族,”我再次重复,“家族,最重要的,是家族!”   他盯着我,双眼露出了恐惧。   我再接再厉:“想想吧,莱莎的骨血还在,凯特琳的骨血,还在,你的叔叔布林登·徒利,勇武强壮,老而弥坚,比你厉害百倍,连射箭都比你行。”   莱莎·徒利死了,凯特琳·徒利死了,一个死在了鹰巢城,陪伴她永远不会得到的爱情,一个死在了孪河城,看着北境沦入陷阱。   只要你,艾德慕·徒利,只要——   “我,我听不懂…”   那我再说明白一点:“你知道对你的家族来说,你最大的价值,现在,是什么吗?”   没等他开口:“是牺牲,是死亡,是自我了结,以让你的叔叔成为奔流城公爵,振兴你的家族。”   要让更适合河间地当下的布林登·徒利成为奔流城公爵,其实很简单,只要他兄长霍斯特·徒利绝嗣就好。   什么,会有人替那对姐妹的子女宣称继承权?或者无后未婚的布林登,自己会让出继承权?   也好啊,总之对我没坏处,绝嗣吧,霍斯特,为了徒利。   自杀吧,艾德慕,为了你的徒利!   为了徒利,你的家族!   他嘴唇在蠕动,“那…那。”   终于,这个男人镇定了下来,他闭上眼睛:“我有遗言,要告诉我的叔叔和我的侄子侄女。”   我无情无义地摆布道:“这里有纸张和墨笔,正好,写一封遗书,盖上指印,好让我宣布你的死讯。”   让你叔叔成为新的公爵,不再受到后党的挟制。   “快一些,我还有一堆人要去救呢。”   “有一条密道,直通河边,”他的眼里满是对生命的眷恋,“杀手,我没法对自己动手,你告诉我,春晓会来临吗?”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但是,替你动手,我还办得到,“快写吧,顺便告诉我奔流城都有什么布置,艾德慕爵士,我猜你叔叔会用这个名字,给未来的徒利后代取名的。”   艾德慕,一个老好人,平民诗人“七弦”汤姆上了他中意的姑娘,还写歌嘲讽,他不但没有报复那个汤姆,甚至也没有一句怨言,虽然他之后一直未婚。   在五王之战时,他为了保护河间的百姓而解散自己聚集起来的军队,去各地应付西境的劫掠,不想,西境大军立刻开拔,长驱直入不设防的河间,造成了当时河间沦陷,奔流城被围。   之后他也毫无成长,昏庸无能,这个好心人,他的死,是河间的福分,可以让河间人民同仇敌忾,让赛丽丝·佛罗伦和后党成为众夫所指! 第54章 地牢—阴影骑士   一封信,一滩血,一具尸体,艾德慕这里的事情宣告了结。   孩提时曾经与他同行的交情,并不能阻止我痛下杀手,面对寒神的压力,面对异鬼的威胁,在大人的世界里没有多少选择。   我从这里取了一把长剑背在背上,手里以短剑和匕首作为主要武器,希望我不会遇到用长剑的时候。   闭上双眼,根据艾德慕交代的情报,我自己的观察,以及从细微的声响和呼吸中对卫兵与岗哨的了解,我很快就知道了一条路线。   开搞!   离开了奔流城公爵陈尸的房间,尸鬼莫波沿着主堡的外墙前进,继续摸黑之旅。   根据方才的交流,我知道地牢在奔流城大厅附近的地下室里,估计这样建造,徒利家族当初的想法应该是方便提审犯人,视察监牢。   我知道,庭院里当然会有士兵放哨,所以,我打算借着林木的掩护前往地下的牢狱。   转到主堡内侧时,我看到一个落单的士兵守在井边,大概是为了防止人投毒?   这里位置正好,估计换岗也还有一阵子,或者说不会有人换岗,他得等到天快亮时,才会遇到来取水的厨娘或者侍酒。   这种孤单的放哨可是苦差,这家伙八成是被别人欺负的那种。   一跃而下!   风声惊醒了睡眼稀松的男人,他抬起头,视线里是莫波的靴子!   砰!我把他当成了肉垫落到地上,迅速扭断了他的脖子,扔进井里。   噗通!   然后我立刻躲进旁边的灌木丛中。   无人来查看。   我选择的没错,猫进神木林时,许久未修剪的树枝正好提供掩护,夜里这里浓密而昏暗,连月光也无法穿透厚实的树梢,远处圣火依旧在熊熊燃起,投下了重重暗影,几个士兵在火前打盹,没什么警觉。   不用惊动他们。   维斯特洛不流行潜入,少有王公贵族会培养专门的潜伏者,间谍多半都是采用伪装身份等等举措,因此,巡逻和放哨对半是针对成规模的军队,而非单个的探子,所以,从外面进奔流城难,刺杀王后难,但是在里面搞风搞雨,会很简单。   如果是无面者,那简直宛如无人之境。   不过老实说,会有这种手段,或者有这份居心的人也是少数,毕竟,除了魔法之外,这里的人和前世的人区别不大。   我一路穿行,借助阴影悄然前进,等待一队巡逻的卫士经过后,进入了侧门。   空旷的大厅睡满了士兵,散发出多日不洗的骚臭味,就像是那年的海疆城。我自然不会进去,而是从旁边的走廊里走向下的楼梯。   就这样,一条黑影滑过沉睡中的上百号人,在飘忽的烛光下进入守备更加松懈的地下。   地下室里。   左手边是厨房,右手边是一条幽深的通道,火光隐约。   由于要举办宴会,领主的厨房距离大厅很近,换言之,还有厨子与仆人的住处。   手趴砖墙,我悄悄冒出一只眼睛看过拐角那一头,钢铁和沉木构筑的重门紧闭,火把下的地牢门口,有两个卫兵在站岗,都戴着头盔,手执长枪,一个腰挂小盾长剑,一个佩着晨星锤一柄,棉甲背心上正是圣焰红心的图案。   他们无疑会大叫出声,当我靠近的时候,到时候大厅里和周围巡视的卫兵就会醒来,把我来个瓮中捉鳖。   地牢门口也几乎无处可躲,我没法接着阴影过去,守卫能看得很远,或许,这就是这个走廊如此设计的原因。   怎么办呢…   一阵脚步声响起在远方,我停下动作闭上眼睛——   五个人,身着锁甲,正在朝地下室而来。   我连忙藏进壁柱的阴影里,莫波的身体一动不动,任他们走过。   一股人味弥漫,他们到了。这五个人相互谈笑,手里没什么武器,然后经过我这里,没有东张西望,哪怕张望,也看不真切。   “公主睡不着。”   “谁他妈知道自己快——”   “呸,是献给光之王。”   “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在乎她呢?”   “她可是公主,伙计,多好的姑娘,她没送给你过甜甜圈?”   从这话看,这五个人多半是来偷吃夜宵的,或者给公主带点吃的,哄第二天要被祭给红神的孩子?否则,没事谁去地牢呀。   “嘿!红休克,是你吗?”一个声音响起在地牢那边,可能是黑灯瞎火看不清。。   “没错,可怜人,今天你守门哪?”五个人当中的一个回话。   “给我拿一点香肠,我去孝敬佩金爵士。”守门的士兵呼唤。佩金?或许就是地牢里的管事。   “骗人哪?你是要自个儿吃吧,小子,自己来拿,你这距离厨房,比白鹿的乃子还小。”白鹿大概是某个伎女。   这话是要叫守着地牢门那两个去厨房偷腥?去吧,去吧,你们快去!   快去!   “不了,爵爷会抽我耳光,还是不了。”切。   呸!孬种,怪不得会得到守地牢门的苦差。   我看着刚才下来的五个人敲了敲厨房的门,然后一把推开,稍后,我听到了呵斥和一记响亮的耳光,估计是在叫醒里头的仆人呢。   不一会儿之后,门再次打开,酒水和食物的香气开始散出。   我换了个壁柱的阴影静静等待,以利用从厨房出来之后,他们的视线盲区。   “快来吧,”那五个偷吃鬼中的一个喊,“这时间谁会管你执勤的事儿?”   等他们再次经过我之后,我感受着脚步声和轻微的呼吸,上了主堡的二楼,房间在一座塔楼里。   那大概就是希琳住的地方。   我又等了一会儿,两个士兵真的忍不住了,他们讨论谁去拿,谁值守,又指责对方会在自己去偷吃时给佩金爵士打小报告,最终两个人都去了厨房,对那儿的小工拳打脚踢一顿呵斥。   好机会!   我立马偷溜进过道,来到大门前,锁住了,是从里头上的锁。   这扇门有一个小窗,中间的缝隙,可以供匕首捅进去。   长剑也行。   我敲了敲,小窗被打开,一张脸露了出来,一对小眼睛左瞧右瞧,剑刃的寒光已经指着他的鼻梁。   我手里的长剑,伸进了门上的小窗,只要他敢声张,就插进他的眼睛。   我语速又低又快:“我的剑涂了毒药,你敢躲,就刺过去,解锁,我知道这门的结构,这门只要三秒钟就能开,别搞花样。”   他瞪大了眼睛,眨了眨,想要看清我的样貌。   那是不可能的。   “一。”   他如梦初醒,“大——”   大人?   “闭嘴,照我说的做,二。”   手忙脚乱地碰撞声自门后响起,这个被吵醒的狱卒脑子昏沉,正在哆嗦着开门。   “别低头。”   “大人,大人,我——”   “三。”   咔!   门被打开。   我另外一只手拿着匕首。   说时迟那时快,任剑落地,狠狠拉住小窗起开门,捅了上去!   他大概没想到这动作会如此果断,还有尸鬼的力气是如此之大,连气都没吭就胸上插刃,透心凉。   噗。   我还来得及,用大腿摁住快要坠地的长剑,把剑身挤在墙上,免得发出声响。   我放松拉开门的手,任由门夹住了我的手臂一瞬间,就是那只握着匕首刺进开门者胸膛的手臂。   然后,尸鬼捞起长剑再将牢门完全拉开,正好寒光一闪,刺进狱卒已经略张的嘴巴,将痛喊戳进这个狱卒的喉咙。   一切都在电光石火之间完成,没给这个开门的狱卒半点思考和挣扎的余地。   稍后我拔刃捞住他的身子,将牢门关上锁好,门上小窗拉紧。   世界重归平静,厨房那边正好开门,看门的两个守卫回岗了。   嘿嘿,如果我不是红王莱雅拉,我可能可以当个身手不错的飞贼。   “怎么那么吵!?”   身后的一个房间传来问话,根据一般地牢的构造来看,那里应该是狱卒的值班室或者卧室。   我回头验证猜测,空荡荡的牢狱走廊只有火把噼啪。   怎么回应呢…   说话?我可模仿不来别人说话的声音,那么——   “呼噜,呼噜。”我用莫波的声音发出打呼声。   “草。”我听到一阵宣泄着被吵醒的咒骂,好一个怒汉:“那只癞皮狗,乡巴佬、流浪汉,无赖,扒手,强盗!”还有起床的声音。   我轻轻将门卫放到地上,走近值班室的门口,等着这个男人开门而出。   你八成就是佩金爵士吧?你的拉赫洛想见你,爵士。   我先送你,去给你明天被献给红神的公主,当前锋护卫吧。   作者的话:求推荐求月票呀大家~QWQ 第54章 地牢—故人   热气喷到皮手套上,热血沿着另外一只手流进了锁甲袖子里。   佩金爵士,其纹章是红白双尖小丑帽,来自他自己的赤液将整件号衣染成了深红,小丑帽被浸成了一张悲伤的脸。   我悠闲地感受着怀中一条生命正在逝去,想起了这个家族的名号,佛拉德,一个我前世吸血鬼的姓氏,家族箴言是“无人英明”,据说祖上确系丑角弄臣出道,就和纹章反映的一模一样。   佩金爵士死得挺有小丑的滑稽气质,不明不白,连是谁下的手都不清楚。   要不要在他脸上画个笑脸,用他自己的血?   算了,太变态了,杀人不过头点地,没必要弄些其他的是是非非出来。我控制住内心恣然的施虐欲,这实在是很没必要。   瞅一眼狱卒值班的卧室,里头空无一人。   地牢的大门是从内而开,那两个士兵正在回到他们的岗位,伴随着咀嚼声和闲聊。   没暴露,很好。   我将尸体轻轻放上地面,合上那双眼睛,然后抄起一支火把,举足走向一列一列监室。   第一间,是一个女人,潮湿的环境下蛆虫滋生,栖息在她的小腿上,衣着是平民的式样,麻绳腰带系得松散,她闻声抬头,目光呆滞:“要我吗?大人,一点面包,我只要一点面包。”   这特么要是艾德·史塔克,那拉赫洛真是厉害翻天了。   下一间。   我一连翻了好几间狱房,乞丐、走私犯、偷猎者,有些已经死了,有些瞪着麻木的眼睛,河流带来的湿重空气让这里又臭又潮,霉菌和苔渍到处都是。   终于——   还算干净的一间中,一个深棕色头发的男人正在睡觉,身子转朝着砖壁。   “艾德大人?”我出声相询。   “艾德大人?!”   他翻过身:“是谁?”   熟悉的嗓音中,有疲惫和沧桑,正是临冬城的公爵,艾德·史塔克。   前世的原着里,我的这位熟人曾经在君临挨过一次牢狱之灾,随后就被处以极刑,事到如今,在我这一世,他依旧没逃过这一趟身陷囹圄的命运。   不过,至少他或许不用再死了?   “我是来救你的。”我特地换上了原本的北境口音,类似于前世不列颠约克郡的腔调,这对恐怖堡的女儿来说,并不太难,“你的儿女很担心你的安危。”   他艰难地坐了起来,喘着气儿:   “我,呼…我不记得,我哪个封臣的嗓音那么难听。”   “我是个雇佣骑士,艾德瑞克。”   “你是在开玩笑吗,雇佣骑士?”艾德瑞克,咳,简称艾德,或者说,艾德的全称,是艾德瑞克,这两个名字的关系就和罗柏与劳勃一样,同一个名字不同拼法,这种差异,大概是由于南北先民沟通交流太过稀疏的原因。   “艾德瑞克·沙德,受雇于红王莱雅拉·波顿和珊莎·史塔克。”   “莱雅——”他发出一声叹息,“她知道多米尼克出事了?”   什么!?   对了,多米尼克发誓给史坦尼斯当御林铁卫!我居然忘了!   “他…在哪?!”我瞬间失态。   “后面,咳!后面的某个地方。”他奋力站起来,一瘸一拐,一条腿上散发出了浓烈的腐败味道,像是放了一个月的生猪肉,哪怕在这个肮脏的地牢里,依旧明显。   “你腿怎么了?”我好奇。   “他们抓我时受的伤,”艾德来到牢门前,步履蹒跚,我看到那张熟悉的脸,就像是在骷髅上盖了一层皮肤,瘦得吓人,“不要紧,快去看看其他人,他们分别关在后面几间里,还有刑讯室,每隔几天,都会有后党来折磨他们。”   “我给你开门,”我不再多言,“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您获得别人的帮助。”而不是无人来救,白白身死。   艾德·史塔克的人生又回到了老路上,这一点都不奇怪。   我知道,在艾德·史塔克的世界里,永远都会有位君主,如果没有,他就会给自己制造一个,在北境的时候有他的父兄,身为谷地养子的时候,篡夺者战争前后,在君临担任国王之手的时候,回到北境和家人团聚的时候,从来都没变过。   时间循环不息,未来重演过去,过去成为未来,他永远在重蹈自己的覆辙,每时每刻都需要一个给他发号施令的人,不是向这一个效忠,就是向那一个效忠。   不知道要再死多少亲人,他才会有更多的担当?   不管他,我哥哥要紧!   我一个一个地打开牢门,寻找我哥哥的踪迹,完全没在乎会不会惊醒守卫。   后面的房间里,关了大堆大堆的男女,河间人、西境人、战俘、无旗兄弟会,还有信奉七神的史坦尼斯簇拥,以及北境还活着的卫士和封臣,就是不见多米尼克的影子。   忽逢自由的人群有些嘈杂,又被囚犯中的贵族管束住。   我又打开了最后一间,还没等感谢的话出口,就急促而问:“多米尼克·波顿在哪?!”   “感,感谢,我听说尊主梅丽珊卓最痛恨的女人是他妹妹,是什么,寒————”   够了!我知道在哪里了,刑讯室!   大把大把的赎金在等待,大群大群的军队在旁伺,有谁会折磨被囚禁的贵族王公?!   可是艾德却说三天两头就有人被折磨,他住得朝前,无人去拷打他,他当然不知道具体是谁,其他的贵人也不会被拷打,会受欺凌的,只有我的亲人,当初狠狠得罪了史坦尼斯,让拉赫洛忌惮的我,的哥哥!   草!梅丽珊卓!后党那群猪狗!   牢室尽头的那一间被我一脚踹开,一个裸体的男人躺在一张刑床上。   这是多米尼克,不用看脸,我也立刻就感觉到了。   恍惚间,我似乎回到了幼年的时光,身后站着死去已久的卢斯·波顿,逼着我下手剥皮,以继承波顿家族的传统。   要我剥多米的皮…   我晃了晃莫波的脑袋,不,那些都已经过去了。   多米怎么样,伤受的有多重!?   我快步走近,他看起来很糟糕,胸腹血肉模糊,掀开背面,鞭痕已经打烂了脊椎周围,一滩血泥。   还有被锁住的手脚…他用剑和骑枪的那只手上,已经没有了指头。   绝,绝得很!   我咬紧牙齿,感觉热火弥漫在本体的骨子里。   很好!   好得很!!   莱雅拉有多久没有愤怒了?!你们很有本事,可以快把我逼疯,   好得很!!!   息怒,息怒!   我努力按捺住自己愤懑委屈的胸腔,就为一个子虚乌有的“寒神先锋”,居然能把我的亲人迫害到如此地步!???   息怒!   我感到致命的平静围绕着我。   做得很好,后党,重新团结河间地生者的力量,需要一个敌人,舍你其谁?!   这个仇,我不会不报! 第55章 密道口—送逃   他昏迷不醒,近在眼前,我试探他的鼻息。   我的哥哥多米尼克还活着,好消息是,没发烧,可能已经发过了。   舌头呢?我掰开他的嘴唇和牙齿。   舌头还在。   我闭上眼睛,不忍再看,牙关咬紧,狠狠攒着五指。   我不想去想,我这一路为自己那虚无缥缈的安全感进行的拼搏,是不是错过了太多东西?如意郎君没有,阖家欢乐没有,现在连唯一的哥哥也差点没了。   他没法再用剑了,其他的损伤不知道还有多少。这就是我哥哥的下场?!   刑讯室门被打开,一些人影吐露话语,嘈杂异常,我当做没在听。   脑子里一团乱麻,怒火几乎摧毁了我的心智,让我无法思考!   思考,没错,要报复首先要思考。   关于驻守在奔流城的后党,我都知道一些什么?   第一点,有一个高明的幻术师正把全堡的人当傻子玩,幻术需要熏药成烟让人吸入,正好,后党的士兵、骑士和贵族全都是光之王拉赫洛的信徒,会在礼拜祷告时接触圣火,哪怕是具有魔法的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也跟着中招了。   第二点,我要报复,我要报复!我的兄长多米尼克明明宣誓效忠史坦尼斯,现在却是如此下场,这就是忠诚和誓言的结局!?   很好,我也不问根底,不去深究真凶是谁了,我不管是那个摆弄幻术的爬虫,还是后党这群无脑匪类,不管是谁搞的鬼,我统统都要报复!   我知道,不是所有史坦尼斯的人都会盲目施暴,以红神的名义,但是我顾不上了,顶多饶过不会讨好梅丽珊卓的七神教徒,所有信仰红神的,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不过第一步,是让他去到更安全的地方,他是我唯一的亲人,在世的亲人,我无法想象没有了多米,我还会有多少人性?   抱歉,肚中的孩子,妈妈要为你们舅舅冒险了。   “帮我取一点干净的亚麻布和其他东西来。”我打定主意后抬头吩咐,无意中拿出了红王的气场。   “那个…雇佣骑士,”我的模样一定挺吓人,“外头卫兵在敲门,问里头是怎么回事。”   “我去应,你们在这等着,各位大人们,保持安静。”   怎么应?我径直来到过道尽头,解锁开门,将两个一脸疑惑的守卫给一剑一个砍翻,尸体拖进来,再把牢门紧闭。   剩下没被开启的监牢里,罪犯们大概心智还算灵活,知道一身血腥味和烟火味的人最好别去招惹,否则会有性命之忧。   他们安静得出奇。   现在,我要处理我哥哥的伤病了,当初与士兵在北境到处闹了那么多年,我不是一点东西都没学过的。   新伤口,旧伤口,层层叠叠,血痂凝固在伤口上,血痂又被那帮人渣给打烂,然后周而复始。   “你动作像是个女人。”艾德公爵蓦然开口,我瞪了他一眼,他:“抱歉。”   “艾德慕死了,艾德大人,”我语气很平稳,也很生冷,“我想去救他,可他已经先走一步,杀死了自己,我得坦率地说,即便是用‘无能’一词形容艾德慕,都算是给徒利家族体面了。”   “那我们现在该如何出去?”   “有一条密道,通向水门外头的河道,是一个洞穴,那儿有艘停稳的小船,足以逃离,您最好把您的腿处理一下,其他人也一样,有伤的治伤,待会我送走你们,我会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当你们发现守卫被惊动以后,自己想办法逃走,北境和其他河间人都集中在孪河城,估计是怕后党夺了他们的后路,你们可以去汇合。”   我继续:“多米尼克·波顿就托付给你们了,红王莱雅拉·波顿要求他必须活着,否则,定要让无数生灵为他陪葬,她不是个理智的女人,你们小心,千万千万,万分小心,有问题吗?”   “你是谁?”   “艾德瑞克·沙德,来自星坠城。”我回答艾德,“我以为你听过一遍了,艾德大人。”   “星坠城。”他眯起眼,“你能让我看看你的脸吗,艾德瑞克爵士?”   我不在乎他是不是想起了他那个没在一起的女人,跳海自杀的亚夏拉·戴恩,还是说他隐瞒了艾德瑞克·戴恩真正的身份,我现在很忙很忙!   怒火熊熊,我没心思玩这些血统游戏!   “恕我拒绝,给你们的脚或者靴子绑上羊毛,没有的从士兵尸体上撕,他们都穿了羊毛衫,你们搞定以后,我们就走。”   此后我们再无话讲。   我在地牢里拿了一把战锤,用斧头给多米制作了一个担架,命令几个男人抬着走。   多米尼克中途醒了一次,我从眼神中判断出他还会思考,没有变成植物人或者白痴,天之大幸。   折磨者没有砍掉他的脚,只是用钳子捏扁了几根脚趾头,他还能走,只要康复,然后练习如何保持平衡。   看着他悲惨的模样,我几乎止不住身子的颤抖,还好,尸鬼没那么多反应,失态的是我远在海对面床上的本体,否则铁定露馅。   密道就在地牢门外,厨房边上,这是徒利家族最后的逃生法门,自然隐蔽,并且不为后党所知。   我搬开一个铜制火盆,敲敲墙壁。   果然,有一处是中空的,假砖头,只有半块,里头实际上是木料。   战锤一顿槌击,我听到厨房里头传来抱怨的嘟哝和起床声,假的那块石砖被敲开,我伸手摸索,确定有个铁环。   “这是一道门,你们一起用力,慢慢地,别太急。”   他们开始着手,我来到厨房门口,手执匕首偷听里头的动静。   有个人在靠近门,拉开了门闩,然后推——   寒光一闪!   我的剑尖已经扎进了一个喉咙。   一个十几岁的年轻人倒在地上,我听着密道机关被搬动,大家吃力地挪起墙壁,这分量可不轻…   不是哪里的机关都和君临一样,可以任一个太监随意进出的,大部分,其实都很粗糙。   声音太响,这个厨房里的人可不能留了。   我进入厨房,地上摆着一块席子,大概是被我杀掉的小厮睡的地方,这里竖着很多储藏架,上头是陶罐和筐子,天花板下,还用绳索挂着一排排新鲜肉、火腿和洋葱。   估计是让这个小厮睡在这守夜,防贼。   我听到一个中年胖子抓痒的声音从这间储藏室的对门传来,呼吸上判断,有七个人,两女五男。   他们都在醒来,只是有些赖床,或者转头又睡。   我身子靠上木门,打算一个不留。   怒火需要宣泄。   一个不留!   当我重新出现在厨房外时,血腥气浓郁地可以让刽子手们瞠目结舌。   艾德还没走,这群脏污的囚犯在等着我,估计,又是这位“高尚”的临冬城公爵下的命令。   “你们走吧,我去吸引士兵的注意力。”   “不,我绝不会丢下这样一位骑士,自行离开。”他回答。   “我自有办法,你们快走,马上!”我吩咐其他贵族,“快带艾德公爵离开!”   “可是你呢?你不过来吗?”他自己开始挪步。   “在后党看来,奔流城外长夜漫漫,处处险恶。而奔流城里,乃光之王乐土,集聚而行,安稳心舒,不但对后党自己来说更加安稳,对我来说也是一样,里面的执勤卫兵,警惕性比对外哨戒的士兵差了不少,放心,我在里头搞破坏,是不会死的,艾德大人。”   累赘已去,剩下的,就是我的时间。   夜还很长,我要从哪里开始呢?   佛罗伦家族,拉赫洛的信徒,你们的长夜,到了。 第56章 主堡-血洗河城(上)   托词说掩护这些被扣为人质的人,其实是为了借助我这次发泄私愤的行为博取一些政治优势,怎么说,来自洛恩王国的雇佣骑士都冒了偌大的风险来帮助他们,总得有点表示吧?   我没太注意艾德·史塔克的表情,而多米尼克则一直不省人事,现在想来,我的哥哥似乎热泪盈眶,却满脸痛苦,毫无喜色。   密道的通道门缓缓关闭,我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远,逐渐消失。   他们已经离开,空荡荡的地下走廊里,只有我和厨房与地牢里的尸体存在。   现在,是我的战斗了。   后党,赛丽丝·佛罗伦!   毋庸置疑,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多半和王后呆在一起,二人甚至可能在同床共枕。   这座城堡有一个卫队指挥官,名叫理查德·霍尔,似乎是一名好手,如果能除掉他,那么无疑,乱成一团的卫兵,会对我的行动有很大帮助。   至于朱斯丁·马赛和其他的后党骑士,他们当中或许有好人,但是我不在乎!   来一场火灾如何?   我猫进阴影里回到厨房,检查了一下,这里有几罐黄油和坚果油,一大桶橄榄油和各种酒类,以及堆放整齐的柴火。   没有类似临冬城和恐怖堡那样的供暖系统,毕竟这里是河间,不是北境。   回忆一下一路走来的过程,主堡的结构…   可以确定,放火点的着,但是要用火焰焚毁这座河中堡,光凭生活日常的引火物绝对是不够的,这里不像是北方一样囤积大量的柴木或黑炭,空气也不够干燥,比较湿润。   倒是用厨房火灾吸引卫兵的注意力,是可以的,当发生紧急事态的时候,他们无非会跑向两个地方,一个是赛丽丝的住处,一个是火灾地点,并通知其他地方的士兵注意——   不过这应该是后面要做的事了,毕竟火灾会让卫兵高度紧张并且戒备,然后很可能确认所有人员的情况,哪怕火焰会让厨房里的尸体无法被查探,后党卫兵依旧可能发现水井那失踪的一位,地牢这里的四具死尸,以及重要囚犯失踪的境况。   换句话说,引火要到最后来,那个时候,就是守卫追捕我的时候,要是在被追捕的状态下做别的事情,难度会过高。   很快,我脑海中就浮现了血洗此地的连环计。   首先该干些什么呢?先抓一条舌头!   落单的卫兵不难找,难找的,是拷问时不会被人发觉的场所…   我先布置了一番,把这里的现场伪装成小厮杀掉了所有人,然后自杀的场景,人死之后肌肉松弛,都会排泄,我把厨娘裙子掀开,双脚大敞,脱了小厮的腰带,把他们放在一起,因为死亡带来的液体被我搅到了一块儿。   如果这里不幸被后党的士兵发现——这很有可能,毕竟这里是厨房,巡夜的人会肚子饿——那么,就可以用这个来欲盖弥彰,争取一些时间!   厨房有路可以出去,我打开侧面小门之后,看到一块城墙和主堡之间的小空地,一股牲畜的味道弥漫开来,这里是养猪的地方。   这里可以爬上主堡的砂岩墙面,厨房上方的二楼,应该是一排住人的房间。   哎对了!   那个小祭品,被疯母亲献祭给拉赫洛的祭品,希琳·拜拉席恩公主,就在二楼!   这里不同于我住的客房,卫兵来回巡视,手持火把,我小心地打开厨房侧门,趁着一队城墙上的卫兵经过,躲在主堡墙壁的阴影里,用抓钩、绳子和插进砖缝的匕首,灵敏地往上攀爬。   前世我真该学点跑酷啥的。   二楼的人很多,呼吸杂乱,希琳那间房窗户紧闭,里头有个中年女人陪着公主,八成是负责教育的修女。   我来到隔壁的房间,窗户打开,浑然是不怕冷,探出头看,里头是两个着甲而眠的士兵,看来是随时保持戒备,武器就在手边。   身后城墙上手持火把的巡逻兵正在回头,马上就会来到我这一段,他们不可能看不到我这么明显的目标。   没时间谨慎,我直接翻了进去!   城堡的窗口很窄,我的响动可不小,几乎同时,就惊醒了这两个人,他们眼皮还没睁开,嘟囔着,手指已经下意识地摸向身边的武器!   可是,他们没有戴着头盔睡觉!   两张木床距离窗户大概两三米,把稳起见,我最好用剑解决一个,另外一个,就——   我左手用力,狱卒割肉用的短剑从腰带间瞬时拔出,因窗外透入了微光而发亮,直接插进了一个士兵的脖颈!   “哼!”他没来记得反抗,就瞪大了眼睛,浓血飙射。   几乎就在见血的时候,我已经回首凝视,右手掷出掌中的匕首,目标是第二个人的脖子!   咄!   偏了,偏地离谱,射中了柜子,发出了一声闷响。   这一声让这个兵士打了个激灵,嘴巴欲张,手指已经握住一柄页锤,挥舞向身前!   他是要一边挥舞武器拦住我,一边呼救!   来不及了!   如果是活人,那现在肯定会事发,招致卫兵围攻,只有失败一个结果。   可是,我是尸鬼,莫波乃尸鬼之身!   我单足一蹬,扑向床上拿着锤头的活人,耳上狠狠地被敲了一记,同时,短剑已经插进了他的嘴巴!   真是个活人肯定没法这样拼命,脑袋挨一锤,不死才怪。   可是,袭击者,我,用的不是活人的肉体。   血自口中,喷如泉涌,他的双眸透漏出不可置信的目光,然后慢慢陷入永眠。   现在,他们继续保持安静,享受属于大部分死者都享有的安宁…   可惜,这不是抓舌头的好机会。   这时候,窗外——   “我好像看到那儿发亮。”   巡逻者看到了!?   “是“灰下巴”和佩特的房间,可能是盔甲,他们身上的。”   没毛病,不打扰可能过会儿还要换班的同僚,我听着外头继续自己的脚步,沉下心,感受周遭。   公主的卧室就在我身边,门口有两个人正在喝酒吃饭,他们的食物所剩不多,毕竟从他们去厨房偷吃开始,到现在已经过了很久。   两个人。   不好!!!   我记得之前下来厨房的人共有五个!   现在只剩下两个了,那么,很可能,另外三个又去找吃的了!?   当然,也可能是别的岗位,或者已经换岗去睡觉了,但是,我现在是一个招人恨的潜入者,我能心怀侥幸吗?!不能!   厨房是什么状况?   那是一个血淋淋的凶杀现场!只要发现那里死人,恐怕全城堡都会被吵醒,我的暴露指秒可待,必须加快执行计划了!   现在,房间外守在公主门口的两位,肯定不会料到这间房间里会蹦出来一个杀人狂,我还能出其不意!   等等…   这里的两个人死了,被我捅嘴的那个,血还在流,没怎么沾染上衣服。   我可以伪装一下,这里有全覆式头盔和面甲吗? 第56章 主堡-血洗河城(中)   奔流城之夜,此时这座城堡里已经死了超过十个人,依旧熄灭不了我的汹涌怒潮。   我要后党付出代价!   可是,说起来容易,坐起来可不轻松,这是一个军事武装集团,布满了哨卫,紧要地点有人巡逻,即便松懈,也不是一个人能轻易瓦解的。   此时此刻,我正在一间士兵的卧室里,面对已经开始紧张的局面。这不是潜行游戏,发现死人或者发现人不在岗位时,士兵们会不带脑子,他们有脑子,他们会推断,会搜索,会全员戒备一夜,会发现我,使者艾德瑞克·沙德,已经失踪。   推测下,公主门前不见了三个人,会发生什么?   值夜的士兵很多都喜欢来点夜宵,就在刚刚,我发现应该守在公主门前的大概五个士兵,只剩下两个,另外三个不知去向,不论是还想加餐,还是睡前来一杯,恐怕去厨房找吃食的可能性很大。   不怀什么侥幸心,我必须认定,在我把厨房烧掉之前的现在,就已经有人去厨房取吃的了。   厨房里的人可是已经被我给杀了个一干二净,头脑正常的人类在发现命案发生之后毫无疑问会立刻通知本地主事者,哪怕这起命案的凶手看起来已经畏罪自杀。   并且,发现者还会想着去找附近的卫兵,甚至惊慌失措地大喊大叫,吵醒所有人。   附近的卫兵…   要知道,厨房门口是可以看到地牢门前的两个卫兵的,之前那五个去偷吃的人还和门口的卫兵打过招呼,现在,现在呢?因为我的原因,地牢门口空荡一片。   那两个卫兵已经被我处决,即便现在去找食物的三个偷吃者,在经过时,以为守地牢门的两个人开了小差,那么,在发现命案之后,他们非常可能去地牢,依旧会撞破地牢被洗劫,重要囚犯全部失踪的事实。   结论就是,我的行踪很可能被撞破,只要有人去厨房,立刻就会连锁性地发现一切。   这时候,如果要继续坚持在奔流城里捣乱,我能做的事情无非就是伪装起来,并且加快速度。   见势不好,立刻就走?我没想过。   还有什么,在现在这个世界上,能比多米尼克更重要的人,对我而言?   没有!   多米尼克的仇,不报不行!   我将被我插穿喉咙的男人翻转过来,背部朝上,脑袋悬空,任由鲜血流下,而不沾染罩袍。   然后,我将他的罩袍脱下,穿在我涂黑的锁子甲外面,这件罩袍上是佛罗伦家族的纹章,和拉赫洛的圣焰红心。   接着戴上他放在一边的头盔,这一定是亲兵卫士,头盔没有遮住整张脸,至少也遮住了半张。   兜帽是没法戴了,还好他头发不长,莫波也一样,无法让人从发色上判断来者何人。   我打扮整齐,抄起墙边的长矛,将房门拉开一条缝隙。   熊熊火焰投下黑影,走廊上摆着桌子和五把椅子,少了三个人,只剩下两个,一桌子的盘子和就被,只剩下一些烤洋葱、苹果皮和卷心菜的叶子,还有肉类留下的油渍。   那两位正在烤火,手头什么都没有,头盔都在一边。   “要我说,牛鞭子抽不出鲜牛奶,可该——嗯?”其中一个癞痢头看向我,眼现古怪的神色,“还没到你呢,孟恩,怎么这就醒啦?”   另一个取笑道:“八成是梦到了他的河湾王祖先,被十八个婆娘围绕,这是想干女人啦。”   孟恩是园丁家族的常见名字,园丁家族,正是“征服者”伊耿征服之前,河湾地的国王。   关我屁事。   我可模仿不出那个已经死掉的孟恩的声音,于是杵着长矛,捂嘴打起呵欠,慢慢走近这二位。   “不再睡一会儿?”   继续靠近,跌跌撞撞,这是刚睡醒的模样。   “园丁?小心国王的绞刑官好好招待那什么园丁。”癞痢头嗤了一声,“刚才我猜对了,伙计,是他掉下了床,还记得——”   掉床?啊,是我匕首击中柜子的响声,没错,我刚本来想一发投匕射中这个孟恩,可惜准头不好,只有把短剑插他嗓子里了。   这时候,他突然耸了耸鼻子,“什么味道,有人痔疮,还是月经?”   鲜血的味道,确实是痔疮,有两位病人的脖颈伤和口腔里,长了个流干动脉血液导致死亡的大痔疮,病因是割喉。   另外一个士兵站了起来,他也闻到了,“大晚上的,杀猪吗?”   不,是杀人!   他们还在迷惑,我已经双手持矛捅了过去!   射匕首不准,用长矛我还是很准的!   矛尖狠狠扎进站起来这位的嗓门,他惊讶地向后仰时,短剑的寒光出现在我手心,另外一位的脑袋被我摁在桌上,   嗵!   脑壳撞木,干脆利落的一声响,把他嗓子里的话塞了回去,然后就是利刃过喉,放血如瀑!   血,我喜欢看到他们流血的模样,只因为他们身上那个圣焰红心的纹章,在时刻提醒我,不要手软!   每一个士兵,都可能拷打过我哥哥,每一个士兵,都可能唱着光之王的名讳狠狠将鞭子甩到多米的身上!   我将尸体拖进那个被我屠戮一空的房间,从尸首身上摸索出钥匙和武器,血迹没法消除,太多了,加快,加快,再加快!   公主的房间,钥匙在锁孔里转动,一开门,我就听到一个中年婆娘睡意十足地说话:“别送吃的了,这小畜生公主吃啥都没用。”   看来,对祭品,她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敬意,没当是在对公主。   她在一把椅子上大呵欠,对面——   对面的小女孩,我看着那张小脸,史坦尼斯的方下巴,佛罗伦家族的招风耳,这不算是长得可爱的孩子,尤其是在她的左脸和脖子上,灰黑色的鳞片死皮是不该属于人肤的污渍。   但是那双蓝色的眼睛,清澈透亮,好委屈好哀伤的模样,就和一头受伤的小鹿差不多。   她的悲伤和我无关。   长剑斜撩,将中年修女杀死在座位上,鲜血溅上整面墙壁。   “啊!”小杂种公主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随即被我指着她的长剑给半路叫停。   “闭嘴,否则我宰了你。”   她的母亲折磨我的哥哥,我知道冤有头债有主,这个要被自己妈送上火刑架的女孩和这一切无关,我也能勉强按捺自己的杀意,不去对她下手。   但是,我能客气,怒火无法客气,我哪能对赛丽丝·佛罗伦弃之不顾的后代和颜悦色?   “我来带你走。”我走上前去,将穿着睡衣的小姑娘从床上捞起。   她很轻。   我用短剑撕切亚麻布带,将她捆在我身上。   “你在杀人,能多杀一个吗?”她问,“我不要逃走,求求您,如果您慈悲心肠,就网开一面,杀了我吧。”   我没理她。   “小马!小马!那个小马是戴佛斯爵士送给我的。”   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信息,“他在哪?”   “他打仗去了。”   对,奔流城兵力没上万,也容不下上万的军队,兰尼斯特还在西境,就在奔流城的西边,肯定会有防务。   一路上,后党的骑士和士兵都对自家的军事调动三缄其口,所以我一直不知道,本来想抓一个舌头问问来着。   戴佛斯无疑不是个领兵的将领,他出身自走私犯之中,无法让士兵和将领信服,他也没学过指挥或者打仗的本事,海上或许还行,陆上大概会是个门外汉。   不过,如果赛丽丝讨厌这个国王之手,把他丢到军营里,并让后党的贵族和骑士架空之,那么,戴佛斯带兵,就说得通了。   得到了消息之后,我不需要这个希琳·拜拉席恩公主,这个大拖油瓶再开尊口,于是野蛮地塞住她的嘴巴。   现在,我要背着一个小丫头行动了,这丫头可能十岁出头,体重不重,如果要正面冲突,可以当我的盾牌,她可是公主,还有献给拉赫洛的王者之血,珍贵的祭品,卫兵恐怕不敢让她死了。   所以,带着这个公主,算不上太大的累赘。   “呜~呜~!”   她乞求的目光如芒刺在背,让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或者说,我更可能压制不住自己,真的把她给杀掉,所以我只好缄口不言。   现在我的心头非常杂乱。   不可否认,我带着她不止是出于利益和算计。   我有对这个小丫头的迁怒,有因为多米而起的愤恨,也有——   也有那么一点恻隐。   我能心无反复地弄死艾德慕·徒利,却怎么也无法面对一个女儿的痛楚。   毕竟我也是要当妈的人了,更曾当过一个命途多舛,和希琳一样悲伤的女儿。 第57章 主堡—血洗河城(下)   窗外的巡逻依旧,这会儿正是换班时间,两拨人正在楼下闲聊,有火把照耀,只怕我一冒出头,立刻就会被这些后党的士兵发现。   走不了了,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我不祥的揣度成真了!   “死人啦!”破空的呼喊声来自一楼。   余音未消,高叫又起。   “来人啊!死人啦!!!”   四处的呼吸从沉睡中慢慢被唤醒,随之而来的是抱怨和抄家伙的响动,我听到理查德·霍普低声的咒骂,他睡在塔楼里,那里有好几个女人,可能是赛丽丝·佛罗伦的住所。   没错,还有红袍僧。   那个疯王后显然和史坦尼斯的尸体分居了,我感觉她胆子好小,把自己置于重重保护之中,似乎生怕遭遇什么不测?   怕得没错,不测,正在等着你,赛丽丝!   由于没有军队的喊杀声,更没有声势浩大的攻城或者火灾,我猜现在士兵们只是被惊动,还没有组织起来,距离高度警戒还有一段时间。   可是,房间外的走廊上肯定有起床的卫士,走不通。   实际上,就在这一刻,我听到这一层睡梦中被惊醒的后党卫兵全都起来了,他们着甲而眠,只消拿起武器,就能推门而出!   怎么办呢?   容不得犹豫了!   我披上大红色的床单,将被绑在我胸前的希琳公主罩在里头,然后裹住全身,就像是穿着一件巨大的披风,接着速度极快地推门而出,将门锁住!   在其他后党士兵和骑士推开第一扇门之前,我已经来到放了四具尸体的那一扇门口,等有人出现在走廊时,我正好将身子纳入那间房间,看起来就像是刚开门的模样。   我扮演了一个多么平平无奇的苏醒者,捂着嘴里的哈欠,又把门关上了,在这黑夜稀疏的火把之下,看起来没什么可疑之处。   确实没有,我听到有人骂了一句,“懒猪。”八成是以为我临危急智扮演的角色,那个死了的孟恩,又睡了回去。   又争取了一段时间!   如果没有他们折磨多米尼克的事儿,现在我应该走为上策才是理智的决断,史坦尼斯已死,赛丽丝疯招频出,希琳在手,我大可以争取戴佛斯·席渥斯王党的支持,将史坦尼斯留下的势力瓜分。   可惜,没有如果,他们惹毛我了!   要现在这个时间的我,说什么“北境永不遗忘”,有债必还之类的话来安慰自己?没必要!   我要他们现时,立刻,当场,就付出代价!   希琳那间房间的窗户是关着的,所以我甚至打开都不敢,生怕惹人怀疑。   这间被我杀光的卧室不一样,来到这里大开的窗前,我用不着偷偷地窥探,而是大方地向外望去。   外头巡逻的士兵们正在散开,七国日常的训练告诉他们,此时要做的是去取军用的弩和箭,进入射击位置,严防外部的偷袭,报告这一段城墙的情况。   而不是注意主堡这边发生了什么。   我需要争取的就是他们散开的这一段时间,只要这边人数减少,没有火把照亮,我就敢探头离去。   咚!咚!就在此刻,有人敲响了希琳那间房的房门,这层的武装人士会住在这一层,多半就是为了看好我怀里这个丑巴巴的希琳公主,遇到事情第一时间确认希琳的情况,一点不奇怪,这可是献给拉赫洛的,身具王者之血的重要祭品。   “瑟蕾拉修女?”   咚!咚!   “瑟蕾拉修女?!公主!?撞门!”   碰!碰!   那门很结实,还有锁。   “拿攻城锤来!”   “从旁边可以爬进去吗?”   “窗户早关上了,窗户还关着吗,去问问?!”   一个呼吸在另外一间房里探出了头,“关着!”   很好!这样他们就不会想着爬窗了,那可能比撞门还麻烦,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可以攀墙的,摔下去至少会断个脊椎。   我看着火把离去,城墙上渐渐变暗,现在,去路就在我眼前,毫不迟疑,我立刻翻出这座房间,双手抓在窗檐上,扯——   不,没法用抓钩和绳索向下滑,厨房那肯定有人在守着,我下去是自寻死路,他们一看到我可能就会立刻大喊!   向上!   我一直往上爬,带着一个孩子有些吃力。   “起来,起来!!!”   一声大吼炸响在一楼的大厅附近,我分辨出这是理查德·霍普的声音,这名来自风暴地人面蛾家族的爵爷,正是王后赛丽丝·佛罗伦的侍卫队长。   看来确实,厨房那儿的情况被发现了,兴许还有地牢的状况。   三楼有露台和阳台,比二楼的宿舍宽敞不少,我探出脑袋,张望里头。   空无一人,这里可能住着的后党骑士和贵族,已经响应召唤去了。   “弓箭手!长矛手!”   下面还在集结,我翻入三楼,同一个楼层的另外一个区块,是给侍从和近身服侍贵人的侍女住的,身为使节我也住在那边,细细一想,待遇可真是差。   咚!咚!咚!这会儿钟声大作,我打开门时外面没什么人,我立刻跑向自己的房间,沿着走廊,偶尔路过几扇没关的房门。打开橡木门扉时,我正遇到一张吓到发白的脸,是瓦利·谢特,惊恐地看着我。   “爵,爵爷?”   “您,我听到有人敲门,起,起来,看到您,您不在,我——”   “谁敲门?”我沉着而问,进屋把门锁上。   “派——派洛斯学士,他说,他说有,有,有些厄斯索斯的问题想问你。”瓦利的声音可真够哆嗦。   学士…我心中一动,躲在这里只是权益之计,我得换一个地方。   “我能相信你吗,侍从?”   “我,我,我愿意为你效死,爵爷!”   “效忠,是人最珍贵的品质。”在这个封建等级森严的国度尤其如此,“我怀里有个女孩,别问她的出身,守在这里,不准任何人进来,有人来就说是要谋害我,就说是后党要杀害使节,表现得神经质一点,没错,你现在的模样就很合适。”   “是,是的,大人。”   我袒开红色的床单,里头的希琳·拜拉席恩小鼻子立刻开始使劲儿吸气,看来刚刚她给闷坏了。   “塞着她的嘴,捆着手脚别松,记住,她在明天要被献给拉赫洛,活活烧死,我在这里绑架她,是为了救她。”   “听您吩咐,老爷。”他说。   到底换了几个称呼了,你脑子坏了吗,瓦利?   “很好,我去去就来,你千万千万别开门!”   “您这是上哪——”   “去给你买个橘子,大便男孩!”他姓氏是谢特。   话音未落,我已经翻出了窗外,目标是上方! 第57章 主堡—血洗河城(终)真相欲出   希琳·拜拉席恩公主,既是行动的累赘,也是情绪上的拖累,所以,我将她放在了我的卧室里,藏好进箱柜中,留好了通风喘气的口子。   我没在乎她的感受,在这局面下哪有能力去在乎一个拖油瓶的感受?   把她藏在卧室,和瓦利·谢特呆在一起,是因为这些是可以承受的损失。   换句话说,他们哪怕被后党发现,被后党杀死,我也不会心痛半点。   当然,如果他们按我说的做,大概率是能撑下来的,后党最终会怀疑到我身上,在那之前,我应该可以让后党再无招架之力。   希琳和瓦利,他们爱活活吧。   现在,仅有的一点温柔离开了我的心田,愤怒重新笼罩住了尸鬼莫波!   赛丽丝·佛罗伦!   后党的人渣,我来了!   咄!   灰尘飞扬,短剑插入砖石之间,估计刃口刃尖都秃了不少,被我毫不怜惜地磨损在了墙面上。   下面是后党的士兵们在跑来跑去,各就各位,在火把的光芒之外,我蛛行于城墙之上。   他们根本无法想象,自己要抓的破坏者,心中复仇之火熊熊燃烧的尸鬼,就在他们上方!   我运气真好,徒利家族的家堡并不难爬,在这个年代,平整的墙面所要花费的代价,繁杂的计算、设计理念和机械人工,或许比精美的雕刻与绘画还要多。   七国中,最新一些的城堡与圣堂,例如君临、河湾以及风暴地里的漂亮建筑拥有平整甚至光滑的砖石,要攀爬几乎不可能。   可是,翻新是需要经济实力的,像是奔流城的徒利家族,或许比起北境是要富有余裕,可是却没什么那么多工夫来讲修葺重构,在奔流城基本的功能性改造之外。   实际上,就外观而言,奔流城和几百年前扩建后的样式区别不大,河中堡火灾不多,没什么机会重建。   大多数时候,这也没什么,古色古香也是一种风味,一种贵族底蕴。   除了现在这种时候。   在一个胆大包天,无所畏惧的尸鬼手上,凹凸不平,砖缝不密的城墙,正可用于上下腾挪!   奔流城是一座三角形的堡垒,有三座较大的塔楼,其中一座属于国王,一座属于王后,最后一座——   最后一座,功能应该更多,了望塔,鸦舍,学士的书房,不该跟王后、国王寝室混在一起的人等都被塞在里头。   高墙到了头,我的手指拍上墙垛,小心翼翼地开始横挪。   谈话声,还有弓弩上弦的声音,堡顶当然不会没有半个人,占据高处,可是防御要诀。   这里视野太宽阔了,我不敢冒头,一根头发都可能会引起箭雨一阵,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警戒了。   那么,直接进塔楼吧。   要去王后的那座塔很难,直面红袍僧殊为不智,所以,我需要那个艾利斯特·萨威克离开赛丽丝的身边。   制造一些麻烦就是最好了。   我躲避着城墙上的视线,攀上最高的那座塔的砖墙,下头水流哗哗声隐约可闻,此塔名为水车塔,爬满了常青藤的塔基处有一座巨大的水车,被腾石河之水带动旋转,终年不停。   这个水车是徒利家族防御工事的一部分,他们放水填满壕沟,将自己的城堡变成小岛,靠的就是水车向水门那边灌水,避免季节性的水位下降,导致这一绝招无法成功。   我猜的没错。   腐肉、昆虫和浆果的味道飘入鼻腔,果不其然,这里该是养信鸦的地方,再加上水车的噪音,丝毫配不上君主及其配偶的地位。   我能感觉到塔楼里没多少呼吸,恐怕后党下意识地加强了主君和王后的防备,这种不必要的地方,当然可以暂时不管。   堡顶进水车塔的门口,有一个卫兵,塔里约摸有四到五个人。   就喜欢这样的安排,杀光他们!   据我所知,七国所有塔楼的结构内部,大概都是类似的,小的圆塔和方塔里,多半是一道旋转向上的阶梯,沿阶散布着向外靠窗,或者向内靠柱的房间。   冷风吹拂在我耳边,扑扇的翅膀掠过,一朵羽毛落到了我的肩头,这里离地面已经很远了。   黑色的衣物完美地遮蔽了我的身形,我摸入窗户,里头是阶梯,看来这座塔里,房间是朝内设置的。   轻身翻入,我拔出长剑,打算沿着走廊前进。   在我正要起步的时候。   “朋友。”一声呼唤响起在这间房间里,“我知道你来了。”   嗯?   什么情况?   有一个人,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的来意,知道我手上有剑,居然还不大喊大叫?!   不提他怎么知道的,此中逻辑在哪?   这是要谈话,   我从声音中听出了这是谁,令人好奇,他叫住我,而非求救,估计是要和一个杀人狂魔谈话,能谈什么?   说不定——   关于史坦尼斯的死,我一直有一个猜测…如果要根据已知的情报,来解释眼前的怪相,那么现在,我关于这里迷情的猜测,似乎正在被验证了。   我打开这间房间的房门。   门后正是一间属于学士的房间,只有派洛斯学士在,考虑到他年富力强,而另外一位学士已经年老体衰,恐怕确实是这位学士照顾史坦尼斯照顾得更多。   “你闻起来不是一个活人,”他吸着鼻子,原本严肃如老翁的脸上,在烛光下绽放笑意,“你是一只尸鬼,可异鬼唤醒的尸鬼并没有头脑,你来自哪里?”   我正要开口,他又制止:“不不不,等等,我猜猜…”   一抹意味深长的叹息:“啊,洛恩王国,是吗?”   这么容易就能得到答案?   很了解我嘛?不,差点被他的虚张声势给骗了。   应该说,推测起来不难,所以他猜的很准,毕竟,莫波从未隐藏自己身为红王使者的来路。   而了解,往往是相互的。   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装神弄鬼,故弄玄虚的学士!   我之前一直有一个猜想,但是没有证据,说实话史坦尼斯之死与我关系也不大,所以我并没有说出这个猜想。   现在看来,我的猜测也是合理的,   有什么组织的人手能施展如此浩大的幻术?   无面者们或许精于装扮自身,但是布拉佛斯慈悲之院的无面者纯属刺客,绝然不会做出眼下这种欺瞒世人的事儿。   同样的还有拉赫洛的信徒和其他的巫师,就我有限的见识来看…   类似的幻术我只在一个地方见过。   那就是,君临的烟雾巷,那年我率领一干士兵围剿那儿的群星就位教徒!   那是能将烟雾巷隐藏在君临的幻术,有选择地将目标笼罩进去的幻术,制造出如同梦魇般天相的幻术,   绝对,绝对是全世界少有的,最高明的那一类,甚至可能只有群星就位教才会!   甚至,我心里有一个疑问,那个诡异的泰温·兰尼斯特的脑袋,又会是真是假?   幻术是我不了解的东西,群星就位教恐怕是有这个弄虚作假的本事的!   这些黑衣教徒号称自己在追寻真正的知识,一切的真相,疯狂而又诡秘。   可是实际上,一直以来他们呈现给我的,全都难辨真假,说不清虚实!   先应付当前。   于是我傲然回应:   “你又是谁派来的,派洛斯学士,莫非是贝乐丝?”   “贝乐丝·奥瑟里斯?那个巫魔女哪有这样的魔法?”他挑眉的样子得意极了。   贝乐丝或许是名人,但是她巫魔女的身份绝非世人皆知。   同时,他在暗示,关于史坦尼斯还活着这一假象的法术,是他施展的,他知道我在指什么魔法,这座奔流城里诡异的,可能与魔法相关的事儿,可不多。   并且,他知道,我已经窥破了。   这个家伙可不弱。   好吧,我几乎可以确定了,群星就位教,果然是他们在搞的鬼!   这样肆意玩弄拜拉席恩家族的国王,这样戏谑欺凌红神的教徒。   此时此刻,我几乎能听到这个离史坦尼斯极近的学士,派洛斯此行的心声:   一切权势都必将凋零,只有群星就位教,崛起指日可待!   这些群星就位教徒,所图又是为何呢?   我眼前这个派洛斯学士,是群星就位教里的何种人物,如果他是巫师,是他下的手,他本人,所图又为何?   还有,就眼前我对奔流城的吧报复!这位派洛斯学士,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我事先已经有所规划,不过,看现在的情形,我可以多一个选择。   同时。   我哥哥受折磨的事情…   我绝对不相信,这个派洛斯不知情,甚至没参与!   行,先虚与委蛇。 第58章 血中河堡(上)水与肉   方才,派洛斯学士不但没有因为暴徒临门而惊慌失措,反而叫破了我的身份,让我有些疑神疑鬼。   “让我们长话短说,尸鬼刺客。”   他好整以暇,似乎智珠在握,这副恶心人的诡异智者模样,确实很有群星就位教的味道,还记得吗?当初在烟雾巷的时候,那个巫魔女贝乐丝也是一个德行。   至于他要和我对话的目的?明显而昭然。   我问道:“你杀了史坦尼斯,我在屠戮奔流城里的后党,所以你觉得,我们敌人一致,可以合作?”   虚与委蛇与他谈天,不代表我会信任这种不可信任的,善变有谋的败类。   他皱起了双眉,似有难题,接着他开口:“你搞错了,我没有杀史坦尼斯,只是让他多‘活’了一段时间。”   什么意思?史坦尼斯不是你杀的?!那会是谁?!   毫无疑问,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   他是个一路挫折的国王,在挫折中慢慢成长,这一点,就让史坦尼斯,比起劳勃和蓝礼要强。   原本,史坦尼斯应该会有更光明的前景,纵然,成长之后他面对更多的挫折,纵然,他不信七神,让民众疑虑。   可惜他死了,死得毫无意义,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我少了个棘手的敌人,七国少了个称职的国王。   不得不说——   我不由得感慨:“我们都是诸神权力游戏里的棋子,不但自以为是,还对这盘棋局的规则,一无所知。”   既然群星就位教和光之王拉赫洛的影响力,都存在于奔流城之中,那其他诸神的一定也在注意这块地方。   试想一下,史坦尼斯国王的逝亡会带来什么?如果他还活着,即便遭遇到进攻西境时的挫折,依旧会是七国最光辉的旗帜,明面上丹妮莉丝,幕后的我最难处理的敌人,只要通过合适的整合,他甚至能够联盟河湾地和多恩,再一次一统维斯特洛。   这绝对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现在他死了。   混乱,从北境到河间的混乱,北方的混乱,会一直持续,正如“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所言,混乱乃是阶梯,此中受损的人无数,得益的人亦然,包括我和丹妮莉丝在内,都得感谢史坦尼斯的死亡,让我们少一强敌。   “诸神之事归于诸神,我们言归正传。”派洛斯学士看起来没那么多的感慨,“你在报复后党,你需要帮助?让我猜猜,你到水车塔的目的是什么。”   “无非是留一条后路而已,”我敏锐地回答,“那么你,需要我做的是什么?”   “没什么,让您又欠下了群星就位教一份情,不该出现的王者,迟早,你得还回来的。”他隽永地暗示我本体的身份。   “原来如此,那么我说说我的计划吧。”我按下杀心,耐心地阐述:   光依靠剑和匕首,我无法杀光全奔流城的后党,毕竟我只有一个人,尸鬼之身也非无敌,不提火焰,在围攻之下恐怕莫波这具肉体就会不得幸免。   因此,我来水车塔,水车塔是后路,也是陷阱!   要知道,在水车旁,正是奔流城居心最险恶的机关,水门,那是一道宽大的拱门和沉重的吊闸,由钢铁所铸,布满红色的铁锈,因为这道水门常年浸泡水中。   在水门内外拴着奔流城的无数船只,它们系在两岸的铁环子上,算是一个小小码头。   因为水门的门内是靠水车供水,因此水位常年比不上水门之外,另外,为了防止城堡在洪汛期遭受水灾,粗粗的壕沟自水门后的小池通向西部那条,在战时才会填满水,让奔流城变成孤岛的护城河,这是奔流城建立时设计的水流循环系统的一部分。   总而言之,水门不但是危急时刻的进出口,也是泄洪闸和制造护城河的机关,牢记这两个要点:门内外的水位差、奔流城几乎所有的船只。   我要做什么,简直昭然若揭!   当我讲述完毕之后,“原来如此。”他镇定自若的目光中终于显现出了一丝惊恐,“看来,我或许也帮得上忙?”   “哪一部分?”   他招了招手,示意我过来,然后戴上口罩和手套,打开这间卧室橱柜边的柜门。   一笼老鼠在里头唧唧吱吱,活跃地乱窜。   “这是什么?”我略感好奇。   “瘟疫。”他小心地观察了一会儿,“你的妙计只怕没法让奔流城的后党完蛋,加上这个,怎么样?”   可以!   “那,我要做的事,就更多了。”莫波还没什么表现,我的本体已然露出了一个微笑。   不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说,肆虐女泉镇和其他的地方的瘟疫,害死可能上万人的瘟疫,或许,就和我眼前这个派洛斯学士,有那么一些关联了?   否则的话,在自己卧室里关带病的老鼠,一直以来和它们相处却一点事都没有,凭什么,魔法吗?   “看来我们成交了。”他露出笑容。   然后笑容突然停滞!   派洛斯淡棕色的双眸中,是剑刃的寒光在闪过,与他相遇,听他一席话,并不意味着我的屠戮计划就要停止!   要我说,这个世界上会魔法的人有一个就该少一个,越少越好,尤其是这种居心叵测的。   剑刃抹过他的咽喉,热血泼洒在派洛斯的颈环之上,染红了他瓦雷利亚钢熔铸的金属块,那代表了这个派洛斯精通魔法与神秘学,确实如此。   这个隐瞒史坦尼斯之死那么久的巫师学士,就此完蛋。   知识就是信息,知识就是力量,这种力量掌握在一些邪徒手里,会带来灾厄。   不提我与这座城堡里现存人士的深仇大恨,杀了他,绝对是一件好事!   他脖颈被破开,却依旧站立着,良久,才缓缓倒下。   “没完,”吃力的声音自残破的喉咙里传出,“恐怖堡的女儿,一切,还没完!”   这个派洛斯,大概是群星就位教里,和阿俊一个派别的。   然后,年轻,态度却宛若老翁的派洛斯学士,就此寿终正寝。   真的寿终正寝了?   他死了吗?   我不敢就此离开,于是冷静而快速地,将他的皮肉内脏,剁成一堆碎块。   这不是尸鬼,是个活人,应该死了。   我想起了烟雾巷里,贝乐丝·奥瑟里斯的把戏,不是很敢确定?   无所谓,没死,那以后就再杀一次!   沾满了血污,我离开这里,不去考虑带血的脚印和一身可怕的体液。   从塔顶到塔基,这座塔里,不会再有任何活人!   对了,还要记得,莱雅拉,把水车塔对外的门锁好。   在他们集结兵力的时候,毁灭即将临头! 第59章 河中血堡(下)水与肉   咚,咚!   他敲响了木门,这里是从堡顶到水车塔唯一的入口。   这位唯一的卫兵,似乎有些无法忍受冬季夜中的执勤。   “锁了?快开门,开锁,我取件皮袍子!”叫门的人搓着自己的手臂,听来确实有些太冷,可别着凉了,小伙子。   撩开门闩,我非常善解人意,给冻坏的年轻人打开哨兵松木制作的门扉,奔流城的木料当然取材自周边的树林。   “真是见了异鬼的气温,”他挤了进来,火把下,莫波身上涂黑链甲衫的点点闪光让他不禁开口,“哎,你怎么不去集——”   门已经被拉上,   噗!   同时扎进这小子胸膛的,是一把匕首!   整座城堡中军械不少,于我而言,予取予用,匕首这东西我身上藏了四五把。   到了现在,我已经差不多肃清了水车塔的上半部分,不管是农妇、学士还是伤兵,一个都没放过。   如果不是他的敲门声惊动,我就要继续清理下半部分了,从堡顶的出口,一直到塔下的所有房间。   派洛斯学士养的老鼠已经被我放了出去,很快就会把致命的疾病散播向它们全堡的同族。   老鼠不会得病而死,它们只是载体,将那种魔法顽疾传播到奔流城的每一寸土壤,把徒利家族留下来的人和后党全部害死!   不过,人长了脚,自然会跑,这样子效果有限,来!让我继续加料!   我手里的长短利刃迅捷而又致命,沿着水车塔向下一路横扫!   不出半点声音,没有半点惊动,很快,我就到了塔的底部。   这里有一间操纵室,里头是一个头发已灰的后党士兵,在咒骂着当下异常的情形。   听口音是河间人,八成就是投靠后党的奔流城本地叛徒,我开门之后,惊地他一个激灵,没等他张嘴,就一剑戳喉,将他了了帐。   一切,都干净了。   我来到水车塔堡顶附近的窗前静静等待,水车塔里已经空无一人,四周一片空寂,只有蚊虫和老鼠发出响动,啃食被我遗弃在各处的尸体。   我要观察什么呢?   很简单,我惊动了城堡里的人,按理来说,应该会让想离开的人抓紧时机…   不知道是过了一个沙漏的时间,还是过了一根蜡烛的时间,果不其然!   “他们在那!!!”   一声惊呼响起,方位是在奔流城城墙外的角落里,八成是巡逻队!   我也发现了!   今朝拂晓的光线,冰冷异常,夜雾弥漫河上,依稀可见黑影遮住了河面上倒映的树木。   就是他们!   果然,在感觉到我惊动了守卫,奔流城被吵醒之后,被我释放的那些地牢囚犯多半是以为我在动手吸引后党士兵的注意力。   他们正在逃跑!坐在三艘小船上,行驶在河面!   激流和河礁让他们行动得很慢,我看到一个人躺在中间那艘船的中间。   是多米尼克,人类天生的团结精神教育他们必须要保护伤员,他们果然将多米照顾得不错。   看到了吗,后党?我在心里催促道。   你们的囚犯跑了,快坐船去追,这是最快的办法!   而船只,就在我足下水车塔的底部,就在水门外!   后党肯定要追击,那个理查德·霍普,会率领他们去坐船。   王后赛丽丝恐怕也不想看到她的囚犯离开,她宁可削弱自己身边的保护,也不会放过这一点。   毕竟,现在,当他们发现北境和河间的囚犯们离开以后,显而易见地,奔流城里发生的一切事,都是为了掩护囚犯,这,在后党眼里,会成为潜入袭击者的首要目标!!!   他们中计了,诡计之中还有诡计。   陷阱之中还有陷阱!   我火速向下跑去,水门附近的操控室!被我清空的地方,果然,外面一队一队士兵正在赶过来!   水门有两道,一道大的,里头包着一道小的,大的可以泄洪蓄水,为西边的壕沟提供水源将之变成护城河。   小的嘛,就是为了日常堡内堡外通行而用了。   水门上的小门可以沟通内外,让水位持平?如果真是那样,还要往水门内灌水的水车干嘛,还要水车塔干嘛?   实际上,小门不常开,开启之后可以缓缓让内外水位持平。   “把水门打开!”我听到下头有人高喊。   现在不急,他们还没踏入我设置的陷阱里。   绞盘一大一小,很容易分辨,我依照命令打开小的那一道铁闸,水位慢慢上涨,下面的后党士兵急匆匆地上船,一个接一个。   甚至不止!   我惊喜地看到了红色的衣角,是艾利斯特·萨威克!   可以想见,赛丽丝·佛罗伦知道这些囚犯逃走时的表情,以及反应:“快去把他们抓回来!别保护我了,尊者,如果我没有了人质,北境和河间的军队会联合起来,与西境东西夹击,那么我活着和死了,能有区别吗?快去抓他们,尊者!”   是的。   到了现在这个地步,释放地牢里的人质,已经不止是在救人了。   正如我说,这是陷阱中的陷阱,后党会及时地“发现”人质,我压根就没必要替人质囚犯们担风险,故意吸引后党军队的主意。   我要的,是用人质囚犯当诱饵,将他们一网打尽!   我在控制室的窗边,冷眼看着士兵们纷纷上船,弓箭上弦,甚至身披重甲,一看,就是不谙水事,有两艘停在水门外的船只已经开了出去,朝着远方的三艘逃船呼喊,其他的也纷纷解开绳索,进入水门前的河道。   可以!   我握住绞盘,用尸鬼莫波最大的力气,开始转动!   吱~~~~,呜~~~~~,铁锈在相互摩擦,锁链在拉直,水门的大铁闸发出了呻吟,上升得又稳又快,就像是牛或者骡子在牵引。   水门一动,水流立刻就会受到影响。   还有那群在河面上飘荡,那群上了船,要去追逐逃犯的卫士!   “怎么回事?停下!”   我听到了理查德·霍普的叫喊。   “停下!错了,不是大门!我们不灌水,白痴!”白痴?   “快停下!!!小心,停下!”   晚了!   大的水门一启,湍流就激荡在河道之中,洪流卷入,船只回荡!   他们想要靠岸,有一两艘做得到,更多的,却只是折腾得自己筋疲力尽,根本就奈何不得!   “寒神先锋,是你!寒神先锋!停下!”突兀地,艾利斯特·萨威克的声音,“我知道是你!停下,否则,你死定了!!!”   牛逼,第一声先喊出寒神先锋,欲加之罪早已有辞!?   你倒是猜出了莱雅拉,可是,你艾利斯特在这里混了那么久,居然半点不对都没觉察,如此执迷不悟,还怪罪给我!?   会停下才怪,不是我死定了。   是你,恐怕死定了!   “救命!!!”啊,绝望的哭喊声。   真是动听。   我越加狠命地转动绞盘,“哈哈哈哈,你的信仰,”同时失笑大喊:“到底是剥夺了你的正常情感,还是你的脑子?”   别告诉我,你一个红袍僧,会不知道地牢里关着谁,会不知道发誓终身不娶向史坦尼斯效忠的,我的哥哥多米尼克,会被折磨得没有人形,不成人样!   如果,真的不知道的话,为什么不去问您的红神呢?举行一个神圣的仪式,看看火焰,指不定能告诉你,是什么会让史坦尼斯,让后党,让你,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   啊,不对,不用了,他现在,就可以去见他的红神啦! 第60章 残后塔-赛丽丝·佛罗伦!   咔!   窗下是哗然洪流,惊天动地,让整座奔流城都震动不止,我终于,将绞盘转到了最后,卡到了凹刻中。   水门大敞!   这就是你们欺凌我兄长的代价,看到了吗,多米尼克!?   愤怒的腾石河波涛汹涌,滚滚而过,入侵奔流城,似要将这里的陆地吞噬干净,无力的人在激湍中鬼哭狼嚎,手舞足蹈,然后在铁甲的负担下被水浸没!   你们还想追逐他,把多米尼克·波顿重新下狱?我莱雅拉岂是如此好挑衅的君主?!岂不闻我恐怖堡的信条:吾刃锋利!   洛恩王国兵马到不了,见不到我的刀锋,你们就无所畏惧?   很好,三叉戟的诸流就是我的长剑,让我看看,我倒要看看,你们在这场灾难里,要怎样,无所畏惧!   碰,木屑飞溅,断条在空中旋转!   看看那些小船,就像是希琳的木偶玩具一样,相互撞击,歪歪斜斜,即将翻倒。   城堡壕沟和池塘边上的尖角与障碍,俨然变成了比礁石还要致命的锋刃,将它们割裂撞碎!   “救命!!!”   “拉赫洛,慈悲!”   淹吧,撞吧,碎吧,然后死吧!!!   死得越多越好!   身披甲胄的士兵跌落水中,不少人根本不会游泳,哪怕有人勉强浮在水面,怒波裹挟的木尖铁刺纷纷杂杂的碎片,也会立刻收割走他们的生命!   没法用火?可以,就地取材,我用水!   即便是枯水期,水门外的水位依旧比水门里高一些,我没勘察过高多少,估摸着在三米左右。   这就足够了!   小船在狂流中飞快地打旋,被逃犯吸引的王党士兵此刻猝不及防,有些更糟,直接倾覆。   红色的袍角跌落,拉赫洛之火,救不了水中的信徒!   我静静地看了三秒,随即离开,不用说,待会肯定会有士兵来此搜捕。   水门后的池塘浅,是因为水量不够,至于现在?淹死多少人不提,这一遭,直接把奔流城的防御布置打了个稀巴烂!   最重要的是,   王后赛丽丝·佛罗伦,在情急之下派出了自己的宝贝红袍僧。   她身边,空无一人!   没错,人质一旦回归,那么王后,就会面对北境和河间大军的报复,如果加上我救出了希琳,那么王党很有可能会袖手旁观,只要我操作的当。   她会走投无路唯有一死了之。   不过,她没这个机会的,我不会给她被千军万马围攻的荣幸。   出击!   我一路向上,往堡顶跑去。   离开控制室时,我已经听到了向这里跑来的急促脚步,后党的守卫不算不快。   还有我的房间,此时此刻,要猜到我和这场逃亡有关,和命案有关实在不要太轻易。   我没有他们不会强行破门的侥幸,恐怕瓦利·谢特和希琳极有可能会落入后党的控制。   不管他们,只要杀掉了赛丽丝,一切就会终止,何况那两个人未必会有什么事!   堡顶。   我手持长剑匕首,一脚踹开水车塔的大门。   三个披坚执锐的后党士兵正拦在我身前,好惊愕的三张脸,是王后或者哪位骑士,让他们来看看事态怎样?   事态已经完蛋了,后党,拉赫洛之奴!   寒光闪烁在冰冷的晨曦之中,此剑破空,尖音绕梁!   他们手头的火把让我稍稍慢了一点点,也只是一点点而已,我跑向史坦尼斯和水车塔之外,奔流城三塔中的最后一座。   我不知道,这座塔原先叫什么名字?不管叫什么,现在,它都有了个新的名号,因为一位高贵的女人将在这里痛苦地哀嚎。   圆柱粗壮,是数百年的沧桑,比水车塔稍微矮一些,不过矮不了多少。   残后塔,就是你的新称呼!   没有红袍僧,没有知道莫波是尸鬼的人,有的只是一夜惊魂的胆怯士兵!   在早晨的阳光下,堡顶的平台宛如七层地狱,弓箭拦不住我的脚步,矛尖也不行,我一路砍杀,让后党闻风丧胆。   哪里的士兵要成群结队,我就扑向哪里,最终。   他们不知道面对的是什么怪物,唯有死去,才是唯一的解法!   崩溃,哭喊,然后抱头鼠窜,一个人打败十五个人,不,一具活尸打败了十五个不知底细的傻瓜!   没有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没有了指挥官的指挥和整顿,没有成阵型的士兵和齐整待发的弓弩,前排大盾长矛,后排长戟刀剑。   我怕个屁?   寒铁冷酷,我无情一挥,血雾弥漫,最后拦在我身前的骑士头差点被割了下来,胸前圣焰红心和蓝底三黄铜扣纹章无力地向地上倒去。   风暴地铜门城的布克勒家族,减员一名!   北境饿狼化身成的尸鬼扑进了残后塔,一路在尖叫和绝望的战吼中拾级而上,剑身通体血红。   河中血堡,蜡烛,烛台,书柜,台阶,还有侍女的发饰和带血长裙,今日,且见证恐怖堡的女儿血洗奔流城,怎样与佛罗伦家族的贵女,不死不休!   当然,是她死,我可还在海的那边,安然无恙。   塔顶的卧室门被我一脚踹开!“赛丽丝·佛罗伦!”我高喊出声。   空无一人,躲起来了!   我闭眼感受…   楼下,还在往塔下跑,一个熟人,我的熟人朱斯丁·马赛在挽住她的胳膊。   他们偷情?   不,没有,赛丽丝的私德无亏,他们是在中土遇到的,这是在逃亡。   不知道,是我一路杀戮的声音惊动了她,还是说,派洛斯学士死后,史坦尼斯身上的幻术消失,士兵通知她国王一夜之间烂成了腐朽,已经不在人世,所以才去查看?   猜出来又如何,管我何事!?   “赛丽丝·佛罗伦!!!”我大喊。   我来找你了,歹毒的老妇,尸鬼莫波,雇佣骑士艾德瑞克·沙德,勃然大怒的红王莱雅拉·波顿,来找你,哈哈哈哈。   猫捉老鼠?你不会以为艾利斯特·萨威克会来就你吧?   我足步已起,用比常人更快的速度,疯狂的尸鬼才会有的速度,前世电视剧里,异鬼手下的尸潮让人心惊胆战的速度,向赛丽丝飞奔而去! 第61章 庭院—小老鼠王后   一个幽灵,来自厄斯索斯的幽灵,正在奔流城的走廊和梯道里穿梭!   奔流城放水灌沟,把自己变成孤岛的时候,一定不会像我一样,将闸门完全打开!徒利家族视奔流城为自己的家园,除非局势迫在眉睫,否则肯定会小心翼翼。   可惜,我不是徒利,我没这份怜惜,我将水门打开,把后党派去追上逃犯的船只一股脑地毁掉,这就是,红王的审判,恐怖堡的复仇!   我抄了一条近路,布满灰尘和蜘蛛网,还有干涸的苔渍,这是吊机运送货物的上下通道,我直接朝地面滑了下去!   赛丽丝和朱斯丁到达塔下,气喘吁吁。   砰!   一声闷响。   灰尘张扬在阳光下,席卷向他们,两个人不禁捂住脸。   咯!   我用手将摔骨折的腿骨接好,站起在被当做缓冲的一大袋布匹和羊毛上,然后,足印踩着破裂的油布,一跃而下!   定定地,站在年轻男人,和中年女人身前。   顾不上灰尘的阻扰,朱斯丁·马赛爵士看到我时张口结舌:   “你,你,艾德瑞克?!”   真是吓死人了,想想看,一个大活人,沿着吊车运送货物的垂直通道一跃而下,这是什么鬼把戏?   “灰尘如沙,不是吗?多么像多恩的沙尘暴?”我站在尘埃中开口,“别来无恙,一夜之间,人人无眠。”   “是你?!七神哪,是你!”   “七神?”我笑了,“你涂抹圣油,在圣堂中守夜,擦亮盔甲和武器,成为了骑士一名,却皈依了拉赫洛,怎么,现在又叫起七神来啦?”   多么纠结的内心,朱斯丁,在红火和神像之间踟躇往返的灵魂,彷徨不定?   你的主子信了拉赫洛,你依旧像先祖列宗一样向往圣堂,可是又不敢和王党众人一样坚持信仰,因为你,见到了,拉赫洛的信徒,见到了那个梅丽珊卓烧掉圣堂,烧死学士和修士的惨状。   胆小如你,现在,又露出了本心啦?   我没心情品味他的惆怅和犹豫,长剑烈舞,劈向他的头颅!   “啊!!!!”   铛!   在王后赛丽丝的尖叫声中,朱斯丁双手执剑,才堪堪架住尸鬼的一击,这还是在我没用全力的前提下。   全力?没必要。   匕首横撩,这才是真正的杀招!或者说——,   冷光一线拍上他额头。   昏招!   这个男人嘴唇蠕动欲言,却没有派洛斯学士被杀时说话的能耐,支支吾吾地眼白一翻。   啪嗒!   我的领路人倒在了地上。   他吗没死,我需要他活着。   四周空无一人,估计全去水门那帮遭殃的士兵们忙。   这里,在楼梯间和走廊里。   只有一个女人和一只尸鬼,赛丽丝和我,还在站立。   我慢慢走近,她微微摇头,眼现哀求,步步后退,这会儿又有河湾弱美人的意思了。   我莱雅拉是个娘们,对于这种女性的示弱,可是毫无触动,要认真点儿,我可以比她表演地更惹人心疼咧。   嘤嘤嘤,要抱抱,不要刀刀,呵呵。   “你,你不要——我是王后!拉赫洛与我同在!!!”   无力的叫唤,喊祂下凡啊,你喊哪!   我抵近她身前,俯视这个比莫波矮很多的河湾贵女,“在水车塔,派洛斯爵士告诉了我一件事,史坦尼斯国王死于中毒。”   “什——什么,你——”   “关于他死因的答案。其实线索已经很多,明显而确凿,脉络比树纹还清晰,如果胆小的派洛斯没说错的话——”   “你!”   乓!   她一个分神,我敲上她脑壳,夺下她手中细小的匕首,上头发亮得有些不正常?   我一手毫无温柔地抱着这个中年妇女,一手举起匕首嗅了嗅,嗅觉无用,可是我已经察觉到了。   果然,匕首上擦了毒汁,她差点就能安然自杀。   如今王后到手,我反而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奇怪。   前作里那个王后性格虽然偏执,却也有基本的政治手段,懂得靠联姻笼络人心,懂得给手下的骑士士兵关怀,否则哪能将后党死死地掌控在手中?   烧死劳勃的私生子艾德瑞克·风暴,和烧死自己女儿可不同,这如同疯婆子一样的行为,简直让我想起另外一个王后瑟曦·兰尼斯特,没有我的存在,前世的原着里,瑟曦可是有过害子的前科。   我有些琢磨不透。   她现在这副模样,一定有什么隐情。   不过我可不关心。   我一左一右,捞着一男一女,大摇大摆地向三楼而去。   回房间,一晚上没睡,艾德瑞克·沙德可困啦,嘿嘿。   后党,这次付出的代价,可算大?   “站住!”我正在挪动步子,一个声音喊住了我,“把王后放下!卫兵!!!”   站你娘,会听你的才怪咧。   我举足狂奔,一路上人等瞠目结舌,盯着王后的服饰发愣,“抓住他!王后,王后!!!”   身后不折不挠的喊叫尾随,却越来越远,老大被人抓,可真是笑死我了,哈哈!   撞翻了三个,吓出了五个尖叫,全城沸腾得像是丢了蚁后的蚂蚁。   “王后,王后!!卫兵,卫兵!!!”   我转过楼梯,即将抵达三楼的楼梯口!   密密麻麻的枪尖,后党士兵集结于此,侍从瓦利·谢特和脸带泪痕的希琳·拜拉席恩公主赫然夹杂在他们当中。   “这,这是——”领头的爵爷见到我时,舌头都不利索了。   啊,他不是看到我,是看到了赛丽丝·佛罗伦,他的女主子,我猜,肯定又是要说——   “放,放下王后!”他色厉内荏,“放开她,光之王呀,弓箭手,不!放开,否则我就杀了你的侍从,吃沙的狗!”   这口音是河湾的,河湾人和多恩人仇深似海,怪不得会骂艾德瑞克·沙德这个多恩人,吃沙的狗。   “你动不动他,”我毫无介意地掂量了下圈住王后的胳膊,“我无所谓,可是有一个侍从服侍我还蛮舒服,所以他死了我会迁怒于你,把你大卸八块。”   至于你的王后?嘿嘿,如果我只挟持了朱斯丁爵士,那你大可以放箭,要和这个马赛家的骑士有私仇的话,可能下令会下得更利索。   但是,你的王后在我手上,怎么办呢?!   身后脚步响起。   “你放,还是不放!?”   “寒神先锋!”怒吼声几乎震穿我的耳膜,艾利斯特·萨威克?那个红袍僧没死?他现在居然就在我身后,气喘吁吁,“你我在绝路重逢,此乃你的末路!”   又是绝路,又是末路,怎么,我本体难道在这?   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我却饶有兴致地念起那句俗话:   “不,我想不对,西境的艾利斯特,凡人皆有一死,而我呢,打算最后一个死。” 第62章 楼梯间——听说,尸鬼必须死?   当下,我身处的这一幕非常怪异。   按理来说,后党人士应该紧紧围成一圈,在王后和宿敌之间竖立起一道坚墙屏障,而不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王后被我劫持在臂膀之中。   历史上没有哪个王后那么悲惨的,被一个尸鬼夹在腋下,赛丽丝·佛罗伦绝对算得上是头一份了。   不过考虑到我本人也是红王,倒也称她的身份。   我的前方是后党士兵,背后是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和另外一帮后党士兵,希琳·拜拉席恩和瓦利·谢特陷入了他们之手。   我的手上呢?是没什么威慑力的朱斯丁·马赛爵士,和对后党极有影响力的疯王后赛丽丝。   “他刚才杀了十几个人…”   “水车塔没半个喘气的…”   “厨房,全都…”   我能感觉到恐惧的气息在我的前后蔓延,他们不知道我是尸鬼,如此战绩堪比那些故事里的传奇,并且是凶名赫赫,毫不手软的那一类人物。   平民迷信而惧怕权威,脱胎于平民之中的士兵自然也是如此。   有什么比杀人如麻,更能建立权威的?鲜血带来的恐慌,永远简单,直接,并且摄人心魂!   “安静!拿好武器,记得你们的训练!”一个爵爷吩咐,这纹章是黑色睡狮,风暴地全视城的格兰德森家族。   轰!热气弥漫,火焰燃烧在背后的两把长剑上,光晕照亮了楼梯间,让后党多了几分胸有成竹。   “你逃不了,”红袍僧艾利斯特几乎咬碎了牙齿,“哪怕变成蝙蝠,寒神先锋,你也休想逃出这里!”   双方陷入了僵局?   “哈哈哈,”我昂然而笑,   我怎么说都不是本体,怕他个球球。   “别搞错,红袍僧,我乃死而复生之人,可以送命一万次,只要不服输,死了也能继续和你打。”   这话中的阴森,让凡夫俗子们更加怯懦,就连长矛,都收回了几分。   “爵爷!”瓦利大喊。   希琳小公主已经傻了,眼前这一幕倒错的境况无疑让她无法分辨,把她当祭品的母后在我手里,“救”她的骑士满身是血,宛如邪魔。   希琳公主和侍从瓦利,拜托,很重要吗?   我静静站立,毫不顾忌时间的流逝。   格兰德森家族的骑士喊话道:“我们的人,只会越来越——”   “你已经醒了,”我蛮横地打断,我能感觉到手中的王后正在颤抖,“就吱一声吧。”   她的唇微微张开,几乎出不了声,这步田地让她威仪尽丧,哪怕之后转危为安,只怕她的权势也会大打折扣,实在是太丢人了。   这就是拷打我哥哥的下场,还没完呢!   “拉赫洛会——”   还拉赫洛呢?王后。   “说实话,我觉得你该剃剃胡子,老妹,”   嗵!   我丢下朱斯丁爵士,任由铠甲碰撞着地板,发出一声闷响,然后一脚踩了上去!   梆!   “我原本是抓这个听众来,既然你们都在,那么好,我们开始吧——”   突然!   “大人!敌袭,敌袭,是无旗兄弟会!!”叫声响起。   无旗兄弟会,他们来——?   啊,对!   我都忘了!   我来奔流城是为民请命来啦!!!   哈哈哈!   报应可真是来得迅速而猛烈,那帮河间地的农夫和百姓,在替我呐喊助威呢!   笑死我了。   在这包围了我,外头被本地百姓给包围了。这可不是简单的农民暴动!别忘了,我把河间地的贵族给放啦,人家是有主心骨的!   有趣了。   又是在女泉镇争取民心,当个大众眼里的“义人”,又是解救贵族,“舍身”帮他们截取后路,最终,有了现在这样的局面,我到底算是有心,还是无意?   “这可,真是个死地,红袍僧。”背对着他,我的话语声意味深长,“放了我,放了希琳,放了瓦利,这一次,我就先行放过你们,在收复奔流城之前,给你们一条活路,否则——”   “不!”我手中传来一声尖厉的长嘶!   刀光一闪,手起剑落!   “啊!!!”嘶喊变成了痛叫,一只白皙的贵族耳朵落到了地上。   “别伤害王后!懦夫,来和我决一死战!”   “你感到痛了,管这叫痛?”我理都不理会后党骑士,而是对少了一只耳朵的王后说道,接着反手握剑,碾磨着她原先是耳朵的那个位置,血肉模糊!“那这叫什么,挠痒痒吗?”   你也会痛,我哥就不会痛了?   她的十指抓住了我的袍子,痛苦让她异常用力,皮肤泛白!   指头?要了干什么。   寒铁闪耀!   “哦…”这会,王后昏了过去,终于安静了。   她切了我兄长多米的手指,我切几根不碍事吧?   “我要杀了你…”或许比我还要旺盛的怒火,澎湃在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的语气里,“我要杀了你,我向光之王发誓,不管是你的尸鬼,你本人,还是你附身的任何动物、人类和尸体,我都会统统杀光!”   我猜,奔流城的食物可以让他们支撑一时半会儿,谈判也大可以进行,这些后党和红袍,暂时确实也没面对太大的危机。   所以,还依旧胆敢嚣张!   他们所惧怕的,只有我手中的王后,只有王后在我手中,只有,我在让后党这唯一一个维斯特洛大地上,信仰拉赫洛的派别的权力,威望尽失。   “所以,我踩着的这位朱斯丁·马赛,没告诉过你我做了什么吗,艾利斯特?”   我傲然道:   “我乃是女泉镇的救星,河间百姓看到了我在领主逃遁,骑士和官长死去时挺身而出,百病不侵地,挽救了一座城镇里剩下的性命。”   “那又…”   “河间的农夫将会传唱我的故事,用艾德瑞克之称给他们的子孙取名,他们会乞求我的祝福,把我看成如圣贝勒一样的纯洁之人!   到访的水手,会把得救港口的神迹传颂四海,每一座有七神圣堂的码头,都会把我看成是乱世中的希望,而我帮助过的领主和与有荣焉的故乡多恩,都将会推波助澜!以让自己也被神圣传说给沾染!   今日我来这里,乃是由万千黎民目送,由逃出地牢的河间和北境贵族见证!   若我死在这里,红袍僧,你猜会发生什么?   你该不会不知道,曾经有一个女人,在君临重建过战士之子、穷人集会和各类教团武装吧?”   没错,那个女人就是我。   “你该不会不知道,一个殉教的圣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如果是死一个尸鬼,换来一首圣迹殉教的颂歌,被异教徒杀害的义人。   已经被战争、瘟疫、疾病和一切不幸给百般折磨的七国人,会对你们红神教徒做出什么来,我可不敢说。   当初史坦尼斯皈依拉赫洛,是因为看到了光之王的魔法和奇迹。   现在,身为七神的使徒,我的雇佣骑士艾德瑞克·沙德,尸鬼莫波,也带来过了奇迹!   我已经铸造出,可以归教会的总主教和大主教们所用,能捅死七国所有红神信徒的剑。   哪怕主教们昏聩,我洛恩王国难道还会傻吗?   至于丹妮莉丝,你猜她会更倾向于我,毫无负担地卖了你们,还是相反?!   你艾利斯特,现在,有胆子,用全维斯特洛,甚至从厄斯索斯到七国的所有红神信徒,当赌注,来取寒神先锋一介分身的命吗?!   值得吗!?   你他妈还真觉得自己,或者现在的拉赫洛教派,能敌得过你们害怕的寒神先锋?   什么圣徒,七神,都是假的,我字里行间,其实更加阐明的,是这样一个道理。   一个用数万乃至数十万将士,广袤的疆土堆出来的道理!   吾乃红王,你敢得罪红王一个试试,真当红王不是君主?   我当然不会迫害拉赫洛的信徒,可是我知道,他艾利斯特·萨威克还能知道?   来,选项都在这,给出你的结论,艾利斯特。   “怎么说?我可以饶你的王后一命,你们呢?“   致命的平静,笼罩上了看似占尽优势的后党。   “放下她,你可以走了,荣光!”这荣光,还有其他话,说得真不情愿,像是词词都在滴血。   “公主和侍从?”我的话语依旧,步步紧逼。   “滚,立刻滚!伪神的圣人。”这话听起来,这事还没完?   尸鬼莫波的唇角露出了一丝笑容,只可惜无人得看。   所以说嘛,政治,要的是妥协,是相互和睦,你别招惹我,我何必折磨你家王后?对吧?   哪怕要索求什么权力,也大可以网开一面,大家讲规则,不要相互搞祸及家人,那一切都还玩得转。   是真的,我就搞不清楚,折磨我哥哥有什么意义?人家给你们发誓终生不娶不婚,不继承封地,守着连纹章都没有的白袍尽忠献诚,你们呢,因为一个寒神先锋,就把投靠你们的,甘愿发下那样毒誓的,我最亲的亲人折腾成这样?   七国从来都不讲道理,但是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吧!   真的,真的他妈真的,我是词穷得很,后党这帮人,能逼得我今朝在奔流城这般泄愤,也是很厉害了。   我这辈子第一次忍不可忍地泄愤,是在君临实在看不到自己未来道路的时候,扔了铁王座。   这次,对付赛丽丝是第二次,即便如此,我和赛丽丝动粗,我还饶了她女儿。   你们呢?   动我哥哥,当我不会知道?那是我哥哥,我哥哥!以为我不会在乎吗!?   蠢货!行吧,不死不休,哪怕我想解,现在这结也解不开了,跟被宗教迷晕了脑子的沙雕,没余地可谈,神他妈的寒神先锋。   我知道得很,我知道这只是暂时解开了危局。   红袍僧和后党,绝对不会放过我!放过我一时,不会放过我一世,至少,这个艾利斯特一定已经想要追杀我到天涯海角,不敢对付我的本体,哈!也要对付我的尸鬼。   就像我不会放过赛丽丝一样。   如果不是看在他们不知道密道,蠢兮兮地住在一座已经有了破绽的坚城之中,旦夕就能被我整合起来的力量覆灭,那我指不定现在真的会杀了赛丽丝·佛罗伦,而不仅仅,是搞出一些暂时的报复。   割耳朵?切手指?远远不够。   我可是很久没剥皮了。   这场信仰的游戏,还没完呢!   作者的话:拉赫洛的基本盘在厄斯索斯,现在几乎全在洛恩王国的疆域里,理性地说,如果红袍暴动,那莱雅拉肯定要大受损失,所以莱雅拉一直没迫害过红神信徒,相对的,如果莱雅拉开始屠杀红袍僧,那光之王教派肯定会大幅衰落,所以即便很多牧师恨寒神先锋恨得咬牙切齿,有脑子的大部分也一直没真的掀起全面和红王对抗的风潮,反而还有了支持红王的派别。现在这个时候,赛丽丝脑抽搞出两边相互犯冲,是真的没事干了。 第62章 无旗营地—王党和西境   一只寒鸦扑上枯木,灰颈转动,灵巧的双眼好似珍珠,它点啄树皮,尖喙含入了一只黝黑的大甲虫。   碰,忽啪啪!   一颗石头砸了过来,将这只野鸟吓走。   是小公主希琳·拜拉席恩,晃荡的双腿上套着一双小皮靴,眼角还有泪痕,一脸的忧郁。   “不把早饭吃完,异鬼就要来吃你了!”没心没肺的声音来自瓦利·谢特,我收回自己的视线,转而打量无旗兄弟会在林中的营地。   “这一路可不适合雇佣骑士,路上的土匪兵痞比夏天的蚊子还多。”我身边来了个搭话的伙计,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是羊倌某某,叫艾德温还是什么。   我没心情去记一个无关紧要的名字,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而聊:   “有战争,才有饭吃嘛,你们靠什么维持?”   他叉着腰,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地上依旧有大颗大颗的杉木成垛堆积,这里过去约摸是一个伐木场,如今却住了太多的闲杂人等,来来往往的人,农夫、工人和妇孺。   还有堆在一起的武器——草叉,收割用的长柄镰刀,打谷子用的长柄连枷,连树皮都没削的木制长矛,只是削尖了头。   “当然是收过路费。”原来是路匪,“就比如说,农夫和修士修女不用付,你们拿着武器身穿铠甲,一看就是有钱人,你们应该给,不过大部分时候都直接从尸体上取走了。”   “倒是挺诚实?”我的笑意十分敷衍。   “学着老爷们的样子,找棵结实的树,一了百了。”他凑来说。   把人吊死,自然就一了百了。   听听,为了取财,就把人给弄死,不问来路,老实说,无旗兄弟会作为“侠盗”组织,这个“侠”字恐怕配不上,强盗而已,被逼无奈成的的强盗,话说回来,又有哪伙强盗,不是被逼无奈呢?   话再说回来,这年景,河间地披坚执锐走在路上的人,只怕也没几个无辜的。   艾德·史塔克也在,不像其他被囚禁已久,又仓惶一夜的贵族一样,睡得死气沉沉,反而坐在那里,擦着一把长剑,从其面目神情上看,实际上,是在发愣出神。   看看这个人,他现在的模样好似只祈求旧神给一个了断,让他痛快而逝。   如果不是他自己,还有儿女在世的话。   接着,这个羊倌终于提出了他真正想问的:“对了!你是不是真的是圣——”圣人?   我懒得理会这种无聊的问题,将搭话的羊倌抛在脑后,走向临冬城公爵。   许久未见的,艾德·史塔克。   在昨夜,地牢光线不好,我还没发现,他头发已经灰而发白,满脸皱纹的模样,就像是四五十岁的老翁。   艾德下意识地抬起头,阳光让他眯着眼睛,这位北境汉子用手臂遮挡,“我该怎么奖励你,艾德瑞克爵士?”   红王缺什么?什么都不缺。   “感谢你的慷慨,我们后面再提,”我说道,“我大概——”   “那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他低声,这倒是公爵大人物该有的态度:“这些无旗兄弟会的贼寇,现在可是连北境军队都不放过。”   “大人,各军的军纪,恐怕都配得上,他们进入河间之后受到的待遇。”   “我了解战争,无奈但是只能接受,我想说的,不是军纪和治安,而是我无法派出使者,去与西境谈判,让这场战事尽早结束。”他直抒意愿。   北境缺衣少粮,北境这些饿狼来了南方,能有分寸才怪,即便是艾德·史塔克,多年下来的临冬城公爵,北境的封君,也控制不住手下兵卒这种欲望。   所以,让我去西境替他来回跑,对吗?   我正好也想了解一下西境兰尼斯特家族的情况。   而且,还有那个已然怀恨在心的拉赫洛信徒,艾利斯特·萨威克。   他没那么容易放过我。   不过,按照正常的思路,逃之夭夭的我,下一步应该是在休整之后,前往孪河城,进入北境和河间的联军之中,或者,前往女泉镇,继续盘踞在那里。   绝对不是,去西境,艾利斯特·萨威克是西境人,萨威克家族的封地就在那里,一个尸鬼,艾德瑞克·沙德爵士,除非是脑子发懵,否则哪里会往那边跑?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他不知道,不知道,红王手上掌握着瑟曦·兰尼斯特和私生女弥赛菈,更有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和泰温之颅。   可以说,我的尸鬼如果能前往凯岩城面见当下的凯岩城公爵詹姆·兰尼斯特,绝对好处多多。   所以,往西走?挺不错的主意,躲一躲对付尸鬼占据优势的红袍僧,再谈谈生意,稳固红王驾临七国的根基。   说是这么说。   但是,我肯定不能一口答应,显得我好贱。   “这可是很危险的一趟路,”我忖度道,“恐怕——”   “我和你一起去。”他回答。   “即便有再多的人,什么?!”   “我和你一起去,代表北境和河间,直接商谈和平。”他语气坚定。   这个史塔克公爵脑子傻了?   他看了我一眼,“这场战争该停了,大家都在流血,而毫无收获。”   “你的军队,北境,还有临冬城?”我不由地问了一句。   “北境现在在寒冬凛雪之中,没有南方的支持,还会有什么北境?”   啊,我明白了。   没错,一年之前,史坦尼斯兵强马壮,而且只剩下西境一个顽敌,其他的势力,如河湾和多恩绝对不会死命抵抗一个有王室血统的国王,所以,艾德才不会阻止史坦尼斯南下决战。   原本,按照正常的排程,确实该速战速决,到凯岩城下走一遭,逼着兰尼斯特家族谈判投降,却没想到失败了,败在了突如其来的魔龙手上。   即便失败了,我估计要不是群臣被政变囚禁,可能史坦尼斯也会耐不住臣子的压力,直接和西境谈和。   结果,对史坦尼斯的一次刺杀,加一个幻术,王后执政,群魔乱舞,把局势弄得混乱到现在,不知多少人为了无谓绵延的战事,献出了生命。   我点了点头,艾德的选择,可以理解。   “我先去看一下多米尼克·波顿,我们尽量今天就出发。”   艾德·史塔克没对这么紧凑的排程提出什么意见,反而——“那么,希琳·拜拉席恩呢?就扣押在你身边?”   “我救了她的命,当时奔流城的后党想要用她做献祭。”   “送她回王党的军营怎么样?我大概知道那一万多军队会被安排在哪里驻扎。”他提议,“在后党彻底把控一切之前,抢在赛丽丝·佛罗伦之前,拿下那支队伍,靠着你手里的公主,铁王座的继承人。”   啊,艾德和河间地的所有人都不知道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已经反攻维斯特洛了。   他们不知道,我自然也不会提。   “好主意。”我笑道,可是我的心思,已经到了别处,到了——“我去看一下多米尼克。”   我哥哥的地方。   多米尼克。   你还好吗?   你是恐怖堡的伯爵,御林铁卫的誓言,已经因为主君的背叛而破灭了。   哪有君主谋害白袍,白袍还一力效忠的?至少,哥哥,你对赛丽丝的职责已经灰飞烟灭,希琳那部分,我会接手。 第63章 小楼冬暖—兄妹   伐木场的二层小屋。   我的步子很慢,影子拉得很长。   一道门,一道门竖立在我们之间,如此薄脆,还是虚掩,一碰即开。   多米尼克·波顿,卢斯·波顿和蓓珊妮·莱斯威尔的子嗣,我的兄长。   脑海里,我孩提时第一次见到他的场面依旧鲜活,那是莱斯威尔家族来访,夫人们用一句野种将我打发,而他握住了我的手,伴着微笑,和温暖的眼眸。   还有。   那年我初潮来临,痛不欲生,他回到恐怖堡,笑容一如儿童时,真挚而温柔。   以及。   那天,在君临,我和他别离,他不予抗拒地吻了我,说来真是凄惨,那或许是我,最毫无遮掩的一次亲昵。   好久未见,哥哥。   再一次见面时,是在地牢的刑房,你躺着,在刑床上,血肉模糊。   我,前来面对我的哥哥,用,尸鬼的脸。   现在也是如此。   指尖属于莫波,摁在了门扉上,含羞地略略低首,踟蹰的足步,壮硕的尸鬼此刻却显现出了少女脆弱的风姿。   属于这具躯体的光中淡影就站在门口,地牢时是事急从权,现在,我又想起来,我和多米到底是个什么状态。   他不想见我,他发誓效忠一个国王一生,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只因,恐怖堡的波顿家族人丁凋零,他父母皆亡,拜我所赐。   他母亲是我毒死的,里斯之泪。   他父亲,在我纠结的军队进攻之下,为了不损波顿家族的实力,几乎是狼狈而逃。   最终,也没逃出我的手心。   冬日的阳光和煦却不暖和,我推开房门时,正看到柔弱的光线,照射在昔日健康强壮,今日病榻长眠的躯壳上。   多米。   白烟,摇曳在,一碗喝了一半的浓汤上。残烛摆在床柜,一个苹果蔫巴巴在旁边。   他已经睁开了眼睛,静静地看着天花板。   咄,咄。   脚步声让他面朝向我,青丝跌落,这是与我一致的色泽,属于先民的黑发,属于冰雪的淡灰色双眸,波顿家族数千年来的模样。   那张二十余岁的脸庞,我万分熟识的脸蛋,他长了皱纹,眼角、嘴角、还有颧骨上。   细细的皱纹,是什么让你如此苍老,我吗?折磨人的家事?我确实是个不省心的妹妹。   “感谢,”多米尼克没我那么多感慨,他用对待朋友的方式对待我,亲密,却毫无亲昵,“如果不是你,我可能——”   “什么时候,你开始对我说谢谢这个词了,多米?”   他看着我,一脸迷惑。   “哥哥。”我坐在他床边,“我是莱雅。”   “这是魔法。”   “我是个死灵师,哥哥,一个巫魔女,备受诅咒的命运,赐予了我常人没有的魔法。”   嘶哑难闻的嗓音,健硕强壮的阉尸,这可能让多米相信我就是莱雅拉?   “这是,一个玩笑?拿我妹——”   “不,”我再一次打断,“还记得那年迎接莱斯威尔的宴会吗?一曲《血龙狂舞》,   你唱给我听,雷妮丝就噬前的眼泪,   《海与风》,那是风暴王杜伦和依妮的故事。”   我知道这不是我的本体,可是,我害怕再面对他时,已经无法再次与他一诉,我灵魂中唯一的一抹光辉,会就此逝去。   “我怀孕了,怀了两个,”我絮语近况,“可能只会生下来一个,现在我已经显怀,如果是男孩,我打算取你的名字,如果是女孩,我打算用我母亲的名字。”   “撒拉?”   他问。   他已经不再纠结,这是笑话还是魔法,他依旧关心我,这让我冰冷尸鬼的内心,多了些许柔和。   “是的。”我笑了,至少话音里,有了笑意。   不去讲国家琐事,就这样与亲人诉说对未来的向往,对新生命诞下的期盼。   多么平常的幸福,为什么,我就没想过要把握住呢?   因为,没有力量与权位,我就没法把握住呀。   他颤抖的手指,试探地摸上莫波的脸颊,然后安稳了下来。   就像是怀孕的妹妹,坐在他床边一样。   尸鬼,和青年,好诡异的画面哪。   “怀孕了,”他怅惘而关心地低语,“怎么就怀孕了呢?你那么小一点,小手软软的。”   “很多年过去了,哥哥。”   “就像是梦一场。”他缓缓闭上双眼。   是因为你的骑士道义,被人践踏吗,多米?   没关系,忠诚的道理,我会替你,给后党讲个清楚的,之前讲的或许还模糊,接下来,这些道理,将会再清楚不过。   我摇晃了一会儿,   “你说,”我握住他的手,问道,“我是不是个暴虐残酷的女人?我讲不讲规则,看起来不讲?”   他还没开口,我已经继续了:“可是呀,最基本的,我有把谁给杀绝户了吗?我有对付别人不相干的亲戚吗?没有啊,为什么会显得比别人坏那么多呢?”   “在北境的时候,我对付蓓珊妮·莱斯威尔,”他手抖了一下,“我知道,哥哥,她是你母亲,我也想把她当母亲看来着,可是血脉和贵族的道理,摆在那里,她没有办法,我也没有办法,我们是死敌,多米,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把莱斯威尔家族给铲了,后面有机会时,我也没这么做。”   他抿了抿唇,移开了视线,差点把手从力气不小的莫波手里抽出来。   这不是一个儿子能够讨论的话题,可是,我们都无法回避。   到了现在,到了这个时节。   我很坦然。   “对付泰温的时候,就是兰尼斯特家族的前一个家主,我只动了蓝赛尔一个来刺杀他,因为对付兰尼斯特家族的凯岩城公爵,永远的国王之手,我真的没什么太好的办法,即便如此,利用蓝赛尔也只是必要而已,我连瑟曦都没杀死,因为她不构成威胁。”   “傻丫头。”他低喃。   “是啊,我真傻,我怎么会以为自己能对付得了那样的人物呢?可是,我偏偏还和另外一群更可怕的女人勾心斗角啦。”   “当时,我对付提利尔,我的目标就是荆棘女王奥莲娜,因为这个老太婆也是我可能玩不过的一个,炸圣贝勒大圣堂做法非常粗暴,但是我,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没有更好的方法。”   “提利尔家族…”   我笑了,“说来如果我不反抗,现在说不定就已经嫁给他们家的某个堂亲了,或许,现在就得担忧神出鬼没的攸伦·葛雷乔伊,会带来多大的灾难。”   “说回,奥莲娜·雷德温夫人,我能怎么对她呢?再制造个尸鬼刺客去刺杀?或者派出手下落人口实?那就得布局得很久了,可是,那个时候,我才来君临几天呢?”   我袒露心声:“我这个丫头啊,就是一个北境土老帽,能和河湾、西境乃至谷地、河间这帮,经营君临两百多三百年的世家大族比什么?消息渠道、间谍、打手、关系网,我有什么去比的?没有啊,哥哥。”   “其他的,科霍尔人、瓦兰提斯公民就更别提了,前者我就杀了那个亲王,独一个,整个家族我都放过了,后者,被我屠戮在了森林里了一批,可是别的瓦雷利亚人我动了吗?杀那批名义上是削弱瓦兰提斯公民的势力,实际上还不是要找到我那个丈夫亚里安。”   “你结婚了?”他关心的重点显然不对,我白了他一眼。   “我看起来很粗暴血腥,但是大都是逼不得已,没更好办法,必须清除,才欠下命债。”   “说说,你那个丈夫是怎么回事。”   “好,好,我慢慢说给你听,你要好好休息,”我轻柔地言说,“不会再有什么困扰我们了,哥哥。”   如果有那么一丝征兆,以波顿家族的红王,恐怖堡的女儿的名义,我会全部抹除。   这一天,我的性子都太过温暖了。   或许,这辈子,这是我最后一个温和的夜晚。 第64章 河间,王军营地——我,去让童   正午,阳光耀眼,让河间地的泥土稍微有了些温度。   呵,我和多米尼克的重聚,他居然问了半天,关于我丈夫的事,就好像他妹妹结婚是一件不可饶恕的罪过一样。   哼。   不过,话说回来。   我和多米之间的关系,似乎已经弥合,可是,他真的忘得了他父母的死亡吗?   所幸。   波顿家族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而且即将添加新的成员,他还活着,他有孩子,我也一样。   我期盼着,等我孕事结束之后,我们团聚的那一天,加上他的妻子,在恐怖堡,窗外白雪皑皑,地下火山烘烘,一家人,一张餐桌,和和美美。   即便是亲人也有芥蒂,芥蒂和矛盾,不妨碍我们享受亲情。   但愿如此。   至于说,我和哥哥的重逢算不算愉快?   还可以。   他未必相信我太多,毕竟尸鬼莫波怎么看,都没法和莱雅拉的脸联系起来。   不过,我情真意切,而他也真的关心亲人,因此——他的关心是真的,我的话,也不假。   虽说如此。我不得不承认,在我内心深处有一种期待。不用去操心国事军务,万事找个男人来就好。   依靠多米…   可是这样一来,相当于把自己的未来托付给了别人,我恐怕又会下意识地抗拒,并想方设法地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多米尼克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唉,我是红王莱雅拉,红王的王座可不会让我一劳永逸,我会,非常非常劳碌。   这种…倦怠和孤寂,让我心情非常非常纠结,甚至可以说糟透了。   这会儿我脑海中思绪万千,手头忙个不停,收拾行囊呢。   干粮…面饼和风干肉,地图…其实就是一堆线和点,以及文字,标明相对的方位,其他的大概就是一些寻常物品,火把、帐篷、毛毯、铁壶、麻绳、这年代味道很大的肥皂、餐具,包括一个木盘子和一把木勺,还有长笛。   燧石和铁片放在瓦利·谢特那儿,我在谷地和河间的路上,好不容易教会他生活,以让莫波这副躯壳远离高风险的纵火行为。   显然,为了不表现出自己是一个异鬼,我假装是个脸毁容的人,戏是做足了全套。   等等,长笛?!   为什么我会带着长笛?   这是什么,“一支他妈的长笛?哪个娘娘腔搞的,你觉得你是码头上的骚娘们?”这番“猎狗”桑铎·克里冈附身的屁话,纯粹是因为我…心情真的糟透了!   这算什么行头,马戏团吗?   我带根见异鬼的笛子干什么,是吹了会有一群老鼠出来咬人,还是说詹姆·兰尼斯特公爵或者戴佛斯·席渥斯伯爵,特别喜欢听一个没经过训练的尸鬼给他们来一曲,呕哑嘲哳难闻听?   瓦利谢特迷茫地眨着眼睛,似乎是不确定,为什么我会发那么大的火:“额,或许我们陷入危险时,可以求救?”   卧槽,你当是和平年间吗,有朴实乡民会来救人,当下这个时候,救人?人家不宰了你扒光才怪!   “这就是你准备的行李,侍从?我很久没扇你耳光了是吧!?”   “爵爷,爵爷,我是说咳,这是河间人——”   “去!换成多五天的口粮!”   口粮也是便宜你,瓦利,这是为你们活人准备的。   “买不到了,爵爷。”瓦利交代。   “放屁,没余粮不过冬了?”我质问,“去要!去买!”   怎么可能买不到?初冬的时候家家户户肯定都有过冬的粮食,这个季节种地又长不出东西。   “我对他们说了,那个工匠佩特,还有商人约克尔,他们说——”瓦利·谢特学着河间地的口音,“金龙?银鹿?是看在圣艾德瑞克的份上你才有这些,诨小子,否则你们连根麻绳都得不到。”   “我的脸面用完了,你不会用公爵的脸吗?”我继续,“那可是史塔克家族的临冬城公爵,吓唬他们,小心抽鞭子!”   艾德·史塔克闷头捆绑自己的行李,当做没听到我说的这番话,瓦利却没给他留几分体面:“我试过了,老爷,那群无旗兄弟会的人说,公爵也没谷子重要,假如给他们鞭打公爵的荣幸,他们什么都可以给。”   卧槽,真是无法无天了。   “他们物资也不多,别太奢求,”老好人艾德·史塔克这会儿开始替无旗兄弟会说话了,“艾德瑞克爵士,毕竟——”   肯定要说凛冬将至。   “——凛冬将至。”   可听腻了,老哥。   没办法,只能靠自己。   在无旗兄弟会的营地里,大铁锅和柴火堆积的地方,我遇到了他们的厨子佩特,也是皮匠佩特,只是这年头没几件皮货,除非用人皮,所以,就成了厨子佩特了。   他忙活着烧水呢,我在他身后开门见山。   “我来要点吃的。”   “这里的人全都——,哦,是圣艾德瑞克爵士!”厨子佩特不耐烦的视线,一碰上我的脸,立刻点头哈腰。   公爵不好使,侍从不好使,至少圣人还算好使嘛。   “当然,当然!”他絮叨道,“我不喜欢女泉镇的人,汲汲营营,吝啬自私,喜欢把一块银鹿拆成十块,但是奇迹就是奇迹,您让我感动得垂泪。”   “是吗?”我看着他开始掏无旗兄弟会露天的食储库存,“我们要去西境,得很多天,我需要十天的口粮。”   “狮崽子?”他一边忙活,一边嘴上不停,“我见过他们来的样子,步兵,骑兵,攻城塔,撞城锤,投石机和抛石机,整整两万,我们当时连一天都没守住,他们烧毁村庄,屠杀百姓,只配走陌客的路。”   这原本就是泰温的作风,或许也算是我的作风,一部分,烧毁每一座城市、乡镇和村庄,奴役所有的臣民,或许还要加上吊死被俘的士兵,以儆效尤。   这个厨子嘴巴真的不得闲一刻:“你说,维斯特洛该够大了吧,这片大地的谷子和金子应该够所有的贵族分了,不是吗?可是我看大家的表现就好像还不够两个人分。”   我笑了:“充满野心的领袖,冷血的将领,还有贪婪愚蠢的士兵,至于别的,你还能期待什么?你老子是国王吗?”   “他?他为酗酒送了命,和我老娘用的金戒指掉进了红叉河,他去捞的时候倒了下去。至于他老子,是个打铁汉,醒的时候打铁,醉的时候打别的,例如儿子。铁匠的孙子,铁匠的儿子我一直想要——”   “够了。”我不是很想听,可是显然圣人不是魔人,没什么威慑力。   “——现在的我,切碎,剁烂,一锅好汤。您可是圣人,拜托您听听我诉苦,我老婆一辈子都在处理肉渣,灌香肠,然后呢,狮崽子的马来了,他们看到她在路上,根本就不想避开,直接踩了过去。圣堂的河文修士说,葬礼前我得用裹尸布把她裹起来,可要我说,别搞什么葬礼,为死者哭泣,满杯而饮,就是最好的送别。”   “要酒吗,”他手指弹了弹几个木桶,香味弥散,“一个人喝闷酒,好比两个人搭伙蹲坑,我给你装两袋。”   “这些无所谓,麻利一点老哥,然后告诉我关于,兰尼斯特的事情。”我直截了当,“钱都好说。”   “不要钱,至于他们?曾经想要袭击我们,就在一个月前,他们发现了森林边上有一个营地,想趁着深夜我们熟睡时进攻,却发现营帐里只有扎得寥寥草草的稻草人,”嘴巴碎的佩特,“营火边上的假人倒是蒙了块布,显得真实一些,   真是…这堆废话里终于挤出来一点有用的了。   “你们有注意他们的行踪?”我立刻捕捉到,“甚至盯着兰尼斯特人?”   “是的,很不轻松,有点太过不轻松了,不过汉子们水准都不错,拿着刀剑、斧头、木板和刑具,就像是一群野狗一样,撕咬西境大军的皮肉。”   一个优势,就是说,出使西境时,我可以借无旗兄弟会的力量为自己所用,如果我需要的话。   现在的我,在河间平民当中的声望,只怕是高得没法再高。   甚至可以说,我基本上就是无旗兄弟会的荣誉成员了!   “给我找个向导,我要一路上都有人帮助,”我痛快地提出要求,显然无旗兄弟会成员这个态度,非常有利于我展开工作。   我又赢了一局,丹妮莉丝!   民心,无用而意义深远的民心,在我这边,而且,我还要加码!   “我将前往史坦尼斯大军的营地和西境,搞定这场战争,让你们享有和平!”   我的莱雅拉缺乏民望,可是艾德瑞克条件得天独厚,可以得到人民的支持。   两者结合,权位声势和忠心效劳,就都在了!   让我继续。   “真的吗?”佩特停下手里的事,不止他,我刚才的话音有些大,周遭流离失所的河间人都围了过来,   惊讶,期冀,担忧和乞求,每一张脸上都写满了错杂的情绪。   “是的,”我回答,“以七神与公平人的名义,你们都看到了我的黄金天平旗帜!我要给河间带来和平,给七国,带来安定,这是艾德瑞克·沙德的承诺!”   佩特回话了,显然很不安:   “和平,这简直会是童话成真,贵族老爷们不会听你的,圣人,奔流城的王后还没让你明白吗?”   我可明白了,你该问问那个王后,她阴影有多大,老哥。   我话里带出笑意。   我需要的就是你们觉得不可能,平民哪里懂得军事和形势?他们只知道邪恶和善良。   所以。   “佩特,你觉得童话成真有多难?要我看,   只要大家相信,就能成真!”   什么是伟大的君主?   让人感觉像是童话和奇迹,就是伟大!   我要的就是你们的绝望,然后给绝望中的你们带来阳光,我要的,就是你们狂热地崇拜我。   崇拜圣人艾德瑞克!   我们很快就启程了,在众人崇敬的目光下。艾德·史塔克一路严肃,没有理会民众的眼神,他乃是奔狼血脉,雄鹰艾林家族教育的好汉,他可不会像我一样,巴不得自己做点好事就全天下都知道。   这可能,算是现代人思维在作祟,要利益最大化。   这是碍于体面和荣誉的封建贵族绝对会忽视的,他们哪里会去想平民们会有什么反应?   至于为什么赶得如此急?   原因很简单,史坦尼斯已死,他阵营里的臣子随时会发生变动,其势力一定会产生动荡,不管是需要平静的北境,还是需要少死人的我,都知道:   我们必须在动荡之前,就借希琳·拜拉席恩把握住王党,然后借助后党这个共同的敌人,再建联盟!我计划将西境也拉进这个联盟,作为应对丹妮莉丝的准备。   在把北方统一之后,视绝境长城和北境的情况,我会调动这个联盟,助我与丹妮莉丝争夺河湾地。   有攸伦·葛雷乔伊在,丹妮莉丝暂时还没发造成太大的影响...   一路前往史坦尼斯大军的营地,我,艾德,瓦利和希琳。   路上几乎都是吃热食,睡得暖炕,无旗兄弟会,把自己的藏匿巢穴和窝点都分享给了我们,不,分享给了我。   到了第二天傍晚时,我们看到了圣焰红心雄鹿旗,卫兵将我们到来的消息带进营地里。   然后——   红色的袍子披风,红色的兜帽下是黑色的络腮胡,身上外罩板甲衣,内衬锁甲衫。   长剑两柄。   以及一双愤怒的眼睛!   我看到了,一个自己绝对不想见到的人。   艾利斯特·萨威克。那个红袍僧,他来了,尸鬼的克星,我在维斯特洛最怕的一类人!他就在这里。   卧槽!   这是猜出来了我们会过来!?哎对,要不然我会怎么处理希琳?通常来说,依照一般的套路,应该是让某个我方贵族强娶,不管怎么样,他不该会猜出来的!   电光火石间,我立刻反应过来,我知道了!   希琳丢了,赛丽丝做的第一件事,会是什么?!   当然是对王党下手,把军队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我这是,送货上门?   得,自寻死路,怎么办,怎么办?!这具尸鬼之身,难道要丢在这了?   “寒神先锋,”他露出笑容,表情就像是西境的狮子,逮到了羊,“我正要领军找你呢,赛丽丝王后有命令,要把你活活烧死!啊,不对,你这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长矛,无数支长矛,自王党的军营里涌出!   “杀了他!”   “等等,你们难道连希琳公主,你们的公主!也不放过吗!?”我大吼,“戴佛斯·席渥斯!?”   王党,王党呢!?妈的史坦尼斯还有一万人的军队,还要继续打吗?   “这支军队,属于拉赫洛!”艾利斯特吼了回来!   作者的话:今日两章合并一章咯~ 第65章 河间大道——来泼脏水,来啊!   群集的矛尖寒光闪闪,长矛兵吆喝着步子拥出,我看到上马的骑士们结队而出,圣焰红心宝冠雄鹿旗和黄底夜莺旗领头昂扬。   更有弓箭手张开弓臂,箭搭弦上!   在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身后,俨然正是淡褐色头发的夜歌城伯爵,布莱斯·卡伦。   他曾经是蓝礼麾下的彩虹护卫,身披橙衣向蓝礼·拜拉席恩发誓效忠,在蓝礼死后又立刻转投其兄长史坦尼斯,如今史坦尼斯国王手下人丁凋零,这位仁兄,显然乃为大军的官长。   我这才注意到尖刺木桩外新鲜的脑袋,其中一个我当初在君临假意投靠史坦尼斯时曾见过,“渔妇”林斯,戴佛斯·席渥斯手下的一名步卒。   王党结束了?没戏唱了?死光啦?   无暇细思,艾利斯特正在纵马而来!   “艾德大人,你们快走,往北边逃!”我大喊,这帮累赘此时毫无用处。   我一刻不迟疑,绝对不和瘸子、侍从以及娃娃公主希琳一路,一扯马缰,向南飞奔!   分开跑!让他们分兵!我就不信我一个人会绕不晕这帮人生地不熟的风暴地人和河湾人!   “杀死那个刺客,他杀死了国王,意图行刺王后!”这是,这艾利斯特在,在把脏水往我身上泼?!   喂。   你家国王的死关我屁事!   果然,他的喊声过后,我听到后面的马蹄声紧紧尾随,似乎压根就没注意往北方跑的人。   奇了怪了!   你们家继承人,史坦尼斯国王唯一的女儿,希琳·拜拉席恩在那,在艾德·史塔克和瓦利·谢特手里,一路向北。   你们不去先救公主,来追我干嘛!?   即便是相信了艾利斯特的话——   难道惩凶能比保障继承更重要?七国的贵族和骑士什么时候那么不现实,那么仗义了?!   我几乎立刻就理解了原因。显然,拜拉席恩家的人没在顷刻间就注意到希琳在我们手上。这很奇怪,如果艾利斯特·萨威克一提——,他压根没提?   我懂了。   “你们居然相信那个红袍恶徒!?”我回头喊,“他——”   “我乃赛丽丝王后任命的顾问!”艾利斯特立刻打断。   “放屁!你怂恿王后烧死艾德瑞克·风暴,还有希琳·拜拉席恩!”   脏水,谁不会泼!?   后面的马蹄声缓了缓,我要再接再厉!“布莱斯·卡伦伯爵!”我回忆着刚刚看到的纹章…   不得不说,纹章学我学的相当不错,只是看过号衣和旗帜,一连串名字就立刻脱口而出:   “安德鲁·伊斯蒙爵士!杰拉德·高尔爵士!,欧麦·布莱伯利爵士!”   “别听他胡扯!!!”艾利斯特的声音几乎震动空气!   我用同样的音量回敬,老娘用在意尸鬼的声带吗?!不用!   “还记得妙港伯爵冈瑟·桑格拉斯吗!?还记得被梅丽珊卓烧死的无数贵族吗!?   还记得龙石岛被烧毁的圣堂,学士和修士吗!?   别傻了!!!他们要烧死自己的继承人,就为了一个海对面来的神!!!!!!!”   “你们别听他——布莱斯伯爵,你们怎么停下了!?”   我听到背后的追兵缓和,也跟着拉住缰绳,让胯下的小麦(我的马都叫小麦)暂停,它身上全是汗珠。   还好,我这挑拨得也算是急中生智,没有让我被追死,他们马很多,我可就一匹。   继续,继续!   我丝毫没停下自己歹毒的话语:   “啊,我懂了,你们看,艾利斯特·萨威克兄弟,是个很纠结的追杀者。”   “闭上你的嘴!”艾利斯特大叫——   “让他说完!说,你是谁,意欲何为!?”伊斯蒙家族的骑士朝我高声而呼。   伊斯蒙家族,分量在史坦尼斯的军队里可不轻。   拉赫洛的烈焰贲张,却止不住人心动摇,军队里这一批大都是郁郁不得志,不讨信任和喜欢的人,才会被打发出来。   或许在控制了戴佛斯·席渥斯之后,艾利斯特·萨威克以为,自己就能控制住军队,老实说,天长日久,慢慢消化,也绝非做不到。   可是,偏偏我们到的也不晚!偏偏,他跑出来追杀口齿伶俐的我,他的寒神先锋!   “我想说什么?他们要烧死国王的血脉,来乞求毫不存在的——”   “拉赫洛,拥有奇迹!!!”艾利斯特大张双手,烈火燃烧在他左右掌心上的剑身,“这是你们亲眼目睹!”   别逗了,这一幕在场的人谁不是第一次见?   “所以说,”阴郁的质问响起在艾利斯特的身后,“你真的,建议过——”   “不,不是我!”艾利斯特立刻反驳。   “王后是否要烧死自己的继承人?”布莱斯·卡伦问了出来。   “敢用拉赫洛发誓吗?艾利斯特·萨威克,你敢说你的话语全是诚实的吗?!”我幸灾乐祸地大喊。   我就知道,艾利斯特不敢把所有事都说出来。   有些事实,会让军队造反,烧死希琳·史坦尼斯绝对就是这种事,也就前世电视剧里莫名其妙,傻了冒烟的史坦尼斯会干!   继承人是什么?   没有继承人,这一派势力就会不稳固,就会烟消云散。   更何况,史坦尼斯已经死掉的现在,希琳就是这个势力的主人!   王后赛丽丝?她不是史坦尼斯本人,佛罗伦家族和军队里的河湾人听她的话,风暴地的贵族们,未必对她俯首帖耳,风暴地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封地,史坦尼斯死了,希琳就是他们的封君!   烧死希琳?对风暴地人来说,那是在找打。   “闭嘴,”他面色狰狞发红,盯着我的模样像是要把我撕裂活剥,他夹马欲——   “停下!红袍僧,说出事实!”另外一个骑士严厉地高喝,“西境的兰尼斯特,给了你什么许诺!?”   哈!   对呀对呀,艾利斯特·萨威克是个西境人。   西境的封君兰尼斯特家族在和史坦尼斯打仗!   这脏水都不用我来泼,自行脑补的骑士和士兵已经代劳啦!   “实际上!”我立刻补充道,好把矛头彻底转向艾利斯特·萨威克。   “我正护送着艾德·史塔克公爵前往军营,北境和河间希望再次与国王的军队联合,弥合之前的内斗,   艾德大人有的是儿子,而史坦尼斯国王有一个女儿。”   我,操纵着莫波,立马扬鞭,遥指艾利斯特·萨威克,西境的红袍僧,赛丽丝王后的特使:“而这一切,光明的未来,差点都被这个西境小人给破坏了!   刚才往北方跑得人里面,就有北境守护,临冬城公爵艾德,还有我们的公主希琳·拜拉席恩!   你们要知真相,一去便可以得到!” 第66章 金牙城—追我啊,追到我就…   又是僵持。   熊熊火焰慢慢减弱,马上看着我的红袍僧艾利斯特现在的表情比吃了牛粪还要糟。   风微微吹拂起追兵的旗帜,纹章下的几百张脸蛋面面相觑。   我很清楚这帮人的底细,对追随史坦尼斯的王领和风暴地贵族来说,最重要的,是家族和自己的前景,而不是七神或者拉赫洛,甚至,国王。   信仰虔诚的七神教徒,早已被烧死在梅丽珊卓手下。   对拉赫洛信仰虔诚,并且忠于王后赛丽丝·佛罗伦的人,都在奔流城里,困守坚持。   赛丽丝派出来,驻守大军里的,恐怕很多都是她无法信任,却握有实权杀不掉的人。   最狡猾,最苟且,逃脱了之前一轮又一轮的清洗,并且心志坚定,追随认定的国王到现在,我眼前的,就是这样一批贵族和骑士。   怎么办?   我几乎能听到他们的心声。   “你叫什么名字,现在,依旧没有提到,”布莱斯·卡伦,他们的领袖问我,“我可不信无名无姓之人。”   “艾德瑞克·沙德,雇佣骑士,来自星坠城。”我“自报家门”。   “戴恩家族的崽?”布莱斯·卡伦伯爵笑了,他之所以认定我出自戴恩家族,大概是因为,马术和武艺,不是一般人等能学会的,生于低贱的雇佣骑士多半骑术磕磕绊绊,也只有从小长大在城堡里的人,才会娴熟弓马,毕竟维斯特洛,不是多斯拉克海,没那么马、弓、长枪和剑给平民耍。   技艺,是骗不了人的。   “卡伦家族乃是边疆地领主,自古效忠风暴王和风暴地,我们杀死过不少戴恩,也死了不少夜莺骑士在流星之下。”   流星乃是戴恩家族纹章的一部分,大概寓意陨星所铸的“黎明”神剑,而夜莺,则是卡伦家族的家徽。   “在这种时候互问家系,和一个雇佣骑士,一个私生子,布莱斯伯爵,你——”   “闭嘴,”布莱斯伯爵决心已下,“你和这位艾德瑞克爵士都要带走,顾问阁下,这是为了向国王尽忠!”   “当然可以,”我满口答应,“先去找到希琳·拜拉席恩公主,才是正事。”   布莱斯·卡伦这副表现,我大概能理解。   多年的厮杀和消耗后,如今的史坦尼斯阵营里,地位有布莱斯伯爵那么高的,一定已经没几个了。   拥立了希琳,排斥了后党,在戴佛斯·席渥斯那个走私伯爵被羁押的时候力挽狂澜,匡扶属于拜拉席恩的正义,其他的贵族,绝对绝对不会有布莱斯伯爵的地位高。   恐怕,在这位布莱斯伯爵的脑海里,最好的算计在于——   如我刚刚撺掇的,假如他一手将希琳送给艾德的儿子为妻。   那么,在最理想的状态下,他甚至能够获得,远在南方的风息堡,让卡伦家族在风暴地壮大!   这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当然,现实会不会如他所想,估计很难,毕竟丹妮莉丝已经到了风暴地,这些王党成员却不清不楚。   看来,大势已定?   “很好,那么——”布莱斯话音刚落——   轰!   烈焰冲天!   “拉赫洛!!!”火刃遮空,焚然不息,其光芒眩目如阳,几乎升腾到了天穹之上!   军队的声势为之一夺,士气如火下的烬烟,立刻就已崩散!   “见异鬼啦!!!”士兵们捂着眼睛大叫。   “救命!”   一朵巨大的花朵绽放铺盖在了大地上,火焰是花蕊,仰身后躲的士兵是花瓣,迷人,而惊心!   艾利斯特·萨威克可怕的力量让王党士兵向后逃窜,他立刻摆脱了前一刻还是盟友,后一刻已然操戈的异路人,直接向我扑了过来!!!   “寒神先锋!!”   当然,我肯定不会呆呆地坐以待毙,当光亮出现时,我就立刻一驾骏马,飞快地逃之夭夭!   追逐再次开始!现在,只有咬牙切齿的红袍僧,和仓皇而跑的尸鬼了。   显然,被我剥离了功劳的艾利斯特·萨威克,已经不再在乎王后的指令。   他现在心头只有一件事!   杀死,杀死那个寒神先锋!!!   妈的,还没完了!   如果不是我是尸鬼,看我不玩死你个小王八蛋!   我调转马头跑向西方,稍微的休息让胯下的小麦足步再次有力。   回首就是已然疯狂的怒火,一路的光芒让路人狂呼而逃,我可不敢停!   不过,仓皇逃窜,真的吗?   我可是尸鬼,我的精力远胜常人,哪怕骂人,也不会累哪!   “我可是尸鬼!”我回首大喊,“当时,在奔流城里,你,艾利斯特·萨威克就知道!”   “闭嘴!”他大叫。   哈哈,烦死你!   “你艾利斯特早就知道!后党士兵既不敢面对凶神恶煞地我,又不乐意伤害自己的王后,哈哈哈哈,当时你是怎么想的?是不是受辱就受辱了,换一家效忠不也是效忠?如果搞出伤害主君,或者丢了性命的事儿,才是得不偿失,对吗!?”   “吾乃拉赫洛之奴,你无法动摇我的心智!”他顽固地像是一块臭焦油。   “——所以,”我继续回忆那一幕,我和他对峙在楼梯间,“你就盘算:当时,如果招呼后党对付我,冒着误伤王后的风险,可能你自己,就会先遭到后党将士的毒手!”   私心,人人都有。   “你是不是这么想的,红袍僧,你敢指着拉赫洛的太阳,用拉赫洛的名义发誓,你不是这么想的吗!?”   “闭嘴!!!!”显然,他一辈子都忘不掉,在把我堵到绝路以后,又不甘心地放了我的那一刻!   哈哈哈哈哈哈!!!!   “让我站在艾利斯特的角度看看,当时大庭广众之下,我艾利斯特·萨威克把红王莱雅拉的尸鬼杀了,诸地拉赫洛神庙会感谢我这个英雄吗?”我用红袍僧的语气,“哦,拉赫洛!这都是我为你做的,这一切!”   “畜生!你竟敢嘲笑光之王!!!”   “一开始或许会!”我继续动摇人心的分析,在颠簸于林间小路的马背上:   “没错,从马奇罗到亚里安,所有人都会感谢你!而等到愤怒的我开始进攻红神庙时,就未必了!我会一点一点铲除红神庙的组织和主干,撕碎所有找到的红袍僧,到那时候,他们还会感谢你杀了我的尸鬼才怪!到时候不卖了你艾利斯特都是好事了!”   “我,绝不会动摇!”艾利斯特·萨威克顽固愚蠢得不像是一个西境人。   “可是你就是这么想的!你不敢在大庭广众下直接杀了我!可是,杀是要杀的,但是要挑选危险最小的方法。想想吧,你此刻的想法!红袍僧有火焰,有各种拉赫洛的魔法,单独出击,杀死一个尸鬼的危险有多大?压倒性的优势!没错,惹出后患的可能性又有多小?至少比众目睽睽之下小很多吧!所以,你来了!”   “光之王的臣民,其荣耀岂容你来亵渎!”   “你承认啦!?是不是即便我丢了尸鬼,然后勃然大怒地报复拉赫洛教派,那你艾利斯特也无所谓?你是个西境人,不是土生土长的厄斯索斯人,海那边那些教徒的死活和你关系没多大!   对你来说,别惹自家教胞才是首要的,不惹怒我,是为了不让自己的教胞痛恨你!   如果我因为尸鬼之死,来找你麻烦,你大可一走了之,跑到亚夏、仪地、雷岛,红王还能管你不成?!   打得一手好算盘,好啊!来吧,我就在这里!   跑来杀我雪耻吧,只要杀了我,那你在奔流城和王党军营遭受的耻辱,就可以涤荡啦!”   艾利斯特这被我摸透的小心机,自私得可以。   他在奔流城那里,看着我伤害王后,却又不得不放我走人。   他在王党的军营里,被我一席话,说得苦心控制的军队尽数倒戈。   偏偏,他又不敢承受在公开场合杀死活尸莫波的代价,不敢独一个面对我的怒火,他知道,如果毁掉我的尸鬼,我红王绝对不会下什么最后通牒,交出凶手艾利斯特·萨威克一类的屁话,我绝对绝对,只会让拉赫洛教派伏尸千里,天下嚎哭。   所以,他就想在无人见证的前提下,毁掉我的尸鬼,以挽回他根本不存在的荣誉。   想得美。   在我一嘲一跑的时间里,夕阳西下,金牙城遥遥在望,其上,是金牙城伯爵的金桩太阳旗。   这里过去,就是兰尼斯特家族的西境。   “快到你家啦!艾利斯特。”我悠哉地回首问候。   我们的马都已经非常疲乏,此刻红袍和尸鬼坐骑的速度都不比驴子快多少,而他的火焰,早已化为青烟飘散。   “我要烧了你的家堡河泉城,勒死你的亲人,挖开你的家坟,要来看看吗!?”   “寒神先锋!”他疲惫的嗓子,激昂得如此无力,“我会,我会杀了你!” 第66章 西境——钥匙来也!   自河间向西,地势渐高,隆起成岭。   我知道,我在往何处而去,那是崎岖的山丘,起伏的原野,高山屹立在东方和南方,屏障着沃土、丘陵与矿脉。   那里既有密如蛛网的黑暗地道,内里布满了无数珍宝,也有丰饶的土地,时不时可掘出巨人与森林之子骸骨的密林。   西境。   在一些前世我看过的文章和小说里,似乎西境给人一种印象,没什么特点,除了有钱,以及强势的封君?   恐怕,不是这样,恐怕我面对的西境,没那么简单!   冬阳偏移到了西方,正值下午。   我奔驰在前往西境的路上,河间大道还算平整,时有枯骨和狼藉一片,毕竟西境和史坦尼斯的大军都从这走过过。   就在这一刻,我在前,某个人影在后地——   “寒神先锋!!”   呵哟,这听起来好惨,艾利斯特·萨威克那副喊哑的嗓子,就像是撕裂的粗布在呻吟。   这个家伙,从河间地红粉城北边的史坦尼斯军队大营,一直追我到这,浑然已经咬死不放了。   可惜,他只是我小小阴谋的一环!   说来或许有些伤这个红袍僧的自尊,我不是很关心他的力量,毕竟他是活人,肉体凡胎,而我是死人,不倦亡者,这场追逐游戏,不用想也知道,只要我不乐意,他就只能跟在我屁股后头吃灰。   火焰又怎么样?   拉赫洛的教派可没有让马力变得更持久的魔法,就算有,这个艾利斯特说不上多虔诚,更说不上多好学,只怕也不会,这就是最后的一幕了,艾利斯特,很快,你就连我的灰,都追不上。   我嘛,我打算彻底不陪他浪费生命了,已经将这个红袍僧引诱到这,已经即将把他利用完毕,我,已经做的足够完美。   到目前为止,红王莱雅拉·波顿的谋划一直很顺利,并将继续顺利下去!   河间地善后的事,河间和北境联军自然会帮我做好,否则,艾德·史塔克也太个没个卵用。   至于本体那边。   洛恩王国的军队正在调度向布拉佛斯,舰队积聚在瓦兰提斯,瓦兰提斯城制造船只的速度或许比不上布拉佛斯一周一艘,但是一个月三艘,勉强还是做得到。   一旦布拉佛斯的问题解决,我就横扫三女儿城市里斯、密尔和泰洛西,然后横穿过海,军逼七国。   一切的一切,其实等的不是时机,而是我快把肚子里的娃娃生下来。   远方城廓在望,飘荡空中的纹章,乃是蓝底金桩太阳旗。   甩了我后头这傻子!   嘿,艾利斯特,你在看我吗?   我轻弩在手,故意放缓马速,就像是座下的小麦已经快要力竭。   这并不困难,因为不管是我的,还是艾利斯特的马,真的都已经快油尽灯枯了。   我听着马蹄声近,估计着双方的距离,然后!   拉稳缰绳,莫波回身。   弩尖指着远道而来的追兵,他下意识地躲避。   嘣!   弩矢射出!   唏律律的惨嘶顿出,红袍僧的跑马受创,一个哆嗦差点把他颠了下来。   等到艾利斯特·萨威克再度抬头时,我早已经变成了地平线上的黑点。   他眼里所见的,唯有风尘尔。   遥望远处的城堡,我心里少有的,期待与欲望并存。   说起来,我还从未来过西境,这片疆域于我而言,可绝非毫无瓜葛,兰尼斯特不提,西境林中上拥有我的另外一半血脉:格林菲尔家族的树阴堡矗立其中,此垒完全由鱼梁木筑成,历史可溯至先民年代的列王。   那是我母亲长大的地方,我当然不该错过。   或许,我的鲜血比我想的,还要接近纯正的先民。   可是如今。   我要先应付这里的一个小问题。   城垛间寒光闪闪,警觉的西境狮兵早已发现了我的行踪,一声大吼随之而来:   “是谁,意图到访西境的金牙城?!”   我耳闻此问,心中思索该如何作答…   如今河间和西境的关系如此糟糕,彼此杀伤无数,再加上河间闹瘟,消息一时半会传不传得到谁都说不清。   所以,金牙城恐怕会将我置之门外,看看冷清的门外,就知道了。   不过,没关系!   我手握瑟曦·兰尼斯特,我掌中是弥赛菈·兰尼斯特,西境是我布局中重要的一环,我又怎么会不有所考虑呢?   对此,对于这里的一切,我早已胸有成竹,之前的一些举动,未尝不是由于现在我眼前这一幕景象导致的,让我们看看对面是什么来历吧:   河间地有东西两道门户,东方的是谷地的血门,西方的是西境的金牙城,偏偏这两道门户都不在河间地的公爵手中,它们宛如扼住河间的有力手掌,只要肆意使劲,就能让河间地的万民喘不过气。   我面前的金牙城,正是这样的一个要地,此乃莱佛德家族的堡垒,其先代伯爵里奥·莱佛德,拥有狮子的名字(里奥,在维斯特洛通用语里是狮子的意思,或者说有这个含义),可是为人却实在窝囊。   他在五王之战早期的奔流城外,被当时的罗柏·史塔克从后方偷袭,结果…逃跑时,从马背上摔下来,脖子折断,死了。因此,成为了当时的“少狼主”罗柏,彪炳的功勋之一。   这没什么奇怪的,前世的原作里,这位里奥·莱佛德,同样死在了五王之战里,死得更傻,淹死的。   总之,从以上信息,我可以得出两个关键点:   第一,这里是西境要地,镇守的家族绝对是兰尼斯特家族的忠实封臣,经过泰温·兰尼斯特的整治,像这样的战略要点不可能是二五仔在把守,所以,对兰尼斯特家族来说,莱佛德家族一定非常可靠!   第二,不管现在莱佛德家族的家主是谁,是一位金牙城夫人,还是一位金牙城伯爵,恐怕他们都恨河间,恨北境恨得要死,哪怕心里不恨,表面上也要有如此做派。   或许,金牙城如今另有更为兰尼斯特信任的统兵大将,可是仇恨这回事,谁说得清呢?   根据这两点,我可以做出那么一个假设,如果,是我抬着河间人的公平人旗帜,或者与艾德·史塔克以及王党的使节联袂至此的话,那么,多半要吃闭门羹。   面对战备不屈,敌意重重的守军,至少得耗费相当长一段时间,最终才能通过。   虽然我知道,兰尼斯特家族现在肯定会很渴望和平,但是他们渴望,不代表手下封臣渴望,眼前这个金牙城就是个不安定因素,他们和河间北境有仇,而且偏偏位置还极其重要!   这就是前世俗话,阎王好过,小鬼难缠。   不,不能这样子,我必须用最快的时间让七国的北方和中部回归和平,并集聚力量,对付难以战争的那些敌人!小鬼难缠,就不缠,我要直接面对兰尼斯特家族的成员!   因此,依照我事先打定的主意,我独自一个人来了,没有侍从、公主或者公爵,身后只跟着一个追杀我的红袍僧,一个我的证人。   什么证人呢?当然是让这里的大门为我敞开的证人!   艾利斯特·萨威克,一个根正苗红的西境人,正是我打开金牙城大门的钥匙!   怎么打开?   “救命!!!大人!!!”我,用莫波的嗓子大喊。   什么公平人的旗帜?   什么圣艾德瑞克?   什么鸟不拉屎的谷地强人?   没有,不是,这是冤枉,这是栽赃,和我没关系啊!   什么多恩的雇佣骑士艾德瑞克·沙德,我不是啊!   如今的我,分明乃:“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誓言骑士,艾德瑞克·希山!树阴堡是我的家,格林菲尔!格林菲尔家族是那里的主人!撒拉·格林菲尔!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盖尔斯·格林菲尔!我是自己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上述有不少确系事实,可信度是有的。   咳,我在演戏,无暇感时伤怀!   我可是西境顶呱呱的忠臣,大大的好人!   啥?你没见过我?拜托,当初泰温大人扩军的时候招揽了多少雇佣骑士,之后连年战乱又淘换了多少?   更别说,在《卡斯特梅的雨季》那个年代,从九铜板王战争中归来的先代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就拥有至少五百名誓言骑士,这成为了他压服诸侯,一集大权的基础。   后头劳勃国王逝世,河间地爆发战争时,这个数字已经膨胀到了两千快三千,并且因为战争而进一步扩大,兰尼斯特有的是钱,来来去去地补充,谁都说不清有多少子弟生生死死。   所以,城垛间这个混球能认得出我不是兰尼斯特家族的誓言骑士吗?给他五个脑袋,想死都想不到!   至于我的口音——   “你的声音怎么啦,艾德瑞克爵士?!”上头的守卫问道,我看到一个纹章图案出现在塔楼上,有当值的骑士来一探究竟了。   “我毁容了,这位大人,我的声音也毁了!我被关在逆贼史坦尼斯的大营里,一直饱受折磨,这才逃了出来!”   我指着后面,哎!我的证人。我的钥匙,已经到啦!楼上的人你们快看!   “那个拉赫洛的红袍僧,他在追我!!救命!!!”   嘿,七国中,还有哪个势力,会有红袍僧襄助?没得,除了拜拉席恩家的老二,史坦尼斯。   最近和西境对着干的,是哪帮人?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   “弓箭手准备!开门把自己人带进来,去两个人扶他!”   啊对,做戏做全套,我身上遍体鳞伤,刚从史坦尼斯的魔掌中逃出来呢。   两个头戴狮盔的士兵搀扶上我,我跌跌撞撞的下马,在艾利斯特的声音传来之前,就进了金牙城的大门!   碰!   那个西境的艾利斯特·萨威克,被关在了门外,反倒是我,逍遥而入。   瓦雷利亚人说得好,天下没有攻不破的堡垒,只有合不合算的问题。   红袍僧的追杀,换来西境大门的敞开,合算吗?合算死了。   西境,我来啦!   “医生!学士!”我念着尸鬼最怕见到的两类人,发现我是尸体还得了,“救命,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恐怕,学士很忙。”一个冷峻的声音来到了我的面前,我假装精疲力竭,而我被牵进来的马是真的精疲力竭。我的视野里只有手握剑柄的铁手套,我实在是不想去分辨此人的纹章,也毫无必要。   毕竟金牙城,我呆不了太久,时间很紧。   至于我的表现?看看我这连人带马,想想之前在金牙城外发生的一幕,还需要什么多余证据吗?!   简直不要太有说服力!   “我或许活不了几天了,看在七神的份上,发发慈悲!”我哀求他,”我只想好好地过日子,大人!“   “去通知达冯·兰尼斯特大人,给这个誓言骑士最好的照顾,麻利点,你们这帮懒虫!”   通知达冯·兰尼斯特?我懂的。   各位,达冯·兰尼斯特是谁?   “怒狮“达冯,或许是除了詹姆和吉利安之外,如今兰尼斯特家族最强悍的一名成员,就和过去的兰尼斯特人一样,慷慨而凶狠,并且有一种詹姆和吉利安没有的,常见于拜拉席恩家族的狂暴。   由他把守金牙城,是一个很英明的决断,詹姆·兰尼斯特别看长期以来都是一个靠武力吃饭的爵士,那是因为他用不着动脑,就能解决大多数问题!身为凯岩城公爵,詹姆绝对很称职。   而同时,达冯·兰尼斯特的父亲在过去的战争中,死于北境兵马之手,仇深如海,如果我傻乎乎地扛着公平人旗子出来,怕是要在金牙城外大打一场,事实验证了我的推断和谨慎的谋划:   艾德·史塔克很重要,王党也很重要,但是,我最好是孤身一人前来破冰,这才是上上之选!   至于眼下?理所当然地,很明显,对我开门的举措意义不在于帮扶同伴,或者说帮扶同伴还是次要。   对金牙城和西境来说,我叫门时的场景如此具有说服力,我就是一个逃出来的我方人士,这样的人士,肯定会携带敌人的情报,这,才是最重要的。   还别提!我知道的还真多,各位大人。   我在心里露出了一个笑容,凡人的智慧,实在是,太容易玩弄了,不是吗?   作者的话:感谢上周大家的月票,此章4000字,算是两更,还有一更 第67章 西山—别的死灵师?!   “人们都说他就像杰森·兰尼斯特。”修女说道,一边试图撩开我的兜帽。   杰森·兰尼斯特,大概是指达冯的祖宗?达冯确实很吓人,估计这个修女差点被吓傻。   我的双眼布满血丝,冷硬得不像是活人,吓得她一跳,我摁住这个姑娘细嫩的手掌,“杰森·兰尼斯特,“笑狮”的弟弟?”   “是的,兰尼斯特家族一个脾气火爆的祖宗。”她期期艾艾地解释,不知是因为“男人”的触碰,还是对活尸本能的畏惧?   我现在正在金牙城的圣堂里,须发蓬松的金发人达冯对我询问了几句,而我真真假假地做了一番回答,现在,我被安排到了七神的圣所,来疗伤。   “这里很冷清嘛,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   “珍娜·红宝石,”平民,或者和我一样的野种,她有双清澈的绿眼睛,就和兰尼斯特顽固的基因遗传一样,“我说,你真的不需要包扎和帮忙吗?”   “不,”圣艾德瑞克高洁地说道,“你是七神的新娘,这些,我自己来就成。”   “别惺惺作态了,”她叹息道,“所有的伤兵,进入这里,都是来享受女人的手指和呵护的。”   “这可不像是信徒说的话。”我回应。   “信徒?这个世界会去伎院参拜的信徒,要远比去贝勒大圣堂的信徒多得多,甚至比七国的全部军队加起来还要多。”   “有道理,柔嫩的舞姿,总比魔法还能煽动人心,”我感慨,“用肉体来祈祷、告解和反省,伤口会抚平得更快乐,噩梦将终结得更轻松,痛苦则离开得更悄然,回忆能淡去得更舒服。”   “所以,”她不安分地手又摸去了我的下身,“你需要宽解吗?”   “不了,至少现在不,你很诱人,珍娜,但是,”莫波没有小丁丁,“暂时不用。”   “在史坦尼斯军营里被拘禁拷打了好几个月的战俘?”她质疑地看着我,这哪像是需要安慰的男人?   “你确实心地很好,不过,不了,感谢你,一些水和面包会更好。”我婉言而谢。   啧啧,肉身布施,七神可真美好,哈!你们要不要来信一下?   咳,或者说,我给自己找的人设,遭受折磨而不屈顽强的誓言骑士,还挺有英雄豪杰的悲剧色彩,会吸引年轻少女的青睐?   在我的卧榻边,是一封来自凯岩城的敕令,直接签发自达冯手里,他肯定不止这一份。   这不,不止是姑娘青睐,我这封地都给了。   兰尼斯特家族永远慷慨而凶狠,一座绝嗣骑士的庄园,和一个,有宝石伴生矿脉的,银矿井的分成。   就是他们对饱受摧残的忠勇之士,现实而绝对有必要的报答,如果我真是誓言骑士,此刻摇身一变成为了有产骑士后,必然后半生衣食无忧,无数女子投怀送抱。   如果说,“重伤”的艾德瑞克·希山爵士,能活的下来的话,这帮人不知道我是尸鬼,做了一笔赔本的买卖。   唔,或许兰尼斯特家族也无所谓,撒钱时眼睛眨都不眨。   所以说任何人都喜欢给兰尼斯特办事,我现在,可是彰显西境袍泽的榜样,振奋士气的赞歌。   我闭上双眼。   这里的地平线上,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金狮红底,还有莱佛德家族那面我说了无数遍的旗帜。   可算到了,经过一番居心叵测的谋划。   其实还有别的法子,例如罗柏·史塔克曾走过的,金牙城旁的猎人小路,以及走私犯的地道或者干脆夜里潜入。   但是呢,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对于永远胜利的红王来说,毫无必要。   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的谋划。   第二天,圣堂。   我假装伤势愈合了不少,情况好转的模样,靠在门扉上,与她告别,“我要走了,金牙城的珍妮。”我用了一个有趣的叫法,“去我的封地,回我的树荫堡,给自己找女人,生崽子。”   她停下手中活计,抬起头看向我的眼睛,克制着,没有因为尸鬼显然非人的眸光而转开。   “就算叫我金牙城的珍妮,我也成不得王后哪。”   在大约五十多年前,坦格利安王朝的时候,一个叫“矮个”邓肯的王子迎娶了一位平民女子,荒石城的珍妮,假如一切顺遂的话,她或许会成为王后,假如。   “王子很多,”我真心实意地说道,“可是能陪你共度一生的,却没几个,回见,七神保佑你我,珍妮。”   我走出圣堂时,正是这一天的清晨。   阳光洒在台阶上,成群结队的工人正在匆忙地向矿井而去,西境的领主不爱粮食,地下的产出足以购买十倍于沃田的产出,填满自己的谷仓。   金牙城不但是西境的门户,同时,也是最富有的金矿之一,兰尼斯特家族财富的源泉。   “还有!”一个声音响起在我背后,珍妮又来了。   “怎么了,姐妹,是要替七神他们老人家,给我祝福吗?”   “有个情况。”她咬了咬嘴唇,欲言又止,欲止又言。   好吧,我更正一下,对这个女孩的认识。她之前趋炎附势,想要趁虚而入,搞定一个重伤并得到慷慨奖励的,有产骑士的心,如果真的嫁给这样的一位艾德瑞克·希山,那对平民来说,无疑是幸福美满的。   所以我旁敲侧击,拒绝,并且劝了劝,考虑到女孩子比较敏感,说得不是很明显。   现在看来,她心眼不坏,这是有什么重要情况,要嘱咐我?   “情况?”我问。   “是这样的,在风暴地和河湾人入侵之后,”这大概是指史坦尼斯的军队,“最近各个镇子和城堡里,都流传着一些恐怖的事情。”   哦?恐怖的事情?   我心里一动。   “就是说,我出行会有危险,好姑娘?”   我先顺着她的话。   “他们说,”珍妮组织语言:“他是‘兜帽王’莫甘·班佛特,一直在等待着,向兰尼斯特复仇,很多人都说起过,夜里苏醒的尸体,以及莫名失踪的全家人。”   莫甘·班佛特。据说是历史上第一位兰尼斯特国王的战利品,那是数千年前的事了?“雄狮”罗利恩·兰尼斯特,先民时代的王者,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打败了“兜帽王”及其奴仆。   依照一些书籍和传说的说法,我特意关注过的那些经典的说法,“兜帽王”莫甘孑然一身,只是一个人,其宫廷内一片死寂,只有一千双无神的眼睛,当时他的国境内,没有任何其他存活的男女。   照这种说法,有些神秘学者,甚至学城的学士,猜测当年的那个莫甘是一个死灵师。   只有死灵师,才会制造大量的奴仆,绝对听话的那种!   死灵师。   另外一个死灵师的存在对我来说,意味着,更多的技艺,魔法,甚至,宝藏!   “详细一些?”我不禁催促,然后意识到自己有些急迫了,自天陨之石坠地之后,魔法复苏,奥秘归来。   很可能,有一些沉寂已久的东西,会再度出现在人间!   “额,”她有些慌乱,“我是说,这大概不是真的,毕竟都是故事里的人了,可是,现在真的有疯狂的凶手,在外面肆意犯下命案。”   这丫头,还挺唯物咧。   “跟我走吧,姑娘。”我下定决心,“我会给你修一座圣堂,在我的庄园里。”   反正,在西境的庄园,我红王还真来要啊?   惊喜瞬间绽放在金牙城的珍妮脸上。   善良总是值得嘉奖的,孕中的我,如此想。 第67章 巨骨林   我打算离开金牙城,可是,我没那么好走。   这不?又滞留了半天,不过这半天,还挺值!   我“得蒙”受召于金牙城之厅,这个洞穴无数的要塞里最空阔的一间室内,挂满了织锦和金银。   真是荣幸啊荣幸,呵呵。   高坐座位上的,正是一头愤怒之狮,珍妮说他像是杰森·兰尼斯特,这个杰森具体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兰尼斯特的血脉绝非只有泰温的冷酷和提利昂的智慧,同样有詹姆的放肆,以及——   愤怒!   我打量着眼前的男人,“怒狮子”达冯·兰尼斯特。   这是多年来,我见到的第三个兰尼斯特,和把自己打整得异常干净的那几位不同,眼前这个达冯,没有修过半根毛发。其模样就像是一头金色的狮子,或者说,整体形状有点像一根…蓬松的,黄色的,蘑菇?菇伞给人一种忠心不稳的感觉。   至于原因?据我所知,是因为和北境的仇恨。   他的父亲史戴佛,脑袋给罗柏·史塔克当了战利品,自此之后,这个“怒狮”就发誓,此仇未报,不理须发!   在之前私下见面时,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大部分全没回答,我能从他眼里看到某种迫不及待。   可惜,在他面前,身为一个囚犯,我该知道个屁?来来去去,不管他问什么,我就说了是有人劫狱,我和被关押的临冬城公爵一齐跑了。   呕吼,达冯爵士,你一无所获。   总而言之,我要缔造北境、谷地、河间和西境四个国度和平,哪怕在这些诸侯的内部,也还是有不少阻挠者。眼前这个就是一例,要避免他们的干扰,还是得费一番功夫的。   不过没关系,这个达冯不知道,我真正的面目,尸鬼莫波这边,一切都在照我的谋划来,进展还算顺利。   被我蒙骗,并非是出于愚蠢,达冯当然不蠢,兰尼斯特家族慷慨而凶猛!   他们看似大方,实则精明,他们不会浪费半个铜星,至少在当代不会,詹姆公爵,不是糊涂人,吉利安、凯冯、达冯也不是!和史塔克相比,兰尼斯特人才济济。   “你受创严重,还拒绝了学士诊治,”   达冯·兰尼斯特威严地宣布,他自然会这么说,死灵师“兜帽王”不过是过去的故事,这帮西境人哪能想得到,我,不是活人,所以,才拒绝治疗!?   “我理解,这一遭惨遇对人的影响太大,感谢你忠诚的侍奉,兰尼斯特家族永远记得忠勇之臣!”   很幽默,听听达冯这意思吧,换句话来说,就是艾德瑞克·希山爵士经过这样一场折腾,已经差不多半疯了,连看伤都不乐意,那行吧,你这样的,退休也可以了。   果然——   “安享晚年,老死在床上,这是你应得的,你的封地就在绿地城,那是一座丰饶的庄园,回家吧,艾德瑞克爵士。”   “不过,你该去一趟凯岩城,”达冯又提,“你的事迹值得诗人歌颂,更该有公爵进一步的嘉奖。”   于是乎,我就有了名正言顺面见詹姆公爵的机会!假如我之前选择潜入或者偷渡的话,我还得想办法混进凯岩城,或者搞一个假身份,现在,感谢那个笨牛艾利斯特,没这必要了。   之所以化名艾德瑞克·希山,缘故正是在此。   我带着金牙城的修女珍妮,前往我的封地,体贴地,达冯安排的庄园,是我母亲的故乡,树阴堡,或者说绿地城?那是同一个地方。   “万岁!英雄!”沿路上,有人舞起拳头,为我呐喊,他们一定是看到了那个新出炉的纹章,属于艾德瑞克·希山的纹章,破碎镣铐,就这个图案,我伪装成的西境骑士,说辞是,纪念我这段难忘之旅。   兰尼斯特在西境的矿工和农夫中民望可不差,这里的百姓不像河间一样深受荼毒,竟然,还为我这个不屈不挠,没有投敌,最终依靠智慧和力量回家的英雄,欢呼!   我估计其中有兰尼斯特家族的鼓动,我艾德瑞克·希山的名声,经此之后,大概会传扬整个凯岩城的国度。众所周知,赏赐的意义大多数时候不在于接受赏赐的人,而是在于影响看客,显然,这又是一场忠诚宣扬会。   史塔克家族,甚至徒利家族绝对不爱搞这种大张旗鼓,而兰尼斯特家族,不但搞,还得搞得众所周知。   哈哈,艾利斯特·萨威克如果经过百般周折,终于回到西境继续追杀我的话,不知道听到艾德瑞克·希山的事迹,脸上会是什么表情,狡猾的寒神先锋?哈!   或许红袍僧艾利斯特依旧在身后追杀我,不过,我不是特别在乎他。   对付那个西境的红袍僧,法子实在太多,用都用不完。   我反而好奇地是,在我组织起北方联军的同时,南方的攸伦·葛雷乔伊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又在做什么,又在布下哪一局?他们,才是我现在的敌人。   “为什么你要在下午出门呢,艾德瑞克爵士?”金牙城的珍妮问,她和我共乘一匹马,我的小麦,驮的动她那点小身板。   我们沿着石板道踢踏出城,朝着落日残阳的方向沿路而行,很快,金牙城的塔楼与城廓就被甩在了身后。   “不怕,有我在。”   目前来看,西境唯一意料之外,又让我注意的,无疑是那个,“兜帽王”莫甘,我不管他是因何而出现,总之,既然是死灵师,那我就不能放过。   至于我母亲的家乡,会是什么样呢?   树阴堡,或者说绿地城?那是同一个地方。   我之所以去,不但是要做个样子,也是因为我对树阴堡充满好奇,其历史可追溯至先民时代,黎明纪元,更是鱼梁木筑造,其历史堪与北境最古老的先民堡垒媲美。   格林菲尔家族自然也是先民后裔,祖上恐怕有好些,我不知道的故事。   另外,我当然不是去旅游…   那里发生过三起灭门命案,只有血迹,没有尸体,照珍妮的说法,应该是一群胆大包天的变态匪类。   我很好奇,会不会,是…   死灵师?传言中,那个与兰尼斯特仇恨似海的远古君主,“兜帽王”莫甘,那同样是先民时代的人物。   不到一天时间,我们就来到了绿地城的疆域内。   这里名叫巨骨林,山间的绿荫地。   与西境其他地方一样,先民用烈火和青铜斧子摧毁了平原上的林木,开垦苦耕,而巨人居住的群山里则埋葬了无数死于上古种族之手的战士和英雄。   在西境,依旧有说法,认为森林之子和巨人在森林深处和空山幽谷之中留存。   绿地城的百姓当中,相信这些说法的或许尤其众多,我刚进入巨骨林,就看到了一场,没有修士祝福的婚礼。   这实在太先民了,我驻马而观。   看看这景象,如此多鲜活的生命,如果真有死灵师的话,他会出现吗? 第68章 血婚场—尸鬼来袭?   绿地城附近,巨骨林边。   山脉让农夫却步,郁郁葱葱的森林因此而幸免于难,没有遭到斧头与火焰的侵害。   我看到远处的山峦间,有洞穴的黑点和聚落的飞烟,但是不像金牙城的矿井那样,塔楼、高墙、卫兵一样不少,估计是没发现这里有什么矿脉。   想来,格林菲尔家族之所以只是有产骑士,他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可以被慷慨地封给一个底细不明,似乎忠诚于兰尼斯特的艾德瑞克·希山,来当绿地城的邻居,原因大概也在此。   或许这片森野要比北境好得多,不过,和流淌着金银的地城,满载着货物的港湾相比,这片巨骨林,在西境毫不起眼,不可能供得起能威胁兰尼斯特的家族,即便是数千年前,在先民时代就已经存在的格林菲尔,也不足为道。   我眼前的村落屹立路边,朵朵茅屋邻近大树,外围是农田和小小的牧场,看起来朴实而美好。   艾德瑞克·希山,也就是我的尸鬼莫波,从小麦的背上翻身而下,金牙城的珍妮不禁发问:“这就是您的庄园?”   “不是,”我的脸依旧隐藏在亚麻布和面甲之中,兜帽掩盖住了头发与耳朵,披风的尾巴因为路途多舛而有了破洞和裂口,“我不清楚,珍妮。”   金牙城的修女五官算不上美丽,至少没有美到让她改变生活的地步,将初冬林中微风拂起的黄铜色发丝别到脑后,眨着淡蓝色双瞳的姑娘观察四周,“那,我们是要在这里休息?”   “那里有一场婚礼,你不敢兴趣吗?”   任何人都能听得到,或者看得到这一场喜事,本地乡民把宴场摆在了晒谷子的地方,不少人挤来挤去,粗糙而又欢快的音乐,还有汉子的歌声,当然是一场婚礼,又是一场婚礼。   “鞋匠的女儿和放牛人的儿子,”我们身边传来一个老汉的声音,“姐妹,还有…士兵?”   其口音正是最朴素,或者说最穷困的田间调子,提到带武器的我那瞬间,也是那种最单纯的戒备和惧怕。   若是到了凯岩城、金牙城或者其他人口密集的矿场,这种老实的乡巴佬既会被信任,也会被取笑。   他在说话,轱辘声也在身侧脆鸣,一辆牛车,满载酒香四溢的木桶和山羊、鲜肉。   “这是宴会要用?”我问。   “是的,”老头故意当自己没看到我的腰间双剑,“来嘛?享受佳肴,开怀畅饮,共同欢庆!”   “可我听说这里命案屡发,有鬼祟的人在造孽?”我问起“兜帽王”莫甘的线索。   “你是雇佣骑士,来找格林菲尔家的老爷卖剑的?要我说,人总会死,恶徒也一样,”老头不以为然,“可是生活要继续,男女要欢爱,新生儿将在冬季雪中的小屋里,暖烘烘地啼哭炉边。”   这里或许之前下过一些雪,不过天气不算特别冷,比起河间要温暖一些,只是初冬,寒流惧怕高山形成的墙面,还没有太过放肆。   所以,百姓看起来也更像是夏日之民,没被冬季的残酷给摧垮。   “我忙,佳肴在车,你们快来嗷!”车轮没停,他从我们两人一马的身边,悠悠而过。   “为什么我感觉,这里没有半点问题,值得兰尼斯特骄傲的幸福人民嘛。”我评论着,和珍妮一起走向会场。   “小小花花,真漂亮,新娘子戴上,艳四方~”跑过的娃娃在歌唱,打着补丁的衣裳一看就不是出自富裕之家,不过脸色和个头又说明他们非常健康,这些小不点嬉笑或者嗔怒地相互追打,抢夺着布置之后剩下的花环,“这是我的!”   “跳舞,跳舞!把你们的酒喝干,为谢莉和托马德起舞!”举杯的山羊胡男人高声欢呼,其他人鼓掌应和,一棵粗壮的橡树,给婚礼平添了几分旧神的味道,鲜花点缀着满溢出谷子的粮仓,新婚夫妇和宾客欢笑声声,远处是巨骨林的林间。   真有放肆不羁,毫无克制的,期待复仇的死灵师?不像啊。   就在这时。   送出祝福的酒杯铮铮作响,佳酿洒出,雷鸣铁蹄擂动大地!祥和被打破,骑兵军的声音让尖叫四起,大家安静了下来。   哎?我期待的东西到了?   尸鬼?我猜测,死灵师,还是活人?!   按理来说,绝境长城不倒,七国之内就不会有尸鬼!   可是,死灵师是个例外,活人操纵的尸鬼,可以安然游荡在长城之南,我的尸鬼莫波,就是一个例子。   不,是活人,我眺目而望,村庄中的男女抱头鼠窜,母亲把娃娃护在怀中,大家全都蹲了下来。   来者身着锁甲和皮甲,人人都有长枪盾牌,骑在马上耀武扬威。   是征粮兵?要知道,可不是什么征粮兵都和朱斯丁一样好说话的,清空谷仓,抢走马匹,搜刮金银,南北东西海内外皆是如此,就连我的洛恩王国也一样。   不,我眯眼思索,不是,假如是兰尼斯特或者本地格林菲尔家族的征粮兵,至少得有纹章旗号。   而眼前这些,乱七八糟,该是纹章图案的地方要么是刮花的,要么空荡一片。   “秃鹫王有令!他喜欢娘们,喜欢初夜权,这里的新娘归了他!”   秃鹫王是一个很有历史的名号,土匪和盗贼的君主,在坦格利安统治期间,曾经为祸赤红山脉和多恩,其党羽闻名北境之外的七国,乃是和著名的御林兄弟会一样,恶名昭彰的逆寇。   “闹秃鹫”对领主和村民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有人说秃鹫王是在搞财产分配,吊死领主,将其金银丝帛与谷物牲畜分发给贫苦的领民,也有人说秃鹫王不分贵贱,均与洗劫,将乞丐和贵族统统杀光。   照我之前在无旗兄弟会的经历来看,七国的绿林侠盗中,只怕两种人都有,毕竟强盗这个身份,并不能说明品格是否高尚。   当下的这群又是怎样的呢?估计是后者。   看看这个发话的人吧,一双朦胧的眼睛显然是喝了不少才会有,估计双眸所见的景象还有重影,磕磕绊绊。   嘴里八成是烈酒的余味,他该万幸自己没有掉下马鞍。   现在狂欢变成了另外一群人的狂欢,原先主人的哀恸,追赶的怒喊,哭泣和哀叹充斥了这场婚姻!   “这有个带剑的!”一名靠近我的骑兵大喊。   “干掉他!”醉鬼强盗立刻发令,   “希望我没帮上太多倒忙?”我笑了,好小子,胆敢挑衅我!?“退后,珍妮。”   双剑顷刻在手,金牙城的少女缩在我身后,“爵爷!你没盾牌!”   盾牌?采花的小熊才用盾牌,真汉子都是两把剑,真娘们也一样。   轰隆!   马蹄已近!   四个枪骑兵迂回而动,从四个方向向我靠近,他们配合默契,显然是一股老寇。   尖端在阳光下发光,掠过蹲在地上的平民,骑用长枪夹在腋下,“野狗和秃鹫万岁!!!”   伴着战呼,我看到了一口烂牙。   一,对四,四个之外,还有至少十个骑手。   我优势可真大! 第69章 林边村—手,修一下就好   杯子飞起,晶莹的琥珀色酒珠溅于半空,撞碎它们的,是杂色马,健硕的肌肉。   蹄踏尘埃,彼等昂然欢笑,凌虐于此。   餐桌翻倒,人们匍匐倒地,剑鞘和矛杆鞭打出的抽泣和尖叫弥漫全场,头戴花环的白裙新娘已经被人抓到手中,放在马背上踢腿挣扎。   强盗永远是靠百姓的恐惧为生,在别人的头上拉屎撒尿。   抓新娘是一个信号,老子想曰你就曰你,让你干嘛就干嘛,我是主人,你们是奴隶。   叼得不行!   想想也知道,在这些暴力的底层人,简单而有效的逻辑里,没什么比霸占男人和女人的生育自主权更能彰显自己的威望了。   不过,我可没工夫陪他们作秀,或者在这一瞬间,去想什么行侠仗义,人家要杀我呢!   “啊!!!”背后是金牙城的珍妮发出刺耳的尖叫,完全能吓死一百个士兵那种,珍妮呀珍妮,现在可不是惊慌失措的时候!“爵爷!”她声音在颤,她似乎想向我靠近,把臻首埋进我的怀里。   “抱头,蹲下,别慌!”   我吩咐一声,却没有移开眼睛,观察着的同时,在心里评估首当其冲朝我而来的这一位。   其人双腿一夹马刺,胯下战马嘶鸣而来。   快掣如风,奔袭似电!   同时向我艾德瑞克爵士脸上戳来的,是骑手锋锐的枪尖!他甚至不用使力,光靠惯性就能贯穿莫波的尸鬼之躯。   就这个距离来说,骑手提速不慢,马术优良,以前是偷马贼,或者逃兵?   阳照西方,我盯着头盔下,满脸的胡须间,快速接近的红色的面皮和嚣然双眸,听到此人正在张狂宣称:   “他的都是我的!”   这是预定了我的死亡,向同伴宣告战利品的归属?铠甲和武器,可不是窘困的收获,相当不菲!   这家伙的信心亦然很足,战马冲锋,单独的步兵哪能应付?步战骑士都不行,此势似不可挡!   与此同时,狂音乍起,呼啸风中!   不止是我面对的一人一骑,莫波的眼角有一道黑影,划过空穹,是标枪来了!奸诈的畜生,目标是我的马驹小麦!投得还挺准哪,这他妈是一般的土匪?!   四骑围攻孤单影只的一个人,完全可以悠闲地将我放倒!   前提是,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具尸鬼。   右手舍剑,尸鬼巨大的力道扯开马缰!连带着马头一偏。   在小麦的惊嘶声中,标枪划过其颈,几滴血珠,伤痕显然。   老子的马!我不禁怒吼:“找死!?”   尖音颤动,是骑手的骑枪到了!说时迟,那时快!奔来的冲击之骑恰到眼前,可惜——   可惜,假如换另外一个人,大概此刻只能束手待毙。   可惜,我不是还在适应莫波躯体的那个莱雅拉。   可惜我更不是,没去过瓦雷利亚之前,只有凡人头脑的莱雅拉!   一手拉住缰绳,让马避开飞来投枪的同时,我的另一只手,已经斜举长剑,肘内舒展,扬起在半空,寒铁光闪!   来吧!   尸鬼的头一偏,马枪擦着尸鬼的肩部而过,击飞锁甲的铁环,在空中打旋。   好一记凌厉的杀招,被我躲开了!   那么我的还击呢?   还击在他向我冲撞而来时,就已经开始!   凡铁的刃口,哪是血肉可挡?   反冲的力道,让莫波的左臂骨骼吱吱作响!   他冲来的这一刻,我的左手剑已经挥出,就在马腿之前!   咔擦!   借着对方骑兵的冲锋之势,更有我蓄力带来的凶猛劲道!剑身无情冷酷,切入战马的腿关节,划开软骨和筋肉,撕断大腿骨和小腿骨之间的连接,马儿腿部动脉中的血飙射狂泄!   咔擦!第二声!   失了前蹄,还有后蹄。   钢铁凌寒,正是北境的温度!割入战马的后腿,让冲锋的惯性,完成一切!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这一瞬间的碰撞,不但让刃锋破坏了冲击之骏的四足,也可以撕碎我的手!尸鬼莫波的肌肉难以承受这样的力量,左臂已然支持不住,巨大的力道狠狠挤压,肌肉,筋骨已经无法坚持!   我干脆顺流应潮,不勉强抗衡,调整莫波的左边的臂膀——   咔擦!第三声,左手的肘部反折,结构似乎坏裂殆尽,不过,手掌和小臂没有受到太大的损伤。   咔擦!第四声!   战马冲锋的力道当然并不好卸去,紧接着,我的左肩关节也向正常人无法活动到的角度扬起。   一臂,换一马。   “唏律律律!”   “啊!”   痛吟之驹,背上是扑街之人。   噗通!   战马翻到在地,其右蹄盘旋空中,连带着一条肉筋无力地洒出血珠,其四肢已然分崩离析。   砰!马上的骑手狠狠撞上泥土。   铛啷,血染的长剑磕出两个缺口,莫波的左臂无力垂下。   不过,我已经在用右手,瞬间接起骨头。   五指摸上左肩,咔吧。   手掌含住变形扭曲的肘部,一扭,咔吧!   纵然肘部和肩部磨损严重,于活人而言,几乎无法动弹,不过——   尸鬼非人,不用依靠神经来控制肢干,这就是,神他妈的魔法。   尘壤落定时,我再度执剑在手,他们目瞪口呆。   不止是企图趁我被杀死掠抱修女,或者幻想我铁定会被枪骑兵杀死的土匪们停下了动作,呆若木鸡。   还有参加婚礼的村民,以及金牙城的珍妮。   全都吓傻了。   “你…你刚才…”金牙城的珍妮在我身后颤颤而语。   手被撞断,然后顺间接好,非常耸人听闻吗?   咳,确实。   “我做了任何一个骑士,都该做的事。”我果断扭曲地进行理解,就像是她在问我为什么要保护她和小麦。   “你的手——”这个呆呵呵的姑娘揪住不放地问。   “拷打这么多个月,总会有点收获的,七神与我同在,珍妮。你知道,当时欺辱我的史坦尼斯,和他的党羽,全是拉赫洛的信徒,这是信仰与诸神的争斗,所以——”   这种景象,我也就只有归咎于七神啦。   她没再说话,我不放心地回头看了一眼。   丫头的双眼瞪着我,娇憨得可以:你他妈在逗我?!   好歹也是个修女好不好?敬业一点,表现出虔诚来,狂呼神迹啊!   她悄然无息,咽了口唾沫。   得,这妮子恐怕在职业道路上不会有什么建树了,一辈子都只能是一个普通修女。   “草。””为首的人似乎酒终于醒了,他算是一名装甲骑兵,马上披挂这罩袍、金属片和皮革。   不,我更正一下。   这伙计翻身下马,抄起了盾牌和斧头,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我的“奇迹”,让马匪士气大丧。   “见他的异鬼了!集结,统统给我集结!”   其他强盗勉强地朝他汇合,本来要攻击我的其他三骑也放弃了自己的意图。   一个步兵直接面对冲锋的铁骑,还破解了攻势!   一个人类,手断筋折,然后自己掰扯掰扯就合了起来,即便尘埃弥漫,也是有目共睹!   太他妈吓人了。   不过,强盗没有因此却步,什么鬼士气?   这让我重新评估起,他们到底是不是我当初在北境时司空见惯的普通掠夺者。   当下。   剑见血,人匐身,此乃生死之搏,大家的脸色不再轻浮,开始认真。 第70章 林边村—原来是你!   婚礼当然已经完了。   惊恐弥漫于村夫与村妇之间,孩童抽噎着流泪,像是看到异鬼要将他们抓走。   迟疑则显露于十几张贼寇的五官上,就好像要对付的是一个塞外的巨人,或者长毛大象。盾牌和兵刃紧张地执在双手,“你是谁,”马匪奇特的步战头领发问,“你不是人类!”   别逗了,神他妈谁都看得出我是尸鬼,那我蒙面遮头干嘛?   乓!   左右手两只剑身交击,火星一点,绽放半空。   “我是艾德瑞克·希山!西境的骑士,尔等的——   克星。”   语气理所当然,不容置疑。   对面的人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别管这里的事,离开西境,我们互不相干。”   嗯?我一头雾水,不是离开这个村子,是离开西境?为什么?   没等我回应,他开始低语下令,我听不到声音,却可以解读他的嘴唇:   “马上的,杀了他的马,朝他的女人下手,其他人,用长矛,别用剑和斧头,这个家伙很邪门。”   就目前来说,应对很得当。   不提杀马让我跑不了,追不上,捉女人或许会让我分心,这类常用的手段。   枪矛,万用的无赖武器,胜过一切短兵,长矛穿刺,可以限制我的行动,哪怕我视伤口如无物,身躯裹挟着插进身子里的矛杆,重心必然会不稳,从而在行动时,露出破绽。   这帮人不一般,这些货色绝对不是普通的强盗!他们是谁,佣兵?哪家领主在和绿地城对着干?西境的外敌?从口音上看绝对不是本地人。   不,不了(liao)。   谷地那帮卫士和高山氏族,绝对没这种经验和冷酷的计算,我眼前这类人,经过的战场,不会比最精锐的老兵少多少。   嗯…怎么破局呢…   我突然一转,披风扬起,反身就掷出右手的长剑!   噗!   “啊!”   直没入柄,剑柄无情地紧贴此人的背脊!那个刚刚朝我冲锋的马贼,被我一剑掷去,透胸投死!   自从在奔流城那夜潜入时,匕首失准,砸上了床头之后,我认真地练过投掷,长剑的结构,可不适合这么用,一招见效,我的水平显然见长。   至于我能发现试图悄然脱身的他?简单得很,我现在可不是凡人。   懒得拿回长剑,我抽出匕首,仗着尸鬼的臂力,把重心其实并不适合的长剑,当做侧剑使。   一手匕首,一手侧剑,这是前世的地球上载于史册的博洛尼亚剑术,决斗之技,在这个世界,则是布拉佛斯一些剑客的拿手好戏。   我的本体进展不错,在无聊的案牍和社交中大大地推进了和秘之城的关系。   所以,那座名城里的剑客,关于笼手剑和侧剑的用法,闻名世界的水之舞,我也学了不少。如今的莱雅拉,如今在莱雅拉操纵之下的尸鬼莫波,眼神毒辣,身姿灵活,动作迅猛快捷,远超常人。   从谷地到河间,从河间到西境,追杀,暗杀,潜入,决斗。现在,我已经适应了我的脑子,那个经历过心脏树锤炼,见识过超常景象的大脑,没有疯魔,而是更加超凡。   来吧,魍魉魑魅,让我见识见识,看看你们能撑几回合。   “所以,你不理会秃鹫王的规矩,流浪汉,你要和我们计较个高低?!”他们散开靠近,要利用我视野和动作的局限,来寻找机会。   “爵爷!”   在金牙城的珍妮小声的惊呼中——   “土匪的规矩?”   我甩弄匕首,掂量着剑柄,一边走近,一边嘲笑,“往火堆撒尿,朝帐篷拉屎,天黑的时候瞎嚷嚷?”   全是绿林匪类的营地里,最让人厌恶的犯忌。   想什么破局,用不着顾忌这种小打小闹了,敌人在前,抄剑而上,砍掉他们的脑袋!   “吼!!!”发出一声威力无比的咆哮,头领大步前进,朝我冲了过来,“万岁,秃鹫王!”   皮靴踏地,马蹄声同时响起!矛尖闪亮,头盔跃动,这些恶匪凶徒,鼠辈人渣!他们——!   跑了一半。   真的,确实是的,突如其来,防不胜防,掉头就跑,我都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嗯…我高估了他们的士气,估计对面的首领也是如此,错觉。   没有期期艾艾地临战退缩,刚才分明一派英勇的模样!可是等有人朝我冲来时,八个骑马的,掉头掉得毫不犹豫,没有半点迟疑地,向反方向无人的村外旷野发起冲刺!看来我刚才把手臂接好的那一幕,还是吓人哈,直接就扔下伙伴跑路了,这算是——   哎对!还有傻愣愣继续照我冲来的,还有傻瓜帮忙殿后?!   咻!   一把斧头飞来,砍到了下马头领的那匹马身上。   卧槽!还把人后路断了!有必要吗?!你们不是同伴吗?他不是你们老大吗?!那么怕我吗!?   “畜生!!!青绿之地的人渣!”气急败坏的头儿转首怒骂,可是并未因此退缩,坚决地向我扑来!“都怪你,混账!白痴!长蛆的烂比!”   这口音…   这口音!   我的心一沉,想到了什么。   敏捷,狡诈,狠毒,还有那口让人熟悉得冷笑的,一怒之下暴露的口音。   这家伙的身份,呼之欲出——   我一个偏身,剑与匕首划动,避开他的带盾冲刺!   “这可算深入内陆,铁民!”他失去重心,我得势不饶,刃尖刺出,“你的尸体,连流水宫殿的边都摸不到!”   乒!   他咬牙切齿,“青绿之地,旱鸭子!”   说来奇怪,骑马的铁民,可要比步战的多斯拉克人稀罕得多,他们更应该习惯高唱战歌,迎接敌人的长剑与利斧,无惧暴雨般的箭矢!   为战而生,为掠而死,满怀喜悦,一付铁钱,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为响马!   假如说,我眼前这个,是个落单的还好解释,毕竟,刚才的枪骑兵,显然不会是不善骑马的铁民,大杂烩强盗窝,在七国,根本不新鲜。   可是——   他赶上了我长剑的速度,硬拼一记,后退三尺。   来了!   当!   我的匕首,拦住了他盾牌背后的第二把斧头,阴险!   这技法,我和阿莎·葛雷乔伊那儿练习时,见过无数次,以及,能和我的尸鬼过上两招,这家伙身体素质和技术都不错!   加上之前的推断,我已经心知其来路。   普通的铁民?呵呵。   一口叫破!   “你不是强盗,”我的声音冷酷极了!“你是战士,铁群岛的贵族!”   铁群岛,不是一般的平民流匪,没了船和归属的落单铁种佣兵。   是攸伦,攸伦·葛雷乔伊!派来的。   否则会有铁群岛的贵族在这当土匪!?   果不其然,我在布局,攸伦和丹妮,他们也在布局。   攸伦在西境有什么计划,有什么棋子,他想要制造什么麻烦,对这片山水做什么?!   抓活的!   他没有回答我的话,抓活的,一定要抓活的。   “打家劫舍,金子和荣耀,付铁钱?”我撩拨着猛然一个匕首抛向背后,射翻一个朝珍妮跑过去的汉子。   “去死!”他厉声喝道,声音近在耳边!   偷袭!?   邦!   我匕首架住斧头,没有硬抗,他下意识地靠近了尸鬼莫波的脸,我一个头槌!   碰!   还有别人,匕首在手,一道寒光,又是一个家伙毙命当场。   明明有胜算,一个逃兵却带起了另外一个逃兵,这波强盗,已经跑光了!   尘埃落地,众敌要么殒命于此,要么慌忙逃走,只有新旧诸神俯瞰着我,孑然而立,站在被毁掉的婚礼中央。   “你已——”   “葛雷乔伊——,”他晕在地上,蹭着地后退,没有去拿被丢在一边的斧头,也没有拔出匕首继续困兽犹斗。   “大王,万岁!!!”   噗!鲜血喷出嘴中,这个男人仰面而倒!   哈?有必要吗?你是个贵族哎,赎金呢?待遇呢?最少最少还能有黑衣,这是干嘛?攸伦是你爹啊!?   就这样,一个身手不凡的铁种贵族,一个明明该带领一支舰队出征四海,劫掠四方的霸主,死在了我面前!憋屈而果断,半点挣扎都没有!?   怎么回事,攸伦安插了贵族在这?还死得那么干脆。   兰尼斯特不是把西境治理得如铁桶一般吗?   兰尼斯特不是有龙吗,跟着冒险归来的吉利安那头?   这是怎么回事!?   我正在思索的时候…   不知不觉,或者说被我忽视,一叠影子在向我们走近,很多影子,怎么,村民来表示感谢?我有些烦躁,眼前是重重迷障,谁乐意去搭理侠义骑士的繁文缛——   “是他们,是他们引来了敌人!”   哈?攸伦被我丢在脑后,我抬起头看向来者。   是不是听错了,要不我当没听到,你从来一遍?   一个穿着铁匠皮围裙的年轻人指着我,我注意到,好几个壮丁拿着镰刀、草叉、木棍、连枷以及粗糙的长矛,   不止他们,其他的村民也围了过来,眼中是…愤怒。   “这混账是强盗的探子,引来了敌人,毁掉了村庄,让他付出代价!”   什么?!你他妈再说一遍?   卧槽我不是救了你们吗?你们在场那么多妙龄女子少妇熟妇,全都好端端的。   你他妈再说一遍?!   “把我的谢莉还回来!”那个魔楞的新郎朝我大喊,“还回来,邪魔!”   “遭异鬼的孽畜!”   卧槽,什么展开?   这算哪门子展开?!   妈的,这帮人这辈子怕是没见过几个当兵拿剑的,好,好,这个我理解。   但是这算什么归因能力?我和那帮强盗一样拿着武器,我是个陌生人,所以,我就是同党?!   瞎扯淡!真他妈的无脑瞎扯淡! 第71章 林边蠢货村—死于草叉?   我杀了两个人,吓跑了其他的。   显然,我不期待穷乡僻壤能拿出什么好东西,犒劳为自己做事的骑士,“秃鹫王”的强盗劫掠时惹到了我,被我痛宰,仅此而已。   可是——   这帮乡民一番神论差点把我气疯!   什么叫强盗的探子,强盗的探子是在你们眼前相互内讧吗?!   “那些强盗就是冲你来的!”一个中年男人拄着草叉,指着我的鼻子大叫,“是你引来的!”   卧槽,人家一来就是抢新娘好吧!?   我还没开口喷他,珍妮已经话里带刺,抢先骂出了声:“不敢和强盗刀兵相见,却怪罪帮了你们的好汉?好一群老实山民,懦弱得真是离谱至极!”   “你说什——”   “有错吗!?”她叉腰怒驳,“我们只是来婚礼上讨一杯蜜酒饮,这就成强盗探子了?!”   珍妮的眼圈红通通的,显然,劫后余生之幸,不免让女孩忍不住垂泪,同时,有了我的仰仗,她心中的闷怒,不愿埋藏,亟待宣泄!   宣泄得好!   “难道说,你们要把每一个为你们作战的人,都看成敌人!?”   “看看地上的尸体,真是岂有此理!七神手下,没这种瞎了眼的王八蛋!”   “闭嘴!”最早向我们发难的皮围裙喊道,“滚蛋,快滚蛋,快把他们赶走!”   “不,杀了他!那个女人扣下来!”哦,这是这帮人要干强盗干的事啦,看我只是一个人,对吧?   新郎恸哭着叫嚷:“不!绑了他,我们那么多人!绑了他送给强盗,把新娘子换回来!”   瞧瞧,瞧瞧,强盗走了,拿剑的就得滚蛋。   恐怕他们中有的人是迁怒,有的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有的,则直接就是害怕我刚才诡异的,手臂恢复。   最恶心的是看我一个人试图趁火打劫那些,八成是一直在地里干活,或者好吃懒做的地痞,根本不了解,我独一个人能干挺枪骑兵,对撼铁民战士,代表着什么含义。   本来,我可能就休息一晚,然后去绿地城。   现在的话。   我傲然而笑,手搭剑柄,目光灼灼地看着那个,不敢去追抓着他老婆跑了的强盗,反而在这里叫嚣的新郎。   “来来来,我就就在这,下七层地狱去找你老婆,傻逼。”   呜——嘟——嘟——   一只笨甲虫啪叽掉进乱窜的蚂蚁当中,林中之鸟扑扇着翅膀,四散而飞。   方才还要迫害我的一帮人寂静下来——   蹄声响起,比刚才的蹄音还要多!   立刻,又炸开了锅!   “又,又,又来啦!”恰似听到杀猪声的猪圈,一秒钟之前还威武霸气,要讨“公道”的村民们,一群人隳突四撞,比腐肉上惊飞的苍蝇之云,还要缭乱。   “饶命呀,饶命!”   “逃命吧!!!”   一帮蠢货,喇叭和蹄声,哪有强盗用喇叭的?   我懒得理会愚夫俗子,侧耳仔细分辨,听来该是本地巡逻兵的警号,这速度不算慢了,如果没有我,正好能撞得上酣畅大抢中的响马,是我打得太快。   回首一看,果然,又一队骑手,自林中沿路而来,飘扬旗帜上正是格林菲尔家族的绿盾纹章。   “老,老爷!”刚刚还怒骂村民的珍妮揪住了我的衣袖。   “是绿地城的格林菲尔家族,不怕。”绿地城,或者树阴堡,一回事。   “是盖尔斯老爷,格林菲尔!”眼尖的乡民村夫,稍后也发现了,比我慢了一些,证实了我的话。   一切都是绿色的,绿色的旗帜,绿色的斗篷,绿色号衣的骑马卫兵,让这支队伍显得格外原谅,我见到一身朴素的全身甲穿在领头的灰发男人身上,他有两瓣山羊短须,与撒拉一样的蓝宝石色眸子坚定而冷漠。   哎,我的那个舅舅呢,普列斯顿爵士呢?   哦,对,当年,普列斯顿·格林菲尔,过去劳勃国王的御林铁卫,他为了避免脏了我的手,让我变成弑亲者,替我斩杀了我的父亲卢斯·波顿。   然后,他去了长城,自愿披上黑衣。   舅舅。   虽然没有多米尼克亲,可这也是一位为我着想的亲人呢。   突兀地,欢呼声响起,同样是佩剑的骑士,有产骑士和我这种雇佣骑士就是不一样。   “是格林菲尔,我们有救啦!”   “盖尔斯老爷!”   我还没开口——   “盖尔斯大人!这是个强盗同党,和抢走新娘的人,是一伙的!”   又是那个皮围裙,立刻指向了我!   厉声之喝响起在盖尔斯爵士身边的一个人口中,约摸是侍卫队长一类的角色:“保护爵爷,拿下!”   骑兵拉缰挺矛,正要上前,“停手!”盖尔斯命令,他眯眼打量我号衣上的镣铐纹章。   这可是在金牙城连夜新缝制的,织坊和染坊为了迎合那里的主持者达冯·兰尼斯特,动作麻利得很。   “你们因何,认定他是同党,又何证据?我没看出你们被抢是因为他,强盗总是劫掠,劫掠无须理由,都给我退下。”   格里菲尔家族的士兵调教得不错,在这场面的令行禁止,还算做得到,立刻恢复了队形。   “敢问,你可是艾德瑞克爵士?”盖尔斯爵士语气缓和。   这是信鸦已经把册封令送到了绿地城?可是这和林边村,又有什么关系?   啊,我懂了。   “是的,”我承认,“我是绿地城的艾德瑞克·希山,之前名声不显,未曾蒙得您的召见。”   “血统证书和印章有吗?”他又问。   “珍妮,”我吩咐,“拿我的文件来,顺便看看册封文书上,我的庄园是哪。”   “好嘞,老爷。”金牙城的修女珍妮乖巧地像是一个小女仆,她在小麦身上的包裹里翻找,然后——   “是,哈呀,是林边村呀,老爷!”   满场寂静。   逗死我了。   说实话,我没想去就封,毕竟我红王莱雅拉沃野千里,没这个心思去找在西境可怜巴巴的一个骑士庄园。   依照原本的排程,我是想去一趟格林菲尔家族的绿地城,看看我母亲生长的地方,然后就直奔凯岩城。   结果呢?我不去就封,封地领民跑来惹我!?   指责自家的领主是一个强盗!还空口无凭咧。   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我绷着尸鬼莫波的脸,这倒是挺容易做到:“把我的血统证书,”证明我是个雇佣骑士?流程而已,“和我的印章玺戒,给盖尔斯爵士一观。”   众目睽睽之中,珍妮斜瞥一眼目瞪口呆,下巴全都快脱臼了的乡民蠢蛋,双手持着文书,恭敬地,递给了盖尔斯爵士。   灰发的盖尔斯接过翻了翻,还到了珍妮手上,宣布:   “看来,你们面前这个‘盗贼同党’,就是你们未来的主人,他将保护你们和你们的财产,作为代价,你们将成为他的民众,以钱财和粮食养活他和他的士兵,为他的健康祝酒干杯。”   “爵爷!”那个皮围裙年轻人的脸上浮现绝望:“他分明——”   盖尔斯压根就懒得理他:“我是个骑士,这位艾德瑞克爵士,也是个骑士,我们互无分封关系,眼前这桩事,你们找他吧,咱们的公爵一家总是铁石心肠,希望他给你们找来的守护者——”   他看了一眼一片狼藉的死强盗和马尸,“看来,至少有些本事,祝你们好运。”   祝你们好运,其意思大概就是,希望你们的新主人有点同情心,别折腾你们折腾得太惨。   然后,毫无笑意的盖尔斯·格林菲尔,八成也是我的一个舅舅,他转向我:   “你家里的道理,你自己去和他们讲,艾德瑞克爵士。”   家里,指的是这个村子,我的庄园,   格林菲尔家族的家主,措辞正式无比:“格林菲尔代管林边村的时候,对兰尼斯特家族忠心耿耿,既非锱铢必较,也从未拖延过岁贡,不欠公爵,改日我的城堡总管会来一一算清。”   这态度,公事公办,这个格林菲尔显然不喜欢我,看在兰尼斯特的铁律份上,格林菲尔自然不会做什么。   可是,空降一个骑士庄园到自家领地附近,估计谁都不会喜欢,即便,我声称是绿地城的属民。   而且看他们骑军到来的态势,估计没有我的之前,这个村子是归绿地城管的,哪怕名义上已经绝嗣无主。   看来,绿地城我是别去了,丫的肯定不欢迎,没必要陪我的脸面,去吃冷嘲热讽。   “感谢您对这片土地的照顾。”我也说上了场面话。   “此乃分内之举,愿新旧诸神保佑您。”他冷淡地应付,然后一拉马首,“回堡!”   我目送他和他的军队离开,回头再看时,一帮农夫抖如筛糠。   刚刚指责我的大傻蛋脸都白了,生怕我把他放倒,结结实实鞭打一顿,再或者直接处死他这个无赖。   “大人,关于那帮强盗——”之前缩在一旁的老头和女人围了上来,我差点被他们的儿子、丈夫、兄弟围攻时,他们在哪!?   屁个强盗,没门,和攸伦有关我也不干!你们自生自灭是最好!   算了,和这种小民计较什么?武装到牙齿的人对他们来说与异鬼无异?   我像是那么宽大为怀的人吗?我他妈又不姓史塔克。   我没理会请求我剿匪救人的声音,冷峻地,指点了几个刚刚煽动乡亲,试图围攻我的无赖:穿铁匠皮围裙的青年、说要扣下珍妮的地痞中年人,还有两个叫的最凶的。   “拿下这几个目无秩序的人渣,这里有一棵大橡树,”我的食指移向那棵婚宴现场的老木,树皮干裂,粗壮的树根交织错落,枯叶飘动在枝头,   “一根蜡烛的时间,我要看到他们挂在这棵树上。”   “大人!”老头女人哭叫了出来!   “快办好!”   “不,不!!!你是强盗,你不是骑士!!!”挣扎声和厮打声响起,这是领主的话,不听就去死,“放开我,放开我,你还欠我——”   嘴巴旋即被捂住,大家伙不需要他再把我更惹毛半分。   我懒得理会宵小的生死,继续道:“至于你,新郎,看在你今日喜事,新娘失踪的份上,三十鞭子。”   管理领民?我驾轻就熟。   “罪犯的家属全部赶出林边村,没有我的赦免,不准进入,宣告四方邻聚,他们是忤逆主人的恶棍,这辈子就别种地打猎了,去当小偷吧。”   我也不睚眦必报,我就按规则来。   而照这年代的规则来说,这种事,指着领主污蔑骂强盗的事,是可以绞死的。 第72章 林边村—逝者再起   四具尸体摇晃在大橡树上,结实的绳子发出吱呀声,无情无义地,如钟摆一般,在红霞之中投下晃动的影子,没人哭泣,没有送终,他们的亲人已经被仗势欺人的同乡和邻居打跑,行李只有衣物和几个铜星。   其屋子里的财务沦为对我的孝敬,或者,被村中人瓜分,劳碌一辈子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家底,算是半分都不剩下了。   这就是,触犯权威,得罪自家庄园骑士的代价!   当夕阳笼罩这片林边大地时,白天的祸乱,已经被我的林边村领民收拾干净,死掉的劫匪被一把火烧光,草草撒在了一颗老柳树下。   两棵树,一棵橡树,一棵柳树,分别算是无人收尸,无人掩埋的遗体,最后的墓碑。   村子里没几个死难者,毕竟土匪目的不是求命,是求财,尽管如此,还是有三个人咽了气,加上新娘被抓走,这场婚礼算是完蛋个彻彻底底。   已经死绝的那家有产骑士,住在一座古朴的圆形碉堡里,大小还比不上我当初在恐怖堡时的卧室,女儿塔。   我看着金牙城的珍妮,吃了一顿烤肉和炖菜,用的是碎干酪做的酱料,热气腾腾的麦酒,和山羊奶。   耳边听着的,是下厨人和一些老人家的哀求声:   “求求您了,我保证我们都是最忠实的人,否则就让新旧诸神一起,把我们的面粉变成木屑,让农工生病,厨子发烧,马驹夭折,树木枯萎,牛奶里全是鲜血!求求您,开开恩吧,爵爷!”   他们想要我召集民兵,呼朋引伴,率队救出新娘,最好是写信请求封君兰尼斯特,解决掉“秃鹫王”这股为祸一方的强盗。   现在,奴颜屈膝,你早干嘛去了?你们的兄弟、儿子、亲戚要谋害一个路过骑士时,你们干嘛去了?   我优哉游哉:“你们,可以让格林菲尔家族主持公道嘛。”   “不不不!”这老头正是开始时邀请我们的那个车夫,所以,我才没有粗暴地下逐客令。   其这脸色变得之快,真是辛苦这帮在贵族之间讨生活的黎民了:“格林菲尔过去和我们有矛盾,他们烧过弗农的果园,在巴特的磨坊里和我们大打出手,我们怎么会和绿地城狼狈为奸呢?”   脏水泼得异常快,也异常利索。   玩够了。   这帮匪徒,那个“秃鹫王”,可是和“鸦眼”攸伦·葛雷乔伊有关的,我哪怕不屑于理会这群小人,也得理会攸伦的布局   “他们在哪?”我问。   “他们似乎在西边——,额,老爷,我是磨坊主老巴特,”老车夫身后有个胖胖的男人开口了,易出汗的体质让这个胖子不断用发黄的亚麻毛巾擦自己的额头。   没记错的话,马匪也确实往西边跑了…我去凯岩城同样是去西边,顺路倒是顺路。   可以吧,庄园骑士的职责不职责,我红王倒是无所谓,可是攸伦·葛雷乔伊的话,我不能不理。   “他们在,——以前雷耶斯老爷,咳!逆贼雷耶斯家族的家堡,卡斯特梅。”   卡斯特梅?雷耶斯?!   “咳,咳!”珍妮正在喝山羊奶,听到雷耶斯家族和卡斯特梅的名号时,不禁呛到。   我也扬起了眉,下意识地。   哈?!   这就有意思了,别说我大惊小怪,那可是已经灭亡的雷耶斯家族,和他们的家堡,卡斯特梅!   没记错的话,泰温·兰尼斯特,已经把雷耶斯和其居所毁得寸草不生,因为雷耶斯乃是不服兰尼斯特的桀骜之臣。   “那里现在还有东西?”我赶忙问。   “前天,我赶车的时候,大路上有个骑士说,那伙儿强盗,”之前请我们去喝酒的车夫老头儿,“他们盘踞在卡斯特梅的废墟上,无人去管。”   那么,可以去一次,如果凯岩城之旅顺利的话,不是为了这帮垃圾的新娘,或者伸张什么正义,仅仅是因为,“鸦眼”攸伦可能会有的险恶居心,以及存在死灵师的那一点嫌疑。   我给出模棱两可的答复:   “或许我会去看看,这取决于你们的表现和忠诚,但是别抱希望,子民。”   “求您了,大人!”   滚出去,我现在看你们林边村的村民,就像看一群野狗。   入夜,我们在碉堡里就寝,我躺在属于过去骑士的卧室里待机,身上没有脱下铠甲,也没有卸去武器。   咚咚,房门敲响,“老爷?”   是珍妮·红宝石,金牙城的修女珍妮。   “怎么了?”我高声问道,“住不惯堡垒,喜欢住圣堂?”   “我,我睡不着,老爷!”   这是干嘛。   这丫头夜袭,给莫波一个太监尸鬼送福利?说这帮穷苦民众趋炎附势,有些过分了,唔…这大概算是,平民的智慧和买卖吧。   我是能保护她的骑士嘛。   “我有些担心…”她继续。   “进来吧,你担心‘兜帽王’莫甘?”我猜道,“兜帽王”莫甘,一个古代的先民国王,被兰尼斯特杀死的历史人物,据说是死灵师,会很多巫术。   门扉起开,她披头散发,浴后的模样十分清爽,黄铜色的头发散发晶莹,浅蓝色的眼睛,也挺动人,不得不说,洗澡过后的姑娘,总会让人食指大动,我红王也不能免俗。   珍妮期期艾艾:“还有,还有这个村子里的人,他们——”   害怕乡民?我之所以穿着铠甲,没下武器,也是担心夜里会有人来报复,不过——   我安抚道:“我问你,如果我们俩死了,你猜绿地城的格林菲尔会怎么样?他会很高兴,毕竟这样的话,又是他在管理林边村,他在收税了。”   “那不是更糟,那个,那个盖尔斯老爷,可能会出钱找恨你的人杀了你!”   格林菲尔会希望我死掉吗?会,但是,这不代表杀我的凶手,会有好下场。   “不不不,游戏不是这么玩的,他不会嘉奖杀死我们的人,不会,林边村的村民假如敢杀了我,那这个村子至少会被吊死一打人,以让格林菲尔家族对西境和邻居贵族,做一个交代。”   和平年间,暴民杀自己的领主骑士,这特么还得了?   在君临、旧镇或者其他的大城市,国王犯了众怒,被人给打死了,那之后可能会吊死一些人,也确实可能会没有任何追究,那是大城市,市井暴民惹起来谁都拦不住,连国王都惹不起。   可是乡野农村呢?杀光了再把人口填上就是了,领民是领主实力的基础,可是不听话的暴民,只会是领主的绊脚石。   敌对的领主或许会资助敌人手下的暴民寻衅滋事,杀害自己的领主,可是他们照样会处死这么干的暴徒,一点都不留情,考虑到得杀人灭口,恐怕资助暴行的领主杀起掀起暴行的人来,尤其果断。   前世东方的农民起义,看起来是反对地主阶级,可实际上对抗的,不过是朝廷官军和一部分团练,而西方的农民暴动,是货真价实地在对抗封建领主的一整个集团。   所以,即便子民们恨我,怕我,憎我,他们不敢碰我,别说我,连金牙城的珍妮,他们都得伺候得好好的。   想当初,我和撒拉过得也是村民们这种日子,战战兢兢,给见到的所有人,穿着号衣,穿着铠甲,或者只是佩着长剑的人下跪,甚至,只是城堡里来的人,全都只能趴在地上,看他们的靴面。   她不安地入睡,在我的陪伴下,行吧,反正尸鬼莫波不需要睡眠。   第二天——   “什么都没留下,全尸不见了!?”   我端坐在碉堡的小小大厅里,声音十分惊诧!   这不怪我!   “是的,大人,”下头的人比我还紧张,“被吊死的尸体,死在劫掠里的可怜虫,尸体全不见啦!”   这算什么。   铁民所说的,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这种诡异的事情,仿佛正在我耳边,意味深长地提醒:   死灵师恐怕确有其事!   估计就和那个“秃鹫王”有关。   幕后,很可能是“鸦眼”攸伦·葛雷乔伊的阴谋! 第73章 卡斯特梅—那年雨季   “金牙城的珍娜·红宝石,把她看成我的夫人!”   次日一早,我叉腰看着聚集来的领民,大声宣告:   “少一根头发,你们全体剃光头!   少一根手指,你们全体截肢!   少一个脑袋,我就把你们的脑袋沿着道路挂到凯岩城,然后向凯岩城的公爵请求迁入新的农民!”   明确,响亮,不假辞色,半点客气都不给,比刽子手还要冷血无情,我是认真的,他们活该。   “应你们的请求,我现在要去兰尼斯特家族,呈情要兵,救你们的新娘谢莉,如果,你们再有恩将仇报之举,休怪我把这里变成卡斯特梅!”   《卡斯特梅的雨季》这首歌,在西境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人影,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魂灵”。   我翻身骑上小麦,在早晨有些冰凉的微风和朝阳下,前往卡斯特梅。那里位于维斯特林家族的峭岩城,和同样被泰温公爵毁掉的城堡,塔贝克厅附近。   关于此行的目标,我知道多少呢?   首先攸伦·葛雷乔伊一定有什么安排,要说我在这里碰巧遇到一个加入匪寇的铁民,还是贵族那种,我是万万不会信的。这世上有巧合,但是面对红王仅有的强敌之一“鸦眼”攸伦,相信这是巧合,简直就是在作死。   而从秃鹫王这个名号来看,他们的头领大概不是西境人?秃鹫王的声名更多是在南方的多恩和边疆地传播,那里纠纷频仍,没有绝对的权威和秩序,很容易出大股的悍匪。   同时,卡斯特梅这个地名,则非常敏感,此乃意图挑战兰尼斯特家族的西境封臣雷耶斯家族之堡。那是让先代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在七国内第一次声名远播的战利品,其事迹述于著名歌谣,广为传唱。   关于这块地方,或许,我该问问当时的亲历者,泰温本人。   【潘托斯,马王的宫殿】   金碧辉煌的大理石大厅,如今被我给征用了,潘托斯人对此并没有怨言,他们在和强势回归的褛衣亲王争斗,没这个闲暇去招惹一个强大的国王。   我高坐在象牙和宝石装饰的王座上,一个太监跪倒在地,呈现一份文书。我在摊开的文书上签字:死刑,借用潘托斯的断头台。   然后,我,红王莱雅拉·波顿,怀孕五个月的君主,不带半点感情地,向台下之人宣告:“威廉·慕顿伯爵,你擅离职守抛土弃民,让女泉镇及其百姓差点毁于一旦,并且差一点,将疫病带到了厄斯索斯,你是个病人,你献上的金银珠宝极有可能带来恶毒的疾病,我有理由怀疑你妄图颠覆洛恩王国,因此,”   我看了一眼给威廉辩护的瓦兰提斯律师,自从王国吞并了那片土地之后,司法和文化在急剧向瓦雷利亚人靠拢。   “威廉·慕顿伯爵,以波顿家族红王与洛恩王国的名义,我宣布,判你,死刑!”   “王上!女王!红王!!!求求您,不,不!”   当初你个胖孙子丢下自己的民众和领地跑路的时候,那些因为瘟疫死了全家的人,又去找谁求饶?   “执行,就明天中午,在潘托斯的集市广场!”   “是,荣光!”   他活该。   我没那么多工夫,去理会林边村的人渣,还有女泉镇跑出来的人渣,一根绞索的小事。   审判结束之后,我吩咐旁人拿来我的顾问之笼,那是装泰温的笼子。   在进入卡斯特梅城之前,我需要问问,关于那座堡垒的情况,只是粗浅的纹章学和一般性知识,根本满足不了我的需要。   泰温·兰尼斯特不可能不知道雷耶斯家族和他们家堡的情况,毕竟卡斯特梅就是被他给毁掉的。   众所周知,泰温公爵,从不打没准备的仗。   书房里。   仆人们很快就把那个脑袋给拿来了。   倒上一杯热苹果汁,我坐在鱼梁木木桌边,掀开了,照着泰温公爵脑袋的黑幕。   “这个环境有点糟吧?”我啜饮一口酸甜的饮料,摆出准备长谈的架势。   他没理会寒暄,径直开口:“这一次,又有什么问题?三十六名法官,二十三位铁金库的看匙人,你目前能对布拉佛斯做的,就只是这些,慈悲之院的无面者,照你的说法,是一群刺客,英明的君主绝对不会自己雇佣刺客,而总是用暗示或者交易,让盟友去替自己干脏活。”   就像你对付史塔克家族一样?   “不是这个问题,”我挥了挥手,把让人头疼的,侵吞“秘之城”一事抛在脑后,“是这样的,我想了解一下,雷耶斯家族和卡斯特梅。”   “哼,”泰温鼻子出声,“我对谈论我父亲那个年代的历史,不感兴趣。”   来了,提及他自己和兰尼斯特家族的时候,泰温公爵不但傲慢,而且缄默不言。   “不是你父亲,而是雷耶斯家族,和卡斯特梅,尤其是卡斯特梅。”   “好,我们不提我父亲,那你可以问你想问的。”他从容且冷淡。   “我不大想要了解雷耶斯家族和‘红狮’罗杰,直接开门见山吧,卡斯特梅城,泰温大人,我要那里的信息。”   关于泰温年轻时,和自己父亲的纠葛,以及雷耶斯-塔贝克叛乱期间的爱恨情仇,我是真不感兴趣,这老头肯定也不想说。   所以,我直奔主题就好。   泰温再度开口,他看起来是真的很不喜欢谈起当年,“卡斯特梅,我制造的废墟,是家父叛逆的封臣,雷耶斯家族的家堡。”   ”这部分内容,众所周知。“我提醒,”说点别人不晓得的。“   他瞪了我一眼,就像是在瞪胡闹的儿子,似乎是不满我的敦促:”那里和兰尼斯特家族的凯岩城一样,乃是自矿井而生。”   这部分我也大概知道,不过,自矿井而生...   “就是说,它有很大一部分在地下?”   “我们先说地面的部分。“   我直接制止:“你已经把地表的厅堂和堡垒付之一炬,让焦土成为雷耶斯家族最后的墓碑,全七国都知道,我想知道一些,只有你知道的事。”   “你是想要让我用卡斯特梅的例子,来教你如何攻陷凯岩城?”   前面说过,凯岩城和卡斯特梅,两座城堡结构有相似之处。   而泰温显然不是一个不会疑心的人。   “哪有,”我笑了,“你们在山上,他们在地下,两回事,不是吗?”   他依旧没有动容:“部分正确,确实,我刚才说的只是地表,经过数千年的拓建和挖掘,卡斯特梅的矿脉枯竭时,地下已经拥有很多大厅、走廊和阴暗的卧室。”   地下比地面更加庞大,或许,这就是秃鹫王要把卡斯特梅当做据点的原因?   一个复杂的地城,根本无法攻破,谁说得准这么几千年的建设,到底有多少条密道?   “那么,有什么著名的地点吗?”我问了一个当烟雾弹的问题,表现得像是颇有兴趣地了解轶事,而非要进入那座地城。   我不是很想让泰温知道我的尸鬼在西境,我们之间没有互信,我也不想就此把他干掉,所以,该瞒得瞒。   “回音堂——巨大的舞厅,放歌后,声音会回荡其间,久久不绝。在九铜板王之战之前,我十岁左右的时候,曾经到访过一次,不欢而散。当时雷耶斯家族复杂的隧道,有不止三四层,让我记忆犹新。”   “听起来,十分之九的设施不在地表。”我追问。   换句话说,如我才想的一样,其地下相当相当复杂。   “是的,易守难攻。”   “那你当初,是怎么攻陷那座城堡的?”这是问题的关键,假如真有人盘踞在卡斯特梅城里,我要怎么对付他呢?借助詹姆·兰尼斯特和西境的力量是肯定的,手法,又该是用什么?   一个死灵师,加上一座复杂的地下城,还可能有不少党羽,以及背后的攸伦·葛雷乔伊,这不是我一个尸鬼莫波能解决的问题。   “进攻卡斯特梅城是不可能的事,”他不容置疑地说,“我一开始就知道这一点。”   “进去有那么难?”我扬起双眉。   ”三条通道可以进入卡斯特梅的地下,每一条都狭窄扭曲布满路障,陷坑和杀人洞,最宽的一条也只能由两名成年壮丁并肩而走,更别提通过通道时,头顶可能倾泻而下的沸油和沥青了。”   根本进不去,要进去,得拿命填!   那么当初,泰温是如何攻陷这里的呢?   有没有可以借鉴的地方?   “你靠什么,最终拿下了那里,围城?尖桩和攻城器械,数不胜数?”   “围城,攻城?我当时有的是时间,但是没必要花费时间之外的成本,所以,我派遣壮丁,把所有斯特梅的矿井通道给堵死,然后引来了一旁的小溪,灌入城中。”   什么玩意儿,我听错了?   小溪,用一条小溪灌一大个地城?   “小溪?”我再次确认了一遍。   不是湖泊,不是河流,更不是大海,是神他妈的小溪?   “没错,小溪,慢悠悠地,慢悠悠地,一点一点灌满了卡斯特梅,比云雨更慢,比河流更加绵长。”   狠辣!   多残忍的手段,可是泰温的面容毫无改变,仿佛他不是慢慢整死了雷耶斯家族,而是在谈论如何处理猎来的公鹿!   我懂了。   这就是——   这就是,人造的,卡斯特梅的雨季,不是真的下雨,是人造出来的,涓涓细流灌地城。   一点一点,慢悠悠,雷耶斯家族仰仗的坚固工事,变成了对他们施展的,最残酷的酷刑!   “然后呢?”在你残忍地活活地,一天一天地,慢慢将他们淹死之后,你怎么处理的?   “在引水之后,我的骑士和军队就守在这座巨大的坟墓之外,两三月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卡斯特梅彻底安静,里头大概有三百个男女和超过五百个士兵,不过,那是两三个月之前,之后,恐怕不会再有活人。”   可以想见在这两三个月里,时而出现在地下的,绝望的尖叫和呐喊!   卧槽,要是我被闷在一个死地,然后有人在外面朝里头灌水,灌上几个月我才会淹死,那我见了七层地狱的会是怎么个心理?   “接着的部分,你知道的”泰温并没有因为过去这段历史里,隐隐现人眼前的残酷与无情而停止,“付之一炬,焦土,就是墓碑。“   泰温的手段我绝不是不熟悉,如果不是听闻“秃鹫王”盘踞卡斯特梅,或许我不会相信会有人敢当着兰尼斯特的面,跑去那里割据。   非常非常完整地,干净地,让两个家族一点都不剩!我有些庆幸,我趁早用蓝赛尔刺杀了他,然后又把他的脑袋关在身边。   否则,会出什么事,真不好说。   “现在,卡斯特梅的废土属于斯派瑟家族,这就是我知道的,关于卡斯特梅城和雷耶斯的事情,你还有问题吗,红王?”   没有,我想,恐怕这个秃鹫王要处理起来有点难了。   很明显,根据泰温的叙述,他从未攻入过卡斯特梅最紧要的部分。   只是堵住了通道,里面的地城结构大概没什么事。   只要切断灌水的水源,让进入的水量少于流失的水量,地层自然会吸收水分,过不了太久,那里就能重新恢复使用。   如果我是攸伦,很可能,会把强盗放在外面,把活尸放在地下!   这绝对是精心挑选的根据地,并且很有可能已经就水淹这种攻城方法采取了防范措施,啊,考虑到冬季降临,过去灌入卡斯特梅的小溪,说不定已经断流了!   我猜,如果詹姆公爵要剿匪,并且和他父亲一样水攻,效果,恐怕不会很大   该如何处理呢,这个攸伦放出来的难啃棋子?   恐怕,当初就连泰温都却步的地城窄道,我得去闯上一闯了。   “公爵?”想到这里,我问了一声。   “又怎么了?”   “或许,”我给了他一个神秘的微笑,“我会做到,连你都做不到的事情。”   他不明就以,客套应付:“哦?那我拭目以待。”   作者的话:这几天订阅特别低,我看看加两千字会不会好一点。今天更七千字,如果没起色的话,估计就是大家已经没兴趣了... 第74章 卡斯特梅—废墟雄狮   小麦弯下脖颈,啃食栅栏边的苜蓿,尸鬼莫波举目四望,入目皆为疮痍,房屋大都倒塌,少有的残垣和烧焦的木柱站立着,屋顶和家具全都焚烧殆尽,空气中隐约还有烟熏火燎的剩余气味,如此刺鼻。   村民的遗骸不见,只有布条和血迹散落在村庄之中。   真是惨不忍睹的诡异景象。   自林边村出发,我的尸鬼莫波一路西行,来到了这座途中的小村庄。   尸体全都消失。   全部消失!?   这是什么魔法?连脚印都没有!   “心脏树,”我询问,“你有听说过这样的魔法吗?”   “恐怕不止是魔法,现有的迹象太少,尸体不见踪影,我无法作出判断。”   不止是魔法…或者说,不止是一个魔法,一个人的魔法?   我想想…   当下,尸鬼莫波要做的,就是追猎“秃鹫王”的贼党,找出尸体失踪的原因,村民提供的线索,指向了卡斯特梅,所以,小麦和莫波正在一路西行,来到了这座途中的小村庄。   继续上路吧…   情况不容乐观。   “秃鹫王”,很可能只是一个幌子,盗匪的名号可以掩盖很多事情,也要比死灵师听起来更稀松平常,不容易太早就引起凯岩城的注意,导致“鸦眼”攸伦的谋划功败垂成。   当下的卡斯特梅城,就算成了那个什么斯派瑟家族的封地,也绝对没什么人烟,傻子才会觉得那里可以住人,阴森的地方谁安家?你看,即便是身为死灵师的我,一开始时,不也没有想到,土匪会和死灵有关?   活人和死人两套班子,活人是一个假象,掩盖活死人的存在!   假如攸伦真的有一个死灵师帮凶,坐拥这么一个,八百具尸体,同时远离人群聚落的坟墓,毫无疑问,没有我有的那些顾虑,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滥用魔法,一支死灵大军,恐怕已经诞生!如果加上这些天来失踪的尸体,那么数量还得更加庞大!   没有了金牙城的珍妮拖累我,我行进的速度很快,到了从林边村出发的第三个早上——   青铜色的大地,赤铁色的丘陵,灰色的天穹是其背景,让眼前的山就像是铁中之铜,冻住的赤火。   一抹焦痕躺在山峦之下,天地之间,一块丑陋异常的胎记,卡斯特梅。   斧与火驱赶走的林木已经悄然回归了这方天地,荆棘与杂草覆盖住了原本的石板路,过去的碉楼与走廊焦黑一片,纹章及图案早被刮花,如今长满了苔藓和褐菌,压根就看不出辉煌的印迹。   卡斯特梅,   记载着年轻时泰温的传奇故事,那座雷耶斯家族的坟墓,卡斯特梅。   小麦的蹄履滴答脆响,压扁丛生的野草,我回想和泰温的交谈,后面的那部分,凯岩城的前一位公爵很认真地了解自己的敌人,不放过半点疏漏,所以,信息不少。   “依照多年来的扩建,卡斯特梅矿井的入口处有坚固的外墙,厚门由橡木和钢铁封闭,两栋圆形碉楼左右保护。”   “在入口之外,则是各种相互勾连或互无通道的碉堡与厅堂,有超过五十名有产骑士和誓言骑士各自把守。”   在潘托斯的马王宫殿里,泰温对我冷漠地口吐陈述,客观而无情,记忆力相当出色。   泰温不打没准备的仗,确实如此,这个男人不比别人聪明,他只是细致地,把每个细节都摸得门清。   所以,当初在和雷耶斯以及塔贝克家族开战之后,兰尼斯特家族的士兵没有遇到半点失败的可能。   值得学习!   我走在这座广袤的废墟中,可想象这里昔日的繁华密集,更可想象将这里完全毁掉的泰温,在西境会有多么大的声威。   等等…   我似乎听到什么响动…   四周都是焦土和遗迹,可以藏匿着偷偷移动的地方不要太少。   我闭上眼睛,静静感知…   嗯…好几个人,不同方向,训练有素,不是大大咧咧的土匪。   我猛然睁眼,恰巧捉住了从石墙裂缝中经过的狮纹。   看来,西境人绝非毫无反应,这不,有人来处理强盗了,想通这些人的来路,我挺胸高喊,“我乃林边村的骑士艾德瑞克,不知道是哪位大人正在剿灭‘秃鹫王’,请各位引见一下!”   “你这一身可真像是强盗,”一个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是那个刚封赏的镣铐爵士?”   这算是我的新称号吗?   “是的,”我波澜不惊地回应,早知道有人迂回到我后面去了,“我就是艾德瑞克·希山。”   “跟我来吧,爵爷,小心一点,前头在打仗。”   还真是有人来剿匪了?   前后左右都有训练有素的好手,虽然我已经自报家门,可是他们依旧没放松警惕,看来,带兵在此的,是一个大人物。   普通的征召兵可没有这样的身手!   前路崎岖,有些段落我甚至得下马牵着走,吆喝声渐近,听来是一个大军营。   尘埃在黑色的土地上蔓延,骏马嘶鸣,兵甲响动,还有骂新兵土豆削得太丑的声音。   当视线豁然开朗时,我发现自己猜的没错。   至少有三千名老兵,五百个以上的骑士及重装扈从。   而且,旗帜上——   红底的金色雄狮,是兰尼斯特的纹章!   具体是他家的哪个呢。   吉利安?凯冯?兰尼斯港的头头?   斥候带我进内,待到引见主帅时,我发现,自己全猜错了!   至少八位身着狮纹号袍的卫兵侍立四周,坐在正中,橡木高背椅上的,俨然就是——   炽热而傲慢的如刀眼神,宛若阳光的一头金色长发,以及浑身散发出来的骑士风采,比较野蛮那种。   不过,他的眼角和脸颊上多了几道浅显的疤痕,看来,这几年没有窝在家里睡大觉。   啊!   这个,这个不就是——   “报上名来,镣铐号衣的士兵,或者骑士,你眼前是西境最高贵的人,受人尊敬的凯岩城公爵詹姆,他正在卡斯特梅履行神圣的职责!你,有贵干否?”   这个不就是我的小囚犯嘛!   我眼角扫了一眼说话的这个,是他身边的人,银色、绿色还有橙色,以及三个…杯子?   这是哪来的纹章?咱纹章学没学过呀。   不管他,小人物。   比较有意思的,还是端坐高位的这一位,卑劣的弑君者,居然在光明磊落地剿匪?   你老婆孩子不要了吗,怎么一点紧张感都没有?   我鞠躬致意,依照封臣的言辞向凯岩城公爵献上忠诚:“绿地城的艾德瑞克,现在是林边村的艾德瑞克爵士,我想,您一定收到了达冯爵士的信件,詹姆大人。”   他噗嗤一声笑了,我能感觉到翠眸将我上下打量,其腔调依旧玩世不恭:   “黑色的翅膀头一次送来了还算不赖的消息,好的,林边村的艾德瑞克,我听说你一受册封,就把七神的新娘给勾搭了,你的修女娘们呢?”   他来俏皮话儿,我当然不能示弱:“我的好大人哎,如您所想,当然是坐着华丽的马车徜徉街头,就像是所有的情妇和暴发姑娘一样。”   “放肆,砍头!”   啊,对,我差点忘了,在泰温·兰尼斯特之前,兰尼斯特家族曾经被破落贵族养的女儿和平民情妇折腾得威严尽丧,当然,红颜祸水多半都是男的太渣,最主要的,是当时的泰陀斯公爵太过垃圾。   确实不能这么讲,这相当于是在嘲讽兰尼斯特。   “抱歉,大人。”再度鞠躬。   “无妨,”詹姆舒服地将腿伸直,懒洋洋卷着自己的金发,“你打哪来的,为何会在这里,镣铐爵士?你该就封才对。”   好拽的样子哦,他当初被我俘虏的时候,可不是这么牛叉的。   自我来到西境以来第一个故人,詹姆·兰尼斯特。   还记得他当初在袭击了艾德之后,试图逃出君临,结果被我用渔网和矛杆给抓获了,我记得当时我卸了他的脚踝,以作为伤害艾德的报复。   “我自林边村而来,大人,前来助战,解决那无法无天的‘秃鹫王’!”   “哟嚯,就是说,你不在你的领土守土安民,反而未经传召,没有要事,就擅自离开,看来你是个遍历四海,追凶逐恶的游侠骑士,求的是奋战不息,斩尽世间邪恶,至死方休,公爵赐你一块宝地,反而是委屈你了?”   那个三杯子纹章的老男人,趁机给我上谗言:“主上,此人来历不明,心怀难测,忠诚?极有可能是谎言,匕首和毒药!”   詹姆反而嘲笑这家伙:“现如今七国四分五裂,我的门庭下戚戚声声,宵小和忠臣都心思不宁,难道凯岩城公爵该靠像是老鼠一样多疑,以解决时局?”   “主,主上…”   “够了,欢迎你加入我的军队,艾德瑞克爵士!虽然我没发出征召你的命令。   史坦尼斯侵略我们的家园,结果被我们赶了出去,不就是靠我的骑士们用心用力?统治者不但需要在连天战火中拔剑上马,保护子民,更应该同心同德,与同胞携手共进!”   卧槽,   卧槽!   这是詹姆!?这是詹姆说出来的话!?   我不禁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个…依旧不咋正经的男人。   哇!这小伙子长大啦!   “反正,你来都来了,带剑加入,难道我还能把赶赴战事的爵爷,大卸八块不成?”他耸了耸肩,靠回椅背,“别他妈跟我分享床伴就好。”   呸,还是老样子。   不过…我捕捉到一点。   据说西境之所以打赢了史坦尼斯,是因为有龙出现,我是从不同消息渠道得到的这个信息,应该是无误的,但是看他的样子…   没有宣扬龙,莫非,龙出了什么问题? 第75章 卡斯特梅—詹姆公爵   我不清楚瑟曦和弥赛菈的下落不明,会给詹姆带来多大影响,看起来他似乎并无所谓?或许是为了麻痹,可能将自己的爱人和女儿扣为人质的势力?总之,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   除了他不羁而英俊的面容上,偶尔一闪而过的阴霾。   当下,在金顶红帐中,身着兰尼斯特那镀金红瓷釉板甲的詹姆公爵,正在接见他的臣僚,有产骑士艾德瑞克·希山。   和以前那个詹姆比,我眼前的这位,胸前多了一条红色绶带,这是公爵的象征。   初见的寒暄之后,自然就是正事:“一群马贼,大概是十二个,在前天下午劫掠了林边村,破坏村民的婚礼,并且掳走了新娘。”   “十二个?”詹姆大人沉吟半晌,接着问我:“只有你来了,民兵呢?那个村子连个爷们儿都没有,全是长乃子的?”   长乃子的…这家伙还是那么粗俗,何况,男人就不长乃子?你詹姆胸前是秃的?   我回应:“我说我去请求凯岩城的援助,让大家稍安勿躁。”   “听起来没事,那么,现在你的声音已经被凯岩城所聆听,应尔等,卡斯特梅、峭岩城、绿地城、烙印城的请求,我率领你们所有人,来此将所谓的‘秃鹫王’一网打尽。”   烙印城、绿地城和峭岩城都在卡斯特梅附近,听起来这场匪患波及广泛,而且已经闹了一段时间了。   “恐怕不容易,我发现其中有铁民海盗,该是有名有姓的领主,却誓死不说自己的名字,而且,其他的强盗经验丰富,很有头脑,八成是打老了仗的士兵。”   “在和公爵说话的时候,要加上敬称!”突兀的一声喝叫。   啧!这谁啊这是?   那个讨厌的,那个胸前纹章是三个杯子的丑老汉又在怼我!   可是偏偏确实,我还真忘了加敬称,行吧,习惯了,面对詹姆时,我没法有什么尊敬的意思,虽然他现在是个公爵。   “没关系,我不是我老爸。”詹姆没在意,因为有事比这个还重要:“今日中午到现在,我们发动过三次攻击!可是箭雨如潮,还有火油热浪,他们准备很充分,我差点以为自己在攻打君临呢。”   “他们工事齐备?”   “用锤矛和渔网打我的步战骑士,就像是敲乌龟一样!”詹姆咬牙切齿,显然,这种下作手段,一般只有出身市民的士兵才会,“这要是一般的强盗,我就把我的那话儿割了喂海鸥!”   渔网,可能渔网勾起了他什么不堪回首的记忆?嘿嘿。   “我们还发现了一件怪事,”我表面上毕恭毕敬,“大人,我们发现,所有的尸体都失踪了。”   “是的…”詹姆面色有了一丝凝重,“卡斯特梅周围,甚至兰尼斯港和凯岩城也有这样的怪事,被砖块砸死的工人,遗体不见,病死的老妪,失踪在灵堂,圣堂的修士和修女祷告得日以继夜,可是这迹象仍未见少,就这几天,我只好嘱咐平民和贵族,学着坦格利安火葬了事。”   他目光盯上我的脸,“告诉我,林边村的艾德瑞克爵士,你是不是也觉得是什么古代的‘兜帽王’,什么死灵师?”   兰尼斯特家族的成员对传说和魔法一向缺乏好感。   “我不知道,如果是偷盗尸体的,那未免范围太广,涉及太多,而且太过不可捉摸了,大人。”   大帐中一片寂静,即便是爱找茬的“三个杯”此刻也失了声音,在这种令人胆寒的怪迹面前,任谁都得没了话语。   可是,眼前的麻烦还是得解决,或许,在拿下了这群强盗之后   “今夜我们发动夜袭吧,我去开城门。”我自告奋勇。   “你?我记得你得封爵位,是靠从史坦尼斯那里逃回来,不是靠自杀。”詹姆当然不会答应这种蠢举。   “咳,我是说,我们可以夜袭。”   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引导詹姆公爵去进攻“秃鹫王”,以及可能存在的死灵师,这倒是不难,既然他都响应了封臣的请求,难得是尽早尽快,并且把卡斯特梅地城是否存在问题查个水落石出。   “这个…”詹姆摩挲着剑柄上的绿宝石,细细思索,“勇气可嘉,可是,送死的是你们,决定你们去不去送死的是我,而我得让你们送死得更值当。所以在提意见之前,‘镣铐’艾德瑞克,你去看看他们的巢穴有多坚固,然后,我们等探子回来再说。”   泰温公爵至少教会了儿子一点,不打没准备的仗,早先詹姆·兰尼斯特以为此役容易,对手不过是一群流贼匪寇,所以没有抛石机和各类攻城器械,估计是在准备完善的贼人面前吃了点苦头,所以,开始谨慎行事。   他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这一点,对我现在,可是好事,更何况,接触到了兰尼斯特家的家主,对我很有意义,待处理完卡斯特梅这个贼窝以后,我会将自己的使节的身份和盘托出,与詹姆公爵共商大计。   老实说,在我手下有泰温、提利昂、瑟曦和弥赛菈的现在,虽然没有向凯岩城公爵捅破摊牌,可是我和西境的关系,已经在无形中,比和北境还要紧密了,在这场斗争中,勉强可以把他们当自己人看。   看来,我要怂恿兰尼斯特马上进攻“秃鹫王”只怕还没那么容易...公爵还有事要忙,我去一一见过了料理后勤的峭岩城伯爵加文·维斯特林,烙印城派来的埃林·马尔布兰爵士,绿地城的亚当·格林菲尔爵士——大概算是绿地城骑士盖尔斯的侄子,莱雅拉的同辈表兄。   那个三杯子伯爵,就在公爵面前杠我那个,我算是了解了其底细,罗佛·斯派瑟,祖上是兰尼斯港的香料商,纹章居然是滑稽的三个胡椒罐。   他的妹妹嫁给了维斯特林,我一听就了解了,他能受封卡斯特梅伯爵,靠的是利用自己的侄女,色诱两年多之前的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然后背叛之,这个罗佛,是泰温公爵利用的一个小棋子。   小人渣哪。   黄昏时分。   军队后头总是跟着乌鸦,在西境也不例外,黑毛畜生漫天聒噪,兰尼斯特家族的军营彻底完工,被征为苦力的农夫终于有了休息的时候,几乎躺了一地,和之前进攻匪巢制造的伤兵们作伴。   夕阳于天边的云丝间泛出波澜,夜幕降临了,随着夜幕同来的,是观察了“秃鹫王”的强盗一整天的探子们。   我跃跃欲试,等待着利用西境兵马,把攸伦的谋划,破坏个一干二净!   作者的话: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坐飞机回深圳,估计一整天都得忙,疫情嘛 第76章 卡斯特梅—夜袭鹫巢!   火光照亮了红顶金色的大帐,火盆边是一张巨大的会议桌,十多位有产骑士跟着自家的大人入座,詹姆盯着眼前的伤员,发问不止。   这位自山上归来的探子喘息粗重,亚麻绑带上血迹渗出,照我的利眼观之,身上至少有三处伤痕,一道箭矢的贯通伤,两道刀剑的穿刺伤。   能活着回来,命可真大,而且精神尚可,头脑清醒,难得难得。   “他们有五百号人,俺的兄弟在厮杀里全没了。”他禀报道,声音中是痛苦和悲愤,“他们有很多袋子和木桶,热油、箭枝和石块无数,公爵大人,我们何时去报仇?!”   “这也算土匪?那我是不是该算打铁汉!?”詹姆公爵语中带忿,“走私贩子和偷税商,现在真是越来越过分了!”   “兄弟,那之前灌入卡斯特梅的溪流怎样了?”我关心的,则是地城会不会被挖通使用?   《卡斯特梅的雨季》在西境人人都听过,这斥候自然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那条卡斯特梅川是老早前卡斯特梅城的护城河,现在已经干了,爵爷,否则敌人的工事还得要更加完善。”   把雷耶斯家族灌死在卡斯特梅中的溪流,原来是叫卡斯特梅川呀。   看来,只怕泰温施加的淹刑已经失去了效用,恐怕攸伦在刚当上铁国王以后就开始着手布置了。   至于泰温册封的卡斯特梅伯爵?彻头彻尾的暴发户,一点都不成器,也就说说好听的话,逗詹姆开心了。   这个蹩脚伯爵罗佛·斯派瑟,肯定一直都跟在詹姆公爵屁股后面,压根就没想过要来料理自己的疆土,任由阴谋家和鼠辈在自己名义上的领地张狂地建设。   真是废物。   埃林·马尔布兰爵士表示赞同,这位埃林·马尔布兰的脸上有烧焦的皮肉和肿胀的血泡,估计是身先士卒被溅射的油脂弄破了相,连声音都有些沙哑变调:   “他们的第一道防线,尖桩壕沟,第二道防线,土石筑墙,上有箭雨和泼油,墙前一道缀了铁刺和木刺的栅栏,防止攀爬,第三道防线,则是三座各驻五名弓箭手的木制塔楼,要我说,少一条护城河是我军之幸。”   除了我之外,自然没人会想到“秃鹫王”只是表象,其内里,极有可能,埋藏着最黑暗的死灵魔法。   “围困他们,把他们饿死在卡斯特梅。”可能是我表兄的格林菲尔小伙,亚当爵士提议,确实,就目前来看,对付完备的敌人,最好是围而不攻。   “这恐怕是目前仅有的法子,”詹姆表示赞同,“让学士替我英雄的斥候包扎伤口,我们——”   这确实是正常人仅有的方案,可是,我觉得迟则生变,如果我是攸伦·葛雷乔伊,我在卡斯特梅建立了一个武装到牙齿,难以攻破的要塞,恐怕我所想的,将不止是保护卡斯特梅地城里的秘密,更有吸引西境的注意,在这里和他们对峙,以给自己争取时间的意图。   所以,必须反其道而行之,不能陷入攸伦的节奏,得速战速决,以雷霆风暴之势,打乱他的部署!   “不,大人,我有办法进入那个土堡中,替大军开门。”我否决他们的主意,小人罗佛正要驳斥,“闭嘴,卖香料的!”他看了一眼我的剑柄和板链甲,没有出声,“我知道,假如我们围困的话,迟早会解决这里的困境,可是大人,河间有史坦尼斯在窥伺,南方的提利尔家族和多恩暧昧不明,我在河间时,更听说有海外的坦格利安试图复辟,您可是坦格利安的眼中钉,能把时间耗费在一个贼窝子里吗?”   “你倒是挺会危言耸听嘛,”詹姆被气得发笑,这狂妄的家伙大概觉得自己有一把剑就能面对一切,“说说别的办法,野心固然好,但是你得有命在,白白送死是肯定不行。”   “听我安排就成,大人,我保证,他们的精心准备拦不住狮子的足步,那些堆积成山的防御物资,反而会便宜了兰尼斯特家族!”   “有产骑士,你算什么——!”   “好啊,”詹姆漫不经心,“兰尼斯特素来慷慨,说说看,你要怎么办?”   这模样,是不相信我有什么好办法?也难怪,一个因为忠诚而获得赏赐的前战俘,艾德瑞克·希山,能有什么锦囊妙计?   夜中,两片火光分别昭示着“秃鹫王”的巢穴和兰尼斯特的大营。   噗!   利刃自胸膛透出,死者瞪大了眼睛,嘴巴被我捂住,“呜,呜!”,就这样白白送了命!   这里是“秃鹫王”那个土堡外的丘陵,丘陵的地下就是雷耶斯家族的大坟地,卡斯特梅的地城。我眼测聆听,了解此处留有土匪的十五个弓箭手,身穿锁甲衫或者皮革甲,大都有盾牌与短兵,有五个已经受创,三个人事不省,白天时一定打得很惨烈。   他们猫在一座小碉堡里,上头有四根火把提供晚上的视野,堡身的材质是复合的,上边是木头,下边是泥巴和石块,大概是在被毁掉的遗址上建造而起,看着很坚固。   这是个制高点,在这里,下头的强盗窝子一览无余,白天时斥候们就是为了登上此地获取情报,死伤惨重。   双方的尸体一具都不见,西境的尸体失踪情况,我算是习惯了。   我感受着手臂间的生命随着热血流出,而逐渐消失,然后轻轻把他放下,丢下尸体,静静等待。   和年少时在恐怖堡笨拙地刺杀夫人和学士不同,历经了攻占瓦利萨、南下维隆瑟斯以及血洗奔流城之后,至少操纵尸鬼时,我潜伏及暗袭的本事,已然驾轻就熟!   考虑到我的这些目标,在白天时好些都挂了彩,即便是以尸鬼之躯光明正大地杀入,估计也不用我费太大的力气。   问题是——   尸体忽然消失在视线之中,大概在我杀了他的四分之一个沙漏之后…   什么邪术?   就在我眼前,凭空不见了?   这肯定不是我熟悉的魔法,我做不到这一点。   不懂就问!   “这是什么魔法,心脏树?”   “是‘呼唤’。”   “呼唤?”   “就人类来说,这是一种很高明的魔法手段,事先给需要被呼唤的生灵或物品下标记,然后,在需要时召回身边。”   魔法手段,就是说,这不是一种死灵术…   高明的魔法手段…攸伦是一个大胆的冒险家,在瓦雷利亚所获颇丰,但是,他不该是一个巫师。   一个经验丰富的死灵师在帮他?很有可能。   另外,这种“呼唤”魔法,听起来不像是,能让被我吊死的四个人,以及死去的林边村村民尸体消失。强盗们可能会被标记,那些农夫怎么可能会被标记?!   我继续追问:“可是,那天林边村的战斗之后,无辜村民和被吊死的尸体——?”   “那可能是另外一个魔法,借助武器或者仪式,而非身上的标记。”   武器或者仪式…   我先验证一番武器!   下一个人——   躲避着碉堡上了望者的视线,黑夜给了我基本的掩护,一股水声响起在附近,我闭上眼探查…   口哨…心跳在舒服地放缓…呼吸也有一股惬意,是在小便呢。   我穿梭在夜影之中,散发着骚味的液体已尽,这佩着一把利斧的伙计在抖动那话儿。   正好,碉堡里四望执勤的哨兵转过了身…   咵!   死前的呐喊被我的手捂在嘴中,我把他的躯体向后拉,藏在碉堡投下的影子里。   武器!   卸下那把斧头,我挪到碉楼上的火光下,背靠堡身,这是哨卫的视野盲区。   我静静观察。   斧头上有杂驳的纹路,这是铁匠锤打的痕迹,斧柄子上只有树干年轮的残留,看起来没什么问题?   “不是武器?”我问迷宫营造者的集合。   他的回复语气风轻云淡,其内容,却让人背脊发凉。   “不,不是,你面对的,恐怕是一个知识渊博,力量强大的死灵师了,绝非你能够匹敌的。” 第77章 卡斯特梅—夷灭   观察过尸体和武器之后——   一个强大的死灵师,这就是心脏树告诉我的答案。   我可以推测,恐怕心脏树自己,也无法完全看透那个死灵师的手段…心思细密,构造复杂,远超出心脏树能分析的范围!   连这个迷宫营造者,都会说强大,那得是什么样的人物?   在现在这个魔法已经衰落的时代,巫师和巫婆凤毛麟角的时代,真的会有什么强大到让人胆战心惊的巫师吗?要知道,依照原作,强悍如梅丽珊卓,那是四百年前活到现在,在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覆灭之前就存在的人物。   恐怕,所谓强大的死灵师,又是个老不死,不是我自满,巫师有我这个水平,已经是当代佼佼者中的佼佼者了。   这样说来,会不会真的是“兜帽王”莫甘·班佛特,那个西境历史上被兰尼斯特所灭的先民国王呢?   总之,不管这死灵师的来路,我也得先见到,才能了解他的根底!   “修伊,修伊!?”碉堡上传来一声叫喊,修伊,谁是修伊,撒尿的,还是在堡外站岗的?不管是是在喊哪个,都被我给干掉了!   “哦!”我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   脚步声继续,那个巡逻的哨卫没有太大的怀疑,或许是太过疲倦…   瞒过去了。   突然,踏足声停了!   “等等,修伊,对一下暗号,修伊!”   我仰头看向他所在的地方,墙壁上,火光中一个人影正在抽箭!   “修伊?”他又出声问询。   虫鸣声起,我慢慢拿下背上的轻弩,将弩弦扳到——   “敌袭!”哨卫大喊,“快起来!他们摸上来了!”   快速上弦,我足一蹬地,向后而跃,抬头而望间,映入眼帘的,正是一个朝后大叫的脑袋!   咻!   弓不行,我弩用的尚可!   噗!准确命中肢干!   我看着他捂着肚子弯下腰,很明显,他的甲胄不够厚,接着,我奔跑向碉堡的门,有人出来拉尿,门一定没关紧!   碉堡里有脚步声,在急速下梯,在疯狂奔跑!抢时间!   快点,快点!   我几乎拿出尸鬼所有的力量,迅疾地挪动步伐,将杂草踩得东倒西歪。   快点,再快点!   沿着碉堡的墙,我终于看到了那扇重门!   妈的,有几个人也到了!   “呼哧,呼哧!”   哪怕不用尸鬼和我灵敏的知觉,我也听到了沉重的呼吸!喘息声如此明显,手指正在搭上门闩,快!!!!!!!!!   碰!   我甚至没用手,肩头撞向木门,狠狠碾了进去!   指尖,已经握紧了还带着血迹的短剑!   门后的阻力正是体重不轻的壮汉,我甚至没用眼睛看,就狠辣地将短剑刺出!   这姿势,如同手持塔盾和短刃的重步兵,把门当做了尸鬼莫波的盾牌。   噗!入肉声响,果然,他们当中没有身着重甲的力士。   锵!紧接着是武器拔出的声音,我的武器,和他们的武器。   “火点了!”碉堡楼上传来一声讯示,“只有一个人!”下面的人叫道。   一个人?   抱歉,不是人,是尸鬼!   左手长剑,右手短剑,门被荡开,我眼前是三个强盗,一个已经伸舌后倒,捂着自己肋下,另外两个,斧头和盾牌拿在手中,一个朝上叫,一个朝我劈了过来!   来得好!   寒光大放,呼呼不止,利刃挥砍,裹挟风声!   格挡、偏斜、躲闪,统统用不着!   咵啦!   我的剑比他的斧更快,血花和链甲的铁环绽放在他胸前,钢铁亮色变成了赤红。   他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斧头,从手里滑落!   另外一个听到这受创之声,正在转头,我已经足尖猛点,撞上了他的身躯!   砰隆隆,四个人的身体倒成一片,最后这个人下意识地抬起了手,抓住我握着短剑的手腕!   他在下,我在上,莫波的体重稳稳地将他压在地面,绝望的男人双手架住我的双手,使劲用力!   纹丝不动。   我默然看着他为自己的生命徒劳挣扎。   活人和尸鬼比力气,是白费功夫。   短剑垂落,快掣似光!   噗!他的眼球被我扎爆,尖锋和刃口插入他的大脑,狠狠翻搅。   “哦!苍白圣童啊!”   一个手持长矛的士兵在楼梯口看到这一幕。   不止,我听到不少步伐。   来者至少有四!   下来了?那正好免得我再上去。   “挺矛——!”   我一跃而起,在土匪头子的命令尚未止歇时就扑了上去,钢铁风暴旋转如花,绮丽开放!   “是狂战士!狂战士!”一个伊班人哭叫,他的弩机射出箭矢穿透了我的胸膛,可我浑然未觉。   砍!切!劈开头颅,割掉脑袋,杀光眼前的生灵!   不论是伤员还是完好的老兵,一个都没放过,我追杀最后一个逃跑的男人到了碉堡之顶。   “烽火已经点燃了!”他绝望的哭叫,“你杀了我,也没有意义!”   意义?   我漠然前突,将混战中夺下的长矛扎进他的胸口,砰!   他被钉在了墙上。   “正好,”我就是要你们点起火焰,“谢了!”   铛啷,死者的钉锤落地,在兰尼斯特斥候死伤惨重的地方,在詹姆公爵绝不相信我能成功的地方,这个碉堡,   一战而定。   浑身都是血液的腥气,我没有顾及打扫战场,这些自有后来人干。   站到了碉堡的了望台上,我看到成片的密集火光自兰尼斯特军队大营里亮起,呼!黑影带着狂风席卷进“秃鹫王”的巢穴,碰!打起了碎屑和泥土一片!   这是一架六米长的弩炮,它和四架蝎子弩,就是西境军队仅有的攻城武器了。   “秃鹫王”的人手叫嚷着起来,他们的动态,在丘陵的碉堡里,一览无余。   我扫了一眼山边,拿起一边的火把猛力挥了挥,几行小队像是蚂蚁,朝着我在的位置跋涉。   这是狮子家的弓手,在占领了此处以后,他们可以尽情向丘陵下的土匪倾泻箭雨。   这个碉堡面对“秃鹫王”巢穴的一面相当陡峭!   而且,在兰尼斯特那边发出即将发动攻击的讯号时,又有几个匪徒,胆敢冒险出门反攻被狮子占领的制高点?   我自信地露出一丝笑容,这一趟浴血奋战足以让西境对艾德瑞克·希山刮目相看。   不过,那是有产骑士艾德瑞克,而不是我莱雅拉·波顿。   红王,可以做的,还要更多,我跳出碉堡,一跃而下!   目标,“秃鹫王”巢穴的寨门!   “他跳下去了!”我听到讶异的呼喊响在耳边,是气喘如牛的斥候们。   看着吧,看着我表演,然后告诉你们的主上!风呼周围,我坠入了,“秃鹫王”的老巢!   我来了!   浴血一夜,冤魂不散!   喊杀声彻夜不停,被火箭击中的沥青罐子和油锅爆炸起火,光亮几乎照亮了半个天空!   天明时,一切方歇,黑烟滚滚,整个“秃鹫王”的巢穴,已经被我们荡平。   “你不是活人,”我足下的一个重伤匪类喃喃自语,“至少十根箭,三根长矛,你早该被撕碎了,被,被撕碎了…”   脚步声自我身后响起,“啊!你就是那个‘碎铐者’艾德瑞克?!信鸦送来了你的事迹,我听——”   一个敬畏的小兵,巴结的语气,还有点害怕,呵。   ”去把尸体拢一下,去!“我听到詹姆的声音。   小兵还没说完呢,就被打断了。   “是,大人!”   “大人,”我转身,看到了瑟缩的小人罗佛,还有几名卫兵。   “抱歉,咳!”詹姆公爵不自然地咳了一声,能从兰尼斯特家族骄傲的雄狮里听到抱歉这个词,可真不容易,“我是说,没想到,你居然能跳下数十英尺的距离,还毫发无伤。”   不,不,不,虽然跳下来以后我调节肌肉和筋骨,撞击地面时受力点很科学,还翻滚了几圈卸除力道,但是实际上,莫波尸鬼的双足和脊柱受损不轻。   他板起胸膛,又是一派洒脱和傲慢,“反正!可怕的镣铐哪,我现在相信,你是只身从史坦尼斯身边杀回西境的了,告诉我,你一晚上是不是要睡一千个女人?”   哦,听到你这么说,詹姆,我可真是荣幸?   “他不是人!”这时候,我脚下最后一个匪徒活口大叫,“他绝对——!”   我狠狠一跺,“哦!咳咳!”止住了这家伙的瞎比比。   “感谢赞扬,公爵。”我在小人罗佛恐惧的瞪视下轻轻鞠躬,“这匪徒伤势严重,流血不止,满嘴胡话。我一介凡人,只是为了西境,尽力而为。”   你们觉得,一个普通人,做得到我做的这一切事情吗?   事在人为嘛,要认为我是个“拂晓神剑”级别的传奇,恐怕要比认为我是个尸鬼怪物,得容易得多,更能,叫西境的“自己人”接受。   詹姆继续,“我们发现一个洞窟,新掘的,通向地下,恐怕,卡斯特梅的雨季已干,死灰复燃了。“   “为您效劳!”这就是我的目的地!果然,果然有!   “不,你已经费了一夜的力,后面的事,我亲自来处理,去休息吧。”放屁,我要去!   果然。   卡斯特梅的地下城又被启用了。   会是,那个死灵师吗? 第78章 卡斯特梅的新洞口—红狮子斗黄   “你确定你没事吗?”马上的詹姆公爵回首问道。   “我确定,”我双手拉着马缰,随着马蹄颠簸,“想到要去黑漆漆的山洞里玩人捉鬼的游戏,我特开心,大人。”   “或许,你该来点酒儿,埃林!”公爵呼唤另外一个誓言骑士,马尔布兰家的代表,“你的麦酒呢——”   尸鬼喝什么酒?浪费。   我立刻致意,聊表感激:“您的慷慨让我难忘,不过,烈酒就是迷雾,遮蔽心灵,引人步入歧途,悖离美德,所以,我滴酒不沾。”   “冬天的帐篷能冻死人,野外的食物能噎死人,也就喝的还算能暖暖嗓,听你这语气,你还是个战士之子咯?”马尔布兰家的埃林爵士插话笑道。   战士之子,七神的教团武装。   “只是个人习惯,和诸神无关,爵爷。”我也笑着回应。   詹姆评价:“如果不是你还会搞女人,我会觉得你是块绿地城的木头,几千年不动不烂的那种。”   “那么您呢?”   “我?我以剑为妻。”公爵嗓音豪迈。   “哈?”什么叫“我以剑为妻”?难道你和剑柄搞对象,夜里——,那啥,够粗够硬?(詹姆:???),再或者,你对象瑟曦·兰尼斯特是一个剑女人?这倒是有可能,她确实挺贱的。   詹姆调皮地眨了眨眼,“就是如此。”   我们来到了蜿蜒废墟的最深处,士兵看管着俘虏,没有半个敌人是站着的,一个硕大的洞口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四周散落着泥土和石块。   “这就是你说的痕迹?”詹姆声音低了下来,问斥候道,所有人都在看他看得地方。   痕迹,蛇行的痕迹,仅仅是看到这个印子,就让人感觉到污秽、恐怖和死亡…   蛇行,这当然不会是人造成的。   “一头格外凶狠的怪兽,在这里头筑巢了?”不确定的声音。   “我们该学泰温大人把这里堵上。”小人罗佛建议,“这实在有些古怪了,大人。”   其他人不吭一声,生怕显得自己和这个罗佛·斯派瑟一样懦弱不堪,不过我能感觉到周遭的惧怕。   对未知的惧怕!   能明白这些誓言骑士的不安,看看他们的盾牌,皮革和薄薄的金属,再看看他们的甲胄,能否在黑暗的地下带来半点安慰?谁都说不清。   “心脏树,是什么会造成这样的迹象?”   “俘虏没说吗?”心脏树问道。   “没有,他们根本就视而不见,怪得很。”   “可能性有很多种,其中的绝大部分,都已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这一趟西境之旅,突然暴露了心脏树的极限,他还是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嘛。   这么说,我也没把握了。   眼前的空洞就像是择人而噬的黑影。   我甚至说不清自己假如进入,会不会安然而返?   可是,攸伦·葛雷乔伊的谋划,可能存在的强大死灵师,以及现在又出现在眼前的怪物。   可有的选?   我建议:“退兵吧,只要少数人一探究竟即可。”   照我的想法,最好就我一个人进去,然后把这里封死。   一个尸鬼要爬出来很容易。   可是要是进一堆活人,极有可能会资敌。   如果只是我一个人,要方便的很多,我早知道这一次围剿“秃鹫王”,很可能会深入一个死灵师的巢穴。   因此,之前在战斗结束后,我捎上了不少土匪的火油罐子,此刻就在我背后咚铛作响,哪怕我是尸鬼,挨着火就糟,我恐怕,也避不得了这些风险了。   毕竟,敌人也可能是尸鬼,可能数量大大超乎我的预计,而熊熊大火和滚滚黑烟,要比长剑与铠甲,更有利于对抗可能存在的活尸。   “这是战争年代,狮子不在将士面前示弱,我乃群狮之首,绝不退缩!”   又臭又硬的詹姆,毫不动摇。   好吧。   我们下马出剑。   “我要我的卫队陪我进入,十个弩手,十个盾牌手,十个长矛手,其他人在此警戒,你也陪我去吧,送死的艾德瑞克爵士,其他的军队在此戒备,我倒要看看,是什么妖魔鬼怪在里头放肆!”   “大人,这可难说啊,”罗佛卑微地小步跑上前,拉住詹姆公爵的袖子,“这里头,真的可能会死人,要不,就依照艾德瑞克爵士说得,让他下去算了。”   “哈哈哈哈,”詹姆豪迈大笑,“我是金狮子,不是笑狮子,罗佛,更不是卖自己侄女的香料商!”   “笑狮”泰陀斯,或者叫“荒唐大王”泰陀斯,这个泰陀斯的父亲乃是“金狮”杰洛,要知道“金狮”和“雄狮”这类称号可是只有最厉害的兰尼斯特才能秉持。   而泰陀斯的儿子,就是永远的国王之手,从来不笑的泰温,让七国都惧怕的男人。   结果,有一个厉害的爹,有一个厉害的儿子,这个泰陀斯偏偏可以把兰尼斯特家族毁坏到几乎是历史上最虚弱的地步。   至于说什么卖侄女的香料商,无疑是在把罗佛·斯派瑟的脸蛋往死里打了。   “如果,”詹姆继续演说,“是土匪虚张声势,企图吓跑我!”估计詹姆真是这么想的,“那我就此离开,不是会贻笑大方!?哪怕里头的人是‘红狮’罗杰,我也要会上一会!”   红狮子’罗杰,雷耶斯家族的最后一个家主,可能是卡斯特梅这座地城里,地位最高的尸首。   当年的他,是个强悍的骑士,可能和詹姆一样能打,甚至比詹姆还要出色,曾经在镇压培克叛乱和第四次黑火叛乱中立功,更是九铜板王之战时的西境指挥官,一个慷慨勇猛的人,不错的领袖,待人公正,极得人心。   可惜,这样的人可能是个好封君,却绝对不会是好封臣,桀骜不驯,凌压当时的兰尼斯特家主泰陀斯,让泰陀斯的儿子泰温,恨得咬牙切齿。   我看着那个深不见底的幽暗洞穴,士兵们相互交谈,点起了火把,照亮了洞口的黑色。   里头有些湿润的气息,毕竟这里面,被溪流灌溉过。   如果我猜的没错,还别说,我们真有可能遇到这头“红狮子”,《卡斯特梅的雨季》这首歌谣里,那个大胆妄为的领主,罗杰,“红狮子斗黄狮子,爪牙锋利不留情。”   当年的黄狮子是泰温·兰尼斯特,如今仅以头颅的形式,向我红王莱雅拉·波顿提供自己的智慧。   如今新的黄狮子正站在我的身边,詹姆公爵,高傲不驯,武艺精湛,虽然脚踝被我搞脱臼以后,有点不便。   那么,红狮子呢,是头红尸,还是一头死灵狮?   “凯岩城万岁,我们前进!”   “万岁!!!”众兵为豪迈的公爵所影响,毅然高呼。 第79章 卡斯特梅地道—出手致命招招狠   空气舒畅,洞穴之开,显然不止一天两天,火光所照之处,水声滴答,马靴所踩之地,水洼飘摇。   被灌入的溪流,给卡斯特梅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   通道异常狭窄,人工的石板间水渍频频,有时能见到褪色的壁画,爬着干枯的水藻,有时,则是空洞的天花板,让人担心会不会有焦油洒下。   这里过去的辉煌,依旧存留在石缝和构造之中。   “你有听过雷耶斯家族的故事吗,求死者艾德瑞克?”   这什么鬼绰号?我用诅咒了一眼,火光下金发耀眼的詹姆,愿你被红狮子咬掉那话儿。   口头上,我却不失敬意,“是的,雷耶斯家族,曾经是一个很大的家族,大人。”   “很大?”詹姆话中带着小心翼翼的笑意,他扫视周遭,生怕毒箭或沥青突然袭来。   “他们是重要的一族,可以成为封君的坚定支柱,也可以是野心勃勃的挑战者,就像北境的波顿,河湾的五王之后一样。”   咳!波顿。   在国王之下,我喜欢把贵族分为三类,君主,也就是各地的封君,挑战者,封君旗下最有威胁的那些,以及陪衬,就是骑士中的一员,或者土地上的一名普通领主。   这种分法有些太过功利,毕竟各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纹章和故事,可是,这样的分法,可以很好地让我快速了解一个家族。   像詹姆说的这一类,重要,强大,威胁封君地位的家族,就是挑战者。   河湾的五王之后,是五个可能比河湾封君提利尔还要强势的贵族,那个我后面去河湾杀了攸伦时,再慢慢理清。   至于波顿,和史塔克打了数百年,最后不甘心地屈居人下,一有机会,立刻造反,可想而知,和我家以及河湾大族比肩的雷耶斯,会有多么强盛。   “或许你对这些世家大族不大清楚,”詹姆一边走,一边向我解说,“当年的雷耶斯家族,古老,富有,而且兵多将广,由于我的祖父泰陀斯,是个内懦的‘笑狮子’,咳——我父亲说他是个废物,这没什么好遮掩的,全境都知道兰尼斯特家有这么个悲剧。总之,因为这样的原因,当时雷耶斯风头要比兰尼斯特大得多。”   “您是说,‘红狮子’罗杰·雷耶斯?”我顺他的话儿说。   “不止。   罗杰本人,当时是西境最强的剑客;   他的弟弟雷纳多,依照一些愚民的说法,则是脑袋被智妪吻过,精明圆滑,从我祖父那里骗取钱财无数;   然后就是他们的妹妹,艾莲·雷耶斯,在‘金狮’杰洛统治凯岩城时嫁入了我家,制造了无数争端,后面更挑起了塔贝克家族和雷耶斯家族的同盟,让西境的诸族流血流泪。”   又特么怪给女人,切。   “这算是雷耶斯家族有了三个不消停的强将、智士和妖女,恰逢您祖上是位最暗弱的公爵?”   “泰陀斯一辈子都是个想要讨人喜欢的老好人,所以,大家要么笑话他,鄙视他,要么就是恨他到了骨子里,例如泰陀斯的亲弟弟和儿子们,你可以去问吉利安关于他老子的事儿,我怀疑我那位叔叔会立刻把你脑袋给砍了。”   这样的状况,最终酿造了西境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公爵之一,泰温·兰尼斯特,以及塔贝克厅的灰烬,和《卡斯特梅的雨季》。   我们走在通道里,我心里有些发毛,而且,不安感越来越重,就好像自己已经被怪兽给盯上了,或者一脚踏入了陷阱!   自从去过瓦雷利亚之后,我的感觉从未出错过,这种预感,虽然比不上梦里见到未来的先知,可是依旧很准。   有什么东西——   “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东西。”詹姆突然开口,“地图!”   这里头会有地图吧?   不过,在水里泡了几十年,不烂了才怪。   我反正是尸鬼,无所谓的。   “来路只有一条,没有岔道,大人,”我建议,“现在会去准备一下,是来得及的。”   最好就此打道回府,免得我到时候对付一个强悍的死灵师,还要照顾你这个重要人物别轻易死了。   “确实,”他转首打量,“你!米诺,你去外头把地图、锄头、绳子以及其他在矿井里用得上的东西全带来。”   这才反应过来,有点晚了,泰温的教育,还是失败。   “好的!”那个米诺,正是之前羡慕地和我搭话的士兵,“我这就去,大人!”   他拿着火把向后,一路上的军兵纷纷避开,投下了形形色色的影子。   形形色色的影子。   我是不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是的!   “有死人,”心脏树突然开口,“有死人在这里,你们进洞以后不久,我似乎感觉到了魔法。”   死人?尸鬼?   我立刻开口:   “等等!大人,我数一下人头!队伍拉的长,或许有人迷失了。”   “啥?”詹姆一头雾水,他看了看周围静谧潮湿的洞穴——   “我们进来的一路上,都没有见过雷耶斯的尸首,甚至一点痕迹都没有!而且,我们是来追击盗匪,以及怪物!可是他们影子呢?”   “好吧,”公爵抱怨着下令,“我早该学着我爹把这里给堵上,清点人数,就地修整!”   现在后悔了?   我无暇去心嘲这位大胆的公爵,而是转向士兵们:“全体都有,立正,排成一列,靠右!”   然后,我一个一个地数了过去,速度非常快。   结果不出我所料,少了至少三个人…   不止,我心里有一股发毛的感觉,仿佛自己被什么野兽给盯上!   “可以了吗,艾德瑞克爵士?”詹姆手持剑柄。   “等一下,”我顾不得公爵,“你们全都给我立定禁止,我要一一看过!”   第一个,头戴铁盔,身穿武装衣和皮夹克的老农。   健康的眼睛,呼吸,心跳…   第二个,锅盔下一脸络腮胡的大汉,嘴里一股洋葱味儿。   我检视他们,没有放过半张人脸。   第五个,新兵嫩伢子,紧张得鼻孔放大。   第十个,一个中年,脸上已经早衰地长出了老人斑,我仔细看了看,确定不是尸斑。   第三十个...傲慢的私生子,山羊胡快气得翘起来了:”我是兰尼斯特!“   第三十五个——   有了!   我眼前出现的这个士兵,眼白里布满血丝,似乎是夜里未眠,一切正常,昨夜打了一宿,这实在没什么问题,可是——   他没有心跳!   “爵爷,有事吗?”他问我。   我仔细看着他的脸,确定自己的感知。   闭上眼,再感觉一遍。   数十道呼吸,只有我眼前,似乎空无一物。   是的,没错,他没有心跳!   我静静地审视他。   “心脏树,是他吗?”   “是的,极其高明的易容魔法,恐怕只有易形者和森林之子才做得到。”   什么!?说好的死灵师呢?易形者和森林之子是怎么回事!?   别告诉我,这和旧神也有关系。   我绷紧身上的肌肉,手指摸着自己的武器!   “谁派你来的?”我忽然开口。   铿!   血光绽放!   不,没有血光,他的手指刚将腰间短剑抽出一半,喉咙已经被我割破,整个脑袋几乎快掉了下来!   没有血,半点血都没有,不,我定睛一瞧,不是没血,是血迹已经干涸!   尸鬼!   在被我攻击之后,原本正常的皮肤肉眼可见地萎缩,我割了喉的士兵,整个人变成了一具死去多年,皮肤覆盖着厚厚油脂的湿地木乃伊!   这是——   “就是这个人,”心脏树依旧毫无情绪,”你要找的死灵师,傀儡就是这个。“   “这是什么——!?”詹姆正在高呼,“大人!!!”米诺的声音从后头传来!   “大人!”   “怎么回事!?”   “通道,通道它断啦!后面没路,我们被困在里面啦!”   “看看,”被我差点砍断脑袋的尸鬼僵直站立,它突然开口,被扯断的声带似乎对它毫无意义。   “看看哪,看看,这就是兰尼斯特?这是个小陷阱,兰尼斯特,就连你的死灵师顾问,也无法窥破。”   “这是什么东西!?”詹姆喝问。   “现在,你陷在了我的家园,你的命归我了!”   在被凯岩城公爵砍掉脑袋之前,怨毒的恶鬼继续吐露:“这就是我的报复,你的凯岩城,现在,正在水深火热之中!”   这是一个陷阱!外头的秃鹫王,甚至不是幌子,不过是诱饵而已。   我似乎听到了攸伦·葛雷乔伊开怀大笑的声音! 第80章 卡斯特梅之泣—爪牙锋利不留情   在人生中头一次地,我遇到了,自己难以匹敌的魔法之人。   “一个懂得死灵术的易形者?”我向迷宫营造者猜测道。   有些神秘学家和学士以为,易形者或者易行者(skinchanger)只是狼灵。可是实际上,不止如此,过去强大的易形者也很容易能掌握魔法易容的本领,例如“血鸦”布林登·河文,当代的三眼乌鸦,曾经在刺探情报时,用魔法,易容为他人。   要知道,这个词汇本身的含义,是“改变皮肤的人”。   至于前世电视剧和原作里的布兰?他太小了,很多魔法都还没学会呢。   即便如此,他也可以附身他人,操纵阿多,这可是平常的狼灵做不到的。   易形者的强大,不止在于附身,也在于改变外形。   “很明显,手法老到,心机深沉,你面对的人,按照人类的说法,至少也该是黎明纪元或者英雄纪元的人物。”迷宫营造者又冷漠地,在我心头添加了一块沉重的砝码。   卧槽,那时候都是一些人物?   北境是“筑城者”布兰登,能指挥巨人修建起临冬城和绝境长城,西境是“机灵的”兰尼,据说能够驱使成群的狮子和动物,铁群岛的“灰海王”杀死过海龙娜迦,用其肋骨修建宫殿,还有河湾地的“青手”加尔斯,风暴地的杜伦,多恩的第一位“拂晓神剑”。   最最出名的,要属救世主亚梭尔·拉亥和他的神剑光明王子,以及仪地的血石皇和人类的噩梦漫漫长夜!   这些玩意儿都是些什么?!   是童话啊!童话般夸张而强大的魔法,童话一般神乎其神的事迹,说高魔都低估了,得是童话才能形容那个年代的魔法!不可能,不存在,压根就是胡编乱造!   这就好像,在前世,我本来以为自己是在三国争霸,结果到头来老天一掀桌子,给我说你这是封神演义,开什么玩笑!?   我特么摊上个这么个怪物敌人?攸伦有本事找来个这样的盟友?!开什么玩笑!?   好吧,事实就是,上古的童话真真假假,很多都确有其事,我现在就陷入了这么一个确有其事当中!   “这就是说,”我用超人的心智逼迫自己镇定,“一开始,‘秃鹫王’就是引诱詹姆的一个鱼饵,对方的企图,是调开詹姆,在这个卡斯特梅的地城里,慢慢耗死他,同时,在凯岩城掀起风暴,一举拿下西境!”   这是对方想让我们知道的,无疑,他们想看黄狮子痛哭流涕,绝望地在卡斯特梅等死,重蹈当初泰温让雷耶斯家族体会的一切!   可是,这个图谋体现出的,不止是绝望和绝境,更有——   “换句话说,”心脏树开口,和我一起说出了结论,“兰尼斯特家族,有对付那个强大死灵师的办法,否则,他们用不着将詹姆关在这里,直接掀起尸山大潮就可以了!”   “啊!”就在这时,一声死前的叫喊响起!   又有一个士兵枉送了性命!   詹姆执剑在手:“所有人集中!”在这狭窄的通道里,如何集中,小老弟?!   “该死!见异鬼的,见七层地狱的,这——!”   “冷静!”我怒喝道,“他们就是要看着你慢慢——”   “哈哈哈哈!这是不是很开心?”一个声音忽近忽远,愉悦而毒辣,“你知道当初,我听说,你的父亲烧毁了塔贝克,杀死了艾莲时,我的感受是什么?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和你一样!!!”   詹姆四顾大喊,金发贲张,疯狂如怒狮:   “够了!你在哪!?出来!罗杰·雷耶斯,出来和我一决雌雄!!!”   碰!   我一拳打在他脸上。   “你干嘛!?造反了!”士兵长矛对向我!   这时候还讲什么尊卑,我还真特么当自己是艾德瑞克爵士了?   “够了!蠢货,他就是要你歇斯底里!”   “还不够呢,你继续愤怒大叫吧,”那个声音再度响起,充满了愉悦,“我还有沙场上的悲愤,卡斯特梅被淹没时的绝望,要你一一品尝,这些都是泰温·兰尼斯特给我的,小狮子,我册封他的弟弟凯冯为骑士,带领这群忘恩负义的金猫从九铜板王之战里活着回来,结果呢?”   詹姆一扬金发,根本无暇理我,尽管他的脸上红肿一片:“那是因为你,谋杀了杰森·兰尼斯特,所以,你才会成为西境的指挥官!!所以,我父亲才会发誓与你不共戴天!!!”   听来,詹姆是认定这声音出自罗杰·雷耶斯,《卡斯特梅的雨季》那个悲剧男主了。   “那个傲慢焦躁的蠢货带我们走向死路,”声音固执地与詹姆争吵起来:“如果我不杀了他!他就会让我们全死在血石岛!!!”   还挺倔强咧,嗯,血石岛是石阶列岛的一座,我现在是不是该吃瓜看戏,听他们吵架?   我看了一眼周围的士兵,大概是没见过詹姆这模样,大家纷纷惊呆了。   “放屁!明明是你放任自己的指挥官在血石岛被围攻而死!如果不是我爹泰温和伊里斯王子如同兄弟,你也会害死他和他弟弟凯冯,而不是什么册封骑士!”   伊里斯·王子,大概就是后来的“疯王”伊里斯。   真他妈无聊,为什么我要在这里听西境的这些,陈芝麻烂谷子恩怨情仇?   “一面之词!!!”不知在何处的声音尖叫。   “你们还要继续吗?”我好整以暇地问,“要不要我问问泰温本人当年是怎么回事?”   这一声“泰温本人”立刻就让他们安静了下来。   “我爹?!”   “他还活着?!”   他们异口同声。   你看,这事都是因为泰温而起,对吧?   “你最好好好解释,死灵师,不要以为在这里的只是一具傀儡,我们就拿你没办法!”   我们?   我捕捉到一个词汇。   我们是谁?   “你们?”我问,“攸伦·葛雷乔伊,还有谁?”   “葛雷乔伊,”詹姆蹙眉,随后突然恍然大悟,“那个袭击了我叔叔吉利安的恶棍‘鸦眼’攸伦?”   能被兰尼斯特家的人称作恶棍,这个攸伦,真是值了。   “攸伦?”黑暗中的声音,可能是罗杰的声音,开始回忆,“啊,没错,是他唤醒了我,一个铁民,对吗?自称铁国王,我记得,在我那个长长的亡者之梦的最后,黑暗中癫狂的人,朝我呼喊的话,他怎么说来着?   ‘星辰泣血而落,群星中的真知也无法阻挠我的迫近’,   对我这么一具被撕烂的腐尸嚎啕枭叫,真是个怪人,还对我说,   ‘末日已经来临了,不管是你,你的诸神,还是异鬼与长夜,都将在破碎之中毁灭!坟场尸坑里只会诞生唯一的主宰,攸伦,唯有攸伦。’”   果然是他,难道没有什么“兜帽王”莫甘,或者强大的死灵师?而是一件神奇的法器,让攸伦如此嚣张?!   不,不可能,易行者、死灵师,一堆魔法玩具哪能让攸伦那么强大!瓦雷利亚固然巫术高明,也不至于囊括世界上的一切神秘!   “那什么‘秃鹫王’,根本就不存在,佣兵是他派来的咯?”我追问。   “是啊,一群垃圾,不过,可不指望雇来的人手,一帮外地人谨慎守仪,规规矩矩,这样怕不是把佣兵当成了圣人。”   “攸伦?铁群岛!”詹姆咬牙切齿。   “我不在乎,我只在乎复仇,说出泰温的下落,我可以饶你的活尸一命!”   “活尸?”詹姆捕捉到这个词。   “怎么?难道他不是你的死灵师顾问吗?”声音嘲笑道,“哈哈哈哈!现在的兰尼斯特,可真是傻逼啊。”   “让他滚蛋,”我没看愤怒和惊讶如何夹杂在詹姆的脸上,“让我来和你掰扯掰扯。”   “不不不,这是我的坟墓,”声音叹息道,“我的城堡,我不需要活人,为了折磨,我可以允许一只狮子活着,其他的人嘛——”   声音悦然下令:“杀了他们,雷耶斯万岁。”   惨叫声四起!地城内里,将再无活人之影?! 第81章 卡斯特梅之战—内里却无人影   “盾牌!!”兰尼斯特军官下令,其声调已经大失分寸!   效果呢?!   然则盾牌如纸,被鞭挞而碎,化为木屑纷飞,“啊!”这些碎屑已然屈服于袭击者的淫威,飞刺进活人的眼睛和口腔!弯腰躬身,然后被成片横扫!   “射击,射击!”   轻弩劲弩齐齐发动,却在风声之中零落而下,无力得像是牙签枯骨,没给局面带来半点起色!   这个局面,已经不会有起色了!   兰尼斯特的卫队反应不可谓不快,可惜,他们身处的,是一个屠宰场,闻所未闻的怪物狂笑肆虐,酣畅而杀,徒留一片鬼哭狼嚎!   甚至,就连此刻,也没有尸体留下,死者被吞噬进暗影,唯有血迹昭然!   “救救我,大人,救救我!”   干枯的嘴唇,口中在恳求的他望着自己的公爵,眼里是恳求和希冀。   他甚至看着“镣铐爵士”艾德瑞克·希山,只盼我的尸鬼之躯,能力挽狂澜。   可惜,这一次——   噗!   这里没有希望可言,黑色的尖刺扎穿了兰尼斯特的卫兵,就在詹姆的面前!让那张咬紧牙关的俊脸凶狠异常,金发摇曳飞舞,伴随着利剑猛扫。   铛!   徒劳的刀剑劈砍出火星和石屑,却无法阻挡其攻势。   火光缭乱,垂死者的火把落进地面上的水坑,最后的亮光下,头一次地,敌人露出了自己的一角!   那是黑色的石头构成的荆棘,无数的脸蛋浮现,密密麻麻的眼睛,千万张牙口发出无声之喊,一个难以言述的噩梦怪物!   即便是在索斯罗斯和瓦雷利亚,见过无数阴森恐怖的我,也无法言述这是怎样的恶兽!   我总算知道了之前洞穴口的蛇行痕迹是怎么回事,触手,可软可硬的黑曜石,一个由无数尸体和冤魂组成的可怕恶鬼!   看起来就像是,就像是无数具尸体汇集成的黑曜石恶灵!   “孽畜红狮!快来和我决一死战!”詹姆咆哮,他劈砍身边坚硬的黑曜石刺,却毫无建功!   “来!见异鬼的几把!你的目标,是我!!!”   “异鬼?异鬼也怕这个,我就想要看你狂怒绝望,小狮子,”   快意浮现在那个声音的语气当中,   “无能力竭,眼望自己和同伴步入死亡,是不是很无力,是不是想死在他们前面!?是不是已经热泪盈眶束手无策!?哈哈哈!活该!兰尼斯特!你活该!!”   得势的伏击者,哪会饶人?   “报应,报应!报应!!!”   它饶有兴味地狂呼施虐!当着凯岩城公爵的面,掏出牺牲者的肠子,扭曲哀嚎者的四肢,将士兵的脊椎活活抽出,体液四洒!   “大人!”士兵求救,“杀了我,给个痛快吧!”   “血肉,血雨,这才是卡斯特梅的雨季!看到了吗,泰温?!歹毒的小杂种!这就是,卡斯特梅的雨季!”   我安然站在这片混乱当中,赤色的血泊和黑色的碎石,它们围绕着我。   哭泣的星火一点一点地挣扎着被黑影熄灭,艾德瑞克爵士,却是无灾无恙的局外者,旁观人。   他们在死去,我的尸鬼,却毫发无伤。兴许是不想有个死灵师添乱,兴许是想问出泰温的下落,我没有遭受到黑曜石之鞭,或者说布满眼睛和脸蛋的黑曜石触手,的袭击。   不过,我并没有袖手而看,眼睁睁瞧着詹姆无望领死——   实际上,我在思考如何脱身!   “现在,你有答案了吗?”我问远在万里之外的心脏树,那个迷宫营造者的集合体。   “黑曜石尸鬼。”心脏树平静回答。   黑曜石尸鬼?   电光石火间——   我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前世原作里的“冷手”,据说那个“冷手”是守夜人牺牲的一员,史塔克家族的弟弟,他的在化为尸鬼后行动敏捷,能驾驭死马。   那个“冷手”,之所以得名,就是因为他的手通体漆黑如夜!   当啷!   黑色的石刺一拍,’詹姆手头的上好钢剑脱掌而出,其作为配重球的红宝石无奈地,在寥寥火光下光芒一闪,消失在阴影之中。   “哈哈哈哈,这就是傲慢的金狮子?宠物猫而已!”   “你打飞一把剑,我还有无数把,孽畜!!!”   看来公爵还会被玩一会儿呢。   “你是说,这真是黑曜石构成的?”我一边看着石鞭乱舞在将熄的火光中,一边询问心脏树。   黑曜石?那可是很克制我的,我这个尸鬼莫波,挨一招,就会完蛋个彻底呀!   “这不是你们说的冰冻火焰或者龙晶,不是真的石头。”他补充道。   啥?不是真的黑曜石!?   能一次把话说完吗,靠!   “那这算什么,变得像是黑曜石有什么特别意义?”   “在于魔法的浓度,魔法的浓度会让物体发黑发硬,孕育者,为什么阴影之地同时是魔法之地?为什么魔法需要使用黑曜石?黑色是魔法的颜色,黑色的结晶,是魔法强大的证明!”   怪不得!   我都快忘了,不止瓦雷利亚以及瓦雷利亚们爱用的龙晶。   在夷林,会变成深潜者的那种,那种油亮滑腻的石头,可不比黑曜石明亮几分,更是黑的让人心里发寒!   黑色,是寓意着邪恶、恐惧、肃穆、神秘以及未知的颜色,确实,确实,这个世界的魔法,也就只能用黑色来体现了!   “那么,我有什么办法能对付这种黑不溜秋,长了一万只触手的怪物尸鬼么?万用武器黑曜石,可以对付它吗?”   “黑曜石是自然当中产生的魔法之源,一些其他的宝石和材料也可以用来施展魔法,但是没有黑曜石如此万用,它作为发生魔法的…”   “电池?能源块?动力源?”我推断心脏树想说的话。   “我不知道什么是电池,但是按照我对你话的理解来看,可以这么说。”   “可是就我所知,一些巫师和术士,使用宝石、水蛭、草药以及自己的鲜血来施展巫术。”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发现黑曜石更加直白,更没有发现,如何使用黑曜石来施展同样的法术,人类和迷宫营造者早期,都是依靠经验来学习魔法的,并没有形成规律和对魔法进一步的认知。”   就是说,现阶段人类对魔法的认识,就好像原始人知道怎么生火,却不知道生火的原理一样,导致他们会钻木取火,却不会用放大镜聚焦生火,是这么个意思?   黑曜石。   森林之子发现黑曜石可以用来杀死异鬼,并命名其为龙晶,以之作为武器。   瓦雷利亚人称之为冰冻火,使用它来制作玻璃蜡烛,以观测魔法,并通过蜡烛与其他巫师,相互通信,甚至看到远方的视野。   依照学城收集的传说,黑曜石,是在地心深处,用诸神之火锻造而成。   这种东西,是我施展魔法的必备用具,从学会死灵术到现在,我还没用黑曜石和血液之外的其他的材料,施展过巫术。   没想到,原来道理在这里!   “那这和我眼前有关系吗?黑曜石可以破坏掉这个…躯体吗?”我继续问。   碰!   身着厚重全身甲的詹姆被一整个摔上了石板墙!   “咳,咳咳!来啊,再来啊!!!咳!冲我来啊!”   “我可以这样殴打你,一百年!”暗影中的声音再度开口,”不对,不,你是在替你的小兵吸引注意力,真是个高尚的狮子,嗯?哈哈哈!“   碰!”啊!“惨叫声再起!   “罗杰!!!冲我来!再来!!!”歇斯底里的詹姆。   我加紧思索,在这个黑石怪兽的猖狂享乐之中。   我有黑曜石吗?有,而且挺尖锐。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用黑曜石,解决这个怪物了。   “问题就在于,他的缺点,或者说真身,现在这些石头鞭子,恐怕不过是外壳而已。”心脏树思索道,”你必须接触到坚硬石头之下的内部,破坏它的真实构造,黑曜石可以做到这一点,是因为黑曜石是魔法之源,力量强大而容易诱发,可以轻易地打乱一个魔法原本的步骤,因此,它可以用来对付异鬼,即便是在没有天赋的人手里也可以——“   我知道了!   那么,我就要找到其缺陷了!   “有了!”心脏树突然发声!“在地下,再下一层,有一间巨大的房间,它其实是在那里存在着!”   原来是在那,那这里的,是什么!?   一个玩笑吗?   我不怀疑心脏树说的话,看来,就得——   我半跪下来,浑浊的液体浸润着我的指尖。   “看到了吗!?”猖狂的笑声响起!“你的死灵师顾问跪下啦!” 第82章 卡斯特梅之战—内里却无魂灵   “叛徒!!!”一个卫兵的声音怒骂。   骂我?   这是真以为,我已经在屈服了?   怒斥就在耳边,我却充耳不闻,专心地移动手指…   “就是他,他出卖了我们,啊!”   腥味弥漫,火光闪烁,最后一个兰尼斯特的红袍卫士,被长满眼睛和人脸的石鞭席卷而起!   “啊!!!”   啪!这声音,似是一个填满血肉的布袋,被挤压爆炸!   铛啷,长矛滚落在地,火把熄灭。   兰尼斯特的军队全部覆没!   这可不是耍着简陋的连枷、斧头以及镶钉木板的农兵,而是属于公爵的百战精锐,亲兵卫士!   哪怕是在狼晨之时,面对我率领的河间领主,面对史塔克的灰衣卫士,面对蓝礼的河湾骑士,兰尼斯特的红袍军队,也未曾像是今天一样,一个不剩。   在逆境下,抱怨和哭鼻子是没用的,这一点,詹姆和我都很清楚,合格的贵族,都能在合适的时候坚定地硬起心肠。   詹姆没有答话,他接受了自己保护不了任何人的现实,乒!   剑光闪烁,刃上打出了第三个缺口,徒劳无功。   “最后,我该怎么折磨你呢?”黑暗中的声音已然得意忘形,“你的死灵师帮不了你,兰尼斯特,你的父亲帮不了你,你的亲族和城堡即将毁灭,我们从脚趾和手指开始,怎么样?!”   紧接着,在地上,那把最后一把火把的光照中,黑暗涌动,无数张脸围绕上了詹姆公爵!   下意识地,即便是詹姆,也下意识地松开了指头。   长剑落地。   没希望了…   这一次,不再是虚无缥缈的嗓音了,而是上千个容颜同时在对詹姆·兰尼斯特,放肆地嘲笑:“你跑不掉,跑不掉!你会死在这里,永远陪伴着我们,三百个雷耶斯的家人和仆从,五百个征召来的卫兵与骑士,不多你一个,却绝对少不了,一个兰尼斯特!”   这个声音没有理会我,詹姆也没有,似乎当我不存在。   “给我个痛快,”凯岩城公爵依旧硬气,“否则,你迟早会后悔。”   数千张嘴,在同时开口:“没什么痛快,只有慢慢待死!是不是很孤寂?最后的光点就要熄灭了,当你双眼看不到任何东西的时候,才是恐惧真正降临之时,兰尼斯特,高傲的兰尼斯特,这就是你们最后的下场!”   他话音未落,最后的火把已经熄灭。   一片黑暗,狼藉的血渍中,只有那个声音的狂笑,回荡在我的耳边。   真是如此!?   轰!!!   这条走道再次一片亮堂!   碎陶片飞射各处,黑石上的人脸惊骇!却毫发无损。   一个火油罐子扔出,砸在了黑色石块构成的粗鞭子上,剧烈的碰撞瞬间引发了不安分的爆炸!   再来一个!   我运动臂膀,狠狠将一个罐子砸向那些空虚的表情!   砰!轰!   再一次地,火舌起舞,惊怒的喊声响起:“死灵师!卑鄙下流的蛆虫!你以为——”   我懒得和他掰扯,继续!   又一个火油罐打着旋儿砸了上来!   轰!!!   “哈哈哈哈,这就是你的抵抗!?”它反而大笑,火焰的余光照亮了詹姆的双眼,渐起的一点点希望,熄灭在了他的瞳孔里。   “没用的,死灵师。”   轰!   最后的火油罐子已经爆炸。   我停下了手,暗影再次席卷在这条地道之中。   黑石鞭子开始接近我,像是蟒蛇一样将我卷起。   它的声音异常得意:“没用,没用的,除了触怒我之外,这一点用都没——啊!!!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这是什么!?不!”   果然不出我所料!!!   黑色的鞭子一缩,迅速退走!   “快!拿起你的剑!”我招呼道。   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詹姆,面对眼前的这一幕,反射地听从了我的建议,弯腰捡起他上好的钢剑。   这时候,我的手已经迅猛地伸了过来,拉住叮当作响的公爵之铠,拼命奔跑,踉跄不已!   现在,时间不等人!我知道——   是那里,就是那里!就在地下,那个巢穴,那个雷耶斯的回音厅,就在那里!!!   两边的窄墙上是一双双眼睛,天花板的空洞与黑暗之中传来不祥的低语,这不是疲劳和恐惧产生的幻觉,他依旧在,只是受创严重!!!   就在刚才,我的手浸透到了血迹里,真是一个士兵的腹部。   这不奇怪,通道如此狭窄,我身前身后全是尸首。   我把我身上的黑曜石箭簇给塞了进去,塞进了那个士兵被破开的肚子里头!   然后,在尸体消失之前,我用火罐吸引这个怪物的注意力,直到,黑曜石碎片,发挥了作用!   我相信心脏树,我相信黑曜石会很有用,我相信,龙晶,冰冻之火,一定会给这个怪尸鬼制造麻烦!   哪怕,这个尸鬼,是个所谓的“黑曜石”尸鬼,拥有远远比莫波更加可怕的力量!   “他该生疮,生在那话儿上,”詹姆的话是从牙缝里吐出来的,他的嘴角早就愤恨地扭曲了起来,“还有你,你——”   “你以为这里是哪,晒着果干和蘑菇的茅村?”我毫不留情地训斥,“这里是卡斯特梅的地城,满地宫的幽魂都想至你于死地,我现在都能听到他们对黄狮子的诅咒。”   “你懂个屁,我的士兵被人给开膛破肚,肠流血干!”他大叫。   “它的目的,就是给你制造痛苦,将你折磨致死!”我吼了回去。   狭窄的小径上水潭丛生,黑暗遮蔽了活人的视线,可是远方那个巨大的大厅,和里头的复仇之魂,却像是灯塔一样指引我前进!   谁能想得到,这座地城看起来荒无人烟,实际上,眼见却不为实,下头充满了魍魉魑魅?   傻子公爵,谁让你傻乎乎地冲进来了!?   我没有被任何一道岔路误导,很快通道向下,盘根错节的树根再也不见!   此刻,在我眼前——   破败的布条垂荡而下,颜色已褪,挡住了视线,犹如一个青丝遮面的少女。   这里的气息有些冲鼻?不,大概是氧气不够,空气在变得腐败浑浊,刺耳的嗡鸣响起在帐幕之后——   亦或是…   我轻轻拨开布条,詹姆在我身后,依旧被我扯住,他猛然一挣,差点惊讶得退了回来!   而我,早就已经想到了。   我们眼前是一间巨大的舞厅。   好多人,许许多多的人。   没人撕心裂肺地哭叫,也没有救命声或者两眼充血的困顿者。   他们全都死了,有些犹然穿着裹尸布,睡衣,兰尼斯特的号衣,或者土匪的皮革甲胄。   还有——   还有死去的虫尸,蜘蛛、苍蝇、黄蜂、蜜蜂和甲虫,以及死狼、死老鼠,山羊,牛骨,熊尸,充斥了整个房间!   原来如此,之前闻到的,是腐烂的味道!   所有的尸首,西境失踪了的尸首,都堆叠在这尸山肉坑中,几乎挤满了偌大的空间。   “这就是你的…法阵,或者说道场,对吗,尸鬼?”我昂然而问。   黑曜石匕首,执在掌中!   身后是在干呕的詹姆,我没有理会,而是操纵着尸鬼莫波,满脸坏笑,向似乎空荡的询问道:“还好吗?假装自己兄长罗杰的——   雷纳多·雷耶斯爵士,   我,有没有让你伤透了心?”   无人应答。   “他在这?”好不容易詹姆缓了过来,我听到他声音嗡嗡沉闷,大概是用布匹蒙住了口鼻。   “他就在这里,”我嘱咐道,“只要干掉他,就有机会出去!” 第83章 回音厅——雷纳多爵士   雷纳多·雷耶斯。   卡斯特梅地城里被复活的尸鬼是他?   这其实是我的猜测。   毕竟,依照名声来说,会设陷阱的人应该是雷耶斯兄弟中的弟弟,而非和野猪一样横冲直撞,重视荣誉的哥哥。   詹姆没提到的一点是,在雷耶斯—塔贝克叛乱当中,“红狮”罗杰·雷耶斯,本有可能召集八千到一万的兵马,与兰尼斯特决战,可是他却头脑发热,直接奔赴被烧毁的塔贝克厅,突击泰温·兰尼斯特的营地。   依照泰温的说法,“红狮子”罗杰字典里只有冲锋和决斗两个词。   等到红狮兵败,卡斯特梅被围困之后,雷耶斯家族的盟友们但凡有点脑子,都不会傻傻地和兰尼斯特抗衡,就这样,雷耶斯家族的大好局面葬送了。   而雷纳多,则不同。   当年,当泰温第一次向雷耶斯家族发难时,雷纳多从泰温懦弱无能的爹“笑狮”泰陀斯入手提议和解。当泰温的军队逼近卡斯特梅时,又是雷纳多主动收缩防御,困守坚城,并向泰温求饶。   纵然最后,雷耶斯家族依旧覆灭,但不得不说,至少这位雷纳多·雷耶斯,是个带脑子的爵爷,虽然玩不过泰温,这就没办法了,七国上下有几个人能和泰温掰腕子的?换我,都得心怀忐忑。   执行一道设陷阱困住兰尼斯特的指令,拥有同样的仇恨,很明显,雷纳多,要比罗杰更有执行的能力。   因此,雷纳多·雷耶斯,兄弟里比较聪明且狡猾的那个,才是卡斯特梅厅中的这只强大尸鬼,这,是我的推断。   问题来了,既然这里的是雷纳多,那么更重要的“红狮”,又在何方?!   眼下。   雪花石膏的浮雕,轻柔顺滑的红色绒幕,还有闪亮的银制餐具和镶嵌各处的宝石,在尸山肉海之间,雷耶斯家族的回音厅堂里,依旧可辨过去的奢丽华贵。   我猜过去这里的女主人一定非常骄傲,而且很喜欢,那种在狭窄昏暗的地道里穿梭前进,在这座广阔精美的大厅前豁然开朗的感觉,并且,极度享受来客在面对这样强烈的反差后,面容上呈现出来的,瞠目结舌。   可惜,贵重的金属已然斑驳,不菲的布料和精心雕刻的人像,也被腐蚀得陈旧,毕竟,全都被水浸泡过。   一股血、油、尿液和烂肉的味道,周遭的尸山,不时掉落肉块和组织,这才是如今雷耶斯家族的回音厅,真正的色调。   寂静笼罩在昔日辉煌的厅堂中,而这寂静几乎立刻就被低吼声打破了!   “他在哪?!”显然,詹姆心中的愤怒堪比暴风!   之前那个“黑曜石”尸鬼对卫队空前的残暴行径,激起了凯岩城公爵狂浪巨涛般的忿恨,他看起来,可以为了处置这里的那位伏击者,不惜一切代价。   别误会,并不是什么爱民如子,詹姆·兰尼斯特只不过是感觉自己蒙受了欺辱。   水混着尸液,浸泡着发黑的肉,粘稠而腐败,散发出恶臭。   我们两的靴子就踏在这些污泥之上,“稍安勿躁,公爵,嗅到焦油的味道了吗?那是我之前给那些黑石鞭子泼上去的,显然,他就在这里!”   虽然,之前的“黑曜石”尸鬼不惧火焰,可是显然,会带上残留的油渍。   所以,那阵子用火油罐子投掷,目的不仅仅是掩护我暗埋黑曜石石块,狠狠阴它一记,更是作出标记,好让我找到他的位置!   之前的一路上,油味淡淡,再加上心脏树指导的方向,所以,我没有迷路!   “那他在哪?!”詹姆在黑暗中四顾,他不像我一样感知敏锐,于地下无光的世界里,犹如盲人。“指出来,他在哪里!?告诉我,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我闭上眼,“心脏树。”   “尸体堆里,他在吞噬尸体,加快恢复。”   虽然我对那个“黑曜石”尸鬼早有猜测,不过——   “你是说,这个尸鬼是一群尸体组成的?”   “对,在这个尸堆大厅里,他可以恢复得很快。”   那么,毫无疑问,我要找的黑石尸鬼,只会在尸山之中了。   我审视着眼前的死者之堆,虽说人在死去之后,遗体上发生的一切反应都是自然现象,不过详细叙述我所目睹的一切,还是太过骇人。   我应该庆幸,死去过久的尸体结构会被破坏得太厉害,毫无使用价值,因此,这个尸鬼没有用上下葬已久的那些尸体,否则我面对的情况,会相当地夸张。   在哪里呢?   我闭上眼睛,关闭视觉。   嗅觉告诉我…我前方八米处,一个微弱的能量在跳动,就像是心脏在波动一样。   “心脏树?”   “是它。”   “詹米,”我手指前方,“那里!”   “我看不到!别把我叫那么亲切,陌生人。”   废物。   一个活人恐怕不敢深入尸堆,哪怕不感染而死,也得发烧好几天。   可我的这副躯壳,不是活人,是尸鬼莫波!   铿!剑光带来的火星在漆黑中一闪。   双剑出鞘!一抡刃花,我绞入了腐肉和尸液之中,“你在干嘛!?”詹姆惊呼。   “它就在这里!我说了!”   “这,这里就——”   “他是一具尸鬼!”我简要地解释,“正在从尸首当中吸取力量,恢复自身!”   锵!我听到身后出声,詹姆也跟了过来:“该死…这是大肠?这是手!该死!”   “为什么尸体会动!?妈的!”   “为什么我要——呕!!!!!”   他在后面又骂又吐,我,感觉我已经接近了目标!!!   哗啦啦一阵猛扫,骸骨和血肉分崩离析。   一个朽坏的橡木座椅上,半躺着一具算得上完好的黑骨头,空洞的眼眶,破碎的肋枝,以及裂痕处处的脊椎和手臂。   看起来就是陈年旧尸一具?   我大喝道:“别装蒜了,我知道这就是你!   我也知道,我既然能够看破,冒然来取你狗头,必然会有些危险。”   我眯起眼睛。   “不过,你以为,你那些小陷阱,能对付得了我么,雷纳多爵士!?” 第84章 雷耶斯之墓——汝子,莫忘记   肉块和黏液挤满的厅室中。   心脏树和我自己的感知,都指向了眼前!   我百分之百确信,之前困扰着我们的,卡斯特梅噩梦的缔造者,就是它!   “你还想要遮遮掩掩吗,尸鬼!?”   我一番大喝,让眼前坏椅子上,松弛的骸骨开始震动,果然,黑暗中的声音再度响起:   “本来只要再来一个沙漏的时间,你们就死定了,你的小伎俩无法再用第二次,没想到,你还真是个挺不错的死灵师,至少有还不错的感官。”   死灵师,他提到了死灵师,就此来看,似乎还接触过别的,不止一个。   这是另外一个未解之谜,我需要了解的正是这里死灵师的身份,这也是我来到卡斯特梅的动机!   我昂然而问:“可你不是死灵师,是谁让你苏醒的?”   “我不告诉你那个名字,我看得出来,你更关心你的同类人,死灵师,”指骨指向我后头的詹姆,“把他交给我,你就会拥有那个名字。”   “说出来,否则,你就会再次沉睡!亦或者,你被控制着,无法说出那个姓名,是‘兜帽王’莫甘?”   “兜帽王”莫甘·班佛特,在英雄纪元和第一位凯岩王“雄狮”罗利恩·兰尼斯特为敌的,先民死灵师国王。   “那你已经得到答案了。”声音飘忽。   “在你说自己和攸伦无关时——”   “这我可没说过,为了毁掉兰尼斯特家族,我愿意把灵魂卖给邪魔!”恨意难掩的腔调。   显然,“鸦眼”攸伦·葛雷乔伊,我的敌人,确实和邪魔没有太多区别。   “所以,就是你,在西境制造事端?”詹姆的声音横插进来,一切笼罩在深厚地下的黑暗里,他当然什么都看不见。   那副漂亮的全身甲,红色瓷釉,狮子的花纹,金色与赤色华华丽丽,原本是这样。现在的话,沾满了血污、腐液、碎肉以及残骨,红色的部分发黑,金色的部分成褐,看起来狼狈极了。   就连那头无暇的金色头发,都湿润而邋遢,帅哥公爵,变成了一只小蔫鸡。   “哈哈哈哈,是不是感觉很憋屈,很难受?”“黑曜石”尸鬼朝向詹姆:   “两个尸鬼在你面前讨价还价,而你,却束手无策,嗯?”   声音中的笑意毫不遮掩,“还有更难过的,兰尼斯特!就在你死守此处的时候,你的凯岩城——”   “凯岩城牢不可破!”詹姆闷然喝道,他犹然在坚持。   “是吗?卡斯特梅也曾经牢不可破,我就喜欢看到你们不可一世,满怀信心,却被现实给狠狠地——打一耳光!”   轰!话音未落,而无数的硬鞭凝结出现,尸块崩飞,这些粗长的柱条飞舞于空中,横扫向我和詹姆!   “我又回来啦!!!”黑暗中的声音兴奋的大叫,“这次,你们——”   “该死!”詹姆话音里绝望隐然!   它果然只是在拖时间,可是——   呼——嘭!   还没有挨到我的皮,这些黑石鞭子就溃散消失,变成雾气,弥漫到了空气中!   惊愕同时乍然在声音里,“这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   “你以为,”我笑了,“我会乖乖等着你准备完全吗?!我警告过你,你的小陷阱,已经对我无用了!”   它徒劳无功地再次尝试,黑雾又凝,然而散得更快!   “这怎么——!?”   “你以为,”我好整以暇,“掩盖在尸液和腐肉下的法阵,靠得住?”   “不——!”   “你以为,那个死灵师的独门秘法,真的只有他一个人会用?!”   我当然不会什么强大死灵师的技艺,可是我身边有一个浸淫魔法数千年,可能上万年的智慧,迷宫营造者的集合体,这个世界的凡俗之辈中,比它更懂魔法的,可不多。   “不可能!她答应过——!”哦?她?   “你以为,你以为我还会给你第二次机会吗!?我可没那么傻!”   “我的血肉,我的血肉!!!我的复仇!!!”   他的尖叫如此绵长,然而我已经来了!   尖锐的音调让詹姆捂住了耳朵,弓下身子,眼睛和鼻子更是流出了鲜血。   还有最后一招?   没了!   砰!   一颗黑曜石匕首,已经扎进了椅上枯尸的额头!   “谢谢你,”我语含真切的谢意,“我又学会了不少!”   “兰尼斯特~~~~~~~!!!!!!”   刺人头皮的叫喊陡然升高,我几乎以为,这个尸鬼是活在音波里。   噗。   然而终究不是,枯骨化为飞灰,崩散在我眼前。同时开始瓦解的,是回音厅里的尸体。   “他…怎么回事,怎么了?他死了?为什么会有灰烬?!”黑暗中的詹姆像是无头苍蝇,流着鼻血,茫然四顾。   “是的,”我回应,“一切都结束了。”   看来,卡斯特梅的复仇,终于停歇了。   我能感觉得到,这里的空气居然不再浑浊…   一定是洞口未关,之前找不到出口的小兵,是受了蒙骗。   世界再度沉寂,我们身处空空荡荡的大厅中,声音带上了数道重来往复的回音,就像是波纹一样,不断荡漾。   “结束了,詹姆公爵。”   “兰尼斯特感激你,死灵师,可是,你不是艾德瑞克爵士。现在,”詹姆闭上眼睛,感受着尸体腐朽成的尘埃,拂过自己的脸。   “告诉我,你又是谁?”   他双眸紧盯着…莫波的脸,或者说,莫波声音的方位,“一个死灵师,伪装成我的誓言骑士,骗开了金牙城的城门,我第一个念头,是你乃史坦尼斯的属下——”   某种意义上说,这么想没错,我确实“号称”过为史坦尼斯效劳,红王本人名义上是史坦尼斯的封臣,不过,说真的,从卢斯·波顿,到史坦尼斯,被我效忠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却没想到,最终,我还是被你所救,所以,你是谁?”   我?   事到如今,我帮了那么大忙,再加上他的女人孩子弟弟父亲,瑟曦、弥赛菈、提利昂和泰温,全在我手中。   没必要再隐瞒了。   那么——   “我是谁?那我就告诉你我的来历,凯岩城公爵。”   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蹙眉道:“千万千万别欺骗我,我视你如恩人,可兰尼斯特不容欺骗,如若不然——”   干脆地,我大声说出了自己的名号:“又一首,《卡斯特梅的雨季》?怎么照我看,现在这个局面,这歌儿唱的还挺不错呢?我是洛恩王国的红王,莱雅拉·波顿,还记得渔网和我在罗斯比城郊外的庄园吗?别来无恙,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   “这,这,可这怎么可能?!”詹姆讶异地扬眉,“你,你不是该在东方,有成千上万人供你奴役,还有广袤的土地和无数军队,以及一大摞头衔?”   “这是个很长的话题,话说,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个雷纳多,还有,这座卡斯特梅?”   “看来,那首歌又该加两句歌词了,世人应当知道,且不会遗忘!魔法也无法拦住兰尼斯特家族,西境属于兰尼斯特,永远如此!”詹姆回首看着眼前的黑暗,“而被长矛刺穿的颅骨,正适合装神弄鬼的雷耶斯,他应得的。”   长矛穿颅,传首西境?如果雷纳多没成灰的话,或许可行吧。 第85章 凯岩城——风暴前夕   “公爵回来了!!!”   喇——嘟——嘟——   军号嘹亮而高昂,盖过了起起落落的翅膀扑扇,和难听刺耳的鸦鸣。   铁闸城门徐徐升起,“欢迎回家,詹姆大人!”城墙上殷勤的卫兵唱道。   中午的阳光照耀在高大两百尺的昏黄巨洞“雄狮之口”上,此处乃凯岩城最大的入口,狮巢的门户,这里的渡鸦格外多,不知道是不是本地特色?   距离卡斯特梅之事,已经过去了三天,依照西境守护的态度,我奋勇当先,和西境的军队一起铲除了卡斯特梅的邪魔余孽,在数年之后,将会有诗歌传唱我的故事,绿地城的艾德瑞克,林边村的骑士,英勇强大,卓绝无双。   那噩梦怪胎,领死前的嚎叫在空荡荡的幽灵地堡里回荡,声音响亮凌厉,四方震动,就连繁华的兰尼斯港,都为那凄凉的号叫而惊诧。   当然,也会有故事说,是詹姆公爵故意挑衅卡斯特梅的幽灵,“弑君者”残忍而暴虐,将过去的忤逆者拖出来鞭尸。   总之,我跟随凯岩城公爵打道回府,进入了眼前这座宏伟的巨石。   没错,是进入巨石,凯岩城本身可能就是七国最大的一块岩石,“凯岩”,顾名思义,无可比拟的巨岩。   “您介意给我介绍一下您的家园吗,詹姆大人?”我低声问我旁侧的“弑君者”,“闻名遐迩的巨堡。”   詹姆正在向城头的兰尼斯特卫队颔首致意,我们慢悠悠晃着马蹄踱足入城,“可以是可以——”   他给了我一个责怪的眼神。   “可你现在这模样算什么,我该叫你王上,还是叫你艾德瑞克爵士?太奇怪了!”   “我们有过协议。”我提醒他。   “是的,是的,我居然和一具尸体达成了协议!真是奇哉怪也,只要你保证魔龙不会把我烤焦,那一切都好说。”   “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杀死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父亲,兰尼斯特家族更杀害了伊莉亚公主及其儿女,很显然,詹姆不对丹妮是否会宽容这一点抱太大的期望。   再加上我手上的一票兰尼斯特家族成员,以及在卡斯特梅地城里缔结的奇怪友谊,我和兰尼斯特家族,初步达成了本就不是问题的盟约。   “这座城堡,就如你所见,位于这块巨大‘凯岩’的内部,底部和顶部。”   “这一整座山…我是说,石头,都是你们的堡垒?”我评价道,“那真是既有鹰巢城的孤高,又有卡斯特梅的厚实了。”   “可不是,三百年前,‘征服者’伊耿的妻子飞上鹰巢城,魔龙连嘴都没张,当时的艾林家族就吓得拱手而降,而到了凯岩城,那个著名的辣婆娘维桑尼亚,就和你一样硬气的女人,第一眼瞧见凯岩城时,你知道她干了什么?”   “把你家的金子全霸占了?”   “哈!哪有,”詹姆失笑,“她感谢诸神,兰尼斯特家族没有龟缩在凯岩城里,否则,即便是毁灭了赫伦堡的龙焰,也无法奈何得了狮子。”   瞧瞧詹姆这骄傲的小模样,臭屁男,这又不是他建的,除了手中剑,以及勉强维系西境的本事,这个詹姆还有啥?   我冷笑出声:“我猜,丹妮莉丝也会像维桑尼亚一样这么想,要不你直接和她宣战怎么样?指不定还能再杀几个国王,弄个‘国王克星’的名号。”   “我可不想什么‘国王克星’,有你这样的国王在,前头捅死了,后头又爬起来,还搁我面前跳断头舞咧!”   呵呵之余,我自头顶岩石投下的阴影中,瞥了他一眼。   能看得出,虽然没有说,可是知道瑟曦和弥赛菈一切安好,还有提利昂照拂,詹姆·兰尼斯特的心态明显好了太多。   经过卡斯特梅那一出,估计他心里如今只惦记着瑟曦的乃子和弥赛菈的微笑。乃子,乃子,男人不都喜欢那玩意儿,也不知道哪里好。   我提醒:“你还没给我介绍凯岩城呢。”   “就这样呗,有三倍绝境长城和旧镇的参天塔,那么高,东西长度2里格(共计10公里)。   巨岩内部,分为底层,里层和顶层,我刚才说过了,你在路上也看到了,这座大石头的表面就像是打了密密麻麻的黑补丁,那些其实是数百上千个洞穴,有的相互连通,有的数千年来都没发现,还有的已经被遗忘了。兰尼斯特家族,还有之前的家族、森林之子、巨人以及山狮、狼、棕熊、蝙蝠,无数生灵在这里生活过,或者,依旧在这里定居。”   那么哪一层可能会有一个强大的死灵师藏身呢?   我可没忘记,之前最猖狂的时候,卡斯特梅那个黑石尸鬼的叫嚣:这里只是陷阱,凯岩城那边才是正菜!   “嗯,我猜顶层是你们住的地方?”与鹰巢城类似?   “那里有庭院、阳台和神木林,高大的鱼梁木不仅从岩顶伸出枝头,其树根和树干还占领了好些洞穴。   底部有一个港口,码头、船坞、造船厂全有,可以任由大船自如出入,卸货运货。   至于凯岩的内部,那可复杂得要命,我告诉你了这里有上千个洞窟,所以,隧道、地窖、兵营、大厅、马厩、我们的房间还有你的客房,全在内部,足够几十对男女偷情还不被发现。”   偷情?就跟你和你老姐一样?   内部的洞窟,上千个…如果死灵师要藏,那么毫无疑问——   “我猜,就连你们兰尼斯特家族的人,都说不准这里的洞穴里有什么?”   詹姆承认地坦然:“这很正常,史塔克家族里头谁能说得准临冬城下面有什么,马泰尔呢,艾林呢,坦格利安呢?坦格利安的君临不过才三百年,就已经埋藏了无数的秘密,何况数千年的凯岩城。”   我们踏上雄狮之口后头宽敞的台阶,火把将洞穹照得透亮,看来,还要走很久。   前后的骑士和卫兵距离拉得有些远,在我们出了卡斯特梅之后,詹姆又派人进去彻彻底底地搜查轻扫了一番,当时他下命令的样子太过恐怖,以至于现在,一同去剿匪的军人们,也不敢和他对上眼。   “——那个卡斯特梅的尸体说的阴谋,你发现什么迹象没有?”   …迹象…   我环视四周,正常的士兵,正常的设施,以及正常的要塞,非要说什么迹象的话,就是渡鸦太多了点,还有天边的乌云,有那么一些电闪雷鸣的感觉。   看起来没什么问题?   我猜测道:“可能是没想到你能脱困,或者说,本来就没准备好,要在那里拖延你好长一段时间,这里才会开始,给我个手令让我彻查全堡,然后嘛…你可以去休息一下?”   詹姆神情一松,口中却坚持道:“没事就好,休息就算了吧,人就像是狼,不止史塔克所说‘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人像狼一样,可以轻易地嗅出你是否受伤,所以,我不能表现出疲——”   “大人!”一个学士正在“雄狮之口”台阶的尽头等待,他轻鞠一躬。   后面的人也跟着,公爵回来了而已,搞这么隆重?   “怎么了,怎么城堡总管、卫队队长全在这里,”詹姆表情又回到不苟言笑的状态,活像是年轻了二十岁的泰温。   “贵客在等您,只怕立刻就要见您,大人。”   “嘿哟,你不是不休息吗?”我扬了扬下巴,低声道,“这不,活来了。”   “八成是马泰尔或者提利尔的使者,又想骗我我老姐和她女儿在他们那哩,”他低声嘀咕,“我可忠实得很呢,红王荣光。”   “理解,去吧!”   “是谁在等我?让他等在客房里。”他吩咐。   “是河湾海塔尔家族的加尔斯爵士,他替葛雷乔伊家族而来,递上了告函!”   葛雷乔伊?   看来,这不是“利用”瑟曦和弥赛菈在自己手里,想要和西境联盟,或者胁迫西境的多恩人和提利尔家族,或许他们的使者,还没收到这两个人已经失踪的消息,不过,既然在我手上,那么,他们的努力注定徒劳。   攸伦!   葛雷乔伊的使者,偏偏是海塔尔家族的来客?   只会是攸伦,葛雷乔伊家族的其他成员压根现在就没法使得动海塔尔!   看来他对西境的谋划,来到了下一个部分,我得见招拆招!   詹姆面容肃穆,他看了我一眼:你要一起出席吗?   我点了点。   “带路,学士!”   这,是不是就是给凯岩城和西境,设计的阴谋的一环?   那个,可能是“兜帽王”莫甘的死灵师,又会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作者的话:呕吼,月票榜跌出前五喽,下周的加更没有啦!本周的加更今天奉上。 第86章 凯岩城——最后通牒   泰温曾经说过,铁马长剑有时会派上用场,可是并不总是奏效,胜利,或许需要的是信鸦及羽毛笔,或者坚墙与箭雨,一切的手段都可以采用,只消是为了胜利。   现在,西境的狮子面对的正是比他们更加无所不用其极的敌人,不要觉得“鸦眼”攸伦是一个疯狂的蠢货,这个人眼光挑剔歹毒,思想诡计多端,他那颗下流脑袋里有的是法子。   这不?攸伦的“信鸦”来了。   加尔斯·海塔尔,人称“灰铁”,旧镇伯爵的次子,他头发已经全成灰色,其模样,看起来比实际上,至少老着二十岁。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海塔尔会为攸伦出马?我猜多半是被逼无奈,实际上,加尔斯此人阴郁寡言,与凯岩城公爵交流的,另有其人。   我矫作兰尼斯特誓言骑士的模样,再一次身为艾德瑞克·希山,参与了接见海塔尔家族的会场,   这里是凯岩城的王座室,红色的挂毯纹染金边,金色雄狮的图案在其上咆哮四方,几乎一切都是镀金的,正合其名,“金狮厅堂”。   此时此刻,在凯岩城公爵王座面前慷慨陈词的,不是那个加尔斯:   “我是莱昂诺·提利尔,攸伦大王的使者!慷慨大方的铁国王,如今已经成为旧镇的主人,他的石龙双翼所过之处,人人臣服,不敢不从,故而…”   这是一位河湾人,身上带着麝香的气味,衣着华贵的袍服,模样极度高傲,就和一个称职的外交人员一样,用华丽的辞藻长篇大论,透露一些看似有用的只言片语。   石龙…还记得那一夜我喝下夜影之水之后,看到的景象吗?看来,攸伦确实在旧镇的参天塔里,收获不小!   石龙,听起来,就让我感觉不祥。   头吐阴影火焰的石龙…前世原着里,丹妮莉丝似乎见到过这一幕,某种未来景象的预示。   “.……言尽于此,只要效仿昔日凯岩王臣服坦格利安的举动,铁国王将会厚待兰尼斯特家族,半个河间,半个河湾,也不是不能考虑。”   这还没拿到手,就开始吹牛皮?我不相信,攸伦·葛雷乔伊能够拿下河湾,毕竟,还有一个丹妮莉丝的大军,就在隔壁横扫风暴地呢。   “我已经——”詹姆又拿出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派头,他在过去凯岩王和如今凯岩城公爵的宝座上翘起二郎腿,浑似那年杀死“疯王”伊里斯,坐在铁王座上嘲笑艾德·史塔克的模样,“——想好了,不用再考虑了,这位,提利尔微不足道的表亲,莱昂诺先生。”   提利尔家族的主支人人可数,也不会如此轻易地屈服于铁民,眼前这个姓提利尔的使者,自然只会是一个小人物,看模样,还是个得志的小人物!   “那么,”莱昂诺一拉自己的宽檐帽,上头的彩羽摇摇晃晃,“公——”   “我将臣服于洛恩王国的红王,以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   “什,,,什么!?”使节莱昂诺发出失态的惊叫,“红,红王!?”   “红王,”詹姆耐心而体贴地再次重申,“洛恩王国的红王,你没听错,就是军队几十万,人口几千万的那位。”   “这,这有些…不明智,大人,”莱昂诺算是个合格的说客,这就收拾好了表情,“我恐怕——”   “我没得选,”詹姆双手一摊,“史坦尼斯除我而后快,丹妮莉丝与我有杀父之仇,只怕逮到我时不会比史坦尼斯更轻柔,我也不像和你一样去舔一个海盗又咸又臭的脚丫子,我不想知道那味道是不是像海鱼,总之,我现在决定向洛恩王国的红王效忠了——”   我也震惊了。   震惊到快爆炸啦!   说好的结盟呢?!   我不是和你詹姆·兰尼斯特说的是我们结盟吗?!   我他妈和丹妮莉丝说的是我协助她回归七国,复辟王朝,结果,七国之一的主人在我眼前兴高采烈地说自己要并入洛恩王国!?   玩我呢!?   这不打仗才怪啊!   这不是抢男人,比谁化妆品更贵或者谁裙子更漂亮那类小事。   这特么把一整个西境给我了!   可是实际效果呢?我得像对待诺佛斯一样,把西境当成一个封臣,或者说附属国,不能直接管辖,还得勉励这个詹姆,让他给我好好干!   坑姐呢这是!?   赖皮詹姆的话还没完:“——至少她姿色过人,美足想必脚趾蹁跹,舔起来比咸鱼过瘾。”   我想骂他娘乔安娜!   “可是姿色过人,不代表会是什么软柿子,”姓提利尔的葛雷乔伊说客嘴巴子没停,“人们都说,倘若与“黑色莱雅拉”扯上半点关系,就只有两条路可走,当她的奴隶,或者自我了断,不想受尽折磨的聪明人,都会选第二条路,您何必自己摊上去呢?”   黑色莱雅拉?好一个暴发户蠢货。   “关于受尽她折磨这个,我可亲身体会过。”詹姆洋洋得意,就好像被我虐待过有什么好得意似的,“有机会你最好也试试,莱昂诺先生。”   瞧着詹姆这样耍赖撒泼,软硬不吃,莱昂诺·提利尔不禁面带愠怒:“她就是个穿着裙子的老剥皮,刽子手,绞刑官。”   “还是个靓丽的老剥皮,性感的刽子手,诱人的绞刑官咧,”詹姆嬉笑,我他妈都脸红了快!他这嘴巴子还没停下:   “这年头‘弑君者’当公爵,傻子木头当国王,私生种杀人犯当红王,本质上都是一个丑德行,你指望什么?她能美德过人,不屈英勇,迎接命运?那得是倒霉催的白袍骑士才行喽,天生就该做牛做马。”   “她迟早会杀了你!”莱昂诺终于忍耐不住!   “不不不,我会在之前,就交出西境,把凯岩城送给她,可是西境各个金矿的份额得给我一份,也得给兰尼斯特一份,”詹姆甩出一封信,我定睛一看,是提利昂的字迹!“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意思,不止是我一个公爵的想法,小杂种,看到了吗?”   原来他们早就串通好了!   “去你妈的权力的游戏,我有安定日子等着去过,却在这里和你那个海怪沙雕玩这个,我脑子有病吗?”詹姆站起来,“这游戏里没什么值得留恋的,我不是我老姐,莱昂诺,要说唯一值得留恋的…我倒是怀念魔山,浑身肌肉的大块头,被铠甲包裹得很严实,而且听话得像是一个女奴,你家的主人攸伦像不像女奴,嗯?”   “詹姆·兰尼斯特!”使者愤怒地大叫。   “这就是我的意思,”詹姆无动于衷,不过还算是收起了嬉皮笑脸,“你要听我的回答,那好,这就是我对铁国王的答复,再不行,就派个歌手去,为他唱歌,学士?”   凯岩城的克雷伦学士显然已经习惯了公爵的风格,“是的,大人,一首《卡斯特梅的雨季》,保证响亮又中听。”   怎么又来了?别他妈雨季了,也别他妈卡斯特梅了!我一个死灵师都要吐了,那地方还不够心烦吗!?   嗯,不过话说回来,拿这事儿吓人是真的爽,我是不是也要犯几桩子惨案,拿来吓吓人?   莱昂诺本来还要说一些什么,听到卡斯特梅的雨季这个歌名时,立刻乖巧地闭上了嘴巴。   “很好,”詹姆很满意,“看来不用让你吃火把和鞭子,然后把塔贝克厅和卡斯特梅的方位指给你看了,莱昂诺先生,想必,你的到来,是攸伦给我的最后通牒,那就让他放马过来吧,西境的土地上,只有死的铁民,没有铁民的奴隶!”   作者的话:稍后还有一章,今日三更! 第87章 凯岩神木林——汝子全忘了?   会后,詹姆自然不会想给恶客安排什么宴席,他晚饭简单有快速,黄昏时分,我和他在神木林里碰面了。   凯岩城的鱼梁木,是我见过最张牙舞爪的,我上下打量,埋汰道:“啧啧,就和你们家的家风一样,你看,这木头都快变成野兽了。”   “您就不能温言对待您的臣子吗,我的女王?”詹姆嘴里毫无对女王的恭敬,双手枕头,站在我身边,剑鞘打着铠甲,叮当作响。   在确认真的一切平安之前,这位公爵可能觉都会睡不好,所以,在自己家穿着铠甲,也能理解。   “你的身边就和君临的红堡宫廷一样谎言横流,所以真相就成了一把利器嘛,”我毫不留情,“我可没有说,我要你这么个臣子。”   “是哪个混球说要把我的双手绑在后面,再时不时玩上几次,嗯?”   我抱起手臂,“这话,我可不知道是谁说的,俘虏你那会儿,我可没说过,所以,你为什么要说已经效忠于红王了,詹姆?”   詹姆沉吟:“攸伦既不尊重协议,也不遵守承诺,他派来使者唯一的原因,只会是想听到高傲的狮子,叩头求饶,这比直接把一窝雄狮毒死,要更加让他身心舒爽,换言之,哪怕我给他当狗,又凶又狠的那种家犬,我最终,也会被他给杀了吃肉。”   “我的军队可离西境远得很,”我提醒詹姆,“如果他立刻进攻,我可来不及救援。”   “先顾内部吧,”詹姆蹙眉道,“攸伦的进攻还有一阵子呢,而我这边也不可能去进攻河湾,至少不能仓促行事,要先联络盟友和臣属,听取意见,纳进谏言,草率的上阵应敌,只会唐突乱撞,而非基于全局。”   “你可以别把你爹教训你的话给我这重复一遍又一遍吗?!”   关于战场和战争,我倒是不担心。   我有把握,把北方的北境、河间、谷地和西境拧在一起,哪怕西境和其他的三个国度恩仇不断。   我怕的,是魔法和阴谋,毕竟,这是头一次,我的敌人,在魔法这事里,赢过了我。   而当下最紧要的,是我脚下的这块巨石,凯岩。   从哪里,能够攻破城高地深的凯岩城?   内部!   “反正,你得采取行动,”我给詹姆公爵下了个结论,“我会尽量帮你处理玄乎的那部分,战场交锋,你必须承担你的那部分责任。”   “看看,看看,镣铐爵士在教狮子如何带兵打仗咧!”詹姆笑嘻嘻,“只要别随便来个人就说自己其实是红王,其他的事儿,我还是能搞定的啦。”   得了,不跟他扯这些有的没的,直奔重点吧!   “关于,你家地下那些隧道和洞穴,你知道多少?”我正色道。   底部的港口和顶部的环堡,我不担心,毕竟这些区域都在阳光之下,不可能会毫无所察。   我担心的,还是凯岩内部的那些数千年来的通道和内室。   “地牢,隧道?”马大哈公爵傻愣愣地,“能有什么事?没有岩石包裹的部分,墙壁厚度超过五尺,仅有的窗格和栅栏都用最坚固的钢条打造,是历代公爵及亲族监工所筑,而且,付给守卫的钱,比他们去仪地跑趟海还多,贿赂也很难。”   从七国去一趟仪地,搞航海贸易,至少可以供出一个伯爵,这是个夸张的修辞,听听就好。   “那你觉得凯岩城还能哪里出问题?”我问。   “不是那批使者吗?我琢磨着要不要找个理由把他们来的人全吊死。”   这倒是很干脆,把莱昂诺·提利尔以及海塔尔家族的加尔斯全杀了。   “海塔尔家族未必铁心支持攸伦,或者说,海塔尔数千年的古老血脉,恐怕不会甘心就此折服于自己最痛恨的铁民海盗,”我劝阻道,“没必要把他们往敌人那边赶。”   “那你的意思是?”   “有没有凯岩城内的传说故事之类?”   “有很多,我通通不感兴趣,”只知道剑和瑟曦的詹姆干脆地表示,“那些故事,你得问别人,辛苦——”   “大人!有一位红袍僧求见,声称自己叫艾利斯特·萨威克。”   叫什么,你再说一遍!?   “红袍僧?”詹姆大人转身细问,“我不记得我认识什么红袍僧,萨威克倒是个熟悉的姓氏,河泉城的?”   “是的,大人,他说,他发现了寒神先锋的诡计,意图谋害公爵,扰乱西境的阴谋,特来揭发!”   这个蠢货,又来了!   “你去看他吧,我去找找看,凯岩城内部,有没有哪里很可疑的。”   反正,尸鬼莫波晚上不睡觉。   “顺便说一句,”我唇角露出笑容,“所谓的寒神先锋,就是我,红王莱雅拉,处置好喽,我的封臣。”   显然,我们的詹姆公爵只是把故事和历史当做闲谈来听,实际上,敌人因为担心他而设陷阱,实在是毫无意义,他根本就不知道多少自家的古老传统,以及和其他魔法有关的事。   要寻找什么轶事传说,关于凯岩城的,应该问谁?   学士,当然,这里的克雷伦学士一定很了解自己住过多年的城市。   不过,学士之外,还有一个人,虽然这个人也不屑于魔法,不过,他至少会把故事当成是知识,然后好好地记到脑子里。   【潘托斯马王宫殿】   咚!咚!   厚重的花雕柚木门被敲响,上头描绘的,是多斯拉克的骑兵军,席卷萨洛尔王国。   “进来。”   虽然是深夜,我依旧伏案工作,抬头一看,启门入内的,正是我的红王之手,提利昂。   这个侏儒和他哥哥一样有一头漂亮灿烂的金发,可是脸蛋,却无法恭维,加上这段日子里平添的两道伤疤,更沧桑了。   “何事召见,荣光?”他脚步敏捷,一跃而上,坐到了桌子后,我对面的高背椅里。   “我还没说免礼呢。”这帮兰尼斯特,永远把自己当熟人看。   “如果你要问边境的多斯拉克领主贾科的战况,我得说还不错,没耗费多少野火与…火药?是这个词吗?”   “没错,”我盖好手里的文件,摆出要谈很久的模样,“这样最好,引火物要用在刀刃上。”   “那么,还有就是‘虎袍党’?我想您看到报告了吧?”   “关于那帮瓦兰提斯暴民?嗯,这帮奴隶转头就把自己曾经是奴隶的事儿忘了,居然惦记什么瓦兰提斯的荣耀,和奴隶又没关系。和这些都无关,首相大人,我是想问问你家里的事儿。”   “我家里?”他反应很快,“瑟曦和——”   “关于凯岩城,提利昂大人。”   作者的话:上周月票前五,加更一章 第88章 旧兽笼——死影乍现!   火把噼啪燃烧在墙壁上,倒映出尸鬼长长的影子。   慢慢地,越加深入,空气就越加滞涩,光源消失,只有老鼠的流窜和蜘蛛爬过的声响陪伴着我。   索性,我也把手里的火给熄灭了,反正,死人不需要视觉,也能感知。   深夜,我操控着尸鬼莫波,徘徊在凯岩城的地道中,两件事让我来到了这里,其中一件让我必须进行一番搜索,另外一件,则是让我能够畅通无阻。   之前本体在马王宫殿里,听到了这样一番话,来自我的首相提利昂:   “最多的故事是关于咱家的祖先‘机灵的’兰恩的,可是您不想听?好吧,‘兜帽王’莫甘。”   提利昂将手一拍,仰头细想了片刻:“据说,莫甘王具有神奇而可怕的力量,对于是力量,历史书里所载不详,那毕竟是英雄纪元的故事,那会儿的历史,总是神乎其神。总之,莫甘在死前,向第一位凯岩王‘雄狮’罗利恩,以及其他的兰尼斯特人发誓,自己会从坟墓中归来复仇,所有谋害他的人,都逃不过惩罚。”   “那就是说他有可能会回归?”我当时给侏儒倒了一杯热葡萄酒。   “他回归过,如果那些玄乎的事儿都是真的的话,谢了,王上,”提利昂接过酒杯,“罗利恩王将莫甘的尸体剁成了肉泥,喂给自己养的狮子吃,以防莫甘的诅咒成真,可是两年后,那些狮子发了疯,逃出牢笼吞噬了罗利恩和他的子嗣,听起来很假对吗?可是史书就是这么写的。”   “那么,”我追问,“那些食人狮子的下落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之后的事儿语焉不详。”提利昂耸了耸肩。   一个谬幻的传说,吃了“兜帽王”的尸体之后,发了疯的狮子?这里头没多少线索,不过总比没有线索得好,至少,指明我的调查可以从兽栏入手。   稍后,我就操纵莫波前去寻找凯岩城公爵,以获得调查的便利。   “这是特许令,准允你在凯岩城内部来去自如,”詹姆用布绢擦拭手中的墨迹,“我希望你最终一无所获,又期待你真的解决问题,荣光,城里的人还不知道你是红王,希望您不要吓唬他们。”   “我有分寸,”当时,我一边将特许令收进怀中,一边在公爵书房里这么答复詹姆大人,“倒是你,你宣布效忠我以后,来自你封臣的质疑,还有你家人的责难一定不少,准备好怎么应付吧。”   就这样,告辞了詹姆之后,我就开始着手了解凯岩城的兽栏,或者有关的地点。   “凯岩城的兽栏,爵爷?这边,您有猎鹰或者好犬需要寄养?”   可我想要了解的是第一位凯岩王,‘雄狮’罗利恩的兽栏。此后,经过这位老训鹰人的解说,我才知道这得有多麻烦:   凯岩城先前的主人无数,习惯各异,并且建筑来来回回修建过多次,过去有的兰尼斯特和“雄狮”罗利恩一样,喜欢把囚犯喂狮子,还有的对毛过敏,禁止在凯岩城里饲养动物,还有的则是热爱宠物,不喜欢大型猛兽。   总而言之,这数千年下来,凯岩城里被当做兽栏用的地方至少有八处,凯岩巨石的深处恐怕还有两三个位置,一一找过来相当麻烦。   不过,也用不着,死灵师一定藏得很深。   我简单地检查过现在还在使用的马厩、畜栏、兽笼和鹰巢鸦舍,以防灯下黑的事情发生,结果一切平安。   于是,我带齐探险的装备,开始走进,凯岩城已经被荒弃遗忘的角落。   本地人有人称这些地方为“凯岩深渊”,或者“狮眠深处”,大多谣传说,是受了诅咒或者拥有种种的不祥,才会被先前的主人所遗弃。   这其中不但包括我要找的,过去的狮子栏。   也包括兰尼斯特家族最古老的一批坟墓,每过一千年,兰尼斯特家族就会将以前的墓葬密封,再行开辟新的墓窖,据说这是先民古老家族们共有的习惯,史塔克家族也是如此,否则,尸首就太多太多,墓窖就太大太大了。   渐渐地,修葺完好的石板道路开始出现杂草和树根,一些通道已然塌方,另外一些则散发出老鼠窝和泥巴的气息,排成一列的蚂蚁被我惊得乱窜,我逐渐步入先民时代时,凯岩城的厅堂和隧道里。   昔日,当安达尔人抵达之后,兰尼斯特家族虽然成功击退了他们的武装入侵,却依旧不得不和为数众多的侵略者媾和,以联姻或册封的手段。久而久之,兰尼斯特家族从先民变成了安达尔人,此后更是绝嗣,由安达尔女婿乔佛里·莱顿爵士加冕入赘,该姓兰尼斯特,成为凯岩城之王。   这位外来的凯岩王下令封闭了过去属于先民的凯岩城,把之前的先祖和记忆全都抛弃,用一生之力缔造了延绵到今天的新城。英雄纪元的堡垒就此被忘却,或许数百年来,我还是第一个回到旧垒中的人。   同样的事情发生过不止一遍,就连当代的兰尼斯特,也说不清楚,凯岩当中,到底有几座城堡,这种事情并不稀奇,临冬城下恐怕还有一座老的临冬城,绝境长城也非过去的模样,恐怕只有风息堡还保留着先民的色彩了。   不谈历史,但谈现在,人类退去的地方,自然在回归,甚而蘑菇生长,草木绝迹,通道的尽头只剩下蚯蚓在翻动泥土的声音,就连空气都如此稀薄,根本燃不起火焰。   估计在离开时,当时的人已经将这里的其他出口也封死了,所以,根本就不通风,也就我这样的活死人,才能自如地行动。   我眼前是一堵半塌的木墙,上面字迹不见,尘埃深重,散发出陈腐的气味,看来,这就是被封闭的旧堡了,我拔出背上的一把斧头,以刃口开路,两三下就砍伐干净了这些质量堪忧的古董,幽深的最深处,先民时代的地窖,出现在我眼前。   死灵师,你会在这里吗?   哒,哒。   单调的脚步声迈了进去。   一个巨大的厅堂,厨房、军械库,我一间一间翻找,终于——   兽栏,一个尚未褪色的标记,雄狮怒吼。   木槽子里还有食物残渣的化石,铁笼一间一间,里头已经再无活物。   我走过十二个铁笼陈列两侧的走廊,几堆土包埋在最里面。   一个简单的木桩子上,刻着先民古语,估计这里是老去的兽栏住民们留下的最后痕迹,它们的坟墓,我将一个土包剖开,果然,泥土沾染着黄色的骨骼,一只已经长眠的雌狮骸骨。   突然!   “这是谁,在这里鬼鬼祟祟?”一个女声响起在我背后!   嗓音成熟而富有磁性,就像是前世里那些被香烟熏过一样。   而且,还不断回荡在兽栏之中,明显,不是活人!   下一次再出声时,这个女音已经在尸鬼莫波的耳边!   “就是你,破坏了我在卡斯特梅的小赠礼,丫头?”   作者的话:大家太厉害了!月票榜的周榜现在已经进了前三,看看能不能坚持完这一周,么么哒! 第89章 先民古迹——摩根,告死者   漆黑的凯岩城内部,被人遗忘的先民古堡。   我身后出现了一个女声,我停住脚步,向后看去,空无一人。   这是在卡斯特梅地下雷纳多用过的手段,果然,那一场局,也是她做的。   来的正好,态度也正合适,正中我的下怀!   银铃般的女声响起在耳畔,“猜猜我在哪?看看你,能不能像是在卡斯特梅那样猜中?”   “如果是您,而不是一具枯尸要隐藏自己的位置,恐怕我猜不到。”我一面回答,一面在心里对心脏树说:   “能看到她的方位吗?”   “飘忽不定,除非她走到诺佛斯山里头,否则很难。”   果然。   “聪明!我很了解死人,恐怕比你还了解,也比你的任何帮手…都更了解,毕竟,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在死灵的路上,我敢说,我比你认识的任何死灵师,走得都要远。”   她这一番话,让我明白了一点。   这个女人,或者女鬼,恐怕对卡斯特梅里头发生的事情,了解得一清二楚!   而且,隐约间,也知道我似乎在和谁联络?   异常敏锐,相当可怕!   那么,没有疑问了,我确定了接下来的打算。   “显然,我孤身一人前来,并不是要和你交手,”我四顾这间旧日的兽栏,“强大的死灵师,我知道你比我更有力量,也更有智慧。”我提出:“所以,我不是为了和你为敌而来。”   这个自然!   比我厉害的死灵师有一百种方法可以玩死活人,并设计我,她有些手段恐怕我都没法理解。   即便有心脏树在,我恐怕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这不是尸鬼雷纳多那种,被眼前,或者说耳后这个死灵师制造的赝品,在经过了卡斯特梅一役之后,我算是对一个英雄纪元的死灵师可以有多变态,有了一个粗步的认识。   卡斯特梅地下的一切不过是她的魔法手段,她自己,甚至都没出面,而在我们彼此了解过对方之后,再趟进一滩她制造的浑水,我可没有把握一定能再出来。   所以,我的提议是:“不管攸伦那个疯子能给你什么,我都能给双倍,你要向兰尼斯特复仇?可以,但是,西境不能是攸伦的。”   “啊,这个嘛,得分情况了,”她笑意十足,“我和那个,你称为‘攸伦’的男人有了一个协议,他唤醒了我,就可以吩咐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我问。   “这可不能说,虽然没有他的掺和,我也还算…存在?不过能与人对话,能在凯岩城里徜徉,还是得亏了他,我才能与凡俗沟通。   所以,我得帮忙。   至于交易,小东西,和我做交易,你知道我是谁吗?”女声回应道。   听起来,她倒是没有生气,不像是没法对话的人。   这和我的猜测相符。   首先,她的话里透露出这么一个信息,那就是,她一直存在于世,否则攸伦也没法唤醒一个数千年前的死人,要是他能,直接驱役“青手”加尔斯、“筑城者”布兰登这批古代英雄,就足以让七国动荡不堪了。   另外,当来到凯岩城,发现这里很平静之后,我就猜想,或许那个死灵师,不管是不是“兜帽王”莫甘,恐怕敌意并没有那么重。   她甚至没有因为卡斯特梅地下的陷阱被我破坏,而进行报复,显然…和我敌对的举动,是被攸伦逼迫的,而非出于自愿。   如果是按照提利昂给的线索,“兜帽王”莫甘早就报复过兰尼斯特家族,痛痛快快,所以没有怨气,似乎也能理解?   所以,可以谈判!   “我猜您是‘兜帽王’莫甘·班佛特?”   莫甘·班佛特。   这是一个口口相传的答案,英雄纪元的先民诸王之一。   “真可惜,这名字我一点都不喜欢,换一个称呼吧,别告诉我,我的名号没有流传下来。”她的声音中饱含遗憾。   哈?啥意思?这名字不合她的心意?   不懂就问。   “抱歉,我不懂,”我很诚实,“您是说您有别的名号吗?”   “你是先民血脉,竟然连你都不知道?”黑暗中的女嗓瞬时间失去了随意的态度,有些咬牙切齿。   “不知道。”我乖巧地回应。   “行吧,既然你听到了这个名字,出去以后就替我好好纠正,别把我叫做什么‘兜帽王’!”   真是麻烦,不过,至少是沟通的开始?这不是一个和攸伦那样的疯子,要是她这样的人,或者鬼,成为我的死敌,那还真难办,   “我乃‘狼灵王’罗兰德·班佛特的女儿,凯洛斯·凯斯德利的妻子,凯岩城永远的女主人,世人称我为告死者莫甘娜,摩根,而跨海东来的安达尔人,将我称为‘陌客’。”   啥?   我没听错吧?   等等,我消化一下。   “‘狼灵王’?是指,在英雄纪元里统治北境狼林的那个国王?”我难掩语气中的讶异,举目四望,“被史塔克家族杀光的那家?”   她倒是不像是说谎,追忆的话语里,带着惋惜:“史塔克,你是说冬境之王?在我出嫁时,确实在发生战争,而且延绵到我死去,还未停歇。   看来即便有狼灵血脉,又有森林之子的绿先知帮忙,我家里还是输了嘛。”   河间地的布莱伍德家族声称自己的血脉可以追溯至北境的“狼灵王”,所以我对这个先民数不清的王者中的一个,印象很深。   可是,班佛特家族明明依旧存在,而且是西境祸垒的堡主和伯爵,为什么会和狼灵王又扯上关系了?要是布莱伍德说的是真的,那么狼灵王不该姓布莱伍德吗?   算了,历史问题永远都问不完。   “那么,”我试探着问道,“凯洛斯丶凯斯德利?这是——”   她答得很详尽:“凯斯德利,过去统治凯岩城的家族,当时我父亲缺钱,就把我卖给他生儿子了,”凯岩城城主的暴发户传统原来从兰尼斯特家族主掌之前,就开始了,“后来呢,当我夫君死时,我还活着,而且依旧青春焕发,然后我嫁给了我和我夫君的儿子,以及儿子的儿子,一直到,那个人的到来。”   神他妈…   算了,不评价那个蛮荒时期的伦理,给自己的三观找罪受。   别问英雄纪元的事儿了,直奔主题吧!   “原来如此,所以您是凯岩城永远的女主人。”   我明智地没问她提到的那个人是谁,估计就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祖先,“机智的”兰恩,我耳边这个自称为莫甘娜或者摩根的死灵师恐怕没想说关于他的事,压根就不想怎么提。   至于“陌客”这个称呼…想一想“兜帽王”会是什么形象,立刻便能理解:   七神教会里,陌客那尊神像非男非女,却又雌雄同体,既像人类,又不是人类,未知而且永远不可知,就像是死亡本身,而且,陌客的脸永远藏在兜帽之下。   所以,如果这个莫甘娜,或者摩根,真的在安达尔人眼前现身过,依照她身为死灵师的力量,被称为“陌客”,被视为死亡的象征,也不奇怪。   “原来如此,”我语气里带上了一些敬意,“我是——”   她得意洋洋:“你是波顿家族的红王嘛,虽然我没听说过红王有女性称王的传统,不过,你和那个兰尼斯特领主的对话,我听到了。”   我眨了眨眼,本体和尸鬼一起眨了眨眼。   行吧,人家啥都知道。   “对了,”莫甘娜,或者说摩根,我就叫她摩根吧,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事儿似的,“你不阻止我的魔法吗?”   鬼,我们不是在谈判嘛!?   “你是说现在,你——”   “对,你猜对了,问问你的顾问,魔法已经开始了,很快,凯岩城里就不会剩下半个活人。”她悠闲地道,“别这么看着我,你们拒绝了攸伦的和平,依照我和他的协议,我就得做点他要求我办的事。”   我看得见你吗!?你在我面前吗!?   还有,你不是没仇吗!?   “虽然,现在的兰尼斯特,已经不是那个兰尼的后代了,”她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不过,给他们找点乐子,我还是很乐意的!”   行吧,她说她答应过攸伦要办一件事情,行吧。   至少我不会直接和这个摩根放对,这就够了!   作者的话:摩根和官设中的“兜帽王“莫甘这个角色一样,都来自于亚瑟王传说里,亚瑟王的姐姐,摩根勒菲(Morgan le Fay),而亚瑟王传说里摩根或者说莫甘娜(Morgana)这个角色,则和布列塔尼故事里的水中仙子,以及凯尔特神话里神职是战争、破坏、生育、司法与死亡的女神莫瑞甘(Morrigan)有联系。 第90章 幻景——血龙狂舞   在地下庄严的大理石大厅里,回荡的脚步声只有一对,而非两双。   可是声音,却有两个。   “我猜,你不能告诉我,你都布置了些什么。”我一面前进一面说道。   “当然不行,我不能直接告诉你,这是我和攸伦的契约约定的,不过,我可以给点提示,小老妹。”   我止住脚步,“什么提示?”   “先祖列王,一支大军。”   好明显的提示,凯岩城里埋着无数个死人,他们汇同到一起,就是一支庞大的军队!   “墓窖在哪个方向?!”   这个问题,明显不属于与攸伦契约的范畴,于是摩根开口了:“在下一层,楼梯在你左手边过道的尽头,怎么,不问你的顾问了?”   你能知道我在和心脏树联系,如果我联系过多,说不定就能挖出来更多的事情,免了吧!   我立刻拔腿就奔,“别防备我嘛,”她调皮地说道,“你也算是我的后人之一呢,我怎么会害你呢?”   你一个娶自己儿子的女人,能有多少血脉观念?!更何况,到了这个年代,先民里估计有一半都有你的血统,另外的安达尔人也会有一半!   真是懒得吐槽这个老婆娘。   如她所言,通道的尽头是一个向下的阶梯,石阶几乎坍塌了一半多,露出下面的泥土。   “我能感受到,它们醒来了,一个接着一个。”她幸灾乐祸地说道,“时间正合适呢,看来我的魔法退步很小,让我看看,第一个是谁?”   “你话可真是多,摩根女士。”我抱怨。   她就跟个小姑娘一样,语气随便:“很正常啦,我很久没和人聊天了,上一个聊天对象,又是一个满心要把整个世界推倒重来好自己成神的神经病。”   咣当!   我听到陶罐被碰翻的声响,立刻停下脚步,拔出利剑!   “放松,他们只朝活人下手,而你这具肉身,是尸鬼。”哦,那可真是个好消息——   “不过,我想起来了,为了防备这种状况,我似乎——”   我眼前一花!   咵,咵,咵!   这是我熟悉的声音,钢铁和皮革碰撞,一支军队在前进。   怎么回事?   我睁开双眼,看到了无数红底金狮大旗招展在我眼前,狮旗的旁边,还有各家西境领主的纹章。   哈?   塔贝克家族的白蓝相间七芒星,莱佛德家族的金色桩子,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还有雷耶斯家族的白底红狮,以及班佛特家族的兜帽人。   旗下是一支五万人左右的大军,   这是什么玩意儿?   “大人!”一个兰尼斯特红袍卫兵马上禀报,“前面就是红叉河,黑党孽畜已经集结起了一支军队,要在那里阻拦我们!”   红叉河?黑党?这不是血龙狂舞吗!?   我前脚还在凯岩城,准备阻截尸鬼大军,这会儿又穿越了!?   扯淡!   一定是那个死灵师搞的鬼!   “摩根!?”我大喊,引起了前后诸人的注目,“大人?”一个骑士询问,我没理,“摩根!回答我,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最近的,兰尼斯特家主阵亡时的场景,啊,这个,忘了提,本来我以为有可能会来阻止我的,是詹姆·兰尼斯特,或者别的兰尼斯特家族成员,所以我设计的陷阱,是根据兰尼斯特来的,抱歉,没考虑波顿家族的感受。”   扯淡!不用考虑我的感受,你要是放出我和我爹俩打仗的那一幕,我非得宰了你不可!   “这是个幻像?”我逼问道。   她还没回答,我已经不顾她可能的窥探,直接向迷宫营造者征询:   “心脏树,这是个幻觉?”   心脏树回答:“是的,大概是,我看到你本体站在一群尸鬼当中一动不动,还觉得挺奇怪呢。”   “没错,”莫甘笑了,“你的顾问也可以告诉你,是的,不过,在这个幻景里,你会受伤,也会死亡,看看你自己吧。”   “杰森大人?!”有人朝我喊,杰森是指我?   “所以这就是,”我喃喃自语,“血龙狂舞年间,当年的杰森·兰尼斯特公爵,战死沙场的时候?”   大概一百七十年前左右,血龙狂舞期间,河间地,绿党和黑党的红叉河之战。   “大概是,我不是很了解我死后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摩根倒是很有闲心地在瞎扯。   还好,只是公爵,要是把战死的兰尼斯特家族成员全都列个幻境,我怕不是要从五王之战、九铜板王之战、培克叛乱,一路杀出来?   我低头看了眼杰森的容貌,可是手,却不属于那个兰尼斯特古人,也不属于尸鬼莫波。   我知道这双手,我看了二十年!这是我的本体,莱雅拉·波顿!还有我的感知,自瓦雷利亚回归以后敏锐无比的头脑钝化了,这是...这是!?   我急忙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还好,这个幻象没把我显怀的状态也表现出来。   这算怎么回事?!   这是个幻象,我本人不在这里,对,应该是这样!   “摩根!你的幻象陷阱,就只有这一个对吧!?”我快气疯了。   这样一来,我是真真可能会死在这里!   “是的,啊,别生气嘛,后面就没什么了,照我估计,对付詹姆那种人,这一个幻景就足够了。”   “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是活下来!   血龙狂舞是什么?   一百七十年前爆发的一场血腥内战,领袖全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成员,另外,那个年代的坦格利安有好几头龙!   史载,血龙狂舞年间,兰尼斯特家族的杰森公爵死于红叉河之战,被一个已经华发丛生的老年侍从长叶的佩特给重伤,那个佩特后面被称为“屠狮者”。   而死灵师设计的这个场景是在重演当年杰森被重创的那一幕。   也就是说,如果我也被杀了,那我就死定了,可是,如果我最终活下来,那么就有把握闯出这里!   “是吗,摩根?只要我活下来,我就可以走出这个幻象?”   为了兰尼斯特家族赔上命?我才不要咧!   “聪明。”她不置可否,而是如此说,大概是和攸伦的协议,不准她给我任何指引。   “那么好。”我沉下心。   只要我后退撤离,不打这一仗,不久可以——   “大人!”一个斥候从前队后跑,朝我大喊,“黑党的龙来啦!”   血龙狂舞那年,杰森公爵是绿党,他的敌人是黑党。   另外——   红叉河之战里有龙吗?!没有啊!那不是西境绿党和河间红党俩伙领主火并吗!?关龙屁事!!!   “大人!”后队也有骑士找了上来,“我们的龙到了,还有国王的龙骑士们!”   这不扯淡吗?   “我对历史不是很熟,不过有个小侏儒在看书的时候,我在一旁跟着看过,那年,那个什么坦格利安家族,是有龙的对吧?安排!”   安排你妹,个死老太婆,我出去非得把你的灵魂凌虐一万遍!   我勉强让自己停下躁动,“两边一共有多少条龙?”我问道。   “黑党那边有九条,叙拉克斯、克拉克休、梅丽亚斯、沃马克斯、阿拉克斯、泰雷克休、海烟、暴云和月舞。”   这数量…   “绿党——我是说,国王这边呢?”我继续追问。   “一共七条,阳炎、瓦拉哈尔、梦火、特赛里恩、斯里科斯和莫古尔。”   这不神扯么,血龙狂舞期间有名有姓的龙全来了!   “摩根,这叫做还原历史?”我再次质问。   “有错吗?魔龙打架不是会很好看?”她一派理所当然的样子,我能听出语气中那一丝得意。   那我是不是该谢谢你没把野生的龙、没有龙骑士的龙还有幼龙也叫出来?!   这个史盲!八成就是想把来阻止她的人杀死在幻景里,害苦我了!   十五条龙啊,都是成熟的魔龙啊,丹妮莉丝也不过才有三条而已! 第91章 红叉河——撤兵据守   我跌入一个死灵师摩根制造的幻景里。   隔着一条河流,两支军队已经开始列阵,河上是河间人来不及收拢的船只,已经在前两夜就被先期抵达的西境军队停靠到东岸。   血龙狂舞,红叉河之战,更有十五条魔龙出现!我不怀疑这点消息的真实性,死灵师摩根·班佛特,设计这场幻象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别人破坏她的魔法,而要阻止别人破坏最一劳永逸的办法,无疑就是杀掉会阻止的人!   眼下,士兵们称我为杰森·兰尼斯特,大军弥漫在红叉河的西岸,为数大概在四万到五万,几乎所有的西境封臣全都莅临。   而对面是河间地的黑党大军,大概在三万到四万左右,首领似乎是女泉镇的慕顿家族,其他还有戴瑞家族、佛雷家族、布莱伍德家族、查尔顿家族和派柏家族等等。   战马上,我瞧着自己白皙的双手,正是孕期许久未动的象征,手茧子薄薄的。   我呆呆地,试着咬了一下指头。   痛!   如果受到创伤,恐怕痛楚也是同样的,我的感觉会欺骗我,让我以为自己真的死了,虽然我知道自己在一个幻境之中。   我必须在这一场被死灵师魔改的红叉河之战里幸存下来,否则,我可能真的会死去!   那么,我现在有什么呢?   我检视四方,我有西境的大军,以及我的本体,莱雅拉·波顿。   还有七条龙为盟友。   对方有什么呢?比我少一些的军队,以及九条魔龙!   看起来势均力敌?   别傻了,一条龙可能要比一万人更加犀利!   “大人,您的命令!?”一个马尔布兰家族的骑士跃马到我身侧,“大军已经准备好了!”   “对方有龙,你们倒是信心十足?”我拿出兰尼斯特公爵的派头,“觉得自己一定能打赢吗?”   “我们也有龙,此战必胜!”   真是元气满满的答复。好吧,考虑到红叉河之战的时候,“征服者”伊耿已经君临七国一百多年了,七国上下对魔龙已经司空见惯,估计对战场上的龙焰也有了心理准备,只要己方也有龙,数目差不多,就会有信心。   折损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扬起马鞭,遥指正在列队行进的西境长弓兵:“命令所有弓箭手不管阵型,尽量分散,摆出散兵态势,一旦遇到敌人的龙,就向其眼部发起攻击。”   射眼睛有多大用?没多大用,可能性太小,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可是,这样我们就会缺少箭雨保护,渡河时势必受到压制。”他回应。   有他妈的龙在,战争已经变了,大哥!我腹诽道。   我不理会他的担忧:“我们有多少攻城器械?”   “都还是零件,大人,投石车,抛石机——”   “弩炮,我是问弩炮!”   “五架蝎子弩,还有两架大型弩炮,大人!”   数量少得可怜,而且弩炮不是科本设计的龙鱼叉,能有多少作用,还得存疑。   “分散布置,以覆盖物资的帆布作为掩护,如果敌人的龙降低高度向我军吐火,就射击其两翼!”   指望弩炮射击龙的眼睛显然是扯淡,那么小的目标,那么差的准头,射击魔龙的翅膀还有一线希望。   嗯…不止是魔龙,我抬首而望。   对方的目的应该是趁着西境大军渡河时,半道击之,就像是我当初派遣骑士对付赛荷鲁镇想要渡过洛恩河的虎袍一样。   这也是为什么当年的凯岩城公爵,杰森·兰尼斯特会战死的原因。   河间军队地利占优,西境是逆境作战,杰森公爵那时候想必是身先士卒,带领骑士来回冲杀,才在河对岸打开了一个局面。   所以,两个敌人,我都要顾及,一个是守株待兔的河间军队,一个是黑党的九条魔龙。   至于具体怎么应对…   像是杰森公爵那样率部直接迎难而上,渡河进攻,或许能成功,但是对方指挥官一定在等着我们跨过河流,然后就派遣魔龙,一旦狭路相逢,面对天上的龙焰,和河间强弩的箭矢,我能有几层活命的机会?异常渺茫!   所以,谁渡河谁是傻子!   “摩根,这些人都是木偶玩具,还是有自己性格的?”我小声问。   果然,死灵师摩根的声音立刻就回应了,她在看热闹呢!   “都是按照杰森·兰尼斯特生前所知来的,放心,绝对真实,绝对带劲儿!”   放屁!招魔龙来,也是杰森·兰尼斯特生前遇到的事情吗!?   那么,就是说,对面的敌人和我的自己人都有真实性情。   很好!   “可知对方将帅都是谁?”我喝问左右。   “维里斯·慕顿伯爵,大人,还有佛瑞斯特·佛雷侯爵,班吉寇·布莱伍德,琼恩·查尔顿以及戴瑞家族和派柏家族的家主,对了,大人,对方有一员弓箭手,人称红罗柏的鸦树城私生子,射得非常准!”   我细细思索对方诸人…   全都没啥印象,谁知道这些古代领主都做了什么?!   关于血龙狂舞,我都知道谁呢?啊,我知道对面敌人,黑党的领袖,是当时自称女王的坦格利安公主蕾妮拉。   那么——   来蒙一个!   “撤兵重整,在距离河岸五百米处扎营!去找一个女人来,用石灰粉把她头发抹成白色,再找一只没有阉掉的种猪,快去!”   “大人?”传令骑士瞠目结舌。   “命令雷耶斯和塔贝克家族的骑士集结,在帐外埋伏,如果敌人夜里偷偷渡河,就立刻攻击。然后把一半船只往下游挪,派出一百个雇佣来的骑兵,去下游另寻渡口!通知几位龙骑士,今晚帐篷内见!”   我的目的?   很简单!   第一个,激起对方的怒火,逼迫他们过河与我们决战!   当然,哪怕我把蕾妮拉公主当着黑党的面强暴,他们也可能无动于衷。   所以,要来就来一整套!   学习泰温大人的方法,劫掠河间腹地,逼迫他们尽早决战,或者和我那个时候傻了吧唧的艾德慕·徒利一样,把军队就地解散。   不过,我估计艾德慕·徒利的话,整个世界,贯穿历史,就那么一个,恐怕对方没那么蠢。   看着传令官离开,我又吩咐了一句:“尽量把营盘扎大,士兵分散,预防敌人魔龙来袭!” 第92章 红叉河—魔龙咆哮   当晚,西境大军扎营红叉河西岸,月夜下火光点点,和天上的繁星相映争辉。   对此,死灵师摩根直接抱怨:“历史上可没有这一瞬间,人家兰尼斯特家族的杰森可是直接就上了,比饿狼和色狼都更急切。”   “所以杰森死了啊!”我自然口中没半点好气,“他有遇到龙吗?和你说过?!”   “那个,只是一群下贱的毒蛇,该死的蠢蜥蜴而已。”摩根语气很敷衍。   我不想理会她。   公爵的大帐里到处是精雕银琢的饰品和器皿,我正在镜子前,看着里头的自己,不禁有些受此时的自己所迷:   身着兰尼斯特铠甲的莱雅拉,五官自不必说,黑发变成了闪耀的金发,其下是暗红色的肩甲和胸甲,修身的设计让腰肢和臀腿的弧度曼妙无比,更衬得肌肤白胜北境之雪,看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还有一双碧绿的翠眼,估计这是杰森的记忆在作怪,最少最少,兰尼斯特的公爵,也得是个兰尼斯特,不是吗?   看看这副脸蛋,我敢说,我比瑟曦年轻时要好看一万倍!   啧,如果我出生于兰尼斯特家族会是怎样呢?估计也会比现在暴虐一万倍,又娇气一千万倍,毕竟兰尼斯特哪怕是对待私生子,也是极好的,就比如,杰森的私生子身在营中,高傲的模样看起来和一个正版兰尼斯特没什么区别。   然后,我估计会是凯冯的女儿,或者达冯的妹妹,和瑟曦互掐陷害,勾引詹姆,和提利昂结盟,然后遗祸西境,并——   呸!别自恋了,我又不是什么小说主角,就算是,作者名字里也不会带兰尼斯特这个词儿。   “大人,各位龙骑士和伊耿二世都已经在大帐里等您。”士兵来报,“他们需要您给一个明日战斗的安排。”   感谢摩根作怪,这场战争变得异常吊诡,明明如果坦格利安家族的任何一个王室子出现,指挥官都轮不到凯岩城公爵来当,可是,现在,那群龙骑士,却全都听我号令了。   “很好,”我将一头金发扎了起来,“对岸有动静吗?”   “没有,他们扎营后在彻夜狂欢,几个流氓跑来岸边叫嚷,说您是一只胆小的猫,除此之外,别无异常。”   高兴吧,高兴吧,这幻景做的还蛮真实,以后有河间人哭的时候。   我暂时把自己代入到兰尼斯特家主的位置:“胆小的猫?被咬的时候就知道什么是狮子了,命令塔贝克伯爵率领伏兵和外出的一百骑兵,过河劫掠,所有的战利品都归他们所有。”   这是一百七十年前,这年代的雷耶斯和塔贝克,忠心耿耿。   一千骑兵,撒出去烧杀抢掠,足够河间人受的。   我想了想,补充道:“再来一条龙,先让塔贝克伯爵等等,待会我去说。”   我记得绿党里头,坦格利安家族的王子,“独眼”伊蒙德似乎对黑党格外憎恨,他的眼睛被黑党领袖的女儿挖掉了一只,此后以蓝宝石取代,其人鲁莽冲动,睚眦必报,只要稍加鼓动,就可以做出任何事情。   包括骑着龙恃强凌弱,劫掠河间,并吸引黑党龙骑士的注意!   待我布置完毕之后,趁着夜色,人马和龙静静离开,此后一连三天,任由敌人叫骂,士气低沉,我不为所动地在营帐里品尝多恩美酒。   “你不担心凯岩城吗?”最后一天的下午,摩根忍不住了,出声相询。   “担心又如何?比起凯岩城来说,我的命要更加值钱,摩根,兰尼斯特不做赔本的买卖。”   “你还真把自己看成一头母狮子了?”她不由讥嘲道,“你该不会是爱上那个詹姆了吧?”   “不可能的事,”我几乎立刻就否认了,心意如此,“我对他不敢兴趣,他也是一样。”   “我得警告你,兰尼斯特家族全是骗子和恶棍,这一点我可深受其害。”她说。   “机灵的”兰恩造的孽?   我正想再问——   “大人!”门外跑来一个士兵,“我们的斥候看到了三个影子在天上飞,对方的龙离开了三头,被随行的坦格利安私生女给认出来了,是路斯里斯王子和他的坐骑阿拉克斯,戴蒙亲王和他的龙‘嗜血巨虫’科拉克休,以及亚当·瓦列利安和他的龙海烟。”   这些名字于我毫无意义,都早已是坟中枯骨了,此乃幻景。   我只要知道,三头龙,三个龙骑士,被王子伊蒙德和他的龙给引开就行,看来勾起伊蒙德·坦格利安的怒火,并没有白费功夫,调虎离山之计奏效。   伊蒙德的龙瓦拉哈尔可不弱,乃是“征服者”伊耿的王后维桑尼亚当初的坐骑,如今最大最老的巨龙,足够黑党的那三头龙耗费一番功夫了。   换句话说,如今天空中的态势,变成了六比六,我们六头龙,他们也是六头。   至于劫掠的人马会不会被魔龙给揍扁?要是那个率队劫掠的塔贝克伯爵,连对方可能派出魔龙都想不到,连分散成小股人马,让魔龙疲于奔命都想不到,那他死不足惜。   何况,一场幻象而已。   好了!   趁此机会,趁他们龙少的时候,开战!   我立刻下令:“吹号,命令诸位领主整军备战,告诉三军,休息够了,准备杀敌!还有,通知我们的龙骑士,前往指定的位置,把我要的村姑和公猪带到我的面前!”   我要揭一件事情,让对方恼羞成怒!   那是一件丑事…   这事儿有多少人知道呢?   身为一个女王,我对蕾妮拉·坦格利安感同身受,自然不会忽略,她某些举动带来的后果。   黑党领袖,蕾妮拉公主,一些事迹的知名程度不下于我前世众人皆知、或者皆传的某些政治秘辛!   所以,我指望的不是揭发这件丑事,来引发对方的士气动荡,而是在希冀,在我撩拨黑党的伤痕之后,对方怒火交加,再加上局势逼迫,领民因劫掠哭求,不得不渡河一战!   不来也没关系,我会进一步撩拨他们的。   “大人!魔龙已经准备就绪!”   我走出营帐,看到一道巨大的阴影扫过天空,那是他妈的龙,真是叹为观止,比丹妮的卓耿还要大!   这是我们这边的龙,还不是派出去的那头最大的瓦拉哈尔,而是绿党领袖伊耿二世的坐骑阳炎,金色的鳞片,在日光下熠熠生辉,正合其名。   吼~~~~!!!!   魔龙长啸,其声震动两岸,对面的河间大军里龙啸声声,应和魔龙阳炎,隐然是在挑衅:吼!   就连龙群也知道战争降临。   士兵们脸色苍白,不管敌方我方,这可是世界上最可怕的野兽!   也罢,在保证活下来的基础上,就让我认真地打这么一场血龙狂舞之战,当做是,未来配合丹妮莉丝,或者与丹妮莉丝为敌的预演吧!   “开始吧!”我大喊,“村妇和公猪到了吗?!” 第93章 红叉河—喋血河岸(上)   乌云笼罩在天空,也覆盖着大地,这是两军的阵势,数万人对垒,黑压压一片。   大风吹拂,军旗猎猎,魔龙伺机待发的喘息就响起在军队的后头,哪怕背对它们,令人恐惧的声势,其四肢稍微一丁点动弹,都会让人芒刺在背。   大军列阵,依照我的安排,征召来的战士手持长矛站在最前,他们会第一批“渡河”,佯装出渡河的样子。   这是最简单的一个任务,我对缺乏严谨训练的士兵没什么指挥的兴趣,完成之后,这些士卒将成为摆在敌方黑党魔龙眼前的饵料,吸引他们进攻,在征召农夫们开拔以后,其他士兵已经接到了命令,严格保持阵线,不要动摇,否则,军法从事。   骑士和重装扈从分为四队,隐藏在中军和两翼,掩护他们的是接受过较多训练的各村镇及兰尼斯港的民兵,以及各家卫士,弓箭手则四处游走,我的第一目标,依旧是对方的龙。   侍从上前,低头致意,他手中是一袭涂油的皮革,我从里头拔出属于公爵的钢剑,虽不是瓦雷利亚钢,这玩意儿也是一把锋利的混蛋,龙鳞是别想了,其他东西倒是足够割开。   “把村姑和公猪带上来!”我下令。   士兵们推搡着一脸懵逼的村姑,石灰粉抹在她的头发间,将深色变成了灰白,一只种猪哼哼哧哧地被人牵着上前,其腥臊味大得让人皱眉,所以说,猪要阉了才能吃。   “大人!”   “给村姑挂上蕾妮拉的名字,”我下令,用最可能让红王莱雅拉肝火大动的举动来触动对面的黑党河间军队,“给那头猪,挂上劳勃·斯壮的名字,送到河岸边,用盾牌保护好,然后命令全体士兵高喊,半载女王蕾妮拉,胯间从不缺人插,三子全是侍卫种,龙家要被换杂种,去吧。”   第一句,半载女王,咒的是蕾妮拉当这个女王不会超过半年,这其实是一百七十年后她真正的外号,不过现在,应该还没发生。   至于三子全是示威种,指的是她和她的卫士劳勃·斯壮通奸的丑事。   坦格利安王朝的一些丑事,在其君主在位时被百般遮掩,可是到了劳勃的拜拉席恩王朝,前朝旧事反而成了宣扬正当性的好材料,蕾妮拉的事迹,也不例外。   如果史料不错的话,蕾妮拉·坦格利安,黑党的领袖,我对面那群河间军队的君主,她从来没缺过床伴,而且,子嗣的血统也很值得怀疑。   换言之,她给自己的两任丈夫都戴过绿帽,照安达尔人的评价,她是个荡妇。坦格利安家族的女人从来不忌讳男伴,这个姓氏就连王后也有不少风流韵事。   可是守旧的安达尔人还蛮在意这个,私下里偷偷说,是风流韵事,公开骂出来,可就是丑事一桩了。   这事我还征询过伊耿二世的意见,本以为或许会有犯王室威严,可是伊耿二世听说了我编的打油诗,不但没有龙颜大怒,反而喜不自胜,看来,黑党和绿党两边的坦格利安成员,已经势同水火了,双方互相恨得牙痒痒。   所以,这件事我做的毫无顾忌!   远处的河滩上。   对面来了一艘船,挂了白旗,估计是要谈判?当看到武装士兵推来的一姑一猪时,对岸霎时间戒备!   哎?没事?   良久之后,弓臂放下,盾牌松弛,他们又放开了警备。   “嘎呜!”只听公猪叫出了声!   对面的人摸不着头脑,阵型有些散乱,骑士和军官立刻开始重整。   “嘎呜!”一声猪叫传来,那猪此时被喂了森林女巫给的配种药,两眼通红,全身激动地发抖。   “放开!”一个骑士下令,两个士兵将捆结实的村妇裙子掀起,推倒在地,牵着公猪的那个兵立刻松手,大猪猛然扑向村妇,可怜丫头立刻滚来滚去,大叫救命,两人身上的木牌翻来倒去,对岸眼睛利的,应该能看得清,读得懂。   我稍微有些看不下去,作戏只是伤人尊严,对这年代的领主来说算不上什么,甚至村姑自己,以后也只会当做轶事一件,可是要是真的…就有点过分了。   我这个馊主意啊…   “喊,快点喊!”我蹙眉催促,“命令士兵快点喊出来!”   “兄弟们,所有人!半载女王蕾妮拉,胯间从不缺人插,三子全是侍卫种,龙家要被换杂种!”   蕾妮拉诸子的血统一直很值得怀疑,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女王生的孩子当然都是王室后代,合法的,蕾妮拉也有同样的逻辑,可是,七国贵族大臣们,不是这么想的。   士兵一开始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毕竟眼前这一幕,女人在惊叫挣扎,公猪在瞎拱,太过猎奇了,他们看得很…专心致志。   不过很快,先是零零落落,然后再揣屁股的铁靴和皮鞭的作用下——   声浪澎湃起来!   “半载女王蕾妮拉,胯间从不缺人插,三子全是侍卫种,龙家要被换杂种!!!”   “杂种!杂种!杂种!杂种!”   “杂种!!!”   对面开始骚动,几个身穿纹章罩袍的贵族朝我们这边怒吼着什么,他们要按捺不住了!   我有一种报复的快意!   你们不是特喜欢说我野种吗?!   你们不是在乎血统,在乎婚姻合法,在乎得要死吗!???   现在,看看!   给我好好看看!!!你们支持的女王是个什么德行,我要用你们在乎的那点血脉观念折磨死你们!   我要用你们的血脉观念,逼着你们在最不明智的时机,向强大的敌人进攻!   来吧!!!   呜——呜——呜——   “大人,是进攻的号角!”我身边的骑士回首,“他们要攻击了!”   “不,”我更正道,“是龙,蕾妮拉和她的龙要来了。”   既然国王伊耿二世出现在我的军营里,既然对面有九条龙。   那么,蕾妮拉的出现还有半点疑问吗?猜都不用猜。   其人骄傲而固执,和一个男同的婚姻一直让她咬牙切齿,更别提,她平生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别人拿她孩子的血统说三道四,颠倒黑白了。   换做我,也是如此,某种意义上说,我是在对付自己呢。   这一次,真的是卑鄙得和泰温一个德行了…   “我们的魔龙准备好了吗?”我问。   “是的大人!正在等待!”   “把我的旗帜抬出来,撤掉村姑放她跑,把公猪杀了吃肉。”   “大人!”马尔布兰公爵急声阻止:“这个时候,蕾妮拉公主一定会冲您来的!”   “我要的,就是她,冲我来!”我一副英勇无敌的模样!   不过…   我说把兰尼斯特的大旗放我这了吗?没有啊! 第94章 红叉河—喋血河岸(中)   魔龙之影,升腾在对岸的军队后面,风浪裹起尘埃,威势磅礴,颤人心弦,一股寒意自脊椎升起,即便是远处的我,也能感受到巨兽带来的战战兢兢。   “终于开始了!”兴致盎然的摩根大叫,“开始啦!”   数十上百个沉重的板子出现在河间地阵型的最后,他们的士兵们喊着号子往前传,是木筏!   果然,河间地的大军并非没有就眼前的局势做出反攻的准备,可他们没想到,最终在战场上呈现出来的策略,不是老成领主们设计的防守反攻,反而是直接跨河进攻西境的军队。   经过我劫掠河间造成的种种惨闻,河间将士一定怒火冲天!   再加上,我在阵前侮辱了黑党的领袖蕾妮拉。   果然,果然!果然他们无法再克制自己,无法任由外来的西境大军让河间地涂炭,肆意污毁自己的君主!   他们来了!一队队披着各色号衣的士兵将木筏放下,红叉河上波光粼粼,两岸局势骤然紧张!   很好!   那就让我,来解决掉,这个死灵师摩根的恶趣味泥潭幻景!   “全副武装!保持警戒!”传令骑士纵马在各个西境军阵之间,蹄子扬起了阵阵沙土,“记住你们的训练!用斧头砍掉河间人的脑袋,把长矛扎进重甲的缝隙!   大军云集而呼,声若山崩:“呼哈!!!”   “西境的儿女,将在今天的黄昏,高举拳头,欢呼胜利!凯岩城万岁!”   “呼哈!!!”   休息了三天,狂欢了三天,西境人马将方圆三十里格毁得寸草不生,此时越加地血气方刚!   “大人,真的不用集结弓手截杀吗?!”   “不用!”我执剑驻马,不动如山,“命令征召士兵顶着大盾冲到河滩上,挺起长矛!”   “是,大人!”   这名伯爵不再质疑,前去传命,很明显,我的意图,是放弃西境的农兵。我眼望散而不乱的农民兵向滩头移动,这些征召兵拿出了又薄又大的木盾,分量不重,却足以帮助大部分人挺过第一轮河间弓手的齐射。   后面的西境弓箭手,持矛民兵和持盾卫士井然有序,开始重新列阵,最前端的农民们身在沙场之中,眼前就是即将渡河而来的敌人,紧张万分之下,根本不会知道我地后续布置,他们即便向后望,也不会知道这意味着自己被抛弃了。   如果他们有那点看懂阵型的战术素养,也轮不到我来牺牲他们。   空中一片乌云急速飞来,不,不止一片!   果然!他们来了!   背后是魔龙,我们的。   对面是魔龙,敌人的。   二者都有可能把我杀死在战场上。   我擦去额头细汗,戴上头盔,放下面甲,这点全身甲面对龙焰毫无意义,仅可以给我一点心理上的安慰。   “我欣赏你的勇气、计谋和肮脏的策略,杰森大人。”讥诮的发言,来自死灵师摩根。   “别得意了!”我咬牙道,“等我出去——”   “要跟我好好算算账?”她揶揄地问。   草,这个女人很强。   “你就这么玩我?哼!”   “好吧好吧,如果你能活下来,我就教你几手,反正,这个世界上的死灵师,也没有比你和我更厉害的了。”她傲娇地回应。   啥?个老奶奶,我指不定还会在你坟前蹦跶开舞会,还是领舞咧!   算了,教我点东西,那还不错!   黑云遮天,暗影蔽日!   黑党自然不会蠢到放蕾妮拉和她的龙单个出马,它们全来了!   魔龙的双翼大展,六头黑党之龙扑向了滩头,一道道昭示着龙焰的红线自黑影上击打地面,应而扩散的,是由恐惧和痛楚引起的惊叫哭喊,浓烟自沙场中升起,空气中弥漫着硫磺和余烬的味道,比雷劈枯树,焚烧麦秆都要更加浓烈,掩盖住了刀剑带来的血腥,直欲将新鲜的空气自人和马的肺里榨干!   “大人!河间军队渡河了,他们的魔龙在摧毁我们的先头部队!”   再等等!   我盯着远方的黑影,它们开始时还谨慎拘束,害怕没有出现的绿党之龙突然袭击,之后,肆虐在农夫当中让魔龙兽性大发,变得越来越嚣张,专注于眼前的毁灭!   很好,很好,继续!   “大人!农兵开始溃散!”   “杰森公爵”凌厉的女声响起:“命令所有阵型,坚持!逃兵冲撞阵势的,一律格杀!”   “是,大人!”   “大人!!!河间人过河啦!他们的骑士在上马,弓手的箭雨已经让我们的农民痛哭流涕,这样下去,就没人种地啦!”身穿法曼家族号袍的伯爵朝我哀求。   行吧,差不多,是时候了!   我的唇角勾起一抹微笑!   “告诉坦格利安,可以了!”我立即下令,“放龙!”   呜——呜!一声低沉,一声高昂!号角立刻在我耳边吹起,   砰隆,砰隆,脚步声响彻大地!   黑党的六头龙大概是一直没见到自己真正的对手,因此一直保持警觉,此刻感到不对,马上就爬升!   晚了!   砰!木栅栏被撕碎的响声!   来了,我们这边的龙来啦!   几道黑色的闪电,自我的后方飞掣而出!强风如此猛烈,直让士兵们摁着头盔弯下腰杆,这,就是我给黑党设计的大礼!   通常来说,龙,几乎都是垂直起落的。   可是,到了我这里,我要让他们助跑加速,像是野猪一样给我撞过去!   这三天,我可没闲着!用废旧的帐篷布料、尖桩木栅栏,配合土木作业,绿党的魔龙保证敌人无法从高空侦查,于是我搭建了十个仰角不小的坡道!   从河间地的方向看,或许会以为这是放置弩炮和投石机的地方,确实,有些是。   可是其中有六个,什么都没放,反而添加了更多的桶子、板条以及原木作为材料,掩护背后的真相,避免六百米外的滩头上空,看到我的布置!   在助跑之后,我方绿党的魔龙升空,两三秒之间,又小角度俯冲向敌人的魔龙,让它们猝不及防,只能挨打!   现在,敌人黑党的龙已经出击,趁此袭击这些黑党之龙,就是我方绿党龙骑士的机会!   你看!几乎就在风过军阵的同时,那些自我方后头射出的黑色闪电,已经狠狠撞上了敌人的魔龙!   龙“箭”射出,一箭一破!   黑绿双方共六头龙在空中狗斗,相互喷射怒焰,一头黑党之龙直接被撞到河里,在渡河攻击的河间军队中撞出一个口子!惨叫声淹没在巨龙嘶吼之中,而追击它的巨龙毫不放松,直接扑向了河间的军队!   现在,火,不止在我们这一岸上燃起了!   另外两头黑党的敌龙,更是直接被咬下凡尘,在西境农兵中打滚,它们压灭了自己引起的股股黑烟,不再能在空中傲慢地凌虐!   六对六,全都不落!   “兰尼斯特!”我拔出钢剑,“兰尼斯特!!!”   “呼哈!!!”西境群豪热烈响应!   士气陡然高声。   “蝎子弩,弩炮,所有的攻城武器,推出来,弩手弓手靠近坠地的黑党魔龙,寻机射杀,别让它们再飞起来!”   “呼哈!”   “所有骑士和重装扈从全部集合,等我号令!”   “为您而战!”   现在,把坠地的龙杀死,那么,黑党的魔龙数量就没法和我所在的绿党抗衡了!   进攻! 第95章 红叉河—喋血河岸(下)   彼方,没有遮天蔽日的箭雨,也没有林立的长矛,河间地人被魔龙的决斗卷入,顿时无法成军,此乃突击之时!   我方,战旗猎猎,狮子怒吼其上,披住马身的金边红色罩袍,随着蹄动而起舞,我执长剑在手,跃马阵前,一览这年代兰尼斯特家族的誓言骑士和忠心封臣。   哪怕有龙群咆哮,如今的局势,也比当年杰森要好了太多。   我倒是不想冲锋,可是七国的男性领主,正当盛年时并没有太多选择。   即便是泰温,年轻时也有带兵冲锋的时候,这是七国惯例,没法不理,除非我是行将就木的老人,或者未到年纪的稚童。如果我缩在后面,那么士气恐怕会受影响,骑士和领主会当场质疑,甚至死灵师摩根指不定安排了伊耿二世当场问斩。   那么,上吧!如果有万一,我已经有所准备!   “骑士,侍从,扈从,你们要么都在圣堂宣誓,涂抹圣油,要么,身穿坚铠,手执利器,企望一建功业!我们面前有三头该死的毒蛇,还有三头在天上等着朝你们口吐恶焰,   现在,   吊死在树上,像个罪犯,还是战死沙场,像个战士!?选择权在你们手上!而我,选择冲锋!”   “凯岩城万岁!!!”   不管河间人在期待什么。   都必然会是徒劳。   今日,他们得到的,只有苦果和噩耗!   战事正酣,烈火熊熊!地平线上一片红光,风中四处都是惨叫声和金铁的交鸣,龙焰带来的黑色焦土处处都是,满目皆为疮痍。   我驭马前进,疾驰如飞,刮起的强风吹得我涕泪横流,这个该死的幻景也太过真实了!   西境的骑兵紧随其后,擂鼓雷鸣响起在我们的脚下,这是千骏奔驰带来的怒吼!   “狮崽子,狮崽子来啦!”我听到有人吆喝,随即,告警声就被散乱在沙场中的弓手散兵给淹没!   轰!   乱哄哄的河间军队无法阻挡西境的脚步,骑士没上马,长矛丢在地上!骑兵军成功地冲垮了这支渡河半道的军队,踏着战火的灰烬,绞杀和打散一切试图集结的兵群!   我的头顶,是血龙狂舞于空,眼角处,是龙焰留下的印记,离得越近,我就越加心惊胆战!被淹没在火海里的人影发出非人的惨叫,血肉被烤熟,化为焦炭,马和人的皮毛都在焚烧,融化的脂肪浇灌在烈焰上,火星点点,最后,是勉强能辨清形状的焦黑骨头。   直面龙焰的,可能是最幸运的?只剩下赤红色的钢铁在火焰里如纸卷一般蜷曲弯折,然后熔化成水,在地上汇流发烟。   在天上,六头龙,壮年的龙,年老的龙,和年轻的龙正在相互追逐,它们要么激情澎湃,要么狡猾好斗,再要么自持强壮,互不相让,血滴洒落。   而在地上——   “大人!”我听到士兵在叫,侧首一看,一头魔龙在匍匐后退,它的翅膀撕裂了一只,就连我都看得出来,年龄不大,战斗经验薄弱,让它一时胆怯。   “是沃玛克斯!”身边一个被西境豢养的坦格利安私生子叫出声,“杰卡里斯王子的龙!”   那王子呢?不见踪影。   熊没咽气,就别急着剥皮,龙没咽气,就别急着上前。   “绕开它!”我命令,“攻击河间人,别管龙!”   看起来很害怕?那么,当他不存在,或许能够相安无事。   别找死!   可偏偏——   恰巧就在这时!   咻!   一根箭矢利落地插进了它的左眼!   “嗷!!!”   这头叫沃玛克斯的魔龙痛苦地狂啸,我的马匹立刻慌乱起来!这可不是坦格利安家族训练过面对魔龙的马!   啪!   我用力挥鞭子一打!强令小麦停止乱蹬它的破蹄子。妈的,如果我哪怕放松一点缰绳,也会立刻被马掀下去!   “啊!”一身惨呼!   一个身穿红粉城号衣的河间人落到了我的面前,身子,被扯成了两截,   这头年轻的龙,发疯了!   它的爪子锋利而健壮!一巴掌就拍碎了三个将士的上半身,尾巴横扫,一人一马惨嘶抛空!   忽…苏~~~~~!!!   明亮的火焰扫过地面,着火的人体挣扎而倒!   怎么可能击败这种怪物?!它的鳞肤比钢铁还要坚硬,其龙焰比最炽热的锻炉红火还要灼人心肺!   “凯岩城万岁!!!”一行无畏的兰尼斯特骑士并肩冲锋!骑矛、晨星锤、连枷和长剑!长短利器戳撞不停,招招凶狠,毫不留情!   毫无意义。   钝锤折断,利刃弯曲缺口斑驳,而龙皮光滑如初,没带半点伤痕!   “吼!!!”魔龙的怒气彻底被惹起,疯狂地,张扬地,长颈和尾巴狠狠抡了一圈,马尸和死人四散而飞,又激起哀嚎无数!   “面粉袋,快!”我喝令!   当它停下时,目光正好看向了我!   胸膛收紧,心纠成一个结,我差点就要叫出声来!我看着,我睁眼看着这头龙咧开血盆大口,露出可怖的笑容,他要喷火了!   跑!   马镫一蹬,我舍了小麦扑倒在地。   呼…轰!   热气澎湃在我的背后,我的背甲快被烤化了!   “面粉,面粉来啦!”   砰!我听到大袋粉末爆炸的声音!   真是一头纠缠不休的畜生。   趴在地上,尘埃几乎立刻就扑进我的鼻腔,我勉力站起身,用剑当拐杖。   压倒人心的恐惧让我握剑的手在颤抖!血雨洒在我的面前,又一个人被撕碎!   不,莱雅拉。   当有一日,我或许会在床榻上老死,在悲痛或窃喜的子孙环绕之中,寿终正寝。   当有一日,我或许会身穿布满凹痕和锈迹的铠甲,手中挥舞着我自己的战旗离世。   当有一日,君王丧命,王国颓灭,天下已无波顿,只剩下泪水和泥污,和历史书上的墨迹。   可是,不是今天!   我起身转首,看到我的马小麦已经只剩下一些残骸,龙焰的威力!   惊天动地的爆炸声中,白色的面粉弥漫开来,见功了!   纵然无法伤到魔龙,可是白色的面粉燃烧四散,立刻就笼罩了龙首,迷住了它的眼。   我半边身子火辣辣的疼,浑身都是血迹,大都是敌人的,少部分是自己的,真是…不依靠尸鬼莫波,我的活人之躯没法搞这种剧烈运动。   魔龙还待继续猖狂——   “面粉!”我继续大喊,“快!”   砰,砰,砰!   魔龙发狂乱舞,无数的白色粉末洒到了它的头上,眼睛,鼻腔,人们纷纷躲避,我跌跌撞撞地向后移动。   快!我们已经吸引了这头龙,快!我们他妈的龙呢!   扑!   己方绿党的一头魔龙扑降而下,嘴中獠牙刺进了眼前魔龙的咽喉,死咬不放!   好!   结果它!   结果了这个畜生!   头有点疼,不,不止,我感觉自己头昏脑涨,两边太阳穴突突直跳,这是疲乏的胀痛,一定是吸入了太多的浓烟,我把面甲掀起来,拨开黏在皮肤上的湿发,脸蛋贴上冰冷的铁手套,让自己清醒一点。   我自己是精疲力竭,连走路的力气都欠奉,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好半天,结果是从胸口迸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啊咳,啊咳咳咳!妈的,差点要了我的命,差一点。”   呼~~~!   风声!有人偷袭!   乓!我下意识地躲开,脑袋依旧一痛,   布匹和碎皮缝制的内盔会作为受到钝击的缓冲,让我不会因为这一击,遭到太大的损伤。   可是!   我感觉自己的脑子在嗡嗡作响。   钉锤,是谁胆敢偷袭红王莱雅拉!? 第96章 红叉河——屠狮者?   我,莱雅拉·波顿。   在我的面前,不管是蒙古代死灵术恩典的“黑曜石”尸鬼,还是不可一世称霸天空的恶毒巨龙,都必须臣服在我的百褶裙下。   就在我设计了六头魔龙,让幻景里的黑党胜利之光破灭的时候。   居然偷袭我,偷袭一个把魔龙和尸鬼视为玩具的女王!?   你算什么东西!?   我的头脑昏胀,震荡感如影随形,可是更加剧烈的,却是澎湃心中,燃遍全身的怒火。   你,算个什么东西,虫子!?   我就在那一瞬间,反身转向,铁手套攥紧,裹在钢铁中的手掌握成了拳头!狠狠抡向身后!   碰!!!几块黄色的碎牙飞空。   啪!一个大包袱被砸上了沙场,尘埃四溅!   不,不是包袱——   触感,这报复的触感,正是懦夫被击中的爽快!   一秒钟之前,突然袭击之下,长剑抛飞,我赤手空拳,不过,被钉锤袭首的恍惚,让我下意识地前走几步,躲开了接下来的攻击。   他没想到,我会恢复的那么快,我的怒火,会如此猛烈!   以为我会阴沟里帆船,小杂种?休想!   于是,面对我的抱以老拳,偷袭我的卑鄙老狗猝不及防!甚至,我都只来得及看到他灰色的鬓角,其人已经仰躺在地!   哼,这就完了!?   铁靴后甩,发出叮当响声。   砰!   尖头铁靴撞进他的腿间,“啊!!!”他弓成了一只软脚虾,哀嚎声都变了形,只一脚,从此子孙是枉然!   我如此愤怒,连视野都都快成了红色,就能这一拳一脚?!想得美,人渣!   弓腰,拾矛,狠狠扎向他的大腿!   “嗷!!!”他仰起脖子,又是一声痛呼。   敲老娘脑袋!?   铁尖明亮,风呼猎猎!   噗!   “嗷!!!啊!慈悲!!!”   慈尼玛!   噗!   我的身后,是魔龙在地上天上缠斗,垂死的哀鸣和金铁交击,就响在我耳旁。   拜托!谁去理会这些?   我要把这个敲我脑壳的沙雕扎成海绵!   噗!   “求求你,求求你——”噗!“嗷!!!不,不是我!是曼——”   曼尼玛!   噗!   等等,他要说什么?   摩根的声音适时响起::“恭喜你,发现了无人知晓的尘封——”   封尼玛!   噗!   “啊!!!”偷袭者已经成了一个血人,肠子流了一地,“我,啊!!!我死了,我要死了,妈妈!”   就这玩意儿来偷袭我?!逗我玩呢。   “你可以说了。”我收矛而立,回首望了一眼,是瞠目结舌的兰尼斯特卫队,这帮饭桶,保护不了瑟曦,护不住詹姆,守不住泰温的命,连我这里也出岔子?!   我扫视了一眼眼前的战场,立刻了解了原委。   方才魔龙发狂,打散了他们的队形,不少人被烧死,然后,一支河间军队突然突击此处,我这才被打了脑瓜。   没办法,十几条龙参加的血战,状况必然频出。   我转过头。   “说!”   “杀了我吧,求求你,”他哀求道,“是曼佛德,曼佛德·慕顿爵士让我——”   噗!我一矛刺穿了他的嘴巴,其人眼睛瞪大,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响声,好半天才止息。   不用他说了,加上摩根在那比比的尘封往事,我大概已经知晓了事情的经过。   历史书上载明的杰森·兰尼斯特之死,是战殁,实际不然,这是一场阴谋。   前几日,我了解过过情况,对方的统帅,女泉镇的家主是维里斯·慕顿,这个曼佛德八成是他兄弟。   杰森一定鼓动了曼佛德想办法杀死维里斯,然后投靠绿党,而曼佛德照做了,这种挑拨策反的事儿,对于兰尼斯特来说毫不稀奇,看看泰温是怎么对付北境人的,就知道了。   笔墨与信鸦带来的胜利嘛。   现在,维里斯八成是死了,就在这场战事里,曼佛德趁着混乱想办法杀了他,同时,他害怕自己弑亲的事儿败露,就指示这个刺客来想法杀掉杰森公爵,以绝后患。   毕竟,战场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嘛。   结果呢?   一百七十年前,历史上兰尼斯特家族的杰森公爵死了,杀了他的不起眼侍从被称为“屠狮者”,倒霉鬼黑党的头头之一维里斯·慕顿肯定也死了,而曼佛德,一定成了慕顿家族的家主,指不定还投靠了绿党,他做贼心虚,不敢给黑党效劳,毕竟,其爵位和领地来路不正。   这就是历史书没记载的,真实发生的秘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一百七十年之后,造成女泉镇瘟疫的罪魁祸首威廉·慕顿,八成就是这个一百七十年前的卑鄙小人曼佛德的后代,还真是,一模一样的混账!   反正,在这场幻景里,我不知情的前提下,这一场阴谋依旧发生在了杰森·兰尼斯特,也就是我身上,作为死灵师摩根,对付陷入幻景的对手,一个暗藏的杀招!   现在,这最后的杀招,也没能杀死我!   “继续进攻!”我冷然喝道,“给我去下令,全军总攻!!!”   “是,大人!凯岩城万岁!”公爵的号令立刻传遍全军:“备好武器,收拢队形,组成盾墙,给我弯腰,把屁股撅起来!”   箭矢锋利,刀剑冰冷,西境士兵坚守阵线,一步不退!密集的铁盾构成了坚实的人墙,稳健地向敌人逼去,那些河间人转身而逃,后路却是魔龙燃起的骇人火焰,和湍急无情的红叉河。   去死,你们这些玩具!   呼!!!   黑党魔龙已经狼狈逃窜,绿党魔龙的火线交织来往,让敌人的绝望更深一层!   “继续!!!推进!!!”军官们大吼,冰冷的盾坝步步前挪,河间人嘶叫着,哀求着,农夫下跪,骑士讨饶,领主在以赎金相诱。   “大人?”   西境停手了,可我的报复心还没停下!   “不听这些蠢话,杀光!”   河间的残兵败将一个一个跌入火海之中,或者穿着铁甲坠落到激流里,水花一点不冒。   我狠毒地看着这一幕,敲老娘脑袋?   就是幻景,也让你们一个都逃不掉!   “给我把曼佛德·慕顿找出来,就地格杀!”   我可是红王莱雅拉,我在这里,也是兰尼斯特雄狮,而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对垒的两军,伤亡无数,好些人不是倒在魔龙们吞噬一切的恶毒烈焰里,就是在其利爪之下粉身碎骨。感谢魔龙滔天,这场战争死伤惨重,估计此地农民多年之后,还能自地下翻出残骨、碎布和破盾,我是说,如果不是一场幻景的话。   当阳光变得昏沉,月亮隐现在天边的时候。   吼~!   伊耿二世的坐骑阳炎在空中发出胜利的呼啸!   赢了!   “公爵万岁!!!国王万岁!!!”   士兵们的欢呼声,伴着劫后余生的热泪,也可能是被大风迷住了眼。   我立起身子,接受膜拜的身影,和畏惧的目光。   “公爵万岁!兰尼斯特万岁!!!”   我泪水滑落下眼角,愤怒,恐惧,疲惫,百感交集,灰烟熏人。   该死的摩根,她幻景做的太真实了。   魔龙在天,一介凡人,也可以凭借头脑,改变战争局势吗?   “征服者”伊耿傲然否定。   我知道,没有绿党的魔龙,这一仗将会艰难万倍。   不过,我有这个信心,凭着凡人的力量,哪怕是没有黑党之龙,也有获胜的希望。   在未来,在以后,在幻景之外,面对丹妮莉丝、攸伦和异鬼,我有的是机会证明这一点!   胜算是靠卑鄙获得的,不止是龙,美好的东西,全是谎言,现实就是如此残酷。所以,让我们,肮脏卑劣地,把恶龙的脑袋,给拿下来! 第96章 墓窖——挖狮祖坟   太阳下山时,天边云霞红似龙焰,而在大地之上,钢铁与橡木的大潮却正在扑灭沙场中残余的龙炎,魔龙不屑于清剿剩下的顽敌,将脏活留给了凡人士兵。   步兵稳步推进,将最后的河间士兵挤压到一起,这帮丧失了信心的敌人甚至开始自相残杀,骑兵的一轮又一轮冲击绞杀了渡河而击的河间人,将退路彻底截断,局势已然奠定。   很快,西境士兵将意图杀杰森灭口的曼佛德拖到我面前。   一个臃肿的胖子,比肥猪还要迟缓,这个曼佛德就像是他的子孙,我那个时代的威廉伯爵一样,小眼睛闪烁着懦弱而残忍的光芒,脑袋里却没多少有用的主意。   就凭这种玩意儿,还想杀死红王!?   “大人,大,大人,我们约定过的,我投降,我立刻投靠绿党,绿党!没错,伊耿二世万岁!您打得好,打得真好。”他摇尾乞怜,还巴望着我不知道他愚蠢肮脏的小主意,你要刺杀我,记得吗?   我脑袋还在隐隐作痛呢!   历史上一百七十年前,是让你捡了次便宜,那么窝囊的计俩居然能成功。   现在,可就没什么便宜好捡了,曼佛德·慕顿。“您,您这是要干什么?不,不!求求您,发发慈悲!慈——”   噗!   我将手中长矛舞了了个花,精准利落地刺进他的喉头!   去找陌客要慈悲吧,她正在一边看笑话呢,大猪头。   眼前一花。   喀嗒,喀嗒。   残破的亚麻布前后摇摆。   这是通往墓窖的走廊,在活人无法视物的黑暗之中,就连污渍都如此沧桑,只留下一些浅浅的痕迹。   恍惚间,我又回到了凯岩之中,幻景结束了,红叉河之战有了个结局,杰森公爵一反历史地活了下来。   我,活了下来!   在我的两边,是不断经过的蹒跚尸鬼,有些身着铠甲,有些不着片缕,枯骨之上连残破干瘪的皮肤和肌肉都没有,其着装风格跨越千年,从最简单的兽皮到金冠银饰和黑曜石项链。   “过去了多久,心脏树?”   “几秒钟而已,你刚才大脑异常活跃,体温升高得很快,都快要影响到孕育的后代了,我几乎怕你原地自焚。”   还不是那个死灵师摩根!如果我在幻景里拖时间的话,是不是我的身体会运转过快,然后真的自焚?!   “万岁!”被我暗自诅咒的摩根欢呼声响起,“让我们为归来的杰森公爵喝彩!”   尸鬼们又不理你,你叫个毛毛!   死婆娘,玩我,迟早有你好看!   “这就是你的防范?”我问。   “别的还有,而且我呼唤起尸鬼大军的技法,可不是那么好破除的。”她言带莞尔,就像是一个淑女在赏花吃点。   我将恨意暗藏,抱怨道:“有必要吗?!为了一个疯子,费那么大的工夫!”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生气了,息怒,息怒,小甜心,你水平不错,带兵的能力比我强,想当初对付瓦雷利亚人和他们的龙的时候,我可没那么轻松写意。”   “瓦雷利亚人?”这个词让我顿生好奇。   她怎么会撞上瓦雷利亚人?瓦雷利亚从未涉足先民居住的维斯特洛,一直到伊耿·坦格利安的大征服年代之前,都是如此。   是雇佣兵,还是在古代时于厄斯索斯游历时有所遭遇?   不过,我无暇去问这些,当前,还有难题等着我。喀哒!这群自行骸骨的关节脆响,再度将我唤回现实。   大多数时候,墓园是死者长眠安息之所,然而这些坟场在有魔法的年代,总是危险的要命,让活人大祸临头的情况,可不在少数。   例如,这个凯岩城。   某种意义上说,整块巨石就是一块墓地,要知道,我他妈去凯岩城里找个厕所,都能碰到几座贤王之墓。   因此,也不难解释,为什么我在墓窖的路上,会碰到这样一大群尸鬼了。   口中无声,足下咔嗒作响,他们经过我的身边,不时撞上我的尸鬼莫波的手臂。   从哪里着手?   我闭上眼睛,在幻景中被迟钝的脑子又变得敏锐,四周全是骸骨喀拉作响,他们正在一步一步挪出这座被遗忘的古代凯岩城。   看着这步伐和进度,迟缓,脆弱,或许一开始时会让活人大惊失色,可是要不了太久,就会被有计划有组织地一一除灭,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   或许,看起来松脆,实际上非常坚实,或许实际上是“黑曜石”尸鬼?   我睁开眼睛,拔出利剑,横劈向身边的一头尸鬼,乓!其脊椎应声而断,颅骨向后倾倒,在长着菌类和苔藓的石板路上撞了个粉碎。   弱得毫无意义!   这样的尸鬼军团能给活人带来多大的困扰?别忘了,凯岩城内的军队可是兰尼斯特家族训练多年的精锐。   “在死人墓地里,”迷宫营造者这时候开口了,“有一个明显的法阵。”   事不宜迟,不管这里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立刻开始赶路。   喀嗒,喀嗒,啪,啪!   皮靴撞地扬起尘埃,声音混杂着复苏尸鬼单调机械的步伐,我一路前进,一路不禁思索——   奇怪,死灵师摩根的杀招在哪里,攸伦费那么大心思与她交易,该不会就是为了用几个小骷髅把詹姆吓尿床吧?   摩根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最可怕的部分,不在这里,小丫头,还在更深处。”   更深处,那有什么?   渐渐的,与我背道而前的尸鬼身影消失,黑暗中再度只有我一个人孑然而行。   墙壁上的铁箍里没有火把,墙角偶尔会有碎烂的布袋和可能是坏蔬菜、烂水果以及面食的化石,我快速通过这一段大概为地窖或者厨房的通道,进入到了最深处。   是这个最深处吗?   我看到了通道墓窖的木门早已朽烂腐坏,被蹒跚爬出的尸鬼撕开了一个大洞,我轻而易举地一步跨入。   “没错,就是这里,等等!这个魔法阵有一点问题。”   “什么问题。”我在内心发问。   时间紧迫,我恐怕死灵师摩根还有别的套路,必须尽快解决,没法想着瞒着她的事儿了。   “这不止是呼唤尸鬼苏醒的法阵,还有三个部分的咒语是变化过的。”   “变化过的?”我疑心大起,“法阵具体在哪!?”   “在墓窖尽头,左侧。”   我来到心脏树指点的地点,拔出岩锤和钉子。   叮叮当当,砰!砰!   墓门早已被砸开,只是通口窄小,我得拆掉一些依旧顽固附着的石料。   一地散落的枯骨,大都泛黄,松脆不堪,我没有见到棺材,只有从墙上凿出的墓穴,看来,属于还没用棺材的习俗那个年代,英雄纪元?   在我眼前,有一个新鲜的魔法阵,和我熟悉的死灵术阵式差不多,干涸发黑的鲜血、黑曜石碎块,还有一个新近死去的活人,那是一个年轻的侍女,皮肤发青,双眼紧闭。   显然,是为了施法,所以被摩根献祭了,所有的死灵术都需要支出生命作为代价,摩根的死灵术自然不会例外。   “啊,原来如此。”迷宫营造者赞叹,“这个魔法阵的变式会让你所在的巨大岩石坍塌,然后一切就会被埋葬,原来如此。”   卧槽!   “摩根,这就是你的杀招!?”我质问大叫,“一个会让凯岩坍塌的魔法阵!?”   “是的,”她兴奋地解说,“一旦尸鬼被杀光,或者法阵本身别抹去,那么,这整个凯岩就完蛋了,你的顾问可真厉害,这都能看出来呀!”   “罗够!!!”她念了一句先民古代时最喜欢的口头语,寓意着赞扬,或者说,同意,“你发现了第一个杀招,下面还有,这块岩石很大,我可住了几千年啦!”   “这不是玩笑!”我肃声道,“这关乎人类存亡!”   “异鬼回来了?”她倒是聪明。   “是的。”   “那无所谓,时间还很长呢,我猜异鬼也没法一步跨到这里来,你先继续玩耍,丫头,我好不容易设置了重重机关,哪能就这样放弃?下一个地方——,去英雄纪元的雄狮厅看看吧!”   看来,这个死灵师摩根,是要和我玩一个游戏,设计了一连串的陷阱,让我用生命做赌注,来一一解除。   这不扯淡么。   ”去你的!我不伺候了!“我转身就走,”凯岩城和兰尼斯特家族你拿去吧,记得那个疯子‘鸦眼’让你舔他靴子的时候,给他舔亮一点。” 第97章 墓窖——死灵之阵   没错,确实,我来西境是有目的的,而且这个目的很重要:   将兰尼斯特家族拉入我的联盟,以与“鸦眼”攸伦·葛雷乔伊、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红袍女梅丽珊卓、“三眼乌鸦”瑞肯·史塔克还有来自永冬之地的异鬼和他们的尸鬼大军相抗衡。   如今冬季已至,这场战争即将迎来高潮,最可怕的敌人异鬼,已经开始南下,所以我才不顾有孕在身,争分夺秒地从谷地到河间,又从河间到了这里。   在洛恩王国的大军西进之前,我必须争取七国的盟友,以在未来减小阻力,增强自身力量,为最后的胜利,奠定基础。   可是,即便我有一些需要,也绝对绝对不代表,我要拿自己的命,来和一个英雄纪元遗留下来的死灵师玩什么解密游戏!   死在凯岩城?开什么玩笑,我这可是一尸两命,你他妈不顾忌孕妇,我自己还要顾忌呢!   所以!   “不,”我断然拒绝,“我不玩了,我走了,你爱咋咋。”   死灵师摩根凶相毕露!“我可是有史以来最强大的——”   我半点所谓都有没:“大不了让攸伦赢得七国,我在厄斯索斯过自己的小日子,逍遥又自在。”   “别啊!”她大叫,“我辛辛苦苦布置那么多——”   “休想!”我绝然不愿。   “好嘛,好嘛,之后没有针对本体和灵魂的——”   我无动于衷:“我怀孕了,损失不得尸鬼!”   “原来如此!我有办法可以让你避免死灵术的代价!”她喊了出来。   这女人是不是真的数千年来没几个人搭话,所以饥渴到了这个地步?估计一开始攸伦呼唤她的时候,也是被这副几千年积攒的寂寞难耐给吓了一跳。   “我,摩根·班佛特,乃是死灵之王,令万民惊惧敬畏的‘兜帽人’,我怎么会骗你呢,对吧?丫头,来对付对付我的魔法吧,别走呗。”   “你一个先民口中的‘兜帽王’,安达尔人畏惧的陌客,狼灵王的女儿,森林之子的挚友,凯岩城永远的女主人,世界上最强大的死灵师,为啥就不放过我这个孕妇呢?!”   她的回答亲昵起来:“因为你很像我,又有我的血统,我见到你,就像——”   我不假辞色:“少来,老婆娘,正经点!”   她忽然冷漠下来,是因为我骂她老婆娘?   果然不是每个女人都和我一样冷静,用脑子而非乃子想事情,我眼前这个八成也是个感性的主,“先民的女儿,告诉我,你叫什么?”   “莱雅拉·波顿。”   “啊,红王之女。”她自然不会不知道先民古王之一的名号。   “我就是红王!我好像说过了。”   “好吧,我不想和这片废墟一样被人遗忘,恐怖堡的红王,只有老鼠和蜘蛛相伴,已经好几千年,我是个人,不是个满怀恨意的魂灵,也不是什么用来一抒野心报复的工具,我要你帮助我。”   终于,她透露出了自己的目的。   这才对嘛。   一个死去已久的死灵师,会想要什么?当然是重回人间,毕竟她曾经是个人,好像日子也还很不错,不是那种苦挨命运暴虐的毒箭,或者人生无涯的苦难的下等人。   “告诉我怎么解除这个陷阱,然后我放你出来。”我提出自己的条件。   “这个不行,我和攸伦的契约已经是确定的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些提示。”   依旧不松口。   看来,我这退堂鼓敲定了。   “那祝你狩猎愉快,”于是我——   “等等!好吧好吧,如果你能阻止所有我设下的圈套和谋划,我就教你死灵术,咳,还有凯岩城中遗落的宝藏,全都是你的,可以了嘛?”   怎么听起来跟祖母宠孙女似的,我们很熟吗?   “听起来,似乎——”我故意佯装稍微动心的模样。   “别挑三拣四了,波顿家族的红王丫头,我知道你在狮子大张口,难道你被兰尼斯特家族传染了吗?!”   好吧,兰尼斯特家族是以狮子为纹章。   “那么,”我打定主意,“你答应不损害我的性命,我就——”   她半点都不耐烦了:“你先把这个魔法阵给解决,我会把我的魔法修改修改!”   还能带修改的?   看来这老婆娘果然很厉害嘛。   那么,我先行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法阵上。   这里,是被兰尼斯特家族忘却了的兰尼斯特家冢。   这些陵墓在等待子孙的瞻仰,可是今日的兰尼斯特可不是史塔克,他们自己建造了一条黄金长廊,将自古到今的祖先遗物,尤其是各色金饰金器镀金铠甲予以一一陈列,并当做家族历史和门风的教育之地,至于坟墓?兰尼斯特人早就忘了。   所以,这些死去的狮子祖先,只会等到尘埃与寂静,就连蝙蝠和蜘蛛都鲜少出现在这里。   “对了,北境的荒冢,你了解吗?”我突然想起幼时,曾经经过的荒冢屯,达斯丁家族的领土。   无人应答,要么生气了,要么真的去改什么魔法了。   “心脏树,可以不触碰那些引起坍塌的魔法,而解除这个法阵么?”   “那个死灵师或许可以,这是她的魔法,我并不抱有太大的信心。”   “她说让我解迷,”我回答,“就是说可以解开。”   “我分析一下这个法阵。”我将尸鬼的控制权交出来,迷宫营造者借着莫波的视线打量。   这个魔法阵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   我大概能看得出,这个魔法是用先民古语所描抹出来的,而我的魔法则是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来使用,纯粹是两套体系。   作为一个已经有几年施法经验的死灵师,我知道,语言是魔法中很重要的一环。   依靠天性来施法的巫师总有局限,所知的魔法使用法门也就简单的两三种,而通过巫师的语言,巫师可以相互交流,逐渐创造出庞大驳杂的魔法体系。   当代,依旧被使用的巫师语言是三个,先民古语,高等瓦雷利亚语,以及只有遥远东方阴影之地的巫师才会懂和念的亚夏语。   依照前世的原作,强大的红袍女梅丽珊卓会用两种巫师语言,高等瓦雷利亚语和亚夏语,她的魔法有时也会用这两种语言来编织,导致通常只懂一种巫师语言,甚至一种都不明白的其他巫师,很难应对。   良久之后。   “死灵术的部分,分别是这几个符号:【乌鸦】、【泥土】、【睡眠】和【白霜】。”   哎,这个心脏树懂得先民古语?“你还懂先民的语言?”   “这是森林之子的符文,我不懂他们的话,但是我可以解读出其背后的魔法本质。”   好吧,心脏树是个经验丰富的学者。   “坍塌的部分?”我继续问。   他解说:“【泥土】,【白霜】,【树根】以及【火焰】,你要消除死灵术的魔法,就要将【泥土】和【白霜】符号给抹消,而抹除这两个符号时,会触发地震的魔法。”   我回答:“听起来很简单,任何人都可以把死灵术和地震两个魔法相结合。”   “恐怕不行,如果是你,只能施展死灵术,地震这部分,你根本施展不了,就我所知,得是被你们称为‘森林之子’或者‘森林行者’的那些小个子巫师才能做到。”   嗯?这又和森林之子扯上关系了?   据说在过去的战争年代,在渡海而来的先民苦苦相逼之下,森林之子曾经通过一场巨大的地震,撕裂了多恩之臂,断开维斯特洛和厄斯索斯的联系,恐怕迷宫营造者的集合所说的,确实是真的,只是——   按理来说,死灵师摩根应该和我一样,只会用死灵术,哪怕有先民血统,我和她也该没有继承“绿先知”的血脉,也就是森林之子教会信仰旧神的人类,使用的魔法,那是史塔克家族的狼灵、易形者才有的魔法本事。   所以,摩根应该不会用魔法引发地震才对,这可是失传了的森林之子秘技,我不觉得森林之子会教给任何人类,哪怕摩根的父亲狼灵王,在英雄纪元时曾经盘踞北境的狼林,并且和森林之子结盟。   唔…   “那先解除引发坍塌的地震魔法?”我猜度道。   “是这个思路,”心脏树予以认可,“但是地震术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火焰】,这个符号的力量和【冰冻】这个符号保持着微弱的平衡,如果你对其中一个动手,都会立刻引发魔法的效应,也就是,坍塌。”   草,听起来这是无解的?我几乎可以想象出死灵师摩根得意洋洋的嘴脸:先民时代的我,岂能是当今的三脚猫死灵师,能够反制的? 第98章 墓窖——第三个谜题   古老陈旧的墓室内,已经不见任何一具尸首。   这个昔日的墓窖结构是如此复杂,身为先民后代,我大概知晓其缘故,这里设计得就像是河流一样,依照先民的习惯,细长的一条大走廊是河流的干流,两边分别是密密麻麻的石道,如同支流一般,每一条支流都沉睡着家族内一整个世纪的死者。   而每过一百年之后,家主就会请石匠来,把埋葬着上一个百年记忆残留的墓穴密闭封存,并铭刻上其内永眠之人的名字。   史塔克家族估计也是遵从着同一个习惯,怎么说都是绵延几千年的血脉,前世电视剧里的墓窖,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所以,当下我身处的兰尼斯特家族墓穴才会如此幽深,并且在死灵师摩根的魔法之下,汹涌出了数目庞大的尸鬼大军,如果是史塔克家族的墓窖被唤醒,恐怕也是一样的尸鬼洪流。   某种意义上说——   就像是在替异鬼储存一支军队,等待着长夜将临时,异鬼来唤醒它们。   我猜,这中间又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缘由了,从黎明纪元到现在,这么多年的历史,好些事实已经被永远埋葬。   闲话休提,让我先解开死灵师的法阵!   英雄纪元的古代凯岩城深埋地下,要抵达活人所在的地方,恐怕需要的时间会很长,所以,我还有一些时间。   我审视着眼前六个符号组成的魔法阵。   显然,单单照猫画虎画下这几个符号,并不足以施法,摩根肯定念了一大串咒语。   问题是,如何解开呢?   我继续和心脏树探讨了几句,详细地了解了这个魔法仪式的结构。   死灵师摩根虽然也是死灵师,释放的是死灵术,但是她和我截然不同,她施法的思路是先民的方式。   看这些符号就知道了,【乌鸦】是逝去之物的标志,【睡眠】和【乌鸦】联系在一起,就代表着已经无法行动的死人,【泥土】,入土为安,大地乃亡者的归宿,【白霜】,这个符号在先民的魔法当中意味深长,漫长的冬季从远古时代开始,就给人类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在这个死灵术里,则是代表着在一片死寂之中绝望的活力。   心脏树告诉我:“这些符号联合在一起,经过复杂的魔法仪式,就能让尸体成为尸鬼,成批成量,犹如大海。”   当初森林之子制造异鬼时,用的同类魔法恐怕比摩根这个更加宏大。   而另外的地震部分,【泥土】,这肯定是地震魔法的组成要素,【白霜】,描述的是大地平静时的状态,【树根】,其实这个符号和【泥土】是重复的,同样代指大地,【火焰】则是狂暴的活力,给生命带来希望,又能让一切毁灭,和冰冻相对。   “这六个符号就是引发死灵术的仪式,如果妄加触碰,又将引发地震的后果。   保持这两个魔法同时存在的核心,在于【白霜】符号和【火焰】符号,这两个符号很难被同一个仪式所包容,通常巫师试图将它们塞到一块时,都会引起爆炸。”   “好吧,不用提醒我对手是个强大的死灵师了。”我感叹道,“给我个法子,然后我去尝试,光说它有多么精妙,实在是于事无补——”   摩根给了我第一次接触魔法时的那种陌生感,我前世的世界里没有魔法,我本人也并不迷信。   神秘,难以捉摸,破坏人的常识,并且黑暗而恶毒,这就是冰与火世界里的魔法。   “要不,我试试,自己画一个火焰符文顶替她法阵里的这个?”   “那会破坏平衡,除非你左右手同时描绘【火焰】和【白霜】,一蹴而就,完美无缺,并且有一个活人在身边提供鲜血作为材料。”   不可行。   不说我乐不乐意像是在卡斯特梅的地城中一样,带着拖油瓶詹姆在活人看不见任何东西的隧道里穿行,穿过尸鬼去抓个活人,再穿过尸鬼回到这里?肯定不可行。   “那么——”我反其道而行之?“我试试改造这个仪式,让尸鬼听从我的号令?”   “你知道该怎么同时运用先民古语和高等瓦雷利亚语来施法吗?”   不知道,也不行。   怎么办呢?   或许,该换一个思路,别把时间耗费在这个无解的法阵上头?   我想想…   对活人来说有些麻烦,但是不算太大麻烦的尸鬼潮。   以及暗藏的,让凯岩崩塌的杀招。   我似乎明白摩根的意图了,我不该把时间耗费在这!   “我有个猜测,”我讨论道,“这个法阵,还有尸鬼,尸鬼大军,对死灵师来说,实在是太过寻常的套路,别忘了,摩根还有别的套路等着我去解的,这应该是一个陷阱,或者障眼法,真正的杀招在别处,如果解开她设下的别的布置,那么这里本身,应该不成问题。”   “从这个魔法仪式本身来看,我看不出,你说的通过解开别的布置,来揭开法阵本身的可能。”   “那就找一个能解开的人来!”我下了决定,“或者先民的魔法知识,或者其他什么,我们不在这虚度光阴,去别处。”   摩根似乎提到过一个地方,英雄纪元的雄狮厅。   我对凯岩城内部头绪不多,别说我,哪怕兰尼斯特家族的人来,也乱不清这些古迹,那么,就按照她说的来吧!   有一个这样的死灵师给我下绊子,可真是难受。   不过,如果我能想办法,控制住她,让她为我所用,到时候,就轮到攸伦和异鬼难受了!   对活人来说,这里伸手不见五指,不过,我现在可不是活人。依照对先民建筑习惯的了解,以及,对周围布置的探查,跌跌撞撞地,我接近了目的地,雄狮厅。   这一路要比之前稍微有了些生气,虽然没见到半个活物,不过,莫波迟钝的嗅觉,闻到了新鲜的菌类。   脚步声咄咄回荡,一栋三层楼高的宫殿矗立在我眼前,矗立在凯岩城内部巨大的空洞里,过去耀眼的青铜色柱子如今锈痕斑斑,无色水晶做成的玻璃窗黯淡无光,过去一定闪闪发亮。   我跨过倒塌的门柱,环顾室内的装潢,织锦和挂毯曾经到处都是,如今大都已经烂成了破布碎块,天花板上过去的水晶灯水晶破碎,吊灯架子空悠悠回荡,其中有一个已经掉落在地。石头桌凳上覆盖着浓稠的爬虫液体,腐烂的支柱上还有蜘蛛网,角落里是蝙蝠的大便,数千年来的腐肉和霉变早已无味,只是留下了狼藉处处。   这是一处令人窒息的消逝之地,不刺耳难闻,却让人不由沉默。   唯一留下来的是石头,石头上镌刻的记忆。   数不尽的玄武岩浮雕装饰着整个房间,宏伟无比,从残留的金箔上,可见这里过去有多么辉煌。上头描绘了不知是兰尼斯特还是之前那家凯岩城城主祖先的英雄事迹,多半是后者,因为上头描述的景象好像和“机灵的”兰恩无关,是一个男人在俯视一群幼狮。   史载“机灵的”兰恩更加纤细,或者是个俊朗的美少年,而不是壁画里的模样:身材魁梧,眉毛宛如森林,半遮着眼睛,雄视前方。   这不像是兰尼斯特,倒像是兰尼斯特之前的凯斯德利,其第一代家主凯洛斯,追踪一个杀死村子里绵羊的狮群,误打误撞进入了凯岩之中,据说他杀死了成年的狮子,饶过了幼年的狮崽,并将之养大,旧神为了奖励他的仁慈,赐予了比人的腰还要粗的黄金矿脉,凯岩城就在这基础上,茁壮成长。   原来如此,我来到了属于凯斯德利家族的地盘,那么,之前的墓窖,莫非也和兰尼斯特无关?   “在往里面走,恐怖堡的女王,”摩根的声音恰好响起,“里面,是我给你的第三个谜题。”   第一个谜题,血龙狂舞的幻景。   第二个谜题,墓窖里的法阵。   那么第三个谜题,又会是什么? 第99章 雄狮厅——一把剑   死灵师摩根制造的法阵,我无法可解,别说我,远在诺佛斯山中的心脏树,也没有法子。   不过没关系!   由于出乎敌人意料地从卡斯特梅地城生还,凯岩城顶部的环堡、内部的城堡服务设施以及矿井,还有底部的矿井与港口都戒备森严,不虞遭到敌人偷袭,就连詹姆·兰尼斯特本人都铠甲俱全。   我倒是不担心几具枯尸造成什么后果,反倒是破坏法阵引起的地震更加可怕,所以别去乱动那玩意儿半点问题都没有。   倒是她提了个建议,让我去英雄纪元的雄狮厅看看,我自然不相信她,可是,目前来说,凯岩城里我两眼一抹黑,而她既没有动机,也没有表现,要针对我,那么,在对生命无碍的前提下,陪这个老娘们玩玩也无妨。   好吧,现在,我打算先看看她在那里准备了什么,莫非在这先民年代的雄狮厅里,也有什么法阵?   我遍览大厅,找到了一个门洞,这大概就是通向里面的,她让我朝里走,那我就去闯一闯!   “说来,”我一边前往那里,一边问出自己的疑问,“我看到壁画上是凯斯德利家族的故事,似乎是,难道这里并不属于兰尼斯特?”   “这个说来可话长,原先,这里确实属于凯斯德利家族。”她回答,“或者说属于凯斯德利的时间更加久远一些。”   “然后?”我跳下已经塌陷,无法拾级而下的台阶,“你在家族更替中做了什么?”   这是一条已经荒废太久的长道,左边已经塌方,泥土和石块里长了一些蘑菇,黑漆漆的空气里是陈腐的味道,右边,我注意到远处一个拱门,那里似乎——   “那里有魔法。”心脏树语气确定。   就是死灵师摩根设下的局?   “我?”摩根还在回我的话,语气里一派云淡风轻,“我爱上了一个骗子,在他的蛊惑下,把这块石头送给了他,仅此而已。”   石头…   我猜她指的是凯岩。   我回应:“你爱上了一个骗子,‘机灵的’兰恩?真是不明智的爱情。”   依据古老的传言,“机灵的”兰恩偷运一群狮子进了凯岩城,狮子吞噬了凯斯德利伯爵及其子嗣,然后,兰恩娶了他的女儿们和夫人;当然,也有更加猥琐的说法:兰恩夜复一夜地偷溜进凯岩城,在熟睡中与凯斯德利的姑娘们交媾,最终,那些女人全都生下了金发孩子,并帮着兰恩将自己的父兄毒死。   还有的说法是“机灵的”兰恩离间凯斯德利家族的成员,让他们自相残杀,内讧不止,最终这个家族的人把彼此杀死,兰恩轻取凯岩城作为自己胜利的果实。   不论是哪种故事,凯斯德利家族的妇女都扮演了既不道德,又不光彩,还很被动的角色,充当了兰恩谋取凯岩的工具。   不得不说,这些故事充满了古代人对美女和权势的观念,直男得要命。   不过,我可以确信一点,那就是摩根,作为那个年代凯岩城权力更替的当事人,一定做了什么事情,才会让人把脏水往她身上泼,不是说她做了坏事,或者是个什么红颜祸水,而是她肯定发挥了什么作用。   这件往事可能对我解谜有所帮助,不过我不打算刺激死灵师摩根,看历史上“兜帽王”莫甘·班佛特的结局就知道了,肯定是一场悲剧,戳一个强大死灵师的伤疤,这种事我可不干。   “是啊,爱上一个骗子,”她似乎已经不为此所困扰,“你走进那边,是一个给旧神的祭坛。”   给旧神的祭坛?!   这说法可真是奇哉怪也,众所周知,旧神不需要祭献,在神木林中沟通冥想,就算作是旧神的宗教仪式了。   “抱歉,祭坛?”   “是啊?”她倒是没头没脑地应言,“有问题吗?”   “旧神不是只需要神木林和鱼梁木吗,祭坛是怎么回事?”   “你是指森林之子崇拜的无名诸神吧?”她反而纳罕,“现在的先民居然已经忘了旧神的整体面目,只记得那些森林之子的神灵了?”   什么意思,是说,旧神不止是森林之子那群长了脸的鱼梁木?   我心怀疑问,走进了这间小祭厅,这是北境绝对不会有的布置,一个已经枯涸已久的石头火盆,拉赫洛?还有几尊面目已经模糊的雕像,该刻画在鱼梁木上的人脸,刻在了墙壁上。   就在流下血泪的人脸墙壁前,石制火盆后,一个平整而古朴的祭台,上头隐然有褐色的印迹,这是多年流出的血液,留下的记忆。   这是什么东西?!   “这个祭坛下有一把生锈的古剑,这把剑曾经属于凯斯德利家族,你还可以看到上面的狮子纹章。”   暂时抛开“旧神”这个概念到底涵盖了一些什么这种问题。怎么会是更无聊的探索游戏?从孤山到瓦雷利亚,我不期待这个世界会给我什么宝藏,古代的东西那么毁了,要么坏了,就和我前世一样,遗迹里可没有什么珍贵的魔法物品之类的。   别告诉我,这就是所谓的谜题?   不过!   说不定有陷阱,经验告诉我,涉及神灵的事情从来都不简单,别瞎摆弄。   “你不告诉我这是什么?我可没盗墓的工夫。”   “你对宝物不感兴趣吗?我猜现在的故事里,应该也有得——”   “一把几千年前生锈的破铜烂铁?我会像给情郎抛飞吻一样,轻而易举地给扔了。”   “在那个年代,这把剑可是价值连城。”她诱惑道。   这不是让我嗤之以鼻么?   “得了吧,英雄纪元还是青铜武器的年节,我身上的钢剑和铁匕首在那会儿也是价值连城,我恐怕除非是瓦雷利亚钢,否则你说的宝贝,拿去当也当不得几个钱。”   “你真是个大婆娘吗,”她语气里稍微多了几丝气急败坏,“怎么那么不乖啊!难道你是一头顽固幼稚的老母山羊?好啊好啊,没关系!山羊也有驯服的时候。”   “别比比了,给我说实话!”我毫不耐烦!   “那把剑其实是把钥匙,可以开一扇门,很重要。”   你看,非要我脾气上脸才会稍微合作那么一丁点儿。   “就在下面对吗?”我弯下莫波的腰。   “这里有魔法。”心脏树提醒我。   “有魔法就对了。”   我把手伸进祭台底座的缝隙,够来够去,然后碰到了一处凸起。   一把剑!?   我继续掏了掏。   铿!   我感觉它很轻松地给想要抓住剑身的尸鬼之手划出了一道口子,经过那么多年,还很利,是瓦雷利亚钢!   我摸索着,抓住剑柄,将它抽了出来!   “此剑名为‘金狮子’,是凯斯德利家族向瓦雷利亚求购的,可是后来,先民和瓦雷利亚人发生了战争,这把剑就被南方的瓦雷利亚军队扣下了,结果,反而是我出马才拿到了手。”   什么?这他妈也算是生锈的古剑?!你逗我!?   当我触摸此剑时,剑身似在向我低声呓语,这似乎,不止是简单的瓦雷利亚钢,恐怕——   等等,瓦雷利亚,没记错的话,是长夜以后才出现的文明,有那么早,可以让你们去买剑?!   还有,先民和瓦雷利亚发生战争,不对吧?!瓦雷利亚人似乎压根就没扩张到过维斯特洛!   认识了死灵师摩根以后,原本虚无缥缈只有一大堆传说故事的英雄纪元似乎变得更加陌生了,就像是被笼罩在了云里雾里一样。   我端详长剑,鱼梁木的剑柄,剑身确系瓦雷利亚钢,其上波纹粼粼,像是无数朵钢花,要比科霍尔人献给我的,还要靓丽,这玩意儿是瓦雷利亚人打造的,绝非后人所出。   这就奇怪了,摩根似乎不是骗我?   “和瓦雷利亚的战争?”我问出口,“你们那个时代就有瓦雷利亚了吗?”   “当然,我——”   轰隆!   两边的石墙突然被砸破!我下意识地一个匍匐,砰!一块巨石刮过我刚才站立的空间!刹那间尘埃弥漫,碎石滴落。   “这就是我说的魔法。”心脏树平淡地提道。   什么东西!?   “啊,对了,我忘了,当初我帮‘机灵的’兰恩设计过一道陷阱,关于这把剑的,那么,这就当做第三个挑战吧。”说得轻松!你又搞过什么幺蛾子,摩根!?   尘埃中深处一只硕大的手掌,枯槁干瘪,没有阳光反射的油亮,我却分明认出来了包裹这只手掌的东西,是油脂!   轰隆!   响声又鸣!   “啊,这是给我凯斯德利亡夫留下来的一点小护卫,一共有四个。”   尘埃渐落,我看清了这些响动的制造者究竟是什么。   没错!我认出是什么了!   真是扯了新旧诸神他们老人家的淡,巨人木乃伊! 第100章 雄狮厅——进击的巨人   油脂能让死物万年不腐?!真的假的!   莫波的鼻子闻到一股奇异的香气,当然不止是一种油脂,恐怕是调配过的混合品!   砰!   碎石如开放的花朵,   我已经双腿一蹬,和袭来的巨棒擦身而过!   “这叫你会顾及我的生命!?”我大喊。   她倒是老神在在:“安心,我没有操纵这些巨人尸体,否则会难缠一万倍,你能想办法在那个幻景里活下来,想必也能顺利干掉它们。”   巨人,他妈的是巨人?!为什么凯岩城里会有巨人尸鬼存在,还是封存了好几千年那种,这个都怪她!这个巨岩里来过一个死灵师,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   在黎明纪元和英雄纪元,巨人曾经遍布维斯特洛各地,西境也有不少巨人的传说。   可是在先民军队的围攻之下,巨人数量慢慢减少,到了当代,只有长城以北的极寒之地才见得到。   呼!!!   厉风吹来,我猛然矮身,躲开了背后的偷袭!   碰!又是石板碎裂,这些大块头力气可真不小。   对了,这个摩根刚才说什么来着,四个?!   “额,额!”死巨人喉咙间发出尸鬼沉闷的嘟哝。   碰!啪!咚!   尘埃漫天,寂静古老的祭祀之厅被这些高大的力士摧残得遍地碎块,我像是一只老鼠一样满地乱窜,躲避他们的攻击。   “快上啊!”不怕事儿大的摩根在那“呐喊助威”,“你手上是宝剑‘金狮’,削了它们!”   “废话!!!”我感觉尸鬼莫波被划开了几道伤口,幸好它是尸鬼,无所谓一些破损,“我就算闯遍七层地狱,和一万只异鬼厮杀,也要谋得我想要的权位和自由,捍卫我的生活!”   “那就加油!”摩根大叫,“红王万岁!”   这个臭娘们,我迟早抽死她!   碰!我一个闪身,背后的祭台已经被打碎了一半。   这样不行,我没法和巨人对攻,而尸鬼不会力竭,持久战无法带来优势,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尸鬼不知疲倦,我早就两眼一抹黑了,这玩意儿得靠一支军队来干掉!   最重要的是,我有些心疼。   看看我眼前的巨人!   他们原本覆盖全身的毛发全都不见,外貌像是皱巴巴,已经发酵的水果,皮肤就像皮革一样粗糙厚实,就像是人类的千年古尸一样,色泽灰暗,皮肉贴古,躯干塌陷,不同的是,它们不仅湿淋淋地散发出油脂和草药的香味,本身方块牙,头前突。   好个四只被放大了百倍的猩猩。   四个巨人尸鬼身高全都在十五英尺(4.5米)以上,远胜如今北境十二英尺左右的后代!,两个用着粗莽的石头大锤,我怀疑是直接把石头绑在树干上!还有两个直接舞着杉木,它们似乎保有一些生前的知能,居然没有伤到过彼此!   “呃,哦哦!”   一个大家伙的嘴里发出不明含义的喉音,也可能是尸体体内的气体在喉管回荡。   碰!   哎对了!   你们是尸鬼,我也是尸鬼,在之前墓窖的那些理都不理我,你们为什么攻击我!?   它们为什么会在这个,雄狮厅背后的祭厅里?   电光火石间,我立刻反应过来!   原来如此!   就是我手上的东西。   那把剑,是因为那把剑!我手上这把被我摸出来的“金狮”!   它们是看守剑的守卫,剑一被动,就立刻攻击,那么——   我立刻像是我之前告诉摩根的一样,就地往小祭厅外一抛!   打着旋儿,瓦雷利亚钢剑飞了出去。   锵!瓦雷利亚钢和鱼梁木材质坚硬,无情地插进了沧桑的石板里头,还迸发出了一点火星。   巨人应而转身,朝着长剑所在的地方挥舞巨棒,果然如此!   “聪明!”摩根欢呼,“好了,现在,它们就不成问题了。”   “闭嘴,这是第二次了,不会有第三次!”   第一次是幻景里的血龙狂舞,祭厅的巨人是第二次,要是我被人危及生命和腹中的孩儿还无动于衷,那我不就成木雕了!?   “我没说错,这真的是钥匙,”她开口道,我盯着巨人攻击空气的模样,不是很想理会,“当初凯斯德利家族夭亡的时候,我那时的丈夫,也是我和我儿子的儿子,嘱咐我一定要看守好凯斯德利家族最后的荣光。”   这倒让我好奇了。   “你不是帮‘机灵的’兰恩的吗?”我问,按照故事里的节奏,如果没有凯斯德利家族的女子做帮凶,兰尼斯特家族的先祖“机灵的”兰恩根本无法取得凯岩城。   “我帮兰恩,也帮凯斯德利,或许后面兰尼斯特背叛我,原因就在于此吧。”   哦,夹在两个家族中间两边不是人?   我不再理会死灵师摩根的前尘往事,重要的是眼前。   她还在说:“我是不是罪孽深重?我渴望变得无辜纯洁,就像是我父亲希望的一样,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可是世上根本就不存在‘单纯的小女孩’那种神奇的生物,就好像义人和勇士从来都是无稽之谈一样,人人都有不可告人的一面。”   她看来还有些道德负担,而我是半点都没有的,我从来都下得去手,不管是对谁。   我拔出利斧和钢剑,看起来除了把四个尸鬼破坏掉之外,没什么别的好办法,至少,脚要砍了:“神特么的罪孽深重,你们那会儿,旧神的宗教学里就有赎罪论了?”   “我可在凯岩城的圣堂里呆过不止一天呢。”   就是说,她一直在这座城堡里,只是不能说话,没有存在感,无人知晓。   不管她   呼!呼!   巨人依旧在舞动着槌头和树干,现在,我等待的目的已经达到,他们全都背对着我,要么使劲儿按照成人的高度,横扫“金狮”剑所在的位置,要么就把“金狮”剑像是钉子一样猛砸,那把凯斯德利家族的族剑居然没坏,也是谢天谢地。   “我说!”我问出最后一个问题,“既然一直呆在这,为什么好些现代的东西,你都不知道?”例如旧神的含义,以及瓦雷利亚之谜,好像和我说的是两回事,以及血龙狂舞的乱仗。   “很多东西其实我知道,但是我选择坚持自我,随心随意。”   换句话说,丫故意搞的十六条魔龙,故意自说自话给我留一大堆疑惑不解释!   我咬牙切齿,攥紧手中武器,扑向巨人尸鬼的双足,“后面,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只破坏脚,在以后的战争中,四头尸鬼巨人,我还有用!   “那么,我会告诉你,凯斯德利家族最后的宝藏在哪,波顿家族的红王。”   哎哟我可真谢谢你了! 第101章 老矿井——宝藏?   喀!   “呜哦…”死去已久的尸身发出嘟哝。   见效了!   灰败的肉丝之中,骨骼上清晰可见的裂纹,逐渐扩大。   它摇摆欲倒,我一个后弓腰,躲开回甩到其身边的大棒槌,然后迅速健步跳开。   噗通!又是尘埃弥漫,硕大无朋的体躯拍在地面,这个祭厅的灰尘真受罪,跌来荡去地。   趁着它们对“金狮”宝剑上方的空气发起攻击,我一顿劈砍切削,连打带砸,终于有一个巨人尸鬼倒了下来。   不提剑和斧上因此而制造出的大小缺口,我花的时间可不短,非常非常费工夫。   死尸的老皮不硬但是柔韧,切人类尸鬼时还没什么,砍巨人时砍上去只留下一个白痕,破皮、割肉、断骨这一整套下来能累死一个活人,手头的岩锤用来砸巨人压根就不够看,我只能用斧头和长剑,简直比砍树还麻烦!   更别说我还要注意躲避它们没瞄着我,但是依旧游来荡去,能把我砸飞的手中棒木,用来搞定他们的时间,需要的就更多了。   没错,我正是想切了它们的踝关节,好让他们暂时无法移动作战,相当于报废,然后我拿了瓦雷利亚钢剑就跑,去开启摩根说的宝藏,在解决了死灵师摩根给我找的麻烦之后,我再回来“回收”。   这四头巨人尸鬼或许会有大用!   当然,我内心有种预感,摩根当然不会那么慷慨好心让我帮忙,估计,是想让我放了她的魂灵或者做别的什么对她有益的事情,或许我得做点准备?   不论怎么说,不管是巨人尸鬼,还是死灵师摩根,亦或是什么锋锐的长剑“金狮”,以及凯斯德利最后的宝藏,统统都是我的!   好吧,把贪婪放一放,眼下斧头和长剑功效不大,要完全弄翻他们,还需要很长时间,这才是当务之急。   那就不磨蹭了!   我欺身而近,灵动地躲开挥舞在巨人手中的大棒子,瞄准踝部狠狠打击!   碰!   啪!   轰隆!   良久之后,整个祭厅再无比我更高的东西,可是咣当之声不去,这四个大块头在地上挣扎乱舞,咕噜着挥舞着手里的武器,他们依旧在遵循过去死灵师给他们下达的指令。   让他们在这乱着吧!   我足点地板,不时跃过袭来的棒槌,然后就地一滚,双手握住温暖的鱼梁木,剑柄,“金狮”再次回归掌中!   用力一掀!   锵!   稍纵即逝的火星照亮了再度袭来的木槌,我拔起瓦雷利亚钢剑,轻轻挡了一下,砰!   劲头可真足!这股巨力恰好让我飞向了祭厅,拜拜了你们!   我滚翻卸力,然后站起身子,爬行在地上的巨人口中呼噜,朝我爬了过来。   走人,走人!   拔腿就跑!   “哈哈哈哈!他们趴在地上翻来滚去,你看到了吗?好像没了腿的蜘蛛呀,还有你丢剑的那一刻,笑死我了。”   你还笑?!笑你个脑袋瓜,摩根死娘们。   “接下来呢?”我掩藏怒火,问的简短。   “去老矿井,靠近底部,通道没塌,你一直沿着从雄狮厅出来以后的走道,一直向下就是了。”   老矿井…   凯岩城里的金矿七国皆知,也肯定有枯竭之后被抛弃的部分,这几千年下来,恐怕被遗弃的矿洞要比还在用的,数量得多得多。   而且,要是比历史的话,凯岩城的矿井乃是这里的主人发达的源头,自然,要比岩中和岩顶的城堡居所更加古老,可以推断,兰尼斯特家族之前的凯斯德利家族,在一开始开发这里的矿藏,还未建堡时,一定是住在矿井旁边的,那可是挖的黄金,不自己盯着点怎么行?   至于后面嘛…家大业大之后,自然也不用太在乎小偷小摸小窃盗造成的损失了。   虽然未见光亮,可是空气已经渐渐地流通了起来,我嗅到青苔和泥土的味道,就像是巨岩本身的呼吸。   一路上,也有好些骸骨,却和之前遇到的不同,不少已经风化了,看来往后的区域通风,或许也会有活人。   我转过一个弯,一个巨大的地下穹洞突然展现在我眼前!   幽深的地壑疑似无底无垠,矿坑里的井架绵延不绝,相互之间看起来没什么区别,让人很容易就在密集的木条和洞窟中丧失对空间的感知。   这是一个由矿井构成的蜂巢,蝙蝠在其上空翩翩飞舞,虫子和老鼠窜来窜去。我可以想象昔日这里的繁忙景象,一定充满了丁字镐的敲击,和采矿车在轨道上迟缓挪移的响动,而如今,这里如此空旷,并已成为野生动物的家园。   看起来,似乎和死灵师没什么联系?我也没见到尸鬼大军的踪影。   至于,之前墓窖里涌出的那一群,估计还没抵达凯岩城顶,那儿远着呢,就他们那样一步一步挪,怕要走到明天。   砰!   我一跃而下,莫波的躯壳头戴黑色兜帽,整张脸隐藏在阴影里,身穿涂黑的锁甲,手执“金狮”之剑,不知道的人,指不定还以为我是个混进来的杀手。   哒,哒,皮靴轻动,我走在被我惊动慌乱的各色蚊虫和小动物之中,抬脚踩死了一只老鼠。渐渐地,深入到这座矿井之中。   散架的车轴,古董腌肉,还有零散的金银珠宝,以及遍地都是的铲子和镐子的残铁破木,还有或零落或完整的井架,这是一片由人改造的死木,构成的森林。   借助本体之前在布拉佛斯布置舰队建设事项时看过的各种木料,我认出这里的主要是白蜡木和橡木,也有少量的梧桐和紫杉,不过,树脂和植物的味道,早就因为时间而烟消云散,   铿!   我把长剑收回之前钢剑的剑鞘里,不小心在那条坚实的牛皮革鞘上,划破了一道口子,狭窄的矿井架子让我长剑施展不开,嗯,得换别的。   斧头和匕首。   “你想带我去的地方,是哪里?”   “继续走,往左边,右边出去是现代的矿井,别过去。”   果然,这里已经是凯岩城的底部了。   这一夜里,我贯穿此石,从顶至底。   那么劳碌,还冒着生命危险,得给我丰厚的回报才对,死灵师摩根。   如果你不给,呵,我就自己拿。   作者的话:今天三更哦!下午还有一更! 本周一共两更!不过看畅销,下周大概就一次加更了 第102章 老矿井——我就是个傻子!   “快了,就快了!就在前面,就在前面!”   死灵师摩根的语气如此不耐,如此热切!已经毫不掩饰,前面的所谓“宝藏”和她自个儿息息相关。   你说你既然想找人帮忙,为什么要设计什么幻景呢?如此卖力,是“鸦眼”攸伦会给你糖吃吗?   空荡荡的穹洞里,尸鬼莫波的脚步回荡,惊起蝙蝠乌云和群鼠乱窜。   “前面有什么?”我问。   “到了!”她答非所问,脑子显然已经被即将发生的事情吸引了注意力,“把那把剑拿好!就是这个小洞,进去,往里面走,就在里面!”   “我问你,前面有什么!?”   “啊?有…当然是凯斯德利家族的宝藏,我告诉你了。”   “哦?”   “而且!”她热切地说道,“不止是宝藏,你似乎很疑惑为什么我给兰尼斯特设计的灾难会如此简单?只是一支尸鬼群?当然不是,那是障眼法,我知道凯岩城赖以生存的金矿,即便在今天,也是狮子们赖以生存的保障,所以我打算用尸鬼袭击吸引住凯岩城的军队,调开根部守卫矿场和港口的军队,然后将底部的矿脉给彻底毁掉!”   “毁掉?!他们不可以重新挖掘吗?!”   “如果是凯岩城整个毁掉呢?”她为了说服我,前方才是真正的阴谋,如此不遗余力,“你想,墓窖里的那个法阵,如果不是你,多半不会有人接触得到,在那个地方活人连呼吸都困难,那我设置的地震魔法,一经处理就会爆发的那个,岂不是没法发挥真正的作用?”   “所以,你在这里,也设置了一个地震?!”   “不,不止,”她意味深长,“我一个死灵师的地震术,影响能有多大?顶多让塌方淹没顶部的凯岩城,可是,如果是森林之子设计的地震,那就不一样了。”   什么!?   “攸伦真正的安排,是利用森林之子,而不是我,我只是他的掩护而已,是保护森林之子的盾牌,波顿家族的红王,这才是真相。”   他怎么可能找得到森林之子!?   “你到了,就明白了。”   死灵师摩根的语气如此隽永,仿佛她自己也无法想到攸伦竟然会有如此疯狂的主意。   是怎样疯狂的主意?   我倒要好好查探摸清一番了。   “很好,你让引起了我的兴趣,让我讨价还价的心情消失了。”   “放心,你会获得你的奖赏的。”   当然会!不过,不是靠你,我移动皮靴,走进一条树根遮掩的小洞,视门口用七国现代通用语书就的“危险”二字于无物。   这一定是凯岩城最阴暗的洞穴。   一个巨大的尸坑。   白骨和尘土堆积成山,我隐约看到最下面也是最古老的骨头,有的硕大无比,有的娇小如孩,似乎是巨人和森林之子的遗体。   而最上方的骨头,不,不止是骨头,有的尸首皮肉犹在,衣物几乎完好,似乎是被从高处坠落而亡。   我抬头仰望,上方的尽头微微透出光亮,已经是第二天的黎明了。   “侧耳倾听,死灵师,这里所有的魂灵都憎恨兰尼斯特。”   我猜测:“这是个处刑坑?”   “看到上面的天井了吗?这里过去有四百英尺高,如今高度不过三百英尺,剩下的一百英尺已经被尸体给填满了。”   真是让人对这里的故事遐想连篇。   不过,我不觉得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别告诉我,这里就是你的——”   “对死灵师来说,这里是一个完美的施法场所,不错,这里也确实和我有关,不过,还要往里面走,红王。”   里面?我没看到有什么入口。   “用死人的感觉,别用眼睛。”   我闻声闭眼,感受四周…   在对面,和我隔着尸坑的位置,有一个小洞窟。   闻所未闻的手段,活人看不到,只有死人才可以!   “这也是你的魔法?”   “是的,”她回答,“那个,自称‘凯岩王’的男人,‘机灵的’兰恩的后代,”   八成就是第一位凯岩王罗利恩,   “他杀害我的时候,把我喂给了狮子,在你之前拜访的兽栏那里,可他没想到,我曾经向一群森林女巫占卜过,其中有四个断言我会死在凯岩城,所以我做了一些布置,最终,多亏我过去在凯岩城的魔法,我,‘活’了下来,并操纵吃了我的狮子,杀死了所有罗利恩的后代男丁。”   “是吗?”我很讶异,也有些好奇,“听起来似乎是你帮助‘机灵的’兰恩夺得了凯岩城,似乎,你之后就和兰恩结婚了,难道罗利恩不是你的子女?”   “当然不是,罗利恩是兰恩和他姐姐的子嗣。”   “哈?!”我不由停下了脚步。   “好吧,我一次给你讲清楚吧。兰恩平生有九十多个儿女,其中有一个是和我的儿子,罗利恩的弟弟,虽然我那个时候被他的花言巧语蒙骗,竟然以为自己又碰到一个真心可以渡一生的男人,所以我帮助他顺理成章地通过婚姻娶了凯斯德利家族的女儿和我本人,夺得了凯岩城。   可是他依旧选择了他和他姐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而不是他和我的,他那个姐姐就是一个长成女人的兰恩,这说明什么?他始终最爱的,还是他自己!在死时,为了防止我谋夺权力,兰恩甚至用他的魔法设下了一个局,让我受到重创,在二十年之后,被他的儿子罗利恩给杀了。”   “如今祸垒的班佛特家族,不会就是——?”   “当然不是,如今这个班佛特,是我儿子的后代之一,罗利恩杀死我的时候,他逃去了河间,甚至不敢说自己和兰尼斯特有什么关系,而是娶了布雷肯王的女儿,给自己改姓为‘黑木’,布莱伍德,一直到又过了十年,我复仇成功,群狮吞噬了罗利恩的所有子嗣,他把在河间的领地山谷留给那边的子女,就此回归,并迎娶了罗利恩的女儿,成为了第二个凯岩王。”   那么,之后让自己的子女继承母亲的姓氏班佛特和领地祸垒,似乎也说得过去。反正在西境,有好些领主贵族其实都是古代兰尼斯特家族的后人。   “所以,詹姆其实是你的后代?”   “我后代无数,兰尼斯特只是一部分而已。”   那你挺能生…   “说来,詹姆真是像他祖宗,也和自己姐姐纠缠不清。”   “詹姆公爵和瑟曦那点丑事?我都看在眼里,他差远了,兰恩是自恋。”   “此话怎讲?”   “兰尼,兰尼!从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对,他深爱着他的姐姐,他的姐姐却爱慕虚荣,和我的一个凯斯德利前夫通奸,对身为平民的他像是对一只蚂蚁。”   兰尼八成是兰恩的昵称。   她言中讽刺的意味真是浓厚:“兰尼是最强大的易行者,最卑劣的骗子,他嫉妒凯斯德利嫉妒得发疯,在他从森林之子那里回来以后,就附身把他姐姐变成了白痴!这个男人同时操纵着自己的肉体,和自己最亲密的血脉欢爱。我记得当时的场景,他疯狂的大叫‘你永远属于我,只有你配得上兰尼’!哈哈哈哈!”   原来如此。   那么一切都对的上了,根据前世的原作和电视剧,被易行者附身的人类确实会变成白痴,“机灵的”兰恩在这样玷污了自己的姐姐之后,让他和自己姐姐的私生子成为了凯岩城之主,摩根当然会反对这种事,而兰恩也想到了,于是就重创了她。   私生子罗利恩,因此名目张胆地自称兰尼斯特,并与摩根大战二十年,在二十年后,他最终诛杀了死灵师摩根,同时宣扬她是“兜帽王”莫甘·班佛特,以掩盖自己的出身,结果却不曾料到,摩根的魔法最终害得他断子绝孙,化名布莱伍德“黑木”的弟弟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摩根笑意未歇:“我乃兜帽王者,告死鸦的主人,森林之子、巨人和先民都畏惧的死神!我足步所到之处只有死亡和哭泣,可是!我却爱上了一个骗子,哈哈哈哈!他承诺的婚裙,是打满补丁的亚麻囚服,他答应的随从和仆人,是一窝窝老鼠!他和他的子嗣还给我安上君主的名号,把我当成一件彪炳功勋的战利品!我是个傻子,傻子!!!”   “节哀,你还有新的一生要过,死灵师摩根,我不是正要去释放你吗?”   她收起自己的一时感怀:“原来你知道了我在这里,是的,不过我承诺,恐怖堡的女儿,让我重新行走世上,对你来说,不会是坏事。”   作者的话:祝贺群友【不许看我】喜接offer,也祝各位女读者妇女节快乐!今日三更! 第103章 凯岩深渊——复活之愿   摩根的一番自述让我心头一片亮堂,很多不思其解的问题全都想通了。   这很好…我打不过摩根,这是自然,如果我和她敌对,恐怕只会像第一个凯岩王罗利恩一样被她给玩死。   不过,她和兰恩的相爱相杀导致了她蒙受重创,指不定到了现在这个年代,她依旧会因此而受伤。   为了确保这一点,我在前往那个死人才看得到的洞口时,问了出来:“这把‘金狮’剑,‘机灵的’兰恩用过吧?”   她回答:“是的,不过他讨厌这把剑,他说自己的后代以后会另外获得一把族剑。”   果然如此,兰恩没说实话,他不用这把剑,其实另有缘故。   “他是个私生子对吧?”我再次证实。   “是的?他和他姐姐都是安达尔人的私生子,在厄斯索斯过不下去,漂洋过海来到了这里。”   有学者猜测,“机灵的”兰恩是维斯特洛在英雄纪元唯一一个出名的安达尔人,毕竟那是先民的年代,还没有安达尔跨海西征的事情。   看来,确实如此,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你要去的地方同时也是兰恩的墓地?”我继续证实。   “没错,你怎么知道?当初他离世时遗言是由我来处理他的丧事,结果,我当时还满怀伤感,却因此遭到了他的暗算。”   “那可真让人难过。”我敷衍道。   进入了洞口之后,我周围的空气似乎被人给抽走,一片闷滞。   看来,之前旧凯岩城那种减少空气流动,或者让活物难以呼吸的环境,也是摩根的法术,不过显然这种魔法无法在露天,或者通风状态不错的地方施展,只能让本就难以呼吸的地带更让人难以呼吸。   我跟随着古老的石板道深入此地,不止空气,这里的雕工布置,也类似于旧日的凯岩城,是先民的遗风。   一座石头棺椁静静伫立在幽暗之室的中央,与先民截然不同,安达尔人很早就讲究入土时的棺木石材了。   而棺椁的四周,则星罗棋布着狮子的骨骼,大大小小,估计雄雌皆有,依照传说和摩根的证实,她死了之后,遗体被喂给了群狮,而她最后会让尸体躺在这里,显然也不是毫无理由。   当时正是兰恩的葬礼,他做出了一些安排,所以,这里大概就是死灵师摩根被自己丈夫暗算的地方。   “现在,可以开始了…”   “你说的森林之子呢?”我环视周围,压根就没见到半点小矮子的影子。   只有狮子的枯骨和一个孤零零的棺石。   “就在这附近,我依照协议用魔法保护着,快!打开这个石棺,用你手中的剑!看到那个插口了——”   “告诉我他们在哪里。”我坚持不动摇。   “就在这附近!只是一群森林之子过去留下的仪式,当初先民攻进凯岩城时,他们试图启动地震的魔法让西境地震,变成和颈泽一样的荒凉之地,可是先民来得太快,他们还来不及行动就被全部处决了!”   这很可能是真的,依照北境口口相传的故事,在昔日黎明纪元至英雄纪元之交,森林之子,曾经试图用规模宏大的可怕黑暗魔法改变地貌,引入天堑,来阻挡进攻他们的先民。   他们先是进行仪式,让多恩之臂沉入大海,断开了厄斯索斯和维斯特洛的连接,形成了今天的石阶列岛。   可是这个可怕的法术,并没有让先民放弃,森林之子和他们的野兽盟友依旧节节败退,鱼梁木被焚毁,森林之子本身与巨人一同,被大片地被屠杀。   哪怕个体而言,不论是森林之子还是巨人,都远胜人类,可是先民集群成军的力量,却不是这些原始种族能够媲美的。   于是,森林之子们开始滥用同样的魔法,有些规模小,有些规模大,最大的,例如今天的颈泽,据说就是森林之子让北境与河间地之间的地带塌陷,从而引发海水倒灌,最终,形成了北境的绝佳天然防御,今日沼泽住民的家园。   所以,再依照我在尸坑所见,这座凯岩巨石,恐怕曾经也是森林之子的家园,甚至可能是一座城市一般的存在,有强烈的抵抗,甚至不惜使用可怕的魔法,在当初那个灭族之战里,实在不算稀奇。   我不慌不忙,接着问道:“你启动了那个仪式,之前在旧凯岩城里,你的法阵和这里是同一个原理?”   “对,对,对!我的父亲和森林之子交往为善,与绿先知探讨旧神的魔法,”她解释的语速飞快,一堆话像是洪水一样倾泻而出,“我了解了很多他们昔日的记忆,包括这里!快,红王,快打开这个石棺,里面有陪着兰恩一起入葬的凯斯德利宝藏!”   “就是说,只要破坏了那个魔法仪式,一切就都结束了?”我依旧没有急着动手。   傻瓜才会憨憨地把这个死灵师就这样放出来,这不是给自己找一个要伺候的老大爷吗?更别说,我和她还有帐要算呢!   “是的,是的!打开兰恩的永眠地,我马上就带你去找那个魔法的所在地!”   “好啊,”我嘴角含着一丝意味不明的笑意,“我这就帮你打开,摩根·班佛特。”   给力一点!我知道,你的设计就是为了有朝一日的这一刻,我知道!   放心,我和你想的一样,我也不想看到“兜帽王”,陌客,重新出现在人间!   我蹲下莫波的身子,依照她说的,将瓦雷利亚钢剑插进石棺的插孔,哪怕历经千年,依旧严丝合缝,确实是为这把剑设计的机关。   喀嗒,我听到石棺里响了一声,砖石移动,石板刮擦着石壁,马上兰恩就将现形。   聒~~!   突然!一声鸦鸣响起在这间寂静的石室内,我联想起了来到凯岩时,瞧见的,数量不少的渡鸦。   看来,告死之鸦的主人确称其名,乌鸦,正是死灵师摩根所知的,旧神魔法所赐予的一种象征。   我又联想起铁民怯惧的风暴神,风暴神的使者,是渡鸦。   再加上安达尔人七神里的陌客。   看来,这些传说的某些部分,已经在同一个人身上应验了。   轰,轰!   轰隆!   乱石飞舞,光线自外界射入!一个豁口出现在石室的一角,群鸦飞舞而入,黑羽遮蔽了我的视线!   我下意识地抬手遮住眼睛,避免眼珠被鸦喙啄食,却听风云变幻中,摩根的声音响鸣如雷!   “哈哈哈!没想到吧?”   啊,对,摩根说得对,我得装作将之前那些数量过多的乌鸦视若不见,我得表现得很惊奇,很恐惧才行,敬业一点!   我装作惊慌失措的模样,大声喝问:“你在干嘛!?快停下这道魔法!”   “我在复活!学徒。没想到经过了数千年的光阴,争夺这座城堡,争夺整个西境,笑到最后的,还是我!”   她得意到了极致,就像是一只漂亮的黑乌鸦捡到了一颗金灿灿的黄宝石一样。   “学徒,看着!这就是我的魔法!你既然是什么红王,想必足以侍奉我,考虑到是你唤醒了我,我答应,在将来的长夜之战里,站在你这一边!”   哇哦,我好感激哦,你好感恩哦。   在墨羽乱舞,聒噪乱响之中,我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站立在石棺之上,让我感觉她就像站立在神木林中一样。其外形似女,可是全身都笼罩在黑色的鸦羽之中,没有露出半寸肌肤,实际根本说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她施舍般的宣布了对我的“恩典”之后,垂下臻首,开始时语气满意:“兰尼,我们又见面了,可惜你——”随后,又带了些许惊诧,“嗯?兰尼,你的尸体呢?”   我恰巧开口,替失踪的兰恩解释:“是吗?可是我听到了一个声音,所说的和你说的不一样。”在我耳边说——”   我似乎看到了一个黑发的摩根挑了挑眉,其容貌恰如坦格利安女子一般绝色:“不是我?”   “不,不是,”指尖抹过剑身,我耐心地说道,“一个声音,一个不断重复的声音,他说,是时候,结束这个疯女人的统治了!” 第104章 凯岩深渊——破碎之谋   兰尼斯特的祖先,“机灵的”兰恩的墓室。   我刚才说,要结束这个疯女人的统治,话音刚落,她凄厉冷酷的笑声就响起在这方天地之间,口气就好像我在说青蛙喜欢吃大象。   “你在开玩笑吗?!”   黑色的鸦羽铺天盖地,向我袭来!“荒谬!我倒要看看,是怎样的愚蠢让你胆敢反抗我!?”   英雄纪元的死灵师威势如同暴风骤雨,锁甲被扎裂,衣服被划开,她在命令群鸦将我的尸鬼莫波吃干抹净!   “是你的愚蠢,让我心生轻慢,摩根·班佛特。”我语气如此冷静,几乎让她心生踌躇。   摩根的口气又缓和了下来:   “别蠢了,曾经有不止一个森林女巫给过我预言,凯岩城终将属于死灵师,被女人永远统治,波顿家族的红王,好好与我以供奉,我自然——”   自然什么?   不要因为我一直在和眼前这个女人相处,听得都是她的一面之词,就以为死灵师摩根是什么无辜命苦的女人。   她奴役过无数的尸鬼,最可怕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活人,她在和罗利恩大战二十年的时间里,坏事做尽,这样的人会无辜?怕是死有余辜。   她和她那群凯斯德利丈夫,以及兰恩的关系也很值得商榷,总之,我没从她身上看到什么温柔善良的品质,我一早就对她心生防备!   这世上的政治人物,哪有什么无辜命苦?权力的游戏里,只有输家和赢家,如此而已!   没什么好迟疑的。   鸦喙已经让莫波的皮肉绽开,就在此刻!   我不再犹豫,挺身向前!   长剑自手中投掷而出,目标正是群鸦之中的那个曼妙身影!   “哈哈,你以为——不!这不可能!”她的傲慢变成了尖叫,“为什么又是这样!兰尼,又是你,兰尼!!!”   轰!   一阵让洞窟震撼的巨响,群鸦飞散,黑羽纷纷落地。   没错,兰恩已经对眼前的一幕做出了布置,墓地的钥匙是“金狮”剑,而墓地针对摩根魔法的开关也正是“金狮”剑。   他留下了一个简单的魔法,提示说,一旦墓地开启,就是毁掉摩根的时机,我当时悄然和心脏树仿佛确认,才肯定这个简单的魔法,不是出自摩根之手,帮她欺敌。   我估计兰恩倒是没聪明到能预见摩根会这样子,在几千年后再度复活。   他当时的打算,大概的思路应该是配合当初在他墓前重创摩根的魔法,让他的儿子凯岩王“雄狮”罗利恩能够有能耐在巨岩前翻盘。   我估计罗利恩知道这个杀招,但是很显然,估计是当时这位“雄狮”罗利恩正在和摩根明争暗斗,所以,这把宝贵的,意义非凡地,恐怕也象征着权力的“金狮”瓦雷利亚钢剑,估计第一时间就被摩根封存起来了,还记得那四个尸鬼巨人吗?正常凡人有几个能打得过那些玩意儿。   因此,几千年前兰恩未能奏效的小阴谋,才在我手上建了功,一击把复活的死灵师打回原形!   尘埃散开。   我眼前出现了一只戴着项圈的小猫咪,啊,不对,是一头黑豹?也不是,看起来很奇怪,不像是豹子,啊~我知道了,我看出来啦,这是一头小黑狮子,一头小母狮,   她奶声奶气地大叫:   “嗷!这,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你又不是兰尼斯特!?”   没错,“机灵的兰恩”没想到的,不但是自己的这个陷阱在几千年后才发挥作用,他更没想到,替凯岩城除去这一祸害的我,不是兰尼斯特,他甚至可能都没想到,摩根复活的时间拖延了数千年之久。   确实,我不是兰尼斯特,但是拜托——   试问西境祖上谁没和兰尼斯特上过床?   咳,这么说有点奇怪,那么,试问西境祖上,谁没有和兰尼斯特联姻过?   别看如今的格林菲尔家族偏居一隅,只是一个有城堡的有产骑士家族,那是现在,在过去的“百王争雄”,有一个城堡就能称王的年代,他们也是有资格和凯岩王联姻的,毕竟,格林菲尔家族的血脉是如此古老。   就更别提布莱伍德家族了,河间的布莱伍德家族或许是罗伊斯之外,和北境联姻最频繁的家族。   不管怎么样,历史演化到今天,某个七国人体内有一点兰尼斯特家族的血脉,根本就不稀奇。就好像坦格利安的血脉,在血龙狂舞期间有好些龙骑士根本就不信坦格利安,甚至可能姓瓦列利安,我敢打赌,如果到伊耿历三百多年的今天,再来一次过去举行过的龙骑士海选,能骑龙的铁定不止丹妮莉丝一个,她运气好而已。   依照当初选龙骑士的结果,什么乞丐、私生女、和坦格利安家族联姻的都有可能是龙王血统,别的不说,谋朝篡位的拜拉席恩家族历史上不止一次迎娶坦格利安家族的公主,他们指不定就有能骑龙的,我他妈说不定也能骑,不过风险太大,我是不会去试的。   血脉这东西,也就这样了。   总之,换言之,很不凑巧,如果这个陷阱只有兰恩的后代才能触发的话,我恐怕也算是摩根和兰尼斯特家族的后代。   真是,有种宿命的味道。   宿命,这个词很有趣,刚才摩根还说,有巫姬给过她预言,一个死灵师,一个女人,将永远都是凯岩城的梦魇。   很好!   作为预言的破消者,把关于自己的预言忘记到九霄云外的女人,我只会确定一点:   如果说凯岩城终归要沦落到一个死灵师的管治之下。   如果说,这座城堡的女主人,始终只有一个。   那也只会是我!   兰尼斯特已经向我臣服,我乃洛恩王国的红王莱雅拉!凯岩城真正的君主,王上之王!   而你,死灵师摩根,嗯,从外表上看,你以后只能当一只奶声奶气,跳来跳去的幼狮了。   别说,毛茸茸,两只棕眼睛圆溜溜,这小黑还蛮可爱的!   我慢慢挪步走进,敏捷的尸鬼莫波出手疾如闪电,立刻就把小狮子摩根攒到手里。   嘿,小东西还咬我手指头,牙齿太糯了咬不动,真可爱。   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在瞪我咧,瞪我,来,接着瞪我呀,瞪我。   哈哈哈哈! 第105章 凯岩城——远船告警   我把毛茸茸的摩根团子裹在尸鬼莫波的怀里,罔顾她抱怨的嘤嘤声,原本尚算柔顺的狮毛被我蹂弄得惨兮兮的。   这就是死灵师摩根的下场,她如此不可一世,最终却难免变成一只小宠物,大概她心里快恨死兰恩了。   我猜原本兰恩魔法的效果是要把摩根变回小时候,她还没有太强的力量那会儿,可是,摩根被兰恩的儿子给喂了狮子,结果就是——   额,这个先民魔法让摩根变成了一只像猫一样的小黑狮!   “呓呀呀,痛!”小狮子摩根不断挣扎,声音又尖又细,那个低沉富有磁性的御姐音再也不见:“放开我,放开!你不想知道森林之子的魔法仪式在哪了吗?!”   她倒是调整得蛮快,很利索地,就适应了当下的局势:自己再度遭受重创,被兰恩给设计了。   关于此中饱含了多少谋划,多少愤恨,以及忌惮,我无意去询问。   当初她、兰恩还有兰恩那个姐姐的破事一定相当狗血。   不过,我看她也没太受过去那段时光的困扰,很多文学作品都喜欢玩“为情所困”的游戏,可是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有那样强烈而执着的感情?没几个,大都是一时烦恼,过了就过了。   “你要干什么,让我帮你阻止那群尸鬼?我才不——”   “不,”我答复,我要去收拾那几只巨人了,“至于那些尸鬼,正好可以派上用场,不过,你有办法恢复原状?”   “有啊,”气呼呼的小团子扭来扭去,“放了我,放了我吧,我可以帮你忙,让我猜猜——”   她那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我的下巴:“你是要侵吞凯岩城?”   扯淡么,我用不着侵吞,离得那么远,加上兰尼斯特已经臣服,七国绝非洛恩王国的核心地带,我哪怕费尽心思打下来,治理也要花费一番功夫,分封制正合适。   所以,我翻了个白眼,“我另有目的,拜托,这个凯岩城都臣服于我了,犯的着给自己找仗打吗?安心,小狮子,凯岩城最早的那个人类主人,凯斯德利家族的凯洛斯,是因为对幼狮展现了仁慈,才获得神恩,发现了黄金,我一个红王,怎么会连个古人都不如呢?”   我接着揉把揉把她的翘起来的圆耳朵和小脑瓜,“再说,你那么可爱,我怎么舍得动手?”   “我是个老太婆!”她这会儿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年龄,“别和我玩这种饲养游戏。”   “你没得选,摩根,快告诉我森林之子的法阵在哪,我去抹除掉。”   “在墓室旁边,”心脏树声音乍起,“我能感受到有些年代的魔法。”   很显然,少了强大死灵师的支持,攸伦剩下的把戏就不足为虑了,被我挟制的摩根没多少选择——   “你不杀我,我就告诉你!”摩根大叫。   “不杀你,不杀你,”我懒懒回答,我还需要她帮忙呢,“我甚至可以帮你恢复力量。”前提是——   “心脏树,你知不知道有什么东西或者魔法,能够让我能掌控住这个死灵师?”   “你又在和你的顾问叽叽歪歪,想办法对付我!”摩根凶巴巴地瞪着我的下巴。   “没有,我只是要给你找个项圈而已,”我笑意十足,心脏树很快就告诉我了好几个答案,听起来不算难办到,“你就先装作一只小狮子吧,‘兜帽王’。”   依照心脏树和摩根的指引,我很快就见到了那个法阵所在的位置。   一棵枯萎的橡树,几个陶碗和陶罐,还有一具发黄的小人骨头,年代太久,我看不出死因,要我猜,八成是被先民重伤,流血过多,而在这里慢慢死去的森林之子。   死者身边有一个简陋的小皮包,早就被岁月腐蚀撕碎,我看到里头摆着几个黑曜石尖簇,不知算是箭尖还是匕首,还有一把鱼梁木种子。据说先民施法时总是少不了两种东西,鱼梁木和黑曜石,二者都是蕴含魔法的器物,于旧神的魔法来说,至关重要。   我命令:“心脏树,分析一下这个法阵。”   很快,结果就出来了。   森林之子心思简单,不像人类那么奸诈狡猾,这个魔法仪式,要比摩根的障眼法好破得多。   “告诉我,怎么破解,”我命令死灵师摩根,“咒语和符文。”   “哼!”她把脑袋埋进我胸口,用屁屁对着我。   “别闹,快!”   “你不是有一个顾问嘛?还要我干什么,还把我变成这副模样,你去问兰恩吧!”   “你不告诉我,我就把你做成狮皮囊子。”   “哼!”她继续耍脾气,还没神气到一半,她突然——,“哈哈哈哈!”   气嘟嘟的模样就被一阵大笑给破坏了。   “哈哈哈哈!停下,我绝对不说!哈哈哈哈哈!”   尸鬼莫波的指头刮在小狮子的腋下和肚皮上,我一边挠着小东西的痒痒,一边逼迫,“不告诉我我就不停!”   “难受!哈哈哈哈哈哈!我好久哈哈哈好久没有哈哈哈没被哈哈哈哈人哈哈挠,停,我哈哈哈说!”   排除那些哈哈笑声,这大概是讨饶了。   “说吧!”   摩根一边喘息着,一边裹成一个团子,“就,就,哎哟我不行了,咳咳!就这样——”   我用在这里捡到的黑曜石尖作为工具,写写画画,很快就让仪式的魔法消失。   “那上面那个呢?”我继续。   我可没忘记之前在旧凯岩城里的魔法仪式,摩根做的,一经破坏就会让岩顶的城堡崩塌。   “那个有点麻——”麻烦?   “那就不用了。”我突然另有主意…   “鸦眼”攸伦的计划,肯定不止是弄垮凯岩城那么简单。   说不定还有后续!   世界上多得是远视的法术和物品,例如夜影之水,不过,使用这些东西大都要付出代价,所以,一般没情况时不大会使用。   但是,我不敢冒险。   如果看到凯岩城好端端的,一点影响都没有,那么,攸伦暗藏的眼线或者他的魔法,一定会让攸伦得知这样的情况,从而让攸伦·葛雷乔伊,我真正的敌手更改计划。   这可不好。   鬼知道,攸伦有多少魔法和宝物,我最好还是欺瞒一下他,让他以为一切正常。   所以,那支尸鬼大军最好是正常地造成影响,我在从卡斯特梅出发前往凯岩城的途中,已经告诉了詹姆如何对付活尸,黑曜石以及火焰,在出卡斯特梅矿井时,他就已经下令收集这些,我想我来调查的这段时间,他也没闲着,所以,我倒是不担心尸鬼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尸鬼既不如异鬼那样可怕,也不是前世《生化危机》里,会传染的那种“丧尸”,其实不难对付,所以,索性就不解除了吧。   我开始向外走,又来到了那个洞穴密密麻麻,像是蜂巢一样的老矿井,接着就是更外围的地带,脚印越来越多,完好的矿车和整齐堆放的工具,以及好奇的目光开始出现。   我闻到烟火味,以及烤肉和面包的香气,估计是在做早饭,时间刚刚好。   矿井洞口有一队睡眼朦胧的兰尼斯特卫兵,好几个脸上湿淋淋的,估计是刚用冷水胡乱洗过,他们看到一个腰跨长剑的蒙面武士,抱着一只黑猫,立刻就精神了。   “站住!”一个人大喊,武器拔出,长矛挺起,反应还挺快。   “我是艾德瑞克·希山爵士,”我立刻自报家门,“照詹姆大人的命令巡视凯岩,中间迷了路,找了一夜才到这里,”说着,我从腰包里掏出了兰尼斯特的图纹胸章,“我想,这个就足以作为证明,我身上还有他的许可令。”   话音刚落——   轰隆!   听起来要下雨了,这个季节?   我看向洞外,远处是汪洋大海,近处是渔船和一个小港口。   闪电轰鸣在天边,随着闷雷滚滚闪烁在乌云之中,天穹仿佛开裂了一样,倾泻下激烈的暴雨和冰雹,炒豆般的噼啪声响在士兵的钢铁和凯岩底部的石堡上,路上的行人捂着脑袋,小心翼翼,生怕滑倒,不时响起一句对老天爷的诅咒。   “我们得核实一下,爵爷,”一个中年男人扶了扶帽盔说道,在他的号衣里是这里唯一的一件板甲衣,看起来像是一个军士?“您还请稍等在这。”   能理解,毕竟,贯穿有万年开凿史的凯岩,对这些士兵来说,实在是闻所未闻,更何况,我还蒙着脸。   “那就快马加鞭去转告詹姆大人,顺便说一声,我已经打穿了这块巨石,凯岩城的危机,解除了。”   他们面面相觑,很快开始行动,剩下的卫兵则立正站好,估计心中确信无疑,怕被我训斥。   我猜懒得呢,我说完之后,就在原地等待。   凯岩底部由港口和矿场组成,在港口的北边,能见到兰尼斯特家族的造船厂,里头有一艘正在建造的柯克船,似乎刚架好龙骨。   正在这时——   “有船出难啦,快去救命!”一声呼喊响起在港口里,声音大得连我在的矿场洞口都能听得到。   我下意识地转首眺目远望,地平线出现了一艘残破的帆船,其帆布焦了一半,摇摇晃晃,似乎快散架了。   “这不是‘金童’号么?”身边一个看守我的卫兵出声了,“兰尼斯港那边的战舰怎么来啦?”   “看模样,这还不清楚?”我笑了,“兰尼斯港遭到攻击,来报信告警的。” 第106章 凯岩城——鸦眼来袭   咣当,咣当。   雨水、冰雹以及雪花,沿着头盔打落如溪,还好只是绿豆般大小,只是有点响,不至于伤人。   “我讨厌冰雨,”身后的卫兵嘟囔,“这和冒着箭雨爬城墙有什么区别?”   凯岩之顶的城堡一片熙熙攘攘,雨天路滑无法做马车,来自西境各地的贵妇和贵族们只好在泥浆冰水中跌跌撞撞地徒步离开,摔跤都没在乎,似乎是身后有什么怪物在追赶,阴云凄雨下反方向前进的,是兰尼斯特卫士,他们列成队形,保护在斗篷里的弓弩已经上弦,捂着头盔快步走进碉楼和主堡。   看模样,这戒备之森严,犹如战前。   “哇,大人已经知道了?!”随行的报告者惊叹,这是那艘残破战船“金童”号的船长,肩膀上还裹着绷带,这天气,也不怕风吹雨打伤口感染。   “不,这儿有另外一场仗,不是兰尼斯港那场。”我牵马回应道,下雨天自然无法驭马上岩,那是找死。   是的,西境面对着两场战斗。   第一场,自然是尸鬼大军,看这些军队开进的方向就知道了,他们要在地道里建立防线,对付尸鬼不算太难,尸鬼没脑子,只会向着活人往前扑,而且只需要一点火星,就能比干柴还着得快,只要别让尸鬼进入了露天场所,沾雨天的光,那么扑灭这种突如其来的死人袭击并不算难。   第二场战斗就麻烦一些了。   方才,我事先了解过,果然是兰尼斯港发生了要求援的事情,而且非常的…吓人。   如果我没猜错,是攸伦·葛雷乔伊在作怪!有攸伦那个疯子,再怎么可怕都不稀奇。   凯岩城的军械库大开着门,马夫、养狗人和厨娘拿出了长矛与盾牌,养狗的小厮及菜农手里都能有弓箭,武器可真充实。   我问过守卫,去找在大厅中的詹姆,穿过陈列有祖先遗物的黄金长廊,只见现代的雄狮厅里我要找的凯岩城公爵正正甲危坐,早就已经披挂整齐了。   “看来您没成功,咳!爵士。”   他正好继续问,我怀里的小狮子摩根好奇地冒出头来盯着他瞧,晃了晃脑袋把水珠子给洒落。   詹姆不由得改口:“这是什么,一只大黑猫?!”   “是的,”我没工夫在这和他解释,“你有仗要打。”   “是啊是啊,”他收回视线瞧着我,看来是把我说的“有仗要打”,误解成了尸鬼军团,“托您的福哪。”   “不是这一场,是另外一场,”我偏了偏脑袋,“告诉你们公爵发生了什么,待会我们私下谈谈。”   使者报告了兰尼斯港的情况,之后,我和詹姆在黄金长廊里,背朝他祖先提利昂一世的铠甲私晤。   听完我讲述一夜的事迹之后,“人家行使神圣的宾客之权,是在炉边暖手,桌边吃饭,床上睡觉,最多睡几个丫头,您这里呢?把我的凯岩城翻了个底儿朝天,还差点弄塌了,得是数千年来最难伺候的客人哪。”   “如果不是我,”我顺着乖乖小黑猫摩根的毛,“你的祖宅现在就塌了。”   “是是是,看在七神和随便哪里的真神份上,我信了你的邪,”他又瞥了一眼看起来无比正常的摩根,手持剑柄,看来他表面上嘴硬,心里真的相信这是个祸害凯岩城不少日子的死灵师。   “说来,我见了艾利斯特·萨威克,我的封臣,他口中说的故事可奇妙的很。”   “关于我和史坦尼斯、史塔克家族结盟的事儿?我记得我提过给你。”   “是的,还有我姐姐的事,”提到瑟曦时,他的脸色终于不再像是轻佻的吟游诗人了,“我收留了他,作为西境的封臣,你不反对吧,荣光?”   “不反对,”我确定,“你不担心他哪天把你烧了?”   “我只担心假若有一天,红袍大军临门,我会少一个拉关系的说客。”狡黠的兰尼斯特雄狮,“你的计谋不错,如果真的是你说的攸伦·葛雷乔伊,确实有必要瞒骗一阵,我从我老叔吉利安那儿听过他的事迹。”   我颔首同意,和聪明人说话永远那么和睦简洁:“那你就去干活,然后我们出发?”   “给我一个上午,下午我们就前往兰尼斯港,晚上就到,我倒要会一会那个攸伦,和他的怪物!”   尽管死人复生这一点,让兰尼斯特人万分恐惧,可是平日的训练发挥了效用,在火把与利剑的作用下,尽管黑烟滚滚,似乎在将整个凯岩城笼罩在夜幕之下,不过,一千不到的尸鬼,确实,只花了一个上午搞定。   随后,詹姆点起三千人马一路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前进,那里是落日之海的边沿,西境的重城,兰尼斯港。   当晚霞染红天边时,城市遥遥在望,此地汇集了河间大道、黄金大道和滨海大道,乃是世界贸易线路西北方的尽头,最后一座繁华的海港,其金器和黄金交易的名声就连远东的仪地都有所耳闻。   我望着鳞次栉比的房屋,大大小小的深黄色瓦顶密密麻麻,可以想见,期间已然构成了一座让外来者找不到方向的迷宫,至少有十五万人居住在街巷之中。   “我听说,你们家的兰尼斯港和铁民很有缘?”我小声问身边的凯岩城公爵。   “当初‘机灵的’兰恩育有九十多个后代,凯岩城根本住不下,于是,很多兰尼斯特族人就前来此地,几千年的一座小渔村,这里曾经是凯斯德利家族发迹的地方。”他瞅了我一眼,“不过你说的也没错,有史可载,兰尼斯港三次被烧成平地,至少被铁民洗劫二十次,但凡铁群岛要与七国大动干戈,第一个目标,必然是兰尼斯港,尤其是港区里的舰队。”   所以,詹姆对我的猜测,就是关于,可能是攸伦袭击了这座港口这个想法,并没有表示怀疑。   地理位置已然决定,兰尼斯港就是铁群岛的眼中钉,一把随时可能刺向派克城的匕首。   我需要收集一些信息,看看我方力量有多么强大。   “这里的卫戍力量够呛不?”   “够呛,”詹姆坦然,“我发出了征召令,可是西境大军集合的时间还要很久。”   “你干嘛解散他们?”   “回家收粮,要不冬天都得饿死,”他抬起包裹在板甲中的手臂,指着远方的城墙,“原本这座城市及其郊外,至少可以募集三万人,可是拜您的老乡所赐,经过和那个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的战事之后,恐怕只有一万可靠的壮丁。”   那是好久之前了,五王之战的事儿?   “无所谓,我估计攸伦没多少人马,应该不是军队数量的问题。”我揣测。   攸伦能有多少人?   铁群岛的铁民能够动员起超过两万壮丁吗?我觉得不行。   所以,这不是军队规模的问题。   “那我们前去一问,自然就会什么都知道了。”   我们一路前进向城门,三千人的旗帜摆成了一条赤红泛金的长流,当确认了詹姆的身份之后,尽管整座城市慌里慌张,依旧隆重地迎接他们的主人,这里的兰尼斯特家族首领和其他贵族鞠躬迎接,商贩、工匠、修士垂首列队一旁,毕恭毕敬。   礼节性的敷衍微笑,挂在詹姆脸上,我跟在他身后策马而进,身后是兰尼斯特卫队钉靴踩在鹅卵石道上的鸣响。   民众熟悉兰尼斯特的睚眦必报,冷酷无情,自然不敢不听话,当然,他们熟悉的,还有兰尼斯特性子的另外一部分,趾高气昂,自信满满。   就比如眼前的这个詹姆,金发闪耀,不可一世。   公爵对港民的顺从很满意,他一边前进,一边招来一个商人。   “码头没有黑烟,空气中只有尿骚味,你们看起来没有遇袭的样子,”他劈头就问,“为何人心惶惶?”   他问的直接,市民给的答案也异常简单:   “龙!大人,是龙!” 第107章 兰尼斯特港——龙之阴影   兰尼斯港,路上我们接到了民众呈情,其内容是关于“金童号”为何会去求救的原因,听起来有些扯淡:   “是龙,石头龙!傻子佩洛第一个发现的,从云层里突然破出,朝着在拉屎的他一个俯冲!吓得他拉到了裤子上,还好,他还能活着回来给我们警告。”   “是龙,我确定是龙,否则我就吃了我的铠甲!”另一个被询问的卫兵赌咒发誓,“脑袋和岗哨一样大,嘴巴里全是尖锐的利齿,背脊上翅膀和蝙蝠一模一样,双眼里,是毒蛇在窥探,它的火焰,吞掉了海港里的四艘船!”   真吓人,是不是还要说它有浓稠的毒液?   不止是龙,别的妖魔鬼怪也在出没:“兰尼斯港的几个渔夫说海礁和孤岛上出现了怪物,长着鱼一样的眼睛,皮肤光滑得像是蚌肉,身上还有黏糊糊的软手。”   深潜者。   民众心惊胆战,就像是一群看到了狮子的羊,我和詹姆对了一下眼神,看来,兰尼斯港虽无大恙,但是恐怕已经是惊弓之鸟了。   深潜者不提——   龙。   魔龙,这个世界最可怕的猎食者,虽然是一部分巫师人类的工具,可是它们依旧凌驾于人类之上,只有神秘的魔法,才能保证它们为人所用。   在迎接过归来的叔叔吉利安·兰尼斯特之后,詹姆大人自然不会对什么是龙,抱有哪怕是半点的疑问。   至于我…经过幻景里对付血龙狂舞期间那几头大家伙,我最大的心得就是,龙本身近乎无懈可击,对付有主人的龙,最好还是直接对付人。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詹姆倨傲的脸色并未变化半分,可我依旧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苦闷,是啊,哪怕对于最强大的骑士来说,挑战魔龙,照样相当于天方夜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队伍穿过欢呼的人群,这些兰尼斯港市民欢呼于自己找到了靠山,却不曾,或者不愿去想,即便是詹姆·兰尼斯特,面对魔龙,又能靠得住几分?   看来,自“龙祸”伊耿三世之后,维斯特洛把魔龙忘得太久了。   到了四下无人的马厩时,公爵才和我来了一番开诚布公的密谈。   “荣光,你怎么看?”   “我确定是攸伦。”我回答,“我们最好不要和他的龙,不管那些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我们不要和他的龙纠缠不清,那只会让你在西境的地位受到威胁,声望大损。”   “你是说,直接对付攸伦?”他挑了挑眉。   考虑到前世原着里丹妮莉丝梦到的石龙影火,还有攸伦·葛雷乔伊在旧镇参天塔的所作所为,攸伦极有可能寻找到了什么古代秘密,摇身一变,从一个不值一提的“铁国王”,变成了龙之母丹妮莉丝最大的挑战者。   我想想,疯狂的“鸦眼”要干什么。   他的探子,或者被他“启示”的人,当然已经在西境扎下过根,就是我之前遇到的“兜帽王”,“秃鹫王”,那些腐烂的尸体,可能还有潜藏的。   这说明,他对西境有野望,这也不稀奇,毕竟西境对铁群岛来说,是个重要的战略区域。   如果说攸伦真的搞定了旧镇,通过在海岸和参天塔的掠夺,获得了他想要的东西,那么野心勃勃之下,这个铁国王极可能兵分两路,进取西境的海岸,同时离间和操纵河湾与边疆地,以抗拒从风暴地开始向河湾地征伐的女王丹妮莉丝。   如果我能在这里击败他的这支军队,无疑他猖狂的风暴会暂时被遏制,但是显而易见,这波攻势没那么容易抵挡。   我知道,攸伦曾经试图向丹妮莉丝求婚,派出了他的弟弟维克塔利昂去奴隶湾求亲,而丹妮莉丝觉得这相当不可理喻,维克塔利昂更是直接反叛,成为了丹妮莉丝的舰队司令。   如今攸伦如此疯狂地对西境阴谋配上阳谋,恐怕是想用西境来彰显自己的势力,以赢得丹妮莉丝的心,坐上铁王座,称雄世界的西方。   这特么,老实说,丹妮莉丝能爱上这种人才是奇怪。   我很讨厌“鸦眼”攸伦,估计丹妮也一样,他最大的优势是犹如噩梦的魔法,同时,和活了四百年的红袍女梅丽珊卓不同,这个攸伦不但自觉高高在上,野心膨胀,而且使用魔法,毫无顾忌,毫不忌讳。   要知道,上一次先民和森林之子的战争中,森林之子不得不滥用魔法,以至于诞生了异鬼,另一个滥用魔法的文明,则是现在我们耳熟能详的瓦雷利亚人,其结果就是十四座火烽一齐喷发,埋葬了数千年的自由堡垒。   再来个滥用者,除了凯岩城里的过家家之外,我不知道还能招致什么麻烦的灾祸,最好,是尽早处理掉这个没规没矩,给世界找事的傻逼。   我打定主意,瞟了一眼牵走我们坐骑的马倌,低声:“是的,直接对付攸伦,他不是差点就颠覆了凯岩城吗?传递出你害怕他的消息,给他设下一个陷阱,我们尽量避开龙的影响,面对那个人渣。”   “听来是个好主意,”詹姆蹙眉叹息,“不过,我可是西境守护,这个城市的十五万军民正在盯着我,不说人多眼杂的小问题,我的一举一动,都可能造成谣言四起,民心动摇,假如我表现出屈服的姿态,恐怕首先受影响的,不是可能会麻痹大意的攸伦,而是我的子民,他们会以为雄狮少了爪牙,贵族将图谋脱离我的掌控,平民将依附他们认为更加强大的贵人。”   这顾虑我倒是能理解。   “先看看吧,”我思虑道,“将你的旗帜高挂上兰尼斯港的宫殿,大肆宣扬你的到来,我估计也用了,总之,兰尼斯港对铁群岛来说,战略意义非凡,就像是悬在他们头顶的断头刀一样,这里,一定有他们的密探。”   既然有密探,和自己的石龙在一起,就在附近的攸伦,一定会在短时间内得知詹姆的抵达。   依照要设计攸伦的思路,我继续:“上一次对付尸鬼的战斗,有伤兵吧?在兰尼斯港采购药物,并下令禁止谈论一切关于凯岩城对付活死人的事儿。”   詹姆摇了摇头,我和他早就通过气,要通过尸鬼袭击这个事件欺骗攸伦。   所以,他做的更妥当一些:“这种遮遮掩掩的态度可能会酿造恐惧,我要卫士们宣传的是,咳,整修城堡,以及东边有风声说,史坦尼斯又要进攻了。”   这也不错,如果攸伦消息足够灵通,金牙城以东河间地大队人马的动静他不会不知道。   他不是个傻子,信息的重要性他当然知道,我估计他一定有渠道了解七国的局势是怎样动荡的。   这样一来,聪明的“鸦眼”攸伦就会猜测出“真相”,兰尼斯特卫队在说谎,傲慢如他或许会想事情有没有可能出岔子,但是,看到詹姆和凯岩城军队进入兰尼斯港,我敢打包票,那个自信心过剩的“铁国王”更有可能会认为,詹姆是在避祸。   “那就接着,派出一个使者,去尝试和谈,表现得怯懦一点,”我咬了咬唇,“仙女岛的法曼家族——”   法曼家族,兰尼斯特家族的重要封臣,在泰温铲除了雷耶斯之后,恐怕能算是最重要的封臣。   詹姆否决:“不合适,而且没有消息,法曼家族的舰队一向是铁群岛的眼中钉,恐怕指派法曼家族去,是要他们的命,我的女王啊女王,这西境的事儿,还是我更懂——”   那么…   哎!对了,记仇如我,怎么能忘了之前在卡斯特梅矿井外,三番五次对我横鼻子竖挑眼的卡斯特梅伯爵呢!   我打了响指,“就那个三个胡椒罐去吧!”   “三个胡椒罐?”詹姆先是蹙头想,“啊!罗佛·斯派瑟伯爵,你说派那个卑鄙小人去?他指不定一到那儿就把我给出卖了。”   “这就看你的演技了,我猜,他一定不知道凯岩城发生了什么,对吧?”   所以,你就要想一想,要让小人罗佛·斯派瑟,向攸伦展现一个什么样的你,还有你的凯岩城了,是信心十足期待和他大干一场,还是瞻前顾后,被他在凯岩城“得逞”的阴谋给吓到?   詹姆立刻就领会了我的意思:   “这倒是,好吧,女王大人,”哈?这算什么称呼,“我把他赶出去数羊去了,这就叫他回来。”   卡斯特梅矿井一役,当我们走出矿井时,了解到这个罗佛半点作用都没起,还差点带兵跑路,幸好兰尼斯特卫队忠诚于兰尼斯特,而非胡椒罐,于是詹姆直接就把他扔去管兰尼斯特家的牧场去了。   我觉得依詹姆的能力,把这个罗佛·斯派瑟当成傻子玩,应该问题不大。   于是,我打定主意。   “那你琢磨下,怎么骗过这个没脸没皮的使者,”我说,“给我个授权,我去巡视你的港口,顺便,找个地方设下陷阱。”   “我和你一起去吧,”詹姆长叹,挑了挑眉,一双绿眼珠子盯着我,”君主驾到,岂敢不侍奉驾前?“   嚯,这倒是一副忠臣模样了。   “那正好,”我笑言,“正好,给我讲讲吉利安的龙,又去哪了。”为什么还没出现?   对付有龙的敌人,自己这方有龙和没有,可是两回事。 第108章 兰尼斯港——骚乱   金瓦褐屋之间,街上的人流稀少,任何的外来人一看便知,是大战在即,倒是黄昏下的金器依旧闪闪发亮,在过去的年月,有人因为金光辉耀,而称兰尼斯港为“地上的太阳”,似乎有那么点河里。   怀中抱着一只小黑狮子,身边是现任的凯岩城公爵,此刻,我和詹姆一起,率领五十员狮子家族的红衣卫士,巡观兰尼斯港的街巷,忍受着背后某个红袍僧,拼命地进谗。   “大人!此女乃是波顿家族的莱雅拉!西境的动乱,都是因为北境私生女的阴谋,她的同乡曾经掠夺西境,荼毒西境人的家园,万万不能相信他啊!”   艾利斯特·萨威克以为揭穿我的身份,会让我所谓的“阴谋”败露,却不想詹姆早就赌咒发誓会效忠我了,虽然在我看来,效忠他和瑟曦的爱情更多一点。   “艾利斯特,你去找学士检查一下兰尼斯港的物资仓储。”所以,詹姆果断将这个西境红袍僧打发走,“快去!”   “大人——”   “你连男女都分不清,就别指望别的活儿了。”   莫波的身形显然是个男人,而莱雅拉是个女人。   “她是——”   我是啥,尸鬼?死灵师?袭击凯岩城的始作俑者?   “够了,在我用鞭子之前,去做事!你是把自己当成宗教人士呢,还是西境的封臣?!”   这是艾利斯特伯爵,或者红袍僧艾利斯特不大愿意面对的人生问题之一,重拾领主的一切,还是坚持当他的红袍僧。   所以,他脸现尴尬,瞪了我一眼,“好的,大人,请小心这个女人。”接着,就立刻甩头离开。   终于清静了,我和詹姆继续之前的话题,他开口道:   “关于吉利安的龙——”   终于说了!   我在几个沙漏的时间前曾问过詹姆,吉利安的龙何在,他一直支支吾吾。   快告诉我在哪?对面有龙恐怕是确凿的,我们需要天空中的支援!我的尸龙不大可能来,距离太远,所以,快把你家的长翼龙拉出来溜溜!   “——出了点小问题,失踪了。”詹姆面容严肃。   失踪了?!   神他妈——   这么大一只龙,对吧?虽然只是从索斯罗斯捉来的长翼龙,那也是龙啊!   我用莫波的喉咙吸了一口凉气,“嘶——,是他从瓦雷利亚带出来的魔法不听使唤?看来你老叔没有龙骑士的血统嘛。”   我这话让詹姆安静了一会儿,不知道是在回忆他兰尼斯特家祖上有没有娶过坦格利安家族的公主,亦或是在思索待会该怎么应付即将被派遣的使者罗佛·斯派瑟。   “这很难说,”他最终答话道,“我老叔正在秧鸡厅,那里是西境和河湾的交界,他没找到他的龙,驻守在那呢。”换句话说,就是詹姆也不知道具体情况?“他之前的说法是,那天他正带着他的黯翼,这是龙的名字,他和他的龙,正在牧场里开全羊宴,哪知有一头大黑龙飞了过来,奇了吧?我都不知道那头大黑龙哪儿来的,吉利安的黯翼和那头黑龙,似乎都在发情期,我猜是这样,于是就——”   就被一个楞小子龙给拐跑了?   大黑龙,听起来有点儿像是丹妮莉丝失控飞丢的魔龙卓耿,卓耿就是黑色的。   还记得,卓耿跑路那会儿就在瓦兰提斯的城镇瓦利萨,我当时也在场,它袭击了村民。   整件事真是凑巧得要命。   看来我们这边是没龙了,而依照预言和兰尼斯港目击者的证词,对方则是有口吐阴影火焰的石龙的。   这仗挺难打。   假如我针对可能的驭龙者攸伦,而非龙本身的计谋不奏效,那西境就会非常被动。   面对我们的视察,大部分市民俯身致敬,少部分避难的农夫紧张地搅动衬衫下摆,还有阴影里的乞丐,眼神贪婪而惧怕,眼巴巴看着公爵的仪仗移动在大路上。   兰尼斯港的圣血之花大圣堂听起来倒是一块硬骨头,主持这里的主教赌咒发誓:“他们说,要把圣堂当柴火,把法衣当抹布,可是诸神不怕铁民的火把,不怕铁民的长剑,诸神既在圣堂,也在人心!海盗无法击败他们!七神祝福与您,公爵,您一定能将那群肮脏下流的异类海盗给通通杀光,让这里重新变成七神华美的花园!”   这番话至少很有气势。   组织招募守城壮丁,编制成军的工作也在顺利进行,塔楼和岗哨里的器械保养的不错,投石机与弩炮的金属部件都被经常上油,没多少生锈的痕迹。   西境人的纪律一向可以,这是他们军队的一大优势。   七国每一个国度的人民都有其民风,河湾人是农夫,从他们的传说和传统可见一斑,河间地是市侩机灵的商人,风暴地是胆大包天的勇者,多恩是毒辣叛逆的沙漠牧民,北境是坚韧英勇的猎人。   而西境,则是顽强凶猛的矿工。   卡斯特梅和凯岩城里住着从地道里走出的狮子,凶狠地保卫自己的财富,慷慨地用群山给予的宝藏开疆扩土。   同时,借助矿业,这些西境的诸侯,不但收获金银财富,也拥有大概是全七国最纪律严明的兵源,如果换奔流城遭遇这样的战事,开小差的人手一定要比这里更多。   巡视下来,一切都很正常,整个兰尼斯港,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一场守城战,很符合这个时代的——   “大人!”一个随扈的誓言骑士示意告警。   意外偏偏来的如此之快,不用他提醒,我们也听到了街头拐角处的喧嚣,几个佩着粗制长矛的兰尼斯港守备队汉子正在朝那边赶过去。   “去看看!”一看到有这种突发事件,称职的骑士詹姆,精神立刻来了。   “小心行刺,詹姆。”我提醒了一声,可他根本就没管,我发话时,人已经蹿出了好远。   行行行,跟上。   “淹狗滚蛋!”   “这是我家!”   听来,似乎是铁民和西境人发生了争端。   转过拐角,没有上油发亮的弩箭,也没有标枪和盾牌,两群人打在了一块儿,手里是铁匠锤和铲子,守备队想用长矛驱赶,立刻就被裹进了“战局”。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有几个倒霉蛋脑袋被打破,躺在了地上。   “饶命啊,好心人,我什么都没做!”人群中有个浑身是血的铁民在高叫,瑟瑟发抖的模样真是可怜,看样子是被兰尼斯港的港民的石块给打得晕头转向。   “闭嘴,海盗!”威胁和辱骂,不断相互倾泻到这个,和入侵船队同丘之貉的海盗脏血身上,虽然他好像确实什么都没做。   奇怪了,不是只见到了龙吗,谁告诉你们和铁民有关系来着!?   “绞死他!”红色的怒潮胀满了本地人的脸蛋,他们叫嚣,“拖到集市广场就地处决,绞死这个海盗!”   “发发慈悲!你们是因为我的口音,才怪罪我!”   “你要把始作俑者是攸伦·葛雷乔伊的事儿说出去吗?”   “怎么可能,有什么好处?”詹姆烦躁地回应。   场面越发混乱,“都给我安静!”他怒声大喝!   我停下脚步,观察这些斗殴的市民。   就在这时。   铿!   一声脆响,黑影袭向了凯岩城公爵长满金发的脑袋! 第109章 兰尼斯港——石龙   原本冷清的街道,因为一场街头群架而变得喧闹,人们撞在一块,手中家伙朝着对方的脑袋招呼,不时头顶上方还飞过几块石砖,积水滩不时被皮靴和草鞋激洒,混在里头想要阻拦的守备队士兵连号衣都被撕破了。   就在此时此刻,一片黑影正袭向凯岩城公爵,“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的脑袋!   铿!莫波的长剑已经在手上!   速度挺快,反射神经快过思考,下意识地,我已经欺身拦在凯岩城公爵身前,将飞来的凶器一举挑飞!   这时候,莫波的眼神才跟上了动作,仔细一看,暗器是一个铁锅?   我倒是不觉得詹姆会被这种伎俩伤到,他可是当代屈指可数的骁勇战士,我只是觉得让尸鬼出点不会毁坏的差池,换詹姆一条命,是一笔能博取好感的划算买卖。   “大人!”卫士和骑士们迅速架起了盾牌,比我慢了不少,不过于活人而言,也算是合格。   听到这一声叫唤“大人”的齐齐呐喊,众人这才停了下来。   “大人,他们是海盗的奸细!”一个市民手持擀面杖子指控道,“就是他们引来了海里的海盗和怪物!”   人数较少的那方立刻申辩:“没有!我们只是商人,出生于铁群岛,依照王国的律法,我们从不劫掠七国的船只和土地!”   “他们没持凶器,”我在侧说道,“看他们的腰间人人都有武器,已经算是克制了,确实是想息事宁人。”   詹姆倒是没有发怒,其表情就像是面对一群无药可救的蠢货,“这个脏铁种是否曾与敌人交谈,手里可有大把的金龙,你们凭什么确定他是间谍?把这个可怜虫放了吧,你们要真是怒火熊熊,就拿起长矛,给我去把守城墙和港口。”   这话儿显然无法熄灭众怒:“您倒是慈悲为怀,可铁舰队生性狡诈,背信弃义,您的法曼家族为之几乎流干了血,他们会慈悲为怀吗?!”   显然,这番话并没有让众民屈服,他们依旧愤愤不平,不过是在兰尼斯特的积威之下,反驳的话儿才没显得太过难听。   理由很明确,在这帮民众眼里,这群能因为没在贵族面前脱帽,就绞死人的领主,偏心外人,饶铁民一命,简直就是大大的不公。   “慈悲?”詹姆傲慢地嘲笑,“我连国王都杀,谈何慈悲?你以为你是在和你家老婆娘交谈吗,黎庶?”   “我可以证明!”包着脑袋的领头人说,他脸上蹭了灰尘和血迹,看起来像是一个工匠,皮围裙有好几个兜袋,“我亲眼看到他们在夜里偷偷在街角交谈,一定有什么阴谋。”   “一定?”詹姆手杵剑柄,“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定是间谍,我只知道你一定要遭殃,如果我父亲在世,听到你这种话,你的脑袋会被插在城头,还好是我,只是一顿鞭子了事,腰带也行?还不动手。”   几个凶狠的卫士立刻从命,将这家伙摁倒了就打,抽过自己的皮腰带一顿抽。   “饶命!慈悲!!!”   “你不是要我不发慈悲么,”詹姆嘲笑,他漫不经心地正色道:“好了,去搜这些铁民的家,有问题的打入打牢,没问题的全部给我去守城墙,女的去做饭,快!”   稍后,卫兵在铁民商人的家里,发现了带倒钩的弩箭,能夹断腿骨的捕熊夹子,以及无方可解的烈性毒药。   看着这些缴获,“或许只是走私犯而已?”詹姆挠了挠脑袋,“让本地的官员拷问拷问,完了绞死。”   我扬起一个笑容,“你以为,这事儿就完了?这八成是攸伦的间谍。”   詹姆蹙头:“什么意思?”   “多么可笑的伎俩,谎言无耻,却能点燃民族之间仇恨的火焰,挑起争端,制造混乱,激起愤怒,好让铁群岛在兰尼斯特的屠杀,有那么一点点,正当的理由。”   我话音刚落,这正在说理由呢,理由产生的结果立刻就来了!   “龙!!!”港区的塔楼上有人大喊,声音飘忽到了街巷之中,让扬起的皮带停在空中,随着金属带扣摇晃。   这一声叫喊,让窃窃私语的围观群众和凶神恶煞的卫兵,都被吸引了注意力。   我和詹姆下意识地抬头望,原本对眼前一幕毫无兴致的小黑狮摩根也瞪圆了眼。   龙,既是龙,也不是…   在港城的杳渺炊烟和薄薄尘埃中,我看到三个黑影翱翔天际,三头麻雀?三头鹰?   不,其身形越来越大,其距离越来越近,是三头…雕像。   是的,这三头龙的周身,似乎为黑曜石所制,没有半丝生命的痕迹,冰冷无情。   它们已经靠近城市了,俯冲而下,我看到黑色的血盆…不,是石盆大口猛然张开,一股蓝色泛黑的火线扫向港口里停泊的战船和商船!   “放箭!”   脆响,是弓弦在扣动,箭矢呼啸成雨,铺天盖地!这是兰尼斯港对石龙到来的欢迎!结果被坚硬的皮壳所挡,毫无建树,石龙甚至不怕箭矢射入双眼,它们优哉游哉,浑像是…听起来这个比喻有点古怪,浑像是前世钢铁包裹的坦克,根本不畏步枪的射击。   碰!   一阵烟雾升腾,是碎粉飞溅在塔楼上,我能看到夕阳光线被夺目地反射在港口处,那是士兵们本能地举起盾牌。   “舰载投石机!”身边的卫士大声告警。   是的,是投来的石块正在发威,铁群岛的长船群,来了!   根本不等我布置下陷阱,也不等任何的投降或者谈判,攸伦·葛雷乔伊就这样狂妄地进攻早有准备的兰尼斯港!   而他手里最仰仗的,正是天上的三头黑石之龙!   而此时此刻,石龙已经将港口染成火焰的红色,飞驰进兰尼斯港的市区!   我正巧听到,那个曾经在参天塔听到过的声音,是从石龙背上传来的!   “海塔尔胆小如鼠,贪婪若狼,提利尔为人残忍,精神错乱,他们藐视铁国王的统治,唾弃铁群岛的律法,现在,已经懦弱地投降,或者逃离了河湾,河湾地,已经属于我了!”   “西境的宴火城已经成为废墟,法曼家族的舰队全都化为灰烬!听好!西境的矿工们!”   “你们此刻走投无路,只有当我的奴隶和战士,才有机会在这末日之刻,活下来,活到我缔造的新时代来临,否则,你们会成为尸坑的一部分!别说血脉,连名字,也会被后人所遗忘!”   “攸伦·葛雷乔伊!”詹姆咬牙切齿地嘶声,“我要——”   而我,则在冷静地忖度攸伦这番话里的意味。   “鸦眼”攸伦,狂妄,且思维周全。   仙女岛的法曼家族向来和兰尼斯特家族貌合神离,在泰温执政年间,还试图阳奉阴违,惹得那头老狮子送了一个诗人过去,给他们唱《卡斯特梅的雨季》,这才乖顺了不少。   法曼家族的舰队,是保护西境海岸的重要力量,因此和铁群岛之间积攒了累累血仇,铁民选择将之夷灭,倒是不值得奇怪。   倒是宴火城…   宴火城位于仙女岛之南,兰尼斯港西北的半岛一隅,是普莱斯特家族的居城,对于兰尼斯港来说,宴火城只要不丢,那么就没人可以长期占据这座兰尼斯特家族的港口大城,从宴火城南下入海,可以轻而易举地截断进攻港口的舰队的后路。   而普莱斯特家族,这一家人是兰尼斯特的忠臣,在当初五王之战的奔流城攻防、西境防卫战之中,都鼎力而助,前世的原着里,不管是普莱斯特家族的伯爵加里森,还是其族亲佛勒·普莱斯特爵士都是重要的西境指挥官,其家族的红牛旗帜永远飘扬在兰尼斯特家的金狮之后。   也因此,普莱斯特才得封此城,以作为兰尼斯港的烽火,和包抄袭击,那些攻击兰尼斯港外敌的力量。   不过,现在听起来,似乎这一家人已经遭了毒手。   宴火城和仙女岛的海军完蛋,意味着攸伦首先做的,是剪除兰尼斯港的外围防御,这说明,他手下的铁民将不再是像祖先一样,掠夺此港,而是企图一劳永逸地占领!   甚至,不止是占领兰尼斯港,而是占领整个西境! 第110章 兰尼斯港——骑士   眼前的这一幕已经成为了七层地狱。   石铸之龙在港口和城市上空耀武扬威,不时口吐阴影烈焰,将逃跑的居民活活烧死在自己家里或船上,将渐渐低垂的夜幕染成了鲜艳的血红。   不止如此,甚至不止是兰尼斯港,这里似乎成为了攸伦和他宠物的游乐场,被袭击的范围越来越大!   石龙到处乱舞,远方焚烧起的田地和果园黑烟滚滚,我甚至能见到农舍大都烧成了火红色的木炭,黑色的浓烟滚滚上飘,笼罩住了兰尼斯港的天空,整个天空被染成了黑夜,几乎让人不见五指,而这也成为了黑曜石之龙最好的掩护,让弓箭手的利箭连翅膀都沾不到。   更别说,活人的眼睛效用堪忧,熏风刺得人眸痛喉咙干。实际上,见到石龙发威之后,弓手已经不见人影,谁胆敢朝着石龙射箭?   周围看起来似乎完蛋了?除了尸体,就是战争焦土。   卫士们依旧紧张地保护自己的公爵,而市民已经乱成了一团糟,路边有裸足静躺,那多半是被自己同胞敲了闷棍或者割了喉扒窃的可怜虫。   这一切不是因为军队,不是因为海盗,而是因为一个人。   攸伦·葛雷乔伊!   我在这个世界已经见过无数个人,他们因为立场,可以被分为好人和坏人,而纯粹却绝对的恶毒,我只在两个人身上见过!   第一个魔山,在那年“首相的比武大会”之前被我截肢,在潘托斯北方的海岸上被我所杀,彻底陷入长眠。   第二个,就是眼前的这位,“鸦眼”攸伦·葛雷乔伊。   今次他毫无规矩的大胆妄为,似乎打破了我的计划,那么——   攸伦是什么样的人物?   在前世的原着当中,他出场相当的晚,却在铁群岛的选王会和之后的战争中“光彩夺目”,野心勃勃,疯狂狠辣,甚至在年幼时,就曾强暴过自己的弟弟。   在电视剧当中,他则勾结最后的瑟曦女王,凶狠地射下了丹妮莉丝的魔龙雷哥,算是最后的反派角色。   现在我可以猜测,在前世那位作者,和今生的世界里,攸伦·葛雷乔伊都绝对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危害。   我知道,单凭凡世的力量,铁民兵少将寡,无足挂齿,无论如何彪悍,都注定只是七国争霸中的一朵小浪花。   所以,攸伦才会找上魔法,所以,他才如此疯狂!   我一度害怕他对魔法的滥用会引发灾祸,而现在,甚至不用看到渔民传扬的,似乎确有其事的深潜者,我已经确定,攸伦就是灾祸本身。   他这个人,单凭一己之力,恐怕就足以和北方的异鬼相提并论!   这结论可毫不夸张,如果放任他恣意行动,后果会非常非常惨痛。   “这是什么!?”天空中传来残忍的叫喊,攸伦又在说话,“这是凯岩城公爵的大旗,哈哈哈哈,看看我见到了什么!?兰尼斯特!兰尼斯特!!!骄傲的雄狮,如今在我的影子里!”   砰!   石龙坠地,尘埃乱舞,惨叫声中人群慌乱的四窜,目瞪口呆的围观者已经在龙爪下被碾压成了肉饼,一地血肉!   “让我猜猜,你的凯岩城,是不是已经成为了废墟!?你难道以为你能抵抗魔龙?你的祖先都不行,快乖乖跪下,像你祖上的凯岩王,给伊耿下跪一样!!!快!”   “龙?“我杀过一头龙,坦格利安的真龙国王,我不介意再杀一头。”詹姆的声音依旧镇定,他背对着我,我只看得到他的金发,盾牌铛啷落地,是“弑君者”正在撇开挡在他身前两股战战的卫兵。   他似乎已经准备好了,引颈就戮,让自己能被埋葬进凯岩城下,安达尔人入侵后兰尼斯特家族新开辟的墓窖,英雄之庭。   “我杀过铁王座上的国王,当时王座厅里满溢着野火和焦尸的味道,就像是今日。”   攸伦笑得如此猖狂,露出了他缺了一颗牙的口腔,“哈,哈哈哈哈哈!这算什么?你要我杀了你,你以为屁民会传颂你的名字,铭记你的牺牲事迹,然后这些事迹会鼓舞他们,嗯?”   他的语气嘲讽之极,“鼓舞人们心中的斗志,是吗?我知道,青绿之地的害虫就会这样幻想,很好!我也不想我的敌人消亡得不为人知,唯有鸦群见证!   “狮子不会在乎绵羊愚众作何想法,”詹姆已经拔出长剑,“你要染指我的地盘,所以我站在这里,如此而已,和万民无关。”   只有一个人,一把剑,一袭红披风,和前世电视剧里,那一幕他面对丹妮莉丝的魔龙时不同。   连马都没有。   有的,只是一颗,属于誓言的心,永不后退,强敌在前,长剑在手,如此而已。   就像过去千千万万个御林铁卫一样。   “钢剑?”攸伦讶异地挑起了眉毛,“对付魔龙?”   “你不敢决斗?”詹姆慢慢向前,石龙静静站立。   “决斗?”攸伦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我用不着决斗,我会撕裂你的身体,高挂你的头颅,让你的痛号,被你的子民听到。就像是,你们对雷耶斯家族,对卡斯特梅做的那样。我倒要看看,你会有一座雕像,有一个纪念日,还是断气无闻,遗愿无存,无人认领,无人掩埋!”   “这没什么。”我突然出声,站出了阵列,拔出了瓦雷利亚钢剑,“金狮”。   “你疯了吗?”因为我突然动作而没了怀抱,蹿到我肩头的小摩根,在我耳边喵喵叫,“你这具尸鬼之身没了,你就会流产,你想要一张血床吗?!”   我当没听到,而是报上名号,“誓言骑士艾德瑞克·希山!”   这一瞬间,我似乎回到了那年和布兰一起在君临的神木林中发誓的时光,我发誓自己将为心树的骑士,捍卫自己要捍卫的一切。   我还记得在首相的比武大会,在比武大会之夜伏击魔山,在面对索斯罗斯和瓦雷利亚的噩梦,在历经幻景里的血龙狂舞时。   我从未退缩过!   过去没有,今天,自然也没有!   啪!   在灰烬和轻烟之中,攸伦拍了下手掌。   “这是什么,一个誓言骑士,手里拿着又一把剑,这是给你陪葬来的吗?!”   啊,这是把我看成了一个牺牲的烈士,宁可投火自尽,壮烈殉国,也不会投降屈服的那种,我他妈还真是个高品格的骑士。   还真别说,这模样,面对吐火会飞的石龙——   “烈士,难道你不是?”心脏树时间恰好地吐槽。   当然不是。   攸伦还不待进一步反应,反而是詹姆猛地转身!   他怒气上脸,似乎是我打了他一拳一样!   “回去!照顾好我的姐姐和她女儿,快滚回去!“   “凯岩城的公爵,”攸伦嘲笑,他似乎很享受这种折磨人,再取人性命的快感:“你在托孤吗?你姐姐和你的侄女,是那个瑟曦和弥赛菈?我保证,当她们给我舔的时候,我会把今天的事儿说给她们听。”   詹姆叫我回去?我才不呢。   人说泰温大人从不打没准备的仗。   我莱雅拉,又何曾打过? 第111章 兰尼斯港——你永远也赢不了   “很好,”攸伦狰狞而笑,似乎还要口吐嘲讽之辞。   他张嘴吐词儿的时刻,我已经立刻开始动作!   压根就没想再玩,这个卑鄙小人,他说的是:   “喷火!!!”   詹姆猝不及防,我一个闪身将他扑倒到一边,就地打了几个滚!   忽~苏!!!   身后的热浪差点烤熟尸鬼莫波的背脊,“啊——”,钢铁相互撞击的叮当声和发出一半的惊叫响在身后,不用说,距离最近的几个兰尼斯特卫兵已经丧生影火之下!   砰!   我立刻紧紧扯起攒住手中武器,正要起身的凯岩城公爵,一个正蹬,将他踢飞,无暇关注名叫詹姆的肉弹飞向了哪里,我已经接着反冲的力道,向一边闪身,恰巧躲开横扫而至的黑色火焰!   “喔!”乒叮乓啷的一阵响,伴随着凯岩城公爵痛苦的哼鸣,他估计会冒火,我剥夺了他的英雄时刻,不过哪又怎样!难不成在这里被石龙的影火变成烤猫?   黑色的火,引发了正常的赤焰,倒塌的瓦片和砖石盖住了还在哀嚎的幸存者,木结构的房屋像是新柴般怒火熊熊,所有的一切,都在变成焦炭!   这条街巷,方才还有两群斗殴者和五十个卫兵,此刻,已经一整个儿地,成为了燃烧的火炉。   灰烬和焦臭扑入莫波的鼻腔,不过,我无暇感叹伤怀。   “快!喷火,喷火!!!”嚣狂的叫喊声命令,“先别管金发,对准那个找死骑士喷火!”   当下,正是一股龙息已竭,后一股龙息未起的时刻。   抓住机会!   我举步不停,立刻奔向又在吸气儿的龙首。   此时此刻,不管是魔法,还是计谋都已经无济于事,对方三头石龙,足以让西境乖乖就范!   那么,就只有最后一途了,刀剑!   瓦雷利亚钢剑在我手中,其名为“金狮”。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什么能够破坏石龙的话,除了瓦雷利亚钢之外还能有什么!?我想不到,此刻也不用去想!   我足下一蹬,小腿的肌肉绷紧到几乎扯断,疾然靠上离我最近的龙头。   一瞬之间,我和黑曜石下巴距离不过半尺而已,伸手,就摸到了它的黑皮表面,攸伦惊愕的吸气声传来,在翅膀和石龙沉重的足步下几乎不可听闻。   没错!攸伦,这压根就不是活人能有的速度,甚至,能比你下命令还要快!   不用转头,我也知道,一股火焰正在袭向我在的位置,宛如莫波的背上,长了一双眼睛一样。   呼——扑!   当火花刚刚离开朝我攻击的龙吻时,我已经侧身躲开这另一头的龙焰,几乎是在同时,矮身躲在龙腹之下,五指紧抓龙鳞,毫不放松!   轰!   蓝黑色的烈炎炙烤在我躲在的这头石龙身上,澎湃狂暴的力量甚至让黑曜石的表面出现了裂纹,别忘了,龙焰,能熔铸这种石块,让几百年前的瓦雷利亚人熔铸筑造自己的城墙和高塔,我在很多地方都见过这样的古迹。   没错,一头龙正在受伤,被自己同伴的龙焰烧烤,而我,幸免于难!   我已经找到了,如何在此地打败攸伦的方法!   不,不是利用他们的笨拙,让石龙的龙焰炙烤不如真正魔龙一般不怕火的石龙本身。在刚才的一瞬间,我的念头已经转动了无数遍。   早在我站出来之前,看着龙飞舞于空中,口吐烈焰的时候,我就发觉它们与丹妮的龙有一些不同,不用细想,我就发现了区别,毫无疑问,石龙没有灵智,只会听从攸伦的命令!   而我呢?   我自在瓦雷利亚冒险和幻景之中得到的,已经增强了无数倍,远超凡人的精神,此刻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身为死灵师,我对尸鬼身躯的绝对控制力,则决定了,我可以把石龙当猴子耍!   攸伦下令的速度有我快吗?!   那恐怕不一定!只要不顾给莫波的关节和肌肉带来了巨大劳损,我在十几秒内,速度要远快过他的思考和发声!   “鸦眼”攸伦只是借助他在瓦雷利亚获得的宝藏和财富,成为了可怕的施虐暴君,而我,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凡人了!   那么,在此时此地,要从正面打败攸伦的方法就异常显然!   他下达了命令,可是我的行动完全可以让他给没脑子石龙的指令绊住石龙自己的手脚!   我完全能够,在他的命令来不及更改之前,就摧毁他引以为傲的武器!   甚至,在他的石龙来不及飞天之前,杀了他!   需要验证我的想法吗?机会来了!   龙焰的喷吐还未结束:   “闭嘴!压死他!!!”“鸦眼”的声音气急败坏!   压死?   在“压”这个词儿刚刚出口之后,我就预判到了他的企图,搂抓在石龙鳞片上的手一用力,瞬时间肌肉鼓起的劲道让尸鬼莫波的身子一整个从龙腹下翻了出来,石龙狠狠一碾,而我则顺势立足。   砰!尸鬼莫波稳稳地站在石龙的背上,为了避免被脊刺伤到,双腿张开。   “这不是人——,喷火!”   不是人类,你说对了!   人家丹妮说瓦雷利亚语,dracarys,其意为龙之焰,以此号令自己的魔龙口吐毁灭,而你呢?   “喷火?”我嘲笑道,“这是我听过最傻帽的命令!”   话音未落,我已经飞跳起来,莫波的身躯化为炮弹,狠狠砸向攸伦骑着的那头石龙!   那是最大的一条,不过,我也不在乎它还是不大。   我要杀的,是背上那个命令者!   “甩尾!!!”攸伦状似已然疯癫,他疯狂大叫,“甩尾!!!”   一条布满尖锐骨刺的尾巴在他第一句子刚出口时就已经朝我击打而来!锐利的双眼瞅中没有长着利刺的地方,五指张开,猛然抓上。   犹如索斯罗斯的猿猴,我以抓住石龙尾巴的位置为圆点,像是座钟一般摆过龙尾的下方,如同长鞭的粗壮阴影自我的头顶而过,我已经伸出了另一只手,抱上了石龙的黑曜石尾巴!   接着离心运动带来的力量,我围着龙尾转了一个圈,将自己甩向空中。   “不!!!”攸伦大喊,“保护!”   晚了,疯子。   空中一旋!莫波转身凌空而下,手中长剑直指攸伦·葛雷乔伊,瓦雷利亚钢的剑身在风中颤颤。   我要你的命,你永远,永远都赢不了我,鸦眼! 第112章 兰尼斯港——巫姬   攸伦突然袭击!燃火的街巷,火星四散,我在石龙之中腾挪移转。   终于,我抓到了机会,一劳永逸地解决掉这个灾祸!   可是,或许还是太勉强了一点。   就在长剑即将触碰上攸伦·葛雷乔伊眉心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黑影笼罩在我头上!   攸伦的三头石龙里,一头方才成了我的挡箭牌,被自己同伴给烤了一道,虽然依旧能行动,但是看起来已经不大灵活。   最大的一头,在攸伦·葛雷乔伊的胯下,就是想用尾巴鞭打我的黑曜石龙。   最后一头,是之前以龙焰烤了自己同伴的那头石龙。   街道是给人类设计的,哪能任由庞大的爬虫自由来回?它的身形在狭小的街巷里横冲直撞,木屑横飞,火舌四溅,它就在我的头顶,飞扑带滑翔,攸伦甚至顾不上自己会不会被压死,直接命令石龙用最鲁莽的方式解围!   这可不好卸力!   我连忙强令尸鬼的各个关节在空中活动起来!然后不似活人地缩成了一团。   砰!   尸鬼被碾过来的石龙一整个地撞飞。   碰!我撞上一堵篱笆,铛!然后是一个铁砧,尘埃弥漫,我伸手一掏…后脑部位凹下去了。   “飞,飞!!!”翅膀扑扇,将灰尘一扫而净,抬起下巴一望,鲜血流淌在攸伦的额头,他的肩膀塌拉着,受创不轻。   “这不对,这不对!!!”石龙飞起,我眯起眼睛,腾空而起的石龙上,受伤的“鸦眼”就像是一头愠怒的孤狼,“狮子应该死了,港口应该慌乱,不!这不对,怎么回事,那帮咸鱼,”他喃喃自语,似乎压根没注意我,自顾自地,艰难而迟缓地拿出了一个戒指戴上。   哦?他发现了自己在西境的阴谋出了问题?   此人眼白飘飞,随后——   “不!不!!不!!!是谁!?”   “是谁破坏了我的布置!是谁!?”   恍然大悟的攸伦·葛雷乔伊看向南方,“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是你!是你!!!我要杀了你!杀了你,杀了,杀了,切了,撕碎!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们,杀了你们所有人,所有!!!!!!!”   哦,估计这是攸伦猜测,那天窥探他偷袭参天塔,逼问海塔尔的我,就是元凶。   还真特么猜对了哎!   虽然口中不饶,攸伦却毅然命令:“走,给我飞走,蠢货,离开这里!!!”   他已然破了胆,生怕我突然飞上来。   我目视石龙远去,翅膀扇开浓烟,隐没在它们制造的滚滚黑云之中,就此不见。   脚步声传来,纷纷攘攘,大概是逃散的士兵们看到石龙远去,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职责。   其中有一双脚步来到我的身边,我转首一看。   原来是他。   “目睹这一幕,你还坚信,我才是人类之敌吗,艾利斯特·萨威克?”   红袍僧没有理我,他无言以对,静静地看着黑曜石魔龙远去的方向,直到被卫兵呼喊詹姆的声音惊醒。   兜帽的阴影盖住了他的脸,好让别人看不见他的表情,艾利斯特背过身子,离开的脚步声听起来彷徨而孤单。   四周渐渐安静,活下来的卫兵们围住了他们差点死掉的公爵,嘘寒问暖。   一个黑影悄悄咪咪地躲在街角,就像是一只黑色的小野猫,我腿疾手快,掣然靠近,一把把她抓在手里,拎着她的后颈:   “你跑的倒是快嘛!”我语含笑意。   “你很厉害啊,红王,”她张牙舞爪了一阵,乖乖地钻到我怀里,“我想帮忙嘛,但是在你怀里只是累赘。”   信你才有鬼,你明明是想逃跑。   接下来,我的那句话,则完全没了喜悦之情:   “告诉我,摩根,这些龙和你没关系。”   黑曜石,黑曜石制作的石龙。   还记得卡斯特梅矿井吗,有没有想起什么?   没错!“黑曜石尸鬼”!   那个雷耶斯家族的尸鬼,卡斯特梅地下的罪魁祸首,明显和这个黑曜石石龙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些所谓的石龙和卡斯特梅的东西简直如出一辙!要说和摩根毫无关联,我是不会信的。   “奇怪,”小狮子摩根无辜地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头是大大迷惑,她摇着圆圆的耳朵,“真的很奇怪,这确实是死灵术的造物,和我制作得很像,可是我不会制作龙尸鬼呀,而且,它们没有灵智。”   确实,卡斯特梅地下城里那个,是有头脑的。   而攸伦·葛雷乔伊的,和木头没什么两样。   至少,可以确定黑曜石石龙应该是某种尸龙,就像是我的那两头长翼龙尸鬼一样,这也意味着黑曜石龙绝非是活过来的雕刻——   而是死灵!   我暗自里松了一口气。   用魔龙的尸体制作石龙,和让纯粹的石头雕像可以活动,并且能吐火,可是两码事,后者要更加匪人所思,骇人听闻。   虽然某种意义上说,魔龙是魔法生物,其生命确实来源于石头中,它们自龙蛋中孵化,在没有魔法刺激的前提下,龙蛋只不过是一块巨大的卵石,没有生命,死寂沉沉。可见,魔龙和石头,确实有某种联系。   这又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在前世的原作里,梅丽珊卓曾经劝诱过史坦尼斯,用国王之血唤醒石龙。对这个情节,前世有两种解释:   第一种,是唤醒如同石头一般的龙蛋中的魔龙,在篡夺者战争之前,龙石岛一直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封地,在“龙祸”伊耿三世之前,最多的时候有过十几条龙在那里栖息,有一些沉寂的龙蛋藏在龙石岛的下头,一点都不稀奇。   同时,拜拉席恩家族出身自坦格利安家族的私生子,在这一百年内,还曾经与坦格利安血脉联姻,“不该成王的王”伊耿五世的女儿雷蕾公主,嫁给了当时风息堡公爵,传奇一般的骑士“狂笑风暴”莱昂诺的儿子蒙德,后来的劳勃国王正是他们的后代,也因此,劳勃在推翻坦格利安之后能够顺理成章地登上铁王座,因为他与王室的血脉极为接近。   换言之,拥有浓厚的龙王血脉,拜拉席恩家族是可能出龙骑士的。   那么,梅丽珊卓有孵化龙蛋的想法就不足为奇了。   而另外一种解释,第二种解释,则认为,梅丽珊卓要唤醒的是龙石岛的黑曜石龙雕像,“口吐阴影之火的石龙”,也就是出现在前世原着里丹妮莉丝的预见场景之中,以及我面前的石龙。   以上两种猜测之中,第一种比较靠谱,可是,梅丽珊卓能不能孵化龙蛋这一点,谁都不清楚。而第二种——   第二种,黑曜石之龙,就出现在我眼前。   联想起拉赫洛的另外一个身份,阴影之神,亚夏和阴影之地的主人,以及石龙这彻体漆黑的造型与被称为影火的龙焰,这不禁让我怀疑…   攸伦和影之主拉赫洛,是不是有什么联系?   “红王。”我听到一个声音生硬地呼唤,真是说拉赫洛,拉赫洛的信徒就到。   我转过头,看到面无表情的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站在我的面前,“怎么,又想起你是来追杀我的了?”   他没有理睬我敌意十足的嘲讽,僵硬地说:“蛤蟆巫姬想要见你,她在等待。”   你怎么又给巫姬干活了?“你去找她干嘛,找森林女巫能让你恢复男人的青春活力?至少似乎有这个药。”   红袍僧没理会我的冷嘲热讽:“她要见你。”   蛤蟆巫姬,我知道这个女人。   这是个住在兰尼斯港的神秘女巫,依照前世的原着,大概在一百年前,也就是“春季大瘟疫”和岑树滩比武大会,传奇的御林铁卫队长邓肯遇到伊耿五世的年代,这个女人被她的香料商丈夫从遥远的东方带了过来,其后代,真是屡次在詹姆面前进谗的罗佛·斯派瑟,当下的卡斯特梅伯爵。   她曾经给过少女时代的瑟曦三个预言,“你会嫁给国王,来日母仪天下,直到另外一个女人的到来”。当年在临冬城,我和劳勃国王的仪仗一起南下的时候,瑟曦误以为我就是预言中更美丽更年轻,会夺走她一切的女人,因此忌惮上了我,咳,不得不说,好像真是我。   第二个预言也应验了,“你会有三个孩子,他们将以黄金为冠冕,以黄金为裹尸布,”瑟曦的三个孩子,乔佛里死在了君临城的动乱里,其死亡和我还有点关系,托曼死在了流民暴动之中,瑟曦因此恨上了提利尔家族,就差弥赛菈,毁容的可怜姑娘,虽然我照顾得很周到,估计也将命不久矣。   还有第三个:“当你被泪水淹没时,Valonqar(高等瓦雷利亚语,意思为兄弟)将会扼住你苍白的脖子,夺走你的生命”。蛤蟆巫姬的预言蛮准,我估计有一天提利昂或者詹姆依旧会亲手杀掉瑟曦·兰尼斯特。   问题来了。   这样一个搞预言的女人,找我有何贵干,莫非是关于她的孙子,那个废物伯爵罗佛?   还是说,她有什么…预言,要给我?   作者的话:如大家所见,不管是石龙、冰龙还是长翼龙,都是原着出现过得官设,我不会瞎编一个让人觉得出戏的东西出来,所有的魔法都是基于设定,部分有我的小小魔改。如果感觉关于书里的魔法有克苏鲁的感觉的话,那么只能说,原着就是这种尿性,很多人喜欢看权谋和军事部分,可是回想原着,占了很大篇幅的布兰·史塔克和丹妮莉丝,很多情节都很掉san。我依旧不会很大范围地用魔法,细细数过来,我自认为从一开始,不管是莱雅拉,攸伦还是其他巫师,他们用的魔法依旧都是从原着里出发,或者是原着的延伸,很少有我个人的发明创造,或者用一些流行西幻里的死灵法术和元素魔法一类来重构。 第113章 巫姬的占卜屋   轰隆!   天边雷鸣电掣,雨雪再次于夜幕之中降落,被灰烬染成了黑色,沿着倒塌的承重木柱和碎皮革带子的纹路汇集到凹坑之中,被皮靴一脚踩过,污浊四溅。   “迪特在哪,”满脸泪痕的女人抓住我的袖子,手指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她语气和表情悲伤且茫然,从面相和简单的亚麻裙子来看,这约摸是个家庭主妇,“我要我的迪特,迪特!”   我瞅了一眼她在泥水里淌过一趟的头巾,泥水还在不断滴落,然后,就毫不留情地将她的手甩开,继续跟着红色的袍子前进。   像这样歇斯底里的人遍地都是,如果不是我打跑了攸伦,他们还要比现在更悲惨十万倍。   塌掉的屋子下头传来微弱的呼救声,被儿童老妇的哭泣,和指挥救援的喝令所掩盖。石龙已经飞去,砖石瓦砾、桥底倒塔里涌出了上万个惊惧的脑袋,全都已经丢了信心。   与今日之事让民众心中形成的战栗相比,阴影龙焰造成的损伤不值一提。   红袍僧在我的前面,我们不时让过抽泣的女人或者无魂的丈夫,以及再度威风八面的兰尼斯港守备队,头盔上的泥点显示这些城市守卫之前有多么狼狈,在石龙面前,丢盔弃甲实在是对他们最好的形容词。   一前一后地,蛤蟆巫姬的住所到了。   这是一栋奴隶湾,或者说魁尔斯风格的屋子,远渡重洋的木雕和大理石,以及青铜的大门和屋顶,有一股前世中东的味道,在七国这么建房,一定造价不菲。   周围的房屋大都沧桑破旧,唯有这一所,看起来不像是在闹市,而是在花园。   艾利斯特突然发声:“老巫姬说过你会来,她在晨露与迷雾中见到了你的影子。”   什么意思?   他说这话的意思是说,我和蛤蟆巫姬的会面是注定的?他还怕我半路改主意?   我略有些惊愕,而他则没有多加解释,红袍僧上前扣了扣安静沉重的橡木门,不得不说,这栋建筑和周围的悲雪凄雨有些不搭。   “老女巫,你要见的女人到了。”艾利斯特·萨威克似乎不想在我身边多呆一秒,咚咚咚,略带皱纹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忐忑,这倒是和那个追杀我的傻冒形象有点不符。   “请她进来。”一个苍老优雅的女声吩咐,尾音带颤,是厄斯索斯的风味,其语气,活像艾利斯特是她仆人。   “那,答应我的事情——?”   “你姐姐艾亚娜的儿子?你去旧镇,或许会有消息。”   看来,是巫姬用消息交换了一次红袍僧艾利斯特的跑腿,“感谢。”他未再多话,倒也没真的像个家仆一样给我开门,而是立刻拔腿就走,鲜艳的红色很快就消失在了劫后余生的人群之中。   看来追杀我的经历和袭击兰尼斯港的石龙给了他不小的震撼,一定发生了什么彻底改变了这个男人的心境,这或许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与我无关。   “所以,你要我进来?”   “是的,巫术女王,你或者你的尸鬼,没什么差别。”   我不奇怪一个女巫会知道我的真面目,人家会预言呢。   吱呀——   橡木门后面与外头阴沉的遭难港口截然不同,灰色的世界骤然变成了橙色,我一进门,映入我眼帘的,就是无数根蜡烛,以及重重纱帐,这里的主人似乎压根就不怕把自家的宅子给点了。   同时进入鼻腔的温暖气息,则混合了花卉、草药和香料,一闻就知道,主人家长期与植物打交道。   这感觉很奇怪,我刚才还在和石头龙拼死搏杀,现在蓦然就进入了如此…催人入睡的环境,有些适应不过来。   “外国的魔法,”怀中黑猫摩根嘟囔,“快把我熏昏了。”   “安静。”我低声警告,“或者我把你送给这个外国巫姬解刨了?”   她晃了晃耳朵,小毛球一整个地钻进我的手臂里头,只剩下屁股露在外面。   叮~啷~   杯盏碰撞的叮当响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注意到门庭左侧是一个小型的会客间,“巫术女王,”那个老女人的嗓音就是自那里传出,“你要喝夜影之水吗?我这可没有。我这只有烈酒,要不要来一点?荡涤过去,洗净烦恼,无忧无愁?啊,抱歉,我忘了死尸是无法喝酒的。”   她是在炫耀她知道我很多事情?   我举步走进,满墙都是瓶瓶罐罐,有些装着不知名的液体,以及泡在液体里的标本,有些,则泛着各种颜色,冒着危险的气泡,甚至不用挂“请勿接近”的牌子,也知道最好离它们远一点。   奇怪的是,这里却没什么怪味。   “放松一些。”佝偻的背影转过身子,眼角有伤痕,全身都皱巴巴的,这是一个我见过最老的人在开口。   她声音听起来还算矍铄,造型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两只摇摇晃晃的双腿和拐杖一起撑着身子,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自己埋进高背椅子里:“这里没有邪恶唤醒成群的老鼠,不用怕灾厄会进入欢乐的兰尼斯港,就像是进入女泉镇一样,这里也没有高居山上的塔楼,不需要你花一整夜去攀爬。”   很难相信这样一副面貌的人能够说出这么长一段话。   “你是指瘟疫?”   “是这个说法,我来到这里的时候也遇到过瘟疫,那时候我长发柔顺,皮肤光滑得像是丝绸一样,被一个男人的甜言蜜语迷惑了心智,去到了这么一个疾病横行的地方,见到每天都有一大堆尸体被运走。”   她大概是指春季大瘟疫,算算时间,那是一百年前,她还年轻的时候。   我没空和她掰扯历史。   “你想要什么?”单刀直入的问题。   “我想要什么?”老女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腐朽的微笑,浑浊难辨眸色的双眼先是打量我怀中的小黑狮子摩根,然后,是我腰间的瓦雷利亚钢剑“金狮”。   不言而喻。   “如果我说要你和我儿子成亲,巫师女王,那又如何?你们的孩子或许会成为全世界的主人。”   一句见鬼的玩笑话,其言之凿凿就跟她是说真的似的。   “我不管你在你的视野里都见到了些什么。”我声明,怀中的摩根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毫不畏惧盯着她,似乎在警告,显然,有些共同的秘密,不管是我,还是数千年前的死灵师,都不想让人知道。   “有些秘密,不要探听,我不会说的,你是个预言师?那好,你要说什么预言。”   “我刚已经给过一个预言了,”她答非所问:“这把剑意味着什么,诅咒,还是祝福的魔法?”   剑?瓦雷利亚钢剑“金狮”?   “和你无关。”我再次表明自己的意见。   她依旧在自问自答,“都不是,是脏话,这把剑该叫‘狗娘养’,上面的恶意就像是抹了剧毒,能见效快得让你连你自个儿的头衔都念不完那种。   这把剑属于我,它的故事关你屁事?   至于我的头衔,很长吗?一般啊,我眉头一挑,“那,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她的目光中透露出一股危险的味道:”说真的,莱雅拉女王,我在帮你,成为世界的主人。“   她似乎胸有成竹,知道一些至关重要的秘密,非常非常紧要的那种,可以用来在这里威胁我,和我谈条件。 第114章 巫姬的会客厅——她在骗你   哭泣和尖叫犹在耳闻,外头重伤员垂死前的哀嚎更是锐利得像是刀子。   可是,我已经置身于另外一个战场中了。   我和蛤蟆巫姬坐而对视,此时此刻的情景,就像是相互掂量对方能耐的两头雌虎,正在徘徊打量着彼此,心中琢磨着,从何处向对方张开贪婪凶猛的血盆大口。   我依旧不清楚,蛤蟆巫姬为什么要与我一见?方才,从点明我喝过夜影之水,到道破莫波是个尸鬼,再有暗示自己知晓黑狮子摩根的真正身份,和瓦雷利亚钢剑“雄狮”。就这些当下的对话来看,她或许是在习惯性地故弄玄虚,仗着自己知道更多的优势来欺弄一个君主,好让对方心虚胆战,从而在谈话中占据优势。   虽然说,任何这个时代的人都该知道,在我面前,或者在任何一个贵族面前,这种自以为是的行径除了引起冲突,毫无意义。   老娘不吃什么世外高人端着架子这一套!   可是,想想之前给瑟曦的预言就知道了,这个女人毫无对权威的尊重,怀有一种巫师的优越感,连对西境的地头蛇,都敢摆脸色,何况是远在厄斯索斯的我?   “那把剑确实和我无关,丫头,”她的声音沧桑而奸猾,“我是在帮你的忙,某个强大的死灵师,瞒住了你很多过去的秘密——”   我笑了,“不要以为只有你知道一星半点信息,就在这里张狂,我问你,老太婆,你眼角上的伤,”我扬起下巴指点,“是不是当初你嘴太臭,被瑟曦给打的。”这是陈述的语气,没有半丝疑问的味道。   你知道我的事情,很厉害是吗?这女人活了一百多年,怎么连如何说话都没学会!?   当初你把瑟曦的未来说得乐极生悲,惨淡收场,还说瑟曦会杀了自己的闺蜜(虽然确实瑟曦后面是这么干了),当年瑟曦那个傲慢的女孩是怎么对你的?一罐子扔你脸上,你是不是觉得脸上的伤疤不够对称,向我朝着另一只眼睛扔上第二个?   神他妈说让我娶你的废物后代,大家都是明白人,某些梦想都别想做!真的,这个女人的态度哦,别说瑟曦那种又盲目又暴躁的坏脾气,就是我,也想给她脑袋上来那么一下!   显然,当年瑟曦和蛤蟆巫姬的事儿,知道的人不多,两边都无意外传。   因此,老不死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她很快又恢复了那副老成高人的模样,可我依旧捕捉到了听到我提起她眼角边伤疤来历时,巫姬惊愕的瞬间。   “看来你和她关系不错。”她语气毫无波澜。   “我和她势同水火,”我倾身低声,“你该知道,她不可能会把关于自己的预言告诉别人,什么她命中注定要当王后,会有一个年轻女人夺走她的一切,亲手杀死自己的闺蜜梅拉雅·赫斯班,以及在生命的最后,会被自己的亲兄弟给掐亡。”   她呆住了。   蛤蟆巫姬知道我的前世吗?   能通过魔法了解到我是怎么知道的吗?   想都不要想!   我找了个位子安坐:“你称我为巫术女王,你自己就是一名巫师,当知世间的魔法有多么可怕神秘,谁都不敢说自己知道一切。”   我好整以暇,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她怎么卖弄自己知道得多,我就怎么卖弄回去!   “现在,告诉我,预言师,你到底要什么?”   我眼前的老骨头,似乎没听到我的问题,依旧好奇于我是怎么得知的:“你不可能知道,你只是死灵师——”   “你知道的我,只是一个死灵师。”   我还是恐怖堡的女儿,波顿家族的红王,以及有前世记忆的女人。   真是讽刺,看看蛤蟆巫姬的眼神和下意识的表情吧。   她那些在谈话时唬住人的未卜先知手段,估计是头一次没让她占到主动,因为,在我莱雅拉的面前,她表现出了自己的无知。   “哈哈哈哈,”巫姬突然开怀,“以眼还眼?很公平,棒极了,到头来我们统统都会成为没眼睛的瞎子,既然如此,我就开诚布公,你觉得死灵术是什么,巫术女王?”   “直说吧。”我答得很不耐烦,我受够了这些文字游戏,外头还有铁民和石龙要处理,以及可能重伤濒死的詹姆。   “你以为,死灵术是帮你唤用帮手或傀儡?不,死灵术乃是更换生死之术,你怀里的古代死灵师就是证明。我知道你不会相信我,所以才偏露自己的能力,其实我是个低调的女巫。”   你低调?放屁,见面就说我这没夜影之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知道我喝过。   “所以,你是要我相信你说的话,那么你要说什么?现在可以说出来了。”   “在我三十岁那年,”她开始回忆,“兰尼斯特家族的杰洛公爵迎娶‘红寡妇’约翰妮的时候。”   谁认识这俩都是谁呢,重点!   她大概是看到了我的没耐性,直接跳到了关键部分。   “我见到了一个女巫,她要我做一个关于八十年之后的预言,我当夜施法,透过茶叶和迷梦看到了这个年代的场景,那枚陨石,放射出惨烈的红光就像是天际的一个伤口,滴落出烈焰般的血液。”   她讲述的这一幕我可不要太熟,魔法复苏的标志,陨落之星。   我挑了挑莫波的眉毛,“又是星辰泣血,你要说的就是这个?”   她直接否认:“不,我只解读我命中该解读的预兆,笨丫头,并不是每一个预言都会和蛤蟆巫姬有关,我要说的是——”   “你怀里的这个女人其实一直潜伏在西境,她就是要我作出预言的那个女巫。”   我心一沉。   这么说,在凯岩城她告诉我的那些经历故事,有可能都是瞎话了。   我感觉怀里的小狮子在动弹,俯视下去时,正巧对到那双圆圆的大眼睛。   手臂拢紧,五指无情地掐上她的脖子。   “我要一个解释,死灵师摩根,”我甚至没在乎外人蛤蟆巫姬在场,“现在!”   作者的话:下班的时候才发现,有一章设定的定时发布时间不对,对不住哈大家。 第115章 莫波的怀抱——真相(两章二   一座被石龙蹂躏的城市,三个有魔法的女人,蛤蟆巫姬,一直闷不做声的死灵师摩根,以及我,红王莱雅拉,我们在巫姬的会客厅里陷入了僵持。   开始是巫姬暗示我,自己知道很多关于我的事情,这无疑是向我示威,想在与我的谈话中占据优势,让我变得和她过去见过的大多数贵族一样,在神秘强大的命运面前,低下自己高傲的脑袋,唯唯诺诺。   我奋起反击,直接道破当年巫姬与瑟曦的一段冲突往事,直接让她的优越感化作乌有,这个巫婆没有直接屈服,而是狡猾地又打出了一张牌:死灵师摩根早在百年前就在世间行走,我被她给欺骗了!   蛤蟆巫姬此举中的恶意是如此明显,她的目的无疑是要我意识到:死灵师摩根可是数千岁的“兜帽王”,你以为你能轻易就收服她?快来问我,快来求我,快来让我揭发出她到底有什么阴谋,又要如何地利用你,或者谋害你!   所以呢,我就应该提防这头小狮子,和你联合,是吗,巫姬?   虽然是巫姬挑起了我心中的疑窦,可是,正主是我怀中的这只宠物。   我这辈子已经无法相信任何人,最让我厌恶的,就是欺骗和隐瞒!   于是尸鬼莫波无情地揉搓起摩根满身的毛毛,半点温柔都没有,“啊呀,放开,”她也不顾百岁巫女,挣扎着喵喵叫,“疼!”   我手头的力气几乎快让幼狮脆弱的骨头断裂,“给我一个答复,让我看看你的谎言还有多少?!”   “痛!”摩根使劲挣扎,“我说,我说!这不是故意要骗你,这事关先民的记忆!”   我停下手,这和先民又有什么关系?   “假如长城坍塌,守夜人没有挡住异鬼的步伐,首当其冲被害的,会是北境,对吧?”她在我怀里换了个舒服的躺姿,爪爪揉着自己的毛毛,“痛死我了。”   “是的,”我不得不承认,其实我已经半放弃北境了,其人口太少,资源太贫乏,在即将到来异鬼浩劫里,北境注定会沦陷,“这和你对我的欺骗有什么关系?”   “我也没欺骗你,”摩根超级委屈,“我真的一直是个游魂嘛。”   “那么,你又是怎么出现在蛤蟆巫姬面前,向她求证百年之后的浩劫的?!”   小狮子龇牙咧嘴地打着滚,“痛死我——”我毫不留情:“快说!”   “那得从一百八十多年之前说起——”   卧槽,时间拉这么长?   巫姬安静地旁观,我的手指摁在小狮子的要害上,听她给我解释所谓的来龙去脉:   “当代的学士使用信鸦作为传递消息的手段,这种驯化方式其实是先民学自森林之子,慢慢普及到整个大陆的。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父亲班佛特家族的狼灵王与绿先知关系亲密,我从小就与森林之子一起玩耍,并学习他们的种种巫术,在后来则接触到了一个来自“隐蔽之城”尼芙的死灵师,我在他身上享用了初夜,他教会了我一些东方骇人听闻的魔法。”   绿先知,以及特意提到渡鸦…   我知道了!   “该不会是在那年,绿先知通过群鸦找到了你,要你提供帮助?”我猜度。   “你可真是个聪明的女孩。”她精神蔫蔫地承认了,耳朵依旧塌着,“在我只是鬼魂的时候,鱼梁木依旧能与我亲近,我知道,远方的绿先知们他们了解我的存在,虽然我们一直没有交流,直到那一天,信鸦从北境飞来,给兰尼斯特家族送来了信,我记得那是史塔克家族的克雷根粗暴地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在君临杀个人头滚滚。”   那可真就很久远了。   史塔克祖先,“北境老人”克雷根公爵的年代,正是我在幻景之中经历过的血龙狂舞那几年!   我突然意识到,之所以摩根会选取那段时间,是因为在她数千年驳杂浑噩的记忆里,血龙狂舞,给她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   我想,我可能知道绿先知为什么会找上摩根了,“三眼乌鸦”这个名号里的乌鸦这个词,可不是空口白话,要附身一只飞鸟,对绿先知或者“三眼乌鸦”来说,简直不要太容易。   “他们是不是说,”我紧接着道,“旧神正在被遗忘,人们越来越多地接纳了安达尔人的七神的信仰,迟早有一天,这个世界上将无人记得鱼梁木,和神木林中的欢笑?”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猫猫头一点一点地确认,“你是莱雅拉·波顿,你从小听到的,就是旧神在微风中的低语,你肯定会支持我们。”   看来,这很可能是旧神早在数百年前就开始布局了。   “然后,绿先知要你做什么?”我追问道,这事关旧神数百年来的布置,很可能,关系到我能不能在这场浩劫的最后,获得最终的胜利。   “他们知晓了铁王座上一统七国的国王,是来自瓦雷利亚的龙巫师家族。”   龙巫师,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字眼,不过不用太过揣测,很明显,这是指瓦雷利亚的巫术王子们,他们可是能驾驭魔龙的龙王。   而铁王座上的龙王,无疑,坦格利安家族。   不过这话让我有些不明所以,绿先知知道了坦格利安家族君临维斯特洛,那又如何?   摩根小心地看了一眼悄然无息的巫姬,自从我注意力转向怀中的小黑狮之后,蛤蟆巫姬就再也没有说半个字。   然后,小狮子继续口吐人言:   “在那个时候,两百年前的时候,旧神已经只存在于北境和塞外野人的记忆里,并且,受到南方的影响,越来越多的贵族在成为七神的骑士,越来越多的平民,开始去圣堂祈祷,过教会的节日,神木林变得更加冷清了。   当时的绿先知,“三眼乌鸦”,想要作出改变,它找到了我,要我协助它完成一个计划,我们打算制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巫师,来领导旧神之民,来面对七神和异鬼带来的挑战。”   我不由地眯起了眼睛。   那个时候,旧神就知道异鬼会来?还是说,旧神只是知道,将来会有天降陨星,魔法复苏这回事儿?   前世看电视剧,我就一直对布兰登·史塔克最终成为七国之王这个结局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看来——   旧神的谋划可以沿袭自如此久远的年代,这么长时间的布局,他们在图谋什么,仅仅只是让旧神被人记住?!   不。恐怕不是。   说来真是讽刺,异鬼的影子都没见着,甚至都不知道活在夏日的人类能不能打的赢那些魔法制造的生物,诸神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瓜分战后的胜利果实了。   如此悠远漫长的谋划,都是为了一个目的:   为了在异鬼的劫难过后,旧神的信仰依旧能延续,甚至重新兴旺,让七国迎来——奔狼的年代。   而如果前世的电视剧没错的话,旧神和“三眼乌鸦”,确实办到了。   “前所未有,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巫师?”我静静问。   “一个拥有先民魔法和坦格利安血脉,前所未有的强大巫师,”摩根重申,“同时精晓瓦雷利亚和先民的巫术,并且能够随意施展,这个世界上不会有多少人,拥有那样可怕的天赋。”   这样的人…   三眼乌鸦…   我脑海里闪过一个人名!对,前世原着里,在布兰成为“三眼乌鸦”之前的那个“三眼乌鸦”绿先知,正是这样一个人,“血鸦”布林登·河文!   布林登·河文,是坦格利安王朝的“庸王”伊耿四世和蜜莉莎·布莱伍德的“高贵私生子”,伊耿四世,自不用说,坦格利安家族,而蜜莉莎·布莱伍德,显然是先民血统,到今天,布莱伍德家族依旧在河间坚持自己的信仰。   这个布莱伍德,是距离君临最近的,旧神信徒。   说回布林登·河文,他的武器分别是瓦雷利亚钢剑“暗黑姐妹”,“征服者”伊耿的妻子维桑尼亚传下来的。以及一把鱼梁木弓,鱼梁木弓大部分时候是出现在塞外野人和北境先民故事里,由旧神赐予先民的武器。   经过摩根那么一阐述,现在看来,“血鸦”的神兵利器所暗示的事实,简直不要太明显:   “血鸦”布林登·河文,是旧神制造出来的一把利刃!   这个私生子患有白化病,拥有奶白色的皮肤,和骨白色的头发,以及红色的双眼,其脸颊和下巴上有酒红色的胎记,活像是一头红色的乌鸦,他的绰号因此而来。   这个人,曾经担任过国王之手,当时七国的人都害怕他,就像是今日害怕泰温·兰尼斯特一样。   他最让人恐惧的,不是泰温那样的权谋之术,而是巫术和间谍,人们说坦格利安的国王早就被这个私生子架空了,并且,布林登借助着种种神秘的手段监控着当时的整个国家,歌谣有唱:“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一千只,再加上一。”   现在想来,关于布林登传说之中的种种手段,是不是很像前世原着和电视剧里的“三眼乌鸦”?要知道,他担任国王之手的时候,可还不是“三眼乌鸦”呢!   之后的事情就明了了,伊耿五世让“血鸦”布林登·河文披上黑衣,“血鸦公爵”之后就成为了长城上守夜人的总司令,直到他失踪在塞外,正式成为“三眼乌鸦”。   现在来看这段历史,其中的猫腻不要太明显!伊耿五世逮捕布林登·河文的原因是因为布林登违反了对叛贼伊尼斯·黑火的承诺,这不扯淡吗?!国王之手为了抓反贼用了点欺诈手段,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简直不要太正常!   总之,就在“一系列的机缘巧合”之下,布林登·河文,成为了“三眼乌鸦”,直到前世原着里摔残废的布兰,今生从楼梯上滚下去的瑞肯,接替了他的位置。   我突然又想到一件事!   “对了!”我逼问,“在‘盛夏厅悲剧’里死掉的,因为本来轮不到他继承铁王座,最终却登基加冕,所以被称为‘不该成王的王’,那个‘伊耿’五世,他迎娶的王后,也是布莱伍德家族的成员,‘黑贝丝’贝丝·布莱伍德,这难道也是你们的安排!?”   “是的,”摩根坦然承认,“我在血龙狂舞之后,我控制了一个当时一文不名的西境骑士,在绿先知的帮助下,通过他的梦境对他施加影响。   这个骑士叫卢卡斯·罗斯坦,我唆使利欲熏心的他,向‘庸王’伊耿四世献上妻子和女儿作为情妇,借此接近坦格利安家族,他因此成为了红堡的教头,然后,这个骑士还因为对国王出卖了自己的一切自尊,不止自己的妻女,更给他介绍了上百个情妇,协助‘庸王’用强迫或收买的手段染指了无数处女的贞操,从而获得了河间地的赫伦堡作为封地,这样,我又可以借着他靠近了同在河间的布莱伍德家族,拥有我先民魔法之血的后代,并将布莱伍德的女人,与坦格利安家族,拉扯在了一起,。   那段日子里,我曾经在世间行走过,我用的身份是丹奈尔·罗斯坦,赫伦堡夫人,就是那个身份,来见过蛤蟆巫姬。”   丹奈尔·罗斯坦!这个名字我听过!   她所说的一文不名的西境骑士卢卡斯·罗斯坦,在历史上声名狼藉,被称为“皮条客”卡卢斯。   除了这个“皮条客”之外,其他的罗斯坦家族成员,绰号则恐怖得多,“黑袍”,“噩梦”以及摩根适才提到的“疯子”丹奈尔·罗斯坦!   虽然享有赫伦堡作为封地,就像是赫伦堡此前的无数个主人一样,罗斯坦家族很快就绝嗣无存了。可是,他们的并没有被遗忘,反而比其他曾经占据过赫伦堡的普通逝去家族还要出名!   他们出了名的可怕。   至今七国依旧流传着“疯子”丹奈尔用活人的血沐浴,享用人肉盛宴,会释放巨大的蝙蝠,把小孩抓回赫伦堡做成肉派。   我从来没在乎过这种民间怪谈,怎么看,“疯子”丹奈尔的事迹都和前世的吸血鬼之类差不多。   现在想来,这些事迹里似乎都在指出一点:   “丹奈尔·罗斯坦,你是不是像我一样,操纵了一个尸鬼为你效劳?”   “不止,我让一个死去多年的贵族少女骨肉重生,再度复活,”摩根摇晃起尾巴,“虽然代价比较血腥,不过我可是死灵师。”   不是尸鬼,而是复活!?   等等!   我又想起别的事情。   “生下布林登·河文的密莉莎·布莱伍德,她在君临的住址是哪?”我问。   “是我的产业,啊,我是说,罗斯坦家族的产业,夜影巷外的一个府邸,后来伊耿四世又有一个情人搬进来住,里斯的塞蕊娜。”   果然!   还记得我当初在君临买下的房子吗?当时贝里·莫斯,如今贵为洛恩王国元帅,那年只是我一个誓言骑士的男人告诉过我,之后被我命名为心树居的宅邸,过去曾经是伊耿四世情妇的家!   她那个罗斯坦家族的产业,不就是我在君临的宅子吗?!   我的眉头大大皱起,让摩根有些摸不着头脑,“怎么了?我可是实话实说了呀。”   “我问你,你在君临的时候,有没有给你的宅邸施展过魔法?”   “有,”她利索地回答,“当然有,我可是一个称职的死灵师,为了克服阴阳相隔这一点,我在那里施展过不少魔法,我猜,即便是现在,也有一些痕迹吧,估计要是后来人住在那里,日子一久,也会看到一些一般活人看不见的东西。”   在君临那段日子里,我没那个天赋发现心树居里有什么猫腻。   现在想起来,我会成为死灵师。   还真是摩根造就的结果。   作者的话:有趣的是,这段关于旧神的阴谋论里,除了摩根这个人之外,所有的人物和其行径都是官设,我没加很多私设进去 第116章 冰与火的预言   房间里一时安静,小黑狮静静地看着我,等待我对这只小宠物最后的宣判,她大概会相信同为先民后裔,北境出身的我,不会反对旧神最终确立对维斯特洛的统治,也大概会心怀忐忑,生怕我不是她认为的那个红王莱雅拉,最终与旧神为敌。   蛤蟆巫姬不发一语,她在观察,在解读,一个预言师最重要的不止是看到了什么样的未来,更要明白未来是如何发生的,因此,估计她是在评估,当下这一幕,意味着什么。   而我呢?在座的第三个女巫,我该作何反应?   实际上,我心思并没有放在,这个小小的会客厅里,我甚至没有在乎心树居曾经是摩根根据地的这个事实,这些在当下都已经不在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也在思考的是,摩根话中,所透露的那些信息:   听起来,在塞外苟活的绿先知与摩根的接触,是需要她帮他或者她完成一些事情。   乍看起来,似乎这件事只是寻找继承人而已:“血鸦”布林登·河文,混合了先民魔法血脉和坦格利安龙王血脉,身有异貌,力量强大,当然会是从未有过的最佳人选。   可是,旧神,绿先知,“三眼乌鸦”,仅仅是在布如此简单的局吗?   让我们抛却复杂的人名、家族和关系,归纳一下某些历史人物的共性:   在摩根藏身那个炮灰家族罗斯坦的期间,有过两位与坦格利安睡觉的布莱伍德,一位是蜜莉莎·布莱伍德,“庸王”伊耿四世的情妇,诞生下的子嗣正是“血鸦”布林登·河文。   另一位,“黑贝丝”贝丝·布莱伍德,她是伊耿五世的王后,所生下的孩子倒是没表现出太大的异相,不管是他们的儿子“矮个”邓肯还是“矮个”邓肯的兄弟姐妹,那几个王子公主并没有体现出如“血鸦”一样让整个七国都记忆深刻,毫不怀疑是否确有此事的巫术能力。   除了这两对之外,不说布莱伍德家族,关于北境和坦格利安的结合,我恰巧还知道第三对:   雷加·坦格利安和莱安娜·史塔克。   其子嗣正是我曾经有过情愫的私生子,琼恩·雪诺!   关于雷加和莱安娜这一对情侣,争议很多。   在与莱安娜相爱之前,雷加已经和多恩的公主,如今多恩亲王道朗的姐姐伊莉亚·马泰尔成亲,依照最广泛,也最被大众取信的说法,伊莉亚公主天生体弱多病,在给雷加生下一男一女之后,就再也无法承受怀孕之苦。   这导致的,比较功利的结果就是,雷加另行寻欢她人,不再碰伊莉亚一根手指。无论如何,婚姻需要操守,人生需要道德,可欲望和人性,却是人类不可缺乏的一部分,一个读者大可以评判人物,戏说功过,可人物自己,眼里只有自己的迷茫和决然。   这种迷茫和决然,当然也包括出轨。   当然,由于“暗黑之心”杰洛·戴恩在大概半年前于凯歌比武大会上给我的交代,我知道,伊莉亚和雷加的婚姻另有隐情,具体是什么隐情那是他们的问题,不关我的事,让我接着分析。   在和莱安娜相恋私奔生下私生子之前,雷加曾经有过异常完美的骑士形象,甚至折服了传奇的骑士巴利斯坦·赛尔弥。   依照某类谣言,雷加之所以在后面会发生与莱安娜的这段不忠之恋,是因为他得到了一个预言,一个,关于冰与火的预言。   这个预言的来历和具体内容,我无从得知,我知道的是,这个预言阐明了一个事实,让雷加不顾婚姻道德及与伊莉亚公主的感情,公然和北境守护的女儿私奔。   而这个预言的事实是:   冰与火之子,才是真正的救世主。   恐怕这才是真相。   摩根的话九成真,一成假,高明的说谎者都是如此,她一心想让我认为,让她的后代布莱伍德家族和坦格利安的混球国王生下“血鸦”布林登·河文,是贪图两个强大血脉结合后,会产生的,最理想的绿先知。   可是,照我来看,对旧神和“三眼乌鸦”来说,布林登·河文的出生,不过是意外之喜。   真正的目的,正是预言之子,世界的救世主,生于冰与火的交融,身具远古先民与瓦雷利亚血脉的——   冰与火之子,照拉赫洛信徒的叫法:亚梭尔·亚亥。   显然,先民关于救世主的古老预言和拉赫洛那个“生于烟与盐之地”的预言截然不同,他们有某种解读,这个解读,关键词是冰与火,来自北方雪国的先民后裔,和与龙焰同在的瓦雷利亚人,正是冰与火的最好诠释。   旧神想要获得这个预言中的救世主,因此,才会有布莱伍德和坦格利安的不断结合,或许,累加和莱安娜的结合背后,也有旧神的某个森林女巫或者什么灵验的预言者的影子。   所以,旧神的目的,就是这个吗?   不过——   在见识过诸神之间相互算计的现在,我又不禁冒出一个想法。   联想到在“盛夏厅的悲剧”之中几乎被一锅端,全部被野火烧死的伊耿五世全家,以及拉赫洛对维斯特洛的觊觎,恐怕旧神不是唯一的棋手,至少厄斯索斯的红神不会任由他肆意布局。   在火焰和阴影的背后,隐然有光之王拉赫洛在背后操弄。   那么,这个“冰与火之子”会不会是一个旧神应付拉赫洛的障眼法呢?布莱伍德和坦格利安的结合,以及之后一直被贯彻的计划,其实是一个表面看上去宏大缜密,实际上却是假象的骗局?   要知道,拉赫洛重要的使者,梅丽珊卓,现在正被琼恩·雪诺所迷惑,她之所以呆在长城上,没有随着史坦尼斯和赛丽丝王后南下,最重要的理由我根本都不用猜,就是因为她怀疑琼恩·雪诺是预言中的救世主,亚梭尔·亚亥。   而琼恩·雪诺,是当下最应“冰与火之子”这个身份的男子,假如将先民看成冰,把坦格利安看成火这个解读,没问题的话。   我不禁揉了揉莫波的眉心。   神明知道的太多,凡人知道的太少,我只是窥测到了长达数百年的布置,只是了解到了摩根,这盘诸神棋局之中,其中一个棋子的行动,就已经迷惑到无法理解了。   先应付我面前的两个女巫吧。   “你说你是在制造一个前所未有的,所谓的坦格利安和先民混血大巫师,摩根?可是为什么我听着,这和预言里,那个该是瓦雷利亚和先民混血的救世主,如此相像?”   “这是个好问题!”蛤蟆巫姬眼睛发亮,我不禁怀疑,这个老巫婆背后又是谁?会不会也是一双神灵的眼睛在她的身后窥探?   摩根的反应,却出乎我的预料。   她没关心我提到的冰与火。反而——   “预言?”小黑狮不明就以地说,“这不是预言呀。”   “啥意思,你觉得真有个解救世界于冰火地狱之中的冰与火之子?”   “不,”小黑狮皱着她的小鼻子说,“啊,对,现在的人已经把过去遗忘了,好吧,上一次长夜时的救世主,那一位,被海外称为亚梭尔·亚亥的人,本来就是坦格利安家族和先民的混血,她母亲来自一个瓦雷利亚巫师家族贝勒里斯,她父亲,是达斯丁家族的一个贵族,他们在当年维斯特洛的瓦雷利亚殖民地相认识,并且坠入爱河,在我那个年代,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情。”   瓦雷利亚在维斯特洛的殖民地?   除了龙石岛之外,瓦雷利亚人什么时候来过维斯特洛了?!   我联想起参天塔的基座和旧镇,旧镇是七国最古老的城市,其建造者未知,而参天塔据说和我在厄斯索斯见过的瓦雷利亚建筑一样,有一个黑曜石基座。   “我脑子有点乱。”我不由得停下思考,“我得消化一下,你说的所谓实话,摩根。”   而且,很重要的是,我是个凡人,我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问题,例如西境如今危如累卵的局势。   “信不信由你咯。”摩根哼哼。 第117章 巫姬的占卜小屋——成交   抛却掉错综复杂的冗余,简单总结一下旧神的布置,从摩根这里透露出来的部分:利用绿先知来统筹自己多的棋子,让先民与瓦雷利亚血脉融合,利用所谓的“冰与火之子”,预言中的救世主,来吸引拉赫洛的注意,而拉赫洛的信徒们也确实中招,一直在寻找所谓的救世之人。   当异鬼和七国以及拉赫洛打个两败俱伤时,旧神信徒们的力量自然此消彼长,只要双方争端一起,他们要做的,就只剩下一件事,活下来,到最后,夺走胜利的果实,这就足够了。   真是阴险。   此刻死灵师摩根在充分地利用她,可爱团子的造型,一脸无辜地瞪着大眼睛看着我,似乎我的任何怀疑,都是无理取闹。   我还真没在想她说的到底是真是假,我和她站在两个角度,她根本无法理解拥有前世的红王莱雅拉,到底是怎样看待她交代的一切的——   温暖的烛光将整个屋子染成一片橘黄,直催人昏昏欲睡。   蛤蟆巫姬嘴角含着一丝得逞的微笑,她没说她姓甚名谁,我也不想问,我站起了身子,板链甲发出吱呀呻吟,将黑狮摩根夹在腋下,我开口道:“如果这就是你要告诉我的,那么好,我知道了。”   “我想告诉你的可不是这个,巫术女王,”她慢条斯理地说道,“你确实不用担心我,老身只是个行将就木快腐烂的人,你要当心的,是那些图谋甚大,在历史长河之中颠三倒四的,阴谋家。”   阴谋家…   那么,身为外来巫师的蛤蟆巫姬,又是在代表谁发言呢?她指派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来找我,是否是在暗示她自身的立场?拉赫洛的代表。   应该不会,假如蛤蟆巫姬确有暗示自己阵营的意思,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办法。   “我理解你的意思,”我不动声色地赞同和摩根一样不可信任的巫姬,“还有事吗?”   “你想想,为什么一个与绿先知联系深厚的死灵师,会帮助史上最邪恶疯狂的海怪,就知道了。”她大概是看到我没有动容,而再接再厉。   我不想听这些摇唇鼓舌的蛊惑之语:   “说到海怪,你能帮我找到攸伦·葛雷乔伊在哪里么。”铁群岛本身不足为惧,一场斩首行动,或许可以避免掉冗长的战事。   “我不会预言一切,只会知道命运想让我知道的部分,”她并不直率,“要窥测那个攸伦的命运,对我而言会十分危险,此人身上有太多的魔法,莽撞地探查将会引起不可预测的后果。”   这倒是,还记得我那一晚窥视参天塔吗?并不是直接针对攸伦的,却被攸伦发现了。   不过,有经验的预言师,应该知道该怎么绕过障碍:“那你有线索吗?”   终于,她提出了自己的条件,老迈的声音头一次变得市侩:“虽然你是厄斯索斯的统治者,可是我却看到你的命运和七国交织在一起,有时分,有时合,不过,维斯特洛如今已经越来越危险,我希望你保证我后代将会一直繁衍,并且越来越壮大,巫术女王,我就全力协助你,将攸伦·葛雷乔伊剪除。”   就是说,你要把自己的子孙安排跑路咯?   啧,好简单的条件,养一窝废物对我来说并不难,就为了这么简单一件事,你又是示威,又是挑拨,忙活大半天?!   不,应该不止,她有别的意图,如此功利而又合理的,为自己的血脉谋利的要求,只是在应付我的疑心而已。   “好,”我一口承诺,“我可以答应,他会在我的土地上生活的不错,前提是,你的协助让我感到满意。”   她点了点头,“好吧,我可真是到老,也是劳碌的命哎。我去举行一个仪式,丫头女王,看看我能否发现什么,至于你,和你居心叵测的宠物,守在这里,防止俗人的打扰即可。”   她吃力地站起身子,离开了这里,去举行她的占卜仪式,而我呢,则又将小狮子摩根掏了出来。   现在,我有一种怀疑。   我在心中自问,“看起来,异鬼这股灾难,首先受到荼毒的是北境,其结局似乎是将压熄旧神的信仰,让旧神被人所遗忘,可是,真是如此吗?”   冰与火之子不提,众所周知,或者说旧神最核心的那批巫师该知道:塞外是异鬼的发源地。同时,硕果仅存的森林之子,也有与异鬼斗争的记忆。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对旧神来说,异常重要的人物,最后的绿先知,“三眼乌鸦”,会选择在长城之外苟居,而不是寄托于长城的保护?   北境贵族里多得是会愿意庇护他的人,根本没必要跑到如此危险的地方去呆着。   还记得前世原着里,布兰·史塔克的旅程吗?   一个十几岁,不到十五岁的小毛孩,一个人,从失陷的临冬城历经磨难来到长城外面,在鬼影森林中忍饥挨饿,最后的最后,才抵达了“三眼乌鸦”所在的洞窟。   这可不是什么《西游记》之类的游戏,世界的生死存亡需要绿先知的力量,“三眼乌鸦”需要布兰,本来布兰不应该以身犯险才对,结果呢?别告诉我这是什么考验,异鬼在侧搞考验?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整体观之,从我所知道的,旧神的布局来看,未免也太把异鬼不当一回事,生存是人最基本的需求,如果异鬼危及到绿先知的存亡,那旧神的做法就说不通,旧神一派忽视异鬼的表现,就只有一个解释:   他们完全不担忧,如今在鬼影森林中神出鬼没的魔法冰人,能伤到他们。或许,我所认为的,或者前世电视剧里演绎的,异鬼这场灾难的出现,旧神信徒,才是始作俑者。   换言之,异鬼是一个陷阱,摧残那些,茫然无知的南方人和外来神灵的陷阱,越过龙之母丹妮莉丝、“鸦眼”攸伦·葛雷乔伊,以及原本以绝对优势压制着先民的安达尔人,奔狼史塔克初期境遇凄凉,笑到了最后,或者说,绿先知和旧神,将成为最后的赢家。   唉。   当初在恐怖堡神木林里祈祷的小女孩莱雅拉,恐怕根本未曾去想过,她母亲和她面对的神灵,是怎样一个心机深沉的怪物。   作者的话:这两周的月票好少呀,我发现我已经快跌出榜单啦。 第118章 黄金湾(上)——海怪之首   兰尼斯港,兰尼斯特家族的狮子厅堂。   比起更加古朴的凯岩城,兰尼斯港中属于兰尼斯特家族的城堡,要更加奢华漂亮,这里长期由达冯爵士居住和管理,他们那一支是兰尼斯特家族中仅次于公爵主支和凯冯爵士的权贵。   这座兰尼斯港主人权势的象征,曾经被石龙重点照顾。主堡外花团锦簇的园子全被焚毁,几座塔楼也有焦黑的痕迹,熏香中也有灰烬的味道。再远处,夜已深沉,可整个兰尼斯港人心惶惶,一片不安,依旧未睡,密集而凌乱的星星灯火,便是证明。   “艾德瑞克爵士。”   我听到老学士的叫唤,收回了端详窗外的视线,转身而问,“大人情况怎么样?”   “脑袋上的瘀伤还有一些身上的擦伤,他睡了一觉,现在在等你呢。”   没事就好,看来我把他踹开那一脚没把他踹死,也不知道该开心还是遗憾。   我跟在学士的身后走向卧房,在抵达那扇巨大的花雕狮纹橡木门时,正巧看到了——   一脸阴沉的御林铁卫队长,巴利斯坦·赛尔弥。   老家伙看起来很不高兴,手指把在剑柄上,只是瞧了我一眼,就拂袍而去,白色的披风在没有纹章的白色瓷釉板甲之后飘飞,他的步伐又快又稳,显然是刚刚与詹姆相谈不欢。   巴利斯坦,或许现在不该叫御林铁卫队长,而该叫女王铁卫队长了。   看来,丹妮莉丝已经向西境派出了使者,这不难办到,从外界到西境依旧有平静的黄金大道可走。   詹姆多半没答应,原因倒是很明显。   丹妮莉丝八成是因为知道詹姆·兰尼斯特曾经与巴利斯坦共事,而派出了这么个使者。   我可以想见,当她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巴利斯坦一定会告诉她,自己和“弑君者”这样背信弃义,谋杀主君的败类谈不来。   可是我们的龙之母没有别的可选,她前世的重要谋臣提利昂已经是我的红王之手了,她手下没有别的詹姆·兰尼斯特的老相识。   于是,更希望丹妮手刃仇人的巴利斯坦,来这里顾全大局,希望说服詹姆,他是个老人,不再年轻且血气太过方刚,表面上肯定有理有据,忍耐温和,似乎还是有点戏?   可是詹姆已经答应了效忠于我,且言出必践,他内心清楚巴利斯坦的真实想法,索性,激起“无畏的”巴利斯坦的怒火,让他自己滚蛋。   如果没料错,我缺席时,卧室里的事态发展,大概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吧。   深夜里的白色大理石雕塑,静静地守候在卧室的门口,一面墙上挂着对称的红色纹章织毯,两头咆哮雄狮纹章间,是一副巨大的彩画,有些颜料新,有些颜料旧,显然画里开怀而笑的一家人生活的年代比较早。   红色的大床上,詹姆呆呆看着那幅全家福画像,他脑袋了脸上裹着绷带,脸上可见结了血痂的划痕,身上的亚麻衬衫皱巴巴的,我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上一次类似的场景,是我看望艾德·史塔克,啊,还有被野猪撞个重伤的劳勃,这两个男人的不幸多少都和詹姆有点关系,而今风水轮流转,轮到詹姆躺在病榻上了。   “先出去,”凯岩城公爵吩咐,“把门关上。”   “可是,大人,这位爵爷没缴械——”   “出去!”简单而有力的单词自其口中吐出,西境之主的气概尽显无疑。   仆人、学士和其他人鱼贯而出,只留下奢侈的陈设,淡淡的血腥味和孤单的受伤公爵,以及一具尸鬼,门被轻轻带上,四下再无其他人,我拖过一张椅子,发出尖利的吱呀声,让詹姆不由得龇牙咧嘴。   莫波坐下,端详着精神头不大好的凯岩城公爵。   “城里情况如何,卫兵说你打跑了那些石龙,受了重创,我看你似乎活蹦乱跳。”   城里如何?我回忆起自己一路上所见的愁云惨雾:“相当糟,下一次石龙再来,我估计民众会剥了你的皮,然后投降。”   詹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我的民众可不是波顿家族的剥皮小丫头,他们只会砍了我脑袋,放到攸伦面前,然后亲吻他和他的龙的脚趾头。”   我用莫波的身体抱起手臂,看起来有些女人态:“我看到了‘无畏的’巴利斯坦,他是不是终于想通了,来这里清理你这个白袍败类?”   “你是想问我会不会向丹妮莉丝摇尾巴吧?”他直接戳穿我的意图,“那个女人承诺,只要我献出西境,以及兰尼斯特家族的效忠,她就恩准我披上黑衣,去北境吃雪。”他手枕脑袋,“然后,我就问忠心耿耿的巴利斯坦爵士:我杀死‘疯王’伊里斯的时候,你在哪里?啊,我忘记了,你已经在三叉戟河向劳勃·拜拉席恩投降,只是投降而非弑君,您果然要比我忠心一百倍,要我说,我不但杀过国王,还睡过国王的老婆,我觉得丹妮莉丝该害怕才对。”   卧槽,这嘴巴毒的。   “她估计是找个丈夫,我估计也是,没看出来你和蓝礼还有点共同点嘛,詹姆。”我调侃,“你就这么把你和你姐姐乱伦的事儿捅出去了?”   “这事儿我记得你知道的。”他瞧了我的眼睛一眼。   “是的。”我承认。   “而弥赛菈也当不上女王了。”   “恐怕不行,不过当王后还是有可能。”如果我的孩子以后戴上王冠,而且是男性,和弥赛菈结婚不是一件太坏的事情。   “别,”他摆着手,“别提王后(queen,在维斯特洛通用语中和‘女王’是同一个词汇)这个词眼,我恨这个单词,瑟曦、弥赛菈、丹妮莉丝,我耳朵已经起茧,这个世界什么时候这么厌恶男性称王了?”   “这个就很没办法,”我两手一摊,“五王之战里的雄性领袖死得一个不剩,现在独立一头的男人就只有维拉斯·提利尔,你和铁国王攸伦。”   “残废、叛徒和疯子,”他笑了,“那一个死灵师女王和这些愚蠢的男性比较起来,还算是英明而威武喽?”   我耸了耸肩,“这话可不是我说的,关于兰尼斯港的安排你有什么打算吗?”   他递给我一封信,“金牙城来信,北方派来了使者,由富有荣誉感的艾德带队,他们说史坦尼斯已经死了,所以,我可以把驻扎在金牙城的五千兵马调回兰尼斯港。”   “有考虑过让河间、北境和史坦尼斯的军队助战吗?”我问。   “不行,”他断然拒绝,“和平是看在你的份上,借兵纯属无稽之谈,我还要说服我的封臣和亲戚,向你效忠的事儿。”   “这个很容易,”我轻笑一声,“你的西境忠臣们会觉得这是你在向我借势,以在面对铁民的石龙时,不会被丹妮莉丝或者河湾人背后偷袭,甚至说服那些和河间有深仇大恨的人也很容易,毕竟对付攸伦·葛雷乔伊才是当务之急。”   “是啊,”他发出一声叹息,“我可是大名鼎鼎的‘弑君者’,谁会相信我一直忠诚。”   “我可信着呢,你是个骑士,詹姆。”此话真心实意。   “我是个姐姐和女儿在你手上的可怜虫。”他对我的肯定之语不屑一顾。   “那对凯岩城公爵来说不算什么,不管是女儿还是亲戚配偶,只要伸出手,到处都有。”   “可她们对詹姆来说就是一切,”詹姆摇了摇头,“好了,忠实的艾德瑞克爵士,你去帮我应付一下我的前白袍弟兄,等到大军召集——”   “实际上,”我打断他的话,“我已经知道攸伦可能在的地方了。”   “什么?”他蹙眉,“你的意思难道是说,直接去杀了他?”   “我向蛤蟆巫姬了解到了他的位置。”   “预言?预言可是疯马,谁都说不准会往哪里跑,”他警告,“没有预言是可靠的。”   “蛤蟆巫姬透过攸伦的兄弟维克塔利昂的过去,了解到攸伦在派克岛有一个…用来囚禁折磨人的秘密小基地,”我没理会他,“只要你击穿堵在港口的铁舰队,派兵吸引住铁民的注意力,我就有把握混进派克岛,把攸伦杀掉,估计你的卫兵没告诉你,他已经受伤了,不会是我的对手。”   说起来,维克塔利昂还真是惨,被自己兄弟折腾得像一只“伤痕累累的野猫”,这是蛤蟆巫姬的原话。 第119章 宴火城——刺客出动   潮水落去的时分永远是海鸥和其他渔鸟的狂欢,翅膀上上下下,贪婪的鸟喙啄食在沙滩和石头间,木楞的螃蟹横行在礁石之间,一只遍体鳞伤的八爪章鱼触须蹭擦,正在奋力朝海中爬去,以避免搁浅和葬身鸟腹的命运。   时近中午,我此刻正孤身躲藏在海边一个岩洞的阴影里,两千英尺外是宴火城的小码头,那里,正是铁舰队屯驻之地,即便是在我所在的远处,也可以看到如林的桅杆和起伏如黑潮的长船大群,之前登高时,我估测其数目至少在八百艘以上。   如果算每艘大型长船都满员的话,这里应该有两万人,我估计应该没满员,算上辎重补给,以及可能从河湾劫掠来的战利品,在盾牌列岛留守的士兵,铁民海盗的数目大概是在五千出头。   攸伦想要学习当年在龙石岛的“征服者”伊耿,依靠石龙来以小搏大,照铁民的实力来说,这也是他不多的选择之一。   我不由得回忆起,在我出发的那天,打发了脸黑如乌云的御林铁卫队长之后,从被关在地牢里的铁民商人那里,打听到攸伦的当下的事迹…   黑暗的囚室内,镣铐锁住了他们的四肢,当时,我是这么说的:“免于死刑,终生在矿井服劳役,这就是你们配合我的条件。”   “谁不知道西境的矿井会吃人?青绿之地的骑士,你休想——”   另一个更懦弱的人立刻叫嚷:“我说,我可以把一切我知道的告诉你!”   就这样,我了解到了,这位铁国王的情况:   “攸伦当初因为和弟弟维克塔利昂的盐妾通奸,因此被巴隆大王给放逐了,在巴隆大王死了之后(很可能,是攸伦用龙蛋换取无面者完成的刺杀),攸伦在随后的选王会上展示了龙之号角和一系列魔法宝物,并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支持,成为了如今的铁国王,海风之子,派克岛掠夺者之手首,海盐王和磐石王。”   “有人反对他吗?”   “有很多,例如波特利家族,布莱克泰斯家族,攸伦把反对他的人全部残酷处置,一个淹死在了盛满海水的木桶里,‘送他去见淹神!’,另一个被切成了七块,‘七个主要的岛屿,都需要被警告!’,剩下的反对者在他杀鸡儆猴之后,就不敢再行反抗。”   “他在登基之后,聪明地聚集铁民进攻河湾地,用盾牌列岛的财富、女人和土地分化了自己的反对者。”   看来,事到如今,虽然在丹妮旗下的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在我旗下的阿莎·葛雷乔伊和席恩·葛雷乔伊依旧有够格的血统和理由来挑战攸伦的地位,可是铁民们,恐怕已经当这些逃亡的海怪家族成员不存在了。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最重要的,是关于攸伦的行踪。   “他有一艘大船,他管她叫‘宁静号’,所有船员都被他给割掉了舌头,全是哑巴,所以,很宁静。那艘船非常引人注目,红色的船壳,漆黑的风帆,船首雕像是一尊黑铁女人,双眼由珍珠母制成,没有嘴巴。”   这是攸伦的一个显著特征。   在宴火城外,我当下在的地方,我没有见到那艘红船黑帆的宁静号,也没有见到石龙。   恐怕蛤蟆巫姬侦测的没错,揣摩一下攸伦的心理也能揣度得到:他现在身受重伤,是惊弓之鸟,由于是完全借助恐怖和折磨来统治臣民,所以攸伦不敢在铁民面前露出自己虚弱的一面,他也没法信任他们,所以,他躲在一个对他而言,熟悉且安全的地方,慢慢舔舐伤口,等待痊愈然后继续进攻。   我猜宁静号上一定充斥着攸伦最重要的囚犯,包括他的另外一个弟弟“湿发”伊伦,以及被从河湾和西境掠来的各路贵族男女,多半,宁静号会得到命令,呆在可靠的避风港里,而不是这里,与西境战争的前线。   好了!看也看过了,该进行我的下一步步骤,渗透进铁群岛,把攸伦给杀死。   我转身隐入岩石投下的阴影之中,向宴火城而去。   宴火城,过去西境普莱斯特家族的居城,现在,则是海盗在西境的据点和淫窟。   我躲藏在残垣断壁投下的阴影里,宴火城的木质建筑至少被毁掉了一半,城外的小镇也未能幸免,好些女人还活着,其中有一些光着屁股,而在妇女的哭泣声和海盗的笑骂声之外,铁匠的叮当之音微不可闻。   大概由于要进行长期战争和驻扎的关系,铁民杀死了这里大部分的男性,只留下有技术的匠人来帮忙打理后勤。   至于女子,在战争中会遭遇什么,还用我说嘛?   我矮身借助一段石篱挡住视线,寻欢作乐的海盗们到处都是,还有一队队巡逻兵。   砰!一声鸣响。   我探出脑袋,看到一个裸体的女人被压在泥巴地上,一个身着锁甲的海盗把裤子脱了一半,直接凑了上去。   这里挺僻静,在一栋屋子的后头,水井、柴火和桶子隔绝了大部分人的注意。   这个褐发的女人八成是想走开,我不想去想她为什么想要到这里,原因显而易见。   “嗯!”她发出了一声痛吟,然后就悄声无息,双手的五指抓着泥巴,关节发白,身后是留着络腮胡的海盗毫无情趣地狠动。   好机会,男人在这种时候注意力总会高度集中在眼前的事儿上。   我慢慢拔出短剑,翻过矮矮的石篱,小心地没去动上面有些松动的几个石头。   悄悄的,尸鬼莫波慢慢靠近,“哼,哼,哼!”男人很用力,而遭遇施暴的女人一声不吭。   我健步而上!就在这个在办事的海盗身后,伸出手猛然抓住他的脑袋往地上一摁!短剑快如闪电,他下巴还没沾上泥巴,整个人连挣扎都没来得及,就被我割了喉咙!   下面的女人反射性地回头看,嘴巴微张,咄!我如法炮制,把短剑扎进了她的喉咙,她的口腔血如泉涌,那双淡褐色的瞳孔猛然放大,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生命在逝去,我没有救她的想法和机会,也不想冒这样的风险,索性一并解决。   好了,我轻轻放下正在死去的女体,将铁民翻了过来,远离血渍。   他没有带头盔,锁甲衫和黑底镰刀的号衣上沾了不少污渍,不过,勉强够我伪装了。   我要混进这里,然后找一艘船,去铁群岛。 第120章 宴火城——潜入进行时   凌乱的裙子和衣服被丢在地上,残留的血迹已成褐色。   这座西境城市已然沦为了海盗的美食,贪婪的铁群岛贼寇们宛如洋中涌来的蝗虫,或者海怪的触手,将大地上的堡垒村庄紧紧缠住,在本地人的痛哭中,拼命地啃吸铁种所需要的一切。   在将尸骸扔在柴火堆后头以后,我踱步于混乱的村镇中,酒味、汗臭和海水的咸气四荡,大大小小的圈子里,是衣着凌乱的铁民正在赌博作乐,伴着同伴将女俘压倒之后的喘息。   现在,我身上穿着的袍子是黑色的,上有一把白色镰刀,照我的纹章学知识来看,这应该属于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家族。   袍子下是混搭的铠甲,以链甲为主,手臂和前胸后背加上了皮革和木片提供防护,这套装束分量不轻,但是不会像全身甲一样,在水上活动时,直接把人拖到海底。   脑袋倒是依旧用上了兜帽和绷带,不过这实在太容易招惹他人的视线,布满血丝的双眼,满脸都是青紫色的血管,不提莫波那多斯拉克人的五官,是否会被铁民怀疑,显然这副和活人完全两样的尊荣,是无法露在人前的。   之前没有被金牙城的简妮给怀疑,还真是得感谢那个平民姑娘朴素而单纯的信任。现在,我得用点更不叫人注意的头饰或者防具遮掩一下。   那么…   我注意到一个大笑的年轻人拍了拍自己伙计的肩膀,推开靠着他的娘们,从椅子上起身,捞起头盔向外走,同时还在拉扯着自己的皮腰带,估计是要去放水。   这家伙穿着胸背甲,就铁民来说,大概地位不低,而且…他的头盔是全覆式的,面甲在铁帽的边沿摇晃,足以遮住上半边脸。   就他了!   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打断了我的观察。   “拿着,我喝不完了,逝者不死,哥们!”   下意识地接过一个酒囊,我含糊地回了一句,“逝者不死。”   尸鬼莫波,可不就是逝者不死?比起经过淹礼的铁民来说,要更加货真价实。   我装作也去放水的模样,跟着那个铁民贵族来到一个没圈任何牲畜的畜栏边上,这里依旧有粪臭和血水,看来宰杀过不久。   “啊,赢了五个金龙,”他没看我,解开禁锢,挺腰泄洪,,“我得选我得第一个盐妾,你觉得红发好,还是金发好,或者黑发?但是黑发太像北境人了,有点低档。”   “扯淡,你们那的葛雷乔伊不也是黑发?”   “是啊,”他笑嘻嘻的,“像那个阿莎就不错,腿长的能缠死人。”   “你试过?”我拔出短剑,向后看了一眼,一顶圆顶盔闪闪发光,是一个手里抱着一堆布料的人正在经过。   “试过,我试过所有的女人,不管是别人家的妻子还是女儿,你声音怎——”   噗!   目击者,刚刚一步迈过墙角,后脚跟还在视野里,我就已经动手!   神他妈北境女人低档,找死!   过了大概一个沙漏的时间。   我继袭击了凌虐者和被凌辱的女人,又接着犯了一起命案,把嫌弃老娘的家伙给杀了,将他的全覆式头盔戴在头上,用围脖遮住下颚,整张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就这样大摇大摆,毫无顾忌地混进了人群当中。   这个年代的铁民不会担心会有奸细,青绿之地的人胆小无比,哪会有混进海盗当中的能耐?所以,虽然有人古怪地打量我莫名其妙的穿着,要知道,把面甲拉下盖住整张脸,可不是一种舒适的打扮,多半是战时才会这么干,不过,也没人试图看看钢铁之下尸鬼莫波的容颜。   我路过宴火城的大门,这里摆了两排长矛,密密麻麻的脑袋,两个卫兵在门口聊天站岗,还有一个睡在一边干燥的石台上,他用来当床垫的正是普莱斯特家族的红牛挂毯,其白底已经被擦满了黑泥和褐渍。   他们没管我,忙着偷闲,“我用那具尸体的手指头做了两个骰子儿,还给取了个名字叫‘维肯’,照理来说,这俩小子算是我儿子,对吧?结果昨天和哈龙赌博的时候,却没给我好运气…”   我心想,没关系,你很快就会发现自己不用再担心骰子带来的运气了,士兵,铁群岛,即将面对无主的纷乱之时。   攸伦,只要我杀了他,这些铁民根本就无力与七国为敌。   路过被殴打的本地工匠,正在谈论玩一对母女有多带劲儿的人渣,就这样,我在铁群岛的军队发现尸体并开始戒严之前,经过饱经蹂躏的城堡,来到了港口。   宴火城不大,码头的泊位自然也有限,可是铁群岛的船很多,被浪花推着相互推搡,挤得严丝无缝,活像是一群落到网里的沙丁鱼。   各家的旗帜五颜六色,看起来就像是把铁群岛整体搬过来了似的,不过我注意到,来来往往的人里头,一些浆手和船员正在忙活着让人挪位,不时捏一下路过女人的屁股。   挪位,这是有船要离岗了?那可真是,诸神都在帮着把我送去铁群岛,宰掉那个疯子啦。   我眼睛逡巡,寻找要离开的那一艘目标,啊,我看到了,海盗们大包小包地搬运,“应该留几个奴隶,看在淹神的份上,为什么我要搬运这些东西?”   几个姿色不错的女人被绳索绑成一线,在皮鞭下战战兢兢地登上甲板,毫无疑问,他们在往船上搬运这些掠夺所得,一定是即将起航,回返自己的故土。   一艘装载战利品的克拉克船。   我在海盗和哭妇之中看着这一幕,再三确认其旗帜属于派克岛的波特利家族:淡绿底,成群的银色之鱼。   看来,正是这艘船,将会带我前往葛雷乔伊所在的那座岛屿,而不是大威克岛、老威克岛之类,铁群岛既然是群岛,自然不会只有一处可以栖息的土壤,所以,我得确信能把我带到目的地。   水手们很快就将一切装载完毕,然后回去给自己找乐子了,确认了目标之后,我装作无所事事的离开。   毫无疑问,每一艘船的人都知道自己的船员,我得偷偷潜入,光靠现在的伪装,完全无法让我成为船员中的一位。   问题来了。   “吉蒙德船长,满了!”一个搬运工朝着码头里头叫唤。   这就满了,还有挪位…该不会,是要直接走人了吧?!趁着晚潮,不给我半丝上船的机会?   加快动作,没空迟疑!   作者的话:月票排位回去鸟!看来要加更啦! 第121章 君王港   这个地方喧闹而污秽,尤其是码头上,酒后的呕吐物和可疑的液体随处可见,占领者根本就没想过要让这个宴火城变得干净整洁。   靠在一边的一垛稻草上——估计在铁民袭击前,本地人想要修缮拓宽自己的码头,因此才会有稻草——,我在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   此刻正是战争时分,西境的船只不可能跑去铁群岛,再加上石龙的袭击,兰尼斯港里就没几艘完好的远洋船舶。   通过西境和外来的船只去铁群岛很难,不止是水手们愿不愿意,詹姆家的聚宝盆港镇里,可能甚至连舢板都没有不坏的。   所以,我的想法和当下的打算只能是通过现成的船只,也就是铁舰队的海船,去一探他们的老家!虽然混进这里很麻烦,可是正是这种麻烦,恐怕会让攸伦想不到,在兰尼斯港让他吃瘪的西境骑士,有这个胆子和能耐跑到他的老巢来行刺。   而此刻,正有一艘船要离港,根据纹章和货物、乘客来判断,目的地多半就是葛雷乔伊家族所在的派克岛,攸伦的秘密小基地就在那里,因此,我需要想办法登上去。   想象一下他看到我从天而降的表情,简直不要太美了。   怎么办呢?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嘿,哈尔洛家的那个。”   “嘿!叫你呢!”哈尔洛?啊,对,白镰刀家族,没错,我穿的号衣就是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家族的。   我平静地转头,看到是一个背着圆盾的水手,或者士兵,他脸上皮肤看起来很粗糙,海上人都这样,不过,有好些疤痕,其中右脸的那道深的触目惊心,似乎快露出皮肉下的牙齿,我观察了一眼他的装束,没法分辨出究竟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铁民的穿着不是很注重身份。   他的手悠闲地放在腰间的斧柄子上:“你叫什么名字?”   “席恩,”我下意识地报名,嗯,既然一直都用私生子的姓氏,那到了铁群岛自然也不例外,“席恩·派克,”我预计到他要问的下一个问题,于是,“我忘了自己船在哪了,普通的铁撞角,黑色的船帆,以及名字是——”   故意放慢的语速,显得我这位席恩·派克头脑迟钝,方便他及时打断。   “我不是来给你提供帮助的!”故而他不耐烦地说,这个男人吸了吸鼻子,“你走路的样子就和青绿之地的农夫似的,”原来如此,我确实不是在海里讨生活的,莫波也不是,“而且是个蠢货,才上船的吧,别告诉我你连淹礼都没过?”   “啊,我是个成年人,而且我想要我的第一个盐妾,酒馆里的裱子满脸都是痘痘。”我紧张兮兮地说道,扮演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雪诺,啊不对,是派克,对眼前的局势很有帮助,人们往往不会对傻子戒心太重。   “那你该去找个女人干。”   “累了。”   EMMMM…还有别的好答案吗?如果他认为席恩·派克是个初哥,很可能拉一个姑娘过来让我蹂躏,得露馅。   “好吧,既然你无所事事,那就去帮忙,或者找个娘们再生几个派克,别站在这里碍人眼球。”他开始转身,“还有,别戴着面甲,我还以为西境人打过来了。”   “是,大人,可是我畏光。”   “那就随你吧,快滚,懒虫!”   嗯,那么就去那艘可能要回家的,波特利家族的船上帮忙吧!   我可不是什么刺客,是个新上船的傻乎乎的年轻人。   哗啦~哗啦~   波浪击打在船壳外面,摇摆的船舱里码在一起的货物随之动荡,酒水摇曳,麦穗沙沙,如果在光亮之下,犹然可以见到这些箱子和桶子上的血迹,可惜,此处缺乏火焰的照明,一切都陷入了黑暗。   不过,对尸鬼来说,黑暗正是完美的保护色,何况比起死寂一片的旧凯岩城而言,只是被封闭起来的船舱,简直不要太舒适。   我躺在货物之间,避开可能会有的光照和视线,躲在货舱当中,一片黑暗,只要避开偶尔来巡视是否漏水的检查者,绝对不会有人发现我的存在,这艘克拉克船的人自然不会想得到,会有一个外来者混进活人不可能呆长久的地方,借着帮忙的名义,没下船。   “心脏树,有没有什么魔法窥测过我?”   “你是女巫,孕育者,有魔法的人很难被他人的预言术干扰到。”   那就好,我的行踪应该不为人所知,攸伦不知道我正为他而来,我才能出其不意。   第三天的下午时分,我听到了船民的吆喝声。   “把所有奴隶都带给铁国王,除了你们要的盐妾,一人一个!”   哭喊声随之响起。   是到了?   悄悄离开底舱,多日未见的阳光洒落在楼梯上,我打开了舱壁上的一个泄水孔,向外观察。   派克岛遥遥在望,其阴影就像是一只巨型海怪本身,潜伏在天际线上,沉默着,静候猎杀时刻的到来。   愁云惨雾让一切都成灰色,贫瘠的山丘上零星散布着田地和矿洞,在这里生活劳作的人民其日子也只能用“苦耕”来形容。   这样的穷山恶水,正是培育出凶悍铁民的地方,除了劫掠四方,他们无路可走。   这是一座背靠山丘的港口,并不是特别理想的避风海湾,照甲板上水手们娴熟而小心的喝令,和繁琐的操作声来看,想必港外暗礁密布,即便是本地的船民也必须小心再三,才能完好无损地通过。   一座小小的灰色方形石堡矗立在丘陵上,它拥有又矮又胖的塔楼和不足三十尺(十米)的城墙。   这大概就是派克岛的重要港口,君王港了。   房屋大都是木石结构,陈旧沧桑的黑灰色石块上布满苔痕,垒在一起的淡灰色石头上则还有凿印,石墙之上是木墙,即便离得如此之远,也可以发现这些木头被砍伐的时间不超过十年,没有太多的裂痕和修补的迹象。   又新又旧,昔日的一切一定已经毁于战火,居民们在残垣断壁上重建了整个港镇。   当年我在海疆城那阵子时的葛雷乔伊叛乱一度闹得很大,我和童年玩伴亨得利·布雷肯,以及被我捅了一刀的罗德里克·葛雷乔伊,我记忆犹新。   那会儿铁王座上的劳勃国王,召集七国大军亲征此地,可以想见,那时的战况会有多么惨烈。   然而,这里的自耕农和渔民都是老练的战士,并不惧怕失败和战事带来的死亡,如今,铁群岛显然已经基本从十年前的战争中恢复,   即便是在大军出征的期间,这里的鹅卵石岸上也有不少水手和镇民来来去去,防波堤里排成一列的停船,数目可能只有平常的一半,远不如宴火城那样,挤满了等待掠夺的凶猛盗匪。   话虽如此,在攸伦集结过兵力之后,还会有那么多的船只搞自己的生意,远洋行商打劫,铁群岛的海上实力可见一斑。   那么现在,我该去把攸伦揪出来了。 第122章 君王港——啊!我死了   碰!   水波荡漾在舱外,躲在泄水孔边的阴影里,我看到这艘船已经触到了防波堤,加入到排列岸边的船只当中。   “嚯!?”   一声短促的惊叫,一个码头工人惊愕地看着我这里,我赶忙退回几步,藏回黑暗。   “咋了,‘鲸牙’?”   “我好像看到一双眼睛,只是眼睛嘛。”此人自我排解道,说得对,船上肯定有水手和乘客,看到张望的双眼有什么好奇怪的。   “招呼‘鱼胡子’来卸货,”我听到一个声音在甲板上喊,借助这段日子的偷听,我知道,这应该是这艘“银鳍号”的船长吉蒙德,“把‘瘸腿’、‘聋子’和‘臭脾气’送给‘水獭’,我要‘甜宝贝’和‘火发妞’,其他的女人你们分了吧!”   不提他们龌龊地恣意决定那些被掠夺女子的命运,既然要搬运货物,就要到底舱来,这意味着——   我可能会暴露。   从混进宴火城到现在,一切似乎顺风顺水,但这绝非代表我此行就半点危险都没有。   要是被这些铁民发现,那可能意味着警戒、大肆搜捕和惊动攸伦。   而且这是一个岛,攸伦有船我没有,他一旦得到消息,随时可以逃之夭夭,我呢?   我在这里,可是孤立无援的!   所以我必须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截住他,半点风声都不能让他知晓。   我甚至没法寻找本地的盟友,那些潜在的反对者,谁知道攸伦的玩具里,有没有可以侦测到危险的?我是一个巫师,有心脏树在,预示对我效果不大,可是凡人就很可能会暴露了。   因此,当下我最好是彻底别让任何人看到我,这艘船可没把我列位乘客,一旦看到我,盘问和审讯,或许少不了。   然而,从甲板到货舱就一个楼梯,我听到已经有水手踏在了木质台阶上,路上半点遮掩身形的东西都没有。   同时,也没有可以跳入水中的出口,泄水孔可没那么大。   如果躲回货物中间…他们就是来搬东西的,怎么会看不见我?   怎么办…   有了!   我快步向船舱跑去,解着腰间的瓦雷利亚钢剑,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塞到了沉重的压舱石背后,徒有重量的石块只是平稳船舶所用,没人会关心那儿会有什么。   我皮靴踏地的声音清脆,有些响亮,不过已经隐藏在了拾级而下的脚步和交谈之中。   “你听到‘鱼胡子’的话了吗?”   “干,为什么攸伦要把所有女人都带走。”听起来君王港有一个新命令,带走所有抓回来的女俘?   “发现没有,君王港的奴隶少了很多,他可能要筑造个什么鬼东西?谁知道呢,咱们有一个巫师头儿。”   我知道,铁群岛有大量的奴隶,这里盛产铁矿,得有人去当生死无依的矿工,这里也缺乏牛马,得有人做牛做马犁田种地,而生性残暴的铁种,肯定不乐意做这些又苦又累又没多少收益的活儿,就只有用皮鞭和靴子逼着抓来的俘虏做了。   攸伦把奴隶要走,这有些反常。   要知道,依照铁群岛猎奴的原因,如果缺少了大量的男奴,会造成劳动力短缺和经济动荡,甚至发生饥荒,人口下跌,这样的后果会让攸伦原本就不牢固的统治越加岌岌可危。   所以,他搜刮奴隶,约等于是在对铁民生存的经济根基下手,对其统治来说,风险实在不小,不过,如果收益更大,足够疯狂的“鸦眼”攸伦是做得出来这种事的。   他有什么阴谋呢,把奴隶聚集起来,有何用处,连缺乏体力的女奴都不放过?虽说铁民不介意让给自己暖床的盐妾在耕作中抱经风霜,又老又丑,可是就重体力活儿来说,能担负的女子依旧是少数。   门被推开,乓!的一声撞上了舱壁,“好了,都闭上嘴,好好干活儿,码头里奴隶不够,就靠我们了。”这是吉蒙德船长的副手,我听得出来。   他们大大咧咧,没注意到木板舱底和货舱里我留下的一些痕迹。   “天杀的…”   “小心嘴,”副手警告,“攸伦最喜欢哑巴。把粮食送进堡里的谷仓,指不定这个冬天你们就靠这个活命了,酒水送八十品脱给‘水獭’,”听起来“水獭似乎是这儿旅店或者酒馆的老板,“布料你们自己分一半,但是丝绸献给派克城。”   “我们要去见他吗?”一个声音有些畏惧。   “别忘了为什么我们会回岛,”副手意味深长,“铁民需要被警告,西境在聚集军队,即将反攻。”   哦?确实如此,我和詹姆·兰尼斯特讨论过,征召大军,将凯岩城和其他西境小港口里剩下的船只集合在一起,分海陆两路进攻宴火城。   不过考虑到对方的海军更强,很容易在海上受损,所以,第一阶段,詹姆的黄金湾战役,将会以陆战为主,西境军队装备齐全,武器精良,虽然经验上有所不如,但是纪律和器械都更优,并不怕铁民的战士。   水手们再未多话,伴随着汗味和男人特有的臭气儿(?),他们开始忙活。   吱呀~   起伏的船上,大包被拖动,箱子、桶子和“银鳍号”的木板底部刮擦,发出沉闷的呻吟。   我感觉着,莫波的身上沉重的面粉袋子在松动,“来,一起,嘿呀!”其不轻的质量彻底消失,是水手已经把袋子给拎开了。   尸鬼的皮肤刚接触到新鲜空气——   “啊!!!”一声惨厉的尖叫响起,“死人啦!”   我紧紧闭着眼睛,听到脚步声叠,伴着重物坠地,   铁民惯看生死,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见到一具尸首是一回事,可是只是见到一个死人,那不算什么,“这是那个哈尔洛家的人。”有人认出了我,别忘了,我之所以能混上船,就是假借帮他们忙的名义,“我还以为他下船了,是谁干的。”   “搜搜看,”副手下令,“杀自己人?是哪个胆大包天的畜生,想被送去喂鱼吗?”   他们开始摸索莫波的身子,我感觉手指沿着皮腰带、胸怀和袖口游走,这些都是这年代存放东西的位置,然后,搜尸者禀告:“没有钱,武器也不在,头盔丢了,看模样死了蛮久。”   “他看起来不像是铁种,八成是盐妾生的。”   “草,他躺在了粮食边上,这些面岂不是全都不能吃了?”   虽然铁民的律法规定了谋杀的后果,通常是死刑,不过,抢自家人和杀害自家人,对铁群岛来说也不算什么太怪的事情,他们很快就不觉为奇。   “好吧,逝者不死,这人已经去见了淹神,不知道他划桨的水平如何,会不会在流水宫殿里得到青睐?我们得告诉船长发生了什么,你们可别让我知道是你们谁做的,我会把他的肠胃喂给鱼吃,”副手当即下令,“我去吧,你们看好货舱,别让‘鱼胡子’的人听到,不准任何人进来!” 第123章 君王港——鸦眼疑云   半夜里,君王港里人声鼎沸,整个镇子灯火通明,当然,房屋容不下所有的航海者,不少人依旧住在船上,大声谈笑,赌博玩女人。   我躺在甲板上,听着港口的吵闹远去,似乎是船在离港,就为了一具尸体逃之夭夭?这可不像是铁民。   “这个人自称席恩·派克,他身上伤痕很多,有的堪称诡异,可是却没有新的血疤,”是副手的声音,“可能是躲在货舱里当逃兵,突发疾病。”   “不管他怎么样,这都是个麻烦,我们现在可是有一个稀奇古怪的领袖,在瓦雷利亚那儿变成了巫师。”吉蒙德显然是个普通人,他已经直接把反常的尸体席恩·派克,和在选王会上,用龙之号角装神弄鬼的“鸦眼”攸伦联系在了一起,听口气非常警惕。   “头儿,那我们该怎么办?”   “丢了吧,不管是怎么回事,都和我无关。”这话在理,人家一船人都有老小,谁会去管什么神秘古怪的命案?   可以想见,那个吉蒙德船长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想和白色镰刀的哈尔洛家族发生纠纷,因此,要把我这个死鬼席恩,给悄悄处理了。   噗通!   我被几个操舵手和帆揽手轻轻抛入大海,全身都包裹在亚麻布制成的裹尸袋里,身边充斥着石块和铁块,脖子和脚踝的部分还用麻绳绑着,似乎是他们在处理席恩·派克的尸体时,生怕尸体活过来。   或者说会浮起来被人看到。   “返航!”不断下沉的莫波听到人低喊,银鳍号为了妥当弃尸,特意找了个借口起航在港口周围游荡了一圈,在没有别的船的地方,将我扔了下去。   我该庆幸,或许是出于尊重死者的缘故,大概也是因为这身铠甲平平无奇,亦或是他们看不上,再或者怕哪里会有暗记,从而被人认出来,惹来哈尔洛家族的兴师问罪,所以,我衣物无缺。   咸水透过不防水的亚麻,浸泡了我的整个身子,我感到肩膀碰到了柔软的地面,多半是长满水草,大概我已经沉到水底。   行动吧!在这个阴沉的海中,只有海绵宝宝和胖大星会见到我起死回生,不用再怕我的突然复活,会让什么有智力的目击者,神经错乱。   尸鬼的力气远比活人大。   我用力将手腕一挣,麻绳能勒破皮肉,却割不断骨头关节,在我粗暴的力道下,绷然而断,接着我曲起双腿,绑的挺结实,短剑被人搜走,腿部不好发力,无法像手部那样挣脱绳索。   真是麻烦,多费事。   我撕扯扒拉开身上的裹尸布,碎布在向上漂起,就像是白色的幽灵一样,为防它第二天早上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引起怀疑,我将它塞到了海里石头下,尖锐的石块将之勾住。   石头…这多半是珊瑚?灰暗憔悴,看起来一点光泽都没有,贫瘠的铁群岛,连珊瑚都没有出卖的价值。   这个君王港恶劣得不像话,海底崎岖不平,到处是可能让船只撞个粉碎的“山峰”,偶尔可见游鱼戏水,有几只刚才还想啃食我这里,却被我给惊跑了。   踝部的绳索牵扯着一小块裹尸布的碎片,我动了动脚关节,真的绑的很用力,还是个死结,看来,只好慢慢磨开了。   我再次浮出水面,夜色中的大海,周围空无一人,银鳍号已经在返归,在月下的海面投射出高大的阴影,就像是逡巡洋面的死神。   大约在我西边儿的五十里格处,是君王港喧嚣的灯火,真是个糟糕的地方,可是据说,君王港已经是派克岛最大的港湾了,还真是…不抢就没活路咯。   我游向“银鳍号”,借助黑夜尾随在其后,我可没忘记藏在压舱石后面的宝贝,常年在海上的人不会对那些沉重的石块感兴趣,多半,我的瓦雷利亚钢剑“金狮”还很安全。   只要别被一大堆搬运工发现,几个夜里放哨或者撒尿的海盗,我还是搞得定的。   银鳍号停靠在了堤坝上,我慢慢游近,却看到火光下一片闪亮的盔甲,长矛和纹有银鱼的盾牌,足足有二十几个。   什么情况,“银鳍号”上有人告密?!   我的剑被发现了!?   这是什么鬼变故,不会是攸伦得到了什么消息,然后命令波特利家族前来处置吧!?   隐约可以看到那个吉蒙德船长正抱着手臂,和另外几个人聊天,我潜入水中,游动接近,偷听偷听又是有何差池。   防洪堤坝本身正是岸上火把和人眼的盲点,或者说根本就没人会想到有人从海里靠近,我游到木石所筑的长堤根部,悄然浮出水面,没发出半点动静。   他们确实正在说话   “你的命令,大人?”   大人?谁是大人,本地的领主到了?   “我要知道港里有哪些哈尔洛岛的来客,盯住他们。”吉蒙德嘱咐,“港里有发生什么事情吗?”   原来是这个船长吉蒙德,他就是波特利家族如今的首脑,应该叫他吉蒙德伯爵。   铁民不是很在乎爵位,他们自己称呼各家领袖为“头领”,同时,船长这个身份意味着超出常人的权威和职责,在很多铁种看来,要比伯爵这类称呼更稀罕。   “攸伦大人要走了一大批奴隶,照您的吩咐,我们照做了。”   “别家呢?”吉蒙德问了一句,“只要走了君王港的奴隶?”   “不,是铁群岛的每座岛屿,上周橡岛上发生了暴动,一群鳞奴把那儿的镇子给烧了,所以攸伦大人才有此命令。”   鳞奴和盐妾一样,是对奴隶的称呼,喻意是奴隶的小命就和鱼身上密密麻麻的鳞片一样不值钱。   很明显,什么暴动都是借口,攸伦一定有什么别的目的。   “有影响到码头的生意吗?”吉蒙德又问。   “影响不小,连粪坑都没人去治管了。”   我会去见他问清楚,后天,在此之前,找几个穷困的铁民把脏活干了,每天一个金龙。”   他要去派克城,或者说,他知道攸伦的位置,有趣。   我不清楚这个吉蒙德是谁,不过我曾经在投靠了洛恩王国的葛雷乔伊姐弟那儿听说,主要是阿莎,席恩屁都不知道:波特利家族原本支持的是他们,席恩,然后是阿莎,他们被巴隆拉拢得死死的。   那么,攸伦不可能放过这一家自己的反对者,他大概清洗过这个君王港的主人家族,吉蒙德则大概是这一家里支持他的那一派,或许做出了什么事情,从而得到信任,至少攸伦会把自己的位置告诉他。   正好,我要去海怪的巢穴,宰掉那个攸伦,这个吉蒙德可以带路。   该怎么让他带路呢? 第124章 君王港——你来拿呀   那位吉蒙德船长并未继续和他的爱船,或者依照铁民的德行来说,爱妻“银鳍号”呆在一起,而是回返自己小得可怜的波特利家族堡垒。   我发现男人娶老婆的口味真的很奇怪。你看,铁民喜欢娶自家的船,骑士喜欢讨自家的剑,厄斯索斯的圣奴卫热爱他们的长斧,纷纷声称这些男孩的玩具才是自己一生的伴侣。   难以理解,我是绝对不会把尸鬼或者死灵术,或者什么心脏树死灵师摩根之类的东西当老公看的,当然,当我老公风险可不小。   君王港的喧闹一直持续到后半夜,灯火渐熄,这里复归沉寂。   我终于有机会为非作歹了,一队巡逻兵走过后不久,手一撑堤,整个人翻上了岸,停靠在自家港湾里的“银鳍号”并未燃起灯火,也没安排值守,在漫长的航行之后,水手们巴不得睡一个好觉,或者找个女人、男人之类爽一把,甚至可能都不在船上。   这就给了我找回自己器物的机会,如雷鼾声此起彼伏,我顺风顺水地在压舱石之后,取回自己的包裹和瓦雷利亚钢剑。   毫无疑问,“银鳍号”的船员和他们的船长吉蒙德伯爵,绝对不会认不出莫波这具可怖的尸体,所以我还需要一些什么掩护…   重新回到岸上,我装作夜里没住处的水手,明目张胆地逡巡在街道中,“银鳍号”没把我的消息透露出去,我可以明目张胆,个别那艘船上的水手,完全可以直接动手,没多少目击证人,没屋檐的流浪汉,在这时候也睡了。   踏踏踏!   临近的光亮是身披波特利绿底银鱼家徽的士兵,火把朝我这举了一下,之后,他们就对我熟视无睹,似我这样一无所有的新手在君王港并不罕见。   要不要对他们动手呢?   我还没来得及出手,一间大棚的门突然洞开,“干他娘的海怪。”这是一个个头很高的男人,我几乎以为是魔山复活。   “干他娘的海怪!”其手下举杯饮尽,乒乓铛啷!所有的木酒杯都被扔在棚屋的灯光中,大约有五个壮汉鱼贯而出,是一队喝得脚步飘忽的铁民,碰!高个儿那个一脚把门关上。   火光燃起在这些人手中,巨大的阴影掠过我身边。   这数目太多…   突然,一声喊叫!   “等等!等等等等,”一嘴的酒气几乎喷到我耳后,“等,等等!那个人,站住!”   是在叫我?有什么不对吗?   我转过头,看到摇摇晃晃站不直的高个朝我邪笑了一下。   “嘿,”他叫住,“你的剑柄,我认识,那是鱼梁木,你在哪搞到的?”   “和北境打仗的时候,在狼林从尸体上扒下来的。”我回答,铁群岛和北境的战事过去并不太久,这个理由很充分。   他想干嘛,难道也想去买一把?北境那么远,可没快递送过来。   “我是温,温奇家族的马伦,你是谁,咸鱼崽子?”   又到了可以胡编乱造的自报姓名环节。   这回叫什么呢?   我说不准艾德瑞克算是安达尔人的名字还是先民的名字,我没见过叫艾德瑞克的铁民,还是别冒险,不过席恩和罗德里克这两个名字都有人叫,大概不会让人觉得古怪。   那我就是——“我叫罗德里克·派克。”语气不卑不亢,手指已经在剑上,我又弄了一个自己听过的铁民名字。   “派克?哈!派克,好姓氏,好姓氏,好…派克,你,你不配拥有这样的宝贝,送给我。”   哈?!   都没见到“金狮”的瓦雷利亚钢剑身,只是瞅到鱼梁木柄,就——   哦!原来是抢劫的!   “好啊,”我轻佻地展开双臂,摆出了邀请的姿态:“是铁种,就自己拿吧。”   “啊?个该射墙上的,你要跟我决斗,跟马伦·温奇决,决斗?你,你,你知道马伦是谁吗?”   “是个被射山羊屁眼里的。”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干你那盐妾娘,来,来来来!决斗,决斗!!!”   这嘴巴怕是抹了毒药里斯之泪,让人肠胃相当不舒服,不宰了他不痛快!   正好,莫波很久没进食了。   不过,在码头边,巡逻兵和一群党羽的目睹之下决斗,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他们如果看到尸鬼的面目,怕不是要吓得跳起来,顶到天上拉赫洛的圣土。   那么…激将?   我指向听到要决斗,从而停下的波特利家巡逻兵,“你确定要当着卫兵搞私斗。”   “我,我不怕!他,他们才不管,出,出镇!来,来,小杂种,给,给给我,出镇!”   还特地强调两边?   他的朋党幸灾乐祸地围住了我,似乎已经从这个马伦高的过分的个头上判断了接下来的胜负,要好好欺负罗德里克·派克一番,我感到有人粗暴地拉扯我的袖子,“别怂,别怂!”,还有人踢我的小腿,“去死,沙雕”。   我举起被踢的那只脚,   砰!   空气猛然爆炸!   一个正蹬,我将那个踢老娘的沙雕踹进了海里。   醉鬼们打了个激灵,蓦然沉默。   “走!”我催促,“出镇。”   “有,有意思!”马伦露出一个醉态可掬的笑容,“杀,杀了你,我,我要用,斧头柄,扎穿,扎穿你的屁,屁股。”   更有意思的,还在后头呢,马伦小甜心。   马伦的酒友们离我至少五尺,半个都不敢接近,我们就这样走进君王镇外,凄苦的贫瘠山丘之间。   我能感觉到这三个人的恐惧,声的三个口腔,干涩而胆战,使劲儿咽着自个儿的口水。马伦毫无心机地跌跌撞撞,浑然未觉。   四寂无人,大概是因为我刚才一脚踹飞一个壮汉的举措,陪同我们来此的醉鬼更加恐惧了。   “要,要不,比,手指舞。”一个酒朋建议。   和变得如此敏锐的我,玩手指舞?真是一个好馊的主意。   手指舞,是铁民的一种游戏,两个人,距离十米,相互投掷飞斧,必须接住或者躲过回旋飞来的斧头,不得挪动半步,只有当有人丢了性命,或者至少一根手指之后,才会决出胜负。   “好啊,”我伸出手,“斧头?”   马伦浑若未闻我和他朋友的谈话:   “只,只有阿莎、雅拉和,和伊伦的人,去,去了北境,还,还有攸伦的狗,你不是,攸伦的狗,你是谁?!”   “如果我是阿莎的人呢?”   “放屁!”他露出一丝看破的微笑,“阿莎,阿莎那个骚娘们儿,早就死了!” 第125章 派克岛——鸦眼之踪   【潘托斯】   雪落大地,马王宫殿所在的山丘之下,远方的港口汇集了大片大片的桅杆之林。   清晨时分的街道上没太多的人影,几个渺小的黑点在阴沉的阳光下打扫街道,骤然而至的寒流冻得他们瑟瑟发抖。大约就是在凯岩城下起冰雹的时候,潘托斯同样冷气忽至,厄斯索斯的冬季真正地来临了。   炉火熊熊燃烧,噼啪声响,橘黄色的光晕温暖地飘摇在我的卧房:“荣光,今早首先要——”   来人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   “召见赎罪团团长阿莎·葛雷乔伊,把日程里的其他安排往后挪。”我吩咐这个瓦兰提斯人文书,然后将手臂平举,任由侍女们为我穿衣。   昨天午夜,马伦·温奇说出了铁群岛的误会:这些铁民以为巴隆大王的女儿阿莎已死。   我估计阿莎应该不会因为马伦的一个陈述而在昨晚突然暴毙,那么,既然她还在喘气儿,就得干活,这个野丫头有的忙了。   “邀请她共进早餐如何,荣光?”瓦兰提斯书记的语气十足小心,我很清楚,我既是他们的幻想对象,在撸过之后的贤者时间里,也是喜怒无常的蛮族暴君。   “可以,去通知吧。”他躬身致意,就像是见到猫的耗子一样忙不迭地转身离开,我深吸一口气,挺胸收腹,好让姑娘们将胸衣绑紧。   我的尸鬼是去刺杀攸伦·葛雷乔伊,好处自然不能只是帮一个西境,铁群岛的舰队,也是不错的战利品。   会见的地方是餐厅,我先审视了一番自己的早餐,羊奶,培根,奶油面包以及一篮子蘑菇。   没有半点毒素,可以享用。   说起来,一周前我晚饭被下过毒,烈性,致死。还好我孕期的疑神疑鬼,救了我一命,走廊里的血腥味弥漫了至少两个晚上。   “咳,你找我?”语气有些生硬,阿莎很久没见到我了,或许心里有些怨怼,按她的理解,她似乎应该睡在我枕边,而不是睡宫殿外被征用的旅馆。   “是的,”我拾起一个面包蘸着本地的甜果酱,“不妨猜猜看,我要你做什么。”   吱~!她拉开椅子坐下,椅腿刮擦地板的声音让我牙齿发酸:“多斯拉克草海?”   “不,”我抬眸瞧了一眼她的表情,其模样很不愉快,“再猜。”   “布拉佛斯?”她问。   布拉佛斯。   秘之城面对诡异的冰海,洛恩王国提供了不少援助,可是听说撞到过一群数量不到千人的尸鬼之后,他们那儿就一直没灾没祸,于是海王的态度变了,声称用不着我的援助,可以解决一切。   “不用,那里的问题我另有办法,”我告诉她,“实际上,这只是海王的一种策略。”   冰海近在眼前,紫船被封在港口里,实际上,布拉佛斯的情况并不理想,虽然有储备,可是缺乏海运的他们依旧出现了物资短缺。   这时候誓死不接受洛恩王国的支援,那不是傻子?   有人或许会觉得,这些搞社区自治选举的城市,政客是不是都是智障。例如布拉佛斯,自己面对尸鬼和异鬼的侵扰,居然倡议拒绝我的帮助,惹得民怨沸腾,所有贵族都在反对。   实际上,不是的。   有些时候,要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蠢事,例如布拉佛斯,例如前世某国的“群体免疫”。   他们看起来这么傻,其实是一种策略,在逼迫议会表态,于此世的布拉佛斯布拉佛斯,是逼迫他们的大会同意整个城邦成为洛恩王国的…盟友,或者附庸,在前世,则是用民意逼着议会给钱,没钱的话什么措施都搞不成,毕竟有些国家的政府预算实在是惨得可怜,连路都修不起,没错,我说的就是英国。   以上纯属猜测,也可能有些国家的政府成员,确实连小学都没毕业。   “瓦兰提斯的起义?可是提利昂已经在处理了。”   我摇了摇头,“是维斯特洛。”   “维斯特洛。”她重复了一下儿,然后提出反对:“我可不擅长做使者的活计。”   “不是使者,你把所有来自铁群岛的佣兵和士兵挑出来,对了,除了席恩以外,再率领赎罪团的三千人出发,我会拨给你两千剥皮团,你大概会有六千人左右。   你们在女泉镇登陆,穿过河间前往西境,于兰尼斯港上船,去铁群岛,参加选王会,阿莎·葛雷乔伊,你是巴隆·葛雷乔伊的女儿,有权利继承他的子民和群屿,问题在于,你有信心战胜你的姐妹雅拉和叔叔维克塔利昂,成为铁群岛之主吗?”   “什,什么!?”她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浑像是我刚刚是宣布自己要在潘托斯倒立十天似的。   “去铁群岛,成为那里的主人。”我再次重申,“这,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吗?”   “是的,是的。”她呆楞地点头,“我会回去,成为铁国王。”   “恐怕不会是王,我在亲自拜访布拉佛斯之后,就会前往维斯特洛,成为那片土地的第二个征服者。”   “真有点难,”她喃喃道,“西境的农民在海上无法和铁舰队作战。”   我的唇边勾起一丝笑意:“放心,阿莎,不会有人阻挠你,而会是里应外合,你的机会很大。”   里应外合。   没错,这就是昨夜发生的事。   【派克岛】   君王港外,几个酒鬼忐忑地看着莫波和马伦·温奇,后者适才大放厥词:“放屁!阿莎,阿莎那个骚娘们儿,早就死了!攸伦把她许给了‘破砧者’埃里,然后她得了灰鳞病,被淹死在了海里。”   这很聪明,一旦在法理上阿莎已经与男人成婚,阿莎就无法用婚姻作为筹码去争取支持,威胁攸伦的王座。   再加上阿莎的死讯,哪怕这不过是攸伦的骗术,也会给阿莎·葛雷乔伊的卷土重来增加难度:她死了,她的追随者自然就会鸟兽散,然后被攸伦一一分化瓦解。   一见面就问关于我来自哪里,同时,看举止,这个马伦似乎不是很喜欢攸伦。   “他撒谎,阿莎还活着。”   “撒谎?这倒是不奇怪。”马伦忖度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有北境口音的哈尔洛?”   又被听出来了,我的北境口音毋庸置疑,毕竟在北境生活了十七年之久,哈尔洛,则是因为我的号衣,白色镰刀,确是哈尔洛家族。   “我来自洛恩王国,马伦·温奇,”终于,尸鬼莫波不用再伪装成什么罗德里克·派克,坦率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阿莎已经成为了那里的将军,或许洛恩王国的红王,会出兵帮助她,夺回属于自己的宝座。”   “是吗?”高个醉鬼此刻脸上已经没有了半丝醉意,他眯起眼睛看着我,似乎在判断我是否撒了谎。   “千真万确。”我镇定地补充道,接着掏出了一个胸章,“这是她的个人纹章,钢铁海怪。“抛给马伦。   七国和铁群岛,我可不是没做过准备就来,之前这个胸章是和“金狮”剑一起藏在压舱石之后的。   围观的人面面相觑,“去看看,防止人偷听,”马伦下令,“千真万确?!”   无聊的重复,我没什么心情应付一个惊讶之人的重复之问。   “或者,我们的决斗继续?”我把玩手斧,玩一玩手指舞这个游戏,似乎也不错。   “好吧,青绿之地的狡猾狐狸,假如你是认真的,那么我会帮助那个女人,成为葛雷乔伊的家族的主人,我会联络所有痛恨‘鸦眼’的家族,只要不是他,任何人都行,哪怕是个穿裙子的娘们,成为我们的领袖!”   “那可——”真是很理想了。   “不过,”他露出一丝笑容,“她会嫁给我,我和他的孩子,会继承海怪的海石之位。”   他似乎弄错了什么,站在他面前的尸鬼莫波是红王本人,想要将铁群岛纳入自己的版图,而不是什么阿莎的使者。   没关系,有野心就好,身为红王,我倒是有的是法子摆弄一个想靠嫁娶跃升阶级的男人。   “或许可以,”我装作阿莎的使者,以应和他的所想,“不过,你得问小姐本人了。”   他舔舐着自己的嘴唇,“我会让她变乖的,倒是攸伦,该如何对付,你的阿莎船长有想法吗?”   想法,什么想法?阿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而站在他身前的尸鬼,没想法,有做法,做法,正是要攸伦去死。 第126章 派克城——无人世界   原本我想在杀死攸伦之后,再去找骤然失去主子的铁民谈谈,设想一下,那时他们六神无主,可以更能让我重新集结起,支持阿莎的攸伦反对者。   不过,现在随手布下一枚暗棋,提前组织起让政权交替的力量,也不错。   醉鬼们沉默地离开,不再有半点为难罗德里克·派克的想法。   “对了!”我叫住他们,“你们知道攸伦在哪吗?”   “不清楚。”马伦站住,回头回答。   马伦·温奇既然有与攸伦为敌之心,当然不会是攸伦·葛雷乔伊的党羽,攸伦身受重伤,他生性多疑,大概不会将自己所在的位置告诉所有人,不知道也不足为奇。   那么,我就得去找知道的人了。   “告诉我派克城的方位。”我去找找线索,派克城的位置倒不是什么秘密,马伦·温奇依言吐露。   寒流带来的冷风习习。   张牙舞爪的岩石和山岭几乎伴随了我一路,很少见到平坦,且可用于耕作的平原和溪流。   最大的一块巨石屹立远处,其规模当然比不了凯岩城,不过派克城的历史同样悠久,或许是铁群岛最古老的城堡,也是葛雷乔伊家族数千年的驻地,这里位置险要而安全,周围全是黑色礁石,看似平静的水面下还有更多,虽然靠海,可是无船可近。   三个小荒岛,十二根海中的岩柱构成了这个堡垒的主体,塔楼、百尺高墙和连接堡内所有部分的拱形石桥全是覆盖绿色地衣的灰黑石砖筑成,从我在的角度看,其模样就像是一只蛰伏巢中的触手海怪。   堡中三屿上矗立的黑色巨人分别是主堡、厨堡和血堡,在外围岩柱上的高塔与这三座城堡主体则以木绳吊桥相连,如果讯问结果没错的话,最大的岩柱上是曾经属于攸伦的海之塔,他现在应该依旧盘踞于彼处。   有一点让我比较疑惑。   我能见到城垛间的黑点,大概是士兵,可是我没看到城外维持堡垒运转的平民,看看我眼下的土路,上头的脚印和车辙都不太新鲜,是几天之前留下的。   人呢,人都去哪了?   有些不对劲。   我站去一边的山石之中,风吹杂草,一只蟋蟀在里头蹦跶,手脚有力,慢慢攀爬上高处,前后四周,视野所过之处有狭小的农庄、养着矮种马和驴子的牧场,以及片板没下海的渔村。   可是,一个人都没有,孩童,洗衣服或者擦地的盐妾,以及颐气指使的岩妻,我在君王港附近村落见到的日常景象,房屋和牲畜的主人们,连一点影子都看不到。   后方的地平线上冒出了两点闪光,我矮下身子观察,看到是十一个男人在路上跋涉,人人戴着头盔,身着棉甲或者锁甲,手上有长矛和斧头,矛尖的旗帜上,是我已经非常熟悉的纹章:来自波特利家族的绿地群鱼。   啊,对,回忆一下那天夜里,我在堤坝下偷听到的话吧,波特利家族的家主,吉蒙德伯爵,我所乘坐偷渡的船只的船长,他要来拜访拜访攸伦,大概是通报西境前线的军情,以及了解奴隶被搜走的缘故。   可怜的铁民们不像是青绿之地的贵族一样骑在高头大马上,铁群岛养不起名贵的马匹,他们要么骑矮个的马和驴子代步,要么就和我眼前这位伯爵一样徒步。   正好,眼前的局势诡异叵测,可以跟在这支队伍后头瞧瞧。   他们渐渐来到附近,我躲在大石头后面悄然无声,听着波特利家族的士兵谈笑抱怨。   然后,缀在他们身后,沿着路边的土沟前进,小心避开这队银鱼兵的视线。。   派克城越来越近,我也越来越不安,感觉告诉我,前面危险!而很快,波特利家族的来使也发现了事情有些不对!   “人呢?”不确定的声音,“总来推荐酒的老汉克哪儿去了?”   担心的腔调:“事儿有点古怪,头。”   “准备好你们的武器,”吉蒙德声音有些阴沉。   “要不咱们回去?”   “在主君的城堡面前返回,”吉蒙德不答反问,“是要成个笑话吗?继续前进,至少得了解一下情况!”   派克城的城门大开,茅杆散落在门口的鹅卵石大道上,连一个守门的人都没有。被我跟踪的一行人相当警惕,他们前后左右地张望,异常谨慎地前进,挪进了门洞的阴影之中。   借着掩体躲避,为防惊动已经如惊弓之鸟的波特利们,尸鬼莫波前进得很慢,在一块嶙峋怪石之后,我仰头而望,新月形状的城门楼直接建在峭壁之间,六座方形高塔分列两边,其中有一座塔楼颜色淡灰,和其他建筑的黑绿色泽迥然相异,八成就是当初葛雷乔伊叛乱时,劳勃国王带兵打垮的那一座。   方才我在远处看到的墙顶黑点仿佛是错觉,城垛之间连把弓都瞧不见。   绝对发生了什么反常的事情,此处乃是铁群岛之主,铁国王的堡垒,怎么可能连个卫兵都看不到!?   该不会是攸伦知道我要来,所以做了什么布置吧,毒气?火焰?其他什么稀奇古怪的陷阱?   我弓下腰,脊柱几乎了地面平行,然后举足迈起小碎步继续跟踪。   凭经验来辨认,入门之后的部分是马厩、兽栏和卫兵的住宿处,此刻,被我所跟踪的,有些胆战的士兵开始胡思乱想。   “马儿看起来很紧张,大人,猎狗已经聚成一团,不安地看来看去,恐怕真的有什么危险。”   “会有什么危险?这里常驻一千人马,”吉蒙德反驳,他一手斧头,一手剑,猫身背靠自己的卫兵,简直就像是下一秒就要开始厮杀,“假如派克岛被攻击,战斗的声音会连君王港都听得到,城墙和城门处也没有被攻击的影子,去看看这里的谷仓,这不可能是强盗。”   如果攸伦不是一个巫师,我或许会同意他的观点,按照常理来判断,这样奇怪的景象不该是由于战斗导致了葛雷乔伊的城堡被灭族。   可是,攸伦偏偏就是巫师!   他,会在这里,准备什么呢? 第127章 派克城——噩梦回归   葛雷乔伊家族是英雄纪元中灰海王的后人,他统治千年,妻子是人鱼。   在派克城的厅堂里,维肯大王,戈伦大王,“红海怪”道尔顿,“黑帆”达衮,“睿智的”科伦,这些葛雷乔伊称颂的领袖祖先,在七国看来不过是海盗头子,因此,在过去,前世的故事和今生的传言,让派克城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猥琐胆小的老头,有贪婪之心,却总是力有未逮,正如在七国诗人的歌声里,铁民就是一群心怀不轨的鼠辈。   在方才,当我在远处眺望的时候,阴云透出的光线下,派克城古老而深沉,富贵(就铁群岛来说)而庄严,高傲屹立,巍然广瞰所有的岛屿,于风暴与海潮之中纹丝不动,千年来一成不变,即便是——在坦格利安的大征服之后,铁民已经被衰落和低迷的阴影所笼罩。   可是现在,当下,一踏入派克城敞开的大门,我就感觉到了攸伦的恶毒,他没有躺在床上以养伤的名义睡觉,他试图继续依靠自己冒险得到的一切,来获得在争斗之中的优势!   九十尺外是吉蒙德和他的卫兵,除此之外再无人影,黑色的石砖上布满绿色的青苔,黝黑的皮革抛弃在地,结实的铁锹无力躺卧,马厩孤零,足声寂寥,如此荒凉寒冷,穷酸得让人牙疼。   问题还不在于穷酸,而在于,那种被猎食者顶上的紧张感…   吉蒙德和他的人在我视野里探查派克城的情况,他们的动作小心翼翼,像是流窜的老鼠听到了人类的响动,活似在担心脚步声唤醒最深沉的恐怖。   当然,这几个凡人不知道我的跟踪,不是怀疑我这里,眼前的情况非常异常,就连我心里也在发毛,自然也让铁民无暇关注身后是否有人盯梢。   呼噜~呼噜~   看起来似乎除了没人之外,一切正常?可是当我走进这里的那一刻,就感到有令人不安且阴冷残忍的空气萦绕在这里,我不知道被我跟踪的那几个人是什么感受?我只觉得如低语一般的古怪水流之声淌在我的耳边,好似这里已经被海流淹没,可仔细倾听,耳边却寂静无声,就连虫鸣鸟叫都不曾有闻。   “有人在看着他们,或者说,或许不是人的东西。”心脏树低语。   是的,迷宫营造者说得对,我能感觉到,犹如诅咒的目光徘徊在他们身上,可是我却找不到目光的源头。这个城堡让我感觉,晦暗病态,已然腐化。   “我很熟悉这种声音,是深潜者。”   深潜者。   我不由得想起了那种油腻发亮的石头,以及在夷林的遭遇。   “你是说——”   “我感觉到了有深潜者的存在,不是你在夷林遇到的那一种,而是更可怕的怪物。”   是吗?   恰是此时,前头帮我“探路”的人们有些挺不住了,芒刺在背的感受,可一点都不好过。   “马蹄印子是几天前的,”一个老兵站起身禀报,他一直在调查四面的蛛丝马迹,“酒杯空了,食物保存完好,您看,每一双足迹都走向大厅,他们是收到了命令,进去了主堡。”   “我的大人,”另外一个,头戴圆盔的年轻士兵这声音正在颤抖,本该熙熙攘攘的派克城寂静无人,让人心头的压力比派克岛还重,他的盾牌遮掩住身子,脚步几乎快不稳了:“我们回去吧,这里,这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能发生什么?!”士兵口中的大人裹紧浅绿色的披风,其银鱼胸章如此渺小,让人想起另外一个不以勇武著称的家族,河间的徒利。我能听出吉蒙德伯爵呵斥声中的胆怯,哪怕他胡须中发出的怒喝不带半点犹豫,“这里是葛雷乔伊家族的居城,而且没人进攻我们,西境、北境、河间,他们全都自身难保!”   按常理来说是这样,这年节里丹妮莉丝来袭,海对岸的红王虎视眈眈,没人顾得上偏居西北海上的铁群岛,可是,假如是铁民自己的领袖在搞鬼呢?常理对“鸦眼”攸伦有哪怕半点作用吗?   “大人!”哀求之意,哭音暗藏,“我们可以以后再来,有数百个汉子的时——”   啪!   铁手套甩了一个狠狠的耳光。   “别说了,即便是七层地狱又如何?我是淹神的子民,我是波特利家族的主人,你们和我一样是无所畏惧的铁种,我不会退缩,你们也不会,绝对不会!”他一字一句,“疯狂带来坚定,地狱孵化勇敢,绝对不会!”   有意思,他吉蒙德这样鼓舞人心,是因为知道会在这里碰到什么吗?面对恐怕凡人无法解决的问题,他此刻的英勇,其实是鲁莽。   “还是说,你们连派克城都害怕,以后的劫掠只怕也得尿裤子,连女人手里的匕首都夺不下。”   这是在威胁,如果此次当了逃兵,以后就不带他们几个出海了,对铁民来说,海掠就像是耕地,剥夺出海之权与剥夺财产别无他异。   “可是,可是我们要去哪,这里什么都没有!”   “去海之塔。”吉蒙德的声音很镇定,“最外边的岩柱上,属于攸伦的海之塔,我刚才似乎看到了石龙的影子,他就在此处。”   眼神真好,我都没看到。   我只看到吉蒙德的迟疑,迟疑的原因,是派克城如今可怕污秽的气氛,即便我连血都没见到,却能感受到的那种,犹如实质的秽恶。很明显,吉蒙德·波特利大人或者说银鳍号的吉蒙德船长虽然有永不言退的英雄风范,却并不知晓攸伦·葛雷乔伊的那些魔法秘密。   这位吉蒙德的迟疑,既然不是因为他不知道攸伦是否在此处,就意味着,在吉蒙德伯爵口中的海之塔里,或许还真的有攸伦的下落。   更何况,除了攸伦之外,我想不到会有什么原因造成派克城出现现在这种局面,想想那天石龙袭击兰尼斯港,如此滔天的威势,结局却是石龙的主人飞空逃窜。哪怕身处距离五里格之遥的渔村,都能闻到疯海怪不甘于失败的味道,败在一个一文不名的西境骑士艾德瑞克手上,岂能是攸伦想要的结局?   随着他们前进,我在后面亦步亦趋,阳光慢慢稀疏,天色越加黑阴,像是黄昏已至,夜幕降临,不知这是不是错觉?要记得,哪怕我们抵达这里的时候,也不过才中午。   轰隆!   闪亮的电光吓得活人一哆嗦,差点连手中斧头都握不住。   冰雨将落人间,而人间已如鬼境。   波特利家族已经站到了主堡面前,看看里头,大厅中空荡一片,从上个纪元便属于铁国王拥有的海石之位上半个人都没有。   “歇息一下,去铁匠坊瞧瞧。”似乎是怯于进入,吉蒙德终于改口,“我们先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这里没了人踪。”   这个命令显而易见地让他的十个战士放松了下来,无形之中,他们的表现和知道要踏入伏击圈的军队没什么两样,否则不会连分队调查的令都没下。   “我想喝口水,大人。”   喝水都要请示?“要我喂你?”   “你”这个字眼刚刚出口——   突!“啊!!!”   他们扑倒了一地,一个人的胸口钻出了一根尖刺触手,十一个人松弛下来的防备,只是一秒,就已经立刻被打破,然后死亡降临了,从不缓迟,从不宽恕。   我躲在大厅外的墙后,尸鬼莫波的双眼一眨不眨,所以捕捉到了那一瞬间发生的事。   空气中传来稀稀疏疏的声音,是一根触手绷然射出,伴着光滑粘腻的肉体蹭擦声!看来,之前的窥视不是错觉,他们知道有人闯入了。   不可名状的力量,难以置信的力量,埋藏已久的强大!严阵以待毫无意义,精锐训练在这里一无是处,死亡和癫狂,溃烂和腐朽,一切,都毫无作用!   我之前曾觉得派克城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盘踞在岩石上的海怪。   看来,不用就像,派克城里,确实有一只能行走在陆地上的,海怪。这里不再是葛雷乔伊家族的巢穴,人们全都死了,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贪婪地吞噬一切生灵的魔影!   铁民不可谓不精锐,倒在四面的人很快就反应过来,盾牌加身,四散而开,钢铁发出叮当声,恐惧和求生的欲望,让他们将活人凡胎的机能发挥到了极限!   “啊,啊!啊!!!”最懦弱的人双手挲在地上,不断后退,已经吓到只会口吐单字,从表情上解读,他大概想说:这是什么东西,淹神啊这是什么东西!?   “他们到处都有!”一个战士喊道,猛然矮身躲过另一根触手的进攻!   没错,到处都有!   黑色席卷而来,在大厅的门柱两侧,拥挤的触手上下蹁跹,足有柱子那么粗,打碎木盾,扫飞人体,顷刻之间,就扎穿了三个波特利家族的士兵。   “大人!”吉蒙德发狂地大声呐喊,“大人!攸伦大人!我们是来见你报告军情不是敌人!”   碰!   一根黑须猛然击中吉蒙德伯爵的背甲,将他抛出十英尺远,铛啷一声,他的头盔落地。   “军情?!”叠音响起在葛雷乔伊的厅堂中,“我没看到什么军情,我只看到你的背叛。”   怎么会,这么恶心的东西,如何会口吐攸伦的声音…难道攸伦已经把自己变成了深潜者?   触手停止,将死掉和重伤的士兵拖进两侧黑乎乎的怪异肉团之中,掩盖在重重黏动盘绕的肉条之内,骨头被折断,皮肉被戳开,随即发出了吮吸的声音。   “怎么会!攸伦大人,我在选王会上高呼你的名字!从盾牌列岛到宴火城,我永远是你的前锋!即便你把波特利家族的不少土地划给了温奇家族,来安抚他们,我依旧忠心耿耿,没有半点非分之想!”   “是吗?!”这语气几乎让我眼前浮现幻象,就好像攸伦怀疑地挑起了他的眉毛,“可是那是因为如果你不答应,你就不能取代你的侄子们成为君王港的领主,如果你不答应,你的家族就会像你兄长一样被切成几块。你心怀恨意,吉蒙德,我的俘虏里有魁尔斯的男巫,他们已经告诉我了,你回到派克岛时,带来了我叵测的未来。”   “不可能!大人,”他大声分辩,“我没有谋反的意思,您知道的!”   “你的船上带了什么?”   “女人!我的水手,以及粮食!”   “女人,水手,粮食?”攸伦声音飘忽。   “是的,大人,我从——”   碰!   又是触手一鞭,将吉蒙德击飞,撞上石柱子,震下几块碎石。   “不止,你没说实话!”攸伦连字快吐,大声咆哮!   惨叫声立刻再度响起,逃窜不及的士兵在这一幕他们从未想过的梦魇场景前一个一个死去,鲜血涂满地板,很快就只剩下了最后一个活人。   “咳,咳!”君王港伯爵大声咳嗽,打理整齐的马尾分散开来,披在后脑勺上,他狼狈地抬起下巴,看向不知在何处的攸伦。   “真是这样,大人!”吉蒙德极力哀求,“啊!对了,对了,咳!大人,顶多就还有一具哈尔洛家族的尸体,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哈尔洛…”怪物“鸦眼”语有疑惑,“他们家的谁?”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从没见过那个人,他死的很奇怪,紫色的血管,苍白的皮肤,像是刚死不久,又像是死了好几年。”   “是吗?”他问。   “千真万确,正是如此!”   “看来我冤枉你了,吉蒙德?”   一根触手悄悄接近吉蒙德·波特利的脚踝,伯爵浑然未觉,或者说即便有所察知,也不敢表现几分,知道偷袭又如何?面对这样的怪物,他毫无抵抗之力:   “大人,我不敢,我不敢,您英明聪慧,是葛雷乔伊家族有史以来最强大的王者,您——”   噗!   忽然将他一整个地缠了起来。   “大,”被缠绞的伯爵呼吸困难,他的手指使劲掰扯挤压自己胸腔和喉咙的粗大触手,“大人,大…”   “可是,我已经不需要凡人手下了,”攸伦轻声说道,“我需要的,是可堪一用,不会在进攻兰尼斯港或者旧镇时,半路逃跑的手下,来,吉蒙德,你确实做事很踏实,既然如此,我就给你永生的机会吧。”   “大!”吉蒙德的挣扎越来越弱,“大人…” 第128章 宝座厅——群魔乱舞   波特利家族纵然因为派克城的异象而心惊胆战,却也没有预料到在海石之位前,由铁群岛的主人攸伦发起的伏击,以及,攸伦当下的面貌!   其状活似我在夷林见过的深潜者,体型却大了无数倍,更加致命,更加庞大!   可以预想,假如这些触须真的是攸伦的话,他会将自己的身体转变,是因为遭受了创伤,而他遭受创伤的原因,则是因为我。   回忆在兰尼斯港被石龙化为火海的那一天,攸伦被我所伤时人类的脆弱,就会知道他为什么会把自己变得人不像人,而像是一只真正的海怪,他要抛却脆弱的人体,变得更加坚韧,难以摧毁。   可以料见,这个攸伦弄出来的玩意儿绝对不是用黑曜石一刮,就能杀死的。去过瓦雷利亚收获了无数宝藏和知识的“鸦眼”攸伦·葛雷乔伊,会不知道“冰冻火焰”的妙用吗?别太乐观!   棘手了,这可能是异鬼之外最可怕的敌人。   “吉蒙德啊,吉蒙德,我很了解,人类不堪信任,铁民也不行,你以为我真的会放过你?”触手越绞越紧,“整座城堡都在我的眼皮底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   他的声音骤然稍轻,我警觉心起。   忽!脑后风动,原来他在向我袭来!   “——暗中还有人手!”   显然,暗中的人手说的是我,攸伦以为我和波特利的这几个是一起的。   我踝部用力,蹬踏地板,避开横劈过来的触手,石粉飞溅,千年前的砖块碎成了无数份。脚步一侧,我奔入门厅,身姿灵活,坦然面对攸伦的触手劈削挑砸,这速度可比人类时的攸伦快上几倍。   没时间迟疑!我掏出怀中的数个黑曜石尖刺,飞匕闪耀,旋非空中,啪啪啪将触手击萎。   有用!   噗通!还活着的几个波特利士兵掉落在地,全都一整个趴着,大声地喘息咳嗽。   攸伦的声音飘荡:“是啊是啊,龙晶,‘冰冻火’,多么神奇的魔法,你是谁!?”   很显然,不管是不是铁民,谁家的骑士或者战士都不会随身携带黑曜石。哪怕是最迷信的北境士兵,也只会带上那么一两块。   管他呢,他心中作何猜测和我无关,我没义务回答对手的问题。   倒是,肉眼所见的,触手上的伤口腐损殆尽,然而一层黑色的角质自伤痕的边缘慢慢滋长,这个陆上海怪攸伦不但没有被直接杀死,反而在慢慢恢复。   我的机会在于,“慢慢”这个词。   “让我猜猜,你是绿先知派来的塞外野人?”他继续试图挑起我的话头,“你在像鱼梁木祷告,你有一把鱼梁木的剑柄。”   诸神的游戏玩家不少,随他去推测吧,依旧是那句话,我没义务回答对手的问题。   我闭口不答,直接将瓦雷利亚钢剑“金狮”抽出,刃扫四方,污秽四溅!   “是你!!!”他的声音高昂,“是你!!!!!!!果然是你!”   看来兰尼斯港那一夜,给攸伦留下的印象果然不浅。攻势陡然加剧,触手编织的网络密不透风,犹如黑暗大潮猛扑向我。   砰,噗!啪!   我挥剑的速度已经到了最快,一道金属堤坝隔绝了大部分的袭击,即便如此,肩膀腰侧和小腿依旧连连受创,虽然总能在被他扎破或者切断前避开,将损伤降到最小,可是他从四面八方攻击我,长此以往,我必然会落败在此!   必须想办法解围!   “心脏树,分析!”我在心中大喊。   “触手的中心分别在左右两侧门廊,”大概是知道我情况危急,迷宫营造者呈现信息的速度也很快!“至少突破十八根触手来到达那两个位置!”   “干吧!”   我没有犹豫,立刻向左侧突入!钢铁风暴刮开了一层又一层黑色的腐肉触须,加把劲!   “啊,果然是个巫师,”攸伦此时发话,“是不是那个绿先知在告诉你哪里是我的弱点,你以为,我会毫无准备吗!?”   铿!   坚硬的黑曜石拦住了去路,血肉触须已然变成了石铸触须,即便是瓦雷利亚钢,砍起来也分外吃力!   此时此刻,我的链甲和衣裤已经破烂了不少,露出下头黑色的肌肤。   在来铁群岛之前,我曾经要求黑狮子摩根告诉我如何加强尸鬼,至少也要有黑曜石尸鬼一半坚硬,并在从君王港到派克城的路上找机会由尸鬼莫波自己朝自己施展,这段路程,是我少有的,拥有足够空间、时间、生命和必要来施法的一段旅途。   如果不是事先加强的话,这一波触手乱战,我的尸鬼恐怕早就被打碎了。   “喜欢我的设计吗?”攸伦,这是戏弄的语气,“你到了左边,去右边的路程就加了一倍,难度也加一倍,而这不过是派克城的第一个厅堂,你知道这数千年来,派克城有多少宽敞的穹顶吗?我可以从容地观察你,了解你的底细,而你,无计可施!”   是吗?   我不觉得,我知道,这里依旧有变数!   我没有理会他在耳侧的胡言乱语,一力厮杀,黑血溅射在我眼前,身上的装束已经越加残破。   越发接近了,可是攸伦依旧毫无担心:“这可真是伟大的事业!多么英勇的骑士,啊不对,看看你的皮肤,你是死灵师摩根,对吗?这是你的尸鬼,就像是你对雷耶斯家族施展的魔法一样,你背叛了我,摩根,我会找出你,囚禁你,就像我关押的一百多个女巫和巫师一样,榨干你们的魔法,创造属于我的未来。”   我依旧不予置理。   他在絮叨,而我全身污泥,已经接近了目的地。   “也该是时候了,死灵师,你以为你的死灵无懈可击?”   突然!   四面八方的蚕食,我感觉到莫波的每一寸肌肤都在被侵入。   “是腐蚀,属于深潜者的腐蚀。”迷宫营造者提醒我,我感觉到了!从毛孔、血管以及五官下身的每一个空洞,黑泥正在渗透!不,不如说,我感受到黑泥是一群细小的触手虫子,不比细胞更大,他们在入侵尸鬼莫波的躯体,显然,这不会导致什么好结果!   “哈哈哈哈,”他的声音在开怀大笑,“这滋味如何?触手的血肉是带来疾病的小颗粒,这些颗粒不比麦粒更大,它们会吃掉你,从骨头开始,让你变成一只没有脊梁的章鱼,一滩一动不动的浑水,你会——等等!这是什么!叛徒!!!”   哈哈哈哈!   果然!   我咬牙想到,我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   波特利家族还活着的人已经缓了过来,灰发的老兵,新兵嫩子,还有刚才不顾一切荣誉和名声,使劲儿哀求的伯爵吉蒙德。   攸伦或许对手下的铁民会有一种错觉,会认为,普通的凡人不足挂齿。毕竟,伤害过他的是我,而在我之前,他在自己的家乡横行霸道,无视一切,这么大的亏可是没吃过几回,所以,他不会注意被自己玩弄的蛆虫们,而是把百分之百的注意力放在我身上。   我不知道攸伦会怎么看,可是波特利家这几个的想法很容易了解,他们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看着未知而不可名状的攸伦,估计怎么都不会抱有能在他手中获得一条活路的妄想,好吧,新兵或许会蠢到什么都不做,或者呆到做不了任何事,可是吉蒙德和那个老兵足够冷静,或许还有点救。   没错!就是他们,让我和攸伦的对决产生变数的凡人。   所以,我抛出了黑曜石碎片,这不止是用来伤害攸伦用的,也是在给予手持凡铁,又素来掌握自己命运的铁种,一条搏杀之路!   只要脑子不混,他们看到我的黑曜石建功以后,只要不对攸伦虚无缥缈的慈悲心怀遐想,就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在攸伦集中力量对付我的时候,他们果然不笨,立刻就见功了。   触须抽搐起来,正在袭击向我的那些停下掉落,我抓紧机会立刻前突,无坚不摧的瓦雷利亚钢斩开一切,顷刻之间,眼前一空!   黑乎乎的肉壁上,一颗心脏,正在跳动,或者说,类似心脏的东西,不断搏动,肉眼可见的搏动,丑恶的生命力自此中勃发。   还等什么!?   我长刃刺进,一阵搅动,黑色的肉壁上就像是被捅破了一个脓包,黑色的血泥喷涌而出,堪比奔流城的洪水爆发!   “好,好得很!我还——”声音开始扭曲,“我会——等——”然后逐渐消失不见,“——着你!”   噗,噗,噗!   触手齐齐爆炸,喷的我一头一脸,入侵尸鬼肉体的黑色泥浆失去了活力,刹那死亡,转首看到的是冲击的潮流,黑浆浪涛涌向四面八方,卷得我一个立足不稳,坐到地上,浑厚的漆黑液体有坐着的我肩那么高,不过很快就流失殆尽,让我可以无阻地站起。   呼…   我跋涉向宝座厅,看看那三个凡人情况如何?   很明显,现在的派克城和攸伦不是我一个人能解决的,或许,我会需要帮手。   啪叽,啪叽,濡湿的皮靴在地板上砸出声响,我看着对面手持黑曜石和武器的凡人,隔着静立眼前的海石之位,相互对视。   “这个椅子有魔法,”心脏树的声音响起,“我能感觉到是深潜者的力量,非常非常熟悉。”   “你们要跑了吗?”我平静地问。   “大,大人,”六神无主的新兵哀求,“我们——”   “恐怕走不掉。”吉蒙德和我一样满身黑污,褐色的头发几乎变成了墨色,“你是谁?”他问我,“为什么,你让我感觉像是某具我见过的尸体?”   铁民的劫掠者每一年都要见成千上百个家乡是世界各地的人,虽然我没穿号衣,经过战斗后大半部分脸依旧遮着,他认出我的身形我却并不感到奇怪。   “我就是一具尸体,来这里抹杀一个威胁世界的害虫,”我答复,“你们呢?”   “何索。”灰发的老兵疲惫地回答。   “沙,沙文。”新兵胆怯地说。   “你一直呆在我的船上,会不知道我的名字?”以问题回应问题的吉蒙德,“省省这些环节,我想活下去,你们也一样,给我们一个提议,接下来,我们应该做什么。”   做什么?   对我来说,当然是要杀死攸伦。   问题是,怎么说服他们,这些凡人要是真的与我同行,估计生还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我得给一个难以拒绝的理由,不让他们有立刻逃离的欲望。   我斟酌了一秒,回应:“我不清楚攸伦都有一些什么样的魔法,什么样的,可以让你们痛不欲生,可以让你们死无痕迹,可以无形中确定你们的命运,可以窥视你们的生活和秘密的,那些魔法。   我只知道,死人不会有魔法,巫师和女巫也一样,最保险的方式,当然是杀了他。”   吉蒙德开始认真思索,浑如之前向攸伦效忠的不是他,而是不知哪来的土豆;新兵沙文的眼里满是恐惧,这个沙文的主意八成就一个,赶快离开这里;而老兵何索,显然是麻木了,即便面对魔法,也没有表现出半点波动。   吉蒙德深深吸了一口气,抬眸望着残渍遗留的天花板,我不想问他被攸伦袭击时,以及抓住一线生机,攻击右侧走廊上的心脏时,有什么感受?面对攸伦制造的,如此可怕的一切,普通人的心智会受多大压力,显而易见。   至于下一步…   下一步,我倒是知道去哪。   派克城的主堡之后,是血堡和厨堡,接着,才会是建筑在岩柱之上的海之塔。   那么,血堡,就是继续深入的目标了。   一条有顶的石头走廊从主堡通向血堡,那是派克城最大的建筑,千年之前,某个河间河流王所有的子嗣都在这里被斩杀殆尽,于睡梦中,稍后,当时的铁国王又将碎肉送回给他们父亲,血堡故而得名,它拥有更大的厅堂和更加奢华的装潢,当然,如今派克城的主人已经变成了非人的怪物,那里仅有的漂亮装饰会遭遇怎样的下场,可说不准。 第130章 血堡——攸伦之城   攸伦被打败了,满厅堂的黑色触手,来如洪流,退如潮水!   他太过骄傲大意,满心以为波特利家族的人不足为虑,自己成为了一个深海怪物之后,其他的假想敌也不足虑,所以,又被我给往脸上狠狠打了一巴掌。   过了一刻钟后。   布满污迹的房间中,海石之位静静矗立,它就像是之前攸伦的非人外貌,一只张牙舞爪的巨型海怪,说不清这块油亮的石头和周围攸伦败走之后留下的黑血,究竟哪个黑得更加深沉。   学士们相信,雕琢成这个王位的奇异石块,是日落之海以外的访客留下的,靴足踏踏,我拾级而上,坐进这个属于铁群岛之主的宝座里,手指摩挲着其散发油光的材质,冰冷的海怪雕塑毫无动静。   嗒~嗒~嗒~   我手指敲打着扶手,那是一根石雕的海怪触须。   与筑成夷林的石头一模一样,这个海石之位只怕也是来自于深潜者,没错,深潜者,我在夷林的那天,我想起当时的场景,随我入内的水手被石头里的东西,转化成了深潜者。   这么一解释,派克城里为何会空空荡荡,原因昭然若揭,他们已经成为了攸伦的一部分。   我此刻正在等待在做最后准备的凡人们,方才进入主堡时,我和他们都看到,外头虽然活人没了,可是不管是军械库还是铁匠铺、马厩,器械都很全。   因此,他们要搜刮一些可能会用到的东西,后面进入血堡,穿过吊桥前往海之塔,对凡人来说,或许会出很多状况,而我,则在此处等待。   我知道,不管是吉蒙德,还是他硕果仅存的两个卫兵,未必没有想过逃出铁群岛,乘风出海离这里越远越好的心思,恐怕他们不但惧怕攸伦,也在惧怕我,在我和攸伦的对话中,攸伦不但暴露了自己的弱点,也暴露出我是个巫师。   所以,趁着我不在场,他们在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办:   老兵正在用石轮磨剑,发出蹭蹭的金属刮擦之响:“那个…死灵师?攸伦是这么说的,他心怀叵测,比鲨鱼还不可信。”   “一个巫师和另外一个巫师的争斗,”吉蒙德抱臂靠墙,阴郁而谈,“却把我们卷了进去。”   “我们逃吧,”新兵就连声音也在颤抖,“愿异鬼把他们通通抓走,那些怪物,我们对付不了他们!”   “那我们会同时得罪两个巫师,你确定逃得掉?故事里那些巫术可是能在一万里格之外杀人的,攸伦管那个神秘的席恩·派克叫死灵师,我可是听说死灵师能对人的灵魂动手脚,兴许现在我们已经遭殃了,暗地里被下了巫术,你们看,他根本不在乎我们跑不跑,就这样任我们在外头东走西逛。”   他们沉默了下来。   片刻之后:“攸伦还有石龙,头儿。”   “走一步,看一步吧。”   显然,对普通人来说,未知的魔法实在太可怕,种种猜测让他们不敢迈出回返的脚步。听起来估计不会想溜了。   不过,打退堂鼓的不止他们,虽然赢了一场,而且自参天塔之后,我还没有输过“鸦眼”攸伦,可是,我也在犹豫。   我收回注意力,一面打量周遭,一面心里掂量我和攸伦的战斗,和心脏树讨论那个神经病。   ……   “过分危险,孕育者,先退避三舍,等你生育完毕之后,再来收拾这个深潜者吧。”   我说出自己的忧虑:“可是,他可能不会给我这么一点缓冲的时间。”   冒着风险去收获宝物,选王会上一枝独秀,悍然劫掠远比铁民强大的河湾,以及布置重重阴谋祸害西境。我曾经遇到过的大部分敌人,都没有攸伦这样的路数,不愧是原着中丹妮莉丝最大的对手。   心脏树继续劝说:“面对这样的敌人,你很可能会失败,而假如你的尸鬼莫波死在这里,不但子宫里的双胞胎中,另一个也会流掉,你本人有“血床”而死的风险,并且,短期内你将会无法直接处理这个无人可比的恶人,他必将会坐大,真的成为不亚于异鬼的威胁。”   是的,到那个时候,战火很可能就会烧到洛恩王国内部,胜负难料。   但是——   “你说的没错,不过,如果我现在撤退,他依旧会成为不亚于异鬼的威胁,而且,虽然我本身也一堆累赘,现在却是消灭他的最好时机,能在他制造出更大的危害之前,就把他堵在老巢里,是我的运气。”   我继续说给心脏树我坚持的理由,同时也在分析给自己听:   “同时,攸伦不会让我轻易得手,他勇敢到近乎疯魔,又小心得像是乌龟,不是我高看他,我让他吃的亏越多,我后头就越难取胜,在兰尼斯港我能打他个措手不及,到了派克城我一个人就无法成功剪除他了,只怕经过派克城主堡里的一役之后,他已经开始分析我的魔法、尸鬼的特征以及拟定应对的策略,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变得更难对付,这个人是有脑子的。”   并且,寄希望于他人或者命运也没用。哪怕是冰与火之歌对众多角色来说严酷而多舛的命途,对这个“鸦眼”也没什么意义,前世的原着里他可算是少有的顺风顺水,运气比几乎其他的任何人都要好。所以我没法指望他会遭来横祸。这个家伙远比前世电视剧里那个瑟曦的面首厉害得多。毫无疑问,他是个劲敌。   我叹了口气:   “在如今的七国,能阻挠我坐上铁王座的只有海上的铁国王和陆上的异鬼,毕竟七国魔法不多,只要处理掉这个滥用魔法的渣滓,我就用不着再和什么活起来的雕像龙或者黑色的触手打交道了,颈泽以南,我将再无敌手。这一次孤军深入,风险高,收益也高,重要的是,不来此与攸伦决战的后果,则太过高昂,我不得不为。”   “那么,你会有很艰难的一场仗要打了,不过,我有一些魔法,或许你用得上。”   心中一喜:“我可以学吗?”   “都非常简单,而且,是死灵术,不是死灵术的那部分我就不告诉你了,免得分神劳心,即便是上万年后的今天,我依旧对这群宿敌怀有憎恨。”   迷宫营造者与深潜者曾经打过很多年仗,毫无疑问,作为迷宫营造者的集合,心脏树应该会有一些对付它们的好魔法。   不论如何,攸伦拥有成为和异鬼比肩的浩劫的潜力,也就是,成为世界级的灾难,即便我不来,未来说不定也会被波及,所以此役,我势在必得。   “深潜者的三个缺点,光、火以及黑曜石。”   “还有瓦雷利亚钢。”我补充。   “那是魔法钢,身为死灵师,对付深潜者的法子并不多…”   光、火以及黑曜石,听起来没一个是和死灵师有关系的。   下午,太阳到了西天。   海风裹挟枯叶飘飞空中,刮过布满墨绿色地衣的黑石墙壁,粗树奇形怪状,就像是张牙舞爪的枯瘦手掌。   派克城原本就昏暗沉郁,见不到几个晴天,在攸伦已经越加疯癫之后,它已经变得更加阴森,直让我联想起前世电影和游戏里的恶魔城、地下城一类。   在这黑色的世界里,四个人行走在通向血堡的廊桥上,每一口空气都饱含不安,因此,同行的凡人们一直都很紧张,他们用闲聊来排解压力:   老兵何索肩扛一把双刃斧,这是从派克城里找到的:“我敢赌,待会我们会遇到比主堡里多一倍的触手。”   新兵沙文咽了口唾沫,他抱着手上的弩机,上头已经搭了一根黑曜石簇头的弩箭。   “赌?你这人爱出老千,”吉蒙德·波特利伯爵手执剑柄,“上次在里斯,因为你手脏,还跟那边人干了一场,你呢,席恩,你喜欢赌钱吗?”   “不喜欢,更讨厌出老千。”我回答的很简略。   虽然我提到过我是个巫师,这具身体不过是一具傀儡,以消除波特利家族这几位过多的恐惧,好让他们乐意与我结盟,不过,显然,这些活人依旧用对待活人的方式来面对尸鬼莫波,甚至称呼我用过的假名席恩·派克,而没有去想背后的死灵师。   当下他们面对的阴森恐怖已经足以改变他们的一整个观念,恐怕凡人的大脑已经容不下去想,我是个死灵师究竟意味着什么了。   血堡的大门与派克城及主堡的门一样是敞开的,黑洞洞的门内是一个男人的雕像,八成是葛雷乔伊的先祖,他的双眼盯着我们靠近,就像是在警告,危险,就在前方。   迈入血堡堡门的阴影——   “这是什么情况!?”   出乎老兵油子的预料,血堡的门廊和厅堂中空空荡荡,红色的挂毯,青铜的吊灯,以及挂满壁画的舞厅,没有半丝触手的影子。   攸伦想干什么。   是决定等我们松懈戒备,雷霆一击,还是说没来得及在血堡进行布置?   无从揣摩,我和攸伦就像在无星之夜,彻底的黑暗中决斗的两个人,在对方采取行动之前,根本就摸不清对方的底牌。   他会出什么牌呢   作者的话:难受死了,昨天和今晚,坐在电脑面前敲不出字来,万字更新和加更依旧算数,我记着的,对不住大家 第131章 血堡——又见影水   轰。   火把燃起在三个活人和一个尸鬼的手中,照亮了一方天地。   血堡幽深宽广,就城堡这类建筑来说,采光尚可,可是缺少了活人的照看,没有烛灯,依旧显得太暗。   “攸伦怕火吗?”吉蒙德问我,“其实不用光也能看得到。”   想想之前心脏树给我说的布置…   “怕,”我坦陈,“而且,光照充足,你们胆子也能大一点,太暗,你们会害怕。”   活人就是那么脆弱,本来波特利伯爵和他的卫兵就胆小,如果没了光,恐怕更是会打退堂鼓。   哒,哒。   在高达数十尺的穹顶下,我们的脚步声回荡在宽大的走廊中。我打量过描绘派克城过去主人的壁画和雕塑——   “啊!”新兵沙文短促地尖叫了一声,钢铁交击声响起!   是武器被抽出,大家向四周张望,除了我们之外,这里没有别的活物。   “抱歉。”沙文局促地说。   没人理他。   这有些古怪,我疑心病重,并不觉得沙文是毫无因由地发声,耳朵一动,似乎听到在足步之中,有低低絮语。   “他在他们耳边说话,在蛊惑,就像是我和你对话一样。”   换言之,就是用我听不到的方式对话,就像是我长久以来和迷宫营造者的集合交流的方式一样。   他,无疑是攸伦·葛雷乔伊,他们,当然就是三个凡人。   “那么他在说什么?”   “这就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   嗯…不提攸伦向活人传递了什么信息,显然,这其中体现出了能力水准的差距,死灵师摩根能察觉我和心脏树的联系,而我能够察觉到他在和三个活人交流,所以,不管是借助俘虏的巫师还是宝物,攸伦和我依旧是有一定差距的,他也没那么强。   至于他说的内容,心脏树已经说了,蛊惑,只要知道这点,我大概就知道了他的目的。   先静观其变。   我看着老兵的脸色慢慢变得狰狞,大冷天里,吉蒙德的额头有汗珠滚下,队伍的脚步开始慢了下来。   “不要听信他的污言秽语,”我提醒,“别忘了,他曾经试图对你们痛下杀手。”   会有用吗?   吉蒙德回头朝我颔首,老兵咽了口唾沫,嘴里喃喃有词。   看来,攸伦的把戏,挺有效。   “啊!”新兵沙文突然瞪圆眼睛惊叫了一声,然后拔腿就跑!   “沙文!”老兵何索呼唤,而沙文理都没理,一阵狂奔,晃得身上的铠甲叮当响,头盔脱落坠地,就像是战场上的逃兵。   “有救了,有救了!!!”他大叫,另外两个活人下意识地拔腿跟上,我静静跑在最后,看着他们毫无意义地浪费力气。   毫无疑问,“鸦眼”瞒着我的言辞奏效了,这个攸伦说了什么,效果会那么好?   这不是小说或者电视,我不觉得他在尝试动过粗之后,能仅凭嘴炮,就让这三个活人反戈或者自杀。   他会说什么呢?   最前方的人影拐进一个房间,“有救了!!!”遥遥听到沙文近乎崩溃的欢呼。   “放下!别喝!”吉蒙德大声命令,我听到桌椅的碰撞声,来到这个房间门前,正巧看到沙文正举起一个木杯子,往自己嘴里灌。   什么意思,难道攸伦告诉他中毒了,这是解药?   我不抱希望,恐怕,新兵沙文要死了,我的人手减员一位,恐怕,这就是攸伦的目的。   他是企图花最小的力气试探我,并抹掉我和他对决中出现的变数,毕竟,不管怎么看,只有我一个人的话,绝对会独木难支,迟早被攸伦给解决。   然而,结果让我有些惊愕。   咚隆!   沙文松手,木杯坠地,可是他没有就此倒下,而是直挺挺地站在原地,双眼盯着眼前的空白!   什么意思?   “沙文!”何索终于够到同伴的肩膀,摇晃了一会儿。   毫无反应。   我奔上前去,嗅到了一股熟悉的苦味。   夜影之水。   突然——   “喝吧,喝下它们,这不是陷阱,这是馈赠,”攸伦的声音诱惑道,他的声音终于也传播到了我的耳边,“就像是我告诉你们的,这是来杀掉我的唯一方法。”   什么!?   “真是遗憾,我无法单独与你聊天,巫师。”   就是说,他没有像和其他人一样低声絮语的原因,是由于我听不到?   这也不奇怪,活人和死人终究有区别。   “我不相信你!”吉蒙德·波特利发话了。   “难道你不想看到自己的未来吗?吉蒙德,你已经预料到了自己会有的悲惨结局?”   攸伦想干什么?   是想…利用预视改造的魔法,自夜影之水中提供的那些幻象?也算是一种策略,很明显,这要比之前死灵师摩根的幻景低级得多,但是效果却未必更差。   夜影之水我喝过,其作用原本是让人看到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发生了什么,却可以被攸伦用来吸引注意力,从而痛下杀手。   不,不是痛下杀手,我知道了,他是在试探我究竟是谁!   毕竟,这里只有我一个人身份不明,让他摸不准我手中到底有多少魔法,所以,他很谨慎地打算用这个方式来解决问题!   “不相信我?这不是你相不相信我的问题。”攸伦的声音回荡在房间中。   咚——咚——咚!   我听到门扉关闭的轰鸣。   “原本你们可以直接自主堡离开,你们滚蛋,我继续休养,大家相安无事,可是现在,你选择进一步深入,来到了血堡,就是说,你们想杀我!?很好!你不喝,就别想走!”   他又发话,嘲弄的意味十足:“不过你也可以尝试挣扎,我把门都关上了,或许你可以借助你手里火把,烧出一条路?”   何索声音忧郁:“就算我们喝了,你也不会放过我们!”   “说不定不会,谁知道呢?取悦我吧。”   “心脏树!能找到这座血堡的弱点吗?再或者,他在虚张声势?”   “我感觉到刚才出现的那些触手又出现了,他们关上了通往其他岛屿和主堡的大门,”迷宫营造者说,“我能感觉到这里有魔法,驳杂、浪费,但是很坚固,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分析一下。”   那么,就喝吧,我可是尸鬼,他看得到我喝下夜影之水之后,会看到的景象吗?   “饮下这东西,”我吩咐活人们,“暂时先应付他一下。”   “这不是毒药?!”吉蒙德质问,他怀疑地看着桌上的四个杯子。   我解说:“不,这是夜影之水,魁尔斯的男巫用以揭开未来和过去。”   “是的,”攸伦劝诱,“喝吧,喝掉它们。”   “他想要了解我们都是什么人,好避免再被打败,浪费力气。”我解说。   “是啊,是啊…”攸伦没有否认,“喝吧,反正,你们无路可走,这是我的城堡。” 第132章 血堡——梦魇迷魂   “你们先别喝,让我先试试。”   吉蒙德·波特利和何索握住高脚的手一停,他们都看着我,有何反应。   夜影之水对一个尸鬼来说是否有效?   我很快就能知道了。   攸伦将血堡封闭,我能感觉到石墙旁的阴影中暗藏杀机,为了拖延时间,方便心脏树找出解决目前困局的方法,我毫不犹豫地抬起了木杯,喝下了其中的深蓝色液体。   虽然说,这困局也不算什么困局,毕竟莫波是个尸鬼,要是乐意,我可以把它不吃不喝地丢进黑暗里一万年。   是的,我在作戏,这戏有一些效果,虽然攸伦接触过死灵师摩根,可是很显然,他不明白尸鬼到底是什么,不是太明白,这个急功近利的野心家可不会有心思慢慢研究,像是科本那样。   咽下液体,莫波的味觉几无感触,只回馈给我的意识一丁点苦涩,不是强酸,也不是强碱,那,就对我无害,死尸可不怕夺人性命的毒药!   占满视线的杯口下移,我看到,自己依旧站在原地,“这,这是怎么回事!?”一声高呼响在我耳边,转首一看,是新兵沙文,之前在现实中他没有半点动静,而在饮液之后的世界里,沙文依旧鲜活。   我用莫波的视线观察四周,依旧是血堡,可是现实中掉色的墙画变得崭新,有些年份的墙砖、铜吊灯和木头桌椅少了斑驳与旧迹,看起来像是昨天才装修完工似的。   当然,还有新兵沙文,沙文手持盾牌和斧头,左右张望,看起来像是被袭击了一样。   “你来了!巫师老爷,告诉我,告诉我我们该往哪里走?!”沙文紧张大叫,他双眼惶然,“这里,这里依旧是血堡。”   我没理他,而是在心中呼唤:“心脏树?”   “向前走,一直向前走。”诺佛斯山下的“半神”指引。   现实情况如何,“我是不是还呆在原地没动,周围有敌人吗?”   “暂时没有敌人,不过是的,夜影之水起效了,你站在原地,两个人类在看着你,他们手中的饮料即将入喉。”   饮料,当然是夜影之水。   看来,这水针对的是灵魂,而非身体,所以,尸鬼也能喝,且同样会把尸鬼身体中的灵魂拉进预示。   只是不知道,那个攸伦如此做的目的?假如是探知敌人的底细,那就是说,他能看到饮用者看到的景象,看来,关于夜影之水的用法,他了解的要比我多得多。   片刻之后——   “啊!”   “哦,沙文!”   两声惊呼,是何索与吉蒙德也来到了此地,“人齐了?”攸伦饶有兴致的声音,适时响起,“走两步,如果不想被打断腿的话。”   这就有点憋屈了。   先是听他的话喝这种难喝的玩意儿,然后又听他的话行动…   假如有一个变态能够随时观察到你的动静,并且向你发出指令,那你很可能就会陷入他的掌控。   无疑,攸伦喜欢掌控,他恐怕爱死这种把戏嘞。   掌控我?   想得美。   “还有多久?”我问心脏树。   “几分钟,有点复杂,我头一次遇到把乱七八糟的魔法和宝物掺杂在一起使用的。”   这算什么,用前世的话来说,乱拳打死老师傅?   “你能感知到现实中,我周围的状况吗?”   “可以,等等,我感觉得到有一个深潜者正在接近你…,以那种笨拙生物的体态来说,走得很轻悄,你最好在它接触到活着的人类前,搞定它。”   嗯…可以相信心脏树吗?   应该可以,我算是他的眼睛,假如我死了,那么心脏树要等很久可能才会等到下一个使者,这么说来,我们有共同利益,我可以相信它,那么——   “我来应付他,你接管莫波,顺便破译这里的魔法。”我对心脏树下令,接着我手握剑柄,用周围三个无措活人听得到的音量说道:“我不听你的,你在玩弄我的感知,攸伦。”   “那你就死定了。”攸伦的话音中充满了恶意。   “是吗?”我当做不知道他在现实中的小动作,毕竟我们“傻傻”地喝下了他准备的药剂,接着,我吩咐,“看好四周,待会不管看到什么,都别把全身心投入进去,我们还在险境!”   “那么,我们要按他的话去做?”   “暂时如此,”我回答吉蒙德,“你不好奇你会看到什么吗?”   “我不知道我喝了什么,会看到什么,”君王港伯爵闷闷不乐,“我可能喝下了‘鸦眼’的口水。”   啧,我不觉得“鸦眼”的口水能让人看到过去和未来。   作为带头人,我在三人众目之下抬起右脚,然后迈了出去,攸伦或许以为我们会被夜影之水带来的预视吸引注意力,同时他也能借此了解我。可是,他绝对想不到,夜影之水对我的灵魂发挥了作用,可是,尸鬼莫波这具躯体,却可以被他人控制!啊,不对,严格的来说,心脏树不算是人。   哒,靴尖触地,我听到随着我开始走向这个房间的门口,另外三个人也在犹豫的照做,铠甲发出叮啷,呼吸如此急促。   周身万物变幻,轰塌然后重铸!   夜影之水有些类似于前世的迷幻药,有成瘾性,让人脑袋发昏,饮用这个东西的人就像是前世古代的萨满巫祭,借助幻景来得到启示,或许效果要更好,毕竟冰与火的世界,确实有预言。   “啊~嗯~用力!”   眼前是一间卧房,隐约可以听到楼下的喧嚣,大概是一间旅馆,一男一女正在床上艰苦奋战,男的胸毛浓密,肌肉凸显,俨然正是吉蒙德伯爵。   不得不提,虽然我不喜欢体毛太多的男性,不过这副场景虽无浓情蜜意,却有男人和女人的力与美,倒是让人有点动情。   我还是头一次审视吉蒙德·波特利,他摆出的英明模样能够震慑自己的船员,不得不提,不管平时多正经的人儿,在床上都是另外一副模样,啊,除了艾德·史塔克以外,没记错的话,前世的原着里,他和凯特琳的床戏那叫一个正经。   “咳!”青年新兵沙文不好意思地咳嗽了一声。   “她活儿不错,”在我们身边的,当下的吉蒙德倒是对自己的私密曝露毫无羞怯感,他评论,“我特喜欢碰她的臀部,翘死了,让人想用力撞上去,啪,啪,然后啪啪啪。”   草,敢情是在看A片?没脸没皮的当事人还就在身边,嘿哟,假如攸伦想借这种场面来干扰吉蒙德,显然是不行,久经考验的铁种,压根就不在乎这类事儿。   良久之后,浪货和海盗的交媾终于结束,盖上毯子,他把玩着她的头发:“你丈夫在计划什么,昨夜?” 第133章 血堡——我又是谁?!   在阴沉昏暗,阴影之中的血堡里,诡谲地出现了一间卧房,应该出现在集镇旅馆中的卧房,只有简单的大床,绝对不该出现在一间装潢尚可的堡垒之中。   而且,还有一对男女不穿衣物,在床上窃窃私语,不远处有四个人在看,浑然像是瞧布拉佛斯的戏剧一般。   幻景里的吉蒙德把玩着女人的头发,问她她丈夫昨夜的计划。   事情有些奇怪。   我身边站着一个吉蒙德,同时,在我眼前八成是君王港某个旅馆的卧房里,吉蒙德·波特利刚刚和一个女人做完事儿。   这是预见,夜影之水确实会造成这样的效果,奇怪之处不是这。   问题是…   我为什么能看到吉蒙德过去的事情?   观察下我身边的老兵新兵还有吉蒙德本人,他们目不转睛,也看到了这一幕男女旖旎风骚入骨的场面,暂时忘了自己深陷危险。   这预景如此清晰,绝非丹妮莉丝用了这种饮料之后,见到的那些似是而非的画面,其效果和我之前在瓦兰提斯所尝试的,也截然不同。   缺少了咒语和仪式,我自然无法借助夜影之水看到远方…可是也不该看到别人的事情,更别说共享视野了。   按理来说,我们四个各自喝下这种饮料之后,应该陷入不同的幻景中才对。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看到同一幕景象,这是否意味着,攸伦也能看到这一幕呢?   “他啊,嗯…”女人舒服地发出一声鼻音,双臂放松地舒展到枕头上,“他和温奇、哈尔温以及其他几家的老爷们一起商量事儿,八成是打劫。”   “是吗?只有你听到了,甜心?”吉蒙德的手沿着她背部的弧线勾惹,就像是在赏玩一个花瓶。   “你的哥哥把我当奴隶使唤,盐妾,嗯?”女人闭上眼睛,任由情人施为,“如果没有你,我还不知道这日子得怎么过呢。是的,我当时给他们端酒送食,然后和他们做了一夜,累的我想死。”   “只有你听到了,所以。”   “没错,吉吉。”   吉吉…   头皮发麻,我突然觉得那个幻境里旅馆陈设要比这对狗男女更有趣。   突然,寒光一闪!   一只手捂住她的嘴,男人的另外一只手中抄起了一把匕首,狠狠地捅进了女人的后心!   他语气很淡定:“打劫?他们在商量叛乱,裱子。”   吉蒙德·波特利为什么语气如此确定?   这倒是不难猜,哪怕他哥哥,当时的君王港伯爵沙汶·波特利和什么温奇、哈尔温只是在谈论哪个码头的妓女最风骚,他吉蒙德也会把叛乱的帽子给他们戴上,然后私下找攸伦提出指控。   要知道,君王港位置很重要,是距离派克城最近的一个港口,而攸伦偏偏又不相信自己的任何封臣,换言之,只要手下有叛变的苗头,那攸伦一定会宁可信其有,假如可能会叛变的是君王港的领主,那铁定痛下杀手,毋庸置疑。   证据?“鸦眼”攸伦暴虐如斯,哪需要什么证据。   所以,吉蒙德的哥哥沙汶此后被攸伦切成七块,送去各个岛作为威慑,而吉蒙德本人,成了波特利家族的家主,君王港伯爵。   啧,权力的游戏真是无处不在。   “真是一场好戏,”攸伦发话,其内容验证了我的猜测,他确实和我们一样看得到幻景,我们四个加上他,所有人的视觉是共享的,“所以你欺骗了我,吉蒙德伯爵,你根本不知道你那个哥哥是不是真的想要发动叛乱。”   “确实如此。”吉蒙德坦然承认。   我看够了,在他们吵起来之前,又向前一步。   “走吧。”   铁群岛的事情和我无关。   我先行一步,稍后吉蒙德跟进,他的两个卫兵踟躇的步伐稍后才慢慢响起。大家都有秘密,显然,都不喜欢自己的秘密为人所知。   场景一变,海波起伏,灯盏摇曳,这是一间船舱,正在随着洋面上上下下。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胸前都是波特利家族的绿底银鱼纹章。   “沙文?”老兵何索出声,是的,幻景中的其中一人正是沙文,头盔荡在手指间,看起来心思不定。   “还有科伦,我家崽子。”吉蒙德则认出了另外一个男人,确实和吉蒙德长得挺像,只是年轻了很多。   两个年轻人会说些啥?唔,我不想关心铁群岛的破事儿,我觉得一个新兵,恐怕也没什么值得让我关注的事情。   可是,紧接着——   “你听到了,攸伦把你爹分成了七块,”科伦低声说道,语气里的怂恿之意如此昭然,“如果他知道了你是谁,派克,你也会被分成七块。”   啊,沙文,原来如此。   新兵沙文的名字似乎是前一任波特利伯爵,沙汶·波特利的不同拼写式样。   听起来,他八成是盐妾所生。   要知道,在铁群岛,盐妾的子嗣也可以继承主人的权位。这有那么一点类似于前世中国古代,妾的子女算是庶出,虽然地位比不上正妻的婚生嫡子,但是依旧有机会继承丈夫的一切,要比七国的私生子女地位更加“合法”。或许这也是为什么“盐妾”这个词会在被翻译成中文时,带上“妾”这个字眼的原因。   “所以呢?”幻景里的沙汶紧张地说,“你,你想干什么?”   “别担心,表亲,”科伦慢慢吐露,“我们是血亲,我不会害你,可是你呢?你母亲死在他手上,你父亲也是被他害死的,你不想复仇吗?”   “这,这怎么可能!我母亲——”   “我有证据,兄弟,”吉蒙德之子科伦低声,“而且,我可以给你机会,复仇。”   哦哟,有趣了!我偷偷瞅了一眼,吉蒙德·波特利的面色阴沉得很。   啊,这一幕,很好玩。   显然。   科伦·波特利是吉蒙德的儿子,他在怂恿自己的表亲,沙汶之子沙文去干掉他自己的父亲吉蒙德。   原因?很简单,这位科伦八成有机会继承伯爵之位,而他的父亲我身边的吉蒙德恰好挡在了前面,同时,他的表兄沙文也拥有君王港伯爵这一名号的宣称权。   无疑,假如沙文真如科伦所想,为了复仇刺杀吉蒙德,那么,沙文八成也会因为这样的刺杀而被处死。   所以,科伦是想要怂恿自己的这个表亲去杀他科伦的爹,好一箭双雕,扫除障碍,成为君王港的伯爵。   还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先前还坦然无畏的吉蒙德显然大受影响,死死盯着瑟瑟发抖的新兵沙文。   “真是精彩,”攸伦幸灾乐祸,“你有个很不错的儿子嘛,吉蒙德伯爵,我都开始羡慕你了。”   “有葛雷乔伊家族做示范,波特利家族自然会一力效仿,这是我们的忠诚。”吉蒙德针锋相对。   葛雷乔伊家族,尤其是攸伦对亲属干出来的那些破事,当然不是无人知晓的。   这帮铁民活得可真刺激,我偏偏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好像他们天生如此一样。   “来来来,继续走,”攸伦颇有兴致,“我看看你们还有什么有趣的小故事。”   他倒是有兴味,我可没感到什么乐趣。   “外面情况如何?”我在心里问心脏树。   “一个深潜者变成了一群,看来是想一次搞定。”心脏树回答。   一群,这有点棘手,不过还不算太棘手,我没法想象,如今空荡的派克城曾经住着多少人,自然也就没法想象,有多少人被转化成了深潜者,更别提攸伦还曾经在全岛搜刮苦隶。   凭借莫波自然杀得完,怕就怕,攸伦的布置,不止是深潜者。   从将血堡封锁起来,到派出深潜者,我觉得他的连环陷阱不会到此为止…   “你尽快!”   心脏树没回复,估计是继续分析血堡的魔法去了。   继续前行,在这座古堡里,奇怪地,行走在大伙儿的秘密之中。   场景再次一变!   潘托斯的码头,我身披厚重的披风,挺着已经圆滚滚的肚皮,怀孕的姿态展露无疑。   我面前是陆续登船的赎罪团以及佣兵大军,号称连内衣都是链甲的铁种阿莎自然穿着戎装,钢铁铸造的半身甲寒光闪闪。   “这是谁!?”攸伦显然没想到会看到这一幕,“阿莎!?”   “我几乎快忘了当初的要求,”阿莎踟蹰,“我以为你会让席恩成为铁群岛的主人。”   莱雅拉手上的葛雷乔伊家族成员有两位,一个是席恩,一个是阿莎。   “为什么?”我好奇的问。   她深吸一口气,举目遥望西方的家乡,黑色的短发飘荡在海风里,伴着白色的小雪。   “他是北境的养子,不是吗?”   “是,那又如何,你觉得我更信任那个在北境长大的海怪幼子?”红王回答,带着笑意,“北境的养子不适合海风与咸水,他坐不稳海石之座,而你可以,你姐姐雅拉,你叔叔维克塔利昂都不是弱者,攸伦尤其不是,所以,你比席恩更合适。”   “这是怎么回事!?”攸伦的语气有些气急败坏,“一支军队在朝铁群岛进发?!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你过去的秘密会是这个!?”   很明显,这个幻景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对攸伦来说,要比之前吉蒙德和沙文的秘密都还要耸人听闻。   “如你所见,洛恩王国的红王,莱雅拉·波顿,正是我的身份。”   攸伦不再说话,我感觉在场的活人目光都投射到了我的身上,而我对此,则安然受之。   “怎么,不催我们继续前进了?”   攸伦没回答。   显然,后面的人再有什么秘密,都不会让他惊讶了。   至于我身边的活人,吉蒙德伯爵和他的侍卫?   尸鬼莫波的喉咙一声嗤笑,然后我悠然迈步前进,不忘拉拢,“放心,波特利们,我手下有的是土地、岛屿和海疆,此役过后,大大有赏,不必担心你们的未来。”   活人的呼吸骤然变得急促。   他们脚步跟上,场景再次一变。   北国大雪。   这…应该是关于我的幻景?大概是,毕竟吉蒙德、沙文、何索以及莱雅拉当中,会出现北境记忆的也就是我了。   “嗯,你果然要比这几个我的手下更加厉害,巫师国王,”听起来攸伦同样是这么想的,“又是关于你的故事。”   又是一对男女,站立在风雪之中深情对望,我不记得我有过这样的一幕?   女人的头发黝黑,男人同样,我注意到男子有一双淡灰色的眸子,恰如冰湖。   他身穿黑衣,似乎是一名守夜人中的誓言兄弟,站立在寒冰所筑的城垛间,缓缓闭上双眼。   而那个女人,正在拥他入怀,我注意到她的双眸是发光的蓝色,浑然不像是正常的蓝色瞳孔,并且,她皮肤苍白得像是大雪本身,看起来寒气逼人。   她将男人的脸摁进自己高耸的双峰中,在风雪交加的绝境长城之顶,露出了一丝得逞的笑意。   这一幕…   这一幕…   我记得北境曾经有过一个传说,关于第十三任守夜人的总司令。   其人来自哪个家族不可得知,只知道,被称作“夜王”,爱上了一个肌肤苍白如月,双眼湛蓝如星,皮肤比冰霜更加冰冷的女人,封之为王后。   这对夫妻居住在长夜堡中,割据了绝境长城十三年,在史塔克家族罕见地与塞外之王的野人联合起来打败这个“夜王”之后,胜利者发现,“夜王”和他诡秘的妻子曾经向异鬼奉献祭品。   关于此人更多的消息,不可得知,在他死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其记录均被销毁,其名字成为禁忌,并被遗忘。   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和在场的人有什么关系?!   难道是何索,那个波特利家族的老卫士?   难道…   刹那间。   我想起了那双自幼起就盯着我的双眼。   我想起了梅丽珊卓给我戴上的帽子。   我想起了布拉佛斯港外的异况。   攸伦恰时大叫:“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听起过红袍僧提起你!你是寒神的先锋!寒神的,先锋!!!” 第134章 血堡——过去与未来   白色的雪,昏沉的天,万物穿上了银白色的衣服,亮堂堂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而这一幕雪天白地的景象,是在深沉的古老堡垒中呈现的,白色的冬境和黑色的铁石,反差如此剧烈,剧烈得堪比幻景中醒目的那一对男女,在白茫茫的世界里,漆黑如鸦的男子和飘然似逝的女人。   守夜人以誓言为妻,以职责为妾,守望一生,至死方休,可是,可是波顿家的男子,眼中是眷恋和爱慕,宛若怀抱着的那个女子,或者说漂亮得不像话的异鬼怪物,就是他的一切。   这太反常了,反常得过了头,尤其是当这一幕很有可能与我有关的时候。   我真的懵逼了。   北境的传说中,关于第十三任守夜人总司令“夜王”,这个被当时的贵族一力遗忘的人,其来历有多种可能,说布兰·史塔克的,罗伊斯·波顿的,马格拿、安柏、菲林特、诺特,几乎每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和其常用名字,都被怀疑过是“夜王”的真实身份,可是事实已经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无人能够得知。   从眼前的幻景来看,夜王该是来自波顿家族,那双如同冰雾的灰色眼睛,绝对,绝对,只有波顿才会有,七国上下,乃至全世界,都只有波顿家族的血脉才会给予这样的特征!   不,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为什么我们会看到这样一副幻景?!   按照之前攸伦的话,以及我的观察来看,所有的幻景都应该只和在场的活人有关,那数千年前,绝境长城建立后不久割据长城的“夜王”,一个彻头彻尾的古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幻景里!?   “寒神先锋?”吉蒙德问出声。   没错,寒神先锋,攸伦刚才惊叫出声,而这似乎是一个很合理的答案!   在场的四个人里,谁最有可能和长城扯上关系?我。   那么,在场诸位当中,谁最可能是幻景中的角色?   从“夜王”的冰眸来看,我最有可能。   从美得让人窒息,却显然不是人类的异鬼女人来看,也是身为死灵师的我!   虽然攸伦不可信,我依旧忍不住问出声:“你确定不是每人一个幻象?你确定是我过去发生的事?”   之前的幻象先是吉蒙德,然后是沙文,接着是我,按理来说,下一个是何索才对。   良久。   “我确定,这个何索没问题,是个彻头彻尾的人类,只有你,女巫,你才有可能拥有这样的过去。”   纵然是敌人,面对如此震撼惊悚的事实,攸伦依旧实话实说。   这让我不由得起了探讨的心思:“我不记得我会活几千年,依照北境的故事传说,这一幕可能发生在数千年前的英雄纪元。”更别提里头的两个人物,一个波顿家的男人,一个不是人的异鬼女人,怎么看都不可能和我扯上关系!除非我能活上数千年,除非我不是人类女子莱雅拉,而是一个女性异鬼,再或者我变性了。   我是谁?莱雅拉·波顿。一个在森林里哭泣的小女孩,一个被父亲厌恶的野种,一个在君临算计的财政大臣,一个与丈夫互不信任的红王。   不过,冰与火的世界也是有轮回转世一说的,或者说不是前世亚洲宗教里那种轮回的概念,而是例如亚梭尔·亚亥预言中的那样:   “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   预言中,伟大的救世主亚梭尔·亚亥,必将转世重生!   “难以置信,”这时候心脏树也发声了,“你会和古代先民的死灵术有关?不过这倒解释了很多事情,例如你诡异的死灵师天赋,据我所知,七国的人类,不管是先民还是安达尔人,这都非常罕见。”   更多的,死灵师应该出自厄斯索斯或者骸骨山脉以东,是吗?我还记得在过去,孩提时候,有一双蓝色的星星时刻闪烁在我身后,并能为我所知,我一度以为那是妈妈撒拉在看着我。   而且,虽然成年之后,这双“眼睛”一度消失,可是在我施展死灵术时,又再度亮起,时不时,都会关注于我。   还有布拉佛斯外的冻海,以及被尸鬼袭击的布拉佛斯,我记得前世的原着里没有这样一台事情。   而在今生,与原着迥然相异的东西只有一件,那就是我,我带来的影响,让整个世界偏离了前世书里的轨道。   换言之,很有可能,布拉佛斯,或者说厄斯索斯,会在长城未破之时被异鬼之潮袭击,原因是因为我。   寒神的先锋。   “让我们继续吧,”吉蒙德发话,显然不管是他还是他的士兵(或者说侄子),都没法评论眼前这一幕,这实在超过了铁民对世界的认知,“天杀的冰天雪地,(这提醒了他)君王港还得存更多的口粮。”   还继续?   我头脑发懵,自出瓦雷利亚以来头一次,不知该如何办才好。   可是,即便心头迷茫,路,终究还是得走下去的。   我正要举步,攸伦开口了:   “女巫王,”他的声音莫名地没了针锋相对,气急败坏的意味,看来经过长久的思索,攸伦拿定了什么主意,“我看不到我们相互为敌的必要,寒神的目的,是让文明被遗忘,‘鸦眼’的目的,则是开拓崭新的未来,旧神,光之王,七神,甚至淹神,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听起来…   脚步缓了缓,我继续挪步,“这么说,你想要和我联合?”   “为什么不呢?你杀不死我,而我们相互对抗,不过是在彼此的敌视之中,消耗力量,海怪和巨鲸的竭力厮杀,会便宜环伺它们的鲨鱼群,就像是我说的,我们有别的敌人,每一个,都不好对付。”   暂时抛开几千年前的疑云。   和攸伦合作?   这很滑稽,攸伦不比异鬼更值得信任。   虽然幻景里的过去,似乎暗示我,我并没有自己记忆中那么单纯,只是一个姓雪诺的私生女,可是,我确信我的想法是与异鬼之潮抗衡,而非成为什么寒神先锋。   其他的人沉默以对,对我下意识的戒备告诉我,他们都听到了攸伦提出的合作之请。如果我真和攸伦达成什么协议,估计这三个活人会死在这里,吉蒙德、何索甚至沙文一定会想到这种可能,所以,他们的不安我可以理解。   我能放过攸伦吗?   恐怕不行,他是个疯子,滥用魔法的疯子,这个祸害太过危险,和他合作,无异于与野生的山狮一起猎鹿,自己也会赔进去。   “是吗?”我笑了,“可是依照我对你的了解来看,攸伦,你想的恐怕不是合作,而是让我沦为你的禁脔吧?”   就像是,你对丹妮莉丝的欲望那样。   我还挺了解这个疯子的。他眼中的敌人原本只有丹妮莉丝,那是多点起男人征服欲的女人,天生的君主,魔龙的母亲。对于莱雅拉·波顿,他在看到夜影之水的景象之前,当然不会在乎。海外声名鹊起的红王,只不过是远方的事端,指不定区区莱雅拉,在他心里是个等待被征服的名字。   结果呢?   参天塔被人窥视,兰尼斯港差点被杀,现在更是直接被打到了家门口,蓦然回首,攸伦·葛雷乔伊这才惊觉,一切,都是一个人做的,莱雅拉·波顿!   当他志得意满,一路顺风顺水,慢慢侵略七国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暗中的匕首给狠狠捅了一刀,身处危难关头。   甚至,如果不是他冷静下来,布置了这个夜影之水的关卡,而我恰好也需要心脏树对他攸伦进行进一步的了解,他甚至都不会发现,我,才是他倒霉失败的罪魁祸首!正是由于一接触到攸伦,我就开始积极地针对他,所以,他才会落到被人打进家门的境地。   倒霉透顶,人生失败,不过如此了。   身后的吉蒙德舒出一口气,跟着我一起,向前走。   场景再次一变!只不过是走了四五步路,却让活人和尸鬼都有了长道漫漫的错觉,仿佛走过的,是人生往事,沧海桑田。   尤其是那一幕雪景,太懵人了。   而比起眼前这一幕,风雪交加,似乎也不止一提。   火焰和浓烟遮蔽天空,黑色的碎石上,降落下两个磅礴的阴影,那是比血堡本身还要庞大的魔龙,我能看到远方岩浆喷洒,自天而降。   啊,我知道了,永夏之地,瓦雷利亚,不是瓦雷利亚城,而是铸造了瓦雷利亚的十四座火峰,以及这红黑画卷下深邃幽暗的洞隧。   两头龙,正在不安地踱步,深绿色的魔龙,暗白色的魔龙,正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龙雷哥和韦赛利昂。   魔龙的阴影下,银发的女子走上前,站到了黑发女子的身边,她微微侧头,我看到了岁月在丹妮莉丝的脸上留下了不浅的痕迹,眼角和嘴角的皱纹。只是那双紫色的双眸,依旧明亮。   虽说如此,龙之母这容颜看起来也不过才三十左右,别有一番风味。   古怪的是,丹妮莉丝的穿着毫无王室气息,粗制的亚麻马裤和衬衫上缝了密密麻麻的口袋,浑然毫无君王的半点味道。   “你已经下定决心了?”我听到她用瓦雷利亚语说,即便我和丹妮之间,关系并不纯粹,可是这话音里透露出的关切依旧叫我唇含笑意。   我猜那个黑发姑娘是我,从背影上看,腰肢长腿和有力细长的手指,都和我别无二致。   “否则呢?”另外一个女人,可能是我的黑发女人反问,“一切都结束了,丹妮,我必须迎接我的宿命。”   宿命…那是什么?在未来,我又知道了什么吗?   她的声音很耳熟,仿佛我听过千万遍。   她声音的韵律,似曾相识,音调中的习惯更是让我只想到一个人。   我自己,莱雅拉·波顿。   无暇去想这一幕意味着什么,“看起来,我活到了最后,攸伦,而你不见踪影。”   “或许是我们已经联姻,我们三个,全是君主,”他依旧没有放弃,“我没看到我的影子,也没看到我尸体的影子,我很可能活了下去,我们三方共赢。”   哼,想得美。   这时候——   黑发的女人突然回首!   我看到了她的眉眼,看到了她光滑紧致的肌肤。   眉毛的弧度秀丽而尖锐。   双眸如此桀骜不驯。   这美貌不输于我,其眉间的自信,更是让她显得倾国倾城。   这是我?   可是…眸色却是紫色的!   这不是我,这个女孩有我的影子,可是,绝对不是我!   “你在干什么?”幻景里的丹妮有些懵然,“有人在窥视?”   她没有理会丹妮,而是举起了手掌。   这…   最惹眼的是,最让人无法忽略的是,她抬起的那一只手,手上是一只活生生的眼睛!   手上长眼?   我看着这个女人蹙眉思索,然后似乎有所知觉,她宛然而笑,仿佛看到了幻景之外的我正在盯着她,我的一双眼睛和她的三只眼睛碰撞到了一起。   我差点有一种错觉,仿佛看到了鱼梁木的血泪,被剥皮的女孩,以及上千只肉眼正在凝视我的躯体。   “这是谁,这是怎么回事!?”攸伦惊讶的大叫,很明显,画中之人看到了画外,她注意到了我的视线,而且知道是我们!   其话语,更是让我脑子冻结,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只要细细去想,此景看起来顺理成章。   “你好啊,母亲。”她说,“吾刃锋利。”这是波顿家族的箴言!   我感觉她手上的那一个眼球有可怕的魔法,而且,我有一种直觉,那是天生就长在她身上的。   这难道就是…   我此刻怀上的孩儿…是个女孩,会继承我母亲名字的女孩,而且神通广大?   我的,撒拉·格林菲尔·波顿。   下意识地,我的本体在千里之外的潘托斯抚上自己的腹部,那里,有一个胎儿正在成长。   为什么...   为什么她会那么古怪,那只眼睛意味着什么!?难道是旧神,旧神又在暗中玩弄了什么把戏吗?! 第135章 血堡——互猎   辨别身份,为女儿所惊,不得不说——   在反应过来以后,看着向十四座火峰前进的女子,我五味杂陈。   她的容颜有我的影子,可是那自信和艳丽,却胜过了我,甚至,胜过了丹妮莉丝,这一点,我心底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成就感。   世间少有的绝色是怎样锻造的?   血脉,或者说遗传,这自然不可少,她母亲的绝代风姿自不必说(咳!亚里安?不认识),关键,还是我的老生常谈,地位。   美丽,是靠养的,女人的美丽同样如是,可想而知,一个屈指可数的庞大国家,可以制造出怎样迷人的小精灵?我本体的嘴角不由挂上了一丝微笑,自然是绝无仅有,自小,就俯瞰众生,玛丽苏得要命。   甚至,就连我,看到她那自信高傲的眼眸,天生贵气的姿态,没有被生活摧残过的肌肤,以及精致的五官时,那样非人的美感,让我都想把她搂进怀里细细把玩,咳!   这自然不是我变态,嗯,是她太过诱人,以及,我的一丝丝嫉妒,这一刻,似乎怀胎孕女的各种痛苦和难受都消失了——虽然我没提,即便是对女王来说,怀孕也是一件辛苦的事——有的,是对新生小小未来的期待和喜悦。   看着吧,撒拉,我会解决眼前这些魍魉魑魅,让你成为无忧无虑,活似女神的君主!   这一幕未来的景致让我信心倍增,我从中看到了君临冰与火世界的红王和她疆域辽阔的王国。女儿为何会去瓦雷利亚面对十四座火峰与我无关,我只知道,心中信心暴涨,莫波不会被摧毁,我必将胜利,并会有一个不错的未来。   一时难抑的感怀自此情此景中脱离,我抹平嘴角和心中的笑意,这未来,从足下始!   “那是瓦雷利亚,带来浩劫的火山,巫术女王,”攸伦谆谆善诱,他当然不知道我也是去过瓦雷利亚的,“这个世界上完好无损地从瓦雷利亚回归,并收获了无数宝物和秘密的活人,唯我而已,你的女儿出现在那里,恐怕也是我的女儿,看到了吗?我们的儿女会统治八方。”   恶心!攸伦当然不会仔细观察幻景中人的体态特征,没注意到我女儿压根就不可能有他的半点血脉!   这家伙还真是把一切都往好处想,狂妄而傲慢,傲慢而盲目,你不败亡谁败亡!?   我面无表情,没有回复,吉蒙德看了我一眼,先行迈步,沙文和何索两个士兵跟上,伯爵杀死了自己身为兄长盐妾的情人,并栽赃兄长企图反对封君,新兵和伯爵的儿子谋划刺杀伯爵本人,甚至新兵会成为伯爵的卫兵,未尝没有阴谋在其中。   秘密的暴露让波特利家族内部出现了裂痕,虽然他们都对此不言不语,不过我能从三个人相互拉开的距离和彼此戒备的眸光看出这一点。   只是面对一个外人红王,另一个想要杀光他们的敌人“鸦眼”攸伦,他们没敢立刻和彼此翻脸罢了。   不知不觉中,攸伦在看,我们在夜影之水带来的幻觉里漫步,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定式。   现实中的血堡。   暗潮汹涌,席卷走廊,黑压压的深潜者扑向三个活人和一个尸鬼所在的房间,趁着他们陷入夜影之水带来的迷梦时。   毫无疑问,攸伦的目的,就是为了掏出神秘死灵师的谜底,来闯派克城的尸鬼对他来说不知底细,而且是消耗品,如果他攸伦·葛雷乔伊不调查清楚,抓不到那个一直在窥测对付自己的死灵师,那不是要一直被动挨打?   迷幻饮料建功,攸伦借助男巫们和森林女巫的魔法了解到了死灵师的身份,却反而更让他惊讶了,不,虽然没有显露,可是他简直就是被吓死了。   莱雅拉·波顿。这是谁?   闻名遐迩。   这几年来,其美貌和残忍已然成为酒话谈资。   她的故事在酒馆里传唱,吟游诗人描绘凶残淫荡的私生女,如何祸乱七国,又成自由城邦之灾;   自厄斯索斯回归的水手谈论过整齐冰冷的剥皮大军,其数目赛过天上繁星;   更有言说这位君主杀光了每一个有瓦雷利亚血统的人,就连她的丈夫也不放过,只因她听过一个预言,自己会爱上一个瓦雷利亚男子,并死于其手。   可以说,其昭著臭名,或者说艳名,比攸伦更加远播。   如今,这样一个女王不再是远方的故事,而是活生生出现在自己面前,就出现在派克城!自兰尼斯港一战之后,再一次,离自己的心脏越来越近!   即便自大又疯狂,攸伦的心肝,依然像是被兽爪给撕碎了一样,被吓得七零八落,这铁国王只差没跳海了,我把攸伦看成是最难对付的敌人,殊不知在攸伦眼里,远方强大的红王那简直和前世故事里的魔王没什么区别!   而且,我还认为攸伦想要把我抢去当禁脔?当时听我这么说的时候,攸伦心里大呼冤枉,他想是想过,但是没敢想太细啊!毕竟铁群岛跟红王的权势比,什么都不是。   但是,攸伦也没有跟一只田鼠一样,吓得瑟瑟发抖。   相反,他的心脏在激动地颤抖,如果他还有心的话。   他渴望征服!   没顾得上自己的请求是否得到回应,咸水与磐石之王攸伦的海潮,来了!   深潜者,无法在岸上发声。   它们嗅觉灵敏,陆地上的空气刺激得它们嗅觉器官发痛,可是他们依旧嗅到了陆生种软弱味美的体香,它们无声呐喊,畸形的躯壳伸出了触手和吸盘,朝着这座城堡里,仅有的活人!   恰是此时,尸鬼莫波睁眼!   如果说,在我莱雅拉的控制之下,如今的莫波,几乎和活人没什么区别的话——   那么,在心脏树,在迷宫营造者的集体意识的控制之下,莫波,则是一具无情而精明的机器。   迷宫营造者与这些水里来的海鲜,相互为敌的岁月无法计算。   迷宫营造者,甚至不需要用眼睛,也能判断出它们的弱点,防御和进攻时的软肋!   心脏树,正是深潜者面对的,最老练的敌手。   铿!   瓦雷利亚钢剑出鞘。   咄!   新兵沙文的斧头落入莫波的手掌!   第一个深潜者,恰巧出现在了门口。 第136章 廊桥——密云跨海   铁群岛中最锋芒毕露的孤屿,正是葛雷乔伊家族所在的派克岛,其形状像是锐利的枪尖,一如其名,   派克(pyke),在先民古语里,乃是长矛的意思。   派克岛的一角,是我所在的派克城,此城建于陆岬、悬岛与海中石柱之上,便如所处的孤屿一般,堡如六七根长矛,直指无边无际的天空,海风刮不倒,咸水淹不没,尖利得,就像是以虫子之躯,去撼动庞大七国的铁民。   一次次叛乱,每一次都硬挺到最后,体量虽小,野心磅礴。   如今,再一次地,多年前劳勃的大军之后,外敌再一次进入到了派克城中。   攸伦·葛雷乔伊,前一位铁群岛之主巴隆大王的弟弟,他这一生曾经有过很多个激动的时刻。   对自己的兄弟施暴。   第一次谋杀并没被抓到。   第一次出海掠夺,第一次劫取盐妾,第一次获得自己的长船,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扬帆烟海,看到传说中的千万座高塔之城,瓦雷利亚的城廓。   可是哪一刻的激动,都比不上当下!   当下,攸伦心惊胆战,也心潮澎湃!   房中的四人毫无动静,只要深潜者一接触,就会将其中的活物化为同类,死物撕为碎片,他攸伦口上与莱雅拉虚与委蛇,为的不就是懈怠其心思,趁着夜影之水药效之时,将这死灵师的活尸傀儡,化为肉沫?!   即便得罪了莱雅拉又如何!别论失去了尸鬼会对那位红王造成多大的影响,就算是她携千军万马而来,距离如此悠远,他攸伦怎又会没办法一点一点抹尽?   攸伦享受自己的恐惧,死灵师女王莱雅拉,正是让人战栗不止的巫术女王。   攸伦更享受在恐惧之中,为摆脱恐惧而滋生的热血!   这种危在旦夕的感觉,这种生死一瞬,以命相搏的快感,比蹂躏女人更让“鸦眼”心醉,让他迫不及待!!!更别说——   让他心惊胆战的莱雅拉,即将因为他的原因,而丢一活尸,先蒙恶损!   他此刻肉身上的一千只肉眼各个瞪大,所有的触须全都微微颤动,万分期待,这红王在他手下吃亏的一幕,实在是万分期待!   然而——   明明莱雅拉还在夜影之水的幻景里,可是…   铁盔的细缝里,尸鬼莫波隐藏在阴影里的双眼骤然灵动!不,不是灵动,而像是陡然被发动的机器,不再是死物,却也毫无活人的作态。   怎么会!?攸伦惊愕地差点大叫,当深潜者出现在这间小小会议室门口时,一只手上是波光粼粼的瓦雷利亚钢剑,另一只手上,为方才还别在新兵腰间的凡铁之斧,尸鬼莫波,在没有莱雅拉操控的情形下,动了!   如果没有深潜者和深海的迫害,昔日的迷宫营造者,根本就不会被逼无奈走上集合为一身,苟延残喘于诺佛斯群山之中的结局。   如果没有深潜者和深海的觊觎,迷宫营造者将会缔造比人类更加辉煌的时代。   试问,面对旧日的宿敌,心脏树,迷宫营造者的集合,怎么可能束手不动?哪怕已经没有了神经系统带来的各种感觉和情绪,它依旧把自己永远的敌人铭记在心!   于是,即便和莱雅拉不过是合作,心脏树,依旧悍然而动。攸伦目瞪口呆,看着本来静静伫立的尸鬼快如风暴,瞬息便扑至门外,其动作毫无如莱雅拉那样受过剑术训练的模样,可是——   切割,横劈,力斩,剑与斧被毫不熟练地使用,却恰到好处地瞄准了深潜者的弱点!   将死之怪的畸形躯体手舞足蹈,口发无声的惨叫,一个个倒在瓦雷利亚魔法之钢的刃下,攸伦的激动一去不复返,此刻只剩下惊骇莫名。   身手不见半点格斗技巧,力道却刚刚合适,不多不少。   破绽大开的步伐和体态,却能恰巧避开深潜者的攻袭,就像是在与海中群怪共舞?   这,这尸鬼明显是没有训练过,可是指挥尸鬼动弹的人,是怎样可怕的控制力?这是怎样可怖的头脑?这不是人类,这绝对不是人类能带来的杀戮!   “已经交手。”心脏树无波无澜的声音在我心里回响,我此刻刚刚看完老兵何索身为普通人的平淡过去,而身边的三位还没意识到现实的世界发生了什么。   那个心脏树,八成是在血堡里开无双咧。   闲庭信步,我继续向前。   “我们就这样一直走?”吉蒙德伯爵忍不住而问。   “没事,”我轻飘飘地回应,“一切都已经成定局了,他逃不出我的五根指头。”   显然这不是很有说服力,要知道,方才在主堡里的群魔乱舞可是很吓人的,如果这个世界有san值这种东西,三个活人的头脑只怕已经掉了一半还多。   “那您的手可真大,这样一个怪物都逃不出去,我是说,他,他肯定有什么阴谋。”吉蒙德因此不依不饶,“他是要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好让我们措手不及。”   “是的,不过我有法子应付,放心,伯爵大人,与其担心那个,不如和你的侄子沙文摊牌谈清,免得到后面再自相残杀。”   “可是‘鸦眼’——!”   “我是巫师,还是你是巫师?”   就在此刻,攸伦的惊呼大叫响起,“我懂了,我懂了!我知道了!”   哈?我不禁侧头一听,知道什么了?   攸伦困住我们而用的夜影之水恰好免了活人对我的拖累,莫波毫无顾忌,在走廊上杀出一片乌黑的水渍,惊讶过后的深潜者愤怒地前仆后继,大概是嗅到了似机器般动弹的尸鬼内里,那股属于迷宫营造者那群活蘑菇的,机关算尽的味道,可是,他们的攻势却徒劳无功。   我能理解身为铁群岛之子,当世最可怕的恶徒,攸伦当然会心怀铁种的坚忍不拔,不屈不挠,就像是派克岛枪挑长空一般,所谓的合作请求,也不过是在麻痹我而已。   所以,才有了他突如其来的攻袭,才会有我让他预料不及的反扑。   我不知道的是,他又知道了什么,还有什么招数想要玩出来?   “哈哈哈哈,红王,红王,果然是可比丹妮莉丝的美人,”不,我觉得我比她厉害,攸伦,“我了解了,你真是可怕至极,居然把自己的人格分为几份,一个人格耽搁在夜影之水中,另外一个人格还能指挥你的尸鬼。”   哈?!   这不扯淡么,他明白个屁,心脏树不是我,老哥。   不过,好像从攸伦的角度来看,也只有这么认为了,真是亏了他,面对我这么棘手的敌人,时不时让他惊骇一下,还能把脑筋转得那么快。   “感谢你,红王,你给了我启发,没错,没错!我看到了,那个指挥着尸鬼的女,就像是一块冰,没有半点感情,没错,没错!这才是最完美的王者,这才是最完美的君主!没错!”   我心下一沉,这个王八蛋神经病现在又要玩什么了?   他的声音扭曲如夜枭,轰然大笑间发话:“我也要这样!我也可以这样!巫师,巫师!我要抓巫师过来,没错!一个意志,无数个意志,我懂了!”   如果说,一开始在兰尼斯港的被刺,让攸伦恼羞成怒,主堡的对决,不过是让攸伦在挫败中心生警惕的话,现在,在血堡,面对我让人无法预料的手段,心脏树直接接管莫波,无疑,这让攸伦变得更加疯魔!   如果他这么干,把自己的人格分成好几…甚至好几千份,放进无数的躯壳里,我该怎么办?   不妙,这样的话,要杀死他难度会大大增加!   不管攸伦会不会这么干,我恐怕不能给他机会这么干!   眼前依旧是幻景,属于何索的未来,让人毫无兴致的航海…,何索是个挺老到的纵帆人。   “别看了!我们该走了!”我厉声道。   “怎么出去?”吉蒙德反应最快!   “拉住我的衣服,”我闭上眼,开始施法,“一人给我一滴你们的血,我带你们脱身!”   同时,在心里,“心脏树,深潜者呢?”   “死了不少,后面的全退了。”   果然如此,这是要收缩力量,再度自我改造!   “感知一下外头,石龙在不在?”   “在那座海之塔。”   “其他深潜者呢?”   “似乎也在朝那里后退。”   “好!”   三个活人发出痛哼,我从他们身上各取鲜血一滴,这是直接来自意识的鲜血,而非身体,我不再迟疑,口中念起咒语,心脏树在现实找到墨水用高等瓦雷利亚语画下魔法字符,一股牵引的力道自脚下升起,瞬间将我们的意识拉回现实!   “哦!”   轰!   我重新回归远在潘托斯的孕妇本体和派克岛的尸鬼身上,莫波正站在走廊之中,紧握在手的剑斧上沾满了正在下滴的乌血,身前的走廊一片狼藉。   丁零当啷!身后的房间传来一阵声响,这个粗暴的魔法让沙文一个站立不稳跌倒在地,吉蒙德和何索也踉踉跄跄。   至少他们都还活着,我来不及多想,立刻回身疾步前进,必须把握时间,否则这个攸伦或许就没法杀了!   铿!   虽然一时反应不过来,拔剑身却响了起来,“杀了他,何索!”   “住手!”我恰巧撞进那间放着四个空杯子的房间,沙文举起盾牌,而吉蒙地手持利刃,凶狠而视,“没时间搞你们的权位小游戏,我们必须赶快!”我的声音又快有急,“那个攸伦正在把自己的精神分裂开,如果我们不现在杀了他,以后就得面对好几个他!”   我需要他们吗?我多想了一点。   活人有什么用?在攸伦专注在我身上的时候,或许有用。   可是现在,攸伦当然会防他们一手,那么好像不是很需要。   算了!   我决定抛开这几个凡人,拖累!   “去海之塔的路怎么走?”   “往,往那边,”老兵何索指了个方向,“穿过厨堡以后,就是五座海柱子上的塔楼,巫师。”   立刻挪步,半点时间都不浪费!   不等他们反应,我已经急奔离开,如雨点一般密密麻麻的脚步声响彻空旷的堡中。   走廊、楼梯、出口的亮光,毋庸借助火光,尸鬼的视觉在黑暗中一样通透,我很快就看到了黑压压的云洒落冰雨,击打着门外的廊桥。   厨堡!   不是很大的堡垒,厨堡看上去其貌不扬,规模也比不了主堡和血堡,那一堆陈年累月矗立在此的石墙塔楼比血堡低矮,一望就知没多少贵族会挑这样的地方住。   估计攸伦不会在厨堡设计什么陷阱,我毫不迟疑继续拔腿奔跑,把活人丢在脑后。   啪!   一步跨出从血堡到雪雨之中。   正在此刻!   轰隆!   一块巨石砸上廊桥,碎石泥土飞溅开来!   怎么回事,舰载投石机?!   我下意识地躲到廊桥的柱子之后,手指搭上石柱雕刻着的镣铐美人。   远方的大海上…   无数阴影密布海面,其风帆像是一朵朵绽放的花朵,无边无际。   船,战船,散布整个大海的战船!   船上最明显的旗帜,是一串摇晃的葡萄,其色泽深紫,宛如为陈年血迹染成。   河湾地,青亭岛的雷德温家族!其海军如此强大,或许敢和布拉佛斯无敌的紫船舰队较量较量。   不止,不止如此。   这支毫无根由突然出现在此的舰队,不止是雷德温。   我看到了海塔尔家族的高塔火炬,提利尔家族的怒放玫瑰,黄金之树乃是罗宛,其他家族的纹章多如繁星。   当然,还有西境,仙女岛的三银船,以及凯岩城的怒吼金狮。   攸伦到底在河湾地做了什么?愤怒的河湾人全军出动了,甚至能和西境人结成同盟,在之前的五王之战,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盟约可是破裂了的,甚至维拉斯·提利尔还攻陷了君临。   然而,因为一个人,因为攸伦作天作地,“鸦眼”恶魔的报应,来了,来的如此之快!   不过…   他们为什么会来得如此之快?攸伦受伤才不过两周而已!西境不提,河湾距离铁群岛如此遥远,航程可能要一个月,如果是从青亭出发,那么可能要一个半月。   包括准备物资,集结军队,河湾人至少花了两个月准备这次攻势,两个月前,那可是攸伦谋取西境的时候…   面对石龙,很明显旧镇是屈服过的,攸伦派来凯岩城的使者里,有海塔尔家族的成员。   然而现在呢?河湾人的骨气突然回来了,硬气起来了?   等等,等等!不,还是不止,我心底突然有一种面对天敌的恐惧,这种感觉好熟悉,是在去年洛恩河边,与瓦兰提斯的战争中曾经涌现在心底的感受。   举目细看,天边,有鹰雀飞来,如此遥远,如此渺小。   鹰雀?海边有鱼鹰,可是——   可是它们的身影越来越大,就像是自天穹扑来。   一声悠扬的长吟响起,这声音曾经千百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前不久,还在死灵师摩根制造的幻景中四处飞扬。   魔龙!   三对狭长的飞影,掠过庞大的海军,我看到龙背上的人影。   那个丽影,我熟悉得要命,绝对不会忘记。   丹妮莉丝,原来如此!好啊,攸伦,无形中帮了丹妮莉丝大忙,他的石龙,直接把河湾地赶到了坦格利安的旗下! 第137章 海之塔——袭城之时   千帆过海,魔龙在天,因为攸伦这个搅乱时局的敌人,一个强大的同盟诞生了。   眼前这一幕让我有点苦恼。   河湾地无疑是七国中最该争取的一国,在坦格利安大征服之前的年代,河湾曾经有五个王国,包括园丁、参天塔、金树、青亭等等。   遗至今日,继承了过去五大古国的诸侯依旧强势,提利尔、佛罗伦、罗宛、海塔尔和雷德温,每一个家族都能动员上万的兵力,其中最强大的几个,甚至堪比其他国度的封君。   某种意义上说,河湾地一国,就相当于其他七国中的五国相加,这一点都不夸张。   银发飞舞,丹妮莉丝坐在卓耿的背上…卓耿又回到了她的手下呢。   现在看来,似乎丹妮莉丝已经获得了这五国之力,加上风暴地与多恩,则可以算七国,而我仅仅获得了北境、河间、谷地和西境的支持,才四国而已。   而且这四国中,河间是长期以来的战场,被荼毒已久,能拿出一万五千兵马就算他厉害;北境苦寒,面对塞外的异鬼和尸鬼大军,充其量只能算半个国度…谷地和西境算是比较完好,这样算起来,河间和北境折合算一国的话,我也就才有三个国度的分量。   该说不愧是命定的铁王座主人么?这坦格利安的龙之母,才登陆七国不久,先祖列王的威望在帮她,攸伦造成的形势在帮她,过去的联姻关系也在帮她,向她效忠的诸侯从南方的多恩到北方的谷地和河间到处都有,这就已经铸成大势,几近可以席卷维斯特洛了。   如果没有我之前两年在海对面攒下的偌大一个洛恩王国和十几万大军,现在我可以直接向丹妮莉丝投诚咯。   嗯…不过,还没到拼厄斯索斯带来的外军的地步,我依旧还有机会。   我静静靠在血堡到石堡廊桥的阴影中,看着飞石不断打中派克城的城墙和塔楼,灰尘四射,无人防御。   心中,在慢慢盘算如何应对眼前的丹妮。   机会,当然还有机会,不用猜也能知晓,河湾人是由于攸伦带来的,毛骨悚然的魔法,因此才投靠了丹妮莉丝。   估计当攸伦袭击旧镇时,丹妮莉丝的使者也在和河湾诸侯谈判,想想派到西境来的“无畏的”巴利斯坦就知道了,黄金团里的培克家族,可是在第二次黑火叛乱期间被赶走的河湾领主,对河湾的各个家门门儿清。   培克家族,纹章是橙底三城堡…   说来,这个培克家族和北境还有点恩怨,在大征服之前,他们把曼德勒家族赶出河湾,曼德勒于是被当时的北境之王史塔克接纳,在北境建立了白港,没想到时光流转,用前世的话来说,报应不爽,培克家自己也被扔出了河湾,甚至七国。   战舰渐渐靠近,海帆之上的纹章旗帜也越发清晰,葡萄,参天塔,金树和玫瑰…照我看,河湾迫于局势效忠丹妮莉丝女王,指不定还没效忠…具体会愿意为女王出多少力还说不准。   如果他们再有另外一个女王,也就是红王我,接纳了提利尔家族的小玫瑰,以及一群河湾子嗣为我效力的莱雅拉,那可就说不准了。毕竟,在洛恩王国生根发芽,对贵族们来说,可是在开疆扩土。   总之,从河湾贵族的角度来考虑,既然他们自己没法独立割据,那么,有两个王者争取他们,要比死心塌地地投身丹妮莉丝麾下来得好,我和丹妮莉丝二王竞争,则河湾群臣可以从中渔利。   嗯,先解决眼前,然后再慢慢收拾丹妮。我不会害丹妮莉丝的性命,虽然满腹算计,并且嫉妒她高贵的血统和出身,不过我算是把她当做“亲密的”朋友的。   丹妮眼里,八成我也是一样,甚至她还没意识到我想和她争七国,只是看到了我干预七国的一些苗头。   这对我来说,是优势!   在我的尸鬼莫波躲在廊桥柱子里思索时——   派克城此刻的主人,已然真的气急败坏。   攸伦一眼就看出了这支海军的底细!   雷德温家族为主干,其他家族凑份子,八百艘船只,兵力约在两万左右,还有西境人参与,恐怕他攸伦驻扎在宴火城的铁舰队,已经被击败了。   又是这样。   攸伦回想起了当年劳勃入侵铁群岛时的景象,同样是海军压境,将派克城困死。   又是这样!   先来个女王,现在又来个女王,明明只该乖乖生孩子的玩具,一个二个都跳到“鸦眼”的眼前。   你能想象黄金、谷子蹦跶着指挥战舰反杀铁种吗?不能,是的,金银不能,粮食不能,盐妾当然也不能!什么时候,战利品也配挑战铁种了?   不,这一次,就没那么惨的结局了!攸伦肉身的吸盘血口咬牙切齿,这一次,他将结束铁群岛被青绿之地蹂躏的历史!   石龙!   海怪!   攸伦·葛雷乔伊,以权杖和号角呼唤尔等!   呜~呜~呜~!   悠远的长鸣飘摇入耳,海之塔上的塑像似乎复活过来,飞上天际,扑向远道而来的魔龙,海面波涛涌起,巨大的黑暗自廊桥下通过,其数目不小于十个,隐约可以辨别摩挲水流的触手。   攸伦得到的魔法玩具,确实很可怕,大军来袭,他孤身一人,也有法子去阻挡。   我操纵尸鬼莫波腾起挪步,速度更加快了,继续向海之塔前进!   我不知道攸伦有多大本事,是否能够消灭如此庞大的军队?我只知道,他是在拖延时间,好完成把自己变得更疯的仪式。   而在他真的把自己分成几份之前,我必须宰了他!   厨堡内空无一人,我穿过已有些许腐烂的肉类蔬果,以及一个开始蒙尘的饭堂,这样一个可供数百人吃饭的饭堂,在设计时自然得四通八达,以免用餐者太多,发生拥挤。   因此,穿过厨堡的速度很快,我只花了不到半个沙漏的时间,就来到了通向海之塔的小门。   这里不再有坚固的石制廊桥了,五座海之塔由穿着木踏板的麻绳吊桥联结起来,照我之前见到的,石龙腾空的地方,我得到最后面的一座,最末端的海塔,去杀掉攸伦。   那海之塔,是屹立在怪礁嶙峋中的石筑枯木,垂垂老矣的暮年之人,一望便知,平日无人接近,估计在攸伦恶毒的孩提时代,就是他调皮捣蛋,尔后作恶多端草菅人命的乐园。   踩过自血堡出来就一路残留的水渍,我知道这是深潜者的痕迹,果然,攸伦将所有的力量都团结在了自己身边。   碰!   石碎飞溅,粉尘扑盖上尸鬼的脑袋,搞得我灰头土脸,纵然没有瞥见半个人影,已然靠近的战船依旧投射出一发发弹药,这是无暇去理会的细枝末节,我注意让自己不被石弹砸到,依旧保持迅捷的速度。   不知道,看起来空无一人的派克城会不会拦住河湾大军的脚步?远处龙吟龙吼,三头魔龙已然和石龙开始交锋,明亮的火线和影火交织,在空中画下一道道错杂在一起的烟痕。   喀!   这是海船被撕为两半的声响!   在海面上,巨型章鱼和巨型乌贼,将战舰当做了猎物。   它们凶猛地出水,仿若巨大的湾鳄咬住饮水的雄鹿,触须一瞬间就捆绑住了摇摆在波涛上的帆船,将之拖入深邃的洋内,纹章零落,水手掉坠,罔论公侯还是平民,都没逃过随后卷来的触手,其上是吸盘和圆口。   随后,这些落水者要么就被吸榨成人干,要么,就被无数的碎牙搅碎。   惨叫与呼叫随之响起,周围的弓弩箭矢似雨,誓与这群怪兽相抗衡。   战火已近,战火正酣,就鸣响在我耳边!   我一路狂奔,吊桥摇摇晃晃,这里大概就是巴隆·葛雷乔伊坠海而死的地方,不过我可没空凭吊他!   “等等!”   砰!   在石弹袭击的轰鸣声中,我听到身后传来叫唤。   懒得回头看了,当然是那三个一路作伴的活人。   或许已经没有三个,而是解决了他们的内部矛盾,以剑与血的法子。不过我可没理会这几个不再派上用场的铁民,我一步登先,跨进第一座海中塔。   然后是第二座。   第三座!   最后——   砰!   塔身震撼,破旧的门扉无力地下掉,不再在我的视线中。   身处无光的阴影,我却从洞开的门洞里,看到了最后那座海之塔,隔着最后一段长长的吊桥。   噗。   我下意识地停住脚步,看到对面的海之塔上,碎石砖块坠落了下去。   是因为石弹袭击?   不,不是!   嘭!   对面隔海的塔楼轰然爆炸,几块黑石飞击而来,携着飘于其上的绿藤!   我下意识地闪开躲避,弯腰,蹲地,抱头。轰隆隆的响声是石与砖的撞击,“倒啦,倒啦!!!”   为什么海之塔会炸?   发生了什么事?   我所在的这一座海塔,是不是也要垮了?!   来不及推测,当我松开抱住自己脑袋的手臂时,阴影遮向我的视线上方。   抬首一望,年久失修的海塔,天花板在塌!   作者的话:今天还有最后一更 第138章 海之塔——叛众之果   最近的几个月,在她的龙梦里,她曾经见到一个很像莱雅拉的女人,眉毛的弧度和那个狡猾的红王一样,眼眸却有瓦雷利亚的影子,笑起来的模样就像玫瑰花。   甚至让她有了错觉,这女孩是不是她和莱雅拉的孩子,是否和莱雅拉一样淘气…或者说奸诈?   不过,她们都是女子,那个姑娘,恐怕没她的血脉。   然而那有如何?龙之母虽然没有查实,却有直觉,她这辈子,恐怕再也不会有后代了。   在奔赴落日之海之前,面对河湾上千的封建骑士向她下跪的时候,“无畏的巴利斯坦”,曾经问过当时傲然面对臣民的女王一个问题:   “明光,如果真如我告诫的那样,你所谓的朋友,那个海对面的红王,对七国有叵测居心,想要成为狭海两岸的共主,这北境的剥皮恶狼会对你使用百般诡计,那该怎么办?”   巴利斯坦对莱雅拉的厌恶,明显得像是他对自己的忠心,即便是远在一万里格之外,也能被人嗅到。   丹妮莉丝知道,莱雅拉对铁王座的僭越之举,大大地冒犯了这位英勇赤诚的御林铁卫队长,实际上,她在与莱雅拉未曾谋面的时候,也曾因为这件事而心怀顾忌,第一次见面时直接驭龙君临红王的面前,就是出于她的警告之意。   但是某种意义上,七国的真命女王能够理解莱雅拉这番心思,毕竟她们是如此相像,都有个命途多舛的童年,都曾经被至亲虐待,又都曾被一个心怀温柔的男人“拯救”?并且都怀有平凡之人没有的魔法。   然而,“我知道你的意思,赛尔弥爵士,而且我相信你的判断。”她当时这样回应。   “那您——?”   “她属于我,老爵士,”丹妮当时十分自信,“雷哥和韦赛利昂,会看着我们和睦相处。”   丹妮莉丝有龙,这是莱雅拉百般算计也没法拥有的东西。   莱雅拉没法对丹妮下毒手,丹妮也没法这么做,虽然就政治而言,理论上她们应该对彼此做的出来最恶劣的事,包括谋杀。可是丹妮莉丝知道,或者说,她和她有这样一个默契,那就是,不论结局如何,她们都会确保对方和对方最亲近人的安稳。   她珍惜那样一个女人,这世界上,不会再有比红王更贴心的姑娘了。   而她也一样,虽然那个嘴硬的红王,永远不会承认。   石龙咆哮,其音震耳欲聋!狂风呼啸在龙之母的耳边,送来热浪滚滚。   这提醒了她,她还在战场上。   这群该死的赝品,那个铁民攸伦是从哪里弄来的黑曜石之龙!?   不知为何会想起那个还在远方的女王?这可不是时候!丹妮莉丝收拢心思,专注眼前。   “Dracarys!”她大声下令!   突——呼!!!   座下再度回归的卓耿张口吐息,一股红中带黑的龙之火猛然出窍,回敬方才差点射中龙之母的阴影之火,魔龙之炎正中目标!然而对方石龙一个旋停,向后飞掠,导致这一股龙焰只不过烤到它的半只脚爪。   它们很灵活,丹妮意识到,虽然敌人的三头石龙之一似乎身受重创,可是依旧相当棘手!   卓耿滑翔而降,在丹妮莉丝精准的驾驭中,飞过海面上的行船。   “Dovaogēdys!!!(无垢者!!!)”   “嘿嚯!”短促地齐声应和响起在太监军的口中,这些无垢者只用了三天就适应了船只的晃动,只花了一个月,就能够在船作战。   龙之母飞走,维克塔利昂船队上的阉人士兵们拉开了盖着器械的铺盖,金属零件油亮发光,几只猎杀鲸鱼用的鱼叉机乍现眼前。   “靠近海怪,准备射击!”军官的声音遥遥传入丹妮莉丝耳中。   这是临走时红王送的礼物,丹妮莉丝没想到还真用上了。   她一开始就知道要和海怪作战吗?她不由想。   此刻,承蒙龙之母,镣铐破碎者,以及一大堆巴拉巴拉头衔的丹妮莉丝挂怀的我,正在奋力,   奋力!   用劲儿,奋力!!!   哗啦,碎石破开!   没错,我正在奋力从一堆瓦砾当中脱身。   转向战场,我眯眼遥看。   石龙和魔龙缠斗,一时难分胜负。   海面上攸伦的海怪们血腥可怖,严重打击了河湾人的士气,可是见功不大。   章鱼和乌贼的杀伤手段实在有限,以舰队来计算的话,彻底搞沉一艘船需要不短的时间,而同样的战船,河湾和西境联军有八百余艘,不过是伤到了皮毛。   以雷德温家族为主力的船群依旧在逼近,那帮用投石机轰击派克城的舰只照样安之若素,不断射击。   我下意识地呼出一口气,一转脖颈,面向攸伦所在的海之塔——   和我所在的这座一样,以派克城为中心,最外围那座海之塔,垮了。   吊桥也断了。   这些都不打紧。   关键是,我眼前的这个庞然大物!   在原先海之塔所在的位置,如今是一团触目惊心的黑色肉块,布满无数触须,无数只眼睛,无数张圆口的肉块。   深潜者慢慢地靠近它,一步一步,就像是面对自己的神灵。   而它,也在一个一个地…像是水泡一样融合深潜者。   那个原先的海之塔所在的石崖柱当然容纳不下成百上千个深潜者,所以,这已经是融合过不少以后产生的结果了!   这样一个怪物,毫无形状的畸形血肉,难道就是攸伦背叛众生之后最后产生的结晶?   这难道就是攸伦妄图用以建立自己的新世界的玩具?   这莫非就是攸伦口中那个完美的肉身,让他能够摆脱被刺杀的风险,摆脱杀上门来的敌人的风险,就这?   疯了,真是疯了,这玩意儿连人都不是,只不过是西方落日盐水里那群深潜者的战争机器而已!   噗!   一块石弹砸向攸伦·葛雷乔伊——如果说眼前这个怪物还配得上有名字的话——结果就像是砸上一块布丁,弹动一刻,之后无力滑落。   问题来了。   我该怎么接近这个可惧的东西,又该怎么对付它?   “在石柱子里头。”心脏树突然提示。   “什么?”我下意识地追问。   “在这个眷族所在的石柱的下头,有好几件魔法器皿,其中有一个是深潜者赠予其信徒的宝物,破坏掉它,就能解除你眼前眷族的形态。”   好说好说,我该怎么过去,学着巴隆·葛雷乔伊一样跳海自杀怎么样?   吊桥早已断开,此刻正在轻轻拍打两边的崖壁。   我走到海崖边,望了一眼下头,波浪滚滚,拍打礁石,时不时旋起一股涡流。   不是个好主意,刚才的坍塌至少让尸鬼莫波断了三处,骨裂一处,还有破裂损坏的肌肉和筋膜更不用提。   就这样跳下去,莫波估计会粉身碎骨,彻底挂掉。 第139章 海之塔——攸伦之死?   深沉的鲜血染彻大海,紧紧怀抱战船的海怪就像是长满荆棘的肉山,细眼一望,那荆棘分明是深入其体的鱼叉,金属尖锋和倒刺扎入其肤肉,一点一点打磨消去这海怪的性命。   双手高高举剑,一记势大力沉的重劈!   噗!   飙射出的血液喷了詹姆·兰尼斯特一脸,“弑君者”的一击就像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绷紧的触手骤然放松,缓缓自桅杆和甲板上脱落,徒留一地黏糊糊的液体,以及一个喘息在地的人影。   詹姆走上前去,看起来,纵然狼狈异常,这个差点葬身海怪之口的家伙照样安然无恙。   凯岩城公爵伸出手臂,将他拉起,全身甲上的白瓷釉和金玫瑰沾满污渍,微微卷曲的浅棕色头发因为汗液和黏液而黏在了额头上,提利尔家的爵士大口喘气,摇摇晃晃地站起身。   “呼——,完事儿了?”他打量四周。   “还没完,”詹姆环视两边,又一艘战船被拖入了海底,海浪拍击倾覆的船身,发出响亮的轰鸣,“去喝口酒,休息一下,玫瑰花儿。”   过去在君临的时候,“弑君者”不大看得起“百花骑士”洛拉斯,这英俊小子身上娇生惯养的味道,比瑟曦洒的香水还浓,压根配不上御林铁卫的名号。   不过现在看来,至少洛拉斯不乏面对强敌的勇气。   玫瑰花儿?洛拉斯挑衅地看了詹姆一眼,方才詹姆差点葬身鱼口,是洛拉斯救了他,然而,这可不代表二人之间能和睦相处。   “我听塞巴斯顿伯爵说,你们现在给红王效忠?”四周战火纷飞,“百花骑士”却问出了一个让人猝不及防的问题,让詹姆楞了一会儿。   塞巴斯顿伯爵,塞巴斯顿·法曼,是仙女岛的领主,西境海上最强的力量,哪怕遭受过铁舰队不轻的打击,依旧贡献出了不少战舰和水手。   “弑君者”下意识地望了一眼派克城的方向,不知道那位莱雅拉女王在不在哪里?然后颔首:“是,没错!我们初步达成了协议,想想那位丹妮莉丝女王的父亲是个什么德行,我觉得你们也该好好想想,提利尔。”   兰尼斯特家族对“疯王”伊里斯的厌恶众所周知。   洛拉斯反而嗤笑出声:“这倒是弑君的白袍能说出口的话儿。”   “我可不止会弑君。”詹姆傲慢地说完,披风一振,转身就走,也不理会这个还算勇敢的小伙儿了。   洛拉斯留在原地,铁靴踩在水渍中,表情阴晴不定,双手五指时而攥紧,时而放松,浑然是忘了刚刚战况最激烈时,被迫扔到一边的长剑。   在出海之前,他曾经和兄长维拉斯促膝相谈。   从直觉上看,洛拉斯知道莱雅拉就是杀害“英勇的”加兰和“荆棘女王”奥莲娜的凶手。   从实际上看,即便没有切实的证据,可是莱雅拉的嫌疑却是最大的,洛拉斯可以肯定,八成就是她!   他们可是他的至亲,难道玫瑰的血仇,就这样算了吗!?   而今时过境迁…   她有一整个的洛恩王国,士兵,骑士,金银,哪一样都不是提利尔家族的高庭能比得上的。   维拉斯已经决定放弃追究,因为“生生不息”,乃是提利尔的宗旨,玫瑰的繁衍壮大,澎湃怒放远比亲族血仇重要的多!   洛拉斯的脸如此年轻,稍显稚嫩,他微微眯上那双漂亮的金眸,已然下定了主意。   不,不能就这么算了,大不了,他洛拉斯不拖累高庭,不拖累河湾,一人一剑,去面对那个恶毒的女王!   只要运作的好,如果他失败,维拉斯自然会撇开关系。   啪!   皮手套里的五指紧紧抓住麻绳,绳索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   远方是海战与空战的图景,龙与龙飞舞空中,追逐彼此,撕打互斗,时不时一抹亮光闪耀,那是龙焰的辉迹。   被染成红褐色的大海上,洋溢着血腥与硝烟的味道,为了对付海怪,南方海军使出了浑身解数,甚至包括能点燃木船的火油。   就在我右方不远处,还有四根和我一样在晃荡着的绳索,另有两根已经坠入深海。   之前的时间里,我尝试像套马一样,投出抓钩,好渡过窄窄的海峡,去到海之塔,可我又不是小偷,哪会这门手艺?试了好多次,才勉强成功地扯出一条“索道”,让我能梭过石柱之间海流上方的间隙。   运气真好,尸鬼力量大,且海中柱之间距离没那么宽。   比较坏的是,我梭到一半,绳子断了,整个身体呈钟摆运动,撞向崖壁,差点没让莫波撞个粉身碎骨。   还好之后没再出什么幺蛾子,所以,我现在双腿夹紧绳子,慢慢向上蹭,太监莫波少了那话儿,所以没有半点不适。   沙雕城堡。   不提派克城,回忆一下之前在凯岩城里历险,以及高攀鹰巢城的经历。不得不说,这些城堡真的好折磨人,尤其是对我这样不邀而至,意图叵测的小坏蛋来说。   有朝一日,假如我真的坐上铁王座,一定要把这些壁垒拆掉一半。   “嘿,红王,我的国王!”吉蒙德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吉蒙德·波特利竟然和他那个有仇的侄子沙文一路,还有何索。   “有什么我们能做的吗?”   嚯,我把这几个给忘了。   “滚远一点。”我毫不客气,“别添乱!”   可不是添乱呗,这时候凡人去招惹攸伦,不是把自个儿送给他吃么。   我没再管他们,而是自顾自地攀援而上。   心脏树说,在地底下有攸伦自冒险中得来的宝物,可以帮助他获得强大的魔法作为臂助。   那就是我的目的地。   另外我也记得,攸伦似乎抓捕囚禁了一大批巫师和巫婆,这让我我心里有种不确定的阴沉心绪,假如攸伦吞噬了他们,该不会发生什么吧?   不犹豫了,估计是无暇分心,面对海上舰队、魔龙和自身的变异,攸伦没空管我。正好!   岩石嶙峋,到处都是可以借力的地方,比起冬季里湿滑的鹰巢城来说,派克城的海中石柱并不算难爬。   终于!   手指用力!   身躯腾起,一跃而入,一个平台出现在我眼前。   这里当然不是悬崖上的海之塔,那里已经被攸伦肥大的身躯给占据,跑去那儿简直自寻死路。   这里应该是地下室的出口,几根铁链算作护栏,里头一片安静,大堆大堆的衣物杂乱相叠,就像是一个庞大的垃圾场,散发着淡淡的霉味,如果是夏天味道可能会更大一些。   我注意到有魁尔斯风格的花丝绸,鲜亮的红袍,以及森林女巫的骨头咒饰与荆棘花冠。   看来确实,被攸伦囚禁的那些巫师和女巫全完蛋了,应该已经变成了他身子的一部分,被他吃了进去。   “法阵在哪里,心脏树?”   “进去右拐,一个墓穴里。”   墓穴?信淹神的,不都是海葬嘛。   那么,攸伦现在在干什么呢?   攸伦在…自我“更新”。   在遭遇兰尼斯港的刺杀之后,获取了参天塔中关于魔龙秘密的攸伦飘飘然的心突然就被莱雅拉给扯了下来,砸进泥巴,于是,他希望让自己变得更加难以杀死,无坚不摧。   回到派克城最安全的地方,攸伦开始养伤,当时,过去数千年的密辛和关于魔法的知识告诉他,他有两条路可以选,   第一条,是融入派克城,城堡就是他,他就是城堡。   这是当初赫伦堡里的黑女巫“疯子”丹奈尔·罗斯坦选择的道路,如果不是“血鸦”布林登·河文杀死了她,那个女巫几乎可以拥有无尽的寿命,与赫伦堡同在。直到今天,虽然丹奈尔的计划没成功,赫伦堡依旧有凡人未知而本能恐惧着的魔法力量。   第二条,则是变成一只巨大的海怪,游弋在海中,成为深潜者的君主。   攸伦当时选择双管齐下,两条路都走。   一个在大海中自由漫游的黑色堡垒,哪怕是魔龙,也不怕,魔龙敢飞到深海去吗?   不得不说,莱雅拉在兰尼斯港的刺杀,挫败了攸伦对港口的侵攻,却启发了他。   他完全可以,变成更加不可战胜的东西,毕竟,他的目标,可是成为新的神明!   于是,攸伦没有多耗费时间,结果在万般痛苦中变成了非人的形态之后,攸伦无法移动,却迎来了——   在今天早一些时候,前来弑杀他的莱雅拉。   进一步地,主堡时袭击失败,虽然是由于没提防活人的缘故,依旧让攸伦发现自己没有太好的办法来对付一个死灵师的尸鬼傀儡。   暴力对这样一个经过进化的尸鬼用处不大,而他没存什么瓦雷利亚钢物品和黑曜石,前者他在瓦雷利亚时倒是收获过一些,不过却赏赐给他的手下,以收买和提高海盗的战斗力。   他觉得那玩意儿对他来说意义已经不大了,几根瓦雷利亚匕首和瓦雷利亚矛头能有什么用?   而和谈…通过投降或者谈判能够解除这次危机?攸伦不相信,那个莱雅拉压根就没理会他提出来的合作请求!这样一个巫术女王,心志坚定,无法影响…   所以,莱雅拉不知道,攸伦真的是已经对她无计可施,可能只能束手待毙。   对,束手待毙…   直到,莱雅拉给了他一些灵感!   在攸伦看来,莱雅拉是分裂人格,所以才能在灵魂陷入夜影之水的幻境中时悍然出手,这给了他不小的启示。   如果他“鸦眼”攸伦不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那么,谁能杀得掉他?!   然而,他对灵魂的了解不多,融合各方巫师和巫女之后,攸伦获得了不小的力量,甚至隐隐有了对魔法的感应,有了对付自己人格的办法。   可是,他接触魔法的时间太短了,一直以来,攸伦都不过是一个凡人,哪怕经过幼年时坠海以后大海给他的启迪,他依旧不是个拥有魔法的人,一直到他去了瓦雷利亚,一直到他吞噬了一大群自己抓来的各路术士,这种情况才得到了改变,改变的时间不长,不足以让他成为娴熟的巫师。   然而,面对生命受到威胁的危机,攸伦的选择不多。   简单地从被吸收的巫师记忆中获得了知识之后,“鸦眼”说干就干,莱雅拉的匕首近在眼前,他没太多的办法,先苟且偷生再说!   断然出手,直接开始融合剩下的囚犯,以提供足够的力量,让他分裂自己的意识,接着粗暴而野蛮,并且极其莽撞,或者说勇敢地——   把自己的灵魂,大卸八块!   他运气实在不好,在仪式开始之后,接着,敌人的魔龙和舰队到了!   无奈派出石龙和海怪阻挡之后,攸伦感觉自己头疼欲裂,这种痛苦很奇怪,毕竟严格来说,他已经没有头脑了。   他还能指挥石龙,勉强能够和丹妮莉丝的魔龙相抗衡,可是“鸦眼”小瞧了魔龙的力量,当他真正面对那些名声响亮的怪物时,才发现,石龙尚有缺点,不耐极度的高温,而魔龙,压根就是无懈可击!   身边有一个尸鬼女王在窥测,还面对着青绿之地的舰队,他曾经不屑于河湾人和西境人的力量,与铁舰队相比,青绿之地的战船笨拙古板,和池塘里的呆头鹅差不多,然而在这一刻,他已经处于生死关头,偏偏自己开始了进一步的“进化”!   一个被死灵师直接附身的尸鬼,攸伦此刻的天敌。   三只拥有龙焰的魔龙,也是攸伦现在的天敌。   居然同时刻出现,简直就像是约好了一样!   倒霉,真是见了异鬼的倒霉!   刚才,通往外界的唯一一个出入口吊桥断了,这给攸伦争取了一些时间。   只要把自己的心智分裂完毕,只要有一线生机,今天的耻辱和绝望,他一定要慢慢回报到那两个女人身上!   于是,在痛苦的自我撕扯中,攸伦的意识坠入到一片迷雾之中,只留下本能在指挥自己的石龙,并防卫他无法动弹的躯壳。   再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   快了,马上就要完成了,就快成功了!   他的意识如同溺死的人,在被捞上岸,一点一点再度醒来。   他感觉自己已经被分成了好几个人,他的意识因为撕裂而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正在滴血。   滴血,重创,然而正在醒来   就是,现——   噗!   攸伦眼睛瞪大,   新的痛楚浮现。   头一次,他感觉到自己外部受创,有人正在攻击自己的魔法仪式!   一声尖利轰然而且直刺灵魂的啸声响彻每一个在场凡人的耳边。   “不~!!!拦住她,是她,是她!拦住她!!!”   拦住谁?   当然是我,我来到了那个所谓的“墓窖”,手中长剑上沾着深海鱼形人物种的黑色血肉。   我猜在数千年前,铁民的祖先,大概也是先民,抵达铁群岛的时候,依旧信仰旧神,并且和北境人的祖宗一样,喜欢挖墓窖,埋葬自己的尸身。   然而,他们在海边找到了黑色油亮的石块,并制造了海石之座。   他们在埋葬死者时——   我不知道遇到了什么,我只知道,原本用来放置尸身的墓窖,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   抬头看,天花板上浮雕的主题,是鱼鳍和被溺死的人尸。   四面的墙壁,全是邪性的故事,将活人献祭给海怪,人在吸收了黑雾之后变异成畸形的深潜者,深潜者和女人交媾,生下更多的深潜者。   不不不,理一下的话,应该是这样,在当初那帮先民抵达铁群岛之后,西方咸水之中长满触手、鳞片、鱼鳍和不可名状黏肉的怪物们发现了它们。   于是,先民葬下第一个死者,死者的尸体失踪。   先民播下鱼梁木的种子,种子被涌入的盐水浸泡,无法生长。   先民绝望,向深潜者卑躬屈膝。   不赖。   在这个奇怪的地下“神庙”中(毕竟淹神信仰是没有神庙这种东西的),一个魔法阵摆在了我眼前。   一圈蜡烛,一共七个,暗合七神。   龙之号角。   一个火盆,大概是拉赫洛的代表?   还有三尊石龙的雕像。   以及…海石之座,不是我在主堡见到的死物石雕宝座,而是活着的,在蠕动的,由触须和无情圆眼组成的王座。   “他快成了。”心脏树冰冷无波的声音响起。   “该怎么办?”   “深潜者可不会告诉我他们的魔法,我也不知道,先强行破坏试试。”   那还等什么?!   烛光中,寒冷的瓦雷利亚钢一闪而过,直接劈上几个宝物中间用褐血和黑血画下的图案字符!   “不~!!!拦住她,是她,是她!拦住她!!!”   如此大的声响,宛如风暴,我感觉自己意识刹那间出现了模糊,就因为攸伦的怒吼。   我突然感觉——   头一次地——   如此胆大包天,毫不顾忌自己把自己变成了什么模样。   并且,真的,如此强大,仅仅是声音,就让我感到战栗,甚至意识不稳!   这个攸伦,假如放任他施为,该不会真的能成神吧?   不过,这只是假如。   现在,既然我在这里,那么,就没什么“假如”! 第140章 海之殁   角落和石板的缝隙间绿苔地衣抖动,碎裂的石块自天花板浮雕之间的裂纹中落下,尘埃坠散,地震?山崩?海啸?   不,只是刚才攸伦的吼声而已。   尖厉的长呼犹在耳畔,那攸伦惊怒至极的呐喊,已然能震撼人的心智,几乎让我无法思考。   起效了吗?   应该是起效了。   “心脏树?”   “已经停止,但是尚未彻底清除。”   好了,攸伦。   你不是野心勃勃吗?   你不是搞出个卡斯特梅地城,还有死灵师摩根,用来阴我么?   我是不是该等着你发威,眼睁睁看着你变成第二个异鬼之灾,席卷世界?   做梦!   拿着一堆古董就以为自己可以称冠七国,骑龙母欺红王?哪有那么好的事。   既然发现了,当然要及时扑杀,趁其未燃之时,彻底熄了这灾殃。   再接再励,手中的“金狮”长刃猛然横扫,只一击,三个黑曜石的龙雕塑摔了个稀巴烂,雕纹精美的圣火盆被掀翻,龙之号角打了个旋擦地而过,唯独海石之座巍然无恙。   “恐怕得面对他本身。”心脏树的声音永远不带感情。   就是说,不管我怎么破坏这个仪式,都没法彻底干掉他咯。   “行!”   我将龙之号角挂在肩上,踏地出门,恰是此时,外头喧嚣的战场传来了重物落水的轰响,估计是破坏了黑曜石雕像以后,石龙被破了。   等等!   先别急。   我止住脚步。   石龙没了,这一下子没有了牵制丹妮莉丝的东西。   海之塔这儿发生了什么,远方的舰队和龙之母都看得到,攸伦如今体型巨大,如此明显,有龙焰在,他没逃出生天的可能。   而且,如果从这个地下室贸然上去,自海之塔的废墟中面对攸伦,指不定我还会被龙焰给喷一身,这个躯壳莫波可是尸鬼,遇到火焰就像干柴一样,一点就着。   甚至可以说,在天上有火焰降下的时候跑去掺和,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那我还等什么,打什么攸伦。收拾战利品呀,把“鸦眼”留给魔龙和河湾人吧。   黑曜石龙雕塑碎片、拉赫洛的圣火盆,以及海石之座!   好像…海石之座太大了点。   而且,还和深潜者有关,我不是很像听到什么深海中的低语,   行,海石之座搬不走,另外两样绝对可以带走。   以及魔法仪式留下的符文,这可以让心脏树记下来解析,下次(如果有下次的话)就没必要暴力拆解了。   哼,反正对付攸伦的行动,我出力最大,不但开始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让雷德温的舰队突袭成功,最后破坏掉他变异进程的也是我。   战利品的精华自然该我拿!   丹妮只是吸引了石龙的注意,打了个助攻,派克城留给她已经很慷慨了。   打定注意以后,我立刻返回那间陈年无尸的墓窖,收拾起地上的黑曜石碎片。   “心脏树,这些雕像还有魔法吗?”   “内蚀刻有符文,或许有用。”   “能够仿制?”   “这似乎是死灵术制品,可以尝试。”   死灵术制品…说来还是头一次见。   “那圣火盆呢?”   “有些古怪,或许会有用。”   “龙之号角?”   “我说不清,上头的魔法有些复杂,是一群老到巫师的作品。”   攸伦·葛雷乔伊的这支龙之号角,他叫它为“缚龙者”,声称是瓦雷利亚末日浩劫前,龙王们用以控制魔龙的宝物。   具体作用是否如此…我说不准,依照前世的原作,在选王会上被攸伦命令吹号的海盗在吹过这号角之后,直接就毙命了。   事不宜迟,到底是什么东西可以后面再研究。   火盆映光,无炭自燃,我弯下腰,在火焰缭绕带来的阴影里,将尸鬼视野里能见到的黑曜石龙像碎片全都收集起来,放进身上的皮囊中,然后将火盆双手抬起,大概是铜制的盆身浮刻着密密麻麻的雕纹,印在我的手指上。   这时候,那三个活人就有用了。   我跑到地下室的露天平台,阳光透过阴云射下的光线并不明亮,不过足以反映出——   呼!   狂风刮过,巨大的影子飘在海面上,魔龙来了。   “啊!!!”   攸伦发出一声绝望的大喊,现在他的死活已经和我无关,我只注意眼前。   对面的人没影,看来我得自己搬,怎么办?   先把火盆丢过去!   我伸直胳膊,像是田径运动会里投掷链球的运动员,人和火盆同时原地旋转,四圈过后双手一送,火盆脱手而出,焰朵在空中画下一道红弧,打着转飞向远处我来的那个石柱。   哐啷!   在龙吟和攸伦的叫声中,拉赫洛的圣火盆砸进了对面的门洞。   我探出头望了望雷德温家族的纹章,舰队距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然后,我…我…   没看到什么绳索,不过有一根木杆子。   立马抓起这根大棍,既然抄了一把奥运会,那再接再厉,撑杆跳,起!   咻!   啪!   莫波四肢张开,一整个地pia在对面的崖上,顾不得看自己哪里受伤,我在被震落的下滚石块中抓住凸出,奋力上爬。   莱雅拉!!!   剧烈的痛楚袭击攸伦的意识,几乎让他,哦不,是它,彻底昏聩。   莱雅拉,莱雅拉!!!   她的尸鬼,不但破坏了攸伦分裂自己灵魂的进程,而且还让石龙失控化为死物,坠入大海,魔龙没有了敌人,在丹妮莉丝的驾驭下飞扑而来。   莱雅拉,莱雅拉,都是这个女人,我攸伦要,要——   来不及在心里把那个红王撕碎一万次了,危机近在咫尺,火焰会荡涤他现在的深海血肉!   很好,好得很!   黑色的龙,绿色的龙,还有白色的龙。   电光火石间,攸伦下定决心,逃过此劫,必要让她们付出代价,裂!   在缺乏魔法的帮助之下,他唤起被自己吞噬的巫师和女巫,以远远不够的力量来继续撕裂自己的意志。   轰!   龙吻大张,火焰扑面而来,“鸦眼”的视野里红中泛黑,红中显翠,白色闪烁金光,焦灼的热浪包围上怪物之躯,一切归于黑暗。   嘭!   骤然而至的高温让那块巨大的肉块崩裂,黑色的血点肉沫似黑花绽放,随之升腾而起的黑灰迷雾炸然弥漫。   作者的话:大家还有月票嘛?QWQ这个月的月票榜又落后了好几位。 第141章 安达斯山崖(万字超级大章)   夕阳西下,红霞映照大海,让派克城如枪一般直指天空的塔楼投下淡薄的灰影。   “大人,那边有一个洞口,估计是葛雷乔伊的逃生码头。”   洛拉斯稳稳站在小船上,派克城下的灰色山崖离他越来越近,速度很慢,这里水流湍急,暗礁密布,所以舟行谨慎。   西境的舰队见大势已定,已经先行离开,凯岩城公爵詹姆估计是要去和等待在后方的高庭公爵维拉斯进行会晤,正好,明面上的女王丹妮莉丝在此,两大诸侯可以私下进行谈判。   回忆起攸伦进攻旧镇时的气焰,洛拉斯心中隐隐松了一口气,即便刚听说“鸦眼”之名时他半点都不服气,可是看到了石龙、海怪以及刚刚被龙炎点爆的不可名状之..噩梦,洛拉斯明白,这不是骁勇的骑士能打败的敌人,现在这样的胜利,已经算是代价低微,运气绝好了。   他当然不知道,纵然河湾舰队集结很快,又有丹妮莉丝的统率,要打败攸伦也绝非现在那么简单。   如果不是莱雅拉的尸鬼在西境和铁群岛上下其手,一旦攸伦在西境的计划成功,河湾人面对的,就不是一群海怪和石龙了,而是荒芜的西境,以及一支尸鬼大军!   可是,洛拉斯·提利尔,也是听说过攸伦带来了什么的,面对唾手可得毫无防备的派克城,他脑海里浮现起一个半月之前,河湾的劫难。   当时,蜜酒河下游黑烟一片,葛雷乔伊的海怪在旧镇的上空飘扬。   旧镇不止是数十万人的家园,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扼守住那里,河湾人能控制连接腹地、北方和南方的水上航道以及道路,铁民和青绿之地的诸侯打了多年交道,早已熟知敌人的疆域,就当时那个局势来看,只怕也想长远地占领这片风水宝地。   甚至不止旧镇,仗着攸伦的威风,城堡沦为焦土,农庄和果园化为灰烬,蜜酒河下游一片哀声,黑烟遍布。   到了后面虽然攸伦不见,铁民假扮的河湾人却到各个城下,粗看上去是要说服守军打开城门,带头者与领主交涉,剩下的铁民伏身藏在墙后,等待出击的信号,如是这般,没有了攸伦,竟然也拿下了好几块城池土地。   然后,就是提利尔与另外三大河湾豪门投靠丹妮莉丝,送这帮冒牌货去见他们的淹神,或者攸伦笃信的风暴神?他们立刻就陷入了三面夹击,箭矢、滚油和沥青倾泻自高墙之上,封建骑士的蹄声凶猛得像是要把泥巴地翻一个个儿,踏过铁民不屈的圆盾和战斧,将他们的血肉碾碎成泥。   当旧镇收复的时候,河湾大获全胜!铁民仓皇逃窜,丢盔弃甲,旧镇人纷纷反正,四处都是守军欢呼雀跃,开怀大笑,“提利尔战无不胜!”他们大喊,“高庭万岁!”   纵然如此,谣言传遍军民,大家都知道,攸伦不除,河湾不定,可是,目睹过石龙,深潜者以及被迫投降过好一阵子的海塔尔家族,谁能说,有十几万大军,就一定能够胜券在握?   因此。   出征入海时冬季的雾气弥漫的海上,不断上下起伏的船只中人心不安,那个时候的攸伦嚣张可怕,既有石龙,也有叵测的魔法,甚至英勇慷慨如“百花骑士”,也觉得这场争斗的结果,就像是海上的迷雾一样莫测,自己参加远征只怕可能会身遭不幸。   可是现在,事情变了,派克岛一战居然比当年劳勃讨伐巴隆还要顺遂!   满目疮痍的土地,不再是河湾地,而是铁群岛,河湾军队汹涌如潮,当洛拉斯路上停靠君王港的时候,那个港口,早非莱雅拉见过的模样:   打赤脚的难民,骨瘦如柴的母亲和婴儿,带着护卫的商贩与贵妇,还有东张西望、面容枯槁,衣衫褴褛的逃兵,平民们背着推着全副家当,伤兵们手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神色凝重地看着入侵的河湾战船,不发一语。   在他们背后,是被劫掠一空的码头和集镇,当年巴隆·葛雷乔伊叛乱才毁过一次,不过十几年,这座派克岛唯一的港口又得重建一遍了。   “大人!”眼前的长枪兵在呼唤。   洛拉斯收回自己的迷茫,不去想,也不知道,他视为仇敌的莱雅拉,无意中救了河湾一命,保存了七国最雄厚的一丝元气。   他踩着礁石,麻利地踏上悬崖下狭窄的海滩,一道崎岖的崖道通向派克城中,这条小径几乎是从山石上凿出来的,如果是攻城时,如此易守难攻的通道,绝对会让攻城一方此路不通。   实际上,派克城周围,根本就没法让大军登陆,只能从有两天路程的君王港一路推进,才有可能拿下派克城,这也是当年劳勃国王的做法。即便战斗胜利,敌人没有抵抗,要从海上向派克城里投送兵力,也十分麻烦,到现在为止,也不过有不到一千人登陆。   洛拉斯瞧了眼眼前这队毕斯柏里士兵,号衣上的蜂巢纹章有些污渍,一看就是被海怪血给泡过。   毕斯柏里家族出身自蜜酒河下游的蜂巢城,在此次的铁民入侵中受创严重,因此冲锋在前,一报血仇。   “有发现了什么没有?”   “几个活口,跑了,大人,不过他们骑的是矮种马,这个穷地方没什么好马,海塔尔家族已经组织人手前去追讨。”   “百花骑士”能明白海塔尔家族的心思,这一回海塔尔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不管是荣誉还是实力,都被铁民百加摧残,其处境惨得仅次于比他们先被铁民入侵的盾牌列岛。   而且,海塔尔家族素来对魔法和知识很感兴趣,因此,其祖先协助建立了学城,以及先今对七国而言不可或缺的学士体制。   不过——,追几个本土人士,岂能如此简单?人家跑到别的城堡里不就好了,或者往山里一钻,难道人生地不熟的河湾人,能把这个岛屿整个儿翻过来不成?   “那派克城还留有什么吗?”洛拉斯追问。   “什么都没有,大人,可能是被那几个逃人给卷走了,据说那个怪物爆炸的地方,有被人搜罗过的痕迹,只留下一个宝座在那。”   这就解释了,海塔尔们为何会如此心浮气躁,直接派兵去追,不只是因为想要把用铁民的血洗刷耻辱——   战利品都没了!   试问攸伦·葛雷乔伊留下的宝物,传闻中的龙之号角,还有其他带有魔法的宝贝,谁不想要?   不过,洛拉斯可不管这些,此役的主力是雷德温家族,要不要继续把铁群岛扫平,他们说了算,他打算转转这座派克城。   要知道,铁民和河湾为敌已久,在“征服者”伊耿建立一统的坦格利安王朝之前,有数个河湾的园丁王,是死在抵抗铁民劫掠的前线上,加深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奇怪。   话说回来,七国临海的国度里,又有哪家和铁民没仇呢?   洛拉斯攀上海崖,走过尸鬼莫波曾经奔跑穿过的厨堡,面对过深潜者的血堡,他走得很慢,看得很细心,似乎是巴不得把这座壁垒中的所有工事印在脑海里。   路上时不时能见到窃窃私语的学士和海塔尔家族的骑士与卫兵,确实,这帮旧镇人对这里的兴趣最浓厚,从他们口中飘来的只言片语判断,似乎在河湾舰队抵达之前,派克城里就进行过不少打斗,到处是深潜者的残骸,和说不清的黑色血肉。   魔法,全是魔法。   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变了?为什么感觉自己已经不是处于那个由七神、比武大会、骑士和学士组成的维斯特洛了呢?   跨过廊桥,洛拉斯来到主堡,走来所见全是河湾人,半个本地铁民的影子都没看到,尸体、俘虏、还有伤兵,难道这座堡垒中早已不见活人?   攸伦,诡异莫测的攸伦…   拾级而上,他打算看看这里的塔楼和射击孔的设计思路。   实际上“百花骑士”心不在焉,情绪忐忑,他想起了河湾地贵族共同的祖先“青手”加尔斯,那也是个神话里的巫师,能够展现种种奇迹,走过的一路花草芬芳。   假如他的仇敌莱雅拉·波顿也变得和攸伦,和加尔斯一样,那他的血海深仇,还如何报偿?   他一时出神,回过神来时,听到一阵家具响动的声音。   是哪里?   有人?!   骑士没有迟疑,拔出腰间长剑,凝神细听…   那!   眼前是一扇巨大而阴沉的黑色木门,举足一踢,砰!未锁的门扉立刻被踹开。   这是一件宽敞的卧室,薄尘覆盖着梳妆台和大床,里头的装饰来自五湖四海,只是一眼,洛拉斯就判断出这些是劫掠所得,仪地风格的丝绸帘幕上,还有浅淡的褐色痕迹,疑似陈血。   就高庭玫瑰的标准来看,毫无美感。   不过就洛拉斯所知的,铁民的水准来看,这大概是铁国王的卧室。   “有人在吗?”他左右观望,关下面甲,双手持剑身前,慢慢走进。   咚,咚,咚,铁靴踏地。   窗外是天边太阳落海,夜幕临近,一丝光线挣扎在地平线的尽头。   他有些紧张。   “百花骑士”之名在七国无人不晓,作为出色战士和勇敢骑士的声望甚至比其美貌更扬四海,身上那件包含了无数花卉的白瓷釉甲胄更是被吟游诗人传唱。   然而,那是在骑枪比武中,在骑枪比试里,有人甚至说洛拉斯比另一位著名的提利尔骑士“长刺”里奥更厉害,那个里奥是传奇骑士“高个”邓肯年代的人物,能和“狂笑风暴”一较长短。   实际上,洛拉斯虽能熟练使用长剑、战斧和钉头锤,其武器技艺却比不上他哥哥“勇武的”加兰,更别说这座派克城因为攸伦而无比诡谲,到处都是反常的痕迹,让人心生对自己技巧的不自信。   因此,紧张油然而生。无往不利的“百花”此刻心中甚至有些慌张,不过很快,他眼神一狠,将这份怯懦压到心底。   他可是提利尔的骄傲,自尊心强得堪比真龙。   “是谁在那?”   他绝对不认为自己是幻听,这里有东西!   或许是老鼠?他会查出来的。   “战斗结束了,”洛拉斯用剑掀起床铺,什么都没有,“你们输了,出来吧。”   “你很敏锐。”   低似虫飞,细如蚊鸣,声音响起在“百花骑士”的耳畔。   “谁!?”   “我是攸伦·葛雷乔伊,提利尔小伙子。”   什么!?   攸伦·葛雷乔伊?鸦眼?!那不是被——   “不,不,不,我没死,千钧一发,玫瑰骑士,我逃出来了。”   “那你该速速领死,我是不是得感谢你,给了我这份荣誉?”洛拉斯摆出防御的姿势,他听不出攸伦的声音来自哪,又是该死的魔法!   “我不打算给你这份荣誉,我打算给你更大的荣誉,例如,成为七国的国王?”   “我是一名骑士,”洛拉斯目光锐利,“别想挑拨离间!”   “奇怪,你看起来需要力量,心怀不得志…我知道了!你有仇人,告诉我你仇人的名字,啊,不用,我该说,不论你的仇人是谁——”   “闭嘴!去和你的风暴神说道!”   空寂的房间,洛拉斯原本不太喜欢海塔尔家族,即便他母亲是这个姓氏。   可是,现在他希望那帮在城堡中到处游走的海塔尔,快点出现!一个人,面对这样的场景,有些难挨。   “啊,不过我看你的表情就能看出来,年轻的花花儿,你的敌人实力强大,不是你能够用你的小剑对付的。”   是啊,莱雅拉·波顿,洛恩王国的红王,岂能是一个骑士的敌人?她能直接将他碾碎,用她苍白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按。   不!这是攸伦·葛雷乔伊,劫掠盾牌列岛和旧镇的铁群岛之主,不能听他胡说八道。   洛拉斯继续分辨音源,待要开口回击攸伦时——   攸伦又开口了,话语的内容,竟然让坚定的“百花骑士”不由住嘴:   “你知道吗?我有很多巫师朋友,预言师,森林女巫,火术士,云空法师,他们告诉了我一些秘密,关于蓝礼,我记得,你曾经是蓝礼的彩虹铁卫,对吗?还有你的祖母‘荆棘女王’,她年轻时美极了,我看到她年轻时的景象,忍不住抱了个河湾美人来一发——”   “说重点!”   “还有加兰,你的死鬼哥哥,他们死的好惨。”   哪壶不开提哪壶,洛拉斯不禁咆哮:“重点!!!”   “好,真是没耐心的莽花,刺还挺利,”   攸伦话里话外,充满了戏玩“百花骑士”的意味。   即便这个攸伦可想而知地境况不好,已经山穷水尽。   “重点就是,你的祖母和兄弟死于野火,而野火,是一个佣兵和几个火术士埋下的——”   “这个我听说了。”美人洛拉斯语气很差。   “那你要不要知道,是谁指使的?”   “是谁!?”   “哈!据我所知,虽然我看不到那个罪魁祸首,因为她是个巫师…”   “她?!”   “没错,她用影子杀了蓝礼,用野火杀了你的祖母和兄弟,可惜了‘生生不息’的提利尔,园丁家族的后裔,论手段你们不输于任何家族,却被魔法玩弄得丢了性命。   她就是,莱雅拉·波顿,那年君临的财政大臣,蓝礼之死最大的获益者,以及,洛恩王国的红王。”   提利尔家的第三子因此呼吸变得急促,他当然知道莱雅拉是他的仇人。   可是蓝礼,蓝礼!!!   蓝礼,是洛拉斯生命中的太阳。   “怎么样,面对一个女巫,还是个国王,你,要不要一些魔法作为帮助,洛拉斯?”   洛拉斯愣住了,这个人可不可信?!   大难不死的攸伦,继续诱惑:“我恰好也需要一位骁勇的战士,而你,需要我。”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攸伦·葛雷乔伊给河湾带来灾难,此人阴险狡诈决不可信。   可是他,已经走到了自己人生的尽头,而莱雅拉,洛拉斯的敌人,却如日中天。   那么,“百花骑士”会作何选择?毫无疑问。   攸伦心显得意,憎恨让他暗暗发誓,莱雅拉,等着我,我会报复一切,将你蹂躏至死!   与此同时,派克岛,距离派克城十五里格的山中。   阳光越加稀疏,光秃秃的灌木和树干如此单调无力,就和派克岛本身一样,乏善可陈。   远处一头山羊惊起跑走,我还有吉蒙德、沙文以及何索,正在高低不平的怪石和山崖之间跋涉。   “这里是伊斯格蕊丘陵,”   吉蒙德·波特利还有心思介绍景物,想想他来的时候,前后卫士拥簇,一觐封君,如今却只剩两个卫兵,其中一个还心怀不轨,这家伙,倒是足够淡定。   “当初赫伦家族曾经在这里召集封臣,向河间进军。”   伊斯格蕊这个名字我还挺耳熟,前世原着里阿莎曾经在谎骗席恩时用过。   莫波的眸子看了几眼跟随在后的两个卫兵,何索表情安然,沙文倒是有些紧张,似乎是怕吉蒙德找他算账。   这个胆小鬼,哪像是会刺杀的人?   “河湾人很快就会追上我们,”我提醒,“他们不会放弃的。”   “这里不远处是葛雷乔伊家族分支的碉楼,我们可以获得庇护。”吉蒙德开口,“我估计,河湾这样大规模的舰队,君王港一定沦陷了。”   那还用说?君王港可是重要性仅次于派克城的据点,在这穷僻的派克岛里。   我继续前进,尸鬼的步伐很快,他们不顾疲惫,咬牙跟上。   夜色降临,我们却不敢打起火把,不过,却有火光照明。   这不是好事,毕竟,火光,会给追兵提供信号。   果然——   “这个火盆有什么用?”何索问。   我估计何索也发现,带着一个火盆跑路不现实。   “这是拉赫洛的宝贝,你是个老水手,应该能从雕纹上看出来,”我心下计较,确实没法带着这样一个明亮的火盆,我们在流亡,在摆脱身后可能有的骑兵,“你们知道这附近有什么洞穴之类的吗?我们先把这个火盆藏起来,然后再继续赶去那个葛雷乔伊家族的碉堡。”   话说回来,河湾人是坐船来的,虽然我们进入山地以后弃马而走,他们却也无法轻易追上,毕竟,运马登陆派克城附近很难,骏马走山路更难,在黑灯瞎火里爬山是难上加难。   我抱着这样的念头走在前面。   突然!   尸鬼莫波站住脚步。   呆滞原地好一半天,都没挪足。   “红王?”身后的吉蒙德伯爵试探着问。   “我…”我只来得及发出一句话——   “把我藏起来,快,马上,现在!”   “你的魔法,额,这个人偶,出问题了?”   “快!!!”   就在这一瞬间,树影和火光中,莫波倒向石地褐土,头盔脱落,大小包裹碰上地面,龙之号角和锁甲擦出声响,惊起蚁虫四蹿,就连瓦雷利亚钢剑,也遗落一旁。   他失去了一切动静,重新变成死尸一具,三个铁民看着这一幕,惊疑不定。   发生什么事儿了,红王呢?难道——   距离派克岛一万个里格远的安达斯山脉,潘托斯以北,诺佛斯以西,布拉佛斯以南。   在几千年前,“丘陵之王”胡戈在这里建立起他的国度,他统御的安达尔人自安达斯群山之中见到了七芒星的天启,传说天父自夜穹中摘下七颗星星做成王冠,为那位第一位王者胡戈加冕,更亲自册封前位爵爷,自此安达尔人信奉七神,将安达斯山视为遥远的圣地。   他们更由这里跨海而去,屠戮先民,征服七国,才有了现在的维斯特洛。例如艾林家族的先祖,其血脉,就可追溯至这片土壤。   如今,当年安达尔人的遗迹无处可寻,大都毁于与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战事,只留下焦黑的遗迹,寒风已至,山谷和山川间却是车来马往,自从布拉佛斯的港口封冻以后,原本只是通向诺佛斯的山中商路,变得比往日繁忙了万分。   就连我,也坐在轮宫之中,沿着海边山崖上的道路,前往秘之城,而没有乘船北上。   我看着远方的雪景,估计夏季时,这里的森林一如青色的地毯,在冬季里,却被染成洁白,因风刮过而颤出阵阵雪雾,那雪花飞扬茫茫,精神抖擞得像是夏日的蒲公英花田。   我想起了这个季节的鹰巢城,按理来说,安达斯山和谷地很像,甚至不知道,艾林家族的祖先,是否是因为发现谷地的景致和安达斯山相差无二,所以,才选择那里,作为世代繁衍的家园?   不,那个时候,艾林先祖“雄鹰骑士”已经是安达尔人在七国的第二代子女了。   问题是,谷地虽然寒冷,却并没有这样的鹅毛大雪,为什么安达斯山却和北境冬日的风光无二?   这雪,很蹊跷。   “派席尔师傅去世前,请求把骨灰送回君临。”   我放下窗帘,面对正在给我检查身体的泰巴德学士,他脖颈上的五彩金属链条因为马车的晃动而摇摆,发出轻轻的叮当声,在温暖小炉的火光下十色斑斓。   没错,检查身体。   当尸鬼莫波登上派克岛的时候,我现在包裹着层层羊毛毯、毛皮的身子已经显怀到了走路都艰难的地步。   肚子里有两个娃娃,大得吓人,全身的浮肿和脸上长出的痘痘更是让我没法见人,都说怀孕是对女人外形的摧残,我算是体会到了那两个捣蛋鬼让我付出了什么代价。   我还想骑马来着,可是现在身体已经不容许了,脸也不行,只希望生育过后,快点恢复自己的体态。真是又疲惫,又难看。   算是知道了为什么会有母爱这回事,历经千辛万苦生下了孩子,真的是磕到碰到都心疼。   诡异地,今天精神却不错?肚子里的小家伙精神也很好,在踢来动去。   “照他的遗愿办吧,”我下意识地抚摸腹部,吩咐道,“交给玛格丽去做,反正她出使河湾,正巧可以顺路完成,”一件小事而已,“关于备战?”   “阿莎大人还没有消息,估计她的军队已经抵达了女泉镇,哦,不,是新泉镇,而如您得到的消息,河间、西境和北境的使者已经在潘托斯等待。”   潘托斯如今约等于是我的领地,瓦兰提斯的舰队走过三女儿城邦泰洛西、密尔和里斯之后,那片争议之地连带着石阶列岛也已经向我效忠,至少名义上,洛恩王国,如今乃是自由城邦统一的国家了。   现在,自瓦兰提斯而来的船只挤满了潘托斯的港口,征召的陆军,包括虎袍兵和过去的几大军团及民兵也在不断沿着洛恩河,向潘托斯集中。   幸运的是,不需要提前调集物资,潘托斯有足够的粮食,这就给我的后勤保障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去筹措一切。   我想到这里,松了一口气,扯动脸颊笑了笑,抹掉额头上的汗珠。   一切都很好,撒拉,继承我妈妈名字的女儿,妈妈会给你一个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的礼物——帝国。   “您要不睡一会儿?”泰巴德关心地问候。   “不了,我今天心情不错,我们继续。”   “荣光,”轮宫的门开出一条细缝,贝里·莫斯伯爵的脸浮现,冷风吹入,泰巴德立刻挡在我面前,拦住寒气,“哦,抱歉,额,那个疯主教要见您。”   贝里·莫斯虽然是军队的统帅,有更重要的任务在身,可是因为怀孕而日渐笨拙的我,却把他调到身边,或许是因为孕中太过缺乏安全感的缘故吧,毕竟,我本体如今的状态恐怕没什么反抗能力,哪怕是一个小孩,都能轻易杀死我。   所以,我需要亲信。   “他找我干什么?”我不由扬起一边眉毛,“又要搞宗教迫害了?”   “这个——”   “把他叫来,就在门口别进来了,”那个疯主教就是过去的疯修士,我觉得他不是很在意卫生,还是别靠近孕妇了,“泰巴德师傅,谢谢。”   “荣光!!!三女神之剑,七神之枪,受祝福的君主,虔敬之王!”   神经质的声音响起,尖锐得像是指甲刮过地板,让我头皮发麻,我眼前几乎立刻就浮现出了那个给自己戴着镣铐和项圈的中年男人,这么多年下来,他依旧异常虔诚,近乎狂热。   真让人挺反感,非常非常反感。   没纠正他那个“七神之枪”的说法,应该是“旧神之枪”才对,我径直问道:“有什么事吗?废话少说,兄弟。”   “当然,当然,抱歉,我太过激动了,”你不是永远那么激动吗?“是这样的,荣光,这里是七神圣地,天父为君主加冕的群岭,”他投其所好,“或许您可以在这里举行一个仪式,更体现您受七神感召的王者风范!”   就是说,如同前世西欧的国王去罗马见教宗,以及东方的皇帝去泰山封禅那样,玩点君权神授,受命于天的把戏?   这倒是不坏的主意,尤其是在大军即将出征的时候,可是,我这身体哪能允许?   我正待回绝,疯主教已经继续:“那帮教会的人说我们是异端,您向七国发起的圣战正是时候!既然无法用道理来劝服彼等无知之辈,那火与剑正好合适!我知道您身体没法吹风淋雪,我们可以在这里驻留到生育之后,我听‘红手’们说,预产期就是这两周啦!”   真他妈多话。   “红手”自然是来自于布拉佛斯“红手之院”的医师们,他们的手永远沾着鲜血,故而得名。   但是,我的预产期难道不是机密,能随口到处说!?   大概是看我面色不愉,泰巴德学士立刻开口,语气又急又快,似乎是生怕我下一秒就砍掉那帮医生的脑袋:“我们需要为您的生产做准备,因此这些日子一直在收集相应的材料,抱歉,荣光,有些事只有说明重要性才能避免懈怠。”   而公主或王子的诞生,当然是极端重要的。   好吧,这个解释暂时能接受。   虽然红王的权威不容侵犯,秘密不可由人到处去讲,不过孩儿才是最重要的。   我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   “可以考虑,但是安达斯山不是孕妇能长期驻留的地方,我不能这么冒险。”   我相信以一个恐怖堡的女儿,北境强悍姑娘的身体,不怕在怀孕时遇到山中风雪,可是,为了下一代考虑,还是保守一点好。   腹部有些阵痛。   我呼出一口气,闭上眼睛,继续抚摸自己的肚皮,“总之,看这小家伙运气吧,如果运气好,在这个圣地给她施洗,也不是不行。”   我之前托词说问过巫魔女,例如我们的小妖婆贝乐丝,因此自己早就知道会是个公主,提前了解了孩子性别。   有些痛。   “荣光,之前您已经见红,鲜血和体液混杂在一起,依照学城的研究,这是分娩的先兆,”泰巴德学士补充,“还有坠胀和宫缩,依照我们的研究——”   我正要回话,却全身抖了一下。   嘴唇蠕动着。   疼!!!   大腿下意识地绷紧,双手抱上自己的肚子,“疼!泰巴德,泰巴德,痛!!!”   “这,这是…停车!停车!!!医生,快去找红手,那个女的,快!!!”   要生了,居然要生了。   “啊…”短促的一声痛吟,却是痛感轻松了一点点,让我得以快速的喘息。   然后骤然加剧!   “啊!!!”   “快!!!”   马车停下,“全军停下,无垢者,无垢者!竖立盾牌!全军戒备!!!”   一个穿着褐裙和毛皮毡子的女人几乎是扑了进来。   时候到了,或许是莱雅拉最重要的时刻之一,我急促地吐息着,闭上自己的眼睛。   出世吧,出世吧,挺过去就好了!   ……   “用力,用力!!!”   “她,她在流血。”   人来人往,我露出一个倔强的微笑。   已经过了很久,我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肌肉酸痛,也感觉不到血管破裂,下半身早已一片泥泞,其中,就有血。   我知道,这是难产。   机关算尽,让尸鬼远赴谷地,来避免遭遇血床,没想到…   即便是没有了死灵师失去尸鬼的反噬,血床依旧来临。   “我母亲生我的时候,没有助产士,没有学士,更没有无面者和冰霜,谁知道是哪个恩客或者莽夫帮她接的生?”   或许是个醉醺醺的老女巫?   或许就像是给猎狼犬接生一样,让马倌、训犬人、猎人帮的忙。   妈妈,你当年生我的时候,是什么个模样?   “别说话了,我的主人,你在流血,在流血!”   是啊,流血,指不定还会感染,感染而死。   “冷静!拿点热水来,凿冰取水,快去!烧热!”   这时候会有保大保小这种问题吗?保小吧。   “还有布,芦苇,或者木头杆子,随便什么!”   不是说准备好了吗?   人类啊,真是让人不省心的孩子,这会儿才发现还有东西被准备齐,还要就地取材。   此刻,我的感觉,我的感觉就像是肚子里被塞进了一团荆棘,或者石头,或者长剑和矛尖,再或者一千根针,我感觉我回到了那年夏天,我被敲死在波顿的森林里那天,如此无助,如此害怕。   “您是个坚强的女人,所有的骑士和臣仆都以你为傲!”这是贝里·莫斯的声音。   “为傲?”我疼得全身无力,却止不住露出微笑,“因为我特别残酷无情?”   贝里·莫斯,曾经向我求爱的骑士,被我拒绝的骑士,却是在我生产时,保护我的骑士。   真对不起他,那就…   用力,用力!   用力…   “国王啊!!!”我感觉到有人含着哭腔拉住了我的手。   居然有人会担心我?不,他们担心的不是莱雅拉,他们担心红王,担心一尸两命。   “水来了!”   我闭上双眼,我感觉到了,我感觉到和我一样不甘的生命,正在挣扎!   “要生了,要生了!你要生了,不要泄气,努力,我的国王,全世界都在看着你,为你加油,诸神在保佑你!!!”   诸神不保佑我,我保佑我自己,偏偏,难产,血床,这靠不了我自己。   一片忙乱中,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啜泣,似乎又没有。   如果我难产而死,在场的人里一定会有人被愤怒的士兵和骑士杀死为我陪葬,可是我顾不上这些了。   大脑几乎无法思考,下半身的拼搏和挣扎吸去了我所有的注意力。此刻方知什么叫众生平等,因为分娩,浴血死在床上的红王,和遭遇同样命运的奴隶或者农妇,没有什么不同。   紧抓羊毛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不断颤抖,像是要把毡毯抓去一块。   这痛楚。   这痛楚,这血水,这艰难的诞生。在我精疲力竭的同时,胡思乱想如波涛般起起伏伏。   是不是对我此生造成数以万计死伤的报应?   是不是无数汉子,因我的命令而征战,不见妻子儿女,甚至连配偶难产而死都不在身边而起的报应?   这个世界如此残忍,我的人生一片黑暗,我从来就没考虑过身为君主要宽待自己的军民,因为仁慈根本就毫无意义,一如《诸王论》所言。   可是,当残忍,当这样千万倍的痛苦降临我的头上,作为我令人恐惧,时而钦羡的一生最后的答案时,我甚至差一点没法坚持,哪怕是恐怖堡的童年也比不上现在的苦难,如果有机会去反悔,我绝对不会愿意淌这趟血水。   “我看到了!”呼喊声响起,“是王储的头,加油,女王,继续,继续,马上就要出来了,她就在门口,快要跨入人生啦!”   人生…   她是个公主,是撒拉·格林菲尔·波顿,她是个女人,是我的女儿,我此刻遭受的煎熬,她他日是不是也要挨上一遍?   我的双手抓得更紧了。   “啊!呵,呵,”我胸脯起伏,“我要歇一下,就歇一下。”   “不,就快了,诸神在看,在赐福,女王,他们正在亲吻你的孩子!”   哈哈,这声音,疯修士,他没滚蛋吗?   “啊!!!!!!!!”我发出一声呐喊,几乎叫破了音。   “贝里爵士,敌袭!!!”   敌袭?   敌袭?这时候?   惨叫声响起,我却没空去管,下身的痛苦吸取了我所有的意识,甚至连尸鬼莫波都顾不得,连铁群岛并不安稳的局势,也无法去在乎。   我听到有人出了轮宫,“红王万岁!!!”   外面是金铁交鸣,那是剑和剑的交击,还有马匹在雪上的奔跑嘶吼,弓箭入肉,斧头砸上盾牌,无数生命在一片一片消失。   “月女保佑!”有助产的女医师颤抖地叫。   “快生,这是女王,别管外面!”   即便很痛很难受,我依旧差点笑了出来,叫医师快生有什么意义,生孩子的不是我吗?   碰!!!   冷风吹了进来,不禁让我打了个寒颤,“关上门,是哪个——”   声音哑然而止。   有人进来了。   是谁?   是不是想要我的命的人?   我竭尽全力,手指想要去摸武器,可是痛苦却让我无力可施。   无计可施。   此刻是不是我的死期?   我是不是该为了刚生下的婴儿,去乞求饶她一命?   我红王莱雅拉一辈子从来都没求过人,难道在死前要破一回例,为了孩子?   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银色的头发,我只能辨别清是银发,别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呜哇!!!”   哭喊响起。   “生,生出来啦!生出来啦!您生啦!”泰巴德学士高兴地大喊,浑然像是他的孩子似的,甚至没顾忌进来的人,“快,快关上门,别让她着凉!”   我似乎感觉到来人在迟疑,然而,最终,却关上了门,把汗水、热血和各色气味密闭在轮宫里。   我闭上眼睛,听着外头响起惊讶的大叫,“叛徒”这个词,以及骤然更加剧烈的打杀声,随后开始慢慢沉寂。   力气在慢慢回到我的身上,很慢,很轻,一丝一丝,像是缓缓走在街上的百岁老人,只能小步小步地挪,多大的事儿,也一点都不急。   我意识到,情况在好转。我活下来了,虽然很慢,虽然我已经流尽了此生能流的所有血液。   “亚里安大人刚刚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声音告诉我,似乎在诉说一个了不起的秘密。   他?   他为什么会出现?   来杀我,还是看自己的孩子一眼?   我现在没有半点藏住心事的心机,嘴角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是啊,他要来杀我,一直没有机会,他的内应会告诉他我的行踪,无疑,安达斯山脉是个绝好的地方。   结果,亚里安·青枝自然会把握最好的机会,在我分娩时,所有人都在围着我转,人们心不在焉,这自然是个很不错的时机。   结果,我分娩时,分娩的也是他的孩子。   等等。   我突然想起,分娩这事儿好像还没完。   “还有一个呢?”我问,嘴唇发白,失血过多,“我还有一个孩子。”   “只有一个,荣光。”我没看清是谁,将一个襁褓放到我身边。   丑丑的,一只脏兮兮的小蛤蟆,一身褶皱。   刚生下来的模样,真是难看极了。   她闭着眼,手脚不时动一下。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轻柔地掰开她握紧的小手指,一个红色的胎记被握在手心。   不是眼睛,现在还不是,只是胎记。   胎记?   我不由得笑了,这是前世的铁木真吗?“手握凝血如赤石”。   “不对,”我喃喃道,“我有两个孩子,不止一个。”   “只有一些碎渣,那个…您的孩子,我是说未来的公主,把她的血胞之亲,给吃掉了。”   我笑意更盛,更温柔,又发出无奈的叹息。   这孩子哪,真是不省心。   还没出世,就成了“弑亲者”啦。   作者的话:感谢大家月票支持! 第141章 安达斯山路   风雪暂止,蔚蓝深邃的晴空在淡黄色的光线下色泽渐淡,一夜喧嚣,一夜昏沉,此时旭日初升。   呜——呜——呜!   出征的号角长鸣,马蹄攒动。   昨夜受袭之后,初来措手不及,我的卫士与拉赫洛的信徒短兵相接,无垢者和剥皮团的老兵一时在火剑之下死伤惨重,最不堪的时候甚至轮宫之门都被敌人给洞开。   而今尸体被掩埋,血迹被大雪覆盖,好像昨夜的战斗已然不复存在。三队属于我的誓言骑士正在出发,一队向东,穿山越岭经过诺佛斯和科霍尔,进入多斯拉克草海,一队向南,沿着海岸线经过潘托斯,泰洛西、里斯和密尔所在的争议之地,终点是“夏日之海的女王”瓦兰提斯。   最后一队,则在潘托斯向东,走洛恩河,那是我初来厄斯索斯时的领土,女王堡、河垒、阿·诺颐和黄金平原的“节庆之都”查约恩。   我的宫廷誓要继承人出生的消息,散布向洛恩王国的五湖四海,这三路人马数目分别不过百人,被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王敕的递送,其内容自然是册封我的爱女,为下一任红王:   撒拉·格林菲尔·波顿,洛恩王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莱雅拉之女,科霍尔亲王,琴恩河之盾。随着贾科卡奥在月前杀死了多斯拉克人最后的抵抗者鸠摩卡奥和摩洛卡奥,我的公主女儿,如今同时也是全世唯一卡奥的女儿,大草原上的卡拉喀。   此刻剥皮人的旗帜招展空中,骑军马踏融雪,泥泞四溅,褐迹沾上铜轴大轮,让染了不少尘埃的轮宫更显沧桑,宫外一片繁忙,宫内却安详温暖。   “一旦撒拉公主的消息为王国所知,荣光,领主和豪门将会更加忠心,各地尚存的抵抗也会声势削弱,而且公主的亲事可以成为拉拢全境的利器,您的国度将会越来越稳定。”   从泰巴德这番乐观的分析就可以看出来,虽然有被偷袭的波折,马上宫廷的臣子倒是心绪安定,人人面带喜色。   是啊,继承人,王国的继承人,多么至关重要,普天同庆,大赦天下,这方面倒是很像前世的东方了。   我的女儿。   我却没太在乎此番分娩的政治意义,小火炉微微发亮,暖烘烘的,把整个宫厢渲成深色的橙,也让我心生几丝倦怠。   “那就,让达蒙伯爵组织一场比武大会,以撒拉公主的名义,‘爱与美的王后’这个称呼,只属于她。”   “好的,荣光,您的骑士出发不久,追得上。”   身上依旧是厚实的被褥,里头宽松的亚麻和丝绸内袍倒是换了一件,染上血渍当然得更去,自从怀孕之后,我仿佛成了一个大号的婴儿,万事都是经他人帮手。   现在好了,这苦闷辛酸却又乐在其中的日子,已经到了尽头。   生育后我睡了一阵,现在下头依旧隐隐作痛,肌肉酸胀,精神疲惫,让我淡灰色眸子上的眼皮也多了几分慵懒,长长的黑发有些杂乱,惹得鼻尖发痒,我一捋青丝,将小宝宝卷进臂弯,逗弄着她手握红色胎记的小手掌,好小好小的人呀。   看着身边酣眠的宝贝,这几个月来的辛苦似乎也是值得。   这是我的血肉。   这是属于我的孩子,她会有截然不同的一生,是我最骄傲的成就,远胜王国、战争和一切得逞的计谋。   “喔!”她闭着眼睛,囔出了音。   怎么?你在想什么,小家伙?   我不觉唇角含上一丝和煦的笑意。   在这热晕晕的车厢里,长发之中苍白的微笑,是如此醒目。   啊,还有人等我发话呢。   眼前的中年人似乎有些呆,双眼发直,我下意识地瞅了一眼身下,没露出什么春光,也就不理他。   “泰巴德学士,”不知不觉中,我就连声调也温柔了不少,听来倒像是从育前的凛冽寒风,化为了春季送来细雨的暖流,“我现在身子骨状况如何?”   在冰与火的世界没有“坐月子”这种说法,或许骸骨山脉以东的仪地有?总之,生完孩子下一秒就去干活的妇人比比皆是,即便身为红王,我也不例外。   “啊,哦,抱歉,荣光!挺不错,您失血过多,所以至少得休息一周,其他的没什么问题。”   即使我避免了再遭受活尸损失带来的诅咒,难产依旧如约而至,而且,原本的双胞只剩下一胎,面对撒拉这个小东西有多开心,对于另外一个孩子,就有多失落,多遗憾。   这里本来该有两个襁褓,两个熟睡的婴儿,现在,却只剩下了一个。   唉。   安详中多了一点感伤。   “啊?”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撒拉睁开眼睛,依旧有些皱红的小脸上是一对紫色的眸子。   是亚里安的血脉,我脑中闪过昨夜隐约见到过的一抹银光,属于瓦雷利亚后裔的发色。   我尝试杀过他一次,他死里逃生,他尝试杀过我一次,却在最后关头停止。我猜,是因为撒拉的缘故,可即便如此,我要诛除亚里安·青枝的意图也淡了不少。   如果他日将他擒获,就饶他一命吧。   “嘿嘿。”傻乎乎的婴儿笑嘻嘻,两只肉肉的小手瞎晃晃,拍我纤细的手掌,我不由得笑意更盛,你是听到我心里的想法了吗,小宝宝?你永远不会叫他父亲,可是妈妈也不会杀掉他的。   “这样吧,泰巴德学士,”我逗弄着宝宝,吩咐道,“将胎盘、脐带和其他血肉装进一个匣子,再做一块墓碑,写…多米尼克·格林菲尔·波顿之墓,墓志铭就——”   “荣光?”他有些惊诧,确实,为一个未出世就殇去的胎儿立坟,有些怪异。   殊不知,在挺过血床之难,喜得爱女之后,我心里的幽幽惋惜,化作一滴母亲的泪珠,流淌消逝。   真是,变得多愁善感了不少,硬朗的声线和气质,似乎也变得暖和了。   撒拉,这就是当初生下我时,你的感触吗?为此,哪怕死在恐怖堡,受到我的折磨,你也心甘情愿?   如果母亲撒拉只是农夫的妻子,工匠的配偶。   如果我有个相濡以沫的丈夫。   如果能够在和平的夏日慢慢看着女儿成长…   可惜没有如果,她出生在冬季,在寒流涌动的,冰与火之歌的年代。   我的母亲撒拉,和我的故事,还有你,我的女儿撒拉,你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呢?母女和母女,我不由得发出一声叹息。   两周过后,一千五百人组成的王仗队伍还剩下一千多人,安达斯的山间见证了公主的出生,我留下了未出世之子的坟墓,即将告别这片属于七神的圣地。   这前进的速度很慢,我三天之后就能自如行走,恢复了过来,但是却让人搜罗了有经验的妇女数人,以学习如何哺乳和育儿。   此刻温暖的轮宫中,依旧是泰巴德学士在值守,我也不避讳外人,袒露出胸脯任由撒拉吮吸。   这是个胃口不小的小肉团子,微微的刺痛让我脸颊稍染红晕。   身为红王,自然可以给小宝宝找奶妈,可是我想亲自养大,如果奶水不够,再让别的女人来喂,咳!索性,我奶水还算充足。   一边喂奶,心神也没闲着,远方铁群岛上的莫波摆脱了险境,现在已经扬帆出海,前往西境了。   在派克城斩获颇丰,直觉告诉我,他带来的东西都有不少好处,心脏树的分析则证实了这一点。   光是石龙,就猫腻不小。   “女王,疯修士求见。”贝里·莫斯爵士的声音传来,他在之前的遇袭中伤了手和腿,现在才稍微恢复一些。   “就在门外吧。”我下令。   “荣光!!!”又是那个神经质的嗓音,“三女神之剑,七神之枪,受祝福的君主,虔敬之王!”   “够了,”即使是面对他,我的话音依旧很有耐心,“主教,我理解你的激动,别吓到公主。”   “抱歉,荣光,”他语气一窘,“是这样的,您的斥候在山里找到了…昔日‘丘陵之王’胡戈的遗迹,石头上雕刻的七芒星!”   由于遭遇了袭击,看似是拉赫洛的教徒所为的袭击,因此我洒出去了不少斥候,去找寻逃进山中的敌人。   倒不是要围剿他们,而是要防止还有下一次。   我下意识地抱紧撒拉,“哇哇。”她好奇地说。   没人能伤害你,宝宝。   要不要去呢?   算了吧,我现在已经不是孑然一身,纵使在圣地有过一个宗教仪式,在政治上于我有利,可是,为了撒拉着想,我还是回去吧。   即便在血堡的幻景里,我看到了撒拉的未来,我依旧得小心从事,预言不一定是可靠的。   恰是此时,我正要开口,马蹄声响,一个骑兵靠近。   “荣光,我们的援兵到了,您新组成的卫队已经抵达,随时可以围剿冒然来犯的鼠辈!”   我不由得从疯主教身上挪开注意力。   “谁带队?”   “是布兰·史塔克大人,荣光,还有您的骑士‘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戴恩。”   在这之前,由于他们曾经去过争议之地,我安排这几个孩子取接引我的瓦兰提斯舰队。   可是刺杀一发生,即便我没这个意思,守备自然也会加强,于是我的宫廷强烈要求从潘托斯快马加鞭调集了一批精锐士兵前来,保护红王和她的女儿。   我当即同意,生怕我身边没有上万个大汉当保镖,于是这娃娃和拂晓神剑就到了。   当然,也有一点外交的策略在里头,布兰和艾莉亚算是我的养子,自然要让他们和我的撒拉多多亲近,以在下一代中增进和北境的友谊。   而且,我的密令里,也要求他们带着别的人来。   布拉佛斯或许对某些人来说,是个归宿呢。   “莱雅!”此刻声音已经响起,有些陌生的变声期男声,却有让我感觉很熟悉。   轮宫之门被拉开,他们的脸上和毛发还带着凝霜,“来吧,我们谈谈,小小布兰。”   小小布兰。   这称呼让男孩,不,该叫男人了,的眉毛差点竖了起来。几个月不见,布兰·史塔克突然完成了从男孩到少年的转变,比起琼恩要更加随性,然而,家族的坚韧暗藏眼睛深处,是个坚定不移的小家伙呢。   粗挺的眉毛,俊美的外貌,瘦削的高个身板倒是比电视剧里扮演他的那个演员更加帅气,他身着厚重的熊皮披风,无袖的板甲衣,长剑在腰,羽箭在背,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北境游侠的模样。   “日安,莱雅,这是你的女儿?”布兰第一眼就看到咿咿呀呀在和我说话的撒拉。   “是啊。”我不禁面露笑容,有点炫耀的意思,将小宝宝纳入怀抱,轻轻捉着她的小手臂晃悠,“来,给布兰叔叔问好。”   小伙儿一脸稀罕地看着小婴儿笑了,然后麻利站开,让后面的人上来。   少女艾莉亚,她眼睛很大,不过长得不算漂亮,个头也不高,简单的马裤,黑色天鹅绒的斗篷里头是紧身的棉甲,一根腰带牢牢扎起,轻剑“缝衣针”轻晃其上。   我听说这丫头对航海很感兴趣,想到前世原着里,她和布拉佛斯挺有缘分,在此生也是个不安分的角儿,这就把她带上了。   “哇,这就是公主吗?”她也很感兴趣,“我能抱抱嘛?”   “不行,待会吧,我待会教你怎么抱宝宝。”   “你这口吻好像我妈妈,莱雅。”   凯特琳·徒利?我看艾莉亚面色如常,似乎这只运河边的猫儿,已经从家里的惨剧里摆脱了影响。   “我能当她老师吗?我会教她怎么造船,还有使剑!”   “可别把她教得和你一样野。”我一派佯怒。   当然,说实话,如果把女儿教导成艾莉亚的模样,也挺不赖,至少活泼又灵动。   “好了,让一让,丫头。”豪迈冲闯的声音来自艾德瑞克·戴恩,他背着巨剑,白金色的头发比雪地还要亮眼,“这就是公主咯?好一个小胖子。”   “这叫健康!”我不由维护道。   “喔!”撒拉宝宝也跟着示威,小拳头捏了起来,“喔,喔!”   “好凶,我可得发誓保护你咧,公主。”艾德瑞克嬉皮笑脸。   “小伙子们,往里面挤一挤。”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嗓音响起。   还有人?   “荣光,贝里伯爵想要和你谈谈。”   “行吧,”贝里·唐德利恩?“让他上来。”我吩咐,卫兵照办。   贝里伯爵的模样老了一些,鬓角灰发已生,我差点以为是雪霜,他给了我一个歉意的微笑,弓腰走进轮宫,双眸注意地面,“抱歉,王上,未召而来。”   “呜哇!”宝宝替我回答,小家伙让这位老相识也不禁有些开怀。   我这是在秀自己女儿吗?好吧,这几个机灵鬼都看出来我在炫耀自己的娃娃,所以进门都先说她。   没过一会儿,高贵神秘的轮宫一下子涌进来这么一大帮人,挤得满满当当。这是我的意思,生这个小丫头,让我那股子恐怖堡波顿家族的冰冷无情淡了很多,有时候热热闹闹也挺不错。   “先说说你的事情吧,贝里·唐德利恩。”我摇了摇怀里的宝宝,她哇呀哇呀地点着我胸前的剥皮人纹章。   哼,又想喝奶了。   “荣光,我是来辞别的。”他有些期期艾艾。   哦?一听,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我依旧在笑吟吟地玩我的小娃娃:“丹妮的使者向你承诺,让唐德利恩家族的黑港重回你手,是不是这样?”   “呀?”小撒拉也跟着问起来。   “是的,”他坦陈,“最主要的是,我——”   “而你想给你的无旗兄弟们找一个落脚的地方,毕竟河间的领主们就算现在和无旗兄弟会联手,对那帮拿起武器的平民,只怕也是忌惮得很。”我晃着撒拉,惹她开心地笑着。   或许该做个摇篮?   “洛恩王国欢迎所有有本事的人,尤其是经验丰富的战士,要求土地进行耕作的农夫也不错,实话实说,贝里伯爵,七国即将迎来又一波战争,而自由贸易城邦将会平静很多。”我抬起如同寒冰的双眸,不过在这个时候,寒冰融化,温暖如雾,我的瞳仁似乎有了多米尼克眼神的味道。   他讷讷无语,下意识地转动手上的玺戒。   好吧,不相信我,那就大家各走一边好了。   我其实也不大信任他,他是被光之王拉赫洛复活的人。   “红王,”闪电伯爵蓦然抬头,目光炯炯,“我想要去萨洛尔自己开垦一块新的领地。”   “那里现在可是废墟一片,自从多斯拉克洗劫了萨洛尔王国之后,那边已经被称为草海的一部分了。”   “是的,我愿意为您开疆扩土,就像是为铁王座安定边疆地一样。”   边疆地,夹杂在风暴地、河湾地和多恩之间,三不管。   萨洛尔王国,古代的战车与黏土之国,这块地方如今一片荒芜,一代人发展不起来,没理由不给他,放着也是放着。   更何况,萨洛尔的东边,是多斯拉克人的核心草原,北方是桀骜的伊班人,都是尚武的民族,在这里安插一个附庸,不是坏主意。   “可以,”我允诺,“你回去召集自己的手下吧,这算是我的敕命,任何人不得阻挠。”   那么,贝里的事儿告一段落,现在该轮到两位史塔克和“拂晓神剑”了。   作者的话:感谢大家的月票支持! 第142章 营地和你   暖烘烘的车厢里,手捧热酒,小撒拉在怀中,我和熟悉的人对话,语音轻悄。   贝里·唐德利恩得到了我的承诺,当下就离开了这里,我也算是把无旗兄弟会这个不安定因素给排除掉了。   无旗兄弟会对西境恨之入骨,而此刻我的尸鬼莫波正在兰尼斯港,化名为艾德瑞克·希山,参加西境人和河间人的谈判,可不能让无旗兄弟会干扰到我好不容易团结起来的两个国度。   现在,布兰、艾莉亚和艾德瑞克这三个我着意扶植的臣子和…朋友?正在向我交代几个重点盯防对象的下落。   “杰洛·戴恩不知所踪?随他去吧。”我斟酌道,“‘黑暗之星’性格太过古怪,喜怒无常,誓言和义务与职责束缚不了那种人,他很可能又发现了什么他关心的东西,我们不管他。”   艾德瑞克·戴恩不是很在乎那个和他一个姓的远亲:“亚莲恩公主传信回来说,额,道朗亲王向您问好,并将安排亚莲恩公主的婚事。”   “安排给谁?”   “这使者也不知道。”   “好吧,那对毁容的母女呢?”   艾莉亚撇了撇嘴,虽然说兰尼斯特家族之前和史塔克恩仇难清,可是面对如此悲惨的女人,她也没计较太多过去的仇恨,再说,在我这个冰与火的世界,艾德没被乔佛里斩首,兰尼斯特和史塔克倒是没太大过节。   “她们情况很糟,就在队伍里,我看那个小姑娘快死了。”   “那得尽快了,”我叹气一声,“艾莉亚,假如让你去一个秩序严谨的地方当刺客,你去吗?”   “不!我要开船出海去探险!哎对了,莱雅,我听说你去过索斯罗斯,还去过瓦雷利亚!能带我一起嘛?”   “不带你去。”   “哇!”撒拉义正辞严地附和我。   “切,臭莱雅,还是撒拉可爱。”   是啊,艾莉亚的选择一点都不奇怪,她现在虽然命途依旧跌宕,可是却不用担心深仇大恨,哪用得着去做无面者?   晚饭过后,三个年轻小伙儿举步前去自己的帐篷,我拉着撒拉的小手,对这些哥哥姐姐说再见。   艾德瑞克·戴恩走在最后,白金色的头发下,一对紫罗兰色的眸子闪闪发亮,他看了眼浑然未觉的布兰,在下马车前,悄然倾身道:   “莱雅,如果你乐意的话,我愿意陪在你身边。”   这孩子,我不由得挑起弯月一般的细眉毛:“你这算是在示爱吗?”   “我的剑都归你,不管是哪一把。”他挑逗似地挤了挤眼。   我不由笑骂:   “去吧,小娃娃,我要喂奶了。”   晚饭过后,晴天渐暗,来来往往的车马让白雪变成了褐色,将营地泡得泥泞不堪。   帐篷里空无一人,只有火灯照耀下的水壶在晃悠,艾德瑞克去找娘们去了,不过布兰知道,那个爱夸口的“拂晓神剑”其实和他一样是个雏儿,也就嘴上才是匹种马。   少年举步游荡在营地里,今日见到那个姑娘,不,不是姑娘了,该说是他的国王才对,今日见到那个国王,让他心生感触,难以释怀,就像是看到花开花谢,又花开,依旧如此美丽,却已经物是人非。   那年在临冬城,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是个孤独的城堡守望者,幻想自己是站在塔楼顶端的骑士,或者在城垛间遥望林野和集镇的守夜人,当然,这些都不过是小娃娃的想象罢了,那会儿他只是一个喜欢爬楼攀墙的捣蛋鬼。   而她则是乐意陪他的公主,比所有姐姐都像姐姐。   可是当时的布兰就想呀,这个女人不同于避冬小镇里的姑娘,也不同于珊莎和艾莉亚,嗯,还有妈妈,她是个外来的女孩,有比黑夜更深沉的发泽,白赛食盐和飘雪的肌肤,像是让他抓不到的幽灵一样。   她哄他的那些话多么幼稚,可是他却深陷其中,不是因为布兰是个傻瓜,而是因为他听到了保护,而她却如此孤单,需要臂膀。   她把他当小孩,殊不知,他根本就没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她。   而是从男孩的角度。   布兰不知道该如何表达那样的感情,才能入她的心扉,当时他就想,假如她和琼恩在一起也不错,琼恩·雪诺身强力壮,剑术高超,就连罗柏也打不过雪诺,在他心底是真当哥哥看的。   他们在一起也不赖,对吗?   夜色初现,布兰若然若失,对自己在临冬城时自卑而有善良的心思一笑而过,正巧看到轮宫门开,他心怀的女子正抱着小孩出现。   红霞让月光失色,而她则让晚霞黯淡无光,她胖了一些,曲线却更诱人了,胸脯如此鼓胀,让史塔克家的幼狼不禁幻想假如自己是她怀里的宝宝,该——   “咳!”布兰面现红晕,尴尬地蹲下,他感觉到她的视线望向这里,似乎是一眼看穿了某些不太干净的想象。   “夏天,夏天!过来!”他装作没意识到莱雅拉出来,只是呼唤他的狼。   为了孩子考虑,莱雅没有让它靠近,布兰也怕出事儿,所以就在觐见时让大狼出去觅食。   远处,灰色的影子,不再是小狼的庞然大物应声奔跑,惊得马儿猛打响鼻,男人和女人惊叫出声,它活跃地扑到他怀里,热气自鼻尖喷出,前爪高兴地踢来踏去。   你还记得她吗?布兰一边抚摸着夏天蓬松的毛发,一边在心里对自己的冰原狼说,我们在君临,她教我用剑,挠你的脑瓜,她一见到我就问是不是丢了甜甜圈。   他知道,此刻莱雅或许就盯着他的背,看他和自己的狼玩耍。   还好她没看见他因为羞愧和感情而变红的脸。   夏天吐着舌头,幽蓝的眸子饱含兴奋。   然后她把父亲给迷晕了,再然后布兰孤单地呆在君临,蓝礼对他很有礼貌,可是他知道,他是个人质来着。   接着,她就来到了厄斯索斯,和一个布兰不认识的英俊男人结了婚。   少年的心不禁揪了一下。   他当初在红堡的神木林发誓,成为心树骑士时,其实他知道,这只是莱雅在陪他玩耍。   她不知道,自己很认真的,很认真地发誓会守护一切,包括她。   没错,他也是个骑士,虽然他一直羞于承认这一点,毕竟他没有很好地保护任何人,不管是后来和父亲在一起,还是到了厄斯索斯以后的比武大会,骑枪和长剑似乎总不在手,自己哪像个骑士。   他没资格——   布兰叹息一声,抚弄舔他脸蛋安慰他的夏天。   一直以来他都好羡慕罗柏、琼恩和父亲,他们每一个都敢对成年人不假辞色,发出命令,比起他来要更有担当。   “布兰?夏天,来!”冷冽的声音变得好温和,莱雅拉。   “哇!!!”布兰听到宝宝发出惊讶的叫声,她居然没有被夏天吓哭吗?要知道,几乎每一个婴儿见到比小马还大的冰原狼时,都会哭喊着往妈妈怀里钻。   布兰不禁思绪飘飞。   她来干什么,是来看夏天吗?   还是说看我?   她会不会再问出甜甜圈那种幼稚的问题?   他感觉怯懦就如潮水淹没了自己。   是莱雅拉啊,怎么办?她要跟他搭话了,她是看出来自己对她有遐想了吗?   想想罗柏,布兰,罗柏敢于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结婚,再想想雪诺,想想雪诺和她拥抱时你心里那股嫉妒,还有比武大会时看到那个亚里安与她相视一笑的样子。   你这个月长高了好几公分,布兰,你是个大人,你有资格追求她了!   可是我真的是一直都喜欢她吗?   还是说,我真的只是一个小孩,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布兰深吸一口气,让自己脸上展露笑容,他鼓起勇气,宛如自“筑城者”布兰登以降的所有布兰登附身,装作正常的模样,转首应答:“嘿,莱雅!”   第一句话,就让布兰恨不得自己打自己一耳光。   变声期的声音如此难听,在之前见面时让他自卑地要死,不敢主动搭话,只敢她问他答。   “怎么了?”她如同仪地玉石一般完美的脸蛋,浮露关怀的神色。   还是把他当弟弟看哎,布兰有些灰心。   啊,对!他没注意到,想要钻进雪地里的冲动将自己的笑容抹去了,不能露怯,布兰啊布兰!快提起精神!   “我在,嗯…”布兰此刻如此紧张,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头被抓到的小老鼠,殊不知,他可以算作是又嫩又帅的老鼠小哥,“我晚饭吃的玉米炖香肠,”这是什么屁话?布兰恨不得一剑捅死自己,“我是说,散步,夏天该去捕猎了。”   “嗷?”夏天听到他念自己的名字,才食用过鹿肉的狼嘴微微长着,舌头吐着。   太傻了,这种愚不可及的谎言,他布兰一定是被异鬼啃了脑袋。   “想家了?”莱雅拉晶莹剔透的灰眼睛一眨一眨,布兰瞧着这对漂亮的珠子失神了一瞬,啊,怎么又被看到自己失态的样子了?   太快了。   仿佛上一刻还是个孩子,下一刻就已经成人,布兰突然怀念起过去把自己当娃娃看时和她相处的境地来,哪怕是认为她背叛了自己,把爸爸给赶走时也一样。   她一眼就看透了他的伪装,可是却没发现他…   我不是想家,是想你,莱雅拉!   可是这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布兰集中心智,脑海里翻来覆去折腾了一万遍,脱口而出的是另外一句笨拙的话语,“我,嗯,是有些想,我是说,艾德和罗柏他们一定也想我。”   其实还不赖,虽然听起来很妈宝。   他还在自怨自艾,一只柔软的手臂却突然搭上他的肩头。   瞬间,布兰的大脑变成了一块杉木,思考冻结。   被拢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弹性十足,酥热得让他脸发烫。   明明布兰已经长得比她高那么一点点了,明明该是他抱着她才对,可是…   弹性十足?什么弹性十足,那是…   少年的脸蛋温度骤然升高,快要爆炸了,弹性十足,这是,这是…   啊!!!   他胸膛起伏,这是,这是…   完蛋了!   下面!下面竖起来了,不行,不行,她会发现的!   得离开,快离开!   可是这感觉真好,舍不得…   离开!!!   “很快我们就可以回去了,”她的声音依旧温柔,却是近在咫尺,就在他耳边!他感觉到气息吹过自己的披肩长发和耳垂,不,别这样,姐姐,我…   这…   怎么办?   她,她   她的胸…   救命!   她抱着他,她在他耳边说话!   布兰突然发现。   自己手指下意识地握上了她的腰肢。   不!!!   史塔克家勇敢的少年狼突然心生绝望,完了,他这是要原地爆炸了啊!   “怎么了?”莱雅的声音,她的手指在抚摸自己的头发,在发丝间摩挲。   完了!   “等等!”布兰惊叫着挣脱她的怀抱。“等一下!”   “布兰?”她如此无辜,那双如同晨雾的眼睛。   “我!我想起来!!!我的夏天,没错,夏天要去捕猎了!夏天!他饿坏了,没错,没错!饿坏了!!!”   “那,”她似乎被自己吓到了,“额,它自己饿了,应该会去野外的吧。”   傻子布兰登!没错啊,他们在营地里,不是城堡里,夏天想去打猎自己会去!   这借口怎么蠢到流油啊!   布兰觉得自己可以在安达斯山找个悬崖跳下去了。   这简直…简直就是人生的耻辱,我到底在干什么?!   我想怎么样?!   我——   我想要你。   “莱雅。”布兰用难听到了极点的,变声期的嗓音说,他感觉像是在做梦,或者说,自己的灵魂已经快飘到天上去了。   “嗯?”短促的一声。   布兰·史塔克猛地一咬牙,干了!   他从未想过,自己的怀抱也和琼恩一样宽了。   黑色的熊皮斗篷展开,然后将眼前的梦乡和她怀中的宝宝一起纳入怀抱。   他感觉此刻自己就像一个旁观者,在看自己干蠢事。   有些干燥的唇瓣,点在了她的脸颊上。   不犹豫!不彷徨!   先是轻柔,然后布兰狠狠地亲了上去!   她的手臂揽着自己,而他则将她一整个地抱紧。   好温软的身子,比他梦中的更美妙,温软而火热,让他一整个地滚烫起来。   “哇。”小小撒拉拉扯布兰的袖子,似乎不满他抱着自己的妈妈。   “嗷呜?”夏天简单的小脑子无法理解,发出一声代表疑惑的叫声。   “别人在看着,这里是我的营地。”   真的,完蛋了!!!   自己刚刚在干什么,当众抱住红王!   而且下面,那触感,他的那东西还擦在她大腿上!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   “我,我能自杀吗?”布兰听到自己艰涩地问。   “傻孩子。”她关怀的笑意如此明显。   孩子?   没什么孩子,这里没有孩子!啊不对,除了撒拉之外没有孩子,只有男人和女人!   她的这话让布兰叛逆的心思立刻发作!   “我爱你!”   被莱雅拉改变了命运的史塔克次子,艾德和凯特琳的第四胎,坚定的少年如此说道!   声音有些大,他似乎听到咣当一声,陶瓷坠地?铁盾摔上泥巴?   一千道灼热的视线投射到布兰的背上,差点把他给点着。可是,此刻他觉得那不过是一群花椰菜在自己周围而已,根本就不是什么士兵、骑士、仆人和文书,此刻在这个营地里,是人的只有他和莱雅拉两个。   这,就是少年的勇气!以及傻气。   “先放开吧,我快喘不过气了。”她的声音宠溺。   依旧把他当孩子看,布兰懊恼地心想。   老姐,不要啊!明明两人之间的岁数也没差过十岁嘛!   这句话让尴尬重新充斥布兰的心田,他突然醒了过来,自己好像又犯了了不得的蠢祸。或者说,在她眼里,自己只是在胡闹而已。   就在这时…   “咳!我敢说我比他更值得拥抱,荣光。”   比布兰还蠢的“拂晓神剑”声音有一丝嫉妒。   布兰不禁笑了,虽然莱雅拉没有接受,不过这种炫耀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琼恩·雪诺,亚里安·青枝,还有那些觊觎的,迷恋的,和自己一样敢想不敢表露的眼光。   听好了,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是她的骑士!她是我的公主,我的国王,我爱慕的女人,我现在抱着她!   就像是抱着整个世界!   “哦?”撒拉懵懂地嗅着他的袖子,“哇哦!”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作者的话:鸭子已熟,再不吃就飞了 第143章 布拉佛斯(上)   夜幕已至,灰的天穹,蓝的山林,紫的峡谷,层层渐深,正是霜雪浸染,微光渺茫中的安达斯群岭。   火堆朵朵飘摇在路边,布拉佛斯人更喜欢乘船出海,而坐船前往秘之城,也远比陆路更方便。要知道,安达斯山脉乃是布拉佛斯人南方的屏障,自然不是一片坦途,反而险隘处处。   所以,如果不是寒风冰锁,封了布拉佛斯由沉默的泰坦巨像看管的港口,布拉佛斯南方前往潘托斯和诺佛斯的危险山道,根本无人去走。   可是如今,恰恰是这过去人迹罕至的道路,熙熙攘攘。   恰恰是在熙熙攘攘,众目睽睽之中。   我被他抱住了,抱得好紧。   小心地让撒拉宝宝不会碰到坚硬的金属,也不会被这鲁莽小子给压着碰着。   我有些暗恼他的糊涂劲儿,怎么就在这时候发作了呢?   布兰的妈妈走得早,想来最近几年,似乎最关心他的成年女人是我,也无怪乎他有如此浓厚的迷恋,   照前世来看,他这年纪正是激素分泌最旺盛的时候,血气方刚的青少年,照前世我土生土长的东方观点,更是火气旺盛,阳气过重,咳,所以脑子里闹些情窦初开,不顾一切的情爱念头,也不夸张。   只是我虽然看着他长大了不少,也只是抱着邻家顽童初长成的念头,哪知道…   脸上有些燥热,我还真没应付过这种情形,前世一个普通女人,没早恋过,日子过得按部就班,今世是个不大普通的女人,但是感情经历也算不上特别丰富。   一时间,暂时还是只想把他当孩子看。   “好啦,”我耐心地揉着他的长发,就像是揉小宠物一样,“我知道,我知道,莱雅也喜欢你,别碰到撒拉了。”   “不是那种喜欢!”   感受到大腿似乎碰到他的…,我脸上一红。   “你看你现在的模样,”忍着羞怯,我把他头发捣乱,“还不是一个小子么?”   幼稚鬼。   “我——”   其实他让我感觉,确实已经长大了。   咳…   不过,这么多人在看着,我一个红王,难道要乖乖地学着什么网文里那样,浑身酥软么。   “放开吧,布兰,我可不是甜甜圈哦。”   他放松了一些,目光忿忿,“你还是把我当孩子。”   我认真地点了点头,他面现气馁,我又摇了摇头:“孩子还是成人,不是口说的,布兰,杀死心中的男孩,你才能长大。”   杀死心中的男孩,还有女孩,不止是要坦陈面对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以及自己的期待,更是要承担责任,用事实来说话。   是的,花言巧语对我没有意义,虽然我爱听极了。一派把我当见猎心喜的花花草草,或者玩具的模样,能让我动心?   虽然说,育期前后,似乎心底的欲望见涨,可我不是瑟曦那样惯于释放自我的人,咳!也不是喜欢当被男性追逐的猎物的女人,好吧,这句话有点假,毕竟虚荣心和羞耻感放在那,我多多少少也有些颜控,对于少年的追求,我未尝没有一些窃喜。   我是个没安全感的人,如果有配偶的话,更喜欢把配偶捏在手心,因此,当亚里安表现出让我失去掌控的可能时,我就立刻痛下杀手。   当然,在有了女儿的现在,我心境有了一些变化,我没法替我的女儿渡过一生,有的,只是尽量地,与我女儿,与我丈夫,心心相印,如此而已。   设身处地地去想,亚里安未必有意加害我,谁都有秘密,谁都有过往,又有谁,能完完全全把别人方方面面地控制住呢?所以,其实我还挺对不起他,毕竟思来想后,他也没对我怎么样。   现在的话…亚里安还活着,我虽然柔软了一些,但是也不至于劝自己把他追回来。   而布兰…   或许当有朝一日,布兰成熟地分辨出什么是一时的情愫,什么是长久的坚持时,我未必不会喜欢一个可靠踏实又英俊的男人。   可是现在,他不是这样的。   一时开心,还是欣悦幸福,此中的感受取舍,我分得清。   手指紧箍着我的手臂,布兰盯着我的眼睛,面容收敛了很多,我笑着与他对视。   这张秀气又英挺的脸,有几分琼恩的神色,又有艾德的影子,更有他们没有的,深埋眼底的狂妄和野性。   刹那间,我的笑容有些僵硬,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布兰登,和布兰同名同姓的男子,当年瑞卡德公爵的继承人,艾德·史塔克的兄长,在溪流地夺去了芭芭蕾夫人的处女之身,可能和更多的女人有染,那个被“疯王”伊里斯火焚在红堡王座厅里的,布兰登。   眼前这位小布兰的叔父。   他抿了抿嘴。   “我懂了,莱雅。”他光洁的下巴在月下白莹莹的,或许不久之后,就会有胡芽长出。   你又懂什么了?   我这一秒钟心思转了快有几万道,你抓住其中的哪条啦?   我只是明确了自己的心意,我不拒绝爱情,却不会轻易纵情,仅此而已。   虽然心怀这念头,出口时,却是一番诚心实意:“那就好,布兰,看着你慢慢变成如同史塔克列祖一样的男子汉,我很开心。”   也很客气。   这句话是不是约等于“你是个好人”?   他突然显露笑容,让我心生一点点慌张,那张小白脸忽地扯近,能嗅见热气扑鼻。   “你是我的,谁也夺不走!”   “好啦!”我皱眉笑了,指尖戳上他的嫩脸,“我可是你的国王,小蚂蚱。”   你太小了,孩子。   小孩转身就走,高大的背影毅然决然,似乎是在向我咆哮:   我不会放弃的!   真是奇怪。   我笑靥如花,如苦涩的花。   一个少年,和一个抱着婴儿的女人,竟然也能发生点什么,要说我一点反应都没有?假话。   “哇啊啊!”撒拉叫出声。   “好好好,妈妈这就来喂你。”   布兰情挑我时,在安达斯的群山深处,飘柔月光下,巍峨的紫色山川之间   ——   “呼,呼!”   他双手拍在雪地里,半跪着歇息,大声地喘着气,就像是被狼群围攻之后,脱困的山中猛虎,在这一片深沉,比他的紫色双眸更加幽深的天地之间,孑然而伏。   雪林寂静,这个男人抓起一把冰雪咽进嘴巴里,里头尚有土壤和蚯蚓的味道。   心绪,则像是被一把长矛给搅动了好几圈的浓汤,一团糊涂。   他到底在做什么?   任他能预见到无数未来的端倪,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作出这样的选择!   奥利昂·贝勒里斯,瓦雷利亚最后的龙王之一,出身自以瓦雷利亚死神为姓氏的家族,在四十个龙王家族之间的权力斗争中,奥利昂从来就不缺乏冰冷的手段和残酷的心思。   他不吝惜人命,哪怕是亲人也不是没杀过。   可是现在,这样一个政坛杀手,巫术王子,却因为一时的心慈手软,几乎走到了末路。   莱雅拉!   “哈哈哈哈…”   亚里安笑了,奥利昂·贝勒里斯笑了,巫术龙王的笑声恰如冰雹中的狂风,凛冽而冰凉,又似是盛夏的火山,愤怒而炙狂。   百载人生恰如一个可悲而痛苦的笑话,多年的苟且让他完全没有了龙王的模样,竟然真的只把自己当做是一个,一个,亚里安?   这笑意他几乎无法喘息,干裂的血口多日长久未饮,眼角的皲裂是烈风留下的伤痕,此时他就像是他鄙视的坦格利安疯子。   就因为婴儿一声啼哭,就因为看到她生产的模样,他居然放弃了?!   亚里安,不,奥利昂的五指,在雪地里抓出深深的伤痕。   最可悲的是,龙,居然成了他被暗害的理由!   她为什么不相信自己?   他们为什么要惧怕瓦雷利亚的力量?   嘶嘶声自口中爆出:   “因为龙,所以你们恐惧?因为龙,科霍尔人背叛了我,因为龙,你去诱惑那个女人,”他刺骨的嗓音咬牙道,“因为龙,你居然害怕我去勾引她?!你比最凶残的魔龙还要恶毒,莱雅拉·波顿。”   奥利昂自然是记得当初为什么科霍尔人会背叛他的,他更看得清丹妮莉丝和莱雅拉之间发生了什么。   而且,身为活了数百年的人,他也看得透莱雅拉突然暗害自己丈夫的动机。   他恨透了他的妻子!   虽说,她面对他时的生涩,那一天在牧草之中的朱槿花开,盘桓在秀丽如画的眉宇间,融合时的一丝丝痛楚,引起的愁蹙,确实打动了他的心田。   但是,他不是没有过女人,甚至也曾经有过不少儿女,年青时的深情早已变成麻木与享乐。   是啊,绚丽的瓦雷利亚。   最终全都在末日浩劫里化为灰烬。   那时候的悲痛感,刻骨铭心的悲痛感依旧遗留在心上,就像是一道永不痊愈的伤疤,显得他和莱雅拉的故事,如此滑稽可笑。   难道说,就是因为失去过,所以他才没有痛下杀手?   可是这,这算什么他不愿意出手的理由,就为了一个婴儿?找了那个命根子,他想要多少,就能让女人去生下多少!   那个女人杀他后快,面对这样的情况,他难道不该先下手为强吗!?   结果他却这么放弃了?就为了一个婴孩,放弃了洗刷龙王的耻辱,放弃了把祸患消灭在最虚弱的时候?!   听听在之前,他在心底是怎么说的。   听听当初莱雅拉背叛他时,他恨之入骨的诅咒:   “或许我死定了,就像是所有龙王家族和你们惧怕的龙一样死定了。”那天,在维瑟隆斯镇,面对她悍然卑劣的背叛,他笑了,满嘴的血,就像是今夜一样。   “我也要诅咒你们,我诅咒你们所有人,我诅咒我的妻子,我的孩子,你的孩子,你的丈夫,你的所有子嗣和你的情人,既然你们如此喜爱恐惧,终其一生你们都会呆在龙翼的阴影之下,在龙的注视下苟活,在龙的火焰中殉身,在龙的牙齿里埋葬!”   这是魔龙的诅咒,任何人,不管是洛伊拿的河流子女,还是吉斯卡利的鹰身女妖,都逃不过这诅咒,惧怕龙声,死于龙狂!   巫师王子的诅咒当然有效,莱雅拉究其一生只要不死,都要活在龙翼的阴影下。   奥利昂歹毒的伎俩当然不止于此,他早就用魔法迷惑过莱雅拉的侍女和卫士,所以能够了解她的情况,而且,他的一条龙王银舌,还说动了红袍僧中看不清时势,只看得到仇恨的愚夫,这才有了这次近乎成功的刺杀。   甚至,如果不是想要亲手了结那个女人,如果不是忌惮她影子里的怪物,他早就杀了她几百次!   可是,滑稽的是,在他有机会去杀了她的时候,却愕然停手了。不是因为面对不了那个奇特的影子杀手,他知道自己很可能会被那个不知底细的怪物干掉,可是他自信,那个影子没法阻止一根弩箭射中莱雅拉的脑袋。   那一瞬间,他停手,是因为婴儿的啼哭。   有影子在,奥利昂很可能会和莱雅拉同归于尽。   如果父母都死了,刚出世的小孩子该怎么办?缺少了母亲羽翼的庇佑,面对身为洛恩王国继承人的身份,面对觊觎她或者他的无数领主诸侯。   那个小孩,恐怕连二十岁都活不到!即便安稳一生,也只是成为强权手中的木偶。   远方隐隐有人声,隔着寒雾依稀可见山边有闪烁的光亮,是火把,不少火把。   那是被他背叛的红袍信徒。   在他的带领下,他们袭击莱雅拉的车驾,可是到头来,他不但没有对在产的孕妇下手,甚至为了莱雅拉还反戈一击,宰掉了一个高阶牧师。   现在,咬牙切齿的红袍僧们亟待报复,而这些光之王的奴隶身后,还有莱雅拉的洛恩王国鹰犬,在布下罗网围剿。   奥利昂平心静气。   休息够了,继续走!   不能被追到。   要知道,为了摆脱能在火焰里看到他下落的拉赫洛僧侣,他之前连嚼一口雪的工夫都没有!   奥利昂漂亮而疲惫的紫眸中闪过疑惑,迷茫,痛苦和仇恨。   最终,一切彷徨凝为决心!   前进,去布拉佛斯。   她也要去,末代龙王有一个预感,他会在那里,和她做一个了断!   三天后。   颤抖海不见踪迹,遥远的地平线上,是白色的冰原,奇巍的泰坦巨像傲立于苍白的天空下,在不见色彩的纯净天地中醒目异常。   布拉佛斯,遥遥在望。   平坦的峡谷大道上晶冰已融,混上棕褐色的土壤,尘埃半湿,飞泥四溅,尽头一现方形大旗,血红色的剥皮人在北风中摇晃,一如回到了自己冰天雪地的故乡。   两列身着全身甲的誓言骑士手持燕尾旗矛随在其后,其后是多斯拉克骑手、虎袍军的白狮骑兵,以及诺佛斯的山林猎手,一列列马车几不见尽头,到底是布拉佛斯城的陆地领土太过险峻狭窄,即便是千余人也显得浩浩荡荡。   一抹青铜亮色起伏在染便灰与红的王仗之中,正是我的轮宫,此刻一道视线投向轮宫摇晃的双扉,其上雕有红王的颁行律法和军团符号,却挡不住火热不甘的眼光。   “嘿,嘿!”   突兀的叫唤喊回了布兰的意识,“拂晓神剑”艾德瑞克一脸微笑,眼睛转得像是狐狸一样:“你这样看,咱们的女王也不会让你进去陪她。”   此中的揶揄之意让少年面色发红。   只是看她?   这个从星坠城来的多恩人根本不理解!   他是一只骄傲的小鹰,啊不对,那是过去,一只骄傲的雄鹰才是,当然这实在太艾林家族了一点,所以他更是一头桀骜不驯的孤狼。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而当他一个人爬上城墙,站在塔楼顶端眺望远方时,除了鱼梁木亲昵的低声絮语,风摆群杉的瑟瑟呼唤,他的眼中只有一个身影,黑色的长发,红色的披风,自远方来,往远方去,还有那一双灵动闪亮的灰色瞳孔,比宝石还要更耀眼。   在今天之前,或许他说不清在动乱的七国,在北境、河间和君临,跌宕多舛的人生中,对莱雅拉的情感究竟是依靠还是爱慕?   可是经过那一夜的坦白之后,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心意。   他当然不是看她。   他在守候,不许任何男人夺走的守候。   “是的,”布兰大方地一笑,高傲昂首,乃是名副其实的旧神骑士,“我一介家族次子,多亏吾王庇佑,你不也是?”   “得了吧,”艾德瑞克取下酒囊,和前一位“拂晓神剑”亚瑟·戴恩不同,他身上的尘埃气息可重,一看就是没法披白袍的游侠荡客,“你那是发春。”   在队伍的前方,恢弘的布拉佛斯城门上刻有无数张笑脸,这便是“笑门”了,要知道,人世间的门,都是送别相迎之地,离别之情确实苦闷,不如笑看人生聚散。   远远可见紫色的卫队正在等待,还有看匙人家族的旗帜和海王本人的纹章,两个年轻汉子不由减去脸上的浮躁和轻佻,可别让布拉佛斯人私下笑话。   当你在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红王我倒不是深渊,只是个抱着宝宝的漂亮少妇,不过,当布兰在频频回首时,我也不是没在观察他。   当然,还有远处的巨城。   河道宽阔,架设其上横贯城市的长渠蜿蜒,与灰色的甜水渠难舍难分,这两条人工渠道就像是正在交配的两条蛇。   列神岛上的拉赫洛红顶和月咏者银顶争相辉映,正巧和远方属于铁金库的真理宫青铜顶三足分立,它们全都远离港口边上的海王殿塔之影。   看起来很和谐,就像是布拉佛斯的权力,制衡,妥协,并且永远不会诉诸鲜血。   我收回视线,面上无动于衷,“‘云雀’,你在布拉佛斯呆了不短的日子,一定有什么新歌唱给我听?”   这歌自然不是什么春啼情曲,而是那座城市的情况。   “云雀”多内尔,我的情报大臣,正在笑意十足地用一个布拉佛斯的泰坦币逗弄小公主。   “啊!”撒拉伸手去抓,这没半点大臣德行的雀儿立刻躲开,任由我女儿盯着泰坦铁币上的戴盔头像瘪上了嘴。   “哇!!!”她喊着哭腔向我告状。   我毫不客气地维护公正,一把把那个铁币抢过来,塞她手里。   “哈!”美丽的洛恩公主立刻喜笑颜开,鼻涕都流出来了,“妈哇!”   她炫耀着小币,然后张开嘴,我眼疾手快,在她把那块小金属片吃下去之前,一把夺走。   “啊~!”她气坏了,国色天香的小脸鼓了起来,“呀!”   我又把她抱过来,在肥软的小脸蛋上mua了一下。   “妈哇!”她又没心没肺地开心起来。   “能有什么呢?”多内尔这才百无聊赖地直起腰,“不过是得了你的援助忘了情,说这灾祸是你寒神先锋引来的,你在补偿而已。”   哦?   听起来此行还有点问题,得面对狼心狗肺的市民? 第144章 布拉佛斯(下)   大旗摇摆,众人安静,风声马嘶依旧,伴着咿咿呀呀的孩儿和红王的脚步。   宾主皆在,司仪大唱冗长的名号,恰巧可以让红王有空闲打量海王的模样。   眼前这个男人有一双冰冷的绿眸子,干净的下巴,还有剪短的寸发,他的衣着更像是流连在布拉佛斯水巷石街中的雇佣剑手,一身黑色武装衣,简单且朴素。   人称“黑石”攸伊斯·石东,就任不久的君主。   上一次莱雅拉拜访布拉佛斯,还是在离开君临,偷袭恐怖堡,去弑父的时候。   那会儿的海王名叫费雷哥·安塔里昂,在莱雅拉与铁金库沟通的期间,一直成绵病榻,我离开后不久,就一命呜呼。   此后,两名竞争者针锋相对,互不谦让,红王眼前的这位攸伊斯·石东打败了另外一名赤手可热的候选人托尔莫·弗雷加,成功从总督摇身一变,如今贵为布拉佛斯的最高统治者。   她在打量他,他的双眼也在她身上。   这个女人没有任何发饰,也没戴什么头冠,黑发自然地披落,与比冰雪更白的肌肤相映成趣。   她胸前巍峨,腰肢纤细,裙子的腿长度可期。   最动人的还是那一双眼睛,似乎一看,就洞悉人心。这可不是精明市侩的眸子,温柔似湖,关怀暗藏。   海王见过很多位高权重的女人,却没见过那么像一个…隐居之士的。别的不说,身上什么首饰都没有,简单的灰色羊毛裙以及白貂披肩,素不可耐,也就胸前的剥皮人纹章,带点鲜艳的红色。   有一种,让人想要去摆布她,看她表情因自己变幻的清淡悠远之感。   殊不知那是因为一直把小宝宝贴身捧着,哪能在身上穿金戴银挂珠宝,不怕那个捣蛋鬼拨来玩去塞嘴里?   也对,不能期待一个大老爷们知道这些。   “哇!”红王怀中的婴儿恰是此时感叹出声,小家伙毫不怯场,也没有半分担忧的表情,她好奇地看着面前这个一身黑的阴影,并惊醒了这位布拉佛斯之主。   “布拉佛斯欢迎您的到来。”男中音很有礼貌,女王伸出手,男王恰到好处地鞠躬一吻。   “可是我听说,您的人民对我颇有怨怼?”红王眨了眨灰眸子,这近乎逼问的话,没让他面色动容。   “民意总是和天气一般莫测,”他话里毫无表态的意思,“下雨刮风,甚至淹没人膝盖的大雪,谁都说不准,请,红王,我本人,我的官员和铁金库诚挚地邀请您入住海王的宫殿。”   我眸现笑意。   海王语焉不详,是个难捉摸的对手。   能肯定的是,显然,绝非心怀友善。   接着,红王婉转谢绝:“多年前我曾造访贵城,并购有宅第一处,我想故地重游一番,感谢您的邀请,实在是,万分抱歉。”   我在布拉佛斯有自己的房产和土地,因此安置问题倒是不用随海王,更何况也不信任他。   “遗憾,”他瞅了一眼自己的靴尖,似乎在掩饰此刻的表情,然后,展现给我的脸,依旧是客气的笑容,“我听说过您和铁金库的友谊,以及您横扫北境的故事,让人印象深刻,”   接着,出乎我的意料——   他突然向前一步,倾身言于红王耳边,刺激得随扈的布兰差点拔剑!   能力远超凡人的我,一读唇,就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准备好了一枚戒指,以及您的婚纱,如此美丽的姑娘,怎能独守空荡的卧房?”   简直就是调戏!   他面前的红王无动于衷,陈述着套路滥调:“感谢,赴宴之前,我和我的使团将先行安顿。”   “有劳,我的女王。”   彬彬有礼,心机暗藏。   他想娶我?   联系当下布拉佛斯的局势,莫非这是一种胁迫?   再或者,我敏锐地察觉到。   这是一种欺骗的战术?   他们在计划着什么雷霆一击,会是如此吗?   此刻,我没有穿着红王的衣物,也没有怀抱我的宝宝。反而站在骑士当中,身着全身甲,头戴覆面坚盔,不同于一些游戏和电影里的铠甲,全身甲于男女来说并无不同,压根看不出来,穿著者是雄是雌。   路上遭遇了刺杀袭击,再有多内尔带来的负面消息,我决定让替身替我应付他们,自己自行隐藏,暗中行事,这样更加灵活。   当然,最根本的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红王这个目标实在太明显了,我不觉得自己真的能躲过所有的手段,不想死得太冤枉。   不过这不是什么秘密,近卫和官员都知道我换了个身份。   毕竟,我对我的替身,神秘的多内尔也缺乏信任。可是,“云雀”多内尔扮演一个女子还挺像模像样,我几乎没看出他和我有什么差别,除了他之外,我缺乏其他够格的人物,巫魔女贝乐丝?那更不可信。   欢迎就此结束,大队的士兵被安置在城外的庄园里,一百名卫士和各色大臣拥着心怀疑虑的我,前往我之前购下的院落。   路上,轮宫周围逐渐人声鼎沸,我骑马卫扈在其身边,愤怒的民众朝我呐喊咒骂,还有披着鲜艳锦袍,怒目而视的剑客和窃窃私语的放债人,无知而鲁莽的平民差点和我的卫士产生冲突,紫衣卫兵用长矛在两者之间隔断出了堤坝,看来,有人在误导布拉佛斯人。   会是谁,难道是红袍僧还要玩他们的那套裹挟民意引起暴动的把戏?   我驱策小麦,昂首前进,不管对方有什么招数,大概都不会是今晚…   在笑门欢迎和宴会的间隙,当我来到我在布拉佛斯的府邸时,萨佩里奥正站在镀了金边的铁大门前,身后的庭院里,大理石喷泉干涸但整洁,其上是银色的剥皮人纹章。   还记得我第一次来时,在方格码头迎接我的海关官员萨佩里奥。   此后他成为了我的代言人和使者,盘桓在秘之城的宫院和豪宅,替我拉拢这里的商业贵族。   红王在布拉佛斯的代言人萨佩里奥告诉我,铁金库欲想请我参会,身为参股人,自无不答应的理由。   而就在我和我的宫廷大臣们商量今后的安排时,海王,也没有闲着。   笑门迎接后。   看着被市民“欢迎”的轮宫渐行渐远,“走吧,回去。”海王收回视线,看匙人和总督们面面相觑,心思各异,“黑石”攸伊斯知道,笑门之下,没人真心地诚怀笑意,至少布拉佛斯人当中没有。   紫衣卫队保护下的车仗没有往他的宫殿行去,而是朝向港口前进。   五彩斑斓的外墙,红色绿色和蓝色的瓦顶,浑然像是小孩的乐园。   可惜不是。   快乐码头和戏子船,裱子和戏子的聚会场,这里的女人自称“水手之妻”,这里的演员着眼于低俗喜剧,这里的恩客是剑剑、水手、小贩和佣兵,好一个让那些没希望的人渣快乐的,销金窝。   在这间低档妓院的背后,墙壁斑驳,像是丑陋的老妪,就连藤蔓和苔藓,都散发着恶臭,一个酒鬼正把脑袋埋进浓妆艳抹的女人锁骨上,让这姑娘吃吃发笑。   全布拉佛斯最尊崇的海王攸伊斯,正是在莅临此处,行走在肮脏的小巷里,甚至没对街边的死老鼠皱其眉头,当然,他简单的穿着也更像是一名普通的剑客,和周遭下流的风景非常搭调。   两位剑士贴身保护,他很快就找到了那扇不起眼的低矮小门,内里衰微的小灯勉强照亮了尘埃和家具,一桌七人,正在等候。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肥大的胖子,恰是当初莱雅拉参加真理宫的铁金库会议时,主持议程的看匙人【巴萨欧·雷亚昂】,此乃布拉佛斯的无冕之王,幕后之主。   巴萨欧仅仅对海王颔首致意,而攸伊斯·石东,则以鞠躬大礼回应。   其次就是两位明亮的星辰,闪耀的金银和珠宝与这简陋的小屋格格不入,皮肤细腻,风情万种,“日安,女士们。”海王颔首问候。   两位国色含笑致意,永远手含书籍的是【“女诗人”】,肤色黝黑的乃“【黑珍珠”贝乐洁·奥瑟里斯】,那位巫魔女贝乐丝的母亲,二者都是艳名远播的交际花,据说能出入世上的一切宫廷,在每一位君王的耳边洒下枕边细语,她们保养良好的酥软手指中,握着上流社会的言路。   大胖子和星光之后,是活泼的火焰,【艾泽黎诺】,拉赫洛的僧侣,明面上他嗜酒如命,醉熏熏地给“水手之妻”和水手主持“婚礼”,所谓婚礼,当然只是一夕之欢,情谊如露。   而实际上,这位虚胖的秃顶男人,是拉赫洛的高阶牧师,熟悉布拉佛斯的大街小巷,就连窃贼,偷情人和个别太过天真的无面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除了巴萨欧和艾泽黎诺之外,还有第三位胖子,【伊兹巴洛】,“戏子之王”,“伟大的伊兹巴洛”,拥有全城最著名的剧院“门”,建立在沉没之镇里,整个布拉佛斯的市民都趋之若鹜。   此乃舆论的弄潮儿,操弄海王的选举于他而言,不过是小事一桩。   剩下的二位,地位更低一些,却也举足轻重,【泰楚·奈斯托斯】,与红王接洽的铁金库使节,同时也是重要的银行家;【尤斯塔斯兄弟】,七神教会圣堂的主持人,他本是劳勃·拜拉席恩的间谍,却在布拉佛斯拥有三个儿女和四个情妇,早已被本地人牢牢掌控在手。   以上七位,看匙人、女诗人、黑珍珠、红酒僧、戏子王、放贷者、失败的修士再加上海王,是秘之城权贵与莱雅拉之敌的组合,他们,用乐意合作的假消息骗来红王,然后张开天罗地网——   他们期待的,正是莱雅拉·波顿绝对不乐意看到的结果。   至于要针对莱雅拉的原因?非常明显,为了霸权。   海王入座,看匙人巴萨欧·雷亚昂轻开金口:   “还记得我们的目标吗,各位?”想当初,防止自由城邦中的任何势力坐大,保持各方均势,本来是布拉佛斯的国策,而让七国混乱,无法一心,更是我们绝妙的手笔。可是,谁能想到呢?”   纵然是大人物巴萨欧也不禁发出叹息。   啪!折扇一开,野性大胆的贝乐洁酥胸半露,遮唇笑语:   “谁能想到,横生一个莱雅拉,居然在无形中就布下了如此多的明谋暗手,她拿下科霍尔已经是布拉佛斯忍耐的极限,结果,诺佛斯、瓦兰提斯,如此广袤的领土,不知不觉间,竟然生生让她形成了优势。”   贝乐丝的母亲“黑珍珠”妙目一转,继续:   “更将那双灰色瞳子的眸光,投向了永不屈服的布拉佛斯。”   要知道,布拉佛斯是由逃奴建立的城市,永远自由,绝不屈膝,不跪龙,不奉巫,任何君王,都休想让泰坦巨人俯首。   “谁能想到,”海王攸伊斯接口,“这个冬天港口被冰封,紫船舰队无法形成对狭海和颤抖海的威慑,无形中自身实力被废了一半,结果,争议之地和潘托斯继而陷入魔掌。”   “戏子大王”闷闷不乐:“据说她现在也在染指七国,好大的胃口!是要一统狭海两岸?我听说她痛恨我给她编写的剧目,只因我揭露了这蛇蝎美人的真身,暴君!”   “最让人叹惋的是,嗝!”红袍僧打了个酒嗝,让两个美女皱眉的醉气熏陶遍整个陋室,他语气心不在焉:   “造成这个,这个,让莱雅拉把控大局的原因,不是你们布拉佛斯人发蠢,对吗?”   确实如此,实际上,从不计较出身和地位的布拉佛斯,政治从来都理性且温和,内部几乎没什么矛盾和暴力,其政治架构就冰与火之歌的当代来说,基本无可挑剔。   “可以这么说,不管是制度还是措施决策,布拉佛斯从没犯错。”铁金库的使者泰楚。   大胖子巴萨欧嗤笑一声,“哼,然而不犯错的布拉佛斯,居然,在那个女人的裙子面前,快沦落到要被吞并合邦的一天了!”   “所以,”海王手指搭上下巴,他本就朴素而阴沉,此刻更像是被影子给附身,这位“黑石”杵着桌子,眼扫诸位豪杰,“我们要让她死,或者,窃其国!”   在场人士,没有反对,实际上,他们早就布置好了。   虚妄的冰灾和一群几百的尸鬼虽然伤筋动骨,可是比起红王卷起的滔天大浪,根本就算不上什么。   何况,就目前来看,虽然港口被封冻,可是之后并没有多大的危机。   反而是洛恩王国,更让人两股战战!   殊不知,他们诡计多端,无视北方的危险,妄图和我内耗,而我呢?甚至都不在我的宅邸之中,留下一个替身,送给他们玩。   此时此刻,红王即将赶赴海王殿的宴会,去参观那里的百兽园,而在已经被叫成红王行宫兼洛恩大使馆的豪宅外头,属于书商洛托·罗内尔的两层小家里,我正要兴致勃勃地化妆。   改头换面,大闹秘之城!   “不,”身后的布兰发出一声哀叹,“这不是儿戏,我的国王,咳,我是说,莱拉。”   我猜借用莱拉的名字,她应该不会特别生气,对吧? 第145章 长渠边——泰坦阴影   喧嚣声嘈杂在远方,隐隐约约,那是红王赴宴的车马正在通过人群,冬季的光线透过敞开的窗台,照得五颜六色的碎玻璃窗扇,闪闪发亮,。   四散的尘埃懒懒散散,在光晕中飘呀飘,飘到了小熊脑袋上,眼睛是乌木纽扣,鼻子是褐色的杉木纽扣,棕色的绒毛在微微轻风中摆来摆去。   这小熊脑袋是小胖妞的兜帽,她被她妈妈我裹得严严实实地,就像个粽子,生怕她在冬天受了凉。你看,动作笨兮兮,就连抬起小手,都好艰难,呆在妈妈怀抱里的小身子,就好像被困住的小老虎一样,扭来扭去。   这会儿,这个小胖妞嫩嫩的眉头蹙了起来,实际上,她压根就没长几根眉毛呢。   面前这些东西都是什么呢?小脑瓜努力地识别着。   “哇啊?”奶音里饱含疑惑,她正在发出对世界的质问。   两只细嫩的白手将她托起,白得透明,犹然可以见到青色的脉络,她被放到了木头地板上,终于自由啦!   “呀!”小家伙发出一声兴奋地欢呼。   “呀。”笑呵呵的妈妈也跟着冒傻气,“快去摸摸看,去吧,去吧。”   “哇?”她回头朝妈妈确认,宝宝可以在地上到处爬吗?   妈妈身子又高又大,香香的,特别好闻!   “去吧!”是个好妈妈,“你摸到什么,妈妈就用什么。”   “哈。”娃娃看着陌生的世界,两只裹在层层布料和羊毛里的肉乎乎小腿蹬了一下。   慢悠悠,然后渐渐加快,她自由啦,海阔天空,由宝贝去闯!   眼前是一根长条的东西,主干是黑色的,有银边在闪闪发光,上面还有小人。   “哈!”她抓住这第一件宝贝玩具,可是好重,拿不起来。   “军刀?好。”连刀带鞘被我抓起,我蹲在她身边,笑呵呵地看她继续:“下一件?”   明明是我的!宝宝吸了吸鼻子,“哇!”发出一声怒吼,控诉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我耐心地用亲妈收红包的语气逗她,“妈妈替你保管,长大以后再给你,去抓下一件吧。”   气鼓鼓,不理你了!小宝宝转过头,大度地让给小气的妈妈,反正满地都是宝物,我看…   她蹭蹭爬过去,扑到马裤上:这个是我的!   “好!真乖!”我把她抱起来,她还紧紧抓着粗呢的裤子。   “哇啊哇啊!”   “好,好好,以后给你穿,旁边还有一条小的,给宝宝穿小的,好不好?”   “唉,”布兰靠在我身后的门边,“莱——”雅?“拉,你就一定要让一个婴儿替你挑衣服吗?”   “哼!我和我的娃娃一条心!对不对,宝宝?”我立刻反驳。   “你压根就不懂,布兰。”艾莉亚的声音中捎带笑意,她似乎拍了拍自己兄弟的肩膀。   “哇啊呜哇!”撒拉惊奇地张牙舞爪。   我这股从未见过的孩子气让布兰失笑,也可能是让他想起了过去莱雅拉陪小布兰玩的时候。   莫名地,喜欢孩子的我,比起身为红王的我多了几分人味儿,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我才会不知根由地,在生产后被他表白?   铛!“哇!”撒拉宝宝拍胸甲。   啪!“哈!”撒拉宝宝霸占了一顶带兜帽的蓝斗篷。   “好了!”挑好一套装束后,我蛮横地收了起来,不顾她的抗议,“来,帮妈妈挑一挑染料,该染哪种颜色呀?”   黑发灰眸是太过明显的特征,自然得改变一下。   化妆完毕,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之前,坏宝宝直接抱住了一瓶用来改发色的染料,是绿色的!   神特么的绿色,傻宝宝你是要妈妈一头绿吗!?   妈妈不干!   我当即直接把绿染剂给扔了,再来!   于是她稍后再挑,这回是棕红色,有一股香料的甜味,倒是可以省了洒香水了。而且,棕红色中有一些黑色不奇怪,这样,即便掉色也不会太突兀,自然发色嘛。   我不由想起在凯岩城的地下,死灵师摩根的幻景里那个金发的莱雅拉,没想到继假扮成兰尼斯特之后,我又会假扮成河间的徒利。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再假扮别的家族,例如坦格利安的银色,提利尔的浅棕,戴恩家的白金?   此刻,镜像莱雅拉的容颜完全不见红王的模样。   灰眸子改不掉,棕红色的卷发看起来慵懒又热烈,不由让我拿出了迷离的醉眼,这样比较搭。   气质完全变了,不再是单调的黑与白,身上则是半身甲,马裤和皮靴,真是英姿飒爽。   “怎么样,布兰,艾莉亚?”   “这才是莱雅嘛,比你那堆花裙子漂亮多了。”嘿,调皮蛋艾莉亚。   布兰老实得过分: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布拉佛斯交际花在穿情趣——”啪!我摁住他的嘴,不爱听,哼。   再把嘴唇抹红,给脸上擦点粉,遮遮像是女鬼的白皙,添点血气。   完全,就是另外一个人嘛!   “您还挺开心的。”布兰揉着嘴巴嘟囔。   我回眸一笑,“就当给生活添点调剂了。”   “那快出发吧,我可有很多点子呢。”如此迫不及待?要不不带艾莉亚了吧!   “不!”野丫头发出怒吼。   感受一下尸龙的方位。   以及尸鬼莫波还算顺遂的情况。   出发!   远方是高耸的泰坦巨像,其头部几乎与云朵持平,傲立天地之间,近乎神灵。   防风松林枝丫舞动,随之被刮起的还有兵工厂上的渺渺灰烟,据说那里一天就能下海一艘战船,可惜在港口封冻的当下,这毫无意义。   布拉佛斯的街头巷尾,从不乏喷泉和水池,为交际花、诗人、演员和海王塑造的雕像更是随处可见,甚至,雕像下记录的大多是歌手、乐手、剑客和剧作者,甚少有政治人物。   这里的艺术境界远超七国和贸易城邦的其他都会。   同样五花八门的是布拉佛斯人本身以及这里的访客,虽然海路断绝让来访者大大减少。“秘之城”来者不拒,街上行人的家乡来自四面八方,肤色与发色如此缤纷,堪比彩虹。   说来,这里稠密的人口算是我到这个世界以来的首见,就连寒冬已降,港口封冻,都没影响街上的熙熙攘攘。亦或是虽然在冰封时有些恐慌,可是后面又人心安定了?否则,也不会有对洛恩王国忘恩负义的言论,哪怕要当人渣,也要在危机解除之后嘛。   走在这样干净而多元的坊间,我这一队十几个人,毫无突兀之感。“哇!”娃娃赞叹!然后一把抓住身边的一撮三色毛发!   “嗷!放,放手小子!”   “这是我女儿,”我笑中带着歉意,“她一定是觉得您很炫目,漂亮极了,实在对不住。”   愤怒的汉子正要喝问,看到我的脸蛋,听到我的话语,火气也就消了大半。   “好吧,”这小伙儿憨笑了一声,揉着自己的发间,“她可真健壮,看好您的…额,女儿,太太,这没什么,不过,您看起来好年轻,您不说我得以为您是她姐姐。”   史塔克家的马脸淘气鬼嗤笑出声,这话我爱听,笑靥以对。   