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空中小姐》   作者:小米   内容简介 · · · · · ·   旧书店店主莫林具有异于常人的记忆力与推理能力。他的刑警妹妹拿回一起旧案的卷宗,想借助他这个“免费顾问”查找真凶。万米高空的民航飞机上,魔术师死在呈密室状态的洗手间内。惨剧发生的同时,一位空中小姐也自机舱内消失无踪,茫茫天际,她究竟去了哪里?然而匪夷所思的怪案不止一件:反锁的地下室内焚烧成灰的女人,大厦顶端玻璃密室内摔成肉酱的男子,夜校讲台前众目睽睽之下消失的凶手,旅馆房间中地狱般的景象……莫林一家如同身陷一座时光的密室中,漂向令人惊讶的真相彼岸。 第一章 丝迷   献给姥姥   我在陆地上等你   空中小姐对我说   但是她没有赴约   ——马里奥·贝内德蒂《俳句的角落》   5:50   马特·席恩(Matt Sheen)在他的跨时代作品《丝袜狂迷》中说:“用丝袜蒙头的劫匪是单纯而性感的。”虽然印有这句话的广告曾经一度风行,但没有几个人知道,它其实出自一本印量稀少、传世仅百余本的画册。   我手中的这册珍本得自于朋友兼冤家老罗,他固执地在我家楼上开了一家规模与“莫须有”相当的旧书店,丝毫不顾及市场分配的合理性。当然他进驻二楼的时间要比我的小店开张早上那么十一二年,可那又怎样?   老罗曾经自印过一本叫《二楼更接近天堂》的小册子,看看这名字,多么有挑衅意味!结果这七个字成了谶语。年初他在清理库存时从梯子上摔落,被方形瀑布般倾泻而下的成吨精装图书压成了肉饼。   那天我收书回来得知消息赶去医院时他已经咽气,据说他最后一句表意清晰的遗言是把所有存书交我处理,得款却要寄给他苦恋了二十多年的远方情人。这种事儿当真只有“死”党做得出来。   从那以后,店里的天花板就莫名地吱嘎作响,书架也常常无故移动。正像伟大的曲艺表演艺术家刘三鞭在手稿中写到的:“你这无福的人儿索命的鬼儿,我那裤裆里吓丢的七两两魂儿!”冤孽啊,我索性盘下了飘荡着老罗阴魂的二楼,卸去全部木质楼板,重新用钢架和加厚板材搭起楼梯和地面,还在木板中间夹上了老罗遗物中那位情人的照片,天天在一楼点上盘蚊香供奉着。   从此果然天下太平。   这本《丝袜狂迷》书角被血染透,也许就是它给了老罗致命一击。浸血最厉害的七十三页是张穿着顺滑黑色丝袜的长腿空姐照片。我太爱这张照片以至于自动忽略了那些淋漓的鲜血,结果林莫忘警官看到被抚摩到脱落的这一页时,咬定我就是那个手持凶器预谋杀死竞争对手的屠夫。   清晨五点五十分是残酷的时间,   你撕扯掉残梦奔向洁白的餐桌,   却发现座位掉落在沉睡的中央。   这是诗人托伊莱(Toile)从未发表过的作品,题写在某本旧平装色情小说的中缝里。   我明知道她今天不会出现,还是在这残酷的时间挣扎着向外看了一眼。回到梦里吧,梦里有她高跟鞋敲击道路的脆响,有她拖动行李箱发出的漫长告别,有她被合体制服包裹的肉体,当然还有她的黑色丝袜。每次从窗口目送她逆光远行,那双腿的曲线仿佛淡淡远山,携着一些不可告人的脱俗秘密,撩拨着少年心事。   某年某日,一张旧照片从窗台上的杂志堆里飘落,古戏楼台柱上的字迹勉强可辨:“十万春花如梦里”,从那时起,她就成了我五点五十分的心事。   空中小姐,我的空中小姐。   “咚!咚!咚!”   说不清一个月中有多少天要被这种声音吓醒,像是森田一朗的成名小说《恐怖的清晨》中那个连续敲头犯的锤子不断砸在门上。   我十二万分不情愿地打开门,对门口健硕的身影说:“求求你,我不吃早餐了行不行?”   我的妹妹林莫忘小姐打着呵欠立在门口,身上穿着大概是七八年前买的质地已经接近抹布的浅绿色真丝睡衣,脚上却蹬着单位配发的警用皮靴。我拜托过她很多次不要这样前凸后翘地在家里横行,毕竟我也是个健康正常有性行为(DIY为主……好吧,暂时全靠左手)的单身男性,可除了制服和内衣,她衣橱里相对干净又能穿着下床的衣服大概只有这么一件。   林莫忘晃晃手里的一卷档案样的东西粗声大气地说:“别说我没给你机会!”   她算是摸准了我这个“字纸狂”的脾性,终日拿些无头无尾的案子来诱惑我,仿佛她的脑袋只能用来戴那顶高贵的警官帽,而我的脑袋却要充当多功能免费分析机的角色。   我呵欠连天地跟着这个情趣酒吧女招待一样的高大少女来到饭厅,一路上不自觉地回忆起书中格列佛的种种遭遇。   据说今天会有现成的早餐吃,但最近一个礼拜的经验告诉我,饥饿是上苍赐予善良人类的最大恩典。饿肚子的人不会腹胀、不会呕吐、不会中毒,而且依据《胡马新世纪年度数据》公布的调查结果,去年全市因饥饿毙命的人口只有个位数。   不会腹胀、不会呕吐、不会中毒——多么朴素的要求。然而在家中有早餐吃的日子里,上述情况几乎避无可避。厨房里把锅敲得像《午夜游戏》里那口寺庙大钟一样余韵悠长的那个人,正不遗余力地制造着某种焦煳与浓香之间的气味。我把每个月她张罗早餐的这几天当作一种历练,就像《身体腾空修持密法》里写到的那样:“观如不观,嗅如不嗅,食如不食”,只不过书上修行秘谱里提供的锥锤斧凿不得不换成桌上的杯筷碗碟。   在这场漫长的战前休息中,唯一有趣的事情就是眼前餐桌上这一堆摊开的档案。   林莫忘小姐扭动着她的柳腰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把一份档案拆成了十几堆,还不时俯下身来自以为是地说明几句。她的酥胸几乎要从吊带裙中掉出来,让我想起《亿万富豪》中马克思韦尔第一次进入鹰洲赌场的那个著名情景,在邻座豪乳女郎的挑逗下,他把家产随意抛掷在桌面上,结果因对手起内讧而因祸得福,赢得了亿万财富。稍有偏差的是,我面前的桌子上没有一只筹码,而眼前衣着暴露的美丽女郎不但是个风格强悍的警察,还是我妹妹。   我戴上眼镜,准备独自享受一下窥探陈年旧案的快感——其实我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因为林警官拿来的案件经常像《大声说》杂志的卷首语一样弱智。   提起《大声说》杂志,最近一期它的卷首语很短,全文如下:   只要你发自内心地呼喊,让这声音在四肢末梢中游走一遍,再从你的嘴巴中段果断喷出,那么请相信,你会成为征服整个世界的君王。   且不说有没有人能搞清楚“四肢末梢”和“嘴巴中段”的具体位置,我倒是真的拿着一本《日日好体位》大声呼喊并畅快喷射了一次,结果隔墙传来了厌恶的敲打声。本以为温暖的洗手间是这个冷漠世界里最后的避难所,看来我错了。   林警官提供过最刺激的档案当属一起七尸八命惨案,惊到我的不是案件血腥的情节,而是当下她所效力的机构搞砸一切的卓越效率。案情很简单:某个夏夜,某单位租住于同一宿舍的七位女职员先后惨遭杀害,其中一名怀胎六个月的孕妇亦未幸免。七人死状各异,有两个交叠着死在床头,还有一个死于远离宿舍一百多米外的公用电话亭。现场极度凌乱,仿佛地狱血池,可怜一屋弱女子竟无一逃出生天。地上布满了赤裸的血脚印,但门卫和监控录像均证明,当日无可疑人员进出的迹象。案发后警方投入了巨大的警力排查线索,无奈七位看似普通的受害女子人际关系居然极为复杂,且大半两性关系混乱,整个侦破工作仿佛猛禽撞入了巨大的捕鸟网,无从发力。   林莫忘同学当时刚从警校毕业,居然也被编入某个小组充数。她凭借健康的身体和大无畏的精神不眠不休地调查着几位受害者的夜生活,出入于城中大小娱乐场所,撞破了三起逼良为娼事件,揭出了一起贩毒大案,全市的夜半球对她真是闻名丧胆,她本人也莫名其妙地屡遭嘉奖。但命案仍然毫无进展。   某日我瞅了瞅她偷偷带回家来的臃肿案卷,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那个门卫的询问笔录在哪里?”   “那个,没有!”林同学很肯定地说。   “至少……提取过他的脚印吧?”   “肯定没有。因为小区出了这么大事儿,一周后连物业都换掉了。他们又不是排查重点!”   但深具坂口动尔所说“闷牛精神”的林同学还是受到我的启发,沿着这条线索追查了下去,最后的结果是,在南部某个山村里找到了躲回家乡的门卫,也就是案件的凶手。   从此林同学正式升级成为林警官,她后来那充满了悲剧性粗暴推理的从业道路基本上全靠我这个“三无”哥哥一次次地挽救,好像《残暴昆虫图鉴》中那些既要提供精子又要伸长脖子甘当营养品的雄螳螂,随时等待着用生命的最后一次高潮喂饱爱人。   可她是我妹妹,连交媾的合理性都不存在……   我的幻想太过投入,林莫忘已经用她的“玉臂末梢”拍打起了桌子。   “我介绍一下这个案子,好好听!”她的眼神变得坚毅起来,仿佛《喀山红宝石》中女主角的那只假眼,幽幽地散发着红光。   我绝望地斜靠在椅背上,听着她自以为是的介绍。   “案子中涉及的人物用字母代替好了。女空乘A……”   我眼前一亮,张大了嘴巴:“空中小姐?”   林莫忘歪歪鼻子:“看你口水都要掉下来的那副德行!就是空中小姐,S航空公司,天天在广告里穿长毛咸菜颜色制服不停鞠躬的那批!是不是很刺激?”   我傻乎乎地点头:“那叫青磁色,你不懂。”   “切,乘务长、空姐和空哥都穿得像条搓澡巾,从胸牌上才能分辨出身份!女空乘A,男乘客B,乘务长C,女空乘D,女空乘E,男空乘F,男乘客G。大致就这么多主要涉案人员。”   “这案子你怎么归类?”我随口一问。   “密室。起飞后的飞机中,有人消失了。”林莫忘扭过脸来,逆着朝阳,看上去俏脸狞狰。   “有点意思。”   “当日,旅客全部登机后……”   “没有迟到的人吗?”   “没有。你能不能别打岔?倒是有九个人始终未到,估计是整体误机。”   “麻烦你把这些关键细节说全。”   “这也算关键细节?当日,除了九个人以外的所有旅客全部登机后……”   “这九个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但他们订的座位都在整个机舱的最后一排。”   “这种细节对你们没什么用是吧……你随便讲吧!”   “所有旅客登机后,男乘客B从登机口冲来……”   “再等等!你不是说没有人迟到吗?”   “他没迟到啊,他只是回候机区取他忘记的皮箱而已。”   我彻底无语,决定像《贰臣全书》中的周某人一样,在被拷问到意志崩溃的前夕再开口说话。   “B的皮箱甚大,但他坚持不办理托运手续,机场安检情况正常,且并未超出航空公司限制,于是就随他携带上去。B冲上机时皮箱不小心跌落地上,锁扣摔开,不少人目睹了他往里拣拾光鲜亮丽的衣服、各种发套和日常用品。B得意地说:‘见过魔术师的行李没有?今天你们算开眼了!’事后经调查,B的确是一名魔术师,但长期徘徊在国内三线水平,生活清苦。”   我觉得这个案件的开头相当三俗,但努力忍住没说出口。   “飞机正常起飞,一个半小时后到达经停站N市。在发布广播后,乘客陆续离机。据机舱口的女空乘D和E回忆,此时机舱后部传来了一阵争吵声,远远看去是衣着张扬的B与女空乘A爆发了争吵,部分未下机的乘客隔在中间目睹了争吵实况。D将此情况报告给乘务长C,C从人群侧面挤过去迅速处理了问题。   “据C回忆,B坚持要将其巨大的皮箱带下飞机,A告知其仅过半小时就将要登机继续航程,只需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即可,而B却像‘被打了鸡血一样’(C的原话)猛地打开了皮箱,拿出金色曲柄手杖、青铜面罩、貂皮囊等奇怪的物品和几件造型猥琐的成人玩具,表示这都是他作为著名魔术师赖以生存的名贵道具,丢失了哪一件都会‘给魔术界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B的原话)。在C的协调下,A默默蹲下帮B整理好了箱子。   “B尾随着最后几位好奇的乘客一起下机,据E回忆,B身形高大,提上箱子后即使侧过身都能够将过道全部堵住。他口里一直像在念叨咒语一样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但只能听清‘消失’这个词重复了几次。经过这一阵骚乱,预定的打扫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在C的安排下空乘们迅速开展工作,在乘客重新登机前勉强清理完毕。   “半小时停泊时间刚至,乘客便陆续持牌登机。经C确定全员到齐后飞机顺利准时起飞。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登机过程中B大踏步冲在队伍前面,整个人看上去放松了不少,面带得意之色。据D回忆,他嘴里还哼着古怪的小曲,像是‘割断喉咙’之类的诡异歌词。”   “有一天我会在墨绿的丛林中间/与那残暴的飞龙作战/若侥幸割断了它的喉咙/夹着尾巴我就上天成了神仙——出自《山民歌谣集》第一百四十七首,《狐狸的战争》。”   “为什么我在网上搜索了好几天都没一点线索的东西你却能脱口而出?你脖子上面这座垃圾站里到底储存了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林莫忘正经说了半天话早已有点绷不住,借机挑衅我一下。   我毫不示弱地说:“你肯定查不着。这是部没出版过的手稿,是大青山班家的后人散出来的孤本,我这里有六册,里面记载了不少所谓的‘山民奇技’。按理说,不应该有人持有复本。”   “你的意思是这个自称魔术师的B与这本手稿有联系?”   “我不是垃圾桶,没那么耿直!我现在能够确定的事情是:这案子无聊得可以。”   “你不觉得这个B的古怪行为很合你胃口吗?”   “不过是个想借机炒作的跳梁小丑罢了。我猜这案子的结局就是他把同伙塞到箱子里,而他化妆后惊呼自己失踪欺骗了满飞机的傻瓜,结果顺利占据了当天报纸娱乐版的头条是吧?”   “算你聪明!不过他占据报纸头条不是靠魔术,而是凄惨无比的死相。”   “啊?他死了?”   “你放明白点,妹妹我可不是片警,经手的都是大案子!”   她忽然蹦过桌子,挥舞着那对一用力便呈现出明朗肌肉线条的“玉臂”掐向我的脖子。“我可是正牌的重案刑警,正牌的!”   她从比我矮半个头时就爱玩这种充满了征服意味的游戏,短短几年时间,她穿上带跟的靴子后个头已经超过我,而我也经历了任她摆布也不痛不痒到不反抗就有被掐死危险的战略性蜕变,亏她还叫嚣着自己是个刑警,真正勒断了人民的脖子看她如何向国家机器交代。   在被她掐得七荤八素的同时,我的脑袋里还是不住地往外蹦跶稀奇古怪的念头,我觉得自己投胎的这个家庭一定有着某种“疯狂基因”。虽然这个名词在比波·芒肯博士的著作《上帝的毒矛》中首次被提出后的百余年间一直遭到口诛笔伐并被官方认定为伪科学,可我却认为书中许多伟大的阐释并非错误,而是超前于时代太多,遭遇了愚蠢的误解。其实换个角度想想,“整个家族中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只是我自设的一个待证命题,即使不被证伪,关键变量也不一定就是“疯狂基因”,说不定她们全都站在生物进化史的最前沿呢。   糟糕,这丫头还没松手!   我想给她来个完美的背摔,就像《地下之王》里雅各布王子摔晕美丽的女贼艾丽丝美拉达那样,可事实证明一个书贩子的体力和一个女刑警比起来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我只得选择下策。   《新唐书》有云:“不计地势,不审攻守,为浪战,最下策也。”面对如此暴力的场景,我也只得“浪”一把了。女人毕竟是女人,体重上总是吃亏不小,当我不计较地形和攻守形式用尽全力向后仰去时,林警官也慌了神,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就像一块肉饼一样被压倒在地板上。   许多发黄的档案纸从空中飘飘荡荡地散落下来,如果它们是花瓣而地面是柔软的床,那该是多么活色生香的场景啊,可当我被身下的她一脚蹬在腰眼儿上时,才发现刚才还一本正经地坐而论案的两个成年人此刻却像两个全情投入干完大架的熊孩子,满头肿包地躺在冰凉的地面,呼哧带喘地坦诚相见。   “哥哥,你弄痛我了!”   “莫忘。”我叫她时努力模仿着马龙·白兰度和梁朝伟的腔调。   “哎?”她显然不适应我这种充满磁性的呼唤,半跪在地上呆傻地回应。   “其实你叫‘哥哥’的时候,也挺可爱的。”   “是吗……”她的脸居然微微一红。   我一直认为《人格的秘密》这本书最大的败笔就在于仅仅归纳出自恋、完美主义和侵略性这些人格类型,太普通了,完全忽略了有一种不知羞耻的“大条人格”存在,具体实例就是眼前的林莫忘警官。   这样一个强悍无脑的家伙在听到“可爱”两个字时居然也会脸红,年龄果然是扼杀一切天性的头号凶手。   “还有,”我用手搔搔颈后,目光落向她起伏的胸口,继续努力颤动声带,“那里真的很软啊……”   啪!一只警用皮靴结结实实地抡到了我的脸上。 第二章 早餐   7:45   起床整整一小时后,早餐终于上齐。   其实作为一个社会“四缺”人员的代表(缺钱、缺女友、缺正经工作、缺觉),早餐这种可有可无的琐碎事情常常被我忽略掉。这种“特权”每个月总会被剥夺几天,这段时间我会像一个五岁大的孩子一样乖乖地坐到餐桌边,不情愿地嗷嗷待哺。   这几天,林阿姨会来给我们做早餐。   吃早餐的通常只有我们三个,想在餐桌边见到那位永远缺席的林大小姐比见总统还难。不过每次在餐桌边齐齐坐下,总让我有一种拥有美满家庭的错觉。   这个城市不是我出生的城市,   这个妈妈我叫不出名字,   这个车站我等不来马车,   里面驮满我童年的镜子,   镜子里映着绿色的原野,   还有姑娘粗粗的黑色辫子,   我帮她解开头绳儿的那天,   麦子熟落在田边,   那是细细的面和白白的馍,   妈妈亲手摆上餐桌,   那是一只粗瓷大碗,   里面装满了滚烫的心事。   每次回家路上,听到天桥底下的流浪歌手弹唱这首无名的歌,我都会忍不住鼻酸嘴涩。人本质上是一种群居生物,漂泊只是一种生存方式,但绝非骨子里的本性,所以每次看到“波普范儿”流浪汉热爱生活之流的报道我都觉得是扯淡。   人到处游走的原因不明,我在一本童书里找到过最能接受的答案——要生存下去不能太宅。那本全彩图的《绝灭动物大全》告诉我们,但凡总是待在一个地儿不挪窝的动物,就算进化得再完备体形再魁伟种群再庞大也难逃脱灭绝的厄运:适应了环境天敌来了,抗过了对手天灾降了,熬过了灾变温度转了,好歹适应了温度,大时代变了,连弱不禁风的人类都掌握了大屠杀的本领。书里虽然没说,但人类最终也要面对与此相同的命运,避无可避。到时候,那些血腥的案件记录在后来者眼里不过是动物们之间一场场愚蠢可笑的自相残杀。   “咔嚓!”   一声脆响打断了我跑马一般的思路。   原来是林莫忘啃下一块排骨肉的声音。   早餐吃排骨本来就是一件很不合时宜的事情,而这块排骨如果通体焦黑、状似《鉴证百科》插图中烧死之人的大腿就很有可能引发一场消化系统的惨剧。   并且这排骨的肉(而非骨头)居然硬到可以咬出声音。   林莫忘小姐现在正有滋有味地啮噬着这样一块排骨。   说实在的,除了体格棒运气好长相还算可以之外,林莫忘最让我佩服的是她与年龄和性别完全不匹配的强悍生存能力。对她来说,蹲点时半个月不洗澡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对食物的要求基本上处于原始人的水平。我曾亲眼见过她如何在一分钟内就着浇花用的凉水啃掉两个点缀着轻柔绒毛的面包充饥。   她对任何食物的概念只有两条:吃起来是否方便,吃下去是否充饥。   带她去餐厅绝对是件痛苦的事情,她会用廉价的点心填饱肚子后对接踵而至的正餐不着一箸,也经常在等待上菜的过程中把各个盘子中的香菜叶萝卜花扫荡一空。   对于世间的美食家,她就是一个BUG。   “咔嚓!”   又是一声。   “有点硬!”她吞咽着满嘴的黑渣子嘟囔了一句。   我扭头惊恐地看看排骨制造者林阿姨绚丽花镜后面那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低声嘟囔道:“我、我先去拿把餐锤。”   餐锤这种东西是否在历史上存在过我并不清楚,反正手里这把是仿照书上写过的形状自制的。那是本我很中意的科幻小说,名叫《僵硬的舌头》,写了一群寻找替代居住地的星际远征军被困于某个低温星球时想尽一切办法果腹的故事,其中敲击硬物的餐锤就像我们手里的勺子一样必不可少。   出于对书中大量生动细节描写的热爱,年少的我溜到朋友家的车库里自己试着做了一把形状古怪的小锤子,还在侧面车上了花纹,原本只想着掏出来砸个核桃什么的会显得很有性格,谁知多年以后,它竟然在饭桌上成功再就业,并且荣升为家居必备之餐具。   我就着齁咸的蛋花汤咽下几口扎嘴的排骨粉,好在锤得够匀,应该不会重现那次被肉茬子扎破喉咙入院急救的惨剧。   看到林莫忘已经用面包片卷起了香肠往嘴里塞,我果断决定更换目标。林阿姨及时发现了我的小意图,善解人意地将瓷碟子往我眼前推了推。   我用筷子夹起一截香肠,马上后悔。   我承认自己是个因阅读时间太长而联想力过剩的人,但这截香肠的形态实在是太过生动,也只有对面那位猛女才能将它视若人生初见。   受害者:细香肠一截   死因:煎炸过度   生命反应:无   现场:有挣扎搏斗痕迹   指压:不褪色   尸表:表皮呈对称状向两侧炸开,状如虫足   内脏:焦煳,呈微黑色,有绿色辛辣物覆盖   我感觉自己的手上有一只被当作虫肉炸弹使用后挂满绿色分泌物的大蜈蚣在抖啊抖。这应该是林阿姨跟电视上学来的菜,俗称“香煎辣肠”,它出众的形态使我正式怀疑“O记厨房”是一档法医学节目。   我对自己说你是一只鸟你是一只鸟,你是腐尸鹦鹉乐园鹦鹉马岛鹦鹉,你不吃下这只大虫就会彻底灭绝,然后豁出性命把它塞在嘴里咀嚼了一下,味道竟还说得过去,过分的辣和过头的苦互搏后得到了中和,残存的一丝肉香变得无比珍贵。   最后一道菜“混凝土色拉”上桌的时候,我只能眼含热泪,默默地回忆着自己珍藏的那本《大饥荒实录》图册,默默地吃下眼前这成分难料而口感像泥土一般的东西。那些在社交网络上对赌吃土的大V实在太LOW了,不如赌一个我们家的早餐名额。   我说过自己把早餐当作一种修行,也当作一种寻找家庭感觉的寄托。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让我忍受这一切奇葩菜品,它被我埋在心底三万英尺的深处。   “咣当!”   林莫忘把剩下的半截面包片扔在碟子里。对,就是那片曾经柔软的面包,差点儿砸碎瓷碟。   她打了个饱嗝,抬头看看表,大叫着“糟糕糟糕”冲上楼去。   我发誓自己只是无意识地抬起头来瞟了一眼,她淡绿色的旧真丝睡衣下摆扬起,春光一览无余。我迅速收回目光,林阿姨正赞许地看着我狂吞眼前的色拉,她难道不知道我吃定它只是因为它是桌上最软的东西?兵法云:胜于易胜。   我偷偷回味着刚才定格在脑袋里的美好瞬间,修长白皙大腿下蹬着黑色的战靴,的确有种夜店女王的感觉。   夜店女王,今早我已经两次把这个不相干的比喻强加在了野蛮女警的头上。   第一次见到这个词语是在一捆当作废纸收购回来的过期海报上,当时全城搞过一次名为“午夜情迷”的夜店女王大评比活动,各种海报让我窥见了一个从未进入过的世界,在书本上从来未曾领略过这类厉害女人,夜色的皮装、浓黑的眼影、张扬的文身、氤氲的烟气——这些我不喜欢的东西融在一起,居然成了一种魅。   我开始有意识地收集夜店女王们的故事,最诡异的一个恰恰与食物有关。   这城市里最出名的一家夜店叫作“Dionysus”。   “Dionysus”中人气最高的一位夜店女王是“陶姑娘”。其实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她总是戴着不同的狂欢节面具端坐在同一个位置,露出一身白瓷般雪嫩成熟的美肉,质地仿佛店内那具造型张扬的白陶女神像,于是她就成了众人嘴里的“陶姑娘”。   “陶姑娘”这个名字并没有流传多久就被新绰号代替。   人们发现她是个“来者不拒”的女人。   当然她不拒绝的只是酒和食物这些能入嘴的东西,但是在“Dionysus”这种地方,大家都以为只要能撬开姑娘的嘴巴就能占有她的全部。于是有人请她喝酒,喝各色烈酒甚至劣酒,但她似乎千杯不醉并且身怀连接异次元的秘穴,连洗手间都不必去。又有人请她吃各种乱七八糟的食物,她一般不回避,但一次只尝一口。   后来店里传说若要“陶姑娘”离开她的神位,必须要捧出她没有喝过的酒或未曾品尝过的食物。这个传说太童话,但却极大激发了红男绿女们的征服欲望。夜店里最不缺少的就是寻求刺激的人皮空壳。   于是——更多的酒,更多的吃食端上来。   她仍然端坐不动。   她几乎成了“Dionysus”的一挂活招牌,凡驾临即免单不说,还配上专人保障安全。   她甚至有了一个全新的代号:“饕餮”。   饕餮是神话中的异兽,因为被后人用来形容贪婪无度而变得妇孺皆知。我曾在《龙图腾大全》中见过它的各种形象,无有不凶恶者。遍翻典籍,几乎找不到为饕餮说一句好话的人,更有《异兽志》上记载曰:“擒饕餮,斩颈仍劲嘶不休,食健马而无腹盛之,化肉骨血泥坠地,亡。”完全杜撰了一个人克神的意淫故事。   我一直认为饕餮之所以不停地吞吃东西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可以果腹之物而已,人的胃只是一只维持生存的肉袋子,而饕餮的胃却可能通向宇宙深处,那里充满了洪荒之力。   据说“Dionysus”的“饕餮”只要得到满意的食物或者饮品就会满足提供者的任何要求,但至今只有两个半人疑似得手过。   第一个人是个废人。   几乎没有人会比他废得更彻底。他头上稀疏的白毛扎成一条辫子,眼睛因为苍老而浑浊不堪,双手双脚都已经不能动弹,被人用竹椅抬着来到了店里。他的随从捧出一个砂罐,说他家爷爷用身上还能动的地方做了一道菜,现在听说姑娘是有名的吃主,特来亲眼见识。   没人看清罐子里盛的是什么,只看到“饕餮”掀开半截面具尝了一口,豆大的泪珠就掉落下来。随后她默默地随着竹椅消失在夜色里。店里众人傻愣了一会儿,开始发出不满的叫声,更有好事者开始编排残废老妖折磨美少妇的变态故事。但这些谣言很快便被有见识的玩主扑熄了。   那老头是高爷爷,前朝宫中的大厨,《老饕点将录》中位列前十的名勺中唯一在世者,算算也该一百多岁了,有那变态的心也没那活儿了,并且当年他可是净身入宫的。   第二个人是个肥人。   这人我本不认识,然而接下来的某个古怪场景当中,我见到了他。当然,那时他已经变成了一具比场景还古怪的尸体。   另外半次是一个没有露面的女人。调酒师按照她送来的一封信配制了看似普通的三杯酒水,不料“饕餮”饮过之后居然离开了座位,在舞池中发狂似的表演了一段舞蹈。当时的情形恰可用《暴君艳史》中某皇帝的一句话形容:“朕阅女千万,未尝见柔肌雪肤有若此女者!”   林阿姨刚刚将盘子收走,楼梯方向又传来熟悉的巨响。   时间只过去了一两分钟,我竟已经在思维的平行世界里游走了一大圈。这种情况最近愈发频繁起来,我会不会最终也像《不去异世界去哪都无聊到想死》里的主角那样分不清现实和虚幻的区别,最终彻底迷失在一片旁人无从拯救的荒凉区域里?   穿上制服的林莫忘的确英挺过人,一跃从傻乎乎的睡衣丫头变成了看上去颇具说服力的女警官。不过以她的这种个性,即使有一个加强连的男人追求恐怕也近不得身。话又说回来,除了我,除了善解人意的她老哥我,谁又能深层次体会她这种既自恋又不修边幅,既暴力又正义感十足的白痴个性呢?   从本质上来说,她们最先是人,是女人,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披上了制服的她们就会变成冷硬的钢铁制品。   虽然这段话的来路比较不正(好像是盗版印刷的外国制服女优写真画册腰封上随便翻译过来的宣传文字),但我很喜欢,并且把它当作阅读林莫忘这个注定传奇的女警官的伟大指南。   她又一次掠过我面前,咚咚咚地跑上楼,姿势相当古怪。   “看什么看,忘记穿内裤而已!”   我很镇定,因为从玛丽莲·梦露到莎朗·斯通,高不可攀的女神和男人们的低俗欲望之间,只不过隔了一块遮羞布而已。 第三章 书路   8:30   我是一个残缺的人。   我害怕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香蕉、老鼠、雾和跳跳糖。   我记忆力好到令人烦躁,读过的东西会像复印般贮存在脑袋里,但在现实中却是轻度脸盲症加中度路痴。   我讨厌任何一成不变的事物,却经常待在书堆里整日不挪动位置。   我只真心爱过一个女人,她却一去杳无踪迹。   我唯一愿意坚持的东西就是每天早晨九点钟准时出现在书店门口,亲手打开挂锁摘下铁链,等到第一个客人进门再去做其他事情。这会让我心安。   书店门口的招牌是块木板,一个朋友用漆把甲骨文般的几个大字涂在上面。“莫须有书店”,很少有过客能顺利念出这五个歪七扭八的图形,这也正是经常有想到隔壁买烘焙点心的小妹或者到对门修炼瑜伽的白领美眉误闯进来的原因。   我怀疑如果把它们变成简体写得大而清晰,就不会再有这些奇遇。一家书店,可笑而危险的古董,行色匆匆的城市里还有几只需要阅读的人类呢?即使她们真的想找一家书店买一册菜谱或是爪哇语教材,可推门进来却只发现满满一屋子没有分类没有主题库存不详的旧书仓库和一个《西山经》里西王母一般“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而戴胜”的店主,恐怕当场就会捂着害怕灰尘的敏感鼻子转身逃离。万一,我是说万一有那么几个固执的人非要进来看个究竟,那么“莫须有”这三个字也会带来一种虚幻的印象:改天来退货的时候,这个小书店还会存在吗?   “莫须有”的含义在历史上争议很大,但我只是随意借用而已。我必须拥有这么一家书店,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真正拥有的东西,是我退到生活谷底时最后的寄托。鲁汉在《作品214号》中曾经把人生比作一张标满了地形坐标的靶子,标志你出生的飞镖扎在哪个小小的格子里完全随机,生在山顶的小小富饶区你也许就成了王子公主,最不济也是个富户,而不幸落到悬崖边缘就要穷尽一生与坠落的危险相搏。我倒没有这种高级烦恼,只是感觉自己直接被大头朝下扎在沼泽里,命中注定与绿毛水怪为伍,偶尔能见到几个选错了地方自杀的仙女。简言之,就是一个苦水里泡大的看戏人。   不过老罗死后,我的书店也升级为两层,似乎从崖底抬上去那么一块距离。也许一个人的离开真的会给另一个人解开一道枷锁?   不管怎么说,我还有想做的事情,暂且保佑我一段。   塞着耳机,慢慢蹬着破旧的自行车轧在被日光晒软的路上,开始放弃一切思考。   这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珍贵的一段时间,强力吸尘器般的大脑只在这时愿意自降身份,把转速调至飞鸟勉强能跟上的程度。   虽然并不想承认,但我知道这是种病。   我虽然时时为自己复印机般的记忆力而苦恼,然而一旦停止摄入信息,脑袋就会如被焦炭烧灼般滋滋作响。旁人以为我阅读成痴,其实大部分时间大脑是在补充冷却剂。放在别人身上这可能叫天赋异禀,可我倒宁愿自己真的变成一张伯尔尼德牌馅饼,实心儿的,没有馅,献身口腔后就再无烦恼。然而我不能。我只能拒绝阅读一切与所谓“超忆症”有关的东西。   误打误撞接手了这家小书店后,我的生活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拯救。在收购与买卖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敬惜字纸,并且把《文昌惜字功过律》里最显眼的那段写在随身背着的大挎包上,“平生偏拾字纸至家 香水浴焚者 万功 增寿一纪 长享富贵 子孙荣贵”。我开始相信永不止歇地阅读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方式。   当然这也带来了不小的副作用,比如说,头脑中日积月累的大量信息就像《紫色行星》中悄悄渗入人类生活每个角落的智能液体一样渐渐代替了独立的思考,我仿佛《键盘杀人狂》里那个完全倚靠网络和搜索引擎完成犯罪的凶手一样,凡事先从知识库中搜寻答案,失败和暴露的机会渺茫。   这一百三十个字中我就调用了两次小说实例,看来我的病况没有什么好转的迹象。“你无法仅仅以一棵树的手段来逃避树”,蓬热早就说过。   因此我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一些真实案件材料(当然包括林莫忘特供的那些漏洞百出的档案),每当一件比较有创意的“不可能犯罪”发生时,我就试图用脑海中贮存的一切信息去比对,当比对失败,结果又出人意料时,便将作案者的姓名列入犯罪艺术家的行列,在幻想中编织一场跨越时间与空间的史诗交锋。当然那种自发的感谢之情必须强压在心底,毕竟犯罪者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是危害世界平稳运行的异端。   不过从某个角度来说,整个世界都在向深渊沉落,而人类的集体癌变也许会将这个痛苦的过程尽量压缩。   耳机里传来的不是音乐,而是谁都无法了解的声音。   只有我清楚那是什么。   沉默如谜,沉默如谜。   “咣——当!”   我必须承认刚才走神了。   这辆形状古怪的车我经常遇到,正常情况下一偏车把就能轻松绕开。我对私家车完全不了解,买车开车是我根本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扛起的一种负担。想不清楚为什么当下人们会对代步用的车子趋之若鹜。“人生中总有些地方需要用车轮去征服”,硕大的汽车广告天天闪烁在眼前,对,我知道,我这不正跨在两个轮子上征服世界吗?   这辆车看上去比奥拓矮点也长点,黑乎乎地像半只翻倒在地的可乐瓶,车尾巴上有个披头散发的“B”和土气的“GrandSport”。最糟糕的是,它居然只有两个座位。   我的自行车把准确地戳进它的车头灯里,使劲一晃荡,哗啦啦玻璃碎了一地。   一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贵妇——优雅地从副驾驶座上下来,水晶高跟鞋,修长的双腿半包裹在丝质裙子里,造型古怪的米黄色手纹丝巾搭在肩头,巨型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但形状姣好的下巴依然格外显眼。《黑色段子》里告诫所有男人切勿为戴着墨镜的女人着迷,因为她的年龄、欲望和凶残都被隐藏起来,除非她是一只熊猫。只有那种“毛墨镜”是露眼珠子的。   这个贵妇人当然不是熊猫。她招手让我上车,我望望驾驶座上那个韦陀般的巨汉,使劲摇摇头。   她说了一个古怪的词:“MATATA。”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名字,反正巨汉打开车门挤下来,落地时我周身一震,身旁消防栓的链子叹息着掉落。   他伸出巨掌揪起我的后脖领,像丢小野猫一样把我扔进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若无其事地骑上我的车先行离开。那一瞬间我想起了《金字塔之谜》里漫画家绘制的巨幅插图,一块黑色巨石放在几块木头搭成的山寨版小车上,被几条细绳拖着缓慢前进。   一种持续的车轮钢圈磨地的声音缓缓远去。   我坐在车里。   虽然我熟悉这辆车的模样,但真正坐进来还是头一遭。   套用卡不起挪小姐在轻小说《海生糖》中的一句口头禅:“舒服得让人想去死!”   车速一直保持在惊人的三十迈,旁边无数自行车和滑板少年掠过,有几个回头窥视时撞上了电线杆。她不为所动,安全驾驶。之前的某些早晨,这辆车也是以这样的速度跟在我车后。三十迈很难发生刚才那种碰撞事故,我不是傻子,猜得出自己摊上事儿了。   她的右手落在我左腿上方的左手上。   以她的车技居然还能空出一只手来做其他事情,女人当真是复杂而奇妙的物种。我没有抗拒,因为她的手只是静静地搁着,冰凉得吓人。记得《恶魔的右手》中,母亲那只右手因为种种原因渐渐变冷,直到脱离身体也没有得到一丝温暖的安慰。我觉得有义务做一次暖手炉。   但这毕竟是一只美丽的、洁白的、成熟而柔软的女人的手。   而我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单身的、成熟而坚硬的健康男性。   我开始有点心神迷乱。虽然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够给予的应该是慈爱和关怀,然而我还是感受到一种让人呼吸粗重的气氛。   她果然提出了要求:“去收这本书。”   收书?跟踪我这么多次,撞歪了我的破车,强押着我上车,还把手放在我腿上,说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去收这本书”!没有请求,没有修饰,连个基本的称呼都没有!   去你奶奶家收!   我还没来得及骂出口——其实我怀疑自己根本不具备骂人的潜质。记得那本很恶搞的《世界粗俗语言大典》开头就写了一个老人游历世界多年,归来著书演说,立志向世人传达世界的美好。然而抑郁加狂躁病症突然降临到他头上,家人束手无策。弥留之际,他忽然清醒坐起,运用各种来路不明的语种狠狠地骂了一天零一个晚上,待他心满意足地咽气时,整座房子似乎不堪羞辱,垮塌下来。“编辑从废墟里爬出的家人口中辑录了所有珍贵的粗口”,这当然是鬼扯,但整本辞典般的厚书啃下来,我的确丧失了骂人的能力,因为这个领域实在是太过精深广博,寻常人根本难以掌握其精妙之处,遑论灵活运用了。所以现在我顶多在三代以内的伦理学上找找素材,“你奶奶”已经需要鼓足勇气才能说得出口。   我刚张开嘴,就看到了她伸过来的修长手指——上面戴着一枚巨大的骨瓷戒指,其薄如纸,几乎透得出光线。戒指上有一个奇怪的手绘纹样,像一只岩洞壁画上挥动的人掌。她的手指比骨瓷还要莹白,我的指头禁不住贴上去。   她的手迅速抽回去,我手里只留下一张卡片。卡片上印着三个橄榄灰色的古体字“密紋會”,还有网址。是家名字古怪的美体俱乐部吗?没听说过。卡片空白处有两行手写的文字,看来是地址和书名。   “Dionysus”?魔法图鉴?我想象自己扛着麻袋在夜店迷幻的吧台前要上杯gimlet边啜饮边翻动黑魔法图册的情景,很蒙克,很寺山修司。   “我,我没、没空!”这三个字被我说得夹枪带棒含糊不清。   “去替我收来。”她不再看我,彻底收回了右手,专心开车。我用余光瞥见她墨镜下的小半截侧脸,被朝阳勾上了淡金的边,尖俏的下巴冰冷如卡瓦格博,神秘而高傲,只能膜拜,无法征服。   “凭什么?我又不是你的奴隶!”这话出口我又后悔了。《人体素描》中的男孩说完这句话后就被比他母亲还要年长的老师踩在脚下玩弄,他心甘情愿成为奴隶的那刻又被她用更加另类的方式彻底抛弃。记得那本书漆黑的封底还用血红色的小字写着:“你也可以认为书中的记录全是想象的产物”。   她扶了扶墨镜,继续用没有丝毫感情的冰冷语气说:“我需要。”   她的小动作使古怪的手纹丝巾向两侧滑开,露出半截胸口,那里雪白的皮肤上浅浅地文着一只古怪生物。   最难沧海意,递与路旁花。   愿为波底蝶,随意到天涯。   名叫《桃花鱼》的怪词我只顺序倒错地记着这几句。它们描写的就是这种一生处于“悬命”状态,飘浮无着落又倔强地妄图征服四海的生物。   生长在这座海岛之城,对于水母自不陌生,但把它文在身上的人这还是生平仅见。   “下午三点,冰蓝大厦顶层见。”她甩来一个信封,摸上去钱不多,不过足够办张“Dionysus”的VIP卡片。   好吧,看来魔法书我是不得不坐上扫帚去收回来了,可惜大白天的“Dionysus”里肯定没有“饕餮”的影子,不然也许有一窥芳容的机会。 第四章 乌有   9:30   我在“莫须有书店”的柜台里按照《龙象五行功》中记载的秘法头下脚上倒立着运了一会气,丹田没有什么异象,万幸今天的早餐里并没有过分不妥的材料。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截紫红色的小短裙,两只浑圆白皙的美腿因为倒挂在空中显得有些怪异,双腿尽头的隐秘部位高悬于头顶。有部电影叫《密阳》,本以为这个让人想入非非的片名是对女性用双腿之间的私密之处散布光芒照耀雄性大地的隐喻,没想到居然只是个小村庄的名字。   “你疯了!”   腿的主人大叫着用手护住胸口和下身,倒立着的我受到惊吓精血逆流,一下子栽倒在地。当然还是要庆幸来者不是林警官,要不然我应该已经被蹬着腰眼踹进柜台深处了。   这个眼睛细长、脸上仿佛永远挂着笑容的女孩叫玫瑰,是“莫须有书店”的第三任店员。   史上最伟大的书店店员之一乔治·奥威尔说过:“打我一进书店做事起我就不再买书了。当海量的书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一次少了五千本,多了一万本,那书就变得有些讨厌甚至恶心人了。现在我只是偶尔买本书,不过也仅仅是在这本书我想读但是又借不到的情况下,而且,我再也不会把钱花在旧书上了。那些沧桑的书页所发出的迷人的香味已经不再吸引我了。在我脑海里,它们已经和那些妄想狂以及死苍蝇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   我曾经深以为然,不过自打“莫须有书店”开始雇用店员后,我才发现奥威尔先生叙述的是个人感想而非普遍真理,至少并不适用于“莫须有书店”的店员们。   我的第一任店员是个瞎子。   用一个瞎子做书店店员并非为了彰显个性,他的确身怀绝技。   他只在书店里待了三个月,那是书店开张以来丢书最少的三个月。   他的披肩长发、从来不摘的墨镜和耳朵上挂着的大黑耳机第一次出现在眼前时我疑心见到了被人追杀的丐帮长老,当他用手里的打狗棒敲着柜台告诉我想应聘店员时,我和当时跪在地上帮忙擦地板的她四目相对,张口结舌。   “这个人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至少不应该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地方,或者说,这个人在这个时间出现,这个地方就自行崩坏无形了。”这是刘小夏在《柳城暗杀录》中描写盲刺客的话,很适合用来描述当时的情景。   不过试用期仅持续了一天,我就觉得这世上不会再有人比这个盲眼大汉更适合做书店店员了,如果他有意长久停留,我甚至会把整个书店拱手交与他管理。他至少有四项明眼人也不具备的能力。随地搭帐篷睡觉和从早到晚哼唱不知名的苍凉歌曲权且算作怪癖吧,能够用独门语音软件操纵电脑也只能算他安身立命的手段,最绝的一项是超群的听力。他能凭脚步声判断来人的形貌、身份,甚至能分辨出重量差异。我亲眼看到一位穿着单薄入时的小妹空手出门时被他一棒挡下,羞红着脸从裙下掏出一本书口烫金的韩文版《圣经》扔掉逃走。后来他说他戴的不是播放声音的耳机,而是先进的收声设备,算是耳朵的延伸。这世上有太多东西的作用与外表相反。   我甚至没有问过他的真名实姓,大侠总无名。他穿的一件肥大黑衬衣背后大书“可汗”二字,我便叫他老汗。老汗说他是个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的人,就像一种会行走的植物,每次吸饱汁液只是为了积聚再次启程的力量。他临走时没要工钱,只拿走了店里仅有的几册盲文诗集,还唱了一首听上去很“荡漾”的老歌——   春风多情的徜徉 挽着嫩柳轻舞在飞扬   这莫名欢快的心啊 像收到情书的姑娘   无边无际的欢畅 像孩子一样放声歌唱   那天真烂漫的笑容 像盛开的花儿一样   第二任店员的故事我始终没有勇气回顾,她带来的不只是一场库存损失三分之二的灾祸,也让我的生活在一段时间里钻入了一条幽暗、血腥的隧道,并且从此喜欢与怪奇凶险之物做伴。也许哪天我快要疯掉的时候才会把那事情写给蚊子般的猎奇者们。“那是你无法一耸肩就摆脱的负担。”   现任店员就是眼前的玫瑰,一个难以形容的女孩。   她第一次穿着无比清凉的短小衣服出现在书店门口时我指了指对门,说瑜伽班在对面,可她眯着好看的细长眼睛直接哀求我收留,说是她必须要成为“莫须有书店”的店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控制住日益膨胀的偷盗欲望。   后来我才知道,“偷书贼”大概只是她几十个怪异分身中最为正常的一个。   啤酒瓶盖收集狂、老下水井盖拍摄者、花纸头鉴赏家、指甲钳修理达人……她对一切看上去“无用”的事物和技能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勤加钻研。奇怪的是,这些东西居然都可以被她用于敛财。   玫瑰的另一项兴趣是男人。虽然从外表看去,她只是个穿着比较省布,胸部又丰满得有些过分的少女,但她有着把与男性的一切交集都转化成肉体关系的能力。不过我怀疑是不是真的有男人在她身上得手过。   我爬起来掸掸头上的灰,若无其事地指着她嘴角的一抹紫红色说:“女施主,难道只许对面小白脸放火,老衲点灯一观都不可以吗?”   玫瑰一点也不生气,还拍着巴掌笑得胸口乱颤:“哈,这句我知道,是那本《不成村夜谭》里的吧?”   夸张点说,现在每天来书店报到的乱七八糟人士有一大半是冲着她这阵汹涌“波涛”来的。蹩脚的心理学著作《哈拉罗拉》里唯一可取的一句话就是:“妄图在最柔软的胸口上如婴儿般嬉戏和休憩是每个男人的本能。”   我对玫瑰倒没什么非分之想。书店成立两周年的那次聚会上,她喝到迷迷糊糊之后对我说了很多很多话,可惜我也喝得太多,只隐约记得她说最大愿望是卖身填债,只是没有个靠谱的买主出现。我捏着她肉而不肥的脸说不用担心,你卖相不错,眼泪却吧嗒吧嗒地滴进她胸口的谷地。   有时候我觉得“莫须有”这三个字是一个巨大的安慰,路过的人看到会想象在这个蜗居城市一隅的小小书店里有个大大的乌托邦存在,每个携书而归的人都会面带一种神秘而满足的表情说上一句:“此间艳乐之事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躲在二楼“工作室”(其实就是用书架围起来的一个角落)里偷闲修补旧书,不料一阵警笛声响起,楼下围在玫瑰身边眉来眼去的几个笃信“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君子们刹那间踪影全无。不久,皮靴踹门声、玫瑰的惊叫声和咚咚的上楼声次第响起。   我脑袋里浮现出《最美好的一天》中党卫军忽然出现在小拉姆家楼下的情景。   “告诉过你多少次,出场不要搞这么大动静,让人以为我这是贩毒窝点哪,天天招惹条子来!”   我指着林莫忘吆喝了两声,她毫不在乎,扬起黑超半遮的脸,大大咧咧地掐腰站在两排书架夹出的过道里。我发现自己气得手直哆嗦,仿佛一只被侵犯了领地的猫。   “我也告诉过你别再叫我条子!”   这家伙又作势欲扑。我虽然恨得牙根痒痒,但早上那场“亲密接触”留下的乌青还疼得厉害,便赶紧用背绕口令的速度大声说:“我知道你有事找我没事不会在上班时间这么勤快跑来闲扯淡到底有什么事赶快说没事快滚开!”   林莫忘一愣,觉得我说的一大堆话里面好像包含很多意思又好像没什么意思,简直是在挑战她的脑容量,索性一屁股坐下说正事。   还是早上那卷熟悉的档案。林莫忘拍拍发黄的封皮说:“你尽情过你的侦探瘾,我只想要真相和结论。”   老是这一套,连个称谓都没有。   我戴上眼镜,摊开了档案。林莫忘识趣地起身下楼,她知道坐在这里阅读字纸的时间是我这个没正形的老哥唯一认真起来的时刻。   我与老汗不同,他用一个瞎子的双腿实际丈量着地球的细节,我却完全靠大脑与纸面上的虚拟世界神交。   楼下很快传来了两个女人嘁嘁喳喳的交谈声。   她们俩除了同样胸大实在找不出任何别的相似之处,但女人就是这样一种生物。“在没有男人的世界里,她们能够各司其职,一旦共同面临男人的选择,她们的关系就只剩下两种:同盟和仇敌。”闲极无聊的穆雷爵士在《谈话录》里瞎扯的这段话本来没什么意思,可用在楼下这两个女人身上显得无比贴切。   我晃晃脑袋,企图阻止它继续检索无用的信息。   正像林警官提示过的,与案件无聊的前半段相比,后半段才是洋溢着鲜血和死亡的精华部分。   飞机重新起飞后时近午夜,坐在后排的多位乘客在熄灯后均表示听到了B与“一个女人”低声的争吵。   据男乘客G(坐在倒数第二排)回忆,当时他欲去洗手间,但起身后发觉最后一排唯一的乘客B先他一步进入后舱(挂有半人高的门帘,右侧有吧台,洗手间位于左侧),手中似乎还提有皮箱状物体。不久后,后舱传出人声并有人影晃动,G看到门帘下方隐隐露出人腿,但由于灯光昏暗无法看清。   极短的时间(约几秒钟)后又是多位乘客同时听到了后舱传来“不同寻常的巨响”,仿佛重物撞击墙壁的响动,并伴随有类似动物吼叫的怪声。几位乘客先后按下头顶呼唤按钮。   G由于距离后舱最近,便起身去查看。据他回忆,在挑开门帘的刹那,“至死都难以忘怀的一幕”上演!   在后舱幽暗地灯的光线照射下,一个穿着当天机上空中小姐青磁色制服、系麻色丝巾的女人侧面朝向他,正对着紧闭的洗手间门,手中似乎持有某种物体。G正要开口相询,此人忽然转过头来。他看到了一张狐狸的脸!   据G回忆,那张脸虽然看上去有些平板和缺乏生气,但突出的尖嘴和颤动的皮毛分明勾画出典型的狐狸形象。它见到他后发出一种婴儿哭泣般的尖细声音,随后G的头部遭到重击,身体被一股不明方向的大力猛推出后舱,摔跌至走道当中。G再度清醒时,男空乘F正在其他乘客的协助下将其抬至最后一排空位上平躺,乘务长C边维持秩序边跑向后舱。   据F回忆当时后几排情况混乱,几位女同事均在前段客舱,距离较近的他赶到G摔跌的事发地点时乘务长C亦刚刚到达,给他下达救助指示后C先行跑向后舱,随后传来惊叫声和撞击地板的声音。   据C回忆,她来到后舱时踩到了某种湿滑液体摔倒但并未受伤,后经证实,她踩到的实际上是洗手间门缝下渗出的血液。C首先拍打洗手间门,无回应后试推,发现门被反锁。C冲出后舱呼唤F帮忙。F赶来后在C的授意下撞开洗手间门。   接下来F、C同时用了一个词形容当时洗手间内的情景:“血池地狱”!从后来档案中留下的现场照片看,机上的洗手间的确犹如微缩版的屠宰场:   乘客B(可怜的魔术师终于再次出场)的尸体呈“匕”字形侧倒在马桶上,巨大的身躯几乎占去了狭窄洗手间的大半空间。   B的脖颈被某种带刃利器割开,皮肉外翻,鲜血自不规则伤口中涌出,喉部软骨碎裂,整体看去像是脖子被利齿撕开后又被某种力量探入搅动过,单看档案中的照片都能感觉到现场的惨烈。   鲜血喷溅在整个洗手间的四壁和挂镜上,未发现死亡信息之类的东西。大量鲜血流经地面自洗手间门底渗出蔓延至后舱地板上。   另外,B的面部被一只仿青铜面具遮盖,但头部并无其他伤痕。后经证实,该面具为其皮箱内携带的魔术表演道具,事发前曾有多人在其与空姐A的争执中见到过。   B腹部有被蹬踹的痕迹,但外衣上留有的鞋印不清晰,无法进一步辨识。   后经尸检确认,B的死因确为颈部外伤导致的失血性休克。   据F回忆他当时受到惊吓,向后坐倒在地,此时后舱灯光亮起,他注意到自己和此前同样摔跌过一次的C制服上均有多处被鲜血浸染,此前可能由于灯光昏暗竟未曾发现。   据C回忆她当时的惊恐程度已达极限,但作为具备较高专业素质的乘务长,她仍强打精神告知F不要踏入洗手间,并要求其速至后舱门帘处阻拦已经闻声来到后舱外的个别乘客。C随后用机上的通信系统将情况报告机长并召集全体乘务组人员至后舱外待命。   空乘人员到齐后,作为乘务长的C立刻发现缺少一人(机上共10人,实到9人),并迅速确定空乘A未按时出现。C将人员分为两组遍寻客舱未果,至驾驶室询机长、副机长亦未在起飞后见过A。   此时距飞机再次起飞约25分钟,距前方终点站T市尚余616公里。   另有经后续侦查所提供的几条补充信息。   信息一:   经询机上所有人员,飞机自N市再次起飞后至案件发生直到搜索A行动结束的25分钟内,能够证实进入过后舱的人员只有乘务长C、女空乘D、女空乘E、男空乘F和受害人男乘客B。   信息二:   飞机落地后经警方进一步搜索(包括机上任何可能供人员藏匿的位置),证实女空乘A的确不在机上。经补充侦查,A之前独居住于T市,社会关系较为简单,相关人员自案发当日均未与A再有任何联系。   信息三:   洗手间的简易提拉式内锁被破坏前应为闭合状态,F、C均证明破门而入前门灯上显示“有人”,表示锁从内部被销上。   信息四:   B的手提箱被发现以打开状态放置于后舱角落,其中包含一件染有血迹的女空乘人员上衣(留有胸牌被扯下的痕迹)。A的胸牌后来在B尸体紧握的左手中被发现。   信息五:   经搜查,机组人员与乘客均未携带足以造成B颈部割伤的利器。   信息六:   经侦查发现,A数年前曾为杂技演员并曾与魔术演员B在同一时间段于同一地区演出,但没有证据显示两人曾经有过直接接触。 第五章 笔记   10:20   我被迫从不知名案件中寻找刺激和安慰,却受够了那些天花乱坠的推理小说,它们与现实世界如此格格不入,总是预先确定读者是一群傻子。   “读者是不负责任的傻子,作者是含辛茹苦的保姆,他们不但要提供奶水和食物,还要承受无端被打骂甚至囚禁到地下室里的危险。”作家老灰说完这段既自大又自黑的话后不久就销声匿迹,不知是不是被哪个狂热的傻子读者碾成了饲料。   不过我似乎没什么资格谈论现实。这颗项上人头终日被别人的思想和不相干的事件满满占据,就像《走错楼层的加百列》里的怪男,有眼难睁,有口难开。   有时候我企盼沉陷入梦境,因为那是专属于我的珍贵时间。然而在梦中我经常穿越一些纸房子,它们由各种厚书砌成,俯仰都是能够穿透眼皮的文字,空气中嗡嗡轰响,全是巨大的蠹鱼和碎纸机互相拼斗的声音。   尽管如此,我还是强迫自己生吞活剥了许多推理小说。   最令我感到压抑的就是被粉丝们奉为乐趣之源的“密室”和“不可能犯罪”,PLOT和TRICK中有一样编造得靠谱就该大烧高香,大多数时候,博闻强识的作者们都会不停地追逐前辈们留下的或浅薄或魔幻的诱饵,私心揣测着读者的兴奋点,结果真是极度糟糕,书中人物的性命就像纸一样薄,而侦探们的脑袋就像过年的花炮,开始时糊满了大黄泥巴,后来只要一点点火星,“嗵”,满天烟火,恶灵退散,名侦探诞生——“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当然还有所谓的“叙述性诡计”,头顶着“逗你玩”的大标语耍文字流氓,让人浑身恶寒。   这些思想源自一种奇怪的心态。对于一个经常分不清纸面上平滑虚幻世界和空气中肉欲现实生活的人来说,无力解决假想的谜题比摆脱不了现实的困境更加绝望。   “我飘飘无所适,不过幽幽一身影。”   当然,后来的经历还是让我感谢自己没有把这些硬啃下去的推理小说呕吐出来。现实中无法解决的案件往往比书中的更加不真实。   我倒是挺喜欢老布的马修·斯卡德系列,这个醉鬼与酒精对抗的漫长故事总让我想起自己。从本质上讲,过度阅读和酗酒、吸毒、滥交这类事情并没有太大区别。   “我就这样儿。”   把这句话甩得最帅最响的人应该是丁东未发表的剧本《月光灿烂》中那个大胸女孩,她指着爬到她床上的父亲鼻子说他像个老太监,而她自己绝不会帮助他那无能的烂肉块做任何事情。   档案翻看结束。   我摘下眼镜掐掐眉心。   好家伙,虽然“文风”朴实得有些过分,而且根本不符合证据标准,但其中记载的内容确实比劣质推理小说还要狰狞。   “三万英尺的双重密室杀人、失踪事件”,要是以这个题目写篇推理小说出道,是不是也能得个横路敬二新人奖什么的?   据《TT日知录》记载,这个国家的文学奖项比每年出版的像样文学作品还要多,“粥多僧少”。组织者和评委们捧着证书到处围堵新人作家,说是只要能出得起赞助费,什么授奖、出版、通告、书托全都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其中最古怪的一个轻小说奖居然每年颁发四次,每次都用上一届得奖者的名字命名,直到后来锒铛入狱的王小炮获得“童菊花文学奖”的那届终于停办。   莫林奖。嗯,听上去还不错,不过还是等我百年之后再设立吧。最近很火的作家银发三少在唯一一次接受平面媒体采访时说,他最恐惧的事情是自己的名字被印在成千上万的海报上,掉落地面任人踩踏千万遍后再捡去糊墙,那感觉就像被活祭。   回到案件中。   档案里惊鸿一瞥的妖狐面具和制服下的魅惑女体是最吸引我的环节。   《山海经·南山经》有云:“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山海经》一直被当作地理学作品解构,但我感觉它更像一撮吃闲饭的古人捣鼓出来的科学幻想加密码学著作。书中猛禽异兽无数,但追究起来,真正以吃人为生活目标的却极为有限,远不如西方著述中随便哪个林子里都潜伏着一堆食人魔来劲,也许因为彼方人体长而多毛,兽怪们“以其为同类而食之不疑”,换到东方,再凶悍的怪物见到这些手比刀快、心比手狠的黄皮小人儿都得望风而逃。   其状如狐的凶手,婴儿般的怪叫,食人魔肆虐过一般的血腥现场,这一切倒真如按图布景,打通了传说与现实的界限。然而凶手(假定凶手真的存在。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所谓密室杀人事实上都是自杀)这样做的意义何在?难道他或她与我一样,是个嗜书如命以至于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差别的怪人?   我脑中的狐妖形象渐渐与航空公司广告中笑靥如花的青磁色空中小姐重叠,飞出窗口,化作清晨那个“咯噔咯噔”远去的背影。按照《无意识论》的说法,这应该是一种意识叠加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通常会扭曲周围的能量场,使思维与或然性事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简言之,有一定概率出现类似俗称的“第六感”或“预言”的现象。几分钟后,我震惊地发现这本一百年前曾经被大量散发的类似邪教读物的科普小册子居然切中现实。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它们只要以某种形式留存下来,就可能拥有独立的“格”,在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成为圣谕或者真理。   把思路拉回来。   拿到那张“密纹会”名片时我突然想到了这起案件,飞行与狐狸,简直像是刻意与宗教扯上关系。“空行母”!   数年前商人圈子里曾一度小范围流行供奉荼吉尼天,可完全不理会其源流与含义,淫祀泛滥,结果发生了不少令人谈之色变的诡奇事件,妖风才渐渐止息。荼吉尼天本是源自印度教的神祇,后来渗入密教和东洋,流变极其复杂,最初传说她是啖人血肉的伽梨女神侍从,必须以鲜血牲祭,在可考的记载中,也传说其“有自在之神通力,能于六个月前得知人之死期,遂预先取食其心,而代之以他物,直至此人合当命终时,始告败坏”。后来在流传演化中其形象渐趋温和,传至东洋与民间传说结合便有了坐骑白狐,号曰“白辰狐王”。当然这儿的狐狸已经由妖入仙了。   荼吉尼天实为音译,意译的版本应该是“空行母”。这个“空”当然并非局限于天空,然而有学者干脆将其转译为“Sky Dancer”,取“空中舞者”之意,倒也贴近佛旨。骑狐而来的空中舞者,凶手是以此自喻吗?   然而空行母的早期传说多与啖肉取心相连,若凶手有意制造宗教氛围,现场的偏差也实在太大了些。   在我的印象中,狐狸并不经常与血腥的食人场景相联系,它更多时候代表了一种“熟女之魅”。这并非是欲望煎熬下的杜撰,我清楚记得曾经在一沓古代砖画的拓本中看到过一种极为写意的九尾狐形象,它与其他瑞兽一并拱卫着莲座,挺立的乳房下隐隐有代表儿童嬉戏的纹样,应该含有护佑的意味,或是一种繁衍生息的象征。如此看来,它妖异的头颅与空中小姐曼妙的身姿织合在一起这种超现实主义情节竟也有典可依。   为何渐渐从食人怪物转化为祥瑞征兆的妖狐形象会出现在这场杀戮当中呢?可能仅仅是偶然,但经验告诉我,怪力乱神不会无意义地凭空显形,它们通常既是罪犯头脑中的狂暴原点,也是将案件引向终结的重要突破口。   突然想起另一件与妖狐有关的事情。   先前提到过的《不成村夜谭》是本看上去经历了几个朝代之久的破旧手抄本,在某起怪异事件中偶然落于我手。其中十三段文字无不荒诞离奇又各有难解之处,看上去可能是古人搞的原创笔记体恐怖小说习作之类的东西。可是偶有几次翻看史书,竟屡屡遇到与此书所载内容联系密切的真实事件,只是人物地点不同,时序混乱颠倒,事件结果也语焉不详。   其中有一则名为《食喉》的记录因其内容淫邪古怪而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摘要如下:   一玩偶师夜宿不成村,于溪边濯足时撞破二女沐浴,女羞遁,后携酒菜至其借宿之废宅共饮。酒至酣时,二女分着黑白纱丽起舞,明言其可择一而取之,偶师笑而不言,分赠二女一人偶,抚掌嘬唇作啸声,二偶忽忽抬首如生,与二女相拥疾转,偶师捻线大乐。天既明,二女返,言当夜仍至,其时必有一随其归者。偶师日访村中大户之家,遇富家子三,言明是夜可扮偶人随其去,将得桃色之遇,三子大喜,以百金谢之。是夜二女果至,偶师遂命二女与三子所扮偶人同饮并共舞,至酒酣处,偶师与三子强与二女做猥戏,一子汗热,忘情作人声,偶师所施咒法遂破,二女惊起,化为黑白二狐,股生数尾,作怪声长吟,探爪取四人喉骨,掷之于篝,煎而食之,咝咝有声。次晨村众寻三子至废宅,宅门深锁重锈,越墙而入见三子与偶师尸,喉皆去,杯碟间血可盈盆,皆大惊惧。   在我看来,此故事最古怪之处既非四人二狐之群戏,亦非妖狐食喉之谋杀事件,反倒是“当事人俱亡”情形下的现场记录者是何人这个问题。玫瑰说这本小册子看上去极像异世界之物,因为以她“杂赏家”的判断力,纸上的黑蓝色字迹颇似出自打印设备,这与数百年前旧抄本的“身份”完全不相符。   “这世上没有不可思议的事。只存在可能存在之物,只发生可能发生之事。”这句话被写在某本厚比砖头的推理小说腰封上,说出了一些世人欲语还休的东西。但我同样相信,一次谋杀,特别是一次凶手不明的谋杀当中,是不会有太多无用环节出现的,那些似有若无的超自然现象和谜题应该出自一种主观设计,起码是来源于一种客观情况逼迫下的主动处置。   可悲的是,这段感想仍然不是我的原创,我只是把开瑞坦夫人描述两性关系的白皮书中一段有名的描写偷换了概念。两性关系与谋杀原本就是一种游戏的两个表现方式,都是一场古怪又生死攸关的角力。   所以,这起高空谋杀和失踪事件中的种种古怪细节绝非只为营造气氛。   我将这卷并不太厚的档案如悬赏捉拿江洋大盗的画影图形般镌刻在脑海中,思维又开始不受控制地密密织网,就像那个悲哀又固执的老媳妇Penelope,不停地自拆自织,每一丝细微的线索都有无限延展的可能,每一个正确的新想法都可能让真相大白,而每一次误判则会让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可是思想的赛场边没有生杀予夺的教练员,我像一个永远无法上场的球员一样孤独地呆坐在黑暗的替补席深处,等待被疯长的野草淹没。   把两听冰可乐按在滚烫的太阳穴上,突突跳动的感觉暴露着“脑袋里面的东西”想要抛弃宿主独活的野心。我快要被征服了,以后干脆尊称它“脑兄”。   “选择是一场不公平的游戏,当你放弃了其他选项时,也就放弃了做出更好选择的可能。明天就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日,而今夜却选择永久的远行,在这件事情上,人永远输给偶然。”《自杀笔记》里最直白的一段在耳边嗡嗡作响。我不得不忍受它的肆无忌惮,活着就别无选择。   林警官大概等得太久憋闷得厉害,一步三级台阶蹦上楼来。玫瑰应该也很想跟上来,无奈店里几个散客赖着不走。他们在这间小书店里坚定地冒充着爱书人,眼睛却始终在玫瑰的身上打转。她只能狠狠地斜睨着他们,仿佛只用凌厉的目光就能像挑滑车一样把这些刺儿头扔向大门外的广阔天地。   我假装自然地朝楼下看了看,玫瑰那半露的酥胸简直可以迅速治疗任何男人的假性近视。   “这么快?”   林莫忘脸上洋溢着白痴般的灿烂笑容,细看相当别致的五官尤其是那双乌黑的大眼睛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她胸大无脑的现实。拥有洪荒巨力的造物主啊,你怎么可以把有限的外貌资源如此随意地挥霍?   “什么这么快?”   “水落石出啊。”   “这案子,你们又没辙了?”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这卷所谓的档案明显不全,连案子的时间信息都没有。哪天发生的,我在‘0-HOUR’上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0-HOUR”是一个古怪的网络社区,服务器据说设在某个小岛上,在这个即时通信工具满天飞的时代仍以用文字最快地披露各种敏感事件进程著称。   林莫忘摇摇头,伸出握成拳头的右手,左手三指摆成叉子状。   “又要打?”我不自觉地往后仰仰身子,准备迎击。   她只是从背包里取出一只牛皮纸袋,倒出几张纸片和照片。   原来拳头有时也代表数字。十三,林警官居然拿了一份十三年前的旧案卷来浪费我的时间。   怪不得如此重要的资料被她丢来抛去也无人追究,原来这只是一起早已被灰尘和蛛网封杀在档案柜深处的无头旧案。   “你闲疯了是吧?Wa-Ga-WO-Ga-Hoo!”   我脱口甩出一句《世界粗俗语言大典》里记载的小语种粗口,她恍如未闻(其实也没听懂),“啪”地一巴掌拍在桌上。这张饱受摧残的桌子如果像童话《卡兹王国历险记》中它的那些同类一样有张相声演员般灵巧的嘴巴,恐怕早就该用木头语开骂了。   “你再看看这个。”她用手指推过来一张旧照片。   一群身着青磁色制服的空中小姐集体照,边缘已经泛黄。   她们的身高体形都非常接近,粗看犹如多胞胎美人儿般整齐悦目。   “你应该不会觉得这案子与你无关了吧?”林警官严肃起来的时候眉目间竟也有种碧森森摄人心魄的狠表情。   我完全无暇顾及其他,整个身魂完全被这张照片占据。   空中小姐,窗外逆光而行的空中小姐,我五点五十分的心事。她就在这张照片的最左端,虽然身子被蹩脚地切去了一条,还是努力地绽放笑颜。不知为什么,我没从这笑容中感受到一丝暖意,也许是因为它沾染了命案的肮脏气息吧。   十三年了,她已在天宫的万里行旅中如蟠桃般熟透,亦如《野囚》中荒原上的虹色女体浓蜜般储藏在我心底。   “她就是案件中失踪的A。”   我心中一惊,却发现林莫忘指向的是另外一个人。右侧第三个,同样的身高、曲线,同样的笑容。   为什么这张面孔也有些熟悉?我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那个空姐因薪水微薄而去兼职拍“人体动作影片”的花边新闻从思想中剔除。三秒,十三秒,三十秒,“脑兄”居然还是没能检索到任何信息。   她是谁?   “你以为把脸憋成猪肝色就能变身思考机器吗?真相拿来!”这句话林警官倒是问得挺文学。   “嚓、嚓、嚓”。   一楼打火机响,玫瑰换上了一盘新蚊香点着。   瞬间,记忆仿佛也被点燃,我想起了照片上“失踪的A”的来历。   你为她劳心劳力,她却只留给你账户信息。   她活着,这行动一如本能,她死了,也不会传来任何消息。   脚下这楼板中埋着一张快要被我忘记的照片,它永远封印着老罗那个死鬼的旧情人。我从未见过她,却每年如中咒般地把一部分卖书款打入她的账户。老罗留下的书似乎渐渐与我店里的存货打成一片,永远也卖不完。   现在我终于知道,她并非是我幻想中那个隐居在村里的独自老去的美人儿,就像《英莲书简》中的写信者那样,活成一颗黑纱包裹的贞洁钻石。她曾经是有着体面职业的年轻女人,天天飞翔在无垠天宇。十三年后的今天她应该不再年轻,不过也许仍然美丽。空中小姐仿佛是《摩若摩陀陀》中的银色大鸟,拥有让时间停滞的能力。   她在合影中的笑容有些矜持,跟老罗留下的那张照片上如出一辙,显得心事重重。   我决定在思路彻底混乱之前跟林莫忘一起整理一下对于案件的看法,当然绝不指望她能有什么积极贡献。   我先打了一个电话。   需要帮助的时候我总是第一个想到她,虽然她像游戏中的雇佣军那样价值不菲,但结果总能证明物超所值。   一个把我当作奴隶,   一个把我当作雇主,   你们——   真是我的家人吗? 第六章 推想   11:10   “你们局里还有这样一个部门?可以每天点个卯之后就四处乱跑,像‘鼹鼠会’那帮家伙一样整天满世界掏挖那些过气明星的陈年旧事?”   “这你别管,反正我盯上的案子就一定要搞清楚真相!”   “就凭你?”   “有话直说,我很忙!”   林莫忘算是摸准了我憋不住话的脾性,口气坚硬如铁,仿佛对面坐着的是无良房产商人,正在哭诉被贷款买房的穷客户们敲诈的血泪史。   我运了一周天“龙象五行功法”才压制住蓬勃的怒气。   “我倒是很有耐心先听听你的高见。”   “就知道你需要启发!”她兴奋地拖过椅子坐下,突然爆发出她这个年纪的正常女孩应该有的纯真快乐表情。   “既然找不到凶手,应当先考虑存在自杀的可能!”她边说边点头,脑后乌亮的马尾上下颤动,进行着深度的自我肯定。   “也就是说,这是一幕被害者自导自演的自杀事件!”她一手掐着细腰,一手指向案卷,戴上个扁平画风的头套就能COS名侦探二条院丸子。   “有见地啊!原来阁下就是名侦探林莫忘小姐,失敬失敬!”   “你少来。我觉得案件中受害者B的‘三流魔术师’身份值得注意。一个这样的人如何才能让自己的名字登上媒体头条成为关注焦点?大概只能赌上性命来一场大型真人魔术演出。”   “你是指‘楚门秀’?”   “别打岔!于是,他自导自演了一场‘空中密室谋杀案’,还扯上了无辜的A充当凶手!他先用极为招摇的方式与A不断产生摩擦,使机上其他人相信他们之间产生了关系,然后用某种手段让A消失,再利用事先扒下的A的制服制造出自己被其杀害于‘密室’的假象。”   “不错,继续。”   “完了啊!”   “完了?你不觉得作为一个名侦探,你留下的‘红鲱鱼群’有点庞大吗?比如——凶器何在?”   “他是魔术师,自然有你想象不到的道具!”   “A小姐何在?”   “他是魔术师,自然有本领让她凭空消失!”   “可行性手段何在?”   “他是魔术师,自然有压箱底儿的祖传本领!”   “那动机何在?”   “成名啊!对于一个魔术师来说,毕恭毕敬地活在底层还不如肆无忌惮地死在云端!”   “好耳熟!”   “《空中的梦想家》,你小时候用来吓我的黑童话,开头就是这一句,第一页就死了俩人。我可一直记得那些童年噩梦!”   “好吧好吧,拜托不要提书名之类的东西,我脑袋好不容易休息一下。那么——他达到目的了吗?”   “凶手没找到,现场太惨烈,案子不适宜公开,所以,嗯,他基本上白死了。”   “你以为舍得用自己的性命来设局的人都和你一样是傻瓜吗?”   “讨厌!我要是都想清楚了还找你干吗?”   “这倒也是。《云山宝篆》有载……”   “喂!”   “嗯?”   “你不掉书袋的时候显得更智慧一点。”   虽然是自己的妹妹,虽然型号大了点眼神凶了点,但被一个制服美少女这样正经盯着眼睛看还是让我心生惭念,不自觉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我试试。”我假装深沉,努力忘掉她单薄的睡衣和凶暴的靴子。   “我们,来做个减法。”   “减法?”   “你还记得刚出道时那起七尸八命案吗?”   “当然,才过去不到两年而已。”   “没头苍蝇粘在糖浆上为什么会饿死?”   “什么乱七八糟的!”   “回答我。”   “不知道!”   “一是因为它没头脑,二是因为食物太充足。这也就是你们在那起简单案件中陷入困境的原因。”   “不明白!”   “你在教科书上一定学习过那起著名的大劫案,在犯罪手段普通,证据极端丰富的情况下居然一拖十年未破,成为悬案,后来因偶发事件才揭露出真相。原因很简单:线索太多就等于没有线索。作为破案责任人,抱住所有线索不放任凭宝贵时间流逝与协助犯罪没什么两样。”   “这叫……”   “你肯定学过所谓的‘奥卡姆剃刀原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听着悬乎,其实就是说假设太多的时候要选相对简单靠谱的那个。不过对你们这行来说,剃刀原理不一定适用,尤其是对手故意布设障碍的情况下,剃刀刮掉的很有可能是有意义的信息。对于你,记住做‘减法’就够了。”   林莫忘没说话,大眼睛忽闪了两下,瞳中精光闪动。我知道这都是假象,估计她根本没听明白。   没有捧哏的,我只得改说单口相声。   “减法一:B的密室死亡。门被反锁有两种可能,一是事先设计好了铁丝或遥控机关自外部操纵,二是B在内部自行锁上。飞机上的洗手间是一个公共空间,随机性较高,因此锁具虽结构简单,事先做手脚的可能性不大。更重要的是,由于除去失踪的A,并没有明确的怀疑对象出现,制造一个这样逼仄的密室意义不大,何况还要冒着B可能留下某种隐蔽‘死亡信息’的风险,所以B自行反锁洗手间门的可能性较大。”   “不对。”林莫忘把脑袋摇得像痒痒的牛臀,“他为什么要反锁门?再说脑袋都快被割下来的时候还能看得清小小的门锁扣?”   “也许,是因为恐惧。”我想起了儿时经历过的一件惨事,忍了忍没说出口,“更有可能是因为意外。”   我继续说下去。   “凶手退出洗手间后,B由于死前的挣扎或其他原因无意拨落了锁扣。从照片上看,洗手间相当狭窄,几乎要被他撑爆,因此在普通宽敞房间内的小概率事件在这种特定环境中变得可能性极高。遗憾的是案卷中没有对门锁状态的详细记录,只能暂作猜测。有一条隐形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猜测:若此密室为凶手有意识设置,那么无论A是否为凶手,都应将制服留在洗手间内,那样更有移花接木或者类似小说中那种‘密室女体蒸发’的戏剧性效果。而目前制服被弃置在后舱角落却提供了其他解释,这些解释恰恰不利于凶手实现其目的。”   林莫忘前后晃荡着身子,看上去两眼金星乱冒。我知道对于她的脑容量来说,这种已经极端直白的推理过程也如同天书。我必须加上一个“极简主义”的总结。   “简单说来,减去可能性较小的凶手设计、受害者自锁和存在暗道这些情况,这个密室杀人现场很有可能缘于意外。”   “减法二:悲惨的现场状况。割喉这种谋杀方式虽不多见,但也算不上稀有。略显恐怖古怪是因为受害人颈部存在数个不规则伤口。杀人并非儿戏。凶手会为了模拟凶兽牙齿撕咬的痕迹而故意采取如此费劲的行动吗?当然此类伤口也可能是凶手无法控制情绪而采取过分残暴行为的痕迹,然而另一条证据使这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根据文字记载和现场照片展示,受害者B的脖子‘喉部软骨碎裂,整体看去像是脖子被利齿撕开后又被某种力量探入搅动过’,结合当事人口中的狐狸形象和笔记中关于狐妖‘食喉’的记录,的确形成了一种超自然的氛围。然而这可能又是一次巧合,毕竟读过这个手抄本上故事的人极少,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也的确没引发民俗或神话方面的联想。减掉上述可能后还剩下一种概率比较小的理由,但这不意味着它不应该、不能够发生。”   “我知道了!”林莫忘忽然鬼吼一声,吓得我一激灵。   “什么?”   “你不要忘记B是个魔术师!”这家伙有点得意地朝我晃晃尖细有力的指头,“他自杀前想摆一个吞剑之类的POSE,结果失败,于是喉咙就……”   我恨恨地伸出双手在她修长雪白的脖子上作势欲掐,她一惊,下意识地抬掌向我砍来,好在我躲闪及时,桌上的骨瓷杯子被掌风扫中骨碌碌飞起,直坠下一楼,只听得“啊”一声凄厉的惨叫,我们俩收手伏在栏杆上下望,见一个染了紫毛的杀马特男青年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另一个绿毛男慌慌张张地朝着柜台前的玫瑰叫唤:“姐,这、这可咋、咋整?”这些人贩子一样的家伙也是来买书的?我得考虑给玫瑰配发件保安制服外套披着。   有些女人不必戴首饰也不必摘下,不必穿漂亮衣服也不必脱掉,不必凝视你也不必转头,她定定地坐在那里你就会渴望自己发光发热,把一屋子都烧满了荷尔蒙的味道。   玫瑰定定地坐在那里,把棒棒糖从嘴里揪出来,晶莹的口水满含着她压抑已久的对香烟的欲望。书店忌明火,她忍得很辛苦。   她用甜得发腻的声音对绿毛男说:“出门左首第一间烘焙店。”   “姐,他、他还活着,还、还喘气儿哪!”那绝望的眼神好像有人正逼着他把同伴送进焚尸炉里烤成西饼。   “他们那里有固定电话,去拨120。”玫瑰低着头不紧不慢地说。   绿毛男连滚带爬地摔出了书店大门。   “喂,回来!”玫瑰指着地下昏迷不醒的高空坠物受害者,语调甜腻,“这个,麻烦拖走!”   林莫忘意味深长地瞪了我一眼。   有时候真希望跟她们交换一下性别,体验一把玩弄异性于股掌间的奇妙感觉。   惨剧过去,我和林莫忘继续横眉冷对。   我指指她脖子上留下的淡粉色抓痕:“你不是钢筋铁骨的霸王花吗?练铁布衫还在这儿留下了命门?反应怎么这么剧烈!不过,这的确是人身上最脆弱的位置之一。《三朝实录》里统计过,因获刑或事故死亡的大臣居然有四分之三直接或间接死在脖子上,什么绳索砍刀宝剑指爪全都往这儿招呼,连瘤子恶疽之类也常捡这处细软之地繁殖。《锡城去国考》中列举的多种暗杀手段居然也有近半数着落在颈间。康帕内拉有云:‘男人的喉结,女人的皱纹,锁骨与下巴间硕大而诚实的悲哀。’”   林莫忘听得直翻白眼。我努力让嘴巴刹车,把飘荡在书海里的思绪拉回人间的屠场。   “裂颈碎喉。我一直在脑袋里给它检索一个合理的原因,居然真的在一本外文童话的铜版插图里找到了意想不到的答案。”   从小时候起,我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情就会脱下鞋子扔向房间角落里垛得比人还高的“书山”,把随机掉下的书中翻开的页码当作神谕。这种看似疯癫的行动其实和殷契骨甲占卜之类并无本质上的不同,也许会被我的后代称之为“书占”?算了,她们不把我送进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   如此深奥的事情我就不再拿出来戕害无知少女了,维持一下我在知识占有层面仅存的一点优越感吧。   “也许旧时代的孩子神经比较粗,但那张画对于一本童话书来说实在过于黑暗。画的主体是一具巨大的六头海怪尸体,有五只头颅已被斩落,目眦尽裂地漂浮在海面上。空中一只没有面目的巨手伸下,深深探入巨怪唯一残存头颅的丑陋嘴巴,又自它颈部破出,手托一群被吞噬但还未及消化的小孩。孩子们手牵着手,惊恐地躲闪着陌生的太阳,黏液从身上不断滴落。”   我从桌下找出这本脏兮兮的旧书递给林莫忘,她找到那张插画,认真地盯着看了好久,若有所思地抬头问我:“这东西与案子有什么关系?”   白痴!我心里暗骂她一千零一遍。   “破碎的脖子!取出的孩子!你脑袋是搪瓷造的吗?”其实我并不是个急脾气,只有面对林警官时才会偶尔变成这个样子,也许她真是我命中的冤孽?   “啊!”她大眼睛一忽闪,“我记得在杂志里看到过一种‘头颈部畸胎瘤’……”   “吁!”我赶紧打断她没边没沿的想象。   不可思议的事情是,多年来日夜接受着我这个买书成痴最终走上书贩子道路的哥哥的熏陶,林莫忘居然对书毫无兴趣,只偶尔翻翻杂志。她的解释是越厚的书吸收的辐射越多,摆在她眼前晃得头疼。据《古物溯源》考证,脑容量越小的物种面临的生存危机越显著,她这种奇葩生物大概濒临消亡了。   “我发现跟你说话得像幼儿识字卡片一样直白。”   “我发现听你说话比兔子还累!”她毫不示弱。   什么兔子?兔子为什么会累?完全不能理解。这个巨婴症患者!   “就目前掌握的案发现场情况来看,凶手很有可能是在——找东西!”   “找东西?”   “找东西。”   “从脖子里?”   “也许是嘴和喉咙。”   “哦。”   “哦什么哦!你不觉得震惊吗?”   “没什么,我只想知道从人的脖子里能找到什么?沙子吗?”   林莫忘的平淡态度让人体会不到一点名侦探的快感,好在我对她冷硬的风格早已习惯,赶紧在心里把《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里“婴儿含乳,冻蛇入窟”等几段优美辞章默念一遍,强压怒火,继续纸上谈兵。   “发报机、毒丸、舌环、金牙或者香脆的软骨,这些对凶手实现目的没有什么意义,所以要把暴力夺取内置物体的想法减去。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在寻找一件外来的物体。这件物体进入受害人的口腔后很难被咽下,否则被割开的该是他的胃。凶手不得不将卡在某处的某物取走。”   “啰唆!听不懂!究竟要找什么?”   “我不知道。”   “不知道你还减来减去?”   “应该是某件标识凶手身份的东西。”   “假设他真的不是自杀,”她对离谱的自杀假设还是念念不忘,“假设消失的A真的是凶手,那么最能代表她身份的东西应该是,嗯,代表一个空中小姐身份的东西……啊,是胸牌!”   有警官愚钝至斯,家国之不幸也。   “他吞掉的是A的胸牌!”她惊喜地大叫。   “嗯,胃口和你一样好。”   “混乱中B从A的制服上扯下了胸牌,自知危险的他一急之下就将它塞进了嘴巴,可因为S航空公司的胸牌太过方正巨大,根本无法咽下,于是A就……”   “虽不中亦不远矣。”我假模假式地鼓掌。   “可是,案卷中明明写着‘A的胸牌后来被发现握于B尸体的左手中’,难道她花了这么大力气取出胸牌不是为了隐藏身份,而是为了把它塞到B的手中表明身份?”   “如果她了解你们智商的低下程度她就不会这么做。”   “我不明白!”   “假如A是凶手,并且打算用胸牌这种把戏来传递‘她被人陷害’这种假信息,或者干脆是为了更大声地宣告她是凶手这个事实,那么选择把胸牌留在B的咽喉处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要更富有戏剧性和刺激性。”   “不明白!”   “明白点说,我觉得凶手取出的是另一件东西。”   “什么?”   “你敢听吗?”   “你敢说吗?”   “你敢听我就敢说!”   “你敢说我就敢听!”   我们俩同时住嘴。她一定和我一样想起了当年那次幼稚的“敢不敢”游戏所酿成的惨剧。即使神经粗壮如她应该也无法抹去那段灼热的记忆。   不要想下去了莫林,不要。   我们都是背负着树的孩子   它的根须扎进血脉深处   枝叶上结满了罪恶的果子   我们在记忆里惶恐地打扫   用血肉为它划一块位置   它无知无觉   瘤痂遍布   面前只有一条通向死亡的道路   我们光着脚   淌着血   背着一棵罪孽深重的   记忆之树   这首毫不起眼的小诗出自某所中学皱巴巴旧油印校刊《绿风》第二期,我无聊时背下了它。   让我感到困惑的是,自己居然隐约记得写下这首诗时手指因痛苦而颤抖的感觉。   在一份二十多年前的中学校刊上发表诗作?   那是另一个穿越了时空的我吗?   玫瑰在沉默中翩然而至,给二楼带来一阵甜香气息,不知道这味道来自她端上来的咖啡,还是她口中万年不化的棒棒糖,或是身体。   有时候她像极了插在污迹斑斑的旧书堆中的一朵玫瑰,是在这肮脏尘世间仍能保持色香味浑然一体的巨大安慰。   