身后是好几道视线,让这伙计不由地有些窘迫。是的,当然,他这态度也可能不是看我漂亮,而是看到我身边跟着不少带剑大汉。   布兰手搭在剑柄上,目送三色毛离开,“莱拉,咱们这是去哪儿。”   “列神岛,黑白之院。”我点了一下淘气鬼的额头,“啊哦!”她奶声奶气地叫着反抗。   “我想去逛逛妓院和剧院。”活泼的艾莉亚表示。   “后面几天吧,先忙正事。”我说。   不过老实讲,恐怕得等到很后面,才会有这个时间。   黑白之院,是时候解决一下一些遗留问题了。   我的队伍里不仅有卫士和野猫女孩,也有兰尼斯特家的二位,她们懵懵懂懂,跌跌撞撞,用兜帽死死地盖住头,还是靠士兵协助,才能在没视野的情况下前进。   我打算先把这两个毁容女的脸给恢复一下,无面者恐怕是世界上最好的整容医生。   却不料,抵达列神岛前,又横生枝节。   坚韧的白石,筑成长渠缓流,涓涓淌在街边,把淡水送入家家户户。布拉佛斯城建立于“百岛”之上,咸水环伺,这自安达斯山脉中引出的湖泉清波,可是城市的命脉。   棕色和褐色的石板铺在足下,我们走在这高架起的人工河边,伴着石渠的影子,时不时有些许水滴洒落,带着丝丝凉意,沁透发肤。远处似乎人群拥挤,五颜六色的脑袋和衣裳就像是绽放的花朵,团团锦簇在视野的尽头。   这是怎么回事?   “大概是艺人,”被收买的本地书商,给我提供了房间的洛托·罗内尔猜度,“斯洛伊,昆斯或者魔术师科索莫,也就他们才能让观众欢呼如潮,围个水泄不通。”   是吗?我眨了眨眼,然而就我观察,没人欢呼,只有惊叹。   “也或者我猜错了,是两个有名的剑客正要决斗?”   事实证明,两个说法都不对,街头既没有在表演这些天风风火火的《毒心女王》,也就是黑我的故事,——   话说回来古典套路还真是死板,要不就是有一个洛恩王国残暴无情的红王,被敌营的一个正义英雄睡服从此芳心明许,举国投降;要不就是歹毒的红王莱雅拉杀人无数,无情无义,最终失去一切,孤独而死;再有就是莱雅拉·波顿是个黑巫师,吃小孩,浴处女血,因为嫉妒人间真情而扣押了什么什么瓦兰提斯公主,只有布拉佛斯王子才能拯救她,话说你们瓦兰提斯和布拉佛斯打生打死这样真的好么?   当然,除了“毒心女王”之外还有“七国荡妇”,“下体流脓”,“一夜一百个男人”之类,林林总总,数之不尽,想当初我仅仅是当上君临的财臣时就有无数流言,此时此刻更是身为红王,有什么脏水都不稀奇。   总的来说,一路上的表演我看到过不少,表面上专注剧情,实际上是在不遗余力地抹黑我和洛恩王国,这要是没人在背后指使我能信?   ——当然,也没有什么冰与火版“紫禁之巅”。   而是一个人,和一匹站在屋顶上的马。   哈?   挤进人群里的我,眨了眨眼。   似乎是感觉到我的视线,眼前这个银发男子转过头来,正好和我的目光相撞,眯起了眼睛,他脸上有疤痕,其中一道贯眼而过。   下巴和上唇的胡茬也很应景。   还有…   我看了一眼瓦顶上的马。   “唏律律!”马儿低头找吃的,瓦片间自然寸草不生,它大大的眼睛全是迷茫。   站在房顶上的马?一匹棕马,我没眼花。   我又看了一眼他背上…   两把剑,一把更粗,是长剑的制式,一把剑柄小一号,看起来不像是对人类用的。   两把剑没错。   还有他的皮革甲,腰带,以及腰间的几瓶药剂。   摆手示意卫士们别冲动,撇开拦路的人,我不由抱着撒拉走过去,他面目阴沉的盯着我。   我伸出白滑的修长五指,上头还有丁香和醋栗的味道。   掐了掐他的脸,嗯,没错,他皱起的眉头说明有痛感,这不是在做梦?   可是这种既视感…   “你那匹马是不是叫萝卜?”   “莱雅拉…”他下意识地伸手抓住背后的剑,五指时紧时松。   “没错啊,”我若有所思,“你是亚里安嘛,为什么这模样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既视感?”   “你倒是很平静?”这个男人的音调里,暗藏怒火。   “你受伤了?”我回忆起适才他动作的古怪,八成是腰部受伤。   “一根草叉而已,托你的福。”   草叉。   神他妈的草叉。   好吧,这也不奇怪,安达斯山脉中的猎户虽然因为冬日而下山,不过留下点什么武器也不是怪事一桩,草叉也算长柄利器了。   被追兵找到,往他腰杆上捅一发,也不奇怪,没死都很幸运了。   “哇噗?”撒拉好奇地看着自己的生父,亚里安的脸皮动了动,看到撒拉时他的目光明显柔和了不少,是想露出一丝笑意,却坚决绷住?   接着,亚里安不理会我怀中婴儿,也没再管莫名其妙跑到房顶上去的马,扭头就走。   “哎?”撒拉发出一声疑问。   “你丈夫。”艾莉亚小声。   “不管他。”我回答。   他没有驻留的意思,我更没有挽留的想法。   本该如此。   可是没走几步,他就被喊停了。   “谁的马,这是谁的马在上面?!瓦片上有草吃吗?”突兀地一声叫喊,充满颐气指使的味道,一听就是兵大爷。   是的,我看到一队手持长矛的紫衣卫兵,挤开剑客、小贩和外国人,头顶锅盔寒光闪烁,身上是布拉佛斯的城徽。   亚里安拔腿就跑!   “嘿,站住!”   另外一个士兵忽然双眸一亮,“我知道了,是他!抓住他!是‘白犬’!他是被通缉的‘白犬’!”   其他紫衣守卫立刻大叫,“让开,让开!”我让到一边,不明就以。   这是什么回事?!   “白犬”,这个诨号可别太惨,别人那可是“白狼”。还有,在前世“白犬”谐音“败犬”,简直太落魄了。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   亚里安差点被我宰掉,亚里安被洛恩王国通缉,可是亚里安该和布拉佛斯无冤无仇。   除非…他和一批红袍叛党刺杀我的那件事,有布拉佛斯人参与,这是要肃清叛徒,杀人灭口?!   不,这也不大可能,估计是他在安达斯山脉中逃生的时候,为了逃脱追捕,冒犯了布拉佛斯人以及布拉佛斯的律法…   我抿了抿嘴。   虽然实话说我们没多少夫妻之情,可是亚里安参与过反对我的阵营,一定知道很多我不清楚的事情…   而看他看撒拉的眼神,我有机会撬开他的嘴。   艾莉亚发誓:“要追上去吗?我敢赌,我只要三个沙漏的时间,就能把他绑到你面前,我能和猫说话呢。”   “莱拉?”布兰也在询问。   “不,先别管,我们先去列神岛,别的等晚上再说。”   我有一种感觉,孕前从潘托斯前往布拉佛斯的路上没有的感觉。   这里有什么阴谋正在酝酿,不止是心怀敌意的布拉佛斯人,还有别的。   一道长桥将城中的列神诸岛与城区连接在一起,此乃全城最辉煌的区域,其他的建筑在列神岛诸庙面前,都得黯然失色。   遥想当初第一次拜访“秘之城”时,我还曾经在这的神木林里逗留过,而旧神比起更加主流的信仰来说,实在是太过衰微了,这一点,在列神岛,体现得淋漓尽致。   银色的圆顶厅堂属于月咏者,它的每一根立柱都雕刻为一位身姿曼妙而圣洁的女子,别看这是布拉佛斯最大的神庙,月咏者这尊神灵的主要信奉者是骸骨山脉东边的鸠斯格奈人,骑着斑马的游牧者,而非“秘之城”的水手。   照我前世所知,从主要的信徒上看,这缥缈似幻的神灵,或许也可以被诡谲地称为“长生天”。在布拉佛斯,出于当初率领奴隶开辟城市的恩德,市民尊重月咏者,可是信奉月咏者的,没几个。   在规模最大的月咏者神庙边上,分别是香火最旺盛的众水之父,水手与船长的保护者,光之王与这月神及海神隔水相望,通体为红,圣火终年不息,据说,在过去这一百年,拉赫洛的教派,是信徒增长最迅猛的一宗。   除此之外,还有来自七国的教会派驻的外域圣堂,布拉佛斯拥有七国之外最大的七神之所,其中的修士修女只说通用语,带领自狭海对面来的同胞进行礼拜祷告。   在我路过时,正巧,有修士正在进行广场布道。   让我诧异,但也在情理之中的是——   “——你们都是老练的海客,身处异国他乡,自然知道要防范窃贼和骗子,有一种用心险恶的骗子,你们尤其该小心!他们背后是一个阴毒的邪魔,渎神者莱雅拉!巧言令色欺骗了总主教和教会,差点颠覆圣堂,毁灭君临,幸得骑士忠肝义胆,诸侯领主匡扶正义,才有如今的宁静,现在她又将毒水宣泄到了没有七神护佑的自由贸易城邦,这个异端篡改教义,用伪装成真理的谎言再一次祸乱人间!你们前往要睁大眼睛,不要贪图小恩小惠,别让自己最终堕入七层地狱,永不翻身!”   我心里本来抱着闲逛的逸然,在思索方才遇到亚里安的事儿,以及为周围的神庙奇工所迷。   士兵不忿,下意识地我就制止。   “别理他们,我不是疯主教,暂时不用去管。”我阻拦住已经想要拔剑的几个鲁莽汉子,“走吧,没什么好听的。”   可是,或许是看到了我们,或许是被表情或者声音吸引?   我不去招惹他,他要来招惹我!   “看!”那修士的一根手指指向我们这十几个人,听众那数百道视线纷纷投来,史塔克兄妹几乎立刻就有所反应,手指搭在剑柄上。   笑话,这修士怎么了?   兴许是觉得,我这十几个人很好摆平?   再或者,是真的疯狂入脑,无药可救。   亦或是,认为哪怕掀起一场纠纷,布拉佛斯人也懒得管外国人之间的破事,他一个修士自然会安然无恙?   挑衅和煽动赫然叫响:   “这纹章,就是罪恶的剥皮人,他们就是邪魔的帮凶,莱雅拉手下的孽障!”   好一个孽障!   望向我们的视线,骤然敌意深重,歹心昭然显!   我勃然大怒!怎么,你们是想当十字军,来讨伐异端,是吗!?   怀里还有孩子,抱着她,我这模样也不像是个女战士,居然想把我们搅到街头械斗里,干什么,难道连妇孺都不顾了!?   不,不能在这里闹,布拉佛斯卫兵不是纸糊的,我可不能让别人发现我是谁。   我还来不及回应。   “戒备!”布兰下令,长剑拔出,铿然鸣叫!   这帮小伙子,一路上听着对我的栽赃污蔑,早就已经咬牙切齿,这会儿看到直接想动手的,哪还忍得住?!   作者的话:很明显,莱雅拉和大白狗子情缘未了关于十字军这个称呼,并不是指他们是以“十字”为符号。 第146章 外域圣堂   远在布拉佛斯的七神教徒,多半是来自七国的商人、船长和水手。   商人和船长是要忙生意的,操持事业可不容易,没空来圣堂这里消磨时间。   所以,我们面对的这群虔诚信徒,全是没钱没势的桨手、佣兵、妓女、剑客还有小商贩。   看看他们的表情,狰狞威武,一派替七神圣战的模样,真是滑稽了。   想想历史上以宗教为名的战争就知道,这种勾当看起来神圣,可实质无非就是合法地杀人抢劫而已。   “一次警告!”此非虚言,士兵铠甲在身,钢铁明晃晃昭然,前排士兵手持剑斧锤盾,后排兵卒包围着我和两个兰尼斯特女人,正在咣啷上弦,让人看到劲弩可不好,这是布拉佛斯境内。   布兰,久经洛恩王国大军的熏陶,半点都没有初上沙场的嫩劲儿,声音铿锵冷酷。   对方中的少数脚步一缓,可能是见识过战争,知道我的卫兵不是吃素的。可是,对方大部分人置若罔闻。   要不要息事宁人呢?   不,恐怕没法了。   这个时代简单的逻辑告诉他们,人多力量大,我们十几个,他们数百个,蜂拥而上,在卫兵到来前四散消失,哪怕我们几个全死了,也只能当一桩没结果的命案,无法处理。   顶多紫衣守卫为了搪塞抓一两个倒霉鬼当交代。   这行径可谓风险极小。   可回报呢?战利品,对吧?“勇士”的名头,对吧?所以为什么不砍!“大家并肩子上!”   这群无知愚夫,只见识过私斗群殴,不知道什么是百战之兵,所以抱着的是这个念头。   不,不止!   甚至守卫可能会来的很慢,所以对方有恃无恐!   对,没错。   我怀疑会不会是事先有所预谋,原因无他,那个煽动的修士,动作太果断了。   试想,假如是我,发表什么仇恨言论,我会怎么做?在没撕破脸之前,私下搞,就好像说别人坏话一样,哪怕起了冲突,为了和我本人撇开,我也会装作不知,事后表达以和为贵,然后一脸惋惜:哎呀你们真是莽撞,虽然对方是一群畜生,但是你们也要顾及自己的安全。   想前世的十字军东征,人家天主的仆人教皇主教也是事先发表一下讲话,宣宣战,然后再操刀子上的嘛。   这才对,对不?   看到洛恩王国的人,看到剥皮人的纹章,就直接指点,让信徒变成暴徒冲过来使用暴力,这种做法一点都不大义凛然。   那么,和洛恩王国发生这样的私下冲突,谁会有好处呢?   既然双方动武,恐怕执法的紫衣卫兵指不定会有所偏向。毕竟布拉佛斯对于我这个来访者,态度不是特别好。   甚至…   我脑海里有了一个答案,但是我要擒下修士来拷问拷问。   另外,我没法去面对布拉佛斯的卫兵,红王地位举足轻重,要是被抓到在这穿着佣兵的服装到处乱跑,那问题可会不少,这里不是我的洛恩王国。   息事宁人是下策,哪怕对方乐意,恐怕我也不乐意。   很好,既然你们自不量力,挑衅一群全副武装的职业士兵。   击溃他们的士气,速战速决!   纵然我方寡不敌众,我依旧下令:“布兰,进攻态势,在守卫赶到前,结束战斗,我要那个修士,抓活的。”   他看了我一眼,史塔克家族那双北境深眸中,是跃跃欲试的火焰,“为了洛恩王国!”   少年首领举起长剑,转头高呼!此行我的护卫都是北境汉子,跟我最久的老兵,牢靠忠实,并且经验丰富!   “冲锋阵型,先行投掷,用好盾牌,红王万岁!”   “红王万岁!!!”   簌!   黑影是强弩射矢,几个被煽动起来的匪徒叫喊出声后仰倒地,对方仿佛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惊愕地放缓了速度。   没有固守,没有迂回,“冲锋!”我看着他们正面应敌,面对冲向我们的杂乱暴徒,毅然发起反冲锋,“哇!”撒拉激动地大喊。   “抱住我的娃娃,”我转身托付留守的两个卫士。   好久没动手了!   自瓦雷利亚冒险之后,我还不知道以我现在的头脑,能够让本体发挥多恐怖的战斗力。   就拿你们试刀吧!   套在皮手套里的五指握住鱼皮缠金丝的刀柄,柄首为金底剥皮人,护手采用镀金黄铜,镂空之后雕上王冠一顶,这不是属于红王的短兵,而是红王卫队的武器。   我手上发力,单边开刃的刀身自铁环刀鞘抽出,刀面波光粼粼,显然是千锤百炼。   “荣——莱拉大人,用这个!”留守的卫士递来一根长柄砍刀,尖端可以用来刺击,在群战中更加顺手。   所以我没拒绝,归刀还鞘,挺起长武,欺身而上!   哼。   村人市民斗殴,和军汉士兵大战,本就是两个概念。   如果说是起义或者暴动,那是另外一回事,坚决的民众如果团结反抗,甚至屠掉魔龙都有可能,可当下我面对的,不过是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底层人,对红王没太多怨怼,哪里会有拼死一搏的勇气?   这帮暴民只不过以为是在围攻措手不及的肥羊,岂能料到这是北境奔狼和我亲自带领的洛恩饿虎?   击溃他们不难,我的目标是活捉那个修士!   就连布兰,也只是担心手下杀得忘形大意,“保持阵型,别忘了战友!”   刀尖直指来敌,虽说这算是前世的欧式长柄刀(glaive),我却有一种拿偃月刀的感觉!   挥起来,砍一片,上!   等等,   咳,不激动,我手里这玩意儿不止可以砍,还能刺呢,不激动,不激动。   此刻!   凶光闪烁的黑云,照着敌“军”的脸扑上去,惨叫齐鸣,血渍飘天,投斧短枪一片将对方的势头给打了下去。   得势怎能饶人?老辣的剥皮兵带盾撞上,人仰马翻。   我随后来到,盾牌和袍泽挡在身前,   长柄刀一举,天朝武将,霓虹薙刀将,似是与我同在。   育后恢复良好的身子灵活,手上用劲老辣,腰带臂膀,寒铁在阳光下明如亮星,直把刃尖当枪尖!   噗!   戴着红包头的水手,喉咙处血洞凛然。   隔着盾墙坚堤,头脑远比凡人清醒,我一刻不停,长枪刺如电掣,几秒间就有三个猝不及防的敌人身死命消。   “布兰,修士!圣堂!”   布兰得令:“推进!圣堂!”   既然都开打了,谁还估计圣所的威严?什么七神,与我同在的才是七神,不与同在的,那是七个异鬼,干他娘的!   也是我带出来的护卫全是信旧神的北境人,刹那间,堤坝变铁网,轰然一掀!   又是一片索命血雨,伴着彼等死前的哀嚎,一如雨中雷鸣。   “跑!是士兵,是骑士,快跑!”前面的人呢哭喊着后退,后面的人嚣叫着前压,好一堆暴民信徒,从十字军变成了自乱阵脚的沙丁鱼,正在无奈被渔民给收拢,完全是任人宰割!   你们不是要以七神的名头来打劫吗?   打啊!   这帮人当然拥有轻松清除我们的力量,毕竟冷兵器时代,经过训练,并不意味着群战时绝对的优势。   可是,他们没有调度,更没有会死去的心理准备,和随时要上战场的士兵,面对刺杀和敌意的卫士,完全是两类人。   几百人就这样被十几个人摁着揍,你脾气都没法有!   不过。   我如湖似雾的双眸一凝!   远处那一个身穿朴素褐袍的身影,腰间是麻绳,天灵盖处剃光,浑然像是秃顶的模样。   不,那是僧侣的发式,故意剃光的。   那个布道的修士,见情况不妙,正想逃跑!   虽说我下令向圣堂推进,但是剥皮军进圣堂还见了血,战乱年间这类事并不稀罕,可传出去终究有些不好。   反正,此时眼前这些傻瓜已经崩溃,加快一点步伐也没关系。   而且,我有话要问。   拿下这条鼓动暴行的蜜舌!   我直接越过布兰下令:“结阵,速度前推!”然后挤过前排士兵,腰扭膀转,猛地一抡!刃口见血,被我扫光一片,斜斩横劈,好不痛快,这些暴民只恨自己不是骏马有四条腿,鬼哭狼嚎,逃跑的速度比冲锋还快。   我没看战果,当先前突,“跟上,以莱拉为矛尖!”布兰当机立断。   对方人群里机灵的那些已经聪敏地往两旁跑,笨一点地也丢了武器缩头蹲防,到底不是军队,反而是巡游各地见多识广的海上人,立刻就明白了好歹,各个只顾自己的命,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圣战”军,十几秒不到就彻底完蛋。   嗯,别看才十三四岁,小小布兰被米歇尔·雷德佛和贝里·唐德利恩他们调教得不错,至少反应很快,打仗不会吃亏。   也可能算是家族天赋?   思绪不耽搁杀戮,我们没把工夫花在有眼色的人身上,掀下长柄,拔出军刀,遇到满地钻的逃生者就一脚,要是有想冷不防给我下黑手的,避开其锋,立刻还上一刀。   虽说手脚肢体还是常人水准,敏锐的头脑已经远非一般水平,只怕凭着我这反应速度,以及好整以暇的拼杀节奏,哪怕是本体,也够和最有天赋的那一批骑士较量较量了。   当然,和尸鬼莫波那种,随时能把四肢玩崩溃,动不动挑战极限,而无痛觉,可以面不改色的怪物,还是差一些。   身前一空,我已经穿过了乱麻麻的人群。   “站住!”我咆哮出声,对方满眼惊慌地向后看了一眼,跑得更快了!   该死,手上没有弓弩,飞刀和飞镖来得及吗?!我本体还没试过把投掷的玩意儿丢准来着。   难道我要看着这家伙跑进圣堂?那我只能让圣堂染血了,假如布拉佛斯紫衣卫来了的话,会不会把大门堵个正着?   咻!   尖啸响在耳边,劲风吹起我盘起来的棕红头发。   黑色的闪电几乎在同时就命中了那个僧侣的小腿,他向前一扑,碰!双手拍上了圣堂的橡木大门。   真是响亮,算是替我敲门吗?   神射手是谁?我回头看了一眼。   呵!我还以为是布兰,结果是“马脸”,调皮蛋,运河边的小猫儿,艾莉亚·史塔克!她得意洋洋地将手上的第二支羽箭收回背囊,然后打了个英姿飒爽的响指,个头虽小,神态够悍:   “你们没给我布置任务,我就自行其是了,还行吗?”我刚才没看到她的踪影,没想到,关键时刻,关键一击,不让圣堂内部沾血,比较稳妥。   英雄的北境游侠布兰,嘟囔着收剑,“反正你永远比我射的准。”   我问她:“箭术,琼恩教你的?”一边儿上前,拎住那瘸了腿的家伙的领子,“别拍门了!你的兄弟姐妹可不敢给你开!”   琼恩·雪诺是艾莉亚的哥哥,他箭术也不错。   “是的,不过青出于蓝,他不如我,而且你忘啦?在临冬城那会儿,你也不如我!”笑得眯眼,一脸小骄傲。   切,我本来就不会射箭嘛。   “谁让你袭击我们?”   “我只是…我只是…人人得而诛之,此乃七神天诛,邪徒——”   我可没工夫听他训诫,更没工夫向他祷告。   军刀一扎!   “嗷!!!”   凶悍的“莱拉”语气冷峻,估计是把嫁不出去的熊怒向眼前这可怜的僧侣宣泄:“回答我的话,给你个痛快,否则片了你。”   “是尤斯塔斯!”果然是七神好修士,立刻就卖了自己的兄弟。   “他是谁?”   “圣堂的主管牧师!有一次,他去快乐码头给‘水手之妻’主持婚礼,回来以后,就发了财。”   唔,这信息不太够,可能是我眼前这个人嫉妒那个尤斯塔斯发财?毕竟水手这行当,突然暴富不奇怪,慷慨散财也不稀奇,在快乐码头办婚礼的人里头,多得是水手。   时间紧迫!   “为什么这么做?”我继续。   “尤斯塔斯说!说!说!有人资助教会,痛斥异端!还说,还说波顿很快就要来了,只要和他们凶上一凶,卫兵会帮我们,还说,卫兵会好好整治那些异端,还说,这是神圣的事业,还——”   我一刀了结这位兄弟。   不用听了,尤斯塔斯,有这个名字就够了,“走,往黑白之院撤!”   列神岛平时只有下班的卫兵会来,毕竟大部分时候都没人敢在诸神眼皮子底下犯事儿,不少神庙也有自己的武装,所以,现在还不见半个紫影。   我们撤到一处巷口,两边的庙宇分别是黑色和绿色。   有几个人,看模样是列神岛的祭司,其圣徽我认不出来。   但是,偏偏人不算多,看着我们带血的战袍和铠甲,眼现惊惧。   这里够安静!   我灵机一动。   那么——   “把你们的号衣和所有剥皮人纹章全撕掉,烧了!”我命令。   “这——”   “快!”不容置疑。   去掉纹章号衣,这举动看起来是为了混淆敌手的视听?   不,实际上混淆视听的作用有限,只要详加调查,就可以了解,圣堂这场战斗只是突发的冲突,我们不是故意袭击布拉佛斯的外域圣堂。   而既然不是主动惹是生非,那么我们这批人冒充红王手下的可能性很小,当然,调查者也可以猜测是“伪装者”另有所图,但是这想的也太远了,更是毫无依据。   我的目的,只是为了让紫衣守卫,和对我心怀不轨的那些人,没法一口咬死红王的人在他们的城市里肆意妄为罢了,毕竟这可是会引发外交冲突的。至于紫衣守卫会不会保有敌意这一点?我觉得不用想的太美好。   甚至,我的外交官还有替身多内尔,可以反咬一口,说是有人栽赃嫁祸,冒充我方人员,而对方哪怕知道我和布兰这些人确实是剥皮兵,却有苦说不出,他们总不能讲出事实:是“冒充者”被袭击了才动手的吧?这可是推测出绝非他人冒充洛恩王国卫兵的必要条件。   总之,不是一个蠢招。   海王殿,地下室。   “一群剥皮人,也可能是土匪或者佣兵,袭击了圣堂…”海王细眯眼睛。   “不是什么土匪盗贼,就是他们,洛恩王国的人!冒犯七神,绝对是洛恩王国的莱雅拉!”来自七国教会的尤斯塔斯兄弟,怒火熊熊!“要不您向他们的使团提出交涉,或者干脆扣押了他们?”   “这和文明世界的外交法则不符,”海王攸伊斯·石东面色阴沉,“那批和你的教徒发生冲突的…佣兵,把纹章和号衣都烧掉了,不是在四下无人的场合,偏偏有几个牧师耳闻目睹!这些目击者的嘴巴,我可管不了,他们是宗教人士。”   布拉佛斯很讲规则,而且律法中明文写就了“一切自由”,包括宗教。人家没犯法,又是来自有信徒的神庙,如果无视那帮人毁自己徽记的举动,就说他们是寻衅滋事的剥皮兵,找洛恩王国要一个交代…   那会扯不清楚的!   然而实际上,在场的两个人,海王攸伊斯和教会修士尤斯塔斯都知道,这是他们自己事先的安排,挑衅,暴力!用一切手段,制造对立和围攻的局面,才好让接下来的步骤,顺理成章。   哪怕圣堂前的公开布道时没见到我莱雅拉,尤斯塔斯主管的教会僧侣,也必然会去纠集信众,到街上寻衅。洛恩王国那一千随着使团跟来的各种人员,可没有全体关禁闭。   如果能借这个由头,杀了或者抓了红王的人那是最好,没有,也没关系。   只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筹谋安排的这一章“序曲”会落入莱雅拉的耳中,以为那不过是一队放假游玩的士卒,截杀灭口就能完事。   “对了!”海王突然想起,立刻向身边的审讯官发问,“那群佣兵里头有没有冰原狼,就是巨大的狗?”   “没有,只是人而已,大人。”   “那么,女人呢,灰眸黑发?”   “似乎有一个射术不错的小姑娘,还有一个棕红色头发的。”   “带着孩子?”   “是的。”   会不会是她呢…“黑石”沉吟,可能是奶妈,奶妈有自己的孩子不奇怪,否则哪来的奶水?   毕竟一个刚生产的孕妇,带着小孩在敌视她的城市里乱跑,也太耸人听闻了,据他所知,红王应该不会冒这个险…她可是很珍视孩子的,怀孕期间大门不出。   反正,可杀错,不放过,留一点人力,对付这批出门在外的“佣兵”好了。 第147章 黑白之院   黄昏的阳光洒在他的额头上,一滴汗珠慢慢流落。   “是,是的,各位阁下,我,我刚过桥…”   胸口急促地起伏,裤子上有一抹石灰,眼中尽是紧张,这个中年手足无措,不停打量我们身上的铠甲和武器。   把咱们当土匪了?   这家伙看我还不满足,紧接着继续说:   “我,我看到他们,是的,有,有蝎子弩,和,和喷火弩。”   看来,我们和那帮狂教徒的一番争斗,似乎引起了不小的反应。   艾莉亚眨了眨眼:“有哪里的卫兵,在抓一群街头械斗的家伙时,要用到攻城武器吗?”   好样的,艾莉亚,你发现了盲点。   “据说是,额,他们在围剿一群带着饿狼的巫师。”   放屁!   哦,我懂了,可能是问过别人我们这队人有没有带着冰原狼,以印证什么,结果以讹传讹在平民口中就成了带着饿狼的巫师。   我站起身,冒头审视了一眼外面,挥挥手,让人把这个路过被逮过来的放掉。   列神岛本身是由十几个小岛组成,小岛之间有些以木桥或石桥相连,有些仅供小船停靠。   现在,紫衣的城市卫兵包围了海上和桥梁,严进严出,调查出出入入的每一个人,这真的是在抓捕一窝寻衅滋事的人吗?   我们现在所呆的神木林,杂草丛生,花草树木野蛮生长,无人照看,如果不是因为一棵画着泪脸的老橡树,我当初估计都没想到这片林地会是神木林。   不用猜也知道,这年代的北境人没多少喜欢出海的,这里平时人迹罕至,我怀疑,自从我几年前造访过这里之后,或许就没人来过了。   布兰忧心忡忡:“布拉佛斯的剑客年轻气盛,此处决斗之风盛行,区区二十多条人命,”这是我们之前在外域圣堂门口的战绩,“恐怕还不值得这样兴师动众,而且封锁桥梁,在岛外有战舰巡逻,对几个佣兵这样子小题大做,有些反常。”   “他们就没想让我们离开,”我眯上眼睛,“对方要我们死,要么就抓活的,恐怕这一趟出使比我想象的更要严重。”   事先我下过命令,不准放假,不准任何士兵离开,营地守则依照战时标准执行,所以他们钻不到别的空子。   幸运的是,紫衣卫有所顾忌,无心冒犯列神岛的列神,所以想将我们困在这里。   我转身看向另外一个方向,山丘上的黑白之院,属于千面之神,黑色的门扉是黑檀木,白色的门扉是鱼梁木,无面者们的驻地就在其中。   这个神庙比起列神岛其他的庙宇来说,可谓平平无奇,没有辉煌的宫顶,也没有繁复的雕刻,然而恰恰是这所平平无奇的庙院,却是布拉佛斯最重要的圣所。   “我们先去黑白之院。”我下令,“艾莉亚,你继续监视。”   出于某种担忧,我不是很像这只猫儿靠近那个稀奇古怪的地方。   艾莉亚·史塔克骄傲地点头,似乎还挺满意我看重她。卫士裹挟着心惊胆战,意识不清的两个兰尼斯特女人,跟着我穿梭在林间,向丘陵上的千面神之家行去。   时间啊时间,在幽静的院落里,时间似乎和这里一起,被消逝的千万尊神像所凝固,一如死亡本身,让一切,停留住了脚步。   黑白之院本身和我上一次到来时没有多大区别,世界上的所有死神在此汇聚一堂,夜狮,苍白圣童,黑山羊,以及陌客,名字和形象毫无意义,因为“死亡”,才是唯一的真神。   诸神环绕的大厅中央,是一个黑色的水池,边上躺着两位沉眠中人,只要向千面之神献上祭品,就可以换取“恩赐”,一饮池水,毫无痛苦地,陷入永恒之梦。我前世的人们总认为自杀是不当的举动,今生大部分人也抱有同样的看法,除了这里的人例外,在这里,死亡是礼物,自杀,也一样。   进门之后,所有人都融入了这里的安宁之中,无人开口,弥赛菈和瑟曦在瑟瑟发抖。   我打量游走在院落里,黑池边的漆黑兜帽们,个头不一,均不言不语,多半,全是无面者。   其中一个侍立在不远处,似乎在看着我。   “我找‘慈悲之人’,”我发问,“ValarMorghulis(凡人皆有一死)?”   无人应答,只有水声,和少数几个祈祷者低喃的乞求。   突兀地——   “凡世之王,您找我?”   声音响起在我背后,“这是怎么回——!?”   “别,布兰。”我立刻喝止。   面容和善的老头,半边是黑色,半边是白色,袍服和皮肤都是如此。   他对把在剑柄上的手以及弓弩看都不看,眼里只有我一个人,“某人知道你会再度光临,看来,诸神并没有料错。”   “我这里有两个人,”我招了招手,卫兵把瑟曦和弥赛菈都推过来,“她们的脸——”   我将戴在她们头上的褐色亚麻兜帽一掀!   世间少有的狰狞面目。   吸气声响起,就连我的卫兵,也不由得退后了一步。   血痂和粉肉,黑色的疤痕,牙床隐约可见,倒是鼻子和嘴巴的形状,压根就分辨不出。   “您有办法能够恢复吗?”   慈悲之人细细打量,昏黄的眼珠看到的似乎不是皮相,而是皮相之下更加深沉的秘密。   半晌之后,他才开口:   “二位需要一个慷慨而仁慈的死亡,确实。”   “不,我是说,”我纠正,“她们毁容了,能恢复吗?”   这是瑟曦和弥赛菈头一次听到这样的好事,丑陋的容颜上,两双翠绿的眸子睁大了,一动不动紧盯着眼前的慈悲之人,她们甚至在这时刻,连呼吸都停住。   慈悲之人听了此言,没有回应,只是认真地看了我一眼。   “死亡之外的选择也有,在千面之神处,”他握住弥赛菈的手,盯着她的眼睛,直到身心皆受摧残的少女,瑟缩地后退,“你应该已死,却还苦活。”   什么意思,他想干什么?   确实,依照预言来说,瑟曦的女儿弥赛菈此刻应该已经去世才对。   她命中注定孑然一身,这是兰尼斯港那个蛤蟆巫姬给她下的定论。   “这是个不该存在于世的,无名之人。”慈悲之人说,“什么都不是,她属于这里。”   什么意思。   就是说,本来该加入黑白之院的艾莉亚,没有加入,反而是弥赛菈!?   本该已经死去的弥赛菈?!   “你是说,你要弥赛菈在这里生活,那毁容——?”   慈悲之人没说话,两个头戴兜帽的阴影带着亦步亦趋的少女离开,我的手下和我一样,在这一刻奇特地,都没有动弹。   接着,“和无名无姓之人谈谈吧,”他没有理会瑟曦,反而转向了我,“红王。”   我?!又和我有什么关系了?   在诸神林立的列神岛,有一个被遗忘的角落,有时这里会有无名无姓的乞丐流人托庇屋檐之下,但是大多数时候——   这里陈列的,却是尸体。   这是一片砖房,又被称为“大杂院”,其上爬满各色绿藓,高墙间是清浅的水渠穿过。   无数塑像和神龛静静伫立,没错,祂们全是被遗忘的神灵,来自世界各地,毫无生命的,神的遗体。   自人类有文明以来,曾经崇拜过多少神尊,又有多少宗教思想,已经凋零?   我不知道。   就肉眼所及之处,数不胜数,人说宗教就是古代人的哲学,对世界和人生的思考,显然,过去的岁月中,各个民族还是挺有想法的。   慈悲之人在前,我跟在后面,布兰和我的卫兵并没有尾随,虽然没有切实的依据,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慈悲之人没有恶意,可以信任。   很奇怪的直觉。   但是应该很准。   黄昏的光线染红了天际,远方的神庙传来铜钟唱晚,夹杂着群徒颂主之音,活的神在耳边,死的神在眼前。   “这也是你们的土地?”我问出声,“话说,为什么,你会想要弥赛菈成为无面者?”   “她已经死去了,阁下,”慈悲之人转首投下意味深长的一瞥,随后继续前进,“您本也该死去才是,如果不是年龄和身份都不合适,您比她更该成为无名之人。”   隔着三千里格也能闻到这位慈悲之人对我的兴趣,当然不是布兰那种兴趣,而是一种,对我徘徊生死之间的命运的痴迷。   这是说我也有无面者的潜质?   “恐怕要让弥赛菈成为无面者很难,”我直说道,“她曾经是个女王,还有个不愿意失去她的母亲。”   “另一位女士的命运不在此处,她该去日落之地,出身之所。”   什么意思,是说要让“另外一位女士”也就是瑟曦,去西境领死,就像是蛤蟆巫姬的预言一般?   我能够想象,詹姆看到瑟曦的场面,在看到她脸和精神状况的一刻,重逢的喜悦会破灭,詹姆会流下痛苦的泪水,并且迟早有一天,为了免去爱人兼姐姐的痛苦,或掐或勒,给她一个安详的死亡。   还真是死亡才是唯一的答案了,千面神,好诡异的人生哲学,我心里头想着。路过时,看到几尊神像之间有一处空白,这是在等待再有死去的神灵来填满吗?   不知道寒神这一次北来,旧神、拉赫洛和七神在七国勾心斗角,会不会有被祂干掉的呢。   “这个位子属于影之主。”黑白老头的声音响起。   “影之主拉赫洛?”   “祂不叫这个名字,不过,某人觉得,我们说的是同一尊神灵。”   接着,慈悲之人的脚步停下,他面前是一个小女孩的雕刻,面貌模糊不清,看来是已经在这里呆了很久。   “这一位,拉赫洛的信徒称之为寒神,其神名该为阿黛菈。”   哈?   一个小女孩,寒神?   “你是想说那个北境童话?”   传闻在遥远的过去,南方飞来的火龙袭击了北方人的家园,在烈焰之前拯救了他们的,是一个被称为“冬之子”的小姑娘和她挚爱的冰龙。   而这个“冬之子”就是阿黛菈,农夫之女,诞生在人们记忆中最寒冷的冬天,其母亲在漫漫长夜里因为冷霜入腹而被害死,生下的女儿阿黛菈一出生就皮肤青紫,触感冰凉,其人为冬季所吻,直到长大,周身也从未暖和过。   我一直觉得,其他古老的先民故事,或许都有真凭实据,异鬼、冰原狼、长毛象和巨人,都是真实存在的。   可是冰龙和阿黛菈的故事,大概确实是瞎编,冬季向来都是人类的大敌,怎么会有屁股这么歪,站在异鬼的角度去传唱的诗篇?   最终,没想到,故事里的小女孩居然会是寒神。   慈悲之人的目光打量在阿黛菈身上,“祂的眷属即将光临布拉佛斯,只有你和你的手下,才有能力让‘秘之城’从将要降临的浩劫中解脱出来。”   解脱?   这话意思是,让我拯救布拉佛斯?   拯救这个此刻想要谋害我的城市?   开玩笑吧?   真他妈讽刺!   我笑了,“你的布拉佛斯一心想要收拾我,我难道还要帮你?!”   他没有因为我的质疑而动容,反而娓娓道来:   “异鬼的攻伐路线,原本是一路向南的。   通过原本是大陆桥的石阶列岛,然后才会抵达厄斯索斯,让寒流与东方的阴影恶魔一起,蚕食人类的世界。   原本如此。”   “可是现在维斯特洛和厄斯索斯没有连接到一起,是吗?”虽然不忿于当下,周遭全是敌意的处境,我依旧不由问。   “是的,在绿先知和森林之子的魔法下,如今厄斯索斯和维斯特洛之间的通道已经破碎成了石阶列岛。换言之,从维斯特洛到厄斯索斯的陆路已经被截断。   这样的话,照理来说,这场战争将只会在七国展开,只要确保七国不会完全沦陷于寒风中,就不会有问题,可偏偏…”   “偏偏,冰封布拉佛斯的海岸,似乎长夜要直接从被冻起来的颤抖海,自永冬之地跨越而来?”   他默认,“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   我讥诮地抱起手,“或许是因为我,我是寒神先锋嘛。”   这话让慈悲之人再度认真地将视线投到我脸上。   盯了好半天,看得我都不自在了。   “或许是,”他说,“不论如何,假如让长夜波及到厄斯索斯,那恐怕就要花费极大的代价才能结束了,甚至会影响到维斯特洛面对异鬼的战争,您的王国就在厄斯索斯,您不担心吗?”   “这不是我担不担心的问题,你们布拉佛斯人不乐意接受我的统合,到现在,还在暗中上下其手,处处针对,看到我身上的血迹了吗?就是因为你们的总督和海王。”   这帮人,好一个为了自由不屈服。   我看起来像是好大喜功的君主么?有点像…好吧,但是老实说,我还真没那么乐意去统治这么大的王国,哪怕乐意,有没有布拉佛斯对我来说没区别。   如果不是布拉佛斯的海面被冰封,出现了尸鬼袭扰,我他妈谁理你们秘之城?还不是怕这座城市被突然袭击,让异鬼取得一个桥头堡。   “所以说,你说的我都懂,慈悲之人,不是我要和你们对着干,是你们要在大灾将至之前,矫情什么自由和永不为奴。”   “这是这座城市的精神和真正的信仰,远超诸神的信仰。”   “那你们就在异鬼长夜里死光好了,我回头就从安达斯山脉回家,你看我理不理之后海王的求援。”   是这么说没错。   之前说的好好的,不管是铁金库还是海王的使者,都摆出合作的姿态,甚至合邦臣服也一副可以考虑的模样。   结果呢,当冰封的海面上,再无尸鬼的踪迹时,直接给我设圈套,还他妈的想通过娶我来窃取我的王国,是不是要环环威逼,逼着我答应嫁给他海王?   开玩笑呢?   假如异鬼之灾到了,是不是等我和异鬼打生打死,精疲力竭之后,你们几个再来给我一顿背刺,然后往我身上泼污水,最后自己成为最大的赢家?   前世多少故事和小说里,英雄不都是这么被小人坑的么?异鬼还没来呢,这帮短视的政客就摆出这副嘴脸,我还搁着伺候你?担忧你这城市会不会陷落?做梦!   我告诉你,慈悲之人,“我是真打算在你的黑白之院完事以后,直接走人的,反正我一个人,来就来,离开就离开。”   至于使团一千人,讲实在话,全损失了我会心疼,但是说到底——   除了我女儿之外,没人不可牺牲。   终于,慈悲之人,向我表态。   “某人知道你的想法,虽然说,对于今后您的统治会有多稳固,某人不抱期待,不过,当下,某人保证,会有一个好结果,只要你通过了试炼。”   试炼。   “幸会,红王。”我身后响起一个让我熟悉的声音。   什么时候这里多出一个人来了?   转首一看,果然——   诺索伊斯·瓦勒罗斯。   那个在诺佛斯山中,心脏树面前失踪的瓦兰提斯年轻人。   他似乎曾经被称为“笑猴”,因为总是笑口常开,为人乐观。   可是,那是曾经,当下,我见到的这个诺索伊斯,身着朴素染黑的亚麻袍,如此单薄,就和无面者一样不惧寒风,一撮银发微微起伏在额头上,已然是个无情无义的刺客了。   看来当日他自诺佛斯山中逃脱之后,是成为了无面者?   我征服了瓦兰提斯,其后种种杀戮,让瓦勒罗斯家族几乎绝种,他站在我的面前,该不会是想——   “不不不,和私仇无关,”慈悲之人看出来了我的心思,“你如果死在他手里,那么我就将寒神先锋的尸体交给拉赫洛的信徒,如果你活下来,那么,黑白之院,愿意为你的谋划而战。”   军刀自鞘中而出,发出尖利的声音,“很好,老头,你不知道未来该如何抉择,所以让我的生死来决定?”   这无面者,我还不稀罕!没了他们,照样可以和异鬼打!   就在这剑拔弩张时——   “喵~”阴影里,一只小奶猫,正在好奇地喵喵叫出声。 第148章 庇圣所(上)   一声猫泣并未引起太大的波动。   毕竟,只是一头没妈妈的小奶猫而已。   落日红光漫天,冬日中的虫鸟毫无声息,两个影子在庇圣所中静静对立,今日的逝神之地,将再添冤魂一条。   只是不知这冤魂是我,还是眼前这位,过去是诺索伊斯·瓦勒罗斯的无面者?   我摆出架势,而无面者诺索伊斯依旧毫无动静,身无利刃,看起来,根本不像是要和我一决生死。   “你全家都死于战火,所以,引发了战事的我,是你仇人,对吗?”我精神看似毫不放松。   诺索伊斯的声调依旧平淡:“这无关私仇,某人乃无名之辈。”   虽说如此,我的注意力,也同样并不止是专注在眼前。   因为我满怀疑问。   在我踏入庇圣所之前,凯岩城,尸鬼莫波。   距离派克岛之战,过了快有半个月,西境大军已经班师归乡。   夕阳之下的凯岩巨石已经很久没有见识过如此多的旗帜了,不独是西境的封臣,飘扬空中的还有河间和北境的纹章,以及来自洛恩王国的赎罪团,在雄狮之口后的广场上,招摇的剥皮人竟然占据了凯岩城的主位,怒火金狮甘居之后。   虽有一些波折,不过这些千年豪门,如今全都已经宣誓效忠,奉红王为君主。   此时此刻,千洞万窟之一,尸鬼莫波冷眼看着晚霞之下的凯岩城廓。   旁边是一头小黑猫,不,是幼年的母狮子。   七国的狮子自然不是草原狮,没有草海上的赫拉卡那么庞大威武,这片土地上多以山狮为主,看!两团清澈的黄光,那是山间猎手的利眼,凶狠地要命!   “哇呼!”   猛然一扑,结果扑了一个空,让小狮子甩了个大马趴。   这小东西,正在活泼地追逐自己的小尾巴。七国贵族总喜欢让宠物伴随自己的子女成长,一般都会给贵族孩童送上小马驹、小狗狗还有雏鹰或者小猫,以让娃娃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明了生命的喜悦。   眼前这头傻乎乎的小狮子,不由让我再度考虑,要不要把她送给小撒拉当礼物?不但是玩具,也是相当称职的巫术老师,如果不考虑死灵师摩根潜在的危险性,或许这是世间少有的好馈赠。   不过,当下,我没工夫考虑这么长远。   摩根把毛茸茸的自己圈成一团,似乎是玩累了,想睡一觉。   乓!“喵嗷!”   毫无爱心的莫波一块石头砸过去。   “你在想什么?”她炸毛叫道,“讨厌!”   “我有问题要问你,摩根。”   她忿忿不平地用一双黄溜溜的大眼睛瞪我,“我不告诉你!”   “别闹,你不是猫,也不是狮子,你是死灵师。”   “你想问我什么,如果要问怎么和丹妮莉丝的人抢铁群岛,我可不知道。”她鼓起小小的狮子脸,气呼呼。   “当然不是,”我说,“这里的局势我自有安排,实际上,保持对峙就足够了。”   是的,我确实不是很担心铁群岛未来的主人是谁,红王支持阿莎·葛雷乔伊,丹妮莉丝支持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龙之母席卷风暴地、河湾和多恩,看起来,似乎他们更强一点。   可是,阿莎统帅着我的赎罪团和一群佣兵,加起来数目已经超过五千,而维克塔利昂手下没那么多人马,而且,距离铁群岛最近的河间与西境,已经同意我的统治。   铁群岛历经战火,穷困无力,本身力量已经十分弱小,他们自己的声音不是最重要的。   最终,我和丹妮,以及我们俩的宫廷,都不乐意为了两位葛雷乔伊海怪闹出矛盾,我在忙着吞并布拉佛斯,丹妮在忙着整合河湾,为了不破坏龙女王和红王的盟约,在这样的局势下,双法对峙了起来。   就这样僵持好了,反正,有没有铁群岛,当下于大局无碍。   “我想问你,关于布拉佛斯的事情。”   “那座自由城邦?我知道的不多。”   按理来说,摩根是英雄纪元生人,大概在数千年前,因为缺乏史料,所以具体断代不是很准。而布拉佛斯的建立,大约是在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覆灭之前数百年,即便长,也只有千年时间。   数千年前英雄纪元的人物和一千年前才建立的布拉佛斯这城邦,应该没什么联系。   应该,而不是必然!   我抛出自己的疑惑:“在英雄纪元那会儿,你有听过狭海对面的安达斯山脉,或者现在这座布拉佛斯城位于的‘百岛’周遭,曾经有一个庇圣所吗?”   是的,我发现了猫腻。   我眼前这群无面者让我感到有些不对劲,说不上来怎么不对劲,硬要说的话,就是这庇圣所“大杂院”以及黑白之院,让我感觉历史不止是一千年那么短…   庇圣所里的一些雕像抱经风霜,面貌模糊,似乎是来自久远的过去,很多底座的风化水蚀情况,也不是一千年能积累的。所以,庇圣所的收藏,绝对,绝对不是这布拉佛斯建城这一千年来收集的。   如果是过去的我,或许看不出什么。   可是如今我闯过索斯罗斯的夷门塔和夷林,造访过瓦雷利亚以及古吉斯的遗址,更在凯岩内部见过旧凯岩,岂能没半点考古心得?   小狮子皱眉细想。   “硬要说的话,‘机灵的’兰恩你知道吧?”   “知道?”兰恩?啊,对,他据说是踏上七国土地的第一个安达尔人,远在安达尔征服七国之前的岁月,就在先民的七国已有名气。   既然是安达尔人,那么“机灵的”兰恩来自安达斯山脉,也就不足为奇了。   “他是个先民和安达尔人的混血,因此,拥有一头灿烂的金发,同时又会使用易形者的技巧。我和他恋奸情热的时候曾经听他说起过他小时候,他父亲是一个先民里的巫师,治愈了村子里的疾病,说来这种疾病还真奇怪,会让人全身长蘑菇,而且变得不像是自己。”   我隐隐有一些灵感,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忽略了。   “蘑菇?!”我捉住这个重要的词眼。   “是的,”尾巴晃晃,“蘑菇,让人变得不像是人的蘑菇,还会放光咧。”   ????   难道说是——   “不用问了,”沉默已久的心脏树发声,“是我,庇圣所和黑白之院,都有我的参与。”   这不可能!黑白之院诞生于瓦雷利亚十四座火烽下的矿井中!   矿中的奴隶,用自己的语言向自己的神灵倾诉悲惨的命运,一个聆听了这些信徒祷告的奴隶,或者贵族公民,再或者监工,因此听到了他们祈求的解脱和终结,了解了他们的煎熬。   此后某个白天,或者晚上,这位现在已经无名无姓的人士突然“明白”或者觉悟,奴隶们在向成百上千个神灵哭喊,而那些神灵只是同一个神的不同张面孔,那同一个神,就是死亡。   没错!千面之神的信仰和黑白之院无面者都是诞生于瓦雷利亚,随着一场声势浩大的起义,以及逃奴北上,才落脚到了布拉佛斯。   这和你一个诺佛斯山里的心脏树有什么关系?!   迷宫营造者的集合回答我:   “拥有迷宫营造者的意志,同时坚信自己是死亡的使者、逃奴的后代,二者之间,并没有矛盾。”   那么,摩根口中“全身长蘑菇的疾病,变得不像是自己”,这话又意味着什么!?   “先经过你的试炼吧,过后,我会告诉你真相。”心脏树的声音永远都古井无波。   听起来,你告诉我的真相,不大会是真相。   诺佛斯山里的神灵。   以及迷宫营造者…   我似乎接触到了什么了不得的阴谋。   回到庇圣所。   我,和诺索伊斯。   军刀,与两手空空的无面者。   他手中没有利刃,可是却比一万个佣兵更加压迫人心。   叮!   寒光一闪,军刀一侧!   速度如此之快!近乎让人以为是错觉。   无暇由于心脏树给我的答案而惊讶,我唇含冷笑。   就在刚才这一瞬间,我已经拦下了一次攻击,而面前的诺索伊斯似乎并没有动弹。   是的,他已经发动过一次进攻,只是试探,却非常人所能接下。   “你们有什么资格给我试炼,不怕我平了你们的庙宇?”   身后的慈悲之人无动于衷:“世上多得是无名之辈,人类不绝,无名之辈汲汲营营,永不磨灭。”   哼,永不磨灭。   是啊,是啊,不是拉赫洛那样广播教义的宗教,更不是七神那样有组织的教会,追求的本就是死亡本身,他们根本不怕世俗的力量。   那么——   “如果是黑池倾覆,易容魔法彻底消失呢?”   慈悲之人呼吸一窒,这威胁同样拨动了过去是诺索伊斯·瓦勒罗斯的男人。   他心弦颤动。   铿!   我已然出手!   在过去,我根本就无从想象,自己能和无面者一较长短,他们手段无穷,防不胜防。   然而现在——   说起来,军刀招数似乎无外乎刺和劈?   然而,若是依照类似前世波兰军刀术,今生自由骑手和自由城邦骑兵使用的步战刀术的法门,即便是“刺”和“劈”,同样还有更多的技巧。   足步一转,小腿绷紧,我牵动腰部的核心力量,转胯!   不管是徒手还是械斗,腰部发力,拧腰转胯,都是基础中的基础,这力量将从足步依次传递到膝盖、腰胯、肩膀,然后是手臂,及至于刀刃,切开来敌。   流畅和精准早已非我的追求,我极其标准地使用力道,不浪费一丝,不缺乏一毫,听起来很简单?殊不知,任何武士,在牵引肌肉,施展动作技巧时,多多少少都会变形。   所谓的完美发力,几乎从未存在过!   除非是拥有完美控制力的人,例如我。   手腕连带着利刃,洒出一片银光,仿佛是阳光下自杯中泼水,粼粼一闪。   这一记快速的水平横劈扫过,诺索伊斯不得不后跳一步,手无寸铁无法格挡,手无兵器的缺陷暴露无遗。   然而我得势不饶,靴子向前,这自左到右的速劈之后,几乎是同一时刻,手中刀刃再次袭去,自右到左。   挥刀步、组合挥砍,或者刀进步,甭管是西方还是东方的名字,总之就是不让他能欺身贴斗!   这样进逼的态势,当然有空档…   他出手似电,紧箍向我的持刀的手腕!   确实,挥击过后,待要收刃再击的一刻,看起来确实就像是弱点,前世所谓的“招式用老”之时。   而饱经训练的无面者,怎么可能会抓不住这一瞬间来反击?甚至,诺索伊斯已经看准了路线,避开利刃挥过的弧度。   可是,他没料到——   噗!   细小的一声轻鸣,假刃已击上他的颈侧。   什么是假刃?   我的军刀是单边开刃,可这不代表刀背就完全无锋。   在我军刀的刀尖,刀背一侧也是磨利的,不长,可能也就两英寸左右,三英寸不到。   这一段,被前世的波兰翼骑兵和哥萨克称为“假刃”,或者“羽毛”。   当挥出刀刃,对方避开时,看起来,似乎用刀者已经挥过了头,可以反击。实际上,杀机暗藏!   借助惯性,迅速翻转手腕,或者说轻轻一抖,就可以让刀尖摆动,锋利的假刃一边足以撕开闪躲之敌的皮肉。   他既然出手,当然没有后退,而是前进,却没想到要掉入这样的陷阱。   无面者贴了上来,我的军刀,同样也贴上了他,我既然让他出血,当然就要扩大战果!   拖割,扩大伤口,让他的颈动脉飙血!   同时,铁钳袭身,在我要了结这一敌人时,他也在了结我!   呼吸不畅。   他掐上了我的脖子!   “够了!”   我感到有一只手死死摁住我用刀的手臂,另外一只手,则捉住诺索伊斯卡住我的五指。   “同归于尽,全完蛋。”他顿了顿,感觉到我和无面者的力道渐渐放松,又接着说道,“这位无名之人是个合格的无面者,你能和一个无面者拼成平手,看来红王不止是个君主,在打斗上,也颇有心得。”   哼。   击中敌人的两秒之内被击中,当然是同归于尽。毕竟武器击中要害,不代表自己就能安然无恙,死亡有时来得措手不及,有时也姗姗来迟,不差几秒钟时间。   持械打空手,同归于尽,看来我距离成熟的无面者还差一点工夫。   心中做此想,嘴上可不饶:“看来自诺佛斯分开以后,你这一年时光的训练,水平有限嘛。”   “这位无名之人可是我平生少见的,有天赋的无名之人,否则,也不会被拐带到这里,而是早就死去了。”慈悲之人解释,“他在一年前,绝对要比你强。”   这还行,切,我才没有心中喜滋滋呢。   “是吗?”我看起来毫无动心,“那说明你们练得不够好嘛。”   “你挥刀的角度,用力的方式,还有直觉与反应都不是一般人的水准。”无名之人诺索伊斯(这听起来真奇怪)说道,“我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人,存在于黑白之院之外。”   那是因为我的脑子运算能力提高了很多,远超凡人。   “实际也无需挂怀,无名之辈不杀认识的人。”慈悲之人补充了一句。   就是说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活下来,那个“寒神先锋”的尸体交出去一言,是在逗我,对吧?   姑且算是对我心怀善意。   我略作思考,接着:   “你想暗示我说,不论如何,黑白之院也会和我合作,可是我反而不相信你们,或者说不相信你们背后的人。”   “你不相信千面之神?凡人皆有一死,不论人信或不信。”   “不,我不相信的是迷宫营造者。”   也就是我脑中的心脏树。   不提我在诺佛斯山中看到的东西有多诡异。   全身长满蘑菇,让人变得不像是人,这玩意儿能信?   再想想当初在诺佛斯山中看到的,被迷宫营造者奴役的人类…   我之前在派克城的血堡,把莫波的控制权交出去,真是佩服我自己。   对于我的话,慈悲之人反而眯起了眼睛。   “我不知道什么迷宫营造者,罗拉斯的迷宫倒是很有名气。”   啥?!我糊涂了,心脏树说黑白之院有它的一份,结果无面者压根就不知道?   这个迷宫营造者到底在计划着什么?!   “心脏树,我需要一个解释。你从未告诉我,曾经有这么一个长满蘑菇的病,也从未说过,黑白之院和你有关,而现在,我眼前这些无面者对你毫不知情。   我讨厌背叛,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我们之间就因为你的蓄意隐瞒,崩了!”   他最终,回应了我:   “这是对我们都有好处的事情,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孕育者。”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作者的话:说一下关于文中提到的各类武术的问题。包括波兰军刀术和其他文中提到的欧洲武技在内,都是现实中确实有的。但是我不是隔壁的全甲运动员以及爱好者,我只是看着教学视频写,顶多自己拿筷子或者衣架比划几下。所以,肯定不准,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还是自己练,以及请教专业的教练,别以小说为准 第149章 庇圣所(下)   暮色初染,天边正是逐渐消失的鱼肚白。   沧桑古旧的高墙中,静默的雕像之间——   “不管您认不认可,无名之辈都会有所行动。”慈悲之人说道,“或者没有行动。”   这话是不是说…   我不会被刺杀,而且乐意帮我杀人?   搞笑,该不会是知道我有一个怪物寄生在影子里吧?假如诺索伊斯真起杀心,或者真要取我性命,他恐怕已经死了,而我只是脖子难受一阵。   在明了我的影子杀手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之前,哪怕是经验丰富的巫魔女如梅丽珊卓,也不敢轻易下手,生怕引起反噬,杀人不成反丧命。   亚里安没有朝我下手,未必不是有这么个因素。   不过也好,毕竟吃饭喝水都可以是刺杀的机会,面对面打斗,对于无面者来说,反而是下下之策。   我不想理会这几个可能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刺客,如今我很难碰上这种势均力敌的对决,方才的打斗让我有了一些心得,我得检讨一下自身。   慈悲之人倒是很有耐心,当我再度睁眼时,夜幕已降,他还在等,倒是过去是诺索伊斯的无名之辈,已经消失无踪。   “我知道有一些问题,关于你们黑白之院,实际上,我是一名死灵师,慈悲之人。”   “这一点某人怀疑过,如今为阁下所证实。”   “那么听好,我得到了一些资料,似乎你们和过去曾经存在过的某一个叫迷宫营造者的族群有关。”   我知道心脏树在看,但是既然被我发现了端倪,深处于诺佛斯地下的他,自然无法阻挠我去探究问底。   慈悲之人摇了摇头:“北方的威胁才是重中之重。”   是啊,北方的威胁。   我灵光一闪,这会不会和…先确认一下。   “布拉佛斯有没有一种让人全身长蘑菇的疾病?”我问道。   “从未听过。”慈悲之人口吻温和。   “先回去吧,我得知晓一下,我的敌人是谁…”   路上。   “话说,如果我要你们帮我刺杀海王,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一个金龙。”   依照无面者的标准,地位越高(影响越深远),防卫越严密,价码就越高,如丹妮莉丝和我这样的人物,可能是天价。   海王攸伊斯·石东,你的命好贱…   “那夜王呢?就是制造北方威胁的始作俑者。”   “某人越来越相信你是寒神先锋了,对价无法估量,红王,”毕竟夜王这个名号,不是人人都知道的,“如果出价人能制造切实的机会的话,无价。”   就在这时——   刚出庇圣所,一个银发的男子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背上背着两把剑。   身上穿着饱经风霜的皮甲。   亚里安。   初升的月光下,我们不约而同地停住了脚步。   我:“你来干什么?”   他:“看贝勒里恩。”   我:“祝愉,再会。”   贝勒里恩是瓦雷利亚的死神,他八成是来求肯别死,或者求肯我死。   “贝勒里恩,在黑白之院里有供奉,阁下,此乃千面之神的一张脸,已经久未闻有其名。”   哦,贝勒里恩是死神,哇,你们黑白之院供着全世界的死神,这天杀的谁不知道!?   慈悲之人你多话干嘛,没看到我和他之间这气氛有多尴尬吗?!   他那双紫瞳转向透体黑白双色的老人,我差点没以为那该是一双猫眼。   会答应才怪。   “也好,总比无人看顾的落寞塑像要好得多。”   对嘛,我就说,我可是要杀——   啥?   你疯了,亚里安?   我眉头大皱,盯着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一时间看不透了这过去的枕边人。   我跟你说,我带了十几个剑手,就等你一进门,我——   慈悲之人的声音响起,让人厌恶的不燥不徐:“黑白之院不见血,只有安详的恩赐,千面之神欢迎所有人等。”   慈悲之人看出来我不是很乐意,但是却说了这番话。   得,死神家里不能随便死人是吧?   我很恼恨突如其来的亚里安——没错!他被紫衣守卫追缉的那一幕让我怀疑,他是不是知道些什么,所以有意去接洽,但是这不代表,我会很乐意再见到他。   曾经刀兵相见的怨偶,不自在,真的很不自在!   布拉佛斯,黑白之院。   “哇呀哇呀哇啊!”   我一进那扇半边黑檀木,半边鱼梁木的大门,就听到小撒拉的大叫声。   “这是怎么了?”   “不清楚,刚开始时还很乖,但是后面他一直很激动,或许是饿着了?”   “找个地方,我喂奶。”我回答。   故意不去看,听到这话时面色复杂的亚里安,以及盯着他的各位,我从满脸警惕的布兰手里,接过我的宝宝。   一边解开胸甲和衣物,我一边心烦意乱。   现在不是放松的时刻。   就在遥远的另一头,我的意识正加紧加强我自己的实力,之前是本体休息,尸鬼莫波出马,现在,则换了一个个儿。   我有预感,牵扯上心脏树,北方的危机,以及不合作的布拉佛斯,不管我要做什么,都会有点麻烦,哪怕是一走了之。   瓦雷利亚钢剑“金狮”,四个被打瘸过一次的尸鬼巨人,很大很大,三个黑曜石龙雕像,龙之号角,拉赫洛的圣火盆。   我现在有两把瓦雷利亚钢武器,长剑“鳞光”,比七国的剑稍微细一些,长剑“金狮”,剑身半掌宽,比“鳞光”稍粗,可以单手使,也可以双手。   不过,“鳞光”剑的剑柄和护手装饰华丽,不好带出来,容易被认出,所以放在大使馆。   “金狮”更是鞭长莫及。   尸鬼巨人更是没法够得上我当下的情势,一次将他们从西境运到布拉佛斯?笑话。   剩下的这三样,才是重中之重。   首先是黑曜石龙的三个小雕像,单个不比我手掌还大,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特殊,可是,联系上攸伦的三头石龙,要是说这中间没什么联系?那得没脑子的尸鬼才会信。   莫波可是有脑子的尸鬼!   “这有什么用处?”我摆弄着被拼起来的三个雕像,裂痕明显,少了一些碎末,大体完整。   “这里面有三个复活死龙的魔法,”摩根用小爪子一逗一逗,“可以让你驾驭三头死掉的魔龙,我看看…分别叫…偷羊贼?什么异鬼养的龙会叫这个名字,嗯…贪食者,还有还有,乌拉克斯。”   这什么龙,我也没听过。   不过,能够驱使自己的龙?哪怕不如丹妮的魔龙,怕火,那也是好事。   我不是没想过直接复活魔龙,例如真正的尸龙,就像是前世电视剧里夜王做的那样。   但是别忘了,拉起一头斑腹长翼龙容易,尤其是当时在索斯罗斯,又有丹妮莉丝和她的两头魔龙帮忙。   想要控制一头死魔龙可很难。   哪里难?我拉起一只斑腹长翼龙,只需要另外一头同类长翼龙作为代价,那么复活魔龙呢?需要一头活的魔龙作为施法的代价,换言之,一头尸龙,包括尸体和献祭在内,需要两头魔龙。   一头尸鬼抵两个人,这个生意还算划算,反正死得不是我。   可是一头尸龙拿两头魔龙来换?   假如我真能做得到,我干嘛还要尸魔龙?   说来,这三个雕像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件过去曾经被仪地人送给我的宝物,亡国宝物...同样是黑曜石打造,那个东西又会有什么力量呢?   “那龙之号角?”   “这是瓦雷利亚的魔法,我不是很清楚。”小狮子嗅了嗅,仿佛能闻到魔法的味道,“而且和死灵术无关。”   “那这个圣火盆你也不知道咯?”   “这个我倒是有些清楚,”摩根用爪子支着猫脑袋,用狮子的身子摆出一副人的姿势,“这东西可以制造一个圣火的…阿凡达?是叫这个么,拉赫洛的教徒,管那玩意儿叫圣神下凡,其实就是一个大号的火人,很猛的。”   听起来,“我用不上?”   “你可以试试,说不定光之王垂青于你呢?”   算了吧。   “把这个修复一下,”我看向三个石龙雕像,“至少这个可以派上用场。”   “得有半天时间,还得画符文。”   “没关系,你告诉我,我来着手。”   现在我既没法相信心脏树,也没法相信摩根。   或者说,会相信这些远比自己强大的多的玩意儿,本身就很傻。   他们每一个都可能藏有无穷的秘密,从而可能在我不经意的时候作出看似不合理的举动,因为那些,我不知道的动机。   “对了,”摩根打了个响指,“我记得攸伦还有一个可以与亡灵沟通的法器,似乎是一枚戒指,还有灵视效果,他曾经用那个来和我沟通,哪里去啦?”   哎,对哎,她一说我想起来了,当初在兰尼斯港,当攸伦骑着石龙逃离时,曾经喃喃自语着戴上一枚戒指。   嗯?戒指呢?   不知道有没有被河湾人给夺走,要不要回派克城一趟?   无数里格之外的本体,黑白之院。   “咿呀!”   “哇啊!”   举起来,要飞咯!宝宝好兴奋!   撒拉又恢复了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慈悲之人无踪无际。   亚里安似乎没专注于他要拜觐的瓦雷利亚死神,瓦勒里恩,我能感受到他的视线,在盯着这里,不知道在看撒拉,还是在看我。   就在这时,门扉突然洞开,“是我!”艾莉亚对差点动手的卫士喊。   怎么了,有事发生?!   她没空抱怨,直接报告当前的事项,“外头,一群七神教徒,还有光之王的圣火之手,他们涌过来了!”   原本还想打探一下心脏树的底细,即便它中了我的死灵术,我依旧感觉不安,可是,俗世的危险并未离我远去。   嗯,走人!   作者的话:感谢欧蝗鱼子酱大佬的万san打赏,今日二更共六千字! 第150章 地道   宗教武装会和世俗守卫联手吗?   那得是很棘手的角色。   照我担任红王的经验来看,要让神庙与城市的守备队合作可不算容易,这中间要经过大量接洽、谈判和沟通,诸神的庙宇可不会去执行凡间律法,或者帮忙抓捕罪犯,除非他们本身就是城市的统治者。   所以,眼下紫衣兵封锁列神岛没过太长时间,就调动了圣火之手,这协调时间如此短,没猫腻才是怪事!   想到这里,我不禁心思变得阴暗:   别告诉我,千面之神的无面者也和那些或明或暗的敌人是一帮。   应该不会,但是也不能完全放心。   我眼睛一眯,手握剑柄四探,话音里带上了一丝严厉:“慈悲之人?”   假如真的是一个陷阱,那我要无面者付出血的代价!   人没在,眼前的黑池睡尸,无数黑色的死神塑像,全都一派安静。   “黑白之院不见血,红王。”倒是诺索伊斯的声音响了起来,听这话儿是看透了我的想法。这话的意思,是让我放心?   我们这队人对此面色已然平静,无面者这稀奇古怪的潜入法子,已经被习惯了。   “我不可能被困在这里,你们有密道吗?”我语气不变。   要说这么多年下来黑白之院会没有一点逃生的门路,那是不大可能的。   然而,自家的逃生通路又岂能是外人能得知的?   恐怕得费一番功夫。   正在我等待无名之辈诺索伊斯回应时,却不料另外一个人说话了。   我没想到的人。   原本以为,或许只是碰巧遇上,可是他,却提出了:   “用不着,”静立一边的亚里安这时开口,“庇圣所那里有一条通路——”   我怀疑庇圣所和黑白之院是一体,自然不是没有原因,两个地方距离极近,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能在黄昏时分跑个来回,顺带和无面者打一架。   虽然这一架打得莫名其妙,像是在摸我的底。   假如那里真有路走,那当然是好消息。   头一次,我毫无掩饰地看向我这个“丈夫”,他两唇一碰:“——虽然我不知道那条路通往哪——”   那你说个毛毛?我蹙眉,看来还是得从黑白之院下手,既然说是要支持我整合力量,以对抗北方的黑暗,那想必无面者们不会不顾眼下我的危机。   “——但是我有一种直觉,我们可以借那条路逃出生天,我的直觉从未出错。”   …一次把话说完不好吗?!   我感觉自己的眼皮跳了一下,这或许是大丈夫,不对,大女人想拔剑杀人的征兆。   他轻笑一声,就像是我装作没看到他一样,装作没看到我一脸无语,直想把头盔塞他嘴巴里的模样。   “我们现在是不是即将被围攻了?”艾莉亚突兀地一问。   “对呀,可为什么我感觉,比起院子里的气氛,好像那都不算事?”布兰迷惑。迷惑个蛋蛋啊小鬼,不愧是小鬼,这中间有什么问题都没看出来?   你这样还给我表白?   不愧是青春期少年,愣头愣脑。   接着,布兰低声在我耳边,防范的意味十足:“总之,莱拉,我不相信这个男人。”   下意识的吃醋了?   话说,当初布兰来洛恩王国时,好像确实没怎么和亚里安接触过,似乎是看到他就烦,能避就避,这会儿当然也不会有太好的态度。   让我气闷的是,亚里安的气质变化太大了。   他亚里安瞒着太多对我很危险的秘密,导致我痛下杀手,然后通缉,再来就是他跑来刺杀我,结果放弃,这谁欠谁真不好说。   所以,虽然我有心要撤了他的通缉令,还有把青枝家族赶到矿井里的惩罚算了,但是真心看到他就尴尬。   说来,一个城邦里的小贵族,面对的我,又不是当年那个得联姻才能拿下一块土地的剥皮团团长,他哪来那么多的底气不急不躁,云淡风轻?这和当初陪床那个亚里安完全不同。   哪怕是经历过这段时间的沧桑,性格大变,这变得也太多了吧?   不过,形势如此,不能耍脾气。   在黑白之院是等死,看一眼这些黑色兜帽人,似乎也没想殷勤地带我去找他们的路子。   另外,既然上一次没下手,那亚里安没必要在这一次下手,别忘了,他也是被布拉佛斯人追缉的“白犬”。   于是,“他不会害我,”至少不会害他女儿,“就这么定了,带路,佣兵!”   既然大家都装作不知道,认识亚里安的卫士也在看我的态度,那就装到底好了。   皮革甲,双剑,一脸沧桑和疤痕,他这样子,喊他一声佣兵也没问题。   这还是我们头一次,认真地对话,自在征服瓦兰提斯时离别以来。   “佣兵?”他嘴角含上一丝奇怪的笑意,仿佛是在玩什么角色扮演游戏。   远处是汇集起来的火光,大概就是要逼宫黑白之院的宗教士兵,他们或许以为我们插翅难飞,毕竟就如我所言,即便有逃生密道,无面者把逃生通道暴露在我们眼前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毕竟谁也说不准,会不会有朝一日,无面者会被红王给围攻,毕竟刺客,可是所有君主都忌惮的一群人。   却不想,有个亚里安横插一杠,居然是这个我差点杀了的前夫,给我找了一条生路。   或许是生路。   我们没有用上火把,而是摸黑鱼贯而出,结果某个男性恰巧就跟在了我后面,“佣兵,不该是种马么?”   放屁!   “别靠近他!”布兰插话,满腔不耐烦,亚里安没有生气,看我的眼光反而满是揶揄之色:原来你喜欢这样的,老牛吃嫩草?   “行了,我答应给你报酬,”话里真当他是佣兵,我半点都不耐烦,更没心思和前夫调情,“带路!”   石板地面杂草丛生,茂密的灌木掩盖了历经风吹雨打之后,变得光滑无比的台阶,踩上去得加倍小心。   黑暗出现在台阶的尽头,劈开拦路的植被之后,一股铁锈味灌入鼻腔,原来不是一个门洞,而是一扇黑色的铁门。   谁会料到,在一群死去的神灵中间,居然有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门?   “你怎么会知道有这个地方?”我问。   “待会我们谈谈。”   让我感觉熟悉又陌生的亚里安,难道他出现在这里,就是为了给我引路?   应该不至于如此,如果有魔法,如果亚里安有预言能力,我当初哪里能算计得了他?   什么,亚里安和我旧情未了?不可能,我们之间是政治交易。   至于美色之类,那是布兰才会为其所惑。   “你到底想怎么样,如果——”   “走吧,没时间浪费。”   是的,没时间浪费,我听到人声如浪,正向平日宁静的千面之神圣所席卷而来。   好吧,待会我要了解个清楚,心脏树,死灵师摩根,现在又加上一个亚里安,我受够了这帮神神秘秘的家伙!   铁门之后的空气不算稀薄,显然通风,有别的出口。倒是这里湿气粗重,位于海岛上,不为人知,会泡在水中也不足为奇。   “我先去。”布兰慨然,再或者是有了和亚里安别矛头的意思。   傻孩子,到了我们这个地步的男女,哪会有什么浓情蜜意?有的只是机关算尽。   “小心,艾莉亚,你也去吧。”   艾莉亚点了点头,却从怀中放出一只花斑小猫,“喵呜。”小猫嗅了嗅她的手指,向前跑去。   哦,是我忘了,布兰和艾莉亚都是狼灵,而且天赋好像都很棒,他们兄长罗柏只是做梦附身冰原狼,而这两位,清醒时也能做到。   说不定我和无面者决斗时遇到的那只小奶猫也是艾莉亚的伙伴,她和猫很契合,不是吗?   此时此刻,我周围出众的人物里,还真是半个没魔法的都没有。   我们点起火把一路前进,听着水声滴答,几乎让我有梦回卡斯特梅地宫的错觉。   突然!   “嘶!”艾莉亚发声,“等等!”她闭上眼睛,靠着墙坐下,似乎是跨越到了猫儿的视野里。   是发现了什么吗?   接着,艾莉亚睁开双眼!“我们后面,他们跟进来了!”   圣火之手...依照我过去在匕首湖和瓦兰提斯的经验,我如何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我的卫士固然精锐,但是和那样超凡的拉赫洛奴兵只怕还不是一个水准。   听到此处,我如何还不知!?   枉我相信你。   或者说我居然会傻到相信要杀死的人?   如果说,那一夜吩咐阿莎和其他指挥官杀死眼前的亚里安,我还心怀愧疚的话。   如果说,我对自己的君主权术,不敢信任自己的丈夫一事,还觉得自己有误的话。   那现在,这些歉意通通都烟消云散了!   好不容易,我心里深处想要重建和他的关系。   或者说,我居然天真的相信至少和他和平共处。   结果呢!?结果就是陷入绝境!?只要这个通道一堵,我就是死在这也不奇怪!   “亚里安!”我话音凌厉,拔刀在手,“圣火之手和七神教徒怎么可能会知道这里,你难道连自己的女儿都不放过吗!?”   还是说,我死不要紧,你想要把我的女儿夺走!? 第151章 往日的迷宫   十几把短兵指向了亚里安,他双手举起,张开示意,空无寸铁。   幽暗的火光让那双紫眸看起来像是一对黑洞,毫不胆怯地和我对视。   我正想问他还有没有半点辩解之言。   “有三十个人,”艾莉亚一眼瞟过这一幕剑拔弩张,“我看到金发和他们在说话,应该是瑟曦,然后他们想朝着这边涌来,结果几个人交谈了一番,最后来了三十个。”   是瑟曦,怨毒的瑟曦之前一直不言不语,她当然恨透了我。   依照我的想法,瑟曦一直盖住头发和脸,别人不知道她和我们这群无法无天的“佣兵”是一伙的,她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毁容女子,不管是宗教武装还是紫衣卫兵都不会为难她。   所以,我把她留在黑白之院,和女儿最后呆几天,等到我平定布拉佛斯之后,再接过来。   没想到,一脱离我的控制,她就立刻表露了自己的毒蛇心肠,几乎可以算是迫不及待,大概是以为这是我的危急关头,可以一步把我弄死。   换句话说,红王在这群佣兵里的事儿,对方已经知道了。   “你总是不相信我。”   我收回武器,纵使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脸上也没表露,“你总是不让我有信任你的机会,亚里安,你隐藏了太多的黑暗。”   “是你太过缺乏自信,”他回击一句,也没有太大反应,“总以为我要害你。”   缺乏自信?   不理他的话,我心中疑窦未去。   如果是瑟曦,她不该知道庇圣所有密道,依照密道里的尘埃和空气中的霉味来看,这个密道也没什么人来,刚才打开铁门时锈起来的门栓,声音之刺耳。   除非是,亚里安事先安排好了。   他依旧有嫌疑。   “说来,你脑子是不是跟着孩子一起生出去了,为什么会让自己陷入此等绝境?”   “闭嘴!”布兰怒气勃然,“她岂能是你污蔑的?!”   “否则,”亚里安没有因为惹起少年奔狼的怒火,而表情改变,“一个国王,在自己国家尚未倾颓时,却在异国他乡被追杀?诸神都笑死了。   还是说你在把自己当做诱饵,吸引对方的注意力?那个金发的女人恨你入骨,是你故意安排的吧?让对方知道你的下落,嗯?我狡猾的爱人。”   史塔克兄妹,或者姐弟的目光投向我,我安之若素。   “和你无关,亚里安——”   是的,依照如今我这头脑的灵敏程度。   不管是瑟曦的告密,还是当下的局面,都没有超出我的预料。   我当然不会傻兮兮地掉入布拉佛斯人的陷阱,即便他们做足了工夫引诱我前来,譬如装作臣服,又装作有一些动荡,制造了一个只要我亲至就能收复此地的假象。   对于不臣之人,我已有安排,不需要黑白之院,不需要铁金库或者海王殿。   我有一国在手,足有半个维斯特洛那么大,富庶和人口或许还犹有胜之的庞大国家(毕竟七国的一半,是北境这样荒凉的地方),我还需要刺客和金币这样的小伎俩?至少当下是不需要的。   当然,这不是能和刀剑相向的前夫讨论的事情,哪怕他看出了一些端倪。   当然,当下的变故横生也有我没预料到的,先是心脏树似乎别有所图,然后是亚里安突然出现,计划中更是没有我在安达斯山脉中遇刺这么凶险的事。   就别说此刻了。   原本的计划可不包括会被围困在黑白之院,谁知道布拉佛斯的反对者居然势力庞大到这样的地步,红神、旧教会、布拉佛斯人,他们什么时候联系如此紧密了?   当然,也没关系,我既然想好了要绝杀,那么对方花越大的力气朝着我这个诱饵来,那就越好。   我继续敷衍:“不过是…凛冬将至。”   “艾德,你披上莱拉的皮啦?”艾莉亚盯着我。   “怎么,不是你们史塔克家的人,难道我就不能说一说啦?”我停住脚步,“你们继续向前走,别后退。”   这条地道的尽头会不会有人守株待兔?我不知道,追兵数量不过三十,把稳起见,还是回返歼灭的好。   虽然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就派了三十个人下来。   “您要——?”   “带着撒拉走人,如果我死了,就帮助她成为洛恩王国的红王,亚里安留下。”   “我也留下!”布兰一脸坚毅,“为什么要他留下,不要我!?”   傻孩子。   “保护我女儿,她是王国的希望,布兰,”然后我瞥了一眼我的前夫,“他不是很相信,怕把我家丫头拐跑。”   亚里安噗嗤笑出声。   谁都没理。   “莱拉大人!”   “我意已决,走!”   对这些卫士来说,听起来好像我是在堵后路?   不,当然不是。   我倒是不觉得我会死,我只是觉得女儿和这些卫兵此刻是在拖后腿,虽然没有用本体经历过太多危险,可是照尸鬼莫波的本事——   想想莫波都遭遇过什么敌人,拥有如此多的对敌经验,哪怕用本体,圣火之手也不算太大问题了,可如果有一个宝宝在场,那会很麻烦。   说起来,比起过去开疆拓土时在后方的运筹帷幄,孕期十月中莫波的无情厮杀,现在似乎更让我习惯。   我不但有信心,而且,还有力量,我就不信这帮圣火之手的魔法能比那个艾利斯特·萨威克更厉害,我也不信,面对火焰时,我这本体能比干枯的尸鬼更不堪一击。   哼,我可比常人的水要更多,还有奶水咧。   就让我给千面之神,送点祭品吧!   黑漆漆的洞中,火把之光飘摇,石砖和石板伤痕累累,墙角的积水潭颜色深重,几乎发黑,这是无数岁月留下的痕迹。   说来,我总感觉这条道隐隐有点奇怪,和入口的部分并不相同。   “亚里安,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   我松开手,噗!   火焰熄灭。   噗,光亮寂灭,轻烟一股,亚里安手里的照明也归于不存。   此地陷入寂静之中,一对妖异的紫色眸子散发出野兽一般的亮光。   “这是你的魔法?”我扬眉。   “你能在黑暗中看到我?”   双方同时开口,又同时沉默,看来这对夫妻都瞒着对方很多事情,生怕对方知道了自己的秘密。   果然是佳偶一对。   “那是你这对招子太亮了。”我。   “那你把火把扔水里是怎么说,难道是借我的眼睛给你照明?”他。   “我有耳朵,我耳朵很灵。”准确地说,是我头脑的分析能力,能够从声音中辨别方位,没蝙蝠那么灵,但是不会撞墙,而且待会伏击圣火之手,谁会害怕没光照亮?那群敌人巴不得自己化身为太阳。   当然,我的眼睛不是尸鬼的眼睛,看不得太清。   “你不是要和我交代一些什么吗?”我再度问。   他声音里染上了一丝沧桑,“等我们打退这波敌人再说吧,有很多话,很多。”   “不怪我想要杀你?”   “你现在想补偿我吗?”   “至少没想害你。”   “那就暂时不怪。”   真他妈好说话。   不,不一定,也可能是在玩我,可能等到圣火之手抵达以后,就会立刻跳反。   “你不用防备我,拉赫洛的信众,恨我入骨,走吧,我带你去一个适合伏击的地方。”   “什么意思?你难道一直住在这里面?”否则怎么会对这里如此熟悉?   “来过一次,要不然也不会遇上你。”   哦,原来,之前在庇圣所碰到他,不是偶然。   想想看,在之前,我掌控的洛恩王国通缉他的时候,也就布拉佛斯这里比较好呆了,他恐怕对这座城市,要比我熟悉得多。   半晌之后——   “我能相信你吗?”   他没有回答。   周遭无声,我听到他正在挪步,那双紫色眼睛靠近了我。   嗯?他想干什么?   突然!一只手揽住了我的腰肢,那是一具壮实的肉体,非常温暖,让我有些熟悉感,男人更粗犷的呼吸微微回荡在耳侧。   我感觉自己脸上热得发痒,“哎呀,别动!我只是饶你一命!”   “我是引导你走路,我看得清,你看不清,对不?”   “你不嫌尴尬吗?!”   “你哪里我没看过,”他话带笑意,“哪里,我又没碰过?”   我一时气窒,说得好他天杀的有道理,我居然无法反驳。   “嚯,你是觉得我一时心软,你吃定我了?”   “不敢不敢,红王英明神武,国色天香,诸神之剑,万民之盾,我可不想再被通缉。”   “这阵子倒是学得油嘴滑舌,我只是暂时容忍你。”   “是是是,谁让红王委委屈屈地跑这儿来了呢。”   开始挪步,虽然隔着胸背甲,可我感觉被人揽着走,实在太怪异了。   “其实你牵着我走就行了。”我忍不住提议。   “虽说您过去身材和长矛差不多,现在要更加诱人一些,但是放心,我真的早就习惯了。”   习惯个屁!   什么意思,就跟长矛一样?   什么叫他妈的跟他妈的长矛一样?哦!是说我该翘的地方不翘,该丰满的部位不丰满,对吗?   好,行行行,那你要说这个,我就得论论你下面那话儿了。   “我像长矛?”我明显到夸张地,审视了一眼他的下头,“也对,蚂蚁怎么都配不上长矛,尺寸不搭。”   “这就是你对你女儿她父亲的说法?我记得你乐在其中。”   “我那时为了大局不得不忍,我现在可是寡妇一名,不知道什么女儿她爸。”   我们拌着嘴,一路摸黑,走得极度尴尬。   而在尴尬中间——   “你感觉周围有什么不对吗?”我问。   我走过不少这样狭窄的通道,例如在卡斯特梅,凯岩城,以及瓦雷利亚和夷门塔。   虽然在一片漆黑当中说不上来,但是我总感觉踩着的地板,好像与之前不同?   “哦,这就要问你的朋友了,红王。”   这算什么答案?   看起来虽然缓和了关系,但也不过是并肩作战之前必要的,对疏远的消弭。   实际上,我依旧没法信任这么一个迷一样的人物。   正在我布置伏击的时候…   火光下,包裹在铁手套里的五指,捡起了水滩里的火把。   繁杂的步伐声止住,这是一队雇佣剑客和圣火之手,身着朴素的黑衣和红袍,火焰状的长矛散发微光。   众所周知,在布拉佛斯,太过年轻的剑客总喜欢身着颜色亮丽的锦袍和天鹅绒,实际上水平有限。   穿得越是简单,手下工夫,指不定就越厉害。   “两根火把,刚过去不久。”一名光头男子说道。   “那么,再加上之前看到的脚印,他们确实进来了。”另外一名红袍僧回复,“我听说红王决斗水平不错,魁罗,能比得上你这位前任首席剑士吗?”   被称为魁罗的光头男人眼中一片平静,“生死如水,命运亦然,如是而已。”   魁罗·瓦伦丁,前任海王最信任的保镖,正当盛年的“水舞者”。   “那就让我们送上水和火的祝福,为那位君主,如果金发丑脸没误导我们。”   他们信心十足,对一个孕妇,一个小孩,还有一群凡夫俗子中的精锐,圣火之手乃有神佑,势在必得!   这帮人哪里想得到,莱雅拉在怀孕的期间,并没有歇着,反而是经历过他人少有的,严酷的格斗训练?   “不过,我倒是觉得这里似曾相识。”魁罗抬头,看向没有壁画,或者雕刻痕迹的天花板。   “哦?”   身为首席剑士,魁罗·瓦伦丁自然博学,也去过不少地方游历:“像是罗拉斯的有些建筑,地下的部分,你看,缝隙很严密,而且没有黏合剂。”   难道这也是当年那些迷宫营造者的迷宫?   “先把那个红王制伏再说,这些都可以过后理会,阁下。”   说的也是。   在一片黑暗中。   “停步。”   我和亚里安的脚步不再回荡。   我嗅到一股生活的气息。   “在这里,你曾经住过这?”   “对。”   “怪不得,不会洗衣服吧,臭死了。”   “你会?”   “要不会,难道还期待卫兵帮我洗?”“橡木脸”莱雅拉当年打击罪犯的时候,可半个侍女都不带呢。   “从我住的的房间开始,”亚里安开始解说,“地势会变得很复杂,有无数个岔口分道,但是连一只老鼠都看不到,我也只敢住在能识别路的地方。”   “你该不会一直住在这?”   “是的。”   我能想象原因,这里人迹罕至,十分安全,假如有人跟踪他到庇圣所,也不难抓出来。   在放弃刺杀我之前,亚里安虽然和红袍僧以及其他反对者合作,可不代表他会相信他们,哪怕,他们之间相互施以援手。   “所以呢,你没啥用,”他温柔地摸我头,“看又看不见,你就呆在这,等我把他们解决吧。”   哈?   “对了,弩给我。”   你当我是你宝宝吗!?“别闹,我指不定杀的比你多!小瘪三!”   接着,我声音一沉:“你刚才说,从这里开始,有无数分岔,这岂不就是说,撒拉和史塔克,还有我的卫兵,可能会迷路?”   啧。   我慌了。   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你女儿可能比你还强,当妈的。”   是啊,我想起幻景里那个自信高贵的女孩。   魔法小仙女撒拉。   还有我身边这个没法信任的“丈夫”。   嚯。   原来,我这辈子坚强一生,从来都独自拼搏,现在还有吃软饭的时候。 第152章 迷宫(上)——未闻人名   滴滴答答,滴滴答答,似是春穹细雨,泼泼洒洒。雨势渐大,声音密集而起,瓢泼倾盆,接着又化为如雷鼓声,轻敏的像是奔鹿,沉重的像是牛蹄,其中还有叮叮当当的铃鸣。   这是无数双靴子疾跑而来,由远及近。   我仔细分识,轻步兵,重装步兵,及膝铠甲的碰擦,盾牌和铠甲刮擦的声响也有,不过不多。   结合之前听到的关于圣火之手的消息。   “持矛重步,没有盾牌,一些轻步兵,几乎听不到脚步声,可能是不着甲的游荡剑手,带盾牌的只有两三个,大概是佣兵。”   “耳朵真好使,你蝙蝠变得?”   可不是,莱雅拉·波顿,黑黑的头发,黑黑的表情,还有黑白分明的剔透眼珠子,好一只坏心眼的小蝙蝠。   我翻了个白眼,也没管他看不看得见,“做好你的事儿。”   亚里安拎了拎绷好的弓弦,眸中燃起紫色的烈焰,他将弓箭搭上弓臂,等待地道的尽头,亮光出现。   不得不说,我在暗,敌在明,这样的优势,确实很好用。   我双手握着两边握把,使劲儿转动绞盘,接着将弩机举起,瞄准自己的前方。   脚步声开始放慢,对话声传入我的耳朵,他们大概会采用阵型,徐徐推进,不再奔跑,毕竟,只要带个追迹的好手,就能推断重重泥尘中足印产生的时间。   离得不远了!   “盾牌,睁大眼睛,他们肯定有火把!”听着红袍僧的喝令,我几乎屏住呼吸。   “用锥子箭,伤而不死,让他们必须照顾伤员。”我嘱咐。   “不用你说,小红王。”   反了你了,亚里安。   橙晕出现,映出带着头盔的影子,待到对方转过缓弯,三张盾牌出现在我们眼前,此刻光照未及,而我们能把他们看个一清二楚,正是袭击之时。   既然是机会,哪能错过!?   咻!   钢弩击发,箭矢飞出,没有第二下,痛喊声响起之前,亚里安已经拉上我手一头扑进全是他臭味的房间。   臭男人,臭男人,果然是臭。   其实也没那么臭,体味而已。   不管!反正就是很臭!   “不错,射中了一个密尔弩手的锁骨窝。”他声音很快,“那人废了。”   哦,不错。   “那你,射中那个红袍僧大腿,是很厉害咯?”我一边跑,一边回。   圣火之手当然是红袍僧来指挥,这箭一中,人就差不多失去战斗力,连移动能力都得打折,而且中的还是大腿,如果是动脉受损,只怕还有失血而死的可能。   开头就把敌人队长废了,这亚里安当然足以自傲。   咚——咚——咚——!   后面在惊叫怒喊,他抓住我的手在前奔跑,我听着脚步回荡,很快就穿过臭味,进入到一片更加黑暗的世界,从回音来看,似乎是比他那个卧室要宽阔得多,“别松手!”   跟你说我不是光靠眼睛的,老哥!   不相信我…   奔跑中也没法分神告诉他,我只感觉,跑了转,转了跑,“楼梯!”上台阶,转了个大弯,“右边!”   右边。   我们似乎来到了二楼,正好面对光线露出的地方,敌人刚好冒出身影,照亮了我们刚刚经过的所在:   一个简单的房间,里头是厚毛皮铺盖和亚麻垫子,生锈的油灯,两本书,还有一堆杂乱的衣物。   咻!   墨迹一闪,“嗷!”箭羽猛扎,命中无甲剑手一名。   三十去三,还剩二十七。   没有甲胄防护,一中箭基本上就别指望拼杀了。   “他们就两个人,快!”瓦雷利亚语,布拉佛斯口音。   想必人数优势依旧让这群人信心百倍,没有半点丧命的担忧。   说来,结婚那么久,基本上都是在宫廷里,我还没见过亚里安怎么打斗呢。   “拉赫洛!”   光明轰然绽放,我眼前一白,亚里安痛吟出声,似是眼睛受创。   这魔法,刺激得我几乎流泪,视野恢复时,一瘸一拐的可不就是那个红袍僧。   “在那!别管我!别管伤者,擒王!”   是啊。   我听着不急不缓开始铺开的脚步,重重身影似是要包抄我们。对于这阵强光,他们肯定有所准备,瞬间就缩短了距离,这不,开始爬楼梯了!   拉赫洛的信徒岂能惧怕黑暗?   有红王这么诱人的目标在,谁还会顾什么战友?!   我不知道的是——   布拉佛斯修习剑术的风气浓郁,海王总是会笼络城中最强大的剑客。   每隔几年,海王殿都会举办比试,选取他的首席剑士,过去艾莉亚的师傅西利欧·佛瑞尔,以及队伍里的魁罗·瓦伦丁,都曾经是首席。   追兵当中,除了魁罗之外,更是有过去的次席,每一位不着甲的剑手,都是布拉佛斯最敏锐的好手,在剑术之外,更是熟悉如何保卫重要人物,警惕性相当高,明了明处和暗处的威胁,并有不俗的追踪手段。   他们的战术,就是让我们手中威胁最大的弓弩无用,然后以如水之剑,如电之速,像雷霆一般摧垮我和亚里安!   开局就被强光亮瞎眼,吃了瘪?我知道黑暗对他们不利,对我们有利,他们当然也知道。   所以,就这两个人,就想挡住三十号布拉佛斯的精英,神庙和王殿的联合?吃瘪不过是开始!   脚步声近,没时间浪费,我不可能一次对抗二十多号人!一把勾住亚里安的手臂,“瞎了?!”   “没!缓一缓。”   吼什么吼?   腿上不停,扯着他就一路狂奔,他还不时被绊一下。   男人真是靠不住。   “天杀的光之王。”他愤恨地吐词儿   “魔法嘛~”   你有魔法,就不准人家使么?   “安心,”我安抚他,“我罩着你!”   “我可真是有个好老婆。”   “别这么说,我寡妇。”这时候拉夫妻关系晚了,官面上你死人一个。   如果他亚里安老老实实和我透个自己的底,我哪会辣手摧草?别说是个巫师,心脏树和死灵师摩根这样的,我都可以与它们共舞。   “女人,前一刻还在喊打喊杀。”后一刻就舍不得男人去死。   “屁话,我把你扔下算了?”   思绪只在电光石火之间转过,红袍僧的拉赫洛之光由亮变暗,片刻间只剩一片橙红。   咄!一支钢箭剁入身后的墙壁,砸起一面粉尘,我看了亚里安一眼,他紧闭双眼,眼角泛泪,显然是还没恢复过来。   啧啧,果然和那帮外域圣堂门口的七国教徒不能比,这帮追兵可狠得很,一个照面,还没摸清情况,就先废了我一个帮手。虽然暗骂他没用,不过我也知道,亚里安既然通过魔法让自己在黑中视物,那相对的,肯定会很不耐强光,这怪不得他。   第一轮较量,敌人受伤三人,依旧势在必得,我方一人暂无战斗力,看起来半斤八两。   那么,开始第二轮!   静如影,轻如羽,迅如蛇,止如水,柔如丝,疾如兔,滑如鳗,壮如熊,猛如狼,不动如石。   这是当年在君临时,西利欧·佛瑞尔教艾莉亚和莱雅拉的诀窍,关于如何跳一曲“水之舞”。   身为至交好友,雇佣剑客“月之湖”吉洛罗曾经与西利欧在酒馆里喝过一顿,他知道,莱雅拉的水平就贵族女子来说尚可,但是比不了那些专心战斗的凶猛女战士,更别说和爷们比了。   三次比试,三位首席都是老友,也都给他身上添上过伤口,看在交情的份上,才活了下来。   吉洛罗永远屈居第二,似乎永远都只会是海王首席剑士的阴影。   可是他,难道会是弱者?   当然不会!   此次魁罗请他出马,追击一群恶匪,其中还有红王这位暴君。   这一事,吉洛罗心头一片热火,他倒要和年轻的新秀,精湛的老手比个高低!抢在所有人的前面,把这个红王和她的保镖拿下!   他看到了那两个人,一个是腿长热辣的女人,身上的钢甲在闪闪放光,另外一个,则是强壮的卫兵,背上背着两把剑。   两个人搀扶着跑,这么笨拙,怎能快得过水舞者轻盈的步伐?   吉洛罗很快抵近!   傲慢和荣誉不允许他偷袭,所以——   侧剑在手:“我乃吉洛罗·佛雷加“月之湖”!束手就擒,或者决一死战!”   绝了!   那来敌近在咫尺,我已经手握刀柄,准备接他一记。   结果呢?我听到了这么一声。这种见不得光的厮杀,怎么搞得跟决斗似的,还提前通知一下?   回头一眼掠过,只见越加黯淡的红神之光下,剑铁阴冷,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表情冷峻,下颚、嘴边还有眼角,分别是三道黑黝黝的疤痕。   眼睛在看,手上可没停,军刀的残影飘过,却叫他差之毫厘地避过。   我已经把发力时的动作幅度尽量减小,在这昏暗的空间依旧被发现。   看来是个经历过不少生死之战的,感官很灵敏嘛?   “那个战士,你就让你的主顾替你出剑?!”狭海东西把刀称为单刃剑,有弧度也不例外。   这位吉洛罗·佛雷加口中在说,手上反击,剑过我耳侧,差点就削掉了我耳朵。   我感觉到亚里安想要回身,这家伙还闭着眼呢,充什么大丈夫?   铛!   一把推开我的前一个男人,借着反冲力道,足,膝,腰,手一鼓作气,甩出刀光,我生生拦住这吉洛罗的步子,逼着他回手招架。   “还不错,”他夸张地扬眉,“你老师教你的?”   切,和我这装长辈?你经验丰富,我这头脑可是在作弊!   不答话,侧身架开第二把袭来的轻剑,吉洛罗怒骂:“我先来了,魁罗!”   “不是决斗!”第二个剑士话可不多,更对迂腐的吉洛罗非常不满,在他们身后是重甲的铛啷声。   不过一会儿,我们交手几招,险险避开对方毒辣的攻击,我的手臂,他们的脚和腰侧,相互留下了几道浅伤。   还真是棘手哈?   这一试探,我就明了,如果对方是一个人我能拿得下,两个勉强能扛,两个以上就危险了。   “亚里安!”你再不成我就丢下你跑路了!   “好了!”   钪!   把剑背在背后,其实只是权宜之计,完全没有佩在腰间拔出的速度快。   可是亚里安出击的速度,却吓了我一跳。   快!太快了,比无面者还要快!   他怒吼出声,我只觉脑后有劲风扫过,下意识地以为被偷袭,头偏了偏,倒让肩上被人挑了一剑,痛觉如电闪过。   乓!   恍惚之间被一撞失了重心,回神时自己又被他揽住了腰,眼前两位布拉佛斯的剑术高手目瞪口呆,手里的武器已经被削得只剩下一半。   这可是钢铁!难道亚里安一出手就是两把瓦雷利亚钢剑!?   “快走!”他虎吼一声,我反应过来立刻头也不回地奔跑,融入黑暗,只听身后惊呼痛嚎,金铁交鸣。   除了魔龙之外,瓦雷利亚人留下的,让人印象深刻的魔法事迹无非就是黑曜石建筑、瓦雷利亚钢和神乎其神的预言。   他倒是颇有了过去瓦雷利亚巫术王子的风采,虽然没有魔龙,却让我见识到了别的。   “她跑了!”   轰!   光亮大放,映衬出我的影子,我本来以为是拉赫洛的僧侣或者圣火之手出手了,没想到他们大为震惊:“小心,火法师!是‘白犬’!”   火法师?   突然之间,我本来以为身家清白,背景简单,再然后似乎没那么简单的亚里安·青枝,身上迷雾重重。   我以为他的什么魔法,或许是有巫师血统,也可能是和群星就位教勾结,再或者就是科霍尔的黑山羊祭司。   但是好像又全都不对!   “奴仆也敢和主子叫板!?”亚里安的声音传来。   轰!又是一阵惊叫。   谁能想得到?   谁能想得到红王身边的卫兵居然那么可怕!   我几乎能体会到他们的心情,因为我也一样觉得玄乎不安,这简直是我见过最成熟的法师,比起手无缚鸡之力,或者体术比不了我的死灵师摩根都要更可怕,简直像是,简直像是…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不可能的念头。   简直像是在瓦雷利亚堡垒经过正规巫术训练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或者其他哪家龙王的子女,不是后面坐上铁王座的那种忘却了知识的后裔,是正统无比的龙王。   搞得跟你是来自几百年前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似的,别忘了,你已经被我休了啊嚣张什么,亚里安!   大概在三个沙漏的时间之后,我和他会和,又是一双紫眸在黑暗中幽幽发光。   “怎么样?”   “你水平还行。”他简单明了,不过我听得出来,这声“还行”已经是很惊讶才说得出来的了。   “你哪里来的瓦雷利亚钢剑?”   “瓦雷利亚钢?不,这只是半成品,略微加固磨利,缺乏龙焰和献祭,还没完全成为瓦雷利亚钢咧。”   听起来跟你是个铁匠似的,还是巫术铁匠。   我心生不悦。   之前战斗中反应出来的水准,还有这两把剑,无不在说明一点,他隐瞒的事儿可多了!   “一般的寒铁可斩不断武器。”我提醒。   “他们的剑太细,而且,缺乏咒语和血脉,瓦雷利亚钢也就是比凡俗之物稍稍好一点而已。”换句话说你知道怎么用咯?   真是…   到底还瞒着我多少东西?   他翻了个白眼“——即便我那么厉害,还不是被你算计了?”   行行行,我更厉害行了吧,这辈子的白眼,全在今天给翻完了。   “火焰,坚钢,还有魔法,你不想给我一点解释吗,该不会是恰巧发现你有龙王血脉吧?”我面色一肃,“你到底想要什么,亚里安,或者说,早该死绝了的,高等瓦雷利亚人?”   “聪明!我和你谈谈这事的,”他没有半点被我猜出底细的失措,“但是首先,我们迷路了,得先脱困。”   “不,他们短时间内不会追来,甚至可能会想去搬救兵,另外,我女儿也在这个迷宫里,我不可能不找她,你为什么不事先提醒我没有后路呢?!先把你是谁给我说清楚!”   “因为我的直觉——”   “你的直觉让你差点死在我手里!”   终于,关于我们之间的矛盾,躲不过去了,我一番严厉的质问,他报以近乎咬牙切齿的低吼:“我想杀了你,我想把你一刀一刀切成碎片!还有你那个见鬼的女儿!”   我针锋相对,显然他是在说气话,虽然让我齿冷,但我显然不是那种纠结于意气之争的女人:“随你!只要你能从我尸体上跨过去,但是首先告诉我,你是谁!?”   “奥利昂。”   “不是亚里安?”   “奥利昂·贝勒里斯,顺便,瓦兰提斯城里的瓦勒罗斯家族,是我家没血脉的分支。”   我蹙眉,声音平静,心中大感不妙:“什么意思?”   “我曾经是龙王,在自由堡垒毁灭时,我身处科霍尔,所以活下来了,直到今天。”   龙王。   我以为亚里安只是瞒着我一些小秘密。   我以为亚里安和某些教派或者巫师勾结。   却没想到,亚里安压根就不是亚里安。   贝勒里斯,好一个奥利昂·贝勒里斯,史书里的人物跑到现实当中来了。   我可真是,可真是被狗给狠狠咬了一口。   “这么说,”我平心静气,“我连我丈夫是谁,我都不知道,对吗?”   你可真厉害。   我可真是蠢笨如猪。   枉我四处拼搏,以为自己越来越了解这个世界的神秘,越来越强大。   我连自己枕边人是谁,我都不清楚。   我以为自己摆脱了恐怖堡,摆脱了卢斯·波顿,我在厄斯索斯建立了自己的天地,却没想到还是被这些贵族,高贵的血脉,给耍得团团转。   到头来,英明神武,诸神护佑的红王,连自己家是什么样都不知道。   “你很聪明,是吗?”他没回话。   “玩弄于鼓掌,对吗?”   “听我说——”   我粗暴地打断,“怎么,是不是要建立你的瓦雷利亚,去啊!你女儿将来就是皇帝,哦,不对,这个词还从来没在世界上出现过,如你愿了,你厉害。”   他还没开口,“够了!”我转身离开,乓!狼狈地被翘起的石块绊了一下,“滚!”   “我只——”   “我再见到你,我会杀了你!” 第153章 迷宫(下)——搞错地了   “我再见到你,我会杀了你!”   他看着莱雅拉头也不回地离开,然后举足跟上。   他一自曝身份,她就猜出了他的目的,然而这并不足以阻挡他的决心,或者说,甚至更好,这样,就不用遮遮掩掩了。   “呵。”军刀一挥逼他止步,怒气充盈在灰色的眼睛里。   是啊,任哪个女人,发现自己的丈夫所有一切都瞒着自己,恐怕都要气炸了肺。   “别跟着我!”她警告,“我说了,我会杀了你。”可是你没有直接劈上来,不就代表你无意杀我奥利昂么。   龙王怎会输了气势?奥利昂听到自己傲慢地说:“我的剑可比你的刀硬朗。”   她生气的样子别有一番美感,就好像发脾气的白玫瑰,带刺也掩盖不下那出众的外观。   报复心和欲望,让奥利昂想直接把她死死地抱在怀里,任她气息奄奄,然后真的消亡,自己也随之而去。   莱雅拉长舒一口气,下巴一挺,不复怒火冲天的模样,“感谢你刚才帮忙——”   潜台词是什么,是想说没有我,你也能逃脱险境?那你身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   当然,奥利昂压根不知道心脏树和死灵师摩根,也不知道如今的莱雅拉已经不似过去那般,虽然会受伤,她还真有办法能搞定。   “——我承诺,只要你不见我女儿,我就不会对你动手,我甚至可以给你土地,封你一个爵位,让你下半生衣食无忧。”   什么意思?   难道我奥利昂还缺这个?他奥利昂只是想找一点,活了如此久的岁月,还会有一点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真实感。   确实,他是有点心软,明火执仗冲到了轮宫面前,却最终放弃。   但是,这不代表什么妻女,于他就意味着一切,也不代表,他奥利昂的瓦雷利亚,就真的是靠在女人的子宫里实现的!   “我不希望听到这种鬼话,”于是他的脸更冷了,“别搞错,我现在可以对你为所欲为,只是我不想而已。   你以为我在想什么?你以为我对你半点情谊都没有?你以为——”   这算是原形毕露了吗?   我算是明了了他的心意,在这他以为自己掌控全局,稳操胜券的关头,他的想法暴露无遗。   我唇角一勾。   至少比我想的好得多,亚里安,或者说奥利昂心里还有所顾忌。   甚至不止是为了他的女儿。   纵然他再让我怎么心浮气躁,撒拉依旧是我女儿,洛恩王国依旧属于波顿,他的阴谋失败了,我绝对绝对不会让他有机会灌输给我的后代,什么瓦雷利亚的毒药思想。   现在,既然他能说出这种话。   那么——   下一刻,我军刀已出!   没错,我已经看透了他的招数。   奥利昂·贝勒里斯,此人或许是一个合格的巫师王子,却绝非一个战士。   狂暴粗糙,剑术尚可,但是,打斗能拼的可不止是剑术。   还有贴身格斗!   他双剑并用,猛力一挥,军刀已然被碎为三段!   还未等到他再接再厉,我已经欺身靠近。   “将军。”匕首贴上他的脖颈。   即便是活了数百年,也不代表擅长一切。   奥利昂没有想到,之前的战斗中,我压根就没有把什么魁罗、吉洛罗放在眼里。   要是完全转动头脑,敏锐地控制每一块肌肉,我能完美的预判任何朝我而来的攻击,并保证不中一下,哪怕是本体,我的潜力,也足以同时对抗五个人。   我要的,其实是一个明明白白的答案,他亚里安,或者奥利昂到底有什么秘密!   所以我故意示弱,表现出不符合真实水平的自己,反正布拉佛斯剑士对待自己的武器比对待自己的新娘还要认真,不会用毒,保养得当,还上了油,也不怕破伤风,擦破皮没啥。   我故意示弱,才有机会看透他的想法。毕竟,有一个为所欲为的机会,他才会表现出真正的自己。   真是没辙,太强悍,地位太高,权势太重,连点信任感都给不出去。   “你——”   他呼吸急促了起来,难道说,龙王苟存数百年,又逃过了当初在维隆瑟斯的死局,现在,竟然还是要死在自己的妻子手上?   这莫非是命中注定?   我看着那双发亮的眸子,“别搞小动作,我手一颤,就能屠龙咯。”   碰!   他猝不及防,被我一脚踢上膝窝,匕首所制,奥利昂的瓦雷利亚摔跤术没法施展,靴,肘,肩,噗通!简练而直截了当的一套动作将他制伏在地。   此时此刻他的模样怪异极了。   脸上的神色,那双紫色的瞳孔里,是带着防备的惊骇欲绝。   命运悬于人手的感觉,可真不好。   然而,让我有点无奈的是——   我的长腿骑在他腹部,这家伙脸上抗拒,手上的动作,却是娴熟地把住我的腰肢,任我坐在他身上。   没错,娴熟,身体都习惯了,指尖的力道恰好。   咳!   这算什么,下意识的反应?   如果忽略掉无光的迷宫,还有身边的碎刀和利剑,这一男一女的姿态,更应该出现在暧昧的大床或者浴缸里,即便是野战,也当鸟语花香。   咳,这一丝绮念毫无意义。   “你这点秘密不算什么,”   我尽量忽略此中的奇怪,红唇一翘,低下臻首,任由青丝如瀑倾泻,洒落在我们的耳边,拍了拍他有些粗糙的脸蛋,帮他捋了捋银色的发丝。   “红王收得住,奥利昂,我收得住你这条小龙,再来几条也一样,我原谅你了。”   龙王又如何,我还压不住你?别忘了,就之前我俩的日子来看,我骑你的时候好像更多一些。   是啊。   身为君主,便要面对人心似水,民动如烟,手下臣属心思万端。   这才是君主之道,我包容一切,并让手中的一切,翻不起什么滔天巨浪。信任?没那个必要,信不信他们,都是一样的!既要担当王国之君,别说奥利昂这点小秘密,便是什么摩根,心脏树,也逃不出我的手掌,不管他们保有什么底牌或密辛,都是如此。   此刻奥利昂心中有千万句吐槽,谁要你来原谅?要不是为了撒拉,我——   最终,他只得说这么一句:   “你头发散了。”   “帮我扎起来,黑漆漆的我看不清。”   “脸红了?”   “没有,倒是你,很‘斗志昂扬’嘛。”   这不是斗志昂扬的时机,很快,追兵就追上来了。   “只要您一枚芳吻,我的剑归您使用。”说是这么说,轻佻的来客剑上工夫半点不留情,已然刺出!   免了!你今天看我漂亮就投我,明天看别人漂亮不就投敌?布拉佛斯的交际花名闻遐迩,要是里头没有比我漂亮的,才是怪事。   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是他太弱,让我没半点为之勾心斗角的想法。   我不惧寒光袭来,出手一瞬,刺进其眉心,而他的剑尖距离我还有一厘,其锋芒刺得我皮肤发痒。   然而,终归是生死已隔,胜负已分,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一招见分晓。   这是一个转角,刚被我剔倒的年轻人之后,是涌过来的红光,圣火之手和剑士佣兵。   “西利欧会为我骄傲吗?”我傲然一笑。   魁罗几乎立刻就从战友猝然倒地的惊讶中解脱,“动作不够美,你藏了一手。”   一抹笑容浮现,我猜此刻昏黄的光线下,我还算迷人,他们迷失了一刹那。   绝对不是我在思春!   “还没完,剑士。”   “蹲下!”   不用那个奥利昂说,我也已经伏低身子,他一直猫在拐角背后,此刻突然袭击,一股火焰自手心喷出!   轰!   显然,这用来锻冶武器的烈焰,克敌也不错,布拉佛斯人惊呼后仰,我立刻脱身,顺手甩出匕首,再中一记!   痛吟几乎立刻叫起,“哦!”   抛却了对彼此的疑虑之后,我和某个活了几百年的老帅哥配合无间,好一对让布拉佛斯人咬牙切齿的完美拍档。   当然,是以我为主!   “走,别恋战!”   每一个拐角,每条岔道都可以无伤袭敌,没必要死磕,陷入包围可就麻烦了!尸鬼莫波那身体怎么折腾都行,换了我本体,显然是会吃不消。   然而过了几个拐弯之后,我却看到了另一束火光。   他们还能包抄到我们后面?!   不,不是,是剥皮人!   “怎么回事,我女儿呢!?”   还有艾莉亚和布兰?   “大,大人,”一个举着火把的卫兵回报,“公主丢了!布兰登爵士和艾莉亚小姐跟着也丢了,我们想随过去,没找到人!”   “你们是智障吗!?”   就在和我分开以后,他们奔跑在地道之中。   自然地,对奥利昂不堪入目的狗窝表示嫌弃以后,一头扎进迷宫里。   千巷万道,人眼渐花,然后,他们迷路了。   在幽幽弱光中,布兰痛苦地跪在了地上。   他应该和莱雅呆在一起,面对后面的敌人,可他,却在她殷切的目光里遵守了命令!   把她和那个心怀不轨的奥利昂,贪图她美色和权位的奥利昂留在一块,他怎能忍受?!   “哇!”   手舞足蹈的小宝宝被抱在艾莉亚怀中,猫丫头一抬粗粗的眉毛:“你这是,饿了?”   “没有!”布兰下意识地回吼一句,接着缓了缓语气:“我只是,心情不好,抱歉。”   “可真有礼貌。”艾莉亚刺了一句,下意识地向后看了一眼,“娜娜好像什么都看不到了。”   “娜娜?”   “我的小猫,就和这个娃娃公主差不多大。”   她没布兰那么早熟,对于男女之间的情愫了解不多。   男人对她来说,还没有冒险一半有趣儿。和前世原着里的艾莉亚相比,少了沧桑和事故,反而更加灵动了。   这对兄妹或者姐弟没发现,在他们停下的这一刻,撒拉小朋友睁大了那双满是问号的大眼睛,“呜哇?(那是神马?)”   她似乎被什么东西吸引了,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去够,就像是妈妈在用玩具(她这年纪用不到的刀枪盾牌)逗她时一样。   就在这时候——   艾莉亚下意识地抚摸着怀里的孩子,她可能是除了莱雅之外最喜欢撒拉的人,或者说,她喜欢一切小动物。   接着,手指的触觉一空,她下意识地低头看,怀抱中空空如野。   孩子呢?我那么大一个会叫会闹不爱哭的孩子呢!?   完蛋了!   闯大祸了,王国的未来在我手上丢啦!   “布兰!!!撒拉丢了!”   此时此刻,我面对着我的剥皮卫兵。   “就这样?丢了?莫名其妙在怀里不见了?”   我还没发脾气,身边一个壮汉扑了过去,奥利昂揪住卫兵的胸甲大吼:“你再给我说一遍!我女儿怎么了!?”   “她,她,艾莉亚大人和布兰大人去——”   “不用了,奥利昂,”我声音沉了下来,“我们上当了。”   “上当?”他喘着蹙起,眉头皱起。   “心脏树?”我在心里问。   无人应答。   无人应答!   我眯起双眼,抚摸手上冰凉的铜戒…然后扯了下来。   被我施展过死灵术的迷宫营造者,诺佛斯山中的神灵,彻底失去了联络。   昔日出使诺佛斯时,我遇到大胡子僧团被刺杀一事。我当时以为是布拉佛斯人故意想搅乱局势,结果便宜了我。   现在,我知道了,黑白之院,是听心脏树的话的。   侍奉神灵的僧侣,死于神灵之手。   我没料到,这是一个局。恐怕自从遇到我以后,不,恐怕,这数百年来,迷宫营造者就一直在布这样一个局。   不愧是心脏树。   一出手,就让人无路可走。   那是我的孩子!   迷宫中的另外一处,奥利昂的居所。   伤兵呻吟,追击莱雅拉的人还剩下二十五个,明显尚有余力。   可是,他们却撤退到了这里,这行径如此怯懦!让人无法忍受。   至少,吉洛罗,曾经的次席剑士,是绝对无法忍耐的!   他意志澎湃,毫无倦怠,身后是同样不畏生死的战士,厉声喝问:“魁罗,魁罗·瓦伦丁!为什么突然不追了,难道是怕了那个女人?!”   莱雅拉剑术犀利,出人意料,绝非她老师曾经谈起过的那个水准!   可吉洛罗,还有其他的剑客都醉心剑术,哪会畏惧这一点挑战!?   “这个迷宫出人预料,”吉洛罗的挚友魁罗劝阻,“我们不但得担心莱雅拉,也得担心迷失甚至困死在里头。”   “好,好得很!”吉洛罗气歪了嘴。   受人钱财,忠人之事,雇主自己都不乐意坚持,他一个受雇的剑士何必卖命?   红袍僧和魁罗相视一笑,“撤退?”   “可以,任务完成。”红袍僧低声。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凯岩众窟之一。   兰尼斯特的主城里万籁俱寂,凡人已经陷入了沉睡。   自然地,虽然我的本体在迷宫中搏斗,尸鬼也没被遗忘,依旧在被操控着。   “修复好了。”小狮子特有人样地叹了一口气,“平白花了我那么久。”   完美无瑕的三个黑曜石龙雕像,看不出什么伤痕。   “比你说的要快很多。”尸鬼莫波发声,“接下来呢?”   “就是让你能驾驭它们的时候了,”狮子摩根说,“我来画法阵。”   我操纵着莫波,不疑有它。   死灵师摩根猫头猫脑地转过身,开始将小爪子伸向准备仪式用的材料,嘴角露出一丝得逞的微笑,不像是狮子,反而像是一头偷到了鸡的狐狸。 第154章 孵化场   火光衰微,带出来的火把不多,众多的卫士手中也就剩下三把。   昏暗得就像是我的情绪。   女儿失踪,可能和迷宫营造者有关,史塔克兄妹前去追寻,也不知所踪。抿着唇,在这一瞬间,我真的有种无措之感。宝宝的出生,不止是让我欣喜万分的幸福。更是红王莱雅拉的软肋,而且一经发现,就立刻被人给把握住了。   用前世的话来说,“拔剑四顾心茫然”,空有武力,却拿那心脏树束手无策。   它会把撒拉怎样?!   至于布拉佛斯和迷宫营造者…   要知道,在无数年前,迷宫营造者的年代,布拉佛斯距离罗拉斯那么近,大概都曾经是迷宫营造者国度的核心地区。甚至布拉佛斯这个地区的地形:“百岛”,恐怕就是当初迷宫营造者和深潜者战争过后遗留下的痕迹。   原来如此。   诺佛斯山中有这么一尊“神灵”已经无数个年头了。   真的会只有当初那帮大胡子僧侣,才接触到么?   恐怕不是。   瓦雷利亚毁灭不过数百年,就有无数的冒险船只为了那里的宝藏和魔法,而葬身烟海,失去踪迹,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这个世界上胆大妄为的人从未少过,知道有“所谓”的真神,又怎么会不去接近?   联系一下小狮子摩根透露的,关于“机灵的”兰恩过去的经历。以及无面者和心脏树的关系。   恐怕,迷宫营造者在布拉佛斯的暗中势力,要比我想的还要广博。一朝不慎,就让我栽了个跟头。只是不知道,它在布拉佛斯的种种布置,又是何故?   之前信心十足,冷静布局的那个我显得如此荒谬,早知道就该把娃娃放在行宫里。   唉,多斯拉克人有一种说法,叫“母亲的诅咒”,形容得是太过被慈母溺爱的儿子,绝对不会成为战士。我这算不算是面对大局时割舍不下,明知道有危险还带着小孩,无意中给撒拉惹出了巨大的危险?   奥利昂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会把她带回来的。”   这承诺…   我想告诉他那是我的女儿,和你无关,又想把希望寄托到他身上,一时间心绪纷乱。   那是我女儿,骨肉血亲,历经千辛万苦才诞下的生命!莱雅拉,你在想什么!?   无助只是一刻,过后便是怒火升腾。   迷宫营造者!   我心里念头百转,手越攥越紧,脸越来越冷,兵卒不敢吭声。   我一咬牙,“我大概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绑走的,你是巫师,能不能感受到这里有没有魔法的痕迹?”   “我试试,有——”   “夜影之水!”我拿出一个壶。   这可是预言法术必备的东西,即便没有奥利昂,我自己也用的到。他不再说话,朝我点了点头,抬手接过。   共同的困境反而让我们之间那点嫌隙微不足道,我们之间的试探,现在看来简直就像是笑话。   抬首一口灌下,唇边染上了一丝蓝渍,奥利昂闭着双眼,已然进入了幻景,去寻求现实中瞧不见的真实。   “有巫师在阻挡。”   “看看史塔克俩?”我建议。   “我看到,狼头的男孩和猫头的女孩在奔跑,追踪一片迷雾,他们眼中失去了神采,身上长出了菌株,可是有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将他们给救了,用的是——咳!”   奥利昂背一弓,使劲儿喘息。   前所未见地——   一个瓦雷利亚巫师,被从幻景里赶了出来!   不妙。   “找史塔克,现在!”我沉声道,“他们是狼灵,可能不会跟丢公主。”   “原来不止是你的宠物啊。”奥利昂音调闷闷。   我警告性地盯了一眼奥利昂,这不是拌嘴的时候,更别给我吃醋!我没这个心情。   照着卫士指点的路径,以及奥利昂的感应,我们几乎是奔跑在黑色的世界中,借着弱光,听着水滴。   快点,再快点!   我心里,全是撒拉遭遇各种不测的惨状。   她那么小,那么小一点,那么聪明,虽然有时候傻乎乎的。   心脏树!!!   越是感伤担忧,我就越是怒火中烧。   “近了,我感觉我们在靠近。”   奥利昂的话伴着深入迷宫的足音,从回声来看,走廊通道在变宽,远处蓝色的幽光闪耀,像极了那年诺佛斯山下我经过的隧洞。   待到转过一个拐角时,我们面前陡然一亮。   蓝光绽放,是无数朵大伞,恰如黑穹中的繁密亮星,点亮了幽深的厅堂。   一股血腥味和发酵肉类的腥甜气息弥漫此间。   这奇特的一幕让人止住呼吸,不知所措,可我顾不得什么危险,双眼中只顾着找自己的宝宝。   除了发光的蘑菇,没有,还是没有!史塔克呢?撒拉呢!?   “镇定点!”奥利昂拉住我的手,紧紧箍着,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拔出了军刀,正要朝那些菌类砍去。   那些发光的菌类,有些比我高,有些比我矮,晶莹的青蓝细丝飘荡在他们身上,我惊然发觉,这些东西好像不像是照明用的蘑菇。   而像是,像是当初我所见到的,数万年前出现的蘑菇人。   迷宫营造者,个体。   “骨头!”一个剥皮卫兵惊呼,借着暗光,蘑菇之下的血肉脊椎还有麻木人脸赫然出现。   危险,危险!   迷宫营造者,是异类,异形,怪物!它不是人类,逻辑和思维和人类不一样,更没有羁束人类的道德律和良心。   现在,这头怪物在沉寂酝酿之后,终于亮出了自己的獠牙,隐藏在地底深处的獠牙,让曾经和它相处过的我都毛骨悚然。   心脏树,多么叫人感到陌生,相处了一年有余,我此刻才发现,自己依旧不算了解这个异类到底是什么,有何打算。   联想起之前在诺佛斯看到的幻象。   心脏树的覃类同胞,是能控制人类的。   看不到撒拉的踪迹,也没见到布兰和艾莉亚…   怎么办?!   迷宫营造者的集合已经显露出失控的表象,我当然想进行处置。   可是看起来,似乎暂时没法管?   你要我和亚里安两个人,或者带上十几个卫兵,要烧毁这么一大片的菌林…,谁知道有没有什么下三滥的陷阱或者魔法会被触发?   迷宫营造者,有太多的的秘密。   心脏树和我共享视觉,我手上还戴着那一枚属于它的青铜戒指。既然能让我看到眼前这一幕,恐怕它就不是没防备着,我会做点什么。   我现在用的是本体,还要找孩子,不是用的尸鬼莫波,最好还是保守一点,别给自己找事。   不!   我纠正自己的想法。   就是心脏树劫持了我的宝宝,拼了命,我也要把她救回来!   “所有人都出去,”我尽量压抑住声音中的颤抖,“奥利昂,点火!”   “等等!”沉寂很久的声音响起在心头,是迷宫营造者。   “我们可以保持相安无事,我将你的后代还给你,只要等到仪式结束。”   “什么仪式?!你要对我女儿做什么!?”我顾不上在心里和它对话,直接大吼!   “那对她有益无害。”   放屁!要真有益无害你直接跟我说不就完了,何必拐走一个婴儿!?   我厉声命令:“奥利昂,放火!”   轰!   噗。   烈焰是白色的,如此明亮!撒拉也是他的孩子,末代龙王同样满腔愤怒!   而与此同时,五颜六色的迷雾爆开,几乎立刻就笼罩住了尚未来得及退走的卫兵。   也就是说!   我视野的角落里,卫兵们缓缓拔出武器,   朝向他们的主人。   “你的孕育者女儿天赋异禀,拥有人类中最强大的巫术血脉——”此刻,心脏树不再在我心里说话,其音调出现在厅堂之中。   “闭嘴!够了!奥利昂,继续,继续!你不把撒拉交出来,我就毁了你的覃林!”   并且,我会毁掉诺佛斯山中的一切,誓不罢休!   没想到,奥利昂反而停下手,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怎么?!那是你女儿,你竟然也要——   “莱雅拉,莱雅拉·波顿!你剥皮人的脑子呢?!北境狼的冷酷呢!?你在慌张什么!?你这是气急败坏,头脑发热!”他当头棒喝!   “你这样就能救回撒拉吗!?”   我愕然瞧着他,他敢吼我,还是第一次,这个男人敢这么吼我。   “我乃瓦雷利亚的龙王,我乃魔龙的主人,十四座火烽的主人,熟识一切自由堡垒的魔法,我拥有的力量,让我历经数百年而未死,我比那个婴儿更有价值,我可以交换!”   你疯了!?   我嘶声低语:“不能和绑匪妥协,否则以后——”   “没什么以后,不能妥协那是你们君主思考的事,我只是一个父亲。”他毅然决然。   “很好,很高兴能有一位足够理智的巫师和我谈判。”   心脏树依旧平平淡淡。   火焰引起的烟散去,同时散去的还有这里的迷雾。   谈成了?   可是我的卫兵眼神呆滞,依旧在迷宫营造者的控制当中。   当然没那么容易,我没那么容易屈服,心脏树到了这个地步,也绝对不会就此放过我,我心里怀着彻底铲了它的想法,它又岂会猜不出?   换言之,今天只有一方能活着走出去!   一朵巨大的蘑菇在蓝光中出现,菇伞大开,露出了里头的小婴儿。   “哇?”撒拉似乎安然无恙,她睁大眼睛看着我,发出了饱含疑惑的声音。   “妈哇。”肉嘟嘟的小手朝我伸过来,一些菌丝却柔和而坚持地将她留在原地。   “有趣的是,这不是我拐来的,是她自己过来的——”心脏树的声音回荡。   放屁,这迷宫里,除了你这里还有谁?!   “——可见她的天赋,确实出众,对魔法很敏感。   老实说,我没想到你会到这里来,孕育者。我原本打算趁寒神的异鬼袭击布拉佛斯时,再动手。”   就是说,本来应该没人发现这片孵化场的?   我懂了。   联系一下之前所知道的,浑身长蘑菇的病,以及我的布置。   心脏树当然不敢明目张胆地唤起什么灾祸,例如现在这样不上不下的局面,风险太大,很可能功亏一篑,引起洛恩王国的反噬,可能连肉身都保不住。   所以,它的意图其实是在我和寒神的夹缝中抓住一线机会,求存,并发展壮大。   这时候,布拉佛斯就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等到我布置的东西和人力发难,将布拉佛斯掌控到我的手上的时候,那时候,一定是寒神无力侵入,而我也精疲力竭的时刻,它就可以开始散播瘟疫,甚至借助这种蘑菇瘟疫重新让迷宫营造者的文明出现在这世上。   让隔着安达斯山脉天险,无法及时调动王国力量应付的我,束手无策。   甚至还有可能,迷宫营造者早就已经相中了这次寒流自北方而来的机会,我能面见它,既有可能也是出于他的谋算。   那么,这是迷宫营造者意识集合的情况,另外一边,我撞破这片区域,似乎也不是没有原因!   我是被追逐到这里的,而知道这个地方的人,是奥利昂,在之前和我的反对者混在一起的不忠丈夫,咳!当然,不是那种不忠。   奥利昂会发现庇圣所里的那个门道,极有可能是被故意引导的。   加上追兵,或许,是有人故意想让我发现这里,破坏掉心脏树企图黄雀在后的计划,再或者就是把我们当做食物,喂给这里的蘑菇田,看看蘑菇田之下的血肉骸骨就知道了,进入迷宫的凡人只怕没有能活着走出去的。   只是不知道,究竟是哪一种可能?   我定下心,看到宝宝没事,让我不再急躁,再有奥利昂的那一番怒喝,我确实实在不该慌了手脚。   看着远处蘑菇伞中闹来闹去的小撒拉,听着奥利昂沉重的呼吸,那心脏树一句话,就让我想法转了数遍。   迷宫营造者把撒拉展示在我们眼前,自然是想让我投鼠忌器,并安定心志,而不会鱼死网破。   不过,我关注的不是这个。   正如我的猜测,这可能不是一个心脏树的骗局,还有别的棋手。   想想那一夜在瓦兰提斯喝下夜影之水以后看到的一幕。   不知不觉间,偌大的洛恩王国,已经有了值得诸神重视的地位,其君主红王,价值对于诸神来说,可能不亚于丹妮莉丝。   我心底清楚,国土虽然广袤,人口和财富更是比七国更盛,但是冒然扩张,消化不良,我的王国国势实际上并不稳定,随时有崩溃的风险,如果没了我,那崩溃基本上就是必然的,有一个婴儿公主也没用。   同时,虽然我地位已经不轻,可是,我未必是唯一一枚无意中为神所用的棋子。   不止是我,还有我身边的配偶。   我是诸神争夺的棋子,奥利昂何尝不是?   众生何尝不是?   看似是我得天独厚,每个神灵都在我身上布下一局,实际上,那是因为我自己是我生命中的主角,所以我只看到了针对我设置了计谋,并不是说我有多特殊。   不止我,每一个人,都在诸神布下的抉择和诱惑,或者说感召中首鼠两端,随波逐流。   诸神在下棋的时候,绝对不会漏过任何一颗棋子,我只不过是比较大一点的那颗而已。   问题是,是谁在用奥利昂,又是谁在暗处谋算我,还有迷宫营造者?这一尊神应该是不乐意看到迷宫营造者渔翁得利,又不愿意看到我收获布拉佛斯,所以直接把我送到了这里。   祂的目的,难道是为了布拉佛斯吗?   不知道,也无从得知,手头的信息太少。   “你难道就不怀疑,是有人故意引导我们来破坏你的计划吗?”想到这里,我立刻把推断说出,以让心脏树投鼠忌器,去防备暗中的敌手。   “你不觉得,让一个国王,来到你这个肮脏的窝点,一切的一切,都实在是太巧了吗?”   它没答话。   “那两个狼灵在哪?”   “什么狼灵?”心脏树反而问。   装蒜?   “你精通魔法,我不信你没听说过北境的狼灵。”   “不,你的女儿钻入了我的孵化场,可是你说的狼灵我一头都没见到。”   嗯?   奥利昂不是跟踪着艾莉亚和布兰来的吗?   难道中途迷了路?   就在此时!   咻!   两根利箭破空而入,一根插在了撒拉所在的菌株上。   一根插到了一棵不起眼的菌株茎中。   噗。   犹如气泡破灭,这两棵菌株化为雾气,娃娃正自半空落下。   好箭术,好一对狼的儿女,史塔克!   诡异的是,迷雾没有再次喷出,我的卫士也停止了动弹,看来那两支箭的箭簇不是凡铁,八成是我一直在生产备置的黑曜石,莫非被射中的蘑菇里有什么玄机?   “奥利昂!”我大叫,连军刀都成了累赘,被我丢到地上,一整个地向距离我几十英尺远的孩子扑过去。   “Iedar(水、液体)!”   撒拉下坠途中的空气荡漾出波澜,似乎真的变成了水,任由宝宝缓缓向下降落。   我感觉到那一片空气确实开始凝滞粘稠。   不愧是我丈夫,不愧是这个世界上最善于使用高等瓦雷利亚语的巫师,其谈吐本身,竟然就可以直接发咒。   让撒拉不至于直接掉在地上!   可是,这是冰与火的世界,而非什么魔法满天飞的世界。   所有的魔法都需要代价,而且代价高昂!   所以,我瞥了孩子他爹一眼,在剩下的蓝光中,奥利昂双眼流出血泪,口耳亦然,看起来是如此阴森恐怖。   他靴子一个打滑,一整个地摔在地上哺育蘑菇的血肉之中。   “坚持住!”我一边吼出声,一边已经扑倒了撒拉的面前,穿过那一根根如同街灯的蓝光菌。   中指和食指接触到了襁褓,狠狠把我的孩子抱进怀中!   啵!   一声清响,凝滞成液的空气重新变得轻灵,我似乎听到背后传来一声放松的头磕。   宝宝,得救了!   接下来得去看看奥利昂受创严不严重。   就在我思维放松时——   一根菌株微微转动。   一束紫光照射向我的脸。   眼前一黑。   我不知道的是,就在我专心致志拯救孩儿时,在远方的凯岩城,尸鬼莫波放松了警惕,死灵师摩根画下的,用于让我掌握黑曜石龙雕像的仪式,发动了。   “醒来吧,醒来吧~”得意洋洋的小狮子轻快地跳上莫波的肩膀,将爪子,放到了尸鬼的额头上。 第155章 运河边上的婴儿   “文明,总是生于水畔渔乡。”   “黎明纪元之时,也就是一万多年之前,如今的多斯拉克大草原上,萨恩江自辽阔的银海流出,北上而入颤抖之海。”   黎明纪元,那是在英雄纪元之前的莽荒时代,历史不存,有的只是没有文字记载的故事。   我听着这给我讲古的声音,立刻就辨认出了说话者是谁,“摩根?”   “是我,”声音继续,“在那个年代,第一个人类的聚落诞生了,然后是村落,接着是城邦,最后是国家,兴衰之中诸位君主、领主和村长都听从同一个人的号令,那就是统治内陆银海的女人,渔人女王。”   银海是位于如今大草原内部的内陆海,据说在过去曾经非常辽阔,然而日渐干涸,如今只剩下一个湖泊“世界的子宫”,作为银海存在过的证据。   某种意义上而言,对人类来说,银海确实是“世界的子宫”,多斯拉克人如此命名他们圣城旁那个银海的遗湖,也不算错。   然而,她要说的事情不是重点,也不是什么秘密,毕竟学城就有银海的记录。   “你应该在凯岩城!”我警觉道,“怎么,你又在害我?现在不是聊故事的时候。”   “或许,”我能感觉到话里的笑意,与胆子超小的小狮子不同,充满了智慧和自信,“她的宫殿在水上漂浮,永无休止地绕着湖岸巡游,据说她聪慧仁慈,受诸神眷顾,乃是王上之王,所有的智者都要寻求她的指点,学士以为典籍之中的渔人是指渔夫,殊不知,女王所渔的,正是人类,不论生死,所有人都是她的子嗣与食物——”   我想要离开,或者说想要醒来,我现在的状态绝对不对劲,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虽然我能接受信息,我就像是一个卵,或者蛋,被困在了这里。   “现在是怎么回事!?”   她没有理会我:“——直到有一天,她消失了,她的孩子走出视为家乡的银海,成为安达尔人,成为先民,成为吉斯卡利人,漫长的迁徙开始,人类逐渐征服了从维斯特洛到厄斯索斯的辽阔土地。”   自然,这是她造成的,可是,明明我是被一道,大概是属于迷宫营造者的紫光射中!   “我现在到底是怎么了,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什么?”她自问自答,“我想说的有很多。”   “我想告诉你,瓦雷利亚不止是长夏之地十四座火烽下的瓦雷利亚,还有一个古代的瓦雷利亚,也就是渔人女王的,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瓦雷利亚。   她和她的子民将王国疆域从银海扩张到了每一寸已知的土地,维斯特洛的参天塔,索斯罗斯的黑石城,所有这些都是古代瓦雷利亚留下的遗迹。   她甚至奴役了深潜者和冰龙,用冰龙和索斯罗斯的长翼龙做实验。制造了魔龙。   我想说,你就是渔人女王的转世。”   惊呆了我了。   这不扯淡么?   扯淡!   你咋不说我是天父、圣母、七神、拉赫洛、马神、群星就位之主、你爸爸、你妈妈的集合体呢?   虽然银海和渔人女王的故事确实有,可是,先不说她所说的,没人相信的所谓“古瓦雷利亚”存不存在,也不谈奴役深潜者这种事有多难做到。   就说什么渔人女王转世这个,我绝对不信,为什么?   之前,在攸伦的夜影之水幻象里,我一次见到夜王和异鬼美人的场景时,也曾经由于亚梭尔·亚亥转世预言的缘故,设想过我,或者说莱雅拉·雪诺可能是个什么人的转世…   但是。   轮回转世,因果业报,就前世来说,那些是古印度搞出来的观点,后面为佛教所继承,画风都不一样!   冰与火之歌的画风是啥?   赎罪、苦修、忏悔、一神,类似前世的亚伯拉罕诸教。   善恶二元,光之王和影之主,名为七神,实际上七为一体,七神为一。就好像前世波斯的祆教和摩尼教一样。   其他的,还有就是万物有灵,图腾崇拜,类似前世的德鲁伊教派和原始萨满。   轮回?转世?这太扯了!就好像我去一家前世的川菜馆,结果告诉我招牌菜是巴西烤肉一样。   当然,前世是前世,照前世来套今生的宗教观有点傻。   那么,如果是真的的话…   另一方面来说,恐怕,这轮回绝对和我理解的亚洲式概念不同。   “不要试图蒙蔽我,死灵师摩根,”我说,“我是个私生女,是恐怖堡的女儿。”   “不,你不是,你——”她想要继续,突然紫光绽放!   我的眼前有了视觉。   一片紫色,简直就像是同性恋大游行那种漫天满地的紫。   “居然压制不住了?”   “什么压制不住了?”   “这个是迷宫营造者的力量,我不知道你怎么掉进它的陷阱里去了,我只知道,它想要吞噬你,渔人女王。”   摩根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该不会,你的巫术顾问,就是它吧?”   是啊,莱雅拉,为什么你会相信一个异形生物?   “我以为你建立起王国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已经证明了你就是转世的渔人女王!”她没说的下半句大概是:可难道你的本质竟然是个傻子吗?   这个…怎么说呢。   确实很难解释。   这么说吧,我对人挺能付出信任,臣子,也很难相信他人,至亲。这大概和我小时候的经历有关系,小时候那会儿,卢斯分给我的士兵们,虽然可能心底觉得我下贱,可是还是挺憨厚老实,除了某个黄迪克之外。可是在亲人里头,我就能相信多米尼克一个。   而对于异类,迷宫营造者是我前生今世接触的第一个非人智慧生物,虽然前世有“黑暗森林”之说,但是也有和外星人谈恋爱之类的故事,所以我其实没有对异族发自心底的戒备,反而下意识地也把它们当人类看。   直到遇到深潜者。   不过那是很后面的事儿了。   所以对迷宫营造者,我开始时还留有余地,在后面就几乎完全没有了猜疑,甚至还把尸鬼莫波的控制权多次交给它,在与瓦兰提斯的战争中,在派克城里。   没想到,异类就是异类,你没办法了解它们的思想,也就无从了解其行为动机,或者揣摩其性格。出乎意料,而且,未必会没有背叛的可能,现在,我就被背叛了。   “有什么办法能够对抗吗?!”我只能沉着而问。   虽然说,死灵师摩根,也未必可靠,搞这样针对我头脑的突然袭击,当然不可靠!   她叹了口气:“我本来是想诱发你的记忆,没想到,你居然正在被你的…这算是尸鬼?你怎么可能把一个不死的玩意儿变成尸鬼的…反正,我没想到你居然被这么一个东西给入侵了头脑,差点被控制,我甚至都没见过多少存在有入侵别人头脑的本事!”   “那你怎么知道这是迷宫营造者?”   “这是问这种问题的时候么,渔人女王?它要控制你!”   “有办法吗?”   “有,本来我想要你自己来,但是时不我待!”   听起来似乎很不靠谱。   钻人家脑子里说少女啊,我有个法子来拯救你,这样的情景能靠谱么?   “别抗拒,我在让你变回过去的女王!”她肃声道,接着没待我回绝——   世界大变!   天空阴沉,白日如夜,我在焦黑的城堡里守望,群蝠划过我的身际,飞向天空,堡民望着我的背影战战兢兢,只因他们都听过我的故事,“疯子”丹奈尔·罗斯坦,那个让婴儿停止哭泣的赫伦堡黑巫师。   天空就在脚下,我驾驭着忠实的魔龙泰雷克斯翱翔蓝穹,那无尽的丛林河流和山川,正是无人来过的土地,只有我,杰妮娜拉·贝勒里斯,瓦雷利亚的龙王,只有我,才能征服令人战栗的大陆,索斯罗斯!   地牢昏暗,群狮沉睡,高傲的凯岩王“雄狮”罗利恩和他的诸子都在上方沉睡,他以为让我丧生群狮之口就能摆脱我的诅咒?不,好吧,既然你称我为“兜帽王”,那么,“兜帽王”摩根·班佛特的复仇,就此开始。   一个个人影,一段段人生,傲慢的女人,谦卑的女人,为王的女人,为后的女人,战斗的女人,驻家的女人,女儿、贤妻、毒妇、老妪、白痴还有母亲。   对,母亲!   我正在被涌向我的记忆吞噬的意识醒觉过来,我是个母亲,我是个女儿,撒拉!   就在此时,好奇的宝宝在一动不动的妈妈怀里扭来扭去,她呆不住了。   “呜哇?”妈妈额头上亮闪闪的东西是什么?那是雾魂给予的金鳞。宝宝当然不知道,只是看起来很漂亮,肉手抓了过去。   才刚刚碰到那鳞片。   撒拉!   眼前突然被婴儿的脸填满,紫色的大眼睛里满是无辜和好奇。   “妈哇?”奶声奶气。   “这是怎么回事!?”死灵师摩根的声音气急败坏。   我回到了现实?   不,我没看到我的手,也没看到我的脚。   我看到了…   可爱的大脑袋正在盯着紫色的光晕瞧,而那片紫光,正在变得越来越小。   “哇哇?”   小宝宝,不,是大宝宝伸出了肉乎乎的小手,抓向那片正在消逝的紫色光芒。   真好奇啊,那是什么呢?   不,不对!这不是母爱泛滥的时候!   我没有回到现实,这依旧是一片虚无。   只是这片虚无没有被紫色给沾满,而是被一个娃娃的大头给挤满了。   “你的女儿居然有这样的天赋,”摩根惊愕莫名的声音传来,“那么——”   “闭嘴!我知道,我不是渔人女王,你才是!别想把你的记忆灌输给我!”   此刻难道我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分明是和“三眼乌鸦”的传承类似的手法,用无数辈先代的记忆淹没我的记忆!   这才是冰与火之歌的转世,这就是亚梭尔·亚亥转世的真相,这也是摩根骗我说什么我是渔人女王转世的真相!   “我只是一丝记——”   “你就是渔人女王,死灵师摩根!嘿,宝宝——”   “哇?”撒拉看着我。   “你要干什么,莱雅拉,你——”   没错,我是莱雅拉,恐怖堡的女儿,我才不稀罕什么转世!   “帮助我,孕育者,”这时候,心脏树开口了,“这是我最关键的时刻。”   看到有撒拉在,你企图控制我的做法无法成功,是吗?   “你的所谓‘升格’是失败的,迷宫营造者。”   没错,“升格”,由人格,变为神格。   这是当初在诺佛斯时它和我交流所陈述的东西。   “这是我的目的,只要你配合我,你所说的失败就不会存在,你会成为我的一部分,永远存在于我的意识当中,达到永生。”心脏树终于表露了自己的想法。   傻子,果然是异形。迷宫营造者的个体认为融合成为一个集合无所谓,可是,我是人类,我不这么想!   “你觉得你应该成为的,是什么样的神?山的神灵本身就是山峦,火的神灵本身就是火,光明与暗影的神灵本身就是光和暗,河川的神灵本身就是河川。迷宫营造者能成为的,是迷宫营造者的神,可是你的升格已经让这个种族消亡了。”   “那么你呢,”它问,显然是把我当做它的同道中人,“人类之神?你在凡世蒙受苦难,忍受自己私心和恐惧的啃噬,你和你的芸芸众生不过是类同,你根本就没有成为更伟大的超凡。”   超凡?   你错了,迷宫营造者,你的升格执念压根就是一个谬想,就和意图成为神明的攸伦一样,是走入了歧途。   神明是什么?   强大?   强大不足以让神明诞生。神明,乃是植根于恐惧与依赖之上的崇拜。   回溯我前世的地球,没有魔法的世界,那个世界也有神,被人崇拜的神,而非客观实在的神。   那个世界的人类祖先目睹了猛犸巨像的强悍,因此将猛犸的头骨奉为部族的守护神,这是最早的神灵,图腾。   尔后,强大的自然慢慢不再威胁人的生命,埃及有兽形的诸神变成了希腊那些模仿人类的神灵。   如果说人类才是神的根基的话,所谓的宗教和神,本来就是随着自己的根基发展而不断变化的,由动物巨兽变成人类本身,由人类本身变成更加抽象的上帝真主佛陀三清。   我回答:“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是你说的人类之神,那么应当理解,唯有人类进步,这个神灵才会进步,唯有人类聪颖,这个神灵才会聪颖,而不是为一己之图,将自己的宗族抹去,困守在幽深的地下,半步都不能挪。”   接着,我继续:“我想你也意识到了,对吗?所以你在‘升格’失败之后,又想让迷宫营造者这个种族重现人间,成为你‘升格’的根基,真是愚蠢。   原本你还有机会,迷宫营造者,诸灵之眠,心脏树,你现在是受诺佛斯人敬拜的对象,你在变成人类社会的一部分,或许这其中也存在着机会,也说不准,根本就不需要再次让迷宫营造者重现人间,成为你的根基,诺佛斯,就能是你的根基。”   没错,这是原本的机会。   而现在,随着你对我的背叛,心脏树,你的机会,也随之而去了。   我笑了起来,指挥我的宝宝,“啊!张开嘴!”   “哇啊…”宝宝张开还没长牙的小嘴。   我指点那片迷宫营造者的紫光,虽然我根本就没手,只有意识。   “来!”我叫出无数次哺乳时说出的命令,那道,印入娃娃脑海深处的指令,小可爱最喜欢的话。   “来!吃饭饭!”   “哇!”撒拉惊喜地大叫,然后毅然决然地嘬住紫光,闭上长着小睫毛的大眼睛,使劲吮吸起来。   “这…这…”摩根惊呆了,“这是…一个婴儿!?”   “我女儿!”我炫耀道,“厉害吗!?宝宝,待会吃完了这里还有哦!”   一看就我就知道,在我的视野中,谁占据的面积大,谁最厉害。   宝宝的大脑袋几乎占满,不愧是我宝宝,超级厉害!   “嗝!”撒拉打了个小奶嗝。   可是,一想到,到了十岁左右鬼都嫌的那个年纪,这个小丫头可以闹出怎样的翻天地覆,我那傻傻的愉悦感突然消失。   有她这天赋,我感觉我的王宫恐怕要不宁了。   “别吃我,要不,要不——”摩根的声音有些畏惧。   “哇?”   撒拉手头一抓,抓出一个黑发的女人来。   眼睛是淡褐色的。   果然,摩根·班佛特根本就不是我,瞳色和五官都不一样。   “要不,我喂你奶?”她怯怯地说。   放屁!   这是我的种,谁准你喂了,难道不知道我奶妈都没请吗!?   第二天,早晨。   晨曦之光洒在褐色的石板路上,如此干燥。   原本,河道里的水该漫过两岸,浸润着街巷。这是布拉佛斯特有的清扫方式,在每一个早晨,随着潮水涨起,前一天的污秽会被水流带走,自此消失不见。   可是如今就连港口都被封冻,自然也没有了这简单而方便的清洗。   就在运河的堤道下。   乓!   尘封已久的铁门被推开,我露出脑袋,光线让我双眼眯上。   我没想到,那迷宫竟然在心脏树消失之后就不见了,当我再度睁开眼时,发现我们几个站在布拉佛斯宽阔的下水道里,死猪、旧衣和弃婴的尸体中间,不远处是两位史塔克。   就好像那个迷宫从未出现过似的,看来迷宫营造者的魔法比我想象的更加可怕,还好,它已经没了。   啪,啪。   脚步上传来,就在对面,我立刻躲回下水道。   从密封的下水道门里钻出来,绝对是值得紫衣守卫关注的事情,所以,得躲避视线。   想到这里,我不由向后一看,奥利昂被布兰背在背上,人事不省。   “他还有气吗?”我问。   “还活着呢。”   很好,“我们去找个旅店投宿。”我下达命令。   然后,就去找出来,是谁在算计我,把我引诱到那个迷宫里!   既然要玩权力的游戏,我就陪你玩!   “哒!”撒拉深表同意,义正辞严地叫道。   哼,敢惹我们母女,嗯,捎带上奥利昂。   敢惹我们一家,找死! 第156章 绝境长城(上)   炉火噼啪,热烈而温暖,妖娆飘飞一如红花绽放,烘得这卧室一片橙黄,恍若寒冬中的夏花,更有模糊的碎玻璃窗子,让人瞧不清外头的寒风冰雪,只恋暖巢被窝。   在被窝里确实有一个紧闭双目的男子,银发黯淡,面容疲惫,仿佛是劳碌一日,只待酣眠。   可不是,他悠长的鼻息,吹去了凡俗人世的渴望和庸碌,梦乡温暖,何故自醒?再有歌谣轻哼,迷梦更是似锦。   不过这摇篮曲,可不是为了哄成年人。   他身边的椅子上,黑发灰眸的女子,青春正盛,美胜布拉佛斯的交际繁花,眼中却是最平凡不过的慈爱母性,摇摆,摇摆,晃悠悠的手臂里,婴儿正像父亲一样,在梦乡游玩。   静谧而馨甜的一家人?没错,母慈女憨,父…父亲不管了,总之就是静谧而馨甜的一家三口。   然而,短暂的休憩,短暂的时光哪,眼前的一切,也只能是一副暂时的画卷,这世上多得是砖头,能把这温馨打烂成纷纷扬扬的碎片。   就好像昨夜在迷宫中经历过的一切,让我的心头阴霾滚滚,可不就是打碎温暖幸福的一块砖?就连暖光中的阖家团聚,都无法驱散。   既然救了撒拉,心脏树哪怕没死也多半受了重创,迷宫的主持者对我而言倒是问题不大,待回到诺佛斯把它根铲了,就一切大吉。   我不懂它,它也不懂我,实际上,如果真的产生友谊之类,或许在索斯罗斯亦或是其他蛮荒的地方,我未必不能帮助它让迷宫营造者这个族群重现人世。毕竟,它也算是我的“功臣”。   可惜,“升格”这件事,让它背叛了我,也让我,痛下狠手…   他的行为很清晰,在布拉佛斯的布置,是为了让迷宫营造者重现人间,可是我也在图谋布拉佛斯,并且他一直瞒着我他的这个后手,当手上掌握了我的女儿时,他就已经无法相信自己能和我继续合作了。   于是跑到我意识里,以为自己能吞噬我,可是它不曾想,它看出来天赋异禀的宝宝,竟然要比它更加厉害,说不定,它期待的“升格”最终会实现在我的宝宝身上。   只能说,不同种族要相互理解,果然是很困难吧。   不论迷宫营造者想要什么,重生还是崛起,都只会是过眼云烟,毕竟它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至于我,我看到了成为神灵的门径,可是具体要怎么做,还很难,而且我也不一定乐意。   首先,得将寒神阿黛菈的攻势给缓解下,或许在这期间,我能发现更进一步的线索,真正的“升格”之道。   网文里的成神啦之类,在冰与火的世界里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否则“三眼乌鸦”还有渔人女王何苦搞什么转世。   何况,“升格”也未必有多好。   说道渔人女王…   死灵师摩根,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她给我灌输了记忆!   我差点就迷失在记忆里,变成另外一个人,幸好,有撒拉在,把那些记忆全当点心给吃了,只留下一些极有意义和作用,又不会让我人格和意识改变的碎片。   就像是我昨夜意识到的那样,冰与火世界的转世,绝对不是什么东方世界概念里的轮回转世,而是记忆的叠加。   渔人女王,和旧神的三眼乌鸦,就是这样不断延续生命和头脑,从而直到今天,都未曾断绝。   不过,好处自然也是大大的有,记忆里不止有人生,还有知识,不提那些过往中涵盖了不止一个龙王,例如杰妮娜拉·贝勒里斯会带给我的,关于瓦雷利亚魔法的知识,最起码,我对死灵术的了解,有机会不在摩根之下。   说来,这位杰妮娜拉还是奥利昂的祖宗来着,历史上唯一一个探索遍索斯罗斯大陆的女人。   我摇了摇脑袋,头脑里的记忆碎片,让我有些头昏。   当时,摩根几乎是一瞬间就把那些记忆灌入到我的脑子里,差点让我爆炸,撒拉自然不可能再把记忆吸出来,我也不可能这样害她变成“渔人女王”,所以,我的方式是借助吞噬了迷宫营造者的女儿的力量,借助摩根的屈服,将记忆隔开,然后谨慎小心地选取里头知识的部分,拒绝参与别人的人生。   那真的会让我变成另外一个人,渔人女王的转世。   这当然不行,不管是母亲,我的母亲,还是女儿,我的女儿,撒拉,我可割舍不下。   至于结果,除了我这里的收获了隐忧之外,就是撒拉了,她手上的胎记,变成了一只紧闭的眼睛,就在手掌忠心,有睫毛,没眉毛,确确实实是一只眼睛。   “她没事吧?”一声低沉的男音响起,紫色的眸子看着我,是奥利昂醒了。   “没事,只是吃得太饱,要睡一觉。”我微微勾起唇角,真是个贤妻良母呀。   可接下来的话,听起来就不是很贤良咯。   “你还没死?”   “撒拉没事就好。”他终于放松了自己,也没理会我的挑衅。   “化水术有冗长的咒语,还需要仪式和至少一只鱼作为代价,你这抄洛伊拿水巫师,抄得也太危险了。”   没错,化水术,昨天奥利昂接住撒拉的那一招,害得他差点崩溃。   “咳,我情况如何?”   “至少半个月不能下床吧,就施展魔法的对价来说,很轻,你运气不错。”   他闭上眼笑了笑,“我曾经有一个朋友,是被我俘虏的洛伊拿奴隶。”   “是你女人才对。”   “不,男性的爱人。”   呕!   什么温馨,温馨个屁,作风糜烂,男女不忌的瓦雷利亚贵族,谁跟他们温馨?这是个老不死,想起来我就想吐!   “逗你的,”他唏嘘道,“贝勒里斯家族不好这一口,孩提时,我父母曾经让我看着一个男奴活活交媾而死,让我明白欢爱有多可怕,所以,我一向洁身自好,那个朋友,真的只是朋友。”   哦。活活交媾而死,听起来得是多么震三观的一幕,尤其对小孩子来说,奥利昂小朋友到后面没有不举,还真是意志坚定了。   这家伙不会是几百年童男吧?我这是吃了古董腊肉?说来我也是头一遭,鉴男这活儿我也不会啊。   咳!我响亮地清了清嗓,捧着睡着的宝宝。   “说来,这又是一例瓦雷利亚和先民血脉的后裔,奥利昂,只怕某些人梦寐以求的,最强大的人类,就是我们的女儿?”   “又?最强大?”   “是的,小心旧神的信徒,我的同胞,先民们。”   他没再撑着床,而是躺了回去,毕竟那种类似卷腹的姿势还是挺累腹肌的,“你秘密可真多。”   “你的也不少,介意谈谈吗?”   “固我所愿。”   龙王叹息一声。   他开始讲起四百年前的往事,而我口上应付,翻腾的脑海中,则在继续不断吸收那些剩下的记忆,不是全部,只是部分。   海的那边,早上的凯岩城。   幽幽洞窟,晨曦浅浅,麻绳磨着毛茸茸的皮,不甘的黄眼睛往死里瞪着,一只黑色的小狮子被尸鬼莫波给龟甲缚了。   莫波的手拍了拍它的小脑壳。   “怎么样,渔人女王?”   “我说了,渔人女王是你!”   “随你,反正不需要你,现在我也能掌控这些宝物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能比龙王更懂龙之号角吗?有人能比曾经的红袍女,梅丽珊卓的师傅,更了解圣火盆该怎么用吗?有人能比死灵师摩根更懂亡灵之石龙是如何驾驭的吗?   没有,除了我。   或许我够不上那些著名女性的本事,不过,我至少学会了,如何好好使用手头的东西!   “你只是惧怕吸收那些记忆而已,你以为你的女儿能让融合永远不会到来?你以为你已经一劳永逸了?!”狮子摩根快气死了。   “那就要看你了。”   “我只是摩根的诅咒,用来帮她报仇而已,我不是什么渔人女王!”气鼓鼓的猫叫。   “那我也只是恐怖堡的女儿,和那些记忆没关系。”   “是吗?”它意味深长地笑了,又萌又狡猾,“等到阿黛菈叫你母亲的时候,我看你怎么回应。”   “哦?”我心中一动,“长城快绷不住了?”   是的,长城快绷不住了,不过,这也不在我的意料之外,大家都知道,终会有那么一天。   过去的斑纹棕腹长翼龙,如今的尸龙,正翱翔在湛蓝的天空中。   冰冷,几乎无风,这是在云层之上的高空,然而顷刻之间,本该没有半丝云朵的穹幕里迷雾席卷而来,寒冽地刮过一切,几乎冻结了空气。   控制着它的我知道,这是北方的风暴,正在刮过这片土地。   不是冬季的寒流,不是自然的降温。   寒神来了!   在阿莎和赎罪团抵达新泉镇(过去的女泉镇)时,我的尸龙自船舱里被放出,在夜色的庇护下飞上七国的天际,前往北方监视异鬼的动向。   其实我早该这么做了,自从我在瓦兰提斯饮用过夜影之水之后,监视异鬼就在日程上。   可是不管是瓦兰提斯零零星星的叛乱,还是征服大草原,都需要侦察兵,因此,这是洛恩王国局势缓和之后,才有空把这头尸龙调出来。   或者说,虽然没有预言能力,但是我隐然有感,在布拉佛斯被冰海封锁时,我就知道,异鬼之灾必然不会限于七国北境,再加上之前都是小打小闹,我去征服布拉佛斯,未必没有与异鬼抗争的想法。   长城要面对袭击了,这一次,很可能会横遭不幸。   尤其是在我面对攸伦时,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让我不安。   我急于去布拉佛斯,未必是没有这种不安感的原因,因为冰封大海,我在布拉佛斯有一些布置,是专门针对异鬼采用的。我的想法是,如果异鬼来,就打异鬼,虽然似乎不大可能,毕竟有长城作为他们的主要目标;如果是只有人类当敌人,就对付人类。   所以,我知道,眼前的这一幕迟早会来,却不想,来的如此气势滔天。   去看个究竟。   不比一头猎豹大太多的尸龙翼长十英尺,我将凌云飞天的舒畅之感抛开,驾驭着它俯冲直下,震得长空呼啸不止。   山川河流已然披上银装,漫腾着淡淡的雾气,龙眸犀利,在白茫茫中一眼瞄准了素裹的长城,如此巍峨高大,延绵不绝,真是让人联想并怀念前世的景色。   不同的是,这一条长城笔直不弯,更加伟岸,到底是有魔法的世界。   长城内部是有魔法的,这魔法足以让尸鬼无法靠近,恐怕不止是尸鬼,异鬼和冰龙都不成。   而且,这效果还能波及海外,哪怕是异鬼有了前往布拉佛斯的冰桥,依旧没办法送出太多的军力,只不过一千多,吓了吓布拉佛斯人罢了。   我沿着这条白色的粗线飞驰向黑城堡,顾不得会不会被人瞅见。反正,不提这距离大概会被人看成是鹰,如果冰云已至,令城墙崩塌,且扑灭了火光,那么长城上的守夜人也剩不下多少。   哪里呢,会是哪里有问题?   我知道,长城的坍塌只会是早晚的事情。之所以让本体安安静静休息,尸鬼莫波也没什么大动作,就是为了倾注注意力监视北方异鬼的动向,不放过一丝一毫。是因为,我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长城破灭的时候,就在现在。   问题是…   丹妮大概不会像电视剧里那样跑来北方,那她的魔龙韦赛利昂就不会死,那电视剧里靠着尸体魔龙的影火破城的事儿,也就没法发生,而原着里能一吹就轰垮长城的“冬至号角”也不知道在哪。   那么,破坏长城的方法,还能是什么?   直接把地基给挖了?   一阵风吹塌了?   收买乌鸦,也就是守夜人里的败类?   抱歉,那是一帮异鬼,我还是个人,不知道鬼会怎么做。   我一时浮想联翩。   守夜人司令琼恩·雪诺安排的野人定居点中,帐篷朵朵,黑城堡里每一座塔楼都有人气,这是当初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留给长城保护梅丽珊卓的驻兵,还有一些靠近长城的北境家族,最后壁炉城的安柏,深林堡的葛洛佛,以及山民部落。   披上黑衣的守夜人本身倒是数量不多。之前在凯歌比武大会时我还会见过求援的使者,不知道他到了这里没有?   我注意到了有视线!   一眼望去,城墙上的一抹红血,赫然就是梅丽珊卓本人。   尸龙盘旋空中,我们相视无语,在场的当然还有别的人,例如栖息枯枝的渡鸦,眼里分明就是“三眼乌鸦”的智慧。   她突然转身,走向送人下墙的吊机。   不过一会儿,我就听到呜呜声的号角传来,藏在墙内和堡中的人手纷纷走到院子里,密密麻麻的黑点很快就汇集成了一片“水滩”,在白色的世界里是如此显眼。   看到我的身影,我本以为她会无动于衷,却不料有如此反应。   怎么回事,难道说,梅丽珊卓看到了什么预景?例如…   拉赫洛:看到天边盘旋的尸龙时,就立刻撤退吧,那有个呜哇呜哇的莱雅拉,会带来大大的不吉利!   嗯,这只是我想象而已,不过就梅丽珊卓拥有的手段来说,我猜的大致该是很准。冥冥之中,诸神上下其手,竟然将所有人的命运都联系到了一起,我也成为了别人眼里的征兆。   我好奇的是,她是如何说服琼恩的?琼恩那种人哪怕有预言,也不会放弃长城。   纵然坚墙牢固,可是活人已经在渐渐离开了。   嗯,那恐怕就是守夜人他们其实也已经坚持不了太久,七国的战火浩大,东面的大海也被冰封,断粮了。   黑城堡里看起来黑压压一片,可是细细估算的话,也就四五千人。   守不住的,这应该是大部分人的想法。   我注意到当大部队带着大部分辎重离开时,城堡里依旧留下了一些守夜人,数目不过三百,这是要坚持誓言,和绝境长城共生死了吗?不知道琼恩会不会也是其中之一。   从这些长城上的守望者的角度来看,人类的处境大概要比前世原着里的更糟。七国还在打仗,无人理会远方的忧患。   可实际上,我知道,情况已经好很多了,人类投入的兵力和魔法都大大地超过了前世的故事,而决战的地方,约摸会是三叉戟河一带。   北境?我已经派出使者让他们撤,只是,最后一次听到北境的消息时,罗柏一家被史坦尼斯的王后赛丽丝囚禁在临冬城,大量的无食的难民南下,更多的则倒毙在寒风之中。   所以,这场灾难之后,恐怕北境会和前世的原着一样,剩不下来多少人。   嗯?   有一道视线,如此灼热。   我寻觅城头,拉近距离,试图寻找是谁在这里观察——   有了,就在城墙上。   轮椅上是一具小小的躯体,我看到那面容沉静,眸中是与年龄不符的智慧之光。   瑞肯·史塔克。   或者说,“三眼乌鸦”。   他向我鞠躬,所致意的不是红王莱雅拉,而是渔人女王,人类最早的领袖。   可惜我不是。   不过,我依旧用尸龙的身子在半空中向他弓了弓腰,权当做是回礼。   他给了我一个微笑,然后滚着轮子进入了塔楼。   塔楼?   不,不止。   我这才发现,这是远比黑城堡规模更大的堡垒,其本身几乎是从长城的冰壁上雕刻出的。   长夜堡,守夜人的第一座城堡,东边是冰痕城,西边是深湖居,这里曾经有过很多故事,不,不止是故事,我认出了这个地方。   “夜之王”和异鬼美人幽会的地点,我在夜影之水的梦境里看到过。   只是,经历过千年风霜以后,这里几乎已经被守夜人给遗弃了,荒凉冷清,唯有寒风和心怀叵测的“三眼乌鸦”驻留。   这里有什么,为什么瑞肯·史塔克会在这? 第157章 绝境长城(下)   凯岩城的洞窟,尸鬼莫波。   “我看到了‘三眼乌鸦’,在长夜堡。”   “哦?”小狮子摩根抬起毛茸茸的小下巴,“长夜堡呀。”语气里一股回忆的味道。   “给我描述下,他在做什么吧。”她接着说,“我想要听听这一幕。”   “好。”   长夜堡或许是整条长城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堡垒,自英雄纪元以来,这里一直是守夜人的大本营。   虽然因为规模太大,维持费用太高,而在坦格利安王朝“人瑞王”的年代就被遗弃,不过,至今为止关于长夜堡的故事,依旧是最多的。   “鼠厨师”、“七十九守卫”、丹妮·菲林特、“星眼”、“疯斧”。   不过,其中最诡异的,是“夜之王”与他的异鬼王后的事迹。   也就是,我在幻景里看到的那一幕。   我耳边,死灵师摩根依旧在说话:“关于那个异鬼女人的事情,也在你接收的记忆里。”   我一边用尸龙见证,一边用尸鬼和摩根交流:“这是很古老的记忆,而且似乎没多少有价值,或者说知识的部分,甚至会有害。”   “那是渔人女王的一段经历。”她重申,“而你,就是渔人女王。”   “不,那会让我心智大变,变得不像是我,看看异鬼王后的面相,那连人都不是。”在心脏树身上吃的亏,还不够多吗?   因此,这段所谓的,渔人女王的过去,被我给“屏蔽”了,以避免让我的自我认知发生混乱。   虽然不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长夜堡绝对是长城中最有神秘色彩的一座古堡。   瑞肯的背影消失在我面前,我转换感觉,看着那一束身影。   魔法的身影,狼头男孩,流着血泪,头顶还有第三只眼睛,在史塔克家族的幼子瑞肯的皮下,究竟意识是谁,不言而喻。   不知道在他的眼里,飞停在半空中的尸龙又是什么样的形象?虽然说,假如我真是个什么渔人女王的转世,会满足虚荣心,但是我有一种直感:只要是达到一定功绩的女巫,不论之前是谁,都可以是渔人女王的化身。   就这点来看,无疑,统治了一整个王国的巫术红王,最合适不过。所以,究竟是渔人女王的转世是我,还是我的成就让我被称为她的转世呢?分不清楚。   他沿着古老的旋梯一直向下,双手撑着轮椅。   布满尘埃的石阶没有半点为难的意思,只是静静地任由他向下,向下。   我感觉,自己似乎在见证一个故事的结束,那个故事荡气回肠,是数千年的恩怨,并即将画上一个休止符。   在长夜堡的最底部,有一座黑门,它由白色的鱼梁木制成,散发着微弱的光晕,就像是神木林中的鱼梁木一样有一张人脸,苍白古老,褶皱遍布,死气沉沉,和长城本身一样古旧。   我看着狼头男孩接近那张闭紧了嘴巴和眼睛的脸蛋,三只眼睛投出的视线洒在凹陷的双颊上,然后是松弛的下巴,干枯的额头。   接着,他来到门前。   “你是谁?”黑门睁开只有眼白的双目。   假如说面对黑门的人回答守夜人誓词,“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假如回答了这一句的话,那么这黑门会说“去吧!”,接着嘴唇越张越大,可以任由人进出。   可是,瑞肯没有这么做。   “三眼乌鸦”,最后的绿先知,伸出了食指,指点上黑门的额头。   “你的守望于斯结束。”   黑门叹息了一声。   轰。   轻轻一声鸣响。   轰隆隆!!!   裂纹张开在长夜堡上,很快就布满了整座堡垒,接着迷雾四起,这座亘古便和长城同在的古迹碎裂倒塌!   “长城断了,异鬼最后的封印,破了。”借莫波的口,我向远方凯岩城里的小狮子传达。   这个世界即将迎来一场决定命运的战争,不是决定凡人王国兴衰的战争。   而是决定,未来这个世界,是否还是生活在夏日的人类来主宰!   摩根不由感慨,“真是讽刺,当初是在旧神的手下绝境长城拔地而起,而今,也是在最坚定的战士手中,长城宣告被破。”   凛冬已至。   “不过,听你目睹着这一幕,我大概能明白,旧神这种做法。”她说。   “祂或者祂们,难道不是故意要引祸南下,让红王和丹妮莉丝与这异鬼寒潮打生打死吗?”我不由问。   “是,但不尽然。”摩根回答。   怎么,又是诸神在下棋咯?   “当初旧神和先民建立绝境长城,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保护故事和记忆不被遗忘。”她告诉我。   一心三用的我,自然不会不知道其中因由:“我知道,可在如今长城以南的世界,铁王座稳固,七神信仰正在北扩,随着七神对北境的影响力加深,贵族涂抹圣油成为骑士,平民开始到圣堂去祈祷,那么旧神和神木林也会慢慢被遗忘。”   就连守夜人身边的,都是梅丽珊卓这个红袍女,我多年之前送来的泽地先知希达·绿沼也不知踪迹。   原本我还有问题想问他呢,他当年说的要阻止我唤起永冬,难道指的真的只是别去当祭品?当年野人劫掠者“狼吻”巴洛索诱惑时说的那些话,“你可以成为真正的王,与冬日共存,永远美丽,并统治屈膝之人的一整个王国。”更是在某种意义上,已然成真。   现在想起来,过去在孤山之下先民墓穴里的探险,似乎另有玄机。   算了,先考虑眼前!   “不止如此,莱雅拉,渔人女王,人类之王啊,”龟甲缚里的幼狮没有再动弹,而是诚心一叹,“长城坍塌,自然是因为不管是森林之子还是旧神,都快被逼死了,即使异鬼南下,也不过是同样的结局罢了,当然没必要替安达尔人维护这道防线。”   “这不就是我说的吗?”我哼了一声,“指不定,在丹妮莉丝和异鬼双方冲突之后,还有可能让“三眼乌鸦”成为国王坐上铁王座咧。”   电视剧不就这么演的么,到了那个时候,旧神信仰自然会枯木逢春,神木林,则将会播撒各方。   可以说,这是绝望中的希望,这是饮鸩止渴,然而,旧神无路可走,只能九死一生,追求这最后的机会!   摩根否认:   “不,虽说如此,我隐有一个猜测,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在于寒神的力量正变得越来越强。呆在永冬之地的异鬼与冰龙只会越来越厉害。”   “什么意思?”   “就像是暴雨汛期里的水库大坝需要泄洪一样,或许也有让异鬼的力量尽早爆发出来的考虑。”   没错!   当下已经快伊耿302年了,比起原着长城会倒塌的那段时间,已经迟了一年或者两年。   如果到了后期,或许会不可收拾,别忘了,这可是长冬,如果在冬日结束之前的几年,长城倒塌了,指不定这一轮长夜的浩劫会暴涨到哪个地步,或许会无法阻挡。   尸龙在看,尸鬼在讨论:   “有点道理,不过这么一说的话,是不是说旧神和绿先知们觉得异鬼迟早能弄塌长城,所以晚不如早,原因何在?”   难道是——   “寒神先锋”?   “是你,莱雅拉。”她证实了我的答案,“你,或许迟早会成为祸乱众生的灾殃。”   放屁!我不接受那一大堆垃圾记忆,我就会变成异鬼?谁告诉你的?!   说来我还不知道该拿这个小狮子怎么办。   我不再理会她,而是专注于尸龙的双目。   浓雾飞腾,冰壁碎裂,整个城堡垮塌下来,伴着剧烈的震动,淹没了地下的黑门和瑞肯,不过我没担心这位“绿先知”,既然他敢来开门,自然是有把握能够去往安全之所的。   既然不用担心他,那不如让我去担心下,还驻留在长城的凡人们吧。   就在这时——   黑压压的尸鬼已经开始进军,几乎是立刻就从鬼影森林中浮现!奔跑向缺口。   草!   草!!!   我的妈,瞬移!   我的尸龙差点被惊到跌下去。   咻!   一根冰刺标枪自尸龙身边划过,跑!   这还玩什么,瞬移啊这是!   好吧,应该不是瞬间移动,或者瞬间传送什么的。   我突然想起来,前世的原着和电视剧里,异鬼和它们养的尸鬼,从来都是莫名其妙出现一大群,根本就不知道从哪来的,连如今的我也没看出来,可怕!这中间一定有什么秘密,破除它们这种神鬼莫测的移动能力,将非常关键!   事不宜迟,尸龙莫波飞向七里格外的黑城堡,转瞬即至!   几乎在我抵达时,尸鬼大群也出现在长城外,不是北边,而是南边。   快,真是他妈的快!   我看到还逗留在长城上的人跑出了塔楼,手上是紫杉木长弓,他们人数并不多,或许只有两三百个,全是黑衣弟兄。   “艾迪!去国王塔,现在!”琼恩的声音。   “是去那儿给异鬼加冕吗,司令?!”跑步带喘止不住那个艾迪的吐槽。   显然,梅丽珊卓对他们说过会发生什么,这些士兵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井然有序,不对身后出现活尸,感到有多惊讶。或许,这一批也是当初琼恩来到长城时就呆在这里的老人。除了誓言,此生别无他求。   我盘旋一圈,看着他们东奔西跑,很快,敌人进入射程,箭枝飙进尸鬼当中,掀不起半点浪花,而疯狂的尸群则直接涌上低矮的城墙,像是跨过大坝的浪花,卷进了黑城堡的庭院。   我辨认了一会儿,没看到有别的熟人,不管是罗德里克·葛雷乔伊,还是威玛·罗伊斯,都已经不见,不是死了,就是撤了。   那么正好,带走琼恩·雪诺一个,就足够!毕竟还是有段情谊在,放他不下。   琼恩正在塔顶,化身为弓箭手之一,徒劳无功地倾泻凡铁箭雨。   我一个俯冲,呼!   风驰双翼,套着黑曜石铁刺的爪子轻轻掠起这私生子,返回天空。   “还真是见着异鬼了,”遥遥地声音传来,“司令大人要变鸟大便啦!?”   “放我下来!”琼恩大叫,斗篷在寒风中乱飘,我一把抓走他手中的瓦雷利亚钢剑“长爪”,无情地带着他抛弃了他的战友。   “放开我!”   远处,过去曾面对过无数个塞外之王,更曾在琼恩任上被十万野人围攻的黑城堡,被淹没在尸海之中。   他很快就累了,在冰风之中被冻僵,不发一语。   我走走停停,不时降落起火给他用,又拦住他逃跑,并总在尸鬼出现时立刻飞走,不久之后,东海望在我脚下,海上一片冰封,只见浩浩汤汤的尸鬼涌向冰面,其中夹杂着几个白色的点,在黑沉沉的尸群中如此显眼。   布拉佛斯,你的劫数到了。   “让我走,我该和我的弟兄同在!”琼恩朝尸龙歇斯底里地大吼。   我没有理会他的无能狂怒,反而用“长爪”的熊头柄首瞧了他脑壳一下,“嗷嗤!”   “你到底是谁,放了我!”   尸龙会说通用语吗?抱歉,没那个发声器官。   于是我——   梆!又敲了他的脑壳。   他抱着脑袋,身后传来一阵轻响,这群尸鬼真是如跗骨之蛆,我在他们还未现身之前,就立刻抓起琼恩飞向大海。起飞的狂风刮熄了好不容易燃起的篝火,尸龙和琼恩都成了远方的黑点,遥遥地,我看到了惨白的天边有白色痕迹。   冰龙来了,再不走,就死定了。   布拉佛斯,绿鳗客栈。   少年狼布兰正坐在绿鳗旅馆外,一脸愁闷,失恋了似的,不像是狼,倒像是狗狗,正应了那句话,舔狗不得house。   当然,这么说布兰有点过分,他只是处于青春期而已,而青春期是迟早要过去的。   或许,私生子兄长琼恩即将到来,会让他开心一些?   而此时,在我的卧室里。   “哇!”撒拉惊呼。   你也看到了这一切吗,小宝贝?   我睁开眼睛,发出一声犹然的叹息。   “你也看到了?”床上的男人问道。   “看到什么了?”我抚弄着娃娃,拉开胸前的衣襟,打算给宝宝喂奶。   “我刚做了个梦,冰龙座从北方移到了南方的天空,一道冰铸的高墙在融化,融化出的不是雪水,而是血水。”他怔然而言。   “我看得更仔细一些,”红王的脸上一派云淡风轻,就好像在讨论今晚要不要吃土豆炖心脏树,“绝境长城塌了,异鬼即将袭击布拉佛斯。”   奥利昂吸了一口气,“异鬼?”   “是的,故事里的异鬼,不是什么一千个尸鬼之类的小把戏。”   “我会保护你们俩的,我保证。”   我站起来,小宝贝吸吮,阵阵刺痒,“用不着,我有一整个国家咧,”在异鬼面前让自己安全,这不就是我建立洛恩王国的意义?“不过,谢谢你,傻子。”我拍拍奥利昂的脸蛋。   多么温暖的一家三口。   “不,”我喃喃自语,“我只是,蒙骗我自己,麻痹一下自我,休息休息。”   凛冬已经到了,春天还会晚来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命运在我手中,我将继续直前。   直到,命运的终点,撒拉。 第158章 器,军,人,势   从心底来看,长城的崩塌,实在是让我很不舒服。虽然说,我早有心理准备。   毕竟,陨星降落,浩劫必至。就好像没有布兰也会有瑞肯成为绿先知一样,这是躲不掉的。   死灵师摩根说得再好听,旧神也是为了扫清七神教会,博得一线生机,才会这么做;而明显预见到此事的光之王拉赫洛,很明显没有如其教义中说得那样在长城抗争到底,也是有意放异鬼南侵,目的是为了趁机西进,扩张其版图,南方生灵涂炭之时,就是光之王的教派入主七国之日。   寒神本身自不待言,祂想要进入南方,已经很久了。   大家都觉得长城垮塌对自己是机会,都觉得胜利者会是自己。   我呢?没有预言能力,但是已有预感,在凡人当中,我发现的还算早,早那么一小段时间。   可是我力量不够,没办法拦在长城上,因此只好眼睁睁看着矗立数千年的冰壁裂开,甚至,我还要利用异鬼和尸鬼大军来在布拉佛斯开拓局面。   我有信心能解决布拉佛斯的情势,假如有异鬼的话,那或许…会更难,或者更简单?毕竟由于冰封大海的关系,我早就针对异鬼放置了一些设施。   还是太过弱小了,就是因为力和势都不够,才无奈地顺势而为。   这一次,定然是会害得北境生灵涂炭,侥幸从冬雪中活下来的人只怕唯有死去一途,更别提守夜人,那些留下来与长城共存亡的人,他们的司令官琼恩痛苦万分,我又何尝会幸灾乐祸?痛心得很,我可是自小在北境长大的。   “怎么了?”   奥利昂唤回了我的注意,他手指轻轻抚弄娃娃的脸蛋。   我非常难得地把撒拉宝宝给他抱了一下,宝宝在他怀里,两只小手扯着他衣裳,浑然不像是吃掉心脏树力量,威逼摩根的那个可怕小巫师。   “你抱孩子的方法不对,奥利昂。”   “在别人面前还是叫我亚里安吧,”他叹息,“我知道别伤到她颈椎,我是觉得,你另外有忧愁。”   是的,另外的忧愁,我闭上眼睛。   该怎么说呢?   如果之前在瓦兰提斯饮用夜影之水以后看到的那一幕幕景象,还只是警示的话。   那么,经过和攸伦的对碰,再有迷宫这局,以及亲眼目睹长城被打破,我发现,这个世界的秘密,我已经挖得太深太深,疑惑却越来越多。   就拿迷宫一役来说,看起来,似乎是我为了躲避追兵而逃入迷宫,尔后在迷宫中撞上了劫走我女儿的迷宫营造者,最后侥幸反杀。可实际上,不管是躲避追兵、女儿被劫,还是最后的反杀,都另含玄机,甚至可以说,心脏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被谁给算死的。   按理来说,哪怕我发现布拉佛斯地下的菌株,哪怕我觉得有威胁,在女儿还在我怀中的时候,我也不可能去招惹,肯定是先行无视,事后逼问。结果呢?不但女儿失踪,而且心脏树一度失联,最终在护女心切的我手上,心脏树遭遇重创。   这其中,我女儿的失踪,和心脏树的失联,现在想来都大有问题。   在过去,我只是一个私生女的时候,我惧怕自己会像蓝礼死于影子杀手,原着中五王死于红袍女的咒术中一样,不明不白地被魔法给阴死。所以,在当时,我渴望借助魔法的力量,让自己起码受一点保护。   在那个时候,我的敌人是泰温、“魔山”、卢斯·波顿,讲究在各大家族之中纵横捭阖,起码都还是人的规则。   然而,一旦要开始建立更庞大的国度,一旦要反抗寒风中的异鬼时,我所面对的敌人,祂们压根没把我看在眼里,那可是诸神,祂们恐怕也只是把我当成一颗大一号的棋子在用。   怎么说呢?当我真的开始走上死灵师之路以后,随着我变得越来越强大,我目睹着在前世原着和电视剧里只是微见端倪的诸神之争,世界棋局,骤然出现在了我眼前,不,应该说只是七国和自由贸易城邦这一部分,更广阔的世界,我毫无存在感。   即便去过索斯罗斯的夷门塔和夷林,虽然有不少记忆空白却见证过瓦雷利亚,此中惊怖依旧难以言说。   而我只是摸到一个边而已,我至今也不知道,旧神,光之王,影之主,群星见证者,以及那些无数的神尊,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猜测揣摩祂们的企图,却始终不敢肯定,祂们是否和我想的一样。不知道其他初窥门径的人是何想法,“三眼乌鸦”和梅丽珊卓与我情况相似,他们又在面对着什么?   未来之路越加跌宕神秘,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摆脱诸神交锋的沙场,是否要去完成“升格”?完成之后的我,还会是我吗?未来的路,是不是已经被某方黑手划定了?   “我在担心布拉佛斯的局势。”最终我只能这样给奥利昂开口。   “有我在?”   有你在,异鬼和冰龙就不会来?就连你们瓦雷利亚人,都因为一场可能是故意导致的天灾而灭绝,即便瓦雷利亚巫师再强,只怕也帮不上忙。   我长叹一口气,沉溺于不安之中没什么用处,路,是走出来的。   先面对现实吧!   “我得盘算一下手头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们走向胜利,奥利昂,未来在布拉佛斯的几天,将会很重要!”   那么,我手上有什么呢?   或许,和诸神大争我还未够班,但是,面对凡人的势力?   先论“器”。   铁群岛,灰黑色的塔楼若群枪林立,悬崖上的派克城静静望着这片海湾,千百年来一贯如此。   河湾人和西境人已经撤走,维克塔利昂和阿莎的军队在派克城外扎营,由于丹妮和红王都暂时不想开战,他们各自只有百余名护卫。   这天,天空阴沉,雪花四落,又一股冷风吹拂而至,波平不兴,两支头扬海怪旗帜的铁民在城外会和。   这对叔侄相互望着彼此,叔叔依旧是硬朗冷峻的“铁船长”,而侄女,则已不止是一名劫掠者的领袖,她曾经率领数千人四处征战,早已经成为老练的领军者。   两人静静注视彼此,既是葛雷乔伊家族的至亲,也是争夺海石之座的对手。   纵使阿莎和红王有一段私情,维克塔利昂也期待能在丹妮莉丝或红王的阵营里谋得一份更有权势的位置,他们依旧想要私下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以避免洛恩王国或龙之母过多地干涉铁群岛的独立自治。   能自己私下解决,那是最好。   “叔叔,你的条件是什么?”   “我准许你自主你的婚事,给予你一岛的统治权,你支持我成为磐岩与咸水之王。”   阿莎自然该寸步不让,她正要说出自己的想法,突然!   呼啦啦~   大浪四掀!   三头石龙飞上天空,“攸伦,隐蔽!”   “是龙,龙!”   双翼在海面上投下阴影,两队铁民慌乱备战,却不想石龙连看一眼都欠奉,翱翔向东,一去不返。   阿莎和维克塔利昂都迟疑了。   如果攸伦未死…   石龙犹在。   那么他们争夺铁群岛的举动,不就成了笑话!?   这下子,他们惊觉,恐怕还不是私下了断的时候。   笑话,这些人不知道,他们不知道,石龙如今已经不再为攸伦·葛雷乔伊服务,而是为我而来!   三个黑曜石龙雕像,我在派克城最大的斩获,将会在布拉佛斯发威。   与此同时,在凯岩城中。   “你要见我?”艾利斯特·萨威克谨慎地自兜帽的阴影下,审视眼前的人。   “是的,”尸鬼莫波说道,“我给你带来了——”   拉赫洛的圣火盆。   “虽然说,圣火不灭,但有神庙必有火焰,”莫波解说着,“但是,想必这个火盆和其中一直燃烧的烈炎,不是一般的火吧。”   “你意欲何为?!”   “我要和红袍僧谈谈,艾利斯特,如今异鬼出世,我和你们教派之间的争执,已经毫无必要。”   稍晚一些时候,在凯岩旧日的洞窟中。   “你就这样把圣火盆给出去了?”小狮子摩根问。   莫波望着仅剩的宝物龙之号角,“这是为了换取和平,谈判总会需要交换嘛,我让他们对着自己的神灵发誓,他们将不再对付我,除非我显露出了任何背叛人类的痕迹。”   “不止是这样吧,”她皱起小鼻子,“你肯定还有别的条件,当国王的哪会那么怂。”   “保密,摩根,倒是你,解除死灵术的魔法仪式快教给我。”   除了这些之外,关于用来应对异鬼的魔法部分,或许还要加上那个被我忘记到九霄云外的夜狮玉玺,从汲取的知识当中,我知晓了其用途,就等待,那一刻的到来了。   “器”之后,是“军”。   依照海王的命令,一支一支佣兵团前来受雇于布拉佛斯,以准备海王没有公开宣扬的战争。   这其中就包括铁盾团。   海王不知道的是,这些仪地人明面上早已解除了与红王的协议,实际上——   他们的斥候和士兵无形中分散到了布拉佛斯的据点,一个接一个地标记了当初洛恩王国为支援秘之城而运来的物资。   会仅仅只是标记吗?当然不。   同时,安达斯山脉中,风雪越盛。   三条黑色的长龙行走在峡谷之间,他们自诺佛斯和布拉佛斯的山区边境出发,将在安达斯山脉中的河谷汇合,然后,向秘之城开进。   一名身着胸甲,裹着厚厚毛皮的多斯拉克汉子,娴熟地持握骑矛,踏上了谷内的矮丘,自由团的团长格拉斯瞅了他一眼,继续看着自己的麾下行军。   “我不喜欢这样的天气,士兵呼吸出的白雾弥漫四周,几乎每一天都有马匹倒毙。”   格拉斯听着别科的抱怨,年轻的脸皮粗糙沧桑,疤痕无数,显然久经磨砺。   “到了布拉佛斯,你可以有一万匹马。”他敷衍。   “那里只有咸水,”别科不屑,“小马驹,我可是在那儿被莱雅拉卡奥招募的,我会不清楚?”   “加快速度,尽量分散,防止雪崩,我去看看那个‘破马者’!”格拉斯一拉马缰,小心地纵马在雪原上慢驰。   别科呸了一口,“破马者”?那个看不起马人的诺佛斯总督?呵。   雄鹰自他头上飞过,长鸣一声,高傲地与寒风搏击,而在更高的天空,一只斑纹棕腹尸龙一掠而过,就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当我决定出使布拉佛斯时,自然不会毫无准备。   以防备哲科卡奥和伊班海盗的名义,诺佛斯在北方的山里保持了至少三千军队,大部分是使用超长枪的民兵,少数诺佛斯的巡山人。   当使团人员敲定时,驻扎在诺佛斯的自由团开始北上,在征召过后,总共至少有一万五千名士兵呆在布拉佛斯和诺佛斯的山区边界。   而我遇刺之后,率领这支军队的人没有放过良机,或者说,我的尸龙非常及时地完成了传令。   以追剿凶手的名义,大军进入了安达斯山脉,布拉佛斯海军强盛,但是陆地边界上人烟稀少,在巡山人的截杀下,竟然一点消息都没传回布拉佛斯。   就这样,依照事先的计划,城内的铁盾团和城外的诺佛斯军队将会里应外合。   仅仅靠佣兵、剑客和水手,没有提前动员,没有海战,布拉佛斯人怎么可能对付得了这样的攻势?   军队之后,是“人”。   深夜,“黑珍珠”贝乐洁·奥瑟里斯正在卧床看书,她看起来平静如常,实际上心里不安,否则在往常的这个时候,笑靥如花的美人应该在和自己的情人勾惹彼此才对。   不安?按理来说,作为布拉佛斯最有权势的人,参与到权力核心中的交际花,又有什么能够威胁到她呢?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的预感一向很准,并凭此逃离过多次的杀身之祸。   “夫人,夫人!”此时,她的仆人,一个半瞎的老太太叫唤了起来。   “怎么了,蕾丝?”   “您女儿来看您来啦!”   女儿?贝乐洁心一动。   那不就是巫魔女贝乐丝么,她不是呆在红王莱雅拉身边吗?   同时,在“快乐码头”。   酒僧艾泽黎诺主持完毕一场“水手之妻”和浪荡子的婚礼,那对一夜夫妇以一桶白兰地作为答谢,让他十分满足。   这个世道,终归是感恩的人多,不是吗?   他行走在躺着醉汉的运河边大街上,旁边的暗巷里,传来了暧昧的喘息。   一个女人朝他走了过来,漂亮的棕红色卷发,以及一身干练的铠甲,他瞟了一眼,以为大概是妓女,这时候还在街上游荡的,不是妓女又是什么?   接着,当两人靠近时,他又更正了自己的想法,从步伐上看,这名女子恐怕真有两下,似乎是保镖、剑客或者佣兵?   她的灰色双眸在扫视四周,这是在注意潜在危险的眼神。   算了,管她是谁,与他无关。   两人擦肩而过,本该如此。   二人相互靠近,艾泽黎诺甚至能感觉到棕红发丝撩过自己的耳朵,当然,这只是错觉。   忽然,他肩头一沉,是皮手套里的芊芊素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这个女兵意欲何为?   “酒僧艾泽黎诺,布拉佛斯的高阶牧师?”   女人的声音如此凛冽,如同冬日之风,或者冰冷的山泉,艾泽黎诺瞬间酒醒。   “我们谈谈吧。”   夜中,颤抖海。   万里雪飘,静默的尸鬼大军一如海上之潮,汹涌向异国他乡。   琼恩·雪诺昏昏欲睡,身上的羊毛衫、斗篷如此杂乱,让他不像是司令,更像是乞丐。   他被我的尸龙一把抓起,刚好躲过扑面而来的白霜吐息。   这种小型长翼龙斗不过冰龙,速度却犹有胜之,让异鬼的军团,一直保持在我视野之内。   瓦雷利亚的大女儿瓦兰提斯,当初花费了我无数的心力,无数人为战争献出了生命。   瓦雷利亚最叛逆的女儿布拉佛斯,又岂能是举手投降的易与之辈?   没关系,瓦雷利亚的女儿们大都已经承欢我裙下,你布拉佛斯一个野丫头,又岂能逃出生天?即便横生波折,差点让我赔上性命,甚至女儿。   到了最后,我依旧稳操胜券。   冰冻的北海上有异鬼的阴云,城中和南方的山里,是我的军队,石龙飞过狭海,原本支持抗争的人,开始变卦。   这一次战争,决定了布拉佛斯的归属,更决定了,异鬼的灾祸,会不会波及到厄斯索斯大陆,我的大后方。   布拉佛斯战役,我势在必得! 第159章 洞窟和冰海   三天后,凯岩城。   或许,这就是长夜,阴穹无日,白昼似晚。   天空阴暗,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短短的时间内就将西境染为一片洁净,如豆的火光是跋涉在大地上的人们,太阳不见,只有云霾深深,搞得正午也得燃火照明。   马车和行者碾脏白雪,不要片刻,就又被覆为一片苍茫,让人看不清阡陌道路。   长城既破,战争岂远?   先期而至的不是行走的活尸,而是漫天凌寒,仿佛是那北方浩劫的先行者,让这世间沦为白霜的国度。   我操纵着尸鬼莫波的躯壳回到了凯岩内部的小洞窟里,这里已经被我开辟为巫师的工房,瓶瓶罐罐,各色仪器,以及能够参考的典籍,以及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黑色小狮子。   这一幕让我眼神一阵恍惚,似乎自己已经面对这样的画面数千年。   对现在的我来说,要让自己活很久并不是问题。   我定了定思绪,还是现实重要。   布拉佛斯面对着战争的阴云,凯岩城也好不了多少。   整合力量不是小事,昨晚一个狮崽子在酒馆里捅穿了一个狼崽子的肚子,双方大打出手,动了刀,死了不下十个人,到底是打了好几年的仗,仇恨难解,如今冒然联合,当然人心不安,一不留神就乱套。   偏偏爵爷和大人们都很有血性,一言不合就决斗,詹姆和艾德不但不息事宁人,他们自己也能打起来,“弑君者”和奔狼是从根子上就相互看不惯的。搞得我在融合记忆和知识之外,还得帮忙沟通协调,索性,现在凯岩城这里事务也不算多。   “渔人女王?”摩根发声。   又来了。   “说了,那是你。”   我现在自然可以确定死灵师摩根和旧神不是一路人,即便有合作,也是貌合神离。   “你已经吸收了那些记忆啦。”她继续撺掇。   这个我没分辩,我不想告诉她说,我是有选择性地挑出记忆来吸取,免得她又冷不丁地给我突然袭击。   相对于心脏树而言,摩根或许稍微可信一些,毕竟外貌是狮子,实际上是人,有自己的人生轨迹供我去了解和揣摩。   当然,我不信任她,禁锢用的项圈、笼子还有绳索,一样不少。   “那又如何,话说既然你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是不是该去死了?”   “你似乎有一些误解?你是不是觉得,假如你完全吸收了那些记忆,你就不再是你了?你不是因此而恨我,所以才让你的女儿来吸收记忆?”   当然不是,我也没有让撒拉去吸收什么记忆,否则那还是我女儿吗?   这问题问的。   但是,我也不想和她说的太清楚。她搞错了一点,她以为我是牺牲了自己的女儿,让更加出色的撒拉去吸收那些记忆,所以才能保持原先的模样。   可是实际上,我哪有这点本事去调整,撒拉自己也没有这个能耐,而她进入我意识的时候,摩根的那些人生记忆,早就已经被灌输完毕,我是借助被充分锻炼远超常人的心智,自我进行心理调整,将那些不属于我的故事和我的意识隔开,像是制造了一座图书馆一样。   至于,完全吸收那些人生的我,会不会依旧是我?我估计不会,这就是转世的真相。   某种意义上来说,人格是由后天的经验塑造的,所谓的先验性从来都是值得商榷,并未证实的特质。   所以,假如我的人生被无数个女人的人生给淹没,那我只会像是电视剧里的布兰一样,变成一个生物计算机。   而且…事到如今,我哪里还会相信摩根的话?   不管是诸神,还是十分靠近诸神的存在,都信不得,种种话术意图可以把假的包装成真的,真的掩饰成假的,摩根说自己只是一道诅咒,谁知道呢?指不定她灌给我那些记忆是为了让我吸引别人的视线,误以为我是渔人女王,自己好躲避敌人…想想渔人女王那样的地位和人生,其宿敌得是什么概念?也指不定摩根其实是诸神中某一位的工具,甚至渔人女王也是,背后的神灵甚至说不定不是看起来很亲近的旧神。   至于我自己就是什么渔人女王?我穿越来的啊,怎么可能!要真是本地土著我指不定就信了。   说穿了,就好像前世某些小说里的什么证道、神战一样,当打交道的东西,变成了可能是活好几千年的“三眼乌鸦”,渔人女王以及迷宫营造者这一类怪物,我基本上就得在他们的相互算计当中挣扎求生,所以得步步小心。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我没有变成无情的木头,是不是让你很失望?”   无情,是的,无情,她听出我意有所指。   “你的担心毫无道理,哪怕是融合过记忆,人也总是会选择目前的人生,体验当下,不管是爱情还是亲情。”   “我不觉得如此,一个人的意志敌不过很多人的回忆,我会变成没有感情的怪物。”   “你以为人生乏味?那你就错了,只要有机会,再给一千年也过不腻味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总能找到目前的目标。”   “好了,今天我可能暂时得不用这具躯壳,但是我会保持对你的注意,”尸鬼莫波将维持最低限度的运转,“有什么话就快交代。”   很明显,让我的玩偶们赶路是一回事,而同时操纵三头石龙,两头尸龙,还要在布拉佛斯布置仪式,可能还得指挥军队,应付搏杀,我恐怕没法分出太多的注意力在凯岩城这边。   等这件事结束以后,就用新获得的知识调查一下攸伦·葛雷乔伊吧,当日走的太仓促,我想了解他其他的宝藏在哪,又在谁的手上。   当然,如果死灵师摩根以为这是她造反的机会,那她大可一试…   尸鬼莫波,闭上了双眼。   意识前往狭海之间,无垠无边的灰色迷雾之中。   无际冰海,水和天空的颜色混淆在了一起,全是乏味的淡灰。   黑色的小点快如风掣,几乎是一瞬间,就从海天一线上不起眼的黑豆,放大成了一龙一人。   砰!   冰屑飞溅,雾气弥漫,“咳,咳!”   琼恩被丢在地上,身上的黑天鹅绒和熊皮早已经脏乱得不成样子,斗篷上更是破洞无数。   他全身发着抖,脸上长满了霜痕,白乎乎的一片,头发和眉毛几乎要结冰,整个身子更是冻得快要麻木,趴在地上好半天才缓过来,脸色如此憔悴,我还以为自己见到了艾德。   三天飞了几千里格,冰起来的海上,果腹的东西也不多,还能活着已经是生命力强大了。   “咳,我们,去哪。”他嗓子沙哑,几乎无法出声,虽然琼恩什么都不懂,但是到了现在,也该知道尸龙毫无恶意了。   “呱!”尸龙大叫一声,但是没有说话。   发声器官都不一样,指望我的尸龙和你交流?   颤抖海活像是被冻成了永冬之地,隔着冰雾和有如实质的霜风,可以看到远处隐隐有灯火,大概是布拉佛斯人设置的岗哨?   这里是尸鬼大军南下的途中,我不止于救人,也是在监视他们南下,异鬼随时会出现。   就之前根据覆盖面积的目测,尸鬼的数目大约在二十万左右,尸龙至少捕捉到三个异鬼的影子,察觉到了两头冰龙。   由于有异鬼存在,当进入布拉佛斯之后,布拉佛斯的五十万到八十万人口(这年代可没有人口普查,全是估计)随时可能会化为尸鬼大军的一部分,要是那样的话,厄斯索斯会陷入长夜的泥潭。   嗯。   看来得换一下策略,不能让布拉佛斯人毫无防备,得让他们警觉起来,通过抵抗,怎么着都不会猝不及防地沦陷。   布拉佛斯可一直是海上霸主来着,武力可以期待。   我毫不留情地伸出龙首,叼住琼恩。   “等等,我还没吃饭!”   然后展翼而起。   再度起飞,我突然发现我忘了什么。   啊对!那个啥,琼恩·雪诺,算是我前男友了吧?   我这带着琼恩去布拉佛斯…   是不是某种意义上,就相当于一家三口请我前男友吃饭?   还有布兰,琼恩的弟弟,似乎也…   我差点以为我是不是琼瑶剧的女主角,这就凑了仨了。   要不就在这把琼恩丢了算?   假如把他丢这,会不会有——   尸鬼琼恩:呃,异鬼万岁,呃,莱雅拉,呃,你居然结婚了,呃,布兰你怎么喜欢哥哥的前女友,呃…   太他妈蠢了。   要不还是把琼恩丢这等着异鬼来收拾吧。   “我感感觉有一股寒意。”琼恩,“好好像被异鬼盯上了。”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人一龙已经飞过冰海上扎起来的帐篷和火光,融入灰色的雾气之中。   轰隆隆。   随之而来的,是惊天动地的震颤!   在霜风雾雪之中,黑色的潮水涌现而来,古尸、饿殍、野人还有妇孺,双眼全都蓝光闪烁!很快就淹没掉了帐篷,火把,以及几个在这了望的紫衣兵。   甚至,连报信的人都派不出。   尸鬼军团竟然不比在天上飞的尸龙慢上多少,他们在冰盖上的速度比骑马还快!   黑云就在天边,危在旦夕,可建立在百岛之上的秘之城依旧一派熙熙攘攘。   泰坦巨人外是万里冰瀚,内里的运河、河流和咸水却依旧流动,这本身就是反常之象,虽然,已经被大众习以为常,毁灭即将来临,可无人有觉。   除了我。   繁复的先民古语符文写在地板上,一句一句咒言从我口吐露。   周围的士兵在警戒,所幸,从开始到我从仪式的专注中脱身时,周遭都没什么动静。   我们身着红袍,戴着拉赫洛的圣徽,有时以光之王仆从的身份,有时在交际花的掩护下,自由行走各处,画下魔法标记。   这是一个庞大的仪式阵型,节点包括了列神岛的红神庙,军营、军工厂以及剧院,代价则涵盖了无数的橡果和枝芽,没有本地人为伍配合,在这冬季里这魔法肯定没法完成。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将红色兜帽重新戴起,扫了一眼身边的酒僧艾泽黎诺。   他的脸上依旧忐忑,真是一群顽固的信徒。   “我自问,如果真是寒神先锋,又得天独厚地生在七国北境的恐怖堡,那我不是该去毁掉近在咫尺的绝境长城,让寒神的异鬼,长驱直入七国吗?   为什么,反而费尽心思地,统一夏日之民松散的城邦和城堡呢?”   “那您该警告海王殿。”   “我警告过,港口外的异象也是警告,可是布拉佛斯人先期警惕,后头只顾着防备我,我以为你比我更清楚这点,阁下。”   他叹了一口气,“我依旧不知道这是对是错。”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也不相信我的魔法,可是你的神灵已经在火焰里让你看到了灾难,一如我所言,你们赌不起。”   “我要去再劝告——”   “然后出卖我的位置,导致我和你们一起在冰雪中灭亡?”   酒僧面目阴沉,沉默不语,他确实无法确定,布拉佛斯的凡人会不会相信他。   毕竟,就像是我说的一样,他们赌不起,不管是他还是交际花“黑珍珠”,在这个关头,都只能相信我来力挽狂澜。   虽说是为了对付异鬼,可实际上,我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劝服这些布拉佛斯人士,也未必没有分化敌人阵营的意思,不过,这就属于我自己的谋划,用不着给他开口。   “好了,”我摆摆手,示意手下收拾工具,“已经接近完成了,还有最后一个地方。”   “哪里?”   “真理宫,我记得今天是红王造访铁金库,并参加会议的时间,对吗?”   酒僧没回话,他看了辅助我的巫魔女贝乐丝一眼,后者抱以妩媚的微笑,然后这给妓女主持婚礼的老爷们毫无表情,转身离去。   群星就位教的巫魔女竟然和拉赫洛的红袍僧共处一室,也就只有寒神的风暴才办得到这一点了。   从这间地下室离开,来到大街上,我看到眼前全是白雪。   方才进屋时,街上明明已经被清扫干净了来着。   凛冬已至,风雪先行。 第625章 尾声 真理宫——得志   鸽子死了。   放鸽子的人一定没想到,雪会那么大,风会那么冷。   咚——咚——咚——咚——   铁金库的真理宫前一片白色,像是堆满了棉花。   冻毙的鸽子僵直沉睡,生机全无,下一次惊醒时或将会带来黑色的灾难。   头戴皮毡帽的工人已经顾不上越扫越多的积雪,传令官喝命敲钟人摇起摆动钟里的绳索,虽比不上诺佛斯的三口大钟,其音依旧瞬间响彻在布拉佛斯的上空,悠悠扬扬。   咚——咚——咚——   镀金铁钟敲三下,是在报时,鸣五声,是要送死刑犯归西,响七次,则是有贵客莅临。   咚——   这一次,钟响八声,是预示着贵客中的贵客,还是说三声加五声,绞索已备,时间正好?   上一次红王来访真理宫时还不是红王,坐船堵在拥挤的运河道里,得排队上岸。   这一次,来访的洛恩王国的红王,当然是布拉佛斯少有的,最尊贵的客人。   其领土之广袤,足以让骏马从西到东不休地奔跑一个月,其臣民之繁众,堪比史书里傲踞盛夏之地的瓦雷利亚。   然而,王者死时与农夫没什么两样,美人的尸首与丑妇一般狰狞,这钟声,既是欢迎,也是在送葬!   至少海王是这么想的。   人群拥簇在道路两边,被紫衣卫兵横着长矛拦下,我们一行行走在围观者的后头,酒僧艾泽黎诺高举圣火纹章,让布拉佛斯守备队的卫士望而却步,对我这个海王最想要得到的目标问都不敢问。   拉赫洛的教派名义上并非布拉佛斯最受尊崇的国教,可实际上影响深远,没人想要冒然得罪。   在洛恩王国,这个拥有群众基础的宗教于我而言是动乱之源,而在布拉佛斯,这就是最合适的通行证。   视野的尽头出现了微微亮光。   “来了,来了!”被拦在矛杆子后头的人伸长了脖子,抱着娃娃的妇女,作坊里的工人和小厮,甚至还有肩头挂着一串干鱼的贩子。   “那个大美妞女王来啦。”猥琐而窃喜的声音让布兰侧目,紧要关头,年轻人也只是看看,没有发作。   “记得你们要喊的话儿!”里头一个一丝不苟的剑士吩咐,他穿着简单的黑羊毛袍子,像是当这漫天雪花不存在,“都给我加把劲!”   “记得,记得,”应和者朝后大唱:“大家记得喊起来!”   这就对了嘛,天降暴雪,如果不是被用钱收买,谁会来看红王访问真理宫这场猴戏?   连遮掩都不屑于遮掩,这是笃定吃定红王了?   我不由驻足,这时一只手搭上我的肩头,毫不顾忌布兰的怒视,或者说故意的?   只听奥利昂耳语:“看着自己这架势是什么感觉,荣光?”   “和马戏团没两样。”   刚开始时我还有点新鲜感,可是闯过君临,走过科霍尔,也曾游过瓦兰提斯,这一幕不要太乏味。   “人民看君主像是看猴子,君主看人民也一样,权力嘛。”   愤世嫉俗的龙王。   我回头看了一眼他的脸,眸光和表情显然是依旧介意过去恩怨的模样。   毕竟差点被杀,怎么都不可能一笑置之,这又不是武侠小说。   “那你呢?猴子的自wei棒棒?”   “噗嗤。”附近的艾莉亚笑出了声。   “自然是抚慰您咯。”   “是吗?”我一挑眉。   凑巧有两个民妇开始讨论我的事儿,一个身边是一桶水,都快结冰了,另外一个抱着正在好奇四望的娃娃。联想起来,我当然不会把自己的女儿带到险境,送出城了,被坑一次就够,没必要被坑第二次。   “这些男人,有个裱子看,就什么都忘了。”抱娃娃的说道。   “你可别看不起裱子,”取水的叉着腰,那褐眼珠子一转,矜慢道,“咱们布拉佛斯的裱子可都是骑的贵族,那个‘黑珍珠’的俊俏小马儿一匹比一匹健壮。”   这小马当然不是说著名交际花“黑珍珠”口味重,而是代指小鲜肉。   “那那位红女王呢?”   “人家是红王,据说是一路睡上去的,‘戏子’乔斯,你知道吗?”   “那个戏子船讲笑话的?”   “就是那个麻子脸,他说在红王的王帐里,曾经和十个壮汉一齐伺候她咧,还有莱雅拉的四十五名俊杰,他吹牛讲自己是其中之一。”   “四十五名俊杰?”   我止住冲动的布兰:让她说,我听听什么四十五俊杰。   “是啊,别的不说,艾德瑞克·戴恩,据说其胯下长剑闪闪发光,红王为那诸神赠礼夜夜吟唱,而他的兄弟杰洛·戴恩则有一柄黑枪,据说不在白剑之下。”   这特么。   这两个戴恩什么时候成兄弟了?星坠城和高隐城的两个戴恩家族都分家多少年了。   只听一妇眉飞色舞的讲述红骚货莱雅拉传奇,另外一位两颊微红,说的那位红王不止和年轻俊彦颠鸾倒凤,类似贝乐丝·奥瑟里斯,玛格丽·提利尔,阿莎·葛雷乔伊,甚至丹妮莉丝这样曼妙的青春美女也从不放过。   两女不时咯咯发笑,奥利昂面色不虞,布兰更是气的脸皮涨红。   我砸吧了一下嘴,不悦的龙王出气儿了:“你很喜欢?”   “是啊,我打算订做一张有女王堡那么大的床,看上谁就——”   他此刻占有欲爆棚,捂住我的嘴把我摁进怀里。   呵,男人。   话说玛格丽·提利尔我还没尝试过,要不要——   “亚里安,我要和你决斗!”   奥利昂安之若素,“好啊,我闭着眼睛也能打发几百个史塔克。”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面色严肃:“我先说好,我不想吊着你们,”两人看着我,“首先,亚里安是我该死掉的丈夫,确凿无疑,布兰,其次,这一次你回来以后,亚里安,我们没确定关系,我承认有暧昧,我承认我感觉很开心,或许说虚荣,但是这不代表我们之间有什么情愫或者承诺,第三,我不否认你们两个都是很优秀男人,你们喜欢我我可乐坏了,但是,我没这个工夫去承诺什么,也不会答应什么约定,这些话够了吗?”   真的,奇了怪了,怎么生了孩子以后,反而给我搞出这些烂桃花来?有意思吗?   “那就是我有机会?”布兰硬生生只听到我没和奥利昂保持着夫妻关系这一条。   “你没有,我这些天和他没发生任何事,但是你没有,你也没有,明白了吗?我真的真的满脑子都是最近的麻烦,不想考虑什么儿女情长!”   说真的,有必要搞得这么争风吃醋吗?我承认,有人喜欢,有人表白,有人被我吸引,我确实很开心,甚至有些自得,这是难免的。   但是我不想那么绿茶,搞得好像我整备胎一样,身为红王我没这个必要。   说完,我就移了几步,和艾莉亚呆在一起。   “干嘛?”艾莉亚竖起粗眉,十分警觉,“我可不玩你和莱拉那一套哦,啊,不对,你现在就是莱拉。”   我:…   哦,对,我当她还小不懂事,但是当年在君临,我、克蕾和莱拉的事儿她八成一清二楚。   这时候,一个装模作样的男人开始给围观群众演说,身上穿着厚重的毛皮,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养尊处优之士:   “看到了吗?那群耀武扬威的奴隶,他们的国王想要布拉佛斯,可以!先问过我们的自由再说!”   “自由!”   “布拉佛斯永不为奴!”   “那群剥皮人,在第一天就杀死了十几个无辜人士,就在列神岛圣堂的门前!原因不过是因为,他们扭曲的,被洗脑的,崇拜暴君的七神信仰,在恐惧正统纯洁的七神信仰!   我知道你们大部分人甚至连七神的名号都不认识,也不在乎狭海那边的教会,可是想想吧。   他们甚至只是客人,还没有获得这里的统治权,就连不同思想都容不下!   想想吧,这些暴徒会在乎你们一文不值的尊严?!”   嚯,那天在圣堂门口的厮杀居然被栽赃成这模样了。   “尊严无价,自由万岁!”   “暴君去死!”   “布拉佛斯万岁!”   演说者翘起布拉佛斯特色的繁复胡须,得意洋洋,激情澎湃:“布拉佛斯永无奴隶,不给权势屈膝,我们连龙焰都不怕!而现在,那个犯了妄想症的女人,想要以金币和利剑,给千千万万个不屈服的斗士套上枷锁,这是连魔龙都未曾做到的事情,她何德何能!?”   布拉佛斯的自由斗士?神了!招募成本多少,我第一批送去和尸鬼打。   前一天还是底层工痞和流氓,现在已然是崇高的“自由斗士”,他们大喊:“海王万岁!绝不妥协!”   “永不妥协!”   “稍安勿躁,布兰,”我一面冷眼旁观,一面温言劝阻按捺不住的少年人,“凛冬将至。”   “独行狼死,群聚狼生,我第一次理解艾德的话。”他声音低沉,“您不生气?”   “生什么气?”   “他们这样诋毁——”   “那是因为他们害怕。”   “虽说如此…”   “我是莱雅拉,莱雅拉是红王,我是红王,可是红王不是我。”   “自欺欺人?”奥利昂凉凉地说。   “你一辈子可能会遇到一万个人,其中有三分之二只顾自己的事,另外三分之一会在背后评论你,这一万人的三分之一约摸就是三千五百,如果你出名,那么会诋毁你的人数,会是三百万,气得过来吗?”   布兰心怀不甘:“那么,关于近在眉睫的危险呢?”   他巴不得找什么目标去发泄一下。   “那就更不生气了,自己的命,自己去把握。”   是啊,异鬼都快到家门口了,还对前来帮助他们的洛恩王国龇牙咧嘴,甚至企图刀剑相向,简直是对史塔克这句箴言最讽刺的反面教材。   我作为人类的君主之一,或许会困于这帮布拉佛斯人的手段,因此才会跳出轮宫和銮驾,微服而行。   异鬼呢,异鬼会理会你们的无耻栽赃和坑害手段吗?   一帮蠢货。   看到这里,我如何还不明白他们的手段?   无非是煽动民意来抗拒洛恩王国,甚至让民众来使用暴力。   如果我死在暴民手中,海王殿会向王国道歉,但是绝对不用承担太大的责任,何况,红王死了的话,那恐怕也没什么洛恩王国了,肯定会分崩离析,再复各自独立的自由城邦。   他们倒是打得好算盘,不毁名声,不让别人认为他们忘恩负义,才受了援助就针对恩人,反倒是“鼓舞”了布拉佛斯的自由精神,又维持了自己的独立。   顺带抓住了红王孤身一人,只有一女的弱点,毁掉根基不稳的洛恩王国。   如果再加上之前的算计我的援助,以及诱我来此的行为,可以说是非常非常恶毒了。   更可以说,这帮幕后的布拉佛斯贵族,是又当又立。不过玩政治嘛,大家都一样,不寒碜。   反正,他们有他们的步骤,我有我的,将死之人们爱咋咋,我无所谓,反正洛恩王国的军队摆在那里,当我真的没法里应外合?只是花的工夫多一些而已。   至于使团一千人,讲实在话,全损失了我会心疼,但是说到底——   除了我女儿之外,没人不可牺牲。   “他们来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兴奋地跳着,笑着,露出了自己缺牙的口腔,“来了来了,大家准备好!”   两面巨大的方形旗上是剥皮人的纹章,誓言骑士排头,后面跟着随我来访的各家旗帜,以及洛恩王国各大领地的旗帜,我计划在征服布拉佛斯之后,出征七国之前,重新划分王国疆域,现在,依旧是维持旧制。   士兵和骑士身上的钢铁在红色与灰色的披风下闪闪发光,让围观的民众眼现怯惧,声势为之一夺。   话语声消失,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   然而,不过是一瞬。   “布拉佛斯万岁!”一个卷心菜被扔了出去!   话说,大冬天扔蔬菜,这家里很有钱嘛。   “走快点,”我催促,“我们要加紧去真理宫下头布置最后一个仪式。”   人群哄闹了起来,声音沸沸扬扬,传到了真理宫的门口。   风寒火暖,在青铜大圆顶下,橙色的焰花后,静候迎接君主的诸位分列而站,二十三把地下金库的金钥匙闪闪发光,单调的灰褐色毛披朴素而权重,外交礼节上无可挑剔。   这些匙人、铁金库股东以及总督们对这一幕议论纷纷,不是每一个人都知晓此中密辛,好些只感觉今日恐怕大为不妙。   身宽体胖的【巴萨欧·雷亚昂】,看匙人的首脑,布拉佛斯的幕后之君,正和海王“黑石”【攸伊斯·石东】站在队伍的最前列。   风雪并未让他们动容,看起来快要暴乱的人群也一样,二人面色如常。   有一双绿眸子的攸伊斯依旧身着黑色的武装衣,看起来干练而朴素,他低语道:“【伊兹巴洛】告诉了我一些事情。”   伊兹巴洛,舆论的主宰,戏子之王,“伟大的伊兹巴洛”,布拉佛斯城最有权势的人之一。   胖硕的巴萨欧哼了一声:“嗯?”   这是在让海王继续往下说。   “他的演员看到‘黑珍珠’【贝乐洁】,在前天深夜和她女儿【贝乐丝】会晤,你知道,那个丫头是投靠了洛恩王国的巫魔女,之后‘黑珍珠’又和【托尔莫·弗雷加】约在一条船上见面。”   托尔莫·弗雷加,曾经是攸伊斯·石东最大的竞争对手,海王的候选人之一,在确定了攸伊斯是海王的现在,这位托尔莫,当然会是最不满的权贵。   巴萨欧背着手,似在等待,似在赏雪:   “红王当然不会乖乖任由我们宰割,这理所当然,问题是,海王,你确定来到真理宫门前的就是我们那位荣光吗?”   “不确定,我之前告诉过你,有人看出来那是男扮女装。”   “莫非在列神岛失踪的,才是她?”   “也不确定,”海王摇了摇头,“【魁罗·瓦伦丁】和【‘月之湖’吉洛罗】都曾经和那队逃走的士兵交手,里面有两个女人,一个善于箭术,另外一个剑术了得,让他们吃了亏,要知道,我们那位红王既不善于射箭,更不可能从小到大专心练武。如果不是专门训练,不是心无旁骛的剑客,怎么可能和前任首席及次席交手,还犹有胜之?”   魔法如此罕见,海王攸伊斯自然不可能想象得到我经历过什么。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难道红王没进布拉佛斯?”   “她来了,这是我的暗线告诉我的,确实确实自潘托斯出发,一路进入安达斯山脉,可是我们接触过一次以后,我的线人就再无消息了,我估计她应该藏在行宫或者外头的庄园里,她女儿应该是在列神岛。”   巴萨欧沉吟,“我们封山了对不?”   “是的,”海王确认,“最后的消息来自十五天前,洛恩王国的大军在边境,可是在冬日里,他们维持不了太久,后勤跟不上,这可是长冬。再加上只要杀了红王,哪怕她襁褓中的女儿在,也无济于事,她的手下和降臣中大有野心家,我们不用担心会被长期进攻,反而可以继续推行均势政策。”   十拿九稳的答案,洛恩王国覆灭在即,莱雅拉人头不保。   巴萨欧索性不再装模作样,设什么陷阱,到了这一步,也不用掩饰了。   他转身当先迈入真理宫:   “那就开始吧,不用召开会议问了,我们先进去,你单独问问她。”   时间宝贵,如果没办法让红王就范,就在这里杀了她,然后利索地,攻占她的行宫和庄园,不放跑一个洛恩人。   当然,这些,都是民意使然。异鬼?那是洛恩王国骗人的故事。 第626章 尾声 真理宫——战起   布拉佛斯人认为,在突如其来的雪灾之中,洛恩王国不会有什么军事行动,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红王不但没有因为雪灾带来的困阻而停止,反而将雪灾当成了优势,踩在马尸和雪崩之上,征服了秘之城。   ——奥古瑞欧斯(羊愿歌者)   《黑山羊手札,六百四十》   诺佛斯人和自由团的一万余民兵骑手正在靠近,冰结的颤抖海上黑云密布,而布拉佛斯人依旧一无所知。   真正的交战双方已经摆开阵势,秘之城的政客们,依旧以为会胜利的,是自己。   风割人面,犀利如刀,便是燃起烘暖的火盆,焰花也在霜凛之中飘摇近熄。   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兆头。   不过,海王和看匙人可没工夫去理会天地异象,雪灾袭城。   看匙人和其他的成员已经在巴萨欧的带领下进入了真理宫,既然万事已定,无冕之王们也懒得犯险,待会可是要见血的,焉能不顾及自身?   青铜顶下,只留着海王和他的紫衣卫士,以及身着锦袍,笑对风雪的剑客们,静静等待。   海王攸伊斯·石东本性冷静,是一个忘恩负义的畜生。   不冷静,不造孽,他压根就走不到今天这一步。   他的父亲来自七国的谷地,海鸥镇,是一名泯然众人的水手,他的母亲是“水手之妻”,二人一夕夫妇之后,生父再无踪迹,生母询问过一群父亲的老乡,给他取了石东这么一个姓氏,简直就是应付。   也确实是应付,伎女哪能带个拖油瓶?   他被她送给一个退休的老姐妹养,那老姐妹又把他卖给了一个佣兵,那个佣兵喜欢酒,更喜欢不劳而获,让海王与其他孩子一起,去行窃乞讨来养活自己,在攸伊斯十三岁的时候,这养父企图将面貌尚可的他作为娈童给卖掉,他把佣兵给杀了,肠子撒入大海,头骨放到了快乐码头,当是给自己低贱父母的礼物。   曾经深陷重围,也曾经以寡敌众,敌人不是比他高贵,就是比他狠辣,然而,活下来的是他,成为海王的也是他。   即将进行又一轮扩张的,还是他!   看着风雪中接近的仪仗,海王心里有一丝迫不及待。   在他就任之后,港口被封,布拉佛斯差点崩溃。   港口不止是财富之源,更是布拉佛斯的命脉。   这座城市有几十万的人口,有些年头可是上百万的啊!没有外头的输血,哪来的物资供给百万人口的吃穿用度?靠诸神吗?   要知道,假如布拉佛斯受损严重,他海王可是要掉脑袋的。   为什么?   秘之城的真正管控者是铁金库,和铁金库的投资人,海王殿算什么东西?   看起来有实权,实际上是背后之人的木偶,不就是背锅的呗。   所幸,在城市崩溃之前,洛恩王国伸出了援手,让布拉佛斯下降的人口保持在一定水平之内,没有彻底完蛋。   没有洛恩王国和红王,现在早就没什么布拉佛斯了。   不过,他一点都不感谢莱雅拉,也不感谢洛恩王国。   他们送来援助,是他们傻。   是他们不会做生意。   不是什么好心,在海王的字典里没这个字眼。她莱雅拉沽名钓誉,心怀别谋,劳心劳力,却被攸伊斯利索地干掉,能说他人渣吗?   他联合布拉佛斯权贵设置环环计谋,从第一天向洛恩王国派出使节开始,经过他对红王行为的研究,他知道,这个女人敢冒风险,多次亲自征服自己想要的土地。   所以,他用布拉佛斯的统治权来利诱,以利好消息和小规模的反对制造一种,只要她抵达,亲手处理,就能拿下这座城市的假象。   而实际上,攸伊斯一直在协调布拉佛斯各方,和几位大人物一起,计划名正言顺,毫不粗暴地,让人民去残害骗来的红王本人。   当然,如果红王愿意和他结合,那么看在广袤的王国的份上,也不是不可以等到双方生下子嗣以后,再给她一条死路。   在计划中出现了一些波折,例如,洛恩王国发现不对,全队禁足,却任然有一小撮佣兵跑了出来,至今没有结果。   还有就是眼前这个红王恐怕是个替身。   不过没关系,布拉佛斯外松内紧,早就在靠近城区的山里布置下了重重关卡,只等关门打红王,可以说是许进不许出,为了抓住红王这个重点,海王将安达斯山里不多的卫戍之士和村民都集中到了近海,反正这冬天大雪,估计也会冻死,不如趁此机会重新安置。   如果她想要逃出去,那正好!死于无名。   替身而已,只要逼迫那个替身在正式场合答应联姻,文件和印章都没有问题,那也是一样。   即便是杀了,传回洛恩王国照样会引起让那个国家解体的内乱!莱雅拉活着也没有意义。   盘算一下自己的谋划,攸伊斯觉得没什么失控的地方,有意外,但是还在控制范围内。   事到如今,已经胜券在握,他看准了那个貌似庞然大物的洛恩王国,唯一的弱点,也就是莱雅拉本身。   不管是逼着联姻,还是杀之,总是对布拉佛斯有益的。   轮宫停下,马车轻轻摇晃,两边卫兵恭敬地为她开门,“红王”正在下车,既然这女人逃不出他海王攸伊斯的手心,攸伊斯自然也没有了那副生疏而有礼的模样。   他的脸冷了下来,对一个跳进了布拉佛斯陷阱的君主,何必太过殷勤?   还在陷阱里胡乱挣扎,作用没个半点,就是费他老人家的手脚,蠢货,利欲熏心,被布拉佛斯这鱼饵给钓上来的咸鱼,这下子,看你如何绝望!   啊,这不过是个替身而已,想起来了,那就更没必要奉承什么了,威逼一番,想必自然会颤抖着配合。   说来,攸伊斯男女不忌,如果本相也长得不错,那倒是挺好。   红王头戴繁复的王冠,身披堪比棉被那么厚的斗篷,肤容比白雪更洁净,一双灰眸似有雾气酝酿。   纵然知道这是假象,不过攸伊斯知道,她本人也是长这模样,不知道床上体验如何?   不将此女摁在身下挞伐,他攸伊斯这海王做的有什么意思?   然而大事要紧,面对红王,海王不但没有上前相迎,反而手指一招。   哗啦啦一片甲士保护在他身边。   这是要图穷匕见了!   “戒备!”下意识的,贝里·莫斯立刻下令!誓言骑士拔剑,盾牌和长枪架起,手中钢弩和紫色的布拉佛斯卫兵互指,三百剥皮团近卫和一百随扈骑士几乎立刻就反应过来。   “你要在布拉佛斯的门前弑君?!”多内尔扮演的红王勃然大怒,“难道你不怕王国之怒?!”   “没什么王国之怒,”纵然心潮澎湃,攸伊斯依旧声音稳当,“有你,才会有洛恩王国,荣光。你现在有一个选择,放下武器,答应联姻,那么今天这里不会有人会受伤。”   “否则?!”   “否则,”攸伊斯手指摁上剑柄,“我也阻挡不得汹涌的民意了。”   口号恰巧炸起!   “布拉佛斯万岁!”   “自由万岁!”   阻拦民众的卫兵不知何时已经消失,广场四面涌来了暴民的浪潮。   冒牌货“红王”的怒视,并没有让海王担忧几分,他身在卫兵的保护下,身后就是坚不可摧的真理宫,如果万民,往里面一躲就好,里头还有地下通道可以逃。   原本的打算是等红王进入真理宫会晤之后,再发动这一次袭击。   不过后面,大家都等不及了,毕竟还要去进攻红王的行宫和庄园,乱糟糟的民众可不是士兵,要组织攻势可不容易。   反正,左右都是“布拉佛斯暴乱,红王身陷其中”,也没什么好拖延的。   “在他们抵达之前,你还有时间考虑。”攸伊斯·石东对自己的情绪控制得不错,他一向自控能力都很强,足以自傲。   红王还没开口——   “是你策划了对吾王的袭击?”一个银发的年轻骑士说话了,他的手指搭上了背上的剑柄,还没有抽出武器。   “怎么——”   年轻人的语气平平淡淡。   “有我在,宵小不得跳梁。”   巨剑不再沉寂,一声尖啸,白光闪耀!   黎明,乳白色的剑身微微发光,在雪景之中几不可见,不,竟是让冰雪也失色不少。   “拂晓神剑”艾德瑞克。   “我不是红王。”多内尔不由提醒一声。   “拂晓神剑”不复嬉皮笑脸。   他变成了一个让多内尔陌生万分的骑士,那重重身影,似乎正是迭代的黎明名剑之主,让玩世不恭的艾德瑞克·戴恩完全换了个模样。   数千年前,天星坠地,黎明闪耀,所歌颂的不是家族长存,而是剑在我手。   少年人的眸光利若剑刃,“红王是假的,‘黎明’是真的。”   黎明,是真的。   士兵还在对峙,而骑士,已经傲然发动冲锋!艾德瑞克迈出了防护圈,紫衣弩手还来不及射箭,已经被他突入到卫兵之中。   红血与白铁,辉映在真理宫屋檐的阴影之下。   胆大包天!   此剑之光永不褪色,一万个敌人不够,百万个敌人不多!   “拦住他!”海王的脸不由阴沉,“不许让他们进入这扇大门!”   这不对啊。   难道洛恩王国的士兵现在不该士气大丧吗?这里的红王是个替身,真正的红王是个懦夫,应该躲在行宫里才对。   难道他攸伊斯,算错了什么!?   攸伊斯无暇细想,只因白色剑身的光晕令雪地黯然,艾德瑞克来了!   “吾乃‘拂晓神剑’!”   “拦住他!!!”   当年亲情能让艾德傲然面对拂晓之光,友情和忠诚更令北境的豪杰与御林铁卫一决高下,让亚瑟·戴恩身死。   可是当年的“拂晓神剑”亚瑟身后,是莱安娜,艾德的妹妹。如今莱安娜无存,新一位“拂晓神剑”艾德瑞克面对的,更是没有半个血勇之士。   有的,只是拿钱卖命的地痞,用心歹毒的政客,以及尸位素餐的紫衣卫。   不,不对,自由之城哪会没有自由之人?   世上有几位剑客能与“拂晓神剑”一战?   能猎取这黎明的光晕,机会如此难得,谁会错过!   此剑一出,便是在挑起战斗之心,剑客们哪能言退!?   “弩手后退!海王首席剑士塔甘纳·罗斯加!”   “前首席魁罗·瓦伦丁!”   “次席‘月之湖’。”   此人好大的名头,好年轻的生命,好一把发光的白色巨剑黎明,杀了他!   然而,布拉佛斯剑客虽多,“拂晓神剑”却凛然不惧。   垮!   白光成弧,一闪而过,凡铁的碎片和血肉齐飞在空中,厚重的板甲,百锻利刃,还有灵巧的舞步,不管是士兵还是剑士,竟然被这气概凌云的年轻人一齐摧毁,无人可挡。   星陨铸剑,唯有瓦雷利亚钢可挡之。当初的艾德手上是史塔克族剑“寒冰”,才能在正面阻挡住亚瑟·戴恩,给自己的朋友制造机会。   而此刻,海王倒是把城市的精锐都拉到了真理宫这里,可纤细的轻剑,轻盈的水舞者,谁能挡得住晨光绽放?一人一剑,足以挑战布拉佛斯的一整个剑舞流派。   恍若无敌,似乎即便莱雅拉没有筹谋,这少年也能凭着手中的剑光,给深陷敌城的同袍,劈出一个未来!   神剑既生,万刃俯首!   就在“拂晓神剑”一剑挑一城的时候——   真理宫。   “好了,”我松了一口气,“全部完成,只要我发动这个魔法阵,就能干扰到尸鬼。”   “可以一次性让他们一整只军队失效?”奥利昂忖度道,“我感觉不行,你这些用橡果粉末和干枯荆棘画的魔法,虽然不是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我却能隐然感觉到其效果,没那么强的力量,直接让死灵术失效。”   “恐怕不行,”我摇了摇头,“那样代价太过高昂,我做不到,异鬼身上的死灵术根深蒂固,只能通过斩首战术杀掉它们的异鬼指挥官,才能让尸鬼大军灰飞烟灭。   这个仪式的作用,是让周遭的尸鬼不再拥有那种比飞还要快的速度,免得我们抗敌时,它们突然出现在背后。”   “那,现在你的事儿做完了,我们现在快去提出警告,至少要保留下布拉佛斯的首脑。”酒僧艾泽黎诺催促,“他们就在真理宫里,想必——”   我笑了,“不,不去。”   “为什么!?”艾泽黎诺喝问,“他们就在楼上,你的人还在被围攻,我愿意替你担保,让我们恢复和平,团结一致!”   “然后呢?等到我大军开拔进入七国,去和异鬼正面敌对时,留着这些臭虫在后方给我捣乱,制造麻烦?”我摇了摇头,认真地看着这位,哪怕以红袍僧的标准来看,也算离经叛道的高阶牧师,“如果红王像是在瓦兰提斯一样,直接出手将统治者一扫而空,那必然意味着和瓦兰提斯类似的,此起彼伏的反抗,所以——”   “所以,”艾泽黎诺不敢置信地摇着头,“你要借助寒神之手,扫清这些你所说的障碍!?”   “没错,”我微微一笑,“我们在的是真理宫下的下水道,不是真理宫里头,您该庆幸,僧人。”   想想就知道了。   那么多的人在真理宫前运河边的广场上,围攻我的剥皮团,而其他地方则因为大雪突降而人迹罕至。   如果是异鬼,拥有冰龙的异鬼,一看就知道,该攻击哪里。   当然,我没说的是,即便有个别总督、看匙人逃出生天,我也不会放过的。   “你,你——!”   我的石龙还在飞,还在狭海之中,“假如,冰龙的空袭一定要杀死什么人的话,那么,为什么不是真理宫里的蛀虫呢,酒僧?”   至于我的三百剥皮卫队和伪装成我的多内尔?他们见过龙,并且还训练有素,生还几率简直不要太高。 第627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凛冬已至   泰坦巨像,布拉佛斯的奇迹。   当年的“长腿”马洛斯,曾经将这由巨石和青铜筑成的宏伟守望者,列为人间少有的“九大奇迹之一”。   其双足傲立在大礁湖外的两座岛峰上,肉肤是黑色花岗岩,腰间的裙甲、胸甲和鸡冠半盔乃是以青铜铸造,无数发丝则是染成绿色的麻绳。   这巨人一手搭在山脊,一手握剑,遥指天空,身上有无数个箭孔和杀人孔,乃是布拉佛斯甚至全自由城邦最令人叹为观止的军事堡垒,据说在当年,即便是魔龙面对这样的巨物也得掂量一二。   这座巨像,以及巨像俯瞰的内外湖区港口,都是紫船舰队的防区,而与布拉佛斯的守备队关系不大。   毕竟,守备队不过是维持治安的海王手下,经营商路海上争霸的紫船,才是秘之城的命脉。   即便都是紫色制服,可作为布拉佛斯最强大的力量,紫船舰队既是实实在在的国之重器,当然不能由海王殿一言而决,甚至铁金库也没有使用这支力量的想法,实在是至关重要。   因此,除了象征性的调配之外,港口的防务,竟然没有因为城中和洛恩王国撕破脸皮而削弱半分。两万士兵驻扎在各大码头和军工厂,其中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是工人,另有一千人驻扎在泰坦巨像中,涵盖了弓手、枪兵和工程师,随时能让泰坦巨像变为冷酷无情的战争机器。   今日,大雪迷眼,往间筑巢巨像的鸟儿无声无息,也不知道是被冻死了,还是已经迁徙,巨像硕大无比的脑袋顶着两个空洞,权当做是眼睛,此刻,冷风像是攻城锤一般剧烈嚣张地灌入这对“巨人之眼”里,烈烈发声,宛如持续不断的雄狮咆哮,放哨的海军士兵猫在石壁之后烤火,竟都不敢往外头张望一下。   除了一个女孩以外。   简练的亚麻袍子在这冰冷的年节是如此突出,她褐色的双目眨动自然,仿佛那刀割针刺一般的厉风毫无影响,   一个泯然众人的少女,五官平平,不美不丑,可称端正,身姿结实矫健,胸脯平坦。   正是曾经伪装成泪滴纹身的妓女泡泡香,随莱雅拉走了一路,在诺佛斯刺杀大胡子僧侣的那位无面者。   她不是紫船舰队的一员,可是瑟缩在角落里的哨兵们,对她不闻不问,就像是她天生地该站在泰坦巨人这个军事重地之中,就像是,如果他们当这个女孩不存在,他们对她的恐惧便也同样不存在似的。   今日轮值的军士已经发出鼾声,她一直站在风中一动不动。   升腾的冰雾笼罩在颤抖海的冰原上,迷迷蒙蒙,即便以她的利眼,也分辨不清那一片朦胧之中,是否别有异象。   直到——   一个黑点出现,瞬息之间放大!   忽——!   裹挟的气流掠过,无面者少女瞬间捕捉住了那一头尸龙,以及满脸白霜的男子。   琼恩·雪诺和她视线交汇,随后就立刻消失。少女不知道琼恩是谁,却立刻猜出了他的身份。   黑衣,无纹章,守夜人,绝境长城。   她立刻离开,手脚灵便,浑然不像是原地站了好几天,顺便抛下了一句警告:   “敌袭。”   这音调有些滞涩,一听就是出自不大爱说话的人。   士兵们眨了眨眼,面面相觑…   上一次,是不是也是她告警的来着?   呼啦啦的大风忽至,无数碎雹冰晶砸得泰坦巨人一阵响,甚至这堡垒还在左右晃动,让人心也不由得跟着悬了起来。   这伫立数百年的巨大雕像,莫非是想要向后逃窜?   面对未知的危机,难道连死物也会心生恐惧?   冰风暴来,冷得人一抖,冻僵的脑子复苏了几分。   那个女孩的话还在耳畔!   “敌,敌袭!!!”   呜——呜——呜——!   铛——铛——铛——!   号角吹响,钟声长鸣,巨人醒来了,“点火!上弦,快!把箭矢放到口子边上!煮油,你们俩快去军工厂示警!”   泰坦巨像上的声音传出很远,显然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了让这里的声音传递到城区。   守军以为来的会是尸鬼,就像是上次那上千具活尸一样,自巨像足下走过,引发回音巨响,看起来恐怖,但是不难处理。   可是,不止如此。   在寒风中抹着脸皮的军士眯着双目,顶着凌厉的气流向远方眺望。   冰原本来该是苍茫的灰白色,可是此刻,却被逐渐染黑,他不由窒息,这得是多少敌人?!   不,还不止于此!   轰!   风雾中骤起波澜!   不只一头,那苍白的影子,在云雾之中缥缈难明,只有细小的两眸之光,才让人明白个清晰。   眸光,就像是两颗蓝宝石,就像是那年盯着莱雅拉后背的蓝色星辰。   这是北方星空的星座复活了,是传说之物在傲然飞向礁湖百岛!   “龙!!!”   洁白的身影,双眸蓝光幽幽,冰龙,是冰龙。   永冬之地的神话,竟然活脱脱出现在了人间!   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最初就是为了对付魔龙而设计的。   想不到,瓦雷利亚人从未攻打过这里,她叛逆的女儿,第一次面对巨龙来袭,是在今朝。   所面对的绝非好大喜功的龙王们,而是异鬼。   没有人类那样的战略和头脑,也没有人类的内斗和算计,想法很纯粹的异鬼。其心昭昭:   毁灭一切,鸡犬不留!   在冰冷的蓝瞳中,一个个渺小的死人组成了黑色的潮水,一如学城打翻了的墨瓶,顷刻之间,就染乌了白色的大地,其状猖獗,其浪汹涌,其势不可阻挡。   异鬼感受到了这座城市里令人厌恶的夏日气息,数量如此庞大,约摸有五十万左右,在那毫无意义的石头墙之外,还零零散散有三倍于这个数目的人类分散在各个聚落和村镇里。   足以让其军势扩充百倍!   异鬼不是傻子,相反,原着中见到威玛·罗伊斯这名骑士时,它们还会提出公平决斗。身为冬季的代言人,灭绝一切生机的灾难,它们的屠杀,当然自有章法。   异鬼的人数概念,也不是这个年代人类所能想象,顶多十几万就到顶?上百万也不算太夸张。   为能一次席卷整个大陆,它们期待能借冰龙的双眼洞悉此城,减小损失,扩大战果。   还有一头来路不明的死龙作为先导,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类奴役的尸龙抓着一个人,从绝境长城一路飞到这里。   不过,北方的寒冬之兵一直追逐那一人一“龙”,没有半点放过的打算!   故而,在尸潮出现在地平线上时,冰龙已经出击。   前世的东方,曾经将提炼出冷兵器时代四大以弱胜强的自然优势:风火水冰。异鬼大军得到了风与冰的力助,就是在这苍穹之中,阴云和大雪是冰龙最好的保护色,凡人的弓箭和弩炮,恐怕连瞄准都做不到!   于是,异鬼给冰龙发出了指令,双翼大展,毅然下翔!五头天生就无情无义,毫无心绪波动的庞然巨兽飞散开来,滚着风与霜先期进入布拉佛斯,其中两头径直朝着那莱雅拉的尸龙飞去。   这让我隐藏的恶意暴露无遗。   棕腹斑纹长翼龙所飞向的不是别的地方,正是汇聚了布拉佛斯首脑人物的真理宫!   青铜大圆顶被擦洗得锃亮,人血积滩,沾染着尸体,被冻得一片滑腻鲜红,。   噗!雪化为的泥,沾染在坚定的铁靴上,他行走在血泊之中,一步,一个脚印。   铛,一根箭矢自他身上落下,沾着血丝。   “还有谁!”   没了,早无人迹,紫衣卫兵早已被杀散,海王所募的剑客留下了十三把样式不一的轻剑,大部分都已经破碎。   布拉佛斯的精锐都在海边,甚至不用莱雅拉出手,一把白色的剑,一个不退的男孩,就让紫色的自由和骄傲如冰破碎,融化成水,消失无踪。   而海王本人,怯怯躲在宫室之中,悄然无息。   “快!”   武器撞得叮当响,污渍沾满了一件件剥皮人罩袍,他们有序地排开在“拂晓神剑”两侧。   真理宫前一群包裹着钢铁的人簇拥着他,躲到了屋檐的阴影下,靠着死人作为工事,人心坚定,毫无怯意。   而另外一群人,远超三百卫队的敌人,则聚拢一群,暴民戚戚不前,连看那发光的乳白色剑身一眼都不敢。   “做的不错!”伪装成红王的多内尔顾不得妆容和仪态,手上抱着个盾牌,躲在恍若死神的黎明身后。   穿着裙子的“云雀”不由暗暗乍舌,艾德瑞克·戴恩此人这一次可能会把“水舞者”的技艺砍个一蹶不振了。   一人一剑压一个流派,似乎对“拂晓神剑”这个名字来说,也不算特有成就感。   在“百王争雄”的年代,河湾王国和多恩王国打来打去,河湾的无数骑士可是对多恩人恨之入骨,然而就戴恩家的族剑黎明,他们是很服气的。   艾德瑞克已然成了血人,不过气息稳定,“现在怎么办?”   多内尔担忧地看了一眼这个男孩,还有他手中的黎明,这小子手臂、大腿甚至躯干都受了伤,额头更是被流矢擦破,搞得满脸都是红色。   这是真尽力了。   红王的间谍正待回答,空中已亮起了蓝星。   一道黑影飞过,弩手反射地发出箭矢,当然一道都没中。   砰!   真理宫紧闭的大门连带着粗木闩全被撞开,露出一排警戒的卫兵和探头探脑的秃头男。   本该如此。   结果不知从何而来的黑弹将卫兵撞了个七零八落。   这!多内尔瞠目结舌,这不是红王的长翼龙小宠物吗?   “啊!!!”秃头老哥缩了回去,让多内尔响起“yang萎”这个词儿,他隐约记得这是谁,似乎是看匙人之一。   尖叫唤醒了多内尔,“云雀”当机立断:“走,劫持铁金库,据宫而守!”   只待红王说的转机何时来到。   二百多名剥皮卫队的汉子带着同袍的尸体一拥而入,弩加长枪,迅速突破了守卫的防线,真理宫自建立以来第一次染血遭屠。多内尔则和两名红王的侍女靠近了地上的尸龙,骨骼已碎,两翼残破,估计是完蛋了。   不过,这尸龙还带着个几乎要被冻僵的人?一身黑衣跟冰雕似的。多内尔试了试他的鼻息,还活着。   以及一把瓦雷利亚钢剑。   他无暇去想这是谁,和尸龙同来大概不会是敌人,这衣服很像是守夜人,众所周知莱雅拉来自北境,那多半是朋友?而且,守夜人…瞬间,机灵的多内尔就想到了绝境长城和红王的警告。   在洛恩王国,表面上,大部分臣子都把红王所说的异鬼之灾当一回事,当然,心底下是认为荒诞不羁还是觉得这是红王用来出兵的名义,那就见仁见智了。   反正她国王嘛,到现在为止,不管是刺杀还是政变,都没成功过,在她手下呆着也算是不错,那那位姑娘家鼓捣些什么神神秘秘的威胁,类似七国传说中的异鬼啦之类的,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暴君总会有点自己的小爱好,对不对?   可是现在,这尸龙和这个守夜人…,说起来长城和守夜人还是多内尔接触的北境人太多才知道的。   似乎她说的是真的?   心思电转之间,“快,把他救走!”甚至不顾及口音又变回男声,“云雀”呼唤两个女子,“来个爷们,把这头小龙背上!”   虽然尸龙经过这一次从天而降的撞击,差不多变成了一团烂肉,可是双眼犹睁,眼珠子转来转去,依旧在莱雅拉的操控之下,当然得带走。   红王早说过,要“回收”这些死灵师的造物,关于所谓的“巫术女王”一类,多内尔多闻风声,也知道确有其事,他也清楚,这只怕比保住周围这一圈卫队更重要。   压下心底的惧怕,在重重保护之下,他们进入了真理宫的走廊。   后脚刚动,就听到身后的哀嚎!   “快!快走!”殿后的艾德瑞克猛然冲进来,身上竟也挂着不少风霜,“是龙,快走!”   “云雀”多内尔不由转首。   不用听他说了。   突~苏————!   伴着长吟,一股白霜染满了门厅,几乎将视线里的所有角落全染成白色!   真理宫的地下室。   “开门!开门!开门!”   咚!咚!咚!大门被狠狠砸向。   “再堵严实点儿!”   “荣光!!!”酒僧艾泽黎诺哀求道,“我们之前不是这样说的!”   我没理会艾泽黎诺,“听好!这里是不会给你们打开的!放我的人到这里,我们会离开,我保证他们不会伤害你们!”   “你是谁!?”   “莱雅拉·波顿。”   地下室外一阵寂静,谁能想得到,红王会在这?   “你说话算数?”   我勾起唇角,报复的快感在心头一闪而过:“我以诸神的名义发誓,你们大可以从正门离开。”   “你,你不挟持我们为人质?”我听出来了,这声音来自于看匙人中的首脑人物,巴萨欧·雷亚昂,那个曾经差点把船压沉的胖子。   “当然不,你发誓放我和我的使团离开,我们可以达成协议。”   “好,我同意!你赢了,红王,你赢了!你把我们堵在了这里,你胜利了!”   我面无表情,当然,也没必要告诉他,借由我尸龙的指引,自永冬之地而来的冰龙在做什么——   几分钟前,真理宫的广场。   运河通过广场中央,顺手捡走了冻毙的白鸽以打牙祭,这群青壮不知所措。   眼看天上掉下来的黑影撞破了真理宫的坚门,鼓动群氓的演说者悄声无息,年轻的街头人士们更是惊得连发声都难。   这算怎么回事?   这门是怎么被砸开的?!   在之前,“拂晓神剑”大发威风的时候他们没看到,可是在枪盾手、弩手加上步战骑士组成的铁壁面前,一群乌合之众就像是涨起的潮水,直接撞了个七零八落,鬼哭狼嚎,寸步不得进,反而丢下十几具尸体躲得远远的。   现在,剥皮卫队退而不乱,这些临时凑齐的人手不敢上前送命,又因为拿了钱的缘故不敢跑路,他们可要在布拉佛斯讨生活来着。   此前还痛骂红王,窃喜于发财又能打劫那帮洛恩王国队伍一波,没想到到头来还是把身经百战的陆军想的太过简单!   到底是没经历过战争的雏儿,一群活在布拉佛斯,这承平日久的城市里的绵羊,哪里见过如此训练有素的阵仗?   偏偏他们的头儿也把洛恩王国的卫队想的太过简单,误以为可以靠数量取胜。   而这不上不下,不前不后的局势,就注定了他们必无幸免,哪怕没有异鬼也是如此。   偏偏,异鬼也来了!   广场上一时安静,遥遥望着洛恩人在门厅里大肆杀戮,拖走了地上的一团黑东西,“阁下,咱们怎么办?”   “怎么办?”鼓动者一时也没了主意,这,这对方战斗力这已经超乎他预料之外了。   之前演说的气势有多么雄壮,冲锋时有多么爽快,此刻就有多么忐忑不安。   他甚至想到了之前压根就想不到的一种局面:假如红王真的统治了布拉佛斯该怎么办?事先与他接洽的“戏子之王”肯定是要上绞架了,那是七国的规矩,平民死刑都是吊死!   “去抢洛恩人!逃得掉国王,逃不掉帮凶!”   “洛恩人?”   “那些奸商,佣兵,还有荡妇!”   除了布拉佛斯和罗拉斯之外,其他的自由贸易城邦,可不都是洛恩王国的民众么,布拉佛斯会少得了?   全是帮凶,对!打不过他们国王的士兵,还收拾不了他们?   演说者大义凛然:“把你们的朋友和街坊都喊过来,我们去保卫自由!那些蛀虫一——”   轰隆隆,其声宛如雷暴!   鼓动者心中莫名地升起慌乱,仿佛自己的头顶上有什么可怕的巨兽,他咽了一口唾沫。   大家纷纷抬头,“那是什么?”一个身上带血的听众问。   他也不由地跟着扬起下巴,嘴巴张的老大,口有些干,咽喉发痒。   天空中乌云密布宛如黑夜,只见云有几朵离得太近了一些,还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   那是星星?   瞬息而至,云朵下降得好快,引起了狂风呼啸!   不,这不是云朵!   他看清了,或者说没看清,而是略有辨识,就像是毛玻璃一样的东西,从天上掉了下来,透明的,但是没那么透明,霜白色,但是似乎视线可以透过去看到背后。   突~苏——!   寒霜忽至,像是自空气中陡然自生,不!当这些“云朵”降低到一定高度时,他看清楚了。   白色的冰翼,獠牙和利爪。   龙!   他听到有人牙齿在打战,有的人摔在了地上,有的人嚎啕着往后跑。   “龙…龙,龙!!!”   大规模夏日之民的集群,对于远处操控着冰龙的异鬼来说,只意味着一件事:   威胁。 第628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盲目之死   或许,门外的人不相信我是红王,或许,他们会想要出尔反尔,等到逃出生天后再将我进行处置,或许——   没什么或许了,也没什么“逃出生天”,我知道,在真理宫的门外,有什么正在等待。   不管怎样,此时此刻看匙人巴萨欧只能同意我的要求:和平。   “你要怎么和你的剥皮卫队下令?”   “去找他们来,我和他们说。”我回应。   巴萨欧·雷亚昂怒吼:“你会命令他们杀了我们!”   “我不会,以诸神的名义发誓。”   “我不相信!”   “你没得选择!”   我话音已落,很久很久,粗重的呼吸声都没停。   巴萨欧·雷亚昂心里现在是十分十分后悔。   其实红王开始时提出的条件也不差,仿照诺佛斯的形制,名义上尊其为主人,实际上保持原有行政体系不变,对布拉佛斯来说没什么坏处。   可偏偏,巴萨欧想要的太多,布拉佛斯人想要的太多,他们喜欢均势政策,讨厌自由贸易城邦统一在那个女人的裙下。   因为这样无疑会减小布拉佛斯的利益空间,让他们无法借助舰队武力加雄厚财力的配合谋取暴利,维持奢靡的生活。   偏偏海王也是个有野心的,结果铁金库和海王殿一拍即合,设下了这个圈套。   现在,苦果来了,谁能想到,万无一失的坚门会被缺乏攻城武器的剥皮团打开?谁能想到剥皮卫队如此强悍,远非本地的卫卒可比?谁更能想到,强调轻盈灵巧的水舞者,面对身着全身甲的七国骑士时会那么不堪?   在过去,七国人成建制的骑兵压根就上不了厄斯索斯的海岸,只靠着海军,自由城邦就封锁住了狭海,结果,轻视陆军,重视海军的布拉佛斯,在自己城市里,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别说霸权了,自治权都可能要丢!   事到如今,成千上万人,看戏的紫衣卫兵和上万暴徒居然打不过三百!自己等人更是沦落到被前后夹击的地步。   那没什么可说的了,后悔也没用,巴萨欧咬牙,肥硕的大脸颤动不止。   反正剥皮卫队只有三百,使团随扈而来的人手也就一千,只待出去,就从港口面对大海的防线里抽人,加上征召民兵,耗也耗死这帮蛮子。   他不是没想过红王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放弃杀掉自己,或者劫持自己等人,铁金库和海王的首脑都在真理宫里,只要抓住自己这帮人,不是正好制造混乱,乘机逃跑吗?   犯傻?不用说,这不是宽宏大量的时刻,肯定是犯傻!既然是犯傻,那八成不可能是真的。   很有可能是诓骗自己,可能门后的不是红王,只是要让自己乖乖被剥皮卫兵给抓住。   事到如今还有的选吗?   没得后悔的机会了!赌一把!   “这里很大,哪怕你出尔反尔,我们也会有人逃出生天!”巴萨欧的声音里透露出绝望和愤怒。   “我会放你们走的。”我承诺,“你是头不讲信义,也不讲恩情的肥猪,巴萨欧,但是我不一样,我是红王。”   “呸!”   至于冰龙和异鬼放不放?那就不是我的事儿了,我反正是有后手对付异鬼的。   海王,看匙人,还有普罗大众,这些人从不相信有异鬼的存在。   如果我不能统治布拉佛斯,直接下强硬的命令,那多半他们也是乖乖等着异鬼上门,和当下的状况没有区别,统统变成尸兵。   所以,我试过,但是没法救,还不如看着他们去送死,好让我有拯救城市的机会。   想想也是讽刺,冰海都冻住了门户,布拉佛斯人也不相信有异鬼和永冬之地的存在,我明明是真心想要援助他们,抗击魔法异类带来的灾难,结果他们对着我下狠招。   我是说过的,有冰龙,有异鬼,我给了他们警告,要提防北方的颤抖海,我甚至送来了龙鱼叉和士兵,就是为了对付这些!结果呢?   结果人家不信,那他们自己都不当自己的命是回事,就像是被害人在犯罪前不相信杀人犯真的存在,我操什么心?   这帮人死在异鬼手上,不足惜!   黑檀木门不再发出响声,我听着纷乱的脚步远去,敏锐的耳朵几乎能听到对方的剧烈急促的心跳。   我转向身边:“你看,我放了他们一条生路,艾泽黎诺,可以松一口气了吗?”   “您真的要放过他们?”酒僧不确定,“您可是巫师,或许有什么——”   真是见了异鬼的天地良心。   我冷嗤一声,“对付凡人的时候我可几乎没用过魔法,打仗也是靠着军队去打。”   也就是用个尸鬼刺杀泰温的水准,除此以外我用过魔法对付谁了吗?   无魔世界或许只是幻梦,但是我有自己的原则,面对泰温,那是实在没把握,不靠魔法,就只能靠运气赢了。   酒僧疲惫地闭上眼,到了这个地步,他只能选择相信:   “感谢,您知道,布拉佛斯人视自主和自由高于一切,即便是瓦雷利亚也不能让他们屈服,所以海王与铁金库才出此下策。”   自由万岁!自由牛逼!   “哦。”   艾泽黎诺继续:“我不在乎什么‘寒神先锋’一类的鬼话,您归还了瓦雷利亚圣火盆,更答应不迫害红袍僧,事实上也没有迫害我们,足以让所有拉赫洛之奴都感激您,这就足够了。”   “原来你们还知道感激?”   他对我的嘲讽置之不理:“我的一些教胞会使用魔法,从火焰里看不到未来,可是我办不到,我是个平庸的僧人,吾主手下并不荣耀的奴仆,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和妓女与水手混在一起,红王也好,海王也好,和我又有多大关系呢?”   酒僧这小人物,是真的小人物,絮絮叨叨,毫无烈心,我不置可否,不想辩论,也不想处置什么,现在还用得上他。   例如,门外的巴萨欧说,这个地方“很大”,什么意思?难道说真理宫下头就像是列神岛的庇圣所一样,有一间迷宫?   我们从运河进入这地下以后,就直接来到了这里,我还真不了解真理宫下头的底细,就我四处打量这一番来看,墙面和地板全是石灰拌沙,也就是土水泥,这可不是布拉佛斯的建筑风格,确实和外头大为不同,只怕年代要更早。   于是我直接转换话题:“布拉佛斯人常说,‘铁金库不容拖欠’,艾泽黎诺,我知道,作为全世界最强大的银行,不管是政变还是起义,铁金库总有能耐让欠账的债务人付出代价,有时是生命。”   他叹了口气,“铁金库的强大,是植根于无与伦比的海量财富之上的,当然,聪慧英明如您,想必也知道。”   “那么真理宫呢,巴萨欧说这里很大,是什么意思?”   他回答:“真理宫,是布拉佛斯最古老的建筑之一。”   “可以想见,然后呢?”   “这里现在是铁金库的办公地和会议场,而在最早的时候,真理宫是当初那批布拉佛斯城建城者的金库,其地下室层层叠叠,曾有无数铁栅、厚门以及守卫,并在当初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被攻击的可能,因此有一道秘门通向运河。”   “就是我们进来的这条通道?”   “是的,荣光,您要举行见不得人的仪式——”   “没什么见不得人。”   “对,不管怎么说,都是让凡夫俗子抗拒的东西,反正,得瞒着。布拉佛斯的看匙人,其脖颈上挂着的金钥匙或银钥匙,便是打开我们在着这地下金库所用的,之后,真理宫下的金库已经不够装铁金库的财富,“钥匙”也成为了地位的象征,而无实际用途。”   “那么,”我心中一动,金库?“现在,金库在哪?”   “到了如今,这里被废弃以后,真正的金库位于何方,除了铁金库的内部人员之外,无人知晓,有谣传说是郊外的矿场,更有谣传说,已经分散到了自由贸易城邦甚至七国的某些地点。荣光,如此巨大的财富或许有意义,但是当务之急,是布拉佛斯。”   我点了点头,门那边的脚步声去而复返,越来越响,是在接近。   同时响起的还有钢铁擦碰的鸣叫,我借助尸龙的感知看了一眼,剥皮卫队正在一路向下,不时沿途解除卫兵的武装。   看来,真理宫里面是搞定了,只等着送这批贵族去上路,那么外面呢,真理宫外头是什么情况?   白线恣意在天地之间!   不过几秒钟,广场上便再无活人,没有半个逃生,满地漫天都是五颜六色的冰屑,寒火之下,血肉无存。   那些没有直接挨到的人则是被瞬间活活冻死,只是在寒焰附近,就成了或跑或趴的冰雕。   冰龙的寒霜吐息,在攻城毁堡方面,比不上魔龙的烈焰及石龙的影火好使,可是面对生灵时,却事半功倍。   而这一发袭击,自然触动了整座城市!   咚——咚——咚——!   凡是能从钟塔望楼上看到这一幕的地方,全都钟声轰鸣,直想将平静的街巷给叫醒,这些哨所随即又被冰龙的吐息淹没,尸骨无存。   这是怎么回事?!   谁都不知道。   布拉佛斯被攻击了?布拉佛斯被谁攻击了?是洛恩王国?七国?潘托斯?罗拉斯?这是称雄大海百年的百岛之城,又有谁有资格来攻击它?!   被惊到的人们张皇失措,跑来跑去,尖叫恸哭声尘嚣之上。   五头冰龙上上下下,不时滑过,在瓦顶屋阁之间劈出几道白色的伤痕,不过是短短几分钟,就有数百个人丢了性命。   这还是因为布拉佛斯百姓有屋檐等等作为工事在保护,而不是像真理宫广场前那样,集结到了一起,成了活靶子,因此,伤亡才会不多。   不过很快,冰龙就停止了空袭,依照异鬼们可以追溯至远古的记忆,有组织,会排阵型,拿着黑曜石武器的夏日之民才是它们的威胁。   聚落里混乱嘈杂的夏民不过是兵源而已。   当然,冰龙眼下这个聚落也太大了一点,上一次长夜中不记得有这么大的夏民社区。   照着异鬼的指示,冰龙转向了布拉佛斯的军营,还有放着弩炮的圆塔与高塔,将手无寸铁的民众留下,等着尸鬼之洪吸收吞噬。   四头冰龙散开,去寻找重要的敌人,它们只留下了一头冰龙盘旋在真理宫周遭。   目前为止,寒神的永冬大军还没有制作过尸龙,毫无疑问,那头尸身长翼龙是夏日之民人类,或者森林之子的造物。   那头尸龙自长城飞到了这里,代表着能与异鬼抗衡的魔法,必须保持监视,等着尸鬼大军攻入此地,来将这里拿下,才能放心。   巫师是危险的,能制造尸龙的巫师更加危险,不容异鬼轻忽。   而异鬼的这一决策,就注定了布拉佛斯历史上最大的悲剧,即将诞生。   协议完成,两位挚友架着巴萨欧·雷亚昂,他身后跟着看匙人,总督,没了武器的卫士,以及颓唐的海王攸伊斯·石东,虽有职能划分,可权柄都是争来的,毫无疑问,经过这一次事情之后,海王的力量将会大大的衰弱。   巴萨欧也一样,布拉佛斯的体面都快被丢光,铁金库和各方首脑焉能善了?   现如今,也只有让红王赔命,洛恩王国阴谋破产,才能让两个失败者聊以自慰了!   他们来到门厅,寒气扑面而来,一群人直直打了一哆嗦,巴萨欧这个虚弱的胖子不提,过去是佣兵的攸伊斯身体可好得很,怎么会这么不经冻?   勉强按捺住因为冷而打战失控的神经,打量着眼前的厅堂,花瓶、雕像、护栏还有金漆的墙雕框,一切都陷入了白霜之中。   “这,这是怎么了?”   四周好安静,暴民呢?仆从呢?广场上卖烤肠的呢?还有鸽子,哦,鸽子冻死了。   “你们滚不滚?!”身后传来乍吼,吓得这帮贵人一大跳,这可是在自家的宫廷里。   连个剥皮卫兵都敢对他们大呼小叫!   周围对决策者二人的怨怼之气更浓了,惹了红王,不管结果如何,如今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已经权威大丧。   “走,先出去,先出去再说。”   他们一窝蜂地跑出了真理宫,却不想正暴露在了天上的一对蓝星之下。   蔚蓝色的光芒,宛如一对蓝宝石。   依照异鬼的逻辑,一切衣服统一、或者衣服异于常人的夏民最好都提前击杀,否则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带来什么影响?   依照远古的记忆,类似这样的夏日之民,不是军队,就是巫师。   看匙人着装统一,灰色的亚麻或锦缎袍子。   总督们衣着华贵,五颜六色,异常吸引眼球。   海王的紫衣卫兵,还穿着铠甲,与那些在塔楼上放哨告警的守备队士兵服饰是统一的。   那么,依照异鬼这简单的逻辑——   冰龙开始俯冲,呼——!   “这是,龙!!!”   不提真理宫前,壮烈捐躯在异鬼阴影下的又一批“受害者”,比较活该的那种,地下室里。   啪啪啪!   巴掌轻轻拍在琼恩·雪诺的脸上,肮脏的长发,胡须杂乱,以及如夜一般黯淡的装束,如果不是他们认出了这是谁,琼恩几乎会被认为是个守夜人逃兵。   私生子意识回归,撑开眼帘,眼前是一个少年,那双眸子挺眼熟,“琼恩,琼恩!”他在喊他?   “咳!是我。”琼恩嘶哑地说道,他感觉到火焰的温暖,冰风冷雪仿佛是已经远去的回忆,转动着眼珠子,雪诺看向周遭,“临冬城?”   不是长城,便是临冬城,他去过的城堡不多。   “不,琼恩。”   琼恩又看向眼前这小子,眉目有些眼熟,接着另外一个脑袋也出现在他视线里,这就更熟悉了。   这是——   “艾莉亚!布兰!”   “嘿,琼恩,”大姑娘艾莉亚依旧像是个野小子,这马脸丫头,琼恩笑了。   这莫非是一个梦?异鬼,长城,火吻而生,史坦尼斯,红袍女,以及司令官还有其他的一切是不是梦境?   他只是在临冬城打了一个盹而已,布兰这整天爬墙上高的小子,看到他躲在角落里睡着了,来叫醒他来着,艾莉亚也是个按捺不住性子的。   说不定转眼就会遇到那个曾让他念念不忘的雪诺女孩。   不,琼恩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将自己从这一丝遐想中抽离。   他们长大了,一切都已经发生。 第629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泰坦之霜   火焰飘摇,昏黄色的光晕染在众人脸上,虽然外面已经乱翻了天,可是这里暂时还算安稳,甚至士兵和骑士们都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琼恩坐起身子,大口呼吸,这些天来被一只畜生抓着飞来飞去,简直活受罪,年轻的私生子整个人都萎靡了,整个人老了十几岁,跟他养父艾德似的。   他左顾右看,依旧不相信自己来到了旅人口中远方的都会,北境素来封闭,布拉佛斯听起来就和仪地一样远,而他前一天还在黑城堡,今日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来到了一个人们口口相传的异乡,不得不说,这真的很难适应。   “你的耳朵和脸,”艾莉亚关切地说,“还没长疤呢。”   一路飞来自然不可能舒舒服服,琼恩全身上下冻伤之处不少。   “这不重要,”琼恩接过旁人递来的水壶,一口灌入喉咙,正是久旱逢甘霖,他勉强振作精神,“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南方出什么事情了?”   显然,这年代的信息沟通就是这么艰难。   布兰:“这说来就话长了,倒是你为什么会在这呢?”   “我记得,当时梅丽珊卓说,必须撤退,在长城无法和异鬼对抗,我说我是守夜人的司令,怎么可能放弃职守?”琼恩听到自己语气是如此艰涩。   与他一起留下的守夜人,恐怕全都没了,愧疚感袭上心头。   “很抱歉——”   接着,琼恩口气有些不确定:“总之,我是被一头…呃,飞在天上的蜥蜴?之类的,给救了,大概是救了,我以为它要吃了我来着。”   这个答案有些…   不出一声的“云雀”多内尔瞟过那一团该是长翼龙的陈年腊肉,和浑身裹着绷带的“拂晓神剑”艾德瑞克相互看了一眼。   两人都不是傻瓜,一想到,如果说真是从长城上将琼恩带过来,那莱雅拉的谋划就有些可怕了。   在红王怀孕的日子里,不管是多斯拉克草原还是瓦兰提斯旧地,都十分不平靖,实际上,自红王之下,很多人对王国的未来心怀隐忧,“云雀”自然是其中之一。   现在看来,只怕单凭君主一个,就有足够多的底牌…   不靠多内尔的情报网络,只是两头尸龙的双眼,所能获得的消息量,就让人难以想象,试想,她的反对者要把保密工作做到什么地步,才能让自己的反叛不为红王所知,在战争期间,又得花费多大的心力和代价,来隐瞒自己的军情。   多内尔摇了摇头。   “这位…大人,”他打断正在感怀叙旧的史塔克兄妹,看着琼恩疲惫的脸蛋说道,“您会出现在这里一定有原因,红王就在隔壁,您该去见她一面。”   “红王?”莱雅拉成为国王的事儿也不是旧消息了,琼恩自然知晓,当听到这个名号时,一度还幻想过和她双双开疆扩土,随后这份少年遐思就被北境之雪给掩盖。   现在,再听到她的名字,虽然知道她已经和一个厄斯索斯人政治联姻,琼恩心底依旧升起一股热切。   “她在哪里?我这就去!”   三百卫队有十余死伤,加上不想走人的几个贵族,过去是金库的空旷地下室里,还挺冷清。   我回避开了大队休憩之处,躲过了一些个布拉佛斯人的殷勤奉承。显然,在见过剥皮卫队以后,一些原本对我怀有敌意的布拉佛斯贵人已然心怀异志。   对他们,我倒是无可无不可,拿下这座城邦以后,总得有人替我管照铁金库和此地的行政。当然,这些投诚者笑容背后的居心到底是什么?那就很难测了。   说句实话,如果不是因为异鬼,我不会兼并布拉佛斯,甚至瓦兰提斯都未必会去征服,因为吃不下。   而同样的,面对我这样突如其来的“佣兵女王”,一个暴君,以及我毫无未来可言,穷兵黩武的“征服”。在不知晓有寒神的底细时,不知道团结的必要时,会乐意给我卖命的,不是人生灰暗的投机者,就是间谍和奸细,或者,二者皆有。   不提这些让人疑虑的笑面虎。此时此刻,我正在和奥利昂·贝勒里斯讨论城中的魔法仪式,以应对即将到来的尸鬼狂潮。   地板上放了几个布拉佛斯的泰坦币,我指点:“城墙和城门部分是退路,所以这部分至少有三个点,可是我的魔法影响范围终究有限,比不上异鬼,如果我们打不退尸鬼大军,就得被他们衔尾追杀进安达斯山脉,九死一生。”   “你要我保证退路?”   “对,如果有尸鬼包抄,一定要尽量打退。”   “我一个人可做不到。”   “你会有帮手的,”我说道,“另外,你是个巫师,帮我看看其他的部分,   布拉佛斯人的军工厂顶在泰坦巨像后头,但是我进不去,红袍僧和交际花也进不去,只能说布拉佛斯海军自求多福。后面的港口,不管是方格码头、旧衣贩码头还是停军舰的紫港,都地形宽敞,人流密集,恐怕是它们的首要目标。”   奥利昂闻言知意,“恐怕只有放弃了,你的军队还没到对吧?”   我颔首:“是的,只能当做诱饵了,港口部分逃不出多少生还者,尸鬼席卷过这里以后,可能会让敌人的兵力暴涨十万,除非,我们能事先尽量猎杀那些尸鬼,让尸体复苏的异鬼。”   哪做得到?异鬼又不是猪,想杀就杀。我们有还没抵达的石龙,对方也有冰龙,没有空中优势,谈何容易。   奥利昂反应可不慢,“换句话说,敌人数量优势过大,正面抵抗难以取胜,唯一的方式就是先将空中的冰龙击落,然后再寻机斩首,把它们的异鬼指挥官干掉?”   “是的,很难,但是这是唯一的法子,”我沉吟,“另外,列神岛有拉赫洛的圣火之手卫队,还有其他教派的武装僧侣,这部分没法顾及,也不用去管,他们应该能撑得很久。”   拉赫洛教派一直对北方即将到来的威胁抱有警惕,虽然哪怕是他们,也没法说服布拉佛斯的贵人们去相信,颤抖海冰封是大大的噩兆。同时,拉赫洛的僧侣拥有火焰的魔法,恐怕面对异鬼时,会比我的凡人军队还要给力。   “这是第一线的魔法仪式点,在影响范围内,对方的尸鬼大军没法直接出现在活人的身后,让死人再起的速度也会很缓慢,”我手指向第二列硬币,“第一线恐怕已经快要接战,我们来不及救援,第二线,就是以运河和水渠分割开的城区。”   “既然能让大海冰封,恐怕异鬼也能让运河和湖泊结冰。”   “是的,”我点头,“我不知道它们怎么做到的,毕竟魔法是如此不可捉摸,但是很明显,河流不会对它们产生太大的影响——”   咚——咚——   门被敲响。   “谁?”   “是我,琼恩。”   额…   我看了眼奥利昂,低声:“要不你先替我去巡视一下?”   “地下室有什么好巡视的,”奥利昂眼神懵然,然后突然警醒,“我懂了,你以前的情人。”   我把那么一丝丝尴尬努力压倒心底,“只是有那么一点关系,他是守夜人的司令官,而你什么都不是,咳!反正别管。”   “那你何必让我回避?”   “想留留着吧!”我佯怒道。   他还是走了,我估计他会去问我的北境老兵们,开门时两个男人相互打量了一眼,一个像艾德大于像琼恩的流浪汉守夜人,打量过奥利昂的胸前,七国人习惯在那显示纹章,当然一无所获,奥利昂面无表情地审视琼恩的脸和身高,没有丝毫和他搭话的意思。   或者说,双方都不想和对方说什么,大概是我的错觉,有一丝隔阂在他们这第一次见面时,就悄然产生了。   随后,琼恩看向我,那双眼睛,那张脸,久经沧桑,当然,还有那对苦大仇深的眉毛,直感觉心里埋藏了什么难以言说的秘密。   嗯,会有这样的想法,倒不是什么余情未了。   多年未见,我心里会有什么想法呢?   他当然是我在这个世界动心过得男子,毫无疑问。   可是现在扪心自问,有点让我感到羞耻的是,当初和他结交,未必不是看着他身份低微,可实际上却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真龙血脉,值得投资。   然而真的只是如此?   虽然我是穿越者,可是从那么多年过来,遭遇了无数的冷眼和谤言,我同病相怜的那份心思也隐隐有觉。   不由得唇角微翘,我不言不语,只是摆出笑容,倒要看看,这位守夜人第一句话是说的什么?   “我听说你有了个女儿?”   “耶格蕊特,‘火吻而生’?”   “哦,”他倒是够青涩,居然面露尴尬,“那个——”   “山洞里的泉水香不香?”   看过原着的都知道琼恩和火吻之间在某个塞外山洞里发生过什么。   他囧然无语,半晌之后又释怀一笑,“你居然知道?不得不说,嗯,好吧,这确实有点荒唐。”   哎?他不是该露出复杂难言,或者一往情深的表情吗?   “她没死?”   “当然没有,她怀孕了,威玛·罗伊斯在保护她呢,大概。”   嗯?怀孕了?   这好像和我所知道的有点差异,难道那女孩没死?琼恩不是会——   我一个激灵,事情变了,不是前世原着那样,对!有一个威玛·罗伊斯和一个罗德里克·葛雷乔伊。   “她该不会是和威玛——?”   “咳!我们都不是很确定,”琼恩涨红了脸,“到底是谁的孩子,我是说,是为了取信自由民,才会违背誓言。”   草!   这里头透露的信息量有点大!   这可能吗?!耶哥蕊特难道不是和琼恩一对吗?就算野人风气相当随便,她似乎——   好吧,是可能的,对这种奇怪的关系我决定不予评论。   威玛长得不错,琼恩也是,这逆后宫开得我隐然有点羡慕,嗯。我因为前世和早年际遇的原因,作风还算比较保守,哪怕是以七国的标准来衡量,更别提塞外了,耶哥蕊特这种爱咋咋的风格,挺有趣的。   个屁,毫无节操的男女关系,让我想起了卢斯对撒拉做的事情。   居然为了取信自由民做到这一步?   离他们远一点!   琼恩,你已经不再是我当初喜爱的那个少年了,混账!   “咳!”我决定先说正事。   如果问后来发生了什么,在野人攻城之后,安置投靠归降的那帮塞外人丁时有什么事端,我决定我可能会大开眼界,虽然琼恩可能不一定乐意说。   可这八卦心现在相当不合时宜。   外头还有异鬼,在这地下室里儿女情长不是在作死?   “先说说现在的情况,琼恩,或许这里也是你的战场,”我正色,“所以,叙旧排到以后。你现在一定很迷惑,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布拉佛斯,事情是这样的…”   布拉佛斯的港口。   之前的冰海这征兆,并非毫无意义,起码即便是城市中有针对红王的布置,防御海港的海军也没有被调动。   之所以没有调动这一支精锐,或者说骨干,是因为布拉佛斯人认为没必要。   紫船舰队乃是海上霸主,布拉佛斯真正的栋梁,海王还真没法完全掌控,不单单海王不行,铁金库虽有巨大的影响力,却也不行。   这支舰队,是布拉佛斯几乎所有的商人、总督一起凑起来的!海王和看匙人占的份额不小,但是说了也不太算数,需要经过运作,才能使用。   公器的存在是为了大众的利益(或者就布拉佛斯来说,有钱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独一个殿堂或者独一个银行,舰队,就是众人眼里布拉佛斯真正的公器,可以算得上是海王和铁金库之外的第三股力量。   所以,在认为靠着守备队和海王紫衣卫兵,就足以拿下红王的前提下,海王殿压根就没想去动这支麻烦透顶的武装,毕竟哪怕剥皮卫队再精锐,也已经被困在了真理宫门口,慢慢就可以全部磨死。   谁能想到呢?第一时间就加装了一堆木障,并被壮汉顶住的坚实大门,在敌人没有攻城器械的前提下,居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黑弹”给打破了!扯淡么,这简直堪比几十万大军被一颗天降陨石给砸没了。   黑云压顶,寒风呜咽,冰龙的阴影飞过,不时喷吐出冬凛严寒,几只无力的弩矢被风刮开,反抗之心皆沦徒劳。   慌乱的人群在叫喊声中东奔西逃,小孩坐在原地大哭,很快,繁华的港市就只留下原地打转的陶罐和洒了一地的金枪鱼。   以及街道上偶然可见的,连渣都没剩下的片片白霜。   冰翼刮过泰坦巨像,凭借着工事,死伤并不算惨重,一轮龙息过后,值班军士抖着发紫的嘴唇站起身。   严寒比之前更甚,就连巨像上也泛起了一层白皮,那是晶莹的寒霜正在覆盖这海上的关隘。   军士努力让自己从面对龙的恐惧之中逃脱,他放眼望向远方,令人恐惧的冰龙只留下一个背影,而更远处——   更远处,雾中点点蓝光,一个一个轮廓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是尸鬼?军士猜测,是的,是尸鬼,就好像之前见到的那批怪物一样,不!等等,不是,不是常人大小。   是野兽。   拖着肠子的巨熊和猛犸,身上挂着皮毛的冰原狼,还有海狮,海豹,白熊,野猪,雄鹿和狐狸,密密麻麻的野兽。   以及——   似乎是谁,发出了一声号令?   万兽齐奔!   还有更加细小的蓝光自白雾里冲出,无数的猛禽呼啦啦扑向屹立在布拉佛斯门户的泰坦巨人,就像是索斯罗斯雨林里的蚊虫扑向人类一样!   “坚持!”站在巨人头颅里的军官发号施令。   他们没工夫去心惊胆战,家人和家园都在身后。   “为了布拉佛斯!”   “布拉佛斯万岁!!!”   海军的士兵或许是全布拉佛斯最渴望战斗的一群,可这嗓音里毫无面对战事时的狂热,有的,只是戮力克服恐惧之后的,最后一搏!   地上跑的不说,想想这些天上飞的,如果泰坦巨人挡不住,那之后的城市,拿什么来挡?!   他们已经顾及不上后来的东西了,脸皮腐烂,露出牙槽的巨人,还有雾气之后静谧的行军,其数二十余万!   这只是在主攻北境的同时,兼顾海外的数字。   人类的冬季,到了。   作者的话:我记得书里和电视剧里,都有野兽变成尸鬼的描写。鸟类也一样,想想这个世界上有多少麻雀,这甚至更可怕。还有昆虫。所以第八季的临冬城之战是在搞笑吗? 第630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自由之末   寒风刺得人鼻孔发疼,来来去去的士卒靴子上沾雪,踩出一个个泥沫脚印,司令副官【卡纳蕾·奎尼尼】低头迈步在军工厂的堡垒之间,朝着最大的那一座砖城走去。   这是个眼神坚定的四十岁女子,其头发和眉毛一半染白,一半是橙,典型的罗拉斯人。   外头很冷,炭火让里头温暖了不少,有一股军营的汗臭味儿,不过没人有心思享受这一刻的惬意,【卡纳蕾】也一样,自泰坦巨像发出警讯以后,紫船舰队反应很快,立刻就全军动员。本以为来敌是尸鬼或者人类,可是——   呼——   她关上门时,恰巧看到肆虐在布拉佛斯中的冰龙正在吐息,不可理喻的敌人,【卡纳蕾】想,并且令人战栗。   这些冰龙实在是逍遥得很,想飞哪飞哪,仅有五头就压制得布拉佛斯人抬不起头,只是露个面,就让手下海军的士气差点崩溃,那可是龙,就连最勇敢的舰长再这样的怪兽面前,都会瑟瑟发抖。   当然,既然是差点崩溃,那就是最终没崩溃,虽然牺牲了几个软蛋的脑袋。   “来迟了。”一个精神矍铄的斑头老兵出声,如果不是那条镀金的紫色绶带,恐怕没人相信这位会是舰队司令,紫船提督,【维尼尔·巴巴利歌】。   “如果不躲着点儿,我这会就成冰屑了。”【卡纳蕾】语气漫不经心。   第一次见到冰龙的霜息至少杀死了数十个士兵时,她躲在碉堡里瑟瑟发抖,甚至痛哭流涕,可作为司令副官,自然要把自己的胆子拿出来,否则此仗必败。   司令仔细地审视了她几眼,【卡纳蕾】知道,虽然外头有传言说,自己是靠给这个老头子舔那话儿,才得到了副官这个职位,可是实际上,他待自己如养女,于公务却十分苛刻。   没玷污你的荣誉,老呆瓜,卡纳蕾·奎尼尼不悦地想,我非常坚韧。   “来,时间不多。”老【维尼尔】大概是对她此刻稳定的情绪,尚算满意,故而没多废话,她跟在这司令身后,前往舰队的地图室。   对于曾经压服潘托斯和罗拉斯,远征伊班岛,横扫狭海与石阶列岛的紫船舰队来说,尽管来敌令人毛骨悚然,可是他们依旧做出了最坚定的应对。   布拉佛斯人都是商人,可是也不乏心高气傲的冒险者,海军中人抵达过黑肤之民的盛夏群岛,神鬼莫测的纳斯,和粗鲁的伊班人,索斯罗斯的食尸鬼,以及已知世界尽头,那群祭祀鱼神的浅绿色食人魔战斗过,即便是龙,也不会摧折布拉佛斯的脊梁!   还未进门,【卡纳蕾】就听到了争执声。   “依照洛恩王国的照会和文件——”   “那个女人玩弄伎俩,限制住了海军,其居心歹毒,你们居然还相信她?!”   是的,那个女人莱雅拉心怀不轨。布拉佛斯的紫船舰队,每一次出征都代表着国战,首先需要通过大议事会来宣战或者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才能使用这支武装。   结果莱雅拉·波顿通过谈判、援助以及收买等手段让大议事会无法和她为敌,最终导致大胖子看匙人巴萨欧,和海王攸伊斯只能铤而走险,通过将军事任务转包给不靠谱的佣兵、暴民以及紫衣卫队来完成抑制红王野心的目的。   要知道,虽然在布拉佛斯人的《金色簿》中,贵族世家已经从当初的二十四家扩展到了一千多家,可是贵族仅仅占总人口的5%,同时布拉佛斯的公职和议事人,都可以由平民担任。   因此,不管是海王殿,还是真理宫,最终能用来对付莱雅拉的资源都算不上太多,导致失败的风险加剧。当然这其中也是机会,如果不是莱雅拉通过一系列谈判和条约让布拉佛斯最强大也是最主要的武装只能袖手旁观的话,她怎么会出使秘之城?   老人和中年女子一前一后走进会议室,在里头吵架的两位,俨然是紫衣守备队的司令【卡帕洛】和海军幕僚长科隆纳。前者的直接上司是海王,所以和上司一致,立场分明地敌视洛恩王国和红王莱雅拉。   “司令,副官,”【科隆纳】对进门的两位报以问候,然后继续,“关键是,她说的东西,不是用来对付布拉佛斯的,火焰对尸鬼有效,在前一次战争之中已经应验,虽然她没有警告我们有冰龙的存在,但是毫无疑问,她说的另外两个东西,黑曜石和瓦雷利亚钢,恐怕也是会对那些,所谓的,我们之前不了解的,由冰组成的生物管用的,换言之,冰龙。”   语速很快,条理也很清晰,并且值得一试。   副官【卡纳蕾】给自己倒了一杯热酒:“我同意幕僚长,现在敌人就在门口,我们没多少时间去一样一样尝试。”   “现在情况怎么样?”司令的声音很稳,这老兵不可能动摇军心。   副官禀报:“泰坦巨像被一群黑雾给笼罩了,他们释放了巨石,砸破了蔓延过来的冰层,幸运的是,大礁湖区和港区没有结冰,只是颤抖海上被冰封了而已。”   在泰坦巨人的青铜战裙下头有两个巨石,必要时可以被释放,砸如泰坦巨人胯间的水道,这样可以砸沉来袭的战船,巨石本身,在没入水中以后,也可以成为人造的海礁,让大型的军舰无法通过泰坦巨人腿间的海隘。   嗯,当然,粗俗的士兵和水手纷纷说,既然有两个巨石,为何不再来一根石棒?给泰坦巨人凑个卵根不缺,方是纯爷们。这问题纯洁的小白兔没法回答。   “那就是支持不了太久。”舰队司令,紫船提督【维尼尔·巴巴利歌】给当下的情况下了一个断言,接着,就毫无顾忌地开始发号施令:   “守备队司令【卡帕洛】,你现在能集结出多少人手?”   卡帕洛绞着下巴上又细又长的胡子,没有就军队统属权进行讨论,毕竟海王不在,这也不是时候。   “冰龙来袭,逃兵很多,我只能保证集结一千人。”   布拉佛斯的守备队,也就是紫衣卫队,无疑在龙影之下实力大损,甚至建制都崩溃了,在今天,真理宫、洛恩王国大使馆或者说红王行宫,以及城外属于红王的庄园都牵制了大量的卫兵,经过冰龙这么一闹,八成是死散了。   要知道,其兵员数目原本足有五千。   “征召壮丁,命令妇孺去真理宫和城外的矿井避难,分散开,救一个算一个,不要太在乎治安。”   治安?太奢侈,得抢时间!   “可是冰龙——?”   “你有腿,也有脑子,还有运气,你还期待什么,奖章吗?”副官【卡纳蕾】接过话头。   “可是海王该——”   “那只是海王而已,这事儿过去了可以选举出一千个给你。”女人的声音不容置疑,让本该和舰队司令平起平坐的守备队首长卡帕洛脸色涨红。   他想要辩驳几句,想说得先得到海王的认可,或者得先寻找海王的下落,亦或是和铁金库取得联系,可是派出的传信兵均下落不明,而时不我待。   况且,在这关头,如果他守备队司令【卡帕洛】太过固执己见,指不定会被舰队的老提督给当场斩首。   “是,大人。”他最终一口应承,面色阴沉得快要滴水出来。   “去吧。”   三个海军高官看着唯一一个外人就此离开。   “他铁定是来避难的,想要躲在这里不敢出去。”海军幕僚长【科隆纳】英俊的脸蛋上冷笑不止。   “想得美。”老司令只说了一句,他倒是依旧面无表情。   “各个舰长各就各位了吗,【卡纳蕾】?”   “活着的都在岗位上,都有隐蔽。”   命令手下用自己坚硬的颅骨去对付冰龙的龙息,非智者所为,当然得藏好。   “我们只有两万兵力,必须在后方稳固之前,抵挡住这些怪物,副官,你去监督仓库,保证引火物的补给,把那些南方送来的黑曜石箭枝和长矛发放到每一支军队,没必要的火焰全灭了吧。然后,你去督战,临阵处决一切懦夫。”   “是,司令。”   “幕僚长,你保持和城区的联系,派出马队寻找红王和她的手下,以及所有民间的巫师。”   “要不要去列神岛一趟?”   “当然。”   这是题中之义,舰队没把握对付非人的敌人,对魔法更是一窍不通,虽然士兵和水手都很迷信,可是对魔法,大概还是不屑一顾的,魔法不能当船使。   即便是红王这样让人顾忌的毒妇,在解决异鬼之前,也得忍着她,因为她证明了自己能够帮得上忙。   二人领命而去,只留下严肃的老头一个呆在会议室里。   【维尼尔·巴巴利歌】闭上双眼。   想不到,自己快要老死的时候,还会遇到这样的敌人,无疑,这是一场浩劫,舰队根本不了解那群七国人传说故事里的异鬼,当然,这也是机遇,只要能战而胜之,他本人必然会彪炳史册。   “来人,把这座城堡里的暖火全灭了,木炭和油脂发放战线!”   在海军调兵遣将的时候,泰坦巨像正被鸟群围攻。   冰封之海的冰盖上,黑云缓缓靠近着人类之城,周身是晶莹的异鬼,这支无声蓝眼大军的指挥官,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坦率来说,照异鬼的逻辑而言,从海上进攻布拉佛斯不太明智,其地形易守难攻,并且还有未冻结的湖泊,这座泰坦巨人有魔法存在其中,导致冰封无法波及其后。   依照原本的计划,尸鬼大军应当首先扫清七国,毕竟包括旧尸和刚死的人在内,他们可以轻易获得数千万的军队。可是,那个死过一次的女人让寒神的计划改变了,花费几十万尸鬼来解决一个夏之民的死灵师,对异鬼来说,很划算。   想想就知道原因,死灵师和异鬼一样,可以唤醒死者,如果他们丢掉顾忌制造一支死亡大军,这显然对寒神的计划大大有害。   所以,一旦遇到这样的威胁,必要灭除!毕竟,真正的死灵师,在这个世界上,没几个。   因此,在当初察觉到有莱雅拉存在以后,追杀就不会停止了。没想到那个女人先是跑到南方,再渡过大海,幸好她又来到了布拉佛斯,距离还不算太远。   好吧,现在,让异鬼们来面对当下的问题。   没结冰的水,对于尸鬼来说相当麻烦,阻滞其行动,又会让尸身解离。   要知道,异鬼手下的尸鬼大军,死亡时间不一,不是像莱雅拉的尸鬼莫波那样刚死,异鬼也没法让尸鬼细致地作出游泳动作。   所以,最好的行军路线,是干旱的地方,可是不跨过湖泊的话,就得攀爬泰坦巨人两侧陡峭的悬崖,沿着南边和东边走,然后从两路夹击布拉佛斯城,这花的时间就得很长。   没办法,泰坦巨人身后的大礁湖走不过去,只能靠死鸟和冰龙牵制了。   想到这里,异鬼们开始指挥自己手下的尸体兵分两路,死尸不知倦怠,不怕受伤坠落,爬个山倒是小事。   一言不发的走兽和人类整齐地分成两群,毫无阵型地向海崖走去,原先依照本能围攻泰坦巨人的鸟群则散开重新集结,像是一团黑雾,团到半空之中,远离巨人中守军的射程。   灰色冰霜笼罩住了天空和大地,白昼如夜,这群尸鸟组成的云朵看起来是如此显眼。   突然!   蓝芯的黑焰炸开在这鸟云之中,点起朵朵红花,三头浑身漆黑的石龙,一头撞入了悬停空中待命的鸟群,爪喙对黑曜石束手无策,仅能刮擦出道道痕迹,而影火却总能点燃尸鸟,让其焚尽在空中,不留灰烬!   时间刚好,巫术女王的石龙抵达战场!   转机来了!你有冰龙,我也有可以抗衡的武器!   虽然隔着环绕布拉佛斯城和港湖的山岭,我的本体肉眼压根就看不到,可是我依旧看着天边,跃跃欲试,这是这一年莫波流浪厮杀所留给我的,战士之血。   冷静!   从真理宫的地下室出来以后,我了望天空,遭遇石龙袭击,冰龙自然回转,暂时地,这里安全了!   真想学着丹妮莉丝一样乘龙驰骋,可惜我是个国王,在战争中战士很多,国王只有一个。   天空中三个黑点滑来,冰龙暂时没有发起攻击,而是和受创的鸟群汇集一处,石龙飞进布拉佛斯上空,引起了又一阵尖叫。   “荣光,小心!”   “不用!”我意气风发,“听我命令!琼恩!你一条,奥利昂,你一条,艾德瑞克,你一条,配合陆地上的龙鱼叉,把对方的冰龙打下来,杀掉你们见到的每一个异鬼,做得到吗?”   我环视三个可能是这个时代最坚韧的男性,“这可是唯一能获得胜利的机会!长爪,鳞光与黎明,你们手中之剑,其名昭昭——”   千百年来,莫尔蒙家族手持族剑“长爪”,为北境戍守熊岛,饮血野人无数,杰奥··莫尔蒙身死塞外,将此剑传与琼恩·雪诺,其中乃是守夜人和北境万载的守望。   四百年前,贝勒里斯家族之剑鳞光,乃负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死神之称,在吉斯卡利和洛伊拿斩杀不计其数的战士,握此剑者当为真龙,面此剑者必成灰烟,寒光所照之地,均为龙血之疆。   而闻名遐迩的“黎明”更是自不待言。   每一位“拂晓神剑”均是传奇之人,所敌者无不有赫赫威名,所持之士永不言退,剑前必无敌,有敌则不歇,便是苍穹诸神,也当一斩不饶。   “我曾听人说,只有娘炮才给自己的武器取名字,因为大部分武器一无资格,二无灵魂,   可你们手上的武器却有正衬其史的雄威,每一个使用者,都是一往无前的汉子。   只是不知今日,其名是否会遭玷污,是会让我们大失所望,还是为人类带来胜利,一如既往?” 第631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千链锁龙(上)   自天上飞来的石龙不再是遥远的黑点,越来越近,轮廓越来越清晰,我昂起臻首,站在一地白霜的广场上,周围一地半融的碎冰,其色泽来自血渍和肉屑。   卫兵散开到周围警戒,史塔克的三位,还有我的其他臣子也在盯着天上的龙影,适才一番鼓舞,倒是没提振什么士气,但是他们的心是稳下来了。   如今战争已经不是凡人的模样,可是依旧缺不了凡人的努力,面对龙和魔法,要鼓舞起这些汉子的军心,不算容易,我刚才的演讲,其实不是说给琼恩、奥利昂和艾德瑞克听的,而是说过其他士兵和骑士一闻。   毕竟,面对难以战胜的非人之敌时,所谓的“神剑”和英雄,对士兵来说,意义非同一般,能支撑起他们的勇气。尽管实际上,这三个人或许起不到特别大的作用。   “说得挺不错,”琼恩看了我一眼,“你是说,要我们骑着龙去作战?”   我解说道:“是的,按照我们之前的讨论,这一仗要抓出异鬼,还要对付冰龙,只要制服这二者,就能赢。”   我看了琼恩一眼,然后是正在摩挲自己背上之剑的奥利昂,最后是一身绷带的艾德瑞克。   “我的战场应该在北境才对。”琼恩叹了口气,用绳子把“长爪”拴牢背好。   “只要在这里堵住了异鬼,就能反攻七国,送你回长城,这是大局。”   他摇了摇头,“我理解,这已经不是在北方的一堵墙上就能解决的战斗了,用不着这样劝我。”   我看向奥利昂,还没开口,这位末代龙王已然知道我想说什么:“也用不着告诉我,未来这个国家属于我的女儿,红王,我知道该怎么做。”   啥意思,我是个汲汲营营的小人,只知道以利诱你,是吗?   和这人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那么,艾德瑞克?   “我的伤没事,”“拂晓神剑”眯着眼睛,“倒是有些蓝色的星星过来了。”   我回望天空,是的,在石龙身后有几对几不可见的蓝宝石,那是冰龙的双眼。   他这一提醒,所有人都发现了。   “看得出来,有石龙在,这些冰龙的首要目标,肯定是涤净自己最大的威胁,”奥利昂思考着,大概是在印证脑海中瓦雷利亚龙王的战术,他语速快极了,“我们先行分开,找地方骑上龙背,这里太空旷,又有太多闲杂人等,”哦,我是闲杂人等,“龙息一吐,伤亡会很大。”   那么,得快些布置,我回想之前借助石龙的视线所看到的景象——   “异鬼的战术是分兵两头,跨过山岭包围布拉佛斯,不会直接面对未封冻的海水,你们都是人杰,自行安排,其他的卫兵听我号令。”   一声令下,群体动员,天上的石龙猛然回首一击,血口中影火猛喷,将想要偷袭它们的冰龙逼得回避,打了个措手不及,天上的五头北方寒龙和三头黑曜石龙开始狗斗。   黑曜石龙打不过瓦雷利亚魔龙,但是面对口吐霜息的冰龙却胜负未知,冰龙的寒气或许对魔龙来说都很麻烦,可是石龙却恰巧不怕,它们连血肉都没有,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冰龙的数量优势,双方短时间内势均力敌。   琼恩与自己的弟弟妹妹点头致意,尔后三个男人跑向了南方和北方,我撇了撇嘴,搞得好像猛人话不多,你们都是勇士,就我一个是在后头算计你们的坏人似的。   我下令:“布兰,抬起王旗,和多内尔一起去与我的军队汇合,其他人随我去港口。”   “那我呢?!”艾莉亚兴奋地看着空中的酣战,叫问道。   “和我一起吧,野丫头。”   我脸上微笑,心里感慨万千。   龙在天上,血战已展。   这是面对异鬼的战争,这是在用利剑割破黑暗,劈开长夜,是战士们在以血来换取文明的未来。不,这不是战争,人和人之间的暴力争斗,那叫战争,而我眼前的这是什么?   是和被异鬼征服的生态环境为敌。   我想起了心脏树给我看到的,大海和陆地的交锋,眼前这一幕说是冬季和夏季的决斗,绝对没问题。   显得君主和政客的算计是如此可笑,我之前对布拉佛斯人的谋算算什么?   可是,死则已矣,万事皆休,活的人还要走下去,如果不勾心斗角,指不定会比死了更难受,如果我不针对布拉佛斯的海军、议事会和海王进行筹谋,那么,或许到头来,哪怕赢了异鬼,我也得倒霉。   既要针对人类之敌,也得让自己的自私得逞,国王可真不好当。   石龙在与冰龙纠缠打斗的同时,也在保持对地面的观察,此刻三十万尸鬼和野兽正在攀爬山崖,已经有不少登顶,尸鸟扑向龙之间的战场,替冰龙抵挡龙息,或是围攻体型过大,比较笨拙的空中龙雕像。   倒是方才还露过面的异鬼,我惊鸿一瞥见看到大概有十个,现在形迹未知。   我估计每一个异鬼可能控制着三万个尸鬼,异鬼本身也是好战的生物,所以现在很可能集结了起来,打算斩首人类的指挥官。   同时,在另外一边,尚算完好的尸龙的视野里,自由团和诺佛斯民兵已经抵达布拉佛斯的外围。   我操纵着尸龙降落到地面上,用尖喙在驻马的格拉斯和其他人手面前写出了我的命令,“‘破马者’总督,别科,命令全军停止前进,换上黑曜石长矛和弓箭,准备好引火物。”   “那玩意儿有什么用?”   “敌人不是人,只有那东西管用!”   布拉佛斯的城门洞开,冰龙来袭后海王和铁金库布置的城禁已经形同虚设,人流涌出,很多连干粮和厚衣都没有,希望他们别逃太远。   逃难的人群一头撞上了进军的大队人马,格拉斯下意识地命令自由团和民兵避到一边,当先的一个贵族身后跟着马车,朝驻留在这里的军队而来:   “我是托尔莫·弗雷加!”他呼唤,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剥皮大旗,“我,还有‘黑珍珠’贝乐洁和你们的王上约好了,给你们开门,可是现在,城里有可怕的巨兽,布拉佛斯完蛋了!”   年轻的格拉斯眨了眨眼,然后反应过来他来意如何,“你是想说你们打开了城门,完成了交易,想要我们护送你们逃跑?”   “对!”他忙不迭地点头,这样子真是急不可耐,像是生怕身后来头冰龙吐他一脸,“我要去洛恩王国避难!”   “调一个军士一支三百人队给这位…”   “托尔莫·弗雷加!”这贵族大叫。   “好吧,托尔莫·弗雷加阁下,”格拉斯语调平平。   虽然说可以理解,面对冰龙之类的生物时,自然是人人都想跑路,但是这行举终究是懦弱,令人不齿。   尤其是当他们逃窜,而自己正逆流而前的时候,尤其尤其让人生厌。   至于托尔莫打开城门?那八成是红王针对没有异鬼来袭时的预案,既然异鬼现在已经来了,开门自然是为了自己逃跑,而不是喜迎王师。   “那么,城里情况如何?”格拉斯耐着性子。   “乱了,全乱套了!海军篡权,守备队名存实亡,真理宫则是第一被袭击的!”   这时候,别科驱马而前,靠近此行的指挥官:“都准备好了,松脆易碎的黑曜石。”   格拉斯点了点头,“出发!”   凡铁不见踪迹,超长枪的尖头和羽箭之簇漆黑如夜。   明知有一群怪物在那名城中,自由团和诺佛斯人,毅然毫不回头。   不提城外,一些紫衣卫兵和另外一群老百姓蜂拥向真理宫,成千上万个脑袋挤向狭窄的大门,妇女的头巾,小孩的木玩具,商人的帽子宽檐帽满天飞,时不时有人被捅一刀,或是发现自己钱包没了,一派乱哄哄的末日景象。   还好,石龙吸引了冰龙的注意力,否则让他们看到这一幕,这帮人全得玩完。   之前的死难者已在龙息下变成碎末,现在正被新来的避难群踩在脚底,我率领卫兵最后看了一眼,然后朝着铁盾团的驻地前进。   不久以前,铁盾团和布拉佛斯签订了军事承包契约,可布拉佛斯人不曾想到,铁盾团名为佣兵,实际上早已被收入洛恩王国编制,是我的武装。   此刻,在紫衣卫兵的军营边,铁盾团的驻地。   冰天雪地,白昼似晚,自是无人外出,外头几个出去混荡的兵卒也蹿了回来,只说这天地有古怪,恶兽袭城,几个拿主意的便下命全军戒备,等着上头号令,外头乱,由他去乱。   这会儿,在我那里的铁盾团团长和副团长,名叫个【李大成】和【杨十五】的二位,戴着头巾,身上披挂齐全,正猫在布拉佛斯人分给他们的壁垒里,把酒吃菜。   李大成饮了口酒水,语带忧愁,“这外头已经闹将起来,为何那女官家的使唤还不到?”   坐对头的杨十五嗤道:“官家也是那蕃女能称的?煌煌大卫天子,才是官家。”   蕃夷不识文字,只以旗色号衣分辨,便称大卫为蔚蓝王朝,类似还有把年号当天子名字之一类,总之也算是贻笑大方。   “既是成了这洛国的军将,得了官职差遣,哪有谤主上的话?”李大成是个实诚人,不由得不悦。   这话杨十五怎能爱听?“呸你个华夷不分的,直把夷地当卫土,若不是流年不幸,遭了横故,我等先人怎的会流落这蛮境荒地?那蕃女打杀了俊官人,老辈逃得逃,散的散,你还当这是恩德?”   这铁盾团的副团长,杨十五,或者仪地人唤作统制的,祖上是个胥吏,欺上瞒下让上官生恨,便在节堂上寻了罪状,刺配远恶军州,他那祖宗吃了屈官司哪能罢休?索性投了西朝大黄高国充进神武军,这边蕃子唤作橙黄王朝的便是。   而这李大成,李统制,父辈是个公人,大卫开西边两千里,他先辈贪图田亩,随而应之,结果后头大黄高国屡屡犯边,故为西朝的铁鹞子掠为奴隶,也是受苦受难逃出来的。   “得了得了,本是微贱人,哪来的娇贵?”李统制喝止道,“能得个使唤千人的差遣便知足罢,就是在故园,你我也不过是不入流的军汉一双,怎的会忒多抱怨?不如,你弃了这差使,自个去闯荡!能得个识文断字的大王,便是运道了。”   在他们眼里,我确实是个怪人,官话不识,偏偏却识字。   不待杨十五反唇相讥,这时突来个铁盾团内的蕃兵,一口瓦雷利亚语地报道:“团长,红王到了,就在门口。”   虽说瞧着这些西蕃子鼻不是鼻,眼不是眼,那红王驾到,杨十五也不失恭敬,两个铁盾团的首脑立刻出门相迎,李大成弯着腰,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瓦雷利亚语:“小人物的铁盾团已经准备齐全,等待您的命令。”   我一跃下马,身后是拿着旗帜的布兰和三百号剥皮兵,眼前这既视感让我不由得想起伪军来:“龙鱼叉可准备好了?”   杨十五傲然回答:“时常上油,备好了零件,安放在各处,包准不被怪物给喷到!”   “好,准备起来,让我们猎龙!”   两个头头一声令下,铁盾团的带弩重步兵立刻列队,旌旗飘扬,看起来面貌挺好,一千人外带同等数目的民工,以五十人为一队,分散去了布拉佛斯各处,操掌四十架藏得隐秘的龙鱼叉。   布拉佛斯的大礁湖边。   紫船海军无暇看着空战目瞪口呆,他们以战舰为单位组织好水手和士兵,趁着天上的冰龙和奇怪的石龙各自为战,在港口布置起了防线。   上一次剿灭千余尸鬼的战斗是在泰坦巨像外展开并结束的,这些海军不知道尸鬼不能碰水,所以沿着外围泰坦巨像的山崖前进,冰雪的掩护下,他们也只能看得清泰坦巨人的影子。   因此,在副官【卡纳蕾】的命令下,依旧是沿着军工厂、港口来进行抵御,将战船当做了碉堡。   平日里繁忙的港口不见小贩、工人和醉鬼,堆叠的沙袋和临时工事到处都是,还有架起的弩炮寒光闪烁。   卡纳蕾站在码头边上的一个哨塔顶,这里被之前冰龙攻击过,所有卫兵都已经死掉。   她看着视线里秩序井然的工事,以及心绪稳定的士兵,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是谁派来的石龙,列神岛的祭司们,还是什么深藏不露的巫师?竟然牵制住了那些冰雕怪物,让快要崩溃的大军趋于安定,不再仓惶。   她顺便也想到了这石龙意味着什么,瞧来应该是帮助人的,如果能供海军指挥的话,那便如虎添翼了。   “大人!”   一声叫喊打断了她的思绪,“怎么了?”   “军工厂,军工厂出事了!”   司令副官卡纳蕾·奎尼尼很快就赶回了军工厂,那里既是日下一船的超级堡垒,也是海军的指挥部,万万不容有失。   冰冷的寒风将海军军旗吹得猎猎作响,之前她赶来开会的主堡门户大开,卡纳蕾心道不妙,拔出佩剑缓缓入内。   地上是零落的碎铁,卡纳蕾勉强辨认出,这些在过去应该是舰队司令,紫船提督【维尼尔·巴巴利歌】的佩刃。   她心一沉,“戒备!”   眼角闪烁着后面士兵手中的长矛和长戟,她小心地侧身走入,生怕随时会被人偷袭。   门厅里没有火焰,比外头还要冷。   滴答。   一滴液体落在她的额头,女副官下意识地用手一抹,嗅到了血腥味。   这是——?   她抬头望去。   一个螺旋,一个漩涡!   老人双眼紧闭,面容苍白,嘴唇是幽深的紫色,绶带上布满深棕色的血渍。   还有其他的士兵,守在主堡里的士兵。   卡纳蕾心在发凉,她的心脏几乎要被恐惧给冻住。   自己的上司被分成了好多块,和驻守的卫士们一起,被拼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玄奥而又可怕的信号:我们来了。   尸鬼怕水,异鬼可不怕。 第632章 尾声 布拉佛斯——千链锁龙(中)   血还在下,众人寂静无声。   她可真是命苦。   室内比室外还冷,副官的心肝更是像是被冻住了。   司令副官卡纳蕾·奎尼尼万万没有想到,紫船舰队的司令居然会凄惨地死在指挥部里,被大卸八块。她统管的五百人督战队顿时感觉毛骨悚然,这一幕难以言喻的可怖景象让他们汗毛竖起,不安四顾。   不妙,相当不妙。   临战死帅可不是小事,虽说依照惯例,副官可以直接接过指挥权,可是卡纳蕾是个罗拉斯女人,多少年来仅有的女军官。   在诸位将领眼中,就是一个外人。   海军内部对她颇有微词,很多舰长都不屑一顾,只是看在司令的份上公事公办,海军幕僚长【科隆纳】可能会听她的,紫衣卫队却绝对不会合作。   如果有维卡尔老头压着还好,老头儿活着的时候,能够凭借自己的威望让接班之事顺理成章,可是现在,老头死了。   死得不明不白,死在了一个要命的关头,她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这仗还怎么打,内讧怎么办?这消息肯定传出去了。   还有凶手,至于凶手?自然在逍遥法外,痕迹无存。   卡纳蕾心中阴云密布。   “女士,”一声叫唤让她转过头来,“‘自由必胜’号,‘秘城之傲’号,还有其他几艘战舰的舰长都过来了!”   当港口因为主帅之死开始陷入混乱时,洛恩王国的大军,已经入城,骑着马的多斯拉克人和七国自由骑手奔腾在大路上,背上的盾牌在近乎黑夜的天色下暗暗发光,后头快步走的一队队超长枪兵和弩手秩序丝毫不乱,少数穿着胸板甲,大部分都是棉袄背心。   这一万五千人将参与战斗,随队的辎重已经和民夫一起在城外扎营,格拉斯和诺佛斯总督“破马者”呆在前进的行伍之中,商议军事。   “别科呢?”   “他去找王上的庄园了,那里还有七百号人。”格拉斯解释,“现在敌情不明,我们得等已经先期入城的同伴汇合。”   “希望此行有所收获。”诺佛斯的“破马者”总督叹道,“这一路行军损失可不小。”   “会的。”   格拉斯心里清楚,诺佛斯人之所以会帮忙,是因为布拉佛斯就在邻近,能有借口削弱这个强大的邻居,何乐而不为,不过格拉斯也知道,虽然名义上红王已经是诺佛斯的统治者,可是实际上,要想使唤动这个自治领,还是得有甜头。   至少,此行的军费和食物损耗,得能补上吧。   否则,下一次,哪怕红王相召,诺佛斯人也会甩出大把的借口,置之不理。   说红王,红王就到,“头儿!近卫军在前头等你,抬着国王的旗帜!”   虽然莱雅拉把自己的卫士依旧按剥皮团来编制,顶多加了个荣誉卫队,可是其他军队里都把她的卫士喊做近卫军。   自由团的团长格拉斯和“破马者”总督当然不会干等,两人带着自己的卫士向前,很快就和王旗汇合。   “这是——?”   布兰扛着剥皮大旗,跟在多内尔身后,“这是红王,暂时是。”   得,这还不理解要干啥吗?格拉斯翻了个白眼,反正王旗别倒就行。   “那她人呢?”格拉斯打量过布兰和多内尔身边,只看到一个穿着紫衣的家伙,“这位又是怎么回事?”   手中没兵刃,是被我军劫持了?   “她在和铁盾团汇合,那位大人物啊,想把天上的蓝星星给打下来,”布兰叹道,“啊,对了,这位,是紫船海军的幕僚长科隆纳。”   “很高兴见到你,你的城市挺漂亮。”   科隆纳没理会这句奉承,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陆续进城的洛恩王国军队。显然,被冰龙蹂躏,生灵涂炭,本地人跑的跑,躲得躲,满地狼藉,现在的秘之城会漂亮才是见了异鬼,当然,布拉佛斯也确实见异鬼了。   海军幕僚长的脸色相当相当不好,任谁看到一万多人的外国军队在踏入自己的祖国,都不会开心。不过,布拉佛斯人的图谋彰显,洛恩王国的军队会出现也不值得奇怪,幕僚长倒是没什么怨言,没必要。   格拉斯当团长到现在,不知道帮着冠军武士“斧刃”和多少诺佛斯权贵打过交道,当然看出了幕僚长的不满,“我们是在帮助布拉佛斯,阁下,别太挂怀。”   “帮助?”科隆纳笑容欠奉,“你是想说你们已经预料到北方有怪物会到来,还是说,你们突然发现自己没必要和我们打了?”他扫视了一眼士兵手里的黑曜石长矛,“看来是前者,那些,趁着风雪出现的怪物和飞禽,是不是你们招来的?”   格拉斯和“破马者”看了看彼此:布拉佛斯人也不笨嘛。   “我和你解释了很多遍,事先洛恩王国也有多道外交照会,以及警告,给你的城市。”多内尔出马。   科隆纳的嘴角扯了扯,谁他妈知道异鬼是真有其事?之前不管是城里还是海军里头,都把洛恩王国的文书当笑话呢。   他们海军里,还有人把那些黑曜石武器当饰品转手给卖了,司令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眼,就当是清军库。   看看这些洛恩王国的军人,山民、牧民和土匪,全都正经八百地把黑曜石持于手中,谁能知道,黑曜石那玩意儿真的会有用!   格拉斯嗤了一声,“所以,这就怪不到我们头上啦。”   科隆纳忍下想要反唇相讥的欲望,“如果你们真的是来援助的,请将军队布置到港口,或者和守备队一起组织第二道防线。”   “这红王说了算。”   “你们——!”   被扣押的幕僚长怒目而瞪,不久前他来寻觅红王时,被直接扣押。这也可以理解,剥皮卫队才和紫衣卫队开战过,哪能立刻相信对方阵营里的人士呢?   突兀地,剥皮兵的后头传来一阵喧哗。   “将军,将军,我要见我们家将军!”   卫士正要动手。   “这是我的水兵!”科隆纳喝止。   “把他武器撤了,带过来。”多内尔命令。   一个小兵兵被押送到这一圈大人物之间,脸上却俨然没有露怯,一派焦急的模样,“将军!那个副官,那个罗拉斯女人闹兵变,把司令给杀掉啦!”   “不可能!”科隆纳惊道,“提督要扶她当下一任司令,在这个关头她哪会动手?”   不,科隆纳话音刚落,就眼现懊悔,这哪是能当着外人说的话?   “舰长们都是这么说的!”水兵固执己见。   科隆纳立刻闭口不言,不过在场的洛恩人谁是傻子?一听就明白了。   这是要夺权!下犯上咯。   可以理解,航海者崇尚自由自在,所有国家的海军都挺桀骜不驯,在外时有时是商人,有时是盗匪。   “需要帮助吗?”扮着莱雅拉式女装的多内尔妩媚地笑问。   幕僚长尽力自我克制,心平气和:“放了我,我去处理事情。”   多内尔语带讥嘲:“顺便把我们进城的消息告诉你的同僚?”   这话激得海军幕僚长科隆纳心浮气躁,直接指着多内尔:“那就让我去见真正的红王!别让这个不男不女的老鼠在我面前晃悠!”   “云雀”笑靥如花,眼神暗示。   “所有自由团士兵,”格拉斯见眸知意,“去抓那些紫衣人,换上他们的衣服。”   “你们要干什么?!”   “破马者”总督一直冷眼旁观,诺佛斯和布拉佛斯之间不见得特别和平,他看得很明白,这就幸灾乐祸地说话了:“当然是去帮你的同僚,稳住局势,静待王命,幕僚长。”   一里格之外的本体,铁盾团驻地周围。   “呵。”   有尸龙在旁边,对幕僚长科隆纳的困境,我洞若观火。   机灵的手下自然让我心情愉悦,唇角勾起,当当,敲了敲眼前的龙鱼叉,我撇开视线,“继续说,李大成,”又吩咐几个工兵,“把准头再朝右边偏一点。”   “好的,小人物继续,”李大成点头哈腰,“橙黄王朝在西边,自称大黄高国,他们是鸠斯格奈和仪地人混血的部落,过去曾经是蔚蓝王朝册封的平靖司令。”   “.…你可以用官话告诉我…”我手执剑柄,眺望正在搏斗的冰龙和石龙,三位壮士还没得机会骑上龙背,屠龙和查杀异鬼更是暂无可能。   在之前被掩盖住的龙鱼叉,已经被铁盾团装好,它们围成了一个圈,加上缴获来的,守备队那些无人看守的本地蝎子弩,这场伏击应有成算。   “好,好的,额,橙黄王朝,就是大黄高国,在公人嘴里叫做西姜,或者西朝,是平靖节度使青衣伯雄建立的,这位天子其实是青衣部的人。”   “嗯。”我心不在焉地回答,眯眼看着远处的龙斗。   “蔚蓝王朝,其实是卫朝,小人物祖上就是移居西姜的卫人,在一百年前的乱世里,他们的先祖,给以前的天子当侍卫,后面被自己的手下逼着当天子了。”   这既视感…西夏和宋朝都有了,最后那个黄朝该不会是辽国吧?   我挑出脑海中去过仪地的记忆…都很古早,例如,我猜这年代的仪地王朝大概是不用编钟了吧?   不提在聊遥远东方的我,此刻,空战正酣。   【偷羊贼】、【贪食者】和【乌拉克斯】,三头石龙,已经死去,现在以雕像的模样复生。   这个世界上野龙稀少,头骨未被坦格利安收集的死龙也一样,说不清当年坦格利安王朝收集龙的头骨陈列在王座厅的原因,但是显然,收集龙骸会让死灵师制造尸龙的打算落空。   因此,恐怕这三头石龙是仅有的了。   在历史上,【偷羊贼】和【贪食者】都是野龙,并且不知所踪,而【乌拉克斯】则是传说中被“镜盾”萨文杀死的龙,同样是野龙之一。我猜这三个黑曜石龙雕像,大概是海塔尔家族和学城的研究成果,攸伦冲着旧镇去,八成就是为了它们。   当下,五头冰龙和死鸟团被调集起来围攻体型最大的【贪食者】,它一口龙息,逼走惧怕影火的冰龙一头,黑焰点燃尸禽的血肉之躯,点点火光灿烂,另外四头冰龙乘势猛扑,我操纵着【贪食者】竭力躲开,依旧被扯断了几根脊刺,尾巴上被打缺了一块。   【偷羊贼】和【乌拉克斯】趁机滑翔俯冲,降下身形,奥利昂自一座钟楼顶部一跃而下坐到了【乌拉克斯】背上,搞得跟刺客似的,琼恩则自一辆装满酒桶的木车上一跳而起,抓住【偷羊贼】的爪子,在半空中慢慢爬上其背。二人都是带杂技演员。   看到这一幕,我知道,机会来了!   既然你们想要集中数量优势,穷追不舍,先干掉我的一头石龙,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贪食者】往我本体所在的方向一个猛冲,铁盾团和工兵们叫声四起,准备好,准备好!   “别调整角度,”我大喊,“瞄准!”   四十台龙鱼叉和几台蝎子弩都加装了特质的弩箭,瓦雷利亚钢箭头。   石龙【贪食者】背后跟了一串,五头冰龙啊,这么多目标,别告诉我打不中!!!   等等!   “该死!麻雀!”   还有飞鸟一群,它们扑过来了!是发现了我们,还是例行公事!?   乌云前进得很快,舍了石龙朝我以及其他人在的地方扑过来。   “火把!火油,快!不等了,放,放,放!!!”   碰,砰,嘭!   不比长矛短太多的三角弩矢被击发射出,有的堪比黑色闪电,有的则拉着一串链条。   这就是我的目的,射翅膀,射眼睛,中了别坠落,把这些冰龙扯下来!   可是,无暇观察成果,我立刻抱头蹲下。   轰!   火焰点着了来袭的羽毛和鸟喙,四散袭击的乌云就像是烟花,灿烂绽放!   此刻。   三个异鬼在处决了整个军工厂主堡以后,就从下水道离开,现在,正打算奔袭下一个目标。   借助冰龙的视野,异鬼看到了军工厂,辨别出那是重要的地方,因此神不知,鬼不觉,借助寒风和迷雾的保护,自门口袭击,将里头屠戮殆尽。   自湖底而来的它们没有直接去撕开海军的防线,继续在那些软弱的夏日之民中间杀戮,同样是借助冰龙的视野,它们看到了士兵手中有黑曜石武器,虽然一般的凡人哪怕拥有能杀死异鬼的工具,也绝对构不成威胁,可是数量一多,依旧可以把异鬼活活堆死。   还是把这些集结起来的人类交给尸鬼对付为好。   说来真是让鬼气愤。   依照寒神、夜之王和异鬼们的估计,在人类开始抵抗之前,他们应该有一段红利期,可以大肆扩张,百战百胜。   上一次长夜是在很多年之前,按理来说,除了绝境长城之外,健忘的夏之民,应该已经不记得黑曜石和火焰的妙用,也根本没有集结力量防备北方的意识,他们喜欢内斗,胜过团结。   在上一次战争当中,异鬼已经压倒了人类,如果不是亚梭尔·亚亥手持光明使者横空出世,更有森林之子的力助,那么,这个世界早就该陷入寒冬了。   可是,现在呢?森林之子应该灭绝了,仅有的几个也在塞外,被死死困住。   可是,眼前的人类聚落,他们称为布拉佛斯的城市军事反应过于坚定,而在北境,进展虽然不错,却也遇到了手持黑曜石的敌人,甚至在塞外,就开始有异鬼折损。那可是异鬼,不是尸鬼这种消耗品!   这说明,预估的优势已经不存在了。   究竟是为什么?   哪个人类制造了这些麻烦?!   猝不及防的敌人有了能伤害到异鬼的牙齿利爪,逼着进犯的异鬼不得不从下水道和阴暗处进攻,而没有了面对手持凡铁的敌人时,闭着眼睛开无双的爽快,这可真是讨鬼厌!   等等!   它们突然停下,不约而同地换了个方向继续前进。   冰龙危险,而且,那个死灵师人类,出现了。 第633章 尾声 布拉佛斯——千链锁龙(下)   砰!   瓦片四飞,几根比手臂还粗的弩箭狠狠砸到了屋顶上,窗子里,引起了几声已然丧胆的惊叫,显然,不是所有人都已经逃了。   似是作为应和,空中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啸,宛如冰雹刺肤,直要戳破人耳膜,冰龙素来沉默,石龙不出一声,这还是头一次龙吟在天,可这第一声嘶喊却是如此惨烈。   两头冰龙中箭,一头身上插着三支,一头身上插着两支,另外的三头立刻爬升,躲开龙鱼叉的射程。   中了三支箭的那头正是发出痛叫的苦主,它因为痛苦而微微下坠,显然是翅膀根部受了伤。   中了两根的那头想要也飞得不利索,还不待反应,已经被回身反击的【贪食者】一整个扑落!   事不宜迟!   “继——”我话音未出,之前没有发射,如今饱受死禽骚扰之苦的几座龙鱼叉,决然发箭!   噗!   这一回,可不是什么弩箭长矛。   这一回,是真的瓦雷利亚鱼叉!   如果不是因为这些抛射物金属零件不多,光是瓦雷利亚钢就可以让我这国家破产。   尾带碗粗钢链的鱼叉轰然而出!重量让它们没法飞到弩箭的高度,可是对开始下坠的冰龙,却绰绰有余!   噗,碰!   冰晶在这昏沉的白天毫无反光,像是鲜血一样飞溅,无情的钢头直插龙身,就像是多斯拉克人的套索,伊班人的缆绳,扎在冰龙的寒肉之中,要将这不羁的苍穹之子,降服到大地之间。   “嗷!!!”   冰龙终于有了生物的灵动,向上挣扎扑闪,像是被巨鳄猎豹给咬住的斑鸠,拉扯得龙鱼叉摇来晃去几乎不稳。   可是,在龙鱼叉的下部,事先就铸成了沉重的铁台,连接着铁索,除非扯断所有的铁链,否则哪有这畜生挣扎的空间!?   更别说,其龙翼已经受创!   铁链轻坠,带着冰龙无奈向下。   “万岁!!!”铁盾团和工兵们欢呼,声音如此嘹亮,将死鸟翅膀的扑扇声给淹没。   可是,还没等我们兴奋半秒————   “保护鱼叉!”我听到有人在下令,抬起头来一看,黑影狠冲,乒乒乓乓!几只体格较大的猛禽已经舍了人身,利爪尖喙朝着龙鱼叉的皮筋弦索去了!   显然,鸟群的战术调整,不再是袭扰避开火焰,而是直接攻击对冰龙有威胁的鱼叉!   我拔出长剑狠狠劈上鸟身,铛!僵硬的肌肉比木头还坚实,难打死?那就:“用渔网,快!”   妈的,为什么不带着瓦雷利亚钢剑,给奥利昂干嘛?!   算了,我这里不是最危险的地方,而布拉佛斯不缺少渔网,很多街巷都用这种东西作为装饰!可以一用!   又是鱼叉,又是渔网,还真是在海洋霸主的城市里打仗啊。   不,等等,我傻了吗?   “用火把,烧了它!”   “不行,女士,鱼叉是木头!哎哟!”   这个工兵被几只乌鸦啄得抱头鼠窜,他大概要说龙鱼叉是木结构的,怕被火给点了?   “渔网来啦!”   结实的渔网罩在飞禽身上,可是网罗了几只,又来一群!   没时间了,我不信就这么几根铁链能锁得住一头龙,快!尽快!   我抄起一根粗大的瓦雷利亚钢箭,这是龙鱼叉的弹药,每一架配八支。   接着,就把这玩意儿当棍棒使,狠狠劈开嚣张的鸟群,面对这些已经死去的羽伥,哪怕有过人的眼力和头脑,似乎也无济于事。   “泼油,火!”   拼着点着龙鱼叉的风险,也要清除这些拦路的孽畜!   就在这时!一把明晃晃的利刃一挥而过!   呼啦啦的一片羽毛和腐肉,是名剑“黎明”。   啧,对这种大批的砸碎,还真是巨剑好使,长矛就不大好用了。   我顾不上和“拂晓神剑”打招呼,扑上去检查龙鱼叉上的部件,还好,还算完整。   “艾德瑞克,去一个个清除!”红王立刻下令,“快过来,操作这玩意儿,把那头冰龙留在地面!”   显然,艾德瑞克是追着来骑龙的。   “真是劳碌命。”他嬉笑一声,足步远去,“有个龙头是我的!”   估计要先把坠地的两头龙干掉一头?   祝他狩猎愉快。   我呼出一口气,放眼望去,那头冰龙还在拉扯扭身,周围到处是羽毛和飞翔的黑影,不时爆发一阵火光,点燃一片。   一个巨大的黑影,以不及掩耳之势俯冲而下!驱散了一团正在袭击龙鱼叉驻扎点的黑云。   哗啦啦一声响!   冰龙直接用自己庞大难损的身躯压碎了那里的一切,旋即被一头石龙扑上,直接翻滚向地面,两个巨兽直接摧垮了无数房屋,我看到琼恩抱着脑袋滚到地上,“长爪”被丢到一边,他立刻又翻身站了起来,捡起巨剑就朝被死死摁在下头的冰龙砍了过去,石龙和冰龙的血盆大口凑在了一起,看上去像是要拥吻,实际上却是——   呼——!   影火和冰霜相互激荡,这是在互相龙息洗脸。   “长爪”立刻下劈,与那坚冰构成的龙躯碰撞,火星迸然。   冰龙显然分散开了,生怕再来一回这样的伏击,它们想要集中力量毁掉龙鱼叉,却又会被石龙借机背刺。   这对冰龙来说不算太好的局面。   还有一头石龙在天上盘旋,奥利昂的紫眸不断逡巡,这让其他的冰龙投鼠忌器,看来,是要先拦住最后这头石龙,再继续破坏掉其他的龙鱼叉,免得后面又被我下黑手。   可是,我这里局面也不算好。   虽然有一些战果,但是我没法彻底干掉其中的任何一头,而正在死斗的龙和人,显然是没精力再顾及其他的冰龙了。   呼——!   一股白霜突降,将一处塔楼的生机给淹没,只留下冰冷的机器无人操作。   是的,对冰龙来说,换一个方式,用龙息来解决,岂不是更好?   不过,这样也会把袭击那里的死禽给清理光,即便是死尸群鸟,碰上能把活人冻成碎渣的龙息,自然也没法独善其身。   损失中,蕴含着机会!   “李大成,杨十五?!”   “有!”   “去,派出预备队,操纵那边的龙鱼叉,后面的不用我说,及时补位!”   就在我说话时,这不到瞬息之间,已经丢了六个龙鱼叉的阵地。   怎么办,用龙息清场太过方便了,打得没有补得快?   难道只能等着石龙见效?不提对方五头,我方三头,数量上没有优势,异鬼会由着石龙一直猖狂吗?   铁盾团已经尽力了,可是他们人手本来就捉襟见肘,而本地的守备队早就已经逃散,洛恩王国的人因为我在前线,因此还算敢死,可除了这两千余人之外,又哪来的战士赴此凶险之局?   退进不得,只能坚持着看情况。   噗!   就在这时,邻近的地方射出一根弩箭,可惜离得很远,碰都没碰到,反而惊得那头进入射程的冰龙提升了飞行高度。   打就是了,想不了那么多。   这可是异鬼的大军,哪有什么完完美美的战术?   “一,二,三!”我这里的几个人正喊着号子劳动。   我一咬牙,帮着上去转动绞轮,最后一头石龙在兜圈的时候隐隐保护着我这里,所以我不担心会被攻击。   就在这时。   “杀,杀了它们!”   砰!黑影迸发,又一根弩箭飞出,自然是打了个空。   “哦!”惋惜的声音。   哪来的戏精,那么多声音?   训练都被丢到哪里去了,浪费力气喊什么喊,不怕听不到军令?   我抬头一看。   隐隐约约,放在一旁的火光中,几个紫衣兵和平民青壮正在操作一台白霜覆盖下的龙鱼叉,来不及交流,甚至没空去辨认纹章,可怕的怪物,已经让这些本来怀有敌意的布拉佛斯人和我们站到了一条战线上。   布拉佛斯人很多都有出海的经历,鱼叉不算是太稀奇,或者太难操作的东西,搬到陆地上也一样。   心里有那么一点暖。   毕竟这是他们的城市,虽然我的意图是在这里狙击寒流,好不让异鬼踏上厄斯索斯的土地,染指洛恩王国。   可是,未必没有感到不值。   不过现在嘛,至少,洛恩王国不是独自在战斗,市井之中也有英勇之辈。   我平静了一下呼吸,   对啊,这是一座人类的城市,援兵就在本地!   环视街道,不时能见到白气缭绕,然后消散,还有零星的惨呼,缺乏武器的青年人,正在用临时拿上的棍棒刀子,去对付荼毒他们城市的邪魔。   看来,还不算太蠢,有的是人知道逃避无用,安达斯山脉的风雪会让难民十不存一,洛恩人可以走,紫船可以败,唯独他们,必须为自己的家园拼搏!   也对,这不就是,我等着寒神大军扑过来的意义吗?借助外敌,达成盟约。   或许现在,坠地的冰龙正在死命挣扎,有人在攻击,可以留下它们!   或许现在,现在必须扩大战果!   “铁盾团!集中五十个人,人手一支龙鱼叉的箭枝,我们去杀龙!”   就在我准备带领队伍去杀龙的时候,受过民兵训练的市民和紫衣守卫,好勇斗狠的年轻剑客和佣兵,扛着百年不用一次的布拉佛斯民兵团旗,在缺乏征召组织的基础上集结了起来,奔赴他们以为的前线。   只是,谣言和怒火一样多,缺乏编制和指挥,他们能坚持到哪个地步呢?   激战中的我无暇去想,这事自然会有该想的人忧心忡忡。   “你在踌躇什么?”   这是个好问题。   海军幕僚长科隆纳骑在马上,转首看了一眼同骑马背的“云雀”多内尔,他面色平静地回答道:“你知道吗?布拉佛斯人善于马术的人不多,战马数量也是如此,你这样带着一批骑兵去军工厂,哪怕穿着制服,也半点都不像是本地的军人。”   “这倒是个破绽,毕竟不是草海,你们也不是多斯拉克人。”“云雀”笑了,别说,这男人扮起娘们来还挺动人,就是声音他没花功夫去装。   没必要了。   “不过,”洛恩王国的情报总监多内尔继续说道,“你真的不是在在意这些满地乱窜的人吗?”   科隆纳没有回答,实际上,他当然是在担忧这个,这一路上,伪装成紫衣兵的自由团在奔赴港口,同样的方向,他们已经见过不止一群本地人了,起码上千。   拿着渔网、军刀、刺剑,还有伐木斧和棍棒,个别装备还不错,拥有铠甲与盾牌。   可是,这些同胞,一小撮一小撮,科隆纳很担心,热忱的布拉佛斯人不但不会让还没接战的前线如虎添翼,反而会拖后腿。   毕竟,依照多内尔和布兰带来的消息,红王已经通过不为人知的手段侦察到,来袭的尸鬼大军在二十万到三十万之间,兵分两路,不用火焰无法打倒。   更有阴森的异鬼,只能被黑曜石所伤,这样小队小队的人马,除了被异鬼复活之外,还能起什么作用?   “照吾主之前沟通时的言论,半点都不掺假,我们只是想要提供帮助而已,”多内尔一反常态地诚恳说道,“你可以不信。”   幕僚长科隆纳确实不信。   “那么,你这么想好了,团结你的市民,你会有一支武装,你是个海军将领,你天生就更能鼓动你的同袍,结合这二者,你可以组织起庞大的势力。”   科隆纳直接指正:“我是布拉佛斯人,我不是奴隶主,士兵和市民都是为了城市而战。”   “那好,”多内尔无动于衷,大概只当他说得好听,“有了这势力,你在战争中就能为保住城市提供一份力量,战后也能和红王讨价还价,甚至能够保住你看重的那个副官的性命,对吗?你自己本该想得到这些,现在不过是关心则乱,对吧?”   说海军幕僚长科隆纳,对司令副官卡纳蕾·奎尼尼有意思这话,他可以当没听到。   那是海军中的姐妹,虽然没几个做到副官的姐妹,挺让人嫉妒的。   话说回来。   确实,科隆纳没什么威望,也不是能拿主意的人,不过,他至少精通战术,了解战争,虽然从没在布拉佛斯开过片。   而且,他名声不错。   幕僚长遥望了一眼冰龙和石龙争斗的方向,那里嘶吼声声,显然酣战如火。   “答应放我走了?”   “你有自己的位置。”多内尔说。   科隆纳说不准这个狡猾的伪娘究竟是想撇开他,好对海军上下其手,还是说,确实在为大局着想。   不过,他没空考虑那么多了。   布拉佛斯的紫船舰队,几乎已经替这座城市料理了一切,为她遮风挡雨。   可是她其他的子民,又怎么会是贪图安逸的鼠辈?   政客以为自己可以戏耍民心,安知街头自有自己的领袖,存亡之时当有豪杰振臂一呼!复仇之火,在这些汉子的心中燃烧!   当断则断,母邦需要他!   “回见!” 第634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拒龙初胜   白日缥缈在层层云后,只剩一个微茫的轮廓,近乎熄灭,阴云和笼罩在长夜中的大地,宛若一片掩盖住了所有美景和生灵的黑幕,只留给世界垂死挣扎的绝望。   只见幕中彩色的瓦顶隐现,耀眼的烈焰像是风中红绸飘摇回荡,那是燃烧建筑最后的一丝光芒。   染白的石道和屋墙不如红火耀眼,还有那俯冲又爬升的白影,每一次都将一处楼顶冻结成冰,徒劳的石龙和其背上的龙骑士奥利昂孤身影只,不时喷出幽深的黑火,阻截想要飞落的,背刺突然靠近的,就像是在冰雾之间跳舞,硬生生以一龙一人之力牵制住了三头强敌。   牵制…,在地面的我不由暗暗抱怨,你扛着我的瓦雷利亚钢剑,对吧!?好歹去砍那些飞天冰疙瘩啊!   好吧,他能做到这地步已经是付出了百分之一万的努力了,也就是骑在龙背上的龙王,才能靠着过去的经验,把对方不亚于石龙的三头冰龙像遛狗一样耍。   只是冰龙,就几乎让这片城区沦为废墟,罔论还在奔袭之中的三十万尸鬼大军。   布拉佛斯战役,夏日的火与冬日之冰,红神和旧神担忧已久,却终于是绽放在了这里!   地面上。   黑曜石之龙嘶吼搏击,白色的龙毫不畏惧,更有人形影影绰绰,渐渐围上坠地的两头狰狞巨兽。   哗啦啦——!   滚落的木头玩具兵和木马在火光中阴晴不定,房屋被压垮,那是北方之龙在避开燃袭其身的影火,其身后的瓦砾泛着白色,还有被冻死的人躯。   “吼!!!”   这头受伤的野兽斗志昂扬!藏在暗处的琼恩听出了其中的挑衅之意,而与这冰龙针锋相对的石龙【贪食者】屏息静气,不为所动,伺机待发。   在距离它的不远处,是被锁链扎到地面的另外一头冰龙,即便被困在地面,依旧高昂其首,顾盼自雄,宛若被老鼠困住的雄狮,周遭是一圈冰屑和人尸,显然无人可敌。   呼!   其口中的白息如矛,击向露头的一个工匠,那可怜虫甚至来不及向后逃,就成了一地碎冰,其背后跟着的几个同伙也遭了殃,刚转过身,就已无法动弹,近的成了冰雕,僵硬得像是被冻了一万年,远的摔倒在地,看模样是受创极大。   “啊!”痛叫声这才响起。   铛啷,主人已粉身碎骨,无依无靠的钢锯,掉到地上。   就这样,一队临时武装的民兵,失去了战斗力,抱着热血和侥幸去找他们不知在何处的诸神。   沾满灰尘的皮靴踏过砖头和露出鸡毛填充的洋娃娃,步速很快!我趁着冰龙被吸引住注意力的机会,带着一队人奔跑在废墟之间,借助残垣断壁遮掩自己的行迹。   呼——   一股白霜被拦下在十几英尺之外,雾气消散,距离尚远,却已经凉的让我起鸡皮疙瘩。   这玩意儿凭人去杀,可真是吃力!   我心中不由得有些灰心。   纵然是伏击,铁盾团依旧付出了上百人的代价,死去的布拉佛斯壮丁更是不可计数,就算是这样,也没有剪除任何一头冰龙。   想想吧!对方足有三十万,而我们这边,海军两万,加上洛恩王国的援兵和布拉佛斯本地的义勇,恐怕最乐观的估计,满打满算也不过四五万,没有高墙和其他坚实的工事,压根就守不住。   哪怕已经足够重视,我依旧低估了北方的灾难有多么可怕。   塞外广阔的土地天寒地冻,拥有无数死去而不腐的尸体,人类的,还有动物的,再加上只在传说中出现的冰龙,后果会非常非常严重,远超供我借鉴的电视剧里,那小打小闹的场景。   来到布拉佛斯的,只不过是远程投送的一支偏师而已!   不能拖了!必须在前线尸鬼和海军交战之前,就让石龙解脱出来提供空中支援。   轰!   龙息!   朝我这里来了!   “小心!”我下意识地一整个扑在地上,手肘和膝盖磕在了碎石上,刺得发疼,一瞬间的严寒让我背脊麻木,然后发热,就像是在冬季北境的野外徒步跋涉好几日一样。   嘿,再急躁也没用,这吐息对人太伤了,比龙焰还过分!   “没事吧!?”   “我的手,手动不了了,还有肩膀!”后头一个士兵咬牙低吼。   只是余波而已,这火力压制怕不是比机枪还猛。它嘴巴里那些冰汽就没个吐完的时候吗?!   “嘿!那边的!”角落里一个声音叫喊,听起来真年轻,还在变声呢,“你们拿那头畜生有办法吗?没有就逃命吧!”   这是把我也当本地人了?   也对,什么来访的红王,海王的阴谋,一般的小市民哪知道那么多。   我手指摸索到摔到一边的瓦雷利亚钢头弩箭,或者说长矛,“这个!有魔法!刺进去,它完蛋!”   “真的假的?”   “真的!我以诸神的名义发誓,别放弃,可以赢!”   没想到我搁这儿给布拉佛斯人鼓劲儿呢,他们不是敌人吗?   “信你。”   那个音调这么讲,可是却消失不见,我的耳朵足够敏锐,隐约听到他离开了。   大概是终究不信的吧,看看眼前,谁会相信除了石龙之外,还能有别的东西可以屠冰龙呢?   “咱们怎么办,荣光,就在这里等?”杨十五在背后问。   我正要回答,却又听到了那个变声期的喊话。   响亮,而热情,就像是风暴汹涌的海面上一艘不屈不挠的紫船。   永不沉没,与海天相斗!   “布拉佛斯万岁!!!蜂蜜巷万岁!”   随之而来的是嘈杂的叫喊,探出头,我看到一个双眼通红的面包师,皮围裙上还带着面粉,随着前后运动的双腿剧荡,他高高扬起擀面杖,狠狠敲在了一只龙爪上,几乎震动了扎进龙身的铁链!   毫无意义,不损分毫。   冰龙漂亮晶莹的肢体在火光中反射出七彩,随手反击,敷衍一拍,轻松而写意。   这人的脊柱压成了几截,血肉之躯就和松软的白面包一样被碾扁一滩,在寒风中冒出丝丝热气,可笑极了,这蠢货。   变成了一潭被人倒在路边的肉汤,连五官都分辨不出来。   黏糊糊的体液和碎肉粘在了半透明的指甲上,惨叫都来不及给一声。   脆弱无力的人类,还想和巨龙斗?   随着这轻如鸿毛的死亡,一队一队人从寂静的巷子街口里涌出,喊着自己街道、儿女甚至娘们的名字,浑然是要孤注一掷,早死早超生。   而那孽畜也已以死亡相报。   口中白芒无情,所过之处,只留下破碎成粉的血肉,消逝如风!   想死还不简单?它相当乐意,或许还乐在其中。   还看个头!   只有我们才有能伤到他的武器。   只有我们这几个人才有杀死他的希望!   这些蝼蚁是在给我们争取机会。   我握紧手中的长矛,死死地,手心的汗液,都快因为心中升腾的怒火和残忍,而蒸发,用不着给人鼓劲儿,也用不着什么阴谋诡计,当时当下,一个字就够了。   “冲!”   “洛恩万岁!红王万岁!”   无视要将我肌肤割裂的寒风,笑睨那甩来的龙尾。   即便你的爪牙是利器,尾巴拍打似鞭,风压铺天盖地,   即便你只是微微张口,不堪一击的凡夫俗子就会灰飞烟灭。   此地众心唯有一愿,就是你死我活,我莱雅拉便能怕你不成!?!   哐当!   身侧传来尾巴尖击中铠甲的轰鸣,我矮下腰肢,一个狂呼的人影从我头顶飞过,群众围龙,一个拿着绳索的多斯拉克佣兵咬牙切齿,骑上龙头大呼小叫,手上试图绑住它的嘴巴,让这恶牲开始发怒。   没注意到我,那阵尾击只是下意识,或者,是把我当成一般人?   混乱之中,无法辨明死灵师是谁?   很好!非常好!   我健步冲刺,躲开来回甩动的龙尾,任由风呼撩过我的耳畔,那翅膀抬起落下,我一跃而跨,双手引矛,高过头顶向后扬起!   我知道,天上的三头冰龙都注意到了这一幕,他们绝对不会放弃自己同伴的性命。   我知道,此刻正有一头冰龙从天空中俯冲了下来,企图拦住我,浑然不顾其身后的石龙与龙骑士!   可是,血已经流到了现在,义无反顾,唯有决死。   这一刺,早已融入每个人的血脉!   枪矛,远古莽荒以来,人类手中的第一把武器,只要削尖木枝,就能屠戮生命,远胜石块。   我现在这姿势,数万年来,在这世界的每个角落,无数遍地重演,从尖木到刺刀,世上没有不用枪矛的民族!   无数的人类猎手,就这样提起自己手中粗糙的利矛,给予猛兽飞禽最后一击!   噗!   面对瓦雷利亚钢,龙皮就像是羊皮纸一样脆弱。   冰铸的龙肉无血,只能在那尖锐的锋端前左右分开。   冰龙还来不及嚎叫,就被长矛洞穿!   砰,噗,啪!   一柄一柄,黑曜石的斧头和箭枝,瓦雷利亚钢的粗长箭矢,投掷来的,激射来的,没有一发射偏。   一声哀叹。   嘭,整只龙顿时土崩瓦解,碎裂成无数冰渣,就像是被它吐息击中的人一样。   “万岁!!!”牺牲了无数亲人朋友的本地人大叫。   天真。   我转身手指当头压来的冰龙,似乎看到其幽幽发蓝的双眼中,有怒火熊熊。   屠杀凡人很爽,轮到自己时,就开始撒泼了,是吗?   “射击!”   下令声还未结束,随我而来的铁盾团扳机已扣。   他们还记得骸骨山脉东方仪地的一些操典,至少包括了不要一次把弹药射光,弩箭和短矛立刻转向袭来的怪物,一阵雪冰纷飞,痛嚎中,它不由得中止俯冲,再度爬升。   不敢再损失第二头了?弱鸡。   纷纷扰扰的人类,不分群体,士气一振,欢呼了起来!   不过,还没结束,让我们继续!   琼恩将长爪插进另外一头坠地冰龙的眼间。   艾德瑞克和奥利昂合作,艾德瑞克那头石龙之前躲在一边,等待战机,恰巧二人二龙设下圈套,差点干掉一头。   最后,它们不得不转头飞走,鸟群随之升空,三头石龙和其龙骑士也展翅翱翔,去支援前面的海军。   结束了,龙鱼叉、地面的民兵和武士,以及天空中的石龙,我们立体防御,效果不错,杀两头,重伤两头,轻伤一头,就悬殊的力量对比来看,结果还算不错。   如果不是对方急于求成,只要配合上尸鬼大军,空地一体发动攻势,我恐怕没法有这样的机会,或许,之前幻景里瞎编乱造的“血龙狂舞”之战还算有点用,至少我不怕朝着地上的龙冲过去送死。   日光依旧衰微,那头死去的龙半点印子都没留下,铁盾团围在它之前盘踞的地方,原地休息,这里的建筑被清空了。   火焰静静燃烧,其他人也在歇脚,隐隐传来哭泣和欢笑声,男女老幼都有。   想起之前这些人朝着冰龙视死如归的冲锋,我就听着心烦。   “小人物找到一个酒窖,人去楼空,荣光!”   正巧,真好。   这帮铁盾团士兵鬼精鬼精的,拿着弩射呀射,战果还不错。顺便刮地皮的本事也很棒,这不,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能休憩的地方。   当海军幕僚长率领他乱嚷嚷的民兵抵达时,我正靠着门框,手头是一个高脚木杯,散发着水果的香气。   第一眼看到这驰马而至的男人,我还感觉有些稀奇。   其穿着轻便但是奢靡,金线和银线交织在紫袍之上,这衣饰看起来像是情报中关于海军的描述。   是布拉佛斯人没错。   可是布拉佛斯军队里,骑兵好像不多?   这位幕僚长我早就借尸龙的双眼认识过一次,看着他翻身下马,也没什么听他自我介绍的想法,微蹙的眉头,下撇的嘴角,似乎心绪不定,十分急切?但是又相当相当不喜欢我。   我接过杨十五双手奉上的一个梨子,毫不介意地在海军高官面前,啃了一口民脂民膏。   感谢急公好义的三位壮士,还有我的石龙,这会儿我好歹可以忙里偷点闲。   “洛恩王国的红王?”他的语调和他的样子差不多,平平整整,毫无特点。   “是。”嚼嚼。   “梨子好吃吗?”   “还成,冻了冻还挺甜。”   “这是我堂哥家。”   “替我谢谢他,有事吗?”   幕僚长吸了一口气,看样子是不打算说我杯子里的密尔果酒有多贵了。   “虽然你们是入侵者——”   “哎等等,”我拿着梨儿的手伸到他面前,晃了晃食指,“我可是你们请来的。”   他怀疑地看了一眼铁盾团。   “佣兵。”   “那些诺佛斯人算什么?”   “鬼知道,我只是名义上的领袖,大概是你们有领土争端,要调解吗?”   光明正义的红王当然不是什么入侵者,对不对?   他又吸了一口气,这辈子的脾气就数当下最好。   “我需要你的帮助。”   “嗯,你饿了?”我眨了眨眼。   “现在是战时!”   “那就是要我借你水果刀?”   水果刀也能杀人嘛,对不对。   海军幕僚长科隆纳皱眉看着我,这也算天杀的国王?!   “这位,国王。”他看起来打算长篇大论,我可没空听。   “你是在说,我之前一直帮助你们,结果被骗来这座骗子之城,我被你们伏击,差点死在真理宫门口,我帮你们杀冰龙,带兵来救援,我他妈的还得他妈的提供帮助?”   他收起那一点热忱,面无表情,“那么,你要什么。”   “布拉佛斯,幕僚长,天上的石雕龙属于我。”   这话让他脸色阴沉,就像是我在说要把他的钱卷走似的,不等这家伙反唇相讥,我突然丢开梨子和酒杯。   咣啷。   “有没有感觉有点冷?”我低语着,抄起瓦雷利亚钢矛。   是的,寒冷。   就像是之前面对冰龙一样,就像是那些闲聊人群的篝火没有被点起。   这不是错觉,我看到远处被人围坐在中间的火焰噗地一声消散,两点火星正在飘落,余下青烟荡荡。   有东西来了。 第635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霜寒刺王(上)   【第一节 】   布拉佛斯这一场,可以说是把我给打懵了。   前期先是在迷宫里被硬塞了一堆记忆,又见识了我女儿撒拉的本事,接着,轻而易举地摆脱了困兽犹斗而不自知的海王之后,冰龙,异鬼,以及莫名其妙的天气,北方灾患同样轻而易举地一组组合拳打在我心头,让我都不知道这年头的战争到底是怎么回事。   又是怪龙,又是尸鬼袭城。   如果不是布拉佛斯城的瓦顶、砖墙和地板太过五彩缤纷,我指不定还以为自己不是在冰与火的世界,而是在艾泽拉斯的斯坦索姆,安多哈尔或者洛丹伦王城之类的鬼地方。   显然,战争已经不再是我在七国经历过的那样,面对异鬼这样的敌人,凡人确实只有团结起来,才有一线胜机!否则,巫师也不顶用,旧神和红神,简直就是在玩火,不,玩冰!   看看现在。   火焰骤然熄灭,令嘈杂的人声渐渐停止,惶惶不安的气氛正在弥漫。   不知从何时开始,白色的雾气淡淡,氤氲在我的视线里,远处的景象是如此模糊朦胧,像是隔了一层纱。   这薄纱在变得越来越厚,直要将我视野所至之处,变成一片糊涂柔和的世界。   古怪,非常古怪。   布拉佛斯是一座城市,不在山上,也不在峡谷里,而是在海边。而且,现在不是早晨,也不是晚上,而是下午。这季节哪来的雾气弥漫?真是见了异鬼了。   话说回来,这一日里,太阳不见,光芒黯淡,本身就非正常,似乎有什么别的气候,也都不稀罕了。   只是,我所料不错的话,趁着这一瞬间,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   我不由得抓紧手上的矛杆,“杨十五?!”   “小人物在。”他的回话似远似近,就像是迷失在了这雾气之中一样,其他地方的谈话和马嘶似乎也在雾中缥缈起来,让我如堕梦中。   只有一个声音还算清晰。   身边的海军幕僚长科隆纳情绪很不好,那副逼问的口气,浑像是我制造了这一切:   “这又是什么,还要闹到哪个地步?!”   这跟我问罪呢?   我看了他一眼,五米之内,还算能视物,他那一脸的苦恼和恨意明明显显。   这家伙看起来是真的着急,我也就耐着性子吧。   将这人扯进门内,我立刻将门紧闭,以防被偷袭。   “你干嘛——?”   “救你!”   他没挣扎太过。   “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我回答,“据我所知异鬼似乎做不到这一点,奇怪。”   幕僚长语里的紧张情绪暴露无遗:“又是魔法把戏?!”   话说回来,异鬼能让大海冰封这一点,就是原着没提过的。   可以想见,原着里没有冰封大海,也没有现在这古怪的雾,一则是北境那气候天生就和异鬼很搭,也没有大海阻隔,异鬼没必要这么搞,二嘛——   显然从一开始,事情就超过了我的掌控,他们阵仗那么大,能仅仅只是为了一个死灵师吗?   这些和原着相异的手段,用出来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我回想起脑子里的一堆记忆,不过,现在还不是剖析的时候。   “你还听过北境的故事?”我心怀疑虑,表面却一副纳罕的模样,“上一次的长夜波及了全世界,这一次,恐怕异鬼也不会局限于维斯特洛,它们迟早要抵达厄斯索斯,或许这一次只是一个实验,下一次,就是征服维斯特洛之后,将狭海冰住了。”   同时,我手上已经斜持长矛,预备格挡,生怕从哪里突然给我来一击。   “什么意思,这还得波及全世界?我去过对岸,白港和东海望都造访过。”   他这算是解答了我的问题。   去过北境倒是不稀奇,就海上来说,布拉佛斯是距离北境最近的自由贸易城邦。   “可是,为什么是布拉佛斯,为什么是今天?黑曜石,瓦雷利亚钢,还有石龙,为什么是你知道这些,是不是你把异鬼引来的?”   某种意义上说,我确实是放纵了今天这结果的产生,不过,绝境长城的垮塌,我拿什么去阻止,使唤尸龙攻击“三眼乌鸦”吗?   这无聊的幕僚长,无聊的质问。   我依旧平静:“待会再说,有东西要来攻击我们了。”   再比比,我就要骂人咯。   他抿了抿嘴,将拔出佩剑执于手中,我看到那剑剑柄和护手全是镀金的,浮刻有人像和海船,装饰得过分,凡铁一枚。   指望不上。   我拔出一把简陋的黑曜石匕首,丢给他,“拿着!用这个。”他没回话,打量了一下,就执于左手。   周遭的絮语像是隔着一层水,慢慢消失。   “铁盾团?!”我高声喝问。   无人回应。   “铁——”   “啊!!!”一声惨呼响起,接着是一阵重物拖在地上的声音。这算什么?有人被杀了,拖走了?   这,似乎就是一声信号!   我耳边突然炸响了金铁交击的声音,还有叫骂和惊呼,盾牌敲响,利刃入肉,哭泣着哀求,惊异的质问,仿佛自迷糊中回到了人间。   一个女声带着哭腔:“你你怎么了,醒醒!啊!!!”   还有老妪的惊颤,“他,他的眼睛,蓝色的!”   有人在逃跑,有人在呼救,乓!这是瓶子被砸碎的响动,雾气里亮出了一束红光,像是烽火警兆!   这是火油,有人在用火!?   还有刚才我听到有人说的蓝眼睛…难道说,是有死人被唤醒?有人被杀死了,又活了过来,外头遭到了攻击?   异鬼来了?   “周围的士兵,全给我滚过来!”   “是,啊!!!”应命者一声惨呼。   死了?   会不会再度活过来?   “铁盾团,集合!”   “这边,在这边,不!”   我不再大声喧哗,或许有暗中的杀手在听着声音找人去杀,不可冒险!   该死的,天杀的,狗日的异鬼。我不是布下魔法阵迟滞了他们的行动,让他们宛如瞬间移动般的能力无法使用了吗?!   为什么这些玩意儿会出现在这里,而我连影子都找不见?   话说回来,我布置了魔法阵,自然是提示了他们,有巫师在帮忙,也提示了他们,如果他们暗中偷袭,或许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战果,因为依仗着这抑制尸鬼移动能力的法阵,我或许会放松警惕,以为在后方可以安然无恙。   没空管身边的幕僚长了!   异鬼这样袭击后方,动机不明,是要解除龙鱼叉的威胁,还是斩首,直接在针对我,想要我的命?   难道它们看透了我和尸龙以及石龙的联系,知道直接来除掉我,就能赢得整场战争?!   不不不,应该是发现我是红王?或者我是死灵师?或者只是发现我在发号施令,因此打算干掉这样一个指挥者?   不论怎样,冬季属于它们,它们拥有天时,制造混乱,就可以清除掉这里,让冰龙投鼠忌器的地方!   无暇去细细分析,我立刻在心里使唤石龙:回来,快回来!!!   【第二节 】   三头石龙在干什么?当然是在前往抵抗尸鬼大军的前线。依照我事先就探查到的敌情,敌人会从南北两面进攻,因此,他们飞向的方向,是布拉佛斯的北部和南部。   琼恩骑在【偷羊贼】的背上,“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拥有【贪食者】,奥利昂则是驾驭着【乌拉克斯】。   调动他们回归,是在保命,可是,前线可以容我抽调走至关重要的空中支援吗?假如冰龙空袭,该怎么办?   从我尸龙的视线里,我很了解此时此刻前线发生的事情。   早先在我屠龙的时候,自由团骑兵保护着红王的旗帜和多内尔去到了军工厂,猝不及防之下,海军来不及反抗,就让他们劫持了在和舰长们对峙中的司令副官【卡纳蕾·奎尼尼】。   布兰·史塔克当时把大旗往地上一扎,“云雀”多内尔伪装成我的模样,提出了最后通牒,要求指挥权和军事调动,以抵抗尸鬼大军。   “原本可以温情脉脉的外交活动,如今变得剑拔弩张,这绝非洛恩王国的意愿!   可是我们没有办法,尔等不顾外患,一心内斗,只有这样,才能让你们清醒过来。   下一次,会突袭的,就不是我们,而是一群吃人的活尸了。”   多内尔这番话,效果其实不好,各位舰长并没有听从,反而试图不理会人质,打算强攻当时被自由团直接拿下的军工厂。   自由团全是骑兵,守城可不在行。   想想也是,“云雀”做的太急躁了,虽然在这关头,也没太多的法子。   不过,司令副官【卡纳蕾】这个人精,倒是很会把握机会,当时,她取得准许,站上军工厂的阳台,向包围过来的海军宣讲,她给逼宫的舰长们戴上了一顶里通外敌的帽子,又表现得宁死不屈,坚决不与洛恩人相互妥协,高昂的头颅,挺起的酥胸,浑然是个威武不屈的女战神(呕)。   布拉佛斯这帮政客军棍真是恶心。   “别假惺惺的,吃里扒外的败类,你们就是想借洛恩人之手除掉我,我已经从他们口中得知,就是你们,串通了他们,才有现在的局面!   士兵们!我死不要紧,一个无用的外邦人而已,这城市的下水道里,到处都有我这种人渣的尸体,但是你们呢?!   外面是尸鬼,这群蠢猪还在玩弄权术伎俩,以下犯上,你们就把自己的性命和家人的性命寄托在他们身上!?   我现在,和入侵者达成了新的协议,他们同意不再与你们奸诈的上官合作,不再和我们战斗,而是一致对外,与尸鬼交战,布拉佛斯的自由和未来,事后再提!”   哦哟哟,真是有人格魅力,可是争取布拉佛斯的合作,对付异鬼,难道不是我的初衷吗?什么时候变成你说服的了?   这话其实作用也不大,可是,这是一个信号。   政变本身就是借助司令之死仓促行事,副官【卡纳蕾·奎尼尼】又不是第一天坐上这个位子,哪会没有自己的支持者?因此,再来了搅屎棍“云雀”假扮的红王打乱了政变的节奏以后——   下层军官和士兵里的野心家看到了机会,原本的“副官党”也趁机起哄,作乱者背后和脖颈上都出现了利刀,最终,一排脑袋被挂上了港口,尸体被烧毁,以免复生。   不管这新司令是什么居心,在政变结束后,海军军心不定,但到底是身经百战的精锐,剔除了混乱的因子,便可堪一用。   与多内尔接洽,又有空荡荡,安安静静的港口佐证,很快,紫船舰队就调整防御战术,将重心放在了南北两个方向,各自布置一万水兵建立防线。   布拉佛斯的北部是老城区,历史有上千年。   因为建筑不断叠加,这里的岛屿不堪重负,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被压得沉陷下去,因此现在多是半淹入水的塔楼和多层建房。   仓促之间,海军来不及再行铺设工事,便打算依靠水域,将那些零散建筑作为堡垒,先行杀伤,以给防线的建设提供时间。   布拉佛斯的南部,则是行会区,有数不尽的公会大厅、银行、妓院、以及闻名遐迩的,大型收容所兼医院“红手之院”,我当初从布拉佛斯前往北境前,所招募的医师就来自这里。这意味着在这里布防的军队拥有医护不提,还可以获得私人武装和佣兵的帮助。   更不用说,公会大厅,一般都可以当堡垒看,这样才能挺得过阴影中的公会争斗。   两个防线都和我这里一样,面对着同一个问题,乍然出现的迷雾,这几乎可以肯定会抑制远程武器的作用。   朦胧中,石龙几乎和洛恩王国的一万五千援兵几乎同时抵达南北,早已收到传令的海军没有朝人类敌人开火,而是和洛恩人各分防区,双方互不信任,只是容忍,各干各的。   不得不说,比起七国来,布拉佛斯的军事体制确实要先进一些,参谋制度、常备国家军队,都已经有了雏形。   石龙并不在龙骑士的控制之下,而是我在操纵,照我的安排,琼恩在北方,奥利昂在南方,艾德瑞克先行赴北,灵活调动。   如此安排的原因很简单,按照三个龙骑士的表现来。   依照之前的战斗过程来看,琼恩为人坚韧,但是不适应骑着石龙打仗,手上的“长爪”巨剑用得很笨拙。   所以之前虽然他斩杀了一只冰龙,但是打得很辛苦,或许会需要帮助。   奥利昂则很老练,在龙背上施法和用剑都轻松写意,而且在双龙互斗时,会很好地保护自己,预判敌人的攻击,如果不是因为冰龙跑得快,他一个人可能就能干掉两个,当年瓦雷利亚培育龙骑士不是没原因的,有人在背和没人在背是两种战斗力,像末代龙王这样的,足以独当一面。   艾德瑞克则是和琼恩一样不擅长骑龙打斗,或许得磨合训练一下,不过他在三个龙骑士当中战斗力最强,不管是人龙分离,还是骑龙作战,都可以发挥出不错的水准。   因此,他适合做支援,毕竟冰龙可能会出现在任何地方,琼恩和奥利昂,或许都需要他来保护。   还有我,我这里,可能也用得到他,现在!   南北一边留一条石龙勉强足够,打替补的那头,快给我滚回来!   “拂晓神剑”胯下的【贪食者】一个急转,差点把艾德瑞克给颠下去,“嘿!发病啦!?”   他刚刚再度抓牢,【贪食者】已经飞速冲回我所在的位置,寒风如剑,吹得他脸疼,年轻的“拂晓神剑”不由得埋下脑袋,听着风吹战袍猎猎作响。   呼——!   艾德瑞克眯着的眼睛隐约看到一抹蓝光。   冰龙!   他拼着强风睁大了深蓝近乎紫色的双眸,那是,那是两对蓝色的星辰。   两头冰龙全来了!   与此同时,另外两头冰龙和分兵的尸禽盘踞在布拉佛斯的南北两侧,盯牢了石龙和其骑士,等着攀山越岭,绕过泰坦巨像之后那个大礁湖和港区的尸鬼大军抵达。   敌人数量优势巨大,怎么办,它们A过来就能赢!   真是危急,我却没有任何空闲去在乎。   因为,在我这里,铁盾团驻地和紫衣卫队的军营附近,石龙回援之前,异鬼,已然先至。   那一些在白色世界里忽然怒放的火光,很快就不见踪迹,声音渐渐稀少,活人正在死光。   虽然过去这段时间里,我早已经把黑曜石武器发出去,给铁盾团和布拉佛斯的守备队。   可是,事实再一次证明,不是拥有武器,就能打败敌人,混乱中的凡人,只能被异鬼慢慢地,一点一点绞杀!   黑曜石?笑话,大部分人类在单挑中根本就打不过异鬼,有没有武器都一个样。   “下次记得提醒我,”我背靠上墙,环视四周,“遇到这种天气,第一件事,该是全军集合,密集队形。”   异鬼可没什么大规模杀伤的手段,同时面对好几根黑曜石长矛的穿刺,更是会毫无胜机,恐怕只能这样应对。   “你还有功夫想这个!?”海军幕僚长科隆纳就在我的对面,神色异常紧张。   人最怕的,就是慢慢等死,却连杀死自己的东西是啥都不知道!   “稍安勿躁,小声。”我静下心来聆听。   说起聆听,刚才似乎有一阵错觉,声音变得忽远忽近,就连听音辨识位置,都几乎无法做到。   一定有猫腻。   就在这时…   躲在门后的我看着门被推开。   门外的雾气已经消散,出乎我的意料,并没有尸鬼,眼前只有一个东西,而刚才围着说话的,还有休息的铁盾团士兵,要么已经不见,要么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从传来的音调来判断,不是该有活尸吗?   不,也不对,异鬼也是蓝眼睛,看来那事先布置的魔法仪式,比我想要的还要好,不知道是短时间内,还是一直,总之,现在,我眼前的这个怪物,并没有让任何一个尸鬼起立。   它身后的尸体就是明证。   “退后,别急。”我嘱咐海军幕僚长,“退后。”   他没出声,下意识地照我的话做,就像是面对狮子的孩童一样,几乎恐惧到窒息,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没法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一切思维都被眼前的怪物夺去了。   没法想太多,我就像是面对天敌的兔子,这一刻,绝望油然而生。   它很高大,就像是一个阴影在地面上显形。   憔悴而苦瘦,像是一具骨架,白色如乳汁的肌肤,铠甲随着周围的光线变幻颜色,时而纯净似雪,时而漆黑如夜,点缀着屋内飘摇炉火和天上那微茫之日的色泽。   无声地,它向前走动,或者说滑行,绝对不是正常的足步,手中是一把半透明的…长斧,绝非金属打造,像是剔透的水晶,假如放平刃面,就无从去发现,薄得让人心惊胆战。   那淡淡而诡异的蓝光自长斧上散发,这玩意儿比我见过的所有东西都要锋利,唯有瓦雷利亚钢和陨星所铸的名剑黎明,可堪匹敌。   最吸引人的,是那双眼睛,在熊熊燃烧的两团火焰,恰似我幼年时,盯着我后背的那双蓝珠,比任何人类的蓝瞳都要深邃。   这只是第一个。   屋子的后门被打开,我下意识地回头看,那屋檐上正有月光在滑落,凄美似梦,不,那不是梦,那是宛如枯尸的异鬼。   还有无人的广场上,出现在拦在门前的高躯身后,它的同类,自街角走出。   以及,以及这个屋子的二楼,踱踱的脚步,送下来一个人影,显然,不是海军幕僚长科隆纳的表哥。   地下室,水井,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我阴沉地计数,看着一把把惨白兵器的蓝色光晕现于眼前。   五个,六个,七个,八个,九个,十个。   十个。   幕僚长科隆纳发出一声绝望的低泣。   整整十个,前后左右,无路可逃。   我面前的这一个,抬起长斧,指着我,然后指了指自己,眼中讽意十足:敢吗,弱鸡?   作者的话:六千字大章!求月票,求订阅QWQ可能会有书友觉得这几天的内容是在给异鬼开反向金手指。白雾确实是,虽然原着和电视剧里,大部分时候每当异鬼出现时,都会出现视线被遮挡的情况。不管是冰龙,还是异鬼的神出鬼没,都是原着里有的内容,只是冰龙大部分时候只是一个传说,一个铺垫,可能原著作者后头没用,或者打算最后拿出来吓吓人。而且,从逻辑性和时间线上来看,当初曾经波及整个世界的长夜,是在森林之子被先民屠戮,炸掉维斯特洛和厄斯索斯之间的大陆桥以后发生的,然后先民建立起了绝境长城。怎么看,异鬼都有渡海的方法,否则亚梭尔·亚亥的故事不会那么广为人知,东西方各个地方都把他当救世主,甚至有些还是宗教信仰的一部分。至于电视剧...最后一季真的没法参考,打临冬城跟闹着玩似的。 第636章 尾声 布拉佛斯——霜寒刺王(下)   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出现在厄斯索斯?   想当初在北境的临冬城时,我和国王的车仗一起南下。后来,我回到了北境,向我的生父发起复仇,然后旋即离去。   我有很多个理由,例如凛冬将至,北境不足为依凭,例如史坦尼斯恨我,例如去君临才有机会。   可实际上,这都只是表面,避开北境,非要远走他乡,藏在深层次的理由只有一个。甚至包括开疆扩土,以不到三年的时间制造出了洛恩王国这个庞然,畸形,而不稳定的国家,也是出于同一个缘故。   什么?洛恩王国稳如山?谁信?谁爱信谁信,我是不信的,说时刻漫步在崩溃的边缘还差不多。   这个理由,直到当我得知布拉佛斯的大海被冰封时,才不得不选择放弃逃避,毅然面对:   我,在躲开即将横扫七国的灾难,寒神,和祂的异鬼。   是的,所有我的努力,都是在为了避免自己直面寒神,这应该很容易理解。直接和什么异鬼、夜之王或者夜王,以及现在又冒出来的冰龙对垒,生还的可能性实在是太低太低。   当然,我也不是被动地躲藏,我也在纠集力量,打算在异鬼杀到我跟前之前,先让它对付几万甚至十几万大军试试。   可是,现在,在布拉佛斯,在这个雾气散去的午后,白天比夜晚还黑。   我,没躲过去!   我逃了那么多年,居然还是直接被它们找上了!好欺负是吗!?   原因,倒是可以理解。死灵师是什么概念?   对异鬼来说,那就是抢生意的,这个世界人口有限,增殖不算快,尸体的数目虽然巨大,但是敌不过互相抢。   想象一下,假如有一个死灵师,像是摩根这样毫无节操的,听到异鬼南征的消息以后,走街串巷把各个村镇的腐尸拉起来,指甲套黑曜石,或者人手一把黑曜石武器,那异鬼这仗得打多艰难?   所以,在无形之中,当初死过一次的我成为了对方除之而后快的目标。   事先估算的十个异鬼尽数到场,松散地包围住了我和布拉佛斯海军幕僚长科隆纳,其中一个出列,堵在了我藏身之房的门口。   这是要和我对决?   看模样,它们势在必得。   它也一样,蓝火之眼似露讥嘲之色,绷紧的干枯丑脸几乎要咧出微笑,其长斧拿在手中,像是在等我放马过来。   不怕,我提醒自己,我只是要更深入地了解这些怪物,不是真的无路可走。   两头冰龙能困住艾德瑞克和【贪食者】一时,却困不住一世,实际上,在周旋和碰撞中,体型最大的【贪食者】正在靠近我。假如真的无力回天,敌不过这里的十个异鬼,那我也大可以命令石龙拼着受伤把我掠出这里。   不管是外头的三十万尸鬼,还是这里的异鬼,都没法置我于死地!我还有石龙,最不济,也能跨上龙背,一飞冲天,卷了我女儿就跑。   问题是,只要事有转圜,我为何要苟且偷生?布拉佛斯被攻陷的后果太严重,   我正要向前——   咚。   幕僚长科隆纳抢我一步,踏出了皮靴。   “我不是为你,是为了可能将要去你那避难的市民。”他语速很快,交代着后事,“别说什么对方有十个,估计无法幸免的话,反正你死了我也会死,我尽力而为,我已经任命了二十名军士,一名军士长,他们都是有声望的领袖,足以领导民兵。”   该说的都说完了。   我摸索了一下身上剩下的黑曜石块,以及黑曜石手斧,叹了口气。   反正这样的场合,今后这段冬季里,也经常会遇到,送死的,牺牲的,这个只有一面之交,关系还不咋样的幕僚长,只是第一个。   “诸神保佑你。”   “布拉佛斯保佑我。”他在尽量显得自己毫无畏惧,可是话音依旧在颤抖。   他死的很快。   异鬼手上是长斧,他的剑在第一下,就被斩碎,连带着一只胳膊也一起被削掉。   当他不顾疼痛,扑到异鬼身前,想要用黑曜石匕首刺杀时,冰晶长柄的尾巴将他拍倒,利落的一击,身首分家,了帐。   够不着,短小的黑曜石哪里够得着?这些怪物手里全是长柄,绝对绝对的战场配置,哪会有拿着匕首赢长柄的道理?和我一样开挂吗?   轮到我了。   周围都是冰冷的视线,异鬼投来,仿佛是在幻想我变成尸鬼的模样。   即使知道援助即将到达,我依旧免不掉去胡思乱想。   想想那天在派克岛看到的幻景,我似乎见到一男一女在长城上,那个女的有一双蓝眼睛,显然不是凡人。   那会是我吗?它们要把我变成那副模样?难道说死灵师对异鬼而言另有妙用?   不,这不代表一线生机,这点侥幸实在是奢望,如果任由这软弱的心态住在,我大概就真是注定要死在这里,无人铭记。   只有奋力一搏,别期待怪物会抱有什么好心思!   我深吸一口空气,这口气凉得让人发颤,凉的让人发疯,当初威玛·罗伊斯在塞外第一次遇到异鬼时,那是原着的序章,不知道他是不是和我一样的感觉?   长矛遥指,矛尖寒光闪耀,它也拿出了架势,长斧的尖头对着我的喉咙,以长对长,看起来我倒是有几分赢的把握,这本来该是龙鱼叉箭枝弹药的长矛,矛尖是瓦雷利亚钢。   不,不是几分必赢的把握,我的头脑早就非俗,我告诉自己,把握很大,集中注意力!   一点白芒,凶狠刺出!   异鬼同样出击,速度不比我慢,大概是知道瓦雷利亚钢能一击致命,他看似要攻击我,中途却劈向了矛尖,那是一个虚招,来不及了!   轻轻一削,看模样都没用力。   垮!   如它所愿,木杆子挨不住寒冰利刃的一击,断得干脆。   我却没有理会这得逞的一下,早有心理准备!木杆一抛,人已经抵近了这冰人身侧。   斧头回击,蓝光在我左侧险恶而亮!   黑曜石块已然靠近了那层冰甲!   我一咬牙,拼到底!   左手抓上那把冰器,右手将黑石的尖头递了过去,它颜色变幻的铠甲似是空气,毫无阻挡的能力,黑曜石插上那干涸的躯干。   那双蓝火之眼将将露出一丝惊愕。   眼前这个不可一世的异鬼立刻崩为碎粉!   空茫茫一片,硕大的长斧武士已经不见踪迹,虽然看不见,但是我明白,就在远处攀越山峰的尸鬼中,至少有三万,在同一时刻已经倒下,敌人的势力减去一成!   左手疼得发抖,只是碰了不到一秒钟,就几乎被废掉。   我拼命提醒自己,这是必要的,难免的牺牲,注意眼前。   可是痛楚依旧让我的心思不由得变得模糊。   这么说,黑曜石箭矢,将会是对付这些异鬼的利器?一阵齐射过去,它们拿什么挡,头盖骨么?   嗯,那些散发蓝光的透明兵器,也不像是会被用来制作盾牌的模样。   真是欲知此事须躬行,面对过它们,我才知道,什么法子是最管用的。   有那么一点和这些怪物打个有来有回的希望了!   当然,它们肯定不会傻傻挨打,肯定会因为我们的攻击方式而改变套路,别想这个,我晃了晃头。   先搞定眼前。   去一还剩九,有远处的“飞机”,我当然能生还,但是我想要的更多。   左臂失去知觉,刚才只是接触到那把长斧,整只左手就已经冻僵了,抬不起来,我只有两手两脚,对面九个异鬼,打完一个就废了一只手,满打满算,也只能再拼掉对方三个。   异鬼很强。   上次受伤是什么时候?对付无面者,只是皮肉伤。能让我拼着废掉一条胳膊才能对付的怪物,怎么都不算弱了。   患得患失,担忧惧怕,这些心理对局势毫无意义,接下来该怎么办?   走一步看一步,既然决定冒险,就冒下去!   这些玩意儿不吃心理攻势,手中更是握有神兵,靠周遭的家具器械也没什么用。   只有正面硬拼才成。   接下来,战斗继续。   滑行在淡雾之中,完全没有走动的模样,似乎是要再三提醒我,它们不是人类,或者一般的活物。   这是又一个异鬼出列了,手上是一把长柄连枷。   稀罕的武器,更稀罕的是这种古怪的荣誉感,和对武士的尊重,非要一对一单挑才成?要是群拥而上,我早就已经丢了性命。   我拖着无力的手臂,从地上拾起瓦雷利亚矛头,然后收拾掉脸上因为痛楚而狰狞的表情,以及绝望带来的汗水。   反正,至少这待遇比死在不事战斗的农民草叉里,要优厚一万倍。   耳边响起一阵动静。   有人?   近乎悄无声息的举动很快消失,像是我幻听了一样,不用说,会在眼下这状况潜伏的,是友非敌。   轰隆!   远处发出巨响,大概是随军而来的火药桶发挥了作用,随着这一声,在那视野的尽头,屋檐之间,燃起了闪烁的红光和绿光,很快,红光扩大,翠芒时而绽放,照亮了雾气和云朵。   不止是火药,还有野火,看来布拉佛斯的防御战已经正式开始,我在这里与异鬼战斗,凡人们把握命运的时刻也在来临。   异鬼们也被那声光所惑,注意力分散了那么些许瞬间,枯瘦的头颅看向远方,它们大概是没想到,会出这么大动静,毕竟昔年可没有火药。   就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   一个轻捷的人影出现在了手持连枷的异鬼身后,其褐色双眸淡漠无情,比异鬼那双蓝火之眼还要冰冷。   果然有人藏着窥伺!我毫不迟疑,“泡泡香!”一声厉叱自我口中喊出。   几乎同时掷出了一把黑曜石石块,那个连枷异鬼大概以为我要对付它,手持长柄身形一侧,却正好给黑曜石让开了轨道,让这凶器稳稳地被握在了那黑影手中!   没错,是无面者,那个小女孩!   她会出现在这里,倒是不奇怪,毕竟之前锁龙时发出的动静可不小。   但是,其行止竟能瞒过敏锐的冰霜异类,真是耸人听闻。   作为经验丰富的刺客,显然她不是空手而来,手腕一翻,在我给她的那枚黑曜石之外,出现了一块打磨得更加细致的黑曜石匕首。   那女刺客左右手相互交织展开,连枷难用,要预先甩动蓄力,异鬼甚至还没来得及抖起手里这古怪的长兵,胸前就被黑光给割破!   她这一击直接让异鬼破碎为无数粉尘,又将有三万尸鬼再无声息。   我心底有一丝羡慕,这姑娘巧劲十足,就和前世练体操的差不多,我不如她,孕育后还是比过去迟钝了好些,所以才伤到手。   她这抢人头的举动,直接解除了我直面的威胁,但是,也让我和异鬼之间一对一的决斗模式破灭,几乎就在那连枷鬼消逝的同时,另外八个异鬼也动了!   不过,不是朝着她来,至少我眼前的不是,而是朝向另外一个无名之人。   “笑猴”诺索伊斯·瓦勒罗斯,过去是诺索的那个千面之神的侍奉者,出现在屋子外。   看来是一个掩护,一个救人?   “走!”姑娘短促地催促了我一声,脚步轻快,朝着我身后那个异鬼扑了过去。   显然,无面者的技巧超出了异鬼的预计,它们相当实际,没有鲁莽向前,而是选择先行团结。   我身后的三个先是合击女无面者,逼她退后,尔后相互掩护,无懈可击。   身前被冰龙清出的空地上,“笑猴”靠近异鬼的企图失败,那五个异鬼先是假装要前后夹击这无名之人,迫使他不得不暂时避开,然后合兵一处,同样是叫刺客不再有捡漏的机会。   黑曜石石块太短,无面者体术技巧再强,也难弥补兵器的劣势,显然是不再有攻击的机会了。   除非,我上!   先弱后强,我转身侧跨,绕开退后的女无面者,递出瓦雷利亚钢矛头,磕上对方扫来的长柄页锤,铛!果然!异鬼的冰晶武器没法直接打碎瓦雷利亚钢!   此间我和她眼神一对,二对三,机会不小!得势不饶,再接再厉,先是直将矛头当小盾,五指翻转横抵着袭来的长柄刀,偏斜卸力。   连续两次攻击被化解,一刹那间,露出了空档!   虽是我左手不能动弹,可我身边的无面者哪会放过这个机会!?她姿态够优美,宛如翩飞在刀尖剑刃上的蝴蝶,纤细而有力的腰肢一伸,整个身子倾俯出去,险险避开第三把武器,黑曜石匕首够到了来不及回躲的异鬼冰铸之腿。   又是崩为粉尘,五彩四射!   这下子,轮到异鬼犯难了。   我只损了一只手,它们就崩毁了三个战友,外头还在打仗,可是仅仅因为这里的小打小闹,就让尸鬼白白没了九万,这还怎么打?   指不定在前线,布拉佛斯和洛恩王国的联军们还能士气大振,想想看,不计其数的敌人敌人多么可怕,可是突然间无缘无故倒了一大堆,这不是喜事儿么。   再在这耗下去,还有意义吗?   当然没有,无情无义的鬼类当断则断,立刻开始后撤。   后头“笑猴”诺索发出一声痛哼,估计是拦不住那五只异鬼了,可是我眼前的,却完全可以留下!   只是这么想,我踏出脚步,和女孩一齐,却不料异鬼速度比我思考的还快!不过是一秒钟过得时间,已经退出了这间屋子的后门!   得,没法扩大战果了。   不,等等!   “射击!!!”   一阵黑影飞过,像是石块掀起的风暴,直接将两只异鬼刮为粉尘!   黑曜石箭,铁盾团!   被之前雾中厮杀给吓退的铁盾团,回来了。   可以想见,要组织起溃逃的士兵,得耽搁不少功夫,他们已然够快!   我心口的大石落下,安全!   不但安全,还在一场小型战斗中,直接让十五万尸鬼了了帐!下一次,异鬼们还想弄什么斩首行动的话,就得好好掂量掂量啦! 第637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胜利在望   长夜之下,天昏地暗,便是黄昏落日的红光,也清浅潜藏,就像是将熄的红烛一样。   军工厂。   手套上布满了灰尘,里头是粘腻的汗渍,让我只能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将它脱下来,然后几个红手之院的医师立刻上前给我包扎,口中还在抱怨:“又是冻伤,诸神哪。”   “抱歉,外头还在打仗,没什么太好的条件。”一个中年女音这样和我说。   我抬头瞅了她一眼,恰巧门外跑进来了一个传令兵,大风将雪刮入,刺激得我脖后一凉:“司令,北边告急,活尸已经穿过‘水淹镇’,正在攻击第一道路障。”   水淹镇,是老城区,位于旧衣贩码头北边,算是布拉佛斯最北方的位置。   没记错的话我还拜访过,那里有一家剧院叫“门”,属于戏子之王【伊兹巴洛】,附近还有一个贫民窟“烂泥窖”。   由于尸鬼畏水,按照防线布置,水兵们在水淹镇没被淹没的塔楼和高层远程狙击尸鬼。不过由于迷雾和潮湿的关系,想必远程火攻的方式效果不算太好,毕竟,即便如野火这样的东西甚至可以在水面上燃烧,也会被湿气限制了攻效。   “先使用弩箭、火箭和火把进行抵抗,等到对方形成数百以上的集群时,再请求魔龙支援,一把龙焰烧光,若有意外,自行决断。”   不错的应对,我上下打量这名海军司令官,【卡纳蕾·奎尼尼】。   她还算称职。   至于魔龙?当然没有魔龙,是琼恩和他的坐骑【偷羊贼】。不能指望一个凡人把这些龙分的门清。   现在,冰龙和异鬼都被打残,只有尸鬼,消灭起来只会是时间问题,十五万尸鬼很多,但是三头石龙在手,也不算太多,只要注意别孤军深入,给冰龙和尸禽可乘之机,乖乖配合陆地军队进行防御,那就半点问题都不会有。   这场战争赢面很大,战后之事,已是关键。   在铁金库的一大堆股东,以及那个海王攸伊斯死于冰龙吐息之后,海军的意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照之前摆脱政变危机时,【卡纳蕾】的表现来说,她妥协了不少,没有太多地和伪装成红王的多内尔产生冲撞,不是完全的敌对派。   当然,这妥协也可能是为了与入侵者协调一致,先打赢异鬼再说的权宜之计。   那么,现在我要确定她的真实态度,最好达成协议,或者做好准备,免得打赢了异鬼又被人捅一刀。   假如她态度合适的话,那么军方问题就不大。   再加上,我手下不得信任的巫魔女【贝乐丝·奥瑟里斯】,已经事先与“黑珍珠”也是她的母亲【贝乐洁】达成过沟通,并与海王的反对者,贵族【托尔莫·弗雷加】取得一致。   敌视洛恩王国的人被一扫而光,统合就不成问题,布拉佛斯将会成为我王冠上的又一枚星辰。   所以,海军的态度就至关重要了,【卡纳蕾】的心思,将会决定战和。   如果她是统一的反对者,那么,我大概得尽快设法救出被收监的政治犯,那些之前发动政变的舰长,然后,将她掀翻在地。   现在,先让我用一系列心理技法和招数,来软化她的敌意,增进合作的可能。   传令兵行礼离开,头发染成两色的卡纳蕾转向我,露出礼节性的微笑,“您的同伴已经被收治,他伤的不重,要不了几天就能活蹦乱跳。”   我的回答,让她这张笑脸差点绷不住。   “他不是我的同伴,他过去是个瓦兰提斯人,来自瓦勒罗斯家族,现在则是千面之神的仆人。”   众所周知,瓦兰提斯人和布拉佛斯人是自由贸易城邦两强,一个大兴奴隶制,一个鼓励废奴,一直不对付。   “不管怎么说,”她依旧保持住了微笑,“他会好过来的,顺便,我也不是布拉佛斯人,我来自罗拉斯。”   “迷宫之城罗拉斯?”   “是的,渔民的女儿。”   听起来很厉害,我由衷感叹:“异国渔民的女儿,成为了布拉佛斯海军的首领,一定是个不错的故事。”   “恐怕比起私生女戴上王冠,一统城邦,还要差上不少。”   我报以微笑,并示意就此打住,“好了,恭维到此为止,你的海军幕僚长科隆纳已经死了。”   我顺便瞧了一眼外头,被白布蒙着的尸首已然缝合,就放在门外。   如果说先前我介绍“瓦兰提斯”无面者的话,只是一根刺了她一下的针,那么,现在的死讯,无疑就是重重的一锤,敲在了她心上。   她深吸了一口气,一开始面容说不上特别悲哀,也可能是掩饰得不错,接着,我看出了那眼底的骇然与不敢置信。   以及哀痛,几乎让她眼睛发红的哀痛。   啧啧,又是一场悲剧。   “他组织了义勇军,一路收编下来大概有五千左右。”我转移话题。   真讽刺,五十万市民,排除妇女老幼,至少还有十五万青壮,只来了五千。   当然,这五千人是真的很勇敢。   不过,这不关我的事。   “感谢他,诸神保佑。”这话很敷衍,看来虽然力求硬挺,这女人依旧有些失去分寸,大概那个科隆纳不止是她的幕僚长嘛。   “这支部队,已经叫我的荣誉护卫及掌旗官布兰爵士,交割给你军幕僚,”我无心顾及她的想法,继续道,“至于死因,我们遇上了异鬼,”我抬首示意屋顶,那里还有一个淡淡的血迹,形成了螺旋,显然之前是碎尸,刚刚被取下,“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   多内尔告诉我,前一任海军司令,紫船提督【维尼尔·巴巴利歌】死了不久,大概也是被斩首了。   “他是烈士?”她问。   “是的,没有逃跑。”想必可以给他家人一个优厚的抚恤了。   “那么,”我继续道,“接下来要说的是,对于统合力量,以抵抗那些非人类之敌,你怎么看?”   真是开门见山,我没时间,或许还得上前线呢。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大概是需要时间去消化这个消息,她开始有些心不在焉。   不,不止,她可能有些惧怕我体现出来的力量,同时也害怕莫名而来的尸鬼。   但是,她不喜欢我,更不喜欢洛恩王国。   更别说,她手下人,可能会拿这个当议题来操弄,如果她屁股一歪,就会被掀下台。   我感觉到了敷衍,以及可能在我走后搞事的潜在风险。   行吧。   那就不止拉拢上层,也去拉拢下层!   我谅解地给了个宽慰的微笑,“节哀顺变,我先去前线看看,你可以去问问那些布拉佛斯本地的民兵,我是个什么人,今天我都做了什么事儿。明天,我们再谈谈这件事。”   她的眼角露出些许疲惫,不过依旧坚定,“如您所愿,那么,愿您与诸神同在,洛恩的荣光。”   “司令官!”恰到好处的打断,来自一个传令兵,“南边战报!”   “你忙。”   我命令一名铁盾团的伤兵把多内尔叫过来,然后在卫兵的指引下,前去组织我的卫队。   多内尔花枝招展地出现,比经过多次战斗,灰头土脸的我更像是红王。   “荣光?”   我先问下战况。   “列神岛有动静吗?”   “五百名圣火之手。”他回答。   “前线?”   “还成,敌人进攻两支军队的缝隙,不过在南边,我们尝试设置陷阱,将尸鬼放到公会大厅之间的大道上,一把火烧掉了不少,北边也还能支撑。”   “异鬼?”   “藏着,估计是怕被石龙看到。”   “冰龙?”   “在盯着石龙。”   “小心它们设置陷阱,用异鬼做诱饵。”   “大家都很谨慎,我们棋子不多,兑不起,只要慢慢将尸鬼耗光就能赢。”   “魔法仪式起作用了吗?”我在军工厂的空地中站定,喝令自己的卫士:“布兰!抬旗,备马,留下伤员,其他的铁盾团和剥皮团士兵随我上前线!”   “应该管用,不止是没有尸鬼突然出现在阵线后方,也没有士兵的尸体被唤醒。”多内尔口中不停。   “坟场也没问题?”   “那是列神岛的工作,看模样是没问题。”   我点了点头,“简单说一下海军司令卡纳蕾·奎尼尼是个什么人。”   “她是个渔民的女儿,出生在早已被布拉佛斯控制住的城邦罗拉斯,说起她不得不提前一位海军司令【维尼尔·巴巴利歌】,此人虽然保有紫船舰队十五年不失一舰的记录,但是与其说是战士和军人,不如说是商人,毕竟紫船舰队不但是一支军队,也是一支商队。”   “所以仗都是她打的?”我问。   “当然不是,只是前任司令维尼尔善于把手下人放在合适的位置,而卡纳蕾极度聪明,并且很像他,打仗交给别人,自己则是拉关系,扯情谊,以及识人用人的好手,他们就像是车夫,自己不能拉车,但是很会挑选拉车的驮马、驴子和骡子。”   “被人发动政变可不像是什么精明人。”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荣光,”多内尔笑出两个倾城倾国的酒窝,“老司令要牢牢掌握权柄,让人听命,就必须让手下人之间有些个冲突,不能让手下一致对付自己,所以,卡纳蕾面对着一些本土人士的质疑。”   后面他想说的话倒是很容易推测:“而他又没来得及就卸任作出安排,结果卡纳蕾女士措手不及,被一帮海军舰长给逼宫了。”   “应该是这样,”多内尔颔首,“其他的弯弯绕绕有很多,不过我猜您只要一个简单的了解。”   “够用了。”   确定了这女人根基不稳。   一个士兵牵来了我的小麦,马驹打着响鼻,看起来精神不错。   我需要海军的士兵看到我,诺佛斯民兵看到我,死了三个异鬼,一头冰龙,我本身就是这场战役最大的功臣!可是战果却很难保证,因为布拉佛斯人的敌意。   既然如此,去收拾民心军心,不就势在必行!?如果最后的最后,依旧要和布拉佛斯人反目,那我也要让他们良心不安!   军工厂位于港区的南侧,我打算先行出发去南边,然后再去北边。   南方前线,我们等了好一会儿,才时值一波攻势的间歇,得以往前走。路过的红手之院,通体是大理白石的颜色,攀着快要被冻死的绿藤和牵牛花,里头已经挤满了人,一片闹哄哄。   布兰·史塔克在我身后竖着剥皮人的方旗,马队沿着道路前进。   两旁是坚硬的砖墙和大开的窗户,远处的红色或灰色瓦顶上是各色旗帜,诺佛斯民兵和巡山人的标志简单而粗糙,海军的以鲨鱼、铁锚和鲸鱼为主,还有行会武装起来的私兵及民兵匠人,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这些充当碉堡和壁垒的行会大厅非常称职,用材不俗,十分坚固,其上多有了望用的塔楼,以及放置守城器械的垛墙,射击孔和坚硬的铁栅栏更是不少。   街上两边都是高大的马车,没马,里头堆着一些刺鼻的油脂、火药和稻草,看起来一点就炸。   石龙飞过天空,那是【乌拉克斯】,地上的火光让我隐约看到其背上的奥利昂,这银发男人弯腰看了我一眼,大概是瞧见了剥皮人旗,微微颔首致意,然后爬升离开。   “给我野火!小心,别把自己点了!”声音响起,我看到一张乌黑油腻的脸,这脸立刻又转了过去,显然是生怕差池,不敢分心。   他们相当忙碌。   “快!这边,五十头活尸!”   “来了,来了!”   马车搭建的防线拦住了道路,上头装载了弩手、矛手和弩炮,箭矢的黑影闪闪,不时有临时的掷弹兵将手上的火药桶扔出去,点亮黑夜,照出一片片蓝色的星辰,那是尸鬼的眼睛。   车堡的后头,木轮、车厢、袋子和桶子有的堆成小堆,有的分崩离析,不少还在静静燃烧,满地都是残骸和碎肉,看起来像是经过过一场爆炸。   这是到最前面了,从这模样来看,是我预料有错,对方不是一波波的攻击,不存在攻势之间的间歇期。而是毫不停歇,前仆后继,结果被联军给推了回去。   在我思考间,一声年轻的大叫响起,听来是在路边的堡垒上:“看!快看!援军来啦!”   “万岁!!!”左右两边的两城齐齐欢呼。   虽说队伍拉得长,至少长到两个街口,看起来人数不少,可是,就我这一千人也算是援军?   下意识地转首望去,我看到后面人数显然比我卫兵要多得多,看来是一路上不少人跟在了后头,或者,【卡纳蕾·奎尼尼】命令那帮被组织起来的五千民兵直接跟着我们出发。   “将错就错,所有人喊起来,红王亲自率领援兵到了!布兰,去通知我们这边的指挥官来见,让海军那边的人接收民兵队。”   “红王万岁!!!”   “这里有些危险。”布兰提醒,“外头就是尸鬼!”   “不怕,我这诱饵,岂不正好?”   看得出,此地的防御战术是层层布置的,后面的几层防线可以当第一层的预备队,第一层防线被攻破时,敌人会陷入堡垒和街头三面为敌的窘境。   毕竟洛恩王国和紫船舰队加起来足有四万人,分散到南北两边也足有两万,这兵力没法全堆在最前头。   换言之,在我的前后左右,全是弩手、炮手、投石兵和弓箭手,就怕它不来!   我这甘为诱饵的豪言壮语,让布兰一时触动,片刻之后,他凉凉地回道:   “就您现在这模样?莱雅啊,你都手残了。”   我眼睛一瞪,拿出了红王的威仪!“手残怎么啦?手残我也能一打五!”   “来来来,请光用右手拉缰执枪,表演个冲锋?”   呸,小东西,自从他哥来了以后就又坏又毒。   我不想理会,翻身下马,笨拙得要命。   他嗤笑一声,顶着粉底的剥皮人旗,麻利地来到我面前,半点面子都不给地揽住我的腰肢,用力一抽。   我肩后靠上了他的暖和坚实的胸膛,胡思乱想了一会儿,这胳膊还挺有力,心头有些慌乱。   麻木的左手没法动弹,竟然就这样硬生生地乖乖任他“拔”下了马。   搞得我像是个弱小无助可怜的受伤猫咪一样,呸!   腿离马鞍,然后我被放到地上。   “我自己会下!”我小声叱骂。   “是啊,每个残疾人都这么说,不服输嘛。”   这声音听起来可真无赖,学坏了,彻底学坏了!   呸!   片刻之后,我被请到车马匠行会的大厅中,身着戎装的“破马者”总督正在等待。   “许久未见,荣光,您情况不错,”他扫见我散发着药味的左手,“真是英勇的王者。”   话音真诚极了。   “战况如何?”红王面上一派正经。   “之前被突入过一次,自由团的骑兵冲锋,超长枪方阵随后,将缺口堵了起来。”   “伤亡大吗?”   “还成,就是伤员难带下火线,对方的攻势时弱时强,我怀疑它们是在试探弱点,然后集中兵力猛攻,接着,再试探弱点,如此反复,倒是您到之前,有段时间好些走尸不明地失去了活力,一片一片倒下,让士兵们欢呼不止。”   这不就是我杀了异鬼的功劳吗!?   我才是最大的功臣啊!!!   可惜这事儿说出来没人信的,当时和异鬼对决时,没几个目击者,无面者绝对是没事不开口的那一类人。   “配合如何?”   “他们怕我们,那些紫船水兵,看到石龙时眼都直了。”   “好事,也是坏事,”我笑了笑,“好了,我去水兵那边看看,有什么物资需求直接提,我们没有的就找布拉佛斯人,我看你们融合得挺和睦。”   “那是因为之前配合不好,被对方给捉住了机会,被迫如此,荣光。”   说得对,配合不好,这真的很要命。   我在这和布拉佛斯人配合不好,将来和丹妮莉丝的人,就能很搭吗?   算了,我现在需要的,就是一个听话的布拉佛斯。   海军那边,造船匠人行会。   “入夜之后,水兵们有些疲惫,不止是因为尸鬼汹涌如潮,军内的政变,还有情况不明,也是原因——”   造船匠们自豪地将那未安上的龙骨、桅杆和甲板等等陈列在自己的厅堂中,“逍遥泰坦”号的船长领着我行走期间,口中介绍海军的情形。   他这边介绍着情况,我身后的扛旗小兵布兰又按捺不住了。   “你手受伤了就好好休息啊。”他咕噜咕噜。   “哎呀,不会截肢的。”我小声敷衍。   “自己人也就算了,来这里干嘛,这些异邦人只知道钱。”北境小农思想。   “知道了,我左手不能动没关系啊,你就是我的手臂。”   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踉跄,“旗,旗!”卫兵的惊呼打断了舰长阁下的介绍。   这娃娃,真是按捺不住心思,八成又在傻乎乎的胡思乱想,说你是我的手而已,怎么了嘛?   我们来到垛墙上,让我诧异的是,就在墙垛之间,竟然也有碎肉。   远处,在环绕保护布拉佛斯港区的山岭阴影上,是无数蓝幽幽的光点,有些在不断朝着车堡阵线聚集过去,有些则静静在原地闪烁。   “他们就像是浪潮,一个踩着一个,硬生生爬到顶端,虽然大部分时候这只是一把火的事情,可是这些尸体速度非常快,有时根本就来不及。”   我点了点头,舰长这话点明了尸鬼不多的优势,那就是疯狂。   就在这时。   墙外无边无际的蓝光汹涌而动!   “这,这是——,从来都没有这么多!”   “你是说这是总攻?”我偏头问。   而他已经来不及多说,这关头应付贵人绝非首要任务!舰长直接转头大喊:   “戒备,弓箭手!投掷手,快来!!!”   ”敌袭!“   铛铛铛,铛铛铛,一面小铜钟被摇响。   休息假寐的士兵动了起来,慌慌张张,但是毫不泄气。   布兰恰到好处地加了一把柴。   “洛恩王国的红王,正在看着你们,布拉佛斯人,你们对得起海上霸主的威名吗!?”   “布拉佛斯万岁!外邦人!”   “哈哈哈哈。”   然后,“是的,”舰长瞪大了眼睛看着尸鬼动向,回答我之前的问题,“这位,王上,最早的时候,确实是涌如潮水,可是不明不白地,好些尸体重新变成尸体,攻势就小了很多,否则我早就被淹没了。”   真是巧,我一出现在尸鬼的视野里,就发起总攻啦?   “布兰,命令我的卫士协防!他们打不破这里。”   “吼!”天空中响起了悠远的龙哮,阴影蔽空,带着伤痕和残肢,三头冰龙全到了!   这是朝我来的!最后的疯狂! 第638章 尾声 布拉佛斯战役——朝阳裂冰   剥皮人的旗帜高高扬起,就在海军的军旗旁边,战火正酣,碎肉和褐血沾染了锦边。   我算是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如浪潮一般的攻势。   尸鬼抵达城下,野兽冲的最快,人类速度稍慢,大的小的,苍茫一片。然后后面的踩着前面的,一层一层漫过这间公会大厅的围墙,火油和野火很快就耗尽,甚至将一个巨人的尸体点成了一个通天的蜡烛,焦臭味能把人给熏死。   更可怕的是,冰龙来了!甚至不顾追在他们屁股后头咬的奥利昂!   三头,挡在它们面前的,只有几杆弩炮而已!   “射击!!!”   咻!   巨大的身影俯冲而来,弩炮射出黑曜石长矛,被它轻易地躲开。   击发的太早,这几个工兵心慌了!   “稳住!”我不由发话,“别怕,它能吐你的时候,你也能打它!”   我话音未落,就被一整个扑倒。   轰呼!!!   一片凉意沁透身心,让我牙齿打战,无力的左臂撞在凹凸不平的石板地面,痛得让人头发冷汗。   “你倒是躲着点!想变冰雕?!”布兰低吼,气急败坏的气息吹得我耳朵痒痒,我感觉一道犀利的眼刀射了过来,抬眸时正好瞧见奥利昂骑着【乌拉克斯】扑上了那头冰龙孽畜。   无暇去管什么吃醋的小问题,但愿这醋劲儿能让他战斗力强上一万分,我右手一把拉开还在以身护我的布兰,指头的触觉尽是一片冰霜。   “去找医师!”对这救命恩人半点没得客气,我快步站起身,猫着腰沿着墙跑,咄!顺路抄起掉在地上的火把,砸在了攀上城墙的尸鬼脸上。   “李大成,开门求援!”   “尸体在挠门,外头被堵住了,车堡线破啦!”铁盾团的团长回喊道。   我看了一眼周遭,剥皮卫队七零八落,有的正在站起,有的已经不省人事,显然那一波吐息并非毫无意义,至少废掉了我的卫队!   还有刚刚射空的那架弩炮,已然完蛋,边上的人死光,击发装置和弹簧大概也因为急速冻结而无法使用,倒是更远处还有一架弩炮,孤零零立在那,操作者只留下一个逃跑的背影,就跟这里还跑的出去似的。   那个舰长躺在一边,血泊之中,不知生死,尸鬼正在涌上来,结果兜面遇到一罐子野火,轰然成了一堆燃柴。   “布兰,还能动吗?”   “麻!”冻僵了吧。   他喘着气,”我是为了你,可还有话说?“   逞你的英雄,小家伙。   情况不妙,得来一记狠的。弩炮射龙?我不放心他们,得自己操作,这帮水兵心态太有问题!   “来两个人!”   “红,红王!”我听到有人应声,半点迟疑都没有,立刻跑到弩机边上,这时候这片堡垒又挨了一记冰息,不过因为石龙干扰,所以全然没碰到我。   “我来用!你们装弹,快!黑曜石长矛!”   说是你们,其实就一个人,一泡冰龙息下来,伤亡惨重,建制全乱!   他点了点头,一句话都没说,闷头使劲儿转动绞盘上弦。   说来,工匠们用黑曜石制作的剑,看起来很有前世的阿兹特克风格,很容易破损,也就箭枝、匕首、斧头、锤子和长矛稍微好造一些,石器时代的技术就够管用。   蓝光悠悠,尸鬼再次涌上城头,我听到墙外马嘶,蹄鸣如雷,是自由团发动了冲击,眼角闪烁不止,爆炸声不断,敌人不止把尸鬼堆到了这里,周遭也在被猛烈攻击,所有人都使出了浑身解数!   一双年轻的手把长矛放入弩炮上的凹槽里,颤抖着,抖如筛糠,我感觉到有汗液溅到我脸上,便瞧了一眼那表情,这水手,简直就像是在上刑场,整个人怕是随时都会溶解不见。   “你来控制方向!我来扣动弩炮!”   啧啧,不愧是红王,半点都不带怕的。   冰龙嘛,我又不是没打下来过!   我一心看着昏沉的天空,夜幕中的暗影,当那些爬上城墙的枯爪和腐首如无物,此时此刻完全信任海军和卫兵们能将它们死死压制。   反正,不相信也没办法,没空搭理。   弩弦已然绷紧,已然锁住,弹药已然就位,就等它来!   盘旋绕过石龙的牵绊,一头冰龙双翼大张,在风啸之中扑面而近。   “来了,瞄准!”一边提示,我一边把手放到扳把上。   “别抖,瞄好!”   “我怕!!!”   “你他妈也算爷们?”   龙影越来越近,在火光之下五光十色,看起来像是一团精美的晶雕。   试想,一架大飞机照着你脑门上撞,那是什么感觉?压迫力十足!   “诸神...“身边那个小战友牙齿在打架。   “诸神!”   “啊!!!!!!!”他喊得像是要就义,差点没吓死我,我没空管,眯上了眼,定神,静心,看着那龙头下垂,大口微张,抛却掉一切杂思!   还是远,还是远,这是仰射,再近一些,近一些。   “够了!!!”他喊。   “放屁。”   再近一些!   白气弥漫在冰龙的腔道里!   “放!!!放!我求您了,放吧!!!”   嘣!   中!!!   利刺射出,狠狠扎进它的胸口!那白气还在氤氲,即将脱口而出,这龙已然变成一堆粉尘,弥漫天际!   就像是压在我身上的巨尸突然消失!   场中一时安静,哪怕是尸鬼,似乎都在大惊失色。   我看着它毫无踪迹,接着,喜悦之情弥漫,众志成城,凡人猎龙!   “好球!!!耶!!!”   一把抱住身边那个大头傻子,“打中啦!!!”   “红,红王!”   士气大振,山呼不停!“万岁!!!”   可用!   我一把推开这小子,拔出瓦雷利亚矛尖,直指着开始撤退的龙影,石龙当然不会放过,狠狠将避闪不及的一头冰畜扑飞。   “为了布拉佛斯,为了人类,反攻,我们反攻!!!”   局势危殆还反攻,我疯了吗!?   当然没有!   这是趁势而为,扬红王之名!   事后,理所当然的,我将把这个鞋匠和水手之妻的儿子捧成了英雄!   更理所当然地,我得让水兵们当自己人看,这是收买军心,更是要在他们心中竖立起,要战胜尸鬼,非我不可的念头。   这样,我借助寒神的力量给舰队制造压力,好在布拉佛斯驱虎吞狼的计划,才能成功!   一夜激战,同甘共苦,和水兵们称兄道弟,我几乎以为自己要成布拉佛斯人了。   拂晓时分。   啵!   裂痕出现在冰原上,溅出一些碎冰。   一道接着一道,逐渐布满落雪的冰面。   太阳光辉下,泰坦巨像外的浮冰开始破碎,就像是皲裂而冰凉的肌肤,正在慢慢地被温暖的天气,重新化为海水。   这场面如此壮观,即便身在港口的军工厂,我也能轻易看到。   布拉佛斯的纬度与五指半岛相当,原本就该是不冻之港,终于,寒神离开,这里再度成为永盛不衰的都会。   人群大声地欢呼起来,曙光照耀在泰坦巨像上,不知道巨像里的守军还剩下几个?   我回头看了一眼表情未明的司令。   她估计又抱起什么心思了。   还得敲打敲打,毕竟,按照书里的描写,电视剧确实是小打小闹,别的不说,塞外那个天气,一代一代自由民可以积攒下来多少尸体,还有动物,动物数量可能比人要多得多。   毕竟这场仗,还有的打。   倒是普通军人和军官们,不再抱有太深的敌意,虽然觉得蹊跷,可是洛恩王国用命用力,帮助他们防御这古怪的灾祸,他们都看在眼里。   更别说我了,整夜不睡,南北奔波,口舌发干,让布拉佛斯人终于开始信任剥皮人的大旗。   军工厂,会客室。   简单的家具,装饰了轻剑、铁锚和缆绳,海军嘛。   我和多内尔聊了一会儿现在的军情,稍后,多内尔出去,正主【卡纳蕾·奎尼尼】女士入内。   看着她多了点点畏惧的脸,我给她倒了一杯朗姆,倒像是我才是这儿的主人,“想必你知道了我的战果?”   “您很英勇,冰龙,还有他们说当时被不知名的怪物袭击,可是——”   “是异鬼,喝吧,”我推过杯子,“我杀了一头冰龙,我的朋友杀了另外一头,我的龙和我的人一起伤了其他的几头,否则你以为他们为何没有出现在前线?”   “它们出现过,不过大概如您所说,已经受伤,所以没有动手动口,感谢您的龙在一旁威慑,另外,当然,我的士兵也目睹了您干掉另外一头冰龙,好吧,他们很佩服您。”   对啊,这就是你和你的前任缺乏的东西,让底层战士膜拜的勇武。   或许对布拉佛斯这样文明程度的城邦来说,勇武意义不大,可是,终归是有意义的。   我大手一挥,然后捋了捋红黑色头发,已然褪色不少:“感谢的话以后再说,你的想法呢?”   关于是否要接受统合。   “漂亮的头发,迷人极了,”她赞美了一声,女生赞美女生,要么别有所求,要么就是要麻痹其意志,“你想要让我明白,只有靠你,我们才能免于异鬼的威胁?”   她试图捉住我的策略。   “是的,”我唇角上扬,慨然而大方地承认,“布拉佛斯坐落在厄斯索斯最北端,是最靠近维斯特洛永冬之地的城市。   这一次的袭击,可能只是预演,三十万尸鬼,十个异鬼,数量太少了,或许寒神也没做过冰封大海的事儿,所以实验一下,可是,下一次呢?还会是实验吗?”   她蹙着眉头,闭上了双眼:“这是趁火打劫,我以为,如您这般美丽——”   “我不是交际花,这不是交际场,直来直去就好。   卡纳蕾,您都看到的,我们不是站在远处看着你们这间屋子着火,然后来抢东西的歹徒,司令官女士。   我们参战了,来得很快,很及时,而且你们用的黑曜石武器,也是我们提供的,在未来,或许还要提供更多,以及粮食、建材,和——”   “再度感谢您,布拉佛斯并非不知好歹,但是,你们来的很及时,太过及时,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否别有居心,如果不是有异鬼在这里,”她直视我的双眼,“被您的诺佛斯仆从攻击的,是不是就是布拉佛斯了?”   “这就是问题了?”我靠上椅子背,“我知道怎么对付这些怪物,那么,我知道他们的来路和入侵,是不是也不成问题?我们专程来帮助你们防御,而非和你们对抗,您得注意。   如果不是冰封大海,布拉佛斯只船不得出,我就不会援助那么多,也不会提出什么要求,玩弄什么你讨厌的计俩,让海军没法对付我。”   “要知道,异鬼不会和你们讲什么条件,”我提醒,“会动的尸体要比活人省心很多。”   她眼帘低垂,睫毛颤抖,然后坦然与我对视:“我不知道,我害怕您。”   装,你是想要更多,贪婪的小裱子。   “说说你的条件吧。”   “洛恩王国五年内废奴,布拉佛斯不会受到攻击,除了海军之外不会征召任何布拉佛斯人,自由贸易城邦相互之间不征收任何关税,这就是我的条件。”   “零关税!所以你看到了统一的好处?”   “统一,不再有关卡,这也意味着,大批外来人员。”她回应,“我们欢迎外来人,但是不欢迎奴隶主。”   我撇了撇嘴,说得好听,在布拉佛斯的外国人里,不知道有多少家里豢养着上千奴仆。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口。   “那么,我想贵城的自由精神,一定配得上海军的英勇,正好可以和惯用奴隶的南方瓦兰提斯故地配平。”   她听出了我这话里婉转的拒绝,于是单刀直入,不留转圜:“这是很基本的条件,我们不可能让自己人有戴上镣铐的危险,所以,废奴是必定的,这是布拉佛斯的底线。”   有点麻烦。   她的条件听起来很合理,对吗?   可实际上很苛刻。   第一条,五年内废奴,做不到。   从潘托斯到科霍尔,奴隶制是很多城邦经济的基础,所以,现在的洛恩王国,只是推行《有限废奴令》,让人民慢慢适应这种转变,将人力解放出来(以及自由人多了,好收人头税)。   哪怕是瓦兰提斯,采用的方式也是把奴隶主杀光,剩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动荡太大。   即便如此,现在瓦兰提斯故地造反也此起彼伏。   第二条,布拉佛斯不会受到攻击?那布拉佛斯反叛怎么办?这一条倒是太过不合理,很好批驳。   第三条,只征召海军。很好解,征召权,是身为红王的我,对主权领土最基本的权力,她提出这条,看起来是悯惜自己的人民,背后的意思应该是要限制我对布拉佛斯的治权和军权。   这其实我也可以答应,但是,这条和第四条有冲突,哪里冲突了?   第四条,不征收关税,那么换句话说,就是享有直接受我统治的权利了。要知道,因为视为两个国家,所以洛恩王国和诺佛斯之间的过境货物是受关税的。   综合第三条和第四条,她的意图,是想要布拉佛斯享受直属领地的权利的同时,又享有藩属的待遇。   干嘛?你特别行政区啊!?   不过,这可以交给外交人员和其他大臣来头疼,我大嘴一开:   “你这些条件涉及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还有财税结构和兵制,这个可以慢慢谈嘛,来,给我个准信!”   “我需要您给个确定的答复,可以商量,现在您可以考虑考虑。”她将我的话奉还。   真是一只狡猾的死狐狸!   其实经过我之前的一顿怼,她应该知道,布拉佛斯没什么路可以选。   已然屈服。   只是,为了避免背上个“卖国贼”的名头,这才在这里为难。   但是,我不想搞这些水磨功夫了,七国那边的北境,还在热火朝天地交战!指不定临冬城的祖坟都已经被刨了。   所以,我面无表情:   “我已经表示出了我方的诚意,我需要一个平稳且协调一致的布拉佛斯,所以,你不答应我就宰了你,然后骑着龙把这城给毁了。”   她显然没料到,我会突然发作,俨然是毫无耐心了:“你——你,你这暴君!”   我悠然起身,口中不停:“好了,达成意向就好,我去巡视战场,答应了就好,去想想选谁参加谈判吧。”   中年妇女…或许不是妇女,少女,眯起眼睛,而我不屑一顾。   我之前是不是让她去问过冰龙和异鬼是谁杀的?她也说了,这摆明了她无法抗拒我的暴力。   我是不是去收拢过人心,让水兵们不讨厌我?   我帮助布拉佛斯的事儿也是真的吧?派兵,出粮,能做的都做了。   结果呢,最后还得我在这放什么王霸之气。   我这当妈的人了,该婉约的,已经尽量婉约了。   结果依旧要我放最后通牒,罢了罢了,反正,把下层声望打通,上层或许霸蛮一些,也没关系。   真是给脸不要,非得骑着她脸打肿了才成。 第639章 尾声的尾声 城邦一统   遥忆当年,多少番邦羡慕仰望?   河上涌现壮丽的瓦房,左手是宫殿,右手是高塔。   蛮王狰狞,垂死的自由向不屈的泰坦绽放微笑,   哪怕脖颈套有镣铐   布拉佛斯,依旧庄严坐拥一万条铁船。   ——布拉佛斯的无名诗人   《剥皮旗下的运河》   我手指敲着羊皮纸卷,“这就是那首,赞颂新时代布拉佛斯精神的烂诗?”   小猫儿艾莉亚啊嗤啃了口苹果,“是啊,外头还说海军已经成为你的后宫,红王欲壑难填,唯有数万人可以勉强抵之。”   “哦,陈词老调,这城市的戏剧和诗歌完蛋了。”我揉了揉脸,“倒是那个戏子之王【伊兹巴洛】是怎么回事?”   “向你求爱而已,哇,庄严而又美丽的红王呀。”   “他是不是给每个漂亮姑娘都求爱过?”我挤了挤眼,“你该去他面前晃一晃,说不定就有对象了。”   “哼,马脸艾莉亚就算是马脸,也可以找到理想的爱人,”艾莉亚不屑一顾,“对了,成为自由城邦之王,是什么感觉?”   “激情之后的空虚,”我叹道,“唉,只有用一万个异鬼的痛哭流涕,才能满足我的暴虐之欲了,真是欲壑难填呀。”   “得意得您,下次我也杀几个异鬼试试。”毫不服输的少女。   “哇!!!”那边在床上爬爬的撒拉大声赞同。   “嘿嘿,”我丢开那首烂诗,去把小宝贝抱上,捏捏小肥脸,“我最得意的是她,你要不要也生个试试?”   “不要!我这辈子都不会生的!”   战后局势平稳,所以,我得以猫在行宫里安享一段时光。   【卡纳蕾·奎尼尼】企图在与我谈判之中占据优势,却失败了。   事后看,她在和我谈判中几乎算软硬不吃的行为,其实不是对我或者洛恩王国抱有敌意,而是想要趁着城市动荡的时刻,通过和我争雄,来扩大海军的权力,最少也是提高自己的声望。   可惜,她失败了,我听说她还想去串联舰长与士兵们给自己造势,结果目睹过那天我和一个小兵猎龙那一幕的军人,只问了她一个问题:   “那个红王可以和我们一起作战,即便是面对十万尸鬼压境,也死战不退,甚至与一个出身平凡的水手一起操作一门弩炮,而您呢,您在我们的危急关头,又是身处何方?!”   “屠龙者”的头衔如今不胫而走,大议事会里头,还活着的,以及没失踪的成员们,一致表决同意加入洛恩王国,以换取支持和保护。   他们看起来应该是惜命,被异鬼给吓到了。   甚至为了纪念这场危亡之际的战争,还将我们用龙鱼叉打龙的地方命名为千链广场,当日肯定是没一千条链子的,打中的几根鱼叉要凑齐十条锁链都够呛。   不过,除了有权调动海军对异鬼作战之外,谈好的条约里,其他部分,大抵是仿照诺佛斯的地位,独立自治。当然,关税也就得另外谈了。   这其实很划算,毕竟布拉佛斯实力没有损耗多少,能利用其舰队,也就够了。   最后,有人把大海破冰,说成是来自我的福祉,自然也有人说一切都是我的阴谋,意图控制这座城市。总之,这座尚算文明的城市,舆论开始五花八门,在鼓动者偃旗息鼓的现在,算是归于正常。   现在,我就等着最后的效忠仪式,好组织使团离开这个地方,去面对更加波澜壮阔的大战。   咚咚,房门敲响。   “请进!”我抱着娃娃摇晃。   “哇哈!”她挺开心。   “荣光,”一个侍女说道,“琼恩大人要见你。”   琼恩算什么“大人”吗?似乎不算,不过无所谓称呼了,布拉佛斯人嘛,不懂。   虽然之前的衣服已然褴褛被弃,羊毛衫,链甲,板甲衫,以及围住脖颈的斗篷,穿着新衣的琼恩·雪诺依旧是一身黑。   我不禁脱口而出,“乌鸦。”   “嗯,自由民的说法。”他笑眯了眼,看到宝宝时表情滞了滞,不过随后就又复热情,“可不就是乌鸦,守望边陲,就着长城过活。”   “自由民,而非野人,看来你倒是被睡服了。”   “那是为了职责,”他感叹,“有个老头告诉我,誓言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肩上的责任,所以,杀死心中的男孩。”   “这话的意思,是说你要回去?”   他思虑万千,黑黑的长发遮住了侧脸,沉默地像是一尊黑曜石雕像,过了很久才回答。“是的,我属于北境,这里太热了。”   我坐到他对面,“那你可以和我的人一起动身,我正要派出大军西向。”   “直接去北方吗?在白刃河口登陆,还是在泪江登陆?”   “不,那是第二步了,恐怕——”   “你是说,红王放弃了自己的故乡?”他闻言知意,直接问出。   我意识到,这恐怕,很难被琼恩所接受,但是没办法,计划就是如此,而且不得不如此。   “不是这样,你得理解,我要和丹妮莉丝汇合,”我解释,“依照我们对征召期和行军速度的估计,在三叉戟河畔才能最大化地团结军队。如果直接在北境抗敌,洛恩王国就要单独承受第一批异鬼和尸鬼带来的伤亡,那——”   那样的话,伤害全是我担着,那么我和丹妮莉丝的实力对比,就会变得很悬殊。   他定定地看着我,看出了我已经打定主意,不容更改,这便愠怒地抿起嘴:   “是啊,‘你们’,你是个国王,我懂的,而我们只是一群被遗忘的边民而已。”   “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按捺住自己的脾气,声音变得很低沉,“是,我理解,你的分析很对,我没资格让他人去为北境献出生命。”   “哇?”宝宝好奇地看着这个男人,怎么啦?   “抱歉,这一次,北境会死伤惨重,抱歉,琼恩。”   “没必要,”他站起身,“我知道你很有力量,你和异鬼战斗,杀死冰龙,而我要千辛万苦才能勉强做到你的一半,我知道你可能是梅丽珊卓所说的亚梭尔·亚亥,我也知道你会集聚力量对付北方来的风暴,但是这已经和我没关系了。”   “你要走了?”   你有国王的职责,我有我的,属于守夜人的,不足为道的职责!那确实什么都不是,没人在乎,平民视之为刑罚,贵族视之为流放!可是我已经发过誓了,我要守护的不止是你所守护的东西,更有你放弃了的无数性命,你眼中合理的牺牲。”   “这很不明智,”我试图劝阻,“想想你的——”   “兄弟?战友?女人?都属于被您放弃的范畴!抱歉,这么说吧,荣光,我所知道的所有名字,全都天杀的在北边吃雪,说不定现在已经两眼放蓝光了!”   我寸步不让:“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有认识的人在北方,但是我必须作出取舍!”   他面容缓和下来,至少看上去如此,“抱歉,我知道,您英明而睿智,这一点在布拉佛斯我看得出来。”   他将剑背好,“诸神与你同在,我在北方等着王师到来,这一次,别再像铁王座一样,找给我们千般理由,百般借口,就是不见半个援兵的影子,王上,不求您是史坦尼斯国王,但求您眼里除了王冠之外,也把长城放在心上。”   我没什么话说,人生已然殊途。   “抱歉,这确实不是你的错,我们不一样而已,”他最后叹了口气,“尽快北上吧。“   “我不想看着你去送死。”   “我本就不该好端端活着,长城坍塌,前后都出现尸鬼的那一刻,我以为天塌了,是你救了我,我知道,或许你真的是预言中的希望。”   我看着他走出门厅,脚步声渐渐淡去,一同淡去的,还有那年相拥时,他崭新皮衣上的皮革味道。   坐拥可能是世界上最富丽堂皇的宫殿,北方那朴实的梦已然淡去。   直到声音消失之后很久,我才自失一笑,估计到了七国,在艾德·史塔克那里,我还得洗一脸口水。   “看到了吗,宝宝?”我揉揉撒拉软软的小脸,“人哪,总是会变的。”   但实际上,我和琼恩,依旧是当年的模样,只是乍然发现了对方的真面目。   当天夜里,英雄男儿艾德瑞克突然造访,他是荣誉卫队成员,甚至不需要通报就能进,只要我不在洗澡或者裸睡都成。   结果就是这个小青年压根没把自己当外人,直接一屁股躺上了长椅,一脸无奈地看着我。   “怎么了?你身上香水品种可真多。”我哄着娃娃。   “这里娘们都挺花哨,多内尔实在是见多识广,”他接了一嘴,接着,稍稍收了一些轻佻,正色而言:“荣光,亚里安要走人了,就是你叫奥利昂的那位亡夫。”   “他不参加后面的授勋表彰?”我一扬眉毛。   “我觉得要是表彰他的国王曾经睡过他,然后又想杀死他,接着又想接着睡他的话,估计是不想参加的。”   “我没想睡他。”我白了这“拂晓神剑”一眼。   “总之你得去问问看,”艾德瑞克直接把酒壶拎起来,往嘴里倒一口,冰凉的酒味开始弥漫“啊!爽极了!总之,他不参加,我也没法参加了。”   “为什么?我觉得龙骑士头衔不错,你,琼恩和奥利昂,确实贡献颇多。”   “问题是,琼恩登上了前往海鸥镇的船,奥利昂要走,就只剩下我一个,您忘记我干过什么吗?”   “什么?哦,我懂了。”我反应过来。   “对嘛,”他笑道,“我在真理宫门口,众目睽睽之下,把布拉佛斯的剑客当成小鸡一样宰,要是还在真理宫门口给授了勋,那我估计布拉佛斯人会不堪受辱,连菜贩子都得造反。”   确实。   我倒不会说什么,艾德瑞克被册封是因为艾德瑞克在战役中贡献颇大,而非把布拉佛斯的水舞者打了个七零八落。毕竟,哪怕确实有道理,人家布拉佛斯人也不见得会听,要是有心人利用一下,这肯定得横生波折。   午夜,石龙载着我飞到布拉佛斯的笑门外,我怀中抱着熟睡中的丫头,用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生怕她着凉,又时刻低头看着,手指头探着,闷到了可不好。   他和他本该在屋顶上的马,静静等待在路旁,斗篷下是一丝银发随风飘扬。   龙影盖住了月光,将他也拢在黑暗之中,他抬头看着我,紫色的眸中没有半点波动,热情?痛恨?毫无痕迹。   以死神为姓的瓦雷利亚人露出一丝微笑,看来,这场战役也让他改变了很多。   “荣光。”奥利昂·贝勒里斯微微欠身,非常敷衍,又挺腰抬眸问道,“你手臂没事了?”   龙足踏地,稳稳站好,我滑下龙背,手中宝宝抱得很牢,“是的。”   好的很快。   我走近时,他目光已经投到了襁褓上,“她睡着了?”   “看来是如此,你要走人?”   “必然的。”他确实一脸理所当然,“你是国王,我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其实,看在孩子的份上——”   “看在她的份上容忍我?”奥利昂笑得真诚了不少,“恐怕不行,我们注定不相容,迟早又得反目成仇。”   我也翘起嘴角,“看来,你心里阴影不轻。”   “当然是这样,也不止如此,”他努了努嘴,“你是个独夫,独裁者,专制的君主。”   “我的很多政策其实很开明。”   “是这样没错,”他承认,“可是你依旧是个高高在上的女王,而我想要的不止于此,我想要回家,莱雅。