我知道自己总在与一些无谓的东西搏斗。她似乎也知道,并且静待我得胜而归。   “减法三:空中小姐失踪。”我放下杯子,继续说下去。   “人能够从飞行中的封闭飞机上消失吗?绝对不会。因此A的去向只有三种可能。一是她一直都在飞机上的某个秘密空间里躲藏,后来又运用某种方式混下飞机。尽管我极度怀疑你们的水准,但这种情况在严密搜索之下可能性几乎为零。”   “对,他们连起落架和行李舱都查过好几遍。”   “二是她根本就没有登机,其后出现的都是她的替身。这种假设也只是假设而已,因为替身也是人,不是充气娃娃,在后续事件中仍旧无法对活人蒸发的事件做出合理解释。剩下的可能性就是A的确曾随机飞行,但是在‘某个时间点’,她离开了。”   “可是起飞后……”林莫忘居然锁起了眉头,也许这次要开窍。   “全员到齐了是吗,有谁来证明呢?”   “可有人听到了B和A的争吵声!”   “是和‘一个女人’,在昏暗的没有邻座的后排制造和‘一个女人’的争吵,也许只需要B具备某种能力。”   “能力?”   “‘有一天我会在墨绿的丛林中间/与那残暴的飞龙作战/若侥幸割断了它的喉咙/夹着尾巴我就上天成了神仙’,这首歌在B被杀后看上去如同谶语。也许只是巧合,不过《山民歌谣集》这个本子的确存在。我手中的六册手抄本都收自大青山班家后人,尽管B只是个不成器的魔术师,但他既然会哼唱这支歌,就算不是班家的嫡传也决脱不了干系。   “而抄本《山民奇术集》丙编第四篇题为‘腹语’。据记载腹语乃是班家的家传秘术之一,书中详列了发音要点,训练过程。事实上所谓‘腹语术’就是一种锻炼舌头的方法,本质上就是一种口技。任何一个受过一定训练的腹语师即使做不到口唇不动而‘言之凿凿’,也会在拟声方面具备远超常人的能力。   “这只是一种猜测。B作为一个魔术师,应该有不少办法可以制造争吵的假象。”我喝了口正在迅速变冷的咖啡。   “假象什么的好烦!你就不能直接点说:A究竟如何从飞行中的飞机里人间蒸发的?”   “她没有从飞行中的飞机里逃离。”   “你是说她还留在飞机上?”   “她也没有留在飞机上。”   “那她就是真的人间蒸发了!”   “她随着B一起下了飞机,独自离开了而已。”   “你是说……”   “中转站,大皮箱,曾经的杂技演员。真是场蹩脚的魔术秀,却欺骗了不少傻瓜。”   “可她如果不按时返回飞机怎么可能在‘全员到齐后’准时正常起飞呢?”   “所以,有人在说谎。”   “说谎?”   “她的人已经离开,名字却像幽灵般徘徊在机舱里。有人用‘语言’充当了降灵师。”   “谁?”林莫忘的声音竟有些微颤。   “一个有资格说谎的人。”   我们同时拿起冷透的咖啡杯堵住双唇,把罕见的默契出卖给沉默。   《约伯记》有云:“我虽停住不说,忧愁就离开我吗?”   空中小姐,我的空中小姐。 第七章 酒神   13:30   我是个书贩子。   贩书人是这样一种生物,他只有安静这一种状态。   在废纸堆旁漫天的灰尘里,在垃圾场发出的腐朽味道中,在破产者和不肖儿孙们漠然目光的注视下,他安静地蹲距着,用钩铙样的手爪翻拣着黄白的字纸,按照卖相估摸着价值。   在运货卡车上,他安静地坐在打成难看包裹的书堆旁边,心如止水,没有一点拯救文化遗产或者从垃圾堆中扒出黄金的得意感觉。   回到光线昏暗的书店,他默默理书、标价、上架,再包扎、收款、找零,眼看着买书人心满意足地离开,心中有些空虚又不知该拿什么填满。也许,下一次收书的时刻很快就会到来,一切杂念都会被故纸散发出的安静味道冲散。   贩书人或许也爱书,但一个合格的书贩子绝不应该成为一个藏书家。   这段话很像是我的日记,可它们白纸黑字地印刷在《廿载毁书录》这本旧书的自序里。作者马丁是个奇怪的人,自称卖一本书瘦一两肉,并且的确一直在瘦下去,从一本精装书瘦成了一本平装书,现在已经快要变成一张传单。他就是天下书贩子的一份立体模板。   书贩子这个身份最大的好处在于有一个正当的理由逼着自己走出屋门。我原本是个轻度人群恐惧症患者,如今也不得不面对各种陌生面孔。当然我总觉得自己集多种罕见病症于一身,卖给医学院准能得个好价钱。这一切都像是《柏油麦田》故事的现实版本,书中那个妄想狂给自己强加了一百一十三种虚拟的病症,竟在时间弧线抻直的过程中一一成真。   为了收书我去过太多奇怪的地方。   这座城市从外表看上去如同海伯利安村般山海环拥、布局严整、结构清晰,居民心境开阔明净,但内里却全是《地下之王》中的环境,“无处不阴森、诡奇、腐烂”。其实简单如人体也要依靠无数组见不得人的器官时刻不停地隐秘蠕动才能维持生鲜状态,庞大如城市,其肌体运作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真正让我吃惊的事情是,在任何幽闭肮脏的角落都会遇到待售的字纸。   我去过倒闭的茶油鸭店,老板说他们出品的鸭子必须用旧纸包裹才能散发出独特的味道,为此他搞了几吨旧报纸搁在厨房。我拣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数张仅在某个特殊年份发行存世量稀少的一份“异见”刊物,还有几张试发行的地下小报创刊号和终刊号,拿到卖场都能从猎奇者手中换回成捆的票子。   我去过某帮会老巢,那地方同时也是某机关大院的“活动室”,由于新进了成套的“精品硬壳子”,便把旧存货们变卖出清。出人意料的是,那些旧书皮烂骨残,显然被许多人蘸着唾沫翻了又翻,并且读得异常认真,其中品相最惨的居然是《处世的智慧》和《被整个世界温柔相待》。经营帮会全靠残酷决断与长袖善舞,老人说“缺啥补啥”,诚非虚言。   不过我没想到有一天收书会收到眼前这个地方。   六面胡同是个地如其名的古怪所在,它的路径极尽曲折之能事,某个夹角处车子甚至无法转弯,经常看到有豪车尴尬地从进口处屁股朝后羞涩地扭动退出,犹如前朝被上司的门房挡驾夹着尾巴遁走的官员。从上空俯瞰下来,它呈一个闭合的不规则六面体形状,胡同口只有一个,既是入口又是出口。这让人在踏入时不能不想起《葫芦峪之战》中被乱石砸死在狭窄山谷中的杨大英雄,不自觉汗毛倒竖,惶然四顾,欲寻条华容小道备逃。   六面胡同只有“一号”这唯一的门牌号,因为胡同的六条斜边圈出的一座“大教堂”已经占据了整个空间。   这的确是一间大教堂般的建筑。《圣殿春秋》里有个愚公一样的家伙固执地要亲手建一座大教堂,可那是中世纪,建教堂的确可以成为保证一辈子吃喝不愁的事业。在眼下几个月就能突击建成十万人体育场的时代,估计不会再有人生出独自搞定一个这种巨型手作的野心。然而眼前这座建筑彩墙拱顶,远远望去的确像是被投掷错了地方的微缩版圣母百花大教堂。   当然一座教堂再招摇,也不会有这种装饰着霓彩灯管的花哨招牌,中午的阳光刺眼,“Dionysus”这几个巨大的字母还没有被点燃,仿佛正在滴着昨夜的陈酒。   我还是来到了这里,朝拜这整个城市的夜店之王,只为了那个女人的三个字。   “我需要。”   切,我可没那么需要。   “年轻人,跟我进来,你就到过了天堂,也进过了地狱,就在尘世得到了永久的祝福。”《特拉侃派教祖言行录》里有这么一句吟诵,估计古代的信徒们是把它当作流行歌曲来哼唱的。   进入“Dionysus”的人虽然得不到永生,但一定能大幅提高对“人间世”的认识程度。我们生活的世界不只有日光下的平静敷衍,黑暗中光怪陆离的部分有时候更接近造物诸君想要的真实。   正午。   一个灰头土脸的书贩子。   大门深锁的夜店。   斜七倒八的街巷里回响着擂鼓般的敲门声。   多么有《九州屠龙》特色的武侠场景。   应门的是个打扮中性的姑娘(或者小伙),涂着浓黑的眼圈(或是三天未睡觉),穿着打补丁的“蓝天牌”运动服(或是故意做旧的乞丐装),戴着耳钉(或是微型耳机),整个人就像一团恍惚不定的芥子气,不停地用哈欠宣告自己有毒有害的特质。   “还有八小时才开门,你找地儿等会儿吧。”   “我是来收书的。”   “我们这儿没你叔。”   “收纸做的书,不买人。我可没打算抢你们的活儿。”   “噢,收书。没这种酒。”   要是林警官在这儿,一巴掌就能让此人持续昏迷三天。   “有人托我来收一本叫《汉德大魔法全图鉴》的书。”   “魔法?贱?啊,我想起来了。‘乌鸦’昨天刚死,今天招魂的就来了!”   乌鸦?招魂?什么鬼!   她转过身去——我确定她是“她”而不是“他”的原因在于她转身甩头的动作让我看到了一截白嫩柔滑的脖子。   我像一个守旧的东洋男人那样对女人的这一部分迷恋有加。   我永远都忘不了她第一次允许我把手放在那里时触电般的感觉。   不,不,莫林,不要想起她。   短短的对话让我精疲力竭,T恤被汗水浸得精湿,癞皮狗一样趴在背上。   对一个书贩子来说,与陌生人交流危机四伏,唯有葬身书堆才能感觉安逸。   “Dionysus”的门厅极有特点。   虽然位置在屋内,但门厅的顶部竟然大半镂空,细碎的正午阳光落下,像鞭子一样抽打在我的额头上,留下斑驳的痕迹。一棵树种在厅侧,或者说屋子原本就是围着树建成,若是遇到降水丰沛的时节,雨被分割成各种形状落到地板巨大缝隙间的泥土里,混杂着一些酒精,把树根灼烧得咝咝作响,枝叶向天空逃逸。   这一段幻想居然没有出处,也许来自于未来的梦境。   无灯无酒的夜店正午本该如灵堂般死寂,可“Dionysus”的大厅里人来人往,看上去无比困倦的服务生们机械地完成着属于自己的清理任务。地上满是碎片残骸,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夹杂着恶臭的焦煳气味,古怪异常。   “蓝天牌”在吧台里翻找着什么东西,我无聊地透过杂乱的人和物件打量整个主屋。“Dionysus”的厅堂高大宽敞得过分,实在不像一个夜店的配置,倒像是为了配合它那宏大的教堂状外貌进行的过度装修。迎面墙上是一幅巨大的壁画,我虽然对艺术史之类的东西并不算关注,但大脑立即兴奋地通知我这是《酒神的狂欢》,提香名作的复制品。虽然看不出酒神在画上所处的位置,但无疑这幅亮丽又充满动感的画作出现在这样的位置极具视觉冲击力,也许会让买醉者产生一种别样的满足感。   四周墙壁上以各色线条描绘着一堆神像般的东西,与油画相对写实的风格迥异。我想起了在藏地寺庙中看到过的“乱入”佛教地盘的苯教护法。   我愣了一会儿,居然想不起它们的出处,直到瞥见酒柜里特制的酒瓶上“多格”“比巴拉贡”这些古怪的名字才忽然醒悟。这些名字和形象自己在西南边陲见到过,那些土纸印刷的神谱虽然粗糙,但却有种原始的冲击力,只是买回来之后便被压在某座书山底下再也没翻看过。边境小镇上曾经静谧的夜已经淹没在酒吧的喧闹声中,这些神魔移驾到此倒也没什么不妥。   大厅在白天显得极为混乱,厅中有数根手腕粗细的柱子顶天立地,被装扮成树干模样,向四周伸展开许多高高低低的“枝杈”,每个上面都搁置着样貌不同、大小不一的广口玻璃罐子。靠近屋顶的那些遮盖在四五米高空的灰尘蛛网中,只有爬上梯子才能够得着。后来偶然得知其中几个盛放的东西,莫名惊骇,暗自祈祷它们最好永远不要被取下。这是个连殡仪馆都位置紧张的时代吗,要把骨灰寄存在夜店里?   娘啊,儿死后,请你把儿埋在那酒神旁,让儿的脑袋对着酒缸……   油画右下部白花花的醉酒裸女前方,靠墙摆着几只形状古怪的沙发,两个衣着单薄的女孩相当应景地胡乱盖着衣服酣睡,对四周的纷乱恍若未闻。她们雪白的大腿暴露在外,可是除了我没人有兴趣瞧上一眼。   达达在《你一生所见的事》中这样描写夜店女郎的心理:“你无法保持清白。从第一道羞怯地望着你从这道窄门走出的目光投射过来的那刻起,你就不再清白。”   我赶紧把目光挪回吧台。   长长的吧台上此刻堆满了未刷的杯子与肮脏的烟灰缸,可入夜后这里却是那些充满欲望的手指靠近女孩乳房的圣地。吧台后的角落里竖着一具逼真的骸骨,想象一下午夜时分,它穿越氤氲烟气与香艳肉体们相看两不厌的场景,“红粉骷髅”在这里居然变成了写实主义的词汇。   “蓝天牌”晃着手里的钥匙示意我跟上。   在进入地下一层的楼梯拐角处,我见到了酒神狄俄尼索斯的青铜半身像。镇店大神居然委屈地待在这里,让人稍感不快。这位集壮美与淫邪于一身的大神生平事迹庞杂怪异,令我等凡俗之辈咋舌。母亲被父亲烧死,又被父亲用大腿肉养大,下冥界,娶弃妇,造美酒,他既给人间带来丰收的喜悦,又引诱人们陷入无节制的狂欢。他的一生精彩纷呈,值回神仙剧场票价,让凡人嫉妒而惊恐。入夜后出现在这里的客人也许都有一个追随酒神的隐秘愿望:在天神雷电灼烧酒精的过程中荣归极乐。   更奇特的是神像肩头非常不协调地斜披着动物皮毛。色雷斯人在密仪中赋予酒神的正是这种披戴狐狸皮毛的形象,并且以之为“新生”的象征。一只栩栩如生的乌鸦立在皮毛上,我转身时不小心掠到了它的翅尖,它竟“呱”地叫唤一声,展翅飞去。   “主人一死,这东西也成了没有去处的孤魂野鬼。”她低声嘀咕了一句。   “它也有主人?”   “它主人也叫‘乌鸦’啊,全城数一数二的女巫。”   “死掉了?”   “可能。昨晚她‘基本消失’掉了。”   “基本消失?”   “到了。就是这一堆。”   地下一层与楼上比起来昏暗低矮,走廊的彩绘明显抄袭自庞贝神秘庄园壁画中留存下来的《狄俄尼索斯秘仪图》。有人把此图涉及少女的部分解释为高贵女子婚礼的步骤,纯属鬼扯。这里的彩绘把裸体少女受到鞭笞和折磨而发狂的形象夸张重现,作者也许是那个时代的RYONA患者。跟酒神举行婚礼?做春秋大梦去吧,她们应该只是变态者的牺牲品,密室和刑具才是她们真正的伴侣。   走廊里堆着一堆古怪的东西,大多数是纸制品,其中有不少看上去很老旧的卷轴和开本巨大的书册,也许那本《汉德大魔法全图鉴》就混在里面?   我又抬头瞅了瞅彩绘,下部被破坏掉一大块,一扇本应隐藏在画中的木质小门歪斜着倒伏在地上。屋中散发出末日的味道,黑漆漆的空气中飘着灰黑的烟尘,让人感觉像是走进了放大一百倍的炉灶里。   “发生了什么事?”   “赶快整理好你的破烂儿,算账走人!”   “啪!”一张票子拍到她手里。我倒很想复制一下“巨蛋系列”里男主角的壮举,用“折成矛尖一样的”纸币尖角戳进她的乳沟,可是一来她穿着运动服,二来她的胸口平得像被集中轰炸过的机场,只好作罢。   “干吗?”她依旧苦着一张瘦脸,捋了一下钱顺手塞进兜里。同样是纸做的玩意儿,钱币可真是疏通人心这个下水道最好的药剂。记得第一次翻看《近现代钱币全图典》时,那些老旧的钱币看上去与其他收藏品没什么区别,而看到“正在流通”部分的时候,左眼皮居然跳了一下。   “说来听听吧。”   “你好烦!我也只知道一点点。”   “说吧。”   “昨晚一点左右,上面舞池里有客人抱怨地暖过热,怀疑管道出了问题。后来有几个醉酒客人闹事,用瓶子和杂物乱丢‘酒神杖’上的罐子,高低砸碎了不少,搞得一片狼藉,维持秩序的保安和服务生上前制止,很快发展成互殴,场面十分混乱。”   “等等。‘酒神杖’是什么?”   “厅里那几棵管子掰成的假树。”   这解释真直白,完全扑灭了设计师的灵动创意。   “混乱持续了一段时间,有人喊‘着火啦’,整个大厅里一阵骚动,后来有人发现楼梯口那儿咕嘟咕嘟冒出黑烟,闻上去也有焦煳味,几个男服务生赶紧跑下来看。地下这层除了酒库就只有一间包房,长年租给‘乌鸦’,除了找她算命的很少有人专程下来。听他们说烟好像是从这门缝中飘出来的,他们用力敲门没有人理,试着推门发现被反锁,于是去找钥匙,结果发现唯一的钥匙在‘乌鸦’那里保管。后来,烟越来越浓,他们请示了主管,用力撞开了门,结果看到了惊人一幕!”   她涣散的精神变得集中,呼吸有些急促。   “看到了什么?”   “他们说当时‘乌鸦’坐在她那个宝座一样的皮椅上熊熊燃烧,像一根人体火把,根本无法向前靠近。奇怪的是,看上去她好像是从内部自己着起来的。后来我忍不住也去看了一眼,火已经熄灭,除了灭火器的泡沫和一些水渍,她竟连完整的骨架都没有留下,只余下一只手还搭在皮椅扶手上。”她边说边干呕了几声。   “警方怎么说?”   “没招惹他们。”她瞪了我一眼,“扫帚一划拉装袋子了事。反正‘乌鸦’也是个没有身份的人。这城市里有的是妖精,缺了她一个没人会过问。”   “还有吗?”   “你是警察吗?是的话我还你一半钱你快走,不是的话干完活快闪人!”   态度还挺强硬。我又扯出一张票子拍在她另一只手里。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总是不计代价,这是困扰我一辈子的大问题。时悲时喜,空想无着,总是为些与自己毫无干涉的事情耗费心力。当然这些钱都是贵妇人给的“活动经费”,来路不明,不用白不用。我看了看眼前这姑娘,估算了一下,估计信封里剩下的钱买下她整个人都绰绰有余。   “你忙去吧,我一个人待会儿。”   她冷笑了一声,收钱、转身、上楼。   我走进了“炉灶”里。 第八章 巫焚   14:15   屋里极度昏暗,我借着走廊里的微光摸到电灯开关按下。   “砰”,灯泡炸裂的声音,它大概早已被火烤成了薄脆。占卜台上倒着几根蜡烛,我掏出火机点燃它们,勉强看清了屋内的情形。   显然,惨剧发生后屋子经过简单清理,还用水冲刷过,大概是怕恶灵作祟,负责打扫的家伙搞完面子工程就先溜掉了。   一个人的生命就这样变成了一地污迹。   我居然生出一种兔死狐悲的悲怆感觉。   为了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巫。   现场显然已经清理过了,只有一些可疑的东西留在椅子上,很可能是骨头渣子。椅子被烧得面目全非,但周围的东西包括占卜台上的台布都还算完整。地面上有一堆堆看上去永远扫不干净的东西,可能是金属饰物、胶质衣料或者头发之类的残骸。它们牢牢地粘在没有冲刷干净的某种恶心的黄色黏液上。几只酒瓶倒伏在地上,分为空和半空两种。地上裸露的电线包皮断裂,露出光闪闪的铜线,尽头处连接着一只乌黑的底座,旁边滚落着一只碎裂的水晶球。   我用手拍了一下椅子。反正现场早已经面目全非,就是请来《走格子》里的神探莫菲估计也还原不出多少有用的信息。灰烬飘飞,我像个大雨天站在泥泞雪地里的人,有点肮脏的落寞。   我把手搭在椅背上,模仿着燃烧过后幸存下来的那只女人手掌的模样。掌心仍然迷走着手纹,只是再也不能用来预测命运。   当然,它主人的命运也已经没有预测的必要。   又是命案(这次倒真的像是自杀)。   又是密室。   乌鸦。   狐狸。   酒神。   火。   退出屋子前我环视了一下墙壁,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女巫的屋子里贴着诡异的壁纸,一群形貌凶恶的乌鸦盘旋其上栩栩如生,总共六只,乌黑的羽毛闪烁着金色的光泽。我刚才就试着回忆过《占卜流派考》中关于“数鸦者”的描写,现在竟找到了意义所在。数鸦者从事的是一种占卜营生,以计算一定时间内空中经行鸟类的数目为手段,本质上与骨甲占和我发明的“书占”并无不同,都是靠赋予概率和随机事件不同意义进行预测。   用乌鸦的数目玩把戏并不新鲜,《欧洲古谣》收录的一首《数鸦歌》中就有记载:   一只悲,   两只喜,   三只庆婚礼,   四只得贵子,   五银六金装兜里,   七是天机说不得,   八只上天堂,   九只下地狱,   十只留给魔鬼他自己。   这首古代歌谣有着许多版本,就脑袋检索出的这个来说,与眼前情景的契合度颇高。也许用六只乌鸦装饰墙壁就是呼应歌词中“五银六金装兜里”的语句,希望有个日进斗金的好兆头。可是刚才在雕像上明明见到了一只跟她关系密切的活鸦,“六”所带来的好兆头马上变成了“七是天机说不得”,再加上她本身就被人称为“乌鸦”,就只剩下“上天堂”的命运了。   哦,说到兔死狐悲,这场对人类来说不可思议的诡火在狐狸的世界里根本不算大事儿。《北越雪谱》里说过,夜里漫山遍野的“狐火”其实是狐狸点燃了从嘴里呼出的“天然气”,在它们眼里这种四面漏缝的房间根本算不上密室。   我不得不佩服自己鬼扯的能力,但这种莫名其妙的自觉分析行为并非全无意义,书中散乱的知识序列也许泄露着某种天机。   我蹲在走廊上深呼吸了几口相对新鲜的空气,开始干活。   所有的纸张和书籍都显得陈旧无比,犬齿状的边缘显示出它们曾经被频繁翻阅。绝大多数字纸上都留着女巫的痕迹:一方深黑色的乌鸦纹章印迹,造型奇特,眼睛巨大,很像加拿大Kwakuitl人的乌鸦面具。   乌鸦在美洲土著传说中常常扮演着慈爱而具有灵性的角色,其中最动人的当属Lenape人的传说。他们相信乌鸦曾经拥有曼妙的歌喉和七彩美羽,后来在冰雪覆盖世界之时它代表生灵向大神求助,并通过持续的高歌讨回一支由太阳点燃的火炬。虽然大雪始终未停,但众生因为火的温暖熬过了漫长的严寒,乌鸦却因此嗓子嘶哑,全身烧焦。被感动的大神给予了乌鸦不受人类统治的权力,它们的焦黑羽毛在阳光下仍能看出彩虹一般的光芒。   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时深感怪异,曾经的不祥之鸟居然成了普罗米修斯般的英雄。   而现在,真的有一只“乌鸦”被烤焦在眼前,她显然没有受到大神的眷顾。   其实对乌鸦,确切地说是渡鸦的尊崇一直延续到了现代。据《黑翼天使》记载,一六六六年那场著名的烧毁了一万三千户人家的伦敦大火之后当局无力组织人员埋葬死尸,乌鸦和渡鸦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成群结队地抢食烧焦的尸体,直到愤怒的民众联合起来捣毁鸦巢。可是后来的研究者相信,正是鸦群食尸的“壮举”避免了大瘟疫的爆发。不知道是否因为隐约察觉到这一点,英国皇室从那时起就开始派出御用的“鸦官”照料伦敦塔上的渡鸦。无论如何,他们敬畏这种动物,并且相信它们始终忠诚地护佑着翼下的王国。   乌鸦与火的关系也可以追索到极早的时间。《西山经》有载:“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   这段传说文字如今竟自应验,这场“讹火”竟然牵及自身。   大多数书籍都是外文印刷品,也有个别手写本子,以我的语言能力顶多猜猜题目的意思。哥特体,花体,加上古老的语法——要是那个语言天才还在该多好!她离开以后,许多原版书于我都变成了只能捧着发呆的天书。   停下,停。别再想她。   乌鸦这个意象在我脑中盘旋不去,检索出的条目数以千计,我被逼到头晕,任脑兄自行飞速地联系、对比、演绎。我不确定乌鸦是不是一种可以驯服并作为宠物豢养的动物,但拥有一只真实的乌鸦并且拥有“乌鸦”这个绰号对于一个女巫来说再恰当不过。在霍桑的故事集《古屋青苔》中,女巫用扫帚杆做成稻草人驱赶乌鸦,但在历史上,乌鸦的形象更多的时候却是与女巫重叠在一起。《神巫正史》中收集了诸多女巫事迹,一袭黑衣,挟带着死亡的预言而来的形象常被附会到乌鸦身上。有时乌鸦也作为女巫恶毒的仆从出现,其食腐、好斗的特性又成为被神和圣人感召的标志,使其在驱魔、生产甚至万物循环中成为无所不能的先锋。   印象极深的还有关于乌鸦固执性格的记载。   林达牧师在《偏执的自然》中记录或臆造过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妄图摘下家门口树顶上的鸦巢,由于树的高度和乌鸦的反抗一直没有成功,这竟成了他成长历程中最难以释怀的事情。他的儿子继承了他的基因也去爬高,结果却与父亲一样失败。后来他的孙子、重孙子接踵而“爬”,固执的一家人与固执的乌鸦进行了以时代为度量单位的史诗性斗争。多年以后,当外乡人来到这里提着斧子要砍倒大树造桥时,男孩的后人们披上黑衣守卫在树下,直到夜色降临。树上的乌鸦们从此飞走,一去不回。   被烧死的女巫一定也是个固执无比的人,不然为何会端坐着任烈焰吞噬?不,被焚烧的也许只是她的尸体。不知她是否读过《灰网录》,书中记载的那个星相师用跳楼自戕这种惨烈手段来证实自己做出的“本人生命将终结于某日某时”的预言。她既名“乌鸦”,也该有着异于常人的预言能力。   乌鸦与预言几乎是难以分割的配套词语,从羿射九日中残暴的三足乌形象开始,乌鸦的出现就与旱灾等恶兆难舍难分,《玛丽故事集》中的乌鸦不但知生知死,还能预言战争的结局,而《格林童话》中那三只泄露天机的渡鸦则令幼稚的故事变得意味深长。伟大思考者爱伦·坡在同样伟大的诗歌作品The Raven中选定它作为主角不但因为它能作人言,更重要的是相信它拥有预言未来的能力。   说起The Raven,诗中那只高贵的乌鸦栖在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的场景似乎与刚才我在楼梯拐角遇到的一幕相似,只是神像换成了狄俄尼索斯。乌鸦的确与酒神的形象更为亲近:同样厄运缠身,同样声名狼藉,同样威武善战,又同样被一小撮信徒敬畏和赞美。   当然乌鸦毕竟没有修炼成神,没有狄俄尼索斯那样人类几乎无法直视的身世。他妈妈的妈妈本来是火神之妻,却与战神“通奸”(这么说也不准确,神界的伦理毕竟与人世不同)生下了他妈妈,他妈妈又被火神的老爹(也就是宙斯大神)化身闪电强暴,死于非命的同时生下了他。宙斯一看这孩子既然没了娘得自己养活着啊,就把小狄俄尼索斯缝在了大腿上(真正是抱大腿出生的)。酒神凭借天生的酿酒手艺上下通吃,很快成了“天上人间”的大班主,不但玩精酿玩音乐玩到炉火纯青,性玩乐更是伴随着残虐暴力花样百出,后来一举挤入了奥林匹斯十二大主神之列,身披狐狸皮毛,管理起了“新生”等高档业务,不知此时的他是否会想起过葬身雷火的母亲。而在更古老的传说中,狄俄尼索斯的前世干脆被巨神们撕碎放在火上煮食。   联想一下,他与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或者说是姥姥的丈夫火神大人关系应该相当微妙。也许正是他的名字与雕像招惹来积攒了整个人类历史那么长时间的妒火。   翻出了几本小册子,虽然鬼画符般的文字一时无法辨识,但其中精细的插图还是让我眼前一亮。其中有一幅标注着Kaulbach的插图中,倒伏在地的狐狸虽然仍竭力睁大双眼,但显然已经浑身无力,任由从远处绞架一路觅食而来的乌鸦啄食身体。虽然图中所绘皆为动物,但却泄露出人类对死亡的本能恐惧。而另一幅铜版画上,叼着干酪的乌鸦高踞在树巅,漠然注视着树下张着嘴搔首弄姿的狐狸。我确信我找到了传说中《拉封丹寓言故事》的一个古老版本,在这里面,乌鸦靠智慧战胜了贪婪的狐狸。还有一份破旧的长卷,自右至左依次涂绘着一只狐狸状的妖怪窃走了太阳、神创造出了乌鸦、妖怪准备吞食太阳、乌鸦投入妖怪喉咙又破喉而出、妖怪死在地面而太阳照常升起。   又是狐狸,又是喉咙!   忽然很想找个人说说话,倾倒一下纷乱的想法。   我恨生命消失的感觉,更恨死得不明不白。   我心里一阵难受,猛地站起身来,结果蹲久了头晕,“咚”的一声,后背倚到了涂满色彩的墙壁上,灰尘扑簌簌掉落下来,不知是不是错觉,似乎整个走廊都晃动起来。我心念一动,掐掐眉心,转身面对着墙壁。   墙壁,本该是一堵悲哀的阻隔物,屋里的那个女人是否曾经如同漫画《魂焰》中被阻挡在叹息之墙外的主角不知火悠人一般发出绝望的嘶吼?这无意间的一撞暴露了这面墙壁的材质——竹木或是合成材料?反正不是砖石结构。仔细看去,有几道缝隙纵贯墙体,被画作掩盖着而不易发现。   然而即使四面都是纸糊的墙壁,只要没有闯入闯出的痕迹且封闭性完好,也都算是个合格的密室。昨夜的诡火没有点燃这块巨大引火物是全体在场者的运气。我总是不自觉地变身成一个自带狂热属性的解谜者,这与资深书贩子的身份完全不符。我不是警官也并非侦探,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绞尽脑汁的应该是林莫忘那样的人。也许这些年触犯了太多寄身于字纸的神灵,身边总是不停地发生着古怪的惨剧,而我永远都是一个迟到一步的打扫者,收集着可怜的真实信息碎片,努力拼出一幅幅血腥的原画。   我该如何控制上面这种念头像水母般一团团涌出脑海?   卡费尔尼科夫七十年前在《小说的秘密》中斩钉截铁地说:“小说的写作模式必须为情节服务,无意义的闲谈耗损的不止是读者的耐心,还有小说本身的生命。”这段话一直让我跃跃欲试。我很想把脑子里连续不断峰谷循环的念头全数记录下来,创造一种“最啰唆的叙述方式”,看看读者们如何在哀号声中扎进文字的海洋遭遇灭顶之灾,放过一切隐秘的精彩。其实在电影圈里有前辈做过类似的试验,他用一个个毫无必要的长镜头挑战观众的耐心,结果悲惨的票房表现让导演把卖不出去的拷贝和自己一同锁进密室,付之一炬。   我踢开一个碍事的小黑匣子,突然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摄住,仿佛有东西在拉扯脚腕。   不会是老罗吧,在这么一个女巫的灵魂和乌鸦共舞的地界冒出来跟我抢书?   我拣起黑匣子,吹掉上面的烟灰,羊皮质感的封面上列着几排阴文字母,原先的烫金烫银处历经岁月消磨,只留下浅痕。这些文字是一种古怪的哥特风印刷体,看上去颇像德文。   如果她在,再扭曲晦涩的字母也能理出个头绪吧。   我努力辨认出了类似“HAND”的字母痕迹。这的确不是一只匣子,而是一本采用皮盒盛装散页模式的书,几百年后的马克·萨波塔那本名不符实的扑克书《作品第一号》大概也受过它的启发?我随便抽出了几页,净是些矿物颜料写成的神秘符号,夹杂着大量的手势图解和迷宫似的掌纹图。难道这是类似密宗手印图鉴之类的东西,或者是《如来神掌拳谱》之类的武功秘籍?应该不会。   它的确是“乌鸦”的遗物,而我翻遍了她留下的纸堆也没找到目标,因此它也许就是我要的东西。   《汉德大魔法全图鉴》。   若无其事地收拾起盒子,塞进刚才拣出的一堆旧书和纸卷中间,用随身带着的打包带扎成捆提起来。极力压制内心情绪,永远不要像普通读者那样表现出对心仪目标的渴望和喜爱,这是一个书贩子的基本素质。   我边敲墙边慢慢向楼梯口走。   “咚,咚”,中空的墙壁。   “咚,咚”,木质的小门。   “咚,咚”,地下小屋。   “咚,咚”,反锁的屋门。   “咚,咚”,大教堂。   我想到了一种可能。   楼梯转角的酒神雕像姿势未变,乌鸦已经不知去向。   我故作轻松地把书捆往倚在吧台上打盹的“蓝天牌”手里一递,她抬起头,还是那副万年不变的乌眼圈僵面孔,下意识地伸手接过书时,整个瘦弱的身子险些被压进地板里。   姑娘啊,“最轻飘的纸张锁着最沉重的灵魂”,你一定不知道赵琳在《决死书》里用血写下的这句话,更何况这一堆纸张里夹藏着“魔法书”。魔鬼若有灵魂也应该是死沉死沉的。   她费了好大劲把书弄上吧台,随便点画了几下就报出个价格:“一千。”   她以为我是收购古董的?不过毕竟“心怀鬼胎”,所以我只动了动眉毛。   “这堆破烂最多值三百块钱!”我故意说得很大声,让周围的人听清楚。他们干起活来像僵尸,耳朵却像黑猫警长一样“竖得像天线”。   她正要张口,可一看我递过来的是齐刷刷的四张大票子,就把话咽了,接过去扔了三张进钱柜。   “能看看那些罐里装的东西吗?”我指指那些披上树皮就以为别人认不出自己的大粗管子。   “什么?二百?”她像一个聋子一样把侧脸凑过来,顺便从钱柜里拿回一张钱塞进口袋,“好吧好吧,快把这些破烂清走,当我打发要饭的了!”   这家伙,站在那儿什么都不做就从一个穷书贩子手里坑走了两张儿,难道这夜店跟诺斯费拉图有牵连?   玻璃罐子看上去又大又沉,有的装着小布包,有的盛着些奇怪的粉末,当然也有“寻常的”三眼虫标本、金兽头和肉酱之类的东西。我想伟大的准博物学家玫瑰女士要是出现在这里准会开心地研究很久。   厅里没开大灯,柱子的顶端像扎进了穹顶黑暗处的心脏里,这让人想起网络科幻名著《海滨区的柏林墙》里二百年后都城的景象,看不到任何一座标志性建筑物的顶端,你只能开着磁力车在浓雾里贴墙向上,循着楼层标记行驶。   用力细看,柱上的罐子好多已经碎裂,有的还留着半截尸体赖在搁板上。有几块搁板失掉了头顶重物的压力,便借着连在柱上的弹簧力道收回,贴在柱子侧面,看上去像《麻风病史》中那些旧照片上病人们紧贴在身侧的枯萎肢体。   “底下烧死鸟,顶上打架吵,大好观星夜,鞋飞碎罐倒。”“蓝天牌”捧着个怪东西在我身后捣鼓。   “看不出你还会作诗。”   “离地四米多高的罐子都被他们扔出的鞋子砸碎了,这玩意儿可是老板花大价钱买来的仿古物件,彻底废了。不过本来也看不出它有什么用。”   我接过来瞅了瞅,是件仿古的木制品,不算太重可也有点分量,闻上去有点幽香,看来吸收了不少空气中的酒精。整个东西分两部分,原本是一只“U”形的底座和一只“由”形的盖子组合在一起,现在已经摔成了四段。盖子四边打磨出十度左右的倾斜面,上部的斜面顶端磨出一块白色方形区域,很像开了扇小窗户。其中盖子的上下两面各有一排和一堆很具装饰性的符号,估计是某种象形文字。仔细看去,盖子和底托中部各钻有两个小孔。   这东西的模样有点眼熟。这个念头一起,“脑兄”便不安分地沸腾起来。手稿。一本附着图的稿纸,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出版社当作废纸扔掉的手稿,暂定名《古函牍图录》。作者名字,检索失败。这东西像极了其中的一幅《于阗僧人购买奴隶契约》,或许就是原物的仿品。   不过这堆信息对“蓝天牌”来说估计就像网络游戏的剧情介绍,又臭又长,毫无用处。我得吓吓她。   “这个东西叫作‘五鬼夜行符’,具体功能我就不介绍了,反正你最好把它乖乖摆回去,”我盯着她写满疑惑与惊惧的脸摇摇头,“已经晚了,晚了。”   她哗啦一下把这值“大价钱”的古董扔到了吧台底下,转身找地儿继续造梦去了。   我把假古董从吧台下摸出来继续研究。从第一眼看到它我就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吸引。我对掘金倒斗收集古董之类的事情完全没有兴趣,吸引我的是它的形状。如此熟悉,而又检索不出来源。   “呱——呱!”隐约传来乌鸦的叫声。   我不得不佩服店家的品位和顾客们的定力。   乌鸦。地下包房木质的墙壁。缝隙。   我把拼在一起的木板横转了一百八十度,用手捏着盖子底端的突起物(很可能原本就是个把手)慢慢拿起,再放回底座,再横着拉开,合上。两部分的契合度甚好,可能是一整块木头雕成。那个刺眼的白色方框由于透视的缘故显得神秘而具有联结性,有点像褚弈男在《方形地狱》中臆造出的地狱之门,那扇门在嵌套中无限延伸,连接着黑暗和光明两个世界,然而光明一侧的尽头是一个比暗黑地狱还要恐怖百倍的地方。   可以推拉的木头。有门的木头。   那种没来由的熟悉感牵引我向事实一点点逼近。   手心不停冒汗,大概很快就能掬起来洗把脸了。   林警官曾经不无轻蔑地说,像我这种全靠冥想和吃书过活的人如果跟她换换位置,肯定会被腥臭混乱的案发现场和疲累焦躁的侦破过程打垮,直接送进疯人院。我很知道自己的斤两,自己的行动力比蜗牛强不了多少,很难像她那样直接面对罪恶展开殊死肉搏,但只要我愿意,总能比别人先到达重重迷雾后的真相之地。   这段话其实借自资格极老的非著名法医老董出版的回忆录《锋利的温暖》。他的自负程度仅次于我的“脑兄”。   提书,上车,走人。像我这样顶着大太阳走出“Dionysus”的人大概十分稀罕。   遗憾的是没有遇到“饕餮”。   她不属于白天。 第九章 送书   14:45   还有一刻钟,我骑着破车拼命赶往目的地。   思维像个悠闲的贼,用偷窃来的心智在风暴中不断记录着唱片旋律。帮忙压制它的只有我的宝贝耳机。   这只从来不播放音乐的耳机已经陪伴了我好几年。   我倒不是音痴,只不过与录影机般的脑袋相比,耳朵笨拙得像两个汤勺,所有的旋律盛进去后都会被抛洒掉。我无法分辨曲子的出处,记不清歌唱者和CD的名字,更不要说什么流派水准等虚头巴脑的东西。对这一点我感到很欣慰,似乎是自己的肉体在与大脑的拉锯战中小胜了一城。   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手机里为数不多的那几个号码问出这样的问题:“莫林,那个事情写在哪本书的哪页,我死也查不着!”我通常直接挂掉,有时也会告诉他们或她们去查《人体指南》第一百四十四页。那页只有一句话:“屁的形成。”老子又不是人肉版大百科全书!   事实上,我的耳机从“那一天”起就没有传出过乐声。   我耳边全是她的呼吸,沉默如谜。   沉默如谜的呼吸。   夏天骑车是件很爽的事情,汗迎着用速度硬造出来的风,提供着虚假的清凉。   我脑袋仿佛卢米埃尔兄弟面前正在进站的火车,提供着隆隆作响的影像。   又是一个死在“密室”里的人。现实世界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密室?   林警官说过,她遇到的同类案件通常只有两种结局,一种是没什么线索直接当作自杀结案,另一种则因为影响太恶劣限时结案,侦破精英们干脆无视犯罪艺术家绞尽脑汁设计的封闭空间把戏,直接通过其他线索追索真凶。密室研究之类的事情只有小说家才有那么闲心去做。   我决定迅速地用减法理论修剪“女巫密室焚烧事件”的线索,既然已经乌七杂八地想了这么多,没有个结果实在对不住那数百万阵亡的脑细胞。   “乌鸦”之死有三种可能:自杀、意外和他杀。   周围人对她的死持一种漠视的态度。她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栖身的夜店甚至不愿意为这样一条性命的消失去惊动警方。从现场情况来看,她是具备自杀条件的,有无搏斗痕迹之类证据虽然完全无法认定,但反锁上门自己点把火自焚这种死法看上去很符合女巫身份,无疑也是最简单的解释。   同时也是最白痴的解释。   作为一个当代女巫,就算连《女巫之锤》都没读过,至少也该知道几百年来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同行们悲惨的经历。自焚把外部遭受的巨大不公转嫁为自身极端的痛苦,是一种死志极度坚定的人才会采用的自杀方式。这种方法在《斯布弗年度自杀排行榜》的致死率统计中一向稳居下游。   更何况她仅余的一只手还好好地搭在椅背上,因此最有可能是自缚或干脆自戕后再点火。且不说把自己绑起来或弄到半死后再点天灯的可行性有多高,按照尸体的焚烧程度,就是铁楼也该烧穿窟窿,费这些劲简直毫无意义,直接把满屋的引火物和地板点着就齐活儿了,更不用说还有那一整面木头墙壁助燃。   难道她不想殃及楼上的无辜?   一个拥有大善之心的、在屋里不小心把自己烧成粉末的女人?   减除掉自杀选项之后,意外死亡的可能性陡增。   现场虽然被破坏得几尽完美,但还是留下了一些“线头”。   现场残留着一截真正的线头,连接着乌黑的底座,底座上放着碎裂前神秘而不可一世的水晶球。记得在《闹剧》一书中读到过揭秘水晶球占卜的文字,虽然过分戏剧化的叙述使其可信度大打折扣,但大致能揭出一些内幕。水晶球中显示的前世今生甚至遥远地点的图像不一定虚假,但必须借助一些技术手段实现。简陋些的运用“拉洋片”技术搞点纸片魔术,高科技的甚至会引进全息摄影技术。据作者披露,几年前连获非洲和拉美数国政要青睐而敛财无数的大巫师图图·姆桑吉就花费血本打造了一套方便操控的全息水晶球操作系统,并且经常诚邀他的大小老婆们出演神仙鬼怪或者魑魅魍魉角色,真所谓“舍不得老婆套不住流氓”。   尽管如此,幻想着女巫在占卜把戏中穿帮不幸触电身亡还是不切实际的。《电工图示》里用看上去让人很开心的漫画形式展示的七十三种触电死亡场景此处都不沾边儿,更不要说触电死亡虽然惨烈,但绝不至于达到挫骨扬灰的程度。   我还注意到“乌鸦”的屋里残留着一些“科学实验”的痕迹,比如装满不同颜色液体的试管和烧杯,还有不少盒装与袋装的粉末。难道她像旧时代的炼金术士一样,被某种崭新神秘药剂的强大威力征服而甘愿献身?可惜她没有《暗裔》的主角特斯拉大神那样卓越的认知能力(遭遇的坏运气倒是类似),不幸造出了传说中的“化尸粉”,然后把自己弄没了。这显然都是臆想,但的确另有一种意外情况极符合现场状况。   啊糟糕,闯了一个红灯!   两辆车为了躲避戴着耳机闷头飞驰的我在身后“咣当”撞到一起,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又被交警找去谈心。林警官上次把我从交警队领出来的时候明确表示:以后骑自行车违反交规这种破事儿不要烦她,丢不起这个人。   我拼命骑行逃离现场时抽空回头看了看,还好,两辆车上的人都在起火爆炸前逃了出来。   自燃。   尼采这个进行性麻痹症患者说过:“被快乐烧毁的人啊,不要忘记:你——就是石头,就是沙漠,就是死……”套用在自燃现象上真是无比合适。巧合的是这句子的出处居然正是《狄俄尼索斯颂歌》。   许多年后,那本怪异的《人体指南》用了专门的一章讲述“如何自燃”。无论学界的争议有多大,人体自燃这种现象的确在历史上不止一次出现过,并且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我尽管对此深表怀疑,但却无法否认书中大量案例照片的真实性。书里还总结了人体自燃的六大特征:   一是绝大多数事件发生于室内(符合案情);   二是仅人体与邻近处被焚,周围家具物品受损轻微或无损(很符合);   三是死者的焚烧程度重于正常火灾,但即使躯干部骨头已经成灰,四肢却常常残留下来(简直是精细描绘);   四是现场地板上经常覆盖有黏稠状的黄色液体,且多有异味(大致符合);   五是在死者周围基本上能够找到引火物(现场有蜡烛);   六是在本书所做的统计中,死者百分之九十为女性,百分之七十五身材肥胖,百分之六十酗酒。死者在焚烧事件发生前大多独处了较长时间,事发后也无人听到异常呼叫或响动(perfect,严丝合缝)。   如果按照林警官们的逻辑,这个案子基本上就可以用“意外死亡,死因为人体自燃”直接结案,接下来要做的应该是寻找点燃引火物的证据,如果找不到还可以做做“静电致爆”实验,或者为了不在案卷里留下“小宇宙爆发致死”之类狗血推论而去现场抓几个因为嗑药而满眼金星的小屁孩,逼他们留下“目睹球状闪电”之类的口供。这一切就像电影《黑衣人》里专抓外星人的警察一样荒诞不经,直到后来的后来,我偶然认识了特勤三处的某人才知道,有些案子就是要靠想象力来做个了断。   回到《人体指南》。   “如何自燃”这一章提供的最靠谱知识出自一位“火葬学博士”(不知是从哪个野鸡大学买到了学位)之口。他说经过多次实验(他真的这么说了,还强调了“多次”),一具尸体要完全烧化成灰大致需要两个步骤:先是要经过一千两百摄氏度左右的猛烧,持续九十分钟,再通过九百八十摄氏度左右的“小火慢炖”约一小时,运气好的话会只剩下一些灰渣和碎骨,但完全“化粉飘空去,风吹了无痕”的结果他还没有得到过。然而就房屋火灾的统计来看,极少有超过八百摄氏度的情况出现,而且那得是能把阿房宫烧塌了的终极大火才能取得的数据。   从书上读到这些时没什么特别感想,这会结合现场状况才开始明白,“人体自燃”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发生,因为全知全能的火神需要凭借它唯一的手段惩戒某些自诩能窥破天机的人,所以女巫一直是个高危行业。然而世界是现实的,即使是神也得遵循物理定律办事,于是现场还需要出现“引火物”,顺便,还需要一个点火者。   “咣当!”   我下意识地左右看看,没发现新的交通事故,这回头顶可是绿灯。   “咣当!”   我虎躯一震,扭头一看,竟然有辆大白车用保险杠拱我车子的后轮,大概是埋怨我该走不走挡了它的道儿。我盛怒之下,还是一转车把闪开了道路——它头顶闪着红蓝相间的大灯呼啸而过。警车啊,惹不起咱躲得起。   瞅瞅打火机,还剩五分钟。它一直被一个不抽烟的人当作电子表使用,显得十分委屈。   还有两个路口,我模仿着环法大赛宣传手册封面上绿衫冲刺王的动作疯狂前行,脑袋也被刺激得风暴眼全开,太阳穴像心里暗爽的诺贝尔文学奖冷门获得者一样突突跳动。   无论“乌鸦”被烧死的场景多么玄幻,现场被清扫得多么及时,我坚信有过一个点火的人。   “乌鸦”极有可能死在起火之前,因为没有人听到惨呼之类的异响。当然她可能被堵住了嘴,但我相信活人脏器被烧爆时发出的声音也不会被完全忽略,毕竟,来到这里的人也许白日里慵懒怠钝,但黑夜里个个五感全开。“夜店是城市的抗体”,我欣赏的女作家童小菊这样说过,后来她退出作协真的开起了夜店,还做成了连锁,直到牵连进贪腐大案锒铛入狱。   如果“乌鸦”死在燃烧前,那事件就从“焚杀”转变为“焚尸”,更有利于点火者的操作。   点火的人也许就是杀人凶手。   凶手焚烧尸体并制造密室状态应该有其目的。   焚烧的目的最有可能是混淆作案时间和掩盖作案手段,但是把现场布置出人体自燃的效果既困难又无必要,并且设置出密室环境更是画蛇添足。   我该做的就是减除以上所有疑点,大胆推测真相。   人体自燃效果也许是偶然形成的。   一百多年前那个冷僻的“烛芯效应理论”(wick-effect)得到越来越多人支持的原因就是那之后对人体自燃现象并未找到更合理的解释。根据此理论,人体(或尸体)外的附着物(通常是衣服)被点燃后,皮肤很快烧焦或脱落,脂肪流出浸透衣物,如果燃烧程度和位置得当,脂肪和人体提供的其他可燃物就能够为燃烧持续地提供“燃料”,这像极了蜡烛的燃烧原理,只是灯芯与蜡块的位置反转了过来。这个理论据说已经被“尸体焚烧爱好者基金会”(什么鬼怪组织!)用扎实的试验数度证实,“Mengni网”上还有视频下载,不过估计不会有太多人乐意一直盯着一块猪肉七八个小时只为看它如何烧成炭粉。无论如何,这是一种可能性较大的解释。   继续空想。无论凶手是否目睹了这一奇景,他或她至少抱着放任整个“Dionysus”和其中所有生命体被全部烧毁的态度点燃了第一把火,那么留下这劳什子密室完全没有必要。难道他或她还指望着列入警方那个什么“废墟复原计划”中鼓捣出来的高智商杀手名录?   所以,很可能只存在反锁的门,不存在密封的空间。   这个密室,也许只是个偶然。   我的眼前闪过林莫忘富含鄙视元素的表情,她一定会说:“偶然偶然,一切都是偶然,把有用的情节全减掉,剩下的当然只是偶然!”她不知道我曾经花几周的时间把四处收集来的旧案卷材料整理分类。这些东西都被当作废纸随意处理掉,也许是积压得太久,管理档案的人觉得它们怨气太重。我从中发现,能够勉强与“密室”沾边的案件中有百分之十现场记录不详尽无法判断,百分之二十根据材料可以简单判知不存在合理的封闭空间,仅有百分之五通过侦破或犯罪嫌疑人供述获知有制造密室的故意,但绝大多数手段粗糙,不但没展现出高智商,反而成为警方破案的抓手。   剩下的百分之六十五,全都是因为“偶然”。   濒死者的本能反应、发现者的无意识行为、宠物或机械的无意识动作、调查中的臆想疏忽,甚至凶手随意而为的非常规性脱离,一切偶然都可能毁灭一个囚困在封闭空间中无助嘶吼的灵魂。   《六面体》的女主角说过一段类似绕口令的话:“我是个相信偶然的人,但我也相信偶然中的某些必然。为了印证这些偶然中的必然,我不得不寻找偶然发生的证据。讽刺的是,证据一旦偶然被找到,偶然似乎也就具备了必然的特质而不再是偶然。我的生命就禁锢在这种循环里面,得不到任何一种偶然或必然出现的怜悯。”这段无聊的自述居然看得我心惊肉跳,似乎生命被“偶然”戳破了一个窟窿,那些“必然”离我而去的东西纷纷提前逃逸。   无论如何,只差一个环节我就能说服自己的脑袋结束这场风暴。   我需要去图书馆寻找一件东西。   在此之前有件事情不得不了结。我死拼活赶,终于按时来到了冰蓝大厦楼底。   两点五十九分,从三十九层反射而下的冰蓝色光芒倾泻在我第一百次湿透的T恤上,我如果化身《特里波特哈与哈波特里特》里那只叫作波特哈里特的能作人言的深蓝色壁虎,大概就能够在一分钟之内沿着冰蓝大厦这滑不留手的外墙爬上顶层。   而现在,我和它一样,无助地呆立在城市中央,浑身湿淋淋地反射着阳光。 第十章 命案   15:05   第六感的真相是:在你漫长的一生中,总有那么几次——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有几十上百次——突然想起一个人,然后,你一抬头,他出现了;你觉得会出事,他马上死了;你感到不安,警察把你带走了。   我极度讨厌德尔维齐奥在他严肃无比的著作《铁根》中夹入这么一段轻飘飘的叙述。在第六感这件事情上,我不相信书本,因为我本身就是个“感应力”极强的人,用《枪挑双林》中的灵力分类法,大概能算上“四段通透体”。   许多年前,不,没有那么久,只是刚消失的这几年对我来说显得有些过于漫长,重说。   几年前,一个拨错的电话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动听声音,不是玫瑰那种甜到腻的软语,而是一种没有任何故作的羞涩姿态,却能挑拨你产生一切能够产生的冲动,想要把身体上所有能够突起的部分塑造成矛和盾去保护她的声音。   于是我开始给她打电话,每天一次,说了些什么全都忘记了,反正清纯呆滞中二病泛滥。直到某个风雨之夜,我扣掉电话后忽然想起家里有一台样式很古老的收音机,从十几年前把它的旋钮拧坏掉的那天起,我就再也没听过广播,可那天忽然很想修好它。我满头大汗地盖上盖子,满怀希望地旋转着黑色的旋钮,却发现从左到右再从右到左,就只能收到一个频道,里面直播的是我最讨厌的枕边夜话类节目。   就在我懊恼地准备关机时,她熟悉的声音竟出现在节目里。她说她是个普通听众,从没想过要拨打热线,但是她实在不愿意找一个秘密树洞埋葬自己的情感。她说与外表的过度坚强相反,她是个被保护欲望强烈的女人。可由于某些原因,她讨厌像狗一样凑上前的男人,他们的形象和声音总让她有种被蛇缠绕的恶心错觉。她甚至开始讨厌打电话,讨厌有人打电话给她。可是后来,拨打一个不得不打的电话号码时,她误拨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他开始天天给她打电话。她竟然没有拒绝这种明目张胆的勾引。她需要这种幼稚的安慰。   我抱着老旧的收音机双手发抖。那时还在读书的小林莫忘以为我触电了,用扫帚猛砍我的双手才把它们和心爱的收音机分开。我没感觉到疼,只是在心里重复着:她说她知道,她说她需要。   后来,就像《拉斯普金童话》中的所有篇章的结尾那样,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只是童话里的“永远”被替换成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她消失了。   我记得我提醒过自己不要再想起她。   她活着也许永不再相见,她死了也会有别人替我在她坟上跳舞。   我抹了一把汗泪交错的脸,戴上手套,从包中取出有百分之九十五可能是《汉德大魔法全图鉴》的小黑匣子,抱在怀里冲向冰蓝大厦。   我不知道自己干吗这么拼命,只不过晚了五分钟而已。   新问题出现了:冰蓝大厦真的就像《比蓝天还蓝的天》里那片瓦蓝瓦蓝的冰镜湖,冻得结实,没有一丝裂缝。   换句话说,我找不到入口。   第六感。我像误闯所多玛的孩子,预感到大地会隆隆开裂,灭顶之灾即将降临。   此刻我该做什么,该想什么?   《未来万年生存指南》中说:“绝境中不寄望逃生而是无意义地回想同类形象才是人与其他物种最明显的区别。”当然,书中提及的那些活在五位数公元年份里的人类早已习惯了面对绝境,那个一切崩坏的未来中,每天遇到的死亡威胁比去厕所的需求还要多。   空中小姐,我的空中小姐。   我好想在你身穿青磁色制服的时候体验一下拥抱的感觉。单纯的、温软的拥抱。糟糕,那个空中小姐的旧案我还没给林莫忘一个答复。   其实我也在等待着那个人的回复。   那只是个必然的填空题而已,填或者不填,真相都已经埋在我心里。我可能会说出来,也可能沉默,但始终抱着一丝希望,那个无法回避的结局不会到来。   说到底那只是一起陈年旧案而已,为什么不能只当作一卷发霉纸片上的故事随意读一下作罢?   为什么会被林莫忘这个小妮子牵着鼻子走?   为什么这一整天都在不停地念叨我的警察妹妹?   罪恶的脑兄总是不能忘记必须忘记的事情。   她十六岁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主动牵过她的手。   记得她长着修长指头的小手冰凉冰凉,即使疯上一整个下午也暖不过来。   我们一起躺在凉席上,她像个男孩子一样四仰八叉地睡着,而我学着图书上妈妈们的样子把她的手像宝宝的小脚丫一样笼在怀里。   我看着她长长的睫毛,看着她小褂下微微凸出的胸脯,还有修长洁白的大腿——那时,她的个子就已经追上我了。   我勃起了。   确切地说,我抱着妹妹的小手,勃起了。   原罪是什么东西我说不清楚,反正自那天起,我背负上了一个龟壳般的负担,柔软的身子锁在里面,等待着有那么一天,被人翻转冲天,肆意凌辱。   我没有疏远任何人,只是不会再主动做一些事情。我开始囚禁大脑的某些部分,分割掉某些欲望,即使那些欲望本应属于每个正常的男人。我不确定会不会有一天伤害到身边的人,而事实上,身边的确一直有人受到伤害。   我读了一本犯罪小说《上弦月》,主角是一个在每个月特定时刻持续进行犯罪的连环杀手,他被作者赐予了“伏击者”的光环,他的犯罪对象是身怀六甲的孕妇,理由居然只是因为上弦月那类似隆起肚皮外廓的形状让他回想起沐浴在月光下身怀有孕的母亲最后时刻的侧影,那之后她就被一名当年的“伏击者”残忍杀害了。诡异的是母亲死亡带来的痛苦居然使他继承了杀人者的犯罪特征。   刚读完的那几天我处于恍惚状态,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具有这种杀手潜质,或者身体里潜伏着什么变态人格,一到深夜便会瞒着我苏醒,去寻找猎物。然而我一直没找到证据。我肯定没法爬上飞机行凶再消失,也没有能够进入“Dionysus”地下的VIP卡片。   其实我心里清楚,这种自虐式的疑惑只是一种压抑感的释放,也许与性有关,也许进一步涉及爱情或者其他更不着边际的东西。但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大人们总说我有梦游症。招惹一个患梦游症的人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其实他们极有可能只是想通过惊吓让我老实待在屋里,大人的逻辑总是很古怪。然而后来,他们为了渲染气氛给我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次在书本里遇到这个奇妙的开头我都有种重症肌无力的感觉。故事概括起来只有几句话:一个考察团在极北方遇险,活下来的只有S和M两个人,无粮无水,只有一支猎枪和一台坏掉的发报机。某次S持枪出去觅食归来,发现M坐在拆卸开的发报机前,上前一推,已经生气全无。S郁闷地在雪地里挖了个浅坑埋葬了M。第二天一觉醒来,S惊恐地发现M的尸体坐在老位置,发报机又被卸开。如此循环了几日(讲述者顺便摆出M的各种姿态一次次重复前面的情节),冻饿交加的S在极度惊恐下用最后两发子弹轰烂了M和自己的脑袋。   事情的答案就是S恐有重度的梦游症,睡着后连挖尸扛尸摆尸这种大动作都毫不自知。其实在这个故事里,因为亲历者已经死绝,所谓真实情况,只能源自现场发现者的推断,这使讲述者强调故事的真实性显得无比荒谬,但那时候,它的确吓到了我,而且至少造成了两个深远影响:一是睡眠变得极浅,而且开始做各种各样的怪梦;二是开始迷恋上通过纯粹的思考消灭恐惧,探求事件真相。   后来的后来,我在一本蓝岛市出版的旧杂志《庸俗故事》(多有勇气的名字,可惜只出版了两期就停刊了)当中读到了这个故事的繁体竖排进化版,可怜的S最后没有死,而且成功地修好了发报机,召唤来了救援队伍,只是人们发现他时他正脱掉裤子趴在M僵硬发绿的尸体上哧哧怪笑。伟大的改编啊,作者“黄面人”也不知是哪位CULT大师青涩时期的化名。   哦,天马行空的想象结束了,重要的事情还没完成。   我完全找不到进入冰蓝大厦的门路。   奇迹发生了。   在我超强第六感的辐射下,大地隆隆开裂,一身警服的林莫忘如漫画中的超级英雄PP般缓缓升起。   我陶醉在动漫风格的幻想中,林莫忘却已经从地下扶梯上三两下蹦到地面,冲着我跑过来——怎么说呢,像一只穿着警服的美貌而凶悍的流氓兔。她的几个同事见状也散开队伍向我冲来,边跑边摸腰,直到她感觉情况不对勉强喊了一声“哥”,那老几位才明白我不是什么犯罪嫌疑人,忙尴尬地散开,各自土遁而去。   “刚念完咒语你就出现了。”我甩甩头忘掉刚才关于她的种种幻想,以《繁花大战》中繁星守卫全力迎战花星女战争贩子的心态主动出击。   “你的鼻子真是比老二还灵!”   “你敢骂我?”   “骂你?”   “你一个姑娘家居然老二老二地叫唤,真是没脸没皮!”   “怎么了,我天天叫它啊!它虽然丑点,皮有点松有点黑,可够倔够硬,我喜欢!”   “你……”   我正要背过气去,忽见一只大号警犬绝尘而来,立起来扑在林警官大腿上叫了几声又一溜烟儿跑走。我明白自己想歪了。   “它叫老二?”   “是啊,它虽然丑可比你靠谱多了!”   “你居然把我跟狗相比!”   “你可比不上它!”   “少贫嘴,说正经的。你怎么会在这儿?”   “正要问你。”她的笑容一敛,我这才发现她嘴里调笑不停,脸色却不太好看。   “刚要完人命,奔下一个现场作案去!”我被她的态度搞得很是不爽,顺口胡诌了一句。   “你是不是刚到?”她脸色一变。   “废话,没看见这一头汗!”   “戴着手套干吗?”   “给顶楼的人送书怕弄脏了。靠,你这是在审犯人吗?”我一怒之下冒出了脏字。   “不,现阶段你顶多算犯罪嫌疑人!你真没进过楼?”   “没找着门!”   她扑哧一笑,还蛮好看。像她这样能把警服穿出性感架势的女警大概不会太多,《逮捕令》里有过两个。当然,脱下制服以后派头堪比男流氓的女警更少。   “唯一的入口设在地下一层,人员进出全靠地下扶梯。我怀疑大楼的设计公司是阎王爷家开的!”她对自己这个比喻似乎挺得意,马尾巴一晃一晃闪着金光,“可是——谁给你做证?”   这厮脸变得比川剧里还要快。   “证明?”我心里有气,不自觉地提高了声调,“五个路口外的两辆报废车车主,两个路口外没追上我的一辆‘110’,整条香洲路上的交警和摄像头都能做证!还要不要更多?”   “嗯嗯,所以说你比老二……”   “林莫忘你有完没完!”   她的脸色缓和下来。这姑娘永远都是个绷不住的主儿,所有事情都写在脸上。   “有事没有?没事让开,我迟到很久了!”我边说边朝地下扶梯口走去。   “你刚才说‘命案’?”她摸着下巴问我。   “是!”   “你怎么知道?”   “我刚从现场过来!”   “现场?”   “‘Dionysus’,一个女巫被烧成壮骨粉了。”   “哦,不是说这儿啊。”   “怎么,难道你不知道?”   “你要去三十九楼送书是吧?”   “你怎么知道?”   “甭费劲了,那里现在只有一堆的同事和一具尸体。”   “尸体?”   “正主都在负一层接受盘问。”   电梯飞快上升,几分钟后,我们来到冰蓝大厦顶层。   林莫忘胡乱给我找了件肮脏的白大褂披上,再挂上吊牌,看上去很像医学院诈尸的人体标本。好在现场一片忙乱,没人有功夫搭理我。   我脖子上“狗牌”的权限虽然没法进入陈尸现场,但即使站在隔离带外也能看清情况,因为尸体就“堆”在大厦顶部的玻璃花房中央。   不得不说,这几年虽然随着林警官经历过不少血腥案件,但纸上谈兵占绝大多数,实地见识现场的次数有限,像眼前这般诡异的还是头一次遇到。虽然隔开了一大段距离,并且站在上风头,我还是有点克制不住呕吐的欲望。   占地二百平方米左右的花木丛在午后暖阳下慵懒地招摇,地面上躺着一具披着印有巨大手纹图案长袍的肉体。我实在不愿意把“它”称之为人。一个人想要拥有如此肥大的身躯,恐怕只有《1989》里那些为了适应异星风俗而把自己填塞成“豕人”的家伙才有这个毅力做到。但就像书中幸存的人们悲哀地发现自己的体形已经挤不进宇宙飞船一样,这具肉体恐怕也无法完整离开这个鲜花盛开的死亡之地了,因为“它”看上去血肉模糊,就像一只从Pont Alexandre III扔到塞纳河游船甲板上的巨大肉夹馍。   “简单地说,就像你看到的,这个目测至少有四百多斤的雄猪摔死在这间一百二十平的阳光大花房中央。幸运的是没怎么压到花花草草。”   “这么形容受害人,你算哪门子警察啊!”   “少废话!你有什么看法?”   “不叫哥就算了,起码也带个请字!”   “请——往边挪挪再说话,别挡着法医大叔的道!”   “你……我的看法是,他骑在屋中间那个十米高的梯子上收花生时被热带大苍蝇撞了一下腰眼掉下来摔死了。”   “少瞎扯!”   “那就按自杀结案呗,你们最擅长干这个。”   她似乎没听出我话中的讽刺味道:“自杀?从一个胖子进出困难、统共六米高的花房里摔出这种跳崖一样的肉酱效果?而且,喉咙被割开的大口子几乎能塞进一本《大渡海》!”   她用力拍拍脑袋继续说下去:“补充几点边角信息。这间花房是全封闭透明玻璃结构,体积大约为2010cm×600cm×600cm,顶部有300cm高的尖顶,仅开一扇50cm×140cm的小门,四面墙上共安装七扇40cm×60cm的不相连小窗,屋顶两侧各开有一个40cm×40cm的小天窗。所有门窗均为推拉式。”   “这么大的花房就开这么小的几个洞?”这古怪的造型让我无厘头地想象出一个肥胖的俄国大妈形象,还穿着透明材料做的连衣裙。呕。   “也许是保温加防盗的需要吧。平常只有大厦物业部的几个人出入,因为没什么珍稀花木,所以门窗无锁。”   “变态的设计!所以说——这根本不是个密室?”   “你先仔细听着!法医根据尸况初步判断为坠亡,死亡时间不长,六到八小时之间。”   “我就说跟那梯子有关!”   “可法医还下了另一个判断,”她吸了一大口气,“摔成他那个样子,至少得来一次一百米以上的自由坠落!”   “一百米?”   “至少一百米。所以尸体很有可能被移动过,但迹象并不明显,并且不能排除花房即为第一现场的可能,因为摔碎的脑浆子像豆腐渣一样,都溅到花瓣上了。”她这一句话就把鲜花和豆腐脑这两样美好的事物糟蹋了个彻底。   “移尸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吧。”   “关键是他这两米以上的身高加上浑身肥膘,摔散了架都有四百斤开外,那几扇门窗的规格对他来说就像小人国制品,剁成三截都塞不进去!连尸检也得就地进行,不然只好把受害人大卸八块运出去。”   “你的意思是……对这具过分庞大的尸体来说,这其实是个四面透风的密室?”   “少胡编技术性词汇!这回我一定要比你先搞清楚真相!”   “有点意思。对了问个事儿,你管上面这些都叫‘边角信息’?”   “差不多。”   “被你们抓到的凶手真是太不幸了,IQ没有超过六十的吧?”   有人叫了林莫忘一声,我赶紧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他是谁?”   “‘密纹会’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正在核实,不过楼里的人都称呼他‘教祖’。”   教祖?我想起了一系列由邪教炮制的灾难性事件,难道他是在研制全植物环保型毒气时不幸丧命的?   无论如何,这起“四面透风密室高空坠亡事件”还是相当古怪有趣的,赚大了。   从大厦的地底出口“升”出来,有一种侥幸从地狱逃脱的感觉,真难为楼里的员工们,下班时一定像尤丽黛丝(Eurydice)那样不敢回头也不敢作声。话说回来,尤丽黛丝的老公俄耳甫斯作为阿波罗和缪斯的儿子,对老婆的忠诚度之高连冥王都被感动,搁现在肯定是选秀进三甲,相亲灯全留。但在《诸神本原》中,他居然连孤独终老的结局都没捞到,而是由于拒绝参加狂女们组织的酒神趴踢而被大卸八块,再撕成肉末四处抛洒,只剩下头和肝脏随波漂流,一直漂到了小岛Lesbos,于是那里就沾足了光,成为情诗之乡。不过岛上的居民——尤其是女居民似乎浪漫得不是那么彻底,在数年前的一场讼案中,这些“勒斯波斯人”居然为了与女同群体争夺“lesbian”这个词的使用权而唇枪舌剑,全无乃祖以竖琴声打动审判者的文艺范儿。   酒神,狂女,碎尸,拉拉。   记忆碎片一相逢,便胜却跑路无数。   撤离前林莫忘没再理我,也许是因为从我嘴里没得到任何对破案有用的东西。我明明只是个局外人,她怎么可以对一个观众提如此苛刻的要求?不过她对我一贯如此,爱不起来又撕扯不开。大概她也明白,我们两个的制造材料终究有所不同。   我看着一缕发丝贴在她晒成浅棕色的俏脸上,看着她在盛夏的阳光下因疲劳而微微蜷曲的高挑身影,默默地在心里哼着很恶俗的歌词儿,“你究竟有几个大现场,为何每个现场都让你憔悴”。   她把我比作警犬也许只是个玩笑,可心底还是暗生落寞。其实我该安心才对,因为很少有哪个女孩会对自己的宠物有什么性希冀。不,莫林,你在想些什么?这样下去,心头那个不愿放弃的据点一定会被《最后的渴望》里“那片黑到无比纯净的失望”攻破啊!   我下意识地抱紧黑色小匣子。   书没有按计划送出。她不在楼里。   这座大厦已经变成了惨剧上演的舞台,消失的她到底是受到惊吓逃走的观众,还是隐身后台暗笑的导演? 第十一章 图纸   16:30   “哭过、笑过、沉默过、狂舞过、安睡过、死过,再原地复活。”苍井满在《月之滩》中描述她失去童贞那夜的句子简洁而矫情,不过直接挪用过来形容我与中央图书馆的深厚交情倒显得颇合时宜。   它是我最宽厚的情人,最广阔的发泄场和最美艳的自慰对象。   曾经有那么一阵,我无钱买书,就天天赖在中央图书馆不走,从两小时到八小时,最终是二十四小时,当然那是在跟珍妮混熟了之后。确切地说,是她收留了我。   我无家可归的日子里,那个名义上的宿舍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那时的我与现在多么不同,从字纸里吸取的汁液越多就越渴望回归现实,驻留现实太久又希望埋身文字世界永不出来,整日在一个墨比乌斯圈般的循环状态里打转。我常常铺张报纸在图书馆门口睡觉,天气总是那么暖和,而帐篷太过奢侈。   珍妮其实也是个无家可归的人,不然也不会选择这份能为老无所依的家伙提供免费食宿的图书管理员工作。她那些日子一直盯着我,一手端着咖啡,一手摸着警铃,随时提防着门口这个熟睡的男人从梦中暴起化身为劫书大盗。   偷书,别傻了。尹君子在《书非窃不能偷也》中结合自身经历全面回顾了偷书贼的历史,最终却不得不叹息,以后纸本书籍的生存空间已经很狭窄,窃书这个吃力不讨好的行当大概会直接消亡。试想当一切杂页残篇都进入了博物馆被奉为拱璧,珍本无从下手,那些比煎饼还贱的书偷来也只能卖废纸。雀门老荣一行里的这群“不能算偷”的偷儿们不得不纷纷改行,玫瑰那种改邪不归正,还跟书赖在一起的家伙该算是特例。最有意思的是,书店开张这些年来,有统计的丢失最多的书居然是一本叫作《防骗指南》的小册子,看来连窃书这种风雅的行当也已经彻底被实用主义者糟蹋。   某个大雨天,珍妮偷偷打开了图书馆侧门,放我进去。   多明盖兹在《纸房子》里说过:“当我遍肏群书的时候,要是连个痕迹都没留下,简直毫无高潮可言。”   我们俩就在书堆中间度过了高潮迭起的“初夜”。   在那些巨大而冰冷的滑轨书架中间,准确地寻找到监控死角对坐一夜无疑是件幸福的事情,尽管有毛毯没枕头,有热饮没热吻。我们说了好些话,不像是热恋中的对口相声,而像是两出戏剧搅和到同一个舞台上演出,两个含情脉脉的主角倾倒着对方理解不了也无须理解的感情,架子上质地松软的旧书们是唯一的观众,它们吸饱了两个人的窃窃私语而变得与众不同,也许它们承载的文字篇章也会被偷偷篡改,只有当下个借阅者来临时才匆匆恢复原状。   我们经历了很多个同样的夜晚,却始终没有靠得比一本《124百科全书目录》的厚度更近。我甚至摸不清她的模样和年龄,她总是戴着巨大的黑超(说起来我认识的女人中爱戴黑超的几乎能组成一个特警队,不知道她们的动机何在,反正不是羞于见人。这些戴黑超的女人哪个不自诩貌美如花?)和各种各样显然不能用来阻挡感冒病毒的花口罩。她解释说她有严重的过敏症,花粉、灰尘、油漆、芒果、鱼鳞、孜然、板凳等都是过敏源(板凳过敏是什么鬼),所以在图书馆里只能以这副嘴脸见人。我觉得这只是个托词。   我曾经问她:“你是Shaka吗?”   她说:“不,是Marin。”   我们两个拊掌大笑。   自从“莫须有”开张,我的个体放逐生涯结束,就不再去中央图书馆过夜了。   珍妮倒是一直待在那里,还多了几个轮班的小妹。   有几次我去找资料,总感觉有目光死死地盯在背上,猛回头,全是陌生的读者。万人如海一身藏。她一定隐身在人堆里,像一个幽灵般游荡。活人扮鬼要蒙头盖面,而她却只需把伪装消除,我就不再认得。如果我固执地一个个求证“你是不是珍妮”,估计不久就会成为“图书馆搭讪男”之类的都市怪谈主角出现在《庸俗故事》这种格调高远的杂志上。   说起来,有一两个月没见到她了。   上次她戴着黑超捂着口罩围着纱巾举着莱卡一路拍进店里,把见多识广的玫瑰震住还是我生日那天。我们俩从相识那年就展开了一场古怪的较量,互赠的礼物一定要具备让对方无法琢磨出材质的奇特属性。她上次送我的是一幅康定斯基风格的小小沙画,我左看右看没看出什么古怪,她捧起来自言自语地哼哼:“蜗牛蜗牛,你为他流水流到枯干,他却不肯将你的蕊儿探!”   用蜗牛爬行的黏液当胶水作画,这种鬼主意很符合她的风格!她哼的那句艳词儿我倒是看到过,《续思无邪六十三种曲子》里的,跟这幅可能载满了雌雄同体小东西粪便和精液的画作挺相称。   而我最得意的礼物是那年送她的一只“白刺猬”,她在听说那件小东西是我用骨胶和着积攒了一年多的指甲残骸做成的时候捂着口罩绝尘而去。不过后来我还是在她桌上看到了它,大概是看中了它的防身功能。   纵横的黏液和成团的指甲,都像是一种追忆逝水年华的另类隐喻。   “喂!”我猛拍一下桌子,珍妮从巨大的人体画册后抬起头来,还是那副扮相。她今天戴的是雪白底子带暗花的小口罩,应该表示心情不好不坏,对日子的平淡稍有不满。   “稀客!”稍显低沉的声音,听不出久别重逢该有的热情。   “帮个忙。”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就熟悉到了省略称呼的地步。   “你直接走进去就可以,不用登记手续卡片,你知道的。”她的话虽夹枪带棒,但也许是呼出的湿气陡然增加的缘故,口罩上的暗花淡到几乎看不清楚。   “那里,我进不去。”   “哦?还有你莫大店主进不去的地方?”   “你也进不去。”   “那请回呗!”她扬扬下巴,岁月的重量压出的几道横纹估计更让男人心荡。不是有人唱过嘛,“三十岁的女人比二十岁的女人单纯”。男人,我从没有听他说起过她的男人,得空我得统计一下认识多少罹患男人缺失症的女病号,让玫瑰开个班给她们补补课。   “姐姐!”   称谓的杀伤力在《杀戮时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只有那个大声叫“妈”的孩子在屠刀下幸运存活。当然,有一些字眼对我来说始终是一个禁区,有的人也并不喜欢自己被冠以如此苍老的称呼。   不管怎么说,珍妮终于高抬贵手,拨了一个电话,拟了一张表格,盖了一方印章,领来一串钥匙。   “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永远有官僚存在,他们是权力滥用的根源,也是扼制权力无限膨胀的必须。他们是一群多余而合理的存在。”我很喜欢冯二的这段话,出自他用手机写下的《无政府主义者的沉默》。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都会在掌权者的权力臆想中覆雨翻云。   几十分钟之后,我终于走进了这座图书馆中的“血与蜜之地”。   中央图书馆总共有十个书库,以天干命名,自“甲”库进入后呈顺时针环型排列,分别是“乙库”“丙库”“丁库”“戊库”“己库”“庚库”“辛库”“壬库”“癸库”,“癸库”与“甲库”相接,二者为厚墙壁所隔,仅余左右二门相通。其中甲乙二库库门未锁,而壬癸二库间的门只有最高权限的馆长可以打开。   各库依序存留着古籍善本或者有纪念意义的各类字纸,以“癸库”所存最为珍罕,普通读者基本上仅能借阅到甲乙二库的书籍资料,且不得带出书库中心阅读区域,后续几库只有保管人员和持有批文的专家学者才能够进入。   我完全没有寻幽探秘的野心,《伟大藏书》的主角菲利浦的结局让我心悸。他费尽心机把一册馆藏孤本据为己有之后竟在贪欲的报应下与图书馆一同被焚成灰烬。有此前车之辙,我只能断了伸手的念头。   我的目标是专藏与本城历史有关资料的“庚库”。   可是珍妮居然痛快地打开了七道库门。这可不像一个老图书管理员的作风。脑兄又活跃起来,主动提醒我《旧纸王》中的老汉斯就是个图书管理员,他在那个疯狂年代打开了自己藏书仓库的大门,坐上高高的精装书山,眼望着如潮水般涌来的拾荒者和造纸厂员工,用颤抖的手点燃了书和自己。那只是一部抄袭赫拉巴尔作品的伪作。伪作有没有被记忆和流传的价值?也许人类写下的一切作品都只是从脑海中提取造物主预置成品的伪作而已。   果然还是“那件事情”。   她给我看过夹在“她爷爷”的唯一遗物一本旧书里的破烂字条,我一直把它嵌在脑袋里,那上面的文字毫无意义却隐现天机,我像一个自己设局自己推演的算命瞎子一样任它在脑海里盘旋往复,却始终不得要领。她果然是个聪明人,不说要我做什么,只把库房门敞开。她知道我的好奇心会强迫自己把“那件事情”查证清楚。   在此之前,先做正事。   我来“庚库”的直接目的是找一张图纸。   “Dionysus”,大教堂一般的“Dionysus”。   我记得在某份小报上读到过一个叫作《建筑在号叫》的连载栏目,每期一篇小文章,介绍本城一处有故事的老建筑,配上一张手绘的速写。我很喜欢这种形式。木石不言,它们终究有一天会迎来倒塌或拆除的结局,有人替它们记录下经历过的事情,多好。   有那么一期文字介绍过六面胡同一号,但是四分之三的篇幅都用来形容它那拉风的外观,涉及历史的文字只有“殖民时代总督授意建成”等几句,语焉不详,估计作者也苦于资料的缺乏而只得敷衍。   他一定没进过庚库。   十几排巨大的滑轨式书架上各种书籍、地图、纸片有序排列,古旧的颜色衬着银白色的格子,仿佛替这个城市吐纳着几个世纪的历史。   凭借对于字纸的极度敏感,我仅用了半个多小时就捋清了六面胡同一号的沿革史:   目前,“Dionysus”,全城最大的夜店。   十年前,南区少年宫。   二十五年前,南区菜店。   五十年前,南区革委会。   六十七年前,商用,兰德咖啡馆与阿龙照相馆合租。   七十年前,民居,地下组织秘密聚会场所。   九十七年前,国际海员俱乐部。   一百零九年前,仓库。   一百一十一年前,总督行馆。   一百一十二年前,外籍总督拟建教堂(未果)。   教堂——仓库——地下组织——革委会——少年宫——夜店。   我凝视着纸上短小如诗歌一般的六面胡同发展史,还真有种观看完蹩脚史诗电影般的澎湃感。一团乱麻。   冷静,冷静下来一项项剪除无用的信息。   教堂、行馆和革委会时期只有一些旁枝末节的材料,连图像资料都完全缺失,更不要说结构图之类的东西。民居、菜店和少年宫时期倒是留有照片,不过几乎破败到看不出它的教堂底子,倒更像一只六面透风的破石头灯笼。俱乐部与咖啡照相馆倒有些材料留下,那可以说是这座房子的黄金时代,踏足过这个城市的名流大多要在那里留下点痕迹,有意思的是,历史上竟有几位大咖在六面胡同一号附近死于非命,有宴会上被毒杀的,有滚落石阶摔断了脖子的,有罹患PTSD之类跳窗自尽的,加上前几天被焚化的“乌鸦”,足够八卦杂志做一期凶宅专题了。   线索太多就等于没有线索。我锁定的突破口是仓库时期。   遍查材料发现,关于六面胡同一号从行馆变为仓库的资料完全缺失,只在翻阅那一时期的报纸《绿岛日讯》时发现了几个寻找失踪人口的启事,失踪的地点与当时的地图相比对,都离六面胡同不远。不过我需要的那张图纸依然毫无头绪。   虽然仓库的建设初衷与使用者记载缺失,却弄清了执意要建大教堂未果的外籍总督的大致经历。他因具有外交官与著名科学家的双重身份而名噪一时,行馆中常有各色名流出没,久而久之成了“城市客厅”。战败前几个月他在一起爆炸事故中受伤而回国医治,此后再无消息。巧合的是该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地点恰恰是已从行馆改造为仓库的六面胡同一号。几年后经过重新装修(这是我的推测),该处才以国际海员俱乐部的面貌重新开放。   我想到一种可能,起身走向书架最为杂乱的角落。   对于收藏家们来说,这里可能异宝纷呈,但对于一个国立图书馆来说,这些作废的契约、过期的债券、入土之人的结婚证书无异于增加保管负担的废纸。那些浩繁的书籍档案都缺乏人手整理,遑论这些东西。   这些行将朽灭的字纸不是蝴蝶也不是雪片,多少人的一生就压扁在这一片片黑黄色的纸张中,寂寞地栖居在图书馆深处。我放任这种悲凉感在心中积累,很想学着《死在图书馆》里陈某的样子,向珍妮要一张这里的平面图,用红笔勾画清楚,一、三、五,这几个区域的书,留给来生的自己。   按摩大师刘处女在她的自传性著作《双飞》中说过,她按摩技术的飞跃是在遇到一个叫作九天玄女的半人半仙的师傅之后,学会了“以指御气”的功夫,又练至“以气驭指”的境界,她的右手食指变得极为灵动,遇到人身上病变的部位就能自动做出反应。如果把人体替换为字纸,那我的手指也具有大师级的敏感度,在遇到目标时会自动生发出一种触电的感觉。不知道这是异能还是心理暗示的结果,反正它不同于隔盒认字的魔术。这种现象的发生一定与我对书籍和字纸的熟悉程度有关,近万册的内容,十几万种书籍信息,全都堆积在脑袋里。   游走在资料中的手指一阵酥麻,一只极度老旧的灰紫色大信封被我拣选出来。   哗啦,东西倒满了一桌,房契、剪报、写满化学公式的小本子,由于年代久远而让人担心它们随时都有可能化为齑粉。我突然明白,想象中的巨大蓝色图纸事实上并不存在,眼前这本酷似达·芬奇手稿一样的小本子(写满了天书一样难以辨识的字符)就是答案。   一个熟悉的,大教堂一般的,“Dionysus”的轮廓。   图案很清晰,对于建筑和工程一知半解的我也能很容易地理解绘制者的意图。他用了一种对待发动机或者自行车轮轴的态度把整个“Dionysus”解构为一部机械,为它安插上各种现实的或幻想中的部件,其中对我来说唯一有作用的,就是那几根贯穿剖面图上下两层的粗大纵轴。它们被设计成一种类似嵌套管材的结构,只要在上层扳动机关,内轴就会沿着预置管道插入地下一层的推拉式活动墙壁当中,起到一种连接与固定的作用。   这是多么诡异的设计:原本可以随意出入的下层推拉式墙壁居然可以从楼上封锁,如果有人被封闭于下层,除了等待上层机关的再次扳动似乎别无脱逃的办法。这让我想起伟大的老游戏《Braid》中某个关卡的设计,你可以通过操纵过去时间段中的自己和当下的自己进行配合,完成触动机关和到达位置的动作。但现实世界中没人能够操纵时间和影子,因此即使眼下那里只有一堵不算坚实的木墙,但“乌鸦”仍被封锁在内,扮演了人体焰火。   这种设计的意义何在一时无法揣摩。大泽秋棠认为“无意义”对于推理小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当读者熬过几百页晕头涨脑的诡异阅读历程后,发现答案居然是“人生无法解释”,作者的推理小说家生涯基本上就可以结束了,当然也许还可以转到“迟钝派”或者“底层现代主义”这些流派去试一下永远与畅销绝缘的纯文学。   这段话其实狗屁不通。   他如果多翻翻旧笔记旧档案和旧日记,就会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无意义和无法解释之事。为了在早市上与鱼贩子吵了一架炸掉半个学校有什么意义?为了报复前男友割掉跟他同名同姓之人的生殖器有什么意义?为了一针管液体被十几个男人钉死在冬夜的肮脏公园里有什么意义?人生不能完全空置,但生命需要虚无做衬底。   这些手绘的图稿已经解答了最后的疑惑。我合上小本子,准备清理一下“乌鸦”事件的所有事实。不安分的脑袋一阵痉挛,它检索出了一点东西。   刚才回想起的游戏《Braid》成功迷醉了我好久,它具有一种无休止的循环特性,并且提供一些蛛丝马迹让人相信它与某些“大事件”有着密切的联系。   Now we are all sons of bitches.   行馆,仓库。   我快速翻查着刚刚清理过一遍的资料。   战争,失踪者。   找到了一张还算清晰的照片。当时总督可能正在行馆举办舞会,旁人都在举杯欢庆,只有她的夫人(从位置上看去应该是这样)没有应和,脸上似乎挂着礼节性的僵硬笑容。   棱角分明的美丽面庞,熟悉的模样。《大审判》书前附录的战犯庭审实录照片中,只有一张高贵而冷酷的脸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那种事不关己般的表情和冷漠的笑容,让人产生她与法官调换了位置的错觉。现在,这两张拥有相似表情的脸重合了。   作为驻外高官的妻子,她最引人注目的成就竟是以化学家身份搞清了多种有毒气体混合后的性状。她的丈夫虽然在科学界名声甚隆,但许多成就的取得事实上完全依托于妻子的实验结果。《大审判》中记载的审判过程不详不尽,关于她受审的原因只模糊地提及一句“非人道的人体实验”。   行馆,仓库。战争,失踪者。地下密室,人体实验。   看似无聊的巧合勾引着诡异的想象,我几乎想要放弃这张思维拼图。   我坚信“乌鸦”的死并非自戕,然而“密室”也许并非凶手所设,而是一直存在着。如果冤魂真的存在,那么百年之前,那个地下室里发生的恐怖事情让它们无处可去,直到通灵的“乌鸦”到来。它们附身其上,把她变成了同类。   饥饿感终于将烧煳的脑袋解救出来,晚餐是不是该回家去吃? 第十二章 天干   17:55   啪!一份驴肉火烧被拍在我眼前。   “这就是姐姐你的品味?”我对端着咖啡来回溜达的珍妮说。   “垫垫肚子,别饿坏了。”   我很好奇她如何能够不摘掉口罩就把咖啡喝光。这真是一个充斥着异能者的世界。   “我要回家去吃!”   “别傻了。”她鬓角发丝微微拂动。   “这属于非法拘禁!”我边啃驴肉火烧边说。不过这火烧当真好吃,焦香软嫩混合着汁水进入口腔,一股原生的满足感直冲大脑,怪不得史上最长的网络探案小说《搜查令》连载了一千七百多章,女主角一直坚持在各种肮脏的现场大嚼这玩意儿。不舍得吐啊。   那年被她“收留”进来后吃的第一顿饭,就是这驴肉火烧。   她还是不说话,朝着库门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她的手生得很美并且“表情丰富”,让人联想起各种宝相庄严的菩萨,要是能开坛做个“教母”,教些大手印之类的二把刀秘技,愚民效果一定不错。   “有进展吗?”她打断了我的臆想。   “‘那件事’啊?还真有,就是还没机会告诉你。”   “你这是要表白吗?”她憋着笑说。   “把我要的给我!”   “流氓!”她笑着给了我一张中央图书馆的平面图。   足够了。   珍妮曾经隐约说起过她死赖在这里不走的原因。   她唯一的亲人外公临死前留下一本破书叫作《渊海子平》,大致讲些算命理论之类深不可测的东西。书中夹着一张比书还破烂的字条,上面写着这样几组文字:   三十八三七十三 三十十十五七八 七八十五七八 七八七七八十   甲丙壬戊乙甲丙 己戊癸辛辛己壬 庚丁戊戊壬癸   庚乙癸癸庚戊   据说他死前默然不语,只是用手顺时针画了好些个圈。我把这场景跟范进老爷子死前一幕结合起来,黑色幽默感浓重。她不知道外公的具体意指,只知道除了破书,他的确给她留了一些东西,就存放在图书馆的某处。   从图书馆里寻找东西无异于大海捞针,一张支票或者一个存折夹进几百万藏书中的某一本可能比锁进银行保险柜还要安全。至于为什么要把他的遗物藏在图书馆,对于一个从建馆起就一直在这里工作到死都未曾离开的老馆员来说,可能这就是最自然的选择。   