你建立的王国,你浴血奋战,才有了洛恩,我之前的举动确实很自私,企图窃取你的成果,和小偷无异。”   “其实我也确实没有和你有效地沟通过,”我长叹,“有些事本可避免。”   他摇了摇头,“那是注定的,我了解我自己,我没法寄人篱下,也没法再劝说自己去贪图你的权势。”   “我们之间的婚姻是事实。”我提醒。   “那是一个属于亚里安的婚姻,属于可以被你豢养的,喜欢木雕的青枝家少爷,不是奥利昂,我猜恐怕你也不喜欢女儿受我影响,变得太过瓦雷利亚吧?”   我蹙眉思索道,“这倒是很难说,毕竟‘新瓦雷利亚’是个不错的名号。”   “那不是我想要的。”   确实如此,本就不是一个巢里相依为命的夫妻鸟。   “也不是你想要的,”他继续,“你不是一个需要依靠男人的女人,我明白。”   月光幽幽,一支马队经过,没走道路,他们绕着石龙远远地。   听着马蹄和车轮吱呀作响,我一时沉默,接着深吸一口气。“那么,感谢你帮我抹消了心头的最后一丝绮念,奥利昂。”   “我的荣幸。”   “那么,关于未来,你有什么打算?”我抱着娃娃,对这孩子的爹稍作关心。   紫色的眸子异常坚定,看来他是已经深思熟虑过:“我会加入你的战争,以我个人的名义,以,贝勒里斯家族的名义,至于之后,世界之大,我自然有去处。”   嗯,挺好的,大家都选择了,自己的长征。   我笑别这位亡故的丈夫,然后收拾心情。   或许我眼光还算不错?   不论是初恋,还是夫君,都可以算是意志坚定的人,反思自我,坚持不拔。   可惜,主见太强,和我这个控制欲旺盛的女人,便很不搭了。   我的青春结束了,只剩下女儿和远方的兄长,这最后一丝羁绊。   第二天,效忠仪式正式开始。   很多事情变了。   真理宫前的广场人满为患,黑压压的人群不再仇视我,窃窃私语中有仰慕和畏惧,少了对外乡人的排斥。   红色的地毯边,再无流氓和歹徒,也没有了心怀叵测的海王。   有的,只是一丝不苟的剥皮卫兵,将这里当做了自己的国土。   我一步一步走向最高处,头顶有些沉重。   距离上次在诺佛斯已经过了很久,如今我的王冠上七颗红宝石和七块箭状饰板依旧,以合七神之数,而祖母绿多了不少,洛恩王国的版图已然将整个自由贸易城邦囊括。   三女儿城市,密尔、泰洛西和里斯,加上布拉佛斯、潘托斯以及罗拉斯,六个新的深绿宝石,陪伴着之前的那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这就是洛恩王国,我的依仗。   七国中归我的那些,我不打算加进去,那和铁王座有冲突,丹妮莉丝面上不好看。   同样改变的,还有司仪对我的称呼,“布拉佛斯向您致意,多斯拉克人,瓦雷利亚人,洛伊拿人和自由之奴的国王,自由贸易城邦的君主,洛恩王国的红王。”   如今我的权势,已经用不着太多点缀,简单一点挺好,至少不会让司仪窒息而死。   也有很多事情没变,例如我现在的这身,依旧是像“棉被王”一样的装束,好歹得给冬天一点尊敬,冷。   我拾阶而上,站在真理宫门前,在我转身的时候,血红色的大氅随风而动。   布拉佛斯,近在眼前。   巍峨的泰坦巨像在远处替我把守门户,议事会成员和铁金库的看匙人朝我鞠躬,而海军人士则在统统单膝跪地,瓦雷利亚最叛逆的女儿,已经在我裙下心悦诚服。   “布拉佛斯的自由之民们,一些绅士曾建议我兼顾海王的头衔,我拒绝了!”   我高声宣扬:   “因为这座城市不需要王者。”   这算什么言论,下头传来低语声,陛下何故造反?   我对这些许的动静,毫不在意,继续开口:   “你们的先人,是偷船逃跑的奴隶,自瓦雷利亚而来,打碎了脖颈和四肢上的镣铐,给予了百岛自由的名字。   这份意志如此珍贵,因此!众水之父,月之母,光之王和千面之神,才共同寄予祝福,诸神,在为人类的不屈而呼!”   灰色的眸子扫视全场,“你们或许要问我,那么你呢,红王,你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在这里称雄,是不是,要给我们戴上枷锁?我明确地告诉你们,不是!   从今天开始!布拉佛斯将会是无王之地,也会是洛恩王国的一部分。   这里将再无海王,有的只是【海咏者】这个名号,这是我与各位贤达共同商讨的名字,布拉佛斯,不需要君主。   那么我呢,红王在这里算什么?   我不是布拉佛斯的国王,我是布拉佛斯的保护者!   我在这里与你们订立契约,用盾牌和利剑,用免于忧患和冰灾的承诺,来换取你们的效忠,我是保护者,你们是我的战士,为我提供财税和粮食,让危险远远地避开这片乐土,如此而已!   我们面对着人类历史上最古怪,最诡异,最强大,也是最无情的敌人,北方的寒风,送来了异鬼和尸鬼,送来了冰龙和还未露面的冰蜘蛛,他们如今或许已经全军百万,甚至不止!   谁不喜欢自由呢?你们喜欢,我也一样。   可是,死人是没有自由的,不论是富翁还是贫民,亡于恶鬼之口的下场,就是沦为冷漠大军的一员,你们都看到了,也该都明白!我们如今面对的情势,已经容不得讲究什么权利!敌人就在远方,要将我们全部消灭!如果我们置之不理,隔海看火,等到它们征服了七国,那么坟场中的尸体,古墓中的尸体,野兽的尸体,活人刚死的躯壳,将会统统眼放蓝芒,尸鬼大军的数目,更将会扩大到数千万!   你们要自由,我也要自由,自由在向我们招手,可这些异类,就挡在它的前面!   我莱雅拉·波顿,自知道这场浩劫起,就立志要让寒冬的恶意破灭,我曾发誓要抵抗在荼毒我故乡的异鬼,我在力图让诸神和人类一心,将这场噩梦彻底从这片大地上抹去!   所以,我需要你们的力量,我需要每一条军舰,每一个水手,每一个青壮,每一把利剑,我们将破除长夜,消弭冬季,让寒冬在人类面前雌伏,让夏日骄阳光芒万丈!后人将为我们谱写一曲史诗,千万个深受福祉的同胞将为我们,唱响冰与火之歌!   布拉佛斯人,让我们团结一致,共赴人难!”   作者的话:因为这两天的事情,所以在关注著作权法,触动了我脑子里有些日子没动静的那一块,上次接触知识产权,还是替一个公司研究职工发明在各个国家怎么搞专利的事。网上的著作权法案我还在看,还有某个搞事平台搞出来的合同。现在的话,从写手而非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这行为肯定是要钱不要脸的。 第640章 序章 潘托斯——洛恩王国   海边的潘托斯冬意不深,落叶木和常青木长在花园和街边,一片黑一片绿叠叠交错,就像是斑驳的老花布。   站在马王宫殿的阳台,啊,现在是红王宫殿了,站在这瓦雷利亚风格的铜制栏杆后,自大平地的冬日麦田,到海上的桅杆之林,债奴、佣兵和商贩像是小小的蚂蚁,行走在街巷之间,全城景象的景象一览无余。   不过,此刻我关注的不是城景,而是眼前。   龙翼张开,掩盖住了苍穹,巨大的阴影自天际直下,风声呼呼,正是伴随这空中俯冲的凌厉战歌!   卫兵咬牙切齿,双眼通红,手上的弩机对准了这巨大的坠兽,抖得比颠簸在浪上的航船还厉害。   这压力有多可怕?想想一架飞机朝着你头撞过来是什么感觉。   他最终耐不住,整个身子绷紧,歇斯底里地发出呐喊,破音的凄厉叫声像是要把天上的恶龙给吼死,   “啊,啊,啊!!!”   嘣,咻!   石龙在要碰到塔楼时优雅地滑了一个弯,轻飘飘的飞走。留在墙垛之间的这十个士兵裤裆濡湿,瘫倒在地,有几个甚至大声嚎啕。   “一群胆小鬼。”布兰的声音评论道,语气里当然是带着一些不屑的,我刚才听到了他走过来,不过没回头。   “正常得要命,”我嘴角微翘,“所以才要这样训练嘛,不然,我们的士兵不堪一用。”   徒有能对付冰龙的武器,却没对付冰龙的勇气,一看到天上的龙冲下来就四散奔逃,那肯定仗是没法打的。   风拂发丝,迷住了我的眼睛,还没待我反应,就有手指替我拨开。   茧子挺厚,粗粗的。   我瞪了这僭越的小子一眼,佯怒道:“你就这么伺候你的国王?”   “我倒是有更多的伺候法子,”他叹息,一脸少年的烦恼,“可惜我的国王不许。”   “哦,你来这就是要调戏一个老女人,是吧。”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   你干嘛?   “干嘛?”我不由地后缩,小年轻荷尔蒙分泌旺盛,可别吓人。   “为什么这个老女人半点都不见老?”乖孩子布兰竟然痞里痞气的模样,卧槽,他居然还能有这样的表情?   “屁话。”唇角扯起一丝喜意,说不清是不是因为觉得这反差萌很傻,我转过身,正打算问我的日程安排。   “有一件礼物给你。”他又开口了。   “哦?”   布兰收起脸上放松的神态,认真地捧出一个戒指。   “这,很容易让人误会?”   “这是休诺,那个在布拉佛斯和你并肩作战过的水兵,还有其他人一起凑钱做的,他们都是小人物,对你的紫船提督卡纳蕾又说不上喜欢,所以,托了给你扛旗的我。”   “是吗?”我郑重接过。   虽然说这里面不免有奉承之嫌,或者政治运作的味道,不过,挺暖的。   这样的话,得回礼,这是个收买人心的好机会。   我随手取出那柄陪了我不短日子的瓦雷利亚钢断矛,“那你帮我走你的渠道,替我把这根矛头回赠给他们,这是沾过冰龙和异鬼性命的武器,想比对他们来说,会意义非凡。”   他楞了楞,伸手握住了这把武器,还握得挺紧。   “喂,这不会是你的托词吧,是你要送给我这戒指?”   我这老牛算不算是被一根嫩草给把了?   “我倒是一心想要成为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说出这让人面红心躁的情话,偏偏一脸淡然,“不过,我从不说谎,我是个史塔克,莱雅,艾德常说,真诚待民。”   这倒是,史塔克家族的人可能会暴虐,可能会自私,也可能会阴毒,但是一般都很诚实,所以他们要是想骗人,那绝对一骗一个准。   我又想到了北境人可能会对我颇有微词,我明明知道异鬼南下,却没有及时援助,琼恩离去前说的话,还犹在耳畔。   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莱雅拉那单调寒冷的故乡,可是,那毕竟是根子。   “谢谢。”我笑言,“三个月后,我们在北境堆雪人。”   “好主意,”他也笑了,“我还从没见过临冬城的冬季呢。”   夏天出生的孩子,我几乎忘了,他给自己的冰原狼也取名叫夏天。   “荣光与威严,您现在该在议事呢,”一声不友善的插话响起,“我不是有意打扰,但是,时间很紧张。”   身为红王我时间确实不是很多,果然,看我迟迟未至,王国的琐事立刻就上门拜访。   我朝布兰点了点头,面向红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时,已然是君主的典范,“书房,路上把最近的事端讲一讲。”   路上,首先发话的却不是“小恶魔”而是他的父亲,“和史塔克联姻不是一个好主意,他们太过古板,和布兰结婚的想法则是糟糕之中最糟糕的点子,他是次子,微不足道。”   我看了一眼发出声音的笼子:“我没想和他联姻,也不在乎什么次子,我是红王,到了我这个地步——”   “就该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并且谨慎挑选自己的配偶,”这老的接话道,“也应该注意时间的分配,你花了很长时间在他身上,除非你是要对付那个罗柏,北境之王,否则此举愚不可及。”   这泰温说起“北境之王”的时候,语气真是讽刺极了。   提利昂可最听不得他父亲的阴谋:“我猜你又得说,那个小丑一样的北境之王确实好对付,他是个史塔克,布兰是个史塔克,除掉他有利于掌控北境?”   然而泰温明显比提利昂想的更加恶绝:“你的主上莱雅拉是红王,恐怖堡的红王,名正言顺的北境之主,要什么史塔克?”   放屁,那北境会成第二个瓦兰提斯,天天造反。   “够了,别怂恿我,这些乱七八糟的阴沟主意,谈正事。”   走进我温暖的书房,王国核心中的核心,两名兰尼斯特和一名波顿各自坐下。   “首先一个问题,当然是跨海西征,荣光,你在阳台上晒太阳的时候——”   “我是在视察对龙作战的训练。”   “理由这东西最好找不过,厨房里都能掏出三磅,”他不以为意,“总之,你快集结了二十万汉子,他们可比老鼠更能吃。”   “也比老鼠更能打。”我反对道。   “我倒是不怀疑这点,如果不是一见到敌人就逃,那大概是能打得过几只老鼠的。”提利昂翻了翻白眼,“另外,我们知会了丹妮莉丝女王这件事,虽然她没开口,可是她的手下颇有疑虑。”   泰温更加直截了当:“那不是疑虑,他们觉得你要去攻击他们高贵的坦格利安,窃取铁王座。”   我笑了,“然后再把铁王座扔到大街上,凑个‘二次扔座’事件?”   “我素来不开玩笑,”泰温永远都不笑,“我反对这次出征。”   “我是要对付北方的异鬼,此势在必行!”我不容置疑地声明。   “为什么要对付它们,”泰温则针锋相对,“你以为你的王座稳如泰山?!这个可笑的王国是一栋泥巴捏的房子,随时会倒塌!你打了两年甚至三年的仗,根本就撑不住这样一场规模浩大的远征!兰尼斯特家族已经把所有筹码都投到了你身上,不要让我后悔!”   稀奇了,逆子侏儒不但没有反驳这话儿,反而开始下意识地敲着腿,蹙眉无语。   我摇了摇头,“你没看到最绝望的一幕,如果我不出兵,那么等到维斯特洛被攻陷以后,异鬼会有数千万兵力,那时候,就来不及了。”   “确实,我没看到你说的忧患,”虽然说着这话,泰温却没有改变主意,这老公爵一向很固执,“即便是如此,一年或者几年后再去面对你说的尸体大军,也比现在去主动讨伐要好。你的王国没你想的那么安稳。   洛恩河下游的村落和城市里弃婴已经填满了沟壑,那些过去的奴隶现在宁愿被卖到弥林,也不乐意再在你的国度里讨生活!   你征收的粮草让瓦兰提斯人痛骂暴君,怀念脖颈上套着镣铐的时光,到处都是叛乱和举事,你派去的米歇尔·雷德佛差点瞎了一只眼睛,长桌厅的欧文爵士直接被砍掉了脑袋,奥斯伯特伯爵被断链团给绑架,然后撕票。   就连“残酷的”梅葛都没面对过这么严峻的国情,这还只是一部分而已,将来你还需要更多的粮食!”   “是这样,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提利昂罕见的帮腔,“你每添加一名士兵,就得有一家农民忍饥挨饿,挨饿会死,被杀也会死,都会死,那么为何不暴动当土匪呢?如果我们继续横征暴敛,那么可能明年你的生日,就要去绝境长城过了。”   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说明看不到胜利希望的长夜之战能获胜。   “确实,这是个很棘手的问题。”我承认,“食物哪去了即便要供应大军,依旧有剩,我的学士们计算过,冬天到来之前,瓦兰提斯绝对是丰收。”   泰温严厉如故,“学士,学士有计算过瓦兰提斯供给着奴隶湾么?你觉得那帮商人会把吃的送进一穷二白的平民家里,还是卖出去?洛恩河下游拥有你这个国家一半以上的人口,那里才遭遇过战火,半边国土还被多斯拉克人滚过一道,这之后你又在多斯拉克草海上打了一仗,更别说瓦兰提斯人还得渡过长冬!   如果再加上诺佛斯的需求,或许还得加上布拉佛斯的需求,经过这一切,红王,你觉得瓦兰提斯人是巫师吗,能凭空变出粮食?哪怕是一头母羊,奶水也是有限的。”   这年头还没有奶牛这种生物。   虽然我怀孕时一直在处理国事,但是显然,勤政不代表能变出食物,照这么说来,那里局势确实紧迫了。   泰温言辞够严厉,尔后的提利昂更加一把火,“您组织了一场王国会议,届时各地的政要都将抵达,我建议你咨询一下各地的情况,不止是瓦兰提斯,其他的地区也有问题等待您解决。另外,说到王国会议,三女儿城市只来了一个歌手。”   “歌手?”   什么意思,往往这是要给我什么信号,想想喜欢把歌手送去封臣那唱《卡斯特梅雨季》的泰温大人,估计不会是什么太好的信号。   “是的,他将献给你悲歌,泰洛西大君还有里斯和密尔的代表,已经把你的使者和税官处死,他们的喉咙里被塞满了麦穗,窒息而亡。如果再加上最近科霍尔城中沉渣泛起的青枝家族异动,以及瓦兰提斯越来越糟的局势,显然,有人在背后策动一切。我怀疑是拉赫洛的教派。”   三女儿城邦的叛变并不奇怪,她们只是在瓦兰提斯打造的舰队北上时顺手收服的而已,舰队一走,自然就会觉得自己可以无法无天。   倒是提利昂说,拉赫洛在背后策动了这一切,对付我?为什么。   “原因?”我先听,听他们吐完我不在这段时间的国事,再下决定。   “那个至高牧师马奇罗赞扬你北伐的决定,说那是圣战,他们在给你下套。只要你一走,红袍僧们就会翻天覆地。”   “他们不会。”我笃定。   提利昂劝说道:“那就是他们也相信所谓的预言,把对付异鬼当做自己的天职?如果是这样,派他们去不就好了,荣光,你可别忘了,瓦兰提斯是红神庙的基本盘,他们可以在那里轻易组织起教徒大军。”   “我刚和他们达成协议。”   “协议就是被用来学识字的废纸。”泰温直截了当,“今天是我头一遭说这么多话,洛恩王国的红王,我视你为‘征服者’伊耿,能够带领功臣一起缔造一番事业,锻造一个铁王座,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如果你一意孤行,说明我看错了。”   其实按照泰温的性格,哪怕是这番威胁之语,他都该不屑于一言才对。既然看错了,那么他泰温·兰尼斯特会作出最合适的抉择。   “你也要参加叛军?”   “没有一个兰尼斯特会搭下沉的船,而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你我仇深似海。”   我此刻的表情大概很像是丹妮莉丝,半点都不因他这话而动容。   “我会派出一头石龙前往三女儿城邦,提利昂,指派一千名骑兵,尸龙随行,在平息了那里的背叛之事以后,直接向东前往瓦兰提斯,我要看人头滚滚。”   无论是什么样的反对,我都能强压下去。   “蕾妮拉公主的龙死于暴乱,平民掀起的暴乱,光靠龙,能支撑这个暴虐的国度多少年?”   “可瓦雷利亚的十四座火烽下,白骨堆成了山,这个罪恶的自由堡垒撑得还蛮久,”我确实一意孤行,没有理会他的忠告,径直说:   “招待好各方来客,把里头的刺客处理掉,尤其注意至高牧师马奇罗的使团,他也代表着丹妮莉丝,这对我们在七国的作战至关重要。最后检查一下,王国会议上的新政策和红王宫廷的任免案,在我出发前往七国时,我需要一个安稳的后方。”   说了那么多,理由就是一个。   泰温的思维中没有涵盖魔法,没法想象长夜的恐怖,如果七国沦陷,哪有什么机会可言?隔海而望的厄斯索斯,以及这个世界的其他土地,将会沉沦在数千万尸鬼的脚下,最后,就会和上次长夜一样。   国王冻死在城堡里,母亲杀死无望生存的婴儿,战士绝望地用黑曜石自尽,无人能够幸免!   泰温的态度让我很警惕,我直接命人将他锁去我的卧室,关的紧紧的,此后随身携带。   做完这一切以后,“你父亲有作出什么布置吗?”我问提利昂。   “那只是一个脑袋,能有什么闹腾?”他忧心忡忡地笑了笑,“泰温大人深爱西境,耕耘多年,可是在他看来有兰尼斯特的人,就有兰尼斯特家族,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表现,置自己的家乡于不顾。”   “那你呢,你也是一个主意?”   “我想?我想现在你的国家真的很危险,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如此。”   我倒是语气依旧正常,手头写下备忘,提醒我自己,有个脑袋是怎么处置的,可别忘了,“这就是战争,战争而已,前线在死人,后方也在死人,后方可能要比前方死得还多,瓦兰提斯城里过去有百万人口,现在只剩下二十万了。你怜悯他们?”   他摇了摇头,“那里没有侏儒,荣光,奴隶主不喜欢我这样的畸形怪物,生下来就处死,不管是他们的种,还是奴隶的种。我哪里会怜悯?但是,你是不会乐意见到一个恨透了你的民族的,那可是两千万人,如果他们连龙都不怕了,你又该拿什么去对付这样强大的力量?”   “我会尽快解决这场战争。”我揉了揉眉心。   虽然一开始时,我曾经想把洛恩王国当做一个挡箭牌,一个用来对付将来异鬼的工具,可是,如今异鬼已至,我反而习惯了称王,想要把这份产业传给我的女儿,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你现在状况很危险,”他提醒,“很多战事的失利,就是因为急于求成,统帅们急着取胜,因为这份急躁,而被对手给反杀。”   “国王这个子民的长工,不就是在几份苦口的粗粮中,选择比较不那么苦的一份下咽么?”   不急不躁地打,那我是不是等着回来被暴民割头?   两害相权,取其轻。   想想我在之前,居然还因为琼恩和奥利昂的离别而有些许感伤,我就觉得自己心大。   明明肩上的责任已经比安达斯山脉还重了。   “不过也有好消息,尽早黑港的水手们刚送来的。”提利昂说。   黑港,位于风暴地,唐德利恩家族的领地。   “什么好消息?”我不由好奇,那个“闪电伯爵”怎么了?   提利昂勉强扬起唇边,看起来压根就没有报喜的味道。   “丹妮莉丝接到了你从布拉佛斯送去的信,据说她骑着龙往北边飞,回来的时候,魔龙遍体鳞伤,龙爪上抓着两具会动的尸首,接着,那位龙之母命令封臣和封臣的封臣整军备战,要求至少召集十万人。”   “确实是好消息——”   “还没完,”提利昂缓慢地摇了摇头,“之后,唐德利恩家族的贝里响应了她,却被一个屠夫和一群暴民给割掉了脑袋,那个屠夫现在在边疆地。”   什么?!   “无旗兄弟会”这个民间反抗军的首脑,被民众给杀了!?   我心里有种荒谬的感觉。   说起来风暴地在历次战争中受到的影响不大,虽然风息堡曾经打过一场。丹妮莉丝抵达时,龙去转了一圈,并没什么事端。   我怀疑是我的缘故,毕竟贝里和我关系匪浅,所以风暴地,或者丹妮莉丝的某些臣下,例如瓦里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把贝里当成了我派去的钉子,玩了这么一出。看来不提丹妮莉丝本人,我得慎重考虑她势力中其他人和我的关系了,不过也说不定,我听到消息以后,此刻的此种猜忌,就是某些人想要的。   不过具体情况未知...我肯定不能坐视不理。   贝里可是我的熟人,不提来到厄斯索斯以后,他护送来了布兰和艾莉亚,当初在君临,他曾经试图追求我,还替我挡住了一次莫名其妙的刺杀。   “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戴恩曾经是他的侍从,不知道听到这个消息,艾德瑞克会是什么反应...可能会想去复仇。   “‘秃鹫王’?”最终,我只是问出这个。   “是的,‘秃鹫王’,传扬了好几百年的名号,现在七国又迎来了一位暴民之王,”提利昂倾身,“好好考虑一下,荣光,真的,这不是在开玩笑,现在是冬季,不是打仗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长冬,食物都是为迎接苦日子而储备的。丹妮莉丝因为征召军队和征集粮草而迎来了叛乱,你这里,情况更加严重!”   我不想再谈这个话题了。   这就给他倒了一杯白兰地,“现在船够了吗?”   “瓦兰提斯的金色舰队依旧无踪无影——”   我知道,你,甚至可以说你们很多人,都不想继续打,所以,我再问了一遍,“现在船够了吗?”   提利昂发出一声疲惫的叹息,“瓦兰提斯的船只,加上紫船舰队,再加上丹妮莉丝答应的船,维克塔利昂的舰队,共有万艘之多,足以运走你的人和物资,我们登陆点在哪,海鸥镇?”   “从谷地走血门恐怕可以让二十万人走到下个纪元,海鸥镇不可取。君临,提利昂,是君临。”   “那可真是,惊天的动静,君临人可不会喜欢一个侏儒国王之手。”   “说来,”我不想再谈让人心力交瘁的大征,“你和那个稀芽·红枫如何了?”   “什么都没有,”提利昂翻了个白眼,“如果某个脑袋逼着人家科霍尔森林里的原住民去当营妓,那你的国家就更乱了。”   这就事关西佛的身世,以及提利昂过去最惨的一段记忆了。   “要留后就尽快,你那位爹,会理解的。“   谁能活到最后,谁知道呢?   作者的话:最后一卷啦!本书即将结尾啦!QWQ可惜了我还有好多莱雅拉番外的脑洞,可惜订阅成绩很不好,大家看不到了 第641章 序章 潘托斯——阴谋暗酝   军队已经逐渐准备好,可是,身为军队首脑,这个王国的最高意志,我得先摆平因为得国太易而不安定的内部,再谈其他,否则,必然是个未战先溃的悲凉局面。   城墙的外头搭起了数千上万个大小不一,方圆各异的帐篷,有的用帆布、麻布和丝绸制作,花里胡哨,艳丽非常,长长的旗帜迎风招展在旗杆,配上种满冬麦的田野,就好似春天已临。深棕色上点缀着青芽,深红和明黄,翠绿和湛蓝的条纹,以及黑色、灰色、紫色和深蓝色,彼此争奇斗艳,好似在寒冬绽放出了野花。   属于农兵、民兵和佣兵的帐篷则朴素得要命,多是褐色的麻布,防风还成,夜里住着够呛。   如今一队队步兵和骑兵,已经开进潘托斯所在的大平地,由于事先严令,他们大都在休耕的田地、村中的打谷场以及牧园的草场扎营,绵延出好几里格,放眼望去密密麻麻。   如果这是一场比武大会的话,那铁定会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宏大的一次,也确实有爵爷请求召开一场,以在出征前鼓舞士气,奖赏勇士。不过,如今洛恩王国的财政和农业早已不堪重负,为了减轻负担,因此我拒绝了,只是默许他们自己内部,或者合伙组织搞,总之,别以王国的名义。   大军汇集,连带上潘托斯本来的住民,这片区域的人口已经狂飙上五十万,其中有二十万无所事事的男性青年壮年,治安压力日益增大。   潘托斯过去因为和布拉佛斯打仗战败,所以没有半点武装。新组建的守备队全是退役的士兵,经验不丰,本身也不靠谱,甚至还起了几次骚乱暴动,黑烟连我这里都看得到。   每天都有有名无名的尸首出现在夜里,寻仇的,寻衅的,决斗的,打架的,强暴的,抢劫的,还有被处刑的,早晨从城内离开的运尸车能装满三辆,还没算这茫茫军营中的死伤。甚至还有裸奔的奇葩,早上那白花花的屁股几乎流连过半座城市,不过也有说法说有个妻子去捉奸,撞见自己丈夫和一个带着铁头盔的男妓(或者年轻又帅气的农兵去当男妓?)睡在一起,于是闹了个鸡飞狗跳。   甚至连我都受到了骚扰,白天夜里有醉鬼闯马王的宫殿,除了跑门口,还有翻墙的,昨夜突然有歌手大唱情歌,还弹着一手糟糕的鲁特琴,差点没吓到撒拉宝宝。气得我为了一正国王威仪,在宫殿外街道边的树上,给挂了好几个摇摇晃晃的肉袋子。   这能搞什么赛事?简直就是要组织者的老命。   轮宫停到了城门口,西佛扶着我走下这大马车,吹着依稀有人臭味的空气。本来我想骑马,这想法被负责治安的潘托斯官员,和荣誉卫队队长“拂晓神剑”艾德瑞克,给严词拒绝,所以算了,不给他们添乱。   一千名骑在马背上的精锐骑兵列阵以待,这一张张脸蛋来自五花八门的民族,从七国到多斯拉克都有,他们中间有些是马上步兵,主要是弩手,有些是枪骑兵和弓骑兵,都是我军营里的最拔尖的。   他们的带队首领,是坐在马上的布兰·史塔克,头一次独自带兵,这小子看起来倨傲,手指却不断拉紧缰绳,心里一定很紧张。   他在马上向我致敬,我们远远进行了一番官样对答,然后我靠近了他,拍了拍他过于紧绷的大腿。   “你丢了甜甜圈?”   嗯?他呆了呆,然后——   “嘿哟,”他终于笑了出来,“我只是,嗯,诚实说,早上我大声地喊,自己要为你分担职责,可是现在我又心虚,我做不做得到,手下这些人年龄可都比我大。”   真够坦诚。   不过这倒是没关系,派给他的兵都是训练得极为规矩的,更别说还有龙。   我摇了摇头,温言道:“我理解,当初我在北境第一次率领士兵去对付野人劫掠者时,夜里是哭着睡的,为了不被手下人看到,我当时用斗篷蒙着脑袋。”   “以女人的身份去率领一帮糙汉子,一定很难。”   “所以放宽心,你是艾德的儿子,史塔克家族的次子,第三顺位继承人,只排在罗柏和他崽子的后面,你天生就得学会承担责任。”   他哼了一声,“这种说教我可不爱听,倚老卖老的莱雅,那么,我只要带兵过去,让他们投降,就够了?”   “不止,”我嘱咐,“我让石龙跟着你,是为了在正面上能够压服那个泰洛西大君,以及密尔和里斯的不服者,可是这不是主要任务。”   “这里头有东西?”布兰眯起眼睛,认真对待。   “是的,”我颔首道,“这里头有猫腻,有人在组织一个反洛恩联盟,煽动各方反对者联合,我和提利昂讨论过,即便这只是虚假的阴谋论,也得提防在越演越烈的反抗中,真的有野心家这么干。”   “所以我要把这个人揪出来?”   “我怀疑是一个自称‘狄奥多’的人,不过我不要求你去查,我要求在顺利地接收各地效忠文书时,活下来,如果你和你的人死伤惨重,那么就会向那些在暗中观望的眼睛证明,就连龙也无法阻挡对我的反抗。”   他蹙眉望着我,“狄奥多?”   “是的,这个名号当初我们和瓦兰提斯打仗时也出现过,他让虎袍军背叛了自己的母邦,导致我面前的瓦兰提斯大军灰飞烟灭,最后让我统治了那片土地,现在他又回来了,可能是由于我要出征七国的缘故,所以来对付我。”   为什么我会提到这个名字?因为当初这个乱国的狄奥多,是我当卧底的尸鬼莫波听到的,而直到现在,也一直没抓到!   女人的直觉,女巫的直觉。反正说错了也不要紧,指出一个方向而已。   他点了点头,“如果他得逞,那么我们回归北境,打败异鬼的计划就可能会失败,至少,你将面对更大的压力,以及反对西征的呼声,这将导致洛恩王国对战争支持的力度降低,不由你的意志来决定,甚至,导致你的政权被颠覆。”   “是的,”我点头,“我得把是非厉害给你说个通透。   本来即便你不要求,我也会考虑派你,或者别的北境人来处理这件事,北境被异鬼入侵,对所有的先民后裔来说,都是噩耗,必须排在第一位去对待。   可是对其他人不一样,好些贵族和民间领袖指不定会想炒作对我的反抗,然后利用‘攘外必先安内’作为议题,来搅黄这一场势在必行的战争。   你必须小心路上的每一口水,每一个面包,每一个对你微笑的女孩和汉子,毕竟你一死,对我来说就会闹出天大的麻烦,对某些人而言就是天大的机遇,你出任何状况,都在预示着,连龙都不管用,我必须把兵力送去平息叛乱,而非集结出征。”   “可是,你的石龙才露面没几天吧?”他扬了扬眉,“也就是前久在布拉佛斯出现的,说来那些石头龙到底是啥,你怎么获得它们的?”   “别低估对手的信息获取能力!你狼灵天赋一般,就别管这些巫师的事情,”我警告,“那是另外一个世界,接触那样的世界对你没好处,总之,你现在的位置很重要,也很危险,我甚至不敢给除了北境人之外的他人,哪怕是亲信也一样。”   泰温那天的劝告我没听,因为我知道,如果不第一时间抑制住异鬼的攻势,那么异鬼之潮势必会变成波及全世界的长夜。   可是,我从泰温的劝告背后看到了另外一个危险,我早已从原着中知道的危险,我当初想要建立洛恩王国,就是要用权势和暴力来对抗的危险:   那就是对魔法和异鬼并不了解的凡人,来扯大局的后腿。   人类要打败异鬼,最困难的是什么?是团结。   是通过牺牲来凝聚力量,去战胜天生就不存在团结与否这个问题的鬼类。   可是绝大多数人根本就不了解异鬼,不,应该说连字都不一定识,每天都只为眼前的一日三餐一家老小而活,他们哪里会去管什么虚无缥缈的北方黑暗?   甚至连丹妮莉丝把活尸这个证据放到他们面前都没用,为什么?你把活尸摆出来,能够证明他们数目多如潮水吗?难道不能是找了个死灵师制造一个自己抓权用的噱头吗?   说白了,你在团结或者说集中力量对付异鬼时,肯定会得罪太多太多的人。这些人不管你拿出什么证据,都有质疑的理由,都会说你居心不轨,想要当独裁者,甚至暴君。敲警钟的人有那么好当吗?不好当。啊对了,最恶心的一点是,即便你的警告是真的,异鬼也真来了,他们可能也会说是你带来的,否则你怎么早就会知道。   除非,你让异鬼带着尸鬼来他们面前溜一圈。可能吗?等到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看到那千千万万尸体组成的大海,见识到了异鬼之灾并非虚言的时候,就太晚了,北方的寒灾肯定已成大势,开始席卷整个人类世界!!!   最好的办法其实是一声不吭,抽身其外,看着所有人一起跟着船慢慢下沉。   所以,我这傻女人,还是多管闲事,像旧神那样,冲锋别人去,自己跟在屁股后面捡好处,还迎来个“奔狼的年代”,这不香吗?   总之,昨天那泰温的一番言论都还只是小雨点。   等到王国会议的时候,每个地区的弄权人士都抵达,才是要面对狂风暴雨,不想我出征的人多得要命!到会议时会没人作妖?不,哪怕只是少数几个人作妖,都是不可能。   王国本来就不够稳固,如今大举出征更加剧了这不稳定,我的“臣民”只会利用这个机会来给我拖后腿!   他妈的。一想到如果我再不采取行动,就是要干了脏活还背骂名,我立刻就在心里骂出了声。幸好我也不是什么善茬圣母,什么弃妇怨女,我杀人如麻,心黑手狠。   就在这时,布兰一句话打断我的思路,“感谢,”他倾身小声说,几乎快靠上我了,“让我承担重任。”   “抬旗就不是重任了?”我嗤了一声。   这不佳的心情,让我连带着对原着里的布兰,由于旧神的算计,而在最后捡了大便宜的布兰,也眼神不善,手刚拍过他大腿,这就指头一挤一转一拧,凶狠!   布兰脸色都变了,使劲儿忍着不出声,不论雷霆还是雨露,掐人还是给礼物,这全是红王给的恩赐呀。   骑兵们面面相觑,姐姐毒打弟弟是很正常事。   “小心安全,晚上休息的时候骑龙适应一下,万一力有不逮,就骑龙回来。”我面色如常地嘱咐。   他抿着嘴,苦着脸点了点头,八成掐出血了。   我知道,布兰很年轻,他或许会想着做出一番成绩给我看看,如果挖出什么惊天大秘密,那就是意外之喜,非常非常适合!   一千骑开拔出征前往南方的三女儿城市,石龙盘旋在整座城市的上空,龙影所过之处,人皆畏惧,只敢低语。   龙,这可是人力无法匹敌的龙!   我猜,这一番力量的展示,八成让今天城中治安好了三分。   走了一头石龙还有两头,如果今夜再有人来打扰我,我不介意当着众人的面开烤肉趴体。   “传唤咕噜和多内尔,”我回首时说,“下午要迎接红袍僧,我就在这办公了。”   免得回去宫殿再出来,又是一番鸡飞狗跳。   很快,我可怜的小卫兵咕噜就抵达了,他娶了个富商的女儿当婆娘,看上去胖了不少,也算是日子安稳,比起恐怖堡时动辄被割掉舌头的日子来说,要好过太多。   “咕噜!”肥肥的咕噜给我鞠躬。   然后是“云雀”多内尔,被抓来的时候还宿醉未醒。   “这,”醉眼迷离的骚男人看着我,“何方豪杰,胆子如此之大,敢在勾栏里装扮成红王的模样,嗝!”   啪!   耳光醒酒,还不能醒就再来一下。   他眨了眨眼睛,使劲儿揉着自己的脸,“醒了?”我问。   “醒了,荣光,咳咳!”   等等!我突然想到什么,“你让妓女装扮成我的模样?”   “不,是我,”他叹了口气,拉直打皱的衬衫,“我女装的样子,我自恋。”   “你找死。”   他看我很严肃,立刻道,“抱歉,我是说没发生过,这样对待一个国王很明显是在不要命,我只是,嗯,想要拉拉关系,挑逗一下。”   “卫兵!”   “饶命啊!”这俊美的家伙很配合地跪倒在地,让我过足了女王的瘾。   我点了点头,这家伙我不信,得彻底调查一番,把这事儿暗中处理干净。   “别鬼哭狼嚎!说说这几天回到潘托斯以来,你们都收集到了什么消息,咕噜,我让你重建你的互助小团体,现在你得给我一个满意的成果了吧。”   “咕噜!”咕噜点头!   另一边,多内尔开始讲述从他的渠道得到的消息,“那得从河防队司令亨得利伯爵在检查一艘运粮船时被刺杀的事开始说起了…”   亨得利·布雷肯?   我咬牙切齿,一开始时,像是领土被侵犯的母老虎一般,喘着粗气,后来就面无表情,心平气和。   二人的情报涉及到上千个名字,上万人的踪迹,哪怕精简节略也足有好几十个陌生的姓名。总之,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我现在出征的时间实在是太巧,导致某些人,包括清洗后剩下的奴隶主贵族、商人和旧日的当权者,已经等不及了!   还有我之前没注意到的问题,比如高利贷,已经严峻地影响到了领地的稳定,看来得通知呆在女王堡的达蒙一声,他不用与会了,镇住地方才是道理。   他们报告完毕然后离开,我拉着侍女西佛总结了一遍。   “上次我们说到洛恩王国的经济,是怎么说来着?”我问,“就是在我前往布拉佛斯之前?”   “小姐,当时您说,要让两个相互冲突的世界合二为一,”乖巧的侍女答道,“在厄斯索斯大陆,有两个跨国的经济圈。一个是布拉佛斯为中心,涉及七国、狭海和颤抖海的商品贸易圈子。另一个,则是以瓦兰提斯和奴隶湾为双中心,西到七国,东边可以远到夏亚的奴隶、粮食、军事贸易圈,这个贸易圈继承了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位置以及遗产,是世界的主流,而布拉佛斯和七国,其实是边缘化的。”   “好,”我抱起双手,指头敲打着手臂,“那么,我们的机会在哪?”   “这种双经济圈的结构当然不稳固,”她看起来傻乎乎的,填鸭式教育的弊病,“两群既得利益者之间的争夺、海上劫掠,甚至战争时时发生。您还说!某种意义上说,在骸骨山脉以西(骸骨山脉以东太远,情况不清),这是接受奴隶制的”瓦雷利亚“和被瓦雷利亚压迫,并反对瓦雷利亚的其他文明在相互对抗。”   我继续问:“那么,现在当洛恩王国建立之后,在我建立布拉佛斯之后,是不是两个圈子就能融合了?”   “您当时很忧心,您说,第一个经济圈很小,但是非常稳定,因为其圈内贸易的品种全世界都是合法的。现在的问题是,第二个经济圈,也就是瓦兰提斯和奴隶湾双中心这个,由于您的有限废奴政策,和一步一步利用屠杀贵族,获得大量田地,扶持自耕农和小地主的努力,以及丹妮莉丝女王在奴隶湾粗暴霸气地直接废奴(可是后面又绥靖了)的举措,而深受影响。”   与此同时,我和丹妮莉丝,尤其是丹妮莉丝破坏第二个经济圈的行为不合客观的经济环境,又在一定程度上暗合大势,为什么?因为这个社会的生产工具已经比千年前先进了不少,生产力在提高,哪怕有奴隶制,也只是有限的,而不该是像瓦兰提斯和奴隶湾那样畸形,那帮奴隶主这么反潮流,肯定是要慢慢被淘汰的。   虽然说,这个淘汰过程应该会很漫长,有很多反复,毕竟,所谓的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早期,也有奴隶制存在。不过某种程度上加快这种进程,并非不能办到,毕竟这个世界的镣铐破碎者们龙都有了。   “不错,”我鼓励道,“你在女王堡的实习做的也很好,达蒙伯爵对你赞赏有佳,国王会议的筹措,你去代表我监督一下吧。”   “我还是想服侍您。”她哀求的模样像是一只小猫。   “怕碰到你爸爸?”   “没有!”   这丫头,跟我撒娇呢,我大度地放过她:“好吧,帮我记录一下,我总结一下哈。”   她拿来纸笔,准备书写。   “就我面对的情况,按理来说,只要我能够在洛恩王国有效地治理,一步一步加深宫廷对地方的控制力,那么受损的既得利益阶层,也就是奴隶主,面对我的暴力机器,以及分化瓦解,他们没什么能耐挑衅。要么就灰飞烟灭,要么就摇身一变。”   “那您为什么要出征,而不是消化不稳固的王国呢?”   又是这个老问题,非是愿意,而是不得不为啊。   我敲了一下她的脑袋,“继续!毕竟,奴隶贸易关切最深的其实是各地的贩奴集团、衍生职业以及贫瘠无产出的奴隶湾,对奴隶主、商船船长,以及其他人来说,虽然转型很痛苦,但是并算特别不难,人家资产配置又不单一,除非恰巧把本钱全变成了镣铐。”   “可是,我听说民愤极大。”她旁敲侧击。   有人想通过侍女来劝我?   “民愤?平民那不用考虑,除非是奴隶,那就是财产,否则那帮屁民连国籍都没人去管好吗?就算是我,如果当年卢斯·波顿没把我放恐怖堡养,我也一样。”   “您可是七神授予的权柄。”   “瞎话,总之,现在呢,如你所说,由于我大量征集粮食造成民怨沸腾,又集中军力准备前往七国,会发生什么事?我的“臣民”们会怎么想呢?“   “他们会闹事?”   “对!”我颔首,“如果说奴隶制是一个桃子,拿走奴隶制,解放生产力,降低关税,开拓市场,让屁民拥有消费能力是一个苹果的话,那么,我拿走一个桃子,塞给他们一个苹果,他们会念着苹果的好,告诉自己说我没吃亏吗?他们会看到有了苹果就必然没有桃子吗?   不会,他们只会想,草泥马的暴君,老子本来该有一个桃子和一个苹果!”   没错,所谓的“畏威不畏德”,人家根本不在乎你带来了什么好处,人家只在乎除掉你,自己可以兴旺发达!   所以,看到我在这“鲁莽野蛮”,“无谋”,“好大喜功”,“暴虐”地去“讨伐”狭海对面的七国以后,这些牛鬼蛇神,就会纷纷跳出来,指不定他们还会分成几派呢,什么温和党啦,会议党啦,暴动党啦,煽动者啦,之类,碍于眼界和经历,他们手法会不一样,但是本质是相同的,那就是趁火打劫,想要玩死我!   这番整理看起来太空?不,在大政方针的把握上有些用处,有些太严苛的政策可以放弃,有些太宽松的地方可以加紧,还可以决定帝国啊不,王国传统:列“名单”的方向。   很好,王国会议之日,咱们拭目以待!   下午,拉赫洛的至高牧师马奇罗抵达,一支红色的使团,抬着丹妮莉丝的三头龙,和拉赫洛的烈焰红心旗帜,他特意走陆路,而非海路。   站在道路尽头,潘托斯城门口的我,眯上了眼。   对付异鬼和寒神,拉赫洛的教派必须承担他们的责任,我绝对不当人类内部不合的背锅侠!   作者的话:感谢永恒圣战不止征程的打赏!有读者大大问我下一本写啥。我计划五月和六月结了这本以后,开一本伪DND的书,预计这本书的第七卷 字数在三十万到三十五万左右。为什么有五万差额?因为月票和订阅上去了,加更也是可以哒!等我抽(懒癌发作)时间统计一下这段时间的san和刀片!顺便,55断更节,我假装一下,白天不更。 第642章 序章 马王殿——王国会议(上)   天气虽冷,空气却闷燥,红袍僧不顾身上尘土与旅途疲乏,我也没有半点搞虚礼的意思,我们都对对方抱有迫不及待的诉求。双方唱礼一结束,我和马奇罗两个立刻就跑到一边谈事去了,这违反仪程的举动让两边一时无所适从,   满脸刺青的红人和黑发灰眸的红王就着树荫说事,剥皮卫兵与圣火之手立刻就围成了一圈,以保护秘密。   “丹妮莉丝女王向您问好,”马奇罗语速很快,“看潘托斯的架势,想必不用敦促您速速派军了。”   真是急不可耐,既然梅丽珊卓冷眼旁观瑞肯·史塔克打开了长城天堑,让异鬼南下,那么自然,旧神和红神都会怕彻底玩脱,毕竟当初的长夜确实很凄惨。   他的话我听而不答,反而问道:“不知道七国那边物资准备得是否充分,这可是二十万大军。”   “这可有些难办了,我的荣光,七国历经战火,便是丰茂的河湾地,也曾被攸伦·葛雷乔伊荼毒,实在是捉襟见肘,谷仓里只剩下老鼠。”   “是吗?”我一副忧心不已的模样,“可是洛恩王国已经被榨干,南方的瓦兰提斯人已经无食缴,穿着红衣,喊着拉赫洛的名号,把我派去的征粮官给吊死了。”   马奇罗抿着嘴,我又继续咄咄逼人。   “怎么办,异鬼那边可以抢来食物吗,尸鬼就别烧了吧,吃了如何?”   “挤兑我也没法让您饱腹,我恐怕…他们的要求是合理的。”   “是啊是啊,多么合理,毕竟农夫的最后一份口粮也被霸道无理的红王抢了,我就是个暴君,乱兴兵戈,你劝得对,把这支军队解散了吧,丹妮莉丝伟大高贵,她会率领你们去打败异鬼的。”   我没按照通常的套路来,什么送还圣火盆啦,在布拉佛斯并肩作战啦,交情没得拉,这番抱怨的含义,马奇罗听得懂,“就请说出您的要求来吧,我懂,您很艰难,长夜漫漫,谁人又不是呢?”   我饶有兴致地望着大平地上的田野,那里的冬麦不是前世的冬麦,可以在冬天收获,虽然收成非常少。   “你们的红袍女先知梅丽珊卓说,我是‘寒神先锋’,过去我觉得这是虚妄的栽赃,但是经过一些事情以后,看到我嘴唇了吗?夜影之水的蓝色,”当然没有,我可爱干净了,“我发现她说的有道理,明白我的意思吗,马奇罗?”   “那只是一个错误而已,您或许会是光明王子亚梭尔·亚亥,却绝对不是什么寒神先锋。”   我摇了摇头,“不,我确实是,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很多我看到的景象都可以佐证,假如我乐意,那么我可以投靠异鬼,长着蓝眼睛,并保留心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你们成为尸鬼就什么都没了,死球了,只有枯骨,可我不一样。一个不顺心,我可以找艘船去索斯罗斯度假,我去过那里,也可以直接去找异鬼加入,看你们笑话。”   这当然是屁话,虽然有这种猜测,但是我可不敢冒这个险。   “那当初我的教胞对你的抵制,就是情有可原了。”他针锋相对。   “别给我来这一套,我站在这里,至高牧师马奇罗,是因为我乐意帮助人类,不是我欠你们的,我知道你们在玩什么把戏,一边说抗异鬼,一边说和我合作,背地里却在瓦兰提斯抽我根基,我天杀的是个傻子吗,拿自己的性命和未来给你们高尚善良地去卖命打鬼,还任由你们毁我的国家!”   “这是在威胁我吗,荣光?”他一脸冷峻,“那我直说,瓦兰提斯的母亲们在夜里杀死孩子,只因完全养不活,并且得避免他们沦为其他人的口粮,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如果我的兄弟姐妹不顺着这些绝望的教徒,那么下一个被丢到火里的就是他们自己!”   我立刻捉住他的话,“换言之,你的兄弟姐妹,与贫苦待死的前奴隶们站在一起,对吧?”   “是的,自然如此!”   拉赫洛的教派兴起于基层,传播广泛,却从未被任何地方的当局给承认为国教,明面上,他们不可能去违背基层。   “你的人对瓦兰提斯了解深刻,那么正好,与奴隶湾展开贸易的粮食商,你该认识?把名单给我。”   “什么?!”他蹙眉。   “与奴隶湾展开贸易,用食物换取奴隶的粮食商,我要每一个名字。”   他听出了我的意思,“不!我做不到,这不可取!荣光,奴隶湾也有大量的红神信徒,那些粮食商很多都是我们的捐献者!”   “当吃的不够时,总得有人去死,”我好整以暇,“不是瓦兰提斯人,自然就该是那帮已经瓦雷利亚化的吉斯卡利人了,至于你说的捐献?他们在买命,在贿赂,好让你们不去关心这帮蛀虫家里的谷仓,真正事关平民生死的无价之宝。”   没错,我在转移矛盾,我召集大军的举措榨干了南方的粮食,那就代表饥荒,饥荒是要死人的,既然不想国内矛盾激化,我的骑士、士兵和平民们去死,那自然就要让外国人去死了。反正现在丹妮莉丝已经带着全部家当去了七国,奴隶湾几乎算是被她抛弃。   至于粮食商是否无辜?不提他们囤货居奇的行为,把人不当人看的奴隶贸易。用瓦兰提斯的粮食换取奴隶湾的奴隶是一条黄金贸易线路,提出《有限释奴令》的我,身为丹妮莉丝盟友的我,搅乱了市场,让他们损失不小,早就被他们恨之入骨。这一次我面对的反对和叛乱浪潮必然有他们的身影,除掉他们,正合我意。   他缓缓摇头,“不,您为什么不回家呢?呆在七国不好吗?当你打败异鬼以后,所有的维斯特洛人都会把你当英雄!”   我自然不会说出我对七国的布置和野心,“那里不是丹妮莉丝的地盘吗?好了,拉赫洛的奴仆,给我那些存粮丰厚的名字,待我查抄了那些粮食商,并将他们的库存发放给民众之后,我要你的牧师在信徒面前为我的举动背书,以消除暴动的隐患。”   “我没法答应,这会让奴隶湾人怨恨我们,甚至让拉赫洛的教派分裂!”   分裂?你们这鬼宗教已经够松散了,分裂就分裂吧。   他看我毫不动容,又瞧了一眼外头目不斜视的士兵,凑近了些,用近乎哀求的语气恳请道:“荣光,这么做会让我成为罪人,奴隶湾一带的牧师和信徒都会憎恨我,至高牧师的头衔将名存实亡。”   “当初你们说我是寒神先锋,自我来到厄斯索斯以后就一直喊打喊杀,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我唇一扬,“安心,你的位置会坐得很稳,你是本内罗的学生,又有红王的宫廷支持,一点都不寒碜,还是说,你们要彻底放弃经营千年的自由贸易城邦,投入七国的怀抱,给丹妮莉丝女王干活?”   他布满刺青的双颊动了动,我一度以为他要硬气的拒绝,结果,终究没有说出口。   拉赫洛的教派不可能放弃瓦兰提斯的力量,更不可能放弃耕耘多年的自由城邦,再别说,我的威胁,抵抗异鬼需要我和我的王国参与,所以,他只有一个选择。   “很好!”看他没出声,我开始结束这次对话,“让我总结一下,   首先,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会给我们一堆家底足够丰硕,可以让瓦兰提斯局势大大缓解的名字。   其次,为我们抄家放粮的举措背书,让随之而来的动乱别演得太夸张。   最后,你不干,这事儿得不到解决,这一仗,我就不打了,让丹妮莉丝自己扛去吧。   啊,不对,我可以去投靠异鬼,把眸色改成蓝色,怎么样,要不要现在刺杀我?你带了不少圣火之手,机会很大哦。”   我没说,但是我们都能理解的是,这些条件其实对他并非完全无益,马奇罗答应下来以后,就相当于能够参加我对瓦兰提斯那帮粮食——奴隶商人的处置过程,要知道,那帮商人中间有喜欢拉赫洛的,也有讨厌拉赫洛的。   这中间如何施恩,包庇,陷害,灭口,想必是不用我去教的。   交易完成,马奇罗转身离开,背影有些佝偻,身上的怨气几乎快要膨胀爆炸,可是他连恨我的眼神都不敢给一个。   接下来的几天,我分别面见了几个重要的臣子。   例如担任河防队司令的“大马”亨得利·布雷肯,南方动乱不止,自然河道也不会太安稳,就连他本人头上也裹着一圈纱布,显然是受了伤。据他说,不久之前,节庆之都查约恩发生了一起骚乱。   “洛伊拿后裔和瓦兰提斯人打了起来,死了好些人,粮船差点被烧毁,”亨得利伯爵甚至没心情和我回忆往事,而是直接说正经,“我们的管理太过混乱。”   “不止是这个问题,洛伊拿人和瓦雷利亚的仇恨已经过了多少年了?”我思索道,“不管恨意多么深,也该淡去了才对。”   他摇了摇头,“迁移到黄金平原和伤心领的洛伊拿人大部分是‘绿血河的孤儿’,他们曾经在你和瓦兰提斯的战争中被就近征调,从赛荷鲁镇到瓦利萨,有无数青壮埋骨他乡,双方的旧恨不说,新仇不断,而且,这件事情的发生未必没人在背后煽风点火,一些年轻人,包括曾被你征召的退役士兵,他们组织起来,号召建立新的洛伊拿,这股思潮现在还不成问题,可是早晚必成大患。”   遥想当初,我驱逐和抑制得灰鳞病的石民,几乎毫发无伤地获得了雾魂的支持,并拿下了只有区区一个裹尸布亲王统治的伤心领,中间几无波折。   这之后,承我恩惠的洛伊拿人本来是最支持我的一族,毕竟我让他们得以回归故乡。可是现在看来,也发生了问题,他们害怕南方的瓦兰提斯起义北上,让好不容易有一个架子的洛伊拿区惨遭荼毒。   说来,还是那个老问题,比得国太易,局势不稳还要根深蒂固的问题,没有主体民族,子民相互之间认同感太弱了。   然后是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这个国王会议在潘托斯召开,自然需要本地官员的配合,不过他心力交瘁,看起来垂垂老矣,似乎没心思勤勉为民,让我动了换一个代言人的想法。   “实在是太多人了,而且相互之间仇深似海,布拉佛斯和瓦兰提斯,科霍尔和诺佛斯,诺佛斯和几乎所有人,以及潘托斯人与布拉佛斯。我们今早抓捕了一个士兵,他射杀了一个小孩,声称是在试弩。巷子里的老鼠和小鸟说,有人想要制造一起大的变故,”胡子分叉翘起的胖总督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有气无力,浑然像是死了儿子,“我需要您的卫兵和军队来维持稳定。”   杀小孩?是看我生了孩子,所以一提对吗?   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到另外一件事,“我听说有很多迁移去洛恩河畔的农民,现在都在给你们打工?”   “这是因为债务,红王。”   颔首,我领会得,高利贷嘛。   接着,是远道而来的托马德亲王和磐岩家族的迪茜,托马德·维水过去曾经是我最信任的骑士之一,这场政治联姻如今看来还不错,二人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儿女俱全。   托马德·维水,我之前的掌旗官看上去已经淡忘了过往,正襟危坐,没有半点旖旎。   迪茜·磐岩摸了摸嘴唇:亲爱的,待会要不要我用口?   “咳!”我咳嗽出声,“说说看科霍尔是怎么回事?”   “我们不想打仗,荣光,”托马德亲王还没开口,他老婆迪茜已经声先夺人,我为啥感觉那语气里有向我示威的意思?“青枝家族非常乖巧,实际上,他们家的老头古苏一直担心您会降罪,在送走了好几波调查团以后,觉都睡不安稳。另外,不管是绸漫还是我们,生意都在收缩,因为我们不看好您的未来。”   摊牌来的又狠又快。   “那是为什么?”我心不惊,肉不跳,“我感谢科霍尔在过去对我的支持,所以把学院全都安放在那里,心中也将那座城市认定为王国的首都,你们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因为您荒唐,”她看起来比过去自信了很多,语气一点都不客气,有可能是在吃醋?“给您建设宫殿的工程已经停工,已经无法继续!武器订单和各项物资的筹备几乎让我们歇业,不管是我的矿井还是您自己从铸煌家族得到的工坊和工场都快维持不下去了!因为您的军队和官僚赊账太过!城市财政因为赤字过大而近乎崩溃,有一半维持秩序的盘角卫都被遣散。我看不到您是要长期治理这片土地的任何征兆,我只看到,你是要捞一把就跑!”   逗死了,这托马德嫁给你还是我安排的,这都特么送女,啊不对,送男了,你跟我呛什么?   我抱起手臂,“注意你的口气,我是你的君主,下次再这样我就送你喂龙。”   她低眉顺目,“不敢,王上。”   稍后托马德开始劝说她。   这会面当然不欢而散。我会提前接见托马德和迪茜,本身就是一个信号,说明他们和我关系相近,就连他们都是这副表现,情况可能比我想的,比提利昂知道的还要糟,素来没什么硬骨头的科霍尔,都开始叫板了。   “咕噜,查这个女人,她在嫉妒我,还有托马德,他在科霍尔到底算是一个傀儡,还是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   恩爱只是表象,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在诸城之中,科霍尔算是我的基本盘,我渗透最深,不容出半点差池。   至于和托马德?那是他单相思。   就怕他给我来个得不到就是最好的,还被他配偶看出来了,这狗血剧情,受不了。   最后,是海军,我召开了一次统筹会议,跟我挺久的萨拉多·桑恩主持,卡纳蕾·奎尼尼以及其他的船长们列席,将渡海计划进行了完善。   期间我的两支情报部门也在工作,而且卓有成效,不提截获的传信,城中也出现了一些流言,不,有些不是流言,而是事实。   在马王殿后花园里,没花没绿,景致有些单调。   我摸了摸因为他身上的香水而有些不舒服的鼻子,就这只“云雀”多内尔的汇报进行评价。   “譬如荡妇一类的说法倒是不足为奇,人们观念中的女性,要么是干粗活的下等人,要么是或虔诚或持家的主妇,抛头露面的,大都是行为不检点的骚货,像“美人”布蕾妮骑士那样的女壮士是凤毛麟角。”   “您可是世界上唯一的奇迹,王国的明珠,注定要照耀四方,那群卖菜挑水的小民哪里了解您呀。”   这话敷衍得让我盯了“云雀”一刻。   “我错了。”   我点了点头,“确实,像我这样从底层一路爬上来的权贵会被分为哪类人,都实在是不足为奇。毕竟,娜梅莉亚的故事早已远去,近几百年里最接近女王这个头衔的公主已经被龙给吃了。”   “蕾妮拉公主?”   “是的,”我思忖,“但是你说的另外一件事,就很有些挑拨的味道了。”   根据“云雀”的汇报,酒馆里流传说,我不是红王这个头衔的合法宣称者,我兄长恐怖堡的多米尼克伯爵才能顺理成章地自称红王。而依照七国的继承法,也确实如此。越过兄长僭称红王的我,自然道德品质就很值得怀疑。   再就是我要用酷刑折磨贵族和信徒的事迹,我要把人流放到遥远的冰天雪地里一类。   总之,名声是大大的坏。   到了王国会议即将召开的前夕,根据各方的线索,事情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就连西佛都能拿出一个差不离的推断:   “或许后头是有人主使,或许主使者是布拉佛斯的铁金库、已经死掉的海王,瓦兰提斯余孽,三女儿城市,您在七国的敌人以及泰温·兰尼斯特,甚至您的近臣,”   西佛给我梳妆时聊道,   “再或者是一大群人,甚至我刚提到的这一系列名字在一起合作,他们不满于王国的利益分配,不满于再兴战争,不满于红王是您,因此正在兴风作浪。”   这帮仇人的群体属性和阵营已经很明确,并且,其阴谋的诡计已然显现。   “哦?小西佛也长心啦?来具体说说看?”   “您想,回溯到最初,您怀孕期间一直在处理国事,但是比起怀孕前精力衰减了不少,并且一直呆在偏居一隅的潘托斯,而非巡回各地,显然掌控力度是减弱了一些。”   “你是说从那时候就开始了?”   “是啊,加上连年征战,又再度召集大军,搞得民怒人怨,有野心有敌意有仇恨的人,当然会见缝插针,于是他们就运作起一些小波澜,并且开始串联起来。”   这是阴谋论,不过可以一听。   “然后呢?”   “然后,接着您去了布拉佛斯,他们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阴谋,或许是事先就和布拉佛斯那边有了联合。因此,他们判断您不可能再从布拉佛斯回到洛恩王国,即便回来,也是很久以后,所以,他们大胆地开始了自己的计划,偷偷在您集聚军队和物资的活动中,上下其手,四处捣乱,甚至如归降不久的三女儿城邦,旗帜鲜明地直接造反!   我略微自得地一笑,看着镜子里越来越自信,且深不可测的自己:“结果他们没想到,我确实被布拉佛斯人坑了,可是异鬼帮了我大忙。布拉佛斯成为王国的领土,我还得到了三头石龙。”   “您是超级厉害的红王,而且还很漂亮嘛!”   “小丫头,嘴那么甜,是不是想嫁人啦?”   “咳!我想一直呆在您身边啦,总之,最后就是现在了,这些该下七层地狱的,实在是太过猖獗,四处都是他们的迹象,恐怕事态到了这个地步,您的这群反对者们也压根就刹不住马车,挡不住局势发展了。”   “按你这么说,真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让我能再来一次大清洗,以创造一个安稳的后方!   伊耿历303年初,潘托斯,第一次洛恩王国的王国会议,在马王宫殿召开。   没有厅堂能放下如此大规模的集会,因此,就像是七国历史上的大议会是在露天场所召开一样,这一场王国会议,是在宫殿附属的马场召开的,彩色的长长丝绸盖住了天空,让这里勉强有了一点厅堂的样子。   幸好当初潘托斯人为了讨好马王卓戈,给宫殿搞了一个大大的牧场附属,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这要在哪里举行呢。   布拉佛斯人胡子结辫,又细又长,头发像是一堆麻花,一些罗拉斯人也到场,他们将自己的毛发染成两种颜色,左右对半;诺佛斯的贵族则面上无须,有些甚至连头发都剃光,不知道他们下面有没有留体毛;科霍尔人大都留着山羊胡,并且把毛发全染成了全黑;还有胡子分叉翘起的,渲成蓝色的,林林总总。   身着丝绸、细麻、锦缎或天鹅绒,花花绿绿的自由城邦人汇聚一堂,全身上下尽显奢靡,就像是一大滩彩虹铺开在我眼前。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光膀子或者穿着彩绘皮背心的多斯拉克人,自以为属于我王国一部分的畸形儿之城玛塔里斯来客,以及铠甲鲜亮的七国骑士和领主。   下头的人数可能达到三千有余,其中大概会有半数看不惯我这手握权柄的女王。   我辨别着里头的种种心思,按理来说,自由贸易城邦最难处理的三强,分别是布拉佛斯、瓦兰提斯以及诺佛斯,其中诺佛斯军事力量强,但是国力一般,自我封闭,可以拉拢。   布拉佛斯就独一个城市和零星一些海外殖民地,也可以怀柔,而且那座城市位于大陆东北,万一异鬼入侵就是前线,所以,他们是最不反对我西征北讨的。   唯独瓦兰提斯,骄傲而强大的瓦兰提斯,只怕就是对付我这批人的主心骨,在用战争碾过以后,还有心力与我作对,必须狠狠打压,造反了就杀,杀完了再造反再杀。   这种独树一帜的文明,不把其人口减少到一定数目,是没法征服的。   作者的话:最近几天小站挺火,感谢Lz的12刀片,感谢飞翔的牛头人的3刀片。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更二更一波,都是六千字大章哦!按照过去的老习惯,中午还有一更!话说有人想写莱雅拉的同人吗?男主那种,事到如今为了权术和主线,莱雅拉已经被我写成了一个孤家寡人,在可预见的未来里,她的婚姻也就是正剧风格,说不上甜蜜到魔幻,也说不上痛到悲伤,我还是挺于心不忍的。 第643章 序章 马王殿——王国会议(中)   三千人的大会,自布拉佛斯到多斯拉克,各方习俗千奇百怪,到场者全都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甚至通常的小贵族,各个都手握权柄,每一个主意都可能涉及千人的生老病死。   这一幕,似乎是在提醒着每一个人,我这位红王在征服途中踩过的血与骨,以及他们是如何在过去这三年中向我低下高傲的头颅的。   好一场令人畏惧的权势展览,一人在上,三千英豪在下,洛恩王国,万古长青!   假如没搞出乱子的话。   司仪唱礼,会议开始,在我冗长的演讲和开幕词之后,泰巴德学士出列,先行报告建国以来的状况,洛恩王国如今有人口2500万到3000万左右,户数比口数更难统计,约摸在300万到400万户,这些数据不包括私人豢养的奴仆,以及逃税无主的乡野匿民。   王国初创,没有多少粉饰太平的套路,泰巴德转而讲述了如今不算太好的局势,新开垦的洛恩河和匕首湖畔,粮食产量不高,琴恩河畔和洛恩河下游的瓦兰提斯熟地饱受战乱之苦,收成受到严重的影响。   自我称王登基以来,王国每年均有战争,科霍尔的战斗,哲科卡奥对诺佛斯的入侵,与瓦兰提斯的战争,与多斯拉克大联盟的战事,征服布拉佛斯的战事,以及即将到来的出征七国。这其中不少仗都发生在国疆之内,不论是征召兵员、筹措粮草还是暴力带来的破坏,都已经让人民不堪重负,如今冬季已降,北方各处都需要输送食物,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瓦兰提斯人已经活不下去了。   瓦兰提斯城历经战火和盘剥,已经从世界上仅有的百万人口大都会,变成了二十万人蜗居的地方。   人家发动暴乱,完全是有理由的,红王现在还出征,无疑是不智!   我撇了撇嘴,就这样,我自家的大学士的年终报告给我开了个好头,事先劝谏不说,到了这里报忧不报喜,隐晦地提出我不该带二十万人去七国。   真是够了,我返回潘托斯以来,直到现在,听到的全是这种声音,有理但是有理,但是异鬼不能放着不管啊!嗯…可以退一步,但是此征势在必行!   心作此想,面上毫不动容,我倨傲地靠着象牙椅背,“下一项,提利昂,宣布吧。”   在一片纷乱的低语声中,侏儒小小的身子站出来,拍拍泰巴德的腿,示意大学士归位。   “各位阁下,总督们,亲王们,大人们,考虑到洛恩王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我们的明珠,每一座自由贸易城邦的成员,都堪比其他国度的首都,”对,指的就是君临,“在这里,我们将就国家的行政疆域,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具体内容可以由大家商议,议事规则类比郡一级的墙内会议,或者说城堡会议:   王国将划为三市八省,布拉佛斯自治市,诺佛斯自治市和瓦兰提斯自治市——”   下头哄然,长椅上的众人议论纷纷,坐得近的告诉坐得后头的,坐在后面的,在急不可待地与更后方的人交谈。   自治市可不止是市区,更包含了周边的土地,例如布拉佛斯的安达斯山脉,诺佛斯的诺佛斯山脉。   布拉佛斯和诺佛斯本来就有高度的自治权,甚至一度不属于洛恩王国,显然,将瓦兰提斯城与这二者并列,既是对南方瓦兰提斯人的妥协,也是怀柔。   “肃静!”元帅贝里·莫斯怒喝。   “肃静!!!”剥皮卫兵们齐齐大喊。   声潮慢慢低落,让提利昂得以继续。   “——其他的区域,包括首府为潘托斯的安达斯省,首府待定的三女儿身,首府为河垒的洛恩省,首府为科霍尔的科霍尔省,首府待定的萨洛尔省,首府待定的多斯拉克省,首府为瓦利萨,包括赛荷鲁镇在内的瓦利萨省,首府为维瑟隆斯的维瑟隆斯省——”   这一下,议论之声又要升起,我看到那坐在椅子上的密密麻麻一大堆脑袋里,硕果仅存的象党,过去的瓦兰提斯公民【多法斯·潘米尼恩】表情复杂,他身边两位瓦兰提斯的贤达,西尔比安和我曾经的文书伯比尼达则在交头接耳。   很显然,我将瓦兰提斯单列为自治市,而将其他曾属于瓦兰提斯的重镇,赛荷鲁、瓦利萨和维瑟隆斯自瓦兰提斯中剥离,其目的是为了鼓励相互之间的认同被割裂,好将这个过去的国家进行切割。   但是同时,把瓦兰提斯列为自治市,又确实让不受红王宫廷信任的瓦兰提斯贵族,有了一丝丝喘息的空间。至于效果会如何?得待时间来检验。   其他的地区也有猫腻,例如将多斯拉克草海,和本来属于多斯拉克草海一部分的萨恩河流域割开,并给萨恩河那部分恢复了其过去的国度萨洛尔的名号。还有安达斯省,自然是要包括一部分安达斯山脉在里头的,我不可能任由布拉佛斯掌握自己的山隘天堑,肯定要在区域划分上做手脚。   类似的改动比比皆是,几乎都没有按照过去自由贸易城邦内部各城邦之间的疆域来,以达成我地区之间相互制衡的目的。   “八个省,三个自治市,自治市可以自主建立自己的政治机构和体系,而省中则是以执政官为首长,配备若干名执行官、执法官,仲裁官(民商事)和审判官(刑事),当然,行政、执法和司法,三个体系是相互独立的。”   声音更加嘈杂了,比之前的都还要剧烈。   “荣光!”一个不合当下礼数的突兀声音响起,“您难道要仿照瓦兰提斯的制度吗?!”   只有瓦兰提斯和古代的瓦雷利亚才有执政官,众所周知。   “只是执政官这个名号而已,”提利昂告慰这位仁兄,“既然你冒着被赶出去的风险问出来,那我得解释解释,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我们不会照搬瓦兰提斯的制度,但是我们尊重瓦兰提斯人民千年来的积累,以及他们自瓦雷利亚继承的智慧,对你的家乡布拉佛斯也是一个态度。”   这时,我开口宣告,“抱歉打扰,首相!”   “您说。”提利昂欠身,于是我继续,   “既然你问出来了,那么不妨提前一下进程来宣布吧,我们将征集各个城市的学者,汇纂编辑三部大典,《洛恩法典》,《执政纲要》,以及《法学汇编》。   《洛恩法典》将会规定一些必须由我的宫廷规定的法律,《执政纲要》则将规定各项权力的划分,包括我的权力,《法学汇编》其内容主要是法学学说,以供学生学习,官员在行政、执法和裁量当中使用。   这三部大典的内容,连我都不清楚,需要你们来决定,所以,不用担心我们效仿哪一种文明,一切由你们自己来决定。”   《法典》不用说,司法是集权必要的保证,统一的国家不能没有统一的法典。   《纲要》则是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宪法这个名词,所以才这么叫,在我最后任性一回之后,把权限给规定清楚,然后执行,有利于规避矛盾冲突,替红王找替罪羊来杀,这既是王室的枷锁,也是免死金牌。   《汇编》自然就是在法律之外,给一把含糊的尺子,好让未来使用法律的人可以有一点灵活的空间,这是在学习前世东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大帝,给喜欢议政论政的键盘侠一个靶子和论坛,去那里吵,骂法学家,别来烦我。   反正你们出什么纰漏了,大不了我宰了你们谢罪就是,和我没关系。   对我来说,对这个王国最完美的处置,就是我在的时候可以肆意妄为,在我之后,只求千秋万代,甚至把子孙当猪养都没关系,有命有钱有地位就行了,哪怕未来闹革命,也可以去博物院当研究员,而不是被机枪打死。   啥?我的子孙后代会觉得自己很有能耐?那任她或者他作死好了,那会儿我都管不着了,又不能替他们活着。要是卑鄙无耻不如猪狗一点,那也可以达时维新抓权,穷时投降诏书,对吧?   “荣光,那我继续?”红王之手提利昂请示。   “军区?”   “对,是到这部分。”提利昂回答,“莱雅,你该不会——”   “要不,先让科本来说一下学院的事?”   “那可是军区啊,涉及军事,重大事项!你觉得书比刀子管用?”他提醒。   “你说呢?”我反问,“你觉得‘魔山’比‘小恶魔’更打动人心?”   “我…或许比较喜欢书,好吧,如您所愿。”我的政治工具人,啊不对,红王之手提利昂回身,扯了扯正在读笔记的前学士科本,提醒他上前报告,“学院。”   “嗯?到我了?”老头儿如梦初醒,看来这阵子安逸地搞自己的研究,让他丢了有些灵敏。   “是的,别把你地下室那套玩具说出来吓人!否则,我就砍你预算,送你去伊班岛吃海象。”提利昂低声警告。看来替我管治国家的期间,提利昂小侏儒知道了不少事情嘛。   这位地下室科学家语气平板地开始背诵,“依照红王的敕令和安排,在科霍尔的学院山上,除了学院本体之外,术士公会更名为术士学会,布拉佛斯的红手之院将在那里建立第二个红手之院,同时将会研究人体的,还有自瓦兰提斯来到科霍尔的‘尸体剧场’和学院本身——”   这家伙怎么就是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咳!”提利昂响亮地清了清嗓子,提醒他偏题了。   “在去年组建的宝剑兄弟会,将会聘请经历过战事的优秀士兵、军士和骑士,以及指挥官,以培养未来王国的军事人才,”这大概对科本来说,是最没意思的一部分,所以他兴致缺缺,“类似于宝剑兄弟会的,还有神学院,包括智妪堂和圣火堂,瓦雷利亚哲学院,以及船舶院——”   全面铺开,结合学城的人才与自由贸易城邦的结晶,让王国的青壮豪杰为我所用。   “同时,国王的宫廷在研究进行官员考试,以任命合格的官僚,避免雇佣兵治国的——”   “嘿嘿!”提利昂瞪他。   雇佣兵治国...   下次我绝对不让科本说话了,那句“雇佣兵治国”的话早从草稿里删掉了,怎么回事!?下头不知道有多少想要在我这找个前程的雇佣兵。   之前御前会议商量的时候,确实确立了不能再让佣兵来负责管理的原则。   前世唐朝藩镇,今生的多斯拉克卡奥和七国的堡主都在告诫我们,别让军人治理国家。早早地进行职业划分,把治理者和军事人员分开,建立文官制度,对中央集权来说,绝对是好事。   只是建立文官制度本身,也不会到文强武弱,费拉不堪的地步,反而孕育着机会,借助考试制度和教育制度,可以拉拢那些不是我国功臣的,过去的贵族,要让那些城邦中的权贵看到统一的国家中蕴含的机会和更远大的未来。   说到这里,我免不得还得私下去拜访拜访,坐在下头的西尔比安和伯比尼达,真正的合作,从来都是在台下完成的。   至于平民?包给宗教吧,让他们去诸神的殿堂识字,王国没这个财力。   等等,这样一想,“雇佣兵治国”这个提法,科本未必是故意的,可能有人暗示过要这么说…其意图…我看了一眼提利昂,小侏儒也开始有私心了。   “小恶魔”提利昂喜欢一个什么样的洛恩王国?肯定不是和七国那样军事领主控制的。   这样,他才能坐稳红王之手的位子,结束那些对于他体态和武力的非议,当然,让科本说漏嘴,只是一小步,不知道他们两人做出了什么政治交换?不知道他还有一些什么样的计划?   三年了,让一只猪当三年的红王之手,都会有自己的党羽,何况是小恶魔…   收买人心的举措说完,提利昂拿回了宣讲权,开始陈述如何划分挂在各位地方领袖人物头上的利剑。   “按照御前会议初步的想法,洛恩王国将划分军区,以更好地统筹军力,”提利昂高声道,   “第一个军区,涵盖布拉佛斯、诺佛斯、罗拉斯、萨洛尔省,为颤抖海军区。”   按照设计,军区正式发挥作用,应该是在与异鬼作战获胜以后。话虽如此,尽早开展军区的设置,有利于调动力量,并对不安稳的地方进行威慑。   颤抖海军区,一听就是以海军为主,假想敌主要是来自伊班岛的伊班人,以及海盗。毕竟,这个军区内的城市政局都比较稳定,算是支持我的一边(暗地里那就说不准了)。、   同时,这也是在将紫船海军慢慢转变为我的海军,通过在科霍尔和诺佛斯荒凉的北方沿海建立港口,一直延伸到萨恩河畔的赛阿斯,成为防范伊班人的第一条防线。   这个军区的划分,很明显忽视了诺佛斯,诺佛斯人实际上是我的佣兵,我决定让他们直接归我使用,不和布拉佛斯争权,也不让紫船舰队染指。   “第二个军区,狭海军区,包括潘托斯、三女儿城邦。”   明面上看,这是用来针对维斯特洛的军区,以及防范石阶列岛的海盗。   可潘托斯的总督们开始交头接耳,大家都听出来了,红王之手这话听起来是要正式开始组建潘托斯的军队了。没错,对我而言,制衡布拉佛斯,这很有必要,潘托斯这个位置要是有一支舰队的话,布拉佛斯人会更乖一些。   “第三个军区,上洛恩军区,主要是洛恩省。”   我最早发家的女王堡、河垒以及匕首湖一带很重要,这是陆权的中心,河运的中心,也是我统治最牢固的地方,军队从这里出发,可以很快地赶到星零棋布在其周围的城邦。   “第四个军区,是下洛恩及夏日之海军区,包括所有的瓦兰提斯故地。”   夏日之海是人类世界海运的枢纽区域,而瓦兰提斯故地,则是我领土当中最不安稳的地方。   在行政上我把过去的瓦兰提斯分成几份,面对立国初期这片土地的暴民,要是军队分省份进行作战的话,很可能会在行省的边境姑息养奸,所以,合并起来,以便更好剿匪。   “最后一个军区,是东部荒地军区,包括多斯拉克草海,直至骸骨山脉。”   这部分没啥好说的,我连有效统治都没建立,管不了,分封出去,放养。   “接下来一个问题?”提利昂请示,“御前会议的任免?”   “那部分改动不大,先警告一下高利贷问题吧。”   御前会议诸位都还算称职,他们的小心思也还在我的容忍范围之内,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所以,改动不大。   值得一提的是精明的玛格丽·提利尔,她很快就组织了一帮业余会计来帮忙,用的法子是把河湾那帮夫人全给叫来。对珊莎那种傻白甜来说,会计或许不是必修课,但是河湾不一样,观念上连财产地皮都掌握不住,那怕是会有不得好死的风险,那地方争夺起遗产来是会见血的,糊涂要不得。   正好这几年河湾领主骑士频频出动,地面不靖,丈夫们也确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自家老婆在海外突然怀孕,总比孤守城堡然后有了种要好应付一些。   什么,看紧一些?是要派女人看着老婆,还是男人?派女人,女人就没姘头,就吃得住发骚的吟游诗人帅哥了?派男人?呵呵。   都是政治婚姻,看开点吧。我这种被熟悉的人私下说是性冷淡或者百合假婚的这世上可没几个。   总之,玛格丽常驻王国的夫人会计团非常强大,非常称职,就是有一点不好,喝醉的时候个别成员喜欢抱着伙伴哭,“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账簿堆满了一座塔楼!”废话,铁王座和君临那一小点财产能和中央集权的王国比吗?   自然地,我所知的地方,所有的税务官僚,全都缺乏服务于这样一个庞大国家的经验。这导致财政亏空,处处赊账,在科霍尔那种地方甚至要让城市帮忙付钱,迪茜·磐岩的怨言不是没道理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提及高利贷的原因了,放贷的有一个算一个,满身是血,富得流油。   提利昂刚要开口,我已经直接发声,面对三千位“民意代表”:   “近日我听到很多消息,其中有一则,让我有些吃惊,”我扫视全场,“我听说在我的洛恩河畔,田野和农村之中,出现了不戴镣铐的债奴。   或许有人觉得无所谓?在这里,我先给一句忠告,既然有《有限废奴令》,就说明我接受不了太过赤裸裸的奴役。”   嗯,高利贷,我准备好了,磨刀霍霍向韭菜。   大商人的韭菜是屁民,我的韭菜是大商人,每一个集权帝国,都必须善于圈养富翁,并从富翁们身上取财,光靠漏洞百出,到处腐败的财政系统,封建时代没几个帝国能维持很久,这是这个时代的局限。   这话说完以后,余下的一天,三千号人闹哄哄一片,几乎成了菜市场。这提醒了第一次搞这种大会的我,下一次,一定要提前把各项议程通知好,还要搞分会场,这样把人集中起来,什么结果都出不来。   至少还算和平,没打死人。   然而,到了晚上,“小姐,小姐!快来看!”西佛半夜把我唤醒,我披上一件斗篷来到阳台。   黑夜之中,烈火燃烧,红光耀天,惊醒了整座城市。   “那是,那是军粮堆积的谷场。”她惊叫,“士兵们自备的口粮快吃完了,小姐。”   “我知道,”我毫不动容,冷冷一笑,“怪不得,有人要请我把士兵和卫兵借给他用,原来如此。”   我早有准备…   那可是粮食,重中之重!我哪能没有防备?   没错,这把火是我放的,烧的是麦杆子和干草,连马儿都不吃的那种,栽赃嫁祸,可是君主必备技能,要的就是有借口,去敲打一波那帮放贷的富豪。 第644章 序章 军营大帐——总督之谋   午夜,潘托斯外。   啵!   金铁击鸣,颠簸让马铠和人铠唱响清脆的战歌,马掌携铁跺起干燥的灰尘,在火光之下投出滴滴幽影。   “加快速度!”“小恶魔”的声音相当严厉,“你们是骑士还是小丑,骑得是马还是猪?!包围这片区域,扑灭明火,逮捕看守、卫兵、农户和醉鬼,快!”   骑士们接着痛骂手下,马上步兵和骑手吆喝着分开,火把微茫的照明下一条条长龙扑向四面八方,好一张疏而不漏的大网,誓要将所有鬼祟全都拿下!   颠簸的大旗上是一个直立的人,浑身无皮,在月亮的银光和火把的照耀之下忽明忽暗,远方一片朦胧的赤红,吸引住了旗下的我,身后是一片肃然的铠甲鸣响。   “荣光。”侏儒回马踱来,迎接我这支三百人的卫队,“我已经第一时间布置下去了。”   救火的,吆喝的,哭泣的,还有施暴的,我打量着这慌急的画面,开口问道:   “波隆呢,有没有找到那个佣兵?这阵势也太认真了一些。”   是的,这是一场戏,用来栽赃某些毒瘤的戏。   我事先安排了波隆带着他的那帮兄弟,去点一些杂草枯枝。   其次,就是提利昂这里,第一时间封锁现场,免得有好事者,来救火的热心人看出端倪。   封锁理由嘛,很简单,供二十万人两个月的食物储备规模太大,我可没法冒着臣民的反对去重新筹措一次,由国王的军队完全接手,封锁场地,降低损失,捉拿元凶,说得过去。   粮草关切此次出征,乃是重中之重,毕竟,这些粮食是食物,更是全国农夫的血和肉,哪怕事先已经分开储存,而非集中一地,尽量地分散了风险,损失一处也很让人心疼。拿这个做文章来栽赃放高利贷的人,那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必起众怒!   “本来我想说你该回去接着睡,可是这情况不对,”提利昂表情肃穆得吓人,“我接应到波隆时,他说他遇到了另外一群人,这是把粮储地当妓院了。”   我眯起眼睛,“就是说,真的有人要来放火,是吗?”   “大火总是不吉利的嘛,很容易理解,烧掉这里,能让你的出征更加备受质疑,他们会说:您内部都没有搞定,还对外?小心像少龙主一样死掉,这实在是荒谬至极,红王。”   提利昂足够尖酸,那一口质疑的腔调像极了泰温。   我顺着他的话,“而且,要是烧粮行动成功了的话,那么哪怕我打消了去七国打异鬼的主意,粮食受损,也会让我无法放粮,以挽回民心,真是好算盘。”   “所以,我在第一时间就临时用了红王之手的权力,调来剥皮团的骑兵包围这里,并赶赴其他的仓储地。”他汇报,“很抱歉,我越权了,啊,看着士兵为自己的命令而动真是很爽。”   “嚯,我以为你当红王之手是为了人生理想。”   “快乐就是我的人生理想,你该处罚下我的越权,莱雅。”   “看结果怎么样吧,来得及吗?!”   “应该可以,这把火是波隆放的,他和他的佣兵在制服了那帮不知底细的间谍之后,通知了我,接着才放了这把火。我想另外那帮人应该另有计划,我们正巧赶在了前面!”   “干得好,给你加食邑。”我先口头打赏了一波,接着,“看好所有逮捕到的人,小心他们自杀,送到城外贝里·莫斯的帐篷那儿,地方够大也够妥当。”   能胆大包天到接这活儿的人,不难有事败后自杀的打算,必须预防!   “当然,我会给你一个好结果的。”他承诺,“西佛!注意安全,晚上看不见。”   “哼。”也不知道西佛这声回应意思是听到了,还是不想理会她爹?   “辛苦,我去布置一下军务。”我打马转头,身后的西佛伶俐地下令:“开拔,贝里的军营!”这小娃娃骑术还可以。   月下树影森森,各处营帐亮起了灯火,也响起了军官的呵斥,我先行平息各处不安的青壮军兵,生怕这二十万人炸营,幸好,暴君美人莱雅拉的名号要比大火好使很多。   接着,就是坐在贝里·莫斯伯爵的红色大帐中,让他接手后续的工作。这统帅在前帐忙,我霸占了他的后帐,自个儿倒了一杯军中的麦酒,边喝边等,让他没穿衣服的婆娘陪我谈心,对妈妈们来说,相互交流育儿心得相当重要。   也不知道撒拉宝宝有没有被吵醒,找不到妈妈会不会哭鼻子?   至于这纵火案。   既然早有准备,我自然气定神闲,反正凶手的指向已经很明显,这个洛恩王国里,只有我不想杀的,没有我不能杀的。   到了后半夜时,派出去的三千骑兵回归,各有所获,大都是尸体,小部分是活人,他们发现了野火、火油和沥青,有几个蠢货在要纵火前,还把自己点了。   “荣光,”贝里在幕布前头喊,“提利昂大人求见,还有波隆爵士。”   “结果?”   “全是过去的瓦兰提斯奴隶,看起来像是瓦兰提斯余孽所为,舌头都割了,他们还请示要不要将囚犯押上来?”   “不用了,”我思忖,“我知道是谁干的,让他们等着。”   然后我温和地翘着唇角,转向贝里那个陪着笑容的殷勤娇妻,“帮我收拾一下,亲爱的,来西佛,头发有些乱,我得见臣下了。”   半个沙漏的时间之后。   “他们脸上是奴隶的刺青,”提利昂递给我验尸报告,“每一个都割掉了舌头,身上的刺青则五花八门,似乎是来自不同的家族,在他们身上要借题发挥很容易,完全可以说是因为你征收粮草而家破人亡的瓦兰提斯前奴隶,含恨报复。”   咕噜没报告给我有一帮哑巴结伴来这里,这方面他应该是有消息的,换句话说,所谓的哑巴,应该是最近这几天,在一个消息不会泄露的地方,暗中变成的哑巴。   “其他迹象呢?”那张验尸单我一阅而过。   “引火物,没有野火和沥青被盗的报告,应该是吃了贿赂的火术士,我怀疑和最近几天蹊跷失踪的那队火术士有关,他们本来是作为征服多斯拉克的功臣,前来觐见参加国王会议的,却在半路上失踪了。”   “那么事实当然不是失踪,纵火者也不是心怀怨恨的奴隶,可能是掩饰,是灭口,”我接了他的话,转向佣兵“你说呢,事实该是怎样的,波隆?”   波隆的头发依旧是一万年没洗过的模样,黑色天鹅绒和精铁所制的锁甲衫本该高档,却脏的要命,掉价掉得厉害,他看起来懒散得很,身上还有酒味。   “我看到——”他啜了一口酒,“哦,我是说我听到,有人指挥这帮哑巴,瓦雷利亚语,潘托斯口音。”   潘托斯口音...   “确定?”   “夜夜都听在听,娘们叫床,这口音就跟羊叫似的,都腻了。”   我和提利昂相互看了一眼:该不会,始作俑者,正好是我要栽赃的人吧?   “贝里,”我立刻下令,“拘传伊利里欧,带上攻城武器和火药去找他,抵抗者死。封锁城门和港口,紫船舰队巡逻海上,调派多斯拉克人巡逻陆地,他们追踪水准不错,不会漏人。”   “是,荣光,那这动静...“   “就说我们抓放火贼,啊对,控制住潘托斯新组建的守备队,看住所有的潘托斯总督。”   他领命而去。   顺道说一嘴,冰与火世界的总督(governor)这个概念,与其说其含义是“总督”,不如说其含义是“治理者、管辖者、董事或理事”,权责和地位可大可小,大的可能主管一个国度,小的则是组成总督议会,一个类似于委员会的机构来进行城邦或国家的行政管理。   和前世明清时代总督XX地方提督军务之类位高权重的高官那是两码事。   这大概是瓦雷利亚传下来的政治传统,所以诺佛斯、潘托斯以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多多少少都会有类似的政治组织。   ”荣光,铁金库的使者泰楚·莫斯托斯来见!”门外报告道。   他来干什么?我心下疑惑。“准。”   一夜喧嚣,马蹄声声,刃碰弦鸣,满城的哭喊怒骂。   很快,伊利里欧·摩帕提斯被带到,脚步散乱,被推搡到我面前,没打理上油的胡须和头发杂乱不堪,原本该戴满手指的戒指一个不见,看起来活像是个偷贵族衣服穿的屠夫或者厨师,长得太胖了。   我安坐帐篷中,闭上眼睛打盹假寐,提利昂替我问出口,“今晚大家都挺忙,嗯,总督阁下?”   “我一直在为您操劳,王上,”他满腹不解,“不知道有什么需要,得把我从床上赶起来?”   “你派人袭击粮仓。”提利昂直接指控。   “这怎么可能!?”他惊叫,“我巴不得大军走的越早越好!伺候这么多人,让潘托斯苦不堪言。”   演,继续演。   我闭着双眸,揉着眉心问道:“伊利里欧阁下,自从我登陆潘托斯以来,我们就一直是盟友对吧?”   “盟友?不不不,我一直是您最忠诚的仆人!”他言辞恳切。   我当他在放屁,按照自己的节奏问话。   “在当初我发出政令,鼓励和接纳七国的移民来女王堡和匕首湖开垦时,是不是你和你的朋友,要求那帮迁移者交过路税,是不是你,和你的朋友,借钱给他们,五分利,利滚利,只要借钱,就不用交税,是不是?”   听起来似乎没什么大不了至少伊利里欧是这么想的,他松了一口气。   “是这样,没错,他们需要农具、牛马,以及建造房屋的材料,实际上这些钱大部分都折合成了材料。”   “种地和副业的收入,不过够还利息,你是不是假意答应说本金可以拖欠,一直到现在,三年后,他们大批大批的还不起,已经开垦好的田野和村庄一个接一个地成为你们的土地,对吗?你们和狭海对面,七国谷地的海鸥镇富商合伙,那里头连姓艾林的都有,家财丰厚,啊,还有铁金库,铁金库当然看不上个别小农,可是把从女王堡到匕首湖,再北到琴恩河南到伤心领的田地与人口打包作为担保,那就不一样了,对吗?泰楚·莫斯托斯刚才在和我聊天,提起来了。”   土地兼并,玩的极大!   伊利里欧听出我话语意思里的不对来了。   “我们,我们只是向平民这么干了,身份高贵的贵族子女,大部分都是无息借款,荣光。”他立刻声明,“没有任何贵族在这件事里受伤!”   我笑了,“其实有,只是不多,不过也就是亏你们这样做,所以没有人向我揭发这件事,对吧?哪怕你们像是强盗一样把欠债的人给掠为债奴或妓女,也没人管你,对吗?”   “这是协议的一部分!完全合法,他们签订了契约,手印或者名字!潘托斯支持你,铁金库支持你,谷地的移民和贵族如此之多,不是没有原因的,您当初能率领一支几千人的佣兵团在匕首湖一带站稳脚跟,近而能拿下科霍尔,都是我们在帮忙!您忘了吗?当初是潘托斯雇佣您去‘剿匪’!对吗?这是我们生意的一部分,荣光!”   好大一笔生意。   我懂,生意嘛,不寒碜,寒碜!   是啊,要是我糊涂一点,发现的晚一点,没在你们正在用高利贷为武器鲸吞我的子民和国土之前反应过来,那我连洛恩河畔和匕首湖的基本盘都丢了,差不多就是在替你们放贷人打工嘛。   当初看到潘托斯的债奴时,我早就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出了。   不过现在也不晚,潘托斯的武装初立,这些放贷人手里还没有握着刀子,可以任我宰割。   “明说吧,”我亮明意图,“当洛恩河畔的高利贷问题到了我案上时,我的伯爵亨得利,也报告说如今跳河的人比起三年前多了不少,我就发现你们在挖我墙角,还挖得各个都成了大地主!   还把我的人变成了你们的奴隶,这在无形中,粮食税和人头税都让我少了不少。   靠着高利贷,潘托斯的传统技能,嗯?   我就注意到了你们!我一直知道你们很有钱,看看我的那栋马王宫殿就知道了,可我发现,你们比我想的更有钱!”   “我们可以捐献,粮食,还有人口,所有的债权通通都可以献给您!”   软骨头。   我点了点头,“一开始,你这样的决定确实够了,我这个火灾,其实就是要栽到你们头上,给你们机会买命消灾用的,如果你不配合,那么就是你们放的火,人头滚滚,抄家富国。   可是后面,我得到了一点不幸的消息,好像你们这帮潘托斯人,确实想合伙烧了军粮啊,伊利里欧阁下,这可就不好了,污蔑可以用钱消灾——”我声音陡然尖锐,直接当头厉喝!“可确有其事的话,你还想怎么消灾!?”   是的,我本来想着,栽赃一下,找个借口,敲打敲打,让这帮潘托斯人给一笔巨额罚款,算作教训,也算是收入,弥补王国亏空。然后让他们把所有的债权证明和契约都给我,我可以放那帮糊里糊涂借贷的老实人自由,把地重新分一下,重新充实洛恩王国的自耕农阶层。毕竟他们是软骨头嘛,要是记恨上,铤而走险刺杀的话,影子里有猫腻的我,也不怕。   可没想到,原来他们是真的要放火!那我就不能放过了!   “泰楚,说说看,你听到了什么?”我脸色阴沉,而他的额头上,则流淌下豆大的汗珠。   泰楚·莫斯托斯,铁金库的办事员,见惯了大风大浪,所以声音很平稳,“他们想要烧掉您一半的粮食,制造反对出征的言论,如果您硬要出征的话,则会需要就地补给,很显然,二十万人就地补给的总量会很大,如果您向丹妮莉丝提出援助要求,丹妮莉丝女王一定无法满足,这就在你们之间制造了矛盾,只要七国那边适当诱导一下,必然会让您和丹妮莉丝女王火并,这就是铁金库了解到的一切。”   “看来您忽视了布拉佛斯和铁金库对潘托斯的传统影响力,以及他们对我的态度,伊利里欧阁下。”我缓声道,“谁知道呢?某个你的朋友,看来,不如你想的忠诚。”   “实际上,”他苦涩地“交代”,“这是龙之母的要求,当初她有龙,并且威胁——”   “别挑拨了,”我径直道,“在为丹妮莉丝服务的瓦里斯是你死党,没几个人知道对吗?我的情报总监,’云雀’多内尔和瓦里斯关系莫逆,所以可以对你的一些小动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或许只是以为你在贪污,贪小便宜,却没想到,你是要颠覆我和龙之母,对吗?”   伊利里欧不说话了。   我抱起手臂靠上椅背,“无话可说?”   他终于长叹一口气,“我和瓦里斯没理由对付您,这有什么好处?我们没办法坐上王座,您和丹妮莉丝女王,是天命之主,是的,瓦里斯对坦格利安家族忠诚至极,我乐意帮助我的朋友,没想到,却越帮越深,他手里有我的把柄,让我不得不装聋作哑,任由那位女王的人在这里,对您的出征计划实施破坏。”   “是吗?你不能坐上铁王座,瓦里斯也不能,”我嗤笑一声,“那么,那【伊耿·坦格利安】,能否坐上王座呢?啊,或者说那个死掉的年轻人该叫【小格里芬】?”   他脸色彻底变了。   “我听过一个故事,讲给你听听,你看对不对...大概在错误的春天以后,我两三岁那会儿,【雷加·坦格利安】在三叉戟河失败被杀,泰温·兰尼斯特的两万骑兵日夜兼程,向君临赶去,坦格利安的覆灭在即。”   提利昂显然没想到我会说出这些话:“这可真是历史故事了,还有,伊耿·坦格利安?”   “倾听即可,这可是了不得的秘辛。”我说道,“当时,老狮鹫【琼恩·克林顿】,就是现在在担任丹妮莉丝首相的那位,他也在赶过去,希望能掩护坦格利安家族逃走,结果等他抵达君临时,却听到泰温·兰尼斯特已经屠城,雷加·坦格利安的遗孀,多恩亲王家族马泰尔的伊莉亚公主被强暴而死,儿女皆亡,对吗?结果,瓦里斯抱出了一个婴儿,告诉【琼恩·克林顿】说,这是雷加之子,王孙伊耿·坦格利安。”   提利昂惊讶地扬眉,“竟然是这样!?没想到,原来雷加之子没死,这个伊耿,才该是坦格利安家族名正言顺的继承人,那个瓦里斯可真是忠心耿耿,老蜘蛛,藏得挺深。”   “还没完呢,”我支起下巴,看着脸色如常,正要开口的伊利里欧,“你别说话,听我说,我才是红王。”   他欠了欠身。   “瓦里斯带去的那个孩子,其实不姓坦格利安,因为雷加之子伊耿,确确实实是被亚摩利·洛奇爵士给变成了一堆肉酱,请相信你自己的父亲,和你们西境人的残忍,‘小恶魔’。”   “在今夜之前,我确实相信。”提利昂一脸思索的模样,“啊,等等,我懂了!就是说,琼恩·克林顿被骗了对吗!?被塞给他的婴儿,其实不是伊耿·坦格利安,而是随便个谁!不,不会,他如此熟悉坦格利安的模样,他和雷加称兄道弟!如果只是简单的掉包,他一定会有所察觉!”   “对,没错,”我颔首,“所以,那个假的伊耿·坦格利安,一定长得很像坦格利安,不止是发色和眸色,还有五官特征。”   “该不会————”提利昂想到一种可能,“不,不会,自九铜板王之战以后,就没听到过——”   “你想的没错,黑火,我面前这位伊利里欧,曾经娶过一个叫西拉的里斯妓女,他过去是雇佣兵,后头可是总督,为何会如此呢?真爱?不,是因为那个妓女其实配得上他,甚至其身份之高贵,让我们这位佣兵出身的总督感到自己高攀了。这个解释比真爱更合理,对吗?伊利里欧,你妻子的真名,是不是叫西拉·黑火?”   黑火是什么?黑火是一个家族,源自坦格利安王朝,“庸王”伊耿四世的血脉,私生子,可是“庸王”在死前将自己的私生子全部合法化,理论上就拥有了继承王位的可能,于是黑火自一百多年前就开始用暴力谋取铁王座,一直到后面的九铜板王之战,明面上,黑火家族绝嗣。   明明已经绝嗣!   可现在,黑火家族的余孽,缠绕了七国铁王座近一个世纪的叛党,竟然又出现了!?   这意味着什么?那个瓦里斯和这个伊利里欧,这么多年来策划了多少阴谋,谋害了多少不该死的人?权力的游戏里,他们参与的有多深?!   他们还在消化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我已经继续开口:“所以,假的伊耿·坦格利安,正是黑火家族的后代,也是伊利里欧的儿子,这位伊利里欧总督,正是想要让那小子迎娶丹妮莉丝,坐上铁王座,完成黑火家族,或许也是他妻子的夙愿。”   作者的话:之前从3月5号开始就没计算更新,期间到现在大家的打赏的实在太多,我计算不过来,那就把昨天那个6000字章当做加更好啦,后面清零重新开始依旧是过去的规则,刀片和打赏累计计算加更,月票、推荐票和订阅榜周榜排名前五加更! 第645章 序章 马王殿——王国会议(下)   作为洛恩王国的军事统帅,贝里·莫斯伯爵的大帐用的就是当初我在和瓦兰提斯的战争中用的那一顶。   当晨曦照亮大平地尽头时,在场人士表情各异,显然是在消化之前我指出的信息。   “这可真是——”提利昂悄然叹道,“惊天秘闻,黑火叛党的余孽,啧啧,当初我爹就是在九铜板王之战里崭露头角,没想到,真的是没想到,您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荣光?”   废话,当然是通过前世,伊利里欧和瓦里斯的预谋,“伊耿·坦格利安”的身份,在前世都有推测和论断,虽然作者本人没说,但是读者都很聪明。   “这世上有的是秘密,也有的是泄密的人。我好奇的是,伊利里欧阁下,我亲爱的总督,你现在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在你的宝贝儿子死了以后,依旧要继续对付我,或者丹妮莉丝?没有了那个假的伊耿,你们明明就该出局了才对。是因为见不得我,或者丹妮莉丝女王去攫取‘本该属于黑火的权力’,嗯?”   伊利里欧低着头,蓬乱的毛发遮住了他的表情,过了许久之后,他嗤笑出声,我头一次见到这个永远满怀笑意的胖子咬牙切齿:   “这算怎么回事,一个淫乱低贱的私生女,也配傲然称王?而真正的国王之血,却沦为了妓女,诸神的意愿怎的会如此不公!”   终于承认了,大概是他也知道,哪怕死不承认,也会被我杀掉。   “所以就是看不惯,人生希望没了,于是,你就见不得别人好了,对吗?巴不得把铁王座烧成灰。”   “是啊,就和你没什么区别,野种。”   野种。   这称呼多少年没听到了?我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把这个称呼从我身上洗掉,结果,现在又冒出来了。   我倒是不生气,想想也真是,惨哪。   他伊利里欧当初和瓦里斯一起谋划,把自己的孩子当做伊耿·坦格利安,送给琼恩·克林顿去养,现在,眼看丹妮莉丝已经君临七国,明明只要那个伊耿·坦格利安还活着,就能迎娶丹妮,问鼎铁王座,达成黑火家族和伊利里欧本人的心愿,千秋万代。   至少他是这么觉得的。   结果呢,没了,“伊耿·坦格利安”滑稽地葬身龙口,一切都没了。   他不再答话,显然也没兴趣告诉我心怀险恶的瓦里斯,会在丹妮莉丝身边作出什么。   “不打算说什么遗言吗?”我最后问道。   “你所谓的王国不过是一个笑话,私生女,”他不再有那种刻意而虚假的尊重,“维斯特洛人将你视为仇敌,自由贸易城邦会联合起来反对你,我的死亡,不过是此起彼伏的反抗之始,他们会把我当成烈士,而你,则是万人唾骂的荡妇小丑!”   “所以,今天的王国会议,在你刻意的串联和撺掇之下,三千人里有不少会对我发难,对吗?”   “机会是你给我的,这是你自找的!穷兵黩武的贱人。”   好啊,那让我们拭目以待,我面无表情地摆了摆手,就像是让侍女倒掉残羹剩饭。   贝里·莫斯心领神会,安排处刑,让他死的默默无名,“把那个多内尔从淫窟里抓过来,我要问问他严重失职是怎么回事!”   “云雀”多内尔过去曾经是瓦里斯豢养的小老鼠,在街头当乞丐小贼,替那个太监偷听情报。估计当年,瓦里斯确实有意培养他,所以现在这多内尔念旧情也很合理。   可是,这合理差点害死我。   朝阳初升,马王的宫廷,三千人王国会议,议程继续。   昨日所议之事是重中之重,今日所论的,就没那么重要了,因此,嗓子有些嘶哑的提利昂不再说话,由司仪来主持。   “依红王之令,我荣幸地宣布,新一任御前会议的组成,”司仪高唱名单。   “红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伯爵!”   这是毫无疑问的续任。“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已经在任三年,他聪明,精于事故,但是有自己的原则,任期内势力和身家都有所膨胀,我更是将萨恩江流域的萨洛尔故地封了他一半,并暗示允许他向东扩张。萨洛尔王国被多斯拉克人毁灭之后,萨恩江一带虽然自然条件不错,却一直蛮荒,人口稀少,只有牧民来来往往。   对我来说可控,对他来说,他要是有本事,可以缔造一个不输西境的广袤基业,也算是对得起他了。这是给一直劳碌的功臣一个交代的同时,也是在北方的伊班人和我之间找了个屏障。   “情报总管咕噜爵士。”   之前的情报总管是多内尔,可是,他辜负了我的信任,没有及时透露关于瓦里斯和伊利里欧的算盘,如果不是我也在动手的话,昨夜就得少一半的军事存粮。所以,临时决定的免职,是肯定的。   “大学士泰巴德师傅。”   泰巴德师傅岁逾五十,对于学士来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他能力尚可,在过去是恐怖堡的学士,也算是旧人之一,让我信得过,能力上也够用。   而且他可以直接联络学院山的学士团队,也可以花些力气和维斯特洛旧镇的学城保持联系,这就比前学士科本好很多,科本与学院学城的关系并不算太好。   “法政大臣伯比尼达阁下。”   瓦兰提斯是我王国重要的一部分,牵涉的人口规模巨大,土地广袤,至少囊括了四座大城。虽然我一力弹压那里汹涌的反抗浪潮,但是和解和怀柔的努力不得不做,与我曾经合作过的伯比尼达,正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模范瓦兰提斯人”。   “海政大臣卡纳蕾·奎尼尼女士,海政大臣萨拉多·桑恩伯爵。”   洛恩王国三面环水,北方是广阔的颤抖海,东边是毗邻七国的狭海,南方则是贸易兴隆的夏日之海。这个海政大臣,只怕比七国的同样职位,要重要的多,关乎关税和对财政很必要的海贸。   布拉佛斯自然需要被收买,紫船舰队在我麾下也是海上第一。另外,我不可能放任卡纳蕾弄权,她这个人不让人放心,所以,安插一个根基不牢,必须依靠我来掌握权力的前海盗萨拉多·桑恩,就很有必要。   而且,不提我和这位萨拉多·桑恩曾经有过合作,他和史坦尼斯旧部,风暴地、君临、谷地、石阶列岛以及他的故乡里斯,都有联系。这是一个很适合的人选,也有利于向三女儿城邦示好。   “财政大臣玛格丽·提利尔女士,财政大臣青枝家族的古苏亲王。”   玛格丽·提利尔的就任自不用说,这是为了笼络河湾人而进行的举措,她做的也挺好。至于青枝家族的古苏,这在名义上是亚里安·青枝的父亲,按照前世来说,算是我的外戚,在外人眼里,应该是我的人。   原本,这个位置该属于托马德亲王,或者迪茜·磐岩,可这对夫妇让我不悦,对我出言不逊,表现了自己的反复和不忠,本来属于她的位置,对她的奖励,就此和她分道扬镳。   我在科霍尔不止有一个代言人,丫头!   “荣誉卫队队长,‘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戴恩爵士。”   这个没的说了,艾德瑞克爵士的战绩无人可比,名气也令人赞叹,我到了七国以后,他可以在外交上提供很多的帮助。   “陆军统帅,贝里·莫斯伯爵。”   由于我对军权紧抓不放的缘故,贝里伯爵很适合担任陆军统帅,忠诚,有资历,而且听话,没多少自己的主意。   “魔法顾问贝乐丝·奥瑟里斯女士。”   设置魔法顾问这个职衔,是为了掩饰我自己是个巫师的事实。国王是个巫师,和国王聘用一个巫师,是两回事,民间说国王是个巫师,以及国王在正式场合使用魔法,也是两回事。这个尺度得把握好。   贝乐丝本人也不错,她很伶俐,也需要被犒劳,所以,魔法顾问这个头衔,算是犒劳贝乐丝对我的配合,也算是拉拢布拉佛斯上流社会之举,贝乐丝·奥瑟里斯背后还有群星就位教的力量,这也在侧面地向群星就位教发出信息:你们被我接受了。   一共十一个人,比起铁王座的御前会议,规模几乎扩大了一倍,而作为一个半集权半封建的国家,还不能止于此。   “包括罗拉斯和三女儿城市在内,所有的城邦必须自行选举,然后由红王任命,一名事务大臣,加入御前会议,”司仪说明,“由于时间紧迫,第一届将由各位当场选择,这将会是今日的主要内容。”   之所以是城邦,而不是省份和自治市,是因为东边过去的多斯拉克草海,有大批大批的地盘没有人烟,我也管不了,实在没必要划拨本来就吃紧的预算,去养一批专门服务那边的官僚。目前,只是自由贸易城邦就够了,以后假如东方开发起来了,就让我的后人去改革御前会议制度吧。   在现在,这些所谓的事务大臣算是人质,以及外交大使,今后,其职权可能会扩大,真正地参与到所事辖区的政策制定当中。   那么,一位首相,一位情报总管,一位大学士,一位法政大臣,两位海政大臣,两位财政大臣,一位荣誉卫队队长,一位陆军统帅,一位魔法顾问,十一位红王之手以下的部门领袖,以及九大贸易城邦,和过去归属于瓦兰提斯的赛荷鲁镇、瓦利萨、维隆瑟斯,共计十二位事务大臣,我的宫廷拥有了二十三名头头。   接下来的杂事很多,包括重整这段时间以来变得混乱的税收和财政,尤其是地方财权和中央财权,以及建立早该建立的储备粮制度和市场调节制度,提利昂在我的命令下,进行了分组讨论。   我决定先用这些关切重大却琐碎的事情转移三千名代表的视线,并合理合法地管控他们,让他们无法串联,一个统一的国家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当初的瓦雷利亚都没做到,没经验的他们,肯定会为每个细节精打细算,整个头昏脑热,这样,他们就没机会汇集反对的声浪。   当然,既然伊利里欧和其他一些影响力不小的人已经决定对付我,那么迟早我会被逼宫,那么为什么我要拖?为了等布兰的消息,以及拉赫洛教派的表示。拉赫洛的教派对民间影响巨大,只要他们表示支持,就可以直接让某些想要对付我的人,首鼠两端。   一天的时间就在无休止的交头接耳中过去,近日以来的举措,包括潘托斯的事端,让那些跟风的恨国党心存迟疑。   但是除了科霍尔和洛恩,顶多还有布拉佛斯之外,其他地方的人同样不敢向我表忠。   即便是不反对我的人,也对王国的信心不大。稍有不慎,就是树未倒,猢狲已散的局面。   当夜,伊利里欧那堪比宫殿的宅邸。   血迹未干,风中犹有焦臭和彷徨,以及眼泪的味道,昨夜的突袭攻坚犹未被忘,旧人已去,新人已来,欢笑声声,到处是肩挂长袍的瓦兰提斯人,这里已经彻底地改头换面了。   我未等通报,就直接闯入,白日时,我在大会之后亲口将这里赐给了瓦兰提斯的学者西尔比安,现在,这里到处是瓦兰提斯来此的公民贵族,以及...奴隶。   “红王驾到,红王驾到!”慌张的管事被卫兵架开,这里的宾客们眼神各异,惊讶而怯惧,路上我和象党人士多法斯·潘尼米恩相互颔首致意,然后来到了最里面。   “真是令老朽惶恐,欢迎,王上。”白发白胡的老头西尔比安自躺椅上起身,他周围还围着二十几个从青年到中年不等的男性,每一个身边都至少有一名眼带泪水刺青的女奴为伴。   “你们在讨论政治?正好,我也来旁听一下。”我露出一个笑靥,随手勾住两位美女的腰肢,寻了个无人的毯子,耳聪目明的侍奴送上水果和美酒,好一个轻松愉快的派对。   “这里所有的人士没有哪位的心智能比得上王者,我恐怕,他们不敢开口。”西尔比安应付道。   “是害怕吧?”我笑道,舒服的侧躺着,拉了拉胸口,一个丫头立刻给我按摩着肩膀,“我看得出,这里有不少是我的通缉犯,还有怨言者,譬如这位,是不是上个月在离开赛荷鲁镇时,发布演说,要求所有人反抗暴政和粗横的征服者?”   被我点到名的是个白金头发的年轻人,眼露软弱,但是很快又挺直腰杆。   “他们只是喜欢遵循过去的习惯——”   “我理解,就像我理解这里的女奴一样。”   “您误会了,这里没有奴隶,全是自由人。”   “我懂,我懂,坦陈一点,老学究,我知道脖颈上的镣铐好去,心里的镣铐难灭,所以我不是来计较这些的。”我懒得再和他虚与委蛇,“我需要你的学生,和其他瓦兰提斯的学生来帮助我。”   “我已经接受了您给的职位,王上,去科霍尔传播我师长的智慧是我的荣幸,可是,我的学生————”   总有人误以为在前世的天朝之外,就没有尊师重道的传统,可实际上,有,看看希波克拉底的誓词就知道了。或许在细节和方法上有区别,但是传道授业解惑之师,无论在哪个文明里都是受人尊重的。   除了知识变得廉价的前世现代之外。   而师承著名大师西萨洛,甚至贵为其大弟子的西尔比安,如今就是一位在瓦兰提斯拥有深厚影响力的老师,也因此,他会被我邀请而来。   “你的学生激情澎湃,正是要有所成就的年纪。”我接他的话,“那么正好,我需要大量的人替我治理各方,他们各个都会有前途。”   “这,”他挺为难,婉转地拒绝道,“可是我的学生们,都各有主见,不一定都如伯比尼达一样乐于为您效劳。”   一个冲动的嗓音补充道:“我们的父母、兄弟和朋友,有不少都死在了您手里,我们的建筑雕塑和绘画被您给玷污,这实在是异想天开!”   “闭嘴,狄奥尼!”   我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莽撞小伙儿,褐色的头发,一看就不是纯粹的瓦雷利亚种,“你是谁?”   他话一出口,就眼露懊悔,可是这一时刻,又不想退缩,“我是狄奥尼西安,洛恩王国的红王,我来自高贵的瓦兰提斯!”   “姓氏?”   “已经毁于您手,无足轻重。”   嗯,迟来的,收服瓦兰提斯之心的举动就在今日。第一道关卡是这样一位年轻人。   “所以,要是你有机会,你会更宁愿用匕首捅死我,而非在这里侃侃而谈?”   “是的。”   我拢紧一具柔软的娇躯,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瓦兰提斯的迪奥尼西安,自瓦雷利亚自由堡垒覆灭以后,你们瓦兰提斯追求的就是复兴,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在眼前,你确定要放弃吗?”   “机会?”他笑了,也放松了很多,戒备和憎恨犹存,“我没看到什么机会,我只看到瓦兰提斯人在你的统治之下受苦受难,流血流泪!”   我感到怀里的姑娘因为这针锋相对而身子紧绷,似是担心我君主一怒,人人丢头。   傻丫头,我还真是野蛮的女人,一言不合,一刀子砍过去,对吗?   我摇了摇头,安抚地拍着那姑娘的背脊,“你看到的是社会必然经历的动荡,旧日的秩序被清洗,然后,才能让位给你们年轻人,对吗?”   “我只看到了欲壑难填的暴虐之女。”   “这不冲突,我看你的血统不是绝对的瓦雷利亚,恐怕也被你家里看不起过吧,你想过吗?如果是几年前,像你这样的人,哪里会有成为执政官或者审判官的机会?那都是四五十岁的老家伙在把持,你的血统和资历根本就不够,学习再多东西,拥有再多的知识,都不够格。”   他沉默住了。   亲情或许重要,可是,对于地位不高的子女,奴隶所生的子女而言,或许,也没那么重要。   “西尔比安阁下,我听说在我的大军抵达维隆瑟斯时,你的同学和后辈正在推行一场改革,对吗?”   “是的,”他艰涩地说道,“当然,在您面前,那不过是小溪里的波澜,毫无意义。”   “不用这样应付我,我要说的是,既然有改革派,自然说明,瓦兰提斯这个老女人病得很重,亟待治疗,好了!现在,你们的机会来了,年轻的饱学之士们!知识无价,我求贤若渴。”   “您有学城和布拉佛斯人,”他依旧不乐意答应,“他们都有自己的智慧。”   “我需要最适合王国的文明,而不是我所选择文明,”我则答道,“我是个北境人,不代表,我会很乐意看到七神与学城统治我的国家,我之所以帮助他们,纯粹是出于立场,你们明白吗?”   “您要什么?”   “我要你们在我的王国里,有建立新瓦雷利亚的决心!我的前夫有瓦雷利亚血统,我的孩子,撒拉·波顿,拥有紫色的眼睛,她前久长出头发来了,细小的绒毛,是银色的。”   我推开怀里的丫头,站起身,“没错!各位!你们梦寐以求,在这片曾经属于龙王的土地上,重现瓦雷利亚的辉煌,那么好!我的孩子是你们的同胞,我拥有瓦雷利亚才有的龙,你们还在观望什么?我不能答应给予你们独尊瓦雷利亚文明的机遇,但是我给你们机会,让你们能自行去摸索和缔造一个新的瓦雷利亚!在我王国的基础上。”   “我要求能够负责您孩子的教育。”西尔比安脱口而出!   等的就是这个。   继承人的老师,毫无疑问,这会意味着,西尔比安和瓦兰提斯的学者开始与王国融合。   另外,我女儿确实长着一张瓦雷利亚脸蛋,这意味着在她那一代,很有可能可以让瓦兰提斯归心,假如加上瓦雷利亚式的教育的话。   我是不行的,仇恨似海,瓦兰提斯人要能容忍我都难,造反才是理所应当。   “可以,我自己也很乐意听听您的智慧,”我一口承诺,“当然,奴隶制不当被表达。”   “在历来学者的眼中,奴隶制实际上争议很大,当初西萨洛就有逐步解除的想法,与您的《有限释奴令》有异曲同工之妙,至少在我们这一派里是如此,”他承诺,“感谢您给的机会,王上。”   这一声王上,可就真心实意多了。   这些有知识的,瓦兰提斯的贵族公民,他们确实想要有个试探的机会,看看在洛恩王国里,能有自己一个怎样的位置?在和我敌对之外,还有怎样的选择?   当然,发誓与我为敌的,自然不会被我这一番话就此打动。但是,他们会掂量,会犹疑。毕竟他们已经是能享受生活的人了。豁出一切去与我拼个鱼死网破?这实在是太考验人的决心、毅力和觉悟。   自离开伊利里欧的宅院,不,该说是西尔比安的学巢之后,转眼就到了王国会议的最后一天。   关于进军七国的安排,将在这一天进行公布,不是讨论,是直接公布。   我知道,会有很多声音,甚至汹涌的反战民意,在等着我。   作者的话:推荐一本本站小说《马蹄下的奥古斯都》乳罗大作!扮演半吨重,冲锋赛坦克的半人马版的“上帝之鞭”阿提拉,率领匈人脚踢哥特,拳打汪达尔,蹄踹罗马人!屁屁碾碎整个欧洲! 第646章 序章 狭海——万船横渡(上)   我很清楚,我得国太容易,从西边的安达斯山脉,到东方的多斯拉克草海和“世界的子宫”,从北方的萨洛尔故地到南方夏日之海边的都会瓦兰提斯,如此辽阔的国家,我只用了三年来征战收复,哪怕其中个别城邦实在是软弱不堪,这局势也会相当不稳。   随时都有可能会有野心家,在各地掀起背叛我的风暴!   我也明白,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早已成为历史,如今的自由贸易城邦每一座,都代表着一个极富特色的民族。加上七国移民、多斯拉克人、洛伊拿人,所有人都对洛恩王国没多少认同感,这个王国的根基非常薄弱。   分崩离析,王国不存并非不可能,这忧患,着实非常深重。   我更知道,在这样一个时候,在国内战火不断,好不容易迎来喘息的关头,出征七国,跨海北伐,这行为绝对是作死中的作死!可是我能怎么办?   对我来说,这个国家存在的意义,首先是能作为团结力量,结束长夜的工具,然后,才是留给自己和下一代享福的保证。   所以,只能见招拆招,刺棒与蜜糖并用,将囤积粮食的瓦兰提斯人,和私放高利贷想要一本万利的潘托斯人清理个干净,得到稳固王国的钱财和食粮,再笼络有号召力的宗教人士和学者,让他们能够分配到王国的利益,成为我的支持者,好歹得把这个国家维持到我出征归来。   这段征伐时间,我预定是一整年,再多一段日子,洛恩王国必然会出乱子。   布兰迟迟未归,国王会议的最后一天,我无法再行拖延。   我高踞自瓦兰提斯运来的象牙王座,台下是三千名等待我开口的各方权贵。讨论出征的时刻终究是到了,二十万人的未来,维斯特洛的命运,甚至人类的命运,都寄托到了这一次盛会上,虽然与会者,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在决定多么重要多么关键的事情。   西佛紧紧抓着手袖,泰巴德学士口干舌燥,不时就跟身后的侍女要水喝,就连科本都没有再拿出他的笔记。   提利昂更是眉头紧蹙,两根眉毛几乎黏在了一起,虽然他私下不乐意我出兵,可是他会支持我,毕竟,他的家乡西境,是在海对面。   他们在怕什么?当然是怕我一意孤行,而眼前的所有人全体反对,造成我威严受损,或者,我直接暴虐行事,让今日有一个被血染红的夕阳。   不怪他们,哪怕是经历风浪,能征惯战的我,也不得不心怀忐忑。   如果反对得太剧烈,我还能顺利出发吗?很难,毕竟,二十万人里,七国人顶多只有三万,其他的全是来自各个自由贸易城邦,哪怕强行不睬各种异议,这支军队也会军心动摇,或许还没见到异鬼,就四散奔逃,没法打什么仗。那样的话,我简直就是在给异鬼的长夜送兵。   “开始吧。”我知会司仪。   “如您所愿,荣光与威严,”他微微欠身,接着面向我的王国众生,“红王的宫廷大臣们,将领们,领主们,贵族们,还有绅士与富豪们!今天是王国会议的最后一天。承秉诸神的意愿,多斯拉克人,瓦雷利亚人,洛伊拿人和自由之奴的国王,自由贸易城邦的君主,洛恩王国的红王莱雅拉·格林菲尔·波顿,于此宣布,今日将公告远征军的组成,并向永冬之地的寒神和异鬼,宣战!“   在场诸位真的相信异鬼存在吗?才怪,除了布拉佛斯之外,再聪明博学,也顶多只以为那是一个塞外野人的部落。   向异鬼宣战,异鬼会接受吗,会互宣吗?当然不会,人家不属于人类社会,不玩这一套。   那我这么做,原因是什么?当然是安定军心,如果不这么干,随我过海的士兵们,会打心底觉得对手是丹妮莉丝女王和她的军队,所谓的盟友关系,只是一个笑话。假如他们真的看到非人的异鬼和冰龙出现,更是会吓得连长矛都举不起来。所以,先把话说好,让自己人心里有一个底。   司仪话音刚落,不出我的预料,几乎是轰的一声,三千个人的舌头和嗓音像是一片嘈杂的海洋,差点把我给淹没。   “不!!!这是在挑衅七国。”   “求求您,别让我的弟弟死在他乡!”   “红王,红王!收回成命,我们需要安稳,不是战争!”   “诸神啊!自由贸易城邦对您来说还不够吗!?”   “毒水,那是毒水!卡奥,别把我们送到毒水里,死无葬身之地!”   他们在苦劝,在怒喝,在哀求,在诚告,没说话的那些人更加可疑,垂下头发,任由自己的表情被遮挡,得逞欣喜?还是生怕我一怒之下大开杀戒,想要先找好退路?   虽然早知如此,我却头一次感到孤独。   为什么就我知道长夜的恐怖?为什么偏偏是我,在这里劳心劳力想要团结众人迎接挑战?   为什么是我?   “贝里,安静。”   “安静!”贝里·莫斯大声命令,旋即他的声音就被淹没在了嘈杂的叫喊之中。   好吧,这些人,几乎代表了全王国,整个王国都不希望我会开战。   砰!   重物堕地之音,一时压下了喧闹,紧接着——   “吼!!!”石龙狂啸,声带对它们来说没意义,哪怕是战斗时,也不会怒吼出声,不过在这个需要镇压的时刻,还挺有用,他们想起了我还有龙,沉默来的就像是喧嚣一样快,大家一下子全都变成了乖巧的娃娃。   我呼出一口气,享受了几秒这难得的寂静,片刻之后,便将这难掩的疲惫抛去了颤抖海里。   “司仪,我说一句,你说一句。”   “请,王上。”   “我不想搞什么雄心壮志的演说,我也想要和平,和我的女儿还没相处几天,就把自己送入朝夕不得保的境地,绝对非我所愿。”   “红王昭告,万民倾听:我,不想搞——”   “让布拉佛斯人,一个接一个地上来说说他们在布拉佛斯看到了什么,遇到了什么,伤亡有多惨重,你们就会明白,我是在打一场不想打的战争,却不得不为之。”   啊,对,上一次战斗,凭着工事和不弱的士卒,布拉佛斯和洛恩王国联军,死伤亡余。就一夜攻城来讲,这伤亡绝对很高了。换别的什么中世纪战争,一个晚上,攻防战里头能死上一千号人已经是夸张。   他声音洪亮,此意立刻遍为人听。   “这一次征伐,没什么玩弄权术的余地,异鬼不玩人类的游戏,确实,是我没办法之举,我此言诚心实意。”   司仪照述。提利昂还有其他的御前会议大臣,和我的近侍全都看着我,这还是我头一次在臣属面前,如此“软弱”。   “要打赢那群传说中的怪物,需要烈焰,需要炸药,需要野火,需要骑兵和步兵,需要勇士,也需要工程师,我不想派人去送死,更不想我的士兵由于军心溃散,而走投无路,变成尸鬼回国,我尤其不想看到我们袖手旁观,任由尸鬼淹没了维斯特洛,然后让狭海封冻,上千万个活尸眼闪蓝光,动地而来。”   “所以,即便有王国倾颓之忧,哪怕有万族憎恨之虞,此战势在必行,不能败,只能胜。”   司仪一经说出这话,人们全都沉默了。   悲壮,太过悲壮。听起来差不多算是我甚至我的王国都无所谓,为了人类我莱雅拉拼了!这种意思。让想要阻拦我的人也没办法找方向攻讦我。   “你要去牺牲你去,别拉上我们啊!”他们心中估计是这么想的。或者,依旧彻底不信,照样觉得我在找借口,找理由,满足我的征服欲。   “既然事关魔法,”一个声音响起,是台下的一个河湾人,“那么大可问问红袍僧,他们不是常说‘长夜漫漫,处处险恶’?还有魔法顾问,荣光,您的贝乐丝女士,以及,这位羊眷祭司,咳,我是说羊愿歌者,黑山羊的仆人的奥古瑞恩斯。我们不是不相信您,红王,但是国王的事儿归国王,诸神的事儿归诸神,您提到了寒神,那么,这就是诸神的事儿了。”   这就是我事先和至高牧师马奇罗通气的另外一层作用。   我示意司仪,他心领神会,高唱道,“有请红神庙的至高牧师,真理之火,睿智之光,光之王的首仆,拉赫洛之奴,马奇罗阁下。”   本就支持我去抗击异鬼,满脸刺青的瓦兰提斯人站起身,他头顶发亮,一毛不剩,这位饱受瞩目的至高牧师就坐在前排,他转向听众:“诸位,两个月前,我在瓦兰提斯的红神庙,向圣火祈祷,以期吾主予我以启示,祂让我看到了七国北境,那闻名诸国的奇迹绝境长城,已经坍塌,不可计数的尸鬼南下,恶毒的冰龙在空中保驾护航,他们的领头人是非人的异鬼,远古异神的杰作,如果不及时阻止,这威胁势必会波及我们的家园,因此,拉赫洛的仆从们,支持红王出征!“   嗡嗡声再度响起,光是我开口当然无法服众,有红神庙替我背书,效果就大大不同。   “肃静,肃静!”   我向贝乐丝点了点头,“有请宫廷魔法顾问,‘黑珍珠’贝乐洁·奥瑟里斯之女,女巫贝乐丝。”台下的红袍僧们眼现警惕,这位群星就位教的巫魔女走上前来,即便是在冬日里,她也只穿着两层衣裳,其中一层是薄薄的黑纱,好个漂亮的尤物。   贝乐丝眨着她红色的眼睛,鞠躬的动作倒是挺标准,没怎么勾惹众生,“群星的低声絮语,昭示了北方之冬的到来,最近几夜,北边的星穹中,冰龙座里,最亮的那颗星,七国的先民称之为‘冰龙的蓝眼睛’,安达尔人称之为骑士之眼,它在伊班人和我们布拉佛斯人当中也有不同的名字。”   “我们不是来听天文知识的,巫魔女!”   “别急亲爱的,”贝乐丝红唇一翘,“这么说吧,那颗星如今亮得堪比太阳,哪怕在白日间也能见到,这说明,灾祸自北方降临,红王和红袍僧之语,所言非虚。”   “羊愿歌者,奥古瑞恩斯。”   黑山羊被红袍僧们认为是远古异神之一,拥有恶毒的血祭仪式,我看到那个面无表情的银发美男站起身,向我鞠躬一次。“我看到了黑山羊的愿望,侍奉异鬼,迎接长夜。”   他可真敢说!   “邪徒!”有红袍僧当场怒骂。   “烧了他!”   我摆了摆手,卫兵们立刻得到命令,“肃静!肃静!”   我安抚道,“我们需要诸神的启示,不管是来自光与火,还是夜与影,我们需要一切有用的信息,你们眼前的黑山羊祭司也是人类,而且这个教派力量微弱,如今连科霍尔都把持不住,所以,大家无须挂怀。”   “既然是诸神的意思,我们也只有,照您说的办了。”有人说。   “是啊,想的挺美,最好我和那些异鬼同归于尽,好让你们摆脱国王的枷锁,继续自由自在,鱼肉百姓,对吗?好了司仪,闭嘴,这话不用说给他们听。”   就在这时,又一头石龙飞在天际,轰然降落到了会场的一边,引起了声声惊呼,大众看了眼初来驾到的黑色物事,又接着看着我,他们不知道这一番操作,是在做什么。   “是布兰登·史塔克。”小恶魔眼睛尖,我也看到了!   “红王!荣光!“人未至,而声先夺,从石龙上下来的不止他一个,还有一个红袍僧,和三个被绑住的瓦雷利亚人,灰头土脸,丝绸袍子已脏,面部的刺青如此扭曲,这三个人可不是巫魔女贝乐丝,全都在因为穿着太过单薄而瑟瑟发抖。   啊,看来瓦兰提斯还挺暖和。   我心头大石落下。   布兰成功了,那么就说明——   这小子挺灵敏,看到泱泱三千人,立刻就明白自己该说什么话了。   “红王,荣光!布兰·史塔克,未曾让您失望!”他单膝跪地,高声道,“泰洛西、密尔和里斯,已经重归您的版图,所有居心叵测的瓦兰提斯粮食商,全都授受,有此三人,乃是他们中的罪魁祸首!”   “哦?”我矜持道,“你胜利了?”   “未死一人,泰洛西大君及其旗下叛党死于龙焰,密尔和里斯,敬畏剥皮人的旗帜,全都俯首称臣!我已将他们的士兵和佣兵编制进赎罪团,不日便可北上,请您下令允许我驭龙监督!”   我并未激动,而是继续问道:“你查到了多少粮食?”   “不计其数,装满了方圆五里格的仓库!他们想要用粮食购买奴隶湾的无垢者和佣兵,用粮食换取金钱让那支逃亡的瓦兰提斯舰队与您为敌,现在,这些粮秣全都属于王国!”   “那么,”我宣告,“南方的饥荒就此解决了!我们获得了能供应奴隶湾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的存粮!并破坏了某些阴谋家的意图!”   这可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   “如今,违法作乱的潘托斯人和瓦兰提斯叛党,已经全部伏诛!”当然没有,只是潜伏,“既然当下王国已无近忧,那么我们现在需要去博取的,便是未来!司仪,给我高声宣布,封布兰·史塔克,为泰洛西伯爵,然后,宣告我的大军编制!”   好了!   布兰没有出事,借助龙之威,成功搞定了降而复叛的三女儿城邦,更让我平白获得了瓦兰提斯粮食商最后的一张底牌,此后瓦兰提斯人的反叛,必然将走入低迷,至少一段时间之内是如此。   “此役由红王本人统帅,海政大臣卡纳蕾·奎尼尼与陆军统帅贝里·莫斯伯爵随行。   红王本人将由1000人组成的荣誉卫队随扈,其中包括无垢者、圣奴卫,和最精锐的七国骑士。   洛恩地,包括洛恩河的中游和匕首湖,已征召士兵、弓箭手、扈从和骑士共2万人。   其他诸兵团中,剥皮团征调自由骑手、雇佣骑士、无垢者、波顿家族枪盾兵、莱斯威尔家族枪骑兵、别科寇、洛伊拿战士和灰袍精锐共计1万人。   自由团,已召集前多斯拉克奴隶、自由骑手、雇佣骑士共2万人。   工人团,由科霍尔的工匠及学徒组成,为数1万人。   贵族团,由科霍尔工匠家族及大师家族的子弟及士兵组成,为数1万人。   赎罪团——”   “为数5000。”布兰提示。   司仪继续,“——为数5000!猛虎团,由虎袍士兵组成,为数2万人。   紫船海军,为数2万人。   诺佛斯民兵及巡山人,为数2万。   多斯拉克骑手,为数2万。   圣火之手及教徒军,为数5000。   各军团外民夫征调2万,全军共计18万人。”   这些军队,有些是随我打下江山的劲旅,有些曾经是我百折不挠的敌人,司仪将他们一个一个念出来,就像是在念我东征西讨的生平。   18万人,这可是世上少有的大征,也是洛恩王国现有号召力,能聚集的,最大规模的军队了。   要知道,骑士和贵族们自带仆从和护卫,真的计较起来,绝对超过18万这个数字。   “荣光?”司仪请示下一步。   “考虑到有诸多器械,还有物资,哪怕融汇了紫船舰队、瓦兰提斯新舰队、石阶列岛的海盗以及丹妮莉丝女王的帮助,要运送这样一支大军,也相当困难,再结合臣民们的反对意见,为避免压力过大,我决定退一步,更温和地开展这场战事,王国将更改作战计划,5万人随我跨海登陆君临,5万人驻扎在潘托斯,剩下的8万人继续集结,北上布拉佛斯,等待我的进一步指令。”   其实,这不是我临时的主意,而是商量过后的对策。   18万人啊,运输起来得多麻烦!海军的结论是,不可能,做不到,这可是狭海,不是什么浅沟!哪怕是前世的赤壁之战,曹操25万大军,过起长江来也麻烦透顶,何况这狭海比长江宽出无数倍来。   所以,5万人已经是极限。   更何况,这仗局势未明,需要在洛恩王国疆域最靠近异鬼的区域布置防线,以防不测。   当然,最关键的原因,还是战场上。   丹妮莉丝的集结目的是10万人到15万人之间。我们在河间地三叉戟河截击异鬼和尸鬼大军的联军,数目大概会在20万左右,如果我押上全军,最多也不过才35万人。   敌人有多少?尸鬼百万,这个数字在扫荡了北境以后,可能还会翻倍,两百万!   所以,要指望正面战场慢慢往北推,那实在是难得令人发指,异鬼只要不蠢,就会知道,才35万人,无脑堆就可以了!他们募兵容易,找一个坟场就是成千上万,整个河间连年战事,简直就是个异鬼的大兵库。我们呢?我们则死一个就少一个,补充困难,这年代可没什么战时体制,预备役制度,来进行近现代的举国大战。   那么,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先在正面吸引住敌人的兵力,在侧翼和背后,寻机捅它们一刀!   从地形上看,北境的颈泽,是一道天堑,哪怕是尸鬼,渡沼泽也是很困难的事。   换言之,它们集中尸鬼南下,是一件不太容易,很花时间的事情,也让我有机会在这里处理国家内务。然后呢,异鬼好不容易南下了,过了颈泽,陷入了我和丹妮的联军在三叉戟河送给他们的战争泥潭之中,陷入战争的泥潭。   假如这个时候,我的一支偏师,就在这个时候,我们死死缠住异鬼时,突然出现!例如就出现在白刃河或者泪江,直接登陆北境,哎!那就可以避开尸鬼庞大的主力,直插永冬之地,一劳永逸地,摧毁掉这场长夜。   异鬼会全军南下吗?这不是问题,它们要想打胜仗,就别无选择。一个尸鬼或许啃得过一个平民,但是战术得当的话,一千个尸鬼打不过一千个配置合适的士兵,一万个尸鬼更是难以奈何一万名训练有素的军人。所以,异鬼必须把百万尸鬼都压上,靠着数量优势,才能淹没我和丹妮莉丝的军队,打精打巧,那不是他们的风格。   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断,这是很理想的状况,我和丹妮莉丝能吸引并套住多少尸鬼,那还是未知数。   不过只要有获胜的希望,那就值得一试,何况,看起来这希望还不小!   想到这,我站起身。   毫无疑问,分兵三处,一部分原地不动,这个部署计划会带来一些问题,却要比把18万人无脑堆到七国,好上不少。   或许在人们看来,至少物流方便。调运物资之类的工作,可是需要大量人畜的,最是劳民伤财。   “8万大军穿越安达斯山脉,去布拉佛斯的调动,可以慢慢来,不用急躁,冬日的山路并不好走。如果没有别的问题,那么,王国会议到此结束,愿诸神保佑我们,胜利凯旋!”   作者的话:我看了一下榜单,订阅榜差距太大估计没机会了,不过月票榜还是有可能进前五的。希望大家支持,周榜进前五我加更,月榜进前五再加更。 第647章 序章 狭海——万船横渡(下)   一个又一个静谧的夜晚,那具躯体裹着钢铁或者天鹅绒,悄然来访我的闺房,有时是从背后抱住我开始,有时则是正面热情的相拥,我手指一件件褪去他的防护,两人赤条条相对,浓情蜜意波荡在我们之间。   粗粝而又坚实,让人爱不释手,指肚刮过汗滴,摩挲在他肌肉的轮廓上,沿着线条勾来画去。他身上有一些伤疤,他当我们融合彼此时,我的指甲紧紧抓在他的背上,掌心感受结痂的线条,那是战士的荣耀。   他的眼眸像是利剑,要刺穿我的心脏,又像是诱人的鱼钩,直将我的双唇扯向他的微笑。   他是个男子,偶尔也会是她,换成一个女子,拥有明亮柔顺的头发,波澜荡漾的双眼,娇声远胜里斯妓女的十八种春啼之术,直让人永坠温柔之乡。   “小姐,小姐!”   西佛。   突兀的打搅声响起,我睁开双眼,整个世界都在上下起伏。   对了,对了,我正出海前往维斯特洛,率领着上万条大船。   阔别经年,我离开这里时,赶着时间不想碰到当时的史坦尼斯国王,归来时,与五万大军同在,只待一清七国的山河。   现在我正是在船上,我的头脑被那呼唤惊醒,脱离了梦境,进入现实,方才的景象...这是又做春梦了。   把下半身全换了一遍,我穿着适合行走跳跃的蓬松亚麻裤来到甲板上,大海一望无际,红帆、紫帆,还有海盗打着补丁的五颜六色船只,深蓝的洋面上各色繁星飘摇,这是一支规模空前的舰队,就和大海本身一样,望不见尽头。   “用不着担心,荣光,”此船的掌舵者正是经验丰富的海盗萨拉多·桑恩,那个我来到厄斯索斯时碰到的第一个陌生人,“正值冬季,风平浪静,我们会吹着瓶儿唱着歌抵达君临。”   我点了点头,“我相信你,”我答复道,“保持与周边船只的联络,一有情况立刻汇报。”   一万多艘船啊,这年头要想在海上现场指挥这样的大部队,基本上不可能,不过我的尸龙和石龙盘旋在天空,所以至今也没出什么大乱子,只是一艘触礁,三艘漏水而已,这也算是魔法带来的奇迹了。   萨拉多船长鞠躬而去,帽子上蓬松招展的大撮羽毛摆来摆去,就像是狐狸的尾巴,接着,我看向忧郁的席恩·葛雷乔伊,他正在船舷边钓鱼,胡子拉碴,弓腰驼背,瘦得像是个瘾君子。   这个临冬城养子,在得知他姐姐阿莎带着赎罪团去了铁群岛以后,就一直缄默,原本我不打算带他来,可是他主动要求参与这次远征,“我有个兄长还在北境,记得吗,荣光?罗德里克,我还没见过他几面呢。”   听起来他是想要去北境寻亲,我看得出,他实际上是担心史塔克,担心北境,可是,一个铁民的儿子,作为人质在临冬城长大,关怀北方?这话他自然说不出口。   这个席恩,可以算是命途多舛,认同感分裂的可怜人。   “布兰呢?”   “还在睡,昨夜他喝了不少。”   “别喂未成年人喝酒,艾莉亚呢?”   “未成年人这个词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听起来是形容小孩用的,又发明了什么制度了吗,荣光?您的野丫头艾莉亚无处不在。”   也就是满世界蹦跶?昨天,席恩嘲笑艾莉亚永远不会有男人喜欢,结果,艾莉亚狠辣的一句话,差点把他给噎死,“等我把一个大帅哥干到走不动路的时候,你依旧是个孬种,席恩!”   这话比蝎子尾巴还毒。   我来到他身边坐下,因为他身上的鱼腥味,而不禁掩住鼻子,更裹紧了身上的斗篷,海风挺冷。席恩瞧了我一眼,“你看起来精神头不怎么好。”   “被你这个像是要死掉的男人说精神不好?看来我确实得给自己找点乐子,白天这船晃得我头晕目眩,晚上我会做春梦,也难怪了。”   “春梦?”他笑出声,“这话可不该我听。”   “你敢说出去?”   “您可别吓我,洛恩王国的荣光与威严,瓦兰提斯和潘托斯人头高挂,人人心惊胆战,我可不想脑袋被放在吊笼里慢慢腐烂。”   “这大概也是一部分原因,”我点了点头,“又打又拉,又杀又捧,王国会议那几天搞得我心力交瘁。”   “我觉得你乐在其中?”   “那可不是,大权在手的感受要比做爱爽上一万倍。”我的话似真似假。   嗯不对!应该说,确实如此。这就是我孑然一身的理由了,亚里安,或者说奥利昂一事实在是大大破坏了我对婚姻的信心,外戚这身份很诱人,趋之若鹜的贵族比比皆是,例如布兰带来的那三个犯人,瓦兰提斯的粮食商,里头有一个就计划在我危难之际以联姻相诱。   我在梦中见到了很多张脸,琼恩、奥利昂以及...多米尼克,还有很多俊俏的男人和女人,我承认,这是我的欲望,这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人人都有欲望和幻想。可是有欲望,不代表我自己就能接受。作为亲人的多米尼克是我仅有的珍宝,远比床伴更可贵,我压根没办法迈出那一步,琼恩与我志向不同,奥利昂则是曾经和我相互伤害。   至于其他人?我不想显得自己像个油腻的贾南风,也不是很想挑战自己是否能在甜言蜜语中保持头脑的清醒,我本凡人,从来都不自以为是。宠信会带来特权,假如我迈出了靡乱的那一步,很可能会给我带来一大群特权人士,男宠绝非孑然一身,哪怕没有家人,也有勾栏妓院这样的归属。换言之,身为红王,一言一行,均有可能带来灾难。   “是吗?我倒是不觉得,”席恩的声音把我唤回现实,他耸了耸肩,“我更留恋那个铁匠还是马夫的女儿,风骚入骨,我让她怎么配合我都成,她一心讨好我,当我是她的国王。”   “哦,原来你跟我回维斯特洛,是为了一个娘们,爱情,嗯?”   “这就扯了,”他笑道,“那个女人只要给三个银鹿就能整晚享受,我连她名字都记不上了。”   我撇了撇嘴,哪怕很多时候把自己当男人使,我依旧对讨论嫖娼这类事儿不是很擅长,应该说是相当抵触。   他接下来的话有些低沉,“我这模样,是不是个废物,只晓得在床上对那些得看我脸色的婆娘逞能?我知道,布兰和艾莉亚全都看不起我,我老姐也是,任何一个了解我的人,都明白我的底细。”   “每个有你这境遇的人都会有你的想法。”我双手撑着随波晃荡的甲板,听着水手们懒洋洋的呼号,以及旱鸭子们的抱怨和呕吐。   湛蓝色的天空,阳光虽亮,却不算太暖和,就像是萤火虫一样,发光但不发热。   “当初红王之手还不是红王之手的时候告诉过我一句话。”   “什么,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我没欠过他钱,他倒是欠过我,”还记得那个早就不算数了的婚约吗?我和提利昂的,与体重等重的黄金哦,“他告诉我说,每一个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和私生子无异,你呢?我想当过人质的幼子,只怕也只比私生子女好上半点。”   席恩无言回答,他怔怔看着海面,连鱼咬了钩都不知道。   过了不到一周,海岸成一条黑线,出现在了了望手的眼中,新附庸的海盗放出了鹦鹉,不久之后那些鸟叼着果实回到主人身边,维斯特洛已然近在咫尺。虽有莫波策应,我依旧我送出了学士培养的渡鸦,作为遮掩,黑色的羽毛,送去战争的消息,它将联络约好支持我的七国领主,汇聚一堂。   随后,在尸鬼莫波的眼皮子底下,北方联军西出西境,艾德·史塔克和詹姆·兰尼斯特二位公爵兵分两路,一个私下声称之所以没有联合进兵,是因为他怕被险恶的狮子给毒死,另一个则声称,卑微的穷鬼不配和高贵的雄狮并肩而行。   莫波本身也在行动,我得知道一下北境的情况,以及异鬼已经行军到了何方。   五万大军则在通过龙石岛边的喉道,还花了不少功夫,因为通道狭窄,我又拒绝了攻占为难我们的龙石岛的提议,导致麻烦不断。   龙石岛可是丹妮莉丝的心头血,坦格利安家族在维斯特洛最早的封地,对龙之母来说意味非凡,要是把龙石岛给打下来,恐怕我和丹妮的冤仇就不是床上床下能搞定的了。   这时节我还需要和她联合,以抗异鬼,我也不打算和她闹僵,在揭露瓦里斯的图谋之前,任何有可能导致冲突的手段暂时都没必要用。   很快,四万九千余大军进入黑水湾,为什么没有五万?病死的人、自杀的多斯拉克人以及自相残杀而亡的水手士兵,还有夜里撒尿掉进海里的倒霉鬼,这些都是必然的意外损耗。   我望着维斯特洛的大地,不由心生感慨,上次见到这里时,岸上郁郁葱葱,繁夏似锦,一片生机黯然。如今植被凋零,凛冬已至。   “快艇回返,荣光,君临港口,黑水河岸两边,有军队列阵,估计数量在三万左右,大批骑兵!”   这是必要的警戒,还是想要挑起争端?我心下一沉...登陆中途被攻击,后果不堪设想。   “萨拉多!用旗语,火把,还有所有你用来通知别船的物事,给我下令,全舰队先行对峙,自由团去停靠去北边湾区,找剥皮团的人当向导。”   “北岸都是礁石,荣光!战船没法靠近!”   “沿着海岸线走,”我不容置疑地发号施令,“找到北岸上的暮谷镇,那是个良港,并且自暮谷镇之乱以后就没有重兵,近乎毫不设防!让我方右翼自由团先行登陆,扎下防线,骑上战马,随时准备冲锋,命令诺佛斯人随后跟上,接着是工人团,去设置营盘。”   他没问暮谷镇之乱是什么,历史毫无意义,这海盗立刻就反身去布置,而我则在等待我的龙。最大的一头龙【贪食者】被我派去在洛恩王国中巡视一圈,以耀武扬威,杜绝最后一丝反抗的心思,现在有两头石龙随我而动。   说来,龙石岛上也有黑曜石雕刻的龙,可能是坦格利安家族开发那里时有所准备,可惜一百五十多年前,“龙祸”在位时期,当时的伊耿三世打算修缮龙石岛的堡垒,这工程承包给了海塔尔家族,于是那里的石龙全被换了一遍。   风声呼啸,石龙【偷羊贼】徐徐降落到船舷边,引起了水手们大惊小怪的叫喊。   “你要一个人去吗!?”布兰已经拿出了剥皮人的大旗,正杵着大喊。   我回眸一笑,“我可不给龙之母半点居高临下的机会,孩子,王见王,龙见龙。”   席恩也跑了过来,打量着黑曜石做成的巨兽,“看到了吗?”我傲慢地说,“我曾经被迫离开君临,因为无法保存自己,我曾经将铁王座扔到了红堡外头,让七国的忠臣孝子恨死了我,现在,我回来了,他们的愤怒和敌视,无力而软弱!这就是我告诉你的席恩,当一个国王,要比做爱爽上一万倍!“   接着,打算骑龙的红王后退几步,助跑而跃,跳上龙背,【偷羊贼】双翼扇起气流,飞升而起,我就像是血龙狂舞的歌谣里,骑着不羁野龙的坦格利安私生妮子,少女蓖麻,服装简单,一头深发,随风而动。   那历史上的幸运丫头骑着她的野龙,替黑党参与了喉道海战,我飞过的轨迹,或许就是多年前她飞过的天空。   呜——呜——呜——   苍凉的北方号角响起在旗舰上,接着一艘接一艘,每艘船上的号手都吹鸣应和,汇为一支肃穆的行军曲,飘荡在这黑水港湾。   我们来了,维斯特洛,左手是剑,右手是火。   狂猛的利风让我不由眯上眼睛,无暇去顾及纷飞的头发,一艘艘船只在龙影下被抛到了后头,我隐约看到快艇上的艾莉亚在对我喊着什么,还有向我欢呼祈祷的普通农兵们。   她在喊什么?要我给她带面粉街上的奶油饼吗?罢了,到了我就知道了,红堡和大圣堂的轮廓近在眼前,很快,很快!谜底就会揭晓!   红堡高高屹立在伊耿高丘之上,塔楼林立,通体赤色,宛如一顶染血的王冠。   另外两座以“征服者”伊耿之妻命名的丘陵。一座上是看似荒芜的龙穴,自百年前的春季大瘟疫期间,“血鸦”布林登·河文一把火,烧毁了疫尸连带着场地之后,这里就从未重建过,直到我安置难民,便又成了第二个跳蚤窝,就连泰温·兰尼斯特的铁腕都无法将此处肃清。另外一座,是被我炸掉的大圣堂,如今穹顶又立,只是看起来粗糙无光,竣工之日遥遥无期。   再抵进了一些,我看到君临的烂泥门前布置了弓箭手和尖木桩,还有封建骑士与重装扈从组成的冲锋阵型,俨然是不打算和平。   接着,我看到了君临城墙的塔楼,上头蒙着油布的器械让我有些眼熟...我知道艾莉亚要对我喊什么了,“小心龙鱼叉!”   这让人心头恼火,我之前运来对付冰龙的家伙,居然现在被安在了后方,要用来对付我?!   一头巨大的影子在红堡城中起飞,大概是自梅葛楼前的广场上。君临处处都是我的回忆,当年我被称为黄金之雪,先是辅佐国王之手艾德·史塔克,尔后以财政大臣的身份帮助蓝礼·拜拉席恩,最后则是独掌大权,让这座城市享受了一段被称为“僭主之月”的时光。自这座城市里收获的金钱和人力成为了我的根基,助我完成在恐怖堡的复仇,以及在洛恩河的开拓。   时间一晃而过,如今我女儿都有了,独在异乡为红王,而今由于异鬼的威胁,有了这衣锦还乡的时刻。   恍惚间,银发的丽人骑着魔龙卓耿靠近了我,庞大的魔龙兽眼紧盯我坐下无神的【偷羊贼】,似乎是厌恶之极。   “莱雅,”众目睽睽之下,我们两人两龙相对,她勉强咧出一个微笑,开口道,“很高兴再见到你,莱雅,你骑着的石龙是怎么回事?它应该和攸伦·葛雷乔伊一起葬身大海了才对。”   “你看起来不像是对我很欢迎,”我避重就轻,同样扬起唇角,“至于石龙,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我们都经历了很多,”她转开视线,“是不是你怂恿了攸伦给我制造麻烦?”   哈?   这节奏不对吧?什么叫我怂恿了攸伦?不是我的话攸伦能把詹姆·兰尼斯特烧死,西境会向他投降,我倒要看看,那样的话你和河湾人要怎么和他打?   当然,她不知道这件事,我也不想告诉她,尸鬼莫波是一张牌,我和丹妮毕竟是竞争者。   “我没听懂,攸伦是攸伦·葛雷乔伊,他远在铁群岛作乱,而我则在狭海对岸,我和他当然没有联系。我不喜欢你的口气,丹妮,听起来像是在质问我。”   “我就是在质问您,红王,洛恩王国的红王,”她严肃得像是在发表最后通牒,“你骑着石龙,身后跟着一支军队,我记得是十八万?然后你还和本该效忠于我的封臣暗通款曲,他们统统以你附属的名义来对待我的使者,我能说什么,莱雅?我该怎么办?你让我怎么说服忠于我的大小臣躬你是站在我这边的?你知道他们说什么吗?他们说你居心叵测,让我直接宣战!”   “是不是瓦里斯说的?”我眯起眼睛。   “瓦里斯?他发现了西境、谷地、北境和河间全都已经暗中向你效忠!这算不算是瓦里斯说的?嗯?!”她的怒气有如实质,“我不是傻子,莱雅!我有判断能力,你在对付我,攸伦有石龙,你有石龙,或许还是同一批!你让我怎么不去相信,你和攸伦有猫腻?“   “制造黑曜石龙是一门魔法,攸伦有,不代表就只有他有!别忘了,他去过瓦雷利亚,我也去过,你也一样!”   她哼了一声,“是啊,多么凑巧,他有三头,你也恰巧只有三头,还被我的卓耿给误认是他的那些石龙,是吗?我不喜欢欺骗!我是七国的统治者,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全境的守护者!这是在我的七国,不是你的洛恩!”   “我是个北境人,我也是生于七国,长于七国。”   她的声音越来越高,显然是压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了:“你是个私生女,是恐怖堡的野种,在七国你什么都不是!而且我对你很好好吗!?那片奴隶湾,你要是想要随时可以去,为什么你偏偏要跟我抢,抢属于我的东西!?”   到现在,龙之母的话儿几乎是在吼出来,“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七国,我,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风暴降生!这里是我的!不容一个波顿家族的私生女去染指!”   我耐心等着她大声的怒吼结束。   我知道,这样的发泄,反而说明,我们之间关系还没崩溃,否则,就是直接龙焰互喷,哪有什么大吼大叫。   “我不想要七国,”我冷静道,“当初我有机会坐上铁王座,可是我把那把铁椅子扔了出去,为了你,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哼,”她嗤了一声,撇开头,像是害怕再盯着我,自己会不顾身在高空,扑上来给我一拳,“我看到了,是的,茫茫无际,还有天上的冰龙,韦赛里斯的翅膀甚至被伤到。但是,我没办法让所有的领主都相信有不计其数的尸体在南下,他们宁愿相信那具活尸是一百年前的‘血鸦’公爵制造的,要不就是什么赫伦堡的黑巫师。”   “那你该想办法处理他们,改变民意。”   “那是我自己的事情,那么你呢?“   “我会支持你!”   她半点都不相信:“怎么,想打感情牌?!你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你向七国伸出了手,你太贪婪了,红王!“   我摇了摇头,“你错了,我对铁王座并无野心,你手下的瓦里斯——。”   丹妮莉丝笑了,“怎么,难道我不知道我手下人人都有自己的打算?!他确实有所求,不过,洛恩王国的红王,自由贸易城邦的红王,我曾经天真的以为你我划海而治,子子孙孙联姻不断,让狭海太平无事,可是现在看来,你和你的国家,是维斯特洛最大的威胁,仅次于北方的异鬼。”   “我说了,我在潘托斯一步未动!直到后来访问布拉佛斯为止,我怀孕了,丹妮,我不可能拖着怀孕的身子操弄阴谋——”   “你是个死灵师!河间人说起过有个古怪的骑士,叫什么,叫什么来着?名字挺多,又是河间人,又是谷地人,又是西境人,你要说你真的什么都没做?”   现在,我也不大开心了,”这又是谁告诉你的,还是瓦里斯,对吧?“   ”他说的是实话,我验证过!新泉镇算怎么回事,西境又算怎么回事?!谷地的珊莎·史塔克夫人,那个把鹰巢城公爵当做木偶操弄的女人,又为何要支持你?“   “我的红王之手是提利昂,珊莎过去是北境人,在史塔克家族眼里,我是自己一方的朋友,你的瓦里斯没有给你讲清楚我的来路吗!?”   她提出最后的要求,口吻坚决异常:“所以,你想说,你是众望所归?私生女,你想告诉我你单纯无辜,你什么都没做?好个一尘不染的女王,嗯?!我警告你!你有军队,我也有,你有龙,我也有!在两个星期之内,让西境守护、北境守护、河间地封君和东境守护全部到场,向我跪下!他们本就该来君临,向我献上誓言。否则,我们之间就完了,莱雅拉·波顿。”   固执!   虽然心虚,我也是有火气的。   好吧,我手的确伸得挺长,但是出卖自己的封臣?怎么可能!这一步哪里能让?这不是闺蜜抢男人,你让我我让你,这是疆土,子民,忠诚,和君权的威望!   我不可能把忠于我的人说卖就卖,像是卖狗卖鹰卖马一样,这种行为可以说是背叛臣僚,也可以说是卖国!红王的权威并未深入人心,我自己跑去造成动荡,那不是作死?!   所以,这是个扯淡的条件,她这是想要我委曲求全,搞笑了,你没脑子吗?!既然该是属于你的封臣,自己想办法去收拾啊!难道离了龙焰杀人,你就什么都不会!?   我摇了摇头,”他们已经决意让我成为他们的盾牌和领袖,抱歉,丹妮莉丝,换一个条件,别让我们之间的关系被破坏殆尽,你知道,洛恩历经战事,出征至此,实在已经是勉为其难。“   “你想说你是为了我?你觉得我是个傻丫头很好骗是吗?!你来到这里,只是为了你自己,波顿,“她驭龙转身,一眼都不看曾有私情的我,”那就让异鬼来吧,否则,哪怕我们获胜,也只是便宜了你,僭主莱雅拉。”   我哼了一声,得,这女人是铁了心不信了。   “行,随你!最后我告诉一件事,算是证明我真的毫无居心。”   已经掉头的卓耿再度回身,有那么一丝迫不及待的意思,“说!”   “潘托斯总督伊利里欧,迎娶了黑火家族的西拉为妻,他和瓦里斯秘议要将伊利里欧和西拉的儿子推上铁王座,他们那个儿子就是之前在弥林地下室里,被龙焰给烤焦的,所谓的‘伊耿·坦格利安’,现在,他们的希望已经破灭,二人正打算鱼死网破,我已经处决了伊利里欧,既然你说你不蠢,那就想想,瓦里斯,能不能够被信任。”   丹妮愣了,接着眯起眼睛思考起来,半晌之后点了点头。   “怎么说?”   “他是他,你是你,我很喜欢你,莱雅,我曾经羡慕你,现在,我恨你。”   好了。   我无意劝什么,当初被她驭龙劫持我就已经憋屈得够呛,现在还想我来?别了吧。   我也没法说搞到这一地步,是瓦里斯造成的,瓦里斯这只蜘蛛,不是泰温·兰尼斯特,他从来都是顺水推舟,浑水摸鱼,而非规划什么阴谋。   怪我咯?呵,得了吧,他瓦里斯当然不能好过。   此时此刻,我也没法劝说自己,我和丹妮莉丝的关系犹在了。   可以,凛冬已至,怒火燎原,北方是严寒,南方是烈焰,大不了,我就同时对付两个敌人!   作者的话:还差三名周榜就能进前五啦!刚把爹!诸君! 第648章 权力的游戏(一)红人庄园   这衣锦还乡的过程,可真是让人不开心。   不提那位丹妮莉丝——   白色悬崖,石灰岩山丘,星罗棋布的渔村在晚霞下总是伴着归来小船的歌谣。南面的一小个岩石半岛就像是她的盾牌或壁垒,拦住了夏日的风暴,让这里的水手和泊船能安享一段闲暇的时光。   她的鹅卵石道路被精心地维护,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性子懒散,逍遥自在。   直到战争来袭,直到红王的军队登陆的这一天,冬季的风刮走了绿叶红花,也刮走了属于她的静谧。   “哇!!!”撕心裂肺的稚音,泪水已逝,纯粹的干嚎。   当我下船时,扑面而来的是一个三岁娃娃的哭喊,他或者她坐在地上,旁边是一片狼藉,破碎的风帆和无力的缆绳,父母?不知道去哪了。放眼望去,整个暮谷镇像是遭了劫,瓦顶黑烟滚滚,街上血迹斑斑,除了喝醉的和大声谈笑的士兵之外,倒也还是有几个平民,全是街痞无赖,要么在给跨海而来的老爷们带路踹门,要么就是高声谈论漂亮姑娘,看来是要给良家妇女拉一回不情愿的皮条。   这局面,一看就知道是我手下干的,封建军队这人憎鬼恨的军纪哟。   ”第一批登陆的是谁?”一上码头我首先把这问题问出了口。   席恩打着呵欠迎接,“自由团,您的安排,荣光,那帮多斯拉克马匪还能做出什么好事?”   “他们主体该是被解放的多斯拉克奴隶。”我蹙眉。   我十分不悦,显而易见,可席恩倒是无所谓,“都一样,要我把那个小孩赶走吗?”   我当然没什么耐心,口吻冷冷的:“找他爹妈去,在诸神面前给我慈悲点可好?”   “这份心软,是因为当妈了吗?”他笑嘻嘻地照办去了,”行嘞,看在青绿之地七神的份上。”   正巧,说自由团,自由团的格拉斯稍后就到,马蹄轰然,他和他的骑兵队嚣张跋扈,目中无人,路上差点撞到一个喃喃自语的老妪,老女人满脸是血,哪里知道要让路?   这都是你干的好事啊格拉斯,啧,不知道是不是席恩所说的属于老妈子的慈悲,还是说我对七国人的认同感更强?明明在厄斯索斯时能熟视无睹,现在,我却感觉我就是忍不了屠城这码事。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丹妮莉丝翻脸不认人的作风,我有些生气。这妮子是不是玩政治的君主?还搞最后通牒,在这关头,她就不能按照流程和我暗中掰腕子吗!?   格拉斯下马之后正要开口,我已经抢先命令,“约束你的士兵,全体封刀出城驻扎,你派一千个杀人麻利的,你亲自带队,巡视这一路,把胡作非为的全都给我砍了!我出兵不是要朝小孩和妇女下手,格拉斯,给我注意一点。”   察觉到我的情绪,格拉斯语气小心十足,“是的,王上!另外,我们帮您选好了住所,山丘上的褐堡,这里的莱克家族就像是洛恩河边的那些拓荒者一样,对你推崇备至。”   “免了,我在南边一些的罗斯比城那儿,有个红人庄园。这暮谷镇我可住不安心,你们这么一搅和,搞得神怒人怨,说不准连这儿的厨子都想毒死我。”言罢我不再理会他,“西佛!把那个脑袋拿过来,我需要一些建议。”   即便我话里带刺,对他十分不满,这年轻的格拉斯,眼下显然是依旧不明白,我的用意到底为何?   他到底是土匪虐待长大的娃儿啊,常识里却了一环,公德,即便是封建社会,也会具有的良知。   小伙儿耸了耸肩,自去照办。而我则吩咐侍女和卫队摆起仪仗,向罗斯比城进发,在或哀痛或兴奋的视线里,离开了这座乌烟瘴气的小镇。   等到出了暮谷镇薄薄的石头城墙以后,我接过旁人递来的鸟笼子,掀开黑色的幕布,让泰温·兰尼斯特能喘一口气。   “暮谷镇?”他冰冷的话音里有一股缅怀的味道。   “是啊,”我颠簸在马背上,“这让你回忆起了过去?”   暮谷镇一定让泰温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他仅在二十岁就成为了国王之手,这可是坦格利安王朝的独一份,辛勤果断,永不倦怠,明察秋毫,公正严明,从学城到教会,所有人都不吝溢美之词。他们私下认为任命这位泰温大人为首相,是“疯王”伊里斯二世少有的智慧之举。泰温本人“永远的国王之手”这个风评,也不胫而走。   “让我想起了一个愚蠢的国王,差不多和你一样傻,”他语气照旧,尖酸而冷漠,“当时统治暮谷镇的还是【达克林家族】,那时候的暮谷镇伯爵名叫丹尼斯,他想要获得一张王室特许状,将暮谷镇的港口关税和贸易税降低到几乎不存在。”   我点了点头,“你肯定不会同意,这暮谷镇和君临同样坐落于黑水湾,这个【达克林家族】这么做,完全是在和君临竞争,偷王室的钱。”   “我建议言辞拒绝,御前会议对那个【丹尼斯·达克林】措辞严厉,结果他拒绝上缴给王室的税赋,还邀请国王亲临暮谷镇,要当面请愿,然后某位国王就像是一个傲慢的少女一样,‘不!我会亲自解决纠纷!让犯上作乱的达克林,乖乖就范!’”   “没必要这样,”我无聊地看起路边寡淡的冬日风景,这老头子因为只剩下一个脑袋,所以越发地肆无忌惮,根本不怕我对他做什么,“你就直说,我就是个傲慢的少女可成?”   “你确实是,上一位固执的贤君,就因为这蠢举害死了他的御林铁卫【加尔温·戈特】和一整支护卫队。”   “而我也会因为这举动害死随我而来的士兵,对吗?”我置气道。   这老不死的又咒我,兰尼斯特的家教天下闻名,教儿子怎么当儿子还不够,这还教国王怎么当国王,当初那个“疯王”伊里斯二世,怕不是被他逼疯的。哦,对了,他还教育太后怎么当太后,这位为人师表的泰温大人可是桃李满天下,儿女各个孝顺,国王各个贤良,堪称七国楷模。   这是反话,被他教育过的人,差不多都快废了。   “听我一言,洛恩王国的红王,趁早撤兵,至少你本人得走,召集听你话的七国贵族,在黑水湾留一只快船,等到事败时把我儿子和我弟弟撤走。”   你不是管他西境去死吗?怎么又要我救你家的詹姆和吉利安了!   “算了吧,你就等着见证我的胜利,”我消遣道,“再或许是去看世界是怎么灭亡的。反正兰尼斯特家族就差你和你的次子没做过人质,你在这头当异鬼的人质,你的侏儒在那头当我造反臣民的人质,一家人凑个整齐不好吗?”   “学城会把我们评为兰尼斯特‘笼狮’的一代。”   “自信点,人质的一代,对了,关于多斯拉克人,我有个想法,你听听看行不行得通...”   关于如何设计多斯拉克人,让他们不再是自由贸易城邦的天灾,我有一些构想。出于格拉斯自由团对我的刺激,我很想向泰温讨教讨教。   多斯拉克人这个民族,原著作者是按照北美印第安人进行设计的。可实际上,北美印第安人的作战能力...要是强的话,就不会被灭族了。但是没办法,这个世界可能是有魔法,人家就是能吊打四方。   从红王的角度来看,我对这个民族的需求在于两方面,第一,保持其战斗力,和悍不畏死的豪气,以为我的南征北战提供兵源,第二,安定,偶尔对村庄的劫掠我可以忍受,但是如果发展成如前世天朝面对的那些,游牧民族的压力?那就算了,敬谢不敏,我宁愿把多斯拉克人阉割。   因此,显而易见,安排多斯拉克人时,最好的仿照对象,是前世东欧的哥萨克们。波兰人曾经为了妥当地诏安哥萨克,搞了一个“在册哥萨克”的玩意儿,虽然他们最终失败了,哥萨克人的游牧社群依旧无法无天,可是,这依旧有借鉴的意义。   结论就是,搞一个“在册多斯拉克人”,直接被我册封且世袭的特权阶级,搞一个“英杰多斯拉克人”,属于对战功的奖励,这两种多斯拉克人必有内斗,前者会面对后者的挑战,只能依附我的王国来维持自身,并成为狗腿子的表率,而后者也会被拉拢,并被我的后人列为重点看顾对象。   老实说,能学习的,类似的例子不多...总不能扯淡到搞什么牛录固山,猛安谋克吧?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哥萨克是哪里人,我没听说这个民族,但是这群人,即便痛恨你说的地主和贵族,却对你说的沙俄,有文化上有认同感,国家上的归属感,虽然他们是游牧的土匪,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很薄弱。”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我想要多斯拉克人彻底为我所用,归根到底,还是要‘驯化’他们,让他们认同红王,或者说我这个卡奥,并且产生荣誉感,摇身一变成为洛恩王国的新骑士,是不?”   归根到底,还是得强势,国家得强势,看看前世的罗马,看看西晋,我头就很疼,现在多斯拉克人还算佩服我,可是万一日后成了引狼入室,那我这王国能延续几年?   我摇晃着手里的笼子,泰温的脑袋跳呀跳。   “大致如此,别晃了!这可能需要一百年,或者两百年去改造,从现在就开始。你也知道多斯拉克人是个大麻烦,可你不去忙着收拾你千疮百孔的国家,却跑来这和一群传说中的妖魔鬼怪玩战争游戏?我说,别晃笼子!”   “我们来说点新鲜的吧,提利昂的妻子泰莎,你那个儿媳现在过的好吗?”   感谢泰温大人的提醒,我这军心依旧不稳,需要再度振作。等到七国的部队到了以后,我有预感,这场战争光是能让我麾下的大军形成战斗力,就已经能耗尽我的力气。   日落时分我抵达了红人庄园,这里土地已然荒芜,我过去的宅院里长满了蜘蛛网,地上还有人和动物的粪便与尿液,似是遭受过好几次洗劫。出去购买物资的人提到,罗斯比城里依旧在闹继承权纠纷,几家几户寸步不让,甚至发展到拔剑相向的地步,最后饿死了好些罗斯比家族的亲戚,他们倒是在我来了之后,跑了个一干二净。   暮谷镇是个好地方,北边就是河间地。洛恩王国的大军沿着海岸线铺开,一万人前往过去的女泉镇,现在的新泉镇,以接应正在缓缓行军的北方联军,我特意告诫过那里是我的领地,禁止劫掠,这一万人中将有千人的骑兵进驻西边的赫伦堡并巡视三叉戟河沿岸,赫伦堡会是我的下一个驻扎地。   另有三万人集结到罗斯比城附近,以免我被丹妮莉丝的军队给突然袭击。   到了第二天的黎明时分,一支河湾的骑兵队保护着一辆马车开进红人庄园,玛格丽·提利尔,我的财政大臣,携带着丹妮莉丝的邀请函,前来觐见。   她这一次穿着灰色的裙子,内衬是棕红色的,笑容依旧婉约温柔,眼睛似要滴出水来,已然是该嫁人的年纪了。   短暂的问候,玛格丽替龙之母送来了邀约,赴君临北方十里格外的国王大道,展开正式会晤。   之后,我也确实问出了这个问题,“高庭还没安排你的如意夫婿?”   “他们原本属意雷德佛家族的米歇尔伯爵,”玛格丽小姐叹了一声气儿,陪着我走向简陋的厅堂,“可是米歇尔伯爵已婚,还是个瓦兰提斯的美人。”   “那个瓦兰提斯美人是二婚,潘米尼恩家族的闺女。”我回忆了一下,米歇尔·雷德佛有意靠近瓦兰提斯,虽然他是个人渣,始乱终弃,完全忘了跟他私奔的米亚·石东,劳勃国王的私生女。但是政治上,这对洛恩王国的稳定有好处,所以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唉,就是这儿了,荣光,我得靠您来给我介绍伴侣。”   “先给我讲讲龙之母的宫廷里情况有多糟。”   “她的宫廷?雅西娜向着你,可是她不敢公开发声;弥桑黛和无垢者们从来不提意见;‘无畏的’巴利斯坦讨厌你,不,是恨透了你,每天都在讲述你抛出铁王座,蔑视王权的事情,不过他是个正人君子,态度都放在明面上;你提醒我的瓦里斯并不爱吭气,只是尽职尽责得很,尤其是关于你的事务,另外,琼恩·克林顿取回了他家的堡垒,最近似乎和瓦里斯走得很近,他似乎无条件相信那个‘蜘蛛’太监。”   听起来不是很奇怪,是因为‘伊耿·坦格利安’所以爱屋及乌?要知道,当年可是瓦里斯把那小子抱给琼恩·克林顿的。   “你哥哥是什么态度,多恩人呢?”   “多恩派来了军队,五千左右,他们在维克塔利昂的舰队里找到了他们的王子昆廷,据说那兄弟在给铁民当桨奴,因此和铁民们闹得有些不愉快,至于我家里,很难说,维拉斯没什么太多的想法,不打算摆明立场,可河湾人并不是一条心,海塔尔家族和青亭岛的雷德温已经和琼恩·克林顿达成了一些约定,金树城的罗宛家族,倒是一直和提利尔家族一条心。”   “道朗依旧在保存实力,这个老乌龟,”我思索着,该怎么把问题引导向我关心的方向,“没料错的话,就像是当年的‘征服者’扶持提利尔成为南境守护和高庭公爵一样,丹妮莉丝女王会因为你投靠了我的缘故,或许想要扶持别的河湾地家族,来顶替或者催促你们早日投靠。对了,你弟弟洛拉斯·提利尔呢?”   “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没记错的话,他是我在提利尔家族内部的敌人,一直因为他祖母“荆棘女王”和兄长“勇武的”加兰之死而耿耿于怀。   在我本体自布拉佛斯回返潘托斯的途中,尸鬼莫波去了一趟铁群岛,葛雷乔伊家族的维克塔利昂和阿莎依旧僵持不下,没打也没好,同时,我发现了攸伦的戒指,那枚有魔法的戒指不见踪迹,黑狮子死灵师摩根则嗅到了鲜活的海怪味。   海塔尔家族和“百花骑士”洛拉斯都曾经登陆过派克岛的派克城,之前我和攸伦对决的地方,我不能排除掉他们和生还的攸伦暗中联合的可能。   这事儿还没完。   “我弟弟不见踪影,派他侍从送了一封信回来,说自己要去游历,王上,有谣言说沙蛇们想要刺杀你,或者劫了你,请小心。”玛格丽放低声音。   就因为当初救“黑暗之星”杰洛·戴恩和亚莲恩·马泰尔公主时,我得罪过她们?这倒是很符合沙蛇的作风。   七国局势依旧错综复杂,各大诸侯各怀心思,加上边疆地的赤红山脉闹起了秃鹫王,别说我军了,丹妮莉丝那边要团结一致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异鬼不会等着我们准备好,它们正在南下,日夜兼程。   夜里饭后,我和玛格丽谈了很久,困倦时相拥而卧,由于白天时诸事不遂,虽然“小玫瑰”看起来可口,我倒是没什么心情。   迷梦中,沿着两壁挂有火把的走廊,我走进一间间房间,每个房间里,都是一个古代女人的记忆。没错,我依旧在解读黑狮子摩根灌输给我的那些记忆。   就在我流连于“百王争雄”年代,用栀子花和煮橘子修饰的一段恋情时,耳边乍然响起一个声音。   “你的新宠长得还不赖。”   意识迅速回归现实,这是...沙蛇?!   不好!她们怎么摸进来的?电光火石之间我立刻开始反制,几乎就在睁眼的同时,我已经将手伸向了枕头下的匕首,一具健壮的女体蓦然压在我身上,逼得我轻哼出声,我睁大双眼,只见一个脸有战妆的女子,面带微笑,这脸我熟!   “克蕾!?”克蕾·菲林特!!!   怎么这女人就是不会走正门!?   大晚上跑来夜袭,吓人啊!   卫兵呢,怎么让她闯进来的?统统扣薪水!   手忙脚乱过后,贴身侍女西佛打着哈欠送来了一壶热酒,借着飘摇的烛光,桌边的玛格丽·提利尔打量着眼前不羁的女战士克蕾,“这是我朋友,克蕾·菲林特,来自群山之中的菲林特家族。”我介绍。   “朋友?”克蕾发出质疑,一把搂住我。   粗糙的皮革手套,还有粗粝的亚麻袖子。   “好吧,”我无奈地鼓了一下嘴,仿佛回到了那年君临与克蕾和莱拉厮混的少女年纪,“也是情人。”   “情人,”玛格丽眼中露出别样的意味,“类似我和我的表姐妹们?”   这个嘛...   “我是来求援的,长话短说,莱雅,现在只有你能帮助南下的难民了。”   “我在帮,我已经派出了人手,”我正容回复,“大部队有些难,不过,一个特殊的使节是必要的。”   莫波,去北方寻找生还者,尔后,查清异鬼的动向。   河间地,十字路口客栈。   想当初我第一次来时,是随劳勃国王的队伍南下,就在这十字路口客栈附近,还遇到了艾莉亚和乔佛里的冲突,总的来说,那时候的这里,平和而繁荣,老板娘笑容殷勤,随时都有水果和美酒可以享用。   之后就是尸鬼莫波出谷地时,这客栈几乎沦为废墟,最后的老板娘“长腿”简妮,也因为暗中帮助无旗兄弟会,而被吊死,莫波还在这里杀死了一队史坦尼斯的士兵,那些人渣劫持了好些河间贵族的子女。   如今...   一人一马,背上背着瓦雷利亚钢剑“金狮”,尸鬼莫波的穿着像极了守夜人,一身漆黑,就连怀里的小狮子摩根,也是通体黑色。   一路上断断续续遇到了不少可怜虫,全都来自北方,逃兵、牵着狗的农夫,用狼林口音哭诉全家已没的妇女,瘦骨嶙峋撑着一身脏乱皮毛的贵族,还有死掉的小孩和老人。   待到了客栈门口时,从莫波的眼中,我发现大门早已经不翼而飞,可能是在这冬季里被劈了当柴,整个客栈里挤满了人,一些已经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另外一些还活着的,通通都已是乞丐,他们看到莫波时,像是看到了恶鬼,惊叫着抱头躲开。   “嘿,你!”我听到一个粗犷的叫声,似乎是“猎狗”桑铎·克里冈,抬头望去,二楼走廊上那被烧掉一半的脸,可不就是他,还有别的熟人,琼恩·雪诺那忧郁的脸蛋,“爬墙你最行,是你,对吗?”   爬墙?哦!对了,   “怎么是你们?”我用莫波的嗓子问出声,“河间乱的要命,在谷地好好呆着不好?”   “我们去送死,算命的那个骗子告诉我,在这几天里找死,以后日子会很幸运。”“猎狗”显然不大高兴,”干他妈的史塔克。“   再瞧一眼他身边好奇打量我的琼恩,一看就知道,这“猎狗”是被珊莎派来保护私生子哥哥的,“狗狗,帮我照顾一下琼恩吧。”呕! 第649章 权力的游戏(二)国王大道   早晨,我和昨夜造访我的两位女人共进早餐,顺便听听民间的消息。   “整个黑水湾都在传扬着异国的红王和她跨海而来的大军,那支舰队庞大得连海鸥镇和女泉城,我是说新泉城,都看得到她的剥皮人,有些人说红王是要成为第二个‘征服者’伊耿,有些人说,她是来收拾教会里诋毁七神之剑的主教败类,有些人说,她是在支持丹妮莉丝统一七国,众说纷纭,总之,她不是前来回家省亲,旅游观光的。”   这是我过去在罗斯比城里留下的旧人告诉我的。   “五万大军实在是太过庞大,”玛格丽也提醒我,“谋杀,强暴,抢劫,几乎有洛恩王国的地方就有这些,人们把你看作是外国人,外国人的国王,他们憎恨入侵者。”   确实,人们多半以为我要和丹妮莉丝打一场,纷纷举家逃亡,离开这个他们眼中即将陷入战乱的黑河湾。   我可是抛弃铁王座的莱雅拉,这行径在平民看来可是很可怕,在贵族们看来则无法理解,其影响之深远,我无法回避,不管怎样,我也就和暴虐这个评价挂上了钩。   “转告‘云雀’多内尔,”我喝了一口粥,“就他在潘托斯犯过的错,我给了他这次弥补的机会,叫他好好给我证明,他不是太监瓦里斯的养的狗!”   在黑河湾,丹妮莉丝和我,两位女王都心怀鬼胎,名义上联合,实际上,都在相互试探。   “是的,王上!”   “另外也转告他,我即将前去赶赴和丹妮莉丝的会晤,趁我不在的时候,给我把事情好好平了。”   “是,王上!”   而试探,总会有一个结果。   同时,这是莫波抵达十字路口客栈的第二天。   莫波,啊,我是说艾德瑞克·随便姓个啥、琼恩·雪诺还有“猎狗”桑铎·克里冈自十字路口出发,北上前往孪河城,我们的目标是去北境,琼恩去找死,或者说抵抗异鬼,桑铎保护琼恩,莫波则是去侦查异鬼动向,算是三个人里最正经的那个。   这些年来河间地战乱的频仍,一路上自然是没什么美景,商贾不见,歌谣无存,更别提河间的美人了,一派荒凉凄清。有的只是路边枯骨,林中兽瞳,以及面黄肌瘦的跋涉难民,这就是往日的七国通衢?老实说河间这几年一直如此,估计都习以为常了。   假如硬要从这乏味的旅程中,找什么亮点的话,那...小狮子摩根打呼噜的模样,还算是可爱?   想着这个,莫波的手指戳了戳摩根的肚子,“咕噜噜。”她砸砸嘴巴,扭了扭。   伴着水声潺潺,那是枯水期的三叉戟河及其支流,已然气息奄奄。我们走在无人维护的国王大道上,两旁的云杉和哨兵松笔挺高大,野蛮生长,越发茂盛,其影下的灌木和杂草更是茂盛得过分,逐渐开始侵蚀人类开辟的土路。   三个人七匹马,前进速度绝对不慢,到了第三天下午的时候,我们抵达孪河城外。   据我所知,佛雷家族已成历史,北境大军在复仇之后,名正言顺(?)地将这里当做自己的大本营,由于佛雷的劣迹斑斑,以及徒利和史塔克不浅的关系,河间人也没对此说三道四。   树林遮挡了远处的喧嚣,马蹄小跑靠近,嘈杂的喧嚣便明晰了起来,变成了具体的咒骂和示威,“乌鸦!”“狼崽子!”我看到了奔狼旗和其他一些北境诸侯的旗帜,气质鲜明的北境士兵和另外一群旗号杂乱的土匪正相互对峙。   土匪,或者说,武装难民,衣服上有残留的血迹,五颜六色,丝绸加破皮毛,一看就是从死人或活人身上扒拉的,身后跟着带泪痕的妇女,没有孩子,没有老人。   我们驻马而望,“黑衣服,嗯?”眼尖的“猎狗”毫不犹豫开启了他那张臭嘴,“是你说,要拯救的那帮弟兄?看到那群黑衣服了没,中间夹着关着上身的婆娘,小鬼,你确定那不是人渣?”   武装土匪里确实有不少穿黑衣的,其中一个大块头的眉目如此让我熟悉,一眼就认出,罗德里克·葛雷乔伊。   “我的大部分兄弟,在过去就是一群不法之徒,不过,我会处理好的。”琼恩保证,可惜他这话听起来更像是在给自己增加信心,尤其是面对眼前这一幕,嘿,守夜人都朝史塔克的旗帜拔刀了。   紧接着,这位守夜人司令驱马向前,莫波和“猎狗”对望一眼,跟在其后,桑铎喃喃抱怨:”哼,拯救一群人渣?”   “听来,就和珊莎会信任你差不多?”我揶揄道。   “谢谢你提醒我我是个人渣,不敢露脸的软蛋。”   司令在前,人渣和软蛋在后,突兀而来的三骑七马让热闹的对峙场合不由一静,乱民当中罗德里克自人群中走出来,撞得不小心拦他路的人一个个踉踉跄跄。   “好了,都散了,咱们的琼恩大人驾到,你们还想要什么粮食?”罗德里克对自己那边的吼道。   显然,这位罗德里克还算颇有威望,跟着他的那几百号人不断后退,收起了武器。   “我以为重逢的场面会更温柔一些?”琼恩面色冰寒。   “你不是要死守吗?看模样也苟且偷生了啊,大英雄。”罗德里克·葛雷乔伊讥笑不止,借着莫波的眼珠子,我打量了一下这位罗德里克,一只脚上是尖头鞋,一只脚上是皮靴,衣服是用小块皮毛缝起来的,灰色的水獭皮,黑色的貂皮,还有褐色的野兔皮,像是个野人,胜过于乌鸦。   琼恩在马上继续喝问:“卡特·派克呢,东海望的那个?”   “没见到人,估计是死了。”   “波文·马儿锡?”   “想和我夺权,杀了。”   “艾里沙·索恩?”   “和波文一个鸟样,那场内讧闹得挺大,后来我们还杀了不少人。红袍女梅丽珊卓你记得吗?那个女巫蛊惑了好些无家可归的男女,结果好大一帮人要烧你的沼泽民朋友当做火祭,说什么这样就可以让雪灾消退,我们只好把那女人扒光了赶走。”   “扒光可不是好主意,冰天雪地,凛冬已至,而且梅丽珊卓确有智慧,那威玛呢?也被你杀了?”   “我不杀朋友,”罗德里克蹙眉,他接着回忆道,“我们逃到白港时,他进了白港,尔后那帮把人鱼绣在胸口的娘娘腔,把我们赶跑了。”   人鱼,曼德勒家族的纹章。   提到这个,我猛然想起我的朋友薇尔菲德·曼德勒,那个丰满而甜美的女孩,她嫁给了多米尼克。   “你们有没有见到剥皮人的纹章,”我在琼恩身后问道,“或者一个把头发染绿的女胖子?抱着孩子的。”   ”你是谁?”   “艾德瑞克,波顿家族的骑士。”   “波顿是不是那个那个,自称红王的娘们?我好像见到过你说的婆娘,胖,不过不是绿毛,抱着孩子,有一群剥皮人跟着,我想捏一捏她胸脯,只是捏了一下,就被赶出了白港。”   那就是了,肯定是薇尔菲德没错,或许当了妈以后她不再染发,不过被剥皮人保护的,抱着娃娃的,我想不出第二个人。说来我哥哥对我嫂子可真是过分,结婚那么久,就见过多长时间?薇尔菲德给他戴绿帽都不稀奇。   可是多米尼克也不是在外头饮酒作乐,而是冒着生命危险给国王当护卫,带兵打仗。   啧,薇尔菲德应该不会,她人品不错的,应该说,曼德勒家族是精明的商人,但是也很有荣誉感。   这罗德里克就有点碍眼了。   他对待守夜人猖狂,那不关我的事。   可是...   想想当年,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他就敢精虫上脑对着一个小丫头喷粪。   现在,又去骚扰我嫂子?!   要能忍我岂不是伊斯蒙家族了?纹章绿毛龟。   “你敢骚扰波顿家的妻子?”莫波沙哑的声音语气十分不善。   “什么波顿,谁在乎?北境完了!”罗德里克立刻吼道,“完了,知道吗!?不是我,这里的人都活不下来,你要为一个贵族裱子和我干仗?!”   还要挟上了?   “冷静,嘿,艾德瑞克。”琼恩回头劝阻,我压根没听,“别——!”   砰!   鲜亮的泥巴印,印在了他的腹部。   我无情地抽出“金狮”长剑,示意这些拔出武器的人有种就上!北境那边的枪兵和弓箭手则在吆喝着不准斗殴。   就在方才,莫波直接下马,那罗德里克·葛雷乔伊刚拔出佩剑,就被一脚踹飞!   “飞,飞啦!”   乱糟糟的长发随风飘扬,这恶棍惊讶地睁大了眼眶,嘴巴也半张着。   怎么,没想到我会打你!?   狗娘养的葛雷乔伊,我见一次打一次!   扑通!他摔在地上。   铿!   这时候大伙儿才反应过来,抽出武器,寒光闪烁,不过,我却止住,没再继续揍人:   “我想杀了你,可是我发现你还有一次活着的机会,你有机会换掉守夜人的衣服,却把这一身穿在里面,你这一命,是看在守夜人的份上,愿你死得其所,海怪。”   另外一边,“魔龙,无垢者,金帐篷,王上!丹妮莉丝女王正在等着呢。”另外一个没那么狗娘养的葛雷乔伊,席恩大声回报。   “你叔叔和姐姐来了没?”我在马上抱着一个黑幕罩住的铁笼子,问道。   他回答得很敷衍,显然是不大想谈起自己的葛雷乔伊亲戚:“没见到他们人影,把旗子抬高,小子们,昂首挺胸!”   不管他,这小子心思太复杂,管不起。   队伍因席恩的叫嚣而一肃,可是显然有人对席恩很不满意,“为什么你会带上这么个没精打采又没胆量的孬种?“手中的笼子里发出问话。   “或许他会勇敢。”   “或许。对于未来的防御你是怎么想的?”   “以孪河城为第一道防线,借助河网预防,卡死桥梁和浅滩,在赫伦堡和奔流城布置第二道防线,借助河网,我们可以卡死尸鬼的大军。”   老兵头子泰温·兰尼斯特显然对我的策略不屑一顾,“你在布拉佛斯有过经验,对方可以冰冻水面。”   换言之,这法子不成。   “那你觉得呢?还有,你怎么不再继续反对了?”   泰温的声音依旧傲慢,“我不做无意义的事。“   “那你觉得我该如何安排军队?”   ”我认为你最好是凭借天险布防。“   一句废话。   我耐着性子:“天险?可河间什么都没有。”   “所以,你的策略可以是集结大多数兵力,例如三十万,在孪河城吸引住异鬼的注意力。”   “他们不敢绕过去?”   “只要你的军队超过一定数目,他们就不敢冒着被你直接出兵北方的危险,去继续南下。”   我反对:“但是它们可以围城。”   “按你所说的尸鬼的特征,在火焰的帮助下,要多少尸鬼才能围住三十万活人?得六十万。”   “它们只需要有一个异鬼继续南下,那么——”   “那是你永远防不住的,一两个敌人渗透后方,你有三百万大军都防不住。我提醒你一下,莱雅拉,我只要活着,或者有意识,就会为我的家族和子孙着想,我可以容忍你的愚蠢和你对我的刺杀,但是我不能容忍你的瞻前顾后,实话告诉你,我告诉过那个侏儒,只要你失败了,那就取你而代之。”   “他会听你的?”   “我了解我的儿子。”   君临外十里格,国王大道,号角和喇叭齐齐发声,还有来自厄斯索斯的唢呐,我翻身下马,眼前的银发丽人摆出了威仪和微笑,即便我们在龙背上大吵了一架,却依旧都有,在场面上保持友好风度的虚伪。   几道视线有些不善,“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这不足为奇,还有之前替攸伦出使过凯岩城的莱昂诺·提利尔,以及“灰铁”加尔斯·海塔尔,海塔尔家族的次子。   另外一些人,笑里藏刀,包括瓦里斯,和提利尔家族的瘸子公爵维拉斯。   “抱歉,那天我太过愤怒。”当我们相互鞠躬时,丹妮莉丝主动说道。   “能理解,明光。”   丹妮莉丝这次拥有了铁王座的气魄:“我应该靠自己的能力去赢得王座和王冠,而非靠你不来染指,荣光。”   “我保证,我真的无意那几块土地,一切只是为了打败异鬼而服务。”我再一次给出自己的承诺,当然,我也知道这当不得真。   她笑的很大度,“我可以稍后再聊,容我为你介绍一位客人,他正在大帐中等待。”   谁?   片刻之后,我就知道了答案。   一个灰发的男人,眉毛又浓又粗,双眼是蓝色,身着鳞甲,我一出现,就紧紧盯着我瞧。   我当然认识这个男人,他和他的兄长关系不好,拒绝了家族为他安排的联姻,远走他乡。   他是前任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最信任的人之一,是谷地的血门骑士。   在最近,他由于侄子的死,而成为了奔流城公爵。   “黑鱼”布林登·徒利,那个在前世电视剧里,在葬礼时,看艾德慕射箭总是射不中,就一把抢过弓箭,一击起火的男人,徒利家的叔叔。   “头一次见面,洛恩王国的红王。”布林登公爵微微欠身,一看就是冲我而来,根本没理会丹妮莉丝和其他人。   “您是——”我装模作样看了一下他胸前的纹章,“抱歉,我记得艾德慕公爵不是你这个岁数。”   在河间陷入战乱之中,各种消息到处飘传的时候,红王莱雅拉·波顿不该知道艾德慕·徒利已死,除非她早已对七国有野心,因此,我当然得演戏。   “我是布林登·徒利。”他很直率,“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是否暗示过你的手下,杀死我的侄子?”   “没有,这怎么可能!?”   “我不相信你,我调查过,也问过史坦尼斯的王后赛丽丝,我确定王党和后党都不会对他下手。”他说,“而如果没有你的命令,你的骑士绝对不会敢冒如此之大不韪。”   这件事当然是我做的,没记错的话,用尸鬼莫波,在奔流城搞潜伏暗杀救人的时候,顺手而为。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已经估计到了“黑鱼”的精明,却没想到他明察秋毫到这种地步!   真是...   我用莫波提前在七国布下的局,好处不少,笼络住了北境、河间、谷地和西境,可是现在,当我到了这里以后,坏的影响也一个接一个地蹦跶出来了,先是丹妮莉丝,现在是布林登。   布林登这个结论对我来说很危险,一旦艾德·史塔克确认是我杀了艾德慕,那么不管是他,还是珊莎,恐怕都会改弦易辙,倒向丹妮莉丝!别忘了,艾德慕·徒利可是史塔克家族的小舅子,凯特琳·徒利的胞亲!河间、谷地和北境是连在一块儿的!   我眯起眼睛看着布林登,我注意到他视线飘开过一瞬,我瞟了一眼他那一瞬间看去的方向。   是“八爪蜘蛛”瓦里斯,那张让人想打扁的肥肥笑脸!   好啊,又是你,瓦里斯,可真是会给我找麻烦,这太监的法子不多,大部分时候,就是让一些信息被该知道的人知道。可是,权力的游戏里谁会没有秘密?他这么干,实在是让人太痛恨!例如现在,就是这样,瓦里斯肯定跟布林登说过什么。   “我完全没有做过这件事,也不会有这种想法,你的侄孙布兰现在在我的帐下,我和史塔克是一直以来的盟友,我自小就和艾德慕公爵认识!我有什么动机,要去做这种伤人结仇不讨好的事情!?”   没错!   这就是这桩谋杀指控最大的疑点,红王莱雅拉不管是不是有收服河间的目的,她都没有动机对艾德慕下手,对吧?不符合利益需求。   “我的侄子是个傻逼,我一直都知道,我也知道你可能会不喜欢这一点,从河间到河间的盟友,痛骂他的人不在少数,这位,洛恩王国的红王,你大概也是其中之一!”   擦,还真被猜出来了,对,这就是我的动机,我就是单纯由于艾德慕太过...不像个能成事的公爵,所以才痛下杀手,免得他的妇人之仁又给我拖后腿!   可这时候我能承认吗?当然不行,与异鬼的战争,不就是我谋夺七国的关键时刻!哪能掉链子?   “我不会因为人蠢就杀人,”我笑了,“帮我把席恩叫过来。”   “荣光?”席恩出现。   我一展手臂,大方地介绍道:“你想必认识这位席恩·葛雷乔伊阁下,布林登公爵,你看,他不就活的好好的?”   席恩抽了抽嘴角。   布林登却认真地看着席恩的脸,接着点了点头!   “我承认,确实如此,可他是公爵,更加重要。“   “这家伙给我执旗子来着,未来还要替我守护一方土地,封土裂疆,至少是一位伯爵。”   “好吧,我拭目以待。”他叹了一口气,“另外,我不喜欢你在河间地拦阻什么异鬼的主意,这片土地已经饱受战争的摧残,外国的国王,抱歉,王上,实在是冒犯了。”   加上七国名义上效忠我的诸侯,我手下的军队数目已经达到十万,丹妮莉丝也有十万人,这二十万人的部署可是一个大问题,光是争论在哪里存放粮食就耗费了几乎整整一天,甚至我都不顾惊世骇俗,把泰温·兰尼斯特的脑袋,也拿出来参详军务。   当臣属们在吵架的时候,我偷空和丹妮莉丝凑在了一起。   “所以,”我低声问,“你是因为布林登的原因,想看我笑话,这才放缓了态度是吗?”   “当然不是,你把我想的太坏,莱雅,”她旁观,也在旁听争论,“我只是感慨,国王没那么好当,就好像瓦里斯,”她瞅了一眼太监,“我明知道他有毒,可是在他没有直接谋反之前,我却得依靠他,因为在这里我是个瞎子,需要一双熟悉七国的眼睛,和耳朵。”   这就是说,你丹妮莉丝明明听到我的劝告,却不但不诛杀或者冷落此獠,反而得倚重?   不论如何,这样在磋商和争论下进行的联合指挥,一天可看不见效果,夜里,洛恩王国和铁王座共同进行了一场宴会,以鼓舞士气,几乎在同一时间,北边的孪河城里,也在举办一场寡淡的宴席。   昔日佛雷家族的双塔纹章一个不见,满厅均是北境的挂毯,当年的老侯爵瓦德·佛雷子嗣太多,所以他的厅堂也修的足够大,足以让一个身份低微的骑士如艾德瑞克,也就是尸鬼莫波,也能一陪末席。   吃的很差,一大坨面糊糊掺杂着野菜,还有一条海疆城来的咸鱼,和在国王大道那场堆满了大小樱桃,苹果、覆盆子以及血橙的双女王之筵完全没法比。   孪河城这一场进行到一半时,莱拉·莫尔蒙坐到了莫波身边,端着乏善可陈的食物。   “抱歉,我们得节省每一颗谷子,毕竟凛冬已至。”   “能理解,”我一边用莫波装模作样搅拌着面糊糊,一边说道,“长夏已经让人们忘记了太多的恐怖。”   “她怎么样,你的国王?我听说她怀孕了。”   生了,小熊,是个女孩,叫撒拉,或许我会请你当教母哦,如果七神这有的话。   莫波回答道:“我从西境来,莱拉大人,我不是很清楚厄斯索斯那边发生了什么。”   “是啊。”她长叹一口气。   “您在想她?”   这话让莱拉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不止如此,我的妹妹们还在熊岛,远在北方,我身为熊岛伯爵,却没法与她们同生共死,响应征召的时候,我只给我妹妹莱安娜留下了六十个壮丁,我怕——”   “熊岛孤悬海外,还有船只可以南下呢。”   “都是渔船,我们那可能是全北境,不,全七国最穷困的地方。”她苦笑道。   这时候,一双手摁在了我的肩膀上。   温柔,而有力,像是把尸鬼莫波当成了女孩看待,很奇怪。   “能把他让给我一下吗?我有些问题想问他。”   “当然,”莱拉即刻就恢复了女战士的硬朗,笑回道,“您可是他该效忠的人之一,回见!艾德瑞克爵士。”   这打搅我们的声音,我实在太熟悉不过了。   自小到大一直在听,从不觉得厌烦。   多米尼克,我的哥哥。 第650章 权力的游戏(三)颈泽   孪河城,寂静的圣堂外。   嚣闹声隐约,夹杂着吟游诗人的歌谣,男人和女人的喘息。我倒是觉得不像是琼恩·雪诺和他的护卫“猎狗”,估计是别的什么人弄出来的。   “身体康复了?”我抱起手臂,靠在被藤蔓缠绕的立柱上。   “好多了,只是有时小腿会疼,”多米尼克·波顿说道,他没有再穿无纹章修饰的铁卫服饰,换了一件带剥皮人符号的衣服,接着,多米说出了来找我密谈的原因:“我想和你们一起走,莱雅,我要去找我的妻儿,他们可能还在恐怖堡。”   “别,这一趟会很危险,”我直接拒绝,“北方的状况肯定不好,恐怖堡这个时候多半已经沦陷了,遍地都是尸鬼和异鬼,说不准在横扫了北境之后,它们这会儿已经到了白港,我下午时问过那个罗德里克·葛雷乔伊——”   “你那是问?你把他给揍了一顿。”多米尼克露出一个笑容,就像是在过去瞧我调皮时的模样,“我不是在征求你的同意,妹妹,我只是想和你搭伴而已,本来我也想回去一趟的。”   “你不明白,我是说,薇尔菲德已经回到了白港,带着你们的孩子一起,话说你们家宝宝叫什么?”   “卢斯,卢斯·波顿。”   啥?   “卢斯·波顿?”借着莫波之口,我不禁高声问道。   “是的,卢斯,我父亲的名字。”   我他妈...我之毒药,彼之良药啊这是。   “好,好吧,罗德里克估计遇到她了,和她的孩子,就在白港外。”   好个屁,给我改名啊!   多米耸了耸肩,“那不是她。”   “哈?!”   “我说,那不是我妻子,薇尔菲德有一个妹妹叫薇拉,一直在恐怖堡和薇尔菲德作伴,”多米尼克手臂杵着墙,解释道,“我了解曼德勒家族,他们总会给自己的血脉留下生机,却也不乏死守抗争的勇气,柔韧而坚定。薇尔菲德是他们中的一员。”   “啊,爱情。”我揶揄道。   “或许,不管怎么样她是我的妻子,我的家人,我不会放弃我的家人。”   “老实说,我现在觉得送你们一家去潘托斯才是好主意。”我借着莫波之口叹息。   “那可是王室的亲戚了,打算给我一个什么头衔?”他笑弯了眼。   “容我提醒你一句,多米尼克·波顿,”我警告,“上一次你自作主张,去给史坦尼斯当骑士,导致你身受重创,”   还有,如果不是我事先干掉了拉姆斯,那就您这颗圣父心,这会儿身子骨都凉了很久了。   “这么说吧,你这家伙容易给自己招灾,所以,你呢,给我留在这,我去找你妻子,这具躯壳是尸鬼,抛之不可惜。”   话虽如此,想到我的头胎,我就感觉心里不好过。一对双胞,撒拉很健康,可是另外一位,生下时已经死去...根本都来不及看一眼,这个残酷世界。   如果真的把莫波折损了,那我也会很难受,毕竟我才二十多,王国也需要我拥有更多的子女,即便没有什么死灵师的反噬、诅咒,难产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儿,如果再加上损了尸鬼之后必然死胎的命运,这也太他妈惨了一点,这身体哪能这么折腾!   多米尼克无声的摇了摇头,他主意已定。   “老哥,除了我女儿之外,我就你一个亲人了。”   他笑了,“你还有我的妻子和我的儿子,莱雅。”   我跟着多米尼克刚才的动作,摇了摇脑袋,“那不一样,和我相伴童年时光的,就是你,老哥。”   “我能保护自己,放心,莱雅。”   他确实主意已定,多米曾经在谷地担任侍从,并受封骑士,他固执得就像是谷地的群山。   第二天一早,我的尸鬼莫波,多米尼克,琼恩,“猎狗”桑铎·克里冈,还有讨人厌的葛雷乔伊海怪罗德里克,出发前往北境。这一行的队伍就像是马戏团一样,有狗,有狼,有海怪,还有剥皮人。   比较始料未及的是,半夜里我们有三匹战马被暗杀了,东方微明时,马厩里一派血腥,只剩下骨头架子,凶手是这里的厨子和伙计,动机无他,为了攒食物。   孪河城的人纷纷表示乐意献出所有的财产,来换取我们的原谅。   这可真是...日了猎狗了。   一路向北,我们队伍里有六匹战马,多米的加入添了两匹,还有一头骡子和一头驴,否则行李放不下,越往北,活人就越少,尸体就越多,看来北境没多少人逃出来,自三年以前开始的战争,已经榨干了不少存储,再加上异鬼的灾难,约摸有两百万不到的北境人口不知道能不能剩下十分之一?   这局面让琼恩的脸色越发难看,多米尼克瞧起来也不大开心,至于“猎狗”和罗德里克这两个糙汉子,倒是一如既往地没心没肺,嘴里不吐象牙,罗德里克可是从长城一路淌过来的。   进入沼泽地带之后,国王大道就变成了长长的堤道,这些年来大军屡屡过境,又缺乏维护,不少地段已经塌陷,路两旁扎入水滩的树根上披着薄薄的雪,时不时可以看到残肢断臂,那是蜥狮饱食之后的痕迹,在迁徙中倒在路上的北地人对它们来说无疑是一场饕餮盛宴。   一片寂静,唯有马蹄鸣鸣,多米尼克眺目而望,他顺口问道:“我记得上次在临冬城的时候,你和我妹妹之间好像有些什么,对吧?”   “只是一个傻小子的妄想而已,”琼恩·雪诺洒脱地道,“她如今贵为红王,可不是一个私生子能配得上的,何况,我是个守夜人,发有不婚之誓。”   “可惜,我曾经想过她会有一个北境的丈夫,”多米笑道,“我设想过怎么给她挑丈夫,却总是觉得舍不得,结果一晃多年,她已经走远了,有了自己的主意——”   切!我想起了在君临海港边马车上的一吻,你怕不止是舍不得,老哥。   “——可现在想来,她的夫婿不需要有多勇敢,或者多杰出,只要是个北境的男人,能时常回恐怖堡,我就心满意足了。”   “那是个火辣的娘们,”罗德里克嘿嘿一笑,插话道,“我记得当初在青绿之地的城堡,她捅了我一刀,那会儿好像才七岁?想想这婆娘在床上会有多带劲。”   ....,我默不作声地骑着马,听着这帮大老爷们从男人的角度评价我,感觉有点怪异...   “你们根本不了解你们在谈论的那个婆娘,”“猎狗”不屑道,“我见过她拿着一把斧头,把一个男人的脚给卸了,这是什么女人?如果你和她上床,指不定下一秒,她就把你变成了无垢者,那个丹妮莉丝龙裱子的小兵。”   罗德里克兴致挺高:“这他妈的就是最带劲儿的部分,偏偏她还有一副挺...照你们青绿之地的说法,娴淑?一副假模假样。你还记得耶哥蕊特吗,‘琼恩大人’?矛妇!对吧?要我看,那个莱雅拉,也该去做个矛妇,或者当个铁种盾女,怎么着都不该是什么恐怖堡养出来的裱子。”   真是狗嘴吐不出来象牙的家伙。   “你呢?艾德瑞克爵士,”多米尼克回首问我,“你觉得你的女主人,我妹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这话题可难。   我他妈怎么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别怕,我们不会到处说的。”多米一脸安抚的笑容。   “顶多说你想着你的女主人自wei。”“猎狗”阴沉地添了一句。   ......   男人真可怕。   我想了半天,给了个平平无奇的答案:“她就是个在过日子的女人罢了。”   要不然怎么样呢,对吧?   虽然我一直有各种目的,例如逃离生父,例如给我母亲报仇,例如逃离异鬼建国立业,可是说来说去,我也就是在过日子,过自己想要的,没那么不安全的日子而已。   噗嗤一声,“猎狗”笑了出来,“过日子,干他娘的过日子,打渔种地算过日子,打仗当兵算过日子,当他妈的财政大臣,裹了一整个国家的钱跑路,跑去海对面搞出一个和七国一样大的王国,只花了三年!这算是哪门子过日子?她这日子过得得是多金贵?长了nai子的‘征服者’伊耿?”   罗德里克跟着轰然大笑,“哈哈哈哈,长了nai子的‘征服者’伊耿,贴切!”   “女人当国王,谷地的国王,君临的国王,海外的国王!”   嗯,这么一看,珊莎不提,我和丹妮莉丝两个女王,确实很合这话。   “那还要男人干什么?”罗德里克挤眉弄眼地问。   “当然是他妈的睡国王!”“猎狗”笑道。   “国王万睡,女王万睡!”   什么鬼话,听听,听听,一群渣男。   让我恼火的是,这俩逗比的笑声很大,就连矜持的琼恩和温和的多米也不禁被他们感染,唇含笑意,噪音过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停歇。   而且,不是因为笑累了,而是因为几个矮小的身影,出现在迷雾之中。   “好了,小心,现在我们有伴儿!”   琼恩的警示之言刚落,几个人已经武器在手,弓箭拉开。   “我们没有敌意,私生子。”口音有些怪,有些语调类似北境人,却又与之相异,像是外国人在讲七国通用语。   “沼泽人?”琼恩眯眼高声而问。   “那帮青蛙?”“猎狗”。   对方承认:“这里是泽地人的统帅,霍兰·黎德,我们不是敌人。”   霍兰·黎德,或者说按照七国的习惯,霍兰伯爵。黎德家族的头领,艾德·史塔克的挚友。   这世道,居然把这个十几年没露面的沼泽民领袖,给逼得出面了?   在尸鬼莫波与沼泽人的头领第一次碰面的当儿,南方,国王大道上,丹妮莉丝大军和洛恩王国远征军的“指挥”也吵到了第二天。   紫船提督卡纳蕾·奎尼尼就调集多少船只参与运输物资的事项,和雷德温家族的代表争个不停,两边几乎喝掉了一整桶的葡萄酒,并反而先就布拉佛斯进口青亭美酒的事项达成了共识;   陆军统帅贝里·莫斯则在和丹妮莉丝的军队首脑们商讨防区和兵力部署,双方一致认为,这中间物资的准备和运力的调配会是个大问题。   打仗就是这么麻烦,我早就司空见惯,流血一整天,准备一个月。   头昏脑涨的龙之母找了个勘察河间的由头,骑着魔龙一飞而走,而我呢,则在和提利尔家族的家主碰头。   这次会面,我的目的是,确定提利尔的意图和决心!   照我的判断,即便我们有仇恨,提利尔家族也应该不会特别反对我才对。   对于他们来说,我的价值昭然!   他们甚至甚至可能寄期望于与我合作,好给河湾越来越多的私生子和非第一顺位继承人一个体面且舒适的去处,以避免内卷。   这年代是不是人多势众就好?   是的,私生子和长子之外的子女,绝对是有利于扩大家族的势力的,可是,有洛恩王国落脚,和没有洛恩王国是两回事。   如果有一片土地在远方等待,七国的贵族又有谁不乐意去开拓?   他们的儿子们经过训练,通晓战争技艺和管理,在家乡却只会是干扰继承或者带来社会动乱的不安定因素,然而在远方的厄斯索斯就不一样了。   这就是我对付七国领主们最好的一张牌,对付人口过度密集的河湾,尤其管用!   洛恩王国永远需要人手,这一百年都不会嫌人多。在好些贵族那,这张牌足以抵消抛弃铁王座,藐视王权带来的影响,毕竟我都成国王了,那还有什么理由,去搞“丢弃王座事件”?   具体而言,对于掌握家族、爵位、城堡和土地的父辈来说,这是个建功立业,让自己血脉传播世间的好机会!   而对于子孙而言,与只能靠长子来列土封疆,或者直接把其他兄弟赶出门当雇佣骑士的做法相比,以一个远方的王国,和富饶土地的谎言(被我宣传过的谎言)来当做对兄弟们的奖励,显然,于河湾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再加上洛恩王国地处远方,照这时代王权的控制力来说,很难干涉河湾。再加上之前玛格丽和我的接洽,与我保持一致,绝对比效忠丹妮莉丝,要符合河湾人极其封臣的利益。   可别忘了,如今“五王之战”刚过,铁王座的威望需要重建,丹妮莉丝在君临,地位并不牢固,正是河湾首鼠两端,待价而沽的良机!   提利尔家族的族语乃是“生生不息”。   他恭敬地向我致以问候,动作有些笨拙。   好一个典型的提利尔家族成员,棕色的卷发披在肩头,一双浅棕色的眼睛让我想起了“小玫瑰”玛格丽,五官长得很标致,很像我见过的“勇武的”加兰和“百花骑士”洛拉斯,要知道,加兰粗壮,洛拉斯英俊,他们都可以算是这年代数一数二的帅哥。   不过,这位提利尔家族的长子,当代的高庭公爵,实在是太瘦了,缺乏运动,吃的也不多。据我所知,这位瘸腿公爵年轻时曾与奥柏伦·马泰尔比武,一只脚的膝盖就此被“红毒蛇”给打碎。   此后,我们在提利尔家族的帐篷里把酒言欢,翠绿裹金,金色和绿色,我周遭的装饰正是提利尔的风格。   面对眼前这位病弱的美男子,我心里升起万分警惕。   不提我们之间的恩怨,风传此人比学士更博学,比修士更虔诚,温润有礼,富有教养,并且极度擅长调教猎物,例如猎鹰,猎狗和骏马。   “我听说,您曾经和我祖母是朋友?”他的语调不急不缓。   我手指摩擦着高脚铜杯,同样笑道:“当时我不过是一个合法的私生女,财政大臣,而荆棘女王乃是蓝礼国王最坚定的支持者,我恐怕谈不上有资格成为她的朋友,维拉斯大人。”   他摇了摇头,“这就太客气了,荣光,我祖母总是觉得把玛格丽嫁给那位蓝礼国王,是我父亲头脑发昏,’野猪’,‘充气鱼’,总之,她不喜欢父亲有太多野心,影响到家族本身,实话说,祖母的看法一向正确,不管是在‘篡夺者战争’期间,还是在’五王之战’,每一次提利尔都是血本无归,甚至损失不小,这都足以证明她的智慧。”   “她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女人,总是善于保护自己的后代,令人尊敬。”   “可是受尊敬无法让她寿命绵长,”维拉斯眼中闪过一丝悲痛,自我调节很快,立刻就换了一个话题,“那段时间我一直在高庭,使者曾经带来一个消息,说祖母有意安排你和我联姻?”   “有这回事,当时我很抵触,毕竟,我没见过你。”   “现在呢?”   “或许挺不错。”这话纯属礼节,我语气里带出一丝笑意,“我喜欢有礼有节的男人。”   他唇角也弯了起来,极有分寸地说道,”那是我的荣幸。”   接下来是谈正事的时间。   “瓦里斯想要对付您,毋庸置疑,他来找过我,说,刺杀我祖母和我弟弟的事儿,是你逼着他做的。”   “这不奇怪,他会这么说,”我思忖,“我当然没必要这么做,徒增一个敌人,可是他却不一样,奥莲娜夫人是提利尔家族的顶梁柱,在瓦里斯看来,只要能尽可能地让七国混乱,那么,丹妮莉丝女王的机会就会变得更大,而“荆棘女王”的去世,正是带来混乱的一部分,这会影响到提利尔和雷德温家族的关系。”   这当然是扯淡,毕竟是我授意的,可是当年的执行者都不在这里。例如,波隆这个佣兵,没什么节操,但是还算有职业道德。   维拉斯直勾勾地看着我的双眼,“可是,他说的没错,您没必要欺瞒,我知道,是你和瓦里斯合谋,王上,靠着瓦里斯的小小鸟,对吗?”   “我不能否认我知情。”我打了个太极。   “用不着和我玩话术,王上,玛格丽很聪明,在厄斯索斯时,她调查清楚了一切,包括当日的经事人,然后转告给我,您靠的是当初‘疯王’伊里斯二世用来烧毁君临的野火,对吗?幸好,我妹妹是让我拿主意,并且,她没有告诉我们那位,比较冲动的‘百花骑士’,现在,这里的问题是,您要怎么样来表达歉意。”   没错。   我确实是用的那个伊里斯剩下的野火,本来打算用来烧毁君临的那一批。   我也确实是和瓦里斯合谋,“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太过于聪明,和泰温·兰尼斯特是一个等级的老不死,这种人,走得越早越好。   所以,有机会,断不能放过,有大圣堂陪葬,也算是那对祖孙不枉此生了。   当下的话,既然他这么说,那么,索性就开诚布公吧。   ”这取决于你们,”我靠上椅背,“你们想要什么,让我猜猜...你来延续家族,你弟弟‘百花骑士’负责复仇?你来这里和我虚与委蛇,安我的心,背地里,你们继续报复?是不是这个套路?”   表面上应付,暗地里报复,这当然会是提利尔对付我的法子,一猜就透。   “请您理解,我没法控制我家里的每一个人,也管不住”蜘蛛”阉人的嘴巴,洛拉斯迟早会知晓这个消息的。”他声带惋惜,显然是承认。   “但你肯定知道,或者很清楚,”我立刻指出,他和丹妮莉丝如今微妙的关系,或者说,提利尔家族在七国尴尬的地位,“当初‘征服者’伊耿在消灭了园丁家族之后,扶持了你们提利尔,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河湾太过强大,你们河湾内部,必须相互制衡,因此,他才没有将高庭交给更加名正言顺的佛罗伦家族和罗宛家族。”   维拉斯闻弦知雅意:“我知道,您是想说,多亏了我父亲梅斯的野心,先是‘篡夺者战争’,然后是‘五王之战’,动辄能组织起数万大军,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动员十几万。   “是的,”我点头,“高庭的提利尔家族体现出来的号召力太强,提利尔、海塔尔、罗宛和雷德温家族的联盟太让人害怕,会让丹妮莉丝女王警惕?”   那可是十几万大军,就在君临南边不远处,半个月就能兵临城下,国王还能睡得着觉才奇怪咧。   维拉斯蹙眉:“而当一个女王产生忌惮的时候,分割削弱势在必行,指不定我们保不住南境守护的位置,”他沉默了许久,然后才开口:“坦率地说,假如有魔龙在,我们什么都不敢做。”   心怀侥幸?这个家族的做法,我大概已有了评估,娇美的花朵不会挑头对付丹妮莉丝,自然也不会挑头对付我,在失去了梅斯·提利尔公爵以后,他们失去了挑头的勇气,或者说鲁莽。   可是,我口上没放过!   我一语打破道:“丹妮莉丝会考虑到没有龙的局面的,毕竟历史上已经发生过,‘龙祸’伊耿三世,对吗?即便她自己没考虑到,琼恩·克林顿,瓦里斯,以及其他龙之母宫廷里的重要成员,也绝对不会忽视。”   “听起来,我们挺难。”他笑了。   “如果你们此征保存实力,无疑会给丹妮莉丝换河湾之主的借口,如果你们此征拼死搏命,则不但有损自身的力量,还会让你们的盟友,雷德温、海塔尔、罗宛等等,心生怨怼,直接越过你们,去向女王靠拢,这几天没看错的话,他们已经有这个意图了,只要你表现出虚弱,或者无能,立刻,提利尔的地位就会不保。”   “你想劝说我们放弃复仇?”   “告诉我洛拉斯的位置,其他的事儿我自己会处理,”我坦陈,“提利尔家族牵涉过广,你必须考虑其延续,和其他成员的安危。”   “他在赤红山脉,剿匪。”   “有没有表现出什么奇怪的地方?”   “我见过他一面,他睡得不好,有黑眼圈,有时会喃喃自语。”   喃喃自语?恐怕不是什么喃喃自语,我向来不会低估情势,洛拉斯去过派克城,作为提利尔的代表参加了围剿攸伦的行动,所谓的喃喃自语,我估计...是攸伦·葛雷乔伊,在作怪。   “很好!”我一饮而尽杯中酒水,站起了身,“感谢你的支持,维拉斯大人,我保证,提利尔家族今后不但会在河湾,也会在海的彼岸开枝散叶,就像是兰尼斯特家族一样。”   “我们会尽心为您和您的子嗣服务,王上。”   在离开提利尔的帐篷之前,“最后一个问题,维拉斯大人。”   “您说。”   “假如你弟弟‘百花骑士’前来要求你们的帮助,帮助他复仇雪耻,杀了我,你们会怎么做?”   维拉斯闭上眼睛:“提利尔家族不会答应谋反之事,荣光。”   “如果他要求你的庇护,不让我抓到他处刑呢?”   “他是我弟弟,荣光。”   这就是玫瑰的底线和立场。   那么,我想我知道了怎么处理提利尔家族了。光鲜亮丽的提利尔,永远绽放的提利尔。   经过了我和维拉斯的此番交谈,这一趟,虚无缥缈,让外人听不懂的对话,我们已经确定了双方的默契!   在确定了河湾不会成为阻碍之后,现在,我统合力量迎战异鬼的计划,迎来了关键的时刻。   提利尔已经很明了,需要摸清的,是最后一家大家族的底:多恩的马泰尔家族。   他们会有怎样的打算?正巧,当国王大道上的争论,延续到第三天的时候,计划已显眉目,而“红毒蛇”奥柏伦·马泰尔,也已经领军北上,即将抵达黑河湾... 第651章 权力的游戏(四上)女王和女王   下午时分,各怀心思的我和丹妮莉丝在大帐中听完汇报,从报告上来看,大抵上还算公允,当然,各种细节里的小心思,那就实在太多,两位女王宫廷的利益,麾下封臣们的利益,错综复杂,难言利弊,不管是红王还是龙王都顾不过来。   贝里·莫斯代表军队的司令官们进行发言:“我的荣光,以及我的明光,格拉斯的自由团,以及红王与丹妮莉丝女王的多斯拉克骑兵,再加上自由骑手、下马步兵和骑士与重装扈从,共计三万,将裹挟几乎所有的战马,沿着三叉戟河肃清沿岸的村庄和小城堡,挖掘坟墓,烧毁所有的尸体,不管是曝露野外的,还是深埋地下的。这将杜绝异鬼就近补充兵力的可能,大大地削弱他们的战争潜力。”   “确实,我们没办法去烧毁北境的尸体,”对我态度很差的“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补充道,他尽量不看高坐在丹妮莉丝身边的我,“但是依靠沼泽和水流,他们从北向南的支援补给线会大大拉长,可以给骑兵以骚扰的机会。”   “小心,别大意轻敌,”我提醒道,“凛冬已至,在雪雾之中,敌人神出鬼没,速度很快,而且不知疲倦。”   贝里·莫斯和巴利斯坦对望一眼,他们俩之间倒是没什么龌龉,御林铁卫队长巴利斯坦一向对人不对事,恨我不恨其他人,”那么以骑兵骚扰补给线的做法可以暂时不考虑,依照原计划,在敌人攻势间隙用以反冲锋就好。”   还成,至少比在防御战中先送一波的做法,要好得多。   扫荡尸体的计划不是没有反对者。   “黑鱼”布林登·徒利再三要求:“两位应该安插河间人在各支马队之中,你们的战士不得困扰已经饱受战争之苦的河间民众!女王们,求求你们了,别再促发已经被解散的无旗兄弟会!”   已显老态的“黑鱼”很真诚,说的话也很有道理,可是,有些事情,不是有道理就能成的。   我和丹妮相互看了一眼彼此,均有些无奈。   “然而我们时间紧迫,布林登大人,异鬼随时会出现,北境的难民已经陆陆续续抵达了河间,”我答复道,“您可以安插人手,可是我们没有整肃军纪的闲暇,无法保证能够圆满达成你的要求,我们甚至无法保证骑兵们不会相互劫杀。”毕竟,我们麾下的是封建军队,不是PLA。   丹妮莉丝也微微一笑,作为未来的七国之主,没道理不出言安抚,她说道:“我的大臣、骑士和无垢者军官告诉我,这个兰尼斯特家族的惯用伎俩很好使,可是每次都会带来很大的伤害,请您理解。”   在战前使用骑兵的法子,其灵感来自于泰温·兰尼斯特的得意战术:骑行劫掠(TheChevauchee),也就是使用骑兵沿途劫掠并摧毁所有村庄,以拖垮敌军的经济与补给能力。   泰温·兰尼斯特豢养了两千多名誓言骑士,并且总是在战前大规模召集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不是没道理的。   布林登摇了摇头,他的目光告诉我,他心怀愠怒,“好,我会尽量避免二位所说的,必然的损失,请把此事交给我。”   虽说“七国一打仗,河间就流血”无可避免,不过“黑鱼”行军打仗经验丰富,曾经在“篡夺者战争”中大放异彩,在“五王之战”里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正好,他不算是龙之母的人,严格来说,也不算我的人,挺公平。   “贝里伯爵,授予布林登公爵授权证明。”我直接下令,“这完全可以答应,大人,您是河间本土人士,但是,请你注意战争的需求,我们面对的是异鬼,所以,务必要完成销毁一切尸首的计划。”   “虽说我那个哥哥,还有我的祖先,全是在红叉河上火葬,不过,即便是睡土里的那几具,我也不会放过。”   我点了点头,既然他说自己连祖宗的尸体都不会瞒着,那应该没问题了,“黑鱼”一言九鼎,可堪信任。   这么看,我当初在奔流城杀了艾德慕,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决定,否则现在指不定要闹什么呢。   马蹄猎猎,旗帜飘扬,一队队骑兵以百人为组,出征荒凉的河间,徒利家族的老人穿着一身旧札甲,“出发!”银色鳟鱼当头而出。   接下来,统帅们将徐徐前往赫伦堡进行指挥,大部队将先行准备好用来建立机动防御的马车堡垒,足够的箭矢和引火物,然后再讲其他。   至于没有全军都开始动作的原因...是因为,又出乱子了。   这乱子,还出的早有预谋。   “风暴地的贵族要求见您,明光。”“八爪蜘蛛”瓦里斯看起来恭谨有礼,笑得满脸发皱。   风暴地这会儿应该已经算是丹妮的势力范围,按理来说,我该找个理由去下厕所,或者吹下风。   可是瓦里斯没等我说话,又继续道:“还有您,荣光,他们求见于您。”   又来了,一步接着一步,瓦里斯这局可是弄得紧凑着呢。   叮叮当当,“别拦着我!”瓦里斯话音未落,风暴地人已经涌了进来,气势汹汹,手握剑柄,一派要政变的模样!   “警戒!”盾牌、长矛,忠心的无垢者立刻团团将两位女王围住!帐篷里一派忙乱。   不经意间,瓦里斯给了侍立一边的女王之手,阴沉的琼恩·克林顿一个笑容。   恰好,被我捕捉到了。   我心思电转,原来如此!   我突然知道了,为什么之前会听到琼恩·克林顿与瓦里斯合作,这头狮鹫已经再次不知情地,成了瓦里斯手中的工具。   我也不由庆幸,登陆前,就把“云雀”多内尔给派了出去,否则,这太监花招肯定还要更多!   至于我猜到了什么?   琼恩·克林顿是风暴地人,因为忠于坦格利安,一度外逃,被劳勃·拜拉席恩给剥夺了领地。   拜拉席恩家族正是风暴地的封君,琼恩·克林顿伯爵的仇人!   琼恩·克林顿想要在丹妮莉丝这里获得风暴地的封君之荣,获得风息堡!   风暴地,这片土地乃是七国之一,再小也是一块广袤的区域。   哪怕不是为了让克林顿家族能再上一步,以不枉他这些年来的东奔西走,终日困苦,为了向深恨心中的拜拉席恩家族复仇!琼恩·克林顿也绝对会这么做。   那么他对风暴地的渴望,对拜拉席恩的恨意为什么又会牵扯到我呢,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想要获得风暴地的琼恩·克林顿,会想要对付我?   很简单,如今唯一一个姓拜拉席恩的婚生后代,是史坦尼斯的女儿希琳·拜拉席恩,这个家族,硕果仅存的遗脉。被我拜托给了艾德·史塔克保护着。   我庇护了拜拉席恩。必为老狮鹫的眼中钉!   嗯,我觉得这个推论,八九不离十,虽然我之前没想到,但是一旦联系起瓦里斯和琼恩·克林顿的联合,以及拜拉席恩家族和琼恩·克林顿的嫌隙,那,这头老狮鹫的意图,真的很明显。   司仪的通报姗姗来迟,来者当中有塔斯家族的“暮之星”塞尔温伯爵,他身边的,正是著名的女战士塔斯的布蕾妮,“美人”布蕾妮,这对父女身后是伊蒙·伊斯蒙爵士,还有威尔德、赛尔弥、布克勒、史文、卡伦,以及史戴蒙等家族的勋贵。   “明光!”不等地位最高的塔斯岛伯爵开口,绿毛龟家族的伊蒙抢先说道,“风暴地前来觐见,并向您呈情!这几天,我们屡次与其他地方...以及国家的士兵发生冲突,这大大地影响了风暴之地子民的士气!”   “你想要公正的裁判?”丹妮莉丝问道。   “我们请求确立一位新的风息堡公爵,这位公爵将为风暴地发声,并争取属于我们的公道!”   果然!风暴地人素来快言快语,这就直接亮明了自己的立场!不用说,为了让这些风暴地的贵族甘当马前卒,琼恩·克林顿或拉拢或要挟,一定在背后做了不少工作!   丹妮莉丝询问:“你们是否有所意属,我倒是有一个合适的人选。”   “我们听您吩咐。”塔斯岛伯爵塞尔温鞠躬致意。   “等等!”   在丹妮吐出她的女王之手,琼恩·克林顿的名字之前,我先行喝止。   “拜拉席恩家族依旧有剩余的成员,失去了所有家人的希琳·拜拉席恩——”   伊斯蒙家族的伊蒙大声说:“够了吧,这位...荣光,抛弃了铁王座的荣光,你说的那个小女孩是生是死尚且不知,她还是反贼之女,伪王之后!我们如何能够相信——”   “等等,”塔斯的布蕾妮越过她的父亲开口,“那毕竟是我们宣誓效忠的君主,伊蒙爵士!至少,我们得保证她安然无恙!”   她长得不好看,鼻子太大,眼睛太小,嘴又太宽,五官单个论都长得不错,偏偏组合起来,显得很粗野,甚至怪异。   再加上这位女士远比正常女人,甚至男人更加强壮的躯体,我个人倒是对她心怀欣赏,可是显然,在七国的南方,她绝对不会获得什么好风评。   “布蕾妮!”布蕾妮的父亲小声阻止。   “这是骑士的道理,还是说,你们觉得不该坚持自己的忠诚?”布蕾妮小姐语气严肃。   “拜拉席恩家族背弃自己的国王在先!我们忠于国王,放弃叛徒,又有什么问题!?”   “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各位在‘篡夺者战争’时,怎么不像克林顿家族的琼恩伯爵一样为铁王座效死?当初说为拜拉席恩的劳勃国王,蓝礼国王还有史坦尼斯国王而战的是不是您,伊蒙爵士?!你还吹嘘过伊斯蒙家族和拜拉席恩家族的姻亲关系!为什么,当明光来了以后,你这才信誓旦旦忠于国王?!你们可还记得忠实这个单词是怎么拼的!?”   大多数时候,七国的贵族依旧把忠实守诺视为应坚持的品质,除了个别野心家之外。   因此,布蕾妮这话,就让风暴地人有些下不来台了。   果然,我心头窃笑,哪怕只是提到希琳的名字,也足以让眼前这帮气势汹汹的风暴地领主中间,产生分歧。   就在这时,一个侍从小跑进来,从人群背后绕过,到我耳边低语几句。   有客人到了,而且来的正好!或者说,多内尔,还算尽心尽力。   风暴地各位领主相互哄乱吵闹,很快就被灰虫子喝止。   “拜拉席恩家族是我的敌人,克林顿家族是我的忠臣,”这时候,丹妮莉丝发话了,“我或许可以赦免拜拉席恩篡夺者的死罪!但是,这不代表,我会损害我忠实臣子,来奖励一群叛徒!琼恩·克林顿,乃是我——”   “再等等,明光。”我侧头看着她因为我的打断,而显得非常不悦的脸。   丹妮莉丝的选择是自然而然,身为一个女王,当然要优先照顾自己的支持者,这样,王位才坐得稳当。   “你又要干什么,荣光?”她低声道,非常非常不满,甚至有些恼怒。   大概是怀疑我又要搞什么阴谋,来拆分她的七国。   “我有一个让你和北方联盟媾和的机会,”我低语道,“就不知道你乐不乐意把握,想必其实你很清楚,丹妮,北境、谷地、河间和西境之所以选择效忠我,并不是由于我有多么强大,而只是引我为外援。”   “你用不着提醒我,我有多么不受欢迎,莱雅。”   我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当年‘篡夺者战争’的叛乱方,正是北境的史塔克家族,谷地的艾林家族,河间地的徒利家族以及西境的兰尼斯特家族达成的联盟——”   虽然说,兰尼斯特是后头才加入,并且是来抢胜利果实的,但是在坦格利安看来,狮子与狼、鱼、鹿、鹰没什么区别。   “——他们天生就把你看成敌人,哪怕没有我,这个联盟也会扶持别的国王,或者拉拢其他的外援,如果你需要一个稳定的七国,那么你应该向这个联盟释放善意。”   丹妮莉丝警惕地眯起眼睛:“什么样的善意,又和眼前有什么关系?拜拉席恩已经完蛋了,你又耍花招,莱雅拉。”   “你姑且一听嘛,你想,只要公正地处罚那些当年参与叛乱的人,并在他们的后人身上体现你的慈悲与宽容,只要不用担心被反攻倒算,他们自然不会拼命与你为敌,甚至可以握手言和。幸运的是,当年反叛你父亲伊里斯二世的人中,还活着的叛徒就只剩下艾德·史塔克一个,而正好史塔克家族都比较容易去接受披上黑衣,前往长城的结局。”   “艾德·史塔克远在天边,”她说,“而且带着重兵。”   “而眼前的希琳·拜拉席恩正是一个机会,体现你宽大的机会,”我笑道,“那头老狼,你可以最后再来处理。”   “你确定?”她蹙眉,“他们可是宣誓向你效忠的。”   “我和你说过,”我诚挚地再次重申,“我绝对,绝对只是出于对誓言负责的目的,我无意染指七国。我和史塔克家族是朋友,和徒利家族很早就认识,兰尼斯特是我宫廷里不可或缺的支柱,谷地则是重要的贸易伙伴,只要你们和平相处,让战争别再发生,对我而言就足够了。”   哼,假惺惺的莱雅拉,枕边人都骗。   “好吧,我考虑一下,但是,琼恩·克林顿为坦格利安家族付出良多,所以,他的意见是最重要的,我不会让他受到损害。”   很拎得清,暂且如此,我从来不怀疑丹妮莉丝的理智,她很聪明。   可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止是聪明,还有一些对国王来说,不大好的特质。   例如,情绪化。   就现在,我只是应付道:“那就把我说给你的这番话说给他听,不过,先见见希琳吧。”   “她在这里?!”   “异鬼将至,所以北边把她送到南边去了,她能去哪里呢?只能来君临。”我笑言,“此时此刻正好经过国王大道。”   事情当然不是这样。   原本艾德那边打算把希琳送去谷地的海鸥镇,这事儿还专门在给我的信里提到过。不过,当多内尔得知这件事时,显然另有想法。   我之前给他的命令,是看住瓦里斯,并且摸清瓦里斯的意图,“云雀”多内尔曾经是瓦里斯养的老鼠,在童年时期,如今他青出于蓝,胜于蓝,显然是查探到了瓦里斯和琼恩·克林顿的联系,毕竟洛恩王国早有这方面的线索。   接着,想必他又顺藤摸瓜,开始跟踪与瓦里斯关系不浅的琼恩·克林顿,继而了解到,这位老狮鹫正在与风暴地人私下进行交易,以及沟通,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幕逼宫。   因此,他做出了布置,例如希琳就被他送了过来:在河间前往谷地的必经之路,十字路口客栈截住希琳·拜拉席恩的车仗,然后南下。   然后,多内尔搞了一招骚操作,让我因为风暴地的突发事件而悬起的心放下,更是差点笑出声。   什么骚操作?   “二位王上!希琳·拜拉席恩,以及她的各位随扈觐见!”   六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小小的身影,正是希琳,她看起来真的很可怜,穿的衣服质地倒是不错,但是她半边脸因为灰鳞病而毁掉,整个人也因为家破人亡而期期艾艾,清澈的眸子里,一片胆怯。   太可怜了,实在是太可怜了。   众人第一眼看到这个姑娘时,眼现厌恶,丹妮莉丝也不例外,可是紧接着,怜悯滋生。   希琳这姑娘,性格讨人喜欢,和拜拉席恩家族素来靠近的风暴地领主们早有耳闻。   并且...她现在这境遇,实在是,太像丹妮莉丝早年了!甚至还要惨,这其中的相似性,很容易能引发丹妮莉丝的共鸣!   我瞟了一眼身边的龙之母。   果然!   她眼现哀怜,恻隐之心一览无遗。咱们的龙之母联想到自己的遭遇,要知道,她小时候可是浪迹天涯,唯一的哥哥只知道家暴,所以此时此刻,看着可怜的希琳,她绝对是圣母病犯!   拜拉席恩孤女离风息堡公爵之位近了一步!劳苦的忠诚琼恩·克林顿远了一步!   紧接着,我们来看看跟着希琳来的人。   布莱斯·卡伦伯爵,安德鲁·伊斯蒙爵士,杰拉德·高尔爵士,欧麦·布莱伯利爵士,这几位都不足为奇,不过也会让风暴地人的心思更加难以系在丹妮莉丝身上。   重要的是一个人。   一个懵懵懂懂的男孩,个子挺高,肌肉十分结实,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和一头浓密的黑发。   没错,正是劳勃国王的私生子,詹德利·维水!   我又瞟了眼丹妮莉丝,龙之母,你仔细品品,这小伙是不是和你的卓戈卡奥一样看起来很有安全感?   “詹德利·维水。”   “哦,是的,女王!”他慌慌忙忙,毛毛躁躁,立刻跪在地上,就像是所有见到王者的平民一样。   接下来的话,会很重要,丹妮莉丝大部分时候都懂得思考,可是她偶尔也十分感性,而希琳和詹德利,就是有助于让她感情用事的人选。   以及我,我的影响!   “你是不是已经与希琳在逃难的路上两情相悦,还救了她,并结为夫妻?”我问。   詹德利抬起头,一脸懵逼,我当然看得出他想说什么:女王啊,我特么什么时候做过这些,明明是一个男人硬抓着我们俩去圣堂里成亲了好吗!?   多内尔干的。   不等他否认,我继续道,“是不是已经结为夫妻?告诉我,是,还是不是?”   “是的,额,我的国王,可是——”   “你爱她吗?”   诚心实意地讲,希琳半边脸被灰鳞病所毁,丑的可怕,可是是个男人都不会这么说,尤其是在上层人士面前,太没品了。   “她不是我梦寐以求那种美人,”詹德利憨憨地说实话,“可是她很善良,而且,笑起来让我也想跟着笑起来。”   看来,不用我去矫饰,他们或许真的会挺幸福。   “好了,你站起来吧,诸位,先别质疑他是谁,我详细说说,他是劳勃国王的私生子,可是,我已经将他合法化了。”   接着,我转向丹妮莉丝:“明光,你也听到了,这个孩子和你一样,因为某个被野猪杀了的畜生的原因(劳勃,如果你知道这事,肯定不会怪我骂你),没有家庭,他母亲被那个篡夺者给玷污,生下了他,而现在正是巧合,或者说七神的安排,让他得以接受那个恶心生父本该给予这个私生子血脉的一切。”   丹妮莉丝看着詹德利。   詹德利不敢说话,深深咽了一口口水。   “你认识劳勃,那个篡夺者?那个,给了你血脉和生命的男人,还有你,小姐,你父亲是史坦尼斯,据说,也是个国王?”   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知道,詹德利曾经打造过一个鹿盔,他崇拜劳勃。   可是丹妮莉丝需要的风息堡公爵,或许可以有劳勃的血脉,却必须没有半点给篡夺者张目的可能,否则,她即便再喜欢这一对小两口,也会痛下杀手,绝不姑息。   他们会怎么回答呢?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共一万一千字! 第652章 权力的游戏(四下)女王与女王(大量   关于丹妮莉丝问出的问题——   “我从没见过他,我,实际上,我以为我是个孤儿,直到我师傅告诉我我的身世,我的女王。”詹德利实话实说。   “他们想要烧死我,王上。”希琳声音很小,她很紧张,手指紧紧抓着自己的衣袍。   这样的答案够吗?丹妮莉丝在试探此二人心中还有多少父辈的影子。   他们给的答案,会满足她的标准吗?   会不会让她宁愿选择忠于自己的琼恩·克林顿,获封风息堡?甚至,直接把这两个拜拉席恩余孽给杀了?   我没等太久,就又得到一个答案。   丹妮莉丝,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君主。   只听她立刻又问了一个问题,听起来有些多余的问题:“你和希琳,看起来都还很懵懂,你们睡觉了吗?”   这听起来似乎不该是外人关心的,哪怕丹妮是国王,也是如此。   不过我立刻反应过来,按照前世原着里,丹妮一开始嫁给卓戈卡奥时,他们行房很痛苦,毕竟那会儿卓戈已经是个成年男子,而丹妮莉丝好像才十三四岁。   换句话说,她思考的角度,竟然已经不是希琳和詹德利对她会有多大威胁,而是他们二人过得好不好!?   荒谬,太荒谬了,龙之母,这与你何干啊!   “额,抱歉,我是说,我的女王,我们只是有了婚礼,但是,太快了,有些没准备好。”   “你很体贴。”丹妮莉丝的语气里有一股羡慕的味道,淡淡的。   我几乎能看到丹妮莉丝的思维:这个男孩真的很老实,一看就透。   她当然不会全信我什么救了希琳,两情相悦的话,可是詹德利本人的实诚就是最好的谎言。   丹妮莉丝叹息一声,闭上眼睛,手指搅绕着自己的银丝长发。   她在静静思考。   风暴地的贵族中有几个急躁地想要发言,却被同伴给扯袖制止。所有人都在等待丹妮莉丝的决定。   “那么,抱歉,琼恩大人,”丹妮莉丝睁眼时,已经坚定无比,“我决定让这位拜拉席恩家族的私生子合法化,让希琳小姐,不,夫人继承风息堡,詹德利,对吗?我希望你率领风暴地的贵族,在未来的战争中,勇往直前!”   哈哈!   哈哈哈哈!   这个傻丫头,哈哈哈哈!   我头一次见到国王会按照自己的情绪做事,真的!原着没骗我!   现在好玩了。那个谁,琼恩·克林顿是她最坚定的支持者之一,毕竟人家奋斗了十几年,都在不懈地追求坦格利安家族的复辟。   结果呢?丹妮莉丝直接越过他,把风暴地还给了拜拉席恩这个坦格利安和琼恩·克林顿自己的仇人,要知道,杀死雷加王子,那位琼恩·克林顿挚友的,可不就是詹德利他爹劳勃·拜拉席恩!   丹妮莉丝没什么感觉,只是当故事听,可人家琼恩·克林顿是亲历者!前世有读者说,琼恩·克林顿爱那个雷加,这才会为了雷加和坦格利安奋斗终生!   不行,我心里快笑死了,憋不住了,看看瓦里斯这个惊悚至极的表情,看看琼恩·克林顿这头老狮鹫的臭脸,哈哈哈哈,丹妮莉丝,自毁长城,哈哈哈哈。   风暴地人开始先向手足无措,连谢恩都忘了的詹德利和希琳单膝宣誓,接着是向丹妮莉丝女王和我这里再来了一遍,琼恩·克林顿直接转头就走,瓦里斯低首叹息。   至于收获?我刚才说得好听,什么有利于缓和关系。   拜托!西境和我利益捆绑得如此紧,艾德·史塔克的父兄全死于丹妮莉丝的爹伊里斯二世之手,而我正是艾德和史塔克家族能够自卢斯·波顿手中保全北境的恩人!   谷地的劳勃·艾林小公爵是个傀儡,他的妻子珊莎·史塔克如今已经黑化,权力欲旺盛,隔海而望的国王,她珊莎还能接受,你个骑着魔龙就在她头上作威作福,甚至连鹰巢城都拦不住的国王,她恨不得掐死好吗!?   至于河间?都打废了,而且布林登·徒利公爵,绝对会和他侄女凯特琳的丈夫艾德·史塔克保持一致。   所以,我刚才说给丹妮听,什么,有利于缓和和当年叛党的关系?不存在的!   人家要记,也只会乐意记住是因为我的斡旋,才让你丹妮莉丝没有向希琳下手,他们不记得你做什么好事,你就是“疯王”伊里斯的女儿,一个危险品!   这女王还是天真,真的觉得宽恕是国王之本了,迟早得被手下和敌人给害得黑化,不,我不会给她发疯的机会。   丹妮面上如常,双眸却有些惊愕,我握上了她放在椅子扶手上的小手,没关系,丹妮,我会把这些逼着你登上铁王座,把你绑在这王座上的恶棍们,一个一个离间清除。   此刻,我的口气不能再认真了:“你可以相信我,亲爱的,始终如此。”   她反握住我的手,漂亮到非人的地步的脸上,露出一丝笑靥,“我相信你,直到你背叛我之前。”   “永远不会,丹妮。”我承诺。   “记住你的话。”她悄然说。   “我记得我们的情谊,当然。”我回应。   遥想当初,我在丹妮莉丝和魔龙卓耿面前,怕的要死的模样,现在摆弄起她来如此顺手,可真是,变坏了。   好了,提利尔和风暴地都搞定了,下一个,多恩!   我真是个坏女王。   王帐附近军队来来去去,人员川流不息,这些天来,周围尤其是君临的乐手、商贩、妓女和农夫嗅到了金龙的味道,很快就蜂拥而来,将这里变成了一座市场。夜里,领主们换下白日的甲胄,穿上绫罗绸缎,参加了庆祝风息堡公爵诞生的宴席。   紧张的气氛暂时被驱离,海那边的异客和七国的土著宾客尽欢,共享快乐,愉悦地遐想战后的日子,无数的联姻意向和税收优惠协定在此达成。   说来,希琳·拜拉席恩和詹德利·维水(或者说,也是拜拉席恩?),他们都很年幼,风暴地贵族没多少反对他们的,反而人人面露笑容,真诚地祝福拜拉席恩家族。   毕竟比起琼恩·克林顿这个当过国王之手的老狮鹫,坦格利安家族的忠臣来说,这对男女都是小娃娃,显然要好糊弄得多,并且,由于上一代的仇怨,至少在这一代,拜拉席恩家族很难和坦格利安家族产生多大联系,显然是要坐冷板凳了,也就不会有太多让封臣履行义务的机会。   更别提当初琼恩·克林顿逃过狭海时,风暴地的家族几乎各个都曾经为克林顿家族“锦上添花”,趁火打劫,所以,他们也会怕琼恩·克林顿秋后算账。   有希琳和詹德利这对吸引狮鹫家族仇恨的,那实在是再好不过。   可以说,从封臣的角度来看,一个出身低贱的私生子,和一个先天丑陋自信不足的女主人(大家都下意识地把出身更高贵的希琳看成是真正的公爵),没有比这样弱小的封君更理想的了,打了那么多年仗,辛苦的风暴地人,你们终于解放啦!   风暴地人正沉浸在欢声笑语,美酒美人当中,丹妮莉丝却把我叫了出来,在乔拉·莫尔蒙灼人的注视之下。我跟着她走过目不斜视的无垢者卫兵,她给灰虫子点了点头,似乎是要出远门。   “去哪?”   她没直接回答,“想骑龙吗?”这丫头笑眯了眼,脸上的两条眉毛就像是粗粗的毛毛虫,曲成了两条弧线。   “我现在可有龙呢,不稀罕。”我给自己披上斗篷,打量了一下咱们的这位龙之母。   银发飘洒,笑容绽放,她终于卸下了属于女王的面具。   另外,瓦雷利亚人可真是怪物,天气明明这么冷,这丹妮却能大方地展露手臂和锁骨,只穿着一条薄薄的银裙子。   “我这可是活的,比你那个雕像要暖和得多,怎么样,这条裙子好看吗?弥桑黛说,很配我的发色。”   “我有什么办法?”我翻了个白眼,“咱们又没有龙王血统,只好用会动的雕像来自我满足一下了,”至于你的打扮?“嗯,你身材不错,丹妮。”   “这话意思是不是说,我挑颜色的眼光不大行?”   “我觉得你穿啥都漂亮啦,也不嫌冷,咱们出发吧。”   我们攀上卓耿的背部,魔龙发出一声浑厚的咕哝,看我的兽瞳眼神不善:你去骑你的石头啊,来我背上干嘛?   “rua!“我虚张声势,伸出手指,成爪状朝着这头大龙吓唬吓唬。   “小孩儿似的,你都是母亲了,还那么幼稚。”   我环抱住她没有半点赘肉的柔韧腰肢,轻轻捏了捏。   “嘿!别闹,”她叫道,“我要专心致志!”   “别逗了,你骑了那么多年,早就熟得很啦,这手感还不错呢,”我笑着在这老司机耳边评论,“你骑乘位一定很让人难忘,”接着我手指往上,“胸脯也够大,一颠一颠地,对吗?“   “哎呀!别乱动,坐好,要飞啦!”   坐好?美食在前,我怎么坐好?不存在的!   飞是个什么飞法?来来来,飞飞飞!我倒要看看你飞的时候是什么表情。   我嘬上她的耳珠,很快,她过分白嫩的小耳朵变得红灿灿。   “痒!”   魔龙卓耿苦恼地在两个女人的闹腾中展开翅膀,冲入天际,我的石龙【偷羊贼】隐隐跟在后面,伴随着另外一头魔龙韦赛里斯,夜色之中,巨大的黑影就像是空中的乌云,飘向东边,我挑逗着丹妮,听到了浪花的动静,惊涛拍岸,越来越响,就像是丝纱在风中拂动,低语在我耳畔。   卓耿降落在岸崖边,我们从他背上滑落下来,大概是怕我乱动,丹妮跑了几步,抬起小腿,把脚上的凉鞋脱掉,赤足走在冬季的礁石之间,白色的沙滩上。   她走在月光之下,月亮落到了人间,化为她的一头银丝,摇摆在冬日的微风之中,随着那愉快跳动的脚步,伴着少女远走他乡。   我唇角微翘,举足跟上,她美如月神,而我则身披斗篷,一袭沉重的黑色,这身子骨可吹不得风,不感冒才怪咧。   “嘿,莱雅,”她转过头,双手背在背后,“有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感受?”   我当然不可能带着娃打仗,那小丫头被我留在了潘托斯。   “就好像,”我想了想,“多了个生活在人世的理由一样,拴在鸟儿脚上的石头,让你没法洒脱地自由飞翔,不过,你依旧沉溺其中,感到欣悦幸福。”   她有些羡慕,不过这羡慕的神情一纵即逝,“听起来,你好像不想要小孩呢。”   “我一直觉得是出于臣民的劝说要求,以及身为红王的职责需要,我才会去怀孕和生育,”我实话实说,“毕竟有继承人的王国,和没有继承人的王国,纯属两回事。”   她方才的转身让脚步早已停下,龙之母不由感慨,“是啊,两回事。”   生育这事儿其实算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大不小的心病。   她也有一个国家,需要人去继承,去延续坦格利安的王朝,可她自从上一次滑胎之后,就再也未孕。   要知道,丹妮莉丝虽然没结婚,可是是与男性有过性事的,例如那位次子团团长,佣兵达里奥。我不清楚这两个人有过几次房事,是否足以让丹妮断定自己很可能再也无法拥有孩子,不过,流产是有可能导致女性自此不孕的,这也算是她心头的阴霾了。   ”没关系,总是有坦格利安家族的血脉遗留,丹妮,”我安慰道,“劳勃拥有私生子无数,你之前的诸位男性君主自然也管不住下半身。”   “去让一个铁匠或者马夫养大的男人或者女人,很可能是放羊娃亦或是木匠学徒的小文盲登上铁王座?”她摇了摇头,“那八成王室会就此断绝,”她叹了口气,“为什么女人和女人之间不能繁育子嗣呢?”   我将她拥入怀中,用熊皮斗篷裹住她纤瘦的身子,即便身在寒风中吹了许久,这女人柔软而火热,皮肤下好像酝酿着烈焰。   “你要安慰我了,又拿话来骗我,对不?”她小声说着,靠在我胸前。   我被她这话给噎住,我打算说,男人与男人不也不成么,人分男女自然有其意义,这是先天注定的事儿。   不过仔细想一想,这话也太钢铁直女了一点,无济于事,她也不是想听这个。   还没等我开口,她一手握在我胸脯上,“有奶水吗?”   这个,这个女人说什么?   奶水?   奶水!?   我刚生娃娃不久,当然有,而且还挺麻烦,但是,你要干嘛!?   她将头埋下,我他妈!   耍流氓啊!   我心里不祥的预感,不,这不是预感!我知道这丫头肯定要开始造孽了。   别闹,别碰!我脸上几乎是立刻,也和她的耳尖一样红。   “有是有,你干嘛?你别瞎动,我衣服脏了!别碰!”   “哼。”她笑哼一声,扒拉我的衣服,脑袋往里钻。   “够了!别闹!喂!”   “帮你解决胀奶,”丹妮莉丝闷声闷气,“变大了!”   我尖叫出声,“我不需要,啊!!!”   丹妮莉丝在君临的时候,一旦烦了自己的宫廷,就会来到海边,她在这里找到过一个洞窟,只属于她的秘密基地。   这一晚,我们在这里过夜,满眼白花花的一片,听着夜莺般的歌唱,她似乎终于找到了克制我的法宝,可我又怎会服输?双方都是女王,这一仗大概可以叫女王之战。   一方捉住两点软肋毫不放松,一方到底力气和精力更有优势,最后是个不胜不败的局面,香汗飘洒,气喘吁吁。   云雨方歇,“告诉我,”她的细臂挽过我的脖颈,脸颊贴上我的脸颊,让细腻的容颜蹭擦又蹭擦,“小骗子,你这次又在哪里打了鬼主意?”   “我对你可好了,小母龙,”我反身揽住她的腰肢,“否则,又哪里会替你着想那些国度可是向我效忠呢。”   依旧是谷地,北境,河间和西境,我知道,这心结很难解开。   “我嫉妒你,”她没回我话,而是闭上眼睛,吻了我的颧骨,“我好想要一个后代,或者,至少让那些聒噪的臣下闭上嘴巴。”   “我有个建议,丹妮。”   “嗯?”   我捉到了一个好时候,来提出我想了很久的一个想法,弥合分歧,团结力量对付异鬼的想法。   “你说,希望狭海两岸永远和平,你和我的国家之间不会有纷争,我们或许能做到,即便有竞争,也会有默契,可是,我们的子孙能做到吗?”   “那是他们的事儿,莱雅,我恐怕是没什么子孙的。”她有些自暴自弃。   “我是说,我们可以让两个国家合二为一。”   “哦?”丹妮挑了挑眉,“你终于向我投降啦?哎哟!”   我弹了一下她光洁的额头。   “我是说,一个二元制的王国,双王共治,统一使用财政赋税和军队,当然,洛恩和七国毕竟有所不同,所以具体的章法可以慢慢摸索,而且,我们可以弄一个扩大的御前会议,让封臣和子民们自己去吵架,自己去决定具体要如何治理他们自身,我们只要当国王就行。”   “权力的游戏里,不进则退,假如我们主动放弃权力,那么那些领主会希望我们放弃得更多。”   “确实。”   “我会想想的,这中间的权限分割,不但涉及我们二人,更涉及两个宫廷,这会有些麻烦。”   “先建立起来再慢慢讨论,丹妮,战后,我们有的是时间。”   她沉默了一下,然后沉默了很久。   “我先想想吧。”最终,丹妮莉丝说道,她将我紧紧抱住,“吻我,没有职责,没有欲望,没有谎言地,吻我,日和星。”   不,我不是你的日和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作者的话:本周双加更的第一更! 第653章 权力的游戏(五上)灰水望   当我和丹妮莉丝坐在涨潮的海滩上看旭日初升时(我绑上了她的手,以免她又鼓捣我的胸),另一边,尸鬼莫波的小队伍正要抵达颈泽之中沼泽民的聚落,灰水望。   来此的原因,既是缘于泽地人霍兰·黎德的邀请,也是他们希望能够找个地方修整一下,食物和饮水都需要补充。颈泽附近的堤道向来缺乏补给点,只有找沼泽民才成。   遥想我小的时候,可用不着这样,当时我跟着徒利家族的队伍走,直接用车拉了好几桶酒。毕竟沼泽民出了名的难打交道,偏偏战争年代,拖个马车,满车都是货,这几乎等于是自找麻烦。   现在,歇了一晚上没休息好的活人们,又困又累,还又饿又渴,就连不说话的小狮子摩根看起来也蔫蔫的,这小东西明明都趴在莫波怀里,没有动弹,完全是在演戏。   昨夜里不再怕人的蜥狮袭击了堤道边的宿营地,还好尸鬼莫波总是醒着,可以说,泥泞冰冷的冬季沼泽,实在不是一个郊游的好选项,我们到这儿时,甚至途中还瘸了一匹马。   如果再加上一个上了年纪的头领在唠叨,那就更加难受了,虽然多亏他的指引,我们才避开了那些会让人陷进去的死地。   “蜥狮很早以前就不袭击人类了,早到我祖父的祖父那一代,”霍兰·黎德说道,“可是最近,他们甚至敢登上土地人的堤道,闻所未闻的嚣张。各位,过去是自然在害怕我们,各位种田的朋友,可是现在,我们无力抵抗异鬼,曾经怕我们的自然万物在趁火打劫,正要索回应属于他们的一切。”   “土地人?”琼恩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名号,叫的我们?”   “指的是你们,你们拥有干燥而坚实的土地,而泽地人,也就是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水潭之上,我们的歌谣与绘画都献给了泥泞,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褐色的胡子一抖一抖,这小个子老头接着昂头看向琼恩,“你的...艾德是个不错的朋友,还有莱安娜,让人遗憾。我们过去曾经有过一段不错的冒险。”   艾德,艾德·史塔克。   “拥有你的友谊,是史塔克的幸运。”琼恩·雪诺的回复正经非常。   霍兰·黎德笑了笑,“你们要北上,这很危险,如今高墙已倒,冰雪中的阴森恐怖正在染遍大地,传说成真了,小子,我还看到了一些启示,这些启示告诉我,最好的方式是将它们阻拦在这里。”   “这里?”我用尸鬼莫波的嘴问了一句。   “这里,”霍兰确认,“颈泽。”   颈泽的地势确实得天独厚,但是照我看,既然寒神连大海都能冰封,真逼急了,一个小小的沼泽,闭着眼睛都能变成通途。   不过,也或许寒神没那么可怕,是我把敌人想的太过厉害,毕竟如今冰封颤抖海的魔法失效了,并没有一直保持,而且尔后再没有异鬼出现在布拉佛斯附近。   这说明,这种魔法一定也有其局限,无法经常施展。按照冰与火世界魔法的规律,即便能施展,一定也有十分沉重过得代价。寒神或者夜之王,如今大概是在蓄力?   嗯,看来得再阅读一下脑海里那些我碰都不碰的记忆了,为了防止这些记忆对我人格的干扰,我这些天将它们丢弃到了脑海的角落里。   “颈泽,为什么?”我问霍兰道。排除掉在颈泽拦住异鬼这个设想本身,我也很关心这说法中泽地人的意图。   看起来,毫无疑问,他们不想自己失去故乡,就像是其他北境人一样,因此会希望在颈泽就拦住北方的寒潮。看起来是如此,可是,真的如此吗?   “对你们土地人来说,大部分的土地人都生活在颈泽南方,不是吗?北边你们称为北境的区域,人口并不多,放弃起来并不困难。”   确实,单纯就利益衡量来说,对铁王座而言,舍弃北境并不是一个很难做出的决定,北境牵涉的干系是真的不大,就好像前世的宋朝看东北,唐朝看西域似的,有固然好,没有似乎也无伤大雅。   可是,毕竟后患无穷!   “这没法同意,”琼恩一口回绝,“那是北境,是临冬城和绝境长城!”是我琼恩生长的家园!   “鸟不拉屎的鬼地方。”“猎狗”嘟囔。   “不可能,放弃北境?这怎么可能办得到!?”恐怖堡的主人多米尼克,我老哥,也加入了谈话,他本来一向寡言少语,“何况,哪怕我们乐意让出北境,难道异鬼会乐意就此罢休吗?他们会一路向南,面对那些怪物,绥靖乃是取死之道!”   此时,愁云惨雾的灰色天穹下,炊烟依稀可见,灰水望已然出现在视线的尽头。   “我曾经去过你们的每一块土地,”霍兰站住脚跟,面对我们固执地说道,“你们能派出多少士兵,十万,二十万?你们有多大把握收复失地?将卡林湾扩建为长城,这才是唯一的办法!我可以帮忙寻求森林之子的帮助,用魔法构建一道异鬼绝对不敢跨过的禁区。”   “森林之子!?”“猎狗”和罗德里克异口同声,嗤之以鼻,桑铎·克里冈嘲笑道,“难道说,现在有了魔龙,异鬼,又要把别的什么童话也变成真了吗,下一个是什么,松鼠变成的娘们?”   桑铎如此不屑的语气,仅仅让霍兰·黎德付之一笑,“你们会明白的。”   他些话很奇怪,我不由蹙眉。   按理来说,不管是黎德家族还是沼泽民,都忠于史塔克家族,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自最后一位沼泽王死在了冬境之王“笑狼”瑞卡德·史塔克之手以后,其女嫁与了这位史塔克,沼泽民自此屈膝臣服,成为临冬城最坚定的盟友。   而忠臣怎么都不会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放弃北境?!   除非,有什么更让他们崇敬的东西,比史塔克家族还要令沼泽民拥护的东西,在发号施令。   例如,旧神。   我隐隐感觉有些不妙,如果不是实在需要补充水和食物,或许我会掉头便走。   沼泽民如今这态度,非常非常有问题。   然而,活人不能少了水,活马也不行,颈泽这个湿地,水全是咸水,故事里头常说,这里差点被大海给淹没。   灰水望到了,这里由建在浮岛上的厅堂和小屋组成,建材大都是树枝和水草,一些架子上晒着青蛙、蜥蜴和鱼,还有巨大的蜥狮,最大的一头足足有九英尺长,其皮已剥,只剩下慢慢变成熏干咸肉的尸体。   不少土著关着上身,不论男女,身材矮小的沼泽民护卫手持长枪般的捕蛙矛,身着褴褛的布衣甚至植被枝叶,散落在聚居地的四周,他们朝走进的霍兰打过招呼,看到我们时眼神中有戒备,也有怯懦。借助尸鬼莫波的眼睛,我看到了吹箭和简陋的匕首。   颈泽的水是咸水,要得到能喝的水,没了本地人的帮助可不成,很快,“猎狗”和罗德里克便跟着一个当地的婆娘去打水了,留下了多米尼克、琼恩和莫波在营地里。   “恐怖堡和颈泽有什么联系吗?”我们仨做到了火堆边,琼恩顺口问了一句。   “‘水蛭大人’的水蛭来自于这里,”我借莫波的口答复,“灰水望是有商人的,商人们来到这里,贩卖盐、谷物和铁器,收购草药,稀有的观赏植物和蜥狮的皮,那皮经过加工以后,做的鞋子,南方人很喜欢。”   蜥狮其实就是前世所说的鳄鱼,我曾经怀疑过,泽地人拥有放牧和饲养蜥狮的技艺,传说他们骑着那玩意儿战斗,不过,这就属于人家的机密了。   “对头,”多米尼克喝了一口热汤,里头可怜地有两只小鱼,“我妹妹莱雅拉负责恐怖堡的外贸,她好像就曾经主持过卖蜥狮皮和草药的事儿。”   “我感觉有些奇怪。”琼恩低声道。   “泽地人的态度?”   “对,我父亲过去曾经带罗柏来过灰水望,我也曾在临冬城见过这些小个子的黎德家族,他们朴实但是真诚,可是这一趟,我感觉他们瞒下来了很多东西。”   “同感,”我用莫波的舌头低语,“你们有注意到什么细节吗?这里最近都没商人来,不见他们制作的粗糙面饼,只看到本地的猎物收获。”   “这也不奇怪,我猜自从河间陷入战火以来,这里就没多少商人了。”多米尼克耸耸肩。   “别忘了,商人不止来自南方,也可以绕道白港,海上没受大陆战争的影响,多米尼克大人。”我说,“战争会让来自北方的货物价格上涨,不可能没有年轻冒进的行商铤而走险,一个都没有尤其说不通。”   “那你的意思是...“   “他们在计划什么,可能不想要外人看到,说不定现在,比北境人更像是外人的桑铎·克里冈和罗德里克·葛雷乔伊已经出事了。”   “那你还——”任由这俩跟着沼泽民去找水喝?   “没办法,我们总得喝水,马比人娇贵,它们也要喝,而且我也不确定,”我不经意地看向四周,“这样吧,我们四处走走,如果见势不妙,那就早些离开,天黑之前回到堤道。”   “那,准备好武器,彼此别离开彼此的视线,我们人太少,无论怎样,也没法在沼泽里击败一群原住民。”多米尼克嘱咐,“不管他们想干什么,都不干我们的事,我们只要穿过这里,然后去寻找我们想找的人。”   想找的人。   薇尔菲德吗?   我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姑娘的脸,有些小肥,看起来很温厚,实际上小心思多得很,她是我的朋友,不过,自从她嫁给了我哥哥以后,我们之间关系就有些微妙了。   不提我这个嫂子。   抱着一只黑色的小狮子,在泽地人的灰水望闲逛,必须得时刻注意。   倒不是说本地人对外来人很糟,或者摩根在作妖,而是这块土地本身,陷阱重重。泽地人身姿轻盈,个头矮小,在这里的很多地方,他们可以来去自如。而对太过高大笨重的莫波而言,不是进不去这里的门,就是容易踩垮那些细木条搭成的桥和廊道。   借助远比凡人灵敏的知觉,虽然也出了些岔子,我依旧比琼恩和多米这两个时不时咵啦一声踩空的笨蛋要顺利得多,很快就走遍了这个小小的村庄。   就像我说的,除了一些比较耐用的东西,例如铁制的匕首、矛尖和小刀之外,很少看到有什么别的外来货色,陶罐看起来都用了很久,不少已经破了,没得补,也没有换,箩筐里全是本土的植物和生物,难道是沼泽民们在这个动荡的岁月里,想要重新封闭起来,不搅入外来“高人”之间的冲突?   “呃,呃...“   一声无力的喘息引起了我的注意。   唯一的石制建筑之边,一大堆藤蔓锁着三个人,他们脏得就像是从黑泥巴里捞出来似的,难辨男女,。   既然有人,就会有罪恶,也就会有法律和惩罚,灰水望自然也不例外,这是泽地人的监狱,我猜。   坦率地说,这很古怪,毕竟对这些原住民来说,直接割喉喂给本地的蜥狮,要更加省事。   “呃呃!”其中一个长大了嘴巴看着我,连连叫道,他的手穿过藤蔓的缝隙伸出来,像是要抓住我的衣服。   “呃!”我注意到他口腔里舌头被截掉了,又是毫无意义莫名其妙之举,像我说的一样,直接杀了就好,何必又是割舌,又是监禁?   我本体不由蹙起眉头,此时我正在龙背上,飞回国王大道的营地。   虽然不通沼泽人的律法,不过,我非常地怀疑。割舌囚禁这种行为到底有什么意义?此中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按理来说,这么干,只有两个可能,一个刑罚,肉刑,也就是这三个人触犯了泽地人的禁忌,而另外一个可能,就是故意限制他们,不准他们与外人接触。   众所周知,肉刑,是为了警告和让人产生恐惧而用。这里没有别的外来人,很长时间之内都没有,因此,这种可能可以排除。   那么,就是有别的契机了,第二种可能,或许是这三个外来人知道一些什么,导致泽地人不得不这么做,沼泽民们想获取他们知道的讯息,又害怕他们和外人联系,于是事情就变成我眼前的模样,拘禁,割舌。   可是,没有看守,又被我撞见?   要不要探究下去呢?   “你有什么感觉吗,摩根?魔法之类的。”我问怀中的小狮子。   “是有魔法的踪迹,时间有些久远。”小狮子猫在我怀里嘟囔。   “具体一点?”   “很古老的魔法,植物,种子,昆虫,小动物。”她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毛脑袋扭来扭去。   “一次把话说完!”   “我真没多少感觉!这帮泥巴里的小人他们自有传统,古老且古怪,我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我不由吐槽:“泽地人的魔法你都不清楚,这么多年你活到猫身上去了?还是说你瞒着我?”   摩根抬起毛茸茸的狮子脑袋,看着我轻轻叫了一声,“喵呜。”   呸!卖萌的废物。要你何用?不如煲汤!   这时身后传来脚步,我立刻住嘴,装作在爱抚(蹂躏)怀中的狮子宝宝。   “女巫王,看哪,真是很难相信,我能看到两位女巫王凑在一起。”霍兰开口,“狼灵王的女儿,还有红王本人。”   他这话说的。   就算,他能发现我的秘密,发现我是个死灵师。那么摩根呢?这可是一头小狮子!   肯定是摩根和他以我不知道的方式联络过。   于是我直接问了出来:“你是怎么和摩根互通信息的?”   “这揣测可就奇怪了,实际上,只是风和树叶的低语,月亮在池塘上照出的影子,告诉了我,你们的莅临。”   “扯淡,”我半点都不信,“你怎么不直接说你无所不知呢,是不是因为我发现了你的秘密,所以你才出现在这里?”   “啊,啊...“恰是此时,藤蔓中的人发出无力的叫喊。   “这是个意外,”他仰起头看着我,一双眼睛的色泽,就像是颈泽那深绿色的波纹,“他们需要冷静。”   “冷静?”   霍兰·黎德大概是要显露其意图了:“他们是商人,用你们土地上的居民,所制作的劣质的物品,像是破损的陶器,锈迹斑斑的刀和叉尖,来交换我们苦心找到的花朵和草叶,那些可是包治百病的神奇恩赐。”   “这种吹嘘之语谁都会说。”   “你什么都不懂,莱雅拉,鱼梁木看着人们成长,也会庇佑人们的一生,”霍兰站到我身边,然后靠近了那藤蔓笼子,“一种惨烈的疾病留传在河间,杀死了无数的人,于是这些商人前来兴师问罪,说我们给的植物,毫无作用,他们不该死去,可是,他们怪罪到我们头上的罪名,却能带来仇恨,我不得不羁押了他们。”   我明白了,终于明白了。   还记得之前河间那场瘟疫吗?杀了无数人,几乎将女泉镇变成一座空城的瘟疫。   原来如此!   我眼前这些泽地人知道有瘟疫存在,并声称商人们发现草药毫无医治的作用。   死灵师摩根发现这里存在过一种古老的魔法。   我本人,则看出灰水望很久都没有外来人出没了。   霍兰·黎德没有杀死被囚禁的三个外来商人,却割掉了他们毫无用处的舌头!   综合这些线索,那么,一个很有可能的猜测,立刻就浮现在了我脑海中!   假如,几个月前那场莫波经历过的瘟疫,席卷过整个河间的瘟疫。是沼泽人制造的话...他们在施法了以后,为了隐瞒真相,也为了避开病源,就再也没有接触外头的商人!这三个人前来询问草药为何没用的原因,却因为泽地人担心被外头高大的“土地人”发现,所以抓了起来,并割掉了舌头。至于为什么没杀害这三位?或许是他们经常与泽地人交流,因此泽地人心怀恻隐,或许是他们手上还有赊账没结清,或许是他们有后台,泽地人生怕触怒了什么人。   总之,不重要,重要的是。   “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声音不由得变高,看着眼前的沼泽人头领,我想起了那个时候看到的满街尸首,不但有河间地的住民,也有北境的难民,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还有当初那个女泉镇里被砸掉的圣堂!   这场瘟疫死了多少人?怕有十几万!   “我说了,旧神会庇佑人们。”老泽地人霍兰·黎德面不改色,“你不该生气,你是我们中的一员,而非安达尔人的一员。”   作者的话:今天依旧双更。QWQ连续万更两天,大家给我一点奖励嘛。 第654章 权力的游戏(五下)灰水望   我在颈泽里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让河间地无数人死去的瘟疫,居然是沼泽民的手笔!要知道,虽然在南方,人们认为他们是凶恶的原始人,骑着蜥狮,吃生肉。可是在北方人眼里,他们一向人畜无害,是北境的好伙伴、好哨兵,千年来在颈泽提防着南面可能的入侵。   不管是平民还是贵族,北境可是把泽地人当坚定盟友看的!   结果...   宗教问题。信仰可真是个大问题,让老实人分分钟变成老恶棍。   大概是品尝到了我的恻隐和不乐,甚至愤怒,我面前的霍兰向我走进一步,说明道:“你在南方呆了太久,卢斯·波顿之女,恐怖堡的莱雅,你没有领会到此举的用意。”   “什么用意,”我不悦而警惕,手放在了瓦雷利亚钢剑“金狮”的剑柄上,“我警告你,别想动武!我是个死人,你们的毒药对我无用,我可以慢慢杀光这里所有的老幼妇孺和武士,一个都不放过。“   他缓了一口气,慢慢道:“河间地打了这么多年仗,甚至在灰水望,就是在这,有时都能望见南方的黑烟。那里现在还有多少粮食?不够,远远不够,如今北境的先民后裔,旧神的儿女们,已经逃到了那里,如果之前不及时削减其安达尔人的人口,北境之民只会统统饿死,如果泽地人也南逃,更是如此,我们个头小,力量弱,哪里抢得过南方人,你们,也同样需要腾出地方和粮食,以容纳你们的人。”   换言之,泽地人早就知道异鬼迟早会南下,如果只是冬季的影响,断然不至于此,过去的几百年间北境不是没闹过饥荒,也没听说泽地人因此搞什么幺蛾子。   “有很多北境人也死在了瘟疫之中,这是借口!”我寸步不让,决不服软。   霍兰·黎德缓缓摇头,“只有信仰不坚定,或者对旧神心怀疑虑的人,才会死于自然之谴。”   “荒谬,”我直言不讳,“这年头有几个人能只信仰旧神,还虔诚?人们,尤其是北境南方的人们,听着圣堂的修士布道,听着修女讲故事,听着酒馆里的歌手传唱骑士赞歌,就连艾德·史塔克的临冬城里都有修女和修士,好些城堡都建了圣堂,很多贵族现在信仰的是新旧诸神,不止七神,也不止旧神,这是大势所趋!”   “可恐怖堡没有,对吗?你的父亲没有。”   别傻了,是,卢斯·波顿不准在恐怖堡里建圣堂,然而他送自己的儿子去谷地当骑士,骑士是什么?得皈依安达尔人的七神,涂抹圣油并在圣堂守夜,那才会成为骑士!   所有的先民领主都已经知道,与南方融合,是大势所趋,没有任何一座城堡的堡主会阻挡这个趋势,好吗?远在熊岛,近在恐怖堡,大家都诚实地用行动给七神和教会投了支持的一票!   他看着我,翠绿近乎墨色的双眸一眨不眨,看起来不像是在乎什么大势之类的话,“我认识的狼灵,还有群木和野草,都在讲述你的故事,你和旧神的故事,恐怖堡的莱雅拉,你有山中之民的名字,为何却要为那些,屠戮先民的安达尔人后裔声张?当年,可没人替死难的先民,被焚毁的鱼梁木说话。”   得,开始扯历史了。   他说的狼灵,多半是当年我在孤山里挖到的那个,后来丢去了绝境长城,也是沼泽民的一员。   我心头实在不悦。   跟这种老顽固实在无话可说。   可接着,我注意到其他的沼泽民,和他们的战士,正在眼瞟我们这边,我想起多米尼克和琼恩,还有并不让我牵挂的“猎狗”及罗德里克·葛雷乔伊都在这里,一个不好,就会变故横生,甚至除了我之外,无人幸免,所以,我还是退一步的好。   所以最终,考虑到灰水望是他的地盘:“好吧,我只要求继续北上,这里的事我不管,我走,你随意,我们相安无事,可行?”暂且不管。   然而他没理会我的话:“你拥有权柄,你是红王,我要你的承诺,我们都需要。你必须保证将河间重新变为先民的乐土,在余生的为王生涯中,也能使其他原本属于旧神的土地,重新长出神木林和心树,你更要以旧神的名义起誓,以当初你在君临和布兰登·史塔克一起,成为旧神骑士时的誓言,起誓你会做到这一切。”   他原来等在这里,这就是他的要求,没有余地,不可商量,旧神摊牌了,我这麻烦了。   我他妈为什么要帮旧神?就因为我是先民后裔?这个誓言要是发了,那几乎可以肯定未来的一百年,七国别想有一天安生日子可过,各路宗教武装能相互打个头破血流。   啊对,还有丹妮莉丝的龙在等着!让这个龙之母接受旧神?简直痴人说梦,她身边唯一的北境人可是乔拉·莫尔蒙爵士,一个爵士!换言之,早就改信了。   难度太高,我不干!   “罗德里克和桑铎·克里冈呢?”我打算先拖延时间,好好思考一下。   “他们健康而强壮,没有受半点伤,至少现在如此,顺便说一句,那个铁民身上的味道很难闻,”霍兰·黎德皱眉道,“我不想胁迫你,这也不是胁迫,旧神与我们同在,你在鱼梁木和群鸦的注视下长大,这种应尽的职责,不该让你踟躇不定。”   “那我问问你,”我叹了一口气,继续讨论他提出的,荒唐不经,又可怕至极的计划,“你们想在颈泽北边的卡林湾搭建一道长城。”   “不错。”他回应。   “你们打算把北境的先民之后迁移到河间,你们甚至利用瘟疫和战争带来的便利,制造了真空给北方来的难民填补?“   “你很聪明,心树的骑士。”   骑士是特么的安达尔文化,就不能学点别的?   不行,这胁迫我吃不下,这誓言我不能发,冰与火的世界里,誓言总是在冥冥之中起效,破誓会让人不知不觉中拥抱凄凉的命运,例如家人死光,爱谁谁死,全身瘫痪,或者下身截肢之类。   至于答应发誓并遵守?万万不能!   别看前世的原着里,旧神的信仰似乎很淳朴,我是坚持觉得这种真有魔力的信仰要不得。   要知道,当初安达尔人没来的时候,北境还没受到南方安达尔的文化影响时,神木林里可是有人祭的。   森林之子,也是会拿人祭祀的!   那么现在呢,现在旧神的意愿是什么?   林中安放旧神位,树上吊死安达尔?   或许,远古诸灵的高尚之心,已经被仇恨腐蚀得千疮百孔,鱼梁木万念俱灰,无风自摇,只有险路可走。   更别说他们这个手法,一场瘟疫杀多少人,说不定为了测试这个魔法手段,之前在七国爆发的“春季大瘟疫”和“旧镇疫禁”等事件,也是沼泽民的手笔!   而且,假如我照着誓言办,那未来七国甚至洛恩王国,到底是属于莱雅拉·波顿,还是属于可以知晓一切,看到一切的“三眼乌鸦”瑞肯?恐怕是属于后者吧!   “就没得别的选择?我们可以谈谈别的条件。”我试图挽回局势。   他摇了摇头,”这不是高个子们玩的,权力的游戏,更不是商人之间的讨价还价,你不该这样,你是恐怖堡的女儿,北境的女儿,身上淌着和我一样的血液,你甚至得到了恩赐,拥有了死灵术的天赋!你不该犹豫,莱雅拉。”   你说得对,黎德家族的霍兰,小个子泽地人的头领。   说真的,按照一直以来对泽地人的印象,我是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他们如此质朴简单,毫无机心,一直都是朋友的形象。   铿!   宝剑拔出,横在他的脖颈上,尸鬼速度很快,他连躲闪都来不及!   呵,低估了尸鬼莫波的速度。   我相信泽地人,相信他们是友善的,结果呢?,能说刻板印象要不得吗?这家伙都逼我到这份上了!   你说得对,霍兰,我不该犹豫,应该早做抉择!   “我不想和沼泽民拔剑相向,数千年来,我们和你们守望相助,霍兰·黎德,”我声音平平,毫无起伏,“现在,要么死,要么一拍两散。”   话音还未落,无数根捕蛙矛指向了莫波的躯壳,还有吹箭和弓箭,扑鼻而来的,是沼泽民身上那股野草的味道,他们有的口中丝丝作响,有的在低吼,眼睛盯着我,就像是蜥狮在示威。   我几乎是立刻就被团团围了起来!   我用莫波之口沉声道:“我坚持我的意见,你下令攻击,我杀光你们。”   莫波的音调原本就沙哑,如今这出口的威胁,听起来就像是来自七层地狱,让周围的围困者不禁后退一步。   “一个错误答案。”霍兰轻声。   金铁交鸣,接着是重物坠地的声响,我知道,多米尼克和琼恩大概在猝不及防之下,已经被擒获。   哪怕他们很警觉,也会面对泽地人的毒针。   妈的,所以说盟友就是拿来卖的,这帮沼泽民也不例外!   我没有因为对方有人质而动容,红王不受胁迫,哪怕对方抓着我女儿,也不例外!   只听莫波冷然的嗓音开腔:“我这只是一具尸首,我的本体不在这里,你这是决定要让你的血亲和你的族群,从此变为历史?假如我一寸一寸土地地解决颈泽,说说看,你有多大的把握,能够让你的人逃出生天?”   我做得到吗?   前世人家条顿骑士团都能扫荡普鲁士沼泽,温带的沼泽,我不信这颈泽真要下力气我会动不了!   “你我本是在同一棵树下共舞的人。”他遗憾地叹息。   “一个错误答案。”我原话奉还。   这时候,一个稚嫩而沧桑...这可真是一对矛盾的形容词,的声音,响起。就像是死树上的新芽一样古怪。   “好了,霍兰,你尽力了。”   瑞肯·史塔克,三眼乌鸦。   自然,自然,自然如此,这一切怎会是霍兰·黎德布置的?他有那么强的天赋可以搞预知?当然不。   我话里带了点笑意,“日安,瑞肯,你不向雪诺问好吗?”   瑞肯的语气并不真挚,非常平淡:“很久不见,琼恩,我很想你。”   我听到身后不远处有一个呼吸变得急促了起来,靠近地面的位置,估计咱们的守夜人总司令,是被制伏倒地了。   过了半晌之后,惊愕的私生子终于能镇定地开口说话了:   “你想要杀了我吗,瑞肯?”   “我想有一个美好的结局,琼恩,结束这一切,异鬼,魔龙,还有战争,一个对我们所有人都友好的结束。”   “海外常说凡人皆有一死,可我从没想过,用矛尖指着我的,会是你。”被摁在地面的琼恩艰难地回答道,“艾德说独行狼死,群聚狼生,可他从未说过,狼狼相噬。”   如今的“三眼乌鸦”,“最后的先知”自然不会因为这些话而内疚:“我们曾答应过,要和森林之子和平共处,共享家园,我只是,在履行多年前的承诺。”   这是要...   我听出来了,这句话的意思。   我的话里带了些许怒气:“你是说,颈泽以北的北境,将属于森林之子!?这场异鬼之灾,是他们放出来的!?”   异鬼本来就是森林之子制造的,它们在和先民的战争中滥用魔法,才让异鬼诞生。谁知道当初的两族同盟对付异鬼,是不是森林之子在背后一力促成,削减人类力量的手段?!   “你在给森林之子腾地方,驱赶北境的先民,你的同胞!?”   然后呢?想都想得到,森林之子拥有颈泽天堑,则人类将很难再威胁它们,此后只要森林之子在幕后支持先民战斗,挑拨七国的关系,那森林之子的木舞者和绿先知们,就可以稳坐钓鱼台了。   “你让河间人死光,不光是因为他们是侵略者的后代,是异教徒,更因为他们霸占了田野、食物和三叉戟河?!”   这么干,还可以让旧神死灰复燃,怪不得你“三眼乌鸦”迫不及待!   三句连环喝问,我的声调一句一句升高,简直就是怒不可遏!   森林之子是什么?那是异族!异族!异族!!!妈的,在冰与火世界里,自有异族以来,人类和异类什么时候和平共处过!?厄斯索斯的食尸鬼,迷宫营造者,深潜者,异鬼,巨人,还有森林之子,厮杀无数!难道真的是人类太过贪婪才会造成那些争端吗?!不,是压根就没法相容,死圣父,你在卖族你知道吗!?   就算当初两族曾经在神眼湖的千面屿盟誓,那也是多少年前了?而且盟誓也没说要主动割地吧?那么一大片北境,说给就给?当初森林之子施法陆沉了多恩之臂,施法让海水倒灌进陆地,制造了今日的颈泽,这些可怕的魔法造成了多少人死去?你他妈说给就给?还本该就给?   我——   我他妈,替你爹杀了你这熊孩子!   我强压下怒火,嘶声道:“你找死。”   他压根就没觉得急迫,反而优哉游哉地平淡阐述:“杀了我,颈泽会被冰封,百万尸鬼长驱直入,往来如风,你还没布置完你的防线,红王。”   他接着又问了一句:“更何况,你确定要杀死保有人类记忆的我?”   “所以,”我轻飘飘地给了个结论,“只要你活着,独有你一个活着,就够了,对吗?”   “没那么简单,”瑞肯的语气里终于有了一丝急迫,“想想你的童年,你的回忆,临冬城和恐怖堡!琼恩刚才说‘凡人皆有一死’,这句话接下来,是‘凡人皆须侍奉’!不选择这一位神灵,你就得选择另外一位,七神从不存在,是伪神,你必然作出选择,难道要选择彼岸的异神光之王拉赫洛吗?”   我反而笑了,“你是想提醒我,拉赫洛,也会来今天的这一出,是吗?”   我就知道,这些有魔力,似乎真的存在的神灵,就是这么麻烦!逼着人站队,你看!或者潜移默化,你就成祂的人了。   “当然如此,你是个国王,红王。”   红王。   红王不会任由神灵任意摆布,“三眼乌鸦“!   莫波牙齿一咬,瓦雷利亚钢低声鸣唱,剑身的寒光,一闪而过!   血花溅开,好一朵绽放的玫瑰!   这是利刃划开了霍兰·黎德的喉咙,他两眼凸出,目光是如此不可置信。   如泉如瀑的红流,自他的咽喉汩汩下淌,这,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遥忆当年,霍兰曾经与艾德·史塔克一起,在极乐塔下面对“拂晓神剑”亚瑟·戴恩,面对七国最强的骑士,他是艾德之外唯一的生还者,琼恩真正身世的唯二知情人之一,一生缄默不言当日之事。   从未忘记,他霍兰是史塔克家族的封臣,更是忠诚的旧神信徒,他相信挚友兼主君的子嗣,更相信拥有旧神眷顾的“三眼乌鸦”,他一定没有半点质疑地,执行着瑞肯·史塔克的指令。   事到如今,霍兰面对着北境人莱雅拉,北境人从不背叛彼此,肝胆相照,并肩作战,多少年来都是这样!更何况,更何况,莱雅拉曾经为史塔克家族力挽狂澜,义诛生父!   可现在,为什么?同样是北境人,不可理喻,这怎么可能!莱雅拉,也就是我,居然会割开他的咽喉?是在杀死了他,杀死另外一个,忠实的封臣!   霍兰·黎德惊讶的表情残留脸上,翠绿色的双眸中是莫波的剪影,那愤怒狰狞的五官。   他整个人向后倾倒,冤屈而悲哀,自由自在的沼泽之魂,一生只为友谊和责任。而友谊和责任,现在,害死了他。   周围的泽地人士兵,无法相信眼前这一幕,真的发生了。他们的领袖,黎德家族的霍兰,十几年来带领他们的长者,竟然——   砰!   水浆荡漾,这是霍兰的身体倒在了浮岛上,震荡起了波纹依依。   莫波看向瑞肯·史塔克,这个十二岁的孩子,终于有了孩子的表情,面对鲜血和残忍时的恐惧!   这就是你想要的,嗯?最后的绿先知,“三眼乌鸦”,这莫非就是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以血还血?!   “杀了他!”   噗,噗,噗!   我不但没有反抗,反而还任由捕蛙矛,在胸背甲前滑开,有的戳进了铠甲的缝隙,我微微挪了挪身子,避免矛尖干扰到我的动作。   这些沼泽民可不知道莫波是一具活尸。   演戏要敬业,我假装中矛的模样,弓下莫波的腰肢,这让周围的围攻者,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继续,捅他!”   配合地发出一声痛哼,我的眼角处,却瞟过了琼恩和多米。   果然,手足无措的沼泽民战士没有杀害他们,而只是劫持,这会儿,劫持者正目瞪口呆。   好机会!   该杀人质的人,并没有立刻下手,压根就没有我会鱼死网破的心理准备。   围攻莫波的人,以为我已经受创,命不久矣,殊不知,莫波,是刺不死的!   潮湿的灰水望,火种是如此的稀缺,全都被好好的保存着。没有火,也没人掏出黑曜石,这里有人能克制莫波吗?没有!   我手指快如闪电,腰间还有黑曜石斧头和匕首,片刻间便被我抄在手中,尸鬼莫波又要开始那令人绝望的杀戮了!   黑影数道飞过,沼泽民惊骇欲绝地看到,明明该深受重创的莫波身子一转,撇断了他们的矛尖。   投掷开路!   这个灰水望,今天,一个人都别想逃出去!   毁灭降临了颈泽,火焰和死亡席卷了灰水望,旧神!这就是我给你的答案,红王,绝不成为你的爪牙!   几百里格之外的国王大道,联军营地。   尸鬼在厮杀,我本体也在瞬间面露狰狞,旋即便立刻消失。   “怎么了?”丹妮好奇问道。   “没什么,都怪你昨天揉的我好疼。”   “哼,这是为你好,待会,那个传说中的‘红毒蛇’奥柏伦就要到了,莱雅,要是你胸脯上湿了,可不好看。”   放屁,臭丫头,臭妹妹!   作者的话:感谢欧蝗鱼子酱的红包!另外,昨天有人说,丹妮莉丝太过软,不够刚。怎么说呢。磨人的小妖精是相互的,丹妮莉丝的下一招绝对有自己的风格,龙之母可没那么好搞定 第655章 权力的游戏(六)沙蛇(上)   使用尸鬼莫波进行“战斗”,如今对我来说,是一件漫长而烦闷的事儿,没什么挑战,甚至没什么难度。   当颈泽那边,灰水望被血水给染红的时候,国王大道的联军营帐,也迎来了新的客人。   龙王和红王的仪仗摆开在门口:竖立的长矛,全副武装的卫兵,衣着奢侈的大臣,还有或捆或吊在杆子上的大小旗帜,无力地,顺着黑水湾吹来的风轻轻摆动。   在我们面对的远方,一支为数一万左右的军队正在向这里前进,一顶顶洋葱形状的头盔之上,当先的是绘有穿阳长戟纹章的大旗,其后跟着多恩主要家族及其附庸的旗帜:“血之贵胄,伊伦伍德城伯爵和石路守护”伊伦伍德家族,“拂晓神剑”这名号的持有者,戴恩家族,“亲王隘口守护,天与石伯爵,宽道之主”天及城的佛勒家族,布莱蒙城的布莱蒙家族。这些封臣,大都是当年被洛伊拿战士女王娜梅莉亚所征服的,多恩诸王的后裔,其历史与波顿祖上的红王相似。   他们懒懒散散,坐下是著名的多恩沙漠马,至少排头的几匹高大俊美,马蹄勉强沿着笔直的国王大道缓缓前踏,如此懈怠,却也扬起了漫漫尘土,看来因为昨今两日没下雪,现在天气很是干燥。   多恩,是丹妮麾下最后一个,我没接触过的国度,迎面而来的军队,正是多恩人在抵达。   他们没多少人穿着全身甲或者半身甲,多半穿着镶嵌有金属片保护要害的链甲,而且喜欢在铠甲外头穿上宽大蓬松的袍子,袍子的颜色以黄和褐为主,这大概是对炎热沙漠环境的适应。   望着这支仿佛炎沙化身的大军,我和丹妮莉丝分别站在自己阵营之中,身边围着一群王公大臣,在我的耳侧,有个姑娘的呼吸有些急促。   “紧张?”我不由问了句。   “有一些,他们可能会传达我父亲的旨意。”亚莲恩公主说道,她有娇小的个头,棕色的皮肤和黑色的毛发,看起来极有活力,也非常骄傲。   “我讨厌听从他那些,怀带智慧的劝诫,以及富有远见的安排,当然,我知道他老人家是为了我好,我其实很清楚这点。”   这位公主的父亲,自然就是多恩的统治者道朗亲王。在当初与瓦兰提斯作战时,我举办了凯歌比武会,当时亚莲恩公主被“黑暗之星”杰洛·戴恩献给了我,作为投效的礼物。这位多恩公主,后来给我做了一些事,和西佛一起统计物资,帮助财政大臣玛格丽做些会计活计,等等等等。她手脚麻利,头脑清楚,给我的印象不错。   “只是觉得不甘心?”我顺着她的话。   “有一点。”她颔首笑道,“或者说,我有些怨恼。”   此时看上去平静恬淡的亚莲恩·马泰尔,显然心里一点都不平静,“我有个主意,我可以帮您去见我的表亲,那些沙蛇,也就是我叔叔奥柏伦亲王的私生女们,她们和我关系不错,或许会愿意帮我们,至少会带来一些南方的消息。”   对她的建议,我无可无不可:“那是你的亲戚,亲爱的,拜访亲戚,天经地义。”你当然可以去,亚莲恩,我又没拘禁你。   “感谢,王上。”她声音恭敬。   “啊啾!”我捂着嘴打了个喷嚏。   啧,昨夜闹得太凶,着凉了,明明丹妮莉丝吹的风更多,感冒的人却不是她!我知道,傻子都不会感冒,都怪那个傻子!   想到这里,我狠狠地瞪了丹妮一眼,银发眉毛精不明就以地扬了扬粗眉毛:怎么啦?   花腔笛和号角响起,小号手昂首挺胸,叉着腰吹起了嘟嘟声,我面无表情,转首看向下马而来的奥柏伦·马泰尔。   一个英俊的男人,身着带护肩的胸甲,眉目轻佻而狂野,我猜他年轻时或许甚至称得上是漂亮,不过现在嘛,眼角、嘴角和额头上已经出现了岁月刻下的浅浅皱纹,两条眉毛极淡,双眸黑似长夜,发稍有些蜷曲,黑而富有光泽,带着少许银丝灰迹。   眼前的这位奥柏伦,正是亚莲恩公主的叔叔,多恩亲王道朗的弟弟,那位高庭公爵瘸腿维拉斯的朋友,以及造成维拉斯膝盖破碎的罪魁祸首,人称“红毒蛇”。   人说这位“红毒蛇”性子激烈暴躁,口舌机敏而恶毒,私生活糜烂,是个彻头彻尾的骚货,关于骚货这一点,看“红毒蛇”的身后就知道了:   至少有六个女人群星供月般围绕着他,其中一个年纪与他相当,大概是他的情妇,另外五个,面相特征各不一致,有的强壮,有的漂亮,有的,则眼闪狡黠的光芒,我一看便知,她们都是他在外头放浪形骸后,留下的私生女,毋庸置疑。   “红毒蛇”奥柏伦面对女王们的第一句话,也证明了这点。“这可真是,我见过的,最迷人的王冠,”他赞叹道,“难以想象,在冬天还能赏到花。”   这可是他妈的正式场合,通常来说,赞美容貌的辞藻是在非正式场合才会有的,按照过去的惯例,哪怕在觐见女王时,顶多也就“美丽”一词一笔带过,哪会那么轻佻?奥柏伦亲王可以算是非常粗鲁了。   之后奥柏伦去找亚莲恩说话,我和丹妮交换了一个嫌弃的眼神。这就是我们对这位亲王的第一印象。   晚上的酒会,借助亚莲恩居中沟通,我和这位“红毒蛇”在大帐外碰头,左右手各拿了一杯酒,他敲着二郎腿,坐在帐篷外的系马桩子上。   “感谢,”奥柏伦看了一眼杯中物,接过我递过去的高脚杯,“北境人里头,我认识的不多,好像当初见过史塔克家的一个儿子,和女儿一面,算上所有,你都是最漂亮的一个。”   “是吗?”我听出了他话里的某种意味,笑道,“你女儿挺多。”   他承认:“是不少,我有八个女儿。”   我想起迎接时站在他身后的娘们儿们,“跟你来的女人里头,女儿来了五个,剩下一个是情妇?”   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砸吧了一下嘴,“又是青亭味儿,”接着瞧着我,大方地颔首:“艾拉莉亚·沙德,她父亲是哈曼·乌勒伯爵,”奥柏伦玩味地抱起手看着我,“她不是很漂亮,对吗?不过,她信仰里斯的爱神,就是你麾下诸城中,那座性爱之城的守护神,非常,非常诱人,而且在床上能让人欲罢不能,不管是男是女。”   乌勒家族来自多恩,半点都不重要。   “啊,那你很享福嘛,实际上我对你的女儿们更感兴趣。”   他笑了,表情兴致盎然,“原来洛恩王国的荣光与威严,更喜欢年轻一些的?看得出来,您和丹妮莉丝就是如此。跟我来,我来介绍一下。”   这当爹的带我躲到宴席外,偏僻的角落里,他一个接一个给我指点:   “奥芭娅,“他指着一个约摸三十岁左右的女人,鼠褐色的头发,腰间别着一卷皮鞭,是我见过的那个,凯旋比武会上的棕骑士,“强壮,凶狠,她老娘是一个旧镇卖笑的,我当时认她的时候,她母亲舍不得她,然后我就扔了一把长矛,问她要选择武器长矛,也就是我,还是母亲软弱的眼泪?接着,她选择了长矛,她老娘那年没过多久就用我留下的钱酗酒醉死了。”   恰是此时,我麾下一个多斯拉克人跑去找奥芭娅搭讪,被她一盘子扣在脑门上。   我点了点头,叹道:“看起来确实很英勇,可是作为当妈的,我觉得不是很地道。”   奥柏伦摇了摇头,“她老娘是个暴力分子,爱她也打她,往死里打那种,怪她败坏了自己的生意,我自认为不会辜负任何人,那个旧镇裱子是个例外。来看下一个,娜梅莉亚·沙德,”“红毒蛇”指向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二十五岁,她想加入你的宫廷,给你当侍女。”   我欣赏着这位取名娜梅莉亚的姑娘,颧骨有点高,嘴唇很丰满,皮肤白得像是晨雾,“哦?这是为什么,我欺负过她姐姐,抢走了她姐姐的猎物‘黑暗之星’杰洛·戴恩和亚莲恩公主,她不讨厌我?”   “她母亲是瓦兰提斯贵族,我当佣兵时的姘头,看看这丫头的身段,和她母亲一样曲线优美,我是永远忘记不掉那骚货了,顺道说一句,我那个情人后头嫁去了科霍尔,你亡夫叫亚里安,对吗?她儿子。”   卧槽!亚里安确实不满二十五岁,十几岁!卧槽,这信息量有点大。   我观察了一会儿,评论道,“举止优美大方,很有格调,一点不像是私生女。”   “这年头吧,有的私生女可以当红王呢,而且比她漂亮得多,”奥柏伦亲王恭维了我一句,“不过可别小看我这女儿,她的舌头可能比奥芭娅的长矛更加致命。”   “下一位呢?”我好奇地催促,这些沙蛇真有个性,各个不同,却偏偏相互之间是姐妹。   奥柏伦指向一个金发白肤的女人,容貌可能与娜梅莉亚同样出色,年纪看上去和我差不多,“特蕾妮·沙德,她母亲是个修女,侍奉陌客的静默姐妹,特蕾妮用毒的水准已经快比我厉害了。“   “很危险?”我观察着这个女人,即便在热烘烘的帐篷内,她也戴着亚麻兜帽。特蕾妮极其敏感,似乎是察觉到了我们的视线,迅速朝我和奥柏伦这边看了一眼。   我几乎立刻就能判断出她的水准,一个表面无害,手段上乘的刺客。   “很危险,也很甜美,对吗?她是个虔诚的姑娘。对陌客尤其虔诚。”   陌客代表着死亡。   “这三位女性很厉害,”我赞叹,“你女儿挺优秀的。”   “还有两位,”奥柏伦对我这话显然极其受用,“诺,那里,伊莉亚·沙德和奥贝娜·沙德,”他指着两位正在交头接耳的少女,这两个丫头身边,就是奥柏伦那位情妇艾拉莉亚,成熟且热辣的熟女,正在热切地和我的紫船司令卡纳蕾·奎尼尼交谈。   “她们都是艾拉莉亚的女儿“   “是的,”奥柏伦承认,“伊莉亚现在十六岁,奥贝娜十四岁,她本来在给曼佛里当侍酒,吵着要来北方看看。”   侍酒?这个词让我想起了当年我在海疆城当侍女的日子。   我一下子记不住那么多名字,那么总结一下,来此的沙蛇们,都有谁?   老大,女武士,老二,淑女,老三,女刺客,最小的两个,小侍女,还有奥柏伦的情妇,给她个代号爱神好了。   迎接多恩人的晚宴结束,亚莲恩公主请示我,能否去和她的表亲们过一晚,我自无不允。到现在这个地步,亚莲恩的政治身份于我而言,已经不算特别重要。   多恩地方贫瘠,人民彪悍,而我则富有洛恩王国的三市八省,多恩这种难啃的骨头对我来说,实在没什么太大的价值。至于亚莲恩那里?看她水平和运气了,我是不会铁了心支持的。   时间到了半夜,外头不时还有男女的喘息和欢笑。   我的寝帐之中,我正睡得迷迷糊糊,梦里奥利昂长出了两只龙的翅膀,正围着我唱情歌(?),突然,一声呼唤将我从梦境里喊了出来。   “小姐,亚莲恩公主叫你,说有事找你。”   “她在哪?”   “她没在,是一个多恩女人。”   “嗯?”我揉了揉眼睛,这亚莲恩公主在玩什么把戏?   我感知了一下,我的两头石龙在盯着丹妮莉丝的魔龙,三头魔龙中有一头不在,八成去觅食了,另外,我的一头尸龙就在附近。   尸鬼莫波和其队友在颈泽的堤道上宿营。   “那,你说的那个多恩女人是怎么讲的?算了,给我穿衣服,西佛,我自己去问。”   片刻之后。   “亚莲恩公主说,她和娜梅莉亚小姐听到了一个大秘密,关于河湾人,她说,请您小心别人的眼线,一个人去,她们就在营地北边五百多米处等着。”   眼线?我想起了瓦里斯。河湾和多恩距离极近,相互之间仇恨似海,如果是多恩人知晓了河湾人要对我不利,然后告密,那当然说得通。   至于个人安全,拥有影子怪物和石龙,我也不是很怕会有人要我的命,那是自找死路。   我拍了拍有些迷糊的脑袋,决定去看看,伪装成佣兵的模样,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夜色正浓,四周的虫鸣鸟叫声声不绝,在火把照亮的地方之外,树木投下森森鬼影,我跟着一队巡逻的马队一起离开营地,中途自己离开,前往那个多恩女人说明的地点。   靠近营地的地方有少数斥候和哨兵,不过渐渐地,我走出了警戒圈,身边再不见人,直迈入无人的荒野。   我挺习惯这样的行动,并且感觉到很自在,那些随从、官僚和仪仗就像是累赘一样,偶尔甩脱一下,会让人很爽。   感知告诉我,有两个人跟在我后头,被我安排好的剥皮兵给制伏了,没人再跟着我。我很快绕道往北,一个人摸进了种着冬麦的田野之中。   一处农庄,这里大概就是北边五百米处,在鸡扑扇翅膀的声响,和驮马、挽马轻微的蹄动声下,几道不同方向存在的,轻微的呼吸,告诉我这里头藏有五个女人,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是亚莲恩。   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五个女人,没有亚莲恩,这说明什么?   亚莲恩去找自己的表亲,五个女性,正合其表亲的人数。   “沙蛇,你们用亚莲恩的名义,叫我出来?”我手握上剑柄。   我再仔细分辨了一下,没有箭枝在包裹里相互碰擦的声音,没有拔出刀子,除了奥芭娅之外没有铠甲的碰擦声,嗯,这不是要伏击我。   那她们这是玩哪一出?   怎么办?   嗯...大晚上把我叫出来,对吧?现在睡意全无,这几个沙蛇各个都很有意思,要不陪着她们玩一玩?我操控起不远处的石龙和尸龙,往这里飞近,以防她们真要我的命。   那么,我开始颤抖,紧张,活像是误入城堡的小鹿,害怕极了,”你,你们约我来,不是有事情吗?快告诉我,我要回去!“   些微声响,几不可闻,是有人在动,她们来了!   呼!   风声呼啸,带着麻绳被掀动的尖音。   哈?!   接着微光,我看到好几张网向我罩了过来。   渔网?   哎,这不是我当初对付詹姆用的伎俩吗?   我拔剑一挥,寒铁闪烁,掠过网格,却没有直接切断!   这可是瓦雷利亚钢剑!   好吧,确实,不是锋利就能割开一切的。不过我真要使力破开这些普通渔网,绝非做不到,我就陪她们玩玩,看她们要怎么样?   于是,“疏忽大意”,“冒冒失失”的红王就噗噜噗噜被渔网给罩住了。   “放开我!”我很配合眼前这一幕,“沙蛇,你们要干什么!?”   “别装了,”这是女武士奥芭娅,那个年纪最大的沙蛇,“你武艺不错,我在你的国家里听人说起过,这位红王。”   “看看,看看,”我听到动听的女音响起,似乎是那个娜梅莉亚“我们捉到了什么,可以当夜宵吗?”   “是一个女王。”更稚嫩的声音,“明明是女王,却装扮成了佣兵的模样。”   “这个女王是怎么猜出我们来的,是不是你吃的榴莲味道太大了,伊莉亚?”   “胡说!北方哪有榴莲吃,笨蛋奥贝娜!?”奥贝娜和伊莉亚,那两个还没长大的少女。   “够了!我们这是在冒险,不是你们在玩游戏!”火光亮起,我看到沙蛇中的老大,女武士奥芭娅举着火把走来,她的语气玩味而挑逗,就像是在调戏良家妇女的兵痞,“别激动,美女,你不反抗,大家一切都好。”   啧。   这帮沙蛇,胆子是真肥。   我装作害怕而愤怒的模样,“无礼!多恩人,我可是洛恩王国的君主,你们意欲何为!?”   “我们——”   “等等,先别过去,”一个沉静的年轻女声,“我先给她下一点麻药,捆绑好了,我们再说这些。时间紧迫,她的卫兵随时会过来。”   下麻药?   卧槽,你们沙蛇是开黑店的?你特蕾妮·沙德不是刺客吗你不是精通用毒吗?你爹教你用毒都教了一些什么!?   “没关系,特蕾妮,我们不会相互伤害,对吗,荣光?”一个曼妙的身影出现在火光下,是淑女老二,那个娜梅莉亚·沙德。   “哼。”我哼了一声,不予答复,“我绝对不接受被下药。”   这是真话,不是演戏。   “实际上,”娜梅莉亚展露出一个笑容,“我们想——”   老大女武士奥芭娅抢先开口:“少说些废话吧,我们要请你原地和我父亲结婚,洛恩王国的荣光!”   哈?!   原地什么?和谁结婚?你们家爹?奥柏伦·马泰尔?那个有八个女儿,女儿的妈各不相同的死骚货?   “我拒绝!”   “那就麻药?”特蕾妮轻声,“以七神的名义,我可以主持你们的婚礼,荣光。”   娜梅莉亚依旧温柔而热情,她笑道:“我们很期待,看到您穿婚纱的模样,母亲。”   你叫我什么?老妹你再叫我一遍,看我会不会打死你!?   不行,这戏要演不下去了,笑死我了。   哈哈哈哈!这帮沙蛇在干嘛?给自己找妈哈哈哈哈!   我比她们还小,拜托!她们是怎么想的,找妈妈?   我心里快被这帮沙蛇的胆大妄为给笑死,差点就装不下去了:“行行行,别闹了!亚莲恩呢?”   “还在睡呢,”特蕾妮轻悠悠地说道,“我保证,你的朋友,我们的姐妹亚莲恩公主,现在睡得很香。”   我强忍笑意:“真是辛苦你们了,这妈我不当,我不给你们喂奶。”   “由不得您,”娜梅莉亚曼声道,“母亲,只要您答应,我也可以归您享用。”   别啦别啦,太尴尬啦!我的天,私生女什么什么时候会叫父亲的妻子母亲了?我对蓓珊妮都没这么做过!   太尬了,各位沙蛇,演技还需要磨炼!   我不想再玩了,于是,我突然面色一肃,“给我老实交代吧,姑娘们,告诉我,丹妮莉丝要你们把我从睡梦之中弄醒,把我骗到了这里,她是有什么计划?”   作者的话:哇!我以为已经发了,结果刚刚上线才发现这一章没发,我定时发布的时间定错了!抱歉! 第656章 权力的游戏(六)沙蛇(下)   无疑,在我看来,沙蛇们做了一件傻事。   很傻很傻,就和前世的原着里,她们的行止一样傻。谁听说过,有这样强逼一个人去当她们妈的?   当然不可能!   即便我迫于形势答应,我也完全可以出尔反尔。   所以,这种幼稚的请求,绝对绝对只是借口,好吧,可能沙蛇们脑抽,这请求是真的,但是也只是表面而已。   至于真实原因,由于我之前一直着眼于与丹妮莉丝角力的缘故,我猜是她需要沙蛇来困住我一会儿,所以,才有当下的境况。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们几个也不考虑一下,面对盛怒之下的我,丹妮莉丝铁定会牺牲你们这群沙蛇,区区多恩的私生女,来缓和与我的关系。   真的,不带脑子的丫头们,被她们的爹奥柏伦给惯坏了,比我这个恐怖堡的私生女要娇惯得多,都惯傻了。   当下,营帐外的农庄,原先农庄的主人早已不见踪影。月黑风高,火把飘摇,狗吠鸡鸣,驮马或者挽马不安地踱步。   五个女子围着我站定,女武士老大奥芭娅,手持一根长矛,一根火把,短袍子里是札甲背心,她眼神凌厉,却又审慎小心;   老二娜梅莉亚站在火把的照耀中,面含微笑,看起来婉约可人,优雅大方。这一位,是沙蛇当中的淑女,淑女嘛,自然是杀人不见血的;   老三特蕾妮,姣好的面孔隐藏在兜帽的阴影里,借着火炬之光,我能看到在她的袖口中有寒冷的凉光,那是匕首或者小刀,估计抹了毒药;   至于最后的两位,伊莉亚和奥贝娜,纯粹就是来凑热闹的了,她们还太小,只是好奇被捕捉的女王,会是什么模样。   一堆渔网罩住了我和我的瓦雷利亚钢剑“鳞光”,还好我是佣兵装束,戴着头盔,否则这样的袭击,铁定会让我发型变糟,假如穿着晚礼服或者裙子时,被渔网给罩住,那真就是狼狈不堪了。   我方才问出了一个问题,问她们丹妮莉丝趁我不在营帐时去了哪,娜梅莉亚正在予以回应:“那可是龙之母的事情,我们可不清楚,荣光。”   这位娜梅小姐的举止,颇有瓦兰提斯仕女的风姿,那是夏日之海的阳光,热切,并且,永远都柔韧有余,早有成算,或者说,永远都自以为是:”我们只是想当公主,而且恰好有一位足够英俊,且体贴,令少女和妻子们心生爱慕的父亲,如此而已。“   “你在撒谎!”我这说话的态度,绝非是有疑问,而是十分十分笃定,”如果不是事先得到丹妮莉丝的保证,你们没这个胆子来要挟我,还是说,你们以为一次小小的胁迫,就能让征服了自由贸易城邦的女人屈服?不不不,你们没那么傻。”   在我说话的时候,尸龙正在向这边飞来,还有石龙,【乌拉克斯】。   噼啪噼啪,火把燃烧,发出脆响。   几只沙蛇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女武士奥芭娅开口了,一如之前一般短促而有力:“动手!”   咻!   我眼前一闪,那是什么暗器,投掷出来的刀子或者匕首,正在向我袭击而来!   尚且没看清具体是何物,我已经调动自己的肌肉,曲膝,腰身后弓,险避此刃!   然后,我断然出手,不带半点犹豫。   刷啦啦!   横劈扫过罩住我周身的渔网,一道切口立现,网眼被割成了两半,不再能困住我半秒!   一切,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   紧接着——   如果说,利用渔网是第一次袭击的话,那么,第二次袭击就是使用抹了药的暗器,这可真不幸,失败了!沙蛇们!   紧接而来的是呼啸的矛尖,看这挥舞的方向,是想把我拍晕!   恰好我手背向外,刚才的一劈让我的整支手都贴在腹边,我反手就是一撩,坚锐的瓦雷利亚钢钢轻松地,直接将凡铁铸成的矛尖给砍断!   “哇!”打着旋儿的矛头飞上了夜空,让最年幼的两只小沙蛇发出一声惊叫。   “这就是全部?”在她们惊愕的目光下,我啼笑皆非,显得是如此轻松,“这就是你们势在必得的袭击,小沙蛇们?”   话音未落,我将渔网一扯,奥芭娅可能以为这是我的空档,前踏一步冲来一记膝撞,我掌心接住她的膝头,将她拉入怀里,扑鼻而来的,是汗水混杂着泥土的味道。   噗,“哼!”   奥芭娅她痛吟一声,是特蕾妮的第二记飞镖到了,小毒蛇特蕾妮想要配合自己用矛的姐妹攻击我,却没想到我拉住她大姐奥芭娅当盾牌。   这一次,飞镖射在了奥芭娅的大腿上,上头的药见效很快,我还来不及抱稳这只最有战斗力的沙蛇,她已经眼珠子一翻,脚软坠地。   惨,太惨了,姐妹相残啊这是!   你们姐妹俩多大仇?   我当然不会傻傻地抱住中弹的女武士,而是顺势而为,手头一松,任由她向下滑落,摔个狗啃泥。   下一位!   老三特蕾妮,善用毒药的刺客,是除了奥芭娅之外,第二个拥有战斗力的女孩。   我迈步上前,在小丫头的尖叫声中,一剑刺出,正巧,特蕾妮此刻正要甩出又一记飞镖,看到袭来的刃锋,立刻就心生恐惧,迟疑了一瞬。   这一瞬,也就够了!   我变刺为拍,“啪!”她肩头挨了一记,手指抱住,漂亮的蓝眼睛噙上了泪。   干净利落的反杀,毫不奇怪,比起什么冰龙和异鬼,沙蛇?实在是弱爆了。   归剑还鞘,我轻松写意,用玩味十足的口气问道:“现在呢?娜梅小姐,看来只剩下你了,”两个小丫头被我自动忽略,“我比较好奇的是,娜梅小姐,为什么在我明确拒绝了麻药的前提下,你们依旧胆大包天,朝我出手?难道真的不怕红王事后的报复?”   娜梅莉亚·沙德看呆了,大大的黑眼睛里写满了无辜。   “还是说,你们一定要击晕我,从而趁机做一些什么,嗯...逼婚这种破事就别说了,你们爹都没提过要求来着,直接就抢人也太过愚蠢。快说话!如果你用不着你那娇嫩的花瓣小舌头,我不介意帮你割了。”   过了半天,她才给我反应,“这...“她有些失态。   毕竟,拦住突袭而来的暗器,砍断渔网和长矛,这都不是普通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能做到的,即便是“拂晓神剑”也够呛。   “很惊讶?”   娜梅莉亚深吸一口气,再度呼出,“老实说,您可能比当初洛伊拿人的战士女王娜梅莉亚还厉害,虽然奥芭娅说过你很有本事,甚至打败了‘魔山’格雷果,我们却依旧低估了你的武艺。”   听我眼前这位娜梅莉亚,拿我和与她同名那位,多年前的娜梅莉亚进行比较,可真是够古怪的。哎呀,有从瓦雷利亚归来后的心智加成,毛毛雨啦。   ”所以,丹妮莉丝在哪?”我继续问。   “她...她在很远的地方。”娜梅莉亚无奈地答道,“是瓦里斯找到的我们,荣光,假如您对我们出手,无疑会造成和多恩的血仇,别看我们都是私生女,我们的父亲和叔叔,对待我们,不比对亚莲恩公主差多少。”   看她这模样,我立刻就反应过来了,很明显,确实如我所猜,如我刚才问的,这不是什么抢我当妈的狗血戏码,很荒谬,表面上强抢红王的背后,恐怕她们另有想法。   不过啊,你们这帮沙蛇,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一个个个性十足,狠辣干脆,实际上,根本就不爱用脑子。   这种事儿是能干的?   我哼了一声,“多恩人的情绪?我不在乎,”我很坦白,“说实话,你们多恩人无足轻重,有没有你们支持都成,我不是坦格利安,不想要什么统一维斯特洛大陆的丰功伟业。”   娜梅莉亚此刻终于完全反应过来了,不再陷入我一系列干脆动作带来的震慑之中,她反而眉尖一荡,翘起丰满性感的红唇,“所以说,我们选择风暴降生女士,是对的,洛恩王国的红王。”   恰是此时,巨大的黑影遮蔽天空,翅膀扇出的风呼撞入了人耳,这动静当然不是尸龙带来的,棕腹斑纹长翼龙体型没那么大,这动静,来自于石龙【乌拉克斯】。   娜梅莉亚昂首看向夜空中几乎不可分辨出的黑影,我捕捉到了一丝热切之情。   热切...   石龙。   啊,我懂了。   把我弄晕了以后,自然就可以想办法掏那几个小的黑曜石龙雕像,我从攸伦那缴获借以控制三头石龙的雕像,然后她们就能控制石龙啦!   想得美,那三个小雕像都不在我这里,在莫波那儿。   我笑了,“我明白了,你们想控制石龙?奇怪,不该有太多人知道这件事儿吧,石龙如何被控制。所以,是谁告诉你们的,石龙可以被控制,嗯?”   她给了一个不明所以的微笑,配上那迷茫的眼神,浑然像是我说了什么她不知晓的事儿,她半点没听懂。   装蒜。   不不不,娜梅莉亚·沙德,你不言不语,也是瞒不过我的,前世的原着里,早已把八条沙蛇说了个清楚透彻。   “让我猜猜,”我慢慢说道,欣赏着她因为我接下来这段话而变幻的表情,“是不是你们在学城的那位姐妹,另一条不在这里的沙蛇,萨蕾拉·沙德?啧啧啧啧,”   我微微摇着头,舌尖点着齿间,发出一连串不认同的声音,眼神里满是戏谑。   “莽撞,这可真是莽撞,姑娘们哪,你们到底是一群沙蛇,还是一群搅来翻去的沙丁鱼?你们是否考虑过,假如计划失败的话,自己会面对什么吗,又会给多恩招致怎样的祸患?”   娜梅惊呆了。   萨蕾拉在学城潜伏这件事,有几个人知道?没有!除了几条沙蛇和多恩亲王道朗之外,没人知道,她们的爹都对此不清不楚!   却被我一语道破。   所以,娜梅莉亚失态了,她对我,显然,开始心生畏惧,为人所不能为,打败了她的姐妹,知人所不能知,知道她们不向外人披露的秘密。   这就有点可怕了!   “我们可以谈谈吗?”娜梅小姐努力摆出笑容,她道,“至少,放过我的两位妹妹,伊莉亚和奥贝娜,伊莉亚的名字来自我父亲的姐姐,我老爸真的很喜欢这个女儿。”   “啊,被‘魔山’杀死的伊莉亚公主,雷加王子的妻子,你父亲一生的痛,对吗?对啊,对啊,你看,我还杀了魔山,替你们马泰尔家族了结了一桩血仇,你们就这么对我,是吗?”   “抱歉,对于‘魔山’格雷果·克里冈的事情,我们欠您一个感谢。”   “少说废话!告诉我,丹妮莉丝在哪,娜梅小姐,你和你姐妹的生死,现在得看我的心情,我诱人的小俘虏们。”   现在,沙蛇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   的确,她们是自有打算,石龙,还有...莫名其妙的婚姻,扯淡地想让我和她们的爹结婚。   但是,她们也确实在帮丹妮莉丝的忙,这一点我很相信,毕竟,这些年轻的沙蛇和老奸巨猾的多恩亲王道朗不同,她们可能真的,把坦格利安家族和马泰尔家族的传统友谊当做一回事,年轻嘛。   我不怀疑她们会不知道丹妮莉丝的意图,要知道,对付红王是很冒险的事儿,要是丹妮莉丝不给她们一个计划,一个说法,那她们哪会亲身冒险?大家都不是笨蛋,一定是丹妮莉丝的举动让她们心安,故而才能势在必得。   娜梅莉亚看了自己受制的姐妹一眼,她倒是够拿得起,放得下,像是浑然忘记了自己在四分之一个沙漏前,还打死也不说,立刻,就向我交代了丹妮莉丝的去向:   河间,奔流城。   白昼间,一支庞大的军队涌入这里,却吃了一个闭门羹,奔流城大门紧锁,如临大敌。原因无他,这支军队的纹章,来自西境的兰尼斯特家族及其封臣,奔流城会大开城门让狮崽子进门才是怪事。   当夜幕降临以后,西境军队就地扎营,一开始时,某些因为奔流城的警惕而心生愤慨的公爵,没错,就是詹姆,还一心想要分三个营盘包围奔流城,摆出要攻城的模样,“这就是天杀的盟约!?连一口热汤都没有!??”后来整支军队吵吵嚷嚷闹闹哄哄地,詹姆又被封臣连哄带劝给堵回去了。他的堂亲和叔叔,“怒狮”达冯与吉利安跑去夜钓,也不知道从河里钓上来的是尸体,还是鱼。   庞大的魔龙卓耿,驮着龙之母丹妮莉丝于半夜来到了这里,那巨大的龙影差点没把整支军队吓崩溃,最终,詹姆排开拔出长剑的亲戚们,越众而出,面对银发的丽人。   “你和北境的军队分开行军?”丹妮首先开口,魔龙卓耿睁大了兽眼,在她身后虎视眈眈,喘息声比剧烈的冬风还要沉重。   “或许,”詹姆手指握在腰间的剑柄上,警惕地回话,“你想要什么?”   丹妮莉丝:“我来看看我的臣民,希望一切安好。”   “我们不是你的人,我们效忠于洛恩王国。”   龙之母摇了摇头,“你不怕我的龙?”   詹姆下意识地看了眼丹妮莉丝身后,口气还算镇定:“如有必要,我会很高兴能把这把剑插进它的喉咙里。”   丹妮莉丝神态高傲,她直白地发下通牒,或者说,邀请:“我只想请您仔细思考一下,詹姆公爵,你说你效忠莱雅拉,那么好,她给了我一个提议,我和她共建一国,分治狭海东西。”   “这不可能,你说谎,”詹姆笑了,要知道丹妮莉丝的父亲就死在了詹姆本人的手中,雷加王子的妻子和孩子更是在泰温的命令下全部殒命,这仇恨结的实在是太深,“让咱们的荣光来,让她亲口告诉我,否则,西境的誓言和忠诚,永不改变。”   “说谎,即便如此那又如何?即使我的魔龙将凯岩城烧成了灰又如何?难道那位红王,还真为你报仇不成?红王离得太远,君临离你太近,‘弑君者’。”丹妮冷然继续:   “我不是要挟,而是说清利弊,凯岩城的詹姆大人,我不知道莱雅拉给了你什么条件,我只想说,只要我,和我的魔龙在七国,只要我安坐在铁王座上,你将寝食难安,或者说,你想尝试一下鼓动红王与我大战?这样的话,或许会有西境自此自由的机会。”   詹姆缓缓摇头,“我没什么野心,我只想在我家里好好过日子,你在君临,我在凯岩城,大家相安无事。这不代表我会怕你或者怕你的龙,丹妮莉丝女王,七国已经蒙受了太过剧烈的战火,现在是时候让子民喘息了。”   “为什么不是坦格利安?”丹妮莉丝皱眉,“我到底哪里比她——”   “这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游戏,”“弑君者”笑了,“您的祖先有过一些不朽的事迹,可是坦格利安带来的灾难不比建树少多少,你需要证明自己,这恐怕比您来这里挖红王的墙角更有必要。”   “我衷心希望,”丹妮莉丝并没有以为这决然的拒绝而恼怒,而是认真道,“铁王座下团结一心,恢复往日的荣耀。我在此见你,没有像我先祖降服凯岩城一样,一场’怒火燎原’解决一切,而是平心静气地和你谈话,我率领大军集结在河间,并身先士卒,带领对异鬼的战事,就是为了证明,我是个合格的君主,我应该得到这里的王冠。”   詹姆轻耸肩头,“那我拭目以待,您来了,那位红王不也来了?她在负责这方面可不比你做得差。反正,波顿家族远在海外,只要你证明了你是英明的君主,西境何尝会抗拒一个繁荣的未来?”   丹妮莉丝终于彻底意识到了。   问题不在于红王莱雅拉·波顿,她对七国的染指,并不是大众疑虑的原因。问题在于丹妮的父亲,当初的“疯王”伊里斯那些蠢举,造成的对王权的损害,问题也在于封臣们不相信她丹妮,而是宁愿找一个远一些的靠山,并让她投鼠忌器。   黑河湾,营帐以北的农庄,我把特蕾妮和奥芭娅捆在一起,“呜,呜!!!”出于某种恶趣味,故意让她们胸碰着胸,脸靠近脸,一不小心就会接个吻。   “所以,她前去面见詹姆?”我确认一遍。   “是的,荣光,”娜梅莉亚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欺负她的姐妹,“额,我是说,是的,还有艾德·史塔克,她也去见他了。”   “艾德·史塔克?”我笑了,“不可能的,临冬城绝对不会向坦格利安屈膝。”   “为什么?当初他们的最后一个北境之王,不就投降了伊耿?”   “那是三百年前,现在嘛,希望不大,这三百年来,坦格利安家族有好几次拉拢北境的机会,可惜每一次都被他们自己给错过了。“我站直身子,掰着指头:   “首先是,在‘血龙狂舞’之后,北境曾经遭遇过饥荒,百般求助,而当时坦格利安家族的国王,却拒绝了援助的恳请,我记得恐怖堡的波顿家族还有个闺女前去君临恳求,可是当时铁王座上的坦格利安,却丝毫不为之动容。对了,这事儿似乎就发生在‘龙祸’伊耿三世本人身上。   尔后是,十几年前,史塔克家族的瑞卡德公爵主动向南方靠拢,给自己长子安排了与徒利家族的联姻,替女儿莱安娜选了另外一桩与劳勃·拜拉席恩的婚事,将幼子艾德安排到谷地当养子。结果呢?遇到了坦格利安家族的疯王,瑞卡德和他的长子都被烧死。   娜梅小姐,你能指望这样的史塔克家族,这样的过去,能让北境接受得了丹妮莉丝?告诉我,机会有多大,该不会是靠...啊,对,确实有一个媾和的机会...“我突然想起了,早已被我抛之脑后的一段往事,不由沉声,“幸好,这个机会目前被我攒在了手里,啧,不对,这件事,到底算是机会呢,还是灾难?”   娜梅莉亚没听懂,“您在说什么,机会,灾难?”   河间,海疆城。   丹妮莉丝抵达这里的时候,引起了卫兵的大呼小叫,她和她的龙停在墙头,面对着海疆城的主堡,我在七八岁时曾经住过一段时间的地方。   很快,艾德·史塔克出现在城头,让手在发抖的弓箭手撤下,拒绝了老人杰森·梅利斯特伯爵的保护,一个人来到丹妮莉丝面前。   “正是巧了,”临冬城公爵打量着眼前的丹妮莉丝女王,“上一次,我还是在御前会议上听到你的名字,现在,你就站在了我的面前。”   “‘篡夺者’的御前会议,商量如何追杀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丹妮莉丝显然话中有刺。   她现在已有觉悟,要通过自己的奔波和真诚,来驯服不听话的臣子。可是,本以为驭龙而来,所到之处当会尽皆臣服,给莱雅拉一个大大的惊喜。却不料,她在西境军队那直接碰到了婉拒。   所以,丹妮现在心情非常不好。   艾德摇了摇头,也不想去和丹妮解释,身为父亲,他艾德担任国王之手的期间一力反对追杀一个小女孩。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伊里斯的女儿。”   这话显然大出丹妮莉丝的意料之外,“怎么,你愿意向你的女王下跪发誓,临冬城公爵?”   “这是另外一回事了,”艾德思索,“我想...等等,我考虑一下。”   老狼这踌躇的模样,引起了丹妮莉丝的好奇,他有什么秘密,能让他如此地犹豫,还是说,艾德·史塔克,当初的叛乱者,本就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   “好啊,我等着,你考虑吧。”   并不需要太久。   对艾德来说,眼前的这位正是一名坦格利安,那个孩子的未来,恐怕只有借坦格利安之手,才能有一个了断。   如今劳勃已逝,七国上下不会再有人让史塔克家族因为这个秘密,而毁于一旦,实在不需要一直隐瞒。   可是...   艾德看着丹妮莉丝紫色的双眼,这个丹妮莉丝可以相信吗?   他不确定,他似乎看到了她的真诚,以及坦白,她和她父亲“疯王”截然不同。   那么,告诉她吧。   艾德·史塔克筹措了一下语句,缓缓开口,“当初那场战争,我的姐妹,名字叫莱安娜,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极乐塔,劳勃说你哥哥将她掠走强暴,可她自己寄回来的信上,说是自愿,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她被逼着写得信。”   丹妮莉丝蹙眉,“谁抓走了她,雷加?荒谬,雷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骑士,高尚而富有荣誉感!你想怎么样,史塔克家族的艾德,瑞卡德之子,难道你要在我身上还报你姐妹的血仇?!”   艾德显然对雷加的人品另有看法,不过,他不想与丹妮莉丝置辩一二,年纪大了,总是更想抓住重点,不理会这些细枝末节:“他们有一个孩子,雷加和莱安娜,莱安娜因为那个孩子,血床而死。”   “什么?”丹妮弯起眉毛。   艾德:“是的,伊耿,她给他取名叫伊耿。他是你兄长的儿子,从坦格利安家族的角度来看,是铁王座的继承人。”   丹妮莉丝心中猛然被霹雳击中,仿佛她不是风暴降生,而是被风暴摧心。   什么鬼!?   伊耿?   “又是一个伊耿!?”   艾德不明白丹妮为什么要说又,他也没理会:“是的,我给他取名琼恩,而他其实叫做,伊耿,只是不知道该叫伊耿·伟维水,还是伊耿·坦格利安。”   艾德可不清楚,雷加和莱安娜到底是生私生子,还是婚生子。   “他在哪里?”丹妮压根就没有怀疑艾德撒谎,而是直接问道。   “我不知道,他曾发誓为守夜人。”   “那就不该干涉南方的王位,即便他姓坦格利安也不行!”   “可是长城已经倒塌,守夜人的职责已然结束。假如红王没说错的话,他完全可以得到应有的一切。”艾德说道。   丹妮莉丝眨了眨眼。   “依照坦格利安过去的传统,或许他该是你的丈夫。”   丹妮莉丝又眨了眨眼。   不是她爱眨眼,而是她已经惊呆了。   作者的话:感谢欧蝗鱼子酱一直以来的支持!好多推荐票、红包和月票哇!另外,本周订阅榜,推荐榜和月票榜都么进前五,我下周不用加更啦—W—,嘿嘿。 第657章 权力的游戏(七)白港(上)   丹妮莉丝想要趁着我一时离开的机会,前往河间去收拢投靠我的七国诸侯们,却不料会得到让自己震撼难言的消息。   伊耿·坦格利安。   这个名字并不稀奇,不提坦格利安王朝曾经拥有过的五位名叫伊耿的国王,她之前就曾经见到过另外一个,琼恩·克林顿送来的伊耿·坦格利安。   据说那是伊莉亚公主的儿子,那个在外人面前自称“小格里芬”的男孩,运气并不好。鲁莽地想要去驯服龙,却死于龙焰之下。   现在,在这里,过去的叛逆者,艾德·史塔克,居然告诉她,他将雷加之子,又一个伊耿·坦格利安抚养长大!   看着艾德·史塔克皱纹横生的老脸,丹妮当下的想法,只有两个。   一个,是去见见,那个可能是自己侄子的少年,她当然会好奇,仅存于世的另外一个坦格利安,一个男孩到底是什么模样?   另一个,则是理清楚其中的利弊。   如果真是伊耿·坦格利安,自然会威胁到丹妮莉丝的王位,这是威胁。   可同时,丹妮本人形单影只,她的王冠不稳,假如再有坦格利安家族的成员出现,无疑是大大的喜讯,可以加强王室的力量。   更别说那个少年是被史塔克家族养大,天生就有利于加强坦格利安家族和史塔克家族的联系。   这是好是坏,实在太难有一个结论,具体怎么办?还是得回到第一个,去见见这个伊耿再说。丹妮莉丝不是直接就痛下杀手的狠人或者莽人,她需要进一步地了解,这位素未谋面的侄子。   当她一时无言的时刻,遥远的北方,被自己养父和姑姑所谈论的琼恩·雪诺,或者伊耿·坦格利安,再或者伊耿·伟维水,随便他叫个什么,总之就是这位少年,正和我的尸鬼莫波一起,跋涉在冰天雪地里。   灰水望的血腥杀戮,让沼泽民四散奔逃,消失在这片湿地之中,后头我找到了“猎狗”桑铎·克里冈和罗德里克·葛雷乔伊,五个男人带着一个“三眼乌鸦”和六匹马再次上路。   堤道如此漫长,纵然大家都是富有经验的战士,也害怕遇到前来报仇的沼泽民,所幸,一路平安。   我们经过把守在颈泽和北境之交的卡林湾,残垣断壁静静伫立,一如我面对卢斯·波顿那年,轻风低语着我弑父的丰功伟绩,提醒着我我有一个舅舅,至今音信难寻,守夜人总司令琼恩从未见到过我那位被发配的长辈。   一过颈泽,气候便更加寒冷了。   寒风在平原和丘陵间呼啸,马蹄嘎吱作响踩碾在冻雪之上,天空暗淡,云层密布,愁云惨雾之中,寒风呼啸而过。   北境的冬天,在莫波,也就是我眼前的冬日,是一场多么盛大的庆典。   大雪冰雹,白茫茫一片,壮观而无声,浩瀚得死寂,被邀请参加这场庆典的宾客,总会有一些在庆典中消失的无影无踪,亡于饥寒。   入夜,宿于国王大道北境段的路边。   大家自寂冷的寒风中搜索来柴火,温暖之焰被点了起来。   围坐时,葛雷乔伊家族的罗德里克,巴隆大王的长子烤着一只干瘦的老鼠,抱怨道:“这鬼天气,比我到长城那几年还要冷。”   “这就叫凛冬将至,”多米尼克揉着自己的腿,似乎是寒冷让他旧伤复发,“每一年冬天都是一场对领主的拷问。”   “拷问?”“猎狗”桑铎·克里冈显然对这种说法兴趣欠奉,“你们这群蛀虫哪有什么拷问,吃了饱,饱了睡,睡醒了就草女人,嘿,那个艾德瑞克,你在看什么?”   艾德瑞克,尸鬼莫波的化名。   “艾德瑞克爵士。”多米更正。   “去他妈见异鬼的爵士。”   我这会儿正有些担忧,看着躲在另一边窃窃私语的一对兄弟,琼恩·雪诺和瑞肯·史塔克,他们在谈论一些秘密。   听了“猎狗”这声呼唤,莫波收回视线之,接着肃然开口:“我们是在白港折返,还是一路再往北走?去长城无疑是痴人说梦。”   “就白港挺不错,有码头,”罗德里克用手指掐上烤老鼠的后腿,凑上脸去用牙齿撕扯,“我们该沿着海边走,有必要的话可以坐船逃。”   桑铎阴郁地嘲讽道:“乌鸦害怕异鬼?”   “我只怕你哭鼻子,狗,我天杀的早就逃到南边了。”   “丢了你的朋友威玛·罗伊斯,哭哭啼啼跑来的?”   “干你!你个没爹没妈的野种。”   于是“猎狗”一拳打了过去,两个人立刻开始了男人之间喜闻乐见的游戏,你打我脸,我打你脸。   我看了一眼这对活宝,便不想理会:“你恐怕去不了恐怖堡。”   “没关系,”多米脸色不大好看,他沉矜了一下,开口说出自己的计划,“我打算先行前往白港,找一艘船,然后沿着海岸线到泪江,进泪江口北上,去恐怖堡。”   我摇了摇头,“别听他们胡扯,有船的人早就跑了,谁会留在一座越来越不安全的城市?何况泪江必然已经冰封。”   “那是我的妻子,妹妹,我必须要得到一个答案。”   随你,老哥。   稍后,史塔克家族的二位,瑞肯和琼恩前来火边就寝,瑞肯的双足瘫痪,得琼恩抱着才成。他们俩之间虽私下有交流,相互却并不和善,瑞肯之前指使泽地人的所作所为,琼恩可不会简单地遗忘。   “他和你说了什么?”在布置睡袋时,我问身边的琼恩·雪诺(或者该叫伊耿)。   “一些,家事。”琼恩斟酌语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他说你是莱安娜和雷加·坦格利安的孩子。”我这句话绝对不是疑问,而是陈述。   琼恩忙活着的动作停了下来,他没有转眸看向我,只是呆了一呆,又继续铺开他的铺盖,“不关你的事。”   过了一天一夜之后,我们抵达白港。   当年我来过白港不少次,这里被称为“北境的嘴巴”吞下南方来的货物,吐出北方人的特产,是维系与南边六国贸易的中枢。某种意义上说,地位比临冬城还要重要。   我还记得这里曼德勒家族的人鱼旗帜,干净的卵石路,墙后是人生鼎沸,海鸥徘徊在天穹之上。   可是如今,一切都被白雪所覆盖,经过被当做监狱使用的狼穴时,不见任何卫兵踪影。   曾几何时,这里遍布鱼腥味和银匠人的锈气,可是现在,仿佛那些银匠铺子和捕鱼场都关了,越靠近这座港口城市,反而是焦臭和腐烂的味道越加浓郁,便是冬日的风,也吹之不去。   大门敞开着,没有那些手持鱼叉和三叉戟的本地守备队,靠近大门的屋子全成了瓦砾,遥遥可见白港的人鱼厅与七神在北地最大的圣所,雪圣堂。前者倒是看起来挺平静,后者已经被熏黑,醒目的大火燃烧在圣堂之前,不用猜度,我一看便知,是某位叫梅丽珊卓的红袍女,朝着她唾弃的伪神,吐了口圣火唾沫。   进入白港城中,沿路有随地大小便,和各色垃圾,不复过去的干净。我们没见到多少人影,便是周围的屋子大多数也空空荡荡,倒是有些可疑的血迹洒在地上。估计这里的居民现在大都在河间讨生活,富裕点的聚集到了城市里,匠人被南方的领主所接纳,老弱妇孺则饿死在荒野之中。   “变化可真大。”莫波之口不由叹息。   “以前是什么鬼模样?有水手的地方就有骚娘们,这儿是不是妓院很多?”罗德里克倒是探头探脑,兴致盎然,八成是白港这副饱受磨难的样子,让他回忆起了自己的劫掠时光。   “以前?银匠敲打出的叮鸣声,伴着海鸥的嚣叫,咸水和鱼类的腥味掺杂在清新的海风里。”   “这就是冬季和夏季的区别。”琼恩这个阴郁的大男孩声音低沉,“不是过去的冬天,而是已至的凛冬。”   他这一路上把“凛冬已至”说了几遍了?   “放宽心,尸鬼还没到。”多米宽慰道。   真是个暖男,不,我想起他要去救自己老婆的事儿,中央空调。   沿着街道走了一段之后,几个穿着杂乱毛皮的人围在一个小广场上,这里,我记得在过去,是入城商人报税的地方。   ”咕噜咕噜呱啦!”他们抄起武器,喊道,“哇啦哗啦哗啦!”   “先民古语,自由民。”琼恩提示,他跟着驻马而言,也是一串叽里呱啦。   多米尼克显然没那么在乎民族平等:“是野人,准备战斗!”   “用不着!”琼恩指着自己,叫了一句,他曾经卧底到塞外大军里,懂得先民的常用词句和粗糙语法也不是很奇怪。   “别看这小子总是一脸的欲求不满,像是一辈子没碰过女人X的孬种,”罗德里克嘿然道,“这些蛮子和他关系可好了,里头的女人都想睡了他。”   那群野人,好吧,自由民,老实说我很讨厌这帮人,我接触过的大部分是野人掠夺者,除了相互把对方砍死之外,没做过太多的交流,被我剥皮的那个矛妇除外。   自由民们放下了武器,里头有一个回头说了一句什么,转身跑不见了。   “他们要去叫卫兵?”“猎狗”很警觉。   “傻逼,哪来的卫兵。”罗德里克顿表不屑,白港都这样了,还会有卫兵?野人难道还能安排哨卫?蠢话。   “是托蒙德,我一个朋友。”琼恩。   托蒙德,“我一个朋友”,琼恩这说法实在太过谦虚了一点。   “哈哈哈哈!是你啊小子!”一头都是掺灰红色毛发的大汉声音堪比雪圣堂的大钟,他矮小而粗壮,手臂上是刻着古代符文的金箍,一身毛皮之下有粗糙的链甲,“你们好,屈膝之人,不过我现在也屈膝了,那我们就是屈膝的兄弟!我就是巨人克星,雷拳,吹号者,破冰人,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以及诸位靓妞的破处者,托蒙德!”   “醉酒之后睡了一只母熊的男人。”托蒙德身后的护卫插嘴。   “曾经和一个巨人比摔跤,把人家打得叫爸爸。”另一个护卫道。   “再一次喝醉酒时泡了一头长毛象。”   “男人中的男人,汉子中的汉子?吹牛大王。”再一个年轻的矛妇语气不屑。   我用莫波眨了眨眼:   “所以,白港这模样,是被你给睡了?”   万物皆可睡的糙汉子托蒙德哈哈大笑,然后我们谈论正事。   “我敢发誓,就用诸神祂们老人家的屁眼发誓,自由民没有攻击过那帮鱼尾巴,不管是穿青铜的,还是骑雪熊的,“托蒙德看了眼人鱼厅的方向,“我们那几天都被堵在外头,然后这个打渔的就溜了,鱼尾巴们也溜了,我们留了下来。”   打渔的罗德里克咧了咧嘴。   “带你的人去南方,越快越好。”琼恩嘱咐,“你知道我们面对着什么。”   “这不可能,自由民很害怕,害怕屈膝之人会像猎兔子一样,把我们一个个杀掉,大家都说,过了沼泽地以后,会面对包着铁的恶魔和打着七芒星的巫师,就算是那个红衣女巫的蛊惑,也没法让大部分自由民改变主意。”   “没关系,南方的国王会收留你们。”多米尼克替红王保证。   “国王是最没法去信的玩意儿,抢走人们的土地,抢走男人的女人,还有孩子,国王和异鬼一样坏。”   红王我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邪恶的莱雅拉·波顿哪。   我估计如果托蒙德没骗人,大部分曼德勒家族和本地的贵族,大概都坐船溜了,前些天他们一定见到了先期抵达的尸鬼。而不管是野人南下,还是虚无缥缈的异鬼,无疑都让这帮河湾人的后代恐惧。   我问:“所以现在这里半个居民都没有了,除了野人之外?”   “还有几个,在那人鱼宫里,都是不南下的,或者来不及跑的家伙,”托蒙德叉着腰,“他们把大门一关,拿着弓箭和鱼叉守在石头墙上,不准任何人靠近。”   “你们北方人口中的那些,异鬼,动向如何?”“猎狗”抓住另外一个主要的问题。   托蒙德说:“没见到多少,有时会有一些活尸在外头闲逛,倒是前久跑来几个种地的南方人,说坟墓涌出了妖魔鬼怪。”   嗯...   北境地广人稀,其面积,几乎和颈泽以南的六国加起来一般大,异鬼的行进速度还真是快,转眼就到了白港这个最南垂的重镇边缘。   恐怕再往北的地方,都已经被异鬼荼毒,无药可救。   我当机立断:“我们必须把白港这里所有的人都带出去,恐怕这儿的应该是北境最后的活人了,其他的人嘛...我估摸着大概都眼放蓝光。这样子,托蒙德,琼恩,你们去统筹野人,在今天之内搜集所有的牲畜和物资,多米尼克、‘猎狗’还有罗德里克,你们随我去人鱼厅,我们得把所有的活人整合起来,在异鬼到达之前,否则,一个都跑不掉!”   至于梅丽珊卓和她的追随者?我估计早跑了,哪怕没跑,我一个尸鬼去见她也挺作死的。   “什么时候轮到你发号施令了,你谁啊?”罗德里克抗议。   “这话没错,确当如此。”琼恩皱起他那本就很囧迫的眉毛,“罗德里克,我还是总司令,听话!”   “以红王的名义,诸位,干活!”我掏出一枚纹章,“我是她的誓言骑士和使者,临冬城公爵已经臣服于洛恩王国,在丹妮莉丝女王的人到达之前,北境之人应皆听命!”   “我见到那个红王时,是不是得朝她的王冠下跪?”托蒙德问了一句。   “得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众人分开忙事。   所有野人都知道“乌鸦首领”琼恩,托蒙德更是他们的头头,用青铜工具的瑟恩人、艰难堡的自由民、驾着海象骨马车的海象民和他们傻了吧唧喜欢拆家的大白狗、将脸染成紫色、蓝色或深红色的穴居民还有硬足民、夜行部以及两个呼噜震天的巨人,这些闲游浪荡、跑去无人屋子里定居的家伙们被组织了起来,手拿柳条盾牌和石斧,身着长满虫子与跳蚤的兽皮,吵吵嚷嚷地汇聚到了一起。   同时,凭着曼德勒家族女婿多米尼克和红王使者的身份,我们打开了人鱼厅的大门,不多的几个守卫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兵,苍头,他们手上镀银的三叉戟倒是保养得不错。   表达海神、风暴、船只、鱼虾还有水手的彩绘依旧鲜亮,可是人鱼厅里已经人去楼空,一个清瘦的女人扶着垂垂老矣的白港公爵威曼出现,威曼大人早先就已经胖到走不动路,现在这会儿看起来倒是瘦了不少。   “多米!”瘦女人尖叫一声扑了过去,一头撞进我老哥怀里,他又去哪招惹的桃花?   “薇尔,你瘦了。“多米尼克温柔地回道,原来是我嫂子,啧啧,“薇尔,你瘦了”,这陈词滥调。   夫妻俩一诉衷肠,“抱歉,老公,我没有守好你的城堡。”“没关系,只要你活着,你在哪,哪里就有波顿家族。”   受不了了!!!!   你有个妹妹搞定了一整个国家好吗!?哪里需要你媳妇来“你在哪,哪里就是波顿家族。”呸!   “威曼大人。”我找上另外一个电灯泡,“猎狗”和罗德里克都在外头吹牛打屁,卫兵不准他们进来:   ”卢斯在哪?我是说,多米尼克伯爵的儿子。”   “我的儿子和女儿们带去了海鸥镇,”威曼叹息道,“唉,白港啊...“   他看起来实在是疲惫得可以,这几天大概心力交瘁,我正要出言安慰几句,门外进来了一个老兵:“威曼大人!外头的野人说有要事禀报,尸鬼来啦!”   作者的话:今日双更,下午还有一更 第658章 权力的游戏(七)白港(中)   情愫是一件很难说清楚的事情。   他人的感情尤其难言,长久的,短暂的,动机清晰,动机不明,让人难分个真切。而人类偏偏就是有感情生物,却又不知不觉中忽略他人的感受,结果敌意、憧憬、尊敬或杀戮,就此产生。   前世冰与火的原着中,大量突如其来又理所应当的死亡,莫不是因为缺乏同理心的行为造成。   现在呢?   在我身边又哭又笑的一对夫妻就是如此地...让人难以评价,我眼前的威曼亦然。   照我之前的判断,薇尔菲德有那么点爱多米尼克的意思,多米尼克则是利用大于私情,与她结婚几乎是基于波顿家族的利益来考虑,这让这一对男女的结合,看起来颇有些功利。所以看着这一幕悲欢离合,实在是有些难以适应。   结合我自己的婚姻来看的话,利益和爱情,只能说,或许都不是婚姻关系中最重要的,人才是重中之重了。我和奥利昂完全不搭,而多米尼克和薇尔菲德哪怕没有爱,也是挺完美的一对,即便是没爱情,只怕过个十几年也能催生出爱情来。   他们之间有没有缺憾和冷漠?肯定有,但是大不过责任心和荣誉感,真是...荒谬,在我看来。   这些男人心中中世纪的荣誉感,就好像天朝士大夫的节操一样,应该是不合时代,阻挠进步,该被舍弃的东西,可是就在我眼前,假如有人真的信了这套,放倒还能让人幸福...看看艾德·史塔克一家,我能说什么?   好吧,或许不是荣誉感,而是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毕竟被荣誉感洗脑的人,可不是多米或者艾德这种模样。   只能说,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合搭伴过日子,例如我。不知道我现在心里这不开心,是因为嫉妒呢,还是因为觉得不可理喻?换了我是薇尔菲德,一定不会枯守恐怖堡,还给一个丢下自己跑了的丈夫生儿育女,除非我把恐怖堡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就在这时,我面前的白港伯爵,将眼神从女儿身上挪开,声音不急不躁地开口:   “好吧,”头发全白的胖子威曼发出感叹,以回应方才卫兵的报信,“活尸,异鬼,既然那些故事里的怪物来了,那就让我与我的港口共存亡。”   至于这位威曼大人。白港对曼德勒家族的意义是在太过深厚,远超“根基”或者“基地”这样的词汇。   “我理解你,”我借莫波之口说,“当初的北境之王史塔克家族收留曼德勒家族,只是为了让他们帮助在白刃河口抵御海盗。可不曾想,曼德勒家族将这里变成了北境的经济中心,最富裕最丰饶的地方,更是七神在颈泽以北唯一的据点。”   “感谢,奔狼慷慨豪迈,白港美丽富饶,现在回头看,这是曼德勒家族的幸运,可如今,我要成为见证她毁灭的,她的主人,你叫什么名字?”   “艾德瑞克,艾德瑞克·沙德。”我回答。   确实,白港崛起绝非一蹴而就,这中间曼德勒家族花费的心血难以言说,这座城市已经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了。   单单是看留在这里要与这座城市共存亡的白港伯爵威曼·曼德勒,就可见端倪。   我理解他,毕竟这座城市,也是当年我开始脱离卢斯·波顿掌控的起点,对这里的记忆,于我而言,远比君临、潘托斯、科霍尔或者任何一座城市都要深刻,看她完蛋,我肯定是心有感伤的。   然而。虽然白港是我最熟悉的城市,可是不管怎么说,如今遭到异鬼荼毒的,只是这一座而已。   维斯特洛有五大都会,其他的四座财富不说,更是七国的文化重心,尤其是君临和旧镇。   当务之急,还是得面对异鬼的侵袭!为一座白港感时伤怀,那绝对不是红王的风格。   想到这里,我立刻加了一句:“组织你的卫兵,还有在这里避难的民众,大人,我们应该抵御外敌,并寻找逃生的方法。”   这话本是此时此刻的题中之义,任谁都挑不出毛病,可威曼大人兴致缺缺,“这里的都是老人,白港的粮食已经发给居民们,他们要么坐船,要么步行,现在都已经离开了,留下的,都是在等死的老朽。”   “我们还有野人。”   威曼伯爵在野人的问题上,与他人并无区别,“他们是无法无天的畜生,只知道吸血。”   这不怪威曼,从白港现在的血迹、被变成破烂的街道等等情况来看,已经南逃的本地人不可能会和野人没发生冲突,就更别说不翼而飞的大门了。哪怕没在过去听过野人的名声,只怕白港人也不会喜欢,这帮没太多规矩的渔猎部落和游牧部族。   尽管如此,我依旧得劝劝,毕竟,在未来要将人命填进与异鬼的战事中,填谁不是填:“史塔克家族曾经和野人没有区别,都是围着鱼梁木跳舞的先民,大人,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差异,绝对不是妖魔鬼怪,也是人类,而我们必须联合起来,才能让更多的人生还。”   “希望如此,对了,艾德瑞克爵士,红王的使者,我留在这里的原因,是因为罗柏大人失踪了,我必须留下来寻找到他。”   啥?   罗柏?罗柏·史塔克?是的,我之前似乎听到过他在这里的消息,但是,他没跟着去南方吗?他可是有老婆,现在极有可能也有孩子了,一大家子人,还是史塔克家族的长子继承人,说丢就丢?!   关于罗柏·史塔克的处置,是有点麻烦。我之前没太想这方面,毕竟艾德·史塔克还活着,北境的话事人不是罗柏。可是现在想一想,他这人还挺棘手。   罗柏·史塔克曾经僭称北境之王,这事儿几乎能和我把铁王座扔去广场上相提并论。在北境,他声望应该不错,有很多的同情者,可是在其他的国度,在君临,这位所谓的北境之王,那简直就是大大的罪人。同时艾德·史塔克当然不会喜欢罗柏的作风,可是那又偏偏是他儿子。总之,这人挺难处理,对铁王座而言。   不过于我而言或许有好处,毕竟这是伪王,丹妮莉丝一定会过问,艾德则一定得给一个交代,这样的话,就有我拉拢的空间在了。   “我会帮忙找他,”我承诺给曼德勒家的伯爵,“他或许就在梅丽珊卓那里,不过首先,我们得封锁正门,派人登上了望塔和城墙,然后寻找一切可以离开白港的手段,最好是海上。”   “造船厂里或许有几艘接近完工的船只?”威曼蹙眉建议。   “您不用建议我,您是这儿的伯爵,您得主持防务。”   “是啊,好吧,”他看了一眼正在瞧着他的薇尔菲德和多米尼克,“如果不是多米尼克,我谁的使者都不会见,如果不是为了你们这对夫妻,我根本不会和野人合作,好吧好吧,现在的话,就当是为了让小卢斯不会变成孤儿,让我们打上一场!”   他提起了一些精神,大步往外走,却又停住了脚步,揉着自己的小腿,我想起之前这位威曼大人出现时是被他女儿扶着,这就代替薇尔菲德去搀了一把,“多米,你和薇尔组织清点一下人鱼厅附近残留的人,我们去见见托蒙德和梅丽珊卓。”   “好的。”恐怖堡的伯爵一口应承。   “多米?”薇尔菲德怀疑地看着莫波,“你和这位爵爷很熟,多米?”   “我朋友无数,从多恩到北境全都在流传着多米尼克的大名。”   呸!   “呸!“薇尔把我心里话给吐出来了,啐了一口自己的丈夫。   自建城以来,人鱼厅的大门头一次向塞外之人敞开,老兵们保护着他们的伯爵迈步而出,眼前正是托蒙德和琼恩。   如今白港大难当头,大家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没什么工夫感慨。   托蒙德直接说起现在的情况,“我的人去打猎,外头,结果遇到了一片活尸,五个人里只逃回来一个,其他人连人带马全都丢了,好吧,他们不是很会骑马,总之,异鬼就在附近!”   “派你的人和这里的工匠一起去造船厂,看看有没有船只可以在海上漂,”我吩咐,“搜集所有的引火物...你们野人不懂,伯爵,我需要你留下的子民帮忙搜集引火物,我们需要火焰和黑曜石,有黑曜石吗?我...我是说红王莱雅拉,曾经要求过搜集黑曜石的器皿,这里应该有。”   “大多数都在恐怖堡,”威曼摇了摇头,清减了不少的胖脸在颤动,“一车一车地运过去的,不过应该有一些还堆在仓库里,从洛恩王国进口的。怎么,那东西管用?”   “管用,”托蒙德说,“异鬼面对黑曜石,就像姑娘面对鸡儿,我们这有一些,我身边这位琼恩司令早就开始准备了,至于这个石头村子里的黑曜石,我就不清楚咯,我只知道怎么在这里偷姑娘。”   “黑曜石,可惜全都丢在了长城,几乎全部。”琼恩添了一句,“恐怖堡,黑城堡,储存的黑曜石几乎都还没来得及派上用场。”   “那么说这些就毫无意义了,先把城门洞堵起来,然后把能收集起来的,有用的东西,全都收集好。”我结束道,“我们时间很紧,他们指不定能直接越过城墙进来。”   “造船厂,燃料,黑曜石,还有吗?”   我出言问询,“关于如何进行防御,威曼大人?”   “把所有人集中到内港,”威曼眯起眼睛,“内港有城墙保护,另一面是狼穴,全都坚固非常,海那边是防波堤,其上的石墙高达三十尺,并且有不少塔楼保护,在内港外则有一座环堡在海中的小岛上,名叫海豹岩,那里是海防重地,有武器库、一个小谷仓,以及弩炮、喷火器和不少十字弓。”   “照您说的办,”我说道,“这场战斗归您指挥。剩下的...梅丽珊卓,那部分我去吧,她在哪?”我问。   “那个漂亮婆娘在南方人的神庙那里,”托蒙德耸了耸肩,“她说,自己在这等待命运咧。”   “我去找过她,她那儿至少有一千号人,来自各地,现在都是虔诚的拉赫洛信徒。”琼恩说起她的情况,“她拒绝和我们汇合,指明要你去,并且说,她就是在等你。”   等我?   这就奇了。   值此危难关头,我一个尸鬼莫波倒是不着急,这红袍女怎么也不着急,还等着要见我?   觉得奇怪的,不止我一个,“所以,你是艾德瑞克爵士,对吗?没有化名?”琼恩蹙眉问道。   “应该是我,”我叹了口气,“’猎狗‘去给我牵马来!”   这就很讨厌了,还要面见我?这个破神棍,在这种时候,还要玩什么神神叨叨的把戏!   “我是猎狗,不是马夫!”桑铎·格里冈嘟囔着去了,顺路还瞪了罗德里克·葛雷乔伊一眼,超级不开心!   稍后,我骑马前去雪圣堂,将所有人都抛在这里。   看着我的背影,“鳗鱼大人”威曼问道:“艾德瑞克,你们谁听过这个名号,难道也是跟着那个红王去厄斯索斯开拓的雇佣骑士?”   “听水手说,新的’拂晓神剑‘叫这个名儿,可那是戴恩家族的人,不像是他。”一个卫兵回答。   “好吧,“老威曼叹气道:”铁民,蛮子,狮崽子还有守夜人司令,我这白港的客人可是越来越奇怪了,动身吧。”   “我父亲常说‘鳗鱼大人’精明而富有荣誉感,您现在这模样还挺豪放。”琼恩。   “那是河湾人的后代,青手骑士团成员威曼·曼德勒,现在河湾人已经死了,我是北境的老渔民威曼。”胖伯爵只是如此回答。   雪圣堂曾经是北境最大的七神圣堂,也算是教会在北境唯一的圣所。   来自拉赫洛教派的梅丽珊卓女士,自然不会喜欢这崇拜伪神的殿堂。当我来访之时,圣堂前广场上的喷泉雕像已被整个地砸毁,只留下七双石膏制作的脚站在那里,其他被毁坏的地方还有圣堂的拱顶,新添置的东西,包括火焰和红色的锦缎挂毯,火红得让人分不清上头是不是有血迹,更有临时找来的火盆燃烧在门两边,七神之地改头换面,成为了红神之家。   一些喃喃有词的居民,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野人、北境人、白港的银匠和渔民,甚至还有身披黑衣的乌鸦和海盗,他们看到我过来,有长矛和刀剑的统统拿起了武器,全都睁大眼睛看着我,雪圣堂的内外还有更多的人,谈话声嗡嗡作响,比起人鱼厅要热闹得多。   我停下马儿,自报家门:“艾德瑞克,你们那位红袍祭司在等待的人。”、   她很快就出现了。   这个女人,可能是除了丹妮莉丝之外,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子。心形脸蛋,不是尖细瘦削的那种,看起来很丰腴,拥有一双红色的眼睛和红铜色的头发,只是看到她,就让感到一股澎湃而来的热量。   “我等了你很久,亚梭尔·亚亥身边的女人,”她开口就将我震慑住了,“妮莎·妮莎的转世,洛恩王国的荣光。”   这个女人一口道出尸鬼莫波的身份倒是不足为怪,玩预言的家伙都是这样的怪胎,之前遇到的霍兰·黎德也一样,某种意义上来说,简直就是死灵师的克星。   可是...   妮莎·妮莎?这里头的信息量就太大了。   妮莎·妮莎是谁?   她是光明使者的传说,以及预言当中,救世主亚梭尔·亚亥的妻子。   传说亚梭尔·亚亥要铸造一把英雄之剑,起先分别花了三十个白天三十个夜晚,以及一百五十个白天和一百五十个夜晚,都失败了,长剑断裂在异鬼的身前,并让使用者殒命。   最后一次,亚梭尔·亚亥明悟,用了百日百夜再度锻造出一把剑,接着,他将这把剑插入到了自己的妻子妮莎·妮莎的胸口,冒烟的剑,扎穿了女人的心脏,饱饮她的灵魂、鲜血、力量和勇气,至此,神剑“光明使者”,被打造完成!   这个预言原本有很多种解释,所以我一直没觉得我是亚梭尔·亚亥,或者什么亚梭尔的妻子。   要是亚梭尔·亚亥是丹妮莉丝的话,那么丹妮莉丝孵化三条魔龙时,分别牺牲了自己的两个哥哥和丈夫,他们仨自然就是妮莎·妮莎。   要是救世主是琼恩·雪诺,那么在原着里,确实,所有和他有关系的女人,不管是生母还是他最爱的“火吻而生”耶哥蕊特,都是因为他而死。   假如亚梭尔·亚亥,是电视剧里终结了夜王的艾莉亚,那解释起来就会十分牵强,电视剧嘛不是很在乎这些伏笔和线索,我们不去讨论它。   总之,我眼前这位美女,信奉拉赫洛教派,一生虔诚的梅丽珊卓,她这话说的意思,几乎就是等于告诉我:你得被合理的牺牲,才能拯救人类。   扯淡么,这不是! 第659章 权力的游戏(七)白港(下)   雪圣堂前,我和梅丽珊卓对峙,周围一干信徒的喧闹远去,他们都不言不语,生怕一个不小心让亲爱的祭司发火。   她在我眼里,是如此地面目可憎!   想想她过去给我制造的麻烦,我听了梅丽珊卓的这番高谈阔论,能有如何的思考?实际上,我此刻不禁有一种念头:这世上有没有预言叉劈了,预言者就会遭报应的说法?   好像没有,真希望有!   梅丽珊卓,WCNM!怪不得你一会儿说我寒神先锋,一会儿说我妮莎·妮莎,反正嘴长在你脸上,你爱咋说咋说,要是没说对想改口,大不了自己解读错误就完了,是吧?   刚才她说什么来着?亚梭尔·亚亥身边的女人,妮莎·妮莎转世。   哦,WCNM,我的美人,我要穿着我的皮靴子,狠狠踢你的屁股!   咳!   她这话太过瞎扯,实在是没法回应!   是的,这我真没办法回应,头一次见面,这贱女人就直接让我去喂剑,说什么我是妮莎·妮莎的转世,我到现在为止已经听了不少关于转世的屁话,这还是我头一回听到这样的,冰火式“快给我去死”的婉转说法。   说来,这关于救世主亚梭尔·亚亥的预言,那真是狗了去了,要是咱们不那么英雄史观一点,是不是可以说,全人类都是亚梭尔·亚亥?想想,鼓舞全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团结一心共抗异鬼就是神剑“光明使者”,牺牲的配偶妮莎·妮莎,就是英雄们在这场战争中不得不承受的悲痛和哀伤,贴切!完美!   完全说得通!   而且,哎你看,这格调不就比那什么...又是琼恩·雪诺啦,又是艾莉亚,又是丹妮莉丝或者死鬼史坦尼斯国王的恶臭预言游戏,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我审视着梅丽珊卓那张脸,精致的五官,雍容大气,比史坦尼斯国王的王后赛丽丝更像是王后,颇有些前世南欧美人的感觉。   然后,我瞅了一眼她脖颈上的红宝石,如果我要弄死她的话,直接把这块宝石给打碎,指不定比砍她脑袋更管用。   身为一个有教养的红王,在现在这个时刻,我把脏话咽进了喉咙,没直接朝着这沙雕的脸喷。   “与你何干?“莫波的声音冷淡,难掩敌意和抵触。   我对她只有这样一个答复,我是魔龙还是冰原狼,是剥皮人还是狮子,是救世主还是给救世主喂剑的,和你梅丽珊卓有什么关系?   达则寒神先锋,穷则妮莎·妮莎,顶着个战胜远古异神的幌子,拯救人类的幌子,我莱雅拉就得面对你诚惶诚恐?   冰与火的世界有预言师和魔法吗?有,明摆着的有。你梅丽珊卓有预言能力没有?有,原着上有。但是你有预言能力和你说出来的是不是对的,是两码事啊!   谁也没规定梅丽珊卓不能招摇撞骗,谁也没打包票说,她梅丽珊卓不能用预言来唬弄众生,对吧?   抱歉,我的小狮子,哎?我的狮子呢?不知道摩根跑哪去了,反正,我有的是巫师和女巫,也不乏协助我的预言者,我要能鸟你的鬼预言,我还就不姓波顿了我!   “这和您大大的有关,听我说,您和真龙女王两不和谐,手下更是相互提防,甚至颇有争斗,唯一能解决这件事的办法——”   干嘛,我和丹妮莉丝结婚?   “——就是你们统统嫁给亚梭尔·亚亥的转世,琼恩·雪诺,守夜人的总司令,异鬼命中注定的克星。”   莫波和本体的眉毛同时皱了起来。   我消化了一下这句话,觉得自己没搞太懂。   “来你给我翻译翻译,翻译翻译这裱子的话,”我问旁边一个红神信徒道:“我不是很理解,什么叫做我和丹妮统统嫁给琼恩?”   那个信徒无辜地呜咽一声,看我们俩都没理会他,直接吓得跑到后头去了。   “我不喜欢裱子这个字眼,荣光,”梅丽珊卓说道,“我是说,您和真龙女王,同时嫁给琼恩·雪诺,或者说,伊耿·坦格利安,他的父母分别是雷加·坦格利安和莱安娜·史塔克,雷加去信与伊莉亚公主离婚,然后和莱安娜生下了这名婚生子,并取名为伊耿,毕竟他一和伊莉亚·马泰尔离异,那么伊莉亚的子女就成为了私生子女。”   真好笑,她是以为我是在恼怒琼恩地位低贱?!我可是私生女啊老裱子。   我嗤笑了一声,抱起手,口气讥讽极了:   “你不会是觉得,我和丹妮莉丝就是‘征服者’伊耿的两个王后?”   她竟然风度翩翩地恭维道:“这确实和当初的‘征服者’暗合,您也不亚于维桑尼亚王后。”   啧,这人,真是神了这话,神了!真的,怕不是想要气死我?然后我就彻底成为妮莎·妮莎?!   如果不是考虑到还需要一点风度,这会儿我差点就笑了出来,“是不是君临的维桑尼亚丘陵,得改名叫莱雅拉丘陵,雷妮丝丘陵改名儿,叫丹妮莉丝丘陵,然后伊耿高丘...哦,这名字倒是不用改了,你们这帮人难道除了结婚之外,就想不到有什么更好的法子了吗?”   我知道,按照七国的继承法,姻亲是有继承权的,因此,在七国,联姻要比前世东方的联姻更有含金量,是真的可以把两个家族变成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七国的姻亲之间往往也同声共气,看看徒利家族和史塔克家族就知道了,当然,也有反例,例如拜拉席恩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这婚一结结出了仇。   所以,联姻嘛,不寒碜,百年好合那真的可以是好合。   “我觉得这就够了,”我耐心耗尽,“别再让我听到这样的言论,梅丽珊卓,否则我就杀了你。”   我觉得我会想把她砍了算求。   不不不,留着她不就是个祸害?我这些年来的敌人至少有一半是她那句“寒神先锋”给我招惹来的,假如放着她不管,指不定什么丹妮莉丝、琼恩·雪诺,艾德·史塔克,也要朝我拔刀。   还是直接砍了吧!   我的敌意有如实质,手指已经摁在了剑柄上,周围的信徒见势不妙,亟待欺身而上,就在——   “罗柏·史塔克,耶哥蕊特,你还需要人帮你对付瑞肯·史塔克,对吗?”她好整以暇,信心十足,“暴力无法解决一切,洛恩王国的威严与荣光,拉赫洛与您同在。”   莫波嘶哑地开腔:“威胁我?”   “协商,王上。”   “杀了你问你的信徒,也一样可以知道。”   “预言告诉我,我死了,你们走不出白港。”她依旧平静,“何况,拉赫洛的子民并不都有我这样的天赋,他们不一定知道。”   我嗤之以鼻,“丢一具尸鬼换你一条命?划得来。”   “我无意触怒你,红神是你最坚定的后盾,面对异鬼时,你的杀意殊为不智,王上。“   我笑了:“所以,你是在以救我们这群人,还有罗柏和耶哥蕊特的下落,来换取你的一条命?”   “我侍奉光之王,烈焰与阴影之神,奉祂的旨意,我前来协助你。”她依旧老神在在。   “在我决定杀死你以前,用实绩说服我,你的用处比害处大得多,梅丽珊卓。”我轻蔑地看了一眼这个袍子下什么都没穿的女裱子,“否则,你的命不久矣。”   “我的命运已经注定,使命完成之日,便是我魂归光明之时。”   “哼。”我转身离开,一刻都不想多呆,“告诉我他们在哪?”   “旧铸币厂,荣光。”   “带你的跟屁虫去找威曼大人,别再搞那套宗教排异活动,这不是你家红神庙,记住了!”   即便身为红王的使者,这里人也不会对艾德瑞克爵士俯首听命,客气倒是客气。所以,我也没管正在聚集的壮丁和大呼小叫搜索物资的队伍,交给威曼大人去指挥便是,我去找罗柏。   海风呼啸,大雪铺天盖地,我骑马走在沟通狼穴和人鱼厅的城堡梯下,经过鱼王广场和海豹门,来到了曾经守备森严的旧铸币厂。白色的墙壁和灰色的瓦顶见证了史塔克还是北境之王的年代。   在那个时代,北境自然不可能用坦格利安家族铸造的金龙,那个时候北境有自己的铸币机构,这也是曼德勒早年发家的原因之一,这里白银矿藏丰富,而曼德勒家族,在当初获得了北境之王的特许状。   没记错的话,如今还有一些当初的北境狼币被人收藏,在过去,北境人是用冲压法,也就是大锤击打模具,来打制货币。   如今,当我来到这里时,不管是模具、打制机,还是存储白银及货币的仓库,自然全都已经空空荡荡。   在罗柏受众臣拥戴加冕为北境之王时,那会儿的“鳗鱼大人”威曼伯爵曾经请求过重新铸造货币,打造北境海军,罗柏恩准,可惜,罗柏·史塔克从登基到被废时日太短,所以曼德勒家族甚至还没来得及将这里重整。   如果梅丽珊卓所言不错,那么罗柏本人,现在正在旧铸币厂,这座昔日北境王权的遗骸之中苟延残喘。这并不奇怪,毕竟这座旧日的建筑里,已经塞满了各色人等,还有蛆虫、老鼠和小蟑螂。   莫波所见之处,到处是可疑的脓疮和行将就木的枯瘦躯壳,差点让我以为来到了跳蚤窝,这完全就是一个难民集中营!   混得真惨,怎么会这样?   “罗柏!”我用莫波的嗓子高喊,“罗柏·史塔克,艾德之子,你在哪!?”   “是我!我是罗柏!”一个年轻人跳起来,纯黑的头发,一口狼林里头的口音,这不是罗柏!只见他拿出一个戒指,“我可以证明,这是我的戒指!”   “不!你这个骗子,”另外一个年轻人,背着一把破旧的斧头,长着一脸络腮胡,“我才是!你看,这是奔狼的纹章!”   “我!我是罗柏·史塔克,快带我离开这里!”   我抽了抽嘴角。   我他妈见过那个人好吗?怎么回事,这帮人?一个个冒充起来了!   “他在哪?”莫波声音阴沉。   “是我,我就是你的小主人,你这个——”   我含怒一拳,将面对梅丽珊卓时的怒气狠狠打在这傻逼的脸上!碰!他踉踉跄跄走了几步,跌倒在地,“他在哪?你们竟敢冒充史塔克家族?”这一下不仅震慑住这帮阴沟里爬出来的老鼠,反而让我深陷重围。   “杀了他!”   “他有剑。”   “我们人多!”   “干他妈的史塔克,北境完了!”   啧啧啧,冬季和异鬼毁掉了他们的生活和家庭,他们心中的奔狼图腾正在溃灭。   “送我们离开,送我们上船,我就告诉你!”   我拔剑。   大灾之下,以往本分老实的北境人,心中那对权威的信仰已然崩塌,眼前这群尤其如此。   不过还好,瓦雷利亚钢剑出鞘,寒光闪闪,一看就是饱饮鲜血的利器,凶器出手还算管用。   “告诉我他的下落,否则你们全都走不掉,艾德瑞克爵士,也就是我,会保证做到这一点!”   后头一股劲风袭来,背后偷袭?我回身反击,长剑从下上撩,轻松地划开了一个人的肚皮和胸膛,又一横劈,直接砍下另外一个家伙的脑袋,“找死!”   “杀人啦!”   他们做鸟兽散,只留下一个瑟瑟发抖的小个子逃跑不及,被我一把抓住。   “罗柏·史塔克在哪!?”   “他,他——”这小子打着哆嗦,“他,他在里头,就在那里头等死,已经死了,是尸体,不是我杀的!”   死了?   我立刻拖着这个杂碎前往他指点的方向,一个蓬头垢面的棕红发人躺在地上,我凑过去摸了摸鼻息,他还活着。   “罗柏,罗柏?!”   “水,水。”他嚅嗫着,我大致检查了一下他的身子骨,指头...指头少了好几根,像是被老鼠啃过,或者他自己吃了,脚是断的,属于临冬城的皮革和羊毛全被扒走,他这一身明显是从死人身上扒的。   糟糕透顶,但是尚存一息。   我递上水囊,他噘嘴啜饮,猛得就像是八千年没碰过水一样,搞得自己咳嗽了好几声。   “慢点,”我语气带着一些怜悯,“你的女儿和孩子呢?”   ”咳,咳!“他邋遢的胡子上有水滴落,一双眼睛敏感而又饱含恐惧,模样比艾德还要苍老,他年纪和我差不多!   “咳,死了,被吃了,咳!国王的人,饥民,临冬城完了,咳!他们吃了,留给了我一半,我要活着,咳,我要活着。”   “不是临冬城,罗柏,是北境完了。”我更正他的说法。   假如发现冬雪让自己活不下去,假如听到了北方长城倒塌,异鬼(大部分人恐怕依旧觉得是野人)南下的消息,北境的子民会选择怎么做?   集聚去两个地方,白港和临冬城。   在几日或者一个月之前,临冬城那一定有不少难民,可现在,罗柏出现在这里,就说明临冬城那儿事儿大发了,我没记错的话,罗柏是被史坦尼斯国王,或者说赛丽丝的后党给政变囚禁,他的妻子维斯特林家族的简妮,还有他的儿女,在后党眼里,显然不属于必须活下来的范畴。   现在闹到这个境地,啧。只能说,反正异鬼一来,临冬城也保不住。   我想起丹妮莉丝在幻象中看到的一切,前世原着里,丹妮莉丝前去魁尔斯的不朽之殿以后,看到了五王之战里那五王的结局,不知道,这一次,丹妮看到的幻象之中,包括了什么?   “你兄弟琼恩和瑞肯都在,”我扶起这个残废的大男孩,或者说流浪汉,“瑞肯·史塔克和你情况差不多,不言不语,双足瘫痪。”   “不,我不见他们,我不见,我是罗柏,不,他们不该看到我这样,别让我去,”罗柏神经质地喃喃自语,“我是北境之王,我是长子,我要为母亲复仇,我的妻子和孩子,不,别让他们看到我,求求你,求求你,我不出去,我不出去!”   我没理会他,他这模样是没法劝了。我将他夹在腋下,他几乎瘦成了包皮骷髅,体重非常轻。   “求求你,求求你...“   走出旧铸币厂前,我注意到有人在窥探,“你们这些人渣!全给我过来!异鬼和尸鬼即将攻打白港,你们逃不了了,快给我滚去守城!”   面对这些已经丧心病狂,毫无畏惧的难民,被离开的人给丢弃的人渣,我不知道这话能有多管用,他们恐怕更宁愿去偷窃食物,而非作战。   算了,管不了这么多,还是期待一下,我闷闷不乐地想,期待一下众人看到临冬城的继承人是这副模样时,会是什么表情吧。   “等等!”一声女声恰好在此时开口,喊住了我。   我转首看到了另一个红发的人,一个女人,很年轻,非常非常矮,也非常非常瘦,可是肌肉却很发达,圆脸,扁鼻子,洁白的龅牙,蓬松的红发。   我停住脚步,手臂感觉着罗柏的呼吸,“你是谁,耶哥蕊特?”   “是我,我是耶哥蕊特,琼恩在这里?”   “是的,你要见他?”   “不,他背叛了我,他什么都不懂。”火吻而生的少女说。   “随你,不过你最好去找托蒙德,活着才能恨渣男,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她没回我话,我走了出去,把这些饥饿彷徨的难民留在身后。   我再度来到人鱼厅,这里连接着狼穴和内港,是一个防御重点,如今野人和北境留下的人混杂在一起,他们虽然对彼此不理不睬,却也勉强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   威曼大人、自由民头领托蒙德还有梅丽珊卓正在谈话,“就是说,祭司阁下,你可以让烈火燃烧外城城墙,阻挡一时,方便我们把人手都撤到内港?”卫兵提示,威曼转身,扬起白色的眉毛,“艾德瑞克爵士,来得正好,”他看向我肋下那个半昏半醒,正在啜泣的男人,“这是谁?”   “你的少主,罗柏·史塔克,你们居然没找到他?”   “我有听到风声,我以为他走了,坐船走了,天哪,七神哪!我没抱希望,我只是听到风声,天哪,”胖威曼一脸慌张地跑过来,“找学士,哦,学士不在,随便来个人,快!我的七神哪,外头到处是野人,我以为我会困守待死,罗柏,罗柏大人?!”   EMMMM,我只能说,末世乱象,什么事儿都可能会发生了。   相比“鳗鱼大人”威曼,琼恩·雪诺无疑直接得多,他直接跑过来从我手里把罗柏夺走,“这是怎么了,你的手,你的脚?”   罗柏一睁眼,看到了琼恩的脸,立刻用残缺不全的手掌捂住自己的脸,嚎啕道:“别看我,别看我!我不是罗柏,我不是!”   又是散而重聚的情景,我察觉到一道视线,不由望了过去,远处一个男孩坐在干涸的喷泉石座上,抱着小狮子静静看着这一幕。   瑞肯·史塔克,正面无表情地目睹自己的血亲相拥而泣。   一番激动和感怀之后,大家开始讨论防御布置,没太抒发重逢之情。   当然,防御布置,也可以说成是,研究如何拖延时间,找一条生路。   “三千人手,女人和娃娃占一半,白港的都是老人。”威曼告诉我,他抹着泛红的眼角。   这句话大概意思是一共有三千个活人,一半是女人和小孩,原先的白港居民还留着的大部分是老人。   琼恩下意识地看了眼人鱼厅,被几个老婆子照顾着的罗柏被带去休息了,“人手不够,所以,梅丽珊卓女士燃烧外墙的计划我赞成,我们退守内港,把人一艘船接一艘地运出去。”   “有船吗?”我问。   “有,但是很糟糕,造船厂里有两艘造到一半的船,没有竖起桅杆,但是可以用桨,另外还有一些小船,足够把人运到港口外那个海豹岩的环堡上。”罗德里克说道。   我摇了摇头,”这不安全,他们可以冰封大海,假如我们当中有梅丽珊卓这样醒目的女巫,不管冰住海面的魔法需要什么代价,对方指不定都乐意一试,红袍僧对它们来说,是个除之而后快的威胁。”   “不论如何,”威曼坚持,“任何人都可以牺牲,但是罗柏必须被送出去!”   我知道他其实想说让多米尼克和薇尔菲德先走,只是职责和忠诚使然,才让他只提了罗柏一个。   我摇了摇首,不过依旧说道,“可以,先派一艘快艇,有快船吗?罗德里克你有航海经验,你先开船去求援,其他人在这里等待救助。”   实际上,白港这里的活人当然并非是孤立无援。   【贪食者】和我留在厄斯索斯的尸龙已经出发,一支布拉佛斯商船今晚涨潮时分将会前来此处,我已经在协调。   另外,在就在这会儿,我抽调出了另一头石龙【偷羊贼】,正在飞往这里,只是我害怕石龙的出现,会让对方动用冰龙,导致战争升级,凡人更加活不下去,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石龙不会出现在白港的苍穹之中。   呜——呜——呜——   苍凉的号角声自外墙传来。   我们齐齐转首看向吹号的方向,琼恩声音依旧低沉:“尸鬼,尸鬼来了。” 第660章 权力的游戏(终)逃离白港(上)   时值下午,阴沉的天空中已然不见半点阳光,强风席卷着鹅毛大雪铺满地面,雾气悄然弥漫在街巷中,让我只能看到火把衰微的橙晕在点点闪烁,就像是黯淡的星穹。   霜寒侵袭,长夜降临。   “安静,安静!”一个哆嗦着前进的老奶奶挥舞着拐杖,看模样怕不是想踢牙,“吵死了!”   一个卫兵拖长了音调劝说:“走啦,老家伙,你散在这,我可拼不起来。”   她吼着的对象不是人类,而是一群牲畜,“咩咩!”我身边一群倔强的山羊经过,让我顿时感觉坠入闹市之中。   自由民是令人佩服的一群人,牛鸣羊喘,他们居然逃到这里还赶着大群大群的动物。   咚咚咚!笨拙高大的巨人迈步而过,他名叫旺旺,个头足有十英尺高,可能比十五个北境汉子加起来还要强壮,其手上拖着一根原木,口中嘟囔着先民古语。留守的白港老兵畏惧地避开巨人的路线,因为三叉戟太过冰冷,这些灰发男人全都戴着厚厚的手套,他们甚至没戴头盔,只是用厚厚的毡帽遮盖起自己褪色的发丝。   这就是当下抵抗尸鬼的前线,跟我前世吵闹的农贸市场似的,“我们有龙吗,你的主人有派龙来吗?”琼恩把瓦雷利亚钢剑“长爪”拿在手中,一头头发湿淋淋的,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雾气,这个急匆匆的私生子朝我问道,“有没有看到瑞肯,瑞肯去哪了?”   我心里闪过一丝对瑞肯·史塔克的怀疑,方才梅丽珊卓出现的时候一脸微笑,当异神教徒“三眼乌鸦”不存在,可是她若有若无的警惕被我看在眼里,而瑞肯也确实很让人疑虑,毕竟有在灰水望拉拢我失败的前科。   所以说,为什么我不乐意理会白港这里的指挥权?这就是原因了。   明面上,野人、本土居民及贵族、以及难民还有拉赫洛教徒,完全不是一心,暗自里,这里汇集了可能是最强大的红袍祭司梅丽珊卓,和旧神最后的绿先知“三眼乌鸦”。人数不多,事情不少。   沾这种麻烦干嘛,对吧?我只要了解异鬼的进度就好,别给自己找不自在。正巧,也可以看看没了我以及我调教出来的洛恩王国主力军队,人类能与异鬼对抗到什么地步,毕竟虽说这里只有三千人,可是,活人面对尸鬼大军,永远都是以寡御众,因此,三千足够让我看出一些东西来了。   心有所虑,表面上我却漫不经心:“一个瘫痪的小儿能去哪?至于石龙,大概就在附近,对方有冰龙,司令官大人,如果石龙出现,冰龙必然会肆虐此地,相对的,假如石龙潜伏,异鬼的冰龙未必会投入到灭杀数千人的战事之中,不提攻城战里冰龙作用有限,或许他们会更喜欢把这里的活人变成活尸。”   显然“瘫痪的小儿”这个说法并不能让琼恩满意:“虽然你知道的不少,艾德瑞克爵士,但是这样说瑞肯,我下次就得和你决斗了。”   我耸了耸肩,当做对琼恩这一句警告的回应,你也是灰水望那儿的受害者,拜托。   雪诺大人还想再说点啥,“琼恩!琼恩!!!”托蒙德的大吼响起,他仔细瞪了我一眼,抿着嘴往前头跑去。   我回过头,走在迷雾当中,嘈杂的人流渐渐稀疏,现在大概已经全都钻进了内港里的塔楼,等着船一趟一趟运送,昔日能停下二十艘战船的白港内港,如今只有几只舢板和一艘造了一半的克拉克船,在罗德里克·葛雷乔伊的主持下来来回回。   轰!   外墙那里响起一阵暴烈声,我不由转头,一道红线绵延开来,似乎是梅丽珊卓的魔法,以火焰挡住尸鬼的大军,“走,快走!”剩下的士兵也在撤离,白港太大,仅靠这点人手是守不住的,我加快脚步,前往内港,至于小狮子摩根和瑞肯·史塔克?我不知道他们在计划什么,反正,“三眼乌鸦”怎么都不会有事。   内港的城门海豹门逐渐出现在视野里,多米尼克正抱着手站在门口观望,“他们人呢?”他问道。   “就在后头,你看到瑞肯了吗?”   “我们把他安排到第一趟船上,现在应该在海豹岩。”多米说道,“老妹,你说,面对尸鬼时是什么感觉?”   海豹岩,孤悬于港湾之外,看来是不用担心那位“三眼乌鸦”搞出什么幺蛾子了。   至于尸鬼嘛,“腐烂,疯狂,一股潮湿,有丝丝腥甜,又扑鼻得令人作呕的臭味,仅此而已。”我回答。   就在这时,“下跪之人!嘿!”门里突然跑出一个自由民来,“船不见了!”   我蹙眉:“什么意思?”   “我们没看到船,好长时间都没看到,大家挤在海边,你们的同胞在骂人咧,他们说什么,这场冰雪都是被野人带来的,咱们塞外之民乃是灾厄之源。”   哎呀,他们之间的矛盾我懒得管,但是——   “船没了?”我问道,“粮食是不是全运过去了?”   罗德里克想干嘛?   “是的,那个乌鸦说,先把吃的运上岛,还有女人,他把红头发的矛妇给扛起来,扛到船上去了。”   红头发的矛妇,耶哥蕊特?   卧槽!这家伙不会是看着有船有女人,想要直接逃之夭夭吧!还有,瑞肯·史塔克,“三眼乌鸦”,最后的绿先知,看起来是个小孩,实际上是个老不死,不会是这恶心人的玩意儿干的吧!?   仔细想想,现在还留在陆地上的,琼恩、保护琼恩的“猎狗”、梅丽珊卓、“鳗鱼大人”威曼,每一个在瑞肯看来,似乎都是可以舍弃的!至于罗德里克,他虽然和琼恩是黑衣的誓言兄弟,但是有多少袍泽之情很难说。   不行,铁民不可信任,绿先知更是心怀不轨,“我去看看!多米,等他们到这里了你接应一下。”   我瞧了一眼外港那边,雾气中远方的红线在晃动,似乎是尸鬼大军已经开始进攻,我转身开始奔跑,对我这具直接从活人变成尸鬼的躯壳来说,海水不是很大的问题,直接游过去就可以,不用担心和异鬼操纵的尸鬼一样,会在海水里慢慢分解成烂肉和骨头。   鹅卵石上到处是脚印和黑乎乎的雪水,我看到人群蜂拥在内港,小孩在哭,大人在彼此指责,还有一屁股坐到地上的老人,嘟囔着自己反正也活不了,更有大群的山羊咩咩齐叫,甚至有一头憨憨的白熊在用大熊掌拍一只鸡,估计是海象民养的,简直吵得要命。   我越过他们跑上码头,一头跳进海里,没想到刚刚漂浮起来,就听到扑通作响,这帮家伙看到我跳海,竟然也跟着跳了!   “傻逼!”我怒斥,“这天气水里有多冷知道吗?不想冻死淹死就滚回去!”   也不管他们听没听,我一头栽入咸水之中,游向远处的海豹岩,沉重的铠甲和长剑就够麻烦了,我还去管他们?划动的四肢拨开盐水中的些许碎冰,漆黑的天空之下,我看着海底的沉船和礁石,一撮撮银光在其间随波逐流,大概是少了渔船的侵扰,鱼群已经回归。   “啊!!!”一声尖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   远处的海豹岩就像是一颗戴着王冠的脑袋,巨大的灰绿色主体冲出水面五十英尺,石顶有一圈环形壁垒,乃是数百年前北境在和谷地的战争中所筑。可是,这一切在雾气当中看不真切。   我继续闷头前划,心升一股不祥的预感,接着,海面上的雾气淡了一些,我看到大小船只停在海豹岩的礁石间,上面覆盖了一层让我似曾相识的白霜,原本壁垒中该有为数不多的弩手和操控弩炮的士兵,可我未见一人,我心里顿时升起一股不妙之感。   这一幕,不用猜了!冰龙!   果不其然,透过浓雾,我似乎看到空中有蓝色的光点,冰龙身形乃是半透明的,唯一能让人肉眼捕捉到的,是它们的蓝色眼瞳,我眯起眼睛,接着看向海豹岩,一些被冻僵的人徒劳地在波涛和礁岸之间挣扎。失算了!异鬼有从天空中侦查的能力,自然会对后方发起突击!   还好,视线所及之处只有一头冰龙,我当机立断,呼唤石龙【偷羊贼】前来!   至于冰龙突袭这条航道的后果,我没仔细想...尸鬼正在进攻,前线挡不住太久,现在这里又耽搁了那么长时间,能运走多少人,完全是未知数。   南方不远处。   栖息在荒原之中的雕像睁开了无神的双眼,【偷羊贼】展开双翅,飞翔在天,这黑曜石龙飞得很快,不一会儿就望见了白港。   或者说,曾经是白港的地方!   我借助石龙的眼睛,看到浩浩荡荡的蓝色星海包围着薄薄的白色城墙,那是不可计数的尸鬼,就像是尸山肉海,即将淹没这座渺小的城市!   咻!   在【偷羊贼】抵近时,一根白色的闪电自浓雾中出现!几乎是眨眼之间,就刺中了它的肩膀!   我感觉石龙身子一沉,寒冰标枪!说时迟那时快,标枪之后,跟着两个灰色的阴影,两头冰龙一左一右,双双夹击而来!   糟糕,异鬼早有准备!   作者的话:啊,有点更不动五六千字的大章了,今天还有一更。大家520快乐! 第661章 权力的游戏(终)逃离白港(中)   水手们常说,白港的味道就像是一个年轻的渔家女,或者美人鱼,又咸又辣,有海洋的味道,气质与其他的北境城市和堡垒截然不同。   可是现在,火焰、大雾和围城的活尸,白港昔日的风光不再,如果说白港确实是个姑娘的话,当下,有的只是被群狼啃食的尸体,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就在这惨不忍睹的末日之城附近,尸鬼莫波潜伏在已现冰凌的咸水中,石龙【偷羊贼】正在天空中与冰龙缠斗,影火与霜息交织。   局势有些严峻,被动极了。   在尸鬼莫波的眼前,一头冰龙骚扰着白港的逃生路线,只见大船和小船上冰霜一片,估计桨手和乘客全都已经变成了碎屑,罗德里克·葛雷乔伊恐怕也不能幸免,这是直接让船走不了了。   在白港之外,赶来驰援的石龙面对着标枪和冰龙的袭击,显然,异鬼有备而来,预料到了会遇上龙类。   现在,留在白港的活人总数大概在三千左右,壮丁数目不到一半,偏偏其中有几个重要人物,让我无法一走了之:   已经逃到海豹岩的罗柏·史塔克和瑞肯·史塔克(据多米尼克说),我跳海时正在退守内港,如今八成已经抵达的琼恩·雪诺、是敌人或许会是盟友的梅丽珊卓,更有我唯一的成年亲人多米尼克和他的妻子岳父,其中有几个能放弃,有几个则和我本体一样贵重,例如多米尼克·波顿。   这局面就搞得——,眼前这困境啊,让我心烦万分!无疑,我首先得想办法干掉冰龙,才能让退路通畅,接着,我又得保证我在乎的人能登上前往海豹岩的船,而不是被拥挤的人群推到海里冻死,接着呢,这几艘船还得能出海,半路上不会被冰龙给喷沉,或者遇到风暴。   这简直就是在挑战我能力的极限!   怎么办?我想了想。   尸鬼莫波拿天上的冰龙没多少办法,还呆在水里,动作会很迟缓,因此,暂时一动不动,我生怕被冰龙看到莫波,轻而易举地一口龙息,就让我丢一具尸鬼。   倒是石龙大有可为,可以破局...那道可疑的标枪,冰龙的吐息都没法轻易让石龙产生损伤。石龙到底是黑曜石所制,坚硬,并且没有半点血肉,靠石龙硬刚,或许会有机会。   那么,打哪儿呢?   如果就这样去海豹岩驱赶那头偷袭海上船只的冰龙,只怕会把这里的两头冰龙也引过去。   如果是和这两头冰龙在空中相斗,我的石龙对付一头时,另外一头绝对不会袖手旁观,哪怕石龙本身面对冰龙有一些优势(相反,面对魔龙时有劣势,而只是血肉之躯的魔龙,显然很容易在冰龙的吐息下受创),也绝对没办法腹背受击,落败的可能性很大。   怎么办呢?   风声在夜空之中大作,【偷羊贼】灵活地在空中盘旋,不时让开俯冲而来的冰龙,以及它们口中喷涌而出的冰柱,不时又冷不丁与冰龙打斗,旋即分开,不给半点偷袭之机。两头围攻它的冰龙飞速翱翔于空中,如同灰色的闪电,只留下刹那即逝的痕迹。   陡然,石龙向地面撞去!急速的冲刺带起尖利的音啸,原来是我不经意见看到了一个异鬼走向火焰缭绕的城墙,要对那被燃烧的石头做法!   梅丽珊卓用魔法点着了石块,这几乎就和电视剧里的她点着无数兵刃一样,是个无人可以复制的奇迹,白港这道被点燃的墙壁,是面对异鬼时不多的,可以完全依靠的屏障!非人力能及。   可是,面对异鬼,面对同样身怀魔法的异鬼,她燃烧城墙的魔法,真能扛得住?!   我不敢赌,也不用赌,擒贼先擒王!   石龙宛如陨星,急速坠向率众而出的异鬼,身后跟着冰龙的怒吼。近了,近了,越来越近!   就在这时——   尸鬼抬头,无数双散发着淡淡蓝光的眼眸盯着石龙【偷羊贼】的身躯,同时,那个走向火焰与飞烟的异鬼蓦然向石龙转身,让我得窥其全貌。   借助石龙的双眼,我看到它头顶长出了一圈尖刺,像是戴着一顶王冠,我看到它身上穿着冰晶铠甲,比其他的异鬼更加靓丽耀眼。   夜王!嘴角含着一丝意味难明的微笑,他与操纵着黑曜石雕像龙的我,在这一刻对视。   接着,这异鬼的头子举起了手中的冰剑,这是要攻击!我隐隐有种不妙的感觉,虽然石龙的身体巨大无匹,而这夜王不过是成年男子的大小,可是,我依旧没有胜券在握的信心。   躲开?没法躲开!   我已经来不及命令石龙爬升,只能继续冲向敌人,惯性的力量和大地的引力,让【偷羊贼】在这一瞬间避不可避。好!那就不用避了!   倒要看看,这夜王有多大本事?   石龙直坠而下,翅膀引发的如浪之风,甚至撩刮起了尸鬼脑壳顶不多的发丝,我和那对灿如蓝星的眸子对视,渐渐可以辨别出他那骷髅脸上的每一条皱纹,和瞳孔中的细丝。   我调整角度,力求用巨大的躯体去撞——   没有撞到!?   尘土飞扬,可是,就在接触的那一瞬间之前,这夜王已经避开了石龙冲击的方向。   白光一闪,是它的冰剑!   我眼角只瞥见夜王得意的微笑,他似乎得逞了?   然而并没有!   就差一点,就差一点点。   确实,利落地,它的冰刃削开了黑曜石龙爪,将石龙左边前肢爪掌一整个地切掉。   可是紧接着上挥的刃锋,并没有接触到龙身,便被我险险躲开!我半点都不怀疑,假如真的让他命中,这头石龙就得报废!可惜——   可惜,那是假如。   我瞥见夜王得逞的表情凝固在了脸上,我几乎能听到它那怪物的头脑正在质问:你的反应怎么也会那么快!?   就是那么快,而且还不止!   左爪被切,右爪完好,此时失衡的龙身侧坠在地,轰隆一声巨响,那完好的右爪,便也生出裂痕无数。就在此时,【偷羊贼】尾巴一荡,趁着夜王的剑刚刚挥出,来不及收回再击的空档,接着横扫了过去!   碰!   长满尖刺的尾巴恰如鞭子,将这夜王打进了尸体堆里!   可惜,黑曜石龙终究不是真的用黑曜石所制,更像是深潜者那种黑石,否则,就地一滚,只要夜王挨上半分,必然就会四散崩溃,不复存在。   嗯...这是个法子。   估计这制作黑曜石龙雕像的魔法,不是来自于瓦雷利亚人,否则瓦雷利亚人掌握着这么多死去的魔龙,还得了?或许,用真的黑曜石来制作龙雕像,进而制成新的石龙,将会对异鬼有绝对的压制,把丹妮莉丝手上那几条魔龙处理处理如何?   先对付眼前的战局!我拉回注意力,连正在国王大帐里的本体,都顾不上了,现在哪有分心的闲暇时候?   追在石龙后头的两条冰龙紧随而至,它们可没有异鬼之王的战斗神经,可是依旧致命!我先行收起翅膀,折了爪子还好,没了翅膀跑都跑不脱!   第一头向我撞来的口吐霜息,我避开它的方向,就像是夜王一样险险地没被身负大地重力的巨物给撞到,碰隆!它那口腔中的冰寒喷到了城墙的火焰上,让魔火飘摇不定。   接着是第二头!   这他妈得躲到猴年马月?!   我看都不看,直接把控着【偷羊贼】扑进尸鬼当中,影火之柱,横扫起一片灰飞烟灭,冰龙朝我扑来,同样吐出致命的龙息,却是将那些尸鬼冻碎,而不伤我的石龙分毫,就这样,三龙摸爬滚打在尸鬼当中,我有意识地远离站起身的夜王,引领着追猎石龙的巨兽搅乱尸鬼之潮,只见,寂静的蓝星之海干枯的血肉之林中一片沸腾,寒霜和黑色的火焰齐飞,所过之处,全是烂肉与骨头。   每一次,冰龙想要飞起,都被我立刻反扑,使得它们不得不留在地上,和【偷羊贼】做激烈而无用的僵持。   于是...   白港外港的海豹岩外,那头骚扰着海上的冰龙朝向白港飞去,身影进入迷雾,不可辨清。   这是去外头三龙打斗的地方助拳去了。   好机会!尸鬼莫波立刻游向孤石,口中大叫:“快,快点!划船,划起来,它走了,那头龙滚蛋了!”   桨手们一时惊愕,依旧躲在工事里不敢冒头,我只看到一双双惊慌的眼睛。   恰巧,这群桨手水手是猪头,可依旧有反应不慢的人,“快!”一声粗糙的男音叫道,“去划船,你们几个,别躲着,想死吗!?”   啊,罗德里克·葛雷乔伊。   他在的话,比起还在水中游的莫波,效率要高上不少。看来,至少有离开的交通工具,我可以带着我在乎的寥寥几个人远逃出海,去海鸥镇,去君临,去——   可是接着,罗德里克的话,完全是忘恩负义的做派,“这里完蛋了,让我们去三姐妹岛,离开这里!”   你,你不是琼恩的好哥们儿吗!?难道我之前的怀疑,还当真是对的,你要自个儿跑路?   草!你个葛雷乔伊的傻逼! 第662章 权力的游戏(终)逃离白港(下)   天穹是黑色的,氤氲在朦胧的雾气之中,不见群星,就和我的心情一样压抑。   “停下,咸鱼!”死去已久的声音,如此嘶哑。   水手们正在进船,年轻的男人和女人回去搬运食物,湿淋淋的尸鬼莫波站起在礁石岸上,声音严厉似铁,怒火暗藏。   我用石龙去和冰龙决斗,破坏尸鬼大军的进攻,难道就是为了任由你们这群懦夫逃出生天,把自己的同伴丢下!?   在这寒冬之中,罗德里克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衣,如果不是披着一条皮毛斗篷,他铁定会感冒。这个快四十岁的男人既不羞怒,也不胆怯,这铁民的喉管和肺叶,早已锈迹斑斑,声音如此沙哑:“怎么,艾德瑞克爵士?吼什么吼,快来帮忙。”   “我说,停下!回去救人!”   忙碌的人群因为我的话而一顿,一时间全都不再动弹,只有火把的橙光还在飘摇。   “继续,”罗德里克没理会我这一声,“没机会了,青绿之地的铁甲人,你们没机会了,这里的人得活命才行!”   套在铁手套里的手摸上了剑柄,尸鬼莫波浑身都是冰凉的,只怕不比霜雪暖和多少。可是,我觉得眼前这个铁种比我还要冷,不愧是铁群岛的来客!   “活命?!这就是你苟且偷生的理由?”   “苟且偷生!?”罗德里克难以置信地反问,我这话继而激发了他的愤怒,“是谁安排我管理船只!?现在我是船长,我说了算!”   “废物,这就是你对誓言兄弟践行的诺言?”我蔑视他,将寒铁自剑鞘中拔出。   他笑了:“废物?”接着,这个男人扯来一个红发女,“来!耶哥蕊特,矛妇,给我过来,好好瞧瞧!高贵的骑士裱子,瞧瞧!”   他手背长着纠结的毛发,如此明显,即便隔着雾气,我也能看到那份粗糙,接着,罗德里克粗鲁地扯开耶哥蕊特下意识遮在肚子前的手,“你看到了吗?她怀孕了,还有她们!还有小孩。”   我蹙起眉:“什么意思?”   罗德里克对我嗤之以鼻:“什么意思?我不知道你们青绿之地的标准,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放人离开?”他的手指指向众人,“可是现在,这一船的人全都在坐以待毙!这个海豹岩上没什么粮食,他们等不了太久,而那条冰龙随时会返回!”   是啊,我理解,在这时刻,罗德里克做出了铁民的选择,什么选择?当然不是七国人一贯以为的,烧杀抢掠抢盐妾那一类,极有道理的刻板印象。而是在走投无路时,壮丁死战,拯救能拯救的,罗德里克这选择错了吗?没错,换了我,我也会这么做,可惜,我有个哥哥,还在岸上。   虽然我这刹那就理解了他向传达给我的信息,可是我依旧问道:“你想表达什么,懦夫?”   因为,我并不认同他的决定。   他昂首挺胸,回答我道:“战士战死乃是天命,和眼前的他们,有何干系?!”   我眯起莫波的双眼,他这话没错,然而我不会同意,“红王有令,必须保证多米尼克的安危。”   我这么说很自私?当然,我在乎的是一个人的性命,我兄长的性命,从而罔顾了这里的人,还有白港的其他人,这样的行为,石大难临头时只顾私人的愿许,而不顾公共的利益,当然是自私之举。   可是自私又如何?   “多米尼克?”罗德里克·葛雷乔伊的笑容非常生硬,“我和那个恐怖堡伯爵相处时间不长,可是我看得出来,他也会同意我这么做,他的妻子就在这里!你要是想去捐躯,你去好了。”   放不下就是放不下,我就是没办法把那个多米尼克·波顿丢在岸上,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或者让我的尸鬼莫波陪着他去死。   我缓缓摇了摇头,时间不多,容不得那么多争论,莫波的靴子向前迈步,走近了这个罗德里克,“我不在乎什么妻子和孩子,我只要他活着就可以,懂了吗?收回你的命令。”   我拒绝高尚,拒绝让他牺牲,更拒绝牺牲我自己的私愿,我选择蛮横和粗暴,谁敢挡我,统统一力灭除!   “不,绝对不能。”他拒绝,“我可以留下,这里的女人老人和小兔崽子必须走,坐着船!”   “我曾经给过一条命,罗德里克,在我七岁那年,我让你避免了自己的命运,”我看着他拔出自己的斧头,自己也将长剑斜挡身前,口中继续说道,“这些年来你在长城很辛苦,你也做到了不少事情,可是,到此为止。”   “你是谁?这就是骑士的意义?”罗德里克掂了掂绑在他小臂上的大圆盾,他没听出来,莫波其实就是莱雅拉,“让其他人为你君主的一道命令而在这里逃生不得?”   “我有龙,黑曜石铸造的石头龙,罗德里克,我可以拯救船只。”我最后一次劝说。   “我还有三头龙咧,你要不要看看?让你的君主来,就在我裤裆里。”他半点都不信。   行吧。   凡人之躯,怎敌得过我的尸鬼?“来吧,”我懒得再说,“胜负之中自有公道。”   我们拉近了距离,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以盾相迎,接着突然举掀大盾,只见寒芒一闪,这是斧头横劈而出!   很标准的铁民战术,可惜...   在他举盾时,迎向他斧头的,是我切来的瓦雷利亚钢剑,凡铁不及瓦钢之利,他的抵抗毫无意义。   铿!   连斧带臂被我一剑之挥,就离开了躯干,罗德里克睁大双眼,眼珠子几乎凸了出来!他不敢置信地看向我,然后是自己拿斧头的右手,那右手,正在掉落。   “瓦雷利亚钢!?”   我声音稳定,剑尖打了个旋,快如电掣,刺如他的胸膛:   “很抱歉,我不喜欢炫耀,所以你不知道这事儿,海怪。”   罗德里克低首看向我扎中了他的剑刃,我一脚蹬上他的大腿,将长剑拔出,任他向后倒地,彻底万劫不复。   看起来这是一场决斗,不过我承认,从居心来谈,这一次是谋杀。   给他一个理想的归宿吧。   想到这里,莫波继续脚踢,将罗德里克踹入大海,他是战士,纯属战死,按照铁种的信仰,他将去找流水宫殿里的淹神,成为祂的桨手。   罗德里克·葛雷乔伊,阿莎和席恩的兄长,当初在海疆城那会儿,他试图劫持一个小女孩,结果被小女孩扎了一刀,因此,被流放到了长城上,而非如前世原着一般,死在海疆城伯爵的手下。   结果,当初的小女孩长大了,依旧收回了他的性命,原因?是因为这辈子我所见过的,铁群岛的铁民们,所做出的,唯一一件有点公道可言的事:让妇孺先走。   他的判断确实没错,在这种情况下,随时会面对冰龙,就要能救出多少救多少,否则所有人都会死,一个都逃不掉。   可惜,这里的三千号人对我而言,还不如一个多米尼克重要。   负责退路的人已死,“你们都看到了,懦夫,死无葬身之地!”我转向惊呆的众人,“把物资放回去,放回海豹岩!所有船只,靠岸白港,现在,立刻!告诉你们,别想玩花招,我可是从白港游过来的,不听令者休想离开。”   我不能说我这次杀人杀的没有半点愧疚,啧,人一辈子,君主一辈子,又怎么不可能不让人冤枉而死呢?   老人和女人当中传来低低的哭泣,面无表情的少许壮丁和卫兵继续执行我的命令,很快,船只又向白港出发了。   我站在船头,听着这帮临时的船工们,低低地喊着号子,罗德里克确实有能耐,只是短短的时间,就将不少旱鸭子调教成了能让船动起来的水手。   刚才的鲜血震慑了他们,可我依旧感觉到怒火在他们心中燃烧,有为罗德里克感到的不忿,还有为我夺取他们生路而产生的绝望。   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很乐意往艾德瑞克爵士,也就是我,的背上插一把匕首。   可惜,莫波是尸鬼,一把匕首可插不死,一万把还差不多。   在船只终于开始重新启程时,白港外围,三龙的博弈场:   冰龙不是傻子,异鬼更不是,在发现石龙是要搅乱尸鬼大军时,冰龙就停下了动作,我能察觉到躲藏在肉山尸海之中的点点冰莹,那是一个个异鬼,正在包抄我的石龙【偷羊贼】。   我自然不能任由自己深陷罗网,一口猛烈的影火龙息吐出,喷得靠近石龙的一头冰龙退避三舍!   我立刻下定决心,事不可转圜,敌人势力过于庞大,石龙得走人。   晚了!   石龙展开双翼正待飞起,一头冰龙从天而降,让石龙被迫就地一滚躲开扑击。   不妙,他们调整战略的速度太快!让适应了这个时代战争节奏的我中招,人类军队可不会有这样的反应速度。   我稳住石龙的重心,就像是一头困兽一样,掂量着眼前的三头冰龙,移动着步子,沉默地寻求脱身之道。   就在这时——   我看到了夜王!   迷雾里的夜王背对着我,那身最亮眼的冰甲只在迷雾中隐隐有形,它并没有出现在包围我的十几个异鬼之中,看来,我在有意远离它,它也没有半点靠近我的想法。这个异鬼的首领已经靠近了白港外墙上的火焰,其头顶的尖刺闪烁在火光外的迷雾中。   这么说,或许我能脱身,但是我没法既摆脱冰龙和异鬼的纠缠,又去阻止它们身后、被它们牢牢掩护住,且远离这里的夜王,不用脑袋想都知道,我这么做,肯定会被集火打杀。   那么,来不及救,这就意味着,尸鬼大军即将突破城墙,要遭!   没事,没事...尸鬼攻进去也没事,我已经确认自己没法救下所有人了,唔,那么当务之急,或者说我能做的,应该是引开冰龙。琼恩、多米还有其他人面对异鬼时还能一战,再加上对付冰龙,恐怕就希望不大了,虽然冰龙攻城能力不够强。   那么,地面交给我的尸鬼莫波,能救多少算多少,天空继续由石龙【偷羊贼】拖住!   石龙猛地向一头冰龙撞去,口中冒出黑色泛红的火焰,冰龙聚拢而来,半点不退,尸鬼们继续前进,毫不理睬。   我瞄向的那一头正盘踞地上,蓄力准备,【偷羊贼】的左手边还有两头,正在跃击而上!   好机会!事不宜迟!   【偷羊贼】已折的左爪一撞泥地,我的石龙整个横飞,避开了那头原本的目标,这是假动作!   而三头冰龙措手不及,相互撞在一起!我自然没有放过这一次机会,有劲儿的后腿使劲儿蹬地,沿着三头冰龙团成的小山助跑,把它们当垫脚石,腾空而起!   接着双翼大展,成功飞翔到了天空之中,中途还躲开了一个冰龙龙头徒劳的一咬!   溜了溜了。   头一次地,我借【偷羊贼】的黑色巨口发出吼声,挑衅这三头滚到一起的冰龙。双翼连连扑扇,石龙速度很快!腾起在天空之中。   恰是此时,火焰熄灭出了一个缺口,梅丽珊卓布置的火圈防线,破了。   而在白港里头,没有完工的克拉克大帆船,得靠划桨才能前进,正好抵达了内港的城墙之内,无数双手掌向船伸了过来,伴着大喊大叫的无数张嘴巴,上船!杂乱的声音都在表达同一个想法,上船,让我们上船!   我拔出长剑,卸下肩头在海豹岩上捡起的战斧,“停下,别过去,你们等在这里,如果你们不想拥挤的人潮把这船给挤沉,就听我的。”   没人和我说话,我有些不放心,又强调了一遍之前的警告:“你们该记得我可以从白港游到海豹岩,别心怀侥幸各位,我们可以离开,只要你们乖乖听话。”   我可以靠游泳就去到海豹岩,这意味着什么?为了尽可能地装人,这艘船上没有补给,如果他们要跑,是得回到海豹岩,至少把食物和淡水带上,这会花不短的时间,他们不会敢赌的。   “去吧,爵爷,”一个老人开口,“我们等着您,带我们逃之夭夭。”   为啥这话听起来如此愤懑不平?   所有的舢板和船只都停下了,船上人都在看着我,我深吸一口气,虽然对尸鬼莫波来说,这毫无必要。   接着,跳入水中。   等我再度上岸时,岸上没人理会我,他们都在朝着船呼喊熟人的名字,伸出双手,以诸神的名义乞求给自己或者自己的孩子一个机会。我趁着无人注意,向城墙走去,隔着迷雾可以看见火油和柴火,手持弩机的卫兵在相互大呼小叫,塔楼上不时有人影闪过,“多米尼克,多米尼克伯爵?!”   “那边,爵士。”有人给我指路道,“和那个私生子,还有西境人在一块儿呢,在懒鳗鱼。”   “懒鳗鱼”是什么?   很快我就知道了。   我照着他指引的方向前进,在内港的城墙脚下找见了一家酒肆,一根歪斜半掉的招牌摇摇晃晃,旁边坐着一个无辜的巨人。   “旺旺饿了。”见到我过来时,他说道。   我没工夫理会什么巨人:“等着。”   推门而入,我看到陈旧的吧台,发霉的香肠,这间酒肆依旧散发着妓女廉价的脂粉味和劣质麦酒的酸气,到处是可疑的黑泥,甚至还有血迹。   一个红袍女人躺在油腻的桌子上人事不省,是梅丽珊卓,一个老女人在照顾她。多米尼克、琼恩、“猎狗”、还有“鳗鱼大人”威曼·曼德勒伯爵围坐在一起,似乎是商讨防务。   “顶多再守半天,我看过,尸鬼茫茫不可计数,我们守不住太久。”   “不用了,”我插话,“我们得走了,他们有冰龙,已经袭击过一次,到海豹岩的海路随时会停,我们得留下军队断后,然后其他人趁着军队阻挡的空档,立刻撤走。”   “什么意思,你要放弃这里的人?!”琼恩声音有点大,立刻就让那边照顾梅丽珊卓的老妇惊觉,那老娘们瞪大了眼看着这边。   “是的,否则谁都走不了。”   “我也不觉得——”多米想要表示同意,然而——   “动手!”   我和“猎狗”桑铎·克里冈事先没商量过,可是我们都选择了同一个方法,我摁倒多米尼克一个手刀敲到他脑后,让我的哥哥晕了过去,桑铎也一样,把琼恩给打晕,“绑上他们。”我抽出“金狮”长剑,一掷将那正要尖叫的老人嘴巴扎穿。   “你们逃吧,把他们俩带走,威曼·曼德勒不但没有阻止我们,反而说道,“啊,七神垂怜,我与城共亡之举,看来还有了一些意义,能救走多少人?”   “不到三百,”我说道,“你可以把码头上的人召集起来,他们可以加强你的防御,只要他们不是先杀了你泄愤。”   “别逗我,一艘大船,几艘小船,能装走三百人?!”   “如果不带物资,可以,”我承认,“如果能多跑几趟,确实可以做到,不过——”   这就很没办法了,船太少,哪怕尸鬼莫波去爬龙背,省下一个位置,或者,莫波游泳,琼恩及多米尼克去爬龙背,也是无济于事的。   何况,石龙要牵制冰龙,只怕没空闲。   “——一百来号人,还是有希望的。”我笃定。   威曼无力地笑了笑,“这就是银色之城的结局?好吧,我接受,走吧,快走吧,我会保密,然后尽力为你们挡住敌人。”   “愿七神与你同在,记住,最好是自焚而死,威曼大人。”   我们离开了这里,我注意到梅丽珊卓似乎醒了,双眼微微张开,嘴巴轻轻说着什么,可是,我和猎狗各带一人,再带个耀眼的红袍女,那实在是太过明显,我怕被人围攻。   抱歉,反正,我俩也有仇,梅丽珊卓,我转头开门,不再回顾。   能感觉得到,后背刺来了满怀恨意的视线,是啊,她为我们争取了那么长时间,结果却被抛下了,怎么能不恨呢?   不管她。   出门以后,我招呼巨人:“旺旺,食物,跟我来!”   “食物!吃!”   “拿好,要活的,奖励食物给你!”我告诉他。   “旺旺要奖励!”他站起来,轰咚地一下,接着勤快而笨重地接过了被捆起来塞住嘴的琼恩和多米尼克,“旺旺跟你走,和囧恩一起!”   好吧,琼恩,囧恩。   带着一个巨人,可以更轻松地涉水离开。   我最后看了一眼迷雾之中的白港。   下一次见到时,不知会是什么时候,或许,异鬼将凯旋,人类会灭亡,这里,也将尘封到不知是哪个纪元了。   黑暗的天空中突然降下一片阴影,大军未至,尸禽先到。   它们来了。   几千里格之外,国王的营帐。   当尸鬼莫波和石龙【偷羊贼】正在奋战时,我的本体,正在和奥柏伦亲王谈判。关于他的沙蛇私生女,在昨夜是如何对待我的事儿,我有些心不在焉,毕竟白港的大逃亡,实在说不上成功,狼狈极了。   如果说白港大逃离给了我什么教训的话...   首先,异鬼很强,强得让我害怕!有冰龙和尸鬼大军,仅凭联军貌合神离的现状,恐怕要打败它们?   挺够呛。   更加让人头疼的是,异鬼很明显有智慧,经过布拉佛斯和横扫北境两场仗,它们肯定会总结,会有针对地开始自我改造,会提升面对活人时的战斗力。   我没法对这些狡猾的生物,保有它们会永不进步的期待。   从布拉佛斯到白港,异鬼麾下军团的战斗力,绝对是提升了。   我知道,这是一场战争,会随着时间和态势的演化,而越来越针对彼此。这是一场正在越来越激化的战争,会让双方打个头破血流,伤亡惨重,不是电视剧里的儿戏!   想到这里,我原本咄咄逼人的语气,不由缓和,我本打算直接作出要挟或者对沙蛇进行严厉地处置,此时,也改变了心中的主意。   “正如我所说,亲王,你的女儿们妄图偷袭我,麻晕我,可惜,我更有力一些,他们被我生擒了。”我浮现出一丝微笑。   “那么,您的要求呢?您要杀了她们?”奥柏伦翘起了一个二郎腿,一如既往地吊儿郎当。   “不,我打算让她们为我服务一段时间。”我回答,这个答复让他惊讶万分。   是的,我打算怀柔了。   原因很简单,异鬼,让我改变了主意,这时候严惩沙蛇,叫多恩人和我离心离德,不是一件好事。   在白港的记忆,异鬼,夜王,带给我的记忆,实在是太过糟糕!   我在逃离白港时,面对过抉择。我承认!我抛弃了大众,选择了自己的私欲。   我不觉得这是对的,但是,再有一次,再有一次面对这样的选择,我依旧会选择保全多米尼克,随便其他什么人去死。   然而作出这样的选择,并不让人好过,更说不上无怨无悔。   我历来都不是什么好人,可是我一直在确保自己尽量不作恶,尽量不让政治斗争波及到平民,虽然在这个时代,这一点很难保证,假如一心顾及民众,那我会因为妇人之仁而死无葬身之地,必然的。   还有梅丽珊卓,她该死吗?该。我很讨厌,甚至憎恨梅丽珊卓,我想要杀死她,这没错。可她毫无保留地在这场战斗中献出自己的力量,我知道她别有目的,可是这依旧在我心里留下了遗憾。   她即将在白港迎来的死亡,是我不得不牺牲他人造成的结果,既不是身为红王处死的,也不是在复仇当中手刃了这仇人。   总的来说,我非常,非常不喜欢,这种在绝境之下,被迫做出有违本心和我道德底线的事情。这让我想起当初卢斯·波顿逼着我剥皮的时光。   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办法只有一个,既然人性经不起考验,我永远更在乎自己的心声,又会觉得自私会让我内疚痛苦,那么好!我将不去考验自己的人性!   我必须保证自己在面对异鬼时,永远不陷入这样的绝境!或许,这才是我一直追求的自由,不管是杀死卢斯,还是登基加冕,都一直在孜孜不倦永远追寻的自由:不让自己体会到自己内心其实很肮脏。   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假如联军还是像现在一样各怀鬼胎,难以团结,那就不免会被各个击破,濒临败亡或者节节败退,而失败,更会加剧内部的矛盾。   好了,这就是我在白港那些难忘的取舍,带给我的教训!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去进一步加强自己,面对异鬼,以及,将联军整合成一整块钢铁,牢不可破,绝不退缩!   阴沉的天空,让帐篷里显得有些暗,此刻,奥柏伦出声了,打破了我的思考:“就是说,您要囚禁她们一段时间,将她们当做人质?”   我笑了,“实际上,我想去南方一游,骑着龙,这会非常快,我需要向导,而她们真巧合适。“   南方,参天塔,还有学城,确实是适合我的地方,去追寻石龙的秘密,石龙,是我对抗异鬼时必要的依仗。   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亲王,我补充道:“放心,多恩的奥柏伦,多恩的马泰尔,我不会对你的女儿做出什么,相反,或许她们真能成为公主,只要她们证明自己对洛恩王国的价值,您也不必说什么与您无关都是她们擅作主张的话——”   奥柏伦摇了摇头,“我不会看我的任何亲人在我眼前惨死,如果对付我,才能让你满意,我会说是我指示的。”   “让人欣赏的担当。”我评价,接着唇角微翘,“希望,我们来日,能旗开得胜,多恩人。”   幸好,这只是用三千人进行的一场试探,而不是二十万大军分崩离析。   我还有机会,七国和人类,还有机会! 第663章 列王的纷争(一)角陵   一只云雀飞翔在树枝之间,背部和翅膀是花褐色,腹部和尾羽是白色,它欢快的起舞在这死寂的冬日里如此萧瑟,恰似蹁跹于枯杈之梢的落叶。   我看着那修长细腻的手掌摊开,柔美洁白,好像大地上的净雪,掌心有几颗饱满的麦子,那云雀叽叽喳喳,小巧的脑袋转动着,犹豫着,最终,在饥饿的驱使下猛然飞近,啄上一口又立刻逃离,扑扇着的翅膀间稍稍多了一丝喜悦。   丹妮莉丝悠然叹息。   “就连鸟儿也怕我,是不是它也讨厌我?”   “它们怕人,生怕你像农夫的儿女一样,将它们抓住,用绳子拴好,逗弄到死,”我敷衍道,“你之前的国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人们畏惧你,就像是鸟雀畏惧孩童,并无二致。丹妮,我们现在在谈论的,是关于谷地的事儿。”   “那位珊莎夫人对我礼貌而疏远,她的来信恭敬,却从不谈实事儿,与我何干?”   “你在恼火?”我一挑秀眉,“她有她的顾虑。”   “而为王者应当宽宏大量?这句话从我到奴隶湾之后,就天天都有人在我耳边唱。”   又在闹小性子,算了,我还是直接说事儿。   “谷地答应出兵,前提是我们解决难民的问题,海鸥镇和谷地海湾的几乎每一座聚落都被北境人给占领了——”   “而她恰巧正是史塔克的女儿,又有何惧?”   “富商统统搬走,领主们躲在城堡里不敢出来,税官和乡绅要么率领民兵把难民赶到野外去挨饿受冻,要么就已经被难民吊死或者撕成了碎片,”我描述着珊莎·史塔克给我的信中,所描绘的一幕幕,“谷地贵族已经在召集军队,却不是来援助,而是去镇压各地的动乱,他们还没有粮食,亟待我们的帮助。”   是的,北境难民最多的不是河间,而是谷地,几个月前,海鸥镇和其他谷地的渔民海商把这当成了一笔划算的买卖,用难民的全部身家作为交换,把他们全部运走。北境人在这次冬季之前的十几年长夏里积累了不少,却全都便宜了奸商。   丹妮莉丝看向我,那双漂亮的紫色眸子,确实没有半点在乎的意思,“所以呢,那又如何?”   “丹妮!”我耐着性子说道,“我们联合起来了,好吗?谷地至少可以提供一万五千人,现在他们的先头部队刚出血门又缩了回去,如果我们不证明自己有足够的权威,能调配七国的资源,帮忙摆平——”   “那是你,”她无所谓地说,“不是我,谷地听你的,和我无关。”   “这不是你耍性子的时候!”我吼道。   她反而忿忿:“我是七国的女王,可是现在有四国都不听我的号令,我算是哪门子的铁王座之主!?”   “你知道吗?白港那里,三千人,死光了!异鬼已经在南移,它们将会通过颈泽,然后进入河间,到时候,南方危在旦夕!颈泽或许会让它们多花一些力气,可是也仅此而已,我们这里统筹大军,消弭矛盾的进度,可也不够快!”   “为什么你会知道白港发生的事?”她反而问起了另外一个问题。   “我有尸龙。”   “还有石头龙,攸伦·葛雷乔伊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石头龙,对吗?”她俏面含霜,随后又面色一缓,“你有没有在白港看到一个人,啊对了,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琼恩·雪诺的...男孩,黑发,可能全身黑衣。”   她问的很小心,像是生怕引发我的怀疑。   我知道,那是因为琼恩·雪诺的真正身份,伊耿·坦格利安,雷加和莱安娜之子。这个身份或许会影响到丹妮莉丝身为女王的合法性。   “我认识,”我直率地说,“他坐着最后一班船离开。”被我打晕了,还被捆住,唔唔唔地乱叫。   ”那可真是,好事,祝贺他,捡回一条命。”丹妮莉丝神情有些复杂,她确实感到庆幸,我能看到她眼角那一丝喜悦,可是同时,她也有些惋惜,深藏在她眼底。   我能体谅她这种感受,所以,我打算给她一个机会:“那艘船上还有瑞肯·史塔克,史塔克家族的幼子,以及罗柏·史塔克,被废的北境之王,艾德的长子,临冬城的少主,或许,你可以先去对罗柏表示一下你的宽容?”   怎么说,他都是僭称为王,如果君主没有赦免,那罗柏·史塔克绝对是得在君临的广场上被砍掉脑袋的,就像原着里他爹艾德一样。   “对,”丹妮莉丝嘟囔,“我该去见见,是的...我会去赦免他!骑着我的龙,在谷地的海面,顺便去解决一下那里的冲突。“   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借口,她此行,当然是想要去认识一下自己的侄子,琼恩·雪诺,或者说,伊耿·坦格利安。也多亏了琼恩,我和丹妮的关系缓和了不少,至少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让我解除她的最后一丝顾虑,免得这丫头又作出什么怪妖来。   我笑道:“我会去赤红山脉,解决那个秃鹫王,放心,我不会呆在这里,让你担心的。”   “我没有担心!”她执拗地瞪了我一眼,这可真是个虚伪的女王,“而且,那可不容易,我上次骑龙去过,赤红山脉地形复杂,他们很容易就能躲起来,让龙无功而返。”   我向她露出笑容,“放宽心,我知道,而我有法子。”例如,熟悉边疆地的向导,沙蛇什么的,“明天一早就出发。”   “你一定要显得比我厉害么,莱雅?”   “我更厉害是明摆着的,否则为什么总是我在上面呢,对吧?”   夜里饭后,我开始赶工,还有好些问题需要处理,必须在前往南方之前全部交代完毕。   首先,是洛恩王国最大的隐患之一,多斯拉克人。   到了现在,我打算拿出一套综合整治草原的策略,并提供给后代参考。在考虑借鉴前世的哥萨克游牧社群之外,我也在考虑吸取满清统治蒙古的经验。   当然,我也可以直接民族灭绝,杀光所有的多斯拉克人。可是这法子没用,游牧民族就像是野草,死了一批,又会兴起一匹,前世从汉始,至明终,一直都无法根绝。   哪怕极端如前世的金朝那样一遍一遍地屠杀,也只是招来了成吉思汗那个灭顶之灾。这极端的办法,除非是有了机枪,否则用不上。   清朝的统治中有双层压迫,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比以往除了元朝之外,只有阶级压迫的封建王朝多了一重,以野蛮制文明,当然会让文明倒退,最终让子民麻木,让天朝丧失了最后一丝与西方争锋的机会。   然而清廷对蒙古的控制可谓是十分牢固,尤其是在与准噶尔部落断断续续的七十年战争之后。那么,满清统治蒙古的手法,有有什么优点?诀窍只在一个词上,“狠毒”。   “狠”,是用三个技法的结合,由王国和红王来压制瓦解多斯拉克人的力量:   拆分、禁止吞并还有联姻。   我计划将多斯拉克人拆分成一大堆咆哮武士不满三千的小卡拉萨,并且禁止他们相互吞并,谁敢吞并别的卡拉萨,就打谁,挫骨扬灰,完全湮灭。   “你觉得如何,西佛,有没有什么建议?”我问身边侍立的小侍女。   小西佛认真地盯着桌上我写下的一行行字,开口道:“拆分卡拉萨的话...小姐,可是当下还有贾科卡奥的卡拉萨呢,小姐,他们一家独大,足有四万咆哮武士,如今可能还见涨了,除了贾科之外,草海上还有几个有一万骑马者的卡拉萨,包括死去的波诺卡奥的残余。”   “对付他们,我有一点想法。”我斟酌道...   对付他们可以借用前世汉朝的推恩令,“颁布敕令,改变继承制度,由卡奥的所有儿子平分整个卡拉萨。”我提出。   “有人会反对的吧?卡奥们一定看得出来这里头蕴藏着危险。”西佛捋了捋自己的头发。   “当然,”我回答,“甚至会有叛乱,不过,卡奥的儿子们与我立场一致,而且,在我手上叛乱,总比在我子女的手上叛乱要好解决。”   从理智的角度来看,我对后代的能力保留意见,而历史也证明了,总会有傻逼的后人,或者不受民众欢迎的后人来给王国制造危机。   而搞这一出洛恩王国版本的“推恩令”,现在正是时候,远征时我召集多斯拉克人的两万咆哮武士向西,渡过狭海,这正是一个好机会,他们远离家乡。   “那,联姻您要娶一个卡奥吗?就像是贾科卡奥的要求一样?”她又问。   我摇了摇脑袋,“这就算了吧,至于联姻,那就完全交给后人了,联姻只是一个名字,具体是婚姻、情人关系还是只是把卡奥之间的联姻给瞎搅和掉,那个让我的后代去想。”   别给我搞出因为红王亲自下场情情爱爱,所以叛乱或者闹成仇人的狗屁倒灶就好。   以上是“狠”,其次是“毒”,红王不直接下场的制衡举措:缩减多斯拉克人的疆域,卡拉萨之间不能相互吞并,但是可以相互敌视和攻击,以及,每次战争都以一定数量的金钱和物资为代价,调动多斯拉克人为雇佣兵参战。   在萨洛尔故地,也就是萨恩江畔开垦,建立农耕或半耕半牧的社区,从而缩减多斯拉克人的活动区域,并影响他们的风俗,再加上这些年来对多斯拉克人奴隶的解放,形成王国的依仗,属于波顿家族的哥萨克。这是百年大计,一旦形成,可能可以用上五六百年,甚至完全取代多斯拉克的卡拉萨。   至于卡拉萨之间的仇恨,除了借用波兰人当年的“在册哥萨克”和“英雄哥萨克”这个主张之外,再加上大不列颠当初的手法,搅一手好屎:   例如定期释放多斯拉克的奴隶,故意将牧场划分不公,引发纠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卡拉萨间的血仇视而不见,对卡拉萨和奴隶的厮杀置若罔闻,让他们憎恨彼此,胜过于憎恨王国。   西佛看着我列的一条一条,语气有些不确定:“这就够了吗,小姐?”   “别的,我也没法把控了,如果洛恩王国内乱,至少这些措施,会让多斯拉克草海花费十几年来整合,而不是直接西进,”我斟酌道,“大部分的卡奥眼里只有眼下的利益,除非再出一个传奇的英雄,否则,应该可以拖很久,总之,各个民族的力量潮涨潮消,只能尽力而为,如果能贯彻这套组合拳,将那帮马人压制到我想要的份上,已经是这个时代能达到的极限。”   多斯拉克人之后,洛恩王国最大的问题,就是民族太多,连一个主体民族都没有。   我的石龙【贪食者】和尸龙巡视完毕,即将回归,短期内原先的自由贸易城邦不会发生太大的动荡,就长期而言,我也有一些想法。   到处理自治市和核心省份的政务时,西佛提出了看法:“您任命了西尔比安为学院院长,我恐怕您的学士们不会太高兴。”   “因为我需要一个共同的身份,来捏合人民,主要是学者和贵族的认同感。”我回话,“而这个认同感,就落在瓦雷利亚人这一身份上。”   这个年代的奴隶和贫民太过于渺小,也只着眼于眼前,只要别压榨得太狠就不会有农民和市民的暴乱。   前世有没有可以供我借鉴以整合洛恩王国的例子?有,反例和正面例子都有,例如美国、苏联和南斯拉夫,它们都是多民族,且主体民族人口不占优势的国度,美国作为核心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已经无法估计,当下的主体是欧裔白人,且有意无意地模糊了白人的文化背景。   苏联和南斯拉夫则是基于意识形态建立的国度,他们有足够强大的主体民族,可是在其主体民族在很多局部地区并不占优势,意识形态一崩溃,国家就宣告解体。   总得来说,就是理想主义没办法让国家维持,任何意识形态都有被解构的一天。可是塑造共同的身份,吸收强势的价值观的可以。   那么,有这样的正面例子和反面例子,我应该怎么做呢?   “西尔比安享有的只是荣誉院长的头衔,”我回答西佛,“具体事务是由学士会议的学士,未来选出的博士来决定,他们会理解的。我要统治洛恩王国,就得让人们认同并赞颂这个王国的存在,而要让科霍尔人、布拉佛斯人、瓦兰提斯人和三女儿城市的居民都认同这个国家,我只有一套办法可以用,西佛,告诉他们,他们是瓦雷利亚人,自由堡垒的瓦雷利亚人,而非瓦雷利亚人的奴隶。”   “布拉佛斯会同意这样的提法吗?”西佛担心,”布拉佛斯可是瓦雷利亚最叛逆的女儿。”   “会的,”我蹙眉,“布拉佛斯的逃奴后代们,反对的是奴隶制,而非自己成为自由堡垒的公民。”   自由贸易城邦的一大共同特色,就是或多或受都和瓦雷利亚自由堡垒有关,在过去,曾经是瓦雷利亚的附属国或者直接就是一部分,这是历史上的共性,也是我唯一能找到的共性。   某种意义上说,奥利昂·贝勒里斯一直孜孜以求重现瓦雷利亚,这也算是奥利昂的胜利了。   在之前,我下意识地自我宣传过,洛恩王国是”新瓦雷利亚”,可是当时这只是为了安慰瓦兰提斯人,并没有有意识地围绕着新瓦雷利亚这个议题进行过一整套的计划。现在则不一样,除了形式上对瓦雷利亚的认可,将官员的职位和爵位尽量贴近瓦雷利亚之外,我还得按照瓦雷利亚的思路来规定人事任免的规则。   总之,我,就是瓦雷利亚。好吧,我黑发,我的银发女儿就是瓦雷利亚好了。这不是贪图瓦雷利亚的荣光什么的,这是凝结共识,让大众对洛恩王国产生身份认同的必然选择。   时间慢慢过渡到深夜,“最后这部分是关于联军的,小姐。”小秘书西佛搬运着文函,“您看,我简单汇报一下?”   “说吧,我眼睛酸,不想看那些字儿了。”我揉着困倦的双眸,合适的时候一定得逊位,这个屁大的王国怎么这么多事情?   “首先是艾德·史塔克,他们在奔流城接收了超过三万名北境人士,其中超过六成是壮丁,艾德大人说,粮食不够了。”   又是粮食,紧俏得令人发指。   “命令艾德·史塔克收编难民中的壮丁,组成军队,然后告诉那些新军中的新兵,北境还有大量的食物,异鬼占领了北境,咱们北境要复仇,要去讨生活,只有光复家乡,才能拯救自己!另外,要艾德公爵收集所有绿叉河上的船只,派出斥候沿河查探,并驻扎到颈泽附近,尤其注意观察水面的结冰情况。”   就向北推进这一块来说,北境的先民后裔一定是最踊跃的,就好像前世北宋和南宋之交,要求光复北方的大部分是北方人。这是利益所系,在家乡或许是个磨坊主,到了异国他乡,会连饭都吃不饱。   “好的,小姐。”西佛麻利地动笔书写,这个兰尼斯特家的小姑娘口中提到了她的伯伯:   “詹姆·兰尼斯特汇报,他说他的人在三叉戟河畔发现了不少焦尸和马尸,他推测是扫荡河间的马队内讧,而且不止是尸体,西境的巡逻队也发现了不少火并。”   这是一早就估计到的矛盾,即便是布林登·徒利这个河间名将,也拦不住操着不同语言,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壮丁们在同一面旗帜下相互厮杀,就别说女王还不止一个,而是两个了。   “传我命令,让呆在奔流城附近的兰尼斯特家族和西境大军加入扫荡,撤出奔流城的守军,让西境入驻。布林登公爵率领的骑兵负责黑水河,和赫伦堡以东的三叉戟河下游,詹姆公爵负责北到绿叉河上游,南到红叉河上游的段落,加强对麾下的控制,避免再生摩擦,让布林登公爵就骑兵的内部摩擦提供一个报告给我,他有学士吧?”   “有的,小姐,而且有信鸦随军。”   “把最能惹是生非的族群告诉我,我会给一个公平的处断。”例如惩罚那些,我早就想下手了的,多斯拉克人。   “那么,艾德大人的军队,以及詹姆大人的军队,就不与您汇合了?”西佛提醒,“按照最早的命令,他们应该抵达赫伦堡。”   我摇了摇头,“孪河城和奔流城的位置正好,不用再向东边移动了,等等!这件事还是先交给我的幕僚们讨论,让那帮学士、贵族和骑士拿出一个方案来,要怎么改,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形成面对北方的防御体系,你代表我去参加幕僚会议。”   “那您呢?”她抬起头。   我伸了个懒腰,“我有事要办,这些天都闷在这里,我想出去透透气儿,我会去南方,西佛,石龙【贪食者】和尸龙正在过狭海,它们会在这里,传达我的意志,我看好你哦,小老妹。”   第二天清晨,国王营帐,东方未白。   “奥芭娅和娜梅莉亚,你们俩随我走,其他的姑娘留下,你们可以提出要求,让我的卫士和侍女帮你们买点东西,厄斯索斯那里并非什么都有,不过看亚莲恩的模样,你们应该不会不适应。”   我眼前的帐篷里是一串五个女孩,她们的脖颈、手腕和脚踝都被绑了麻绳,而且五个人被串在了一起。   年纪比较小的伊莉亚和奥贝娜无辜的小眼睛一眨一眨,”那妈妈呢?”   “她会随你们一起去,你们的老妈在里斯有一些朋友。”全是妓女朋友,“作为你们僭越谋逆之举的惩罚,你们的父母,还有丹妮莉丝女王,均同意把你们交由我处置,还有问题吗?”   “我不去。”沙蛇中的老三,小刺客特蕾妮声音冷淡而坚定。   我警告:“这不是在请你们选,这是惩罚,特蕾妮姐妹,我已经很宽容了。”她是修女,自然要叫姐妹。   “不必在乎特蕾妮,我们如您所愿,您要我们做什么,荣光?”娜梅莉亚和奥芭娅情绪倒是稳定,淑女娜梅莉亚含笑劝解自己的修女妹妹,“她们还是小女孩,你可以保护她们,我们俩来为王上服务。”   “给我带路,”我忖道,“我要去赤红山脉,杀死秃鹫王,免除了龙之母的后患,和你们多恩人不愿多出兵的借口。”   “这对多恩可是一件好事儿,”娜梅莉亚赞叹,也不知道她心底是否确实是做此想,“那我们——”   “现在就出发,航班是今早的。”   “航班?”奥芭娅蹙眉,“那是什么?”   很快她们就知道了。   石龙【乌拉克斯】飞翔在空中,我坐在龙背上,身子紧紧贴着背上的脊刺,石龙的四肢吊着一个大网,里头装着一个矫健的女武士,和一个狼狈的淑女。   “诸神哪!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大地!”奥芭娅有些兴奋,冒着强风俯瞰大地上的村庄和城堡,“那里是岑树滩吗!?岑树堡的岑佛德家族,我祖先杀死过!”   你们马泰尔家族和河湾人的血仇无数,这具不用提了。   持矛女武士精神百倍,可她妹妹就糟糕多了。   “呕!!!”娜梅莉亚一口吐了出来,早饭飞散在了大风之中,糊了她那经过精心打扮的娇躯和臻首,一脸一身。   “求求您,荣光,我什么都答应...“娜梅莉亚的声音如此虚弱,几乎被风声给掩盖了,“呕!!!”   就这样,【乌拉克斯】携着三个女人飞向了河湾的南部,自古以来就战事频仍的边疆地赤红山脉,还未到正午,第一个目的地,角陵,已然在望。   作者的话:对了,推一下仓鼠的这个勇者——,不对!是《这个法师超谨慎的》,少有的以PF规则为背景写的西幻文哦 第664章 列王的纷争(二)浴池   角陵。   在龙背上的我,举目望去,只见一片繁茂的森林拥立着这座城堡,其间有飞禽走兽的踪影,显然野性未驯。在城堡的另外一侧是波光粼粼的大湖,比镜子还要清澈透亮。   “奥芭娅!你知道角陵吗!?”我在石龙【乌拉克斯】的背上朝它爪爪里的沙蛇姐妹大喊。   “知道!原来全貌是这模...咳!呸!”这女人八成是吃到自己或者她妹妹的头发了,喘了半天,“传,传说,这座堡垒是猎人哈龙与他的双胞胎弟兄赫恩建造的!!!”   什么猎人?双胞?我没听清,随他去吧。   另外一条沙蛇娜梅莉亚:“呕!!!我,我不行了,要死了,水,咳,咳!”   啊,这地方不错,比河间温暖多了,就连因为石龙急速而动,而刮起的风,都温柔了不少。   据说在河湾王君临此地之前,角陵这座石堡一直蔓延到风暴地的夜歌城,连成一片,此处与河湾内地的风俗截然不同,更加的狂野不羁,一如领主家族塔利的纹章,健步猎人。   而角陵的塔利家族的家主,当代伯爵蓝道,是个拥有瓦雷利亚钢剑“碎心”的铁汉,为人坚定严肃,热爱武力,前世的原着里一直是河湾大军的统帅,电视剧里曾经背叛提利尔投靠兰尼斯特,最终和儿子一起葬身龙口。   他是河湾人留下镇守家园的力量之一,我此行的第一个目标。   操纵着石龙徐徐降落,我看清了地面惊慌的人群,听到了他们的大呼小叫。   一个披着深绿色斗篷的男人站在城堡的庭院里,头发和胡子全白,他正在看着我们越来越近。   我注意到一群弩手登上了城头,之后又被骑士高声遣散,这让我不禁高看了塔利家族一眼,要知道,以往见到龙影的军队,通常都会一哄而逃。在猝不及防之下,还能够有抵抗的勇气和纪律,这就足以说明这里守军的精锐程度了。   在卫兵探头探脑的注视下,石龙落到了城门前,双翅的风压,带起了一阵尘埃,“哦!”我听到娜梅莉亚的一声呻吟,石龙将爪子上的网放下,可怜的娜梅小姐接触到了坚实的大地,这姑娘几乎都要喜极而泣了。   我利落地从龙背上滑落,活动了一下自己有些冻僵的四肢,这龙骑起来比坐飞机难受好多,接着,在本地士兵的窥视下,帮困在网子里的奥芭娅和娜梅脱开麻网和垫子,“啊,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奥芭娅感慨,“蓝天白云,还有大地上渺小的一切。”   “可别顾着自己开心,照顾下你的妹妹。”我嘱咐道。   说着,我们俩一起将死死趴在地上的娜梅莉亚扶起来(“不,我不要再接触那个怪兽,求您别!”),角陵的大门恰是时候地打开,手持长枪的卫兵排成两列,两个男性走过枪林,前来迎接。   领头的这位八成就是蓝道伯爵,他之前行动的模样似乎有些不便,大概是有旧伤。这位蓝道的胡子和头发已然全白,修剪得异常工整,整张脸上毫无表情,嘴边没有半丝笑纹,一看就是喜怒不形于色,让我觉得这爷们,就像是个军人似的,绝非养尊处优的其他河湾贵族可比。   他开口:“龙来龙往,先是坦格利安,如今又是——”   “莱雅拉,莱雅拉·波顿,我猜您就是塔利家族的蓝道?”我直起身子,挽住娜梅莉亚的腰肢,以让瘫软的那枚小姐不至于摔倒,接着,我看向蓝道的背后,“剑很漂亮,族剑‘碎心’?”   “感谢,洛恩王国的荣光与威严。”他微微欠身,”您的娇容与仁慈,让本城蓬荜生辉。”   “我前来解决赤红山脉的疑难杂症,大人,不过首先,我的同伴,娜梅莉亚·沙德女士——”   “这不奇怪,”他看了一眼气息奄奄的可怜娜梅,“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一半人表现会比您更差,女士,例如我的长子。”   娜梅莉亚没有开口,扯起嘴角给了角陵伯爵一个无力的微笑。   “山姆威尔·塔利?”我不由问了一句。   “守夜人,是的,”蓝道伯爵看起来不是很想谈起自己的这个儿子,展臂作出邀请的姿势,“欢迎三位来到角陵做客,与我们共享屋檐,”这话倒是颇有先民的风范,“女儿们!来照顾一下多恩的淑女,然后,去服侍咱们的红王和她的侍卫洗浴休息!狄肯,去吩咐厨房,有贵客莅临!”   蓝道伯爵身边的少年颔首领命,向我们行礼之后便告退了,他的三个女儿则露出微笑,她们围了过来,接过娜梅莉亚,举止有礼而优雅,带我们前往女士的地方休整。   角陵的仕女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大理石浴池,我和奥芭娅各占一边,将身子摊开,裸着浸入池水之中,娜梅莉亚身心俱疲,精神显然不堪重负,此时已经陷入了沉睡。   温暖略烫的水泽让我紧绷到倦惫的肌肉放松,真是舒服极了,同时,我也在回忆关于塔利家族的事情。   在前世的原着当中,那位蓝道·塔利伯爵一直是河湾大军的统帅,前世的电视剧里,他后头被兰尼斯特家族所收买,战败于丹妮莉丝女王身前,宁死不降,便被处决,和那个叫狄肯(顺道说一句,这名字的词义是男人的那话儿)一起,被龙焰焚烧而死。   至于我处于的这个冰与火的世界,蓝道·塔利在绿叉河之战中,与谷地的林恩·科布瑞大人决斗,他将那位林恩伯爵的双足斩断,不久之后,林恩一命呜呼,而他自己,也被切掉了左臂,现在,我看得出他是用一根假手来掩饰自己的残缺。   以上就是我知道的,关于蓝道大人的情况。   那么其他的呢?   我转头问道:“奥芭娅,你对塔利家族知道多少?”   奥芭娅总是扎起的头发散开,飘在水上,她说道:“他们的先祖当中,有些很强大,有些则暗弱。”   “我听说,在马泰尔家族和坦格利安家族联姻之前,河间与多恩,你们双方痛恨彼此?”   她回答道:“是的,荣光,而角陵则处于多恩和河湾之间,赤红山脉南北有一句老话,‘高庭谈判,角陵厮杀’,只要战事一起,不管最后是胜是败,是和是打,角陵的塔利家族,永远都会饱饮鲜血。”   我又问:“过去的仇怨对你们现在,影响有多大?”   她很坦然:“这就只有七神才知道了。我们很尊敬,或者说憎恨这一家人,他们都是战士。所以,在历史上,角陵堡垒沾染了不少多恩之血,但是,历史上角陵也失守过不止一次,有不少塔利家族的骑士死在了马泰尔的剑与矛下。”   ”无论如何,现在你们都侍奉于君主麾下了,”我揉了揉眉心,“你对赤红山脉很熟,我知道,你曾经不止一次深入过这片高岭,别主动挑衅,姑娘。”   “当然,我们效忠同一位女王,”她换了一个舒服的瘫姿,“虽然说咱们都不侍奉您,荣光,坦格利安家族,才是马泰尔的君主。”   她这话,算是朝我示威吗?   “可别忘了,你和你的姐妹,得为你们犯上付出代价。”我一扬细鼻,“生死由我,奥芭娅小姐。”   “是吗?”她突然游近,双目灼灼,我注意到她褐色的、健美的肌肉线条油光水滑,“我还就喜欢下犯上了,洛恩王国的荣光。”   接着她扑了过来,敏捷地像是一头母豹子。   所以啊,多恩男女毛病多,话不投机就直接骑上来,生怕显不出自己的浪。我说不清在浴池里和奥芭娅是在摔跤还是欢爱,总之这事儿很快就过了。   黄昏时分,我穿着宽松的亚麻裙子,脚上套了一对这年代粗糙而温暖的羊毛袜,坐上塔利家族的饭桌,七国人就是这样,哪怕不是晚宴,也喜欢聚在一起吃饭,不止是家人,还捎带着朋友和宾客,躲在卧室或者其他地方吃独食,被视为是不礼貌的,在个别领地甚至还会被认为是犯罪。北境的史塔克最夸张,他们甚至连仆人和卫兵也叫来一块儿用餐。   侍女们点上了橱柜和餐桌上的蜡烛,照亮了墙壁上的鹿头、狼头、狐狸和五官狰狞的野猪,显然,这家的男人平日惯于留恋山林,将最凶猛狡诈的猎物当做勇气的勋章。   “那是吻痕吗?”他家的大女儿有一对闪闪发亮的眼睛,娴淑,且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这会儿正盯着我的脖颈看。   “是蛇咬的,”和蓝道伯爵一起,坐在主座上的我,瞅了一眼左手边的奥芭娅,“很凶的蛇,猛得要命,嘶嘶作响。”   英武的女武士闻言露出一口白牙,还用舌尖舔了舔嘴唇。   “咳!”家主蓝道大人一声咳嗽。   厨师的小厮呈上了晚饭,大多是各色野味,肉香扑鼻,佐以河湾盛产的水果和佳酿。   “荣光,您家里有妹妹吗?”这时,蓝道那位中年夫人开口了,她身材保持很好,脸蛋上皱纹不多。   “我只有一个哥哥,夫人。”我回答。   “可惜,”她笑道,“狄肯还未婚配,他父亲的要求又很高。”   我客套道:“洛恩王国有不少待嫁的少女,想必英俊如狄肯(狄肯小JJ阁下),一定会有不少姑娘感兴趣。”这话倒是让狄肯·塔利红了脸蛋,接着狄肯小哥下意识地看向自己姐姐中的一位,情愫暗藏,而他父母都没有看出半分。   啧,厉害了,奔涌吧,后浪。   夫人瞧向我:“这可能难办,”倒是没想到,我这套客气被这位夫人给当真了,“他父亲想法太多,可厄斯索斯太远,难以让他父亲动心。”   “假如这个侍从足够优秀,自然可以为自己讨一门婚事。”蓝道伯爵肃容进食,“用不着你操心,梅丽莎。”   侍从,大概就是指他儿子狄肯,这年纪确实该是侍从。至于梅丽莎,应该是他老婆的名字。   接着,伯爵大人又问道,“那个野人呢?”   “吉莉应该在自己屋子里,爸爸。”他女儿回答。   “让她来一起吃饭,”蓝道·塔利注意到女儿表情的迟疑,果断说道:“她怀了那头肥猪的种,把她当自家人。”   哦,我懂了,肥猪大概是指山姆威尔·塔利,这位伯爵能在我这个外人面前这样称呼自己的长子,也算是恨之入骨了。   至于吉莉,依照前世的原着,她应该是一个自由民,塞外之王的女人,山姆威尔为了让自己的家人照顾她,就谎称她怀了自己的孩子,那胎孩大概该属于如今音信全无的塞外之王。   这绿帽戴的绝了。   当然,如果没看错的话,这家的某个女儿和小儿子之间...也是绝了。   我大概看出来了蓝道伯爵是个什么样的人。典型的,父权社会里的好男人,对儿子们非常苛求,对女性则十分宽松,像“云雀”多内尔那样的,要是生在塔利家族里,会被他吊起来打。严父之家出妖孽,古人诚不欺我。   饭后,终于开始讨论正事了。   我和蓝道·塔利伯爵来到了角陵的阳台,面对东边的森林和群山,他为我讲述关于赤红山脉的事迹,“角陵在赤红山脉的西北,您看,那山里有很多多恩的城堡,布莱蒙城、高隐城、王冢城、天及城、星坠城、韦尔城以及伊伦伍德城,您带沙蛇来为向导是很正确的事情,亲王隘口和骨路是赤红山脉比较宽阔的两条通道,同样是由多恩人把守。”   说来,高隐城和星坠城如今的当家领主,一个“暗黑之星”,一个“拂晓神剑”,还是在我麾下做事来着。   果然,河湾地和风暴地对这片山区的影响力都比不了多恩,毕竟多恩的本土和山中一样恶劣,比起养尊处优的河湾人和风暴地人更能适应此方恶岭。   “我听说,赤红山脉里头的原住民,被多恩人称为‘石人’?”   “是的,他们自认为是多恩的一份子。”角陵公爵蓝道·塔利毫不隐晦,“而对河湾来说,当初的河湾王屡次进攻多恩,用多恩的血将原本的绿色山脉,染成了如今的‘赤红’山脉,这才是河湾人的想法。”   “‘秃鹫王’呢,这不是头一次有人这样自称了吧?”我提到我此行的目标。   “我的王上,在坦格利安王朝建立以后,总有一些不法之徒盘踞在山中,当土匪的国王,他们自称‘秃鹫王’。例如戴伦二世在位期间,还有伊尼斯一世统治之时。   那些‘秃鹫王’多是多恩人,我们一直怀疑是马泰尔家族在背后搞鬼,出于对真龙家族的恐惧,才故意制造一个山中的祸源来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因为每次围剿‘秃鹫王’的,都是河湾和风暴地。   这一回,还头一次有风暴地黑港的歹徒自称是‘秃鹫王’。”   “是啊,”我表示同意,“世道变了,多恩从永远离心的反贼,成了坦格利安的忠臣,看来这次的‘秃鹫王之乱’必有隐情,另外,我觉得那位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的死,另有别情,他一直远在君临或者河间,死之前几天才回到他的封地黑港,结果就死于非命了,或许是他发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这我可不同意,”蓝道伯爵表示反对,“那位‘闪电伯爵’贝里一直远离自己的故乡,又没有留下强有力的亲朋镇守,自然会导致大权旁落,有恶霸诞生,他会被害死,也就不奇怪了。”   确实,要是没有半点魔法或者神秘的话,蓝道·塔利的解释,才是最靠谱的。   “来说正事吧,你们打算如何处理赤红山脉里的盗匪?”   “我们没摸到他们的大本营,风暴地那边群龙无首,风息堡没有了封君。”他先介绍道,接着,讲述了河湾人的布置,“所以,现在是由洛拉斯爵士去汇合多恩人派出的军队,来解决这次的‘秃鹫王’,我听说他在亲王隘口按兵不动,等待斥候寻找到敌人的踪迹。”   洛拉斯·提利尔?   我不禁皱眉,这不应该啊,为什么不应该?   想想看,那可是洛拉斯·提利尔。   “百花骑士”洛拉斯亲身犯险,这就有点怪异了。   要知道,高庭的提利尔家族惯于回避风险,长子暨高庭公爵维拉斯响应女王的召唤,前往河间,那么家里自然就要留下男嗣,以免血脉断绝,这确实是提利尔家族的作风。维拉斯无婚无子,在次子“勇武的”加兰死后,“百花骑士”洛拉斯就成为了第一顺位继承人。   也是因为如此,虽然这“百花骑士”恨我入骨,我却也没有太过逼迫提利尔家族。对高庭来说,洛拉斯爵士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备胎,没办法太爽快地处理掉。   换言之,生命牵扯到家族延续的洛拉斯,竟然进了山区剿匪,身犯险地?在能够选派别的封臣或骑士,前来赤红山脉的前提下,洛拉斯竟然亲至?这就显得有些古怪了。   “洛拉斯,”我想不透,又继续问道,“那么你呢,你为什么不参加,或者你的儿子狄肯。”   “是的,”寒风中,蓝道大人眯上双眼,语气里没有带上半丝情绪波动,“原本是该我去领兵,或者我儿子去,虽然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侍从,可是那位洛拉斯爵士看不上我。”   “哦?”   “在河间的绿叉河之战以后,河湾贵族指责我的冒进,让家家户户都痛失亲人,而且我还断了一臂,那位‘百花爵爷’自然不会看上一个老残废。”   这话让我嗅出塔利家族如今情势不算太好,已然是被冷落了,我接着问道:“那你儿子呢?”   蓝道解释道:“他可是我唯一的继承人,我年纪大了,我妻子梅丽莎·佛罗伦也上了岁数,我们以后没法再生,哪能让狄肯去冒险?他侍奉的骑士带兵响应了洛拉斯爵士的号召,但是他本人,还是留下为好。”   原来如此,不止如此!蓝道·塔利的妻子居然姓佛罗伦,或许和亡君史坦尼斯的妻子赛丽丝还有亲戚关系,甚至是姐妹!   再加上蓝道伯爵担任统帅时,战事失利。与史坦尼斯不对付的河湾贵族们,会信任他才怪。   还有,还有!   对啊!   你看,就连塔利家族都知道别派自己的继承人狄肯进山,生怕这小JJ狄肯·塔利死在山里,难道提利尔家族傻了吗,洛拉斯居然冒然出击!   事有反常必有妖!   我想了一会儿,将怀疑摁在心底,反正要去拜访河湾的剿匪军队,到时候再看不迟。   于是我接着尬聊:“既然如此,那么你觉得‘秃鹫王’会在哪,蓝道大人?”   “他们是在风暴地起事,前一久传出了骨道上有商队被袭击的消息,约摸是在东部,靠近风暴地的地方。”蓝道回答。   “上次丹妮莉丝女王和她的魔龙出击,却一无所获。”我提到。   “是的,魔龙没找到那些土匪,说明他们藏得很深,或者他们在赤红山脉里的据点已经被经营许久。”   “嗯。”我点了点头,这又证实了我的猜想,这一起“秃鹫王之乱”绝非是临时起意的歹徒啸聚山间,而是早有预谋。   或许,贝里·唐德利恩,确实是远家太久了。   我望着角陵的东方,瞥见林间有一些人影,口中继续尬聊道:“您的子民挺勤快,这么晚了,才狩猎归来。”   话一出口,我就顿察不对,如果是蓝道的领民,回家干嘛不点火,穷到这份上了?   “您看到了什么?我看不清楚。”果然,蓝道·塔利声音低了下来,他只是凡人之躯,当然不如我一样有绝佳的目力。   “我看到了——,人,好些人,可能有几百个,出现在了林子里。”我的声音里,也没有了那一丝社交时隐含的笑意。   “塔利家族禁止平民在山林里打猎,偶尔的兔子和鸟儿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我们祖上就是猎人,所以每周我都会带领领民去狩取野兽,既是练兵,也能在分配猎物时,让领主的威望得到声张,”蓝道解释道,“所以,您如果没骗我的话,那么来者不善。”   “我有必要骗你吗?”我笑了。   该不会,咱们在这谈论着“秃鹫王”,“秃鹫王”就到了吧?   没那么巧吧?   “容我失陪,”他披风一甩,转身就走,口中命令着卫兵,“取我剑来,找个女人来带红王去休息!让狄肯来见我,还有,敲响警钟,看好粮仓,快!”   作者的话:_(:з”∠)_隔壁绿龙打赏好多,北冥都笑坏了,酸酸。 第665章 列王的纷争(三)赤红山脉(上)   南方的夜幕比北方的长夜要温暖不少,却也掩盖了很多东西,例如遥指守卫的长弓,以及匕首的寒光。   我眯起眼睛,看着正在外围布置的敌人,他们不可谓经验不老到,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知能远超凡人,这会儿肯定还没有半点防备。   “荣,额,我的女王?”卫兵叫我,我没有移开视线,而是回道:“谢了兄弟,我观察一会儿,你们角陵军队的表演。”   这不是北方的战争,上溯千年以来,多恩、风暴地和河湾的争斗,要更加狡诈阴险。   其中不得不提在眼前这一仗里,可能会时时见到的东西——紫杉木长弓。北境的弓箭手很强,不过不管是制造长弓的技艺,还是制造长弓所用的紫杉,都来自多恩的山中。   这里的男人愿意耗尽家里一半的资财,去制作或者购买一把一人多高,两头稍曲的长木。紫杉木的价格昂贵,绝非没有理由,要成为一把合格的长弓,这些木材需要被经年累月地加工,晒干,然而塑形,不比一把制造剑简单多少。   而这些木头也并未让他们失望,它们拥有这个时代令人不敢相信的射距和精准,在老到的使用者手上,二百五十英尺(八十米)的距离里,可以命中目标,而如果要顾远不顾中,那么他们大可以将箭射出一千英尺(三百多米)之远。   当然,不用昂贵的紫杉,用别的木材替代也可以,例如橡木或者柳木,不过,那些木头经不住用,会很快就扭曲、失准、开裂,甚至分崩离析。   总而言之,赤红山脉及其周遭,有所谓的“长弓文化”。我知道,哪怕“秃鹫王”来自风暴地,即将偷袭角陵的匪徒,恐怕多半是我所知道的那帮精锐长弓手。   铛——铛——铛——!   警钟大响,先是堡里的钟开始急促叫唤,接着是堡外的村子,也有长鸣声回荡。   本该入睡的家家户户喧闹了起来,我看到塔利家族的平民被召集,人人背着一把快比自己高的弓,如果有良好的指引,例如石龙的火焰,在这夜里,他们将大放异彩。   我在城垛之间观望,身后传来了奥芭娅的声音:“赤红山脉的山中住民最早开始使用长弓搭配尖桩的战术,以应付河湾身披坚甲的骑士。”   我回答道,“而你们多恩的马泰尔家族,还有其他的多恩领主,也很快发现了长弓手的价值,对吗?你们从几百年前,就开始以征用弓箭手抵消税赋。”   “是啊,作为回报,长弓手们,也并未辜负我们的期待。”她言带自豪。   他们很强。   奥芭娅来到我身边,指点着下面集结的平民,或者说民兵,道:   “久经训练的多恩神射手,同时也拥有一副强壮的体魄,您看那手上的肌肉,他们将弓弦向后拉上三十英寸,射出的箭矢,威力足以洞穿魔龙的双目。实际上,‘征服者’伊耿的王后蕾妮拉,就是因为魔龙坐骑被这样的弓手给射死,这才被囚禁在多恩,抑郁而亡,坦格利安家族的君主和龙王们,也就只能任由沙海和山岭的住民自行其是,不屈不挠了。”   能屠龙的武器和人,可不可怕?   还好,我的石龙可不怕箭矢!一道裂痕而已,受得了。   更幸运的是,拥有“健步猎人”旗帜的家族,怎会缺少猎手?赤红山脉边缘的居民,同样也受到了山里的影响。   当然,长弓还有更大的价值,“我期待看到他们在面对尸鬼时的表现,燃火之箭想必会减轻不少压力。”我最终如此评判,“你是来保护我的,奥芭娅?”   “是的,”女武士语显暧昧,“保护我的爱人。”   “爱人”这个词用多恩的口音说来,稍微有点儿,怎么说呢?轻佻。   我感觉到她环住了我的腰肢,将我纳入她的怀里,我笑道,“你们多恩人还真是,明面上的毒用不成,就下这如糖的毒药。”   “甜丝丝的毒药,它不香吗?”她沙哑的女中音是如此勾惹。   我索性往后靠,任由她把下巴磕在我肩头,就在这会儿,我们在阳台上闲聊,塔利家族的人手已经开始预备抵御。   堡内堡外喧闹一片,繁乱的脚步声,夹杂着鸡鸭鹅的抱怨与猎犬的欢叫,女人和孩子被送入城堡的地窖集中起来,男人们拿起武器,平民身着武装衣(软甲)和头盔,财主与骑士们穿着更结实的甲胄,我似乎看到有一位老爷把手套给戴反了,他们拿出了沾灰的盾牌和长矛,乱哄哄地列队,听着头面人物的呵斥。   奥芭娅在我耳边评述:“土匪们该溜了,哪怕再多一万人,他们也拿不下一座坚硬的城堡。”   “那可不一定,”我眺望远方,“那些暗处的家伙们正在分散开来,树林就是最好的掩护,在这夜里,角陵中人谁敢进林?恐怕不敢动弹,生怕中伏。”   与此同时,我也将石龙【乌拉克斯】调到远方,埋伏了起来。   “可是把时间浪费在角陵外,只怕天一亮他们就会完蛋。”奥芭娅发表不同意见,“河湾人虽然都是弱鸡,可是却非未经训练的暴徒可比。”   “所以,见到角陵已有了防备,他们却敢逗留而非退走,”我思考着,同时也在借着月光,观察敌人悄悄在林子中分兵列阵,“这些不知底细的敌人一定另有底牌,这才有恃无恐。哪怕无法突袭,也敢面对高墙。”   “底牌,什么底牌,他们能怎么样?”奥芭娅显然不大认同我的推测。   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密辛,很明显奥芭娅·沙德,沙蛇之中最年长的一个,并不了解哪些密辛。   “去找你妹妹,带她去安全的地方,”我回首打量了她那身过于轻松的装饰,“不过,先把铠甲换上,你这样能保护谁,沙蛇?”   不管她想要保护谁,都得先做准备,我也一样。   我们前往卧室换上衣装,拿上武器,我的瓦雷利亚钢长剑“鳞光”和奥芭娅的长矛。   我换衣时,正巧听到外头传来了河湾人的喇叭响,紧接着是一阵叮叮当当的箭簇撞击音,宛如雨水瓢泼。局势不大好,虽然有了我的提醒,然而,角陵的防御依旧仓促,这就导致了被动!   “盾牌!注意掩护!”   “啊!我的脚趾!”   “那边!不,他们到处都是!”   夜里,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村民和守卫们,只是机械地执行上头的指令,还都点亮了火把,这简直就是最好的靶子,“丢掉火把,快,蠢货!”   惨呼与喝令就这样一直没停,和袭来的箭枝声一样延绵不绝,估计对方是分组分队,保持密集的射击频率!   村落和城堡这样的目标比较明显,森林则广袤无垠,让人无法辨清弓箭的来路并还击。暗处的敌人,只要不断朝固定的建筑射箭就好,反正黑漆漆的夜里没人敢出来。   这就是要趁着晚上,要不停歇地打垮角陵的士气,他们野心可真不小!   听着角陵人在这劣势中的挣扎。我将胸甲穿好,戴上头盔,出门时正巧遇到奥芭娅和娜梅小姐,奥芭娅口吻严肃,可是她看起来跃跃欲试:“他们这样迟早要丧失信心!我刚看过,荣光,所有的壮丁都躲了起来,不成阵势,只要一次冲锋,就会被各个击破!”   “虽然发现得早,但是确实,现在这对敌人来说,战局更有利,”我沉吟道,“蓝道大人有组织敢死队吗,进堡外的森林?”   “他不敢,林地地形复杂,在这样的夜里极容易被伏击,我反而看到一小队一小队的民兵从小门里进了城堡,大概是村庄里的泥墙和瓦片面对箭雨时十分勉强,为了更好地隐藏,所以才这么做。估计塔利家族是要在天明时再反攻!”   “这是对的,他没做错,”我承认道,“可是光等死不行,就像你说的,士气太低迷的话,一冲就垮了。”   实际上,虽然这么说,就大部分封建军队而言,士气也确实如此不堪,挨不住几阵子箭雨。可是在这里,对于塔利家族的角陵,我觉得未必会如此。   娜梅莉亚显然和我想到了一处,她依旧有些虚弱,这丽人说道:“手持‘碎心’剑的蓝道·塔利绝非胆小鬼,有他在,就能维持不溃,按照白天迎接您时角陵军队的表现,他们绝不是河湾其他地方那种,软弱的农奴征召兵。”   奥芭娅嘬了嘬嘴皮,“老妹,你是说——,塔利家的兵士经过不少训练,并且足够沉着,并团结在自己首领的周围。那么,这里其实就可以高枕无忧,等待天明,角陵的士兵反攻土匪了?”   娜梅小姐摇了摇头,“恐怕不是,未必如此,姐姐!蓝道·塔利骁勇善战,自‘篡夺者战争’之时就有赫赫威名,曾经在岑树滩截击那位,战绩卓著的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国王,并且把他撵得满地跑。”   我接上娜梅的话:“这就对了!‘秃鹫王’及其党羽有没有可能没听过这位老将的名声?不可能。”   奥芭娅显然也反应了过来:“没错!风暴地那里离这里如此近,就隔着赤红山脉而已,来自风暴地的‘秃鹫王’哪里会不知道蓝道伯爵和蓝道的战绩?怕不是脑子抽了才来角陵堡找不自在,而且被提前发现了之后,居然还不撤走,这实在太反常了!他一定有什么计划!”   是的,说句夸张的,这帮匪类要是逼人太甚,小心人家河湾“战神”蓝道冲冠一怒,召集十万旧部把他们当烤鸭一样片了裹面饼吃。咳,适度,适度。   换言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蓝道名声不小,假如“秃鹫王”有备而来,已经做好处理掉蓝道的准备了呢?   “姐姐,想想——”娜梅莉亚表面上是在和自己的老姐交谈,实际上,则是在问我:“如果蓝道死了,会有什么后果?”   会有什么后果...   要知道,如果蓝道伯爵死了的话——   奥芭娅替我回答了这个问题,“角陵军队必然会奔溃!”   我摇了摇头,“不,其后果不止如此,角陵位于赤红山脉西北,正是自河湾进入赤红山脉的要枢。假如角陵堡失陷,那么,那位“百花骑士”洛拉斯率领的,那支剿匪的河湾军队,就会丢掉后路和补给线,陷入彻底的劣势。那可是洛拉斯,提利尔家族的继承人,如果他身有不测,那么,再有人栽赃给多恩的话,恐怕河湾人各个都会想要和多恩开战。”   赤红山脉位于风暴地、河湾和多恩之间,如今风暴地群龙无首,无疑,假如河湾和多恩开战的话,那么身处夹缝之中的“秃鹫王”就可以免去被剿杀的担忧,他将隔岸观火,逍遥自在。   “那个强盗有这样的头脑吗?”奥芭娅难以置信,“这怎么就关系到多恩了?”   “我从来不把希望寄托在敌人犯傻犯错误之上,沙蛇,”我回答道,“也不惮于揣测他人的恶意。”   既然摸到了敌人意图的痕迹,就别去傻兮兮地告诉自己不可能。   恐怕,有八成,“秃鹫王”是有信心,对付蓝道伯爵的。更有八成,“秃鹫王”确实有一系列的计划,来博取最大的利益,为自己争取空间和时间!   “总之,依旧是那句话,”我总结,“不可不防!蓝道伯爵的安危牵涉不小,不可冒险!”   “那么,‘秃鹫王’具体会怎么做?”娜梅小姐终于面现一丝忧色。   事干多恩,沙蛇自然也没法置身事外。   紧接着,她开始揣度那群匪寇的狡谋,“如果是我偷袭角陵,在被发现以后,坚持进攻,用箭雨骚扰,拒不离开,哪怕知道对方的统帅有赫赫大名,是个厉害的指挥者。那么...只有一个解释,我会这么做,那就是我另有安排和计划,所谓的箭雨,长弓兵夜袭,只是一个明面上骗取对手注意力的幌子!”   确实,如果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话,那么夜袭会不会被提前发现就无关紧要了,只要吸引住角陵的主意就可以。   “那么会是什么计划,下毒?”神特么下毒,奥芭娅的思维可真是奥柏伦式的。   “不知道,如果是我的话,要一举战胜精锐的角陵,就要朝几个关键的节点下手,例如蓝道伯爵,或者他的继承人,这两个人物关系到塔利家族的未来。”娜梅小姐说,“只怕现在已经在进行了,我好奇的是,是提前收买了人呢,还是安排了杀手,亦或是二者皆有?”   “蓝道·塔利会有那么愚蠢,盲目相信能被一群强盗收买的内奸吗?”奥芭娅提出异议。   “总之...我们去找狄肯,”我断然下令,“蓝道在庭院里指挥军队,和他的军旗呆在一处,我的尸龙和石龙会看着他。”   奥芭娅的推测不无道理,蓝道伯爵是个直男,看得出他对他夫人不错,但是绝对不会被女人影响公务。   所以,“秃鹫王”要逆袭比自己强大的角陵,朝伯爵本人和他的宝贝次子下手,是个不错的主意。   伯爵本人思维缜密,铠甲护身,更有瓦雷利亚钢剑在侧,我还记得他第一道命令就是把守粮仓,可见要直接对付他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狄肯·塔利就不一样了,这个以jj为名字的男孩只是一个侍从,却偏偏是蓝道唯一的继承人(就当长子胖胖的山姆威尔死了吧),在蓝道眼里,他是如此重要,之前我和蓝道谈论时,蓝道就表露过,他就连派这儿子去随着洛拉斯剿匪都做不到,生怕后嗣断绝。   如果狄肯死了,那对我来说还好,蓝道定然会化悲痛为力量,出马面对“秃鹫王”。   可是,如果狄肯是被挟持呢?那蓝道·塔利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谁都说不清!“秃鹫王”的胜负手之一,就在这里!在大部分封建领主的心目中,家事自然就是公事,在角陵伯爵看来,塔利家族可能比一切都重要!   我无暇赞赏娜梅莉亚敏捷的思维,也无暇为仅仅从一小点端倪就推测出“秃鹫王”的图谋而自傲。   事不宜迟!虽然我有石龙这样的大杀器,可是等用到石龙时,那就实在太晚了!   “走!我们去找狄肯!奥芭娅扶着你妹妹,小心,她没穿铠甲!”   不管对恐怖堡的女儿,还是多恩的沙蛇来说,角陵都是一个陌生的地方,直到找到在寻找我们的卫兵,我们才知道狄肯去了哪。   “少主去找他姐姐了,”卫兵期期艾艾地禀报,被我这副急迫的样子给弄蒙了“是第二个姐姐,王上。”   “第二个姐姐...在晚餐时穿金绣翠裙的那个?!”我逼问道。   “为什么这时候会去找姐姐,蓝道伯爵不是命令女眷避难吗?”奥芭娅也深感奇怪。   “是,是的,女王,就是您说的那个,少主和她关系很好。”   关系很好?我想起了詹姆和瑟曦的关系很好,还有...我和多米尼克,好吧,我们不算。   我心一沉,“没有卫兵跟着?”   “没有,少主说他能照顾好自己。”   卧槽!这个精虫上脑的二百五!   不带卫兵?   不是说女人和孩子都到地窖里避难吗?小老弟,你这恋奸情热地连你爹的话都不听?!原本要对付被卫兵保护的塔利家族继承人还有点困难,现在,什么困难都没了!他自己傻呵呵地偷情,跑出来了!   “如果我在餐桌上观察得没错,沙蛇们,”我阴沉地说,“那个傻逼,去偷情了。”   作者的话:本周的收藏榜和订阅榜两开花!下周加更一发! 第666章 列王的纷争(三)赤红山脉(中)   我不知道,多年之后,当塔利家族回顾这一夜发生的事儿时,会有怎样的记忆?   大概,会是一场噩梦。   河湾地东南部的冬风,送来了绿叶与枝丫的味道,在这个夜里,这南方的冬日之息也变得焦灼起来,就像是暴力与死亡低语在我的耳旁。   有这种感受并不奇怪,现在角陵正在被攻击!   “坚持住!可以放松一下,别太紧张!”外头在呼喊,民兵的神经有些撑不住了。   此刻我正在寻找狄肯的路上。蓝道伯爵的女儿们共享着一座主堡旁边的塔楼,现在,这里没有半点人的踪迹,就连火把也已尽数熄灭,漆黑一片。   还好我们自己带着火种,这里也不缺氧。   我脚步拾级而上,沙蛇姐妹跟在我身后,四周静悄悄,空荡荡,如果不是地毯和墙壁很干净,没有灰尘的味道,我几乎要以为此处已经弃置了好些年。   经过旋梯边的小窗时,我抽空朝外头瞧了一眼,只见一片黑灯瞎火,只有月光在提供照明,却喧闹无比。   戴着圆顶盔或锅盔的士兵,时不时没头没脑地朝林子里射几箭,连个响都听不到。   咻咻不停!林中的藏人用长弓送来阵阵激雨,水滴正是带着尾羽的铁簇,一个经过良好训练的长弓手状态不错的话,一分钟至少可以射出三箭。   几根羽矢叮当弹到了小窗边,让石墙微微震动,八成是外头躲在灌木里的敌人,看到了奥芭娅手中火把投射出的亮堂。   “弯腰!”我以厚墙为盾,猫在其后,娜梅的臻首立刻被她姐姐摁下,奥芭娅像是一头潜伏的雌豹,询问道:“把火灭了?”   “不用,我们躲着走就是。”我转身继续前进,他们跟在我的后头,我听到其中一条沙蛇呼吸很紧促,八成是从小养尊处优的娜梅小姐,在眼前这情景下她当然没法和奥芭娅比镇定,娜梅莉亚是被培养出来搞社交的,就这年代来说,可被评为娇生惯养。   “啊!!!!!!”   一声惊叫响起在塔楼里,与箭枝和外头的呐喊相比,离我们很近。“走,快点!”我立刻加快脚步,毫无疑问,这是出事儿了。   “娜梅,你跟在后头,”奥芭娅在我身后吩咐着,“我们没带盾牌。”   “那就在他们放箭前先动手,如果对方有弩的话。”我回应。如果对方真的有弩,这么近的距离,盾牌不一定管用。   很快,我就听到了家具在地上刮擦的响声,还有怒骂及打斗,到达塔楼中部时,我看到楼梯上躺着一具人体,看起来似乎是我见过的一个奴仆,双眼大睁,无神地凝望着天花板。   我们不禁停下脚步,“他死了。”娜梅说了一句废话。   “靠墙走,待会不管前面是谁,先出剑,再问话,奥芭娅你跟在我后面,把火把熄了。”我抬头向上看,倾听上头的响动。   “行,小心。”   我们继续前进。   一个变声期的男音炸然叫起:“滚开!邪魔!异鬼!孽畜!滚回七层地狱去!”   我心中一沉,最坏的一种可能浮现在我心头,邪魔,异鬼,谁会用这样的辞藻来形容对手?   我想起了攸伦·葛雷乔伊,那个极有可能没死的疯子。   “听起来不是人,待会不管看到什么,你们都别太惊讶。”我吩咐,脚上没停。   “不是人,还能是什么?”奥芭娅并没有在意。   待会就知道了。   奥芭娅·沙德不相信我的话,可是事实很快就证明了,我才是对的,她是错的,这世上确实有怪物在肆虐。   “七神哪!”   等我们转过最后一个旋梯时,奥芭娅发出惊呼,娜梅莉亚直接尖叫了起来!娜梅小姐那张活像前世阿拉伯美少女,例如“埃及之鹰”之类的脸蛋完全失态,一片惊怖。   这不怪她。   两个狰狞的肉块被堵在了外面,一个穿着裙子,一个穿着衬衫和长裤,啵!在其中一个人身上,大概是腰部的位置,一根触手捅破了亚麻布伸出来,黏液、蠕动和气泡破裂的脆鸣就像是梦魇一般低语在人耳畔。   “狄肯!”我没有和两条沙蛇一样惊慌失措,拔剑就上!“你还好吗!?”   “怪物!”门后响起少年歇斯底里的大叫,“怪物,是怪物!!!”   砰!就在此时,大门被触手捅破荡开,那触手一瞬间从柔软的黑肉变成了坚硬的石块,宛如一架攻城锤,直接破门而入,无视门后的人身,死死地缠住了那具属于年轻人的体魄。   我认清了那张脸,是狄肯·塔利,我打算来挽救的人,“怪物,啊!!!”黑色触须有力的绞缠,让他手上的佩剑掉落,他整个人被拉起捆住,让我想起多恩木偶师操纵下的“少龙王”戴伦一世,被多恩人杀死的坦格利安家族君主,其尸首和失败,在当年都是多恩最荣耀的勋章,此后的木偶戏里一次又一次被反复演出。   这时,怪物开口了,怪异的鱼嘴里吐出了话语,“站住,裱子!”俨然是攸伦·葛雷乔伊的声音,饱含报复的快意:“你想害死塔利家族的继承人吗?”   是你,果然是你!   “是的!”他似乎从我的表情上读出了我的想法,声音疯狂而又乐不可支,“铁群岛之王,磐岩与海涛之主还没有死!我还活着!而且我重返了这片满是尘垢臭味的青绿之地,找你来了,我的新娘!大海的力量在苏醒,我的力量醒来啦!不不不,我不是要你在我的力量面前退缩,我要你来接受我的礼物,你的血肉会成为你赎罪的祭品!来来来,接受我的真理,在我的音乐中狂喜乱舞,然后跪拜在我光荣的影子之下。”   嗯...   他在疯狂,凡人在惧怕,而我,则在冷静地思考。   在冰与火世界里,不管是维斯特洛还是厄斯索斯都流传着深潜者的传说,半鱼半人的故事。我自己也在索斯罗斯的夷门塔,还有铁群岛的派克城亲眼目睹过。   大部分时候,深潜者之类的都只是故事,和人类社会关系不大。   除了眼前,攸伦这个疯子将它们引入到人类的争端之中。如果不是他,深潜者就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当然,深潜者只是一个噱头,现在已经不是万年前它们如日中天的时候了,照我这么多次的接触来看,凡人打起它们来,要比打异鬼更容易。   归根到底,看起来是远古的深沉恐怖,可实际上依旧是人和人的斗争,与和异鬼的战争是两码事!   重点,绝对不是什么怪物,而是攸伦·葛雷乔伊和他的疯狂!这是七国领域内最让人忌惮的东西,和异鬼的威胁可以说是同一等级,原着里的关底大BOSS,可不是玩笑!不解决他和他怪异可怕的魔法,那怎样团结七国的势力,都有可能被他给拆毁。   “我知道你正在为什么异鬼的灾难夜不能寝,莱雅拉·波顿,我知道你缺乏安全感,用血和白骨锻造除了王冠与盾牌,保护你自己,”他继续着自己疯狂的劝诱,“安心,莱雅拉,在我的新世界里,不会有诸神,不会有异鬼,不会有国王,不会有骑士和平民,我之足下一切平等!你要继续当红王就继续,不当也没关系,我会让人类升华,成就新生!”   “把他放下。”我只是说着废话。   “放下?你还是要和我对抗,我明说吧莱雅拉·波顿。   我现在无处不在,到处都有我的影子。如果你反抗我,那个贝里·唐德利恩就是最好的榜样,他死在了粪池里,一文不名。”   “你就是‘秃鹫王’?!”   “是,也不是,”他意味深长,异常兴奋,“啊,我原本该等死的,可是你的朋友们害怕你,需要一点点小借口,例如一群土匪,来让自己摆脱你的阴影,嗅到了吗?凡人在帮我,莱雅拉·波顿,他们在帮我,对付你!”   虽然这是挑拨之语,可以想见,不管是河湾人,还是多恩人,都不乐意把兵力投送到河间,所谓的“大局”压根就无益于他们本身。   我听出来了,攸伦·葛雷乔伊之所以能在这里放肆嚣叫,就是因为当初在派克城剿灭其势力的河湾人自有心思,不乐意接受我,甚至丹妮莉丝女王的掌控,这才给他找到了一丝良机。   这样说来,洛拉斯·提利尔会在赤红山脉的亲王隘口剿匪,多恩的马泰尔家族以“秃鹫王”为借口,只派来了一万人,这一切都可以解释了。   我眯起双眼,他继续挑逗:“怎么不说话了,你是哑巴吗?!哦!我知道了,你是要用石龙,你从我这里偷取的石龙?用哪,无聊的小玩具,来!来用火焰吞噬这具躯壳还有这个小男孩,来吧,来吧!让蓝道·塔利看看,你的龙是如何杀掉了他的儿子。”   我轻声道:“是不是不管我怎么做,都是我杀了狄肯,嗯,攸伦·葛雷乔伊,这就是你的目的对吧?让我和河湾领主的矛盾激化!?”   蓝道·塔利多年来作为河湾大军的统帅,即便不是封君,他也对这片土地的大人物们,有充分的号召力。   他嗤笑出声,伴着触手舞动,黏液滴落,“是又如何?我知道,区区的蓝道和角陵对你够不上威胁,来吧!把这里毁掉,杀掉一切人等,包括我的小宠物们,不让你的暴君之称撒播各地!”   “我会找到你的。”我执剑在手。   “是啊,当我把你压在身下的时候,野种。”   他话音刚落,漆黑的影子一闪而过,一枚黑曜石斧已经被投了出去!怪物攸伦反应不慢,已经将那位狄肯·塔利挡在身前,少年吃痛一叫,大腿被投斧砸中!   “来吧,继续!看看狄肯能吃几下。”他乐极了,抖动着触须里的年轻男人。   “噢!”狄肯呻吟着。   “继续投啊,你投啊!!不敢?那我走了,莱雅拉,哈哈哈哈。”他笑音犹在,往窗台翻去,“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有些什么法门,能拦得住注定的世界之神?!”   啧。   一切都很清楚了,攸伦的出现,揭露了他自己的盘算。   他在等着我来南方,来赤红山脉,假如我不来,他就慢慢发展,等着我们和异鬼对碰之后捡便宜,假如我或者丹妮莉丝来了,他的怪物已经慢慢渗透进了周边的城堡,眼前这两个角陵的下人,就是证据,在可以及时得到消息的前提之下,攸伦可以从容布置,用阴谋诡计搞得人不上不下,他可真是学聪明了。   所以,一开始这里就是在针对我,利用河湾的私心,多恩的私心,甚至塔利家族的私心,来针对我设下陷阱。   我看着劫持了狄肯的怪物翻出窗台,在月光下大大方方地亮明了自己,引起下头士兵的惊呼,和蓝道伯爵的怒吼。   接着,是另外一个怪物,我沉静地欺身而上!   如果不是攸伦,当下我遇到的深潜者并不难解决。剑光一闪,在它接触到另外一个凡人前,我就以瓦雷利亚钢长剑将之利落地杀掉,黑水流了一地,把躲在角落里的蓝道女儿吓得又哭又叫,我没理会她的歇斯底里,直接把这女孩揪过来。   她衣衫不整,瑟瑟发抖,八成是在和弟弟偷情时,听到了闯过来的脚步,狄肯前去查看,撞见给这对乱伦姐弟望风的仆人被杀,紧接着,两个突袭的内奸下人变成了怪物。   我抓住这女孩的手臂,将她手掌放在眼前,接着用黑曜石划开她的掌心,没顾忌这个默默流泪的姑娘现在是什么心情。   一股鲜血从颤抖的掌心流了出来,而非黑色的墨汁,她是个人类,这场乱伦戏,是真情发作,不是勾引狄肯前来,给攸伦制造机会的陷阱。   “我们该怎么办?”奥芭娅在我身后说道。   “照顾好她,”我低语,“我去想办法,等等!”   办法...   整理一下思绪,莱雅拉,攸伦和我对过阵,他很了解我,所以,这一次交锋,我一开始就没占到便宜,哪怕是远超凡人的头脑和分析能力,也没派上用场。   反而受制了。   不,不能如此,我得按照自己的节奏去走。   要知道,我的目标不是救出那个年轻人,而是要挫败“秃鹫王”或者说攸伦,劫持狄肯之后的图谋。他们想干什么?   占领角陵?   如果只是“秃鹫王”,大概是如此。可是加上攸伦就未必了,攸伦此人狂妄而极富有野心,他的眼界不会局限在一座城堡上。   他的目标,是我,是丹妮莉丝,是河湾,是多恩。   那么,好吧!   “你们俩,快带她走,带上黑曜石,不准任何人靠近,靠近了就用黑曜石武器捅,你们去找蓝道伯爵,现在!”我吩咐,“告诉蓝道伯爵,‘百花骑士’洛拉斯降服了巫师攸伦·葛雷乔伊,让他万事小心!”   “他不会相信我们,我们是多恩的沙蛇!”奥芭娅反对道。   “要的,就是他谁都不信,老姐。”我冷笑道,接着我看了一眼手中那个蓝道的女儿,“要的,就是——”   我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改变了主意,立刻悍然出手,将她推进怪物死去之后留下的黑水之中,她猝不及防滚了一身,接着,我一剑将她杀死!   娜梅莉亚和奥芭娅惊呆了,我口中不停:“攸伦的图谋未必不是我们的机会,如果让提利尔家族和塔利家族相互猜疑,你们乐意吗?”   “您是说....”   “带着这具尸体去,作为佐证。”我不再迟疑,“尸龙会保护你们,小心士兵和仆人里还藏着什么怪物!”   接着,当我脸靠近这间闺房的窗台时,如攸伦所愿,石龙乌拉克斯乘风而来,巨大的黑影近乎遮天蔽月。   “来啦!”盘踞上塔楼尖顶的触手怪物亮出了狄肯,“快来!!!小偷,快让你的石龙烧死我还有塔利家族的继承人,快来!”   然而,石龙并未如他所愿,直接攻击他。   【乌拉克斯】双翼一展,反而扑向了城堡外头的森林,躲在外面暗处的长弓兵惊呼不止,羽箭迭出,可是却毫无意义,仅仅在石龙坚硬的壳子上击打出点点火星和叮当之响。   他俯冲而下,悬停尔后龙口大张。   瓦雷利亚语有云:dracarys。   龙焰!   黑里透红的火光骤然亮起,这发光的线条扫过野林和灌木,冬日的南方缺少降水,草木一点就着!这不,火光过处骤然燃烧,一个个人影哭喊着自其中奔出,变成了光之王最爱的火人。   用石龙来威慑攸伦?先去把外面的攻击者烧掉,也是一样的!   石龙拥有飞天的机动性,那攸伦·葛雷乔伊哪里逃得掉?   更何况,攸伦提到自己无处不在,只怕找到他真身之前,都没法真正将他杀死,上头的深潜者怪物也不过是一个幌子。   所以,你玩你的,我玩我的,倒要看看,到了最后,到底谁才是戴上王冠的赢家!? 第667章 列王的纷争(三)赤红山脉(下)   两条沙蛇抬着沾满了黑色黏液的艳尸走开。杀死蓝道那个和弟弟偷情的女儿,对我来说,有必要吗?   有必要。   蓝道在发现这女人乱伦偷情之事后,哪怕不杀了她,恐怕也会把她送去圣母院当修女,不提她本人为了避免这样糟糕状况的发生,会做什么事情来挽回,单单有攸伦的存在,就让我放心不下。   为什么?   看看我所在的塔楼的瓦顶吧!如今,这座尖顶被一头触手怪物给占据,翻腾的黑色肉块间包裹着一个被颠得七荤八素的男人,正是蓝道的儿子狄肯。   攸伦·葛雷乔伊,是的,就是因为他!   攸伦·葛雷乔伊,恶心人的海怪,掠夺女人、财帛甚至魔法的恶棍。   他的目的既然是要在赤红山脉中东山再起,那么他势必就得挑拨周遭势力的关系,让我、丹妮莉丝、多恩和河湾发生冲突。试想,假如我是攸伦,我怀有这样的目的,在得知了莱雅拉来到角陵,并决心不放过这个机会之后,我会做出什么?   挑拨,使劲儿挑拨!   假如我身为攸伦,曾经在莱雅拉手上失败过,那么就不该排除再失败一次的可能,不管是袭击还是劫持的计划,都会被破坏的可能。当自己的计划失败以后,攸伦会有什么样的预案,该如何达到他的目的?   一个很简单明了的选择,就是让被劫持的人质,狄肯和他的姐姐,相信莱雅拉才是深潜者背后的真凶!   不管是让怪物们说“傻话”,还是用别的证据,攸伦一定会期待,让狄肯和他的姐姐都相信,莱雅拉,是想要挑拨提利尔家族和塔利家族的关系之类,并策划了这次袭击,然后自己跑来救了角陵,以获得蓝道·塔利的好感。   如果我是攸伦的话,以上就是我认为攸伦所怀有的目的和行事逻辑。   所以,人质狄肯和他姐姐恐怕不能留,我不知道攸伦会怎样利用他们,为了防止他们指控我莱雅拉,造成蓝道的疑虑和猜疑,甚至有可能的拔刀相向或者煽动其他河湾贵族,更甚至,可能会造成我这次南来赤红山脉的行动失败。我不想面对这些,因此,我杀了那个女孩。   至于沙蛇会不会帮我,帮我向蓝道撒谎,帮我掩盖事实?   不提角陵千年来和多恩的夙怨,沙蛇的父亲,离我很近,沙蛇的姐妹,在我手上,即将或者说现在大概已经去了厄斯索斯。更别提深潜者、石龙,一系列非人玩意儿带来的恐惧。区区一个角陵伯爵,不值得她们背叛于我。   或许很多人觉得,我刚才说的那些动机,就这么草率地杀死一个无辜的小姑娘,实在是太过残忍。   但是我和蓝道伯爵,还有这帮塔利家族的男女不熟,我不知道他们更深层次的为人,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思考,所以,我真的不想再多生事端,如果能简单地把这事儿摁下去,顺利地解决“秃鹫王”甚至集结力量干掉攸伦,那是最好。   至于蓝道会不会发现?蓝道啊蓝道,先解释一下你女儿为何会衣衫不整地在房间里,和你儿子呆在一起吧,总不会是触手怪想要施暴吧?   蓝道大人不是笨蛋,尸体在他面前,衣衫不整,狄肯被困在怪物手里,似乎是和他死去的女儿呆在了一起,他一定看得出什么。   这事儿要是细细追究起来...河湾可不是坦格利安,姐弟那啥是不被接受的,对所有的安达尔人来说,这都是罪过(否则劳勃死了以后,瑟曦何必还要继续隐瞒自己和詹姆的事情?)。   何况,哪怕他问起死因,我也能说是误杀,毕竟死者满身黑水,看模样,至少也是被劫持了,对吧?   甚至,为了逃避自己的女儿和儿子可能有私情的事实,就和泰温视瑟曦与詹姆的奸情于不见一样,这位蓝道看着女儿衣不遮体,还有一身的黑水,恐怕会脑补触手怪想要做什么。   毕竟,这比起乱伦来说,恐怕更让蓝道能接受,如果他这么想,那最好!那我这一剑在他眼里就成为保护贞操,八成封建直男蓝道还要说砍得好!   蓝道会这么想吗?八成。   他是个什么人?   蓝道的长子,过去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山姆威尔。   单单因为长子,那个前世电视剧里琼恩的老朋友山姆威尔·塔利长得胖,爱读书,不爱运动,有辱自己的尚武家风,就能把长子踢出去当守夜人孤独守望在北地,你指望这样的男人能有多温柔,多体贴,多在乎家人?   他假如真只是觉得山姆威尔不够格继承伯爵之位,自己要给幼子狄肯扫清障碍的话,那直接把人送去学城当学士,不好吗?为啥送去长城?   就是看不起儿子的懦弱,因为不符合他的期待,就不把他当儿子看!如果不是可能会有舆论压力,只怕蓝道会想直接一剑杀了山姆威尔。   这家伙在乎亲情,但是在他心目中,亲情比不得家族荣誉与未来!在这方面,他简直和卢斯一模一样,或者说每个封建领主都差不多。   此时此刻,蓝道伯爵眯着眼睛看向塔顶,我似乎听到,他禁止任何人去告诉地窖里的夫人,还有其他女儿,外头究竟发生了什么。   尽管局势似乎大好,可我看得出来,蓝道·塔利却并不愉快。   城墙外,躲藏好的强盗统统出逃,奔跑在林中,巨大的黑影吐出毁灭一切的黑色火焰,肆虐在属于塔利家族的山林上空,将绿木与贼人一同焚烧殆尽。   石龙的出击是一个信号,让蓝道不会怀疑我的信号,毕竟...待会,我可能要杀了他儿子。   墙外是一个黑影带来了烈火与惨叫,而在墙内的塔楼上,又是一个黑影在盘踞,一个比石龙【乌拉克斯】更加狰狞,更加可怖的黑影,正裹挟着伯爵的儿子,嚣张地大笑大叫。   我眯起眼睛,停了半晌,看着楼下的蓝道,蓝道伯爵则昂头望着塔楼顶端,不知在思考什么东西,接着,两条沙蛇带着尸体来到了蓝道大人的身边,和他说了一句什么,我看到蓝道那近乎无发的头颅摇了摇,回复了一句,说得很快,无法读唇,接着,娜梅莉亚留了下来,两个带盾的卫兵护住了她,奥芭娅却回返了。   他在计划什么?   他根本就没多看女儿的尸首一眼,他现在的表情让我似曾相识,这是属于政客的表情,不露喜怒,几乎让我以为自己撞见了泰温。   攸伦在塔尖大叫:“看啊!蓝道·塔利!你的儿子在我手上,这是你的继承人,没了他,你就得请那个在北边被人干屁股的肥猪来当伯爵啦!”   蓝道面有愠色,可是依旧没有声张。   接着,攸伦继续:“蓝道·塔利,我要求你们立刻投降,否则我就杀了他!原本如此,现在,我要求你放我离开,还有堡外的自由之人,立刻!”   这个请求差点让我笑出声。   攸伦如果要演戏的话,原本此刻最好的方式是要求塔利家族投降,可是现在石龙毁掉了外头偷袭的盗贼,如果他按照原计划来,那无疑会是个笑话。   这就没法怪我了,用石龙【乌拉克斯】来攻击这个怪物无疑是个蠢举,如果我在大庭广众下杀死了塔利家族的继承人,只会让蓝道·塔利怀恨在心,按照我的推测,他极度在乎荣誉,或者说虚名?毕竟荣誉有很多种说法。   选来选去,要发动石龙,也就朝墙外的长弓袭击者下手咯。   攸伦·葛雷乔伊依旧有他的老毛病,不知道是不是他前半生太过顺风顺水,哪怕危机环生也总是能转危为安,收获多多?这家伙总是有那么一点想当然,所做的计划顺利还好,一旦露了马脚,几乎全都进行不下去。   “快停下,放我的人离开!!!”攸伦大叫。   蓝道根本就没理会攸伦·葛雷乔伊,自顾自地发号施令,接着,问了娜梅小姐几句,二人开始交谈,他看向塔楼顶下的窗边,正好与我四目相对,朝我点了点头。   所以,蓝道·塔利到底是怎么想的?   当下局势有些僵持,用尸龙来对付攸伦成功性不大高,攸伦现在很警觉,其反应速度也远超凡人,我本人就更不行了,爬到塔顶的瓦片上,一不小心摔下来咋办?   石龙的阴影笼罩着森林,很快,就火光一片,红橙橙地照亮了半边天空,我听到了门后传来的脚步声,奥芭娅上来了。   “王上,”上下两趟,哪怕是体质不错的女武士也有些气喘吁吁,“咳!王上,蓝道伯爵让我请你下去,他们要走了。”   啥?走?你儿子还在这呢!   “走去哪?狄肯怎么办?”   “蓝道大人说当务之急是保护国王,至于狄肯,他说,他说角陵的猎人不吃猎物的威胁。”   牛逼,几乎所有人看到那个长满触手的深潜者,都吓得直哆嗦,能把它说成是猎物,可见这蓝道的胆气。   我有些意外:“所以,我们就这样撤了?”   “是的,”奥芭娅有些敬佩地说,“蓝道是个真汉子,他要让一队人走西北,去角陵的边境平原地带避难,我知道那边的村庄都有围墙,另外一队人,壮丁们,去找‘百花骑士’洛拉斯,剿匪,总之,你的安危和角陵城的子民比他的家族还重要,至少他是这么说的。”   这算是,对我派出石龙这一举动的回报?   当我来到庭院时,攸伦立刻开腔:“看看,看看,这不是那位红王吗?!怎么,你是要劝说她让那头该死的雕像滚远一点?”   攸伦这话说得很险恶,“红王”、以及红王可以控制“雕像”,也就是石龙,我的身份和我与石龙的联系,它攸伦根本就不该知道,可是它却知道了,这是要蓝道伯爵心生疑惑,或者怀疑是我在搞鬼,我想截断剿匪的洛拉斯·提利尔的后路,我想要挑起多恩和河湾的冲突。   攸伦这家伙是真的狗,所以我怀疑他会事先瞒骗狄肯和蓝道那个死掉的女儿,不是没有道理的,假如我千辛万苦把这两位救下来,结果这二位却指认说,深潜者是我派来的,我到时候不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吗?这攸伦只怕还想看笑话呢,王八蛋一个。   周围的士兵议论纷纷,然而我和蓝道都没有理会,蓝道伯爵首先开腔:“娜梅莉亚...女士说,怪物原本有两个,而且穿着仆人的衣服?”   “是的。”我确认了娜梅的话,“我杀死的那个竟然向——”   “不用提了,”蓝道摆了摆手,“我的剑名叫‘碎心’既会碎敌人之心,必要时,也会碎我自己的心,”就是说区区一个女儿的死,你还无所谓?“当务之急,王上,我需要确保我其他的家人安全,然后离开这里,我不了解那个怪物,在确认真的安全之前,我决定疏散居民,只留下士兵。”   “让我意外的抉择。”我感叹。   他看了塔楼上的攸伦·葛雷乔伊一眼,当望见不省人事的狄肯时,脸上毫无担忧之色:“我不止只有一个继承者,塔利家族则从不受威胁,哪怕是我被抓住,角陵的主人也当捍卫荣耀。”   不止一个继承者,你说的是被你送去当守夜人的山姆威尔·塔利,还是山姆带回来的野人姑娘所怀的孩子?滑稽了,那孩子是塞外之王的种,和山姆威尔没半点关系。   我有些幸灾乐祸地猜测,或许那个孕妇的事也启发了蓝道,哪怕他蓝道和他夫人已经太过老迈无法生育,也可以搞私生子,或者让山姆威尔搞私生子嘛,死个继承人而已,他蓝道带把,而且还有带把的后代,对吧?生就是了。咱们这位角陵公爵,或许比我爹卢斯·波顿,以及泰温·兰尼斯特要多不少人情味,之前那顿晚餐就挺和谐。但是到了面对关键的抉择时,他们都一样。   那么公事公办吧,别论感情了,毁三观。   “奥芭娅说您要离开角陵?”我问。   “不,她听错了,”蓝道毅然,“角陵卡在了交通要道上,如果前去剿匪的军队需要补给,那么后勤将会从这里过去,如果我放弃了这里,很可能土匪和怪物会占据此地。”   “那您的想法是——?”   “据守,并且增加对‘百花骑士’的支持,不过首先——女王已经下来了,命令所有弓箭手列阵,瞄准这个怪物,齐射三轮,不用递次!”   这是要...直接杀子了!   全场的弓手开始列队,留出足够的空隙以发射箭矢,蓝道和我让开地方,好让军士们施为,我和他站在一旁,大概是害怕士兵当中也有什么怪物潜伏,他离所有人都远远的,除了我,娜梅莉亚和奥芭娅也被这杀子的一幕吸引了注意力。   每个人都眼露不忍,可蓝道伯爵丝毫不为之所动,哪怕“弑亲者死无葬身之地”一言在河湾广为流传。   只剩下我们二人,蓝道冷漠的看着眼前,开口道:“回溯历史,王上,当初坦格利安之王有龙的时候,园丁家族绝嗣,铁王座被铸就,河湾的诸侯纷纷视提利尔如无物,直接参与君临的政治,海塔尔、培克还有其他的许多名字都是如此,他们为坦格利安尽忠,也建立了威望,促进了领地贸易,在担任公职时获得了无数的好处。”   “你想说什么?”我意识到,他不是在防备怪物,他是要和我密谈!   “一个我们都知道的事务,您的石龙证明了自己,您也一样,假如只是为了我,那么这些应该在海洋里的怪物,早就已经发难,所以,它们是在为你而来,你到来时,才开始作妖。而招惹到这样非人的宿敌,说明您,是和它们一个等级的可怕人物,那些说您是巫魔女的谣言,恐怕绝非虚妄。”   “你是要怪我给你带来了这样一场灾难?”   “不,巫术和魔法让人恐惧,王上,如我所言,在当初坦格利安家族有龙的时候,河湾地的诸侯们纷纷视封君为无物,如今不管是您还是丹妮莉丝都有龙,我想,那样一个时代又要到来了。”   原来如此,他是想效仿百年前绕开提利尔家族和高庭,直接为坦格利安效力的河湾人。   “说你的条件吧,”我不得不高看这个男人一眼了,“让我听听。”   “不管是你,还是那个坦格利安家族的女孩,都知道‘篡夺者战争’和‘五王之战’期间,提利尔家族的凝聚力,这是‘荆棘女王’奥莲娜和她的儿子梅斯·提利尔用一系列联姻与条约缔造起来的,提利尔从未有过的强大力量。你们需要河湾有力量来制衡,来消弭提利尔的影响力。就像是当初‘征服者’伊耿任命一个看门的骑士,姓提利尔的小贵族,去代替绝嗣的园丁家族执掌高庭和河湾一样,你们需要本土势力来以小制大。”   “这些我都有数,蓝道伯爵,直说你的条件,和你愿意给予的东西。”   “我可以动员我的盟友与封臣,三万军队,一半是老兵,我要您或者那位丹妮,主要是您,册封我为边疆地守护,与高庭公爵同等地位,并统御从夜歌城到角陵周边,再到赤红山脉的所有的城堡。”   野心颇大啊!   这真的野心很大!   我确实想过要肢解河湾,可是...边疆地涉及三个国度,风暴地还好说,丹妮莉丝可以用叛乱作为借口让靠近赤红山脉的城堡转而效忠角陵,可是多恩呢?河湾呢?不造反才怪!赤红山脉几乎算是多恩的三分之一!河湾南部也是富庶得要命!   “这...相当于砍掉河湾的指头,让风暴地放血,从多恩割肉!”我几乎立刻就要拒绝,开什么玩笑?肢解河湾就算了,风暴地主人暗弱也就算了,可是招惹多恩?多恩有多难打?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娜梅莉亚和奥芭娅。七国中的六国都没杀过龙,可多恩人杀过,这什么概念?   “这是我先祖千年来的夙愿,塔利家族比提利尔家族历史悠久,对邻近的边疆地,尤其是赤红山脉了解很深,”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您很强,从私生女一路拼搏成为了红王,所以,相比于丹妮莉丝那坦格利安血脉,我觉得您更值得效忠。可是,塔利家族可以效忠铁王座,更可以帮助提利尔,拥有我誓言的封君。”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   “这么说吧,我需要团结力量,对付异鬼,我知道你或许不信,可是异鬼确有其事,并有百万尸鬼大军,如果它们越过颈泽南下,横扫河间,那么七国必然会沦陷。”   “边疆地守护是一个长期的承诺,”他毫不意外,“我不喜欢提利尔家族,它们忌惮我,当绿叉河之战失利时,立刻就把我丢到一旁。我也不喜欢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因为她是个丫头,而您不一样,别让我失望,我也必然不会让您失望。”   “这样吧,”我提出一个思路,“假如真的有机会,那我会顺势而为,封你,或者撺掇丹妮封你为边疆地守护,生生在多恩、风暴地和河湾地之间弄出一个新的封国。”   他确实说的也没错,别的几大封君还好,河湾实在太强,拥有太多的人口和势力,如果河湾不内斗,不管谁住在君临都会睡不着觉。所以,不管是我君临七国,还是丹妮顺利收回权柄,都很可能会肢解河湾。要是我为王的话,靠近君临的罗宛家族领地和河间赫伦堡以南地区,可能都会并入新的王领。   之前的“篡夺者战争”和“五王之战”已经干掉了不少领主,希望在这场“长夜战争”中大家伙再接再厉,继续奋不顾身,统统绝嗣,后代多的全把多余的后代送去厄斯索斯开辟新领地!那样的话,我或许就可以像前世的法兰西国王一样,乐呵呵地收拢地盘,搞集权政治了。   “那么,我该怎么相信您呢?”他问。   “我可以介绍亚莲恩公主给你认识,”我乐呵呵地说道,“她想要多恩,可她父亲似乎不乐意给。总之,蓝道大人,一切都可以在战后再说,或许异鬼能帮助你解决大部分的麻烦,风暴地的伯爵们,还有河湾人,都挺踊跃的。”   他点了点头,高声吩咐:“放箭吧!”   “不,你不会,蓝道,你不会杀亲,等等,”一直叫嚣的攸伦可能本来以为是演戏,可是现在看,居然是真的要——   攸伦又惊又怒!   “蓝道·塔利!你,你居然——?!”   手松弦弹,利箭如逆行的瀑布,扑向了塔顶的怪物,和被怪物挟持的狄肯,在诸神的见证之下,塔利家族的辉煌,将自以子活祭开始。   作者的话:原着有稍微提到塔利家族的野心,例如蓝道让狄肯和慕顿家族的女儿联姻。不过让塔利家族显得更野心勃勃的,还是电视剧,电视剧里,蓝道·塔利在詹姆的劝诱下,出卖了提利尔家族,以换取南境守护的位置。 第668章 列王的纷争(四)亲王隘口(上)   我和角陵伯爵蓝道·塔利的合作看起来很美,实际上,各怀鬼胎之下,这幅共创未来的图景并没有那么靓丽。   实际上,这一晚角陵的军民士气低落,看着自家继承人死在了自家城堡里,哪怕主心骨蓝道看起来没什么反应,其他人也没法不心情沉重。   在今日早晨,亲爱的蓝道大人安慰了一番自己面容憔悴的夫人,点齐两千人马随我前去亲王隘口,与洛拉斯·提利尔汇合。健步猎人旗帜高举,其后是不到百人的骑士和重装扈从、一千五百名矛手,以及五百多背着盾牌的长弓兵。   就在昨夜,蓝道亲手向自己的儿子发起攻击,让攸伦大惊失色之下措手不及,结果自然是人质死了,石龙回杀,怪物灰飞烟灭。   我其实很想问问看蓝道大人,这样值得吗,真的值得这么做?!   他女儿是我的锅,我承认,那么儿子呢?蓝道绝非没有一点父子之情,可他的夫人哭的几次昏过去,他本人却依旧板着脸,深藏不露。   或许,荣誉和底线确实要比亲情重要吧。   我自问如果是多米尼克处于狄肯的位置我会怎么做?照我在白港的作风,答案不言而喻,我宁愿其他人去死,也会把我老哥救下来。幸好我亲戚不多,满打满算也就多米尼克和我的女儿撒拉,否则这红王之位铁定坐不稳。当然,或许也是因为我真心当做亲人的就这二位,所以才会如此珍视。   出发之后,我们有时沿着山峦的边沿,有时走进谷道之中,向着亲王隘口前进。晨曦之下的岩岭上只点缀有些许绿荫,光晕一照,便是满地红霞,不愧赤红山脉之名。   热情而贫瘠,这就是边疆的群山。   从河湾地进山没有大路,不过角陵中人素来熟悉周边的情况,倒也不担心无路可走。   我们的目的地,多恩的亲王隘口,在过去曾被称为“大山口”,直到多恩出现了依照洛伊拿人风俗自称为“亲王”的统治者,才更改了名字。   其北部的起点,是风暴地最西陲的夜歌城,“夜莺”卡伦家族的封地。南边的尽头,是天及城,属于古老而强大的“天与石之君、宽道之主、亲王隘口守护”,领主家族佛勒。是的,这片地区和河湾人无关,与角陵无关,其北部属于风暴地,南部属于多恩。   那多恩的佛勒家族,曾经是山中的主宰,赤红山脉之王。数千年前其末代国王“瞎王”加里森年老目盲,但阴险狡诈,甚至设计杀死了娜梅莉亚女王的丈夫,沙船堡堡主莫尔斯,然而最终却依旧敌不过洛伊拿的战士女王,娜梅莉亚本人,最终战败投降,无奈被流放北方的绝境长城,半道上病死。   而就和历史上大部分时候一样,如今亲王隘口也基本被风暴地和多恩所把持。可是如今风暴地之主,风息堡的拜拉席恩家族争王失败,几近绝嗣,多恩阳戟城的马泰尔家族亲王老朽,明哲保身。所以,这剿灭“秃鹫王”或者说暗地里的攸伦·葛雷乔伊的使命,竟然落到了稍显强势的提利尔家族肩上。   丹妮莉丝之前一声令下,河湾人当然不愿意放过这扩张自己在赤红山脉边疆地区提高影响力的机会。“百花骑士”洛拉斯主动出击,如今就盘桓在亲王隘口之中,意图寻找到“秃鹫王”,并杀之,至少表面如此。   当然,我现在似乎摸到了一些明面之下暗中的阴谋,一些,底细。洛拉斯·提利尔极有可能与攸伦·葛雷乔伊合谋,那“秃鹫王”正是攸伦的手笔,而洛拉斯本人的进山剿匪行动,也可以被怀疑是在作戏。   他们应该是有所图谋的,或许,不,不是或许,恐怕就是要对付我,否则高贵的“百花骑士”哪能忍受攸伦这条臭烘烘的咸鱼?   当太阳高挂天空之中的时候,走在前面的蓝道·塔利骑马回返到我们几人身边,“几位女士,利剑缺不了剑鞘,才能锋锐如初,战士也不能少了暖衣,方可精神旺盛。”这声音来自蓝道伯爵,比起迎接我们的昨天,他今天态度变得有些冰凉,看来亲人之死未必没有影响,“所以,可别穿得太过单薄。”   他指的是奥芭娅和娜梅莉亚,这二位胳膊露着,健美修长的大腿也袒露得大方。不像我,裹着铠甲和斗篷,一看就是保守的北境女人。   “没事儿,我自小便裸着腿撒欢四处,”奥芭娅骄傲地挺起胸,“多恩的女儿心怀热火,不惧寒凉。”   “好志气,”蓝道·塔利毫无诚意地夸了一声,“王上,我找您有点事。”   不用说,又是密谈,南方的太阳晒得大地一片红晃晃,让我心头也有些烦躁,赶路之余还得和人勾心斗角,可真是“美事”一桩。   偏偏又发作不得:“带路,蓝道大人。”   我们来到队伍的右侧,离最近的人三米远,他一开始,提到的是把深潜者全都抓出来的事儿,只听蓝道低声说:“您说得对,我以为角陵的军队是一整块坚硬的好钢,团结并且无坚不摧,却没想到,这钢里混进来了不少熔渣,我的部下用你给的黑曜石块划破了每个人的手掌,检查出了五个怪物,还意外抓出了三个多恩的间谍,两个风暴地的奸细。”   蓝道大人提到的怪物,多半都是攸伦的弃子。我好奇的是,现在攸伦的深潜者小宠物,已经扩散到了哪个地步?如果我不及时处理赤红山脉,他又能扩张到如何可怕的范围?   “多恩,风暴地,”我露出笑靥,回答道:“你们做了千年的邻居,自然会有一些‘沟通’。”   “确实如此,如您所言,”他接着开始讲正事,“我们没看到多恩人,猎鹰和猎犬也没有反应,这有些奇怪,往日我进入这片山区打猎时,多少都会遇到山里几位堡主的士兵。”   他这话让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赤色的山岗,那几颗立在大石间的秃木野草让我似乎心生幻觉,就像是看到了几个皮肤粗粝的山民,口唇干燥起皮,头发枯枯乱乱,穿着简陋的木甲,手持长矛朝我这里望。   不过,这只是幻觉而已,这赤红山脉的植被就像是无关紧要的添头,诸神在创造这里时,大概觉得,只有红色的石和褐色的泥土实在是太过寡淡,于是添加一点草木作为佐料。   我以手为盖,挡开毒辣的光线,说道:“或许他们确实在盯着我们,蓝道大人,只是我们不知道,你的鹰犬也找不着。”   这片山地让我想到了诺佛斯,安达斯,还有谷地的群山与恐怖堡外的孤山,缺衣少食只怕对原住民来说是家常便饭,狩猎更会是这里主人的看家本事,要瞒过一群平原人实在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是有这种可能,”他明显只是用这个打开话头,“您想要和洛拉斯爵士谈些什么,王上?”   这是要和我事先通气了。   “这得看那位洛拉斯爵士想要干什么,”我敷衍了一句,“对了,他剿匪的军队组成为何?”   “山地作战,没有太多骑兵,倒是征召了不少角陵的长弓手,另外,他似乎拉来了不少马车,上面盖着幕布,照我的经验来看,大概是某种弩炮。”   弩炮?   蓝道没见过的弩炮...   要知道,作为狂热的军事爱好者和实践者,蓝道不可能不熟悉军事器械。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就是这“某种弩炮”是从未出现过的,据我所知,形状像是弩炮,却又十分少见,只有一个东西——   龙鱼叉。   假如要面对“秃鹫王”,假如洛拉斯不知道“秃鹫王”的背后是攸伦·葛雷乔伊,有必要装备龙鱼叉这种对付大型或者巨型生物的特殊器械吗?   听到这样的信息,我只能对洛拉斯产生一种判断:他是要留着龙鱼叉对付某种人力无法对抗的怪物,例如攸伦制造的触手肉团,或者我的石龙。否则带龙鱼叉干嘛,对吧?   至于他为什么会有龙鱼叉?这倒是不奇怪,我运来过给丹妮莉丝,这是双方盟约的一部分,科霍尔在这个时代算是比较强大的生产能力,来制造武器军械,换取丹妮莉丝在七国提供基本的物资支持。否则一直走海路运粮,那海军得造反。   就是没想到,这玩意儿流出之后竟然就可以开始朝我开火了,在君临时我就见过,在这里又是如此,河湾的手工业不弱,仿制起来可能不超过一个月就能见成品,不过虽然说龙鱼叉会对我的石龙产生影响,可是将之扩散我势在必行,因为:   当天空中的巨龙俯冲空袭时,龙鱼叉要比单纯的弓箭甚至长弓更有效,是有机会将龙打下来的,   何况,我还有别的武器,火药就暂时还只在我手里,虽然说,当下的火药只能利用其爆炸的特性,当做炸药桶来用,枪炮还在研究,不过,这也够了。   我运到七国来的只是火油与野火,都是不容易仿制的产物。   尤其是野火,需要魔法配合,在火术士公会被我卷走之后,没留下什么。至于火油?七国没有取用石油的历史,这玩意儿嘛,工艺和配方,都只在过去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势力范围内,才见得到。   过去我曾经在君临的“狼晨”或者“狼时”,叫法不同,就是当初我和瑟曦对阵那会儿,用过火油来防御首相塔,那只是少量,火油之外也用了大量的高度酒和面粉。   总之,洛恩王国依旧保有自己的优势,七国面对洛恩王国时,是有装备劣势的。   蓝道说到了洛拉斯带来了龙鱼叉,我立刻就判断,那位“百花骑士”有对付我的心思,所以,我说道:   “恐怕我们不能直接过去,赤红山脉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蓝道大人。”   “您是说我们会被攻击?”他反应很快,立刻就开始朝提利尔家族对他有敌意的方向思考,“我妻子来自佛罗伦家族,而佛罗伦家族一直想要挑战提利尔的位置,甚至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联姻。在绿叉河之战之后,河湾的撤退让不少人认为我和当时的敌人史坦尼斯暗中有勾结...”   “是的,”我蛊惑道,“提利尔和我有嫌隙,而你,也不是他们最喜欢的封臣,要是想要袭击我们中的任何一方,绝对都不会放过另外一方,史坦尼斯国王过去的势力几乎都被我给继承了,加上我第一站是到你的角陵,那位洛拉斯爵士,或许已经认定,你就是和我一党的。证据嘛,就是你说的奇怪的弩炮,那是龙鱼叉,专门用来猎龙的,只是剿匪的话,带那个东西做什么?”   “两千号人无法对付他们,”他当机立断,“我们撤回角陵,封锁河湾地进赤红山脉的通道。”   “不用,”我瞅了一眼不时看向我的奥芭娅和娜梅莉亚,“多恩人至今无声无息,这很奇怪,我们可以联络他们——”   “杀了洛拉斯?这影响太大了。”蓝道下意识地就否决。   “那就让他活着。”我心里不屑地哼了一声。   高庭公爵维拉斯已经默许我对洛拉斯·提利尔作出任何事,包括处决,所以我不是很有顾忌。当然,我是国王,而蓝道·塔利是提利尔的封臣,他去杀洛拉斯,与我去杀完全是两回事,对蓝道来说,与胁迫之中杀死儿子这种可以理解的做法相比,简直就是犯罪!无怪乎蓝道不愿意了。   我换了一个说法,感觉自己比沙蛇还像是毒蛇:“但是回退毫无必要,那只会让你和提利尔的关系变僵,毫无益处。你想,蓝道大人,如果是洛拉斯·提利尔先动手,那么,我们就有了正当的理由自卫,如果你手上掌握了那个被称为七国最帅的青年,那么,你就握有主动权,将来要是和提利尔谈判,会更轻松一些。”   “您想发布什么样的命令,王上?”蓝道·塔利不禁眯起眼睛。   “让奥芭娅和娜梅莉亚去沟通赤红山脉周围的领主,”我说出自己的打算,“秃鹫巢(或者翻译为鹰巢堡)和维尔城在赤红山脉的东边,骨路附近,太远。可赤红山脉的三位领主中,高隐城的领主“暗黑之星”杰洛·戴恩效忠于我,星坠城当下的主人,“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戴恩,是我的荣誉卫队队长,布莱蒙城的布莱蒙家族距离高隐城及星坠城极近,历来与两支戴恩都有联姻。之前你向我请求做边疆地守护是一个不错的想法,蓝道大人,我手中,恰巧已经握住了半个赤红山脉。”   是的!   这就是我此行最大的底气!   戴恩家族在多恩乃是数得着的强势权贵,这可不单单是因为他们有那把叫“黎明”的星陨铸剑!更是因为他们祖上是多恩的黎明王,直到今天,麾下也有广袤的领地和不少封臣骑士。   如今,我没听到高隐城被马泰尔家族追究的消息,似乎多恩亲王道朗·马泰尔,只是通缉了高隐城的领主,那个“暗黑之星”,而没有对高隐城做什么,同时,“拂晓神剑”和星坠城一直保持着联系,也没听说马泰尔家族对星坠城下手。   所以,别看什么“我封臣的下属不是我的下属”这种话,只要不是与这两座城堡的阳戟城封君为敌,在他们自己的领主已经效忠我的前提下,他们会满足我的要求。   毕竟现实生活中,谁会给上司的上司找不痛快,对不?   何况,哪怕攻击的是河湾地的南境守护提利尔家族,那帐也会算在我的头上,没人怪他们,他们是多恩的封臣,不是河湾的封臣,封建法则就是如此。   除非这两家的人蠢到跑去把洛拉斯·提利尔本人给干掉了,血仇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两条沙蛇可不一定会愿意帮你,”蓝道皱眉,“您该不会以为,和她们睡一觉会管用?她们是多恩人,哪怕睡了一只羊,第二天照样会把那只羊烤了吃。”   我摇了摇头,“有来自马泰尔家族的成员当使者很重要,蓝道伯爵,布莱蒙家族的当家人是个女人,她和她的孩子长期逗留在道朗亲王的流水花园里,有她们出马,方可保证万无一失,否则我们可能就只有来自戴恩家的援助,还得提防布莱蒙家会作妖。”   他抿了抿嘴,“戴恩,布莱蒙,马泰尔,如果您这些话,是您在向我展现您对赤红山脉影响力的话,那么您成功了,王上。”   “那只是顺带的,”我轻飘飘地回复他这句太过明显的恭维,“我是在解决问题,角陵伯爵。”   我猜如果说昨夜的那番话,只是蓝道在表明心迹和试探的话。   那么今天,蓝道就是真有要投靠我的想法了。   没等我自得太久,古板的蓝道又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对了,您有没有想过结婚的问题,正当盛年,还能生育?”   怎么他妈的又是结婚。   自从我初潮来了以后,就老是有人给我提结婚!   不结不可以吗?是因为我是女的你才这么说是吗?你这是在迫害单身母亲我跟你讲!   我,我要开始打拳了!   “怎么了?”我眼中寒光闪烁,“难道我一个人就管不好国家?女王就得使劲儿生才行?”   “女王?”他嗤了一声,“不管男女,都需要更多的子嗣,我听说你有一个女儿,那实在太少了,相信我,一个继承人的痛苦,您还有的体会。”   啧,好吧,没啥拳好打的,如果过去的看法一样,当成为君主这类统治者时,性别就已经不再重要了。   其实还是挺重要的,比如可以享受一些美妙的胴体!   当夜,我召见了娜梅莉亚和奥芭娅。   白日间赤红山脉可说是燥热,而一到晚上,当太阳离去之后,又变得冷似北方。   角陵的仆人们送来了舒适的羊毛毯子和填满鸭毛鹅羽的囊被,烛光暖暖,我慵懒地半躺在被窝中,手杵着腮部,打量两条沙蛇。   唇角一扬,我开口道:“我有点事儿和你们商量,姑娘们,今夜,会很长。”   各种意义上的很长。   “你要我们陪你?”奥芭娅显露微笑,她身边的娜梅莉亚媚眼似雾,看起来比她姐姐还要可口,“我听说,您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这是权力给我的爱与美之冠,”我音调悠长,红唇间蕴含了浅浅的欲望,“我们可以边乐,边谈,娜梅小姐。”   作者的话:今后尽量恢复成早八点更新! 第669章 列王的纷争(四)亲王隘口(下,巨量   月光下,夜色静谧,饱经风霜的赤红山脉中,角陵军队在一个山凹处扎营,以躲避刺骨无情的寒风,蓝道·塔利伯爵恭敬有礼地分配给我一顶给女眷用的帐篷,双层帐幕,一层丝绸,一层亚麻,里头还有增加暖意的羊毛。   沙蛇的这对姐妹里,显然奥芭娅,要更加大胆一些,她原本就小腿袒露,此刻解开了下身的裙甲,将那些缀起来的金属片丢到一旁,接着双臂环过我的脖颈,指尖轻轻插进发丝之间,我下意识地直起半躺的身子,她大腿横上我的腰肢,弹性十足,让我揉上去的手掌轻轻陷入其中。   啪!巴掌拍上她的翘臀,那肉弹几乎立刻就恢复原状,柔韧而温暖,“啊。”她笑着轻哼,另外一只长腿跨到了另外一边,整个儿地坐在了我怀里。多恩人要比北方人稍微矮一些,这姿势恰巧能让我们唇与唇接。   我的黑色长发一扬,五指拢上她的臻首,奥芭娅一头齐腮短发撒乱了一些,“唔!”伴着吮吸声,两人的舌尖缠翻搅,像是两只耳鬓厮磨的雀鸟,   激吻暂歇,我们喘着粗气儿,看着彼此,红唇边一丝透明的线垂下尔后拉断,她的眼神就像是她手中的矛,锐利无比,咄咄逼人,似是要将我生吞活剥,我毫不示弱地回望,拿出了君王的风范,就像在说朕躬欣悦,必让你这逆贼臣服。   “不带上我吗?”低沉而愉悦的女声响起在我耳侧,新来的微凉小手摩挲在我的背弯,这娜梅小姐胃口可真大,她大张怀抱抱住了我们俩,我和她姐姐。   我仔细打量了一眼,此刻三个女人中就数她穿得最少,不着片缕,身上只有项链、臂环和耳坠等首饰,啊,尤其是那个铜项链,实在是惹人注目,如此满怀心机,随着她垂下下巴而做着钟摆运动,上头的坠子打在酥胸的中缝,诱人目光看向那里,而娜梅如瀑般流淌而下的发丝,就如纱帐一般,让那胸前波澜若隐若现,还有那晃动着的两点嫣红。   “您可真是个荒淫的国王,”娜梅语带笑意,其中有一丝丝忌惮,大概是因为昨天角陵的那场厮杀,她看到了太多。   我感受着娜梅莉亚手上的肌肤,然后是她贴上来的凸起和平坦的柔腹,淑女就是淑女,她姐姐奥芭娅矫健粗粝,刚中有柔,而她则是温水一捧,就如沙漠中被太阳暴晒的清泉,香甜可口。   前世的娱乐业里很讲究塑造偶像的“人设”,现在,在这暧昧的烛光下,我不由感慨,女武士和淑女,这二位的人设真是保持得不错,就连在床上风格都如此不同。   人设啊人设。罢了,过去,我觉得所谓的“善于识人”是能真的能看透人的里里外外,然而这谈何容易?现在想起来,聪慧的人应该是能更好地摸清他人的人设,他人想要展示出来的形象,如此而已吧。   感受着这一对截然不同的姐妹,我心底有些迷茫,我的“人设”又是什么呢?   我和娜梅的鼻尖相互逗弄,奥芭娅舔舐上我的锁骨,上下上下,女人身上最柔软的部位,两对,在我身上刮擦,那尖端的一点就像是指尖在蹭,上下,上下。   真是让我心潮澎湃!   我来不及说事儿,只顾做浪中相贴的鱼,草中纠缠的蛇,吮住红润的樱桃,吻去晶莹的汗珠,弹拨如莺的歌喉,感受南国的热梦。相互击打的浪涛渐成风暴,淹没了她,她们,淹没了我,待到云雨收,吟哦止,鼻腔中犹有欲望和彼此的味道,发丝纠缠,并排而躺,我在中,沙蛇俩一左一右,她们真的就像是蛇一样,盘缠旋绞,回味无穷。   其实,还没尽兴,只是——“哎哟,”娜梅手指握着自己的脚踝,捂着小腿肚,“我抽筋!”   对,是的,体力最差的弱鸡,娜梅莉亚她抽筋了,揉揉,揉揉,不疼,啊。   我抱着因为太弱,所以眼挂泪花的娜梅小姐,她靠在我的肩边,我揉着她顺滑的发丝,开始讲起正事:“我有个事儿想交给你们去办,俏沙蛇们。”   “嗯?”奥芭娅喘了一声鼻音,“是要我们帮你解决汁水?”   我不禁脸上一红,这死妮子挺喜欢玩挤压的游戏,不服你自己生一个你自己也会有!   也可能她是留恋某种母亲的味道?其父奥柏伦亲王曾经告诉过我,奥芭娅的母亲是一个旧镇妓女,在奥柏伦将她带走后不久,就酗酒去世。   我猛地将她摁进我的胸脯里,死死摁住奥芭娅挣扎的脑袋,“当然不是,”我语气一派老神在在,“我要你们帮我去找高隐城和星坠城的戴恩家族,沙蛇。”   她不禁停了下来,我松开臂弯,任她抬起头,睁大了一对眼睛瞪着我:“戴恩家族,找他们干什么?你看上了那些白金色头发的美女?”   戴恩家有白金发色的特征,靓丽而夺目,历史上这家人的女儿有不少被誉为“晨曦”或者“晨星”,例如那位十几年前,曾经叫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和如今的御林铁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都魂牵梦萦的美人,亚夏拉·戴恩。可以说,这家人女子的美貌之名丝毫不逊色于“拂晓神剑”们的勇武。   “不,至少这次不是。”我当然否认,手上揉着可怜的抽筋姑娘娜梅,让她差点发出呜呜的声音。   毒蛇奥芭娅笑了,支起胳膊诱惑我道:“阿莉里亚·戴恩,这就是一位戴恩美人的名字,她的未婚夫贝里·唐德利恩,那个‘闪电伯爵’已经死于非命,她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当着星坠城的代理城主,正是需要安慰的时候。”   “遗憾,”我拿出浪荡女人的口气,“我可真想飞去陪她,可我有别的事儿要做,奥芭娅。我要你去通知戴恩家族,然后让戴恩家族派出使者陪你一起去找布莱蒙城的布莱蒙家族那位夫人,我要她们集结军队,分别前往亲王隘口,帮助她们的君主打赢一场战斗。”   奥芭娅径直跨上我的腰肢,垂头看着我:“你要攻击洛拉斯?这会引发战争!”   “是洛拉斯·提利尔要攻击我,”我回道,“我只是要确保自己的安全而已。”   她认真地看着我,半晌之后说:“我倒是可以站在你这一边,莱雅拉王,可是,多恩恐怕不行。”   “你对多恩还挺忠诚?”   她挺起自己的酥胸,“当然,我可是——噢!别捏!”   “谁让你故意把这对肥东西晃在我眼前的?”我坏笑道,“你知道亚莲恩公主在我这里。”   “我知道,你——”奥芭娅眯起眼睛。   “您想干嘛?”娜梅突然抬起头,也在看着我。   “亚莲恩公主,想要成为亚莲恩亲王,她无依无靠,无权无势,帮助她要比忠于道朗亲王更划算,”我耐心地拨弄了一下娜梅莉亚的发丝,“道朗想把自己的儿子送去和丹妮莉丝婚配,就像是当年马泰尔家族与战士女王娜梅莉亚联姻一样,让马泰尔家族能在下一代更进一步,统治七国。可是丹妮莉丝似乎无意于此,她现在心灰意冷——”   “您想说她爱你?”奥芭娅嗤了一声,“我可不知道您如此天真,那位女王更爱权位,而非哪个男人或者女人。”   奥芭娅话里带刺,像是吃醋,可我并未生气,“我知道,我知道,坦格利安家族需要继承人,她会用头脑而非下体来处理这件事。可实际上就是,与多恩的联姻带不来太多的好处,假如非要联姻,恐怕她会着眼于河湾,她有龙,并且已经君临七国,已然不再需要依靠多恩。”   “假如她真这么想,那她就是个蠢货,坐不稳她的王座!”奥芭娅心直口快,“就像是您的侍女西佛一样,人人都有野心,谁都想试试王冠的重量。”   西佛?   对,当然,我知道,西佛有野心。   放眼狭海两岸,继承制度并不像是前世的东方一样,是铁板钉钉难以修改的嫡长子继承制。冰与火的世界,西方的维斯特洛,就像是前世西方一样,怎样继承的现象都有,夫死妻继,或者妻家的壮丁继承,都不是罕见的怪事。   相应的,假如我以后无子无女,说不定就会收养西佛,作为我养女的西佛,自然可以问鼎我继承人的位置,这不奇怪,哪怕是东方的天朝,也有郭威让养子柴荣继承大统的事情。   我看得出来,西佛是有这个想法的,她一度离开我的身边,在外面任职做事,就是在拉拢人心,积攒势力,可是我后头结婚甚至怀孕,让她改变了主意。   直到现在,她也没放弃这个想法,毕竟这个时代婴孩极容易夭折早殇,哪怕是诸神,也不敢打包票说撒拉一定能够长大,并且等到继承我的位子和冠冕,意外太多太多,生命太过脆弱。   幸好西佛的野心算不上太强烈,她是个妓女的女儿,出身底层,不认生父,誓死也不为兰尼斯特之举,这点我想我没看错人,尽管如此,前往维斯特洛这一役,我还是把她带来了。   不考验人性,是我的准则。   啊对,偏题了,关西佛屁事?我们不是在说要多恩的几位效忠我的领主,出兵吗?   “问题是,奥芭娅,”我说道,“当下多恩亲王不会乐意得罪任何一位女王,而洛拉斯要对付我,我要求了戴恩家族和布莱蒙家族的帮助。”   奥芭娅叹了一口气:“我们能给您和那位‘百花骑士’调停么?”   “他是要伏击我,我打算一次性解决这个想要暗算我的卑鄙小人,一劳永逸,我不打算接受任何调停。”我自然知道多恩不想掺和进这件事里,可是拜托,大半个亲王隘口都被多恩人控制着,在亲王隘口发生武装冲突,你们怎么可能不掺和进来?   “据我所知,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一向堂堂正正,不愧为一名骑士,他不会伏击你的。”娜梅莉亚在一旁道。   我转向娜梅,看着她的双眼,她大方地侧了侧脑袋,没有回避我的视线,“那么他就会胁迫我,或者逼我和他决斗,总之,他是要和我为敌,而且他对多恩人未必怀有好心,记得角陵见到的那些怪物吗?极有可能,那些怪物,就是‘秃鹫王’搞出来的,而洛拉斯,极有可能就是让‘秃鹫王’拥有这些手段的幕后黑手。”   “您有什么证据?”奥芭娅蹙眉。   “那一夜出现的怪物,名叫深潜者,传说它们是人和鱼的后代,生活在海中或者海边,已经消失了很久。最近一次出现是在铁群岛的派克城,葛雷乔伊家族的主城,而洛拉斯爵士,正是率领河湾人参加围剿派克城的将领之一。我说的这些事情,都有不少人目击,你们大可以到旧镇或者铁群岛去求证。”   我没有说出攸伦·葛雷乔伊的事情,攸伦如今已经放弃做人,自甘堕落,它叫什么名字都已无关紧要,没必要横生什么枝节。   奥芭娅和娜梅莉亚互相对视了一眼。   “你们可以去私下商量商量。”我大方地说道。   她们倒没有去商量,过了很久之后,娜梅开口,原来奥芭娅是让娜梅来代替沙蛇表态:“好吧,王上,如您所愿。带恩家族和布莱蒙家族都是‘石人’,他们骑兵不多,长弓手不少,之前征召过一次人马响应您和丹妮莉丝女王的命令,前往北方你们的大帐,现在的话,这三个家族加起来,顶多还能召集三千人到四千人,我估计。”   “石人”(或者叫“岩人”)、“砂人”(或者“沙人”)和“盐人”,是多恩主要的三个民族。其中“石人”是赤红山脉的居民,正是戴恩家族和强大的伊伦伍德家族这一群。   “砂人”则是生活在南方广袤沙漠里的人,大部分还是先民,少部分是安达尔人。他们在绿洲之间随着季节迁徙,过着游牧的生活,拥有七国闻名的多恩战马,以及骁勇灵活的多恩骑兵。   “盐人”则来自咸水之中,是横渡大海而来的洛伊拿人,战士女王娜梅莉亚追随者的后代,他们拥有河流和板条镇,并且拥有最多的工匠和航船。   奥芭娅说那三家都是“石人”,我当然知道,三个家族的城堡都在赤红山脉,自然不会是沙漠里的,或者河流上的。   “拜托了,”我诚挚地说,“最好明早就出发。”   “你是觉得,我没法再来一次了吗?红王?”娜梅危险地眯上了眼睛,真是不自量力。   一夜的鬼哭呐喊之后,第二天一早,两位美人向小路出发,奥芭娅当年曾经走过赤红山脉的每一寸土地,她轻车熟路。   同时出发的还有蓝道·塔利大人的一名纹章官,纹章官这种东西北方没有,我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职务只知道算是蓝道的信使。   这名纹章官将前去向洛拉斯汇报我们的消息,角陵军队在红王莱雅拉的监督之下,正在前来支援,为了防止被熟悉地形的“秃鹫王”伏击,一路上走得很慢。   我们在山间跋涉了三天,三天之后,就快抵达洛拉斯的营地了。   半路上,军队歇息。   “我们快到了,王上,”蓝道叉着腰站在我身边,“看到了吗?那就是多恩的极乐塔。”他指点。   举目望去,只见在隘道中央,有一座肉黄色的花岗岩圆塔屹立在天地之间,其上有空洞的窗子和已被风蚀去形状的城垛。   蓝道解说道:“在过去这里曾经是多恩人的前哨站,可以驻扎十几名士兵。可是后来多恩和坦格利安家族联姻,不再与河湾地或者风暴地发生战事,这里渐渐地也就被废弃了。”   我点了点头,表示知晓。   不过,我知道极乐塔的原因,不是因为什么前哨站,而是由于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极其重要的战斗。   在十几年前,“篡夺者战争”期间,坦格利安家族的雷加王子曾经把和他偷情,并怀孕的莱安娜·史塔克安置在这里,并命令“白牛”杰洛、“拂晓神剑”亚瑟·戴恩和奥斯威尔爵士三名铁卫用生命来保护待产的莱安娜及其子女,接着,雷加就北上去统帅等待与逆贼劳勃·拜拉席恩决战的军队。   之后,莱安娜的兄长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前来寻找妹妹,在此和三名铁卫发生了一场战斗,艾德带来了五名伙伴,有四名埋骨此地,包括莱斯威尔家族那位芭芭蕾夫人的丈夫。生还者中,除了艾德之外,还有霍兰·黎德,那名在灰水望被我的尸鬼莫波所杀的沼泽民领袖。   不提艾德公爵,管是芭芭蕾夫人还是霍兰·黎德,都和我挺有缘分,极乐塔自然和我渊源不浅。   不过,这里与另外一个人渊源更深,那就是在极乐塔出生的男孩,琼恩·雪诺,或者说,伊耿·坦格利安。   北方,白港所位于的咬人湾内,谷地的三姐妹群岛北边。   借着莫波的双眼,我眺望着北岸遥远的地平线,那里,是我们回不去的北境,布满雾气的岸上是城廓的阴影,我似乎看到阴影之中出现了异鬼白色的可怕身形。   “那是老城,属于洛克家族,就是你那位骑士洛克的家乡。”多米尼克兴致寡然,他上船之后一直闷闷不乐。   “就是那个见到海盗或者安达尔人时,第一个点亮烽火的塔楼?”   “是的,就像是故事里说的那样。”多米尼克叹了口气。   这些天来,我们六十多个人一直在海上漂泊,琼恩·雪诺在我们身后埋头划桨,他上次理我的时候态度一点都不好,“你再多一句嘴,我就杀了你,人渣。”   尸鬼莫波转过头,我看了一眼面无表情使劲儿折腾自己的司令官,轻轻一叹:“至少,我们活下来了,老哥。”   守夜人的司令官琼恩·雪诺先生情绪相当糟糕,当然,我知道,他不是讨厌我,或者憎恨我,不全是,他更讨厌他自己。   这时候,一声憨厚的叫声响起:“旺旺饿了!”   船后头几根绳子拖着舢板搭成的木排,巨人旺旺抱着好几个无辜的难民坐在上面。   还好,巨人吃素。   或许就在今夜,这艘没有帆的大船会抵达谷地的三姐妹群岛,食物和淡水都在耗尽,是时候补充一下了。 第670章 列王的纷争(五)三姐妹岛(上)   五六十个人挤在一艘克拉克船上是什么感觉?有时太阳一升,看着挤得像是沙丁鱼一般的人头,我会以为这是贩奴船,现在我就是这么想的。   先民那粗放肮脏的体味、旱鸭子呕吐物的酸臭还有扑鼻的屎尿恶气就连海风都吹不散。看看这些恶臭中的人,煎熬和疾病让男男女女的指甲脱落,头发下掉,皮肤开裂,面容枯槁,残废的罗柏已经开始发烧,薇尔菲德瘦得像是骷髅,这些天已经不再为断后的威曼大人哭泣。   还有吃的,我的本体在赤红山脉,享用多恩人用火龙椒和少量毒蛇毒液制作的热辣美食。   可这里呢?   寒风凛冽,面包上依旧固执地长出了霉斑,淡水也变得浑浊难闻。   虽说谣传朗姆酒就是来自船行海上时变质的水,可是我眼前这些水绝对对人体无益,反而容易叫人生病。   最可怕的是食物单调无趣,缺少水果和蔬菜,除了心宽体胖毫不在乎的巨人旺旺之外,没人会忍得了这样糟糕的饮食。   如果说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话,那么最让人烦躁的来了:   海岸近在咫尺,有时能看到谷仓和水井,或者晒着风干肉的木架,让人似乎嗅到了新鲜食物的香气。   可是却无人敢言靠近,干岸上的美好,却可望而不可及。   因为谁都不敢说,尸鬼和异鬼不会在那彼岸上静静等待。   当下的阳光微茫,和星辰一样亮,白日已是夜间,长夜漫漫,处处险恶,随时在提醒活人,噩梦离他们不远。   故而,大家宁愿去抓住海船能逃离咬人湾的一线之机,也不愿尝试上岸一探。   “这航海实在是摧残心灵,逼人发狂。”多米尼克眯眼感慨,他看起来也不大好,这小伙儿经常把不多的香肠让给他的夫人薇尔菲德,自己只吃一些面包。   “幸好,”我叹息道,“你的孩子早已被送到了南方。”   是啊,在这婴儿哪里能活得好?   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人无声无息的死去,大都是老人或者孩子,他们被抛到海中,幸存的人看着这一幕总是面色不一,心头不知道是庆幸还是哀伤。   也有人不堪折磨,走向自毁。在三天前,一个男人突然发疯咬了一个中年妇女的脸,我们将他丢到水里,所有人都在旁观,说不清心里有何念头,大概是麻木吧。   是的,麻木。讽刺的是,如果不是有不倦的我在守候,这船上的秩序,早就崩溃了,也就只有不吃不喝的尸鬼,才能在这样绝望的船只中维持秩序和团结。   “向南吧。”我说,“差不多石龙已经摆脱了冰龙的困扰,我们可以去南岸了。”   是的,石龙之前和冰龙的纠缠是在南边,因此,这艘克拉克船才会沿着北岸跑。   “小心,”多米尼克事先提醒,“岸上的人未必会对这一船的乞丐态度太好。”   “那我们就当海盗,这里没人会反对。”暴躁的“猎狗”桑铎·格里冈横插一句,他样子很窝囊,心里憋了一股气。   而私生子呢?琼恩·雪诺不言不语,一直在默默划桨,似乎自己的生命有一部分留在了那已灭的白港。   黄昏时分,黯淡的长夜依旧遮蔽了一切光线。   视野里出现了陆地的轮廓。   没有风帆,船速实在太慢,这一日惨淡的航程,这时才似乎有了一个,令人欣慰的尽头。   “小心岛上的居民,他们不是什么好东西,”在白港长大的薇尔菲德警告,“三姐妹岛上的居民祭奠鱼神,有时会用活人。而且这些岛民曾经是海盗,不比铁民更善良。”   薇尔说的没错,我也听过三姐妹群岛的故事。这里的居民无法无天,贪婪自私,名义上效忠谷地,却又暗中诅咒艾林家族,历史上数千年来都是自由自在的海盗。直到北境之王史塔克家族登上了岛屿,“凌辱三姐妹”,才收敛不少,却又对北境怀恨在心。   七国一统以后,三姐妹群岛屡次作乱,被坦格利安家族的王室舰队直接镇压。他们自此不敢明目张胆的走私或海盗,就搞起了坑人的买卖,在夜里或雾天设置假的火光信号,吸引来那些不明底细的船长,触礁船沉,接着打捞或哄抢船上商品,杀死船员并抛尸大海。   可以说,三姐妹群岛的人假如全部送去绞死,绝无半个冤枉。   而我们,出了白港之后接触的第一群活人,就是他们。   “我们可以绕开,去无人的岸边登陆,然后分队去找水和食物,”多米尼克建议,“既然要提防他们趁火打劫。”   “好主意,”我眯起眼睛,望着海岛的方向:“石龙在往我们的地方飞,只要渡过这段时间,被他们发现也不打紧,不过,我似乎看到有渔船来了,拿出弓箭和长矛,各位。”   白港被攻击时的那阵迷雾早已散去,在这长夜里,视野也不算特别差,更别说,我们拖着一头高大的巨人,目标太明显了。   船停下了,每个人都看到了游近的小船,“猎狗“桑铎·格里冈催促:“加把劲儿,别停,你们这帮娘娘腔!“   那渔舟自我们身边过,一艘滨海的小船,我们看着船上落下的风帆,面色各异。   船上不见半个人影。   “去把这艘船捞过来,来几个水手,快!不要临时的!”   不过一会儿,消息传来,“爵士!这船上没人,有血!啊,不对!有一个小孩,一岁大的小孩,天哪,这是怪物!”   怪物。   我心头一沉。   稍后,我看到了所谓的怪物是什么——   昏暗的光线下,汗津津的双手将一个蛋递给了我,乳白色,半透明,被一个形似襁褓的皮毛毯子裹着,可以看到里头有长着蹼的手足,还有丑陋的鱼唇。   我轻轻吸了一口凉气。   蹼足蹼手,鱼唇、腮部和凸出的死鱼眼,如果说手脚长蹼只是畸形的话,那么其他特征呢?   依照民间的说法,这才是深潜者真正的模样,之前我见到的那些,都是另外一种东西,只是我也不是海洋生物分类学家,没那么多精力去辨别,就直接叫深潜者了。   咕噜。   那蛋里的东西动了一下,这奇怪的物体甚至吸引了一直魂不守舍的琼恩。   我抬起头,肃穆而问,“你确定船上没人?“   那白港的老水手擦着花白的头发,“确定,爵爷,我和几个伙计里里外外都找过一遍。”   我想到那艘滨海渔船上有帆,至少可以容许我救几个人继续南下,“把船拴好,咱们拖着游,这个东西得毁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我掂量了一下那个奇怪的鱼卵,也没感觉到它是好是坏,脑海里渔人女王的记忆里模模糊糊有关于这个的事儿,但是我不是很想接触太多的,他人的记忆,“但是,不是什么好货色。”   这时候,琼恩·雪诺冷冷的声音响起:“你又想继续杀生了是吗,艾德瑞克爵士?就像是你在白港杀生一样,这是你的第三千零一个牺牲品?”   我对他这份圣父心思不屑一顾,“三千零一?不,或许是第一万个,动手吧。”   他口气冷硬:“我说了,我不准,再伤人!”   “这不是人。”我提醒。   “很明显也不是动物。”琼恩坚持,“你要动它,就拔剑吧。”   我笑了,“你连这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是深潜者!”   “那又如何?或许我只是找借口和你一战而已。”他不为所动。   直视他的双眼,我知道,他是在挑衅我。   我双手颤抖,差点就把长剑拔出来了!   不过,这琼恩的身份如今已经不是秘密,如果他死在尸鬼莫波手上,未必是好事。我按捺下杀心,语气缓和,“如果这个玩意儿,制造出了比异鬼还要大的灾难,害死了比三千人还要多的人,你负责?”   “如果?”他挑起两条粗眉。   我重复了一遍:“很多传说和故事都能佐证这一点,它们危害不小,和异鬼并无二致,你说,是不是你来给它担保?”   他眯起眼睛,腮帮咬紧,但是没有回话,我再接再厉:“你恨我,好!有什么招数我接着,拿一个可能把人类害死的玩意儿,货真价实的深潜者,而非...某些赝品来赌气,你脑子里装的是不是全是长城上的鸟粪?”   我知道,当冰与火的世界发展到当今这个地步的时候,除了北方寒神的异鬼、天降邪恶的陨石或者十四座火山齐齐喷发这类扯淡的事儿之外,不到这一层面的魔法是无法再能动摇整个人类社会的,独一个深潜者也不行,顶多就是让某一地区的渔民夜里吓醒而已。   但是对这些玩意儿,我真的是深恶痛绝,一如我过去的想法,这个世界没有魔法会更好,这个世界的魔法无法让人生活安乐,只能制造敬畏、恐怖和灾难。   “得了吧,你只是为了你自己而已。”他不再看我,那模样活像是我这尸鬼莫波是一坨臭大便。   “那又怎么样?或许之后人类还要牺牲无数人来换取胜利,短视的君主们会下无数这类割舍部分人命的决定,你能救几个。”   他不回话,整个人紧绷着,就像是随时会回身打我一拳。   我继续问道:“还是说你也只是为了你自己,你身为守夜人司令的职责,让平民死于异鬼之手,是你的过错?琼恩·雪诺。”我冷笑一声,“是的,你想的对,你的观点没问题,我也觉得我下了很冷血的决定,那三千名滞留在白港的平民很无辜,托蒙德(老实说,按照前世原着的尿性,我个人觉得托蒙德没那么容易死)一定会诅咒我们,梅丽珊卓(也没那么容易死)也一样,还有其他的野人、白港人和难民。可是,你觉得呢?哪怕我想,我也救不了三千个人,看看这小船,连五十号人挤在一起都是一种折磨,三千人?只有诸神才救得了他们,可他们没有诸神,只有我们几个在主持防御!”   他依旧不理不睬,充满了少年的固执。   我叹了口气,“成熟一点吧,杀死心中的男孩。或许你的人生就是靠职责过活,或许你以誓言为妻,可是你不该让职责来衡量你心目中自己的价值,这样,只会让你变得顽固而愚蠢,你可真是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怀孕了,就在你身边,你有去看过她一眼吗?!”   当然没有,耶哥蕊特也是个固执的傻逼,哪里会告诉琼恩自己已有身孕?   果然。   “那又不一定是这只乌鸦的孩子,或许是我睡的别的乌鸦的种。”手握木桨的耶哥蕊特,口气如此不屑。   然而我算是看明白了,之前琼恩说的,耶哥蕊特和他、罗德里克以及威玛·罗约斯都睡过的事儿,只是在骗琼恩,她只是自尊心作祟,不乐意显得自己太过卑微。   自由民的矛妇敢爱敢恨,如果男人冷落她们,她们绝对立刻就走,毫不犹豫,耶哥蕊特是个矛妇,却没有得到琼恩的爱,她本该离开,可是她喜欢他,从她看他背影时的眼神就看得出来。   这就是卑微。   而换言之,她怀的是琼恩的孩子,不作他想。   那又如何?我难道要去热心地让他们明白彼此的心意?我心底撇了撇嘴,我才不撮合我前男友和小三(?)的好事咧,关我屁事儿对吧。   “登岸吧,我们找没有人烟的地方上岸,全部人宿营,我去找水。”琼恩不再说话,我总结发言,“你们要小心,三姐妹群岛的岛民惯于走私,很会寻找出人的踪迹,可别被发现了。”   虽说石龙在赶来,被发现也不怕。   而且,一艘无人在内,却载有深潜者之卵的船从三姐妹岛的方向行驶而出,恐怕,那里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至于是怎样可怕的事情?   到了就知道了,是祸躲不过。   三姐妹群岛分别是甜姐岛、长姐岛和小姐岛,纹章是三颗妇人头的桑德兰家族,正是群岛之主,当下家主为崔斯顿侯爵。这一家人桀骜不驯,在坦格利安王朝期间,曾经自立为王,僭称君主,尔后于黑火叛乱时,又加入背叛的一方。   桑德兰家族之下的三岛,各有岛主坐镇,在七国的话语体系里,均为伯爵,或者说“领主”。当然,在三姐妹群岛内部会叫什么名字?这谁都不知道。其中,波内尔家族的成员手指间有类似蹼的肉膜,水手们猜测这一家人正是深潜者的后代,拥有种种神秘的传说,并依旧在私下祭奠他们的神灵“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有人赌咒发誓说,这两尊神,与铁群岛的“淹神”和“风暴神”是相同的。   现在来看,在北方传说已经变成了现实,似乎在三姐妹岛同样如此,缴获的深潜者之卵就是证据。   我们没看到视野里出现任何村庄、码头或者贵族的纹章,在尸鬼莫波锐利的视线里,甚至连一只狗都看不到,似乎防备松懈。   心里清楚,靠近岛屿时这样的平静无波,并不一定是好事,此处已有人迹超过数千年,此处的领主,必然会对任何可以靠岸的天然港作出布置,现在这没有警备的状况,显然不大正常。   借着尸鬼更加优秀的视觉,我指点着慢悠悠的半截克拉克船,以及被拖在其身后的渔船与舢板们,穿过礁石,我似乎看到空无一人的海崖上有可以燃火的柴垛,然而是的,空无一人,异常反常。   “他们把畸形儿献给他们的神灵,”一个畏惧着三姐妹岛屿传说的老水手讲道,“还把旅客和海员献给风暴,他们说,每当‘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交媾时,风暴酝酿横扫一切,1需要填饱其腹,才能安然无恙。”   我看了一眼手里捧着的大鱼卵,粘腻湿润,看起来极其恶心。   “那现在来看,他们是把自己献给了他们的神灵,一个人都见不到了。”我回道。   船只淌进一个海边的岩洞,火把燃起,只见洞壁堆有麻绳、木条箱子、装着燕麦的袋子还有各类商品,依旧不见一人,仿佛在我们抵达的前一刻,这里已经被放弃了似的。   “我感觉有些不好,”多米尼克举起火把,照亮了滴水的钟乳石,“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   “哈!这世上还有比被日了婆娘的冰龙,结冰的干尸,还有大窝大窝不知疼痛的死肉更可怕的东西?”“猎狗”失笑。   “故事有很多,”多米尼克明显不同意“猎狗”的话,“可是成真的却不多,暂时不多,关于大海的故事,可不比塞外更少。”   听到他这话的人再度沉默,像是生怕渔民口中的离奇事迹,立刻就发生在眼前。   也让我不禁感慨,“寒神和异鬼,海中不知名的怪胎与深潜者,还有群星之间的眼睛,这世界,还真是病态。”   不过至少,我救了我哥哥,还有琼恩和他的女人孩子。   不管世界多么阴森恐怖,只要我熟识的人活的安然,那便让人足够满足了。   “你们藏好,”我打定主意后,说道,“我去去就来。” 第671章 列王的纷争(五)三姐妹岛(中)   火光忽明忽暗,就像是冬季衰微的潮汐,起伏不定,“三眼乌鸦”瑞肯·史塔克抱着小狮子,静静看着眼前二人在对话,这孩子瘦了一些,不过看上去,还算有精神,就之前糟糕的航海之旅来说,状态算是不错。   “你不是说,要把这个深潜者之卵毁掉吗?”多米尼克那双冰灰色的眸子,看着我的尸鬼忙前忙后,他瞟了一眼我腋下夹着的襁褓和里头的鱼卵,眼现担忧。   纵然谷地的骑士们早已教会我这老哥毫不畏惧,可他看着这个,自一艘无人渔船上缴获的,不可认知的怪胎时,依旧充满了忌惮。   此时此刻,我们正站在一出天然石台上,克拉克船上的五十多号人,登岸以后如释重负,他们正在收拢所有能用的东西,忙碌之中,口中喃喃有词,我不时能听闻祷告之言和带着哭腔的哀悼,毕竟,在白港被抛下的三千人多少都和幸存者有些关系。   这一次的劫后余生,并不让人感到特别愉快。我知道每个人心里都是阴霾一片,这阴霾要很久之后才会散去。   正是在人群吵杂中,我正和多米聊着天,我回他话:“我有点说不准,现在,要不要毁掉这东西呢。”我边说着,边收拾好了侦查用的装束,这会儿正在打包。   尸鬼莫波用不着火焰照明,这一趟出门也花不了太久,所以我没有准备太多东西。   “说不准?”他手掌抚在自己腰上,“你是说,会有变故?”   “面对从未见过的鱼卵,我可不敢打包票,”我思虑着说道,“你想,有鱼卵,会不会有产下这鱼卵的怪物在这岛上?对吧!那艘渔船就是从这座岛屿漂到我们那艘船旁边的。啊对了,还有!我知道,我们知道,有产卵的怪物,可是其数目究竟会是多少?假如我面对一大群这样的...生物,我是不是该绑个人质找点安全感?   “原来是人质,或者说鱼质。”多米尼克了然。   “不过我也说不清我会遇到什么,以防万一罢了。”   “未知最可怕,你可得小心了。”   我何尝不知道呢?   深潜者是异类,和异鬼同一个概念的异类,真的很难说深潜者会对我有什么态度。   甚至,谈不上态度,见到的时候立刻出手攻击就对了,所谓“非我同类,其心必异”,民族之间或可转圜,异种之间只有相残。   “不怕,”我话里带上轻松的笑意,低声道:“说到底,尸鬼莫波只是一具尸鬼而已,我现在不怕这具尸鬼的损失。”   几个野人走过我们身边,念着他们的主保神灵拗口的名字,在那褴褛的皮毛飘过以后,“爵爷!”几个穿着脏衬衫和毛背心的汉子,呼唤起我来,“我们发现这儿有个通道,是台阶,可以往上爬。”   “漂亮!”我赞扬了他们一声,看朝我老哥,“我去去就来,你们把守好通道,我们黑曜石武器不多,就五六块尖石,用好它们。”   “如果必须用上的话——”多米尼克叹了口气,点头应下。   正巧薇尔菲德高声唤了他一声,他过去了。   我一把从瑞肯·史塔克怀里抢过小狮子摩根,没有理会欲言又止的“三眼乌鸦”和睁着一双无辜大眼睛的古代死灵师。这手里已经被鱼卵和幼狮塞了个满,正要示意几个找到出口的汉子带路,一个人顶着一张阴沉的脸走了过来。   是琼恩·雪诺,发须杂乱,身上味道粗重,背上背着瓦雷利亚巨剑“长爪”,这长城上来的、乌鸦们的首领,真脏得就像是流浪了十几年,也不去打理一下,他朝瑞肯点了一下头,双眼肃穆地看着我。   “我也去。”他半点不客气。   去?去什么去,你谁啊?你不是生我气吗?   当然,一起扔下三千人,他要生气就生呗,我倒是没觉得自己跟前世的什么章北海一样悲壮,没必要。   对他的请求,我下意识地反对道:“你去干什么,雪诺大人?”   “我不放心你,艾德瑞克爵士。”他神色不动,腔调刺耳,“这岛是有居民的,可能数量还不少,谁知道您又会作出什么‘英明’的决定?”   神了。   好吧,我觉得他是在死要面子才这么说,心里肯定不是这么想的,这家伙我怀疑,是在寻死。   我冷嗤一声,“所以你急着去做陌生人的救世主,而非照顾可能怀了你们俩孩子的耶哥蕊特?”   “她是矛妇,会照顾自己,用不着我。”   “行吧。”我没再反对,“我不会管你,出事儿也不会救你,走吧。”   之前,我们的船开进了一个海窟,从这海窟里出去要走过一条又窄又长的盘肠道,按照指引,我走进了这条可见昆虫和绿苔的石道之中,这里的部分地段甚至要硬生生挤过去,可见,本地人的个头只怕不会太高,至少比不过尸鬼莫波。   我和琼恩两个一前一后,互不搭理,走在这弯曲的通道中,我本以为我们会这样走一路,可不想,他却开口了。   “我听说你的君主富有整个自由贸易城邦,所有的衣服都是丝绸所制,用黄金筑造宫殿,以白银铸成立柱?”   谁告诉你的?让他把黄金宫殿白银柱子掏出来我看看?   “这是假话,”我叹了一口气,“你是从哪家农夫那儿听到的,对国王的臆测?洛恩王国至今都存在财政紧张的问题。”   “是吗?”听琼恩这口气,明显不相信我,“可那些自由城邦富得流油,我听过他们的故事,商人们钱甚至多到可以借给任何人。”   “那是放贷,”我白了一眼这个不知我心里有多苦的人渣,“这么说吧,当下农业需要保护,农民们需要过冬,所以农业税红王不敢压榨太狠,实际上压榨过,很快就引起了农人暴动。至于商税,之前洛恩王国打了很久的仗,为了振兴贸易颁布了不少优惠的敕令,这部分钱也难指望。具体看各个城邦吧,饱经战乱的瓦兰提斯在让红王的宫殿花钱,而非挣钱,科霍尔的财政已经快被榨干,那里的官员们都快造反了,诺佛斯不交税,三女儿城邦暂时还没建立起财政运转的体系,布拉佛斯人刚刚加入王国,距离将这个,瓦雷利亚最叛逆的女儿纳入王国的体系,还需要一段时间。”   “所以,你的红王也只是在勉力维持?”琼恩似有所悟,他大概是想到为什么我当初会在布拉佛斯拒绝直接派兵前往北境了,能集结兵力到河间已经是我能做的极限。   不谈和丹妮莉丝相争,我不能白白把力量耗费在和异鬼的战争之中,让她拿了好处这个问题。我要是聚集军队派到北境的冰天雪地里,后勤肯定会崩溃,因为我无力维持。   “可她可以派船到白港来。”琼恩依旧不屈不挠。   “不可能,她的船只都在南边,在黑水湾,将军队投送到那里已经占用了大部分的舰船,还有物资运送和保证退路。”   “保证退路?她不是和丹妮莉丝女王是盟友吗?”   真是天真。   “这是两个国家的合作,琼恩·雪诺,你可真是什么都不懂。”我笑了,哪怕我无条件信任丹妮莉丝,我的臣民也没法无条件信任丹妮莉丝和她的属下。   要是我不设防地运送我的军队,到一片陌生的土地,且完全不对盟友做任何防备,那洛恩王国的各路政要会发疯的。   他没有再就为什么红王不救援白港的事儿继续问下去。怎么说琼恩·雪诺也担任过守夜人总司令,有些事情点到即止即可,他自会明了。   想必我也不用再去提醒他一个残酷的现实了:有些牺牲是不得不为之,不是我乐意,而是我没办法不去牺牲他人。   问题宝宝琼恩沉默了一阵,我能感受到,他依旧相当抵触,但是已经没有了那种由挫败感而产生的迁怒。   可是当我们沿着隧道走出山洞,迈入这座岛屿时,刚刚吹上冰冷的海风,他又开口了: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很不公平。”他说。   “什么?”我按捺下不耐烦,他难道又要开始“什么都不懂了”?   “我遇到了很多人,艾德瑞克爵士,”难得的,这个从来不在外人面前示弱的青年,话音里多了一丝怅惘,他还挺困扰嘛,“我以为野人都是穷凶极恶的武士,要不然就是矛妇,可是我也见到了他们当中的手艺人和母亲,和长城里的没什么两样。最近我还遇到了北境的老相识,在我离开临冬城时,他们都是朴实诚恳的本分人,只知道耕犁和牛马,甚至会为邻居的不幸而心生怜悯,再次遇到的时候,已然是能不眨眼杀死婴儿的歹徒,笑谈如何强暴妇女,殴打和掠夺孤寡。他们和我谈起父亲兄弟在栾河城被射死的故事,还有同村乡亲的肚子被捅了一个洞,哀嚎了一整夜才没了声息,一裤子屎尿。”   “可怜的众生,”我不知道他想说什么,“然后呢?”   “野人和我们并无二致,可是一堵墙却把他们送入了苦寒之中,挨饿受冻。北境这里,罗柏,紧接着是莱雅拉,然后是国王史坦尼斯,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誉、欲望和恩仇召集了北境的军队,让拿木耙的农民们手持长矛,变成了拾荒捡尸、打家劫舍的屠夫。我现在觉得,自由民们痛恨国王和领主绝非不无道理,如果不是所谓的荣誉和权力,就不会有这些惨事发生。异鬼或许是诸神带来的灾难,人们无法避免,只能奋身一战。可领主、国度以及国王们之间的厮杀,却根本就没有意义,如果不是战火,北境根本不会如此凄惨,说不定只靠北境人自己,就能支持长城,拒敌墙外。”   听起来很有道理,正是因为封建贵族们的战争,才让一块土地上的农民、猎人和渔民,变成了另外一块土地上的土匪、杀人犯和强奸犯,可实际上...   我一边走一边问这个低着头的男孩:“所以你觉得呢?”   “君主给子民带来了争端和灾祸,子民却为君主带来胜利和战利品,以作为灾殃的回报。然而,君主对于民众的奉献却置之不理,不给任何报偿。”他这个人心地真挺好,就是太过年轻,十分冲动,“这不公平,这不公道,这样的世界太过残忍,召集起了民众,却不去思考后果,在面对灾难时,更是漠视人命,让他们凄惨地默默无闻而死,全家没命,血脉断绝,这难道就是王权和职责的意义?!那不如不要!”   我不由又打量了一眼永远忧郁的琼恩。   圣父?有一点。   但是这年头有这样的眼光,能看到底层人的凄惨,实在是很难得,这不是提利昂那种居于贵族身份的善良。   如果琼恩·雪诺依旧是守夜人总司令,长城的主人,他必然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看不到这些悲惨。也就只有现在,私生子出身,历经了长城上的苦难,卧底野人大军之中,又丢掉了长城的雪诺,在看到了北境的末日景象以后,才会体会到某些属于人类的残酷。   他甚至已经不怪“艾德瑞克爵士”也就是尸鬼莫波了,他觉得是因为某些更深层次的原因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   “你还真可以,这年头我没见过几个会主动做战后检讨的人,你可能是第二个或者第三个,或者第四个吧。”我不由赞扬道。   “我觉得自由民的生活很完美,”他自顾自地说,“自己决定自己的一切,自己养活自己,自己决定要不要战争。”   我笑了,“那你有调查过自由民婴孩的夭折率吗?为了这点自由,指不定他们的寿命就会比长城以北少上不少。”   “所以呢,像是狗一样活着?连自己都无法掌握未来的自己?”   嚯哟,您就是带自由主义者啊雪诺。   我叹了一口气:“他们不屈膝,不乐意投诚长城以南,其结果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进攻一次长城,以消耗掉多余的壮丁,或者拓宽生存的空间。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吗?   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对于成年的男人,以及经过历练的女人来说,或许是一个完美的选择,但是对老人、孩子、残废或者畸形人士来说,却残酷之至,在南方,这些群体的生活同样恶劣,可是至少有一条活路,甚至可以成为商人、学者、学徒和戏子,既是成为社会的一份子,而非累赘,也能为大家服务。   大部分时候。我觉得领主和国王都不是好东西,哪怕是你的艾德·史塔克也不例外,甚至那位红王,我宣誓效忠的主人,也是以血肉和骨头为自己制造王冠的杀人狂。   可事实就是,要生产比野人更多的食粮来养活更多的人口,要让各个地区互通有无,让整个社会繁荣,你一定需要一群稳定的统治者,而非塞外之王那样临时整合力量与南方开战的统帅,至少在这个时代是这样。”   “可以选举,就像是守夜人选举司令,让最无私的人成为领袖,而非由血统和继承法来决定一地人民的命运。”他简直要成民主斗士了,“我记得自由贸易城邦也有选举。”   “或许可以,”我颔首承认,“实际上,洛恩王国也在尝试,尊重基层的意愿。例如村长和领主下面的官员都是选举产生,可效果并不好。   琼恩,农民们要干活,起早贪黑,而一次投票很可能光在路上就要花费好几天,如果是红王让负责收集民意的士兵和骑士四处游荡,上门来收取选票,那么这些兵将是否腐败堕落不提,他们必然会腐化。我为贯彻选举制度所花费的人力和财政支出,可是一笔巨大的数字,而这些支出,也是要从民众身上剥取的。   这还只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所谓的选举本身猫腻重重,事实上洛恩王国各地的城堡会议和村中的长老会,据我所知,其成员大部分的当选都存在不轨,贿赂、威胁、恐吓还有利益交换,重重暗中交易层出不穷,甚至在个别区域,有的人能够控制一半城堡会议的席位,形成事实上的独裁。我告诉你,琼恩,在这个年代,哪怕有选举,也不过会选出经过过选举这一道程序产生的领主和贵族而已。”   他还没开口我又继续,“更别说,维系规则,是需要成本的,如果红王的选举律法和地方治理的法律繁杂,那她的宫廷就会需要专门支出更多的预算来捍卫法律,问题来了,这年代的财政,有这个收取的能力吗?有这个统计水平吗?有这个运转的效率吗?没有!红王甚至连数量足够的税务官员都找不齐。”   “所以,你的意思是,南方的王国无法做到自由民的地步?”琼恩停下随我前进的脚步,看着远方或许是山或许是城堡的阴影说道,“你是想说,从国王的角度,根本就无法做到让平民做主。从平民的角度,如果消灭国王和领主,也只不过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另外一批国王和领主而已,也只不过,是让另外一批平民苦苦挣扎,找不到希望,是这样吗?”   我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继续按照我自己的思路说下去:“所以,红王的宫廷,最终慢慢任由地方上的丛林社会存在下去,并和各地的权威人士做了妥协,这场和异鬼的战争是原因,达不到红王自己预想的效果,也是原因。总有一天,变革会到来,甚至暴力革命也会来临,或许就降临到红王的子孙,你的子孙,史塔克的子孙头上,可是那样的前提是,民众拥有力量,自己主动去声索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至少,要作出尝试。”   “我不觉得你的看法是对的,你是在替红王说话,”琼恩沉静地道,他没有激烈的反驳,说明这是他深思熟虑以后说出的话,“我看到了一座土碉堡,还有一个港口,或许这就是我们要探索的地方。另外,在君主足食的暴政,和自由民苦活的自由之间,一定会有另外一个平衡点,可以让塞外的自由民牺牲一小部分他们的自由自在,来获得更好的生活,让君主麾下的劳苦大众少一些枷锁和奴役,获得更多的空间。”   他没说错。   如今我就是红王莱雅拉。   我或许会有什么觉悟,来改天换地。但是,在见到具体的,可行的方案之前,我会很保守,立场就决定了这一点。所以,我确实是在替暴君红王说话。   “先安静下来吧,我们先面对过可能的敌人,再去想你要做什么,”我决定结束这次谈话,可突然我又想到了一件事,“对了,琼恩,假如你也是国王和领主的一份子,你会怎么做?”   他当然是,他是坦格利安家族不多的子嗣,虽然丹妮莉丝恐怕没想过要和他结合,可是绝对不会待他太差,毕竟坦格利安家族子孙寥落,没有多少力量,她会需要一个血脉相连的亲戚。封地和爵位,指日可待。   “这可问到我了,我不知道。”他将巨剑摘下,裹进斗篷里,以遮住金属的反光,“把长弓给我,我射箭比较准,待会我先掩护你,我们先去那个码头镇子里搜索搜索。”   行吧,我,莱雅拉,弓箭苦手....   在我们视野的远方,正是港口和碉堡,一片黑灯瞎火中,勉强可以辨认出茅草顶和少数的瓦片屋顶。   我把小狮子塞进怀里,将那个鱼卵用渔网兜在背上,尸鬼莫波猫下腰,缓缓前进,争取不惊动那里头的东西。   至于我刚才和琼恩的讨论...   丹妮莉丝大概已经拜访过了,珊莎和鹰巢城的小公爵琼恩·艾林,她现在应该在沿着谷地的海岸线搜寻我说的逃难船只。   而在关于如何治理一事上,我只能说,在能利用洛恩王国的力量抵御异鬼的前提下,如何让王国长治久安,直接关切到我后代的命运。可是,虽然我有一些前世的启发,这依旧是一条要不断试错走钢丝的艰辛之路。 第672章 列王的纷争(五)三姐妹岛(下)万字   方才在一路交谈的同时,我也在根据本地人几天前留下的踪迹寻找人烟,此刻,正是找到了一处本地的社区。   天上是黑云蔽月,群星黯淡无光,如果不是尸鬼那绝非源自凡人肉眼的视觉,这环境几乎让我伸手不见五指。   这里没有这时代海边聚落在夜间通常有的篝火,作为对行船指引的那种,就连孤悬在村镇之外海石上的黑色灯塔,也不见半点光。   我目光所及之处只有一片黑暗,哪怕尸鬼视力敏锐,我也得借着微微的自然光,才能看清建筑的轮廓。   风声,海浪,以及静悄悄的无人村镇,不是那种被荒废了几百年的遗迹,而是几天前还热热闹闹的码头。   让人心发凉,不知道活人琼恩会不会吓得牙齿打战,我也不知道琼恩把长弓要过去有什么用,在这种可见度之下,他能射中啥?   我不确定我们即将潜入的这个小村港叫什么名字,不过,在那几十英尺高的海崖上,是一座用石块和泥土筑造的小碉堡,俯瞰这村镇的港湾,在黑暗之中就像是沉默的尸鬼静静伫立。其墙壁上头挂了一面挂旗,绣着此地领主的纹章,灰绿底的蜘蛛蟹,此乃甜姐岛的波内尔家族。   波内尔家族...没记错的话,其领袖是高德瑞奇·波内尔伯爵,领地名为姐妹屯,有一座黑色的灯塔,人称夜灯台。   都对得上,这里,八成就是波内尔家的姐妹屯了。熟悉纹章学就是方便,地点和所属一望即明。   不,看看这凄凉死寂的景象,听听那阴冷尖啸的风,这里该改名叫死姐妹屯才对。   我打算先不进波内尔家的碉堡,先搜索这个小村镇,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工夫。   静悄悄走在松散的卵石道上,脚底蹭了一层畜粪、泥土和雨水搅和形成的黑泥,我利落而快速地将整个镇子调查了一遍:   这里有三户殷实人家住的双层瓦房,其他都是穷兮兮的下等茅屋,时间仿佛静止了,就好像前世照相馆里,用来排照片的摆设和布景,每一处都是有人住,却看不到半个人影,我在其中一间瓦房里找到了金银、武器和不认识的纹章,另一间墙上挂着一幅陈年的老旧海图,橱柜里放着指南针,我们出白港时太仓促,这些都挺有用。   一个骑士、一个船主,剩下的那一户没有特别有用的东西,只是有一本和海鸥镇有关联的账簿。   再有的是各色摊位和商店,以及酒馆,都是寻常物事,对尸鬼莫波来讲价值不大,倒是港口里听着一艘破旧的柯克大船,可以送我们出海,沿着海岸向南航行。   可以看得出这村港,不,渔村,十足贫瘠,比铁群岛还过分,这还是波内尔家族的居地咧。   怪不得外界传闻,这岛上的居民愚昧而排外,并且时常作奸犯科,穷就是原罪。   然后,诡异的东西来了,当然,早在那个走私者的海洞里就已经见识到了这种诡异:   到搜索完整片区域之后,我依旧没有见到任何活人,不管是大人小孩还有老头老妪。甚至连马厩、牛棚、猪圈里也只留有过去的臭味,哪怕是鸡舍也都是空的,只有鸡屎、鸡蛋壳和鸡毛留在那里的茅草上。   人都去哪了?   “人都去哪了?”我稍后和琼恩碰头,听了我的话之后,他立刻就问了出来。   “按照我过去的经历来看,这座姐妹屯,被这样的废弃,不像是逃荒或者战争,”我思索道,“倒像是只有邪教仪式能解释,他们可能在搞集会,大型的那种,几天不见人,献祭掉所有的牲畜。你知道穷乡僻壤会有多愚昧,琼恩,你的那帮乡亲和野人,前几天在白港时你该听说了,他们投票选出自己人中最淫荡的妇女或者最肮脏的男人,然后一把火烧死。”   “你想怪到拉赫洛教派的头上?”琼恩摇了摇头,“民众过去是以旧神的名义,砍掉祭品的四肢,任由大树或者藤蔓将之吞噬,只是现在大树与藤蔓变成了烈火,信奉旧神还是信奉光之王,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他这话我倒是相信,就像是前世西方的宗教审判一样,传统的观点认为宗教审判是在压迫民众,禁锢思想,巩固西方某教会的权威,这不能说错,但是不准确。实际上当代很多研究巫术和宗教审判的研究者都发现,宗教审判,最初是为了遏止民间的乡村城市对他们认为的巫师邪徒搞私刑。   这倒不是说某教会很善良,实际上他们是要收回以宗教为名义进行审判的权力,仅此而已。   只是,这事实说明了两点,首先,第一点,有一个道理不管在哪个世界的人类当中都适用,那就是用法律杀人,可以缔造和增强世俗的权力,用思想和道德杀人,则可以创造并加强信仰上的权力。其次,第二点,民众当中有的是煽动者想要凭借第一点来蛊惑大众,滥用私刑,让自己成为人上之人,古今中外均不例外。   “我倒是不关心用火还是草来杀人,”我回答琼恩,“只是凭空失踪掉一村子的人,无疑,要么是魔法,要么就是邪祀,这让人不是很放心。算了,我们先进波内尔家族的碉堡看看吧,然后再做打算。”不管是我,还是伤心领的雾魂,迷宫营造者的意识集合,再或者哪一位巫师,要一次性让一个村子成百上千号人失踪实在是太难。   可是也没有全村远行的痕迹,否则车马的痕迹,人的脚印,绝对不会少。   我们前去波内尔家族的碉堡,我管这叫碉堡是有原因的,其主要结构就是一座石堆包着土筑成的主塔,很多地方石块已经塌陷,裸露出大片的黏土。   外墙是木制,与其说是墙,不如说是原木栅栏,我们很快就经过到处是泥巴的小小庭院,和空荡的袖珍马厩,进入到了门户大敞的堡内。宝座厅乏善可陈,其中的宝座是一块瘦骨嶙峋的海石,除此之外,只有一顶锈迹斑斑的青铜吊灯和一条蛀虫的纹章地毯可供炫耀,我点起火把,照了个亮堂,然后摸了摸座椅,上头有灰,很薄,只是短时间没用而已。   看起来,这地方和“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那块,只有羊粪和老妪的领地一样贫苦。   我先行往“波内尔堡”的上层走,一架旋梯指引着通往塔顶的路,老实说,这里还没我少女时期住过的女儿塔好,躲过蛛网和破碎的家具,我来到顶楼,通常来说,这里都是学士的书房和鸦笼,当我抵达之后,只看到凄惨的书柜和铁笼中剩下的羽毛,会被派来这里的学士,八成会是得罪了博士们。   我四望打量,手头拿起还被放在外头椅子上的一封信,打开一看,排头的一行通用语就把我雷得外焦里嫩:“四海之主谕示:”   而其内容竟然是攸伦·葛雷乔伊写来的,在好几个月前,那个神经病要求三姐妹岛的桑德兰家族和这里的波内尔家族配合他。   攸伦·葛雷乔伊...   此时,在我本体那边,去召集多恩的戴恩家族和布莱蒙家族的沙蛇姐妹,似乎出了一点问题。不过不要紧,他只是墓中枯骨而已,只要别有我背上那颗鱼卵的族群配合,在赤红山脉“石民”的帮助下,我有信心找出他的藏身地,并且毁掉他。   我又看了看其他的摆设,我发现学士调配的墨水少了很多,这更让我怀疑,是有什么仪式召集了所有人了。   我回返楼下,逛了逛其他的房间,厨房、卧室还有环堡的走廊。接着我回到了出口处,正看到琼恩坐在宝座厅里的一把椅子上,手杵长剑,他见到了我,如释重负“有发现什么吗?”   “少了墨水,还有羽毛笔和一些器皿,八成就是邪信,你看起来有些紧张?”我打量着他。   紧张,不止是紧张,看看这小模样,紧张得毫不掩饰,冷汗,抓紧剑柄的手指,刚才我进门的时候,他可能差点就把武器给挥了过来。   “你不紧张?”他摩挲着剑柄,“你告诉我这里一个人都没有的时候,我还只是觉得古怪,可等我一走进这里,就像是走进了冰窟,到处都是有人呆的痕迹,却半个人影都没有!”   啧啧,脆弱的凡人啊,想我的尸鬼莫波在什么凯岩啦,派克城啦,都稳得要死。你看看你,好歹也是个守夜人的总司令,对吧?琼恩·雪诺,没错吧?怎么跟快崩溃似的,是不是还要理智不存,见到一只鱼啊虾啊之类的就顶礼膜拜,口称不可战胜,嗯?   弱鸡,就该掉san。   我还记得君临的烟雾巷,索斯罗斯的夷门塔和夷林,还有瓦雷利亚,当时在那些地方的我不比琼恩胆子大多少。   可是现在,用着尸鬼莫波的躯壳,我感觉有些钝化,也不太会觉得恐惧,所以我木然而平静:“你还能呼吸吗?”   这尸鬼之躯还真是探索的好工具。   琼恩嗤了一声,“又没人用膝盖顶着我的后脑勺,适当的紧张有利于作战。”   “也对哈,”我戏谑了一句,“你皮肤又不够黑,没人顶你脖子。别太担心,如果有什么厉害的怪物早出现了。现在我们去地下看看,把墙上的弩拿上,这长弓室内狭窄的地方用不着,对了,大门边上是门房,里头应该保存有弓弦和弩矢,快。”   还剩下地下室没去,我没看到太多外出的印迹,估计邪教的集会所就在地下,我们正在前往那里。脆弱渺小的人类琼恩·雪诺跟在尸鬼莫波屁股后面,警惕的模样浑然是把之前和“艾德瑞克爵士”的芥蒂抛到了九霄云外。   “别太紧张,我告诉你了。”我拔出长剑在手。“小心手上的火把,别把自己烫到。”   “你听起来跟我...我会注意。”他可能想要说我这些话听起来像他妈,结果突然想起,自己好像没妈。   我眼扫两边,留给火把用的铁箍,还有有些塌陷的泥土墙,在海边用黏土建造建筑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太潮湿,“注意观察我背上的鱼卵,如果有它的同类,或许会有什么征兆。”   “会有什么征兆。”他声音低如蚊呐。   我们走到地下室,我在前,脆弱的活人琼恩·雪诺在后,我发现这里是一连串的天然溶洞,其内部空间只怕要比上头的碉堡大得多。我和琼恩的脚步很轻,淹没在火把噼啪,和这里滴穿石头的水滴声里,几乎听不到。   没有看到骨头,也没有看到标记,我突然想起了在索斯罗斯夷林的探险,当时我猜测夷林附近有个水洞,里头会有深潜者的巢穴,虽然后头夷林出现的深潜者并非正版,只是某种黑色物质腐蚀了人类之后产生的劣化品,可是,我觉得当初的猜测绝非没有根由。   而到了这里,我想恐怕这天然的洞窟中,也会有我猜测的那个可能。   唔...唔...   前方发出声响,“小心,注意头顶和四周。”我低语给琼恩,接着寻着声音而去,忽略了其他的岔道。   “那是什么?”   我辨别了一下:“不知道,听起来像是某种呻吟。”   “做爱?”他猜。   “这种挑逗你该说给你的火吻而生听。”   “为什么一个爷们会觉得我在挑逗他,你喜欢男人,艾德瑞克爵士?”   .......草,这没法解释了。   那就不解释:“或许正是如此,小心你的后路,雪诺大人,某种意义上而言,你还蛮诱人。”   “哈?”   “我会想把根矛杆捅进去。”   “噗。”   这一番话一来,他紧张的神经舒缓了很多,不得不说,男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你对性向绝非是同的人开几句同性玩笑,他能觉得幽默。   当然,也有性格保守一点儿的不喜欢,例如蓝道·塔利恐怕就不会特别爱,可能是因为确实不喜欢,也可能是因为深柜藏得比较深吧。   我们越加深入,听到了溪水潺潺,那之前听闻的呜呜声,变得更加响亮了,不算离奇的是,这里连一只老鼠都没有。   再进一步,靴子轻轻踏在地面的声响变得明显,我也辨认出了那呜呜声的来源和原因,是有人被堵住了嘴。   活物?   活物!!!   这里竟然出现了活物,在一切比昆虫身体结构都更复杂的生物,全都消失了之后!   “你听到了吗?是有人!”   没错,恐怕就是人。   我拉住有些急切的琼恩,他身形几乎越过了在前方的我,要去直接救人:“小心,可能是陷阱。”   他停住了,呼吸依旧急促,“现在怎么办?”   “把小狮子给我。”我说,“你先去周围看看,有没有什么痕迹,这里是走廊,我似乎闻到了有人生活的气息。”   他依言而行,在他离开后,我抓住小狮子的后颈,问小狮子:“有魔法在这?”   “很强大,”多日未曾口吐人言的摩根说道,“我建议我们立刻离开,这里有一些比巫师还要阴森恐怖的事物,你听过深海之物的传说吗?”   “你是说深潜者?”   “不不不,那只是水手的故事,还有迷信渔民的梦呓而已,即便在我那个年代,也有很多渔村用少女和外乡人作为牺牲品,与大海交换黄金与鱼,可他们知道的只是一些肤浅的东西。而我所知道的,也是如果你不封闭心灵,接受那些记忆就能知道的东西,则更加幽深,巫术女王。”   她毛茸茸的脑袋摇了摇,开始用讲鬼故事的语气开口:“深海之人,永恒不死,拥有一颗难以揣度和想象的残酷心灵。其外貌如鱼似蛙,有滑溜发亮的鳞片,和丑陋颤动的腮,以及一对鼓胀如锣、永不闭合的双眼,其面容可憎呆滞,有的巨大,有的类人,大都可以短暂地用四肢或双腿行走在沙滩上,它们甚至可以与陆地上的人交媾诞后。据说在久远的年代里,它们支配着海洋,曾经一度支配过所有的海岸,传言如今它们将自己与沉睡中的深海之主封闭在一起,等待天时的到来,一旦命中注定的星象降临,它们将重新涌现于世,取走所有凡人的头颅和灵魂。”   哎哟,又是怪胎世界的怪胎故事,这很贴近我所知道的深潜者。   我大概也能理解这种似乎令人畏惧,但是实际上有其逻辑脉络的故事。听起来可怕,无非就是因为生物迭代而已。想想我前世的地球,生命自海洋中诞生,也在海洋之中走向繁盛。恐怕冰与火的世界也是相同的,只是这里有魔法和诸神,所以海洋里的生物变得更加聪明了,也会缔造自己的文明了。   到了当下,这世上所有关于深潜者的事迹都已只是传说故事,或者遗留的古老信仰和遗迹。甚至不像是北方的异鬼一样时不时出来露个脸。至于什么总有一天会回来这种话,我是不信的,当然,信不信也不重要,在这么一个伟大的文明会被突然的陨石或者火山喷发给毁灭的世界,多一个深潜者当潜在的威胁,也没啥大不了。   “好故事,那我背上的鱼卵,就是属于深潜者的咯?”我砸吧砸吧嘴,问道:“和异鬼比,深潜者怎么样?”   “完全是两种东西,异鬼是森林之子的魔法泛滥之后产生的产物。”摩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   “就是说,深潜者是和森林之子一类的玩意儿,对吗?那人类曾经把森林之子杀个一干二净,会怕什么深潜者?他们值几个重骑兵团啊?”   小狮子鼓了鼓那张猫脸:“哼,愚昧短视的傻子女王。”   “说点管用的吧,例如这里有没有魔法陷阱?”我听到琼恩正在往这里走,脚步声近了些,决定尽快结束当下的话题。   “没有,但是没有魔法陷阱,那些怪物也很难对付。”   换言之妹妹我大胆地往前走,就完事了。“那么,有没有深潜者在这附近,你能感觉到吗?”   “我没感觉到,估计没有,但是随时会出现。”   “换言之,”我翻译了一下她的话,“就是前方没有危险,你说了那么一大长段,全是在吓唬我,对吗?”   “不,你——”   我无情地将她塞回拿剑那只手臂的腋下,“嗷呜!”她叫了一声,举着火把的琼恩·雪诺正巧出现,我抬起剑柄指了指前方:“走吧,前面没有危险,直接过去就行。”   我们继续前进,很快,我就看到了那个呜呜声音的来源。   我本以为会是本地岛民,或者深潜者,再或者,就是一个波内尔家族手脚长蹼的怪胎,例如波内尔家族的高德瑞奇伯爵,然而在墙角下被湿淋淋的水草绑住的,却不是怪物,也不是本地的人类。   为何我如此确定,难道本地人都长着深潜者的鱼唇和腮部吗?当然不是!   琼恩抽了一口惊讶的冷气,不比我更镇定,我们直勾勾看着被困住的可怜虫,一时脑子转不过弯。   这家伙,完全没长着七国居民的模样,他是个伊班人!没错,就是喜欢乘着捕鲸船在颤抖海上胡作非为,全身长满毛发,拥有宽阔的胸膛,倾斜的眉毛以及高耸的眉骨,嘴里恐怕长着一口方形牙齿的伊班人!   据说这个人种和七国以及厄斯索斯的主体人种无法交配生育,结合所产的莫不是畸形或者死胎。   搞笑了!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捡到一只伊班人!?   “这是个陷阱、骗局?”琼恩小小的脑子充满了大大的疑惑。   陷阱?可能!很可能!伊班人常年在海上,恐怕对深潜者来说,这是最让他们熟悉的陆生种形象,假如深潜者设置什么幻象、陷阱或者变形易容的魔法,那伊班人大概会是他们的首选之一。   于是我说道:“可能,你看他身上的水草,”我打量着,用瓦雷利亚语问这个呜呜叫的家伙,“你是谁?”   三姐妹岛的人可能不会太懂瓦雷利亚语,毕竟七国通用语在这里更常见,假如是深潜者设局,那更不通这门语言了。   “呜呜呜!”他叫道,明显是对我的问话有了反应。   看上去,或许是真人,而不是什么怪物变的...这就有古怪了,为什么一个生活在索斯罗斯以北的寒带人种成员,会出现在这里?   没有袭击,没有深潜者,我们战战兢兢地走到了地洞里,结果,就给我来一个什么玩意儿,伊班人!?   开什么玩笑,到底是在玩什么把戏!?   不懂就问!   我把剑架在这个伊班人的脖子上,以防有什么猫腻,伊班人:“呜...呜...呜!!!”   “去把他嘴里的海带扯出来。”我吩咐琼恩·雪诺,琼恩照办,带着手套的手伸向伊班人的嘴巴,一扯——   这个举动,让我们所在的溶洞,顿时喧嚣了起来!   “啊!啊!啊!!!它们,是它们,它们出现了,我看到了它们!”这个伊班人歇斯底里,语无伦次,“救命,救命,它们在吃人,救命!!!”   不过看起来不像是暗藏杀招?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我用冰凉的剑身拍了拍他的脖颈。   “啊!!!不要杀我,我,我,托格,别杀我,救命!怪物,有怪物!!!”   琼恩递上了水,结果看到水的这位...可能是叫托格的伊班人身子一阵抽搐,“不要!离我远点,救命!!!”   过了好久,他才稍微清醒了一些。   “我们,我们的船,捕鲸船,在海上,海面冻住了,冻住了...鲸鱼冻住了,那冰龙!冰龙在天上飞!我们逃命,一直逃一直逃,他们都死了,我好饿,我吃了他们,我吃了休伊、雷索、班库,我——”   原来如此...他和他的船大概是在海上,颤抖海,遇到了寒神袭击布拉佛斯时的冰封。   “说重点,”我又用长剑“金狮”顶了顶他的腮部,海上的水手被困时吃人不是什么新鲜事,“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在讯问,琼恩竖起了耳朵旁听,同时眼神和手中之火逡巡在其他地方,生怕我们被人偷袭。   “它们,怪物!我冻僵了,我醒来,它们问我问题,我看到鸟和猪,还有驴子和牛,全都在哀嚎中融化,融化成了水,救命,救命,我不要变成水,我有五个孩子,救命...”   “那么人呢?”我不禁皱眉。   “没人,没了,有的人长出了鳍和鳞片,变成了怪物,有的也融化了,和畜生们一样,化了,成了水,诸神啊我看到了什么!?救命,救救我...”   良久之后,从他错乱的辞藻之中,我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   深潜者用姐妹屯的人和几乎一切动物,做了一场仪式,当然,它们没办法把所有植物和昆虫也献祭掉。   结果就是,一部分人类变成了深潜者,随着深潜者回归大海。或者说,那部分人类本来就是混血,大概正是波内尔家族,传闻中手脚间有蹼的那家领主,以及他们的私生子女之类的。   所以,他们是在离开,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留下一个被湿淋淋一直没干的水草捆绑住的伊班人,嘴巴里塞着海带?这看起来像是某种海中的把戏,为什么它们要把它留下?   “它们,它们问了我很多问题,它们吃了我的脑子,知道了很多,很多事情...”伊班人哆哆嗦嗦地回答,“它们说,它们说,寒神不再能冰住大海,它们说,它们说,它们解决了大海上的冰冻...”   原来如此!   我恍然大悟!   还记得布拉佛斯之战吗?那场战事,正是在被冻住的海港解冻之后,宣告结束的!   原来如此,我以为是寒神将大海解冻,却不料是另外一批人,这里的深潜者!它们才是破坏了异鬼针对厄斯索斯图谋的东西,算是布拉佛斯的拯救者。   那么...它们留下伊班人告诉我这一切,目的又是什么?   说来,我对深潜者的印象,全是黑色之城夷林和攸伦·葛雷乔伊的疯狂!看看身边的深潜者之卵,我知道,关于那些真正的、生活在海中的深潜者,我从未有机会了解过,或许它们确实另有主意。   唔,它们可以破坏掉寒神跨海的图谋,也完全可以袖手旁观,虽然我不是深潜者,无法理解它们的动机,但是,也大体推断得出来。这些深潜者,应该是希望把冬灾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并解除我的后顾之忧,让我不必去花力气,把军队留在布拉佛斯进行守护。   再联系一下波内尔家族离开的事,这是不是就好像两国交战前,第三国撤侨一样!?   看来...深潜者是想要人类能集中力量,与异鬼一战,是我们在和异鬼打个头破血流,深潜者恐怕乐于看戏,乐于让异鬼不是那么地强大。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背后的这个鱼卵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除了伊班人告诉我的事情之外,还有什么秘密?   在我思考的时候——   “啊,啊!!!”伊班人突然扯着嗓子大叫起来,这突兀的喊声就好像惊雷一样吓了我一跳!   又怎么了?!   我看着他双目鼓掌,脸皮被下头的不知道什么东西给撑起!   这是...   我无暇思考,下意识地发现,这个叫托格的人,快爆炸了!!!   “走!!!”我只留给木若呆鸡的琼恩一声警讯,立刻就整个人扑了出去!   嘭!!!!!!!   再起身回头时,只看到一具被捆在海草里的尸首,他的头成了碎骨、血肉和脑浆块。   这就是,我和琼恩在姐妹屯遇到的唯一一个活人。   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在留下一段,大概是深潜者想给我的话以后,炸了。   看吧,深潜者没安好心,陆生种的性命于他们毫无价值,哪怕是留下了做信使的,最终也要除之而后快,其中浓烈的恨意,让我心生疑虑。   我加强了一个看法:嗯...不能因为深潜者似乎在帮忙,就信任他们!   “他,他炸了?”楞了良久,私生子终于呆木木地出声:“他说的怪物是什么,你背上那个?”   “大概是的,也是那些怪物害死了他。”我心里一片阴沉,深潜者对人类绝对不怀好意,当初帮布拉佛斯解除冰海,恐怕也是为了它们自己,不想让寒神的势力变得太过庞大。   想必寒神那一手冰冻大海的花活,也让它们吓到了。   当然!深潜者居心叵测,可是,确保大海不会再被冰封这一点,对我来说很有意义,我不用再在布拉佛斯留下大量兵力守望海疆,集中兵力就行了。   看上去是如此,对吗?   可是,假如人类占优势,打败了异鬼,深潜者会不会又起别的心思,不再制止寒神玩冻住颤抖海的把戏?我不敢保证,很明显,它们这些海中生物就是想要冬季之鬼和夏季之民在相互争斗中流干鲜血,耗尽力量,难保深潜者在人类占据优势时,不再帮着看管海面,寒神又能冰住大海,将祂的尸鬼大军送到布拉佛斯。   所以,我的对策是照原有的战术进行,十四万军队分别驻守潘托斯和布拉佛斯,十万军队,包括七国效忠我的封臣,和渡海来到七国的五万人马集结到河间,和丹妮莉丝联合起来抵抗异鬼。   假如未来在三叉戟河畔的战争胜了,那我就将驻守厄斯索斯的大军直接派到泪江口或者白刃河口登陆,打进北境,在异鬼的疆域里开辟第二战场。   “我们现在怎么办?”琼恩问道。   “你别管这个,这不是凡人能涉足的世界,你去外头,通知我们那一船难民去姐妹屯,”我吩咐,“有很多用得上的东西。”   这种事哪能让琼恩这种喜欢大惊小怪的普通人来牵涉?   我接着说:“其他的,我来处理。”   其实也没什么要处理的,琼恩离开后,我只是检查了一下这个深潜者的崇拜者集会所,找找那些宗教符号之类的东西,好让自己更了解这群潜在的敌人。   可是,他们打扫得极为干净,除了背上那个不知道为何被留下的鱼卵之外,我竟然毫无所获!就好像这里从来没有什么仪式举行过。看来,真的是把人和动物融化成了水,清水或者咸水,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黎明时分,阳光在沉重的长夜里,于黑云中露出了一丝痕迹,琼恩很快就带领那五十多个人来到了姐妹屯,看到码头里的柯克船和其他船只,多米尼克不禁感叹:“谢天谢地!现在,我们没必要挤在一艘破船上了,这里都遭遇了什么,人呢?”   他这问题让我和琼恩对视了一眼,“出了怪事,”琼恩回答,“那我们坐过来的那艘船,修一修也能用?”   “可以,这样的话,只是五十个人,完全可以继续南下了,当然,或许会有人宁愿继续呆在这儿。”   我摇了摇头,“不,继续南下吧,假如不想和本地人一样失踪的话,尽快离开为好。”   这不是危言耸听,既然深潜者撤走了他们的人,那就说明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何况,不管是波内尔还是深潜者,谁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就会回归?   “快看那边!”这时,一声呼喊的声音响起。   又是怎么了?   我脑海中在这一瞬间闪过了鱼卵、深潜者,以及一些可怕的幻象。   难道说——   石龙已经到了,就藏在不远处,应该没事!我握住剑柄,看向呼喊传来的方向!   可我转身时,却看到人们的手不是指着海里。   不是深潜者...   几个人指着天空,我眯上眼睛,看到了那阴云之间的影子。   龙,魔龙,丹妮莉丝到了!   啊,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我的情人,和盟友,以及竞争对手,我看到她的银发如一点星光,飞扬在那魔龙卓耿背脊上的棘刺之间。   还记得吗?我曾经问过琼恩·雪诺,如果他也是统治者中的一员,他会怎么做?   这一路上,对我来说是有惊无险,可对琼恩来说,或许比在长城上更刺激。   他在北境,在白港,看到了很多,整个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饱受压抑的私生子显然会和龙之母有所冲突。   那么丹妮莉丝呢?   丹妮莉丝对琼恩同样态度复杂,她辛辛苦苦走到这一步,难道就因为琼恩是更名正言顺的坦格利安家族继承人,就把自己打下的一切交给他?   现在,这对姑侄在事有蹊跷的甜姐岛相遇了,看这模样,很快我就能得到一个答案。   丹妮莉丝驭龙而来,现是在我们头顶盘旋了一圈,“把弓箭放下!”我嘱咐紧张的众人,“这是铁王座上的国王,全境守护者丹妮莉丝,你们给我把武器都放下!”   众人照办,丹妮莉丝自人群中看了我一眼,大概是好奇这个素未谋面的男人如何会知道自己?   尸鬼莫波现在的形象完全就是七国的骑士或者士兵,半点都无法让曾经见过几面的人,将他和厄斯索斯那个红王的秘密匕首给联系起来。   魔龙卓耿降落到了姐妹屯边碉堡的上方,将那碉堡当做了巢穴一般,落了下来,腾起一阵浓烈的尘雾,“正如这位...仁兄(“我是艾德瑞克爵士,明光。”莫波插话)所言,好吧,艾德瑞克爵士,幸会,我在寻找一名叫做琼恩·雪诺,或者伊耿·坦格利安的男子,他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私生子或者婚生子,我听说他就在谷地的海岸,不管是五指半岛还是其他地方都没有他的踪迹,你们有见过他吗?”   “我就是,琼恩·雪诺,伊耿·坦格利安这个名字和我无关,我是史塔克家族的私生子,这位...王上。”琼恩站了出来,昂头答话。   丹妮莉丝仔细地观察着他,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又看了一眼已经怀上琼恩孩子的耶哥蕊特,红发的矛妇少女盯着琼恩,眼神里是关切和紧张。   嘿!   有意思了!   前世的电视剧和小说里,耶哥蕊特都死在了进攻长城的途中,可现在,我所在的这个世界里,到目前为止,她还好端端地活着,还怀孕了!没记错的话,前世的剧情里,丹妮莉丝好像和琼恩·雪诺,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有过一段情?   丹妮沉默了好一阵,这就开口:“你认识艾德·史塔克吗?”   琼恩点了点头,“我认识,他是...临冬城公爵,将我抚养长大。”   “他说你是莱安娜·史塔克和雷加·坦格利安的孩子。”丹妮莉丝面容平静。   琼恩呆住了,他紧接着下意识地看向瑞肯·史塔克,仿佛小瑞肯曾经和他说过差不多的话儿。   瑞肯朝他笑了笑,眼神中的意味难明。   “这...这”   “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来佐证你的身份,你是琼恩·雪诺,还是伊耿·伟维水,亦或是伊耿·坦格利安,每一个细节,都需要证实。我的兄长雷加和多恩的伊莉亚公主有婚,并育有一子一女,你是婚生子的可能性不大,不过,我很乐意承认你,为我的继承人,伊耿。”   继承人,显然,这是丹妮莉丝深思熟虑过后产生的决定。   她极有可能不能生育,那么,让伊耿·伟维水(或者伊耿·坦格利安)也就是琼恩本人,或其子女成为未来的君主,就是必然的了。   这既能避免琼恩的身份给她带来不便,影响她的王座,也能拉拢桀骜不驯的北境,以及团结在北境身边的河间和谷地,从而让同样效忠于我的西境独木难支,之后,丹妮莉丝就能够统筹七国。   “女王,我恐怕有不同的意见,”这时候唯恐天下不乱的瑞肯开口了,他被放在一个石墩上,“我借助他人的眼睛,看到了一切,并且,我很乐意帮助您找到证人,证明,琼恩·雪诺,或者说伊耿·坦格利安,才是真正的铁王座之主!”   “什么意思,你是谁?!”丹妮莉丝皱眉。   “我是瑞肯·史塔克,”瑞肯说,他的居心让我怀疑,“我说,我看到了,伊耿·坦格利安的来龙去脉。”   丹妮莉丝不禁眯起双目,“我知道这个伊耿曾经和红王莱雅拉有一段情,我知道他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人,可这不代表,我会容忍他,成为他人用来对付我的工具!”   哈!?   你们,你们姑侄撕逼怎么把我扯进去啦!?怎么你丹妮莉丝语气里还有吃醋的味道,是吃醋吧?什么叫一段情啊!!!   作者的话:抱歉,这章内容有点长,所以我发晚啦! 第673章 列王的纷争(六)极乐塔之战(上)   尸鬼莫波目睹的,在甜姐岛发生的争议,并不太好解决,甚至可以说是太过敏感,没法解决。   毕竟涉及到坦格利安家族内部的继承序列。   琼恩·雪诺,或者说伊耿·伟维水,再或者叫伊耿·坦格利安,妈的,这小子名字真多!   不管怎么说吧,他这人,究竟是雷加王子和莱安娜·史塔克的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个问题,直接关切到了丹妮莉丝王座的合法性。   当然,我们这位“三眼乌鸦”,“最后的绿先知”瑞肯·史塔克提出来的,所谓的“验证”,看起来是为了坦格利安家族好,可我知道,这其中绝非抱着什么好意,而是要故意引起争端,影响丹妮莉丝权位的稳固。   而丹妮莉丝偏偏不能不答应他的请求,毕竟她最大的依仗之一,就是她对铁王座归属的宣称权,如果没有琼恩·雪诺,她丹妮莉丝就是名正言顺的七国之主。   可惜,琼恩出现了!   自然地,丹妮莉丝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实际上我也看得出,她在那一瞬间考虑过这个选择:她在听到瑞肯的话时,其实更想让魔龙卓耿吐火,毁掉甜姐岛上的所有人,杀人灭口,让这件事永远不会影响她丹妮莉丝的王座。   可是她没这么干。   或许是出于她固有的善良,或许是怕有活口,她没有用暴力来蛮横地解决为难她的人。   照我对丹妮莉丝的了解,她有这样决定的原因恐怕是前者,她依旧抱有国王不该有的善良。   总之,丹妮当下有麻烦了,而我呢?   我当然不会帮她,虽然不知道瑞肯·史塔克打得什么主意,不过我正要趁此机会,趁着我一个人在南方的时候,一劳永逸地,解除洛拉斯这个不安定因素,再杀掉攸伦·葛雷乔伊这个全人类的威胁,并且挖走丹妮莉丝的墙角!   于是,我开始行动了。   在丹妮莉丝被摊牌的同一天早上,黎明时分,我本体也已经起床。我所在的地方,依旧是河湾、多恩和风暴地的交界,边疆地,赤红山脉的极乐塔畔。   阳光将双层帐篷照的一片浅淡,沙蛇娜梅莉亚·沙德专心地看着镜中的我,她那一双褐色的眸子一眨不眨,梳子轻柔地理好我长长的发丝,让我感觉到头皮发根微微的刺痛。   “要不梳个发型?”她那双被我饱尝过的红唇,这样建议道。   我左右侧首,打量着镜中的自己,说实话,发型什么的,我倒是没什么太强烈的要求:“就简单地扎起来吧,头盔一戴,哪有什么发型不发型,再好看也没人看得到。”   “至少您自己会开心一些,”她露出笑靥,“美丽是成功的第一步,我母亲是这么说的。”   在她帮我梳妆完毕以后,换我给她摆弄。   说来,虽然我走过不少地方,见识过各色美人,也见识过各类花卉或海贝中的紫色、粉色和红色,甚至以铅粉进行打扮的技法,可是我自己的手段依旧很笨拙,都怪西佛把我伺候得太好!可惜此时此刻,在军中自然没那么多服侍人的姑娘,蓝道一时没考虑到我的需求,我也乐得被招待得简洁一些,所以,我就和娜梅莉亚相互装扮了。   那么现在,我就只有细心而缓慢地,帮娜梅打着辫子,这手艺还是我少女时,薇尔菲德·曼德勒教我的,她算是我在那个年纪,少有的,会收拾自己形象的闺蜜,当时我的其他朋友,不管是小熊莱拉·莫尔蒙,还是克蕾·菲林特,可都不擅长化妆这类事儿。   “这是北境人的把戏?感觉和河湾姑娘梳头时编的辫子没什么区别呢。”娜梅莉亚看着我的一举一动,评价道。   “这是曼德勒家族的女儿教我的,”我回答,“曼德勒家族虽然是白港的领主,白刃河之盾,可是在过去,也确实是河湾的贵胄,如今他们家仍然自称为青手骑士团的一员。”   “原来是这样,曼德勒家族和培克家族的恩怨我也有耳闻,如今这两家互为寇仇的贵族,倒是全被赶出河湾啦。”   对她的幸灾乐祸,我付之一笑,换了个话题:“说来,娜梅小姐,昨天的晚宴上,为什么我感觉,劳拉和阿莉里亚都不大喜欢我?”   劳拉,劳拉夫人,劳拉·布莱蒙夫人是布莱蒙城的城主,来自布莱蒙家族,而阿莉里亚小姐,则是戴恩家族当下的代理,除了“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戴恩之外,戴恩家族主支如今硕果仅存的血脉。   她们都是此次来援于我的军队的首领,带领着赤红山脉西部的多恩军队。是的,一位是夫人,另外一位则是小姐,都是女子,可以说,除了蓝道·塔利之外,此次我汇集的军队,全是女人在号令。女性掌权,这也算是多恩人的特色。   娜梅小心地看了一眼我的表情,“抱歉,她们不是不喜欢你,吾王,她们只是在担心,担心这一次的出征是否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什么样的麻烦?当然是生怕和河湾地发生冲突,导致金贵的洛拉斯爵士,提利尔家族的幼子,继承人,出现什么差池,到时候招惹起多恩亲王道朗的怪罪,不管是戴恩家还是布莱蒙家都有得好受。   没关系!她们的担心毫无道理,我也很在乎名正言顺,要杀掉洛拉斯,我当然会给自己戴上“白手套”,也就是给自己找个合法合理的理由,来宰了他。   所以,“我理解。”我只有这样回答多恩的沙蛇。   接下来,既然我在多恩的朋友和手下已经抵达,甚至休息了一晚,那么。下一步该怎么做,我召集这支军队以后,要怎么办?自然就成了必须讨论的问题。   早饭过后,我们在蓝道的军帐召开会晤。   在我们就坐之后,布莱蒙家族的劳拉夫人,首先开口。   这位劳拉·布莱蒙夫人的面孔挺有棱角,黑发浓密,有一双厚厚的嘴唇,和上下抹着眼影、眼线的淡蓝色大眼睛,虽然她看起来已经约摸五十岁左右,却依旧有一股泼辣爽朗的美感。   俗话说得好,年岁带不走真正的美丽嘛。昨日我乍一见她,差点还以为自己看到了前世好莱坞的影星安吉丽娜·朱莉。   “奥芭娅小姐和娜梅莉亚小姐告诉了我一些情况,”她提到两条沙蛇时,也在向两条沙蛇点头致意,后者回礼。   “她们说,我们这位洛恩王国的红王,”接着,她那双大眼睛看向我,“美丽的姑娘,尊贵的君主,有可能会被,那群号称要剿灭‘秃鹫王’的河湾人攻击,巧的是,我很讨厌河湾人,更讨厌他们跑到赤红山脉的举动!不管有什么借口,这里都不是河湾的地盘,那群农夫不该出现在这。”   “感谢你的支持。”我略略躬身。   “问题在于,这位...荣光!阳戟城的马泰尔家族并未直接发出指令,要我们对洛拉斯·提利尔及其部下发动攻击,所以布莱蒙家族没必要来此,我们是应邀而来。我到了这里以后发现,在座的有蓝道伯爵,无意冒犯,蓝道大人,您也是河湾贵族的一员。谁都知道,河湾人阴险狡诈,所以,我可不想成为你们河湾人,实践自己那些纠结复杂阴谋的工具。”   神他妈无意冒犯,都说人阴险狡诈了,还算无疑冒犯?!不过劳拉夫人这话,至少很明确地指明了自己的底线。而我也能给一个恰当的答复,毕竟我也无意冒然攻击河湾的剿匪军队。   于是,我回应道,“我邀请各位来此的目的,是为了请大家保护我的安全,仅此而已。有情报说洛拉斯要攻击我,甚至请了一些荒唐的巫师前来助阵,蓝道大人乃是提利尔家族的封臣,很多时候不便作战,他需要证人来证明提利尔家族不法在先,也需要朋友帮助他一起抵抗其封君无理的暴力。”   我这话,算是给了一个承诺,我绝对不会主动挑起事端,也不会主动制造河湾和多恩的嫌隙,我们的行动名正言顺。   劳拉点了点头,姑且相信了我,看得出来,她确实不喜欢河湾人,所以我找的这一点搪塞就足够了。接着,劳拉夫人翘着下巴,看向戴恩家族的阿莉里亚小姐。   阿莉里亚的年纪大概在三十岁出头,这位女士拥有戴恩家族的白金色长发,长得很瘦,五官不算艳丽,也不算精致,可是端庄大方。   然而她真的实在是太过瘦了一些,与“皮包骨头”这个形容的话语只差一线,其双眸之下还有淡淡的阴影,似乎睡眠很成问题,精神气也很糟,显然日子过得不算特别好。   我眼露关切,显然这眼神让这位憔悴的女人有些不开心,她故意逞强地昂然向我主动示意:“戴恩家族遵守誓言,遵从您的指令,王上。”   我知道,她是在强撑着给了我一个干净利落的回答,哪怕她可能身心都饱受折磨,这一点,实在是让我感慨。   据我所知,戴恩家族的姑娘在美丽之余,也有大胆热情的风评,如今这位大恩家族的阿莉里亚小姐,竟然如此地忧郁,实在是不符合这家人给人的印象。   当然,我能理解,不管是戴恩家族,还是阿莉里亚本人,最近的情况,都实在是太过不好:   前任“拂晓神剑”亚瑟,死在了极乐塔,也就是我们目前身处的地方,这一家的男嗣如今只剩下一个当代的“拂晓神剑”艾德瑞克。   同时,阿莉里亚本人的姐姐亚夏拉,在当年艾德·史塔克归还名剑“黎明”之后,跳海自杀,大概是受不了自己的爱人艾德杀死了自己的哥哥。总之,他家女人也只剩下一个。   再看看最近这一年,艾德瑞克背着族剑跑去比武,还在海外宣告效忠于红王,把姑姑阿莉里亚一个人孤零零丢下。这也就算了,带恩家族素有四处任侠的传统,更是喜欢表现自己的骑士风范。   偏偏,阿莉里亚的未婚夫黑港的“闪电伯爵”贝里·唐德利恩,在前久死了!   放眼全世界,包括我和丹妮莉丝在内,女人当中有谁有“拂晓神剑”这位姑姑一般不幸的?   也是因为际遇太过悲剧,她能如此坚强地提供支持,便更加难能可贵了。   我怜悯她不太走运的日子,于是说道:“据我所知,您从未前往过战场,阿莉里亚小姐,不如委命一名骑士为指挥官,与我们一同行动?”   我的好意显而易见,可阿莉里亚连一个笑容都欠奉,她生硬地说道:“恐怕您不理解,多恩的女人与男人有同等的权力,自然也该有同样的义务,艾德瑞克伯爵在前线战斗,我也一样,绝不避讳属于我的职责。”   在七国的其他地方,女性的继承权要排在男性之后,只有当一家的儿子死光时,女儿才能获得领地的权力,并作为自己的嫁妆。而在多恩不同,在这里,继承顺位只看长幼,不分男女。   “身先士卒,承担一切,这是令人赞美的品质,”我俯身靠近她,“可我觉得您有些憔悴,似乎状态不大好,艾德瑞克在为我服务,乃是我最好的骑士,我不想让他的戴恩家族失去您这位顶梁柱。”   我不吝于向我的手下展现我的好心,对待自己的臣属,我还是挺人道的。   “人们说‘秃鹫王’来自黑港,是一个屠夫,杀死了贝里伯爵,我的未婚夫。所以,您觉得我应该逃到后方,去乖乖为贝里·唐德利恩哭泣祷告,是这样吗?”   原来也有私仇,我倒是忘了这点。   那就不管她了,爱咋咋。   “好吧!”我双手一拍,“我们来讨论该如何面对,河湾人可能的进攻,首先,对方会用一种类似于弩炮的武器,来针对我的石龙。”   我看了一眼劳拉夫人和阿莉里亚小姐,显然,她们知道我有石龙,沙蛇说的吧。   “其次,那位‘百花骑士’洛拉斯,他的目标是我,我们之间有很深的误会,他想杀了我。”   娜梅小姐开口:“既然是误会——”   “解不开的,”我知道她想说什么,“误会大了。他们拥有众多的骑士和重骑兵,还有带盾弩手与长枪手。针对双方的兵力和兵力组成,我的计划是占领一处制高点,将塔利家族与多恩的长弓手铺开成阵,枪骑兵布置在阵外,时刻准备绕后,然后,我们和他谈判。”   “假如谈判失败呢?”劳拉夫人问。   “如果谈不成,就摆出我要骑龙逃走的姿态,激发他的怒火,主动进攻。”   蓝道接过我的话:“一旦打起来,我们就防守反击,利用地形优势、长弓兵射程上的优势,和密集的长枪阵型,阻拦重骑兵的冲锋,射垮对方的弩手,接着,多恩的枪骑兵会趁机冲击,我知道多恩的马匹无法承负太重的铠甲,可是耐力十足,我会带领这些骑兵,利用他们的机动性。你们要和手下交代清楚,不要看到红王骑着龙跑了,就一哄而散。”   蓝道·塔利和我事先研究过如何作战,我的想法很明确,复制前世百年战争中英国打法国那几场的战术。和当时的英军相比,多恩和角陵的联军多了一支马力很足的轻装枪骑兵,却少了雨后的泥泞地形来困住对方的重骑兵。所以,我们轻骑兵安排在战场以外,如果对方的骑士下马步战,那正好一波冲击。   河湾人的长枪兵大都是征召起来的农民,不够精锐,没这个拦住骑兵的士气。   所以问题在于,如何让对方主动发起攻击?当然是我上,既然我出现在了对面,洛拉斯·提利尔就绝对不会想要放跑我,我们之间有血海深仇,所以,哪怕他知道我骑上石龙之后想怎么飞走就怎么飞走,他依旧有极大的可能会立刻攻击。   “百花骑士”洛拉斯血气方刚,有时会显得鲁莽,我不是很担心激不起他的攻击欲望。   “我带来的士兵都经过充分的训练。”戴恩家族的阿莉里亚小姐说,“他们有足够的士气。”   “我的战士都是好样的,他们甚至敢向龙挑战。”劳拉夫人吹了一把牛。   对于她们的保证,我点头以应:“既然如此,那他们将毫无机会,只要河湾人率先攻击我们,我们就让他们出不了赤红山脉。对了,这些天里,你们领地里有没有人流出黑色的血液?”   要提防攸伦,这是当然!   “黑色的血液?这可奇了。”劳拉夫人挑了挑眉。   看来是没听说过攸伦·葛雷乔伊的事迹,还有角陵的怪物。大概沙蛇俩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故而干脆就不提了。   “我去抽查几个士兵,夫人,”我不敢打包票,于是如此说道,“那么,以上就是我们的计划,愿诸神保佑河湾和多恩之间,能够相安无事。”   我用匕首划过几个布莱蒙家士兵的手掌,戴恩家的也测试过几个,都是红血,不过我依旧心怀疑虑。虽说如此,时不我待,待到中午时分,斥候来报,河湾的三千人马拔营而起,朝向北边的极乐塔而来。 第674章 列王的纷争(六)极乐塔之战(中)   下午时分,阳光灿烂,蓝色的空穹万里无云,好一派冬季中的夏日风光。   极乐塔孤寂地矗立在地平线上,身影是如此冷漠,便如过去的无数岁月中,目睹大军来来去去的木然哨兵一般,望着此时此刻正在对垒的两军。   是的,纵然我们这一方和洛拉斯那一方事先毫无厮杀的气氛,没有半点事态紧张的征兆,然而大家一碰面就是对峙,连半点缓和的气氛都没有!   在之前,蓝道大人曾经派出自己的纹章属官与“百花骑士”洛拉斯沟通,他们之前似乎谈得不错,那纹章官又是带回来山中猎物,又是带回来犒劳的酒水,当时要说两边会相互操戈,谁都不信,底层士兵大概都以为是来和“秃鹫王”还有角陵出现的怪物作战。   可是到了今日,本来该合作对付“秃鹫王”的双方,剑拔弩张。   为什么会这样?   还不是因为洛拉斯爵士对我的敌意。   我大体可以猜到,之前对纹章官的厚待,是稚嫩的洛拉斯·提利尔是想要软化角陵军队的军心,而非想要和平,或者专心致志对付“秃鹫王”,毕竟,“秃鹫王”的出现和洛拉斯不无关系。   我甚至能想到攸伦·葛雷乔伊,一定是就我的性命对洛拉斯·提利尔做出了什么承诺,换取了洛拉斯爵士的支持,从而能在赤红山脉东山再起。   洛拉斯大概以为角陵伯爵蓝道,是提利尔的封臣,他可以让蓝道按兵不动,袖手旁观,然后想办法除掉我这红王。   然而他打错了主意,或者说提利尔家族看错了蓝道·塔利!于是,对于洛拉斯的“善意”,蓝道大人不为所动。   纵然有绿叉河的失败,这位河湾的老统帅依旧威望十足,刚烈霸道,其意志绝非小洛拉斯那区区的怀柔,所能轻松撼易。我们的蓝道大人现在更乐意为自己而战,而非为了将他罢免出河湾大军的封君!   复仇之路道阻且长啊洛拉斯爵士,我好想看看他那张俏脸咬牙切齿,却又拿我毫无办法的狰狞之相。   无论如何,事已至此,   尘土飞扬,军士和骑士们吆喝叱骂,督促士兵列阵。我方的五千军队,包括有五百名名多恩枪骑兵,两百名角陵骑士及重装扈从,以及为数在一千出头,由双方混编的长弓手。在这一千七百名士兵之外,则全是长枪兵,当然,对方的军队同样大都是长枪兵。那位洛拉斯爵士共拥有三千名士兵,在长枪手之外,则是更加训练有素的背盾弩手,多半是出自手工业发达的旧镇。   现在,两边的长枪手蜂拥成群,熙熙攘攘,却不成阵型,散发出一股朴实庄稼汉的气味。长弓手插下尖桩建立阵地,枪骑兵已然游荡在外飘忽不定,蓝道大人正在指挥他们,不过他的大旗倒是还在步兵这里。   可以说,我军人数大大超过敌人,所以我们游刃有余,大家伙信心十足,尽管大多数人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和高庭旗帜下的军队对阵。   当然,人数之外,装备上,倒是那群富裕的敌人,更好一些,他们当中职业士兵的手头家伙要更加锐利,然而,部分装备上的精良,并没有让他们产生太大的优势。   毕竟双方的长枪兵大都是农夫出身,身着打补丁的布甲或者布面铁甲,只有少数家庭殷实的配得起胸甲和半身甲,而且他们除了一杆枪矛之外,多是配有短剑、长剑、小盾、棒槌或者斧头,甚至其中还有拿着长柄镰刀和投石索的。   骑士们则大都身着全身甲或半身甲,我猜是由于板甲渐渐开始普及在南方,加上多恩和海对岸的山中城邦诺佛斯关系密切,所以,长斧(pollaxe)现在在骑士和富有的军士之中非常普及,这甚至影响到了河湾地那帮老爷的配装,我注意到,对面也有不少人以长斧为武器。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圣奴卫们,那帮人就很喜欢长戟和长斧,甚至发誓以之为妻,却不想,这习惯竟被多恩人给学去了,这大概是因为多恩人发现敌人的铠甲越来越坚硬,于是在自己也装备同类甲胄的同时,取用对付板甲比较有效的武器。   一把长斧的柄大概会有四、五英尺长,再长那就是长戟。其一端可以分成三部分,用来穿刺的尖锥或者说矛头的两边,分别是带尖刺的锤头,和可以当锄头或斧头用的斧刃。这玩意儿对付起厚实的板甲来,要比刀剑或者战锤灵活管用。   当下,我手里就有一把。   我打量着这钢铁开罐器,阳光晒得它不再冰冷,它看起来用法很广。   我不得不感叹,南北的技术代差还真不小,北境那边还在玩长剑和长矛,南方的骑士已经默不作声地改用这类多功能长柄了。   尘埃落定,双方就位,烈阳照耀,顶顶头盔反射着光亮,如此炫目,就像是一片银色的海洋。   我举目远望,看到了一个身穿附着了白瓷釉板甲的男青年自对面的阵中踏出,一头褐发盖住了他的后颈,正是那位铠甲上有一百朵玫瑰的洛拉斯爵士,只见他和身边的骑士寥寥数语,尔后这名骑士奔马向我们的阵列,高举高庭玫瑰旗帜和代表和平的白旗。   依照河湾人的习惯,以及我向蓝道伯爵所了解的一些南方贵族传统,这位跑马过来的爵爷,大概就是提利尔家族的纹章属官。纹章官、纹章次官、纹章属官等等名头,通常都属于负责保存家族典籍和史册,以及纹章材料的官员。对于花里胡哨的河湾人来说,贵族家族或许会拥有不止一个纹章,指不定还有什么主保圣人的纹章之类,复杂得很,再加上要解决家里旁系和封臣子女的就业,所以就有了纹章官这种东西。   当然,纹章官通晓礼仪,有时也会成为信使和司仪,物尽其用嘛。   这位骑士到了我们面前,高声道:“洛拉斯·提利尔爵士,高庭的梅斯公爵之子,高庭公爵、南境守护、边疆地守护、河湾人的至高统领维拉斯·提利尔之弟及继承人,向您致意,异国之王,向主君挥舞武器的角陵伯爵,以及不宣而战的各位多恩盟友。”   “你叫什么名字,骑士?”我问道。   “贾尔斯·佛花,女士。”他头盔上插着三种颜色的羽毛,骄傲地像是一只雄鸡   娜梅莉亚在战阵之前依旧是一身裙装,沙蛇朝我耳语:“这名字我听过,他爹是高庭总管。”   小人物,随他去,懒得记。   “说出你来此的目的,纹章属官。”我命令这使者。   “洛拉斯爵士不知为何本该是朋友的人,会用长矛尖对着他,用长弓瞄准他,如今事实如此,提利尔家族无可奈何,故而,他只有一个要求,为避免双方贤达的种种冲突和之后更大的矛盾,他建议,由他本人,与尔等之中地位最高者,进行决斗,以解决目前莫名其妙的敌意。”   原来如此,搞一场决斗?这还真是年轻而又自信洛拉斯·提利尔,能想出来的招数。   我感觉到周围有目光投向了我,这些视线都意味深长。   是担心我,希望我拒绝?当然希望我拒绝,如果我出了差池,一些人寄托在我身上的一些野心就会自此落空。   想怂恿我接受?只怕也不乏其人,一些人希望及早结束这场无谓的争端,他们宁愿回家睡觉,数着谷仓里的麦粒过日子,也不乐意掺和进什么大事里。   我几乎能看到各位贵人心中的想法,种种不一而足。   “没必要,荣光,”戴恩家族的代理家主阿莉里亚开口道,“他们这是在挑衅,您乃洛恩之王,没有接受的必要,可别忘了当初雷加王子的教训。”   雷加王子的教训?啊,是指如果不是雷加·坦格利安和劳勃·拜拉席恩在战场上决斗,还被他一锤头锤死的话,坦格利安家族不至于落到今天的地步吗?   我想了一想我单打独斗的实力,不得不说,他们这帮人太操心了。   在得到维拉斯默许的前提下,我连顾忌都没有,有啥不敢做的?   不过,刚才这个我忘了叫啥的纹章官小信使,话里话外说的都是我挑起了这场争端,“不知为何本该是朋友的人,会用长矛尖对着他,用长弓瞄准他,”我日,这好大一朵单纯无暇的白玫瑰,搞半天是指责我在酝酿敌意,俨然是把黑锅甩给我背啊!   哎,还真是,看起来是我主动集结了军队,是吗?你洛拉斯好无辜,对吗?   扯淡!   这他妈在这种舆论形势下决斗,回头是不是河湾人要同情洛拉斯·提利尔一发,越发憎恨我这个把铁王座丢到大街上的北境女蛮子?   想得美!   话说回来,凭什么他说决斗就决斗,凭什么老娘要背锅!?没这种好事!   如果说我一直以来从北境到君临,再到科霍尔和瓦兰提斯,我有什么宝贵经验的话,那就是一点,绝对,绝对不要按照对方那可笑的完美排程去走,要按我的节奏来!   于是,我这样答复这位纹章官:   “有趣,”我笑了,“是谁告诉你和你的主子,我是来打仗的,纹章官?”我举起裹在钢铁护臂里的双手,“这里的多恩人和角陵人,都是为了保护我而来,绝非是为了将尔等变为尸体!你的主人和那‘秃鹫王’蛇鼠一窝,意图将这赤红山脉变为怪物的领地,”我指向角陵农民和猎人,“你们答应吗,你们愿意任由高庭的少爷害得你们家破人亡,背井离乡吗!?”接着,我又指向赤红山脉的长弓手,“你们呢!?你们乐意让自己的家园变成触手的乐土吗!?答案已经很明确了,纹章官。”   信使怒气勃然,涨红了脸,他立刻开腔:   “这是荒谬的指控!”这位年轻的信使回吼,“哪有什么怪物?!即便有,也是你这个女巫带来的!所有水手都知道,你用血咒害死了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你还害死了你父亲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你就是个灾星!”   灾星?行啊!今天我就把那个洛拉斯给克死在这!   好了,我的目的达到了,既然要泼脏水,那大家就一起脏嘛。   我趁热打铁:“很好!你对一个国王提出了滑稽的指控,我饶恕你的僭越,纹章官,可偏偏任何人都无法审判国王,除了诸神。所以来吧,我们来一场比武审判,就在极乐塔下,我和你,或者我和你的主人,现在,给我滚回去报告他。”   决斗审判,这才是正确的节奏,别给我搞得那个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跟一朵白玫瑰似的。   结果如我所愿,他欣然接受,既然是比武审判了,那大家都无话可说,生死有命,纵然家族之间结下血仇,却也没有谁占理谁不占理的讲头。这场可能引发多恩和河湾战争的闹剧,终究是没发展成为冰与火世界里的长弓手痛揍骑士,而是化为一场生死比武。   原本比武审判要求双方事先祷告并守夜,以祈求诸神的见证,可是在这年月,这要求已经不那么严格,而我和洛拉斯爵士也偏偏不约而同地想要快点结束这桩破事,他急于复仇,我则是不乐意在南方呆的太久。   于是,双方留下大部队,两边的各位贵族前往极乐塔下见证,我这边蓝道作为统帅就不去了,他一个河湾地的封臣却在帮我,这简直就是造反,见到高庭的提利尔家族成员,得尴尬的要命。   黄昏时分,太阳西下,其残照染红了半边天空,与红色的山峦交相辉映,天地一片赤色,几乎让人以为自己来到了燃火的七层地狱。   在当初艾德史塔克及其挚友与三位御林铁卫交战的地方,两军的大人物相会,空出一个圆圈,我和即将与我分出生死的“百花骑士”出列,相互对视。   依旧是花哨的铠甲,加上一把步战用的长枪,“百花骑士”卷曲的褐色长发随着微风而动,那张英俊的脸蛋冷峻异常,“我不想杀女人,”他说,“当初我曾经赠予您钢铁玫瑰一朵,本不愿让那玫瑰染上血色。”   “你站在这里,我站在这里,你所说的这些,毫无意义。”我翻转着手中的长斧,“你见证过我受封的那一刻,你是个骑士,我也是个骑士,用钢铁发言乃是我们的职责。”   说起来,当初在君临,在提利尔家族的老祖母抵达那座城市之前,我们似乎相处的还不错。   不过,现在大家手上都是微凉的木头柄,附着有致命的矛头和斧头,回顾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蓝礼是你杀的吗?”他问。   “当日杀蓝礼对我毫无好处,”我坦陈真相,“那是梅丽珊卓的巫术,影子杀手。”   “那我的祖母和我兄长呢?”   “生死有命,洛拉斯爵士。”我没有直接承认,“即便是,那又如何?!”   我眼神锐利,半点都不遮掩,“权力的游戏就是这么玩的,小男孩,你的兄长,你的祖母在君临和我相互算计,那他们自然就该有死无葬身之地的心理准备,你也一样!这游戏里的每一个人都身系一片土地一群男女的兴衰荣辱,丢掉自己的小命,那实在太正常不过,如果要想保全自身,就别来参加!”   他眼里自是痛恨和不忿:“是吗?他们一个是丈夫和父亲,一个是年迈的老人,您就用这话安慰自己的良心?”   听听这天真的话语,这不由让我讥讽:“说得好像就你家死人了似的,别说这些谴责的话,小男孩,你提利尔家族站在了园丁家全家的尸体上成为了南境守护,你们这一辈在战场上和战场外也除掉了不少敌人,你说这话实在是太惹人笑了。”   “我听说你有一个哥哥,就好像我有两个哥哥一样,假如你的哥哥死了,你也能宽宏大量地说,这是权力的游戏,对吗?”他直言。   这话让我想起了我在白港做下的决定,为了我那位老哥,我牺牲了三千人,其实老实说不为了他,那三千人也跑不掉。   我或许对牺牲者心怀歉疚,我却不会在这里为我的私心和双标自责。   既然要相互攻讦,好啊,洛拉斯爵士!   我如此回应道:“那可不一样,大大的不一样。”   “难道你的亲人是亲人,我的就不是?!”他质问。   好问题,我打算给一个让他愤怒到发狂的回答:   “我有洛恩王国,不需要继承恐怖堡,我的兄长多米尼克会不会死,关系不大。你就不同了,加兰死了,你就是高庭的继承人,你心里一定很开心吧?!”   “住嘴!!!”他怒吼道。手上的长矛拍了过来,就连面甲都忘了关。   我好整以暇地拉下面甲,正巧架住他的这一击,口中犹然不停,“怎么,说中了?”   “你算什么东西,我会为他们复仇!”他一动手中长枪,变拍为扫。   我以他的枪杆为圆心,翻折长斧划去他的力道,狠狠将锤子的那头砸到他腰上,当然,这是板甲,这一下打不破。   同时,我口中也丝毫没停:“我有本事自己去开创一番事业,波顿家族的人,都能活的很好,不用和兄弟争夺继承权,你呢?废物!”   这一句话好像把七国的大部分家族都骂进去了,不过说的也没错不是?快把你们多余的子嗣送去给我开拓吧!我有的是荒地!别让他们留在七国扰乱治安啦!   我这算是打着架也不忘给洛恩王国放广告么?   废物,废物,废物。   这个词显然击中了洛拉斯爵士的软肋,他整个人显而易见地变得更加疯狂!   想想也知道,“废物”二字为何会让他如此触动?   洛拉斯·提利尔无能地失去了自己的爱人蓝礼·拜拉席恩,失去了祖母奥莲娜·雷德温,还有哥哥“勇武的”加兰,他的长兄维拉斯在为家族忍辱负重,他的妹妹“小玫瑰”玛格丽无奈以身侍敌。   他本人呢?空有“七国少女的梦中情人”这样的花瓶称号,在贵族的评价之中,除了脸和武艺之外毫无用处,提利尔家族当中或许最没必要存在的,就是他洛拉斯了。   洛拉斯爵士在这几年里,一定听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死的是“百花骑士”,而非能带兵打仗的“勇武的”加兰,那该多好。   “我杀了你!!!”他痛苦地大喊。   “你做不到。”我悠闲地笑道,铿!武器再次击打到了一起。   就骑士的水准来说,洛拉斯的步战绝对不算弱,可惜不如他马上的工夫那么过硬。   所以,在头脑已非凡人水准的我看来,就太不够份了。   杀了他并不能让我获得最大的利益,此时此刻,众目睽睽,我决定让他的死变得更加有用!   我要,杀人,诛心! 第675章 列王的纷争(六)极乐塔之战(下)   太阳落山,将天地渲成了血色,洛拉斯·提利尔那一身蚀刻了百朵玫瑰的全身甲,自然也不例外,白色的玫瑰变成了鲜红的玫瑰,鲜红似血。   是的,红,到处,都是一片黯淡的红,我目光所及之地,皆为霞光所照。   这颜色如此刺眼,是警告,警告我远方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威胁,也是死亡,在七国司空见惯无人心寒的死亡。   是的,当下的我,就正在制造死亡,我在和年轻的洛拉斯爵士比武审判!   我们都不愿意事态扩大,都希望只要对方去死就好,因此有了这一场决斗。   尘埃随风而荡,他招招狠毒,一副要同归于尽的模样,而我则像是在训练侍从的教头,优哉游哉,然而再写意也遮掩不住生死相搏的紧张。热光不再,山风送寒,我们两人蒸腾的汗水,和喘出的温气,却抵挡住了赤红之岭晚间的凉意,热火朝天,针尖对麦芒!   砰!我一个闪身,侧让矛尖,手中长斧同时扫过他的胸甲,打出沉闷的鸣响。   这一架本来早就该结束了,他已经无数次差点就被我给干掉,那身在光照下变成红色的白甲上,也留下了处处凹凸不明的痕迹。他身体瘦削,虽是男性,其力量却对我构不成压倒性优势,灵敏度上更是差相仿佛,偏偏我更有生死搏杀的经验,更能察觉他动作的端倪,就像是未卜先知一般,躲开杀招,立刻反制,将他当成了猴儿耍。   经历过多次生死搏杀,面对过异鬼、劣质深潜者以及种种怪物之后,和区区洛拉斯过招,本妇人丝毫不惧。在马上我或许得掂量一二,步战?收拾他简直轻轻松松。   来!既然杀他这人不成问题,那我就要开始诛心了。诛旁观者的心!   现在,该如何让洛拉斯即将到来的死亡,于我而言,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呢?   我们先来抹黑他,令提利尔家族恩威尽丧!而要抹黑一个人,依照我多年的经验,得分五步走:   首先,是和他当朋友,这理所当然!毕竟要背刺一个人,就首先得靠近这人的背,才能背刺。因此,第一步,赞同洛拉斯的观点,完全支持这位“百花骑士”洛拉斯,以此来拉近和他的距离,就显得像是他的朋友。   “我承认你的勇气和正直,”我们拉开距离,他喘得很凶,汗水从发丝间滴落,我还好,只是汗水把头发浸湿了一点,“假如我真的是凶手,那么为血亲而向一个国王复仇,实在是再英勇不过。”   “呸!”他不屑再多言语,也没力气,和我斗嘴,洛拉斯挪动着步子,和我掂量着彼此。这会儿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我的水准远超于他。   然而,骑士永不言败,永不退缩,他眼神一厉,欺身而来!   铿!火星一溅!   他这蓄谋已久的一招,又被我偏卸开。   我心里感觉自己像是在逗小孩,口中却对他褒扬有加:“经典的一记穿刺!你差点就成功了,你的武艺就和你的脸一样出色,爵爷。”   他哼了一声,八成是觉得我在嘲讽他。   现在,我要开始抹黑洛拉斯的第二步:着重地赞赏他的优点,尤其是某些让人反感的优点,强调再强调!   我盯着他的眼睛,他表面坚强冷酷,给人感觉,就像是被冰冻起来的玫瑰花,还挂着霜,可是他却让我捕捉到了,他眼神里的一丝犹豫,这番好话带来的一丝犹豫。   当然,这不代表他会就此罢手,犹豫只是犹豫而已,哪怕我一个妇人跪下来求他,此刻的洛拉斯爵士也不会有半点迟疑,誓取我命。血仇如此深厚,在他眼里我欠下的命债,几句话语可抹不掉,我也没必要,给一个这么幼稚的娃娃,卑躬屈膝。   那么,让我们继续抹黑小男孩洛拉斯,在这个年代世人的眼中,洛拉斯·提利尔有哪些,明面上得赞扬才成,实际上却叫人讨厌得不行的,所谓优点呢?   就让本阴阳人莱雅拉,来让大家了解个清楚!   我想遍他的事迹,莞尔道:“你觉得我在让你分心?不,‘百花骑士’,我确实很佩服你,我佩服你对蓝礼的忠贞,即便太阳落山,再耀眼的蜡烛,也无法媲美它的光辉,对吗?我还佩服你对仇恨的直诚,更佩服你身为骑士的操守,您诚实而高尚,乃是我见过最了不得的骑士楷模之一。”   多么完美的人啊。   他自然毫不动容:“即便你如此说,我也不会停手,血债血偿。”   “想必您也不会接受联姻,宁愿为了真爱孤寡一生?”   “你需要再多这么多的废话吗?是的!”   啊哦,这不是一个联姻对象,没法给在座诸位的家族带来利益。这家伙要自主绝后,在场的诸位,你们听到了吗?   我眼角扫过围在圈子边的贵族们,河湾那边曾经有几个人在决斗前向洛拉斯爵士献殷勤,此刻显然是在大皱眉头。   “优点”这种东西,一旦无法为人所利用,那就是缺点了。贵族不是诗人,封建社会,不讲人文主义,没有贵族会为忠贞的爱情所触动。   接着,是第三步,根据他的特点,给他贴上标签。   洛拉斯没注意到的是,不知何时,我们之间的决斗停下了,这就是说好话的用处,哪怕是敌人在赞美,尤其是敌人的赞美,总是会让人耳朵舒服,甚至愿意交流。当然,他都认定我杀了他的兄长和祖母,再交流,他也会初心不改。   “我猜有一天,会有人称呼你为‘童贞的白骑士’,赞美你的忠诚。”我笑着说。   “你不会给我未来的,不是吗?你为何不直接杀了我,却要说这么多的话?”他质问。   我敷衍他的疑惑道:“死亡来得太过轻易,是会对不起你这样的豪杰的,至少,我做如此想。”   围观者面面相视,我在猫戏老鼠,显然大家都看得出来,而这番话,则会让他们不觉得我是故意玩弄敌人。   我可尊重洛拉斯了!   而洛拉斯·提利尔爵士提出的,对我的指控,我杀了他祖母和兄长啥的,似乎也不会真有其事,对吗?这红王可以赞美一个指责她,并且向她发起比武审判的骑士,是个坦然的人哪,在这年代的道德观念看来,似乎和恶毒的谋杀,不会有什么牵连。这年代还没逻辑学,也不会有人一环一环推敲,“好人”和“坏人”的标签依旧分明,既然我看起来不像是坏人,自然就是好人了,对吧?   没办法,只要不是屈服于权威,说人好话就是那么有利于形象。反而栽赃诋毁的人总是给人以坏的印象,除非是向强权,不管其袒露之事是否属实。   然后,是抹黑洛拉斯爵士的第四步,暗示他有别的丑闻和密辛,或者说,潜在的恶劣之处。我要毁掉他的人设,这个什么鬼“童贞的白骑士”,太令人作呕了!   嗯,尽管这个称号是我临时给的。   “我能理解你对我的仇恨,”我缓声道,“一个女人成为像蓝礼那样的国王,对你来说,是不是很痛苦?”   “什么?!”他蹙眉了。   “你是不是很痛苦?我听说你厌恶当年与你一起成为彩虹铁卫的女子,‘塔斯的美人’布蕾妮,你甚至想要杀了她。”   “那是因为——”   他大概是想说,他当时因为蓝礼的死,而愤怒到疯狂,想要杀掉一切可能谋害蓝礼的人,除他之外其他的彩虹铁卫自然也不例外。   我不想听他的辩解,我立刻打断他的话,不容他置辩!没等他开口,就高声问道:“我听说是你撮合了提利尔家族和蓝礼·拜拉席恩的联盟,你甚至毫不吃醋地任由自己的妹妹玛格丽成为蓝礼的妻子,对吗!?你根本就不在乎女性,你爱男性的原因,是因为你认为女人一无是处,对不对!?”   这就是纯粹的栽赃了,不,也不完全的栽赃,洛拉斯·提利尔确实有漠视异性的倾向,对于同性恋来说,这其实很正常,他除了不喜欢女人之外,也没表现得仇视哪个姑娘,反而彬彬有礼。   而我的话,是强化了他对异性的无感,通过种种迹象,给他栽上一个“仇女”的恶名。   “仇女”在河湾算不上太大的问题,然而,在场的不止是河湾人。   甚至不用看多恩人的脸色,我也知道各位女贵族,她们会有什么想法。   最致命的是,除了我之外,另外一个王者,丹妮莉丝,也是女人。巧的是,洛拉斯一直想要发誓不婚,终生为骑士,也只身为骑士。可这样的他,偏偏没去请求成为丹妮莉丝的女王铁卫!当然,我知道洛拉斯·提利尔未必不想宣誓成为什么女王铁卫,他是筹谋已久要对付我,所以在南方搞事,没空去找丹妮。   然而!我知道,我心里清楚洛拉斯这人不是“仇女”。其他贵族哪会知道?!他们能想象得到我真的杀了著名的“荆棘女王”奥莲娜·雷德温和“勇武的”加兰?不,他们不了解发生了什么,他们拿什么去体会我当初在君临时,对君临脆弱却又坚固的控制力?   在前一步抹黑的步骤中,我先是表现得坦然大方,让所有人下意识地觉得,我不是什么凶手,洛拉斯大概是误会了。   紧接着,现在,我旁敲侧击,指出洛拉斯似乎是由于别的原因才对我不利,而且这个原因是他“仇女”,极有可能,他会是丹妮莉丝潜在的敌人。   好了,不用说了,现在,咱们打拳吧?   停停停,拳,不是这么打的,抹黑洛拉斯,还有第五步!最后一步,让他彻底成为虚伪恶心的小人!   这一步,就是在第四步的基础上替他开脱。   “我理解,丹妮莉丝女王算什么东西,我,又算什么东西?”我笑了,“七国可曾有过真正的女君主?上一位坐在铁王座上的女王,给大家带来的是‘血龙狂舞’之乱,女子为君,祸乱之源!”   “我没这么想过!”他大叫,同时挥舞武器扑了上来!   我架住他的长矛,长斧的木柄翻转,同时足下一踢他的小腿,将这人踢到在地!   “你敢不敢承认你想杀我,你敢不敢承认你和伪装成‘秃鹫王’的怪物一起合作,对我下手!?你敢不敢承认,你当初曾经想要杀掉那个妄图当骑士的女人布蕾妮,你是不是觉得蓝礼,比丹妮莉丝更该成为国王!?告诉我,以七神的骑士的名义!以诚实的名义!回答我的问题,说出你的心里话,每一个问题!”   他摔倒了,想要站起来,却被我用膝盖抵住了肩胛之间,“你这个巫婆!”他咬牙切齿,“巫婆,巫婆!”   “你是想要继续栽赃我,继续撇清自己,不承认你和怪物的关系,还是死得像是一个骑士?”我喝问道。   他立刻闭上嘴,死死咬紧牙关,不再张口,他不张口的原因,是他不愿意说出自己,与炮制了“秃鹫王”这场大戏的攸伦·葛雷乔伊勾结。然而周围人没注意到我话里的意思,下意识地,他们会觉得,我是在问洛拉斯,是不是因为自己“仇女”的倾向,所以才要和我作对。   “说啊!”我逼迫道。   “杀了我吧!!!”   此时此刻,洛拉斯·提利尔面对着严峻的道德考验。   他其实心里明白,我这是在利用他,利用他遵守骑士守则的举止,逼迫他承认自己要和一切女人为敌,至少也是痛恨。“仇女”这个标签,会让提利尔家族在丹妮莉丝女王的宫廷里遭遇怀疑,并引起女人权力极大的多恩,进一步的仇视,要知道,多恩可是被默认为女王最坚定的盟友来着。   同时,他却又没法说出自己和攸伦·葛雷乔伊的关系,与一头触手怪一起荼毒边疆地,这件事传出去,对提利尔家族的损害,不亚于“仇女”二字,恶劣,太恶劣了,不管是教会对异教的愤怒,还是民众对巫术的恐惧,都会给他的家族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可是,洛拉斯·提利尔本人的人生成就,是寄托在“骑士”这一神圣的事业上的,他是家族次子,自小就被灌输服务的意识和高尚的品德,他的所作所为,也绝无违反骑士之道的地方。   骑士不能说谎,但是可以,他当下也只能,只字不言。   我的话里有真有假,真的那一部分,他洛拉斯和攸伦合作的那一部分,却偏偏是他没法坦白的,于是,他就只能无奈地任由我肆意诋毁。所以说,啊要当个伟大光明正确的爵爷,就一直伟大光明下去,别搞这些阴谋诡计,否则最好是做个伪君子,或者真小人,你看你洛拉斯·提利尔,你要当个正义的骑士,却又偏偏和攸伦·葛雷乔伊那种玩意儿搅和在一起,现在纠结了吧?不上不下了吧?被埋汰污蔑无法分辨了吧?何必呢!?   这男孩在我的膝顶下,弯曲起手臂,想要勉力扒拉走自己的头盔,最终却只是露出白皙似少女的半张脸,就没法再动。   他说道,“杀了我,我,我无话可讲!你,来!直接动手便是,来让诸神赐予我一个该有的结局!别在那儿鼓唇摇舌。”   “什么结局?”我低声道,“和蓝礼在死后相会吗?”   “杀了我!!!”他吼得破了音。   周围人之前一直保持寂静,屏住呼吸,眼见如今大势已定,又听了两个决斗者之间那么久的,不禁相互窃窃私语起来。啧啧啧,吃瓜群众们恐怕是觉得这瓜,可真是又大又多啊。   现在!在无形之中,河湾贵族当中,那视洛拉斯·提利尔为主,与他同仇敌忾的气氛,似乎突然变弱了。   我了解他们的心思:得罪一个女王也就罢了,还可能得罪另外一个女王,偏偏投资的价值也不大,丫不愿婚配,这样的洛拉斯绝非潜力股,该说简直就是坏得不能再坏。   再加上这几年,身为封君的提利尔家族,表现不算特别好,而我这里,也有大片的土地值得河湾贵族们向我靠近,再加上,提利尔家族对河湾的统治本身就是先天不足,他们不是更合法的园丁家族后人。   所以,大家的心思灵活起来了,除了少数几个确实忠肝义胆的人之外。不过,哪怕再忠贞,也是不敢打断比武审判,救下洛拉斯一命的。   “尽管你讨厌女人,你恨我,”我一边心里暗笑,听着周围的低语,一边回答着洛拉斯的求死之话,“然而我确实尊重你身为骑士的高洁,来,告诉我,洛拉斯爵士,你有什么遗言吗?”   他不言不语。   我拔出短剑,准备扎向他露出的下半张脸,下巴下的位置,切断他的动脉。我猜经过这一天之后,提利尔家族对河湾的统治,那是真的不大稳了。   我正要下手!突然——   “王上!!!各位大人!!!夫人!!!”远处一匹跑马靠近,“不好了!蓝道伯爵被人刺杀,打起来啦!”   打起来了?!   怎么会如此突然?   不不不,一点都不突然,恐怕不是有人突然跳反,是攸伦·葛雷乔伊安排的黑血深潜者,混进了军队里,我一直担忧的事儿,发生了!   我死死压住已经放弃抵抗的洛拉斯,他早就打定主意要寻死,所以我不是很担心他。   接着,我直起上半身环视在场诸位,一张张脸上尽是骇然,不少人已经拔出了武器!多恩布莱蒙家的劳拉夫人在卫士的保护下警惕地看向河湾人,包括角陵的几个骑士在内,她冷声询问“王上!现在该怎么办?我们是不是撤退!?还是说——”   “这是怪物引起的动乱,”我先定性,接着发号施令:“现在,每个人先来让我划一到手,我看看你们血的颜色——”   我注意到原本在洛拉斯麾下的河湾封臣一脸警觉,自行抱团,他们不相信我。   不相信我,他们相信谁?   洛拉斯·提利尔。   他妈的,算你运气好,小子。   “百花骑士”还躺在我身下,我狠狠地一把抓向洛拉斯·提利尔的头盔,想要掀起,却不想护喉和护颈挺结实,没拉动,倒是让我的俘虏呼吸困难起来。   “咳,咳!!!”   行吧,没法揪着他头发说话了,可惜。   我索性直接厉声道:“洛拉斯爵士,洛拉斯·提利尔,梅斯之子,维拉斯之弟,玛格丽的哥哥!难道你要看多恩和河湾操戈,一错再错吗!?现在诸神判你有罪,而我宽赦了你,你欠我一条命!去给我组织人手,快滚!”   “咳!!!”捡回一条命的提利尔家族幼子使劲儿咳嗽,“我不欠,你给我——”   “做个男人好吗!?”我一巴掌拍他头盔上,乓!   乒乒乓乓乒乒乓乓,带着铁手套的我敲了个痛,这头盔可真是好响的一张鼓!   “停手!咳!我答应,咳,咳!!!”他喘息地说。   “你引来的怪物,给我解决掉。”   乓!   “咳!别敲了!” 第676章 列王的纷争(七)追猎群山(上)   谁能想得到,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一场决斗能搞定今日争端的时候,塔利家族的蓝道,竟然被刺杀了!不期而生,却又似乎理所当然,这事件定会造成混乱,是的,这事发生的目的就是造成混乱。   “点起火把!全体上马!打起旗帜,快!王上,要吹号吗?”   “不用,”我一口回绝了这个提议,“不是打仗就别添乱了!这时候发出什么信号,都说不准会被如何曲解!”黑灯瞎火还吹号,让那帮在混乱中的土包子士兵作何想?不是会让事态升级,乱子变得更大么!?   是的,现在已经天黑了,月上半空,西方依旧微红,正值暮色初临的时分。适才决斗时我废话太多了一些,结果时间拖得有点久。   久到想要搞破坏的阴谋家,都已经等不及!   在洛拉斯给予我承诺之后,我就嘱咐他去控制住龙鱼叉,以免待会石龙救场时遭到袭击。然后我就立刻赶往出事的地方,只怕冲突已然发生!   那极乐塔面对塔下的这一变故,依旧默默旁观,不言不语,它静立不动,就像是亘古以来便一直在悄然漠视着一切悲欢离合,我回望了一眼这座圆塔,拉紧马缰,大声下令:“出发,快!”   穿着甲胄的骑士们开路,奥芭娅褐色圆润的大腿在火光下闪耀,几个没穿铠甲的仕女,阿莉里亚和娜梅莉亚身着裙装侧骑在马上,在数百朵火把的照耀下,马蹄攒动,人声鼎沸,我当先领路,此刻,我正率领多恩人和角陵人,赶回军阵所在的丘陵。   只看那矮丘上的四千多步兵并未点起火把,乱哄哄闹成一片,时不时响起惊叫、怒吼以及金铁清脆的鸣响。   这算怎么回事?能是怎么回事,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角陵和多恩的猎人、农夫、牧民巴不得这件事越快结束越好,在口粮吃完之前各回各家,他们不会闹什么!当然是攸伦·葛雷乔伊,是的,这几乎可以笃定是攸伦在搞鬼,又是你,好!好得很!   此番决斗后夜幕初降,攸伦·葛雷乔伊倒是极为会抓时机,趁着晚上视野不佳,我们一群贵族又集聚到极乐塔下的时候搞事。他刺杀蓝道的原因显而易见:   就是要挑起多恩人和河湾人的争斗!   假如此时此刻我真的已经杀了洛拉斯·提利尔,无人去节制河湾军队,那在攸伦制造的深潜者的鼓动下,他这阴谋还真有可能得逞!   可惜。   可惜我这个妇人本事不大,废话不少,唠叨了半天也没直接把洛拉斯一刀给攮了,可以让洛拉斯去收拾局面,不过谁能想得到我会临阵打拳?估计攸伦是觉得我和洛拉斯爵士一定会打个痛快,分个生死。   同时,攸伦·葛雷乔伊选择用这个制造混乱法子,而不是选择直接借助大群大群被腐化的,深潜者低配版,来碾压我的军队,就足以说明此獠的势力尚且不强,我还有机会能够找出他,杀掉他。   至于,在之前我有没有想过会有他的黑血人混进来搞事?当然想过!我甚至抽查过咧,然而之前的检验为何不成功...能瞒过去的法子太多,时间又太紧迫,洛拉斯爵士如此急躁地跑来和我对峙,未必就不是攸伦安排,让我没法检查多恩军队中有没有深潜者!   总之,我没法把士兵一个一个地检查过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角陵内部的黑血都被我挑出来灭杀了,只有多恩那边会有潜伏的劣等深潜者,顺便,我曾经“不小心”地试探过沙蛇,沙蛇则验证过布莱蒙家的劳拉夫人,和戴恩家族的阿莉里亚女士,她们全都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多恩的士兵。   偏偏,正巧蓝道被刺杀时,正在率领多恩的枪骑兵,毫无疑问,是骑兵当中出了奸细!   当然,这也不排除,或者说我几乎可以笃定,掺杂了多恩人的长弓手和长枪手中,以及洛拉斯爵士麾下的河湾军队里,有深潜者正在鼓动闹事!   事不迟疑,立刻解决,越快越好!   “劳拉夫人,阿莉里亚小姐!”我纵马奔驰,开始下令,“还有娜梅莉亚小姐,你们随我去安抚骑兵!奥芭娅小姐,还有其他的角陵骑士,你们去镇压步兵,拿好黑曜石,一旦有挑事的,格杀勿论!”   “如您所愿!!!”女人和男人们立刻分兵行事!   让角陵这帮骑士离开的原因显而易见,假如他们看到自己的蓝道伯爵出了什么状况,有一副惨样,极有可能大上肝火,让被挑起的矛盾和争斗激化!所以,让他们滚去整队就好,蓝道这里我来处理!   骑兵屯列的地方距离不远,遥遥地我就听到了那边的混乱。   “杀了他!杀了河湾人!”   “蓝道屠夫,去死!!!”   “你们在干什么?!”   “这是河湾人的阴谋!”   看吧,听听这些叫嚣,果然是在这带节奏呢!   当我抵达时,只见到地上躺着几个黑影,约摸正是人体的模样,反射着月光的头盔闪烁不止,这一大群黑夜中的人,围绕着最醒目的,也是我眼前的一条正在舞动的寒光!就像是冰冷的镜面,呈现出周边模糊的色彩,这是反射着我们投过去的火光,我认出来了,这是——   这当然不是什么镜子,是冰冷的钢铁才对!   是塔利家族族剑“碎心”。   好一个蓝道,他还活着!   马跑得更近了一些,骑在马上的我看清楚了情况,他们当然没骑在马上,毕竟没有打起来。我发现是一群人在围着一个人,也就是蓝道,场面纷纷扰扰乱糟糟,蓝道本人的卫兵已经一个不见。   只见中间的蓝道身着全身甲,斗篷飘忽,他脚步有些不稳,额头上也带着鲜血,可是他依旧勇猛,这中年男人的身姿,就像是被狼群困住的猎手,顽强而凶狠!   “来啊!!!人渣,与我一战!!!”这中气十足的冷血男大喊,几个多恩青年受不得挑衅,挺矛就刺,尖锥划过蓝道的铠甲,推得他踉跄几步,留下了划痕几道。只见蓝道见势不饶,将自己手中的瓦雷利亚钢剑“碎心”,挥舞得像是大风车似的,这可是大剑,而他在用单手!   这迅猛的旋风谁能去挨?   咵!   “啊!!!”一个身披皮革札甲的多恩人躲闪不及,他的身体就像是凝固的牛油,被那利刃轻松切开,连肩膀带头与躯干分离,黑水喷溅,人影倒地!   这就是瓦雷利亚钢!   我一看就知道,是瓦雷利亚钢铸就的名剑“碎心”救了他,深潜者可以无视凡铁,却绝对不敢轻忽带有魔力的瓦雷利亚钢武器,再加上蓝道伯爵身穿全身甲,难以受伤,所以撑到了现在。   我正要开口,两个多恩女人已经分别在大声制止:“停手!!!快停手!!!”   “是夫人?”   “夫人!!!角陵——”   “闭嘴!”布莱蒙家的劳拉夫人气急败坏,“停手,收回武器,每一个人!立刻!”   蓝道伯爵倒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来啊!!吃沙的贱种,咱们继续。”   您可就别添乱了!   我正这么想着,眼角瞥见一抹黑影!这是?!   还没来得及辨认,身子已经比头脑更快,我腰肢伸展向劳拉夫人的那边,倾身将手中的长斧一递!马儿因为我这大动作,而抱怨地一声唏律律。   铛!   袭来的暗器被打得斜飞一边,上头的力道差点让我握不住长斧,这是一根投向我们这边的重标枪!   “戒备!全部放下武器!”我丢掉了心头的最后一丝懈怠,语气更加严肃,“快!!!你们中间混进了奸细!”   啊,还好,蓝道活着,还好。我运气可真好,蓝道死了和没死是天差地别!   要知道,是我任命,并经过戴恩家族的小姐及布莱蒙家族的夫人认可,才让蓝道成为了这支骑兵的指挥官。假如他死了,那这支军队会彻底失控,不明就以的底层士兵会成为一个天大的麻烦!可他一旦活着,那些煽动者就没法很好地操控这支军队,哪怕是散布蓝道·塔利死去的消息,效果也很有限,大家会更乐意按兵不动,免得被按上一个叛乱的名头。   见到了我们的骑队和所举的旗帜,骚乱的士兵开始镇静下来。   就差一会儿,我不由庆幸,蓝道伯爵孤身奋战坚持不了太久,假如他真的死了,我们抵达时恐怕会面对一片乱麻。   突然————   “小心!!!”我朝松了一口气的角陵领主大喊,他下意识地回头,只见一束黑色的残影裹了过来!   哐!蓝道·塔利立刻就被一整个地拍飞,是深潜者放弃了伪装,变成了一大堆触手肉团!   他们没招了!   “莱雅拉·波顿!!!”我又听到了攸伦那耳熟的声音。   攸伦的宠物变得可怕,成了触手恶怪,可是我反而放下了心,这样就说明,他攸伦的宝贝们在困兽犹斗。   话说回来,如果不是蓝道大人带着自己的瓦雷利亚钢剑,让深潜者忌惮,只怕此刻就不是拍飞,而是被劫持了。   “继续整队,其他的我来应付!!!”我吩咐一声,脚踝一甩马镫!   没有时间和空间骑马冲击时,人骑在马上,就是最好的靶子,所以我果断翻身下马,扔开长斧,拔出对深潜者效果拔群的瓦雷利亚钢剑,在四周的尖叫声中,向触手冲锋!   “王上!”在几个女声的惊叫中,我险险贴着劈下的触手一剑将之斩断,黑色的血喷了我头盔和胸甲上到处都是。   “约束士卒,避免崩溃!”我回吼一声,“用黑曜石箭、标枪,”我又躲开一次来袭的触手鞭子,“齐射,射击!”   虽然因为怪物攸伦·葛雷乔伊袭击过角陵的原因,蓝道和沙蛇都曾经动员河湾与多恩的人马收集黑曜石。可是,在缺乏有针对性的武器生产的前提下,没有黑曜石矿,赤红山脉周遭没太多这种有魔力的石头武器。   难以想象,如果不是我早几年就开始生产黑曜石的武器,流出的一些,被商人们当做工艺品,卖到了这片土地上,以及“拂晓神剑”艾德瑞克寄回家的一车黑曜石矛头,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组织人手对付这些攸伦的怪物,靠两把瓦雷利亚钢剑吗?   幸好,没有如果。   五头怪物长牙舞爪,攻击凶猛,我手中的是长剑,攻击距离太短,竟然一直没找到机会挨到它们边上!   更麻烦的是,投枪和羽箭尚且会被怪物打开。   “长弓!这距离给我上弩,用弩!!!”   “用什么都不行,莱雅拉!我是赤红山脉之王!”他叫道。   “屁嘞,一团肉也敢称王?!”我回敬。   两地随贵族东奔西跑的卫兵没听出我是说长弓没用,还是也用上长弓,毕竟我语焉不详。   不过他们倒是听出来了我要让他们用弩来一发。   于是,接着,卫士们丢掉了猎弩和骑弓,下马拿出了钢制绞弩,趁着我拼命躲闪吸引住怪物的注意力,和攸伦互骂的时候,按动扳机,咻咻而射!   力道十足的黑曜石头弩矢立刻就让这些伪劣深潜者遭受打击!   与此同时,步兵所在的丘陵方向也传来了惊呼和攸伦的叫嚣,他要那边也闹起来!?   然而,他想得美!   只见丘陵那里,黑色的夜中蓦然出现了一束漆黑泛红的火焰,是我的石龙趁着夜色,悄悄靠近,只在怪物变身时,立刻出击!   “莱雅拉————!”   是啊,是啊,龙来了,攸伦,正是你“送”给我的石龙,正在喷火。你可真是个大善人,把这些珍贵的魔法宝物全都给了我,现在你是不是恨得要死。   听着那里的惊呼呐喊,以及某只海怪家的怪物歇斯底里的叫声,我不禁唇角扬上冰冷的弧度。   有龙,有我,只要别被斩首杀了我的指挥官蓝道,你攸伦·葛雷乔伊捣什么乱,都是徒劳!   这件事发生的正是时候。   夜里,稍晚些的时刻,军队扎下营帐,局势已经平息,我们杀掉了大部分的黑血怪物,只留下了一个,一部分的触手,接着,我再度向河湾人发出邀请。   之前和洛拉斯的决斗以及这次攸伦的袭击,既是麻烦,也是机会!可以为我所有的机会,我打算趁热打铁,速速将这机会握在手里,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增强对七国的统合!   在河湾贵族到来之前,洛拉斯爵士应邀先至于极乐塔下,他一见到我,就立刻要求密谈,我自然没什么理由拒绝。   “事情解决了?”我问。   “是的,一些人变成了触手,你怎么知道它们要控制龙鱼叉?”   我打量着洛拉斯,经过决斗之后,他似乎又和什么玩意儿干了一架,满身都是泥土。   我自然不会说,攸伦的目标八成主要是我的石龙,我只道:“我猜的,你看起来很狼狈?”   “那些怪物有些难对付,”他沉着脸说道,“好吧,我承认,抱歉,我在派克岛上遇到了一枚戒指,那枚戒指声称自己是攸伦·葛雷乔伊,它蛊惑了我,说,只要我帮助它,它就能帮我复仇。”   “然后你就傻兮兮地答应了,”我仔细打量着这个男孩,“你是不是当时觉得世界很灰暗,认为报仇不可能?你是不是压根就没想这样的邪魔会给你和你的家族带来多大的麻烦,洛拉斯爵士?”   “我承认!我就是个傻子,可我不讨厌女人,”火把的照耀下,洛拉斯一脸灰尘和泥土,看起来狼狈至极,偏偏又一脸严肃,惹人发笑,“我只是恨你而已,莱雅拉·波顿,我发誓,我向诸神发誓,我真的不仇恨任何一个女子,我很爱我的妹妹。”   我认真地看了一眼“百花骑士”,啊,这位还是“仇女恨女的童贞白骑士”来着,我当然知道他不恨女人,是不是我演技太好,把他本人也骗过去了,还真觉得我误会了他?   打拳打拳,姿势精妙!   这拳我打得没什么心理负担,在这个年代,我天天被人用拳打,试想我成长到现在所经历的挫折,有多少是源于阶级因素,又有多少是性别原因?我承认大多阻碍我成长上升的都是封建社会的阶级观念作祟,可是,性别,也就是被打拳,也不在少数。   男人就不一样了,这年代不是前世现代,这年代的男性可能会因为刻板印象受苦,却不会因为性别上的轻视而吃亏!   “没关系,”我揣着明白,装着糊涂,就当他是在说谎,“每个人都有讨厌的人群,我也有,只是你讨厌的是性别为女的人类,而我讨厌的是卢斯,仅此而已。”   “我不会效忠于你,你可以杀我而没杀,不管理由为何,我都不会再尝试复仇,因为我有愧,但是我会告诉我的子子孙孙——”   “哎哎哎,等等,”我摇了摇食指,“你要替你深爱的男人蓝礼守贞,你没法有子子孙孙,注意,洛拉斯爵士,不管你会不会移情别恋,与女子结合,都是对你爱人不忠。”   我的一番抢白把这耿直男孩憋得脸红,最终他只得狠狠撂下狠话:“我会有办法对付你的,剥皮女人。”   真是无能狂怒。   所以说这帮高度自律,极有操守的老实人,活的是真累,吵架的时候也憋屈得很。   “随你,”我心里暗讽,明面上却毫无表情,“召集你的属下,我有事要说。”   “什么?”   “我们,必须要去面对真正的敌人,而非自相残杀!”我笃定道。 第677章 列王的纷争(七)追猎群山?极乐塔誓   夜里,赤红山脉的极乐塔边。   我命人点燃高高摞起的薪柴,火焰升腾,一朵红花绽放在漆黑的暮色之中。   “靠近一些,待会各位可以看个清楚,”我看了一眼依旧愤懑不平,眼怀恨意的洛拉斯,“然后把看到的东西,告诉你们的同胞。”   这活儿本来该是女王丹妮莉丝来做,可如今丹妮莉丝自顾不暇。不提那瑞肯·史塔克给她带来的,关于权位合法性的质疑。谷地的海岸,因为接收了大量的北境难民,如今已经不堪重负,人们相互抱怨,乃至于斗殴。   在现在的谷地,难民怨毒地诅咒不乐意资助和喂养他们的本土人士,本地的百姓则开始排外,甚至连外国商人的产业都被烧了好些,盗匪四起,已经有领主和官员被难民或居民吊死在了路边的树上,这几乎快成了谷地的统治危机。   所以,丹妮莉丝在找到琼恩·雪诺之后,不急着回返,反而希望能借助平息那里纠缠的麻烦,来勾起谷地对她的认同。也可能她的滞留,是因为她需要想一想如何应对自己的麻烦,所以借助帮助珊莎夫人及琼恩·艾林公爵解决统治危机的机会,拖延自己面对自己的统治危机那一刻。   随她去,我的尸鬼莫波看戏就好。   回到南方的极乐塔。   贵族和骑士们面面相觑,他们畏惧地看着降落到火边的石龙,那巨大的影子几乎比山峦更让人叹为观止,其足爪上残留有可疑的粘稠液体,吓人得很。   接着,洛拉斯不悦地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向前一步。这位洛拉斯·提利尔又要骑士风范,又要与坏蛋私下勾结,以报私仇,偏偏年纪还轻,没学会无耻和虚伪,结果就滑稽地被我打了一套拳,拿了个“仇女”的名头,现在火气旺着呢。   多恩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提利尔家的幼子,女人们反而比战士们更勇敢,大步地迈进,靠近火边。   石龙放下了一张麻绳和头发编织的网,那正是把娜梅莉亚和奥芭娅网过来的工具,只见网里多了三个新的“航班”乘客,衣着褴褛,材质是毛皮和碎布,这三位口中呢喃着让人听不明白的话,即便有火焰辅照,也看不真切其面容。   有几个人观察过我的表情,弯腰凑了过去,奥芭娅尤其胆子大,“小心,”我轻声警告,“这三个东西——”   “啊!!!”嘶哑的叫声响起,网中之人突然抬头!三双泛着蓝光的眸子无情地盯着最近的活人,就像是三对幽蓝的星辰。   “哇啊啊!!!”他们露出了满口烂牙,脸上还有蛆在爬,表情狰狞,令人作呕“哇啊!哇哈!!”   这三头尸鬼嘶吼着,四肢挥舞在网中,沾满泥土的手和脚动出了残影,“哇啊!!!”其喉咙里所吐出的不似人声,饶是勇敢的女沙蛇也不禁吓了一跳,其他的人更是被唬出惊叫,往后退缩。   “好一群蛮子,他们在说什么语言?”奥芭娅强撑着不露怯,“这些是野人?”   “它们来自北境,”我解说道,“看好它们的眼睛。”   “它们?你们已经不把山地氏族当人看了,这位...王上?”洛拉斯爵士尖酸地说道,他话是这么说,整个人却盯着发光的蓝眸一眨不眨。   “它们已经不是人类了,”我蓦地弯下腰,提起了其中个头最小的那个,这小尸体张牙舞爪,想要叼我的手臂,却被我躲开,接着,我把这半腐烂的小孩举高,“看到了吗!他们,已经不是人类了!!!”   没错,是时候来一场冰火版的“国会演讲”了。什么意思?我面对的是一群南方人,洛拉斯爵士率领的三千人虽然人少,却来自河湾地的家家户户,怎么说,“百花骑士”都是提利尔的继承人。   一个声音惊诧不已:“难道它们就是丹妮莉丝女王说的尸鬼?!”   “来看看!”我高举着幼体的尸鬼四处逡巡,那烂牙吓得骑士后蹿,淑女尖叫,“看看啊!这就是丹妮莉丝女王说的尸鬼,是的!”   话说回来,为什么是一个小孩?为什么是一个幼体的尸鬼?原因很简单,身为母亲的我也深有体会:人人都爱小孩,尤其是两三岁的小孩。   什么意思?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类很可能有不同的价值观和“正义”,可是不管是哪个时代,稚童总是能打中人心中最柔软的部位,爱护幼小,乃是每个人的本能!   小孩,不是七八九岁鬼都嫌,或者十几岁的少年,而是三四岁那种,可以受到全社会的爱护,除非这个社会糟糕到了快破灭的地步。   正是因为如此,就连奴隶制下,欺负小奴隶也要躲着点。   也是因为如此,前世电视剧开头那一个眼闪蓝光的尸鬼女孩,会如此让人记忆深刻,而不管在哪个世界,杀害孩子的行为,才会让人无比愤怒!   更是因为如此,拿孩子做文章,不管是用来做反战、排异或者动员的宣传,不管背后的根由是康米、法西丝、自由主义、某某主义、还是引导仇恨,都会具有难以比拟的感染力!   在我心底其实觉得,这样拿小屁孩来做政治宣传工具的行为,不比炼铜癖好多少,拿纯洁来做生意这件事本身怎么看都很丑陋。然而,这种工具就是好用,就能真真切切地击中人心理的弱点,那些宣传画报和照片正是如此。   所以,现在,活生生的孩子如今就在诸人眼前,目泛蓝光,比起用什么成人尸鬼,动物枯尸来说,效果将更加好的出奇!   好!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个小孩!   “这是个三岁的孩子,”我展示着手里那头尸体变成的野兽,“三岁!他可能出生在临冬城,菲林特之指,或者白港,他的父亲是一个农夫,照顾着十英亩的土地三头牛,一头马,他的母亲是一个农妇,每天要打水做饭,喂养十五只鸡,这小孩本该顺利成长,在少年时获得自己的第一批山羊群,可是现在,一切都没了!”   “哇!!!”小尸鬼张开大嘴,手指拼命想要抓上我的护臂,一口烂牙疯狂地朝着我的肩膀咬过去,却每次都无法成功。   “看到了吗!?看到这个孽畜了吗?他曾经是个三岁的孩子!还有网子里那两个,一男一女正是他的父母!看看他们腐烂的肉,疯狂的举止,和诡异的双眼,他们已经完全成了怪物,会动的尸体,除了扑向自己看到的活人之外,什么都不知道!”   我这些话,我讲的故事,自然很多是编造的,谁知道这三头尸鬼是不是一家人,家里有什么牛马?   可是,就我手中,那狰狞的野兽正在嘶吼咆哮,仿佛就是我这话语最好的佐证!哪有人会在意这描述的真实性?!   “看到了吗!?”我摇晃了一下手里的小东西,“告诉我你们看到没有?!这个过去是孩子的肉块,还有网里的肉块,他们出生在北境的城堡村庄和港口,这些男女孩子,也可能出生在多恩,出生在河湾地,或许就在旧镇的郊外讨活计,这样的尸鬼,可以是你本人,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和你的子女!一旦北境的灾殃落到了河湾和多恩,他们死后就会六亲不认地再起,抓扯你们的皮肤,撕咬你们的肉块,你能想象吗?你的孩子亲人和爱人像是野兽一样,把你生生活剥!”   角陵伯爵蓝道很配合我,也或许是确有所感,他盯着我手里的小尸鬼:“你说的他们是谁?!是怎样邪恶巫师和巫术制造了这样的孽债!”   “是异鬼!我和丹妮莉丝都警告过的异鬼!是传说中的长夜。河湾人,多恩人,凛冬将至,这就是答案!”   显然,多恩人和河湾人都惊呆了,他们以为这就是来赤红山脉剿匪而已,怎料到我会突然提到北方集结军队的事情?   而且,那信纸上的长夜与异鬼荒诞无稽,怎么就,就,就出现在了他们眼前!?活着的,会动的尸体!?   “我们怎么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我们怎么可能知道这巫术真的毁掉了北方?”有人质问。“你提了一具会动的尸体来展示,这确实很吓人,但是谁知道是不是有你说的异鬼和长夜,那只是故事!”   “那不是故事!”我紧紧盯着这个出声的年轻人,“我和龙之母在七国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应对寒神及其仆从的威胁!怎么,你不相信我?”   他不敢说话。   “还是说你们想要赌一赌!?”我回首看向围成圈的贵族们,环视着,环视着,“你们是不是要赌一赌,用你们的财产、亲人和子民来和我赌一赌异鬼是不是存在?!你们是不是不乐意将壮丁派去河湾之外抵御这样的妖魔鬼怪,是不是非要等它们毁掉你们的土地和家园,你们才愿意面对现实?!给我一个答案!敢不敢用全部身家和所有亲友的性命,来跟我打这个赌?!”   “即便你这样说——”   “如果你们依旧要找百般借口,那我会让娜梅莉亚,或者奥芭娅,再或者角陵的人士,骑着我的石龙去飞遍河湾的每一个城堡和每一个村庄,相信我,这用不了太久,我期待你们拥有平息慌乱的能力,各位阁下,啊,沙蛇特蕾妮最合适,她穿着修女的服装对吗?我想如果——”   河湾人情绪顿时绷紧,谁知道那帮愚民会闹出什么乱子?假如再加上七神的名号,那我的石龙飞这一圈,简直就代表着暴动的序幕!   “——如果你们,心底是想要坐等北方战争结束,等着我和龙之母,还有西境、谷地、河间和北境付出惨重的代价之后获胜,然后再由你们收割胜利的果实。那我得说你们想得美,你们可以省省心了!丹妮莉丝我不知道,我宁愿整个七国化为鬼地,也绝不会将百战苦胜的成果,拱手让人,我会与你们偕亡于此,你们不但什么都得不到,你们的家国,也将与我一起陪葬!”   “你——”   “现在!我来提条件,你们给我听好!   首先,河湾和多恩假如不征集壮丁,派出部队和车队,将三叉戟河防线的军队数目提高到30万,并保证这支联军的整体后勤。那么,等异鬼一到,我就割舍军队殿后,撤出狭海,回到厄斯索斯!   我保证,我会带走丹妮莉丝,而且不会管你们七国剩下来的守财奴,你们就给我乖乖等死。我会攻击每一艘企图逃出维斯特洛的船只,杀死每一个男人,将每一个女人和孩子掳为奴隶,听到了吗?”   无人应答。   他们吓傻了,哪里料到自己会到这样的场合来?说好的剿匪,居然牵涉到调集十万大军的要事!   “王上,道朗亲王——”   “我亲自去找他,”我向沙蛇承诺,接着,我又面对河湾人高声道,“我知道你们可以率兵支援洛拉斯,是因为你们在家族里有话语权,至少你们的地位,足以让你们成为领军的统帅。所以,不要给我推三阻四。以上是我赤裸裸的要挟,下面,才是真正的奖励。”   我深知,权力来自于奖励与惩罚,只有通过奖赏配合我命令的人,惩罚甚至抹消不听话的那些,我的权威才能建立得起来,因此:   “我知道,我们当中有不少次子和私生子,那么请记住,洛恩王国地域广袤,古国萨洛尔如今没有人烟,却土地肥沃,水草丰美,而像这样的地方,我手中有的是,我一直需要有人来替我开垦土地,挖掘宝藏,以及训练军队,为我作战。所以,我招收了很多贵族子弟,其中不少正是河湾人。   是的,你们或许猜到了!我在这里正式宣布,从今日起,只有参加了这一次战争的七国人,才有机会前往洛恩王国开拓,而这位河湾人,只要他立下功勋,就可以获得不小的土地,功绩越大,土地越大越好!这一个优惠,将会成为我回到赫伦堡时颁布的新法律,《军功授土法》,希望你们当中的有心人不要错过,拥有一份自己的领地,送走自己的竞争者或者多余的子嗣,这机会,可十分难得!”   过去在厄斯索斯洛恩河畔和匕首湖的开拓,可没有军功授予这种讲法,没得挑的。这确实是个不错的机会!我知道,我在洛恩王国时,大力引入七国的移民,可是其中大部分都来自河间与谷地,人口繁盛的河湾不过引入了区区五千,跟着玛格丽·提利尔来的。   河湾已经人口爆炸,没办法再增长太多,而我恰巧需要人手,结果,在过去的几年里,却因为双方不属于同一阵营,没办法直接引入河湾的人口,损失大了!   现在好了,我直接来和河湾的中下层贵族们谈,比和什么前倨后恭,却善于推诿,百般提条件的维拉斯好一万倍!   这些河湾人,才是我来到赤红山脉最大的原因,因此我当时的第一站,是河湾的角陵!   当然,我的想法不止是这么简单,直接与河湾的领主们谈判,有利于在削弱了洛拉斯权威的基础上,继续削弱提利尔家族的权威。不,不止提利尔家族。   要知道,丹妮莉丝女王最大的劣势,最深的劣势,不是她王位的合法性,也不是她难以收拢七国的人心,而是她拿不出什么上道的奖励。   为什么这么说?   臣子给国王做事打仗,那是需要奖赏的,维护权力更是需要奖励配合权力的人的,可是丹妮莉丝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她放弃了奴隶湾,只保留在七国行使君主之权的名号,这就意味着,在这场与异鬼的大战之后,当她需要犒赏含辛茹苦的贵族时,只有用空虚的北境、河间来奖赏众人。   不幸的是,河间态度不明,没有效忠丹妮莉丝,北境更是与我站在了一条战壕里。那么,丹妮莉丝要获得奖励臣属的资本,就只有通过谈判或者战争,至少是我的配合,来获得土地了,打异鬼是没战利品的。   可我就不一样了,老娘地盘大得很,就是人口少。   同时,这个《军功授田法》也会斩断了河湾人最后一丝侥幸,他们大概觉得就算是有长夜和异鬼,自己也可以去我的王国重新开始。不,不是的,想得美,从今天开始,不参战,没得产业!   这一个条件,也不违背我在洛恩王国制定的方阵,萨洛尔王国的故土,甚至包括多斯拉克草海一切有森林和河流的地方,都需要有人去扎根!以培育属于我的哥萨克,培育下一代帝国,啊我说漏嘴了...我是说,王国的中坚!   做中间商就是爽,差价赚的开开心心,耶!   “现在,你们明白了?”我唇角翘起微笑,“在我重回七国之前,在我来到河湾之前,我的王国已经拥有了两个河湾那么大的,适合安居乐业的土地,我需要人,我需要军官和贵族领主,而你们,需要开枝散叶,生生不息!”   我等待着他们的回应,看着洛拉斯爵士阴沉的脸。   来来来,告诉我你们的选择!   我再度环视围成一圈的诸位,在火光之中,在石龙阴影之畔,在三对属于寒神的冰冷蓝眸注视之下,我催促道:“不要再犹豫,否则,这就是内乱之始。”   洛拉斯啊,洛拉斯,你大概没想到吧?此次向我发起的复仇,不但没有坑到我,反而,快把自家的权柄给丢了。   洛拉斯,你猜,你提利尔家族的封臣,是会继续效忠你们这家园丁王过去的管家,还是我?   “王上,假如是女人的话,有这个资格吗,为您而战,从而获得沃土?”   这时候,多恩的布莱蒙家族,家主劳拉夫人开始问话。   多恩人竟然先动心?好吧,这不是很奇怪,毕竟布莱蒙家族还有戴恩家族,全都在贫瘠的赤红山脉里。   要知道,多恩没多少好地盘,不是沙子,就是山石。他们心动,自然并不奇怪!   “当然,”我大方地说,“比起赤红山脉的寥寥河谷,我给与你的家园,要丰沃一万倍,劳拉夫人。”   “布莱蒙家族加入您的事业,为您而战!”她直截了当。   一个绝好的开头,我颔首向紧接着给我承诺的阿莉里亚·戴恩致意,然后继续看向河湾诸臣。   “各位?”我身上是全身甲,背后是巨龙,伴着蓝色的星辰,闪烁在尸鬼的眼眶里。   角陵伯爵蓝道·塔利,他,先动了。   蓝道大人早已与我有了默契!这会儿,当着自家封君继承人“百花骑士”的面,此人拔出族剑“碎心”,一掀披风,单膝跪地。   只听他双手杵着剑柄,道:   “以角陵的名义,我发誓为您争先沙场,冲锋在前,愿与您共守承诺!”   承诺,自然指的是当初他要求的,名副其实的边疆地守护。   “我接受您的效忠,蓝道大人。”我如此回应。   看到角陵伯爵带头,提利尔家族的洛拉斯爵士咬紧腮帮,属于高庭的荣光,似乎正在远去!   而同样是看到角陵伯爵带头,其他的河湾人,也不再踟躇!   葡萄纹章的骑士膝吻红土:“青亭岛的雷德温家族,骑士戴斯蒙向您效忠,誓与异鬼死战!并将向青亭岛伯爵秉忠直呈您的警告!”   旧镇的爵爷亦跪倒在地:“参天塔,旧镇的海塔尔家族,骑士冈梭尔向您效忠,我将奉献我的家产和热情,为您开拓边疆,在萨洛尔河的河口筑造一座新的旧镇!”   金树城的罗宛,河湾北方的英豪,高庭的忠实盟友,此时也没有坚守住自己的原则。   “贝勒·罗宛,来自罗宛家族的骑士向您效忠,我们需要证实您的许诺,只要您所言是确凿的,那么罗宛家族将请求在您的土地上,建起新树城,将‘青手’加尔斯的骄傲,远播异国他乡!”   一个接一个地,“苹果”骑士们,更是动摇了个彻底:“果酒厅的佛索威家族为您而战!我们誓死效忠,并与您共尝荣耀之味!”   “新桶城的佛索威愿您永葆青春,我们将以红王之名奔赴疆场!”   一片一片,我手下瞬间多出了无数封臣!   “蜜蜂”骑士们:   “蜜蜂林的毕斯柏里锋芒不让,修夫、本特姆、林曼,我们将向您献上所有的骑士,为您奏响凯歌!”   银底黑条纹章,我忘了名号的骑士们:   “班达伦堡的布莱巴尔家族,我们的剑属于您!”   “黑冠城的布尔威家族!”、“古橡城,奥克赫特!”、“罗克斯顿,圆环城的领主!”、阿尔普顿、岑树滩的岑佛德、阳屋城的库伊、三塔堡的科托因、圣厅镇的格雷佛德、高地的穆伦道尔、考德维那、奥斯格雷、谢莫、杜恩、罗登、波尔以及我认不清的无数个纹章,统统在我眼前臣服!   这个世界仿佛只有我一个人站着,周围全是屈膝的臣民。   啊,还有对我恨意更深的洛拉斯。   这壮丽的景象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出现在极乐塔下?   这并不奇怪!   在这之前,随玛格丽一起来到洛恩王国的盾牌列岛诸公和其他的王侯,就已经去信给家乡的领主们送上洛恩王国的讯息,他们大都参加了出征黑水湾之前的三千人大会,知道我的领土幅员辽阔到了什么地步!   接着,我率领五万人登陆黑河湾,不管是我召集军队的权势,还是王国一次递送五万大军的运力,都让七国瞠目结舌,被丹妮莉丝召集起来的河湾军队,想必也在信中,把这件事往家里说过。   这就是红王的权威!   紧接着,我来到了极乐塔,与石龙、角陵以及多恩人一道!角陵伯爵蓝道在河湾威望可不小。然后,我在决斗里轻松打败了洛拉斯,并消解了河湾人对继承人寄予的希望。更是拿出了尸鬼这让人忌惮的怪物,消除河湾对我的警惕戒备,让我和这里的骑士有同仇敌忾之情。   这一番事情过后,我红王已经在诸位领主骑士心中留下了种子,我武力高强,军势旺盛,背靠一个宽广的国家,并且和他们有共同的、难以战胜的敌人!   最后,就是我的演说,就是我提出的条件了。   我有能力让河湾被毁灭,这一点或许他们会不相信,可是,石龙还在场,他们有多大的胆量来与我批驳?不是每个人都是骑士典范洛拉斯的。   我更有能力和资本,来给予奖励,并批量制造出,大堆大堆的新兴领主。这,或许正是让人心动的关键因素。   以上这一套组合拳,只怕要比污蔑洛拉斯“仇女”的下三滥破拳,更加狠毒霸道。   现在,丹妮莉丝最大的依仗,河湾,已经尽在我手。   作者的话:QWQ下一章,列王的纷争最后一章,杀攸伦咯。 第678章 列王的纷争(七)追猎群山——攸伦之   在这一夜里,篝火、石龙、尸鬼和新旧诸神,见证我与河湾人的誓约已定。   我不敢说全河湾的贵族都会听我的,实际上不少人的效忠之词都仅限于自己。   毕竟,一个封臣效忠于多个封君不是很奇怪——   要知道,这么多年来,七国的领主们就是既效忠于坦格利安家族,也效忠自己的封君。   当不同封君之间发生争端,甚至召集封臣开战时,封君们自然会强调封臣必须听自己的,至于封臣具体会作何选择?这个很难说。   不过至少,他们已经心思动摇,不管是丹妮莉丝还是提利尔家族,对于河湾的控制都不再稳固。   我不知道的是,这一日的誓约今后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在我的统治过了近百年之后,极乐塔誓约一事,竟然会成为圣战远征时代的源头,最终造成了旷日持久的争端。   七国人,尤其是河湾人声称萨洛尔、奴隶湾以及厄斯索斯其他的一些土地,是莱雅拉大帝,或者伟大的红王莱雅拉,代表七神赐予他们的沃土,这些教团武装渡海而战,尝试扫清异教徒,让厄斯索斯的中部长期动荡不安。这甚至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世界主题。之所以提到这件事,是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我还活着,只不过,不是以红王莱雅拉的身份而已。   回到赤红山脉,朝阳初升,曦光宛如羞涩的青春少年,心怀热情,温柔大方。   晨风徐徐,和冷夜热昼相比,南方的早晨让人感觉非常舒适。   在这个令人愉快的早上,在永远守候隘口的极乐塔边,我又和提利尔家族的洛拉斯爵士碰面了。他身着铠甲,头发干枯,面色十分不好,看起来像是老了十几岁,而我则恰巧相反,即便昨晚与几位女士一夜欢愉,吃过又香又软滋味各异的几对奶油面包,我精神依旧振奋得可以。   洛拉斯爵士正在他的帐篷前杀一只又肥又大的鼠类,大概是岩鼠沙鼠之类的,他抬头看到我靠近,不言不语,继续自己的忙活。   在军中我通常都身着铠甲,今早也不例外,看他这模样,我莞尔一笑,他因为心情糟糕而产生的无礼,不但没让我不自在,反而让我快乐地品味他这份难受。   “但愿您昨夜休息的不错,爵爷,今日会很忙。”   “你很高兴?是啊,一大群人给跪的时候,谁会不高兴呢,”他小刀用得很娴熟,干脆地给大鼠开膛破肚,“我待会就要告辞了,这位...红王,祝你狩猎愉快。”   “所以,你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提利尔家族的未来?”我问他。   “收收你的小银舌,如果你莱雅拉会为了提利尔考虑,那只怕山羊都能长出龙的翅膀,”他话语很生硬,“我永远不会相信你说出的话,多一个字都不信。”   “我只是想说说我需要提利尔家族,还有我如何需要,以及提利尔能在此中获得什么好处。”   “这些可以找我兄长去说,”他又看了我一眼,“如果你觉得张开腿能让高庭听话,也请找他去试。”   草。   仇女!   咳,好吧,不打拳不打拳,在有政治目的的前提下,打拳是坏,在没有政治目的的前提下,打拳就是傻,我这样告诉自己。   洛拉斯爵士方才说的只是气话,昨天那一天确实把他给得罪狠了,从杀我而后快,发展到见到我就不开心,嗯...这么说的话,其实我们之间关系的进步还是大于退步的。   不管怎样,我没法再对他怎么客气了,语气变得公事公办:“你这鬼样子一点儿都不像提利尔家族的人,生生不息,记得吗?算了,不关我的事,告诉我攸伦·葛雷乔伊在哪,之后你爱去哪去哪,洛拉斯爵士。”   他将大鼠抛下,发出沉闷的响声,他垂下头,长遮脖颈的褐发,将这“百花骑士”英俊的脸蛋,掩盖在了阴影里。   我听到这个年轻人发出一声叹息,显然,我之前的举动搅得他心神难安,打定主意要进行到底的复仇失败了,又眼睁睁看着我把提利尔家族的权势给掏空,试问,洛拉斯·提利尔心底怎么会好过?   “他在一个襁褓里,就像是婴儿一样大小,不过却没有人类的五官和四肢。”   这里的他,当然指的是攸伦·葛雷乔伊。   我一扬眉毛:“这样的怪物你也敢碰,不怕他对你下手?”   “我想要复仇,”他怨恨地看了我一眼,解释原因:“他当然不可信,你不也一样?所以我找到他的时候,隔得远远地,没有用手碰,跟我去的士兵失踪了好几个。”   就这样还想着借攸伦的手报复我,不得不说,如果不是洛拉斯身上有近乎迂腐的骑士精神,我又恰巧饶了他一命,搞得他没办法再杀我的话,那估计真得分个生死不可。   他还在继续,八成是不想听我再问任何问题,连我的脸都不想见:“我最后见到攸伦·葛雷乔伊的时候,是在黑港,我没想到他竟然可以闹这么大,要把河湾和多恩全搅和进去,本以为我找到你声称的攸伦·葛雷乔伊,是找了个匕首来复仇,没想到找到的不是匕首,是野火。”   “所以以后再也别玩火了,我倒是觉得你这样找我寻死实在是没有意义,洛拉斯爵士,你是个正直的骑士,诸神借我的手,让你活在这世上自有其意义。”   “什么意义?”他不屑地笑道,“提利尔家族需要我的哥哥,但是——”   我打断他的话,说道:“也需要你,如果你没了,高庭只有一个男丁,那么任何人都会知道,只要杀了你的哥哥,就能让高庭和南境守护的名号落到玛格丽身上,那时候只要娶了玛格丽,就能拥有很多让人垂涎的权势。所以,别犯傻,别给自己的亲人招危险。”   洛拉斯爵士没回我话,事已至此,就这样吧。   稍晚一些时候,卫士来报提利尔家的数百名士兵和骑士随着“百花骑士”离开,而我,则在和向我效忠的众人商议猎杀攸伦之事。   感谢我昨夜赢得了大部分河湾贵族的效忠,这让这个任务简单了不少,我足有八千人手,加上石龙的辅助,怎么着都够了。   在蓝道大人的军帐里,面对比之前拥挤了多的听众,我开始阐述,这次围剿攸伦,或者说“秃鹫王”所要做的事情:   “首先,来看看我军,我们共有八千人,加上两头石龙,一头就在营地外,一头还在自北方飞过来。”   是的,【贪食者】已经越过了狭海,我正命令我手下这头体型最大的石龙赶来,考虑到在山里或许会有用,它将带着几桶火药飞到南方。至于野火,不带的原因很明显,赤红山脉附近依旧有夏日的痕迹,天气很好,白天很热,野火可能会发生自燃。   “然后,是我们需要搜索的地方,”我铺开本地猎人们用的地图,“赤红山脉里有很多城堡、洞窟,和可以藏人的天然石垒与坟墓,幸运的是,其中有人知道的那些,都在地图上标记了。我们先说城堡,最有可能寻找到攸伦·葛雷乔伊,也就是那个,这几日频频袭击我们的触手怪主人,的地方,是【黑港】和【秃鹫巢】,前者是洛拉斯爵士最后看到他的地方,后者则是百年前起事的前一位‘秃鹫王’的基地,我会带着奥芭娅与两名‘苹果’家族佛索威的骑士,借着石龙赶过去,先行排查,争取找到线索,或者攸伦的踪迹。”   娜梅莉亚“晕机”,就不带她飞了,而佛索威家族是投靠我的河湾人中,比较能信任的,毕竟我已经有过不少佛索威家的封臣,带上他们,无论是从政治角度,还是我个人安全的角度,都比较放心。   我继续道:“黑港与秃鹫巢堡之外,是亲王隘口沿路上,曼伍笛家族的【王冢城】,隘口守护佛勒家族的【天及城】,沙蛇娜梅莉亚,你和几位领主率领河湾大军徐徐南进,逐次排查王冢城和天及城。至于另外一条赤红山脉中的通道,骨路...骨路上的城堡离黑港比较近,我在拜访过黑港之后,可以逐次去拜访【维尔城】与【伊伦伍德】城,但愿血之贵胄、石路守护伊伦伍德家的大人那,晚饭能好吃。”   “所以,我们只用去城堡和大的村镇探访?”布莱蒙家的劳拉夫人问道。   “不止,说来,劳拉夫人,阿莉里亚女士,你们知道这赤红山脉里,有哪些地方有过魔法的传说或故事吗?那个攸伦·葛雷乔伊如今是个怪物巫师,他极有可能会需要一些魔法器物的帮助。”   “如果要说岩人们都知道的地点的话,有三个,【鹫穴】,过去某个‘秃鹫王’曾经在那里施展邪恶的魔法,【先民洞窟】,据说曾经是森林之子住的地方,几百年前有人发誓说那附近见到了巨人,以及...【女巫瀑布】,当初有个女巫诅咒死了自己的父亲,跳了瀑布自杀。”   【鹫穴】...看来当初那几个‘秃鹫王’的窝点还挺多。‘【先民洞窟】倒是让我想起了少女时在孤山山洞里的冒险,至于【女巫瀑布】,听起来更像是山民的迷信,酿造的悲剧之酒。   “【鹫穴】和【先民洞窟】比较有可能,”我回应道,“不过,不管是城堡、村镇还是洞穴、瀑布,都只是攸伦·葛雷乔伊有可能的藏身地,他很狡猾,极有可能躲在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从我对他的理解来看,大概会是某个地下室或者洞穴,因为攸伦很骄傲,他绝对不会想死于我手,所以,他多半会去找一个能塌方把自己活埋的地点。”   娜梅小姐听了我这话,有些不敢置信地扬起眉毛:“活埋?有人会喜欢被活埋吗?”   我答道:“有些品格总能让人宁愿接受更凄惨的死法,骄傲自负就是这样的品格。你们每个人都带一块黑曜石,检测每一个身边亲近的人,别给自己留下终生遗憾。我的尸龙会跟着大部队沿着亲王隘口向南走,我会看好你们后背的。”   作者的话:这几天有点累,我争取今天之内发七千字第二更 第679章 列王的纷争(七)追猎群山——攸伦之   早晨,蓝道·塔利的大帐。   “那么王上,那个攸伦·葛雷乔伊会是什么模样,一个长满触手,和山差不多一样大的怪物?”娜梅小姐问道,“还是伪装成人类的模样,潜伏在人群之中?”   “他会是一团襁褓中的肉团,看似婴儿,实质上是梦魇,”我回忆起洛拉斯爵士告诉我的事,“可能还有一枚戒指,黑色的铁戒指,看起来就像是信仰淹神的人会有的那种,古朴沧桑,看起来充满了铁群岛的怪诞邪僻。”   众人面面相觑,这些特征听起来一点都不好找,不过他们依旧颔首表示领会,“我们会解决掉这个麻烦的,荣光。”   “敌人很危险,只有黑曜石才能对付,而且很可能有各色披着人皮的深潜者为之所用,”我总结,“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分成小队进山搜索的缘故,你们一切小心,先把河湾军队筛查一遍,然后,就出发沿着亲王隘口向南走。”   “诸神会与我们同在,王上。”   哪怕对手是妖魔鬼怪,他们依旧自信,我点了点头,但愿如此。   搜缉攸伦·葛雷乔伊的事安排妥当,大家散会,老实说,这时代就只能靠人和马,而赤红山脉有大片大片的无人区,这样的效率真不高,所以,所以我打算用一点更高明的法子,例如采用死灵术,制造更多的眼睛,来帮助我寻找那个怪物。   当我走出大帐时,却被沙蛇奥芭娅·沙德给拦下了:“荣光,洛拉斯爵士人呢?他是接触过攸伦的人,他在的话这事儿会容易很多,至少有个熟悉目标的人手。”   听到这话我表情有些古怪,或者说尴尬?   没办法,他军队被我接收,人被我给逼走,这怎么看都不会像是好聚好散。   “我倒是可以接纳那小子,但是你设想一下,假如你是他,打又打不过,报复也不好报复,在被我欺负了那么久以后,还能有呆在这里的心气吗?”   她目光炯炯,“有没有可能,攸伦·葛雷乔伊就在他身上?您说有一枚戒指,有一个襁褓中的肉团,这对洛拉斯爵士而言不算太难隐藏。”   不会吧?!不可能。他谈吐很正常,一直以来的表现没什么破绽,我怎么看都不像是被攸伦在精神和心理上上下其手的模样。   不过,难说。攸伦·葛雷乔伊滥用魔法,素来故弄玄虚,手段层出不穷,假如洛拉斯真的在不知觉的情形下被控制了呢?试想,从派克岛到赤红山脉,这位“百花骑士”和攸伦·葛雷乔伊相处过如此长的时间,一人一怪物,真的能相安无事?   这么一看,就不大确定洛拉斯·提利尔没受丝毫影响了。   “从极乐塔回河湾的路线无非就是一条,我们走过,我知道是哪个方向,洛拉斯八成是走那条路回家。我们现在就出发,我去检查一下‘百花骑士’,”我颔首表示领会她的提醒,“你准备一下和我一起走。”   我一面准备启程,一面在心里整理关于攸伦·葛雷乔伊的种种迹象和线索。他已经是完完全全的怪物,这个不用再提。通过把人变成深潜者,为自己进行侦查这一点倒是颇似死灵术;还有就是“秃鹫王”和攸伦的关系,包括贝里·唐德利恩在黑港的死,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去黑港的原因,那里铁定会有蛛丝马迹。   其他的迹象...就如奥芭娅提醒的,洛拉斯·提利尔和攸伦·葛雷乔伊的关系,这依旧是个线索。   另外嘛,倒是攸伦·葛雷乔伊,会选择来赤红山脉这一点很奇怪,按理来说,他那样的触手造型,就像是葛雷乔伊的纹章海怪一样,更适合在海里活动。可是他偏偏跑到山里来。我突然想起前阵子控制尸鬼时遇到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尸鬼莫波在三姐妹群岛见到的,深潜者的缘故?   说到尸鬼莫波,我差点都忘了...接触过攸伦·葛雷乔伊的不止是洛拉斯·提利尔,还有和莫波在一起的小狮子摩根!   让我看看摩根知道些什么。   同一时间,谷地,寇瓦特家族的封地冷水城。从三姐妹岛出来以后,坐着大小船只的白港难民就来到了这里安顿。   “上钩!”守夜人总司令大笑着拉起鱼竿,兴奋得跟他杀了十几个异鬼一样。当下,我面对着布满暗礁和明礁的海湾,身后是一座老旧的城堡以及堡外的村庄,在海岸线上,距离我几百米处的地方是我们乘坐逃难的船只。   很无奈,由于本地的寇瓦特家族禁止我们进城,所以,我们只好在城外逗留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寇瓦特家族很排外?   不完全是。   还是难民和土著的老矛盾。稍早一些时候来此的北境人,和本地的民众发生冲突,甚至还多了三个人头和两具绞死的尸体,如今当地居民传言说北方的难民们带来了疾病、巫术和灾害。   所以,我们这五十多号人都住在了城外,却也不敢住进又臭又乱的难民营地,只好在海边停泊船只的码头搭帐篷。   自险境进入安稳的乡间之后,在第一个夜里,有两个老头一个女人一命呜呼,他们被烈火焚化以后埋进了海边的一个土堆里,此时此刻我、琼恩还有多米尼克正坐在土堆附近钓鱼,多米的老婆薇尔正在煮一锅杂汤。   因为尸鬼手最稳,我的成果最丰厚,两只螃蟹,三只鲚鱼,还有几只鲭鱼,简直就是这帮人的衣食父母。而且我还十足淡定,不像是某些没见过海的土包子,乌鸦雪诺大人,钓到一条小黄鱼就开心得手舞足蹈,浑然是忘了他琼恩·雪诺已然快成七国政治风暴的中心,无知少年欢乐多,可真是什么都不懂。   罢了,也没人告诉他现在他已经可以嫁人,还有可能嫁给一个女王。琼恩那一声“上钩”,话音刚落,我站起身来,“来个人接手,我不钓了。”   “嘿,艾德瑞克爵士!”薇尔菲德自冒烟的铁锅前抬起头,擦着额上的细汗,这瘦下来的少妇有丈夫在身边,用不着照顾孩子,如今看起来水嫩十足,“这里全靠你了,你不钓,今晚咱们又得干啃面包。”   “稍后嘛,”我借莫波的口敷衍着,将鱼竿递给旁人,“对了,丹妮莉丝女王走了几天了?”   “她是两天前和‘猎狗’桑铎·克里冈骑龙飞去了鹰巢城,估计快回来了。”多米手撑着海岩,回头如此说。   丹妮莉丝前去鹰巢城下,八成是再去找我亲爱的珊莎·史塔克,如今鹰巢城大雪封山,公爵劳勃·艾林和珊莎夫人都在山下。我猜得到丹妮想要什么,想要借助龙之威迫使谷地屈服,而我也猜得到珊莎夫人的答复:“艾林家族将和自己的至亲站在一起。”   这里的至亲是谁?是琼恩·雪诺,也就是坦格利安家族,雷加王子的孩子。“猎狗”被丹妮莉丝带去和珊莎相会,作为寻找到琼恩的证据,却也一定会和珊莎密谈,告诉他琼恩的身世,狗对小鸟的忠诚毋庸置疑。   所以,珊莎会很乐意,逼迫丹妮莉丝女王与琼恩·雪诺成婚,作为谷地臣服的条件。哪怕丹妮和雪诺之间的关系是姑侄,而琼恩·雪诺一定秉承北境的道德观念,万万无法答应这样的婚事。   罢了,这个琐事我可以过几天再由本体处理,现在,先去找小狮子摩根,问清攸伦·葛雷乔伊的诸事。   小狮子摩根正和半瘫痪的瑞肯·史塔克,以及深潜者的鱼卵呆在一起,作为本难民船队的古怪三杰,显然,大家下意识地把这些怪奇人物安排到一个帐篷里呆着。   我找到他们的时候,空气一片静谧,这三个怪胎似乎是在沉默地进行某种交流,看起来诡异极了。   虽然深潜者不过是一个卵而已。   “攸伦·葛雷乔伊,赤红山脉?”我没理会“三眼乌鸦”和深潜者,小狮子直接被莫波抱了出来,找个了没人的角落开始讨论。   她在尸鬼莫波的怀里,低着毛茸茸的脑袋,似乎在思考:“赤红山脉我了解不多,在过去,那是另外一批人的国家,虽然都号称是先民,但是和北方截然不同。”   “那么,怪物攸伦呢?”   “很难说,很难说...他当然不是深潜者,你见到过真正的深潜者了。照你的叙述来看,攸伦·葛雷乔伊现在的状态很奇怪,他可以制造那些深潜者对付陆地时的武器,可是本身已经是一团虚弱的肉块,连自己走路动手的能力都没有。一面是可怕的深海魔法,一面是软弱无力的躯壳,你不觉得,这很矛盾吗?”   “什么意思?”我问。   “我猜是那枚戒指发挥了作用,”小狮子摩根说道,“那枚戒指,可以沟通人心,这一点,甚至可以远隔千里发挥作用,当初他就是用那枚戒指,来和身在凯岩内部的我沟通的。”   “换言之,”尸鬼莫波蹙眉,“有两个需要抹掉的敌人,一个,可能就是‘秃鹫王’,那个杀了自家领主的黑港屠夫,另外一个,则是攸伦·葛雷乔伊。”   “或许他用什么方式控制了屠夫也不一定,答案可能就在那枚戒指上。”摩根提示。   啥?控制,你当这是“魔戒”?《指环王》?哦哟哟,原来攸伦·葛雷乔伊就是一个山寨版的魔王索伦呀。我倒是觉得前世原着里的那个攸伦的角色塑造,一定是受到了《指环王》系列的影响,可是玩戒指影响人心这种把戏,也太明显了吧!莫非我所在的世界也是在一个作者的笔下,他想不出来什么招,就拿《指环王》里的老套路充数?!假如我真是书里的人物,那我得跟各位读者声明,我讨厌这个作者,丫的把我投生成女性,搞一群美女和我百合,却给我安排一个双性向,结果连一个靠谱的男人都不给我找出来!   弃了,弃了!   当然,觉得自己活在书里,这简直就是滑天之大稽,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面对因为我此刻的停顿,而眼现好奇的小狮子,我说道:“别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只是觉得有点巧而已。那你觉得他就像是我控制尸鬼莫波一样,控制着一个‘秃鹫王’?”   “是的,”摩根点着聪明的小脑瓜,“你想啊,如果没有这么一个人存在,那‘秃鹫王’的名号是怎么传出来的?假如是攸伦自身,难道人们会对着一块肉喊‘秃鹫王’?不,肯定不会,直接叫它怪物才是正经。”   摩根说得对。   “那,我选择去再找语焉不详的洛拉斯爵士,并决定走黑港的路线,这两点都是没错的,我得先弄清那里发生了什么。”我思索。   “我想如果你不刻意回避渔人女王的记忆的话,攸伦算是个什么东西?渔人女王只是看他一眼,就能将他的底细了解个大概了。我得警告你,我有预感,如果你迟迟不接受关于你的命运和未来,那么,这场战争,赢不了。”   “什么意思?”我对让其他人的记忆、情绪和思维进入自己的大脑,抵制得不得了,我绝对不愿意接受什么记忆好吗!?   “渔人女王只是一个名头,代表着人类领袖的知识和智慧,莱雅拉,”狮子摩根此刻模样很诚恳,“不代表其他什么东西,甚至不是你,是别的人也行,只是你是这个时代最理想的人选,就好像那些记忆来自每个年代最杰出的人一样。”   “我不信,你们甚至叫她渔人女王,就好像是个特定的人,还搞性别歧视咧。”   “确实有个时代女性比男性更强势,可是这不重要,你要管她叫他,叫渔人国王也可以。算了,说了你这蛮族也不懂,你去旧镇看看那座参天塔,然后接受这渔人女王的记忆吧。”   异鬼势大,或许,确实有必要,但是我还要再衡量。   先解决攸伦·葛雷乔伊吧。   当天下午,接近黄昏时分,南方的边疆地,赤红山脉北部,黑港。   我尝试过,去追洛拉斯·提利尔,可是他和他的人很奇怪地不见了,马蹄引导向了山中,没有半个人影,尤为蹊跷的是,追了一段之后,高庭人马的足迹被很善于反侦察的人掩饰过,难以继续追迹,就连骑着石龙飞到天上望个远,也没看到半点端倪。   无奈之下,我、两个佛索威的骑士,以及沙蛇奥芭娅,坐着石龙赶往山区北部的黑港,那里是赤红山脉最北端的尽头,属于风暴地。当初的风暴王命令唐德利恩家族扼守此处,以防备南方山中的多恩人。   走空中,我们很快就抵达了唐德利恩,闪电家族的封地,黑港。   黑港临河,名为“港”却没有港区,只有几座可怜的码头,毕竟黑港边的河流并不算辽阔。   它的四周都是山峦,在山岭阴影之中,这座小城完全是军事要塞的模样,就连居民区外的墙也是又高又厚,浑然像是前世天朝某些靠近边境的,用石头城墙的县城,规模比那个还要小上一些。   要知道,或许是由于在魔龙的双翼下,就连最坚固最庞大的赫伦堡都成了一片废墟,城堡的防御意义似乎在魔龙眼前已经不算什么;再或许是七国迎来了龙王治理下的和平,贵族之间战事不兴。   总之,在坦格利安王朝建立以后,七国修筑的城堡,有一种从防御工事转向奢华宫殿的迹象。哪怕是过去所修建的城堡也开始更重装饰装潢,而荒弃了不少过去的防御设施,与“百王争雄”时代时刻枕戈待旦的生活截然不同,除了顽固守旧呆头呆脑,又面对野人侵袭的北境之外,其他六国莫不如此。   这就显得,黑港及其内部属于领主的闪电堡,很独特了。依旧充满了古代的军事色彩,不见半点金银丝绒。   可以理解,毕竟要防备赤红山脉的匪患和多恩嘛。   我没暴露身份,远远地就下了龙,只说自己是远道而来的河湾人。这样做,是要避免风暴地人觉得我有意染指本就脆弱的风暴地,搞得琼恩·克林顿又发神经。   黑港的闪电堡里,依旧挂着唐德利恩家族的闪电旗帜,不过代理城主的姓氏是科尔,不是唐德利恩家的人,从他口中我得知,死去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没有子嗣,现在这里同样陷入了继承权纠纷。   “让我的学士师傅招待各位吧,”这位姓科尔的爵士说道,“失陪,各位,有两队唐德利恩家的亲戚在城外快打起来了,我得去处理。”   于是我和黑港的学士,一个老眼昏花的师傅聊了很久。   “说起奇怪的事情,小姐,或者夫人,还是叫女士吧,娜梅莉亚女士,您可有个洛伊拿人的名字,”他絮絮叨叨,“说起奇怪的事情,最近有信鸦送来了兰尼斯港的信,来自一个叫蛤蟆巫姬的预言家骗子,我们都知道,预言纯属无稽之谈。”   蛤蟆巫姬?!   我想起来了,那个尸鬼莫波当初在兰尼斯港见过的老太婆,年轻时自东方而来,嫁给了一个香料商。   “她说了什么?”我问。   “她说,‘他在女巫死去的地方’。”师傅说道,“没头没尾的话儿,八成又是想要骗钱,这些预言家,通通都该吊死才对。”   “女巫死去的地方”。   我记得在之前商议时,布莱蒙家的劳拉夫人曾经说过一个地点,女巫瀑布,相传在过去,曾经有个女巫死在了那里。   难道说,蛤蟆巫姬又看到了什么,特地来提供帮助?   我回想起自己和蛤蟆巫姬交流的那段时候。   不算太融洽,但是也非剑拔弩张。   好吧,姑且一信,把女巫瀑布,也加入到调查名单里。   我心里隐隐有种预感,这就是正确答案,攸伦就在那个叫【女巫瀑布】的地方。   事不宜迟!   “奥芭娅,你知道女巫瀑布怎么去吗?”我问。   “当然,”奥芭娅有些不明就以,“就在布莱蒙城和星坠城边的一条河上,高隐城附近。”   高隐城附近!?   我紧接着问道,“之前我们抓的黑血深潜者,是不是大多数来自高隐城!”   “是的,好几个呢,你一说起来,我也觉得很奇怪——”   啪!   我狠狠地拍了一下手掌,吓了在场的老头、骑士和沙蛇一大跳。   “我知道了!我把攸伦·葛雷乔伊想的太厉害!他在呢么可能让自己制造的深潜者遍布每一个城堡!?做不到!所以,他其实只是将深潜者安排到了他藏身地附近的高隐城,或许还有布莱蒙城和星坠城,结果这三个城堡的壮丁被我给征召,这才有了劣等深潜者前一个夜里混进极乐塔的军营,闹事搞事的机会!   高隐城所在的地方,是赤红山脉的西南,靠近大海!攸伦·葛雷乔伊弄出了一个‘秃鹫王’是在黑港附近的南方!换言之,‘秃鹫王’就是他的障眼法,是个幌子,我一直知道这是个幌子!没错!攸伦就在女巫瀑布,我们现在马上过去!”   “这有没有可能是陷阱,毕竟他就是一只怪物。”奥芭娅提出异议。   “蛤蟆巫姬的话可以相信,她这么干,是想要我安排一个合适的差事,让她的孙子避开和异鬼的正面战场,”我笑道,“我们这是交易,她从不说谎,可以信任!” 第680章 列王的纷争(七)追猎群山——攸伦之   阳光普照,起伏的大地一片褐红色,天气一如之前的一样爽朗,疾飞的巨大石龙带起了大风,在我耳旁呼呼作响。   这派壮观的俯瞰景象,我已经司空见惯,甚至有种淡淡的厌倦,没办法,整个赤红山脉都是如此荒凉。   自黑港回归后,石龙便一直沿着亲王隘口飞,寻找照我命令前往王冢城的军队,王冢城,这是古代一位河湾王战死的地方,故而得名。   黑港这一趟旅程有很多疑问需要被解答,加上我在调查和抓捕攸伦时得到了太多的信息,饶是远超凡人的头脑,也不禁一团乱。   不提远在兰尼斯港的蛤蟆巫姬,如何会知道攸伦·葛雷乔伊的具体位置,毕竟蛤蟆巫姬是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先知之一。单单就说,攸伦·葛雷乔伊,是如何从黑港,跑到距离数百上千里格之外的女巫瀑布?这中间会不会发生过什么对我影响的事件?他和洛拉斯爵士之间又到底发生过什么,为什么洛拉斯·提利尔的踪迹会硬生生消失?   还有,就是小狮子摩根关于渔人女王的提醒,那些记忆里到底包含了什么,又会有什么作用?   问题太多,时间太少,再加上北方那规模浩大的战争阴云,还有丹妮莉丝女王统合力量时的努力与受挫,万事嘈杂,实在是让人头疼。   先解决攸伦·葛雷乔伊!其他的再说,恰巧从北方而来的另外一头石龙也快到了,兜着好几桶火药。   很快,引入我眼帘的,是峡谷中抬着花花绿绿旗帜的军队,长矛如林,头盔的银色反光繁密如星,毕竟有八千人之多。   我骑着石龙【乌拉克斯】降落,它的足爪上还拴着罗住骑士和沙蛇的网,隐隐约约能听到两个佛索威家汉子松了一口气的声音。   地面上传来一片大呼小叫,所有看到石龙的面孔都布满惊诧,大概是没预料到我会那么快回返。毕竟按照计划,我要去所有骨路上的城堡一趟,哪有那么快?   石龙着陆之后,尘埃漫天,“王上?!”我听到娜梅小姐的叫声,“您回来得可真快!”   我来不及招呼我的这个床伴,径直喊道:“劳拉夫人,阿莉里亚小姐!”   “是的,荣光。”劳拉饱经沧桑的声音响起,她和憔悴的阿莉里亚·戴恩正跟在娜梅莉亚身后。   我接下来的话,让她们脸色大变:“查清楚了,那个怪物盘踞在高隐城,就是你们那边,我们现在转道过去,命令全军急行军,别让攸伦·葛雷乔伊跑了。”   灯下黑,彻彻底底的灯下黑,枉这戴恩家族的阿莉里亚,死去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的未婚妻,一心想要为她的未婚夫复仇,结果没想到仇人就在她自家的门口!   “我们的前锋已经到王冢城,现在我们是要前去高隐城的女巫瀑布吗?”娜梅问。   “是的,组织军队,转向,去赤红山脉的西南方!”   赤红山脉的西南方,也就是高隐城、星坠城和布莱蒙城的所在地。   南方人用的喇叭吹响,号旗摇晃,指引全军向西边移动,士兵当中传来低声议论,骑士们骑着马前后喝骂,大军就像是一条长蛇,慢慢开始调整本就不算整齐的队列。   “王上!他会不会逃跑?”这时,一向沉默的阿莉里亚开口了,这个面容苍白的女人眼神里罕有的升起一股执拗,“星坠城、布莱蒙城和高隐城在同一个河谷里,我的城堡中还留有卫士和壮丁,不如我们先骑龙过去,组织剩下的人手直接发起攻击,否则的话,这八千人不知何时能到。”   劳拉夫人也道:“布莱蒙城任您差遣!”   “可以,等我的另外一头龙抵达,”我说道,“多加两个人应该不成问题。”   “苹果”家族的二位骑士听到了我的决定,暗暗发出一声惋惜的长叹。他们真是不适应空航。   于是战术随之改变,娜梅莉亚和其他的领主骑士们继续率领大军,我带着两个多恩的女城主,去召集剩下的三城军队。我打算带上两头石龙和那头一直在暗中观察的尸体长翼龙,这一次,务必要彻底毁掉攸伦·葛雷乔伊!   没过多久之后,石龙【贪食者】带着十多桶火药抵达,这些火药桶被用油帆布盖着,以避免太阳的照射,除此之外也做了其他的防爆处理,没突然自燃真是谢天谢地。   我们立刻出发!   在空中飞,就是快,飞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我们就抵达了赤红山脉西南方向的湍流河河谷,建在河口入海处的星坠城。   途中因为在黑夜里飞行而迷了路,等到白天时,才又回到“航道”上。   顾不得脸色苍白的阿莉里亚,也没空去参观星坠城里,摆放神剑“黎明”的那间展览室,“集合你的壮丁,”我直接下令,“问问海岸线上最近有没有人离开,我先派一头石龙去巡逻海岸,抓紧时间!”   “有个问题,荣光!”劳拉夫人整理着她因为旅程而变得杂乱的衣裳,“高隐城和女巫瀑布都在布莱蒙城与星坠城之间,我得绕过那里,才能——”   “我稍你过去就行。”我当机立断,“正好为了运你们二位,卸下了火药,我也得沿着山路看看会不会有埋伏大军的敌人。”   送劳拉夫人前往她城堡的途中,我正好也侦查了一番高隐城,只见这座城堡建立在一座山峰中,将山体的上半部分凿空了不少,山,就是城。这种建堡方式倒是不奇怪,毕竟赤红山脉最不缺的就是山峰,这让我想起了诺佛斯和西境的凯岩城,看来就修建易守难攻的城池而言,不少领主的思路很相似。   对此,在高空之中,“易守难攻嘛。”我不由在龙背上评价。   “您有龙,”劳拉夫人只是指出,“龙可以解决任何城堡,一向如此。”   这倒也没错,高隐城这样的结构确实会比较难办,不过也只是比较难办而已。   我并没太把围剿攸伦的事儿当一回事看,直到抵达布莱蒙城之后——   在城堡的庭院中,“你说什么!?”劳拉夫人惊怒交加,“我的儿子和女儿哪去了!?”   “夫,夫人,”被劳拉留下担任代理城主的教习说道,“他,他们去打猎,至今未归。”   这位教习浑身冒着酒气,显然是误事了。   “是谁怂恿他们去打猎的?!我不是嘱咐过,在我军队外出期间,给我好好呆在卧室里,该祈祷祈祷,该练武练武!”   “是,是一个骑士建议的,我当时——”   “你当时喝醉了,爵爷!很好,这个教习以后你就别做了。”   劳拉·布莱蒙一共有一子一女,都是在道朗亲王的流水花园里渡过的童年,目前似乎女儿还没有婚约,儿子已经是个侍从,八成是因为侍奉的骑士加入了奥柏伦亲王北上的一万人军队,这才回到了自己家,能理解,毕竟这儿子也是唯一的男性继承人嘛。   多恩虽然可以由女性继承家业,可是不代表没有偏向男性的思想,只是不明显而已,怎么说,多恩都已经效忠坦格利安王朝多年,当然会受到影响。在少女时代学习历史时,我甚至怀疑过,多恩的马泰尔家族如此热衷于把女儿嫁去坦格利安王室,未必没有排斥女性继承权的因素在内。   总之,麻烦大了,劳拉夫人的子女失踪的真不是时候。   虽然如此,虽然劳拉是个母亲,不过,她很彪悍:   “召集剩下的军队和壮丁,限你们今天之内,去找他们!”最后,劳拉下令,“准备好一个月的口粮,不管找没找到都给我立刻沿着河谷向南进发,我们去高隐城!”   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星坠城和布莱蒙城军队集合并赶到高隐城下,一共花了三天时间。   在此期间我南北奔忙,还要照看八千大军,累了个够呛。   巡视在海岸上的石龙一共烧毁了四艘偷偷停靠到岸边的走私船,撕碎了无数夜里鬼祟的人影,不过后来证实,被杀掉的虽然不是好人,却都是活人,既没有劣等的深潜者,也没有攸伦·葛雷乔伊。   我本人则亲身去过女巫瀑布,没看到攸伦,却从脚印上判断出有人从这里,去了高隐城。另外,我还驾驭着石龙在奔忙途中捕捉了不少飞禽,看起来就像是飞行的半道上打猎充饥。   实际上,我却把这些飞禽变成了我的眼睛。   攸伦在制造绝对忠心的眼线,碰巧,我也能这么干!   三天后,由壮丁和健妇组成的五百长枪兵,三百长弓手集结到了高隐城下,弓手列阵,枪手提着盾牌组织防御,少量的几个骑兵游走在山下,寻找密道出口,以及逃窜的农夫和猎人。   烈阳让云朵投下了阴影,笼罩在高隐城上空,当风吹走了白云以后,那城池竟然长出了触手无数!士兵们纷纷后退,惊叫不已,那些有塔楼粗的触手之间,被推出了几个小小的人影,劳拉失声呼唤,高喊着两个名字,那几个人影里,竟然就有她打猎未归的子嗣!?   我记得高隐城的领主,是给我效劳的骑士“黑暗之星”杰洛·戴恩,如今他远在北方,这城池虽然依旧挂着他的纹章,却显然不再是戴恩家族居城的模样。   那位“黑暗之星”怎么也不会是黑触手之星,看看这鬼样子,攸伦,攸伦·葛雷乔伊,你果然在这里。   我看到高隐城里也有其他人在,不过大多数表情木然,显然已经不再是人类。这时候,其中一个开口了,是攸伦开口了,借着不属于他的脸和喉咙:   “看看,看看!帮助美丽而聪慧的红王去剿杀‘秃鹫王’是吗?!风韵十足的劳拉夫人,还有这位,悲伤的阿莉里亚小姐,看看!这里的人,就是高隐城戴恩家族的全部成员,还有布莱蒙家族的女儿和儿子,他们全都在我手上!!!你们该怎么办,死娘们儿们,嗯?裱子们,你们该怎么办,要不要派你们的雄兵,把这些垃圾和本王一起杀掉,嗯?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有龙就了不起,偷了老子的龙,就牛逼了,啊,莱雅拉?来啊!来杀我啊!我死之前,必要这些小杂碎和老杂碎,给我陪葬!”   阿莉里亚咬牙喃喃:“为什么这世界上,会有这样的渣滓?葛雷乔伊家族该是派克岛之主才对吧?铁民里有比这人还无耻恶毒的吗?”   “老实说,”我诚心实意,“我真的再也找不出比攸伦·葛雷乔伊更让我讨厌的人了,大名鼎鼎的‘魔山’格雷果爵士,在他面前幼稚得跟婴儿差不多。”   然而阿莉里亚、劳拉和我都没想到,更渣滓的事儿还在后面。   “你想要什么?!”我高声问,“你要如何才能释放人质?!”   “很简单!你们所有人都给我滚出这片河谷,至少往东边走三天,你从我这里偷来的石龙,全都往北飞,飞出赤红山脉!别想搞花招,我看着你的举动,我有很多双你没有发现的眼睛!不过在此之前,你们需要证明你们的诚意。”   “什么诚意?!”劳拉揪心地看了眼自己的子女,问道。   “你们三个死婆娘,给我自己脱光了衣服,站到军队的前面——”   卧槽!人渣!   “——现在,“他还在喊,“否则,我就先杀几个人给你们证明一下我的想法,从这个小贱货身上开始,如何!?听好,我要你们慢慢地脱,扭着屁股和腰部,风骚一点,浪荡一点,反正你们全都是荡妇。”   啧,怎么可能?   “开始啊!快开始,否则我就要杀人了!”   他想得美,我脸上浮现冷笑。   “来啊!快脱,现在!”   我扭头看了眼两位女士,正要说一句讽刺的话。   可我却看到,她们真的在解皮带!   只见两个多恩女人双眼盯着攸伦·葛雷乔伊,怨愤和恼怒蕴藏其中,阿莉里亚这个未嫁人的闺女更是眼含热泪!   “你们疯了!?”   “那是我孩子!?”劳拉夫人带着哭腔。   “高隐城的人也姓戴恩!”阿莉里亚一边分辩一边继续动作,“假如我死了,艾德瑞克死了,他们就是星坠城的继承人,只要有他们,星坠城和族剑‘黎明’就还能握在戴恩的手里!”   我半张着嘴,听着她们似乎是在说服我,其实是在说服自己的说辞,别看她们语气坚决,实际上动作磕磕绊绊,半天脱不下一件铠甲。   “他在拖延时间,别急!”我只好道。   “拖延时间?!“阿莉里亚惊诧。   “是的,”我慢吞吞说,“他明知就算你们答应,我也不会答应放他一条生路,还能在这里劫持人质,足以说明这是拖延时间,高隐城这儿的触手都是障眼法,攸伦不在这里。”   我指着城垛间一个半裸的姑娘怀中的襁褓,里头隐然有触须在动。   半裸的姑娘,妈的,这攸伦是真的恶趣味啊,他有这功能吗?!   “那是虚的,”我指点道,“他一定已经跑了,指望高隐城这里,能拖住我们。”   “跑了!?”   “没错,”我答道,“我已经命令我的石龙放弃巡视海岸的工作,立刻飞往这里,我猜不管他藏在哪,都会抓住这一线生机,很快,就会有一个答案了。”   “可是——”   “放心,”我宽慰道,“别做傻事,他死定了。”   是的,我没告诉七国的任何人有尸龙的存在,他们都看到了石龙的可怕,却不知道在空穹的阴影里,还有我另外的侦察兵。   另外,我之前的几天里,也破掉了给自己下的禁忌,制造了一些尸鸟来进行侦查,攸伦满山都是眼睛,我不得不这么做。   总之,他跑不掉。   星坠城外的一处山洞,距离大海三里格处。   一男一女静静地坐在山洞里,女人手里抱着一个襁褓,看起来,这就是一对刚生了孩子的年轻夫妻。   然而那个襁褓里的不是婴儿,不是这对男女的孩子,而是一个肉团,长满了触须和触手,还有三十多只眼睛和九张嘴巴。   正是攸伦·葛雷乔伊。他此刻正满腔怒火地遥控远方的高隐城中,用语言来侮辱那个给他带来多次失败的莱雅拉。   攸伦从不否认自己内心深处的猥琐和不堪,别说什么要求脱衣服这种话,如果有机会,他要把全世界的女人和男人都摁在身下,强暴得他们鬼哭狼嚎!   然而现在,不是他享受的时候。他意念一动:走,立刻走,投海,现在!   他花了很久,躲着天上时而经过的石龙,藏藏逃逃,这才到了海边。他当然知道,赤红山脉之事已经失败,不过没关系,只要这具肉身回到海里,那莱雅拉就休想抓到他!   这对被攸伦操纵的男女听话地站起身,抱着装作是婴儿的攸伦。他们用兜帽遮住自己的头和脸,弓腰走出了山洞,他们俩确实曾经是一对夫妻,生活在河谷里的农民,直到某一天,土匪来到他们家里,触手插进了每一个孔洞,吸干血肉,又充入黑色的黏液,让干瘪的人皮重新鼓胀起来。   从此,他们就成为了攸伦永远不会背叛的下属。   颠簸了很久之后。   太阳照在海岸上,攸伦感受到海风送来的咸水味和鱼腥,如此让人熟悉,令人追忆。   可是,他却不知道,虽然别的眼睛看到了石龙离开,可是他素未谋面的,莱雅拉别的爪牙,依旧在海岸边停留。   很快,树枝上,山崖上,高空中,海面上,山鹰和鱼鹰腾起,一道道黑影涌向了两个傀儡和攸伦本人所在的地方,领头的是一只长翼龙,其喙和爪都被以黑曜石代替。   就像是异鬼的尸禽之云袭击向布拉佛斯的那一天!虽然它们的数量不多。   攸伦的末日,到了。   “莱雅拉!!!!!!!”   在高隐城外的我,仿佛听到了他绝望的怒喊。   这家伙,好难对付,我从来没遇到过如此难缠的对手,真的,就跟一条横在大河上的铁索一样,让船只不上不下,难缠得要命。   要知道,在死灵术和种种魔法的加持下,哪怕是对付精明如泰温·兰尼斯特,我也绝非无计可施。可是攸伦·葛雷乔伊,简直就是天底下最难搞定的敌人,他阴险狡诈,毫无底线,并且运气很好,又不乏勇气。   回溯我对付他的经过,当初尸鬼莫波能揪出攸伦藏在卡斯特梅里的暗棋,并救了詹姆·兰尼斯特,纯粹是因为我的莫波正巧撞见了一帮土匪在为非作歹,顺藤摸瓜之下才会成功。   在派克城击败他之事,更是由于正巧撞到丹妮莉丝率领的海军,也来到了铁群岛,进攻攸伦·葛雷乔伊,否则我能不能毁掉他当时就快成功的仪式?难说。   在海边抓到他更是靠蛤蟆巫姬的指点,以及运气,他差一点就能进入大海,从此海阔天空,假如他真跑了,那我下次再碰到他时,不知其势力会膨胀到哪个地步。幸好,他出于一些顾虑,以及想要扩张势力,并抱着或许能布置陷阱抓到我的希望,没有直接进海里,而是逗留在赤红山脉,否则,要对付他,可就麻烦了。   如此多的凑巧断送了攸伦·葛雷乔伊的命,彻彻底底。只能说,这算是天命国运吧。就连新旧诸神,都容不下他。 第681章 列王的纷争(终)冬至的花园   【上,第一部 分】   铁群岛的海面是灰色的,那里的天空和陆地也是一样。   而这里不同,海风,沙滩,棕榈树与椰枣树,还有属于南方的湛蓝天空,只飘着几朵云彩,飞着几只自由自在的海鸟。   星坠城附近的海岸如此迷人,就如戴恩家族的星坠城本身一样靓丽,直让铁群岛的国王深感——   咬牙切齿!   他恨不得以血和泪,黑烟与哭喊,将这美景亵渎!   是的,攸伦惯看的世界应该是灰色才对,他对这副彩色的图景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厌恶。   如此漂亮的景色仿佛是一个诸神撒下的泼天大谎,掩盖住了大海的暴虐,残酷和深邃。对宁静海景的憎恨,让他想起自己率领铁民收取铁钱的生涯,扬起风帆,唱着先辈的战歌,纵横四地,烧掉所遇到的所有渔村和港口,将大海的冷酷故事,以铁和血为喉舌,传遍八方!   可惜。他小时候听过的歌谣之中,铁民的海盗祖先们,总会有一个不堪的结局,“黑心“赫伦死于龙焰,“红海怪”死在了一个被强暴的娘们手里,海盗达衮不怕真龙、奔狼和狮子,掠夺了每一寸海岸,却死于疫病。命运苛待铁种们掠夺的女人和男人,也苛待铁种本身,就仿佛是大海要以无数前人的故事讲述一个道理:人人均在苦活,逍遥只在片刻。   然后攸伦·葛雷乔伊不信邪,他本以为自己将会征服这糟糕的宿命,就像是征服他见到的所有女人和男人一样。他与命运的风暴搏斗,奋身反抗加诸于铁种身上的暴虐毒箭!   然而,然而他如今却像是无数先祖一般,虽有壮举无数,最终依旧落到了难堪的田地,就算是当初在瓦雷利亚冒险时以人肉为食,也比不上当下攸伦这糟糕的境况。   何以至此,何以至此!?   对,是她,就是因为她!   这一切都该怪给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淫荡凶狠的裱子,莱雅拉·波顿!!!   还有机会!攸伦告诉自己,他还有机会!他会回来复仇,他会将那个死裱子压在身下一遍又一遍地蹂躏!   啪嗒,啪嗒!   颠簸的脚步将攸伦从疯狂的恨意之中唤回现实。   当下,攸伦的仆从,那木然的一男一女正在单调地迈步,他们的举止就和机器一般,男的手持一根长柄的镰刀,其上锈迹斑斑,女的则抱着襁褓中的攸伦,抱得很紧,这是主人的命令。   他们的内里已然不是人类,如今正迈步向海滨走去。   攸伦不由心生侥幸的希冀,既然海景已现,那么自由就在不远处。哪怕莱雅拉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赤红山脉西南的湍流河谷,依旧没办法把自己给捉到!当下,她和她的龙,还以为攸伦正在高隐城呢,好一个傲慢的蠢女人。   只要攸伦身入咸水,陆地上的恶意就将再也不会阻挠他。   是的!   快了,已然在望,自由和安全已然在望!他攸伦将进入大海,而莱雅拉和其盟友将会蠢兮兮地在陆地上寻找!他攸伦会养好伤,积攒好实力,之后再度回归,再度给青绿之地带来源自深海的惊涛骇浪!   快了!攸伦马上就要逃出生天!莱雅拉绝对没法在一望无际大海里找到一团黏糊糊的肉!   等等,谁说你可以逃走的?   不不不,攸伦。   想得美,攸伦·葛雷乔伊,我,不同意。   你攸伦,还是死了比较好!   天边出现了黑影,俯冲向了那岩石和泥沙之间的人影!   我来了,攸伦·葛雷乔伊!   首先飞扑向那一男一女和一个襁褓的,是一只海鸥,有黑色的头和白色的身子,它破开了那男人的额角,黑色的墨汁自伤口里迸发!攸伦感觉到了不对,几乎就在同一时刻,命令这对男女变成了触手飞舞的深潜者,“莱雅拉!是你,莱雅拉!!!”自被我控制的鸟类耳中,我听到了他的怒吼,自鸟类的视野里,我看到了张牙舞爪的怪物。   困兽犹斗,你死定了。   攸伦啊攸伦,你以为,两头微不足道的触手怪,这就能保护你平安无恙了吗!?   天空中飘荡着,汇集着,群羽结成黑色的云,骤然而降!   那是深褐色的海燕、黑色的扁喙海雀、又名鱼鹰的凶鹗、赤红山脉中的秃鹫、还有永远在哀鸣的渡鸦,大大小小的鸟类沉默着,伴着风声呼啸,亡命俯冲!我不惮用这些尸禽来对付此刻的攸伦,因为攸伦的触手们不是火焰,也不是黑曜石,无法伤害我的猛禽,更无法抹除我的魔法!   我的鸟儿都是尸体而已,怕个什么?!   砰!砰!砰!每一次触手的鞭击,都会留下片片铁羽,可惜不管攸伦如何叫嚣怒号,怪物始终没有打下任何一头鸟!有我微操,你做梦,攸伦·葛雷乔伊!   鸟群纠缠在触手怪身上,那一男一女变成的怪物,被恶禽所阻,只有缓缓挪向蔚蓝的大洋,而我对付他们的杀招,还在暗影中潜伏。   尸身棕腹长翼龙,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将喙和爪子换成了黑曜石,我的杀手锏。   可以取敌性命的杀手锏!   那些触手怪,它们就快到沙滩上了,一路上的纠缠互斗让小鸟被击飞,墨汁溅射得到处都是,攸伦还在咒骂和大叫,“我要开始杀人质了!”   不,你没机会了。   只见一道闪电自高空降落,飞向触手怪胎,就像是我当初在索斯罗斯时掠过夷林的深潜者一般风驰电掣,一举将怪物撕扯成了一滩绽放的黑液!   啵。   肉团从布块和毛料中脱出,落到了黑泥里。   “莱雅拉!”   这一次的喊声不再是从怪物口中吐露,而是从那原本被亚麻和毛皮包裹,现在已经裸露在外的肉团的口中发出,好几张嘴巴同时大叫,这是绝望的合唱!如此沙哑而扭曲,尖利得就像是被掐住了嗓子的婴儿,或者濒死的麻雀。   这无助的叫喊自然无用。   啵!又一个触手怪阵亡,此时此刻,在北边儿一点的位置,高隐城下的我,看到了围城之中,巨大的触手高高扬起,碾向了被挟持的戴恩家和布莱蒙家人质。   撕票?来不及了!   长翼龙的翼肢和爪子扑向了那肉块,将之撕扯咬碎,攸伦发出了最后的呐喊,刺耳而尖锐,差点让我以为是个坏掉的喇叭。就这样,四地的劣等深潜者和触手怪物,齐齐崩溃成汁液,泼了被绑架的男女老少一头一脸。枭雄攸伦·葛雷乔伊,终于,彻底消失在了人间!   他死了!   攸伦·葛雷乔伊,困扰了海内多年的传奇海盗,铁群岛的主人,掠夺者之长,死了!   我身边的劳拉和阿莉里亚长大了嘴巴,赤红山脉里目睹了人和怪物变成黑泥的人,全都惊愕异常地目睹着黑色的液体四处流溢,而我则悄然转身,离开了这个已经毫无意义的围城。   他都死了,高隐城又有何用?   我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轻松了不少,这人世凡间能威胁到我的人本就不多,攸伦可是个中翘楚,把他给了结,对我而言实在是喜事一桩。   你死了就好,攸伦·葛雷乔伊。   【下,第二部 分】   接下来的五天里,大事已毕,其他的全都是琐碎之务,这让我得以尽情享受了一番各色美人的风情。   除了床笫之欢以外,我夜收回了作为已经无法再使用的尸鸟,然后骑着石龙去到秃鹫巢,将那杀死了贝里·唐德利恩的“秃鹫王”从被窝和女人之中抓了出来,给喂了龙,并熔了他那枚来自攸伦的戒指。到此,攸伦·葛雷乔伊,那个曾经拥有过一只明亮蓝眸和一只幽深黑眸的男人,那个自甘堕落,宁愿变成怪物的恶心玩意儿,就此彻底销声匿迹,不复存在。   对了,他之前丧心病狂地控制了大部分的土匪,此番他的死,连带着土匪们也变成了黑水,这倒是会让赤红山脉平静至少十年。   接着,我先是前往了海塔尔家族的旧镇,拜访了那座参天塔,其地基材质是熔化的瓦雷利亚黑曜石,塔顶自古就燃烧着熊熊烈火,海塔尔家族没有阻拦,反而彬彬有礼,就好像石龙不是攸伦从他们的秘密处所里掏出来的一样。我在海塔尔家的地方翻找查阅了不少东西,那都是自学城成立以来,收集的所有魔法密辛和学士们的研究成果。   之后,我借助尸鬼莫波之躯,在谷地那近海中摇晃的船舱里,和小狮子讨论。   “参天塔,确实是瓦雷利亚筑造的,你观察到的文字和图像都没错,这个秘密可能被海塔尔家族保守了千年之久。”她揭露道,这涉及一段已经被尘封的历史。   “瓦雷利亚对你而言,是不是那个被十四座火烽毁掉的文明,瓦雷利亚自由堡垒?”   “难道还不止?”我借着尸鬼的嘴巴问,“还有别的瓦雷利亚?”   “他们的历史很长很长,可以追溯自银海干涸的时光,当时渔人女王和她四处漂浮的浮空宫殿不复存在,渔人女王的仆人们,运用女王教给她们的知识和魔法,创造了自己的国度,那就是瓦雷利亚,那个古代的瓦雷利亚,辉煌而强大,曾经一度占领了整个骸骨山脉以西所有适合耕种和繁衍的土地,包括维斯特洛,莱雅拉,我的巫术小女王。”   “是吗?”我蹙眉。   “是的,维斯特洛,日落之国,这个名号就是来自瓦雷利亚的边疆总督,参天塔附近曾经是瓦雷利亚人统治维斯特洛时的中枢,旧镇的历史可是很久远的。当时的先民被称为‘维斯特人’,也就是西方人,被瓦雷利亚人给驱赶,没有一次战争能够完胜。我之所以从未去过南方,只在西境、河间和北境打转,就是因为有古代瓦雷利亚人的存在。”   这听起来有点像是前世,古罗马的不列颠尼亚省,和打不赢罗马的原住民布立吞人及盖尔人,这么一对照,似乎安达尔人,就是罗马人走了以后,征服了英格兰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嘛。   “那后来,”我又问,“为什么瓦雷利亚人走了,先民的故事和历史里,都没有记载他们的存在?”   “说他们走了是对的,不过他们也一直留在这片土地上,就像是你这些天来一直游荡其中的赤红山脉,赤红山脉里的‘岩人’,例如戴恩家族、阿莉里亚家族还有其他的族裔,其实都是瓦雷利亚人的后裔,否则,你以为戴恩家族的族剑黎明是谁造的?岩人当中又为何会有如此之多的白金发、金发和银发,有深紫色和深蓝色的双眸?当然,这些特征经过这么多年和山外人的通婚,或者强暴,已经很淡了,不过依旧有痕迹。事实就是在古瓦雷利亚撤军搬走以后,没有及时离开的瓦雷利亚人被留在了原地,遭到了先民的围攻,被迫躲到山里,他们甚至一度退化成和高山氏族及野人差不多的野蛮部落,只是没有那些先民蛮族的黑发、褐发和亚麻色的头发而已。”   小狮子摩根的故事很有趣,她口中的瓦雷利亚和渔人女王,绝对会颠覆这个时代人对历史的认知,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我觉得是瞎扯淡,这太容易编了,对吧?我还能吹说我红王在古代不止是恐怖堡的红王,什么北境、西境、七国乃至于厄斯索斯都曾经是红王座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吹比嘛,谁不会,咱不当这个韩国人而已。   或许有个类似瓦雷利亚,或者算是瓦雷利亚前身的文明,曾经到此一游,建立殖民地,造了参天塔,那或许有可能,但是你要说瓦雷利亚扩张到了这里?那遗迹也太稀少了点,证据不足,瓦雷利亚的覆灭是四百年前的事情,关于这个文明的记录多得很。   所以啊,很可惜,我并没有因为渔人女王的高大上以及“正统”而提升吸收其记忆的兴趣,更是连信都没信,小狮子摩根的游说又失败啦。   参天塔事毕,我和海塔尔家族交换了誓约和协议,他们也对王权以及封君之位颇感兴趣。   只是我依旧没找到洛拉斯·提利尔的下落,也没这个时间去找,管他娘的,我不是他哥,也不是他爹,更不是他妹,太过关心人家还以为我一红王。是舔狗。   接着,就是前往多恩的阳戟城了,这是我在南方的最后一站。   我抵达的当天,就在阳戟城的流水花园见到了道朗亲王。   此时正值黎明,太阳自海平面上升起,晨曦洒在了喷泉和水池上,并叫水边的血橙树投下长长的影子。海风送来了咸涩的气息,活泼的男孩和女孩来自多恩各地,此时已经精神旺盛地在沙滩、水池和喷泉里玩耍。   一排雕纹梁柱和优雅的拱门,装饰了面对着这一幕宁静景象的庭院,庭院比起孩童们的乐园,要高上一些,两把椅子安放在那淡粉色的大理石地板上,一把属于道朗亲王,一把,属于洛恩王国的红王。   此时此刻,道朗亲王放松地挨着软垫就坐,在扶椅上瘫着他肿胀的双腿,在这位老人的身边,是他的侍卫长,一位过去来自诺佛斯的圣奴卫。我坐在他身边的另外一把椅子上,我们一同观赏此处的风光。   “流水花园是我在这世间最留恋的地方,王上”他看着稚童欢笑的影子,缓声道,“我的臣仆和儿女猜测这是由于这座花园本身,是建给坦格利安远嫁而来的新娘,是多恩和铁王座结合的象征,他们声称我是眷恋和忠诚于坦格利安家族,这才流连于此。”   我眨了眨眼,轻轻打量了一眼这老头,此人拥有一头白发,和一双因为通风而无法行走的腿,用厚厚的毯子盖着,大概是冬季寒冷的夜晚让他饱受折磨。   然后,我揉了揉眉心,将自己最近放松过度的脑子绷紧了一些,开始思考他这些言辞的意味,以及该怎样回应。   我来访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让多恩多出一些力,奥柏伦亲王带去北上的一万军队,虽然能表达态度,数目却终究太少。多恩至少可以拿出三万壮丁,必须要争取!否则河湾和风暴地的贵族,会用防备自己这位南方邻居借口,而保留实力。   要知道——   多恩、河湾和风暴地,三地的领主们多保留一分实力,面对异鬼的前线就少一分胜机。而我,绝对不容许面对异鬼的战争失败!我已经赌上了我的王国,我的国运,我不容许有任何的败象!   最终,我道:“我记得那是坦格利安家族的虔诚王,对吗?他为了子嗣与多恩的婚姻,终结了多年来的争端,而建造了夏日之宫,取名叫夏厅。您的祖上也为了庆祝和平的到来,而建造了这流水花园,我能理解,在长期战争过后,和平降临时双方由衷的喜悦。”   “是的,我就知道您能理解我,王国的荣光与威严哪。”道朗亲王感叹道,“其他的国度,不管是河湾、风暴地,还是谷地、西境及河间,他们其实是一体的,而北境和多恩,就像是自力更生的两个孤儿,从来都和另外五国格格不入。啊,我忘了,您出身北境,可您不代表北境,您代表着这世界上最大的王国,您就是一手制造了那个洛恩王国的王者,我前妻的母邦诺佛斯正是其中之一,她曾经来信抱怨过您的强势和铁腕,然后,我就问她,也问我的骑士们,你们觉得骑士的守则,是不是该锄强扶弱,是不是应该与这霸道的红王为敌?”   我笑了:“看来,我就是该被锄的那一方强者?”   道朗亲王缓缓地摇头,“我告诉他们的答案是,不,您太过强了。我知道很多盐人都支持你,您是洛伊拿人的洛伊拿之王,私底下,有很多认同洛伊拿血脉的骑士和平民,叫你战士女王。”   战士女王是谁?娜梅莉亚,娜·萨星,也就是我那座女王堡和龟港过去的女主人。   那么道朗这是什么意思?   把我和娜梅莉亚相提并论,难道会是好意,会只是好意?   当然不是!   他,想要联姻!   “我觉得——”   “我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道朗说道,“奥柏伦来信告诉了我不少的事,关于一位伊耿·坦格利安的事情,命运可真奇妙,他同时也是守夜人的总司令,对吗?值守于孤高的长城之上,命运哪命运,太奇妙了。”   我不由眯起眼睛,“你想要亚莲恩公主嫁给琼恩,我和丹妮莉丝分别娶你的儿子?!”   他没有否认,“某些人提议由那位伊耿,也就是你说的琼恩,和丹妮莉丝喜结连理,我想这是你不乐意见到的,毕竟,这会影响到谷地与北境对你的忠诚,对吗?那么,让我的儿女成为你们之间的纽带,就再合适不过了,足够亲密的关系能够保持多方的和平,就像是当年的坦格利安王朝和多恩,我很乐意就此提供帮助,王上,先别急着拒绝!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道朗亲王不急不缓地晃了晃食指,他忠心耿耿的护卫长掏出了一卷纸张,大概是由信鸦递送的邮件,然后交给了我。   在我摊开时,他依旧用那柔和缓慢的语调诉说着:   “看来,大概是不确定你的位置,洛恩王国的红王,你们的学士给每一座赤红山脉周边的城堡都发了一封信,我没猜错的话,您时间不多,战争,已经来到了您的门前。”   他说得对,异鬼,南下了。   【野人和女巫】   北境的颈泽,卡林湾。   红发的野人头领托蒙德正怀抱着一具温软的娇躯,按照过去几天流浪的节奏,本来他该去打猎才对,可是现在,他正和怀中的女人躲在沼泽泥潭之中,死死盯着眼前这一幕,难以移开自己的双眸!   “别紧张,呼吸放松。”女人白皙的手指勾住了托蒙德的脖颈,如此妩媚诱人,可惜钢铁大汉托蒙德更喜欢强壮一些的东西,例如白熊和长毛象,对于太过柔弱的生物,他向来兴趣欠奉。   “我怎么放松得了,他妈的,这,这简直就是诸神的诅咒!”   这位睁大眼睛的老猎手,其实早已饱经厮杀,惯看风雨,可饶是如此,他依旧因为视野里的景象而心生恐惧。   “放松,”红发的梅丽珊卓哪怕在泥水里,也纤尘不染,她耳语道,“放松,你只需要记住自己看到的东西,我的魔法,会掩饰我们的踪迹,让它们一无所觉。”   他和她,他们看到了什么?   假如说,当初进攻布拉佛斯的尸鬼军团,那数十万发着幽幽蓝光的眼睛,就像是站在大地之上仰望星穹时所见的景象。那么,如今托蒙德所见的,缓缓向南方移动的尸鬼大军,就像是迷雾当中的群星,就像是黑夜里的宇宙,只见那蓝色的星海闪烁不止,几乎照亮了整片长夜的黑空!   听到托蒙德懦弱的赞叹,梅丽珊卓的脸上绽放出了微笑,她本就漂亮至极,此刻少了一直以来的忧心忡忡,脸蛋就更加显得美艳万方。   她是不是已经忘了光之王拉赫洛的预言和使命?为何少了那种沉重感?   只听这个妖女慵懒地说道:“安心,野人,没胆子的异教徒,这只是三百万而已,它们背后的大地还沉睡着不少尸体,三百万不过是一小部分,人类的冬天,这才算是降临了。” 第682章 冰雨的风暴(一)七国大会   风雨欲来!那眼闪蓝光的尸鬼,通体乳白色的异鬼,以及半透明的冰龙所组成的大军,就如席卷而来的洪水,铺天而降的风暴,正在接近人类脆弱的防线。   从栾河城,从五指半岛,从西境接收的菲林特之指难民,所有的幸存者都众口一词,所有的情报都在指向同一个事实:尸鬼大军南下,为数约摸在二百万到三百万左右!   虽然这年代的统计数据极度不准,可是这数字大概不容怀疑,天知道这几千年来北境和塞外死过多少人?其中有多少可以被异鬼唤醒?再加上各类猛兽,三百万已经是个很有节制的数字。   总之,这已经不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战争了。   那个异鬼的首领夜王,简直就是冰火版的苻坚,马王中的马王,人类世界的灾星,一声令下,就让北至孪河城南到阳戟城的维斯特洛全都瑟瑟发抖,它要么不来,一来就搞得声势浩大!   南方的人类,现在真的得要怀疑了,人类文明的记忆,是否会在这毁天灭地的寒风中,真的,会就此断绝?   所幸的是,面对这样的怪物大敌,人类绝非毫无准备,跨海而来的红王!骑着魔龙的丹妮莉丝女王!她们决不放弃!   河湾、多恩、风暴地,还有西境、北境、谷地和河间!七国的大军正在源源不断地汇聚整合,再加上跨海而来的五万洛恩王国远征军,这是维斯特洛多少年来,都没有过的强大力量!   来吧!异鬼!   可是,坚定的决心,庞大的联军,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类似中世纪的世界,足足有二十多万军队的部署需要有人去操心、去协调,更别提那沉重如山,让仆役不堪重负想要自杀的后勤压力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叫这两位女王,忙得脚不贴地!   然而实际上...   我和丹妮莉丝,在讨论我们的婚事。   哈?!   军务?再说再说,咳!   来讨论婚事!   不是我不务正业,一心想嫁人,这说起来真的很让人心烦!   当我离开了多恩的阳戟城时,我暗暗发誓,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那个漂亮的流水花园了!   可我人能离开阳戟城和多恩,却离不开七国,所以阳戟城那位老亲王的废话就依旧在我耳旁飘荡,说来说去,就是为了一件事:   结婚,结婚,结婚!!!给我赶快去结婚!娶我儿子,快!搞快点!   混球!   或早或晚,或明或暗,梅丽珊卓、多恩亲王道朗还有我在洛恩王国的臣仆,以及史塔克家族,他们都曾经在我耳边吵吵嚷嚷,似乎全世界都觉得不搞对象是一件难以被接受的事儿。   这话题搞得我,怎么说呢?搞得我有种错觉,仿佛如今不是即将面对决定人类生死存亡的大战,而是在和平时期。真的!就连迫在眉睫的异鬼入侵,都显得如此虚无缥缈,还不如一个女人或者两个女人的婚姻大事更重要!   我就很纳闷了,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娶娶嫁嫁就能解决问题!?   我承认,当初能顺利地拿下没有太多抵抗意志的科霍尔,并借助科霍尔的力量与瓦兰提斯对抗,此中我和亚里安的联姻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我也知道,由于继承法的缘故,或者说在联姻当中吃够了甜头,七国的大诸侯们都在觊觎女王身边的位置。因此,多恩亲王道朗提出这一要求并不奇怪。   可是,我已经有继承人了啊,难道一个还不够,非要搞兄弟姐妹相互争斗的把戏?而且穿越者的思维让我总有些不适,我知道前世的豪门也有联姻一说,可我前世出身普通,能自由决定自己要不要结婚,现在呢?仿佛单身是一种大罪一样!   其实,硬要说我对此有什么感觉的话,有点悲哀吧,我和丹妮莉丝绞尽脑汁地争权夺利,某些个人却总想着一场婚事就解决联盟的问题。   这搞得我和丹妮都有些逆反了。   当然,这不是什么迫害女性,这和性别没太大关系,即便是男的国王也会面对无数女子的谄媚,甚至有献身为情妇的,也不奇怪。她们是渴望性爱或者爱情?非也,就是想要强权人士的种子和利益,是的,利益,利益对人的束缚,从来都不分男女。   性别矛盾归根到底都是阶级矛盾,逼婚、出轨、地位高的人享有一切性资源还要被迫去享有这些性资源,这类问题其实也...我这也太会强加归因了。   总之,或许这该解释为,我还不够强大?哪怕是洛恩王国的红王这一身份,也不足以让我自己超脱于社会规则之外?   不管怎么说,拜访过阳戟城的两天之后,现在,我回到了联军之中,宫廷驻扎的赫伦堡,然后告诉了丹妮莉丝此事:   亲爱的多恩亲王,要让她和我各自与多恩的一名王子成婚,再把亚莲恩嫁给琼恩·雪诺。   听到多恩人的这个要求,这些天来已经习惯了突发新闻的丹妮莉丝,并没有显得特别惊讶,或者愤怒,再或者惊喜。   我知道,这是因为丹妮比我还要习惯这套规则。   “所以,你在我不在场的前提下,替我答应了一桩婚事?”她关心的是这个。   我抱起手,看着丹妮莉丝走来走去,陈述道:“是的,我提了,顺便我提出了交换的条件,我要多恩的三万人参加我们的作战,这几乎是多恩剩下的全部壮丁,实际上我觉得道朗亲王最多还能集结两万人。假如再加上从河湾人那榨出来的军队,我们将有三十万人来对付异鬼,他们现在可能没法抵达前线,但是我们怎么着都会需要援军的,否则,这一支二十万人的兵马打光,就输了。”   我这话,倒是抹平了丹妮莉丝语气里的一丝不满,她有些愕然:“再添十万人?!你这是把他们家底全掏出来啦?”   “要不然呢?我们和异鬼打个遍体鳞伤,然后让河湾人和多恩人来摘桃子,你乐意吗?”我不由叹息道,“我可以预见,丹妮,在河间御敌,必然会波及谷地与西境,甚至你的王领可能也没法逃得过,这些地方在战后能有多少人口存活,还是个未知数。所以,我先假意答应下他的联姻请求,并答应说服你,以此来换取十万后备队以及安稳的后方,现在你要写信告诉他,你同意在战后与马泰尔家族联姻。”   “我要他把他的儿子派到前线来,”丹妮莉丝抱起手,“我可不和懦夫结合。”   让道朗把自家的宝贝儿子送到河间?这种要求,不禁让我怀疑——   “你想要找借口杀了他们?”   “当然不是。可现在每一个适龄的男人都有义务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和乡亲而战,女人也一样,就连我和你都不例外,他道朗亲王何德何能,能让自己的儿子远远躲在后方?”丹妮莉丝反而质问我,“至于杀不杀,我先见见他们看看吧。异鬼、尸鬼还有战争,要死掉两个普通的男性,在这场生死之战里,压根就不算太严重的事。”   说起来简单,多恩亲王道朗的儿子可不是傻瓜,会白白上前线送死。   “好吧,我们先把异鬼的攻势应付过去,再谈其他。”最后,我只能这么说。   说实话,对我来讲,虽然会心生一些逆反心理,可是让我接受联姻作为条件,换取一个稳妥不出问题的南方,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多恩人要是趁着这机会给河湾搞事,会让人烦死。   不管怎么说,比起会流血丢命的战场,结个婚而已,我能征惯战!   相比起来,还是我在维斯特洛的总目标更重要。   回望之前,我的目的就是要打败异鬼。围绕着这个目标,我之前的战略要求是:   首先,摸清异鬼的动向,尽量明确它们南下的时间,这一点很难办到,坦率地说,我的尸鬼莫波北上的行动并不成功,异鬼太过强大,所以,这次对方的攻势,我没有事先得到消息。   其次,就是尽量团结七国的力量,以平摊战争带来的损耗,减少洛恩王国的损失。这一点倒是做的挺成功,风暴地的封君年幼,主少国疑,多恩亲王乖乖让步,提利尔经营多年的河湾松动分化,丹妮莉丝在谷地、北境和西境那里,没有得到太好的结果。这样的局势,可以让我在战后也能分配走优厚的实利,免得这场仗打得没什么好处。   可以这么说,只要这场战争对七国带来的影响在我的预料范围之内,那么,我差不多就已经把七国握在手里了,稳肯定不怎么稳当,有丢铁王座事件的影响,之前更有扶持教会武装的事情,七国贵族私下对我风评很一般。   不过,至少是将这块土地握在手里了!   现在,我只剩下一个问题:   面对三百万尸鬼,究竟打不打得赢?   这个问题的答题人,乃是七大王国的诸侯们,他们将在今日的下午时分,抵达了赫伦堡。   下午,天朗气清,龙吟阵阵,人声马嘶,整个赫伦堡到处都是人影。虽然气温骤降,不过北方的迷雾和大雪尚未影响到此处。   赫伦堡,乃是全维斯特洛最大的城堡,其城墙厚实如山,门楼和临冬城的主楼拥有同样的规模,那城门洞里依次排列着十二个杀人洞,又暗又长。   当下,各地的旗帜正顺序通过这长长的门洞,举着奔狼旗的北境军队簇拥着他们的领袖,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或者说失去临冬城的公爵艾德,艾德大人经过这巨门之后抬首仰望,正好看到了我和丹妮莉丝,他点了点头。   我和丹妮莉丝站在高高的恐怖塔上,向他回礼,我们正望着各地的领主们依次进城呢。这座城堡的五座塔楼每一座都比临冬城最高的建筑还要高,只是全都扭曲歪斜,看起来似会给主人带来不幸,另外在惹眼的塔楼和城墙之下,存在着广阔的牢房和地窖,足以储藏巨量的物资。   我转移视线,看向厅堂的门前,赫伦堡的厅堂号为百炉厅,足有三十五个供暖的炉子,厨房则像是临冬城的厅堂,宽敞得能容纳几百号人。总之,这百炉厅虽然没真的有一百洞炉火,却也已经足以让这次大会能够在屋檐之下召开,而非和我在马王宫殿的三千人会议一般,于露天之下举行。   我只见当下大厅的门前一片赤红,像是着了火,正是西境来客们号衣的颜色,北境是灰,西境的骑士与卫士则是以红色调为主。我看到西境群雄围绕着凯岩城公爵詹姆·兰尼斯特,和这位英俊老练的雄狮相互交谈。   除此之外,赫伦堡还有兵营大厅、带锻炉的军械库,以及和前世的足球场差不多规模的流石庭院,河湾的青绿色骑士们,和他们的封君维拉斯正在庭院里与多恩人一齐歇息,维拉斯·提利尔本人在和多恩的奥柏伦亲王闲聊,他们本就是朋友,要知道,维拉斯瘸的腿便是奥柏伦造成的。看哪,多么好的一对挚友。   我和丹妮俯瞰着这赫伦堡,只见所有人都很平静,不带半点风风火火,没人骂娘,也没人斗殴。原因不只是因为女王们在塔顶盯着,也是因为,这赫伦堡十分十分让人恐惧。   要知道,堡中那二十亩地的神木林可不吉利,其中的心树有扭曲的嘴和一双燃烧的双目,刻着十三道漆黑的划痕,乃是“血龙狂舞”时期某位坦格利安家族亲王所画,据说每逢春日便会有鲜血滴落。   神木林之外,赫伦堡本身也名声不祥,曾有六个家族绝嗣于此,更曾住过研究黑魔法的女巫,以人肉为食,以处女血沐浴,与蝙蝠为伍,这座堡垒遭受过火灾和多次龙焰的炙烤,因此每一块砖石都开裂褪色,呈现颓败衰亡的深灰色调。   然而,在衡量过各支军队相互间的距离,和河间各个城堡的容量之后,我们也只能选择这里,作为会议的召开地。毕竟数遍全大陆,也只有这里,才能容得下远道而来的各路诸侯,及其护卫,并成为一支三十万大军总部的所在地。   听起来,似乎我们俩女王这个决定做的很勉强?不不不,实际上老实讲,赫伦堡的故事听起来很吓人,可那是对凡人而言,女王们手握巨龙,不管是红王我还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都不惧怕什么诅咒故事。   就比如那个研究黑魔法的女巫,好像就是死灵师摩根在历史上的某个身份,怕她干嘛?一头呆头呆脑的小狮子,对吧?   反正,你要说就因为这座烂城堡,我军就会失败,人类就会灭亡,那我绝对是不信的,魔法就是魔法,也只是魔法,没有魔力的诅咒一文不值,否则我早就被千万个喉咙在背后的骂声,给咒死了。   倒是民间流传着这赫伦堡是巨龙烧烤摊的传言,“龙和黑堡乃是绝配”!   所以,一看到伺侯一旁的三头石龙和三头魔龙,不管是哪里来的骑士和士兵,脸色都不大好,估计他们在心里祈祷着我别一个想不开,就拿他们开烧烤大会吧?不得不说,吓唬他们也是我选择在赫伦堡开会的原因之一。   我一边想着,一边遍观这黑灰色的不祥之垒。   “西境、北境、河湾和多恩,”我数着,“都到了吧?”   丹妮莉丝眯着眼,她视线没我好:“差不多齐了,河间的布林登公爵昨夜就已经抵达,风暴地的那对年轻夫妇一直和我们呆在一起,而你的那位好姐妹珊莎恐怕不乐意走出谷地的血门,谷地派来的是符石城伯爵约恩·罗伊斯。”   这话音里有些敷衍,她大概还因为之前的事情而烦心。   “约恩,说到约恩,你看,看到了吗?”我唇角扬起,拉着丹妮莉丝的胳膊,指向神木林边一个打喷嚏的男人,身上是一件肌肉铠,闪闪发亮,就跟从我前世的希腊穿越来的一样。   “看!他穿着他那间刻了符文的青铜甲,据说那件胸甲刀枪不入咧。”   滑稽得很,约恩伯爵祖上传下来的这件青铜甲,得是多少年前的文物了,还真当这玩意儿可以让人无敌?   龙之母也将视线投向那位伯爵,然而,她并没有因为这憨憨而露出笑意,反而依旧神思不属。   “怎么了?”我不由问。   过了半晌以后,丹妮莉丝突然看向我,那双深紫色的眸子饱含郑重,“关于你之前提出的请求,我考虑了很久,洛恩王国的红王。”   什么,什么请求?   她这话让我想了半天,回忆了每个和她相处的场景,有什么请求需要如此正式地提出,在私下?   接着,我想起了我们俩在海窟里的那一夜荒唐,以及,我当时的一番话——   “一个二元制的王国,双王共治,统一使用财政赋税和军队。”   这是我当日向她提起的,我试图找一种能和平解决双方矛盾,并掏空她权力的方案,而这,就是答案。   我看着丹妮莉丝,白云和蓝天在她的银发之后,其下是连在一起的两座扭曲之塔,焚王塔和寡妇塔,上头插着三头龙的纹章旗,正在风中和剥皮人的三角旗共舞。   难道说,寓意不祥的赫伦堡,将见证一个规模空前的国家诞生?   这会是一个如何辽阔的王国!?只要此战获胜,整个狭海将是她的内海,那么从北境到多恩,从布拉佛斯到多斯拉克草海,都将被统治在一个国徽之下,七国、自由贸易城邦以及大草原,将拥有同一个名字!   可是与此同时,这个王国也将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它会拥有数千万乃至会在和平时期增长到一亿的人口,数个在局部地区占据优势的民族,无数号令一方的领主,以及难以估算的麻烦和困难,要让这个国家不分崩离析,简直比打赢异鬼还要不可能!   无匹的权势,无尽的挑战!   因此,丹妮莉丝这突如其来的想法,不禁让我迟疑。   “你确定?”我试探着问道,“不开玩笑?”   “我思考了很久,我说了,”她重复道,“我确定,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意愿。”   她看起来如此笃定自信,倒是让我有些不敢确定了,我有些好奇地问道,“那么,这是为什么?”   作者的话:为什么我觉得描述夜王那一句,搞得好像西欧人在描述奥斯曼帝国或者苏...苏什么来着? 第683章 冰雨的风暴(二)人类帝国——政治,   帝国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与异鬼作战。   ———《人类帝国史》泰巴德学士,西尔比安着   下午时分,天气晴朗,七国群雄汇聚在赫伦堡的塔楼下,洛恩王国的红王和铁王座上的龙之母,则在塔楼上相互对视。   我在思考,以及揣摩丹妮莉丝的心思。   我突然发现,我以为我很了解丹妮莉丝,可其实我根本就不了解。   虽然我们有过床上的交流,然而实际上,我对丹妮莉丝的揣度十分狭隘,我一直认为她的心思是在圣母心和绝境下的理智之间不断往返,就例如刚才她郑重其事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没有跳出七国多年来用联姻加深关系的传统,依旧拘泥在贵族之间的弯弯绕绕之中,困扰于那些可以结亲的备选项里。   可实际上,此人虽为权势所迷,却在最近遭遇了我的阻击,更遇到了突如其来出现的侄子,雷加王子的后人伊耿·坦格利安,也就是琼恩·雪诺,这对她和坦格利安家族的影响,实在不小。   因此,或许是经过反思和成长,这位女王突然变了。   我不觉得,她提出来的合邦请求是出于示弱,或者放弃了自己的权位,亦或是被我的“爱情”所动,毅然决然摒弃其他的联姻选项。请相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决心,她一定是想要牢牢抓住权柄的。   那么原因何在,她要建立二元制王国的做法,目的又何在?   “你刚才问我为什么,为什么要和你共为一国的君主,对吗?”她笑了,“答案很简单,幸存者回报说,尸鬼不计其数,足有好几个百万,可以预料到,未来即便我们胜利了,也会遭受极大的损失,死了人不提,七国很有可能在战后迎来饥荒和瘟疫,更别说我子民亟待重建的家园。   你我合邦的前提,是洛恩王国必须帮助七国进行战后重建,并减免双方贸易的税负,作为支持七国人民抵抗异鬼的补偿,同时洛恩王国必须不禁止任何大宗食品的贸易,并在海路运输上提供相应的便利。”   她的这些请求让我灵光一闪,不过似乎还没说完,“还有呢?”   “君主可以直接在洛恩王国或者七国自行发动战争,可除非是君主之间达成一致,绝不允许派遣军队跨海作战。   在我们与异鬼作战期间,尽量将七国的平民撤往洛恩王国,当然,我知道您也没办法运走成百上千万人,尽力而为。   今后七国的战后建设和人口恢复,或许还有赖于狭海对面的伙伴与兄弟,请组织各个自由贸易城邦的银行,尤其是铁金库,提供足够的战后贷款,这些贷款当中,至少有一半数额的利息,应当低于我财政大臣将会给予的数目。”   听听,听听,这些条件其实都和战争本身无关,她现在和我谈这些,谈早了吗?   其实也不早,如果能在战前就谈好战后利益的分配,应该是一件挺安定军心的事。而在给贵族们分配利益之前,我和她丹妮莉丝应该先有一个约定。   另外,我想,丹妮莉丝提出什么条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背后的意图。   原来如此!   她这么一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她提出的合邦提议背后...。   我明白她的意图了!   我之前在极乐塔下拿住了丹妮莉丝的软肋,从而绕开她和提利尔家族赢得了河湾贵族的效忠,至少是摇摆。   而她,也拿住了我的软肋!什么软肋?   我是洛恩王国的红王,对吧?   虽然我的统治根基,有来自于七国移民的部分,可是,对于七国来说,我是海那边的国王,当贵族子女和平民离开维斯特洛,渡海投奔我时,他们就是殖民者,殖民者会变得更注重自己的一切,而非一切为了母国,就像是前世去了美国殖民的英国人一样,不是每个国家都是永远给宗主国当狗的某澳的。   有狭海在,维斯特洛和洛恩王国天生就该是两个国家,总会发生矛盾,每一方面都可能有冲突!要知道,冰与火的世界,甚至还没推进到类似前世殖民时期的时代,不管是航海技术、社会发展水平、还是经济基础,都注定了,大家要分锅吃饭。记得吗?当初我在君临的时候,君临的暴乱中还针对过厄斯索斯的商人!   那么这时候,问题就来了:   假如七国的诸侯效忠我,洛恩王国里,移民们、过去的自由贸易城邦和多斯拉克人也效忠我,那双方发生冲突时,我帮谁?两不相帮会是两边得罪,必须得有偏向!我究竟代表的是谁的利益?七国的,还是洛恩的?   还有最起码最起码的问题,我的宫廷会设置在哪里,国家幅员如此辽阔,难道要常年在海上奔波,奔波于君临和潘托斯之间,这年头的航海靠得住?   答案很明显,我肯定要站洛恩王国,这一点,七国贵族们不难猜到。为什么我要代表洛恩王国呢?   原因很简单。我是洛恩王国的红王,这一点已经没法改变了。我不是丹妮莉丝,我没有对铁王座的宣称权,我办不到丢下奴隶湾跑去维斯特洛的事儿。虽然我本人出身北境,可是在七国内部我的统治天生不稳,这里的封建秩序十分稳固,血脉和身份上,我都居于劣势。   而洛恩王国那边则更不看重血脉,就连佣兵也能成为总督,并且那里有拥护我的七国移民,包括骑士和农夫,以及暂时被分裂的多斯拉克人,他们当中不少确实效忠于我,同时,在诸城邦中虽然有我的反对者,可是经过鲜血的洗礼之后,这个群体当下的风向,是暂时想要看看能不能从统合的王国中获利,而非无脑地主张分离。   很讽刺,虽然我出身七国的北境,我在洛恩王国的统治是不稳当,但是,比七国还是要稳一些。   微风中,我看着这个有些陌生的龙之母,她拥有非人的美貌,五官和脸型的每一寸都完美无瑕,配上银发,宛若女神。   “所以,你是在替七国提出要求,对吗?”我向丹妮莉丝提出了这个问题。   “是的,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丹妮莉丝说道,“我必须向众人证明我能履行国王的职责,为了七国的福祉而尽力,而不是盲目地追求高坐在铁王座上,重蹈我父亲和我哥哥的覆辙!只要我受人拥戴,区区婚嫁之事和一个底细不明的侄子,怎么可能动摇我的地位,最多不过是另外一个叛贼黑火罢了!”   是的,她说得对,丹妮莉丝完全可以只为七国代言,从而受七国的支持。   我能吗?我不能!   我没办法永远兼顾七国和洛恩双方,或许我有一天,甚至会牺牲七国,来满足洛恩王国的需要,以稳固我的王座,毕竟洛恩王国乃我一手缔造。不说我,即便我身为七国人,在衡量两边利益时,不会做的太过分,我将来继承王冠的子女,也绝对不会对异国他乡抱有感情。   这就是我的软肋。   “我理解了,”我叹了口气,“坦格利安终究是坦格利安,丹妮。”   她温柔地说道:“波顿家族,和坦格利安一样高贵,莱雅。”   看看眼前的丹妮莉丝,她绝对是比我更合适的,登上铁王座的人选,始终如此。   设想一下,丹妮莉丝的处境,之所以众人对他怀有疑虑,是因为诸侯们不知她的底细,害怕她会就“篡夺者战争”而秋后算账,也害怕这女王一旦地位稳固,会比她父亲“疯王”伊里斯更加疯狂,最最关键的一点,是支持丹妮莉丝没有好处,支持我,则可以开枝散叶,去远方开拓,所以,会有七国的贵族向我效忠。   然而,七国的贵族同样对我怀有疑虑,原因我说了,我是洛恩王国的国王,会支持洛恩王国的利益。归根到底,哪怕是暂时效忠我的诸侯,也会觉得拥有一个名正言顺、住在他们之中的君主,会比我更可靠,是“自己人”。   而丹妮莉丝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自己人”,她出身王族,既不会破坏七国的既有秩序,让一个私生女成为王者,也不会有损七国的利益,让七国成为国王衡量利弊时用来博取洛恩人支持的牺牲品。   我几乎可以确定,在这样的利弊分析之下,诸侯,会表达对她的认可。   果然——   “那么,其他的豪门支持你的决定吗,女王?”我不由问。   丹妮莉丝说出了她这段时间东奔西跑,所获得的最大的成果:“自然,他们愿意在我证明我能为七国服务之后,忠于我的王座,永远效忠坦格利安。”   我就知道她和各位公爵,绝对不会做无用功,人与人的谈判是在找契合点,而丹妮莉丝和那帮领主们自然能找到双方的契合点。   没人想要一个异国的实权君主,集权的君主,成为自己的国王,碍于我的实力,诸侯们没有直接反抗我的野心,毕竟战争只是最后的手段。于是,丹妮莉丝拜访过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史塔克家族的艾德,谷地的珊莎和劳勃大人,以及提利尔家族的维拉斯。他们一拍即合,决定用最和平的手段,来排斥我直接对七国的控制。   于是,虽然我和珊莎关系不错,艾德更是与我很亲密,詹姆的弟弟还在我这里,维拉斯·提利尔八成不想我杀了他其实已经失踪了的弟弟“百花骑士”洛拉斯。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原因!然而!政治,就是政治。   这世界上还真是没有傻子,封建贵族们,用自己的方式,给我上了一堂政治课:让我们建立同一个国家,以更妥善地避免你的权力过大,洛恩王国的红王。   挺好的,他们基于自己的政治身份,而非感情,做出了选择,看来不管是曾经单纯的珊莎,还是迂腐的艾德,都从吃的苦头里,学了不少。选王就该这么选!这才是真正的封建政治,而非什么联姻把戏。   那么,我的回应呢?当然是顺其自然。   “你的成长让我感到十分开心,丹妮,”于是我这么说道,“我愿意答应你的条件,我愿意让洛恩王国和七国成为同一个国邦。”   七国的诸侯做事趋于明智,可是没人知道我的底细,知道我在石龙之外,还有尸龙以及无数尸禽一整套的手段来监控整个国家。   用死灵术欺负人,可不止是制造刺客那么简单。所以,建立二元制王国,让丹妮莉丝代表七国,其实并不能将我限制在七国之外,反而给了我机会,让我行事更加的名正言顺!   我距离想要的权力又进了一步,虽然你的进步让我惊讶,你和贵族们达成的协议更是让我惊艳!可是,欢迎你踩进我的陷阱,姑娘。   我感觉自己奸诈得就好像前世电视剧里的布兰一样,而不知自己中计的丹妮莉丝则松了一口气,“那么,待会我们就宣布这件事?”   我有些不放心地问道:“你和你宫廷里的大臣说过吗?例如你的女王之手琼恩·克林顿,还有你的铁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   “他们答应了。”丹妮莞尔而言。   看来只要别触碰七国的权力,他们就会不介意我的地位,或者说容忍我这个外国君主的存在,毕竟异鬼的威胁为大。   还真是怕被我窃取了权力呢,这帮忧国忧民的骑士哎,哈哈。   我猜测道:“可你没直接在会面里告诉艾德、珊莎还有詹姆?”   “我没说合邦的事儿,我只说了会为七国谋福,并和他们讨论过如何衡量各地的利益。”   什么鬼衡量,是暗示他们只有你丹妮莉丝能够一心为了维斯特洛,我一个罗恩王国的红王绝对做不到,对不?我懂。   挽住丹妮莉丝的手臂,我和她就像是闺蜜一样走向下楼的台阶,“那让我们一起走吧,”我的笑容玩味十足,心里更是突然起了几分恶作剧的心思,“我们可以一起去宣布,一个新时代的到来。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可以先等等,让他们讨论出一个对付异鬼的方案。”   丹妮不假思索地回答:“那他们会吵翻天,没人能够满足所有人的利益,他们只会为自己说话。”   “这样才能在异鬼发动进攻前体现我们这个王国的价值嘛,那就是,让海内外的所有人团结在一起!”   他们在吵得一团乱麻时,突然听到合邦的消息,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这次大会绝对枯燥不了。   我很期待。   侍女和仆人们将百炉厅中的烛光与火把被点亮,同时燃烧起来的,是三十五个取暖用的壁炉,柴火噼啪作响,烘得这个足纳数千人的厅堂热气十足。   在放着两张象牙王座的高台下,在雕刻了海怪、月亮和龙的拱柱之间,十张长桌分为两列摆放好,全都足以供上百人进餐。   而每张长桌面对过道的一侧,都被放置着一把高背的橡木椅,和一张木质的桌子。这特殊的优遇属于十位各支势力的领袖,为自己的属下代言。   其他的人,不管是伯爵骑士还是夫人小姐,统统去长桌边,按照身份高低就坐。   一切布置好妥当,我和丹妮莉丝躲在王座高台墙后的休息室里,微微撩开厚重的天鹅绒帷幕,窥视众人入场。   首先进门的是女王之手,鹫巢堡的伯爵琼恩·克林顿大人,其后跟随着“无畏的”巴利斯坦,这位满头白发的传奇,以及双手永远拢在袖子里的阴谋家,太监“八爪蜘蛛”瓦里斯。   这就是真龙女王的宫廷,丹妮莉丝的这些宫廷大臣来到最靠近王座的位置,女王之手琼恩·克林顿单独列席领袖之位,其他人在长桌就坐。   紧接着是洛恩王国的陆军统帅贝里·莫斯大人,紫船提督工作繁忙所以未至,贝里·莫斯当仁不让地就坐在琼恩·克林顿对面,其他的洛恩远征军领袖坐到了他身后的长桌边。   两群龙之母和红王的亲信大臣之后,是七国的封君们。   西境的凯岩城公爵詹姆·兰尼斯特永远不知道谦虚为何物,当先进门,他选择了邻近洛恩王国旁边的席位,身后的西境领主们纷纷入坐。   西境的对面,则是南境守护,高庭的维拉斯·提利尔,瘸腿的年轻公爵坐下时,朝詹姆微笑致意。   稍后,在洛恩王国这一侧,分别坐下了面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老的艾德·史塔克,实际年龄确实很大的奔流城公爵布林登·徒利,以及谷地艾林家族的代表约恩·罗伊斯,谷地领主中珊莎夫人最信任的一位。   在北境人的长桌边,瑞肯·史塔克和罗柏·史塔克赫然在坐,被废黜的北境之王面容憔悴,更像是他爹艾德的弟弟,而非儿子。其他的还有小熊莱拉、芭芭蕾夫人以及我的很多北境熟人。河间与谷地的长桌也坐入了不少与我认识的贵族,可见他们站队红王,绝非毫无理由。   在女王之手和维拉斯这一侧,则有奥柏伦亲王加入,他的沙蛇在我手里,侄女亚莲恩公主在为我服务,这让奥柏伦显得有些形单影只。好在劳拉夫人和阿莉里亚小姐出现了,陪伴着与奥柏伦亲王一同前来的那位情妇,免得人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啊,对了,还有风暴地人,史坦尼斯的女儿希琳公主与劳勃的私生子一起进入,如今风暴地,或许是最不起眼的了。   我和丹妮莉丝还未入场,台下的贵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只听花腔笛响,站在角落的骄傲卫兵举矛致意,大门再度打开,一群穿黑衣的汉子和穿生皮的蛮族,互不理睬却联袂而至。   领头的少年背背巨剑“长爪”,身边是一个红发姑娘,不是咱们的琼恩·雪诺又是谁?他身后的正是野人和守夜人们,他们在诸位探究的目光之下,占据了十张长桌中的最后一张。   其中还有个醒目的银发人,与周围的生番糙汉格格不入,其脸有疤,双眸深紫。奥利昂·贝勒里斯,他居然也到了,还和乌鸦及野人混在了一起。   嘶…   这还真是一场好戏,过去几年我结下的仇人、朋友和情人,几乎全到场了!   作者的话:人类帝国都有了,我们会迎来西格玛还是神皇?!没错,就是——撒拉:哇! 第684章 冰雨的风暴(二)人类帝国——打一架   我和丹妮莉丝躲在王座高台后的休息室内,兴致勃勃地看着外面大眼瞪小眼的各路贵人。   我们甚至还饶有兴致地给人配对咧。   “你说,第一个吵起来的是哪对?”她低语在我耳边,吹红了我的耳垂。   “八成是奥柏伦亲王和维拉斯公爵,”我扬了扬下巴,“他们以前曾经是好朋友,可是奥柏伦把维拉斯的膝盖给弄碎了。”   奥柏伦和维拉斯都很英俊,奥柏伦皮肤要深一些,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和短短的胡须,看起来野性而风骚,而维拉斯则像是久居于室且年长不少的“百花骑士”,他有些阴柔,缺少了“百花骑士”的阳刚,给人感觉挺秀气。   “为什么我觉得你眼中是欣赏的目光,半点都不像是看热闹的样子?”丹妮莉丝语气古怪,“算了不管你,我倒是觉得詹姆公爵和艾德公爵更可能打起来。”她朝着坐在洛恩王国一方的詹姆·兰尼斯特和艾德·史塔克点了点头。詹姆一头灿如阳光的金发,表情倨傲而自负,整个人大大咧咧地铺在了椅子上,浑然像是个地痞头子,而艾德则稳重异常,不声不张,一双眸子左右打量着其他强权人士。   艾德有时会和邻桌的约恩说话,向我的统帅贝里·莫斯颔首致意过,并对琼恩·雪诺露出过微笑,不过,他和目中无人的詹姆·兰尼斯特互不搭理。   “不不不,不行,”我立刻否决,“这一对不搭,我没法吃,还是奥柏伦和维拉斯更微妙。”   “吃什么?你要让石龙烤了他们做成肉排吗?”   “咳!当然不是,没到那个地步呢,打赌不?咱们赌一赌哪边会先自个儿吵起来。”我转移话题。   丹妮欣然答应:“好啊,赌什么?”   “我押特兰拉娜宫,位于过去瓦兰提斯的城市瓦利萨。”   丹妮莉丝点着下巴,“啊,我住过那里,挺不错,我想想我的赌注,这样吧!君临的红堡不能给你,我押盛夏厅。”   盛夏厅?那不是在丹妮莉丝的祖父还是曾祖父那一辈烧毁了吗?   “不行!盛夏厅是一片废墟,你这个心机婊!”   “哎呀,我会重建的嘛,”她撇了撇嘴,“那就这次战事里,绝嗣的三个城堡,随你挑。”   由于不是面对公众,丹妮莉丝毫无对臣属的体恤。当然,既然合邦了,那关于如何安置两位君主的宫廷,肯定得有个章程,这也不算是拿领土开玩笑。   “好,可以。”我果断答应,“那么,要不,我们先开始?”   开始,我是要开始什么?   当然是开始骂战!   别看丹妮莉丝和向我宣誓效忠的公爵们有了约定,约定是约定,争执依旧是争执,而共同建国,对他们来说,照样如同晴天霹雳。   这帮人只会以为自己和丹妮莉丝私下有了缔约,他们或许会猜测别人同样会这么做,却永远都猜不到,这一场七国封君和双王的博弈,导向了什么样的结果。   看着吧,先民有句老话,“吵嘴就是打仗。”安达尔人则说,“一千名骑士,一千个想法,一千个冲突。”七国地域不小,往日里积攒的矛盾更是不少。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眼下的百炉厅里,当众人各自就位之后,这里却基本上是一片安静,各位大人八成是怕国王驾到,在王驾面前失了体统。谨慎,总是第一位的,尤其是在宫廷之中,散漫自由,或许就意味着杀身之祸。   可是这就让我不开心了。   当国王的乐趣在哪?娱乐是什么?   劳勃国王喜欢打猎和比武,没出息。打猎哪家有领地的贵族不能干?至于比武,你丢个铜子儿让跳蚤窝里的小瘪三相互斗殴,效果也是一样的。   哎,国王的娱乐,只属于国王的快感,在于看着群臣撕逼吵架!   看着他们为了一点点恩怨和利益而相互仇恨,最好是各自拉起一支人马相互杀个痛快,再催眠一下自己,或者摆出一幅悲天悯人的神情,或者拿出一套公正严明的态度,挑拨挑拨,调和调和,这就是最快乐的事情了。   尤其是,想象一下,相互怒目而视的一群人,在看到你时开始点头哈腰,狠表忠心,啧啧啧,你会顿时感觉懂得制衡的自己,是多么聪明,唯我独尊的体验是多么快乐,能左右一群权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实在是太过瘾了!和牧羊放马养猪如出一辙,却因为玩弄的是人,从而有一种更高一等的感觉,其中还有一股权力的香味。   现在,在我们眼前就是这样的一幅场景,七国封君和各位实权人士各有性格,然而他们各自代表着各自封建集团的利益,必须蝇营狗苟,损人利己。   是的!我就爱看这样的一幕,这爱好应该没毛病?比起让我打瞌睡的比武大会而言,非常优雅,就像是就着天鹅们共舞互斗的美景,喝下午茶。那么,让我解除他们的顾虑,闹起来吧!   我的贴身侍女西佛和丹妮莉丝女王的书记官弥桑黛一齐出现在王座高台上,面朝众人,下达了君主的命令:   “真龙女王和洛恩的红王正在进行协商,请各位先行讨论,拿出抵抗异鬼的章程。”   来,吵起来!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观看他们相互之间的剑拔弩张!   可我没料到的是,第一个开腔的,居然会是詹姆·兰尼斯特,而且他半点都没有理会其他人的意思,注意点完全不对!   “你是西佛,对吗?西佛·兰尼斯特?”他问我的侍女。   “抱歉,詹姆大人,我是西佛·希山。”西佛恭谨地说道。   “你是我弟弟的婚生女,”詹姆大人笑的还挺和蔼,这对于“弑君者”而言很少见,“未来凯岩城属于你,你就是兰尼斯特。”   假如将来詹姆·兰尼斯特迟迟没有生育,确实如此,如果詹姆真的打算和已经毁容半疯的姐妹瑟曦·兰尼斯特不伦地厮守终生,那西佛的地位更是不必待言。这么一看,她给我当侍女,搞得有点像是人质了。   “我是一个私生女,一个野种,父亲不知为谁。”西佛依旧冷着脸,“母亲是一个兰尼斯港的妓女。”   “我有个女儿的母亲,也是妓女,这没什么。”奥柏伦亲王看了一眼自己对面的艾德·史塔克,“野种这个称呼太难听,女儿就是女儿。”   “看来不是每个人都想要与‘弑君者’及‘小恶魔’为伍,”艾德接口,话音中略带讽刺,“让我们来谈论正事。”   詹姆不为周围的冷言冷语所动,他紧紧盯着西佛,笑了:“我重视每一个亲人,你就是我的侄女。”   接着,凯岩城公爵面无表情地转向周围的人,他此刻的神情活脱脱就是个泰温·兰尼斯特,跟他爹像极了,我猜同在休息室里的泰温之头,一定也是这么想的。   他宣告西境的立场:“西境的军队正驻守在奔流城,这座城池不能被放弃!梅利斯特家族的海疆城也是一样。”   南境守护,高庭公爵维拉斯一口道破他的目的:“你害怕尸鬼进攻金牙城,甚至进入西境的腹地?”   “西境连着河湾,如果西境失守,你的高庭也会面对活尸,”“弑君者”说道。   “我不同意,”布林登·徒利说,“如果战线维持在奔流城,无疑就是放弃了河间北方的土地,战线应该以孪河城为中心——”   “恐怕不行,‘黑鱼’,孪河城守不住,”艾德·史塔克叫响了布林登的绰号,“我收拢了难民中的青壮,孪河城现在有四万士兵,要让他们成为可靠的战士,还需要时间,同时我有一大群妇孺需要被撤走,这也要时间,城外的树林更需要被砍伐,以给弓箭手视野,更别提防务的准备,‘黑鱼’,这些都需要时间,可偏偏时间紧迫。”   “还有谷地,诸位!别忘了谷地!”约恩·罗伊斯此时张嘴插话,“孪河城把守着河流,可尸鬼完全可以不过河,沿着陆地前进,接着向东,进入谷地的山区。”   詹姆·兰尼斯特对于约恩的话完全不在意,他轻佻地说:“异鬼会进攻谷地?那正好!谷地易守难攻,假如能够分担攻势,那绝对——”   砰!   约恩·罗伊斯重重地砸响了桌子!   “谷地派出了军队参加这里的联军,那么这支联军就该为谷地的安全负责!”他吼道,“什么叫易守难攻,‘弑君者’?想要牺牲我们就明说!山地对于一群不知疼痛的尸体来说有什么阻碍?!它们完全可以不经过血门,直接踏入明月山脉,来到群山之中的山谷!”   “所以,”艾德·史塔克此刻开始发挥前任国王之手的能耐,转圜道,“谷地的要求,是将防线向北推到孪河城一带,哪怕我的北境军队守不住?”   “艾林谷的骑士乐意为此牺牲!”“青铜”约恩一口咬定。   在王座高台的休息室里,丹妮莉丝幸灾乐祸地朝我耳语:“我赢啦,效忠你的这三位,自个儿开始吵起来啦。”   不过,丹妮莉丝没有得意太久,多恩和河湾很快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这我没法答应,”这会儿奥柏伦亲王开始发话,“我不知道异鬼的行进速度,不过我听说和骑兵差不多一样快,如今多恩的军队集中在赫伦堡附近,我们来不及在异鬼南下前行军到你们要求的孪河城,而如果在行军路上撞到尸鬼大军,多恩人将会面对缺乏工事的战斗,必然一败涂地。”   “河湾也有同样的想法,”高庭公爵维拉斯·提利尔为河湾人代言,“这场战争的目的,应该是将异鬼和尸鬼阻拦在河间,阻止他们南下。我们的军队足有二十多万,将来可能数目会达到三十万乃至更多,我们必须在充分的准备之下作战,到了今天,您提行军到孪河城,实在是太过仓促了,约恩大人,这不实际,会有很大的风险,大到河湾人没法承受。”   “看吧,”詹姆讽刺道,“亲爱的多恩和河湾,都只想要安稳地躲在城堡里,吸婆娘的乃子,他们不在乎你们这群山里的乡巴佬,谷地人,死了正好干净,反正就算谷地无人生还,河湾也可安然无恙,就更别说多恩了。   我记得原先红王和那位坦格利安家的女王,她们的意思,就是沿河布防,可是从谷地到河间无河可守,你还是想想办法班师回家,去把你们的尸首全部火化掉,免得给我们添麻烦。”   我听着前头的争吵,哎哟喂,詹姆这张嘴巴,太讨打了。   “你以为他们在乎你吗?”约恩·罗伊斯反唇相讥,“每个人都巴不得兰尼斯特全部死光,好挖走你祖坟里的黄金,狮杂种。”   “我不觉得谩骂会管用,”此刻琼恩·克林顿开始控场,“在场的所有人,都在乎七国的每一寸土地。”   “所以丢掉了北境?”不知哪里有人刺了一句,众人看向艾德·史塔克,艾德愁眉苦脸,不像是他说的,于是大家又看向琼恩·雪诺,正是雪诺大人开的口。   琼恩·雪诺毫不畏惧众人如针刺一般的目光,即便在场的每个人都位高权重,“你们丢掉了北境,给我的借口是什么来着?来不及准备,对吗?物资和军队没到位,是吧?这倒是奇了!你们现在又要丢掉西境、丢掉河间、丢掉谷地,借口依旧还是来不及!永远都是来不及!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告诉我一句来得及!?是不是要等到异鬼在多恩洗沙子澡的时候,你们才能告诉我,七国准备好了?!”   艾德朝琼恩那边倾身过去,低声道:“琼恩,事情不是——”   “你是谁,阁下?”奥柏伦看向自己身边的年轻男孩,“素未谋面,不知大名?”   “我是琼恩·雪诺,守夜人的总司令。”   守夜人,总司令。   一个戏谑又恼火的声音自长桌边响起:“是失去长城的守夜人总司令吧,就是因为你丢了你的职责,异鬼和活尸才能长驱直入,成为了天大的麻烦!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话,嗯?你背后的朋友是谁,让我猜猜看,守夜人和野人对吗?你就带着一群蛮族和罪犯,在这里朝我们大放厥词!?”   这话说得年轻的琼恩怒气勃发:“长城多次向南方发出警告和求援,如果不是七国只顾自己的战争,异鬼怎么可能突破我们的边境?!你叫我的兄弟罪犯?他们保护了你的安全,任你能活着瞎比比,你还叫自由民蛮族?照我看,他们比你这种,这种安享着,一帮罪犯用生命换来的安全,还挖苦嘲笑的猪头,要高贵一万倍!”   之前咒骂琼恩的贵族站起了身:“一个雪诺野种也敢犯上?我乃黑冠城的领主,野种,你以为一个贱人总司令的名头救得了你的命吗!?”   砰!   今天的第二次敲桌,是艾德·史塔克。   “够了!!!”艾德大吼一声,“守夜人素来受北境的敬重,历史上有无数的七国骑士曾高尚地放弃世间一切,投身其中,我不知道琼恩是如何当上守夜人总司令的,可这是黑衣弟兄们的决定,既然他现在坐在了这里,你就该给予尊重!”   “好了!没必要如此,”维拉斯·提利尔也安抚自己的封臣,或者说封臣的封臣,反正是河湾人,“守夜人的失职可以在以后再说,目前我们要讨论战事。”   “守夜人没有失职!”琼恩大喊,“他们每一个都尽忠职守!”   “够了!”琼恩·克林顿大叫,可是女王之手拦不住了。   “守夜人莫非尽忠职守到了异鬼横扫北境的地步?好一群忠肝义胆的流放者!”   我的统帅贝里·莫斯原本在冷静旁观,此刻也不得不开口:“各位,各位!”   “闭嘴,你这只肮脏的狮鹫,”立刻就有人喷起了琼恩·克林顿,“你莫非忘了雷加为何会死吗?”   “蓝礼!劳勃!史坦尼斯,你们这群叛贼,害死了拜拉席恩!”甚至有风暴地的领主大不韪地替自己过去的封君叫屈。   太监瓦里斯也开始劝说,“大人,各位大人,我恐怕——”   “‘八爪蜘蛛’,全是你在此中煽风点火,为什么你还没被吊死!?”   “你们河湾人只顾自己!巴不得北边的国度全都沦为废墟!”   “西境除了金子还有什么,倒要看看异鬼认不认金子!”   “多恩是不是想要偏居一隅?!只来了区区一万人,难道是来庆祝七国的覆灭吗!?”   “兰尼斯特的杂种,我永远忘不了我姐姐是怎么死的!”   “河湾人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盟友?!”   “谷地被放弃纯属活该,之前的五王之战你们袖手旁观,还怪罪给徒利家族的侄女,你们杀了她!莱莎!还给我莱莎!”   “北境人就是一帮蛀虫,看不好自己的家,现在在西境四处作乱!”   “多恩的野蛮和嗜血,河湾永不忘怀,我要和你决斗,野猪!”   铿!   第一个拔剑的人出现了!接着是叮叮当当的出鞘声,只见可以容纳数千人的百炉厅中寒光闪闪,灿如神眼湖上的粼粼波光,顿时,这个大厅变得拥挤了起来。   笑死我了,我捂着嘴抱着肚子,以免发出声音,一整个人地弓着腰,腹肌笑痛。   丹妮莉丝声音急切:“他们要打起来了,你在干嘛!?”   逗死我了,真的逗死我了!   如果你要问冰与火之歌什么东西最好玩,无疑就是眼前这一幕,异鬼都在敲门了,七国还在相互之间骂骂咧咧,矛盾不断。   精彩,十分精彩!无论外敌如何,集体的内部总有矛盾,而当外敌过分强大时,这些发生矛盾的情景就会显得尤为愚蠢。   这种愚蠢,他妈的就是冰与火之歌的精髓啊!   要不我们什么都不做好了,等着寒冬接收一切?   “莱雅拉!”丹妮莉丝朝我低声喊了一句,“这要开始斗剑了,你再不出去,我就自己去!”   “好好好!”我喘着气儿,笑容未减,说道,“我们一起出休息室,笑死我了...等等。”   “你觉得这一幕很好笑?”   “不好笑吗?就因为这几个家庭的恩怨情仇,屡发战事,”我答道,“影响了无数人的人生,你觉得扯淡不。”   “我还以为你是在报复他们私下和我达成了协议呢,话说,坦格利安家族也是其中之一吧,在你眼里?”对我的这句评论,丹妮莉丝倒是突然变得唯物客观了起来:“我倒是觉得其中的情感因素并不多,越是为王,我就越有感触。”   是啊,是啊,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嘛,老话。   “或许是有报复的部分,人的行为动机总是很复杂,君王尤其如是。你说,丹妮,我们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我突然问起,“是不是有些可悲?”   丹妮莉丝反而问我:“要不然呢?坦格利安的血脉莫非真能让我高人一等?”   “你长大了,丹妮。”我不由感慨。   这负有龙王血脉的女人,能有这样的认识,在这样的年代,实在难得。   不得不说,丹妮莉丝这女孩很有趣。   也或者是我小看了这个年代的贵族和国王们,就好像在百炉厅里的诸位,他们有没有觉得自己拔剑的姿势有些可笑?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否真心认为血统决定地位的规则是天经地义?   恐怕是有疑虑的。   更别说,大敌将近却还在相互争吵甚至内讧,这任谁看着,都会觉得实在太傻了。   好吧,讲真话,这么多年过去,身为红王的我,已经算是能理解领主们的无可奈何:   假如封君不为封臣张目,不为自己的国度发声,那封臣对他的忠心还能有几分?封臣之所以要封君,就是要封君为他们争取实利,或者避免无谓的损失!否则封臣的忠诚就会动摇。七国的七大家族,说穿了就是地方领袖,呆在地方领袖这个位子上,他们之间相互内讧的表现,是必要的,是在为自己的领地封臣和领民着想,至少看上去如此,蠢,但是不得不为,政客嘛。   当然,话又说回来,假如所有人都以大局为重,那还要国王干什么?   这个时代的人类社会,之所以会容忍特权阶级的存在,容忍封建贵族作威作福,之所以平民们甘受欺压,甚至认为这吃人的秩序存在合理性。就是在于贵族能够整合地方的力量,国王能整合贵族的力量。而这个时代的技术发展水平,也只能容忍这个社会依照这样的秩序去运转。   可是,社会秩序的合理性,终究也是相对而言的。我莱雅拉·波顿再讲究公平正义,处在红王这个位置上,也是卑鄙的肉食者,赤裸裸的人渣,在万民的苦难之上享受生活。这是上层阶级的原罪,特权之人的原罪,再怎么洗也洗不掉。   唉,为什么我会想这么多?说穿了,我一个现代人,穿越在这样一个时代,成为了一个红王。一方面,我享受比起平民更加优越的生活,并充分地在比古代人更聪明更有能力的错觉中自我满足。另一方面,对这种赤裸裸的不公之世,领主把平民当做牛羊,国王把领主当做玩物,诸侯的儿子是工具,女儿是性奴,假如不是国王是女王,也是一样,只要别像“疯王“伊里斯一样作死,玩弄贵族们玩弄得有点章法,那说不定日后还会有个“贤王”的名声。   我承认我的良心在隐隐作痛,哪怕我成为了相对而言过得不错,为人上人的国王,而非凄苦的农奴。   当初我头脑一热在君临扔铁王座绝非没有道理,不是我对王权有看法,是我对这个社会都有看法,赤裸裸的欺压,不带半点隐藏,太恶心了。然而,我也只能无能狂怒,如今当了国王,也免不掉我这种恶心的感觉,也就拿看贵族们耍猴戏来自我安慰一下。   我真是个能折腾的人,总给自己找难受。   怎么说呢?   让我苦恼的这一切,归根结底,也只会化为一句话:   时代的悲哀。   而现在,时代的悲哀,将在我手上变得更加深厚了!   洛恩王国的红王,我,和丹妮莉丝女王一齐出现在了王座高台上,身边分别由属于我和她的四位无垢者守护,我们没有穿着太过正式的礼装,只有简单轻巧的银色王冠,一袭裙袍,以及罩在外头的披风,色调和花纹还算五彩斑斓,够上档次。   “安静!破碎镣铐者、解放者、大草原上的卡丽熙,吉斯卡利人的君主,鹰身女妖的笑容,全境守护,七国的统治者,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以及龙石岛领主,‘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向各位致以问候!”   在丹妮莉丝的称呼中,吉斯卡利人的君主和鹰神女妖之笑的头衔,代替了弥林女王,因为当初我曾经和她一同横扫奴隶湾诸邦。   众人收起武器,幸好没有真的打起来。   “天佑女王。”一千个身姿恭敬鞠躬,一千个喉咙齐齐回应。   “多斯拉克人,瓦雷利亚人,洛伊拿人和自由之奴的国王,自由贸易城邦的君主,洛恩王国的红王,向各位致意。”   “红王,诸神与您同在。”他们又继续致礼。   “在宣布一个决定之前,我先阐述一下,最近发生的变动,”我展露微笑,“很多人会好奇,这些天来,不在赫伦堡的我和丹妮莉丝,都去了哪里?答案很简单,我们分别行动,心意一致,我们将缔造一个属于狭海两岸的新未来。” 第685章 冰雨的风暴(二)人类帝国——绝不答   我知道,这七国的天,要变了,也本就该变了。   毕竟,异鬼将至,人类自当团结在一个声音之下。   当下,我所在的空阔百炉厅中,三十五簇火花熊熊燃烧,烛台和长桌上的烛光同在摇曳。厅外不时传来马嘶人喊,龙啸长空,厅里,却一片静谧。   站在其中,我很明白,众人沉默,只留下一个声音在高扬,是因为聆听王者的垂训时,自然没有臣僚有权开口。   之前先是我的演说,现在,是丹妮莉丝在讲话,“——七国将前所未有地团结到一起,以迎接任何一国都无法单独面对的挑战,这就是新的纪元,和新的未来!”   她的声音如此清脆动听,哪怕后头已经再度沉默下来,美丽的余韵也久久不散,飘荡在拱柱之间,亲吻着每一双耳尖。   然而,没人有暇为这妙音赞叹,因为两位国王,也就是我和丹妮莉丝俩俩,虽然之前自拟的腹稿,互不相同,却都表达了一个意思——   七国的天,要变了!   龙之母的话音已经落下了很久,在场诸位逐渐全都认识到了这一点。   假如我之前的讲话,影响还算不大的话,那么现在,王国剧变一事已经经过丹妮莉丝背书,似乎,就算是势在必行了。   会是什么样的剧变呢!?众臣心有不安。   我看到史塔克家族的私生子和养父,还有河湾的维拉斯公爵和多恩的奥柏伦亲王,这些列席要人们,相互对视了一眼,眼神又转向下一位权贵,他们似是在测度,在测度着将会有何事发生,大人们想要一探究竟,并且也在怀疑,自己等人当中,有没有哪一位势力的代言人,早已提前得到了消息?   显然没有,众人一无所获。   毕竟,这事乃是我和丹妮莉丝密议的成果,缺乏预言能力,谁人又能事先知之?最终,诸位公侯心怀疑窦,又将视线投向了王座高台上。   距离我们最近的女王之手,老狮鹫琼恩·克林顿,迈前一步,看向我时,他眼底的忌恨和戒备一闪而逝,只听此人昂然道:   “请示下,吾王,以及他国的红王,不知新的黎明,新的时代,新的纪元所指为何?”   他问话时的这一幕很有趣,诸侯面向两位王者,从平整的低部看向王座所在的高台,而两位王者并肩而站,倨傲俯瞰,针锋相对。   这就搞得好像政治局势变了,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原本是红王与龙王在明面上及私底下的竞争,现在,合纵连横,局势已经变成了二位君主共同面对七国的臣下。   必须得说,虽然看似不可能,毕竟一国不容二主乃是人所共知。然而,这一幕的确不是错觉,怎么会是错觉?!我和丹妮莉丝正在携手,王权和王权已经联合了起来,与地方宗主们开始最后的博弈!   当然,去和联合起来的七国诸侯对垒,实属不智,不过刚才他们不是已经充分体现了一点:这帮乌合之众,根本就联合不起来。   来,让我们开始。   我手指挽住身上的斗篷,向丹妮莉丝颔首,她给了我一个微笑,然后头戴王冠的我,洛恩王国的红王,慢慢走下王座高台,漫步过女王之手克林顿身边,   接下来的行动,既是女王们的合谋,也是我和丹妮莉丝在相互展示这段时间以来的成果。   合作中,依旧继续着竞争,和示威。   来吧,丹妮莉丝,让我看看你这些天来东奔西跑,都有了什么成就,再让你看看,我有了怎样的成果!   第一位,是高庭公爵。我走向了注视着我的维拉斯·提利尔,低头看着他沉静而又思绪万千的眼眸。   “维拉斯大人,”我招呼道,同时伸手制止了他的起身,“我们谈谈。你的妹妹‘小玫瑰’玛格丽深受我的重用,位居财政大臣之位,对吗?”   他立刻致谢:“您的恩典,高庭没齿难忘,王上。”   “我一直没告诉你之前发生了什么,“我笑道,“你的弟弟洛拉斯·提利尔,失踪在了赤红山脉里,踪迹全无,留守的河湾贵族经过和我的谈判后,愿意效忠于我,我想,这几天在前线的河湾军队首领们,都收到了家书。”   “我不知道提利尔家族如何冒犯了您,您要——”   “不不不,”我安抚地拍着他的肩膀,“这无关冒犯,也绝非惩罚,我和丹妮莉丝都发现,提利尔家族在为坦格利安效忠,受任南境守护的这么些年,受王相召,集结大军时,总是要花费过多的时间,历代高庭公爵,也总是得通过繁琐的社交流程,来团结整个河湾地,毫无疑问,这样的现象并不合理,太耗费工夫了,历代河湾封臣中,总有不少人不乐意服从封君的指令。   所以现在,我要在坦格利安家族的基础上,进一步地完善河湾的治理,你有这么两个选择,第一个接受我对高庭的削弱,在洛恩王国中,提利尔将会拥有受红王珍视的一席之地。第二个,反抗,然后死。”   他深吸了一口气:“这就是您,昨夜与海塔尔家族、雷德温家族会晤的结果?”   “还有角陵的塔利家族,一大堆各色骑士和领主。”我补充道,“以及乐意将功赎罪的佛罗伦家族成员。”   “这可是好大一群您的忠臣孝子。”   “没错,”我没否认这些贵族的双重,不,三重效忠,实际上是对提利尔家族的背叛,“你的意愿是?”   他再度深深吸了一口气,双唇在颤抖,接着慢慢将这股气又吐了出来。   “别丧气,再仔细想想。”我在一旁说道。   “您如何做到的?”他问道,“为什么——”   “你什么时候产生了,你的提利尔家族,对河湾的掌控,非常牢固的错觉?啊,当然,”我自信地扬起稍微有些尖的下巴,“不止于此,远远不止于此,你的弟弟洛拉斯爵士在赤红山脉剿匪时表现过分糟糕,甚至可能和怪物有染。”我不想说我污蔑洛拉斯“仇女”之事,这拳打得对他伤害不大,而这个社会几乎天天都在朝我打拳,从小到大,封建社会嘛。   “所以,他‘失踪’了。”   “不是我干的,或许他只是扔下了一切,选择做一个纯粹的侠义骑士吧。”我答道。当然,我不知道,我说对了。   我更不知道的是,当初洛拉斯和怪物攸伦·格雷乔伊的交易,包括了一块可以让洛拉斯爵士安全脱身于险境之中的先民符石,他洛拉斯用了,提利尔家族恰巧也有先民血统,魔法奏效,于是洛拉斯·提利尔,借此逃出生天,迎接新生,去摆脱过去的阴影,拥抱一个属于骑士的未来。   他丢下了所有的职责,丢下了家族,甚至丢下了白瓷釉覆盖的全身甲,完完全全,成为了另外一个人。直到我再度遇到他。   这是后话。   当下。   “但愿如此,七神与他同在,”维拉斯依旧沉稳,“所以我别无选择,红王,只有向你屈服?”   “别抱侥幸,维拉斯大人,为了赢得河湾这位美人的心,我下了不少功夫,我从北境送来了一家尸鬼,让领主们,不管是随着洛拉斯去山中的,还是躲在自己城堡里的,都看清楚自己要面对什么,你保留了不少实力呀,维拉斯,而今除了高庭之外,其他你保留的实力,已经统统归我了。”   至于我用洛恩王国的土地来收买河湾人这件事,则用不着提,维拉斯怎么会不知道我手中雄厚的资源?   维拉斯看着我,他听着我的话,眼神复杂,最终,这瘸子果断行事,吻上了我的玺戒,“吾王,提利尔家族效忠于您。”   于是,我宣告起了对河湾的处置:“高庭的提利尔家族,依旧将拥有曼德河以南,边疆地以北的广袤田园,海塔尔家族、雷德温家族和罗宛家族将与你成为同样的封君。”   “谨遵您的命令。”   如是,我将当初“征服者”伊耿早该完成的工作完成了。提利尔家族被我架空,加上意欲攫取边疆地的蓝道·塔利,如今河湾地,已经一分为五。   一个统一的河湾简直就是七国噩梦,在过去,河湾骑士和河湾领主倒是一直对坦格利安的君主们忠心耿耿,可是,我红王,不大相信会有什么虚无缥缈的忠心耿耿,我宁愿分而治之。   说来这可真纳闷,当初征服者到底脑子里装着啥,把这么肥沃的地盘给了提利尔家族,然后一走了之?该撕了这里啊!   在我降服提利尔的同时,丹妮莉丝也在和詹姆说话。   “您说什么!?”只听詹姆一声惊呼,“‘黯影’回来了!?”   “是的,”丹妮莉丝微笑道,“兰尼斯特家族那头巨大的长翼龙被我找到了,在西境山里,她和我的卓耿曾经交配过,现在她生下了一窝翼龙蛋,此时此刻,那头长翼龙八成正在由你叔叔,吉利安爵士接手。”   还记得吗?当初吉利安·兰尼斯特,詹姆那位热爱冒险的老叔,曾经在海外游历冒险,并寻到了一头不比魔龙小的长翼龙,且驯而服之。   那头叫黯影的长翼龙一度不知所踪,似乎是和卓耿双宿双飞去了,就连攸伦·葛雷乔伊攻城时,都未出现,如今,丹妮竟然帮兰尼斯特找到了!   不会又是靠卓耿的美男计吧?   好有趣,我在用架空的手段对付提利尔,丹妮莉丝则在用施恩的手段怀柔兰尼斯特。   她施恩的手法还真不赖,一头长翼龙!不是我的尸龙那种小型号,是和魔龙一样,甚至比魔龙还要巨大凶猛的长翼龙“黯影”!索斯罗斯顶级的掠食者!   这样一头空中巨兽,自然会让兰尼斯特家族势力大增,于是果然,詹姆立刻表达了自己的感激“兰尼斯特为您效劳,只要不与红王的指令相互冲突,我们愿意接受你的命令。”   河湾和西境结束,接下来,丹妮莉丝将面对北境的艾德·史塔克,而我则是会与奥柏伦亲王,这位在北方总领多恩事务的亲王交换意见。   首先,来看看面对着艾德·史塔克的丹妮莉丝吧,还记得在我前世的原着和电视剧里,虽然艾德阻止过劳勃,派出刺客刺杀丹妮莉丝这个远在海外的小女孩,然而,两人并没有交集,艾德在电视剧和小说里,死得太早。   然而,今生就不一样了,我很好奇,这两个的相遇,会是什么模样?   没记错的话,艾德·史塔克是当年反叛伊里斯·坦格利安,那位丹妮莉丝之父,并掀起“篡夺者战争”的元凶之一,他更直接导致了雷加王子的死亡。同时,丹妮莉丝的父亲“疯王”伊里斯二世,则在叛乱前就烧死了艾德·史塔克的兄长,并杀掉了艾德的父亲当时的临冬城公爵瑞卡德。   这绝对是苦大仇深了。   “艾德大人,”丹妮莉丝开腔,“如今重新夺回北境,是你我共同的目标。”   艾德先是欲要一问:“我想您知道——”   八成是预料到了艾德的疑虑,丹妮莉丝自信地一笑,打断艾德的话回应道:“我回到维斯特洛之前的旧事,都不会再追究。”   这算是丹妮莉丝给出了她当下的承诺。   我当然记得丹妮的过去,可是现在看来,从小就孤苦伶仃,四处流浪着长大的丹妮,即便一直听着她那个亡兄的唠叨国仇家恨,却也并没有,对仇恨有太深的执念,她的执念,都给了坦格利安应有的权力。这很明智。   艾德没有因为真龙女王的宽宏大量而露出丁点欣喜:“您的父兄几乎夺去了我所有的亲人,还想把我也一并处置,我不能说我能忘却这样的血债,但是,我更希望七国能够有一位英明的君主。”   我知道,艾德·史塔克,对坦格利安自然心怀怨望,可他也并不是,那个对莱安娜恋恋不忘,一心要将坦格利安家族斩尽杀绝的劳勃·拜拉席恩。   我想,不管是从感情还是现实的角度出发,艾德都不至于太留恋于过去的恩怨。尤其是在北境失陷的现在,他的选择并不多。   不过,双方也只是礼节性地保持客气罢了,我看得出来,他们相互之间,并没有对彼此太过的善意。   我想错了。   丹妮莉丝依旧保持着笑靥,她突然转向大众,高声宣布:“各位,近日我知悉到一件重要的事情,我原本以为坦格利安家族只剩下我一个,孑然一身。然而,新旧诸神给我送来了亲人!琼恩·雪诺!站出来!让大家看看你。”   琼恩听到丹妮莉丝女王的指令,楞住了,不过他依然听话地起身走近,“我的女——,”丹妮莉丝没等他开口,立刻掰住了他的身子展示到所有公侯的眼前,他宛如是一个任人操弄的木偶。   “在你们眼前的,是雷加·坦格利安和莱安娜·史塔克之子,伊耿·坦格利安,我承认他是我的侄子,并赐予他继承铁王座的权力,无论无是否婚配,是否生育,这位伊耿·坦格利安,我的侄子,以及琼恩的所有后代,都将是我的继承人!!!”   刮——一声刺耳的椅动响起。   “这不可能!!!”我面前还未和我对话的多恩的亲王,奥柏伦·马泰尔站起了身,“莱安娜是雷加的妻子?那伊莉亚呢?伊莉亚算是什么人?”   接着,几乎是在奥柏伦的话音刚刚落下时,一个稚嫩的童声回答了这位多恩人:“你的姐妹伊莉亚虽然是雷加·坦格利安的正统配偶,可是雷加已经请求几位修士认定他和伊莉亚公主的婚姻不合法,不被七神承认,换言之,他离婚了,接着,他迎娶了莱安娜·史塔克,并生下了琼恩。”   这正是瑞肯·史塔克,只见这小孩拿出了他这年纪绝对没有的从容和老练,听起来那说话的口气,浑然像是老者。   所有人都看向了瑞肯,瑞肯依旧在陈述:   “奥柏伦亲王,当雷加王子和伊莉亚公主的婚姻不合法的那一刻,伊莉亚公主就不再是雷加的妻子,他们的孩子,是私生子,雷加的婚生子只有一个就是琼恩·雪诺,或者说,伊耿·坦格利安。昔日帮助接触婚约的主教依旧在世,见证雷加与莱安娜婚姻的师傅也并没有死去,他们都是人证,教会里,也有一份文件可以证明这件事,当然,或许已经随着圣贝勒大教堂的摧毁。”   砰!   这是今天的第三次,有人砸桌了。   奥柏伦的手握成了拳头,紧紧挨着桌面:“不,雷加没有问过多恩的意思,多恩绝对不会承认这份耻辱,那是我的姐妹!她因为坦格利安而死!”   卧槽,忘了啊,伊莉亚和奥柏伦的感情很深厚,而且多恩人在情感方面非常意气用事。   艾德·史塔克转回盯着儿子瑞肯的目光,他大概也觉得瑞肯如今定有蹊跷。   只听北境公爵看向了奥柏伦亲王:“对马泰尔家族的不幸,我感到很遗憾,奥柏伦大人,可是,琼恩·雪诺,定是雷加与莱安娜夫妇的后人,这一点,赤红山脉的戴恩家族,可以作证,我的朋友沼泽民首领,灰水望的伯爵,也可以作证,我妹妹死于血床,雷加则是因为我和我的朋友掀起的战争而战死,我绝对不会亏待琼恩,我发誓,他将拿回本该属于他的一切。”   因为雷加·坦格利安,北境丢了一个女儿,多恩也丢了一个女儿,并蒙受了一份耻辱。我突感不妙。   “那就意味着战争!”奥柏伦大叫,“三日后,多恩将在孪河城和你——”   啪!   清脆的耳光声!   我一巴掌扇在了这奥柏伦脸上,“够了!”   奥柏伦亲王抬起头,捂着发红的脸蛋,他看着我,眼神中,是怨毒、愤怒和耻辱。   我语气缓和了一些:“我理解你的委屈和不甘。”   “你不理解!“他朝我吼道,“我的姐妹,伊莉亚,你知道她死得时候是什么模样吗?你知道她的尸体——”   “我理解,”我再次重复一声,这次口气有些重,我接着朝奥柏伦的情妇眼神示意,然后告诉奥柏伦:“你自己先去冷静冷静,想想你该怎么办,在这关头打仗是肯定不行。”   他点了点头,没说什么,他的女人想要搀扶,被他轻柔地甩开,接着奥柏伦·马泰尔大步离开了百炉厅。   这就很糟了,我一直没有拿出伊莉亚公主,这个雷加“前妻”?的议题,来对多恩进行借题发挥。因为这事发生的太过久远,而且我判断,在直接的凶手“魔山”格雷果·克里冈死了以后,多恩的怨气将会消散不少。   在今天之前,奥柏伦和道朗亲王都没怎么向我提伊莉亚的死,这就是明证。   然而,我没想到,丹妮莉丝对琼恩·雪诺的承认,会带来这样激烈的反应!   琼恩的坦格利安家族继承人地位,一直是马泰尔家族孜孜追求的东西。再加上瑞肯话语里,将伊莉亚公主被雷加抛弃一时给掀开,奥柏伦亲王,终于炸了!   不过也有好消息,好消息是,我看到多恩人都一动不动,并没有跟着离席,现在和北境战争,当然不是他们的愿望。   更好的消息是,即便我没插手,丹妮莉丝和多恩之间的盟约和感情,也在这一刻,宣告完蛋!   人治的社会就是这点不好,亲情、爱情还有很多个人情感会夹杂在政治事务里,遇到奥柏伦这样感性的人时,体现得就尤为激烈,看看他哥道朗亲王,早知此事(八成又是瓦里斯),想法却是让亚莲恩嫁给琼恩·雪诺,而不是被伊莉亚之死带来的仇恨枷锁给拘束。   我还在感慨时,奥柏伦已经摸到了门边,他突然转身,说话的口气十分坚决,不容置疑,没有转圜!   “我知道你们想要干什么,我先把马泰尔家族的立场说个清楚明白,马泰尔家族,将永远,永远,永远都不与史塔克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为伍!直到马泰尔和这两家败类之间,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丹妮莉丝女王,我们不再是亲戚了。”   就这样,马泰尔家族的立场,不再和丹妮保持一致。   我完胜,丹妮莉丝得到了新人的效忠,却丢掉了旧人的支持。七国的贵族大都还算讲信义,他们会首先忠于我,不管是过去答应为我服务的西境、北境、谷地与河间,还是才屈服的河湾,以及看起来大概不成问题的多恩。   丹妮莉丝提出合邦,以为她可以顺利地得到七国的支持,却不料,发生了和多恩之间闹翻这件事。   帝国,将属于我。   丹妮莉丝的脸色从未这样差过,我知道她努力了,也取得了不少的成果。   我猜,她觉得这是真运气不好。   想想吧,她费力找到了长翼龙,来获得西境的信任,将琼恩·雪诺宣布为继承人,得到了北境的效忠,更亲自拜访了谷地的珊莎,确保谷地的步调会和北境一致。   除了河间之外,在她的预想中,七国本可以属于她一个人了。   结果,她在死去多年,只活在多恩人心中的伊莉亚公主,她那“被离婚”的嫂子身上,栽了一个大跟头。   好了,不用相互示威了,即便没有用魔法,我也在和丹妮莉丝竞争的过程中大获全胜,那就进行下一步吧。   “之前,我们讨论过,这里将有一个重大的改变!七国,将有一个重大的改变,我想,大家都会同意,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会晚些时候,和奥柏伦大人亲口说清。”   我看了一眼面沉如水的丹妮莉丝。她没有抢夺此刻话语权的意思,是承认了,这个国家会以我为主?   “七国和洛恩王国将整体进行合并,统治这个国家的,将是所有领主和国王之上的君主,万王之王!”   听到这消息,众人哄然吵闹,大家议论纷纷。   此刻离我最近的维拉斯,插嘴问道:“请问具体是——”   我知道他想问什么,答道:“双王!”   “不,”丹妮莉丝面无表情地说道,“是我,和红王兼女王之手,莱雅拉·波顿。”   现任的女王之手琼恩·克林顿惊怒交加,他站起身来:“明光!?为什么,您...您这是要...”   丹妮莉丝没有理会她,径直离开,身后跟着惊惶无措的弥桑黛。   我目送龙之母,心头没有惊喜,而是一团乱。   是的,红王,兼女王之手。   这就是在竞争中落败以后,丹妮莉丝交出的权柄。   女王之手这名号,代表着我将是丹妮莉丝宫廷中的首相,见到她时不用行臣子之礼那种。这件事便像是一把利剑,直接把丹妮莉丝女王的亲信势力,捅了个遍体鳞伤。   一个旧时代,就此结束。这一个下午和随之而来的夜晚在纷纷扬扬的议论、争吵和怒吼之中过去了。   琼恩·克林顿伯爵,这位曾经率领部分黄金团,坚定支持丹妮莉丝和坦格利安家族的多朝元老,现在被迫下野,他当夜就旋即选择返回家里,那座他夺回手中的鹫巢堡,再也不愿意过问任何宫廷之事。   虽然我当时镇定的宣布了新国家的成立,可是直到第二天清晨,我依旧如堕梦中。   太巧了,太顺遂了,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于是,在第二天早晨,凡人皆有一屎,于赫伦堡臭烘烘的厕所里方便时,我检讨了一番昨天发生的事:   首先要明确一点,假如不是奥柏伦的突然发火,那么我未必能得到女王之手这个职位,红王加上女王之手,简直就是事实上的全境之主,丹妮莉丝会无奈地这样任命我,就意味着她承认她已经一把涂地。   这一切的源头,就是奥柏伦亲王代表马泰尔家族,与丹妮莉丝决裂这一事件。   现在仔细想想,瑞肯·史塔克本来可以只为琼恩作证,用不着在大庭广众之下,提伊莉亚公主和雷加王子的婚姻被废一事。要知道,这年代,在多恩之外的七国没有离婚,只有婚姻从始至终便不存在这一说法,而且这意味着原本的婚生子,会通通变成私生子,在这年代人看来,简直就是对女方及其家人的奇耻大辱。   所以,瑞肯·史塔克,是故意为之,要羞辱多恩。   接着,再看奥柏伦·马泰尔本人,在当时,他离席而去那会儿,我本以为他是意气用事。可是现在我在便便时思维清晰,不用一秒我就明白了,哪有什么意气用事?   首先,奥柏伦就坐在维拉斯公爵的不远处,他一定听到了七国中最强大的河湾已经被我给肢解的消息。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对河湾的影响力大过奥柏伦的想象,更意味着丹妮莉丝已然岌岌可危。   其次,琼恩·雪诺成为了铁王座的继承人,瑞肯·史塔克当众指出雷加王子和伊莉亚公主的婚约自始至终不存在,这其中,反应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态度,她迫切地将琼恩·雪诺指定为自己的继承者,相当于就是承认了琼恩·雪诺是合法的婚生子,也就是雷加的配偶是莱安娜,这样一来,伊莉亚公主只能算是一个情妇。   这件事斩断了坦格利安家族与马泰尔家族的联系,琼恩·雪诺只是一个守夜人总司令,没长城的那种,北境则已经失陷,全员都沦为难民,为了北境而丢了多恩,即便加上谷地,现在来看也实在是愚蠢之举,只怕丹妮莉丝没有仔细想过会发生什么,她尤其没想到,多恩人会是这般激烈的反应,真龙女王压根就没仔细推敲这个决定对其他的家族和国度来说,意味着什么。   于是,基于以上的两个理由,多恩的奥柏伦,立刻就判断出了,多恩接下来该是什么样的选择:   利落的离开丹妮莉丝,趁着龙之母先背弃多恩这个机会!   于是,奥柏伦的背叛就发生的顺理成章了。这不是什么我的运气好,这是瑞肯·史塔克的不明居心,加上我在河湾时的努力,共同制造的成果。   当然归根到底,丹妮莉丝有今天的遭遇,是多亏了当初的雷加王子,抛弃自己的发妻,多恩的伊莉亚公主,转身跑去勾引劳勃·拜拉席恩的未婚妻莱安娜·史塔克。   这帅哥是真牛逼,就因为听信了预言,雷加认为自己和史塔克家族的孩子,将会是未来七国之王,冰与火之子,预言里的救世主。然后他就把伊莉亚给踹了,以有妇之夫的身份跑去找莱安娜。最终,把生自己养自己的坦格利安家族,祸害到了他死了十几年后的今天。   牛逼!   谢谢您呐!   “西佛,给我拿丝绸来,快!”我朝着门外的提利昂之女喊道。   想前世的原着里,她父亲提利昂把自己的爹射死在了马桶上,现在她本人在给便便的我递纸。这巧合还真有趣。   ————————————————————————————————   两位女王最终议定了二元架构下的具体权责分配,她们将分别是洛恩和七国的君主,同时,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战争,红王会兼任女王之手,以拥有足够的权力来统帅新生帝国的全军。   ———《人类帝国史》泰巴德学士,西尔比安着   作者的话:看这段时,没人在吃饭吧?关于没有离婚,只有婚姻不合法,并彻头彻尾不存在这种做法。来自于中世纪时天主教地区的法律。而且其实要把婚姻搞成不合法很麻烦,所以亨利八世才宁愿一个个把你了的王后砍头。虽然马丁设定中没说七神教照办天主教,其实七神这个概念本身,是从祆教与摩尼教来的。并且多恩亲王道朗有过离婚的经历。但是,关于琼恩·雪诺身世这一点,既然雷加要让琼恩成为自己的继承人,以应验自己对预言的理解,他当然会进行操作,把琼恩变成婚生子。我只好把离婚当成多恩和厄斯索斯才有的东西了。七神的教律没有离婚一说。这可能是马丁的设定,但是先当成私设吧。 第686章 冰雨的风暴(三)黄昏之战——群羽   这年头的厕所真要人命,得让我拿出十分小心!   赫伦堡里的卫生间下部开口,排泄物直接做自由落体运动啪叽落入外头的粪池。这也就意味着,风吹屁屁凉。唉,我该庆幸的是,半夜里方便时,我可以不用跑来这,会摸黑掉下去,摔粪池里死掉。还是厄斯索斯舒服,奴隶经济某种程度上,对上层人士意味着自动化,我是不是堕落了?   等早上的一切必要活动结束之后,我打扮得体,在焚王塔的走廊上见到了面色憔悴的丹妮莉丝,她正望着风口外的天空,她的某个龙孩子叼着一头小羊返回了城堡。   “荣光!”弥桑黛躬身。   “去吧,都去休息一会儿,我和你们女王聊聊。”   丹妮默许,众人走后,我观察她的脸色,只见龙之母脸上两个黑眼圈如此明显,不知她昨夜能有几个小时入梦?   她看了我一眼,看起来不像是要主动开口。   我真要启唇,“白灵!”立刻就听到塔外传来了一声惊喜的呼唤,我靠到了丹妮莉丝身边,倾身张望了一眼。   庭院之中,是琼恩正抱住一头脏兮兮的冰原狼,好一场让人喜极而泣的重聚。   看着一人一狼的相会,我不禁感慨:“他有他的狼和长城,还有和他相爱的火吻而生,真是个懵懂而幸福的男孩。”   “然后他和他的孩子或许还会拥有王冠,对吗?”丹妮莉丝的语气低沉,我看了眼她的脸色,灰暗极了。   “你还在想昨天的事?”   毫无疑问,多恩的决裂对她打击不小,这很容易理解,我知道,在她的角度上去想,怎么看,都是坦格利安家族和她举措失当,把多恩往外推。   丹妮莉丝一晃臻首:“不止,还有雷加,巴利斯坦、乔拉、瓦里斯还有很多人都告诉我,我那位兄长高尚优雅,乃是伟大的人物,可是——”   “人有很多面,”我只好如此劝解道,“而且多恩并没有完全离开,你没看到吗?奥柏伦没像琼恩·克林顿一样直接走人,多恩的领主们虽然面有不悦,却都等在赫伦堡过夜,他们在等候我们的消息。”   当然是这样,我很清楚,政治人物的一次失利,并不只意味着自己的优势被瓦解,也意味着得做出某些让步,让关联方受惠,以免败局扩大。   昨日丹妮莉丝的失误,不止让为了维持盟约,或者说保住自己王位的她,将我任命为女王之手,更让她不得不给多恩一些甜头,以修复双方的关系。   “用不着提醒我琼恩·克林顿走了,莱雅,”丹妮莉丝揉着眉心,“是要我感谢你没直接逼我退位吗?既然你说到多恩,多恩人想要什么?”   “我猜是联姻,”我叹气道,“多恩和其他国度不同,他们证明过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和决心面对有龙的铁王座。这就导致,君主们可以不用联姻笼络其他的国度,却只能用联姻来拉住多恩。否则,多恩必反。”   在过去,坦格利安家族以联姻的方式,将多恩并入自己的版图,其代价是很大的。联姻就意味着分享铁王座的继承权,就意味着多恩人在君临的话语权。   这沉重的代价不无原因,铁王座很难控制住多恩,距离太远。多恩人又极度顽强难以征服,战争的消耗太大。多恩人自己也知道自己的优势,这就导致多恩不会排除自立或者战争的选项,如果不联姻,如果和王室没有紧密的联系,多恩必乱。   “所以,你之前告诉我的,道朗亲王的请求,我或者你或者琼恩必须有一个和马泰尔家族成亲家,就成为必须完成的了?”   “再或者,我手里有亚莲恩公主。”我话音中提醒的意味十足,我这是在暗示丹妮莉丝呢。   她眯起眼睛:“再征服多恩一次,扶她为主?”   “假如真要开战,我们这边还有角陵和倒向我们的赤红山脉诸侯,”我加了一句,接着详加分析道,“戴恩家族和布莱蒙家族,她们不强,但是足以保证,军队不会在山脉中耽搁太久。另外,洛恩王国也可以自泰罗西出兵,穿过石阶列岛,就如当年的战士女王娜梅莉亚一样,从海上进攻。当初你的先祖们跨海时路太长,可如今情况不一样了,我们不止有七国,还有自由城邦,多恩未必打不下来。”   “这是个选项,可是战争并非是必要的。”丹妮莉丝沉吟,“如今多事之秋,还有异鬼要面对,能不开战就不开战,我想,你知道我们进攻多恩时的优势,道朗亲王心底也该一清二楚。”   “是的,我的女王。”我眉毛微弯,“您明智至极。”   她皱着眉给了我一个白眼:“你知道你的女王之手这权位是怎么回事。”   是怎么回事呢?   就像是我说的一样,这是她被逼让出权力让我统合军队,又不乐意直接退位,所采取的折中选择。   当然她要是真要退位我也不允许,七国贵族对于我直接当国王抵触不小,毕竟我在抉择时可能更偏向于洛恩王国。既然不管如何,铁王座上,都得有一个人坐着,那么丹妮莉丝没理由是个该被换掉的王。至于别的选项,有琼恩·雪诺,有希琳·拜拉席恩,他们行吗?他们或许也可以,但是合法性上差这一点,也没有龙的帮助。要是换他们来,只怕又得闹一番震荡。   所以,即便我不想要丹妮莉丝为王,要赶走她,也是战后再说。   我点了点头,“那么,作为你的女王之手,我得提醒你,博弈还未结束,只怕我们得一边打仗一边内斗。”   “那是你的事了,和我无关,”她这话听起来酸极了,“我就是个骑龙的,红王大人。”   我一把扯住她的手臂,将她拉近自己,丹妮莉丝猝不及防,撞入了我的怀抱,“干嘛?!放开!你享用你的战利品啊?”   我认真地看着她那对紫色的眸子,那双饱含酸楚委屈和不甘的漂亮眸瞳,我灰色的眼珠一如暖雾,我一直与她对视,直到将她倔强的表情软化,那双紫色的眼睛里,有温柔浮现。   再接再厉,我吻上了她的双唇。   良久之后,四唇相分,我打量着她的脸,语气缓慢,坦诚无比:“回到君临,并重新夺取属于坦格利安家族的一切,是你的愿望,丹妮。”   “那又如何?”   “这是你、你的亡夫、你的哥哥,你们挂怀了一生的期翼,我怎么可能会去抢走?我不会夺去你用尽全力追求的梦想,我发誓,相信我,好吗?一切只是为了这场战争。”   不得不说,赌咒发誓,听起来简直就是要渣的前奏。   果然,丹妮听了我的话,轻哼一声:“你的誓言哪,不比情场浪荡子的,更可信,骗子。”   “我可能比他们要更可靠一点,”我把弄着丹妮莉丝的银发,“我通常不会答应什么事情,答应的,我几乎都办到了,除了结婚时的誓言之外。”   啊,抱歉,奥利昂·贝勒里斯,大兄弟。   “你是个骗子,叛徒,狡猾的狐狸,莱雅拉。”丹妮莉丝撇开脸嘟囔,不想看我。   我搂住她的腰肢,一如既往的温热柔软:“那你可真是天命的君主,能让骗子说实话,叫叛徒忠心耿耿,令狐狸乖如小狗。”   “不,我不行,”她长叹道,“去挥斥方遒吧你!去指挥大军南征北战,展现你红王的风采,如果有一天不要这个铁王座了,就和你曾经做过的那样,扔到广场上去。”   她这话不由让我想起她在奴隶湾的事迹,当时,奴隶主们要求她以还未长成的龙,作为交换,来获得了无垢者奴隶,她当时同意了,服软了。   接着,她在交换仪式的现场,突然出尔反尔!命令无垢者和魔龙杀光了和她交易的奴隶主们。   啧,别这样嘛,丹妮,我又没逼得你无路可走。   总之,所以说,她丹妮莉丝真的会这么自暴自弃?我觉得不会。权力的滋味如此美妙,又是她一生的执念,哪能如此轻易便一舍了之?哄着吧。   “那可不行,”我继续温柔地抱住她,“当初我在君临那时候,是无人有资格一登王座,现在嘛,七国已经迎来它真正的主人啦。”   “承你吉言咯。”她听起来气馁极了,“归根到底,王上之王是你,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女王而已。”   协调就此告一段落,安抚丹妮莉丝,我也已经大体整合了,所能找来的人类势力。我明白,不管丹妮莉丝此刻的沮丧是对我情真意切,还是虚与委蛇,都已经不重要了,七国内部的矛盾,在北方的阴云面前,已经不再如此醒目。   战争,战争才是未来的主题。   人类一方有四十五万大军,在河间前线的二十万,七国后备的十万,以及还在厄斯索斯的十五万。空中,兰尼斯特家族的长翼龙黯影,和三头石龙,再加上三头魔龙,共计七头能毁天灭地的龙可以参战。   异鬼一边则可能有二百到三百万走肉,如果算一个异鬼能支配三万尸鬼的话,那异鬼的数量至少上百。同时,可以预计,异鬼的冰龙则能超过十头。我推断冰龙就是用来针对魔龙所制作的战争武器,其数目定然会超出我方所有的龙,否则,异鬼绝对不会轻易南下,龙对异鬼与尸鬼的克制,太大了。   人和人在博弈,人和异鬼在博弈,战争之轮早已缓缓开始运转,它的速度将越来越快,它的声势将越来越大。我想,在七国,我之前担心的一切问题,都会被这巨轮给无情碾过,然后变成另外一副模样。   所以,谈别的已经无济于事,现在,让我直面战争本身!   告别丹妮莉丝之后,我全身披挂整齐,前往塔楼外的军营,荣誉卫队的骑士们在我前后保护,拥簇着我往王帐而去。   我在赫伦堡门前看到贝里·莫斯伯爵,我的陆军统帅,他在等候我,他八成是看到了我的气旗帜,立刻走马靠近,护卫分出一条路,我的老朋友贝里伯爵,来到了我的面前,向我请示:   “需要召集所有人吗,吾王?”   我驻马思考了一秒钟,然后继续前进,并给予王令:“今天不需要,西佛!女王之手的印章带上了吗?检查一下。贝里,命令艾德·史塔克大人先行赶回孪河城,我记得孪河城分布在河的东西两岸,分为东城和西城,中间是一架石头桥。我要求他将城中剩下的居民安排到河的西岸,最好赶走,赶往海疆城或者奔流城,越远越好。   关于兵力部署,东岸不用布置太多人手,挡不住,肯定会丢,那可是百万尸鬼。我们主要布防的据点是西城和长桥,借助河道或许还能阻拦住异鬼的步伐,所以,我要他们预备并安放好炸药,不会的话找我派去的助理学士,一定要随时准备,第一时间,就把桥给炸了。”   贝里听了我这话,立刻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可是,昨天我听詹姆大人、艾德大人和其他人的意思——”   对他提到的名字,我的表情毫无波澜:“无妨,他们不了解这是一场怎样的战争,拦不住的,只有节节收缩,将异鬼和尸鬼吸引在我们防线的正面。”   “是,荣光,另外,实际上昨夜艾德大人虽然未动,他是在等您的命令,不过,临冬城少主,罗柏·史塔克已经赶去了孪河城,主持防务。”   罗柏·史塔克...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影,棕红的发色,这是徒利家族的特征,还有一副意气风发的年轻面孔,与我在昨日千人大会上所见的半衰少主,迥然不同。   时隔多年,如今,大家都变了呀。   想想前世原着的血婚里,他就死在了孪河城,今生由于我引起的蝴蝶效应,他侥幸逃过,难道他还要再闯一回?   啧,这次罗柏可是九死一生。   我按下心头因为命运的诡谲,而升起的一丝不安,“然后,命令各国统帅统计军队和物资状况,在明早的军议上,我必须得到一个确切的报告。我吩咐准备的鸟儿,都准备好了吗?”   抓鸟是我早先就叮嘱的,一到赫伦堡就立刻下了命令。我算是想通了,反正飞鸟不容易彻底失联,比尸鬼更灵活,只要别被冰龙龙息喷到,搞出流产的可能性不算太高,比人安全,可以大胆用,。   那么,这时候有个选择就很容易做出来了,与其把野鸟留给异鬼,或者那个可以附身鸟体的“三眼乌鸦”,不如我自己将野鸟变成尸鬼来用,对吧?   我瞟了身边的统帅一眼,他不知道死灵术的事,所以,我看得出我这位朋友贝里·莫斯,此刻怀有满腔疑惑,果然,他问出口了:“按您的吩咐,我们抓了不少猛禽,一起关在笼子里,吾王,难道您真的能将它们训练成信鸦一样可靠的使者,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   “是的,”我的口气不容置疑,“给我找一块没人烟的空地,我先去驯鸟,再去王帐。”   “驯鸟”,目的自然是要以鸟作为我的耳目。   可具体做些什么,我又是怎么打算的?   就借着鸟眼观察一下?   不,当然不是,没那么简单!魔法之敌,自然要以魔法对付。战争规模如此浩大,我得把死灵术用在刀刃上!   贝里·莫斯安排得很快,没过一会儿,他手下的骑士就来引导我,前往赫伦堡外的神眼湖畔。   赫伦堡就在北岸,所以很快我就到了,马蹄驻足,我眺望此地,只见湖水平静无波,不见渔船,冬日的寒气逼人,让湖面上升腾着淡淡的薄雾,只有几只寂寥的黑天鹅在随波逐流地飘荡。   我依稀能遥望到那湖中岛上的鱼梁木,从这个距离上看,就像是一个个巨人的影子,屹立在视野的尽头,自亘古以来便守候于斯。   这只是错觉罢了。   或许在久远的年代,确实有巨人拜访过湖心,可是如今千年已过,巨人早已寂灭无踪。不过,这里确实是一处圣地,我知道,是一处先民的圣地。湖中的千面屿曾是先民与森林之子缔结盟誓,言归于好的地方,森林之子自此开始教授先民巫术,于是产生了人类中的绿先知和狼灵。   在坦格利安王朝期间,这里的湖畔更是曾爆发过多次内战中的战斗,陨落过不止一条魔龙,洒遍了龙骑士的鲜血。   有过龙,有过先民,有过森林之子,还有至今依旧守望的鱼梁木,我可以笃定,就施法来说,神眼湖是个很不错的地方,是个“魔法之地”。   我和骑士们下马,在临时卫兵队长的指挥下,我的卫队分为几批,各自警戒去了外围,这里早已被贝里·莫斯的人手肃清过,不虞有人偷窥,除了神通广大的“三眼乌鸦”之外。   “三眼乌鸦”瑞肯·史塔克,这位是最后的绿先知,可以附身在鸟类身上探知鸟儿周围的情况,这就没办法了,我把活鸟变成尸鸟的行为本来就是在撬他的墙角,那瑞肯定然会知晓我在做什么。说起来,瑞肯之前虽然帮了我的忙,制造了多恩和龙之母决裂的局面,但是其居心叵测。   我隐隐有个猜度,他或许和“八爪蜘蛛”瓦里斯勾搭上了,毕竟,虽然我成功确立了红王在七国的权威,可是反对者们,恐怕不会善罢甘休,有些人是很乐意舍弃性命来对付我的。   对此,当下,我决定照之前确定的路线,一面内斗,一面外战,毕竟异鬼已来,时不我待。我抬眸再次确认了一遍,暗中的尸龙也在高空飞过一圈,确定了周围的人迹都不是刚留下的。   接着,我在此地等候,吹着凉凉的风,脑海中回忆着死灵术的仪式,每一头尸禽,都需要献祭同样的生命,就像是我将蓝赛尔制作成尸鬼时,杀了一个死囚一样。   刚死之鸟的血液,将被用来绘画符文,同时我口诵咒语,将黑曜石插入准尸禽的胸膛,待到活鸟变成鬼鸟的那一刻,便宣告成功。   经历过多次的历练,以及对死灵师摩根以及《夷门塔密录》内容的吸收,我有不损失任何一头“材料”的把握。   没过多久,马车的轱辘声传来,自车轮转动的声响中,我隐约能听闻翅膀的扑扇,看来,我等待的笼中诸禽终于到了。   我回首望见三辆马车出现,接着马车停到了我的身边,车夫和工人忙不迭向我跪下,然后开始搬运货物,引起了阵阵鸟鸣翅拍。   我冷眼旁观,瞅着他们将笼子堆到地上,像极了心神不悦的巫婆。这些人对我不愉的面色心怀恐惧,更敬畏我的身份,每一个都不言不语,极为勤快。   我盯着他们完成工作,并且离开,并确认他们走出了骑士们的警戒圈,待到眼前再无人影之后,我先用黑炭笔画下符号和咒环,开始作法。   这一夜,血腥气弥漫在神眼湖畔,先是收集来的鸟禽一只一只地哀鸣着就戮,接着,尸群帮助我,让神眼湖那闻名遐迩的黑天鹅景观,也遭到了灭顶之灾。   等到再后一天太阳升起之时,此处,已经再也见不到任何一只活着的黑天鹅!   黎明时分,宁静的神眼湖边,就好像天塌了一样,磅礴的乌云没有出现在空穹之中,而是出现在了地面上!   这朵乌云,是由鸟儿组成的,无数的鸟尸。   我疲惫地靠树而躺,浑身上下全染成了红色,甚至累到顾不得去想,这一幕让我的卫队看到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麻雀、鸽子,山鹰、天鹅,大大小小的鸟儿,木然地飞翔在我的身边,其数目上千,足堪一用。   它们将是我监视战场,侦查敌人动向的眼睛,随时向我传递双方的一举一动。   它们将是我传达命令的使者!让远在赫伦堡的我,足以了解战争的全局,并弥补每一个缺陷,把握住每一个胜机!   它们更将成为我刺杀异鬼的匕首,在后背或者足爪上绑黑曜石块,于万军之中,取敌首之命。   有了这只鸟群,我才算真正的,掌控住了,四十五万大军! 第687章 冰雨的风暴(四)黄昏之战——群鸦献   仪式后的早晨,没有什么鸟语花香,天气越加冻人了。   神眼湖畔,晨曦泼洒在我身上,似乎在对我说,又是一天新开始,可我的心情却在梦魇的边缘徘徊。   我神经足够强韧,从孩提时便开始杀人,但是昨宵那样疯狂的杀戮还是头一次,一个白天与一个夜晚,两千多条生命就此结束,看看我此刻的样子,在外人看来兴许是血床流产,或者是什么惨案的受害者,我就躺在血水之中,身上沾满了血肉、羽毛和细绒。   不过,别搞错,我可不是受害者,我是加害者!如果不是太累的话,死亡的臭味绝对能让我立刻吐出来。   回想起昨晚,我甚至感觉自己已经不再是自己,昨晚的我,是另外一个红王莱雅拉。我记得那种让我战栗激动的,杀戮的爽快感,和制造尸鬼的满足感,霸道的暴虐情绪充斥了我的心田,主宰了我的意志!让我不觉有丝毫倦怠,手段娴熟,动作麻利,一个接一个地送鸟儿见诸神,流畅地产出死亡!我甚至相信,哪怕手下死去的不是鸟,而是人,我也半点都不会在乎,我甚至感觉夜王也不过如此,我比它更加邪恶!在有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才是世界之敌。   可怕极了。   想到可怕,我又想起了丹妮莉丝,她嫉妒我,因为我而心生挫败,她会不会是这么想我的?再或者以为我顺风顺水,奇迹般地拿下了瓦兰提斯,又奇迹般地拿下了布拉佛斯,接着就像是有如天助一般抢走了她对七国的权力,她哪里知道这背后的黑暗与残酷?前世电视剧里,最后那个被毁灭掉的丹妮莉丝,大概会理解我吧。   然而,再可怕,我也得继续,我告诉自己。   异鬼在步步接近,而我的准备,也已快完成,这似乎是值得的?我该很有成就感才对!这仪式结束了,我多了近千双眼睛,每一双都长了翅膀,“她有一千零一双眼”,人们会这么说我,这不值得骄傲自豪,但是,与异鬼作战时,并非毫无必要。   这些矛盾而复杂的思绪在我的脑海中回荡,就像是几个不同立场的声音在相互争论,我闭上眼睛,无论如何,血腥的狂欢已经成为了往事,虽然,也只是过了一夜而已,昨晚那浓烈的死亡味道,已经随晨风逝去,千条生命,将不留半点痕迹。   面对现实,莱雅拉。   要让尸禽之群更具体的发挥作用,我还需要结合人类的战略战术进行安排!我睁开眼睛,重新振作精神,手一撑,整个身子站立而起。   事情,还有很多。   在今天稍晚一些时候,我换上干净的全身甲,于军营的王帐中展开军议,应付五位公爵连带一位亲王,还有一对顶着公爵名头却连地图都看不懂的拜拉席恩。   大家充分交换了意见,体现了七国最美好的品质,例如史塔克的奸诈,兰尼斯特的谦虚,徒利的大公无私,艾林的变通,还有提利尔的耿直、马泰尔的含蓄以及拜拉席恩的智慧——   全他妈不存在。   同时我的死鸟分为两队,一队沿着三叉戟河逐渐延伸,让荒废田野、村庄废墟和被遗弃的城堡,几乎整个河间的风光都映入了我的脑海,并捕捉更多的飞禽,以扩张我的视线,压制“三眼乌鸦”和异鬼在空中的潜力。   另一队则依照所有军队报上来的情报分散到各个军营里,同时部署的还有我带来的三百名七神修士,以保证我的命令能够及时被各个军队的指挥官收到。   各种各样的语音和画面不断传入我的脑海,他们大多数都是废料,关于红王此人,兵痞子们关心的不是她拥有多么广袤的土地,多么繁多的人口和多么庞大的军队,他们更关心她睡了多少女人,用的什么姿势,当然,还有其他情况,例如多恩人没说我有多英明,只在谈我的身材和脸蛋。可见对于政治来说我的性别不算个事儿,可对于老百姓而言,我的性别很重要...   说不定几百年后七国人还会写网络小说,意淫穿越回我现在这个年代,一次泡俩女王咧。   这也导致了一桩头疼的事情,在后面的几天,我等待已久的东西,“三眼乌鸦”的黑色渡鸦,与瓦里斯偷偷摸摸的“小小鸟儿”都在我的视线中出现了,我却顾不得去清理他们,因为——   我的脑子,已经没法处理如此庞大的信息量了!   依旧是赫伦堡,大军北上,这一天,丹妮莉丝竟然跑去神眼湖,只留下我一个人面对着成山的案牍。   哼,女人。   我捂着额头,手指轻轻摩挲,眉头微微蹙起。   小狮子摩根坐在我眼前,帮我批复文件,时不时抬头盯我瞧,“你怎么了?”   “我快被信息给淹没了。”我抱怨道。   虽然没能铺开,也不敢深入有异鬼一方尸禽控制的区域,可是将群鸟撒出去,能全方位监控战事,对人类一方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20万军队,河流纵横的河间,异鬼及尸鬼的动向,还有在厄斯索斯枕戈待旦的驻军,以及7万多正在集结的援军,这么多消息快将我的脑袋给撑坏。   哪怕经过瓦雷利亚的锻炼,我这脑子依旧不够用,所以,尸禽的数量跨过一千五之后,我立刻停止了在夜里偷偷摸摸的死灵术仪式。   睡眠不足,又要劳心劳神掌握局势,如果我再贪心不足继续扩张我的“斥候”,肯定得猝死。   听了我这话,死灵师摩根的回言,带着笑意:“那不如试试...”   她又想说渔人女王的记忆了。   “不!”我直接打断她的话,一口回绝,然后把她抱起来,出去走走。   有没有办法,可以解决这件事呢?我看着赫伦堡萧瑟的风景想道。   只见眼前雪花飘落,和地面上的泥土混在一起,形成了黑乎乎的泥浆一片。下雪了,寒风已然步步逼近,就在赫伦堡外的不远方。   因为信息流过大而困扰的我,又开始思考异鬼的事情,不知道,此刻的异鬼,在干什么?   我的三只乌鸦和一只山鹰,正飞翔在孪河城以北,颈泽堤道的尽头。这里,冰天雪地,迷雾缭绕,所见之处全是白茫茫,能见度如此差,无人可窥其中底细。   我很有耐心,操纵着鸟儿们,翱翔在寒风中,任由白霜凝结。   尸体不怕冷,更不会冻毙。   很快,尸禽的眼中就出现了“坐标”,马蹄奔驰的鸣响响起,地面上,一个北境的弓骑兵正在逃命!只见这小伙子在这冬日里满头大汗,不时向后张望,结果马失前蹄,他狠狠地摔倒在了地上。   “救命!”他跌了个狗啃泥,立刻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救命,救命!它们来啦!!!”空寂的四周,无人回应,颈泽外的少许的居民,早已在历次战事中逃荒,或者饿死。   只有我的眼睛,在天上看着这一幕。   “救命!”年轻的骑兵头盔跌落,露出褐色的头发,板甲衣和拼缝起来的皮裤子上全是污渍,他哭泣着继续前进,兴许是知道不会有人在这周围,这汉子不再大呼,口中喃喃:“它们来了,它们就在这,救命,救命,救命...”   孤零零的一个人,艰难地挣扎在白色的世界里,所有的同伴都已经不见,八成是没了命,看看这人,他是如此孤独而绝望,如果七国在此仗中失败,并且濒临绝境,会这样的哭泣的,绝对不止他一个。   “救命...”   黑色的潮水自堤道上滚动而来,尸鸟瞥见了一丝灰白色的影子正骑着死马当先而过。   尸鬼大军已到!   于是我号令附近的尸禽,共计一百,开始朝北方的颈泽集中,去一窥颈泽的动静,在折损了半数的鸟之后,我得到了结果:   五十万尸鬼离开大部队,他们将前往孪河城,堵住那里的石桥,这是西路。   一百五十万尸鬼,沿着国王大道继续南下,我猜测它们或许会转进谷地,或许会用尸身腐肉铺路,渡过三叉戟河,直取赫伦堡,这是中路。   还有五十万到一百万,一出颈泽,就走向活人无法通过的炫耀峭壁,直接汇进明月山脉,山中地形崎岖,再加上雾气,无法让我的尸禽准确估计。这,是东路。   三路大军,约摸在两百万到三百万,数目实在太大,所以有百万偏差,毕竟我只是在靠尸鸟的肉眼,缺乏其他的信息来进行更精确的预估。   这个敌情,还算勉强让我能够接受。   大概是深潜者发挥了作用,河流不会冻结,依旧将是尸鬼不会轻易涉足的天堑,然而,这进军的姿态,也和我军军议讨论的结果、以及我理想中的局面不一样,异鬼没有集中进攻孪河城的意思,他们想要分散兵力,多路并进,一举席卷维斯特洛!   对此,我心感沉重,谷地那边压力将大到不可思议,珊莎·史塔克得独力支撑局面了,只希望她能坚持,穿越明月山脉的尸鬼绝非不可战胜。   突然!   在我注意力集中于颈泽那边异鬼动向的同时,监视二十五万大军的鸟儿传来了值得注意的画面。   在各支怨声载道,赶赴战场的军队中,瓦里斯,出手了!我等候他的捣乱,已经等了很久,这次,我将再不姑息。   这些年,河间涌现了大量的妓女和孤儿,好些妓女是单身母亲,大都在之前被战争施暴过,他们流窜在军营中,跟随大军移动,服侍着男人,自骑士和士兵无用的悲悯中讨取残羹剩饭。   这个群体酝酿了一些用心险恶的谣言,如今终于爆发,不用说,是瓦里斯在后面搞的鬼,他惯于利用无害的人,让没有依靠的孩子,为自己所用,谣言传千遍,终于被引爆!   就在赫伦堡附近河口的河湾军中。   “我们都听说了!异鬼都是玩笑,尸鬼全是把戏,这些都是骗局!!!”   人群拥簇在维拉斯的大帐前,他们大都是手持钩镰的南方农兵,富裕一些的穿着铆接锁甲衫和布面铁甲背心,穷一些的只有武装衣和号衣。   “那个巫婆,把我们骗到这里,是想要趁机侵占我们的土地!我们都听说了!你们和她串通一气,想要卖掉冬日的存粮,把我们活活饿死!”   “没有这回事!”才抵达没太久的修士慌忙解释,“红王是为了七国的安定,为了解决来自长城外的邪魔,所以才——”   “骗子!!!”一个剃着僧侣那秃顶发型的人在人群中大叫,“他是骗子!!!他们就是邪魔,他们把你们征发到远离家乡的地方,就是要和领主们串通一气,把你们活活饿死!!!”   可笑!作死!   “八爪蜘蛛”瓦里斯是何居心?哦,我懂了!我猜他已经有自毁倾向了,根本就不顾忌人类的大敌近在眼前。   要知道,不管是七神教会还是各路诸侯,我都给他们展示过尸鬼的模样了,就在搞定了死灵术仪式之后,我亲自骑着石龙去君临展示给圣贝勒大教堂的所有人去看,半含胁迫,半是拉拢得取得了君临总主教的承诺。   结果,还给我来这一出!?   前脚才看到非人的对手已经跨过了颈泽,后脚就让我见到这一幕?!   讽刺极了,真是作死,作死到了极致!   农兵们吵吵嚷嚷,推推搡搡,我方教士刚要开口,就被脸上一拳,连置辩都做不到。   而本土混入的修士还在撺掇:“杀了他!杀了他!吊死他!杀了那个魔王的帮凶,送他下七层地狱!没错!我们只服铁王座,不服野种!干掉那个异端!”   群情汹涌,气势汹汹,而骑士们一个不见,维拉斯的帐篷如此安静,仿佛他成了一只缩头乌龟。   不用猜测,这一场暴乱,或许是瓦里斯串联的,却不止是瓦里斯一个人的问题,我对河湾的权力整顿,在宗教上的话语权,触动了既得利益团体的蛋糕。   农兵背后是有产骑士与领主。   教士背后是教会!   他们不敢直接对付我,害怕石龙的存在,于是利用这种方式挑头!我猜这或许只是一次试探,估计到晚上或者明天,谷地、河间、还有多恩,其他的几支军队也会爆发这样的暴乱,好给我拖后腿!   瓦里斯是不是觉得,我的石龙分身乏术,我本人躲在了赫伦堡,他就可以肆意玩弄这二十万军队,给我制造天大的麻烦了?   想得美。   只见高庭的玫瑰旗和罗宛的金树旗下,乱兵痛打了我派去的修士和修士的几个卫兵,接着揪着那可怜人的头发,拖向不远处用来行军法的绞刑架。   “杀了他!”教会藏在士兵中的人疯狂大叫,眼现得意。   “杀了他!!!”农兵们群声震天,几乎能吓跑飞鸟。   他们浑然不在意这修士的背后,乃是红王的权威,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是为了打我的脸,让我的王权陨落,才会这么干!   我知道,他们就是要杀了我的人,又仗着法不责众而逃过我的惩处。然后呢,在农兵背后的贵族们和教士们将借题发挥,说这是七国名义,一步一步,搬回局势,重新拥立丹妮莉丝,借着拥戴之功让丹妮莉丝大权旁落,从而掌握权柄,甚至掌握整个七国。   好算计,是真的半点都不在乎异鬼哇,他们难道以为我警告的百万尸鬼之势,是在开玩笑吗?!   我真是,又一次体会了——,体会了什么?体会了困惑!   这帮人和布拉佛斯那帮蠢材有什么区别?当初在布拉佛斯解决了那群布拉佛斯的当权派以后,我真是想了十天十夜,想破头,也想不通,当时的布拉佛斯大海都被冰封了,那帮权贵哪来的安全感和自信心,跑来对付我,而不担心下自己被冰冻的港口?   什么叫冰与火之歌的精髓就是内斗啊?前世天朝的南明史是在写一帮什么鬼玩意儿?前世那个,被不愿土改的既得利益者,给拖死的国民党,是怎么回事?   眼前就是答案,我依旧不明白他们的心态,但是我明白一件事。   面对阻碍发展和团结的既得利益集团,该杀就杀,该屠杀就屠杀,改良是改良不了的,假如短视而顽固的既得利益者,是一个君主的统治基础,那就得请这位君主重头再来,白手起家,扔了自己这个没用的根基,否则迟早要挂老歪脖子树上!等君主挂树了,这帮人自然会该投降的投降,面对无法投降的异鬼时,诶嘿,我敢打赌,他们照样能歌舞升平,快乐逍遥。   没得改良,没得救,只有暴政!一味的妥协,只会沦为在坐上铁王座时,被自己的侄子给捅死,接着被魔龙捞了飞去不知道哪里的下场,没错,就是电视剧里丹妮莉丝的结局。   总之,好!你们自己选的,傻逼们。   想见识暴君吗?   这就是!   无数个黑色的闪电,扑进了农兵人群中,立刻就引起了一阵惨叫!   那尖锐的喙和锋利的爪子,毫不留情地挑出疯狂的眼珠,划破柔嫩的喉咙,扯烂口中的软舌!那几个最踊跃的农兵抱头鼠窜,在人群中煽风点火的七国修士根本来不及闭嘴闭眼,直接被一只黑鹞啄掉了双眼,扯烂了舌头,只见他大声狂呼,流下血泪,半跪在地上,双手捂住原先是眼睛的两个血洞。   什么叫神迹?来!告诉我,什么叫异端,什么叫该死?说啊!?   我派去的修士,被毒打过后,衣服都快扯烂了,只见他慢慢弓起腰,然后开口大笑,“咳,咳!!!哈哈哈哈!!!”   他已经被推到了绞架之前,被痛揍过后,毫无抵抗之力。   我知道他会怎么想,这时候获救,被一群鸟救了,绝对是七神显灵,红王的福佑。   一个巨大的黑影姗姗来迟,石龙乌拉克斯距离最近,正好抵达,并面对着鸟袭之后慌乱的人群,一声狂吼!   “Rua!!!!!!”   现在,让我想想各位看到这一幕的人心中会作何想?   自然是,天佑红王。   好机会!   一只云雀立刻飞到了正在喘息休息的修士身边,给他递上了我的嘱咐,一张纸条,上头,是用鸟爪写出来的歪扭文字:   完成,我的命令。   “咳!”这位我派去的修士又咳嗽了一身,他缓缓站了起来,没理会衣着被撕破,露出了大片的肌肤,这人很瘦,可见皮下的排排肋骨。   我看着他站起来,就像是那个之前在颈泽外见到的北境斥候一样,可是他却没有绝望和恐惧,他的眼神里,有的只是我红王赐予的力量和坚定!   我知道这些我带来的修士,有多么虔诚和狂热。   他的背后,是红王,是奇迹般的统一自由城邦的红王,是新旧诸神共同保佑的红王,是戳破了千面一神的谬论,得出世间诸神皆为七神表象的红王。   还有什么样的人,能比我红王莱雅拉·波顿,更像是受神庇佑的圣人吗?在我缔造的七神教派里,没有!   这修士大声嘶喊,嘶喊在慌忙混乱的人群里,那尖利嘹亮的声音,比喇叭还要穿透人心:“七神,与红王同在!红王,与尔等同在!如今群鸦为红王献上桂冠,替她传递命令,神眼湖的心树,乃是红王的权杖,为她带来诸神赐予的权柄,剩下的,还有尔等,尔等乃是红王的利刃,她手中之剑!在她的令下,尔等只有忠勇向前,则异鬼与邪恶黑暗的寒神,必将被击败,必将在红王的座下臣服!!!”   他在怒喊,可不止他一个在这样高声的宣布,与此同时,在众多的军队里,在谷地的军队、河间的军队、北境的军队、西境的军队、多恩的军队,在旧镇,在君临,在海鸥镇,在孪河城和奔流城,同样的宣言也在被撒播,每一位我的代言人头上,都是群鸦环绕,嘲哳不止。   我莱雅拉收复了上层人士的心,必然也将征服底层士卒的信仰!   只要这些人,在恐惧与胆怯中,在希望和仁慈下各个归心,那么,七国中,我的王冠,将无人可以挑战。   作者的话:应和一下介绍 第688章 冰雨的风暴(五)黄昏之战——黎明套   我不是宽容的人,我一向觉得旧账是需要算清的,巧了,赫伦堡这个被诅咒的地方,好像很适合清算。   黄昏,不幸的黑色之城赫伦堡,居住在无人楼阁中的蝙蝠尽数苏醒,发出如小鼠一般的叽叽声,起先微弱,尔后繁密,让冷寂空阔的赫伦堡热闹无比。   听着它们烦人的啾啾叫,我一度觉得它们的超声波或许也是造成我最近脑涨欲裂的元凶,甚至有将它们也变成尸偶的想法。可是一想到蝙蝠身上的无数病菌病毒,还有相对于鸟类来说,并不太划算的飞行能力和战斗力,用处不大,我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   我知道,今天,死的将不是任何一只蝙蝠,而是蜘蛛,讨人厌的蜘蛛!   “八爪蜘蛛”瓦里斯,他日子到了。   “小姐,他到了。”西佛禀报,“另外,您要求做的东西,您的女巫和学士已经备好了。”   啊对,还有我要求做的东西。   做好了?那就好。   我的头疼自然不是因为什么蝙蝠,而是我已经受不了满头满脑都是各地来的信息了,大脑几乎被撑炸,就连思考都变得艰难。   所以,按照我的想法,我把自己的思维切割成两份,一份,冷静地处理各方尸禽传递来的信息,并进行应对,另外一份,正常地去生活,否则这日子没法过,假如我不这么干,迟早有一天,我要么变成疯子,要么变成植物人。   我收回注视窗外的视线,“是瓦里斯吗?是的话,请他去阳台一叙,把我的黎明套牌带上,我路上检查。”   是的,黎明套牌,这就是我割离开那一千几百双眼睛的办法!   另外,瓦里斯是我来到七国以后,一个不断给我制造麻烦的敌人,如今我既然抓到了他的把柄,自然要将他斩除。他死定了。既然死定了,那我想在他面前装一波逼,这样我会有个好心情。   红霞漫天,黑色的小蝙蝠一群一群自废墟中飞出,欢喜得很,就好像是前世的小学生放学,阳台上已经布置好了,两把椅子隔桌而对,桌上孤零零地放着一壶黄金色的青亭葡萄酒,丹妮莉丝未归,此处只有我的随从。   我坐下之后不久,太监瓦里斯顶着他光溜溜的脑袋,出现在我的眼帘下,他将双手套在袖子里,胖脸上依旧是那谄媚而亲切的微笑。   “好久没见,瓦里斯大人,”我给他倒了一杯黄澄澄的酒液,“此时已近黄昏,天红地黑,太过凄清,不适合一个人喝酒,我正缺一个酒伴。”   瓦里斯保持着笑容,左右看了周围的无垢者一眼,“所以,您请了我这老狗?荣幸之至。”   我放下酒杯,杵着桌子,支起下巴,“你是否知道,丹妮莉丝去了神眼湖的千面屿?”   我想说的是,丹妮莉丝走了,没人可以救你,瓦里斯。   “我可是御前会议的情报总管咧,女王之手。”他倒是不慌不忙,“我知道明光去了哪里。”   我点了点头,“当然,你当然知道她不在,”我直奔主题,“那么告诉我吧,瓦里斯,你为什么要一心和我为敌,为了伊利里欧和你们的小格里芬?   当初在君临被攻占时,你给琼恩·克林顿抱来了雷加王子和伊莉亚公主的儿子,告诉他那是七国的天命之主伊耿,然而,那不是,那个婴儿是伊利里欧和一个黑火家族女人的后代。你一直在帮你的老伙计伊利里欧,现在伊利里欧死了,所以你要干掉我替他复仇?”   “我们是老朋友了,我的女王。”瓦里斯避而不答,“我不知道您的意思。”   我甜甜一笑:“老朋友,是吗?可你就这么对付一个老朋友,串联诸侯和教会,来反对我,对吗?我抓了一些孤儿,他们指认你。”   “看来,稚童之语,您深信不疑。”   “别狡辩啦,”我叹息了一声,“利用不起眼的小孩来完成自己的阴谋诡计,这不就是你瓦里斯的风格吗?”   瓦里斯闭上了双眼,我猜他八成是想到了,自己此次已经逃不过我的制裁。   “我们是老朋友,”他又重申了一遍,“我记得您,荣光,我记得您出现在御前会议的那一天,您搅乱局势的蜜唇,还有您导演的‘狼晨’,我知道您是怎么对付提利尔家族,又是如何就蓝礼之死做好准备的,我知道,您是个危险的美人,年轻而老到,并且有蔑视王权的疯狂,尽管最后,依旧被王权给腐化了心灵。”   我眉头一挑,“你难道还替我惋惜?觉得我不该成为红王?”   他平静地指责道:“你利用了丹妮莉丝,想必龙之母过不了太久,就会反应过来。她以为自己利用了红王作为后盾,以为你的名声狼藉,必然让七国团结在她的麾下,以和强大的洛恩王国对抗。”   我承认:“是的,她确实有这样的想法和底气。”   “然而您只是在彻头彻尾地利用她,利用她的龙威吓瓦兰提斯,利用她的龙收服七国,然后您再收拾她,这就比面对七国上千座城堡和不计其数的士兵划算多了,现在您摆出舍我其谁的架势,就好像没了你,就没人可以和异鬼对抗!可实际上,没了你,异鬼的灾患绝不至于如此深重,是你,带来了毁灭。”   什么意思,这是想细数我的罪过?   “我是个毒妇,而你可是帮凶,”我指出,“荆棘女王和‘勇武的’加兰,他们的死也和你有关。”   他摇着头,“我绝无替自己开脱之意,我只是想说,”他腔调圆滑地回答,“如果您真是什么救世主,区区瓦里斯,又能给您带来什么麻烦?我觉得我已经很重视波顿家族的莱雅拉了,可事实证明,我依旧低看了您,我以为您只是权力游戏的玩家,和我及小指头一样不起眼,却不想,你是要主持游戏的人。”   这是在捧我?有趣。我倒要问问——   “那你还是要对我出手?既然知道自己一出手,必死无疑。”   瓦里斯没有再否认,“我从事的是高尚的事业,我想要稳定的国家,幸福的人民,这不是太高的要求,不打仗的国家自然稳定,吃饱穿暖的人民定然幸福,可是我的挚友和主人却从未做得到这些,尽管我和伊利里欧一起立下了宏愿。这个世界上总有人想要战争和压迫,您能带来我想要一切吗?我觉得不可能,您和我们没有区别,您是祸乱的元凶,荣光。而丹妮莉丝——”   丹妮莉丝就给了你希望?天真。啊,不对,他还是想挑拨我和丹妮莉丝,装作一副丹妮莉丝忠狗的模样,来激起我的怒火。   “这是你的想法,可我不是这么想,”我莞尔笑言,“我觉得我是终结旧时代的君主,而非延续旧秩序的君主。”   “您依旧在玩权力的游戏。”他指出,“类似您这样的人,死有余辜。”   “不,你想错了,”   我打算直率地说出我的意图,反正此人将死,说给他听也无碍。   也算是整理一下,当下,我的权势,以及被各路消息搞得有些混乱的思想。   当然,我之前提过了,这也是为了装逼。   “我不能说从未把你们当做敌人,可是,卢斯·波顿、瑟曦·兰尼斯特、‘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你还有史坦尼斯,你们每一个都曾是我的阻碍,曾经是,现在,你们不够格,你寄予厚望的丹妮莉丝或者小格里芬也不够格,我的敌人只剩下两位。”   是的,我只有两个敌人了,其中绝对不包括瓦里斯。   “敢问——?”他被勾起了好奇心。   问什么,我剩下的敌人是谁?   我说出了酝酿已久的答案:“寒神和红神,一位是光之王拉赫洛,另外一位,是寒神阿黛菈,而我有的是底牌。”   他缓缓摇头,就仿佛是在看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您对异鬼的战争,是必败的,您不是什么光明王子,丹妮莉丝才是,而你窃取了丹妮莉丝的权力。”   我不想讨论他到底是支持丹妮莉丝,还是利用丹妮莉丝来对付我,这种扯皮可以扯上好几年,没必要。   我直接问出了口:“说来说去,你不相信我有这个本事,对吗?”   他反问:“相信?相信是一个沉重而愚昧的词儿,雷加相信自己的抵达会让叛军崩溃,‘疯王’相信真龙的王朝将永远存续,小指头相信自己毫不起眼,必将在混乱中安然无恙,艾德相信你,无数人相信过我,而现在他们全都死了。”   是啊,空口无凭。   于是,我索性展示出一个巫术女王的小把戏,玩味地望着手下败将瓦里斯,目光就像是猫在戏弄老鼠:   “我看得到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也看得到你的非分之想,当下这一刻,君临的总主教将被处刑,他正在向涌入圣堂的群氓求饶,遭遇同样下场的还有维拉斯·提利尔,高庭将会成为罗宛家族的领地,而维拉斯本人,已经被我囚禁,他的妹妹也被我给查处了、我的王权,我的宫廷,瓦里斯,是一架无情冷酷的权力机器,这个机器的中枢和大脑是我,只要我在,它就能碾碎一切敌人。”   我,所言非虚。   然而我看得出来瓦里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从表情上看,他大概还以为我是事先有所布置,一直用心险恶,而非真的是看得到所有人的一举一动。   他不理解我的魔法,好吧,既然我说我底牌丰厚,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我的底牌吧!   “西佛,把黎明套牌拿出来。”我传令,西佛应令而动,送上了一个精致的榆木盒子,上头有雕花和维斯特洛的地图。   “黎明套牌,这是什么?这就是您的底气?”将死的太监好奇心起。   “我告诉你说,我看得到所有人的一举一动,这给我带来了一些困扰,”我的手指摩挲着榆木盒盖,“于是我,找上群星就位教的巫魔女、加上某个比我高超的死灵师,再加上我,一个巫魔女,作出了这个东西。这东西只有我能用,别人都不行,”我介绍道,“因为没有人像我一样掌握着一千多双眼睛。”   瓦里斯的脸色终于有了变化,他语气沉重:“据我所知,滥用魔法的君主从未有好下场,不管是龙王、亲王还是绿先知。您这样,是在把自己变成和异鬼一样的怪物。”   “或许是,”我手指轻轻一翘,铛地一声,木盒的铜扣被掀开,“我能感受到其中的力量,来来来,恨我入骨的小太监,我们看看,这究竟是什么?”   瓦里斯应我命令倾身过来,我打开木盒,里头看起来平平无奇,只是一沓生皮而已。   “这是——”   “我发现我的头脑太乱,我想了一下原因,原因大概是我作为人类,没法适应。我的思维可能还跟得上处理信息的速度,可是我身为一个人,没法适应这样的生活,这样下去,迟早我的感情会越来越少,我会越来越像是一架机器。”   这里的机器,是指人脑计算机,或者别的什么鬼东西。   我一直在研究历史上的死灵师,毫无疑问,真正的死灵师,而非用解刨或者药物制造噱头的那些骗子,总是会带来滔天大祸。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变得越来越不像是人,他们操纵着活尸,其数量远超他们自己脑力和习惯、还有人性,能承担的极限。逐渐的,他们变成了冰冷的怪物,给人类带来祸患。   所以,我的想法就是:   “我需要机器,但是,我不想把自己变成无情无感的机器。否则就和你说的一样,与夜王将毫无区别。试想,作为机器的我会做什么?为了排除一切风险,达到对权力的完美控制,我会怎么做?我很有可能会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生灵,全都变成行尸走肉,以完全解除对我王权风险,毕竟只要有活人,就有威胁到我王冠的几率。”   瓦里斯听了我的阐述,那种冰冷的,不带丝毫情感和人性的,死灵君主的逻辑,让他大皱眉头,他不禁跟着我的步调,开口问道:“所以,这些牛皮纸就是——,是什么让您能免除变成那种机器的工具?”   “坐下,把椅子搬过来,我来给你讲解一下吧。首先,我将我那一千五百,或者一千六百双带羽毛的眼睛,所看到的,所听到的一切,都与我的心智相隔离开,这样,我的头脑就舒服多了。”   “那就有个问题了,您隔离掉了这些讯息,那您如何掌控这支军队,如何找出内奸?您制造那些眼睛,您说的带羽毛的眼睛我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是我能理解其用途,它们不就是您用来监视和掌控一切的工具吗?”   啪!   我手掌一拍:“是的,你问到地方了!所以我说,我需要机器,但是我不想成为机器,我要死灵术为我所用,但是我不想让死灵术吞噬了我。”   “借助这些牛皮?”   “是的,这些是卡牌,“我抽出一张生牛皮的卡片,“群星就位教帮我将它们与我的心灵结合在一起,只要我一碰就能了解相关的信息,别看这是牛皮,质地挺好,硬、薄、柔韧不易撕碎,还防水,所以我叫它们卡牌,我称之为,黎明套牌。它不是什么宝贝,只有我能用,毁坏掉的话,我也不过是头疼一阵子,然后叫人再做就是。”   “有趣的魔法。”瓦里斯表示赞同,“不管是作出这卡牌的魔法,还是将它与你链接在一起的魔法,都很有意思。”   “来,‘八爪蜘蛛’,现在,来看看我有什么底气,挑战寒神吧,”我招呼道,“让我来巡视一下,我的臣僚们都在做什么,这套卡牌分为领地卡、人物卡、军队卡、死灵卡和神灵卡,首先来看——,这张吧。”   我的人物卡一共有108张,我从中挑出了一张:   只见卡面上画着淡淡薄雾和如镜水面,一个丽影行走在水中,长长的银发光泽闪烁,龙之母丹妮莉丝,她似乎正在洗浴。   “看到了吗?”我展示给瓦里斯,“你看这是谁?”   我将牌面展示出来,瓦里斯眯眼检视了一会儿,“人物卡...”他读到,“是丹妮莉丝女王,骑在她的龙背上?啊,还有一句话,‘她在血与火中重生,新生的真龙女王是多斯拉克马王的遗孀、龙的母亲和奴隶湾的梦魇,是长了乃子的征服者伊耿’,这是对女王的评语吗?”   “是的,人物和军队都带有这样的评语。”我颔首承认,“有些时候光看名字和形象,我想不起来是谁,有一句评语更能唤起我相关的回忆。”   果然如此!   只有我才能借助卡面看到尸禽的视野,其他人都只能见到一个简单的图画。我能看到丹妮莉丝正在神眼湖边洗澡,而瓦里斯,则看到的是一张画出来的形象。   这就相当于我可以在黎明套牌的卡面上,看到卡牌对应之人或物的一举一动,类似于前世的那些集卡游戏和卡牌游戏里的什么闪卡、珍藏卡之类的,而在别人眼里,黎明套牌只是普通的死物!   这就是我,借助死灵师的能力来掌控国家的手段了,我在这个黎明套牌的帮助下顺畅地监控各地,却又避免了被死灵术给影响了脑子,变成一架掌权的机器。   “怎么样?”我手指灵动,得意地翻着整套牌,“七国和洛恩王国尽在这副牌中,丝毫毕现。”   接着,我拿出两张死灵牌,我看着上面的图画,是——   禽俑,——生时是绿先知之仆,死后为死灵师之眼。   “看,”我把这张牌递给瓦里斯观摩,“这就是我能看到所有人发生的一切事的秘密,借助尸禽,我耳听四路,眼观八方。”   瓦里斯拿到了那张卡牌,他翻来覆去,研究了一阵,接着突然惊叫起来,“这是...它上面的字和图画变了!”   “哦?”我臻首凑了过去,毫不忌讳太监身上淡淡的臊味,只见我递给他这张禽俑牌变了模样,从死灵卡变成了领地卡:   潘托斯,——记得提醒我,这辈子都不要当潘托斯的亲王。   我看到了卡上的画面,那是潘托斯南边的海岸,城市的港口只留下一个淡淡的影子,看来由于海风的关系,尸禽飞得有些偏差。   “这是我布置回厄斯索斯进行监视的鸟儿,”我解说道,“禽俑最大的作用就是提供视野,和成为死灵师的助手,所以在执行任务时,卡面就会变幻,这也是魔法的一部分,比让死人复活要容易很多。”   瓦里斯已经没了那副安详和煦的模样,他变得惊惶了:“可是...这是怎么做到的?这卡牌难道能知道那座城市叫潘托斯?它是怎么分辨的?”   “是我,我分离了那些涌入我脑海的信息,是为了让自己避免会成为机器,并不代表,我的大脑没有在处理那些信息,这副牌更关键的好处,是判断哪些信息有用,哪些信息没用,例如人物卡,会让监视相应人物的尸禽只关注那一个人,军队卡、领地卡还有死灵卡都是同一个道理,你手上的正是判断地理位置的禽俑牌,变成了潘托斯牌。”   瓦里斯看着手中的“潘托斯”被我抽走,他喃喃道:“真是神奇,有这样的能力,谁都能成为世上少有的伟大君主。”   “这可不止于此,我在考虑给卡牌加上能力说明之类的内容。”我笑道。   “您这是什么意思?”   “能力说明虽然会让卡牌显得简单化,但是会让我思考的时间缩短,更快地作出决断,有时候时间紧要,我需要尽快进行反应,来!看看这个,”我抽出卡牌道,“一张军队牌。”   我将瓦里斯手上的潘托斯牌收回,从卡牌中拿出了一张卡:   多恩骑兵,——他们和他们的马,总是能最快地找到水源。   这张卡牌上画着一群正在前进的马队,其位置大概在三叉戟河沿岸,正要过河。这是一帮身着全镜甲或者说叫圆盘甲的多恩骑兵,手中武器是弯刀或者锤子,还携带着短矛、骠骑兵盾,以及马弓。其能力说明,正是“长途奔袭”,据说多恩马能够跑上一天一夜而不会累倒。   全镜甲或者圆盘甲只在多恩有,应该是多恩没有制造板甲的工艺,这才选择了这样奇怪的甲胄。骠骑兵盾形状很古怪,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多恩风格。   我进一步进入这张卡牌的视野。   马蹄刮起了尘埃,马泰尔家族的长枪贯日旗迎风飘扬,只听一位属于我的修士,正在马上大声向几名多恩骑士宣布我的命令:“异鬼强大!红王,红王说我们是以弱敌强!所以,她给了一些原则!   先打分散和孤立的敌人,后打集中和强大的敌人!以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   集中优势兵力,局部歼敌,避免得不偿失的消耗战!   不讲一城一地之得失,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   抓住异鬼控制尸鬼的特性,遇到异鬼,群起攻之!   善于休息和整训,以打仗促成长,每次战斗过后,有条件的可以休息半日!”   这五条在这两日会为全军所知,是我下令要求尽量让四十五万军队人人知晓的,现在看起来,至少修士们执行的情况还不错,至于这五条到时候管不管用?我会盯着的。   我移开视线,注意力从几百里格之外的三叉戟河畔,转回到了赫伦堡,我继续告诉瓦里斯道:“在军队卡和别的类别中的一些特殊牌里,例如死灵卡中的石龙牌上,我还打算标记战力,例如以一千人为一个单位,例如这支多恩骑兵,骑士、侍从和牧民加起来共计一千人,那就是1的战力,此役我能指挥的军队共计四十五万,那就是450点战力。”   “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军队了,就我所知,”瓦里斯看了一眼那张多恩牌,说道,“可是照您的估算,异鬼恐怕足足有3000点战力,是您的7倍左右,而且,您所谓的战力,每1个,都代表着1000条人命!”   呵,还想让我绝望呢?   “这是战争,我的目的不是像艾德慕·徒利那样展现仁慈,”我轻佻地说道,“我的目的是尽可能多的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以20万人为代价,至少让敌人的一半以上兵力在河间沉没,好给未来的反攻创造机会。别搞错了瓦里斯,我不需要杀死每一个尸鬼,我需要的是杀死控制尸鬼的异鬼,每一个异鬼大概控制着3万个尸鬼,这就是异鬼军队的软肋。算了,我猜我这么说,你依旧保有疑虑,来看看异鬼的牌面吧。”   说着,我展示出了三张牌,分别代表着异鬼的东中西三路大军,其中东路的谷地,异鬼数量在16位到30几位之间,西路的敌人在朝孪河城进攻,大概在明日下午或者晚上就会抵达,异鬼的数目约摸在15个左右,中路就多了,可能有40几个到50个左右,或许夜王也在其中。   瓦里斯低头检视画面:   长夜军团(西路),——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在云层之下,黑色的潮水弥漫在夜雾之间,那不是真的水,而是尸鬼的大军。   “您,您的窥探,居然没被发现?”他这次是真的震惊了,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静滞的景象。而我却不同,我看到了尸禽的视线在飞速移动,天地不时倒转,风驰电掣,我的小使者似乎是在躲避异鬼的尸禽,和不知道在何处的冰龙。   “被发现过几次,是夜王。”我如实回答,“所以我尽量避开夜王,幸运的是一般的异鬼没这个本事。”   “这可真是...您还真有可能获胜!”   我笑了,这瓦里斯快惊傻了,“我向来对此很有信心,看吧,‘八爪蜘蛛’,如果他们分兵,或者出现异鬼落单的机会,我还会分出别的卡牌来描述。”   “您说还有神灵牌!”瓦里斯盯着我,不敢置信地说道,“难道说,您连诸神也给监视了?!”   “目前做不到,目前,神灵是这个牌局的打牌人,而不是卡牌本身,”我不由感叹,“看看吧,广袤的河间,我辽阔的王国!只不过是一个牌局而已,我会用凡间的信仰作为交易的筹码,来换取光之王的合作,我将用瓦雷利亚钢和黑曜石,作为刺穿寒神心脏的匕首!”   “这可真是,”他赞叹道,“从未有过的大手笔!我好奇的是,对我这样的人,您卡牌里也有位置吗?”   我收回激动的神情,脸上再度一片平淡,“自然如此,而你该上路了,瓦里斯,你已经听到了不少,我的秘密,快点,喝了这毒酒,我还要继续去打牌呢。”   我还有一类牌,叫内奸卡。   借助这黎明套牌,极其思路,我能攫取我想要的,各类信息资料。   “那我会拭目以待,”瓦里斯真心实意地鞠躬道,“我很好奇,您会是疯王或者残酷的梅葛,还是人瑞之王或者贤王?我好想看到你和异鬼的胜负,不管我变成了灰尘,还是尸鬼。”   “我答应你,”我给了他最终的答复,“你不会再活过来的,瓦里斯。”   “我有一言,荣光,”他端起酒杯,“我理解,战争需要冷酷无情,权力也一样,可是,没有人会是你手中的牌,哪怕是如我这般的小人物。”   他一饮而尽,毒酒灌入了瓦里斯的喉咙。   我看着他自行了断,却对他的话兴趣欠奉。   如果不是对人本身怀有基本的尊重,对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怀有对人的尊重。我何必因为担心自己变成及机器,而选择用套牌,来解决无数死灵师无法解决的,成为“异鬼”的归宿?   安心去死吧。   至于我。   我会成为‘伟大的’莱雅拉,瓦里斯,莱雅拉大帝,王上之王,或许,我有朝一日,会成为七神中的第八个——   人类之神。   作者的话:打牌打牌!大结局感越来越浓了。话说最近看有关部门出台的通知文件,感觉有点担心呀 第689章 冰雨的风暴(六)黄昏之战——牌局开   异鬼快到了,瓦里斯死了。   当然瓦里斯是被我赐死的,和异鬼毫无关系,他喝光了酒,没过一会儿就瘫倒在地,失去了知觉,我命令人送他去火化。   对他的死,我想法不多,毕竟这只八爪蜘蛛一直在反对我,能够饮用一杯金黄色的青亭葡萄酒就死去,简直就是莫大的福分。而且他还在死前,听到了我装了一番大逼,知道了我把王权和军争变成了一盘牌局,这可是只有他和我了解全貌的,他运气可真好。   无论如何,“八爪蜘蛛”对红堡宫廷长久以来的侍奉,于此结束。   至于教会的总主教被我给修理...这想想都知道,我把圣贝勒大教堂炸过一次,不管是瓦里斯还是当时掌权的兰尼斯特家族,都会把黑锅甩给我,七国的教会能有多爱我?只怕不用太过商榷,他们恨我入骨。   我看着太监的尸体被抬下去,在阳台上站起身,“西佛,今晚你早点睡吧,我等等丹妮。”   此事之后,深夜,龙之母骑着她的魔龙卓耿出现在天边,城堡依旧醒着,火光熊熊为她提供视野,而我和我的侍从们,正在等着她呢。   我抬头看着魔龙的影子,心里在思考,现在该如何处理与真龙女王的关系。虽说我是很不相信丹妮莉丝会和瓦里斯相互勾结,我更觉得瓦里斯是要把我和她一起给除掉,可是,有些态度,始终要确认一下。   我看着那魔龙降落在了焚王塔最高处,或许就是为了龙而准备的平台上。她滑下龙背,身着白色的长裙,双臂裸露,我走了过去,挽住沐浴之后,清新洁净的素手,我的脸带着些些倦容,和真龙女王那靓丽的脸蛋靠得很近,鼻尖几乎擦在了一起。   “在等我,还不去睡?”她的润唇轻启,“你该指挥军队的,女王之手,明天又是繁忙的一天,应该好好休息。”   我亲昵地蹭着她鼻子,“我在等你啊,我怕你远走他乡,如果你不回来,我该怎么办?”   她笑了,“这听起来可不像是红王说的话,我还以为你等在这里,是准备捅我一刀。”   “满嘴的荒唐话,那你觉得我该说什么呢,宝贝?”我搂住她的腰,脸一斜,吻住了她的双唇。   我感受着她的身子先绷紧,后放松,“呜!”她轻轻呻吟做为回应,这声鼻音就和她柔软的双唇一样,如此细腻,如此甜美。   还有她唇瓣以外的娇躯,散发出淡淡的体香,果然是沐浴后的美人,可口美妙。   我探入她的齿间,舌尖逗弄着她的舌尖,我顽皮的舌儿,就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在欺负自己的青梅竹马。她的反应有趣极了,先是被动地逃窜,然后就是奋起反击,就这样,舌与舌纠缠,香津搅和,一捉一跑,一跑一追,不像是两个女人在相互亲吻,倒像是两个小孩,在初尝禁果。   良久之后,四唇分开,我们喘息换气。   “我知道,你大概会说,你!和你的龙!该乖乖等在我!这一类的话,”她学着我的口气,显然还是很在意我,对她做的一系列事情,她在嫉妒我呢。“然后,你还会告诉我,一切都靠你了,龙之母,等这仗打完以后,我就去和你结婚。是吗?你想说的,就是这样子的鬼话对吧?”   结婚?同性婚姻?这超前了几百年吧!   何况就算要和女人结婚,我也更乐意找“小熊”莱拉这样憨厚的,丹妮莉丝心思那么复杂,娶她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当然,这只是她拉近关系的话语,丹妮莉丝不可能与我缔结婚姻,她知道!   所以,我也开始敷衍。   “真是个傻丫头,我就当你答应了,”我的声音和她的娇嗔一般甜腻,“安心,亲爱的。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告诉你哪里需要龙。我可得靠你才能打赢这一仗,我得靠你才能维护属于你的铁王座。”   “维护我的铁王座?你这是在嘲讽我!”她鼓起脸,“是不是觉得我只有靠你才成?”   “你这样的美人,我是真想让你成为我的王后来着。”这话一点都不掺假,你只是王后,不会是王。   一番试探之后,我大概明确了目前双王之间的关系,此刻的我们俩,不再是面笑心不笑的盟友了,她的失败,倒是让我们彼此坦诚了一些。   毕竟我们虽然各怀鬼胎,却真的,对对方有那么一些感情。   然而,龙之母依旧是龙之母,对于我的倾慕之语,丹妮莉丝一扬下巴,倔强地说道:“为什么是我当王后,明明该是你!”   好啊!既然你这么说,那床上定胜负!   一夜欢愉。   就在我和丹妮莉丝结束欢爱,相拥一起酣然而眠的时候,黎明套牌正在自行延伸。   成千上万的禽俑,正一张一张地,变成了城堡、领主、军队、异鬼、还有死去的巨人。我的控制力随之扩张到十万正在召集的七国援军之中,以及海对岸的潘托斯和布拉佛斯驻军。   今后他们还将进一步的渗透到其他的地方,例如,洛恩王国的其他城邦,尤其是不听话的瓦兰提斯,以及七国的那些和平地带,像是河湾的村落和多恩的山峦,并且,我的禽俑还会将更多的活鸟变成死鸟,让我的视线遍及裙下的每一片大地。   这不用我再操心的扩张,也让我也在早晨时分检查军情时,进一步的加深了对异鬼动向的了解。   第二天,赫伦堡的书房,陈设简单,但是就书房来说还算齐全。   我大步跨进,扫开书桌上的卷轴与纸张,铺开黎明套牌,开始处理这场战事,我将一张从北到颈泽,东至海疆城,西含谷地,南到赫伦堡的地图摊开,然后,将涉及的卡牌一张一张放到所处的地方上,借助每一张的视野,来了解全局,不断移动卡牌的位置,以从整体把握双方军队调动的走向。   当西路的异鬼出现在孪河城的时候,正是这第二天的下午,我手下死去的禽鸟数量,已经涨到了2000这个数字,同一瞬间,战争已然降临——   首先是东路。   明月山脉崎岖的地形,让进入谷地的长夜军团东路军,不得不分散成小股小股。异鬼显然不想放过任何一个活人,他们要将明月山脉中的高山氏族全部夷灭!而这,就是人类消灭异鬼的最好机会。   同时,中路。   沿着国王大道南下的异鬼和长夜军团主力,依旧在跋涉之中,它们的进度并不算快,或许是要等另外两路的消息,以便判断人类的抵抗是否强烈。   最后,是这场战争里,第一条与异鬼接触的防线,我看到长夜军团西路军的卡牌上,尸鬼在不知疲倦地前进,他们的目的地,只有一个——   我找到“孪河城”这张卡牌,其上书有:“佛雷家族靠收过桥税建起了这座双城堡垒,又靠这座双城堡垒收了更多的税。”   这里已经没有了佛雷家族的痕迹,被北境占据了很久。   接着,我手指上按,把注意力投射到了上千里格之外的孪河城。   这些天来,孪河城一直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着各项准备工作,我位于这里的尸鸟是一只斑鸠,我控制着它飞上高空,再次粗略观察过一遍防御的工事:   护城河中灌满了水,即便现在是枯水期。城墙上搭了带黑石刺的战棚,虽然敌人不射箭。平民都已经被撤走,虽说依照他们的速度,逃跑好像意义不大。   北境人更是在城墙根部和护城河外,插上尖木桩,其中不少木头插进了尖利的黑曜石碎片。   在尖木桩外围是大片的空地,林木已经被伐光,之前士兵们挖了好些沥青沟和杀人坑,只等着无脑的尸鬼汹涌而来。   30人为一队的巡逻者沿着城墙巡视,牵着狗,不断在城门洞里进进出出的斥候,以及正在褒扬守城器械的工人们。   戒备森严!   还行,防御孪河城的北境人知道长夜军团,也就是那些异鬼和尸鬼的厉害,他们没有偷懒。   接着,我操纵着尸禽寻找了一会儿,看到了罗柏·史塔克所在的地方,他就坐在椅子上,足下是东边的桥头堡,头顶飘扬着冰原狼的旗帜,在他在身边,是我的好姐妹,小熊莱拉,头发扎马尾,手握剑柄,高傲地挺胸抬头,似乎是罗柏的护卫。   借着鸟眼,我也看到了除此之外别的人,我几乎都认识,安柏家族和卡史塔克家族的汉子很显眼,他们个头壮硕,留着大把浓胡,其他的北境贵族中还有一位我派来的修士,他们似乎在开会?倒是艾德·史塔克,依旧没有抵达,不过他就在附近,快了。   不管是长夜军团邻近的消息,还是艾德快到的消息,孪河城都早已知道,我告诉他们了。   接着,我四处飞来飞去,就当下,孪河城东边的城防情况了解了一个大概。   就整体而言,孪河城的防御力量不可谓不强大,按照以1000人抵1战力的算法,孪河城驻军战力为58,也就是共计有58,000人,其中有封建军队18,000,难民军队4万,包括2000多名枪骑兵和同等数目的弓箭手,就这个时代来说,北境军队的质量不错,士兵勇敢向前,不轻易后退。   在检视完毕此处的情形之后,我将尸鸟斑鸠停到了桥头堡附近的树枝上,打算一听领主们讨论的内容。   就在这时——   “它们到啦!”几个骑马的斥候飞奔向城门口,口中大喊,就像是被惊动的鸟儿正在逃离捕食者一般。   我记得北境斥候的规矩,是三个一组,可这几队跑来的斥候只剩下一个或者两个,很明显,已经有了死伤。   “它们来了!”其中一个大声喘息着叫道,“我根本数不清它们的数量,他们就在后面!他们杀死了,杀死了,旧神哪,我看到他又站了起来,眼睛变成了蓝色的!”   “全军戒备,准备作战!!!”不等罗柏开口,莱拉已经大声下令,“别挤在这里,你们快去指挥!点起火把,快!!!”   会议未开而散!   长夜军团来了,尸鬼来了,异鬼来了!   我操纵斑鸠自树枝上飞起,越过慌乱的城堡,在夜空中飞向远方。   咚咚咚。   我看到了迷雾中的影子,也听出了这震撼大地的声音,这意味着什么?一个巨人,不!不止一个巨人!   大地在颤抖,就连大地也在这威势前变的恐慌!只见一片迷雾中出现了阴影,先是很淡,然后慢慢变得浓烈。从一个小点,变成一条线,这条线变得越来越粗,这就是迷雾中的尸鬼之潮,正在向孪河城涌来的狂潮!   我命令斑鸠回孪河城,接着收回了注意力。尸鬼从抵达到进攻还有一段时间,在他们进攻之前,我还有一段时间检查我的卡牌们!在守军惊慌失措的布防时,我可以将敌人的大致情况了解了个清楚!   赫伦堡的书房里,外头天色也变暗了,我将密密麻麻的几十张卡牌移动到孪河城的位置,这些卡牌代表着长夜军团西路军,他们抵达了目的地,其中一张上的图案,是乳白色的异鬼,“皮肤枯槁苍白,眼睛如冰一般湛蓝深邃,铠甲会在光晕中改变颜色,武器是冷冰制成的刀枪剑戟。”   其能力是“号令”:一个异鬼,可以控制三万头尸鬼。   我将注意力投进这张卡牌中。   我知道来袭的尸鬼大军,数目大概在50万左右,按照战力来算是500,而面对这支军队的人类,战力是58。   自高空之中,我看到那一具具躯壳行走在缭绕的雾气里,眼眶中闪烁着蓝色的幽光,让其腐烂的皮肤黯淡失色,这样一大群的怪物走在迷雾和夜色中,看起来就像是成片成片闪着蓝星的影子,宛如将星穹从天空搬到了地上,同时,此刻的天空却反而晦暗一片,或许,这就叫做天塌了。   浩荡的星海突然静滞,缺少了脚步声,地处周遭悄然无声,让远在千里格之外的我背生冷汗。   停下了?   是的,停下了。   我发现,尸鬼大军突然停下,它们并没有急着进攻,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在掂量眼前这座城池,防备有多紧密?   让我试着从尸鬼的角度来思考思考——   显然,比起他们之前攻占的北境城堡来说,眼前的这座孪河城武装到了牙齿,看起来要更加地让人望而生畏。无数的尖刺木桩,还有覆盖在城墙上的战棚,以及护城河和一些让异鬼无法认出的器械,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异鬼没有急着冲锋。   显然,不管是异鬼还是人类,都在与对方的战争之中不断学习,不断地加强自己,这会让这场战争变得异常残酷而悠长。   它们会怎么做呢?这是在布拉佛斯及白港之后,异鬼头一次遇到顽强的抵抗,我想要看看异鬼,在这段时间里学习了什么。   除此之外,我当然还必须找到一些机会,来狙击尸鬼群中的异鬼,以瘫痪这支军队!毕竟,不管怎样大量地杀伤有生力量,50万的总数,对于此地的北境军队来说,依旧是太多,必须要进行斩首行动,才有机会获得胜利!   那么我的机会在哪儿呢?暂时,拭目以待。   我脱离开长夜军团西路军上空的视线,回到孪河城内的北境军中。   一进这里的尸禽感官,我就听到了惨哭之声:“我不要在这里送死!求求您,我只想活下去!”   “让我们走吧,求求您!”   此时此刻,北境的士兵们吵吵嚷嚷,哭声和哀求声响成一片,显然士气并不高涨。   几名首领或者领主,拔出了武器,他们大声地叫喊,试图挽回士气。   不,我不止看到了叫喊。   砰!   狠狠的一击!   “我们是先民的后代,蠢货!”其中一个穿黑熊皮的大汉一拳放倒了一个难民兵,接着高喝,“过去我们曾经战胜过他们一次,懦夫们!这次我们就还能战胜他们,挺起你们的胸膛,送你们死翘翘的亲戚们下地狱!回头你们还能回北境接收他们的遗产和婆娘,都给我振奋一点!”   另外,我的修士也在呵斥:“七神在看!看着你们战斗,你们看看你们每个人,你们自己,你们手上有铁,你们身上穿着铁!你们披坚执锐,而上一次对付长夜的祖先,拥有的只是石头和木头!你们不感到惭愧吗?如此懦弱!?”   “可是,它们不可战胜!”有小伙子反对道。   不可战胜。   是啊,这是多么巨大的压力,传说中的怪物,活生生站在眼前!   这时候,“小熊”莱拉,莱拉·莫尔蒙,她高高站在长桥的桥头堡上,宛如铁民的盾女,好一个先民的女英雄。   她那让我倍感熟悉的嗓音开口了:“我们无路可退!北境已经沦陷,七国视我们为乞丐!我们必须顽强作战,光复家乡,否则我们无处可去!”她大喊道,“红王莱雅拉,波顿家族的莱雅拉,已经组织起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军队!只要我们坚持几天,人类就会胜利!——”   莱拉在发表着振奋人心的演说,那么本该发表演说的人呢?   我飞上那座堡垒,看到了罗柏依旧坐在之前的位置,就好像已经被死神陌客看中了似的,静静坐在那儿,等待着死亡的降临,或许就是在等待着外头异鬼的魔法冰刃,刺中他的胸膛。   真是...这家伙适合当这里的统帅?我估计莱拉大概就是在劝说过后,发现无用,因此没有再理会罗柏。   我也不再关注他,而是去找莱拉,正巧,莱拉的演讲即将结束:“——临冬城万岁!北境万岁!红王万岁!我们就是孪河城,我们就是北境,我们誓死奋战!!!”   “万岁!!!”   初期的慌乱和弹压过后,守军逐渐回归平静,远处危险而安静的地平线正在观察人类的一举一动,而北境的人类则开始变得有条不紊起来。弓箭手和弩手就位,其他的步兵守在城头,五万接近六万名士兵,显然是太过于多了些,这个孪河城根本挤不下,所以,他们被层层布置在东城的庭院、石桥和西城的庭院及城堡中,还有西边的城外,龙鱼叉和驽炮上的油布都被揭开,就这样,一道道防线开始形成!   还好有莱拉,罗柏还真靠不住,在经过整顿之后,这支军队可堪一战。至于那位过去的北境之王,现在的凛冬城少主,罗柏·史塔克,当下简直就是个废人!   长夜军团开始移动,大地再次开始震颤。   “它们动了!”   “它们还没进射程!别放箭!”我听到城墙上有人在喊,“准备拉弓!你的弓弦怎么还没绷起来,蠢猪!?”   我换到了异鬼的那一边视角。   就现在来看,显然这些原始生物,不,应该说原始的魔法生物,并不理解这个时代的机器,射程会有多么远?   所以,它们毫无准备,慢速推进。   这时候,突然一阵哗啦啦响起!!!   下大雨了?不,是阵阵拍响的羽毛翅膀!   尸禽一转脑袋,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只见大批的死鸟飞上空中,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   是对方的禽俑,跑!   我的尸禽立刻开始爬升或者后撤,有多远滚多远,这会让我的视野受到一些干扰,不过我不能冒丢掉尸禽的险,按照之前的经验,我猜异鬼是想让一堆小鸟先行侦查一下,从高空中,看看这座城堡都有什么防御上的漏洞。   它们会这么做吧?   很快,我就知道了答案。   果不其然!如黑云般的尸禽,扑向了城头!   我立即转换视野!   “鸟!是鸟!”我听到有人在告警。   “红王说过这件事!”几个带盾卫士保护着我派过去的修士,一个中年男人,他这样大叫道,“她说过,会有大群大群的死鸟前来干扰!我们要用火,我告诉过你们,用火!净化掉这些污秽的畜生!”   异鬼的鸟眼睛是蓝色的,和我这次临时制造的尸禽,显然不是一回事,只要有眼睛就分辨得出,这一点是很好区分的。   当然,虽然拿不准,知道我禽俑存在的北境贵族们,八成心里也知道了那些传达命令的禽类到底是什么东西?以及我身边有什么东西。只可惜,我借助禽俑威吓暴乱的事儿,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知道该怎么对付尸鸟,为时已晚。   至于对方的黑云,早在布拉佛斯就出现过,可以说,这样的先期试探,并没有出我的意料之外,让我好奇的是,冰龙为何依旧没有出现,异鬼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北境的军官和士兵彼此呼应,依照我让修士们宣扬内容开始抵御!   显然,没有人会傻傻的用弓箭去射这些鸟儿,我已经传达了在之前布拉佛斯的经验,弓箭被证实是一种不大有效的防空武器,除非对象是龙。   他们准备的东西是另外的,渔网、火油还有长柄的火把!   然而,先抵达的,不是鸟喙和爪子,而是石头,从天上掉下的石头!   “躲避,快躲避!”莱拉呼唤着傻傻看着这一幕的士兵。   哐当一声!一面被举起的盾牌被砸出了凹陷,碎木屑洒在了地上。   “啊!!!”   一些人体倒地不动,同时还响起了痛呼声。   接着,鸟云从天而降!   我看着这一幕,推测异鬼改进了鸟群进攻的方式。可是战棚保护住了城头,庭院中更是不缺少防御的东西,孪河城中火花四起,网格的影子罩上天空,这是士兵们借助工事的掩护,以三人或五人为一组,开始与天上掉下来的群鸟对抗!   我立刻让监视的斑鸠飞起,避免被伤及池鱼。   斑鸠飞上空中,我转向孪河城外。   大地的震动,越演越烈,如擂鼓一般的脚步之音,变成了闷闷天雷,在尸鸟开始进攻的时候,异鬼没有放过机会,死去的巨人和死去的人类,还有狗熊,野猪,雄鹿开始向着城池前进!   此诚人类危急存亡之时!后世所记载的黄昏之战,就此开始! 第690章 冰雨的风暴(六)黄昏之战——群聚狼   虽然当下的时间,只是下午而已,可天边微明无光,落雪纷纷而下,一切都活像是在夜里。   随着异鬼向南而来,弥漫开的长夜,已经波及到了赫伦堡,此刻的巨堡在一片宁静中变成了白色,大军出征,只有猫咪、老鼠和蝙蝠在窃窃私语地抱怨,这越来越糟糕的天气。   我坐在暖烘烘的书房里,热火燃于炉中,闪耀着橙晕,我似乎在安然享受着炉火边的宁静,悠闲自在。   然而,这只是似乎,实际上,虽然我本体身处尚算平和的赫伦堡,心灵和视野,却已然来到了战火正酣的前线,孪河城!   咻!!!   异鬼的尸鸟松开石块,只听垂直落下的石弹撩起了风的尖笑,恰是在向还活着的人,展现那夜幕中无穷的恶意。   砰!   那石块在木制战棚上砸出了凹痕和裂纹,弹跳而起,惊得我操纵着尸禽往边上一闪。   我瞅着石雨之后是敌人的鸟群向下扑击,它们体型不够大,给工事中的人类,带不来太大的伤害,可是够烦人了。   我飞到木制的战棚边,被击中的战棚里,整锅整锅的热水和热油正在冒出白气,搬运原木和石块的农兵和民夫来来去去,几个戴着锅盔的弩手正掀开盖板观察,他们胸前是人鱼图案,老实说,在这黯淡的天色里,我很怀疑他们看得到什么,“距离合适,头儿!”其中一个弩兵朝后面大叫,声音如丧考妣,“他们进范围了!”   距离合适?在旁听的我不由疑惑,我控制着死去的斑鸠瞅向远处,黑暗中有几个黑色的阴影伫立,在更远的地方那闪烁点点微茫蓝光的潮水越来越近!   斑鸠所站的战棚脚下,我听到一个脚步声正在跑向弩手的位置,没记错的话,这个脚步声属于一名纹章是铁拳套的北境头领,只听他急忙跑来,推开弩兵,自挡板之下向往张望了一阵,他的声音仓促,听得出来思路有些混乱,“火箭,火箭准备!那帮达斯丁家族的兔崽子在哪?不,直接吹响号角,牛角号呢?”   一番忙乱之后,呜——呜——呜——   属于北方的沉重长音响起,我飞上高空,瞥见分处城墙两角的了望塔上,盾牌手舞动火把,点燃了干枯的羽毛,将困扰他们的黑云驱散,手持紫衫木长弓的射手脸上还滴着血,他自火盆中拿出火箭,搭弓便射,嘣!红色的彗星自他手中疾掣而去,一阵赤色的亮光在远方砰然绽放,那是在城墙之外的空地上早就竖起的简单木支架,其顶端的干草垛,被点燃了!   这就是达斯丁的弓箭手,作为守卫在卡林湾外的家族,达斯丁很注重射手的培育,毕竟在北方人的观念里,颈泽是北境的门户,只要离颈泽最近的达斯丁家族能守住这个门户,北境就会万无一失。   所以一如我卡牌中的这一张所云:荒冢屯神射手——“一弓所拦,万夫莫开!”   在了望塔上被鸟嘴啄得好狼狈的这几位射手,显然,就是达斯丁家族长弓兵里的佼佼者!   嘣,嘣,嘣!   他们的眼神很犀利,每一箭,都极为准确!   一朵接着一朵,事先搭好的干草垛上红色的火焰之花驱赶走了黑暗,将那黑色潮水的真面目展露无遗,我看到了一张张属于死人的脸,尸兽的脸,腐朽、惨淡并且狰狞。   啊,我懂了,夜战守城,看不清可不好,所以,守兵需要光照,需要视野。   而他们看到了什么呢?   令人窒息的大军!我甚至能听到在场所有见到城外这一幕的军人,心脏都停跳了一瞬间。   能赢吗?是否能活下来?我似乎听到他们的心声。   接着——   “弓弩准备!你,”那位战棚里的头领一边大叫一边拉住一个搬运工,“去给后面报信,敌人在进攻,数目无穷无尽,快!”   懵然的工人点头哈腰,“好的,大人,我现在就去。”   “快滚,它们来了!”   我感觉守军甚至忙乱到没空去害怕,那汹涌的尸浪该如何才能消弭?守城的人肯定知道消弭不了的,只怕要做最坏的打算。   尤其是,我莱雅拉是个北境人,我是知道的,北境十分的落后,落后到什么程度?一妻多夫和事实上的一夫多妻并存。   什么意思呢?   实质上的一夫多妻不用提,领主极有可能有多个女人,虽然正牌的妻子只有一个,卢斯·波顿就是样板,天朝古代有一夫一妻多妾的家庭制度,这应该都知道。当然,北境不是天朝,更过分一点,很多领主只管睡,不管养,用在天朝古代那得是“淫玩良妇,斩立决”。   而一妻多夫,则类似于前世天朝古代雇农贫农的“拉帮套”,一种我国西藏地区到七八十年代依旧残存的婚姻现象,在前世中世纪的欧洲也不是不存在。这是农奴制生产力落后情境下下层阶级的特征之一。一个家庭多个劳动力,搭伙过日子,打架也厉害点。   当然实际上情况有很多,例如搞后宫的绿帽高发,共妻的婆娘被最强壮的丈夫霸占,其他人统统打工。各种争风吃醋更不用提,后宫这玩意儿害人不浅,能把关系调整好的少之又少。所以,如果是前世的现代,有人提一妻多夫的话,那肯定是脑残不用说了。   如此落后的家庭结构,暗示着更加落后的生产力以及工具。那么,我很怀疑,他们手里的家伙够吗?能挡得住尸鬼的进攻吗?   为了防范于未然,防止在细节上出毛病,在跟着那个年轻到甚至没成年的搬运工往后方跑的同时,我又检查了一遍士兵们的配备。一路上,我跟踪的这位毛头小伙儿,这位慌不择路的信使,撞到了不少人,有时屁股上还会被踢两脚,我没这份闲心替他报不平,只顾着观察那些骂他的糙汉子,战备情况如何:   北境没有骑士,但是有各路氏族的头领、各位领主及其卫士,这些精锐大多身着板甲衣,或者至少是布面铁甲加上锁甲的组合,他们士气高昂,是职业的武者,一如黎明套牌中的临冬城卫士——“凛冬将至,群聚狼生!”   难民壮丁们,穿着就差一点了,他们大多是身着武装衣,或者直接就是缝起来的皮革。不过幸运的是,要武装起难民组成的军队并不是特别大的问题,难民人人自带家伙,算是能派的上用场。   难民们有什么呢?   我在北境生活多年,自然知道,不管是征召已久的军人,还是难民,他们各个都有斧头,这可是北境家家户户的特色。   果不其然,衣着褴褛的汉子们背上或者腰上都带着呢,我看到了砍柴用的、伐木用的、以及薄而利的战斧,和我想一样,在逃难的时候,沦为难民的农夫们自然都会带上武器。   除了斧头之外,北境人也用月刃斧、双刃斧矛、刺槌以及铁疙瘩棍。   我想,斧类显然是非常有效的武器,尤其是就尸鬼而言,穿刺无用,挥砍却能见功,对于这些几天前还是农民和乞丐的人,我的卡牌如此描述:平原农兵——“那些尸鬼在偷我的硬奶酪。”以及难民斧手——“这不比砍木头更难!”   这些是常规的家伙,还有别的。   还记得更早一些时候,我曾经下令,给孪河城送来了不少的黑曜石。所以在我眼下,这里投石索的弹药、标枪及长矛的尖端、以及箭簇和其他可能换成黑曜石的武器,几乎都换成了这种石头,以便更好的对付异鬼和尸鬼。   除了黑曜石以外,火药和野火也有一些,我看到一些工兵正在卫兵的隔离下搬运木桶和陶罐,这些可是秘密武器,火药看上去挺多,我瞥见了火药桶、铁壳手榴弹和陶罐手榴弹被分开堆放,而野火只有几罐,并且不见天日。这些昂贵的爆炸物,都由我的工人和野火术士来支配,给农民们用他们也不懂。   多提一句,前几天,我的学士们发明了“火绳”,以能延迟使用引火物,提高火药和野火的利用率,及安全性。   总之,这些工兵数目不到一千,却至关重要,我甚至专门用一头尸禽来进行指挥:科霍尔工兵——“敲敲打打,还有玩火,是的,找我们就对了!”   环视一遍之后,我不禁问自己,这样的一支军队,依仗着城池,能否抵御住活尸的进攻?我不知道,我知道士气尚可,既沮丧又坚定,既紧张又振奋,在人人都心绪矛盾,惊惧万分,却又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有这样的军心,我觉得稍微阻挡异鬼一下,希望还是很大的。   别看对方有50万,河边地形不好铺开,这50万只怕是要一批一批地送!当初在白港时,白港中人经历过多次内乱和逃亡,毫无准备,现在可不一样了,孪河城已然就绪,北境不会再不战而逃!   年轻的信使一路磕磕绊绊,他屁股上添了些脚印,嘴巴也被人打了一巴掌,最终这位命途多舛的年轻人,在我眼皮底下登上桥头堡,找到了莱拉和罗柏,卫士们将这不知底细的小卒拦下,他只好隔着枪杆大喊:“夫人,老爷,那些僵尸,它们来啦!”   此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臭,莱拉·莫尔蒙杵着一把长柄的火炬,四周是冒着青烟的羽毛和焦黑的鸟尸,她身后的几名盾牌兵,手中盾牌都多了大大小小的凹陷,我猜她是将这里当做吸引鸟群注意力的地方,把看起来已经废掉的临冬城少主罗柏,再利用一次。   莱拉和罗柏,此刻二人正在对峙。   “依旧是那句话,罗柏大人,我们终有一死,或许就在此处,熊岛了无音信,我的朋友已经成为了邪恶的女巫,我现在感觉不比你好多少。”   邪恶的女巫,是指我吗?   我操纵着斑鸠,小心地躲在火把光照范围之外的黑暗中。   罗柏看了莱拉一眼,低下头,这个仿佛老了十几岁的男人,依旧不言不语。   呜——呜——呜——   后方传来一阵号角声,接着河对面的东城响起了欢呼。   一个中年的卫士看了那边一眼,他胸口上戴着熊岛的纹章,我听到他向莱拉禀报,“是艾德大人到了,小姐,您的担子———”   “不再在这里,而是在前线,”莱拉惋惜地望了一眼,这位曾经被北境人寄予厚望,如今却宛如垃圾的少主罗柏,“保护好罗柏大人,小心天上的死鸟,你们等着艾德大人的指令,我去前线指挥。”   她看了一眼远方,眯着眼睛,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火箭带着灰烟纵横在天空中,不时有鸟尸变成火球,炸然而响,只见城外那些燃烧的草垛下,尸鬼如洪水和风暴,密密麻麻席卷而来,其中有些经过被点燃的沥青沟,整个人体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火炬,还有一些落进了杀人坑里,只剩下手指的影子在地平线上,然而这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更多的尸鬼踩过烧焦的尸体和被填满的陷阱,继续前进。   莱拉下楼前去庭院里组织士兵,我则飞上高空,一望整个战场。   尸鬼猛冲向护城河,毫不犹豫地往下跳,一个高个的燃火死巨人,身上插着箭矢,落进了城门前水里,溅射出好些水花,水流浇灭了他身上的火焰,这具巨大的尸体站起来时,水位不过是到他的腰侧。   水和火都可以克制异鬼,可偏偏水火不容,相互也克制着对方。   弩手和弓手都没有停歇,箭枝自塔上、挡板下以及射击孔里不断地飞出,有的是黑曜石箭头,更多的是火箭头,敌人密集如云,每一发,都可以射倒一个,然而弓弩都是活人士兵在使,而士兵的力气总有殆尽之时,再加上长夜军团的鸟禽开始集中进攻重点,例如弓箭手,于是不堪骚扰之下,很快箭雨便稀疏下来。   终于,一只腐烂的手掌自河里伸出,握住了城墙岸边的尖木桩。   他们,跨过了护城河!   更要命的是那个湿淋淋不再怕火的巨人,只见他使劲搬动着城门塔下收起来的桥板,发出了呃呃的叫声。   城门洞里情况如何?   因为之前还在使用,所以门洞没被堵上,现在才有人推拖来马车,一点一点堵住洞口。   咣当,咣当!   巨人搬动着尚算牢固的桥板。   在城门洞的两边,我借助斑鸠的眼睛,看着尸鬼不断填补着墙外的护城河,目前,先期抵达并攀登的尸鬼,虽然全身带水不怕火焰,却大都碰到了黑曜石尖屑,从而灰飞烟灭。   异鬼呢,异鬼还不出马吗?我看向远处。   暂时,还没有异鬼的影子,就在这时,我心里突生警兆!不,不是异鬼。   是谷地,谷地那边出事儿了! 第691章 冰雨的风暴(六)黄昏之战——掠鹰的   心中的警兆让我的视线自孪河城回到赫伦堡中,让我好奇的是,谷地能发生什么事情?   关于谷地,我知道珊莎夫人的任务艰巨,如今谷地兵少将寡,还有难民的困扰,再加上五十万到一百万深入明月山脉的尸鬼,谁都会觉得这个国度已然遭遇了灭顶之灾,无药可救。   当然,珊莎小可爱如今狡猾得很,她很会利用自己的身份耍手段,所以也并非毫无希望,但愿她能守得住吧。   可是问题来了,心中升起的警觉,是为哪般?谷地那边竟然能有让我感觉到危险的东西,难道是冰龙?   我在地图上寻找到谷地的位置,大多数身在谷地的卡牌都位于心宿城外,我的尸鬼莫波也在那里。   谷地的军队包括这些天组建的,以役代赈的八千难民兵和五千谷地守军,共计一万三千人,这点军力并不够用,可以说是这次黄昏之战中短板中的短板。也难怪“青铜”约恩率领谷地援军抵达河间时,会为此发火了,明明自己兵都不够,还支援河间?!   当然,不管是“青铜”约恩还是我都很清楚。谷地和北境一样,精华同样在南部,大量的人口集中在河谷和海边的海鸥镇,北边的山区地形太过崎岖,正是迟滞异鬼的好地方,反倒是河间失守会意味着血门危险,一旦血门没了,尸鬼大军直接涌入河谷,那谷地就将万劫不复。   反倒是尸鬼进山未必是坏事,虽然尸鬼不畏陡峭,可是冬日冰滑的悬崖和峰壁依旧会让尸鬼遭遇损失,还能顺带解决一下多年来高山氏族劫掠的小麻烦,可以说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只要中路和东路能在西路的尸鬼抵达鹰巢城前获胜,便确实如此。   所以,“青铜”约恩的愤怒,也只是在装样子罢了。   话不多说,事不宜迟,我立刻将视线投向身在谷地的尸鬼莫波!   谷地,心宿城外,军营。   这些天来,莫波一直和谷地人呆在一起,他们刚刚结束战事,一股难民、山地人和谷地的农夫组成的起义军在前两天包围了科布瑞家族的心宿城,被正在等待机会,好整治谷地贵族的珊莎,给一网打尽。   如今此地大开盛筵,珊莎夫人和她的丈夫劳勃·艾林正在军中接受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那些贵族的朝觐,逼着谷地东北暧昧不明的贵族们俯首效忠。   就在这会儿,尸鬼莫波坐在堂下,我将莫波诈做为艾德瑞克·沙德,为珊莎的誓言骑士,这个身份并未被抛弃,因此得以为堂上之宾。   除了例如崔斯顿·桑德兰伯爵这样的谷地本地人之外,还有芭芭蕾·莱斯威尔,荒冢屯的代理领主,以及恐怖堡以前的教头罗加·马尔锡爵士,他们过去是北境的贵族,如今是难民的头领。   酒酣人醉,糙汉子在吟游诗人的歌声中高谈阔论,大声谈笑,“砍头,砍头!珊莎,我要看砍头,把逆臣贼子一排排全杀掉!”坐在主座上的小孩公爵劳勃·艾林,尖声尖气地兴奋而叫,浑然是忘了他母亲死时自己哭得有多伤心。   可他呼唤的妻子却心不在焉,对他理也不理,眉间愁云密布,显然心事极重。   看她那模样,我猜是一周多以前我红王莱雅拉送来的警告让她魂思不属?   如果说尸鬼、异鬼、长夜之类的词汇于珊莎而言,只不过是梦中呓语、老奶妈的床头故事,我知道她珊莎开始时不会相信我的一面之词。   那么,我随后送去鹰巢城的科霍尔工人团,一车车火药野火,以及黑曜石武器,就让这梦呓变成了梦魇,令她更加相信几分。   紧接着,两天之前我的修士知会了珊莎七国与洛恩合邦,我成为王上之王的事迹,更告诉她长夜大军已经进入明月山脉,我猜,对珊莎来说,这样的消息,不亚于阴云压在了艾林谷上空,即将摧毁一切。   珊莎现在对长夜横扫而来的新闻,怕是不敢不信,只恐已来不及。   不过,她还没宣扬出去咧,否则这大帐里哪会有什么宴席,应该愁云惨雾才对。   当然,我对珊莎没意见,并不觉得她是个短视的傻子。   要知道,如果我没有死灵术,只怕也就能做到珊莎的水准,什么水准?理想情况下,配合上权术与智慧,珊莎·史塔克最多能控制北境、谷地和西境,甚至还有塞外,成为在七国举手同足皆是雷霆的大人物,至少类似于前世不列颠的某位苏格兰女王,或者历史上挪威、瑞典及丹麦共同的摄政玛格丽特。   要是我没有死灵术的话,按照我的发展轨迹,我大概能控制科霍尔和匕首湖,并通过合纵连横压制住当时瓦兰提斯的北扩之势,插手三女儿城邦和潘托斯,却对布拉佛斯与诺佛斯束手无策。或许攀攀科技我能在十多年后一问自由贸易城邦的霸权,想办法抑制住多斯拉克人,成为半个叶卡捷琳娜大帝,可我却绝对有不了今天所秉持的权力!   可以说,我的水准一般,是死灵术与北方寒神冥冥中对我的某种关注,让局势走到了如今这一步。   好吧,虽然说了那么多,其实我内心深处是把珊莎看成了一个短视的傻子,但是随她去吧,我现在调整注意力,主要为的问题是,到底是哪里让我感觉到受威胁?   坐在这里毫无意义,我起身走了出去,掀开大帐,灌入的寒风让靠门坐的几位爵爷一通抱怨,我毫不理睬,站到了冰天雪地之中。谷地这里同样天黑如夜,白雪皑皑,四面都是山脉的影子,心宿城位于群山间的坝子中,规模太小,难堪一住。   至于军营,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统帅是个姑娘,并且喜欢整洁,可是这大营里却没有半点井井有条的景象,结满泥块的脏靴子走来走去,营里一股子煮烂白菜、臭脚丫子和劣质麦酒的气味,马厩那边有女人的喘息,八成是谁在打野战。   看起来和往常别无二致,显然,危险不在这营地里。   那么,会在哪里呢?   我举目而望,只见东边的山中似有微弱的红光,这让我莫名地想起了被我抛弃在白港的梅丽珊卓。   我拉住身边的卫兵,指点道,“嘿!你看那边,着火了?”   “山里经常着火,大人,”这卫兵有铁橡城的口音,“高山氏族里有个灼人部,他们说他们部落里的火女巫有头龙,叫【偷羊贼】,这帮人喜欢玩火,这不奇怪,或许在他们看来火焰就是神迹。”   什么?什么龙?叫什么来着?   我怎么听起来如此耳熟呢,【偷羊贼】,那不是——   我正要问他这件事——   “啊!!!”篷子里传出侍女的大叫,我赶忙回到帐篷里,冷风又吹进了温暖的帐中,可是只见人们纷纷站起来,靠门坐的伙计压根没理会,慷慨地把自己的后脑门留给了冰冷的风雪。   “亲爱的,你怎么了?快来人!学士,去找学士!”听到了主座上珊莎大声的呼唤,我扒拉开拦路的贵族们,然后便看到劳勃·艾林趴在桌上,缺腿的林恩·科布瑞爵士上前翻过他的身子,这小孩公爵露出了他七窍流血,死不瞑目的脸。   “不!”珊莎的手紧紧捂住自己的脸,指甲在白嫩的皮肤上留下了划痕,“不,不!!!劳勃!”   死了?   劳勃·艾里死了,死在了这里!?   场面一时混乱,老态龙钟的学士魏巍颤颤地进来,大家议论纷纷,给他让开道路。   就在这时,一个侍从突然跳到众人眼前,他大声指控,手指着人群中的一位领主,“是崔斯顿伯爵!我看到了!!!他跑去了厨帐里,就在不久之前!”   崔斯顿伯爵,桑德兰家族的首领,三姐妹群岛的领主,桑德兰家族曾经是骚扰北境海岸的海寇,虽然之后效忠于艾林家族,却一直心怀反意,在坦格利安王朝期间支持过黑火叛乱,并有试图自立之举。   我记得在经过三姐妹群岛的事后,我曾经警告过珊莎,要小心和谷地的贵族圈子离心离德的桑德兰家族。   “不,我没有!”崔斯顿惊慌地看过盯着他的每一张脸,还有手持矛杆正在接近的卫兵,“我没有毒害劳勃大人,新旧诸神全都可以作证!”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崔斯顿?”珊莎脸上犹有泪痕,她大声斥责,“你根本不信七神,你在暗中信奉你们岛上的邪神!抓住他!我要为我的丈夫报仇!”   崔斯顿的三层下巴开始发抖,他大呼道:“我要,我要求比武审判!”   “猎狗!”珊莎呼唤自己最忠实的保护者,“桑铎,为我主持正义!”   “求求您,不是我,真的不是!”崔斯顿·桑德兰语现绝望。   “这不公平!”一位来自海鸥镇的骑士大声道,“我愿意替你出战,夫人!”   “我来吧!我的长斧之利,堪比瓦雷利亚钢!”   “你们都让开,让我来,我与那桑德兰家族有仇多年,珊莎夫人,我了解他的底细!”   我冷眼旁观着这一幕。   没想到...   我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明白了来龙去脉,我没想到,没想到珊莎·史塔克,竟然毒死了自己年幼的丈夫,还栽赃到了不听话的领主身上。   当然,除了我之外,没人会知道真相。   虽然我的尸禽似乎捕捉到了蛛丝马迹,例如偷偷买来的毒药,被割掉舌头然后处死的侍女,以及越来越相信珊莎小姐姐的劳勃·艾林。   可是谁会怀疑看起来纯洁可爱,一尘不染的珊莎呢?没人会。   有人会觉得单纯如冰雪玫瑰的珊莎,会讨厌劳勃·艾林,会事先想好该怎么排除其他人的权力,并掌握属于艾林家族的一切?   怎么可能,她才几岁?她一个不到二十岁的闺女,被逼着嫁给劳勃的可怜丫头,能有心机杀死自己的丈夫?谁信啊,别诬蔑好人,小心要讨好她的贵族们和你决斗!   没错,这就是一石二鸟。   接下来的事,我不用看,也能知道结果了。   此刻我几乎听到了众人心里的大喊:都是那个油腻的海盗子孙干的!谋杀!除掉这个谋杀犯,然后接受我的追求,珊莎·史塔克小姐,我会保护你的!   我突然理解了为什么实权领主“青铜”约恩不在谷地内,红垒的雷德佛家族,也受命处理南方的难民困局,我更理解了在场诸位的思路:劳勃是什么鬼,一个幼稚的小神经病。他死了就死了,只要能交代就行,没人去关心。   重点是,美貌的珊莎夫人是个寡妇,有权继承丈夫的财产作为嫁妆!她年轻无子,可以生养,她需要一个丈夫,来帮他管理谷地,这个丈夫,最好就是谷地本地人,他们的孩子,将会是鹰巢城公爵,东境守护。   当然,会有谷地的领主质疑珊莎的继承权,以及劳勃的死,然而那不过是为了换取珊莎的联姻或者妥协,而丢出的筹码罢了,在被这样逼宫之前,珊莎还有很多手段可以用呢。   这,难道就是让我心生警兆的事端?应该不至于,珊莎需要我为盟友,她不是可能危害我生命的幕后黑手。   啧,随她去吧,我不知道她到底怎么想的,或许是想要谷地在几千年之后,重回先民手中?别逗了,这年头谁还讲这个,她珊莎自己都皈依了七神教会。   应该是弄权,还有从开始慢慢长大的劳勃·艾林身上,看到了什么不安定的因素,所以珊莎痛下杀手...   看着昔日的闺蜜,也完全变成了陌生的心机女,我只感心情复杂。   我索性下令尸鬼莫波前往山中,探求明月山脉里那一束红光的底细,直觉告诉我,是那里出了问题。   不想再关心谷地的事情,我告诉自己,孪河城那边,更需要我的监视。   切换视野!   河间,孪河城。   我一切换视角,我的斑鸠就差点被叫声惊得掉下去。   “艾德大人回来了,史塔克万岁!!!”先是骑兵和头领,接着是士兵,最后是难民,声浪高涨,几乎盖过了城外魍魉魑魅的呜咽与呻吟,便仿佛艾德·史塔克一出现,就能大获全胜一样。   我看着自信起来的士兵们,以尸鸟的鼻子嗅着空气中臭鸡蛋、烂肉和汗脚混合起来的味道,心里想着,人和人就是没法比,当珊莎·史塔克在谷地弄权时,她的父兄正在誓死奋战!啊,不对,没有兄,罗柏彻底垮了,主要是他们的父亲艾德,接手了指挥权,号令孪河城抵抗北方来的恶魇。   我让斑鸠滑翔了一段,感受着蒸腾的空气,尸鬼大军气势汹汹,一来就是全面攻势,然而北境军队据守在内,没有半点退缩的打算,或许异鬼会以为只要三个月就能屠光七国,所以不计损失一直猛攻,可惜,人类会让他们的美梦破灭的!   只见所有人都摆出了死守的态势,临冬城公爵立到了冰原狼的大旗下,无人关心的罗柏被护送着后撤,他就像是个提线木偶,任人摆布。   精神可嘉,壮志凌云!   然而,战事不是跟着心情走的。   我的斑鸠展翼爬升,凌云俯瞰,只见此刻前线的局势,已然越加严峻。   大概是因为没有湍急的暗流,活尸不会被冲走,我见到城墙之外尸体叠着尸体满溢在护城河里,有的在燃烧,有的没有,后头的尸体踩着前面的尸鬼往城墙上攀,沸水被倒下,但是却不比一根火把更没用,把腐尸烫得白骨外露,却无半点杀伤,“投斧,别抬着一锅水了蠢货!”   北方人狠狠丢下了檑木和落石,这只能让城墙根下安静一会儿,落地的木头和石头要么如水,要么就成了“尸梯”的一部分,节约了敌人的时间,投掷的作用要更大一点,黑曜石做的标枪和斧子,如此原始的武器,却往往能让敌人灰飞烟灭,效果好的几个人,能一投干掉四五个!   然而,我知道,哪怕局势见好也只是暂时的,更何况,现有的力量只能延缓,做不到抑制住尸鬼的攻势!为什么?   因为弓手已经疲惫,投掷者也在喘息,就连白港的弩兵都大汗淋漓。   活人之力终有极限,再坚韧的军队也有力尽之时,而死人没有。   那么,让我来吧!我冰火常凯申这就要...咳,不对,不是他换一个。   总之,我要开始操作了!   几只燕子、麻雀和其他的小型鸟类在城堡屋檐下的巢穴里组成了“临时文书台”,小爪子铺开卷起来的纸张,鸟喙和爪子沾了沾小陶瓶里的墨汁,开始书写。接着字条被送到了我钦命的修士手上,这家伙是个秃头的老男人,穿着一件晃荡着的板甲衣,他展开看过,眉头蹙起,紧接着便跑过护送罗柏的卫士,上桥头堡的顶端去找艾德·史塔克。   临冬城公爵此刻面无表情,可从眉宇中依旧能辨出几分焦虑,他见到我的修士时勉强扯出一个微笑,“诸神保佑你我,师傅,有何贵干?”   想想也知道,任哪位封建领主,都不会喜欢这样被派来发号施令的国王使者。   “红王有令,艾德大人!她许可使用火药和野火。”   “好消息!”艾德·史塔克紧绷的眉头有些舒展,“命令在哪?!去找那些自由城邦人,快!”   艾德没开颜太久,修士又用一句话打消了他好不容易得来的喜悦。   “别急,大人,七神之剑还有一道指令,她希望你就地开始组织后撤,尽量别让敌人获得太多的尸体,补足其尸鬼的损失。”   “我了解了,”艾德叹息,“我尽量不让军队在撤退时崩溃。”   就在这时——   一声突兀的高呼猛然响起在桥边:   “异鬼,异鬼,异鬼!!!”   “射击!!!”   我的斑鸠立刻将视线投过去,是异鬼,正是异鬼!只见五个白如羊奶的影子攀爬上河边的悬崖,它们扫开箭矢,速度很快!看似闲庭信步,却不要几秒就登上了崖顶,一个手持长矛的卫兵来不及躲闪便被刺中,再抬头时,已然眼现蓝光!   几只浑如枯骨,穿着漂亮白甲的怪物举首而望,随手打落袭来的投斧和标枪。赫然看向了桥头堡,艾德所在的位置。   异鬼,斩首来了!   临冬城公爵半点不惧,看着异鬼所杀的人重新站起,老狼冷着一张脸,取下背上的“寒冰”,瓦雷利亚钢的金属寒光瞬间便被异鬼的视线给捕捉到。   这是决斗的邀请!   他镇静地吩咐:“你先去,修士,躲远点——”   然而,这句话半途中就被打断了。   原因无他。   护送罗柏撤退的士兵刚好走到桥头,那几个汉子保护着他们瘫在一头驴子身上的少主,此刻正好与异鬼目目相觑,瞅着那炫目的枯身瞠目结舌!   看着这一幕,我心中不由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莫非,罗柏死在孪河城的命运已然注定?   他注定要和为他而死的冰原狼灰风死在一个地方?   “去,快走,”艾德的声音急迫了起来,“把敌人给挡住,要是我死了,就让莱拉·莫尔蒙来指挥,说她是未来临冬城的媳妇!”   卧槽!等等。   等一下,要是说这俩史塔克都死在这了,北境的军心会怎样,是不是全军都得崩掉!?   得!禽俑别动队,出击!   卡牌,黑曜石禽俑——“难道电视剧里的布兰·史塔克就没想过,他给一群乌鸦绑上黑曜石匕首,然后冲向夜王,会发生什么令人开心的事吗?” 第692章 冰雨的风暴(七)黄昏之战——奔狼、   在黑天薄雾中,火把飘摇,那五个白色的身影如此显然,所过之处一片冰霜。   异鬼,乳白色的怪物,所过之处生灵皆没。   它们搞得我现在心情有点毛躁。   我是北境人,到底还是希望孪河城这里能多有一些乡亲活下来。   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在看史塔克家的热闹,原因无他,谁能知道假如我的禽俑存在感太过明显,他们会作何反应?魔法不可滥用,尽量低调。   呵,我本来以为,自己吃瓜看戏的时间还要更久才会结束,我会看着北境节节后退,一点一点消耗长夜军团的有生力量,这是多好的一场战争戏哪。热热闹闹,到处是火,到处在叫,我想,等到我的工兵开始掷弹、术士热情纵火时,战场更是会跟放鞭炮现场似的,喜洋洋一片。   可是我没想到,异鬼又延续了一贯的作风!斩首。   为什么我会没想到?   我之前也设想过,孪河城到底有没有什么防御上的弱点,可供敌人绕开正面取巧拿下?   当时答案是没有,至少我认为对人类来说肯定是没有,墙高沟深,砖石坚硬,河岸边则是近乎垂直的山崖,水流激荡,就连渡船都难过,否则佛雷家族也没法把着一个桥收费发家了,所以,我习惯性地忽视了这个防御漏洞,更忽视了——   天杀的异鬼,它们不是人!   它们能一跃游走到湍急的上游河流中,顶着湍流潜进孪河城的石桥附近,然后又悠闲地爬上岸,给守军一个大惊喜!这就是盲点!而且尸鬼大军动起来浩浩荡荡,天空又黯淡无光,我的尸鸟竟然就没注意到它们跳河了!我过于关注正面的抵抗,一时也没把异鬼失踪的事儿,甚至失踪在我死禽的视野里这现象,当做什么了不得的大危险。   结果,就酿成了眼前这个局面!   五个异鬼悄无声息地出现,堂而皇之地立在西城的桥边上,他们朝着罗柏和罗柏的卫士走去。   现在怎么办?   为避免误伤,鸟云集结在黑空之中,我听到声声徒劳的吆喝,“放箭,放箭!”周围手持十字弓的士兵丝毫不敢停歇,将那装弹的弩,顶在他们自己满是汗珠的腮边,接着一扣扳控,射出箭矢。   一闪而过的黑影一道接着一道,先是将这几只异鬼制造的尸鬼射成了齑粉,如同被碾磨的麦子一样。   接着,所有弓弩瞄准异鬼,箭矢不休,一波接着一波,却并无成效,黑曜石箭簇全被几个异鬼给打飞了,普通的凡铁则造不成半点伤害。   我知道,恐怕这里的箭矢密集度不大够,在现在这会儿,石桥周围够得着的弓弩手太少,他们大部分都集中去了前线,再或是呆在城墙和塔楼上,一时赶不过来。所以异鬼没挨几个人射,否则堆也堆死了这群怪物!   说这没用,结论就是远程的兵器没法建功!   就这样,看着异鬼毫发无伤,一切努力都是白费,大家的情绪变得异常寒冷,仿佛弥漫四周的稀薄雾气渗透进了人心。   在这冰凉的绝望中,“向我靠拢!”罗柏的卫兵里自有勇士,胆子最大的那个绝望地大喊,他举起了无用的盾牌,“跟我上,临冬城万岁!!!”   他们撇下了劳勃,顶盾冲锋,仿佛这就能解开困局!   经过红王我和守夜人的事先告知,持盾卫兵自然不会用凡铁所铸的剑迎敌,他们持握奇特的黑曜石战刃,这种武器形似前世印第安人的“马夸威特”,在木板两侧安插了密集的黑曜石刀片,勉强可以凭剑术耍使,现在,这些兵器正舞在卫士们的手里,便像是不会转动的双面刃链锯一般,狰狞可怕!   然而,这东西对异鬼会有用吗?   “停止射击!”弓手大喊,我猜这大概是为了避免误伤。   每一双眼睛都盯着战局,虽然下意识地,我和在场的其他人,都对凡人与异鬼的碰撞不抱半点信心,毕竟对方乃是传说中的怪物,其战斗力实在非人。可是大家又不禁期盼,卫士们,手握我支援的“石剑”,能够拼掉几个异鬼?   恰是卫兵冲锋时——   只听城门那边传来一阵惊恐的叹息。   “他拆了桥板!那个大怪物,巨魔,那个巨人,他破门啦!!!”   斩首来的异鬼还没解决,城门居然已经告破!   这到底是凑巧,还是异鬼故意的?我的大脑飞速运转,隐约有一个不好的猜测,莫非是要缠住人类指挥官,并加紧攻势,让那艾德·史塔克手尾不能兼顾!?   不,不能允许对方的目的达成!我方此战的目的,是拖住长夜军团西路军,并战而胜之。   第一阶段,要层层布防,节节后退,慢慢消耗对方的力量,因此,我绝对不允许异鬼斩首成功,兵败如山倒!这可能会意味着异鬼不但损失不大,反而兵力会进一步膨胀。   因此,我必须插手,不能让异鬼干掉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和罗柏父子!也不能让城墙的防御崩盘!   借着禽俑,我开始“多线操作”。   艾德指定的下一位指挥官是莱拉·莫尔蒙,然而他派去的传令官,现在连小熊的影子都没见到,城门即将被破,等不得了!体格娇小的鸟类组成的“临时文书台”全力运转,自桥头堡的鸟巢中将一封封字条递送出去。   我的修士手指一碰到字条,还未看完,就立刻大声宣布,“七神之剑,旧神之枪,拉赫洛在大地上的影子,新瓦雷利亚的红王莱雅拉!”他把这串头衔念叨得极快,“命令,堵住大门,步兵上墙,弓弩手后撤,准备在桥头堡组织防线,莱拉·莫尔蒙接手指挥,动起来!”   与此同时,正面战场之后,异鬼出现的桥边,史塔克家族硕果仅存的几个卫士和异鬼撞上了!   他们没有创造奇迹。   领头的异鬼向前一步,手中那寒冰所铸的长柄砍刀,一个横扫!“啊!!!”惨叫声哑然而止,最胆大的那位卫兵被砍成了两截,其躯干和右肩连着脖颈分离开来,血液并冻结在躯壳之中,瞬时毙命。   其他的异鬼或挺刺,或招架,卫士们还来不及挥砍手中的黑曜石战刃,就被连人带盾给打碎!   然而,他们没有创造奇迹,他们被轻易扫光,他们不是什么救世主,可他们却做到了最好!   跟在几位兄弟最后的卫兵太过年轻,其手中是黑曜石长矛,只听他一声自暴自弃地大叫,狠狠将长矛扎入了一个异鬼的身躯,让其刹那间就化为冰晶散落,紧接着,此人也被冰刃砍中,头一垂,再度睁眼时,已经目泛尸鬼的蓝光。   七对五,七换一,这就是凡人在手持黑曜石时,和异鬼硬拼的极限。   听起来很遭?   然而,就在同时,危殆的城头爆发出了欢呼。   “看,那一片死了!”   “你看错了吧?”   “不,没有,是的,旧神保佑,心树保佑,那里的敌人它们垮了。”   “倒啦,倒啦,倒啦!!!”   城墙上因为城外尸鬼栽倒不再动弹而士气大振!这些汉子的牺牲绝非毫无意义,每一个异鬼背后都是三万尸鬼,异鬼的死去,都意味着胜利的曙光正在向人类招手!   然而,牺牲的人终究已经逝去,现在再无人手挡在罗柏和那些异鬼之间,临冬城的少狼主看着异鬼,麻木的眼神中闪现出一丝惊惧和解脱,他孤零零骑着一匹骡子,等着异鬼们前来收割他的性命。   我呼唤群鸦出击,猛禽们张开双翼,正要——   异鬼猛然抬头,看向鸟云的方向,其中一个正好与我四目相对,就好像他们知道我在一样!   这是错觉?不,不是,是真的,那双通体幽蓝的双目,它们发现了我的一丝端倪!试想,当我的尸鸟零星散落,跟踪长夜军团时,它们或许会毫无知觉,可是我一集中力量,立刻就被发现了,毕竟,这样一大群不同种类鸟禽的混合实在反常。   看来我低估了异鬼的视觉,我如此想着,这惊鸿一瞥让我立刻停止袭击,已经向大地突降而去的鸟儿打了个旋又回到空中,我说不清那冰刃一挨谁说得准尸禽会不会被秒杀?还是别冒险为好,啧,这样事先让群鸟集中的举动,其实也毫无意义,以后还是得散开游击。然而那是以后了,现在该怎么办?   乓!   我迟疑时又听到远处传来一声巨响,似乎是死掉的巨人在砸封门的铁栅栏,似乎守军拿那个巨尸毫无办法。   “它们上墙啦!!!”紧接着我听到有人在喊。   嘶!!!   该撤退了。   然而异鬼拦在桥上,怎么撤?   难道说,就因为我一时不察,没注意到异鬼的动向,东城的几千守兵就要溃败被歼,这是要满盘皆落索?!   所幸。   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我,并不只有志得意满的女巫王莱雅拉在与异鬼作战,“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说过一句话,“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和想法”。   砰!   “哦。”一声细小的痛呼响起,一双皮靴,一个披着斗篷的背影,这是一个背有巨剑的男人出现在了桥面上,单膝半跪。   一头夹杂白丝的头发,以及半掌宽的瓦雷利亚钢剑“寒冰”,正是艾德·史塔克。   他怎么会?啊,原来如此!这老家伙可能以为自己是什么妖怪,来不及下楼,直接从十几英尺高的地方一跃而下,救儿心切!   卢斯·波顿会不会为我这么做?不会。   我心中感慨万千,看着这老狼双腿哆嗦,踉跄地直起身子,他腿上还有当年君临的旧伤,只见大剑“寒冰”被取下,裹着瓦雷利亚钢的生皮被扔在一旁,寒光闪烁,照亮了死神陌客的脸。   当他站直时,这个世界上,便只剩下了他面前的异鬼和他本人,这是他眼神告诉我的信息,那双眼睛坚毅无双,就好像面对群豺的猎人,或许此人迂腐直率,有妇人之仁,然而一旦手持利器,那便是无人可挡的锐士。   他的模样甚至让我心生错觉,仿佛群狼在耳边嚎叫不止,树枝在风中不断拍打,兽群的头领在北风中苏醒,发出了号令天下的咆哮!   我眼睁睁望着异鬼们相互一视,其中一个迈出脚步,似要单独与艾德一决雌雄,另外一个包裹着铠甲的冰骷髅却摇了摇头:绝不可横生变故,我们一起上。他们不急不缓,迈步走向临冬城公爵,前来一试这奔狼族剑“寒冰”的分量。   先民之后虽无骑士的名声,却同样重视荣誉,艾德既然挡在了儿子的面前,当然不会后退,“放箭!”他下令,几道黑光在雪中飘过,带走了几个复生尸鬼的活力,将之化为乌有,异鬼却和之前没什么不同,视这稀疏的箭雨如无物。   我看到艾德一咬牙,双眸扫视了诸个异鬼一眼,他将巨剑执在手中,对着空气切换正反刃划过两道,宛如钢铁风车,搅得冬风呼呼作响,做完这最后的准备活动后,双手剑客艾德·史塔克足步点动,摆出迎击的架势,不知道他会不会想起昔日与挚友一同挑战御林铁卫的时光?不论当时情形如何,“拂晓神剑”亚瑟、“白牛”杰洛诸位均已埋骨在那南方的极乐塔,走出喋血之地的唯有艾德和他的小个子沼泽民亲朋,那一天绝对令人难忘。   而如今,继那一场血斗之后,临冬城公爵又沦入了凶险之境,双方距离缩短,双手剑“寒冬”劈空而来,与冰刃激荡而撞!   艾德会赢吗?   还是说,他将力战而亡,死而瞑目?牺牲在这孪河城里,与他同样死于此地的妻子凯特琳·徒利相会?   我半点都不好奇这些问题,也没什么兴趣看着一个没骑士名头的公爵在这保护弱小,发扬骑士精神。   因为我没空!   手持“寒冰”的史塔克家主绝对是强敌,异鬼在和他碰撞时瞬间分心,于是我当机立断,昏鸦和隼枭,猎鹰与山鹫猛扑而下,递次而至,发动波次冲锋!随着风啸羽颤,那磨尖砺利的黑曜石直接破向异鬼的身躯!   那些异鬼或有猜测,却没想到我竟然趁机偷袭,蓝眸眼闪怒火,正待转首杀退尸鸟,艾德的利剑“寒冰”已经驾到!   噗!黑曜石尖喙和利爪将尸鬼破化为冰尘!   啪!双手剑威势无匹,连带着冰刃的格挡一起碾碎!   异鬼不会发声,却也没机会发声,我狡诈地瞄准了和艾德接触的敌人,人配合鸟,瞬间就将这些怪物四去其二!   战果斐然!然而,代价高昂。   一把冰矛穿透了老狼的腹部,惹得他弓腰难直。   艾德喘气两声,这刺腹一击似乎吸去了他浑身的劲道和生命,让他难以为继,异鬼的势不饶,另外一根漂亮的冰长斧已然劈至。   只见他切齿抬头,“啊!!!”   战士发出了最后的怒吼。   无数个布兰登和瑞卡德,史塔克家族的先祖列王及冬境之主,他们的意志此刻汇聚在了他的身上,幼子和父亲那从未燃烧过的奔狼之血,更是在在艾德·史塔克的体内咆哮!只见临冬城的主人用出了最后的力气,单手甩起瓦雷利亚钢巨剑,一记横扫,两个一齐攻击他的异鬼化为冰雾,再不存于属于人类的世间!   他一个人,干掉了三头异鬼!   “万岁!!!”城墙那头发出欢呼!   冰矛随着异鬼的迸然而逝化为冷水,我看到艾德捂住了腹部的伤口,斑鸠不顾惹人怀疑的风险冒然而近,让我看了个真切——   那重创不在肌肉上,而是刺破了老狼的肾脏,无药可救。   艾德的额头流出冷汗,他抬起头,露出长满皱纹的早衰老脸,看着我的尸禽,“感...感谢,王上,咳!”   我刚想回答,蓦然想起这斑鸠不是人,没有能发声的喉咙。   我没法回答什么。   只听普通一声,一个肉袋子摔倒了地上,“父亲,艾德!!!”   是罗柏,这么多天来他头一次恢复了活人的模样,只见这原本哀莫大于心死的男人一脸惶急,摔在地上的身子蹭着爬来,“来人,快来人!!!”   当他靠近他父亲时,脚步声起,原本保护艾德的卫兵终于赶到,罗柏越爬越近,无视我这奇怪的斑鸠,他静静抓住艾德的靴子,让身受重伤的艾德竭力回头一望。   临冬城公爵蜷曲在地上,喘息越来越艰难,嘴角渗出了血,似乎他腹部受到的打击不止让肾脏破碎,更伤及肠胃,“罗柏,罗柏...呵,”他无力一笑,“我给了你劳勃的名字,却不想你,咳!就真的和他一样鲁莽。”   “父亲,”罗柏的回话带着哭腔,“凯特琳死在了这里,大家还需要你,你不要——”   “疼死我了,”艾德皱着眉用力哼道,“罗柏,照顾好你弟弟和你妹妹,你,你是临冬城的公爵,罗柏。”他说出了遗言后,我已经控制着斑鸠迎空飞去。   史塔克的士兵刚好抵达,人们大呼小叫地把艾德·史塔克抬起,又在学士的痛斥和艾德本人的痛呼中放下,一时手忙脚乱,无可适从。   我借着斑鸠的眼睛最后又看了艾德一眼,同时闪过的,是他当年在临冬城迎接波顿家族来访时的模样,南下君临时递给我国王之手胸针时的表情,以及在君临城中,为了国事和政治愁眉苦脸的蠢相,还有在船上,原谅我肆意妄为时的微笑。   我看他的这一眼如此用力,似要将他鲜活的身姿记在脑海,接着,斑鸠飞向了城墙那边。   死去巨人撞击城门铁栅的声音,依然在响。 第693章 冰雨的风暴(七)黄昏之战——奔狼、   五个异鬼企图绕背斩首,却自个儿栽在了我和艾德的联手应对中。   嘣!嘣!嘣!   铁门上传来轰鸣,一切尚未结束,我飞向高空,开始忖度该如何组织防御。   想想这次战斗的战果:   尸鬼统统都是依赖异鬼而存在,每个异鬼能操控三万尸鬼,那么死了五个异鬼之后,或许这支长夜军团会因为五个异鬼的损失,丢掉了十几万的力量?这样一来,似乎攻守双方的兵力之比,就没那么吓人了?   要知道,孪河城的北境军队规模,对北境本身而言前所未有,五万八千人。虽然这样的一支军队产生的原因,是异鬼也已然横扫了北境,百万人口沦陷,只剩下一些难民分别沿着海路和陆路得以生还,可是难民本身,就几乎全是身强力壮的男人,少数女子也非常粗硕。   此番北境难民的数目不超过二十万人,甚至可能不超过十万人,其中老幼极少,多数是男性壮丁,因为在严酷的冬季,也只有青壮年的汉子们逃生的机会大一些。   无疑,局势好转了不少,然而,如果异鬼不是笨蛋的话,好转的程度会很有限。   为什么会很有限?   首先,有了这一遭的损失,它们一定会判断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不要再轻易施行斩首战术,换言之,下次一旦组织异鬼集合出击,那绝对会考虑我手下禽俑的存在,以及黑曜石武器的普及,还有瓦雷利亚钢给异鬼带来的致命威胁,如果异鬼不会有这样的顾虑,那只能说异鬼的智商堪忧,布拉佛斯的失利还能解释为是海对面或许不用太在乎,现在孪河城也出现了黑曜石和瓦雷利亚钢,七国可是异鬼的首要入侵地!   另外,鉴于上一次在布拉佛斯遭遇过异鬼死后尸鬼崩溃的败局,要是从夜王或者异鬼头子的角度来考虑的话,我觉得本次的东中西三路大军里,应该会将每个异鬼操纵的尸鬼数目减少,以免死的异鬼一多,长夜军团就溃不成军。甚至,夜王还有可能会趋向于把出击的异鬼和指挥尸鬼的异鬼分开,分成精英部队和指挥官两种角色,以同时利用异鬼更强大的战斗力,且避免损失异鬼导致尸鬼成批被灭对战局产生的不利影响。   总之,异鬼一死,尸鬼就大片地灭亡这个弱点,夜王一定看得到,他一定会想办法弥补这缺陷,这让我可以预料到:这次我们宰杀了五个异鬼的战斗,不会真的造成十五万尸鬼灰飞烟灭,失去战斗力尸鬼的数字应该会小于十五万,甚至不会超过十万。   敌人至少还有三十多万尸鬼,甚至四十万,孪河城防御战的压力,依旧很大!   我的斑鸠再度环视全城,之前士兵手中黑曜石武器所制造的尸鬼灰烬被风吹走,了无痕迹,只见城墙边上至少搭出了四五道“尸梯”,链接着水中搭出的“尸桥”。   烧焦的黑色尸体垫在尖木桩之间,一动不动,其上是更鲜活一些,却被砍去了四肢或者双足的尸鬼,而在这些腐烂的血肉之上,是沿着尸首往城头爬去,又在守军的斧头劈砍之下滚落的活尸,一层接着一层,层层叠高,即将满溢到城头。   我视线一转,看向城门口,原本覆盖城门的木头桥板被扔在一边,漂浮在护城河上,因为链接着铁索的关系没有随着低缓的水流流走,而是不时上下起伏。   一个巨人正在用有酒桶那么大的拳头狠狠砸门,接着又有一个披着火焰的巨人跳入水中,向铁门砸出木棒,发出嘹亮的击打声,让大地和空气也为之一震,那锁住城门口的铁条已经凹陷扭曲,原本就锈迹不少,现在在巨人的攻击之下,只怕撑不了太久。   要不要直接派鸟群来此助战?我犹豫了一瞬间,尸鸟开始集合,如苍蝇和乌云一般成群结队,却没有此起彼伏的聒噪,也不带尸体那挥之不去的浓郁腐臭。   然而这城外尸群汹涌,无边无际,直接用尸鸟只怕会被抓住,要是之前还能打个措手不及,现在在经过桥上之战以后,长夜军团的这支军队如何还会不知道有一群死禽在帮助人类?话说回来,从黎明套牌的角度来看,用死灵卡对付敌人的死灵怎么听都很奇怪。   既然如此,既然我手里的“禽俑”牌没用,那就得用军队卡们了。   尸鸟待机,凡人出动!   操纵斑鸠大展双翼,我打定主意全力运转我的“临时文书台”,先组织北境军队的防御。   很快,红王更细致的命令很快就传达了下来,孪河城守军就如一头巨大的野熊,在莱拉·莫尔蒙的直接调动下,濒临绝境之时,张开了血盆大口!   砰!砰!砰!   伴着巨人叩门之声,一群重步兵集中到了城门洞前,他们衣着并不一致,但是大都有黑色的皮毛斗篷和鲜亮的锁甲配板甲衣,他们正是北境自己的巨人,来自最后壁炉城的安柏家族,安柏卫士——“我乃怒汉!”   “我家老祖宗曾经杀过巨人,不止一个!”那安柏家的头领宛如站立的巨熊,整个脑袋埋在胡须和蓬松的浓发里,只听他声音粗豪,“我家的老家伙们不止杀过,还他妈的干过巨人,他们算什么鬼东西?听听,那两个妓女在敲咱们门咧!”   “干那群巨人婆娘,让他们怀孕!”粗鲁的士兵回应着大吼。   嘭,嘭,嘭!巨人击打出的轰鸣声伴随着汉子们气冲云霄!   “是的,干他们!”安柏家这位领袖豪迈地叫道,他的语意如此残暴,几乎让我立刻就想起千年前先民狂呼酣战的时光,“看看你们身上的纹章,那是什么?那是一个巨人奴隶,身上挂有锁链!为什么?因为这帮畜生昔日不过是‘巨人王’安柏的奴隶,他们应该带着枷锁盖房子,而不是砸咱们爷们儿的门!”   他的卫士群齐高声:“贱奴去死,呼哈!!!”   “我们要回家,想想我们过得日子,老爷们儿们,矛妇啃咱们的耳朵,咱们给矛妇播种,野人来抢咱们的铁,咱们就砍野人脑袋玩,还记得那些日子吗!?可是现在,你们是不是怂了,老爷们儿们?这帮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竟敢把你们这群汉子堵在这,你们竟然能忍!?”   众人扬起手中的利斧和长矛:“杀光异鬼!去他妈的野人,呼哈!!!”   “我已经和熊岛的婆娘以及临冬城保证过!”头领继续怒吼,他指向那城门洞,只见马车、袋子和木桶堵在洞口,尘埃因为巨人带来的震动而不断掉落,“只要我还站着,这群死狗就不来!如果我躺了,我也会把这个老鼠洞塞得死死的!老子就是这里的大门,你们呢!?”   “我们就是绝境长城,最后的壁炉,万岁!!!”   曾享有“醉巨人”、“妓魇”、“鸦食”一类称号的安柏家族,将士气鼓动到了极致!   老实说,这才是在七国刻板印象里的北境,这才是过去安达尔后人所认为的北方先民,这份残暴,刻骨铭心。我看到人们便像是喝醉了酒一般,脸颊通红,眸光疯狂,便仿佛门前的巨人攻进来会是一桩美事,他们亟待用刀剑去宣泄亘古便埋藏于血脉之中的暴力!   我甚至怀疑,假如此刻有什么人突然告诉他们巨人和尸鬼攻不进来了,这帮安柏疯汉,会把这样没眼色的蠢货舌头给扯了,四肢给撕碎,此刻,他们这帮人视死如归。   当安柏家族的卫兵开始集结时,城墙上的工人团也开始各就各位,一些白港卫兵贴身保护这群工兵,其手中武器正应了卡牌上的话:白港守备队——“三叉戟着实重了点。”   与此同时,荒冢屯射手和白港弩手开始撤退,狙击了那么久,他们精疲力竭,无力再战。   代替这些精锐弓弩兵的,是精通投掷与殿后的狼林猎人,——“长弓?标枪投斧和陷阱,老爷!”,以及来自山地氏族的部落民,氏族蛮兵——“这个冬天,我会吃饱不饿!”,他们使用投石索、斧头、狼牙棒和长矛进行战斗,几乎全换了黑曜石武器,鲁莽而勇猛。   “深林堡万岁!”狼林氏族的猎人们叫唤道。   蛮兵们劲头不输,“为了群山!”   稀疏的箭雨再也不见,黑曜石做的石弹、标枪和手斧代替了箭矢,这股生力军,让不懈上爬的尸鬼势头为之一滞,换岗时活人火力的低沉本让它们几乎够到了墙垛。可是几乎就只是几乎而已。   黑色的风暴席卷过散发恶臭的肉块!“尸梯”的上端就像是被啃了一口,在黑曜石武器的打击下消弭不见。   “让让!让开!”科霍尔人口音粗重,他们小心拿着野火罐和陶罐或铁壳做手榴弹,白港士兵保护着他们,“让出位置,火来啦!!!”,更有几个身形不一的助理学士紧紧把盾牌顶在头上,猫着腰跟在后面,这些平日对七神尊重欠奉的学者此刻无不念着七位神尊的高姓大名,乞求他们的保佑。   我认出这些脖颈上挂着寥寥几块金属的他们,正是在做火药实战测试这个项目的学生,我猜八成他们为了申请宫廷下拨科研经费,才会到这里,还真是苦了他们了。   但是话说回来,跑得距离前线那么近,也没必要吧?这科本导师也太会折磨人了,又给学城出身的子弟穿小鞋?   不说这科本的坏心眼,我盯着眼前的工兵们不断吹着卷在手臂上,燃烧中的火绳,生怕它们灭了,他们很快就在城墙上各就各位,可是却不敢靠近城门楼,生怕被巨人给抓下来吃掉。   “看好落点,看好落点!”学生们尖声嘱咐,“丢准了效果就会好!”   只见几队人掏出了圆罐和铁罐,把火绳插到罐子口,待即将燃尽时,把这些瓶瓶罐罐抛向了“尸梯”和“尸桥”。   “卧倒!!!隐蔽!!!”   来自山里和林里的蛮兵及猎人不明就以,呆呆看着工兵施为,从洛恩王国来的伙计们可顾不得这帮战友,立刻蜷去墙下,躲进城垛的阴影里,我也操纵着斑鸠爬升,生怕被波及。   粗鲁的汉子瞧着这些“娘炮”工人莫名其妙的举动,我猜他们大概满脑子都是问号,眼睛里透露出了大大的疑惑。   哎?   我很怀疑,我是不是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了,北境的贵族们倒是知道我带来的东西很厉害,可是士兵们怎么完全没个谱呢?   嘭!!!!!!!   轰,轰,轰!!!   亮光一闪,气浪横飞,碎渣四虐,烟雾弥漫,一派骇人的惊天动地之象!   只见傻站着的那些当兵的,全都灰头土脸,有的唇齿咬出了血,有的抱着脑袋蹲下,其身上全是干掉的血渍,还有尸液的腐臭,这帮乡亲中领头的那几位露出了枯槁的容颜,他们全都面如土色,被吓了个够呛。   “啊!!!”一个精神染了绿发的山里小伙捂着脸疯叫,原先手里的棒槌被不知丢去了哪,人群大叫大闹,有的跪下,有的四处奔跑,紧接着是咳嗽声和祈求声,呛鼻的烟雾散去时,“塌了,塌了!!!”高叫声自了望塔上响起,我借着斑鸠的双目定睛一瞧,那尸山尸堆瓦解了大半,大片大片绿色带红色的火焰炙烤着尸首,散发出焦臭一股,尸鬼劳碌了多时,却被几颗手雷打回了圆形!   “万岁!!!旧神显灵!”修士趁机大叫,“莱雅拉万岁,红王万岁,王国万岁!!!”这简直就是收割蛮族崇拜最好的时机,果不其然,有不少人跟着大喊,便仿佛真是我在保佑他们消灭了成千上万的异鬼一般!   “红王带来了烟和火,兄弟们!红王莱雅拉·波顿,带来了胜利!!!”   “万——万岁!”立刻有人应和了修士的蛊惑,我瞬时间就感到一股畏惧又庆幸的情绪传遍了城墙,望着这“奇迹”一幕,无人不感觉敬畏。红王莱雅拉,带来烟与火的女王,我几乎听到他们心中喃喃道,红王莱雅拉,诸神的使者。   很好,这一仗过后,我会赢得更多的拥戴者!   我暂时放下这一丝丝满意之情,关注战况。   粗犷的铁壳和陶罐手雷还有改良空间,烟雾太大,爆炸力堪忧,假如没有装黑曜石边角料作为杀伤手段,估计功效不会太大。反而野火的燃烧更有作用,直接熔化了一片片尸鬼的血肉。   “用这个,用这个神罐,快!”就在这时,有人突然反应过来,“烧死那些巨人,快,快!!!”   可是手雷的数目——   工兵们在周围人敬仰的目光中志得意满,即便他们之前实验过多次,可是本次的战果,却让这些不属于战场的手艺人脑袋发热,他们不再畏惧高大的巨人可能会威胁到周遭的城墙,也没想过弹药的问题,只见他们意气风发,又解下手臂上的火绳,朝着城门楼跑去,受气氛的烘托,这俨然是勇气上头,占领了他们懦弱的科霍尔大脑,“莱雅拉万岁!!!”这些不爱打仗的工匠叫喊着,“让我们来,尸鬼死定啦!”   在城门下,死巨人正巧拉开了铁栅,呜咽着将门口的东西甩开抛掉,马车在他们手中就像是玩具一样,被足足扔出了几十英尺,咣当一声砸倒了巨人身后的一片尸鬼,安柏的战士们喊出了冲锋的号令,“壁炉万岁!!!”   正在这时。   轰,嘭!咚!!!   第一个巨人直接被手雷撕成了灰,第二个巨人挨了一次爆炸,无数的石块紧接着落在它身上,还有残存战士的怒吼和斧刃,它承受着来自城墙和门洞里的进攻,毫无招架之能,开始摇摇欲坠,终于,它在我的视线里颓然倒下,就好像一捆绑在一块儿的木柴被松开,烂肉和骨架散了一地,渐渐不存半点痕迹,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一切只是一个梦。   “万岁!!!”城墙和城洞里传来胜利之呼。   巨人倒下了,然而,城门已开!   “后退!”只听指挥者莱拉·莫尔蒙在下令,“门破了,收缩防御,快!”我无暇感慨这前线的场面,指令我的小麻雀“临时文书台”立刻发出命令,修士才发表完鼓舞演说,就又指引了撤兵。   赌咒发誓说要战死此处的蛮兵和猎手们被同伴拖着带走,安柏家族的头领站在巨人的尸骸边哈哈大笑,差点滑倒进护城河中,被他的几个卫兵直接扛肩膀上带走。   以恐怖堡的波顿家族、卡霍城的卡史塔克家族为中心,北境长枪兵列阵庭院,作为阻拦尸鬼的防线,卡牌曰:北境枪兵——“用尖的那一端,我懂。”   弓弩手,休息过后的和作为预备队的,一队队全撤出了城墙与塔楼,占据了桥头堡,尸鬼大军开始时还没反应,大概是震慑于野火和火药带来的力量,然后,他们继续推进!   “快!!!”莱拉催促。   从高空中看去,方才还精神振奋的一队队士兵,此刻如同无头的蚂蚁一般慌张。砰!两座了望塔被爆破,朝着墙外倒去,我知道,得在尸鬼渡过护城河和狼藉的城门洞之前,必须将所有活人撤回到桥堡之中,那里有过去佛雷家的厅堂和高墙,或许足以再坚持一天。   北境大军正式放弃了外墙,计划进行得顺利,除了迷路的人之外,没有人沦为尸鬼,长夜军团在孪河城吃了个大亏!   莱拉主持着防守,长枪阵徐徐后退,得到了手雷和野火罐子的支持,士气如虹,最终异鬼收兵,不再做无谓的损耗。   这一天,北境获得了胜利,然而代价不可谓不高昂。   我操纵着斑鸠回返桥的另一头,孪河城的西城,艾德·史塔克已经瘫在担架上,再无声息,仿佛是睡了过去,然而罗柏在他身边哭泣,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那个曾经把我当女儿看的男人,死了。   罗柏没多少时间可哭,他的父亲很快火化。   至少,比起前世的原着里,屈死于一个稚王之手,在君临的法场被砍头这个尾声,为了保护亲人而战死沙场,或许是艾德更理想的结局。   或许吧,我心情复杂。   赫伦堡,时间已值午夜。   我揉着眉心,从孪河城的局势中脱身而出,在喝了一口已经凉透的梨子酒以后,继续调动禽俑,处理战争琐事。尸禽陆陆续续送来了信息,事关长夜大军的调动调整:   距离未远的中路大军中至少有五十万尸鬼回身北上,看模样是要加入对孪河城的进攻。   受挫的西路军开始后撤,后撤得有些远,并且至少有五万尸鬼脱离主力向北边的颈泽前进,我猜可能是异鬼要前往河流的源头,或者任何水浅到可以过河的地方,以绕过这条河和河上唯一的过桥点孪河城,直接穿插到后方。   异鬼的西路军在夜中甚至尝试过于孪河城南北不远处,用活尸搭建桥梁,可是它们失败了,因为水流太急,尸体都直接被冲走,然后在冷水中逐渐分崩离析。   唔,看来作为主动进攻的一方,异鬼正在作出调整,我不是很担心他们想要绕过河流的举措,孪河城依仗的绿叉河源自颈泽之中,而颈泽对于惧怕水火的异鬼而言近乎天堑,却又价值不大,它们一开始没有做出绕河之举原因便在于此,战前没办法做到的事,在攻城战中,又焉能做到?   就在这时,咚咚,书房的门被敲响。   “小姐,是我,我刚才找您好几次啦,您回神了?”   “进来,西佛,”我对喊门的人说道,“怎么了?”   她推开书房的榆木门,斗篷兜帽下露出了冻得红扑扑的脸蛋,“红袍僧马奇罗,至高牧师,他和他的朋友求见你,他说他自瓦雷利亚而来,您一定会很感兴趣!”   马奇罗?   他不去找丹妮莉丝,跑来找我?   “他带了些什么来,有见过丹妮莉丝吗“我不由心生好奇。 第694章 冰雨的风暴(七)黄昏之战——奔狼、   红袍僧来援,为何如此着急求见,还不是去见丹妮莉丝,而是见我?   不管他们,按我自己的步调来走!   孪河城东城一役不能说完美,不过差不多达到了我的战略目的,我先进行了一番简单的战后检讨:   要知道,孪河城本身虽然坚固并且完备,可是这座城堡的东城部分并不大,佛雷家族建造这座堡垒时,思路是应对西边和南边的敌人,也就是河间地的海疆城和奔流城,所以佛雷家族把主要的财力都投入到西城的建设之中,大部分设施也落在西城,并没有太重视东城的筑造。   所以,我没办法布置太多的兵力,换取太大的战果。故而不管是守军还是敌人,接敌的面都很窄。   看战果的话,就封建军队的水准来说,北境人表现得还可以。   这一次交锋,虽然以北境军队的退缩而告终,然而却制造了大量杀伤,并且让异鬼投鼠忌器,迫使夜王根据这次战斗的情况对长夜军团进行重整,为接下来的战斗赢得了时间。   并让我能在应对长夜军团中路这个主要的战场里,从容不迫地补充和积蓄物资,调配人力,整合心怀异志的贵族。我已经选定了三叉戟河作为决战地点,考虑到和百万大军打野战实属不智,事先的工事准备将至关重要。   当然,最关键的是,让我对七国的封建军队稍微有了些信心,不会时时刻刻都瞻前顾后,想着逃回洛恩王国。   能打赢,有机会!   战事有了希望,我的笑容也自信了不少。   赫伦堡的书房门口,方才西佛告诉我红袍僧马奇罗求见,我这就回复:“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吧?”   “马奇罗阁下带来了五千名有经验的战士,包括圣火之手和武僧们。”西佛笑着回复,“您开心了不少,小姐,有让您高兴的事儿?”   我坦然而言:“我突然发现活人还有救,西佛,所以心情开朗了些。你先去转告他,那位马奇罗,让他先行歇息,安置好他的军队,我明天见他。”   马奇罗如今乃是至高牧师,更带军襄助,哪怕拉赫洛教派组织松散,我也得拿出几分隆重来应对,而且,最好和丹妮莉丝通一下气,免得她又胡思乱想给我制造麻烦。   毕竟马奇罗早先是为丹妮莉丝效劳,假如让她知道我私下和马奇罗会面,那会给她一种大势已去的错觉,指不定这美女会去我卧室门口上吊,这也太血腥了。   我回到卧室,只见银发的姑娘已经熟睡,她听到我发出的响动,发出一阵迷迷糊糊的鼻音,“这么晚?”她睡眼稀松,半坐起来揉了揉自己的银发,一双紫色眼眸充满了懵懂,这真龙女王也只有在这会儿才会有一些少女的感觉。   顺道说一句,紫罗兰色,紫色的双瞳,在前世也是有的,不过那多半是轻度白化病的象征,联系上坦格利安家族的银发,或许这家人有点.....就这样还鼓励近亲结婚?   “是啊,”我一面宽衣解带,一面回答,“孪河城被攻陷了一半,艾德·史塔克死了。”   我这句话说明了战况,让丹妮莉丝睡意全无,“他死了?那北境的军队——”   “罗柏接管。”   “那个病秧子?”   “他只是丢了魂而已,”我攀上床,挽住丹妮的背,她搂住我的脖颈,炉火发出橙光,照着我们相拥,我咬在她耳边道,“他们还能坚持四天到五天。”   她那双柔软的手揉进我的墨发,双唇接上我话音刚落的双唇,给了一个慵懒绵长的吻,我应付了一阵,又启口道:“对了,马奇罗到了,带来了五千援兵。”   “不谈这个,反正你是女王之手,你安排。”她看起来完全不想理会,大腿勾上我的臀,将我压在身下。   一夜缠绵,不知今夕何夕。   第二天的早晨,太阳有气无力,天空一片昏暗,长夜已然蔽日。   我和丹妮面见了满脸刺青的光头僧马奇罗,丹妮莉丝坐了一会儿,就先行离开,似是对政治感到倦怠。   送走丹妮莉丝之后——   “荣光,”马奇罗欠身致意,“我为您带来了致胜的关键,远古异神和祂们的奴仆将不足为虑。”   “哦?你要献上什么,能够一次解决掉本次长夜?”我好奇地坐在象牙王座上,支着胳膊,“你的五千士兵加上之前就随我跨海而来的五千红神军质量不错,不过也只是一万人,活人力量有限,会精疲力竭,我恐怕区区一万之数带不来太大的改变。”   如果异鬼会被一万拉赫洛的教徒给打败,那我何必要劳力费神地献祭生命制造禽俑,差点把自己搞成神经病?我耗费心思搞出黎明套牌以统合人类的力量,又是为哪般?   “请允许我,向您展示,拉赫洛的恩赐。”马奇罗低首道。   “可以。”我批准。   红袍僧手招了招,受到我示意的无垢者卫兵站开,允许百炉厅外的人入内,我看到几个披着斗篷和兜帽的人影,从体态上看似乎是女性,她们鱼贯入内,步伐机械,像是木偶或者尸鬼。   这五个大概是女人的神秘者站在马奇罗之后,横列成排。   马奇罗向旁一站,吩咐道,“抬起你们的头,让红王一睹你们的真容。”   她们听命行事,看到她们的模样,我略感奇异,上半身不禁向前一探。   这,这是什么?   我看到了什么东西?!   在看到兜帽阴影中的那些脸时,我误以为这是一个什么红皮肤的人种,接着我发现自己错了,那赤红不是她们的肤色,而是充血之红,宛如被烤得微焦的猪皮,她们的口鼻耳朵更是有青烟散发,似乎在力证我模模糊糊的猜测:   这些女人似乎在燃烧,或者说她们已经被烤熟了。   “把衣服扯开。”我轻轻道。   一个无垢者卫兵照做,却扯之不动,半天之后回报:“她们身上的亚麻衣已经黏住了皮肤,荣光,袍子根本拉不开,假如硬来,会扯下皮肉。”   “那就先停吧,”我说道,我不由得站起身走近,感到这一幕有些眼熟,“这些女人是从哪来的。”   走近之后,我透过其中一个女孩衣服的缝隙,看到了她枯瘦干瘪的肋间,没有半点脂肪,就像是饿殍一般。   而更可怕的,是她的皮肤正在膨胀,凸起又收缩,她的皮下似乎有什么东西?这活着的寄生异物不断蠕动扭曲,似要钻出,这一定很疼!   可是,我觉得很疼,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却只从中发现麻木。   啵。   只听一声水泡爆裂的轻响。   我不禁后退一步,两个带盾的无垢者拦在了我前面!   “无妨,这只是孵化成功。”马奇罗安慰道。   血肉撕裂,她无神的眼珠融化,像是沸腾已久的鸡蛋清,冒着烟自眼眶里流出,而她依旧没有反应。   当眸子被彻底毁掉以后,自眼窝血窟里钻出的,是...是会笑的虫子,长触角的蛇,表皮滑腻炽热,蠕动着,挣扎着,翻滚着——   “这才是您真正胜利的机会,荣光,”马奇罗满意地说道,“看吧,这就是我自瓦雷利亚废墟里寻找到的火蚯蚓,这是红神对人类的赠礼,只要有了它,您可以在一个月里制造出大批大批的魔龙!”   火蚯蚓,魔龙,胜利!   他在如此蛊惑,可我已然魂思不属。   好奇怪,为什么,为什么我能在这样残忍的景象之前走神?   原因无他。   火蚯蚓,我知道火蚯蚓,我去过瓦雷利亚,马奇罗的这一揭示,火蚯蚓寄生于人体的模样,立刻让我的记忆波涛汹涌,那被我故意遗忘的遭遇又重回了脑海里。   我突然想起来了,当年,就是在瓦雷利亚!在那被十四座火峰毁掉的地方,我遇到了:   一个噩梦。   我记起来了当时的境况,我们步入了瓦雷利亚的废墟,我,丹妮莉丝还有她的魔龙雷哥。我们走过一个黑色的焦土石桥,两边该是瓦雷利亚的护城河,可是其中无水,只有沸腾的岩浆在散发着青烟股股,接着我似乎看到,岩浆似乎是嗅到了活人的气息,它们活了过来,从橙黄色的岩汤里,窜出一只只嘶吼的长蛇,它们使劲外跳,却够不到我和丹妮所站的长桥,魔龙雷哥看到那火焰活了过来不禁发出一声示威的咆哮,接着,从废墟的深处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回应,那瓦雷利亚的废墟里,竟然有龙!   我们心感怯怯,我试图劝说丹妮莉丝就此离开,可丹妮却一意孤行,声称这废墟之中有命中注定属于她的宝藏,于是我们继续深入。   我们在焦黑的断壁残垣间见到了摆着死前姿态的焦尸,其中有人也有龙,体型最大的那些,有三四个魔龙雷哥那么庞然,我们逐渐来到了被毁灭的城邦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中心,四十多座高耸的黑曜石巨塔矗立在这里,其中的大部分已经破旧折断,就像是骑士冲锋过后不堪一用的空心骑枪,丹妮找到了坦格利安家族的遗址,那是最边缘最不起眼的黑塔,看模样已经毫无意义,在丹妮表示自己执意进入之前,我指向塔林的正中。   那里有一座黑曜石高塔完好无损,在破败的废墟里,便像是沙中的宝石一般耀眼。   “或许那里更值得探索?”我当时试探着说。   “我,我感到恐惧,那塔中饱含着危险。”丹妮莉丝小心翼翼。   虽然她这么说,可是我们依旧放弃了毫不诱人的坦格利安之塔,选择了更加完好的,我们走近这座直入天穹的高塔,只见有城门那么大的铭牌上,写着奥勒里斯家族的名号,现在想来这该是奥利昂的祖宅,铭牌之下,烫有一行千年来一直招摇的字:最古老的巫术王子,死神的主人,瓦雷利亚的宠儿。   我们走了进去,那属于奥勒里斯家族的厅堂让我的空间感错乱,其规模堪比君临城本身,只见一个黑色的人影站在正中望着我们,他脸上没有眼睛只有火焰,不,他的脸就是熊熊燃烧的火焰,他向我们展示了模样就像是龙蛋的哀嚎男女,展示了人和蚯蚓交媾,人和长翼龙交媾,最终诞下了一对双胞,一胎是人,一胎是蛋,那人有非凡的魔力,那蛋中产出之物,兼具火蚯蚓的魔焰和长翼龙的身形,其本质是大地与岩浆,其意志是霸凌与毁灭。   然后他劝我们加入,我和丹妮莉丝自然拒绝,接着,他的袍子破碎,变成了一头长满尖刺的龙,每根尖刺上都有一张脸在诱惑。“这是瓦雷利亚的复兴。”“这是属于古老文明的宝藏。”“寻宝者、龙之血,先民部落的后人,你们抵达了人类生命的终点,你们将与我们共创未来。”   “你是谁,你究竟是谁!?”我当时朝他喊道。   “我就是拉赫洛,光之王,烈焰与阴影之神!加入我们,我将赐予你光之王的礼物,你的后代将是世间最强大的主宰,我看到你怀孕了,那一枚种子,将统治世界!”   他如此宣扬,我们却执意不闻,开始逃跑,“你胆敢拒绝我,拒绝我的恩赐?没门!!!”魔龙雷哥与那自称拉赫洛的生物大战一场,身受重创,它的胸口和背部都遭受了致命伤,我们慌不择路,寻找到了一个地下室,里头———   里头就是马奇罗展示给我们的东西,被火蚯蚓寄生的女人,叫声凄惨,逐渐在折磨中变得麻木,被火蚯蚓同化,变成了燃火触手怪的男人,一个个疯狂如魔,就如曾经造访过瓦雷利亚的攸伦·葛雷乔伊一般嚣张。惨烈地求活之中,我们也发现了别的东西,例如被遗忘的坟场,堆满了奥勒里斯家族的骨灰瓮,我在绝境之下接受了“心脏树”的赠礼,头脑被撕成无数个碎片,又被整合,死灵术变成了复活术,赐予那遍体鳞伤的魔龙雷哥新生,它变成了一个会呼吸的尸龙。   丹妮莉丝早早昏迷不醒,如此幸运,此后我和雷哥越加深入地下,以避免那头自称拉赫洛的怪龙追查,在地底的千隧万道之中,我们见到的一切更加光怪陆离,眼盲的奴隶后代,无数个神灵留下的诅咒与憎恨,以及有城墙那么粗的火蚯蚓,一路留下焦炭无数。我亲眼看着丹妮莉丝被撕成碎片,又亲眼看着她被聚合成人,我看到生死之间没有了界限,死人在交媾,活人躺在棺材里。我还见到了原本存在于幻象中的迷宫营造者聚集在一起大声合唱,合唱深潜者的挽歌,还有奴役人类的森林之子,轮暴女巨人的猩猩,被冰棘扎死的冰原狼,以及一个遥望南方的白脸女孩....   在历经一幕又一幕扭曲的景象,参与了一个又一个怪离的故事之后,我终于回到了地表,却神经已崩,不复人心,最终我选择封闭忘却这段记忆,免得自己也成为一个像攸伦那样的神经病。   “荣光,荣光?”有人呼唤。   我回过神来,看到是马奇罗,他正在等候我的评价,他和长出蚯蚓的女人,饲养者蚯蚓的女人们站在一起。   我眨了眨眼,适才我仿佛是在冷静地旁观自己的那段回忆,半点没被其中的毛骨悚然给吓坏,就好像我借着黎明套牌隔离了掌握一千只鸟眼的那部分自己以后,对瓦雷利亚历险时的过往,已经毫无感触。   “我知道了,”我听到自己说,“很好,我知道怎么培育这种生物,七国这里靠近冰魔法的中心,而生于热火中的蚯蚓会死得很快,不过,我有办法让它们发挥作用。”   现在的我,真的是莱雅拉吗?我问自己。   是的,没错,我依旧是我,我已经把那些让我变得不像是个人的部分,给丢开了。   “魔龙本就是为了对付远古异神而诞生的,”只听马奇罗说道,“那些冰龙是拙劣的仿制品,在魔龙面前,它们甚至不敢出气,我想这就是胜利的关键。”   我回答:“我知道,不过,我另有主意。”   难道要我打败了寒神以后,给红神创造机会?不可能的。   我知道光之王拉赫洛的底细,马奇罗,我一清二楚。   当我正在面对光之王拉赫洛抛出的带毒蜜糖时,谷地,我的尸鬼莫波正在深入明月山脉。   在这个早晨,鸟虫不闻,冬日正浓,白昼宛如深夜,尸鬼一人前行,在山麓处碰到了一个异鬼先驱和若干尸鬼围攻一队人马,借着尸鬼的身份,莫波潜入尸群之中,再借着瓦雷利亚钢剑“金狮”之力,长夜军团的异鬼再去一位,他的尸鬼属下全员倒地,再无动静。   “你们是谁?”我借莫波之口问这队人里的骑士,“你的纹章属于洪歌城?”   那个秃顶中年哭求道,“我来自洪歌城,爵爷,一夜之间漫山遍野都是尸鬼,洪歌城危在旦夕!”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   “三天,”他哭泣道,“七神哪,这几日就像是在做梦。”   “那我恐怕洪歌城完了,”我用莫波的舌头说出事实,“贝尔摩家族已然遭遇灭顶之灾,你的银铃骑士同袍恐怕近乎全军覆没,洪歌城伯爵本内达本人现在已经成了尸鬼的一员。”   他大声嚎啕,想要和我决斗,被我一铁拳打进了泥巴里,接着我看向其他人,其中有一位显然是高山氏族的成员。   “你呢,高山氏族现在还有多少活人?”我问。   “我是来求救的,平原之民,活尸包围了圣地,火女巫需要救援!她让我给谷地人带话,火女巫让我转告说,她是坦格利安家族的野种蓖麻,她握有战胜异鬼的秘密!”   蓖麻?就是那个历史上,“血龙狂舞”期间勾搭雷妮拉女王丈夫的坦格利安家族私生女龙骑士?   她怎么可能还活着? 第695章 冰雨的风暴(终)灼人之月——偷羊贼   回忆的画面纷至迭来,我想起了在瓦雷利亚那些天的经历,如此崩坏常理,违反人知。   难以忍受!   我简单地敷衍过马奇罗,尔后便骑上石龙前去神眼湖。   还没脱衣服,我就一头栽进湖水之中,整个人被冰冷的液体给淹没、浸泡,我要冷静冷静,别搞得自己神经错乱!   我知道,掌握了非人的力量,自然逃不过那些在常人甚至自己看来太过匪夷所思的思维,虽然说我早已用黎明套牌、思维隔离还有主动忘却等手段,将那些人类难以接受的真理与冰冷的逻辑一起制作成了单纯的智能机器,虽然依旧是我大脑的一部分,却远离了我本人的意志,我因此已经不再在疯狂的边缘跳舞。   然而,马奇罗的举动唤回了我的回忆,让我想起当初在瓦雷利亚见到过的那一幕幕催人疯魔之景,我突然理解了攸伦·葛雷乔伊为何会如此张狂了,他是在害怕,在恐惧,在担忧那瓦雷利亚十四座火峰之下的噩梦,哪天突然在这世间爆发。   当然,攸伦也有野心,在瓦雷利亚的经历让他看到了一种可能,超越凡俗,成为更上一等生命的可能。我也和他一样,我自迷宫营造者的意识集合体,以及瓦雷利亚黑塔中那个自称拉赫洛的疯龙身上,看到了某种...成神?的希望。   试问,假如在世上真有超凡脱俗的办法,哪怕要牺牲身为人的理智和感情,又有几个人会不动心?   不过,我要比一般人更贪婪些,超凡脱俗和保持人性,我都要!   因此,我不由得抵触死灵师灵俑数目的扩张给我思维带来的压力和转变,我绝对得是莱雅拉·波顿,而非没有半点感情的红王!   既然人性和超脱都要,那我还需要更多的准备才行,在迈出最后一步之前,我需要确保自己,不会被变成一个毫无人性的怪物,尽管我已经做下了不少灭绝人性的事情...   我可真是,一会儿要搞无魔的世界,一会儿又要成神,随着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加深,我的地位在变,目的和心思也一直在变。   然而有一点是不变的————   是什么?   那就是绝不沦为工具和奴隶。   我受够了当初的卢斯·波顿,不需要这个世界再给我塞一个主宰我命运的暴君。   那么,我的敌人,可能想要染指我的“暴君”是谁,会是谁?   我想到此处,脚踏湖底,结束长久的憋气,在浅水中将身子直立,水面刚好到我的肩膀,让我的大部分身子继续浸泡。   我将拉扯着腰带的瓦雷利亚钢剑“鳞光”和剑鞘一齐解下,丢到岸上,没太顾湿漉漉的衣物,接着仰头面对黯淡的苍穹,睁开了双眼,脑海中回忆起了之前的经历。   群星之主不大可能,祂太远了。   还记得当初在瓦兰提斯的时候,我喝下了夜影之水,看到了我当时的敌人。那么现在呢?   现在,就在几天前,我在瓦里斯死时告诉过他,我要对付寒神和红神,没错,这就是我当下的对手!   想到这里,我感觉到沉重的湿发垂在水中,我任由这发丝的重量拉着我仰面躺倒在水中,长发四散,我静静地上下漂浮。   耳边是风吹鱼梁木树叶的簌簌声响,千面屿乃是先民与森林之子的盟誓之地,拥有一千株鱼梁老木,一千张树脸浮现着喜怒哀乐,它们就在不远处,让我回忆起了北境,临冬城,还有北方的神木林,以及我摘下的银色手镯,那个琼恩·雪诺送给我的先民工艺品。   我便又想起了旧神群灵,还有为旧神代言的最后绿先知,“三眼乌鸦”瑞肯·史塔克,不知道他现在又会有什么筹谋?   旧神,按理来说我应该是旧神的帮凶,可是我拒绝为旧神而战,哪怕祂和我的故乡有紧密的联系,原因也是一样的,我拒绝再被人主宰。   只是旧神力量孱弱,算不上敌人,毕竟在手握黎明套牌之前,我就知道,我身处与红神及寒神的牌局之中,旧神只是一个和“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类似的“小神物”,想要自救图存,在混乱中寻找阶梯而已。   祂逐渐地,已然无关紧要。   所以,还是先来看看,此刻我所理解的牌局吧!   光之王拉赫洛,红神,烈焰与阴影之神,祂的教徒称呼寒神为远古异神,这可不是对新敌人的称呼,显然,不知多少年来,二者一向为敌,互相对峙,共谱冰与火之歌。   就好像寒神来自永冬之地一样,红神大概是来自索斯罗斯,那里生命过分旺盛。很明显,不管是永冬之地还是索斯罗斯,都不是人类理想的居所。   可是夹在红神和寒神之间的人类,却对两位神灵产生了威胁。   什么样的威胁?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对祂们是一种威胁。   这个世界上没有物种能适应全世界的各种气候和环境,除了人类之外。   想想看,北方有伊班人,南方的索斯罗斯有长斑食尸鬼,在森林里曾经有森林之子和巨人,在海里,有可能是人类亚种的深潜者,毕竟既然有哺乳动物入海成鲸鱼,自然也可能有人入水成“海人”,只是深潜者似乎是用腮呼吸。   这些都是人类扩张并适应各色环境的证据。   而之所以人类能适应环境,就是因为人类会改造自然,更有效地利用自然环境来维持生命,以补足进化的缺陷。   改造自然这一点,肯定会影响到了寒神与红神的大本营,永冬之地和索斯罗斯。若是如长斑食尸鬼一样文化迟滞,罔论文明就还好,可显然,食尸鬼的例子并不足以让神掉以轻心,要知道,夹在北方和南方之间的人类,已经开始慢慢驯服自然世界,而不止是适应。   这一点,让祂们心怀忌惮,我过去曾经以为诸神视人类于无物,这是错的。   可是,为什么呢?我为什么会觉得祂们已经认为人类对祂们有威胁?   我的想法根据在哪?   不提前世电视剧里说的,夜王和异鬼唤起长夜的目标,是为了毁去人类的文明记忆。在了解了足够多的密辛之后,回顾历史,我可以断定魔龙乃至于瓦雷利亚自由堡垒,都是红神的工具,用来对付寒神以及寒神所唤起的长夜。   可是当瓦雷利亚表现出有失控态势的力量之后,红神不惜毁掉这个针对寒神的工具。十四座火峰立刻喷发,将瓦雷利亚毁于一旦,着突如其来的灾难,恐怕正是红神的手笔。   想想我回忆里瓦雷利亚的怪龙“拉赫洛”、逼人疯狂的昔日旧矿井,以及被改造成火蚯蚓寄生体和触手怪的男女,就知道了。   而类似瓦雷利亚毁灭的事情大概发生过无数次,例如仪地黎明上国的崩溃,以及银海之畔渔人女王的消失,这些文明全都是打遍世界无敌手,却因为莫名其妙的陨石和海枯而不见踪迹,既没有自行解体,也没有慢慢消失或屡次兴衰不止。   甚至连拉赫洛教派都可能是压制人类措施的一部分,我没听过这个世界的神灵会需要什么“信仰之力”,祂们就像是“天道”一般,以万物为刍狗。   总之,最终,在这些莫名其妙的毁灭之下,这几万年来,冰与火世界的人类不过发展到了前世人类只发展了三四千年的文明高度。   不过,现在机会来了,迷宫营造者的“升格”给了我启发,或许,一个人类之神的出现,能带来希望,终结诸神肆意压制人类的历史。   哈,这么一看,我的超凡脱俗这个梦想,可不光是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全人类咧。   不管怎么样,红神虽有对付寒神的意思,却绝对不怀好心。   可以说,如今的格局就像是前世冷战时期美苏争霸,红神和寒神一方是苏修一方是美帝,而人类有些类似美苏争霸中的天朝,大国,力量不弱,没法轻松收拾,却强得有限,和美苏都有嫌隙。   祂借用马奇罗带来的火蚯蚓绝对需要提防,马奇罗撺掇我制造更多的魔龙,这很可能是拉赫洛的旨意,既然是祂的旨意,我最好是不要听,说来我记得有一个法子,可以不让新的魔龙诞生,而利用火蚯蚓打败异鬼...   这个法子,还是从瓦雷利亚发现的。   我清理过自己的思绪之后,畅快地吸了一口气,就在这时——   砰。   我听到一声响,原本该乖乖侍立一边,一动不动的石龙突然张开翅膀飞到了湖面上!   我记起来自己骑到这神眼湖畔的石龙是【偷羊贼】,奇怪了,它为什么突然失控,没我的指令,擅自行动?   这不可能哇!   尝试着,我将注意力调整进石龙的身躯,却发现我可以透过那双眼睛看,但没法直接指挥它的行动。   失控了!石龙竟然不听号令,失控了!   别的龙呢?我尝试掌控【乌拉克斯】和【贪食者】,命令两头静立在赫伦堡里的雕像龙立刻过来!   就在这时,“吼!!!”【偷羊贼】朝我咆哮了一声。   这是怎么回事?   打了一个激灵之后,那股让大脑运转思考,并得到成果的满足感已然荡然无存,我立刻站起!看着我的石龙,眸光戒备而警惕。   尸鬼能摆脱死灵师控制吗?那得另外一个死灵师才做得到!那么石龙呢?我确认了一下,只见我唯一认识的死灵师摩根,这会儿正在赫伦堡捉自己的尾巴,不是她。   【偷羊贼】看着我,一双竖瞳似乎有了灵魂,它没等我来得及反应,就立刻扑了过来!遭了,我为了舒服,把武器丢在了岸上!   从赫伦堡起飞的石龙已经来不及救援。   难道,难道我就要在这里被龙一口咬死,被我一直骑着的石龙【偷羊贼】给吞掉?!   我心叫不好,以为它要来攻击我!   可是它没有。   只听噗通一声,这黑曜石做的龙潜入水中,灵活得像是一只颈泽的狮蜥,或者说前世的鳄鱼。   他想要干——   我身子突然一轻,在水中翻倒,整个身子被坚硬的石块托起,那钝头棘刺磨得我生疼,我眼睛一花,已经被石龙【偷羊贼】托到了空中。   等等,干嘛?!我的剑!   “停!”我大叫道!   可是它置之不理,飞上高空,我不得不让自己坐稳,湿淋淋的身子上倒是衣服很全,就是被风吹得快要冻死。   这算怎么一回事!?   地面距离我越来越远,我看到下头不再是湖水,成了土地与农庄,“停下!我会冻死的!”   它似乎倒听进去了这句,不再爬升,飞行速度也慢了下来,至少不会冷得太过分。   我趴伏在龙背上,感觉我另外的两头石龙【乌拉克斯】和【贪食者】正在飞近。   所以到底是什么回事,这【偷羊贼】为何突然有了自己的主意,又为何把我给...给劫持了!它要载着我去哪?   神了,我居然被一个雕像死龙给劫持,说出去谁信呀?   我心念一动,立刻召唤我的群鸟去通知丹妮莉丝,要不然——   不,等等...假如是丹妮莉丝作怪呢?   我感觉脸上的水结了冰,身体冻得一哆嗦。   不,不会,她一直在我眼皮底下,我立刻让小鸟写字儿向丹妮莉丝求助!   至于是谁作怪,那就是马奇罗?他没来之前一切都好好的!   我努力睁开湿润的眼睛向下望了一眼,三叉戟大河从在我身下一晃而过,还有闪着点点火光的数万大军营地。   三叉戟河在赫伦堡北边,这是在朝北飞,东北方向?!东北方向是...谷地,明月山脉!我又想起了之前心中的警兆,明月山脉里有可以威胁我生命的东西!   上次被抓走是丹妮莉丝骑着龙干的,这一次则是石龙,不知道谁干的。   我大概和龙有仇?   无暇抱怨,我紧紧攀在龙背上,一动不动,任由身子冻僵,注意力投射到了正在明月山脉中搜索的尸鬼莫波。   莫波正带着一个高山氏族蛮子在群山中跋涉,这蛮子正是在半道上和某位银铃骑士一起被异鬼与几千个尸鬼围困,尔后被莫波救下的年轻人。   冬日的山峦泥土和泥土都结冰,一片闪亮湿滑,幸运的是尸鬼莫波不用太怕磕碰,平衡性也不错,而高山氏族的蛮子则早已习惯这环境,所以,一路走来,并没有受到地形太大的阻挠。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年轻蛮子的话很多:   “我是提魅之子提魅,我父亲的父亲也叫提魅,我兄长是灼人部的王,”他自豪地说道,“他烫瞎了一只眼睛,你们平原人称呼他为‘独眼’提魅,我们称他‘红眼’提魅,也称‘红手’提魅,而我的父亲,上一位头领同样是‘红手’提魅,我打算来一记更狠的,烧掉自己的鼻子、一只耳和一支眼,他们将叫我‘半脸’提魅。”   这他妈都什么提魅,哪来那么多提魅?   不过,有一件事儿,我倒是听出来了,于是我借着莫波的口回应,“这就是说,你们成年礼要烧掉自己身上的一部分,而你还没有成年?”   “可不是,”他操着口音浓重的七国通用语,“烧掉的部位越重要,就越牛逼。”   我用莫波的双眸看了看周遭,所视之处什么都没有,没有树,没有草,没有尸鬼没有人,甚至连鸟蛋都见不到。   接着,我继续前进,“就高山氏族而言,你通用语说的不错。”   “我们之前帮一个狮子部落的半人打天下,去了很多...”我猜他此刻的停顿,是在脑海里翻找那个词汇,“城堡!日了不少娘们,学了不少东西,我干掉了五个汉子,抢走了好多铁。”   半人,是侏儒“小恶魔”?还有狮子部落,一听就是装逼大户兰尼斯特。   “狮子部落的半人,提利昂·兰尼斯特?”   “好像是这个名儿。”他轻松地跟在我后头,攀上一个悬崖。   这件事我知道,那得是几年前,提利昂在谷地的海鸥镇被抓,当时临冬城夫人凯特琳·徒利误以为是他指使刺客刺杀了瑞肯·史塔克,导致瑞肯瘫痪。   接着,提利昂就设计脱困了,他离开谷地时,还带出来一大帮高山氏族的战士。   “就算你出来转过一圈,提魅之子和提魅之弟提魅,你的通用语也算学得很快。”   “可不是,我老哥常说我比乌鸦还聪明。”小伙子很骄傲。   我抬头望了望天空,辨别不明方向,而在视野之内,似乎见不到什么有祭祀场所或者野蛮人的宅子,于是我问道,“那么,聪明的提魅之子和提魅之弟提魅,你那火女巫的住所在哪?”   “就在不远处,我不骗你,没爹的艾德瑞克,假如我骗了你,就把我命根子割掉喂山羊。”   “谁告诉你我没爹的?”   “你不说你爹是谁,那不就是没爹咯。”   好完美的逻辑,无法反驳。   于是,尸鬼莫波=与提魅之子和提魅之弟提魅(这个之子和之弟是同一个人)继续在群山中的旅程。   而我的注意力,则回到了被【偷羊贼】抓走的本体身上,原因无他——   麻烦来了!   【偷羊贼】飞得不快,怕我冻僵,从这点来看,很可能是无意伤我性命,也因此,【乌拉克斯】和【贪食者】赶了上来,就在不远处。   丹妮莉丝也骑上了魔龙卓耿,和她的两头龙一齐,快速接近中。   快被冻得失去知觉的我趴在龙背上假寐,我的衣服在寒风和落雪中倒是干得很快,让我不至于再哆嗦,但是还是好冷,只恨没多套一件斗篷过来。算了,想这个也没意义,【偷羊贼】给我来这一出,就算有斗篷也没用。   何况,我现在有麻烦!   现在按理来说,在能完全控制另外两头石龙的前提下,只要【偷羊贼】能让我落地,那在落地的一瞬间有两头石龙的帮助我足以微操脱身,麻烦何在?   不久之前,我控制着飞在【偷羊贼】不远处的【贪食者】和【乌拉克斯】,从他们的眼里,我看到了一抹灰影。   我以为是锐利的龙眼看错了,可是接着,一头又一头,灰影现身,蓝眸璀璨。   十头冰龙,在空中出现!   我连忙打算通知正在飞速赶来的丹妮莉丝,然而却没办法。   糟糕,一场恶战,我在七国亲身参与的第一场纯粹空战,即将展开!   还是在被龙劫持的前提下。 第696章 冰雨的风暴(终)灼人之月——寒冬空   我一直都知道,或者说猜到,冰龙,就是为了对付魔龙而生,因此,它们的出现并不奇怪。   可是这人生际遇实在难言,前一刻我还踌躇满志要和诸神较高低,后一刻就被一头有自己主意的石龙给劫持,再之后更是遭遇了冰龙袭击!   这运气怎么说呢?弄到前世天朝就是打下京师的李自成,南征之前的符坚,搁日本就是今川义元,在西欧就是刚给英王亨利八世生了娃的王后,乐极生悲。   北风烈,云峦叠迭在夜色下微茫的暮光里,难辨清晰的灰影自四面八方包围而来,这是早有预谋!   异鬼南下以后,我一直想探究冰龙在何处?这个问题是我在使用黎明套牌时,面对的最大谜团。在之前,我成群禽佣的视线中,它们一直没有出现,就好像已经化为乌有且随风消逝。   可是现在,它们出现了。   这让我心底有些许疑惑在,【偷羊贼】究竟是故意把我带进伏击圈,欲要置我于死地,还是说是长夜军团早有准备?   不至于,应该不至于,我的判断大概没错,它没想对我下手,要是想杀了我没必要等在这里再动手,湖中泡水那会儿不就可以直接了当地整?   那么,可能性只能是后者,我依旧可以确认,【偷羊贼】本身没有对我一刀两断的意思。   那么,谜底就很显然了。   关于冰龙的去向,我一度百般猜测,却无结论,现在它们身影乍现时,正是在我最危险的时候!莫非异鬼和我拥有同样的思路,使用鸟群侦查,不过却重点盯住天空?!而冰龙就在等着石龙和魔龙出现,好将人类的龙一扫而光,自己彻底霸占天穹,赢得制空权!   罢了,这问题可以呆会儿再想!   呼呜————!   石龙有力的翼手用劲一扇,冷风陡然汹涌起来,我的耳朵被刮得生疼,似是有人在用刀来回拉割,没护目镜,没护耳套地在空中疾飞,真是让人难挨的要命。我死死地把头埋在【偷羊贼】嶙峋的背部,尽量让柔弱的肌肤别被风给撕裂。   剩下两头还算听话的【乌拉克斯】和【贪食者】在我的命令下分散开来,分别迎向袭击的冰龙,比起暂时不会伤害我的【偷羊贼】,自然是欲杀我而后快的冰铸之龙更有威胁。   还有丹妮莉丝,是的我还能想起来有个丹妮莉丝在后面追,然而禽俑可盯不住骑着魔龙的真龙女王,我不知道她飞出赫伦堡之后去了哪,会不会被冰龙围点打援?我现在只能顾自己!   “苏!!!”   黑色的【乌拉克斯】及【贪食者】与灰色的冰龙相逢,它们利口一张,漆黑如夜的影火泛着猩红,自口中成线烈涌!冰龙丝毫不让,白霜与黑焰交织,互无建功,接着与石龙对上的冰龙张牙舞爪,纠缠而上!   然而没有一头石龙与它们近战,灵巧地一个避让旋身之后,【乌拉克斯】和【贪食者】迅速爬升,接着盘桓半圈,向正在接近【偷羊贼】的另外八头冰龙凌空呼啸、俯冲而去。   狗斗?绝不!   双方的目的很明显,它们打算用两头冰龙近身颤抖缠住两头石龙,其他的冰龙集火在龙背上的我。   而我方则要以劣势的数目拦住大批的敌人,所采取的手段无疑便是占领相对制高点,绕背躲开龙息,以及在事况危急时先救出我本人。确实,实际上更靠谱的思路应该是把两头石龙编组成“双龙编队”,一头在前,另外一头看住前面那头的尾部,然而,冰龙全都朝我冲来,我只能无奈地勉强招架,让石龙分散御敌,而近身颤斗再这样数量悬殊的战斗里,是下策中的下策,你石龙再坚硬也没法不机动地打赢一窝冰龙哇。   八头冰龙趋向我这里而来!   因为天寒我冷,所以【偷羊贼】飞得不高,冰龙很容易就取得了制高点,它们四头和四头分为两组,水平展开,准备进行递次进攻,还没打照面,就几乎形成了夹击之势。   奇怪的是,【偷羊贼】方才还飞得很快,现在竟在缓缓减慢。   因此,借着另外两头石龙的视线,我看到冰龙越来越近了!   【偷羊贼】依旧在减速,似乎要将我喂给冰龙。   我抓着【偷羊贼】之背的手指一紧,心脏几乎提到了嗓子眼!我甚至能听到那寒冷的喘息和水晶双翼的扑扇,这【偷羊贼】在搞什么鬼,故意想弄死我吗!?   要命,我这脆弱的人体挨一下霜息肯定会挂!   完蛋了,千算万算,没算到我从攸伦·葛雷乔伊那里获得的战利品石龙,竟然能搞这种二五仔把戏!   说好的只是一个石头雕像呢?!   我将【乌拉克斯】和【贪食者】的速度提高到最大,快疾地靠近我,它们之前交锋,且一直追逐在后的两头冰龙,分别被一时甩开!   我看着石龙眼中趴在【贪食者】背上的自己,看起来真是太可怜了,头一次六神无主,无助又无辜。   在天空中交战,手中还没有能伤到冰龙的武器,实在是十足的劣势,我甚至觉得,就我这模样下一刻被撕成碎片也是正常!   不,不行,我绝不束手待毙!来得及,还来得及!   【偷羊贼】在前面飞,迫近的冰龙分别从左上、右上、左下、右下接近,可以预见,等到吐息的有效攻击距离时,它们会喷出相互交叉的寒霜,将【偷羊贼】闪避的空间缩小到极致!   怎么办!?   【乌拉克斯】和【贪食者】又沉降了一段空间,如今位于【偷羊贼】的下后方,它们似乎来不及赶上了!   冰龙已近,那血盆大口张开,露出了水晶般的獠牙,在牙齿再内的口腔里,白雾之光若隐若现。   难道说我今天运气就这么糟?!   不,用不着担心!接下来,我见识到了——   见识到了什么叫老奸巨猾,不听使唤的【偷羊贼】表现出了让人刮目相看的战斗本能!   这头失控的石龙一个急停,冰龙措手不及,寒息吐出,只见它在停空的几乎同时整个身子向上一旋,这是垂直翻转!冰龙措手不及,龙霜差之毫厘,直接喷岔,我只感到背上一凉,背部就因为受冷而失去了知觉一片酥麻,我的四肢在天地倒转的感知之中紧紧贴住了【偷羊贼】,下意识地生怕掉下去。   然后,【偷羊贼】开始还击!   它张开纯黑色的嘴巴,一股焰枪刺向原本从右上方接近的怪物,那冰龙甚至没反应过来要闭眼,火焰已经烧化了它蓝色的眼珠,透进它的颅骨。   只在瞬息之间,生死已分。   “嗷!!!”   头上燃火自然是被命中了要害,这被影火烧中的怪物随着惯性继续前飞,可翅膀已经晃悠着,缓缓失去了动力。   就这样一个照面,【偷羊贼】的喷吐提前量计算得刚刚好,一个照面就反咬成功!!!一口火焰报销了一头冰龙。   这【偷羊贼】的肌肉记忆,不,黑曜石记忆也太深刻了!这绝对不是新手做得出来的战术,要是说,没经历过魔龙之间的战争就能有如此干脆的空战手段,那魔龙该都是天才哇!   然而魔龙绝非生知之的,所以它究竟是何来历?为何会如此娴熟地与龙相斗?   要知道,这年代的魔龙可都没这份经验,我猜也只有坦格利安家族百年多前的贝勒里恩、瓦格哈尔一类的老龙才有这个手段。   我突然想起,尸鬼莫波似乎在谷地听说过,有个叫蓖麻的女人曾经拥有一头名为【偷羊贼】的龙,那好像是百多年前血龙狂舞时期的事情?   那就不奇怪了,血龙狂舞时期,黑党和绿党拥有十多条龙,相互厮杀争斗,能历经战事而善终的龙都是战斗中的好手。   怪不得这【偷羊贼】能如此戏耍冰龙们了,它方才危险的高难度动作,简直就像是老手在调戏菜鸟,天秀!   现在,偷羊贼翻转,它的背面对着大地,我身子一整个地垂了下来,手指抓住脊背上的钝刺,它高难度的动作导致重力正在拉扯着我,似乎是大地想要逼着我坠向地面。   我心中略一计较,立刻就拿定了主意,这地心引力逼我松手?好机会,松手就松手!   我思考间,双手松开,任由自己向大地坠落,是的,我在任由地心引力,把我拽向大地!   与我同时坠落的,还有几十英尺外被击中眼眶的那头冰龙,区别是它在空中融化成水,又在寒风中结为冰晶,而我,则离开了【偷羊贼】的背部,脱离了劫持。   虽然这头【偷羊贼】机动飞行的技巧相当不俗,可他毕竟居心叵测,值此险恶之时,何不赌上一赌!?   只听【偷羊贼】发出一声吼叫,其中饱含惊怒!我因为惯性暂时地凌于空中,在我开始加速下坠且失去意识之前,一道黑色的闪电滑过,我稳稳地被【贪食者】给接住!   于此同时,天边传来了活龙的咆哮和红色的微光,丹妮莉丝来了!   成功脱困,至少脱困了一半!虽然我整个人朝下落了十英尺左右,跌到自家的龙背上时,屁股蛋摔得好疼,然而,这终究是回到了可靠的龙身上。   事情还没完,我还没脱险!   第二批的四头冰龙堪堪抵达,它们大概是一路和我的石龙一边打一边飞,我调整石龙的姿态,直接收拢双翼自由落体,躲开袭来的霜息!两头石龙齐齐下坠,借着重力加速脱离了冰龙的包围圈!   烈风咆哮在我耳边,刮得我长发飘飘,我连人带龙便像是要自杀一样,自有千多英尺的空中跌落,接着【贪食者】大展翼手,直接载着我进入了明月山脉的群峰之中!   大概是因为在空中飞行时,黑曜石龙身上结霜结冰,此刻一进入低空,冰霜立刻开始融化,故而我紧紧抓住龙背上的甲片和脊骨不放,生怕一个不留神失足千古恨,现在这模样像极了逃跑,贴在龙背上,藏入山峦间,夜色中的明月山脉乏善可陈,漆黑的山峰就像是一个个沉默的巨人,高傲无言。   不过,我可不是真的想逃脱,异鬼想要剪除人类的龙,我何尝不想让异鬼的冰龙遭受巨大损失?   然而,这有点难。   借助回望的龙眼,和虽然失控却依旧被我掌握的【偷羊贼】之眸,我知道,至少有五头冰龙冲了下来追击我这里,我清楚,在场的冰龙里,我这边被杀掉了一头,还剩下九头,至于丹妮莉丝那里,我似乎从石龙视野中瞥见,至少有三头冰龙在和她的魔龙厮杀,似乎是在拖延,它们想先杀了我,再去杀了丹妮莉丝。   敌人有十二头,我方有六头,其中一头失控了,这恐怕不好打,哪怕有瓦雷利亚的历险给我提供的头脑加成,我也没法像我失控的那头石龙一样专业狗斗。   因此,我要借助地形,制造局部的兵力优势,以二对一,快速地一个个剪除追杀我的冰龙!   不,更正一下,不止是以二对一!   借助石龙的眼睛,我看到长影飞掠而过,灯光赫然出现在山间,旗帜和纹章让我辨认了一会儿,应该属于艾林家族,很快我就把这座小城堡和我所知的某个地方联系到了一起————这里不就是被谷地重兵把守的血门吗!?   血门,谷地要道。我开始盘算这里会不会有足够的力量帮助我...假如我是珊莎·史塔克,我会害怕长夜军团中路进入沿着血门进入谷地,我支援过珊莎几车黑曜石,还有三架龙鱼叉,她应该会把这些东西中的一部分配备到血门这个要塞里。   然而,在没见到异鬼和尸鬼的时候,骑士与武装人士大都不会把所谓的长夜当一回事儿,血门有没有针对北方怪物的准备?很难说,这得看血门的长官血门骑士有多大魄力,有多么谨慎。   不管怎么说,值得赌一把,输了死的不是我的人,赢了能让冰龙吃大亏!   我降下石龙,保持着高速,在经过血门时命令两头石龙齐齐大喊:   “吼!!!!!!”   龙吟震耳欲聋,带着金属和石块的质地,我乘风刮过,留下了哨兵的尖叫、战马的惊嘶和被吵醒的咒骂。   “龙!是龙!!!”   好了,现在空战进入第二回 合,冰裱子们! 第697章 冰雨的风暴(终)灼人之月——冰与石   老泰温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记忆犹新,“高踞坚墙,可当十倍之敌。”   我想,北境人在孪河城与东路军尸鬼的战事证明了这点,在这个年代坚固的工事抵得上千军万马,而谷地的血门,看上去就正满足坚墙硬垒的条件,足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两边陡峭的山崖紧紧夹着狭窄的通道,猩红色的铁门紧闭,直接把路堵死。山崖上分列有高达数十英尺的了望塔,身姿挺拔,守望于此,前后是大大小小的城垛、碉堡攀附在石壁上,了望塔之间由一座灰石密封的拱桥相互链接,其上有射击孔无数。   一如泰温所言,似这样的壁垒,足以挡住无数士兵,让来敌寸步不能进。   然而,此时的访客,却不是血门拦得住的!   这年头搞出空军来也确实过分了点...   风呼人叫,我骑在我最大的石龙背上,凛冬的冰风吹得我脸蛋生疼,逼得我埋头闭眸,石龙自拱桥下驰飞而过,龙吼过后,我引起了血门守军一片手忙脚乱,只听下头传来一个毫无耐心的怒吼:“是哪个死娘娘腔,欲过血门?!”   呃,这一声喝问让我有些发愣。我当然知道血门骑士会向通过者发问,这是无数个年头以来的规矩。   我没想到的是,血门骑士竟然会是他...   “猎狗”桑铎·克里冈。   他还真是珊莎的好宝宝,这不,到血门当看门狗来啦。   我回望了他一眼,只见他一把把一个给他提供照明火把的谷地士兵推开,气急败坏地发号施令,别看桑铎此人骂骂咧咧,似是一个糙汉,可就责任来说,他可没有半点马虎。   如影随形的灰色之龙并没有理睬地面上不起眼的渺小人类,一心追逐着我和【贪食者】,显然是要先除我而后快!   我操纵着【贪食者】一个转向,【乌拉克斯】紧跟在旁,像是僚机,我们钻入两座山峰间的小谷,在群峰间转移腾挪,身形飘忽。尾随在后的冰龙将会在追逐之中失去队形,越来越散漫,最终被地势给分割开来,假如冰龙试图爬升而望,那么山石会成为遮掩其视线的障碍,它们将只能确定石龙的大概位置。   就这样,当我拉开一段距离后,借着伏在【贪食者】背上的本体张望时,已然见到只只冰龙散落在山间,唯一一头爬升高空的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寻觅,便似是零落在大地上的雪花,不再有集结时的威势,毕竟,如今乃是深冬,大雪弥漫,视线糟糕,零星的冰龙在这大自然的威压之下,同样渺小,山凹、浅谷、洞穴和高峰,果然让它们迷路了,明月山脉就是这样崎岖,冬季的视野就是如此糟糕。   然而,虽然迷路了,它们却依旧在不远处。   我知道它们也可以选择集体爬升,不过我猜,此刻冰龙大概以为我只在咫尺之遥,不乐意就此放弃追踪,再度拉开双方的距离,怕我们就此逃脱,因此,一头冰龙在高空中巡游可以,全部离开这山峦之中,不行。   想通这一节以后,我立刻指令双龙就地隐藏,在一个转急弯的地方,没过一会儿,一头冰龙飞冲而入,眼神警觉,我驭龙飞扑,它听到响动时,便立刻摆出迎击的姿态,此刻心神完全凝在了我和【贪食者】身上。   而杀招,却不是我本人!   猫在阴影里闭上双眸的石龙没有呼吸,没有皮肤的微颤,也不会掉下毛发或者皮屑,就和死物没什么两样,在能见度极差的山中冰龙压根就没法防备,只见雪中黑光一闪——   砰!!!   乌拉克斯一头撞上这头冰龙,血盆大口张开,黑曜石獠牙全力一咬,钳住了那冰龙的脖颈,它借助体重的力量,碾压上去,就像是豹子猎取羚羊一般,将那冰龙狠狠制服,而冰龙连喊叫声都来不及发!   不待这冰龙挣扎,我驾驭着【贪食者】狠狠一爪拍上它的脸,【乌拉克斯】的重量定住了它,利牙大口将它的脖颈咬住往回扯,而【贪食者】则压住了冰龙的脑袋,那冰龙的脖子可不是橡皮,没什么柔韧性,“哦吼!”冰龙发出最后一声哀鸣,只听喀拉一声响,便暴力地被石龙给扯开拉断,整个龙身几乎在即刻之间便化为水,落地时又再度凝成碎冰,闪闪亮亮泼洒在山间。   杀死第二头!   我来不及欢呼雀跃,另外两头冰龙已经迟迟而至,而我也耳闻狂风的呼啸,凌空的那一头在俯冲而来!   我立刻指挥石龙继续逃窜,在解决了对方的“尖兵”之后,绕一个大圈再度返回血门关。之后在山中我也再没找到同样难得的伏击机会,每一次面对追兵时,其数目都大于等于二,冰龙群学得并不慢!   追追逃逃,逃逃追追,我看到了大雪飘忽间,地面上有一行小黑点,在转过一道弯之后,谷间密密麻麻的黑色之潮映入我的眼帘!   我的视线能捕捉到乳白色的铠甲与褴褛的衣裳,它们不是活人,是一队尸鬼和一个异鬼!数目庞大,不知自何处而来。   看来对异鬼的战略战术需要重新进行评估了,一支偏师竟然直奔血门?可以可以,看来我这一趟来对了,一起料理了罢!   石龙俯冲而下,口吐黑色的火焰,这烈炎扫过地面的尸鬼和异鬼的头顶,与雪霜交汇,蒸腾起了迷雾,把石龙和我淹没在了朦胧之中,一时间眼前只有近在手边的黑曜石皮,其余皆是一片茫茫,顶多有几点蓝光幽幽,一闪一灭。尸鬼嘶嚎起来,却被龙息轰鸣的声音给覆盖,随后是重物撞击岩石的声响,我猜是这雾也让之后的冰龙难辨地形,它们行差踏错,飞得跌跌撞撞。   好机会!   石龙一路吐火前进,给后方制造了铺天盖地的白雾风暴,就像是一台前世灌溉用的洒水飞机,或者飞在雪暴之前的雄鹰,很快前方就再见不到尸鬼的影子,我们飞向人类盘踞的血门,准备迎战自天空和地面来袭之敌。   再转过一道悬崖之间狭窄的急弯,视线豁然开朗,血门关近在眼前,只见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伸长了脖子听着、看着,那冰龙的长吟犹在耳畔,我之前空袭时制造的驳杂声响让他们惊恐不安。   我轻笑了一声,想着这点小冲突你们怕什么,更不安的还在后面。   于弓弩手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操纵石龙降落到了望塔上,吓得哨兵大呼小叫,“‘猎狗’,红王莱雅拉在此,异鬼正在逼近,速速组织防御!”   “是你?!”我听到一声震惊的粗豪之音,举眼望去,被火毁掉的半边脸,执着于手里的长剑,和稀疏的长发,可不就是嘴巴永远不干净的桑铎·克里冈。   他紧接着喝令道:“都把武器放下,这婆娘你们伤了可得全家赔命。”   “你这里都有些什么兵,黑曜石和龙鱼叉在吗?”我没下龙背,直接问道。   “有,还有强弩、妓女、长枪和过夜的商人——”   我语速极快:“布置防御,北面悬崖上的士兵注意后方,有异鬼和冰龙,你刚该看到了,它们马上就到,帮我杀光冰龙,我去料理活尸和异鬼,在它们抵达这里之前。”   “它们他妈的在山里?”他蹙眉眯眼,“就在附近?!”   “给我找个温暖的地儿,”我吩咐,“我去藏着,冰龙的目标是我。”   猎狗大概是属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那种人,“好吧,小娘皮去躲,我去屠龙,我们真是好搭档。”   “是的,是的,我先让它飞了,冰龙应该不会在意你们,把龙鱼叉调整准一点!”我语罢,石龙腾空,立刻加速,盘旋上峡谷之外的天空。   至于我,我才不冒险呢,冰龙现在应该也也打算着先除掉石龙再说,用不着我再当诱饵。   想到这里,我立刻躲去了比较安全那半边的悬崖,从岩石上凿出来的碉堡里,享受热火、饮料,以及温暖的皮裘。   至于战况,我们除掉了一头还有四头,石龙悬停空中,我用其双眸观察,只见那四头追来的冰龙之中,有一头正在空中寻觅,它一眼就看到了飞出山间的“我”,没有注意到我本体已经溜了。   “吼!!!”   其怒叫声有如进攻的号角,它来了!   我又借着龙眼瞅了一下地面,不远处的峰峦间迷雾浓厚,应该就是我刚才横扫尸鬼大军的地方,那里有接二连三的灰影破出雾烟,腾空冲来,我指挥【贪食者】一头栽下,飞向血门之前,士兵们已经搭建好了龙鱼叉,瓦雷利亚钢质地的矛头、黑曜石做的箭簇,火光辉映其上,一片橙红,“龙掉了,掉下来啦!”几个抬头仰望着我的卫兵在雪中大呼,手忙脚乱的谷地士兵立刻忙了起来,【贪食者】降到血门之前,石龙双翼大张,开始滑翔,只见天上有四头冰龙集结,如同炮弹一般先后俯冲,它们身上的白雪掉落,划成一道漂亮的弧线。   来得正好!   这群冰做的畜生以为自己想来就来,殊不知血门周遭可不是它们能擅闯的区域,虽然卡牌不在手,但是刚才的惊鸿一瞥已然让我对守军有谱,如果依照黎明套牌的说法,那么——   龙鱼叉——“看,这就是我在战场上娶的老婆,她又硬又漂亮,专打大怪兽!”   蝎子弩——“不想成为弩炮的弩,不是好弩。”   海鸥镇强弩手——“这种玩意儿能把你射飞十五英尺。”   设施尚算齐全,剩下的,就是请冰龙做客了,我明白,血门,就是决定生死之地!   “快!你们这帮男妓,给我装弹,准备射击!”我从窗口盯着它们攻来,耳闻“猎狗”在骂惫怠的小兵是狗娘养,“是爷们就要会射,给我麻利点,一帮太监!”   不,不行,这帮人哪有我水平高?   想到这里,我从人头上夺过一顶壶盔套在头上,“哎哟小姐,我的头盔!”,他似乎没认出我,我没理会士兵的惊呼,我只顾低头跑上了望塔,那里,有正伺机待发的龙鱼叉!   我掀开盖板,攀爬过梯子踩上了了望塔顶,剧烈而寒冷的气流迎面击来,宛如实质,譬似冰块组成的山洪,我抹了一把脸,挤开几个在打着哆嗦的士卒,穿着一身半湿的衣服开始操纵这具洛恩王国研制的对大型生物器械。   轰!   又一头冰龙飞过了望塔之间,掀起了风压寒流,冰雪四飞,吹得我眼睛一闭。   再度睁开时,只见血门前的空地上,黑色和灰色扭打在一处,两两对撞,我转动龙鱼叉,看了眼天上,还有两头冰龙正在猛然坠来,我手指搭着扳机,等待下一波寒风。   “吼!!!”冰龙长嘶,双翼大张,投下的阴影遮天蔽云。   手指有些抖,我告诉自己,它们不是冲我来的,是冲地面上扭扯在一块的石龙去的!   龙影靠近,看着那磅礴的身姿,我感到自己似乎有轻微的巨物恐惧症,风如刀割,切削着我冻成红色的脸蛋。   我眯起眼睛,以抵抗越来越强劲的风势,“去命令强弩手,猎狗!”我吩咐身边的士兵。   那小兵把我这句话理解为了命令猎狗和强弩手,“准备射击!这婆娘让我们射击!”   操,不管他。   第三头下降的冰龙离得更近了,那姿态就像是搏兔的猎鹰,开屏的孔雀,令人心生胆寒,我甚至有种错觉,似乎那翼上的利爪在朝我抓来!   “没事,莱雅拉,”我在心里朝自己怒斥,“你当初在布拉佛斯打下来过,忘了吗!?”   终于,它进入了射程!   我算好提前量,大叫一声,扣动扳机。   “放!!!”   嘣!   弓弦将尾带锁链的瓦雷利亚钢鱼叉狠狠激射而出,黑色的矛杆瞬息之间便穿透了冰龙的腮部,它被惯性带着狠狠撞上一旁的石壁,大地震动,“放,放!!!”   黑曜石箭矢横飞,咻咻不止,那冰龙还活着,立刻就被黑雨打成了一滩水花。   第三头!   最后一头冰龙勃然大怒,它下降的途中一个旋转,直朝我这座了望塔而来!   不好!我一个猫腰滚趴去了城垛下头躲着,只听呼地一声,极度的冰寒袭来,让我一动不敢动。   喀擦,咔擦,我听到身后的碎裂声,一定是正挨龙息的人被吐成了碎屑,飞扬空中。   “装弹,装弹!!!”   我喘息着,等着外头平静,只听到翅膀扑扇,远方是相互示威的龙咆,接着刚才袭击我的这头冰龙又吐出寒气,引起哀叫声声,不过它已经飞远了,大概是正在横扫持弩的士兵们。   我睁开眼,这城塔顶端只剩下我一个,其他人猝不及防全部遇难,我小心地探出头,看到大大小小的箭矢在回击,而冰龙毫无顾忌,口中喷扫着道道白色的冰线。   事不宜迟!   我跌跌撞撞挣扎着站起来,整个身子都被冻僵了,我想立刻再度扑向龙鱼叉,却做不到,而就我所见,那龙鱼叉上覆盖了一层寒霜,弓弦硬邦邦,似乎已经破损。   龙鱼叉完了。   强弩!我扫视地面,拿起一把无主的钢制强弩,可是,这似乎效果不大?   怎么办,冰龙还在肆虐,至少为数有三,难道我要就此放弃,躲在暗处,并等到尸鬼抵达之前逃之夭夭?   就在局面似乎濒临绝望之时——   “吼!!!”金石交鸣的吼声,失控的石龙【偷羊贼】抵达。   它怎么会来?我很惊讶,它怎么会在这?!   然而,我再惊讶也只能旁观,我没法在没有有效武器的前提下和龙单打独斗。   只见它的出现立刻就吸引了正在肆虐血门那头冰龙的注意,它的叫声惊异,正待爬升,然而,这头为同伴复仇的孽畜压根来不及躲开,我眼前一花,砰!   它已经被【偷羊贼】撞到了地上,掀起一阵脏雪、泥土和尘埃!   接下来又是一阵吼叫,我看到出现的是两头魔龙,绿色的雷哥与白色的韦赛利昂,而丹妮莉丝和卓耿却不见踪影,这两头魔龙遍体鳞伤,似乎曾经挨打受冻,它们扑入巨龙之间的撕打之中,野性十足地与石龙合作。   “娘娘腔们,给老子来!”   我听到哀鸿遍野的血门堡垒里响起一个呼喊,是“猎狗”,血门打开,他带着一群士兵手持黑曜石投矛,冲向互相残杀的龙之中。   “谷地万岁!!!”步兵们跟着他,大叫着发起了冲锋。   冰龙们知道自己已经再难取胜,却无法在攻势之中飞起,它们在绝望中最后一搏,给石龙添加了各种创伤,借着强有力的尾巴横扫过凡人的军阵,最终一个接一个地化为了冷水。   另外一边,【偷羊贼】的战斗结束得更快,它就像是职业的摔跤手在欺负业余的宅男,轻而易举地撕裂了冰龙的皮肤,扯碎了冰龙的双翼,几乎只花了十秒,就将那冰龙变成一滩微不足道的水渍。   我心里一松,调动我的石龙看好【偷羊贼】,却同时听到了魔龙飞起来到了望塔边,朝我叫唤。   “嗷!”雷哥大叫。   我站在了望塔里,看着眼前魔龙无辜的大眼睛,似乎听懂了这叫声中的急迫,却又不确定它们是不是像狗狗一样向我邀宠?   我想了想,不知所以地伸出一只手,打算摸摸龙脑袋。   突兀地听到了一声,“别傻了,”我转头一看,是【偷羊贼】口吐人言,还是女声,“它们那个坦格利安主人正在被围攻,坐我背上,我们快去救她。” 第698章 冰雨的风暴(终)灼人之月——四个女   这石龙竟然会说人话,我惊讶万分。   它所说的内容自不用考虑,什么叫坐她背上去救丹妮莉丝?这是把自己小命交到不受控制、似有智慧的龙手里,可别了吧,想想我之前,能脱困简直就是诸神垂青,下一次可不定有这样的好事。   大概是从我脸上看到了我的主意,这【偷羊贼】又用那奇怪的女声开口了:“你就不奇怪追你的冰龙有七条,却只剩死了五条吗?这个夜晚很长——”   我回道:“都叫长夜了这夜晚当然很长。”   “你还有个丹妮莉丝没救。”   我耸了耸肩,“我又不是马王,关我何事,你去让马王的骨灰救她。”   “那失踪的两头冰龙呢?”   “关我屁事,说不定人家此刻相互约会去永冬之地看北极光,或者去买冰熊葫芦,亲柯基的屁屁,再或者就是在冰雕节里临时客串,还有可能帮某场瘟疫里的运尸车提供冷藏服务,毕竟车不够用,也说不定有人喜欢泡龙鞭酒,所以把它们抓去了。”   没错,我就是天字第一号杠精,继续啊,你这头劫持我的石龙,再劝下去你就要被我的龙给包围了!   许是没听过什么龙鞭酒、柯基和冰雕节之类的,这石龙狰狞的长脸略带疑惑,它很快抛开这个问题,“之后还需要你帮忙,我们得抓紧时间,红王莱雅拉。”   需要帮忙?抓紧时间?抓紧什么时间,抓紧时间上车吗?   我无动于衷:“免了吧,我性偏好里没龙。”   它此刻顾不上我,在我的石龙围住之前拉开了一段距离,“好,好好!我道歉,我不该控制你的龙,可以了吗?你坐在你信任的龙背上,然后我们结束这一切,成不?”   我依旧一口回绝:“我偏不听,你有毒。”   它终于忍不住了,“你这人类怎么这么尬呢?你都坐在石龙背上跟着魔龙飞了,直白一点,肠子太弯会被掏出来挂树上!”   额,它没说错,当下,我正骑在自己信得过的石龙背上,跟在雷哥和韦赛利昂屁股后头去救丹妮莉丝,我适才耽误了一些时间,去干掉空战时发现的,似乎想要偷袭血门的异鬼,然后就马不停蹄地往丹妮所在的地方跑来。   “那我也不和你去。”我白了这头窃取了我石龙意志还想拐带我的玩意儿一眼,操纵座下的【贪食者】开始飞冲,只见我脚下山林向后移动的过程变得陡然加快,就好像是谁按了快进一样。   至于这头会说话的【偷羊贼】,如果不是看在它一直无意伤害我,而我也好奇为什么石龙能开口说话这些缘故,我早就和它开撕了。   傻乎乎听它话,跟它走,那不是作死?   它人性化地叹了一口气,我不得不承认,我倒是对这个和人很像的龙越加感兴趣了。   “除非你给我一个真诚的态度,”我补充道,眯眼看了看远方,远方一片寂静,没有见到魔龙的火光,没在打?“那就,先从你的来历开始,例如你为什么会说话?”   “天生如此,我一直很朦胧,但是我就是会说。”她提道。   “史书上的【偷羊贼】,假如你真是【偷羊贼】的话,那只是普通的野龙而已,”我直接了当地说出我的猜测,“你是不是【偷羊贼】过去的主人蓖麻,莫名其妙和【偷羊贼】结合了?”   它给了一个更让我摸不清头脑的答案:“我也不清楚,不过我确信我不是【偷羊贼】,也不是那个女人,我就是我。”   我不由回头看了一眼那翱翔在一段距离之外的【偷羊贼】,风声让我不由得调子高音量大:“那你是怎么出来的?!”   “我记得是当初制作石龙的海塔尔家族加了一道工序,他们将与龙关系最密切的人类之骨掺入了魔法仪式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应该算是蓖麻和【偷羊贼】的子嗣。”   海塔尔家族?   人和龙的子嗣?听起来很悚然听闻,可是想一想,魔龙本身的诞生,就是基于人类、火蚯蚓和长翼龙的交媾,以及血肉的混合。这么一看,这头石龙会说自己是蓖麻和【偷羊贼】的后代,似乎也不奇怪。如此说来的话,倒是比我一开始猜测的,那个什么蓖麻活了几百年要好接受得多。   至于海塔尔家族做了什么,还有这样以人尸和龙尸结合来施法的死灵术是不是制造石龙时必要的仪式?我还需要继续探究。   我追问道:“那么其他的石龙也遭遇到了这样的待遇吗?我听说【乌拉克斯】死于‘镜盾’萨文之手,而【贪食者】则从未有过主子,它一直自由自在。这三头野龙里,也就只有【乌拉克斯】和你所用的【贪食者】这具躯壳,会有你这样的情况了。”   “我不知道,”它接下来的话,听起来实在是傻不愣登,“我只觉得我一直在睡,上一次有记忆,还在一个黑漆漆的地方看着一群脖颈上挂着金属块的人对着我说话,接着我再次有意识时,就是在你那个丑丑的石头房子边,有人在呼唤我。”   “有人在呼唤你?”我抓住了这一点。   “是的,”它语气里带上了一些思索,“在山里,灼人部以前在的地方,我不敢一只龙去,得找个人陪,于是就把你拉上了。”   这什么扯淡理由!   我不禁开始咆哮:“你不是会说话吗,啊?!你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吗?人和龙贵在沟通好不好?干嘛非得把我从神眼湖抓到这,你知道我多害怕吗?!你知道我差点被冻死吗?!”   “你要是听到龙说话只怕当场就吓哭了。”它嘟囔道,“我也没意识到自己会说话,刚刚看你想要揉那头魔龙雷哥,活得像是个傻子,我才忍不住开口。”   “放屁!算了,”我恶狠狠说,“为什么你会记得什么灼人部在的地方。”   “因为有记忆,记忆很深,我记不得我在那做过什么,或者说【偷羊贼】和蓖麻在那做过什么,我就记得那里是哪里。”   简单总结一下,这头石龙【偷羊贼】透露出来的情况:   首先,似乎由于制作石龙时某种必要的原因,它拥有自己的意识,我的另外两头石龙很可能也有同样的状况,只是因为没被激活,所以能被我有效地控制。   这又得怪攸伦·葛雷乔伊了,那死掉的疯子压根连石龙是什么都不懂,就洋洋得意地揣上了三个黑曜石龙雕像,他压根没发现里头埋的雷,害得我在这被糊里糊涂地劫持!   其次,它【偷羊贼】能感觉到灼人部有什么呼唤,这或许很重要,灼人部是以前【偷羊贼】还是魔龙时,和坦格利安家族的私生女龙骑士蓖麻一起隐居的地方。   要知道,我留在谷地的尸鬼莫波曾经在心宿城外看到谷地的西北方,也就是灼人部所在的方向爆发出一阵红光,显然,异鬼的冰魔法通常不会爆红,那是别的东西。   至于【偷羊贼】交代的这一切是真的假的?这谁都说不准。然而我记得一件事儿,那就是谷地西北部分的明月山脉,现在很可能漫山遍野都是尸鬼,毕竟依照尸鬼莫波所知道的情报,谷地最西北方的城堡洪歌城已然沦陷。   同时,就我之前手握黎明套牌时所探知的情报来看,进入谷地的东路军数量庞大,可是却缺乏空中保护,最少最少,我骑着龙能逃之夭夭,所以去看看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把替补女王丹妮莉丝赶回赫伦堡坐镇就可以。   说到这里,丹妮莉丝呢?   魔龙雷哥和韦赛利昂一绿一白,它们比我急切得多,只听两龙声声叫唤,飞得很急切,龙吟回荡在天地之间,就好像海上的鲸鱼之歌一般悠长,龙们在空中寻觅,而我则眼扫地面,长期以来的战争,让血门外的河间地沦为了片片废墟,田园荒芜,杂草重生,牲畜和人的骸骨处处可见,村落几乎都成了焦土,那坦格利安家族的银发美人半点影子都不见。   两头魔龙依旧唤个不停,蓦地,一声回应它们的龙咆响起在某处,丹妮莉丝果然还活着!   我、三头石龙和两头魔龙立刻赶去了声源处,只见巨大的魔龙卓耿蜷着身子,身上处处是冻伤,它怀里赫然就是在张望的龙之母,当我看到她时,她也看到了我,在那儿使劲儿挥着手。   “可别把我会说话的事告诉她。”【偷羊贼】嘟囔道。   我没给它承诺,只是操纵着【贪食者】朝丹妮俯冲而下,和丹妮汇合之后,她立刻就提及我为何会出现在中路的事情:“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记得咱们事先得到了军情,这一片可是异鬼的...你说的中路军会经过的地方,你是要让群龙事先解决掉这支军队?应该和我事先商量一下的,可别自己冒然跑出来。”   她一大串的唠唠叨叨,还有她前来救援的举动,足以说明她的心迹,让我冻僵的身子不由得一暖。   “我是被骗了,亲爱的,”我拥抱住真龙女王,“我的巫师告诉我这里有人需要救援,结果其实是一个陷阱,老实说我想过骚扰长夜军团中路的事儿,可是这样不行,我们不能集中在一起,会使得异鬼调集所有的冰龙集中打击我们,它们的思路很明显是优先解除龙的威胁,在取得制空权之后再横扫地面。”   “好吧,”她柔软的身子放松了下来,“就是说我可以继续回去睡觉咯?”   “方正你可千万别在中路呆着,中路的异鬼里有能对付你和你魔龙的夜王。”   我可记得在前世电视剧里,夜王一记标枪就杀死了韦赛利昂,还把魔龙韦赛利昂复活成了尸龙。   “夜王?”她问到这个称呼。   “是的,”我嘱咐道,“要不你去东路看看吧,照顾一下东路防御的局势,那里拥有坚硬的工事,寒霜吐息对孪河城功效不大,然后就快些回赫伦堡。”   “那你呢?”   “我去谷地看看,异鬼的东路军就在谷地,那里兵少将寡,或许会需要帮助。”   我没提【偷羊贼】说人话的事儿,而丹妮莉丝明显也没看出来这头一动不动的石龙有什么猫腻,我和她亲吻彼此,我还揉了她越来越丰挺的胸前一下,然后我们分开,相互告别,她身赴战火激烈的孪河城,我前往谷地的明月山脉。   明月山脉,谷地的西北方。   天边微微有白光绽放,这已经是第二天了。   尸鬼莫波单独在山间跋涉,身边是大群大群被异鬼控制的尸鬼,那提魅之子、提魅之弟提魅显然没法混入长夜军团东路军的大批尸鬼之中,因此已经消失不见。   莫波所前往的方向和尸鬼们相反,却似乎和我的本体一致。   至于我,红王莱雅拉。   我在空旷的河间地找到了几座庄园,把自己裹得更厚了一些,然后就骑着【贪食者】,跟随【偷羊贼】飞到了高空之中,前往它生前的住地,【乌拉克斯】随身保护。一路上【偷羊贼】在我耳边解说,我经过了不少高山氏族的部落,全都空寂无比,多半是被尸鬼扫荡一清,就连尸身都没留下。   灼人部会是一个例外吗?   马上我就知道了!   明月山脉中,灼人部。   一束红色的光芒闪烁在地面,就像是暮色中的一点火星,如此明显。   我眯眼看着群山之中,只见白雪覆盖的世界里,一片片黑色的污渍沾染了这方土地,这是东路军数不清的尸鬼,至少上百万,显然,我已经深入了尸鬼大军的核心,只是在地面上看,我的石龙似乎是不起眼的飞禽,区区小点。   然而,异鬼就连飞禽也不愿放过。   空中飘起了黑雾,我一望便知那是大批的尸鸟正在向我扑来。   冲过去!我心下一横,那处红光很明显不是尸鬼和异鬼的杰作,那便可能是能阻挡住长夜的东西,只要冲过去,就可以免于尸鸟的纠缠!   三头石龙俯冲而下,双翼大展,便像是无法无天的巨大蝙蝠一般,【偷羊贼】飞在最前,【乌拉克斯】飞在最后掩护,尸禽接近时它们口吐黑火,瞬间就把骨头和羽毛烧个一干二净,在天空中绽放出点点红光!   我一见这一幕,立刻就知道,冰龙不在此处,东路军措手不及,否则冰龙搭配上尸禽,我会很被动,很好,这样的话,我这一趟可以扩大战果!鸟群挨不住这样毁天灭地的影火,它们开始分散逃离,【贪食者】载着我飞向红光之地,跟着【偷羊贼】,而【乌拉克斯】则开始冲向尸鬼集群的大片大片黑迹,要趁机多解决一些尸鬼。   捕捉到敌人软肋,制造了一次屠杀的机会,酣畅淋漓!   不提【乌拉克斯】在尸鬼中如何肆虐,将鬼和大地一起变为雪雾中的焦土,我飞近了红光,隐约看到一个岩石围成的圈,和一头用木架子、枯枝、干草及死去的荆棘编织的巨龙,那巨龙没有双眼,毫无生命地仰望着天空,正和我四目相对。   这就是灼人部?   再近了一些,我看清了地上的人等,有不少活人,至少上百。   还有熟人!   我不禁惊呼出声:“是你!?“   我看清了那个站在圆圈中央的红艳艳女人是谁,其人美貌无双,眼眯眉蹙,赫然是怒气暗藏,这不就是红袍女梅丽珊卓么! 第699章 群鸦的盛宴(一)血与火——私生女的   谷地的明月山脉,灼人部落的周围,黑潮如水。   巍峨的山川天寒地冻,剧烈的冷风拂动着毛皮和麻布,吹散了发须和胡子,在长满烂疮和腐肉的皮肤上泛出白霜。   尸鬼,密密麻麻的尸鬼。   借助石龙非凡的视力,我正看着这些尸鬼漫无目的地走向燃烧在一处山坳里的红光,就像是扑向火焰的蛾子飞虫。   呼!!!   【乌拉克斯】深深吸气,口吐黑焰,出自它嘴的泛红炎舌在黑夜中亮晃晃的,借着寒冷的空气助火为虐,片刻之间就将一片黑色的尸体点燃成了火红,那些被点着的身体松脆地崩碎,又在烈风的裹挟下四散而飞,其身上的布料与粗毛闪烁着红色,随之飘扬,将星火传至近处的尸群。   它所过之处,口中黑火舔舐着大地,红火则如影随形,因黑火而生,在尸海之中留下了一条不算明显的焦炭伤疤。   紧接着,活尸滚滚而过,却有部分确实已经消失在火下,于是这活尸的浪潮中有了一抹白色,那是大批尸鬼消亡之后,产生的不小缝隙,让高空中的龙眼能瞥见尸海之下的肮脏积雪。   这支长夜军团一开始时面对【乌拉克斯】的空袭毫无招架之力,可紧接着,天边传来一声悠远的吟叫,五头冰龙已然到达,我借着的石龙的眸子看到了这一幕,本体瞅了那和梅丽珊卓嘀嘀咕咕的【偷羊贼】一眼,心中急令静立一旁的【贪食者】启航。   五头冰龙,对方有五头冰龙...我想,假如丹妮莉丝之前没能干掉与她纠缠的三头冰龙的话,加上本该追踪我却不知踪迹的两头,确实该有五头之数,正合在这里出现的数量。   至于之前在血门空战的时候,丹妮能不能干掉原本该拦截她的三头冰龙?要知道她当时把韦赛里斯和雷哥派来帮我了,只怕她自己和卓耿只能在寒息之间东躲西蹿,哪有余力击杀敌方。所以,我大概没猜错。   只是不知道,这五头是第一批来此的龙,还是南下冰龙的全部数量?   不提我对冰龙数目的疑惑,我思索了一会儿,又把注意力投到眼前的局势上。   对方足有五头,然而,【偷羊贼】虽然接受了我的眼神示意,却丝毫没有出击的意愿,它安然地稳坐在祭坛边上,让我看得直咬牙。   这头该死的二五仔!要是没了它参战,我可没把握能够顺利地凭两头石龙击杀它们却毫无损失。   好吧,既然没有赢的把握,撤!   就这样,【乌拉克斯】和【贪食者】在我的操控下,飞回了我所在的位置,飞到了灼人部的红光之中。   尸鬼逐渐挤满了我视野中的每个角落,冰龙飞翔在空中打着圈子,木已成舟,包围之势将成,我们被困在了灼人部落里。   可是,它们却没有趁势而攻,这又是为哪般?   我打量了一眼四周,原地转了一圈,好让周围所有的画面都被我看到。   之所以我会确定这里是灼人部的地盘,原因有两点,一是尸鬼莫波提供的信息,二便是在空中时我看到的耀眼红光,红光,其实是熊熊燃烧的大火!这火形成一个圆,将所有坐以待毙的活人保护其中,异鬼、尸鬼和冰龙寸步不得过。   在火圈的中央,是七块巨大的岩石围成的祭坛,至于火圈和祭坛之间...总地来说是一片废墟。   粗糙的雕像上爬满了常春藤,其人脸已经模糊,其中更有不少尊已然身首异处。   一些雕琢甚少的石碑上字迹残留,细细看去乃是先民古语,这些年代久远的碑文保存得并不好,里头好些已经被狂风与暴雪给砸得粉碎。   当然,除了这些古朴的文物之外,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例如如自由贸易城邦生产的银壶金链、精美的挂毯和织锦,我猜都是灼人部在外劫掠后收获的成果。   对于一群先民后裔,一群在被安达尔人驱赶之后跑进山里以劫掠为生的蛮族来说,这副景象并不奇怪,最奇怪的,也是最显眼的,是一头龙,这头龙坐在祭坛中央,以枯萎的草枝编就,仰望天空,双翼张开,先民并没有龙崇拜的习惯,据我所知没有,这就显得这头草龙很突兀了。   这时候,一声动听却刻薄的成熟女腔打断了我的观察:“欢迎你,寒神先锋,你是否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拥抱外头的同胞了?”   她可真是敌意浓厚哇,我自然认出了这是谁的声音。   她口中的寒神先锋,也就是我,脸上挂起一抹淡淡的微笑,反身正对着她,说道:“同胞?你知道我为何要放生了你吗,梅丽珊卓?因为你肆意污蔑,栽赃陷害,任谁都会丢下你,漠视你,就像是任由狗屎在地上灰飞烟灭一样,视之为无物。”   我当然清楚她是恨我把她丢在白港,可是拜托啊,她梅丽珊卓是我仇人,当时那种情况下,我还能去救一个仇人?   至于为何没杀她,不过是看在光之王拉赫洛确实有魔法的份上,我害怕杀了这梅丽珊卓可能给我招来更深的忌惮,否则的话,她早死了。   话说回来,如果我能够早点恢复记忆,记清瓦雷利亚废墟里的一切,那我缺少了对拉赫洛的顾忌之后,当时在白港还真可能会第一时间杀了她。   “你在把七国的人类送进寒神的虎口,我知道。”她面如冰霜地再次对我提出虚无缥缈的指控。   我笑了,“寒神?可是我刚刚打过一场大胜仗,让寒神吃瘪,而你呢,你却在这里无所作为,啊不,应该说,你从到了维斯特洛以后,除了添乱之外,什么都没干。”   “你,胜仗?”   很好,我就等着你质疑呢,梅丽珊卓!   还记得吗?【偷羊贼】一开始时想把我劫到这里,这个灼人部落的祭坛。   这里隐藏着一些秘密,或许会很有价值的秘密,我来这里,就是要得到这些秘密,也许需要本地蛮族的配合。   要本地蛮族的配合,在当前的此情此景下,最好是展现自己的力量,让他们产生有我才能逃出生天的想法。   就展现力量这一点,可以从石龙着手,毕竟我骑着石龙而来,而他们偏偏编织了一头草龙   我不再看她,而是面向周围人,高声说道:“你们所有人都知道血门,牢固的血门,那里方才遭受了攻击!   血门上有成排的强弩,空气里是糙汉们的臭味,还有刺鼻的滚烫沥青和我提供的黑曜石与龙鱼叉,然而这些都没有挽救血门,他们在冰龙的吐息之下鬼哭狼嚎!   可是,你们以为,就这样尸鬼们最后能把艾林家族的旗帜从血门的塔尖上撕下来吗?   不!它们失败了!因为龙影永远笼罩着它们,我的龙影,与他们,以及你们,同在!”   这番话一出,蓬头垢面的蛮子们畏惧地看着石龙,相互交头接耳,他们心地朴实,并没太怀疑我在说谎。   “灼烧之人和住谷地的贼雀不尿一壶!”这时候一个冷酷的男声响起。   灼烧之人,大概是指灼人部自己,谷地的贼雀,我想毫无疑问是指艾林家族。   只听这人回复我道,“贼雀指责我们为山中的强盗,可是我们的劫掠顺利成章,你看到了吗?周围的这些石头,是最早的提魅传下来的,那时候灼烧之人还和画犬部是一家,提魅的父亲,父亲的父亲,上数无数个父亲都可以作证,那些贼雀从海上来,举着的旗帜是老鹰和铜铃,我们请他们做客,他们却不遵守宾客之道,驱赶我们的孩子,杀死丈夫和父亲,强暴母亲、姐妹和女儿,挖出了灼烧之人更早父辈的尸身,挫骨扬灰,把雕像和墓碑砸得粉碎!还宣称我们是野蛮人,行径却比我们更野蛮。”   这仇还真记到现在了?   众所周知,谷地诸侯的主体是安达尔人后代,而类似罗伊斯家族这样有先民血统的领主,在当初安达尔人入侵时,则是屈膝投降之辈,可以说过去住在谷地的先民近乎全部溃败,被赶到高寒地带,只留下了投降的残余还生存在宜人的河谷之中。   这人痛斥完了谷地农民带来的不公,紧紧盯着我,我猜他约摸就是提魅之子提魅,灼人部的头领,或者说,“红手”:“骑龙的女人看起来像是北方的先民,听口音也像,可是骑龙的女人在帮助石头城里的贼雀,莫非骑龙的女人是和贼雀们一伙的?”   “我乃红王莱雅拉·波顿,我不是安达尔人或者安达尔人的帮凶。”我声明道,“从来未曾向安达尔人下跪过。”   这话我说起来理直气壮,我只想拜拉席恩家族和史塔克家族效忠过,前者出自坦格利安家族的私生子,后者乃是纯正的先民王者之后,要是以代代传嗣而非婚嫁来的安达尔后裔来算,这两家全都和安达尔人无关。   这男人打量着我,我也在打量着他,他很年轻,可能就二十岁左右,与我相当,脸上灼瞎了一只眼睛,表情看起来冷漠而残忍,我知道他的眼睛是自己用火给烧瞎的,而之所以会这样做,是为了慑服众人,因为据说敢于自残的人更敢于拼命,这也是为什么前世解放前,在天津会有帮派分子上店家门口,去砍自己的手指勒索钱财了。   这个冷面人最终说道:“提魅之子提魅听不懂什么叫安达尔人,那是什么,烧掉鱼梁木,到处刻画七芒星的贼雀吗?骑龙的女人带来了龙,骑龙的女人或许才是真正的火神使者。”   “她是寒神——”   “与龙同行,说明受到了眷顾!”提魅打断梅丽珊卓的插话,“火女巫去完成火女巫的工作,提魅之子红手提魅自然会有提魅的决定,火女巫,现在去送为死者送行!”   梅丽珊卓忍气吞声,眯眼盯了我一会,一个旋身走向祭坛中央的稻草龙。   我似乎记得有人和我说过,或者和莫波说过,灼人部与龙有关?无怪乎会这样,这个部落灼烧掉身体某一部分来证明勇敢这一习惯,很可能就是源于当初被龙烧伤的经历。   我看着他们俩的矛盾,心中有了计较。   只要联系上梅丽珊卓此女一直以来的尿性,提魅的打算在我看来就很清晰:别看这灼人部深陷重围危在旦夕,本身体量很小人口不多,可其中的政治道道照样不少,这个部落可是“灼人”部落,不管是出于环境原因,还是历史原因,火焰在其部族文化里一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对梅丽珊卓来说是优势,她很会把握优势,一定会借着自己的火魔法来让原始的部落民敬畏。   对这个红袍女敬畏,就意味着神权滋长,神权对于把握氏族政治权力的世俗领袖“红手”提魅来说,味道就没那么美了。毕竟在一个原始部落里,所谓的世俗领袖,也需要神权加持。   所以,从提魅的角度来看,我的出现或许是对梅丽珊卓最好的平衡。   至于他是否担心,我会不会和他争权?拜托,高山氏族劫掠四方,可不是没见识的土老帽,他们也知道,有龙的人会跑来争夺一个小部落的权力吗?不可能的,这个世界很大!   所以,紧接着,我听到提魅在斥走了危险的梅丽珊卓以后,又面对我发话。   “至于骑龙的女人——”冷酷而残忍的提魅又说道。   “我叫莱雅拉·波顿。”我再度自我在介绍,我明明之前已经说过一次了,不知道是不是智商太低,大脑迟钝,他依旧叫我骑龙的女人。   “莱雅拉,”他重复了一遍,并一口道出这个名字的意思,“溪流,那么好,乘龙而来的溪流应该去看看火婆婆的遗物,虽然溪流是水,和火并不相容。”   “火婆婆?”   灼人部地处一个山坳,我看着他转头指向山壁间的一个小洞穴,“那里,火婆婆的住所,溪流也可以参加对归火之人的纪念之后,再过去。”   归火之人是什么意思?   稍后我就明白了。   梅丽珊卓站到了祭坛中央,周围被残存的男女老少给围了起来,只听这些男女在动人地吟唱哀苦,其中一些人浑身都是酒气。   他们全都面对梅丽珊卓,并恭敬地低下了头,差点让我以为他们是最古老的光之王信众。   从他们的歌声中,我听出如黑色大海一般的尸鬼军团让无数高山氏族的同袍和情人丧生,并且此劫尚未结束,不知过后长夜军团还会夺走多少人的性命,再让死者以蓝眼傀儡的姿态“复活”于人世。   我没太多心情参与吊唁,向提魅之子提魅点了点头,便前往他指点的那个洞穴走去。   轰!   在我身后,【偷羊贼】口吐影火,点燃了稻草龙,凡人齐声大哭,仿佛他们死去的亲朋没有融入包围在火圈外的尸鬼大军,而是随着火星飞扬,去了灼人部的天国。   我一脚踏入这个浅浅的洞穴,只见眼前有一些石台和椅子,石头桌上放着一个陶罐,以及一把瓦雷利亚钢剑。   剧烈的双翼忽扇之音响起,引我回头,片刻之后,我看着重物落地,是【偷羊贼】来了。   “诺,这就是私生女龙骑士蓖麻的骨灰,”它的下巴指向那个陶罐,“她在血龙狂舞时期和女王的丈夫偷情,女王要杀她,于是她骑着自己的龙偷羊贼出奔,来到了这里,她抢了一群高山氏族的原始人,命令他们打猎取水供奉自己和龙,这就是灼人部的来历。”   “至于那把剑,”它又指了指桌上的瓦雷利亚钢剑,“我似乎记得它叫‘暗黑姐妹’,我觉得要比你之前那把更适合你。”   ”暗黑姐妹?“我惊异地重复【偷羊贼】的话,”那把维桑尼亚王后用过的坦格利安家族族剑?“ 第700章 群鸦的盛宴(一)血与火——母亲   照往常的日子,即便冬季里昼短夜长,此刻也该是黎明时分。   可是,明月山脉的朝阳并没有照耀在山峰上,天地一片昏沉,黯淡无光,便连雪也被染成了浅浅的灰色。然而,此方地界的色泽,更多的,该是深邃渗人的黑。   除了一点,熊熊燃烧的草龙和阻隔尸鬼的火圈,为此地带来了那么一点点鲜活的光亮。   “鳞片与火焰之神!”他们向燃烧的草扎之龙祈祷,向静立不动的石龙祈祷,向正在吟哦拉赫洛之词的梅丽珊卓祈祷,听着活人们嘈杂的声音,我可以确定,除了灼人部以外,其他部落的生还者也在此处,因为我不止听到了一个神灵的名字,对龙和红袍不止有一个叫法,先民有百神,百神皆为旧神,每一个部族所信奉的都不相同,神灵背后的世界观自然也大有区别。   可是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呢,给神像跪拜,照我前世的观念,是于事无补的,神灵不会杀死尸鬼。   然而,在这个时代活了那么久,我也算有了些心得,这么说吧,照我看来,依这年代的逻辑,跪拜和求神,乃是人类在面对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最后的解决方法,甚至可以说古今莫不如是,因此,就在不久之前,在这寒风下的火圈中,幸存的氏族民们举办了一场原始的追悼会,他们鬼哭狼嚎,凄凄切切,却又暗藏逃生的希望。   当然,我也很理解,这场悼念及祈祷的仪式,毫无疑问是灼人部的首领提魅,想要用集体活动与宗教迷信来安定人心,反正他什么都做不了,他的人民也是。最多的最多,本地人只能眼巴巴寄希望于火魔法和石龙的存在,从而心存侥幸。   说是心存侥幸,然而他们骨子里又觉得,这次难能幸免,因此才会发生我身后洞窟外那样的场面,不说静静伫立在寒风之中,火圈之外的尸鬼,活人当中也有不少命不久矣的伤病员,其低低的呻吟在那些高声的乞求之中几不可闻,却如无尽的噩梦一般绵延不绝。   外头情况危急,人心濒临绝望,而洞窟中,我却在面对一把古董,并惊叹不已。   坦格利安家族出自瓦雷利亚,其族剑自然多过七国本土的豪门,单是有记载的,统共就有两把。   一把名为“黑火”,乃是当初“征服者”伊耿的佩剑,王权之剑,于黑火叛乱期间遗失,据说在著名的黄金团手中,然而我没见黄金团把“黑火”拿出来给丹妮莉丝用。   另外一把,便是黑火的血亲“暗黑姐妹”,同为坦格利安家族代代相传之物,有人言是与“黑火”出于同一批钢水,故以“姐妹”相称。它剑身细长,宽度间于武装剑与长剑之间,似乎乃是专为女性准备的武器。   “黑火”不知身在何方,而“暗黑姐妹”近在我眼前!   嗯,考虑到丹妮莉丝这丫头不擅剑术,还是我替她用吧。   想到这里,我走上前去,拿起了骨灰罐边的长剑,其剑柄为黑色,护手中端有一张镶嵌了红宝石的龙脸,看起来邪恶极了,我喜欢!   “为什么‘暗黑姐妹’会在这里,在蓖麻的手上?”我不由问道。   之所以有这样的疑惑,自不是没有缘由的,“暗黑姐妹”此剑,最后一次为人所目睹,是在“血鸦”公爵布林登·河文手上,那位仁兄正是瑞肯之前的“三眼乌鸦”,权倾朝野的国王之手,人称有“一千零一只眼”的巫师大臣。他在征服历233年被流放,此后其佩剑“暗黑姐妹”应该是随着他一起去到了长城,直至不知所踪。   而蓖麻却是血龙狂舞时期的人物,在学士的记录中,她身材细小,有棕色的皮肤和黑发褐眸,与下等人一样肮脏粗鄙,可是作战时勇敢无畏,在血龙狂舞爆发时年约十六,照这样推算,她约摸是征服历113年生人,到“血鸦”被流放的233年相差足有120年之久,也就是说她得活到120岁才有可能会和“血鸦”流放时有交集。既然在“血鸦”的年代她都一百多岁了,那怎么可能会把“暗黑姐妹”收入怀中?那年不再是少女,而是一个无牙老奶奶的蓖麻,会跑去把人的剑给抢了?   也罢,当事人皆以不在人世,也几乎不可能有文字佐证,这等密辛就不是我能了解的事情了。   “据我所知,”   这时候,【偷羊贼】说道:“暗黑姐妹会出现在这里,似乎和另外一个女人,比你漂亮无数倍的姑娘有关,她叫西蕊还是什么之类的。”   它的声音是女子的腔调,大概是由于回荡在黑曜石构成的躯壳内,它一张口,就有重重叠音,听起来确实像是一个雕像在言语。   至于内容...   怎么又拿我来做比较,什么西蕊,谁啊?行吧,谁知道呢,他们当然有他们当年的故事,而我现在有我现在的难题。我没探究“暗黑姐妹”出现在这里的秘密,直接问它:“那么,会说话的龙,你让我来这里,到底是为哪般?就为了讲故事?还是拯救这个陷于危殆之中的部落?”   假如真是要救灼人部,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吗?   难道说“暗黑姐妹”就是报酬,为了这么一把剑,我得去挑战这么多的僵尸和冰造的龙?没门!   “确实,”【偷羊贼】似乎是读出了我脸部表情的含义,“如果能够拯救这个部落的话,我确实会很开心,但是我毕竟不是当年的龙,也不是当年的野种,这地方哪怕变成一片死地,也和我关系不大。”   所以是另有缘由了,这让我起了几分好奇,因为我是想不到它会有什么理由,需要有我提供帮助才可,另外,它这样的石龙会“苏醒”也非常的古怪。我无法想象会是什么原因,让一条被我所掌握住的没有生命的雕像龙,能突然摆脱了我的掌控,拥有了独立的思想和决断。   “那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偷羊贼】。”   这【偷羊贼】没有立马就给了我一个让我惊讶的答案,而是选择娓娓道来。   “当初那头龙的女主人,真龙家族的那位私生女龙骑士,曾经在梦里见到过许多景象:   第一个景象,是一位学士,为明月山脉之外的洪歌城服务的学士,这位学士瞒着自己的堡主,偷偷帮助了一伙旧镇人,挖出偷羊贼的尸骨,当时私生女蓖麻还看到那群河湾来窃取了她本人的骨灰为己所用,她一开始不知道他们捧走的是她的骨灰,死前才发现这件事,总之,那帮人就在这里进行了一种很玄秘的仪式。”   “灼人部没有阻拦吗?”   “那群纹章是参天塔的河湾人答应令龙重回世间。”   原来如此,果然是海塔尔家族制作的石龙。   【偷羊贼】继续:“在另一个梦里。无数会动的尸体静静地站在火女巫蓖麻的眼前,她甚至看到了一个身穿乳白色铠甲的人,没错,就是异鬼,异鬼将自己的冰剑插入到了骨灰罐子之中。然后那些异鬼带来了一具年轻女人的尸体,喂尸体吃尽了蓖麻的骨灰,那个年轻女人因此复活,睁开了一双蓝色眼睛,虽是如此,却五官变化,堪称世界上最漂亮的美女,绝非异鬼那瘦骨嶙峋的模样。”   【偷羊贼】描述的这一幕我听起来感觉很熟。   对了!   我当初在派克城那里以尸鬼莫波之身喝下夜影之水之后,除了见证了自己的孩子之外,似乎也梦见了、看到了另外一幕。   一个有蓝眼睛的女人,她诱惑了长城上那位指挥官,号称夜之王的男子。那个女人原来是这么造出来的,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寒神先锋的真相?   难道说异鬼千理迢迢,翻山越岭冒着大雪地跑到明月山脉里的这个地方,就是为了这件事,就是为了制造这个东西。可是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好吧,”虽然不明就以,我依旧一边说一边把骨灰罐子抱进了怀里。   “你这是干什么?”她反而语气很奇怪。   “你不就想让我拿走她的骨灰嘛?”我耸了耸肩,“顺便,你以后再不听话,我就把你骨灰扬咯。”   反正你也是她嘛,虽然这种存在形式很奇葩。   “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主意,虽然不知道它们想对这骨灰做什么,莱雅拉,但是在我看来,更好的主意是,你,来用这东西制作一具异鬼美人。”   ……   什么意思,她这话…   是说   我该自己找个女尸把这骨灰吃下去?   敢情我这里是想把你的骨灰给扬了,而你【偷羊贼】自己,却比我还绝,直接就要我做骨灰蛋糕还喂给尸体吃?!   “不行,直接扬了吧,”我皱眉看着怀里的骨灰罐,“我一不知道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仪式,二则有异鬼在附近,只怕女尸会第一时间醒来,第三是毫无必要,对异鬼来说一个漂亮的女异鬼或许会有意义,可对我而言有什么用,色诱?”   假如说之前【偷羊贼】所言的私生女蓖麻之梦,并不稀奇,毕竟坦格利安家族之血确会给人以龙梦的天赋,那么接下来,它所给的答案,就确实让我惊异了:   “因为,这世上注定要出一个这样的女人,她将是命中注定会出现的巫后,假如不是蓖麻更多的骨灰,那么就会是你或者梅丽珊卓遭致这样的命运,每一个年代,都会有一个渔人女王,如果你不想渔人女王落到敌人的手里,那么最好是自己控制她。”   等等!   这【偷羊贼】说什么?   渔人女王?   那不是,那不是我的“前世”吗?如果死灵师摩根所声称的内容没错的话!   “你先等一下!”【偷羊贼】还想要开口,却被我打断了,“我理一理,我所知道的渔人女王是人类最早的统治者,似乎会不断‘转世’,可是她不该干系如此重大,需要我只身犯险于此,哪怕被敌人控制了,又能怎么样?如果你不给我一个完整的理由,我会离开,只要我一心逃跑,现有的冰龙数目拦不住我。”   我这话听起来严厉,却绝不过分,老实说,如果不是因为好奇心过重,害怕谷地这处东路军出差池,我压根不会跟着【偷羊贼】来这里。   灼人部的火祭坛如今是一个孤零零处于尸海包围中的荒岛,假如这是个圈套的话,假如围困这里的冰龙还有后援,我可能就会死在这,这风险实在太大,所以,如果它【偷羊贼】没有一个坚实的理由来把我留下,那我真的会离开。   “私生女蓖麻曾经也很好奇这个问题,”【偷羊贼】便似一个有人魂的石龙,它叹了一口气,“她当初在女泉镇,就是那个几个月前闹过瘟疫的新泉镇出奔时,原因可不止是背叛想要杀她的黑党领袖蕾妮拉女王,也是由于她困扰于龙梦,十分好奇,当日她飞出女泉镇后,沿着螃蟹湾飞向了厄斯索斯,并查明了你想问的问题,渔人女王的重要性,以及异鬼所作所为的缘由。”   我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暗黑姐妹”,不禁倾身注视洞口这石龙巨大的躯体,“是为何?!”   它缓缓道出一个解释:“渔人女王是蓖麻取的名字,因为这是她所知最古老的,有名声的女人,其实质上,指的是人类最早的祖先,所有人类的母亲,在数不清的岁月之前,生育下了所有人类的父亲,因此,每个人都是她的血脉和血亲。”   嘶,我吸了口冷气,脑海里开始揣摩。   这偷羊贼,它说的这话会是真的吗?   首先就我所知,关于最古老的母亲这种事情,确实有类似的事情或者理论。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有各国各族的神话传说,不提这个。   哪怕在科学的认识中,前世地球上的古人类学家也提出过一个“夏娃理论”。什么是“夏娃理论”?就是依照现代分子生物学的研究,学者推断,所有的人类其基因都可以追溯到二十万年前某一个非洲的人类女性祖先,而依照“夏娃理论”,在比二十万年前更早的岁月里,人类的鱼祖先、蜥蜴祖先和猴子祖先似乎都可以溯及到同一个。   换言之,不管是从神话还是科学的角度,所谓的“最古老的母亲”这个东西,是确实会存在的。   顺便,之所以是“夏娃”、“女娲”,而非“亚当”、“伏羲”,不是因为这个世界在打拳,而是按照现有的研究方法,子代的线粒体DNA只来自母方,父方的线粒体DNA不会遗传给子代,因此男性父祖不好确定。   这个理论在冰火的世界里说得通吗?说得通,冰火世界里的很多“魔法”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例如坦格利安家族的外表特征与轻型白化病的相似性,以及除了我莱雅拉和维斯特洛、厄斯索斯两块大陆现有主体人类之外的人类亚种,包括森林之子、伊班人以及索斯罗斯的食尸鬼等等,这些在地球上都是有例子的。   只是地球上除了现代智人之外的其他人类亚种全都灭绝了,只有化石作为其存在过的证据。   灭绝...   我隐隐有了猜测,前世现代智人成为地球霸主的过程充满了血腥,就前世的人类来说,人类亚种之间可不存在和平,现代智人之外的长者智人、丹尼索瓦人和尼安德特人是和现代智人平行走上不同进化道路的人类亚种,它们全都“蹊跷”地灭绝了。   灭绝,异鬼要寻找类似于全人类的母亲,会是出于这样的理由吗?   总之,我认为,很多前世的知识,都可以用来解释冰火世界这个年代所谓的“魔法”,只是我没这个水平解释所有的“魔法”而已,而就【偷羊贼】所说的,“最古老的母亲”,也就是所谓的“渔人女王”这个私生女蓖麻调查过后得到的结果而言,或许,确有其事。   所以,我眯起双眼,“你的意思该不会是,异鬼想要从人类共同的母亲来研究人类的血脉,并制造出会传染的烈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来消灭所有人类吧?”   “你怎么知道?”它惊讶了,“没错,这就是当初蓖麻得到的结论,她按照自己所做的龙梦,来到了明月山脉里的灼人部,就是一边想按照预兆的轨迹进行,一边寻找出有没有避免这注定会发生之事的办法。”   我一扬眉,拒不接受【偷羊贼】的说辞,“这可奇了,要是她真这么想,那完全可以不按照预兆来进行!”   “我说了,莱雅拉·波顿,她一开始时不知道这骨灰罐是自己的,死前才猛然醒觉。”   唔,我开始思考。   一个古代人,能够通过种种线索和传说,推断出“夏娃理论”,这一点不奇怪,毕竟前世的圣经也做到过,现代的分子人类学在某种程度上,是证实了这种可能性而已。   但是异鬼能借助魔法,制造前世里仅存在于小说里的基因武器,这一点很匪夷所思,虽然说冬季寒冷,是不少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可是异鬼做得到吗?还是说,不是异鬼在做,而是别的生物在做?   我突然又想到了沼泽民亲口承认的,散布瘟疫的事情。   森林之子!绝对有动机,或许也有时间孜孜不倦研究如何抹去人类存在的森林之子!   可别忘了,它们是个子矮小的长生种,比我这样的人类更懂得魔法的人类,而异鬼和长夜就是它们制造出来的灾难!同时,前世电视剧里倒是把异鬼和森林之子的关系,归结为异鬼是失控的魔法生物,可是那是电视剧。   我这里呢,我所在的冰火的世界呢?森林之子真的玩火自焚了?   明确了最有嫌疑的元凶之后,我回答【偷羊贼】道:“既然如此,我们该做的应该是尽早祛除异鬼,阻止这种采集人类血脉的努力,它们每复活一个尸鬼,或许就对人类血脉的了解了加深一份。”   “或许它们现在需要的是临门一脚,莱雅拉,”【偷羊贼】提醒我,“和蓖麻同一个水平的女巫就很合适,这个女巫可以是蓖麻,也可以是你,再或者于外头宣扬自己神灵的那位梅丽珊卓。”   临门一脚,或者就是说,临界点,让人类灭亡的临界点,这个临界点,照【偷羊贼】的描述,应该就是有魔法在身的女巫。就我所知,在这世界上手段高明的女巫虽少却并不十分稀奇,除了【偷羊贼】说的之外,还有巫魔女贝乐丝,以及兰尼斯港的蛤蟆巫姬。她们大都有自保的能力,或者能预见危险,很难对付,但是绝非完全无法为异鬼所敌。   而我也明白了,当初儿时见到的那双蓝眼睛,当初在孤山历险时想要诱骗我去塞外的野人,以及所谓“寒神先锋”的真正面目,这些让我憎恨的,让我感念的,让我好奇的那些征兆和景象究竟是什么...   是把我当做了需要握在手里的,毁灭人类的实验品。   在女巫之中,恐怖堡的女儿距离塞外最近。   想到这里,我三观震动,在震惊之余,我不由质问:“既然真相是这样,或者说,这是你的猜测,你就更不该让我来这里了,这里是对抗异鬼长夜军团的最前线,有梅丽珊卓在,还有我,异鬼必将对灼人部志在必得。”   “我无计可施,我的存在某种意义上是蓖麻的安排,避免这样真正的灭顶之灾,是我的使命,”【偷羊贼】坦诚相告,“而你是我所知道最强大的人类,我在你和丹妮莉丝之间做过选择,她来到这里,将会是真正的危机。”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问。   “当梅丽珊卓抵达灼人部时,我才苏醒了过来,除了将你带走,我确实没什么法子,莱雅拉。”   就在这时....   “火,火变小了,火变小了!!!”   洞穴之外绝望的叫喊声猛然高扬!   异鬼来了,来收取此地的制胜之机。 第701章 群鸦的盛宴(一)血与火——龙、蛮子   我看着浓烟和火星自那盘踞正中的草堆升起。   草堆正是原本被扎成了展翅魔龙形状的草木枝叶,如今早已失去了龙的狰狞,在烈焰中,逐渐萎靡成灰。   而薪草已然焦枯,热火焉附?   草堆既然已经萎缩,其上的火焰也早已不再蓬勃。   同样开始枯缩,遭遇和草龙同样命运的,是隔离着活尸和活人的火线。   还记得之前的光景,这火围成了一个圈,让天上的冰龙和地上的尸鬼不得而入,可是现在,就在我视线内,它却越来越低微,行将熄灭。   换言之,尸鬼即将淹没我在的地方!   这是我方才听到了外面绝望的呐喊之后,一手抱着骨灰罐,一手拿着瓦雷利亚钢剑,走出了那个,曾经是蓖麻所住的小洞窟时,所见的情景。   现在,在风中,我整个人都不由得有些凌乱,梅丽珊卓到底是不是个水货,要命的魔法说完蛋就完蛋,还完蛋得恰巧,正是【偷羊贼】几乎快说服我的时候?   说起来...   要是搁一两天之前,有人告诉我说异鬼其实是森林之子的帮凶,想要玩生物战,用会传染且致死的病症消灭人类,那我铁定不会相信,这中间需要的科学研究太多太多。   可是此时此刻,手握名剑“暗黑姐妹”,身边是会说话的龙雕像,面对着汹涌的尸群,绝望的高山蛮族以及越来越衰微的火焰,再经由【偷羊贼】和我前世知识的两相印证,联想到森林之子悠长达数千年的生命,我虽然依旧不信,但我看到了这个灭绝计划中可能的危险,实在是干系太大太大!   所以,决不能任由异鬼做到【偷羊贼】说的那一幕!假如真有能毁灭人类的疾病出现,到时候不管传染性如何,要治愈可就太难了!哪怕异鬼和森林之子它们,制造出的那种病毒或者细菌无法让人类灭绝,那将人口数目降低到一定数目依然是做得到的。   这样一说的话,旧神的使者,最后的绿先知,“三眼乌鸦”瑞肯·史塔克也立刻显得可疑了起来。   不过,他离这里挺远,过后再考虑他的事儿也不迟,最起码,看看天空,只要会数数的人都知道大难临头。   冰龙,灰影飘忽,蓝眸险恶,其量至少数十!   呜——呜呜噜——   高山氏族的青年吹响了与北境截然不同的声音。   我知道北境的军队已经开始使用金属号角,而这里依旧是用过去那螺旋状的山羊号角,约有三英尺长,调子不够厚重却也很醒耳。   伴着这信号,老弱病残步履蹒跚地围着草堆而坐,高山氏族还能打的男丁与壮妇们则相互吆喝着聚拢到了一起。   他们或手持斧子石锤和盾牌,或架出石矛、光秃秃的削尖木棍,以及极少数有青铜或钢铁的矛头,少数身上有锁甲衫、板胸甲,多数连头盔都不戴,真是我见过最简陋的民兵队之一。   也无怪乎我会从他们发出的号子声里,听出一丝颤抖,只怕是凭着烈酒的作用,这些人才有胆气面对火外会动的尸首,否则早就已经逃之夭夭了。   这时候,适才与我交谈的酋长开始战前演说,他开腔暴喝:“黑耳部、奶蛇部、月人部、画犬部、雾子部、石鸦部、树子部还有红铁部全都给我听好!这里,是提魅之子提魅,”说着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灼人部的红手,所有高山之民的守护者!”   这大概是他自封的头衔,而约摸是由于这可能是死前最后一次演说的原因,提魅话还不少。   他指着自己,接着手上的斧头指向了我的石龙,以及冷眼旁观面色不佳的梅丽珊卓,“看,祖先们的神灵来了,火女巫复活了!高山之民是如此幸运,三千三百三十三名汉子里,只有提魅面前的战士,迎来了阿妈阿婆们预言的战争!英豪与恶鬼的战争!!!我们将与诸神并肩作战,所有战士的英灵都将与诸神同在,这是战士生命最完美的终结,如果战士当中有懦夫,提魅将把最懦弱的那些命根子或者乃子割掉喂山羊,都听到了吗!?”   “吼!!!”似乎是抛弃了最后一丝怯弱,又被激起了土匪气儿,这帮装备差劲的男女纷纷叫嚷起来:   “割尸体的耳朵!”黑耳部女人的老传统。   “剁尸体的命根子!”然后喂山羊?   “穿苍白的甲胄!”哦,这是要把异鬼给扒了。   “吃冰老鹰的眼珠!”   冰老鹰是冰龙吗?还真是会归类,当初第一次见到还活着的魔龙【偷羊贼】时,是不是叫它火鹰来着?我看着这气氛一时热情而激烈,就像是在赶赴一场必将胜利的战斗似的,不得不说,原始人脑子转得少,苦恼就是少。   接着我目光转向梅丽珊卓,脖颈上的大红宝石真是显眼,更惹眼的是着装,一身猩红色的裙子,别的东西半点没穿,甚至我还能看到她胸前两个豆豆的形状。只见她深红色的漂亮眼睛也正好看过来,一见是我,立刻转开,接着便掉头而走。   我跟了过去,心里厌恶地直直皱眉,诸神逼得我不得不和这娘们合作,就很烦。   罢了,谁叫我是红王呢?和梅丽珊卓缓和关系,有利于我巩固权势,迎来对异鬼的胜利,没必要被仇恨给耽搁,我这样劝自己。   然而,我的理性告诉我,这有些难,别看外头就是尸鬼和异鬼,想想这梅丽珊卓...哪怕不含任何仇怨,客观地评价,她也不咋地,压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传教士。   什么叫合格的传教士?   来到风土人情与母邦截然不同的地方时,就要左右逢源,毫无节操,努力为自己的教派拓宽生存空间,哪怕是在三个鸡蛋上跳舞也在所不惜,梅丽珊卓做到了吗?没有。   她搁那学着领主似的玩政治投机,把赌注全压在史坦尼斯身上了,当然,可以说她是信仰虔诚,完全相信了光明王子的预言,甚至不惜抛却了宗教扩张的策略,和瓦兰提斯过去那位政客牧师本内罗,以及现在这位能委曲求全的至高牧师马奇罗完全不是一类人。   可是即便以红神的角度来看,其目标也该是“打败寒神,并在这过程中将拉赫洛教派的信仰传播”,而非“打败寒神,别的不用管”,如果红神的宗教不从与寒神的战争中博取足够的好处,岂非得不偿失?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拉赫洛教派里声望崇高,甚至直接给我惹出“寒神先锋”这个大麻烦的梅丽珊卓,不合格。   一句话概括,这红袍女祭司有点像是饭圈头头,还是特年轻的那种。   她走向了岩洞,我一面在心里操纵着【贪食者】和【乌拉克斯】腾空展翅,激起土蛮战士们的欢呼,一面抱着一个骨灰罐和坦格利安家族族剑“暗黑姐妹”跟了过去。   跟着跟着,她突然不走了,而是在洞前驻足。   “停下,你是来杀我的?”   虽在开口,这红发的丽人却没回头。   我不由在心中品评,她嗓音一如既往的优美,美得就像是她的身姿,至少从外观上判断,这世上没有比她更理想的传教之人,例如现在,白雪黑天一袭红影,背后是喧嚣和火光,我差点有了自己是个负心汉,在追回被我辜负女子的错觉。   至于她话语的内容,这冷漠而怨愤潜藏的腔调,让我不禁一翻白眼,“并不是,大敌当前,哪有自相残杀的道理,我想和你合作,红袍女。”   她转过脸来,脖颈间时闪闪发亮的红色石头,比宝石更红的直长发,修得她脸型完美无瑕,更衬得那赛似奶油的肌肤光滑温润,“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动机,恐怖堡的红王?你只是怕你朝我动手以后,我的魔法会轻松地至你于死地,确实会,你也怕你对我出手,哪怕成功,光之王拉赫洛也绝不会善罢甘休,确实,吾主珍视我这奴仆,这一点我很自豪。”   是是是,你法力高强,更是某位神尊的超级狗腿,我不敢动你,是吧?   她这话一点都不讨喜,自然让我心生讥讽,我玩味地答道:“拉赫洛,光之王,影之主,烈焰与阴影之神,既是烈焰,也是阴影,不知道你侍奉的是哪一侧,亚夏的梅丽珊卓女士?至于你说的那些原因,或许在之前是对的,但是现在绝非如此。我乃是君主,君主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要把握的大局,证明你的力量,或许你会更有伸张你——”   她不屑地一声轻笑,“你不是什么国王君主,红王,听起来你更像是一个商人,还把我当成了贩卖信仰的商人,在这里和我讨价还价,殊不知光之王拉赫洛乃是真神,世间的唯一至理,我不需要和任何人讨价还价,委曲求全。”   她这敌意可真是极端,我本来就捏着鼻子勉强来求和,自然说不出什么好话,我索性直接开门见山:“所以,就是不能咯?”   梅丽珊卓果断一口咬死:“我只想看你被烈火埋葬,除此之外,别无他求,既然我无欲无求,又何必谈判!?”   “哼,”我哼出一声鼻音,“那就让你的红神来和寒神单打独斗吧,大不了亡了呗,你知道吗?当异鬼杀死了我或者你以后,它们就会施法制造真正的寒神先锋,你一直有这样的预言,没想到,你的狗屁预言,竟然会是由于你的憎恨而付诸实现。”   梅丽珊卓乃是活了数百年的祭司,本质上就是个固执的老不死,她哪会被我这话给说动?   “语言动摇不了我的心志,留着你的蜜舌去说服异鬼吧,蠢王,再或者就杀了我,作为你多年苦心潜伏的功劳。”   厉害,到了这地步了,她心底也该知道我不是什么寒神先锋了,就因为记得我在白港抛弃她的事情,所以不乐意和解?   我不再多言,立刻转身走开。   这时候她又出声了:“你知道吗,红王莱雅拉,如果你对我尊重一点,或许结局会不一样。你没来之前,我原本认定这里是我的葬身之地,打算捏碎我脖颈上的红宝石,带着这里痴愚可是有信徒潜质的活人们,与异鬼偕亡,结果你来了,你肯定会想要篡取我的成果,我的自我牺牲将毫无意义,你觉得我会是那种便宜你的人吗,抱歉,你在做梦!”   我笑了,又转过头,深深看了她一眼,“所以不想便宜我,便宜长夜?原来你才是寒神先锋,死裱子。”   光之王拉赫洛是怎么选出这鸟人来七国完成狙击寒神的大业的?   这傻逼,谈崩了,没法达成合作,大家各安天命。   我可真是丢脸,居然还跑来想要主动和解,表现什么君主的风范?我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傻瓜。   嘭!就在这是,巨影天降,让大地发出一声颤抖,我和形同陌路的梅丽珊卓下意识地将视线投了过去,是不听我指挥的【偷羊贼】来了。   面对我问询的神色,【偷羊贼】劝解道:“我看到你们俩不欢而散,这可不好,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对抗几十万活尸,你们能不能活下来以后,稍后再去商量该如何决斗?”   我和梅丽珊卓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各自继续走各自的路,我头也不回地问道,“去问问那个女人,火几时灭,尸鬼什么时候涌入,还能坚持多久?”   【偷羊贼】照做,之后传话来:“她说,火大概在两个沙漏的时间之后完全熄灭,现在已经灭了一半,她维持不了太长时间。”   “问问她能不能再布置一次?”   “她说,你去睡一头异鬼,她就给你布置。”   傻逼。   稍后,我找到提魅,他正在和野人大汉托蒙德说话,听托蒙德吹嘘自己让野生白熊诞下子女的传奇,托蒙德这家伙八成是和梅丽珊卓一起来的。   “把你的人全部撤到那个山洞,”我抱着手吩咐,“你这样在空地列阵,冰龙一口寒霜你们就全死了。”   “那个洞穴装不下所有战士。”提魅皱眉道。   高山氏族都固执的过分,这点我很清楚,于是我说出自己的理由:“只要你收缩防御,依山列阵,我的石龙就能尽可能保护你们的天空,可是在这里不行,冰龙会从四面八方攻击你的人。”   头戴牛角铜盔的提魅蹙眉思索。   “提魅同意这一点,”酋长,或者说红手点了点头,虽然战事迫近,他却没有几分紧张的神色,俨然是视死如归,“鬼影森林的来客托蒙德,提魅现在去吩咐战士们,下次提魅再告诉托蒙德,铁皮人的女儿们是什么滋味。”   就这样,照我的吩咐,高山氏族不再傻兮兮地让所有人围着祭坛作战,而是依靠山体,背靠洞穴,老弱病残孕将那蓖麻住过的小窟挤得满满当当,哭声和祷告声绵绵不绝。   洞外,仅有的两百到三百名男女战士集结起来,武器尖锐锋利的一端对准了外面,可惜他们连黑曜石武器都没有,最终战果能有多大?不会有多大的。   火线越加衰微,酋长提魅做着最后的布置,其实也没什么好布置的。   “红衣女巫的位置会在哪,火女巫?”提魅之子提魅问道。   他大概是在问梅丽珊卓。   全身皆红的梅丽珊卓远离人群,一派不食人间烟火的圣洁样:“我自会献出我的力量,不用担心,提魅之子提魅,你很勇敢,那就继续勇敢地走下去。”   “鬼影森林的托蒙德,睡白熊者?”   “前排!”大老粗托蒙德吸了吸鼻子,瞪着那双大眼睛,“当然是最前头,老子的冲锋能吓死巨人。”   提魅之子提魅又转向我,“骑龙的女人,骑龙的女人?”   “哈?”我一边注意这这里,一边在调动刚刚抵达的尸鬼莫波,潜入长夜军团之中,“我?”   “是的,站在哪里,女人?”   “我站在最前面。”我弹了弹手里抱着的“暗黑姐妹”,骨灰罐当然不在怀里,早被我丢回原来的地方了,哪有拿着那玩意儿打仗的?   梅丽珊卓精致的弯眉一挑:“你不怕死,红王莱雅拉?”   看着她有些无法相信的表情,我突然明白过来了,她梅丽珊卓一向只把我当暴发户看待,或者一个张开双腿的女王,压根就不知道我身先士卒,血战沙场的历程。   好哇,你竟然这么想,红袍妹,我突然恶作剧心起。   “我不怕——【偷羊贼】!快!把这个红袍女给我提过来,你要和我站在一起,女人!”   “你干嘛?”她猝不及防,“放开我,放开我!你要借它们的手杀了我?!”   火花溅射在石龙的脸上,可它毫无损伤,石头哪里会怕火?尤其是温度不够的火。   “莱雅拉!”她恨死我了,形象全无的大叫,“我有办法,你不用这样让我们俩都——”   “办法,什么办法?你是说让你满足于自我牺牲的那个馊主意吗?”我嘲笑道,“是不是有种很高尚的感觉,嗯,亲爱的梅丽珊卓,边疆式悲壮,殉道者受难,皈依者狂热,你还真是把这些让人舍生忘死的情操给集齐了哇,身处蛮荒之地,曾经不信红神的梅丽珊卓,我没说错吧?”   “你——”   “安心,”我沉静了下来,吐露了我的决定,“如果没料错的话,我们就是活人最好的盾牌,梅丽珊卓,异鬼不想破坏我们的身体,他们还有大用!” 第702章 群鸦的盛宴(二)黄昏决战——灼月   谷地的明月山脉,长夜之下,寒风瑟瑟。   火圈将要熄灭,尸鬼马上就会群起蜂拥攻来,高山氏族的残余以及我、梅丽珊卓、托蒙德大汉和我的石龙,依靠着火圈中倚山一端的洞穴,峭壁巍峨,尸鬼无法绕后,是绝境当中最理想的防御地。   “啊对了!先去把火把点起来!”托蒙德一拍脑门,像个娘们一样地急促高声道,“快,风那么大,那个火堆要灭了!”   火对于尸鬼可是利器,我都忘了,又是一番手忙脚乱。   之所以忘,是因为我没对这些蛮族抱有太大希望,一时忧愁于石龙站位,以至于疏忽。   梅丽珊卓就站在我身边,我紧紧抓住她的柔荑,以防这女人临阵脱逃,她倒是昂首挺胸,不再有慌张的神色,高傲地看着火圈之后的魍魉魑魅。我之所以让这女巫和我呆在一起,是为了证实我的猜想,一个我似乎验证过得猜想:   异鬼需要用死亡来奴役强大的女巫,以追寻人类最古老的那独一个母亲,好针对人类的血脉,灭绝掉所有的人类。   之所以说这个猜想似乎被印证过,是因为我之前被冰龙袭击时毫发无伤,按理来说绝无可能,除非冰龙留手。   我把这个猜想说给了可能对我有误解的梅丽珊卓听,她顿了一顿,接着她动听而沧桑的声音诉说道:“别担心,寒神先锋,我不会跑,我乐于站在最前面,为吾主的意愿而死,虽然我不擅弓刀。”   听起来半点她都不信?不过她这人嘴硬得很,面对她憎恨的我时尤其如此。   “死?我以为你会更乐意见证寒神的失败呢。”我如此抢白。   之前我说她有“边疆式悲壮、殉道者受难以及皈依者狂热”的情怀,这听起来不像是什么好话,所以,她现在对我非常冷淡,浑然是更加厌恶了几分。   可是我自认为没说错,除了情怀叠加,我很难想象她会对她的光之王拉赫洛如此长情,不惜牺牲一切,奉献生命与人生。   这世界上不是没有除了她之外的虔诚之人,可是虔诚是建立在神灵与凡人相互成就的基础上的,似她这般痴迷而信抛却凡间事业的行为,在我看来,除了情怀过重之外,没法有别的解释。   当然,“边疆式悲壮”和“殉道者受难”这两种情结很好解释,前者于梅丽珊卓而言产生于七国这个在她看来愚昧不堪又陌生不熟的环境里,后者则是一个不虚伪的宗教人士基本的感情,受迫害时,当要为信仰挺身而出。   可“皈依者狂热”用在梅丽珊卓身上就很难让我理解了,毕竟我不知道亚夏的梅丽珊卓有怎样的过去?或许她曾经不信仰拉赫洛,亦或是曾经深深地动摇过,不管如何,她这样坚定不移地犯蠢,只有这三种情怀叠加才能解释得过去。   “远古异神自然只有败亡一途,我见证与否并不重要。”   对我的话,梅丽珊卓无动于衷,她看了一眼几个汉子在笨拙地引火,急急躁躁又面对着冬日的寒风,效果很差,于是此女红袖举步走在这简陋的阵前,我拉着她的手不明就里地跟上。   红袍女祭司那双深红的眸子一个个地看过男男女女的脸,我也跟着一览众人的表情,他们绝望、紧张又心怀一丝希望。   圣焰红心在红袍女高耸的胸前闪耀,她突然开始奔走疾呼,扯得我一个措手不及:   “长夜漫漫,处处险恶!”只听这祭司高唱着拉赫洛的辞藻,“白昼光明,勃勃兴旺!鼓起你们的勇气,正直的人们!投明扬善,信奉真主,去伸张烈焰红心的信仰!吾等凡人,茫然无措,过去独生独死,而今踟蹰幽谷。幸得彼此守望,集聚而行,幸得有主护佑,嘉以溢吾!”   只见女巫红袖轻挥,高山氏族的武器上燃起了火焰,烈炎熊熊燃烧,却没有点燃武器本身。   “拉赫洛荣耀吾民,拉赫洛与我同在!”   这是怎样壮观的景象?火星点点,几近燎原,真让这黑夜里最后的孤岛熊熊燃烧!   见到这一幕,洞窟里传来了老幼的惊呼,战士之中,以灼人部为首,其他的部族紧随其后,他们全都举起武器,高声大呼:“灼烧,灼烧!!!”   他们狂呼邀战,便连几近熄灭的火圈,蓝色的星海,黑色的尸影,以及夜穹中的邪恶的灰影,也浇灭不了人心中的烈焰!   红袍女满意地看着这一幕,此刻似乎我们之间的私怨也已不复存在,我不禁诚心实意地赞叹了一句:“令人印象深刻,女士。”   她答复道:“吾主庇佑一切正直之人,红王。”   我瞧着她这得意的小模样,只觉得这老女人真是性感极了,让人食欲大开!   然而,士气虽佳,强敌犹在。   我拉着梅丽珊卓,面向我心头最后的一丝阴影,数十万计的尸鬼大军,窥伺在侧的异鬼,和天空中超过二十条的冷酷冰龙。   如何解除这致命的洪流带给我的忧愁?   只有——   呼!   只听一声风啸,又怎么了?!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又是【偷羊贼】!我看到我那头失控的石龙直上云霄,甚至连劝阻都来之不及,它已经朝着冰龙冲了过去,显然是要以一对多,它还真觉得自己无敌于天下,胆敢单挑群龙了!?   众人看着【偷羊贼】那一点黑色飞入灰影之中,寒息和影火交辉轰鸣,还不待我有更多的反应,只听轻轻地一声噗。   托蒙德大吼:“别呆着,火熄灭了,它们来啦!”   是的,无暇再关注【偷羊贼】的命运,它们当然来了!   飘摇的火苗并非是全部一齐熄灭,先是一处不再有红光,紧接着,就像是恶疫在扩张一样,重归黑暗的地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呃...”那尸鬼开始呻吟,挪动的脚步声近乎同时传来,逐渐加快,尸海的声响就像是从雷电轻响下的小雨,变成了黑色的飓风雷暴!   看着汹涌奔袭的腐肉和蓝眼,我不由得习惯性地高喊出了对自己士兵的口令:“准备撞击,坚持住!”   尸潮越来越近,我看到露出颚骨的下巴,牙床昭然的脸,还有不剩下几根毛儿的眉,我勉强能靠身高来判断它们是不是少年儿童,却全然辨认不出年岁和男女。   “烧尸,烧掉尸体!”提魅之子提魅怒吼,他紧接着喊了一句先民古语,似乎是在用母语强调一遍自己的指令。   “吼啊!!”众人皆狂!   活人组成的集群犹如面对洪水的土屋,即将被扑倒,我几乎能嗅到寒风之中尸体的臭味,更看清了每一张狰狞又败坏的脸,我抽出“暗黑姐妹”,引剑到下巴边——   一只手向我伸过来,我把梅丽珊卓拉到身后,接着用力挥击。   砰!!!   尸鬼撞上了人墙,活人手里的火焰瞬间便把撞上来的尸身点燃成一个个火炬,而尸潮却没因此而阻,依旧猛如激流,前仆后继,毫不停歇!   我眼前的一具尸体被锐利的瓦雷利亚钢斩成两段,碎肉和腐烂的如泥内脏飞得到处都是,可我虽然心生厌恶,却连脸都来不及擦,立刻就对下一具尸鬼狠狠一击,打飞了它的脑袋!没了这个还有下一个,我眼里渐渐只剩下一张一张腐败的脸蛋,不是血肉模糊,就是长满了黑色的血管,左击右杀,耳边时而传来蛮族的呐喊和痛呼,好久没有经历过这样单纯的杀戮,我逐渐陷入到宰杀人体的爽快之中,沉浸在这用钢铁撕碎血肉的愉悦里。   轰!   一股明亮的光芒忽现,差点晃瞎了我的双眼,这是梅丽珊卓干的!   只见红袍女抬起了手掌,面对一个扑向她的胖子喷射出了长达数英尺长的白色带红炽焰,直接点燃了一片尸鬼,明亮得好像战场中出现了一颗正午的太阳。   “灼人!!!”蛮族们为她欢呼,“火女巫!”   在活人的两边,我的石龙也毫不服输,影火自尸体堆里横扫而过,直将沙场变为火场。   兴奋的氏族民自然不会忽略这黑色的火焰:“神火来啦!!!”   纵然没有黑曜石,烤就是了!   当灼人部在“生物自走型喷火器”的帮助下进行防御时,我的尸鬼莫波已经漫步在了依旧在不断汇集的长夜尸鬼之中,是的,尸鬼还在不断汇集,数量无穷无尽。   而远处浓烟滚滚,闪烁的红光比之前更加剧烈,就像是回光返照一般,连莫波那迟钝的鼻子都渐渐嗅到了一丝焦苦的味道,不知道活人能坚持多久?   而在天空之中,那一点黑影便如敏捷的豹子一般雀跃在灰影之间,黑色的亮火和冰冷的霜气你来我往,只听哗啦啦一阵响,无数的冰雹陡然砸落在尸鬼和雪地上,这是一头冰龙在战斗中宣告消亡。   我知道,【偷羊贼】这近乎自杀的举动,是为了只身拖住冰龙,避免活人遭遇毁灭性的霜息,它暂时做到了,我的石龙得以支持地面的防御,而不用分心天空。   可是,【偷羊贼】又能坚持多久?冰龙肯定会改变战术。   好吧,一如在空中奋战的它所言,我似乎确实已经是最强大的人类,得靠我来力挽狂澜,拯救高山氏族于水火之中了,兜帽遮住了莫波的脸,瓦钢剑“金狮”静静地躺在剑鞘里,不发出半点寒光,我借着莫波的双眼逡巡于腐肉之间,透过落雪和风中的碎肉与灰烬,寻找那一抹抹代表着异鬼的白色。   没有迹象,我一直没有发现迹象,按理来说,如此多的尸鬼汇合,怎能少得了异鬼的指挥?   它们会躲在哪里呢?   片刻之后,我就得到了答案。   步履蹒跚的僵尸朝着忽明忽暗的火光行去,我顺着它们的方向,学着它们的步伐走了一阵,接着赫然看到一列白色的骑兵排成了一排,它们有些骑着死去的狗熊,有些骑着晶莹的冰蜘蛛,还有的骑着死马和死鹿,只见每一头异鬼都手持一把细长的冰铸骑枪,无声无息,冷酷且致命。   我日,骑枪?!这帮异鬼哪里学来的歪门邪道?   借着莫波的双眼看到这一幕,我哪还能不明白异鬼的打算?当活人被尸鬼磨得筋疲力竭时,当然没法用手头简陋的兵器拦得住这样一支骑兵的冲锋,不知疲倦的坐骑,还有冰冷无情的骑手。   它们有三十几个,每一个都骑在坐骑背上,我知道,这股力量要是奔跑起来,那绝对无人可挡。然而,它们现在静静地排成横排,没有动静,众所周知,骑兵不动起来,简直就是呆若木鸡的好靶子。   想到这里,我不得不感叹,运气真好!幸好莫波在这里,幸好我在异鬼冲锋之前发现了它们!   还等什么!?   我顾不上隐藏,迈起莫波的双腿快步小跑,紧接着猛然加速,风驰而边,莫波以超过凡人的臀力甩动双足,就这样靠近了这行乳白色的异鬼。   它们听到响动转过头来,我的尸鬼拔剑在手猛然一跃,狠狠将瓦雷利亚钢剑插向了一头异鬼的眼眶,其九英尺长的冰骑枪压根连格挡都来不及,只见“金狮”的尖端一触那蓝光闪烁的眼瞳,紧接着无情地猛扎了进去,锋利的刃口碾开异鬼皮包骨头的肤肉,利索地搅进它的颅腔接着透脑而出,这异鬼甚至还来不及惶恐,就立刻化为一滩冰水,洒落到坐骑之下。   了结一个!   就在这瞬息之间,我借着莫波的手甩出了一枚黑曜石碎片,打着旋的薄石乘风划出一道弧线,我身旁猝不及防的异鬼本想避开,却发现这石片的弹道瞄准的,不是它灵巧的上半身,而是被马镫紧固的腿部。对于人来说,这样的暗器无伤大雅,可是这是异鬼,哪怕不是打要害,黑曜石武器也是致命之器!   黑曜石片视异鬼那可以防御钢铁的腿甲如无物,直接穿之而过,刺透其腿,哗啦啦一声,这措手不及的异鬼也变成了清水一滩。   就这样,只不过是一秒钟的时间,两头异鬼,六万活尸,已然失去了战斗力!   灼人部里。   成片张牙舞爪狰狞不已的活尸忽然倒下,整整齐齐地由着惯性向前一栽,无声无息,提魅之子提魅喘着粗气看着这一幕,他浑身都是腐臭,沾着尸汁和烂肉,这酋长抹了抹流满额头的大汗,他大叫道:“诸神和战士同在!”   “哇吼!!!”奋战中的诸位拿出最后的余力振呼一声。   我侥幸地看着这一幕,手上几乎脱力,差点把剑扔在了地面,我身后是撑着我的梅丽珊卓,她倒是整洁如初。   “这些远古异神的仆从怎么了?”红袍女惊愕地在我耳边问道。   “又是有异鬼被突袭,这就是长夜的硬伤,呼.....”说着,我长叹一口浊气,疲惫地眨了下眼睛,“或许当初人类能战胜异鬼,也是针对这个缺点来的,之前在孪河城和布拉佛斯的胜利,也是拜尸鬼和异鬼那要命的联系所赐。”   “是谁偷袭了异鬼,艾林家族?”梅丽珊卓问道,她吃力地用小臂和肩头支撑着我,方才尸鬼组织了一波冲锋,就像大浪一样,差点把我给推倒。   “不,我一个朋友,它可面对着三十多头异鬼呢。”   “三十多头?!你那个它有一支军队吗?”   “不,”我回答,“它只有一个人,所以现在落跑了。”   距离灼人部三里格外。   晶莹透亮的白色长枪铿地一声刺过耳边,险险被莫波给躲开,没错,莫波现在在逃跑,很明显它一个尸鬼是打不过三十几个异鬼的。骑在死马或冰蜘蛛上的异鬼正在追赶,被莫波不时以黑曜石尖头和刀片进行骚扰。   回到灼人部内。   梅丽珊卓听了我的话,勉力一笑,“你说的是真的吗,红王?”   我不耐烦地站直身子,摆开架势,准备迎接尸鬼的下一波攻势,“异鬼确实——”   “不,我是指,异鬼想要用女巫作为材料来施法的事儿。”   “是的,”我转头看了身后的她一眼,“确有其事,看看周围,高山氏族的武士们遍体鳞伤,有的直接被咬破喉咙,而我们在遭受了血雨腥风之后几乎毫发无损,这应该就能说明一些问题了吧。”   “我当时和那个自由民跑进这山里,本来以为可以避开长夜浩劫席卷的方向,”她叹道,“却没想到它们会冲进这山间。”   “或许是夜王和异鬼想要你这么想,以为进入山区能够逃出生天,却不想它们随后就汹涌而来。”我推断道,“好了,现在说这个也没有意义,我们直接——”   这时候,天上的战况打断了我的话头,我不由仰头而望,只见在牺牲了两头冰龙之后,天空中灰影对石龙【偷羊贼】形成了包夹之势,打得它左支右绌,只能不时还击,其他的灰影里有三四头正在俯冲下坠,俨然是要直接解决掉被围困住的活人,【偷羊贼】想要冲去骚扰,却在其他冰龙的攻击下无奈折返,自顾逃命。   我急忙命令在尸体堆里吐火肆虐的【乌拉克斯】和【贪食者】飞天进击,黑色的龙直翔而上,却不想这像是捅了马蜂窝一样,直接引起了冰龙集群而来,十几头,除了困住【偷羊贼】的冰龙外,全都来了!   “妈的个七层地狱哇。”我咬牙看着这一幕,不,不止是灰色的冰龙,几团黑云飘向了天空,是尸鸟之群,这是要直接致我的石龙于死地,或者至少困住它们避免它们支援地面!而少了石龙,高山氏族的防线将完全不堪一击!   蛮族武士们原本就是因为石龙和火女巫的存在才能支持到现在,可如今梅丽珊卓油尽灯枯无法施法,石龙更是一步踏入了必将踏入的陷阱,怎么办!? 第703章 群鸦的盛宴(二)黄昏决战——先知的   长夜,当我正在明月山脉里面对逆境时,赫伦堡。   一只浑身黑羽的乌鸦飞到了窗台上,小脖子耸动着,寻找石缝里的虫儿,突然,一只手抓住了它,“莱雅拉·波顿?”稚嫩的童声发问。   乌鸦挣扎扭动,在发现自己逃脱不得时,瑟瑟发抖地聒聒直叫,似是在求饶,瑞肯·史塔克把这蓝眼的小东西举到眼前端详,“别装了,我知道是你。”   过了很久,他抓了很久,身在明月山脉尸鬼围困中的我,终于收到了黎明套牌那部分头脑传来的消息,有尸禽被发现!   这是我设置的一套程序,平时别来打扰我,有异常时再通知,我发现这正是监视瑞肯的死鸟,瑞肯关乎旧神和森林之子,我立刻就接过尸雀的操控,借着它的眼睛看到了瑞肯的脸。   大概是注意到麻雀的眼神灵动了起来,瑞肯露出了一个成熟的微笑:“你来了,莱雅拉?我想你时间不多,我长话短说,我可以告诉你如何制造异鬼,只要你点了头,愿意答应我提出的条件,愿意你就点头,不愿意,你就摇头。”   我毫无动静,不过也没有离开对麻雀的控制。   “我提示一下,异鬼用冰铸武器,你可以用龙晶。”   莫名其妙,谁不知道黑曜石对异鬼伤害颇大?   我没有理会瑞肯更多的话语,不过我知道他说得对,我,时间不多。   长夜军团在明月山脉中的实力原本就是压倒性的强大,可能以百万计的尸鬼和三十多头异鬼,更有那可能集中了所有冰龙的天空,和不可计数的尸禽,如何能挡?   如果不是异鬼把尸鬼铺的太开以横扫整个山区以及谷地西北部的城堡洪歌城,并因此而难以调动力量,集中攻击灼人部的祭坛,那么,我所在的这里,早就该被尸鬼群给淹没了。   战事没有如果,高山氏族和我有了拼死一搏的机会,挣扎到了现在。   可是碾压依旧是碾压。   当异鬼调整策略,完成绝杀之势时,似乎我和这里的活人都将有个不幸的未来:尸鬼莫波在异鬼骑兵的攻击下勉强借着地势自保;石龙们寡不敌众各自为战,再多被影火燃烧的鸟尸,也掩盖不住它们境况的恶劣;地面上,在倒下了一些尸鬼之后,尸鬼的数目依旧非活人可比。   氏族民们手中的火把已经熄灭,石龙不再,女巫疲惫,此诚必死之局。   我昂首看着石龙的状况,我注意到有几头冰龙脱离了石龙的骚扰,即将抵达这里。   “守不住的,”梅丽珊卓说着丧气话,“它们数目太多,不管是龙还是尸,所以,哪怕你有石龙也没用。”   她语气倒是够冷静。   是啊,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记得历史上一切最后能翻盘或者以少胜多的战事,要么是弱的那方打中了敌人的领袖,要么是攻击了敌人必救而来之不及的软肋。可现在,尸鬼莫波一个人压根就没办法和三十多个异鬼对抗,他现在险象环生,能否活下来还是未知数...   不过,也不是全然没有办法!   尸鬼正在临近,已经跨过了之前火圈留下的焦土,我遍览过这战况,意识到自己必须抓紧时间,因此语速又急又快!   “现在只有拼险了,”我沉声道,“如果我调石龙去袭击异鬼,应该可以瓦解地面的攻势。”   “那么冰龙呢?”红袍女仰望那漫天的灰影,“这数目你有把握吗?”   “不是很有把握,”我很诚恳,“冰龙对石龙是劣势,霜息对石龙的伤害不大,但是它们数量不少,积少成多之下,用爪牙肉搏依旧有可能让石龙被摧毁。”   “既然如此,你还在这里干什么?”我感觉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抓住了我的腕部,将我往后扯,“托蒙德,提魅,死死抵住,我们去与诸神沟通,只要再死守一会儿就好!”   “好嘞,红女巫,咳!这些会动的尸体,我一根胡子都能扫倒一片!”   “干嘛!?”我不明就以。   这梅丽珊卓害怕了,要拉着我跑,可是能跑到哪里去?   “现在你需要时间,好让石龙去摧毁异鬼,然后再回来和冰龙对垒!”她解释着,推开氏族战士,带着我往洞窟里挤,“你刚才说异鬼的目标是你我这样的女巫,它们想要留我们全尸,好转化我们成为某种异鬼美人,对吗?”她接着对洞里的老弱严厉大喝:“都给我出去,别干扰我向吾主乞求,滚!”   愚民畏惧祭司,很快咱们就清场成功,私生女蓖麻当年住的小洞里只剩下了我们两个,还有蓖麻本人的骨灰罐。   “灼人,灼人!!!”外头的战士们大喊,只听嘭隆地一声响,它们和死人撞在了一起,被赶出洞窟的老幼哭喊了起来,一派行将就木的景象。   我调遣石龙拼着受伤脱离冰龙的范围,俯冲向莫波拼命逃窜的位置。   “快,要做些什么,抓紧时间!”红袍女巫催促声声。   “哎呀,”我扯开她拉住我袖子的手,这女人指甲好长,“我不知道!”   “什么叫你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那个【偷羊贼】告诉我说要用一具女尸吃下骨灰,其他的咒语仪式什么都没说,哦好像还要用到异鬼的冰剑,你以为我不想牺牲掉你换取一线生机?不是我不想,是我做不到!”   别说我或者【偷羊贼】,换一个坦格利安家族的神棍来也不可能知道异鬼是怎么施法的啊,心脏树和死灵师摩根也不——   然而瑞肯可以!瑞肯知道怎么施法,他早有预料!   难道说,这也是旧神计划的一部分?   事不宜迟,我立刻连线赫伦堡————   窗台边,瑞肯抱着乌鸦,他还在等待我的回答,我操纵着乌鸦抬起小脑袋顶着男孩娇嫩的下巴,恨不得一喙啄过去。   “聒聒!你想要什么,聒聒!”我问他,咳!这聒聒声不是我故意的,实在是用乌鸦的发声结构说人话有些不适合。   “你想要摆脱险境,甚至一次性地战胜进入明月山脉的异鬼吗?   你想不让长夜军团拿到那个真龙家族女人的骨灰,对吗?   你提防你故乡的鱼梁木与诸灵,是因为祂们想要对你不利?你觉得刺青脸马奇罗和梅丽珊卓的红神,真的能帮你办到这一点?祂会给予你胜利和权力吗?”   我用乌鸦呕哑嘲哳难闻听的嗓音回道:“你想要说什么就说,聒聒,别给我玩话术,聒聒!”   瑞肯笑了,他脸上半点都找不到符合他年纪的天真,“我想说什么?关键是你要什么,红王,旧神是你最坚定的盟友,现在我会证明这一点,让我告诉你,该如何制造异鬼最怕的东西...否则你哪怕九死一生地逃出明月山脉,也绝对逃不过夜王和百万尸鬼的围攻,你的凡人军队人数太少,根本无济于事,只要面对铺天的冰龙,他们就会心气尽丧,你需要异鬼,需要能够深入永冬之地,结束此劫的帮手,而我和你过去崇拜的诸灵,就是你最好的臂助,莱雅拉·波顿,不要让无谓的恐惧干扰了你的理智。”   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接受瑞肯·史塔克帮助的感觉。   为什么不喜欢?显而易见!就在之前,自来到七国以后,我一直消极地对待死灵师摩根、“三眼乌鸦”还有梅丽珊卓,就是因为我知道他们不是朋友,与丹妮莉丝、至高牧师马奇罗之类的角色比,这几个涉及魔法的人物要更加狡诈,狡诈得多!和他们合作甚至对话,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不知不觉被坑了。   尤其是旧神,依照前世的电视剧,异鬼乃是森林之子制造,阴差阳错中失控,成为了七国的一大祸患,而依照前世的小说和拉赫洛教派的说法,异鬼是寒神的孳仆,一心要让风雪肆虐人间各地,唤起无人可活于其中的漫漫长夜。综合这两种传言,再加上瑞肯破坏长城导致异鬼入侵,还有【偷羊贼】告诉我的事情,以及我之前的经历,显然,旧神很可能与寒神冥冥之中有什么联系。最不济,祂也是一个搅屎棍,想要人类与寒神两败俱伤,自己从中渔利。这我要能相信祂,和祂最后的绿先知瑞肯·史塔克,那我岂不是傻子?   “你没时间了,思考得如何?”他问。   不过,最少最少,从瑞肯·史塔克主动和我联系这一点来看,似乎有一个推论是很明显的:旧神和绿先知都不真正地想看到寒神统治一切。   “我有别的办法,”我想起了梅丽珊卓之前所说的,她那个自我牺牲的方案,“我的红袍女巫乐意自毁,带着长夜军团一起灭亡,我不是很需要你的帮助,你想错了,我有光之王就足以应付很多东西,想必你也知道马奇罗来见过我,他带来了——”   带来了火蚯蚓,一种的必要材料,让人能够在没有龙卵时,采用最原始最粗暴的办法制造魔龙。   “你没有回绝我,说明你想提条件?我猜现在你那里局势很糟。”怎么,瑞肯这话听起来,好像是在暗示我这快要死掉的状况,是没资格要求什么的?   我干脆回应:“那我就让梅丽珊卓牺牲吧,想必我可以提出一些她无法拒绝的奖赏,给予她的神灵。”   我可是红王,我有的是可供交换的资源!要想说服梅丽珊卓,我只需对着诸神发个誓就够了。   终于,瑞肯决定直接说出答案,他错过了这次要挟红王的机会:   “制造异鬼的方法和制造尸鬼大同小异,毕竟异鬼说穿了,就是森林之子发明的,比尸鬼更强大的尸鬼而已。”   他叹了口气,“当然,一个强大女巫的骨灰是必要的,如果你真的制造出了那个异鬼,或许会影响其他使用同一个女人骨灰的,别的东西。”   是指【偷羊贼】吗?说来没记错的话,关于用野女巫蓖麻的骨灰,来制造异鬼的事情,是【偷羊贼】告诉我的,它应该已经预料到了假如我真按照它说的做,它的意志就会灭亡,再或者说,它就是蓖麻安排下来解决这桩事的工具,其实没多少心智,至少没有顾惜自己的本能。   可是,假如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异鬼?照瑞肯的说法,就牺牲掉一头石龙,这显然不是很划算,除非这头异鬼比石龙还要强大,所以我追问了一句:   “我会制造出一个什么来?”   “一个怪物,”瑞肯的眼神很玩味,就像是在看我的笑话,“就和森林之子制造出了异鬼一样,你会制造出自己无法控制的怪物,但是却能挽救你,就像是当初异鬼的出现挽救了森林之子一样。来,我告诉你该怎么做,最好是我边说,你边动手,一如我所言,你没什么时间,红王。”   确实如此,我没时间了,尸鬼已经进攻,在它们面前,我只是一个强大的施法材料,和普通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我的小命危在旦夕。   谷地,明月山脉里的灼人部祭坛。   “啊!!!”   一声惨叫从洞外传来,这并不算突兀,因为惨呼已经迭起!   我知道,此刻洞外已然是一片屠宰场,尸鬼甚至已经能将毒手伸到了躲在战线之后的妇孺老幼中。   “快!”梅丽珊卓抿紧了双唇,担忧而急切,“它们已经攻破了高山氏族的防线,冲进了活人堆里,你必须马上开始!”   我回过神,“好了,我现在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我取出一枚藏在内衣里的龙晶匕首,这是我最后的一件黑曜石武器,“你先把骨灰罐倒进你嘴里,我去取个人过来放血,然后我把这枚匕首插进你的心脏。”   梅丽珊卓捧起蓖麻的骨灰罐,动作很利索,浑然不像是知道自己快死的模样,她打开盖子,端详着罐子里:“我还真不知道骨灰是什么滋味,我的嘴唇太干,这骨灰吃了也咽不下去,你看,里头有几根骨头都没烧成灰。”   “那你...喝水不?”我检查了一下四周,顿时也觉得自己口渴起来,没有水袋,好几个小时没进水了。   “不用。”她一口回绝。   真是毛病多,也罢,不知道这仪式过后她会变成什么,总之不会是现在的梅丽珊卓,指不定真会死。   我按捺着性子“那你想怎——”   我唇上一温。   她突然吻住了我,一只手勾住了我的腰,把我搂了过来。   我感受到了温软的舌尖,和同样柔软的双唇,懵了。   只是过了一秒以后,接上的唇立刻分开,她的表情依旧冷静,眼神里多了几丝旖旎,只听她骄傲地挑逗道:“你可别挂怀,我这辈子睡过几百个君主,你在其中算是最没情趣的那个。”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Emmmmm,又不是没被亲过,我很快就从羞愤和惊愕中脱身。   “那么,我们开始吧。”   我奔跑出洞外,扯住一个哭泣的老妇,拉近洞里,途中只听天上狂风呼啸,庶民哀嚎不止,稍后就是霜息带来的惨叫。   时间不多了!   这场仪式和用死灵术制造尸鬼差不太多,毕竟如瑞肯所言,异鬼就是森林之子所创造的,加强版的尸鬼。   在外面惨烈的哭喊和恶鬼的嚣叫声中,我镇定地用活人的血画下符号,念诵咒语,到了仪式的最后,梅丽珊卓不再咳嗽呕吐,从吃骨灰这种毫无人性也不舒适的恶心活动中解脱了出来,她闭上眼睛躺在之前放骨灰罐的石台上,洞外活人挣扎的声音变得微弱,只有寥寥几道呼喊和痛哼,尸鬼的嘶吼声势浩大,占据了主流,他们已经接近了洞口。   我看着梅丽珊卓睡得安详,绝美的脸蛋上不带半丝情绪,我高举最后一枚黑曜石匕首,心头却闪过一个念头,我应该就这样杀死一个刚刚亲过我的女人吗?   然而,恻隐之心没出现多久,我的眼角突然出现了一只腐烂的手指!   耽搁不得,马上!   在嗅到腐烂如臭鸡蛋的气息时,我再不迟疑,狠狠将黑曜石匕首,插进了梅丽珊卓的心窝!她猛地挺了一下,肌肉紧绷,双眼瞪圆,一对红唇大大地张开,发出一声无比刺耳的尖叫:   “啊————!!!”   我差点被这一声刺激得流出鼻血,却压根就顾不上去照看,直接拔出“暗黑姐妹”先行斩杀了一个扑进来的尸鬼,那尸鬼肉身完好,死后不久,正是一个灼人部的战士,它直接在剑下被腰斩。   心里突然多了一丝联系,【偷羊贼】的意识如我所料已经消逝,我重新获得了石龙的掌控权,我立刻命令【偷羊贼】不顾代价猛冲而下,扑向洞口拥挤如山的尸骸堆,同时,另外两头石龙也恰巧抵达了尸鬼莫波所在地,它们口吐影火,黑色的烈焰一照面就淹没了四头异鬼骑兵。   然而,我心里清楚,如果不扛住那三十多头冰龙,地面上再成功,我也无法逃命!   就在这时——   红光大绽!我本体的眼前梅丽珊卓陡然爆发出异变,我定睛一看,只见她脖颈上的红宝石,竟然开始溶化,浸入了她的身体!   这是怎么回事!?我突然想起了前世的小说里的一个猜测,尸鬼很可能保有部分前世的记忆。这红宝石发光融化,该不会是,红神为了防止自己的红袍女变成寒神的爪牙,并提供关于自己的信息,而特别设置的什么陷阱吧?!   难道到了最后,我要因为拉赫洛布置的“保险栓”而功亏一篑!?   难道我命中注定,要死在这里!? 第704章 群鸦的盛宴(二)黄昏决战——山中无   我早就很清楚,梅丽珊卓脖颈上的红宝石是维系她生命的关键,而当下,这鹅卵大的石头正在融化,莫非是红神插手阻止,这仪式要失败?   就在我一时失语,心声弛摇时,梅丽珊卓的双眸豁然睁开,我连忙将目光投过去,身子抵近观察,她的肌肤并没有呈现尸鬼的特征,只见表情呆滞,全身的骨骼都在咯咯作响,那原本是深红色的双眼,一只化为血红,一只冰蓝绽放。   看起来似乎成功了?泛起的些许沮丧或许因此得以消解一些,可我却顾不上感叹,只因这情景简直诡异到了极致!   看着那一蓝一红的双眸,我想起【偷羊贼】不受控制的事儿,这梅丽珊卓该不会也——   我搜索了一下脑海,没发现自己和梅丽珊卓之间有什么联系,果然,失控了!   她如雪一般苍白冰冷的皮肤突然爆开并冒出火焰,接着又那火焰变成蓝色,瞬间平息并凝结成霜,头顶则突然长出晶莹的冠冕,便像是寒风的女王一般,可是接着,冠冕突然着火,又垂落而下,化为红发,就这样,她全身都是周而复始的变迁,就像是这个世界本身的四季不断变幻,冬夏皆有,冰火并存。   现在的梅丽珊卓,算是什么东西!?   她会不会爆炸?我心下一沉,看着这一幕我甚至产生了错觉,就仿佛我看到的是人类在长冬和长夏之中挣扎求存,血脉逐渐适应了从炎热到严寒的气候,让自己的足迹遍布世界,征服了每一寸土地。【偷羊贼】之前告诉过我异鬼的目的,而这,难道就是异鬼想要的,所有人类最初的母亲?难道不该是,就我所知的,前世所谓的直立人或者早期智人之类进化成人类的物种,而是一个一边爆炸一边结冰的...失控女巫?   就在这时,尸体喉咙里那标志性的咕噜声响起,几个尸鬼扑入了洞窟,步履蹒跚,他们满脸鲜血,显然是饱尝了活人的滋味,我心下疑窦丛生,而战斗本能已经自动发挥著作用,刚挪开视线,一剑挥出...   轰!   一阵白色的强光出现在梅丽珊卓肚脐眼的位置,让我下意识地背过身去,接着,大概是那光芒突然在她身上爆炸!我眼前白茫茫一片,耳朵嗡嗡作响,双目暂时失明。   这是——?   赫伦堡。   “聒聒!这是怎么回事聒!?”我用乌鸦之喙尖叫地问道。   瑞肯·史塔克投来探究的神色,我急切地说明了情况。   “真是有趣哪,”瑞肯微笑地听完了我的质问,他感慨道,“你居然是用梅丽珊卓,你知道吗?那个红袍女不是一般的巫师,在白港时我一看她的模样就清楚了底细,她是靠脖子上的红宝石维系生命,而且她不止死过一次,她其实就是光之王拉赫洛制造的...属于夏日的异鬼,别看她似乎活着,可是除了施法和虔敬主子之外,她什么都不知道,已经丧失了正常人的感情。”   “聒!你是说,被拉赫洛的复活术给复活的人,其实是类似异鬼的生物聒?”我想起了当年被红袍僧复活的贝里·唐德利恩。   “这么说,并无不对。”   “这就是你说的异象生机聒?!可是,她能对付冰龙吗?你不知道,在明月山脉,足足有三十多条冰龙的聒!”   “三十多头,如果我没高估寒神,那肯定就是异鬼的全部了,”瑞肯的语气就像是听到了平平无奇的新闻,比如临冬城的铁匠新有了女儿之类的,“你知道冰龙是什么吗?”   “还能是什么,就是生活在北方的龙聒?”   “不,它们是死去已久的龙,”瑞肯笃定地阐述,“和你的石龙本质上是一样的。”   “聒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它们是冰做的,死后变成了水?因为异鬼搞不到魔龙的尸身,它们没杀死过龙,也没有偷走过龙的尸体,即便有所尝试,那些魔龙的尸骨也会在抵达异鬼的区域之前就被活人拦下,或者腐烂殆尽,我的红王,要知道用龙尸和不用龙尸,制造出来的死龙不是一回事,故而冰龙缺乏强大的肉身作为依仗,本身实在是弱的要命。”   瑞肯这话让我心里稍安。   听起来冰龙不难对付,而且,我听得出来他不知道梅丽珊卓变成异鬼会是什么模样?毕竟异鬼本身制造异鬼时,用的是男性的人类婴儿,而非成年女子,这中间区别不小。   不过这些都没关系。   重点是,她不会与我为敌,并且为我解决洞窟外的麻烦。   就前一点而言,我和红袍女恩怨纠缠,然而她临“死”前的那个吻,似乎说明她已经不在乎了。   就后一点而言,死鸟当做活鸟医,反正我又没什么办法,当然是相信这瑞肯,相信梅丽珊卓能解决麻烦咯。反正,我不是全无后路,我还可以东山再起,并不比疯子攸伦更容易逝去。大不了在死前抛弃本体,把意识送去尸禽之类的地方,这也是我不像其他活人一样绝望到失态的理由。   想到这里,我心大定。   在谷地明月山脉的深处,灼人部那位火女巫蓖麻的小洞窟里,我淡如湖水的眸子渐有神韵,这是视觉在渐渐恢复,视野里的世界白色慢慢淡去,周围的石壁和石台变成了灰色,接着重新染上了色彩。   方才的那阵强光让我本体下意识地背身蹲下,我眨了眨有些酸痛的眼睛,直腿起身,才站起来一点儿,鼻尖正好蹭到了红袍的胸前。   梅丽珊卓。   腰绷紧了一瞬,我不知现在已经起身的她到底算是什么?我心里直泛嘀咕,面上倒是一片平静,如此小心翼翼,生怕她没去动尸鬼,反而先动我。   她比我矮了不少,因此当莱雅拉我立好在她眼前时,她只到我肩膀的位置。   那双眼睛依旧是一只红,一只蓝,我看到了一张表情不断变幻的脸,痛苦、畅快、愤怒还有悲伤,她似乎在忍受着什么,说话很吃力,双唇抖动着发声问:“我...这是怎——呕!”   她猛地弓腰呕吐,差点把我撞到,我下意识地将剑掉转,反手握住,险险没有伤到她,只见这女人脱口而出的脏污既不是胃里的液食,也不是口水,而是流动的火焰,少顷又结冰,接着消散在空气里。   看着这离奇的冰铸火,或者火凝冰,我意识到,我和瑞肯至少有一点没猜错,经过仪式之后,她已经不是人类了。   我谨慎地观察,开口询言:“你还记得——”   “我死——呕!”   她又是紧绷肌肉一阵呕,这模样哪里像是能一个人抵抗一群冰龙?   管他呢,死马当作活马医!   我一横,急促地把话讲完:“你记得吗你已经被施展过仪式,黑曜石也就是龙晶被插进你胸口,当然现在是看不到了,你有办法对付冰龙吗?”   我弯下腰看着她,小心地搀扶着她的手臂,听着外头又云集而来的尸鬼在嘶吼。   “扶我..扶我起来,快,咳咳!”她喘息着吩咐,这模样糟透了!   哪怕糟糕透顶,也没有时间浪费!我搀扶着这个不时呕出火与雪的女人,迈步出了私生女蓖麻的洞窟。   我眼神一肃,只见面前是好一片冰雪杀场!   结冰的血肉形成碎屑飞舞在空中,冷风就这样将冰龙袭击过后的血腥味送入我的鼻腔。   在侥幸没被寒霜扫过的角落,尸海已然淹没了所有人,在腐肉、指甲和牙齿的覆盖下,有的躯壳还在挣扎,有的躯壳还在怒吼,而有的已经悄无声息,我猛然想起在之前仪式期间,外头明明已经遭遇了灭顶之灾,却一直没有高山氏族的男女逃进洞窟,哪怕再愚昧再蛮勇,这也有些古怪,现在,在我眼前,活尸在啃食活人,死去的尸体没有及时复活,反而尸鬼时不时栽倒一片,我知道这是因为就在不远处,莫波和石龙在与冰龙及异鬼大战,霜火四溢,冰剑和瓦钢相互碰撞。   我将右臂抬起,反手所持的“黑暗姐妹”拦在了我们身前,防范着可能突然爬起的尸鬼,“现在该怎么办!?”我看了眼天空之中,游刃有余的冰龙,只有两三只在缠死重回控制的【偷羊贼】,空出来的数目约摸有二十,大概就是它们横扫过了高山氏族的阵列,只见一双双饱含恶意的蓝眼立刻就睹到地面上的一抹红色和一抹灰色,也就是身穿红裙的梅丽珊卓和我。这些冰铸孽畜当即在空中掉头,俯冲而来!   我看着天空中的灰影越来越近,从模糊变得清晰,那些蓝光闪烁的眸子紧盯着我,它们之间距离很短,近乎遮蔽了空中,便像是云朵一般,还有无数的尸禽围绕在其身周,我搀扶着的红袍女丝毫没体现出能灭掉这些怪物的迹象,依旧在不断地呻吟欲吐,紧接着,一股大力涌来,我防备不及,被往后推倒,梅丽珊卓突然张开双手,挺起胸膛,整个人拦在了我的前面,面对那铺天盖地的晶莹之灰。   这是要,她要干嘛?我一时愣住,只听那红袍女出声了,既没有念诵拉赫洛的祷词,也没有发出对敌人刻毒的诅咒:“趴下!!!”   她是要发威了?这一声喊让我立刻双手护头紧贴地面,轰隆隆的巨响随之淹没了我的双耳,连大地都为之震颤。   在天空之中死斗的【偷羊贼】视野倒是没受太大的影响,借着它的眼睛,我看到那梅丽珊卓一整个地爆发开来,便似我之前看到了白光一样,这光片刻之间便笼罩了天地,一股灼痛差不多在同时,袭击上了我本体暴露在外的肌肤,手背、后颈还有脚踝,我不禁尖叫出声,就像是我整个人着起了火,难道说,梅丽珊卓杀光冰龙,也会同时杀死我?!   这是什么,人体核弹吗?   我在痛苦之中还能遐想,几乎就像是看到了毁天灭地的蘑菇云,而自己已经被蒸发成了气态。   但是,我想岔了,那是错觉。   不像我脆弱的人体,【偷羊贼】的视线相当清晰,那洒遍每一寸土地的光芒随后就集中了起来,仿佛是这力量从过于强大而发泄四处,逐渐被人掌控在手中,这些强光汇集成了一股巨大的柱子,或者长矛,全部笼罩在了下扑的冰龙群身上!   这算什么,光炮?!   前世的影视作品让我如此猜测,然而,不,不是什么纯能量的光炮,片刻之后,我的石龙【偷羊贼】感觉到了烈焰燃烧在了空中,只见白雪升腾成了水汽,水汽蒸发又凝成了雾,接着结成了冰晶,极端的冷和极端的热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爆响,当这冰火两重天的光和雾消散以后,空穹中一片漆黑,已然没有了朵朵灰影,和灰影中的两点蓝光。   顷刻间全灭,一个不剩!   这就完了?!   我无法理解这是什么样的现象,也无暇思考去被这场面所震撼,它们要跑!   围攻【偷羊贼】的冰龙立刻开始逃窜开来,同时跑路的还有在与另外两头石龙及尸鬼莫波相搏的冰龙,我的本体痛苦地近乎昏厥,而我却顾之不得,我一面指命【偷羊贼】飞往私生女蓖麻的洞口查探情况,防止还有残余的尸鬼攻击,一面指挥石龙追杀跑不掉的异鬼,务求让东路军彻底葬送在这群山中,连接触谷地都还没做到!   石龙缓缓下降,艰难地在因为爆炸而引起的强烈气流之中维持稳定,冷与热让空气急剧流动,风暴乍生,像北方江水中的冰凌一般刺骨,呼啸着刮过四面八方,之前的附冰之火只在刹那间烤熟了一切,气候没有太大的回暖,反而冰冷得更加深沉。   在石龙眼里,我和梅丽珊卓之前蹒跚的洞口是一片漆黑,有烧焦的味道,我就躺在黑色的边缘,人倒是还活着,但是受创严重,口齿不清地低吟,背上焦糊,若是把当前我的意识放回本体,只怕要立刻痛昏。   石龙轻轻用翼爪碰了碰,触到的皮立刻便破碎,露出了其下散发着热气的血肉,嘶,短期内只怕要修养才成了,这冰天雪地得抓紧!   噼啪,噼啪!   就在我专注于自己时,一声轻微的脆鸣传来,【偷羊贼】转头看去,那是一个黑色泛红的肉块,伸出了不断掉着黑色碎块的手,它的喉咙发出了呵呵的声响,沙哑得就像是被岩浆浸泡过一样,梅丽珊卓,她还存在。   只是存在,不是活着。   就这样,长夜军团的东路军近乎覆灭,只有几个异鬼趁着尸鬼莫波和我的石龙去抢救我本体的空档,逃出了生天,就战损比来说,似乎还算划算,毕竟东路进明月山脉的尸鬼可能足有百万。   可是,没人为这捷报庆祝,应该说没人有力气递出捷报,因为我方损失惨重,就连个能欢呼的都找不到。   尸鬼莫波在之前的战斗中一只手和腰侧的一大块肉完全冻结,当冰在火中融化以后,这部分肉全都不堪支撑,莫波需要被修补一番。   三头石龙遍体鳞伤,石块碎屑直往下落,恐怕得进行一番精心修复才成,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参加战斗,只怕会直接崩散。   我本人背部烧伤严重,火辣辣地疼,可能都熟了,还好在这冰天雪地里细菌感染的可能性比较低,然而只是较低而已,依旧不能大意,失温、脱水、没有食物以及感染,脆弱的人类在身负重伤时随时都会死去。   梅丽珊卓只剩下了一半,包括头、大部分躯干和一只手,其他的全都不见踪影,她确实还存在,算不算活人另说。   其他的高山氏族尽数战殁,反倒是托蒙德还有一口气在。   看起来很惨?是很惨,然而如果不是最后梅丽珊卓的大爆炸,只怕没活人能够生还,假如没有魔法带来的奇迹,现在我该眼闪蓝光才对。   我打定主意不操控奄奄一息的本体,只指挥着莫波和石龙将我、梅丽珊卓和托蒙德小心翼翼地包括在皮毛之中,睡入石龙捞起的粗糙渔网,前往赫伦堡去医治,路上没遇到冰龙,一路顺风。   可是,我的伤体一路顺风,并不意味着时局已然安定。   虽然我本人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在尽量不伤及活人元气的前提下,剪除了异鬼大军的三分之一。   可是,战事却越加频仍了,它们的势力,实在太大太大。   在我尸禽的目光下,中路的十万余大军集结完毕,拦在了三叉戟河以北,血门以西。   在西路——   长夜漫漫,乌云滚滚,冰龙和魔龙相互搏杀,在地面上,异鬼学乖了,从头到尾都没出现,只有一批批不知疲倦的尸首在汹涌如潮,如今残火燃烧处处,却越来越衰微,哪怕是龙晶武器也再也拦不住活尸的脚步,孪河城宣告沦陷!   孪河城西城之外,是一处提供照明的木制哨塔,其上的河间士兵一见大局败坏,立刻点燃了哨塔顶端的烽火,火焰一朵接着一朵,传递到了上百里格之外的河间地西部,另外一处大堡,奔流城——   “大人您看,那里的亮光,是烽火,异鬼来了。”   “那我有一场仗要打了,”詹姆听到这一声叫唤,来到这名眼尖的弓箭手身边,他挑起下巴眺望,语气轻蔑,“史塔克家族果然窝囊。” 第705章 群鸦的盛宴(三)黄昏决战——陷落   赫伦堡的这个早上,有如黄昏一般的天色十分黯淡,必须得点灯照明,如今长夜已临,众人甚至已经习惯这样的暮色。   所以,我借助尸禽看着这堡内的日常景象,只觉得固然天气不佳,人们的心情却十分不错,异鬼的传说远在天边,眼前的日子才是正经。   走廊和楼梯间里侍女们交头接耳,庆幸于两位君主都不在的喜事儿,这让她们少了很多事,什么烧水、备餐、以及小厮的甜言蜜语和咸猪手,全都滚吧!咱用不着起早贪黑太过忙活。   其他人也好不到哪去,别说马夫、仆工和面包师这些懒汉,就连侍卫和骑士们也有些懈怠,原本天不亮就该滚蛋的妓女被留在了被褥中,或者贴进下一位恩客的怀里欢声笑语,和老爷们彼此品尝着舌头还有葡萄酒。   国王今儿个不在家,小心翼翼纪律森严的赫伦堡陡然放松,就跟过节了似的。   就在这悠闲的当儿,天边飞来了三个黑点,黑点成云,渐渐变得立体,这是我和我的石龙正在归来!一个眼尖的弩手看到了这一幕,他鼓着塞满了面包和香肠的腮帮,立刻回头朝城堡里喷着饭大喊:“汝哇灰啦啦!(女王回来啦!)”   这一声口齿不清的呓叫自然无法让怠懒的人心起什么波动,很快就淹没在了满堡的笑谈之中,后来是一个一脸惊恐的军士踢醒了两个守门的士兵,摇起那塔楼上的警钟,才让满城心不在焉的醉鬼有了一丝清醒。   待到三头石龙降落在流石庭院之中时,穿着睡裙的侍女西佛脖颈上还挂着吻痕,急匆匆跑来迎接王者,连鞋子也顾不得穿。没等西佛和与西佛一道的欢迎者开口,尸鬼莫波从石龙抓来的渔网中冒出脑袋急迫地大喊:“快去召集医生!红手之院的医师、学城的学士、至高牧师马奇罗、巫魔女贝乐丝以及神眼湖那边隐居的森林女巫,把他们全都叫过来,快!”   这样急切的呼唤显然代表着红王受创,我借着莫波的眼睛看到女人们发出尖叫,又匆匆忙忙地去执行我的命令,害怕有人冒冒失失让我二次受创,我又接着叫道:“让赫伦堡的学士先来服务,准备足够多的水,要烧开过的,快!”   我的本体似乎在发低烧,只希望这个世界的巫师在医疗方面真能起点作用了。   另外一头,赫伦堡的西北方,在夜空里,我操纵着麻雀忽扇着翅膀,飞过一顶顶头盔和头巾,底下正是北境长枪兵厚厚的阵列,这阵势密集却毫无纪律可言,士兵们吵吵嚷嚷,哭叫声声,我知道这些不够精锐的士兵总是拖拖拉拉,他们是难民编成的军队,完全指望不上,当中有身材结实的养蜂人、满脸皱纹的庄稼汉、也有得了痨病的渔夫和猪倌,手中武器大半都不是黑曜石,也非钢铁,士气和手段完全没法与凶悍的职业士卒比。   此刻虽是黎明,日轮却完全不见踪影,火光之外伸手不见五指,在漆黑之中,尸鬼的脚步声密密麻麻,正在接近,而今孪河城危在旦夕,须臾之间便会失守!   这其实不应该,为什么呢?   孪河城两岸间只有一座桥相通,桥周围视野不错,没有植被,藏不住大队人马,零星的小队则不足为患。只要拥有一队弓弩手在他楼上看住,敌人若是接近,就定然会被发现,夺取桥梁更是要付出百倍千倍的代价。   按理来说,这样的防御作战,纵然于北境人而言,毫无荣誉可说。可是另外一方面,对方都是怪物,是会走的尸体和冰做的异鬼,哪会有活人去讲究什么高尚啦,心怀愧疚之类的。   然而,说起来容易,最终却失守了,北境在这简单的防御战里失败了,异鬼破城而入,局势开始糜烂!   问题出在哪里?   罗柏·史塔克,他造的孽!   至于他是怎么造孽的?   就在半夜里,我在明月山脉苦战的时候——   在我尸禽的冷漠旁观下,新晋的临冬城公爵望着一片焦黑的泥土出神,劲风吹过,差点刮飞他的貂皮披风。这里是他父亲的尸身被焚烧的地方,在收敛了他父亲的骨灰之后,更是燃尽了所有战死之人的尸身。   一双铁靴靠近,在泥土上踩出了吱吱的声音,我看到罗柏憔悴而彷徨的脸抬了起来,他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坐在椅子上看向来人。   莱拉·莫尔蒙,之前防御战里名副其实的主帅,两人四目相对,都在等对方挨不住压力,先挪开视线,气氛是如此的僵持不下。   我猜在艾德死了以后,罗柏终于记起了自己还有职责这回事,他看着莱拉的模样,便像是在等待她的臣服,毕竟,罗柏才是这一支大军的主人。   莱拉自然也知道这道理,最终,她首先低首打破了沉默:   “时间不等人,长话短说,大人,您需要转移到海疆城去,这里已经不再安全,方才异鬼发动了三次攻势,一次比一次猛烈,巨人差点打破城门,死狗和死熊的爪印几乎抓破了门扉。”   罗柏听了这话偏过头,他声音低沉而沙哑,却充满了让莱拉发火的固执:“我哪里都不去,我要和北境共存亡。”   小熊也立刻不客气了起来:“你和你父亲艾德大人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你既缺乏智慧,又毫无胆识,这点儿你知道,我也清楚,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当初是你们要让我成为北境之王。”   “我不在场,不过我猜您有拒绝的权力,”莱拉不为他的指责而动容,“而现在,如果您要行使北境守护的权力,那请您和公爵的印鉴官及抄书吏呆在一块儿,别来烦我,更别来拖我们的后腿。”   莱拉这番话实在是有些过分,果然,我发现罗柏的眼神终于活泼了一些,像是整个人活了过来,不过他表情带着的不是振奋,而是怒气,“我才是临冬城公爵,我说了算!我是史塔克,而你是莫尔蒙,当初你的家族得封熊岛,靠的是史塔克的恩典!”   “确实如此,”莱拉没有反对,“那您这位残废的史塔克,是要把我拿下问斩吗,懦夫一生死两次,好汉一生来一回!我不怕死,不过我听说按照旧日的习俗,处决我这犯人之前,您必须看着我的双眼,现在您要看吗?还是说你已经怂到要学着南方人一样找一个刽子手来替你干活了?”   “所以你是要违抗命令,艾德给我找来的未婚妻,莱拉小姐?!”   “这不是违抗命令,罗柏大人。”   莱拉对什么未婚妻的头衔不予置评,哪怕是我附身的鸟儿用鸟爪子想,都能轻而易举地明白,艾德·史塔克是希望能留给史塔克家族后嗣,而莱拉·莫尔蒙是物理距离最近的一个贵族女子,在北境的军队里威望也不低,倒不是她莱拉真的配得上史塔克家族的少主,熊岛和莫尔蒙家族算个屁。   她继续冷静地说道:“是因为你不够格,你身子伤残,之前完全表现得像一个废物,现在异鬼压境,局势紧张,你说你要接过指挥权,我难道要把你的权威看得比所有人的生命还重要?!”   这话没错,罗柏之前的表现有目共睹,任谁对史塔克家族心服口服,面对罗柏时也得泛几声嘀咕。   “我已经死了一个父亲,我还死过一个母亲,”罗柏没有因为莱拉的分析而放弃,“我现在要做的事情,我很清楚,就是抓住属于史塔克的权力,无论如何,也在所不惜!”   莱拉张了张嘴,我知道她在想什么,这指挥权说接就接的?艾德和她都知道我的事情,还有尸禽的布置,以及如何和洛恩王国协调,罗柏·史塔克对这些都不清楚!   可是,他要要回军队的权力,莱拉还真阻止不得!艾德死了,罗柏就是名正言顺的北境公爵!而莱拉只是一介封臣,又没有卢斯·波顿那样以下犯上的担子,她能怎么办?没法子办!   “我得告诉您一声,”莱拉收起了对罗柏之前表现的气愤,她凝重地道,“这指挥可不好交接,有——”   “我过去曾经指挥过北境的大军,并且夺得了胜利,我知道要怎么做。”罗柏·史塔克冷冰冰地言道。   我从尸禽的眼中看透了一切,我知道北境的军队已经消耗了大半的黑曜石箭簇、标枪还有其他一次性武器,没得收回。野火与火药也耗了不少,中间在过河时,又有些着了水。   士气更不用说,和尸鬼作战就像是在做噩梦,哪怕只是看到那尸鬼在路上走,之前还是农夫的士兵们也会尖声尖叫,异鬼不会散布恐慌、动荡和猜忌,然而这些让人战斗力下降的顽疾,却总是和异鬼如影随形。   我立刻让尸鸟送去字条,命令修士提醒罗柏,而罗柏的回复是,“我信的旧神,但是尊重七神,可这不代表你能对我指手画脚,哪怕以红王的名义也不行。”   这个傻叉!   于是呢,罗柏伸手抓权,异鬼开始总攻,他对自己信心十足,他开门邀战,结果尸鬼趁机掩杀如潮,偏偏城头的远程武器已经太过乏力。   城破了。   “吹号后撤,重新集结,固守待援!”   现在说责怪罗柏·史塔克的话已经毫无意义,他倒是被莱拉敲昏了送去后方,前线这里却得用壮丁的命来阻挡异鬼的脚步!   “采蘑菇的小丫头才用盾牌,把斧头给我!听好了小子们,”我认出了这个发话的老汉,他正是安柏家族的“鸦食”,自愿留下来指挥断后,“我每次砍开一道脑壳,就往斧头柄子上刻一道儿,这主意真是见了异鬼,孪河城一场仗下来,老子想刻都没地方,数字都记不得。”   “大人,”一个兵吸溜一下把鼻涕吸回了鼻孔里,打断了“鸦食”的吹嘘,“你可确实见异鬼了,它们就在前头咧。”   “是啊,是啊,我像砍上一头,我还没杀过异鬼哩,黑曜石斧头第一次拿,也不知道好使不好使,”毛发蓬松的“鸦食”挺起胸膛,看着杀死了最后一个守卫的尸鬼看过这边,一双双蓝光闪烁的眼睛在黑暗中浮现,他语气凝重了起来“现在这儿的东西都没人抢了,你们没人一壶酒,喝了这酒,就跟我走,喝了这酒,剁敌人手!”   “临冬城万岁!”大家齐齐呼喊。   “鸦食”笑了:“可去他的临冬城吧,不是临冬城我们还不用搁这儿送死呢。”   他说得没错,罗柏冲动地带出去了军队,第一时间就被尸海给淹没,他还想骑兵冲锋一波振奋士气,却不想尸鬼不怕骑兵,毫无振奋可言,马上的人就是靶子,一边倒的屠杀。   饶是如此,北境的骑兵也是好样的,给援救的莱拉足够的时间绑走了哭喊着要去送死的新任临冬城公爵。   现在,他们终于死光了,变成了活尸,重新站了起来,轮到“鸦食”和枪兵们遭难喽。   大家均有死志!   然而“死”这个单词,却也没那么容易写!   只见天上一片黑影飘过,魔龙长吟,丹妮莉丝赶到,卓耿的龙焰红里透黑,雷哥的吐息红中带青,韦赛利昂则是口吐白亮亮的烈火,我急忙把监视尸鬼的鸟儿们调开,只见龙过之处,红炎肆虐,尸鬼一碰就着,全是干溜溜的木柴,顷刻间便成为了焦炭片片,原本出现在我视野里的白色身影立刻不见,它们一看到天上的龙影,就马上消失在了迷雾之中,再也找不到身形。   战局大变,真龙女王万岁!   北境殿后的军队真的喊了出来,“龙之母万岁!!!”他们死里逃生,欢呼雀跃!   然而,好景不长,不但不长,也太短了一点!   那龙之母和三头魔龙抵达后不久,随后就有灰影出没,只见空中有蓝光一闪,正在空袭地面的魔龙猝不及防。   哗啦啦!   体格最小的韦赛利昂立刻就被一头冰晶结成的白色之龙撞到了桥头堡上,砖石轰然塌陷,雷哥更加灵敏,一闪而开,躲过了冰龙的偷袭,而卓耿也毫不示弱,回首就是龙焰罩头!它紧接着爬升空中,生怕背上的丹妮莉丝被殃及池鱼。   五头冰龙,正是追剿我的那五头,出现在明月山脉的不是它们,而是另有其龙!   这一幕让地面上的人们叫喊出声,死人的那边是饥渴的嘶嚎,活人的这头是绝望的哀鸣。   “我们是冰雪中的先民之后!”在哀鸿遍野之中,“鸦食”没有抛却自己的职责,只听他大声地鼓舞着士气,“不要气馁,北境将为我们复仇!!!”   这番话绝非没有半点用,可我已经顾不上了,孪河城的沦陷已成定局,现在得考虑下一步计划!   我操纵着尸鸟,飞到了在城墙上奔跑的学士和卫士之中,递上了纸条给上气不接下气的修士,他匆忙地一扫而过,大声下令,“跟我来!马车就在城外,王上都布置好了,把火药和野火全都扔下,所有重的东西都抛下,别去管龙鱼叉,扔了!尸鬼不会用这些,我们还会会来的!”   而我的下一步计划,需要的不止是奔狼家族。   北境遭此大败,五万接近六万大军至少折了一万有余,我还需要更多的人马,来确保西路的胜利。   幸好,我还有底牌,来,咱们调兵遣将!   海疆城。   河间最后的军队一万有余,其首领分别是“黑鱼”布林登·徒利,和我当初曾经担任侍女服侍过,又曾经在“狼晨”之时提供援手的杰森·梅利斯特,海疆城伯爵。比起孪河城北境军队里的愣头青来说,稳了不止半点!   借着偷偷溜进书房的小雀,我翻开我的黎明套牌,揭示河间人在海疆城军队的真面目:   骑士与重装扈从组成的河间重骑兵,他们手握骑矛,乘坐罩袍马,“我们刺穿一切钢铁!仅限于我们不想当墙头草的时候。”   无旗兄弟会匪徒,“酒瓶可以燃烧,再佐以连枷、链锤和锤矛,那便是一道绝佳的美味大餐!”   河间农兵,“你见到我的镰刀了吗?狼牙棒也可以。”   以及凡斯家族和新泉镇的弩手,“攻城弩见过吗?闭着眼睛射上城头。”   在北境求援的使者还未抵达之前,海疆城的雀巢已经向河间军队下达指令,那个史塔克家族的卫士风尘仆仆刚走出一半路,就正巧遇到了这徒利家族的银色鳟鱼们。   另一边,奔流城,凯岩城公爵詹姆·兰尼斯特看到了迷雾之中,代表孪河城失陷的北方烽火时,我的小鸟儿纸条正巧送到,金发的詹姆镇定自若,一面铺开卷起来的信,一面感叹,“我老子常说赢得战争的并非是鲜血与利剑,而是情报和蜜舌,看看这些鸟儿,这话说得不赖。”   在他身后的奔流城内,西境大军正在和河间的妇女姑娘们唱歌儿跳舞,开怀畅饮,纵享欢愉,如今盘踞在这里的西境人统共有三万三千余。   他们有至少一万名矿工出身的长矛手,每个人带着鹤嘴锄和短柄锤——“哥儿兄弟们,列好队形,看好左右,一!二!一!二!”   还有不成气候的农兵,以及各色杂牌佣兵共计两万,以及直属兰尼斯特家族的誓言骑士及临时召集的雇佣骑士与自由骑手,至少三千多、   其中誓言骑士人人都有全身甲,坐骑也身披马铠,他们用重骑枪冲锋,装备的成色是七国军队里最棒的——“听我怒吼!”   不管是海疆城,还是奔流城,他们全准备好了,在奔流城不起眼的阴暗角落里,还藏着我给异鬼的赠礼。   纵然史塔克家族失败了,西路的局势却绝不至于糜烂,让我统合起三个国度的八万军队,让异鬼看看什么叫做他妈的惊喜! 第706章 群鸦的盛宴(三)黄昏决战——河间   各军齐发,大战酝酿,这漫漫长夜似乎变得越加肃杀。   我当下专注于西路的战况,毕竟河间西部的战事已经进入了紧要关头。更不用说,在赫伦堡的本体那边,红王我被一堆来自五湖四海的医疗人员摆来弄去,其中有侏儒森林女巫和皱纹比树皮还要密的老学究,我这身体一直昏迷不醒,没办法使唤,我索性留了一双鸟眼盯着,以防万一别我给弄死,接着,我就不再理会。   只希望不管他们拿出什么治疗方案,都别忘了消毒。   绿叉河畔,无尽的黑夜之下,大地披上了一层霜雪,落叶林宛如尸鬼般嶙峋,常青木的绿叶全被白色所覆盖,恰似冷漠残忍的异鬼一般。   在这鬼影憧憧的林间,我的尸鸦抖落身上沾结的冻霜,轻快地跳了几下,飞到半空中,借着林木的掩护,追赶着空战的痕迹。   呼!   狂风送寒,刮过山林,便像是秋风扫麦田一般,让粗木们片片弯腰。这风是龙送来的,只见狂暴的白霜滚滚,魔龙卓耿展翅飞天,一个三百六十度大侧翻躲开袭向它的冰息!   到底还是有血肉的生物体,魔龙对这凛凛刺骨的喷吐没多大耐受力,不像石龙一样可以视之如无物,它们每吃一次冰龙的攻击,其身姿都会变得越加不便。   所幸,我看得出来冰龙没有拿出誓死一搏的气概,它们只是在驱逐和纠缠魔龙,原因可想而知,毕竟梅丽珊卓一发干掉了此次冰龙的主力,因此,如今在天空之中,异鬼的龙数量上并不占优势,已经沦落到配合地面部队的地步了。   也是这个原因,故而,看起来丹妮莉丝似乎打得很刺激,空战激烈,然而她危险根本不大,卓耿不提,韦赛利昂和雷哥都在保护她,以肉体和生命为代价。   另一边,孪河城西城郊外。   嘭!!!   火光在迷雾之中猛然炸开,一股黑烟升起,滚滚不止,有如实质,看到这一幕的北境士兵们纷纷扬扬惶恐不安,我的麻雀借着树枝站稳,我用来监视和探听的禽俑都是很小的鸟类,不容易引人警惕,在这麻雀的枝丫下头,这群骑马士卒的领头人里发生着一场谈话:   “爆炸了。”一个史塔克卫士回望道,他的语气中满怀戒惧。   “你们几个,送罗柏去海疆城,”手持骑矛坐在马上的莱拉,不为这声势浩大的动静所扰,她冷厉地下令道,“我收拢溃兵,快走!”   “小姐!”一个莫尔蒙家的战士劝阻道,“这很危险!”   “这有什么好危险的?”莱拉不以为意,“他们都是先民之后,与我的血脉相同,你们先走,让我且战且退!”   她想得美。   局势非常糟糕,遍览战事全场的我实在是再清楚不过。   片刻之前,罗柏带来的失败让城池沦陷,就我的群鸟眼睛所见,其过程简直惨不忍睹:   当罗柏·史塔克和他的军队被异鬼给击溃以后,靠着路障和火焰,除了跑去石桥上冲锋的那批骑兵之外,被尸鬼杀死的活人其实并不算太多,逃卒蜂拥出孪河城,大叫着史塔克死了,北境完蛋之类的话。   “活了...你...你干什么救命!!!”挤死踩死在人群里的人刚刚断气,便又眼现幽幽的蓝黑光芒重新站起,这些新生的尸鬼用指甲和牙齿搅乱局势,让本来就崩溃了的人心更加沮丧惊慌。活人掺杂着死人,死人在活人群中捣乱,抓挠肚子、卡住脖颈、折断骨头、挖出眼珠,嘶吼混着惨叫,血水四溢,接着有人拔出武器,有人用长矛往死人身上捅,不明就以的其他人误以为内讧发生,渐渐地,活人和活人厮杀,异鬼的大军根本就还没冲过来,已经渐渐地在溃兵之中壮大,简直就是把活人当成了培育异鬼自己力量的温床。   它们一定在看活人的笑话呢。   后面就是慷慨殿后的“鸦食”和他的长枪兵了,他们杀了个人头滚滚后才组织起来,这时候,哪怕尸鬼还没赶到孪河城的门口,这过去属于佛雷家的城池,也已经不剩下太多的活人了。   幸运的是孪河城规模不大,驻兵不多,大多数壮丁都聚集在西城之外,要不然五万八千多的男人争相逃命,那不知要出多少惨剧,然而这并没有让局势好上多少,人们恐惧异鬼,害怕长夜,却从没想过一个真理,这世上最狰狞的恶兽从来都不是僵尸,而是人类自己,这一点在打仗的时候体现得总是淋漓尽致。   当尸鬼终于穿过易守难攻的狭窄通道在西城中集结时,“鸦食”的长枪兵和它们面对面,我一边在观察这城中最后的抵抗,一边在协调孪河城被攻破后的军力布置,同时在指挥我的尸鸟们分散离开,尤其是把墨水瓶子、纸条卷和其他文书台的工具带走,这耽搁了不少时间。   等我的鸟儿飞出了孪河城的城墙之后,鸟眼中所目睹的,是一个雪泥之中变成了七层地狱的北境大营,可以说在这大难临头的时分,简直就像是遭遇了屠城一样!哟嚯,北境的骄傲们赫然摇身一变,成了河间人口中的狼崽子。   只见烈火点燃了帐篷,曾经自夸勇武的领主们骑着马匹,一路踏着摔倒的人体踩了出去;士兵们也没好上多少,他们杀死妓女和商人,抢去他们的钱财,接着又猝不及防地被又活过来复仇的蓝眼男女们绊倒啃咬,哀叫声声;一群人正在围攻坐上马车想要逃跑的工人团与学士们、还有我留在孪河城的修士,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尖叫着被拉下车去,败兵们脱他裤子,揉他大腿,显然是把他当娘们看了。   我哪能任由我的人受累危殆?猛禽立刻下扑,鸟爪和鸟喙无情地直指人类的软肋,我放在孪河城的士兵们这才得以脱身。   “梨脑袋呢?!”修士大叫着一个名字,我猜是这行人中某一个的绰号,“木搋子,还有羊胡子,他们仨去哪了?!”   “兄弟,”一个工兵吊着上了夹板的手,他回话道,“木搋子死在了东边,羊胡子似乎还在城里,梨脑袋昨天看仓库来着。”   “仓库?忘了仓库吧,我们走,让他快滚过——”   嘭!!!   恰就在此时,大爆炸发生在营地内,金属碎片和木屑和不知之前是何物的木框架到处乱飞,一只老牛哞哞上了天,尖叫声变得更多了。   没错,远逃的史塔克卫兵和莱拉所见到的,迷雾中的大爆炸,炸的不是异鬼,是自己人!   如果我飞过附近的鸟儿所见不错,是北境的逃兵们看到了包装稳妥的工人团物屯处,前去抢劫,我的工人团本来早就已经将野火、火药和其他引火物分开存放,可是架不住愚兵莽汉们不懂还瞎摆弄,结果,炸了。   是的,我辛辛苦苦调动人手运到孪河城的物资,就这样,因为某个罗柏犯蠢,一群士兵败家,异鬼和尸鬼没挨多少,剩下的全把自己人给炸了!   想想我为这帮人苦死苦活,又是用禽俑,又是只身犯险于明月山脉,好不容易才把东路军剿灭,本体现在还躺在赫伦堡人事不知。   结果因为这帮人,我局势不赖的西部战场重镇孪河城就这么崩了,崩了就算了吧,只能说摊上罗柏精神状况太差,现在呢?打个败仗哭爹喊娘就算了,毫不留情地搞自己人,结果搞出一个本该送给异鬼的大爆炸,这才是骚操作啊!   他们有我那么艰难吗?!怎么搞成这幅鸟样?!废物!粪草!封建社会的人类简直就是一群猪,贵族是野猪,平民是家猪,这世界要不还是完蛋了算逑比较好!   真是心累,带不动。   我的鸟群散开,消失在迷雾里,临走前,我看到莱拉的头发飘扬,一杆史塔克的大旗被竖起在她手中,她率领骑兵直突而入,开始用鞭子和长矛狠狠教训混乱的军队。   不知她徒劳的整顿之举,能有多少效用?但愿她别死在这里,否则,我一定会拿这五万左右的北境军队倾泻怒火。   于此同时,援军自海疆城出发。   徒利家族硕果仅存的“黑鱼”布林登,与海疆城伯爵杰森·梅利斯特一起率领着河间最后的一万一千人军队,他们在路上停下了,原因无他,在我禽偶的眼皮底下,有两支外来的军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等到再次开始前进时,这只军队的数目膨胀到了两万左右。   饱经战乱的河间在这冬日的黑穹下死寂一片,大雪飘飞,道路日久未修,骑兵拉着马,步兵扛着长矛,点起火把,低头不语,只是漫步前行。   我的麻雀飞过,听到一个派柏家的骑士在嘟囔着抱怨,“走私贩子,海盗,我们就和这些咸水里的渣滓为伍?”   另外一个布雷肯家族的骑士嘲笑道:“除非你乐意让他们留在海疆城,任那群铁种或者外国人把你婆娘草的哇哇叫,哈哈,人说红粉城的女人比花儿还娇艳,舞姿七国无双,每个爷们都想试试。”   是的,铁种和外国人。   铁群岛的继承权纠纷并未解决,阿莎·葛雷乔伊和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分别率军前来与支持自己的君主汇合。   在我的安排下,阿莎和她的五千赎罪团以及两千铁群岛步兵,就近登陆海疆城,与这里的河间军队合二为一,另外还有“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率领着过去的王党士兵,史坦尼斯国王死后他的势力烟消云散,可是有不少的死忠已经没了封地和子民,妻离子散,无家可归。   就这样以一万一千河间军队为主,添上了阿莎带领的七千洛恩王国军队及铁民军队,还有“洋葱骑士”那三千不到的王党士兵,这是史塔克败北以后,人类在此地的一半实力。   “河间人全都不太开心,”另一边,两个以骁勇善战为名的老头正骑在马上对话,头戴翼盔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说道,“大家都觉得,我们的盟友不可信任。”   我的麻雀在马腹下飞来飞去,躲闪在马蹄间,偷听着他们的密谈。   “这就是两个国王送给我们的支援,你能期待什么?”“黑鱼”布林登面色显然不愉,“那群史坦尼斯手下的鼠辈,还没有解释给我艾德慕的死因呢。”   没记错的话,艾德慕·徒利应该是我杀的,我嫁祸给了史坦尼斯旗下的后党,那位赛丽丝王后,据说前不久,赛丽丝·佛罗伦这位前王后自杀了。   显然,在外人看来,史坦尼斯麾下乃是一丘之貉,哪有什么王党后党之分,即便后党已经消失,融入到了王党之中,听从“洋葱骑士”戴佛斯伯爵(这个伯爵头衔前些时候被红王我正式承认过)的号令,可是在“黑鱼”这里,仇恨结下了。   杰森大概和布林登抱有同样的看法,他心里一定打着什么主意,我猜他此刻大概是看出了布林登对铁民和王党的不悦,只听我这位老相识趁热打铁:“铁群岛的海盗时时寇边,骚扰海疆,史坦尼斯的人占据了奔流城,差点让徒利家族绝嗣,还有外国人,我们为什么要让河间的子弟为这些外人白白牺牲?”   “杰森,你什么意思?”灰发的布林登皱眉问道。   “河间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布林登,”杰森伯爵咬牙道,“我们一直在流血,一直在流!为什么战场总是这里?为什么不管我们与谁结盟,受伤受辱的永远是我们?你有算过从和兰尼斯特家族开打到现在,我们打了多少年吗?要我说,让他们去打吧,我那个小侍女莱雅拉,还有那位真龙女王口口声声说这场战争是为了抵抗异鬼,保存全人类,可是如果河间人死光了,你死了,我死了,家里的人全死了,那人类灭亡与否,与我又有何关系?!我不是一个懦夫,你知道的,布林登,我绝对不是一个懦夫,但是仗打到现在,我受够了!”   得!   按理来说,军队壮大是一件好事,可以集中更多活人的力量来对付异鬼,然而,在这里却不是如此。   大家相互之间成见太深,可是我原本以为,凭着“黑鱼”和杰森这样能征惯战的老将坐镇,这支部队不会有问题,我没想到的是,河间人的厌战情绪竟然出乎了我的预料!相互谋算不说,就连和我、和史塔克家族感情深厚的杰森·梅利斯特也是这样的态度,他们不想打了。   假如就此放弃,如果在河间的战争中,河间整体都拿出了这种态度,后果不堪设想,这会让西边陷于劣势的战局雪上加霜。   那么布林登呢,他会说什么?   布林登警告:“小心,杰森伯爵,你的好‘女儿’莱雅拉派出了一个异端修士作为使者,就在我们的军队里,他似乎真会时不时带来红王的命令,不知道这是什么巫术。”   杰森伯爵赫然不顾情谊,他一口回道:“她不是我女儿,从来都不是,我从来没觉得她会是我女儿或者未婚妻,我和现在这个暴君半点都不熟。”   “是吗?”布林登·徒利,“你说的没错,我眷顾家族,一心为徒利做战,我本以为我的兄长霍斯特,是个出卖女儿和弟弟幸福的人渣,对自己的亲人冷血残酷,指手画脚!可是我现在发现他是对的,女人只能用来换取利益,千万别投什么亲情给她们。回溯既往,如果不是莱莎和凯特琳的所作所为,河间绝对不会沦落到现在的地步,艾德慕也不会死!”   啧,怎么说呢,从我的角度来看,杰森·梅利斯特与布林登·徒利的这番言论和看法,当然三观不对。可是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似乎也没有问题:   河间会被拖入绵延不绝的战争,起因就是当初凯特琳绑架了“小恶魔”提利昂,最厉害的是还绑错了,凯特琳深信不疑的“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才是当年的真凶。   同时,河间之所以被打得如此之惨,和明明掌握在自家人手里的谷地居然束手旁观这一点,未必没有联系。   还有就是这么多年的战事下来,河间哀鸿片野,却没得到多少实利,反而有不少贵族绝嗣,堡垒和土地都成了外来人的。   前不久在军议上,为了防止异鬼唤醒陈年老尸,我还让骑兵扫荡过河间的每一寸土地,这扫荡可不止会是烧尸体,这年代的士兵做出什么来都不奇怪。   有以上事例,这两人这会儿突然负面情绪爆发,对我多有怨怼,似乎也没什么奇怪的了,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艾德慕的死,此时此刻我杀死艾德慕的后果才爆发了一个淋漓尽致。艾德慕的死,让“黑鱼”的家庭执念彻底幻灭,让苦苦坚持为傻子艾德慕而战且以他为主的杰森·梅利斯特整个精神都崩塌了。   那么,有这样的憎恨和愤怒驱使,这二位贵人会做出什么事儿来呢?   “听起来,我们达成了一致,”杰森伯爵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异鬼是人类之敌,铁民是海疆宿敌,王党和徒利有旧仇,兰尼斯特更是荼毒河间的刽子手,他们全都不是朋友,而史塔克家族也已经指望不了,我们为什么要为自己的敌人而战?”   “敌人和敌人之间,我们插不上手,让他们相互打去。”布林登·徒利笃定地说道,“我只要把我外甥救出来就好!”   我突然明白了布林登的真实意图,须知政治投机乃是徒利一族豪杰的基本操作,异鬼的数量如此庞大,怎么看,活人都输定了。   “黑鱼”不想站我这一队,他不想再做他眼中无谓的牺牲了。 第707章 群鸦的盛宴(三)黄昏决战——布局   河间军队找了种种理由来放缓行军步伐,从后勤、轮子折了、照顾马匹到拉肚子、被女的偷钱、拉屎等等等等,什么理由都可以。   我知道这是注定的,注定地,徒利家族的银鳟鱼纹章必与阿莎·葛雷乔伊的海怪旗帜,还有戴佛斯·席渥斯头顶的雄鹿旗(他现在效忠于风息堡的希琳公主)会分道扬镳,“黑鱼”让阿莎和戴佛斯伯爵的一万兵马先行一步,而阿莎与“洋葱”并不觉得有异,只以为是怕起争执,并没有怀疑河间人的用心。   他们不怀疑,我则不一样。我偷听了河间两位统帅之间的谈话,我心里清楚,徒利家族打的是袖手旁观的主意!   这简直——   异鬼和人类,河间一役,将决定维斯特洛的主宰究竟是二者当中的那一个,可是偏偏,未来的命运并不完全掌握在那些看透了其中关键的人手里。   例如“黑鱼”布林登,更在乎徒利家族,例如杰森·梅利斯特,这老头无法想象与铁民及西境并肩作战。   他们的角度与我不同,他们眼里最重要的事物与我不一样,于是,他们在这物种之间的“黑暗森林”里,在这决定性的战役里,展现出了人类内讧及自毁倾向的那一面,所谓的猪队友和拖后腿,不就是这模样了。   同时,在我的注视下,尸鬼最终完全攻克了孪河城,“鸦食”老头力战而亡,又眼烁蓝光再度起身。   城外的北境领袖们则压根就看不到被抛弃在孪河城中的人是什么模样,罗柏·史塔克被绑跑了,莱拉·莫尔蒙一个人带着几十个士兵收拢败军,然而她刚聚集起几千人手,立刻就被异鬼给打垮,本人也在追杀中受伤,最终北境的士兵五万人里只剩下两千多,其他的壮丁全都散落在了绿叉河沿岸以及迷雾里。   如果给莱拉以时间她或许还能慢慢集聚起几万人,然而莱拉没有时间,异鬼跨过了绿叉河,开始进一步入侵!   这些怪物跟在莱拉撤退的军队里,时不时雷霆一击打散莱拉聚集起来的人手,避免莱拉军力膨胀。   为什么异鬼没有下死手?   我猜异鬼当然想要彻底灭除这一支人类军队,然而它们也要想方设法尽量减少损失,并找到人类武力聚集之处一网打尽,它们更想要寻找机会捡便宜,等着活人犯错,例如精神状况明显不对的罗柏·史塔克,就让异鬼占了不小的便宜!   就这样,援军心思不齐,而莱拉·莫尔蒙则陷入了异鬼的死亡追逐之中...   操纵着尸禽看过各支军队,我将视线投到了奔流城,那里驻扎着三万多西境兰尼斯特家族的士卒,其中有不少是佣兵、纪律严明的矿上子弟,还有凯岩城豢养的职业军人,就这个时代来说,他们质地堪称优秀,甚至能让我寄以厚望。   我想了想,草拟了当前境况的说明,包括海疆城的情形,以及莱拉被动的局面,借助渡鸦为信使,将之告知给詹姆·兰尼斯特。   依照我的指令,飞鸟很快就将我的消息直接传达给了凯岩城公爵。   他浅色的双眉皱了一皱,哼了一声,然后自言自语:“看得出您名望挺不错嘛,红王,如果你在听的话,”刺了我这一句后,他又道,“河间人素来首鼠两端,狡猾又懦弱,你早该清楚,西境不一样,既然宣称以你马首是瞻,我们就不会背叛。”   那么承你吉言了,詹姆大人。   “大人,您在和信鸦说话?”一个放哨的卫兵小心问道。   “是啊,你没看出来我是学士吗?给它喂点玉米,去!”   随后,他举行军议,正是出兵。   奔流城的大厅,兰尼斯特麾下的封臣几乎齐至,从纹章和名号上看,没有哪个胆敢缺席,这控制力比北境和河间都要强。   此时的詹姆当然全无前世原着里的模样,前世原着里,被血戏班断了手的他阴沉而忧郁,可是今生的他却不见半点低迷的模样,照样狂放而恣肆,这公爵大人一屁股坐进橡木大椅子,将双腿搭上了桌,活像是个矿工头子,他说道:“我们待会就上路,去和异鬼打仗,某个女人告诉我说,野战和异鬼打,胜算不大,你们觉得呢?”   “异鬼一直都是传说中的怪物,所以我们不是很清楚它们到底是什么德行,大人,”烙印城的亚当·马尔布兰伯爵说道,“不过既然有人如此劝诫,说不定是有道理的。”   “说得好,亚当爵士,”詹姆这人更喜欢叫人“爵士”,而非“大人”或者“伯爵(领主)”之类的,可能这会让他想起自己失败的御林铁卫人生,“我猜你们心里一定在想,傲慢的詹姆又要轻敌冒进,一点儿都不像是他的父亲,让我来给你们分析一下,诸位爵爷。”   他放下脚,坐直身子,指头不断弹动着桌面,发出清脆的响声,“首先,北境那群狼输了,其次,河间的鱼儿怕输,别的什么铁群岛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余孽,其力量都不够份,我们才是舞台上最厉害的小丑,这是我刚才得到的消息,我父亲常说信鸦往往比利剑更可靠,确实如此。”   这位詹姆刚感慨过一番我尸鸟的便利,已经有人迫不及待,突然坏了规矩,“所以,我们就有由头去把河间人杀光了?”“怒狮”达冯厉声,“还有那个罗柏·史塔克!”   他还记着杀父之仇,因为罗柏杀了他爹,所以达冯发誓不除罗柏永不剃须,现在他的须发很长,整个人就像是个金毛野人。   “别看轻了异鬼,”叔叔凯冯提醒,“你的表亲蓝赛尔指不定就是异鬼造的孽,我记得泰温弥留之际说过蓝赛尔变成了会动的死尸,感谢他没有迁怒我,总之,这说明异鬼早有预谋。”   “是的,”这位詹姆继续道:“战争不是儿戏,而他们或许早有预谋,与我老爸的死有关,该死!我不否认你们当中有人说的是对的,想的也有道理,异鬼不过是先民传说,是七神怒斥的,不存在的荒诞之物,和异鬼作战,就像是和童话故事里的傻子佛罗里安赌博一样扯淡,但是我们这是在打仗!爵士们,给我认清楚这一点,打仗,就会死,不要拿你们和部下的死开玩笑,回头西境的寡妇和孤儿们会笑得出来吗?!你们好好想想!”   西境的军议不像是其他国度一般,列席的诸位畅所欲言。   就眼前这一幕来看,兰尼斯特家族的公爵把住了节奏,除非是他询问,否则没人会主动开口。   所以,詹姆·兰尼斯特继续他蹩脚的演说,他道:“我承认!它们是很可怕,从各方得到的消息来看,可能与‘怒火燎原’时拥有魔龙的坦格利安家族一样可怕,并且所过之处寸草不生,但是诸位,既然我出马了,既然西境出马了,那就要创造奇迹,我们要向国王们证明,西境是他们的支柱,将来快把他们的女儿送来联姻,儿子送来求亲,只有西境才是七国靠得住的坚石,泰温的时候如此,‘血龙狂舞’时期如此,到我的时代,照样如此!”   河间的人视这场战事为苦难,而永远野心勃勃的兰尼斯特,则视之为进取之机,这就是人之间的区别了,狮子是狮子,鳟鱼是鳟鱼。   很快,各项事宜就安排妥当。   詹姆·兰尼斯特的叔叔吉利安·兰尼斯特乘坐着长翼龙“黯影”飞上高空,自天上探寻敌情。   詹姆另外的叔叔凯冯统御步卒,这凯冯正是泰温长期以来的副手,他儿子蓝赛尔当初被我做成了尸鬼,送去刺杀泰温。   还有詹姆的表亲“怒狮”达冯惯于骑马作战,他将率领兰尼斯特家族的誓言骑士,随詹姆一起扬起红底金狮大旗。   诸支大军鱼贯出城,穿过詹姆那位凯冯老叔曾经败北过的地方呓语林,一路马不停蹄,朝着孪河城的方向前进。说实话,不考虑兰尼斯特家族心思太多,野心太重的话,西境还是挺靠谱的,尤其是相对于恶心人的河间来说。   这就是河间西部的局势了。   丹妮莉丝被冰龙给缠住,河间人停步,詹姆在北上,铁民和王党懵然前行,异鬼率领长夜大军,盯着莱拉使劲儿追着杀,大大小小的北境士兵抱团逃生,生怕被异鬼或者尸鬼给抓到。   毫无疑问,假如没有人来整合的话,各自为战的人类必然会被异鬼轻松的打败,别看人类还有八万有余,单单只是数量上,异鬼就有压倒性的优势,人家是数十万之众。   如果真是异鬼胜利,那么河间西部将无人阻挡,长夜军团更可以直驱向西,一路横扫西境,让西境的数百万人口全部变成自己的士兵!   然而,打败仗的前提是没人来整合。   该我出招了!   我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   莱拉独木难支,但是却是吸引住异鬼注意力最好的帮手。   我可以大胆地从异鬼的行为模式,尤其是喜欢斩首战术这一点来猜测,似乎异鬼对人类的理解有一些偏差,什么偏差?他们由己推人,把人分成“领袖”和“平民”就好像异鬼的军队里分成了异鬼和尸鬼一样,它们大概觉得只要杀死了人类当中的“异鬼”也就“领袖”人物,那么人类就必败。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想法没错,死了头领的农兵们就是丢了主心骨的筋肉,只能无奈散架,压根就没法作战。   然而,异鬼想错了一点,它们忽视了死灵师的超远距全盘微操!   也就是我。   趁着莱拉吸引住了异鬼的注意力,甚至吸引住了尸鬼们前进的方向,让我来替她收拾北境散落各处的败兵!   于是在这夜色之中,尸潮宛如蓝色的星海,涌向前方,追逐着丢盔卸甲且汗流浃背的几千士兵,还有疲惫却坚定的莱拉·莫尔蒙本人,而我那群小鸟组成的文书台开始制作文书和图画,喙爪麻利,譬如流水线一般不断产出投出的文字,接着禽俑分散各地,羽毛将消息传递给了四面八方的北境逃卒。   “这上面写着什么,老乡?”其中有人借着火光仔细探看。   “一个...地图,这是箭头吧?这不是字,傻瓜,这些鸟和我们一样是文盲咧。”   “旧神显灵了,”还有人惊喜地欢呼,“旧神的乌鸦送来了去庇护所的路线图,我们可以不用劳作就吃饱,不用打仗也能睡女人啦!”   “我们是自由的兄弟,不管是乌鸦还是老鹰,都没法让我们重回战场,休想控制我!”有的人则叫道,“爷们儿们,咱们剑斧在手,去何处不能讨生活?”   接着,他就被鸟儿啄走了眼珠子,大喊大叫,向诸神乞求饶命。   当我的信息递出时,零星洒落在各地的他们,有的产生了误解,有的不屑一顾,甚至不少老农出身的征召兵连箭头都看不懂,然而凛风、冰雪还有冷雾,逃兵只有这些严冬的爪牙为伴,便连一束光都看不到,此时此刻这些折磨人心的气象把与死亡同在的渡鸦和无情的苍鹰衬托得亲切了起来,是的,我派出的群鸟,在这苦寒之中就是他们的希望。   在被异鬼屠杀,即将死于冬雪之中时,唯一的希望!   小股小股的北境汉子们再度踏上征途,心中多半是恐慌和沮丧,就像是独个人置身于荒无人烟的冷漠森林之中,然而在恐慌与沮丧里,看着不离不弃,若即若离的鸟儿飞在一旁,似乎有一丝寓意心生的绿芽在心田出生。   于是,小队人马汇集一处成为上百人的团队,团队和团队会师一起,在河间广袤的大地上,溃逃而走的北境人便如溪入江河,江河入海一般重新凝聚,异鬼倒是对此依旧浑然不觉,它们太过傲慢,八成是估计我深受重创,无法干预作战,依旧在追逐辛苦支撑没有绝望取死的莱拉,这些怪物压根就没有预料到,我已经把失败的活人再度重振起来!   不止如此。   丹妮莉丝和她的魔龙被驱赶到了绿叉河北端,靠近颈泽的位置,她和三条她的孩子正在迷雾中寻觅可能躲藏的冰龙。   就在这时,“啾!啾!”一只麻雀飞近,就像是一道褐色的闪电,猛然撞到了她的胸脯上。   “啊呀!”她被吓得尖叫了一声,接着双手下意识地捂上胸口,抓住了那淘气的鸟儿,只见小小的鸟爪上递来一卷窄窄的纸条,“这是,莱雅拉的?”   “啾!”我很人性化地控制着小雀点着小脑袋。   “哦!怪不得,”她撇了撇嘴,把鸟丢到一边,“只知道盯着胸,和你的主人没什么两样。”   “啾,啾——”我操纵着麻雀发出了委屈的声音。   丹妮莉丝铺开纸条,看罢深深吸了一口气:“徒利家族拥兵自重,故意放缓军队的脚步,并且将罗柏送去了海疆城,打算令他出海逃亡?”她眯起眼睛,“红王这是要我去镇压河间的异心,对吗?可布林登哪会听我的?”   接着,真龙女王看向坐下的卓耿,她反应过来了。   布林登·徒利确实不会听她的号令,可是他看得见威武的魔龙,没错,丹妮莉丝此刻肯定没理解错,我就是要她以武力要挟,具体如何处置,事后再说。   那么,丹妮莉丝会答应吗?   “她自己不来,”只听她抱怨了一声,接着,龙之母的手指抚摸上伊耿的鳞甲,“带路,我去找那只,当年背叛我父亲的‘黑鱼’!”   我倒是想来啊,我躺在赫伦堡的床上大姐,全身都是伤我怎么来?!   这就是第二步了。   最后一步,我去检查了一下我放在奔流城的几辆马车,马厩里空空如也,只有在打瞌睡的小马倌和满地的干草,战马全都没了。   于是我又跟上了已经走出好几里格的西境军队,让一直处于监视状态的几只大禽腾空而起,我的马车应该很显眼。   几万大军风尘仆仆,似乎无穷无尽,在道路上赫然就是一条火把组成的赤色长龙,我沿着龙身一路寻觅,只见四辆八马所拉的车跟在了几辆车堡的后头,其上盖着油布,分量不轻,压得车轮呻吟而转,“这上面到底是什么?”我听到车边的红袍卫士窃窃私语,“上次我见到里头露出来一根手指——”   “不关你的事!”一个骑士放下了面甲,看不清表情,只听得到钢铁之脸背后的嗡嗡声,“保持警戒,别用明火,然后就是闭上嘴巴,乖乖前进!”   这马车上到底是什么?   是我用尸鬼莫波当初在西境时,作出的一些布置。   到底是拿了兰尼斯特家族的剑“金狮”,虽然这剑早就被兰尼斯特家族忘了,不过我依旧对这家人做出了一点微小的补偿。   詹姆·兰尼斯特不笨,他将四辆马车都带上了,他这听话的行为会得到奖励的。   作者的话:关于罗柏,请大家稍安勿躁,我大概在两章过后会解释他为啥会犯蠢 第708章 群鸦的盛宴(三)黄昏决战——旧神遂   孪河城陷落之后的第三天。   赫伦堡如临大敌,完全进入了战时运转的状态,军械库、马厩和其他重要地点被严加看管,进出各处尤其是我卧室所在的主堡需要出示通行证,不讲情面的无垢者几乎遍及所有的角落,他们无情冷漠的眼睛不放过半点差池。   红王的卧室门前围了至少三层人,全都是穿着布面铁甲或者半身甲的大汉,这些弩手、盾手和长枪兵把此处封锁了起来,日夜换岗,每当有人经过时都会大声喝问,短短三天就吼得两个人发疯,一个人自杀,他们生怕有刺客觉得有机可乘,哪怕伤及无辜也在所不惜。   所有的医者都被就近安置,不准擅自离开,所需药物及生活用品由红王的荣誉卫队帮忙搜罗,另外的伤者,野人托蒙德和梅丽珊卓被安置在了邻近的卧室,就连我的尸鬼莫波也被羁押看管起来。   我的本体不省人事,而红王的权威犹在,于是我的宫廷自主运转,采用了最严格的方案进行警备。   当然,暗地里也不是没有心智灵活的野心家开始有所动作,然而最德高望重的那些,例如瑞肯·史塔克、至高牧师马奇罗,都处于我的监控之下,这些宗教领袖们自己也清楚我并未远离,所以,一切暂时还算稳定,各方势力相安无事。   外头如此森严,赫伦堡我的卧室里反而暖烘烘的,侍女西佛趴在床边打着清浅的呼噜,我的本体,红王莱雅拉·波顿躺在床上,闭眸不醒。   照我和各路贤达的检测,我本体的伤势很重,表皮几乎有一半被火灼伤,有几片的伤势是重度,加上寒天和感染,这些天来发烧不止,周身全裹着敷了药的绷带。   不过,睡了三天多以后,我感觉差不多是可以醒过来了。   “咳,咳!!!”我操控着红王本体睁开双眼,嗓子冒火,干渴难耐,“咳!!!”   我舌头一舔,嘴皮干脆,似有腥甜味,那大概是我的血。   西佛迷迷糊糊地抬起脑袋,一头长发乱得像是尸禽筑的鸟窝,她正好和我的浅灰色眸子四目相对,眼睛愕然瞪大,嘴巴半张。   “小姐,”她先是小声,接着尖叫起来,“小姐?小姐醒来啦!”   我半坐起身,手和腰肢都如此酸痛,“安静,咳,安静,水,先来点水。”   “好好好,小姐水马上到,您慢点说话,别太激动,马上,马上!”   “呼...”我大舒一口气,我这病重的模样可怜极了,在在旁窥伺的麻雀眼里,就像是女异鬼或者木乃伊似的,瘦得要命,脸色苍白,全身都裹在亚麻布里,“然后,咳!然后告诉我最近发生了什么事,西佛。”   其实不用她说,我也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尤其是这些天来的西部战况。   至于我的诊疗方案,能救回来简直就要感谢诸神!   要知道,我那群来自各国,文化背景互不相同的大夫们一直没有一个一致的主意,他们相互吵嚷,指责对方是巫婆或者愚夫,有的要证据,有的说魔法,要不是后头赶回来的统帅,贝里·莫斯说,如果我死了就让他们全部偿命,他们恐怕能吵到异鬼敲门。   尔后,虽然这帮人磨磨蹭蹭地开始了救护,可是,大家伙手段倒是很多,效果却并不理想,反而像是把我当不会死的临床实验对象一般用各种草药和药剂轮番尝试,简直就是要人命!   一直到至高牧师马奇罗带来了一种药膏,才让我的伤势稳定下来,想来也对,拉赫洛教派的僧侣向来爱与火打交道,如何治疗因火造成的烧伤,他们应该颇有心得。   至于梅丽珊卓和托蒙德,托蒙德和我情况相似,可是他感染更加严重,毕竟他被尸鬼又咬又抓,生还时全身都有尸液和腐肉。   而梅丽珊卓则是一个让人忌讳莫深的秘密,这红袍女已经不再是人类,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一下石龙就被我的尸鬼莫波命令着关在地下,专人护理,不得谈论,她现在的状态不可以以理解活人的方式来度之,还得我这死灵师去检查研究。   总之!   活着就好,活着就好哇。   过了半天之后,内缠一层亚麻绷带,外缠厚厚毛皮衣物的我吃饱喝足,用毡帽遮住剃光的头发,立刻起床离开堡内,半点都不留恋我那温馨的房间。   “小姐,您需要卧床休息!”西佛小可爱还想要阻挠。   “好了,去给我拿最厚的衣服来,乖。”   为什么我这么匆忙?   那室内一直在烧炭火,我用尸禽监视时几次怀疑我和西佛不是在睡觉,而是中毒了。   故而当我醒来时,头脑都一片昏沉,此刻漫步在赫伦堡的神木林的感觉,简直就像是从硫磺味的七层地狱来到了七神应许的天国一般,那忍受了好几天的呼吸道终于在这林地之中好好放了一趟假。   当然我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原因还有另外一方面。   那就是,瑞肯·史塔克,在这里等我。   当我抵达时,我看到他坐在轮椅之中,望着赫伦堡的心树,那是一株刻有愤怒人脸的鱼梁木,其嘴唇扭曲,双眸就如含有火焰一般,熊熊燃烧,在主干的人脸一边则刻有十三道焦黑划痕,相传这是“血龙狂舞”时期黑党女王的王夫所画,每到春天就会流出红血。   “你看到这张脸了吗?”瑞肯·史塔克的嗓音稚嫩,语气成熟,他眯眼看着鱼梁木,若有所思,“复仇,它在说,复仇。”   我来到他的轮椅边站定,烧伤所结的疤痕,让身子骨不由得“复仇,这就是旧神及森林之子袖手旁观,甚至推波助澜的缘故?”   他活动了一下筋骨,反驳道:“我们没有袖手旁观,我在这里,与人类同生死,共命运,先民的女儿莱雅拉,绿先知认为这个世道需要改变,但是并不觉得这个世道就地毁灭,虽然糟糕至极。”   我指出:“战争已经展开了,绿先知,‘三眼乌鸦’,就在孪河城周围,有成千上万的先民因为你说的改变世道一事,而被异鬼屠戮。”   “那是必要的牺牲,”他敷衍道,“异鬼代表着传说成真,它们就是往日历史最好的证明,证明着先民的记忆不是虚无缥缈的神话故事,试想,如果不是鲜血与死亡,先民的后人哪里会意识到自己正在忘却传统?他们只会逐渐因为利益或者寻求认同而皈依从不存在的七神,这趋势想必你也看得到。”   是啊,还有什么,能比异鬼活生生地出现,更能说明先民祖辈的史诗是真实的?还有什么,能比战胜异鬼,更激发先民的自信、自豪和认同?在一个不够广博族群内部凝结共识时,需要一个族群共同的敌人,异鬼,就是这样的敌人,而为了战胜这样的敌人,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的人类,都会尝试自传说故事里寻找战而胜之的办法,从而让旧神的传统自故纸堆里回到世间,不再走向衰亡。   我能理解瑞肯·史塔克的意思,异鬼的入侵是一个亟待人类解决的问题,而宗教信仰对于未经启蒙运动的人类来说,是一个能够制造安全感的解决方案,而这,也得到了前线的验证。   河间地,孪河城与奔流城之间,呓语林以北,被废弃已久的堡垒,荒石城。   大雪将松树、榆木和会灌木全都覆盖了起来,给茂密的森林披上了一层厚重的白衣,往日这里著名野黑莓和蕨菜半点影子都不见。   我控制着麻雀飞过,只听下头是向导和游人的谈话:   “那里,”出身自本地的佣兵殷勤指点,“您看,就在蓝叉河边,那个山丘的山头有一圈旧城墙,就像是国王老爷头上的帽子,我是说王冠,人们说这里确实有过国王,是古代的河流与山丘之王,坟墓就在砖石边上。”   詹姆·兰尼斯特听了这话举首眺望,我飞在他身边,也将鸟眼投了过去,在这雪天里,环绕山丘两圈的道路依稀可辨。   在那一圈似乎是城墙的石头之中生长着一片神木林,其中的鱼梁木粗壮古朴,异常惹眼。   “那王后是住在哪,那位‘荒石城的简妮’,她是这儿的人吧?”詹姆叉起腰问道。   荒石城的简妮,曾经嫁给坦格利安王朝的某位王子,其实不是王后,该是王妃。她出身贫寒,有人说她是被森林之子养大的,也有人说,她的养母是一个侏儒森林女巫。   “这可难找了,我记得这附近该有个村子来着——”   “那不用说了,”詹姆收起脸上的好奇,“毁于战火,不知是我们还是狼崽子干的,我记得兰尼斯特的军队没到荒石城这么远,八成是狼崽子,我们就在这里用旧石头驻防,卡住这处咽喉,等着异鬼南下,让那几个老女人来祭祀祷告,为我们祈求胜利。”   詹姆的背后正是兰尼斯特的大军,在白霜染遍的大地中,他们的猩红色旗帜和灰色的钢铁是如此惹眼,只听传令官一声令下,大军赫然展开,开始就地扎营。   很快昏天黑地中就有了星火一片,凯岩城公爵和其他贵族与几个衣着朴素的妇女一起登上荒石城的顶部,军中士卒没有如往常一般各自寻欢作乐,或者抱怨际遇,他们无声地围绕在山脚,眺望着山上的火光。   “这几个森林女巫是自河间来的人,”有人在交头接耳,“她们说,她们能向旧神请求赐福。”   “这不是异教么,牧师们难道——”   “这里是荒石城,兄弟,属于先民的国王,先民打败过异鬼,你还不明白吗?安达尔人的七神不管用啦,修士和修女们再赌咒发誓也骂不死异鬼不是?”   旧神的复兴当然意味着教会权威的动摇,这毫不奇怪。   在那山丘的顶端,兰尼斯特家族和其他的西境领主面容肃穆,在心树面前冥思,仿佛千年前英雄纪元的场面重现,森林女巫用羊血画上鱼梁木的树皮,口中念念有词。   接下来,到我表演了。   寒风呼啸,一只一只黑影俯冲而下,落在了鱼梁木的枝头,渡鸦,信鸦,还有各色猛禽,全是我的尸俑。   这一幕让山下原本不抱希望的士兵惊呼起来,声浪一波波荡漾而开,森林女巫们不为所动,张开双臂对着我的鸟群大唱古语,仿佛这万鸟齐聚的景象是理所当然的,我则操纵着群鸦飞舞在鱼梁木周遭,洒下墨羽,或者指挥着栖息木上的鸟儿呕哑嘲哳,大声回应,就好像真的有旧神诸灵响应了召唤一般。   山下的人们看着鸟影睁大了眼睛,他们伸长脖颈,口中啊啊直叫,激动得难以言语。   “回应了,旧神回应了!”   而躲藏在人群后部的教会修士修女则默然无声,个别虔诚坚定的人士在胸前画出了抵御邪魔的符号,其他的大部分男女心神动摇,不复顽固。   这就是我和瑞肯交易的一部分,他在明月山脉时指导了我,我当然要有所回报,于是就有了双方相互配合的这一幕,顺便,也大大地刺激士兵的士气,让他们以为诸神和他们同在,此战必胜!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了河间的军队、铁民的军队、还有王党的军队之中,只是唱主角的神灵并不全是旧神,更有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那个追杀过我的人,以及红袍僧索罗斯,他们也带来了拉赫洛的仪式,用宗教坚定活人的战斗意志,让他们在这寒风之中傲然屹立。   当然,宗教是解决方案,可以解决人类的恐慌,提高面对怪物时人类的战斗信念,却并不是解决异鬼入侵的最终方案。   要彻底解决异鬼的问题,还是要靠我的手段。   赫伦堡,冰天雪地中,我和瑞肯依旧在神木林里,他看着鱼梁木上的怒脸,我也一样。   “就在此时此刻,你的女巫们正在举办祈祷仪式,我也依照约定进行了响应,瑞肯,”我凝视着树皮上人脸流下的血泪,说道,“效果不赖。”   “感谢,”他语气里毫无谢意,“但是你不单纵容了旧神,也让红神庙的巫师们点起了圣火。你不用分辩,我理解,你的国家就和瓦雷利亚自由堡垒一样庞大,自然不可能笃信旧神,这会引起分裂和战乱。”   既然他这么说了,我自然不会解释,所以我问道:“你想要提更多的要求?”   他没否认:“我听说多斯拉克人极度迷信,更听说在多斯拉克草海的北边有伊弗萨隆森林,据说森林之子在那里留下过痕迹,我还听说你试图驯服多斯拉克人,可是目前还不成功。我要这个民族的思想,还要那片森林,我要让旧神的信仰与鱼梁木在厄斯索斯生根发芽,这就是我的要求,只要您答应,我任您差遣。”   我没理由不答应,他提出的条件,涉及的都是我力有未逮的领域。   “成交,先让我看看,在你的配合下,我如何赢得这一场战争吧。”   打仗,终究还是用凡世的手段,现在,我需要解决河间人的分歧,以及莱拉苦苦不得脱身的绝境。   河间方面,黎明套牌里的群鸟告诉我,丹妮莉丝终于摆脱了冰龙的纠缠,抵达了徒利家族的军队里,在她降落前,河间人之中正爆发出一场兵变。   “我们都是无旗兄弟会的兄弟,我们曾经一块儿喝酒吃肉,一块儿舍生忘死,变成尸体之后更是埋在了同一个墓穴!”一群士兵围在了“黑鱼”的营帐外,卫士们手持长矛横摆成一排,拦住了他们的脚步和怒火,“您居然说我们造反?布林登大人!快放走索罗斯,密尔的索罗斯,那是我们的并肩作战的弟兄!!!”   全身披挂的杰森·梅利斯特大人站在帐前:“他煽动军心,意图不轨,你们聚集此处,手持凶器,对着你的领主大吼大叫,难道还不是要造反?!假如你们正想要埋进一个尸坑,土匪们,那你们就继续围着这里,骑兵和弓箭手马上就到,我不会再劝第二次!”   索罗斯为何会被抓?   他得到了我的指令准允在河间军队内部散播红神的信仰,可是河间人中除了布莱伍德等少数例子之外,七神教会根深蒂固,此其一,他乃是坚定的拉赫洛之仆,自然不会愿意徒利家族畏首畏尾迟迟不前进,要知道寒神乃是远古异神,光之王拉赫洛永恒的敌人,于是在劝说高层无果之后,索罗斯决意到基层士兵里说服大众,此其二。   于是,索罗斯被擒,无旗兄弟会军心汹涌!   当然,假如有人了解我的底细的话,或许会猜到,冷眼旁观的我,是无旗兄弟会哗变的幕后黑手...   总之,局势变得紧张,一如杰森伯爵所言,很快马蹄声喋喋不休,弓箭手沉默着就位,将帐前的士兵给困死,“我们都是河间口音,你们是我们的子民,面包师、农民、小贩和马夫!”杰森又缓声劝道,“何必为一个外国人自起干戈?”   “因为密尔的索罗斯和我们同生共死,当你们都躲在城堡里,看着我们被各路兵马屠戮的时候!你们甚至还和刽子手中的一些称兄道弟,互为亲戚。”一个冷静的声音响起,这位正是“柠檬斗篷”,当初我的尸鬼莫波路经河间时遇到过的冷面杀手,无旗兄弟会的领袖,一个老兵,只听他固执地言道,“你们想要秘密处死我们当中的一员,如果不是七弦汤姆报信,我们都根本不会听说此事,杰森大人,恕我们不答应你们这样做,今天你们以外国人妖言惑众的名义吊死了索罗斯,明天就能以偷税、盗窃和抢劫之类的名义,一个接一个地处死我们!”   “不用劝了,”营帐里传来布林登·徒利疲惫的声音,“杰森,让卫士换上盾牌,他们不信任我,我又何尝需要信任一帮匪徒?”   杰森颔首接令,并立刻转达徒利家族的意志:“守军盾墙!弓手准备!”   “你们敢!”无旗兄弟会的“柠檬斗篷”转向搭箭的弓手,“诺奇、墨吉、德内、瓦特,我知道你们所有人的名字,我们救助过彼此,你们要帮着老爷们——”   “我只数三声,还不散去,箭矢伺候。”杰森语气冷硬。   “你敢!”柠檬斗篷回身呼唤,语气凌厉异常,“弟兄们,领主老爷信不得,竖起盾牌,标枪投斧准备!!!”   “无旗兄弟万岁!!!”   双方剑拔弩张,这边弓手拉弦,徒利家族的卫士眼现不忍,却忠于职守竖立盾墙,那边粗糙的木板挡在身前,利斧标枪闪烁寒光,这时————   龙影天降! 第709章 群鸦的盛宴(四)血染河川——前夕   夜空之下,火把静静燃烧。   哄!   蓦地焰苗飘摇了起来,这是魔龙降落所带起的狂啸大风,大片的阴影笼罩上这火光,随之而来的气流搅动得落雪纷飞,烈炎近熄。   巨兽的威势赫然已叫大自然的风雪与火臣服露怯,更何况是微不足道的凡人?众人抬眸,望着无匹的双翼目瞪口呆,饶是眸光坚韧如铁的老练战士,看到了这无比压迫人心的一幕,也会两股战战,意志崩溃。   凌厉贪婪的兽眼扫视全场,满意于生灵的恐惧,接着这魔龙伏下身子,一个衣着单薄的年轻女人跳下龙背,银发随着这动作飞扬。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少了我和我的石龙较劲,这里只有她与她的龙同在,这模样傲视苍生,仪态万方。   只见这女王双手拢在腹前,高声道:“我乃是全境守护者,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惊闻河间军队踟蹰不前,特来了解究竟是为何故。”   她的出现自然让无旗兄弟会和河间封建军之间的火并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只见那营帐里走出来了“黑鱼”布林登,这位奔流城公爵在魔龙的面前波澜不惊,似乎没有半点怯惧,“这是河间的内部事务,假如您以君王的名义对此横加干预,只怕会引起内战,女王。”   这怠慢的话语里,河间贵族防备警惕的态度昭然,而另外一边的草莽们则犹如奥援已至,迫不及待地开口:“女王,这些目光短浅的贵族借由车船税赋喂得流油,从来不关心我们的死活,他们眼中只有自己!”   丹妮莉丝还未回话,徒利家族的布林登大人怒然呵斥:“你这言论得让诸神笑死,艾德慕在乎你们,为了平民的劫难哭泣,可是他现在已成了骨灰!你们当中有哪怕半个为他哭过吗?!”   冷峻的“柠檬斗篷”丝毫不怕公爵之怒:“我们正是为了那位艾德慕才会听从你的号令,假如不是有他,有那位能忍受七弦汤姆嘲笑的艾德慕,谁会在乎你的名号和权位,谁会在乎徒利家族的狗屁荣誉?!”   “够了!”丹妮莉丝在双方再次火并前喝止,“你们都知道,尸鬼和异鬼不需要什么进贡,也不了解什么臣服,那些无情的畜生要的是人类灭绝。如今孪河城的城防分崩离析,英勇抵抗长夜的北境人现在四散溃败,异鬼的步伐快如闪电,活人的时间所剩无几,而你们还在这里为自己的蝇头小利争执不休?!”   她看了一眼飞在半空中,丝毫不怕魔龙之威的小鸟,撇了撇嘴,仿佛在说:又是让我来做恶人?你这女王之手,洛恩王国的红王可真够意思。   接着,真龙女王下令道,“究竟是为何时迟迟不行军,又是因为何故,在这里争执不休?快告诉我。”   无旗兄弟会的人指向了徒利家族的公爵,长久以来的游击战让他们早已失去了对贵族的敬意,“是他们,抓走了我们的弟兄,密尔的索罗斯。”   “哦?”丹妮莉丝立刻甩锅,“你们抓了红王的公民?你们应该知道,如今七国和洛恩王国的政府乃是联席执政,几乎已为一体,放他出来,这事我要过问,为什么要抓他?”   “这和你无关!”布林登·徒利眼神锐利,他无视魔龙大声疾呼,“七国一打仗,河间就流血!现在河间流血流够了,没人了!如果你真的是七国的真命君主,就不要苦苦相逼,给我们一条活路!”   他这话一出口,丹妮莉丝眼现犹豫,显然是圣母病发,一时踟躇。   难道说,丹妮被“黑鱼”给感动了?   就在这时,一个脸色急切的卫兵闯进了人群里,他似乎发现情况不对,又想要出去,丹妮莉丝眼尖,马上叫住这小子,“那边的士兵,发生了什么事?!”   小兵看了一眼巨大的龙身,一滴冷汗自他额头滴落,马上他就不打自招,期期艾艾地说道:“是,额,女王?是这样的,我们接到了史塔克家族的罗柏,特来报信。”   哈!   笑死我了。   洞悉一切的我本体那边差点笑出声!   布林登·徒利为什么率军逗留,迟迟不前?因为他不想和异鬼打仗,那么布林登·徒利为什么会在这里屯驻?还不是为了罗柏!   结果,哎,他苦苦等候的罗柏,偏偏在这个关头到了,我借着窥伺之雀的眼睛看着“黑鱼”越发难看的表情,心里快乐坏了。啧啧,这真是赶早不如赶巧。   “带他过来,”丹妮莉丝吩咐,她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你们几个,”她指点无旗兄弟会的土匪,“陪他去,把罗柏·史塔克,临冬城的公爵带过来。”   丹妮莉丝在路上知道了艾德·史塔克已死。   于是很快,红袍僧索罗斯和罗柏·史塔克都出现在了众目睽睽之下。   被五花大绑的索罗斯一出现,立刻大叫:“弟兄们,教友们,各位,异鬼就在咫尺之处,人类危在旦夕,只有英勇奋战,荣耀拉赫洛,我们才有一线生机!”   偏偏罗柏也是同一个态度,“布林登大人,”他一到场,就直接向徒利家族求援,“我的士兵和子民现在正在被尸鬼屠杀,以史塔克家族和徒利家族的盟约请求您务必予以援助!”   罗柏眼神坚定,他似乎彻底恢复了正常,这也可以理解。   “你可是打了败仗,罗柏大人。”丹妮莉丝看了“黑鱼”布林登一眼,接着对罗柏轻声道,“您确定您还想要继续作战?”   想这位罗柏·史塔克公爵年纪实在太过年轻,比我还小两岁,却一直在走在不幸的人生道路上。   “我曾经以为临冬城苦寒,可是接着长夜告诉了我什么是真正的苦寒,我父亲艾德走了以后,我才明白,自己自小成长过程一直顺风顺水。”罗柏怔怔地回话,“结果,我手握史塔克家族的权柄,第一次进行统帅时,就因为自己一意孤行迎娶一个微不足道的西境女子,好承担责任,就因为这样,我被佛雷家给坑了,母亲和战友同袍尽数阵亡,只留下我一个。”   我想,此后他就没缓过来过。   这位罗柏·史塔克虽然打仗有些天赋,却到底不是什么天纵英才,没太好的心态,正常人被一次自己的蠢举遭致的灾难给弄得怀疑自我,一心自杀,这也可以理解。   或许后面他走出这阴影过,可是接下来接二连三的劫数彻底把他给打垮,看看都发生了什么?史坦尼斯麾下的后党背叛,在长夜里妻儿全部死于冬寒,以伤残之躯眼睁睁看着北境沦陷,最后父亲艾德·史塔克也死了。这一切经历怎一个惨字了得?   接着,我猜在孪河城那会儿当罗柏继承了权力时,他压根就还没准备好,于是他慌了,没经过太细致的思考,这少年人就决定复制自己当初曾经击败过兰尼斯特家族的法子,骑兵奔袭。然后,后果就是,异鬼和尸鬼不怕骑兵,再次惨败。   可是,我想或许罗柏也明白过来了一件事,那就是——   我听到罗柏阐述:“我想通了,我的责任在身,我逃不开,如果我是个蠢货,那就会让一整个国度随着我沉沦,现在的北境就是最好的例子,既然我的命运不可能允许我任性地逃避或者消沉,也不允许我再用幼稚的态度来做事,那我选择直面一切。”   他或许现在反而是意志最坚定的一个。   “看来没有疑义了,”丹妮莉丝笑着摊开双臂,面向众生,她的背后是卓耿、雷哥和韦赛利昂,“我不会用力量来强行让你们屈服,可是,河间的男女们,除了徒利家族之外,所有人都做出了选择,莫非,河间地的守护,要冒七神之大不韪,强行避战,做拖累全人类的帮凶?”   局势已定,河间的盟友、亲人、士兵和上官全都要求他们立刻进军。   杰森·梅利斯特黯然叹气,布林登·徒利则仿佛老了几十岁,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晚辈,凯特琳的儿子罗柏,布林登眼神复杂,最终,他彻底放弃了:   “这是你们选的,吹号,发兵!”   嘟——嘟——嘟嘟嘟——   “这一次异鬼会领教不一样的我。”罗柏听着号音,向丹妮莉丝保证。   “这是北境之王的承诺?”丹妮不由揶揄他了一句。   “这是男人的承诺。”   顺便说一句,罗柏和他的卫兵本来已经在风雪里迷路了,是我的尸禽引导着他们来到了河间的大营里。   时机恰恰合适,我故意的。   就这样在我的统合下,各方军队开始渐渐行动,就连打定主意看戏的河间大军也是如此。   同时北境重新组织起来的溃兵悄然间出现在了长夜军团的后面,海疆城的两万余人,孪河城方向逐渐在卡史塔克家族号令下聚拢起来的两万余人,以及荒石城的近四万西境大军,无形中形成了对数十万异鬼的包围。   西部战线的形势在变好,这也是我故意的。   同时,被异鬼追杀的莱拉·莫尔蒙,则扮演了诱饵的角色——   风雪连天,大雾弥漫,天空一片漆黑,为数三千左右的北境溃兵穿着各大家族的号衣,甲胄不全,衣饰散乱,各个都在埋头前行。   有时会有人一头栽倒在厚厚的雪地里,旁边的伙伴不但没有去扶,对其生死不抱半点关心,反而站定脚步,双手握紧了战斧,十足的警惕。   不一会儿之后,倒毙的人重新爬起,口出呵呵之声,睁开一双闪烁着蓝光的眼眸,啪!斧头毫不留情地劈下,狠狠将之砍倒,接着四周的士兵一拥而上,新生的尸鬼才看到这世界第一眼,就被自己生前的战友乱刃相加,送回永眠。   即便三天都没吃一顿饱饭,他们力道依旧十足,自混乱之中惊醒的北境人,在遭此劫难之后对尸鬼的恨意更加深了,如果不是异鬼,他们也不会仓促逃离,导致缺衣少食,只能光靠着北境人历经风吹雨打的身子硬抗雪暴。   尸鬼被剁成了烂泥,无人谈论又一个战友的死亡,大家只是继续默默前行,经过了孪河城那一败,又被尸鬼和异鬼衔尾追杀,还能坚持到现在的汉子全是好样的,他们或许不知上流社会的礼数,却都体魄强壮,异常凶狠,历经多年作战,乃是在沙场中屹立数载的坚韧老兵。   而在这些人的队伍之中,有一个少女显得异常突兀,又异常耀眼!正是莱拉·莫尔蒙在徒步而行,这姑娘举足蹒跚,战马早已经被宰杀用来充饥,但是,我从未想过的是,这样的她会有如此枯槁憔悴的面容,又会有如此坚定如炽的眼神。   不过,虽然他们如此不屈,我却明白,这始终是强弩之末。   这些人需要一个希望!   雪雾随风荡漾,一只黑影突然穿过朦胧迷障飞翔至莱拉的上空,在她头顶盘旋啼鸣。   “聒,聒!”   是的,又是我的禽俑,一只渡鸦。说来鸦类作为尸禽真是好用,在迷信的人眼里意义重大,又能伪装成学城培养的信使。   在北境敏锐的猎人开弓前,这只渡鸦就在一堆饥肠辘辘的眼光下降落到了小熊莱拉的肩头,它伸出一只爪子,上面帮着一张卷起来的纸条,莱拉取下,渡鸦飞上半空,盘旋鸣叫,似乎是在等待着人毙命,好一饱饿腹。   看信的少女呼出一口白气,她先是叹息,尔后似乎下了什么决断,果断地抬头,朝着自己越来越少的追随者下令:“跟我来,跟着鸟儿走,旧神已经送来了使者,它们会带领我们前往安稳的避难所,迎来胜利之光!”   “它们会引路?!”士兵的口吻是如此不敢置信。   “是的,”莱拉在寒风大雪中大喊着答复,“就像是多年前先辈们战胜异鬼时的历程一样,旧神与我们同在,诸位!”   其实我送来的信,是告诉她我的计划,让她将异鬼引入包围圈,无法再能得脱。   少女毅然从命。   詹姆·兰尼斯特在意味深厚的荒石城从容布置着防御,莱拉忍受着饥寒交迫,将异鬼引向地狱,那么异鬼这时候在做什么呢?   我的尸鸟只敢在远处窥探异鬼的动静,只因太过靠近以后会引发藏在尸鬼之中鸟群的察觉,在我这群空中斥候的侦知下,冰龙时而出现在雾空之中,异鬼古板的飞鸟来来往往,似乎在探明敌情,很快,异鬼做出了决断。   十万尸鬼分离出来,往西移动去挡住自海疆城出发的两万联军,两万尸鬼留下,转身返回孪河城,其他的尸鬼继续追逐莱拉前进。   它们这样的决策,让我明白了异鬼查探敌情的过程,同样是借助尸鸟,这些异鬼似乎只敢让飞行生物从高空处观察,所以根据火光断定孪河城四周依旧有人类,这点没错,错判的是北境溃兵数目,它们身后被我聚拢起来的那一批可足有两万,同等数目下,尸鬼哪会是活人的对手?   与此同时,虽然经过布拉佛斯、孪河城和明月山脉的挫折,它们好像依旧对人类的工具和战术缺乏理解,十万尸鬼哪里敌得过准备妥当、士气不错且武装齐全的两万活人?做梦。   这样一看,我猜异鬼一定缺乏专门对敌人情报进行分析的部门或讨论,对敌情的反馈实在是太原始了,它们或许是智慧生物,但是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都是石器时代的水平,怎一个低下了得。   西部战线似乎大局已定,回到本体,这场异鬼的大举南下,最艰辛的部分可不是明月山脉中的谷地战事,也不是攻打孪河城,祸及西境的西部战局。   而是中部,夜王本人,和百万异鬼所在的中部,它们浩浩荡荡沿着国王大道南下,距离赫伦堡已经只有十五天路程了,如果按照骑兵的速度来算,则只有十天不到。   赫伦堡,我在之前宣布处死瓦里斯的阳台上,望着衰微的夕阳在毫不引人瞩目地下山,这暮气沉沉的模样,搞得它再也不会升起了似的。   “小姐,四万河湾大军,一万多恩士兵,红神的五千护教军,还有我们的五万五千洛恩子弟,都已经渡过了三叉戟河,就等您下令了。”西佛禀报。   她提到了红神的护教军,让我想起了至高牧师马奇罗的火蚯蚓。   “那几个女人送过河了吗?她们或许会很重要。”   “是的小姐,”西佛恭谨而利索地回话,“那些...不会答话的木头人已经过了河,就在哈罗威伯爵的小镇里,哦对了,谷地的一万五千士兵也等在那。”   我点了点头表示知晓。   十二万五千人。   除了河湾地和多恩还在调集的五万多援军,以及我放在布拉佛斯与潘托斯的十多万军队之外,这就是七国和洛恩王国拿得出手的力量了。   如果在这里吃了败仗,人类将无路可退,七国陷落于异鬼这惨事,基本上将会确凿无疑。   幸好,这只是如果而已。   我知道,不管是西边还是在国王大道上,就在这几日里,决战已经到来。 第710章 群鸦的盛宴(四)血染河川——三城战   自无星之夜笼罩在头顶起到如今,已经第四天了,长夜漫漫。   荣誉卫队护着我的车驾向北方的渡口而去,我在路上随着马车颠簸的视线所见全是残垣断壁,到底是走过数万兵马,而兵卒如匪,哪怕是富饶的城市,只怕都会在他们路经之后变成一片白地。   我关上窗户,舒服地缩在满是药味和熏香的被窝里,嗅着铁锈、焦油和动物皮毛的气味,听着马与狗的嘶鸣低吠,只感意兴阑珊。   咚咚,轮宫的门扉被敲响,侍女西佛探头过去耳语了一番,接着向我开口,她口中呼出的白气混进了柴火冒出的青烟里,一片迷蒙:   “小姐,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求见。“   “不见,我困。”我应景地打了个呵欠。   西佛又在门前交头接耳了一番,接着回首:“她说她斗篷下头什么都没穿,冷死了。”   哈?我眨了眨眼,有些迷惑,接着恍然大悟。   “跟她说我不是什么色情狂,”我半躺在轮宫的大床上,“让她穿上衣服,不见。”   我猜提利尔家族现在简直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他们经营日久,缺乏骨气,不想就此灭族,是的我知道他们很着急,所以我打算晾一晾,随后再开金口给出红王的条件。   西佛原话转述,这次音量大了不少,让我听到了,接着她趴到我面前问道:“您恨提利尔家族吗?”   “恨?君主谈不上恨意,西佛,”我换了一个更安然的躺姿,“我知道,不止是河湾人,这个世界本就让人生活凄苦,并非到处都是饱满的麦穗、清澄的葡萄还有丰美的渔获,大部分人都生活在赤贫之中,讨厌国王,现在再加上长夜之灾就更是糟糕透顶了,这是七国对我的基本态度。在对待异鬼这场灾难时,传说太遥远,人们会对异鬼抱有幻想,会有人想要和它们媾和,会有人想要投降,还会有人想要远远避开,各种政治派别会被酝酿出来,然后企图影响君主、宫廷和王国以至于人类整体的决策。”   这必然的嘛,看看前世的侵华战争之前天朝的人世百态就很清楚了。   尤其是孪河城的陷落,高山氏族的消亡,再加上北境的沦陷和涂炭,种种挫折都意味着一件事:对付异鬼绝非一帆风顺,总有人要被牺牲。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某些人什么都做得出来,河湾的自私,以及河间的退缩,都只是这场内讧大戏的小浪花而已,严峻的还在后头,统战工作永远都不容易,“大清洗”永远都不过时。   “那,未来还很难?”西佛小声道,“要不我们回家吧,小姐,回厄斯索斯。”   “你看,”我笑了,“你给我提回家,你这也是给我捣蛋的小坏蛋啦,”接着我收起笑容,“是的,西佛,未来会很难,而我们不得不去面对。”   不面对又怎样?异鬼新一轮的攻势近在眼前!   接下来,让我先行注意西部的战事...   这些天里,兰尼斯特家族及其封臣,已经基本将荒石城建设成为一个武装到牙齿的要塞!   对付尸海战术,当然是依托工事来进行杀伤要更划算。   西境军队所处的这座荒石城,曾经是一块战场,或许荒石城在古代覆灭的原因就是出于战火。在构筑工事翻动土壤时,农兵和矿卒们挖掘出了人骨和破盾,还有腐朽不堪的头盔。就在这些古代人的尸骸之上,西境挖出了四道深深的壕沟,一系列的沥青坑和杀人洞,还准备了粗大滚木和硕大的石球,以依托地形层层阻截远道而来的尸鬼大军。   这一天工事中的喧嚣声不再,所有人都知道大战临近,确实如此,当小熊莱拉靠近这里的时候,我给詹姆送来了消息,顺便也带来了面对怪物时活人急需的吉兆——   鸦群。   在旧神的信仰近乎绝迹于北境之外以后,对迷信的七国大众来说,鸦群意味着死亡,这很容易理解,毕竟乌鸦是一种聪颖的食腐生物,时常出现在尸体的周围,它们通体的羽毛皆为黑色,叫声又引人厌恶难入人耳,简直就是死神陌客最好的代言人。   然而在旧神的语境里,鸦群却代表着智慧与希望!而维斯特洛的乌鸦也确实当得上聪慧的象征,可以被学城驯化用来送信。   如今,被遗忘已久的旧神信仰似乎又重回到颈泽以南的大地。看看此刻,结束劳作的兵众纷纷来观礼,在荒石城丘顶的神木林中鸦鸟环绕,森林女巫们正在进行一场新的仪式,为荒石城献上旧神的赐福。   火光之下,盘旋于空中的飞禽洒下片片羽毛,森林女巫们三人一列分站两旁,另有一人在鱼梁木前主持,暗合七神之数,这大概正是教会带来的影响,她们念诵着先民古语,捧起一个被矛尖刺穿的颅骨,这是产自本地的可怕文物。   詹姆·兰尼斯特作为统帅正在旁观这场仪式,我的信使飞到他的肩头,递上最新的消息,他递上手心里的鸟食,死鸦自然理都不理,于是“弑君者”耸了耸肩,径直打开纸条,读道:“溃兵不远,尸鬼很近,河间发兵,包围已成。”   看罢,凯岩城的公爵将这信揉了起来,“还真是给异鬼了一件大礼,”他对乌鸦笑言,“你家主子就这么相信我?”   我当即用鸟喙学舌:“聒!聒!输了砍头,聒聒!”   祭礼尚未结束,接下来还有占卜仪式,不得不说,比起黄昏之战前,西境人变得更加迷信了,直接从类似前世西方的中古时代回到了前世的青铜时代。嗅嗅在鱼梁木周围浓厚的血腥气,再看看心树前赤红一片的泥土,这帮西境人居然会相信用牛内脏和羊骨头颜色做出的占卜,这一点简直就像是多斯拉克人一样,或许思想越蒙昧,人就会越发地有勇气?   不过老实说,这种祝福仪式似乎也是森林女巫们从七神教会那儿学来的,传统的旧神信徒可搞不来什么祝福建筑的花活,就连宗教仪式和语言都不怎么多。   如此这般在我看来,代表着异鬼压力之下复苏的旧神信仰,或许和瑞肯期待的有点不同,七神教会的色彩太浓烈了,甚至可以说是七神和旧神的杂交品种。   终于,满是黑羽及鲜血的神赞结束了,在主持了冗长的祭典之后,胖女巫面向众人,其声音尖利而癫狂:“天地诸灵瞩目于此,祂们与我们并肩作战,诅咒那群北方的怪物,不得好死!”   前世《左传》有一句话,“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兰尼斯特雄狮在用祭祀来麻醉士兵,提升士气,几百里格之外不情不愿地与铁民及王党汇合的河间人,自然也不例外:   营地中央柴火堆得很高,烈火熊熊,照映出红袍僧长长的影子,红袍僧正是密尔的索罗斯,他正在向河间人讲述光明王子的故事,瓦雷利亚版本:   “——亚梭尔·亚亥自然像是大地和天空一般岿然不动,他能感受到异鬼的呼吸如千针一般刺戳着他裸露的面容,救世主于是坚定地用火焰作为祭品献给拉赫洛,请求拉赫洛的庇护,自他献祭的火焰之中诞生了龙与瓦雷利亚人,它们抛洒了很多热血,与异鬼作战,救世主知道这还不够,他挖掘出一个更加深入山脉的火坑,再次献出祭品,从火坑之中诞生了龙晶与圣焰红心!”   听起来似乎这位圣火之奴是在拍丹妮莉丝的马屁,然而有鸟尸监控此地的我知道,她早就飞走了,我在周边的禽俑见到了冰龙的灰影,我立刻就告知了丹妮,为了防止河间营地被冰龙横扫,真龙女王当即起飞,离开了此地,留下的只有原本的领袖们。   例如罗柏·史塔克,以及“黑鱼。”   在炙白明亮的圣火之外,罗柏·史塔克自远方遥望着士兵们紧紧围绕着烈焰和烈焰下的僧侣,他们就像是簇拥在希望身边,在我或许还有其他的领军者看来,这些人一定是有种错觉:只要自己足够虔诚,就能在这浩劫中得救。   “这会是一场难打的硬仗,”这时候罗柏身后响起了“黑鱼”的声音,只见布林登·徒利瘦削的脸上火光闪耀,这“黑鱼”年纪不小,满头灰发却依旧浓密,臂膀和胸腹就与水手与卫兵们一样强壮,“你对那个阿莎·葛雷乔伊,还有戴佛斯·席渥斯爵士怎么看?”   “阿莎野性而坚定,戴佛斯则富有远见,他们不是单纯的海盗或者走私犯,布林登大人。”罗柏很诚恳,“值得与之合作。”   “或许值得合作,但是不值得信任,他们也不会信任我,这点来看,你更坦诚,比我适合当个河间之主,”布林登·徒利叹了一口气,又勉强扯起一个微笑,“你很紧张?如果不要女人的话,或许可以用故事以及美酒来快活一会儿。”   “我现在的真实意愿,只是希望平静的渡过一生,”罗柏声音很淡定,“我不是孩子了,布林登大人,那天晚上的战斗确实叫人记忆犹新,令我感到胆寒,不过要赶走战斗留下的恐惧,需要的不是好故事或者美酒佳肴,而是深思熟虑,置生死于度外。”   “说来容易,做起来可难,我倒是相信它们会在我们的长矛面前,像见到猫的耗子一样仓皇逃窜,然而这不大可能,毕竟是传说中的异鬼,”老头儿靠到了罗柏的身边,倚着一根长枪,“你沉默,看起来似乎永远都将不动声色,但是我知道,你心潮澎湃,罗柏。我听说你很早以前就认识那位红王莱雅拉了,告诉我,你对她知道多少?”   “她?”罗柏一扬眉毛,“为什么会想起来提她呢?”   嗯?提起我了?我也想听听他们是怎么看我的。   我不由得让监听的麻雀飞近了一些,藏在夜幕之中。   “我们在为她而战,不是吗?假如我们赢了,得到最多好处的,不就是那位红王。”布林登哼了一声,“你过去有没有暗恋过她?毕竟你们早就认识了。”   说得对,确实恐怕是我,前提是能赢。   “暗恋?不可能,我怎么会喜欢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就我所知...”罗柏细想,接着道,“我知道她是一个祸害,一个外交官,也是一个不错的战士,她的国家崛起迅速,开拓了上万里格,可谓十分成功。我听说在她广袤的国土上,东边在叛乱,西边则在砍伐森林,中部的人抽干沼泽地,北边的人忙着填海造陆,各地差异之大亘古未闻,这个洛恩王国的繁荣突如其来。”   呵呵,祸害,听起来好像我给了罗柏某种幻灭感?但是老实说,在君主的层面上讲,罗柏的评价可以说是很高了。   “我和她的人相处过,”布林登眯起眼睛,“那些多斯拉克人,身穿彩绘背心,手臂和躯干上有仪式和厮杀造就的伤疤,他们几乎一生都在马背上渡过,腿部因为鞍座而改变了形状。我听他们吹嘘他们的事迹,村庄燃烧的焦臭,屠杀的惨叫,农夫们仓皇求饶,可是冷血的多斯拉克人顶着红王的旗帜从他们身上踏了过去。我不喜欢这样热爱毁天灭地的恶人,更不喜欢率领他们到处劫掠的君主。所以我不想为她而战,她口口声声说拯救人类,可如果人类全是多斯拉克人还有她这样的野心家,拯救又有何意义?”   “可是人类不止有他们,”罗柏接道,“还有我的弟弟妹妹,还有琼恩·雪诺,对吗?我能理解你的恐惧,因为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不喜欢她的父亲卢斯·波顿,当初我曾以为她与他并不相同,可事实并非如此,她率领一群外国人回到七国,是想要在这里作威作福,她和她那个可怕的爹没什么区别,然而,我们不是为了她活着,也不是为了她拼搏,我们是为了我们在乎的人,布林登大人。”   然而布林登·徒利想的是另外一回事:“是啊,琼恩·雪诺,或者说,伊耿·坦格利安,如果消息没错的话,假如我们真的需要一个国王,他确实是更合适的君主,不论是血脉还是身世,都很适合。丹妮莉丝没在七国生活过,而莱雅拉的血统低下,其人更是过于暴虐,可以想见,假如依旧让那两个女王做主,未来河间甚至要用孩子来交换食物,比起不善待我们,蔑视我们,不信任我们的红王和龙王而言,你的那个弟兄琼恩或许更值得效忠。”   在他们心里我这暴君到底是有多可怕哦?   话说回来,琼恩·雪诺确实比我要更有号召力,对谷地、河间和北境来说,别忘了,谷地的珊莎还要求过让丹妮莉丝与琼恩联姻。   反正,一如我所知的,“统战”和内讧,必然伴随着这场战争的始终。   “大人!”这时,一个骑手驰马而来,老远就在大叫,“大人!我们找到尸鬼了,斥候里只逃回来了一个,我们还找到了不少的北境士兵!”   此话让罗柏与布林登相视了一眼。   “让自由民和军士们披挂好盔甲!”布林登下令,自由民和军士,这是对自耕农和无勋位小地主的称呼,“打仗了!”   “我们现在出发?”罗柏语气里多了一丝急切!   “不,”“黑鱼”说道,“我们布阵等待,为什么那个女人会有这么好的名义,罗柏?为了全人类,好一个为了全人类...罢了!为了全人类!”   布林登之前厌战的情绪如此明显,河间饱受战争之苦,这让这骁将渴望夏日微风吹拂的麦田,更胜于明火、蹄鸣和尖叫,然而即便如此,当避无可避时,他依旧勇往直前。   至于他们对我的戒备,甚至厌恶...我这红王做到这份上早就习惯了。当两个人距离很远的时候,例如我只是一个合法私生女,而他罗柏是临冬城少主,“黑鱼”则是公爵之弟,在那个时候,对彼此的态度相互友善是很容易的,因为不牵扯利益。   可是一旦产生了利益纠葛,甚至冲突,问题就来了。作为一个想要建立集权体制的人,我在他们眼里当然会是野心家和刽子手,要不然还能是什么形象?大家立场相冲,用一句不含感情的话来说,他们全和河湾的提利尔家族一样,是阻碍者,似兰尼斯特家族那样精明又富有野望的,在这群封建军阀之中才是少数。   不管他们怎么想,漆黑的夜里,大战已临,这或许是维斯特洛头一次迎来规模浩大的会战,首先发动甚至不是直接布阵等待在此的河间,而是孪河城外被重新聚拢起来的北境残兵。   迷雾里,失陷的孪河城。   在无垠无际的风雪中,那城墙与堡垒似乎也被白雪给掩埋,一些尸鬼游弋在此处,他们要么腐败过度,要么缺手少腿,不堪一用,这就是被异鬼席卷过后的世界,毫无生机,死寂一片,只有风歌与冬曲在呼啸作响。   些微的火光伴着影影绰绰,一支衣着残破的军队拥着卡史塔克的冬阳旗,他们马匹少的可怜,就连最精锐的卫士,也面白肌瘦,显然是处于饥馑之中,更有不少人不但没有头盔,露出了脏乱的头发,甚至身上连一块铁做的东西都不见,比难民军还要杂牌一万倍。   “严酷的冬天,饥饿的狼群,还有旁伺的异鬼,”卡史塔克冬阳旗下,一个胸膛宽厚近似棕熊的大汉正在自言自语,“这南方与北境也没什么两样嘛。”   “我们那儿可没有异鬼,大人。”一个卫士反对道,他手执有缺口的长剑,身上毛皮盖住了锁甲衫。   “现在有了,傻瓜。”北境早已失陷,怕是和眼前的孪河城景致差不多。   就在这时,乌鸦飞扑而下,准确地降落在迷雾中这位汉子的肩膀上,我操纵着这只鸟儿送来了最新的消息,一封简图和一张字条。   “四支队伍,一共一万八千人,”汉子读信,“全都到位了,旧神祂们真是棒极了,还有红王!咱们还真得感谢这帮羽毛畜生。”   当然,其实全是我的功劳,旧神只是一个名义。   “大人,咱们干他一仗?”   “当然干!来小子,把这封图递下去,上面标注了有用的物资,可以让大家伙儿吃饱喝足,让各个头领看完,然后我们就上!” 第711章 群鸦的盛宴(四)血染河川——三城战   群鸦飞舞于天穹,豪杰饮恨于沙场。   ——某位黄昏之战的亲历者   天空昏如午夜,活人在这漫长的黑穹下尽受煎熬。   我操纵着高飞空中的猎鹰向下滑翔,穿过层层云霾。   只见大地之上匍匐这一个巨大的黑影,横贯流着冰凌的河流,这就是孪河城。在这死城的西边,星星火光微微闪烁,向这标注出了四支自荒野中涌来的流浪队伍。   这些队伍都是战败后逃走的北境人,之前的几天里,他们中有不少连尸鬼的面都没见到过,就跟着人群四处流窜,恐怕连此番为何会失败不清不楚,甚至就是这样稀里糊涂地,至少有一万人在饥寒交迫中死于早无人烟的雪地,还活下来的人又饿又累,最痛苦的那一些连走路都是在竭尽全力。   他们可真是悲惨至极,关于这一点,三番五次尸禽差点被当猎物打得我很有发言权。   不过对我来说,好消息是那些冤死野外的溃兵并没有成为尸鬼,事实上,这支西路军的异鬼从头到尾都不见踪影,更别提骑着死马或者冰蜘蛛外出去把尸体拉起来了,它们似乎是打定了主意在彻底击垮活人之前,不单独行动,免得被我有机可乘,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十年怕井绳?从这个角度来看,北境这次兵力的无谓损失真是人力的极大浪费,对我和异鬼来说都是如此。   更好的消息则是,借助鸟群,我把这些苦捱风雪的散兵游勇集结了起来,并要用他们复夺孪河城!异鬼麾下的尸鬼不知道用工具,更不知道凭借工事防守,我怎么可能放过这样切断长夜军团中路和西路军的机会!?   火光依旧闪耀在远处,黑暗中却有人沿着护城河边的渠坡溜到了门附近,孪河城的墙面结冰,城垛和墙角都堆满了雪,城中的仓库似乎分毫未动,城外属于之前北境大军的营地也处处都是雪堆,那下面全是士兵们逃跑时来不及带走的东西。   “吹号!”卡史塔克的壮汉,这附近地位最高的北境领袖,他大喊,“盾手矛兵冲过去,夺门!”   呜呜——呜——   “卡隆之城万岁!!!”卫士们举起武器,顶着盾牌直接冲锋!   他们下意识地用面对活人时的方法打仗,却没想到对方压根就没有什么恰当的回应,既不会因为遭到突袭而卑躬屈膝地求饶,也不会因为不敌而逃之夭夭,只见几个尸鬼呃呃作声,无脑地冲向排成密集阵型推进的北境军队,北方汉子大喝出声,用力一掷,投出了做工粗糙的长矛。   砰!   与其说是长矛不如说是木棍,在穿透死尸之前,就将其砸倒在地。   这一声仿佛惊醒了孪河城这座鬼堡,似有佛雷家的亡魂在冥冥中睚眦必报,空中借着鸟统筹全局的我只听一声嘶吼,一双双蓝眼飘起在迷雾中逐渐密集,接着汹涌而来!   “稳住,干他娘,前进!!!”   接着更训练有素的士兵喊着号子组成盾墙,与尸鬼之潮轰然对撞!钢铁冷光闪烁,火把烈焰熊熊,又是火,又是铁,妄图撼动男儿的活尸被一个接一个砍翻烧起,全都后仰一栽不再动弹,陈旧的皮靴自焦炭和烂肉上踩碾而过,之前的败兵现在的勇士,速度丝毫不曾放慢地,冲向了凄凉的孪河城门。   “去搜集物资,那边放的是存粮,北边放的武器和龙晶,快,我们没马车,用扛用抬把东西都收拾起来!”   我看着大地上的星星火光逐渐燃成一片,燃光了那些被异鬼抛弃在后的无用尸身,冷寂已久的孪河城就这样重新热闹了起来!   异鬼以为自己进展顺利,击穿了孪河城,深入了活人的领域,可恰恰正好,海疆城、孪河城与荒石城之间的村落要么早已毁于战火,要么已经被疏散干净,而在它们前面,我布置了近四万兵马严防死守荒石城,在它们后面,我聚集溃兵夺走它们的退路,我就是要这般困死这支西路军团,或者逼得它们孤注一掷。   当然,这不是说我算无遗策,必将获胜,当下我有两个关键点必须抓紧,一个是自海疆城奔袭到此的速度得加快,另一个是得就异鬼对孪河城这里又被夺下的反应进行恰当的应对,它们一心前突,试图穿插到人类的后方去大肆破坏,这绝对不代表它们会高兴丢了退路。   我正如此想时,黎明套牌里的禽俑传来警讯:冰龙出现在南边十数里格的位置。   冰龙可谓是异鬼的快速反应部队,长夜军团之前把冰龙捂得很谨慎,不敢抽冷子空袭活人的地盘,我猜它们是生怕又发生布拉佛斯的损失,结果在明月山脉里,三十多头冰龙被开挂的梅丽珊卓给报销,现在异鬼的冰龙只剩下了大猫小猫两三只。   而今冰龙出现,说明异鬼已经得知后方出现了变故!   丹妮莉丝负责牵制空中力量,她该出现了!我立刻用黎明套牌启动跟随着丹妮的麻雀,统治她孪河城有变。   同时,我立刻调动回到了孪河城的麻雀“文书台”,争分夺秒地将带着消息的纸条递给那位,喜欢穿着熊、海豹和狼皮的卡史塔克大汉:龙袭在即,进城躲避。   他当即命令号手告警,让散布在孪河城内的大大小小队伍入城避难。   呜——呜呜——   然而这效果并不算好。   迷雾中饿了好久的士兵要么忙着猎食,要么忙着用劣质的大斧砍到收拾零星尸鬼,哪怕号角声悠扬远播,也只有少数几朵火花在往孪河城的城门洞移。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危在旦夕!   我没法抄那么多纸条给每个地方,而空中的冰龙飞得可不慢,我打定主意,当机立断地先行安排这批人里的自己人,然后再管其他!   所有闲置的鸟儿都被动员起来,一张一张纸条被鸟喙和鸟爪子快速地码出,有旧神为名义,对北境人用不着担心太多。   一只苍鹰飞向洛恩王国那几位的地方,他们只剩下七个,和几个北境人搭伙。   “多好的堡垒,看看那石头墙,砌得平整竖直,咱们可以在这里蓬勃发展,繁衍众多的儿女,比北境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一个荒冢屯口音的农民感叹,对于这帮北境乡巴佬来说,河间土地丰饶,有高城坚墙,当然是梦寐以求的家园。   “阿嚏!抓紧时间,你不想进这完美的墙后面躲风吗?”恐怖堡的卫士催促,“来帮把手,这些都是贵重物品。”   在那次惊天动地的大爆炸以后,野火没得一干二净,火药却还有剩下。   工人团的几个自由城邦人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我让他赶快。”卫士用瓦雷利亚语解释。   我的雄鹰俯冲而下,朝着蔫蔫的修士而去,正好听到他们的对话,呼!风声吓了我的修士一大跳,接着他看到了尸禽,几乎立刻就大喊:“王上的宠物,王上我按您的吩咐——”   噗!   我用翅膀扇了他一个大嘴巴,将纸条砸进他手心里。   “嘿,怎么了,老牧师,又有畜生爱上你啦?”   “这是七神的旨意!”修士像是之前一般举起纸卷大叫,要是没我的引导,他哪有这么多人指挥?   “读读看,你的七神借着旧神祂们老人家的宠物说啥呢。”   修士懒得再辩驳真神是谁,我猜他路上一定和顽固的北境先民们争吵过不止一次,这秃头老儿打开纸条,冒出一声尖利的惊呼,“嗷!!!走,快走!冰龙来了,快!”   “那边,有一架龙鱼叉,弓弦完蛋了,但是换一根还能用!”   “别管那些,那可是冰龙,跑!”   周围的人拎着金银珠宝还有香肠和腊肉,忙不迭地往城门洞奔去,时不时有人在有小腿那么深的雪里栽倒,城门的方向火光隐隐,卡史塔克的凛冬骄阳旗已经挂上了塔顶,里头不时响起厮杀声,八成是在砍散落孪河城中的尸鬼。   他们这一队动了,修士在雪地上连爬带摔,扯着嘶哑的嗓子向周围人大声疾呼,有些人被他说动,急忙往城堡里去避难,还有一些则毫不理睬,甚至还对老头骂两句。   利用高空中的利眼,我俯瞰这苍茫而喧嚣的场面,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火光在缓缓移动,得益于他们在风雪中受我尸鸟的指点,显然我一出马效果还不错。   然而,冰龙到了。   风刮雪飘,大雾弥漫,几许蓝光闪耀在半空之中,“看,那边!”察觉到不对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冰龙也已经越来越近。   紧接着我的鸟儿隐约看到了雾中的灰影,灰影变得越来越大,其上长满了晶莹而狰狞的骨刺,还有大张开来的、巨大无朋的双翼,它们俯冲而下!   哄!其龙所过之处风卷雪动,第一只冲下来的冰龙并没有发起攻击,而是转动头颅,一察此地的敌情。   咻!来不及逃跑的人里有的拿出了弓弩和标枪,然而他们仰射出的箭矢很快就被寒风给吹跑,起到的作用只是引起了巨兽的注意,阴影因此笼罩在这几个不断后退的射手身上,蓝色的眸子就像在讥笑凡人微不足道的抵抗,这正是他们的目标,生于严冬的怪物。   “饶命...饶命...”我看到某个胆大包天的弓箭手嘴型如此在动。   然而想要挑战天灾,自然就要有付出代价的觉悟,饶命?不存在的。   冷漠的龙,以毁灭作为回应!   呼——   大口一张,冰瀑直泻!   弓手无声,消逝风中。   就像是细致麻利的清洁工,一片一片地用寒凉之息清洗着大地,只见白色的风自獠牙间喷吐而出,像是扫过雪地的扫帚,所经之处白雾弥漫着淹没了一切,人声不闻,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这样,这些畜生驱赶着活人,而代表生命的火光被迅速蚕食,不久龙影就飞抵门口!   “关门!”   我的老修士和搀扶着他的工人团士兵刚好抵达!几个军人身上的甲胄早已不见,只着一身厚实的短衣直直滚进了门洞。   砰!橡木门被关闭,恰巧外头响起了龙息的呼啸,生死就此永隔,几个关门的汉子痛叫起来,“冻,冻死——”   乓!门闩被下放,就这么一会儿,隔着门面对冰龙寒吐的几个壮丁已经被冻僵。   然而没人来得及照顾伤员,守在门口的北境卫士大呼道:“这玩意儿拦不住它那个头,上面的快放铁闸,快进塔,得石头才行!”   城门洞里的人往两边散了一半,砰!那卫士一语成谶,橡木门上出现了一道凸痕,同时响起的是龙吟和翅膀的忽扇,冰龙自空中越过了城墙!   不到三秒之后,自城墙上出现了一个冰龙的龙头。   呼!!!   门洞中活人不存,只余碎屑飞扬。   从高空看去,只见几头冰龙霸占了孪河城四周,龙尾如鞭打碎战棚和木屋,白线时不时横掠而过,那是致命的龙息在肆虐。   幸好孪河城结构复杂,到处是拐道窄巷,限制住了霜息波及的范围极其威力,让不少人能够苟延残喘,这一幕简直就像是老鼠在躲喷火器,哪里好躲往哪里躲,可悲极了。   果然如我所料,冰龙一出现,完全没法打。   在之前的布拉佛斯、明月山脉,之所以我们能和冰龙较量是因为我们这边也有龙,显然只靠活人是不够的。   徒有凡人军队来面对龙,纯粹是压倒性地被虐,电视剧里能射穿龙类的大弩并不存在,凡人的军队士气被直接被摧垮,有黑曜石都不管用,看看眼前的孪河城,就刚刚这一个沙漏都没到的时间里,至少折了几千人,还有相同数目的活人又四散奔逃跑进孪河城外的荒野里了。   就在这时,又一声长吟自天边传来,悠扬如鲸鱼之歌,魔龙到了。   冰龙不甘地发出一声怒吼,展翅起飞,去面对它们的烈焰宿敌。   他们可不敢放着魔龙当没看见!   轰隆隆。   龙和龙又陷入了难分胜负的空战,便如打雷一般惊天彻地。   孪河城里的幸存者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还留在外头的急忙往最坚固的工事里挤,现如今只有佛雷家族重金打造的砖头和石块能给他们一些安全感。   早已躲进塔楼和堡垒的则自城垛、射击口以及其他的窗洞往外探,而所见的景象让他们大惊失色。   雾中泛起一股黑色的横线,尸潮来了。   显然,这一次再逃入荒野的逃兵已经彻底没戏。   我本体那边也不禁吸了一口冷气。这一景象不禁让我怀疑,这到底是我计算好的包围,还是我一脚踏入了异鬼的陷阱?   还是说异鬼压根就没有什么布置陷阱的心思,这般的反击不过是它们的家常便饭罢了?   照我的计算,尸鬼数目在活人军队数目的三倍之内,仗就有的打,但是被冰龙给摧残之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尤其是,面对尸鬼大军,差不多就约等于是被内外夹攻!   果不其然。   我瞥了一眼地面,那里有一具因为龙息而被冻死,却没有直接化为冰灰的尸体,这尸体睁开了蓝色的眼睛。   这一次的孪河城保卫战将于之前完全不同,拜罗柏的失利所赐,这次完全没有之前那么优厚的条件。   我的鸟雀飞过塔楼和堡垒,所观之处涌出了残兵惊魂未定的身影,“是尸鬼,快动手!”一个大胡子喊道。   听着他这话,我知道,此地的优势是,这些士兵已经很习惯面对非人的敌人,在被冰龙蹂躏以后,面对尸鬼小儿科,他们士气不会有太大的波动。   那么劣势呢?物资极其缺乏。   黑曜石短缺,城中的仓库和地窖里或许有一些存量,引火物、火药和野火很少,几乎等于没有,除了城堡日用的新柴以外,毕竟没人会把危险物品大量堆放在住人的堡垒中。   防守器械这几日缺乏保养,娇贵的那些,例如弩炮之类恐怕不堪一用,他们恐怕得直接就面对肉搏,没有用弓弩、陷阱和各色城防设施制造大量杀伤的机会。   那么,要应对这场防御战,我得保证龙晶集中在精锐的手上,以对付可能会突入的异鬼。   至于尸鬼,熬着吧,坚持就是胜利。   只能如此了。   让我先远离孪河城的烽烟,荒石城和河间军队也接敌了,四处战火,开局不利,但是还有的打,要不然呢,安静地品味悲伤?   赫伦堡以北,三叉戟下游的渡口,十万联军大营。   我睁开双眼,涌入鼻腔的,是外孵草药的味道,换药只在刚才,所以现在我从头到尾都浸透在药膏的冰凉之中。   站起许久未动的身体,抖了抖四肢,我来到地图桌前。   属于黎明套牌的一大堆卡牌分别聚集在三个位置,海疆城、孪河城与荒石城,三座城市之间的土地是一个奇怪的图案,状若上细下粗的玉米,又像是大地的伤口,流出的鲜血,便是三叉戟中的蓝叉河。依照我的计划,而今,这片区域所流的血与以往不同,这血将是烈焰之血,活尸和它们苍白的主人越过了漫漫长路,来到了此地,这帮妄入的异鬼,必然会被通通燃尽!   想到此处,我心念一转,群鸟纷纷飞起在天穹,然而却不再是避让,而是参战! 第712章 群鸦的盛宴(四)血染河川——三城战   云间轰隆作响,火焰与冰霜交汇炸裂,黑影与灰影相互追逐,那是龙在和龙死斗,乌云之下,尸鬼的洪流涌动在雪原上,脚下松软,吱吱作响,它们飞跑过松树和杉木,刮得针叶哗哗放声。   再一度地,孪河城在我眼下被群尸围困,这次不是东边而是西边,这次固守的人手中再没有整装待发的骄兵悍将,而是一群被挫败过,状如乞丐的穷叫花兵,绝非英雄或壮士,而是一帮强盗与无赖,逃兵总是会丢盔卸甲,亡命时就连武器也是累赘,在这群人中赤手空拳也非奇事。   一个躲在塔楼中部的瘦子便是如此,他声音在颤抖,在一片寂静中如此突兀,其话语的内容毫不示弱:“来吧来吧,我骨头都快被冻僵了,砍几具尸体能让人暖和点儿。”   旁人讥谤道:“你要用拳头和辱骂来驱赶尸鬼吗,或者扭断它们的脖子?废物。”   自然,没有火与剑,活人就拿尸鬼毫无办法。   当前,尸潮在袭来,天空中是龙在相争,在这帮质量低下的守军心里,压力之大有如实质,绝非一般的战事可比,搞得大部分人寂静无声,似乎就连哭泣都不敢,生怕惹来杀身之祸。   从塔楼顶端到城门洞里,活人们唯一的动静是鼻子吹出的易逝热气。   这支军队面对的挫折一而再再而三,此中最英勇的人早已献身,可是现在,严酷考验才真正来临,北境人都很清楚这一点,我也一样。   西城主堡的顶楼,过去老瓦德最喜欢在这里俯瞰他顺从的领地。   “把人都撤回主堡,佛雷家族举办宴会的地方。”卡史塔克的指挥者看着眼前一幕语气低沉,“把所有能用的东西全捎上,我们还有多少人手?”   “很多,非常多,大人,我们还有万把人呢,压根就塞不下。”   听了侍从这话,“生命可真是坚强,遇到那样的怪物还能活,”这位卡史塔克嘲讽道,“他们除了是没用的饭桶之外,无可挑剔。”   我知道卡史塔克的想法,偏偏这些个懦夫,活着的时候是条虫,变成尸鬼了能像是张狂的饿狼,为了避免资敌,还得存留他们的小命才行,简直就是一帮完完全全的累赘。   然后在我操纵的昏鸦注视之下,卡史塔克家族的这位壮年头领,拿出了最终的决策:   “去命令我的卫队,还有挑头的那帮逃兵头子,把没法打仗的病夫全都挑出来当工人,再组织人手,等战事一起就去对岸。”这是在拓展空间,以在事有未逮时能有个撤退的的地儿,“不过在这之前,去东城的这批人先布置防御,肯定会有胆小鬼想要直接跑路。”   “好的,大人。”   “搜罗所有可以用的东西,把弓箭手布置在主堡里,”他眺望远方越来越近的尸群,语气决然,“现在还有一个大沙漏的时间,雪地没那么好走,然后,尸鬼就会抵达弓弩的射击范围,让白港人把塔楼上的家伙都收拾起来,分散人手驻守各个塔楼,让他们把门都堵死,要是没有这些鸟答应的援兵,那我们就白白送命在这好了。”   一个大沙漏的时间...沙漏自然有不同的型号,比较多的是来自南方的产品,贫苦的卡霍城估计就一个。   按照我过去的计算,北境人所说的“一个大沙漏”,大概约等于三分钟。   “大人,城墙和地面?”   “你看看那个门!”头领一指被冰龙撞裂的门扉,还有被龙息收拾过的城门塔楼,“要是铁闸能放下来早放下了,外墙已经完了,蠢货,快把我的命令散播出去!”   让我从鸟眼观察的话,这汉子的决定没错,孪河城的内墙还有救,通道口很小,敌人并没有太多空间塞进同时进攻的人手,同时内城与桥头堡是一体的,真的要撤还有一线希望。至于孪河城的塔楼,大部分的防御塔分别在地面和墙顶有两个通道,只要堵住这两处,必然易守难攻,毕竟尸鬼不会用火,甚至不会用工具。   总的来说,财大气粗的佛雷家族把自己的家垒设计的不错,各个工事的角落里都有储水的陶罐和简单的食物,以及取暖热箭用的火炉,只可惜猝不及防加上遭遇冰龙袭击之下,物资紧缺的守兵不得不放弃残破的瓮城和城墙,还有各处可以被破坏的木结构建筑,像是王八一般龟缩进各处大大小小坚硬的石砖堡垒里。   然而器械和城防只是次要的,士气低迷的守军能否利用最坚固的工事顽抗?三分钟,哪怕有厚雪的干扰,尸鬼抵达东城的外城也只需要三分钟,他们只有三分钟时间决定未来!   在我估算的第一个十秒里,卫士们奔跑着传令,路上一个不注意,把我手下赶来此处的修士老头给撞飞了好十几英尺。   第一个半分钟过去了,难民军和早没什么荣誉感的北境士兵突然齐齐一声呐喊,集体哗变往孪河城的桥上跑去,先是数百,然后上千,搅得孪河城一片热闹。   是的,有人选择直接逃命!   我看着他们争先恐后地向后蹿,这个也能理解,末日即将降临,尸鬼要用腐烂的肉和骨浇灌大地,它们对人类毫无慈悲之心,这时候还能不跑?然而,既然敢来据守孪河城,不管是我还是这支军队的领导者,自然不会毫无准备,不先防着这些跑跑人,这仗怎么打?   一个小沙漏的时间约等于一分钟,一分钟后,砰!桥头堡上一次没来得及放下的铁闸彻底关上,轧死了两个士兵,最先逃跑的队伍刚好抵达东城,砰!东城那边的门闸也适时砸下,将退路给封死。   “是谁!?”几双拳头敲上东门的铁闸,紧接着是战锤和砍刀,然而保养不错的铁闸纹丝不动。   有些人想要爬墙,却拿结霜光滑的石墙表面毫无办法,顿时之间哭泣声和哀求声大响,浑然像是走到了末路,我掌握下的群鸟浑然不顾这些光顾着自己小命的懦夫,自东城一侧的桥头堡飞起,各奔东西。   是的,这是我的杰作,大型尸禽几十只将那操纵铁闸的绞盘给操纵了起来,放下铁闸,断了逃兵的生路。要是不这么做,看到这些人真的跑掉了,那还有谁会有心思坚守在西城?如果不凭借孪河城坚持固守,那等到这批北境人又跑到了荒野里,异鬼这次还能放过他们中的半个?   现在,身为红王的我不是很在乎人命,但是我比较喜欢让人死得有价值一些。   等到两分钟过了以后,弓箭手被长官驱赶上城墙,他们全来自卡霍城,是卡史塔克家族的亲信,一个卫兵朝着哗然的逃卒们大喊:“东城已经被封死了,现在还愿意为人类而战的,站出来。”   无人应答。   “这是你们自己选的,不怪我。”卫兵阴沉地看着这一幕。   “待会怎么处理他们的尸体?”一个同伴问他道。   这伙计脸色苍白地望了一眼冷清清的东城,我猜他是在心里嘀咕,那里本该无人才对,于是,这一位心不在焉地回答道:“先用弓箭射,差不多了以后留下两百号人结阵,把他们的脚和手掌尽量砸掉,用锤子,咱们没有火葬的奢侈。”   废掉了手脚以后,这帮人哪怕作为尸鬼复活,也不会派上太大的用场,没了脚的死人只能蠕动。   呜呜呜————   警号响起,活人把大部分时间用在了处理懦夫和清理退路上,异鬼可不会乖乖等待人类把该做的事做完。   时间飞逝,他们到了,却没有弓弩欢迎它们,火炉刚刚燃起,还不够旺,浸油的燃烧箭矢更是要现做,如果不是用火箭,射击尸鬼不过是白白浪费箭枝。   无脑的活尸们自然不知道箭雨未至意味着什么,他们也不知道大部分活人要么在碉堡石塔里瑟瑟发抖,要么就是在指挥之下马不停蹄地搬运仓库里的储藏,少部分人则散落在城墙上的塔楼里,望着尸潮涌入,双眸如古井一般毫无波澜。   在这情景下还有心思思考的人都很清楚,这一仗会很惨烈,准备太过不充足,唯有置之死地而后生。   大地拼命地震动,或许是异鬼发现没有了之前那样的抵抗,很快,尸潮便猖狂了起来,像是洪水一般染遍各处,其数目至少有四万到五万。   他们冲进了每一扇没有堵死的门,像是巨浪一般直接拍上了城墙和楼房,接着小鸟我仔细望过去,那是一层血肉叠着另外血肉,层层尸体堆成了山,让后面的蓝眼尸偶如履平地。   “射击,射击!”   不少北境人用起了山地氏族的投石索来防御,只见空中石块飞射,紧接着火箭也呼啸着冲向敌人,尸鬼一时不及被燃焦了好几片,烈焰爆发在腐烂的肉块上,瞬间就把尸体烧成了炭。   然而这些弓弩多半是民用品,或者简陋的求生工具,并没有长弓和军弩那样的效果。   紧接着,最后一批搬运仓库物资的人还留在内墙之外,他们很快就不得不拔出武器来应对,不多的弓弩手们已经自石桥边回归,箭雨开始密了起来!死掉的烈士紧接着又睁开了泛光的蓝眼,随后又被黑曜石或者火焰送回七层地狱。   “别浪费龙晶!用火箭,先用火箭!”   可能只有一分钟不到,激烈的战斗没有救下任何人的性命,那数十位抢运物资的人尽数死光,尸鬼紧接着将目标瞄向了————   桥头堡。   只见他们没顾及内城的主体,而是直冲内城和桥头堡连接的位置。   夺桥包围,慢慢吃掉,在背后指挥的异鬼打的是这样的主意!   “吹号!”在主堡顶端的卡史塔克领袖手撑着墙垛,他一边观察,一边吩咐,“快吹号,让内城墙上的人全部撤退。”   “大人,那可是退路,咱们死也要——”   “放弃!“他紧紧盯着被火烧过之后又叠起来的尸山,“让那帮外国人用火药,趁着这个机会把我的弓手全撤回来。”   他想得挺美,没这个时间。   乳白色的身影骑着有八只足的冰蜘蛛出现在了迷雾之中,紧接着就飞奔向内城墙头。   异鬼出击!   它们比活人想象中的还要快,也只有在我操纵之下发挥出远超凡人实力的尸鬼莫波才能匹敌,只见这些怪物随手挥挡,飞矢纷纷被击开,它们坐下的蜘蛛轻巧地攀上了墙面,一个扑击扎进了活人堆里。异鬼手中的冰铸长柄左右挥动,时而刺击,简直就像是大人在对付稚童一般轻巧,三下五除二就让城墙上的人死伤殆尽。   “堵门,堵门!”   砰!   这时候守在内城塔楼和堡垒里的人哪还有心情看戏?他们肝胆欲裂立刻就把门扉全都关上,能多严实有多严实,那冰蜘蛛跳向塔楼的墙壁,由着身后被杀死的人再度起身,它锐利的八爪狠狠嵌入石砖之间,送着它和它的异鬼主人向上爬越。   “射击!那个爬上来的!黑曜石!”   其他的塔楼集中火力,见势不妙,这异鬼骑士立马拉动坐下的蜘蛛一跃而下回到地面,留下身后叮叮当当一片响,那是箭簇击打在砖墙上的声音。   说不清这异鬼是真在尝试从顶部攻陷堡垒还是故意吸引火力,就在这几秒钟里,尸鬼们成功爬上了城墙,片刻之间就淹没了内城的每一个角落,再一次的,这群活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就连庭院里歇息的众人也只跑掉了一半。   唯一一个好消息是石桥上的逃兵大部分都被收拾了,此刻变成了满地爬的人形毛毛虫。   看到这一幕,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上一次长夜会叫人记忆犹新。光靠凡人来对付异鬼和尸鬼,那要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在缺乏准备的时候,哪怕依靠坚城高墙,北境的这支重新聚拢的军队,也几乎损失了半数,足足五千人,这只是一个照面而已!   异鬼抬起头,双眸正好对上卡史塔克的那个大汉,它轻蔑地比了一个割喉的手势。   就在这时候!   哗啦啦一声响,群聚墙上塔下的尸鬼中突然爆发出一阵烈焰,紧接着——   轰!   内城墙上轰然炸起绿色的光亮,浓烟飘扬,碎石和破砖四处乱飞,混着断骨与长了蛆的肉,紧接着翠绿的火焰燃烧在了石头上,如同疫病一般燃着了拥挤的尸鬼,唰地穿及一大片!   只见几个老爷们一起竖起一个铁锅,上面还有滚烫的沥青残留,他们泼下去的沥青,正好溅到了一个被遗忘的储藏点,那个储藏点,藏的是野火。   就在整个西城几乎沦陷的时刻,就在这最后一刻,热火、烫水以及被大雪冻住的记忆与身手纷纷回归!   “别把门关死,捅它们!”   “南边,又一波尸潮!”   与尸鬼的战争和与活人的战争绝对是两码事,只在瞬息之间,战事就开始白热化,烈火熊熊,鲜血与尸液四溢,灰烬成堆,钢刃变钝,尸鬼的嘶吼伴着活人的惨叫与怒喊,无望的活人不是在荣誉、诸神或者贵族的感召下奋战,而是在绝望面前发出了不屈的吼声,侥幸收获的焦油、热水和火矢毫无规划和节省地被使用,一次将嚣狂无比的群尸直接打痛。   然而尸潮也并未示弱。   他们先是安静,紧接着一波一波地攻势猛烈地撞击,假如它们是共享一个意志的整体,那么这个整体绝对是被激怒了,各个被严加防守的要道和出口全都掩盖在了浓烟和尘埃里,弥漫着人的惊呼及金属与木石的刮擦嘶鸣。   “那边,机会!!!”塔楼上的弩手大喊。   一头异鬼和冰蜘蛛陷入了狂乱的尸群中,没多少空间腾挪,立刻它就成为了集火的对象,被一阵龙晶箭雨给吞没,消散为水,落地为霜。然而北境的士兵们欢呼声刚起,却戛然而止,异鬼和它的坐骑确实已经烟消云散,可是却没有半个尸鬼倒下。   我借着鸟瞳看到这一幕,想来是异鬼分成了战斗和指挥两类,当下进城的这些属于“突击队”类型,对异鬼的了解得进一步了。   活人终于开始誓死搏杀,然而劣势却终究难以挽回。   哐!   外墙那边,一扇门扉被尸群压垮!旋即就被烂掉的骨肉给淹没,紧接着是孪河城的储藏库二楼的窗户被扒开,瓦顶塌陷,被迫留在仓库中的十几个人立刻就被尸鬼给碾倒。   嘭!   大地震动,仓库炸了,八成是残余的烈酒、面粉以及其他的引火物被点爆。   这爆炸带走了可能有上百具活尸,然而这只是沧海一粟,活人终究是太过被动,外墙上的碉楼、了望塔和哨所,还有仓库里原本还有活人在坚持,此刻被异鬼的攻势给一点一点熄灭。   最终,内城的八座塔楼,两座碉堡还有最大的主堡,成为了尸海中的孤岛,北境残兵还剩下四千有余,折损早已过半。   就在这时——   嘟嘟嘟——嘟——   孪河城里绝望的众人听到了一阵喇叭吹响。   在喧嚣无比的生死沙场中,这喇叭军号的声音如此洪亮,盖过了北境人与怪物们的呼喝和拼斗。   大家不由停下了厮杀,巧的是如同梦魇一般可怕的尸鬼也停下了。   这一声就仿佛是敌人的信号?首先离开的是骑乘冰蜘蛛的乳白色骑手,它们闪动跳跃,很快就失踪在迷雾之中,紧接着,尸鬼进如洪流,撤退时也犹如潮水,很快,孪河城的庭院、过道、花园和露天校场里,就只留下了残废的活尸在地上爬动。   不过,这并不是长夜的军号,死尸和相互之间极有默契的异鬼,不需要军号。   这军号属于谁?   在过去,北境人总是腹诽,自己的盟友河间用的军号声音太过市侩娇气。   然而,现在,这娇气而市侩的喇叭声,宛如天籁! 第713章 群鸦的盛宴(五)血染河川——鱼、鹿   马蹄踏破迷雾,钢铁穿过灰障。   河间人原本想要奇袭,然而能打异鬼一个措手不及的凡间军队大概还不存在,除非全员是由无面者组成。   他们第一时间就被苍白的身影给发现了。   索性————   号手吹响了喇叭,嘟嘟哒哒,一千余名骑士、重装扈从和职业骑兵组成的枪骑队伍出现在了地平线的尽头,身后是两万军容整肃的联军,密密麻麻的火把一时驱散了雾气,宛如繁星坠落在凡间。   将孪河城染为漆黑的尸潮开始回落,河间人没指望能偷袭尸鬼这样的敌人,他们从容布阵,骑兵去往侧翼,步兵缓缓向前。   孪河城的郊外原本一马平川,可是这里曾经建过军营,又经历过两次战斗,到处是连异鬼都看不上的人、马尸首,以及狼藉的各色物品,再加上大雪覆盖,地势如此复杂,肯定不适合冲锋,不过我相信纵然对骑兵来说条件恶劣,“黑鱼”布林登·徒利也会找到骑手最适合的用法,假如他不能,我会帮他的。   骑兵怎么用?可是说异鬼毫无保护侧翼的意识,大部分时候也毫无必要,然而,借助击溃侧翼包抄夹击的策略依旧有其价值,至少可以让尸鬼陷入一盘混乱。   所以,侧袭依旧有机会!   至于为什么河间的军队会突然出现在孪河城外?   这得多亏了我,我的群鸦帮助他们向北避开了意图阻拦他们的五万尸鬼大军,设下埋伏,结果这支尸鬼军队大概是估计到了我的存在,放出尸禽驱赶走了我的禽俑,然后他们失踪了,消失在迷雾之中,恍如之前我所见的浩浩汤汤的血肉之潮只是一个错觉,它们再一次出现时,是在孪河城外。   不过,虽说异鬼行事常人难以揣度,令人料想不到,但是至少现在,河间军队出现的正是时候。   正在猛攻孪河城的异鬼同样没有想到活人军队会出现在此,就在它们背后!它们低估了我手下尸禽的影响,就像是我没想到它们会回身突袭孪河城一般!   那么现在,就让它们品尝一番忽视我给它们带来的代价吧!   神神叨叨的野女巫身着树叶织就的衣物,戴着羊颅或者牛的颅骨,只听一个老妇在对兵众高声尖叫:   “孩子们,儿子与女儿们!旧神需要更多的祭品,过去祂们被人忽视,因此变得饥饿极了,神明不获安宁,异鬼便是对你们的惩罚!想要平息诸灵的怒火唤回太阳和夏日,你们就要多多祭献,牛羊马匹还有活人与尸鬼,多多祭献,用战争礼赞诸神!”   领军的罗柏听到“礼赞”这个词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旧神素来安静,不扰黎民,哪会有这样的词藻?   年轻的罗柏似乎已从之前的挫折中完全走出,不再是神情漠然,眼神空洞的模样,现在的他态度冷静,风度自信,只听他向身边的“黑鱼”讥诽道:   “这些,巫师、灵媒、先知,不管你把他们叫做什么,他们生性狡猾贪婪,用祝福来误导瞒骗领袖和战士,就这点来说,教会对这些人的评价并没有错,他们全都该绞死。”   “诸神无情,罗柏,”布林登一副过来人的口气回应,“而今我们在怪物面前胆战不已,愚昧的众人不分青红皂白地礼待四方诸神,生怕取悦不了祂们,七神的修士说我们这样恢复旧神的信仰,乃是在灾难的国度中盲目徘徊,然而即便是有七神祂们的保佑,这世道也从来没有长明不暗,我想没人聆听我们的祈祷,这世风只会日下,活人将永远饱受战乱的摧残。”   显然,布林登·徒利不是什么虔诚的信徒,“所以重点是,青年公爵,重点是你准备好了吗?面对阻挡你的敌人,在寿终正寝之前,完成你该完成的事业?”   “我知道,我的失败让临冬城蒙羞,让史塔克的威信蒙受践踏,”罗柏垂下眼睑,他此刻的面容早已皱纹横生,就好像他爹艾德一样老,“有时候我觉得我的人生就是一场残酷的笑话,经历无数战斗,逃脱了无数次,曾有成千上万的人听从我的号令,可如今我既无寸土,也无战兵,我的头衔毫无意义,我现在只剩下一个目标,布林登,就是证明自己。”   听起来,他终于走出了往日的阴霾,告别了那个,看着妻儿父母接连死于眼前,身为长子和继承人的自己却无计可施的过去。   “要是能证明自己,夫复何求?这些年来河间已经付出了太多,如此枯骨的数目远胜于活人,荒芜的村庄比各家领地的户数要多得多,我只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河间为七国流血,徒利家族不想再见风使舵,也不愿意再去抱有侥幸心态地面对未来了,至于你,该去找一个明眸生辉的姑娘,罗柏。”   “那你呢,布林登大人,你可是到现在还未婚呢。”罗柏反问。   我突然意识到,或者说想起来,河间北边的每一个定居地本就在苟延残喘,之后为了对付异鬼,城堡变为重兵把守的要塞,村庄大都被夷为平地,侥幸活过历次战事的人像羊群一样被赶往南方,在无法言说的寒冷中迁徙,路上饿死冻死病死了不计其数。   由于河间人之前体现出的战斗力并不强,我一向忽视了他们的利益,如我之前所想,可以说“黑鱼”之前那激烈的反应,还有他们对我的厌恶不是没有理由的。   不过现在,即便顶着沉重的担子,即便心怀哀切怨愤,他们依旧出现在了战场上。   “至于我,河间有的是寡妇,孤苦无依的也不少,我有的挑呢。”原本可以娶年轻姑娘的“黑鱼”言罢,远眺前方。   这灰发的男人,徒利家族主支仅剩的男丁,开始为了家族与家园专注于眼前战事,他眼扫正在汇聚的尸鬼,我看得出他的决心,这老头不想等异鬼和尸鬼自孪河城这个气派的泥潭里全部脱出,我们都知道,那里设计巧妙且装饰华丽的楼宇、高塔与宏伟柱廊足以叫尸鬼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出城。   这就是机会。无脑的军队要组织起来还需要一些功夫,这就给了河间机会!   “黑鱼”的眼神里饱含残酷与嗜血,显然,他这是要在长夜军团集结的过程中,发起攻击!   这种做法很卑劣,不过也难怪,和一帮怪物用不着讲究战争规则不是吗?要不然呢按照先民传统,给异鬼送去盾牌、箭矢和斗篷,以示不滚蛋就宣战?   “我率领骑兵,你带领步卒,”他吩咐给海疆城伯爵杰森,然后向罗柏点了点头,“吹号,全军出击!”   嘟嘟嘟————   进攻的喇叭吹响,徒利家族的银色鳟鱼大旗扬起,骑手纷纷纵马跟上火光中的旗帜,钢边的熨斗盾和身上的甲片反射着火把橙色的光芒,他们调转马头跃入迷雾,开始了迂回。   河间的步兵早在进入战场之间就将阵型从行军状态调整到了临战状态,这些庄稼汉喊着号子列队前进,手里的武器除了枪矛之外,大部分形制与农具差相仿佛,这样不需要太多训练,就能让农民具备战斗力,比徒有其表又昂贵无比的刀剑更加契合,毕竟这些农夫都谈不上为战争而生,假如现在是夏天的话,他们当中指不定有人会开小差,跑去野外采蘑菇,来腌制泡菜。   “拉开距离,小心别磕碎了黑曜石,注意前后!”指挥农兵的步战骑士大喊,“你们都是见惯生死的河间人,让这些怪物好好见识一下三叉戟河的风光!”   “吼!!!”零散的应和声自步兵中响起,显然大家不觉得三叉戟河的风光会是用刀子招呼活尸。   在河间的军阵里,还有比农兵更加混乱的队伍,这些哥们几乎人人持弓,这是无旗兄弟会的好手,某种意义上的百战精锐,“我们能躲在树林子里头偷偷射箭吗?”   红袍僧密尔的索罗斯位列其中,一身红衣如此昭然:“不成,兄弟,光之王今日意属用火焰燃尽祂痛恨的邪魔。”   不过,比他更显摆的是另外一群人,在步兵阵的右翼,王党的军队在“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伯爵的指挥下高举雄鹿旗和烈焰红心旗帜,他们那边的火把照在红衣上,让人一看这架势就倍感温暖。这些比农民要更加精锐的友军们态度则要放松得多。   “凭着光之王拉赫洛的声威,史坦尼斯陛下的荣誉与美名,”几个骑士正在策马前后奔跑,同时训示,“希琳公主已下成命,此番务必奋勇争先,夺得大胜!有人诽谤我们的女主人,说她是个年纪尚幼的女流之辈,压根就没有在战争中保卫七国的勇气和实力,卑躬屈膝!你们能接受这样的指责吗!?我们要在坦格利安和波顿面前,证明她的决心与力量!”   “洋葱骑士”不言不语,其他的王党中人在这演说声中振声高呼,同样不言不语的还有红袍僧艾利斯特·萨威克,他在这些人当中毫不起眼,兜帽下的一双利眼若有所思地看向我的小麻雀。   在阵型的另外一边,铁民和赎罪团的囚兵们步伐形同郊游,却在前进过程中保持着阵型,   我操纵着小鸟飞过这些步兵阵容,看到他们阵型厚实,足有七八道横排,这样不容易被大群的尸鬼一次冲垮穿透,造成溃败。   “石头斧子,”一个铁民海盗嘟囔着掂了掂手中的石斧,那与其说是斧,不如说是用麻绳和孔洞连接起来的磨利石片与木柄,“我差点以为我是在南方群岛围着火跳舞的野人,打完仗以后去抢一把,睡几个土著妞?”   “好哇!”   顿时,除了一脸冷硬的海怪老妹阿莎·葛雷乔伊之外,大家纷纷笑哈哈。   “咱们头儿睡谁呢?”铁民们窃窃私语。   一个赎罪团的囚犯兵插话,“当然是睡红王,寇配卡奥,女人睡女人,她们俩啧啧啧。”这多嘴多舌的家伙有多斯拉克人的深色皮肤。   旁人凑趣儿道:“人家说阿莎有男人的体格还有男人的那话儿,看样子还没说错咯?”   “这不清楚,我只知道其实红王本人是人假扮的,她真身其实是你们七国那个雷加·坦格利安,深感自己丢了自己的国家,所以——哎哟!”   他还在说,我狠狠啄了这口不择言的白痴一喙,哪怕用是尸鸟,我也能嗅到这伙计身上粗重的劣酒和烂蒜味儿。   “死鸟!我的鼻子,出血了!”   活该,我这个红王可是个记仇的恶毒婆娘,很凶残!老大姐莱雅拉正在盯着你们呢!   “安静,”阿莎的大喝正巧响起,“前三排把背上的盾牌卸下来,准备接敌,后面的人用长柄,要砸还是刺随你们便!”   远方尸群正在汹涌而来,逼近的人类缩小了尸鬼的空间,它们至少还有一半以上的兵力依旧困在孪河城里,出了城接敌的只剩下三分之一,也就是一万有余。   纵横四海的铁种自然知道该怎么做,各自有条不紊地准备,甚至还有心情开玩笑:“我还没上过女尸咧。”   这话儿引起了几声笑骂,“扒拉自家坟地去,傻逼。”   步兵的步伐慢了下来,渐渐停止,为了应付冲击,或许也是为了方便投掷,前面几排横列之间距离很宽,一声声喝令自各个地方响起,弓箭手快步向前,点燃箭矢,这支军队宛如一头巨兽,趴伏地面,准备扑击。   两万联军严阵以待,活人手中的火把是红色的星光,与死人眼睛的蓝色星光争锋相对,只见那些蓝色的眸光荟萃在迷雾之中,尸鬼的咕噜声和急速的脚步就像是小雨变成了倾盆暴雨一般,越来越近,越来越急躁!这细密的响动让人不禁屏声静气,就连吹牛打屁的老兵痞子们也闭上了嘴。   我猜,他们此刻心里一定很虚,说不定还会想自己会不会被蜂拥而上的怪物给淹没?   冰冷的空气中,一时之间只剩下了尸鬼的响动,和在步兵身后跟进的车轮滚动之声。   “一二,一二!到位!”一个洛恩王国工人团的军士大呼,只见几架投石车、弩炮还有龙鱼叉布置在了队伍的后面,安置在马车和粮草沙袋叠高的地方,可以越过众人射击前头。   假如能有更多的时间从容布置战场就好了,例如我给尸鬼准备的伏击圈就被建设得不错,有更多的设施可以用来制造杀伤,可惜,这只是假如。   “准备!”步兵司令杰森·梅利斯特大喊,“河间人,准备迎接这些远道而来拜访我们的恶客!”   “奔流城万岁!!!”众人大喊。   “铁群岛万岁!”阿莎的铁种们高呼。   最后是属于史坦尼斯的烈火:“拜拉席恩万岁!!!”   全副武装的士兵和站在最前端的弓弩手们士气昂扬,已经准备好了要在此决一死战!   “放!!!”   砰!工人团的工匠大锤一敲,被点燃的弹药自投石车上射出!便如烈火中的陨星一般划出一道长长的尾巴,照亮了夜空,也照亮了地面上蓝色星辰所代表的狰狞活尸。   “呃——”   奔跑中的群尸压根就没想要抬头。   轰!   石弹狠狠砸下,易燃的尸首轰而起火,燃成了一片,亮如白昼。   咻咻咻,石弹不断射出,“装弹准备!”   区区几片火海压根就拦不住尸鬼的潮水,它们越来越近!   “坚持住,人类必胜,诸神必胜!”   现在,河间人几乎能看清蓬松的头发下双凶狠无情的蓝眼睛,尸鬼,包括几岁的小孩,刚刚会走路!还有尸兽,甚至有鸡鸭与山羊。   哗啦一声,从尸海中飞出了一片尸鸟,我赶忙让自己的鸟撤开,避免误伤。   “放箭!!!”   一阵火雨整齐抛出,散落在黑色的尸山血海中,燎起片片红花。   “弓弩手后撤,长矛手上前,坚持住!”杰森大喊。   “奔流城万岁!!!”自暴自弃的农兵们大叫着依令而行,他们望向那些会动尸身的眼睛充血成了红色。   在这个世界上,最凶恶的野兽,其实是人!   “万岁!!”砰地一声共鸣,活人和死人撞在了一起,强大的冲击力让人们以肉身构筑的方向一时凹折,但是后排顶着前排,前排顶着盾牌,男儿坚韧不拔,他们构筑的防线没那么容易就会被一群无脑的腐肉给怼开。   “用劲儿,啊!!!”   同心协力,汉子们将怪物的攻势顶了回去!刀枪剑戟不断落下,龙晶做的武器无情地收割着为鬼作伥的肉和骨。   “快,点火!”有人命令道。   呼!   狂风席卷,热浪滚滚,大火忽地烧起在军队的后方,“后退,再过一会儿火就彻底烧起来了!”   是的,第一次和尸鬼接阵,为的是布置这燃火的工事,工匠和曾是手艺人的士兵们争分夺秒地清出一条火带,火,永远是对付活尸最有效的武器!   “快,撤!”   人类形似后退崩溃,可是这完全就是针对尸鬼的陷阱,它们胆敢紧咬不放吗!?   与此同时,在另外一侧,河间的骑兵纵马小跑,绕出一道半圆曲线,避开了尸鬼的正面。   天空中的黑鸦一声长鸣,“就在那边,发现了异鬼的踪迹!”修士伸手一指,“黑鱼”布林登·徒利看了一眼热火朝天的正面,声音冷酷:   “但愿你说的是真的,师傅,否则我就把你的肠子掏出来喂鸡。”   “我保证,”我的修士语气狂热,“群鸦与红王同在,它们会为你们指引胜利的方向!”   是的,又是我,异鬼硬要藏住自己的话,谁都发现不了,可是偏偏,它们必须观察战斗的情况,不像我这样,可以附身到尸鬼的身上。   “前进!”徒利家的公爵下令,骑手们的马匹奔腾如雷鸣,就在他们不远处,箭雨倾泻似冰雹,投石车发出冒烟的火弹制造出了浓烟股股,一时击垮了群尸,近战的士兵趁机后退,尾随其后的尸鬼如潮般冲上来,跑入了火焰带来的迷雾中,此后再未出现,彻底销声匿迹。 第714章 群鸦的盛宴(五)血染河川——咸鱼干   我操纵着群鸟腾挪在空中,远处的云间是冰龙与魔龙交战带来的乍现光芒与怒吼。   借助鸟眼,我看着属于尸鬼那边的鸟集体俯冲,随后就被挥舞着火把的人给点燃,烧着的羽毛在坠地之前就已经焚尽,它们状似不死的火鸟,却绝非不死。   显然异鬼使用鸟群的方法不对,飞禽就组织正面攻势来说,实在不大好使,尤其是面对严阵以待的敌人,以尸禽进行攻击无异于飞蛾扑火。   地面上,风助火势,火焰腾起,先是衰微的零星点点,接着猛然绽放,一堵烟墙袅袅升空,横在了尸潮之前,工人与民夫们还在不断添加新柴,生怕这火不够热旺。冬日的狂风朝向南刮,呼啸声便如哭妇的腔调一般,尖利得让人难受,不过战场上的生者与死人两方,正巧是西东向对,被风反倒将火刮到自己这边这种事不会发生,因此,河间人毫无顾忌。   天上同样有火焰在飞,我指得当然不是异鬼的死鸟,只见那一道道痕迹拖着长长的尾巴,洒下飘落的红点,正是投石车和弩炮射出的弹药,每一发都照亮一片尸海。   火,云层之上,云层之下,半空中,大地间,到处都在闪光,这让我想起了亘古之前在风雪之中苦苦求生的人类先祖,就和他们一样,如今深入寒冬的活人,也正在以火炬和光芒作为武器,扫清那群令人胆寒的严酷之敌!   然而,并不是每个地方都进展顺利。   “后撤,后撤!”这呐喊者是个头戴锅盔的军士,他被熏得满脸一片漆黑,声调焦急,“别慌,胆小鬼们,给我他妈的撤!别慌!”   是的,出问题了。杰森·梅利斯特和布林登·徒利都忘了一点,他们漫长的骑士生涯中极少直接指挥农兵,以至于忽略了这个严重的缺陷——   这帮农夫组成的军队,连有序后撤这种简单的指令都做不好!只见有的人在用粗制的木盾扛着尸鬼的抓咬哇哇大叫:“老爷,这些妖怪要啃了我呀!”有的则直接闭着眼往后跑,完全没看火沟之间的通道,自焚了!再出来时已经是一整个火人,发出凄惨的叫声;还有的伙计挤在几个通道处推搡;更有的木愣愣压根就当没听到后头的军头叫啥,一个劲儿的咿咿呀呀往前凑,生怕自己这血肉喂不饱敌人。   更雪上加霜的是,死掉的农民眼放蓝光站了起来,吓得迷信的征召兵们口呼诸神的名讳,掏出各色抵御邪恶的护身符,他们就是不会用武器去招呼。   当然,最夸张的猪队友是这类:“输啦,我们输定啦!!快跑!这仗没受祝福,也不圣洁,快跑!”有几个愚昧的蠢贼就这么叫着把自己的战友给劈倒在地,又被复活过来的同袍抓住了脚摔个大马趴。   真是垃圾兵。按照过去领主和骑士老爷们的思路,指挥这种壮丁只需要,也只能有两种指令,一个是冲,一个是跑。   两侧的情况比混乱的中部要好上不少,尤其是铁民,满脸溅得都是腐汁,还有悠闲相互聊天打屁。   “我的淹神嘞,”一个后排的铁种汉子看着六神无主的农夫们,啧啧称奇,“这帮青绿之地的软蛋平日是几日训练一次?”   “当心!”阿莎提醒了一句,她声音严厉极了,“接敌!”   乓的一声,活尸的冲撞被铁民的盾墙熟练地接下,就像是潮水撞到了堤坝上,“献于淹神!”铁种们安之若素,那态度不像是在打仗,反而像是在狂欢,呼声仿若是迎来了美酒和美人。   “投!”只见这些豪放的战士大叫着扔出投斧和标枪,让活尸步伐一缓,他们于是能从容地以盾牌挡住尸鬼的爪抓牙咬,接着前排用刀剑切割,后排背盾的士兵枪矛穿刺,在铁民防线的最后方时不时还有弓箭手踩着同伴膝盖冒头抽冷子一箭,用龙晶将尸体变成飞灰,和乱糟糟的河间农兵们比,显然这帮算是半职业军人的海盗们表现要好得多得多。   也因此这里成为了尸鬼主要照顾的目标,攻势的猛烈程度要比农夫那边厉害三分,就这点来说,异鬼颇有古代武士的荣誉感,挑强者下手,要是它们全力攻击最软弱的征召农兵,指不定活人这战线已经崩了。   “这帮种地的恐怕没练过,”阿莎·葛雷乔伊紧接着下令,“拉长阵型,把他们掩盖到后头!”   “什么,船长,”有人用不敢置信的声调问道,“咱们要救这帮泥腿子?!”   “听命行事,快!他们崩了咱们全得赔在这!”   呜呜呜————   铁民的金属长笛吹响,娴熟老成的淹神儿女们立刻开始改变阵型,将混乱的农兵侧翼给掩护起来。另一边,王党那边也发现了这不利的局面,“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如今年事不小,胡须花白,他也在如此下令,“调整队形,保护中坚!”   两侧原本厚实的密集队形因此变得薄而长,从七排变成了四排,压力骤然变大!   这样绝对撑不过太久,或许能顶一个大沙漏的时间,也就是三分钟,再久这群人就够呛了。要知道,面对尸鬼疯狂的冲撞,活人没法靠独个去阻挡,阵型的厚度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就会被对手穿透,大败亏输。   怎么办?!   狂风与热浪中,我降下藏在黑暗中的鸟儿,冒着被错认是敌方尸禽,或者尸鸟直接被火焰点着这些叫我又要注定流产一次的风险,靠近了这炙热的战场,正要插手指挥,只听——   轰!   只听一声鸣响,火焰灿如白炽,燃烧在了中部河间步兵的最前端,红袍僧密尔的索罗斯和他的无旗兄弟们顶在最前面,要不是有他们,这仗早输了。只见这外国僧人手吐明艳艳的烈火,他声如洪钟,朝着身后如同没头苍蝇一般的农夫们大喊,“圣火昭昭,无须惊慌,拉赫洛荣耀吾民,光之王带来胜利!!!”   在河间享有声名的红袍僧,恰似神迹的火魔法,竟然比领主和骑士老爷们的喝令更管用,大家纷纷看向站在全军最前方的武僧,只看他一手喷火,一手执着燃烧的长剑,就像是拦在尸群前的风暴,所过之处一片灰烬,可称是“灰烬的使者”。   “光之王,荣耀吾民!”几个皈依的农夫举起武器应和,这索罗斯亮眼炫目的技法效果真心不错,我从农兵的眼神观察,可见他们立刻变得安心了不少,杰森·梅利斯特见状当即派出自己的卫士进行整顿,危机解除,大军徐徐后退到越来越热烈的火线之后。   战场的一线总是状况百出,尤其是敌人连人都不是的时候。   当步兵进入了按部就班的步骤对冲上来的尸群进行屠杀时,一只乌鸦突兀地飞下,落到我派驻河间军的修士肩头,“等等!”他喝止周围的士兵,“这不是异鬼的宠物,这是神使。”   “看它的眼睛,”一个剥皮团卫士警惕地指点,“和异鬼的死鸟没什么两样。”   “这是七神的使者!”修士再次坚持,周围都是洛恩王国自己人,乌鸦没有攻击,他们也就没再提异议,我手下的七神修士,某种意义上说,全都是我散到各处的代言人。   我看着他们安静,操纵着乌鸦伸出了爪子,上头绑着我的小纸条,修士拆开一看,脸色大变。   纸条的内容,绝对是个噩耗!   “骑兵苦战,亟需支援,抽调红袍僧与骑士若干。”   是的,布林登·徒利和他率领的骑军现在情况非常不好。   实际上,他们陷入了死地!   为什么骑兵会出危险?起因很简单,当“黑鱼”率领骑兵大队绕开尸鬼,寻觅到了异鬼那乳白色的身影时,旌旗招展,众人似乎志在必得!   奔流城的布林登公爵立即下令开始侧袭,然而,“我们不是自由骑手,大人!”他麾下的河间骑士们拒绝了,“骑士有骑士的做法,绝对不为鼠辈之举!”然后,布林登·徒利和我都还没反应过来,这傻逼就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马蹄奔腾,裹挟着“黑鱼”小跑前进。   这是干什么?!明明可以拉近距离尽可能争取胜利!这逗比以为自己在和什么作战?它们可是骑着冰蜘蛛和不知道疲惫的死马,冰铸武器也比黑曜石的骑枪战剑要更加精良,正面朝异鬼的冲锋还能战果丰厚的凡人骑兵,这世界上大概还不存在!   果然,正在注视步军前线的异鬼立刻开始反应,他们直接将坐骑提速到冲刺的程度,瞬间就散开了。   “蠢货!你们果然是艾德慕的好下臣,忘了军议上我再三强调的事儿了吗!?”布林登整个人都快气疯,甚至连自己死掉的侄子都骂进去了,五王之战最早的那会儿,艾德慕·徒利为了安靖被“魔山”带队袭扰的河间四方,解散了自己的主力,导致西境军队长驱直入横扫三叉戟河。   诺,这帮骑士和艾德慕一样坏事!这就暴露出来了七国军队一个让我无法忽视的弊病,或者说,我本就知道,却从未想过这沉疴深重如斯。   七国人适应封建领主间的战争,对此司空见惯,例如骑士装备精良,战技出色,并且马术颇佳,然而他们的进攻方式僵化,不少爵爷只凭心中的荣誉感行事,连命令都不听,谁能相信这帮人中不少人觉得侧袭骚扰卑鄙无耻,喜欢堂堂正正地冲锋,还乐于与敌人捉对厮杀?   至于西境的兰尼斯特家族,泰温这家伙老奸巨猾,“弑君者”毫无荣誉感可言,这家狮子没有半点骑士精神!至少就这一代来说,狮子没什么正直可言。可是不正直不仁慈这才是政治斗争和战场上的基本操守哇!   同时,农兵们不管是身手还是纪律都异常差劲儿,更别提他们中不少人连头盔都没有,简直就是用来给骑士砍瓜切菜当标靶用的。当然各个国度情况不同,有佣兵海盗传统、市民文化、矿工文化或者生活方式是渔猎游牧,再或者生存环境极端恶劣的士兵表现会有所差别,但是拦不住七国大部分的步兵全是庄稼汉出身,个别来自穷乡僻壤的还是置办不起装备的农奴。   河间遇到的这局面提醒了我,过几日面对中路的百万异鬼时,一定要注意农兵和骑士的作风,并进行合理配置,骑士大爷们擅自行动的本事就和他们对道德的追求一样强悍,要知道,我本体可是和数万河湾农民数千河湾骑士在一个战壕里呢。   还是集权王国、城邦以及游牧部族比较靠谱,这帮土老帽的封建制度太讨嫌了!   然而,这场滑稽的战斗,更精彩的是后面。   异鬼分散了,可是他们中的不少人士,竟然也朝着河间的骑军发起了冲锋,显然也是受高尚的战斗精神所感召的勇士!   我能说什么呢?盘旋在空中的乌鸦就这么转着圈,让我就这样看着白色的影子和铁灰色的骑兵军加速相击。   这让我想起当年,当初在恐怖堡,即将前往临冬城那会儿,我和多米尼克说,重骑兵对冲这种景象简直就是犯蠢,然而,活生生地,这犯蠢的一幕便在我眼前发生。   异鬼浑然忘了自己这一队是“指挥组”,不是“突击者”,每一个伤亡都代表着一群尸鬼的沉寂。   骑士们也忘了,我的修士事先无数遍告诫,面对异鬼时,毫无智谋地凭着一时血勇去争斗,只会徒然资敌,让自己的尸体成为长夜的奴隶。   然而这些骑士,很明显觉得自己与异鬼旗鼓相当,不自量力,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荣誉,反而让河间蠢得颜面扫地。   算逑,反正就算骑兵对冲被杀丢得又不是我的命,就让这两条恶犬在这争雄,所谓的活人荣誉及恶鬼荣誉,它们才是同类。我这种君主和那帮自由城邦的无赖佣兵与浪子剑客反而更像是一群人,洛恩王国的红王自然而然得有几分本土风采。   然而,说是恶犬简直便是抬举了这帮河间愣头青——   寒风之中,热气澎湃在马儿的鼻孔和骑手的面甲上,异鬼则像是雪中的幽灵无声无息,“奔流城万岁!”   “河间万岁!”   骑士们纵情高呼,然而再大的音调也没什么意义,他们与它们的对撞压根就不是一场骑兵的互相冲击,而是一面倒的屠杀!   雪地中,双方触碰!   我只见八头异鬼与坐下的冰蜘蛛及死马心有灵犀,更和同伴配合得天衣无缝,它们灵巧地腾挪在骑兵之间的空隙里,而河间骑士即便熟悉马术,却没有精锐到并排无间,让敌人没有漏洞可钻。这些怪物手起刀落,冰刃闪烁间,钢铁如同脆木,崩裂炸开,惨嚎声起,如果只是用冰铸长剑也就罢了,偏偏它们当中还有长柄的砍刀和利斧,一扫而过便是无数哀叫。   这些畜生一个照面就杀死了一整排的顽敌!就像是八把无匹的瓦雷利亚钢剑,轻松写意地划开了骑兵的冲锋阵型,透阵而过,他们所杀的骑士均眼化为蓝,嘶吼向自己无辜的坐骑,“杀了他们!”“黑鱼”布林登大叫,然而用不着他来招呼,群马的冲锋威力无匹,这些新生的尸鬼被淹没在了骑枪和马蹄中。   冲锋止歇,恼火的“黑鱼”正要开口训斥,那些没和人类对冲的异鬼已经扑了过来,足有五六个,他们是等在这里,等在骑兵冲锋过后再行突袭!   白影撞入人群中,宛如跑到鸡窝里的黄鼠狼,所过之处痛呼惨叫!   “七神哪,弟弟!”骑士中响起了悲愤的吼声,这些养尊处优的少爷们距离秩序越来越远,不少冲向了异鬼以报私仇,把本就凌乱的阵型冲得更加乱了,接着他们纷纷死于异鬼手下,成为异鬼之伥。   原本的局势是一千骑对几个怪物,而今战局剧变,尸鬼大军还没围上来,就成了一盘混战,一群绵羊面对几只饿狼!偏偏绵羊们既不胆小,也不听命,毫无配合地与几个异鬼和尸鬼捉对厮杀,有的甚至下了马,浑然不理会布林登·徒利的喝命。这让这场战斗变得吊诡,活人危殆,毫无章法,连会动的尸体都不如。   “黑鱼”牙齿一咬,朝着一个异鬼冲去,那异鬼正被几个骑士缠住,躲闪不及被黑曜石骑矛刺中就此崩散,那些骑士松了一口气,却又严厉地斥责,“这是公平战斗!”   “傻逼。”布林登·徒利只留下一声,又奔向了下一处,然而他的战果并不辉煌,异鬼骤然发现了这群活人里竟然有个脑子清醒的,便一拥而上!   它们没讲骑士规则,毫无荣誉地朝着“黑鱼”猛攻!   这解了不少脑热混账的困局,不过,却让布林登自己陷入危机之中,砰!他招架用的盾牌和木矛全被冰刃给打碎,铁屑入眼,让“黑鱼”痛呼仰头,只一下他就瞎了,异鬼得势不饶,冰铸的长斧斜劈上布林登的全身甲,直接将他打下马来。   轰!   恰是此时,红光绽放,我着意挑选的红袍僧和精锐步兵骑马而至,拉赫洛与寒神水火不容,其奴仆自然是对付怪物的好手,更激起了异鬼的好胜之心,只见燃火之剑绕开冰刃直击乳白色的铠甲,在骑士们的欢呼声中,狂风裹挟烈焰,燃遍了每一处有异鬼的角落,有些乳白色的人影见势不好立刻逃走,负隅顽抗的几个用冰剑和火剑搏斗。   艾利斯特·萨威克和密尔的索罗斯原本互不熟悉,这些天我的鸟儿更在大军中听说他们之间意见相左,关系并不好,然而此刻两人之间仿佛是同一个人,相互掩护,相互配合,俨然是互有绝对的信任,以二对八毫不落下风。   恰是此时,远方步兵的阵线也传来了欢呼声,显然是有指挥尸鬼的异鬼被击毙了,其尸鬼重新化为了死去已久的血与骨。只听河间的军号适时响起,一直在防守的步兵军开始反攻推进!   我看着这局势赫然翻转,简单检讨了一番此次的战术:   用凡人军队来吸引大波的尸鬼,接着骑兵去寻找异鬼的踪迹,进行突袭,从而取胜,这个基本的战术思路是没错的。   