我曾经试着用多年来收集到的各种解密方法冲击纸条上这几组文字,却完全不得要领,直到把它们与那本破烂的《渊海子平》关联起来,才真的有了一点发现。   《渊海子平》号称算命界的祖宗书,其实就是虚托了鬼谷子、徐子平等这些传说中大牛人的名号,系统地整理了纳音论命、财官格局等几种算法,据传为宋代徐大升所编。不过在图书馆里找到的这本从破烂程度看倒像是从唐朝就被卦师揣在袖子里一路用过来的。   我找到了纸条上那一堆杂乱无章数字的出处。   《渊海子平》中有一大段叫作“天干地支暗藏总诀”的东西,具体内容是:   立春念三丙火用,馀日甲木旺提纲。   惊蛰乙木未用事;春分乙未正相当。   清明乙木十日管,后来八日癸水洋;   谷雨前三戊土盛,其中土旺要消详。   立夏又伏戊土取;小满过午丙火光。   芒种己土相当好,中停七日土高张;   夏至阴生阳极利,丙丁火旺有土张。   小暑十日丁火旺,后来三日乙木芳,   己土三日威风盛;大暑己土十日黄。   立秋十日壬水涨;处暑十五庚金良。   白露七日庚金旺,八日辛兮祇独行。   寒露七日辛金管,八日丁火又水降;   霜降己土十五日,其中杂气取无妨。   立冬七日癸水旺,壬水八日更流忙;   小雪七日壬水急,八日甲木又芬芳。   大雪七日壬水管;冬至癸水更潺汪。   小寒七日癸水养,八日辛金丑库藏;   大寒十日己土胜,术者精研仔细详。   这一大段文字看上去含义丰富又意指不明,好在这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我惊奇地发觉字条上的那一排数字居然全部出现在这段文字当中,而且排序完全相同!   这倒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发现,毕竟这本书并不稀罕。作为馆员整天跟书泡在一起的珍妮居然连这一点都参详不出来,可见她脑袋里装了太多虚幻的东西,归纳演绎普遍联系这些事情于她重如李元霸的双锤,难以驾驭。   也难怪她总用驴肉火烧贿赂我,原来是想借用“脑兄”。   可是对于如何进一步破解纸条的具体含义,连“脑兄”也找不到头绪。   直到今天,她把所有库门打开的那刻。   多识字、乱翻书的坏处是精力分散,难成大器,而好处是能够把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到一起。   拿着中央图书馆的平面图,我惊奇地发现书库部分的文字和排列方式是如此熟悉。   “甲库”“乙库”……“癸库”,然后又是“甲库”。   我曾经在算命的假道士那里收来了一箱符箓图卷,其中的一张“天干手诀图”上“十天干”在手指关节上的排列方式居然与书库的位置完全一致。怪不得整个中央图书馆的外观如此古怪,原来它看上去颇像一只大香炉。   我叼着火烧开始了疯狂的计算,感觉头皮咝咝作响。珍妮端着咖啡在一边静坐,事不关己地品尝着人体艺术画册上古铜色肉体的美好味道。   不去管她。大胆推测一下:纸条上的两排四组文字与“天干地支暗藏总诀”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用总诀中含有数字的句子中干支字样与第二排文字相对应,与书中相同的仅有四句,恰好一组一句,分别是:   谷雨前三戊土盛   己土三日威风盛   八日丁火又水降   小寒七日癸水养   而珍妮外公死前顺时针画圈的行为被我武断地认定为一种暗示性的动作,是解开“密码信息”的关键。   “臆想是种植真相的温床”,《广场》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一句。   我开始把这种臆想落实在推理过程中。   要搞清一本书在书库中的位置,最简单的步骤是:确定书库名,弄清所处排数或列数,锁定具体书架,找到所处位置。这是《图书馆攻略》中总结出的“四步寻书法”,我原本对其嗤之以鼻,没想到这会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用这四个步骤去对应被选出来的四句诗,还真的得到了具体线索。这本撰者不详的图书馆指南难道正是珍妮外公他老人家所编?   “谷雨前三戊土盛”,对应的应该是“戊”和“三”。“戊”自然是指“戊库”,那么“三”呢?   画圈,顺时针。   根据密码学的惯例,移动解谜时应当将起点包含进去。这个惯例其实无处可考,完全来自我自负的推断。其实在法律条文当中,倒是常有起始日被刨除的情形。这就是一场赌博,在寻幽探密中你赌错了方向就可能终其一生得不到结果,而在事关生死的事情上仍然如此豪赌,结局也许逃不过一死。不久后,一个女人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自平面图上的“戊库”顺时针转动,目标直指目前我们所处的“庚库”。好省力,连跑路都免掉了。专藏本城各种新旧资料的“庚库”显得最为杂乱无章,也最像是适合藏宝的地方。   继续破解第二句“己土三日威风盛”。   库名既已定下,似乎不必再纠缠于书库的位置,而应该回到天干本身。   画圈,顺时针。   按照这一“死规则”和我自定的“包含自身”的规则,“己”的位置恰在“庚”之前相邻的一位,也就是“倒二”。   再退回“四步寻书法”的第二步“确定所处排数或列数”,目标应该在“庚库”的“倒数第二排”(因为列是无所谓倒正的)。   是不是有点太过顺利了?   我捏着一堆纸片站起身,走向倒数第二排书柜群。   珍妮也跟着晃过来,不冷不热地问了句:“想到什么了?”   我顾不得跟她闲扯,低头紧盯着手里的东西,边思索下一步的选择边敷衍她:“你见过边卖力表演边揭穿自己诡计的魔术师吗?”   “哦?可你是魔术师吗?”   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还未了结的旧案子。魔术师之死。   “不,我是只老狐狸。”   依照前面的推理法则,接下来最后两句“八日丁火又水降”和“小寒七日癸水养”分别表示正数第四个柜(因为“丁”顺移三位是“庚”)和正数第八排架子(因为“癸”顺移七位是“庚”)。   也就是说,珍妮外公留下的东西就在——“庚库”倒数第二排柜群正数第四个柜的正数第八排架子上。   余下唯一的问题就是——她要找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我们立在目标书架之前,仿佛两个人分别穿越了层层幻境,终于在最后的屏障叹息之墙前相遇。   “就这些吗?我从头开始仔细查找吧,估计几天就能摸出头绪。”   她还真是个对书十分不敏感的人,除了人体画册。   “可能不需要了。”我死死地盯着手中的平面图。   “为什么?”   “这一架上的旧书旧纸看似凌乱,其实大都关于已经被拆除多年的老城墙,从建制、形貌到拆除的历史无所不收,专家看到一定会说上几段‘消失的城墙借文字复生’之类无聊的话。”   “这和要找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你当然可以一页一页去搜寻你外公留下的那张‘无限透支额度钻石卡’,但我只听到他在隔空吆喝着‘墙’。”   “你听到?”   “城墙。这里,整个中央图书馆书库,厚度抵得上城墙的墙壁,从图上看只有这里。”   还未等我的手指向平面图上“甲库”与“癸库”之间的空白位置,珍妮手中的咖啡杯咣当落地。她转身猛地跑起来,扎得松松垮垮的卷发扬在空中。我目送她穿过“辛库”消失在“壬库”尽头。我从未见过移动如此迅捷的女人,仿佛一部节奏迟缓的电影突然以倍速播放,搅得人目眩神迷。   我决定端坐在“庚库”里等她,因为她没有壬癸两库间那第八道门的钥匙,自然进不了“癸库”,也靠近不了那面墙壁。然而数分钟过去,她依然全无声息,我起身沿着她跑过的线路穿过“辛库”和“壬库”,来到库门紧锁的“癸库”前。   没有人。她消失了。   几分钟后,当珍妮突然出现在我背后时,我才发现自己同时犯下两大错误:   第一,她靠近那堵墙壁不必非得进入深锁的“癸库”,墙的另一面就是随意出入的“甲库”。   第二,她根本没有“消失”,而只是在“癸库”待了一会儿后通过未锁的通道进入了书库的中央大厅,再从大厅进入“丙库”经“乙库”绕回“甲库”,而我居然傻到认为她只能原路返回来到我面前(这种很难了解真实意图的结构设计在后来的“中央图书馆杀人案件”中倒是被发挥到了极致)。   “如果人世间只有顺时针和逆时针两种选择,生活会变得很简单。可惜我们拥有太多可以到达目的地的方法,于是迷失在纵横交错的捷径里。”桐岛寿棺在《如蜘蛛飞行》序言里的话一针见血。   “找到了吗?”   “找什么?”   “我也不知道。”   “莫林。”   “哎?”她从来没有叫我名字的习惯,这应该是头一回。   “你真的相信这么多年以来,这些书柜、书架和书都没有挪动过位置?”   “我手脚儿不知高下,身肢儿没处顿放,空教我腹热肠慌。”   我很想哼出《救孝子》里的这一句。   时间总是喜欢把纸上谈兵的家伙玩弄于股掌。   “也许……”   “也许,这些年来, 八_零_电_子_书_w_ w_w_._t_x_t 8_0_8_0_. c_o_m 真的没有人愿意像你这样,认真地整理它们一次。”   她笑着递过一本快要散架的册子。这大概就是她外公留下的那本《渊海子平》,居然比馆藏的这本还要破烂三分,怪不得她轻易不拿出来翻看。   “我实在看不来这些竖排繁写的旧书,不如你帮我收着。”   我本想说这可是老爷子的唯一遗物哪能说散就散,何况里面还藏着宝贝,可手却不自觉地翻到了“天干地支暗藏总诀”那几页。   对文字的敏感让我迅速产生了不适。   我抓过馆藏的另外那个版本对照了一下,居然真的发现了四处不同:   “其中火旺要消详”中的“火”原为“土”;   “或停七日土高张”中的“或”原为“中”;   “处暑十五庚水良”中的“水”原为“金”;   “八日辛金丑库放”中的“放”原为“藏”。   火——或——水——放,没什么意义。   珍妮俯身看着我在纸上涂着这些看上去全无意义的文字组合。   土——中——金——藏。   土中金藏?   外公留下谜题的答案难道如此直白?一个油尽灯枯的老人在临死前居然留下一个包含了至繁和至简推理过程的双面谜题,确实让人惊叹,然而却没有什么意义。当然,也许一切都是巧合,包括他在空中画的那些圆圈,也许只是告诉外孙女有生之年要多圈下几个靠谱男人?   我感到有一双晶亮的眼睛盯着我,猛抬头时,珍妮已经背转过身,墨镜和口罩都扔在了桌上。   “你要去哪儿?”   “去我来的地方。”   “你……从哪来?”   “从我来的地方来。”   “哎?子宫?没人回得去啊!”我嬉皮笑脸地悄悄逼近她,想窥探一下“假面”之下她的真正样子。   “我得了绝症。”她语气似乎不同于平常的直率。   “啊?”我想说这台词儿编得太烂了,从刚会上网那年小说的男女主角就不这么对话了。   “他们说,如果我离过敏源远些,最长只能活三十年。”她幽幽地说。   “三十年?”那叫什么绝症,开玩笑吧。   “那时我忽然发现,每个人都是把无法医治的病症压在心底的病人。”   “心病?”我笑着走上前去。   “算了,再见吧。”   “再见?”   “也许。”   我呆呆看着她向来路走去,回过神来之后紧跑几步,却只见长长的走廊空荡寂寥。这次,她是真的消失在了空气里。   也许她施了某种法术,让我得上了时序混乱症,就像《红楼梦》里的男男女女,有的在加速朽烂,有的却永远如玉初琢。   在这个天空冷成一片青磁色的孤绝夏日傍晚,有什么不会发生呢?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中央图书馆里见到珍妮。 第十三章 魔术   19:50   “一寸一寸,退向生活最后的山谷。”诗人戈麦在《岁末十四行(二)》的最后一句中,用伪装成逃避的坚毅态度预告了一种圆满的结局,他因死亡而永远年轻。   这句诗挺适合我的大妹妹林莫失。   我通常不把“妹妹”这个称号与她的名字联系起来,因为相较于那个嘴巴和身手上从不示弱,但内心其实对我无限依赖的林莫忘,林莫失更像是手机里一个符号学上的存在。   我们很少碰面,日常联络的内容基本上是我请求她在某事上帮忙,而她则像游戏里的赏金猎人一样根据事情的难易程度列出报酬,通常是刀枪剑戟之类凶猛的装备,偶尔也列出一张长长的书单。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前者,更符合她大侠附体的本性。   我对她总是培养不出家人的感觉,我们的接触仿佛军团司令与雇佣军队长,出生入死并肩作战后就要结清账目,抹着匕首上的鲜血提醒彼此只是互相利用的关系。   她对所谓的家庭有着属于自己的恐惧与阴影,我了解。   我总是自以为从书中了解了所有事情,所以经常在现实世界中有口难言。   林莫失就是个“退向生活最后山谷”的人,她拥有着正常的美貌,非正常的“全金属外壳”,还有着一个BKP记者的身份,常常主动将自己置于死地。   边骑车往家狂奔边盯着手机屏幕按键盘的确是项高难度作业。   可我实在是急于知道结果,只好一次次在路口的电子眼监视下表演卓越的单手盲骑技能。也许在技术方面一直持极端保守主义态度的我也该换一只有语音识别功能的手机了。   林莫失:@莫林 我已按你提供的汇款地址找到H村。   2分钟前 来自XXX微博 转发|收藏|评论   评论|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莫林 找到“老情人”没有?(2分钟前)   林莫失 她的“双胞胎姐姐”称她已经失踪十年,并称谢谢 @老罗 坚持寄钱过来。(2分钟前)   莫林 老罗人都死了就别@他了!哦,不要告诉她老罗死了。(2分钟前)   林莫失 她姐姐自称是“没有身份的人”。(2分钟前)   莫林 她一个人住在村里?(2分钟前)   林莫失 她和瘫痪在床的 @高爷爷 同住。(2分钟前)   莫林 瘫痪在床也用微博? @高爷爷 是谁?好耳熟……(1分钟前)   林莫失 我问她要了一个故事。(1分钟前)   莫林 关于“她妹妹”的?(1分钟前)   林莫失 是。(1分钟前)   莫林 她肯说?(1分钟前)   林莫失 我自有办法。(1分钟前)   莫林 传到我手机上。这次要什么?(1分钟前)   林莫失 装备。(30秒前)   莫林 说!(30秒前)   林莫失 Chris Reeve KATHATHU(20秒前)   莫林 @林莫失 太狠了!(20秒前)   林莫失 那个过年再说。@South Ord——M4000 High Yield Lock Pick Set吧,我那套丢了。(10秒前)   莫林 好。记录传来!(5秒前)   一份无头无尾的口述整理文字   林莫失手机录入   发生了“那件事”以后,我和黛就离开了杂技团。   我们没有钱,没有住处,每天都心惊胆战浑浑噩噩的,只有浑身的老伤和被糟蹋过的身子带来的疼痛感觉最为真实。这种不知年月纯混日子的生活不知道过了多久。   后来,Ban居然重新出现在我们眼前。黛始终不理他,甚至不愿意与他碰面,而我试着向他提出一些生活上的要求,他都一一满足了。他没有为“那件事”开口道过歉,我也没有再提。大家心照不宣。   只是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独特味道让我在恍惚中一次次回到那天,失去意识之前的最后记忆就是这种味道。我不记得究竟有几只雄性生物猥琐地趴在我身上,也不记得喝下了迷药还是毒酒,但忘不了的就只有这种味道。嗅觉的记忆持久得可怕。   我把这味道和Ban联系在一起,不管他愿不愿意,我的身体自发地愿意。我注定不是个纯洁的女人,一些杂乱的回想就能让身体发生变化,而这种味道就像是效果猛烈的催化剂,我没法不喜欢它。   带着橘子花香气的南方男孩。忘了从什么地方得来的这个说法,但我很愿意用它来形容我的男人。Ban是我的男人,自从他占有我的那天,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就都全都寄存在他山一样的身体里面。   不过我和黛相处时从来不敢提起他的名字,“那件事”对我来说只是死心塌地随他而去的引子,可对她来说却是一场人生惨剧。我常常看到她独自一人坐在窗台上抽烟,眼里的火焰比烟头烧得还要猛烈。   其实我的文字能力也不错,小时候还曾经做过作家梦,后来双亲亡故被送到杂技团也就把笔纸扔下了。如果真的有地狱,那段练功的日子大概很接近那个地方,那种筋断骨折般的痛苦你们没经历过,没法了解。幸好我和黛对待自己从来都足够心狠,这才坚持着活到今天。   人生像个很深的罐子,不可能全被苦水盛满。   我和黛这两个无依无靠的苦命孩子居然也迎来了一个小小的春天。我们误打误撞去参加了S航空公司在T市举办的招聘会,经过层层选拔,居然双双被录用为空乘人员。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可能也得感谢从小以来的肢体训练,虽然内伤无数,但我们拥有相似的修长柔软的身体和高挑的身材,加上精心修饰后从舞台下方看上去很完美的皮肤,在严苛的选拔中竟然脱颖而出。   我们抱在一起流下了眼泪,然后奔去街边吃了一顿奢侈的火锅。我们穿上领到的浅色制服在镜前站到深夜。我们第一次飞上云端。我们领到第一笔在当时看来如同天文数字的薪水。我们就像两个从来没有被生活严刑拷打过的女孩。我们好像摸到了幸福生活的尾巴。   我买了人生中第一部 手机,并且很快学会了用它给Ban发短信。那时他的魔术表演事业稍有起色,终日忙着在全国巡回演出。后来我才知道,他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个垫场的小角色,因为身强力壮还经常被大咖们当作牛马一样使唤,在寒冷的室外布景,独自搬动沉重的道具,冒充无知的观众,甚至在别人的演出中扮演不会说话的尸体。   我和黛干得不错,工作都进入了正轨。我们始终未曾分开,一起享受着交班后身着制服在街上行走的短暂时间里四周艳羡的目光。我没有搬出去住,Ban回来的时候极少,这城市的旅馆又多到吓人,没有必要像蜗牛般背上一座沉重的水泥壳一样的房子。   Ban虽然不说,但他眼中却十分明显地流露出抑郁和消沉的情绪。他一向是个不怎么会掩饰自己的人,这也许是他成不了一流魔术师的原因所在。在极少数心情好的时候,他曾经即兴表演过一些他家传的魔术和其他技巧,那些场景让人觉得这世上真的有神魔存在,可是他的观众却只有我一个人。这世界上也许没有一座能让你随心所欲发挥才能的舞台,即使你是一个魔术师。   其实我的男人对我并不太好,更多的时候我像是他泄欲和泄愤的工具。我们总是聚少离多,而在有限的同居日子里他总是把我弄得伤痕累累。好在我们总是聚少离多。是啊,聚少离多。   不过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像一只水母一样倔强地生存,却没本事改变水流的方向,只能随波旅行。水母一样的女人,多好的比喻,这是黛指着她吐出的一片好看的云朵状烟圈对我说起的。   那时我已经认识黛十年之久,几乎超过半生的时间了。她是个漂亮、开朗、极有主见、善于表达的女人。但是从“那件事”之后,她变了。大多数时间里,她像戴着人皮面具一样喜怒不形于色,她的冷静几乎要升级为冷酷,每件事情都算计得极其清楚,从来不随意表露真实想法。我们的关系仍旧很好,只是交谈少了许多,也再回不到小时候做游戏般互相抚摸的美好时光中去。那时候对刚刚发育的少女身体充满好奇和欲望,现在只剩下具皮囊而已。那时我们是喜欢彼此的,后来,我不确定了。   黛的这种变化看上去对她自身倒是有益无害。做了几年之后,我已经是个业务精熟的合格空姐,而她虽然年龄小些,倒已经升为了乘务长。我一点也不嫉妒,她得到的东西是我努力也无法获得的,她失去的某些东西我们倒是共同失去着。   有一天Ban回来找到我,表情异乎寻常地兴奋。   他说他想到了一个如同世界知名的大魔术师令火车凭空消失一般宏大的真人魔术秀,具体细节很多,但核心就是策划一场从飞行中的飞机上脱逃的表演,机上的乘务员和乘客——也许还有警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当现实版的观众。他相信这个魔术如果完成,肯定会产生轰动效应,他在魔术界的地位必然一跃千里,大红大紫。他的脸因兴奋而涨得通红,我接不上什么话,只有听他解析具体行动步骤。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扮演“脱逃者”的不是他,而是身为空中小姐的我。   他的计划其实很简单:买断当天客舱的最后一排座位作为“舞台”,他作为普通乘客假意与我争吵引起机上人员的注意,并顺便表露出魔术师身份。在经停中转站全体下机等候时,他拖延到最后下机并再次与我发生争吵,同时将作为道具的大皮箱打开,其中物品虽多但其实空间很大,我利用曾经在杂技团练就的软功迅速团身藏匿其中,由其携带下机。我自中转站出箱,换下制服离开,他携空箱重新登机。此时需要作为乘务长的黛掩藏我未登机的事实,她负责清点人数,应当容易配合着做到,而忙碌着的其他人不会注意到每个同事的去向。飞机重新起飞后由黛佩戴我的胸牌为某些乘客提供服务,由于灯光昏暗身形相似,再加以适当的掩饰或化妆,应该很容易混淆。接下来他运用他的腹语术在后舱再模拟一场与我的争吵,然后留下我的制服。采取适当的方式使我的“失踪”引起机上人员的注意,最好能够惊动警方。在落地后这个“空中消失事件”必然成为头条话题,他再择机向媒体表明这次飞行失踪事件其实只是个魔术表演。代价当然会有一些,比如被警方拘禁个几天,但与取得的轰动效应相比,这点牺牲可以忽略不计。   我听着这个幼稚到难以置信的计划,渐渐明白了成功与否的关键其实只有一点,就是黛是否能够配合。从另一种角度来讲,这也是她的一场魔术秀。这场秀的顺利进行虽对Ban有着很大好处,但黛如果被人识破,说不定要丢掉饭碗。更何况,Ban当年策划的“那件事”是她一生也愈合不了的巨大伤痕,她不去找他寻仇已经是种巨大的克制,要她配合计划那是万不可能。   我把这种担心对Ban说了,他的脸上忽然闪过一种淫邪的表情。他给我展示了一些扫描在电脑中的照片,我从场景和拍摄时间隐约能看出是“那件事”发生的晚上所拍,我和黛被摆出种种不堪入目的姿态,从各个角度“留念”。隔着屏幕我几乎能听到拍摄者们疯狂的淫笑声。我猛关掉屏幕,捂住眼睛。为什么我爱他他却这样对我?如果当时我就看到这些照片,会不会也有勇气像黛一样,不再饶恕这个伤害过我的男人?可能还是不会。我大概天生就是一个离开男人没法独活的女人,哪怕自己只被他当作牛马骑在身下,也愿意盲目相信性与爱必然相互关联。   Ban兴奋地一罐接一罐喝着冰啤酒,我在一边默默相陪,咽下去的泪水和啤酒一样凉,一样苦。   Ban和黛的重逢只持续了短短几分钟。我坐在屋外,没有听到预期中的争吵。黛默默走出,没有表情。Ban说早就知道她是个通情达理的女人,虽然肉体关系不再,但她一样可以作为伟大魔术师的助手而流芳百世。   我注意到黛听到“肉体”这个词时浑身一震,嘴角挂着冰冷的微笑。我心中一凛,她怒极时就是这个表情。我走过去想拉住她的手,却被她用力甩开。她用中指扶扶眼镜,主动要求Ban把整个计划完整详细地告诉她,她同意配合。   就这样,我忐忑地迎来了宿命中的那一天。   黛一如往常与我同去上班,她换了一个清爽的新发型和一副新眼镜,更显得楚楚动人,只是变得更加沉默。其实她要伪装成我真的不难,因为很少有人看到过她摘下眼镜的模样,而我们俩的眉眼本来就有几分相似,化妆后更难分辨。   事情发生那天的情况你应该了解过了,不得不说那时的飞行管理制度还是有一定的漏洞,S公司又一向主打环境宽松和亲和力的宣传牌,各个环节能省则省,有些制度贯彻得并不太严格,我居然真的被Ban顺利地用箱子“提”到了陌生的城市。在黑暗的箱子里,我回想自己的一生,从母亲黑暗的子宫到这个同样黑暗的狭窄空间,我居然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箱女”。   重见光明脱下制服后,Ban对我说,你很快就用不到这个了,你会作为我的黄金美女搭档出现在各种舞台上耀眼的灯光下。我感觉自己像在梦里游泳,有些窒息。“快来接我!”我只说了这四个字他就转身离开。   我按照计划离开中转机场来到了H村老家,把自己弄成村姑模样,对村里的老人们报上另一个名字。他们都知道这个名字,它属于我的双胞胎姐姐,但他们不知道二十年前离开村子后的不久,她和我的父母就共同消失于一场意外。没有人去办任何手续,严格来讲,我以她的身份生存下去不会存在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一个女人想延缓衰老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想要扮老扮丑却有着各种简便的方法。我住进高爷爷家后来过无数人,有他的各路关系人马,还有各种打探消息的别有用心之人,但无论如何,没有人把现在的我与那个穿着青磁色制服曲线玲珑的空中小姐等同起来。唯一令我困惑的是,Ban一直没有消息。这个魔术秀需要潜伏几个月才公布结果吗?这可不符合他计划的初衷啊。   我等得心焦,直到半年后忍不住潜回一趟T城才打听到了让我震惊的消息。他永远不会再来接我返回阳光下了。   我变得出奇地安静,就仿佛下半生时间已经浓缩成水流淌过脑髓。我没有拿走电脑、手机等一切旧物,只买了高爷爷要的厨具和食材,坐上叮叮当当的长途汽车回到了H村。   接下来的十年间,我在烟熏火燎的厨房中寻找着慰藉。高爷爷始终不承认我是他的女徒弟,因为他的手艺传男不传女。他也不愿认我做干女儿之类。我们彼此都不问问题。   我只给某个人写过一封信,我知道他嘴上不说,心里一直记挂着我。过去那些Ban不在的日子我常到他的小书店里看书,只看不买,可他从来没有赶我走。我写给他的那封信里没有文字,只有我的一张旧照片和一张缺了一角的五分钱纸币。几个月以后,开始有钱汇过来。他是个聪明人,不会来找我,但明白了我的意思。一个半毛钱都没有的女人正在无耻地向他乞讨。   就是这样。   这些记忆还活着,我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林莫失发来的口述记录到此结束。   其实我讨厌用如此高级的手机(居然还能上网收发微博!玫瑰第一次教我用时可把我唬得不轻),不过手里这部是林莫失大小姐上次提供消息后索取的报酬。她要了一对功能强大的情侣手机,把女生喜爱的瘦长款回赠给了我,她拿了另一部又厚又大的,说是关键时刻能充当板砖防身。   她说送我手机没别的意思,就是实在受不了我打字的速度,不如直接用这部带语音功能的编写信息。可是我的嘴巴似乎永远也达不到语音软件那字正腔圆的要求,想试着发条“饮水思源,当一生铭记”的吉祥话,显示出来的却是“淫秽色情,等以身相许”,气得我三尸神暴跳五灵神出位,对着屏幕一阵怒吼,结果它又极其智能地拨打了报警电话,大概是做出了主人有被抢劫奸杀危险的英明判断。   莫林:@林莫失 案情我猜到大概,目的也有了。莱茵黄金的指环完整了。   5分钟前 来自XXX微博 转发|收藏|评论   评论|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林莫失 这里是个见鬼的地方。(5分钟前)   莫林 H村?(5分钟前)   林莫失 GOGO Maps查不到,地图上也没有标注。(4分30秒前)   莫林 村名?(4分30秒前)   林莫失 卜城村。(4分钟前)   莫林 不祥之地,速归!(3分钟前)   林莫失 还有问题没?(2分钟前)   莫林 她详细描述过那些照片上的情形吗?(1分30秒前)   林莫失 干吗?(1分30秒前)   莫林 有没有提到QJ她的男人戴着面具?(1分钟前)   林莫失 报告里没写吗?(1分钟前)   莫林 没有。(30秒前)   林莫失 漏记了。是的,都戴着面具。(20秒前) 第十四章 对谈   19:50   傍晚,卧室,戴墨镜的女人等在里面。   “你怎么进来了!”   “你回来晚了。”   “这是我的屋子,你怎么能不……”   “门没锁。”   “可是……”   “书。”   “什么书?没有书!”   “《汉德大魔法全图鉴》。”   “没有!”   “什么?!……”   “你干什么?我不要!”   “拿着。”   “之前那些足够了,什么大魔法书,只是一个破匣子而已!”   “所以——你找到了?”   “下午三点,冰蓝大厦顶层。我去了,你不在。”   “对。”   “留下一堆警察和尸体,还顺便把我牵连成犯罪嫌疑人!”   “哦。”   “‘哦’算是什么回答!上次的足够了,拿回去!”   “你做了事,总要得到报酬。”   “报酬?你给得起吗?”   “说。”   “我要大骨瓷戒指、怪丝巾,还有水母!”   “如果你敢要,这些都可以给你。”   “算了!我随便说说,留给别的变态吧!”   “啊……”   “你干什么?我可不像他们一样怕你!我这人最忍不了不明真相的状态。你回答我三个问题我就把书给你,人账两清!”   “三个问题?”   “就三个!”   “好。”   “先让其他人从哪儿来滚回哪儿去,越远越好!”   “好。你们都走吧,不用回来了。”   “你有把握答得出来?”   “问吧。”   “好!冰蓝大厦死了一个‘大人物’你知道吧?”   “你希望我回答这个问题吗?”   “不!这个不算!算你狠……那个死人是‘密纹会’法定代表人,被称作‘教祖’。既然你给我的卡片上印着他们的标识,那你自然应该认识他。”   “问问题。”   “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他们有时叫我‘教母’。”   “‘酵母’?他倒有点像发面馒头……也就是说你们两个……”   “下一个问题。”   “你……好,他是怎么死的?”   “我不在现场。警方应该比我清楚。”   “警方要是弄得清楚我还问你干吗?”   “你的问题太多了。”   “好吧,最后一问。你要这本《汉德大魔法全图鉴》有什么用处?急着考女巫资格证赶去超度你的搭档?”   “你想知道的事情太多。”   “你还能把我灭口不成?”   “不会。”   “那何不说来听听?”   “话很长。”   “没关系,反正菜早凉了。”   “简单地说,‘密纹会’的确是一个宗教组织。‘密纹会’的教义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密修’,世界无不可知之物但有不可说之原理,修持的目的在于‘入秘境不语而自通’;二是‘观纹知世’,世间万物之理、生死祸福之义均可从解析手掌纹络中得来,或者说由于世人掌纹各不相同,才会有不一样的生命体验与修行经历;三是‘应然’,每个人承受的疼痛都与外界无涉,每个人的死亡都是独立于外界的事情,是应该迎接的经历。”   “等等。听上去好熟悉。好像是从《魍魉行路抄》这种妖魅绘卷中敷衍出来的。这种程度的教义怎么可能招揽到数以万计的信徒?”   “三个问题回答完了。”   “那你继续讲!”   “我要你去收的《汉德大魔法全图鉴》是中世纪某个西方小国的炼金术士阿拜迪·穆勒编绘的。他在一生所钟情的炼金事业上没取得任何成就,倒是损失了一只右手。他把被切断的右手用特制的蜡封存,每天参详,从手纹中窥知天机,觅得一整套与‘手’相关的法术,最终自挖二目,眼窝中又生出两手,掌心生眼,得不死之身。后世学者普遍认为,这段传说中传达出的唯一可靠的信息就是穆勒收集了各种与‘手’有关的神话传说和魔法咒术并且编绘成册。此书存世极少,全本尤为罕见。”   “眼中长手,手心又长眼?听上去好像《封神演义》里的杨任。”   “我说完了。”   “可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   “我问的是你要这本《汉德大魔法全图鉴》有什么用处?”   “你想知道的事情太多。”   “‘乌鸦’死了,‘教主’也死了,如果这本书包含着什么血咒,下一个会轮到谁?你吗?”   ……   “你究竟要它做什么用?”   “‘教祖’触犯了天条,被‘巨神之手’扔了下来。”   “什么意思?”   “我要用这本书记载的东西给教众一个交代。”   “教众?”   “五位数的教众在等待着他们‘教祖’死后的去向。”   “你早就知道他会死?”   “人都会死。”   “你难道要像《逃亡》中的狂女们那样施法重现‘教主升天’的现场吗?”   “这是第四个问题了。”   “好吧……你在做‘酵母’的时候必须一直维持这种寒气逼人的状态吗?”   “你再去做一件事情。”   “你做梦!”   “你会做的。事项和报酬都在这个信封里。”   “另请高明吧!我凭什么要听你摆布?可笑之极!切,可笑之……”   “我需要你。”   ……   “戒指送你。”   “谢谢!门在那边!不送!”   “我知道。”   车子轰鸣着离去的声音响起。车头看上去已经修理完好,不知花了多少银子。 第十五章 团圆   20:35   成功有两条路:   一是你不断坚持失败的东西,直到某天它终于变成了正确的;   二是你不断剔除掉失败的东西,直到最后只剩下正确的。   我并不因为这一段话的庸俗就否定编造出它的人具有睿智的头脑,关键是小有哲理的鸡汤千万不能端错地方。当我从那本旷世奇书《彩票必中法》(据说最终卖掉了二十多万册,读过的人里只有作者中过奖)的序言中读到这段话时,差点儿没忍住纵横的老泪。   在思考问题时我一直坚持着上面的第二条路,减除掉错误和多余的,剩下就是真相。但在生活中我又不得不绕行到第一条路上,因为每天涌进头脑的大量信息和细节让“减法”成为一件苦差,我只能保存记忆,假装遗忘,不停地积累着各种失意的感觉,等待有一天自己蜡炬成灰。   当然蜡烛在某些时候代表的不只是光明,还有自虐的痛苦。   我满头是包地走上楼梯时,楼下传来了一阵科幻片配音中才会出现的激斗声,最终两只花盆和四双筷子阵亡。   “咣当”,门活页不知道第几次被搞烂,整扇房门直接拍了进来。家里真应该雇个“看门”人,不然总有一天会被人把摇摇晃晃的家门卸下来偷走。   她们出生时手脚纠缠,好不容易双双保住了性命,却从幼年时就不停地互相伤害,有意或者无意,渐渐地,打击对方成了本能。一个要向西,那么即使西面有暗恋了许久的王子骑了白马前来迎候,另一个也会断然朝东绝尘而去。是啊,最多不过绕地球一圈罢了,何苦跑到情人面前动刀动枪!她们长久地分离,却时不时假装偶然相遇,似乎没有了这避无可避的一场场争执甚至打斗,就无法确定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真相。她们就是双生子,各自捕猎又互相排挤,但根却始终连在一起,分开即亡。   准言情小说《双生》里的这一大段描述一定是作者偷窥了我家这两姐妹后写出来的。   记忆中林莫失和林莫忘从来没有和睦相处过,从儿时起就总是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一个洗澡一个玩泥。后来两个人干脆借着上学和就业的机会各自离家,林莫失基本上很少回她的屋子来住,偶尔回来还是为了取武器或者工具,那里与其说是闺房不如说是军火库。而林莫忘不加班的时候也屈指可数,卧室对她来说基本就是张板床。   她们甚至没有就姐妹称号的划分达成协议。林莫忘认为虽然她晚出生一会儿,可却是先懂事的,所以林莫失才会被她一脚蹬出母体。林莫失懒得和她争执,她本来就懒得认这个妹妹。   今天明明四个人都在家,可却硬生生错过了饭点,林阿姨难得想用晚餐制造出一点“小团圆”的气氛,却被两位大小姐搞得硝烟弥漫。   我正在读的《奇特之家》里那个叫小麦的家伙有句口头禅:“这种情况,习惯习惯就习惯了。”   至少林莫忘很能习惯。她原本就是个大条女,无论打人还是被打,打过就忘。现在她光着脚蹲在椅子上,长腿抵在胸前,大敞着的制服衬衫领口里被挤得波涛汹涌,看得我差一点直接飙出鼻血。可是肚子太饿,我还是扭过脸朝向餐桌。   “活的”林莫失还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要是知道不久后我们会在那个地方悲惨地相见,我可能会出门追上她面对面说上几句话。   林莫忘正在用不锈钢筷子扒冷米饭,竹筷刚才已经在两大高手过招时全数夭折。她一定是个没有长胃的人,就像《仙境缘》里的托米星人那样,区别是人家的饭直接吃进了“智慧器官”,变成了思想,而她的直接吃进了肠道,变成了,呃,天然肥料。在如同轧铁蚕豆般的清脆吃饭声中,我从她的筷底抢出了几碟菜放进了微波炉。   “嗵!”   微波炉里升起了蘑菇云。我赶紧拉开炉门。   林阿姨穿着肥大的家居服冲过来,推推眼镜,惊讶地盯着我看了又看。   此刻我唯一想确定的事情就是自己的腮帮和头发上沾满的这些焦煳的黑色细小颗粒是不是火药。   林莫忘咯咯地笑出了声音,用筷子“当当当”敲着手边的空碗说:“老实跟我吃碗冷饭吧,至少出不了人命!”   我意识恍惚地晃悠过去坐下,她又补充了一句:“顺便说说你对那个‘准密室摔猪案’的看法!”   冰蓝大厦案发现场那个巨大的“人肉馅饼”马上占据了大脑,虽然我的神经算得上强劲,但这一刻的感觉,套用诗人小村的句子:“不是酒。是夜涌上来,让呕吐战胜了饥饿。”   酥胸半露的高大制服女郎林莫忘盘腿坐在我的床上,对面是收不到节目无助闪烁中的电视机和更加无助的我。   如果她不是我妹妹,如果这里不是我的卧室,如果她来这里不是要谈什么该死的案子,这该是个多么有诱惑力的场景,让人想起“体液系列”的第……算了,书名略去。   “说吧。”她一副提审犯人的严肃模样让人很不爽。   “说什么?”   “刚才说的那个案子,你怎么看?”   “据我调查,教徒都认为他是个半人半神的‘教祖’。一个半仙儿,要在屋里自杀,你还妄想弄清楚来龙去脉?”   “你废话真多!要不要听听我的高见?”   “但说无妨!”我苦笑着挥挥手。   “我记得小时候咱们一起看过一张盗版VCD,外国侦破片,画质很糟,但内容至今难忘。其中有一段是讲一头巨熊被猎杀在一座小木屋当中,而屋子的狭窄门窗却根本无法让体形超级庞大的熊通过,整个屋子也没有被拆卸或破坏的痕迹。”   “咱俩一起?”   “是啊,在一间小黑屋里,好些小朋友挤在一块儿。”   “哦,没印象了。”若不是了解她的说话方式,我可能会觉得她是在故意挑逗我回忆那些前青春期的秘密体验。   “电视上的各路神经质人马给出了种种解答,全都把事件引入更加复杂奇怪的境地,我记得你那时只说了一句‘不就是把笼子里的小鸟喂成飞不起来的肉鸡嘛’,直接点破了答案。”   “我?”   “不是你难道是我?”   “嗯。”我还真想起些东西,不过不是那次观影经历,而是不久前在一本WPBO印刷并且免费散发的名叫《Wail》的小册子,那上面是一个观察员讲述亲身体验养熊行业的文字与照片,几乎没有什么修饰性语言,却惨烈到让人不忍卒读。养熊者为了获取贩售黑熊胆汁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将熊禁锢在牢笼中,在熊胆上破开永不闭合的伤口,插上管子,定期采集胆汁。黑熊为此经历着非人的痛苦,伤口溃烂,脓血四溢,肿瘤丛生。为了防止自杀,人们又给它们穿上铁制的“盔甲”,锁上锁链。有的熊以这样一个求死不能的姿势维持生命长达二十几年,在日日哀号声中,皮毛内脏与铁笼都黏成了一体。我虽然是个因见闻太过庞杂而神经麻木、经常需要在恐怖电影里寻找刺激的人,可在看到母熊为了使爱子免遭同样的虐待而一掌将小熊拍死一节时,还是禁不住用发麻的双手合上了册子。   按照惯常思维,这样的事情一经曝光,即使无法直接追究两手沾满血腥的人类元凶的责任,也该立刻将熊胆交易之类罪恶的源头堵塞,可结果却是观察员以莫须有的罪名被诉最终锒铛入狱,《Wail》也作为“非法印刷品”被查禁,并且大部分作为废纸被销毁,仅余数册被我收购回来塞进店里的书架底层。   “喂,你听到我问话没有!”   我把“脑兄”从悲惨的回忆中硬生生拔出来:“哦,喂大后被杀的熊。”   “我问你同不同意我的看法!”   “什么看法?”   “敢情你一句都没听着啊!我认为——那个像熊一样庞大的人是在屋中被养肥后变成尸体的——有没有道理?”   “是”或者“不是”,而非“可能是”。我开始喜欢她这种无比直接的说话方式,虽然有时候更凸显她胸大无脑的特质,但总强过我的脑细胞那天马行空无休无止的窜行状态。   “非常有道理。”   “真的?”   “不过有几点小问题。”   “什么?”   “他虽然是‘半仙之体’,但毕竟是人不是熊。你真的相信在短期内能够让一个人增重几倍以至于挤不出门?”   “说不定他一直待在里面!”   “一直?待在一个五面透明四面透风每天都有工作人员进进出出的阳光大花房里不被发现?四百多斤的格里芬?”   “那……”   “并且呈曲线在屋中盘旋飞行一百米后摔落地面以便制造炫目的肉酱效果?”   “好吧好吧,可我还有第二种解释!”   换了别的小姑娘,自己的思考成果被我这一阵抢白完全否定估计会委屈得眼泪汪汪,可眼前这家伙居然毫不在意,摇头晃脑,鼻头汗珠晶亮,胸前高耸双峰的侵略性姿态迫使我把座位向后溜出一大截。   “这个人死掉以后,有人在尸体周围建起了花房。”林警官继续着难得的推理。   “有创意!可是这与你们的调查结果不符吧?”   “是啊,那花房老早就竖在那里了……不过凶手也可以先拆房再杀人再建房!”   “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在阳光下的楼顶上?你以为凶手是游戏里的工兵吗?”   “操作起来有难度,但你不是总爱说‘世界上没有不可能之事’嘛!”   我是这么说的吗?   “的确不是没有可能,比如从直升机上把人定点投掷下来摔死后再建墙——让我想起了《黑民俗》里烙人肉饼那一段……”   “真该给你的脑子安个闸口!”她打断了我的新一轮臆想。   “其实,你思考能力的进步已经让我感到震惊了。”我正色望向她。她那顶在下巴上的修长大白腿看上去可不那么正经。   “难道我还没有猜中真相?”   “真相就在那里,不用猜。”   “告诉我!”   “还没想清楚。”   “你!”   “但可以简单启发你一下。封闭屋子中的高空坠亡——你难道没有出过电梯事故的现场?”   “可这是……”   “花房,而且是玻璃的。但如果连你那耗时数年的培养拆建计划都有可能完成,连屋带人从天而降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血地狱》中就有过一个采取拉拽措施使高速坠落的透明房屋不受损伤,而困锁其中的生物因为惯性和碰撞惨死的章节。至于它是否插入楼面、插入是否牢固这些事情估计你们的勘验部门也没有调查。”   “难道……”   “这只是小说中的假设而已,我可以信,读者可以信,但你一个警察居然也相信,说明你的脑子虽然灵光了一点,也只是从腰带上移了半尺而已。”我只是随口打个比方,林莫忘却很认真地用手比量了一下,还按了按丰满的胸口,好像能挤出脑浆来一样。   我继续说下去:“其实可能性更大的假设是凶手破坏门窗或墙壁进入现场,布置好一切后再修缮如旧。也就是说这花房并非第一现场。但在这个案子里,全玻璃制造的一体化墙壁是个巨大的障碍,而门窗根本不上锁,拆卸下来毫无意义,它们的面积如此狭窄,也完全无法令被害人或其尸体完整通行。所以——”   “所以,凶手是怎么做到的?”   “所以,这个方案可以PASS掉。”   “说点有用的!”她急火火的样子让我看得很惬意。   “如果继续做我的‘现场减法’,那还余一种可能。”   “快说啊!”   “刚才说过了,如果能够相信你们勘验人员的水平,那么首先,花房内铁定不是第一现场,因为那里没有那么大的空间跨度让受害人表演‘花式高台跳水’;第二,受害人的确是摔落在陈尸现场的,因为脑浆和喷溅痕迹这种东西很难伪装;第三,他或者他的尸体必须需要通过‘某种方法’弄进这个屋顶上的大‘玻璃盒子’里。”   “这些我也了解,可你刚才不是说过,不能拆屋、不能穿墙、尸体又没被切块,怎么能做到?”   “你忘记了一件简单的事情。”   “什么?”   “地板上没有向下的通道口之类的设施吗?”   “都查过了,连个缝都没有!”   “尸体下方呢?”   “血都没地方可渗!”她嘴一撇,那意思是好歹她也是经历过一系列大案要案的人,怎会被这种老套的手段蒙住。   “那么——头顶呢?”   “查过了,支撑用的钢梁,玻璃的接合处都很牢固,缝隙顶多能透点雨水进去。”   “嗯。”   “怎么,你怀疑我们的勘验人员有问题?”   “没有。”   “可是,真相呢?你还没告诉我真相!”   “说不准。”我故意长叹一声。   她作势欲扑,我知道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又是一场恶斗。她的精力真是旺盛得像是打了鸡血,连警局的健身男陪练都望风而逃,我这小体格还是智取为妙。   “可是……”我提高了声音,空气中有一股难以言说的味道传来。再野蛮的少女也有体香啊,我抽动了一下鼻子。“刚才电视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   她瞅了瞅终于接收到信号的电视,屏幕上两支不知名的足球队正在激烈搏杀。白队壮汉边锋正发边线球,镜头切换成仰拍视角,巨大的球场顶棚因为突降暴雨正渐渐合拢。   她满脸疑惑地转头看我,显然未得要领。   “如果不下雨,没有人会注意到球场的顶棚还有关闭功能。”   她看上去若有所思,估计脑袋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我把桌上那本《丝袜狂迷》翻开,小心地摊在她眼前。   她看着上面美丽的黑丝空姐不明所以,两条长腿用一个高难度的姿势交叉着分开。《帕尔玛拉特岛生存报告》中有一句很脱离中心思想的话:“女人扭成一棵枯树或者像海龟一样仰躺都可以带来美感,而再优雅的男人摆出同样的姿势都可能变得丑陋无比。”   她显然被我语焉不详的态度搞得十分烦躁,“啪啪啪”地拍着书页。   我回过神来,咽了口唾沫,一把抢回书说:“别弄坏了!你看这页!”   “我对制服美腿之类完全没有兴趣!”   “没让你看她们!你看这页的背景图!”   那是为了配合前景的空姐照片胡乱选择的一幅航拍城市风光照,恰好截取了本市一段最繁华区域,当时还崭新的冰蓝大厦从空中看去显得十分触目,更加显眼的是它楼顶的一处玻璃建筑,屋顶张开,仿佛伸出双瓣拥抱天空的透明花朵。   “没有不能打开的东西。”情色小说《书生》如是说。   “没有纯粹的密闭空间。”推理小说《魔方》如是说。   “没有机械到达不了的地方。”科幻小说《翻转》如是说。 第十六章 传说   21:40   我匆匆忙忙地骑着车子狂奔在放学路上。   “从本质上来说,人的精神生活由三个简单部分组成:觊觎未来,诅咒当下,怀恋过去。”不知道胡丽娘先生为什么要在她的考古论文集里讨论精神生活这种永远无法入土为安的东西,不过她敢于下定义的勇气还是很令人敬佩。   我的确十分怀恋自己的校园生活,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但仍让人觉得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一群心智与身体皆已熟至通透的少年男女,为了同一个模糊不清的目标长久地厮守在一起,这本该是个软情色题材的电影剧本。熟落的樱花长久地盘旋在划满红线的书页上空,这个意象在我眼前出现了太多次,已经分不清来自记忆还是想象。   眼前这座公办小学从我记事时起就是这个样子,粗大的石柱有点哥特遗风,属于典型的殖民时期建筑物。长日留痕,十几年前我在楼里蹿上蹿下时地板发出的吱呀响声,墙壁上写意的斑驳色泽,漆成暗绿色的木窗和护栏,铁质的灯罩和黄色的灯泡,一切都没什么变化。   其实我早已经没有放学路可走,却死赖着不愿错过每个月几次从学校夜归的机会。我也想学着书中“守夜人”的样子,一直站在月光照不到的地方护卫最珍贵的东西。然而事实是,我又迟到了。她看上去已经等了很久。   “老白。”   这么称呼一个女学生乍听上去相当别扭,可谁让她每次来上课总是穿着哲瑞·雷恩最新款的白连衣裙,透着傻气。也许,这几天对她也同样重要?   “对不起对不起,堵车!等很久了吧?”   “还好。”她没理会我蹩脚的解释,脸上一如湖水般清冷平静,伸手摘下眼镜小心地放进镜盒里,眼睛似乎一下子有些不适应,不自觉地眯起来,头左右摇晃着,像《灯塔》中飘在夜海里的雪白浮标。   我只得扭头不语。车子震了一下,我跨上去慢慢骑行,同时感受着身后传来的重量和发香。木莲花的香气。她跟宁用的是同一种牌子的洗发水。也许我一生喜欢的所有女人都用同一种牌子的洗发水,或者我只能从这家洗发水厂寻觅到一生所爱。   我知道这沉默持续不了多久,果然,她主动开口了。   “阿玲和肥婆又来找我的晦气。我不明白,全班这么多人,为什么她们非要盯着我不放。”   《泛白联盟实录》里曾经用大量的篇幅展示了近年有组织校园暴力的发展史,罗列出一堆触目惊心的数据,不过作者从头到尾也没说清楚何谓“暴力社团”,何谓“不良少年”。目前的趋势是,越来越多人在踏入社会后便自动洗白,暴力往事仿佛只是一点增添酒局余味的谈资。   我继续沉默,把讲话的机会都留给她。   “我已经解释过,我的名牌都是A货,她们喜欢尽可以随便拿去,可她们根本不想听解释。被这样的女人动手动脚,真让人恶心到想吐!”   明知会招惹是非还穿成这样?我忍着没说,倒是想起看过的一系列地下电影,每集的情节都是衣着时尚暴露的女郎在C国边境被扣下“单独审查”,搜查到毒品后都会被安插上一个罪名,然后才是影片的主体部分,十八般刑具和毫无人性的玩弄。我苦笑着思考她们穿成那样去贩毒的理由。电影编剧经常会走进死胡同,如此逻辑不通的成品简直就是拿着职业生涯做成的鞋底啪啪打脸。   许多报名参加这种流动式课程的学生都并非自愿而来,他们通过正规教育可能无法毕业,甚至已经退学或被开除,只有这样能换取一次参加统一考试拿到文凭的机会。这种学生里鱼龙混杂的程度可想而知。   “贱人,贱人!”她似乎在无意识地咒骂。我咳嗽了一声。   “啊,不好意思。我不应该这样。你知道吗,那个D一直缠着我不放,这让我如何能够安心学习?”   D是她的授课老师,豆芽菜一样的小白脸,我见过一两次,月光下脸色阴晴不定,笑得阴森奸邪,总是被一帮苍蝇般的女生嗡嗡包围。   “他一直提那些不三不四的要求,可耻!就是他,我知道就是他,阿玲和肥婆那帮人就是他的传声筒!怎么说,我也曾经是希里希亚的公主,今天虽然落难至此,也不该受此羞辱。”   我扭过头去,她侧坐着仰脸望天,头发遮住了大半边面孔,让我想起《萤火虫》里那个每夜努力给将死的弟弟编造美丽故事的女孩。   我继续沉默骑行。几乎每次,我都要忍受她荒诞不经的诉说,忍受着她从仙界龙女到外星王妃再到古国公主的转变。我不知道她的故事会不会有无法维系的一天,但我会一直做一个聆听者。   在这个疯人院一样的世界里,我没法确定谁是病人。   听老白讲话的一大好处是完全不用“捧哏”,她在现实世界中活得束手束脚,在虚构的世界里反倒如鱼得水。   “西里西亚的原野多美啊,月光下纵马飞驰、白面朱唇,香气弥漫的木棺,小村中的美味……再看看我现在这个样子,那些绝美的滋味几乎已经忘光了!都是他,是她们,这群戴着红死魔面具的恶魔,在那个墓石一样的城堡中逼近我的灵魂离开不死的、青春的身体……”   不必回头,我可以想象她的“赫眼”正闪烁着虚幻的银白色光芒。   好吧,就算《惊情四百年》的记载都是天才的杜撰,但奥古斯丁·卡尔梅特神甫那两大卷专著店里还是收藏了三个版本。我对它印象深刻是因为中文译名实在相当触目,叫作《论幽灵、魔鬼和妖精的出现以及匈牙利、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和西里西亚的鬼魂和吸血鬼》,只看书名便值得珍藏,因为估计这种奇葩出版物根本没什么广泛流传的机会,存世量一定不大。书中似乎完全没有老白说的那些“浪漫”经历,跟爱伦·坡笔下的红死魔假面更是没什么联系。   “我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我的苦难终将结束。”她的自述已经跨至文艺复兴阶段,“我知道伤害我的人,终将得到报应。如果他们死得太早,我会用牙齿将他们复活。这世上不存在死无报应的便宜事情。”从抒情到把牙齿磨得嚯嚯作响,她的转变毫无征兆,这到底是精神错乱还是本性使然 ?   我倒是挺喜欢茂瑙镜头下的诺斯费拉图,既不浪漫也没有锋芒,带着苍白的神秘和漆黑的忧郁兀自晃来晃去,那才是一个优秀的吸血鬼应该具备的自我修养。相比之下,马里昂在《鲜血就是生命》里那段著名的描写虽然精细,却终究太过老套:“时隐时现的手提灯光映着另一张边吸吮边抬起的面孔,映着两只幽深却视物如常的死人眼睛,映着红艳胜过生前的微启的双唇,映着正滑落下一滴鲜血的森白牙齿。”不过那个女吸血鬼被人们用山楂树桩插入心脏身亡的桥段让我在多年后观看纯情电影《山楂树之恋》时从头走神到尾,随时准备有妖物侵袭。   “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血统,我是族群里的辛迪瑞拉,找不到高贵的脖子,血亲,空洞的鲜血,没有王子,没有王子为我证明。”   车子经过一个稍急的转弯,她完全失控的呓语终于停下来,手轻轻搭上我肩头保持平衡。   我已经能够适应她语言中的另一个世界。   她曾经是某国王妃,乘坐私人飞机在空中追猎传说中的动物。   还曾是富可敌国的匪首,带着队伍在林海雪原里杀人夺金。   又曾是舞台明星,与狮虎豹熊和畸形的橡皮头一起周游世界。   每个宁静的放学之夜,最适合编织一些温暖经历共享的时刻,她嘴里总会冒出无比阴冷的故事。我始终是个敏感生物,相信平行世界和奇迹的存在,强迫自己麻醉在她的讲述里,不去做庸常的分析。   一个真实的人一生坚持虚伪的生活,待迎来真实的死亡后回顾真实的一生,其中究竟有多少可以算作虚伪的成分?   这话出自《生之无欲与死之无法不朽》第二版第七十三页,书名很别嘴,可很难忘记。   她降低了音量,却提高了语速,“远离鲜血导致生命力枯竭,放纵自己又是对永生的磨耗”之类戏剧化的句子成串冒出来,还夹杂着从未听到过的古怪语言。   若我是个奇幻小说作家,大概会掏出笔来留下这难得的素材。作为书贩子,对于吸血鬼这个物种眼下的处境还是心知肚明,这里没有它流传的传统和土壤,她即使不是在编造故事,也没选对投胎的种群,毫无发展前途。   何谓前途?黄舟子说:“驴子的前途是自己的屁股,马的前途是远方的尘土,鬼怪的前途是修炼成人,人的前途是在烟尘中踢开鬼怪的屁股。”   伦敦出版的一本叫作《中国鬼怪》的书里稍微涉及了吸血鬼与中土的联系。东方信仰中的灵魂有两种,高级的善灵为“魂”,低等的恶灵为“魄”,后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可以依附肉身成为僵尸,而僵尸补充精力折腾活人的重要方法就是吸血。另有叫作《东方宗教体系》的理论著作提出,中国僵尸与西方吸血鬼在眼睛、指爪、牙齿甚至某些超凡能力上相通之处颇多,但亦有其特质,比如浑身长满白色或绿色的毛,这极有可能来源于东方人着棉布寿衣下葬的传统,还未及行至彼岸便已成为霉菌滋生的土壤。这真是妖怪学中极有见地的成果之一,因为我在乡下暂居时的确曾体验过这种霉菌带来的恐怖。   虽然土产僵尸的确与吸血鬼有某些极其相似的特征,比如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习性,但实在检索不出什么传统能跟老白不东不西的“身份”相对应。笔记里倒是有几则沾边的记载。有篇写旧时信差常魁夜宿林中野店的故事,说是在他晚到的六个时辰之中,被一个年轻姑娘邀入帏帐共度春宵,后来在官方的主持下挖开了当地一具坟墓,只见几年前一个在林中上吊的妓女尸体仍丰满红润,直至将其火化后,闹鬼事件方息。这则故事里的女鬼更像在采阴补阳,并未有明确的吸血描写。其他故事大同小异,但即使情节中大卸八块剜眼断手凄惨异常,也少有吸食活人血液的叙述。估计旧官僚敲骨吸髓的功夫本就极强,人民群众基本上已经皮包骨头,作为另类反抗形象出现的鬼怪们自然不愿意重复体制内的寻常道路。   老白还在喋喋不休,她在精神层面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某些时候已经无力分辨真实与虚假。不过我没有资格诊断,一个脑袋里不受控制地堆叠进大量抽象文本的家伙,又能比她正常多少。   偶尔,我会觉得“脑兄”的存在意义非凡。它不只是一册容量巨大的“照相本子”,还有着人工智能所不具备的跨界联想功能,遇到“非常之事”和“刺激之物”时比搜索引擎和图书索引更起作用。无比热血的 《七岛英雄传》里写道:“真正的英雄不在江湖表面兴风作浪,他们潜在水底,你看清他们掏出兵刃暗器的时候,就已经是死人了。”对无序信息直接进行类似“连连看”的操作,恰如武侠小说中“无招胜有招”的通达境界。   《欧瓦姆伯兰的国家、人民和教会》里记录过非洲奥瓦姆伯部族的习俗与信仰,那里的人们相信人死后留下的幻影可以左右生者,控制疾病、福祸甚至年景(与暴发户“密纹会”的某些教义正好相反)。而身怀法术之人死后极度危险,必须立刻将其四肢、舌头与身体分开,这样其幻影就既不能动亦不能言。这种习俗被认为极有可能是一个传统观点的来源,即通过斩断头颅便可剥夺吸血鬼的法力与生命。   说起“斩首”,西南边陲曾经流行过一个传说。一个学习了蛊术的人在谋害同村人时被当场抓住处死,三日后竟重返阳间骚扰邻里,全村人合力将其淹死在大河之中,结果又三日后他以更残暴的姿态出现并杀死更多的村人。如此重复几次,村人将其击毙后分尸,头与身体相隔一座大山分别深埋。然而此次他归来的时间更短,也变得更加嗜血更为疯狂,人们注意到他脖子上有一圈血红的细纹。这个传说到此便戛然而止,编造者真是十分没有节操,但这两段关于头颈部的传说却让我猛然想起飞机上那具魔术师的尸体。   比起人类,动物的吸血行为显得更加符合天性。我们从没有在拍死一只蚊子的时候怀疑它是微缩版的吸血恶魔,Desmodus rufus和Diphylla ecaudata也早已作为最常见的两种吸血蝙蝠而被人们熟悉和接受,尽管它们昼伏夜出的习性、来去如风的行动和剃刀般的牙齿极有可能正是吸血鬼传说的渊源,但在理论著作和传说中,与吸血鬼更为贴近的动物竟是乌鸦!   城郊曾经举办过一场婚礼,新娘由花轿抬至新郎家的路上经过一座古墓,突遇疾风耽搁许久。至新郎家后,竟有两位模样与服饰均相同的新娘自轿中走出。“三人婚礼”很无奈地举行完毕后,新婚之夜的洞房内传来凄厉的惨叫,人们破门而入时发现新郎昏死在床头,新娘双眼被挖去,鲜血淌了一床一地,而另一位“新娘”却失踪了。后来举着灯笼火把的搜索者在房梁上发现了一只凶恶的黑色大鸟,在他们意图捕杀它时振翅起飞,穿过房门消失在黑夜中,只留下一串粗哑的笑声。后来苏醒的新郎说当夜屋中一阵烟尘升腾后,新娘之一突然从吉服中伸出鸟爪般的手戳向他的眼睛,大家这才发现,他的一双眼窝中已经空洞无物。这段漏洞百出的记录常常被学者引用,推断出那只鸟就是被东方人视为不祥之物的乌鸦。而它运用烟尘显形并嗜血尖啸的方式与斯拉夫地区吸血鬼的烟雾传送术极为类似,只不过在西方化身乌鸦的通常是女巫。   思维有时候奇妙无比,在骑着破自行车送她回家的漆黑夜路上,居然把吸血鬼、割喉魔和乌鸦用虚幻的巨签穿成一体。   你是地下涌上来的鬼魂,   还是没有睡床的幽灵,   是死时未被采摘的处女,   还是心智未开的少年,   是渴死沙漠之人,   或是废墟中无头的英雄,   是鱼腹中的君王,   或是冷宫中无酒无食的妃子,   是洁白的妓女,   或是肮脏的婴孩,   是与我同食之辈,   还是与我共饮之人,   远离,远离,   莫让我看见,   莫让我听见,   莫让我抚摸,   莫要纠缠   ……   我轻声哼唱出诡异的旋律,后座的老白竟能随声附和。可这段调子明明是我用《沙漠教宗》中收集到的驱魔咒语胡乱改编而成,她如何能够哼唱出来?   这世上果然无不可能发生之事,无不可相知之人。 第十七章 卜城   亲爱的N:   没想到我会在这样一个地方给你写第九十九封信。   东洋人玩“百物语”游戏总是在进行到第九十九个故事时停住,等待黎明前发生奇迹。写完这封信时天也该亮了,我想你会回来,哪怕只是某一部分也好。   在一起时你特喜欢听我编故事,我不像他读过那么多的杂书,就只能给小时候看得烂熟的童话上加一个黑色的罩子,你吓得发抖却支起耳朵拼命想听清楚的样子让我特开心。不过自你走后,我就很少再编故事了,从第十二封信起,我讲的都是亲身经历。   记者是人间最古怪也最危险的职业,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   那天我接到委托电话后就动身前往一个叫作“卜城村”的小地方——小到地图上没有标注,用手机也无法定位。长途车的颠簸几乎让我把本就补丁摞补丁的胃从嘴里吐出来。   不过很快我就得到了补偿。卜城村地处偏远,但那巨大的圆形土楼着实壮观。四层楼高的庞然大物仿佛是自天空落下的泥指环,深深地嵌入地下。我捏着地址呆立在巨大的门廊下,仿佛一只见到了蚁后的迷路小蚂蚁。   连说带比画之后,警惕的守门人终于带我进村。站在土楼内院中抬眼望去,整个建筑如水波般圈圈漾出,每一层都密密地排列着几十上百间住房,我跟随着守门人旋转上行,逐渐失去了方向感,仿佛在一步步贴近太阳。   我要找的人看上去与当地人相貌不同,她皮肤白嫩,眼角虽爬着几道细纹,但美目朱唇,风韵动人。她自称盈盈,这与信息上有些出入,不过我倒是丝毫不担心找错人,因为跟她同居的人特点太过明显,整个村子里恐怕找不出第二个。那人瘦小的身躯蜷缩在藤椅上,一双眼睛似闭似睁,鸡爪般的双手和麻秆样的双腿都标明了他“废人”的身份。他的一头稀疏而花白的头发留成前朝的发辫式样,松垮垮地搭在肩上。她称呼他“高爷爷”。   我写得太详细了。给你写信我总是恨不得榨光脑汁。我是你的眼,但愿你也是我的。   天色已晚,我并没有表明来意,只按计划说明了自己从那家经常给她汇款的书店来。盈盈很默契地没有追问。楼下“波纹”中心的院落或广场上,村人不知道在搞什么庆典,火把通明,歌舞阵阵。从十几米高的三层望下去,一座类似祠堂或者祖庙的建筑在火光中半隐半现,看来这里的居民喜欢与先人的灵魂同乐。   盈盈帮我找出一身当地服装裹在身上,一起下到院中。我这才发现,当地人虽皮肤黝黑但却并不瘦小,个个拥有令城市上班族羡慕的健美身材。盈盈话很少,我跟当地人语言不通,始终搞不清楚这是个什么庆典,但是桌上地上摆着不少好酒好肉,大家又热情地端来焦香的竹筒饭和诱人的肉丸,我虽脾胃一向糟糕,也忍不住吃下不少。   接着是一种看上去很激烈的集体舞,舞者恨不得用尽全身力气上天入地,配着时而沙哑时而嘹亮的歌声(其实更像喊叫),连躲在后排的我都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   借着火把的光亮离开人群回屋时,我问盈盈这究竟是什么节日,她很平静地说不是节日,是村里的一位长老去世了。我当时想,这风俗大概与客家“丧儿贺”之类相仿的吧。   进屋后盈盈没有点灯,高爷爷似乎坐在那里没有移动过。她用手帕擦了擦老人的嘴角,优美的侧脸被窗外透进的微光勾出亮边,她说她知道我有很多问题想问她,就像此前来过的许多人一样,但我找错了人。她的双胞胎妹妹小青已经失踪了十年,而她自己,只是个“没有身份的人”。这些年收到的汇款她都存了下来,如果需要可以交给我替她交还店里。   我沉默了一会儿对她说,她在说谎,她没有双胞胎妹妹,她就是小青。   她离开了老人的身边,双手扶住灶台(这个房间的布局古怪,老人的卧榻面朝灶台与厨具,而她的小床则摆在里屋)说,其实错的是我,她真的有一个妹妹。   那她一定早死了。我斩钉截铁地打断了她有些颤抖的声音。   更长久的沉默,除了窗外渐转苍凉的歌声和高爷爷的鼾声,我们两个静默如尸体和它的影子。   终于,她长叹一声说好吧,我可以问她任何问题,只要我保证自己不是警察。   我松了一口气,掏出记者证给她看。我有九成把握判断她刚才在说谎,因为她脸上的肌肉群有着说谎者特有的轻微抽动,搞推理侦破我不在行,但行为分析能力还有一点。   无论如何,我们在那间漆黑的小屋里对谈了一个通宵,她讲述的阴冷往事让两张被手机屏幕映亮的脸庞显得无比惨白。   “这些记忆还活着,我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打完这几个字,我关上手机,窗外似明未明。   盈盈要我最好早点动身,赶唯一一趟经过村口的早班长途离开,我却对这个带着神秘感的村子产生了浓厚兴趣,故意打着呵欠趴倒在桌上。朦胧中我听到一声轻叹,接着是房门被带上的声音。她在廊下和一些村人用当地话对谈了一阵,我实在听不明白,不一会儿竟真的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鼻子被一阵没法形容的味道唤醒。   接下来的早餐只是一些粗粮制品,却让我感觉吃到了人间至珍的美味。你要相信,烹饪绝对是件能够逆转人生的事情,那一瞬间我甚至生出了求她收留、隐居此地的念头,只为了能天天吃到这样的食物。我那个所谓的“家”里也有一个“厨房怪物”,想起来就让人胃疼。   那个高爷爷在盈盈喂他吃东西时一改老痴相,变得聚精会神,尝到一口粥时忽然脸色铁青,一张口吐了盈盈满身。盈盈皱着眉自己尝了尝,两颊飞红,露出惭愧之色,大概是一夜未睡精力不济,配料有半分偏差(我猜的)。   饭后盈盈正色叮嘱我,随着她在外围廊间转转可以,但正逢长老祭祀,规矩多不及叙,她虽已向村人解释过我是她的表妹,但终究是外人,不可擅入土楼的内圈和广场。我嘴上答应,心里却奇怪,为何昨日欢庆场面任意出入,今天却添了这么多规矩?   一圈走下来,听了不少解说,我已经被这种独特民居中凝聚着的民间智慧深深打动。一米多厚的土墙下厚上薄,全部自当地取材,没有钢筋混凝土,只有石子石灰和糯米红糖,加树木枝条和竹片反复夯筑,历经数月甚至数年方才有此规模。楼内各处不但装饰华丽,结构也极精巧。全院白发垂髫共居,鸡犬相闻,住处冬暖夏凉,通风、采光、防火、防盗措施完备,战争时又是极好的御敌堡垒(上面这一段抄自我发给社里的稿子,这一趟顺便也完成了民俗考察专题任务)。当然这土楼还有更厉害之处,后面会说给你听。   午餐前看盈盈煮竹筒饭。她用了一截看上去极不寻常的黑底金丝竹筒,将几种色彩的米粒按精确的比例混合,又放入几块看上去很像蘑菇的东西,再巧妙地自竹节疤痢处捅开一个小孔将材料全数放入,倒上罐中存着的山泉水,封好后埋入门口的“灰堆”里,铺上薄土后在上面支柴生火,适时转动竹筒,不久后就闻到了淡淡的香气。至火熄后取出竹筒,表皮不糊不焦,金丝如被油浸般闪闪发亮。直到用刀剖开竹节捅破竹膜,一般甜美芳香之气方才涌出。这与街边叫卖的粗硬竹筒饭真有天壤之别。具体滋味,有机会你一试便知。   午饭吃的极晚却极多,极困,我就合衣缩在她的小床上打盹。不知胃中又有什么不合意的东西,一直进行着非暴力抵抗运动,拒不消化。我和家里那个警察的胃动力区别就像针眼与垃圾筒一样巨大。   我挣扎着爬起来欲寻呕吐之处时发现屋子里一团漆黑,摸索到屋门推了推,不动。我一惊,再也憋不住,哇一声吐在了地上,昏沉沉的头脑也清明了一点。门被反锁了?我掏出内兜里的手机看看,向来入眠困难的我居然一下子睡了几个钟头?里屋没有窗,盈盈想关我禁闭吗?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没有声音。   开锁居然用了十二秒钟,看来我的反应的确迟缓了许多。   我把金丝绑回头发中,蹑手蹑脚地走向外屋。忽然,一阵惊心动魄的香气迫入我的鼻孔。是一种独特的……肉香。我并不是个嗜肉如命的人,但我敢肯定,自己在过去二十年中从未闻到过如此动人的肉香味。   我收起手机,几秒钟后,眼睛适应了屋里的黑暗,借着窗口漫入的一丝晃动的微光,准确辨认出了灶台的方向。我扑过去用手一摸,冰凉,揭开锅盖一捞,空的。   “离开吧,离开。”一个苍老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我猛回头,只看到一双鹰鹫般的眼睛。是高爷爷,原来他的口齿仍旧如此清楚。我一惊,倒退着出了房门,整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笼天盖地的香气,原来刚才在屋中闻到的只是其中一缕。   我转过身扶着廊边下望,几乎全村老少都在院内的空地中跳着集体舞蹈,只是这次没有歌声,只有一面巨大的皮鼓被擂得震天动地,鼓点听似杂乱,却一下下敲在心跳的间歇,让人撕肝裂胆般地难受。   院中央立着两个赤裸上身的男人,手拿明晃晃的刀具劈剁着什么东西,割下后旁边的几个女人用双手接过,放到熊熊燃烧的篝火架上炙烤,同时向上面泼洒着各种各样的液体和粉末。我隐约看到了盈盈的身影。   这是村子里的烤肉节吗?她为什么要把我药翻还反锁屋内不让出来?还有高爷爷的话……我把两个耳环摘下来拼插成微型望远镜贴在眼睛上,下面的场景一下子被拉近了。我看清了盈盈接在手里的东西——一截大腿,苍白的、僵硬的、人类的大腿。   我承认这几年的采访经历让我的意志坚强了不少,这一点你从信里也看得出来。可是我的胃并没有随着强硬起来,在看到村人们沉默而有秩序地上前领取从火堆上割取下来的、冒着腾腾热气的熟肉时,我跪在地上把一天来的素食吐得干干净净。   原谅我把这件事情叙述得如此阴暗,夸大其词、贴金抹黑都是记者改不掉的习惯。事实上当时的场景是明亮而温暖的,火光中长老的残躯随着刀光摇曳在夏夜的微风里,祖堂的墙壁上映出“它”一点点缩小的影子,仿佛在族人舌头的护佑下踏上了天路远行。   但是无论如何,我永远、永远、永远不会再碰任何肉类食品了,永远。   我愣了一阵,直到有人指着我的方向大叫时才感到情况不妙。   下层很快传来密集的脚步声,这座城堡样的建筑原本就是窃贼与强盗的噩梦,看上去四通八达的环型路径其实很容易封锁,妄图脱逃的人就像墨比乌斯圈上的蚂蚁一样无助。   我选择了向上逃。感谢平日锻炼出的腹肌,让我能够迅速翻上圆楼最高层的屋脊顶端。我稳住重心站起来,呆住了。   你永远无法想象那一刻的情景多么奇妙:俯瞰灯火通明香气四溢的院落,一场宏大的有节奏的集体舞蹈和分尸仪式正在同时进行,脚下不远处有携刀带棒的壮汉如鼓胀的热潮般拼命上涌,身侧却吹来了只有站上绝顶才能体会到的极度清凉的晚风。我化身末路豪侠,立在上苍的杯沿,头枕着巨大的月亮笑出声来。   我想起刚入行时听一位前辈说起过最刺激的一次采访经历。他一个人在食人部落里居住了整整一周,发现当地的这种恐怖习俗居然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方式,因为他们笃信只有通过分食肉体,死者的灵魂才会永伴自身。但是他们的仪式最忌被外族人看到,那样他们会被“活魔”附体,而解决的方法就是将窥视者抓住生食。我很配合地听讲点头,心里却认为他不过是个靠编故事讨女孩欢心的登徒子。可直到此时我才明白,他也许没有说谎,他匪夷所思的考察报告结尾是那一族人中的一支乘着大船流落到了遥远的东方。这次我在村里的经历可以给他的调查报告添个续编了。   虽然不能肯定会命丧于此,但撞破了这种极度隐秘的仪式,我大概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盈盈是个不能依靠的女人,至于高爷爷,我怀疑自己被捉后会变成他的食材。   故事讲到这里基本上就结束了。   你一定想问我是如何脱身的。   说来怪异,就在那一刻,那鼓声忽然好似被放大了千万倍,一种巨兽哀鸣般的异响仿佛自深渊涌出,整个土楼开始震动,不,是整个大地在波动,而土楼只是波峰上的一只小船。剧烈晃动中,村人伏地祈天,认为是仪式感动了上苍,我却借着这晃动,用腰带里快要被遗忘掉的那件速降小工具从高处滑落地面。   我心里一点死里逃生的感觉都没有,只是在棉花堆一样难以借力的起伏地面上手脚并用艰难前行着。卜城村离我越来越远,恢复了泥指环的模样。   第九十九个故事结束,天亮了,亲爱的N,你该回来了。   我知道,他也很想你,不过我一点也不嫉妒。   因为他和我一样爱你。   ---林莫失   ---X年X月X日 第十八章 怪谈   21:55   我和老白肩并肩走在漫长无尽的斜坡上。   这座城市有很多条路像这样傍山而建,忽上忽下,东西不定,并不适合骑车。不过我还是喜欢推着自行车出行,在某些特别的时刻,它会变成一种道具,一种支撑,就像《冬天马戏团》里的小波,一生的爱恨都寄托在爱车上,最终在一次失误的坠落中被车把手戳进胸膛。   木莲花是什么样子我没有见过,也搞不清它究竟是什么气味,但我记得很清楚,宁说过她发丝间的味道就是木莲花香。我到死也不会忘记那种味道。阿巽在他的文字摄影作品集中收录了三百六十六种女人的味道,并且取了个讨巧的书名叫作《闻香识女人》,可是其中没有木莲花香。   现在,身边随风飘飞的黑发上传来的正是这种味道。   她们用的会不会是同一品牌的洗发水?会不会,是同一瓶?   “D是个变态!”   她果然继续开始梦呓般的独白。   “他说希望‘他的’女孩子们在学校里都能过得开心,但是如果发现有人怀孕,他会马上阉掉做坏事的人。”   这烈马一样跳跃的思维,连“脑兄”都跟不上。   “他居然对我说,有一天我会知道,性永远比爱情重要得多。”   无语。   “他还说他永远不会先挑起一段恋情,但他一定会做结束它的那个人。”   好文艺。   “后来他不但抓住一切机会接近我,还每次都取走我的一样东西!”   我继续不看不说,不动如山。   “我的耳环,那可是真货!还有扣子、腰带、丝袜,甚至内衣!”   我开始同情那个“白豆芽”,因为她说的事情越是肯定就离现实越远。   “他还对我说,有些事情不用一个晚上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他对每个女人都这样说!”   等等,怎么有点耳熟。   “他说他爱我的微笑,爱我的头发和膝盖,爱我的胎记和偶尔说话前轻舔嘴唇的样子,爱我的笑声,爱我睡觉时的表情。见鬼!他什么时候见过我睡觉时的表情?我什么时候对他笑过?”   这一段是……   “他说作为一个老师,他一生都试图用逻辑证明一切,但有一种东西是逻辑没法证明的——那就是爱。肉麻!”   呃,这明明是电影《美丽心灵》里纳什的台词。   “他说他愿意游荡在我的身边,做七天的野鬼,跟随着我。如果多一张去地狱的船票,我会不会跟他一起走?”   这是,呃,李慕白加陈小姐?   “他说他已经快到他爹死时的年纪了,他想干一番事业出来,他想筹两千万,在世界尽头造一座房子,每天坐在里面躲避债主。他不想作弊,他运气不好,他不是天才,也许只有靠命中注定。”   算了,总有一些我检索不出的台词。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疯子说的疯话,他必须是个疯子,我知道。也许是中年危机?装牛装马装十三都不可耻,装得可耻才可耻。你可以像疯狗一样对周围的一切愤愤不平,你可以诅咒命运,但到了最后,还是得平静地撒手离开。所以真正的失败者就是他这种因为害怕失败而不敢去尝试的人。”   我摸不准她此刻说话的风格、语气和意思,这是不是一种大踏步进入中年危机的节奏?生活充满节奏感。   “可我发现我错了。他做了。He's not an asshole. He's just trying so hard to be.”   插一句,她真的看了好多电影。   “他开了一家叫作‘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网店,专卖别人不能卖不敢卖的东西,比如,姑娘。”   “咯噔”,车轮被石头颠了一下。我使劲歪过头去看她,确定一下她的表情是否仍旧认真。她根本无视我的存在,继续专心造句。   “她们的照片下面写着‘张开双腿在这儿等你!’她们,就是她们,小女孩、老女人,还有那些下三烂的同学!我是多么熟悉她们那些贪婪的眼神!”   这叙述真是刀劈斧剁急转直下,怎么还扯上了皮肉生意?   “我想象着他高举双手叫喊‘我就是要他妈的站着把钱给挣了’的样子,他一定是个疯子,我知道。可是这样一个疯子为什么要对我说那些不着边际的话?莫非,我和那些女人终究有所不同?不,我怎么能把自己跟那些女人比,我是人,她们顶多算是畜生。我是有血有肉的人啊。是不是?”   她罕见地向我发问,双目赤红,像是月光下绽开的妖莲。我使劲点点头。一刻钟前她明明还是吸血鬼公主。   “我在网站上还发现了一些熟悉的东西。我的扣子、腰带、丝袜,还有我穿过的‘原味内衣’。我用十倍的价钱买回它们。我不愿意有那么一天,一个假装爱我的男人在我面前跪着说请接受他,因为他——舔过我的味道!”   渐渐理解不能。这斜坡究竟有多长?   “我拿回它们的时候,居然有一丝兴奋。想象着他的手指曾经病态地抚摸过它们,我浑身发热。每到那种时候我就会感到虚弱无力。不!得病的不是我,是他,是这个星球上所有的男人!”   终于还是等到了这一刻。   她最能打动我的地方不是美丽的外表或者连篇的谎言,我对“狼来了公主”没有特殊偏好。也许因为受伤太深吧,她天马行空的演讲总会归结到对男人的控诉,那样子很像某些时候的宁。虽然言词的内容完全不同,但都是一副自虐到气若游丝的可怜模样。   我是不是有病?不,套用她的句式,病的不是我,是她,是她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不虚构会死星人”。   我继续沿着她曲张的思维前行,有一段台词浮现在夜空:“谁来爱我?你有高学历,你他妈的什么都懂,那谁来爱我呢?每当夜幕降临,有谁能来爱抚我?有谁能让我快乐?”   终于走到了相对平缓的道路上,继续骑行,跳上后座的老白显然更喜欢这种既节约鞋子又裙角飞扬的感觉,话题也离开了那个诡异的D。   “你一定没有听说过都市怪谈这种东西,在校园里可是很流行的。”   好吧,我只好假装完全不知道裂口女、无脸男和十字路口的人,不知道校园七大不可思议事件,也从来没有整理汇编过近三十年来一千零二十四种真伪混杂的神秘传说。这些都不是一个正常的书贩子应该感兴趣的事情。   “近期学校里最流行的是‘夜之毛男’怪谈。这一个月内,校园里常有人目睹一只怪兽出没。它披着长长的灰毛,面貌丑恶,在每个月亮最光辉的夜晚都会出现在教学楼顶,腋下还夹着被它袭击的女生。”   这个故事太过蹩脚,还不如一百年前的科学志怪小说来得刺激。她似乎嗅到了我浑身散发出的不屑味道,急切地解释起来:“这是真的!真的有几个女生遭到了袭击,而且……”她微微一顿。“是性侵犯,货真价实的性侵犯!只有金刚一样巨大的器官才能造成那种伤害。我仔细看过了,肯定是那样。”   车子又是一震,我感到她的目光在灼烧着我不置可否的脊梁。   “她们都是罪有应得。妄图加害我的人都将遭到报应,我所遭遇之挫伤必将十倍还施彼身。”   原来她也熟读过那本异邦的邪经。   在病人眼里,周围那些自以为正常的人都有病。如果这世界本就是个大病房,真理当然掌握在病人们手中。   到了,我目送她打开院门,一如往常般没有回头,没有告别。   只有这一刻,她的背影才真正摆脱了如蛛丝般绵密的困扰,真正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合为一体。   下雪了?   原来是树上的丝絮被风吹了下来。   我把车扔在一边推门进屋,林阿姨像风一样从眼前掠过。她在家时总是那么忙。也许应该庆幸她不常在家干活,不然我现在真的可能生活在一堆灰烬和瓦砾里。她的眼睛总是藏在反光严重的镜片后面,整个人被肥硕无比的家居服包裹着,连声音也总被淹没在林莫忘制造出的各种噪音里,总之,她就像一个影子,永远显得古怪而多余。   林莫忘从楼上边拉裤子拉链边冲下来,我正考虑要不要自挖双目以证清白,她已经朝着我高速冲撞过来。   “干什么?又要开打?这可不是你们局子里的健身房!”   “你刚才去哪了?”   “啊?”   “回答我!”   “接人!”   “有证人吗?”   “废话。”   “那是最好!”   “咣当!”可怜的房门又歪倒下来,它已经被修补和毁坏过无数次,不知还能坚守岗位多久。   我望着丝絮纷飞的夜色中林警官那来不及把衬衣束进腰带的飘逸背影,禁不住想起了曾经在江湖上搅起血雨腥风的白发魔女。忽然觉得疲惫不堪,厌倦了这种生命不息思索不止的生活方式,可却丝毫看不到摆脱的希望。我愿潜入贝洛的童话世界,被仙女刺伤,安睡百年。 第十九章 长梦   22:53   我赤着脚跨越滚烫的山岗,赤着脚感受河水的冰凉。我把唯一的新靴子背在肩上,忍受着饥饿和焦渴,一直面朝太阳的方向。   告示说走上整整一天,在日光老去的地方有一座城堡,美丽的公主正待嫁闺中,她欢迎每个能够打开城堡大门的勇士,而打开大门的钥匙就藏在城堡外连绵不尽的黑森林深处。   我踏进黑森林时夜幕初降,冷白的月光从高高的枝杈间流下,勉强照亮着道路。我的脚被扎疼了,拔出异物一看,原来是块尖锐的碎骨,而骨头主人的甲胄与骷髅就坐在我的屁股底下。   前方奔来一个白色的身影,我紧张地握紧了剑柄,靠近了才发现是位绝美如天仙的姑娘,娇喘连连,白纱下金发散乱。她哀求我帮她挡住追兵。如果海蓝色的瞳仁能够变成花朵,她的眼睛早已经怒放。我让她尽管放心,站起身来,光脚横剑立在路中央,气势一骑当千。   不一会儿,果然一团黑气追至,一个黑布遮盖全身只露出猛禽般双眼的女巫被我挡住去路。她桀桀怪笑了几声,用嘶哑的声音问我可愿意为她生火煮饭,我觉得这个要求倒不过分,顺便又能帮到落跑美女,就收剑生起火来。   女巫又说她背后的麻袋里装着捉来的野味,问我可否帮她打死以便下锅,我自然不欲露怯,找根粗大的树枝朝着麻袋中的活物一阵猛击,直到里面的獾子松鼠之类完全没有了动静,正待解开袋口察看,女巫一把夺过袋子直接扔进了锅里。   开锅后女巫请我喝了一碗汤,说不清什么味道,有一丝淡淡的血腥气如同匕首刺进柔软的喉管,让人说不出的难受。我朝锅里看了一眼,逐渐澄清下来的水面下仿佛有两股幽怨的蓝色光芒射出,一缕金色的毛发浮浮沉沉。   我心中一震,拔剑指向女巫:“是她?”   女巫不答,只死死盯着我的眼睛,直到我被自己刚才的恐怖行径吓倒,倚树大口喘息。   不料此时森林深处响起尖叫声,正是那姑娘逃走的方向。待我冲到时,一只巨大的黑鸟腾空而起,脚爪上依稀挂着一条雪白的人影。   如果我早些返回,如果我能够不相信女巫的任何言语,如果我直接随她而去,如果我一直沉默不语,可能一切都不会发生。   一道白光射向我高昂的头颅,我伸手一挡,掌中多了一卷熟悉的白色头纱,慢慢打开,一颗蓝色的石头滚落手心,上面刻着几个字母——BLIND。我自然不是瞎子,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盲从的傻瓜。   女巫端着热气腾腾的锅子不疾不徐地穿行林间,夜路岌岌,我提剑在后追得气喘吁吁,却一点缩短不了和她之间的距离。   黑森林是个恐怖的所在,也是充满了奇遇的地方。   我的一双光脚被磨到鲜血淋漓,路旁竟恰好横躺着一双无主的软靴,金线勾描,比我曾经的那双华丽百倍。穿上它,也许公主会对我另眼相看,我这样告诉自己,脚不由自主地伸了进去。   我的一身破烂单衣被风掀起,一件天鹅绒斗篷高挂在眼前的树梢。穿上它,也许公主会多看我一眼,我这样告诉自己,双手早已向上伸去。   当饥渴了一整天的肚子开始雷鸣般轰响,我闻到了前方一阵邪恶的香气。不能吃啊,即使它摆在地上无人问津,即使女巫已经缥缈无踪。可那汤的味道死死地纠缠着我,我的喉管发紧,胃抖动如脱兔。我需要那股淡淡的血腥味道,它能让我好好活下去。   