然而,这一次战斗中,骑兵里却暴露出了无穷的问题,“黑鱼”布林登·徒利虽是河间名将,声望不浅,可是他曾经不屑于遵从兄长安排的婚事,出奔谷地去担任“血门骑士”,显然,河间人不是对他毫无意见的。   再加上傲慢的骑士老爷们盲目自大,丝毫没有听从之前我修士对他们的警告,无视了自己和异鬼之间巨大的实力差距,导致骑军直接崩溃,把顺风局完成了劣势局。   这一场战斗里,骑士和农兵都拖了后腿,其原因只有一个:封建领主们没办法适应这样大规模的战争,他们没有战役级别的纪律和组织度。   相比之下,王党虽然大部分士兵也是出身农民,但是常年浸泡在战火里,习惯和素质早已在一次次生死相搏中产生了质变。同样的还有铁民海盗,海盗们虽然不乏个人勇武的习惯,但是更是熟悉如何配合,如何让军队有充分的发挥。   河间这些年也不是没有战争,反而是战争太过剧烈,西境的入侵、北境的参战、还有史坦尼斯的到来,每一次都是翻天覆地的变化,老一代的人纷纷凋零,骨干老兵太少,新征召的军队就会表现得异常差劲。   想到这里,我飞过正在欢呼着四处出击的骑士们,靠近摔倒在地的“黑鱼”。   他呼吸衰弱,一息尚存,灰白的头发沾满了雪泥,从仪态十足的奔流城公爵,银色的鳟鱼,变成了一条苟延残喘的咸鱼干。   马蹄和红艳艳的僧侣自他身边奔跑而过,几个侍从到他身边下马,呼喝着进行抢救。   然而,没救了。   谁能想到呢,这个河间少有的能征惯战的宿将,会被自己人坑到命不久矣? 第715章 群鸦的盛宴(六)荒石之歌(上)   在多年之后,人们或许会忘却异鬼的真相,把长夜当成虚无缥缈的传说事迹,可是,这场战事却被永远记了下来。   学城的后人称这场战斗为“银鳟之亡”,河间的民众和诗人们给艾德慕唱哀歌,讲述“黑鱼”如何冤死在了史坦尼斯、西境和狼崽子们合谋陷害之下的故事,以及之后某位艾德慕·徒利的某个私生子如何为父复仇的传说。   然而那永远都只是传说而已。   不管他们怎么想,绵延千年的徒利家族虽然还有子嗣,却已今非昔比,作为政治参与者的徒利家族在此时此刻宣告终结。   此时孪河城外的战场上尸鬼的败局已定。   见到城外压倒性的优势,北方人高喊着史塔克的名号自高墙硬垒中冲出,用火与剑和河间军队两面夹击尸鬼大军,现在还活着的北境人,原本丧失掉的斗志在激战中已经再度恢复。   而另一面,罗柏·史塔克风尘仆仆狂奔而来,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的麻雀就在旁边的尸骸上和马腿下四处乱窜,因为他正见到了命不久矣的布林登·徒利,难顾其他。   已经是弥留之际,布林登用最后一丝力气抓住了罗柏的手,他腰背佝偻,就像是一只伤重不治的海虾,这只“黑鱼”被异鬼击穿了腹部的内脏,鼻孔和嘴巴都在流着已经凝结的血块,五官的模样恐怖极了。   明显已经无法再指望逃过一劫,也没有必要拼命挣扎。   只见灰发的布林登紧紧握着罗柏的手,望进年轻人黯然的双眼,“记住,罗柏,记住...凯...凯特琳的儿子,每一个亲人的逝去,都,都该让你,变得,更强大。”   我知道此情此景给人的感受,凯歌在望,河间在此仗之后将会有多年的和平,在这个节骨眼上徒利家族的最后一名男丁牺牲送命,苦挨了多年的打,却在即将修成正果前彻底完蛋,简直让人心生悲伤。   所以说,要时刻保持警惕,别提早迎来自己的结局。   “我会,我会对河间与北境一视同仁,布林登。”最终,在“黑鱼”阖眼瞑目之前,罗柏如此哽咽着承诺,“我会照顾好徒利家族的其他人,给予他们领地和名位。”   “那么,那么,罗柏,莱雅拉呢?咳!那个红王,答应我,不接近,也不反对,那个,咳!女人。”   “至少她不会把北境当做化外的蛮荒之地,也不会尝试驯服或者整治那里,毕竟那里也是她的家乡。”罗柏用肯定我的话语,从侧面给了布林登一个答复。   他同意不去主动招惹我。   “黑鱼”笑了笑,再无说话的力气。   听起来似乎他这番话与他对我的态度有异?毕竟此人对我并不友善,然而想想也能明白,长辈面对晚辈时总是很保守的,或许“黑鱼”本人会奋身反抗与我作对,他却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子侄外甥也这么做,太危险了。   罗柏还想说些什么,然而他的喉头已经被泪水哽住,他看着布林登闭上双眼,稍顷之间便死去了,异鬼正在逃跑,顾不得搞什么尸鬼幺蛾子,老人连再度睁开蓝眼的机会都没有。   徒利家族的时代结束了,分支的继承权排位大不过姻亲史塔克,到处都是战争、死亡和灾祸的河间,就此迎来了他们新的主人,未来北境和河间将在罗柏手上走向何方?我不知道,不过布林登·徒利的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他对我心怀怨怼。   孪河城之战至此进入了掩杀和收尾的阶段,残存的异鬼面对着烈焰的追杀和偷袭的黑鸦苟延残喘,大群的尸鬼被无情地分割包围,无人指挥之下完全凭本能行事,就像是夏天田野上的尘埃一样被一扫而光。   我的修士高声唱诵着红王之名,红袍僧则点燃起了火焰,森林女巫向每一个人讲述此役之中旧神的庇佑,大家纷纷开始收割这一次凯旋带来的名利,虽然波折颇多,赢得凶险,不过,胜利已成定局。   另外一边,西部战线最重要的战场,荒石城。   猎鹰展翅翱翔,从这鹰眼看去,只见点点火光出现在地平线上,其轮廓正是西境人新搭建成的荒石城塞,以土木和马车作为壁垒。荒石城的北边、西边和东边都有大大小小的坑洞和冒烟的焦炭,显然西境没有任由手头的军械积灰,他们和异鬼大打出手,四起战火。   至于尸体,这战争里的尸体对异鬼可是资源,要不就是自行离开,要不就是已经灰飞烟灭。   此时正是一天的酣战过后,西境的哨兵正蹲在冰冻住的土墙岗哨上,注视着尸鬼的方向,那里万籁俱寂,没有半点光亮。   至于活人的营地,则要热闹得多,随军修补匠对着破损的武器零敲碎打,篝火熊熊燃烧,伤兵的呻吟声此起彼伏,而在伤兵营的不远处就是一个黑乎乎的大堑壕,挖这个坑做什么?显然问出这种问题的人对阶级与战争一无所知。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让自己的遗体灰烬放在陶罐里带回家的,显然活人这边死伤惨重,而且屁兵比老爷们死得多得多。   加班民工的镐子和锄头发出有规律的敲打声,这些因为犯罪、犯错或者单纯运气不好来干体力活的可怜虫骨瘦如柴、衣衫褴褛,别说鞋子,连裹脚布都没有,一双双眼睛因为弥漫尘土的刺激而泛红。   这些饱受践踏、憔悴不堪的民夫属于西境的“弃民”,没有打仗的本事,力气也有限,形成战斗力很难,需要提供装备,还需要大量的训练,所以贵族们征召他们之后并没有期待他们上战场,做些卖力气的事儿就已足够。   从这点来看,西境军队比河间军队的分工及筛选,要细致的多,不会什么人都往前线赶。   其他白天的奋战了一整日的战士们,大部分都进入了沉眠,鼾声如雷,不知道他们美梦中的佳人是谁?   在营地的中央是一个村落,只是窗户中没有透露出烛光,破败不堪,烟囱里也没有炊烟,遍布尘埃,这里自然是荒废已久了,就和河间的其他聚落一样,居民不是死了就是被驱逐离开。   西境的中央大帐,就扎在这个村落的三层宅子里,残破的墙壁、碎裂的窗户和腐烂的木头支柱全都被撤换修理过,焕然一新,此时这里灯火通明,詹姆·兰尼斯特却正襟危坐,与一干臣僚围着大圆桌,就着酒水和蜡烛与这些要人会谈。   我停留在窗户前的小麻雀看到了詹姆不浅的黑眼圈,纵使大部分小兵都睡了,凯岩城公爵本人却还有一大堆琐事要处理,尽管他“弑君者”詹姆和其他人一样疲惫。   主管斥候的有产骑士正在禀报:“在西南方向我们发现了一处水井,大人,就在一处已经被废弃的采石场里,那口水井还没有干涸,不过那里的岩石十分脆弱,轻易就会招致滑坡,我们还看到了有些人骨,大概就是被泥巴给活埋的工人。”   废弃的采石场倒是没什么稀奇,除了木堡之外的城堡都需要石料,而河间的筑堡史不短,这附近就有一座早已无人的荒石城。   不过,听起来那地方有些危险,会塌方滑坡?   “人总是要喝水的,走火了也要用水,队伍里消耗不小,组织民工...等等,这旁边不是有一条河吗?”詹姆摩挲了一下这些天来来不及修剪的短须,“莫非是盐井?”   “不远处就是大海,”过去是泰温的助手,如今是詹姆的定海神针,秃头的凯冯·兰尼斯特向来是凯岩城公爵最好的臂助,他说道:“恐怕也用不着挖盐巴。”   “那就是防止被包围用的井了,正好,异鬼来了以后去蓝叉河打水挺危险,照我的话做吧,”詹姆敲定,接着换了一个话题,“这没什么好探究的,前线资耗如何?”   军需官:“前线的大型防盾亟待补充,大人,武器铠甲也是,尤其是黑曜石制品,消耗很快又容易坏掉不好回收,带队的几个伯爵希望再挖一些陷坑,各方损兵折将,伤亡数目还不小。”   “把死人的武器分发出去,没用的废铁烂钢重新熔铸做箭头和枪尖。”詹姆吩咐,“龙晶造物那实在没办法,那位红王资助的,西境可没有黑曜石矿,保留一批龙晶武器用来对付异鬼的突击,多用火,器械的表现怎么样?”   “小型弩炮力有未逮,大人,龙鱼叉效果也很一般,从那些海外七神修士的陈述来看,那是对付龙用的,所以被安排直指天空。不过加强型弩炮不错,早先时候西边用这三四架这玩意儿配合用攻城弩的雇佣兵打跑了几个想要偷袭的异鬼——”军需官话还未完,马尔布兰家族的亚当爵士,那个曾经护送泰温尸体前来寻我的男子插口道:“老实说,大人,这个孱弱落后的穷乡僻壤什么都没有,除了贫苦的农民之外。这里的打铁铺子就连熔炉火焰的温度不够。”   “他们修理农具的时候比打造长剑的时候多嘛,”詹姆耸了耸肩,“这鬼地方的匠人顶多就制作一下矛尖。”   “河间人毫无可取之处,他们不该拿剑上马,就该乖乖种地。”说话此人正是“怒狮”达冯·兰尼斯特,詹姆的堂亲,其他的贵族胡子头发都经过精心修整,通用语极为流利,可此人不但毛发不修,口音也带有乡间的腔调,“要我说,我们不该在这里干耗。”   “你在建议我退兵么?”詹姆察觉到了达冯话里的意味,直接质问道,“去退守金芽城?”   “应该抢光这里,杀掉那些北境人和河间人,趁他们首尾不能相顾的时候。”达冯的声音十分刻毒,他父亲死于罗柏之手,头颅还被挑起来当战利品,自此事之后,这达冯便不再剃发剃须,发誓报仇。   “你有想过红王和坦格利安家族的龙之母会怎么看吗?”詹姆危险地眯起双目,“早先你对待那个北境莫尔蒙家女人的态度就不太适合,达冯。”   “得了吧,”达冯反击嘲笑道,“看到那个女人的表情了吗?她可是红王的宠妾,这三叉戟河畔任谁都知道。你对她施以援手,她却对你横眉冷对,至于那个什么红王,她是异邦人的女王,是北境的母狗,和七国有什么关系?!”   砰!詹姆一拍大桌:   “够了!我听说你在军中散布谣言,声称长夜、尸鬼和异鬼是红王用来攫取权力的妖术,你有仔细想过你的私仇会给我们带来什么麻烦么?!”   “我只是拒绝带着枷锁等死而已!”达冯不依不饶,“你有看到士兵面对尸鬼时的表情了吗?你以为他们心怀急切,渴望战斗?你以为我是在动摇军心,打击士气?!‘弑君者’,你弑君时的勇气去了哪,怎么现在成了唯唯诺诺的应声虫了?!“   我知道,西境大军绝非士气饱满,他们过去只是农民、手工匠人还有矿工,于战术谋略和战场的混乱严峻他们一无所知,可我也清楚,情况没有达冯说的那么糟糕,所幸在祭司们的宣扬下,这些人至少知道自己为何而战,白天时没有逃跑,也没有丢下武器。   “异鬼赢了,人类不存,女王赢了,她会清算,你的想法和煽动就是给我制造事端,如果不是看在你是我亲戚————”   达冯站起身子,大喝怒吼:“这有什么错?!她表面上装作七国的救星,我们的同盟,扮演救世主的角色,实际上呢,背地里耍着阴谋诡计,让我们通通和那些魔法怪物同归于尽!”   “怒狮”的眼里燃烧着火,此人骄傲、自信,容易激动且绝不妥协,再说难听点,就是此人目中无人:   只听他继续宣泄道:“你根本就不关心西境和兰尼斯特家族的切身利益,你和你父亲一样把我们当做利用的工具,而非平等相待的朋友!那个女人有黑暗的历史,你却让我们和她成为一丘之貉!你是为了你的前途才这样做的,‘弑君者’!什么狗屁‘弑君者’,要不您还是叫‘舐君者’更好一些,舔莱雅拉脚趾的孽障!”   “你还有机会收回自己的话,达冯。”詹姆的语气里透露出一丝残酷的味道。   达冯不屑地哼了一声:“什么团结起来,全力以赴,都是狗屁!别想捉到我的把柄,我什么都不打算做,只想去放空我的膀胱,放空我装麦酒的酒瓶,然后去我的床上装死,您放心了不,公爵大人?告辞!”言罢,他大步流星地离开,开门走出这间房间,却正好和呆在走廊上的修士打了个照面,两人怒视彼此,达冯呸了一声往修士脚边吐了口唾沫,径直离开。   派驻这支军队里的修士是一个光头西境人,过去是个佣兵,他收到了我的纸条,正要来知会西境的大人物们。   军情紧急,所以他没空顾忌这达冯的态度,直接面向詹姆,“我有事求见,大人。”   “别在乎那个毛毛虫,”詹姆心烦地一推桌子,“来,有什么新情况吗,师傅?”   “红王的乌鸦带来了最新的战报,孪河城畔已经获胜,北境和河间的三万联军不日就将南下,您这里需要加强防备,以防异鬼为了避免南北两面夹击,不计死伤地突破西境的防线。”   “这是个问题,”凯冯沉着地说道,“东面是大海,西边是蓝叉河,尸鬼怕水,所以,它们现在路子不多,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攻势停止了,詹姆,异鬼多半在调整战略,不再试图用断水这种招数来逼迫我们崩溃。”   是的,之所以斥候会去找水井,就是因为异鬼封锁了蓝叉河,西境准备万全,长夜军团不想在这里白白耗费太多的尸鬼,以有余力继续南下,所以,对方用了困字诀。   詹姆揉着眉心:“那么,准备好我们的秘密武器,还有艾德瑞克爵士留下的礼物,”艾德瑞克就是我的尸鬼莫波,“让誓言骑士整装待发,随时可能会出击。”   西境的两千誓言骑士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依仗,这股力量慑服了所有这家人的封臣,乃是泰温·兰尼斯特自九铜板王之战时便苦心经营的武装,要是没必要的话,詹姆和其他的兰尼斯特家族成员压根就不想动这根“定海神针”。   然而,他们没得选。   自长夜到来以后,荒石城这里的时间就是以“休息”——“战争”代替了昼夜交替来进行计算。   很快,战事就进入了又一圈新的轮回。   翌日,远方的地平线上蓝色星辰的海洋浮现,哨兵吹响了警号,自由城邦佣兵团的军乐响起,精神抖擞的士卒们踩着鼓点分别各就各位,竖起长枪,严阵以待,把守在了各处留有陈血和腐迹的紧要位置,这些汉子们的意思很明确,自己的小命和阵地全都不能拱手相让,长夜别想奢望活人会停止抗争,偃旗息鼓!   尸潮已至。   西境准备充分,给尸鬼大军以最隆重的欢迎,只见不高的土墙上长矛如雨点一般向攻城的活尸投掷而去,无数或大或小的箭矢从沉重的机器与强弩中射出,一片片地扫清尸鬼的血肉。   这节奏似乎和前些日子一样?领主骑士和兰尼斯特家族的贵胄们神经紧绷,他们当中的每一双眼睛都在加紧寻觅。   异鬼一定有其他的制胜招数,大家都知道,徒劳的攻势是没办法打破三万人的防御的。   会在哪里呢?   而对我来说,问题就更多了一层。   达冯这人明面上粗鲁,实际上心细,他出言不逊,行止上却没有错处,正合了詹姆的意,毕竟,詹姆本人也需要内部有反对的声音,才能更好地向红王我,体现他做了多少工作,以便漫天要价。   假如我倒台了,有达冯这种人的存在更可以方便兰尼斯特家族改弦更张。   毕竟,达冯反对的,不是兰尼斯特。   说句更残忍的话,假如有一天西境触怒我了,那达冯这家伙可以被扔出来背黑锅,让兰尼斯特幸免于难,可以说有这么个嘴脏不驯的家伙,对西境而言是一件好事。   可我,不喜欢这种类似于“养寇自重”的投机行径。这和河间与北境不一样,此中的花花肠子太多了,詹姆·兰尼斯特需要被敲打一番。 第716章 群鸦的盛宴(六)荒石之歌(中)   长夜的雾气与如墨的黑暗吞没了一切,只有荒石城的光点一片朦胧,猎鹰盘绕在空中,借着鸟瞰,我望着黑压压的尸群自四面八方接近。   火焰飘摇,仿佛是夏季夜色里闪烁的一团团萤火虫,仔细看去,火把周围是士兵身上钢铁反射出的光芒。如果说整个活人的防线就像是武装到了牙齿的武士,那么武士的头脑,无疑就是荒石城的遗址,只见属于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狮子旗和异邦的波顿家族王旗飘扬在丘顶的神木林上,其旁边是各大西境贵族的纹章,贵胄们早已走出后方的中军大帐,在此处对战线进行指挥。   乍一看,似乎西境的战况,比起河间来说要好得多得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西境人比河间人更强悍,实质上这些活人都是士气不足的普通人,二者并无区别。只是河间多灾多难,有经验的战士死伤太大,基层组织也被破坏殆尽,现有的军人全是从各个村庄和聚落中按各家领主收税的名册召集的,实在没有力气再组织起一支合格的大军,而西境虽然遭遇过两次入侵,却并未在战争中伤筋动骨,仅此而已。   单就眼前来说,问题就不小,西境不比河间太强。   荒石城这条防线似乎很坚固,昔日的荒石城一面临河,另外两面挖出了深深的护城河,外部的城墙上布满了低矮坚固的塔楼壁垒,更有对付尸鬼时“泄洪”用的瓮城,从多个方向进行防御的轮台,或者照前世的东方的称呼,这种结构被称为马面,总之易守难攻,也确实发挥了效果。然而在这城垒已经荒废许久的现在,赶工建造的工事并不比长久经营的要塞更坚固,此处绝非固若金汤,更何况很多重点区域都在荒石城之外。   所以,在这里,面对异鬼的战争依然是一场硬仗,我只从异鬼的角度思考几秒,就立刻找出了破绽,例如:   以山丘上的荒石城为中心,一系列挖好不久的壕沟、土寨和木楼保护着西境南边的退路。   退路,就是生路,生路自然会是生灵最担心的地方!   所以这退路算是这一仗的弱点,之前也被尸鬼大军着重围攻,因为只要切断退路,即便一时间坚固的工事会拦住异鬼与尸鬼,活人的士气自然也会大丧,那么西境军队的沦落将指日可待。   另外,弱点可不止这一处,不提荒石城的城防和民夫们修建的临时工事,压根就比不了佛雷家族精心打造的孪河城,我明白在这寒冬里,水源问题也是一个关键:   在之前的战事中,西境大体没输,不过依旧有损失,例如蓝叉河边搭建的狭窄码头就在猛烈的攻势下失守了,听起来问题不大?那可是全军人马维系生存的源流!   水,是不可或缺的,辎重里的酒水迟早会耗尽,这是要命的问题。   或许一时缺水短时间内不会导致失败,但是没水这件事对士气的影响不小,而且绝对会让全军没办法持久作战。   可偏偏西境布置的防线赶工之下堪堪及于河边,又没来得及仔细勘察各地,在蓝叉河丢掉了以后,西境人才正视这个关键的事情,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昨天,找到水井这种小破事,才会劳得詹姆·兰尼斯特这样的大人物来知晓。。   至于冬季该下雪?本该如此,然则孪河城那边大雪飘飞,西境在的荒石城这里,这些天来却干旱得要死,如果不是天公不作美,西境人也不用为水源问题头痛了。   总之,可以说在之前的战斗中,拿下了蓝叉河让异鬼获得了不小的优势,它们进展不错,或者说,异鬼按照原本的战略进行推进,一面骚扰各个据点防线,一面重点进攻关键区域,在这样的策略之下,长夜军团原本已经占尽优势,居于上风,没必要仓促进攻,只要切断补给,以让西境人又饿又渴无力守城,胜利自然会属于异鬼。   然而,现在它们不得不抛却最优的选择,因为时间不再属于异鬼一方,它们的优势被我们在北方的胜利给打破了,后方的失败断送了异鬼这徐徐图之的策略!   优劣之势逆转:   首先,异鬼来不及拔掉南面的路障和岗哨,也压根还没有带走所有的河船小艇,封锁通路,完成它们的围困,西境军队和南方的奔流城保持着畅通。   其次,在孪河城代表的退路被断绝的现在,异鬼一方周遭没有转化为尸鬼的百姓,全都被我给强赶了,就连坟墓都付之一炬,它们兵员没法补充,越打越少,现在大概只有三十来万尸鬼,在之前的战斗中异鬼用了二十万兵力换掉了活人的三万多,它们吃了一个大亏,不能再继续浪费,否则西路必败,毕竟,面对组织度不算太糟,准备完全且披挂整齐的活人军队,尸鬼的交换比非常难看!   最终,结论是摆在异鬼面前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必须直接强吃西境的三万大军,然后长驱直入,将分散在聚落和乡间的人类转化为新的手下,否则它们就会被两路夹击,彻底完蛋。   那么,我们的敌人会怎么做呢?我一边遍览全局,一边思考,不要觉得异鬼蠢笨,它们一直诡计多端,恐怕花招将层出不穷。   长夜军团的短处在于,尸鬼这种士兵除了没有恐惧,不容易报废之外,实在是没什么大用,不会使用工具武器,也不会骑乘坐骑,只会用指甲和牙齿,人尸还不如兽尸,这导致异鬼能进行的战术选择并不多。   它们无疑就有三条路,打击士气、斩杀指挥中枢、以及将活人逼出掩体和工事,进行有效地杀伤。   至于具体是哪种?如果是我是异鬼的话,隔绝各处、围点打援、击其薄弱,让活人被带入异鬼的节奏,这会是个好法子。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带领这支长夜军团的是我,我绝对不会把把精英异鬼白白留在这里浪费时间,化整为零,将异鬼分散出去,到村落和城市里制造尸鬼,从而扰乱活人后方,这样不美吗?还能与正面的尸海侵袭双管齐下,这才是正确的嘛。   不提我心里的计较盘算和测估,眼前,西境的士兵体现得很专业,各就各位,各司其职,没有表露出太多的情绪,自泰温公爵开始,兰尼斯特家族大量地召用佣兵而非农民,这近乎已经成了西境的惯例,尸潮迫近,火焰和箭雨,接着是投矛及石块,最后是油脂、热水还有檑木,一样一样依序出现在战场上。   一切似乎都在按部就班,异鬼的异动?还不见端倪。   突然!   一个骑马的士兵飞奔而来,他声音急迫,“急报,急报,我要见大人!”   “发生什么事儿了,小佩特,你家猪生啦?!”   “命在旦夕,快开门!”骑兵大叫。   门栏被拉开,放他入内,不明就以的卫士们搜身后,他如愿见到了詹姆·兰尼斯特,凯岩城公爵正在了望塔上看着喧嚣的战场,一身打扮花枝招展,可谓惹眼至极,甚至璀璨夺目。   他的全身甲是镀金的,上头的彩绘精致而高雅,铠甲之外披着华美的红色披风,镶嵌的金边在火光中闪闪发亮。   “你是谁,先喝口水,慢慢告诉我有何急报?”“弑君者”大人平静地问道,詹姆一般不对地位比自己低很多的人摆什么架子,没意义。   我躲在一边的小麻雀也对此有所好奇,侧耳倾听。   这报信人身上的铠甲全都没了,啊不,还剩着轻便的链甲背心,他衣衫褴褛,邋遢不堪,手和肩膀上胡乱缠着绷带,面对公爵大人时,这位仁兄垂下脑袋,怕的瑟瑟发抖,一副逃兵的模样,只听他卑微地报道:“大人,出事了,我们去废弃的采石场取水,拉了好几车,结果遇到了白色的怪物,就是前些天杀光了好几座塔的那些,它们把我的同伴全杀啦!”   “这不是什么大事,”詹姆身边的凯冯说道,“这些天来这样的惨剧屡见不鲜,那个采石场在哪个位置?”   “南方,距离大人的中军帐不到五里格。”   听到这个信息,周围的气氛不由得一滞。   “这恐怕不是什么好消息,异鬼终于要完成围困了。”一位领主说道。   “不,”凯冯脸色非常不好,“昨天我们得到了信鸦的消息,北边打赢了,他们收复了孪河城,我恐怕异鬼这是设计了圈套,利用我们对后路的担忧来埋伏我们的有生力量。”   是的,结合我昨夜告诉詹姆的事儿,很容易得到这个结论,现在异鬼全线进攻,兵力捉襟见肘,要掏出去照顾南边后方的军队来,只有让贵族及其卫士出马,这就是异鬼的目的,杀伤贵族,贵族乃是军队的指挥中枢!   “可是退路不可断,假如异鬼去到了南方,完全可以把一半尸鬼留下拖住我们,另外一半跟着它们自己,去奔流城或者金牙城,乃至于西境。所以我们不能任由它们肆意来去,必须把住荒石城这条要道。”   “这不用担心,假如它们分兵,我有把握击败不足二十万的活尸,”詹姆沉吟道,“我害怕的是,没了退路,士兵们会怎么看,毫无疑问我的好堂亲达冯不会放过煽动的机会。”   在场诸位彼此对望了一眼,能指望一帮三四十岁的大老粗摒弃前嫌,重修于好吗?大家都知道可能性不大,所以除非死了,否则达冯·兰尼斯特和河间北境中的某些人,会永远心怀仇恨。   然而不等他们下决定,局势变得越来越糟。   “大人!”此时又来一个士兵,“斥候求见!”   “让他过来!”   一个噩耗随着急匆匆的步伐,和饱含悲愤的哭腔传递给在场的诸位:“异鬼的骑兵冲击了南边,现在敌人围困了中军大帐,咱们至少有一半的物资丢了!”   “骑兵!?”凯冯惊讶,“一群尸体还会有骑兵?”   “是异鬼出手了。”凯岩城公爵面沉如水,“没人拦得住这样的攻势,缺乏坚固的城堡,普通的士兵恐怕拦不住。”   是的,詹姆·兰尼斯特所言不差,我目睹了全程:   运水的车队自采石场中出发,随行有千人左右,接着异鬼从夜色下的迷雾中出现,骑着冰蜘蛛、死马还有死掉的白熊,完全没有警讯!它们就像是打野鸭一般地收拾了大部分的民夫与兵卒,放过了几个报信的,紧接着它们扑向灯火隐隐的废弃村落。   后方的军队不是没有反应,一群百人左右的骑手组织起来,架着黑曜石骑枪向异鬼发起冲锋,然而,他们来晚了,民夫和士兵全都已经身带血迹,眼放蓝光,尸鬼正面,异鬼绕后,这支骑兵就像是一群发了疯的虱子跳蚤,被十二个白色的冬季骑士轻描淡写地拍死在了那儿,然后复活成了凶手的奴才。   后面进攻村落的过程更加短暂,这里的守军以为是和前线一般的尸海,却不料自己被尸鬼吸引住火力的时候,真正的白色怪物们直取正在发号施令的几处木楼,接着与傀儡尸首一起内外夹攻,把守在村子里的士兵立刻就溃不成军,行动混乱不成章法,明显是失去了指挥!   最最糟糕的是,那些死掉的人眼睛全都睁开了,原本安静的荒石城以南如今陷入了哭喊与惨叫之中,仅存的几点火光依赖盾牌和工事,而非长剑,只怕可能的话早就举起双手集体投降。   白色的异鬼甚至已经开始袖手旁观,任由手下的尸鬼扩大战果。情况危急!被逼得狗急跳墙的长夜军团拿出了自己真正的实力,让人防不胜防!   斥候介绍完了情况,总结道:“大体就是如此,假如再迟一些,恐怕那边的村落和周围的几个临时土堡里就没人了,大人们,几个学士、修士和其他的工匠全都陷在了里头。”   这情报让周围一片阴沉,披挂整齐的贵族相顾而视,悄然无声,甚至有些前来商讨事务的前线骑士,盖满黑灰的面庞都因恐惧而扭曲,大家都知道,假如物资和匠人全都丢失,自己恐怕会死在长夜里,就死在这荒石城中,再也活不到日出之时了。   不论胜败,今天,都会有很多生命,有太多的生命将就此消亡。   “我们能抽调多少人?”詹姆倒是依旧淡定,作为指挥官,他是最不能着急的那个。   “不多。”凯冯也和自己的侄子一样面色如常,“恐怕不到五千,另外,沦陷的村落是中军所在,大部分守兵都随您来到这里,充当各个防线的预备队,但是那里集中了不少的民工和匠人,数目可能上万。”   “足够了,我们只是在狩猎而已,”“弑君者”轻描淡写地说道,“所谓的异鬼,不过是一群野兽,凶猛了一些,依旧全是猎物,我倒是好奇,这几个即将被踩在泥巴里,被我们围捕的畜生到底长什么样子?”   他这是要亲自上场!   西境最骁勇的将官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立刻出列:“不行,大人,风险太大,我愿率领西境骑士———”   “你率领的是所有的誓言骑士,亚当爵士,”凯冯制止,“你和詹姆都不适合,你们年轻,毫无经验,我去吧,我稳扎稳打,带够龙晶武器,指不定真能猎取几头异鬼。”   “为什么你们要争这种事情,”詹姆笑了,“后事很好安排,我死了以后,提利昂担任凯岩城公爵,在他回家之前,凯冯是凯岩城的代理城主,凯冯死了的话由达冯接任,这不就可——”   “詹姆,你从来没有指挥过大战!还有你叔叔吉利安,把他叫回来,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吉利安和他的长翼龙需要作为后备力量防备冰龙,”詹姆起身,“来人备马,我不需要一个打了败仗丢了儿子的老叔来教我怎么指挥!”   这话仿佛一记重拳,狠狠打了凯冯一个踉跄,“蓝赛尔那事...”   “我知道,这不是你和他的错。”詹姆叹息,“抱歉,可是我——”   “得了你们这帮高尚的老爷,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什么时候讨债也变得这样期期艾艾?!”达冯暴躁的声音出现,这“怒狮”一个转身离开了了望台,“我去,你们这帮娘炮都给我呆着吧,不知道在君临你们是丢了王座,还是丢了命根子。”   没等人阻止,达冯·兰尼斯特已经离开了这里。   詹姆看着荒芜的庭院里,达冯很快凑齐了一支军队,他叹了一口气,“我不是故意的,凯冯,我只是——”   “用骑士的思路当公爵而已,是吗?”凯冯话里满是担忧,他看着达冯离开,毫无笑意。   事情似乎解决了,一支军队去救援,此时应当——   不,没那么好。   卫兵送来了黑色的消息:“大人!达冯大人被突击了,他们需要救援!”   围点打援就是如此!   .“詹姆,必须得下定决心了。”凯冯说道,“我也不想身陷险境。”   “你老了,”詹姆的口气毅然决然,大步流星,口中指令不停,“去找那个修士,派出乌鸦唤吉利安回来!叫醒我们的秘密武器,召集所有的誓言骑士。”   “是,大人!”   只见“弑君者”来到了塔下,面对各家卫士长剑一挥,他翻身上马,眼中只有坚毅果敢,“你们在狮子的身边经历了无数的战斗,我看到了你们眼中的倦色,我也一样,可是,我们现在无路可退,唯有拼死一搏!”   很好,这詹姆自己要去冲锋陷阵不提,还叫了吉利安和吉利安的长翼龙黯影,更提到了秘密武器。   这秘密武器当然与我有关,换言之,轮到我上场了! 第717章 群鸦的盛宴(六)荒石之歌(下)   寒风呼啸不停,淹没了人的耳朵,一个胡子拉碴的士兵嗓门却比风声还大:“发射!”   随着这一声令下,机械轰鸣的呻吟声不止,伴着黑烟与烈火,燃烧的石块破空而飞,划出污浊的弧线,向尸鬼之潮中击去。   木头打造的巨人回归原位,发出了如释重负的叹息。   这是长夜之中,几个工人团的士兵在指挥着七八架配重投石机狠狠轰炸活尸。   而在他们的身后,一个号手高举起挂有兰尼斯特小旗的军号,接着吹响!   嘟嘟嘟——   “武装人员,集中!!!”   异鬼偷袭了荒石城之南的后方,事不宜迟!西境全军行动!   花哨的佣兵和朴实的矿工、农兵们纷纷集合,几个步行骑士高声训话,讲述时局的严重,看着这一幕,马上兰尼斯特家的几个统帅没有评论,可是包括我在内,所有人心里都有了一层阴霾,这还是大家头一次遇到这样突如其来的袭击,局势就这么地从对活人来说还不赖,突然变成了攸关所有人的生死存亡。   不,不是第一次,由于泰温的遗风,西境的侦查工作向来是不错,兰尼斯特家族的人大多数时候能知晓一切,于是就有了觉得自己掌握了所有该掌握信息的错觉,结果就是这家族在这一代人所有的失败都只有两个缘故,不是由于内斗,就是由于掉以轻心时被直捣要害。   被长夜军团包抄后路这件事,对他们的打击一如当初的罗柏·史塔克。   在“五王之战”的初期,之所以北境骑兵能进入西境大肆掠夺,就是因为没人想得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少狼主,竟然能找到绕过金芽城进入西境腹地的猎人小路。   试想一下,假如活人的军队在和尸鬼作战过后人困马乏,疲惫异常,那时候异鬼突然展现出这出色的隐藏和突击能力,有几个活人能挡得住他们?   实际上,守在荒村军帐和辎重营的士兵就是前些天打累了的士兵和不堪再战的伤兵,因此才被这样摧枯拉朽,还有骑兵,那群试图与异鬼骑士对冲的骑兵队遭遇惨败,再次说明一个道理,玩骑兵玩不过它们,人类的夹枪冲锋阵型不够密实,镇不住不会紧张,且足够灵活的异鬼。   如果再加上缺水的问题,水流湍急的蓝叉河边,临时搭建的港口周围到处是蓝眼的活尸在游弋...这甚至不止是缺水,少了河运后方再被偷袭,补给线就断了。   反正这仗的走向谁都没预料到,估计现在面色很糟的詹姆心里,也只能计较着走一步看一步了。   然而,在我看来,这未必不是制敌的时机,异鬼求速胜,想要将活人拖入他们的节奏,那索性就让它们看看,人类是怎么快捷地搏取胜利的!   詹姆的声音恰好响起,他那语气听起来依旧骄傲自大,而且是因为胸有成竹,所以才目中无人:   “我们赢了,北边的河间庄稼汉还有北境的农夫和猎人们已经打赢了一仗,不日就会南下,现在异鬼在狗急跳墙。现在,需要你们上了,各位,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慷慨地养着你们是不是毫无意义?”   “当然不,大人!”愤怒的声音在人群中大叫,“我们对得起每一枚金龙!”   “那就去证明,反正不管是狮子还是虱子,在这荒石城都逃不掉。”矜持的詹姆说道。   这也说的太丧气了。   凯冯叹了一口气,不再对詹姆的口才抱有信心。   其实他口才不错,根据尸鬼莫波在西境的经历来看,不止是不错,甚至可以说是很好。   然而,大概这狮子犯懒了。   只见万年贤内助凯冯走马上前,高喝道:   “大家这番不能搏命,就只能待死,都听到了吗!?我们面前有无数凶恶的怪兽,击败了昨夜还和你们赌钱喝酒的哥们儿,把他们变成了会动的尸体,然后抢走了给养和酒水——”   “老爷,那咱们欠的赌资就不用还啦?”   “后营被破,那些营妓婆娘也没啦?嫖资也不用还啦?”   莫名地,此时此地突然洋溢起了快乐的空气...   “别装模作样叫我老爷,”凯冯不耐烦地说道,“叫我大人,你们这帮狗屁不通的刁民,快给我武装起来,去打仗!”   “好嘞,咱们能不能改一改战吼,改成免债万岁?”   “不想吃鞭子的就别废话,来人,把这家伙扯出来打一顿!”   挺神奇的是,经过佣兵痞子这么一闹,大伙儿反而镇定了不少,那种因为恐惧而扭曲的表情变少了很多。   终于,“出发!”   门口的弩兵搬开削尖的木杆组成的路障,几个骑手高扬兰尼斯特的旗帜,染红的丝绸织就,金线绣出了怒吼雄狮,他们排首先行,后面跟着卫士、骑手接着是贵族们和步兵,已经紧绷的弓弦随着脚步晃动,咯吱作响,长矛如林,盾牌鳞次栉比,恰似秋日洒满河中的落叶,纷纷扬扬随着大风大雪漂流而走。   走出五里格路之后,可见房屋的阴影在南方,黑烟随风飘荡升空,隐隐依旧有呼喊和哭泣的声音。   “那里还在负隅顽抗,吸引着尸鬼层层叠叠浪卷山岗,”一个兰尼斯特的红袍卫士在马上吸了吸鼻子,“他们需要援助,大人。”   詹姆一扯马缰,“那我们得赶快了,那里有很多女流、匠人和学者,手指娇嫩,连弩都不会用,或许他们拿过最锋利的东西是餐刀。”   就在这时,群鸟自路边的树林里飞起,惊鸟群飞,往往是林中有人的预兆,当然,在这个冬季的长夜,这只会是我的警告。   “等等!”一个弓骑兵望向路边的树林,他的五官依稀带有多斯拉克血统,口吻是自由城邦的腔调,“这鸟不大对头!而且我似乎听到有人在低声说话!”   另一个士兵提了一嘴,“或者只是鸟兽的动静?大概是你多虑了吧。”   詹姆身边的凯冯眯起双眼,“不可大意,这天气哪有飞鸟走兽,指不定对方想要前后夹击,去看看。”   弓骑兵依令前进,胯下坐骑在雪地上踩出一个个脏印,他鼻喷白雾,紧张地环视四周的常青树荫,然后,似乎看到了什么,他的眼睛突然瞪得像是铜铃一样大!   “警报!——”话语戛然而止,弓骑兵的同伴反应极快,弯弓搭箭,咻!   一支箭破空而去,灌木中出现了一个乳白色的身影,轻巧一挡,避免了被射穿咽喉的命运,   射箭者咬牙:“算你运气——”   “别用钢箭,用黑曜石,这是异鬼!异鬼来了!”   然而异鬼并没有搭理他们,身影一闪堕入浓雾之中。   被杀死的弓骑兵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嘶吼着咬向自己的生前的爱马,被一只石矢射成了粉末。   “这是个斥候?”士兵们此刻不再轻松,紧张的情绪又回到了他们中间,刚才这一遭让大家心绪冰冷,他们感觉自己仿佛像是走在北境塞外的游骑兵,随时会被偷袭。   “不,”凯冯声音阴沉,“这是来打击我们士气的,烧了这片林,我们继续前进!”   浓烟滚滚,大火燃烧在冬季的树林,这支五千人的军队继续向目的地进发。   只不过这次大家都加倍小心,哪怕手臂酸痛也随时举着盾牌,生怕林子里突然来一击致命的狠招。   “这样不行,”詹姆望着步卒,眼里闪过一丝忧虑,“他们太过紧张了,白白耗费力气。”   “没关系,只要挨到中军帐那里就完成任务了,”凯冯宽慰道,“单个异鬼也不敢招惹一支军队,只要我们按部就班地祛灭尸鬼,少量几个白色的怪胎不成问题。”   詹姆摇了摇头,“我恐怕它们就希望我们这么想。”   然而,他也拿这种散布恐怖的招数没什么法子,只能约束士卒别靠近路边或者有掩体障碍的地方,弓弩随时都上着弦,冒着在寒冬之中断弦的风险。   盾牌、弓弩、铠甲,这些东西在异鬼面前仿佛都成了累赘。   活人能借助种种金属和工具武装自己,让自己能力敌狮虎熊豹,然而,活人制造的这些工具往往都很娇贵,一旦气候变迁或者环境更易,很可能就会直接宣告报废。   在莫名于迷雾中又丢了两个士兵,杀了两个尸鬼之后,终于,这支军队抵达荒废的小镇,营地里的大雾被火把驱散得差不多了,狂风之中,三个土堡的形势一眼可辨。   成群结队的异鬼浩浩荡荡,半数以上穿着兰尼斯特家族红金格子的号衣,另外半数则是形形色色的平民男女,它们包围了这三处孤独的土木岗哨,三片飘摇的火光。   看看援兵的军旗,光鲜无比,而这几座孤垒的旗子则破烂不堪,显然屡遭劫难,却依旧顽强屹立,其中的一面狮纹与众不同,大概是达冯·兰尼斯特的个人纹章。   五千大军从行军队列调整到战时阵列,矿工兵组成的长枪方阵掩护右翼,并且和西境的弓手、盾牌手、红衣卫士一起组成中坚。   左翼是分成骑步两部分的佣兵们,骑兵里头有只着多斯拉克彩绘背心的弓骑兵和拿骑枪的雇佣骑士,步卒里形形色色,有带着大盾的密尔弩手、穿着胸板甲的斧手与剑手,还有一些着自由城邦守卫号衣的士卒,以及有纹身在脸上的瓦兰提斯人。他们人数挺不少,至少占整支军队的一半。   “现在怎么办,冲过去?”一个红袍卫士问。   “不,这样异鬼可以趁乱杀伤士兵,甚至刺杀公爵。”凯冯回绝。   “那我们排成防线,依靠营墙吸引尸群进攻。”詹姆打定主意。   “然而这样的话,虽然尸鬼会暂时丢下那三个小土包,异鬼却会乘着我们陷入苦战,里头的坚守人员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奇袭他们,很可能只要有一个异鬼进了那些碉堡的门,里头就不会有多的活口了。”凯冯继续担忧。   “该死的,老叔,给我个准信!”詹姆咬牙。   “用一半步兵吸引住它们,”凯冯说道,“另外一半步兵准备出击,只要异鬼一出现,立刻箭雨伺候,还有你答应的吉利安和他的龙,以及你所说的秘密武器,这些东西在哪?”   “这得看莱雅拉...”   “你该不会是要娶她了吧,对红王这么言听计从?你可不是她的誓言骑士,”凯冯话里带刺,“好吧,随你怎么办,公爵大人,我知道你就喜欢头一个冲锋,可是现在我们毫无把握,必须等待时机。”   詹姆差点喊起冤来,窥伺的我瞧着他这表情可怜极了,天可怜见,他一直只爱瑟曦好吗?要不是因为不管是吉利安的长翼龙还是所谓的秘密武器全在我手上,他哪用得着如此费心,直接一声令下千军万马长翼龙朝前冲杀岂不美哉?   当然,小心眼的红王我,是不会让他有这个机会的。   “那就照你说的办吧,凯冯爵士,排兵布阵你比我熟悉那么一点点,你来安排,我去统率骑兵!”   凯冯刚想劝阻,詹姆已经打马离开,这态度有一丝不容置疑的意味,前凯岩城公爵泰温最忠诚的老弟叹了一口气,开始指挥,弓弩手出列,手持各式圆盾、方盾与熨斗盾、古董筝盾的人上前,拿长兵器的士兵照顾后腰,支持前排,“盾讽!”骑士老爷们大吼,盾牌手开始用手中的剑锤斧棒敲击盾面,发出咚咚的共振,响彻云霄。   尸鬼在薄雾里纷纷转头,标志性的蓝色星辰闪烁不已,它们看到了西境的队伍!   如此殷切的欢迎仪式,谁能拒绝呢?   “吼!!!”   滚滚浪潮扑面而来!   凯冯看了一眼气势嚣张的尸群,又望了下进入骑兵队列的詹姆,他大概是觉得自己站在兰尼斯特的大旗下,位于军队的后方,十分安全,于是吩咐左右,“派一半卫士去支援军阵,我这里没事,快!”   “是,大人!如您所愿!”   领命的兰尼斯特红衣卫队持矛离开,凯冯所在的地方一下子空旷了起来,只剩下十几个卫士和看守辎重马车的民夫。   空旷得正合敌意!   几个红衣卫兵骑马来到詹姆身边,“弑君者”面色奇怪:“你们怎么来了,凯冯呢?”他一眼望过去,大惊失色,“不好!快,快回去,骑兵跟我来!”   这时。   我的乌鸦也突然聒噪起来,凯冯·兰尼斯特下意识后望——   他正巧看到了四个异鬼骑着眼神呆滞的死马与淅淅索索的冰蜘蛛疾冲而上,这詹姆的老叔甚至还来不及开腔,只见一把冰铸长矛自异鬼的手中飞出,呼地驰过,穿透了他的腹部,这老头,死人蓝赛尔的父亲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痛哼,就被一整个地钉死在地上!   “大人,敌袭!”红衣卫兵尖叫拔剑,异鬼上前来三下五除二,一声凄惨的哀嚎响起,利刃割过每一个软嫩的喉咙,收割了每一条性命。   “不!”回马的詹姆立刻大喊。   他的旗帜调转,骑军跟在“弑君者”身后飞驰而来,其中不少人不是夹枪冲锋的骑士而是双手持着长柄的全能骑兵,异鬼知道讨不了好,立刻一纵坐骑,逃走消失。   为什么凯冯会遭殃?   我猜它们大概以为自己刺杀的是这只军队的将领,毕竟詹姆自出城后看起来都不大聪明,虽然他其实很有脑子。   凯冯看起来似乎才是真正的领袖。   “一帮蠢货,我的身边全是蠢货!”詹姆大骂,我猜想,诚然,詹姆渴望为自己的城堡、家族和国度搏得最大的利益,赶走侵略的异鬼,证明他本人绝非妄自尊大。   可他现在最想的,却是救下凯冯,他的叔叔!   然而,这注定徒劳。   凯冯爵士倒在地上,腹部的冰矛融化成水,似可看清破碎的内脏,这血肉模糊的肚子随着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詹姆翻身下马奔跑而近,甚至没顾刚刚变成尸鬼,张牙舞爪而来的前卫士们,他扯下自己华丽的披风摁在伤处,拼命想要止住喷涌的鲜血。   “小心...”   老凯冯的嘴角泛起一丝苦笑,奄奄一息。   詹姆双拳狠狠对着大地一锤,他身边是死掉的亲卫和亲人,全都一动不动,其中的叔叔凯冯身上还盖着他的斗篷。   “我,没有让蓝赛尔,咳,刺杀...刺杀泰温,我,我是兰尼斯特。”   愧疚和遗憾折磨着他,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詹姆·兰尼斯特已经不再坦率?他原本是一个直接了当的汉子,做着骑士梦的男孩。   “弑君者”双唇嚅嗫:“值得吗?我,还有那个女人,值得这样牺牲吗?”   “红王?”凯冯摇了摇头。   “我是说瑟曦,”詹姆的金发垂落,“你知道我们之间...”   “我一直清楚,你也清楚,我不是田里的碎嘴婆娘,小子,而你,是日理万机的凯岩城公爵。”   “就因为我们是泰温的孩子?就因为兰尼斯特家族的名号?!”   他本该颐养天年,而非死于此处!   “因为...蓝赛尔没有...我没有...亲人...”   辅佐照料了西境数十年的凯冯·兰尼斯特在此闭目。   亲情没有比这更深厚的,也没有礼物,能比这样的牺牲更加折磨人心,带着冤屈、感激和悲伤。   凯冯是替本该坐镇指挥的詹姆而死。   詹姆的牙齿咬得咯咯响,“大人?”一个卫士手上拿着染上血的剑,小心翼翼发问,“咱们...”   詹姆没理他,他发出了没有底线的仇恨之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我要把它们赶尽杀绝,赶尽杀绝!不杀光它们,我这辈子绝不下马!” 第718章 群鸦的盛宴(六)荒石之歌——永愿不   Theydancedthroughtheday   他等起舞于白昼   Andintothenight   亦彻长夜   throughthesnowthatsweptthroughthehall   踏尽满庭白雪飘飘   ——河间民歌《荒石城的简妮》   布拉佛斯人拥有水之舞。   而维斯特洛的七国,则拥有钢铁之舞!   骑士。   詹姆·兰尼斯特,泰温之子,西境守护,凯岩城的公爵,瑟曦的爱人和弟弟。   他站起身,亲自拔出长剑切下睁开了蓝眼的凯冯之颅。   此人怒气澎湃,一双翠眼中饱含火焰!   然而让他激愤的却不止于此,远不止,怒发冲冠的惨剧还在继续。   那雾后黑天之下远方的土堡望见援军已至,发出欢呼之声,可顷刻之间,欢呼变成了惨叫。   是的,我的鸟眼看了个清楚明白,白影一闪,异鬼就在这时候恶趣味地进入了这些活人最后的庇护所中!   一如凯冯所料,异鬼轻而易举地突入这些不堪一击的工事,须臾过后,一个个苍白的身影自三个土垒中走出,那一双双晶莹的左右手上分别拖着几具无头尸首,有的手中还套着盾牌,握着猎弩。   最后从三处新遭屠杀的土楼中走出来的三个异鬼手上分别拎着一根两只长矛搭成的十字架。   十字架上挂满了死不瞑目的脑袋,苍白的头发,还有黑发和红发,以及,毛发蓬乱的金发。   我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在刚才,在我的小鸟眼里,土垒中的老头们坐立不安,紧张的来回踱步,几个帮助伤员的人痛斥哭泣的胆小鬼,“什么叫救护?我给你喝药止血了,快去归队,蠢兵!”来自学城的年轻人已经拿起了弩机,生疏地打算用来对付敌手,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哭泣的妓女和嘴贱的顽强战士达冯·兰尼斯特,“别哭哭啼啼的,臭婆娘,还有你们,老家伙们,你们没这个勇气,也没这个毅力,只会夹着尾巴!”   然后呢,当他们看到援军的旗帜,听到战斗的喧嚣,以为自己得救的时候——   先期到来的,却是死神。   而今这些鲜活的人已经化为无头之尸,或许异鬼还要隔着尸鬼之潮,当着詹姆的面,将包括达冯在内的这些尸体切割成片,做成它们那恶心掺人的螺旋漩涡。   不,不是或许。   我看到异鬼拔出冰剑,开始动手,就在“弑君者”詹姆的面前,刚刚痛失亲人的詹姆眼前,只见一只苍白的女人素手还带着薄薄的老茧,被冰铸之剑一挥而断,接着,是肥硕的男子、老朽的大腿、健壮的躯壳,这些异鬼将一具具本该由詹姆救下的男女尽数砍削剖开。   它们就是故意做给活人看的。   愤怒吗?软弱的夏日之民。   胆怯吗?   想要报复吗?   它们就在那里,冬日之子们就在凡人军队的眼前一丝不苟的施虐,你们来呀。   无情无义,冷酷如斯!   好,你们想的,他来了!   已经发下毒誓的詹姆,没有半点犹豫,已经骑在了马上,果然是一激就炸。只见这凯岩城公爵催马而奔,通红的双眼透过沙场的尘埃,远方那比羊奶还白的身影隐约可见!   在他身后,步骑大军自然不敢落后:   “收拢队形!持续推进!尸鬼不多,凯岩城万岁!”   “凯岩城万岁!”士兵们齐齐高呼,同袍和昔日的熟识皆成碎肉,一军之将在唱响不要命的慷慨悲歌,士卒自然一时为之振奋,不惜死战!   然而,他们离得太远,或者说,“弑君者”冲的太快。   重马铠的钢片随着冲锋的马蹄叮当作响,金发的狮子甚至没有戴头盔和面甲,残火的照亮了他愤怒的脸,张扬的风吹动他的卷曲金发,他随手拔起一把插在泥土上的重型骑枪,铁手套上沾着枪柄的污血与泥土,一手抓稳缰绳,一手夹住枪柄,那枪尖是一片散发白光的黑曜石。   或许对君主和领主之类的大人物而言,最重要的,应该是成熟理智地压制仇恨,挑选合适的时机,用最利落的方式打败敌人。   然而,骑士却不屑与此。   骑士可杀,绝不可辱!   守护佑的子民已死,不为他们报仇,敢称一国之主!?   在这大风与薄雾里,曾经的白袍骑士眼里只剩下自己,和手握冰刃蹂躏死尸的恶敌。   敌人就在前面!他已发下誓言,手中有武器,骑枪和长剑,坐下有战马,勇骏锐无双,兰尼斯特的旗帜就飘扬在空中,金狮咆哮其上听我怒吼!此时哪有他詹姆·兰尼斯特忍耐的空间!?   有债必还,时候到了!   尸鬼嘶吼着向他冲来,却跟不上马速,异鬼放下了手头的尸身面朝向他,冰凉的蓝色眼睛里含着讥笑。   这是得逞的讥笑,它们知道,这单人孤骑毫无意义,凡人面对异鬼就如猪猡面对饿狼,单独的凡人更是软弱无力。   它们在等待,在寒冬的宠儿们眼前,“弑君者”现在这模样就像是一条自寻死路的蛆。   此时他詹姆·兰尼斯特该怎么办?如果换一个人...   长夜漫漫,就像是重逾千钧的黑暗压在这孤身一人的身上,群鬼嚣叫,群魔乱舞,面对这群敌环伺的险恶境地,他詹姆是不是该打退堂鼓?   不!   遥想在我的前世,东征的诺曼人曾经在漫天黄沙中面对无边无际的萨拉森大军;大唐的具装铁骑曾面突骑施的狂笑,独守身后的安西;不顾已定败局,条顿骑士向斯拉夫大军毅然前进;身后是村庄和妇孺的波雅尔眼前是东进的宿敌,依旧坚定如昔。   他们不需要什么鼓舞与承诺,不需要阴谋诡计,更不需要审时度势,时代赋予了他们作为战士的责任,守护农人与母国的文明乃是唯一需要坚持的意志!   这就是骑士。   这就是“弑君者”。   金发的孩子,令人钦羡的詹姆,曾经憧憬着“镜盾”萨文、“拂晓神剑”亚瑟,有一个纯洁勇敢的梦想,在身堕淤泥弑君自辱之后,在这里,他面对着异鬼的轻蔑,再度拔马前进,向白色的未来,向钢铁的舞蹈,昂扬果敢,重新出发!   战马膘肥体壮,速度达到了极限,比风更快,比冬寒更加猛烈!   异鬼的脚步亦然不慢,他们隐隐形成包围,似乎这鲁莽的狮纹骑士已经是他们的囊中之物.在詹姆的身后,西境的凡夫俗子看着自家公爵的冲锋,屏气凝神,为这英雄壮举心驰神摇。   结局,会是怎样一个结局呢?   这会是詹姆的终点!尽管不知这骑士的名号,异鬼八成是如此作想。   它们想错了!   那些面对异鬼冲锋却失败的河间骑士,之前意图阻挡异鬼的西境骑兵,以及几个月前绝望地向异鬼们发起冲击的北境骑兵和守夜人游骑兵们成千上万,统统不敌异鬼更加灵敏的身姿和娴熟的身手。   可是事情总有意外。   有些心灵,有些骄子,绝非苍白无情的心智可以去设想!   詹姆飞马抵近,他面对的异鬼向一边闪避,结果正好撞到了詹姆爵士的骑枪!   怎么会!?   怎么不会。   做骑士梦的孩子难道只会做梦,永远只活在梦里?!   他詹姆除了亲人之外,连女色都不顾,彻夜苦练,面对过七国最优秀的对手,他的骑枪预判,岂是等闲?!那些河间的新手和老人哪里比得上!?   砰!   黑曜石枪尖直入乳白色的铠甲,正中靶心!   之前还尽情挥洒恐惧的冷酷生物就此再无痕迹。   詹姆·兰尼斯特发下了誓报此仇的恨诺。   他做到了!   在发誓后不到一个沙漏的短暂时间里,他就将一个作恶多端的绝冬之灵碾碎成烬。   异鬼的包围企图变成了一个笑话,它们中的一个直接被杀,连锁地,那些新唤起的尸鬼成片倒下,凡人大军的欢呼震耳欲聋,这些异鬼还想打击活人的士气,没想到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激荡了凡间生灵的斗争之心!   “凯岩城万岁!!!”   “烙印城万岁!”   大军群情汹汹,彻底驱逐怪物的时刻,清算的时刻到了!   尸鬼纷纷与发了疯的活人展开对冲,同时异鬼们也向马力已竭的詹姆围了过去。   似乎这士气大振是起了反作用?没有了理智清醒的活人必然最终会失败?   我,莱雅拉·波顿,我不答应!   这在荒石城废墟上跳起的征伐之舞,绝对不会就此结束,人类的舞蹈,骑士的舞蹈,将永远跳下去,永远活在后人的歌颂之中,而为此产生的祭品和代价,就让异鬼与长夜来背负吧!让他们成为万千人眼里的杂种和笑话,永永远远不得超生!   在之前,詹姆曾经按照我的吩咐,带上了四辆巨大的马车,应该说是牛车,或者说,有什么牲畜用什么牲畜,那车上的东西太重了,战时的条件也容不得挑。   只见那车上油布盖得严严实实,忽地一动,有什么东西正在破布而出!?绑紧货物防止泼洒掉出的麻绳吱吱作响然后一根根崩断而开,只见布下赫然凸起了一个巨像的轮廓。   呼!   大手一掀,油布在狂风中飞舞,飘去了不知何处。   绑着亚麻布绷带,穿着巨大的锁甲衫,四个马车,四个伟岸无匹的巨大身影。   巨人,四个尸鬼巨人。   是的,这就是我当初用尸鬼莫波在西境历险时,在凯岩城旧城废墟里碰到的四个巨人木乃伊,它们被我控制住,成了此番我的秘密武器。   只见这些笨拙的大块头坐起身子,就像是凭空出现的山丘在拔地而起,吓得凡人们集体往后缩了缩。   “呃...”含混不清的喉咙吐出声音,伴随着小不点人类咽唾沫的轻响。   然后,四对庞大的脚掌往地上一撑,让大地也不由得震上一震,仿佛也被这声势给震撼了。   西境的凡人军队们已经哑然而停,就像是这才突然反应过来一般,他们齐齐吸了一口冷气,好几个呆愣的傻小子被尸鬼的爪牙给伤了。   而异鬼则抬头愕然而望,似乎不知何时有了这么四个巨大的尸鬼,又是谁控制的?   还有詹姆,之前还激昂澎湃的前御林铁卫此刻半张着嘴巴,半句话也脱口不出。   这一幕得有多骇人?   只见高如城塔的阴影笼罩住了矮小脆弱的白色幽灵和桀骜骑士,马车异常贴心地成为了巨人手中的盾牌,随手拾起的正是尸鬼莫波在西境时就准备好了的粗糙原木棒槌,上头镶嵌着密密麻麻的黑曜石片。   所有人,不管是活人还是异鬼,全都盯着这些比柱子还粗还高的远古亡灵。   四个死巨人,想一想,有四个巨人那么大的尸鬼莫波,是什么概念!?   是无人可挡,毁天灭地的概念!   接着,在场的所有存在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只见巨人们在我的操控下不约而同举起大棒!   裹着烈风,挥击而出!   当亲眼目睹这些巨型尸鬼朝自己打过来的时候,我猜异鬼们心里大概在想:为时已晚,大势已去。   他们确实灵活,可是这四个巨尸是我一个人在操纵,我出招的角度精妙,把异鬼所有的腾挪空间,尽数封死!   被我看中的那异鬼想要闪避,却发现自己无路可跑,粗黑又硬的狼牙棒们全都在朝自己这边招呼,它想要用冰刃格挡,可是原木太粗,它拦不下来,至于冰刃对凡间材质的绝对优势?这玩意儿那么粗,有种你异鬼瞬间把我的棒槌切成碎丁啊!   它行吗?   它不行。   于是,轰!   狼牙棒狠狠撞上地面,又震得悲苦的大地直晃荡,至于什么异鬼?影子都不见。在身躯磅礴的阴影之中,哪怕是它们死后化成得水,也难以辨清。   好,下一个!   “这,这大家伙是咱们这边的,这巨人是我们的啊!”凡人惊喜地看到异鬼像是愚蠢的土拨鼠一样被砸进地里,“诸神保佑,我们有巨人,我们有巨人!”   “巨人万岁!”   “万岁!!!”   士卒们开心坏了,越加雀跃地收割尸鬼,就像是在秋季收割庄稼或者矿石一般,仿佛行了远路,又眼见同伴的惨死,这些是统统都不存在!   啪!詹姆打了自己一耳光,响亮的声音和麻麻的痛感都在告诉他这不是做梦,“这,这就是红王的秘密武器?这女人是寒神的私生女吧她,那么大的玩具也弄得来?”   我自然不会听不到他这屁话,操纵着其中一个大家伙朝着这个口不择言的笨蛋骑士怒吼一声,“嗷!!!”腥风吹得他金发乱舞,紧接着我大步流星,追逐起见势不妙立刻就跑的异鬼。   趁势决不能饶!异鬼不是尸鬼,杀一个就少一个,要制造异鬼可不是简单的活儿!   那些苍白的骑士并不是蠢货,它们坐着冰蜘蛛和死动物四散狂奔,然而巨人脚步可不慢,更不是活物,没有体力耗尽可言,而且,和一般的尸鬼不同,我的巨尸鬼,会投掷!   当南边中军帐处,战斗的金属交鸣之声终于停歇,得胜的诸人浑身是伤,欢呼不止时,四个巨人就像是碾羊群一样,用纷飞的石块、土块,门板和大树打得异鬼到处蹿,渐渐地,那些怂逼跑回了正面战场里头。   只见暗无天日之下,大群的尸潮正在涌向岌岌可危的前线,骑士军官的嗓子全都喊哑了,异鬼跑进黑灰色的尸群里半个都不见。   有属于长夜军团的死巨人意图阻挡,扑了过来,却比面对活人的尸鬼表现还要糟糕,被一棒槌敲中脑袋回归永眠。   只要不是火和黑曜石,我的尸鬼巨人们能怕谁?   想到这里,我操作着四个大家伙跳进尸鬼群中,拿出了双手剑最恣意的一招——直升机或者说大风车,把手中的狼牙棒呜呜旋转起来,顿时一片肉雨腥风,把以为巨人是对付自己的凡人军队惊得目瞪口呆。   无脑的尸鬼只会向前,可不会对付同样是死物的巨人木乃伊,它们就这样木然地被打得脑浆迸裂,上下分离。   凡人大军岂能眼睁睁看着我在尸群里肆虐?   嘟嘟嘟的军号大响,各处的木栅拒马和路障全被扫开,步兵涌现,亚当·马尔布兰率领着兰尼斯特家族的两千誓言骑士奔腾出场,三万西境...可能现在有两万五千左右,现在在全场反攻,反过来淹没了在我屠杀过后凋零的尸潮。   很快,木乃伊们的锁甲衫和亚麻绷带上就沾满了肉屑和碎骨,我呼唤群羽,四处出击,寻找异鬼的方位,只见它们已经远远逃开,抛弃了自己的尸鬼同伴。   一共二十个左右,我点数,大概就是这次西路军异鬼的数字,正好!   或许还会有漏网之鱼藏在河间的大地上,没关系,不想跑的,想捣乱的,我会一个个揪出来杀掉!   就在我做此想时,天边一个中年金发的男子乘着长翼龙从天而降。   是吉利安·兰尼斯特和他的长翼龙“黯影”!   这黯影经过我的改造,口部和爪子都套上了尖利的黑曜石!   很好,别想跑了,异鬼们。   有这个大家伙在,一个都跑不掉!   此番黄昏之战的河间西部部分,人类损失了近五万士兵,却最终大获全胜! 第719章 群鸦的盛宴(七)古堡惊爆(上)   西线的战争结束了。   虽然曙光未见,长夜依旧,可是在栾河、荒石与海疆之间的雪原上,巨人与长翼龙的驱赶着异鬼慌忙逃窜,活人的五万近六万军队正扛着各家的大旗,或汇聚,或夹击,将不成整体的长夜军团一点点扫净,他们此后将在孪河城汇聚,然后出现在中路长夜军团的后方。   与孪河城畔的“银鳟之亡”一样,荒石城一战也涌现出了不少的故事,亲历者们赌咒发誓说“弑君者”的盾牌抵挡住了无数劈砍,从而让士气大为振奋,即使实际上詹姆压根就没用盾牌;还说他的利刃在敌人之间游刃有余,异鬼纷纷惨死在他手上,然而这也不过是脑补,兰尼斯特家族失却瓦雷利亚钢剑已久,即便有族剑“光啸”,也是在吉利安手上,詹姆拿什么去把异鬼给砍瓜切菜?   还不是靠我,哼。   说到吉利安,“龙骑士”成了河间的“拯救者”,敌人的头号克星,巨人役使者,不但在战斗中立下了第一等的战功,“黯影”所至之处,白色的冬季骑士们四散奔逃,他完全就是传奇般的豪杰,就连我的木乃伊在西境人的口中也成了这位冒险家早年获得的财富。   这帮傲慢自大的西境小贼把我的功劳偷个一干二净,我想了想,没法解释自己为什么出过这么大的力,索性就吩咐我派驻的修士们责令各方贵胄配合,将舆论往西境的大家是红王最忠勇的战士,詹姆·兰尼斯特应该代表西境去宫廷效劳、争取利益这方面引。   之后或许还有更多后续的琐务,例如组织军队采取各项用来以防万一的预防措施,肃清尸鬼,围剿异鬼,防止它们重新汇合,接触活人的聚落和村庄,甚至东山再起等等,不过,那都是清扫工作,只需要留下一万到两万骑马步兵来完成就可以,再多人对付异鬼这种神出鬼没的生物也没有意义。   总之,加上河间与北境联军的胜利,而今西河间的人民似乎快能收复家园,放下武器回到亲人身边,他们的血已经流够,西边安稳了,甚至可以抽调军队自孪河城出,包抄中路长夜军团的后路。   当然,在河间三叉戟及其支流以东的区域,战事才正要刚刚开始,整体而言,河间的不少村落被乱兵给焚毁,现在又受怪物来侵占,此后的数年间,悲痛欲绝的哭诉都绝不会少,人和僵尸的斗争也尚未完结。   “七国一打仗,河间就流血,”他们惨着呢。   要说更惨的话,得是北境、西境和河间的贵族领主们了,西境还好,另外两地有许多的古老家族就此消亡,各地传承已久的名号至少没了一半。   就如我所想的一样,这场战争将彻底改变七国的封建制度!   现在我需要回到我本体的所在的地方。黄昏之战中,最残酷,最激烈,也是规模最庞大的三叉戟之役,将在不久之后打响。   血门关外的国王大道,这是一个很奇特的地方。   我借着鸟瞰,将未来大战之地的周遭景致一览无余。   这里的北边和东北自然便是血门与明月山脉,进入血门所在地的狭谷细窄,两边的山峦巍峨绵延,陡峭难越;   在这里的西边,河间的诸支流汇集成三叉戟河,在这个反常的长夜之冬里自北来的支流冰凌无数,几可遏浪,从南至的支流水声滔滔,南北各支的水情不同相互冲突,时不时能听到河那边冰触礁石发出的轰鸣。   大河奔腾一路向东,自然也将这战场的南边掩护了起来;   另外此地的东南方向是我的“五王之战”里北境步兵被西境大军击败过的“哈罗威伯爵的小镇”以及盐场镇,这两个聚落的平民搬迁去了新泉镇,现在都是后勤物资集散的中心,只有军人和随军的各色人员居住。   而之所以说这个我选择的战场,大军驻扎迎接尸海的位置奇特,是因为这附近方圆一百里格之内素来都是大战之地,远的安达尔人与先民的战争还有伊耿征服时的“怒火燎原”之役不说,最近的,有二十年前雷加王子在此迎战篡位者劳勃·拜拉席恩及其盟友,以及已经提到过的北境与西境在此的战事。   可以说,这里极具战略意义,自古就是南北势力交锋之处,四战之地河间最关键的四战之地。   在这会儿,原本让人熟悉的十字路口客栈和附近的村落已经全部不见,代替以土木石的矮墙与一系列战争建筑。由于我选址较早,而且有洛恩王国工人团的士兵和七国王领的君临支持,这未来战场的营垒构筑的不错,比西境人在荒石城造的工事要坚固成体系得多。   站在新落成的了望木楼上,我看着门口那些精神抖擞的士兵们正在奔赴到这个战场,借着昏暗的天色。   这天穹虽是午后,却近似长夜,只是依旧有一些亮光,这似乎也在暗示着活人,长夜的浩劫正在路上,即将降临!   不过现在的话,异鬼和尸鬼未至,对付它们的力量已经汇聚一堂。星夜兼程之后,活人的最后一批军队抵达了,从我的轮宫看去,根本望不见队伍的尽头,步兵、骑兵还有射手,头盔闪耀,就像是一条条崭新的锁链,一直蜿蜒到远方地平线上的三叉戟河。   他们来自四面八方,来自不同的民族,操持不同的语言,每个人年轻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眼里饱含希望,我不禁心中暗叹,一想到西线的战事用约摸十万人打败了五十万尸鬼,而今中部的凡人军队数目大概也就在十五万多,敌人却有百万尸鬼,这样一比较,现在看起来威武难挡的大军,这些青春洋溢的面庞,不知道得死掉多少,才能迎来最后的胜利?   这一仗会很艰难。   不过我没估计到,会难到这种地步!   让取胜的难度陡增的,是我得到的一个噩耗,来自于我抵达大营当晚召开的军议。   夜里,红王的中军大帐。   丹妮莉丝和她的魔龙在和冰龙周旋,一直未归,我倒是不怎么担心那个真龙女王,她身子好得近乎奇迹,据说与龙为伴的人也在和龙共享生命。   她不在场,自然是我主持这次的会晤。   列席的人大部分是我在洛恩王国的旧臣,以及河湾、风暴地与多恩三块南方国度的领主,与谷地援军的首领们。龙之母那边的人一直缺席,琼恩·克林顿出走不提,“无畏的”巴利斯坦从不出现,弥桑黛、灰虫子和女王铁卫也一样,   这是隐然的分裂,大敌当前矛盾不显,不过此阵之后,必然有个了断,这不是噩耗,看后面。   我端坐在高背椅上,挥手示意会议开始,依照顺序,贵族们纷纷轮流陈述了一些老问题,包括从没供应过如此大军从而混乱且紧张的补给线,营地里的斗殴甚至凶杀,拜黑山羊的科霍尔人和拉赫洛信徒打群架,以及——   “正面交战将毫无胜算,我们人手太少了,王上,遗体将堆积如山,万民会唾骂你的战争,叛徒必然会不计其数,不管您拿出尸鸟还是石龙都没有意义。”   ——这样的老调常谈。   既然是老问题了,自然在我的考量之中,算不上太大的问题。   这时候,他们吵吵嚷嚷,面上各有忧色,我猜他们大都心打退堂鼓,毕竟,“问题在于,您有您的情报来源,您的巫术和巫师,”这位发言的风暴地领主摸了摸鼻子,恐怕他内心深处极其讨厌所谓的魔法,“可是,那些情报全都未经验证,我们派出的斥候一个都没回来。”   这是一个小问题,甚至在我看来只是大臣们推脱的理由。   “我已经说过了,塔斯伯爵,”我回答,是的,提出异议的这位老人家正是美人布蕾妮的长辈,“派斥候纯属枉然,他们什么都看不到就会被敌人给统统斩杀,能活着回来的,全都是在撒谎。”   “王上,这样的敌人,未免也太——”   “实际上,你既然提到了巫术,塔斯伯爵,正好!巫术给了我喜讯,各位!”我突然拔高声音,“有一支异鬼军队进攻孪河城,为数约为五十万,现在,这支活尸和异鬼组成的大军,已经被河间、北境与西境联合打败了!”   场面一静,我几乎听到,在中军帐中列席的众臣心底咯噔了一声。   “您确定?”这消息让冷脸的蓝道·塔利伯爵也不由得动容,“西境与北境视彼此为寇仇——”   “我的巫师亲眼目睹,并给我带来了证据,”我缓缓从手袖里,掏出了之前送来的信件,“此书由我的修士,临冬城公爵及奔流城公爵罗柏·史塔克,凯岩城公爵詹姆·兰尼斯特联署,上面写着‘胜利,损五万,杀五十万’!”   罗柏当然不可能和詹姆碰头手把手地一起签名,他俩见面不决斗就算好的了。   这是我的修士在胜利之后安排写的,几乎是刚刚才递到我的手上。   这封信的效果立竿见影,异鬼固然可怕,可西边儿的狮子、奔狼和鳟鱼三家能战而胜之,南方列侯与谷地凭什么不行!?   “祝贺他们,”素有善战之誉的塔利伯爵胸一挺,“荣光(yourgrace),我愿率领河湾军队,为您带来胜利!”   这不,开始请战了,风气立刻转变!   罗伊斯伯爵毫不相让:“谷地经过了一场神秘的爆炸,此后似乎一直平安,荣光,我愿率领七国最强大的骑士,为您冲锋陷阵!”   我满意地看到尚武的领主们开始踊跃起来,等到这个消息散播进各大军营里之后,恐怕士兵的精神面貌也会肉眼可见地好转,传说中的敌人和可以战胜的敌人绝对会让人生起不同的意志!   就在这时,西佛自帐后小声地开口:“小...小姐,那个...”   她听起来似乎有些紧张?   “慢点说,”我吩咐,“不要急躁。”   这丫头好不容易才把话音里的颤抖给压下去,将字句给说完整:“小姐,南边传来消息,赫伦堡发生了大爆炸,那个...至高牧师马奇罗,您的一大堆医生和侍卫,还有...还有赫伦堡里安放的火蚯蚓,全没了。”   大爆炸,马奇罗没了,火蚯蚓也没了,不,不止...还有明月山脉里大放异彩的梅丽珊卓,或者说梅丽珊卓的残余。   我听到西佛带来的这消息时只感脑中轰然一炸,“荣光?”会议里的大臣小声呼唤,我缓了半天心智才开始慢慢重新运转。   大发了!   火蚯蚓这东西可以用来当做制作魔龙的原料,还可以制作半成品的魔龙,长着翅膀的蚯蚓,用来对付冰龙,虽然说半成品的“魔龙”是在饮鸩止渴,被催生翅膀的火蚯蚓在七国这靠近冰魔法核心的区域,必然命不久矣。   然而,这是我抗衡冰龙不多的手段之一!   更何况,赫伦堡大爆炸,这说明什么!?   梅丽珊卓,这个在明月山脉里一次扫清冰龙、异鬼和大群尸鬼的可怕红袍女巫,出了差池!   “有什么人出现过?”瞬息之间,我的面色变得很难看,然后立刻恢复了正常。   “是玛格丽,玛格丽·提利尔进入了赫伦堡,您打发她去后方,准许她探监见自己哥哥,结果...”   我不等西佛说完,一面心系会议,一面开始直接将注意力投到赫伦堡处的小鸟那里。   之前随着我离开,以及在战争中到处都亟需尸禽,其数目却不够,捉襟见肘。因此,大部分的禽俑都调派出去了,不然就是散布在我的周围保证我的安全。   结果,就出了这档子事,大意了!   赫伦堡。   这里的天色比起三叉戟河以北要明亮一些,只见在堡内的地窖一片疮痍,满地焦土沾染了干净的庭院,还有认不清模样的尸体,以及歪斜的塔楼,让我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前世的比萨。   红手之院的医师和我找来的医治者在照顾伤员,一队荣誉卫队士兵和大队的剥皮团士卒正在处理此处的混乱,几个工匠正在搭建吊机,“那下面还埋着人,来!小心,别陷进去!”   还有念祷词的,围观的,这里热闹极了。   我所见的一切,均显示灾祸的处置还处于早期阶段,这也侧面说明,西佛和我的情报递送者们消息送得是有多及时。对这效率满意了一秒之后,我操纵着飞鸟前去寻找梅丽珊卓...   几十只大小鸟类飞来飞去,各色线索涌入我的脑海。   地窖完全塌陷,泥土和地基泛黑,甚至有融化的痕迹,掩埋住地窖的砖石及木条有一部分也被火烧到过。   依照我的推断,这代表着这里确实经历过爆炸,可是火药和野火都储存在赫伦堡之外,不可能和我红王的千金之躯呆在一起,面粉是分开放置的,压根就不该有制造出如此规模爆破的爆炸物。   梅丽珊卓所住的是一间被严密看守的房间,正处于震中,其下情况未知...   我可以合理猜度,是梅丽珊卓引发了一场类似之前在明月山脉中那样的爆炸,导致这场事故惨剧的发生。   至于凶手是谁,是谁引发了梅丽珊卓的自爆,或者说是梅丽珊卓自己情况不稳定?   没记错的话,之前梅丽珊卓状态大概是平稳的,她不算是活着,身子残破不堪,手脚躯干丢了不少部分,不过依旧算是存在,并且没有再出现过在明月山脉灼人部祭坛时那样的反常景观。   换言之,是有人触发了什么...   西佛怀疑的,玛格丽·提利尔和她被我监禁的哥哥维拉斯现在都在地表,被我的荣誉卫队团团围绕。   维拉斯之前被关在赫伦几座高塔的其中一座里,我当然不可能将他和我要命的火蚯蚓、梅丽珊卓这些危险又紧要的物事关在一处,于是,他看上去没什么事,这事应该也不关他们的事。   不过,即便我如此推断,我也重新派了禽俑,将这对提利尔家族的玫瑰兄妹给监控了起来。   继续调查————   那么,假如不是梅丽珊卓情况不稳的话,应该她就是被人引爆的,换言之,最近出入赫伦堡的人员中出了问题...可是,这名单就可以列太长了,各色人等,三教九流来来往往。   这个人要能绕开或者穿过严密看守之后接触梅丽珊卓,再或者就是深受我士兵信任的自己人。   等等!还有一个嫌疑对象,至高牧师马奇罗!   西佛说他死了,换言之,马奇罗当时要么和火蚯蚓在一起,要么和梅丽珊卓在一起!   会是他吗?这就难确定了,而且,假如马奇罗在和我作对,那绝对不会只是马奇罗一个人,他定有朋党,那么,我对拉赫洛教派的态度又将有变动,牵涉甚大。   此事疑云重重,我暂且一边在夜色中调查,加强对可能有关人员的监控,一边继续处理大军的事务。   让我没想到的是,凶手很快就蹦跶到了我的面前。   午夜,洗漱过后,我着甲就寝。   虽然本体在进行休眠,我的尸鸟却没有停摆,在红王既有格调却毫不华丽的寝帐周围,从了望塔上到火把照不到的阴影里,夜枭、乌鸦还有各色鸟儿在凡人容易忽略之处游弋飞舞。   夜深人静,只有巡逻士兵的脚步和火把的噼啪声在响。   “咕噜噜!!!”   突然,突兀地群鸟开始尖叫,接着响起了一声痛哼。   “刺客!”荣誉卫队立刻有了反应!   本该熟睡的我已经睁开眼,刹那间就在床上坐起身,抄起手边的一面弩兵大盾还有灵巧的武装剑“黑暗姐妹”。   莫非就是这群人在赫伦堡给我捣乱!? 第720章 群鸦的盛宴(七)古堡惊爆(中)   第二天。   河间西北部的三城,孪河城、海疆城和荒石城地带正在举行葬礼,罗柏将布林登·徒利的骨灰放在船上,漂入蓝叉河,付之一炬,西境人给了兰尼斯特家族的达冯和凯冯一场隆重庄严的葬礼,尤其是凯冯,詹姆亲自扶棺,士兵奏响哀乐。其他阵亡的贵族也被放进了陶瓮之中,只待战事结束就回到家乡。   至于平民...别忘了那天我在荒石城防线里见到的,伤兵营边上的深坑。   而我本体这里,则在处理昨夜产生的混乱,一场针对我的刺杀。   三叉戟河畔,红王的中军帐。   火苗飘摇舞动照亮餐桌,其投下的阴影便似正在激烈打斗的步行武士,或者双宿双飞的一对对密尔神妓。   当我就坐的时候,桌上几乎全是肉食,只有少数有麦面的成分,这一早我想吃一餐茹毛饮血的,特地喊了个多斯拉克老人来做饭,这名专职在战后用斧头收拾战场的“贾卡朗”做出的美食风味十足。   串在亚拉克弯刀上的烤鹿肉很新鲜,就着甜菜汤、马奶酒吃黑香肠和血馅饼也挺不错。   一边进食,我一边询问昨夜发生的事端。   刺客的人数从来不多,昨夜的这一批近乎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摸掉了好几个哨兵,他们身手矫健,不过待我的卫队反应过来以后,处理起来也很简单,不管是不是有人质,一顿箭雨就完事。毕竟穿着铠甲运动近似于敲鼓可以吵醒死人,起不到潜入的效果,所以刺客大都轻装上阵,他们中的所有人都是善用匕首胜过长剑,不会带盾牌,也就没什么防护可言。   卫队队长,我的“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戴恩禀报完毕,递上了一份文函,“我们查清了那群刺客的底细,从这张纸上得到的结论。”   这是一封装好的信,我拆开封蜡,一探究竟,只见上书的文字写得乃是:   这是为丹妮莉丝进行的复仇!————奥伯伦·马泰尔亲王   “假消息,真是欺人太甚,”我擦了擦嘴上的油脂,将这信往桌上一抛,“有胆子刺杀我不说,还有胆子骗我。让我思索一会儿,你先去忙,艾德瑞克爵士。”   我说罢开始分析这件事。   马泰尔家族?   当然不可能!   我确实需要提防贵族的冷箭,躲过他们设置的陷阱,诸领主各怀鬼胎反复无常,实际上,我在酝酿着用骑士和平民出身的人杰参与到七国的政治里,并形成常态,趁着这次战争将贵族消灭殆尽的时候,让七国变天。   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上马泰尔人没理由这么做,这更像是栽赃。   这件事和之前在赫伦堡的爆炸会不会有什么共同点?   看起来,就好像是有人要针对我,于是打算先了解我,试探我,便在赫伦堡那里接触我的秘密,结果呢,无意中引发了状态奇特的梅丽珊卓一个大爆炸。   假设这个要针对我的人知道我有尸鸟,那么这次刺杀就显得像是个玩笑了,杀我是肯定杀不成的,八成是另有目的,那么目的何在呢?   这针对我的人又会是谁?   想到这里,我不由多问了一句,“奥柏伦亲王和他的沙蛇们现在何在?”   “我去问一下,估计不是在睡婆娘,就是在喝酒。”   过了四个沙漏的时间以后,艾德瑞克爵士回归,“荣光,奥柏伦亲王去打猎了,他的两个女儿,娜梅莉亚和奥芭娅正在辎重营照您的安排处理物资调配事宜。”   “等他回来以后让他来见我,”我吩咐,“另外,从赫伦堡把维拉斯公爵提过来,我有话要问,还有玛格丽·提利尔,先这样吧,我去一趟洛恩王国的军营。”   琐事颇多,虽然刺杀事故和赫伦堡的爆炸耸人听闻,让我未来这一仗变得有些艰难,不过我没法投入太多的时间,主要是“云雀”多内尔、荣誉卫队的队长艾德瑞克·戴恩二位在进行调查。   作为红王,光是面见臣僚领主就足以把我的时光耗尽,罔论去营地各处视察以及督查物资储备与发放了。   不过,手握黎明套牌的我,对麾下大军的情况,依旧有其他列王统帅没法有的详尽掌握!   “青铜”约恩率领的谷地援军总计一万五千人,包括一千五百多名持握骑矛,胯坐罩袍战马的骑士与重装扈从,以及长弓厅的一千名长弓手。   在此处的河湾军队一共四万人,其中有两万是提利尔家族与罗宛家族的联军,目前这部分军队由于提利尔家族被我打击的原因,士气堪忧,其中大部分是装备了钩镰、斧头和锤子的农兵,更有一千多名弓箭手,两千多名弩手和三千名雇佣骑士与封建骑士,这些河湾骑士是我见过西境之外装备最好的,拥有重骑枪不说,连马都套着全覆式马铠。   马铠用处不大?或许,不过用不用得上马铠另说,要用哪些部位也另说,人家装备很全。   其他的河湾强侯组成了另外的两万军队,包括海塔尔的旧镇市民兵一万,由三千名弩手和七千名方阵长枪兵组成,青亭岛的水手与士兵共五千,角陵家族及其附庸和盟友的军队三千,包括了一千名长弓手。   至于河湾的对头,同时也是最近刺杀的嫌疑对象之一多恩。则送来了背着长斧的一万名士兵,其中涵盖了一千名长弓手和一千名骑士与轻骑兵,如我之前所见,他们的士兵装备了单刃刀或者锤子短矛,身着全镜甲或者四镜甲,这玩意儿又叫圆盘甲,八成是多恩造甲的工艺水平不够,当然,还有七国少见的马弓与骠骑兵盾。   风暴地的军队和丹妮莉丝的本部是混编的,毕竟之前丹妮就登陆了风息堡周遭,第一个收服了风暴地,这支联军和河湾一样有四万人,包括八千无垢者,五千多斯拉克骑手,五千黄金团佣兵,和一千名各色骑士,还有维克塔利昂的三千名铁民海盗。   以上就有十万五千人了,再加上我从洛恩王国带来的人马,我所在的这片连延不尽的大营里一共有十五万五千人之多,其他的商人、妓女、厨师、铁匠之类不可计数。   正是因为这支军队如此庞大,所以后勤运输才会混乱不堪,物资本身也一直很紧张,有些士兵甚至就着运送粮食的筐子睡觉,里头可全是难闻的土豆皮、玉米棒和其他的厨余垃圾。   这兵力还不止呢,如果再加上河湾、多恩、铁群岛还没抵达的援军,则足有二十万之多了,在这个时代,绝对能把军需官逼着自杀,自杀前还得写遗书讲述比兔子还能生的人类把自己搞的有多绝望。   实际上,我也大可以学着心大的劳勃·拜拉席恩一般将涉及大军的事务分由手下处置,可是,一想到劳勃死得不明不白,这样一支大军简直就是随时能把我给炸死的火药桶,我就决定还是自己事必躬亲的好。   于是,待到我这名为红王,实则是全世界人类女佣的可怜人把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之后,已经夜幕低垂,夕阳西下了。   当我回到了红王的中军帐篷时,我的荣誉卫队队长艾德瑞克·戴恩带来消息,提利尔家族的兄妹已然抵达。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解渴的梨子白兰地,“分别讯问,先维拉斯吧。”   如我在赫伦堡所见,维拉斯虽然被囚禁,不过并没有遭受折磨,他气色不错,只是有些精神萎靡:“红王,不知卑微的罪犯维拉斯·提利尔能为您做什么?”   我笑了,“安心,维拉斯大人,我没想把你的头颅挂在营门口,以让人望而生畏。”   “那么您是要让我服苦役?”   “也没有,否则直接一纸命令就送你去劳动即可,我没有审判你,你没有罪状,所以别担心太多,维拉斯·提利尔,你没事的。”   “我可没法太过心宽,”他勉强笑道,“虽说,顽强的意志足以弥补很多劣势,乐观的心态可以让人长命百岁,不过——,我知道你们曾经做过什么,在厄斯索斯,您那个伟岸的王国之下,被你屠杀过得民族难以胜数,而您的朋友丹妮莉丝曾经将无数奴隶湾的良民处以穿刺极刑,将其尸身定在长矛上指路,让当时的旅人反胃作呕好几个星期。加上最近的事情,我对于王权有了更多的认识,王上。”   没记错的话这似乎是当初丹妮莉丝征服奴隶湾时她的敌人做的吧,怎么传成这副模样了。   “你想说什么?我带来了腐败、犯罪和贫穷?”我直截了当,“七国混乱已久,你说的杀戮、酷刑还有不公岂能是我和丹妮莉丝的罪过,你们相互之间永无止境的战争将河间变为了不毛之地,之前登陆时,我还差点以为自己是来到了被十四座火峰肆虐的瓦雷利亚呢,人烟如此稀少,几乎人人都面黄肌瘦,担惊受怕。放心,维拉斯,我憎恨背叛、欺诈与偷抢,当然也讨厌不识时务者,你目前不是其中之一,在七国,我的政策是集中权力,整合资源,只要你别挡住我的路,我就不会对付你。”   他的双目重新燃起了光芒,“就是说——”   我说出我的意思:“我可以继续允许你的妹妹为我服务,至于你,你压根就不适合在前线,维拉斯,这样吧,你先去和你过去的臣子、亲家还有士兵们说道说道,安抚安抚,然后我准许你自组卫队,护送你离开此地,不准回高庭,你可以去君临。”   午夜,又是一天的准备工作结束,照我的禽俑所见,异鬼行进速度很快,距离它们抵达还有三天左右。   “云雀”多内尔按照我的指示送来了我所要的信息,他过去曾经是“八爪蜘蛛”瓦里斯豢养的小老鼠,接手起瓦里斯的情报网时非常顺利。   然后,我又借助尸禽调查了一番我所想要的各方消息,心里大致有了个谱,艾德瑞克·戴恩禀报说奥柏伦·马泰尔尚未回归,打猎嘛,谁说的准要多久?我决定先行回到寝帐睡觉,不等着召见他了。   我似乎已经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虽然没有证据,只有海量的推论。   睡前。   “西佛,去帮我把明天要穿的甲胄摆出来,我要红瓷釉配灰的那一套。”我吩咐道,同时活动着身子,扭了扭腰。   “小姐,昨天也是这样,您现在喜欢穿甲胄睡觉啦?”她笑眼弯弯,“您还得换药呢。”   “换药不急,差不多都长好了,冬季迟一天也无所谓,至于穿甲,你以为我想吗?”我长叹一声,“铠甲沉重如铅,压根就睡不好,我昨夜很晚才睡着,我呀,巴不得换优雅轻便的裙子和猎装,更希望跳下马背,去坐船、去赏花、去开舞会和宴会。我最受不了骑马了好吗!?两腿酸疼不说,手也会被缰绳磨破皮,浑身上下全得是老茧。”   这不是假话,长期的战事让我身心俱疲,我现在更想要诗情画意的生活,看着阳光和煦的田野,听着鸟儿啾啾,微风吹过树丫沙沙作响。而非在地平线上亮起的火光,败兵四散奔逃、悲哀惨叫,尸鬼的血肉之躯被火焚烧,散发出烤过头的焦臭味儿。   “大家都靠您呢。”西佛给我打着水。   “大家都巴不得我快去死,省的一天到晚有个私生女管着他们。”   “大家都很崇拜您,您现在这一切,是您凭借智慧、毅力和勇气做到的,小姐,您发奋图强,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尊重。”   “难道不是嗜血暴君?”钢铁呻吟,咣当一声,我径直倒在床上,“我需要改改作风了,不该是凭着铁剑,而是凭着铁腕来统治,”   “铁腕和铁剑有什么区别?”她问。   “少杀人,多甩鞭子多撕逼。”我答道,“大乱之后有大治嘛,你说对吗,泡泡香,或者说,无面者小姐?”   西佛面色一变。   她面无表情,再无之前的温馨和小心,“您什么时候发现的,荣光?”   我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手指摩挲着“黑暗姐妹”的剑柄,我有把握能够轻而易举击杀掉这个无面者。   但是我暂时没动手,甚至故意制造独处的机会。   我答言:“在我登陆黑河湾时,你就混进了我的军队里,这些天我一直走神,于是你利用我失神的机会,代替了西佛的位置,告诉我,那姑娘还活着吗?”   这几天我当然会走神,身体受伤的时候,还得全局把控西边孪河城和荒石城的战事,能全神贯注才有鬼。   “她活的很好,一直在昏睡。”   “嗯,那你死罪或许可免,给我一个完整的答案,第一,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第二,有人看到奥利昂·贝勒里斯出现在了海鸥镇,却失踪了,你的朋友诺索伊斯·瓦勒罗斯出现在了附近,可别否认这一点,他换装很快,但是还是被我的...眼睛,给逮了个正着;第三,昨日在赫伦堡的大爆炸,火蚯蚓的死、至高牧师马奇罗的死、还有梅丽珊卓的失踪和你们有什么关系?据我所知,这些事情,都和某个身形矮小的人影有关!”   我并不确定是无面者所为。   但是...在黑白之院那边的信息表明了一点,就是有几个长期混迹在千面之神庙宇的兜帽人失去了踪迹。   换言之,很可能有好几个无面者离开了驻地。   追着这条线索,我查了布拉佛斯和潘托斯这些天来的出海记录,在这两三个月,狭海两岸频繁有大事发生,商船大都在往狭海之外跑,会从厄斯索斯来到七国的,也就琼恩、奥利昂、我的军队还有寥寥一些信使之类的而已。   接着,白港没了,我了解了海鸥镇和君临港这两个维斯特洛东岸的海关记录以及萧条的码头有什么陌生人等,无面者的反侦察能力很强,可惜他们没想象到尸鸟大群是怎样可怕的概念。   然后,多内尔似乎查到了蛛丝马迹,配合上我尸禽这些天来的记忆,我确定了一点,在大概一天之前,很可能是无面者的四五个人,在赫伦堡附近的神眼湖聚会过。   九成九,是和梅丽珊卓以及拉赫洛教派的活动有关!   “王上,”曾经化名“泡泡香”的平胸无面者丫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她口气淡淡,活像是女版的年轻卢斯·波顿,永远没有情绪的“水蛭大人”,“有好些事情某人没法告诉你,某人想,你会在这里揭露某人的面目,也是知道无名之辈绝对无心刺杀你,甚至昨夜假如你的人没发现的话,某人还可以替你解决掉所有的杀手。”   我噗嗤一声笑了,“那你能告诉我什么?”   “无名之辈前来对付异鬼和远古异神,即便你没有发现某人,无名之辈也会依照命运行事,保护你,探知异鬼躲藏在尸鬼之后的何处并知会你的人,还有,刺杀某个掌控异鬼和尸鬼的东西。”   什么东西,夜王?   “赫伦堡的大爆炸怎么说!?”   她口风很紧:“马奇罗的尝试很危险,原名梅丽珊卓的东西光是存在就很危险,所以我们不得不进行处置。”   这什么鬼话,这样就想把我给打发了!?   我抿上嘴。   无面者掺和进来,还搞了破坏,这无疑是在拿红王的威严开玩笑,人们称呼我为荣光与威严,王者的威严很重要,不容侵犯!我该拿他们怎么办?话说这帮人确实是一帮不错的斥候。   当然,我也意识到,无面者的刺杀防不胜防不说,他们很难剿灭,哪怕有尸鸟提供的视野,我也没有万全的把握,冒然和无面者直接起冲突,十分不智。   那么,该怎么办呢?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   “等等,”我皱眉,“你们把梅丽珊卓怎么了,是杀了,还是...你们要在哪里引发爆炸,泡泡香!?” 第721章 群鸦的盛宴(七)古堡惊爆(下)   烛光飘摇,我和西佛面对面,我坐着,她一如往常般侍奉身旁。   然而,我还是我,这个西佛,可不是真正的西佛。   她是无面者,那个曾经潜伏在我身边的“泡泡香”,与上次不同的是,这一番,在尸鸟和探子的配合下,神出鬼没潜伏到我身边的女刺客,终于被我抓出来了!   “怎么,你不乐意说?”我向后靠,“你不怕我,对吗?还是说,你的黑白之院不怕我?”   “您的权威无人能比,某人保证,无名之辈绝无与您对抗的想法。”   “那么,梅丽珊卓呢?”   “某人无可奉告,无关之秘,红色的王勿要打听。”这口风紧得像是被上了一千道锁,还说梅丽珊卓和我没关系?   她现在这样明明是我鼓捣出来的。   你们无面者不当杀手改当强盗了吗!?   梅丽珊卓,亚夏的梅丽珊卓。   这个红袍女人的来历难明,她自称来自遥远东方阴影之地的秘术之城亚夏,传说那是一个无孩之地,找不到半个婴儿,巫师们在大庭广众之下吟咒、死灵师、缚影士和血巫则于夜深人静时施放他们骇人无比的邪法。   而梅丽珊卓本人,也确实是一个本领莫测的红袍女巫,阴影、水蛭和火焰都听从她的驱策,看到她魔法的男女要么下跪,要么逃亡,再或者一死了之。   她声言自己乃是依照预言的启示而来,在烟与盐之地龙石岛,接触她的救世主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并将我斥为引起祸乱的“寒神先锋”,当下的她则经历了无穷的变故,被我施展以死灵术,成为了某种...让人难以辨清的存在。   什么样的存在?   一个在明月山脉烧毁了冰龙、异鬼和无数尸鬼的噩梦,甚至连活人也会受到她的误伤,我就算了,野人头子托蒙德现在还在躺着。   可以说,她就是一个自爆的魔龙,会走动的野火,不稳定的人形核弹!   而现在,在这个深夜之中,在无穷黑暗包围着的寝帐里,火光下装扮成西佛的无面者“泡泡香”与我对峙。   我猜这些无面者并无刺杀梅丽珊卓之意,他们话里说梅丽珊卓很危险,却没有说梅丽珊卓命数已到。   也就是说,梅丽珊卓极有可能还“存在”。   她和她的无面者同党去触碰了那个会爆炸的红袍女。   这群无面者,很可能在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之后,将梅丽珊卓带走了。我不怀疑这种可能性,前世的原着里,无面者就对和龙有关的事情极度感兴趣,曾经潜入旧镇学城,试图一探那里的知识底细。   换言之,无面者在某种意义上,也在追寻着某些密辛!   那么,具体到眼前这桩事上,他们想要干什么?!   “你带走了我的...人,没有事先和我商榷,你现在出现在这里,你的保证有什么意义?”我的语气十分危险,“别告诉我你想用西佛作为人质来要挟我,你们该知道,无名无知之辈,我不吃这一套!”   无面者张了张嘴,似乎不知该如何分辩。   她这表情让我灵光一闪。   无面者再神神叨叨,面对一个知道他们的存在,又没得到命令得刺杀的红王,也应该会有起码的尊重。毕竟,不管他们再怎么神通广大,也不会喜欢自己在执行任务时被记恨他们的实权人物造出一堆横生枝节。   换言之,他们应该不会在猜测出,可能会被我察觉的前提下,刻意忽略我的权威,冒犯红王的威信。   那么,当时在处理梅丽珊卓事务的无面者应该是无意制造爆炸的,这纯属意外。   甚至,那个负有任务的无面者一定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暴露,或者制造出什么变故。   这样的话,最后的结果,为什么会是赫伦堡大爆炸?   答案只有一个:   “是不是事出突然,”我严厉地逼问“你们本来只是观察她?有人在和你们抢夺,所以才最后有了这桩惨剧,是不是至高牧师马奇罗?”   女无面者,曾经装扮成瓦兰提斯奴隶混到我身边的“泡泡香”终于透露出一丝真相:“您很聪明,王上,马奇罗想要保护火蚯蚓,他不知道梅丽珊卓的事,他的神灵保佑着他,他没在被那光芒淹没时死去,而是被人所杀。”   “是谁,除了你们之外,还能有谁有这个胆子刺探我的秘密!?”   “泡泡香”终于松口:“是群星,王上,无名之辈不希望你招惹群星,因此闭口不言。”   群星就位教,巫魔女贝乐丝!   不过,贝乐丝也透露过,群星就位教可以分成好几个派别。   “那一支?”我又追问,“东方的,瓦兰提斯的,还是布拉佛斯的?”   无面者摇了摇头,“某人没说谎,某人和某人的朋友们不想你去触碰群星,这是慈悲之人的嘱咐,无名之辈会帮助您的大军,某人就此别过。”   “等等!”我赶忙阻止。   她没理睬我,只见这西佛的躯体身上哗然亮起,我眼睛一盲,立刻便知道这是障眼法,赶忙操纵起寝帐外隐藏起来的尸鬼莫波,莫波自阴影里现身寻找,却只见月黑风高,旗帜被狂风吹得猎猎响,还有被惊动的卫兵们挺起了长矛。   至于那无面者女孩,压根没剩下半点踪影。   “西佛在她的旅行箱里熟睡。”微风送来了这一句话。   罢了,要是这帮神棍刺客想跑,谁都追不着。   我开始思索眼下的事情。   无疑,无面者要是想要对付我,早已出手,这丫头“泡泡香”会潜伏在我身边,是要保护我免受异鬼斩首。   而为什么会是她,主要是因为在过去她曾经就这么做过,我访问诺佛斯的那一次,这女孩对西佛对我都很熟,极端不容易引起怀疑。   那么现在,她给了我线索,指向某一支群星就位教的支脉,在偷窥我的支脉,她或许会说谎,但是,恐怕真的有这么一支对我心怀恶意的支脉存在。   我没忘记当初铁盾团那个阿俊的事情,群星就位教里,有一群怀有毁灭一切这种想法的恐怖分子。   我能就此不了了之吗?不能。   心里一动,我高声通知帐外那群握剑警惕不明所以的荣誉卫队:“召见巫术顾问贝乐丝·奥瑟里斯,现在立刻就到。”   “需要酒水和食物吗,王上?”卫兵询问,无怪乎他们会问这种问题,前几夜里我召见过奥芭娅、娜梅莉亚以及贝乐丝本人,陪床。   “不用,”我一口回绝,“让她别梳妆打扮,穿她的男装来。”   卫兵大概心里会以为我是要玩点别的情趣,当然,他们不会对此有任何评价,“如您所愿,荣光。”   长相野性的褐肤美人贝乐丝拥有一头黑色的波浪卷发,以及一双会随着心情变色的眸子,她就像是巧克力,醇香甜美,可是,我今夜没心情品尝她。   我们在寝帐里坐下,我开门见山:“告诉我我军中和七国群星就位教徒分布的情况,都是哪些支派的?”   她闻言知意:“有人捣乱?”   我给她倒了一杯解渴用的葡萄酒:“还没这个胆子,是窥探我的秘密。”   “这可就难说了,自从教主死在了仪地之后,群星就位教的派别和群星一样多,而且很可能会潜伏在别的派别甚至信仰里,知人知面不知心。”   我又想到了那个被我秘密处死的仪地人:“阿俊那一派?”   群星就位教的第一位教主是仪地黎明上国的血石皇,当仪地进入黄金天朝的时代以后,群星就位教开始随着水手和船舶流传到了各个港口以及国度。   毫无疑问,虽然仪地的天子宣布这一信仰为非法,并似乎多次取缔过这一支邪教,然而在黄金天朝的历史上依旧时有教徒掀起的暴动,群星就位教在仪地的力量仍然是最强。   “东方教门最近没有大批出现在奴隶湾以西。”贝乐丝汇报,“他们似乎另有计划。”   啧...   我的荣誉卫队里没有仪地人,除非算上无垢者里某些东方面孔的太监,而仪地人集中的铁盾团被我安置在布拉佛斯驻防,没可能会在赫伦堡搞出什么大爆炸。   那么,极有可能确实不是群星就位教的东方教门搞事。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   “黑山羊,你听说过吗?”我眯起眼睛,“科霍尔的黑山羊。”   “拉赫洛的信徒称呼黑山羊为远古异神之一,寒神的追随者,”贝乐丝摇了摇头,“祂不是群星就位教这一系的。”   我瞑目沉思起来。   虽然贝乐丝如此说。   然而,在科霍尔城邦以及远征的军队里,黑山羊的信仰在复活。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黑山羊,有莫大的嫌疑,黑山羊的信奉者多是科霍尔人,而科霍尔人现在是我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梅丽珊卓的爆炸假如是内鬼为之,便毫不奇怪。   而且,不止是赫伦堡之事,假如这羊和群星就位教,影之主拉赫洛,甚至寒神似乎不存在的凡人崇拜者沆瀣一气的话...   那么无面者的警告,以及赫伦堡里对梅丽珊卓的窥伺,就说的通了。   因为这确实会是凡人君主无法挑战的力量,偏偏现在时节关键,正是对抗长夜军团的重要时刻,作为维系盟约存在以及维持大军联合的我,不能有闪失。   次日清晨,天空一片灰暗,只有天边露出微弱的鱼肚白。   北风越来越烈,天色也越来越阴,空中飘起了雪花朵朵一大早就将这活人的大兵营染成了一片洁白,接着,白净又被开始活动的凡间生灵踩踏成黑褐色的泥水。   距离长夜大军的抵达还有两日,布防已经基本完成,今日将行誓师大会!   我和列位重臣登上了位于营垒中部的土丘,一眼望去,朵朵帐篷五颜六色,无穷无尽,就像是来到了春季的花田一般。   全军列阵不切实际,在土丘之下列队的,是各个军团编制选出的代表,他们扛着贵族、军团、街区以及卡拉萨的象征,有的是纹章旗,方形的、三角的、燕尾的,有的只是一串发辫,或者一个画在一整张牛皮上的简陋图案,好一座让人眼花缭乱的符号森林,简直就是在开呈现当前人类各族势力标志的博物馆。   真是亘古所未有的阵容!   眼下这些军队的站位,正代表着对处于一系列壁垒之中各地大军的安排,看那西南和东北,分别是多恩人与风暴地及丹妮莉丝的大军,以及河湾人与谷地人的联合,中军则是对我来说比较可靠的军队,属于我的五万五千洛恩王国远征军。   在出征时,登陆黑水湾之前,我曾经扩充和整编出了我的荣誉卫队,共计五千名士兵,其成员包括无垢者、圣奴卫、波顿家族的老兵还有昔日在君临招募的灰袍精锐和骑士。既有骑兵,也有马上步兵还有纯粹的精锐步卒。   多斯拉克骑手则在一万左右,约有一半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换装穿甲。   剥皮团是此行的主力,共计一万。   来自科霍尔的人员一如之前征服瓦兰提斯一般,已经成为我军队的中坚,工人团的五千人大都携带了工匠锤、锄头和其他工具,贵族团的一万人包括了科霍尔工匠家族雇佣交差的一干零散佣兵,前奴隶贩子还有前河盗,以及极少数喜欢战斗更胜技术的工匠家族和大师家族子弟。   另外还有洛恩地,也就是从女王堡到伤心领一段的七国移民征召军共计一万,剩下的民夫、教士、学士、马夫、各色匠人工程师和野火术士计有五千人左右。   十五、六万人的大军,几乎可以横扫七国甚至自由贸易城邦。然而,这样规模宏大,军容雄壮的队伍,却堵在这里,只因敌人的规模更加可怕,足足有上百万!   在众目睽睽之下,拉赫洛教派的信徒,七神教会的教士还有森林女巫们分别呈现上一次祷告的仪式,他们有的点燃不灭的火焰;有的在地上画下七芒星,并带领信徒祷告;还有的就是在树下脱衣起舞,献上刚杀的山羊作为祭品,我不知道他们这一系列举动是否真的会让诸神动心,从而保佑凡人,我只知道,至少光之王那边原本该有的支援已经大受打击,没了火蚯蚓与至高牧师马奇罗,剩下的圣火之手兵团五千人聊胜于无。   将祈愿献给诸神的仪式之后,是我的接受诸神的祝福,这再次涉及到一大堆繁杂的服饰和沉重的王冠,让我懒得赘述。   最后的最后,则开始了一个七国和自由城邦全都没有,却能让仪地人耳熟能详的环节。   祭旗!   五个人被强拉了上来,其中有男有女,第一个穿着主教的袍子,后面的几个有的是河湾的骑士,有的是摇唇鼓舌的妓女,他们的共同点只一个:   扰乱军心,直言投降、解散或者回家不干。   当然,因言获罪也是有范围的,抱怨几句没关系,这几个已经是煽动他人,有组织,有预谋,甚至有着手,从而被尸鸟抓出来的仁兄了。   首先第一位,主教。   政法大臣宣读其罪行事实和罪名,以及给予的惩罚,主教乃是高贵之人,不适用绞刑,于是,死刑。   “杀我!?”那主教大叫,“还说我煽动士兵?!我乃是兄弟姐妹票选而出,是七神在地上的使者,国王也没权力杀我,异端!你宣扬邪说,蛊惑人民,还制造了异鬼这种子虚乌有的故事来欺骗所有的领主与骑士!你居然敢杀我!?教徒们!我乃是因义殉道!今日——”我示意刽子手堵上了他的嘴,利斧扬起落下,这伙计人头落地,鲜血沾染了波顿家族的王旗。   “下一个!”   在政法大臣宣判前,那女人在刽子手的拘束下扭动,她拼命喊,“如果你是贤明的君主,呜!听我!咳咳!”   这是被一拳打在了柔软的肚子上。   我举手示意,刽子手们放开了她,“你有何言?”荣誉卫队队长艾德瑞克爵士代我发问。   “王上!”她死命地大叫,“您也是一个女人,你的大腿之间也是一个洞,你凭什么抓我?!”   “闭嘴,裱子,此乃贵胄之血,洛恩王国的红王,你一出身跳蚤窝的贱种,有何——”   “让她说完吧,塔利伯爵,”我制止面色森严的蓝道·塔利,“你继续!”   于是,这头发蓬乱的女人倾诉道:“你知道有多少人上我这里来吗?我被抓之前一天有四十几个!圣母哪!这谁受得了?!他们中间还有人不付钱,有人用拳头打我脑袋,用鞭子抽我,拿开水和蜡烛烫我!甚至往我下面塞面包和香肠!我认识的娘们里好几个已经自杀了,难道我不想着离开,是要和她们一起去见天父吗?”   哎呀我真是....   封建军队就是一帮人渣,没思想武装,没政治觉悟,得靠营妓来维持军纪和士气,简直太让我心烦了。   如果说那个主教坏,那这个妓女八成就是蠢,你干嘛煽动别人呢,自己跑谁管你?   不懂就问,我开口:“你可以自己走,为什么要——”   “王上,”她还没回答,蓝道大人就低声道,“因为士兵太多,营妓受不住,各个都想跑,所以我命令把她们看死,并且搜罗哈罗威、盐场镇那附近的村妇——”   这和慰安那啥有什么区别!?   “放了!通通放了,”我大手一挥,“别给我添乱了,有需求去干猪肉,就这样!这女人也放了吧,让她滚蛋。”   “可是王上,我无依无靠,我丈夫还在营地里打箭——”   “那不行,你丈夫不能放,”我揉着眉心,“总之别抓女人回来,这种做法太过恶心,你的话...这样吧,成立一个女兵营,独立设寨,西佛去管!至于要不要去陪人睡你们自己决定。”   西佛是我的侍女,哪怕没有爵衔,也会让人客气三分,并且她不是什么马马虎虎敷衍了事的憨货,她一向希望在我面前表现良好,一定会加倍努力完成我交办的工作。   于是,就在漫漫长夜里,大军云集,异鬼南下之时,我无意间又在七国开了一个先河:成建制的女性部队。   虽然不作战。 第722章 群鸦的盛宴(终)河滩之石——初阵   鹰扬长空,墨羽融入这深沉的黑夜,宛如潜藏暗幕之中的幽灵,自地面上难以辨清。   在鹰翼之下,广袤厚土上的景致充满了这些年的河间风味,萧条而凄凉,只见枯枝染白,荒田遍雪,一个脸长的马头骨眼眶空洞,被自北方狂卷而来的气流吹得呜呜作声。   它望着废弃长草的磨坊边,那有一架破烂水车乏味地在河里旋着圈儿,掀起浪花,也被水浪击打,吱吱呀呀直响。   恰时,大地的寂寥凄清被如雷的蹄鸣打破!一队多恩骠骑兵行军而来,外围穿着皮坎肩的轻骑兵逡巡往返,内侧的甲骑身上光滑如镜的圆盘反射着火把的辉光,照七国的标准来看,这队人里哪怕是穿甲的骑手也算是轻装上阵,在他们头顶,马泰尔家族的枪穿骄阳旗被狂风吹得呼呼作响。   这队三千骑兵的领头人是沙蛇,奥芭娅·沙德,此女的风范不输男儿,披挂整齐,满身的钢铁闪闪发亮,背挂的盾牌随着马蹄翻动,手持的长矛如蛇般低伏待击,她眼神凌厉,威武无双,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女骑士!   只是这女骑士的整张脸板着,看起来就好像她爹说她其实是捡来的似的。   她瞪了在观察她的我一眼,我操纵着尸鬼莫波收回目光,在马上摆出的姿态实在是漫不经心。   “那个河湾人。”她语气不善,显然是要故意寻衅。   不理她。   “那个河湾人!”她发火了。   “奥芭娅小姐,我来自白港,不是河湾人。”用莫波的嘴,我对这本体的床伴语气敷衍,我不想用莫波来招惹这个女人,我更乐意没人认识什么莫波或者“艾德瑞克爵士”。   莫波的身份,应该是泯然众人的过路客,他该是历史上乍然出现又立刻消失的无名英雄中一员,而不是什么人人认识的盛名豪杰。   对我来说,这个傀儡越低调越好。   “你说你叫艾德瑞克,是个骑士,我还能不知道你的底细?你就是河湾人名字是南方名字,身份是南方的身份。”她执拗得要死,就好像莫波不是河湾人就是有罪似的。   白港的主人是曼德勒家族,这个家族确实来自河湾;骑士这种身份来自安达尔人,在北境的先民中鲜少出现;“艾德瑞克”这个名字,在北方更多地叫做艾德,就好像“劳勃”这个名字照先民的取名习惯该是“罗柏”一个道理。   可是如今已经失陷的白港,本身是位于北境。   “我是北境人,”我的尸鬼莫波坚持,“您要这么论的话,我算是河湾人,那在旧镇出生的你,不也是河湾人?”   奥芭娅的母亲是个旧镇妓女,她稍长几岁以后,她父亲才来把她接走。   “好一条鳗鱼的烂舌头,”她笑得很危险,似有毒液要吐出,“告诉我,白港的艾德瑞克,你的女主人为什么要派我们来送死?!”   “这不是送死,”我用莫波的口解释道,“这是——”   “扯淡,”她语气不屑,“所有人都知道,往北派去的人马,不论人数,统统不见归来,只怕即便去的人能跳能跑,心脏也不会动弹了。”   “您可别打断我话好吗?!”我不耐烦地第一百遍重申,“我说过,至少我们这一队人马不是去送死,荣光她老人家说得很清楚,巫师看到一个异鬼落单在外,可以趁机袭杀。”   是的,长夜军团现在很近,近到了在骑兵一日脚程之内的地步。就像是不少战役的流程一般,在两军主力对碰之前,轻装骑兵先行出击!   我的尸鸟惧怕夜王,因此不敢太过靠近漫无边际的尸海,不过依旧在这支规模空前的尸军外围监控,接着,就发现有苍白的影子离开了僵尸大群,这正是可以利用的机会!   少一个异鬼就会多一分胜算,在确定这不是陷阱之后,我自然不会拒绝这样的好事。   所以,先前的一去不回,是我故意不引导其他的斥候,以在中路大军和夜王面前掩盖鸟群的存在,并给贵族与士兵以紧迫感,看看没了我他们活下来的机会能有几分。   而现在,既然我不惜亲自发布任务,并向异鬼露出我那些禽俑的蛛丝马迹,自然不会让这一队多恩军队全军覆没,否则那不是自己打脸么?   然而巫术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自不能说服更相信手中矛的硬朗女人。   “巫师,又是巫师,你这人该改名叫巫婆才对,”奥芭娅言带不屑,她不敢,也无意攻讦红王,于是就拿尸鬼莫波来阴阳怪气,“上一个我听到的巫术说法,说的是诸神未获安宁导致异鬼们从寸草不生的永冬之地涌出,要解决此事,就得给某位巫师老爷献上处女来让他帮忙平息诸神的怒火。”   处女?处女和你奥芭娅又没关系的,你不是。   当然,这话我的莱雅拉本体说可以,用尸鬼莫波说就显得很讨打。   所以,我干脆不理她就是了,“哼。”看我这态度,她也没有自讨没趣,索性跟着闭口不言,咱们俩带队无声前进。   说实话,我很理解奥芭娅的心态,她确实素有勇名,是一条凶狠的毒蛇,然而在过去这些天,向北刺探情报的斥候是真的没有一个回来,显然,异鬼是不打算放过任何活人的。   因此,身为凡人的奥芭娅把北上意会为送死,这并不奇怪。   迷雾渐浓,每个活人的视野都变得越来越窄小,“看好前后左右的人,别掉队!”奥芭娅大声下令,她瞪了我一眼,仿佛这雾气是沃弄出来的似的,我们听着流水声前进,接着,马队踏上河堤,蹄下传来清脆的咔吧声,火把照亮之处到处是人骨,还有些枯黄的骷髅头被插在生锈的长矛上,无人掩埋,死气浓重,一看便是有过一场大屠杀,幸运的是野兽在食腐时将人体都扯得七零八落,连脊椎似乎都有被马掌给踩碎的,压根就不可能变出尸鬼。   我不是用人骨做占卜的巫师,只瞧了一眼就不再看足下的这个屠宰场,可尸鬼莫波这死人无所谓,多恩的活人却不行,隐约有几个士兵哆嗦了一下,似乎是被风给吹寒了身子骨,这些多恩骠骑兵,他们的神经一下子都紧绷了起来。   “白港人。”奥芭娅低声。   “又怎么了?”我控制着莫波闻声看过去。   只见奥芭娅谨慎地四处张望,语气也变得十足不悦,“你们到底要怎么样。”   “是这个方向没错?”我不明就以,“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是说这里,”她长矛一划,“到处是尸首,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停住了马,“我是出于对你女主人的信任才带兵至此,可是怎么看这都是一处死地,艾德瑞克爵士!”   “你没看错,这是一个坟地,”我操控着尸鬼莫波耸了耸肩,“要不然呢,人家睡得好好的没站起来您就谢天谢地吧。我说,奥芭娅小姐,我听说你是沙蛇里最能打的,或许你也是多恩最好斗的女人,可你现在这模样可配不上这名头,难道说一离开沙子踏进雪地,你就从毒蛇变成小仓鼠了?”   奥芭娅的脸颊带着一些婴儿肥,咬牙切齿的时候尤其像仓鼠。   至于这个地方?明摆着的嘛,这里是之前战争留下的痕迹,不知道是河间自己的骑士老爷们,还是狼崽子、狮崽子亦或是强盗之类犯下的罪过,和我们眼下要处理的战争不是同一场。   其实我能理解这帮多恩乡巴佬的心思,过了三叉戟河之后国王大道沿路都是亡骨,处处死相影响了人的心绪,不过,要说...   等等,我的注意力被几只鸟儿的视野所吸引,我看到了什么?我的尸禽似乎望见————   莫波这里,奥芭娅正要反驳莫波刚才的话,我已经迅速抬手制止,或许这曝尸地是真的有什么邪门,正当其时,巧得很!天空中的飞禽给我送来了异鬼的消息。   它们看到了确切的目标!   “等等!我找到它了,原来如此,来!让大部队小跑前进,我带轻骑先行一步,别让它们跑了。”   “它们?!”   “至少五千尸鬼,快,我们这兵力可以吃掉!”   “你是怎么知道的?”   “天上!”   “你家旧神在天上——”   “旧神还能是一对蓝眼睛盯着地面是吗?”我语带急迫,“快点,是巫师的老鹰在追那个怪物,咱们跟上就是!”   照鹰眼所见,这异鬼独个出行的异动立刻就有了解释,它是去把捡到的活人变成尸鬼。   至于为什么在我下令坚壁清野之后,这附近还会有活人?毕竟我没这个能耐把河间的每一寸土地都彻底清理干净,当代这世上也没哪个国家有那么强的执行力。   奥芭娅面上的薄怒与怀疑尽去,我看得出,至少此刻她会全力以赴,只听这女人一声令下,多恩那嘹亮短促的军号响起,骑军开始移动,浓雾里马蹄阵阵,如雷滚过,流水之声越来越远,行不到四里格,远处就出现了微微火光,伴着尸鬼双眸的蓝星点点。   “分路包抄,递次冲击!”她如此大喝。   “换黑曜石武器!”我提醒。   奥芭娅横了我一眼,补充了声,“用石头上!”   号手听令立刻开始传达,嘟嘀嘀嘀嘟——,马匹嘶鸣,骑手吆喝,灵巧如沙狐的骠骑兵们分成几股,在漫漫迷雾里如渔网一般铺开,将那火光与蓝光包罗其中。   尽管之前曾经担惊受怕,但是这些来自多恩沙漠游牧族群的骑手依旧凶猛,看这气势,这些残酷的沙之子们似已将之前在路上看到的一切抛之脑后!   泥雪飞扬,骏马长嘶,这些好男儿身强力壮,坚韧勇敢,既不知骑士礼节为何物,也不把北方的可怕传说放在心中,只需要杀戮与凯旋来让自己不虚此行。   我相信,他们会像铁手套一般有力而残忍,紧紧握住掌中的敌人,将之捏碎!最少的最少,骠骑兵们既然没有骑士的操守,自然也完全不坚持要正面冲阵,而且他们装备不多,因此拥有无与伦比的机动力!   不多的节操,再加上借助这机动之能,这就意味着,多恩骑手能完成不少重装骑兵没法执行的迂回动作,譬如说现在。   一队骑兵欺近,惹得那些懵懂的尸鬼与尸狼饥渴的蓝晕视线凝汇而来,面对着让人毛骨悚然的一幕,这队骑兵哈哈大笑,里头还有个小伙儿骚气地吹了一声口哨,跟调戏村姑似的。   然而这可是吃人肉喝人血的怪物,不是什么村姑!   “吼!”   死人和死兽纷纷喊叫出声,便像是见到了母猪的雄野猪一般嚣声突进,其中速度慢的几个还被后头的给踩倒淹没,只见那一双双发光的蓝色眼眸在奔袭中闪动成线,把那围着篝火早已被杀净的营地衬得像是直线状的蓝纹布,真是绚丽多彩!   这队诱敌的奇兵拔马就跑,速度更快的兽尸和死人渐渐分开,成了一大一小两个集群,尸鬼不知纪律,不懂结阵,遇上这样的战术,自然会乖乖上钩。   还不止如此!   诱饵骑队保持速度,进一步地让不同种类的尸兽也分出快慢,最迅捷的那部分已经快要追上自己的猎物,毕竟活马有力竭之时,其他的尸兽则分成了多多少少的若干个小群,背后是乌泱乌泱涌来的死人潮。   还没开打,自己就已经分崩离析,就这样,威胁最大的兽类尸鬼,已经成为了砧板上待宰的咸鱼!   嘟滴滴滴——!   只听一串短促尖锐的号响,其他的骠骑兵开始参战!诱饵组的左右分别跟上了两队奇兵,三个目标,自然把那群最快的死兽分成了三股,“投!”带队的骑士大喝一声,三个百人队后排的骑手杀了个回马枪,拉紧缰绳,立起在马背,上半身一转,有的拉弓搭箭,有的引动标枪,一阵黑曜石骤然飘落,标枪、短矛、飞刀、石箭,这些马上汉子之间的配合便像是分工合作的狩猎队一般,直接一击便把猎物的血肉之躯淹没,消失于无形!   攻势不止于此!四面八方的若干队骑手已经把无脑的尸鬼引诱得四散追逐,重骑兵旋即出击,他们和刚猛无匹的重装骑士不同,先把马匹冲锋的速度提到最大,接着放慢,借着惯性将骑枪往张牙舞爪的尸鬼身上一刮,扬起些许被黑曜石碰及而起的尸灰,然后这些狡猾的枪骑便立刻旋转马身,脱离与尸鬼的接触,尸鬼们想要追击,第二排已经冲到它们眼前,就这样一排接着一排,如雨点一般,似波浪一样,多恩的骑士行止并不壮烈,却毒辣而高效,层层剥离了涌动的活尸。   我借尸鬼莫波的双眼看着这一幕,心里不禁感叹,这才是骑兵嘛,要是面对这些骑兵的是猝不及防被突袭的活人,现在应该已经被杀崩溃了。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眼角一抹白影出现。   苍白的铠甲,如同骷髅一般的脑袋,还有手上寒冰凝成的长矛。   异鬼!   我意识到,异鬼对尸鬼的控制粗放低效,无法阻止它新造的尸鬼被我屠杀,它这是按捺不住,要亲自上场了!   既然捉到了它的踪迹,我自不会迟疑!操纵着莫波猛夹胯下坐骑,战马唏律律一鸣蹄扬而奔,莫波双手持杆龙晶骑枪飞掠而去。   这年代人分三六九等,人的披挂与武器自要分个档次,甚至仓促制作的黑曜石兵也没法免俗,奢豪的贵族们雇佣珠宝匠人给自己制作龙晶装备,例如莫波手头这把别人赠送的黑曜石枪,木杆质地不说,枪尖是镀银的钢铁,如爪一般嵌住了打磨精细的石刺。   照我所知,除了石枪之外,长斧、砍刀还有其他的长柄武器同样有比平民样式更加美丽细致的版本。   莫波靠近,那异鬼毫不怯战,也没有为莫波这尸鬼之躯所惑,它骑在冰蜘蛛上扑了过来,似要与莫波和操控莫波的我进行一番周旋,没关系,我半点都不担心,因为我已经大概知道该如何对付它们了!   甚至,不需要莫波靠超人的实力,只需要凡人的水准就能见效!   我又想到什么了?   经过目睹河间骑士和“弑君者”两次交锋之后,我发现,异鬼不是不怕骑兵,它们怕的不是一般人的“夹枪冲锋”!   什么意思?   “夹枪冲锋”就是重骑兵一手盾,一手骑枪,夹在腋下一次冲垮敌人的阵型。这种战法在前世的地球上是由诺曼人发明的,在今生,则是安达尔人跨海带到七国来的。   异鬼拥有比人类骑兵及步兵更加敏捷的反应和更加灵活的身手,它们胯下的坐骑同样如此,受过训练的普通人瞬间的闪避大致不会超过五英尺(约等于一米五),而异鬼则能腾挪七英尺,我的尸鬼也一样,这就让它们能够闪开骑士的“夹枪冲锋”,随即反击。   那么应该怎么在骑兵战中对付这样的异鬼呢?   用大砍刀,用弓箭,用合作围攻,换言之,学前世中亚及天朝的思路,不要一手套盾,一手持枪,如果非要用骑枪,可以上两只手!最好再带上马弓和箭矢,不方便骑射可以停马射箭,即便一个骑手不敌异鬼,那么五六个七八个骑兵围过去呢?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带上骠骑兵的缘故,他们就是我测试用“全能骑兵”替代“夹枪重骑”最好的试验品!   只见我的莫波拉动马缰,减缓马速,和手持砍刀的异鬼开始互相试探,接着我半点没有单打独斗的想法,一吹口哨,两队多恩骠骑围了过来。   “打它!”   这异鬼不笨,莫波的同伴还没开始弯弓,它便见势不妙指挥蜘蛛一跃而逃,我衔尾而追,丝毫不放,口中同时在指挥,“注意两翼,别让它再跑回尸鬼里头去!”   却见一个身影突然拍马斜冲而出,那似乎是个女人,脚掌牢牢踩着马镫,矫健的身姿半站在马上,将一把黑曜石标枪投了过去。   目标不是异鬼,是冰蜘蛛!   这女性标枪手实在太近,冰蜘蛛躲闪不及,尖利刺耳的嘶喊声发到一半,便化为一滩雪水。   “它落地了,齐射,齐射,不要给它躲开的机会!”   落马的独个骑手能有什么下场?   结果显而易见,喊着号子的骑兵们又是一场黑雨袭击而出,淹没了还在垂死挣扎的异鬼。   轰!剩下的活尸和兽类宛如丢了线的木偶,几乎在同一时刻齐齐栽倒,砸得大地震动不止。   刚才投标枪的女人是谁?   我细看过去,见到的不是别的女骑兵,而是奥芭娅本人。   “也不过如此而已,伤亡或许大了些,我算是明白为什么西面的北方人会打赢了——”   奥芭娅话里带上了几丝骄傲的意味,   “这些异鬼,比龙还差得远。”   说得对,但是你和骠骑兵们抢了我的人头!   完胜!敌人全灭!多恩人在马上举矛欢呼,喊着马泰尔家族和红王的名号。   好吧,某种意义上说,这实际上让我达到了目的,让将士亲手杀掉一个异鬼,可能比听到远方传来胜利的消息还要振奋人心,免得他们在因传说而生的恐惧中慢慢溺死。   当然,在这时候,要让效果最大化,我应该当即在这里演说一番才对,然后再让士兵去处理再度寂静的死尸。   实际上奥芭娅也想到了这点,“沙之兄弟们!——”她正打算开始自己的长篇大论。   然而——   又是突如其来的警告,来不及多嘴了!   我看到监控尸群的鸟儿似见到白影在集中,我不敢靠近免得招惹夜王的注意,就这个距离所见的来判断...异鬼集中,无疑是要小打一场,打哪里?还能是哪,当然是尸鬼莫波在的地方!   没过一会,只见一道道惨白无色的影子奔出了蹒跚举步的尸海,更有黑雾腾空如同飞起的蜂群,那是异鬼的尸鸟在出击,我猜是夜王的耐心已经耗尽,他这是已经气得发疯,要一举灭掉周围暗中窥伺的眼睛!   “走,撤!”当机立断,无需犹豫,我的尸鬼莫波大呼出声,尸禽们也在纷纷四散逃离,就像是看到了老虎的羊群,天山的鸟群和地上的人群全都得撤退!   “它们来了,一大批,不想全灭就快撤!”   就在前奏初胜,凯旋的骑兵们开始大逃亡的同时,我的军帐里来了一批三教九流。   异鬼显而易见会试图突袭我的防线,所以,我打算组织一批杀鬼队,让它们有去无回! 第723章 群鸦的盛宴(终)河滩之石——战起   夜黑风高,天地一片迷蒙。   在这朦胧之中,先是起了一阵隐隐约约的雷鸣,然后突兀的声音由远及近,骤然轰响,火把与旗帜划开迷雾,迎面而来的大队马蹄猛如狂流,惊起了我的眼线小黄雀,将之淹没进了扬起的滚滚尘埃之中。   骑兵引起的动静永远如此震撼人心,再看多少次我都不会厌倦。   尤其是他们带着胜利而归!   “我们都是讨厌安逸生活的捣蛋鬼,这种生活才是最适合我们的,不破强敌誓不下马!”骑行的奥芭娅神采奕奕,她浅褐色的脸蛋散发着油光,这是方才剧烈运动所留下的痕迹,“别怕那些异鬼,我们当应该回戈一击才对!”   “没必要!”我在轰鸣的蹄动声中大喊,“我们游击即可,没必要和它们死磕,现在不用这样!更别说,它们身后跟着尸鬼大军,可以把我们团团包围!”   “那你女主人的秘密武器呢,那种...火粉在哪?!”   “那叫火药!”莫波声音嘶哑而洪亮,“不是时候,会有机会的!”   很自然地,哪怕我督促科本和其他的学者努力研制,火药的使用依旧并不算成熟,连最粗糙的枪支都没,骑兵拿来干嘛?   奥芭娅轻哼一声,再度重申撤退的指令。   嘟嘟滴——   擎着多恩旗帜的群骑疾驰在迷雾里,几十里格之外是勃然大怒的异鬼在飞奔。   与此同时云穹中长夜尸禽四处出击,一眼望去还以为是窝巢被捣的蜂群,为把稳起见,我将所有监控的尸鸟尽数后撤,以免蒙受损失,又要背上注定死胎的诅咒。   冲突已生,异鬼北来,活人大军严阵以待,双方剑拔弩张,大战将起!   幸运的是,我的鸟群只见到了异鬼之鸟的黑影,没有在空中看到灰色的晶莹之物,这意味着敌人缺乏大波冰龙的配合,似乎确实,在经过明月山脉一役之后,长夜军团的冰龙已经捉襟见肘数目不足,无法大规模集群行动。   如果是这样的话,赫伦堡爆炸中损失掉的火蚯蚓或许带来的影响会小上一些。   当然,我猜也有可能是夜王将冰龙都藏了起来,不到万一时分绝不动用,在外活动的那些要么在追逐丹妮莉丝的三头魔龙,要么就是在暗中潜伏,盯着我石龙的动向。   因此,相应的防备,例如龙鱼叉之类对空的设施一定要布置好,不能寄希望于敌人力量不足的估计上!   自然地,我也不能把时间耗费在猜测和揣度夜王与异鬼的心理上,它的套路由它自己去走,在双方过招之前,我会按照我的节奏,紧锣密鼓地进行安排。   红王的中军帐。   人员汇聚,都是一些平日不会出现在会议中的人物,换言之,他们地位并不算高。隔着开会用的大圆桌,我依次看过眼前的每一个人,这些穿着五花八门的被召见者也在观察着我,有的还瞅了几眼周遭的陈设。   我突然想起自己这顶大军帐好像是二手货?   因为我过去的帐篷挪给了贝里·莫斯伯爵用,我也无意将之收回,因此,当下我用的这一顶大帐是从君临收拾来的,外层上半部分是亚麻,下半部分是皮革,里衬是仪地舶来的丝绸,在大片的红色与灰色之下,犹然可见属于劳勃·拜拉席恩的棕色和金色染痕。   这些蛛丝马迹绝对瞒不过在场之人的利眼,不过混到我这个地步,还用得着在意这种小问题吗?   在我身边,目光还有些呆的西佛清了清嗓子,我这位货真价实的侍女面容严肃,她开腔说道:“正,正如你们所知,呃,各位,荣光需要一支专门负责捕杀异鬼的队伍——”   在场诸人看着这个愣愣的小侍女,显然是察觉到了不对,话说回来,西佛才被解救,之前一直在昏迷中,还被喂药,显得有些痴傻也并不奇怪,按照无面者的作风没杀她已经是顾及到我的缘故了。   我轻轻咳了一声,提醒这女娃,可是她依旧在傻乎乎地陈述:“——所以,你们都需要——”   “我来吧,你先去休息一下。”我打断她的话,“去洗把脸,吹吹风,丫头。”她欠了欠身,晃悠着走了,看这她金发无神地摇曳,我有种想去宰了无面者的冲动。   不过,我知道,眼前这几位男女之所以感觉怪异,也绝不只是西佛发挥失常的缘故。   更是出于我的目的。   “都坐吧,”我索性推了推酒壶,“她今天虽然迷糊了些,但是所言不差,你们都报名参加冠军武士的遴选,不过你们也都清楚,这所谓的冠军武士,很可能十死无生,毕竟,你们要和异鬼对垒,先自我介绍一下,各位。”   “可是,荣光,只是七个人?”为首的红袍胖子语气带着些许怀疑,“荣光,七个人去杀异鬼?”   是的,七个人,我颔首确认,   眼前这个胖子正是——“我是酒僧艾泽黎诺,光之王荣耀吾民。”他自称道。   是的,这正是在布拉佛斯选择与我合作的红袍僧,他总是现迹于秘之城的水手之家,一脸醉态地给妓女和水手举行婚礼。   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红袍僧,语气明显更加谦逊,没有酒僧如此豪放,“泰尔斯,科霍尔城的拉赫洛之仆。”他就是工人团的领袖,在科霍尔起义配合我的那位,善于领导信众,而非展现神迹,“我并不懂得魔法,荣光,天可怜见,我可不会复活人,或者让异鬼着火。”   当然,我不止找了拉赫洛的僧侣,其他的参与者也别有特殊之处例如手持名剑“黎明”的“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戴恩。”年轻俊朗的少年昂首挺胸,他的能力我信得过,可他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我倒是喜欢挑战,王上,不过您的安全怎么办?”   还有一个意外的角色,“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艾莉亚难得正经地发话。   之所以有她,是因为照前世电视剧的走向,她在猎杀异鬼时或许能讨个好彩头,早些时候这丫头还是提前到场,当时还抱怨起自家嫂子,说她不喜欢那个耶哥蕊特,因为女野人射箭居然比她射得准!   我倒是觉得“火吻而生”耶哥蕊特和艾莉亚会很契合,某种意义上而言她们很像。   “不过,额,红王,王上,异鬼我倒是很想见识啦,可是,我能行吗?”小猫儿极度不自信,“琼恩让我看到异鬼就跑。”   除了这些熟人,这样的任务自然少不了一头油腻黑长发的逗比佣兵波隆,“我是波隆爵士,异鬼?听起来和骑士一样难杀,我说这位高贵的红王,您给的那价钱可也得向骑士看齐。”   他还带着另外一个佣兵朋友,“你好,王上,我叫佩特。”这个大众名佩特戴着厚厚的黄色围巾与亚麻布的“内盔”,也就是通常穿在钢铁头盔里头,免得金属膈应头皮,或者在被碰撞时提供一点儿缓冲。   这家伙我不认识,不过如果之前的调查没错,这一位可能是一个无面者,他过去的生活轨迹和至少两位无面者大幅度重合。   我先当不知道。   最后一位,则有些特殊。   “巴利斯坦·赛尔弥,”这老人自我介绍道,“‘无畏的’巴利斯坦。”   这位一头白发的老爷爷永远一丝不苟,经过悉心保养的佩剑剑柄与剑鞘、一尘不染的银白色半身甲,还有不带笑容的表情上精心修修剪的胡发,以及一双忧郁而率直的蓝眸,至少在不讨他喜欢的我面前,他一本正经。   实际上当初在君临,艾德·史塔克还是国王之手时,他对我还是挺有祖父模样的,当然,自我的叛逆让君临屡遭祸端之后,一切都变了。   我知道,如果说当代的“拂晓神剑”有成为传奇骑士的潜质的话,那么老巴利斯坦,御林铁卫/女王铁卫的队长,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比武大会上的常胜冠军,“九铜板王之战”、“暮谷城叛乱”中的头号功臣,上一个时代最负盛名的豪杰之一,活在诗歌之中的人物。   按理来说,他应该是一个很适合的人选。   可我也清楚,他同时也是“祖父骑士”,“白头发”的巴利斯坦。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想法,他面对着我,直言说破我的心思:“你不想见到我出现在这里,王上?”   对他的问话我摇了摇头,确实,我无意选他进杀鬼队,这绝对不是我排斥他,尽管他对我很不满,我还没那么小心眼。   很明显,原因主要是在于,他是很强,可是,他老了,祖父爵士,他只要活着并且站在战场的后方,作为传奇他本身就是一面感召力十足旗帜,然而,冲锋陷阵?当然,直接说他是个一文不值的老朽,既不符合现实情况,也是在给自己制造事端,我不会这么说。   于是,我以红王之手的身份婉转言道:“丰收厅的赛尔弥家族乃是风暴地望族,而您是龙之母在七国最坚定的支持者,更是她引为臂助的铁卫队长,不管是她本人的安全,还是协调组织风暴地军队与属于真龙女王的军队,都需要您来负责,参加这样一个艰难而危险的任务绝非明智之举,巴利斯坦爵士。”   虽然我们都极有默契地没提我们之间的嫌隙,不过老巴利斯坦说话时还是没带半点笑容,这老家伙不算是喜怒形于色且毫无城府的莽夫,不过他确实不会,也不屑隐瞒自己的情绪,“无畏的”骑士更喜欢直接了当:   “风息堡的女主人和她的公爵丈夫或许稚气未干,王上,他们都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只要本身没有差池,没有风暴地封臣会妄然反对。至于女王本人的军队,无垢者的长官灰虫子比我更加熟悉他们,那些前奴隶或许不是够格的战士,却绝对熟悉如何在战争中组织力量。”   但是,总得有个主心骨嘛,我打算这么敷衍他,可没等我开口,他已经继续在说话了:   “您看起来是觉得我老了,对吗?或许安享晚年,去你说的那个丰收厅由着我的侄孙给我送终,才是明智之举?”   “不至于这样,您可以作为鼓舞七国的旗帜一直飘扬,如果您想退休,王室也断然不会亏待。”我如此回复他的逼问,也侧面地肯定了他说出口的正是我的想法。   “王室,哪个王室,坦格利安的还是波顿的?”他抢白了一句,接着正色道:“王上,自‘白牛’给我肩上系了这条白披风以后,我这辈子都在为君临效力,为铁王座而战,我可以坦白地说,在我看来真正的国王就是丹妮莉丝,而不是你,你永远不够格。”   “所以,在这个关头,你会和我作对?”我问。   “我曾经服侍过篡夺者劳勃,又有何资格冒充忠臣义士,王上?我没资格这么做。”他摇了摇满头白发的脑袋,“我是个老头,没错,是个老朽的骑士,我经历过的战火比在场所有人的寿命都要多,我知道战争比这凡间的其他一切都要恐怖,为了国王?为了王座?为了荣耀?不不不,战争毫无荣誉可言,置身沙场简直就是在将生死度于荒诞之中,所以,我没有选择因为你的僭越而图谋对你出手。   王上,因为同样的原因,因为战争的残酷,我曾见过无数个新兵蛋子闻着血腥味在我面前呕出过早饭,丢下长剑、盾牌和长枪,我理解他们,逃离战场情有可原,因为战争对种庄稼的人来说,毫无意义。可是在那些人丢下武器的时候,也有人会拾起武器,我当初就是这么做的,我捡起了别人丢弃的长剑和盾牌,在闻起来和大便差不多的沙场之中,一边哭着喊妈,一边向前砍杀,事后我更是在帐篷里乞求诸神能让我忘了这一切,我还对着这世道说出自己这辈子都没想到过的下流话。”   从这一堆絮叨中,我准确把握住了他的毛遂自荐,“确实,您经验更丰富,并且心里更镇定,可是——”   “我活着是个骑士,一辈子只会打仗,那么我也会死的像是个骑士,”他心意已决,“不管是对‘无畏的’巴利斯坦来说,还是对白发的巴利斯坦来说,死在和怪物的交锋里,都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结局。”   他这话一说,我还能找哪门子理由来反对?这个年代和我前世的那个年代不同,死亡太过容易了,因此被人轻视,很多时候大部分人都在选择一个更符合自己理想的死法。   虽然我认为他是害怕我组织这帮人有什么阴谋,不过,既然他要乐意生为骑士,死为骑士,那我着实不该再坚持:“好吧,女王铁卫队长巴利斯坦,欢迎你加入,诸位!我当然不是觉得凭七个人就能对付异鬼,会有五十名左右的铁盾团弩手日夜听候差遣,也会有多恩的轻骑兵和河湾的步行骑士各五十人听从你们的指派,我要的是你们睁大眼睛,观察好所有的征兆,我不想再有被异鬼偷袭的事儿发生,每一次这些怪物来到我们的阵地偷袭,都必须要有所代价才可,只有打痛了它们,才能让它们胆怯!”   “可是,王上,我们缺乏魔法,我不是一个会施法的拉赫洛之奴,我想泰尔斯也不是。”艾泽黎诺插话,并表达他的担忧。   “魔法不可信任,”顽固的老头巴利斯坦立刻反对,“只要有剑,有敌人便已足够,用不着再加上什么魔法。”   “这部分我和我的巫术顾问会负责,我猜呆在你们七个人身边会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我总结,“等到丹妮莉丝回来以后,她和她的魔龙也会予以配合,绝不懈怠。长夜军团有尸鬼无数,凡人军队再努力作战,也不过是伤及它们的皮毛,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取得胜利,可是杀异鬼就不一样了,诸位,只要敌人的异鬼的数量降低到一定的限度,我们就将稳操胜券,它们那诡异的组织结构,决定了异鬼,是它们最锋利的利剑,也会是它们最脆弱的软肋!”   众人颔首表示理解,眼中全是决然。   只有一个人比较另类,波隆:“随您高兴,只要给钱够,您让我去睡异鬼都成。”   这支杀鬼小队,和我针对异鬼突袭所作出的安排或许在战役中的某一刻会成为制胜的关键。   然而,制胜的基础是不败,让精英力量发挥作用的基础,则是大众能够坚韧不拔。所以,凡人军队的努力,依旧是胜利的基石,这基石就像是拦住尸群洪流的大坝,   当尸鬼大军距离三叉戟河畔的十五万活人大营不足十五里格时,大军纷纷就位,蓝道·塔利伯爵指挥着河湾人,奥柏伦亲王与自己的多恩同袍呆在一处,“青铜”约恩,约恩·罗伊斯正在向谷地援兵发表战前演说,无垢者灰虫子和风暴地的塔斯岛伯爵分别组织丹妮莉丝的本部与风暴地的军队,而洛恩王国的五万远征军则由贝里·莫斯来直接领导。   北风猎猎,吹动了迷雾与波顿家族的王旗,在了望木塔上,我在旗下面对整装待发的一百五十七位杀鬼壮士,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荣耀与战功,这位,凡人在寻求支援,而异鬼亟待恢复实力,需要补充大量的尸鬼,它们将铤而走险,而你们,将让它们有去无回!”   “七国万岁!”   “人类万岁!”   他们举杯相应,与我共酬这份悲壮与烈心。   黄昏之战最惨烈的战争,即将开始,我似乎看到了堆积如山的人骨和马骸,如同崩塌的峰峦一般,向我压来。 第724章 群鸦的盛宴(终)河滩之石——酣战   橙黄色的火光出现在迷雾之中,这动静引得栖息在原木土墙上的鸟儿望去,只见伴着马蹄而来的正是之前外出的多恩人,他们这横冲直撞的可怕威势立即让守门的几个士兵远远逃开,这些风尘仆仆的骑兵从洞开的栅栏门鱼贯而入,丝毫没有放慢速度,仿佛身后有成千上万头饿狼在追击一般。   实际上,确实在其背后有凶狠的追赶者!   “艾德!”落在骑队后排的奥芭娅叫响了艾德瑞克的简称,她和我的尸鬼莫波什么时候这么熟悉了?   “你去死,混蛋!”她骂道。   啊不对,她是在气急败坏。   咻!!!尖啸短促。   “先走!!!”与这呼啸声同时响起的,是尸鬼莫波不容置疑的大吼,“关门!”   一根黑色的闪过破空而过,碍得那追得最急的异鬼骑兵不得不稍稍缓步狼狈躲开,那是黑曜石长矛一支,出自我操纵的尸鬼之手。   在回归营城的前夕,异鬼到底还是追了上来,我操纵的尸鬼对付起它们来经验丰富,自告奋勇前来断后,随扈的还有三十多个上了年纪的骠骑兵,我活着奥芭娅并没有下令让他们来陪我送死,这帮人全是自愿的。   兴许,是骑兵队里有他们的亲人家属?我猜。   毕竟,尽管一群打一个的时候,骠骑兵轻松收拾了那个异鬼,可是当一群百多个异鬼出现的时候,面对如同影子一般的敌手,这些轻装骑兵依旧十分被动,奥芭娅还想背水一战,被我直接给骂跑。   异鬼要是打起游骑战术来,那真的是相当让人头疼!打起活人的骑兵队就和多恩骑手对付尸鬼没什么两样。这一点我知道,它们自己也很清楚。   假如异鬼之后没有跟着百万尸鬼的话,或许我还有信心用三千骑手和一百异鬼耗一耗,可是,那尸潮所在之处不远,只怕三分钟就能抵达我的尸鬼莫波所在的位置,我的尸鸟虽然被逼远了,可是上百万的尸群移动动静颇大,要明确大概位置并不算难如登天。   三分钟,压根就来不及和异鬼打完这一仗,别搞得异鬼直接夺了门就好玩了,设想一下,到时候哪怕外面的三千骑兵有死的觉悟,城里的河湾人突然发扬起骑士精神怎么办?十五万大军,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着实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总而言之,没法打!   “关门!”奥芭娅咬牙道,她已经处于栅栏之后了,“没听到吗?!关门,他们都是自愿断后的。”   噗呜——   随着守门官一声令下,“一二,嘿!!!一二,嘿!!!”农兵们吆喝着齐心协力,手中的绳子被绷直,还被接着往后拉,一道原木绑制的木墙自地上升起,咔地一声上了,接着几个民兵将没套马的车推来抵住,无数的沙袋石块随之落上。   入口被封死了。   “没路回去了,爵士。”尸鬼莫波听到耳边有人说。   一百个异鬼和几十个刚刚制造出的尸鬼与死马无情地冲了过来,莫波望了一眼后方的大本营,“看来就走最后一步了,弟兄们。”   “您之前说的那个武器,就是能让他们吃一大亏的东西?”一个灰发的山羊胡口气悠闲,浑然不像是即将踏上死路。   莫波颔首:“好!那么,三个手榴弹,各位,只有三个,很沉。”   “如果你能逃出生天,见到国王和马泰尔亲王,告诉他们我们的名字和家人。”   “如果的话,我会的。”我操弄着尸鬼如此回复。   在我本体所在的了望台上,只见最后的三十个骠骑兵和异鬼的白色身躯被尘埃与迷雾所掩盖,看不清他们战况如何,异鬼从来都无声无息,因此只能听到活人濒死前发出的惨叫。   “至少他们干掉了一个异鬼,对吗?”艾莉亚·史塔克语现怜悯。   我的杀鬼小队就在我身边。   “无畏的”巴利斯坦接口:“是的,但愿丹妮莉丝女王尽早出现,您的石龙哪去了,明明可以——”   “不行,冰龙不出现,我的石龙就不出击,它们才修复好,我可不想又被偷袭打伤。”我一口回绝,“巴利斯坦爵士,战争绝非靠龙来获胜,你侍奉了大半辈子的坦格利安正是因为在前期太过仰仗魔龙,自矜高贵,把强龙带来的威严误以为是自己的力量,因此,这家族的王子雷加才会在三叉戟之战里,就在不远处的河滩上,丢掉了自己的小命,丢掉了自己的铁王座,丢掉了那颗他胸甲上的红宝石。”   “您是觉得雷加在河滩上的死亡,让王权陨落?”巴利斯坦摇了摇头,“我知道您的意思,您想说靠战士的刀枪和英勇,靠所有心团结一心才能带来胜利,而非仰仗什么龙,这没错。然而在我看来,雷加王子履行了自己的一切职责,要说坦格利安家族的崩溃有什么因由的话,也该是王子的父亲‘疯王’伊里斯太过倒行逆施,在他的任上,兰尼斯特家族的泰温曾经视王国重于泰山,史塔克家的瑞卡德公爵曾经开始向南方靠拢的尝试,他原本可以成为丢了龙之后七国真正的君主,可他自己毁掉了一切。”   “过去的死者或许值得臧否,可是现在我们眼前的这些,乃是毫无疑问的高贵之士,只能愿光之王与这些勇士同在了。”酒僧艾泽黎诺低声祷告,“他们为了自己的同伴和最后的胜利,做出了英勇的牺牲。”   我摇了摇头,牺牲?这不算什么牺牲,待会莫波准备的手榴弹——   忽然,轰!!!   一声爆炸响起在了雾气里,大地猛地震了一震,紧接着绽放出的光芒宛如夏季早晨刚露头的朝阳。   我的唇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洛恩王国的学院丘所研制的铁壳手榴弹是一个圆溜溜的球,用木框子套着,特地加入了黑曜石碎屑,实在是笨重的要命,几乎没法投掷,也就守城的时候居高临下能用一用,毕竟在这年代嘛,技术水平就是如此。   不过,那雾里头可是有三十多个乐意献身自爆的好男儿,感谢他们不计生死,在他们的掩护之下,虽然异鬼只是一瞬间便极有效率地杀死了二十九个人,带起的寒风熄灭了火绳上的红星,却没来得及在最中间那第三十位好汉爆炸之前碰到他的衣角。   “十个,”我报数,“西佛,给我记下来,初战,死了十一个异鬼,方才断后的三十名多恩人,家家册封爵位,土地给伤心领的。”   十一个,再加上一开始被骠骑兵突袭的那一头,不得不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开端!如果每次都能用三十条人命兑掉十个异鬼,那活人绝对是赚翻了,不管是如何练出来的士兵,都比不得任何一只异鬼作恶的能力。   可惜这种收获没法和所有人分享,了望塔下,最后的战前演说正在上演,那是约恩·罗伊斯的嗓音:   “现在你们过的日子里满是明亮的火焰、冰冷的钢铁,惨白的脸庞和泛光的蓝眸,这是什么狗屎生活?然而我们必须过下去,坚持下去!未来才会有活人能看到夏风吹拂的麦田!”   我俯首看去塔下,这位伯爵的周遭是一圈谷地的骑士,步行,他们有些板锁混穿,有些躯干上是板甲衣,鼻子和脸蛋都被冻得通红。   他说的没错,未来属于活人,而不是在场的每一个人,前人自个活在地狱里铸梦,后人才能在美梦里过日子。   当然,私底下说,于我而言,有产骑士和领主死得越多就越有利,将来所有功臣的土地封赏全部放在多斯拉克海周围,多大都可以,七国这里的封建力量将会大大削弱。   就在士兵们做着最后的准备时,十五万大军的营城之外,阴影成片染黑了迷雾之中的地平线,尸鬼大军已至,我闭上眼,确认尸鬼莫波虽然受了不小的伤,不过却尚能残喘。   接下来,我打算安排尸鬼莫波“死亡”于此事之中,然后去调查隐藏在这支军队里的邪教徒,我可没忘了赫伦堡的大爆炸!   深吸了一口气,我再度睁眼看向即将成尸山血海的前方。   自“伊耿征服”和瓦雷利亚覆灭之后的“流血纪元”以降,尽管时不时有一些战事,然而不管是七国还是自由城邦,早已鲜少有上十万人的大军团作战了。   因此,外敌多强先不谈,内部问题层出不穷,现有的封建军队指挥体系和组织结构严重地无法与大规模战役相适应,像东部的胜利就并不是一帆风顺,其间甚至发生过令利智昏之下遭遇大败的惨事,以至北境军队减员过半只剩下一万多,更不用提河间骑士的违令导致其领袖布林登·史塔克死于非命这种事情了,哪怕是纪律严明,装备精良的西境也绝非尽善尽美,詹姆·兰尼斯特并未完全发挥所部三万多人的实力,荒石城一战打得十分险恶。   可以想见在中路对阵百万尸鬼的十五万大军里,我也会面对类似的考验。   乍看上去万众一心,可是实际上能发挥出这十五万人多大的力量,还是个未知数。   当然,我并不是毫无信心。   只要我能见缝插针地抓住每一个机会,就像是拿下十五个异鬼一般不错过任何良时,靠着黎明套牌送来的信息还有了望塔下的众志一心,这百万尸鬼也不过是野原上的枯草,猪圈里的肉畜,坟墓里的枯骨。   “让我们开始吧,”我一拍手掌,“给这帮怪物送上最热烈的欢迎仪式!”   号角与喇叭长鸣,鼓点和铁钟被敲响,上了年纪的商人、妓女还有其他与战斗无关的人员纷纷向后方移动,船盔、壶盔、锅盔,形形色色的士兵来来去去,各种旗帜下的队伍川流不息,龙鱼叉、巨弩、弩炮还有投石机被组装立起,弓箭手、长矛兵已在土木结构的矮墙之后紧张眺望,在他们身后是农兵们正搬运着守城的用料。我俯瞰着这七国与洛恩的联军,犹如一架战争机器,正在缓缓运转。   远方的雾气越来越暗,黑色越来越近,闪烁的蓝色星海密密麻麻,我几乎能看到雾气散去后那无边无际的活动尸骸,宛如血肉构成的荒漠,恰似坠落在地面的黑暗深邃之空与其中璀璨的星河,这正是人类所面对的亘古之劫,长夜!   它们将挑战的,是活人修筑的迷宫,由高矮不一的泥土和木材组成,一个个碉楼耸立其中,便似森林一般!   “蓝简妮已经准备好了,大人!”阵中有工程师大喊,他身边正是一个刷上了蓝色条纹的巨型配重投石机,“玛格丽就绪!”另外一边是一架红配黑的。   “装弹开火!”一个河湾骑士手握剑柄,“射击!”   轰隆隆的声音遍地而起,十几架投石机配重下坠,长臂摇晃,接着狠狠将所装的石弹和火药桶扔向城前的迷雾之中,有几个弹药在空中炸开,黑烟伴着火花绽放,其他的划出一道抛物线,破空而过,引起远方一片雷鸣与火光。   这仿佛是一个信号,打响了此役的第一击。   轰隆隆!   雷雨中最惊怖的剧鸣也不过如斯。   我眯眼看着那尸群似乎被惊醒,接着就像是怒火中烧一般疯狂,它们朝前飞奔,其威势让大地震颤,甚至掩盖住了鸣吼的炸药桶,这些怪物口中还咀嚼着意思不明的嘶声,在我听来先似群蚊嗡嗡,随着迷雾中涌现出的狰狞之脸而变成了此起彼伏的兽吼,即便还很遥远也吓得墙上的士兵身子轻颤,我依稀听到有人在向七神祈祷,还有人念响了旧神和拉赫洛的名号。   诸神会保佑他们吗?   我不知道。   凡人的性命卑微如蚁,我顾不过来。   我只知道,身为指挥者的指挥者,随意插手具体的战术、肆意干涉前线军官的命令并非是红王的职责,我要做的是仔细看,把这一幕记在心里。   因为捕食者总是会挑选最弱的猎物来喂饱自己,或者说,优胜劣汰,最弱的方位总是会最先出问题,因此,我需要明了这个营寨的缺陷,以判断之后异鬼会向哪里突袭。   至于哪一军最孱弱,士气最低迷?只看这第一次碰撞,便可知道端倪!   尸鬼冲得很快,异鬼自然是缈无行踪,在投石机射出的火焰与灰烟之中,第一批衣着褴褛的腐尸冲出了迷雾,它们中的人尸唇亡齿路,它们中的动物皮毛上长满了疮疤。   “搭弓!”   我看着尸群的冲击已进入射程,只听那些和弓箭手同在的爵爷们纷纷向墙后的长弓兵们大喝。   啪——   上万根箭枝纷纷碰上上万条紫衫木弓臂,发出一阵清脆的碰响,在我听来就好像前世上课期间的学校里,学生们整齐地敲了一下自己的课桌。   被打磨得光滑锐利的黑曜石箭簇斜指半空,在我的了望塔上放眼望去,就像是大片田地里饱满的尖头果实。   随着一声令下,“射击!!!(loose!!!)”   咻————!   弓手们手指一松,紧绷的弦猛然弹直,那支支羽箭抛起飘在空中,投下了成片的阴影,恰似乌云聚生,一路压过城墙。   这黑暗的大云如被子一般盖向了远方袭来的鬼军,只听滴滴答答一阵密集的短鸣,尸鬼如同被筛过时的麦粒,顿时缺了不少,大块大块的血肉之躯原地成灰,最后竟然腾起了烟雾弥漫开来。   我知道,这种古代的覆盖射击实际上效果并不见得有多好,主要是打击士气,让敌人看着胆寒,而非制造大量杀伤。但是如果目标是成群结队密集冲锋,却又不会顶盾弯腰的尸鬼,那又大不一样,它们数量太大,夸张点说,射空的概率比射中的概率还小。   “万岁!!!”墙上的守兵齐齐欢呼!   如我所说,齐射是打击敌人士气的手段,而打击敌人士气,往往会振奋自家的人心,诚然如此。   “第二阵!”弓箭队的军官们信心被墙上的欢呼声唤醒,这下令的声音也多了几丝精神,“你们现在越勤快,待会面对的敌人就会越少,快!”   然而,尸鬼数目远超这些农夫兵的想象。   这些农夫大部分下地伺候庄稼伺候了一辈子,顶多见过领主的堡垒和镇子的市集,他们连同等数目的活人都没见过,哪里见到过百万尸鬼有多么浩大?   只见惨遭打击的尸群很快又变得满溢,直让活人哑然失色,农兵们眼现恐惧和敬畏,我猜他们感觉之前的种种充分准备在这攻势面前都像是笑话一样,假如投降之后会有一条活路的话,只怕这些农兵现在已经人人俯首在这百万之威前。   在这个年代没有机枪重炮,远程打击的战果终究只是锦上添花,尤其在无法打击士气时,即便骑射也不是很有效。   在这漫漫长夜下,落木、石块、锤头和刀剑,这才是对尸鬼见真章的把式! 第725章 群鸦的盛宴(终)河滩之石——喋血   这十字路口客栈过去的位置,一如其名地四通八达,当然,如今已然是大军的驻地,客栈不存。   此地的东北是谷地的血门,南方是赫伦堡边的国王大道,直接通往君临,西边是河川密布的河间,北方一路通向孪河城,可以抵达北境。   而四通八达,就意味着战略位置非同一般,因此,现在这座十字路口客栈该改名叫十字路口要塞了。   这里,正是此次长夜之中,活人与异鬼的决战之地!   我很明白,这一次战争的攻守之势是否能易,活人能否可以一转颓势,再次战胜看似不可赢过的异鬼,将于此地揭晓!   天昏地暗,尸群轰鸣如洪。   “来了,来啦!快!热水,滚油还有火把,快!”   随着这邀客似的喊声,几支裹棉沾油的箭矢呼啸而出,将沥青沟点燃,一条火带熊熊烧在墙外,烧的比矮墙本身还要高几分,尸群视死如归,毫不怯惧,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压了上去,只见这黑色的潮水不断灌入,以腐烂血肉为薪柴的烈焰制造出了熏人的黑烟,呛得离太近的几个汉子直咳嗽。   然而,这如烹油一般的红炎并不能让僵尸们慢上半分,它们以骨肉为桥,毫不在意自己在惨烈地化为灰烬!   我望着它们终于盖熄了火光的红色,紧接着就是外围土木墙壁上的攻防战,只见尸鬼之潮巨浪滔天,狠狠拍上了人筑的简陋大坝,接着就迎来了火焰与龙晶的洗礼,化为一片乌有,一些断了腿甚至四肢的家伙在墙外嘶鸣嚎叫,被自己的活尸同伴毫不留情地踩了过去,几乎只在接触到墙下的一瞬间,它们就开始消耗外围所有的防御手段,显然是要以尸海直接把十五万大军淹没于此。   它们想得美!   单就这座营城来说,其设计和建造,可以追溯到一年多两年之前,我建立学院丘的那个时候。   我倒是没有在当时就筹划着要搞这样一座堡城来迎战异鬼,压根就不会预料得到。是科本和其他的学士与我商议王室对学术的拨款事宜时,我确定的课题里有有这么一项,旨在研究如何高效地建立耐用的野战工事,至少要求不会在突袭之下就闪电般地分崩离析。   在那之后,洛恩王国组建远征军出征,我将红袍僧泰尔斯率领的五千工人团派自新泉镇登陆,马不停蹄地来到这个地点初建营地,在学士与建筑师们构设出一个十万人大垒的蓝图之后,这些科霍尔的工人不但要完成打井、伐木、夯墙一大堆工作,还要搜集周遭各地的给养,遣散(赶跑)本地的百姓,如此繁重的工作简直是在催命,以至于暴动都不止十几起。   即使在汇合了之后到来的七国民工之后,整个工程依旧用坏了上万把铲子和锄头,连箩筐都找不到全新的,甚至每天都得累死好几个人,这才有了现在的要塞,堪堪足以使用。   幸运的是,河间虽然湿润,在冬季时的降雪却要比夏天时的暴雨好处理,在这地区设筑土木制的要塞主要是取材方便,实际上压根没法长久,过个几年就会开始塌陷,本地历史悠久的堡垒大部分都是石头或者木头。   言归正传。   这座庞大而不堪久用的要塞,既然是辛辛苦苦立成,自然不是没有门道的,秉承这个世界建筑设计师的智慧,加上对前世一些相似时期建筑的借鉴,就和其他的城堡一样,它被建起来除了是要保护驻扎者之外,更是要被用以杀人!   怎么杀呢?   我眯起灰色的双眸,看着尸鬼在历经重重火劫石难之后,腐烂的手指攀上了墙缘。   肉搏开始!   铁疙瘩、钩镰、狼牙棒,还有斧头与长柄砍刀,粗糙耐用的农家武器使劲儿朝着攀援上墙的僵尸招呼,“这不比割庄稼更难!”一个年轻小伙儿大喊,“快来帮我!”   “让开!沥青罐头来啦!”   “别把墙烧了,傻瓜!”   底下打得一片热闹,我则没这个闲心再看下去了。   “通知贝里·莫斯伯爵和其他的指挥官,”我吩咐身边的传令官,“这外墙抗不了那么大的进攻压力,需要‘泄洪’,让他们准备好。”   是的,“泄洪”,所谓堵不如疏,既然没办法一次性地在墙上抵住所有的活尸,那就放开几个口子,让它们长驱直入。   本营城面对北方的方向共有四个木栅栏大门,在之前的日子里,由于去往北方的斥候全都丢了踪迹,城垒中的苦哈哈小兵们将这四道门视作不祥,有去无回的七层地狱入口。   木制的大门最难防守,火不敢用,人不好站,于是理应最先被放弃。那些农兵们至少猜对了一点,确实,从这四门涌入的,是鬼,全都来自七层地狱。   只见多恩、多斯拉克还有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们打马来到门口,其中还包括了年纪最老的沙蛇奥芭娅·沙德,她或许是以为莫波,呃,在她看来是艾德瑞克爵士,她大概是以为他为了她还有其他的多恩骑兵牺牲了,此刻满脸阴霾,愠怒暗藏,周遭的同伴每一个都不敢招惹。   如果她想要发泄三十个骑手和莫波“之死”的怒火,那么,正当其时!   “拆门!”几声呐喊响起,满头汗与灰的守门卫兵忙不迭地往两侧的墙上爬,最后的两个砍断了拴住栅栏的粗绳,接着,那在尸鬼的抓挠推挤下摇摇欲坠的路障轰然倒地,扬起一片尘埃,“射击!”骑射手与标枪骑兵们爆发出一阵黑影,将尸潮狠狠压住,尸鬼怒吼,黑色的血肉之海又涨,墙上的士兵全都躲在射击孔和战棚之后,暂时没发出半点声响,它们眼中只有新鲜的骏马和会喘气的骑手。   “唏律律!”马儿不安地来回踏步,看着狰狞的腐肉爪牙狂奔而近,哪怕是最勇敢的咆哮武士也感到恐惧,他们要么弯弓搭箭,要么投出短矛。   终于!   “回撤,保持速度,”几个多斯拉克的寇和骑士下令,“把它们像找母狗交配的公狗一般引诱上钩,走着!”   骠骑兵和多斯拉克骑手都有充足的训练,装备轻便,手法灵活,很快就明了了其中的含义,一些多斯拉克勇士咒骂了这“懦弱”的命令一声,照之执行,四个门后的四支马队开始后退,尸鬼哪能任由近在咫尺的人畜就此逃脱?疯狂地追逐了过去!   从我所在的高处而见,这些尸潮就像是四股怒奔向前的滚滚大潮,追着我的骑兵长驱直入,在它们的两侧,是如同堤坝保护着之后活人的十英尺矮墙,就像是江河的两岸一般,弓弩手们正小心翼翼地屏息放箭,时不时有热油和燃火的木头被抛进尸鬼之中带起一片焦黑与浓烟。   这就是我给尸鬼的第一件礼物!   异鬼没办法太细致地指挥,顶多命令尸鬼前进或者后撤,这就给了我一个机会,像古时对待象群一样地对待尸群,活尸进入四条走道之后,会紧紧跟随前方的骑兵,它们只见得到那些人和马,它们听到的大部分都是这些轻骑毫不掩饰的声响。   与此同时,这样扩大了我军对尸鬼的打击面,不止是北面的外墙,墙内营城的四条主干道两侧也可以参加对尸鬼的杀伤,这就能让我能在保护好士兵的同时,充分使用起十五万大军的人力,让每一秒灰飞烟灭的死人都会是一个恐怖的数字。   这四大道,便是手掌五指之间的四条缝隙,让敌人傻兮兮地走进我的五指,然后被我狠狠捏死!   当然,还不止如此,假如尸鬼侥幸攻破了哪处外墙,或者四条主道的侧壁,它们会发现,或者说它们背后的异鬼会发现,那又是一条孤零零的道路,两边是矮而坚实的墙,这还是比较友善的情形,更糟糕地则是一个布满龙晶石刺的深坑、一条挖得深邃的沟壑、或者四周全是箭塔。   而要抵达我所在的了望塔这里,或许它们需要经过九九八十一个圈才做得到,无视地形地硬闯?那恐怕就得一路死伤了,还别提我优秀的轻骑兵们会果断地误导尸鬼,让尸潮分化崩散。   壕沟、木墙还有土墙,木板桥被抽走,正确的出入口被堵死,门扉被关闭掩盖,我尽可能地将这座营城给分割细碎,那个夜王率领百万大军翩然而至,却将发现,自己每挺进一步,都要付出昂贵无比的代价!   望着下头被分割消灭的对手,我脸上不禁挂上了一许轻笑。   前世传说中的“八卦阵”一类,或许也就是复杂到这个地步了。   当然,这种城防方式对尸鬼还行,如果对面是活人,恐怕效果就会很一般。   我微微一笑,面上是犹然而生的愉悦。“好了,按照预期的计划进行,杀鬼队们,准备行动。”   只要能把这百万尸鬼钓在这里,那么联系起黎明套牌,我很清楚,在和对方的这一局游戏里,我还有好几张牌可以打呢!   南下远征,狂傲地想要吃掉十五万活人军队的主力,呵呵。   夜王的这个构想将成为让它后悔终生的大错误。   不过,外部的敌手或许有办法应付,内部的一些痼疾却会让人头疼万分。   在我走下了望塔时,担任临时军需官的塔斯岛伯爵,“美人”布蕾妮她爹又找来了,他对热火朝天的前线懒得看上一眼,径直向我诉苦,陪着我一路走,一路说:“有句老话说,军队靠肚子行军,撑不圆肚皮的士兵不比君临下水道的老鼠强多少。可是王上,这附近没有村庄,农田全都荒芜,士兵连一只羊都见不着,这可是十五万张嘴巴啊,大家已经开始为一点油脂而发起决斗,他们全都在忍饥挨饿,我听说甚至有人建议吃尸鬼,因为那些是现成的肉。”   他这问题很陈旧,却也确实致命,河间早就征无可征,不管是粮还是人,而依照这年代的物流水准,要从后方调运供给十五万人的物资,如果能顺顺利利,那简直就是在制造奇迹。   既然是奇迹,自然不可能会发生,即使有我的尸禽在。   十五万军队的补给链如此庞大,涉及了上百万的人口和几乎一半的七国,我的黎明套牌诞生才十几天,没这个能力监控掌握好。   此刻,战火纷飞,听着这位伯爵大人的抱怨,我看见执勤的几个卫士向我致意,便回以颔首,嘴里还在应付这家伙:“谁闹得最凶?”   “多斯拉克人,他们的羊没有草吃,全饿死了。”他那张老脸愁容满面,“他们昨天还拿着弯刀嚷嚷要杀人吃肉。”   多斯拉克人...   游牧民族相对于农耕民族来说,在战争中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少考虑后勤的问题,他们放牧,一边打仗,一边赶马赶羊,走到哪家当跟到哪。然而,漫长冬季的严寒和雪灾,于这些马背上的男女而言近乎是灭顶之劫,一次大雪就可以让一个卡拉萨陷入生死存亡的关头,不打劫活不下去。   “嗯...这样吧,尸鬼里有不少是野兽,这部分你看着办,另外告诉政法大臣和军法官,”我停到了马厩前,眼神示意卫兵们站远,然后我面对这操劳过度的伯爵,“如果有士兵割尸鬼的肉,死人那种,就当没看见,”我放低声音,“如果有人逼你们要粮,你们可以暗示他们用这种办法救急,但是不要说是我的主意,也别说是你们的主意,记住了,是暗示,我不想听到以后有人说红网鼓励自己的士兵吃人,明白了吗?”   我这话让他语现无奈,还叹了口气:“好的,荣光,恐怕也只有如此了,唉,圣母哇。”   卫士拉来了马缰递给我,我闭上嘴一把接过,挥挥手把这小子赶开,然后才继续对伯爵嘱咐。   “但是,这不代表你们可以克扣,我会让我的王室会计进行审核。”   他立马开始哭诉:“这其中哪有油水?各处都紧巴巴的,王上。”   “知道就好,”我点了点头。   别听他这么说,按照我前世对封建官僚和贵族的了解,不管所在的地面怎样穷困贫乏,他们都可以刮出油脂。   “对了!”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食物来源。   老鼠,昆虫?估计早吃光了,当然不是。   “这样!”我面色沉重地嘱咐,“重伤无法作战的士兵,还有伤重不治的那些,由你们处理,我回头签一份命令。”   塔斯岛的伯爵先是迷糊,接着突然领会了我的意思,他惊呆了:“这,可是,不,王上!这太恶毒了,我没法——”   “我希望最好不要,我们是在种族战争里,为的是将来人类的生死存亡,我,或者你,都可以成为粮食的一部分,如果有必要的话。”我的语气不容置疑,“我只但愿不会差到那个地步,你自己来审时度势吧,这种践踏良知和道德之举,我身为国王也没法担责,我只能提前保证,我会尽量度情取势,尽量赦免,不会因为这个而怪罪任何人,以任何罪名和道德律。”   我说谎了,假如我真没了,那我绝对不会乐意被人给吃掉。   可是真到了那一步,我的不愿意又有什么意义?   食物的问题很难办,哪怕有魔法我也便不出吃得来,总不能把我的鸟儿送上这些农民牧民的嘴边上去吧?   也因此,只能尽量用各种方式加以搪塞。   这一日很快就过去了。   不管是弓手、卫士、骑士还是农兵,每一个换下岗的前线战士手头武器都沾满了碎肉和黏液,还冻住成冰,此番尸鬼至少折了上万,敌人损失不小。   可以说正合我意。   然而苍白的异鬼并没有出没,似乎是对我们屠杀它们的部下无动于衷。   我猜由于之前多恩骠骑兵的主动出击,再加上阵前带走了十个异鬼的大爆炸,让夜王惊觉活人已经将猎杀异鬼列为了争取战局主动和胜机的关键方式,所以在部署异鬼时,它和它的异鬼手下开始思虑再三,毕竟不管是人是鬼,这世上还没有什么有知能的存在,会在遭遇生命危险时不谨慎小心的。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更改一下自己的计划,毕竟随时保持一支数百人的精锐预备异鬼的突击,有些不划算。   联军的中军帐,杀鬼七人组和我开会。   “丹妮莉丝女王还没回来,”杀鬼小队中的老人担心的不是战事,而是他的主子,只听“无畏的”巴利斯坦忧心忡忡地问询,“您知道她的情况吗?”   “她另有要事,”说话这会儿我正在营城的简图上写写画画,“我们在这战场之外,还有东西两路的军队呢,说不定胜利得靠他们,老人家。”   和老白袍不同,史塔克家族的猫儿艾莉亚,则在看着我描绘出的内容,“这些圆圈是什么意思?”   “屯驻点,”我埋头继续,手头的活儿没被交谈给打断,口中解释道:“我在标记这天内表现不佳的几支军队,我估计夜王也会想先向弱的下手,有些骑士和领主之前心不在焉,敷衍了事,现在是他们品尝恶果的时候了。”   “之前你不是一直在督促整备嘛?”艾莉亚数了数图上的圆圈,“我的诸神咧,有九个缺陷?”   “是的,我是在监督,可是这有十五万人,还有隔层指挥等等问题,我不可能知道一切。”我敷衍着她。   实际上,有尸鸟在手,我哪里会不知道呢?   我是在放任某些人自流,好给异鬼卖破绽,吸引它们前来攻击。   反正,不认真执行红王命令的人自求多福,正巧,阳奉阴违的领主本也该尽早地清洗掉。 第726章 魔龙的狂舞(序)凯歌初唱——老哥   有时候我很怀疑,夏季的记忆还有前世,是否都是在梦里见到的?这是一种错觉,仿佛我从出生到现在就一直生活在暗无天日的世界里,从有记忆开始就伴随着连绵战火。   这不能怪我瞎想,没有太阳的日子对生灵来说绝对是煎熬,我在无光的天穹下所感受到的一切是如此阴沉抑郁,看看眼下的十五万大军之镇便可知一二。   黑色的烟尘与灰蒙蒙的雾气搅拌在了一处,烧着的原木上火苗飘摇,被沥青滚过的土地焦痕遍布,狂风中纷纷扬扬飞起的是尸身化为的灰烬。   这些碎屑舞于空中,又缓缓下坠,撒遍各地,不是白雪,却似落雪,虽不曾给人带来半点冰凉。   呼隆隆一声响,一块大石被自矮墙上砸下,随之四洒的是以双手掷石之人的黑色汗水,他的一整张脸全是炭迹,只有眼白在一片黑中一眨一眨。   噗通!   石头砸中了一支手,接着最后一个尸鬼倒在了脏雪之中,它还没有完全死掉,而是在不断地蠕动,在它身边,同时也在这个营城的四条主道上,散落着男人、女人、孩子、马、狗还有猫堆砌成的尸堆。   死者即便会动也不会开腔,同时活人们也没发出什么声音,不管是诱敌的群骑还是杀敌的步卒,全都精疲力尽,不想说话,更别提对躲在工事之后的人来说,之前战况激烈的时候,妄自发出声响可能会引来尸鬼的觊觎,所以每个人都尽量沉默。   于是,随着这尸鬼的摔落,战争的风暴终于在十字路口要塞止歇,迷雾内外的闪电与雷鸣也随之归于沉寂,整个世界一片默然,只有噼啪之声在响,那是火在烧。   “它们没再攻了,这是最后一波,荣光。”一个在眺望的卫士回首道。   “知道了。”我点了点头,一只手想要捂住鼻子,却又没有捂,这似乎有点娇气?   这不怪我,旁边几个人扯下来的绑腿带子味道实在是太大了。   我此刻正在视察前线的岗哨,心念里的另外一处,尸鬼莫波已经趁着混乱摸回了营城,异鬼对尸鬼没太好的辨别方法,它往尸海里一扎,盔甲一抛,它们就再找不到。   控制过它,我突然想起了奥芭娅,“艾德瑞克断后而死”之后,她似乎心绪不对,睡时我要不要和她见一面聊聊?   想到这里,我又望向自热闹变为寂寥的杀戮场,显然尸鬼的攻潮退了,我猜测夜王的试探性攻击终于结束,它应该看得出这样无脑的攻势会让它的尸鬼被消磨殆尽,因此,它要寻找其他的取胜之机。   他们会怎么做呢?   我需要听听别人的看法,杀鬼队已经前去准备,我身边的是河湾的统帅蓝道·塔利伯爵,这中年男子正眯着眼审视,审视遍布残肢断臂,人的躯干在挪动呻吟的战场,他不言不语,当然不是因为这副惨烈的景象,而是在有所思虑,想他蓝道·塔利伯爵一生峥嵘,又不是刚见生死的新兵蛋子,岂能惧怕如此场面?   “蓝道大人,你觉得异鬼看到我们这布置,它们会怎么做?”我问出了问题。   “我确实在想这个,荣光,”这位脸上不带半点表情的铁血军人开口道,“异鬼不是蠢货,看得出我们是要在这里把它们消耗殆尽,它们不会乐意让我们得逞的。”   我点了点头,“所以,它们会想办法,来出奇制胜。”   “我们这军队里新兵太多,”蓝道·塔利伸手指点,“别的军队中我不知道,光河湾人的阵地里,就有好几处出过险情,刚才还有成打的逃兵被处决,如果我是异鬼,我不会再弄这样声势浩大的全面攻势,它们的尸鬼军队指挥不灵,不会用工具,也不会自行判断战局,没办法直接杀伤到我们躲在各处的弓弩手,反而会被逐一放倒。所以,假如我是异鬼的话,会先猛攻一处,结合您所说的比凡人强大的异鬼和尸鬼,在吸引了您的兵力之后,对另外的要冲发起猛攻,就这样让您不断把兵力集中到各个地方,让您疲于奔命,最终慢慢被蚕食。”   接着,他又用下巴点了点放尸鬼进来的墙间主干道,“这样的设置或许会增加对尸鬼的杀伤,荣光,可是也让你在调集守军时得花更多的时间,无谓地增加了援军增援救急时行军的长度,例如说,你需要把军队从这条大道的左侧调到右侧,就得绕一个大弯才能办到。您曾经把四条主干道比喻为人五指之间的四条空隙,试问,假如异鬼下一次,直接由异鬼本身来带队,不去追逐骑兵,而是猛攻这活人驻守的五指之中的一指,该怎么办,光靠工事去耗吗?我听说你组织了一个杀鬼小队,假如异鬼在遭遇了初期的损失之后,设计你的杀鬼小队,利用你调动不便的缺陷,来让你的精英队伍陷入尸鬼之海,那又该怎么办?”   唔。   总结一下蓝道伯爵的意见,大概就是两点:   第一,我诱敌深入的工事设计,虽然扩大了接敌面,制造了有效杀伤,甚至有时能够产生局部的兵力优势,可是,在我需要调动兵力时,这样的城垒设计会是一个被敌人利用的缺陷。   第二,这支军队里新兵太多,很多人刚征召起来,连钩镰长矛都用不妥当,其士气更是低迷得可怕,这样会在阵地里产生不少可以被异鬼抓住不放的缺陷。   第一和第二点相结合,就会产生异鬼重点攻击的策略,我可能得不断调动后备力量去援救,而偏偏行军路很长,大军很容易疲于奔命,就这样,慢慢地活人的精力被耗干,信心也随之枯竭,最终,全线溃败,甚至溃灭。   他说的有道理。   也给了我一个理由,我正好可以说出我的想法:   “你说得对,蓝道大人,”我颔首肃容,“所以我有个两个方针,第一个,减少诱敌深入的主干道,只在三个出入口放敌人进来,另外一个出入口布置骑兵,准备包抄进攻部队的后路。”   “包抄!?敌人有百万,这很危险————”   “我知道,当然是有特殊的保护才行。”我点了点头,“第二个方针,就是主动暴露弱点,让异鬼来攻击我们想要他们攻击的地方,把握好节奏,避免被异鬼牵着鼻子走。”   “它们会上当吗?”   “这就需要你亲自来指挥了,”我暴露出我这一趟来找他的真正目的,“我有个名单,那上面都是让人不放心的王公贵族,你想办法——”   蓝道大人会意,“在背后推一把?”   “是的。”我给出一个肯定的笑容。   什么叫领主哇?什么叫封建庄园主哇?   开宴会只知把妹,收租子比谁都积极,战场上尽吃干饭,烧村子比谁都踊跃。   这样的人不杀,是要留着丰收祭宰了吃么?   巧的是,这种脑满肠肥的贵人,还就河湾最多,可能是河湾太过富庶,纵有骑士精神加护,也养出了好些废物...   “多斯拉克人建议我把融化的银倒进某几位大人的眼睛和喉咙里,我倒是一直想照办,”他一口答应,“好的,王上。”   很果断。   尚武的蓝道·塔利看来是对那些太过窝囊废,还没什么道德操守的隔壁邻居们心怀怨恨已久了。   “那我去布置了,蓝道大人,带好你的宝剑‘碎心’,指不定用得上。”我看了一眼蓝道·塔利残缺的身躯,“或者,给一个你信得过的守卫。”   “别担心,王上,在看到我的夙愿完成之前,我不会瞑目的。”这位河湾将星如此答复,“您还有很多事务需要去整肃,我就不打扰了。”   哟,送客?   八成是我暗示他残疾这件事,让他想起他就是在三叉戟河附近,与北境和谷地联军的战斗中吃过亏,这个人当即就不悦了,我也不想触他霉头,确实如他所言,我事儿还很多,没法顾及一个将领的小脾气。   到了夜里,我正准备召见沙蛇的时候,一头信鸦给我带来了厄斯索斯的急报,打开那纸条一看,我不由得站起了身,口中低吼:   “多米尼克,你又搞什么鬼!?”   之前我安排了船只送多米尼克一家过海,结果到潘托斯岸上只见到了他妻子和娃儿。   失策了!   亲戚里我的尸鸟只盯着女儿撒拉,怕她被保姆之类的虐待,我竟然忘了我老哥是个不安分的主!   “来人,给我写信给‘云雀’,快!”   “云雀”多内尔,我的情报总管。   “小姐,出什么事了?”西佛来得很快,她披着头发,穿了一身朴素的羊毛裙,看起来终于自好几天的昏睡中恢复了,这姑娘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不会是无面者又来捣蛋了吧?   我深吸一口气,安抚自己方寸大乱的心神,免得自个儿跟个没头鸡一样地乱窜。   “我哥丢了,”我一改之前有些失态的模样,沉着道,“给多内尔去信,让他找人。”   结果,信刚发出去不久,我就得到了他的下落,我这亲兄弟不在别的地方,就在这个大营里...   稍后。   我让厨房送来了一份干酪加肉排,外加河湾的甜葡萄酒,烛火被点亮,懒得换正装的我披头散发,穿着睡衣,翘着二郎腿,等到了某个任性骑士的光临。   多米尼克·波顿,啊,按照他现在的自称,应该是篱笆骑士卢斯,诸神祂们老人家才知道他为什么取这么个鬼假名,头戴一顶老古董般的诺曼盔(在这个世界当然没有诺曼人,所以应该叫安达尔盔,或者谷地盔),全身锁甲,外罩一条橡树纹章的号衣,看起来真是老土到了极致。   “你不冷吗?”我当头先问了一句,“穿这么少。”   “里头套了三件羊毛衫呢。”   “也不嫌捂着慌,没吃东西吧?”我抱起手臂,口气别提多尖酸了。   “原来红王老人家也知道营里的供给问题。”他笑了,我还头一次见到多米留胡子的模样,看上去成熟了一大截。   “这些应该比死老鼠好吃一点,”我推了推盘子,“何必呢?”   他也不客气,坐下来就给自己倒葡萄酒,看起来比起那个温文尔雅的骑士多米尼克要粗野得多,“这样一场注定永载史册的战斗,如何能不欣然相赴?”   “哦,所以不是为了我来的。”我撇了撇嘴。   “你身边豪杰无数,”他耸了耸肩,唇齿有些不清,因为他在大口咀嚼,“有见到我在马上的英姿吗,莱雅?我一标枪扎灰了三个尸鬼。”   “你还会耍标枪?”   这再一次提醒了我,虽然我们兄妹感情不错,可是很多方面我都不算了解他,我甚至不知道他在谷地当侍从那会儿,是个乖巧的好学生,还是个调皮捣蛋的恶魔。   果然不出我所料,“在谷地当侍从的时候,常常打猎,”他颔首,“骑马扔标枪比用弓箭容易。”   “那,那谁,这位,叫什么来着?”我语气依旧很平淡,话说到现在为止,自他出现以后,我都没激动过,可能是气过头了。   “卢斯爵士。”   “好吧,卢斯爵士,你老婆孩子呢?”   “在厄斯索斯,她可没你能打,干脆躲着点儿。”灰眼黑发波顿家的卢斯爵士回话道。   “真是个负责任的好男儿。”我讽刺道。   “也是个勇敢赴死的好战士,反正我妻子薇尔菲德有个高贵的夫家,她和我的娃娃都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实话说,其实我一直在考虑发誓成为守夜人的事儿,”他吃得满嘴胡子都是碎屑,“可没等我从病床上启程,长城已经塌了,不过,来这里也一样,我认识了几个黑衣弟兄,都挺能打。”   “谁?”   “威玛·罗伊斯你知道的,”卢斯爵士,咳多米尼克,“卢斯爵士”回忆道,“还有几个野人,以及前犯人,耶哥蕊特和琼恩·雪诺,或者该叫某个坦格利安,话说我不是在和你的尸鬼一起在白港认识的他们吗?”   “你...”我刚刚问出口的那个“谁”这一声,只是因为我在思考该拿他怎么办,不是真想问他,白港我不是很像提,尤其是多米知道我就是“艾德瑞克爵士”。   最终,我给了一个建议,之所以是建议,是因为我知道他不会听,“这样吧,你现在启程去赫伦堡...”   “你知道我不会去的。”   我揉了揉眉心,“反正我不会派你进骑兵队里,太危险了,你担任我的随身护卫吧。”   他坚定地摇了摇头,“在某座高高的木塔上?我看到了,有好几座这样的了望塔,全在后方,不在前边。”   其实本来外墙上该有一座的,可是自我发现当异鬼出没后就伴随着迷雾时,干脆地取消掉了这一设计。   我正要回应,这时,西佛进来了:   “小姐,呃,”她看了多米尼克一眼,或者说某个雇佣骑士,她没见过,“王上,荣光与威严,杀鬼小队来信,有一个圣火之手的红袍巫师从火焰里看到了异鬼突击咱们的营地,并且认出了那是哪里。”   这也行?!   我听呆了。   这预言魔法,还能对异鬼起效?寒神该不会这都没想到吧?!   “带我的半身甲来,我换装,”没空理会什么任性老哥了,“命令铁盾团的弩手,无垢者三百,加上圣火之手一个百人队集合,通知过杀鬼小队的其他人了吗?”   “他们都知道了,王上。”西佛在外人面前很拘谨。   “在哪部分?”我问,这里的哪部分,自然是因为一如和蓝道商议的,以及我自个计划的一样,我故意着重布置了几处外表是缺陷,实际是陷阱的区域。   “不是您埋伏了士兵的段落,是多恩人的区域,一个异鬼砍掉了奥柏伦亲王的脑袋,杀害了道朗亲王的两个儿子,那个红袍巫师正是认出了这几个马泰尔家族的成员,所以才确定那是多恩人驻防的地段。”   奥柏伦亲王。   道朗亲王的儿子,似乎是叫崔斯丹,还有一个昆廷,这个昆廷当初曾经想去奴隶湾向丹妮莉丝提亲,结果辗转之后被维克塔利昂的铁民海盗所俘,当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桨手,最近才回到家里。   还记得吗?当初道朗曾经要求让我和丹妮莉丝与他的儿子成婚,以成全马泰尔家族的利益:与王室紧密联系,加重权势,避免战争。   所以,我借口要了解一下自己的未婚夫,事先向道朗亲王要求将他儿子派了过来,与我和丹妮莉丝一见。   他们到了以后自然有种种理由进行拖延,结果直接拖到了现在,这二位仁兄进了十五万大军的营地。   现在这预兆显示这二位与他们的叔叔奥柏伦一起死于异鬼之手,这听起来很麻烦。   要是奥柏伦一个人死了,或者道朗亲王的两个儿子死了,那可能多恩会不稳,但是不至于立刻成为祸患,可是...   他们假如同时死了,马泰尔家族里,把持阳戟城的这一主支,好像除了瘫痪的道朗亲王之外,就没男丁了!   这尼玛,要我是道朗亲王我怕不是得气中风。   事不宜迟,这预兆最好最好别发生!   “等等,”这会儿,被我忘在一边的多米尼克,或者说卢斯爵士开口了,“莱雅,我听到你在提异鬼,还有,杀鬼小队,这名号我似乎听过?” 第727章 魔龙的狂舞(序)凯歌初唱——真正的   红王的寝帐。   这会儿,我惊闻异鬼可能的动向,正要着上装甲出发,却突然听到了多米尼克问我杀鬼小队的事情。   我不愧和多米尼克是兄妹,虽然他有很多经历我不了解,却一听就知道他意欲何为。   这小子想参与。   “之前曾经要志愿者,”我回答,“可是报名的人寥寥无几,他们以为这和敢死队差不多,当然,杀鬼小队杀异鬼,实际上也确实将是九死一生之征。”   他眯起眼睛,“为什么你要着甲出门?难道你自个要和异鬼较量,你一个国王跑去和危险的怪物对阵!?”   “别用这种教训的口气,卢斯爵士,”我叫出他的假名,“君主出征,本就该率众当先,好了,雇佣骑士,你的身份我无法确认,你必须呆在我指定的地点交代清楚你的底细,为了安全起见,不要随意走动,我的卫士会看住你的。”   一时沉默,这寂静一直持续到回返的西佛来打破:“王上,你的铠甲准备好了。”   “莱雅,”这时候多米尼克又开口了,语气里满是痛惜,他的面容似乎沉浸在了震惊万状之中,好似突然意识到我自从和他一别之后,就变了一个模样,“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噗嗤——”   他这副模样倒是让我笑出了声,怎么,难道还把我当成宝贝老妹?   “能经历什么,自己给自己戴上王冠的女人,难道能一直在宴会上跳舞吗?好了,西佛,去告诉卫士,看住这个篱笆骑士,直到我回来,别伤害他,待他如宾。”   说完我迈步向后帐走去,却又被他一句话叫住。   “所以,你能用命去拼,我就不能!?”   “绝非如此,”我摇了摇头,“我说,卢斯爵士,你觉得你勇武无畏,你觉得你可以有一番作为,可和你一样想的人不计其数,他们几乎都成了异鬼的仆从。这世上大部分人注定都将碌碌无为,所以我了解你的意愿,可是我无法答应,因为你之前的经历证明了你这人不会照顾自己,任你枉送性命绝非明智之举。麻烦你成熟一点,接受现实,好好想想自己到底该做什么,老男孩,当爹的人了,别像个小娃娃一样整天发骑士梦。”   我的语气依旧很平淡,要我拿出老妈教训儿女的语气当然不可能,虽然我这话说教的意味很浓,甚至略显唠叨。   “你还在气我没有离开?”他站起身子,口气情真意切,“家都没了,我已经从北方逃到了南方,难道还要继续逃吗?”   我该怎么说?   明摆着的啊!   从卢斯·波顿死了以后,他自己做的事是不是一团糟!?   他压根就没从自己妹妹和父亲相残这件事里恢复过来,他整个状态都不对,连对妻儿都魂不守舍。   当然不是说他没有振作,而是他试图振作,却始终没有走出来,否则北境人和史坦尼斯内讧的时候我不信他没机会脱身,甚至反杀后党!要我去我肯定不至于被关进地牢里折磨得生不如死一身伤!   多米尼克不是我,他还是把人想得太简单,哪里知道什么人心险恶。   算了,我也知道之前的托词他没法接受,那换一个说法:“我需要有火魔法的士兵,或者至少有瓦雷利亚钢,再或者箭术颇佳,据我所知,你不够格,去了只能拖后腿。去找把名剑,或者,展示下你的箭术。”   多米尼克闭上了嘴,他箭术当然不行,瓦雷利亚钢剑、火魔法什么的更是没有。   问题解决了,要说服某些脑袋是真的难。   当然,我没想到还有更难的,例如我想出的借口,居然被克服了!   当我出现在多恩营地附近的时候,一匹快马载着多米——哦,在外人面前是卢斯爵士——飞奔而来,只见他的背上露出了雕工精美的剑柄。   双手剑,材质不凡,象牙包裹的剑柄,护手是一展歌喉的淑女。   “怎么样,王上?”他得意洋洋,在我卫士制止前卸剑双手呈住,“此剑名为‘空寂姐妹’,长达五英尺两英寸,有三指宽,我在谷地的老相识米歇尔·雷德佛是林恩·科布瑞大人的侍从,我也认识那位科布瑞家族的骑士,他双足皆断,故而愿意借我用来斩杀异鬼。”   我狠狠一拍额头,铁护手发出叮当响。我怎么忘了这一茬?!   前些日子,缺腿的林恩·科布瑞爵士作为珊莎·史塔克夫人的使者前来交代谷地的战况,虽然有梅丽珊卓的爆炸,谷地依旧面对少量尸鬼的侵袭,这里的少量,是指上万。   “唉。”算了,没时间,在这个十字路口要塞里,说不准异鬼什么时候就会来袭。   我付之一笑,“不错的剑,你到底想要向自己证明什么,多米?”   “什么?”他听了这话不由地一怔,这位“雇佣骑士”脸色异常正经,“我只想完成我该做的事,一如我曾许下的承诺一般。”   “你在成为你想象之中卢斯·波顿想要你成为的那个人,你在疯狂地追寻他的影子,哥哥。”   我低声吐了这么一句,又挺直腰杆端坐马上,没管他听没听到,下令继续进发:   “行行行,你要巴不得你老婆当寡妇改嫁,我没意见!”我一挥马鞭,啪!“加快速度,快!”   卢斯·波顿想要自己的儿子成为什么样的人?   再也明显不过了。   一个家教良好,受人尊敬的波顿家之主,精通马术、骑枪和竖琴或许还有颂诗和猎狐,与什么密室、剥皮、恐怖堡的古代传说没有半丝联系,就像是阔别了阴森的先民过去,投身七国主流文化一般。   我那个爹想从多米尼克开始,洗白这个家族,他的儿子将不会有类似“水蛭大人”一类的名号,而是会在某场比武大会之后搏取更加富有诗意的称呼,例如“琴弦骑士”这样的。   多米尼克自己也是这么想,他生活在卢斯的阴影里,在我杀掉了卢斯以后,他无所适从,仍然在沿着父亲画好的轨道走下去。   可是,不管他如何表现,他这人的某些方面我可是一清二楚,哼,这个低俗猥琐的家伙,这世上哪有品格高洁的骑士会强吻自己亲妹妹的?我记着呢。   荣誉卫队保护着我前进,我身后的多米尼克呆了一呆,似乎在思考我说的那些话。   你会怎么想呢,哥哥?   昏暗的天色下,我们抵达位于整个营城东北角的多恩部分,工人团正在这里检修损坏的投石机和巨弩,他们转动握把,收紧绳子然后放松,以检验器械是否牢靠,杀鬼小队已经全员等在这里,还有我配备的弩手、方阵步兵和步行骑士,见到我时,泰尔斯迎了过来:“王上,您的召唤正当其时,我正好有事儿找您。”   他表情不复谦卑,双目坚韧,嘴角微微下撇,有一股欲要执理而争的气概,这不由得让我下意识地感到不妙。   “怎么了,泰尔斯师傅?”我问道,语气客气,心中掂量。   “士兵兄弟会的朋友告诉我,他们有些人已经忍饥挨饿好几天,在今天作战时,甚至有昏倒的,荣光,这样下去,恐怕您的战士们会心生怨恨。”   士兵兄弟会。   这年头城里的市民们已经开始慢慢习惯在行会之下过活,于是参军打仗的,也搞了这么一出,这兄弟会新组建不久,在那些商人和佣兵的鼓动之下,农夫、猎人和村民出身的大部分壮丁纷纷加入其中。   我一开始想要捣毁这种明显是要团结起来和上层谈判的组织,可是一细想,这种组织明面上是争取权益的公会,实际上也算是欺上瞒下在上层和底层之间两头吃的人渣,暴力地摧毁它实在是不够明智,毁掉一个,以后还会催生另外一个,要知道,只要有工程师、精锐弩手等等技术兵种在,这样为群体发生的组织便不可能没有。   就和其他的一些这个时代的会社组织一样,这个士兵兄弟会的组织者一面向贵族们要求权利,暗中接受收买,一面用集体一致的名义压榨士兵,收取士兵的“会费”,当然,他们也提供一些服务,例如介绍雇主、替会员声张权利,避免不公一类,不过,就像是我所说的,既然可以被收买,此中当然猫腻多多。   反正,我便改为拉拢和分化了,直接面对这个基层组织压力的是各家贵族,尤其是对手下控制力薄弱的那些,红王的宫廷没受太大的影响。   现在,士兵兄弟会找上了泰尔斯,实际上是在向我释放一个信号:   底层十分不满,他们已经弹压不住了,如果我不赶快采取行动,地位不够高的士兵兄弟会头头们就要自己跑来向我呈情!这样的事传出去的话,不论我的态度如何,都会对士气以及王权有一些个影响。   “如果所有的物资都实在短缺地话,那您得速战速决了。”泰尔斯沉声,“在这里驻扎的每一秒钟都有人在近一步走向死亡。”   “速战速决,这就得看你们了,异鬼死得多就能速战速决,否则尸鬼百万,一旦战败你的那帮兄弟跑都跑不脱。”   我们二人的对话声音不小,周围的人听得面面相觑,白日间大家尽情屠戮,看起来似乎完全能和怪物敌人一直耗下去,可谁想得到,或者说,谁联想到了要维持这样庞大的军团压根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支十五万人联军已经快崩溃了。   我转向众人,语气相当沉重:“你们都听到了,诸位,能在这里把长夜军团耗死,只是我营造给异鬼和夜王看的假象,实际上,我们快完了,除非你们能打量杀伤异鬼,好让我们获得胜利,从而顺理成章地解散掉大部分人员。”   还有一个隐忧我没说明,或者说,这只是我个人的大问题:不管是明面上红王的反对者,还是暗地里有什么谋划的群星就位教某分支,底层不稳的状况他们一定看得见,只怕会被利用起来,这代表着在和异鬼的战争之外,我又要把尸鸟耗费在维稳这种破事上了。   “有个问题,”荣誉卫队的队长“拂晓神剑”艾德瑞克看了一眼“卢斯爵士”,“王上,昆廷、崔斯丹还有奥柏伦亲王不在这里。”   “什么?!”我眉头一蹙。   酒僧接口道出此中的问题:“换言之,荣光,预视里看到的,被突袭的地方,可能不是这。”   “你们怎么不早说!”   “我们也是才到,这是我十几秒之前得到的消息,王上。”   糟糕!   如果这三个马泰尔家族的男丁不在多恩的防区,他们会在哪?!   “你们有问过他们的卫兵吗?”   “那些多恩剑客不知道自己的主子去了哪,听来似乎是很私密的事情。”   什么私密?妓女和商人都被送返了,前线随时可能会面对尸海的入侵,他们能有什么私密如此重要?!   我想想,和多恩的马泰尔家族有一些关系的地方...他们和七国的主体以及北境联络不多,不大可能会有什么接触,除了河湾和王室之外。   河湾的话,如今已经不是奥柏伦亲王过去的挚友维拉斯在主持,蓝道·塔利伯爵眼中揉不进沙子,身处边疆地边缘的他也不喜欢多恩人,换言之不会是河湾。   那么,就是王室了!   昆廷在昔日前往奴隶湾时曾经被维克塔利昂所俘。   更别提,马泰尔家族和坦格利安王朝乃是时代联姻的血亲,重建和维系这段关系对阳戟城的亲王绝非是坏事。   而且,马泰尔家族和我关系一般,如果坦格利安要与马泰尔的力量结盟对付我,那也是说得通的,既然如此,那三个叔侄当然不会随意透露出自己的行踪,他们得避免惹起我的怀疑。   好哇,我在这操心这三人的小命,他们还有可能是因为对付我所以不在该在的地方,害我们白跑一趟?   这世道太恶心了。   偏偏我还不能不去顾及这仨,毕竟在这个封建时代,人情不比法理对人的影响小,如果他们真死在异鬼手上,内战几乎是铁定会发生。   “走!风暴地和丹妮莉丝的军队,他们现在一定在那!”我一拉缰绳。   预言,预言,我所知道的几乎每个预言全是误读,这次也不例外!   我的卫队结合配置给杀鬼小队的人手一共五百人立刻开拔!多恩和风暴地/丹妮莉丝军队的驻地几乎横跨整个营城,不过蓝道·塔利提到的绕路问题这时候不难解决,我们打开主干道上的隐秘暗道,顺序通过,就是这些小道狭窄而曲折,没法骑马过,还得弯下腰走。   哪怕只有五百号人,这过程也显得如此冗长。   才走到半路。   铛铛铛铛————!!!!   这是了望塔上的警钟,随之亮起的正是我们目的地所在的火光,然后整个营地不管是执勤还是休息的活人全都已经醒来,异鬼已至!   “王上,要不把行军队列改为戒备状态,咱们现在这样子一旦被偷袭就完了!”艾德瑞克·戴恩请示,“这样长的纵列,一旦有异鬼跑过来攻击———”   “组织先遣队,后续部队谨慎前进,”我拔出佩剑“黑暗姐妹”,“杀鬼小队,弩手十人、带盾方阵兵十人,命令骑兵出城侦查,我恐怕——”   我话还没完,局势就用不着我恐怕了。   轰!一声爆炸的轰鸣震动了过道的尘埃,待到我们走出了这里以后,看到一座矮墙后的箭堡正在火中熊熊燃烧。   “事故?!”史塔克家的艾莉亚猜测。   “不是!他们就在那。”我检查过尸鸟的视野,给了一个确凿的论断,“大举进攻,三十到五十个异鬼带队,集中在风暴地的防区。”   果不其然,那数百英尺外的火光之上是羽毛闪过,长夜的鸟群一直在搜索驱赶我的眼睛,现在全部集中到这里来了!   “有异鬼,我们不就是来杀异鬼的吗?”一直沉默示人的多米尼克开腔。   “是的,但是与此同时,没有异鬼的尸鬼或许可以慢慢耗尽,可是有异鬼带队的尸鬼,两种鬼类的配合之下,将会非常难打,一个有力量,一个有数量。”   “它们就像是率领狗群的猎人,”艾莉亚会意,“那么,我们就是专打猎人的?”   我点了点头,肯定了她这个说法。   我就知道,之前在营城里丢掉的数万尸鬼不过是试探,哪怕有人类斩首战术的威胁,异鬼也绝对不会缩在最后。   接着,我想起了蓝道伯爵给我的分析,什么分析?“在吸引了您的兵力之后,异鬼可能会对另外的要冲发起猛攻,就这样让您不断把兵力集中到各个地方,让您疲于奔命,最终各个击破,慢慢蚕食。”   “你们先行前进!你,”我看向多米尼克,“卢斯爵士,带着我的玺戒,去告诉西佛和我的传令官,让各军统帅严防死守不要妄动,无论听到什么,都不要擅自出兵进行救援,安心守护自己的工事。”   “什么!?”他嗓门很高,“莱雅拉,你又要——”   “这是命令,雇佣骑士。”我说完,“其他人继续前进,我们走侧边,泰尔斯师傅你上塔去看这片遭到攻击区域的状况。” 第728章 魔龙的狂舞(序)凯歌初唱——速决   在泛黄的火光下,一人一马调头离开,其背影看起来既悲伤又无奈,好似一头受伤的孤犬。   化名为卢斯的多米尼克正愤然而走,因为我给了他这种人一个无法违抗的理由,不是以妹妹,而是以君主的身份。我想我这老哥内心深处尚未就自己胞妹成为王者这一点,有任何准备,故而面对我居高临下不符心意的命令时,委屈得要命。   至于他对我那点情愫...   接触越多的人我就越明白,感情这点东西毫不靠谱,原则、利益、理想、仇恨,高于其上的理念实在是太多太多,何况我也不是什么魅力无处安放的交际花,本身不是朝着诱人这一特质去发展自己的。   因此,虽然看起来我在这个年轻的岁月里追求者不少,可那大概率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我,而只是了解一个爱与美的王后、富家女、伯爵的女儿或者女王这一类的意像,更何况对我不感兴趣的人或者不感兴趣时的心境,我没太记住,毕竟与我无关。还有女孩或许比我更受欢迎,受欢迎得多,例如玛格丽·提利尔、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甚至多恩的沙蛇淑女娜梅莉亚,我也没关心她们都是怎么在少年之中腾转挪移的。   毕竟,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的主角,也只是自己的主角,所以,我不会太过关心其他人的人生。   至于多米尼克这里...他当初的那一吻现在想来,多半也是出于他自己的欲求,这不奇怪也不自私,或者说人本身就是自私的,多米尼克有一个完美家庭的梦,在孩提时我的出现圆了他这个梦,他不想要自己的美梦破灭,只可惜他的这个梦,卢斯·波顿给不了,我也不行。   反正,我能说什么呢?时过境迁,七国已经不是夏日的七国,当下,七国最繁忙的道路已经成为活人和死人的决战之地,我所在的这座营城火光滔天,远方更是黑烟与迷雾中的战斗之响,大敌当前难道我还要玩什么家长里短儿女情长的游戏?   “继续前进,斥候三人一队,带上铃铛!”我下令,“遇事先摇铃。”   “这沙场中没人听得到,”身边一位宿卫忧心忡忡,“铃声太小了,王上,到处都是惨叫和火烧,这样分开反而容易被各个击破!”   “没关系,”我回答质疑这道命令的卫士,“我听得到,你们也就能听到了。”   有尸鸟在,我会怕听不到几声叮当响?如果不是生怕百密一疏,连斥候我都不用派,周遭的情势就在我心中。   部属不再质疑,他们本就是离我最近的武装,相信我的决定不会出错,铠甲碰擦,铁靴踏雪,喊着号子的荣誉卫队继续前往风暴地的营地。   我心里却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安之若素,我知道当下这一仗会很关键!   因为我知道,现在从各方面获得的消息来看,其实理当寻求迅速决战的,不是异鬼,而是我们。   显然,饥荒和瘟疫乃是异鬼的头号帮凶,现在我所拥有的庞大军力注定没法持久维持,必须尽快获得胜利。   好消息是,本身绝非人类,无法对人类感同身受的异鬼们不明白我的困境,它们似乎真的以为我们可以凭借工事、火焰和黑曜石来耗死它们,于是想要尽快奠定胜局。   坏消息是,寻求速战速决的异鬼,同样很难缠!我知道,敌人中最可怕的不是异鬼单独出击,因为那只能偷袭或者侧袭,也不是尸鬼的集群攻势,因为要么凭借良好的工事,要么凭借骑兵的机动力或者步兵的车堡与矛墙,简单粗暴的尸海战术绝非无法面对。   它们当中最让人头疼的,是异鬼和尸鬼配合发起的攻击,当初孪河城的第一次失陷和第二次被围攻都是面对这样的战术从而屡屡吃亏。   还有马泰尔家族和风暴地贵族的密会,显然今天这一次不会是头一回两边眉来眼去。   他们又在计划什么?我的尸禽没告诉我关于他们的任何消息,看来会晤地点藏得很深,不显于人。   考虑到风暴地现在的封君,风息堡的男女两位拜拉席恩家的主人年龄都不大,还有一个老辣的琼恩·克林顿对他们影响深远,我恐怕此中猫腻不浅。   暗中操弄,利用盟友来达成目的的事儿可不止泰温会干,老狮鹫琼恩·克林顿卧薪尝胆多年,一直期盼他的养子能够重建他和他那位雷加王子的王国,至少也是坦格利安的王国,可如今我一个不够格的私生女跑出来横插枝节,自然会惹得他愤懑不平,而既然心怀不平,他就不会简单地出走放弃,终老自家的故垒。   想到这里,我转过一个弯道,眼前的门扉无人看守,门扉半开,让人心里一沉。   门后则是惊慌错乱的呼喊,和濒死前的惨叫,局势已经糜烂。   只见一个丢了头盔穿着棉甲的农兵跑了出来,“死人破门啦!”他大喊。   “它们翻过了墙!”   “白色的,救命!白色的邪魔,救命!”   一听就明白,此地的风暴地人已经被恐惧给吞噬,溃不成军,我当即拔出“黑暗姐妹”,高声一呼:   “步兵下马,无垢者接阵,弩手占据附近的箭塔,骑兵呆在步兵身后,洛恩王国万岁!”   “万岁!!!”老练的荣誉护卫齐齐一喝,有条不紊依令行事,无垢者太监组成了五十人左右的小小方阵,澄黄色的青铜头盔闪闪发亮,手中的大圆盾和长枪已经准备就绪,我还在马上,猫在人阵之后大喊着吩咐,“不要顾忌任何逃兵,碾碎看到的一切,进攻!”   这些没有感情的前奴隶直接朝前推进,“哈!!!”他们狠狠撞上半开的木门,直接轧了过去,那粗陋的门扇被压倒在地,一双双皮靴,紧接着是马蹄自上头滚滚而过。   随着通路大敞,我的眼前轰然一亮,慌乱的男人逃来蹿去,身后是张牙舞爪的死人在追逐,四处全在燃烧,焦黑的地面和生死不知的人体遍地都是,其中有些人体还睁开了蓝眼站了起来,那外部的墙边还有尸浪不断翻过,汹涌而入,这风暴地人之前的防区已经成了冰与火的地狱。   一些白色的身影闪烁在帐边墙间,飘忽不定,俨然正是制造了这地狱的兴风作浪之鬼。   “无垢者吸引敌人,弩手肃清道路,骑兵准备!”   手下人依令行动,整齐的枪盾步兵凑成密集队形向前压去,踏地脚步的共振与矛杆击打盾缘的大讽吸引了几乎所有活尸的注意力,五十张钢弩的矢雨一扫而过,正是出击的大好机会!   “杀鬼队!冲锋!”   呜呜——呜——!   北境的牛角号苍凉恢弘得一如既往,我一夹马腹,尖刺戳进了坐下小麦柔软的肌肤,这神骏宛如被火烫了一般,直奔而起,在我身后是枪骑兵那锋利的尖头在火光下寒光闪烁,号角声响起的那一会儿,两翼骑手就已经绕过了步兵阵和涌向步兵的尸鬼,直冲异鬼所在!   “红王万岁!!!”   马蹄轰鸣如雷,夹雪的狂风吹得头盔呜呜作响,“哇啊啊!”激动的艾莉亚在我身后发出惊呼。   我透过面甲的缝隙,看着狂吼而来的活尸被坐骑撞倒,席卷进了马队之下,八成将被踩碎成泥,手中的细长瓦雷利亚钢剑直指向那骑在冰蜘蛛上的异鬼,它们似乎被这动静激起了怒火,从各个角落里闪出身迹,双方迅速接近,冰铸的重矛投掷而出,我身后的多斯拉克骑射手毫不服输,龙晶箭枝顿时和冰器相互横飞。   近了,我几乎可以看清那一张张如同骷髅一般的容貌,还有它们铁灰色的铠甲。   “噢!!!”一个异鬼大叫出声。   对方是活人梦魇,我方是精锐老卒,都深谙射人先射马的道理,那些冰蜘蛛还未发出惨叫声就变成了冰雾,伴着战马唏律律的惨鸣,轰然一声,枪骑兵与异鬼踩着跌落的同伴相互碰撞在一块,一时难分高下,只见白色的怪物成雾,铁包裹的活人死而复生,向自己的同袍挥武相向,只是刚一接触,战斗就陷入了最惨烈的状况。   在第一时间,我就落了马,幸运的是我方军人都知道要绕开我所在的地方,免得踩踏,在投出了黑曜石投矛之后,我紧接着瓦雷利亚钢剑横扫而过,将一把逼来的冰剑之刃连其主人一起打成碎渣。   眼前显然是悍勇或者说鲁莽的异鬼已经被我们困住,此时不狠下杀手,还待何时!?   “艾泽!”我回首大喊,然后继续挺刃面对三个异鬼的夹击。   “圣火!!!”肥胖的酒僧艾泽黎诺满头大汗,他喊破了音,双手高举。   轰然地一声,自他的剑上绿色的火焰升起,这家伙不通魔法,用的是在剑上涂抹野火的老伎俩,而随着这绿焰信号的出现,似乎是要应和他这青火的燃烧,不远处的门后轰然亮起了一片!   是拉赫洛教派的圣火之手,手持火焰状长矛的铁甲士兵!   只见这些属于光之王的战奴身上和武器上都冒着熊熊烈焰,就像是火本身在大地上行走,为首之人高颂出声:“光之王!”   他的教友立即响应:“荣耀吾民!!”   他们加入了战场,所过之处一切活尸沾而自焚,成了一支支以血肉为柴的蜡烛,这就是我针对异鬼的必杀武器,这些被至高牧师马奇罗带到七国来的圣火之手将以自己为燃料,带着异鬼玉石俱灭!   “坚持住!”我大喊,“缠住这些怪物,死死缠住!”   话音刚落,我已经和身边的卫士一起继续围攻之前要围攻我的三头异鬼,无用的盾牌被抛下,大家凭借更灵巧的长矛与长柄,配合着让身姿轻捷的敌人活动空间一点点缩小。   这时候只听远方的无垢者大阵一声哄叫,太监重步兵们向尸鬼发起了反冲锋,直接逆推而来,塔上和墙上的弩手躲在大盾之后拼命射击,火术士和工人团辎重太多这才刚到,他们中的掷弹手立刻开始向还在从外涌入的尸洪投出火焰,片片亮光骤然大放。   所有人都依照我事先的安排行动,将尸鬼和异鬼两相隔绝,挡住尸群,杀死白色的邪魔!   此次突袭的异鬼为数约在三十,它们初始时还能挣扎反攻,让我的卫队平添伤亡无数,待到圣火之手冲至,这些被困住的魔法生物一个接一个地与火同归于尽,燃成了黑灰拌着冰水。   最终,我喘息粗重,揉着在各种光亮和黑暗中折腾数次的眼珠,无数的旗子在冬风中飘扬,风暴地的幸存者跪倒在地,亲吻着我的马蹄印,高呼红王的名号。   “得救了,我们得救了!”他们话里带上了哭音。   “赞美你,凡间的巨人,无边王国的缔造者,毁灭与幸福的宣告者!”他们态度开始阿谀。   “红王万岁!”他们由衷地为我喝彩,“铁王座上的红王万岁!!!”   然而这只是农兵而已。   半天之后。   我呆在风暴地的一座大垒中歇息,依旧身着戎装,怀中抱着一壶热苹果酒,这是塔斯岛伯爵地盘。   荣誉卫队的队长艾德瑞克爵士正在向我禀报这一仗的结果:“到处都是烂肉和骸骨,荣光,道路上,沟壑里,空地间,数目少寡的医生们连处理伤兵尸体都来不及,那些重伤致死的躯壳被堆成了“尸墙”,好给不断运来的活人腾空间,有的还在墙里颤动。”   “没法统计伤亡?”我质疑,“那些尸体难道不是被圣火之手烧成灰,还能留下?”   “这得等打完以后了,王上,他们大都是被自己人给杀死的,或者踩踏而死,现在的话,只怕没这么多的人手来做算术题,另外,这是我们搜出的信件。”   “找到马泰尔家族的那三位了吗?”我接过信,一边问道。   “没有,尸体太多,这恐怕一时半会找不出来。”   我摊开信件,开始细细阅读:   “那个莱雅拉算是个什么东西?我一度还好奇过,当初在遇到她那个可笑滑稽的马戏团洛恩王国以后,我曾经派人去北境查访了解此女的底细,我得到的消息是,这个弑父者,蔑视王权的匪类,她的父亲想要把她培养成一个自家的间谍,一头听话的母狗,却不料被这只母狗给反噬了——   ————我们的女王辜负了她的血脉,她或许注定要沦为没有土地和朋友的寡妇——   ——我们必须自己来争取真正的光荣,对抗那个野种,否则七国的暗无天日之时,将指日可待——”   这封信没有署名,口吻似乎像是我怀疑的琼恩·克林顿,又似乎另有其人,毕竟琼恩·克林顿拿腔拿调,说话不会那么庸俗。   至于信件的内容...   我一向知道,既然身为君主,那么乡村田间的起义和宫廷里的权谋斗争都不会少。   这封信毫不奇怪。   哪怕是大敌当前,竟然还有人在这谋划着自己的小心思,也不出我的预料,这就是人性。   我没想到的是——   “这些贵族,竟然和邪教勾结起来了,”我喃喃自语,“看来,内外都得抓,否则我这红王,还真是会内外交困哪。” 第729章 魔龙的狂舞(一)反击风暴(上)   风暴地人的军营,硝烟未散。   善后事宜自用不着我亲自处置,累累尸骨和满目疮痍的工事有他人去料理,因此再多的尸山血海也用不着我来操心,作为君主,我应该关注的乃是领主的风向和底层士兵是否还能重整。   那封没有署名的信是自某位伯爵的营帐里搜出的,看过之后一片阴云洒在了我的心头,各大派别之间纷争不断,安稳人类内部永远是我最头痛的事务之一。   紧接着,“拂晓神剑”艾德瑞克给我送来了马泰尔家族成员的下落。   “我们找到奥柏伦亲王和他侄子们了,王上,他们还活着。”   “哦?”我站在了望塔上看着长夜军团迷雾的方向,“情况如何?”   “都不错,多恩卫兵死光了,可是他们仨还活着,奥柏伦大人前来此处与一个贵族女子私会,他的——”   年轻的艾德瑞克爵士在言谈中对奥柏伦十分尊敬,这没什么问题,他毕竟是多恩人,可是...私会?   “不可能,所有和战斗无关的女人都被遣往后方,别告诉我他和‘美人’布蕾妮有一腿。”我果断否决了这消息的真实性。   奥柏伦和布蕾妮严重不搭,单纯从他那种人的眼光来考虑,布蕾妮其貌不扬,乃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他与她互以弟兄相称的可能性远大于双方有什么私情,这不是说英勇的布蕾妮毫无吸引力,只是她吸引的不会是花花公子。   “呃,王上,那女人是远近闻名的娇花,实际上据我所知,是奥柏伦大人饥渴难耐,召她前来,可是她是风暴地人,一路上人多眼杂又不好去多恩人的地方,于是奥柏伦和她父亲合谋贿赂了您的卫士、守门的士兵与骑士,还有一干可能有牵扯的人等,大家都觉得这无关紧要,最后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操!还能这样!?   “就为了一夜之欢,贿赂一大堆人?”我挑起眉毛,奥柏伦·马泰尔简直刷新我的三观,他是这样的人吗?   “他可以为了睡美人而潜入敌人的堡垒,”艾德瑞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这小子语气里还带上了些许向往,“真是厉害极了,像这回,二人私会时,这位亲王把自家的子侄也带上见识见识,当异鬼攻进来以后,那女的直接把他们扔进了地窖里,从而幸免于难。”   不知道是男女思路的差异,还是单纯是我疑心病过重,艾德瑞克听起来信誓旦旦,可我却没法相信这样荒唐离谱的理由。   谁家去私通的时候会把两个侄子带上,这明显是商谈大事的布置吧?   别告诉我他是玩得野,打仗呢,能不能严肃点?   更别和我说个别大老爷们能把性事看得比战事还重要,或者发泄解压啥的,这压力能有多大我咋不去解一解?   “拂晓神剑”艾德瑞克出自戴恩家族,多恩的豪门,和同为多恩贵族,甚至贵族的马泰尔家有着互信我倒是不奇怪,所以我没怀疑艾德瑞克说谎,他目标是成为传奇的骑士,诚实这点基本的品质是有的。   可是要说他奥柏伦亲王是来干特娘的一炮,别无他求,那我就觉得扯淡了。   更何况,我有尸鸟在手,基层的腐败我大多都看在眼里,偷偷送妓女或者仕女再或者私生女进来偷欢的事我不是没见过,可奥柏伦这一桩我还真是头一次听说,之前毫无痕迹,故而我才会联系起琼恩·克林顿,并且疑心大起。   甚至,我有一个思虑油然而生。   假如他们真的在背后谋划什么,并且有窥探到我禽俑存在的能人参加,那我要中什么阴谋诡计绝非不可能。   要不要直接让那个预言应验,送这三个叔侄到异鬼那送死呢?   “王上?”艾德瑞克问了一句。   “艾德,”我叫响他的昵称,“所以归根到底,那三位没事,对吧?”   “是的,他们好得很,就是摔得有些青紫,要不您见见?”   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模样:“不了,兵荒马乱,随时会被攻击,这时候他们该快些回去坐镇指挥,对了,他那个情妇情况如何?”   “很不幸,奥柏伦亲王不得不亲手杀了她,这个咱们的医生验过,从血管和肌肉的状态来看,那姑娘确实变成了尸鬼。”   杀人灭口,死无对证,我的疑心病更重了。   虽然我有尸鸟和石龙,可是某种意义上说,魔法只是为了用来解决魔法引起的祸端,例如异鬼,在解决这些大敌之前,让活人在随时随地的监视之下自危绝非我所愿,至于龙的威胁则早就被坦格利安的龙王使用过,而且如果我冒然让石龙出手,只怕丹妮莉丝不会骑着魔龙在一边看。   总之,在联军内部,我依旧有无法顾及的角落,而在这些角落里,黑暗和憎恨滋生。   我感到头脑里一团乱,一双双鸟眼传递来的信号不说,对于各色权贵的疑虑,对战局的担忧犹如一团杂乱的麻绳绞缠在了心头,我突然想起了艾德·史塔克洗剑的习惯,那位临冬城公爵似乎在杀戮之后喜欢以这种方式来重整心绪。   于是,一种渴望滋长在心田,如今我也有了瓦雷利亚钢剑,要不,我也学一学这种方式?   我需要安静一下,抛却那些杂音和视觉。   “这样吧,”我将视线从异鬼的地方移开,“我去走走,你继续处理这里的事情,调派丹妮莉丝旗下的奴隶军和雇佣兵来填充空缺的位置,等到一切妥当之后我的卫队再行离开,这附近水源地在哪?”   “您这是要——”   “我?我去洗剑,帮我找个磨刃的砂轮过来。”   “那随扈人员——”   “不用了,在你们的团团包围下又有谁能近?”   在十五万大军屯驻的军塞之下,有一条自明月山脉直通三叉戟河的暗流,因此,甫一肇始,于此开掘水井时就有不小的收获,最终整个营地的水源分布也很均匀,水这一部分倒是没太大问题。   然而,风暴地当下伤员众多,用水紧张,靠着井洗剑是不可能了,在这种情形用君主的权力怎么看都又蠢又坏,于是我只能提着两个大木桶自个儿猫在角落里,那艾德公爵清洗宝剑“寒冰”时鱼梁木在飘着红叶,树前是黑水如镜,韵味十足,极有诗意,到我这里却像是洗衣妇女一样忙活,战争这回事本身就毫无气质可言。   我把漂白的亚麻布沾湿,那桶中之液凉得像是刚从永冬之地运来的一般,冻得我抖了抖。   我叹出一口气,张腿就着一块石弹做好,拔出了享有鼎鼎大名的利剑“黑暗姐妹”。   只见剑柄上黑漆斑驳,露出了其下的镂空的灰铁,一颗红宝石在雕刻出的龙嘴里熠熠生辉,我将眼神下移看向刃口,寒光闪烁,宛如初铸,瓦雷利亚钢本身不用磨砺,更被我在战中用战袍擦过,看似毫无影响,不过,却依旧能嗅到一大股腐肉的臭气。   多像是我啊,看起来光鲜亮丽,闻起来腐臭不堪,我自嘲地想。   继续思考正事,逃不开的正事。在内心深处,我其实非常清楚,合作者的相互背叛,某种意义上来说,才是这世间的常态。   这不取决于合作者本身,而是取决于她们各自代表的势力,丹妮莉丝手下有很多是她自己的班底,可是有更多的则是她父兄的旧部。   这些大部分来自七国和黄金团的人看似为王室的遭遇义愤填膺,要求血债血偿,而他们的真龙女王则似乎是大权在握,将一盘散沙的坦格利安复辟王党给团结在了一起,可实际上事实或许恰恰相反,丹妮莉丝为的是一时意气,为的是别人告诉她要履行的职责,而从瓦里斯、巴利斯坦到琼恩·克林顿,她的家族早年留下的那帮手下人,才是真正的枭雄,意图通过丹妮莉丝一抒胸中抱负。   我不由得苦笑出声,她手下是如此,我的手下何尝不是?指不定现在我那帮臣子也有在暗中秘议如何彻底清除坦格利安家族势力,巩固我的权位,然后巩固他们自己。   这时候,一个轻快而有些紧张的脚步响起,打断了我的思路,同时响起的,是一个少女的声音,我能听得出,这声音的主人很有活力,却极力压抑着,似乎是被四周的寂寥和悲伤给感染了:   “莱雅!你在这里,我还想找你咧!”   艾莉亚·史塔克,毫不奇怪,我用沾水的麻布擦拭剑身,回首看了她一眼:“怎么,小闹包,冬风都吹不熄你的搅腾。”   “大肚子红袍找你找不到,”她说着坐到我身边,大肚子红袍大概是指酒僧艾泽黎诺,这丫头一屁股蹲下,看着“黑暗姐妹”的剑身,“很漂亮,波光粼粼跟水似的,这是你家祖传吗,她叫什么名字?”   “你怎么那么肯定是‘她’而不是‘他’?”我淡定地继续抹净,“真是亏你打了一夜还能这样兴奋,艾莉亚。”   “我其实很累,”艾莉亚长叹道,小姑娘一诉衷肠,“可是如果去歇息,脑海里总会浮现一些不想看到的东西,对了!酒僧想告诉你,圣火之手的伤亡算出来了,焚尽了一打人,还有超过一打人重度烧伤,不久就会喘不过气,我父亲总说身为领袖应当体恤卫兵,与他们交流,感受他们的感受,参加他们的葬礼,你是不是该——?”   “你爹死了,艾莉亚,”我用轻描淡写地语气说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死在了孪河城。”   空气突然安静,乍闻噩耗,女孩彻底愣住了,我看了一眼“马脸”艾莉亚已经不再显长的脸蛋,继续我手中的活计。   哗啦哗啦,浸泡了麻布,水波荡漾。   我突然想起当初亲手杀死撒拉的那会儿,又想到了艾德对我公允而充满关怀的态度,接着就是那年还算无忧无虑的君临,除了黑心的瑟曦之外,压根就没太多需要考虑的问题。   可惜,人都是会长大的,总会面对这个残忍的世界,我是如此,艾莉亚也不例外,我能明白她此刻心里一定很乱,所以并没有出声。   恰是此时,一声笛音响起在这漆黑营地里的窝棚与草屋那个方向,先是怯怯,似乎是担心呵斥和打断,紧接着大胆起来,似乎是明白了没人有心情和空闲执行夜间条令。   听着这陡然出现的乐声,我不由得顿了顿,七国田间乡野的竖长笛一贯单纯而悠扬,可是此刻,本该清澈散漫的农调在这战后的军塞里,彻底变了样。   对这些农夫们而言,只不过就在刚刚,异鬼将地狱带到了人间,给他们制造出了一个黑色、白色和红色交织的噩梦,烧成灰的烧成灰,堕为尘的堕为尘,这笛声仿佛便是经历过梦魇的人在哭诉那图景之后的悲凉,妻离子散似乎还尚算小事,更让人心神俱碎的,是之前在史诗和故事的熏陶下对战斗和冒险的憧憬,在这惨淡的世间被破碎成渣,更见到乡亲和同袍尸骨无算,于是生还者吹着这家乡的音调,似乎是在问我,“我该怎么说,我该怎么和他的家里说,我今后的日子又该如何过?”   在这悠远的悲曲中,艾莉亚终于消化了我道出的惨讯,她艰涩地开口,“是异鬼,对吗,莱雅?”   “是的,就和这里的很多人一样,死于异鬼之手,不过他很厉害,是同归于尽,”我手里的事儿没法继续了,干脆抛下麻布,望着“黑暗姐妹”光洁的剑脊,“你哥哥——”   “他一定是成为了临冬城公爵,所以你把布兰登关在了后面,”我还是头一次听她把布兰叫成布兰登,“你怕布兰死了的话,史塔克家族就没人了对吗?”   确实如此,不过那时候我比她想的要冰冷得多,我没有感情用事,而是将布兰当做人质看待,在琼恩·雪诺和罗柏·史塔克都上了战场的情形下,如果他们遭遇不测,那么布兰就是临冬城最后的旗帜了,握住这样一个受我影响深重的少年,要比与罗柏或者琼恩更符合我的利益。   赤裸裸的算计,带来了那么些许愧疚,在之前或许没什么,可是面对艾莉亚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似乎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那么,我会替布兰完成他应该做的事,我知道你也是这么期待的,对吗?莱雅,”艾莉亚面无表情地站起来,方才还活力四射的女孩似乎彻底没了踪影,她佩着一把布拉佛斯风格的侧剑和一个箭筒,身上穿着棉甲衣,背上是一把猎弓,之前这些装饰让我视而不见,可是现在,一瞬之间她就变成了一个战士,“既然自北境沦陷之后,我和异鬼的仇恨就早已不共戴天,那我又怎会拒绝?你还有罗柏可以在胜利之后再安排我的婚事,我知道他想我嫁给——”   她这模样让我看不下去了,那些话语也让我不忍心听,“想哭就哭吧,”我打断道,“没人逼你,傻丫头,我知道你很难受。”   这姑娘嘴一撇,脸蛋颤动了几下,直接转身就跑,留给我一个倔强的背影。   我看着她跑开,没有半点喊住她的意思,在这敏捷的猫儿消失在火光之下以后,我揉了揉自己有些冻僵的脸,看向长剑“黑暗姐妹”。   如此漂亮干净,又脏得不像话。   罢了,再洗也没法洗白!   靴低一用力,我站了起来,感时伤怀的莱雅拉消失,洛恩王国的红王重回人世,气势凛凛,宛如俯瞰大地的石龙本身。   我一向知道人性考验不得,不管是别人的,还是我自己的。   我更明白,这十五万大军里没几个心志坚定之辈,他们肯定是没法接受寒冬太过长久的折磨的。   拖得越久,就会有越多的牺牲者,一个艾莉亚的身后是上万个死了父母无家可归的少女少男。   既然如此,那就让这个噩梦尽早结束,不拖了!长夜漫漫,令人难以承受,那么,就让我今日终结这活人的地狱,令天穹的曙光重归人间。   半个沙漏的时间之后,我找到了艾德瑞克·戴恩,命令他召集统帅和政要,将手中防务交托副手,所有人中军帐见,五根蜡烛的时间以后,群英荟萃,从守夜人残兵到多恩的亲王,全都到齐。   “我必须得告诉你们一件事,诸位,就在这个时候,”我念起在心中说了好几遍的开场白,直接开门见山,“洛恩王国的十万军队已经自布拉佛斯远渡重洋,将在十五天之后抵达泪江口,那里的水文信息和仓储堡垒我都很熟,我确定他们会万无一失,换言之,他们正在光复北境,驱逐活尸,这支部队将会一面夺取卡林湾卡住颈泽,一面北上长城,摸清异鬼南下后北境的底细,他们会搜罗所有的活人,杀掉看到的一切尸体和白色的鬼影,并坚守在北方,直到我们这十五万人去到北境。”   众人为此消息所惊愕,不过并未太过惊讶,他们事先就听说海那边集结了不止五万人,角陵城的蓝道伯爵此时发话:“可是,这里还有百万尸鬼在——”   “是的,不过夜王和异鬼应该也会得到人类军队出现在北境的消息,它们的魔法我不熟,但是我推测,它有办法知道此事。   因此,我之所以安排一支军队在北上,就是要造成活人的人马要进取永冬之地直捣寒神黄龙的假象,让它不得不救,当异鬼撤退的时候,百万尸鬼可不好走,这就是我们的机会,将这些腐烂的尸首送回他们该去的地方!”   “您还有一处没说呢,”蓝道捕捉到一个关键点,“业已胜利的西路军,是如何安排的,王上?总不会是回家种田放羊。”   “当然,”我笑了,“如果异鬼撤退,他们将用数万兵力保证没有异鬼能越过卡林湾,假如异鬼全军出击,要先击败我们再回家,那么,他们会和我们两面夹攻,”   西路军那边可是有巨人尸鬼,还是四个!以及丹妮莉丝和她的龙,这一次,务必要南下的异鬼和冰龙一个都回不去。   “如果异鬼先攻击他们,要知道,西境、河间和北境的联军似乎不足七万,这人数——”   “在打败他们以后,再掉头击败我们?不,”我自信地说道,“它们不会有这个时间差逐一击破的,我保证,我们两支军队将配合无间。诸位,这一次,人类的生死存亡就在你们的剑上了,该打磨的打磨,该洗干净的就去洗干净。” 第730章 魔龙的狂舞(一)反击风暴(中)   铁靴踏上积雪,发出吱吱脆响,这染成灰色红边的胫甲、护踝及皮低均是良匠量身打制,合身无比,其线条勾勒出的正为女子之足的模样。   “这下头没埋着尸体吧?”   “王,王上!”惶恐的卫士看到了我,连忙致意,“抱歉,王上,尸体都清了,烧成了灰,王,王上,我只是走了会儿神,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我掸了掸黑发间的落雪,动作不慌不忙,这温和的态度也让年轻卫兵的表情松弛下来,很明显我不是来教训人的。   不过我接下来的话,却让他摸不着头脑:   “我来看看天色,你不用管我。”   天色?卫兵眼神古怪地望了望一成不变的黑夜,如今旭日不再,落阳不存,哪来的什么天色可看?   “怎么了,”我歪了歪脑袋,青丝倾泻而下,“你要替我观天么?”   他打了一个激灵,立刻站好:“有事尽管吩咐,荣光,我,恪尽职守!”   我嗤了一声,漫步在飘摇的火把橙光之中,不见五指的阴云之下,我猜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可怕,就像是沾满血浆和骨髓的老巫婆,然后,我这老巫婆从斗篷下掏出一个亚麻带,掏出了一块干粮,当然并不是巫婆们最喜欢的处女血或者婴幼儿,再或者人乳什么的变态玩意儿,而是羊酪做的饼,游牧民族的最爱。   孑立于霜风之中,我轻轻张嘴,就着这暗无天日的景色进食,只闻到奶腥粗重扑鼻,接着我的舌尖浸触到淡淡的咸,这东西尝起来就像是这营地里兵将的心绪,他们当下只考虑活下去即可,其他的东西,口味、品质、享乐还有心情,皆为奢侈。   说来,前世对于奶酪这种东西我是半点都碰不得,空腹喝牛奶还会拉肚子,今生却没什么问题,不知是体格不同,还是我变得能历经磨难了?   一边嚼着代表着苦难的干硬奶酪面块,我一边开始打量眼前的大营,之前和卫兵所说的看天色,看得可不是上面的天,更重要的是人间的,这支军队,当下对我来说就是性命攸关的“天”。如今十日已过,还有五天就是出征之时,野外决胜,要是部队出幺蛾子,我可能会被淹没在尸海里头。   想这十天来,军塞里发生了大大小小的外袭和内乱,碎肉、骨渣、呻吟的伤兵,还有白色的冰雪夹杂着焦黑的痕迹,这些都已经成为各个墙垒司空见惯的风景,同时红王的暴虐之名也不胫而走,有几十个被穿在长矛上嘶哑呻吟的蓝眼头颅可供作证,那些都曾经是这支军队的一份子,并非是百万异鬼的一员。   尸鸟的数目在这十天里终于上万,这绝非我乐见的结果,为什么?遥想过去,我一度坚持不用魔法,只因魔法的滥觞会带来不可预料的灾祸,可是面对异鬼之灾,生死存亡,便是魔法有毒我也顾不得了,这尸禽数目的膨胀,是我无奈为之,为掌握信息而不得不为的结果。   说穿了吧,之所以我会发动西部军以及洛恩王国其他的远征军发动攻势,原因不在于这是多么优秀的战略,而是在于,此处十五万人会给我的战术结果,我并不看好。   他们太弱了!   农兵太多,能打仗的太少!   如果说规规矩矩地打阵地战,这支大军还算表现尚可的话,那么,从风暴地被偷袭,到河湾地的农兵被异鬼单方面蹂躏,还有相当一部分骑士们只知单打独斗,不晓指挥,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我,这样大部分士兵多未经训练的部队,连守城都困难,还别说这军塞的工事和砖石构筑的堡垒完全没法比!   这十五天,或许就正是在战争状态之下眼前十五万大军能够坚持的极限。   再多些日子,只怕即便有强敌环伺,这些士兵也会镇不住,神经都得崩成碎片!   老实说,之前看着一幕幕厮杀、屠杀还有拼尽全力的反攻,真让人不由感叹起时间太少,要是再给我一年,说不定这支军队的表现,还有后勤的管理会好上不少。   然而,现状就是现状,再怎么意淫都没用,必须面对现实!现实就是,中路打不赢,要完蛋,得另辟蹊径,在战略上取得优势,以抵消这里不堪的军队带来的巨大被动!   幸好,纵然我所处的周遭尽数糜烂,十五万大军大概只有四分之一勉强能扛住异鬼的压力,可至少在他处,我自己调教出来的军队,还有布拉佛斯的精锐们,还尚可一用。   我闭上眼,视野飞向北国的冬海,在那里,天穹暗淡,云层密布,愁云惨雾之中,寒风呼啸而过,海燕凌空而降————   嘟哒哒嘟——!   尖利的自由城邦军号响起,“陆地在望!准备战斗!”身穿半身甲的军官大喊,他的胡子正是布拉佛斯的样式,“穿甲胄的先走,骑兵登岸后马上上高地侦查,见鬼,全是雇佣兵!”   实际上不是,在他看来是佣兵的,都是我疆域内的军队!桀骜不驯的多斯拉克人、规模宏大的瓦兰提斯虎袍军、圣奴卫和诺佛斯方阵、洛恩地的征召兵还有形形色色的佣兵团,他们之间宿怨不少,却将在同一面旗帜下战斗!   雾气弥漫在黑色海水的上空,一如此役的未来一般莫测,兴起回落的波涛带着船只不断起伏,一张张紫色的大帆繁密璀璨,仿佛是薰衣草开满了野原,在风帆之外,每一艘军舰都点缀着波顿家族的剥皮人纹章,恐怖堡的主人再一次君临了自己的故土,临海的泪江口,就似当初我回到北境,找卢斯·波顿复仇时那样!   “这天气实在有些冷,”一个面纹虎斑的将领眯起双眼,他的头盔内外各裹了一层头巾,“我的士兵都来自南方,恐怕之后的战斗会够呛。”   “我以为你们瓦兰提斯人永不言败?”为首的将领正是紫船提督卡纳蕾,她语气有些讥嘲,布拉佛斯人和瓦兰提斯人向来不大对付,尤其是在用剑的男女里头。   “这是自然,哪怕是在火山里我们也是最棒的武士。”虎袍将语现骄傲,“注意你的口气,别说风雪,就算这个北境天上掉刀子,地上长满了尖牙和利爪,我们也会一往无前。”   “那么,你的骑兵将负责一路向西,控制住这里的那个要塞卡林湾,这一路都是平原,只有寥寥几条河流拦路。”   “卡林湾?不,布拉佛斯人,那几个目标都交给我,”虎袍军官大包大揽,“这个蛮荒之地的首都临冬城,还有城邦白港,以及卡林湾,都会被战无不胜的瓦兰提斯给网入囊中!”他危险地看了一眼布拉佛斯这帮只顾蝇头小利的水手,又盯了一会儿水手们的女头子,而来自罗拉斯的海军领袖昂首挺胸,俨然一派主帅的模样,气势丝毫不让。   二人针锋相对,最终,虎袍帅收回视线。   “为了新瓦雷利亚,”他笃定地宣告,“那个女王会明白的,谁才会是她统治的支柱,唯有依靠谁,她才能坐稳她的王座!”   飞过的鸟儿听到了这一句,我当然清楚这个瓦兰提斯人如是说的含义:   七国的移民无法对自由城邦人形成有效的压制,科霍尔缺乏足够强悍的武力,未来我的洛恩王国似乎将由布拉佛斯或者瓦兰提斯来主导。   就像是前世借英国之手完成国家统一的印度一样,没了英国,缺乏大一统习惯的南亚将是一堆大大小小的城邦和土国而已,或许会有一两个强势政权,却绝对不会有现在印度这样人口国土都排的上号的区域性强权。   所以,在这两个城邦的有识之士看来...我对他们的征服,未尝不是他们借机一统自由贸易城邦的机会!   只是有一个问题,未来红王的宫廷和统治体系将会是谁的意识形态、宗教以及人才占主导,瓦兰提斯,还是布拉佛斯?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洛恩王国的远征军正式登陆,步兵拖着马车和牛车,鼻呼白气在冰雪中行军北上,前往恐怖堡,虎袍军的五千轻骑兵和重骑兵疾驰向西,吼着新瓦雷利亚的名号前去“征服”这方冻土,一路碾过零散的行尸走肉。   我睁开眼,整个人的意识又回到了军塞里中军帐附近某个凄清的角落,手里还拿着难吃的羊酪饼子。   不独是自布拉佛斯从海上袭击北境的战场,一如我十天前召集群将时所言,胜利过后的西路军也在行动,他们自孪河城出发,扫荡着百万尸鬼的后方。   在北境新战线的开辟,和河间西线胜利后对战果的收割,都让活人看起来在战略上占据了主动。不过,这一仗,最重要的,还是中路十五万大军能否获胜,一旦三叉戟河上的战斗最终大败亏输,那么无论我作出什么样的宏观布置,都不会有任何意义。   毕竟,对方的主力放在这里,如果我们敌不住,那么从谷地、君临到河湾甚至多恩,都将迅速沦陷,尸鬼的数量,能自百万涨到千万之数!   现在,在夜王和它的异鬼们因为我新布置的军队作出反应,制造出可乘之机之前,在大军正式发动攻击之前,攘外必须安内,我必须捋顺这军队里大大小小的各类毛病,还有隐忧。   恰在这时——   铛铛铛!警钟陡然敲响,矮墙和碉堡外的某处爆发出一阵火光,呐喊与金属的交鸣同时大唱,我辨别了一秒,不出意外地看到又是河湾的防区。   异鬼的突袭。   不过我只看了一眼,就返身回帐,开始时我还亲自救援,现在交给杀鬼小队和配属部队就够了。   自焚的圣火之手是应对异鬼的利器,然而,那五千圣火之手是在燃烧自己来和异鬼较量,每十个有时甚至是百个能干掉一个无比狡黠的苍白幽灵,他们现在数目还剩下三千,之后会越来越少,这也是为什么我寻求胜机的缘故,越到后面,制胜的手段就越少,人类根本就耗不起。   “那个卫兵,”我边走边令,“去帮我问问,奥柏伦亲王到了没有,再把西佛叫过来。”   阳戟城的马泰尔家族,想法挺多,必须对其恩威并施。   “是,王上!”他严肃得好像我的命令是派他去亲吻异鬼。   我突然想起了那帮给泥腿子当中介人的商贩,回首添了一句,“啊,还有,让你们的军士去找士兵兄弟会那几个头头,叫他们过来,就说我现在愿意见他们了。”   “遵命,王上。”   泥腿子,庄稼汉,低贱的农兵,只配用血肉给贵人带来胜利。   什么时候,我把农夫们看得如此低贱了,是因为我成为了君主,还是因为他们太过糟糕的作战能力让我轻视?   还是自第一次他们开始吻着我的靴子或者代表权力的戒指宣誓顺服时起,就有了高高在上的想法?   我自己追求的自由自在,是不是正是建立在他们的苦难之上呢?   我在雪地里想了一阵,任由脑海中前世的现代思想和今生的养尊处优搏斗了几秒,然后继续做君主该做的事。   君主该做什么?或者说,在这存亡之时,能有多大作为,指挥尸鸟吗?不,那是巫师的工作。作为君主,我要担当的,是贵族的调解员,和万民眼前的戏子,例如现在多恩的奥柏伦亲王就在等着我去安抚,然后是士兵兄弟会的几个商人,正等着我表现国王的风范。   当然,身为死灵师,我也不是完全不晓世事。   河湾防区,受袭之地。   “破了,破了,死定啦!”   先是一点,然后是一线,骑着死熊和冰蜘蛛的异鬼自墙头爬来,惯性让它们的冰铸斧头和圆锤无坚不摧,顷刻间就将墙上来不及逃的弓手与矛兵扫了个一干二净,这些流窜的尖兵不断扩大崩溃的缺口,只听铛铛的警钟大响,尸群满溢露头,翻越土墙,压碎了尖刺的木架护栏,一涌而入。   “组织二道方线,工人后撤,弓箭手自由射击,把车推过去,快!”   一双皮手套紧紧握住推车的车把,正是我在操纵着尸鬼莫波,“再来几个人,推!”   农兵们全都满脸惨白,活像是已经死去,他们下意识地听令,整个脑子被吓到完全没有自己的思考,“一二三,走!”   咿咿哇哇的壮丁们照令行事,他们身后跟着从庄稼汉中选出,更冷静也更聪明的弓弩手与长斧兵。   车轮吱吱呀呀滚动起来,越来越快,和那冲来的尸群针尖对麦芒!   “啊!!!”歇斯底里的推车人们喊声几乎破了,数辆载着草料、皮革和木柴的手推车近乎排成一线,整齐地向涌来的尸海碾过去,与它们轰然撞在了一块儿,“长矛,捅啊,快捅!”木楞的农夫矛手一个激灵,从车上撩起龙晶头的长杆,咬牙使劲儿往外戳,隔着马车的农夫们似乎还算有点勇气,正不要命地把力气使,最前端的尸首统统化为灰烬,这攻势似乎为止一阻,远处的异鬼眼看人类组织起了防御,立即鼓动身下坐骑飘摇而来,他们已经杀死了之前在墙上指挥的骑士,本是要追杀慌不择路逃跑的溃军,却没料到人类还能这样发起一波反冲锋。   “弓弩!”指挥者大叫。   眼见异鬼眨眼间便快来到,它们迫切地希望开始新一轮屠戮!   背背大盾的弩手老兵语速极快地做着最后的嘱咐:“趁着他们坐骑翻车时射,看准了射,心别慌,它们来啦!”   咻咻咻!   说时迟,那时快,神经绷到最紧的弩手们扣动扳机,比用弓的同袍反应更加迅捷,一阵弩矢飞过,那些异鬼骑手正跳到空中,来不及闪避,一个接一个地化为了冰水。   一次,至少击杀了四个!   然而,依旧有异鬼漏到了后面,那长柄刀一挥,一片农夫哎呀呀地后栽在地,再起来时,已是眼闪蓝晕。   “圣火之手,救急!!!”   在车线之后红光炸起,一个红袍人连带着手中长矛一起起火,只在下令的同一时间就扑了过去。   “火药!”在战战兢兢的农兵后方,一个很尖的声音催促,“它们过来了,火药!”   “还有救,那个异鬼死了!”   “闭嘴,火药!”   轰!   前线车阵正打得热火朝天,捣乱的异鬼正被农兵们不计伤亡地控住,只见数个木桶飞来,然后爆炸声起,所有的活人、死人和冰做的怪物全都一起完蛋,推车上的引火物被点燃,一条烈焰形成的高墙光芒四射,照亮了半个天空。   我的尸鬼蛰伏了一阵,听到后面长夜军团的尸鬼如潮水一般开始退缩,这才从残肢碎肉和炸烂的木车残骸中爬出来,至少半边身子成了烂肉。   此番它会出现在这个战场,当然不止是我莱雅拉要体察前线情况,不敢放松。   更是要揪出军队里的老鼠屎,实际上莫波自与多恩骠骑兵一起回到军营之后,就在调查某个暗中与我作对的群星就位教不知名支派。   现在,我终于借助他发现了一丝迹象。   例如,某位胆小到明明局势尚可,却把自己人一起炸死的河湾领主。   这还是一位居然能够直接命令洛恩王国工人团的河湾领主!   那可是火药,我的火药,难道是谁都能下令去用的?!   作者的话:这两周工作很忙,书的成绩似乎也不大好,心好累呀_(:з”∠)_ 第731章 魔龙的狂舞(一)反击风暴(下)   灰烟渺渺,泛焦如炭的土墙上又盖了一层焦黑,褐色的陈血之外更覆了斑斑新血,搅的混泥的棕色脏雪如同从不打扫的饭馆地板一般色彩驳杂。   这是第三次河湾防区被突袭后留下的痕迹。   此时原本繁密的蓝色星辰骤然稀疏寥落,大队的尸鬼已经不在,只留着被遗忘的几具蓝眼活尸,它们有的无意识地兜转在原地,有的朝最近的汉子扑去,旋即便被击倒。   “万岁!!!”困守在墙上和矮塔的人,还有后方的人齐齐发出了欢呼,河湾的旗帜飘扬,傲立在寒风之中,生灵又一次成功地抗击了冬魇!   就在方才,爆炸不但炸死了不少让他们心惊胆战的鬼魅,更吓得异鬼和尸鬼再度后退,不管是士兵还是骑士,欢欣鼓舞之余,心中不免都充满了劫后余生的庆幸。   不过我猜想,或许在场的人有那么一点点的兔死狐悲和怜悯,却将这份心思全都压在了心底。   毕竟,刚才推车拦鬼的大批农兵和几个誓言骑士近乎全部毙命,生还的少数恐怕也都重伤残疾,没有这些牺牲者的顽强,哪有火药的机会?   当然,纵然如是,死得也不是还活着的这些人本身,他们再担心,也得首先担心自己。   然而——   然而这些人等的欢呼声突然戛然而止,在盾牌手保护下观战指挥的贵族们,原本洋溢于脸上的傲慢笑容也陡然凝固。   原因当然不是异鬼去而复返,而是我。   砰咚。   我操纵着尸鬼莫波站了起来,压在其身上的血肉碎骨和烂木板滑落坠地,我这尸鬼小心地避开轰鸣过后到处都是的残火,挺直了腰杆,孑然而立在这狼藉之中。   生还了,竟然有人能够生还!?   我几乎能看到目睹着莫波起身的诸位心里的恐呼,周围成千上万个目光看着莫波的眼神是如此呆滞,要知道,在推着手推车阻击尸鬼之人里,这可是唯一一个完好无损的。   我猜他们一定是在惊叹,不,是在惊惧,诸神哪,这他妈还能有人活下来!   一个骑士浑身抖了抖,叫喊声几乎破了音:“尸鬼!快!黑曜石!”   真是...   在这奇异的众目睽睽之下,我的尸鬼莫波完全不似无脑的僵尸,利落地活动了一下颈部,发出嘎吱声响。   “你在叫谁呢,爵爷?”我故意让莫波拖长了它那嘶哑难听的声音问道,“难道说,我在你眼里连气都不会喘了不成?”   尸鬼莫波,或者说荣誉卫队的哈利·波顿爵士乃是红王的旁亲,被她老人家安插下来的,和这帮河湾人一直相互保持距离,俨然是个上官派的监视者,并不讨贵族们的喜欢。   要知道,河湾拥有七国最肥沃的土地,最密集的人口,还是城堡文化与骑士精神的发源地,我要是不把他们盯得死死地,才是怪事,我和他们都很清楚,拿下河湾,基本等于拿下七国。所以呢,我这红王插手了河湾事宜,对提利尔家族打击多次,这些河湾的领主与骑士们都看在眼里,而之所以没有组织起反对只是因为我这婆娘分化得还算得当,当然他们自己实力也是过于分散,于是最强大的五个豪门没有达成一致,没有对我形成有效的施压。   海塔尔、雷德温、罗宛、提利尔还有站错队的佛罗伦,以及我新近拉拢拔高的塔利家族,这么一算可不止五个了。   “当然不是,哈利爵士,”狡黠中庸的岑树滩伯爵立刻打圆场,“我们只是过于沉浸在厮杀之中了。”   “站在战场后面用眼神来和异鬼搏斗,真不愧是青手骑士团的成员,英雄加尔斯之后,园丁王的贤臣善孙,”我用莫波的舌头把一连串的讥讽打了出去,“那此役就拜托各位高歌猛进,转进多恩了。”   青手骑士团几乎是每个古代英雄“青手”加尔斯的子孙都会加入的组织,至于园丁王,在约三百年前乃是河湾的主人,最终死在了“征服者”伊耿手下,在他家绝种之后,河湾的忠臣贞士们秉着大无畏的骑士操守毅然决定誓死效忠伊耿·坦格利安,以龙焰灭绝了园丁王血脉的凶手。   从这点上看,河湾不愧是骑士之乡。   “孽畜,你胆敢——”   “你要和我决斗吗?”莫波问出这句话的态度是如此求之不得,直让怒喝出声的有产骑士把后面的语句给咽回肚子里,“作为一个差点被你们烧死的拜树北蛮,莫非我还骂你不得?丢手套吧!”   显然这家伙不敢,这些天来“哈利·波顿”爵士的技巧有目共睹,简直就是最杰出的那一档。   “小心你的嘴,女王的堂亲,”恰是此时,马队攒动,换班去歇息的蓝道·塔利伯爵慢驰而来,身上还穿着戎装,他这些天一直披甲而眠,“河湾不缺勇士,其数目堪比繁星圣堂里蜡烛的。若是惹了众怒,就算你的红王老人家封了你当全境守护,也救不得你的命。”   “我尊重所有奋力死战的人。”我用莫波的眼睛瞥了一眼地上的余骸,“很明显他们不是”   “我们都尊重,不过这不代表所有人全都得挤在和尸鬼撕扯的前线,否则你身边该站几个提着裙子的村姑才对。”   蓝道·塔利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在骂人呢?   村姑怎么啦,这帮河湾蛀虫比得上村姑?   “好了,哈利爵士,过来,”他招了招手指,“我有话要教训你,你再跟头倔马似的顶嘴,接下来就不是用话,而是用鞭子和靴子教育了。”   我倒不至于跟他说的一样蠢,刚才不过是为了避开这些人渣的怀疑,怕他们戳穿了我这莫波其实是异鬼的真相,“你是活人?来哇,用黑曜石往他身上戳几刀。”要这具躯壳就麻烦了。   我们来到一个角落,塔利家族的卫兵胸穿佩着健步猎人纹章的绿色号衣,将我们团团围住,隔绝了视线和耳朵。   “你的国王老姐没和你说过吗?恐怖堡的哈利,这几个人是要在这送死的,你又是用推车战术,又是在这里救他们的命,你意欲何为!?”   之前在对付异鬼突袭时能推出那么多手推车自然不是没有缘故的,相比于骑兵来说,临时调用民夫的手推车让农兵来使成本要低得多,效果却更加好,毕竟这里是临时搭建的要塞,杂物无数,地形狭窄,骑兵间距不够,纵深太浅,既容易中途损耗,冲击得也不利索。   而手推车就不同了,但凡是个村里人就会用,哪怕是赤贫打工没半点财产的多半也用过,我有数目庞大的农兵,手推车自然就比骑兵更加适合用来对进攻的尸鬼大群进行反冲击。   只听莫波低声说道:“我发现其中有人迹象不对,他们背后或许还有更加黑暗而庞大的组织。”   “多半是海塔尔家族,他们有无穷无尽的秘密。”说到海塔尔,蓝道大人也同我一样压低了声音,“这几个领主多半都是海塔尔家族的封臣,其中有些能征召的军队并不比我少,你只是个外人,别掺和这样危险的游戏,还是好好做女王交办的差事便可。”   “怎么可能任由线索从指间溜走?必须有人来——”   “本人。”这个抢功狂魔话音简短而有力,“我来查个水落石出。”   这位蓝道·塔利还真是有一个很优秀的品质,勤奋,死儿子都拦不住他建立功勋。   我的尸鬼莫波闭上了嘴,我心中计较着蓝道·塔利的意图,他目前的选择是另辟蹊径,通过投靠我来获得不小的回报,例如边疆地的封君这种裂土立国之事,按理来说是足以信任的,他已经背离了提利尔家族,再跳一次槽这人名声就会臭不可闻。   不过,莫波当然不会因为他这话就退出,谁能打包票说素来未有联系的蓝道·塔利会向我的投效,不是别有所谋呢?   更何况,一如蓝道所言,海塔尔很神秘,而不管是这个家族,还是那个目前只有蛛丝马迹的,制造了赫伦堡大爆炸的群星就位教分支,全都和魔法相关,涉及魔法,一个凡人伯爵就很不够看了。   不提对河湾新一轮的清洗箭在弦上,另外一头,看过了河湾情况的我,正在接见多恩的奥柏伦亲王。   如果说对营中隐患有什么可以抓到的反常的话,多恩之前的行为就是,借着偷情的名义跑到丹妮莉丝直属军队附近的风暴地辖区,绝对很可疑。   几个侍从殷勤地忙前忙后,西佛指使着两个贵族侍女倒酒端食,我和奥柏伦相对而坐,身上均着铠甲,毕竟而今战火连天,不可轻卸戎装。   “五天后发起攻击,”我给他倒酒,红色的葡萄酒浆里掺杂了些许多恩煮过稀释的蛇毒,酸甜带辣,“届时我需要多恩的骠骑兵绕背侧抄,等候机会,让你的人养精蓄锐,接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或许连睡觉的机会都没有。”   “照你之前的话,”他大大咧咧一饮而尽,“啊——,这味道很够劲,照你之前的话,莱雅拉王,这事儿不是该西路军去做吗?”   假如之前的推断没错的话,这时候奥柏伦亲王问起西路军,实质上是想问丹妮莉丝。   “或许他们会来不及,毕竟路程很长。”我给了一个含糊的回答,“毕竟之前的战损不小,需要时间来整顿,冰龙、尸鬼还有异鬼骑士,想必除了冰龙之外你都见识过了,其威力可不俗。”   我不着痕迹地强调了一下冰龙,为什么?丹妮莉丝或者说坦格利安家族能登上铁王座最原始粗暴的合法性来源就是其魔龙,魔龙是七国人见识过的,最恐怖的暴力。   而如果像异鬼那样的敌人拥有冰龙这样听起来能和魔龙匹敌的生物,丹妮莉丝偏偏又骑着自己的龙孩子去对付它们了,显然对想要暗中支持丹妮莉丝的人来说会是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冰龙。”奥柏伦重复了一句我的话,果然,他在风暴地那里的行止,就是有目的的!   这人城府不浅,此刻面色如常:“我希望顶着那种名字的怪物,不是真的和魔龙——”   “差相仿佛,有翅膀的大蜥蜴,不过吐的不是火,是冰,一如其名。”我回答,“我的石龙曾经猎杀过,石龙和魔龙不一样,亲王,石龙是雕像,是石头,没有血肉,不怕霜冻,所以面对冰龙时优势不小。”   “那您该去对付冰龙,而不是让丹妮莉丝女王和她的宝贝们去。”奥柏伦露出一丝笑容。   说起来如此,实际上不成,天知道在谷地那一次的战斗让我的石龙损伤有多大,尸鬼莫波在参加多恩骠骑兵的主动出击之前一直没出现,就是在着手修复,费了好大的精力。   不过,这种信息可是不能偏露人前的,所以我给的答复是:   “我也这么想,很不凑巧的是,我得主持军塞。”   “换女王来也一样。”   “我也是个女王,偏偏我的人更听我的。”我暗示道,这句话的另外一个意思是:   我有一个王国做后盾,你再思量思量,要不要继续支持丹妮莉丝?   “这就是争议所在了,不过我觉得七国人的工事不比您的匠人们更差。”他这话里的意味分明是说可以让七国支持丹妮莉丝,与我的洛恩王国抗衡。   “难,很难统合,河湾现在各怀心思,北境如今流离失所,七国遭受战事荼毒,也只有多恩是世外桃源了。”   你能把握住的只有一个多恩,其他的七国地区,情况各异,人心不齐,会被我各个击破,奥柏伦。   “也对。”他最终说了这么一句,看来挺谨慎地,又藏起了那点露出的想法。   “明说吧!”我乘胜追击,“此阵不提,我不希望大战当前,有人在背后搅闹,奥柏伦亲王,这是为七国打得仗,我随时都可以走。”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我凑近身子:“我要求昆廷和崔斯丹亲自率领多恩的骑兵,我要你们马泰尔家族更加踊跃地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来!”   “不,”他蹙眉,“他们都是——”   “你哥哥还有个女儿叫亚莲恩,无妨于继承权,”我爪牙毕露,“不管是多恩的盐人,‘绿血河上的孤儿’,还是戴恩家族的岩人,或许都会需要你们表达出自己的立场!”   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了!   我这句话,是要他想一想,我对多恩的影响力,借由迁移到伤心领的洛伊拿复国势力和戴恩家族深度地参与我的政权,我对多恩不是半点法子都没有的。   “你要他们死?!”奥柏伦语现危险,他眯起的眼睛和身体的姿态就像是快扑击的毒蛇。   “不,”我后靠上椅背,“我要的只是马泰尔家族更加殷切的态度。”   “你答应过的联姻都还没——”   “丹妮莉丝的前夫是马王,我的前夫是一个不值一提的科霍尔人,前者被真龙女王怀念,后者死得毫无价值,如果夫婿不能表现出出色的胆色与能力,那把他们嫁入王室,就是在送死,不管有什么约定。”我目光一转,“现在,我给了你的侄子们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跟着叔叔去偷情的废物,而是沙场上的百胜勇士,抓住这个机会,奥柏伦,否则你献给我你女儿的友善,便变得毫无意义了。”   昆廷和崔斯丹死定了,不过我没必要告诉他。   五天后,出击之日。   我一登了望塔,看着大军汇集,远方的迷雾深处似乎不为所动,就好像在蔑视这活人最后的挣扎。   或许夜王就在看,或许它夜王正是这么想的。   那就,让我们来看看,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吧! 第732章 魔龙的狂舞(二)河泛白霜(上)   灯火,落雪和黯淡的天空,赫然是夜色已降,然而这不是夕阳时分,而是一天的开始。   迷雾氤氲在周围,半空中的颜色是灰蒙蒙的,靠近地面的部分则是被吹起的积雪之白,这混合而生的雾在冬风之中将木搭土夯的寨城团团困住,一眼望去,这朦胧景象直让人心感静谧而危险,似乎里头随时会自其中长出蓝色的眼睛,属于腐尸或者白色的鬼影,会活活割走生灵的小命。   距离上次与“红毒蛇”奥柏伦·马泰尔谈话之后,四天已然一闪而逝,   这些天来我在暂时安定了十五万人的内部后,又恰逢尸鸟观察到鬼类似乎在后退——   战机,一纵而逝的战机已临!   假如用一个前世天朝的说法,那么明日便是“出塞”的好时候,正如这个词所揭示的精神,枯守土寨,不如跃马制敌,顽强进取,方是生存之道。   “出塞”!“入关”!或者随便什么个词,大军整装待发!   不过,虽然次日就要出击,在这前一日的大清早,我却并没有直接奔赴沙场,而是扎起头发,挽起皮袄的袖子,干起了粗活。   咵,咵!   这单调的砸切之声响起,碎屑飞溅,嵌入木块的伐木斧将之断为几块,我拾捡拾捡被劈开的木头,抖掉上头的蜘蛛,扔进筐里,新柴不够,烧起水来实在不痛快。   一个脚步声迈来,我听出那是小丫头艾莉亚,懒得抬头的我,继续完成手中的活计。   “莱雅,你怎么劈起柴火来啦,仆人呢?”   “在忙,”我又拿出一截过粗的树干,“工人团那边要人手造车搬东西。”   “侍女咧?”   “撤了。”我狠狠一斧头斩下,咵!“西佛也溜了,我把她们赶跑喽。”   这话让艾莉亚骄傲地挺起了小胸脯,我瞟了一眼这丫头,八成她是听到别的女孩都走了,就她留下来,很光荣,只是这份小小的荣耀过不了太久就被我给打破,“你也要走,带着我的客人一起。”   “不行!我要给艾德报仇!”倔强的艾莉亚立刻吼道,“让你的哥哥自己回去!”   我老哥“卢斯爵士”,啊,也就是多米尼克被我关了起来,上一次见他的时候那模样就跟被暴君囚禁的美人似的,怨愤得要命。   我喘息了一会儿,直起腰来转头看着这女孩,“那就给我倒好水,我恩准你当我的侍卫。”   “你会冲在最前面吗?”   “如果需要的话。”我给了一个敷衍的承诺。   “好嘞!侍从艾莉亚很高兴为莱雅拉爵士服务!”   她这表情变得快极了,上一秒钟还是愤怒的小老虎,现在已然成了一朵灿比朝阳的小花。   “先说好,”我叉着腰,手拄斧子,“到时候我说什么你要照做。”   “当然,我可是你的大臣咧,女王大人!”她跑得很快,一溜烟儿便再找不到人,此地空余雪地上的一连串脚印,以及正在叹息的我。   片刻后,我又继续忙起手里的事儿,在打仗之前,先洗个痛快澡。   转眼之间,一天已过,又是一个早晨。   呜呜呜———   弯曲而巨大的号角声轰鸣悠远,吹响它们的几个司号者两颊鼓起,脸憋了个通红,这不是一般的号,乃是为了应付这大兵团的场面赶制的大码声器。   一队队人群汇集而来,大都散乱不齐,我的军队里足有八万余众多半是农家子弟,市民的方阵步兵和弩手,佣兵、海盗、各色半职业军队以及很多领主最青睐的长弓手共计约有六万多,步伐要更紧凑而有节奏,还有一万多名桀骜不驯的轻骑兵和高傲的骑士们,其身上的钢铁耀眼无比,河湾、谷地、多恩和风暴地的各家纹章在他们头顶飘扬,他们群集于此,将我所在了望塔周围的过道、庭院与墙头挤得密不透风。   我居高而望,感受到了众多视线汇集到自己身上,今日的我一袭红披风在火光下非常显眼,两侧簇拥着几大统帅,身后那面巨大的剥皮人旗帜仿佛在时刻提醒诸位在场人士,红王在此。   在他们看来,遥远高塔上那一抹飘旗的红色和一点点铁的灰色,便是远在天边的尊贵国王,从私生女变成了女王的故事主角。   而在我眼里,所见之处全是脑袋和躯干,蓬头垢面,衣着褴褛,几如乞丐,我知道,没法去奢望被困了十几天之后,缺食少水没补给的士兵与骑士们还能保持什么精神面貌。   不过,能到现在还能站在这里,已经是难得,我也没什么好要求的。   “战前演说,王上?”   一旁的艾德瑞克·戴恩小心问。   我点了点包裹着重型夏雷尔盔(或者说该叫河湾盔?)的脑袋,开腔道:   “战士们,男人和女人们!我知道,你们很多人压根就听不清我在说什么!”   这是实话,我一直搞不清楚,前世电影里,亚历山大大帝之类的人物,是怎么让自己的声音被十几个方阵好几万士兵听到的。   我继续:“没关系,反正道理都是一样,事到如今,能坚持在这里,而不是作为逃兵被挂上长矛架的人,都已经很明白了!我们的身后再无更多的军力,此战不胜便是人类的末日!让我们快点打完这该死的战争,好手好脚地回家打孩子、砍木头,还有和对象睡觉。”   “这倒是好主意,快些打完,结束这单调苦闷的日子,找几个婆娘乐一晚。”窥伺的尸雀听到最近的听众里有人这么说。   说是这么说,可是敌人足有百万之众,打完以后有几个人能回家抱女人?   更别提,这仗的性质是防御战争,河间地区也早已经荒芜寥落,战利品是没有多少的,只怕就算赢了,之后这十五万壮丁的疏散,又会是一波饿殍倒在路边。   心里这么想,面上我依旧坚毅:“当然,在这之前,让我们先打发了外头的妖魔鬼怪,城外列阵,此战必胜!”   “此战必胜,七国万岁!”几声怒喊响起。   “万岁!!!”先是稀疏,然后是整齐,如山崩海啸一般的众声齐呼差点震得我耳鸣。   队伍开始移动,各军的喇叭、军号和号角依次鸣响。   就在这时——   铛铛铛铛!   最外层的墙上,警钟敲响!   我眼神一眯,意识到对方也抱有决一死战的想法!   过去,我一直猜测异鬼并没有一拼到底的勇气,否则以百万之数,大可以连绵不断地进攻,活人这边力气有竭尽的时候,绝对敌不过无穷无尽的攻势,那样的话,我麻烦就大了。   然而,现在,显然后方起火的夜王几乎与我同时改变了主意。   它要和我一决胜负,正中我的下怀!   作者的话:今天一直好忙,我明天更个七千到八千字的大章_(:з”∠)_ 第733章 魔龙的狂舞(二)河泛白霜(上2)   碰。   第一发声音清脆而轻微。   腐烂露骨的手指扒拉着土墙,一个尸鬼老妪那狰狞的脸蛋出现在凌乱长发下,它出现在了城头,大张着烂牙一口。   碰!   第二次的声响沉重无比!   土块四射,冰蜘蛛八足稳稳盘踞,傲立于活人软弱不堪的工事顶头,其背上正是先期登城的白色怪物,晶莹的铠甲,反射寒光的冰矛,这便是在夜里收割人命的梦魇,众生惊惧的异鬼,实在是威风极了。   由于火光会驱散雾气,所以营城中的景象一直比荒郊野外要清晰得多,此刻映入异鬼眼帘的便是如此,它的视野十分开阔。   可是与以往不同,这次突袭所见却是让它愣住了,是的,这无情无义的鬼类也会有呆滞的一天!   什么样的景色会让一头杀人如麻的无情鬼类惊讶?   不是全副武装的士兵、会爆炸的木桶或者绿色的火焰,这些东西这些天来异鬼已经见过太多太多。   而是人。   密密麻麻的人,数之不尽,仿佛山海一般磅礴宏壮,假如不是无法喘气,此刻这些冬季的先锋骑士定会屏住呼吸!   那蓝眸所瞥之处尽数是头盔的冷光,无数的旗帜五颜六色,几乎遮蔽了它的视线!   我看着墙头接二连三出现的白影纷纷镇住,我猜它们心里一定已经喊了出来,就像是乡巴佬头一次上城一般:乖乖,有没有搞错,这里居然装下了那么多的活人!?   那墙垒、地道、窝棚和不堪一击的土洞木帐里,竟然会有这样数量的生灵?!   头一次地,异鬼见到的活人数目比尸鬼还多,这真是诸神开天辟地以来的头一遭。   这次随它而来的十万尸鬼仿佛是栽进了事先准备好的罗网!!!   “开始吧,”我收回视线,“迎宾,诸位。”   “准备攻击!”传令兵向塔下大喊。   它们发呆随它们呆去,人类的战争机器已然开始运转,不会为它们而耽误:   “放箭!!!”   随着一声令下,旗帜挥舞,长弓在后,农夫的猎弓在前,已经拉开弦的上万名壮丁应命发动,只听嘣嘣声延绵如水流,箭雨蓦然升空,不可计数的黑曜石箭头密集一如黑毯朝着对方碾压了过去,像是一座山降到了它们的头顶。   那尸鬼和异鬼哪里来得及躲开覆盖面如此大的攻击?叮叮当当一阵响后,墙头上全是箭羽,从我这里看过去仿佛生霉长满了白菇,魍魉魑魅?早已行迹无存。   一头异鬼突然自一个墙边矮棚里跑出,闪身不见。   这应该就是箭雨洗刷之下唯一的一个逃脱者了。   “继续,开弦准备!”   箭矢不断粉刷着天空,在这黑色的雨幕里,我面向众人,面色比羽箭之中的天穹还要冷峻:“好了,各位统帅,咱们的敌人已经等不及了,让我们直接将这场宴会带入高潮,送那些怪物归西!”   “如您所愿,荣光!”   艾德瑞克拿出了他最大的嗓门:   “把所有外墙推倒,全军出击!!”   “女王万岁!”外面的吼声山呼海啸,如浪涛一般排排汹涌。   “王上,那我们便奔赴沙场了。”蓝道·塔利欠身一言,这中年人英姿飒爽,隔着几米远也能嗅到他身上的铁锈味。   “诸神与你们同在,旗开得胜,诸位。”我握着剑柄与其告别,“我会率领骑兵在合适的时候像铁锤一般给那帮怪物重重一击!”   他们纷纷发声,“祝您凯旋而归,七国万岁!”   我点了点头,踩上梯子向下而去。   说不定这帮人心里巴不得我快点去死,好让他们继续和丹妮莉丝玩过去三百年来玩的领主与王共天下的游戏。   不过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一阵注定了,贵族会死得更多,时代必然会就此改变。   当然,还有平民。   历经多年战事的老巴利斯坦,那个顶着“无畏”之名的白袍曾经抒发过对此的感慨,后来有一天他在自个儿削土豆(侍从累倒了)时,又在我谈起逃兵现象那会儿絮叨了一回:“年轻的农家子弟来这战场寻找财富和荣耀,年轻的家族贵胄把战争当成了高贵的游戏,最终在这里发现一切都是泡影。”   我一边怀着这悲天悯人的想法,整个人一边沿着梯子向下爬,铠甲铛啷作响,在我准备出发时,外头那帮或贵或贱的青壮们正在随着号子向前推进,轰隆!这约摸是他们推倒土墙发出的巨鸣,他们现在拼搏的原因早已不是什么荣誉前程,只是乞活而已。   与异鬼的战事里别无他物,只有混乱,临终前的呐喊,还有别人身上与自己身上血肉的腐臭味。或许他们中的有些最终能收获土地与名位,可是那样的幸运儿真是少之又少。骑士之梦,终归只是少数人的光荣,对大部分人而言,唯有记忆中的枯骨与终生难舍的悲痛相随。   军寨里已然空空荡荡,外墙倒塌以后,视野一片空阔,依稀可以看到人头攒动,渐行渐远。   想当初筑造此地时如此艰辛,累死了无数劳力,还是借着过去修筑赫伦堡和君临时留下的采石场、伐木旧地和其他的设施,才有了现在这规模。此役结束后,这可以容纳十五万人的营地不会如此轻易地放弃,只要稍加改造,这里就可以成为一个城市,或许会是洛恩王国掌握在七国利益的关键要塞。   我来到了已经披上马铠的小麦身前,两个侍从前来托住我的脚帮我上马,分量颇重的铠甲一沉,我坐上马鞍,压得小麦嘶鸣了一声,我扬鞭而走,红王的旗帜随我移动,荣誉卫队紧随其后,各路骑兵万余逐次跟进,四万多只马蹄踢起尘埃,弥漫在整个营地里。   我的尸鸟这时飞入了云下,一边小心注意有无长夜军团的尸禽,一边观察整体态势。   我本体正在骑马小跑,那些跟着红王大旗的骠骑兵、轻装的雇佣骑士、多斯拉克骑手还有誓言骑士与有产骑士出城后转向侧翼,伴着尘土绕开了正面。   在战前曾有谷地人和河湾人要求重骑冲击正面,被我给直接否决,我将所有同意此法的骑士统统打发去指挥步兵,免得他们在这战场上产生什么幺蛾子。   试想,如果骑兵正面冲击百万尸鬼,那定然会是螳臂当车死无葬身之地,,而如果是在步兵扛住尸鬼以后正面夹枪冲锋,那无疑也会和自家的步兵队搅和在一起。所以,既然这些骑士还没有正确认识到骑兵的真正作用,不知道对手不是看到老爷们打马而来就吓得东奔西跑的暴民,那么,我就尽量让他们不拖后腿。   果不其然,“莱雅!”身边的艾莉亚发声,“有一群穿甲壳的人翻过手推车往前跑去了!”   我借着尸鹰向下一望,是的,上千名著重甲的河湾人和谷地人已经从步兵阵列脱离而出,径直跑向了无穷无尽的尸海,浑然不把这样徒步冲锋带来的体力消耗当回事,我猜等他们冲到半里格之外的长夜军团面前时,只怕连喘气的劲儿都剩不下。   不过,他们也绝非全然是在做无用功。   在拥有十四万人数的步兵面前,之前来营突袭人类的尸鬼压根就没有后退的意识,眼里只有血肉,它们无脑的冲锋无法撼动车阵和车阵背后的推手,被长矛与强弩给打得灰飞烟灭,当步战骑士越过推车,甩起长斧和长剑突入那这些活尸之中时,原本黑压压的尸群被砍得骨肉四溅,不断在减少。   这些爵爷们的勇猛劲儿鼓舞了后头的农兵,连推车的速度都快了不少,原本慢速之下尚能保持一条线的手推车阵很快就变得跌宕不平起来。   然而,杀这点尸鬼没有半点意义。   远方,随着火把驱散了迷雾,隐隐可以看到地平线上有一条黑色的粗条,那是静默于原地的长夜尸俑,它们就像是前世拱卫王陵的兵俑一般,一动不动,无声无息。   作者的话:好困,攒万字明天更 第734章 魔龙的狂舞(二)河泛白霜(中)   谁都未曾设想过,活人和尸鬼,双方会如此早地就开始算总账。   不安的眼神远眺那雾气里的黑影,寒风中的七国人正念叨着七神的名字,长满厚茧的手里,攒紧了刻满先民古语的树枝和骨器,那是他们从女巫那求来的护身符。   洛恩王国的马上蛮族和城邦士兵各自念着各自神灵的颂词,多斯拉克的咆哮武士哪怕在风雪里仅着彩绘背心,也不见半点颤抖,城邦的弩手与长枪兵们则心怀热血和怯惧,抓紧手中武器,生怕下一刻就面对生死搏杀,他们下意识地依照往日的训练与习惯从众前进,心里无法升起半点脱逃的想法。   有人高呼着口号,有人低唱祈祷,我率领马队经过步兵们的身后,听着这嗡嗡鸣声和整齐的高喊,不由得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诸神和先祖真的凌驾于夜空,正在俯瞰这一次征伐的结局,默默保佑着凡间的凡夫俗子。   “一二,三!”在马队之后,是科霍尔的工人团,几辆巨弩和人力投石车被推了出来,跟着好几千背有各色辎重的毛驴,其音响亮似号。   就这样,我们将营城遗弃在了脑后,十五万大军浩浩荡荡,正面迎击尸鬼的百万大潮!   “传令官!”我坐骑不停,同时口中喝令,“让全军停下,最前头的手推车也停下,还有那帮擅自出击的步战骑士,让各部统帅头领重整队伍,由弩炮、巨弩和投石车先把敌人勾过来,我们打防守反击。”   “王上,我只怕这些士兵一冲就会垮。”驰骋于我身侧的艾德瑞克·戴恩立刻发表意见反对。   “不会的,”我说道,“命令旧镇和洛恩王国的城市民兵在车阵后列阵,着甲的在最前列。弩手与长弓先列于阵前然后后撤,给那些推车的农兵发黑曜石标枪与投矛,所有人不准向后转身,但有违令者以逃兵论处,杀无赦。”   比起弓箭来说,标枪算是比较容易就能掌握的技能。农夫中的自耕农和磨坊主们不少人有打猎的经历,至于最贫苦的那些…有样学样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   “长弓兵们随身携带有木桩——”另一边,骠骑兵的头领,沙蛇奥芭娅建议。   “有些推车上也有临时的拒马,让士兵自行处置安插路障,我就不管这么细了。”号角鸣响,我看了一眼逐渐停下来的步兵阵型,十五万人浩浩荡荡,这停步可不容易,整个阵容内部犬牙交错,参差不齐,乱七八糟。   这军纪,当然要整顿,一头撞上去铁定讨不了好。   我突然想到方才那一串指令里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命令弩手和长弓手也在手推车阵线的后面吧。”   就这纪律,我估计要是待会真的让弓弩兵后撤的话,指不定会带动农兵在尸潮面前大批量逃跑,到时候阵型一乱,定然大败亏输。   “是,荣光!”   “等到接战时,命令方阵步兵前进,用超长枪和长矛隔着车阵击杀尸鬼,向前推进时,车先动,车坏了就让第三排第四排的兵用枪矛往前顶。”   当下,在缺少工事或马匹时,面对活尸所有的凡人军队士气都指望不上,不过隔着推车,大部分时候不至于崩溃。   “还有其他指令吗,荣光?”传令兵问道。   “没了,去吧!”   “遵命!”   给步兵阵的安排就这些,命令越多,说不定会越混乱,我不指望缺乏长时间磨合的十五万人打出什么成绩,只要他们钉在原地别溃败,就是胜利。   现在,得看马队了,不同于凡人之间的战争,骑兵在与异鬼时的作用,得仔细琢磨。   当步兵队再次启动时,他们已经换了今晚的第四批火把,此期间尸鬼毫无动静,似乎已经无法面对活人破釜沉舟的勇气,万余骑兵迤逦出长长的褐色泥尾,随我来到两军对垒的东侧。   接着,我算是见识到了,百万大军是什么概念,对方数目太多了!   仅仅是站在那里,就让人感到无穷的压力,看看我的面前,它们似乎已经拦住了国王大道所居的,从三叉戟河到明月山脉的一整个平原区!   就我双目所见,活尸甚至蔓延进了东部山峦下的树林里,真是无边无际。   这历史上有那支军队的布置能广博到这份上的?   一些卫士吸了一口凉气,艾德瑞克爵士低沉地说出了在场人士心中最惊惧的事实:   “它们没有侧翼,荣光,它们实在是太多了,等到我们的步兵再前进一段距离之后,这些尸鬼完全可以将十五万人包裹其中,像是蟒蛇的绞缠一般,从正面、两翼甚至背后同时发起攻势。”   这很容易理解。   这百万尸鬼的阵型散乱无比,但是有足够的纵深,它们完全可以同时前进,然后将活人包围进它们的包围圈。   现在异鬼可能打得就是这样一个主意,活人离得越近,它们就越有把握把活人一次囊括进尸海,全部消灭。   或许,夜王的计划,也是想要诱使我方走出营城。   嗯…我确实没想到百万这个数字,在不需要后勤补给的前提下,可以制造出规模如此庞大的阵势。   当机立断!立刻做出针对性的布置:“来一个传令官!通知步兵军,再放慢速度,加强外围防御,把攻城器械保护进去。”   接着,我告诉“拂晓神剑”,语气十分淡定:“不怕,同时陷入战火的死人和活人越多,异鬼手下的活尸就消耗得越快,怎么说我们也有十五万能打会跳会转动脑筋的壮丁,不愁没法把损失的交换比打过十比一,告诉蓝道·塔利,想办法在吸引敌人注意的同时,尽量增强杀伤力。”   不过,尽管我本人并不害怕,有人却没法安之若素,例如奥芭娅·沙德,这女人打起了退堂鼓:   “不如我们进入步兵军阵,下马加入阵型里,待到尸鬼退却时,再骑马追击?这样可以省下马力,还可以让防线更加坚挺。”   我摇了摇头,“那样的话,就真的输了,它们只要困住我们,等着我们饿死渴死,就能胜利,骑兵不能和步兵一道,必须分开,免得真的被一网打尽,我们战马有多少?”   “大约有四万匹,有一半没吃饱,王上,不过多斯拉克马全是战马,他们每个人可能都有十匹马,那部分我们没统计过。”   我点了点头,下了最后的决断,“我们在步兵之前先行出击,所有轻骑兵,分成百人队去滋扰尸鬼,诱使它们追击,枪骑兵分成五百人队,寻求战机,尽可能地制造出局部的兵力优势,磨掉对方的尸鬼。”   上一次骠骑兵的主动出击让我有了一些心得,对方里的异鬼骑兵、野兽尸鬼、人类尸鬼的速度全是不一样的,而马匹的全速奔跑,堪与异鬼的冰蜘蛛和死马相比,只要配合得当,足以将对方各个击破,引起夜王的注意。   “王上,那步兵那边?”   “继续前进,直到和尸鬼接触。”一万骑兵的袭扰对百万敌尸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要对敌方产生压力,必须要大队步兵的支持。   不一会儿之后,传令官返回,“王上!蓝道大人找到一个丘陵高地,他发起动议,请求踞高而战。”   我正在观察尸鬼的动向,空中和地面上的眼睛们告诉我,目睹着远比步兵娴熟万分的骑手们自行分队,它们依旧分毫未动,不知异鬼究竟作何打算。   听了他这话,我自无不允,“可以,告诉他,如果有骑士请求出战,不准,擅自出阵,不管。”   “是,王上。”   我自然希望贵族子弟死的越多越好,如果有一半以上绝嗣,那肯定是诸神保佑了。不过,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免得被人为难。   倒是一直沉默,毫无动静的尸山腐海,更让人担忧。   “先别把所有人都派出去,让一个百人队去试探。”为了把稳起见,我如此决定。   “大人,马泰尔家族的昆廷大人主动请令!”一个传令官上前。   昆廷·马泰尔?马泰尔家族的继承人之一,长子!?   来得好!   “这可不行,他是我伯父的儿子。”在我开口之前,奥芭娅抢先道,“让他乖乖跟在后面!”   “罗柏也是史塔克家的儿子,可一直在前线。”艾莉亚讥道。   奥芭娅当没听见,“王上,请让昆廷和崔斯丹去看管马匹——”   “和多斯拉克人里的老朽妇孺在一块?”艾莉亚又开口了。   “这是你们北方的战争。”奥芭娅面色不动,“少冷言冷语,小丫头,否则我就刺穿你的肚子。”   “好了,这不值得吵一架,两位女战士,”我制止,“让他们和圣火之手的人在一块吧,红袍兵可能是最擅长应付尸鬼的了。”   “可是——”沙蛇还想说什么。   “你的两位堂亲到底是马泰尔家的子嗣,更受封骑士,如果一味让他们避战,只会带来怨恨,以及多恩骠骑兵的不满,我可不想听到你们多恩人说我觉得他们都是懦夫。”   奥芭娅撇了撇嘴,不再坚持,我猜如果请战的不是她的两位堂弟的话,她指不定比艾莉亚还要撺掇,说不准是娜梅莉亚或者奥柏伦让她阻止那二位贵胄上最前线的。   就在两位女士争吵的这会儿,步兵们好不容易拖拖拉拉占据了山头,我的尸鸟看到蓝道正在努力把那围着小山包的十五万人安排成一个圆阵,以避免方阵棱角带来的弱点,充分和敌人接触。   他真的很厉害,不愧被称为河间最能打的名将,十五万人,大半是农夫,组织架构是封建时代原始的结构,就这样还能把这样规模的军队安排得正常运转,而非因为内讧和混乱而崩溃,可见其本事。   然而,他大概也到极限了,最终步兵们呈现出的阵型扭扭歪歪,和“圆”这个形状半点关系都没有,就好像一张面饼一样不规则。   更奇妙地,也是让我悬起一颗心的,是尸鬼那边的举动,它们似乎眼睁睁看着步兵们乱哄哄的变阵,丝毫没有趁机进攻的想法。   我花了三秒时间来推断对方的意图,结论是——   夜王八成不知道这帮活人在干嘛,我忘了一点,它和异鬼们战争经验似乎其实并不丰富,到现在为止,它们也没打过几仗。   接着,我看到健步猎人旗下的蓝道·塔利和我的元帅贝里·莫斯以及奥柏伦亲王一起完成了工作,派出了传令官,可以断定他们已经准备妥当,于是我一声令下,一队性子最野的骑兵小跑出马,向迷蒙雾中的黑影驰去。   奥芭娅朝后大喊:“最后的时间,给吗,马把水喂好,吃点豆子和麦糠,要打了!”   这军队里的马匹大部分都不是什么娇贵货色,命贱,好养活,就像是农民们一样。   不一会儿之后,那队骑手好似往水里投进的石子,让雾气里的黑影荡漾出了一阵涟漪。   在我这距离看起来是涟漪,就是说,尸鬼已被惊动。   不过,不管是尸鸟还是我本体的肉眼,都只看到了尸群在汹涌,没瞧见异鬼有什么别出心裁的举措。   那么,按照流程走吧!   “发令,全军出击!”   呜呜——号角声响,通知着步卒骑兵征程已启,“让牧民把马群后撤,走!”   自天穹上看,万人骑军好像一座垮塌的沙丘,顷刻间便崩散成了细碎的几撮,一支支人马分别奔向各处,这仿佛是一声信号,拨动了夜王的心弦,只见大地开始震动,那雾中黑影轰隆隆作响,成千上万个脚步撼动了天地,像是山洪爆发雪崩灭世,好宏伟的百万大军!   我骑在马上,似乎感到大地上有一双利眼看向我的尸禽,这视线甚至引起了空气一阵抖动!我顿时脑中一疼,夜王!   它在驱赶空中的眼睛!   不用它再威胁警告,尸鸟立刻后飞,正好这也远远避开那升起的长夜鸟群,如我摁着太阳穴部位抬首所见,夜王的鸟儿们正在爬高,看起来就好像之前人类向异鬼洒出的箭雨。   尸鬼不再忍耐,这是真正的总攻。   不过,依旧没有冰龙的迹象…   冰龙呢?杀手锏呢?我希望对方快点用出来!只有在冰龙耗尽之后,魔龙和石龙才能腾出手来空袭地面的活尸,否则哪怕凡人不崩溃,也会被百万之数给活活累死!   嗯,我心中计较,给夜王三个小时,三根蜡烛的时间。   这大概就是所有马匹都力竭的时候。   然后,龙群出击,横扫活尸!   眼下,不用再多想全局了,我着意眼前,看到了一群渐渐分开的尸兽,“鸣号!”我怒吼,“荣誉卫队,冲击!” 第735章 魔龙的狂舞(二)河泛白霜(下)   大地苍茫,雪将风染成了淡淡的白色,又被夜幕渲成了轻轻的灰,一抹一抹刮动山林与丘陵,好似是这风中之雪生出了漫天雾气一般。   在这色泽单调的冬景里,长无边际的尸潮正在前进,骑兵的百人队和它们比起来小如蚂蚁,哪怕是十四万余步兵组成的拙劣圆阵,也不过有这潮海的十分之一左右大小,这还是活人当中已经融入了器械和车辆后产生的对比。   我方一万骑兵布置在大军的右翼,也就是靠近明月山脉的东部,对对面的异鬼来说,则算是左侧,我方步兵结成了圆阵不再推进,当下的情景,就好似七国与洛恩联军是一块鹅卵石和一抹沙尘,正准备面对来自长夜军团那如倾盆之水一般的尸海,降下的淋漓。   差距如此悬殊,压在军中每一个人头上的压力就显得尤为沉重。   我的飞鸟跃过步兵们的头顶,只见下方人头都朝着一个方向,蓬乱的头发有棕色和稻草黄,最多的是深棕与黑色,还有壶盔、锅盔、船盔和圆顶盔反射的金属光泽,甚至能看到别着鸭毛与鸡羽的帽子,他们直勾勾盯着朦胧之雾里大群尸鬼席卷而来时掀起的雪泥飞扬,有的腿下甚至泛出了水渍,还有的直往后缩,又被排在后面的人顶到了前头。   “顶住车,坚持!”一个军士唾沫横飞,“都给我顶住,泥腿子们,顶住!”   轰隆隆的潮袭声震天动地,“啊,啊!”人群之中有人忍不住发出单调的叫声,连组织语言的能力都已不存,还有的直接以手掩面,仿佛不看这一幕,就能从即将抵达的冲击面前逃开。   “顶住!”   “弩手上矢,弓箭手,准备射击!”在农兵的后方是弓弩手,有骑士正高声下令,“抬稳你们的弓,有谁手臂太软的可以告诉我,我帮他治一治,抬稳!”   弓弩手们状况还算不错,他们脸色苍白,但是不管是身体抖动的幅度,还是眼神里的怯意,都没法与犹如鹌鹑一般的农兵相比。   “方阵步兵,准备!”   再后头是波顿家族、剥皮团、无垢者、旧镇人还有一些城邦民兵组成的长枪和超长枪方阵,他们只能隐约看到情况,所以虽然被这令人战栗的气氛所感染,却没表现得太过胆小,其怒吼声,依旧有力:“哈!”   “它们来了!!!”最外围推车的一个小伙忍不住失声大叫,“它们来杀我们了!”   啪!这伙计后脑勺上被人拍了一记,一个军士朝他大吼:“是我们杀它们,蠢货,记住了,我们不是待宰的羔羊与河鱼,我们要杀人,在它们杀死我们之前!不会杀,就去死!都听到了吗,跟着我喊,不会杀,就去死!”   “不会杀,就去死!!!”响应他的人听起来中气不足。   军士再重复了一遍,“不会杀,就他妈地去死!”   “不会杀,就他娘地死!!!”   整齐的口号有利于提振士气,农兵们的吼声自暴自弃且歇斯底里,却到底是少了几分逃跑的想法。   人类面对着活尸在沮丧胆丧,又重新凝聚出了面对的勇气,在此期间,异鬼和尸鬼毫不动容,它们只是保持着那永不停歇的疯狂速度冲刺而来,直让风声躲开,雪土惊惶,狂风呼啸而至,便像是要躲开异鬼一般吹来,顿时活人阵中帽子飘飞,人人低头。   为什么在交锋之前,会有这样催人心肝俱裂的妖风?!   “我受不了啦,打不赢,这打不赢,受不了啦!!!”突兀的大喊响起,依旧来自刚才那个小伙儿,“我要回家,我不打了,不打了,不打了,我要回家!”   只见他丢下手里的短矛和木盾,直接借着风势埋头逃窜,然后立刻就被站在后排的步战骑士给砍倒,还没等这可怜虫被复活成尸鬼,他的一整个脑袋已经被切了下来。   那个宰了他的刽子手揪着其头发拎起了这个人的头颅,嗓门异常洪亮地宣称:“不会杀,就去死!都看到了?!不会杀,就会死!”   这原本只是一个充任军士的土包子财主想出来的临时用语,此刻却是完美贴切每一个人处境的最好总结。   是的,不会杀,就会死。   不杀光这百万尸鬼,今日,一个人都别想溜走!   所有人都默然无言地看了一眼出事的方向,在忽如其来的怪风之中,几乎每一个人眉毛和头发上都凝上了白霜,他们嘴唇抿住,继续面朝自己的前方,用肉身来抵挡着剧烈狂呼的寒风。   我不知这些普通人心里是否有什么坚不可摧的信念?更没法判断,他们当中有几个真的能坚忍不拔。然而,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在这一天里,所有人都必须面对众生之劫,从国王到乡巴佬,一个都逃不过去!   狂风已过,圆阵静静屹立。   疯癫而狂热的尸海已经抵达!   只见死掉的熊和野猪冲在最前,后头跟着塘鹅、骡子与耕牛,这些孽畜全都目泛蓝光,哪怕是最温顺的品种,此刻也只有将死亡宣扬向四方的热切!逆风之境一去,长弓立刻对来敌予以反应,只听一声令吼“放箭!!!”   咻!   羽箭成筛,黑雨袭空,自人群中扑向了先锋尸兽,带起了一阵尸身散为的灰烟。   然而,那些尸体化为的烟尘紧接着就被前仆后继的亡灵撞开,敌人丝毫没受影响。   何止没受影响,它们跑得很快,太快了!只不过是瞬间,就自几百米开外近到了咫尺之距!以至于弓箭兵没法再来一轮毫无意义的抛射!   “弓弩就位,投掷准备,它们来了!先不要瞄准,再近一点,等这些畜生再近一点!”   然而将官的喊音还没落,已经有紧张的弩手射出了箭枝,自然是打了一个空。   啧,这心理素质。   “放箭!”无暇骂人或者教训,骑士狠狠地瞪了几个蠢货一眼,径直下令,因为只在眨眼的一刻,敌群已经进入了射程!   紧接着,下一声命令不到一秒之后便被抛出:“投掷,投掷!”   一些短矛和投斧飞了出去,然而这一次,那潮水依旧没有退却的迹象。   它们到了!   “接敌!!!”   碰!!!   无脑的兽类活尸直接顶了上来,撞起一片碎木和铁片,它们毫不顾忌地上布置的荆棘与尖刺,要么前进,要么成灰!   活人的阵线就像是被一头大鱼扎进来的水波,涟漪不断,曲折不堪,似乎随时都会就此断裂。   “推!!!”   “啊啊啊!!!”   兽群撞车,手推车完全失控,仅有的停驻装置不起作用,这些车辆反而向后方的农兵和弓弩手顶了过去,哐啷声与哎哟地呼叫掺杂着,农兵和弓手弩手猝不及防被挤压在了一起。   “长枪,弩箭!”   壶盔下满头满手都是汗水的弩兵勉强地执行起命令,它们在前胸贴后背的拥挤中举高双手,使劲儿提着自己背着盾牌的身子,用尽了八辈子的力气咻咻射击,这动弹是如此艰难!   “前进,压上去!”   后方的方阵步兵喊着号子往前顶,支撑住被手推车给挤压而不断后退的人墙,这些久经训练的自由民一个支持着一个,后面用肩膀撑着前头,一排排超长枪自快被挤扁的“人饼”的头顶伸出,捣向正在把手推车撞得七零八落的尸鬼。   “推出去,推!!!”   “啊!!!!!”   向外,向外,活活被挤成肉酱绝非是勇士的死法,就像是被碾到了最低限度的弹簧一般猛然发力,轰然一声,被挤压到了极致的活人怒吼阵阵,活人的阵线向前猛弹,不少车辆直接被两边的力量扯成了碎片,更多的,则是压回了兽群身上!   难能可贵的一幕。   然而,这一点点的得逞,连优势都不算!   那些兽类尸鬼对人类的抵抗无动于衷,它们形态千奇百怪,进攻方式也各有千秋,只见鹅与鸡扑扇着翅膀跳进人群,老鼠啃指头,棕熊人立而起,这些昔日的家畜家禽搅得农兵一团乱!   单看这一幕还挺滑稽。   如果不是禽兽之后便是数目更加庞大的死人的话。   “头顶和脚下,当心!戳!”   撕掉鸡鸭的翅膀,扎碎狂暴的死熊,将地上的鼠辈踩成血泥,废了好大劲,吆喝着的兵众终于把小动物带来的骚扰给排出阵外。   终于,步卒们在死尸的侵袭下,有了一丝喘息之机。   不!时不我待,立刻反击!   “投掷,投掷!!!”方才大多数人压根就没投出标枪的头脑和力气,现在这会儿热火朝天,他们这才把手里或折断或扭曲的武器扔向了尸海,“弩手别停,给他们留点空间,向前顶!!走!一二,三!!!”   “嗨!”   轰隆一声,兽群活生生地被众志成城的活人给怼退了好一段距离,   “推车手全都低头,前进十步,走!”   然后此刻几乎已经没有了完好的车子,不少地段人挤着人,人挤着尸,后方的枪矛、弓弩不要命地往前捅,前方的人几乎和尸群脸贴着脸,拔出了黑曜石小刀匕首死命地挥,尸鬼似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场合,爪牙凶狠地撕扯着鲜活的血肉,可人类自古便是世上最凶狠的野兽,那一张张利口也狠狠地咬上尸兽的脖子,甚至有几个人一起将一头大熊给扯碎,这一阵真算是针尖对麦芒,求生之意与死亡之凶正在恶斗一场!   “盾牌!没车的地方把盾牌递上去!”满脸血污的军士大喊,“小心身边,把复活的尸鬼打死!”   “小心,后面的死人已经靠近死畜生了,小心冲击!”   轰!   姗姗来迟的人类死体撞了上来,又是一波荡漾,哀嚎声伴着怒吼到处在响起,不断有活人倒下尔后复活,不断有尸鬼被龙晶戳成灰烬,突入活人阵型的腐肉被撕碎泼洒,这战斗从一开始便已赴白热化!   遍布战场的血战不提,自我尸鸟所在的高空看去,尸鬼的阵势正在铺卷上步兵的圆阵,左翼和中间已经完全覆盖,右侧却进展迟缓。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骑兵的尽心戮力!   作者的话:这章没写完,欠着的五千字又要拖到后面了_(:з”∠)_在群里认识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刚拿执业证不久的小律一枚,去年给指导律师打工,考试,拿证的时候还好,今年疫期过后不久自己开拓案源就有了效果。结果就是忙得脚不沾地!我之前两次攒上了五万多字存稿准备攒够十万,两次失败,一忙起来存稿全空。就今天来说。早上九点的时候,从冰箱里拿了一瓶冰可乐,坐在电脑面前准备写个万字大章,就是这一章。结果十点就被喊出门了,帮忙收集证据、去拜访客户(别问我为什么大周日的会拉我去吃饭,某位大老哥似乎是试图为我介绍对象...)还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事情,结果就是坐在电脑前边加上路上用手机打字,一天下来就才有三千字左右。昨天也差不多,同学介绍的朋友早上一位下午一位,晚上顾问单位视频开会....所以就食言了,昨天发了字连作者说都没来得及写。反正,只能是尽量了,这一章本来应该有一万字,我看看明天周一大家都在上班白天上两次庭应该就没事,能不能明天补上。 第736章 魔龙的狂舞(三)“河泛白霜”之战—   呼,我叹出一口白息,让面甲蒙上了一层雾气。   “王上,要不下马歇一歇?”艾德瑞克爵士建议。   我包裹在钢盔里的脑袋摇了一摇,“谢了你这好意,爵士,可惜咱得随时掌握情况——”   确实,在马上坐久了,臀腿都有些酸痛,内侧柔软的肌肤似乎被马鞍和裤子给磨破,又疼又痒,我座下的小麦也不轻松,蹄子不时动弹,多半是我一身铠甲,负重太沉。   不过,战局瞬息万变,哪能稍有放松?   “——咱们的野火准备好了吗?”   “好了,荣光,只是,这东西不好用,稍微颠簸一些就会燃烧。”   “保存好就行。”我回答。   此刻,我的本体正在一个土丘上观眺情况,跟在我身后的是一千余名荣誉卫队的成员,另外四千余人已经散布在战场之中。   这些被我编入荣誉卫队的豪杰身上是黑色的板甲衣与朴实的铁灰色全身甲,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既有狂放的多斯拉克人,也有坚毅的七国骑士,甚至还有骸骨山脉中来的女骑手,头戴面具,比一般的男性战士还要残忍。   我能笃定,我的这些骑卫都有死在这里的觉悟,他们人人深受我的恩惠,并受我尊重,就如我的兄弟姐妹一般,我早已测试过,不管我下什么命令,这些男女都会誓死相随。   只因将他们凝结在一起的是我,所以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力量,是自恐怖堡的山野草莽之中随我成长的臂膀,不是红王的头衔带来的趋炎附势之徒,哪怕我今日不再是什么君主,他们也会为我效命,这一点,我毫不怀疑。   然而,这还不够,一千余人对上百万的敌寇就如渺小的尘土,现在我所处的这片浴血之雪上,这片杀戮之场中,还需要更多的坚盾与长矛,拥有更加坚强意志的兵丁。   在我前方,正是整个战场的右翼,眼见风尘迷雾之中成千上万名骑兵一与尸潮接战便旋即离开,绝不恋战,也不瑟缩,尺度把握得很不错,让尸体中的人和兽被分而剿杀,好一帮身在浪潮之头却绝不颠覆的弄潮儿!   然而步兵那边,却只能算是苦苦坚持。   就在我左侧的数千英尺之外,呼啸的狂风下,是尸浪在猖獗地滔天,它们不断拍击着活人以钢铁、木料和血肉之躯组成的圆形礁石,誓要撕碎这人类最后的精华!   自尸鸟眼里,我能看到那些腐烂的魂灵包围着奋力挣扎的活人,这生者与死者相互之间的碰撞发出了刺耳的声响,更刺耳的则是临死前的尖叫,无数或卑微或高贵的人物身没尸海的惊涛骇波之中,其音容就此与人世诀别。   他们当然不是单方面被屠杀,步军之中前方用已剩不多的手推车阻拦,后面是弓弩手和方阵步兵的人墙,更有投石车和巨弩用散石和射出的长矛来填补暂时的空缺。   以及威力强悍的火药和野火,每一次工人团和火术士出手都会让一大片嚣张癫狂的活尸变为焦炭,可是其数量着实不多。   所以,问题就在这里,尸鬼头一次展现出了应有的攻势,活人伤亡太大,几个统帅手里闲置的丁口已经没有多少,前线能填进去的兵力,捉襟见肘。   所以,我需要一个时机,等待一个让不利局势偏向我的机会。   可是,机会在哪?   轰!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忽然响起!   我头脑被撼得嗡嗡作响,稍一喘息,立刻就领会过来这爆炸中的意味,有骑队陷入绝境,逃生无望!   事先我们发的手榴弹很有这个年代火器的特点,笨重异常,绝非是骑兵能投掷出去的货色,不过之前划分出的百人队每一队都有好几枚,作用就是…“光荣”。   可是按理来说,,只是诱敌搅乱其阵势,然后在把握绝对优势时由枪骑兵冲击,只要把握好马的力气,在过度疲劳之前后撤换坐骑,只要做到这些,个别骑手不慎之下陷入尸海我可以理解,一整个队伍瞬间濒临毁灭,这在我看来就太过惨淡了。   换言之,既然出现了百人队团灭的情况,那便是有其他东西插手,让尸群变得不一样了。   异鬼!   我立刻转换视线,附着高空中的飞鹰俯瞰大地,猛禽的利眼向我显示尸群中的有些似乎行动更为灵便了一些,开始配合其他的尸群进行合围和分割…   是的,异鬼在捣鬼,它们大概是在之前的战斗中吃了瘪,所以虽然自己没露头,却加强了对尸鬼的控制,至少可以执行基本的战术指令。   这代表着我没法再一招鲜吃遍天,骑兵的战术必须再行完善…   等等!   它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我一边借着鸟眼在高空观察,一边用本体口令骑兵后撤,同时还在揣摩这异鬼的发令环节…   每一头异鬼可以操纵万余头尸鬼,现在在指挥这些尸鬼行动的一定是之前操纵它们的异鬼无疑。   这些异鬼并没有出现,在我尸禽所在的距离没有发觉任何白色的身影,或者骑着尸马冰蜘蛛的东西,这不正常,为什么?之前每一次异鬼出现,它们都身先士卒,可这次,明明察觉到了异鬼的存在,却不见其半点影子!   按理来说,异鬼有一种执着而顽固的荣誉感,既让它们会像骑士一样面对强敌直接冲锋,也会让它们不惧任何挑战,绝不逃避正面交手…   那,或许可以推测,异鬼牺牲了交战的意愿和战斗力,换取了当下的情境中这样模糊却有效的,大范围指挥尸群的能力。   同时,异鬼之间能够产生配合,对骑兵进行围堵分割和包围,这就说明在异鬼之上,还有某个货色在指挥它们。   夜王。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夜王八成是放任围攻步兵那边的尸鬼自行其是,用数量来淹没活人,然后集中异鬼与自己,来对付一万骑兵的骚扰,它想要毕其功于一役,毫无疑问。   异鬼没出现,却能号令尸鬼,让它们随自己的想法而动…   夜王也没出现,并且在掌控着全局,一点一点绞杀我丢下的诱敌轻骑。   夜王在指挥着异鬼,让它们产生配合,以完成它的目的…   综合这三个条件…我猜尸海的后面,活人看不到的角落里,一定有异鬼扎堆,夜王也在其中,考虑到它们不是笨蛋,这样指引全军的“指挥点”数目可能有几个,以避免被一锅端的风险。   扎堆的,也就是所谓“指挥点”里的异鬼应该全是活尸的指挥者,也就是说,只要端掉里头的几个,甚至再有夜王这个意外之喜,那么活人显而易见就会获得优势,乃至于胜利!   不过这也提醒了我…   在发现异鬼每一个损失就代表着少一万兵力之后,长夜军团把异鬼分成了两种,一种是我之前所推测的,聚集起来躲在某处的异鬼,另外一种,则是事先没有操纵活尸,冲锋陷阵的“突击队”。   我想要斩首,它们,何尝不想呢?   既然夜王专注于战地指挥,那么我的禽俑也就能偷偷将视线靠近,我一面让不起眼的小鸟低空靠近厮杀的前沿,一面让大鸟飞往战场的后方。   如我所想,没有任何的头疼脑热,长夜军团的尸鸟也并没有驱赶我的尸鸟,那么,夜王确实是有更重要的事了,我的猜测应该没错。   不过,我没有看到白色的影子,不管是后方,还是前线,或许是雾气太浓?   意识离开天空中远远而观的飞鸟,我调遣石龙作为从天而降进攻鬼类的杀招,接着,回到本体。   一队队骑兵奔驰而回,遥遥可见尸潮带起的尘埃,这些孽障真是如影相随。   “我们需要后退重整,”满脸汗水的沙蛇奥芭娅大叫,“荣光,东边的尸海阵势正在延伸,它们想要将我们完全围困,一网打尽!”   “没这么夸张——”我眯起眼睛打量她所说的东边儿,巨大的明月山脉投射下深重的阴霾,那里确实风尘滚滚,更甚我们这支骑兵的正前方。   “它们想要逼我们离开,好全力解决北边和西边以及部分南面被困住的步兵圆阵,”我推断道,“我们不能趁它们的意,否则就算这一万人脱困,也会败局已定,再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我这话让艾德瑞克爵士忧心忡忡:“我很怀疑,我们这一万兵马能给它们带来多大困扰,这些活尸完全可以不顾我们,先行吃掉十四万步卒。”   “是的,不过一万骑兵多少都会造成一些损失,那个夜王八成是想要尽量避免这点损失。”我笑了,“你要问它们有碾压式的力量为何不直接搞定我们这些活人?我得告诉你,这问题问的没意义,既然可以碾压,自然爱咋咋。”   “那么我们现在怎么办?”   “自然是不按它们的节奏走,”我的语气如此理所当然,“去步兵阵的后方,把那些手伸太长的尸海给冲掉,来人吹号,让多斯拉克人和多恩人都给我拿起骑枪和骑矛,准备冲锋!”   “拂晓神剑”艾德瑞克立即出声反对:“可是,这样它们就可以——,”然后,他反驳了自己的观点,“不,它们没法布置那么大的包围圈,除非它们不要纵深!”   “是的,”我拉扯马缰,在呜呜长鸣的号声之中,开始活动自己与坐骑小麦已经冻得有些麻木的筋骨,“这就是夜王这个策略最大的问题,它在东边的行动看起来是要包抄骑兵,可这摊子实在是太大了,哪怕以百万尸鬼的规模而言,也太大了!”   是的!   当下,夜王的策略展现在我面前的样子,就是这样。   它让围攻步兵北、西、西南三个接触面的活尸自由行动,半点不指挥,反而操控着手下异鬼专注于对付我和我的一万骑兵,看起来,是把我当成了大麻烦。   可是,它具体的做法,却很有猫腻,一个是用分割包围的形式来剿灭轻兵深入,在近距离引诱尸鬼去追的百人轻骑小队,这没问题。   另一个,则是奥芭娅说的,在东面向南边延伸阵线,也就是企图侧袭骑兵,甚至把连骑带步十五万人全包裹进去。   再联想到艾德瑞克刚刚说的担忧,也就是一万骑兵其实作用不大,十四万步兵才是重中之重,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一万骑兵对胜负的影响不大,却或许是步兵圆阵唯一的希望。   只要一万骑兵对尸鬼的骚扰被排斥出去,那么,异鬼将会从容地从东面包围那些步兵,从而彻底断送十四万大军的生路,换言之,夜王作出这一系列对骑兵的针对动作,其目的,是为了逼迫骑兵离开,让出步兵圆阵的东面和东南,好让尸鬼彻底包围,并将十四万人吃干抹净。   我能如它愿吗?当然不行!   所以,调转枪头,借着比尸鬼快的速度,直接冲垮袭击步兵圆阵南边的尸鬼!   要知道,来到步兵阵背后(南方)的尸鬼,都是从步兵的西面包抄过去的,其数目远比步兵阵正面(也就是北面)和侧面(也就是西面)的要少,毕竟这个方向对尸鬼来说,需要移动的距离最长。   数量少,就意味着容易打垮。   至于寻找异鬼聚集处和夜王,那个需要不断试探,一时半会做不到。   先做能做的!   一万骑手换上了长矛和骑枪,最不济也有短矛与马刀,全都成了枪骑兵,多斯拉克人蓄养的战马,让我们这样临时的长途奔袭成为可能,当下令的号角声刚落时,前队已经出发,这一次,骑兵们不再是之前和尸鬼玩儿游猎游戏的吊儿郎当样,他们一如出鞘的利刃,对准敌人心脏的长枪,锐意十足,勇往直前!   而且,我们来的还正是时候!   当骑手与步卒相互之间出现在对方视野里的时候,我飞翔在步兵圆阵里的鸟儿传来了这样一幅画面:   临阵倒戈,关键时内讧!   风暴地和河湾地的士兵,反了。   原来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还真有人奸这种东西,真是难以理解。 第737章 魔龙的狂舞(三)“河泛白霜”之战—   铁蹄踏雪而过,踩在了之前步兵经过后留下的脚印上。   在人和马碾过之后,落雪有的已然融化,然后凝结成冰,维持纪律的骑士因此而前后提醒:“小心控马,地滑!”   能骑上马的汉子脑袋多半不笨,尤其是因为人生地不熟而万事小心的多斯拉克人,大家伙儿事先都已经做好了防护,所有的战马都钉了马掌,并结合了花纹、凸体甚至毛绒来避免马失前蹄。   这看起来只是微不足道的细节,然而细节往往至关重要,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有不少游牧民族都覆灭在了雪灾之后的人祸里,原因不止是由于降雪过后牛羊冻死,减少了牧民的食物,同样还有天气对马匹的影响,不管积雪是深是浅,贫瘠无草的雪原对骑马冲锋而言都是一场灾难,如果没有事先准备,或者没有足够的铁料进行准备的话,尤其如是。   幸好,这一仗物资虽然吃紧,不过该有的用料都还算有,寥寥一些结冰的土表还有湿滑的土地,并不足以让骑兵望而却步。   “约束好多拉斯克人的弯刀和维斯特洛人的骑枪,让标枪与弓骑先动。”在阵阵轰鸣的蹄音里我大叫道,“扰乱他们的阵型,逼着它们分散,上!”   “骠骑兵,弓骑兵随我出击!”奥芭娅扭头大喝,“吹号!”   多恩人短促的号音响起,两翼的轻骑马速提起,应而出击,只见马尾甩动泥点飞起,数千铁骑举着火把扬尘而去。   收回视线之后,我瞥过遥遥可见的步兵战线,那里喧嚣异常,不知局势如何?   探查一下!   我借着鸟眸望了一眼步兵的圆阵,立刻就发现了不对劲的景象。   旗帜有问题。   外围还没失陷,内部的河湾和风暴地旗帜却在飘摇不止。   按我的了解,旗帜事关重要,不说发号施令,最少最少,旗帜无恙说明情况良好,指挥者安全,能安定人心,旗帜动弹则说明有问题。   而今那两地的旗帜在移动和晃动,不难推测,这样的情况要么是在下命令,要么是被攻击了。现在没有异鬼和尸鬼接触,保持圆阵不需要也没有任何大军团调动的必要,我想,排除了这些可能性后,应该能猜出,这似乎是有骚乱。   不出我的所料。   潜伏在步兵总帅蓝道·塔利附近的小鸟立刻就收到了确切的消息。   “蓝道大人,风暴地和河湾地的士兵哗变了,他们要求撤退!”   撤退?疯了?   好吧,我很了解当尸鬼和活人正面相撞以后,没人可以退缩这个事实,可是普通的凡人兵丁对此一无所知,他们大概以为只要逃跑就能活命呢。   不,不止,如此凑巧的时间,当然是有人在鼓动。   “召集士兵兄弟会那几个不做事不打仗的蛀虫,该他们派上用场了!”蓝道伯爵面色严肃,不过就语气上而言,他大概并未太过注意这点事端,“另外,请奥柏伦亲王过来吧。”   他叫奥柏伦过来,是要执行我的计划了。   风暴地与河湾地的内讧那边。   “闭嘴,美人!”一个身着匕首穿心纹章的男人全身披挂,他用食指指着塔斯的布蕾妮,“你莫非是收受了那个裱子的钱财,所以在这里替她卖命?!”   匕首穿心,乃是长拱堡的史戴蒙家族之徽,此代的史戴蒙家主外号“拜金伯爵”,曾经侍奉过蓝礼、史坦尼斯两位国王,现在似乎又投身丹妮莉丝,前些日子还想要与我密谈。   这伙计暗地里做的事自不用说,可是现在,表面上,他却正气凛然,“你能服侍一个野种,我不能,我拒绝为她战斗!”   “这和莱雅拉王无关!我们不是在为哪个国王而战,我们是为了人类的未来,”“美人”布蕾妮的性子一如她的五官一般冷峻执拗,她手握剑柄,“现在这个时候,绝非是争执的好时机!”   “听听,你们听听!”“拜金伯爵”对着身后的贵族和士兵们大喊,“这婆娘把自己和那个野种算作是‘我们’,她和咱们自己人不是一伙,闭嘴!没操行的壮妞,”这位戳心的匕首大人嘴上毫不留情,直接把“美人”脸都骂变了色,”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河湾那边,罗宛家族和提利尔家族的封臣们拒绝出战,替换已经疲惫不堪的前线将士。   “摆出阵型!”“拜金伯爵”最后号召道,“抵制那个野种和她的命令,如果她想要武力,就给她一点颜色瞧瞧!我们只要真龙女王,只要唯一的,高贵的坦格利安,而不是哪个北边来的女蛮子!”   反对我的这些领主手下士兵欣然从命,他们一直听着外面的惨呼哀嚎,早就心有戚戚,如今有机会不用面对那些凶恶狠毒的腐尸白鬼,他们哪能拒绝?这些王八蛋把用来对付尸鬼的车子摆了出来,俨然是要武装抗命,只要不和尸鬼打,他们乐意和活人掰掰手腕!   哦哟哟,我好怕哦。   圆阵中心,蓝道大人的位置。   “大人,他们把士兵兄弟会的几位弟兄打了一顿,割掉了舌头扔了出来。”传令兵报道。   “看来是铁了心要抗命不遵了,”蓝道手指抚摸着已经取下来的族剑“碎心”,“你听到了,奥柏伦亲王,他们享受着多恩人给予他们的安全,拒绝替你的人着想。”   “得了吧,”“红毒蛇”奥柏伦·马泰尔的笑容一如既往地放荡不羁,“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健步猎人蓝道,你想要我们把军队的阵线后移,撤掉对河湾和风暴地的保护,任由他们暴露在尸海的袭击之下,对吗?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布置的这个远阵故意凸出了几个部分,就是为了之后借异鬼的刀杀人,你完全可以安排下更加完善的阵型,这不比你射中一只狐狸难多少。我了解你,蓝道,就像是了解我的母亲一样,人们管我叫毒蛇,看来你这林中猎手比我要毒得多。”   “这是红王的安排。”蓝道·塔利表情不变。   “有正式的军令吗?”奥柏伦问。   蓝道没有回答。   “没有,嗯?”马泰尔家族的亲王摇了摇脑袋,“我不会听的,如果我真这么做,那些河湾人和风暴地人或许不会憎恨远道而来的洛恩人,或许不会憎恨红王和你,因为没证据,可是他们将把多恩恨之入骨,之后的一百年里在每一天都咒骂着多恩的名号睡觉。”   确实。   所谓的洛恩人离得远,恨也恨不到,多恩就不一样了,邻近风暴地与河湾地,往日里不管是做生意还是斗殴都不少,假如在战场上多恩真的擅自撤去对河湾军队和风暴地士兵的保护,那么——   地域矛盾将会尖锐得足以引发凶杀案。 第738章 魔龙的狂舞(三)“河泛白霜”之战—   寒风送雪,大地之上却一片热火朝天,十余万人类士兵在尸鬼群中咬牙坚持,他们的形势实在是岌岌可危,外有无穷无尽的尸敌,内部还出了拒绝作战的风潮。   眼下蓝道试图与多恩的“红毒蛇”奥柏伦共商国是,遣派他的人马将阵线后移,好让风暴地与河湾地的乱臣贼子领教领教异鬼和尸鬼是个什么模样。   然而,奥柏伦拒绝了。   在长篇大论之后,他严词道:“不说后撤整支军队的防线会造成多么大的损失,蓝道大人,也不提这看起来就像是我们面对尸鬼如同面对骆驼的老鼠一般逃窜,凭什么,多恩要承受如此大的代价,为你和红王的卑鄙伎俩挨骂?”   我栖息于一旁的小鸟听得出来。   或许奥柏伦亲王满心以为多恩可以和我讨价还价。   说不准,他奥柏伦·马泰尔从其他的消息渠道里,听到了什么对我不利的讯息。   然而,事实则是,对于我和我的王国,他没有太大违抗的空间,其实也没有反对的必要。   不同于说话还算委婉的红王我,蓝道·塔利眯起双眸,在这个阴谋里他与我立场一致。   这家伙算得上是出言不逊,其言语甚至堪称是威胁:   “不说如果他们再这样任性妄为,我们这十万多人就没有以后,你的多恩和河湾本土也不会谈得上什么未来,奥柏伦亲王,你似乎把红王当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虚衔?我得提醒你,她不是铁王座上的坦格利安,需要靠着统合七国,需要靠着某个叫瓦列利安或者别的什么名字的贵族来汇集出一支征讨多恩的军队或者舰队。”   “这算是语出威胁,威胁一条毒蛇,嗯?”奥柏伦的谈吐针锋相对。   “我只是就事论事。”   “我没看出她的石龙有十个脑袋不够砍,或者她本人真是什么嗜血恐怖的妖魔鬼怪,我们没必要屈服于你或者你的女主人。”   “是吗?我喜欢就事说事,你了解我的,奥柏伦大人,那就让我来说说看,你为什么不能招惹那个女人:   她手下的布拉佛斯和瓦兰提斯都在海上拥有不小的利益,更别提她还掌握了石阶列岛边上的城邦泰洛西,那些狭海群屿上的海盗只怕巴不得你们多恩与洛恩王国开战,好作为马前卒来到你们阳戟城里享受你们的女人和战利品。”   蓝道这话让奥柏伦面色阴沉:“我明白你的意思,是的,多恩没有成规模的海军,那又如何?”   对马泰尔家族的顽劣执拗,蓝道鼻子狠狠出了一声哼,“奥柏伦大人,这不是威胁,这只是事实,而事实就是,或许对七国来说,赤红山脉堪称天堑,可以让多恩割据一方,自为其政,可对拥有在海上称霸的自由贸易城邦而言,多恩的不屈只会带来宣战和掠夺的理由。更何况,你觉得河湾和风暴地不会为今天的任性付出代价?如果多恩掺和他们的逆动,多恩也不会?”   “很好,”奥柏伦·马泰尔最终没有坚硬到底,“我倒要瞧瞧你的女主人最后能嚣张到什么时候,她最好是像她说的一样,在这场战争结束后就回老家,什么王者君主万王之王之类的名头随便她去用!”临走时,这位“红毒蛇”还放了放狠话,“至于你,蓝道大人,你的野心昭然若揭,祝你好运。”   他哪能看不出来蓝道的企图?   他哪能看不出,为什么蓝道会如此坚定地支持我,我们之间到底在哪里利益一致?   边疆地,这是要活生生从风暴地、河湾地和多恩的疆域上割掉一大块肉!   我猜奥柏伦已经联想到了,这一场所谓的哗变不过是一场阴谋闹剧,试问,内讧避战什么时候不能搞,偏偏在战事最激烈,最不得人心的时候?这样的结果就是河湾和风暴地承受七国的骂名,而多恩则承受河湾和风暴地的诅咒。   至于我们这么做,目的是什么?他奥柏伦一定会想,目的也不过是为了离间分化七国南方的三个国度,河湾地、多恩和风暴地,好让君主的肢解手段能顺利实施,叫这三个地区彻底不再成为王权的威胁。   如果他真这么看,也不能说错,甚至可以说很准确了。   这一场阴谋,包括内讧和利用多恩扛骂在内,其实,都是计划的一部分。   什么计划?   很简单!   首先,我如今面对着某个群星就位教支派暗中的针对,还面对着坦格利安余党的不甘,以及各地实权贵族的三心二意,尤其是南方三国。   那么按照我的思路,与其被动地和他们见招拆招,不如煽风点火,钓鱼执法,让他们陷入我的节奏,在我的安排下造反为敌,这样总是比猝不及防被叛徒敲闷棍炸赫伦堡要好。   因此,我真正的目的就在于此,引蛇出洞,一次解决。   其次,照我斗争过无数次的经验来看,但凡是政治派别里,大都会有短视的和目光长远的,有人蠢,有人笨,当然,你也可以认为实质上是大家伙目的和利益不同才产生了这样的表象。   总之,我这帮隐隐约约开始合流的敌人当中,自然会有慷慨激昂,在尸鬼的威胁面前放下对我的怨恨而誓死奋战的猛士,却也会有期期艾艾,不愿意战斗,害怕见血的胆小鬼。   这部分胆小鬼,就是我的入手点!   如今非战斗人员撤到了三叉戟河以北的几个后勤物资储存地,而十几万大军几乎被尸鬼包围,分散在这两部分人当中的反对派之间的信息联络被长夜军团给阻断,更妙的是,武装人士全都在前线,躲在后方的那些几乎没有实力来与我刀剑相会,这就是一个根除问题的好时机。   当然,自古以来当裱子的都得立牌坊,利用内斗和清洗来解决政敌的人一定得给自己找个好的名义,胡乱杀人,拿无须有之罪来处置别人的那是在拿自己的威望看玩笑。   而消极避战,恰巧就是这样进行大清洗的绝佳罪名!   作者的话:这两章写得有点拖,明晚我有时间争取一万字把这场破仗打完 第739章 魔龙的狂舞(三)“河泛白霜”之战—   多恩一万军队的统帅,“红毒蛇”奥柏伦·马泰尔已然屈服于设下圈套的红王我,而河湾地人和风暴地人依旧对此一无所知。   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在民间的风评向来不好,所以给了他们一种大家会聚集起来反对我的错觉,所以,懦夫们心怀对尸鬼的怯惧,搞临阵避战这种鸵鸟把脑袋埋沙坑里的把戏,还误以为这件事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甚至,河湾地和风暴地的这两伙人都没有合流,而是分别在圆阵内部布下了密集阵型,不但自己拒战,还阻却交通,拦截物资,干扰正常的军事调动,我看着他们设下路障,用长矛逼迫其他的佃农兵和战士绕道,甚至和一些性子火爆的汉子相互用弓箭对射,俨然是要顽抗到底,没有半丝余地。   仔细观察号衣和旗帜,借着我尸鸟的眼睛,我不难发现河湾逆贼叛党的组成,多半是罗宛家族和提利尔家族的封臣盟友,还有青亭岛的陆战水手和过去属于佛罗伦家的人,连旗帜上都隐约能看到玫瑰底下过去的狐狸痕迹。   不过,少见海塔尔家族的旧镇士兵,当然,旧镇的民兵方阵和弩手一开始就顶在前线,也没时间玩这样的把戏,这并不能说明神秘的参天塔之主就是无辜的,很多线索都表明他们在与一些古怪的势力暗通款曲。   而风暴地的乱军则毫无规则可言,或者说风暴地现在已经没有足够有号召力的人物来率领他们,或许那个琼恩·克林顿是个例外,可即便是他也在外流亡多年,早已把自家声名丢了个一干二净。   总之,不管他们心怀何种想法,对局势有何种误解————   现在,是他们收获自己行为种下的苦果之时!   北风烈,北风烈!猎猎大风将黑色雄鹰的羽毛吹得颤颤直抖,属于我的这尸鸟翱翔天际,透过朦胧的云朵与弥漫的雾气俯瞰大地,这世间的一切都在它面前无所遁形,战场中的万事万物一览无余。   多日未变的长夜之下,在这高飞之鹰的眼里,几乎一切事物的色调都仿佛被墨水泼过似的。   只是有的沾染的黑色少一些,显得冰冷得浅淡,譬如靠近火把那橙色光晕的冷铁和旗帜,有的则更加深邃,恰似深不见底的洞窟。   例如没有半点光亮照明的活尸大军,从空穹中看下去,它们就像是一群一群黑色的虫群疯狂地前仆后继,却让人感觉不到半点生气,这不可计数的尸鬼宛若朝夕之时的海潮一般,不断汹涌拍击着活人构成的海岩顽石,而活人则靠着铠甲、盾牌和密集的阵型保护单薄脆弱的自身,在这尸潮腐浪之中顽强坚持。   为了充分调动弓弩手和士兵的战斗力,也因为部分区域实在扛不住,这个步兵阵从圆形慢慢变成了有若干突出部和凹陷的不规则多边形,算是被挤压到了极致。   这会儿,不提面对尸鬼时的血雨腥风,被赶出了哗变士兵的士兵兄弟会成员正在四处宣扬后方河湾人和风暴地人的恶举,前线纷纷骂出了声,在后面被轮换下来的众人则嚷嚷着要这些胆小怕死的人渣好看,我确信将没人会怜悯这两波叛徒接下来的遭遇,更不会有任何人与他们同仇敌忾,包括苦战过或正在苦战的海塔尔诸军和风暴地内部的反对派。   那么,还等什么呢?   嘟嘟,嘟噜噜嘟——   属于多恩的号角声响,早已听说自己背后是什么情况的多恩士兵毫不恋战,一阵标枪、箭雨和投石机的散弹之后,其旗帜纷纷朝着后方左右撤退,属于我的洛恩王国虎袍军也是一样。   “怎么回事,撤,撤退了?”   “他们输了,输啦!”   原本还叫嚣着宁要和自己人动手也绝不驱前的佃农和地主们多年没和多恩人打仗,也不曾接触过瓦兰提斯的唢呐军号,于是这两伙乱兵丝毫没有理解号声的意思,不到一时半刻,猝不及防之下,他们悚然惊觉,自己竟然无形中上了不乐意上的沙场,直面尸鬼的獠牙利爪!   风暴地的军阵。   “大人,大人!”一个满额是汗的小卒叫喊着跑来,他向“拜金伯爵”报告的声音尖锐得像是池塘里被惊动的野鸭,“外头尸鬼冲过来啦,后面一团乱!”这小伙指着南边那一只只倒下的旗帜,“几个骑士向你求援,说他们根本就坚持不住!”   “那帮城邦人呢,那帮往脸上纹刺青的蛮子,他们败啦?!”“拜金伯爵”紧紧抓着自己的号衣下摆,像是要用指甲在上面插出十个洞,“那帮人不是傲慢得和孔雀似的么,怎么就这样——”   “没有,大人,他们撤了,佩特爵士向他们喊话问过,他们回喊说这是他们指挥官的命令。”   “拜金伯爵”呆若木鸡,他如何还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红王!红王!!!”无能狂吼之后是慌不择路,“快去看看,快!上那辆马车,看看河湾那边的旗帜有没有出事儿?!”   几个瘦小的卫士正站在盖了三层的指挥马车上,他们望了一眼,答出的消息让这位大人物方寸更乱,“河湾那边也一样,后阵乱了…我们这边大家都在往后跑,有些跑别的军里去了,结果被射杀在外头,变成了尸鬼,然后被彻底宰了。”   “我没问你这个!”“拜金伯爵”紧紧抓住自己的头发,“别的,还有别的消息——”   “有救了!”一个士兵惊喜地大呼,“有一支骑兵冲过来啦!”   “拜金伯爵”此刻紧张地瞪大了眼睛,呼吸差点闭住,“骑兵!?难道是咱们的骑士们回来了?是什么旗帜?!快看看!是不是塔利家族或者罗宛家族,快!”   “不,不是健步猎人和金树,哦,我是说有这两个纹章,但是主帅是…剥皮人,大人,波顿家族的剥————”   “蠢货!有什么救,我们死了,死定了!”这伯爵瘫倒在地,歇斯底里地大吼,“她亲自来剥我的皮来啦!”   没错,一次冲垮与我敌对的死人和活人,此刻事不宜迟,这就是我出击之时!   作者的话:我又食言了兄弟姐妹们,正职杀我..._(:з”∠)_以后再也不打包票了,我尽量找机会完成两次万字更 第740章 魔龙的狂舞(三)“河泛白霜”之战—   “呃,呃——”   一个双眼泛蓝的老翁在地上用手爬动,他脏乱的白发随风飘飞,拂过兽皮衣服,遮盖它苍老粗糙的面容,便像是远方迷雾之后的火光一样纷乱。   它四周焦痕遍布,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石块,有些连皮带骨,有些扯着血管与肉筋,有的是在呻吟的活人,却行将就木,有的是早已毙命的尸鬼,在微微蠕动。   这已死多时的老者抬起宛如鸡爪一般精瘦而扭曲的手掌,似乎它还有不多的神智,亟待握住那飘摇在空中,无处可寻的生机和希望。   可惜,死了就是死了,人死如火灭,机会不再,希望无存。   啪!   一只马蹄无情地踏过这老朽的头颅,将之踩进了雪泥之中,把那一块土地染成了五颜六色。   随着这一声脆响,更多的蹄声渐起,越演越烈,几乎是在立刻之间便雷鸣如鼓,密集似雨,宣告着大队骑兵已然抵达,这里恰巧正是面对步阵乱局冲锋的最好距离。   铛啷,铛啷,我身上的龙虾结构护颈和覆盖身子的甲片,还有保护了小麦头颅与脖颈的护甲全在鸣响,带动我的号衣和它身上的罩袍轻轻跃动,若是此刻有光照的话,我这一人一马身上闪烁的金属利芒足以亮得人闭目遮面。   “王上?”旁从询问。   “冲,不管看到什么旗帜都冲,见到齐整的步兵行列再停,告诉他们,如果不彻底解决危局,尸鬼的后援随时会到,所以,别怕杀了活人,在这里杀活人,都是为了救更多的生命。”   “是,荣光,”年轻的传令官重复我的指令,“冲垮乱军,分割包围,迅速结束战斗。”   “对,全军冲击!”   我们交谈过后不过几分钟——   嘟嘟喇嘟——   呜——   喇叭、军号和号角同奏,披挂最整齐的军官们,包括多恩砂人的头领,多斯拉克的“寇”,虎袍军的队长和铠甲鲜亮的有产骑士分别在自己的队伍中吆喝,安排冲锋的波次,号令众人举起骑枪,对准外头。   我看着远处薄雾后的战火纷飞,判断着此番纷争的利弊,一万个人带着两万匹马,面对数万人和尸鬼搅和在一起的战场,堪堪足够冲击到大部分,再把骑兵铺开一些,阵型就会太薄,冲阵的效果恐怕不大。   这时候,艾德瑞克爵士前来禀报:“整队完毕,王上,大家都已经就绪,就等着你的命令了。”   “有多少人有骑枪?”   “大概只有四成,不少多斯拉克人和多恩人用刀子,还有棒子斧头和锤子,不过他们可以在最终接触前射箭投矛。”   “那就这样吧,”我微微颔首,“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   用马刀或者弯刀冲锋在这个年代不算什么太好的主意,不过借助惯性的话,杀伤力也不俗,毕竟要是没有练过骑枪,也就锤头刀子好使了。   嗯,不过听他这么一说,再想想草原杂兵欢呼冲锋那一幕景象,我有种自己变成女可汗的错觉。   不过这种感触立刻便我放下的面甲给打破,这可不是游牧民族的装束,不是面具,而是面甲,接着,重骑枪被我夹在腋下,靠着骑枪架,我深吸一口气,自面甲之后眯眼远眺,目光直接穿透了重重迷障,看到了雾气之后的满地疮痍,已经分散被蚕食的风暴地人及河湾人。   现在他们之间已经没有军队割开,两团造了我反的乱兵在尸海之中苦苦求生,我甚至几乎能见到“拜金伯爵”那张惊慌而绝望的脸蛋。   那么,就让绝望降临到他们的头上!   我凝声一呼,“动身!”,双足夹紧马腹,那脚踝后的金属刺戳痛了坐下的小麦,它嘶鸣而跑,发出单调的蹄声。   先只是我一个人乘马的四蹄,紧接着,又是方才出现的密集蹄吼,比之前的还要更加剧烈,就像是要在这磅礴大地上踩出一个个洞窟,直接让岩浆喷射而出。   群马奔腾!   冲破迷雾,我们就像是冲破了那不见天日的未来,只听狂风怒吼,冰冷的空气不断自面甲和铠甲的细小缝隙灌入,冻得我的盔甲泛凉,逼得我打了一个激灵,吹走了遮掩在我眼前的朦胧,让我亲眼看到了我筹划过后战争真实的场面。   不是在背后指挥,不是借助尸鸟的双眼,而是身于前线,成为这喋血之地的其中一朵浪花,身上的钢铁越来越冰凉,与我体内的热血碰撞,仿佛是在催促我,让生与死,冰与火的赞歌颂扬得更加猛烈!更加激昂!   我感受着这尸鬼莫波体验不到的激情澎湃,享受着在冬风与落雪之中一往无前的愉悦,不知道多米尼克·波顿,詹姆·兰尼斯特,还有无数河湾、河间和谷地的骑士们,是否也正是因为憧憬这一份寒凉中的热情,才甘愿不计生死,用鲁莽到堪称愚蠢的心态,毅然以自己的血肉操控上枪与剑,骑着爱马向尸鬼和异鬼发起挑战,誓要挑战怪物,挑战异神,挑战天地,发出不屈的酣畅之呼?!   我曾在成为君主时理解了我的父亲卢斯·波顿。   如今我又在决死冲击时领会了我兄长多米的心声。   多年的侍从生涯,无数次的骑枪对决,日日夜夜的马术训练与武器拼斗,都是在为了这一刻,让自己的血液沸腾,让自己的心脏搏动欢叫,让那些人世间的蝇营狗苟,亲情爱情统统被抛却到脑后,眼里只剩下自己和马,敌人与枪。   这一生,用不着考虑太多。   便只是为了凌然肆虐的这一刻,也就够了!   我体会着这全身心的狂呼鼓舞,我的同袍此刻与我一样,半点都不惧怕那转过头来的蓝眼之鬼,我们离得很近,离得太近了,他们刚刚意识到我们的存在,他们眼里的世间就已经即将被我们给撕碎践踏!   “万岁!!!!!!!”   砰!   随我领头,第一排的骑手一个个撞入到了腐山血海,第二排的自第一排的缝隙间扎来,紧接着是第三排、第四排,就像是一把把锥子狠狠插进了这尸鬼柔嫩的烂肉上,将之撕裂,接着扯下,将之抛洒空中,成了漫天零落的肉瓣! 第741章 魔龙的狂舞(四)曙光初现(上)   步兵圆阵的南部塌陷了一角,那是风暴地与河湾地的乱军被出卖的地方。   “多恩,奥柏伦,我记住你了,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腥风血雨之中,尸鬼和活人紧紧纠缠在一块,大部分的爵爷与领主咬牙和卫士们一同作战,嘴里诅咒着害他们落到如斯地步的多恩步兵,少数几位更是大呼小叫如同死了爹娘,脸上涕泪纵横,身上的号衣都变得潮湿,这模样,这怒吼,宛若他们的命是命,之前替他们扛住尸鬼压力的多恩变连人都不算似的。   让别人扛住攻势,让别人付出伤亡,自己却在后面闹兵变,连轮替都不肯,结果别人撤军,留着你们自讨苦吃,怎么了?很讲道理呀,自找的!   实际上,或许也是因为河湾如此不地道,所以奥柏伦亲王的合作很容易就被争取了,毕竟谁都不会喜欢关键时刻掉链子的拖油瓶。   马蹄鸣响时,这两群人中机灵的几个立刻就听出了不对,“这是打雷?不,骑兵,这是骑兵,骑兵冲击,马速很快,快!集中,密集阵型!!!蠢货,别跑,别跑!!!”   就在他们绝望的呐喊之中,一万人马宛如冲天而降一般激荡席卷,刮进乱哄哄的战团,撞倒、刺穿、蹄碾,少部分身影有幸躲过了第一排人马,却接着被第二排人马击飞,宛如锯齿一般的马阵使劲碾磨,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都难逃这一劫难。   最终,能够集结长矛摆出坚阵的只是少数,因为我事先的命令,这些少数卫士组成的小小阵线被我的骑兵们轻轻放过,犯不着让活人和活人拼的太过惨烈对不?   同时,被忠心护卫守在钢铁与热血之后的领主们,却不一定能逃过这大劫,他们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唏律律!   我的本体跃然马上,骑枪沾满了碎肉与血液,过人的目力,让我能在骑枪扎进人身前偏开,只是刮过脖颈,或者以枪尖点缀的黑曜石小刺擦破尸鬼的肌肤,并没有让这重骑枪直接折断,或者用过大的反冲力道把我给带下马。   而在我本体横冲直撞的时候,尸鬼莫波也没有休息!   “你,你是——呃!”   那位之前嘱咐用炸药把自己人炸死的伯爵惊愕万状,他的卫士都去组成了人墙,把他留在了后面,结果就成了莫波的机会。   匕首一闪,瞬时便让这蠢猪毙命当场!   尸鬼莫波抬头看了一眼纷乱的战场,还有大呼小叫专心对外的持枪守卫,轻轻将这位死去的伯爵放下,只见他突然睁开蓝眼,莫波立即又将藏在手心的黑曜石块翻转而出划过其在流血的喉咙,补了一记。   卫士未觉,主人成灰,而杀人的尸鬼凶手,默默弓腰离开。   这尸鬼莫波本来就被我以红王的指令安排在了河湾人中间,穿着提利尔家族的号衣和雕花铠甲,之前兵乱初生时,利落地投了降被羁押起来,八成是要被当成人质去谈条件,当然,我既然安排了一系列针对的手段,莫波也就用不着当什么人质咯,待到这里完全陷入了混乱,无人看守,这尸鬼便又将手腕和脚踝整脱臼,任由绳索落下,立刻脱身。   随后他跳蹿在哭嚎的人与大叫的骑兵之中,装作自家逃兵弯腰挤进严密的长枪方阵里,一个一个地找上了完整的那些步兵队,把煽风点火挑头的恶贼尽数诛灭,有些士兵不准他进去自己的防卫圈,那便搅乱其阵势,任由骑兵将他们冲垮。   当然,既然要追查群星就位教,那就还要留活口,例如“拜金伯爵”,一些不露脸人士,另外我根本不怕把知情者杀光,只要在这杀戮场里一个个甄别,每一个心怀奇特技艺的魔法人士都逃不掉,比起被利用的贵族,会巫术的人才是更要紧的。   果然!一逼迫,就露出了马脚!   只见在骑兵不断穿梭的地面上,有如实质的黑暗突然降临,将周围的一切光亮全都熄灭,宛如长夜突然变成了活物,亲手把一方土地的照明给遮掩。   好肆无忌惮的魔法,这绝对是魔法。   刚想到这里,我的眼前也立刻被遮盖住了,仿佛是被蒙上了黑布,半点东西都望不见!   毫无疑问,这是要用黑幕来遮掩骑兵的视线,逼迫骑兵放缓马速,要知道,即便人不顾危险,战马在视线一黑时也不会有决心再冲。   而且位置找得很准,找到了我旗帜所在的地方。   莫名地,我意识到这是一场孤注一掷的陷阱!   “心脏树!”我在心里呼喊,却又惊觉早已遭遇过心脏树的背叛,喊了无用,这便咬了咬牙,启动了一只蛰伏的尸鸟。   步兵圆阵中。   喧嚣的圆阵中心有一伙特立独行的人士,和周围整齐的号衣大旗格格不入,他们是我为异鬼准备的精英,而其中的一位于当下的场面正好能派的上用场。   只见一个红色的锦袋挂在一个穿着半身甲的女兵身上,一只麻雀突然自袋子里窜出,狠狠啄了下佩戴者的手。   “哎哟!”女兵吃痛大叫,五指捂住被啄疼的手指,头盔下卷发飘飘,面容俨然属于巫魔女贝乐丝,“这是干嘛啦?”   不过她旋即反应过来,立即就想起这僵死麻雀的出现意味着什么。   这是我们事先约好的信号,一旦有横生枝节,来自群星就位教的干扰,她就要帮助我将之排除。   “怎么了?”她身边一个丫头的声音问道,这正是一直在望着远处的艾莉亚·史塔克,“巫婆,红王让我们出击?现在?!”   “不是,只是我的事,你继续看你的战争木偶戏。”   “这不是戏,这可是真的在——”   “别烦我!”贝乐丝显然对小丫头兴致不高,也对这难闻且危险的战事不抱半点喜爱,黑发的美人轻轻喘出鼻音,娇嗔着自语:“哼,也就这时候才会想起我了。”   接着,巫魔女闭上眼睛,她手臂上的麻雀紧张地看着她,过了好一阵她给出了一个答案,“告诉她,距离她十五英尺,有一根折断的超长枪,就在那里!”   距离我十五英尺,方才一定不止十五英尺,换言之,明摆着朝我冲了过来,突行刺杀,好哇!   作者的话:唉,从六点钟就坐在电脑面前,一直到十一点电脑上半个字都没打出来,想破了脑袋匆匆写了这两千_(:з”∠)_ 第742章 魔龙的狂舞(四)曙光初现(中)   长夜虽暗,可到底是正常的天象不正常的持续时间,日子一久勉强能接受,然而,这世上哪里会有让火焰也黯淡无光,周遭的一切全陷入黑暗之中的事端?   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遇不到的,如此怪异的事端,偏偏就这么发生在了我眼前!   此刻马匹尽数停下,不愿再行动,我能听到依旧有蹄动之声,应该是后头的骑士绕开这片吸走光晕的“黑云”继续冲击,毫无疑问,因为这个破烂黑幕,对混乱战局威力无匹的冲锋确实被大大地削弱了。   当然,这魔法本身是无害的,实际上更像是阻拦骑兵突击的障眼法,可实际上,其中蕴含着险恶的用心,压根就不是为了阻止骑兵冲击!有杀手正借助黑幕的掩护向我袭击而来!   “唏律律律律!”   我没有半点迟疑,直接下马步战!还呆在马上绝对是蠢举,如果走动,则缺乏视野,很可能会落马摔倒,若是静止在原地,就完全是靶子一个,等着人来宰杀。   这时候只有落地背靠马身,才会寻有一丝机会。   落地之后,我牵出自己的佩剑“黑暗姐妹”,双手持于掌中,伏低身子,闭上在这里没什么用的双眸,静静聆听,静静感受,知察这一片漆黑之中的蛛丝马迹。   纷乱,马在跑,人在叫,肉体在倒下,尸鬼在嘶吼成灰。   周围的卫兵在相互吆喝,“红王,王上?!”   我没有回答,不过,这喊声似乎引起了黑暗中的动静,有东西寻着声音找来了,正好!确实正好!如果是靠着比人敏锐的声源在这黑幕中行动的话,那我的卫士喊我还喊对了!   因为我的位置并不处于他们中间,而是突出十几英尺,别忘了,我可是带头冲阵的。   所以,他们的呼喊,吸引了杀手的注意,其实质,应该算是替我调虎离山!   不过——   这“杀手”,在黑暗中毫不惊慌失措的当然是杀手,这“杀手”的一举一动却有些古怪。   没有发出半点声响,其专业水准堪比无面者这样的杀手业内顶尖。   之所以我能感觉到它们…说来奇怪,靠的不是听觉,而真的是纯粹的感觉,莫名其妙地是一种死灵师的感触。   不,我心里一惊!   这不是死灵师的感触,这是我的魔法!   遥想之前,在布拉佛斯的时候我曾经自地下的迷宫营造者遗迹生还,当时分别有两个东西入侵了我的思想,不,三个,一个是拯救了我的小娃娃撒拉,一个是现在已经灰飞烟灭的心脏树,另外一个,则是小狮子摩根。   摩根当时给我灌入了“渔人女王”的记忆,其中有瓦雷利亚的龙王,也有先民的森林女巫。   从其中,我选择了一个专门针对异鬼的魔法仪式,当然不是直接祛除异鬼,而是限制其在迷雾中魔幻一般的行动能力,好让布拉佛斯之战变成一场阵地战。   至今我也无法得知,这个仪式的魔力是否真有那么神奇,或者说,异鬼是否真的有在长夜的迷雾里飘忽不定瞬间挪移的本事,亦或只是前世电视剧里故弄玄虚搞镜头把戏?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将魔法仪式施展在了我和莫波的身上,在最近的案例当中,重夺孪河城时异鬼及其尸鬼大军出现得很快,可是在多恩骠骑兵与莫波一起绞杀单独出巡的异鬼时,却又失去了这种匪夷所思的机动能力。   所以,或许是有其道理的?   我不知道。   这个世界的魔法不可捉摸,难以明了,更没有什么靠谱的研究或者体系,难了解得很。   不过,现在!   我突然感知到了有什么东西,没有心跳和呼吸的东西在靠近,朦胧至极的感觉,像是预感,又像是毫无道理的猜想。   这魔法仪式,或许靠谱!   靠谱归靠谱,能察觉到其存在,和解决掉这个麻烦之间程度还差得远。   “杀手”竟然是异鬼,我没想到所谓的群星就位教支派,竟然能和人类之敌媾和到这个地步!我以为他们只是一厢情愿地希望群星之主的寂灭降临到这个世界上,而非真的有什么远古异神之间相互支持的事情。   这样的话,说不定就不是我一个人能解决的了,我心里呼唤潜伏在远处寻找着异鬼踪迹的石龙,紧急回返。   噗!   一个刚刚下马的卫士被一把冰刃给解决,我似乎感觉到牺牲者似乎瞪大了眼睛,尚未因为死亡而阖闭上,就泛出蓝光,整个人变成了另外的东西,肌肉僵硬,毫无灵动之感,尸鬼。   与此同时,心里那个在寻找我的怪物变的越来越清晰,它很小,比婴儿大不了多少,似乎并不是成人大小的,我熟知的异鬼。   联想起前世原着和电视剧里塞外野人卡斯特将男婴献祭给异鬼做成新的异鬼的事迹,我不难猜度,这个“杀手”的面目大概属于从人变成异鬼之后还未完全长成的状态。   不用说,又是那个群星就位教的媾和杰作。   人为制造出来的小杂种,还新鲜着呢!   这孽畜似乎并没有再寻找下一个牺牲品,它是在找我,丝毫没有执念于杀戮的意思。   我没有直接动手,因为我对它的感觉模糊到了极致,压根没法确凿地认住它当下所在的位置。   很快,这怪物就改变了做法,它一路蹒跚而过,慢慢将自己遇到的每一个被困在黑幕中的人全变成了尸鬼,局势竟从一个异鬼的刺杀,变成了一个异鬼带着一群尸鬼的搜罗。   搜罗我,毫无疑问。   我将呼吸放轻,轻到几乎是闭气的地步。   身后是战马在踟躇踏蹄,战马身上的罩袍和马甲随着而动,一根重骑枪被丢在了满是黑色脏雪的地上,就在马蹄旁边。   啵!“唏律律!”   小麦猛然栽倒,是被穿着剥皮人号衣的尸鬼抱住了脖颈。   不远处也有蹒跚的尸鬼在动,我的掩藏有了效果,它们并没有发觉我在哪里,   我整个人绷紧了身子,一动不动,像是一头猎豹一样蛰伏,当更巨大的猛兽发现时,将会给其狂暴一击。   突然!   轰!   一股明亮的火焰燃烧了起来,一个汉子双手持剑,长发飞舞,他竟然是———— 第743章 魔龙的狂舞(四)曙光初现(下)   这一次中招,我实在是没想到。   或许原因在于,我之前的一切推断,都是基于政治利益来考量,我习惯了这种大家相互斗争又相互妥协,哪怕发生战争,通常也留有余地的游戏规则,并利用这套权力游戏的规则来获利,就像是蔑视这套规则的泰温一样。   或许原因在于,我没法去了解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境遇会惨到什么地步,甘愿自毁并毁灭世界,并且心里感觉还如同喝了蜜。想想前世新闻里那些垃圾人就知道了,我从未想过去了解他们那种绝望和决绝,又或许是我有女儿有亲人,家庭不说美满至少是有,因此下意识地麻痹自己,不乐意去想象世上有这样请愿毁掉一切的人渣。   总之,我能理解有人会避战,但是我真的没法理解,竟然有人,不管是群星就位教还是群月就位教,竟然真的想要致人类于死地!   结果,就是眼前的被动,就是一团突兀的黑色“雾气”笼罩在步兵阵西南的角落,突兀得就像是沙场上出现了弹琴的诗人,或者说一头龙发出了羔羊的咩咩叫声。   然而离奇的还不止于此!   此时此刻,我眼前一花,黑幕之中亮光乍起!就像是亘古之前的开天辟地,众人传唱的神话中,巨人睁开了它的眼睛,让作为其眼珠的冰与火世界第一次被光晕笼罩。   下意识地我背过身去,用手臂捂住眼睛,免得被晃瞎,眼中还带着残影,似乎是一个长发的男子,手持双刃,现在在我躲避强光的时候,他大概是随着这光芒掀起了战场之舞,果不其然,身后是钢铁切肉的利落清鸣,还有死尸轰然成灰的脆响,一听便知,是一个娴熟的战士发起了突袭!   确实如此,   一个让人颇感耳熟的声音呼喝阵阵,搅得尸鬼嘶吼着扑了过去,又是几响剁肉的铿锵。   会是谁,会是谁出现在此处,将对我杀机重重的包围给扼杀?   这声音很耳熟,可是我最近接触的人太多,男性至少上千,一时半会竟想不起来。   只知道我对其人的嗓音熟的不能再熟!   难道是亚里安?   …   不会吧,我可不想再被他救了。   哇!老公!你怎么在这里?!呜呜呜太可怕了。   我脑海里浮现出恐怖堡的女儿那双灰色的双眸蒙着薄雾,小鸟依人,腰肢婀娜。   嘶——   太可怕了!   这是不可能的,每一次两人之间的相处都会让我们之间的尴尬加深一分,要说最好的状态,最好呢咱们还是无冤无仇,互不干涉,永不相见,把彼此忘记在匕首湖畔的野草里。   啧,如果真是奥利昂救驾的话,这倒不是说我刻薄得要命,人家救了我的命还挑三拣四,只是这实在不该是时候,场合也不对。   说实话,人性真的便是如此:我宁愿看他蹲在路边上可怜兮兮地乞讨,然后把他抓回去换一身新衣服丢去某块土地上当财主,我也不乐意自己再被劳什子地救,尤其是他,布拉佛斯还不够这里还来!   我脑中念头转过,现实不过消逝了一瞬,“啊!!!”耳闻一声非人的的刺耳尖叫,紧接着便是汉子的痛哼和刀切入肉。   什么?!受伤了?   这又是发的哪门子疯?!   心下一沉,我下意识地眉头紧皱,当即横剑于身前,铁靴一扭,疾转身子,睁眼时正看到——   万事平安,傻吊奥利昂·贝勒里斯正傻兮兮地瞧着我笑。   他手上是两支剑,一支钢剑带血,显然是挥砍过,另一支则是瓦雷里亚钢剑,我之前用的佩剑“鳞光”。   我想,铁剑带血解释了刀切入肉的响声,砍的尸鬼,我的卫士,尸体新鲜,所以听起来不像是劈砍陈年尸鬼那样打破皮革的钝响。   至于瓦雷里亚钢剑,则说明了被派来刺杀我那个小只异鬼的下场,换言之,刚刚那一声“啊”的大叫是临死前的呼喊不是准备绝命一击。   结果这家伙耍我,鬼叫人哼,利器刺劈鲜肉的鸣响,这听起来像是啥?不就是在搏斗的活人受伤吗?!   耍我!   我他妈…说实话,我刚才绝对不是出于对他的什么情愫才爆出关心,而是我曾经在好几个夜里想到过的一个问题让我稍稍对他有些许挂怀。   这问题就是假如我的女儿,戴着婴儿帽的咿咿呀呀宝贝撒拉,在长大后问我她爹哪去了,我怎么说?   家庭问题,永远麻烦!   所以,此刻在他明明安然无恙却给我装蒜顽皮的一刻,我真想朝他大吼大叫,或者朝着他脸上来上几拳!   这尼玛是战场,你这表现也算是当爹的人?!   可惜我是红王,去他丫的这时候没时间生气。   “干得好,”我面色不便,心中鬼火乱毛,却反而沉声夸了一句,“现在你破掉了他们的刺杀计划,恐怕异鬼不会坐着安享挫折,它们的突击队已经在路上了,你现在马上赶赴步兵阵中,拿着我的玺戒,去调动我的捉鬼小队,把它们的异鬼拦截在前线,别突入进来,否则定然会大败亏输!”   他扬了扬眉,“你就不好奇我是怎么过来的?”   “看清楚场合,奥利昂,”我只是如是说,“我们的帐打完以后再算。”   对于些许的冒犯暂时我没有理会的奢侈,毕竟还在战场。   我不是没有独个人脱身的把握,不过我没有瓦雷利亚巫术王子那种魔法,例如随意地从手里喷出龙焰,我的死灵术面对黑幕和异鬼帮助有限,不过我的石龙和快赶到的尸鬼莫波也能救我于危亡。   所以,奥利昂的突然出现固然确实解决了危及我生命的一大难题,异鬼杀手。可是这不代表着我就得对他感激涕零。   随着这“明焰”王子持刃离去,黑幕在我迷失的卫士大呼小叫着重新拥簇在我身边之前,就再度笼罩住了四周。   这提醒了我,群星就位教的奸细没被抓到,“人奸”随时会再度捣鬼。   更别提当下的局势,骑兵冲锋被这么一扰效果差了很多,这黑幕就好像在我们冲锋的路上凭空出现了一道密集的长矛方阵似的,不管对冲锋的队形,还是对冲锋的力道都影响极大。   现在最大的问题还存在,战局,不乐观。   不过,我已经不受刺客干扰了,那么即便黑幕尚未散去,也对我指挥战事妨碍不大。   在这脱离危险之后的时刻,我一边联系天上的鹰雀,借用他们的视觉,一边自个儿摸索着走出黑色的幕布,免得再生什么事端。   自天上看下去,只见整个战场已经快聚集到一处。   异鬼的白万大军很对得起他们这恐怖的数字,牢牢占据着战场的主动,尤其是在摆脱了骑兵的骚扰后,敌人的左翼阵线迅速曲起,向步兵的阵势卷来。   同时,我刚才的一招棋,预期要达到的,以骑兵大队驱散步兵方阵西南角尸鬼的目的也没有达成,横生的枝节太多,这步兵阵的西南边缘依旧有大片尸鬼存在,并且在发起攻势。   整体而言,容不得我懈怠,脑海里尤其不能有什么让人心肠寸断肝火四起的儿女情长。   把奥利昂·贝勒里斯派去指挥杀鬼小队是一步,我也没全然信任他,而是使唤了藏在贝乐丝口袋里的小麻雀又咬了那丫头三口。   同时——   自黑雾中走出,我任由卸下盾牌的卫士们将我紧紧包围,闭上眼睛,开始观察石龙之前的记忆…   白雪覆盖的荒田大地,山川林木,阴沉的云,闪烁如蓝色星空一般的百万尸鬼大军————   唯独没有异鬼“指挥所”的影子!   这真是让人气馁。   我确信夜王和负责指挥尸鬼大军的异鬼一定躲在某处全身心投入操控,这是靠谱的推断,然而,不找到它们在哪,再怎么推断都没有意义。   它们会在哪呢?继续找!   此刻我倒是希望夜王快点用它那双充满魔法的眼睛瞪我的尸鸟了,只要它这么做,必然会暴露在隐藏于夜幕之中的石龙眼皮下。   可惜,夜王的尸鸟似乎已经把第一目标定位不让我的尸鸟靠近,以进行细致操作,所以除了个别早已安排在地面步军和骑兵中的鸟儿之外,我只能掌握一个战局的概况,而无法洞悉每一个细节。   石龙和尸鸟在继续,我又调度了其他方向的鸟只,北境那边,骑兵已经抵达白港和恐怖堡之间的霍伍德城,正在奔赴卡林湾,卡住北境的咽喉,牢牢把稳。   北征的军队一路上见到了零星的尸鬼,却并没有遇到大股成建制的长夜势力,看来夜王真的把所有家当一次性地往南方带了。   北部开辟的新战场进展不错,却对此地毫无助益,我想夜王是铁了心要在这里先绞杀了我们。   然后还有援军…   西境与河间、北境的军队又在分别行军,看来这一代人兰尼斯特都没法与另外两家交好了,   他们距离三叉戟的战场还有一段,如果先期命令两军集结骑兵全速前进的话,可能不要半天——   尸鬼没有完成合围,也就不存在分兵围点打援,分兵对我反而是好事,就这么办。   就这样,不到十秒的时间,我已经把新的一批指令全部发出。   现在,是时候寻找那个恶心人的巫师小贼了!   启动不靠谱不可信的魔法小助手,摩根!   “摩根,摩根!给我醒来!”   我心里的怒吼化为了死灵鸟毫不留情的啄食。   “嗷呜,嗷嗷嗷,别抓了我吃了你嗷!”一头黑色的小母狮子,体型和成年的猫咪差不多大,毛茸茸的脑袋还要更大上几号,它迷迷糊糊地揉着自己碧绿色的大眼睛,望了望周围,嗯,毫无异常,一切照旧。   当然一切照旧。   装着小狮子的猫笼旁边便是装有泰温·兰尼斯特的鸟笼,两个都罩着幕布,以防这两个坏家伙沆瀣一气,又是什么借助鸟羽和烂魔法的无穷诡计。   当小狮子在这里嚎叫时,泰温的鸟笼依旧静静不动,它不知道外头的是一头会说话的狮子,还和兰尼斯特家族极有渊源,实际上,未免多生时段,泰温就像是被我藏起来的通缉犯一样,害怕被任何人发现,毕竟一个孤零零的脑袋实在耸人听闻,说不好陌生的男女看到它时会做什么。   实际上,周围一片安静,别看我将男人女人后撤时,那些妓女、商贩、吟游诗人、预言家和巫婆等等三教九流,还面对着拍打他们的长矛哭泣,当一过三叉戟河以后,这些随军人员立马就作鸟兽散,生怕沾染了河对岸战火之中的腐肉或者冰剑。   最终,,除了个别忠于职守的老仆和留守军人外,在这个赫伦堡郊区,原本有好几万人堪比小城市的后勤营地,只是过了四分之一个白昼就几乎完全散尽。   正好,我不需要人太多,虽然后勤人员跑了,对物资转运流程会出现一些影响,不过,那都是打赢了以后的事了。   当下,我的麻雀用口喙啄开了墨水瓶盖,直接蘸着在覆盖猫笼子的帘幕上写字:   “我需要找群星就位教的人,就需要知识来完成。”   在小狮子阅读时,我又补充道:   “时间很紧,我打算给自己十分之一根粗蜡烛燃烧的时间。”换算到前世,约摸是六分钟。   “那你需要找那个谁,我想想和群星就位教做对的,有个巫魔女,曾经是某个卡奥的妻子,她——”   鸟嘴又利落地继续写写画画:按照我告诉你的方法,给我编号!   是的编号。   对小狮子摩根硬塞给我的那些记忆,我没有太好的办法,那实在太过庞大了。   不过后面我想到了前世的图书馆,假如只是把这些记忆当做图书或者影像资料的话,应该不会直接影响我的头脑?抱着这个想法,我让小狮子摩根进行了分类和编号,它知道其中大部分人的记忆,就算记不清楚细节,也明了大致内容。   就例如和群星就位教做过对的记忆,它自然心中有谱。   很快,它就给了我一个结果,方法是有,有些麻烦。   有方法就好,那个胆大包天的混球,跑不了。   我睁开眼,身周依旧被钢甲和盾牌紧紧包围,“不用继续保持警戒了,命令骑兵收拢溃兵,整备待战,打起红王的旗号,旗子呢?”   擦。旗子都丢了,也还好是战场够乱,大家都按照事先安排的训练和阵型作战,没几个人有空或者有命抬头望我的旗帜在哪。   搞了好一半天,剥皮卫士们才终于从黑幕的外沿一角找到了剥皮人那熟悉的肉色。   事不宜迟,我立即赶往步兵阵中去找蓝道·塔利。   此番揪出那暗藏于队伍里的巫师,还需要蓝道大人的配合!   我们没有上马直接步行,密集的步兵阵容不得纵马疾驰,因此我走路的步伐够快,如风一般刮过还在大呼小叫的队伍,逐渐靠近依旧严整的虎袍军阵。   在虎袍军前跪着一排排风暴地人,全都双手触地,被卸去了武装,听到大队人来时,这些侥幸逃生的步卒全都抬起了头。   令我讶异的是,当他们看到我时,表情竟然是瞠目欲裂,怒气勃发!?   “为什么是我们!?”一个留着短须穿板甲衣的骑士跪在雪泥地上大声质问:   “明明是你们招惹了尸鬼,明明是你们惹来了冰鬼,明明是北境人的错!为什么是我们在这里死不瞑目,为什么你的马要把我们踩成碎片,为什么!?”   “闭嘴,逃兵!”一个虎纹武士用枪杆子抽倒了这出言不逊的莽汉,然后以枪尖指着其胸。   然而呵斥无用,似乎长枪也无用了,这爵爷反而将胸膛抵住了枪尖,拿出了自己本该用于面对尸鬼时的勇气,朝我大声喝骂:“难道我们这些人只有全部在这里死掉变成尸首,或者活过来你才甘心?他们说的对,你这个寒神先锋,寒神先锋!!!”   我眯起眼睛,“哪个他们,谁和你说的这些?”   这狗爵士倒不理我了,反而朝周围人喊:“北境猪狗,猪狗不如!先民人渣,全是鸟粪!”   居然还有人真的向他应和!   “北境人渣,鸟粪!猪狗不如!猪狗不如!”   局势一时变得乱糟糟。   他们的责问,仿佛是视我的洛恩王国为无物,仿佛是把一切都归咎到了遥远北方的住民身上,就因为北境的先民住在北境,竟然就要遭遇这样的责难,仿佛北境无人死亡,全在苟且偷生一般。   那么,我又何必给什么好脸,异鬼杀得了人,难道我红王杀不得?   难道那些什么救世主亚梭尔·亚亥是靠妇人之仁战胜了长夜?当然不是!   因此,我声音冷厉异常,严酷得就像是长夜本身:   “杀光他们吧,每一个胆敢出言不逊的,一个不拉。”   我鼻子哼了一声:“看来我还有足够的人手将这些人砍掉脑袋,插上长矛,跟着我的仪仗一起,巡视各处,我要看看你们虎袍兵的刀还利不利,能不能在他们变成蓝眼怪之前完成?”   步兵阵线血色一片,每一秒都有人在逝去,讽刺的是,在被步兵死死保护的背后,也就是这里,竟然也是一样。   我一时间有些楞憧,心中滋味百般复杂。   敌人就在外面,为何总有人怀抱虚假的希望,以为向后跑就能逃生?   这是,虎袍中站出了一个人,我这才发现,虎袍兵里居然有不少黑色的衣服,守夜人也在这个防区。   他们人数太少,我没有做专门的安排,懒得花那个脑汁。   “这种事常发生,骂你的人永远比爱你的人多。”嗓音成熟,面色沧桑,却是我熟悉的脸蛋,许久未见的威玛·罗伊斯,“王上,好久不见。”他轻轻鞠躬。   “好久不见,你见到你父亲了吗?”   “他身子骨不错,我们还喝过一顿酒,那老人家似乎就在骑兵里头,待会我去找找看。”威玛回应。   接着另外一个身上沾满了尸液的半大男人站了过来,他看起来很疲惫。   琼恩·雪诺。   “发生什么了?”他懵然看着一堆堆躺在地上的尸体发问。   “风暴地人,红王,司令,你知道的。”一个黑衣人耳语。   “好吧,习惯这个,”琼恩一听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可是接着他的聪明劲儿全没了,安慰的话语蠢德出奇,“反正,你迟早会习惯的,荣光。”   傻子,这种情形,这些污蔑,我难道是第一次撞见?   这话倒是把我逗笑了,“哈哈,哎呀,我倒是比你更早知道这一点,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   “或许,”长城上的守望者,守夜人的总司令,年轻的雪诺大人双手杵着传自莫尔蒙家那位“熊佬”司令的瓦雷利亚钢剑长爪,以坦格利安家族之躯,口颂史塔克家族的教诲:“不管怎么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每一个黑衣兄弟,都乐意在这里牺牲,红王!”   只可惜,不是每一个人都是黑衣弟兄,琼恩,你什么都不懂。   誓言纵然坚如钢铁,也面对不得寒风猎猎。   北风烈,北风烈,吹散了多少雄心壮志,吹起了多少懦弱胆怯,又吹散了多少安康的家园?   不过,真是多愁善感,真的,我转念一想,骑士何惧没有同袍?   就算是我,也未曾整日如此疲惫地操劳,除了逃兵之外,能坚持到现在的男女,全都是最杰出的战士。   他们,终究是人类当中的大多数,至今,依旧在苦苦拼杀!   我心中感叹,无声地欲要离开,却又立定脚步,转身直面地上的尸首,还活着的俘虏,虎袍军,以及为数不多的守夜人,我插上腰,将有些撒乱的黑发拢向脑后,口中自然不可能说出上述的什么都不懂这番话,只是微笑着勉励道:“那就让我们继续开战,守夜人,河湾人,风暴地人,所有的人类!我们在此赴死,或者死里偷生。”   除此之外,已至这步境地,夫复何言?   来吧,处理掉那个群星就位教巫师,让我结束这场肮脏又绝望的战役。   作者的话:抱歉,推迟的时间太长了一些。这一章真的难写死我了。感觉这些天大脑空空,也是给了我一个教训,大场面剧情一定要事先规划好,很多东西临时想是想不了的。 第744章 魔龙的狂舞(五)胜局已定(上)   之前小狮子摩根给了几个标签,让我得以按图索骥。   脑海之中。   现实中已多日未见的阳光懒洋洋洒在盆栽上,又透过翠绿的枝叶柔抚着大理石地板,细小的尘埃飘散在光线之中,一切都是温柔春天的模样。   “啊——”我的意识沉浸在这大脑给出的幻象里,即便知道这是假的,即便没有什么被阳光照射的感觉,也短暂地容许自己痴恋一会儿暖阳与绿植,以及它们带来的那一许许开朗。   据说在前世那些冬季白昼过短,夜晚过长的国家很容易会出现抑郁症,因此自杀比赤道国家长的多,例如北欧的原住民,就很少在脸上显露笑容,其乡下城中吞枪自杀的案件已经成了国家级别的的困扰,这里面就有气候的原因。   我前世不提,今生的记忆之中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夏季,没有领教过冬日的苦活,因此这一次长夜,对我的心理压力着实不小,不管我魔法如何非凡,意志多么坚定,都很难排除异常天象,不见朝日,对我的影响。   享受结束。   我扫过一旁光亮如镜的金铜火盆,只见映射出的自己身着一身简便但是舒适的丝绸裙子,身体的曲线,肢体间私密的部分展露无遗,宛若是迷雾中的小点,朦胧而诱人。反正没人看,爱怎么穿怎么穿。   迈步而走,赤足行进于大理石地板之上,我的两边分别是一个个巨大的书架,再多的地方全都只有柔光在闪耀,回想了一下小狮子摩根给我提过的标签——   第一个,是多斯拉克草原上的某位卡丽熙,巫魔女,另外两个,分别来自瓦雷利亚与远东的亚夏,她们出身的时代并不相同,看来要多走几步。   很快,我就收获了我想要的信息,综合那些昔日的景象,描摹了我敌人的名字:   群星就位教自仪地的天子血石皇建立之后,就有一支名为“荒石侍者”的支派。   这支支派的源头,是黎明上国天子血石皇的近侍内臣,既然是东方帝国的内臣,不管是前世的天朝和中亚河中,还是奥斯曼土耳其,以及今生的奴隶湾与仪地,都会有这么一个习惯,便是阉割,是的,他们全是阉人,之所以自称“荒石”,是因为黎明上国的天子多以宝石自号,例如血石、猫眼、紫晶等等,作为毫无价值的奴才和侍奉者,环绕着天子的他们自然就是“荒石”飞沙了。   这番信息让我想到阿俊,我秘密处决了那个仪地人,但是我不是很清楚,这位阿俊是否有下体,也就是他是不是太监。   另外,既然是太监,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混进无垢者当中?   不,不用发出疑问了,几乎可以确信无疑,虽然有太监瓦里斯的先例,让我怀疑是否是某个自由佣兵或者来自自由城邦的骑手,然而,无垢者乃是十五万大军当中唯一成规模的阉人群体,而且他们素来忠心耿耿不会引来疑惑,最可怕的是,在大军中的无垢者分为两个部分,互相之间保持着距离,各有任务,即便偶尔撞到,也不会一下子看破混进来的奸细的身份。   而群星就位教的“荒石侍者”只要自行培养或者购买无垢者的半成品,接着将之教育为自己的间谍,就足以混进无垢者的军队当中,成为卧底。   想想看,把沙子掺杂到永不背叛的无垢者当中,这是多么让人防不胜防的暗棋?!   说不定,这帮人已经尝试这么干过数百年了,并且还没被抓到把柄。   总结这内奸的特征,无须无发,没在无垢者军阵里,在的话只怕第一时间就会被揪出来,这家伙可以来往于风暴地与河间地的区域,想必是有一定权限能不遵军令自行其是,算定其出处后,我立刻行动,在与守夜人敷衍了几句,便去找上步兵军阵中的蓝道·塔利。   阵中的土丘。   卫兵整肃,旌旗飘飘。   蓝道大人正在一架叠高的马车上,孤身一人观察战局,他胡子未减,身形消瘦,这些日子他也是作息毫无规律,看来也有些吃不消。   “情况如何?”我在马车下问,身着披挂,不好上去。   “您怎么会在这里?”他目光返回到我身上问了一句,又道,“情况很糟,轮换回来的士卒至少战死了两成,我们最多坚持两天,荣光,到了第三天,物资耗光,引颈待戮。”   我当然不需要通过他来明了战况,早已了然于胸。   “我要抓个人,你能安排所有传令兵和不着号衣的‘救火队’列阵让我看看吗?”   “怎么,和尸鬼打仗还能有奸细?”他语现好奇,目光又回到了沙场,“恐怕不行,王上,随时都会有缺口,敌人永不停歇,我没法把你要的人全喊来。”   “那就南边的,速度要快,免得被他跑了。”   这并非太难达到的要求,毕竟风暴地人和河湾人现在已经不成建制,配给两边的传令官与预备队,大多也死于非命。   没过太久,人员云集,我看过这些伤口蒙布、衣服脏乱的士卒,却找不到我想要找的人,毕竟这年头人人多少都会带点胡须,哪怕有剃须习惯的,在这些天里只怕也难保持整洁,那么无须之人就会很明显了。   然而,从这群身上带血的佣兵、工人团、民夫之中,却不见半点符合我推理的影子!   就在这时——   “大人!”站在我身边的蓝道转头,一个传令兵跃马而至,“东部告急!那里天塌地陷,一群异鬼从地下钻出!”   地下?!   怎么会?!   好哇!为了瞒过天上的眼睛和石龙,异鬼突击队在地下,那么异鬼的指挥部是不是也——   “杀鬼小队在哪个位置!?”我立刻问。   啧。   暂时得把奸细抛在脑后了,眼前的危机才是正经!   从地下钻出,就是说,可以直接搅乱步兵的阵型,让东部的军队崩溃!   “在前线!北边!”蓝道·塔利伯爵面色阴沉,“你传来了命令,我就这样安排了。我以为它们会从那里钻出来,准备我的战马,所有卫士,随我救急!” 第745章 魔龙的狂舞(五)胜局已定(中)   一个骇人的大洞出现在地面上。   就像是直通七层地狱的道路,这洞中涌现出了不计其数的尸鬼,密密麻麻,宛如被儿童树枝捅穿的蚂蚁巢穴!更可怕的是他们的带头人,活尸的督军与先锋,那些骑在死马、死熊和冰蜘蛛身上的冬日使节,异鬼。   白色的鬼魅飘忽而过,所到之处血雨横飞,死伤无数,更是平添了为鬼做伥的活尸群起!   这就是如今步兵东部阵线的状况。   红王的卫队和蓝道伯爵的卫兵正在前进,“传令我的骑兵全部过来!”我下令声高,“蓝道大人!那里原本的布置是如何?!”   “是无垢者,还有圣奴卫,最坚定的方阵步兵,恐怕现在至少掉了一半进去,您的人。”   草,干嘛不挖了丹妮莉丝的无垢者?   谁都没想到,这些鬼类会从地下钻出。   只怕他们已经事先有所安排,我猜,原本要对付的其实是我的大本营,挖地道攻城绝非无法理解,结果我军主动出击,还就正横在土塞和异鬼之间,于是挖通的通道上面踏过了步兵圆阵,那夜王和异鬼在以自己的长夜大军将我们团团包围之后,掘开了地道,一涌而出。   行吧。   我现在是完全不敢轻视这帮怪物了。   之前还觉得他们缺乏经验,拿工事没办法,结果现在,它们就整出了这一套解决十五万活人的方案。   是的,这么做很正确。   异鬼和尸鬼都不是活人,不知道疲劳,哪怕尸鬼不会用工具,也可以积少成多,用爪子和憨憨往地上钻的举动来挖掘。   单个的尸体如此做并不容易,见效缓慢,只怕一天也挖不出一英尺,可是加上异鬼呢?加上本就在泥土中生活的鼹鼠、土拨鼠一类的动物呢?   因此,只要夜王和它的部下想得到,要让这个从地下进攻的计划得以实施并不困难。   再加上可以蒙蔽我在空中若隐若现的禽俑,避开石龙和魔龙的袭击,地道法,绝对绝对不是什么庸招,聪明极了!   不过,夸它们归夸它们,这个做法,却也给了我一点启示,什么启示?就是地道战术中体现出来的,长夜军团的问题:   第一,它们在准备避开空袭的法子,也就是说,它们没有信心以冰龙统治天空,这帮鬼类确实已经缺乏冰龙!   换言之,我完全可以调派石龙加入战争,还有丹妮莉丝的魔龙,不用再耗费精力虚与委蛇,可以直接和她拖住的冰龙正面对决了。   第二,为了避免自己被天降之击杀死,那个夜王和异鬼的指挥官,一定也已经躲在了这地道里面。   而且,我的石龙没有报告我有这个地道的信息,换言之就是,这个洞窟的入口距离我所在的位置很远,很可能,也超过了异鬼控制尸鬼的范围,毕竟每一次战争,指挥尸鬼的异鬼都在长夜军队附近,不会离得太远。   这应该也是夜王为了掩人耳目而安排的,可是这样一来,就代表着——   如果人类攻入地道,那么它,将需要花费不短的时间从地道逃出,再让地道坍塌!   “你在笑?王上,我们现在情况万分危急,为什么你会在笑?!”   蓝道·塔利驰骋在我身边,我们两旁是不断被我们超过的,往那我鸟眼中所瞰洞口驰援而去的骑兵与步兵卫士。   “我想到了一句老话,蓝道大人!”我在尘嚣铁鸣钟大喊,“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什么话?!这不是在狩猎或者冬游!”他的喊声中不乏责备之意,“我们在打仗,大家都在死亡!”   “哈哈哈哈!是的,这是最后的牺牲,快了,马上就会结束了,伯爵!那句老话,便是当你以剑刺敌之时,弱点亦暴露于利刃之下!”   是的,这是当初在海疆城学习河湾人那套防守反击剑术时所学的话。   当时的那位教头赫尔·佛花爵士如今恐怕已经成为了一坯黄土,然而他的智慧,依旧在天边,在长夜空穹下,熠熠生辉!   “命令步兵布置环形阵向内包围洞口,建立防线!等到龙来了以后,发动总攻!”   我不担心蓝道·塔利无法重整丧胆的军队,他有这个能力,只要他不会被刺杀而死。   接着我转头吩咐,“艾德瑞克·戴恩爵士,拂晓神剑!命令我的杀鬼小队集结在此,我们突击尸巢,烧了那个夜王!”   “王上,你在想什——”   “不是现在!”我沉着道,“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例如说抓那个死人奸,我可没忘了这件事。   天空中的老鹰告诉我,他就在附近,实际上已经确定了他的位置。   原因?   为什么异鬼会好巧不巧地出现在这里,挖一个洞?   出现在我的无垢者和圣奴卫,我纪律最好的步兵足下?   这阵地里,有谁最清楚无垢者的布置,除了我和蓝道之外,对谁来说,无垢者的区域,是必须搞清的?   就只有,那个伪装成无垢者混进来的阉人!   这只臭虫就是冲我来的!   鹰击长空,大地上的每一个人影均是一览无余。   原本无情冷漠的无垢者睁开了幽蓝色的双眸,一张张麻痹过度的脸上,全是僵硬茫然的表情。   而在其中,正有一个朝着黑窟之中奔跑的太监,诡异地是,周围的活尸仿佛没有看到这个光头无须的活人,纷纷视他如无物,便是力超常人的异鬼,也恰似不知他的存在一样。   这就是我的目标,它跑不掉。   异鬼没法替他挡刀。   尸鬼也拦不住我的去路。   只因。   呼————!   空中阵阵烈风嘶吼,几个磅礴的影子已然从天而至。   黑色的龙躯上有龟裂的痕迹,蓝色的眼睛中是来自于我的愤怒与张狂。   石龙。   “突——苏!!!”   只见闪光自那锋利的獠牙间喷吐,随之而来的是遍地的影火,焚烧殆尽之后并未完全熄灭,而是渲起正常的红焰,直接将沾满血与腐汁的雪原狠狠焚烧,如此绚丽多姿,仿佛是情人的柔抚一般真挚缱绻,将这黑夜给彻底点亮。 第746章 魔龙的狂舞(五)胜局已定(中)   时间上来说,石龙的出现,不可谓不适合。   阵线危在旦夕。   或者说毫无阵线可言!   尘嚣之中,迅捷的白鬼骑兵很快就将死亡播撒到了一个规模宏大的程度,尸鬼之潮更是汹涌难挡,光靠我和蓝道的卫士根本不够,它们足以让圆阵的东部快速崩溃,并招致活人军队的整体覆灭。   我这个判断半点不夸张,只要给尸鬼和异鬼一线机会,它们就能破坏一切。   而地洞,恰巧就是这样的机会。   不提具体伤亡如何惨烈,整个东部已经完全陷入了混乱,逃亡者往后挤,援军往前冲,两边缠在一处,想走的走不了,想进的进不去。   要知道,无垢者乃是步兵线的支柱中心,顶在中央,现在已经被里应外合的尸鬼给绞得支离破碎,俨然会造成整个阵势的坍塌。   不过还好,石龙拯救了一切!   “所有败军就地重组,以这里为底线,不得后退!”面对混乱,面对那人头攒动,矛杆如林之后,燃烧着黑色火焰的沙场,蓝道下马大喝,“胡乱奔跑的杀无赦,在此处建立防御。”   呜呜呜——   嘟嘟嘟————   号角与喇叭一齐吹唱!   蓝道正在整顿军队,重建统率制度,后撤的无垢者在他的指挥下化身军官,开始将如没头苍蝇一般的溃兵组织起来。   从这点来说,无垢者不止方阵步兵那么一点儿效用。   而我,则在让骑兵列阵,再度准备冲锋。   我的目的,是为了接近那个人奸,将之斩杀,免得后患无穷。   我清楚,他或许背靠什么组织,哪怕杀了他,之后也会后患不断。   不过我更知道,能被派到这军队里,执行这样的任务,有这样的魔法,还能蹊跷地和异鬼合作,不管他是如何做到的,是和原着剧情里的卡斯特一般,和异鬼结成了某种共生关系还是如何?总之,如此天赋实属少见,甚至全世界也找不出多少来,杀一个,便少一个。   不过,我是如此想,我有这样的目的,我的麾下却不一样。   他们都以为我是为了拖延时间,故而命令骑兵冲击,从而不顾自身安危。   这是一种误解,却让我看到了人奸那丝阴影遮掩不住的人类之光。   “火焰在前,同袍在后,”漆黑的天空下,火把燃烧,我手中长剑直指前方,“巨龙与我们一齐冲锋,鬼类必将尽数夷灭!此战,有胜无败!”   蓦然回首,只见成千上万副铠甲在火光中散发出粼粼寒光,铠甲的主人或许心有觉悟,或是慷慨激昂。   他们全都明白即将冲向的地方是龙焰和活尸,这和之前以铁蹄猛锤那围困步兵的尸鬼截然不同,无异于死中求活!故而每一张年轻不羁的脸上,都刻写着骄傲与不屈,不过是潇洒而死,不过是下七层地狱,那又怎样?   是的,此番便是下地狱!   我看着这三千余骑,遍览每一对坚定的眼睛,我仿佛听到这些汉子在朝我大喊:便是冲向地狱,又是如何!?   骑枪所过之处,我们就是地狱,哪怕是恶鬼也抵挡不住马上男儿的豪情与壮烈!   诸位与我一同———   来!   我丢下骑兵盾,手里是骑枪和剑。   身赴地火,让鬼魅哀哭!   “万岁!!!”   呼喊让山崩地裂,仿佛正是这激情实感让那异鬼钻破的地洞出现!   更有蹄子声动地而起,钢铁的山洪向前,直将奔跑的逃卒和追杀的尸鬼一起淹没,便是灵活狡黠的异鬼杀手,也在这如锯齿般的冲锋面前毫无挣扎之力,原因无他,跑不脱,走不了!   然而,一如诸骑心中所知,这似乎只是以骑兵冲击延缓异鬼攻势之计。   火焰熊熊,很快就燃至地洞之处,然而天边冰龙灰影飞现,似乎正是要等着与石龙一决雌雄。   这本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   长夜军团冰龙已经稀少,并不代表没有,恐怕之前在明月山脉中梅丽珊卓那一炸,不过是将其数目削到与活人阵营一方相差仿佛而已。   不过,这一预料之事,却是让随我冲锋的骑军,变得悲壮了。   异鬼骑手在折了几个同伴之后纷纷后撤,死马力量不枯,活马力量却会耗竭,冲锋之势渐缓之刻,它们已经撤出了骑枪所扫的风烟。   这次突袭,还是让这帮狡诈的畜生大部分都逃过了一劫!   而在被火焰扫过的焦土中,残留的尸鬼纷纷蜂拥而起,袭攻战马,撕咬骑士,骑军似是一线铺开的大网,筛过之后,他们前方是股股又起的尸流,后方是零星起身的狰狞尸首。   “按照所属地域下马结阵缓缓后退!”我下令,“荣誉卫队,随我继续,冲锋!!!”   我会需要人手帮我吸引大批尸鬼异鬼的注意,不过,我不需要他们白白牺牲,他们存在于尸鬼面前就是最好的诱饵,之后,能生还便尽量让之生还。   至于我,那真的,是要地狱门前闯一闯了!   “艾德瑞克,护住我身侧,”我呼唤我的“拂晓神剑,“举高旗帜,荣誉卫队,集——”   “狼群来也!!!”   一声娇嫩的女声打断了我的喝令,只见一束红火自马军之中穿出,火不是火,乃是拉赫洛教派的圣火之手,袍如烈焰。   “我说,红王,”悠然的声音中略带笑意,一丝丝挑逗的臭气,在其中弥漫,“是不是忘记了你组编的队伍。”   我回首一看,自然是傻兮兮的奥利昂,他身上的板锁甲满是破洞,黑衣也被尘土染为深黄,整个人慵懒得好像打呵欠的豹子,一头银发的白豹。   “你又来了?”我语气不善。   “我知道你的愿望,也知道你的处境,你要杀我,”他笑容比起当年婚时自信万分,而阴霾尽数不再,“而我,是来救你的。”   “很好,那么——”   “我不想说什么不能让娃娃没妈这种话,”他直言道,“只是觉得你们蛮族吟游诗人那些骑士歌谣,还算颇为有趣。”   “疯子。”我白了他一眼。   “为啥不疯呢?有你这么一个女疯子为伴。”   “别蠢了,走吧,一起去死就是了。” 第747章 魔龙的狂舞(五)胜局已定(下)   我之前说,“一起去死”这话儿,绝非什么撒娇置气。   是真的。   因为很难讲,杀鬼小队到底是来救援的,还是陪冲锋的骑兵送死的。   在当下的战场之中,圣火之手掌持烈焰红心形状的长矛骑马奔驰,其袍衫似火格外惹眼,似乎也吸引了尸鬼的注意,或者说,他们身上那温暖如炉的气概,令寒神的爪牙分外憎恨。   我转首望去,随后而来的弩手们风尘仆仆,纷纷下马,他们是骑马的步兵,没法驰骋战斗。   看起来似乎是平添了一股生力军,然而我之所以会说不清杀鬼小队是不是来送死,原因也特明显。   他们人数太少了。   此刻天边是冰龙和石龙在相互纠缠战斗,黑色的火焰与白色的冰霜,不时划过天幕。   大地上,地洞里涌现出的尸鬼突击,似乎在龙影过后为止一滞,蓝道·塔利正在重组东部兵阵,收缩防线,原本的圆形阵势因为这个地洞的出现塌了一块,变成了有缺的圆月之形。   这很危险,这样的阵势会让缺月阵型的两个突出角压力倍增,并最终被磨平,毕竟这样的半包围结构通常是在兵力占优意图尽可能杀伤敌人时才采用,哪有被包围的时候布下的?   而虽然明知道这样的阵型会加深劣势,可是要在交战时变阵基本上不可能,不提东翼的崩溃,加上东侧那边原先被骑兵困扰的尸鬼抵达平添了多大的压力,就这些农兵和半职业士兵的训练纪律而言,临时变换阵型这样的指令除了带来混乱和闹哄之外,也带不来别的什么。   这就决定了,此时杀鬼队到来所制造的暂时优势,转瞬即逝的优势,需要被紧紧抓在手中!   我肩头的压力,比整个明月山脉加起来还要大。   不可轻忽,不可疏失!   “传令蓝道·塔利和诸军统帅,”我脆声喝道,“稳住阵型,不要崩溃,给我牢牢守在这里!现在,只要多坚持,多坚持一秒,或许就能等来胜利!”   既然证实,光靠步兵已经难以在与尸鬼的交锋之中获得胜利,那么退而求其次,保持不败的局面,就是凡人军队的目标!   “是,王上!”   我眯起如冰湖雪雾一般的眸子,看向那寒冬造物所掘出的洞窟。   “所有荣誉卫队、杀鬼小队的士兵,全随我入洞,我们去揪出那个罪魁祸首,还有助鬼为虐的人渣。”   是的,那个人奸已经跑了,我尝试过去追,可这尸鬼前后夹击,能追上才怪。   “您怎么肯定,那夜王就在下面?”艾德瑞克,我的“拂晓神剑”这时候问道,“如果这是一个陷阱,如果你下去这洞穴会立刻坍塌,那——”   “那人类就会大败亏输?”我问,“还是说我不去,就能赢?一次又一次地,艾德瑞克爵士,我发现我低估了异鬼的决心和智慧,可是有一点我从未低估过,就是它们决一死战的勇气,和重视荣誉的傲骨,那个夜王就在下面,它正等着我,在缺乏石龙的前提下,与它一较雌雄。”   我深吸一口气,鼻腔中充斥着焦臭和硝烟,左右看过两旁的随从。   除了铁盾团的弩手,拉赫洛的圣火之手,还有我的荣誉卫队之外,现在站在这里的人,都是我的相识。   酒僧艾泽黎诺,我在布拉佛斯认识的红袍;科霍尔的泰尔斯,当年助我拿下那座城市的功臣之一,工人团的领袖;可能是无面者的佣兵佩特;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史塔克小马脸艾莉亚;以及永远怪腔怪调,连滚带爬刚跑过来的佣兵波隆。   加上我向来英勇的荣誉卫队队长,年轻的艾德瑞克·戴恩,还有“无畏的”巴利斯坦。   以上七人是我原定的队伍,现在又加了两位。   两位我的,呃,老情人?这话不妥。   黑色的琼恩·雪诺,除了皮肤是北境给的之外,从头发到板甲衣,一切都是玄墨。   “你该和你妻子在一起,‘火吻而生’,可真是什么都不懂。”   琼恩看了一眼远处的地洞,在这寒天里吐出一口白气,手牵着自己的战马,抿了抿稀疏胡须里的嘴唇,“守夜人的职责,好吧,老话不提,假如命中注定我会死在这里,”他回过视线,“那也该是为了保护她们而死,艾莉亚在这里,我能往哪里跑?”   “司令官想起我啦?”   “缝衣针呢?”雪诺视线逡巡过艾莉亚腰侧,宠溺地白了她一眼,“你果然弄丢了。”   小猫儿突然沉静了下来,笑容变得像是她贤惠的母亲凯特琳和姐姐珊莎,“我留给了布兰。”   充做一个,证明他曾经有过艾莉亚这么个姐妹的念想。   作为一个带他们一起去送死的领袖,我无话可说,只是道,“回头把你给耶哥蕊特肚中——”   “叫莱雅拉,”他目光移开,不再看着艾莉亚,而是与我对视,“我的女儿会有很多,其中一个将叫做莱雅拉,另外一个,会叫耶哥蕊特,再有一个,名为莱安娜。莱雅拉会是她们当中最年长的,因为只有她才能照顾好自己的妹妹。我的儿子会叫艾德,第二个儿子,将叫雷加,然后是罗柏,艾德,他们每一个都会对得起自己得到的名字。”   “莫高的荣幸。”我悄声道。   这让奥利昂不悦地哼出鼻音。   我冷下脸,把他扯到一边,还没等我开口,这个脸带伤疤的银发男人率先出声:   “你干嘛不直接把史塔克一家全纳入宫里?”   “和你什么关系?”我针锋相对。   “先是那个小崽子,然后是这个野种——”   “我也是野种,奥利昂,配不上你这龙王。”我不给半点情面。   他不说话了,看我的模样好像我欠着他什么债务。   “现在你还能走。”我沉下气道。   “就你这样的还想活着回来,靠什么,靠那个背着剑的黑衣抑郁症?”   黑衣抑郁症,是琼恩吗?   “我不需要你为了我去死,”我坦陈,“我是红王,这个世界上甘愿为我效死的人有很多。”   “可和你睡过的就我一个,你那个没断奶的哥哥和满脑子木头的初恋——”   啪!   我给了他一巴掌。   “我只是想提醒你,我们和别人的关系,不一样。”他没有捂住脸上红了的那一片,依旧紧紧盯着我。   “我一想到不管我给你说什么,都可能是遗言,我就不想理你。”我掉头就走。   “我只是想——”   “这个世界哪会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蠢货!?”   我失态地喷了一句,再不回头,冷面看着众人。   我们在孤注一掷。   我一个自私成渣的海王,现在竟然要拯救他妈的人类了。   我居然要去面对那个夜王,就为了虚无缥缈的胜利!   我一定是疯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任由寒冷的冰息在双肺中缭绕,然后吐出。   “诸位,我们胜局已定,出发!” 第748章 魔龙的狂舞(六)猎鬼奇兵(上)   如果在一战里,我活下来了的话,在多年之后的某个早晨,我兴许会在床上醒来,想象数千年前救世主亚梭尔·亚亥率人打败寒神,拯救世界的模样。   那古代的记忆,与我此时此刻经历的一切,是不是相同的?   当初的救世主,光明王子亚梭尔·亚亥,是否也与我有相同的心绪?他会不会想起那个被他祭给神剑光明使者的妻子?   还是说,他无情无义?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要活下来,就要拼搏!   就要杀戮!   便如此刻一般。   昏黄的空气中寒光闪过,点滴腐水四洒,臭气陡然弥漫,“黑暗姐妹”如刀割豆腐一般,轻易便将一具腐尸划为两截。   “堵上,堵上!”一个圣火之手撞到我旁侧,手中的燃火长矛横扫,直接点着了眼前的一片烂肉,怪物嘶吼间化为一片尘土,接着一阵弩矢箭雨,将随后蜂拥而来的群尸给压成了火海。   此刻我们已经突入这黑色的地洞,掀起一片腐雨腥风,按照波隆的话说,就像是一根那啥,蛮横地插了进来。   我亲率圣火之手当先,铁盾团弩手在中,包括诺佛斯圣奴卫、无垢者还有雇佣骑士与老兵的荣誉卫队堵在最后,杀鬼小队则自找位置,我懒得去管。   “你们见到佩特了吗?”   厮杀前进中,我听到波隆如此大叫,“老佩特?老混球,你在哪?!”   无人应答。   佩特如果没死的话,那么如我所想,他约摸确实就是一个无面者,只是不知道是无面者中的谁,极有可能是那个曾与我一道在诺佛斯历险的诺索伊斯·瓦勒罗斯。   我懒得理会这一声,却是另外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回答了他。   “呃————!”伴着这尸鬼死去的惨叫,“他死了!”只听奥利昂不耐烦地说出口,“你打架还有空扯淡?!”   我明白,死了那么多人,奥利昂自然没法顾及什么袍泽之情,包括现在,往地道里走的每一步,都是靠着生命的流逝在推进。   “那小子以为自己的那话儿还塞在贵——”这话让我回头瞟了一眼,波隆喋喋不休的低声嘀咕立刻停下,只有手中长剑在愤愤不平地砍削。   孤军突入重围,自然不会面对太理想的情况,在进洞时,圣火之手发起了惊才绝艳的烈焰冲锋,淹没了至少三个异鬼,可是紧接着,异鬼纷纷后退,腐尸欺上,看来是打算要用尸鬼来耗尽我们的力量。   打消耗战,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知道,夜王藏在地下,要逼它出手或许不容易,依照前世电视剧里的模样,他大概会等到尘埃落定,活人绝望时,才会施施然自漆黑中步出,来收割人类最后的信念。   换言之,要让它忍无可忍,要让它痛心,要让它恨不得杀光我们,这样才能把这老畜生给引诱出来。   “圣火之手退后,方阵步兵朝前,”我立即下令,“省点力气,后面还有很长的路!”   令行禁止,这话一发,周遭立刻黯淡了不少,一千多余圣火之手和他们身上的橙晕就此退走,换来的是飘摇的点点火星之光,和以血肉之躯来抵抗尸鬼的凡人精锐。   “我们得在里头,走,走多久?”喘息着的酒僧艾泽黎诺身上带着腐烂的味道,他凑了过来,“这要是要把这里头的所有灾孽死人都杀光,多十倍兵力都不够。”   是的,而且在外面就地顽抗的步兵和下了马的骑兵也容不得我有太大的挥斥空间,活人在不断被杀死,而死人的海潮却依旧无边无际,倒是石龙那里颇有希望,在经过之前那头有了神智的【偷羊贼】一番演示后,我现在打起冰龙来要顺手的多,甚至偶尔还可以抽空降向地面,吐出一道龙息。   现在,我打算用三秒钟来思考一下,入洞后下一步的计划。   首先一个选项是跟着那个“人奸”,自我把那个光头的阉人从人群里分辨出之后,我不起眼的小鸟儿就贴身相随。   然而这个选项并不好,那个人奸既然能乐意毁灭人类,自然也会乐意毁灭追兵,他不会带我们去找夜王的,我几乎可以肯定。   次一个选项,则是给无面者制造机会,显然无面者已经随我们进入了这里,我们就是大张旗鼓明火执仗的正面军队,吸引住了尸鬼的注意力,这让无面者,可以从那些尸鬼的缝隙中走出,静悄悄地,控制着呼吸与脚步,沿着洞穴的边沿,错过腐尸,慢慢前进,并最终完成他们的使命,一如前世电视剧里一样。   他们也确实如此做了,我埋给失踪佣兵佩特的小雀正目睹着一切。   在这两个选项里,前一个风险太大,后一个则太过虚无缥缈,虽然有蛛丝马迹可以让我猜度无面者确实在洞窟里,可是他们能做到哪一个地步?寄希望于他们,无异于是把自己的性命寄托给别人来承担。   一思及此,我蹙眉横过“黑暗姐妹”,用腰下的战袍抹去其上的污渍。   看似实在不能再坏?然而我早已经历过无数同般的困境,这一点绝望难不倒我!   只是,计将安出?   我回首望了一眼厮杀的众人。   夜王自身干系重大,要逮它实在太难。   “王上!前方出现岔路口,有好多粗树根!”   粗树根!?   我心里一动。   往昔的记忆涌入我的脑海!   那一年的我,那一年的莱拉·莫尔蒙,那一年的克蕾·菲林特。   还有山中的绿先知,巨人骸骨,追杀我们的野人,以及孤山!   还有还有,就是孤山里的粗树根,枯死的鱼梁木。   先民遗迹!   刹那间我想起了赫伦堡外的神眼湖和堡内的神木林。   “学士,来个学士!?”   “王上,这时候哪儿来的学士。”艾德瑞克在身边挥汗如雨,剑动如电。   “绿先知,森林女巫,都没有吗!?”   没有,我忘记往杀鬼小队里安插旧神的仆役了。   不!   还有一个,小狮子摩根!   为什么夜王会知道在这里挖地洞?看树根我觉得不止是因为它开窍了。   为什么这里会有粗树根,这附近是不是有个先民遗迹!?   夜王会在哪?!   现在,死灵师摩根,我需要她的智慧! 第749章 魔龙的狂舞(六)猎鬼奇兵(中)   据我的眼线报告,无面者,还有我的尸鬼莫波抵达了距离大军所在之处一里格外的幽深地底,那里有三条岔路,我所见到的佩特似乎侦测到了什么信息,选择了中间那一条。   可是我不确定,这三条岔路里,最左边的一条长着枯根,看起来很有旧神的神秘感,而另外两条更像是新发觉的。   或许是入洞的无面者不止伪装成佩特的那一个,故而他们分兵碰运气?   尸鬼莫波走上了靠最左边的那条。   哪怕没有遇到夜王,也当有其他收获?   而在我本体这里————   蓝星闪耀似海,泛黑的指甲快得像是毒蛇扑击。   “挡住!!!”   铛!   这士兵已经将嗓子都扯破了音,我听到随之响起的,是硬木被猛击的声响,碎屑飞起,一块块包着皮或金属的盾牌构成坚墙,簇拥而来的卫兵死死拦住,手中的黑曜石短矛与战刃带起阵阵飞灰,好歹把这一道尸浪给拦了下来。   我满头都是黏液,黑发乱糟糟的,挤在人群中,这终于撤了下来,有闲暇呼上一口并不新鲜的空气。   高强度的战斗,还一直不停歇,这我要能在乎自己的造型才是怪事。   队伍在缓缓前进,我缩到了中间跟着动,四周都是士兵在呼喝作战,听着这黑暗之中的片片喧嚣,头脑一片空白,实在是累过头了,压根懒得想任何事。   “还好吗?”我听到一个沉稳的男声,侧过臻首一看果不其然便是奥利昂阁下。   我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又懒得和他开口,干脆就此闭嘴不言。   铛,胸前忽有一物,可我连拔剑都懒得一动,低首望去,是一个水壶,瞟了那神采奕奕的龙王奥利昂一眼,不禁有些想诅咒这些血脉优越,精力充沛的家伙,这场持久战打到现在,竟然半点累垮的模样都没有。   “还是要我喂你?”   你放屁。   我顺手捞过那个水壶,自己打开喝了,冰凉的麦酒一线入喉,滋润着忙到干涸都不觉得的脖颈和肉管食道。   “咳!”   “喝慢点。”   “咳——!”被呛到的我半点都没领情的意思,把水壶往他怀里一塞,“牵马过来,我养一会儿神,蓝道不在,艾德瑞克·戴恩!你来负责统筹。”   “我会守着你的。”奥利昂声音依旧平静,丝毫不因我之前的举动而变色。   我也不知他虚情还是真心,我也顾不上。   “那多谢了,阁下。”我叹息而回,这会儿实在没心情去顾及心底那点对他的不适尴尬。   在马背上睡觉的工夫其实我不会,毕竟我不是多斯拉克人,也不是骸骨山脉对面的鸠斯格奈人,可惜在这个境地,进山洞这样地方的马儿本就不多,轿子什么的更是没有,没得挑。   爬上马背,拆掉高桥马鞍,自有卫兵相扶,我一头栽入了刺肤的马鬃里,嗅着代表生灵的马身臭味,闭上了双眼。   一闭,便是那个藏满了人渔女王记忆的图书馆。   阳光,大理石板地面,还有一排排藏书。   说不清到底那如同七层地狱一般的洞窟是真,还是这安详宁静一如夏日花园的室内是真。   让我来看看,该往哪边走——   “死灵师摩根!”   随着我心里的这一声大喊,上百里格之外的赫伦堡大营,小鸟飞起,无情地狠狠啄了小狮子摩根的耳朵。   “喵嗷!又怎么啦?”   摩根大叫,“不让我睡觉就带我去嘛!”   这是不可能的,带你上决战前线,谁知道你会搞出什么幺蛾子,万一你又是什么寒神卧底,阴了我一下呢,对吧?   关在笼子里是最妥当的处置方案,这帮靠着诡异魔法延长在世上存在的生物只怕是比夜王还要可怕的敌人,防不胜防,迷宫营造者那个意识集合给我挖的坑我还没忘呢。   鸟儿在笼子里用鸟喙啄了啄墨水,哪怕及时封盖,这墨水也变得粘稠干涸,没想到已经打了那么久了。   待到写完了字之后,这小雀的尖喙差不多已经完全被墨渍给糊住,叫也是叫不出声了。   而小狮子摩根看完了我指使着小雀写下的字,狮子脸表情古怪,意味难明。   “啊,”半天之后,它开始发声,慢条斯理,像是在喝下午茶,“我得说,在我记忆里三叉戟河以北,到明月山脉的关隘之间确实有过王国,这不奇怪,我的年代里七国遍地都是大大小小的王国,嗷!”   我狠狠啄了她一下,说重点!   “嗷呜,好了好了,但是没有狼灵王那样的巫师,与其说是国家,不如说是部落,就和明月山脉上的高山氏族差不多,只是活在平原,喜欢耕地放牛。”   换言之,就是那一代不该有什么先民遗迹?   “——哪怕有先民也没有魔法,我很确定,但是还有一个可能性。”   什么?小雀圆溜溜的黑眼睛瞪着她。   “那就是,那不是先民遗迹——”   什么意思?   “——而是森林之子留下的,在与先民征战的岁月里被毁去的遗迹,就比如——,过去的神眼湖上千面屿,或者说,与千面屿类似的圣地,或许你不明白,千面屿上的鱼梁木,最老的,也不过是几千岁。”   嘶。   这就真是我认知的盲区了。   先民的知识,这小狮子掌握着大半。   甚至人类的知识,我也能自渔人女王的记忆里得到,可以说是人类几乎全部历史,都有只鳞片羽。   可是,事关森林之子。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清楚,那个人绝对不是我,也不是小狮子,死灵师摩根,那个人或许已经不算是人。   那便是“最后的绿先知”,“三眼乌鸦”,得到了过去每一代绿先知记忆的,瑞肯·史塔克。   他现在在哪?   我不清楚,不是我没盯着他,而是我盯不住他,只要他愿意,甚至可以在有我的死灵鸟的关注下,不知所踪。至于原理?他本体不动,可他的灵魂完全可以借助活乌鸦或者冰原狼毛毛狗,出现在别的地方,这要我怎么盯?   我感觉自己又堕入了迷雾,随着长夜降临,随着我接触越来越多的密辛,这种迷雾就越来越浓。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说好的政治战争和那么一丁点魔法呢?   这时候,小狮子揶揄道:“我们不是你的敌人,我告诉过你的,恐怖堡的女儿,为什么不尝试向鱼梁木袒露你的心扉呢?”   我摇了摇头。   此刻我想到的,不是当年撒拉带我去冥思时,恐怖堡的那一株心树。   而是深潜者的鱼卵。   是的,现在旧神在我看来,和深潜者,并无二致,或许还会更糟。 第750章 七夕(?)间幕   鼻腔里涌入的是皮革、钢铁、硝烟和骨灰的味道。   温煦的阳光丽景正在远去,我仿佛重新堕入了活人与死人厮杀的地狱之中。   尔后,当我明白渔人女王的记忆毫无帮助,然后睁开眼时,恰巧看到了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老脸。   岁月和经历给这张脸添上了两道伤疤,一道在紫色的眼睛边,一道在唇角,银色的发丝微微垂落,几乎能在这漆黑的洞窟里发光。   这张脸我再熟悉不过,原本秀气,如今英挺。   看他干嘛?   我在马背上闭上双目,别过头去,放松俯卧在马匹上的身子,不由得绷紧。   这人的表情简直就是把酣战中的局势给视若无睹,仿佛周围的尸鬼不是在撕咬人肉,而是在跳僵尸舞一样、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听到他开了嗓。   我语气很冷:“决战之日,不用你提醒我,我也知道外面的大军撑不过一天。”   确实如此,从开战到现在可能已经持续了大半天,十五万…不,应该没有十五万了,十几万大军支持不到第三天,必然的,人力有竭。   在我忧心忡忡时,“我不是你的将军,”他嗤笑一声,“为何会关心这个?”   “那你想说什么?”我叹息道,“别告诉我——”   “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莱雅。”如此轻描淡写的音调。   结婚纪念日?   我蓦然睁开眼,已经过了那么久了?   似乎当日的婚礼不过是在昨日而已,就好像夏日只是在昨天一般,或许是这漫长无涯的黑夜让我的时间感产生了错乱。   不过,此时此刻完全不是讲述夫妻感情的时候,更罔论我和亚里安或者说奥利昂之间压根就没多少感情可讲,完完全全就是孽缘,如果这世界有缘这个字眼的话。   不过老实说,与眼下的危难相比,这半点都不重要。   “你想祝我丧偶快乐吗?”我声音犹然带着疲倦。   好吧,拌拌嘴,至少给我休息那么一瞬间。   “我又没死。”他的答复之声里潜藏笑意。   “跟一个想杀你的配偶,说你没死,你在炫耀什么?”   命比王八蛤蟆长?   “咳,你非要提这个?我的错?”   我不禁转首盯着他,语气有些烦躁:“不是,奥利昂阁下,龙王陛下,是你先骗我的好吗?!”   “我不是——”   “别给我找理由,”我伸出套着铁手套的手指,像是要把他推到西境那么远的地方去,“你们这些用魔法续命的杂碎没一个好东西,妈的,几百年的老货,想起来我都觉得恶心。”   “你也知道我年纪更长,说不定我的经验有用?不管是床上的,还是地上的。”不愧是几百年的老东西,半点不见他恼羞成怒,我可能低估了这家伙熔铸了无数个年头的脸皮有多么厚实。   哦我忘了,在这个世界,“脸皮”,“颜面”之类的东西只怕只在骸骨山脉的东边才有。   连骂他绿毛王八他都不知道我骂啥。   真是感人的文化隔阂!   “再说了,”他还不闭嘴,“身体的年纪还轻就好,奥利昂的灵魂有多老有何干系?”   好吧。   我现在一肚子火。   是你要自己撞上来的,不怪我。   我突然转过头,朝他低吼:“那你到底要怎么样?!我已经赦免你当你死了,你还想如何!?”   我吼得半点没问题!   真是,他这副无赖样子气得我气喘吁吁,已经够累够烦躁压力够大了,你还来——   一只粗糙的手抚上我的脸。   “让开!滚远点,滚!!!”   那只手掌上的力道加大,就像是没感觉到我在拼命挣脱,紧接着,在我拔剑,在卫士喝令之前,一对干燥刺肤的唇瓣已经贴上了我的额头。   额头,那是只有我哥哥吻过的地方。   某种意义上而言,比强吻我的嘴唇,更加严重,严重一万倍!   “唏律律!!!”战马突然嘶鸣起来,是我一靴子踹上了他的肩膀,让马匹晃动不止。   碰!   又是一脚,覆盖护胫的皮靴狠狠击开密集的锁环,那人踉跄后退,立刻就被我的卫兵给摁翻在地。   真得感谢他,他来这么一出,让我完全没了之前的疲乏困倦,可称神采奕奕,气的!   不,不是,他那个吻是在接触我,或者他之前轻佻的手抚,里头应该是有某种法术,让我陡然抛却了疲惫。   好吧,我叹了一口气。   深入地下之后气温见涨,不但尸鬼的味道更大了,我套了两件羊毛衫的躯体也倍感闷热。   等等,温度见涨。   这是一个由于紧急战况,而被我忽略的不起眼现象。   这个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   给了我启发!   温度见涨,是否说明附近有地热?   地热,火山?   先民遗迹,火山,长夜尸鬼…   一个答案呼之欲出!   我是个很实际的人,用不着刻意按捺,方才那腔被他激起的怒火就已经烟消云散。   我更是个不在乎自己感情的女王,从某些方面来看,感情不值半盎司黄金。   于是我脸上的晦气与愠怒尽去,展露笑容,温暖得堪比春天。   “奥利昂,”我摆了摆手,跨坐马背,直起腰杆,夹紧马腹,示意抓住他的卫兵放开,“你有感觉到热吗?”   “是的,”他蹙眉,“越靠近地下,就越靠近燃烧的岩石,自然会越热,甚至我的魔法也会变得更强,怎么了?”   奥利昂的魔法,龙王的魔法,来自火焰,来自夏天。   我想,我用不着去找不知道在哪里混迹的绿先知瑞肯·史塔克了。   为什么?因为我脑海里浮现出了当初在瓦雷利亚冒险的时候,那是一场噩梦,我也想起了至高牧师马奇罗,以及那个在赫伦堡被炸死的至高牧师带来的,同样在爆炸中失去音信的火蚯蚓。   “很好,”我鼓励道,“告诉我,当初瓦雷利亚人发现了十四座火烽上的长翼龙之后,是怎么利用岩浆里,我是说,燃烧的岩石里,挖掘出火蚯蚓,并为自己所用的,这些火蚯蚓据说可以挖掘隧道,并在岩浆外游弋?”   “如果我告诉你——”   “那么或许我会尝试重新认识奥利昂·贝勒里斯,传说中瓦雷利亚的巫术王子,殿下。”   作者的话:大家七夕节快乐! 第751章 魔龙的狂舞(六)猎鬼奇兵(下)   和奥利昂的一番对话过后,我本想再上前线,却被我的卫士和荣誉卫队队长艾德瑞克·戴恩本人所阻。   “王上,你厉害不假,可是你的位置不在最前面!”他的语气不容他的女王质疑,“你就是个大宝贝,这大宝贝丢了我们就完了,完蛋了!”   好吧。   他说得对,纵然素有君临前线的传统,仗打到这份上,我也没必要往最前端跑了,徒添乱,在这支入洞的军队里,君主当先并不能鼓舞太多的斗志,大家斗志都不缺。   这毕竟是地洞,而我方终究有数百上千名士兵,前后堵得很严实,中间便能歇息,于是,避战的我反而悠闲下来了,相对而言。   于是,我的铠甲重新变得铮亮,头发也梳理结团,走在簇拥着的卫士之中,重新从被尸堆里爬出来的狼狈女战士,变成了英姿飒爽的王者。   “王上!”士兵来报,“左翼火药耗光。”   “从卫队里调用,节省。”我答复。   “是!”   远方是盾牌被砸动的声音,伴随着钝器的闷击与刀剑的劈砍,同时袭来的,是硝烟、焦炭、腐尸和汗水的臭味,局势很稳,毕竟随我来的军队,都是精锐,让我有种错觉,自己仿佛站在了一个永恒的战场之中,进行着一场永远没有输赢的战斗。   而在紧张的局势之外,让我比较心烦的,是我不得不和一个讨厌的家伙同行,以争取他的合作。   “所以,你需要我的帮助?”讨厌的奥利昂开口了,“去替你引发地火,招惹出火蚯蚓?”   他其实有一张帅脸,毋庸置疑,毕竟我睡过,可是现在我感觉他的脸就和食尸鬼没什么两样,偏偏我还要忍耐。   “是的,”我耐心十足,保持微笑,“我需要你的帮助,奥利昂阁下,人类需要你的帮助。”   “那可取决你的态度了,从看着我开始。”   “我现在态度很好,”我没有照搬,女王怎么会听这么一个王八蛋的话?不过我异常坦诚,话音温柔,“而且只要你别一再撩拨我,以后对你的态度也不会变坏,我不是一个爱变脸的女人,请务必,别让我——”   “那我们算是什么关系呢?”他八成从一百年前就想问这个问题了。   一百年是个夸张的说法,我不是什么长命几百岁的老王八,现在还不是。   我敷衍道:“现在你是我的顾问,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那么床上怎么办?”他真是得寸进尺!   我不得不看向这个男人,“我可以把你四肢砍了,然后丢在地窖里,用斧枪的长柄赐予你后窍之愉,我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拦在我和这份快乐之间唯一的屏障是我的道德心态,奥利昂阁下,我八岁还是九岁?就开始剥皮,我很烦剥皮,我讨厌变态,所以,你不要逼着我变成我最讨厌的人,这番话绝对真心实意。”   “你真是个难搞的人。”他笑容绽放。   “彼此彼此,”我回击,“那么我之前和你说的事,您可以做到哪点,阁下?”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杰出的,现在我觉得,我和你都是。”他答非所问。   “答非所问,”我耐心一笑,“您还要继续吗,奥利昂阁下?”   “既然我是最杰出的,你所说的这些问题,自然都不在话下。”他耐心等我说完,才继续说他欠揍的废话。   “所以!”我咬着后槽牙倾了下身子,放松,红王,他算个屁,应付过去就完了,别现在就砍了他的狗头。   深吸一口气之后,我又从抓狂的女王变成了英明的女王。   “你可以告诉我,该怎么着手吗?”笑靥如花的莱雅拉我,如是说道。   “第一步,我想要一个吻,一个拥抱,然后————”   “去你妈的,爱说不说老娘不伺候!”   “开个玩笑,”他笑嘻嘻,“我可是你最忠实的裙下之臣,最坚定的盾牌和最锋利的长剑,我怎么会如此卑劣。”   你这玩意儿的卑劣还用说?   那个伪装成十几岁青年的老王八是谁?隔壁马厩的马夫吗?   “你脸上还有红印,我直接撕掉你嘴巴信不信?”我怒瞪而言,可是这浪荡子八成是全世界唯一一个不怕我发火的人渣,他回话道:   “你给了我一个甜美的吻,假如你撕——”   “够了!”   很快,奥利昂就给了我一个答案,冗长的仪式,然后让周遭的火蚯蚓发狂,这在过去是瓦雷利亚于十四座火烽下挖掘隧道的魔法,火蚯蚓钻洞,要比派活人去一铲子一铲子刨快得多。   当年的巫师王子,或者说龙王们多半会在仪式后立即撤退,因为火蚯蚓活在岩浆之中,而十四座火烽并不稳定,它们的出现,往往意味着天崩地裂,小范围。   当我的亡夫离开以后,从前线撤下来的波隆凑了过来,黑发和身上全是污渍,和我没自行整理之前身上差不多。   “嘿,啥时候生第二胎,大小姐?”他取笑道。   来自君主的逼视!   佣兵撇了撇嘴,“我有点口渴,回见,有女人吗?”   “有男人,要吗?”   “不,我不好那口,好意先谢了。”   军队在尸群中浴血前进,死掉的人不多,可是越来越多,疲劳简直就是敌人最好的帮凶。   很难说我们现在具体在地下的哪个位置,如果我没预料错的话,这里应该距离地表不远,可能不超过数百英尺?   不过,当奥利昂开始他的魔法仪式时,我却感觉大地变得灼热而不安,就好像我是站在一片随时会地震和火山爆发的土地上。   我没办法去细细琢磨这个异象,更不知道这会不会意味着,奥利昂在远离瓦雷利亚的陌生土地上,也能成功取得和在瓦雷利亚时同样的效果。   因为,紧急情况很快就出现了!   “王上!后方来报,大批的尸鬼入洞!”   地洞口失守,孤立无援了?   我蹙紧眉头,“圣火之手布阵没有?”   “他们时刻警戒,如您的安排一般。”   “很好。”   我闭上眼睛,一窥洞外的局势,我方右翼,之前被骑兵所纠缠的尸鬼大军已经包抄了过来,不过他们并没有把重点放在击溃已经岌岌可危,却勉力支撑的步兵半圆阵型上,而是蜂拥进了这个地洞。   这当然会让外面步兵阵面对的战况不会再雪上加霜,却也意味着,我这支强兵受到的压力陡增。   决战,不在即是不行了。   我扫了一眼奥利昂,他整个人都沉浸在缓慢而细致的仪式操作之中,就好像祭司在向自己的神灵祈祷,这提醒了我,这个世界的魔法,真的很像是在调用冥冥之中的力量。   尸鬼莫波和无面者似乎别无所得,他们还在黑暗中跋涉。   必须立刻,立刻结束这场冗长的战事! 第752章 魔龙的狂舞(七)蓝色之眸(上)   黑曜石,鲜血,石块泥土,还有用石墨画出的仪式符号。   望着那个属于我亡夫的背影,我心里在左右衡量。   说实话,在今日之前,我从未想过,人类的安危,竟然如此狗血地和我个人的感情生活纠结在一起?   这简直就像是吟游诗人的故事,一首俗气的英雄史诗,而非一场鲜血淋漓的纷争。   某种程度上来说,虽然奥利昂·贝勒里斯年逾五百,比我老了好几百岁,可这世界上,或许最了解他的人,是我。   我知道他想要什么。   他想要我的鼻腔里充满了他的气息,想要我的肌肤碰擦着他的发丝,想要听我呻吟,想要感受我的脸和他的脸贴在一起,想要看我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距离他如此之近,从而害羞避开的眼神,他想要我满眼都是他,而他或许会满眼都是我。   这或许算是一种征服欲?我不知道这种欲望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莱雅拉而生,又在多大程度上是为了获得红王而滋长?   人心恶得很,这我倒是清楚,多年前和还是首相的艾德在他书房里密谈谋算金袍时,我就清楚。因此,说不定奥利昂早知道自己有用,才会在面对异鬼和尸鬼的关键时刻出现在我眼前,好用自己来交换一直梦寐以求的利益。   他是个巫师,他有“龙梦”,他极有可能早已知道了一些未来的只言片语。   嗯,抹掉情色的部分,这么想,大概不错。   尤其是在当下,外面的步兵阵支持不了太久,里面的精锐士兵和杀鬼小队同样体力有限,老实说在这个时代,太过冗长的战争本来是不可能发生的,人数达不到,体力也完成不了,实在是因为敌人太过特殊,我军才能坚持到现在,毕竟,在这场,“河泛白霜”之战里,就连投降都没有可能。   所以,坚持不住就得速战速决,这又让奥利昂身上的砝码,不知觉中加重了几分。   那么,现在就看我如何和这个老滑头博弈吧。   不过,前提是,他的魔法有用。   会有用吗?   他的魔法能起到足够的效果吗?   这里距离地下的“石火”是否够近?   火蚯蚓是只存在瓦雷利亚,或者火山口,还是说只要是岩浆里都会有?   我拭目以待。   不用我等很久,很快,我期待的地质活动现象就到来了。   在纷纷乱乱吵吵闹闹的防线背后,我注意到火光下地上的石子似乎在晃动,注视了一阵之后,我确定这不是火焰飘摇所带来的错觉,而是确有其事。   因为我的脚感到了阵阵抖动,一开始轻微,稍后变得剧烈,紧接着,地洞深处响起了先低后高的轰鸣。   来了。   火蚯蚓,不是被人抓住改造培养的那种,而是大自然的原生怪物,它们会怎么做?向活人碾过来,还是胡乱地在死人堆里挣扎?   假如它们被异鬼杀死了,那么我会不会反而在资敌?   “命令全军,准备迎接冲击!”   我高声下令,然后左右了望,不,不行,这里整个地道已经被活人堵住了,外头的尸鬼和里面的尸鬼正在发动猛攻。   “为什么会这般强烈!?”这时候响起了奥利昂惊愕的声音,我看过去,只见这人已经自仪式阵法里走出,他完成了?   “你有什么解释吗?”我问。   “不该是这样,”他面色很糟,“这得是好几个巫师在一起施法然后立刻逃离的那种动静,在往日里,我们并非只在火峰下施展这个秘法,有时也会用来震塌敌人的城墙,所以,都有记录…不,我顶多能俘获两三只,这就算是大幸了,如此规模,除非…这里为何会有那么多火蚯蚓?!”   “你是说——?”   他眉头蹙紧:“是的,这里…为何会有如此多的火蚯蚓…”   我大概能理解他的意思。   他之前说两三只,是因为他施展这个魔法之后,魔法影响的范围内,通常只会有两到三只火蚯蚓栖息于岩浆里。   可是,现在这动静,看他的模样似乎不止两三只。   也就是说,这片区域火蚯蚓的数目远远多于其他地方。   我想这应该是不符合常理的,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比瓦雷利亚的龙王们更了解火蚯蚓以及地下与岩浆的魔法,如果我是瓦雷利亚的龙王,那么有一个以我同类的魔法为根基的文明作为靠山,就意味着我会有详实的资料与教学以供培训,不管是火山、平地还是海里,只要是能涉足的地方,我大概都应该能清楚我的魔法会有什么作用,毕竟有这么一个文明在,就意味着有无数前辈的经验可供了解,要总结出一些规律并不难。   所以我相信,奥利昂这么一个经过长期训练的巫术王子,不会不了解自己的魔法,他不是坦格利安那帮遗忘传统的瓦雷利亚人。   那么,他既然可信,就只有一个解释。   我想到了巨大的树根,以及树根带来的征兆,附近有先民或森林之子的遗迹。   这个解释就是,这里本身便早已开始被人布置成一个陷阱。   试想一下,如果奥利昂没施这个法,如果异鬼没有打地道进攻的谋划,如果我们一直在地面上选定的这个战场打仗,我们,和异鬼都是如此,那么等到人类精疲力竭时,假如大地突然坍塌,岩浆乍现——   那么,两边都会全军覆没!   这样来看的话,这些火蚯蚓的存在,或许是针对尸鬼和异鬼的陷阱,或许,是针对我还有这些长夜军团的陷阱,只要操作得当,此番完全有可能让下进地洞的活人与死人通通葬身!   最后的绿先知…   瑞肯·史塔克,顶替了布兰成为“三眼乌鸦”的史塔克族人。   会是他想要谋算我们和夜王吗?   “王上!”   一声惊愕的大喊叫起。   我抬头望去,只见地洞远处的拐角红光隐隐,大地的震动越来越剧烈。   “命令全军,不惜一切代价,撤退!撤出这个地洞,快!”   铛铛铛铛!!!   鼓锣齐名,号角大响。   事不迟疑,我拔出长剑:“我去带人殿后,杀鬼小队跟我来,酒僧艾泽黎诺你去率领后队的圣火之手逃跑,可以自燃,走!” 第753章 魔龙的狂舞(七)蓝色之眸(中)   “唏律律!!!”   周围的地动让我胯下饱经训练的小麦也移蹄不安,我看到它那双凸出的大眼睛闪烁着不安,这提醒了我,既然在这地下不能驰骋,还骑在马上,只怕会比步行更危险。   我翻身下马,此刻距离我命令下达已过了好几秒,什么命令?撤退,全军撤退!   再一次的,事情又出乎了我的预计,似乎对一个凡间的死灵师女王或者皇帝来说,这一场仗已经不是能够简单操控的了。   在活人和死人的战场下,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集结出了比平日数目要多得多的火蚯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可能是用来引起地震颠覆掉在场相互对阵的百万尸鬼和十五万人类的。   很可能是旧神信徒的阴谋!   而这些火蚯蚓,现在被奥利昂的魔法提前惹怒,正在大闹地下,事不宜迟,我当即下令全军后退。   我不知道,奥利昂的魔法会不会打乱旧神、三眼乌鸦,或者其他什么在谋算我和夜王的势力的计划。   我只知道,如果呆在这个洞窟里,只怕是在找死!   “红王有令,全军撤退!”   钢铁声起,伴着相互之间呼喝的号子,大军立即执行我的意志!   然而。   一开始时,我的指令就执行得井然有序,这听起来不错?   糟透了!   士兵们习惯了在前进中由军官规整队形,还有随时注意两边的情况,这帮精锐太过沉溺于纪律之中,竟浑然忘了该如何逃命!   他们已经被“组织化”了,和临时征召的士兵或者隔几天训练一次的民兵不同,他们一直生活在集体之中,对自己生死的考虑实在太过单薄。   我真是,自豪而又恨恼,巴不得他们爱惜生命一股脑地冲出去!   自焚令一下,圣火之手递次向后方的尸鬼大军发起冲击,闪耀的火焰几乎让我有整个山洞都被点燃的错觉。   与此同时,一队队矛手与戟手、盾手和背背弓弩拿着长斧或大砍刀的士兵则依照着战术训练跟随其后,大军进来的慢,出去的也不快。   “艾德瑞克爵士!”我回望后方,震动越演越烈,我似乎听到了什么怪兽的嘶吼,那是火蚯蚓吗?“艾德瑞克!命令全军不计代价向后突击,不管阵型伤亡,出去就是胜利!”   艾德瑞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荣光,这命令————”   “快!否则我们全得死在这里!”   呼隆隆!   一声震天彻底的巨响,伴以弥漫整个视线的尘埃和骨灰,是尸鬼当中有巨石自洞顶砸下,如果我们不快点,这也会是我们的下场!   周遭晃动得更厉害了。   艾德瑞克不再犹豫,他已经领会了我的担忧,“这地方要塌陷了,快!不计代价,突击!”   嘟嘟嘟————   急促的喇叭声慌然而起。   “王上!异鬼出现!”   “荣光,白色的影子,它们在屠杀我们,我们露出了后背!”   异鬼来了!   它们也在逃跑!   “莱雅拉,荣光!!!”我看到灰头土脸的耸动人头中,是兴奋的艾莉亚在大声叫嚷,瞧她这忘形的模样,能记得我的尊称已经是万幸,“我们看到啦,看到你说的那个东西啦!——   是夜王!!”   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一鼻腔都是尘土的味道。   夜王。   没想到,或者说,之前没料到。   大军没把它逼出来。   无面者和我的尸鬼没把它翻出来。   反而是蹊跷的火蚯蚓集群,把它给轰了出来!   那么,现在该不该————   “王上!”严肃的艾德瑞克似乎看出了我的踌躇,他狠狠望了那艾莉亚一眼,高声提醒,“这里正在塌陷,马上就会被泥土给掩盖你没有时间管什么夜王你会死!!!”   “尸鬼和异鬼不会被泥土覆盖而死,我不确定岩浆会不会蔓延出来,如果不会,那么它们就能毫发无损,而我们则将白白浪费无数生命来到这里,杀鬼小队行动!杀了那个夜王!!!”   这笔账很好算!   如果如我所想,那么逃出去也无济于事。   可如果身在此处…   如果能围攻杀掉那个此役的罪魁祸首——   如果夜王不死在这里,那么之后恐怕就没有更好的机会把它揪出来。哪怕我活着出去,也根本逃走不掉,我和这十五万大军都会在这里完蛋!   那么…   我尽量不去想可能会浮现在瑞肯·史塔克那张稚嫩脸蛋上的得逞笑意。   这个机会一纵即逝,哪怕冒着被活埋的风险,也可以不用顾虑!   早也是牺牲,晚也是毙命,既然如此,何必再多思虑?干!   “艾德瑞克,命令当下处于最后的士兵断后。”我命令,“荣誉卫队,随我靠边向前!”   拥簇在我身边的卫队就如同溅落圆石之上的水流一样,向两侧滑开,让其他人通过,我倒是想要全军立住,可是局势纷乱,指挥的人越多,就越麻烦。   最后梢的军人已经停下了脚步,旗帜停留在了原地,碎石和粉尘之中,至少,训部队练有素在这样的情形下还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命令下达之后,士兵会依照之前训练时的预案,下意识地自行履责,不会去想太多死得值不值这类问题,也用不着军官去赶去骂,从这点来说,我最精锐的这批部队,比起近现代的军队,也差不了多少了。   在这局势下,我还不由得飘出一点想法:   军队,依旧是练熟的最好。   四周的磐石泥土全在动,远处是嘶吼声,背后和身边是铁靴踏在地面还有人体摔倒的鸣响。   或许,我真的会在这里死去。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居然依旧够冷静:“全体装备黑曜石武器,把所有火药都带上——”   “荣光!这时候爆炸会——”   “我知道!”我看向艾德瑞克,“我要那个夜王死,不惜一切代价,执行命令,所有的卫士装备上黑曜石武器和瓦雷利钢,准备冲锋。”   “我们是要去送死,大小姐!”杂音来自波隆,我置若罔闻。   “王上,全数准备就绪。”艾德瑞克已经拔出了他的神剑“黎明”,这时候他已不再劝阻。   我扫视了一眼,大概有五十几近卫,每一个我都认识。   今天哪怕不会坍塌,他们也活不走几个。   不过,连红王都去送死了,那便是胆小鬼波隆,也只能嘟嘟囔囔。   我重新转首直视前方。   闪耀的火光下,不远处白影忽明忽暗。   这场仗,我知道,马上就要结束了。   原因无他,现在在这即将倾覆的洞窟里,王,见上了王。   “全体准备!”我拔出长剑“黑暗姐妹”高喝,“向地狱,冲锋!!!”   “万岁!!!” 第754章 魔龙的狂舞(七)蓝色之眸(下)   又是向地狱冲锋,又是这个之前就喊过的口号。   如果之前喊出这一声时只是号召的话,那么现在面对半点不稳的隧道,无疑这便是赤裸裸的事实,地狱,死亡,万劫不复!   然而,这世上总有人要奔赴万劫不复的深渊。   整个世界都在使劲儿摇晃,碎石频频落下,小块的合着尘埃在地上四溅,打得人脸生疼,大块的直接狠狠坠入死人或活人之中,士兵们做工不错的钢铁头盔不堪一击,不时就有人闷哼而倒,又眼蓝而起,   大军、尸鬼和异鬼都在往外逃窜。   