唇沾到锅边的刹那,我在汤中仿佛看到一种贪婪的光彩。   女巫忽然从眼前的洞穴中钻出,冷冷地说:“你喝掉了给‘它’的汤!”   我拔剑举过头顶,一股阴邪的腥风扑来,我和锅子一起摔落地面。一只巨大的、刚毛密布的手从洞中伸出,伴着低沉的怪啸摩擦着洞口的巨石,地面如被油浸般燃起大火。我的目光落在火光背后的另一只巨手上,那张面孔像极了那个逃跑的姑娘,只是她的发色深绿如湖,一双金色的眸子里满是火光和妖怪的涎水。   空着的那只巨手遮天蔽日地向我袭来,我丢掉了大剑落荒而逃,手中却紧攥着从汤中捞出的东西:一块黄色的石头,上面花体的G像一条贪婪的虫扭曲着身体。   我垂头丧气地往前走,甚至忘记了进入森林的初衷。我没有杀人,也没有人因我而死,可我浑身汗如雨下,像个爬出了血池的罪人,两手空空,肚子打鼓,终于晕倒在路旁。   醒来时,身边立着一黑一白两位姑娘。我使劲揉揉眼睛,还是看不清她们的模样。我的眼睛可能被浓黑的夜色染脏了。   黑衣姑娘用冰凉的指尖抚摸着我纠结的头发,语气脉脉含情。我感觉自己仿佛被她当作了婴儿,或者说是一个只会倾听却没有能力反驳的人。   白衣姑娘话很少,始终硬硬地直着颈子,来去的姿势像个傲慢的女王。她嘴里偶尔蹦出的几个词都是对黑衣姑娘的嘲讽,中心意思是虚情假意的女人连世上最糟糕的男人都配不上。我倒觉得这种定位更适合自己。   我跟她们只相处了一夜。   黑衣姑娘把我扔出后门时只说了一句话。   走吧,向着太阳。   然后是房门重重的关闭声。不久后,是她从屋顶坠落的轰响。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好掉进血泊当中,白衣姑娘被撕开的喉咙里流出的鲜血正如潮水般蔓延。   我还得到了她们两个脖子上挂着的石头,黑色的刻着H,白色的也是H。   我跪在国王面前时已经天光大亮。   城堡根本没有大门,也没有钥匙,每个找到它的人都可以径直进入。   国王已经老成了华丽靠背椅上肮脏的一团。从他歪斜嘴角中挤出的话语我得伸长脖子才能听清楚。   他问我来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他哪个女儿,我张口结舌难以作答。根本就没人告诉过我公主居然不止一个!   他又问我穿越黑森林时可曾遇到他的女儿们,难道那几个怪异的姑娘……我震惊得几乎口鼻喷血。   算了,他自言自语,只要能够解救我唯一还留在城堡里的小女儿,一切都归你所有。   包括公主?我脱口问道。   包括公主。   她得了什么病?   她没有病,她只是变得浑身透明。这是女巫种下的一道咒语,只有“狂龙之血”才能够破除。   我可以见见她吗?   见与不见又有什么不同?   闺房门打开时发出生涩的摩擦声,让人牙酸皮痒。我“见到”了城堡里目前唯一的公主。其实我完全看不到她的样子,无从了解她头发、双瞳的颜色,只有几棵淡蓝色的奇怪植物在屋中四处飘浮。侍从告诉我那就是曾经美丽的小公主,而国王告诉我,她发现自己无法被别人看到之后就开始在皮肤上种树。   披上国王赐予的甲胄,手执长矛盾牌,跨上高头战马,带着一队精兵,我向狂龙巢穴果断进军。可是精兵们在路过第一条阴沟时就已经作鸟兽散,而城堡的后门太过窄小,我竟必须弃马卸甲才能轻装出城。到头来我还是一个人一把剑,奔跑在无限接近死亡的路上。   与狂龙的激战太过惨烈,我没力气细说了。   就像一切神话传说中的终极魔物一样,它有九个脑袋,并且每个都斩之不死。狂龙的攻势不是吐火喷水那种老土手段,而是把利齿隐藏在幻化出的形象之下。金发姑娘、绿发姑娘、黑衣姑娘、白衣姑娘、母亲、妹妹,她们一次次在显露狰狞表情的刹那被我斩于剑下。我一次次承受着剥除伪装带来的痛苦,满脸腥血,身陷疯狂。   狂龙的头颅每被斩掉一次便从伤口多生出一只,最终数不清的龙头占据了整个天空。我无助地劈砍着,直到它们一起开口说话。   你杀不死我的。   为什么?!   因为你取了我的血就可以回到城堡去领受幸福结局。   你为什么会知道?   那你又为什么听得懂我讲话?情节安排如此,非你我可以更改。   你的声音好熟悉……   我的声音,就是你的声音。我,就是你。   可是你流血了!   所以我和你都不会死。死的是情节安排中的人。   空中传来巨大的铃响,大地震动,淡蓝色的树丛如空中的浮岛漂游而来。我向空中胡乱挥舞着短剑,碧血洒过,公主的胴体现形。   飘浮在空中的巨大美丽女孩正加速向我扑来……   巨大的铃响,床头的书被震落下来砸在我头上,险些造就继老罗之后的第二条书下冤魂。刀客死于刀,剑侠死于剑,难道书贩子终将被书索命?   砸我的书也不争气,不是《尤利西斯》《万有引力之虹》之类唬人的砖头名著,而是前日因为好奇收回来的自印本《同志文集》和硬搭上的古老的畅销小说《菊花香》,死在它们手里也太过窝囊。   我从紧张而晦涩的梦境中挣脱出来,疲劳之极。   手机还在响,屏幕上显示目前是午夜零点。   我胡乱一按,林莫忘的声音传来,听上去很平稳:“来一趟现场。”   如果没有极特殊的事情发生,她才不会这么压抑自己天生的大嗓门。   “亲妹妹,我叫你姑奶奶行吗?半夜零点跟你去现场?我又不是你的马仔!”   “你必须来!”   “有正事吗?没事我继续睡了!”   “是玫瑰。她出事了。”   我原以为这世间没什么能让林二小姐真正感到焦虑的事情,看来我错了。她此刻的声音充满了惶惑,仿佛刚刚被从坍塌的矿井中拖出来的幸存者,沾满了对黑暗与死亡的恐惧。   现场。一个重案刑警午夜出的现场会是什么状况。难道玫瑰她……   死了?! 第二十章 赌徒   玫瑰一直等到打烊莫林也没回来,她摸摸肚子,把黏着口水的棒棒糖秃棍扔进垃圾桶,吸了吸鼻子。   她饿了,虽然是夏天,没有顾客的书店里还是有些凉意。   她把头发拢到耳后扎成一个松松的斜马尾,大片脊背暴露出来。   她一哆嗦,犹豫了一下,没有拿椅背上的紫红色小外套,只抓起锁门用的铁链挎在雪白的胳膊上,熄灯,关门。   她习惯性地趴在玻璃门上最后查看一下店里的情况,黑色的书山们稳稳坐着,还没开始窃窃私语。伴随着刺骨的冰凉,手中的铁链传递着一种野蛮的重量,她愣了一下,竟有些脸红。这没有生命的链子竟让她想起了某个男人冰凉却有力的手掌。   她回过神来,把铁链绕过门把手,“咔嗒”,加上挂锁,柔嫩的腕子上留下半圈粉红色压痕。   她深吸一口气,转过身来,朝着瑜伽教室拐角的阴影笑笑,忽然发现那盒所剩不多的绿More忘在了外套口袋里。她需要它,却又不愿意再开门打扰书籍们的安宁。   一支烟被递过来,正是她需要的。   她略一犹豫,伸出两只手指。“咔嗒”,ZIPPO的熟悉响声,她凑上去点燃香烟,深吸了一口,把积攒了一天的棒棒糖甜腻味道全部挤压出身体。   她知道这难得的清静不是偶然,不知道这个递烟的家伙用了什么手段赶走了那群苍蝇一样纠缠不休的男人。   她向阴影处伸出雪白的手,像在模仿电影中的某场仪式。   她知道自己今天晚上有了去处,只是不知道他能够出什么价钱。   她不需要扭捏的孤独,不需要虚头巴脑的爱情,不需要压抑欲望的肉体,她只需要钱,并且可能永远需要下去。   她想开口,又怕自己甜美的声音影响脸上伪装出来的冷漠。   她下意识地把烟嘴放在丰满胸口的边缘磕了几下,烟灰飘落,洒在光洁的大腿上,像绽开了灰色的梅花。这个动作是对着镜子练习出来的,她知道大多数男人会因此失去戒备心和免疫力,但刻意久了反倒成了习惯。书,男人,金钱,一切都是习惯。她从来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人,只是喜欢在疼到无以复加的时候用微笑保持清醒。   她随着他从黑暗的走廊迈入更黑暗的夜街,突然想起一个人,打了一阵死一样的寒战。   林莫忘骑着莫林的车子狂冲在路上,夜风把她的意识从睡梦中硬扯出来,令她迅速清醒。   “零点狂奔”,她记得在哪个杂志上看过这么一个专题,不过是讲城市涂鸦族的。   这个时间硬拖她这个女警察出现场,几年来还是第一次。不过她没有理由埋怨,因为人家老赵说了,本来不想惊动她,可有些事情跟她关系太过密切,不可能不“友情通报”一声。   她一手扶把,另一只手往裤腰里掖着制服。   “你哥书店里那个大胸小姑娘出事了。”这种话他这个老家伙也好意思说出口!   是玫瑰。她怎么会卷入一起“受害人不明”的案子?还有莫林,从看过那卷旧档案后他就有些古怪,还连续出现在几宗命案的现场,回去还得再好好拷问一下。   她这样想着,不觉已经到达目的地。   这间名叫“MP”的旅馆规模不大,几辆警车一横,门口显得很是拥挤。   她向守门的同事点点头,气喘吁吁地钻过警戒线。   案发现场在214房间,她一步三级地跑上楼梯,险些撞倒边整理档案边下楼的老赵。老赵二话不说,突然一记左勾拳攻向她的脖子,她虽然喘息未定,但左手下意识地闪电上抬,修长的手指准确地掐住了老赵的左手腕,右手猛然上举压住他的肘关节。老赵疼得一咧嘴,见她长而有力的右腿已经抬起来准备顺势踢向自己的腋窝,赶紧小声求饶。   “你干什么?!”她大声喝问。   “嘘!还以为能够借偷袭赢你一次,老朽彻底服了!”格斗迷兼林莫忘的长期手下败将老赵装模作样地拱拱手。   “老不正经!”   “话说回来,你确定要上去看吗?”   “怎么,难道她……”   老赵没答话,点点头,表情颇严肃。   两人默默向上走去。   几个惊魂未定的服务员掠过身边,跟着组里的人去做笔录,个个惊惶如离水之鱼。   一进214房间,扑面而来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腥臭之气。这种专属于命案现场的气息本应让她兴奋起来,但今天不安的情绪占了上风,胸口有些憋闷。   通常,一个陌生人的死状再过惨烈也不会让神经大条的她感到紧张。在她眼里那不过是一幅血腥画作而已。但这次不太一样,她要面对的是一个熟悉的人。这个人给她端来过温热的咖啡,跟她咬过耳朵,互相开过丰满胸脯的玩笑,现在却可能已经变成了一摊毫无生气的血肉,想想竟有些头皮发麻。   她一直很讨厌分离这种事情,尤其是永久的分离。   她深吸了一口气,味道更浓烈了。   现场不但凄惨,而且诡异。   一把奇形怪状的武器扔在地上,像是电视剧里的劣质左轮手枪道具。鲜血如同红色泼墨山水画般从一个点炸开,洒满床单、地毯和墙面。一些充满了肉感的脑浆分散成了数个小团体,在昏黄的灯光下星散于床边桌下,热热乎乎颤颤巍巍,仿佛在窃窃私语,诉说着主人生命最后一刻的秘密。   她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把这些东西跟那个声音甜美、眼睛细长、脸上永远挂着笑容的女孩联系起来。她的胃结实得吓人,从没在案发现场呕吐过,但鼻子还是不争气地略感不适。她抬手狠狠蹭蹭鼻头,不让鼻涕或其他液体流下来。   现实是残忍的,不会因为她不愿面对而发生更改。   床边立着一只碎裂的脑壳,头骨片片裂开又在下巴处接合,一簇簇血红的大脑和面皮附着在上面,像极了一朵妖艳的玫瑰。   “凶手在哪儿?”她把后槽牙咬得生疼。   她们当然不是闺蜜,不是姐妹,甚至算不上是朋友。可是为了书店里的无数次开心攀谈,共享过的无数杯浓香咖啡,她没法做到事不关己。人生中总有些东西让人无法忍耐,比如那些自以为能够扮演死神生杀予夺的家伙。   “你说犯罪嫌疑人?目前还没有。初步调查怀疑这很可能是一起自杀事件。”   “自杀?一个女孩半夜跑到钟点房里来朝着脑袋开枪自杀?”   “女孩?你没喝酒吧暴力妞?这死尸虽然没脸见人,可是个货真价实的老爷们儿!”   搞错了!   她心中一松,鼻涕不争气地淌出来。该死的鼻炎又发作了。   老赵贴心地递过来一方灰不溜秋的手帕,她毫不在乎地擦擦鼻涕,小心地绕过溅血的地面,一幅怪异的场景在床后完整显现。   原来刚才那个开花的头颅下面连接着一具上身赤裸的男人身体,“他”倚床呈怪异的跏趺坐姿,左手垂在地上保持着扣动扳机的姿势,右手放在膝下垂到地面,中指触地,被周边的鲜血映衬得更加青白。   好家伙,这尸体在她见过的命案现场里算不上特别,但却散发着从未体验过的妖异气氛!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看到过的一尊佛像,也是这个姿势,抬眼看去表情似笑非笑,既慈祥又古怪。她当时有些害怕,小手紧紧拉住了身边人的大手,一个声音对她说:“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她当然没搞清楚那正是结“触地印”的佛陀降魔时仍旧保持不惊不怖的大平静姿态,但这个巧合让她大胆猜想,“他”生前也许是个信徒?   “女孩呢?”   “在另一间屋子里待着,你想见她?”   “她当时也在这里?”   “是。”   “她报的警?”   “不是。”   “吓昏过去了?”   “没有。你还是直接去见她吧,我觉得她对我们隐瞒了一些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情?”   “她叙述得很简单,说这男的把她带到这里,强迫她跟他玩。呃,‘玩游戏’,到了中途他突然掏出枪朝脑袋来了一家伙,砰,就现在这样了。”   “她没阻止他?”   “她阻止不了!”   “为什么?‘玩游戏’又是什么意思?老赵头你能不能不跟我玩神秘?”   “说来话长……总之你先去见见她!”   “给我看看!不是这份破纪录,我要看现场照片!”   “不用了吧……”   “喂,欧阳,赵哥让你把相机拿来回看一下现场!”   “别……”   “大男人还这么啰唆!”   她一把抢过同事递来的相机,视窗上的图像很清晰。   女孩的双手背在背后,被麻绳五花大绑成粽子的模样,双腿并紧高悬在空中,捆在一起的脚腕承受着全身的重量。她只穿着两件套的小内衣,绳子勒得很紧,雪白的美肉从绳缝间挤出来,现出由深至浅的红。她双眼紧闭,一只巨大的口球紧紧填塞在嘴里,暗紫色的卷发垂落地面,发梢浸泡在血海中,整个人仿佛正在向血池地狱俯冲,而旁边的“尸男”就是她的引渡人。   林莫忘的脸竟微微泛红。她终究还是个年轻女孩,看到同龄人遭受这样的虐待,心中痛惜之余竟生出一丝暗暗的嫉妒。其实她若有心把画面再放大些,还能数出粗粗细细的几十道鞭痕。   头疼,这对她来说是种陌生的感觉。   她用力拍了拍光洁的额头,决定还是直接找玫瑰问出真相。   “你来了!”   玫瑰抱着裸露的双膝坐在窗台上,甜甜地向林莫忘打招呼,仿佛接着就要起身泡壶咖啡给她。   “是啊。原以为这世上只剩我一个大胸妹了,没想到另一只还活着!”林莫忘的这句话如同餐前沙拉,材料丰富,可并不解饿。   “刚才大叔给我做过笔录了。”   “你一点也不害怕吗?”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呵呵。”   “你看着办!”   “怕得要死!”   “那你还笑?”   “我本来就爱笑嘛。”   “这个!”林莫忘晃晃手里装着笔录的档案夹,“鬼才相信!”   “我没说半句假话啊。”   “你……”   “听我说完嘛。我没说假话,可真话呢也没全说。你想听啊?”   “说真的,很想。”   “他逼我跟他玩SM游戏是真的,最终自杀了也是真的。不过那把枪,是我卖给他的。”   “你怎么会有枪?”   “那你怎么会当上警察?零件和装配图网上都找得到,做枪很容易啊,只是成品难看了点,以后会改进的。”   “你还想有下次?算了那不重要!他干吗要买枪?”   “因为我要求‘对等待遇’。”   “对等待遇?”   “就是我可以陪他玩游戏,但他也要跟我玩一个游戏。”   “什么游戏?”   玫瑰摸起宾馆里简陋的火机点燃了一根香烟。那烟不知是从哪个男警察那里讨来的,呛得她咳嗽了两声。   “你听说过Russian roulette吗?”她眯着眼,声音细软如绸。   “俄国萝莉?别考我外语,你知道我不擅长这个。”   “差不多吧。是‘俄罗斯轮盘赌’,人类最伟大的游戏发明,呵呵。”   “怎么玩?”   “简单。在手枪的六个弹槽里随机装上一颗子弹,任意旋转转轮后,参加游戏的人轮流用枪指头,扣动扳机,赌注就是参加者的性命。”   “你的意思是……”   “他听到我的提议后脸色大变,把我捆成大粽子一样倒吊起来,狠命用鞭子抽。我忍着疼不断嘲笑他不算个男人,结果嘴巴也被堵住。他的脸色越来越白,比吸血鬼还吓人。最终,他拿起了枪,开始跟我对赌。”   “他就死在这场游戏里?”   “他的手哆嗦得厉害,用了很久才把子弹装上。本来他第一枪指向了我,可后来改变了主意,指向了自己的脑袋。他嘴里不停念叨着‘没关系,这一发是空的,是空的’,两条腿却抖得好像,嗯,好像是晾在狂风里的裤子,呵呵。   “第一发没响。第二发他狠狠射向毫无防备能力的我,可也是空的。第三发他指回自己的脑袋,用了很久才按下扳机,还是空的。从倒吊着的反转角度看去,一股肮脏的喷泉从他的裤裆里向上涌去,妙啊!第四发他顶在我头上死命一按,又是空的,他的眼睛血红血红,喉咙里发出绝望的撕裂声。他知道自己输定了,提前崩溃掉了。”   “然后呢,他死在了第五发上?”   “是啊,所以我还活着嘛,呵呵。”   “他为什么会傻到跟你……跟一个浑身被捆、没有丝毫反抗能力的女人赌命?”   “这根本不算赌博!你看,我什么都没有得到还弄得伤痕累累,而他——莫忘,你不了解男人,我知道他在死前得到了想要的。”   “是什么?”   “久违的快感之类的吧,我也说不清楚,不知道你们的尸检能不能检测出来。”   “玫瑰你好毒!”   “莫忘,这些话可只能说给你听。”   “我知道!”   “可我倒希望你没有来。今夜,原本我也没有去处。一刹那或者一辈子,看上去都是一种偶然。”   “什么意思?”   “每个人都有权选择生活方式,你今晚若没见过我,也将永远见不到今晚的我,明天,我就是一个全新的人了。”   “你被你们老板传染了吧,说话太难懂了!”   “呵呵,不说了,我还以为穿着制服来解救我的会是白马王子呢。”   “也许——他正在赶来的路上吧。我们同事里倒真有骑警,可都是女的!”   莫林赶到“MP”楼下时比林莫忘喘得厉害百倍,因为她骑走了他的车子,他只好撒腿狂奔。   一路上店铺和居民楼的灯光退成了一道道长长的流光,他满脑子蒙太奇场景,想象着少女的死状,魂飞魄散。   到了!林莫忘正背着两手呆看着月亮。有云微遮,光线黯淡。   “她在哪儿?!”   “急成这样?她又不是……”   “在哪儿!!”   “刚抬走了!”   “真的是她?”   “废话,她还让我问候一下迟到的‘白马王子’!”   “啊?她没死啊?”   “失望吧?玫瑰都命硬,也很扎手!”   “坑哥啊!跑死我了,容我先喘一会儿!”   “不过送她去做的可是性侵害测试,我猜你很有兴趣。”   “你……太无聊!”   “其实你很想知道,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吧?”莫林抬起头,二楼只有一个房间拉开了窗帘,透出暖色的灯光,却被夏夜衬得有些凄凉。   他想起了和玫瑰唯一的一次亲密接触,她的酥胸柔软地挤靠在自己身上,让他想起记忆中那个模糊不清的母亲。 第二十一章 饕餮   02:00   我陪着玫瑰走出局子,背后林莫忘铁打的同事们困倒了一片。   玫瑰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老板,你想睡觉吗?”   我连往歪处想的能力都没有了。   我当然想睡,我又不是《怪鸡》里的“无睑人”,可以二十四小时撑着眼皮。   可嘴里冒出的话却是:“我送你回去。”   我给她披上自己的运动服外套,除了胸部紧绷绷,其他地儿都太肥。   她紧裹了一下衣服:“回去,回到哪去呢?呵呵。”她的声音一如往常般悦耳,掩盖了话里透出的孤寂与悲凉。   看着她裹在衣服下恍如初生般的身体,夜莲千千,总有一枝立在身旁,我却没兴趣做采花贼。   “老板,火机。”   我忙从兜里掏出来递过去。她摸出一只皱巴巴的绿More烟盒,倒了倒,空的。   “唔,都掉了。”她低声自语,抬头看着我微笑。   看什么看,跟我混了这么久难道不知道我装火机不是为了点烟。   “那就没办法了。”她耸耸肩,仿佛能够把人生的负担和皮肉的痛楚一下子甩掉。   我正巴望着抓紧回去补觉,她却来了一句:“喝一杯去吧,你欠我的哟。”   “我欠你?”   “就算你赶不及救我,至少也该比你妹来得早些吧?”   “她可是人民的警察!”   “你可是玫瑰的老板!”   神一样的逻辑。   要不是兜里揣着贵妇人硬塞过来的那个装满钱的信封,我们还真不一定能来去自由。“蓝天牌”盯着我的眼神比她身后的骷髅更加古怪。困倦的废纸贩子和伤痕累累的大胸少女,这个CP明显与夜店格格不入。   我假装老练地让她替我们上酒,要这个月卖出最少的两种。   玫瑰吃惊地盯着我,似乎认定我不该是这里的常客,不该有这种熟络表现。接下来的事实证明她怀疑得没错。   多么坑人的两杯酒啊!   我们只灌下一小口便干号着抓起对方的杯子想要挽救一下疼痛的消化系统末端,一段尴尬的沉默后,我们强笑着凝望彼此不由自主滑出口腔的舌头,它们已经麻木得像幻想剧《公仆》中那台国家牌机器的零件,无知无觉,无欲亦无求。   “蓝天牌”走过来,脸上带着一种孩子搞完恶作剧后隔岸观火的表情,跟她乌黑的眼圈和硕大的耳环十分不相称。   我指着杯子艰难地问她这些自杀性液体的名字,她报出了两个天书般的单词,我的这杯叫“亨英格孔”,玫瑰的那杯叫“煞”。我突然想起日间见过的那些酒瓶,个个贴着古怪的标签,借用了一堆东巴神魔的译名。“亨英格孔”在所有东巴经书中几乎都出过场,是个很喜欢抛头露面的九头大神(这世间到底有过多少九头怪啊),而“煞”则只见过一回,是在祭风仪式的木牌画上,胁生双翅,人身蛇尾,挽弓欲射,样貌凶恶。如果店老板真的是他们的族人,就不怕这些被胃液灼痛的神仙回来报复?大概不会,所谓“酒肉穿肠过,魔神心中留”,全天候适用。   “好难受!”玫瑰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柔美中附带娇嗔。   “什么?”我因为记起了那次“唯一的旅行”而恍惚。   “你在想什么呀?”   “要是回头看,要是回头想,不能一起活,不能一起埋,哥和妹两个,好比大活水,流去不回头,来到格门前……”   “老板你醉了!”   “这是在西南边境旅行时听到的‘玉龙第三国’故事。”   “没听说过。”   “其实是一个极长极凄美的爱情叙事长诗《鲁般路饶》里的一段,可当地人却把它称作‘情死经’。”   “好想听啊!”她并没对我醉后掉书袋的行为嗤之以鼻,反而媚眼如丝地盯着我,一脸真诚样儿。   “太长,不想讲。”   “老板!”   “总之当地人在冬天会举行大祭风仪式,把情死者的灵魂送往爱神的怀抱,你喝的这个‘煞’,就画在仪式所用的木牌上。”   “讲讲嘛!”   “回去自己在二楼南墙右首第二个书架最下层找约瑟夫·洛克的《中国古纳西王国》看!这个外国人几乎把一生都献给那里了。我最忘不了他说起的一件事情:哈巴雪山下的黑海边,一群人一起高喊‘我们来了我们来了’,四周山后乌黑的云朵马上围上来,冷风阵阵,不一会儿便砸下了坚硬的冰粒——那是山神的警告。”   “这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还有那些吊死在老树上的殉情男女,他们的手指用红线缠在一起,衣服也用红线缝在一起,脸上是进入甜梦的样子……也许这些只是书里的记载和剧场里的演出……我脑袋记住了太多的东西,什么是幻想,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记忆,什么是现实,很难分开啊,很难!”   “可我多希望能像老板这样过目不忘啊!”   “玫瑰,你能不能不叫老板,听上去好像我欠你不少钱的样子。”   “对不起哦老板。”   “直接叫名字吧求你了。”   “我试试。莫林,莫林,感觉好奇怪哦。想起一首歌。”   “什么?”   “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这跟我名字有什么关系?!”   我笨拙地打了个响指,“蓝天牌”撇着嘴走过来。不一会儿,她罕见地面露喜色,因为我答应请她喝一杯她最喜欢的“多格”,她则悄悄告诉我,刚才喝的“亨英格孔”和“煞”的确用到了多达九种“玩意儿”调制出来。所谓的“基酒”据她说是很少用到的Spirytus Rektyfikowany和usquebaugh-baul,两种度数接近纯酒精的神经病“玩意儿”。我有种变成医用棉球的幻觉。   她还买一赠一地告诉我,这两种神酒自开张以来只有两个人喝下过整杯。其中之一已经死掉——她指了一下屋顶某段假树枝(我几乎忘记了它们隐藏着的神秘机关)顶层上放置的广口罐子,那里面是某个伤心人被酒精烧化的骨肉。而另一个,她看看吧台后的时钟,不久就会驾到。   我的目光随着一支节奏古怪的不知名曲子巡游在光线昏暗的大厅里,白天看上去过分高大的屋子在黑暗中被各种光源衬得神秘诱人,置身其中仿佛回到古老的岩洞,松枝火把的烟气熏烤着四壁,洞穴忽明忽暗地律动、呼吸。   散发着磷光的骷髅,浅笑的白陶女神像,横生的枝丫,墙壁上野性的神像,还有提香的油画,这一切在我眼中忽然变成了东巴超度死者亡灵所绘的神路图,把天堂、人间和地狱全绘进一幅长长的卷轴,裹挟着狂饮和热舞中的人们以及他们身上的体液和金属向空中不断升腾。于是这高大的厅堂有了用武之地,它让浮游的灵魂更加接近月亮。那是灵魂的归路,是苦地的祖荫。   忽然想起密纹会教母大人说过的那句话:“每个人的死亡都是独立于外界的事情,是应该迎接的经历。”   生与死只是游戏一场吗?   喧闹的夜店中会不会有一方净土?答案是肯定的。   那个女人像《观世音菩萨传略》中的妙善公主般安静地出现在角落,那片地方忽然连墙壁也变得雪亮,跟她白陶般的皮肤相润成雪。   “饕餮”终于出现了。   我和玫瑰起身随着人群东游西荡,背景音乐的节奏越来越快,沉重的喘息声一波接一波响起,却没有人退出。玫瑰告诉我这音乐是雅纳切克的《小协奏曲》,不过速度被调得很古怪,徘徊在原曲的一倍半到两倍之间,这张碟应该是那个以糟蹋名曲名画为天职的艺术家黑豆茂司的杰作。怪不得有些耳熟,当年读过三大厚册《1Q84》后明明把这支曲子轮播过几十遍,可如今脑袋里连一个音符都没留下,果然天生音痴。   这曲子倒是很适合眼下的古怪气氛。我们两个像浪底的游鱼,向前一丈又后退三尺,始终没办法离那个角落更近一些。人们依旧站着喝酒、喂鸟、跳贴面舞,如一个环带般分布在专属于“饕餮”的辐射线路上,等待着好戏上演。   一个装束奇特的粗壮汉子滑出人群,悄无声息地坐到“饕餮”对面,相貌打扮颇有几分《最后的契丹》中辽人后裔的感觉。他从皮袍子里小心地扯出一个瓶子,没人呛声,外带酒水莫入的规矩在这一刻自动失效。透过层层阻隔,我还是能看清那个瓷瓶的模样:它肮脏得如同刚从灰堆里扒出来,表面那些星星点点的黑色八成是腐毛。   但当他捻着粗如棒槌的兰花指拧开瓶盖的时候,整个大厅里的所有活动忽然停滞,空气中的音场仿佛也瞬间扭曲,巨大的空间被某种气味灌满、凝固成冰。   酒香,一种能够用手掰一小块下来收藏的酒香在扩散。   不远处通向恐怖地底的楼梯口传来一声轻响,那一定是酒神半身像离开原位的声音。   透明的酒水倒进乳白的酒杯,一只白皙到近乎透明的手伸过来,丝毫也不掩饰主人的焦急与贪婪。虽然距离使她在我的眼里只有一个虚像,但当酒被一饮而尽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了《天狼星4号》中飞船脱离基地滑轨时发出的巨大声响。   更多的人聚拢过来,等待着一个臆想中激动人心时刻的降临,我却仿佛离她更加遥远,遥不可及。   她微一侧脸,从身边侍者的口袋里抽出铅笔在餐巾纸上写字。他一直站在那里像是女王的护卫,又像是囚徒的看守。   那汉子看了她写的字哈哈一笑,稳坐如泰山。   她拿回纸继续写字,每写一次便递给汉子再看,他坐得仍然稳实,只是不再笑,直到她把笔扔还给侍者,汉子手拿薄如蝉翼的纸端详了一会儿,起身便走,身下的木椅“咯喇喇”塌倒在地。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叹声,另类版本的《小协奏曲》恰在此时结束,随着节奏强烈的新曲子响起,舞池重新燃烧起来,仿佛刚才那场较量从未发生过。   我和玫瑰退回原位。   “饕餮”给我的感觉就像卢浮宫里的《蒙娜丽莎》,无论你装作怎样的不屑一顾,纵然四壁都是诱人的世间极品,心底还是盼着一睹芳容。然而到了德农厅,从攒动的人头和高举的相机丛林间隙望去,那个永恒微笑着的小小人像竟似相隔万里,防弹玻璃黑衣人,还不如包里的盗版画册亲切实在。   她这种面貌不清的绝世媚术又让我想到狐狸。有种狐妖能附于人身上,被附体之人会贪婪地索求食物,狂吃一番之后居然还会要求赠予房屋和土地,否则就要杀人。当然只要人们硬气一点,用针灸之术即可将其驱走。东洋人倒是无惧这些传说,反而无限夸大狐狸治病消灾辅助农耕的能力,尊奉其为“稻荷神”,使其从嗜吃无度的“饕餮”一跃成为掌管五谷收成的神祇。若这个女人出现在东洋的乡下,说不定真会像蒙娜丽莎一样成为人人渴望觐见的神使呢。   “她——是哑巴?”玫瑰歪着脸问我,仿佛被刚才的烈酒烫伤了腮。   “所有不想说话的人都是哑巴吗?”   “那她写的是什么字,威力比鞭子还大!”   “我不知道,不过你应该拉开外套拉链。”   “拉开拉链?”   “这样做的话……刚才站在前排的怪叔叔们也许会告诉你答案。”   说做就做,玫瑰的行动力强到离谱。   答案是一串莫名其妙的数字:50,30,12,7……   她兴奋地问我:“会不会是一个数列杀人事件之类的谜题?”   我皱着眉头说:“你快跟林莫忘学坏了!”   她笑了笑问:“我还能更坏一些吗?”   “你很坏吗?”   “其实我现在身上疼极了。老板,不,莫林。莫林,你以为我喜欢自虐游戏吗?我喜欢的只是事后那种物理性的哀伤感觉。”   “物理?还有……性的哀伤?”   “所以他们活着还是死了与我没有关系。似乎每个男人都能从我的痛苦中找到欢乐。现在我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条经络都被折磨得疼痛无比,而他也成了一具精力旺盛的尸体,两不亏欠。”   “精力旺盛的?”   “你知道,没有钱我是什么也不会做的。”   “我知道。”我知道什么啊。   “不过我还是想知道刚才那串数字的意思。”   难以捉摸的玫瑰式神逻辑再次袭来。   “杀人事件倒不会有,已经死掉太多人了……”我下意识地看看那个角落,“饕餮”还在,她面前换上了天青色的瓷盘子。   “我觉得,她只是凭口感写下了杯中酒各组成部分的年份而已。”   “这么简单?那个凶悍的酒主为什么会逃掉?”   “我怎么知道!也许是他引以为傲的勾兑技术被一下子点破,又或者是他自以为在老酒中混杂入新酒神鬼不知。”   “‘饕餮’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啊……”   “是个女人。”   我们同时望向百鬼夜行的岩窟里那个最光亮的角落,四周的人群灯影幻化为一场巨大山洞中分食猎物的狂欢,女人的呼吸声压过一切嘈杂,在空洞的穹庐上重重回响。   “在这样一个游魂四处飘荡的所在,必须保持自己的欢喜或者悲伤才能找到来路。”玫瑰的声音甜得熔心化肺,可话语的内容此刻听来却诡异得让人汗毛倒竖。   “耳熟啊。”   她一笑说:“你读完扔给我的。”   我想了想,出处应该是《残虐的情人》,慧缘师太著,火车站小书摊上买来的雷书。   玫瑰拒绝去药店买药膏,我们一起回到了书店。   她在二楼边搭小帐篷边冲我说:“帮帮忙,楼下十三号书架最顶上搁着的那本《世界玫瑰图鉴》,拿上来!”   我边找边想,怪不得如此好书几年都卖不出去,原来都被蹭书成瘾的店员扣在顾客发现不了的角落。   “要查失散多年的亲戚照片吗?”我拍拍书上的灰递给她。   “谢谢。不是,只是因为它够厚,纸的味道也不错,当枕头正合适,呵呵。”   幸好我只是个书贩子,算不上藏书家,这才能忍耐住直接扔她下楼的欲望。   我从裤兜里掏出硌了自己好久的东西递进帐篷。   “送你了。”   “啊,谢谢老……莫!真的很好看啊!”   “是啊。”   “可你知道,我需要的……不只是这个。”   “我知道。所以送你无妨。”   “好吧。帮我关灯。”   我离开时向上看了一眼,她正把我送她的硕大骨瓷戒指举在微凉的月光里仔细端详。 第二十二章 神差   05:40   我居然又睡了一觉,顶多两个小时,来不及做梦,也不知道那头的“我”跟公主发展到了哪一步。   五点四十,我像《爬虫地狱》里的“应激者”一样用腰劲直挺挺坐起来,愣愣地往窗外看了一会儿,不知是因为晨光朦胧还是眼睛疲劳过度,空荡的街景色调灰暗,屋子里的人似乎要配备上专用工具才能一路撕裂掉阻碍前行的沉重空气。   下床时发现《丝袜狂迷》不知何时被压在身下,折了一页。   整理好全副装备,仍旧心事重重。我只想当个普通人做些普通事,为什么却总被身边的奇葩们强拖着奔向平装本奇幻小说那庸俗而花哨的结局?难道奇葩的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   我蹑手蹑脚下楼,准备像一个真正的超级英雄那样,怀揣着拯救地球的使命出发。超级英雄因为要不停地换穿各种颜色的紧身内衣裤,所以独处为妙,通常不吃早饭。   可我失算了。   虽然是周末清晨,但早饭居然已经早早摆上了桌,还细心地用饭碗扣好保温。林阿姨没在餐厅和厨房,大概又去广场学崆峒派花架门的芙蓉扇功夫去了。我曾经亲见那教练练了半套扇法,怎么看都像在斗鸡,但他自己和学习的人都笃信这些流传下来的武功虽不能伤人,但却暗藏杀机,文能震慑年轻的杀马特少年,武能降伏不知死活的小三儿。我其实挺喜欢这些自带解说的江湖传闻,因为曾经有人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故事有个土得掉渣的开头。话说一日,有个乡下老爷子来看望城里开武馆的大枪师傅,师傅叫自己的徒弟们跪下磕头叫师爷,徒弟们望着这个瘦小土气穿着肥棉裤还扎着裤脚的干巴老头满心不服气,就趁他提着一草篮子鸡蛋出门的当口偷偷跟在后面,其中两个猴崽子心急,使一个自以为得意的身法悄没声地扑上去,想掏出俩鸡蛋出出小老头的丑。结果老爷子脚步没停,继续四平八稳地往前走,两个徒弟却一左一右摔出去老远,腕子肿得有二指高。眼尖的徒弟发现那草篮子被换了只手提着,可也再没有人敢上前半步。师傅听说以后大发雷霆,罚惹事的徒弟脱光了裤子跪在院子当中,头上还得顶一篮子鸡蛋不准掉下来。有大胆的徒弟上来求情,他一脚踹到一边,教训说要不是老爷子发现是他们及时收了手,这俩人的膀子直接就废了。老爷子访友归来,有嘴快好事儿的徒弟上来求饶,并且大着胆子求他老人家再露一手让徒孙们饱饱眼福,师傅追出来又要打,却被老爷子拦下。他一手拿着烟袋锅子,皱纹纵横的老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东瞅西瞅,从灶台底下抽出根长短适中又结实合手的柴火棍,朝院里所有的徒弟一划拉,说是都拿起趁手的家伙来往他身上招呼一下试试。徒弟们年轻气盛,哪经得起这般挑拨,见师傅未加阻拦,便真的个个提枪亮起了架势。开始时他们还不敢下力使狠招,可一群人忙活到额角见汗也没见老爷子挪动一步,他只用柴火棍在枪杆上敲敲打打就化解了攻势。后来徒弟们斗得兴起,再也顾不上寻思后果,把枪舞得呼呼生风,招招直奔要害,老爷子抽着烟袋摇晃着头,手中棍子不疾不徐划着圆圈,点挑粘捺,枪杆子虽长却一条也近不得他的身。收手时几个徒弟忽觉一阵刺痛,抬手只见虎口开裂,鲜血长流。转天老爷子离开前对大枪师傅说,告诉孩子们,学武艺不是为了一味挑战强手,更不是为了欺凌弱小,通过习武认识自己是块什么材料,该待在个什么位置上,这一件事儿正好够琢磨一辈子。   我清楚记得这故事不是从旧书上看来,而是爷爷亲口讲给我听的。但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他与我的生命没有丝毫交集,我出生时他早就不在人世了。   我的记忆不会出错,错乱的应该是时间。   早餐是鸡蛋和牛奶,貌似回归了正常。   稍突破常识之处是鸡蛋被做成了牛奶一样的糊糊,而牛奶煮出了鸡蛋糕的效果。   当然,普通食物也存在着超越常识的风险。几乎没人认真看过前市长妻子的日记手稿,所以不会有人把他因炎症发作身亡一事跟扎进喉咙的干鱿鱼丝联系在一起,也没有几个人愿意翻阅流水账般的《阿卜杜拉王起居志》,解决他是否因吃鸵鸟蛋噎死这一历史公案的蛛丝马迹就隐藏其中。   在这个人人抓着快餐杯匆匆上路的躁动世界里,温柔地小口小口把早饭吃完,抹干净嘴巴,提起琴盒,斜背长皮囊上路这种事情,也只有阿曼巴笔下的杀手“独影自怜”做得出来。这个传奇人物在“杀手系列”的第三十三册 中第三十一次出场时结束了长达十七年的主角生涯,其时阿曼巴因小病入院,很快病势汹涌,勉强口述了遗作的大半部就溘然长逝。书中的老杀手也在经历了一场漫长的追寻之后心脏病发作,倒在已经沦为黑帮庇护所的警局门口。一群胆小如鼠的恶警确认他已死后冲出大门,想践踏这个传奇人物的尸体取乐,却被闻讯赶来的黑帮大佬制止。这个意味深长的结尾很可能并非阿曼巴亲述,而是来自出版商的续貂,但这一段居然是这个粗线条的冷硬系列故事中我最喜欢的部分。   阿曼巴的遗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推出正式译本,我看的是宁留下的手写译稿。随着她的失踪,“杀手系列”的出版计划也被搁置下来。   我站在湖仙塔顶。   这里的旋转餐厅早已废弃不用,但作为附近唯一高过冰蓝大厦的建筑,这个地方仍然太过扎眼。可我别无选择,不得不在这里动手。   湖仙塔其实不是一座塔,而是一栋古怪的三体楼,三座楼身分别被命名为Nineve,Nimue和Niniane,听上去颇具中古神话的风韵,事实上只是当年Lakers集团旗下三大化妆品牌的名字而已。楼身自下向上倾斜,至顶端三个楼顶汇聚,共同托举起一个被命名为Round的巨大平顶圆球餐厅,造型很像一百二十年前老科幻作家萨穆伊尔在书里描写的那种外星章鱼。他的作品影响深远,三足独眼几乎成了后来科幻故事中外星来客的标配。   湖仙塔的倾斜倒也并非纯玩概念,三座楼体之间的空间内安装了众多复杂的风力设备,源源不断的海风催动着巨大的页片,给Round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使其保持着永久的自转和上下浮动状态,当年不知有多少人呕吐在这间古怪的“幽浮餐厅”里。   湖仙塔是十几年前大建设时代的产物,它的破败从Lakers集团的垮台开始,没有商户和单位愿意租用这座中看不中用的建筑。后来政府索性将少年宫、科技馆等孩子们喜爱而公家又没地方搭建的场馆都丢进了这里,虽然这样,它还是不复当年通体发光的华景,只有亘古不变的海风固执地为它提供着动力。Round像是冷门作家斯库赫拉维那本书名几乎比内容还长的科普小书《秘密基地,兼论三千年以来人类与工具、人类与能源及工具与能源之间的联系》中的“疲劳牌永动机”,执行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物理学使命。   它,就是我的舞台。   支架。   镜筒。   调焦螺旋。   我从皮囊里耐心地一只只掏出零件,一股油和硝烟混合的味道搅着晨雾扑面而来。我熟练地组装着,静寂的空气中金属蹭磨的细微声响缓缓扩散,用海森堡的话讲,“像魔鬼出世前的磨牙声。”   咯、咯,咔、咔。   我把左眼贴上去,屏住呼吸。   难以置信的场景!   对面冰蓝大厦的楼顶——就是那个拥有巨大玻璃花房的案发现场——聚集了黑压压的一片人头。那里作为案发现场至少应当被妥善保护比较长的时间,现在看来,“警力不足”让那些重要的线索永远淹没人海。   人头如海。虽然听不到声音,但屋顶所有的人似乎都在以一种古怪的节奏晃动着身子,一阵无声的韵律如气旋在空中轮转。我敏感的鼻子抽动了一下,不是香水或体味,而是教徒身上特有的因笃信某件事物而散发出的顽固味道,有一种置时间与空间于不顾的决绝感。Amy形容它是提纯过的狐臊,我倒觉得更像是《猎鲸记》中详细描写过的那种被油和血浸没了上百年的甲板气味。   教徒。密纹会。   警方以为他们随意拉起的封条和胶带有着法律般的威慑力,他们总这么自以为是。《国家机器·机器国家》里有过分析,“一旦失去了大部分人的信任或是反对,国家机器就会急剧退化,制服无异于用来蔽体的烂布,而律令不过是文字的无意义组合”。这个城市就面临着这样的窘境,连豪气干云的英雄警官林莫忘也没培养出一种合格的职业心态,至今仍像漫画中的独行侠客,依靠天赋和运气做事。   “一个城市活在异变者的声音里,而死于无声无息。”伊德里苏的诗句似乎可以永远适用下去。   我不清楚密纹会的会众是否属于“异变者”,但他们在这样一个将明未明的时刻聚集在血腥味未散的修罗场,一定有着非同寻常的原因。   我移动了一下镜筒,朝向人群之外一块异常宽阔的空地。只有一个人立在那里,素面黑袍。我把螺旋紧到极限,看到了一双美丽、洁白、成熟而柔软的手。   还有她手里捧着的乌黑小匣子。   《汉德大魔法全图鉴》。   我的脑袋瞬间像被施了魔法,“Dionysus”、乌鸦、手、尸体纷纷从眼前掠过。这一阵短暂的紊乱很像是记忆的胶卷被强行拉出来曝光。卡洛-内洛综合征——《失落之书》中详细记载了这种病症从发现到销声匿迹的内幕,原因之一是它“基本上无害”。   所以,一个普通人也许应该相信,销毁记忆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你看不见那些拉胶卷的手。   几秒钟后,我想起了逼我接受这次委托前她说过的话——   教祖触犯了天条,被“巨神之手”扔了下来。   我要用这本书记载的东西给教众一个交代。   五位数的教众在等待着“教祖”死后的去向。   