除了我,还有我的荣誉卫队,那些白色的异鬼毫无人性,凶残冷漠,我知道,要想打赢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比他们还要没有人性,它们还算顾及自己的性命,那么,要打败它们的活人,就得连自己都不去顾及!   所以,危境之中逆流而上,险中求生,绝对绝对不把这个机会放走!   上!   洞穴两壁成片成片的倾倒,阵阵闷哼惨叫由此而响,我已经顾不得看自家弟兄是否周全,眼里只有最前方的白色。   “老子碰过这么多女人,这个洞是我见过毛病最多的!”身边是波隆在大声嚷嚷,“这是高潮了吗?!”   “注意头顶,傻逼!”   我一脚将他踢开,恰巧一块石头轰然砸碎在他三分之一秒前还矗立的地面。   一如他所说,整个洞穴就好像…因为那啥而紧绷起来的…那里。   变得越来越矮,越来越小,眼前到处都是砸下来的粗大石柱和石块,让人感觉自己距离被活埋已经不远。   轰!突然远处一阵红光闪耀,就和之前在群星就位教那个教徒的黑幕中差点被奥利昂闪瞎一样,我的视线为之一呛。   草!   眼前一片闪亮亮的红色,这不是奥利昂那样的强光,却或许是因为适应了地下的微弱光线,所以一时间无法适应。   不用提那在天摇地动之中震耳欲聋的嘶吼了,这光线揭露了一个惨状,火蚯蚓,不是瓦雷利亚人培育来制造魔龙的火蚯蚓,更不是拉赫洛至高牧师给我带来的寄生人身上的幼体。   而是生活在岩浆之中,制造地震与火山的,火蚯蚓,庞大狭长,数量密集!   我没办法只好半道停下,只听耳边各种声音混杂,使劲儿眨着自己的眼睛,眼珠刺痛不已。   “这不对,它们似乎太过疯狂了!”我听到奥利昂在我身边肃声大喊,“我们得走!”   “你在说什么?”我脑子一时迷糊,“再说一遍?!”   “疯狂,太疯狂,我的魔法不可能让它们变成这样,是不是被尸鬼和异鬼身上的冰魔法刺激到啦?”   我只觉心头一片烦躁,这地下的种种生物魔法和黑暗只会让我想起同样毫无安全感的诺佛斯山那个通往迷宫营造者意识集合体的地下。   失去时间,失去空间,失去一切,幽闭在地底怎么着都不适合我。   “全军出击,继续前进!”我一边揉眼睛一边喊,“干掉它们,快,杀了它们我们就走,不要管我不要管什么火蚯蚓,快!”   不管火蚯蚓如何可怕,至少有一件事我很清楚。   我和它们没什么关系,不用去管,我只求杀掉异鬼,灭掉这一次长夜,这就是我的目的!   “战术呢,王————”   不知是谁在问,这话立马激发起了自己的怒气:“管尼玛的战术,冲锋,杀了就好死了算求,没空了,冲锋!!!”   神他妈的战术,都到这个份上了,还谈什么战术?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冲!   我眨了眨通红的双眼,没管自己的视线依旧模糊,硬是持剑朝着前面奔跑而去。   杀过尸鬼的重重包围,踏过飞石和落岩,一路上到处都是大小石块和残肢断臂,重伤者在呻吟,然后被尸鬼给咬住了喉咙,轻伤则不算伤,根本管不了,我已经不顾所见的人是往前还是向后,只知道当看到蓝色放光的眸子时,别犹豫,一剑劈倒。   突然,眼前豁然开朗。   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大空地,异鬼正在和殿后的士兵厮杀,一些正巧在我眼前化为了水滴,另外一些则飘忽不定,把凡夫俗子一片片无情击倒。   那一个身影,就站在我的面前,它头上宛如戴了一顶冠冕般长着尖刺,身上则似乎披着板链甲胄,一只手上是标枪,另外一只手上是冰铸的长剑。   当我看到它的时候,它恰好看到了我,一双冷淡残忍的眸子里,竟然起了一阵涟漪?   那是杀我于后快的渴望!   然而夜王并不是最惹眼的东西,尽管,它或许是这里最致命的东西。   在夜王的身后,四条相互碰撞,无眼无鼻的怪蛇正在盘绕而来,身上是火焰在烧,岩浆在淌,一切石块在这庞然的身躯面前都不堪一击,纷纷被撕碎抹杀成粉。   它们张开口,不时嘶鸣,那可怕的嘴就像是七鳃鳗一般,从四面八方长出锯齿一般的獠牙,一看便知,只要被吞下去,那就是粉身碎骨。   就这样。   我,活人最后的防线,异鬼,夜王,以及不可计数的尸鬼,还有四条火蚯蚓。   这就是,自我的位置看去,看到的一切。   嘴唇有些干,我毫无教养地抿了抿,以舌尖舔舐。   “看到了吗?站在异鬼身后的那个,似笑非笑,正在打量我,”我低声,“地上有还没灭的火把,你们该看得到,小心它手里的标枪,杀了它,杀了它,一切就结束了。”   很奇特,在这慌乱震动的世界里,我竟然还能用如此平稳的声线说话,除了有些嘶哑之外,和平时并没有什么两样。   “或者指引火蚯蚓杀了他?”   有人提议。   “不,”我回答,“杀了它,用瓦雷利亚钢和黑曜石,别去想着靠火蚯蚓的力量。”   这话没错。   那双蓝色的眼睛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它在前世的电视剧里杀过龙。   我很怀疑,如果让它看到火蚯蚓,直面火蚯蚓,它会不会看穿它们的弱点,然后也来个一击必杀。   这很有可能,说不定出现在这里,它夜王,就是为了让我们这些够英勇的人类,被它吸引,然后被活活埋葬。   或许,异鬼和它都不怕这里的坍塌...   我定了定神,没时间去细致地想。   上! 第755章 魔龙的狂舞(终)地火之战(上)   来自地面和人手上的火焰微明忽灭,闪烁飘摇,不过有更加剧烈的光照在这片没有星辰和日月的地下绽放,那是来自火蚯蚓身上的烈焰与岩浆,猩红发烫,就如同丛林中警示世人自己身怀毒液的虫子。   难以想象的地震正在撼动周遭的一切!然而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白色的身影和铁灰色的身影正面对面冲锋,浑然没把地动山摇当成一回事!   热风扑面,我双手持握“黑暗姐妹”昂然向前,左边是新晋的“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戴恩,右边是臭不要脸跟上来的昔日龙王奥利昂·贝勒里斯,艾莉亚·史塔克尖锐的呼喊就在附近,佣兵波隆正在咒骂抱怨着运气和金币,圣奴卫、剥皮老兵、难民中闯出的灰袍卫士,还有一路上跟着我一起闯荡世界的精锐战士们尾随两边,席卷向最终的决战战场。   而在我们的对面,是十几个异鬼正在处决最后的殿后活人,它们的背后乃亘古以来便散播恐惧和死亡的夜王,或许可称乃是长夜寒神的神选冠军,整支尸鬼大军的带头领袖。   砰!   钢铁与冰霜撞在了一块,别看对方尸鬼更多,可是短时间内是我们胜之不武,那些尸鬼哪能和最精锐的人类士兵相比?几个人或者几十个对付一个,在缺乏游击空间的狭窄地下,很快异鬼白色的身影就被我们给通通淹没!   艾德瑞克手中的巨剑“黎明”反射着四面八方的光芒,他就如传说中的光明王子一般所向披靡,“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遇到这种决斗了!”   “遇到了,就享受!”我大声应和,挑开击碎身边卫士长戟的冰剑,将利刃击入敌喉,叫其化为一滩冷水。   “最傻逼的王才亲上前线。”身边的奥利昂发出难听的抗议,他的战绩和艾德瑞克相当,一瞬间就对上了两个异鬼还战而胜之,比我多一个。   这不是我弱,这两个家伙一个拿着双手大剑横扫,一个双持利刃切菜,我拿着一把淑女用的细窄“黑暗姐妹”,比侧剑重一些,比武装剑还轻不少,这要能像他们一样酣畅而战才是怪事。   在我们压过猝不及防的异鬼时,已经有士兵接触到了静静耍弄冰铸长刃的夜王,只见他方一欺近,还未来得及伸出武器,便已经被冰枪穿透了胸膛,飞了出去,再起来时,恐怕已是蓝眼的尸鬼。   夜王有什么本事?   前世给我的信息不多,因为没有能力相当的人和它对阵过。   照我猜测,它无非是两个方向远超凡人,一个是力道,一个是速度,就这么简单直率。   不管它是拥有多年前长夜浩劫的记忆,还是宛如新生儿一般缺乏经验,我不觉得它精通这个时代的技艺和战术,要拿下它会要我付出昂贵的代价,但并非是绝无可能。   上!   “小心。”这时候我脑海里突然出现了死灵师摩根的嘱咐——   “它不是无谋的野兽,小心踏入陷阱。”   嗯?!   就在这时——   夜王对上了我的双眼。   那蓝色的幽光似乎顷刻间便侵蚀了我的脑海,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之前都没有碰到过它,莫非是因为——   它要藏好这一记杀招,不到完全把握不用,已让我无法脱身?!   我似乎突然失去了对手足和身体的感应,视线和脑子全是幽幽蓝色,一双双蓝色的眼睛,如同撒拉一般清澈深邃的发光之眸闪烁在我所见到的所有位置,我似乎重新成为了那个当初无助的小女孩,面对着两个人渣恣意无耻的侵犯!   这,就是它的杀招?   眼花缭乱中我似乎——   轰!   当我再度睁开眼睛时,意识回归,我感到自己站立在冻人无比的寒风之中,眺望着远方随风扬起雪雾的林海。   全身都冻僵了,为什么要站在这样的风中?我问自己。   “你在看什么?”一双长着粗茧子的手揽住我胸前的熊皮毛,我听到一个粗粝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那里有传说中的长毛象,巨人和野人,还有森林之子与异鬼,每一样或许都比历史说阐述的更加可怕。”   “他们说,我就是一个异鬼,一个尸鬼,拥有可怕的蓝眼睛和苍白似月的皮肤,”我转过头,看向那双棕色的瞳眸,在他眼中我映照出的模样是发光的剔透蓝眼,黑发还有如同死人一样灰白色的面孔,“为什么我要去害怕自己的同类?我应该属于鬼影森林才对。”   他看着我,眼中意味难明,“我需要塞外的帮助,我需要你的帮助。”   “一个女人能帮你什么?”我听到自己说。   “帮我复仇,帮我打赢史塔克,我可以向寒神献出祭品,我可以将自己的孩儿全都变成异鬼,我甚至可以任由你的神灵屠杀北境的子民————”   “我们不和夏日之民合作,除非你证明自己的忠诚,证明你值得信任。”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打断了他。   “那么——”   我没听到那么之后接着什么话,因为又一次震动向我袭来!   “火蚯蚓来了!小心!”   轰隆隆——!!!!!   再度恢复意识时,那渺小的夜王和他的双眼似乎已经不见,我面前的是一只巨大的血盆大口!   怎么这么快?我惊呆了,它们之前不是还有还几百英尺远吗?!   或许没有几百英尺,但是也很远!   难道我一直站在原地,去经历那似乎在绝境长城之上的——   噗!   一个强壮的人影抱住了我把我扑到了一旁,从银发和锁甲之间我依稀看到巨石落下,天塌地陷。   难道说我真的是什么寒神先锋?   那个女异鬼或者女尸鬼到底是谁,莫非是我?那不就是我在派克城喝下夜影之水以后见到的景象吗?   别告诉我还有什么三生三世的孽缘,这应该只是前世网络女频里才会出现的东西吧?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   那个夜王,还有他看到我时让我看到的景象,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如果我一直干站在原地,似乎也就是任人宰割了,对吗?   姑且,把这当做它想要置我于死地的招数吧。   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我脑海里冒出的全是与眼下无关的念头。 第756章 魔龙的狂舞(终)无星之夜(忽改标题   当我恢复意识时,我的头快裂开了。   我骤然有一种错觉,仿佛过去十几年的事儿全都没发生过,我又回到了那年在波顿的森林里苏醒的那一刻。   然而,这只是错觉而已。   我睁开双眼,手中空空,眼前一片黑暗,我尝试摸索寻找那把“黑暗姐妹”在何处,可所摸到的地方,只有割痛我的锐石和冰冷乱抓的手。   那手,应该是尸鬼的温度。   到处都是一片漆黑,这是怎么了?!   莫非,这就是死后的世界?   “你醒了?”一只手揽住我的肩头,我听出这是奥利昂的声音。   “这是怎么回事?”   “坍塌。”   这是他的答案,我不禁闭上眼,揉着太阳穴,回忆之前发生的事。   向夜王冲锋,与他对视,一个奇怪的场景,似乎像是多年前被女尸鬼或者女异鬼迷住的那个长城总司令的故事。   那个总司令被称为“夜之王”,第十三任守夜人军团的总司令,爱上了一个肤白如月,眼若蓝星,像冰湖一样冰冷的女人,他和他的这位王后曾经割据长城十三年,在被北境之王和塞外之王罕有的联军摧毁以后,名字和事迹都成为了禁忌。   有人说他的王后是荒冢王的女儿,也就是战斧王冠旗的达斯丁家族,那位芭芭蕾夫人的丈夫过去的祖先,也有人说这位“夜之王”和他的王后来自波顿家族或者是史塔克家族,真相如今已成秘密,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当然也不知道,那么夜王(night king)和夜之王(night’s king)会有什么联系吗?   还是说纯粹是故弄玄虚?   我有些好奇,不过我更希望在满足这份好奇之前,干掉那个夜王,让它带着它的秘密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那么坍塌又是怎么回事?我似乎见到了火蚯蚓,但是我不确定。   “奥利昂,我有些迷糊,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他平静的声音中出现了一些波动。   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事?   “我发觉你站在原地,没有和我们一起冲锋,一开始我以为你只是想等结果产生之后宣告胜利,或许有些君主确实会这么做,但是后面我发现喊你你毫无反应?”   我吸了一口浑浊的气息,“原原本本告诉我,我们现在是被埋在地里了吗?”   “是的,”他声音严肃沉重,“现在情况很不好说,据我所知是这样,我用了魔法保护了一小块区域,这是瓦雷利亚人应对塌方时的秘诀,因此事故中死得永远只有奴隶,但是我没法救下你的军队,就像是当年经历塌方时眼睁睁看着别人全都被砸死一样,我只救下了你。”   我揉着自己的眉心,“我拼凑一下…我们向对方冲锋,我站住了,然后呢?”   “然后?”他声音变得轻悄,似乎是在回忆,“然后———,我让艾德瑞克保护红王,我则朝那个夜王扑去,夜王一直牢牢盯着你,死死盯着你!仿佛没看到我一样,随手就把我给应付过去了,艾德瑞克是下一个,他拿着他那把白色的大剑,那把剑似乎唤醒了夜王,不再是只注意你,至少没那么专心致志了,它好像很愤怒,就和艾德瑞克过了几招,砍掉了他的双手,如果不是那小子躲得快,只怕那个艾德瑞克连头也没了。”   我心下一沉,最后一个“拂晓神剑”。   “所以,艾德瑞克——?”   “不确定,我只听到他痛哼了一声,接着就倒在原地,似乎还想朝夜王爬过去,不过那个时候地道塌了。”   …“其他人呢?”   “我不确定你逃出地道的人能有多少,因为我没空看,好像见到那个波隆被一块巨石砸中了腿,他靴子飞了出去,我当时觉得可能脚掌还在靴子里,一起没了,然后那个艾莉亚跑去救他,但是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倒是你从科霍尔带来的红袍僧是被异鬼杀了。”   科霍尔的红袍僧,我从记忆里搜寻出一个名字,“泰尔斯?”我问。   “贱名何足挂齿,我怎么知道?”   傻逼瓦雷利亚人。   我背靠身后可能是尸鬼手掌的地方,任由其乱抓,“这一塌方,只怕全军覆没,会影响地表吗?”   “会,八成就是全军覆没了。”   全军覆没。   十五万人。   绿先知好大的手臂,我突然失声一笑,吸了吸鼻子。   “伤心了?”奥利昂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不,我只是…没怎么失败过?所以对这种挫败感感觉很,奇特…”   “你还有个国家…”   “不怎么牢靠。”我有些颓丧地闭上眼睛,鼻头有点酸,不过还好。   “你还有我。”   我差点笑死,“更他妈不靠谱了。”   “你还有撒拉。”   “是啊。”我长叹一口气。   仔细想想那么多年来,还真没怎么输过,哪怕是当年在君临孤城面对七国的反对,也是设计了史坦尼斯,只是被泰温搞得有些被动而已。   不过心头也是一松。   我终究只是一个凡人,算计不过什么“最后的绿先知”,“三眼乌鸦”,还有什么寒神之类的。   人力终有极限。   在逆流冲向夜王那一刻,我似乎就已经明了了可能会有这样的悲哀,只是因为是死灵师,我不是很怕会和外界失去联络,从而让旧神的绿先知或者寒神的夜王获得最终的胜利,更不怕从此撒拉会没了妈妈,我有的是办法不做人还存在于世上。   现在我还活着,不过,在这个地下,要等重见天日,还不如自杀了断了更干脆。   我闭上眼睛,开始沟通天上的石龙,同时回应奥利昂:“我的主干都在这里,他们没了,那么我就————,等等!”   我心跳几乎停了半拍。   我看到了什么?!   我嘴唇蠕动了几下,又再次睁开双眼,“奥利昂,救人,我背后有个活人!”   “什么?”他不禁提高声调。   “背后这只手!我以为是尸鬼,结果是活人!”   “什么意思?你怎么确定…”   “他们完了,尸鬼完蛋了!异鬼大军失败了!没了!全都没了,快!” 第757章 魔龙的狂舞(终)   这个世界可真有趣。   尤其是对这漫长的一天里,在前线饱受折磨的生还者来说。   有趣在何处?   很明显,所有人都能看出来,“河泛白霜”之战,这是一场绝无希望的战争,十五万对一百万,没有什么高魔,没有什么前世的修仙、原子弹,怎么赢?   好吧,不是没半点希望,人类依旧有许多牌,大部分牌都在我手上,不过,只要异鬼和夜王不要犯蠢,稳扎稳打,那么活人面对百万尸鬼,确实机会不大。   之前的进程也证实了这一点,夜王没有犯太大的错,一直到地洞塌陷为止,它们都步步紧逼,随时可能宣告最终的胜利。   我的那些方法,不管是步兵吸引主力,骑兵分散注意也好,妄图调动石龙去斩首也好,全都希望渺茫,每一次我似乎扳回了一丁点优势时,异鬼总能冷酷无情地立刻把这一点点优势打破,所有我的举措,其实都是寄希望于对方能够大意疏忽,像之前一样,暴露出作为指挥核心的异鬼,或者夜王轻率地出现。   没办法,对力量更弱的一方来说,除了等强者犯错,或者制造机会让强者犯错之外,还能怎么办?百万尸鬼啊,有这样的凭依在,拿什么去打?拿什么去耗?   除非有前世的重机枪和其他热兵器,否则压根就打不了!偏偏我军杀伤力还算尚可的飞天巨龙全被牵制,无法掌握制空权。   故此。   在普通人,普通的士兵和骑士们看来,自己似乎只是面对尸鬼的潮水和近乎无止境的厮杀。   可在负责指挥的各军领主,以及在我看来,这是一场压力沉重的绝望挣扎,   结果,现在,啼笑皆非,真是让人啼笑皆非,尸鬼大军灭了!它们完了,人类胜利了!   我,难以置信,真的!   “你是说——?”奥利昂同样出声艰涩懵然,“赢了。”   “是的,”我在黑暗中大叫,“完了!全死了,都成了灰,我,你知道我能操纵石龙对吧?”我喘息了几口气,难以言喻地兴奋控制住了我,“我跟你讲!我就借助石龙的眼睛,看到那个蓝道伯爵傻不愣登地举高他家的“碎心”剑站在那,面前一片骨灰被风吹着,还有,还有,奥柏伦亲王,那几条沙蛇,他们差点被地下塌陷产生的裂缝吞掉,现在正在半趴地面发呆呢,还有什么伊伦伍德啦,海塔尔啦,青亭的雷德温啦,统统都傻了,最傻的是那个老头子‘无畏的’巴利斯坦,我不信任他不让他跟我来,结果——。”   结果,杀鬼小队里,就这个最该死掉的半截入土之人,还活着,“无畏的”巴利斯坦,越过无数个比他年轻的生命,活到了最后。   “嗯…”我不禁低下了声音。   “怎么了?”黑暗中的奥利昂问。   “我只是觉得,死掉的人,值得这场胜利,这压根不是什么惊喜。”我声音尚算平稳,“过来,我们还有事要忙,奥利昂。”   “这黑灯瞎火的我怎么——”   奥利昂·贝勒里斯,能召唤火蚯蚓的巫术王子,曾经用光芒驱散了群星就位教那个黑幕法术的龙王。   你他妈告诉我说你拿这点石头和黑暗没办法?!   “你被困在这堆石头里,被困死了还不紧张,难道我还猜不到你有办法出去吗?!我不是傻子,给我点灯,混账!”   他果断开始信口开河:“需要一个甜蜜的吻,还有缠绵温软的情话,我的女王。”   需要你个吊毛,需要。   不说脏话,他也听不懂什么叫做需要你个吊毛,指不定这百岁王八真能把自己裤头给脱了。   “你不要一天口花花行不行?现在变化怎么那么大?”明明一派好心情,他能给我搞得烦躁得要命,我也是佩服。   “以前那个亚里安,不是被您杀死在了瓦兰提斯疆域内的河边?”   你看,我一骂他,他就提这茬。   “好吧,”蓦然间,一点亮光出现,我看到他的手指似乎透明近白,散发出微弱的光线,他说道,“那我就勉为其难。”   “我真是烦死你了,个死王八死乌龟。”   “那不是你们七国的伊斯蒙家族吗?”   别玩伊斯蒙绿毛龟梗了,够了!   半晌之后——   奥利昂将那指头灯光靠近,口中道:   “您是说,这只手一直在抓挠,现在快要奄奄一息,您以为是尸鬼的手?”   “对,我穿着铠甲,哪能那么敏锐感觉到这是温暖的还是冰冷的?下意识就当做是冷手尸鬼了。”我揉着眉心,“你能不能换一个手指,别用中指照明?”   “这魔法效果就是这样。”   “那别对着我,对着别处去。”   “竖中指有什么含义吗?”他问。   “骂人的。”我。   “怎么骂?”   “草你。”   “可以,那——”   “你敢对着我试试?快给我救人!傻吊。”   傻吊这个词不错,维斯特洛通用语里有对应的,骂人话。   “唉,”他叹了一口气,“这本该是一个二人世界,我想想怎么办…”   我们挖通了,或者说奥利昂挖掘出了那只手的主人,那是另外一间狭小的空间,三个人,一个昏迷的年轻男子,艾德瑞克·戴恩,还有波隆和昏过去的艾莉亚。   那只手,属于波隆。   “我感觉我的腿断了,称王的大小姐,”波隆见我的第一句话,“加钱养老,可别把我丢臭水沟里老死。”   他话还算乐观,可是我却乐观不起来。   艾莉亚小小的身子缩在波隆身边,艾德瑞克,则似乎人事不知,如果不是他起伏的胸膛,我几乎会以为这是死尸一具。   “他,还好不?”我问了一句,又觉得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   就波隆这迷离无神的双眼,沙哑的嗓子,他自己都顾不上,还能顾得上艾德瑞克?   “咳,他,活着。”   “发生了什么?”我不由问,“你们一直呆在一起?”   波隆似乎不是很想开口,他只简短地说了一句,让我震惊莫名的话。   好吧,其实不算震惊。   大概,这应该算是某种,命中注定。   “她,”波隆用下巴示意了一下艾莉亚的方向,“用他的剑,杀掉了夜王。”   一片寂静。   “战争结束了?”打破寂静的是精神最好的奥利昂王子,“魔龙不再狂舞空中,大家都能回去过冬了。”   “我希望如此,奥利昂,可是并不是如此,来吧,我们还要救治伤员。”   “怎么?你又看到了什么东西吗?”   我摇了摇头,“长夜还在,这场战事,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关头。”   我叹息出一口气,方才造访了一下北境的战线,发现了一些奇妙的消息。   寒神来了。 第758章 凛冬的寒风(序上)君临   “嗷——!!!”   魔龙威胁着朝身侧飞过的石龙怒吼一声,展开双翼向下滑翔。   它们飞过云间,飞在自半空中洒下光线的旭日下,自粼粼波光上一掠而过,翼下从海面变成了陆地,喧嚣的港口、足以供五匹马并肩而驰的城墙,然后是砖红色的红堡以及巍峨的高塔。   龙影飞过的街巷此时已经变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人们高举波顿家族的剥皮人和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将这两个原本分量完全是不同档次的纹章高高挂起,他们在庆祝胜利,虽然流传的消息是联军大败吃人的野人,并没有多少平民清晰地知晓什么是异鬼,什么是冰龙,那寒神的吐息。   只能说,或许,人们需要一个节日来欢庆一下,以挨过漫长而无聊的冬季?   我抬头看了一眼和魔龙一起宣扬君主暴力的石龙,从这些欢腾的人群中收回视线,将轮宫的窗户一关,绸帘拉上。   阳光很美,我今天看着这乏善可陈的风景,至少看了三个钟头。   “说来,你还没告诉过我,到底是怎么赢的夜王?”身后瘫在躺椅上的丹妮莉丝懒洋洋而问,她的紫色眸子半阖,一头银发随意地披散,捻着高脚铜杯的手敷衍地指了一下艾莉亚所在的方向,“那个小女孩又为何会成为,全人类的英雄?”   原本我和丹妮莉丝都是更宁愿骑马而非坐马车的人,可是在大战过后,我们都没什么精神,前几日在赫伦堡我至少昏睡了三天。   “这事情可就难说了,”我下意识地敲着窗边,组织语言,“先提一句,我不确定夜王是否真的已经被杀死,战争是否已经完全获胜。”   “你的佣兵看到了,而且尸鬼全都已经重新化为了尸体?”   “是这样没错,”我颔首承认,“先说说当时吧——   当时,我最骁勇的骑士,‘拂晓神剑’艾德瑞克没撑过两招,双手就被斩断了,不过那个夜王没在乎他,而是向我走来。   然后,根据波隆的交代,还有那个…亚里安,”实际上是奥利昂,他不想暴露身份,免得惹来一些无谓的困扰,“火蚯蚓从后面扑了过来,饶是夜王面对体型如此巨大的怪物,也必须辗转腾挪,它似乎知晓火蚯蚓的弱点,冰刃屡屡出击,打得火蚯蚓奄奄一息,命不久矣,就在这个时候,无面者出现了。”   “无面者?”   “是的,”我点头,“一群信仰千面之神的刺客,你该听过他们的名字。”   丹妮莉丝没有否认,“我比较庆幸他们没派人来追杀过我,如果传说属实的话,无面者刺杀夜王?”   “应该是,他们的目标很明确,袭击夜王,不过我没猜错的话,当时进地洞的无面者至少有三个人,可是出现在夜王身边的只剩下了一个…身上冒着火,藏在岩浆流淌之处,差不多快死了的人。”   “这倒是不奇怪,那个地洞坍塌就你们五个人?活着出来了。”丹妮莉丝耸了耸肩,“您倒是运气足够好,红王,或者说,皇帝?”   “还没加冕呢,”我摆了摆手,“继续说,无面者趁着夜王与火蚯蚓搏斗时突然刺杀,这确实是机会最大的时刻,可是无面者被夜王给抓住了脖子,那个混账东西似乎是在戏弄刺杀它的刺客,它就这么轻描淡写地漫步在火蚯蚓凶狠的撞击缝隙,好像是要将手上的无面者给活活掐死了。”   “嘶,”丹妮莉丝听了我的描述,开始想象当时的情景,“所以说,当时那个夜王其实和火蚯蚓的搏斗并不算太辛苦,它是故意装模作样?”   “是的,我发现夜王总喜欢这种把戏,似乎能显得自己比人类更聪明,或者说,像是猫儿在玩弄到手的老鼠,不过它这次失算了,一只手在抵挡着火蚯蚓,一只手在掐死无面者,他的后背露了出来,然后,我们那位艾莉亚·史塔克小姐的机会就来了。”   “哦?”丹妮莉丝坐起身来,“那个神奇的丫头是怎么办到的?”   “她当时哭了,实际上,也不是很神奇,她满脸都是泪,据她自己交代,抽噎着骂着夜王的名字,然后捡起了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的大剑,‘黎明’。”   “你的红袍僧相信那把剑不是什么‘黎明’,正是传说中救世主亚梭尔·亚亥的佩剑‘光明使者’。”   我翻了一个白眼,嗤声道:“要是不这么说的话,一个旧神信徒阻止了百年难遇的长夜,他们回去以后该怎么交代?”   “然后呢,继续说,我可不是红神信徒。”   “然后,那丫头其实不会用双手剑,她拖着剑,还没站起来,夜王就已经退到了她面前。”   “这么巧?!”   “我也不敢相信,一度觉得真是茫茫中有什么命运,反正他在轻而易举让我陷入幻相,撕碎了我的尖兵,打败了可能是人类最强大的骑士,接着又闭着眼睛同时面对来自岩浆中那凶猛的火蚯蚓和杀人于无形中的无面者之后,就这样,被一个小丫头挥起‘黎明’,变成了冰水。你知道吗?当初那些诺佛斯的僧侣告诉我说,我是救世主转世以后,我还真以为自己命中注定可能要杀了那个夜王,所以那天我也没逃避,真是九死一生地往地道里冲。同样的我知道你也被这么说过,还有很多其他人,但是谁都没想到,居然是一个小丫头!”   “你这么一说的话,”丹妮莉丝也笑了,“这还真是命,传说故事里解决罪魁祸首的要么是国王,要么是王子,要么就是不世出的英雄人物,她看起来完全没什么特殊的,怎么就会是她呢?好了现在战争结束了,你打算怎么办?”   “推行改革,”我说出了第一个想法,“前提是战争真的结束了。”   “难道还没有?”   我摇了摇头,“刚才我告诉你说,夜王并没有真正死去,这绝非虚假,我在北方的军队发现了一些秘密,他们这还没抵达绝境长城呢。”   “那么我们去北边?”   我点了点头,“十天后,处理完南边的事宜我们就出发,我和戴恩家族借一下‘黎明’一用,带上我的杀鬼小队——”   “还有我的人马。”   “——还有你的人马,”我没拒绝,“我们先行骑龙一步,其他人组织船队北上,这十五万人里还剩下八万多,再加上我的北部军队和十万援军,只要能够保证补给线,后面应该不会再和这一仗一样艰难了。”   但愿如此,我想。   可实际上,我不知道,最可怕的部分,还远没有到来。 第759章 凛冬的寒风(序中)君临   十日后。   梦中。   “有个凡人民族总喜欢说一句话,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一个声音回荡在我耳畔,听起来就像是幻景里的夜之王,又让我感觉,毕竟我没听过,让我感觉就像是夜王在对我开腔,这种预感非常奇怪,毕竟夜之王和夜王只该是名字相似,完全就不会是同一个东西。   “——不得不提,他们是对的。”   它还没死?   仿佛听到了我的心声,那个声音在一望无际的黑暗之中给予了我回答,就像是在赏赐我这人类的皇帝,洛恩王国的红王什么了不得的事物!   “是的,它还没死,你出现了,让我和祂都决定让战争继续。”   你是谁,祂是谁?   “这可不乐意讲述,你不是看到了你这个淫娃荡妇勾引我的记忆了吗?”   猛然一震!   我大口喘息,睁开双眼。   眼前是首相塔的卧室,我睡在曾经属于艾德·史塔克的床上。   毕竟在这个,我和丹妮莉丝皆为君主,我是皇帝,也是国王之手的二元制帝国里,我算是七国的首相,自然是住在了曾经盘桓过很久的首相塔。   这里的床上被褥已经被换成了红王的,墙上挂着剥皮人的挂毯,粉红色的身子,精致细腻的肌肉结构,换去放在医学院里当教材完全够格。   老实说我不是很喜欢在自己卧室里挂这样可怕渗人的玩意儿,谁会想一醒来就看到一个连脸皮都没得的裸男画像?但是,传统。   摇了摇铃,侍女西佛揉着眼睛进来给我梳妆打扮。   “他们有没有商议出结果?”我当头先问。   “御前会议已经安排好了一切,王上,他们还是很惧怕您说的剥皮实草刑罚的。”   “那就好,给我拿旅行装,今天出远门。”   我坐起身子,伸了个懒腰。   “如您之前的交代,大小姐,不过…您之前嘱咐的,有一点问题。”   “哦?”我嘱咐的事情可不少,“什么问题?”   “艾德瑞克爵士到现在依旧没说话,也不进食。”   这事儿让我皱起了眉,我无疑必须得厚待这位“拂晓神剑”,给他在富饶的河湾划了更大的封地,并安排了一门与雷德温家族的婚事,这不算是这些天来他姑姑一直在照顾他,可是他状态似乎很糟糕。   那么便不是奖赏犒劳的问题了,或许是人生理想吧。   这些天死掉的贵族不可计数,绝嗣的家族并不算少,再加上河湾人在战时的闹腾,我现在有大把的城堡和土地可以用来奖励功臣,同样的重新划分疆界也势在必行,但是,我心神一直不宁,似乎有大事将会发生,下意识地决定维持现状,等一切尘埃落定再说。   阳光已经回到了河间地,照亮了满目疮痍到处尸骨的世界,可是,北境依旧被黑夜所笼罩。   这场战斗还未结束。   “那,尽量安抚他吧,我回来再看看他,别让他自杀,这会对我的名誉造成影响。”   其实他死不死对我影响不大,不过我还是一个蛮重感情的人。   硬要说什么影响了,他要是死了戴恩家族就绝嗣了,未来星坠城主支的继承权会落到高隐城骑士“黑暗之星”杰洛·戴恩身上,这似乎不大好,我不喜欢杰洛爵士那个性格,不安分。   “还有,小姐!”西佛提醒。   “怎么了?”   “嗯…”她组织着语言,手指揉着稚气尚存的脸蛋,蓝眼睛看向天花板,真不知道提利昂那个坏侏儒是怎么生出这样可爱的女儿的,“那个,亚里安,他还没走。”   我就知道!!!!   又是他。   “我去见他,带路。”   实际上不用专程去见,我们的亚里安先生,哦,不,是龙王奥利昂,压根就没把自己当外人,这不,他正坐在首相塔底部的大厅里,和一盘烤面包切片做着搏斗。   “亚里安先生,”啪!我把手杵在了他面前,“您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还在这里?您的征召令已经撤销了,您的嘉奖已经下发,是时候回家了我的大功臣,为什么您还跟在讨薪的佣兵一样,死皮赖脸就是不走!?”   “你这里倒是没有什么讨薪的佣兵,全杀了?”他嚼着回话。   “打发走了,给足了钱和头衔封地,干嘛?你还真是来讨债的?”   “我来讨要我的媳妇儿。”   “没有!女人我这不卖!”   我抱起手臂,“侍卫!把他给我——”   “您难道就不想听我说说龙梦里见到了什么?”   “谁知道你见到哪家妓女的内裤了,滚。”   “北方的事。”他不急不缓地开口。   北方的事…   联想到我的那个梦。   我感觉,心里的不安感更甚了。   北方会有什么事,毕竟夜王都已经被打败了?   会。   前世电视剧里最后的赢家“三眼乌鸦”还活着。   寒神还在。   绝境长城保持着垮塌状态。   这么说的话,确实,可能有点事。   我声音很低,“说。”   我挥手止住走来的侍卫,而他则先问了我这么个问题:“杀了夜王之后,后果是什么?”   “尸鬼和异鬼全部灰飞烟灭?”我试探着说道。   他摇了摇头,“似乎并不是这样,我好像看到了有尸鬼出现,在龙梦里。”   “不可能!”我一口咬定,“我在北境的军队全都没有遇到什么尸鬼和异鬼。”   “那便是在绝境长城之外,我的女王,或许,您只能让夜王的军队死掉,并不能让寒神就此罢休。”   假如,奥利昂真的见到了尸鬼,在他梦里,而他的梦也确实是龙梦,绝非什么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寻常梦境的话,那么或许他会是对的。   可这谁都说不准。   当然,夜王没了,可是寒神还在,冰与火之歌还在继续,这是没跑的。   “早上,”我心里打定了一个主意,“早上你来旁听今日的御前会议,然后给一点你的建议,中午我和丹妮莉丝会赶赴北方,到时候,或许会需要你陪同。”   “我不知道该不该陪你去,”他面色不是很轻松,“我在梦里看到了自己的死期,红王,我去北方绝无好事,那里有一场劫难。” 第760章 凛冬的寒风(序下)颈泽   在经过奥利昂的警告,我自己的直觉和梦境之后,虽然在君临依旧有很多琐事,我却已经无心再耽搁下去。   如果这夜王真的不是全部,那当然得趁早做准备,至少得重新在绝境长城上布防,修理被“三眼乌鸦”毁掉的段落,把未来的灾难拦在城墙之外。   所以,战火依旧未有停息,至少军队的调动依旧在进行。   在中午,红堡的广场上,我,丹妮莉丝,要求随行的奥利昂·贝勒里斯、毫不意外能够让魔龙顺服的琼恩·雪诺,还有要求去看看的老哥多米尼克·波顿以及背着沉重“黎明”的福星艾莉亚一起出发,魔龙和石龙鱼贯飞起,在空中盘旋半圈之后,向北而去。   我们当然不会只有六个人。   其他人则需要等待着汇合来自河湾地和多恩的援军,我原本的杀鬼小队伤亡惨重,必须重整才能继续作战,因此,还有很多事务需要进行处置,如果不是我实在太过担心的话,我本来应该坐在铁王座那间宫厅之中处理杂务,一如当劳勃去打猎时坐在铁王座上的艾德·史塔克一样。   说来,真的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儿。   夜里,经过在寒风中差点冻僵全身的飞行之后,我们抵达了颈泽,我几乎已经耐不住了,骑龙比骑马可要难受得多,也就丹妮莉丝这样出自龙王家族的女人才能受得住,坐在那尖刺和鳞片之间的煎熬。   “我曾经在这里杀掉了一头冰龙。”当日负责吸引敌人冰龙的丹妮莉丝指点远处隐约可见的焦黑。   “那就在这里休息罢,”我回首眯眼看着睁大眼睛恍若没受半点影响的银发美人,“我挨不住了!”   “就您还比我强壮?”她取笑道。   “要不待会试试谁更强壮?”我咬牙切齿,全身都快染霜结冰,“下降!”   “哈哈哈——”只听耳后那个银发贱辣妹发出一阵戏谑的笑声,随后风声更烈,六条龙集体落上沼泽泥潭。   可能是和冰龙周旋了好几日,这女人现在自信心显然膨胀了不少,多了几丝属于战士的豪气,而不再显得像是一个…颐气指使喷这吐那的任性丫头了。   很快,夜幕降临之后,火焰随之升起,我们炖了一锅子干肉和面包,香味开始弥漫。   “伊耿,”丹妮莉丝呼唤着琼恩,用他的坦格利安名字,“你们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如何?”   琼恩·雪诺看了我一眼,我当做没看到他询问的目光,剥着一个叶子有些老了的卷心菜。   怎么说呢。   就连坦格利安家族的这个男性,在面对丹妮莉丝垂询时也得看我脸色,这一点我很满意。   不过,到底是人家自家人在商讨事务,别搞得丹妮莉丝心里埋下怨恨。   “咳,是的,女王,我们一致同意继续派兵北上,调用各项物资,以及对那些反叛的河湾领主们进行制裁,兰尼斯特家族将统领从西海岸登陆的河湾及西境军队,在溪流地和狼林登陆,北境、谷地和河间联军为数约有六万,将在理清混乱的谷地秩序之后,出海到白港登陆,另外,洛恩王国全军尽出,嗯——”   “我们之前参加‘河泛白霜’战役的军队将会走陆路向北,与多恩及河湾的部分军队一起,另外我潘托斯的军队已经在泪江登陆了,之前登陆的部队还在继续进军,一共约有二十三万。”   这样一来,三路军队,一共可能会有四十万人,比上一次数目还要多。   也是因为如此,补给线的压力更大了,紫船舰队正在连轴转,很多领主和大诸侯连声反对,认为不该因为一些些个担忧而将这样数目庞大的军队派遣到北方,他们多半会冻死在那,同时不会面对半个敌人。   所以,这十天的经历不是像琼恩说的那样轻描淡写的,而是经过了无数的密谈,磋商,私下约定和发誓,最终才能成行。   当然,之所以能发起这一趟征讨,根本原因,其实并不是大家担忧什么异鬼还会来。   而是因为,之前连年的战争,让河湾及多恩之外的地方,粮食都不够吃了。   多死掉一些壮丁,这个冬天,就能过的安稳一点。   不管是厄斯索斯的洛恩,还是维斯特洛的七国很多人都是抱着这个想法送他们上路的。   至于我嘛…   我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有人能顶上去,大不了食尸嘛,尸鬼能啃人,人就不能吃尸鬼维生?哪有这种道理。   所以,我只希望,快点把长夜结束,剩下的,该饿死的就去死,我也没办法,该享乐的继续享乐,让人间重回本来的面貌,别再用魔法折腾人了!   “我有些不安,”这时丹妮莉丝开口。   “我也是。”奥利昂鬼使神差地接口道。   两人对视了一眼。   “我记得,我曾经见到过一个景象,我会骑在龙背上,在三叉戟河畔见到那个,大概是你所说的夜王,和白色的异鬼,以及黑压压的群尸,可实际上,我没有参加这场,‘河泛白霜’之战。”   “那可能不是龙梦,哦,对了。”这本来就不是龙梦,丹妮莉丝所说的这一幕,是她在饮用了夜影之水以后?看到的景象之一?似乎如此?   我有些踌躇不安,她这么一说,我感觉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或者说有东西刻意从我的思维里溜走了。   “预言不会是假的,这是魔法,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梦境。”之前告诉过我,自己似乎会死在北方的奥利昂,说道,“你的梦一定会有实现的时候,绝对不会错过。”   场面一时沉寂,素来活跃的艾莉亚在杀死了夜王之后精神一直很恍惚,整个人都变得很安静,她此刻也是如此,抱着那把比她还大的巨剑,缩成一团坐在火边。   我到底忽略了什么呢?   很重要的东西,可能会危及生命,到底是什么?   我摇了摇头,决定暂时不去想,而是闭眼通过我的尸鸟们,去看看,依旧笼罩在长夜之中的北境,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761章 凛冬的寒风(一)雪暴蓝影(上)   飞行了三天之后,孤山的淡影在夜空中若影若现,泪江之畔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恐怖堡红色的砖墙赫然被火把照亮。   自从当初随着劳勃国王离开临冬城之后我终于第二次回到了这里。   上一次是为了追逐卢斯·波顿以报杀母之仇。   这一次,则是为了北方的战事。   我知道,恐怖堡的女儿自从离开了这里之后,这座剥皮之城就成为了她命中的过客,或许,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莅临访问。   降落在城门之外,先是一些持矛的虎袍卫士探头查看。随后大呼小叫声起,此地的负责人很快就赶来。   当先的是裹着生皮毛的别科,那个当初在布拉佛斯雇佣的多斯拉克人,他让我想起了在“河泛白霜”之战中落马摔断脚踝的哲科,看起来要比那个运气不好的卡奥气色好得多。   “早上说,快到那个世界尽头的高墙了,莱雅拉卡奥。”他平铺直叙。   我点了点头,看向陆陆续续跑来的其他人。   紫船提督卡纳蕾·奎尼尼,这女人面容有些憔悴,估摸着是没睡太够,紫船舰队一直在狭海两岸奔波,也是冬季海波不兴,否则损耗只怕会吃不住。   还有米歇尔·雷德佛伯爵,北方的指挥官,以及其他效忠我的七国贵族及骑士,包括阴沉的“黑暗之星“杰洛·戴恩。还有一群河湾的苹果,有青的也有红的。   年轻的瓦兰提斯学者伯比尼达,负责后勤管理。   诺佛斯的“破马者”总督,和来自那里的军官们,多半是虔诚的自耕农和市民,诺佛斯的方阵步兵和圣奴卫都是北部的中坚。   “万事明早再说,我知道你们有很多问题要讨论,总结个条陈,书面给我,我明早看,丹妮莉丝女王和我要住在公主塔里,其他的几位…客人,这位亚里安安排在‘莱雅拉的房间’,其他诸位安排在客房。”   洛恩王国的人多少都听过亚里安的名讳,看他的眼神分外古怪,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曾经号称死去,疑似叛变,之后又被通缉,又被取消通缉的亚里安·青枝?   或许会以为我心软?大概。   “‘莱雅拉的房间’,”奥利昂懵然不知,“那不就是你的房间,你不回去睡?”   他哪里懂我当初一进恐怖堡时,住的是什么鬼地方?   哈。   “那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很温暖,”我叹息道,面上毫无波动,“好好休息,奥利昂阁下,此行或许您能帮上大忙。”   夜里,我和丹妮莉丝相互抚慰,在她高亢的尖叫后入睡。   第二天。   “那是什么鬼房间,你把我安排到监狱里去住了!!!”早上一到布满剥皮人挂毯的大厅,我就听到有某位龙王朝我大吼,“那简直…你小时候就住在那里?”   “是的,”我颔首回应,现在回想起来,对尊贵无比的红王而言,那简直就像是一个梦,“我住在那里,亚里安,你觉得那里怎么样?”   他眼神复杂,似乎心绪也同样复杂,我抛下他暂时不理,牵着丹妮莉丝的手往宝座走。   昨夜里,熟悉的地方,还有被我占有的龙之母,似乎是我的过去和现在在交汇,提醒着我这些年来我有了多么大的改变,所以,要不是没有那话儿,我能把这丫头草进床头柜里。   权力的滋味真他妈美好。   要我不是红王,哪有这样的好事?   话入正题,在亚里安灼灼的目光下,我正襟危坐地享用完了早餐,随后,于当初杀掉了老学士的那个书房里,我们开始讨论军务。   我坐着,丹妮莉丝坐在不远处喝热茶,他们全站着。   “如果要大举进攻塞外,恐怕我们的后勤跟不上——”   “所以只能小股部队…”我听着米歇尔伯爵的汇报后断定,“守夜人司令,你要负责敲定每一支远征军的路线,最好能全部回来。”   “我想过很多次这个问题了,王上。”琼恩·雪诺语气淡定,看来确实是在白天夜里都曾自行推演过。   “那么告诉我,不过先等一下,”我摆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我得先总结陈述基本情况:   “我们初步定下的战略是,大部队把守住绝境长城,然后,以百人不超过五百人为单位,进入塞外,我需要尽可能能在路上收集补给,因为,将补给线延伸到长城,供给这几十万大军,就已经足以把所有的运力给榨干了。所以,你的主意,最好能兼顾持续前进,而不是在地图上纸上谈兵。”   “我们不一定要出兵,只要把守住长城就好了。”有七国的领主提出发对。   我摇了摇头,“我们没办法整个冬天都维持几十万人的驻防,迟早得遣散,届时在守夜人重建起来之前,顶多在长城上维持万人规模的驻军,所以,要是能抢先出击解决问题,就不要等到最后山穷水尽,爵爷。”   琼恩眼神示意我,是否可以开始,我点了点头。   “我从西向东讲述,第一条,日落之海上的海洋路线,影子塔的西边是包括了熊岛的寒冰湾,寒冰湾北边就是塞外的冰封海岸,深入进入便是永冬之地,这条航线上的水情,应该会有一些铁群岛的人知晓,这一片偶尔会遭遇铁民的劫掠。”   我看着地图上只标注了大概地名的这片白荒荒区域,摇了摇头,“这里有没有在最近被迫放弃的定居点?”   “有一些海豹民的村庄聚落?不过他们都是迁徙者,说不准在哪。”   “嗯…可以召集所有能找到的伊班人和野人,还有铁民,这一路路上太过荒芜,只要有一支数百人的小部队搜掠就可以了,继续?”   “第二部 分是影子塔北边和东边的山区,包括了要道风声峡和霜雪之牙,这不是好走的路线,我建议从东边过风声峡,进入永冬之地。”   “我们这是在找什么?”我哥哥多米尼克耐不住了,毕竟听起来似乎是漫无目的的,连一个目标都没有,他好奇地问,“听起来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路线?”   “找斩草除根的机会,我们不能任由异鬼和长夜肆虐,必须主动出击。”我面无表情地说,“这或许是无用的挣扎,但是不能不做。”   就在这时!   心里一阵悸动,我感觉似乎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红王?”正要继续开口的琼恩叫唤我。   “没事,你继续。”我抚着心口,抬头时,却看到了奥利昂阴沉得快要滴出水来的脸。   难道说,不止我一个人感觉到了什么怪事?我下意识地看向丹妮莉丝,她同样也停住了悠闲的动作,手指抚弄着胸前,蹙起了眉毛,面色阴晴不定。 第762章 凛冬的寒风(一)雪暴蓝影(中)   在我心有悸动的时候,琼恩大概介绍完了塞外的诸事。   当初集结起来的塞外大军颇有几处遗留的营地,加上白树村等一些村落,还有没有被烧毁的,那个草女儿的卡斯特的堡垒,在熟悉地形向导的引领下,通过隘口穿越霜雪之牙,并非不可能,一路拾荒过去,或许会冻掉耳朵,不过,应该大部分人能活下来。   只要军队的规模把握在两三百人一队,不要全走一条线路。   “现在,我军已经抵达最后壁炉城,黑城堡里的尸鬼太多,暂时没有进展,对吗?”我问。   “是的,南到白港,西至临冬城,王上,北边虽然平坦,但是更加难行,雪太厚太厚。”   “唔。”我不由沉吟。   黑城堡里有尸鬼没死,这本身就说明了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按照不是很靠谱的电视剧,夜王一死,尸鬼就会全都覆没,显然,它们没有,那么,要么就是夜王没死,要么就是和电视剧不同,尚有其他地方需要顾及。   比如说…   如果夜王真的是全尸鬼和异鬼的领袖的话,它真的会和之前南侵的那个,或者前世电视剧里的那样一般,亲身上前线犯险吗?   我觉得不会。   甚至“河泛白霜”战役里的表现都不至于。   死得太轻巧了,感觉像是一个…圈套,可是应该不是来自异鬼一方的圈套,而是一个共同促成的圈套。   如果换一个角度来想呢?例如我是拉赫洛…   我想起了不知所踪的梅丽珊卓。   无面者似乎也死伤殆尽了,她现在在哪里没人知晓。   或者,例如我是旧神,“三眼乌鸦”。   那么,我会如何利用这场战争让自己利益最大化?   恐怕此中关节,就是局势变得如此诡异的原因了。   可是种种谜语,预言和遮掩让这两家的底细太过迷糊,他们就像是站在迷雾里一样,看不透。   “这样吧!”我拍板,“不要再往临冬城西边增派人手,停止行军,南方也一样,给我全部停在白港周遭,不要再往南继续进军,这两块区域交给后面的军队处理,把大部分军队调集向长城,最好两周内全部抵达,不计较牲畜损失和非战斗减员,分别在黑城堡外的后冠镇和绝境长城最东端的尽头东海望设立后勤补给站点,调整你们手下的船只和车队安排,此后便把物资往那里运。”   “王上,我们原本是要把恐怖堡——”   米歇尔伯爵发话,我闻声而知其意,“总指挥点放在…最后壁炉城。”   最后壁炉城乃是安柏家族世代的居城,大概也是靠近长城的唯一一个,条件没有艰苦到过分的堡垒。   “恐怖堡就留给后来的谷地人和北境军队去收拾。”   我敲定,“尽快出发,你们全堵在泪江两岸哪也不去,只会制造粪便和斗殴,都给我滚去长城上喝风,立刻!”   几位将官面面相视,看起来无措至极,他们八成是实在想不通为何我此番一来,在早上就直接要求布防长城,浑然像是在长城之外会有重兵南侵。   这就有一个很让我百口莫辩的节点。   我总不能说,因为有预感,或者看到未来那里有敌人,所以要早做防备。   这是没法说服凡人的,我的贵族领主和民意代表所讲究的是政治和战略上的必要性,以及后勤补给线的问题,而不是什么魔法与预言,预感,预知,或者别的什么玄妙玩意儿。   实际上我还算是有足够的权威,假如我的尸鸟有看到什么威胁,我肯定可以以严厉的态度来督促他们行动。   可惜我自己都没发现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你们先,准备好,我们会先行骑龙探看。”我组织着语言,或者说,在内心编织着谎言。   “那么,就是等您的龙的消息?”有人问道。   “先行动,毕竟我们的敌人是异鬼和尸鬼,我知道他们看得见摸得着你们顶多把他们看成是特殊的人类敌人,但是我得说这是两回事,这些怪物有魔法,我们面对的是出乎想象的敌手。”   “无冒犯之意,您当初在潘托斯的时候就这样解释过。”“破马者”总督说道,看着他的脸色我心下一沉,这家伙,想要,长篇大论。   “山里人向来直率,并无冒犯之意,王上,可是,我们千里迢迢看在您的份上集结军队至此,好几万人,全是壮丁,这个地方再往北我问过,可能比诺佛斯最寒冷的高峰还要冷,我们打这个仗有什么好处?为什么我们会出现在这?就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魔法梦境吗?诺佛斯穷困得要命,我承认这一点,而如果说穷苦的诺佛斯是村庄,那么这个鬼地方就是猪圈,里头的猪还全死了,这里什么都没有。”   “作为罗拉斯人和布拉佛斯的女儿,我也有同样的观点,”女海军提督说道:   “我们本就踏上了一条绝对不该赶赴的远征,照我看,这个北境,这片穷乡僻壤,压根就不值得或者自由贸易城邦的任何人投注哪怕半道视线,我拒绝,我们拒绝,还有其他很多士兵与奴隶,都不乐意继续您的魔法远征,魔幻远征,这个恐怖堡,据说是您的家乡,很好,它就是这一趟的终点。”   看来,这不是诺佛斯一家的主意,也不是只在北境产生的。   “破马者”总督等提督卡纳蕾说完以后,接口:   “我忠心奉劝您,因为诺佛斯从您的执政中获得了足够的好处,往年的冬季我们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协调进口粮食的问题,还有各色物产的出口与进口,诺佛斯在市场中地位并不高。可是今年不用!因为这一点,这一点点您统合城邦的好处,诺佛斯人愿意与您同在,我想各个城邦多半也有自己的理由,不同于我们这些山里的猎人和果农,可是答案是同一个,我们来这里毫无意义。”   我点了点头,看向伯比尼达,在布拉佛斯之外另外一个话语权深重的——瓦兰提斯,尽管在之前的战争中饱受损失。   “你们呢?”   “我们…期盼看到一些改变。”   我突然明白了。   这看起来像是一场逼宫?没错,就是逼宫,不过也不止如此。   城邦们,想要更多的交易来让此行不至于空手而归。   例如…   他们要七国。   毕竟除了七国的沃土和人口之外,似乎这一次出征确实没有太多的利益可图?当然,他们没有直接这么提。毕竟要隔海进行统治,似乎…成本太高,还是异族,几乎不可能,在过去也从未实现过,瓦雷利亚都近乎没有,如果说旧镇参天塔遗迹只是一个噱头的话。   啧。   “米歇尔伯爵,你们呢?”我问道。   “听您吩咐,不过,北境确实没有意义,在我看来哪怕是直接丢弃,也无关紧要。”   好玩了。   明明知道有重大的危机即将降临,但是自家兵马却出了问题。   还是近乎无解的问题。   因为从无魔世界的角度来看,把一群富庶城邦的几十万大军调动到一块地广人稀的寒冷土地,这简直就是发疯嘛。   这还是冷兵器时代,后勤能力要比日后的年代弱很多。   我抚了抚额头,“那你们为何不在当日的大会上说起?啊我懂了。”   为了集权,他们需要政治资源,例如替自己的母邦响应我这个红王提出的应征义务,资历嘛。   换言之我的军官们,是为了捞取一些“苦劳”才乐意远渡重洋,才在当日的大会上不言不语。   不打仗他们怎么升官对吧?但是真要到威胁了手下军队安危的时候,这帮人的立场就变了,毕竟没捞到多少好处,没替母邦获得多少利益,又可能会因为异地环境而增加损失,是你你会乐意动手?这帮人偏偏各自的邦里还派系丛生,内斗不绝,需要自我保护。   得了。   我想了想,现在或许可以…要他们把军队运回去,不需要太多人,理由可以是在河间战斗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就在这时——   心生警兆,一只寒鸦的位置突然传来讯号,我立即借助黎明套牌接住这信息,结果竟然!啪!   我突然手拍桌子,站立而起。   “怎么了?”奥利昂立刻便开口而问。   怎么了?能让我如此一惊一乍地自然是,夜王死后,塞外再次...   “异鬼回来了。”我面沉似水,“紫船一日能接走多少人?”   卡纳蕾先是懵然回答:“四千左右,第一次登陆以后好些船只被拆解或者毁坏,还有的在运输奔走,手头的船只,等等!王上,异鬼?那难道就是您声称...”   “这不是声称这是事实,所有反对我的人,现在有一次机会!我可以让石龙带你们去见见,异鬼长什么鬼样!别忘了它们曾经尝试进攻布拉佛斯,各位爱卿。”   夜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或许需要再问问,我那位小妹妹艾莉亚,她当日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还会波折不断?   我突然意识到,直觉上。   不和寒神,当初在我身后投下如蓝星一般眸光的寒神来一次清算的话,这事儿就真没完了。 第763章 凛冬的寒风(一)雪暴蓝影(下)   会散,诸位首领军官各怀利谋打算,让我颇有些疲惫不堪,午后我独身前往恐怖堡的神木林,打算静一静,有石龙在侧,还有时刻散布四周的尸鸟,我没带护卫。   儿时来这里时,曾经是陪着我的母亲撒拉,前来静思。   之后来这里时,是波顿家族的伯爵卢斯,给我介绍这片林地,如今想来,这应该是所有波顿成员必经的仪式。   再后来,我曾经在这里观礼新人成婚,老人去世,以及主持节庆,多米尼克远在他方,卢斯大人有懈于主持的时候。   从这方面来看,卢斯·波顿在外人面前给我的待遇半点不缺,当然,远远不如我的兄长多米尼克接纳的浓浓父爱。   而今,除了多米尼克之外,故人几乎全数逝去,波顿家族剩下的就兄长一家和我,这神木林中一切却依旧,红王林,高耸的杉树是烧毁临冬城的罗伊斯二世,覆盖于雪中的尖锐哨兵树,如挺直身杆的标枪,正是喜欢徒手挖心的“红臂”罗伊斯四世,红王林和伯爵林之间是枯萎的罗加,末代红王,然后是儿女林里拥有波顿血脉的儿女与兄弟姐妹。   属于卢斯的树早已种植,甚至我和多米尼克也有两株,不过,树还在,尸首却已无影无踪,而我们的下一代,还没来得及,拥有一颗属于自己的种子。   最后的地方,是神木林的中央,白色的鱼梁木面前,水池已经结冰,覆盖上了厚厚的积雪,而就在雪上,密密麻麻人脸组成了它的树干,每一张脸都在流下红色的眼泪,或许布拉佛斯的无面者会宣称,这正是代表智慧的鱼梁木揭示了众神的真相——千神一面,不过在我看来,他们只是在历经沧桑之后,为我这个家族每一代消逝的生命而恸哭罢了:既然北境有了波顿,为何又要有凌驾波顿之上,逼迫波顿去掉王号的史塔克?   列祖纷纭奋斗,终究摆脱不掉头顶的阴影,而我,一个不完全属于这个家族的灵魂,却在另外一片大地上,重竖了,属于红王的声名!   不过现在,我又回到了北境,我的家乡仿佛对我,或者说对波顿家族施下了诅咒,上次回家是终止父亲的生命和野心,这次父魂无存,一来到这里,我就横遭挫折。   “那又如何?”我问自己,“这个家族这么多年都走过来了,在残忍无情和理智之中漂浮波荡,如今已经茁壮成长,浑如迎接新生,所以,那又如何?”   难道能被这块北境,给困死?   荒谬!   就在这时,尸鸟传来警讯,我看到披着白色狐毛边斗篷的银发女人走入了神木林,走在落雪之上,四周全是深色的树干。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我恍惚间有一种错觉,她更应该在北境的首府临冬城,与琼恩·雪诺和珊莎·史塔克交谈秘议,而不是,走进波顿的神林。   站在原地,我既没有去迎接,也怠于大声相邀,就这样望着鱼梁木发愣,就像是没看到她靠了过来。   “这里,”她兴致盎然地打量周遭,就好像尽管没人介绍,她那双紫罗兰色的眸子里,依旧捉到了林间的一丝不凡,“这里是不是你们家族的龙石岛?我感到了和那里一样的沧桑,还有主人翁尚在的自信。”   “是的,”我叹出一口白气,转眸遥望这位雪中白色的精灵,“我父亲曾经给我介绍每一棵的来历,它们全是墓碑,即便枯死,也不会挪到别的地方。”   “令人形象深刻,”丹妮莉丝沉吟,“老实说,我本来想来劝你的。”   “劝我?”   “放弃北境,等到来年春天再提,我觉得你直接登陆泪江的战略太过急躁,莱雅,你看,现在,你的军队进退两难了,可是如果我们是把守在颈泽,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现在说这个已经迟了,我本想分散夜王的注意力,当时,逼迫他尽早决战,因为我们的后勤已经跟不上,没想到,他倒是败得莫名其妙而轻易,可他后面居然还有异鬼。”   “这正是我正要和你说的事。”   “哦?”我认真打量起了丹妮莉丝,莫非她又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你在面对一个女人,莱雅拉,”她仔细搜索着回忆,“一个女孩,严格地说,有白色的头发和蓝水晶一样的眸子,后来我查过书籍,又问了别人,尤其是红袍僧和一些自由贸易城邦的智者,他们告诉我,这是,寒神阿黛菈,光之王拉赫洛永恒的敌人。”   我呼出一口白色的鼻息,看着它凝结成霜晶,飘然落地。   “我竟然没感到惊讶或者害怕。”我突然笑了。   “我刚想问你这个,你不害怕?”   “正如你所见,把军队部署到了这,如果他们没有想到要下毒,或者直接掀起叛乱,那么等我回到洛恩王国之后,至少得面对十年延绵不绝的内战,或许我所谓的王国,或者帝国,也将分崩离析。我打算把我女儿安置妥当,所有的就,不在多想,丹妮,毕竟,长夜结束之后对我来说,未必是欢喜,甚至会是一场折磨,那么长夜之中不管我遇到什么样的灾厄都是无妨,不会比没有长夜更糟,因此,只要不危及女儿,我又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现在有了明确的目标?”   “对,做一个君主该做的事,尽人事,听天命,杀掉敌人,迎接自己的未来,要么在胜利的欢呼中高举冠冕,让寒神的灭亡,成就红王的丰碑,要么,就完蛋,反正不完蛋的人生也就如此了。”   想想我的洛恩王国。   要是不是布拉佛斯突然出现了冰封大海,异鬼和尸鬼,或许,在替代了瓦兰提斯的位置以后,我还会与布拉佛斯撕逼好几十年。   异鬼改变了一切。   这场突如其来的魔法灾难,让人类试图团结,从而缔造了一个一统自由贸易城邦的不稳定国家,更缔造了,一个所谓的二元帝国,让狭海两岸的城邦和维斯特洛联合到了一起。   更把我推到了,如今几乎要孤家寡人来面对异鬼的境地,给了我魔法,逼迫我近乎无止境地使用魔法,现在,则是让我在左右为难中,破罐子破摔。   “那么,让它好了,我决定,明天开始整军出发,我们后天,骑龙去找寒神,一决高下!”   既然夜王的死没法解决问题,那么寒神的死,一定可以。 第764章 凛冬的寒风(二)长城风雪   洛恩王国的军队不情不愿地上路了,尽管很理解他们无缘无故牵扯进远方战事的愤慨情绪,我在神木林中被平复的感情,依旧再度变得烦躁起来。   以前只是在纸面上看到,现在却是真心理解了前世所观的,守夜人那种孤独捍卫人类世界的寂寞,无他,除了直面险恶魔法的他们之外,背后王国中的骑士和国王,压根就不理解到底是什么在威胁着他们相互争夺的王冠和权柄。   现在我面对着同样的局面。   哪怕贵为红王,也没法说服手下人放弃他们平日里赖以思考的,现实的逻辑,和对这个世界狭隘局限的理解。   哪怕是曾经在北境目睹过成群结队的尸鬼,尔后看到尸鬼尽数倒下的他们,照样不觉得这灾难还能有什么差池。比起异鬼,他们更怕我这红王肆意弄权,或是有什么阴谋,这其实也有道理,毕竟权力或许要比魔法还要恶毒,这一点,某种意义上说,我确实体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我有种被众叛亲离的感觉,还不是因为我手法上出问题,纯粹是这天杀的长夜带来的无妄之灾。   不管如何,脚下是群军出发,我骑乘龙背,与几名遴选出的勇士一起,飞上天空,在寒风中眯眸御寒,之前威胁说带他们去长城上看一圈的想法并未实践,甚至派出小股军队探索塞外的战略恐怕也不能成行,只要凡人军队能把守住绝境长城,那便是万幸。   “我们去哪?!”有人在问,似乎是最近有些木楞的艾莉亚,不,是丹妮莉丝。   艾莉亚这孩子,我可没带她来。   “去永冬之地的尽头!”我大喊,“所以才让你们尽量往身上套衣服!”甚至穿成了一个球,浑身都被羊毛和兽皮给堵住,几乎感觉不到高空中的寒风吹拂。   永冬之地。   长夜开始的地方,夜王复苏的地方,寒神所在的地方。拿着瓦雷利亚钢剑,“熊爪”、“黑暗姐妹”、“鳞光”还有星陨所铸的“黎明”,在魔龙与石龙的掩护之下,我们打算去完成数万年来都没人完成的事。   弑神。   可惜我的尸鬼莫波在地下深入得太深,差点被烧毁的它依旧还没破出地表。   想到这里,我知道自己也没什么可惜的了,正如故事里的亚梭尔·亚亥一般,我必须跃过诡异的林地和无尽的黑夜,在异鬼与冰蜘蛛的搜捕下靠近寒神,并终结这一次浩劫,而且我没有森林之子提供帮助,有的只是手上的武器,和脑海中仅仅属于人类的智慧。   小狮子已经失去了踪迹,战胜过后就不知前往何处,再加上“三眼乌鸦”极有可能存在的阴谋,我断定此番不管是森林之子还是绿先知都靠不住,我能靠的,也只有自己。   飞跃过孤山和长湖,我曾经在此率兵游弋的地方,然后是最后壁炉城这安柏家族的巨城,“巨人”纹章家族的家园,最后,便是后冠镇及荒废的鼹鼠村,黑城堡遥遥在望。   入夜了。   “我们去长城上的缺口看看!如果没有尸鬼就在那里安歇!”我吩咐。   此处又入了永夜的范围,石龙因为我的想法而下降,三头魔龙,卓耿、韦赛利昂和雷哥紧随其后,只见夜色之中的天地之间,黑色的巨大影子东西相贯,将眼前的风景斩为两截,上一截是灰蒙蒙的深蓝色天空和随风而动的森林之影,那是塞外的鬼影之林,下一截则是高墙后的林木和雪原,无人看守的寂静高塔和荒弃多年的宅院。   长城上的缺口,就惹眼地出现在了将视野切割成上下两半的巨影上,仿佛是将冰墙组成的巨蛇切成了两半,通透地出现在了我眼前。   缺口内外没有半个人影,死人和活人都不见。   “至少没到这里,也许您看错了,它们永远都不会再来,”背著名剑“黎明”的米歇尔·雷德佛声音冷淡,当知道能有机会用一用“拂晓神剑”赖以成名的武器时,这名谷地闻名遐迩的青年剑客毅然随行,不过显然,他并不觉得异鬼已至,“希望我们快点回去,景象随好,冬季可糟,上次收到威玛·罗伊斯的回信时,他可没好话。”   “哦?”守夜人司令好不容易把阴沉的目光自缺口上挪开,高声而问,“他说什么了?”   “他说,在这墙头上向下撒尿,那话儿能被冻掉。”   “噗嗤,确实如此,他是不是还说,因此守夜人不需要女人?”   龙翼间的米歇尔伯爵莫名其妙看了我一眼,“这倒没有,他说他梦到自己和人欢爱。”   额,不想听到这个话题。   我刻意提高声调打断他们交谈,“收集柴火,这里过去似乎有人来,会有铁锅之类,我们就在缺口边的高塔上过夜,完事明日出发进入鬼影森林。”   “你看到的景象具体如何?”奥利昂侧首问道。   我回忆起尸鸟所见,“它们尸鬼不多,很显然大部分尸鬼确实都被我们斩杀殆尽了,但是异鬼不少。”   “应该是捉了怀孕妇女后新制造出来的,如果我们当初在卡斯特的堡垒所见不错的话,那个人渣向异鬼献上男婴制造新的异鬼。”琼恩接口。   很显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异鬼有大把机会可以制造新的异鬼,毕竟它们横扫到了谷地和河间,整个北境不知道会献上多少孕妇。   石龙落在冰墙上,这坚固挺拔的建筑竟然能让龙站住身子,却摇晃都懒得一晃。   “我们会知道的,”我叹了一口白气,“它们已经到了先民拳峰,来自四面八方,所以我没法根据它们行走的方位判断到底是自何处制造而出。”   “难道我们之前的工作就只是,杀死了一帮活尸?”   “不,”我摇了摇头,“我们之前的工作,是杀死了一帮活尸,外带杀死了夜王,少了夜王之后,它们变得脆弱了很多,以后不会遇到第二个夜王了。”   大概?我猜想道。 第765章 凛冬的寒风(三)午夜之战(上)   永无黎明的深夜笼罩在长城上,一点火光绽放在黑暗中,我的面前,就像是飘摇在大海上的渺小船舶一般。   我撕着手中的猪肉干,看着橙红色的火焰发愣,之前男人们自周围被遗忘的长城哨所中搜集来了放了不知道有多久的木柴,我们正就着薪柴火焰,享用绰绰有余的补给,以及或许是出塞之前最后的安然。   “别太忧心忡忡,这位荣光。”奥利昂懒洋洋的声音传来,“在之前你做的工作已经够多了。”   听到他这句话,我再次检查了一遍当下的布置,调整之后,如今御前会议的安排是,布拉佛斯所屯军队出兵泪江,潘托斯驻军进入白港。北境、西境和河间人一部分搭乘铁群岛及西境舰队的船只登陆溪流地,青亭岛舰队稍后会加入他们,谷地船只登陆北境东海岸,还有两万军队整顿在孪河城,正要北上。   按照物资储备来说,尽量减少陆路运输,就近补给会比较合适,不过,西海岸的运力反而吃紧了多,得分批次运兵。   这中间还会有无数争斗和矛盾,或许现在,就有哪家贵族正要把另外一家杀光。   不过,我顾不上了。   狂风将我们藏身这座城墙上塔楼的破孔吹得呜呜作响,就像是号角声一般在提醒我,这里就将成为新的前线。   这更提醒了我,不管“河泛白霜”之战中夜王到底有没有死,或者说不管这个“夜王”,算不算是前世电视剧里那个一个人就影响一整场战事,却不躲在后面悄悄窥伺的“夜王”,现在,我都面对着一场更加艰难的战争,战线更长,或许会涵盖北境和塞外,军队更多,而且军心更加不稳,以及,如同噩梦一般糟糕的补给后勤,直让人想要打道回府喂奶养娃。   看我没回话,奥利昂耸了耸肩,而琼恩则咳了一声,“要不,我来讲几个北境的故事?长城的,例如夜之王和他——”   “别讲这个!”我心烦地打断。   “———可我们在的地方是长夜堡的位置,这里过去是守夜人最大的城堡,现在当然塌掉了,当年可以容纳上万名士兵,乃是‘夜之王’——”   “我说了不想听!!!”我低吼一声。   那个梦境的含义未明,一切似乎都在暗示我和与“夜之王”勾结的“女异鬼”有什么关联。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如何会想一听那个故事在我耳边重复?   “那就换一个吧。”琼恩那张苦大仇深的脸表情无奈。   “不用了,我出去走走,”我站起身来,你们都不用陪着,我也朝丹妮莉丝摇了摇头:我要一个人,女王陛下。她会意颔首,我举步离开。   不用男人,也不要女人,我要一个人再静一静。   “那么我们讲讲亚莉珊王后拜访期间的轶事——”琼恩沉闷的声音响起。   长夜堡,长城上最古老的,也是最古老的守夜人城堡,过去的长夜堡拥有很多故事,例如送王子馅饼给国王吃的“老鼠厨师”,瞎子看到地狱犬的打斗,“疯斧”杀死自己的胞亲,“七十九卫士”于此处坚守。   当然,这里早已在两百年前便被完全荒废,之前找到的物资,也只是守夜人在这里暂存下的补给,毕竟在沦陷之前,他们要巡视长城城墙,所以依旧可能会在这里过夜。   不过现在,即便是被放弃的那些设施,长夜堡那自冰墙上雕刻出的阶梯、阳台、望楼和其他设施也都已经坍塌了大半,只留下一些残骸提醒着我,这里过去曾经有多么雄壮。   我当然还记得长夜堡垮塌时的景象,那是借由我的尸身长翼龙所见的,由“最后的绿先知”瑞肯·史塔克引发的灾难,此后尸鬼长驱直入,北境变成了地狱,再之后,便是三叉戟河畔的大战,以及我现在重新出现在了此地。   我站在墙边的风雪中,这里的木架子早已朽烂不见,所以我走到墙边向外张望时,十足小心。   一望无际雪原和雪林,远处弥漫着遮眼的雾气,其中有一片黑影,我猜测这片依稀可见的影子,大概就是另外一座城堡深湖居所在,那是为了代替过于庞大的长夜堡,而新修筑的城堡,在百年之前坦格利安家族的王室拨款支持下所完成的。   不,我在霜冻之中告诉自己,我要看另外一面,属于敌人来自的那一面。   想到这里,我移动脚步,来到了另外一边的冰墙上。   鬼影森林一片寂静,大地苍茫无物,没有任何会动的生灵,在尸鬼走过之后,这里已无活物。   我深吸了一口气。   现在联系一下,长夜之所以会波及河间,是因为“三眼乌鸦”在作祟,而我当日的地下之所以会坍塌,也是“三眼乌鸦”在作怪。   我忽略了他们,忽略了旧神的决心,只怕祂和祂的意志执行者们,现在也有别的计划在进行,例如失踪的小狮子,因为它的失踪,我甚至不敢再调用脑海里那些属于所谓“渔人女王”的记忆,生怕自己中招。   或许和寒神拼个生死并不算太正确的事情,或许我更该注意背后的隐患?   嗯,需要好好筹划一下,前世旧神笑到了最后,这一次,可不能让自己成为祂的垫脚石。   打定主意之后,我裹紧身上黑色的皮毛斗篷,打算返回那个在黑暗和风暴里不起眼地避风港,就在这时——   呜呜呜——   风声之中,似乎有一些别的响动,我打量四周,只见到静静伫立的石龙,还有正在休憩的卓耿,其他的两头龙,雷哥和韦赛利昂都去觅食了。   对,它们就在天上,正在返回,我眯起双眼,看到其中一头似乎状态不对。   黑影越来越大,只见绿色的雷哥和白色的韦赛利昂直冲而下,雷哥还好,韦赛利昂...   一支翅膀近乎被撕裂,身上带着一道正在滴落滚烫发烟鲜血的伤疤!   在长城上,我之前告诉了我精炼出的小队说,我们很快就会知道即将面对的这又一波异鬼会是什么模样?   可是我没想到,这很快,会是如此之快! 第766章 凛冬的寒风(三)午夜之战(中)   飞来的龙影越来越大,我意识到,这头白龙,曾经训练有素的韦赛利昂,不是如它以往的那样炫耀,飞到近得吓人的距离然后突然停止。   它那双巨大的兽瞳目光涣散,这是真的没意识,完全在靠意志在飞行。   躲!!!   嘭!   一声震颤冰墙的响声,我下意识地飞扑到地面抱住脑袋,只感觉有碎屑和粉尘洒了半身,“咳!”待到直起腰来的时候,正望见这头从天坠下的魔龙撞在了长夜堡一座只剩下半边的了望塔上,直把那冰砖造的塔楼给顶得歪斜。   “吼!”雷哥慌急地大吼,不远处正在寒风中安然阖眼休息的魔龙卓耿站起了身子望向远方,然后骇人的眸光聚焦在了自己受伤的兄弟身上。   我小心举足,看清一路上的碎块残垣,和其中哀鸣的龙身,然后是快步奔向那瘫地的龙。   韦赛利昂是丹妮莉丝三龙之中最小的一头,因为名字寓意着丹妮那个害她不浅志大才疏的哥哥韦赛里斯,所以前世的读者之中,认为这龙将会给丹妮莉丝拖后腿。   电视剧里,毫不意外地,韦赛利昂成为了唯一一头被夜王杀死并复活的尸龙,甚至毁掉了城墙,当然这是电视剧的剧情,不是我遇到的事件,在我的这个冰与火的世界里,长城是“三眼乌鸦”自己摧垮的。   可是,可是似乎有一点,是共同的,当看到韦赛利昂全身时,我不禁冒出了这个念头。   它显然是不行了,丹妮莉丝最弱最不堪一击的龙,已经无可救药。   眼见它身上有一道贯通腹部的伤口,正在汩汩流血,我之前以为冒出的白眼是血浆的热气,可是在伤口上,却燃烧着黑色的火焰!   黑色的火焰?   为什么又是我没法明白的东西?!   “怎么了?!这是——”   遥遥传来叫喊,几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起跑了过来,我回首一望,不出意外地,他们和我一样脸色冻得发红,只有丹妮莉丝那白皙的皮肤仿佛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丹妮…   我抿了抿唇,没说话,该看到的,他们自己看得到。   “韦赛利昂!!!”   丹妮莉丝尖呼一声扑了过去。   “拉住她,别碰那个黑火!”我立即警告!   奥利昂和琼恩一左一右听命行事,“不!”丹妮莉丝尖叫。   “吼!”身后是魔龙警告的咆哮。   “这是影火,是你莱——”   “别傻了!”我盯着那正在慢慢扩大的伤口,和伤口边缘的黑色烈焰,“看起来像,但是影火可没有如跗骨之蛆一般这样烧灼伤势的能耐,我的石龙打不过你的魔龙,你忘了吗,丹妮?”   这不难判断,影火是黑边红心,而我眼前的黑色火焰,是黑边空心,仿佛不是燃烧着血肉,而是燃烧着别的东西。   “荣光?”米歇尔伯爵向我征询。   “先,先看看,”我面色沉凝,“似乎有对空的,或者在空中飞的敌人,恐怕我们没法直接从这一波异鬼头上飞过去,而且它们有些古怪,我说不清,这样吧,确认一下敌人抵达长城的时间,接下来我们往西边飞,沿着海岸线走。”   我确实本可以用尸鸟来判断侦查,可是对方很奇怪,有奇特的风暴和其他一些与之前不同的地方,我觉得仅仅靠尸鸟,或许没法得到尽善尽美的情报,所以,我才会骑龙来此探看一番。   没想到,在之前河间缠斗里,都没有损伤任何一头魔龙,在这里,连敌人都没见到,魔龙就已经气息奄奄,其腹部上可怕显眼的伤势却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了解,罔论去治疗,没法治,那么就意味着——   “怎么办?!你们别拉着我!”丹妮眼睛通红,“好了!我不过去,放开,我是你们女王!”   二人应声放手,免得女王一怒之下给他们一个龙吻,丹妮平复着呼吸,“它…没救了?”   “恐怕确实如此。”我回答。   或许,还有变成石龙的机会?我想。   然而,结果出乎我的预料!   片刻之后,几个男丁举来了火把,琼恩、米歇尔、奥利昂。   “它死了吗?”我听到身后他们在悄然问。   “还没有,不过气息越来越弱了,”奥利昂说道,“从瞳孔看,快了。”   “那么,异鬼这一回似乎有了连故事里都不曾存在的东西,”琼恩·雪诺声音低沉,“黑色的空心之火,从未听闻过。”   “故事口口相传,总有遗漏,”接口的奥利昂说道,“不过我活了如此多年,也确实从未知晓会有这样的事情。”   加上之前的蛛丝马迹,还有眼前的空心黑火,我不难明确一个答案:   “它们‘进化’了,我们在积极寻找对付异鬼的办法,它们未必不会根据我们的策略,黑曜石、龙还有其他,来制定应对性的措施,这个黑色之火可能就是在目睹了石龙的影火之后产出的,属于亡灵的火焰。”   这也正常,或者某种意义上说,这才是战争,不会因为某个怪物的死去而结束,只会越加升级,越加先进而残酷,最终要么和谈,要么筋疲力尽,一方彻底灭亡。哪怕就算是夜王凭空再次出现在沙场上也不奇怪,毕竟它都能在之前凭空出现在塞外,几千年前似乎就出现过,如今又出现过,那么再次遇见,也没什么大不了。   “火越来越大了,荣光,请往后站。”   我点了点头,后退几步,眼前这一具龙体几乎燃遍了黑色的空心火,黑焰一如历史上让坦格利安家族流血受创的“黑火”家族一般折磨人心,将韦赛利昂的骨肉统统燃起,它快完了。   我不禁屏住呼吸,人生头一次目睹着一头巨大魔龙的终结,只见它闭上双眼,原本哀鸣着抬起的龙脖瘫塌在地,就此不复呼吸,紧接着,让人意料之外的事情来了!   只见黑火骤然烧在整具尸体上,在我制作石龙的念头刚起未灭的时候,就将这具尸骸烧毁成了冰块!   这是怎么了?   “这是——”   奥利昂问出了我心头的问题。   很快事实就给了我一个答案,只见坍塌碎了一地的晶莹冰块,过去曾经是名为韦赛利昂的魔龙之躯,又陡然组合了起来。   我心下大唱不好!   “后退,后退!!是冰龙!!!”   作者的话:猜猜把韦赛利昂干掉的是什么,有些见多识广喜爱西幻的朋友可能看得出来。 第767章 凛冬的寒风(三)午夜之战(下)   当我看到眼前的景象,并吼出“冰龙”这两个词时,我猜对了,也猜的不完全对。   这不是我见过的那种冰龙,它不是一个完整的水晶一般透明的灰色生物,而是由无数冰块组成拼接的怪胎,其身子内部有被打碎又重组的龙骨,而碎冰则成了它的血肉,整体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臃肿的大冰块,压根就没有韦赛利昂身前优美雄壮的身形。   不过,有一点是相通的,那或许该是眼珠子的部位,蓝光绽放!   异鬼的走狗毋庸置疑,石龙!!!   在刚刚拼凑凝聚起来的一刻,我最大的石龙【贪食者】已经扑了过来!碰!一声巨响,两个巨兽纠缠翻滚,是这头新生的冰龙被石龙撞下了绝境长城的高墙!   忽——突!!!   昏沉的黑夜隐然被照亮,“韦赛利昂!!!”丹妮莉丝发出带着哭腔的叫喊,那是之前所见的空心黑火和红心的影火正在相互交织喷洒,这一阵电光石火之间的动静似乎让整个天地都颤动不止。   “该走了!”我事不宜迟立刻下令,“全都上龙!”   那黑色的空心火焰似乎是针对活物而用的,甚至连坚韧耐热的龙皮都没有办法忍耐,可是,就我从【贪食者】角度所观察的来看,这死兽没有被我给石龙加装的黑曜石利爪及牙齿给影响到半点,外层的寒冰保护了它,不是魔法的冰霜,而是自然的冰霜,黑曜石拿之没办法!   或许,这便是异鬼针对屡屡让它们头痛的黑曜石,采取的对策?   脑海里一边计较,我已经一边穿着臃肿的御寒衣物向后狂奔,轰咚的鸣响不时骤起,那是【贪食者】和那头亡冰之龙两头死掉的野兽正在互相撕咬斗殴,它对【贪食者】不大感兴趣,似乎一心想要去和魔龙及我们厮杀,却每每被【贪食者】阻拦,只好与之决一死战。   “你那头大家伙打不赢?!”   “我不确定!”我严肃回应奥利昂的质疑,“它太诡异,我预感不大好!”   乓!的一声,我心里一抽,注意着石龙的视线,我发现【贪食者】被那冰龙砸入冰墙时,其躯干竟然被打出了裂纹和碎块。   力量很强!   我、丹妮莉丝、奥利昂、琼恩还有米歇尔,五个人本来有六条龙,现在瞬间就有两条一死一缠,这还只是到了长城而已。   显然,我之前下意识以为的,对方已经没有空中力量这一点并不成立,只是一个照面就让韦赛利昂受了伤,长夜的大军或许已经再度组织,并且不是能够任由龙来屠戮的。   不管是寒神还是森林之子在暗中操控,很明显,长夜军团不是那种按照其弱点来攻击就能被打倒的怪物,它们,会根据人类的特点和策略,来做出针对,它们会失败,却不会傻傻地等着灭亡或者承认自己已经大败亏输!   这样一看,之前的先遣队计划还未进行就已经失败了!甚至我们这支五人小队都没法进入。   我决定召回塞外的大型鸟类,韦赛利昂是目标大所以首当其冲,我的尸鸟在看似正常的尸群和异鬼当中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为今之计,一如之前和这支队伍里诸位说的预案一般,只有避开此地,沿着西方的海岸线走!从海豹湾进入人迹罕至的永冬之地,而非直面自鬼影森林南下的,手段更不可捉摸的异鬼大军。   丹妮莉丝在安抚着她的魔龙,“别去管卸下来的辎重,影子塔那里应该有!”我喝止住正在向燃烧篝火之处跑去的米歇尔伯爵,“逃命再说!”   幸好,卸下来的大部分仅够用两个月,而非日常消耗性的火石、匕首之类物品大都贴身携带或者装有备用,全都绑在石龙身上,【贪食者】绑着的那些或许已经成了被冰龙撕裂的“外覆装甲”,不过【乌拉克斯】和【偷羊贼】身上的还在。   骑上石龙【乌拉克斯】,拉住丹妮莉丝的手,将泪迹未干的女王拉到我面前坐定,黑色的双翼展开,直接滑翔向冰墙之下,然后再度爬升,将我们送出了危机的边缘!   “我们得改路线…”我沉吟在丹妮耳边。   “嗯?我倒想冲到那片黑色的林地,去——”   “不,”我严酷坚决地打断咬牙切齿的女王,“这不是复仇的时机,尚未完全接触就能杀掉一条龙,去正面对抗完全不合适。”   “你意思是?”她理解的是以为我要采用她能猜到的绕路预案,可是听我这么一说,似乎不止要这么变化。   “让在北境的军队先吸引住异鬼的注意力,不是守住长城,而是让异鬼这一次的攻势长驱直入,深陷其中,然后,我们会有机会绕开这些有些过于可怕的力量,去直取寒神!”   理所当然的计划,在我看来,可是在龙之母看来不对。   “那可不行,万一你失败——”   “万一我失败那之前的一仗自然就败打了,白赢了,甚至更糟糕,但是局面也不会更好,丹妮,这是为了所有人而进行的努力,不是为了,或者说不单单是为了你我的小命和我女儿,所以,所有人都得为自己的生存而战,而不是靠着一两个‘救世主’来完成最终的决胜。”   “你忘了你手下人的反对了吗?他们会内讧,会兵变,绝对不会按你完美的安排走上战场。”   “哼,”我鼻音吐了一声,“不管他们愿不愿意,过了颈泽,下了船,就是一个生死沙场,要么靠着血肉和眼泪活到最后,要么就去死,还能给冬季的家人和王国省下一些粮食,我决定,来一次‘午夜之战’,就在这长夜诞生的地方,让长夜彻底逝去。”   完全把责任重担背负在自己身上,是一件无可救药的蠢事,是把自己制造成如琼恩·雪诺那一般的悲剧英雄。   有旧神信徒在暗窥,有拉赫洛的教徒正在野心勃勃,不让他们去流血,不让我那帮锱铢必较的手下去流血,难道我还真的背负一切?! 第768章 凛冬的寒风(四)烈焰灼空(上)   影子塔,约摸在半天之后,我们抵达了这座守夜人的堡垒。   之所以会选择走西海岸而非东海岸,是因为东海岸毗邻鬼影森林,并不能很好地避开森林中可能存在的威胁。   虽然说东海岸更好得到航船的支援,毕竟第一批开辟北境战线的舰队全在北境的东部颤抖海上,西边的落日海并没有什么成建制的舰队,但是比起风险来说,我觉得还是把稳一些,放弃可能的援助,更加妥当。   因此,我们来到了影子塔,这里位于长城的大山旁,过去一年前曾经是长城上仅有的,三座还有守夜人驻守的城堡之一,耸立在长城高墙的阴影下,其九十英尺(三十米)高的主塔边,就是长城无法修过的,如一道巨大圆疤一般横在长城尽头的大峡谷天险,修建这座堡垒的灰色石头自然也是来自大峡谷之中。   这座城堡一半位于地面,一半位于地下,本身就是为了面对大峡谷中可能的攻击而建立的,据琼恩·雪诺交代,这里有独立的武器库和酿酒坊,用坚固的暗门保护在大峡谷悬崖壁上的隧道之中。   其实就我的西海岸绕行计划来说,影子塔并非是重点,在更西边,还有贯穿大峡谷上空的头骨桥,以及看守头骨桥的西桥望。   然而,这里应该是最后一个出塞之前能搜罗到物资的地方,如我所说,影子塔是仅有的三大守夜人屯兵地之一,在几个月前,当长夜堡出现缺口,尸鬼大军涌入时,这里应该也没逃过,不过借助头骨桥的地势,以及面对峡谷时开阔的视野,他们当中有人生还的几率并不低。不论如何,这里应该是已经没人了。   然而我想错了。   当我们自沿着长城的半空降落到这座掩盖在阴影里的,和冰墙比起来微不足道的堡垒时,我听到一声苍老的喊叫响起。   “龙!!!”   一个老乞丐举着弩对准了我们,灰色的长发和胡须飘扬在冰风之中。   嚯,居然有活人?   “我们是活人!”琼恩·雪诺在雷哥的背上前倾着身子,他和奥利昂各乘一头魔龙,因为血脉让他们有这样不需要丹妮的指挥也能上龙背的特权,而我则抱着精神有些不稳的丹妮莉丝,身边的另外一头石龙【贪食者】背上是米歇尔·雷德佛伯爵。   “什么活人,你们全死了!别想骗我!”那个老头儿歇斯底里地叫喊。   “不,”当龙降落以后,歪歪斜斜没打到的箭枝引起了魔龙的愤怒,“别攻击,这是黑衣弟兄!”琼恩怒吼,他座下的雷哥竟然真的听话,停下了即将喷发而出的带绿色龙焰,“看看我的衣服!这位兄弟,不对,你是安德鲁爵士!看看我!我是你的司令!”   “司令?”正在重新上弦的老守夜人停下了,他浑浊的眼睛盯着琼恩,“你也死了,雪诺大人?”   噗嗤,这一声雪诺大人,让同样来自七国的米歇尔伯爵忍俊不禁。   片刻之后,东道主,可能是全影子塔唯一一个活着的守夜人,塔斯家族的安德鲁,向我们介绍着情况。   他似乎算是布蕾妮的堂兄?总之年纪不超过四十,这一头枯萎的发丝和布满皱纹的脸实在难以让人置信,还有他那条瘸着的腿:   “它们来了以后,我知道其他地方可能都完蛋了,那不是活人能对付的东西,比野人还有凶残,我活过了头骨桥之战,在一百多个弟兄的尸体堆里爬了出来,可我根本挺不过…那,那景象————”   我们都见过百万尸鬼,没必要听他述说,“重点,这位,安德鲁爵士,你是唯一一个活人?”   “本来不是,”他絮叨道,一派几十年没说过话的模样,“可是‘石匠’受了重伤,不久之后就睁开了蓝眼睛,我不得不杀了他,然后是‘癞蛤蟆’,高烧不退,接着是丹尼斯爵士,丹尼斯·梅利斯特,他是个好人,有骑士风范,非常具有军事素养,但是他太老了,被闷在暗室里生了病,浑身颤抖,口吐白沫,就像是一条鱼一样,我还记得鱼是什么样子,总之,他也死了。”   丹尼斯·梅利斯特,梅利斯特家族,我当然记得这个姓氏,毕竟我当初在这个家族的海疆城里,以贵族侍女的名义服侍伯爵夫人。   “丹尼斯·梅利斯特曾经是影子塔的长官,”琼恩向我解说,“他是个值得尊重的老人,曾经竞选过总司令。”   “在你当选那一届?”我问起他没提到的地方。   “是的,实际上我觉得他很不错,比我适合。”   人都死了,在这谦虚有什么用,能活过来?   不过,这么说的话,这位安德鲁·塔斯,“美人”的亲戚,一定在暗室里待了很久,所以才会有如此苍老的模样,甚至有些神经质。   “这里只有你一个人?”我问。   “不止,还有一个…”壮似老头的安德鲁沙哑的嗓子依旧矍铄,他真的很久没说话了,“一个黑衣人,骑着马,但是我觉得他是尸鬼,因为他的马曾经流出过肠子,我见过。”   听起来,似乎是冷手…   我想起了这家伙可能是被森林之子复活的事情。   真让人好奇,这样一个人出现在影子塔,会是由于什么原因,是“三眼乌鸦”的安排,以误导我,或者让我成为其棋子?   还是说,是出于自己的理由,在长城崩塌之后,来到了这个大峡谷的边缘?   不管怎么样,我有一种直觉,他似乎,就是为了等我,才会出现在这里的。   “他在哪里?”我问。   “头骨桥的桥头,西桥望那一侧,他会驻马眺望我们这边,每一天都如此,有时出现得早,有时出现得晚。”   我立刻意识到此人是谁了。   前世看过原着的所有人,似乎都知道,有个独特的尸鬼,绰号“冷手”,据说是死掉的班扬·史塔克,艾德早年加入守夜人的弟弟,曾经的首席游骑兵,在前世的小说和电视剧里,他被森林之子派出来引导活人,保护“三眼乌鸦”在塞外的行动。   冷手,他会带来什么消息呢?   如果我所料不错,那么,如果是“三眼乌鸦”的安排,他将会告诉我一些事实,和远古的密辛,但是又不说全,或者自己暗中有布置,虚虚实实相结合,以此来蒙骗我。   这是“三眼乌鸦”的伎俩,说谎坑人的高招,从来如此。   第二天一早,长夜依旧。   我来到头骨桥畔,身边是三头石龙,最大的一头【贪食者】在经过和那头诡异冰龙的缠斗后,周身都留下了伤痕,甚至前肢都断了一根。   而就在对面,大雾弥漫,随后,一个黑色的骑手出现,与我隔桥对望。   我走上桥头。 第769章 凛冬的寒风(四)烈焰灼空(中)   夜空阴暗,雾气弥漫。   我小心抓住扶链,举着火把,走在摇晃的吊桥,头骨桥上。   我的身后是影子塔的主堡,我的对面是绝境长城最西陲的西桥望,我的足下是深不见底的大峡谷,过去野人偶尔会自大峡谷中偷渡,试图绕过长城。   至于西桥望,原本这是最西边的,唯一一座不修在长城背后的壁垒,乃是大峡谷绝壁之上孤立的三百尺塔楼,和南方城堡的城门楼差不多大,为头骨桥提供锚定点,起地基几乎是一整块完整的坚固岩石,只有穿塔而过的斜坡石门可以任由人走动,从外部极难攻破。   在近年来衰落的守夜人手里,这座西桥望平日的驻守者只有三十号人,比起看起来已经被屠杀殆尽的影子塔而言,这里的人似乎更容易逃出生天,如果他们没有按照往日习惯那样,看到影子塔出事时,首先过桥一探究竟的话。   此刻那雾气里,石头门下的身影若隐若现,我的足步停住一瞬,踩在了铁索桥所铺设的木板之上。   冒然过去的举动绝对算不上明智,虽然潜意识告诉我,对方,或许正是拥有“冷手”之称,生前为班扬·史塔克的尸鬼,对我毫无加害之意。   哪怕有,也只是想要欺骗于我,而非暴起伤人。   不过,就算他心怀不轨我也不怕,“黑暗姐妹”就在腰间,裹在剑鞘里,随着摇晃的铁索桥和我而摆动,我不信他能拿我怎么样。   仔细看看,我需要了解塞外的情况,尤其是现在变得更加诡异的异鬼之群。   他来自塞外,是森林之子创造的,他应该会知晓不少事情。   然而还有个小问题,石门紧闭,易守难攻,他是怎么出现在西桥望里头的?   罢了!我还等什么呢,怕什么危险?执剑而问,不过如此。   怕个屁啊,老娘还有龙!   于是我克服掉心里那一丝,对如同深渊的足下,以及对他尸鬼之身的恐惧,继续向前,踩得桥板吱呀吱呀。   随着越走越近,我心里就越加不安,无他,遍地都是尸骸,有的披着褴褛毛皮,有的则压在黑色的破布上,低温让这些尸体腐败得不算眼中,还可以看到紧闭的眼帘,和扬天张口的无声呼喊。   这里发生过一场战斗,大部分尸首很可能都因为头骨桥被狂风所鼓动,从而落下了桥面跌入幽深的大峡谷,可是依旧有不少尸身存留,大部分都是野人装束,八成是变成尸鬼的野人,小部分是守夜人的乌鸦弟兄们,不知道是不是全部都死在了这里?   猜测无用,在尸鬼的掠袭下,整个北方死亡无数,但是也会有星罗棋布的幸存者散落在冰雪中的大地之上,就好如前世的末世背景一般苟延残喘。   按照我眼见的来揣度的话,应该会是在三十名守在西桥望的守夜人危在旦夕的时候,打开了石门想要向后逃跑,紧接着这跃马的“冷手”驰骋而入,替他们殿后,随后如果他真是班扬·史塔克的话,大概是会操控轮盘,让石门重新紧闭的,如果他不会,那么有自告奋勇的老守夜人自愿牺牲完成这一切,也不稀奇。   一面走,我一面想,最终站到了“冷手”的面前。   他的穿着和游骑兵无异,冰冷的天气,让人难以闻到许久未洗带来的异味,其露出的手掌通体黑色,因为我手上的火把,而反射着如金属一般的光泽,让我想起尸鬼莫波在西境时遇到的黑曜石尸鬼。   他裹缠在层层亚麻脏布之中双眼泛着蓝光,证明他是一个尸鬼,坐骑不是前世书中的麋鹿,而是一头拖着腹部破口的死马。   “咳!”我清了清有些干涩的嗓子,“你想见我?”   “跟我来。”他声音沙哑难听,“全部。”   “你可以骑我的龙。”我试探着说。   “招惹。”他只吐了一个词,我猜意思是说,龙的体型太大,还飞在空中,很容易引起异鬼的注意。   “我们没有马,只有龙,”我再度努力,“这里马厩里全是血。”   他的回应听起来傲慢而霸气,当然并不是那个意思,而是字面上的真实含义:“让龙爬。”   话可真少,就像是之前唠叨于我耳际那位安德鲁爵士的反面一样。   “你是谁?”我继续问道。   他策马转身,没有半点回话的意思,接着他翻身下马,靴子重重踏上地面,让雪土一荡,我看到有一个链锤因为他的动作而晃悠,链锤?说明这家伙手上水平不低。   这男人往塔楼里走去,八成是去开门了。   怎么办?   先走,让尸鸟探路?   不一会儿之后。   五头龙,六个活人和一个尸鬼自西桥望出发,沿着荒凉寂静的小路往西边而去。   大概是影子塔唯一幸存者的安德鲁·塔斯低声念念叨叨,米歇尔伯爵不时犹疑打量那个“冷手”,琼恩愁眉苦脸,奥利昂朝我挤眉弄眼,丹妮莉丝则在不断安抚自己暴躁的“儿子”。   在陆地上爬的魔龙显然不大高兴,加上兄弟韦赛利昂的死,雷哥和卓耿十分不安,中间差点把安德鲁·塔斯爵士的裤子给点上了火。   五头龙身上都绑满了辎重,这是出于琼恩的坚持,因为向导似乎不大靠谱,要做好迷路的准备,影子塔附近可没什么北境的村落,如果到时候要龙飞的话,再卸掉一些就成了。   “你说现在如何了?诡异的冰龙,听起来没完没了。”身后奥利昂搭话琼恩道。   “不知道,这些都是故事里的东西,光是尸鬼就超出我的想象。”琼恩·雪诺回答。   听到琼恩的声音,“冷手”回望了一眼,假如他真是班扬·史塔克,或许会关心一下自己的侄子?不过也说不准,尸鬼都是死人,都怀有使命,谁知道它们会怎么想。   “还没有动静,”我则回答,“长夜堡那个大缺口附近,没出现尸鬼和异鬼,也没出现什么活人,那头,”我看了一眼丹妮莉丝,“奇怪的冰龙飞走了,什么都没有,但是,快了,各位。”   奥利昂深吸一口气,八成是想到了他梦里自己在冰雪中的死亡,他调笑道:“又是您珍贵的预言?”   “我是实实在在看到,”我懒得再遮掩,“不是预见。”   话到这里。   虽然说臣民不肖,我还是得布置一下,不让他们被一次击垮。   夜里,篝火燃起在大约是狼林最北边的角落,我闭上眼睛,梦瞰北境大地。 第770章 凛冬的寒风(四)烈焰灼空(下)   夜里,篝火燃起在狼林北部最边缘的角落,我闭上双眼,了解局势。   在塞外的黑夜里,尸鸟尽数蛰伏在暗处,雪地与森林中,大部分远远了望,没有靠近观察,比面对百万尸鬼时还要谨慎。   按照我的推测,寒神应该是和夜王有某种联系的,祂能进行各项改善,应该是基于尸鬼在河间遇到的状况,来有针对性作出的。   换言之,尸鸟的事情,大概也瞒不过祂,甚至“三眼乌鸦”的活禽侦查,祂也该知道,那么,这就代表着,为了避免我那子宫多几次流产的风险,最好还是别浪,乖乖躲好。   而在绝境长城以南。   之前洛恩王国的军队确实有一支多斯拉克人和自由城邦骑手组成的队伍抵达了后冠镇,可那只是斥候先头,并没有长久停留。   直到现在,第一批瓦兰提斯人和科霍尔的联军三千人才慢悠悠出现在长城的一百里格之内,甚至都没有抵达长城地界,连上北境与君临王室送给守夜人的土地,布兰登的馈赠和新赠地,也就是属于守夜人的领土,只有五十里格宽。   毫无疑问,这支先头部队算是骑兵与骑马步兵的结合,走了那么久才到这里,消极待命自不用说,我不用想都知道,假如在冰天雪地缺乏工事的情况下他们碰到异鬼会发生什么?自求多福吧。   另外…在西海岸———   寒鸦飞过天空,我看到灰蒙蒙的天空下,三艘长船靠近了溪流地,铁民?他们应该大部分被组织起来了才对,如果是劫掠者的话,这时节跑来北境打劫,不知道该说是慧眼独具,还是傻得满脑子冒气泡。   我飞抵这三艘船,看到了葛雷乔伊家族的海怪黑旗,还有临冬城的奔狼旗帜,两名贵人站在船头,杵着拐杖的罗柏·史塔克和席恩·葛雷乔伊一起,原来如此。   我没工夫管席恩的具体工作,只记得他并没有到三叉戟河的战场,似乎是被派往沿着黄金大道去组织西海岸的舰队了。   就眼前这一幕看,很明显,迫不及待的少狼主,啊,现在应该是狼主了,狼主临冬城公爵罗柏急切想要回家,光复临冬城,因此,在得知我的军队已经做到这一点以后,就率领亲军背上,将军队托付给了莱拉·莫尔蒙或者哪位资格更老一些的北境贵族。   那么,我们的狼主会找谁呢?毫无疑问,当年在临冬城当养子的席恩·葛雷乔伊就是其中之一。我看到席恩表情很放松,过去那些天见到的,他脸上的阴霾似乎尽数消失不见,可想而知,能够从自己家族及母邦,与自己成长的北境之间的矛盾脱身而出,甚至看到二者重新联合,对席恩来说必然不是坏事,他说不定还在暗中悄悄感谢这一次长夜呢。   不过,现在这时机可不大好,或者说非常坏!   出现在这里,并登陆,只怕就约等于要赶赴这一场“午夜之战”了,而北境的其他人,不说难民,军队要么还在河间干冷的国王大道上慢慢向北,要么就是屯兵在兰尼斯港和西境人打架斗殴。   组织数十万军队北上哪有那么简单,受限于技术水准,得一批批慢慢来,只希望在被杀光前,这种被逼无奈的添油战术不会造成太多的白白浪费。   因此,罗柏这是冒险,这家伙这么多年的教训苦头还没吃够吗?!   啧啧,到死都是少年。   另一边,东海岸。   白港已经有从潘托斯登陆的军队,一片狼藉的城市依旧是白色,大雪覆盖的白色,内中找不到半个活人,不管是人鱼宫里的密室,还是外头狼穴里的旮旯,不同于久经与野人战火的影子塔,这里的人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准备不足,所以近乎全部绝迹。   大概是因为就连老鼠和蟑螂都逃不过肆虐而过的尸鬼,因此这里倒是有不少储藏未开的粮食、鱼干、金属和各类木材,屯驻在城市里,让厄斯索斯的来客们士气比屯驻泪江和恐怖堡那个穷僻之地的人好得多,他们正在紧锣密鼓地,将荒废却没有被烧毁蹂躏的剩余设施重新投入使用。   可见,就是我波顿家族的地皮没得刮,所以之前那帮将官才会吵吵嚷嚷,也正常。   白港会是整个北境最后的防线,尸鬼大军是不会略过这里直接南下穿过卡林湾,通过颈泽的,我确信。   至于恐怖堡里…   我不是很对这里即将会死掉的人们抱有太多的关注,这不怨我,自己都不想好好打仗就会撒泼闹事,我管他们呢?   除了多米尼克和艾莉亚,这二位可不能出事,以及伯比尼达,算是比较乖觉的一个瓦兰提斯学者,然而我的剥皮卫队要扭送他们走人时,却发现,只剩下年轻的伯比尼达好端端地在计算账簿,其他二人均数失踪。   毫无疑问,是听到了撤军的消息,不乐意离开。   真是麻烦!   我睁开眼叹息了一声。   不管是在北境各堡各地巡游的小股骑兵(因为士气和辎重,也只派得出小股),还是驻守在恐怖堡与白港的大军,丝毫都没有做好战斗准备,他们执行了我的命令,我这一次控制尸鸟也给了他们一些警讯,可是从心态上,这帮人完全就是在混日子,赌博泡妞,行军阵型宛如散步。   这才是这个年代军队的常态,缺少了当初在河间那种急迫感之后,士兵的素质极剧下滑。   这个麻痹大意的状况,一直延续到了第三天。   当我们抵达海岸线上,冷手面对我们告知了此行的目的地:   “熊岛,活人,然后北上,你想要的,就是如此。”   我点了点头,如果不能让龙飞起的话,如果要徒步走好几段的话,这的确是要比光靠五人五龙过去好得多。   就在这时,我转头看向数百里格之外,双目牢牢盯着那个方向。   “怎么了,王上?”   奥利昂似也有忧虑,随着我的视线看过去,他大概是心有所思,竟然没空调戏暧昧。   “那头冰龙,韦赛利昂,”我小声说,不让一边望着海水,一边抚摸卓耿鼻尖的丹妮听到,她的魔龙雷哥倒是听觉灵敏,似乎朝我看了一眼,“韦赛利昂,烧了后冠镇和抵达那里的人,他制造了三千个异鬼,冰甲,没有武器,但是有长长的指甲。”   是的,这是事实。   或许比不上之前的异鬼,但是我能感觉得到,这算是某种劣化版本。   异鬼的职能有两个,一个是担任指挥中枢,一个是作为超绝的战斗力量,先锋冲击,或者斩首,毫无疑问,寒神把异鬼的第二个作用剥离了下来,给予了一种比之前的异鬼要弱?(否则没法打了),但是比之前的异鬼有更多数量的,祂新创造出来的,中坚精锐。就好像人类当中久经训练的披甲士兵一样,未必如骑士一般自小饱经训练,却也是职业士兵,比起农民征召兵要强得多。   后冠镇处烈焰灼空,黑火吞噬了一具又一具人体,让之散落成冰块,随后有凝聚成傀儡,现在我确定了,一场悄无声息的军事变革正在长夜军团里产生。 第771章 凛冬的寒风(五)困局 (上)   我猜的不错,异鬼很快就暴露出了它们的新改进,至少是一部分。   不过,暂时,我没空理会,我们六人一鬼还有六条龙,正在荒野和海面上远行,之前统计的时候我差点把半疯的守夜人安德鲁·塔斯给忘了。   不露脸的尸鬼“冷手”一直阻止我们骑龙飞天,为了不作死,我和丹妮莉丝都没有反对他的意见。   尤其是丹妮,她心疼自己的魔龙心疼的要命,韦赛利昂之死让她好久都没缓过来,整个人傻了好几天,连寒风都无可奈何的容颜憔悴了不少,看起来,和前世电视剧里那个…死了龙之后反应和死了小狗差不多的龙之母区别不小。   结果就是,我们靠着厌烦这一切的魔龙,和停留在海边、看起来破烂不堪随时会坏掉的小船,前往可能是附近唯一一个安全所在,熊岛。   熊岛是莫尔蒙家的领地,犹记得当初就连够穷困的波顿家族也看不上这个穷苦的地方,依照我曾听过的评价,熊岛北临塞外,海有铁民,本身物产不丰,贫瘠孤苦,长期以来,这里除了可能会产出一些不错的战士以及指挥官之外,并没有多少出彩之处。   在长夜中的破晓时分,我们抵达了熊岛的外围,靠近岛屿的地方已经结上了薄薄的冰,这让我们不得不命令龙来破冰,火光乍起,龙面狰狞,引起了遥远岛岸上的阵阵惊呼。   岛上聚集的人数超过了我的想象,好些铁民和大群的野人作为衣衫褴褛的苦力出现在我们面前,扛着渔网和渔筐。   “他们一定是逃难至此,不敌后恳求收留,”琼恩·雪诺小声推断,“看得出莫尔蒙家族还不错,就和‘熊老’一样大方,他们吃的很好。”   我忍住没告诉他一件事,上一个主掌莫尔蒙家族的男丁乔拉,是因为将偷猎犯偷偷卖给商人才被他琼恩的父亲给追捕,最后逃到了维斯特洛。   对于琼恩那看莫尔蒙家族时如此纯真的好印象,我只是颔首同意。   立熊旗帜招展,前来迎接我们的,正是小熊莱拉那位,黑发褐瞳的严肃小妹莱安娜·莫尔蒙,方年不到十三。   她小小的身子在侍卫她的六个男女中间看起来就像是玉米杆子下的土豆,“我曾经听过你的名字,”小丫头语气严肃而尖锐,“我们将以对待贵客之道,来接待您,波顿家族的莱雅拉,据说是红王的女人。”   噗嗤,这一声问候让奥利昂憋着没笑太夸张。   “这附近最近如何?”我瞪了一眼又没个正形的龙王。   都这时候了,什么鬼人才能笑出声来?   有趣的是莱安娜也横了他一眼,“我的子民见到有腐烂了一半的人游弋在海岸边,还有白色的骑士骑着死去的熊,不过最近并未见到有什么如此异常的怪相,您和您的同伴就来自北境,想必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消息。”   “说不准,”我叹息着如此回复,“临冬城公爵几日前在溪流地登陆,正在往临冬城而去,大部分的北境贵族要么悄声无息,要么身在南方,活人正在卷土重来,返回北境,可是异鬼的大军在失去了百万主力之后,似乎又有重整旗鼓之势。”   “如果史塔克家族相召,我们将欣然奔赴战场。”她总结。   “很难,消息很难到熊岛上。”我说,“只怕他死了,你们也只有干等。”   实际上,虽然熊岛的男人女人骁勇强悍,可是其数目虽然不至于与电视剧中一般只有六十二位,却也只怕不到五百,罗柏·史塔克,现任的临冬城公爵只怕没有那个想法派出已经吃紧的船只来召唤这座岛上不多的士兵。   “那我们会为史塔克家族,在这里守候到最后一刻。”她的语气铿锵有力。   “不提这个,我们不是来求援的,虽然我们希望你能派出一些士兵。”   “恐怕不行,不管是什么红王,还是君临的国王,都没有权力让莫尔蒙家族应召,”她直截了当的回绝,让正在制止不安魔龙,安抚镇民的丹妮莉丝瞟了一眼,“虽然,我不是熊岛伯爵。”   哈?!   “说了半天,你就是个丫头。”米歇尔伯爵忍不住了。   “我是熊岛伯爵的妹妹,莫尔蒙家族的一员!”莱安娜毅然回呛。   整体而言,熊岛乏善可陈,我们所过之处所见到的大部分人都是渔民,有少数的田地和谷仓,冬季里不见半根作物。   路上,莱安娜谨守北地礼仪地介绍了前一个熊岛统治家族伍德福特的墓穴和纹章,还有铁民占领此地时留下的痕迹,到了中午时分,我们抵达了莫尔蒙家族的村落,或者说庄园?   这里看上去和当初我在恐怖堡外的野种庄园差不多,泥巴敷的栅栏围着建筑,石头院门上雕刻着一个披着熊皮的女人,一只手挽着婴儿喂奶,另外一只手持握战斧。   这便是熊岛的象征了,这里的男子时常外出打渔维持家计,当铁民或者野人来袭时,熊岛的女人们必须拿起武器,一边哺乳,一边保卫家园。   很快,我就见到了莱安娜和“小熊”莱拉的姐姐,“母熊”亚莉珊·莫尔蒙,这个女人有粗壮的四肢和结实的躯干,皮肤粗粝,手上全是老茧,我们到来时,她看着她没有父亲的两个孩子玩耍。   在另外一面。   异鬼的攻势,在节节败退的人类面前展开,我也借此机会了解了一番它们现在的把戏。   在我的眼皮子低下,明目张胆的巨大风暴席卷过最后壁炉城的外围,风暴中有一个肉眼可见的六十米半径风团,进入其中的活人纷纷迷失心智,被异鬼轻松杀死。   紧接着,是碎尸构成的蛆虫,长度未知,大概有木柱子那么粗,这些所谓的蛆虫大概是对尸体最大化地利用,当虎袍兵用黑曜石长矛戳刺时,只能让其一部分的碎肉化为飞灰。   夺下最后壁炉城的虎袍军共驻扎了两千,如果只是尸鬼,或许还能坚守,可是面对稀奇古怪的异鬼,他们毫无招架之力。   如果再加上之前所见的空心黑火的话,我已经见到了三种新型的异鬼了。   寒神,又还会给我多少惊喜呢? 第772章 凛冬的寒风(五)困局 (中)   熊岛的代理领主亚莉珊·莫尔蒙粗豪健壮并且牢靠,笑声响亮,让我想起曾经有缘一见的老梅姬夫人,她们几姐妹的母亲。   我们在她的厅堂里享用了咸鱼、面包干和太酸的葡萄酒,这里挂着莫尔蒙家族的纹章挂毯,看起来就和厅堂本身的桌椅家具一般又破又旧,还带着虫洞,直让人怀疑这家族里的人是不是平日也和外头穷酸的领民一样忙着从地里和海里刨食。   这顿毫无亮点的晚餐之后,是商议时间。   “您要什么,这位,红王,还有这位君临来的丹妮莉丝女王,我对你们保持敬意,实际上我的名字就来自亚莉珊王后,当初曾经前来北境视察的那位,除了疯王之外,对坦格利安家族莫尔蒙毫无怨言。”   巧的是,“疯王”伊里斯恰好便是丹妮莉丝的爹。   一剑刺穿丹妮莉丝的自尊!   “嗯,”龙之母点了点头,“了解了,很高兴当初亚莉珊王后的事迹依然铭刻在莫尔蒙的心田。”   “至于波顿家族,我一向以为我们平起平坐,当然,当初卢斯·波顿确实在城门外挂满了被剥皮的人,这一点让我们很羡慕,因为莫尔蒙没那么多人可以挂。”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不是温婉或者说善于忍耐的丹妮,“我可以主张为您换一块人皮够多的地盘,或者把您挂墙上。”   她翻了个白眼,“总之,你们只有一个私生子,琼恩·雪诺,我能从这孩子的脸上看出史塔克家族的痕迹,或许还有那么一丝——”她看了一眼瓦雷利亚钢剑“熊爪”,本该是莫尔蒙家族的族剑,“我舅舅的殷切期望,但是我不清楚他心里到底是不是史塔克,或者能不能代表史塔克。”   “我是代表守夜人请求您的帮助,”琼恩直白地忽略了史塔克这个族名,人家真名实姓可是大名鼎鼎的伊耿·坦格利安,“长城被打破,异鬼来袭,我们需要组织队伍远征寒冰湾,走海象民的故园,深入永冬之地,去一劳永逸地了结灾难。”   “如果你要求让我的士兵去长城上援助,例如——你说的没人幸存的影子塔,”亚莉珊粗糙的脸蛋朝向安德鲁·塔斯爵士,可能是影子塔唯一的幸存者,“那我欣然从命,可是你,司令大人,你要我们跟你出海,这简直就是扯淡,长城的方向不在海上,我拒绝相信你说的话,实际上,如果不是有两位君主和五条龙为你提供担保,你现在已经被捉拿归案了,可能是守夜人逃兵的,私生子阁下。”   “呵,听到了吗?”我忍不了这裱子的气焰,靠上椅背,抱着双手,“快感谢我们琼恩,否则你就会饿死在监狱里。如果我们让龙焰来交谈,莱拉·莫尔蒙之姊,效果会不会好上不少?”   亚莉珊眯上眼睛,“你应该知道,莫尔蒙家的母熊永不屈服。”   “我才不在乎,要赌一赌吗?”我面色不变,全当此刻身后响起的拔剑声并不存在。   谁他妈有工夫在这里和她瞎聊,等到有结果,说不定夜王,或者代替夜王的鬼知道什么东西已经坐在铁王座上啃人腿了!   “那你只能收获一座燃火的熊岛,”她阴着脸说道,“或者退一步,我允许你在我的徒刑工和囚犯里征兵,就像是守夜人一样,而你,则尝试去要罗柏·史塔克那一枚铜玺戒敲下的文件,然后我们自然会为北境而战,莫尔蒙家族从不食言,波顿。”   哎哟。   这帮人说话的口气,浑然让我以为自己活在五年前,还呆在北境的时候。   感觉自己的头衔,什么红王,洛恩王国的女主人,全是扯淡,去了一趟自由贸易城邦,在这些人看来和旅游差不多,态度没有半点转变。   如果我不是红王,只是波顿家族的女儿,陪着龙、丹妮莉丝和守夜人总司令来此,八成也就是这个结果。   “很好,那么行吧。”我转眼看了眼几位同伴,“我们要熟悉冰封海岸的人,那帮海…海象民,还是海豹民?最好。”   海象民是住在冰封海岸上的野人,他们住冰砖造的房子,坐有冰原狼那么大的狗拉着的海象骨头所制雪橇远行,信奉冰雪之神,喜欢用野兽的名字给自己命名,在谷地有一个蔫巴巴的首领还活着,名字叫大海象。   冰雪之神,听起来和寒神是不是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不止,”亚莉珊·莫尔蒙,代理领主,八成马上就要当正式领主的女人喝干净杯中酒,她说道,“这里关着二十个守夜人,前久死了六个,还剩下十五个,如果你们所言是真的,那么,是时候让他们重新归队了。”   还真他妈把人当逃兵抓了。   当天下午,我们好说歹说找来了三艘自告奋勇的捕渔船,不过他们的船似乎像是从铁民那儿缴获的长船,结构像。   紧接着,桨手也给我们配齐了,野人,大部分确实来自海象民,领头的女人叫白熊,看起来有点像是前世的东亚人种,还有守夜人,面黄肌瘦,一共十三个,有两个残疾了没法走,以及铁民海盗,约摸有六个,都是三十岁往上的老头,据他们说来此有几年了,同船人大都被心甘情愿地处死,去侍奉淹神。   “哈——”   我看着他们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王上?”奥利昂的声音响在我身后,“七十号人,那么,我们还得再从影子塔运一趟辎重,回去一趟,应该来得及?”   “按照之前的速度,在它们抵达白港之前,还有一个多月?”   “那是地形不熟,”我阴郁地道,“如果知晓地形和活人的据点,这个时间可能可以缩短到一个月左右。”   没错,一马平川,从绝境长城到颈泽附近,只需要一个月,快马可能半个月。   “一定来得及,来不及您也没办法,总得有人去打猎,去侦查,去带路。”   “感谢你的安慰,听起来好多了,”我瞅了他一眼,“怎么了,奥利昂,这一次,不怕出征未捷身先死了吗?你的预兆要发作了。”   他轻松地耸了耸肩,“预兆无法违逆,当初的瓦雷利亚不能,我自然也是一样。”   作者的话:之前的异鬼大家看出死灵原型是啥了吗?上次说对了,是空旷。 第773章 凛冬的寒风(五)困局(下)   就某种程度上来说,奥利昂说得对。   冰与火世界的预兆无法违逆,虽然说,不一定会以人想象的方式发生,我不知道奥利昂看到了什么,也不知道他凭什么判断自己就一定会死,不过显然,他到时候不会过得太一帆风顺,至少这个千年王八是看到了一些不好的,让他足以判断自己死定的事儿发生在他自己身上。   不过,这种结论,用不着他做龙梦,我也得得出。   我们从熊岛出发,向北方航行,到了一周之后,冰封海岸遥遥在望。   看着晦暗夜空之中那条几不可见的地平线,人们中有些松了一口气,有些则紧张了起来,三艘差不多已经确定是铁民长船改造的航舟里,嗡嗡声乍起在寒风中,他们在低语自己的恐惧。   被从押解和劳役里解救出来的海象民“白熊”,在我身边喃喃自语,口气惊惶不定:“死人活了过来,它们就在岸上等着我们,我们这是自寻死路。”   她的话让周围的桨手和苦力面色惊疑不定,动作也变得迟缓。   “没关系,我们已经击败了他们,”我面容凝重地眺望着远方,“这一次,定然会安然无恙。”   我不可能和所有属下告知我的忧虑,尤其是这些不叫人放心的临时受遣者。   “可是,”“白熊”执拗而懦弱,她争辩道,“它们没那么容易打败,冬日的冰雪使者浑身白色,带来了——”   “我不在乎你们对它们怎么看,”我毅然打断她扰乱军心的言语,“陆地就在前面,我会带走所有的给养,或许会给你一泡龙焰尝尝。”   恰是此时,低空掠过的石龙【贪食者】掠过众人头顶,所投下的阴影几乎掩盖住了整条船一时半刻。   来的正好,让我的话多了不少说服力。   “白熊”不再言语,再蠢的人,也该知道传说和故事里的威胁,比起眼前的威胁来说,哪一个更重要。   我转向了终于披上棉甲和斗篷的丹妮莉丝,她穿着莫尔蒙家族一身黑色的衣物,也和我一样在眺望远方。   丹妮莉丝这个名字来自于一个很著名的预言者,“梦女”丹尼丝·坦格利安,这个女孩曾经在梦中见到了瓦雷利亚毁灭的场景,从而让采信了她言语的坦格利安家族,自瓦雷利亚搬迁到龙石岛,就此逃过一劫。   坦格利安家族在瓦雷利亚自由堡垒之中算是比较年轻的龙王家族,和奥利昂那个以死神为名的贝勒里斯家族完全比不了,这一点,看我那位巫术王子前夫的种种巫术就足以一见端倪。   可是似乎坦格利安的预言之梦能力非常强大,至少,只有他们是整族人全部脱离了危险,而不是像奥利昂这般,仅仅跑出来了一个。   那么,看丹妮莉丝当下这副忧心的表情,我就有些好奇了:“怎么了,丹妮,你在看什么,又,看到了什么?”   龙之母闻听了我的问题之后摇了摇头:“我没看到什么,莱雅,我在想之前的问题,我和亚莉珊提起了我的大熊,乔拉爵士你认识的,结果她似乎很不高兴。”   “他曾经将偷猎者卖给自由贸易城邦的商人。”我提到,“你知道,在七国,这是严重地侵犯了律法,无人可将他人奴役,铁律。”   来自七神的教义,北境尽管不信奉七神,却也将之作为法律来遵从,似之前熊岛上对罪犯的劳役只是暂时之举,是因为过冬时同舟共济的必要,更是无法让那些逃犯得到临冬城的审判之前进行的暂时处置,至少明面上的说辞是这样。   熊岛领主当然有司法权,甚至在有合法理由时可以直接给犯人一条绳子了断在树上,可是涉及到了十几个守夜人,还有大批野人带来了匪夷所思的消息,那就必须扪心自问一下是否要简单粗暴地处理了。   “为什么?”丹妮莉丝不由问,她当然知道将人贬低为奴,在七国意味着什么,“虽然熊岛很穷,但是我不觉得那头大熊是一个为了钱就践踏法律的人,他应该会和他父亲一样,在多年的领主生活之后,加入守夜人,这才是我认识的乔拉爵士。”   我看了她一眼,“那你真想多了,从五千里格之外我都能从乔拉·莫尔蒙身上嗅到野心的味道,丹妮,不过他确实不会违背律法,如果没有必须的原因的话,这么说吧,他娶了一个来自海塔尔家族的妻子,来自全七国第二大城市旧镇,从出生开始就爱慕奢华的那种,你应该能想象得到结局。”   “那他为了自己的女人?如果我是临冬城公爵,我会悯恤这一点,在维护律法的基础上。”   我挑了挑眉,难道这就是我和她思维的差异?“再加上流亡逃跑呢?”   “那何必管,他们过他们夫妻的日子去了,难道我还要把他们抓回来?”丹妮嗤笑。   这个嘛。   如果是我的话,那说不定还真会。   “怎么?”丹妮看着我的表情,“只要不是要谋害我,我何必去和他个人的幸福较劲,不是吗?”   “那维护律法的权威呢?”   “他以领主的权能来肆意剥夺他人的自由,于是他失去了领主的权力,这本身就是在维护律法的权威了。”   啧啧,听听这自我安慰的话,人和人还真不一样。   我们抵达了冰封海岸,并登陆,苦工和桨手们在被准许拿武器的守夜人看押之下将辎重丢到了岸上,这周遭全是危机四伏的浓雾,就如同当下令人不安的时局一样叫所有到访者害怕,大家全都不言不语。   我记得,在之前启程的时候,我们让龙们跑了两趟影子塔多运一些东西,多出来的全算是补偿给熊岛的礼物,从影子塔到熊岛要走三天,可是飞只要半天时间,因此这很划算。   借助石龙的眼瞳,我没见到任何让人起疑的异象,包括异鬼,也不见踪迹。   不过这不能说明什么。   “‘白熊’!”我呼唤向导,“你们最近的村子在哪里?”   “白熊”紧张地看着四周,她之前和现在的通用语口音,听起来都像是在吐痰,各种奇怪的大舌腔,“走了,全部人都走了,这里,不过这里有一处避风的地方,有猎人埋下了一些东西。”   “你是说,你们那种狗拉雪橇有本事把所有东西都运走?”我盯着那张形似前世爱斯基摩人或者萨米人的东亚脸蛋,“别骗我。”   “我会,我会努力找到地方的,屈膝之人。”她最终咬牙说道。 第774章 凛冬的寒风(六)永冬之地(上)   凛风来袭,夹着雪花和碎冰铺天盖地,灰白色的雾气几乎笼罩住了这被夜空所统治的世界,仿佛时刻在提醒着艰难跋涉的人们,这里是距离文明地区遥远的北方。   “呼——”   我们走在其中,用绳索绑缚在各自的腰上,巨龙不时飞起,它们倒是依旧神采奕奕,龙影时刻飘过头顶,有时是丹妮莉丝在驾驭。不管是绳子还是龙,都是在防止有人掉队,可惜即便如此,第一天夜里,依旧有四个麻绳套里不见了人。   “他们一定是跑了,或者踩进了冰缝里,摔断了腿。”   讨论起这件事时,米歇尔·雷德佛摩挲着手上的名剑“黎明”,如此评价。   “不会,后面大家小心一点,火把举高,相互离得近一些,”我吩咐道,“踩破冰的人会呼救,有脑子的人也不会想要跑掉,孤身一个进入危险莫测的冰原,八成是出事死得无声无息了。”   我说这话绝非是危言耸听,有时我们会见到隐约的绿色幽光,不知道是原先的雪橇犬变成了狼群,还是说我看错了,那其实是尸鬼和异鬼眼睛所发出的蓝光?考虑到这里人迹罕至,有活物不是不可能。但是或许尸鬼大军也扫过了此地?毕竟长夜之灾不像是会放过一草一木的模样。   答案如何既无关紧要,也无法得知。   夜里,我们睡在被遗弃的海象民冰屋里,第二天的路上又丢了五个人,大家越加紧张了,就连最积极,将永远解决北地隐患当做自己责任的守夜人总司令琼恩·雪诺,也有些踟蹰。   “这情况不妙,”琼恩总是阴着他的脸,连微笑都带着一种忧郁的感觉,更别提此刻他一点微笑的兴头都没有,“短短一日就已经有四分之一的人冻伤,野人和守夜人还好,那帮铁民还有你的朋友,王上,那个谷地剑客,他们压根就不了解凛冬将至的压力,还以为是永远的夏天。”   “米歇尔·雷德佛算是不错了,”琼恩进来这会儿,我正在处理冻住在鞘里无法拔出的黑暗姐妹,这鞘华丽归华丽,沾了点雾水就把剑给黏住了,用布和毛太多,不如用小刀割开算求,“谷地山多,多少都了解一些雪灾的情况,虽然他和我们一样,这辈子头一次过冬。”   “您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琼恩直言不讳,“我是说,咱们这样走下去,除了多添几个尸鬼得砍之外,毫无意义!我们带着的这些人,肯定会死在这里,成为敌人的食粮!”   “那怎么办?”我问,“魔龙和石龙全身辎重,飞高了不成,飞低了就是靶子,地面上没人,你猜韦赛利昂的事情会不会重演?我们需要一些士兵,还需要劳力来面对更多的突发状况,只有几十个人已经是极限了,当初我可是策划派出多支数百人的探险队呢。”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之所以不敢骑着龙飞,不但是由于“冷手”的劝告,更是由于我已经没谱了,太多的未知,让我无法相信,自己能光靠着几个勇士和龙获得胜利,现在能多抓一些东西就多抓一些,以防不测。   实际上我的尸鸟已经去通知南方的铁群岛和兰尼斯港,尽快派出舰队前往熊岛,或许我会需要支援,对于比北境财大气粗,资源更丰富的西境人和铁民来说,多有一支千人左右的武装前往熊岛绝非难事。   这事我也告知了亚莉珊·莫尔蒙,她没有吭气,我估计,她应该有脑子知道什么时候该恪守为史塔克效忠的职责,安稳防务,什么时候该乖乖听从安排,接受外来的军队。   琼恩最后只能叹出一口无奈的气儿:“那您最好在冻掉几十对耳朵之前,尽快找到您要找的那个…不知道身在何地的罪魁祸首了,你之前似乎提到过那是寒神?”   “是的。”我没法评论啥,简单地回复。   “呵!屠神,我可以吹给布兰听。”   我赞同地点头,“那可是能让绝境长城再无一用的千秋伟业。”   现在,谁还不知道?   长城不是用来防御野人的,是用来防御阴森恐怖的魔法和尸鬼的。   在无可奈何的年轻守夜人指挥官走了以后,我闭上眼睛,开始关注大局。   北境,一片血海。   与冰封海岸同样铺天盖地的浓雾出现在了北境西海岸的溪流地,这里本是莱斯威尔家族的领土,如今已经被荒弃。   那位莱斯威尔家的老伯爵罗德利克,我名义上的母亲蓓珊妮和达斯丁家族那位芭芭蕾夫人的父亲,他似乎逃跑得很快,现在大概是在海鸥镇里享受人生,至于他的领民和表亲?那就自求多福了。   至少当莱拉·莫尔蒙扬起莫尔蒙家的熊旗,和乔拉·莫尔蒙一起抵达这片海岸时是如此,广袤的马场和牧场被荒废,只有枯骨与白雪陪伴着曾经是北地马源的溪流地。   五千名北境的枪兵、长弓手和骑兵就地展开,他们中有些是我的人,有些是南逃的北境难民,这支军队没有遇到阻碍,很快就在罗柏·史塔克留下的卫士带领下,踏上了前往临冬城的路。   嗯,按照事先的安排,北境军队首先集结到临冬城,接着向我的洛恩王国军队接收各个城堡的防务,最后再由残存的家族收回自己的领土,绝嗣的那些堡垒,要么荒废,要么交由新的封建臣僚去安置。   很正常的套路,偏偏遇到了问题。因为在目前的局势下,这五千人马最好是就地防御,虽然溪流地没有大的城堡,但是依旧有工事可以依仗。   毕竟按照人类行军的速度,等到这帮人在风雪里抵达临冬城,恐怕尸鬼大军已经把他们吃掉了八百遍了。   于是我派出尸鸟通知了莱拉和她手下的五千人马。   可是,他们却不同意。   夜中,在狼林中扎下的军帐里。   “看,红王的纸条,这是她的忠告。”马上的莱拉找来自己堂兄乔拉的时候,将纸条递给了他,这可是莱拉头一次和自己这位潜逃海外的堂兄交谈。   “这纸条是怎么到你手上的?”秃顶的乔拉爵士,丹妮莉丝的大熊。   “她的修士给我的,”莱拉叹息,“我也不知道这其中奥妙,不过之前,她在孪河城的战斗里,提出过不少意见。”   “你打算听从?”乔拉摇了摇头,“临冬城距离这里不到两周路程,临冬城公爵有令,北境军队哪能不从?如果溪流地有必要防守的话,可以告知后面登陆的‘妓魇’霍瑟·安柏,和‘弑君者’,我们得尽快赶去找那个罗柏,在他被土匪或者自由城邦人掐死之前。”   “当然不,我只是怕…她的警告里,蕴含着的信息,尸鬼回来了。”   她说得没错。   这支五千军队行军途中的第二天,莱拉便亲眼见到了…   不同于她在南方遇到的尸鬼,而是活生生的梦魇! 第775章 凛冬的寒风(六)永冬之地(中)   当我开始在冰屋里睡下时,其实南方还是白天,对长夜下的人来说,昼夜没给人的作息有太大的影响了,因为分不清,时间感错乱。   梦里,我不安的心志依旧在观察南方的局势,只见天上的阳光被遮掩在乌云之后,一如萤火虫的光芒一般缥缈,落白飘飘,五千名北境的长枪兵和长弓手行走在积雪之中的狼林里,在莫尔蒙家一对堂兄妹的带领下,向东方的临冬城跋涉。   每一个士兵都包裹得严严实实,就连耳朵和手指也全覆盖在皮毛之中,他们艰难而散乱地前进,口鼻叹出白雾,在地上留下一行行深深的足印。   狼林很安静,太过安静了些。   不过这也不算奇怪,不提冬季的严酷,经历过了异鬼带来的灾难,又有什么活物鸟兽能够存留?那遮掩在树林间的浓雾里,恐怕只剩下了枯骨。   然而,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窥伺?乔拉和莱拉的脸色都不算好,警觉之色显露在两人脸上,我知道原因,似乎之前派出了几队马队前去探访侦查,全都渺无音讯,就连前去查看狼林氏族的百人军队也没有了消息,这确实很微妙。   原因何在?我不知道,我已经大量削减了尸鸟的数目,以防不测。   事实证明,我这样的提前安排,并没有错!   碰!“啊——!!!”   “敌袭?!!”   一声惨叫之后,接着是另外一声,一名披板甲衣的北境老手大喊告警,近乎破了音!   从雪地里陡然冲现了一条黑而粗的影子,就如喷泉一般猛烈而迅捷,直接吞噬了一个士兵,将周围的其他人撞得七零八落!   那是什么?!   我躲在自家惊魂不定修士的尸雀冒着小脑袋探看。   是一头,巨大无比的…蛆?   别搞错,我不是不知道蛆是什么,也不是第一次见到类似的怪物,要知道火蚯蚓的体型可比这条“蛆”要壮硕得多!   之所以我会产生迟疑,是因为其构造。之前在最后壁炉城所见的,只是木柱子一般粗细,现在所看到的,俨然已经有三人合抱一般粗大了。   只见这怪物浑身上下皆是由尸块构成,我似乎隐见到无神的双眼,赤裸的白腿还有长着肚脐眼的腹部,全都零落不成形状,狰狞异常!   按照我的理解,这应该是见识过火蚯蚓以后,异鬼军团拟态制造出的新东西。   可以推测,当初它们或许已经在研究如何尽可能使用无法作为尸鬼或异鬼而被利用的碎尸,在战争,碎尸可不少见,不少尸体会被尸鬼和异鬼切成烂泥。   接着,它们见识到了火蚯蚓,于是判断出火蚯蚓的形态模样最适合这样的“尸块巨蛆”,便立刻“制造”了出来!   让人惊骇的是,这些蛆虫会壮大自己,我看到那名被吞下的士兵被吃掉不久以后,似乎就被内部无数死人和兽类的骨骼及牙齿给剁碎,化为了尸蛆的一部分,接着尸蛆肉眼难查地变大了一圈。   这算是…异鬼的一种吗?   还没有结束。   “围攻它!用火!”莱拉拔出长剑,立刻便下达了最适合的指令,“跑快点!丢掉盾牌!”   然而,士兵们无法跑快!雪地就是这“尸蛆异鬼”最好的帮凶,限制了每一个两足生物的跑动潜能,反倒是蛆虫自己游动着灵活的身子,或鞭或砸或直接吞吃,将本就散乱的行军阵型打散得更加不成模样!   紧接着,当士兵们被这头怪物给吸引了注意力时——   我的尸雀看到林中黑影频现,那是无数尸鬼和骑在死物背上的异鬼正在走出。   尸蛆庞然难杀,就算挨到火焰,也只用抛弃被点燃的那一部分尸块躯体便可,而当士兵被这突入阵型的恶兽给搅闹着毫无防备之刻,他们已经陷入了四周尸鬼的包围。   不用再看了,活不下来几个,只怕要全军覆没。   我在心底对莱拉道了一声安息。   紧接着,我脑海中灵光一闪!   尸蛆,壮大…   蓦然地,我在冰屋里睁开双眼,手一伸抄起长剑“黑暗姐妹”,“都起来!”我大喊,“起来,别睡了!不能睡!跟我来,快!”   屋子里都是女眷,几个女野人,可能全是矛妇,还有铁民,盾女,男人睡在别的地方。   “怎么了!?”“白熊”很警觉,或者说每个人都没踏实,各个立刻抖擞起身,丹妮莉丝起来的慢了一些,她睡眼稀松,显然是比我要更加心宽。   “我想我知道是什么在袭击我们了。”我沉声说,“走,我们去找男人们!”   “那是什么,南方之王?”“白熊”好奇而紧张地拿起铁斧。   “是虫子,长虫,尸体构成!”我想象着那些尸蛆体格还不算太粗长时会是如何袭击,“它们会潜伏在地下,然后骤然出现绞住人的脖子,再用牙齿和骨头把人给切割至死。”   “怎么可能会——”   “能有尸鬼和异鬼,难道你觉得制造尸鬼的神灵就不会对碎尸有什么想法吗?!”   当然,我猜测我们遇到了这样一头尸蛆,可是其体型还并不太大,于是只能先行默默袭击我们这一行人的后方及外围,慢慢增强自己的实力,等到足以挑战我们,或者我们已经衰弱到一定程度,再或者巨龙被干扰时,再一举暴起。   真是险恶的捕猎者。   想到这里,我已经走出了冰屋,只见篝火还在燃烧,不过没人呆在室外。   “小心点,看好地下,尤其是背后,它随时会出现。”我嘱咐。   但愿她们不会蠢到在这时候闹什么内讧。   我们很快到了男人们住的那四个冰屋,米歇尔伯爵、琼恩还有奥利昂倒是都好好地,实际上当我推开挂起的三层毛毯时,正好和奥利昂紫色的眼睛相对。   “怎么了?”他抬头问道。   我扫视了其他人一眼,“跟我来,我想我知道是什么在攻击我们了,有安排哨岗吗?”   “有?我猜那个‘冷手’应该会出现,所以…”   “我一个人都没见到,”我沉声回复。   其实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陷入一个猎食者的觊觎之中时,冷手确实想赶来汇合,它是在去熊岛的海岸上与我们分别的。   可是它已经遭遇了不测。   同样遭遇不测的,不止它一个。我们很快检查过了三间冰屋,等到第四间,守夜人所住的冰屋时...   里面已经空空荡荡,只留下一地狼藉。 第776章 凛冬的寒风(六)永冬之地(下)   呜呜的尖啸使劲儿在响,这是寒风吹在眼前空旷的冰屋里,听着就和那帮失踪的人在哭诉似的。   奥利昂和我刚刚的一番对答实在是…惨得可怜。不过,他这话我该如何回复呢?他说他以为要和“冷手”汇合,就好像在说我们不是迷失在落雪的大雾之中,分分钟冻死人的冬季,而是某个仲夏之夜里,旁边飞着萤火虫,然后我们和个长辈走失了,等着这长辈来追?   轻轻嗤了一声,任谁都明白,有长辈走失可不会出现满屋子人不见,守在火边的哨探也泯然无声的事情,我转身后左右扫视了一眼淡淡薄雾里的篝火周遭,巴不得此刻有一群傻逼跳出来说抱歉我们去野合了!   然而并没有,奥利昂沉默不语,任谁心再宽此刻都不会蠢到问他们人在哪,岗哨没了!   我深吸一口气,原本我会以为,这一路不用担心太多,毕竟夜王死了。   然而并没有。   我原本以为在我们交谈的口气里,更多地是会侥幸地谈论这一番北境归乡的人里能有多少人活下来?毕竟长夜似乎已经结束。   然而,我在做梦,事实就是,打吧,接着打!   我没有再出声,不用我再提醒,这时候全都在醒来的人看到这一幕,哪还能不知道出了状况?   再联系一路上的异常,可以说我们是蠢到无可救药了,一条蛆而已,顶天了一只巨蟒,自我们登陆起,无形中杀掉了十几号人,好似追杀一群老鼠一般!!!   “把,所有人都召集过来。”我再继续回首看向冰屋里。   此刻看来处处都是可疑的痕迹,腿动挣扎留下的深印,臀腹在濒死时的乱扭,第一个牺牲者死时,睡在他对面的人似乎直起了身子,正要喊叫,却被那尸蛆直扑入喉,整张脸都被尸块给覆盖包裹然后扯碎…   那条尸蛆,别看现在体型不大,至少没有在南边北境狼林里,我所见到的,五千北境军队遇到的那一头大,可是——“就好像一条灵活的鞭子,扫荡来去,瞬间就不剩下半个活人…”我喃喃自语。   周围人还是没吭气,只是吐出白色的雾息,不过不用他们开口,我也知道他们的想法。   在这寒风凛冽的荒原上,活人得休息,得进食,还得放松,这些都是最基本的。   任由它这么做下去,当然不行,它在慢慢壮大,我们在被慢慢削弱,怎么看都会是死局,该怎么抓它呢?   我不可能一寸土地一寸土地地翻,那就只有引蛇出洞一条路好走了。   至于怎么引…   我蹙眉开始回忆,这尸蛆给我的感受…   黑曜石?   我思考到这个用了很久的法器时,正巧意识之中南方远处北境里的狼林之中,一阵黑雨飘过。   在重重围困和前线用血肉阻挡的代价下,“射击!”只听莱拉一声高呼,半数仓促上弦的长弓手射出手中箭枝,均是黑曜石箭头,在晦暗的天色下向那头太过引人注意的尸蛆飞去。   紧接着似乎有一阵飞灰飘过,笼罩了那一片泥土,待到风吹灰散后,尸蛆依旧在盘绕,近乎无恙。   这就有点骇人了,难道要削土豆一般一点儿一点儿去削?   我眨了眨眼,最后正好看到异鬼骑兵侧袭击穿仓促聚拢的长矛阵,乔拉爵士用黑曜石战刃去挡,结果手飞了起来。   呼…   没空去可怜他们。   毕竟我现在还自身难保,他们陷入重围,我又何尝不是四面楚歌?   被一只黏糊糊的尸体怪给四面楚歌,呵呵。   可是,我站在这冰天雪地中央扫视四周,竟然是完全见不到一丝半毫那钻地怪物的影子,这抄袭火蚯蚓抄袭得也太过头了吧?   我一咬牙,那么就…   过了大概四分之一天以后,我耳朵贴住雪地,仔细聆听下面的响动,手下人布置好了一个陷阱,挖下一道深深的沟壑,在相互看护的前提下。   龙背上的黑曜石武器全被取了出来,分散到每个人手中,我当然会准备这东西以应不时之需,三十多号人攒紧了手中看似不堪一用的黑曜石矛和斧头,茫然相顾。   “这有用吗?”我听到奥利昂问,我竖起一根手指,让他闭嘴。   大地的传音还是很靠谱的,在起起落落踩在雪地上的步履声之外,还有稀稀疏疏的土动,无疑便是,我们那位,不速之客尸块成蛆了。   “安静,”我示意,“通通闭嘴!”   那声音时近时远,似乎在我们周围兜圈子,又或者是在寻找目标。   现在我们就三十多个人,站得很近,它投鼠忌器。   还有一道壕沟,无疑会相对阻碍它的足步,下意识地,没脑子的尸蛆会在其他方向游弋,它不是很想从壕沟里穿过,它还想继续捉迷藏。   另外,如果是趴在地上的人,对它来说应该会是绝好的目标?得手容易,逃跑方便?   那便处理掉吧!   得让它,滚出来。   我安静地拔出长剑“黑暗姐妹”,“其他人都离开,去和丹妮莉丝以及龙们汇合,米歇尔伯爵、总司令琼恩还有奥利昂阁下,你们三个留下。”   我召唤来石龙保驾护航,然后和他们一起离去,毕竟有龙在此,那条尸块蛆虫似乎会本能地不予现身。   “我们要怎么做?”米歇尔伯爵拔剑在手。   “互相站开一点,凭直觉行事,听到动静立刻打过去,我相信你们的武艺不会伤到自己人。”我继续贴耳听地,语速极快,“我待会蹲着,遇事挥剑,不管看到什么,先砍了再说,记住了吗?”   他们无声点头,依照我的吩咐相互隔绝一把双手剑的长度,约是五到六英尺。   我暂时断开和尸鸟,以及追查“最后的绿先知”那个尸鬼莫波的联系,全身心注意自己的周遭,经过多次锻炼(或者说折磨?)的头脑此刻在风吹雪打下无比清醒,我甚至有一种错觉,哪怕自己闭上眼睛,也能“看到”周围的一切。   簌簌泥动,噼啪冰碎…   要知道,在这冰封海岸到永冬之地的路程里,我们足下的大地渗进水,结了冰,原野下的土壤几乎被整个凝结成一块,俗称冻土,在冻土里挖洞,不说能不能行得通,动静可不小。   只是之前没人想到足下会有危险而已…   来了。   夸啦啦!   我猛然转身,竖眉瞪眼,接着惯性用力挥剑!   可是接下来,我的双眼立刻就眯起。   只见白色的雪一闪,褐色的泥和脏污冰屑四散飞溅,眼前有东西破土而出!同一时间,白色的光和灰色的冷光闪烁,伴着男子的闷喝瓦雷利亚钢与天陨白铁如泼水一般交集而去! 第777章 凛冬的寒风(七)冰龙之墓(上)   噗!!!   火把下闪耀的剑光自它身上绽放,“黑暗姐妹”、“熊爪”、“鳞光”还有剑身为乳白色的陨星铸剑“黎明”,正是四道比寒风和大雪更加冷冽的光芒,三银一白,我眼睛眯成了缝,隐约看到那有碗口一般粗细的杂色粗条被击中,顿时尸块纷飞,一整截都被切碎,露出中间深灰色的碎裂冰晶。   这算是什么?我惊叹于寒神的魔法,那冰晶可能正是异鬼身上也具备的东西,看起来和异鬼手上的冰铸武器差相仿佛,被瓦雷利亚钢与陨石之刃击中以后骤然爆炸,爆炸!   我下意识地猛然回头,以肘臂遮掩。   只听痛呼一声,声音传来自琼恩的方向,我的脸上同时一阵炽热刺痛,大概是被纷飞的碎骨或是冰屑给划破。   “啊!”   琼恩大叫,只听到人体扑通倒地的声音,叫我顾不得心中对于这一幕的悚然之感,转回头瞧。   那头怪物,那头怪物的“尾巴”,不,是尾部的嘴巴,吃掉了琼恩的一只小腿,却挨上咬牙的琼恩狠狠一击。   不!   它根本不需要专门拥有嘴这个器官,这是个尸块构成的怪物,它什么地方都可以张口!   之所以之前表现得像是有嘴,只是因为这样攻击比较方便而已,可不要忘了,之前我们找不到半点遗体或血液。而如果没有急速完全吃掉一个人的能力,怎么可能做得到这个地步?   紧接着,我听到呼呼的火燃,奥利昂的瓦雷利亚武器上烈焰爆起,袭击上了那尸蛆的残肢碎体,在我回头看处,满身都是碎渣的龙王,脸上全是血痕,那尸蛆大概是确实完蛋了,流了一地的碎块,可坦格利安和史塔克的后人琼恩却仰躺在地,咬牙发出痛哼。   “腿,我的腿——”   我看到血液像是从惊呆中恢复了过来一般,先是小股如泉,接着哗啦流出。   “堵住伤口,救人!”我急忙高呼,“米歇尔去拿解药,奥利昂,用火糊了他的伤处!”   用火糊伤到底有没有用?   据说反而更遭,不过作为防止失血过多的权宜之计嘛…反正他本来就有可能伤口感染,不多这一下了。   我顺便看了一眼地上的尸块,发现了其中似乎…   危机终于解决,大家伙儿得以休息,可亏上了琼恩一条小腿和半条命,也不知道这划不划得来。   当所有人都进屋去安寝时,我叫着奥利昂出来看。   看那尸蛆的“骨肉”。   “你过去有见过这个吗?”我用万人珍视的传奇长剑“黑暗姐妹”扒拉着已经结冰快被雪覆盖的尸碎,浑然把过去所学的保养武器妙诀给飘在脑后。   几块绿色的皮,其下的肉是深色,嗯,不过人死了很久肉也是这个颜色,其中的血已经凝固了。   “你是说绿色的皮吗?”他蹲下时确认了一遍。   “对。”   “我在书上看过,也听说在多斯拉克人的圣城维斯·多斯拉克,和他们那个世界的子宫湖北边,有一个伊弗维隆森林,也叫作伊弗维隆诸王国——”   那里,啊,那里我听过,有旧镇的学者猜测,“森林之子”如果确系为真(学士们有很多东西都不予采信),那么可能会不但存在于古代的维斯特洛,也存在与奥利昂口中这个伊弗维隆,因为那里故事和传说中的小人,和维斯特洛的“森林之子”很有相似性。   换言之,奥利昂和我想到了一处。   伊弗维隆诸王国,森林之子…   “你只知道那种绿皮?”我敷衍着勉强一笑,虽然干掉了尸蛆,可是老相识和重要的朋友琼恩·雪诺受了伤,怎么都没法让人开心起来,“我可知道索斯罗斯的食尸鬼也是这般模样。”   当然,我又扒了扒那结上灰白冰层的绿皮尸屑…食尸鬼不存在于这里,它们那种绿色,更多地是因为被真菌寄生才长的,这北境还有眼前的尸块,可不像是会有真菌的模样。   对我的话,奥利昂报以耸肩。   好吧,就是“森林之子”。   森林之子…   那就有个问题了,有森林之子的尸体,被尸蛆袭击的尸体,这中间不能排除很多可能性,首先这尸肉很饱满,我用剑将之翻来覆去地观察时想道,不会是埋藏在这冰原之下,埋了很久的尸体,否则,万年千年的冻尸,不会那么鲜活。   既然如此,是不久前有森林之子在这里毙命?   还是说,有森林之子,在这附近,冒险来到了这里?   亦或是,产生这尸蛆的地方附近,有森林之子,或者干脆这就是森林之子制造出来的?   答案很难说,很难说,恐怕,当下我眼尖看到的绿皮肉,不会是什么无关紧要的发现。   我们继续向北深入永冬之地,在此期间,一直拖着担架上的琼恩。   路上的减员情况好了很多,由于尸蛆的偷袭,登陆后的前三天我们死了总共十个人,此后虽然又遇到两条尸蛆,可是已经有准备的我,总是能及时发现,最后,加上冻死,也不过丢了六个人的命。   在我们行走的这段时间,灾难抵达了北境。   五千北境士兵并未被全歼,莱拉丢了左腕,乔拉背后被撕开一道鲜血淋漓的伤口,不过至少有三四百人逃到了临冬城,异鬼衔尾追击,只隔着半天时间抵达,恰巧放过了临冬城向南求援的信使,让人摸不准它们是不是要围点打援。   异鬼不知道还有人会在溪流地登陆,于是袭击了那里留守的铁民船只,有一艘正好出海捕鱼,幸免于难,结果原本按计划到溪流地的后续部队至少还有西境与北境共四万人,中途却汇集到逃出生天的那一艘长船,得知了尸鬼又来的消息,立刻按照原本不想听的我的命令,一部分北上熊岛,一部分回转到南边的菲林特之指附近待命。那个停靠点在北境西南海岸上,是菲林特家族一个分支的领地,还记得我的老朋友,现在不知身在何处,好似已经没声息的克蕾·菲林特吗?没错,和她是一个姓氏。   而其他地方,也迎来了灾殃… 第778章 凛冬的寒风(七)冰龙之墓(中)   两周后。   进入永冬之地的人还剩下十三个,影子塔最后的幸存者安德鲁·塔斯已经身亡在了某一个早上,就那样睡过去了怎样都叫不醒,大约是太累了吧。   我们似乎迷失在了一片漆黑的白茫茫之中,漆黑是夜色,苍白是雪地冰原的色泽,四周的景色全是一样的,几乎压根就搞不清楚自己是否迷路,是否,是在朝着正确的地方前进?   当然,这只是“几乎”。   “那个雪丘,我们是不是曾经经过过,难道我们是在这里打转?”   第无数次的地,队伍里最清闲的男人琼恩·雪诺问道。   他如今靠在一个三根木头绑成的拉橇上,一堆野鹿、海豹和其他不知道什么动物斑驳在一块儿的毛皮里,在挺过高烧和流脓之后,这位天生贵胄实在是虚弱得不行,索性我还有大概可以算永动机的石龙,来拉动他随队而行。   否则,别说他是伊耿·坦格利安,就算是征服者本人亲至,也早已被抛弃冰野。   “没有,”我看了一眼他说的雪丘,声音有些沙哑,“相似而已。”   累。   其实这些天所做的事情并不多。敌人没多少,之前的时候,还会有尸蛆来搅和,越加深入永冬之地后,竟然是尸蛆都不见了。   所以,每日休息再起,所做的事就只剩下了一个,在昏天黑地的冰原上向前跋涉。   要保持方向很难,景色千篇一律,我们这一行总是不经意间在直走中慢慢偏离,还好丹妮莉丝和魔龙时而上天,冒着随时有冰龙会出现的风险为大家指引方向。   这在天空被灰黑遮盖,连冰龙座都几乎看不见的世界里,尤其宝贵。   这样算起来,除了要靠能量来抵御严寒之外,其实我耗费体力的地方并不算多,多的是单调黑暗的氛围,给自己心里带来的压力。   这一仗以后要是能活下来,我绝对要去温暖的南方,再也不踏足什么鬼北境之类的寒冷区域了。   至于南方,南方北境的战事…   在我们行走的路上,局势越发严峻。   临冬城的方位实际要比溪流地更北,五千先锋军队被尸鬼袭击本身就说明了它们已经出现在了临冬城周围,换言之,现在来看,它们试图围点打援的战略应该是真的。   可惜求援兵南下到了白港之后,白港的军队却在我的吩咐下和其自身意愿的操弄下按兵不动,只是越加戒备,将驻守进荒冢屯和附近其他城堡的兵力收缩,并开始收集船只,以借助尸鬼不能通过的海面,来与尸鬼周旋。   于是,眼见这策略无效,异鬼继续南下,当我在永冬之地走了一整周之后,出现在了白港之外,直指那灰白色的城墙。它们尝试攻城,在没有冰龙的前提下,可惜发现了尸蛆的弱点的我立刻就判断这东西得用瓦雷利亚钢来杀,于是龙鱼叉又有了别的通途,白港一时安全无虞,南方又杀了两只尸蛆。   在攻下集聚了来自潘托斯十万重兵的白港之前,尸鬼大军恐怕不会继续南下,这条狭窄的通路暂时会安全,只是南方从孪河城出发的两万西境、北境和河湾联军已入颈泽上的国王大道,待他们到达卡林湾以后,又需要操心一番那里的布置了。   另一面,恐怖堡。   我的尸鸟眼见之前桀骜相抗的诺佛斯、布拉佛斯及袖手旁观的瓦兰提斯人猝不及防挨了打,他们真心认定战争已经结束,打定主意原地驻守,在我有意无意地,是的,没有借助石龙将他们一扫而空的我,确实居心难说,总之在我仅予警告和建议,没有雷霆措施的情况下,局势自然不大好,“破马者”总督面目阴沉地看着两万洛恩王国军队被抛弃在了野外,陷入异鬼的重重包围。   这里,似乎被尸鬼给重点照顾了。   溪流地、临冬城、白港和恐怖堡,活人的军团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动,异鬼依旧嚣张,就好像之前荡尽百万尸鬼的大胜从未有过一般。   它们拿出了更多的“异鬼”,甚至连植物都不放过,我看到在围攻孤守恐怖堡北方,那个我曾经差点被强暴的林中的两万人,被一种“植物异鬼”给袭击了,它们攀附在尸鬼身上,平日潜伏,在需要时突然袭击,播下种子,让活人被植物藤蔓给掌控。   当长出妖异异常的灰色花朵之后,这“植物异鬼”更是会喷出雾气一般的花粉雾,这花粉雾直接融入到时刻笼罩到周遭的浓郁迷雾之中,不见形状,一些士兵被喷中后没过多久,身上就长出了藤蔓。   加上之前的尸块蛆虫和诡异风暴,还有空心黑火,这已经是第四种新见识的怪物,不但是碎尸,看来异鬼已经连植物也不放过,或许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制造出一个与夏日世界完全不同的自己的生态圈,其中饱含对外人来说全是致命的怪物。   说起来,恐怖堡那边紧张得要命,不管是维斯特洛的骑士还是自由城邦的佣兵都提起了万分精神,可是,我哥哥和艾莉亚哪里去了?   我晃了晃脑袋,让自己的精神从远方不妙的态势里,回到当下的永冬之地。   呼出一口白息,看着火把外的浓雾,再看看脚下冰得结实的土地。   这一路上还会碰到什么样的东西呢?   夜里,我们找了一个低洼地宿营,第二天再度出发。   快到中午的时候,丹妮和她的龙外出低空探查,不一会儿她竟然回返了,卓耿巨大的翼影从迷雾中出现,落到了我们面前。   “怎么了?”我揉了揉冻僵的脸蛋,显然她不该那么快就回来,定是——“有什么不对吗?”   丹妮穿着一身袄衣,里面填满了羽毛与羊毛,她银发下的脸蛋一片苍白,乍看起来就像是一头异鬼,“说不清,”这龙之母声音清冷,兴致不高,“卓耿似乎嗅到了什么,所以我回来了。”   “嗯,”我点了点头,能理解,自从韦赛利昂没了之后,不可一世的丹妮莉丝开始变得有些小心了,她或许会需要一场胜利,来重建对自己“孩子”的信心。   魔龙感觉到了什么呢?   很快,我就知道了! 第779章 凛冬的寒风(七)冰龙之墓(下)   “这算什么?这是什么东西?!”奥利昂喃喃,“不,这不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我沉声道,“眼前已是如此,自然便有其因。”   我们看到了什么?   激烈的寒风吹过大地,将雪原上的积絮撩起,那雪雾旋转于空中,如同在起舞一般。   这景色没什么大不了的,重要的是雪风之后的画面。   巨骨。   空洞的眼眶。   大张的嘴里是锐利的獠牙,匍匐在地,一个垒着一个,遍地都是如此狰狞的怪兽,其模样,恰似…   恰似丹妮莉丝的魔龙死后会化为的样子,   恰似我的石龙去掉黑曜石血肉空留骨架时的外貌!   “你们的龙,有死前集聚到一起等死的现象吗?”我问。   我很好奇,也觉得有些不妙,因为就我所知,坦格利安之前的龙要么埋了龙石岛,要么就堆在君临的龙穴或者红堡下面,在坦格利安王朝时期它们的头骨被陈列在铁王座两边,无声而凌厉地瞪视着进入王座厅的人,而在篡夺者劳勃及其子女的年代,则被收入了地下室。   所以问题来了,这些龙是怎么回事,这里哪来那么多的龙尸?   “我觉得不会有如此事态,”丹妮莉丝尚未开口,奥利昂就说道,他语气里有一丝不安,这可是在三叉戟之战时,也没体露出的神态:“每个瓦雷利亚的龙王家族都有一本册子,记录每一条龙的归宿,大部分龙都集中埋葬在瓦雷利亚十四座火峰之下,废弃枯竭的那些洞窟里,仅有的失踪或是埋葬他乡的龙,亦或是野龙,也不会集中到了这里死去。”   “你倒是对瓦雷利亚了解得很清楚。”丹妮莉丝口气好奇。   “我母亲是瓦雷利亚人嘛。”亚里安(奥利昂)口气轻描淡写。   龙之母并未深究,瓦雷利亚在三四百年前尚且存在,史料浩繁,比起眼前莫名的景象,对其有所了解这一点并不让人感到太过稀奇。   “你们怎么想?”我吐出一口白气,眯上眼睛,抱起了手,“八成和冰龙的产生有些关联,找地方隐蔽,这里不可能安全,不要冒然进入。”   “从冰龙出现的那一刻起我就很疑惑,”丹妮莉丝回应,“加上韦赛利昂的死…我便更疑惑了。”   我听出来了丹妮莉丝的背后之意,她没说出口的那部分。   毫无疑问,冰龙这东西,绝对也是魔法的产物。就和异鬼,某种程度上而言,没什么区别。   当韦赛利昂被活生生变成了冰龙的时候,毫无疑问丹妮莉丝在痛彻心扉之余也会想一个问题,那便是:难道这就是冰龙产生的缘故?   每一头冰龙,莫非都意味着一头死掉的魔龙或者长翼龙?   很有可能!   毕竟石龙就是如此不祥,冰龙也有这样的意味,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我们会知道的,准备好盾牌——”虽然在异鬼、尸蛆或者我们面对的这泡随便什么怪物面前用处不大,“还有武器,黑曜石和瓦雷利亚钢武器,我们从侧面借助骸骨的掩护探索一下,或许这里就是我们寻找的地方。”   不难猜测,既然这里尸骸遍地,还是龙这种万兽之长的骸骨,那么,会杀死龙,或者会被龙围攻的,能是什么?当然是比龙还要可怕的东西。   或许,就是寒神。   知情的几位人士也体会到了这一点,琼恩·雪诺默默将“黑暗姐妹”抱在怀中,而我则抽出了“长爪”。   我们换剑了,没别的意思,让少了四分之一条腿的伤员用大剑简直就是在开国际玩笑,还不如让没脚的这雪诺去买双靴子穿呢。   “这里发生了什么?”奥利昂在转移的路上悄声问我,仿佛我知道答案一般,“为什么这里会死掉这么多龙,他们是长翼龙还是魔龙?雪太厚了,我看不清楚。”   “想点好的,”我看了他一眼,“这不定你们瓦雷利亚人来过这呢?”   这话当然是扯淡,瓦雷利亚人从未踏足过如此偏远的极北之地,大家都知道。   可是,这却偏偏不是扯淡。   我们接着龙骨的阴影走了一段路之后,风吹雪起,引起丹妮的惊呼!   一个雪丘上露出了一条黑曜石长条。   …   黑曜石建筑,以龙焰融化的黑曜石构成的外观。   瓦雷利亚。   “呵呵。”我看了奥利昂一眼。   “这事儿我不知道!”他叫屈。   瓦雷利亚…我觉得最好不要太过急躁了,我知道旧镇那个参天塔是建立在瓦雷利亚过去黑色石头搭建的地基之上的,所以这里也有瓦雷利亚的黑石,我竟然没觉得奇怪。   如果没记错的话,各方面线索隐约透露出一点,就像是前世罗马曾经在不列颠修建拓边一般,瓦雷利亚也到过维斯特洛,后面放弃了这里,他们只留下了龙石岛一个观察点,其他的建筑尽数成了遗迹,还有人,例如戴恩家族似乎就是瓦雷利亚的后裔。   而提到瓦雷利亚,我第一个反应是什么呢?   大麻烦!   不管是瓦雷利亚已经沦为火焰废土的故地,还是他们在索斯罗斯留下的殖民地,每一处都意味着麻烦!每一处都让我要么身体受虐,要么心理受虐,要么身心整个人都不好了。   更别提还有奥利昂这个怪物。   在这个冰与火的世界里,可以说一沾染瓦雷利亚的名字,事情就会距离合理的唯物世界越来越远,直到让人三观崩坏为止。   我打定主意,开口道:“算了,让我们退,丹妮莉丝叫你的龙来掩护,我们先撤离这里,不!等等,别让你的龙过来。”地上一地龙的骸骨,还叫魔龙来?有点作死的感觉,“我们凑回去,慢慢走,观察四周!”   众人听命,按我的命令向后悄然退步,手上拿着武器和挡箭牌。   我们看着风雪中的巨大枯骨,似乎,没什么事情…   喀拉拉,一声轻响,一具架在另外一头龙背上的骨翼突然断裂,摔滚下落,带起了雾尘一片。   “有东西过来了?”   奥利昂口气充满了疑虑。   是的,他没想错。   一团火焰出现在了龙骸身上,当雾气散去的时候。   人形的火焰,就像是,被寒神改造的,光之王拉赫洛的玩具。   我们呆呆看着它,在龙身上静静燃烧。   噼啪噼啪。   直觉告诉我这火焰是冰冷的。   “不好!”我突然大叫。   要命了! 第780章 凛冬的寒风(七)阿黛菈,寒神之眠(   冬天的美丽总是奇特而又冷漠,是蓝色的,澄澈纯净,是白色的,毫无生机。   在旧日的传说中,每当大地变得寒冷,而长夜将至时,便有冰龙自星空与黑暗中飞来,带来第一阵凛风,或者说,是第一阵凛风带来了冰龙?   我不知道缘故,可是我看着——   当黑色的火焰之人出现在了龙骨上时,满地的龙骸瑟瑟,似乎是被惊动,而即将苏醒!   这动静,这动静绝对——   “王上?!”米歇尔伯爵执剑而向,“命令!”   这他妈,把这帮龙都喊醒了还打个屁!   难道这就是二代夜王?   我手一指之前还避之不及的,黑曜石的痕迹。   “走!快走!去那边找到出口,所有人都去!”   下令之间,我的三头石龙已经飞扑而来,“吼!!”其怒号震耳欲聋地吸引住那黑火之人的注意力,紧接着喷出黑色泛红的烈焰,席卷满地的龙骨!   具有人形且在熊熊燃烧的黑火之人静静看着火焰将地上的龙颅吞没,没有丝毫反应。   我想,或许它需要思考对策?   在之前赶路时,我就在研究如何应对这莫名而恐怖的火焰,其能燃烧生机,并让被焚尽的生物复生为伥,毫无疑问是对生命不小的威胁。   丹妮莉丝的魔龙在它面前只怕异常被动,甚至可能这火影人可以以火对空,这才会有韦赛利昂的灾殃,可是我和我的石龙就不同了,石龙本就不是活物,又怎么能够再被烧掉生机,再死而复生?不可能的!   所以,第一时间我的反应便是以石龙主攻,牵制住它,直到我们到了一处安稳的地方。   至于杀了它?虽然没有尝试过,不过我隐约觉得,恐怕这玩意儿不是异鬼和尸蛆可比,难。   果不其然,当我的石龙火线撩过以后,那燃火之影半点都没受影响。   它甚至毫无所觉,而是将视线——   投向了我!   刹那间,我又见到了绝境长城上的雪景,相视而望的一男一女,女的是一头异鬼,美丽非常,如此致命的魅力。   这…   我懂了!看向那个火焰之人我明白了,夜王!   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和电视剧里不一样,它没有死去而是以这样的状态痊愈?!   或者说它的肉身被干掉了,可是灵魂还在!   还是说,只要我们不解决其根源,它就会不断复活?!   我不明白缘故,但是显然,一如我认定的一般,这长夜远未结束,甚至我依旧要在它面前逃跑!   我后退了几步,“奥利昂!用黑曜石标枪射!”我大叫,咻地一声,黑曜石矛如扑击的猎豹一般射向那黑火夜王,可是却透体而过,它毫发无伤。   “走!”我一扭头,“别看了,打不过!”   火也没用,黑曜石也没用,当然是打不过。   回头时只见按我的吩咐,大部分人正在往那片从雪中露出的黑曜石之地跑,夜幕下火把摇摇晃晃,也有一些人,例如海豹民“白熊”,正在逃入荒野,似乎只要不和我们一道,就能逃出生天。   我无暇理会,直接按照我的设想朝着雪中的黑曜石墙狂奔!   这里大概会和夷林一样,我猜测,一个熔化的黑曜石所筑造的城市。   这又让我不禁怀疑起过去瓦雷利亚人的目的。   他们为什么要在索斯罗斯的林中建城?   为什么要在这里,荒无人烟毫无价值的地方建城?   至于瓦雷利亚人会不会跑到北境北方的塞外我倒是并无疑虑。   瓦雷利亚雄心勃勃,哪怕索斯罗斯多次制造出了死光人口的惨案,哪怕纳斯岛上的蝴蝶带来了让外人无法立足的疾病,他们依旧试图往那两个地方扩张过。   能阻挡贪婪的瓦雷利亚的,从来都不是距离,只有盟友或者仪地那种庞然强大的国度。   所以,如果是龙王们发现了寒冬中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要知道,喜爱冒险的龙王可不在少数,连索斯罗斯都被了解过环陆飞行过,总之,很可能,他们会出现在这里,而当黑曜石墙出现的时候,无疑“可能”就成为了现实。   狂奔间,我脑海里一连闪过了这些个念头,然后和奥利昂一左一右把摔倒在地的人给扶了起来,这守夜人背着琼恩,故而在奔跑里把握不得平衡。   “那是谁,好熟悉!”琼恩呼吸急促,双手拿着“黑暗姐妹”。   “是夜王!”我告诉他,“他没死。”   远方抵达黑曜石墙的人摩挲着那寒冷的石面,其中一个向后大叫,“吼!!!”恰巧丹妮莉丝飞了下来,不时往后看,其坐下魔龙的吼声将人喊给淹没了。   “什么?!”我们扶着这人,我往后看了一眼,黑火正在慢慢走向我们,不急不缓。   “我们没找到入口,荣光,这里全是石壁!”   “绕路蠢货!”我喊道,“往两边跑,别站着!”   轰啪!   碎石脆响,大地轰鸣,远处一头冰龙刚要飞起,已经被石龙【偷羊贼】给摁倒在地。   “啊!!!”纷乱的吵嚷杂音中,突兀地起了一声惨叫,我瞥过一眼,只见在白茫茫的天地之间,往外跑的一个人胸口被长枪穿过,紧接着无数个同样的身影出现在了冰风和迷雾之中,那是异鬼?!   不,不仅仅是异鬼,不止是在冰雪之中象征着恐怖和死亡的怪物,一个和异鬼一样拥有厚厚冰雪皮肤的人形骷髅,其骷髅头上却没有冰,反而就像是一个远东什么教派的神像?一团漆黑的火焰如同日轮一般闪耀在其骷髅头部的周围,与蓝色的幽眼相映成辉。   这莫非就是新的异鬼种?我不知道!   不过我很快就知道了。   我们这帮活人就和老鼠一样,沿着黑曜石往墙两边跑,一个守夜人发出尖利的大叫,疯冲向慢慢走来的黑火人,像是脑子里的弦断了一般,紧接着,他的黑曜石战刃才递出来,脖颈就被对方给抓住,黑火立刻燃烧在了它身上,比起韦赛利昂那一次焚烧还要剧烈,还要快速!不到一会儿就把那个守夜人烧成了一堆灰、骨和焦炭肉块。   而接下来的一幕,让我不禁停住了脚步! 第781章 凛冬的寒风(七)阿黛菈,寒神之眠(   任谁都没想到。   在我们击败了三叉戟河畔的百万尸鬼大军,或者说出于运气,撞了好运把他们给拖死之后,我们竟然还会面对如此艰难的一刻。   就在我看着远处那个黑火人了结守夜人的时候——   就在临冬城,周遭全是异鬼尸鬼的爪牙,似乎在嘲笑罗柏这北境之主,连自己的城堡都守不住。   而在恐怖堡,我的军队处境艰难,恐怖堡不足以容纳数万人,辎重也不足以供给数万人,   与此同时,白港遭遇了第一批尸鬼,他们用龙鱼叉射击尸蛆,挖沟防止来自地下的攻击。   另外四支联军,北境和西境的主流在菲林特之指登陆,向东挺进,孪河城出发的谷地、北境和西境两万多联军已经越过了卡林湾,按照我的命令,将与主力汇合,如果不是先被长夜军团发现并歼灭的话。   还有两支队伍则近乎指望不上,多恩军队损失惨重正在修整,其援军则和河湾人的舰队一起北上,现在才过兰尼斯港。   三十多万人,只能分批分路走,结果就是这样被各个击破,这战略自然有问题,更有问题的则是没人再想打了,士气极其不高。   可惜,不由人愿,他们再懈怠战火也依旧会燃,再一度地,我所预见的午夜之战开始了。   黄昏,然后是午夜,又在何时,黎明能够来到?   而在另外一方面。   我所在的位置。   眼前黑光和蓝光交相辉映,是蓝色的眼睛外,空心黑炎构成的冠冕。   我,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一个守夜人冲了上去试图攻击黑色火焰构成的人形,结果被那火焰之人给杀死,烧成了一堆灰烬、残骨和焦肉。   然后,紧接着,那一堆尸骸又开始重组!冰雪像是受到了莫名引力的牵扯,融合到了其身上,最终立起来的,是一个冰骷髅,头上就和那些…正在走来的人一致,燃着如同日轮光环一般的黑色火焰。   曾经在韦赛利昂出现过的一幕再现了!   这个黑火之人,能够制造异鬼?!不需要人类婴儿!或者说…直接杀死人类婴儿即可,哪怕只有灰烬,也可以制造出它想要的东西?   我打量了一眼从白雾里浮现的一个个黑火头颅。   不得不说,人类还真是坚韧,被异鬼和尸鬼扫荡过后,依旧存活下来不少。   可是现在,这些过去坚韧顽强的生还者,却给我制造了大大的麻烦,他们全成了黑火夜王的帮凶,猎杀活人的伥鬼。   就在我想着这些的时候——   “发什么呆,走!!!”我突兀地听到身边奥利昂的怒骂,感觉到他粗暴的拉扯,下意识地跟着他离开此地。   嘶,不知道是因为那夜王再度播放到我脑海里的画面给了我影响,还是我真心感到绝望了?   我晃了晃脑袋,冰冷的空气重新充斥我的鼻腔,喘息声和脚步声也变得真实了起来。   他妈的,我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我怎么走神了?!   不应该啊,是想这些的时候么!   我鼓了鼓脸,活动了一下自己有些僵硬的双颊,这些天来一直穿着厚重的皮毛,就连手和耳朵都遮在毛绒和厚布里,跑动的样子八成像是个球,还有布带子飘呀飘在屁股后头,啪哒啪哒。   “找到了!”远处是丹妮莉丝的声音,“这——”   “让你的龙快跑!”我慌急大叫,“别去招惹那个怪物,快!”   “为——”   “韦赛利昂!”我直接吼出了她八成不想听的名字。   否则又得多两条冰龙了不是?   丹妮莉丝回头看了我,或者说看了我们背后慢慢追逐的那个黑火之人,我在命令石龙扑击它,结果坚硬的黑曜石龙爪直接穿其身子而过,于是,当【偷羊贼】在和那些复活的旧版本冰龙撕打时,【乌拉克斯】攻击未果,转而扑向了黑火夜王制造的黑火异鬼们,它们造成的巨大声浪轰鸣在我身后,也让我能借助脑海里的视线看清敌人的数量。   话说回来,石龙对冰龙克制如此之大,那一道道寒霜吐息近乎无用。   我莫名升起了一个念头。   该不会,韦赛利昂那样的冰龙,就是模仿石龙所造的吧?   这说明什么…   说明长夜军团模仿能力和魔法的造诣之高,远超人类的死灵师,亏我还以为自己会成为它们的眼中钉会是死灵术的缘故。   或许,石龙,黑火,这些正是我被称为寒神先锋的原因?是因为我的关系,异鬼和尸鬼中才会出现这样的怪物,甚至夜王之所以复活也可能是因为我!因为我的存在,当见到石龙之后,寒神觉得百万尸鬼未必百分之百能够赢得战争,于是有备无患地,让夜王有了再度复生的布置…   这,莫非就是我,寒神先锋的真相?   “你怎么老是走神!?”奥利昂毫不客气的瓦雷利亚语又响了起来。   “我心里可烦了好吗!?咳!”我吼了回去,嘴里灌了一大口冷气。   来到丹妮莉丝那里,我见到这女人面无表情,周围有一圈黑迹,还有一个空洞,八成是她先让魔龙喷火,再让魔龙撞击,这才有了这个入口。   “有人,咳,有人进去了吗?”我当头便问。   她点了点头,“有点闷,第一只火把灭了,小心。”这语气听起来心不在焉,她想要复仇,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想要杀掉黑火夜王,却压根没有杀掉它的武器和手段?   我不知道她怎么想,也没法去顾及,一头栽入了黑曜石墙上的洞窟,耳边只听她在说话:“我会让,会让卓耿和雷哥帮忙,它会想要——”   想要什么?我闪过一个疑问,片刻之后便给了自己答案。   当然是想要将魔龙制作成冰龙,就和韦赛利昂一样,毫无疑问。   在这么想着的时候,一股浑浊到极致的气流紧接着瞬间裹住了我,“咳!”我捂住鼻子,这地方有多久没见人了?   “别点火!”我喊道,比外头更加温暖的浊息已经浸泡了我整个人,这实在是——   “不点火看不到。”   “琼恩到了吗?”   “还有几个人活着?”   我和奥利昂好像走在最后,可是琼恩…   “他们走得另外一边,”奥利昂说道,“或许有石龙掩护——”   是的,当初面对雪中露出的黑曜石时,我们分散队伍,左右两边跑,我们这边找到了入口,可另外一边…   我闭上眼睛,接着告诉了大家答案:   “夜王往那边去了,丹妮莉丝的魔龙,先去的。”   我深吸了一口气,却差点被浑厚闷燥的气息给逼得窒息。   “你在担心他吗?”当我睁开眼时,奥利昂平静地看着我,“你在担心那个琼恩?还是,感觉到内疚,红王?”   “呼...”我将勉强换掉的气吐了出来,小声说道:“我在担心丹妮莉丝,奥利昂。”   原因昭然,琼恩可是她侄子,而魔龙过去,按照她之前的说法,便是在吸引夜王,那么...   又一次,龙之母牺牲了自己的亲人,虽然我不知道这件事是否确凿地已经发生?   作者的话:电视剧里琼恩干掉了龙妈,这里安排龙妈干掉琼恩如何? 第782章 凛冬的寒风(七)阿黛菈,寒神之眠(   方才面对黑火之人时所有人都开始逃难,并且在我的命令下分成了左右两队,朝墙的两边跑。   当然,不是没有人不听我的话,当初次遭遇黑曜石墙和雪坡时,我们当中就有胆子大的试图沿着拦路的黑曜石墙向上攀爬,可惜失败了,那个绝望朝夜王扑过去的守夜人,便是其中之一。   任谁都想不到这石墙竟然如此光滑,所以他们通通成了背后异鬼的玩物。   而当我们这一边找到了或者说打出一个通道时,另外一边和我们分离的对面那一队,显然一无所获,毕竟他们没有龙。   紧接着——   丹妮莉丝紧接着让魔龙飞向了另外一侧的活人。   她什么想法?我确信她不是要帮他们打洞,虽然我们这边的这个入口似乎就正是魔龙打破的。   原因很简单,魔龙无法执行太过复杂的命令,龙之母本人没有骑龙过去,大概就可以说明她是放弃了另外一队人马,要完成攻击某个特定目标的举动,非得她亲自去吼那个单词不可。   即便,那一队里有她已经相认的侄子,另外一名最后的坦格利安,琼恩·雪诺?   好吧,确实仅有的亲戚很难说她下的了这个决心,所以,实际上我也不是那么确定,丹妮莉丝会有这种决心?于是接着,现在,我就猜测是由于她想要让魔龙接走琼恩的缘故,所以才会如此下令,按照坦格利安的血脉,魔龙极有可能不会放着琼恩不管,哪怕没有丹妮的指令。   我猜对了一半。   当魔龙飞到对面时,那里的人逃跑步伐已经慢了下来,大口呼吸,疲惫已生,背后正是头戴黑色火冠的异鬼和夜王正在闪烁的火影子。   当察觉到龙翼的阴影时,他们大声欢呼,我猜他们正心想自己已经得救?毕竟在小民们看来龙和异鬼一样可怕,大约也算是救星,在此情此景下。   可倾刻之后欢呼化为惨叫!只见卓耿红中带黑的龙焰铺天盖地,焚尽一切,雷哥扑身一掠,把琼恩和背着琼恩的守夜人一把抓于爪中,腾空爬升。   丹妮莉丝的决断确实不是牺牲自己的亲戚,而是牺牲其他几乎所有人。   这不能说错,死于龙焰总比复生成鬼要好。   “不!”我自然不会放过同行人士,所以琼恩身上早有小鸟一只,属于我的禽俑间谍。   “你不能这么做!不!”   听听这歇斯底里到快要扭曲变形的声音,让我怀疑他会不会将自己的嗓喉喊裂开。   “怎么了?”奥利昂问我。   我揉着因为地道里空气不净而有些发疼的太阳穴,“没,没事,它们去追另外一队了。”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一支黑色火焰构成的标枪浮现在了黑焰夜王手中,只见他犀利地一掷,几乎是刹那就飞射了出去,击穿了绿龙雷哥的腹部,让后者发出凄惨的哀嚎。   糟糕…   雷哥大张双翼自空中摔落而下,它原本旋了一圈正要转向远离夜王的方位,结果惯性让它所砸的方向,正好是我们所在的地——轰隆隆!   大地震荡剧烈,哭喊声骤起不散,那放着微光的洞口立刻被堵住,方才精神有些恍惚的走神女王丹妮莉丝发出了痛叫。   又是坍塌,平生难得一遇,此番长夜我竟然撞了两回!下辈子我再也不往地下钻了。   “没事吧?”我吸了吸气,果不然呼吸越发艰难了起来,“奥利昂,米歇尔?”   “在。”米歇尔·雷德佛音色从来镇定。   “还活着,怎么了?”   “龙砸的,”我解释道,“丹妮莉丝的魔龙掉了下来,估计得完。”一边回答,我一边伸手摸了摸,墙壁还好好的,刚才所有人都把火把熄了,空气不行,所以这会儿伸手不见五指。   “那——”   “不用估计也知道我们快完了。”这段时间的奥利昂一直如此直截了当。   快完了。   他突然提醒了我,我吸了一口混浊的冷气!   “摸着走,”我声音突然利索快速,“去抓丹妮莉丝!”   我想到了一种可能。   没听到坍塌地陷的声音意味着这建筑还算坚固,换言之,堵住了入口的,是雷哥,只需要一些时间就会变成冰龙的雷哥!   呆在原地等着它的黑色龙焰吐息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至于它这一摔压死了几个人,爪里握着的琼恩如何,这些就不是我能顾及的了。   事不宜迟!   我动了起来,再一次摸着黑,我连滚带爬地颇为熟练,“哼!”只听丹妮莉丝发出一声痛叫,我张手四摸,似乎刮到了什么,大概是龙鳞?接着黑色的火焰出现在一角,再接着这冰冷无情的光让我看到了角落里的反光的银发,我立刻把这抱着头满手血的龙之母给扶起来,“雷…雷哥…”她哼着嘟囔,大概是想说雷哥受伤了,或者问我是不是雷哥要没了性命?我没来得及和她对话,只顾着揽住她腰扛着她手臂猫腰往里走。   至于着了黑火的雷哥会不会变成冰龙?   考虑这个意义不大,铁定会。   我思虑一阵飘忽,脚下蓦然放空,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向前摔了过去,连带着发出疑惑惊呼的丹妮。   “法克!”   “莱雅?!”身后传来奥利昂的呼叫,铛地一声,背上的巨剑“长爪”磕到了不知何处的岩石,勒得我肩勒痛楚,身子失去平衡反转下坠。   草!我脑海里浮现出了凯岩城那个当处刑坑的洞,堆满了被摔死的骷髅。   这可别和那个一样一样的!   为什么之前进洞的人没说,若是有人摔死在这里,我们之前,他们连惨叫都不会吗!?   说惨叫,惨号立刻便到。   “啊——!!!”一声尖刺刻骨的叫声炸起,我还算镇定,身边这些天来一直阴郁不乐的丹妮却变得奔放异常,让我搞不清楚自己是会先摔死还是被她吓死。   在她这像是自我释放又像是承受不住的喊呼声里,我碰到地面,不由自己地翻滚,和琼恩换的大剑卡住了洞口一瞬间,接着我又被本该软若无骨的丹妮撞上,沿着嶙峋坡道向下滚去。 第783章 凛冬的寒风(七)阿黛菈,寒神之眠(   叮当哐啷!   世界在我周围翻转,仿佛失去平衡的我便是它足下的玩具,随波逐流,身不由己。   具体地说是在我不由自主翻滚的过程中,石头和泥土不时磕得我痛到咬牙,我双手牢牢抱住脑袋,身后是丹妮莉丝不时响起的闷哼。   如果不是我身着厚衣,此刻定已经血流满面,当然,满身青紫也不是好事,只比断了肋骨要好上那么一丝毫。   终于——   砰!我撞上一堵石壁,紧接着又被丹妮莉丝给狠狠撞上,被她挤得差点把肠胃给吐出来!   “咳!”   “哎哟,我的头。”她还先我痛哼一声,“啊...”   “你起开,”我揉着自个儿的肩膀,现在我们俩八成都是满身碎屑泥土,“嘶——啊,我手断了。”   实际并没有,但是不时的抽痛还是说明,至少也是软组织挫伤。   “我头断了。”她呜咽道。   “你头断了还能在这说话?”   “琼恩,琼恩怎么样了?”   我感应了一下自己的尸雀,毫无反应。   不算是已经消亡,但是半点不能动弹,他琼恩·雪诺哪怕没被压成肉饼只怕也是凶多吉少。   “这我不知道。”于是我如此回复琼恩这位姑姑。   “你不是——”   “魔法也需要媒介得嘛,现在这模样我去哪里——”   “好了,我知道了,”她叹了口气,哭音犹在,只听这女人不耐烦地说,“和您来到这个鬼地方,我自己都要死了,先是琼恩,现在我们全部都——”   “等等,”我制止她出声,“感觉到了吗·,丹妮?”   “什么?”   “空气!”我难以置信地说道,“是空气啊!”   “什么空气?”她语气如此迷茫,突然蠢得像是前几日熊岛上在泥巴里晒太阳的小猪。   “这里空气畅通了,附近有出口!”我吼出了那个答案。   是的,没错。   很显然有新鲜空气代表着与外界联通。   或者说,丹妮莉丝和她魔龙开凿出的出口本来就不该是真正的出口,而是蛮力导致的结果,我猜真正的入口另有他地并且没有被发现,我们之所以出现在这里纯粹是出于偶然因素。   接着我不再理会明显脑子不清醒的丹妮,朝向上方零星的响动喊道:“快下来!这里有空气!!!”   稍后,一片安静。   奥利昂的声音随之响起:“是下头可以——”   轰!一阵撞击声鸣吼大放!周围又开始了剧烈的震荡。   “快!”我立刻大叫,“滚下来,它醒来了!”   它是谁?当然是雷哥,我甚至不用借助死灵诸眼也能明了,那头龙已经死掉复活为了之前所见的,韦赛利昂那样的冰龙,毋庸置疑。   至于琼恩会有什么结果,八成——   “咳咳!”我听到了熟悉的咳嗽声。   “把这家伙弄出来废了不少功夫,”紧接着是米歇尔伯爵的抱怨,“他比一头牛都重!”   我借着尸鸟的视线看了一眼,尸雀躲在琼恩的厚衣之中,可能一些身体组织被压扁了,其·视线确实是在不断颠簸,看来琼恩真的逃出了生天,脱离了危险。   算他命大吧。   “去看看你侄子,”我肘顶了顶丹妮莉丝,“顺便看下我的剑如何了,”接着我提高声调,“这里有空气!打起火把,别在黑暗里磕磕绊绊了,小心摔——”   话音未落,只听又一阵震彻天地的巨响,碎石滚落,惊呼的众人跟着乒乒乓乓,似乎是在惶恐中踩空跌倒翻成了一片,这又一番周折之后,火光终于绽放。照亮了周围的石与泥;灰头土脸满头流血满身青紫的丹妮;还有拖着腿,手似乎也不好,意识模糊不清的琼恩;到处擦伤和刮伤的奥利昂与米歇尔;以及规模大大缩水的狼藉众人。   “我们只剩下五支火把了。”米歇尔伯爵打量了一遍众人,“辎重全在龙身上。”   “我们不一定有能担忧未来的奢侈,得有这个命在,先行考虑逃离异鬼和那个黑火夜王再说,”我应答道,将有些松了的皮带系紧,免得巨剑长爪松松垮垮。   奥利昂笑了:“也不知道是尽早死去一了百了更幸福,还是在煎熬中奋力抵抗无涯的苦难更愉快?”   “这是个好问题,我的目标是让自己能在几十年后的病床上去想这问题的答案。”我接过一支火把,“至于现在,出发了。”   我或许算得上豪爽的一番话,让众人绝望的心灵稍微松快了一些,接着我观察起了目前我们所在的位置。   这个地方,有些墙壁曾经经过仔细雕琢,可以从布满的裂缝之间看到过去平滑且结合紧密的砖迹,不过大部分墙壁遍布细小的坑洞和凹陷,不同高度的突起,以及滑溜溜亮晶晶的冰痕。   可以想见,这在过去可能是不同的洞穴中空被人凿穿稳固,从而形成了一条坡道。   我们所在的是坡道的中间点,就像是楼梯间一样急拐弯的位置,因此,之前丹妮莉丝和我才会撞上石墙,撞了个七荤八素。   而在继续下坡的地方,有微光在闪烁。   “这是通往七层地狱的大门?”一个守夜人恐惧极了。   “不,可是这大概不会是通往天国的大门。”我说道。   可是,如果这是很要命的地方,例如那个阿黛菈的居所,为何之前的黑焰夜王没有表现的很急躁。   莫非他本身也不知晓这里的秘密?   再或者这里本身无关紧要,所以夜王与异鬼们不在乎?   我自然无从知晓答案,而今后路已断,指不定此时此刻那个火焰之人正迈入黑曜石墙,我不可能傻乎乎转身去确认这一点,那我所能做的便只剩下一件事,前进,然后争取找到机会逃出生天!   于是我们一个接着一个,向下走去。   石壁变得越来越平整,自然的部分逐渐让位给了严丝合缝的平滑砖头,已经塌陷的柱子和崩毁的掩埋的骸骨,似乎在讲述古老纪元里的一场灭顶之灾,而这一切逐渐被覆盖在了寒冰之下,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冰面逐渐从晶莹变成渲染着火把橙光的纯白,又从纯白变成灰蒙蒙而模糊圆润,然后浮现出了蓝色,让我联想起异鬼之眼和天上那颗名为冰龙座的蓝星的蓝色。   难道说这里就是寒神的居所?   我心里油然生出不安。   在漫长的行进之后,火把一根一根熄灭,眼前突然豁然开朗,我看到—— 第784章 凛冬的寒风(终)拥抱寒神(上)   “火把不够了,我们还剩下两只。”   在我们向前摸索的过程中,亲爱的米歇尔·雷德佛伯爵声音平板地宣布。   我猜他大概也有些绝望,可是从他的嗓音里却绝对听不出来这一点,这哥们的语调就好像是修道院里的老嬷嬷在宣布即将开饭一样,毫无波动,无聊至极,让人生不出半点期待。   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不受情绪影响,很棒的剑客。   我打量两边的冰壁:“周围不可能有光线,省着点用,能拆成几份吗?”   “我们穿的都挺厚,或许——”   “要的就是这个或许,做临时火把,现在就做。”我一边嘱咐,一边侧耳倾听,似乎身后没有动静,大概是没追来?还是说那些头上冒火的异鬼,和只剩下黑色火焰的夜王,已经不会发出半点脚步声了?   “没油脂?啊有一点...”   这年头的火把居然是有专门工坊做出来的,这我在来到冰与火的世界前倒是没想到。   我们继续前进。   “我们这是来到了哪?”这时琼恩虚弱的声音又打破了重新安静下来的氛围,他终于恢复了神志。   “地下,”奥利昂回应,“据说布拉佛斯的众神圣所里有一个无人祭祀的神龛,名为阿黛菈,冬季之神,我们大概就是在祂的世界里行走。”   “你还信这个?”琼恩看了一眼奥利昂的银发,“异邦人。”   “这只是知识而已。”奥利昂回道,他直勾勾地看着火焰,又望向前方,注意到我的视线时眉头一扬:“怎么了?”   我摇了摇头没说话,继续带路。   他似乎已经不再在乎自己之前预见的死亡,或者说没有再把心思纠结耽搁在那无意义的担心之上。我也有些明白这些预言师的想法,命运是注定的,只是实现的法子会出人意料,实际上哪怕有我这个似乎不该存在的人出现,也依旧如此。   紧接着,相信命运与不相信命运的人,受绝望感染和压抑心中绝望的人眼前一空。   冗长狭小的通道结束了,接下来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是——   一个冰雪的世界。   这依旧是地下,毫无疑问,我能看到下垂的钟乳石以冰柱和石笋相互连接,桥梁、石堡和几间空屋全被掩盖在冰覆之下,倒是能透过灰蒙蒙的冰霜看到其黑色的内里,黑曜石,龙晶,自然如此。   “地下竟然能有...桥梁和石堡?”一个人发出讶异的声音。   “不止,”奥利昂的声音很奇怪,“还有地图。”他伸出手指向桥梁之前一侧的冰壁。   “你怎么会认得出这是地图?”头上抱着绷带的丹妮问道。   “瓦雷利亚的形状我到死都认得,这位...坦格利安。”   “你是瓦兰提斯人?”丹妮莉丝不由心生好奇。   “瓦雷利亚人,不止出现在那里,龙之母。”奥利昂语气平淡。   认出地图...   这其实是很奇怪的事情,让我不由看向奥利昂的脸。   这时代没有测绘技术,也没有比例尺,不同国家乃至于城镇所提供的地图大都只能让人明了大致的方位。   那么,奥利昂·贝勒里斯能一眼看出瓦雷利亚,即便他日思夜想,将瓦雷利亚牢牢记在脑海之中,可不同时代,不同区域的地图,对于同一片区域的形状能描绘得大致相似,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恐怕很小,小到几乎不可能。故而只有一种解释能说明奥利昂的举止:   那就是,这幅墙上地图本身,就是来自瓦雷利亚,至少是瓦雷利亚出版的通行版本。   “那么,就是说这个地方真是你先祖所建?”   “我不同意,”奥利昂直截了当,“我们没有记录此地的堡垒,那样式,”他指向冰封中的石堡,“也不是我们的作品,太过粗糙。”   “或许是被遗忘了?”   “具体事例能被遗忘,自由堡垒的边界却绝对不会被忘记。”   “那就是某个龙王家族。”我猜测,“瞒着你们的城市和其他龙王家族,来此逗留。”   “这不是没可能,”奥利昂沉吟,“历史上失踪的龙王可不少,”紧接着他压低声音,“我就是其中之一,可是我确定没人会建造这种石堡,用黑曜石。”   奥利昂的推测正确吗?或许。   原因很简单。   瓦雷利亚据说是一个游牧民族来到十四座火峰时,目睹了那里的长翼龙后,决定留下,自此慢慢发展而来,这个发端太过久远,久远到无人可以明确其时间。   换言之,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历史绵长,经历过好几个历史时期。   那么,在早期一些的时候,还没那么辉煌的时候,完全可能会造出眼前的石堡,没有奥利昂那个时代的高塔完美的建筑。就好像我前世的古文明们一般,大都有一个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落期,在萌芽期修筑的宫殿和神庙,自然是没法和成熟期相比的。   当然,另外一方面。   吐火魔龙是瓦雷利亚独有,可是黑曜石的利用,不光森林之子会,索斯罗斯我造访过得夷林也有...我不由想起了那一枚被我扔回海里的卵...那种叫深潜者的东西自有其建筑特色,油腻的黑石成分难明,换言之,用黑曜石?这不是什么独门秘诀。   “很难说,”于是我最终开口,“一起走,去探查一下。”   我们仔细端详过那个地图,只见其上点着一些星点,自由贸易城邦所在区域包括了一些似乎可以对应洛伊拿城邦的点,其他的地方,维斯特洛之处标出了旧镇,却没有标出龙石岛。   如今是石阶列岛的地方是一座大陆桥,而最让人惊叹的是当下的多斯拉克海竟然是一片巨大的海洋,银海?   我可以断定这是很早以前的地图了。   我知道,旧镇似乎是瓦雷利亚的故土,参天塔的黑色石头底座不是七国人有能力开发的,或许正是留下的痕迹。   可是...瓦雷利亚人至于省略了旧镇和这里之间的所有地区,跑到塞外来建立自己的堡垒吗? 第785章 凛冬的寒风(七)拥抱寒神(中)   单单一幅刻在石头上模糊不清的地图,或许能透露出来不少信息,却远远不够用来确凿地判断此处遗迹的故事,因为每一个看似有理的猜度,都有与之相反的证据出现。   而之所以如此,最直白的原因便是,不管是瓦雷利亚人还是其他的民族,甚至包括留下各个野人部落后裔的先民,都没有理由来到这里修筑这样的建筑。   可是偏偏就在此处,又确实有一栋石堡和其附属的屋子房间,堂而皇之地伫立甚至数千年,乃至于是数万年不变。   算了,真相难寻,似乎也不重要,我们又不是考古队,何必要管这许多?要知道哪怕是在前世,凭着现代技术也难以从遗迹之上明了很多情况,现代人尚且如此,古代人又能如何?   与探究源流相比,更该让我去担忧的,是不知身后情况如何,黑火夜王是否在尾随?   罢了,如果说,要在这原地停留等着看它会否出现?这举动也实在是太蠢了点,还是让我们继续前进。   至于石龙的视野…   石龙已经飞开了一只,另外一只,看到它们进了那个洞穴,似乎队伍没动?但是我不敢肯定是先进去的黑火夜王命令它们不要动,还是全堵在门口?   谁说的准呢,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用石龙攻击过戴着火冠的异鬼,可是全无效果,毫发无伤。   回到我眼前。   被冰霜覆盖的石桥十分难以翻越,脚踩在上面滑不溜秋,看看桥两边的深邃沟壑,我和尾随之后的众人近乎是四肢着地爬了上去,冰面冻得我们直哆嗦,我能听到大家牙齿打架的声音,还有气喘吁吁的米歇尔,他正背着琼恩·雪诺前进,每一次匍匐前爬,都会发出哼的一声。   在冻僵之前,我们抵达了桥的另外一边,滚在地上躺着,一直等了许久,才慢慢恢复温暖,还好是地下,要是在这个位置的地面上卧于冰面,那几乎和寻死没有差别。   “妈的,我们居然在抱着冰块蠕动。”奥利昂骂了出来,“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   “总比滚到下面要好得多,”我如此回答,语气依旧带着寒冷所赋予的艰涩,“快别抱,抱怨了傻子。”   “生个火?”米歇尔看我。   “生吧,还是藏着点,找个凹处…那个房子,去那个房子里生火。”   我们这一行,犹如流浪汉或者难民一般,大概还剩下十四个,蹒跚跌撞着来到了石堡下的一个小屋,石门封锁,当我们按动旁边的一个机括时,毫无反应,片刻之后,石门缓缓降落,熟悉的浑浊气息扑面而来,灰尘熏得人一阵咳嗽。   这里的桌面上有…纸张的痕迹,只是纸的残余,八成是无数个岁月已经分解了纸面和其上所载的信息。   “先休息一下。”我蹙眉闭眼看了看石龙的视线,那些异鬼依旧一动不动,别告诉我是因为黑曜石石墙有魔法或者什么别的缘故?   讲真的,这个地方很古怪,譬如说通风问题,显然,之前遇到的,上面不通风下面就通风?扯淡么这不是,难道我们进入的入口和这下面空气并不——   并不相通!   这是什么原理?   我睁开眼睛,石龙那里一无所获。   现在该怎么办?   看着米歇尔·雷德佛和丹妮莉丝笨拙地用布料点起火堆,我感到一阵温暖。   心思也安定了不少。   回去显然是不可能的,异鬼动向不明,这鬼地方同样不清底细。   继续前进?似乎要出去,只有这个办法,可是,我应该想要的更多,看,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一劳永逸地终结长夜的问题。   然而我之前没想到过会如此困顿,别说解决长夜,我差点没被长夜和异鬼给解决了,尸蛆,黑色的火,。   我甚至没法关心外面的局势,哪怕,现在局势似乎很糟糕,尤其是北境的诸多战线。我也只能抱着祝福的心思,去为他们向虚无缥缈的诸神祈祷,毕竟我自身难保。   说到外面,多米尼克和小艾莉亚的下落依旧未有,联系上之前就宣告失踪的“百花骑士”洛拉斯,还有形迹可疑的“三眼乌鸦”瑞肯以及我那头小狮子摩根,这是五个失踪人士了。   “我们需要搜寻一下这里吗,王上?”米歇尔适时发声,打算了我的沉思。   说来我还想要解决长夜的问题,不知不觉中却变成了逃跑。   因为压根就没办法解决长夜…石龙的火没用,难道瓦雷利亚钢和黑曜石,就对黑火异鬼和黑火夜王有用了?未必,别赔了性命还没——   “荣光?!”米歇尔催促了一声。   “咳,”我舔了舔自己有些干裂的嘴唇,“检查看看吧,小心机关。”   “要我说,这地方太过久远,不管是陷阱还是陷阱保护的成果,只怕都已经被时光给消磨成废品了。”   不受欢迎的奥利昂,不受欢迎的言辞,不过他说的确实是实话。   不提我们这里,现在外面的局势,一团糟。   临冬城。   我的尸雀藏在主塔的阴影里,偷听着这里的谈话。   “大人,我们没有足够的食物来支撑过一个月了。”莱拉向站立在窗后的罗柏禀报。   年轻的临冬城公爵眺望着远方,那里蓝光悠悠,这座处处焦黑狼藉的堡垒周围,全是异鬼的影子。   “今天伤重而死的有几个人?”他问莱拉。   “五个,两个卫士,三个士兵,大人。”   “不要再浪费柴火焚烧了——”   “可是——!”   罗柏摇了摇头,“砍掉死者的脑袋,刮掉他们身上的肉,然后,我们靠着他们的恩惠,活下去,莱拉。”   这是如何残忍的恩惠?   然而屋子里却一阵沉默,城内树木砍光,神木林里只剩下鱼梁木孤零零伫立,再行焚烧实是奢侈,罗柏的决断是如此可怕,可我知道,莱拉虽然忠直有德,却似乎没法阻止,毕竟这个男人之前连自家祖先的尸体也全都给破坏了一遍,包括他姑姑莱安娜,也包括他本人的祖父。   还有什么,能阻挡年轻的罗柏,带领自己最后的忠实扈从活下去的决心?   当然是异鬼了。 第786章 凛冬的寒风(七)拥抱寒神(下)   临冬雪寒。   沦落到靠食尸维生,听起来惨,可在这个战乱年头,这并非特别难以接受之事,于活人而言,逼急了恐怕连尸鬼都算是食物,毕竟求生的欲望重于一切。   我悄然藏在一旁,看着领主卧室中的罗柏和莱拉,某种意义上当下临冬城的男女主人,他们正透过迷雾,注视着窗外白色森林中的点点蓝光。   那是属于异鬼和尸鬼的蓝色星海。   我看到罗柏的眼神意味难明,我猜他八成是在后悔,后悔自己前些年来的每一个决断,从决定率军南下,到决定成为北境之王,再到消沉地成为行尸走肉,直到艾德去世。   或许是和我观察的结论一致,我的好闺蜜莱拉·莫尔蒙开腔了:“你该知道这些都不是你的错。”   “你是指没有带兵北上,而是大军南下的部分?”罗柏半点没有同情自己的意思,面无表情地揭开自己的悔恨。   他一定是在诅咒自己,当初为何会以为长城无事,而毅然投身南方的战火。   可是,他能做什么呢,当盟友徒利家族,他本人的外舅亲戚们遭遇兵祸时,他能做什么?   莱拉试图再劝:   “你之前所有的临冬城公爵——”   都不可能预料到北方真的有异鬼,我想这应该是莱拉的意思。   这句宽慰刚到中途就被无情打断,直面雪舞袭面的罗柏开口质问自己:   “是啊,所有的,这世上的所有史塔克,从冬境之王到北境之王,再到所有的临冬城公爵,可有谁能沦落到这步田地?有,全是用来告诫后代的教训。”   罗柏这话里的意思,大概是说,他本人,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教训。   还记得当初我和他在临冬城的塔楼里曾有一会,当时这个大男孩表达了自己要在道德情操一事上超越自己父亲的决心,可以说这对父子俩都被谷地的骑士文化给浸泡透了,转而忽视了领主的智慧,他们在封臣和职责带来的风浪中随波逐流,幡然醒觉时,自己已经成了教育子孙后代的“教训”。   莱拉一时无话,罗柏这时反而问她,“怎么,你也觉得我是个废物么,未婚妻?”   她看起来面色复杂,我猜莱拉八成是在想怎么告诉年轻的北境之主她莱拉没这么觉得,又不会显得太过虚伪,就在这时——   呜——呜——呜——   号角声嘹亮在天边,那悠扬的声音,就像是吹起林海波涛的北地之风。   “号角?”罗柏喃喃自语。   而莱拉则直接下意识向那方向看去,语气惊骇:“援军?不!!!”   任谁都能看得出临冬城这是个陷阱,异鬼幼稚如婴孩的计谋,想要围点打援的意图瞒不过大部分娴熟的指挥官,所以,会是谁那么蠢,难道是南边死脑筋的北境主力决定舍身救主?!   “我就知道!”罗柏同样气急败坏,他五指握紧咬牙大喊:“我们进城时就该在这里自焚才对!传令全军,准备接应!!!”   我看到,在二人所在的主塔之外,死寂之中的临冬城已经哗然一片,这里仅有的数百名守军们看着远方的地平线目瞪口呆,就连手中甲片铆接成的锅盔铛啷落地都没听到。   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黑色的粗线,缀有橙红色的火星,赫然和城堡周遭蓝色的星海差异明显。   蓝色的星光是死者,橙色的星火,那就是生者了。   这会是谁,谁会在这种艰难之时来到临冬城外,难道真是莱拉正在怒骂的北境三万主力?   我的飞鸟抵近观察,很快就揭晓了答案。   黑底红色三头龙旗卷而复舒,白色的甲胄在人群中如此显眼。   “无畏的”巴利斯坦。   “怎么了?”   就在我愕然之时,我的耳边突然响起奥利昂的问候,我感觉他正将我肩膀搂住,声音温柔而镇定,似乎是在继续塑造他柔和可靠的暖男人设。   “我在观察南边的战事,或许会有一些转机,”我视线回到了现实,古代人的石屋里,眨了眨睫毛,看向新燃起的火焰,“这是要,在这里长驻?还有,把你的狗爪子挪开!”   “不,你没下这个命令,只是需要一点火焰来提供慰藉。”奥利昂回答。   听了他的话我看向米歇尔伯爵,还有丹妮莉丝,奥利昂继续:“每个人都很累,他们需要休整。”   “这里并不冷。”我蹙眉。   “可是火焰能提供安全感。”   “指派几队人去周围看看,别在这里坐以待毙,”我吩咐,“南边战局正式开始了,我得专心致志,米歇尔伯爵!丹妮,别在惶神了,你们看好这里。”   “南边的战局你还能干涉?这魔法可真神奇,”奥利昂紧蹙眉头,大概是联系起了我表现出的异常之处,最后罕见地露出了讶异的神情,“你在关注多少个地方?”   “所有,亚里安阁下,所有的地方。”我闭上双眼,不再关注自己所处的失落遗迹。   而在我鸟眸所及之处——   再没有任何人比此刻的巴利斯坦·赛尔弥更加夺目,也没有任何地方能比的上临冬城外,如此令人怅惘。   “无畏的”巴利斯坦。   在抵近后我发现此人身上的白瓷釉甲胄已然染上灰色和黑色,划痕遍布,披风破烂不堪,宛如是从君临跳蚤窝里借来的。   他的目的十分明晰。   我知道,骑士乃为战争而生,巴利斯坦是万中无一的骑士楷模,因此,毫无疑问这个老头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所求的只是一个别太没意义的结局。   什么结局会太没意义?自然是没价值的、就像是前世电视剧里那般滑稽,被地痞捅毙于暗巷之中。   这一次不会如此,骑士传奇狼狈而至,目光熠熠生辉,他曾主动选择成为杀鬼小队的一员,而今则是自尸鬼重围中抵达,断不会是孑然一身。   有一支军队随他而行,并且斗志昂扬!   就在白袍骑士身后,黑色的地平线慢慢变粗,接着一个接一个地变成了活生生的人。   头戴褐色布护头的司号手,那举起长号的臂膀正在颤抖,绝非出于恐惧,而是劳累过度;掌着三头龙和剥皮人旗帜的骑士汗水黏着发丝,几乎是靠着旗杆才能站稳;那五颜六色的士兵和爵爷们,其罩袍号衣上的家徽杂乱无章,从天上看去就像是一大团呕吐物,他们头上戴着的锅盔、壶盔和夏雷尔轻盔统统铁光不再,有些更是用亚麻布缠住脑袋,不知是否已经受伤,而在他们每个人的躯干上,从胸板甲到板甲衣再到棉甲的护具皆是凌乱不堪,足上的尖头靴们也早已被泡成了泥巴块。   好一滩虾兵蟹将,宛如是我前世看工人挂横幅讨薪一样乱。   这样的场面,按照我的理解,哪怕是以七国最打马虎眼的眼光来看,都绝对是败兵无疑。   然而,就是这个场面,这些佣兵、农兵、卫士和骑士此刻的气焰却如此可怕!   “无畏军,前进!”   就在无数蓝光之眼的注视中,就在我尸鸟高飞的羽翼下,铠甲的铿锵声,伴随着军官的嘶哑的呼喊,仅有的破败旗帜被高高竖立,于寒风里晃荡不止,再加上之前所见之景,我不难想象他们之前经历过如何可怖的战场,绝对不输我当初在三叉戟河畔见过的阵仗。   “巴利斯坦!”队伍中人高呼,“巴利斯坦!!!”   正是御林铁卫队长的名号。   他们口中喃喃称颂着的名字,还有他们此刻的精气神,无不在提示着我,这支属于骑士的军队,和属于我这君主,困顿于各方博弈中的军队,有多么大的不同。   他们的姿态就像是不顾忌自身安危的热血少年,好似身处的不是现实的惨烈战场,而是诗歌中的浪漫春田,目光热忱,勇往直前。   “农奴,自由民,手艺人和海盗们,”白发老头直起腰杆,他看起来口干舌燥,因此声音暗哑,但却足够清晰,“还有雇佣兵,骑士,维斯特洛的汉子和厄斯索斯的汉子们,咳!红色女王的人,和银色女王的人!——”   红色女王,大概是我,白色女王,便是丹妮莉丝了。   他喘息了好一阵,方才继续他难以为继却绝不停歇的,战前演说,“——我们,靠着袍泽兄弟的死伤,才从南方抵达这里。”他嘶哑着叫着,“我曾经有过不少发过同样誓言的兄弟,他们有的英勇,有的不屈,也有的,杀死了自己发誓要保护的人,我爱过他们,每一个,我也爱戴我的君主,胜过恋人和父子,可是,我从来,从来,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如此信任我身边的粗人,我更没有想到,你们竟然每一个,都比我的誓言弟兄,更加坚守自己的职责,守护自己的一切!”   “无畏!!!”最靠近白袍骑士的男人们挺矛高喊,这声浪紧接着波及到其他地方,数千人发出了同一个声音,“无畏!!!”   “现在,以御林铁卫队长巴利斯坦的名义,”老人掀起了这股狂热的巨浪,自身也被狂热的情绪所感染,“你们所有人都是骑士,我!宣!布!正如我带你们进入这死地时所说的一样,以七神和所有善良人的守护神的名义!以七国和洛恩王国自由城邦的名义,以红色的莱雅拉女王和银色的丹妮莉丝女王之名,我们前进!临冬城只是歇脚处,我们将从颈泽,挺进永冬的海湾!”   “万岁!!!”   他在口号中,将我的名号放在了丹妮莉丝之前。   他此刻抛弃了对我的成见,抛弃了让人类内乱的互斗之念。   这样的巴利斯坦,不困身于权力的游戏,不再为战斗之外的事务所惑,他掀起了一波拥有信念的军队,这个信念依旧带有这个时代的印记,既不科学,也不复杂,简朴却崇高,其名为正义,其名为生存,其名为希望。   这样的巴利斯坦,哪怕老迈疲惫,依旧所向披靡。   他仿佛化身为诸神之使者,于群神的庇佑下,发出令千万人心动的感召,我可以预料到出发时他身边的队伍有多么浩瀚,我更能预见得到,现在他身边的这批久困之师,将会是令异鬼胆颤的梦魇。   老骑士开始带队冲锋,骑着他那匹身受数创,就连罩袍都破破烂烂的骏马,长号和号角再次响起,伴随着这支不分步兵和骑兵的军队,那散乱而有序的突进。   而我则睁开了双眼,在有数千里格之远的永动之地,不用再看了,罗柏此命有矣。   “啊——”我感怀地叹出一口气,周遭的人手少了许多,倒是奥利昂那双紫色的双眸,依旧在我的视线之内。   “怎么了?”他问。   “我突然理解了一句话,奥利昂,”我瞥了一眼他,“过去我曾经听人说过,真正的胜利,是鼓舞人民心中的斗志,而理想,信念,这些鬼东西我只是将这当作工具在用。”   他看着我笑了,“怎么了,你的口气听起来像是才听完什么赞美英雄的歌唱?”   我怔然看着燃起不久的火苗,正有人在扇风,那火焰变得越来越兴旺。   “我只是,突然明白了操弄人性的真谛,老小子,而你就是一个绝佳的反面教材,只有对待他人真诚,才能享受真诚,唯有,融入人性,执着不移,才能真正地操弄人性。”   只因困顿于对寒神和长夜的恐惧而奋起反抗,是不能打败长夜的。   卢斯·波顿,死去的莱雅拉之父,你听到了吗?恐惧,是有局限的。   那么,有什么力量,能够更加坚挺地帮助我,度过这个难关呢?   有什么力量,才能真正的团结世人,迎来春天呢?   我注视着这个在我身边的男人,这么一年以来,第一次温柔地用手掌抚上了奥利昂的侧脸。   “听好了,骗子,”我慢语与他,说出的话是我自见过迷宫营造者以后,就一直在寻求的晋升之道,“听好我要说的话,奥利昂。我会成为人类的神,不是因为我的力量,而是因为,人类,才是我的根基,你看,你我之间的怨怼根本就没有意义,那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骗子,很抱歉,我之前对你所做的一切。”   他满脸的疑惑不解。而我,则报以微笑。   我如何能了结这场冬灾呢?弑君者有,弑神的凡人在这世界里闻所未闻,或许唯有神灵,才能对抗神灵,或者说,当神灵被杀死的那一刻,要么弑神之人完成了从人升格到神灵的转变,要么神灵便不配拥有什么高于“人格”的“神格”。   或许,这才是终结长夜之灾的终极方案。   作者的话:后面大概每天更新四千到五千字,还有存稿 第787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1)   “人类之神。”他语气里全是质疑。   “没错。”我抛给他这么一句。   “人类之神?”他不依不饶。   “是的。”我极度有耐心。   “为什么你不说你是恐怖堡之神呢?我这辈子至少听你说过十五次你是恐怖堡的女儿,当女儿熬成母亲以后,就忘了本啦?”   我们正走在寂静的古代堡垒下,他这话让我不禁停住脚步转身面对他,太难听了,”什么叫做忘了自己打哪来的?讥谤我很有趣吗?“   ”忘本“和”忘了自己打哪来的“在这个语境下是同义词,至少高等瓦雷利亚语里是。   ”并不,“他歪头的模样颇为赖皮,”只是我妻子说出的话让我有些无法理解,正常人哪有说自己会成为人类之神的,还一派我不想当,这个世界非让我当的模样。“   谁是你妻子?我眉毛扬得可高,拜托,“离婚”了好吗!?还想再被我杀一次?   这不是什么打情骂俏或者男女撕逼的好时候,于是我只是无视他想要亲近的词句,正常地敷衍道:”或许你该觉得这是我不得不当什么劳什子神灵,故而才这么说,或者——”我看了一眼奥利昂,还有身前身后沉默的十几个人,“我是为了鼓舞人心才这么谈。”   “鼓舞人心?”   “如果你没有带着手下一路杀进地狱的壮志,他们就只会在超越了他们想象的...神灵,或者什么存在面前跪舔,奥利昂。”我再次重申这一理念,或者说我自巴利斯坦·赛尔弥身上得到的灵感。   不提能不能做到,让大家做好弑神的准备,总比到了临头跪趴一片要好。   “你是说,我们必然会——”   我看了说这句话的“亡夫”一眼:否则,还会是什么?   我们很快就知道了。   之前逡巡向四周的人报告说并未发现有任何出去的通道,除了我们来的那条之外,考虑到异鬼仍然在身后,我们跨过倒塌在地的巨大立柱,在古代石拱门的阴影下继续前进,两边布满疮痍,不可了解那隐约壁画所描绘的是何事物。   而就在这时...   恢复神志的虚弱私生子,琼恩·雪诺,找上了我。   他被背在背上,嘴唇青得像是被冻在池塘里的鱼,背着他的人气喘吁吁,不堪重负,像是随时会把他抛弃在地。   “你刚才看了我一眼。”他声音很小,不过尚算清晰。   “是吗?”我收回打量的目光,对于一个新近伤残的人来说,他人的怜悯实在是太伤自尊了,他现在一定对别人的目光很敏感,我不想听到或者看到一个故作顽强的男人,所以我顺理成章地沿着自己的思路撇开话题:   ”我刚才和奥利昂正在讨论临冬城的事儿。“   ”史塔克的城堡,你们说了什么?“   我看了他一眼,他这话似乎是在告诉我,他巴不得把自己和史塔克家族撇开得一清二楚,他明白自己只是一个雪诺而已,同时,丹妮莉丝告诉他的伊耿这么个身份仿佛就是远方的幻梦一般,他压根就没放在心上。   ”那里正在决战,南方的军队和尸鬼的战场。“我不含半点情绪地告诉他。   不管是罗柏地绝望,还是巴利斯坦·赛尔弥宛如夕阳残照一般地决死冲锋,全都在我口中化为了简简单单的决战二字。   私生子低眸思索了片刻,”恐怖堡的军队过去了吗?“他问。   我摇了摇头。   少了我,那帮玩军中“民主”的将领们,没一个有能力和底气集结全军。   我也不是没有布置过,从遭遇异鬼主力,到恐怖堡建筑防线,再到驰援白港和其他据点,统统都有安排,可是有安排没用,自由贸易城邦的士兵...颇有意大利的风范,士气低下的弱兵不乐意出战,士气高昂训练有素的佣兵和民兵没见着好处时一个都不乐意流血。   或许是这帮自耕农和市民要远比维斯特洛的雇农聪明?很难说服他们用命。   琼恩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听得出来一切都很糟。   “遗憾。”他最终这样说道。   我撇了撇嘴,“人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却逃不过诸神的安排,仅此而已。”   这里所谓诸神的安排,其实可以说是社会的规律?   之前我把一切归罪于几大城邦将领的私心,现在想来他们多半是顺势而为。   毕竟,在事后看来,之所以反对我,根本原因是这个年代的人类依旧太过落后,搞几十万人的跨海远征必然会出问题, 后勤跟不上、补给吃紧、敌人太过玄幻、对基层没有有效控制,总的来说技术还没到足以让人拥有如此强大的动员能力的时候,更别提没人组织过这样的远征,别说这是冰与火的世界,确实,这个世界与前世不一样,可是,不管是魔法还是魔龙,顶多都只能有效一时,根本催不快时代那顽固不化的迟滞步伐。   换一个角度来看,也就只有在这样愚昧的时代,“无畏的”巴利斯坦,这样的人才能大放光彩,成为传奇。   “你在想什么?”当我思及此处时,琼恩开口。   我叹了一口气。   之前心头冒出的长篇大论,其实是我在考虑一些让我不至于把尴尬摆上脸面的东西,看看现在这情况,正在对话的一男一女,一个在倔强地掩饰断腿重伤的颓败心态,一个在拼命遮掩自己不想显得对残障人士太过关心。   这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难受的场面吗?   我低眸看了一眼自己有些残破的皮靴之尖,皮革变色,划痕处处,恐怕和流浪汉没什么两样,我语气依旧平淡,这样回复私生子:”我在想...待会应该如何保证自己活下来。”   这是实话,毕竟怎么看,面对寒神都要比面对私生子更加让人心忧。   虽然寒神好像还很远,而旧识琼恩却很近。   “很抱歉,我之前...犯了很大的错误。”琼恩的嗓音依旧沙哑。   他这是什么意思?   错误?   “我不明白?”我坦然而疑惑地回应,“你...需要喝水吗?”   “没事,”他轻飘飘揭过我的关心,“我在思考为什么我会变成现在这样?然后我就明白了,当我得知自己成为了守夜人的司令时,我好像把这当成了我人生当中唯一的...宝石,两只眼睛死死盯着它,盯着总司令的头衔和其背后代表的职责。”   他的话无疑是在告诉我,权力的游戏到处都是,就连”雪诺大人“也免不了俗。   不过我也能理解,说穿了,史塔克家族包括琼恩,他们恪守职责履行誓言的作风,某种意义上说是因为身为领袖,要抓住权力,所以当然也是权力游戏的一种玩法,活到这份上,身为红王,看着“无畏的”巴利斯坦,我算是明白得很透彻了。   这种玩法没什么错,可是却需要智慧和运气,所以在南方的时候,急于表现自己得”少狼主“罗柏根本就驾驭不了这个套路,导致自己大败亏输。   当然,换一种话来说,有足够智慧的人,会知道这才是高明的方式。   这样看来,我确实智慧不足。   ”这不是你的错,”我回答,“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的,琼恩,你是司令自然就得专注于司令的职责,我是红王,我也一样。“   ”可面对寒神可不是红王的职责,这得是——“   ”这是生为人类,寒神想要毁灭的猎物,的职责,兄弟。“我笑了笑,”难道寒神会因为我是什么君主就放过我?当然不会。”   “这就是我的问题,”他突然变得口才不错,“我把自己当司令看,却忘了自己是个人类,我本可以在布拉佛斯时,就和你讨论该阻止寒神,而不是被长城的失陷和北境的沦落而情绪崩溃,我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我自己错失了这样的良机。”   完了,这小伙儿想给我写检讨。   “大可不必。”我叹息了一声,“你随我来到这个洞窟里,就已经是全人类少有的英雄了。”   轰隆隆——!!!   他还要再说,事态已然不等人,我们身后响起了一声巨响,“怎么了?”奥利昂下意识地看向我,大概是因为我的尸鸟存在,所以我是这里最耳聪目明的人。   没错!我之前设想的什么叼叼的命运卡牌,漫天遍地的尸鸟,在他们看来就和前世的雷达一样一样的,要是奥利昂同学再不成器一点,指不定会偷偷请我帮他偷窥女仆洗澡再描述给他。   当然...我好像一路上确实留下了几只小雀,偷看洗澡啥的,被动接受了好几次,可能这世上已经没人比我更懂人体美学了——看男女老少已经麻木到什么身材都能看出美感。   我转移注意力到脑海之中了一瞬...   紧接着,毫无感情地描述了那一幕!   “那群头顶火焰地异鬼进入了洞窟,我的石龙想要阻止,深受重创。”   他们来了。   他们为什么不尽早追上来?方才坍塌之时我们一行人狼狈不堪,现在只剩下十几个,如果抓紧机会,异鬼完全可以把我们一网打尽。   我不清楚原因,也没必要搞清楚!给私生子告解这种事也必须先丢在一边,得面对后有追兵的境况,“长爪!”呼唤声后,背着巨剑的海豹民立刻将武器递上,“加快前进,然后——”我抬头望了一眼白霜覆盖的灰色穹顶,“奥利昂,跟我来!”   毕竟算是旧识,这男人和我略有默契:”把那座桥给破坏了?“   我们来的时候爬过过一座又湿滑又狭窄的石桥。   ”不,“我答复,”这条通道的入口就好,那座桥太远,风险不小。“   我先简要回忆一下,到目前为止,我们都跑过了哪些地方。   从我当初在恐怖堡外孤山里的经历,我就很清楚,这个世界的古迹,恐怕很难有什么财宝,除非是瓦雷利亚自由堡垒那样的魔法之地,很自然地,虽然似乎是瓦雷利亚人地遗迹,我们来到的这里,同样乏善可陈,或许只有考古学者才会挖掘出真正的财富:   当通过石桥以后,我们看到的是一座古朴的老旧城堡...或者说小要塞,墙壁低矮,大概和前世一栋三层高的厂房差不多大,接着我们在城堡下找到一间屋子,大家分小队被我派出去探路,我先休憩了一会儿,顺便看看北境的战局。然后,有伙伴来通知说,找到了堡垒下面的一条地道。   这条地道的入口似乎是一个...魔法阵的中心?被一个石板上刻出的圆环套在正中,其周围没有图案,八成是早已经被时光给抹去。   现在,我们就行走在堡垒下的地道中,除了这里,别无其他的通口。   ”就我们俩?“奥利昂不确定地重复了一句。   我看着他那对高高扬起地眉毛,”不然呢?“我需要借助你奥利昂的魔法来坍塌,带其他人过去干嘛?   ”懂了。“他回复。   ”需要什么?“   ”人血、炭笔,还有照明。“   我们交流得很快。   ”米歇尔?“   ”是,王上,炭笔!把碗拿来,给一把小刀!“谷地第一剑客动作麻利。   ”等等,“我一边紧紧盯着龙王得双目,和他眼神交流,一边暂止道,”战斗力强的不放血,首先伤残,但是别弄死人,你们待会继续前进,然后找宿营地休整。“   ”好的,如您所愿。“   奥利昂移开了目光,他一直有些魂不守舍,该不会,此处就是他梦里的,命陨之地?我不由安慰了一句:”放轻松,我们只是到七层地狱的门口晃一圈而已。“   ”既然你提到了地狱,莱雅拉,或许你也该知道,总得有人坠入地狱,才能换得别人逃出生天。“   是的,这就是牺牲的意义。   这个意义,不只是我和他懂。   就在此时此刻,琼恩·史塔克的老家临冬城已经成为了一片喋血之地,疲惫的远征之师正在尸海死浪里奋力搏杀,小熊莱拉将罗柏放倒,命令史塔克的卫士将其人送出了奔狼之城。   在另外一边,我的尸鸟则送来了讯号,艾莉亚和多米尼克,重新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他们失踪的不够久,依旧在恐怖堡附近。   作者的话:收到了可可爱爱读者的礼物,感动得这周末再更一章! 第788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2)   火光噼啪,橙染冰壁,四周静谧一片,我和奥利昂结伴离开,往来路而去。   我们要去把通道口弄塌,拖延时间,好不必面对更加强大的异鬼。   不过我心里有点儿隐忧,就在之前,那道从户外进入黑曜石墙的出口,明明也是被掉下来的龙给砸塌了,可是夜王和异鬼却依旧在挺进,隐约还正是从我们进来的碎洞入内。   换言之,坍塌极有可能会无效?   可惜尸禽没有记忆功能,我没法确定它们进来的办法,只知道当时混乱一片,石龙和尸雀看着异鬼一个接一个消失在地道口的黑暗之中。   怀着这一点儿心虑,分离之前,我最后瞥了一瞬。   我眼前这一队又臭又脏的人手,或许是长城以北最后的活物。   两个守夜人,一个三十多岁,一个五十多,全都胡须虬结,脏乱至极。   五个海豹民,两女三男,身上披着的生皮厚实,一直没有解下,仿佛在这深邃地底,他们依旧能感受到凛凛寒风。   还有米歇尔·雷德佛,和呆在守夜人背上的琼恩·雪诺。   前者是我不在时的主心骨,后者...   后者虽然遍体鳞伤缺了一只腿,不过,单凭他的性子,或许大难临头时会比其他人加起来还要更可靠。   看着他,我不由想起了他的亲戚罗柏和艾莉亚,看在艾德·史塔克的份上,我希望他们平安无事。   说到艾莉亚...   她和多米尼克·波顿,我的老哥,两个八竿子打不在一块儿的人居然聚在了一起。   恐怖堡以北,波顿的森林,当年我苏醒时看到的地方...   尸鸟在被雪压弯的枝头转动脖颈,其影子被两个谨慎小心的人儿给陆续踩过。   ”轻一点,再轻一点。“艾莉亚悄声喃喃自语,她小心地张望,慢步前进,这只小猫儿极有小偷天赋,动起来无声无息,哪怕是松软的雪地也没法让她显出半点张扬。她身后正跟着多米尼克·波顿,我的同父异母兄长多米,许久未曾打整自己的下巴和上唇,短须胡茬渐生。   他们之所以如此悄声屏气决非毫无理由,林中雪路上有零零散散的尸鬼游弋来去,二人都不是偷猎者走私犯一类的荒野生存能手,得看着路的方向走。   艾莉亚突然停下,转过头来,口吐白雾:”你确定是这个方向吗?“   他们在找什么,我不禁好奇,有什么东西值得两个地位不低的北地贵胄如此犯险?   难道恐怖堡还有我不知道的秘密?   “我确定,”多米尼克那双灰色眼珠子警觉地看向漫无目的巡游着的尸鬼,手套里的五指把在剑柄上,这模样显然是在以防不测,”但是我到访的时候都是夏天,地上是树叶,树上是绿色,现在这一片白,需要多判断判断。“   “我也没见过雪,”艾莉亚开始阿巴阿巴,“就听说冻掉人耳朵或者那话儿之类的。”   多米尼克蹙眉瞧了艾莉亚一眼,似乎是奇怪一个大家闺秀居然能口吐如此粗鄙之语,不过他也没显得太过惊讶。   这一点我倒是很能理解,在认识艾莉亚超过三分钟以后,她说什么,你都不会感觉太奇怪。   “马脸”艾莉亚就是这么一个怪女孩。   多米尼克食指竖起碰了碰唇瓣,示意艾莉亚安静,小丫头挠了挠自己那两条粗粗的眉毛,不再说话。   我没有太过注意他们俩的互动,我在思考的是...   多米尼克出现在此地,似乎有所寻觅。   我当初苏醒之后杀了小剥皮拉姆斯,也是在此地。   他要找的目标,和我的穿越,二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关联?   我心头不由疑窦顿生,不止是如此,我想起了孤山,孤山里的墓穴和枯骨,我记得...贝里·莫斯爵士在那一天之后向卢斯伯爵禀报了我们的经历,这不奇怪,毕竟贝里当时还不算我的人,他是卢斯的誓言骑士。   然后,多米尼克曾经带着恐怖堡的人手重返那里,当时发生了诸多事情,卢斯自然也曾召见我问过孤山里的情形。不过虽然我是私生女,却并不算特别亲近,所以,对于具体他们父子俩,以及其他人发现了什么或者保守着怎样的秘密,我一无所知。   想想当初波顿家族祖先的种种传说,还有我一年半之前在诺佛斯山里和迷宫营造者对线时所看到的,波顿家族先祖似乎有过的过去——迷宫营造者的奴隶,在迷宫营造者灭族之后逃跑。   这两件事让我此时此刻,没办法按捺住一个念头。   不提对亲人的关心,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至关重要的秘密,埋藏在此时此刻跑到荒郊野外的多米尼克心中?让他不惜冒着被群尸吞没的风险也要出现在这里。   远在数千里格之外的我因此分了一丝心绪在这孤山脚下,跟踪着这男人和女孩,静悄悄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以目窥此事的底细。   回到永动之地地下的废墟。   “你觉得这座废墟会是...瓦雷利亚人建的吗?”   奥利昂的脑袋大概在左右转动,四处观察,其声音飘忽在我身后,带着某种谨慎和忌惮。   “怎么了,”我举高火把,小心照亮了前方,一块狐狸皮落在了地道的边沿,大概是我们来时有人丢下的,“你还在想你的死期?”   “或许会是瓦雷利亚龙王死于瓦雷利亚之地之类的。”他叹息道,“我有预感,大难将至——”   不需要他的预感我也能知晓。   “——我八成死定了,莱雅拉,小心你带来的人,要是没了你我们俩的女儿只怕活不过两个月。”   “屁话。”我回应道。   这男人磨叨起来,真是让人受不了。   不过他说的是对的,如果我默默死于此处,洛恩王国必然大乱,我那姑娘撒拉要么当傀儡,成为攫取宣称权的联姻玩具,要么就是被什么乱臣贼子摔成肉饼,就像是当年篡夺者战争中死于魔山之手的伊莉亚公主之子伊耿一般,没父没母,没有亲属,其下场谁都能预见。   “你与其寄托于丧偶的我,不如自己想办法活下来,如果你真死了,那万事都会和你无关。“   我如此回答。   就在这时,当啷脆鸣隐约响起,就在距离我们不远处。 第789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3)   我正在度过的这一日,大概是入冬之后第二年第四个月的第一天。   本该是普普通通的一日,我心想。   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嚣乱,也确实如此,平平无奇,只有雪花和热火与人相伴,大概只值得让人在日记上写一个词,“无事”。   然而,因为长夜,由于卷土重来的异鬼,这一日,似乎变得不同了起来。   之前我和我的前夫行走在无名堡垒之下的如肠地道里,嗅着淡淡灰尘的味道,按理来讲,我们身上的体味应该重到熏死人才对,不过大概是鼻腔已经习惯了吧,我没觉得自己特别臭。   就在此刻,我站在原地,黑洞洞的前方和后方让人心里窒息,当我凝视那传来巨响的方向时,南方北境的大地上,一波波活尸正与人类的阵势相撞,三头龙大旗在风雪中飘摇,艾莉亚和我的兄长依旧招惹到了尸鬼的注意,甚至他们身后隐隐有黑火异鬼的阴影,然后,在绝望之中,这一长一少看到了昔日我曾造访过的孤山洞窟。   我有一种...大概是错觉:在那沙场上,在我的故乡,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手,在将所有于长夜之中苦苦挣扎的身影,引导向最终的结局。   那个结局,会是什么?   手指下意识地扒拉梳理着自己的发丝,我头发太长,之前没机会清洁,现在时不时会结块。   整个人脏的像是晒太阳的老海狮,脏乱不说,又厚实又憨憨。   “就在这,奥利昂,快去布置你的仪式,”我吩咐,”有没有需要补充的材料?“   口中一边说着,我一边依旧盯住方才鸣响的方位。   没错,计划改了,立刻制造坍塌!   因为毫无疑问...   这会儿从入口方向传来的声音,一定是异鬼弄出来的,我没想到声音会那么大,简直就像炸药爆了一般。   具体是怎么鼓捣出来的?缘故成谜,总之,这就代表着——   虽然我隐约记得,从地形和宽窄度来看,入口处是最容易制造坍塌的,可是现在恐怕咱们已经没机会去那儿了。   风险太大,会直接和异鬼对线。   那么现在我只有一个选择,不该再去管在哪制造塌陷最合适,应当即时即地立即着手,尽快完成这个活儿然后离开,这才是正经。   “你确定不会把我们埋在这?”奥利昂一边开口,一边将包包裹裹放地上铺开,他不时看我一眼,仿佛再过一会儿就看不到了似的。   “我不确定,但是别无他法。”我杵着“黑暗姐妹”道,巨剑在狭窄通道不好使,所以“长爪”还给了琼恩。   “嗯。”他哼了一声,埋头加紧,不再吭气。   空气再度安静下来,我侧耳倾听,却只闻见身后这位龙王口中的念念有词和画画写写的声响,还有我们一男一女紧张地呼吸。   不过我知道,正在抓紧时间行动的,绝对不止我们两个活人。   异鬼,它们无声无息。   或许就在我视野尽头的黑窟里,正看着它们眼中的蝼蚁,无谓地搏命。   “快点。”我嗓调冷静,手中握住剑柄,放松攒紧。   “我知道。”他的回答简短轻松,从我听到的响动来说,他整个人都井然有序,毫不慌忙。   在前世我曾听说,当医生告知绝症病人其寿命大限不远时,每一个将死之人都会有从抗拒到平静的过程,奥利昂·贝勒里斯曾经预见过自己的死亡,莫非他已经准备好了接受?   假如他死了,他身边的我,是不是会一同消逝?   我抿了抿唇,不去深究这点,双目盯紧眼前的未知。   听着身后的动静不紧不慢,我试图在保持警戒的同时分散过剩的注意力,以免自己紧张得胡思乱想。   我看着尸鸟与我共享的视野,远方的临冬城郊外,一只巨大的尸蛆破地而出,上身腾如半空,面对着沾满污泥的白袍和钢铁冷光。   那张布满褶皱的老脸,上面的那对眼睛是如此年轻。   “我他妈的当然能比一匹老马做的好。”我告诉自己。   “你是在自比母马吗莱雅?”奥利昂在后头调笑。   “把骚话收一收你会是个更棒的人。”   我这句话倒是像极了分手后女人的说辞。   “哪方面的棒?”   “所有方面——”   话音刚落。   我感到一股寒风朝我袭来!   不,那不是风,是感受,仿佛我全身都坠入结冰的湖水里一般,自四面八方而来的寒气涌入我的五官和毛孔,几乎让我周身和体内的所有液体结冰。   我下意识地竖起瓦雷利亚钢长剑“黑暗姐妹”在自己身前,鼻尖喷出白雾,“感觉到了吗?!”   “什么?!”奥利昂停下手中的活计。   “快继续,它们来了!”   “别慌!”   “我没慌!”   老娘什么没砍过,我会慌!?   首先出现在黑暗之中的,是一抹闪亮。   那是——?   砰!   一声脆响,我看到一个球撞上地面,弹跳两下,滚到我靴子旁。   这不是球,是一个戴着头盔的人头,胡须虬结,表情狰狞,泛黄的牙齿如此惹眼。   “它们来了。”身后的奥利昂音调镇定而阴沉,他终于认识到了早已扑面而来的现实。   异鬼。   我们都认识这个人头的主人,某一位与我们一同深入永动之地的男子,跑错了方向。   紧接着浮现在眼中的是黑色的火焰,散发着弱光,飘摇不定,明明比我身边地上的火把衰微,却由如此凶险,让我感觉自己重新成为了小不点私生女,面对着野外猛兽双瞳的反光。   我嘴唇有些发干,不禁毫无仪态地出舌舔舐,“好了没有,老家伙?”   “快了。”   “是快死了,还是快塌了?!”我没懂他那个“快了”是啥意思。   奥利昂声音陡然升高,吓了我一跳,他念动高等瓦雷利亚语的速度如此急切,仿佛魔龙在喷火,更仿佛是气急败坏的人正在口吐怒斥。   而这,似乎也正是给与异鬼的信号!   就在我被惊懵的一瞬间——   远处的微茫黑焰恰似被吹入了狂风之中一般飞速而来,异鬼八成不理解施法,但是我能猜到,哪怕它们智商如猪也会明白大事不妙,一个老男人撅着屁股在地上涂涂画画还抽疯一样地大声呐喊,这能是什么好事儿吗?!   它们正在肉眼可见地靠近,黑色的火焰在我眼前形成日轮地形状,盘绕在每一个如颅骨一般的异鬼头上。   此刻,我心反而安稳了下来。   一旦无计可施,只能靠手中之铁来解决挑战...   那就酣战一场!   一对多,法子没几个。   首要的要诀是避免一次面对多个敌人,这在狭窄的地道里不难办到。   其次,就是尽量让他们自乱阵脚,不过对方非人,只希望我能有这个机会。   ”哈!“短喝自口中而出,膝盖微弯,重心下沉,收回了一切注意力而目不转睛的我,准备迎接,长夜的寒冰!   无妨,我曾经在布拉佛斯面对过它们,此番定也可全身而还,我这样告诉自己。   就在我思考的这转瞬之时。   寒霜,迎着我的剑而来,不闪不避!我已经看清了黑火异鬼的真面目。   黑色的火焰笼罩着它们的头颅。   当先的三个,一人执斧,一人执矛,一人,拿着晶莹巨剑。   “奥利昂?!”我再度提醒。   它们到了!   身后的喃喃声骤然加急,就在身后蜡烛的微光下,我跨步迎击。   作者的话:刚重写了大纲,下周我争取把弑神完结,进入剧终部分 第790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4)   透冰在火光的橙晕中划出弧线,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被黑火日轮盘桓住的异鬼之脸,深吸了一口气,冰冷渐冻的气流涌入我的鼻腔,就像是一万根针扎了进来。   在这个世界,我从未经历过冬季。   我很早以前就知道,那是还在恐怖堡被卢斯霸凌的时候,我就很清楚,到我人生真正的第一个严冬之时,我面对的将不是什么冻死饿死的绝境,而是行走的死人与阴森的魔法。   所以,我一直在默默准备,从搜集黑曜石,到援助长城,再到挺进南方,以及积蓄力量、成为红王,这一切作为的根源不止是我的权力欲望和对自由的渴望,更是危机临头时的那种紧迫感。   虽然目睹过什么“夜之王”女人的幻象,受到过小狮子摩根的蛊惑,遭遇过迷宫营造者的虚言,更面对过满心黑泥的野心家攸伦·葛雷乔伊,可是,我从未松懈,从未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死灵术之上,虽然一度沉浸其中。   然而——   我现在在永冬之境,在一个隧道里,即将面对异鬼,只有一个背叛过我的瓦雷利亚人在帮扶。   我之前准备的一切,全都没了!   真是可笑,事到最后,我死灵术制造出的尸鬼莫波不知何处,我的大军在泪江沿岸岌岌可危,我为自己锻造的,这一切为了面对长夜之灾而准备的铠甲与武器,通通被撕碎毁灭,只留我,在当下,在这里,独自面对冬天的残忍。   我眼前的是寒冬的宠儿,让人毛骨悚然的异鬼,这些怪物让周遭的一切都变得刺骨如霜!   而废掉我一切遮挡的长夜、夜王以及寒神,它们所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一些尸鬼和一些异鬼而已。   如上,就是我的处境,或许也是人类的处境,百般努力后,绝望拼死!   它们手中有一把长斧,一根长矛,还有一把北境式样的巨剑,全是半透明的晶体,足以砍碎钢铁。   上!   双手持握的长剑挥出,银光一烁,撞上了几不可察的寒冰之刃,将之偏斜开来。   “咳!”   当先向我袭击的异鬼无声无息,而我轻吟出音,照人类的标准来看,它们的四肢肌肉软弱无力,可是我发麻的虎口却告诉我,对于多日长途奔袭、如今精疲力竭的我而言,它们的一招一式,全都算得上势大力沉。   不过“黑暗姐妹”还在手上。   目睹我接下了这一招,大概是灵魂深处那“一对一”的战斗精神作祟,其他的异鬼罔顾我的阻拦,甚至不再看我,而是迈出脚步,意欲越过我去干掉我身后的奥利昂。   乓!意图缠住我的对手趁我眼珠瞥视四周时,欺身而上,它那对散发蓝光的招子和满是烂肉的脸晃得我满视线都是...   想快速地了结掉在场的两个活人?   它们,做,不,到!   “哈!”   梆!   我梭步后退,借上对手第三次斜劈的力道,冰风透过皮毛几乎冻僵了我的手掌,真是见了鬼的,这家伙脑袋上烧着的黑色火焰难道不能发一点热吗?!   糟糕,我有心,却实在无力,没有拦住,不,是压根没工夫去搭理举步朝奥利昂攻去的异鬼。   “莱雅拉!”我听到身后传来奥利昂的叫声,尖锐而惶急,这对一个几百岁的老不死来说实属罕见。   他难道遭遇了危险?   可是我依旧连回应的空当都没有,必须集中注意力!眼前敌人的每一次击打,目的都是要我的命,这也让我彻底抛开心底的某些猜测,例如什么前世是鱼人女王、夜王爱人之类的滑稽笑话。我并不特殊,我和任何一个人都没什么区别——   都会被这些怪物杀死。   我尝试寓攻于守,拼着手上酸软,利用惯性和剑身的柔韧,靠锋尖因撞击的生的抖动还击。   这是我不多的反攻方式,劳累的我当下实在没有在布拉佛斯时那样,挑翻异鬼的敏锐。   异鬼灵活偏头,本该挑开那枯瘦脖颈的刃端自其脸庞划过。   “好了!跑!!!”   身后的龙王依旧在大声嚷嚷,伴着他拔出双兵的铿锵鸣响。   什么好了?我疑窦顿生,等等!对了,他是在作法制造崩塌,该死的!   奥利昂的话音刚落,我身前兵器交击的脆音几乎立刻就被轰隆的嘶吼给淹没。   大地发怒了!   哗啦啦的密集颤音汇集成一片彻天动地的震动,一如之前在三叉戟河畔和异鬼决战时一般让人头脑发晕,我就连身前的冰霜利剑都顾之不得,腿立不住,狼狈扑地,在这一片混乱中,我只感身上一阵刺痛和撞击,不知道敌人的剑是否趁机扎穿了我的身子。   我昏了过去...   真搞笑,失去意识前我不由自嘲地想,在月前的三叉戟是这样,现在又是这样,面对大自然的红王和蚂蚁也没什么区别嘛。   当我再度醒来的时候。   我的头已经快裂开了。   有一千只野猪在我脑袋里横冲直撞,践踏花园。紧接而来的麻木和刺痛几乎让我喊出声来,我感觉我的脑袋是被长矛给扎穿了,或许就陈列在恐怖堡的城门之上。   就像是我儿时从波顿的森林中醒来,即将面对对拉姆斯和臭佬的你死我活,又似乎回到了之前被困在地底等待救援的时候。   不过这一次,不一样。   我耳边没有鸟语,鼻尖没有泥土的气息,也绝非地下那寂静无声万物不见的处境。   睁开眼睛时,我看到的,是粗大的树根盘绕在我的身边。   奥利昂呢?我无暇惊讶,首先想到的,是上一次昏迷时照看我的亡夫。   不过稍后,我就不用再关心他的下落了。   只是微微转首,我便睹到了巨石下的男人。   在这莫名有光照的地方,奥利昂,奄奄一息。 第791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5)   “一连躲过去两次,你...你...你该去当矿工。”   当矿工,是说我有挨矿难不死的运气吗?   我两次逃过坍塌的劫数,确实也够运气奇佳,不过,这会儿或许不是讨论我好运气的时候,奥利昂整个人趴伏在树根虬结的地面上,只露出上半身,整个腹部都在坚硬的巨大石块之下。   他原本笑起来时该露出白色的牙齿,可是此时此刻,却满口血沫,就好像喝了红酒没咽下去一样,他的内脏大概已然千疮百孔,肠胃里一定充满了正在凝固的红血。   龙王的血色和常人没什么不同,在我看来,只怕他们的命也同样如此。   毕竟,凡人皆有一死,靠着魔法苟活之人也不例外。   “你不行了,奥利昂,或者,亚里安。”我的声音沙哑至极,听起来并不比一个将死之人好太多。   奥利昂这个名字对他来说意味着荣誉,于我而言却是欺骗。   亚里安则不同,或许我当初对自己的政治婚姻没投入太多感情,却至少意味着...在我这辈子狗血跌宕的私人交往之中,至少曾经有过一段还算美满的日子,在我发现自己被他欺瞒之前是如此。   听了我的话他张了张嘴,眼神迷离,正在失去清醒,看起来,已经没有更多的力气交谈。   “我死定了。”最终,我到目前为止唯一的男人,嗫嚅着双唇给自己下了这样一个判断,我无从接口,毕竟这是实话。   “我会在你变成尸鬼前,杀了你。”我只能给出这样的承诺。   他双目半阖,身子还在因为越来越艰难的呼吸微微抖动。   “我会拿走你的剑,将你火化。”我低沉地说着。   他终于点了点头,努力扬起下巴,年轻的脸上头一次露出了老者的神情,那对看透世事的眸光,我从未在他身上见过。   这个男人再度张口,他并没有言说我们之间或许存在过的某些情愫,没有解释他为何会乐意到这里,哪怕见到了自己的死期,更没有告诉我,他有半分对自己女儿的留恋,哪怕他曾因为我的撒拉而放过了我。我意识到高傲的瓦雷利亚人心中最重要的,永远都不会是这些,他追求的永远只有一件事:   “君主永远都认为自己无所不能——”龙王对着身为红王的我轻声叹道,“——只有死亡,才能告诉他们,自己软弱无依。”   自我认识他起,奥利昂的傲慢、懒惰和怯懦其实非常明显,就好像白沙滩上的黑珍珠一般醒目,可他看不到这些。   他看到的,只有自己,在如英雄一般,“高贵”地,能屈能伸地,追逐着权力和荣耀。   我眨了眨眼,心里如此腹诽了他一番,接着想到了——   他不止在说自己,不也是在说我么,红王莱雅拉?   奥利昂·瓦勒罗斯像是在布拉佛斯城里的戏子一样咏叹结束,紧接着,便垂首不动,彻底断了气,留下了对自己那毕生追逐之事业最后的一句讽言。   “咳!”我想笑,脸皮子却太过劳累,绷不出笑意,斯人已逝,我这才把注意力转移到我的周遭以及自己身上。   身边没有异鬼,异鬼们死而成水,自然也不会有尸体,再或者还没死...   至于我。   我和方才与我对话的死者一样,躺在布满树根的地上,不同的是,我仰躺着,并且...   我努力支起自己的身子,动作颤颤巍巍,厚重的皮毛保护着我没被尖锐的石子扎进血肉,而且我看到除了我的小腿和双足之外,其他的身体部位并没有被什么巨石给碾压。   倒是手,只有左手勉力让我直起上半身,这解释了为何我上一秒时的起身会如此艰难,我的右手毫无知觉,我试着命令它抬一下,却痛得要命,并且毫无动静。   “黑暗姐妹”自然也已无迹可寻。   我没死,但是似乎已经只有等死的份了,仿佛是诸神刻意的安排,非要我和我半点没有情愫的亡夫共葬。   更糟糕的是,当奥利昂身子开始冰冷时,说不定会拼命朝我爬来,甚至扯断自己的脊椎和下肢,以拿我来饱餐,而我届时大概会困饿交加,要么和变成尸鬼的奥利昂互食,要么就被吃掉。   “不不不,“我告诉自己,“绝对不要。”这死法也太猎奇了,跟低成本丧尸片似的。   大概是听到了我的拒绝,稍后,诸神给我送来了第二个方案:   继续一个人的征程。   与此同时,当我坠入这个奥利昂的葬身之处这会儿——   “无畏的”巴利斯坦和他的义勇军正在临冬城外虎吼酣战,破碎的纹章旗帜正一把接一把地倒下,堡垒中的困守之军企图出击,却连避冬小镇都够不着,就被堵了回去,罗柏·史塔克焦虑万分,而在他专注于战场之时,黑色的羽毛飘落地面,死去鸟儿的尸首直挺挺躺在了雪地和城垛之间。   是的,我仰仗死灵术从而安排在维斯特洛和厄斯索斯的尸禽全都回归了永眠。   而这一点,我却一无所知。   恐怖堡外,波顿的森林。   “别盯着看了,”多米利克·波顿回首道,“这两天你还没看够吗?”   艾莉亚恋恋不舍地回头,“莱雅说你很温柔,你一点也不,我确定我刚才看到有鸟从天上掉了下来。”   在他们背后地不远处是安静的尸首,这样的景象在如今异鬼横行的北地可很少见。   那些尸首都被切成了块。   “鸟兽早已绝迹,你看到的八成是异鬼的爪牙。”多米利克应声,“它们在监视我们。”   “我们确定要去那个地方吗?”好奇鬼艾莉亚第一万次问道。   “没有我们,是我。”我的兄长口气半点不带耐心。   “我不觉得!”艾莉亚坚持,多米没理会她。   二人一路沿着人迹罕至的杂草雪道前进,地势渐高,积雪越丰,他们来到了孤山,正是我当年第一次痛经时经过的地方,没有财宝,没有魔法。   远处渐渐出现了一个矿场,孤零零的棚屋还有山洞口搭起的井架,这里正是我当年躲避并反击杀死“狼吻”巴洛索的穴窟,当年在扫清了里头的遗体和黑曜石之后,这里成为了恐怖堡的财源。   他们为何至此,或者说,多米利克到底有什么计划?   “你们在这里埋着传家宝吗?还是说是和我家一样的墓穴?”艾莉亚又出声了。   “都不是,好吧,是墓穴,不过不是波顿家的,我们家火葬埋在神木林边,”多米停下脚步,眯眼而望,“这是我妹妹的洞窟,说来还挺讽刺,开始时叫野种洞,”多米没提粗俗的矿工们将洞窟和女性器官联系在一起的那些脏笑话,“然后,我的私生女姐妹和我的父亲吊死了几个人,他们就管这里叫古冢穴了。”   多米依然没提,朝不保夕,随时会猝死的矿工们不怕被吊死,私下里,依旧会坚持原来的说法,以宣泄自己的怒气,毕竟,会有这个矿洞,我是始作俑者。   如果我这时在两人身边的话,大概会觉得,这洞窟颇有瓦雷利亚十四座火峰之下奴隶矿场的既视感,呵,如此看来,我和某位瓦雷利亚龙王还蛮有夫妻相。   “我们要去盗墓?里面有能杀死异鬼的秘密?”   艾莉亚不出意外地,问题多多。   “都不是,我去终结一切。就到这里吧!”多米那双温暖地灰眸子变得坚定,“此去不会返,虽然你是个半大女孩,我也顾不得保护你了,离开,越远越好。” 第792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六)   我无从知晓远方孤山下的兄长和小小的艾莉亚计划着什么。   失去死灵诸眼的我,大概还在苍茫雪原地下的隧道里,周遭有莫名的光照和状似鱼梁木留下的树根,很奇怪不是吗?按我的理解,这样的地下该是之前那白冰铺满的狭窄通路,充满了压人心田的冷寂,就像是坍塌之前一样。   此时此刻,在这诡异而安详的氛围中,我伴着龙王亡夫奥利昂的尸首,盯着眼前这一只生物,我不知脸上该现什么表情。   这只生物…   它自然不是野人、守夜人或者其他的人类,米歇尔·雷德佛或者琼恩·雪诺之类的,它更不是丹妮莉丝。   它也不是龙,不是异鬼、尸鬼或者更虚无缥缈的森林之子,再或者瑞肯那个“最后的绿先知”。   它是一头狼。   狼出现在哪里都不奇怪,满世界到处都是,可是在这地下?在北方荒原?一只和冰原狼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而且还没被异鬼给荼毒的狼,出现在这里简直就像是……当年篡夺者战争中杀到铁王座前的大军,发现端坐的疯王其实是一只小猪。   小猪还在哼哧哼哧地叫。   没错!这就是我的感受,吊诡又滑稽!   我呆呆地看着这只灰背的野狼,它走近我,距离近得足以让我看清他四肢腋下的白色绒毛。   然后,它舔了舔我的脸,血盆大口喷出的腥臭热气让我下意识地向后蹭了两蹭,本就勉强支撑的胳膊差点没松了力气。,,   我蹙眉看着狼的双目,狭长成窄三角形,嵌在它脸庞的两边,在不凶的时候看起来略显猥琐。   我在忍痛观察着它,它姿态自然地亲昵蹭动,半晌之后,我脑海中灵光一现。   “走开!狼灵,别装蒜!”   “嗷呜。”野狼报以委屈的呜咽。   “别闹!离我远点!”   特么地被一个狼灵蹭和直接被个大老爷们吃豆腐有什么区别?!   它不依不饶,我徒劳地挣扎着,直到被压住的双足发出剧烈的刺痛,才痛吟着任其施为。   他妈的,我咬牙想,在奥利昂尸体前骚扰我,这算不算是什么未亡人或者夫前犯?   恶心!十足恶心!   “又见面了,小丫头。”   就在我心烦意乱,被搅闹得满身是毛的时候,一个苍老而让我感觉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掌根抵住似狗胜似狼的野兽,然后一把推开,紧接着,就听到有什么圆柱子在转动的低吟,我抬眸看去,只见一个老头儿坐在搭了六个木头轱辘的木板上,一身破烂的毛皮,宛如野人,如果不细看也确实该是野人。   这是一个熟人。   我记得...   “希达·绿沼?!”   我意外地吐出一个被遗忘在记忆角落中的名字。   “是我。”   他是我当初在孤山中寻觅到的奇怪沼泽人,后来被我送去了绝境长城,以期他的狼灵天赋能对绝境长城有些用处,当时我还心想,指不定他还能启发别的狼灵,例如后来同样奔赴长城的琼恩·雪诺。   不过现在,他居然出现在了这里。   如此反常,这老家伙绝对绝对不是普通的狼灵。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不由问道,几乎忘了他那头狼。   似乎那头狼该叫新生或者别的什么名字。   “为什么我不能在这里?”他看着我,约摸是在解读我的表情以明了我的情绪,“高墙崩塌,就像是你我在那座山里看到的预言一样,然后,我就来了。”   我不记得我看到过什么预言。   恐怕是发现了我的不解,明晰了我的遗忘,希达·绿沼立刻给我了答案:   “躯体已摧,契约留存。”   “什么契约,”我不由问,“先民和森林之子订立的契约?”   在那古老的纪元,先民与森林之子为结束两族之间的纷争(或者说先民对森林之子的单方面屠杀),在神眼湖的千面屿缔结和平。   “上一次,你也问过这个问题,接着下一句,想起来了吗?风毁高贵,懦夫永生,诸木静语,屏障永存。”   我没什么印象,只知道这三句话听起来糟糕透了,躯体已摧,契约留存。诸木静语,屏障永存。“存”这个单词居然出现了两次,这简直就是所有诗人都无法忍受的灾难。   啊,等等,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想起来了,当时他就故弄玄虚没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现在呢,一派智者的模样给我揭露谜底?   “有话直说,老朽。”我口气很不耐烦,“对一个恐怕得截肢的人你就这么狠心?非要让我忍着痛听你唠叨?”   他看了一眼我无力拖着的右臂,然后是压着我无法动弹脚丫的石土,“啊,最糟也不过和我一样,你还有命在呢。这么说吧,你说的确实是那场契约,但是却没有明白契约真正的涵义。”   契约真正的涵义?   “是什么?”   我语现好奇,暂时强当脚踝处的痛楚不存在。   “想一想史塔克家族为什么能够成为先民的君主。”他没提北境封君这个更正确的称号,而是直接将史塔克称为先民一整个民族的领袖。不过这形容也没错,纵观维斯特洛的领主君王,于先民之主这个形容而言,史塔克应得其份。   “因为他们过去就是冬境之王。”   我解答道。   “而他们成为冬境之王的原因是因为临冬城,是因为‘筑城者’布兰登那足以修建起绝境长城的冰魔法,是因为,先民和森林之子缔结的契约,莱雅拉·波顿。”   冰魔法,寒神的魔法。   紧接着,希达·绿沼,或许是最后一个泽地人的矮小老头,说出了他铺垫如此之长后,想要说出的那个答案:   “先民和森林之子的缔约,内容可不是什么大众传唱的和平,而是森林之子承认先民为维斯特洛的主宰,以乞求自身的生存空间。同时,作为在青铜刀剑之下苟活的代价,他们让先民真正地被这片大地给承认了,他们教会先民献祭,死后成为鱼梁木注视这世界,一如预言,森林之子是屈膝跪拜的懦夫,而先民的先祖们,成为了旧神诸神。”   先民,才是旧神...   等等!   “献祭!”我眯起双目,捕捉到一个词汇,“什么献祭?活祭?”   “是的,流着血泪的男孩献出了自己的父母和双腿,成为了旧神之一。”   我想他在说瑞肯,瑞肯父母双亡,身子瘫痪。   接着,他开始说我了。   “而恐怖堡的女儿,”那双绿油油的老眼盯着我,不再有半丝老态,“恐怖堡的女儿献出了自己的几乎所有亲人,成为了维斯特洛的君主,甚至在成为西方之王之前,就索取了东方的火之血,成为了东方的国王,现在呢,恐怖堡的女儿,这个已死未亡之人又献出了自己的双腿,她会成为什么,接下来还会献出什么呢?”   他问道,问的问题如此诡异。   他那话中暗藏的残酷现实更是不禁让我战栗。   献祭。   献祭!   我献祭了自己的良知,获得了在君临的权柄,尔后献祭了人命获得了死灵术,我——   不,我不能跟着他的思路走!他在扯谎!   为什么?用脑子想想:   人成长的过程本身就是在不断舍弃的过程。   我知道,我很明白舍弃的痛苦,有很多我以前唾弃的、谴责的行为,临到自己头上时,我会发现自己不得不去做。   我业知道,在这主动或被迫放弃,且或许今后会后悔的苦旅之中,最后留下的东西,就是自己真正重视的事物,不舍得丢弃的事物,于我而言或许就是亲情以及对权力与自由的追索。   这一切,就是我在认清自己的真实面貌,在从女孩,变成女人,这就是成熟,无奈的成熟。   然而,这是人之常情,绝非什么魔法,献祭?牺牲?   想想吧。   农奴们、国王们,这世上一切人等,不分贵贱,全都在经历不断抛弃的过程,如果说这也算是什么献祭,什么玄之又玄的魔法,那世上的魔法也太多了点,凭什么就我有?   “哼,”我轻蔑作样,坦然而视,“如果我献出我的权力呢?”   “那只是表象而已,你真的重视你的权力吗?”   希达靠近我,垂首问道。   难道不是吗?越有权力,才会越自由。   越强大,才能越自由。   世界就是这么运转的,谁也逃不掉。   他摇了摇头。   “我还以为是你的兄长和你的女儿呢,莱雅拉——”   什么?!   我惊愕地看着这个,莫名其妙出现在这里的狼灵,这年迈之躯绝对无法至此才对。   紧接着,我发出愤怒的嘶吼: “你胆敢再说一遍!?” 第793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七)   老头一句话说中了我的心坎。   要说这世上有什么是无法割舍,对我来说,有什么够得上“献祭”这个标准的,那大概就是我的女儿和我的兄长了。   我的女儿撒拉是个自以为是的小调皮鬼,没出生几天就闹得我不得消停。   按照我对怀孕的了解,她给我带来的困扰还将不止如此,我在前世和今生都听说过“血床”和生产的恐怖,还曾亲历,育后的日子也未必好过,我腹部的妊娠纹路不过是小小的烦恼,内分泌失调和腰部及盆底肌肉的后遗症才叫个后患无穷,而这些,很可能要待我年事渐高时才会慢慢显现。   尽管如此,她给我带来的麻烦如此之多,却依旧,让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身为母亲的阶段,头一次地,我不再蒙人照顾,不再只顾自己,而是成为了一个生命的盾牌,某种意义上地,让我的生命有了更多的意义。   也让我更加怀念我的母亲。   顺便,以上是我克服了对我来说不算特别严重的产后抑郁之后,才有的感受。   至于我的兄长,多米利克·波顿。   我知道我们之间曾经有过某些奇怪的暧昧,不过最终我们两个人依旧将之羁束在了不违人伦世理的规范之中,没有半点越轨。   他曾经想要个妹妹,而我恰时出现了,处境恶劣,给了他一个...在幼小生物面前体现权力的机会...不,别误会,这里说多米利克体现权力,并不是指他倒行逆施,暴虐无常,而是因为多米利克,能在我面前展现自己的慈悲和温柔,要知道,怜悯别人,正是体现自己地位更高的不二法门,是属于高位者的权力。   我并没有因此怨恨多米,如果是其他人这样对我我或许会横眉冷脸,可是多米出现的时机太过合适,很容易就打破了我的心理防线,成为了我昏暗幼年里唯一的光。   再之后,当我们都长大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其实并没有被根本性扭转,尽管他境遇不佳,而我则戴上王冠,可他依旧是我哥哥,我在他面前依旧习惯性地不抱心机,他是不同的。   我知道,这两个人,我的女儿和我的哥哥,他们对我很重要。   可是现在,撒拉安然睡在安全的潘托斯,而多米...   异鬼肆虐的北境,孤山。   多米利克好不容易从工具堆里拾出火把,他直起腰,口气如此强硬冷酷,就像是雪暴前的天色,让人直欲躲避,“我说了,丫头,此去一去不复返,不是什么冒险游戏。”   “但是,但是我一个人也会被尸鬼给抓走呀,你知道的。”艾莉亚抗议道。   “一个能伏击尸鬼的小老鼠能被尸鬼抓走?”多米提高音调,“我知道你的本事,只要你别寻死,死亡就找不上你!”   艾莉亚脚步轻悄,拥有无面者的潜质,她并不特别惧怕在辽阔的野外和尸鬼周旋,不过如果有尸禽和异鬼,那可就难说了。   艾莉亚一翘下巴,脸上显露出史塔克家族那比石头还顽固的表情,“我不,我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伙伴去送死!”   “那我就把你吊在树上,让尸鸦捉走你的眼睛,如果你靠近,我就捅了你。”多米利克拔剑在手,听起来不容置疑,脸上的伤疤扭曲发亮,那是当初在奔流城拘禁时留下的痕迹,他时来真的,随后年轻的恐怖堡伯爵举火移步迈入黑漆漆的墓窟,把艾莉亚一个人丢在原地。   倔强的马脸艾莉亚八成也听出了多米利克的认真,踟蹰踌躇,前后扭着自己的脚踝,虽然一脸愤懑不平,却到底还是没敢跟上去。   不过,人总是本性难移。   “这可不成,如果我看着这个凶狠的灰眼珠子死了,莱雅拉会怪罪我的,”她虚荣心起,喃喃自语,“那我不就成了小懦夫艾莉亚?”   抽出布拉佛斯人最爱用的轻剑,艾莉亚猫腰小跑,也进了这个洞道。   不论长城南北,北国的大地都掩藏了太多过去岁月的秘密,现在,苦苦寻求解脱救赎的人们,不约而同,深入大地之下....   回到我所在的地方。   我胸膛起伏,面庞涨红,之前还和我亲昵的狼此刻拦在我和希达·绿沼之间,咧出满嘴的獠牙。   “如果给你更加崇高的权柄,却要你牺牲你珍视的东西,你会答应吗?”老头没有因为我的怒吼而退让,依旧平静淡然。   “当然不!”我知道,他指的牺牲,是多米利克和撒拉。   “这就是献祭的意义,”希达指出,“父亲献出子女,妻子献出丈夫,而儿女,或许会献出双亲,他们都不情愿,却只能匍匐在命运的王座下,抓住自己能抓住的东西。”   “你什么意思!?”   “你想要不被失去的事物,注定会消亡,恐怖堡的女儿,这就是命运给你的,献祭。”   我摇着头,而他,则似乎要说出属于他的答案,他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他真正的目的:   “而你,则会成为旧神之一。”   “这就是,你真正在用生命,追寻的道路。”   一个被压住脚,在这里等死的神?我差点没被气笑了,“难道不该是瑞肯吗?他才是三眼乌鸦!”   “三眼乌鸦代表着过去,”希达回应,“我们需要未来,不止属于先民的未来。”   这可和电视剧的剧情反着来了!我记得电视剧里,丹妮莉丝死去,三眼乌鸦登基为王。从先来后到来看,三眼乌鸦或者说最后的绿先知确实代表着过去,而丹妮莉丝背后的坦格利安在维斯特洛,却代表着人类的王权。 第794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八)   “我不觉得,你的这番话适合对我讲。”   我的语气听起来不再激动,因为我收起了种种情绪波动,确实也思量了一番。   毕竟,不管他怎么刺激我,无能的狂怒都无济于事,多米利克身在远处,我无暇顾及,摆脱当下的困局才是首要之务。   而且,现下我没什么余地可以讨价还价,我被压在石下,身受重创,若是说什么自己是红王,你要听我的,那绝对是在犯傻,我可不是乔佛里。   倒是身边的奥利昂没有复活成蓝眼尸,这是一件好事,说明周遭没有异鬼的影响。   “是的,”读懂我表情语言的希达颔首,“它们没在这里,它们没法进入这里,透过魔法看本质,莱雅拉·波顿,你会发现异鬼属于维斯特洛不愿接纳人类的那一部分,誓灭除人类而后快,它们没法沟通鱼梁木,自然也没有办法来到这里。”   一如遍布此地的树根所揭示的一样,这里,和鱼梁木有关。   “那么,这里是哪里?”我便加紧而问。   “属于旧神的世界,或许也算是一个核心。”   这是他的解答。   核心...   我有种心里发毛的感觉,我联想起了在诺佛斯,大胡子僧侣那座寺庙堡垒之下的,迷宫营造者的居处。   还有索斯罗斯那座深潜者之城。   以及瓦雷利亚废墟地下疯狂绝望的世界。   这种蕴含着古老秘辛的处所每一个都很危险,稍不注意就会让闯入者死无葬身之地,或者更糟,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别的不说,时至今日的我依旧不清楚,之前的冒险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将我改变,或者说,在我身上埋下了什么隐忧。   更别提,我如今四肢受伤,可以说目前单单要保住这条命,或许就很难。   “你理解这类地方,”经历丰富的希达立刻就解读到了我的情绪,“你感觉到敬畏,敬畏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在鲁莽只能带来灭亡的场合。”   诚如斯言,若我只是前世那个我,或者没去诸神之地探一探的我,那绝对地,我不会太小心。   但是既然现在我已经知道这类秘所得阴森,那我肯定会警觉万分,我不想死。   心里怀上警惕,我开口问道:   “你可以帮我出来吗?”   我没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提出反问,我没必要顺着他的话去回忆诺佛斯的众星之门、夷林和夷门塔、以及火焰永不停歇的瓦雷利亚十四座火峰、还有凯岩城的地下与被疯子攸伦污染的派克城。   或许这个世界上没人比我经历过更多的噩梦,所以,比起什么旧神的魔法,被压在石头下面对我来说更加重要。   “有些麻烦。”他转而打量起把我镇住的巨大石块,其上泥斑遍布,处处水渍,像是刚自湖海之中捞出来的似的,“而且,我为什么要帮助你呢,莱雅拉·波顿?”   这是个好问题,他想要做交易。   这才是他会出现在这里的真正原因。   “你要什么?”   于是我问。   他沉吟了很久,似有难言之隐。   不过我略有猜测。从他之前的话语来看,他曾经预言属于过去的三眼乌鸦必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希达·绿沼,狼灵,泽地民,绝对的旧神信徒,所图的只是一件事————   干掉“三眼乌鸦”,瑞肯·史塔克。   “我想要你弑神。”果然,他吐露了实情。   “弑神?”   “是的,最后的绿先知,还有寒神阿黛菈。”   寒神和旧神二者相互纠缠,相互依存,相互...养寇自重,甚至一度让我怀疑祂们本就是一体,不过我真的没想到,这世上,会有人提出这样的请求:   弑神,一次两个,给布拉佛斯那座逝去之神所占据的庇圣所,一次添上两把交椅。   好滑稽的请求,可惜我别无选择。   所以在不知多久之后,我口中呻吟,活动着好不容易从石下抽出的双足,左脚没有知觉,踝关节弯曲的角度很不自然,发出阵阵疼痛,右足还能动弹,不过却肿胀而迟缓,我一边盯着这对差不多残废的双足,怀疑自己这辈子是不是要在轮椅上渡过,一边认真思索着他提出来的条件,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有病。   弑神。   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冰与火的世界里消声觅迹的神灵数目根本就数不清,神是会完蛋的。   然而,神有根基,根基就是信众,传唱祂们的故事,塑造祂们的规则,又反过来被祂们所塑造,只要有人对祂们念念不忘,祂们就很难一谈逝去。   而且,如果排斥掉偶尔的奇迹、魔法和遍布世界的寺庙的话,神基本上可以算是不存在的。冰与火之歌的世界并不缺少无神论者,这些无神论者还都活得不错。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东西该怎么杀?   ”咳,我满怀疑虑,老头,你说的这个要求,我恐怕办不到,看看我的腿,我的手,更别提我没有干掉什么神的脑子。”我指出,“不过感谢你,让一群老鼠帮我抬石头。”   除非我把北境人、野人、异鬼和森林之子统统杀光,很明显我没这个能耐,哪怕身为红王或者什么劳什子皇帝,自封的那种。   “你答应过。”   “可我办不到。”   “这件事对你同样有好处,海对面和海面上都存在着不比祂们更美好的东西,你的国家说不定已经在分崩离析的路上了,经历过同样的道路,你对付起这类东西会更得心应手。”   这话说的,为什么我觉得不需要什么神,就凭众臣和诸侯的尿性,洛恩王国也随时会分崩离析?   ”那我该怎么做?”   他启唇,缓缓吐露: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是已死未亡之人,要破除冰与火,先民和森林之子缔造的循环,只能靠你,这就是你的命运,也是你该死而没死的原因。”   啊,命运,凡是不知道的东西,怪给命运就好了,万用的解答。   “照你这个说法,”我索性伸展四肢(还能动的那些),享受起一阵阵痛得人快昏迷的苦楚,“嘶...我只用等在这里,等着瑞肯·史塔克和不知道身在何处的寒神,阿黛菈对吗?听起来像是个女人,我只要等着祂们俩上门,然后排着队被我给割喉,这样便好了。”   “已死未亡者若是不行动,同样会有失败的可能,”他话音刚落,止住我欲要发言的动作,继续说,“你需要一些线索,那么让我告诉你吧:   和你一起来到永冬之地的伙伴们,或许很快就要见到寒神了。”   “可我现在...”   “回到你该去的地方,莱雅拉,快回吧,我会给这个海外巫师一个火葬。”   多么奇怪的话,听起来似乎这里和冰道是相通的?或者我处在一个神秘的空间?不是说什么这是旧神的处所吗?   对。   希达说的是,弑神,两个,而不只是寒神一个。   二者之间联系紧密,两个空间同样如此。   喀!   只听大地一阵轰鸣,地上的根枝开始蠕动,紧接着我背后一空,从树根之间坠了下去,我感觉下落的身子如此无力,没知觉的部位更是刮来动去,扯得人咬牙,我下意识地尖叫着望着上方,只见那张老脸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越落越远。   这算怎么回事,我懊恼地想道,这老头莫非是故事里的贤者,在英雄挑战反派前一定要露脸吗?   而与此同时...   一股力量袭上心头,我感觉脑海里多出了不少东西,众灵复苏,死灵师莱雅拉又回归到了这个世界之中,残废了,不过还活着。   带着一千双眼睛,掌控着四面八方。   我遇到的人从不简单,我提醒自己,这个本该虔诚的希达·绿沼定有其目的,就像是其他的怪物一样。   否则,和他共处很久的琼恩·雪诺不该只是守夜人司令,而该是令人畏惧的狼灵。 第795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九)   来不及体会又回到我身上的死灵术,那种监视万里的快感。   当然也不会太感觉到不适应,为了避免自己成为一个疯子,早在“黎明套牌”计划中,我就将自己和尸禽诸眼线做了隔断。   现在,我在下坠中单手抱紧自己的脑袋,疾落让我头晕目眩,近乎窒息,接着——   砰!   “啊!”   我痛呼出声,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在哭号,整个身子狠狠地摔在了地面上,不过触感却不是我预想的寒冰,反而有些柔软。我好不容易咬牙睁眼,看到眼前竟然是睡袋和熄灭的篝火,俨然正是之前我们曾经歇息过的,古代堡垒下的小屋周围。   啧,这恐怕不是最理想的地点。   我要从堡垒下面的甬道穿过去的话,会面对被我和奥利昂弄塌的堵口。   我和我的伙伴,米歇尔·雷德佛、琼恩·雪诺以及丹妮莉丝之间,隔着一大群异鬼。   希达·绿沼这家伙,送人上路的水平实在是太臭了!   我揉了揉头发,吃力地靠着还算完好的单手坐起上半身,右手和左踝全都受创严重,我的长剑“黑暗姐妹”也不知所踪,也不晓得要靠什么,来完成那个老狼灵所说的弑神大业。   就在这时...   “见鬼的冰,小心!”   我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声喝令。   还有人,会是谁?   是瓦雷利亚语,我听得出。   这种地方,怎么可能还会有瓦雷利亚人在?   他们难道在进来路上没遇到尸龙和冰尸龙?   还有尸鬼和异鬼?   不过,我们消失于破碎的黑曜石墙后那会儿,我的黑曜石龙和卓耿立刻就飞离开来,没有和复活的雷哥相斗。   我短暂看了一下黑曜石三龙的视线,不管是【贪食者】、【偷羊贼】还是【乌拉克斯】全都在地面上一动不动,其足部有伤痕,八成是猛然坠地...   卓耿不知所踪,但我有预感,它离得不远。   它们现在全都不在附近。   而我的尸禽,在这附近地表的尸禽,全都毫无音讯,不知是被异鬼接过了控制权,还是被毁了。   这么说来,我对来人一无所知,我不确定是友是敌,当务之急,是躲好!   我当机立断,慢慢挪开,左手拔出了藏在衣服里的短剑,正是亨得利·布雷肯给我的赠品。   我想,只要不是笨蛋,这帮人迟早会发现露营的痕迹,也迟早会找到堡垒地下室的甬道,与此同时...他们也会搜索一番,不管他们是谁都会这样做。   一个瘸脚断手的残废,该躲在哪里呢?   我静静动起,拖着我八成会留下后遗症的手足,沿着狭窄的走道和小门,进入了那一座地下的堡垒。   当我将自己藏在二楼石头走廊边一个房间凹陷之处后,火把随之亮起,不过只是草草徘徊了一阵便立刻离开。   安稳好自己以后,我立刻闭上眼睛,放松自己的呼吸。   他们已经检查过,而我必须保持安静,在这段垃圾时间里,我想我可以关心一下那些重要人士的情况了。   撒拉还在潘托斯的马王宫殿里酣眠,炉火熊熊,她的婴儿房暖暖的,也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她一氧化碳中毒,这是我嘱咐过的。   无垢者守候在门内外,把撒拉小宝贝保护得很好。   另外,多米。   北境的孤山,当我意识来到最近的小鸟身上时,只知这头尸雀骨断筋折,被埋在厚雪之中,而多米已经毫无形迹。   我指挥者小雀从雪中挣扎出来,四周最醒目的,正是空无一人的矿洞,让我想起了当年在孤山时的遇险。   不知道多米利克情况如何?   我咬了咬嘴唇,指挥我的小鸟跟了过去,飞不起来,只能用跑的。   北境的大雪还在下,我勉强可以从白色之中分辨出两对脚印。   他们确实进了矿洞没错。   周遭很安静,没有尸鬼,也没有人,我确认了一秒钟,然后让鸟儿一瘸一拐进了那矿洞,故地重游。   就在这时——   永冬之地,本体所在。   我听到楼下传来两个人的对话声,这个石堡里自然不会有隔开房间的木门,有也早就已经腐坏,所以隔音效果极差。   “地上到处是脚印。”一个女人道。   “全是前面那伙人的,”另外一个男人接口,“他们一定沿着那个地道走了,不用去管。”   听起来,由于之前我的人搜罗过这里,所以这批新鲜的来客并没有区分出我刚留下的脚印,毕竟距离我们之前走入隧道并不太久,那个时候奥利昂还活着,如今已经生死相隔。   “看好囚犯!”那另一个男人随后开始发号施令,“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别忘了延续你们身上的魔法!”   魔法,什么魔法?   我猜是从异鬼与尸鬼之间混进来的伎俩,否则我想象不到,除非有龙,否则他们该如何完成从南方到永冬之地这样漫长而凶险的旅程?   而且...   还记得,“河泛白霜”之役吗?   那个时候有个混进无垢者之中的光头太监,是一个叛徒,他应该是已经死于龙焰了,不过我记得很清楚,他有一种能让尸鬼忽略他的奇异力量,还有带来浓稠黑夜的古怪魔法。   以及更早之前赫伦堡的爆炸,我寄以厚望的红袍僧马奇罗和火蚯蚓全部被毁灭,在明月山脉施展伟力的红袍女梅丽珊卓不知所踪,她当时伤得很严重。   是他们...   虽然我看不到的、外面的那个男人只是说了“延续你们的魔法”这么一个线索。   不过,我不是审判者或者仲裁者,单凭这一个线索,以及这帮人有能耐来到这个绝境的本事,我就十分笃定,就是他们!   混进了人类大军里的叛徒,想要利用这次长夜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的阴谋家,或许是群星就位教,或许是其他的什么。   当初我在大军中肃清叛徒的内察活动对他们有多大损伤?   他们是如何躲过我尸禽的侦察的?   这群人来这里又是要做什么?   他们和希达·绿沼是同一批人还是相反?   他们和我可能必行的弑神之举会有冲突么?   不管会有什么事发生,我知道,躲着他们,绝对是我下过最正确的决定之一,就我现在这副模样,可没法扛着剑出去冲杀。   许多个脚步声响起然后远去,我趴在地上,轻轻冒出脑袋,面对他们,现在的我就和幼年面对拉姆斯·波顿时一样脆弱,我必须加倍警惕,十足小心。   他们大概有一打,共十二三号人,人数比起我带来的人并不占优。   没太多伤痕,有人长了冻疮,却不像是我们一样处处受创,只除了一个之外,我看到一个形体似女性的伤者被人放到地上,她全身都包裹着毛皮,看不清其五官,也看不到什么组织的纹章符号,我确定他们是群星就位教的分支,大概和被我除掉的夷地人阿俊出自同一个组织,在凡俗政治中无关紧要,却有着疯狂自毁的宗旨。   这帮人开始歇脚,就靠近地下室隧道的入口,其中有两个手无寸铁,被推搡着,膝窝还被踢了一脚,大概就是之前那个男人口中的囚犯。   “哼!”囚犯中的一个闷哼出声,粗豪疲惫的嗓音,而且让我感觉极度熟悉。   “别执拗,傻大个。”看守对这个囚犯说,“我们已经快抵达旅程的终点了。”   “是吗,我和这头乌鸦还没活动开咧。”大个儿笑嘻嘻地回话。   我听出了这个声音,也认出了严实毛皮缝隙露出的毛发。   托蒙德,“巨人克星”托蒙德,我在明月山脉会过的野人首领。   另外的乌鸦又会是谁? 第796章 凛冬的寒风(终)弑神(十)   在二楼走廊上静静窥视的我,心中怀有对乌鸦身份的好奇。   不过,楼下这些邪教徒可不会为我的好奇而好心揭示那只乌鸦的身份。   “好个原始人,”我之前听到的那个女腔开嗓,方才野人托蒙德取笑了他们一番,她正在回击,“我们饶你和这个守夜人一命,只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北方,现在,我们随时会割掉你的脑袋。”   原来如此,真是妙啊,我不禁颔首。   一个守夜人,一个野人,两个俘虏,正是从两个阵营的角度来认识塞外这片土地。   守夜人知道南方人该如何适应北方,因为他们的队伍里就有不少南方人,而野人则对本土的气候植被动物懂得更多,毕竟自小在这里挣扎生长,所以,就给抵达长城之北的旅人当向导一事来说,世上鲜少有比守夜人加野人更理想的向导组合。   “割掉我的头?”托蒙德语气诧异,“莫非是我的舌头没让你满意?上一个暖我被窝的可是女巨人。”   一阵猥琐的窃笑响起,就连一直没吭声的乌鸦也在忍俊不禁,“咳咳!”   “女巨人?”那个女人不止没有恼羞成怒,反而还顺着托蒙德的话反唇相讥,“原来如此,难怪昨晚我有个毛孔被戳得很爽。”   啧,我一定要在这里听他们荤腥不忌的斗嘴吗?   喧嚣不止,肉类烧烤的香气开始弥漫,让我空荡荡的肠胃几乎要立刻造反。   我干脆缩回脑袋,刚刚那阵咳嗽,还有火光下隐约可见的身影大概让我判断出了那只守夜人是谁。   当下的话,单凭我一个人,铁定什么都做不了,毕竟四肢不便。但是,如果配合上这群人里那对囚犯,或许我能有所作为。   我缓慢移动,脱离火光照亮的范围,到了这时,我总算是有空隙去了解自己的伤势,然后做一下简单处理,不过首先,我该检查一下自己的装备。   一把硬币,一枚金龙三枚银鹿还有一把铜子儿,在这个地方毫无意义。   一个银手镯,来自白港,琼恩·雪诺当年的饯别礼物。   一把短剑,亨得利给我的,一把匕首,我身上唯一一件从恐怖堡中带出来的物什。   一袋被压扁的羊酪饼,干粮,我从没碰过,只备不时之需,一壶水,带着我的体温,不是冰的。   还有玺戒、文书和一大堆文明时间才能用得到的珠宝装饰,在这里就和硬币一样毫无意义。   老实说,考虑到此地古老荒芜而深处地下,难以取材包扎,再加上得感谢希达·绿沼和这群邪教徒,让我拖到此刻才顾得上自己身受的重创,我估计,我这一手一脚这辈子都好不了了。   如果这辈子不是结束在眼前这会儿的话。   在自己这辈子遭遇过最糟的境况之中,我慢慢就着水,啃起凝实似岩的饼子坨坨。   手不知道是断了还是骨折,可以打个固定?   脚上的话是脚踝有伤,其他地方都还好,趾头能动,如果做个拐,应该可以派上不小的用场。   问题来了,哪里来的拐?锯子、木头我全没有。   去找!   托蒙德似乎成了逗趣的吟游诗人,那群八成是群星就位教的人正继续和他斗嘴,以此为背景音,我静悄悄地搜罗起二楼的房间。   或许可以期待捡我们之前经过时留下的垃圾来用?我想了想,还是抛弃了如此奢求,在永冬之地旅行了那么多天,所有人都知道不要铺张浪费,所以,我不踩大便就是好事了,能找到好东西的可能性很小。   凄清,空旷,一如我所预料,什么都没有。   我找了一个远离嚣闹得角落,先把短剑抽了出来,用包皮的实木剑鞘和腰上裹着的腰带中的一条制作了一个撑着脚跟的绑腿,咬着牙,含着泪,全身都在颤抖着将左足掰正。   我得先补足移动能力,比起之前拖着这只腿躲起来的过程,这并不算太难,只是,不会正骨的我,说不准自己这动作是让伤势加重还是减轻?恐怕是加重。   至于手,手肘以下全是痛感,可能从肘关节到腕关节和指关节全都不好。右手被废...我顿时有了同病相怜之感,和那个原着里遭致同样命运的詹姆·兰尼斯特。   幸运的是,和我做过爱的人死了,而原着里詹姆的孽缘还在。   心怀着无用的想法,我用短剑割掉了外袍上的一大段布,然后抬起我无用的右手,将之挂在我的脖子上,可惜没什么好的夹板,我只好用无用的首饰和镯子拼凑一个。   这样至少勉强可以疾步走,而不会太过踉跄了。   接下来...   我知道,我需要人手,死人也可以。   而在那地下室通道口的大厅处,有的是人。   我叼着匕首,手里拿着短剑,一步一步蹭下年久失修的台阶,远处的邪教徒自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们大概会盯着先前我们一行人通过的隧道入口,以防不测,却不会注意到自己搜查过的,该是空无一人的堡垒里,竟然还藏着我这么一个残疾,毕竟要是换了我是他们,恐怕也想不到会有别的活人存在,这里可是被异鬼来过一次的。   那么接下来,我或许需要的是等待。   人有三急,有男有女时指不定还会有一些激情释放,只要他们是活人,我就不愁没有机会。   而机会很快就临头而来。   “我要去放水,女人,你要来验验货吗?”只听托蒙德吹嘘道,“我那家伙可比熊还大。”   “看着他,如果他的玩意儿太小,就切掉。”之前听到的女声吩咐,引起了一阵哄笑,“只怕可以直接用指甲轻轻掐了。”   一个汉子站了起来,推了托蒙德一把,抽出自己的锤子,“别耍花招,野蛮人,否则我就敲掉你的小小鸟。”   “既然如此,那我去放个大的。”托蒙德回道。   ”我可不想闻那味!”随着野人去监视的汉子高声反对。   “可以,给他戴上脚镣和手铐,”大概是领头的男人喝令,“他要是想跑,只怕一里格之内的人都听得到。”   东西带的真全,我不禁嘀咕,我们之前进来的那一队可没带什么镣铐。   托蒙德要去排粪,自然没人想看,他和监视者走出了火光的范围,估计是怕托蒙德暴起伤人,看守离得有至少十英尺远。   他们在向外头而去。   机会!   从大厅出去自然不止一条路,毕竟这里曾经是有人居住过的堡垒,多少也有大小两个出口,我避开他们的路线,摸黑走了另外一条路,我的脚程理所当然地不快,当我爬出墙洞时,正巧看到两人在我几十米远处,我躲在墙外地壕沟之中,静静看着局势发展。   毫无疑问,这是个绝佳地机会,现在,如果是我和托蒙德夹击,那么把握会更大一些。   甚至我都不用出手,托蒙德看到我的那一刻,自己就会去寻找脱险之法!他不是坐以待毙的懦夫,而是“巨人杀手”,野人的头领之一。   而我,不论如何,都将收获一具活尸以供驱策,不论是野人,还是邪教徒。   看守不想看别人拉屎,他挑了一个位置,命令托蒙德自行其是,自己则找了个高台坐着,双目将囚犯的身影保持在自己的视野之内。   “蹲在那石头后面,露出你的手和脑袋,野蛮人。”他发号施令。   很谨慎。   如果没有我的话,托蒙德不会有半点机会。   可是,偏偏有我在场!   现在,我和这两个人站成了一个狭长的三角形。   我的右前方是看守,盯着托蒙德。   我的正面是对着我脱裤子的野人,他那话儿一般大,大腿白嫩嫩的。   我,露出了自己的脑袋,在野人的双眼前,只是一瞬,就立刻回缩。   “啊?!”我听到托蒙德发出惊呼,他过去见过我,现在,他看到我了。 第797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托蒙德无疑瞥见了我。   我躲在壕沟里,确信这一点。这里是过去堡垒墙外的沟壑,在地下并未有过太大的改变,因此,虽是沧海桑田,这里依旧与数千年前没什么不同。   当然,会有一些塌方,例如我爬出来的墙洞,就是一处缺口。   另外。   我们之前怀疑此处是瓦雷利亚人的堡垒,这个猜测,在壕沟里应验了,我看到沟壁上有如荆棘般尖利刺空的黑曜碎石,只是灰尘太大,我来的时候并未察觉。   来的路上我的手扶过两边,似乎...   我端详了一眼我的左手,还好只是刮破了厚厚皮绷带裹成的护手,并没有破皮,我为了隐藏,所以出了墙洞以后,直接沿着沟中间走,如果蹭着墙,必会受伤。   这是我的运气。   不过对那个看守来说,未必就是好事了...   “怎么回事儿?”看守懒懒地问了一句,他并没有太过关心托蒙德刚才那声惊呼,显然是不觉得托蒙德能搞出什么猫腻。   按常理,野人汉子也确实没什么招使,手脚锁着呢。   “我被我的那话儿给吓到,怎么会那么大!”托蒙德黄腔横开。   “干你。”   “你说的,我男女不忌,管叫你哭爹喊娘。”野人显然嘴巴没过审,“你敢过来吗?”   这种过于明显的激怒招数自然没用,看守一言不答,懒得理会。   我等他们安静后又冒出了头,正巧和托蒙德四目相对,向他微微点头。   好,接上了。   然后呢?   让托蒙德直接落跑?   不明智,只怕这个看守的第一反应是叫人,而不是自己跑去趁能,同样的,如果是我主动在他面前暴露行踪,恐怕也是一个结局,他有同伙,没必要自己单个人来解决问题。   至于绕背偷袭,哈!我的右手左脚都不答应。想要害了这个看守的命,还得想想辙...   有没有必杀的招数呢?   我伸出手,打算小心翼翼往壕沟外的小凸包上放了一枚金龙。   周围很黑暗,只有一点点看守手中火把的光能借用,我甚至很怀疑托蒙德能不能认出我。   所以,这不是引诱看守的,而是给托蒙德一个...借口。   按照我的设想...   这一点亮闪闪的光,足以让看守命令托蒙德前去查看,自己躲得好好的。   这样,我就能和托蒙德碰头。   看守自己八成不会愿意...   “看,那边,”汉子粗豪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你们最喜欢的亮晶晶。”   我躲好,确保自己不会被看到,现在两个男人眼前的是一枚金龙。   俨然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   不过照我推测,显然处在看守的位置是看不清楚的,况且哪怕认得出来是现有货币,看守也可以自行脑补是之前我们那一队人拉下的。   那么...   “你去捡起来。”看守吩咐道。   “我在拉屎,你现在想看我的屁股了?”托蒙德质问。   卧槽!大哥别这样,我不是想——   “好吧,邋遢鬼,你最好老实点儿。”邪教徒看守说道,我听到他站起来的声音。   糟糕,糟糕!   我猜托蒙德不管看没看清我,八成都以为我足以自己解决掉这个汉子,他不知道我孤身一人,更不知道我手断脚残。那么,我能一个人干掉一个成年大汉吗?显然不能!   左手用武器。   机会不大。   跑?来不及。   装死?那看守要有点脑子就会直接喊人!   和托蒙德前后夹击?就他身上的镣铐,只怕隔着一整个狭海都能把人惊动!   我看了看四周,要不就伪装成他的同伙?   这不是什么好办法,但是总比没办法好。   于是我就地一趴,把嘴里叼着的匕首插入地面,开始演戏,作为对策来说,比干脆等死要好上那么一丢丢。   紧接着...   “你——“   “是我,别喊!哎哟。”我呻吟出声,努力让自己的嗓音低沉下来,这队人里女的不多,就我所见似乎只有不省人事的一个,还有发号施令的一个。   “你,哎,你...”我感觉火把照亮了我的周围。   那女邪教徒身材不错,和我身形差相仿佛,甚至有种让我熟悉的感觉。   我福至心灵,脱口而出:   “是我,贝乐丝。”黑珍珠的女儿,我曾经的床伴,贝乐丝·奥瑟里斯。   群星就位教的信徒,曾经在君临的烟雾巷摆过我一道。   我曾经的魔法顾问。   在收服布拉佛斯期间出谋划策。   除了她,还能是谁?!   我一开始没认出她,是因为她改头换面了,她有这种能耐,当年在烟雾巷子里就体现出来过。另外,说不定她还有个替身还在南方,以欺瞒我,供我监视。   果然是毒蛇,养不熟,随时会反噬,在长夜之中,看到有了别的机会,立刻就选择了,背叛!   当然,也是我太大意。   当初之所以会和贝乐丝合作,是因为我过度信任迷宫营造者,我相信那个在诺佛斯山里的木乃伊有足够的能力制衡群星就位教不轨的居心。   结果就是,不管是迷宫营造者还是群星就位教都超出了我的预计,超出了我的魔法,他们不是一个凡间的死灵术国王能操弄的对象,事到如今,我连迷宫营造者是死是活都没法确凿地了解清楚。   而群星就位教这头,很显然,从那颗心脏树和我反目之后,“河泛白霜”之役前,就开始脱离我的掌控了。   至于之前邪教徒里那个男的,我也有猜断,作为囚犯的守夜人则直接是我认识的家伙,不过这些后面再说。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看守口气里依旧有警惕。   “因为...我想看看他吊能有多大。”当妈的红王莱雅拉我面不红,心不跳。   什么玩意儿嘛,到处打仗我不知道见过多少。   “....浪货,确实是你干得出的事。”   “我摔了。”我继续低沉而语。   “这部分也算是你能干出来的事。”他毫不奇怪。   ...   贝乐丝·奥瑟里斯这个巫魔女怎么这么笨。   “我去叫人。”他继续说道。   “不!”我哼然出声,“别去,你下来,扶我一下。”   “那,你可得...”   “可以。”不用问,我也知道他想干嘛。   “用你的真脸。”   “嗯。”来吧!   ”那个野人!你给我老实点!“他喊道。   来吧。   壕沟的两壁,布满了灰尘掩埋的黑曜石。   这样的黑曜石尖刺布置,在过去是为了对付什么,不言而喻,毕竟我们曾经在滦河城做过同样的事。而现在,这布置起码会在一个憨憨身上再现威风。 第798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我的姿势很难说得上是勾引,瘸脚断手地呈大字型趴在地上,怎么看都是在瓦兰提斯等着英俊奴隶小哥来按摩的富婆,而不是什么,呃...欲女。   太苟且了,不管是以哪种标准来判断。   不过我的心态很快就从这种古怪的...呃...等待欢爱的情境中脱身而出,毕竟我要的不是性,而是他的命,他八成不会太怀疑,一个大老爷们,含辛茹苦走了那么远的路,又是被使唤着看囚犯,又是嗅大便,也压根不会想得到这个无人问津的地下堡垒里,会冒出除了贝乐丝之外的第二个女人。   他中招的可能性很大。   我聆听他的动作,他似乎去捡起了那枚金龙:“这是你的?”   “嗯。”我短哼一声。   “掉得可真够远。”   “嗯。”我又哼一声。   他跟着出了一声鼻息,漫步在壕沟边上,下来!我心里在大叫,下来,快下来!   接下来,只听背后一阵刺破皮毛的尖响,还有男人的闷哼。   来了!   “见鬼!”他大叫。   我回首一看,在确定他位置的同时,半点没顾得上身上的痛楚,毫不迟疑!踉跄起身,差点摔倒,左手倒握着短剑:“没事吧?!”   说着,我不禁透露出了自己冷冽的口音,绝非贝乐丝那妩媚腔调。   “你——”   他大概是刚才手撑在沟边,蹬腿想要滑到沟底,此刻手上被黑曜石尖刺所扎,后背和大腿全都凌空。   来不及抹喉,我意识到,这家伙认出我来了!   我借着自己手脚不便动作过快而带来失衡和惯性,一整个扑到他身上,将这个看守压向背后的诸刺,他这姿态本就是勉强让自己不被黑曜石刃尖给透入躯干,一时半会儿那敌得过我突如其来的体重?!   “啊——呜”这家伙的刺耳难听的惨叫将要发出前,他的下巴被我脑门一个猛顶,我硬生生把他喉咙里酝酿成型的呼喊给他咽了回去。   与此同时,我不顾我吊在胸前那右手感受到的锐利,那大概是穿透他胸膛和腹部的石刺?不管了!   就在我压上去的一刻,我调转短剑,捅入他的肾脏!   左手用刃当然不如右手,可我也不是没尝试过双持武器的,只是当时觉得不适合我。   一剑,接着再来一剑!   我的头槌又是狠狠一击!   “咳——”他伸手抓我的脸,抓我的手,想要推开我,他压根就没来得及拔出自己的锤头。   真像是幼年时杀死拉姆斯那一幕再度重演。   我骨子里还颇有亡命徒的狠辣。   “呃...”   他叹出最后一息。   我蹒跚着立直自己,眼前是面目狰狞的死人,他的两眼中油然还带着惊愕与恐惧。   “咳!”我吐了一声,肺部似乎到了这会儿才从一场血腥杀戮中反应过来,开始向大脑提出抗议,太过剧烈了。   身周在痛,我低首瞥见自己不成形状的厚实皮毛袄子上到处是破口和败絮,在这没棉花的年代,皮袄的内胆主要是碎布和碎皮,还有禽类的绒毛丰羽,落得到处都是。   吊在胸前的右手疼得刺骨,八成是伤到了。   不过,对一个手足皆残的人来说,战果斐然。   我抬头看了一眼托蒙德,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亡灵术一个很重要的法门,一个人的躯体,另外一个人的血,需要至少杀两个人才能制造出一个尸鬼,浑然不如异鬼那般方便。   托蒙德没动,依旧是脱裤子拉大便的模样,不知是被只闻其声不见其貌的厮杀给惊呆了,还是怕自己镣铐的响动惊动其他的邪教徒。   应该是后者。   那么我呢,此刻我该做什么?   “巨人克星”托蒙德是个野人领袖,与我素无来往,我是否该相信他,他对我来说,是死了更好,还是活着更棒?   以及——   “钥匙不在他身上。”他说道。   这可以想见,邪教徒的首领,例如我亲爱的贝乐丝,绝对不会任由派出去的人有和囚犯勾结的机会,钥匙定然另外安排,反正只要等托蒙德回去了就回再开,免得他拖累。   分散风险乃是头脑人物的基本功。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杀了托蒙德?   我想着,看着他没擦屁股就穿起裤子,他并没有来到我面前搜尸或者做其他的事,他只是看着我。   我心里盘算了一会儿,这野人生存多年,野人(自由民)内部的关系并不算上好,他面对过足够多的背叛和欺诈,恐怕心里也在提防着我。   杀他的机会不大。   “有什么好主意吗?”   我问。   “戴着镣铐,我恐怕打得不会太好。”他直言,“得另想办法。”   “你和他们呆在一起那么多天,只怕很明了他们的情况。”我回道。   托蒙德立马明白了我的意思,“我和一个叫威玛·罗伊斯的守夜人呆在一起,”果然,“队伍里还有一个和活死人没两样的女人,我听说他们管她叫红神女,”梅丽珊卓...自然,“他们的两个头目,一个是女的,他们叫她灰珍珠,”“黑珍珠”是奥瑟里斯家族世代相传的代号,贝乐丝·奥瑟里斯会叫自己灰珍珠那是半点都不稀奇,“另外一个男的——”   我眯起眼睛:“不是萨博奥·库达?”   这是斧刃在诺佛斯的名字。   “不,叫做,提奥多,屈膝之人的王。”出乎我意料之外,他破口而出的,是一个瓦兰提斯名字。   我猜错了。   我猜是斧刃,是因为我的近人之中,只有他尚未背叛,又没有私心,我或许是太过沮丧,因此毫无逻辑地假设,没人真正的忠诚于我,哪怕是最早向我发誓的他也一样。   至于提奥多这个名字,我似乎未曾听闻?是不是化名?   听起来也是自由城邦的风格。   如果是化名的话,他会是谁呢?   这不要紧,我按捺下好奇,我猜,大概是另外一个叛徒,我没预料到的。   当务之急,是那群邪教徒。   “有什么办法吗?”我问刚才说要另想办法的托蒙德,“如果你此刻卖友求荣,指不定最后真能活命。”   “不,”托蒙德露出一个险恶的微笑,“你和最狡诈的矛妇一样猛,而我呢,则比最高大的巨人还要强。”他绝不退缩。   ”我不是矛妇,我是个当妈的人了。“我吃力地挪步,去寻找翻到壕沟外的坦途。   母亲是一种,与普通男女截然不同的生物,尤其是我。 第799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托蒙德说自己比最高大的巨人还要强,或许,可现状是,他这个“巨人”就和安柏家的家徽一个样,被锁在了镣铐里。   “我没什么好办法,”他可真直白,“他们都是巫师,会巫术,我的法子不顶用。”   托蒙德的法子,是指野人的荒野生存技能吗?例如设置陷阱之类的?   我点了点头,开始思考...   我首先想到的竟然还不是迫在眉睫的危机,而是——   他之前的话里提到了一个人。   提奥多。   我不记得这个名字,这很罕见,一个自由城邦人,又足够有能耐捣洛恩王国的乱,我不可能完全闻所未闻,因此,我怀疑这极有可能是化名,如此说来,实际情况,恐怕就会很危险了。   这预示着,洛恩王国中,我的反对者们,正在或者已经,与邪教合流。   我不得不想到希达·绿沼给我的预言。   撒拉...,我留在安稳后方的女儿。   我眨了眨眼睛,又想到了在派克城见到的预言,那个前往瓦雷利亚十四座火峰的女孩。   撒拉会好好的,必然如此,我坚信。   “那我们就需要魔法来对抗魔法,我需要血,自由民。”我打定主意道,“而血,这里只有我们俩有。”   我不确定,用一个人的血来举行仪式,用一个人的身躯作为载体,这样的死灵古道是不是只能两个人?   之前,我都没去测试过是否真的如此,只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地,用两个人制造一个尸鬼,或者用两只活鸟制造一只死鸟。   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没必要用一个人的血,两个人就可以,咬破手指头画仪式的法符,就可以了。   半晌之后。   “不,我不觉得可行,”我因为失血脸色有些苍白,多半身子里还有血栓之类的毛病让我头晕目眩,托蒙德也一样,他吮吸着自己挤压出鲜血的手指,气色比我好得多,真是个壮实的汉子,“一命换一命,魔法果然不是实验。”   我和托蒙德都挤压出了不少血,陈血凝固,新血依旧散发着腥气,共同组成了一个我练习过不少次的死灵术法阵,在那个死掉看守被取下的尸体和周遭。   可是,我们失败了,我确认尸体上的符号没错。   “再试一次?”托蒙德问。   “不,不行,时间不够,他们该怀疑了。”我回应道。   邪教徒就在左近,那么久没信儿他们铁定不会不闻不问。   我说道:“我们先躲起来,这里那么黑,很可能可以躲过去。”   “一场伏击!”托蒙德双腕绷了绷手铐上的铁链,“给我一把武器,我喜欢!”   他听起来是自动忽略了,躲这个词在通用语里有几层意思。   我们开始寻找适合的地点。   同时,我在推测对方的反应,邪教徒无疑会有那么几种选择,   第一是不管不问,往隧道里探索,那么就是说他们的目的更重要,少一个人并不算什么大事;   第二则是派两三个人来查看,了解发生了什么,以免后顾之忧;   第三则是邪教徒全部出现,抱团又来一场大搜查,以全力排除掉自己后方的问题,确保后路,这是最糟糕的一种可能,不过,我很怀疑,如果是我在这么一个危险的地方,当有人失踪之后,自己会不会这么做?   万一让人失踪的元素能让所有人一次性死光,该怎么办?在我们目前所在的,和神灵有关的地方,这种事完全有可能发生。   我不了解他们的目的和行为逻辑,尤其不了解那个提奥多,不过根据我对贝乐丝性格的掌握,极有可能是继续前进同时严加防范,不要纠缠于有人失踪之事,以避免全灭的可能。   她放荡而开朗,但是本性却保守得过分,她怕痛,更怕死。而这种充满秘密的地方恐怕对巫魔女来说尤其麻烦,因为博览群书得巫师,极有可能更了解其中的恐怖。   不过这样一来,威玛·罗伊斯,只怕就活不了了,遭遇危险时,合格的领袖恐怕都会试图排除掉不安定因素。   嗯...那么假如对方两三人的小队来搜寻...我就用尸鬼来帮我这小情人一把吧。   我或许该打算和托蒙德躲去了塌陷的地方,没带看守的尸体,毕竟拖拽扛背所留下的血迹会对我们非常不利。   不过,按照我对贝乐丝的理解...威玛是我熟人,知道他会怎么被杀,至少比直接看到他的尸体要好。   先问问托蒙德的想法吧。   “我去看看,我不觉得,他们一定会查探寻找,这帮人并不勇敢。”我提出道。   “他们会,”托蒙德回应,“我们一路走来提心吊胆,如果有人失踪,那帮人恐怕会闹哄。”   嗯...贝乐丝没办法面对汹涌的群情,是这个意思吗?   有道理,她不是一个性格坚毅的女人。   “你觉得会有人找过来?”   “必然如此,而且当看到他的尸体时,肯定会立刻告警。”托蒙德难得的用上了通用语里对野人来说很难学会的词汇,告警。   “我有办法了。”这个粗汉子突然摇起自己的锁链,露出了一个微笑。   他能想到什么办法?我拭目以待。   不久之后,远处依稀有火光出现,一如野人所言,四个带着武器和盾牌的邪教徒举着火把靠近。   他们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橙红色的光晕照亮了冰穹和旧日的壁垒。   在这古老神秘的地方。   自由民,巨人克星,吹牛大王、吹号者、破冰人、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著名的野人猎袭者,四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父亲,托蒙德,正把看守抱在怀里,和他做活塞运动,两个人粗烈的哼声此起彼伏。   离得太远,看守狰狞的伤口无人能见,已死的的他此刻声音出自于我,只是哼哼的话这不难,我也不是未经人事的少女了。   而托蒙德,正在假戏真做。   换言之...   野人在X尸,我在给他侮辱尸首的行为...配音。   只要活得久,什么奇葩事你都会经历到!   作者的话:最后这事是一个真实案例。九十年代的时候,张三和李四在郊外打劫,王五骑车经过时被他们俩拦下杀害,然后张三发现王五长得很俊俏,于是意图不轨,李四十分厌恶,就说自己要先走,张三不答应,让李四帮他配音,要仿女声。 第800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当一群邪教徒看到眼前这一幕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   一个他们的同伙,被...囚犯给压在了地上,做某种在这个场景里比较奇怪的运动。   还在嗯嗯啊啊,听起来很动感。   如果是了解真相的话,只怕他们会和我一样世界观变得稀烂————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恶心人的事迹?联想起当年臭佬差点做出的事,别提我现在心情有多糟糕了。   妈的,都是被逼的。   我躲在托蒙德和尸体附近,小心翼翼地观察远道而来的火光,三个人,已经拔出了武器,他们会是一副什么表情呢?   我只见这三位来客呆住了,半晌没得动静,紧接着,其中一个开腔:   “饭凉了。”   他声音很镇定,浑然像是自己面对的只是两个在打工的农夫。   而托蒙德似乎投入了真情,“马上!”   真的是应了某句话,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看这两帮人的德行,在场唯一感到尴尬的,就是我了。这种感觉,就好像在给脱衣舞裸男担当解说,又像是在给葬礼当司仪时看到尸体的脸上沾着某类液体。   “啊!噢!”我机械地给尸首配音,怀疑起了过去人生。   “你,等他们结束,”在运动带起镣铐的叮当声中,那个通知大伙儿饭才凉了的人吩咐道,“别让下面那个被野人给弄死了。”   他们再观察了一阵,似乎是在确认自己人不是被给...,紧接着三个人中的两个忙不迭地离开,活像是当年我在野种庄园刚如厕完毕的模样,那个时候,原始村庄的厕所实在是让人无法忍受。   被留下的邪教徒长着一头灰发,年纪看来不算轻了,“为什么是我?妈的。”他嘟囔道,紧接着转过身子蹲下来不愿意再看,我似乎观察到这家伙掏出了一些石头和炭笔,开始写写画画。   有些人称呼群星就位教为“占星者”自然不是毫无原因的,例如眼前这位,看起来,似乎就是要测算群星的轨迹,让我联想起了那年在诺佛斯的神庙堡垒之下所见的群星图。   群星...   这些群星就位教的信徒是否是收到了什么“启迪”,所以才妄然插手遥远西方的长夜劫难?否则很难解释原本已经向我下注的贝乐丝,为何会突然变卦。   群星就位教的到来,还有他们之前的捣乱实在让我疑惑不解,这些邪教徒似乎看得到更多的东西,视野与正常人乃至于正常的巫师不同。这个宗教诞生于东方,当年天坠陨石,血石皇发疯,黎明上国最终奔溃,从产生到现在,其本身盘绕着蹊跷而神秘的迷雾,让人难窥其面貌,只知是和世人及社会为敌的典型邪派。   当然,我听着身边不远处的撞击声想到,再邪,人家也做不出这种烂事。   草。   但愿自由民托蒙德只是一时被逼无奈,出此破策,而不是真有这样的习惯,否则我可能会把他和臭佬联系在一起,然后宰了他。   “你要来一起吗?我的活力可堪比野熊!”托蒙德还在向那个转过身去玩自己占星游戏的男人挑衅。   对方压根不理会他。   这种事该如何理会?   “得了,”我小声咬牙道,“算了你先吸引他注意力,我去摸了他。”   “哈哈哈哈!”自由民酣畅狂笑,我视他的举动为明了我刚才的话。   终于不用再配音了。   听着一个狗曰的王八蛋做那事,绝对绝对让人难忍,虽然说这位可怜的邪教徒还不知道自己的伙伴已然成尸,不过他肯定会把全身心都投入到他的星图测绘或者不知道是在鼓捣什么的伟大工程中去,免得给自己留下太大的心理阴影。   从他之前的动作之中,我就能窥见他的打算。   我拖着自己残破不堪的身子,开始移动。   但愿现在我忍受的一切精神污染,最终能给我个还不赖的结果。   托蒙德开始大声嚷嚷,仿佛已经到了最激烈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假戏真做呢,还是装装样子,没敢仔细观察,也不敢问,这恶心的感觉就够了。   那位留下来的人一如我想,喃喃自语地画图,大概是陷入了自己的世界。   我猜,是一个只有他和星空地世界。   此时此刻,在他眼里,世界是多么浩瀚,宇宙无边无际,与这宏大的史诗相比,区区同性之爱不过沧海一粟,为之作呕,简直就是在为沙砾烦恼,没有必要,很没有必要。   知识和未来,这才是一个群星就位教地教徒该去追寻的东西,与真理相比,周遭的庸俗恶事,不过是——   噗!   一把匕首割过他的脖颈,打破了他的真理。   毕竟,庸俗恶心之事,不过是对杀机的掩饰而已,我和托蒙德,与这帮邪教徒之间,只会你死我活。所以,在此荒芜绝境之中,不管是自由民,还是恐怖堡的女儿,要的,首要的,是活下来,让对方去死。   其他的,不过是细枝末节,除非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接下来呢?”托蒙德立刻停了下来,看来他倒不是真的是个恋尸癖,只是个下限极低的猎手,对自由民中的佼佼者来说,此乃必备的优良品质。   “现在,”我总结道,“我有两条命可供献祭了。”   托蒙德历经沧桑,自不用我去安抚其心,我很快就开始了下一步。   几分钟之后,那一具历尽折磨的尸体被取光了血,或者说凝固的血墨。   另外一具更新鲜的尸首,曾经饱受折腾的精神再度复苏,睁开了一对蓝色的眼睛,尸鬼已成。   “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命令道。   “多甘·梅千。”   他说,声音一如过去的那些尸鬼一样粗粝沙哑。   “告诉我,你们此行的目的,还有你知道的一切。”   他说,我不时插口避免他偏题,很快,我就得知了全貌。   群星就位教与瓦兰提斯人的勾结,得追溯至上一代瓦兰提斯的改革家及执政官西萨洛身上,其人身败死去,却留下了内乱或者说“革命”的影子,当然不是奴隶或者拉赫洛的革命,而是瓦兰提斯有产者内部的,贵族们的暴力自救之种。   实力微弱的年轻贵族们无法和当时强大的象党及稍弱的虎党抗衡,便要引入外援。   有的看上了拉赫洛的影响力,而有的,则痴迷上了神秘的群星就位教,提奥多就是后者,按照这个尸鬼多甘·梅千的说法,提奥多与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和学者们有紧密的关系,甚至就是其中之一,他似乎引导了自瓦利萨之战之后,在维隆瑟斯镇还未开始就被我扑灭的,瓦兰提斯终于清醒时的改革。   至于他们为何会在这里...   群星就位教发现长夜,是完成群星意图的重要机会,而提奥多则需要洛恩王国的主力在长夜里毁灭,所以本就有所勾连的双方一拍即合,在多甘·梅千所复活的泰温·兰尼斯特的蛊惑下开始行动。   泰温·兰尼斯特...   为什么是他?   我只思考了片刻,就明白了过来,因为我给提利昂的太多了,假如我死了,从心智及能力来看,从对王国的影响来看,提利昂·兰尼斯特,都可能会是我的继业者,我事业的收割者,前提是我不死在他手上。   那么他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依靠羽毛笔和信鸦来获得胜利”。   群星就位教有一个女人在我身边,是贝乐丝·奥瑟里斯。   群星就位教是泰温的复活者。   泰温只需要透露出关键的信息,就已足够,而我,哪怕有亡禽在手,只怕也敌不过老奸巨猾的凯岩城公爵,我还太年轻。   另外,在“河泛白霜”之役时,泰温被我留在了小狮子摩根身边,而我真的还从未全盘了解过摩根的本事...   泰温·兰尼斯特,七国全都畏惧的男人,魔法也打不倒的狮子。   如此来看,对身边这位足够老辣的野心家,我的应对,好像和毫不设防没什么区别,成为红王之后,权势迷眼,我以为仗着死灵术我就能摆平一切。   我摆不平,千疮百孔,危在旦夕,一如此刻的处境!   我突然打了个激灵。   撒拉!!! 第801章 间幕 老狮子   “我再确认一遍,所以是,你们复活的那个脑袋,组织起了这一切?”我不禁单手握住眼前尸鬼多甘·梅千的肩膀,抓得紧紧地不断摇晃,我不能动弹的右手则在胸前轻轻荡来荡去,“你们为什么会听一个头的胡言乱语?!”   “我们没有听,只是榨取了他的价值。”多甘单调枯燥的声音说道,“那只是一个器具而已。”   扯淡,绝对不能对泰温·兰尼斯特掉以轻心,我不可以在他身上再犯错了。   厉害啊泰温,现在,听了多甘的话,那个脑壳做了什么我想象得到,他,很可能只是说了两句话而已,就两句话,就足以颠覆我的王权:   第一句话,肯定是泰温·兰尼斯特和贝乐丝说的,大概就在我在潘托斯举行大会的前后。   他一直反对我亲率大军、倾巢渡海,我不是只带着龙和数百人孤注一掷的征服者伊耿,也不是无家可归的洛伊拿人战士女王娜梅莉亚,所以在不了解异鬼的泰温看来,这举动实属不智。   因此,为了给他可爱的兰尼斯特家族布局,他应该是这样欺骗了贝乐丝:   “你的教胞让我告诉你,他们需要你的帮助。”   这话当然不是简单地请求什么提供“帮助”,而是让贝乐丝成为内应,群星就位教定然是手握什么把柄,甚至贝乐丝此人的性命,而贝乐丝开放浪荡的表面性格下,实际上是行事审慎保守甚至可以说有些懦弱的本质,因此,她为防万一,又和群星就位教的瓦兰提斯那一系搭上了,群星就位教乐见其成,或许也早已和泰温有了默契,不,不是或许,而是一定。   最终,这导致了多面间谍贝乐丝惧怕于我最后会发现,决定反水,带着对我的了解,带着身为我魔法顾问的权威,为邪教徒和反抗者混入我的军队提供掩护,在历经我的清洗之后,这群奸细里的幸存者,抵达了这里,瓦兰提斯人追随着红王的脚步,誓要除掉我这个罪魁祸首,邪教徒则或许另有图谋。   接着说泰温,之后,是他传达出的第二句话。   泰温曾经在群星就位教手上被保存过很久,当然通过这群人的渠道,和瓦兰提斯贵族有了勾连。   于是,通过贝乐丝,或者摩根,或者其他的什么渠道,他向瓦兰提斯人与群星就位教的联盟传递出了一个信息:   “红神信徒在赫伦堡。”   这个消息不可能是贝乐丝给出去的,当时我的尸禽已经散布了出去,同时,已经潜伏在我处的群星就位教肯定很清楚,我和拉赫洛教派已经结盟,此消息近乎公开。   拉赫洛教派对我来说关键吗?面对异鬼和长夜时很关键。   我很清楚,拉赫洛教派几乎是唯一一个奉着救世主亚梭尔·亚亥的预言远渡重洋向西而来对抗寒神的组织,虽然说看上去也就梅丽珊卓一人而已。   群星就位教很可能也清楚这一点,无论如何,通过贝乐丝或者其他的内应,他们一定展开了调查,结果——   邪教徒发现了至高牧师,发现了不省人事的梅丽珊卓,更发现了至高牧师马奇罗带来的火蚯蚓。   这几乎是拉赫洛教派在西方所有的精华,在经过我打击后,哪怕另有能人,红神庙一时半会儿也调不过来。   于是,作为非法邪教的群星就位教,基于与最大的民间信仰之一拉赫洛教派的宿怨,以及砍掉我一只手的战略目的,酿造了对赫伦堡的攻击,他们很幸运地撞见无面者也在对赫伦堡采取行动,甚至可能无面者们就是他们怂恿来的,不论如何,战果对群星就位教来说,非常理想。   至于泰温要坑拉赫洛教派的目的...   泰温了解自己的侏儒儿子有多么“愚蠢”,如果我活着,哪怕我身处逆境甚至绝境,被我提拔地提利昂只怕也都会体现出狮子一般的忠诚,可是我死了的话...   那么身为国王之手,熟悉匕首湖及洛恩河沿岸,对科霍尔了解颇深,又吃得下潘托斯的“小恶魔”,该有足够的把握成为我遗产最大的继承者之一,哪怕没法掌控三女儿城邦,也无力干涉瓦兰提斯,但是只要和布拉佛斯缔结了盟约,或许,一个新的兰尼斯特之国便会诞生。   科霍尔加潘托斯加我发家的洛恩地,这大概是三个西境大的地盘,既不贫穷,也有潜力。   那么,泰温在死了老婆之后最爱的自家家族,将会在下一个纪元中稳如泰山!   所以,在我“头脑发昏”跑来维斯特洛之后,只要能除掉我,泰温绝对什么都肯干,他也几乎做到了,有拉赫洛教派精锐的帮助,我在永冬之地的探索绝对没有现在那么困苦危险,至少马奇罗和可能痊愈的梅丽珊卓绝对能发挥作用。   泰温下一步要做的是什么呢?   撒拉...   我敲着眉心,泰温会想如何对付撒拉?让“小恶魔”控制她接着娶她,当然最好,可是现在泰温已经不是凯岩城公爵,他没有这个权柄逼迫有自己原则的侏儒,那么最好的办法,是除掉撒拉这个定时炸弹。   还不能脏了狮子的手。   我脑海中灵光一闪。   马泰尔家族!   马泰尔家族抽了多恩的壮丁北上,比起平日来说,境内必然空虚,这时候,奥柏伦亲王的兄长,那位双腿有疾与轮椅相伴的道朗肯定得考虑排除忧患,避免多恩被四面之敌趁虚而入,北方的提利尔家族和河湾地在长夜诸战中出力更大,风暴地同样如此,可以不必挂怀,除了它们之外,多恩还有一个敌人,海上的敌人,石阶列岛的海盗,以及泰洛西的大君。   石阶列岛在经过过去的九铜板王之战以后再未逢有大的战士,只怕已经再度被海盗给填满。   泰洛西虽然被我简单打击过,但是元气未损,洛恩王国不信任这个新近加入又恶名昭彰的城邦,所以并未征召他们,而是借三女儿城邦的旧恨,以及争议之地无休无止的争议,让新纳入的三城相互制衡。   道朗·马泰尔在多恩经营多年,自然不会放过海上的隐忧,于是...哪怕道朗不动,只要泰温或者瓦兰托斯人一个点拨,甚至可能是瓦里斯死前或者其他人的早先布置,都足以让多恩人尝试祸水北引。   如果加上有人在其中恶意操弄,并且取信道朗让他相信我红王莱雅拉此番将一去不复返的话,本就没有得到充分好处,反而还曾被我割让赤红山脉土地的道朗,极有可能会怂恿或者促使海盗与泰洛西佣兵,劫掠潘托斯。   要知道,我的紫船海军和其他舰队全都被吃紧的补给线给吸引过去了,潘托斯南方防御比多恩还空虚!   不,不止,如果只是这样,还不足以让泰温有把握除掉撒拉。   还有一环!   对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人。   欲望一直得不到满足的愤懑之士,武艺不错,胆子不小,“黑暗之星”杰洛·戴恩。如果能让他相信这事有马泰尔家族的参与,杰洛恐怕,有铤而走险的可能。   这样一看,我们的泰温大人,还真是,一节扣着一节,直要我归西才休。   至于他是怎么做到的?   怎么做到的这一切?   怎么保证消息能传达?   我忽略了什么...   西佛。   西佛是提利昂的女儿,西佛有权力欲,泰温乃是憎恨西佛的,西佛的亲祖父。一个老头要摆弄自己的孙女,能有多难?   我信任西佛,我没有死去的鸟儿在监视她,也几乎没有鸟儿监视泰温,以避免浪费资源。   于是到头来,我怀疑提利尔,怀疑马泰尔,就是没怀疑过似乎已经投靠我的兰尼斯特,却没想到,在那个只剩下头颅的先代家主手上,陷阱已经铸就,权力的游戏在长夜外患降临的前提下不知不觉又进行了一轮。   这真是人祸。   我现在确实了解了这个世界的精髓,不在于什么魔法和长夜天劫,而是人祸,拼命扯人后腿的人祸。   作者的话:告诉我什么叫做狮家粉啊? 第802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我犯了一个对于凡世政治来说有些愚蠢的错误,紧接着泰温就只凭两句话煽动起了我的敌人,给我制造了巨大的麻烦。只有我对马泰尔家族、石阶列岛及泰洛西的极有可能成真的揣测,可以是泰温去撺掇的,也可以是邪教或者我的任何一个对手去怂恿的。   反正泰温点起了火,他也没必要去细想每一环,老辣的阴谋家,只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能两句话改变一切,可能就不会说第三句,以免节外生枝。   不过,即便如此,假如潘托斯真的遭遇攻击,撒拉出了什么事,依旧,要怪在泰温·兰尼斯特头上,没有他这关键的两句话,性格被动谨慎的贝乐丝还有其他我的反对者,绝对绝对造不成今天这样的困境。   缺了泰温的点拨和利用,他们没法成事。   海那边的城邦潘托斯——   过去卓戈卡奥的宫殿,马王殿堂,如今早已被人称为红王王宫,九座方形砖塔的高度无人敢于逾越,乃是城中最为伟岸而醒目的奇迹,在海湾边俯瞰着这座习惯于臣服的城市,宣告着王权胜于自由。   我唤醒我留在此处的死雀,夜色深沉,外头繁茂城邦的街上倒是依旧熙熙攘攘,就在我指使着我的鸟儿展翅欲飞之时,咚咚的警钟声突然响起,习惯晚睡的市民陡然喧嚣起来。   民众很慌。   由于与布拉佛斯丧权辱国的条约,潘托斯已经多年不备卫军了,如今红王领军西征,仅有的佣兵也几乎全去了西方。就在这最最空虚的时候,竟然有海上的敌袭!   我没有理会骤然变得吵杂的城市,而是飞向撒拉所在的位置。   “外围的长官是谁?”我听到有人在问。   “布雷肯家的伯爵!”亨得利·布雷肯,大马,“他已经派出人手往洛恩河河防队调人过来了。”   这不是个好消息,由于我和亨得利的过往,他不一定会乐意为我与别人的女儿拼死,此乃人之常情。   而潘托斯不靠河,这里不可能有几个河防队队员。   撒拉公主周围的核心区域是一百名无垢者在守护,我看到手持盾牌和长矛的军队正在迅速集结,他们头戴的青铜头盔上尖刺闪闪发亮。   兵力捉襟见肘,这人数绝对不够!只要来袭者上千,潘托斯被洗劫就只会是时间问题,我可不对脊梁骨已经被打断的市民和债奴抱太大希望。   “离这里最近的军队是哪一支?”这时候,我终于看到一个熟人,伯比尼达   “亚莲恩公主的多恩雇佣兵,杰洛爵士带领。”   最近的援军居然是...果然,朝我的女儿来了!   我之所以猜测被泰温当作刀子用的,会是多恩的马泰尔家族,还有石阶列岛的海盗以及泰洛西人,并非是我料事如神,实在是这附近成规模而又犹有余力的势力就这些,而且它们之间相互勾连,别说我,任何其他一个人如果成天累月看地图看情报,也会得到与我相同的结论。   至于泰温是怎么做到的....   西佛之前显露出来过,对我的权位有野心,这本该是正常的野心,她也会得到她应得的位置,等到年纪渐长之后,她的心思自然会慢慢淡去。   可是,她太年轻,太容易被蛊惑。   至于亚莲恩...,我不觉得这事儿对亚莲恩有何好处,她恐怕并不知情,而且她本人压根也不在潘托斯。说到底,不管是道朗亲王,还是亚莲恩自己,在这种谋害公主的大事上都会十分谨慎。   那么,就真的是“黑暗之星”,这个“拂晓神剑”的反面了,不知道他是被给了什么承诺从而愿意成为别人的帮凶,或许是未来赤红山脉即将归塔利家族料理的消息,或许是他又看到了什么为了多恩那个公主从而向兰尼斯特家族复仇的机会?我只知道我并不信任他,半点也不,而他从一开始时就背叛封君,也算是证明了自己并不值得信任。   我立刻组织起周遭的尸鸟,用最快的速度去写纸条。   为了以防万一,我有收令的官员在此,并知晓这些小鸟送上的文字来自红王本人,和维斯特洛时一样,是一个我的七神教会牧师担当重任,为了保证他不会借我的名义擅弄职权,我将他关在了一个小屋里苦修,和监禁没有太大区别。   墨水,纸张,写就了多恩人的凶险以及快带撒拉转移....   难以想象,我本来以为“黎明套牌”带来的一千只眼睛,不过是我权势的补充,现在却成为了我扭转逆境的关键,或许我面对泰温时真的实在太嫩,不开挂,完全敌不过。   可以想见,没有给自己张那么多双眼睛,此刻我必然已被釜底抽薪,撒拉的命运不会比雷加和伊莉亚的孩子好多少。   鸟喙叼着纸条送入布满蜡烛的房间,此中的牧师身边没有半页纸张,屋外的无垢者,却收到了,听从牧师递来纸条上的命令,这样一条古怪的要求。   无垢者乃是世间最盲从的军队,不论是在我发话的当时还是现在,他们都不会质疑,这也是我放心撒拉的原因,只要别混入奸细,那么——   等等,奸细。   我突然想起之间所见的,在“河泛白霜”之役中混入无垢者之中的敌人,以及...一般人如果得到小公主,只会想着劫持,然后利用,因为没有多少人有能耐去杀了我的女儿称王。   只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例如泰温和...邪教徒们才会想要杀死她!   半空中的小鸟儿突然停步,紧接着纸条上又加上了一行字,大意是让牧师抱着我的撒拉,并贴身保护,检查所有给婴儿食用的东西。   这牧师出自我的灰袍军,年纪很大,想法单纯,从我出征开始,他一直以来都与世隔绝,如果连他都有问题,那么我只能说服了。   至于公主的水和食物,之前也有人先尝先用,且一路严加看管,我的鸟儿看管,以防慢性毒药,很明显,之前没什么问题,假如有敌人洒进来的奸细,那奸细也一定十足小心。   白发稀疏的老头儿正跪在七芒星中祷告,周围是如星空一般璀璨的烛火,鸟儿直接撞进他布满老人斑的枯瘦手爪中,留下了来自我的号令,他老眼昏花,将纸条凑近自己的双目,眯上浑浊的眼珠子,这才看了个明白,“啊,神迹,对,”老牧师喃喃自语站起身,“我还活着的唯一意义,钟声,喧嚣,群鸟送来纸条,这不会是七神赐福的日子吧?”   显然不是,不过我也没什么需要纠正的,不论他要作何想,对于红王而言,他只是一个应急机制上关键的零件,和其他无数的零件一起,凑成了保护红王之女的庞大机器。   现在,这套机器开始运转了。   “昆顿修士?”门口的无垢者看到牢门上的小窗开启,立刻回应,念出了老牧师那常见的安达尔名字。   老牧师递出了纸条,“在我死之前,或许还要完成最后一件事,年轻的太监们。”   我确保保护我女儿这架机器的零件们按照着预先设置的轨道运行,接着,我睁开眼睛,瞬间从潘托斯回到了永冬之地地下。   再担心我的撒拉,我也得先从这里活下来,邪教徒很快就会开始疑神疑鬼,没有时间了!   显然,“巨人克星”托蒙德和我想到了一处:   “先是和一条粘满血的尸体挤来压去,屈膝之人的国王,我们接着又玩弄你的巫术,你还发呆了那么久,接下来呢?你傻了半天,可有什么主意?”   我刚才可没想什么主意,托蒙德朋友,我个当妈的只想着女儿。   我想了想,有什么主意...   “追上去,杀光他们,把威玛·罗伊斯救出来。”简单粗暴明了,我喜欢这个点子。   “你确定?”托蒙德似乎不敢相信,我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么个矛妇主意。   “在长城南边,临冬城正在被围攻,我的哥哥和一个小姑娘跑去孤山的洞窟里——”   “生崽?”他问。   “放屁!别打断!我哥哥和一个小丫头去山洞里冒险,海那边我女儿差点就被人给杀了,而在这里,我还要为十几个废物点心劳心劳力?免了吧!我脑子不够用了,突袭,杀光他们!”   我不知道为何处境会突然变成这样,内忧外患,朝不保夕,反正不能再糟糕了,大不了就和希达·绿沼说的那样,我献祭了我最重要的人。   我,尽力而为! 第803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我操控莫波多年,自然有信心在,仗着尸鬼健全的四肢和无情的行动,杀光对方绝非虚妄。   说来莫波本人被我忘记在了河间地某个缝隙里,他要从坍塌的地下出来实在太难,让他慢慢刨就是了。   当下。   残手瘸腿的我气势汹汹,在又行了一个仪式抹掉了这邪教徒多甘·梅千的意识记忆后,便将他当作了自己的替身来使。   没办法不气,现在这局面对我也太过火了点!   比起潜藏在内心深处的绝望和恐惧来说,经历过卢斯·波顿那段岁月的我,宁愿昂然愤怒。   更何况.....   除了几只鸟,我对永冬之地之外的世界也无法太过干预,也只能在这里无能狂怒,任由各地的人自行判断处理了。   燥吧!   “他们怎么还不过来?”一个邪教徒说道。   “我们走吧,你们说的事儿听起来不对劲。”改头换面,就连声音也变了的贝乐丝说道。”杀掉这个北方人,免得节外生枝。“   如我预测的那样。   “你可真是杞人忧天,巫魔女。”我听到有人说着,却依照其命令拔出了利刃。   当啷——当啷——   托蒙德手脚的镣铐清鸣,打断了邪教徒们的交谈。   “等等,再等等,你们怎么这么慢?”约摸叫提奥多这假名的男性领袖问出了声。   没人回答。   我们再度走向古代堡垒的地下室,我曾经长驱直入的隧道入口就在那里。   墙上是褪色的壁画,其内容早已模糊不清。   这一次,我没有再像老鼠一样逃窜,我跟在我的尸鬼和托蒙德身后,他们即将——   去让群星就位教的占星者们,血债血偿。   他们出现在对方眼前时,我停住脚步,悄声无息,双眸一闭,开始操纵我的尸鬼多甘·梅千。   “你们回来了?”贝乐丝的声音充满疑虑,“为什么这么久,还有一个呢?”   尸鬼多甘不适合说话,手腕藏刃,背别锤头的托蒙德笑道:“他洞太大了,要缓一缓,我说过,我很厉害,小丫头。”   “他在哪里,为什么你们不带他回来?”   贝乐丝语现警惕。   我们能带一具被折腾成筛子的尸首来见这帮邪教徒么?明显不能。   那么,该我出场了。   “咳,咳!”   我敷衍了一下。   “我说了,他洞很大。”托蒙德的语气傲慢极了,“活得越久,就越不在乎你们南方人的体面,我见得多了。”   虽然没经过讨论,不过不管是我还是自由民,任谁都清楚,突击猝不及防的敌人要比正面厮杀有利一万倍。   当啷声响起,接着——   “停在那!”贝乐丝说,“上弩。”   真的很谨慎嘛,我想。   弩,近距离的战斗里,这东西太致命了,大家都没着甲。   不过我猜...   贝乐丝再谨慎,再小心,也绝对想不到用黑曜石武器。尽管他亲爱的教友,现在已然不是活人。   我闭上眼睛,完全接管了尸鬼身躯的控制权。   眼前是十一个人,三女八男,他们本来是在整理行装,此刻已经停下,我看到威玛·罗伊斯半瘫在地上,手脚紧缚,似乎刚才坐的好好地,突然被人给推到了。   十二双眼睛都在盯着托蒙德和我,不,是尸鬼多甘,主要是注意托蒙德,哪怕贝乐丝也没有太过小心多甘·梅千,他们手上除了兵刃之外是两张弩和三把短弓,箭矢正被搭上去,簇头是镔铁寒光。   我猜多甘此人应该不擅武艺,刚才也是被排挤欺负独个留了下来。   因此,或许在一些邪教徒的想法里,我的这具尸鬼生前是很容易被挟持的。   尤其是面对一个野人壮汉的时候。   那么如他们所愿?我故意命令尸鬼多甘摆出一副期期艾艾的表情,呆滞地使了个眼色,我注意到收到我示意的邪教徒之一漫不经心侧移了几步,然后看到了托蒙德背后铁锤的冷芒。   我观察到贝乐丝的视线,她注意到了我和这名邪教徒的互动。   于是,一切就来得如此之快!   “射他!”只听贝乐丝尖利地喊了一声。   她话音未落,我指使着尸鬼足下一蹬!   一如她所料想的一样,多甘·梅千立刻发难。   然而不是她所设想的那般...他们的自己人多甘,压根没有扑向托蒙德,而是僵硬地扑向了朝托蒙德射来的黑影,在邪教徒因为惊愕而睁大的双眼里,印照出了这样的画面,多甘竟然替蛮子囚犯挡住了两只箭矢,用自己的躯体!   噗!!!   这之后,多甘的动作半点没停,仿佛不是中过箭,而是被顽童用芦苇杆子扔过一样。   说时迟那时快,非人的速度让尸鬼驰掣似电,在活人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就欺身至邪教徒面前,一个肩撞,将对手之一抛飞起来,短剑一挥,几乎将另外一个邪教徒的脑袋都完全砍下。   ”尸鬼,魔法失效了!”只听一个群星之仆高喊道。   果然,之前他们讨论的魔法,正是可以用之避免被尸鬼或异鬼攻击。   “打他!”   “吼————!”趁着这嚣乱时分,“巨人克星”托蒙德嚎叫出声,有样学样朝注意力被转移的对手们猛然撞去。   “不!”我听到贝乐丝猛吸一口凉气,“是她,她在这里!”   “攻击,攻击,盾牌拦住!你在说谁?”   砰!   一个带盾的邪徒被我连人带盾一同放翻。   贝乐丝一口道破了我的身份,“莱雅拉,我知道你在,你没有走,你一直在这里,我们中计了,停手!王上!”   我躲在墙后,慢悠悠回应她:   “这取决于你们的态度有多卑微,能否让我觉得满意了,我的——玩物。”   不是玩物,你又该是什么呢,嗯?亲爱的贝乐丝·奥瑟里斯。 第804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贝乐丝的求饶之语纯属缓兵之计,就好像我的应付一样,双方全都没有停下。   就在我们对了这一句的时刻,尸鬼多甘再斩一人,一声惨叫,“哈!!!”托蒙德拼着受伤,同时了结了一名对手。   形势对他们绝对是不利的,接下来对方会拿出什么对策呢?   黑曜石武器?   “烟雾!”我听到她大喊,砰然一声,提奥多抛出一个圆球砸上地面,一阵呛人的白气腾空而起。   这不正是我当初制作的面粉烟雾弹?这女人别的不会,学小把戏倒是够拿手。   “那个王?!”我听到托蒙德回叫,从多甘的视野我隐约看到他手臂捂着脸。   “先停吧。”我下令,反正隧道已经被龙王奥利昂给弄塌,他们无路可逃。   脚步声远去,邪教徒丢下了七具尸首,逃走了五个,留下了一地辎重、煮好的饭菜还有目瞪口呆抱头防御的守夜人威玛·罗伊斯。   让我好奇的是,这些逃人没有顾及带上食物和水,却背走了那个不省人事的女子。   按照我之前的推断,我充分相信,那个,我之前侦查所见的,一直不省人事的女人,是梅丽珊卓,他们要用她干什么呢....   “一地的尸体。”托蒙德意有所指。   我点了点头,我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一地的尸体,一地的尸鬼,“你先搜搜看钥匙,威玛,你还好吗?”   “还成。”威玛坐起身子,脸色苍白,呼吸倒是挺平稳,“他们刚才打了我一顿,我懵了。”   “没人怪你没出手,收拾一下。”我吩咐。   至于待会施展死灵术时会不会让他惊诧?在现在这个时局,这不是我能关心的小事。   人血如墨,复苏似风,不一会儿,三个尸鬼站起了身,另外四具尸体则成了祭品。   “这是...魔法?”威玛看了半晌,傻乎乎地问出了这一句,“你们身边那个也是同样的?”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多话,时间很紧,我在全副武装尸鬼的保护下当先走入隧道。   “这就是冬天,死人到处走,活人全冻死。”托蒙德的语气听起来就像是在评论威玛灰头土脸的打扮,“不杀你的死人总比杀你的那些要好。”   现在不是讲究这些的时候,不是吗?   三名尸鬼前驱,一名尸鬼持盾近卫,野人和守夜人出于对死亡的畏惧,与我保持了一段距离。   他们拿着火把照明,我确实也不想他们离我的尸鬼太近。   “他们来这,目的是什么?”我一瘸一拐前进,口中问着,手里掏出一个黑曜石,“还有,这是什么,他们施法用的?”   是的,与我想的截然不同,在搜身之后,我才发现,这些邪教徒没带黑曜石武器,只带着没打磨过得黑曜石。   这很奇怪。   如果是我的话,知道自己要去一个布满尸鬼、异鬼和存在一个可以唤醒死尸的地方,同时要带黑曜石用来施法或者做别的事,那我绝对是会直接采购黑曜石武器。   在现在的南方,由于几场和尸鬼的大战,黑曜石武器不算多,但是也算不上罕见,所以,按道理来说,他们应该带着黑曜石箭枝和匕首一类,既防备尸鬼和异鬼以防不测,也可以用作施法器材。   可是他们没有,他们只带着没打磨过的黑曜石?这听起来,有点不聪明。   我从不觉得自己的对手会不聪明,尤其是贝乐丝,那么就是另有缘故了,我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判断群星就位教的目的,以及,接下来我可能会遇到什么。   “真理。”托蒙德回答,“他们开始时还很有防备,在走入永冬之地的荒原后,就不再抱着警惕,大概是觉得我们没可能泄露他们的秘密,我听到那个女人和叫提奥多的男人提到过,“他们来此寻求真理。”   “真理?”我疑虑自语,“是什么,寒神的真面目?弑神?还是说,他们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东西会出现。”   群星就位教追寻凡人避之不及的知识,这不奇怪,倒是这所谓的“真理”,大概是某种知识,或者“见识”,也就是只见现象,需要研究,才能明了其原理的事情,这对我是有利还是有害呢?   “是的,他们一直在讨论如何接近那真理,避开冰龙、尸鬼和异鬼的巫术,以及‘诱饵’的死活。”威玛说道。   诱饵,八成就是我们这一队人。   那么就是说他们能监视我们,可问题是,他们没发现我的行踪,那么被监视的手段和目标就不是我...   是内鬼?不,内鬼一定会报告说我莱雅拉下落不明了,那么贝乐丝一行在得知这个信息后一定会猜测我可能再度出现从而加强防备,绝对不会在面对我的尸鬼多甘时毫无手段。   她知道我是死灵师,一看到尸鬼多甘就道破了我的存在。   我们这队人里有蹊跷之处的,就我、丹妮莉丝和死去的奥利昂,其他人都是凡人,除非有无面者掉包混入...而考虑到我们一路骑龙,琼恩残废,米歇尔伯爵剑术表现老辣,其他的队友都是在熊岛一齐上路的,所以无面者大概没混进来,所以,可能被作为追踪目标的,就我、丹妮莉丝和奥利昂。   那么我已经被排除了,我可怕而凶恶,他们不敢直接朝我下手。   而奥利昂虽然神出鬼没,却已经身死...如果奥利昂是邪教徒事先追踪的人,那恐怕邪教徒们在我之前观察时该更加小心,而非会休息打趣一派轻松,毕竟在这种假设之中,他们的“道标”停了或者丢了。   这么看,只有丹妮莉丝,她的发丝和血液不难获得,她是龙之母,瓦雷利亚之后,如果瓦雷利亚人有法术可以定位自家的巫术王子和巫师公主,然后被群星就位教给获得,这事绝对不奇怪。   这样一推测的话,我至少可以知道,丹妮莉丝那一队人在我离开以后没多大波动,恐怕还活着?甚至还在移动。   另外,就是贝乐丝或者其他什么巫师的魔法,只是能模糊定位,感知丹妮莉丝这个“诱饵”及“道标”的存在,而没法知晓详细,否则他们该看到我们分兵。   目前,邪教徒,在后有我这个追兵,却没有其他道路的前提下,只怕会朝着丹妮追过去,他们或许会觉得,没有龙的丹妮莉丝和其他活人要比我这边好对付,而且事关他们此行的目的。   这帮邪教徒丢了辎重,他们恐怕现在紧张沮丧得要命。   “那么黑曜石呢?”我换了一个问题。   “这是他们施法时的...材料,我看到那个女人一捏就将这石头化成了粉末,她身上那件长袍里有好多小袋子,里头装了不少药草和其他的瓶瓶罐罐。”   材料...应该是主材,或者必要的材料,刚才所搜的尸首身上没带太多的东西,却基本上都带着这石头,从邪教徒的角度来看,如果只是贝乐丝一个人能施法,能使用的话,他们大可没必要各个装着...因为意义不大,并非每个邪教徒都是巫师。   这么看,加上我刚才的推测,这些人不用黑曜石武器,只装着这些石头,可见,这种黑曜石一定被加工过,一定是群星就位教事先准备好的,应该能用来应急。   应什么急?当然是他们带着这玩意儿的目的,避开尸鬼和异鬼,就是这黑曜石块所能应的急。   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触发...   我突然想起了当年在烟雾巷看到的,漫天眼睛。   我一边步履蹒跚地前行,在尸鬼的搀扶之下,一边掏出了一枚缴获来的黑曜石细细端详。   我们渐行渐深,却一直没撞见那帮邪徒,待到了前路被堵死的地方,我看到塌方处边上,是一条冰壁构成的白色管洞。   这应该就是我和奥利昂狙击异鬼的地方,那些怪物没有全部死于塌陷,它们还另辟了通道。 第805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原有的通道已经被碎石堵上,散发出泥土和冰渣陈腐的味道。   而就在原先通道的旁边,森寒的冰壁宛若刚刚形成,周围还有薄薄的雾晕。   我着意寻觅了一圈,没找到我的黑暗姐妹,也不见奥利昂的佩剑。   “情况不对。”我观察了一阵,“这不是之前有的通道,是后来打通的。”   我、托蒙德还有威玛,如今正在奥利昂制造坍塌的地方,我不用观察也能知道新的通道是后面打通的,我观察的,是别的东西。   从坍塌之处旁边新构筑的通道要比原有的隧道狭小,感觉像是高温熔化了冻土之后,再度结冰而成,仔细观察,我甚至能看到冰壁之后玻璃,让我联想起这帮异鬼的黑火之冠。   再不然,是火蚯蚓?在“河泛白霜”之战中所见到的,大号的那种,或者外头我们经历过的尸蛆...从细节上显示出的信息来看,可能性不大。   “你怎么会知道这个?”托蒙德很好奇,“啊,不如问你,屈膝之人,你打哪来的,之前那个石头城周围难道还有别的出口?”   我怎么说呢....   啊!我是从我亡夫的安眠之处,一个布满鱼梁木树根的地方掉下来的!   很明显这样说太扯了。   “从七层地狱。”我回复。   这答案也不算错。   身后安静了一瞬间,只听托蒙德开始向威玛·罗伊斯抱怨:   “你不该看着我问一个女巫问题...”   威玛没搭理他,“那么我们现在该怎么做,跟上去?”他问我道。   跟上去?要不然呢,看上去也没别的路不是吗。   “我先做一下实验,”我举臂向二人示意了一下手中的黑曜石,“这上面有一个眼睛,顺着纹路刻画的,这石头有猫腻,来试试看,你们能不能用。”   我思考过,这样一块黑曜石如果真是什么可以直接启动的器具,该会如何来使用,不过不用我去想,问在场的死人就知道了。   “大拇指摁在眼珠上,念诵群星之主的名号。”唯一没被抹去意识的女尸鬼说道。   抹去意识是我占据并控制尸鬼的前提。   如果不将之变成不会思考的肉俑,那我亲自附身操纵尸鬼时,会产生与狼灵附身人体同样的效果,要么依旧是抹去尸鬼的意识,要么就是两个人的记忆和思维搅合在一起,神经错乱。   “效果呢?”我追问。   “提奥多说,会有几秒的时间,让异鬼和尸鬼察觉不到你的存在,我们试过,在它们眼里,你会和一个尸鬼没什么两样,只要带着这块石头并发动它。”   女尸鬼声音平板无情。   “之后呢?”我继续。   “石头会化为粉末。”   “原来如此,所以你们压根用不着黑曜石武器,对吗?”我若有所思。   这应该是上一次长夜留下的魔法,某种意义上来说,群星就位教真是一个大宝库,秘辛多多。   有机会一定要把里头的秘密全部挖出来,我想,经过这一次绝境之后,我只怕对秘密和诸神都不会有太多的敬畏,会多上一万份小心,然后,将诸神的秘密一个一个攻破,加强自己。   反正,哪怕我不去招惹他们,他们也会招惹我,就好像被梅丽珊卓杀掉的蓝礼那样...王权,经此一役,我算是明白了,瓦雷利亚人以及先民传说中那位死灵之主和狼灵王之外的王权,全都在魔法面前毫无保护,偏偏和教权之间又只有一墙之隔。   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下这样的绝境只怕还会再遇。我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参加诸神的棋局,却最终发现,自己仍然没这个能耐,否则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问题就在这里,这道坎要是迈不过去,我的帝国,我的权力,甚至我的家庭,都只会是空中楼阁。   于是在这暗无天日的地道里,我心里打定了一个日后让群星就位教覆灭多次的主意,紧接着,我向活人吩咐了一句小心,迈入那个细窄的通道。   很奇怪的通路。   当我迈入时,感觉到了蒸腾的水汽,也感觉到了微不可见的冰晶。   “我们该如何对付尸鬼和异鬼?”这时候,威玛问出了一个问题,“没有黑曜石,也没有——”   “靠我的尸鬼,”我看了一眼前方,当先的三个尸鬼就在那里,只听那里的脚步声单调乏味,“它们会处理的。”   某种意义上说,异鬼和尸鬼都没有对付尸鬼的本事。   不过,加上黑火以后...一联想到死而复生的韦赛利昂,我的心里就有点悬。   但愿那种东西对死物无效。   结果我很快就知道了。   我们无声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后又回到了原先开辟的隧道里,异鬼好似知晓坍塌的范围,这种敏锐近乎奇迹的感知能力让我心头有些发麻。   这指不定说明,它们能提前知道我们在哪...   “好安静。”威玛忍不住说了一句,托蒙德的喘息也不禁重了些许,年轻的守夜人紧接着问道:“我们要不还是先离开?”   贵族子弟那禁不得磨练的意志哪。   “看好周遭,”我沉声说道,我知道这种危险前的寂静最是折磨人,“我们走不了,这里是永冬之地,除非彻底终结长夜,否则谁都走不脱。”   “好主意,终结长夜,英雄举动。”威玛喃喃。   “活下来的才是能到处播种的英雄,死了的全是粪土。”托蒙德举着火把,平素大大咧咧的性子让位给了肃穆,我猜当初的自由民托蒙德大概像是一头豪迈而狡猾的狗熊,不过经过这一系列的事儿之后,他无疑会更像是一匹阴狠而狡猾的头狼,“我们那位塞外之王曼斯·雷德是个诗人,他那些故事里的好汉,全都是偷人婆娘割人脑袋还能逍遥自在的家伙,没有半个,会是走入秘密之地,然后再无声息的死人。”   在长城崩塌之前,在异鬼威胁下无路可走的野人尝试过进攻长城,结果被收编改造了。   至于曼斯·雷德和其他几个头领,有处决令,有死讯,也有逃出生天的说法,谁知道呢,不论他们是死是活,都和红王无关。   “对。”我简短地回了一句,“小心!”   我那三个当先锋的尸鬼,有了遭遇,借着它们的眼睛我看到了一具尸体。   站立的尸体。   头顶黑色的火冠,成骷髅的模样,从穿着来看,似乎是之前的一个野人,我的队伍里的。   丹妮莉丝她们被追上了?我心道不好。   黑火尸鬼没对我的尸鬼有什么反应,我再看了一眼别的地方,地上很杂乱,似乎有东西被拖拽的印子。   “停步。”我止住另外两个活人,并给了一位尸鬼指示:   去碰一碰它。   三个先驱中的一个走上前,伸出手臂,搭上黑火尸鬼的肩头。   轰,黑火蔓延! 第806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当我的尸鬼手指触碰到了那静静站在道中的黑火尸鬼时,黑色的火焰陡然开始蔓延,几乎瞬间便遍布我那具尸鬼的身躯。   我暗叫不好,立刻指挥另外两具尸鬼让开,几乎与此同时——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对蓝色的眼珠,就像是霸占了天空的两颗蓝色星球,挤满了我的整个视野!   我一时窒息,想起了童年盯着我的一双蓝眸,这个梦魇。   又来?!   我下意识地切断脑海里和燃烧着的尸鬼的联系,将自己的意识撤了出去,将另外两具尸鬼同时后撤。“不好!”我警告两个活人一声,“异鬼发现我们了!”   黑火熊熊燃烧,不久之后就将我的尸鬼燃成灰烬,而后又重新凝聚。   他妈的,原来现在的黑火怪物还有这种功能。   能对付死灵师复苏的尸鬼!   见鬼,异鬼见识过我的尸鬼...看来这一次打的“升级补丁”黑火是把对付死灵术地部分也加上了。   “你是说——”身边的威玛问。   “走!”我只来得及短促地提了一句。   我没办法深究那黑火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只是看来群星就位教送来的黑曜石法器还真是时候,少了黑曜石武器以及尸鬼,只能靠那几块从邪教徒身上缴获的石头。   至于为什么群星就位教没见踪影...很明显傻到去碰黑火的人就我一个,能瞒住异鬼和尸鬼的邪教徒没那个胆子拿自己的东西或者身体去找麻烦。   真的是傻的可以了我!还记得吗?尸鬼死,是会殃及到我的身体的。   我从最近尸鬼的视野瞧了一眼,看到那被黑火烧到的尸仆浑身白骨,头上也燃起了黑色的火焰,已然不属于我。   真是霸道,我咬牙心哼,“调转方向,跑!!!”   要是异鬼脑子没问题,肯定会追杀到底,得见招拆招。不但我们,尸鬼也得撤!黑火转化过一个尸鬼,对方肯定会想到我们有死灵师,何况,我极有可能暴露了。   我们来得有多快,跑得就有多快,我指挥身边的尸鬼直接将我公主抱起,砰砰砰大步逃命,颠得我快把之前吃的风干肉全吐出来。   “我们甚至连他们的面都没见!”威玛一脸莫名其妙。   “傻子,你没遇到过异鬼吗?”托蒙德骂了他一句,本来死在异鬼手下的罗伊斯家族小子立刻住嘴,不再抱怨。   我不知道的是,这一惊敌,拯救了濒临绝境的丹妮莉丝那边。   两个活人的呼吸越来越剧烈,到后面彻底变得和破风箱没有区别,“跑去哪里?”托蒙德喘息着问我。   “丢掉火把,躺去死人怀里。”我只嘱咐,“能跑多远跑多远!”   “不,那太臭了!”威玛咬了咬牙,将火把扔开,托蒙德很快也照做,两个人一个像面粉袋,一个像腰鼓,分别被我无情的尸鬼扛起夹上。   如果说有什么能拉开和异鬼之间的距离,不倦的尸鬼绝对是个选项。   暂时如此。   然而,命运很快与我开了个玩笑。   轰隆隆——!周围山石剧动,经历过奥利昂那场塌方的我一感知到便晓端倪,怎么又来了?   是丹妮莉丝那里还是邪教徒造孽?!   尸鬼依旧在颤动的隧道里奔跑,我有点懊恼,不过转念一想,这永冬之地又不是为我准备的,凭什么别人就不能发现啥,碰见啥呢,对吧?变数如此多,还真是只能看运气。   我满脑子心烦,周围的碎石在频落,满鼻腔都是灰尘和碎冰的味道,在这阵阵地震里,我几乎都快以为这古怪遗迹里的一切都要被埋葬了,然后——   砰隆隆!   远超之前震动的巨响鸣起,差点把我鼻血震出来,“那是——?”我瞪大眼睛,不禁愕然。   之前的动静在我们后面,而现在的,离我们很近,在古老堡垒的方向。   有什么东西打开了,直觉告诉我。   我突然想起希达·绿沼的弑神请求,还有他把我丢下的位置...   该不会——,我们之前是想当然了,才会沿着隧道一路走过去?!   试着思考一下,从寒神的角度。这不是游戏不是小说,不可能会有谜题考验之类的引导我的方向,也不会有什么先行者留下线索,寒神不会允许这些东西存在。   换言之...   隧道,莫非只是一个障眼法?   还真能把人骗过去,有几个人在毫无根据的前提下,能猜想到从隧道走会走不到传说中的“寒神之眠”,而寒神的寝室居然会在废弃的堡垒附近。   可是魔法不讲逻辑,所以希达·绿沼将我丢到了距离目标最近的位置,或许希达本人也不知道寒神在哪,旧神在哪,纯粹靠的是魔法的效果。   同时,尽头是死路的隧道,会成为闯入者的死地,后有异鬼,前头无路,有谁能逃得过去。   然而这只是一种怀疑,具体...   很快就能明了!   继续逃命,冰屑与泥尘在尸鬼机械的脚步下飞扬。   我们在地震中摸黑,灰头土脸,身上平添无数擦伤,无数次脑袋差点被开瓢,最终颤动停止,当借助尸鬼的视线看到眼前豁然开朗时,周围又恢复了平静。   托蒙德和威玛倒都不是容易慌张的奶油派,按理来说在黑暗中眼不能视物的他们比我容易崩溃得多,不过两个人都忍了下来。   我看到地下室多了很多凌乱的碎石,回头检查两名活人时,才发现威玛已经昏了过去。   高看他了...   “点火,”我命令尸鬼把地下室里邪教徒留下的燧石和火炬给托蒙德,“然后把这小子叫醒。”   “你年纪可不比他大多少。”托蒙德小心翼翼地从尸鬼怀里落地。   “我当妈了,而他是个死处男。”众所周知,哪怕年龄相当,我和威玛也是处于人生的不同阶段,所以,小子。   火光亮起,守夜人醒来,我们走出堡垒,留下尸鬼就地取材,用帐篷睡袋和其他东西堵住隧道。   堡垒外。   幽幽的蓝光绽放,几乎照亮了整个堡垒所在的地下空间,我看到光源是深深的沟壑,我们之前走桥上过的那个地方,桥梁不见,可能是被砸塌了,或者被蓝光吞噬了?我猜想,总之,散发蓝光的地方,很可能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制造长夜的幕后黑手。   希达请求我除掉的东西。   比人类更加崇高的生物。   寒神。   或许还有旧神,如果按照希达说的来看。那个神秘的泽地人动机不明,行为逻辑也自相矛盾,让人不敢信任,他的话听听就好,我保留看法。   “我们是要去那里?”昏迷过后,威玛的声音有些虚弱。   “是的,”我指挥殿后布置的尸鬼火速回归,口中回答道,“一定会有台阶土坡之类的,只是从头到尾都没人回想着去探查这种深渊,所以,被错过了。”   “错过了?”托蒙德,“你早已来过,不止救我那一趟。”   是的,来过,两次。   不管是我们,还是邪教徒,都是从桥上过的,而桥就架在这如今散发出蓝光的渊隙之上,可以说,这是着着实实的灯下黑了。   我们来到这个宽大的缝隙边,我几乎被蓝色的光芒亮瞎了双眼,只见深渊的底部是一株巨大的老树,那里正有什么不断散发着蓝色的光芒,就和地下室一样,不管是我们周围,还是这幽深宽缝的底部,都布满了碎石。   是刚才的震动让巨石落下,触发了什么保护机制?   还是说,那条隧道不是我想的死路,尽头是有什么机关?   我不知道。   继续观察,我看到了这条裂隙的尽头有一道微不可见的土坡,隐藏在一块半塌的雕像之后,先前不管是我们的队伍还是邪教徒一行都没有察觉到,看来,是地震让这土坡变得容易被发现。   威玛也看到了,“那里,我们走?”   托蒙德和威玛都有些不明就以。   “那是长夜的源头,我们走。”   来到地底。   我们看到一颗繁茂的鱼梁木,在没有光和水的环境下,顽强生长。   其枝叶是秋季的红色,其上的脸蛋古井无波,不带血泪。   这颗鱼梁木既不巨大,也不奇特,所有我知道的鱼梁木都会有某种特定的表情,就好似活人一般有自己情绪,唯有这一株没有,同时,它就好像普通的树木一般,和希达·绿沼那个空间,以及绝境长城的看守之木截然不同,让我感觉它该长在临冬城或者恐怖堡,而非永冬之地的地下,其牢牢扎入地底的根间还有一团散发着蓝色光芒的东西。   我们悄然走近,只见那蓝光来自一个小女孩,拥有浅绿色的皮肤,和深绿色的头发,双目紧闭,似在梦中。   她是谁?   一颗再普通不过的鱼梁木。   一个看上去幼小的人形生物。   这,莫非就是这一趟旅途的终点?   “这就是,寒神和旧神?”我目不转睛盯着这对普通而诡异的组合,向空气发问,“就是这两个,影响了这个世界数千年?”   只要把它们除掉,我,就赢了?真的吗? 第807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我这辈子杀过无数人,因为我而死的人更是数之不清。   尸骨,锻造了属于红王的王座,就好像其他的国王经历过的一般。   然而,面对着这睡在树下种族不明的小女孩(也可能是小男孩),我竟然没立刻动手。   天昏地暗的地下,她身上的光照亮了四周,我眯眼看着她,身后跟着活人和尸鬼,我想起了在布拉佛斯庇圣所见到的那个,没有半点相像的雕像,也想起了那一尊寒神雕像的名讳。   不禁地,我念出了那个名字:   “阿黛菈。”   话一出口,我立刻就后悔了。   名字本身当然毫无魔力,冰与火的世界没有言灵这种说法,魔法一贯是某种更神秘的东西。   然而...面对寒神还喊出祂的名讳,这显然蠢得要命,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名字毫无魔力,可在神的面前喊神名,谁说得清。   就在我以为这丫头会睁开双眼时,半晌,毫无反应。   啪!   一块小石子落在地上。   我抬头看了看黑不见光的洞穹,很安静,异鬼未至,事不宜迟。   “阿呆啦,这是什么?”身后的威玛忍不住问。   “一个名字。”我回答,我拔出自己的匕首,打算上前一了百了。   这时...   鱼梁木开始动作,只见树枝伸展,根枝盘绕,很快就将那小女孩包裹其中。   它在保护她?   我看了一眼鱼梁木上的人脸,依旧毫无表情。   “火把。”我向后嘱咐,“烧了这树。”   “烧鱼梁木?你真的是北境人不行。”托蒙德表示反对。   “烧了祂!”我短促地吼道。   托蒙德一动不动,威玛举步向前。   “这不吉利,你知道,先民!”托蒙德头一次没称呼我为屈膝之人的王或者类似的东西,“这是鱼梁木,是心树,里头住着人,里头有人!”   我当然知道。   北境和塞外称颂旧神,仪轨与文化与南方安达尔人的七神迥然相异。   旧神没有名字,没有塑像,严格地说,不是一个,而是无数个,穿越之前我曾经类比过,所谓的旧神应该是和什么自然之灵一类的东西相类似的东西,万物有灵,万灵崇拜,从植物动物到山石河流都会说话,都有思想,这才是旧神。   当在前世的天朝,这种万物有灵变成了河神、山神和土地神的时候,在这里的先民,则将鱼梁木视为旧神的象征,这绝非是因为鱼梁木身上有什么象征意义,像是橡木那样,而是因为——   鱼梁木就是绿先知,就是死去的祖先,不是一种比喻,而是事实。每一株鱼梁木都是如此,不管是恐怖堡的还是临冬城的。   我想这其中的意义,对于天朝人来说不言而喻。   “烧了祂,”我转头看了托蒙德一眼,“结束这个噩梦,快!”   托蒙德不做,威玛·罗伊斯咬了咬牙,他举起火把,看姿态,正是要将手中之火扔向大树。   恍惚之间,我似乎看到了红神在威玛身后呐喊。   而七神,却悄无声息。   威玛手臂用力一掷,托蒙德想要阻止,却终究没动,看起来守夜人的一员,终于要将守夜人数千年来的职责,结束在这里,毁掉长夜之源,异鬼之根!   火把打着旋,橙黄的火焰,在被蓝光照亮的世界里飘摇,其背后是漆黑的穹顶,看起来如此微小。   一吹便熄。   呼——,一阵风吹过,将火把拂飞。   不对,风,地下哪里来的风?!   “这——”威玛拔出捡来的长剑,“怎么回事。”   我又环视了一圈。   没有异鬼的踪迹,有的只是蓝光。   蓝光...   蓝光已经微弱了不少,我看向树下,那个几乎被包裹成茧的东西,这样被保护起来的小丫头,自然没法让自己那光晕太过强烈。   风,还能是什么带来的?   “是她。”我语气笃定,“不能用丢的,得一步一步走过去,托蒙德?”   “不,我绝对不——”   “把火把交给我。”我伸出自己完好的左手,光晕渐渐染遍我的视线,我感觉到握住了粗粝硬实的把杆,上方是火苗带来的热度。   我,移步踏出。   下一刻,视野变幻,天清气朗,芳草依依,不远处是一株繁茂的鱼梁木,树下站着一个女孩。   浅绿色的肌肤,深绿色的头发。   一双绽放出蓝色光芒的眼睛。   “你是森林之子。”我停住了脚步。   “我是阿黛菈。”女孩回应道。   “不用和我玩这样的把戏,”我看了一眼周围,“从诺佛斯神庙堡垒之下的地方,到被毁灭的瓦雷利亚,还有遭到污染的派克城,我见识过无数次类似的幻象。”   “或许这就是注定的。”祂的声音犹然带着童稚,悠远的回音飘来荡去,“你生来便是作为光明使者被铸就,前来斩杀我这漫漫长冬。”   “不要和我玩文字游戏,”我大声宣言,也是在提醒自己,“曾经有其他人怀着自己的目的,称我为‘救世主’,称我为渔人女王,我知道这一套是什么把戏!”   说着,我再度迈出一步。   砰!   我不是什么世界的中心,我并不特殊,我只是恐怖堡的女儿,仅此而已。   不管是死灵师摩根,还是什么迷宫营造者,他们都只是在利用我面对资深人士时的胆怯,在玩真真假假的游戏。   虽然我还没摸清摩根的意图,不过我深切地知道,一切吹嘘我多么天生不凡的言语,定然都是别有所图。   我没当红王那会儿,怎么没听人哔哔这些?   这个或许就叫阿黛菈的女孩,呃,女神,也是这样!   “不,剑,这便是,你死而复生的使命。”阿黛菈面色平静。   贱?通用语发音玩不了这谐音梗。   “剑?”我疑虑陡生。   “你不知道?”祂语现讶异,“亚梭尔·亚亥当年用于斩杀长夜的,不就是你吗?”   在厄斯索斯的各大民族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也被拉赫洛的教派引为真相。   黑夜笼罩大地,英雄亚梭尔·亚亥被选为拯救世界的英雄,他需要一把英雄之剑。亚梭尔用三十个白昼和夜晚劳作锻造,他将火红的剑插入水中,剑碎了。   于是,亚梭尔用五十个白昼和夜晚打造新的剑,比上一把更加坚固,更加锋利,他抓了一头雄狮,将剑插入其心脏,以冷却剑身。   剑,依旧碎了。   第三次,亚梭尔花了一百个白昼和夜晚,铸造长剑,他唤来妻子妮莎·妮莎,让她裸露胸脯,接着将冒烟的火剑插进妻子仍然在跳动的心脏。   妻子的灵魂、鲜血和力量涌入剑身。   光明使者乃成。   我突然明白了,祂的意思。   寒神阿黛菈并不是在和我虚与委蛇。   她没这个必要,如果只是多活几秒也毫无意义,我靠近她的这段时间里,哪怕异鬼赶来,也迟了。   谁能想得到本来错过寒神之眠所在地的我,会在制造坍塌时被一个泽地狼灵希达·绿沼给送到寒神之眠附近的古老堡垒?   谁能想象得到,本已经再度进入隧道的我,会因为触动到了异鬼留下不予理会的尸体,触发了黑火,而扭头就跑?   如果说这是宿命...也只能说这是运气了。   是我,而非邪教徒或者丹妮莉丝,亦或者异鬼,最终站到了寒神面前。   同时...   按照希达·绿沼的说法,我是在通过献祭,一步一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是弑神还是其他,都是围绕着这个目的展开...   而在寒神这里,祂的说法,却是我本就是用来除掉祂的武器,或许正是预言中的王子亚梭尔·亚亥,用来战胜长夜时,铸剑牺牲的妻子。   我不是献祭别人的人,我,就是祭品。   我差不多已经能明了祂想要告诉我的话,祂想说...   我是已死复生的人。   我生而具有使命。   我的使命,就是作为剑,来此终结长夜,至于执我这“光明使者”在手的“光明王子”,自然另有其人,另外那队走了死路的便都是,琼恩·雪诺(伊耿·坦格利安),丹妮莉丝,这二位血脉优越,都被认为过乃是亚梭尔·亚亥转世。   就在这时——   轰隆隆!!!   大地的鸣吼响彻此间。   又怎么了?!   我脑海里闪过这个想法,没多久,只见天上掉下了无数的石头,那蓝光像是不可见的屏障,将之纷纷抵住。   我头脑猛地一打激灵,祂还有防御!   果然是在蒙蔽拖延!   我瞪过去,继续举步,可是那寒神依旧面无表情,仿佛不是祂在对我使用什么鬼伎俩。   反而,祂开口了:   “别想多了,”看穿我的阿黛菈说道,“这光芒挡不住你,   毕竟你是光明使者。   用来杀死长夜的剑。”   “我是剑,那么谁是亚梭尔·亚亥?!”我不禁脱口而出这个问题。   “我正在看他慢慢杀死我。”寒神声音还是如此平静。   他,而不是她,不是丹妮莉丝。   “他是谁?”我问。   “你看吧——”   视野变幻。   眼前出现的,是孤山...   现在。   这正是尸鬼大军攻破洛恩王国的大营时。我看到尸蛆,冰风暴,还有各色怪物与数十万人死拼一处,停靠在临时码头的紫船纷纷起航逃难,却被水中钻出的尸蛆给钻翻。   好一派末日景象。   在这个时候,人类陷入绝望中的苦战之时...天地一片红色。   一片火红!   我还记得小时候,高个儿琼恩曾经吓唬过我。   恐怖堡乃火山儿女,它炽热不灭,岩浆滚烫,它无法拥有临冬城那样的石皮,它渴望宁静安详。   波顿列祖筑成雄城,恐怖堡苏醒之日,就威胁其主,如无肌肤覆盖肌体,掩饰其脆弱及痛苦,则热火喷发,灰烟盖地,万物湮灭,生灵不存。   民间传言一语成谶,孤山,爆发了。 第808章 春晓的希望(序)女孩,母亲和奶奶(   “艾莉亚...”   我念出了这个名字。   不是艾莉亚又是谁?   前世的电视剧和小说里,都指向了这位史塔克家族的第三女,点明她就是亚梭尔·亚亥,光明王子。   而她,此刻恰恰尾随我的兄长多米利克进了孤山那个洞穴,借助尸雀的眼睛,我亲眼目睹!   她做了什么,我哥哥是否还活着?   她是“王子”,我是剑?开什么玩笑,别告诉我我们俩该搞百合,这丫头有十四岁吗?   “操你...”我当即对阿黛菈狠吐了一声。   虽然眼前是孤山在喷火,黑烟笼罩大地,恐怖堡看上去大概率要完蛋,但是我知道,阿黛菈,那个寒神,一定听得到。   “我不觉得能这样。”只听耳边一个声音,祂的声音回答道,“奶奶,她在说什么?”   奶奶?   这话是什么意思,一个活了数千年的寒神怎么连我脏话的意思都听不懂。   尔后,我眼前的视野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在一个山洞里,岩浆滚滚流动,活跃异常,两个人困守在黑色的孤岛之上,望着四周愤怒汹涌的火海。   “这是——,哥哥...”   哪怕知道预言中人是艾莉亚,我所盯着的依旧是我的兄长。   “是的,这就是亚梭尔·亚亥,那个,你们用魔法千锻万造,选出来杀死我的人。”   寒神如此说道。   多米利克·波顿。   亚梭尔·亚亥。   灰色的眸子,温暖似冬日之阳,一头与我相若的黑色长发,手上的骑枪刺穿一切。   他,他怎么可能!?   “不可能。”我立刻摇头。   什么意思,我是用救世主之妻锻造成的剑,我老哥是救世主?   该不会是想暗示我和他有点什么吧?我有些做贼心虚地想。   不。   我的丈夫不可能是他,你在暗示什么?我是武器,我哥哥是我的主人何等荒谬!   我胸口猛烈起伏,我再进一步!   砰!   “认真思考你的选择!”寒神的声音变大了。   选择?   我是个活人。是异鬼猎杀的目标,什么夜之王的女人一类全是屁话。   自我在波顿的森林苏醒以来,我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眼前这一幕。我似乎确有什么效用,已死未亡的死灵师。可是...   从头到尾,我都没见过长夜给过我什么选择!   试问,我能向杀我而后快的人投降讲和吗?不可能的,搞笑了。   举步,前进!   砰!   “我不会说谎。”她又道,“奶奶,那把剑过来了!”   那把剑是指我?嗯,祂一直想把我说成是什么武器。   至于奶奶?   在场的人里,跟我来的两个活人自然不是奶奶,都是男的,听我话的尸鬼怎么都不配让活了几千岁的寒神叫奶奶,所以,什么奶奶?   难道又是我?   当然不可能,算上穿越前的年纪,我也没有这个寒神老,何况祂还问过那个“奶奶”我骂祂的话是什么意思。   这什么奶奶只会是那颗树,那颗鱼梁木,要不改个名字叫树妖姥姥啊,寒神“小倩·阿黛菈”?   只要不是在叫我,那必然是那棵树了。   “所以,旧神和寒神的勾结,眼前就是见证,”我讥谤着,再进一步,“奶奶?”   砰!   “你不知道中间的故事,光明使者。”祂只是如此回答,“这不是勾结,这——”   祂提“光明使者”这个词的时候,有一瞬间我以为自己该是个长满胡子手握大锤的老汉,结果我反应过来,祂是在提一把剑,亚梭尔·亚亥用的那把。   “不用给我看了。”我似乎感觉到了祂要做什么,祂想要让我看看当初的故事,想说服我罢手,想要让我产生和祂的共情,想要让我理解祂,我乃杀人无算的红王!自然一口回绝,“我不感兴趣。”   从过去到现在,我受够了这种以沟通之名行蒙蔽之实的把戏,够了!   砰!   再进一步。   “我明白了,你为何会不高兴,”寒神平板无调的声音续道,“可是奇怪,兄妹结为夫妻不正是人类的道理,为何你会——?”   “闭嘴!”我咬牙切齿。   一个陌生的臭王八东西对我的私事说三道四,任谁都会火大。   我不否认我和多米利克曾经萌生过超越血亲之情的感觉。   然而我不是坦格利安,也不是兰尼斯特,我没这份和胞兄爱来爱去的闲心,也没稀罕男人到那个地步!何况老娘爱和谁睡关一个寒神破事?!   多米利克危在旦夕...   我沉下心来。   重点不是我们发生了什么,重点是,快点结束这一切,让大家都活下来。刚才的震动极有可能和孤山的火山喷发有关,虽然从永冬之地到长城以南的孤山很远,但是,孤山从未是过火山,要让它喷洒出岩浆,所需要的能量可不小,一场制造出火山的地震,毫无疑问是可能影响到我这里的。   不论如何,我至少清楚一点,活人看到火山爆发,或许还会逃命,围攻洛恩军队的尸鬼和异鬼决计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它们完了。   至于我和多米利克的关系,这不是现在该想的事情,不要被祂干扰,不要被祂蛊惑。   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   终结长夜。   “那么,现世呢?”祂问,“不诉历史,一观当下。”   现世?   你想让我看潘托斯,还是看临冬城?   果然如此。   我看到了凛风中的临冬城,我看到战场上一具具尸首爬起,高墙之外几乎没有了活人,异鬼围住了“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准备用骑士的单挑给没有瓦雷利亚钢剑的老人送终。   我看到潘托斯,却只是一个遥远的城影,火光庞然,与海对面西北方的方向相映成趣,那是恐怖堡边上的火山爆发。   祂没这个水平让我看到厄斯索斯的事情。   祂让我看到了别的,正在暗自端详坦格利安龙旗的蓝道·塔利,密谋中的沙蛇和玛格丽,凝望北方的瑞肯·史塔克,以及...   “这些都是鱼梁木给你分享的吧?你们果然在勾结。”我说道。   “如果你愿意,这些都是你的。”她说道,“你可以成为活人与死人的共主。”   凭什么,就凭异鬼杀我而后快?   我唇角荡漾出一抹决绝的笑意。   既然你喜欢玩这种把戏,好啊,我就陪你玩个痛快!   “我认识一个死灵师,”脚步砰然回响,我在前进,看着祂的双目半点不移,“她妄想揭示我的命运,以让我依靠她...   可是我拒绝了,阿黛菈,因为我知道问太多的问题,而不去自己寻找答案,就只会,永远依赖某个怪物。”   我看着祂,我的思维转动,我的脚步越来越轻,仿佛我的足伤已好,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拦我的前进。   “然后是派克城,某个人要我看我的前世今生。接着就是希达·绿沼,他表面上是旧神的信徒,实际上却已经投靠了群星之主,在他前往东方旅行的时候,我知道他唆使我的原因,是为了让群星就位教渔翁得利,可惜...至于你,所谓的魔法已经再也不能让我偏移我自己的意志,你也一样。”   虽然我一度着迷过。   另外,是的,希达·绿沼,我想他那个魔法会让我落在古老堡垒的原因恐怕不止是寒神在此,更是邪教徒已近,他想要让我逼不得已和邪教徒合作,结果没想到,我更信任死灵术,而邪教徒偏偏抓了两个我认识的人导致我对他们疑虑重重,从结果来推导,这才是希达的动机和始末。   此刻,我已经不再是漫步,而是飞奔向那无情与我对视的寒神。   “这是你的巫术吗?让我犹豫踟蹰,每一步都艰如千钧,无法前进?”我看着越来越近的小女孩,问道。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决意。   寒神不再郑重其事,她的语速开始快了起来!   “你没法真正的杀死我!”祂说道,皱眉看着我向她靠近,“如果你不是亚梭尔·亚亥的妻子,你就没有这个本事。”   可是接着,祂脸上突然露出惊愕的神情。   “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你不是光明使者,你是,这感觉,你是黑山羊的配偶,是黑山羊子嗣的母亲!”   祂在说什么?   一派胡言。   “我明白了...”祂最后,只吐出这一句话。   我猛然惊觉,自己已经站在鱼梁木身前。   手上,举着火把。   那个散发着蓝光的小女孩,就睡在鱼梁木的怀里,周围没有邪教徒,没有异鬼,没有“最后的绿先知”,没有什么深潜者或者黑山羊。   一如我所料。   什么诸神的棋局,什么魔法,超出自己认知范围之外的东西,就别去考虑。   我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   五指放开。   扔下火把。   火焰舔食上了鱼梁木的树干。   火花轰然绽放,绚丽得像是着火的孤山。   我猜想诸神的意志一定在我身上云集,就好像这世上的每个人都遭遇过的一样。   如果,诸神存在的话。   黑山羊?过于敏感的想象力让我想到了在科霍尔城中呆了许久的奥利昂,科霍尔不就是黑山羊的信仰之地吗?   光明使者...或许确实是拉赫洛预言的安排呢。   鱼梁木和寒神,被我点燃的一对,祂们自然也对我做出了布置,童年时的蓝眼睛,还有旧神无时不刻不在对我进行的关注,还记得心树骑士吗?   以及那颗被我放走的鱼卵,深潜者和淹神。   迷宫营造者...   群星就位教。   以上七神,时不时就出现在我的身边。   祂们想要什么,又得到了什么,与我有什么关系?祂们进行祂们的计划,我则做出我的选择,仅此而已。我不是什么被诸神选中的人,不是预言中的王子,不是剑,不是什么黑山羊子嗣的母亲,和深潜者无关,不是迷宫营造者的工具,更不是群星就位教的道标。   这些诸神在玩弄我的人生,然而祂们做出了祂们的决定,我,也可以做出自己的选项。   只要不怀着自己是什么天选之人的侥幸,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君权神授的狗屎运。   你们,就迷惑不了我!   “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面对火焰中的蓝色光晕说道,我拔出亨得利给我的短剑,左手单举,锋尖面对着那火焰里的小人。   寒神突然睁开眼睛:   “你杀了我,不过是在开启其他的劫难,人类未曾经历过的灾厄,如果你放过我,你们已经了解了长夜,慢慢地就会知道如何与长夜共存,而非——”   我没工夫听她废话。   群星就位教地邪教徒或许没想到一件事:   他们收集知识,他们胆敢刺探一切秘辛,他们地出现,以及希达·绿沼对我的挑唆,只能让我确定一个答案,那就是弑神有利可图。   现在,在场的只有我,一个不通巫术的野人,一个期期艾艾的守夜人。   不立刻动手,难道还等其他人来捷足先登?   我此刻拿出了十足的把握:“杀了你,我就会是新的灾劫,我是莱雅拉,你的红王,不屈服,就去死,虫子!”   刺下! 第809章 大结局(上)   我看到多米利克制造了火山爆发。   我想,我这兄长他应该是想要清除异鬼,他大概应该知道这一弄规模会很大,却没想到会大到这个地步。   隐隐地,我甚至怀疑,孤山变成火山,是出于波顿家族和先民早有的布置,说不定就和地下密室里的人皮有关,毕竟,有传说在。   八成又是源于波顿家族的什么秘密。   就现在来看,或许,真的如寒神所言,多米利克制造机会,我来下手,我是他手中的剑,光明使者。   而什么黑山羊的配偶,可能也是真的,奥利昂在科霍尔呆了数百年之久,科霍尔一直信奉黑山羊,要说对奥利昂明里暗里产生过什么影响,也不奇怪。   说不准奥利昂的死,希达·绿沼的出现,以及群星就位教的跟踪,甚至将我送到寒神面前,这一切全都是一场阴谋,不是凡人层面的阴谋,而是诸神和“命运”层面的。   可是,和我有什么关系?这一切都是噱头,都是让我眼花缭乱的事物。   我实际上说不上有什么坚定不移的意志,只是经历过这一切以后,我决定依照最简单的逻辑来解决问题。   寒神导致了长夜。   杀掉寒神能结束长夜。   长夜不结束我就会死。   杀了寒神。   就以上的简单逻辑,仅此而已。   至于其他诸神的盘算,祂们又不在我面前,我去思考那么多干什么?   怀着这样的想法,我将短剑送入了阿黛菈的胸膛,火焰舔舐上我的身体,让我的毛发卷曲,我却像是不曾觉察一般。   寒神祂直直盯着我,自上一次惊愕之后,第二次露出了恰似凡物一般的表情,痛楚。   我端详着,狠力将短剑深深插入,脑海里不由得浮起了一个问题:   这就是神灵?就如此容易消亡?   还是说,只是我一开始喊祂寒神,将祂认为是寒神,祂其实是她,不过是肉体凡胎,比迷宫营造者还不如。   那祂出现在一座大概数千年无人探问的遗迹里,反常地发着蓝光,这算怎么回事?   想到这里,我旋转刀口,扩大她身上的创伤。   “你——不过是——祂们——用来——杀我——的——剑。”祂的声音依旧冷漠。   我不和将死之物废话。   “星辰不灭,你——”   祂双唇张了一张,像是要对我发出一个恶毒的诅咒,却已经没有了那样的力气。   “——终究会——和我——一样。”   我手指握着短剑,死死钉入祂小小的躯体,目光牢牢不放。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战。   甚至没有什么强大的拦路之敌。   祂就躺在这里,无力抵抗。   跟随我最久的武器,普通的钢剑,就插在祂胸口,带走祂的生命。   莫非,这就是,弑神?   真是...我想起了那年来到这个世界时做的第一件事——   不比杀死拉姆斯更难。   不过...   在用锋刃宣泄了怒气之后,我感觉到了皮肤上那剧烈的痛楚,这火焰实在是太让人难挨了,我已然被烧伤。   我忍着火燎在她胸口上开了一个大洞,接着后退几步,感觉到清凉的空气抚摸我的后脑勺,我抬头看了一眼熊熊燃烧的鱼梁木,恍惚间我感觉自己似乎是“百王争雄”年代的安达尔人,在打败先民之后点燃其信仰支柱神木林及心树,看着鱼梁木化为焦土。   安达尔人信仰的七神,我不由想到了,七神素无神迹,七神的教会是世俗政治的一部分,不会操弄魔法来对付人,这对统治者来说,是多么稳妥。   我转了转脑袋四望,确保不会有邪教徒或者希达·绿沼之类的玩意儿突然鼓着掌出现,说什么杀的好,现在轮到你了之类的话。   幸好,我什么都没发现,看来,他们跑太远了,或者说之前尸鬼的长途冲刺,实在是让人追不上。   再度看向火焰中的寒神,我看到那蓝光正在渐渐熄灭,这女孩神灵仿佛是一根快燃尽的蜡烛,正在气息奄奄。   一切就此结束,英雄战胜了反派,勇者打败了魔王。   这就够了?   不够,我告诉自己,祂可是神灵,慎重起见,至少要切成粉末再弄成糊糊涂在地上烧成砖块然后装进罐头里,开船到海洋深处扔下去,这还差不多,面对这种东西,如何繁琐地处理都不够。   若是有野火或者火药就好了,不过我很明白,这纯粹是痴心妄想,我转首朝两个噤声的活人望去:你们有什么武器可以用吗?   “啊!”威玛仿佛才回过神,他掏了掏自己的口袋,“我想没有。”   “你呢?”我问野人。   托蒙德耸了耸肩,望着烧着地鱼梁木,第一次听说自由民还有耸肩这种肢体语言。   他有些怔怔,恐怕就算有什么法子,他也绝对不想对自己的信仰对象使,倒不是说他有多虔诚,只是对信仰了数千年旧神的自由民来说,心里的坎很难过,就类似于在前世天朝让人把自家的先人板板烧了一样,哪怕不信先祖崇拜,照样做不到。   就在这时,我身后传来了祂的呼喊:   “光明使者,你们赢了!!!”   祂居然——!   视野变幻!   之前被我点着的那鱼梁木,本来该好似南方节庆时被作为祭品的巨大稻草人,赤红一片,烈焰包裹,可此刻,晃人的火影却消失无踪,在我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冬日大地,天空昏暗无光,和大地上当下的季节一摸一样。   一株巨大的鱼梁木完好无损,赫然在我不远处身姿直立,其上白雪皑皑,不见半点火星。   我心下一惊,这是...我想这一定不是现实,又是幻象,这就很让我心烦了,寒神怎么死了还来这套,回光返照?还是说——   祂还有机会,还在试图挽回局面?!   “我说了,别和我玩这一套。”我阴沉地道,左手执紧带着祂体液的短剑。   无人回应。   好吧,哪怕祂有意识也不会理我,我都把祂捅了。   “阿黛菈,阿黛菈!”   我听到有人在呼唤,转过身去,我看到了一个村庄,一个...建在枯木上下的聚落,但也不止是枯木,有些常青木和松叶木,不时可见身影穿梭期间。   在我面前,有一个矮小,比寒神高不了多少的女性正在对着我喊:   “阿黛菈,阿黛菈——”   我发现她的外貌和我之前刺杀的寒神区别不大,只是翠绿的皮肤颜色要更加深沉,发色也一样,她有一双没有眼白的杏仁瞳孔,口中念着我听不懂的语言,其中有些词汇我听着觉得耳熟,让我想起先民古语。   她正在向我张望,她是在喊我?喊我阿黛菈?接着我反应过来,我本人并不在这里,是我背后,她在叫我背后的人。   可是之前,明明看到的是白茫茫一片雪景,还有一颗鱼梁木,哪里有人?   我扭头瞥了一眼后面,看到白雪一阵抖动,枝桠露出,原来是一束被大雪掩盖的灌木丛,一个小小的脑袋从中探露。   脑袋上有一双泛着浅蓝色的杏仁黑眼。   这就是寒神阿黛菈,这是她还不是寒神的时候?我一边看,一边猜,我没法辨认清楚这类种族的外貌,在我看来他们每一个长得都差不多。   我隐隐有推断,寒神小女孩属于的这个种族,该是森林之子,差不离的话,该就是这群故事里神秘的小个头。   “你在看吗?”我站在雪地中,两个相互喊话的女性之间,我尝试问询幻象里还活泼乱跳,实则已经快死了的阿黛菈。   无人应答,幻境里的小女孩听不到,而幻境外的那位,很可能已经没法听我说话了。   “——妈妈!——”灌木丛里的小孩尖声尖气说出了一大串话,在这其中,我听懂了全人类通用的词汇,妈妈。   我早已经知道,冰与火世界的所谓非人异族,不管是浑身毛发的伊班人还是索斯罗斯的食尸鬼。恐怕都是已经与通常人类产生生殖隔离的人类亚种。   森林之子,或者寒神所属的这个随便什么种族,自然也是如此,语言上有共性不足为奇。   眼前这一幕与我无关,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脱出这样的幻象,每次中这种招我自己都没什么好办法。   那么,索性我就将它看完吧,要不然呢。   一边看,一边思索脱身之策。   这应该就是寒神阿黛菈最后的挣扎了。   安下心来之后,我索性走到一边,站在两个正在对话的人之间让我感觉尴尬的要命,哪怕一切只是幻象。   只听还不是寒神的阿黛菈急切快速地说着什么,可能是她母亲的女性先是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接着向身后跑去。   这是怎么了?我有些摸不着头脑,然后,我立刻就明白了这一幕发生的缘故。   天边出现了三个黑点,这样的画面让我倍感眼熟,该不会是——   果然,紧接着黑点慢慢放大。   三只巨兽,三头龙。   一头颜色如铁锈一般灰暗,另外一头暗红色的,就如似干结的血块,最后一头漆黑似炭,庞大无比,叫我联想起丹妮莉丝那头卓耿,还有“征服者”伊耿的贝勒里恩。   它们在严冬寒风中鼻喷热气,扇动着坚硬皮实如同钢铁一般的双翼,最大的那头张开血盆大口,巨大的吼声从中发出,三道声浪让村庄所在的森林震动不止。   我看到龙背上坐着银发的男女,有闪亮的紫色双目,手持锐利的长矛。   “Dracarys!”   轰!   这些猛兽速度比风更快,瞬间便抵达了小女孩的头顶上空,口中刺出橙黄色、蓝色或泛金黑色的火焰长矛,将树木和上面来不及跳下的人影一同点燃,焦臭味伴随着黑烟弥漫,笼罩住了地面上的哭喊和嚎叫之声。   “我知道这件事。”我目睹着此番屠戮之景喃喃自语,“我猜测过,在现有瓦雷利亚之前还曾经有过一个瓦雷利亚或者类似瓦雷利亚的文明,建造了旧镇参天塔的黑色地基和永冬之地的遗迹,所以,你想说什么,阿黛菈?”   这很正常,一如前世有古罗马有东罗马,有夏商有两汉,瓦雷利亚之前还有别的瓦雷利亚存在这一点,并不稀奇。   如果过去的那个谜一般的瓦雷利亚,曾经像是登上不列颠岛的古罗马人一样,试图征服西方海外荒僻的维斯特洛,那也不稀奇。   当然,这能解释为什么森林之子会和先民盟誓,南北先民,尤其是多恩和北境的先民为何会如此不同,因为在那个纪元里,入侵维斯特洛的不止是先民,还有更可怕的,不会信仰旧神的敌人,这个敌人与龙同行,恐怕只有长夜才能将之击退。   那么,所以呢?我又不是来考古的。   “我猜你一定活下来了,家破人亡,然后你成为了寒神,制造了尸鬼和长夜,对吗?”我尝试劝服道,“我说了,我对你的过去并不感兴——”   接下来的一幕,让我更加糊涂。   我只见可能是阿黛菈妈妈的那个女性扑到鱼梁木下,想要救回自己的孩子,可是阿黛菈却瞪大了双眼,躲开了其庇护。   “啊,啊!!!”阿黛菈哭喊着,开始奔跑。   “阿黛菈!”一声尖叫,黑烟扭曲,鱼梁木和天上的龙开始旋转,在我视野里模糊成一片。   场景变了。   我再度视物时,已经置身于一个洞穴的出口,白昼已经变成了黑夜,冬冷让洞窟上方和两边的水结成了冰,周围不闻惨呼和龙咆,万籁俱寂,之前见到的阿黛菈正在洞穴里双手抱膝,瑟瑟发抖。   我观察了一会儿,张望四处,只看到远方有一股黑烟飘起。   我有一个奇怪的猜想,这个女孩的颤抖不是因为怕冷,祂或者她是在害怕之前见到的巨龙。   还有村民们惨被屠杀的场面。   果然,我看到小女孩阿黛菈大叫了几声,闭上眼睛又哭泣着睁开,她想要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就这样痛苦地哀泣蠕动。   我想要讥讽几句给寒神听,可是却没有张口,她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小的时候,我没法嘲弄一个和我境况相类的女孩。   这莫非就是寒神阿黛菈的目的,祂想要用女孩阿黛菈的遭遇引起我的共情?好吧,祂做到了,我确实心生怜悯之情,可惜我依旧会下死手,恐怖堡的女儿不会因为怜惋而迟疑。   渐渐地,晨曦初现,不见龙影,洞穴里挂上了白霜,不,不是没有龙存在!我看到一双蓝色的星辰在即将放亮的天空中移动。   我见过类似的场面。   冰龙。   冰龙怎么会在这里?它们能早于寒神出现?它们难道不是寒神的造物?   我有些迷惑。   看下去。   我只听女孩阿黛菈发出一声如释重负找到靠山的尖鸣,她火速站起身来朝冰龙跑过去,颤抖的童音不断诉说着什么。   我看到这里有了明悟,这丫头看来不愧她未来寒神的身份和她那对泛蓝的眼珠子,她居然和冰龙认识。   如果我之前觉察到的,女孩阿黛菈不怕冷的天赋确有其事的话。   她成为祂,就足以被解释了,还有什么人会比这样的女孩更适合成为寒神呢?   原来如此,这个猜测让我稍微有了那么一丝丝去见证寒神诞生的兴趣,之后我发现冰龙伏下庞大的身子,看来是打算让阿黛菈爬了上去,这证实了我的判断。   绿肤的小女孩也领会了冰龙的意思,她眼泪不断滴落,吃力攀爬,紧紧抱上冰龙的脖子,我看着她坐稳,可是在冰龙欲要飞起时,这小姑娘又发出了一声尖叫,她开始不断摇着头,要从冰龙的背上滑下去。啧,我不由开腔:“我说,阿黛菈,这是为什么?骑龙跑啊!”   该不会她发现骑龙飞走后会变成寒神?我猜测着。   不,我通过观察,立刻就发现了不是。   只见半透明的冰龙身上出现了凹痕,那是阿黛菈滴落的泪水留下的,还有阿黛菈的手指,小小的十个指头在冰龙脖颈上留下了明显的印迹。   我知道了,我知道阿黛菈为何要离开了,这冰龙受不了温暖,完全不是我在明月山脉空战时见过的那种冰龙。   幻象里这只冰龙很脆弱,尤其是在面对温暖的时候。我猜别说龙炎或者火焰,随便一只麻雀甚至一场雨都可能置它于死地,这莫非才是冰龙本来的模样?   冰龙张了张嘴巴,没有任何声音发出,可是我发现阿黛菈的表情却突然焦急起来,不断说着什么,我不多的先民古语知识只让我听懂了“危险”这个词。   我看着庞大的冰龙没有因此受到阻止,巨兽垂首用鼻尖碰了碰阿黛菈的额头,然后带着融化了一点点的鼻子展翅飞起。   它扑向了远方的黑烟,我知道,黑烟的方向,正是被三头火龙屠杀的树上村落,女孩阿黛菈的家。   看来,如果我理解的没错的话,原本小女孩阿黛菈是要求冰龙载她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可是她却发现冰龙惧怕体温,没法带她远走高飞,冰龙也发现了这一点,决定不顾阿黛菈的阻挠,去除掉或者赶走制造恐怖的源头。   我点了点头,抱起我失去知觉的右手,叹息道:   “好幸运的阿黛菈啊,当初我被拉姆斯袭击的时候,撒拉被带走的时候,在海疆城遭遇铁民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这样的一头龙去带我走呢?”   不得不提,我真的觉得,人比人会气死人,丹妮莉丝招火龙,阿黛菈招冰龙,就我,只能找石头死龙,还是从疯子攸伦那抢的。   人家都是凭血脉,只有我,是凭...不要脸和没良心,还有隐忍与煎熬。   好吧!让我接着看看我们的寒冰版本丹妮莉丝·阿黛菈之后的命运。   就在我以为接下来是要看冰龙与火龙搏斗的时候——   原本该是幻景里人物的小女孩阿黛菈,却看向了我,她的脸上挂着两行眼泪,她那双杏仁形的眼珠开始散发出微微的蓝光。   这让我不由倾身看去,心里嘀咕,她是害怕冰龙出事,所以要成为寒神了吗?   可是,事情没像我以为的这样发展。   阿黛菈看着我,开始说话:   “——你远道而来,一定一路艰辛——”   我这才发现,现在这里的已经不是那个记忆幻境里的小女孩了,而是寒神。   祂要和我对话了。   之前我喊祂祂为什么理我都不理!?奇了!   我按捺下性子:“干嘛”   “——你或许接受过和我一样的苦难,或许更糟,我曾经和我的同胞尝试复活自己死去的亲人,用你的同胞做实验,结果酿成了大祸,我不得不自食苦果,成为生灵眼中的噩梦——”   祂,祂根本就不理我!这是霸权!只准你对我说话,不准我和你交流?   狗日的魔法,去他的幻景,这不公平!   我因此很不爽,刚要启唇打断这个烂神,寒神阿黛菈接下来的话却让我打消了朝她怒骂的打算。   “——你或许想问我,为什么不自己结束长夜?我办不到,我只能想方设法去获胜,杀死所有生灵,对我来说,除了祂之外一切都是可怕的,可如果我——”   这小孩寒神怎么一个劲儿自顾自地唠叨?我有些心烦意乱,紧接着,我突然明白了,原来这不是“语音通话”,这是在放阿黛菈的“录音”,换言之,祂听不到,我听得到。   故此,阿黛菈自然没有理会我领会或者没领会什么,祂嘴上不停:   “如果我结束了我的魔法,那么,祂就会死去,所以,我只能让一切循环往复,让死人杀死活人。”   祂?这时我才注意到,阿黛菈提到过两次“祂”,这是怎么——   我突然想到了刚才所见,猛然一拍脑门,原来如此!   在寒神阿黛菈之前就有冰龙存在,北方的冰龙座可不是因为阿黛菈才亮起的,换言之!   真正的寒神不是小女孩,或者说不完全是!   真正的寒神,是小女孩,和那头冰龙,或者说冰龙象征的东西,真正的寒神。   “在你看到的景象之后还发生了很多事,为了保护同胞,我和南方火龙作战,我受了很重的伤,为了救我,祂和我融合,现在,我和祂已是一体,”阿黛菈的话验证了我的猜想,可是,一体?怎么一体,像是我和迷宫营造者那样?“如果我死了,祂脱离,祂就会醒来,我相信,祂会为我复仇。”   我半张开嘴,惊愕非常,阿黛菈说这话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让我别杀寒神阿黛菈?   是想说这个吗?   我差点问出了口。   “因此,”阿黛菈看着我,“你,就是下一位寒神。如果说你是光明使者,这是拉赫洛的计划,那么,红神已然得逞,不论如何,当你,杀死我的人,当你看到我的过去,听到我的诉说时,我应该已经死去了,冰与火谁输谁赢,与我又有何干系呢?就让一切停留在这里,让冬天只是冬天吧,但愿你办得到。“   祂,或者她,话音刚落,我立刻被一阵突如其来的蓝色光芒给吞没,眼前一片黑暗,几乎就在同一个时刻,我看不到的古老堡垒废墟那个隧道里,踩过异鬼所化之水的邪教徒,终于返回了。   我自然无暇理睬。   在蓝光之中,我想到的是我没有阿黛菈那种天赋。   我没法和冰龙沟通,我眼睛是灰色而不是蓝色,我冷的时候抖得可厉害。   我顶多有死灵师的天分,这天赋还可能是因为我死过一次才具备的。   就这水平,你让我和你一样当寒神?你那头怕热的小冰龙答应吗?啊不对,阿黛菈说那头冰龙还没醒来。   想到这里,我意识逐渐模糊,连身带心全部消失,就像是死去一样。   在这一瞬间,我最后一个想法是,是不是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该回归死亡了?还是说...   这,就是迷宫营造者梦寐以求的,从人格变为神格?   升格。 第810章 大结局(下)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逐渐恢复了意识,只是眼前依旧一片黑暗,我没有感受到什么诸神的伟大力量,超卓感知或者浩繁知识,当然,那都算是凡人对神灵的臆想,没做过神,谁说的准神是什么状态   我努力探查周遭,然而感受到的,依旧只是一片黑暗,我心里有种如前世一般在电脑前等开机的错觉。   如此孤寂的环境实在是让我难受,为了转移注意力,我开始思考,我的敌人们是否就只有寒神?当然不,不提那个希达·绿沼向我提出的弑神请求,还要弑两个,也不提阿黛菈最后遗言里说的,拉赫洛赢了,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很清楚,这个女孩阿黛菈,如果她是寒神的话,我想应该是那种,比较随波逐流的寒神,她成神的年纪太过幼小,不知世事,只知道“人类好可怕”,还有“冰龙保护我”,并且成神之后哪怕活了许久也不济事,毕竟阿黛菈好像就躺在那,一动不动几千年。   她太过单纯。   只要看看阿黛菈最终的决定,我就敢确信这一点。   之前所目睹的火龙和冰龙幻象很可能是阿黛菈早就准备好的魔法,并且在死前会触发。我看得出,阿黛菈在设想自己会死掉的这种情况时,其意图,是让那头冰龙或者真正的寒神别醒来,同时却又想保住那东西的命,甚至为此,将神灵的权柄交给我这么一个杀了这小女孩自己本身的人。这种做法和动机,绝不会来自心思复杂的成年人。   我想某种意义上说,阿黛菈一直活在自己和冰龙的童话里,至于异鬼骑着冰蜘蛛宰杀活人这部分,当然只能属于阿黛菈心里童话故事的背景音了。毕竟,小孩不就是这样?或者说人性不就是如此,只听自己愿意听的话,只看自己愿意看的风景,没几个小孩会主动去了解阴沟里的黑暗,贫民窟及偏僻的乡下,作为最纯粹的“人”,孩子们只愿意自我满足,寻找愉悦。   也因此,黑火异鬼绝对不是阿黛菈能想出来的东西,她没那个水平,也没那么阴暗。   当然,阿黛菈的心地即便不算差,也依旧要为无数人的殒命负责,反正,对于三番五次差点被异鬼或者尸鬼“抓走”的我来说,寒神阿黛菈死不足惜,杀之后快,假如重来一次,我依旧会宰了祂。   至于现在的话,虽然我确信,阿黛菈已逝,异鬼确实依赖寒神存在,阿黛菈死了,异鬼也就消散了,那些在“河泛白霜”之役后给我制造麻烦的异鬼河尸蛆大概也完蛋了。可是,我明白,想出“黑火”这个诡异魔法火焰的人还依旧存在。   这个神秘人物在专门针对我。   这一点不难发现。   很明显,如果是按照前世的小说电视剧和本世的传说,我原本只需要除掉夜王即可,压根就不会接触到阿黛菈和寒神。   可是,在“河泛白霜”战役后出现的诡异黑火异鬼们却改变了这种境况,这批异鬼可以被认定为是不该存在的第二波长夜。这最终导致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擒贼先擒王,在永冬之地和寒神鱼死网破。   那个神秘的人,才是罪魁祸首。   换言之,除恶务尽,我事情还没做完   现在,按照前世的原本剧情不该逝去的寒神,死在了我的手下,或许长夜也已经被终结。   那么,当下——   或许,我需要凭借寒神的力量,扫掉这个人渣。   只是不知道,这个人或者森林之子,再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会是谁,是希达·绿沼吗?还是说,是“三眼乌鸦”...   瑞肯·史塔克。   我思及于此,正好世界开始变动,我的视野重新恢复了,周围慢慢变得清晰,却不见燃火或者没燃火的鱼梁木,只看到弥漫于四处的点点银火,飘忽闪烁,更有太阳光辉炽烈,还有月如银盘慢慢旋转在我身边。   我眨了眨眼,最终确认自己置身于星空之中,足下无依无凭,身躯静静漂浮。   “又是幻象”我想道。   我举目四望,心里在猜度:寒神,在星空中最显著的象征自然是冰龙座那颗眼睛,湛蓝色的星球,它在哪里呢   闪耀的蓝色之星…   我已经看到了拖着长尾的泣血彗星,还认出七个和冰与火的世界在同一个恒星系的“流浪星”。   更远一些的,该是慢慢辨认和地球一般被分成十二宫的各大星域,可惜我既不是群星就位教信徒,也不是神神叨叨的观星者,在地球上我连北斗七星都找不出来,要识别一颗泛蓝色的冰龙之眼可别提有多难了。   看来…   紧接着,蓝色的眼睛主动找到了我。   一开始,眸光寻觅在繁星中的我,似乎发现自己的身子被什么微不可察的东西牵动着,我眯眸看去,那是一根丝线,呈半透明的白色,它蔓延至于黑暗之中,不,不是黑暗,那黑色空茫的尽头,是一颗蓝光隐现的星辰。   这丝线将我和漂浮于无边黑空的孤独亮星联系在了一起。   这是什么意思?那颗蓝色星球该是冰龙之眼无疑,正该是那颗指引水手找到北方方向的星星,可是,这线是什么意思,意味着我和寒神的联系吗?   我一时疑惑不解。   我的思维还没来得及做进一步反应,我的眼睛已然一花,那远方的蓝色之星骤然变得光辉灿烂,四绽的光线几乎掩盖过了太阳近在咫尺的照耀,猛烈得让我的双目适应不过来!   光芒在大放,同时我身上的牵扯之感也突然变得剧烈,仿佛是丝线绷直,试图将我拉扯向冰龙之眼的位置,我的五指下意识地抓向那几不可见的丝线,却根本抓不到,这股牵引之力无可抵挡,我感觉自己的身子正在朝着冰龙之眼前进!   不!   我立刻下意识地做出了判断。   不管这牵引地力道,这大放光彩地蓝光星辰,不管这些都意味着什么,我不想过去!   我咬紧牙关,拼命在心里念道:   “不,不要过去,我不想过去!让我回到现实,我不想一个人面对一堆星星,更不想去接近那颗蓝星——   我。   不想成为寒神,我不是阿黛菈!”   这是我的真情实感。   我不想成为什么寒神!   我该走得更远,我该站得更高,而不是沦为唤起长夜的始作俑者。   掀起浩劫,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是吗?”   我听到自己的另外一个心声。   “升格,这不就是我渴望的?”   我听到自己在自问。   “不,不是这样的形式。”我自答道。   不是阿黛菈。   我是个母亲,是个国王,是个妹妹,是无数人的统治者。   我的升格应该是我生命的延续。   我的升格,绝对不该是代替一个数千年前的幼女,坐上她被逼无奈坐上的神座。   我是个已死未亡之人,我是撒拉的母亲,是多米利克的妹妹,我也是撒拉和卢斯的女儿,是先民,是安达尔人,是瓦雷利亚的主人,是黑曜石之龙的操弄者。   我,唯独不是寒神。   “是的!”我坚定信念,目光不移。   我追寻的是超脱一切羁束的自由,我可以受责任的规制,我可以生下儿女,可以为亲人朋友以及我的王国和家乡负责。   但是,我绝对不接受,那些我不承认的重担!   例如卢斯·波顿。   例如,旧神。   例如,你,阿黛菈!   在这无边黑夜里,群星目睹之下,我弓腰咬牙,绷紧肌肉,既然我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要受那丝线的牵引,我不想成为寒神,那么,和这丝线的拉扯相反,我要...拽它!   给我——   过来!   过来!!   给我,   “——过来——!!!”   我心里的念头正在咆哮,嘴里也不禁喊出了声,我感觉到力量重回了我的身子,然而还不够,我依旧离那颗蓝星越来越近。   不,不是我过去,而是把那颗该死的星球拉过来!   我足抵不存在的大地,拼命减缓自己身上那难以抗拒的引力。   我感觉自己额头有汗珠渗出。   过来!!!   那股拉我往北方而去的速度变慢了,我仿佛感觉到蓝光四射的冰龙之眼正看着我,质问我这又是为哪般。   “我才是主人,渣滓。”我从牙缝里挤出这句狠话。   “我,绝不!成为,寒神!”   身体被迫移向冰龙座的速度越来越慢。   就在这时。   我感觉到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臂膀,有力而无情。   是谁?!   我转首一看。   枯瘦的脸型,干槁的发丝,那双眼睛比寒冬还要渗人。   我的尸鬼,莫波,原本该埋在河间的地下,此刻却出现在了这里!   “向你,死灵师,”只听它嘶哑地开腔,“致以陌客的问候。”   它的话让我呆愣了一刻,就连身子都被丝线拉飞了好几里格。   陌客?   不,不可能,七神乃是人想象出来的虚妄,陌客压根就——   这尸鬼,似乎是看透了我的想法,它只告诉我了一句我孩提时分听到过的话。   “这世上唯一的神迹,乃是死亡。”   我反应过来了。   这个尸鬼,不是陌客。   不,祂就是陌客,一如祂是万千个文明中的死神。   祂是千面之神。   或者说,是死亡本身。   我想,照这样来看,如果这世上有什么是最讨厌尸鬼异鬼和寒神的,那大概就非死亡莫属了。   而我,已死未亡之人。   如果说,前世的世界和今生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便只有一个,死亡。   如果说人类创造出的千万个幻象设定,有什么共性的话,也只有一对,诞生和死亡。   难道说我的复生和穿越,是——   我猛然反应过来,这不是思考生老病死这类自然规律的时候。   “加把力!”我吼道,“把祂拉过来!过来!!!”   不论是旧神的阴谋也好,是拉赫洛的胜利也好,亦或是我刚才那一刻脑海里隐有的发现也好。   不管我是什么黑山羊的母亲,或者救世主的剑,还是什么死亡本身在故事一开始就布置好的棋子,无人可以看破的无面者。   如果这一天,这一日,便是寒神的逝去之时,那便再好不过!   莫波再未开口,沉默地拉扯着我的身子,向后,向远离寒神的方向,不断向后,和我一起,誓要这长夜彻底终结!   我,从向冰龙之眼飞去,到慢慢停住,如今竟然真的开始后退。   死亡借助莫波之口爆发出一阵难闻听的大笑,既然祂出现了,那么其他的诸神怎会袖手旁观?想通这一点后,我立刻感觉身后的日月似乎在窥探,日光显赫,月光微弱,仿佛是拉赫洛和月女正在踟蹰。   “来帮忙!”我朝身后喊道。   它们无动于衷。   难道说,我刚才的感受到的窥探,只是错觉?   就在我以为刚才的感觉是虚妄,这星空中只有我和莫波在努力的时候,一束火焰自太阳上飙射而出,仿佛是梅丽珊卓的献祭之炎,又仿佛,是魔龙热烈的吐息。   轰!   蓝光和红光对撞,巨大的爆炸像是一朵曼妙的烟花般艳丽多姿,冰龙之眼的光辉衰弱不少,不再能和烈日争辉。   “来吧!”我呼唤,“终结长夜,黑山羊,撒拉!”   “哇!!”手心长着眼睛的女儿自天边露出半张胖胖的小脸,“哒!”她肥呼呼的小手猛然拍向那勉强维持着自己光晕的蓝星。   砰!   这一击远不如拉赫洛的强大,却依旧让冰龙之眼越加衰微。   局势大好,我能感觉到上千个意志正在向寒神而去,那些死于风雪的神灵,那些亡于长夜的神灵,每一个都在等待着这一刻。   复仇!   向冰与火世界终极的劫难,复仇!!!   “死逝,来了!”沉默的尸鬼做出预言。   随着他的话语,丝线变得软弱无力起来。   看来,此番冰龙死定了,阿黛菈最后的祈愿已然落空。   真的吗?   不。   还有变数。   这星空可不是为了弑神而搭建的。   如果说,这片星海的其中一个主人是寒神的话,那么另外一个——   那就是我!   而经过这番拉扯,经过拉赫洛的进攻,寒神已经足够虚弱。   我右脚大腿肌肉紧缩,膝盖曲起,猛然一蹬。   啪!   猝不及防的尸鬼莫波被我直接踹飞,“你——,这是背叛!”我听到莫波大叫。   背叛?   笑话!   如果人类有机会的话,谁会不背叛死亡,谁会不乐意苟且偷生?   谎言与背叛,乃是君主的本能!   所以——   我引动死灵之力,那是我自己对莫波的控制权能,我指向红光逼迫寒神的拉赫洛:“扑过去,缠住祂!”   紧接着我对身后的动静一看不看,骤然放松自己之前的抗拒,完全任由丝线牵扯。   我飞向了衰微的冰龙之眼。   寒神,我来了。   不过,不是你和我融为一体,我知道那和被你控制没有任何区别。   我,来吃了你!   而蓝色星辰自然知道如果不和我接触,自己会是什么下场。   经历过拉赫洛与黑山羊的打击,和死亡的角力,祂已经奄奄一息,压根就等不到自己醒来之时。   我飞驰的速度赫然加快,群星似电,从我的身边向后射去,无数个脸蛋和雕像向我发出哀求与怒嚣,我还来不及理会,蓝色的光芒已然占领了我的视线。   最后的一瞬间,我看着眼前近在咫尺的蓝星。   脑海里闪烁而过的,是前世的李曼,还有波顿的森林,君临永远恶臭扑鼻,芦苇荡漾在洛恩河里。   我是谁?   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告诉自己。   寒神已经足够虚弱,哪怕此刻我们相会,祂也无法独占鳌头。   我不是寒神,我喜爱责任的约束,我热爱喜怒哀乐,我是人。   我是人类之神。   我伸出左手,食指融入了那光中,冰龙的蓝眼睛,安达尔人口中的骑士之眼,与我合二为一。   我闭上眼睛,再见,凡人的世界。   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黑暗笼罩天穹。   一如预言所说,长夜漫漫...   今夜亦然。   回想着这难忍冬天给人带来的极致折磨,我站立在先民拳峰的残垣山岗上,足下是雪原林海,黑色的乌云朝我盘聚而来,那正是异鬼和各色尸鬼组成的死亡大军。   我还还记得那天发生的事,阿黛菈死后诸鬼逝去,让丹妮莉丝和米歇尔·雷德佛如释重负,令邪教徒们惋惜声声,而当我醒来以后,异鬼再度从水中凝聚而成,令这帮活人惊骇莫名。   我发现了邪教徒所带的不省人事女子乃是梅丽珊卓,看来他们却有图谋。   然而,当贝乐丝、那个提奥多以及其他的群星就位教占星者见到了我和我手上的冰剑,他们那些什么阴谋诡计就顿时都成了笑话。   “寒神?”我记得当时贝乐丝见到我时惊呼出声,“红,红王,你——”   “巫魔女,我是人类之神,”我记得我当时如此告诉她,“背叛了死神,背叛了上千个神灵的人类之神,莱雅拉。我是人间的国王,也是人间的神灵,我知道有一个世界,有一个信仰里的天主,曾经扫清数千个有名字和没名字的神灵,然后其教徒就开始欢乐地自相残杀,我和那个一样,贝乐丝,我会做同样的事,而区区冷空气?当然配不上我的名字。”   老实说,其实我当时是和贝乐丝说笑的,我可不想被人钉在十字架上。   回到我此刻装逼的地方,先民拳峰。   凛风徐吹,我的面容却不见枯槁冻伤,细嫩似春,黑压压一片的尸鬼聚拢在山下,宛如将军一般的异鬼向我行礼致敬,一个细小的身影蹒跚雪中,慢慢向上爬。   我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在地上爬动而攀,其四肢不便,却无人帮扶,毕竟在场的除了我和他之外,再无活人。   我没有去扶一把或者让异鬼去扶一把的意思。   我耐心很好,可以等他爬到我所在的位置,如今心树是我的权杖,骑士是我的长剑,群鸦为我戴上女王的桂冠,异鬼与寒神在我裙下雌伏。   又有什么事情会是让我心怀急切的呢?   吾乃神皇。   所以,我耐心好得很。   终于,当长夜里弱不禁风的落日在天边散去的时候,他到了。   就匍匐在我的身前,身上到处是伤,我双手杵着冰铸的巨剑“血手”,端详着这个凄惨的幼童:   “瑞肯·史塔克,‘三眼乌鸦’?还是说,我该叫你,‘血鸦’布林登·河文?老实说,”我调侃道,“百年前伊耿四世的‘高贵私生子’,拥有白发白肤和红眼的国王之手及守夜人司令,恐怕比一个小小的孩儿要更加迷人,你知道吗?在我来的世界,那里有个国度爱死白发红眼了。”   “血鸦”布林登·河文,在前世的原着及小说里,乃是前任“三眼乌鸦”,这位仁兄大概是坦格利安王朝开辟以来维斯特洛最厉害的巫师,混合了龙王血脉和狼灵的传承,厉害得很。   我知道,现在主宰着瑞肯·史塔克意识的,就是他了。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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