人都会死。   把粗套筒和托把拿出琴盒时我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杀手悲歌》中茱莉开第一枪时“几乎被突突乱跳的心脏阻挡了视线”,因为运气太好,胡乱飞出去的子弹在硬物上反弹后恰巧击穿了猎物的喉咙。   我拧开了保险,果断按下手指。   嗤。气流的古怪声响。   提拉。   筒子的润滑度很好,气流源源不断地进入。   一只巨大的手形气球渐渐成型,掌心画着巨眼。   一线阳光从楼后的海面上逸出,我很快没入了气球的阴影中。   我加快动作,将气球固定在Round的中心位置。   跃回监视处,从镜头望去,随着这一缕天光的出现,会众们伸出单掌向天,而女人则抛掉了书,高举双手。她的口中念念有词,似乎要用令人信服的咒语再现当时的场景,可我只想再看一眼她胸口那个古怪的刺青。   太阳!   巨大的太阳从远处的海面上浮起,带来了无限光明,也带来了无限阴影。   Round也在慢慢上浮,我在这风吹日晒的当口感受到了古人《无垢篇》中吸纳天地精华的清气,脑袋罕见地放空,整个人仿佛要漂浮起来。这种濒临灵魂出窍的感觉让我有些心惊,赶紧睁开双眼。一个人与城市同居久了,会一项一项地丧失掉所有赖以生存的东西。   不用再借助望远镜,在这个绝妙的时间点,用肉眼便能看清,在阳光的照射下,随Round浮沉的气球投下了巨大的手形阴影,它缓慢地移动着,轻抚过一座座高低错落的楼顶,向着冰蓝大厦移去。   我像每个信徒一样,在铿锵的魔咒声中仿佛看到不久之前,同样的神之巨手把教主数百斤的身躯捉上高空,松手落下,摔成肉酱。   这是天罚。   他也许曾经纤瘦过,曾经试着做个善良的人,曾经想过用生命实践伟大的教义,曾经独身侵入秘境,也许他从未读懂过自己的掌纹,这一切,只有神知晓。   现在他死了,不声不响,丝毫没有妨碍无知亦无怖的信徒们景仰唯一的偶像。 第二十三章 女人   09:00   强烈的饥饿感袭来。   这一定是在悠闲晨光中忙着制造神迹而造成的胃肠功能性紊乱。   《羞渔记》中把被女人请吃喝当作耻辱,我深以为然。但这间小咖啡馆的确是我和宁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而她曾请我吃了一顿早餐。虽然我还没有穷到吃不起饭的地步,但还是毫无原则地欣然接受。   那时我以为编辑请写稿人吃饭是理所当然,后来才从一个老编辑的日记里得知,他五十年间推掉的饭局超过三千,却只请过三个作者吃饭,这三个人一个卧轨自杀后被世人奉为“诗神之子”,一个成了国家的领袖,而另一个一直带着国安部门的精英们在全世界玩猫鼠追逃游戏。   印象中那顿早餐其实只有一杯半苦不甜的咖啡和半只歪歪扭扭的牛角包,但在我艰难吞咽的过程中她一直在微笑着抽烟。她的手指和香烟一样修长。透过清淡的烟雾向窗外望去,小广场上的清洁工人慢条斯理地清理着每一条砖缝,清扫,冲洗,晒干后再清扫,就像画家在画布上小心翼翼修补着瑕疵。   阳光照进来,我仿佛骤然缩小,坐到了面包篮子的边缘,肚子被咖啡灌满,想要随着灰尘跳舞。我希望她不要把烟灰磕在轻薄的报纸上。   这些都变成了一种奢侈的想念。   第一次她只付了我一百五十块钱。   很久以后她趴在我耳朵上说,稿子被毙掉了,她原指望从稿费里扣掉早餐的价钱,结果赔得好惨。   我的第一篇稿子全文如下:   说不准从几岁起落下了病根,很喜欢看抽烟的女人。   见到心仪的漂亮女子,总是先想象她手夹香烟的样子,仿佛一袭嫩绿的旗袍、两只修长的手指和两瓣吐出淡淡云气的红唇便是风情万种的标准配置。   抽烟的女人可以坐在任何地方。   坐在江南的桥头,那倩影便模糊起来,原本辣味的烟云从嘴角轻轻溢出,都混合进时浓时淡的雨雾,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   坐在喧嚣无比的街边就能看得真切,那段让人嫉妒的烟雾滑过白皙的颈子,盘旋在绒衣掩不住的美好腰身,然后从微微张开的口中散发出来,在清冷的夜空中上升,再上升,一直混进浮游来去的云彩深处。   也有时,她坐在嘈杂的地面,两条雪白的腿在凳下纠缠不休。只有吸烟的一瞬她安静下来,那辛辣而芳香的感觉能暂时遮盖住挥之不去的浓愁,带她冲破屋顶,看见久违的星光。可惜那好看的烟圈很快就被鼎沸的人声冲散了,女人又落回地上。   抽烟的女人出现在任何时间都是美的。   在清晨的山间,背着背篓的阿婆细细地把烟丝啜成烟雾,腾起的烟雾是美的。   正午的咖啡厅里,阳光一寸寸挪过红裙女人赤裸的脚背、小腿、手臂、手指,点燃修长的绿MORE,那情景也是美的。   还有暮色里的操场边,大风扬起女孩的裙角,把她手里的烟吹得忽明忽灭,俘获着大堆未经世事的极美少年的凡心。   抽烟的女人总有被妖魔化的危险,不知为什么,就像不知道讨厌烟草的自己为什么迷恋着收集烟壳和幻想女子抽烟的美好模样。   无论梅姑玉姨,还是舞台上的摇滚女子,只要指间升起袅袅青烟,所有男人本该有的张狂就都被踢踏得无影无踪,心甘情愿地迷乱在她们半醉的眸子里。   用这种稿子骗钱的难度有多大,不用她说我也知道。   这地方不是巴黎,在那里随处可见夹着香烟的女人,没有人特别去注意她们,吸烟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本能。《透视巴黎》里说,从法航的空姐到红磨坊旁的小妞,并没有看到如想象中那样美丽而热情的法国女子,倒是偶遇的吸烟女人个个漂亮得厉害。烟雾半遮了视线,阳光下微微清冷的风吹过,她们分明就站在几步外的街角。   我骗到了一颗抽烟女子的心,又放任她逃开,这在生命中无法忍受的事情中至少排行前三。   想了这么多还没有吃上温暖的早餐。   我路痴症发作,死活找不到咖啡馆大门。   井上古苔在他的《无》中把建筑的境界分为七重,第六重就是内部居用如常而外观奇崛,突破传统要素的限制。我对此虽不认同,但面对眼前无门无缝的墙面和玻璃,深为自己没能掌握穿墙术而羞愧。难道自她离去后,咖啡馆也伤心地自闭起来?   穿过玻璃隐约可见店内的人影,或坐或立,竟然都静止不动,仿佛折纸童书里竖起的人偶。微恐。我想起《四维故事》中的老埃居,他在发现时间停止后尽情抚摸街头美丽的姑娘,可正当他用颤抖的双手解开第一排衣扣准备“深入交流”时,时间忽然恢复如常,透支完残生的他一瞬间就化成了骷髅。   有人越过呆愣不动的我,抬脚迈进了旁边小巷中隐蔽的小电梯间。   原来玻璃后只是橱窗内的场景图像。   我机械地跟随着陌生人进出电梯,穿过走廊,推开熟悉的小门,终于恍然。   咖啡馆一切如常,只是整体搬迁到了二楼。   邻窗坐下,包里有本从废纸堆里抢出来的《旧岛风物志》,不想拿出来读。日渐西化的城市和城市人不再需要醇厚的豆浆和悠长的叫卖声。啃着干硬的面包,喝着酸苦的咖啡,压抑着来一碟咸菜花生米的欲望俯视楼下广场,令我着迷的只有广场上的女人。   除了阅读和写作,唯一能让人坚持打拼并且力争有尊严死去的就是女人。我喜欢用欣赏孤本书的贪婪目光打量她们,以她们为主角臆想出一个又一个故事,颠覆她们日常的形象。   清洗干净的小广场上走来干净漂亮的女人,穿着专属于夏天的白鞋和灰色丝袜。我当然不是花痴,紧盯她不放只是因为想起了书店柜台里那本用圆珠笔写下的手稿,封面签条上郑重其事地写着“白捡的女体塑像”,里面都是些诡异的小故事,比如有一篇《猫》这样写——   公交车最前方两排面对面的座位唯一的作用就是窥视对面女孩裙底。   我听到左右两侧吞咽唾沫的声音。   一对白色的坡跟小皮鞋。   向上,是一双灰丝袜包裹的美腿。   丝袜是不深不浅的灰色,不是那种掺杂着亮丝的恶俗版式,而是贵重到舍不得触碰的可爱玩具表面蒙上薄薄灰尘的感觉。   我一直在琢磨,为什么丝袜包裹下的女人腿会比裸体更能诱发男人的欲望?   因为曲线?由细细的脚腕开始,向上是隆起的小腿肚,浑圆的大腿,停止不住的弧度。   因为秘密?丝袜尽头即使挤出赘肉也没关系,无论是否存在真正的处女地带,也散发出任人肆意想象的美好味道。   因为平滑?一定要没有褶皱,比皮肤更光滑,这关乎触觉。   眼前的双腿完全符合标准。   我跟上两边人的节奏咽了一口唾沫。   向上。没有裙子,只有遮住半截大腿的短裤。她一定精心测量过长度,以便使裤边惊险地遮住腿根。   再向上。细长的脖子,尖俏的鼻子,长长的睫毛,棒球帽下几近完美的侧脸。   我双手插进裤兜,往下死死按住中间的不安分部分。出汗了。   我不是跟踪狂,却不自觉提前三站下车跟上了她。   她蹲下,腿蜷成优美的曲线,从包里掏出小袋食物,喂起了路边的小野猫。猫的毛也是灰色,不过脏兮兮的,一点也不顺滑。   那猫跟着她跑了好远,直到突然被她抱起来闪进了楼道。钥匙响。   我绕到楼后,爬墙进了花园。一定是鬼迷了心窍。   我不是偷窥狂,可还是小心地把眼睛贴上窗口。未拉严的窗帘间有道缝隙,可供邪念丛生的妖怪穿越。   摄像机!本能地躲开,才发现镜头对准的不是我。   我看到那双灰丝美腿高高地立在桌上,左右分开,上下摇晃,仿佛被遥控着在跳热舞。   我搬了三块砖站上去,从缝隙最大处努力窥视。   好看的白色小鞋蹬在桌上咔咔作响,很快便被红色黄色绿色黑色的液体和分泌物淹没,那只灰色的毛绒小球在鞋下发出凄厉的惨叫。   我从砖上跌落下来。   夜路很凉,我紧握着一根更加冰凉的铁棒,想象着几分钟之后,那双美腿在灰色的丝袜里被敲断的好看样子。   她的惨叫声也许是灰色的呢。   虽然这种东西可能永远不会得到印刷出版的机会,但我还是很喜欢它怪异的腔调。   整本手稿都是这种对女人爱恨交加的意淫故事。   作者没有署名,本子封底上有个模糊不清的学校徽记。   书贩子的最大乐趣就是从化浆池里捞出这种看似毫无意义的字纸,它们一旦消失便永不复得。那些大量印刷流传的东西只是遮羞布,人类的历史本来就被无意义的琐碎文字填满。   收回目光,手中还有半块面包。   邻桌坐着一个中年女人,守着一杯冷咖啡一言不发,看上去无财无色。她只是默默坐着,不停地把裙子下摆从膝上两厘米处扯到膝下,好像在防备着有人从某个不可能的角度完成窥视。   一阵强烈的孤独感袭来,就在阳光的边缘,在她那皮肤开始松弛的、不再有人抚慰的膝头,时间忽然被挤干了。   想起宁曾经在这里给我读过的两句话:“如果你开始思索以后如何能够一直在一起,而这想法又无关乎缤纷的情欲,那么该让她做你的妻子。如果你开始想要摆脱她,那么想想那些费尽心机也要在一起的时刻,也许你会重新觉得她珍贵无比。”她说这句子摘自一篇充满了类似莫名其妙句式的长篇飞机稿。她在一本秘密笔记里写满了编辑生涯里从被枪毙的原稿里救下的句子。   可究竟如何能够在一起,执手偕老,不离不弃,到她突然消失的那天也没有说清楚。生死茫茫费思量。   站在街边,目送着舞龙的人们兴高采烈地绕过步行街角,我想起今天是本月的庙会日,正午之前,小半个城市的老少都会聚集到几公里外的中央广场,开始一场持续整日的拥挤狂欢。这是这座城市的大日子,我却提不起兴趣。人群密集的地方总让我有种原始的恐惧。   不过我还是决定跟上去。   因为刚才的眺望带来一点有趣的信息。   几个熟悉的身影先后掠过窗下。   先是如移动大山般的MATATA,虽然真正和他接触的次数不多,但却印象极深,我那辆如遭不可抗力摧残的自行车正是被他骑废掉的。   再是便装的林莫忘,不知有什么任务逼着她穿上了平日难得一见的T恤仔裤,那男人般的匆匆大步和墨镜下元气充沛的脸不自觉地暴露着警察身份。   还有……林阿姨?掐算起来,我很久没在公共场合见过她了。   “他们也许各怀心事,也许碰巧会在梅杜萨号上相遇。”有兔在《四十二篇不道德的故事》后记里这样说,那真是本有意思的书,四十二篇故事的主角看似毫无关联,其实都在别人的故事里扮演着不道德的角色。 第二十四章 吞龙   11:25   《老老年》里用来形容这座城市庙会的词语是“如虎吞龙”。   庙会的中心地带是“屠虎庵”和它面前的“海云广场”。每到大的庙会日,人们自四面八方拥来,经过历史悠久的“玉带街”(现在的商业步行街)进入广场,海雾浓时,确实像乌黑的长龙投入敞开的虎口。   “屠虎庵”这个古怪的名字有着同样古怪的来历。《老老年》里记载,千余年前有位刘姓将军兵败隐居此地,山民向其哭诉猛兽伤害家人,老母被开膛破腹,老父去向不明。将军遂执棒入山,恰遇老虎撕扯老人尸首,将军怒极,乱棒击杀老虎。又寻至虎穴,却见三只等待母虎觅食归来的幼虎,见有人浴血而来竟惊缩成一团。将军顿悟,就地筑庵修行,常有人见其骑虎行于山野密林,清吟讲法,百兽俱为之伏,后世称其为“三虎道人”。这个传说虽然教化意义太过明显,但还是为“屠虎庵”增添了足够浓重的传奇色彩。   读过这个故事后,我每次行经长街都有种舍身入虎口的莫名紧张感,而庙会日的繁华仿佛只是死亡的余兴节目。   躲避热闹似乎是我的本能。   这些年来我偶尔摸黑赶一下庙会外围的“鬼市”。凌晨三四点钟,各类卖家聚集在庵墙外出售物品,渐成惯例。交易的东西五花八门,因为来路不正而让人生出一种“捡漏”的渴望,当然我只对其中的书籍字纸感兴趣。曾有一次,我四点钟打着电筒摸黑赶到时,已经碰着戴头灯的同行老胡拉着一板车书满载而归,可见太过懒惰的人当不成优秀的书贩子。   我总会在早餐前提着“战利品”离开,与赶庙会的人背道而驰,擦肩而过,隐隐感受到这项群众性活动正在背后积聚着巨大的力量。我不喜欢这种即将被人群吞噬的失控感觉,以至于产生了一种古怪的念头:如此多的人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幸福地挤挤挨挨叫作“国泰民安”,如果把他们的情绪旋钮全部调至“愤怒”档位,情况该是怎样?著名影评人稻斑蝶在《光影孤独》中评论他看过的一部纪录片时说:“暴徒与暴民之争,同归于尽的机会不大,总归是暴力得胜上位。”   因此我硬着头皮随着午前热烘烘的人流向前滑动时,有一种悲剧上演前强颜欢笑般的糟糕情绪。   不过永不消减的好奇心驱使我跟上一个戴荧光绿手环的人。   这种因颜色过分显眼而很难搭配衣服的饰物通常不会出现在成年人手腕上,而现在它正随着一只修长有力的胳膊在人群中左冲右突。   这只胳膊的主人乃是强力女警一名。我很想知道她穿着自己讨厌的装束出现在自己讨厌的场合是什么感觉。   “杀手系列”里不止一次提及,杀手最大的乐趣就是观察蹩脚的便衣警察执行秘密任务时假装出来的淡定表情。   她买了一串糖葫芦嘎嘣嘎嘣咬着吃,我也在同一个摊上买了一串,尝了一口,仿佛陈醋腌旧算盘珠般的糟烂味道,大概只有她的钢牙铁胃能够消受。摊主紧张地东张西望,忘记了收钱。他手上也戴着荧光绿手环。   再往前走,在人群中不断捕捉到荧光绿影,就像起伏的海面上时隐时现的防鲨网绳,挂满了绿藻作掩护,自以为不动声色地隔离出危险和安全的区域,其实所有戏水者和鲨鱼都清楚它的位置。   我断定可能会有大事件发生,林警官及其同事采取这种极易识破的撒沙布控方式绝非出自打草惊蛇式的故意。他们表面强横,可业务能力一直像那条倍受市民诟病的防鲨网绳,一个窟窿连着一个窟窿。   不远处的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循声望去,一团火焰从攒动的人头中冲上晴空,久久不灭。   我赶紧转头盯紧林莫忘,她手里的糖葫芦不知道甩到了哪里,那种稍显懒散的态度一扫而光,身周似乎鼓胀出一种气场,修长的身体仿佛瞬间壮硕了一轮,尖尖的下巴和肉感的嘴唇翕动着,森白的虎牙露出来,渴求着人类的鲜血将其染红——啊,我的“脑兄”,你怎么又脱线了,《西里西亚女王》里的句子怎能乱用。   其实她是在紧张地对着无线耳麦说话(便衣还配耳麦!),还特意压低了声音。   我好不容易挤到了前排,熊熊烈焰映照下是一大圈说不清兴奋还是惊惧的脸。一个赤身大汉正用极传统的方式撂地表演着吐火术,虽然在《消失的三百六十一行》和《戈多摄影集》中看过介绍和图片,但亲眼实见滚烫的火龙从肉做的人嘴中升腾还是感觉到一种莫名的震撼。虽没有伴音,但他扶在腰间板带上发力的双手,浑身汗浸油亮的皮肤下鼓动的肌肉和四周肆意的呼喊声形成了一种海潮般的韵律,快乐感涌上来令头皮发麻,根本无暇顾及那些所谓简陋的细节。民间笔记有载,传统的吐火术练到极致处名曰“喷龙”,能够自口中引出八九米长的火柱直冲上天。眼前的表演虽未达到那种境界,但已是火光冲天气势非凡。   然而自从第一束火光照亮黑暗的森林岩洞以来,人类对火的态度从敬畏到喜爱,直至回归恐惧,仿佛在演进中经历着轮回。《阿斯库卜之书》中的近神者们相信,除了火焰,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如此直接地传达神的怜悯和惩罚。   直到一个俏丽的小姑娘端着盘子走近时我才回过神来,随着叫好的人群把兜里的钢镚响亮地扔进盘里,然后扫视一番,发现几个“荧光绿手环”在人群中依稀可辨。我在晃动的人头间找到了林莫忘的侧脸,她定定地看了一会场内,对着耳麦说了几句便向围观的圈子外挤去,看来没发现什么异样。   我继续与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免于迫害的唯一办法就是紧跟在警察背后不被发现”。我隐隐感觉,她们这次看不出头绪的行动会与我发生某种联系,这算不算一种“被害妄想症”?   “砰!砰!砰!”   不远处传来三声真切的巨响,庙会现场的嘈杂声都未能将其掩盖。   “终于出事了!”我的反应很不正常,比林莫忘更像正在搞钓鱼执法的警察。   几个“荧光绿”痛苦地向事发地点挤去,看上去很像搞错了方向的激流回旋运动员。幸好人群总是被好奇心驱使着向热闹处移动,我混在他们中间也想去一探究竟。   “啊!火、火!!救命!!!”   此时,另一个方向传过来撕心裂肺的叫喊声。我看看林莫忘,她猛回头,焦急而漫无目的地眺望着,几秒钟后,也许是耳麦里传来了指示,她转头仍旧向原目标挤去。人群有些混乱,我有种深陷旋涡的感觉,渐渐看不清林莫忘的去向。   一辆花枝招展的彩车扭扭歪歪地分开人群缓慢移动过来,我心念一动,凑上前伸手扒住车顶的栏杆翻了上去。   车上奇形怪状的神话人物们正忙着散发各种东西,没人注意到我。我在角落里拣起个大头娃娃扣在脑袋上,从两个孔洞看出去,世界浓缩了很多。林莫忘还在不远处挣扎前行,她身周的人开始纷纷闪避,莫非这厮对无辜平民也用上了小擒拿手?另有几个家伙用和她类似的节奏拼命往另一个方向冲撞,距离虽远,但隐约看得到他们腕子上那一抹不和谐的绿色。   忽然想起混迹在一套低俗读物里的冷门神书《挤故事》,作者说起坐火车最拥挤的年代,无论下车、打水还是上厕所,内层的乘客都要踩着其他人的头顶跳来跳去,踩人的意志坚定,被踩的并不在意,场面甚是滑稽。我猜想这场景是作者脑洞大开的杜撰,一则人是活物,岂能不避不闪由你来踩,二则若踩实了,脆弱的脖子是否能为这惊心动魄的华丽一跃提供足够的支撑令人生疑。不过眼下,在这天人交会的庙会腹地,有些事情不得不放胆一试。   我选准方向,朝一个看上去最粗壮的脑袋飞跃过去。   如果八卦媒体大咖Cinemagic的记者恰巧在场,恰好举起相机,并且与周围大张着嘴巴的群众处于同一角度,那么他应该能够拍到一张相当有创意的照片拿去参评“梅实华新闻奖”:一只大头娃娃在逆光中面带诡异的笑容,斜背着书贩子专用的破绿书包在空中舒展身体,右脚踩向下方壮汉的脑袋,壮汉半转过头,一脸完全不清楚状况的无辜表情,下意识把手中刚扒来的钱包甩上了半空,钱包的女主人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向其扑来,许多只陌生的手拼命伸向空中飞舞的纸币。   脱身加抓贼,我果然是自带主角光环的城市英雄。   几分钟后,我终于灰头土脸地挤到了林莫忘背后,抬手刚要拍她肩膀,却被她下意识半转身用左手擒住了手腕。她右手猛然上举欲别肘,看清对手面貌后险险停住,我听到腕关节咔咔作响,隔了两秒钟才疼得淌下汗来。   “你怎么……”   “先放手!抗议便衣警察殴打良民!”我没好气儿地打断她。   “难道你也知道我们的‘吞龙’行动?”   “我知道得比你多。”原来她们的行动叫“吞龙”,傻妞。   “交易地点和爆炸地点你也知道?”她把声音压得更低,乌黑的大眼睛露出凶光。她要去当卧底得死多少回啊。   “暗记选荧光手环、个个配黑超耳麦、一有响动就蹦着高摸枪,你们可真有专业素质,不如干脆在胸口写上‘便衣办案,非诚勿扰’算了!”   “呸!反正看到你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搞不好又要出人命!”   无比混乱的对话持续了一会儿,我支离破碎地了解到一些信息。   根据线报,一场规模巨大的毒品交易将于今日进行,场所居然选在光天化日下人潮汹涌的庙会现场。这如果算是对警方能力的严重蔑视,那么在定名“吞龙”的行动计划部署完毕、警力全部到位后,警局连续接到数通爆炸预告电话就是赤裸裸的挑衅了。为了屠杀一条恶龙花上几代人的时间赔上几百死士的性命是值得的,但这不适用于人员编制有限且分工明确的本市警察系统,即使跨区抽调一切可能参加行动的人员、动用全部可以动用的力量投入到现场也无法实现对目标区域的基本覆盖。更可恶的是,收到爆炸预告时,庙会和“吞龙”行动都已开始,林莫忘和同事们就在这种既不能暴露身份又无法疏散人群的窘境中被扔到了一线煎熬着。   好在刚才的三声巨响并非爆炸,而是老式爆米花的大黑锅“开膛”时的响声。这种过去街头巷口常见的景象如今只有在庙会上才能看得着,没想到竟惊动了警察。虽然在《石湖战记》里也曾经有过将爆米花机改为作战兵器的奇幻描写,但那只是纯粹的幻想。通过耳麦联络得知,另一处起火点的情况是烤肉摊的炉子没放稳,烧红的木炭撒出来点着了纸糊的招牌和女食客的头发,怪不得之前听到的叫声如此凄厉。   这一切都是意外,至少林莫忘是这样认为的。我当然不能同意。老电影里,帮派老大最喜欢对小弟说,“能用拳头说明白的事情就不要用舌头”,如今虽然世道大变,但黑道的规矩还在,不会甘当光说不练的假把式。   果然几十秒钟过后,林莫忘被耳麦中传来的消息惊出一头冷汗。爆炸还是发生了,并且有六处同时被引爆。人员伤亡情况不详,但好在都发生在庙会外围,似乎是有意避开了人群密集地点。   先制造多起虚假的突发事件搅乱警方计划,再通过真实爆炸暴露和分流警力,为即将进行的交易清除障碍,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占据制高点的指挥家掌控。   天空晴朗如熨过的青布, 八_零_电_子_书_w_ w_w_._t_x_t 8_0_8_0_. c_o_m 没有一个褶皱或窗口能够隐藏眼睛。   接下来的事情即使放在小说里也显得缺乏真实感,但眼下它的确正在发生。   林莫忘急匆匆地离开,我本不想再跟上去,可她挤出去没多远便停了下来。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有人拦住了她的去路,她高挑的身影居然被完全遮盖在一团清凉的阴影里。是MATATA?这座压垮我单车的大山此刻垂首而立。莫非他们早就相识?他的样子让我想起一卷变文的结尾曾如此设问:“菩萨为何低眉?”   隔着老远都能感觉到林莫忘释放出的“地震波”,她又开始对着耳麦呼朋引伴,慌乱的表现完全不符合没心没肺的日常风格。   最终林莫忘、MATATA和数只绿手环聚集到了庙会中心的海云广场。   广场上仍旧香烟缭绕人声鼎沸,唯有四角分占“云蒸霞蔚”四字的古亭避开了人潮,颇有些闹中取静的悠然之意。当然进到亭中观戏听曲的代价不菲才是这种状态的根本原因。   我随着他们向“海云亭”移动,亭前木板上写着眼下正上演的是评话《英烈》。我兴趣满满地想要挤进去一探究竟,却被立在外围蹭听的家伙推来搡去,前进不得半步。踮脚眺望,坐在亭内的人品茶嗑果,摇头晃脑,台上的演员也很卖力气,弹唱评说,中气十足。   我伸长脖子听了几句,方言难懂,大致正是文戏说到热闹处。   一个问:“好军师,这样大的皇城,奸细脸上又不刻字,叫我如何捉得到?”   一个答:“你拿不到,到时有人拿与你看!”   我心念一动,感到有什么事情不对劲。   这亭中的气场太过滞涩,说的、唱的、叫好的与端茶倒水的似乎在用默契演一出大戏,只是情节不在台上,而在空中那些传来递去的眼神中。   若是一部好电影,此刻恰是考验编剧功力之时,微妙的平衡应该被精心安排的事件打破。   但粗暴的现实总是令人失望。   我环顾四周,林莫忘和MATATA不见踪影,“绿手环”倒是聚集了不少,几乎要形成一条荧光带。   此时眼角处有一点绿影晃动,同时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   广场上的人们沉浸在各自的兴趣之中,枪声竟被一片嘈杂声淹没,没引起什么反响,倒是“海云亭”内一片大乱,台上台下居然有不少人当场掏枪指向亭外,僵持了几秒钟后竟分作两派对射,惨叫声不绝于耳。   广场上的人群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对,近处没被满天子弹吓瘫的都怪叫着往反方向猛挤,远处不明情况的克制着看热闹的欲望,边打听边撤,结果仿佛撞进网中的鱼群,冲突往返不得脱困,只能认命。   我呆立了不知多久,忽然脚踝一疼。   不可靠的枪战片观看经验告诉我,可能被流弹击中了。剧痛间想到的居然是打中我的那位枪法实在丢人。   胡思乱想间,脑袋被人往下猛按到地面。   原来命中脚踝的不是子弹,而是林莫忘的扫堂腿。她见我像个活靶子一样立在混乱枪战现场的中央,不得不矮着身子冲上来把我扫倒在地保命。   两颗子弹从头顶嗖嗖飞过,我这才来得及感受到最原始的恐惧,全身所有的出入口都猛然紧缩。   林莫忘脸色异常苍白难看,咬牙切齿地嘀咕着:“这么乱来,肯定有内奸示警!”看来这种场面生猛如她也没经历过几回。   不过我低估了她的勇敢程度。   “站住!”   她大叫着猫腰蹿出去,扑倒了正压低身子猛跑的“伙计”,他背在身上颇为碍事的汗巾箱和干果盒跌落在地上碎成几块,腾起一阵灰白的烟尘。   林莫忘刚刚摸出手铐,便见两道黑影自她身后扑上,我出声示警不及,只听“噗”一声刀子戳入肉体的闷响。   “莫忘!”   我倒抽一口冷气,惊叫出声。   林莫忘回过头,表情复杂。我定睛望去,MATATA的一只巨臂正挡在林莫忘后心要害处,一把刀子在他隆起的肱二头肌上斜插至柄。偷袭者被他一掌砍至脖颈扭曲,缓缓跪下,前扑倒地,像在朝圣。   我很想八卦一下他们俩的人物关系,可眼下生死未卜,实在没那个心情。尽管林莫忘躲过了一劫,但我的糟糕预感一点都没有消减。一次热闹的毒品交易和一场无来由的枪战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东西,毕竟这不是拍电影,而是一场可能改变江湖命数的对决,怎么能搞得如此草率?   未及细想,我的眼角捕捉到一束古怪的闪光。   博兰在《眼之流浪》里说,对摄影狂热到一定程度的人能够从镜头的反光中辨识出机器的品牌、年代甚至使用者的癖好。   我没那本事,顶多只能顺着那“一闪”寻找到镜头的位置。   慌乱涌动的人群中,一支长长的黑色“炮筒”安静地记录着这边子弹横飞人群乱舞的局面,摄影师的面孔被相机彻底遮盖,仿佛一只巨大的独眼直接安装在了娇小的身体上。虽然很久没有仔细端详过她的脸以至于印象模糊,但她的身形我还是很熟悉。   林莫失?她怎么会在那里?!   太阳用力偏移了一分。   又是“一闪”,不同于相机镜头的反光,它来自人群外广场的荫凉处,仿佛一道冰箭撕开了暑气破空而来。   这是后来最令我心碎的一刻。   如果我有杀手“独影自怜”三分之一的本领,就应该立刻把它跟瞄准镜联系起来,并且判断出目标位置,大声示警。   然而我什么也没做。   接下来的几秒钟,我的双眼忽然变成了高速镜头,正常时空里发生的事情显得漫长而滞涩,每一个细节都是如此清晰,然而肢体器官却运作迟缓,无力阻拦。   先是一颗子弹,我甚至看得清它旋转运行的曲线和四周被搅动变形的空气,它越过林莫失的头顶,从我身侧两米外呼啸着奔向正在转身的林莫忘,她的汗珠从鼻尖和下巴上甩到空中,被劲风激得粉碎。她一向拥有超强的直觉,但与子弹飞行的速度相比,反应还是慢了半拍。   接着,一种武器迫入肉体的奇特声音响起,跟刚才刀子穿刺肌肉不同,子弹钻入的刹那体腔内产生了一阵奇妙的回声,然后一蓬带着飞沫的鲜血如花般盛放在日光下,鲜艳异常。   但承受袭击的人又是MATATA。   我不能确定子弹的目标原本就是他还是他有意识挡向了子弹,但如果他稍作闪避,身后的林莫忘有可能脑袋开花。   他短促地叫了一声“小林”,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跟他山一般的体形很不相称,如野草般柔软。   不远处的黑色“炮筒”剧烈地颤动了一下,林莫失突然向前猛跑起来,巨大的相机吃力地甩到身后,沉重的带子仿佛要把主人娇小的身体扯离地面。   她边猫腰狂奔边伸手摸向高扬的短裙裙摆下包裹着大腿的黑色丝袜,我只看到那个位置“一闪”——真是个闪亮的日子!   一把匕首——当然不是Chris Reeve KATHATHU,因为我送不起——从我眼前半尺处险险飞过,我一惊之下扬脸回头,恰好看见被林莫忘压在身下的“伙计”用未受制的左手掏出手枪,正拼力指向已被MATATA飞溅的鲜血完全遮住双眼的她,准备偷袭。   子弹时间再度启动,匕首缓缓飞过,在扳机被扣动的瞬间没入了“伙计”的左侧肩窝。   低沉的痛吼和击发子弹的声音同时响起。   这发子弹比刚才的小些,但威力并不弱,通体银色的它散发着炫目的光,仿佛太阳在地面撒下了一个残暴的微型分身。   它首先穿过了林莫忘的身体,确切地说,是她身上稍显肥大的T恤的侧腹部,那里被她丰满的胸脯顶出了足够宽敞的空隙,恰好给子弹留出了通路。   接着子弹来到了我面前,我只来得及稍一歪头,脖子右侧一热,整个人向后倒去。这一刹那世界安静无比,我看到一股血箭飙上晴朗的天空,被衬成妖艳的紫色。   就此长眠不醒倒也不错,可惜我只是被擦伤了皮肉。   倒地前我痛苦地看到了子弹的去向:它不偏不倚地钻入了飞刀出手后继续朝这个方向疾奔的林莫失的前额!她的头猛地向后一仰,整个人仿佛在空中凝固住,她高高仰起的下巴如同射向晴空的一只雪白燕子,裙摆继续飘飞,哗哗作响,相机也借着惯性继续向前,挣断了带子,先一步跌落尘埃。我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幕就定格在这个横卧在地向我投来冰冷目光的巨大独眼上。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几秒钟之内,我的眼睛和大脑却用开挂后的帧速清楚地记录下每个细节。 第二十五章 医院   《没有喉咙的守夜人》里写道:“人在永久丧失意识前会有一段无比清醒的时间,在旁观者眼里那只是垂死挣扎或回光返照的一瞬,其实它漫长到可以容许你看清周围的每一寸空间,甚至看到常识之外的东西,但你不能思考也不能回忆,否则马上会被宿命的潮水吞没。”   我看到无处逃避的人群重新恢复了有秩序的拥挤,并且自动分开了一条裂缝。   一列披戴着重孝的送葬队伍默默经过后,人群重新闭合。   如果他们抬着纸棺来到我面前下跪,我一定会大声说不,没轮到我,你们记错了号码。   林莫忘拨散迷雾大踏步走了过来。那个开枪的可怜虫被她用手铐铐着右手拖行在身后,失去意识的脑袋在地面磕磕碰碰。她的T恤侧腰处焦煳一片,从破洞看去,少儿不宜的内容若隐若现,沾满了颜色怪异的呛人粉末。她对个人卫生总是毫不在意,也许这次硝烟的痕迹会在她雪白的身体上滞留很久。   她扶起我使劲摇晃,张嘴大叫着我的名字。持续的耳鸣让我听不清她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翻动尸体太多,她下手根本不知轻重,如果我这遭受了重创的脖子原本还留下一点藕断丝连的希望,经此一晃恐怕终会断掉。   也许是因为失血过多,我的手脚竟然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哧啦”一声自己从破烂的T恤上撕下脏乎乎的一条紧紧绑在我的脖子上。我被勒得喘不过气来,视线渐渐模糊,如果就此到了“那边”,该怎么向阎王爷说清来由?被陌生歹徒误伤后遭警察勒毙?   十年前自杀的蜂子在十万言遗书中说,“每个城市都有专属于自己的狰狞之处,而种种恐怖事物的交集和归宿都是医院”。她不止一次把医院比作“结界”,并且最终从被她视为“结界”出口的二十三楼病房窗户漫步而出。   我醒来时,窗外警灯和救护车灯闪烁成一片,很像这片“结界”的守护者和引渡人在搞聚会。抬手摸摸脖子,痛,半边裹着厚纱布。一个穿着粉衣的漂亮圆脸小护士正在旁边毛手毛脚地收拾东西。   “我睡了多久?”   “你?没多久啊。进来总共不到一小时吧。”   “修补手术做得这么快?枪伤啊,难道不用麻醉?没人性呀!”   “你少折腾,当心撑开创面!做什么手术啊,你命硬,只不过被子弹擦破点皮而已。”   “可是我流了那么多血……”   “大夫说,男人也需要经常淌淌血保持健康!”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污力天使,她轻啐一声转身离去,在门槛上还绊了一个风情万种的趔趄。   只是擦伤而已!果然命大。既然性命无虞,多事的“脑兄”马上开始运作。医院的消毒水味道和伤口的真切疼痛告诉我,之前发生的一切并不是梦。   “喂,你等一下!”   小护士一个急刹车转回身来,又是一个趔趄。   “有没有一个,嗯,跟你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她可能受伤在——在这里。”我迟疑着抬手在前额比画了一下。   她脸色一变,沉吟着回答:“哦,有的,有一个。”   “她伤势如何?在哪个病房?现在可以探视吗?”我边说边在脑袋里搜索林莫失的面孔,却只记起她小时候的样子。长大后的她总像被雾气笼罩着,轮廓模糊不清。这几年虽然时常联络,但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却是罕有。   全家人也该正经坐下吃顿饭了。她们姐妹俩也都已经老大不小了,总不能一直像斗鸡一样血拼下去。   前提是大家都能够从这里活着回去。   “不行不行!”   “为什么?!”   “因为、因为,她、她已经……”小护士显得有些慌乱,圆脸通红,双手撕扯着衣角。   “橙子!橙子!”走廊里传来叫声,她吐了吐舌头,似乎是庆幸有人解围,立刻转身跑开了,临走又是一个趔趄。   我一把扯下手上的吊针,蹬上鞋冲出门口。双腿有些发软,不过还能保持平衡。走廊里大夫护士和病人来来往往乱成一团,地上还残留着未擦干净的血迹。   “对某些人来说,医院不过是顺利抵达地狱前的发卡机构。”我原本很喜欢奥兹女男爵的这个比喻,但对于此刻不想死、不必死、不能死也不该死的她来说,这种便捷服务显然太过残忍。   一个背对我蹲着的人突然站起身,我绕不过去,只得猛转方向撞到墙上。原来是林莫忘,她披着件不知从哪借来的制服衬衣,肥肥大大极不合身,怪不得没认出来。   她眉头紧锁,一双大眼睛有些空洞,右手掐着一根香烟。我本想问她何时学会了吸烟,可看了一眼就知道没有开口的必要。那烟根本没点燃,而且根本没法点燃。它吸饱了液体,已经扭曲发皱。   “他死了。”   我浑身一震,几乎要坐倒在地,嘴里叫出了林莫失的名字。   “不是她。是救了我的MATATA。他死了。”   “啊,是他?他挨的那刀应该不重……”   “是后来那一枪。瞄得很准,可能他的‘同伴’一直在等待狙杀他的机会。”   “同伴?”   “他是我师傅发展的‘专案特情’,结果直到师傅去世也没端掉毒窝,跟他联络的人就变成了我。”   “他为什么要主动暴露身份?”   她没回答我的问题,扭头盯着窗口说:“他如果闪开,死掉的就是我。”   “你一向运气好。”   她的肩膀在肥大的衬衣下明显抖动了一下。   “我运气很好。是啊,我的运气总是很好。”她的声音发颤。   这一瞬间我才真正感觉到,那个指头修长、小手冰凉的女孩儿早已进入了危机四伏的成人世界,再也回避不了那些永恒而无解的话题。   手术室外,林莫忘和我各踞一边,一蹲一站。   绿岛医院的手术室大门厚重,丝毫没有窥探内部情况的可能。   我靠在墙上,墙插进地面。眼前从人来人往到悄无声息,时间毫无感情地流逝着。剧本《左死右生》里的逗逼大夫只说过一句正经台词:“你要是觉得时间这个东西对你不公平就到手术室外看看,那里的人时刻盼着门打开,又唯恐手术时间不够长传出来坏消息,他们才是时间的奴隶,你——还不够格。”   现在我的心情果然是这样。   生与死的审判用不着法官和陪审团,结果总是确定无疑,并且不可逆转。我沉默地数着脖子因为剧痛而痉挛的次数,林莫忘则一次次用眼神中凌厉的杀气逼退以各种理由凑近的同事。   肩膀一沉,扯得颈侧伤口一阵撕心裂肺的疼。接着,胸口被紧紧锁住。我一惊抬头,走廊空旷,林莫忘不知道去了哪里。阿曼巴说杀手最忌讳暴露给别人三件东西:颈后、脊背和悔意,我若入行大概一笔买卖都没完成就去见收尸人了。   不过惊慌很快转变为惊喜。   熟悉的木莲花香气。   “你回来了。”   “嗯。”   “她情况不太好。”   “我知道。”   “我……不,她说过,她很想你。”   “我知道。”   “她说她一直写信给你。”   “九十九封。”   “可她不知往哪寄。”   “我收到了。”   “我可以转过身来吗?”   “不。”   她把头搁在我肩膀上痛哭起来,这情景与初吻那夜一模一样,美好而不真实。   那夜,不知道灌下了多少酒的宁把我当作了橡木桶,双手从背后紧紧环绕在我胸前,用力吸吮着我瘦硬的肩膀,可能因为一滴酒也没吸到,哭得稀里哗啦。我脖子因为落枕疼得厉害,像铁皮人那样用尽全力缓缓扭过头去张口欲言,她的唇和舌头却一股脑儿地塞过来。愣了很久我才明白,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酗酒者缺少的不是酒精,而是爱情。   当泪水和其他分泌物从脖子蔓延到腰眼时,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哭得这么凶,她说因为喝醉了头疼,我又问她为什么要喝得这么猛,她说哭得太狠要补水。这答案让我头疼,索性带她去了一个真正有酒桶的地方。   第二天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派出所里醒来后,我们傻笑着接受了警察叔叔的再教育,他说如果当时是冬天,我们俩一定会五脏成冰冻死街头。我们痛不欲生地拼命点着头,痛心疾首地表示一定痛改前非。走出局子时正午的阳光大好,索性牵着手摇摇晃晃走了下去。   那幸福的感觉只持续到沃尔夫突然出现的那天。   她的目光被深深吸引过去,我毫无理由阻拦。沃尔夫虽然岁数比我大一半,但高大帅气,更重要的是除了舌头,其他所有身体部件都与我们的色彩不同。   此后发生的事情反复在我脑海里翻滚,却始终纷乱复杂,缺少回忆必需的细节。人生需要细节。没有风油精、咸湿汗水和冰啤酒的夏天就只是段平庸的时间,是蚊香、冰棒和人字拖让欢愉的季节复活。当然细节太多也是场灾难,自作主张贮藏大量垃圾信息的“脑兄”、马赛克般随机拼贴的阅读习惯、在故事主线程之外无休无止拉扯的小说,都是以堆叠信息碎片吞噬生命力量的可怕之物。   那个下午书店里难得阳光清亮,外国人沃尔夫掐着一本旧外文杂志说着蹩脚的中文打听“药王庙”的方位,我茫然不知,而她仔细看了杂志上的照片才知道那地方的正确名称是“阎王庙”,在距此地一千公里之外一个北方小县城下辖的镇子里。有些外国人放着皇宫城墙不拍,偏要深入到穷乡僻壤去寻找“真正的东方”,他们的镜头因为记录陌生而凸显真实,因为敢言无忌而更能震撼人心,沃尔夫显然是其中之一。她问沃尔夫为什么会把目的地定在如此偏远的地方,外国人没说话,只向旁边一闪,我们这才看到在高大身影的护佑下,一个瘦弱的白人小男孩正瞪大一双血红的眼睛用力打量着四周。   他是沃尔夫的小儿子,名叫Immanuel,宁说用中文该叫他“以马内利”,我坚持按肤色叫他“小白”。在文字这件事情上,她这种顽固老编辑有时候比我这个书贩子中毒还深。   沃尔夫摘下了小白的棒球帽,我和宁同时倒抽一口凉气——这是个怎样的脑袋瓜啊!稀疏的金发被纵横交错的疤痕侵占得无处生根,很像漫画《救世主》中超期服役一千三百年的机器“信使304号”的废铁头。小白在一年前被查出得了古怪的脑部肿瘤,沃尔夫尝试了所有的治疗方案,得到的结论却是根治无望。肿瘤生长迅速,通过及时手术不断切除可以延缓病情,但高频率的手术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会让小白痛苦不堪,在周而复始的折磨中走向生命的尽头。经历了几个月地狱般的拉锯战,沃尔夫决定放弃手术。仅依靠药物维持,专家认为即使做最乐观的推测,小白最多只余一年的生命,并且肿瘤会在几个月内侵蚀他的视神经造成失明。   沃尔夫做出了一个艰难而伟大的决定,在这最后的几个月里,要带着这个对远方无限好奇的地理迷儿子周游整个世界。这里是他们的第十七站,既不是起点也远非终点,小白想看的不是挂着“文化遗产”的历史余孽和壮丽的虚假景观,他喜欢一切古怪好玩的东西,比如“阎王庙”里那个做出匪夷所思手势的泥塑神像。   在我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这样说来,小白那血红色眼睛后面隐藏的也许不是肿瘤而是吸血鬼家族的疯狂基因呢),沃尔夫对宁说了一段话,声音很清晰,语速很缓慢,但我听不懂。“啊,你这个巴别塔内的囚徒!”她居然马上下定决心,打点行装,决定亲自带他们去寻找那个偏远小镇。我惊讶无比,就凭这个听上去很蹩脚的悲惨亲子故事,她就能放下眼前稳定的生活和……我?她没有理会我的问题,只是给我翻译了一遍沃尔夫的话:“我是个孤独的人,从来不需要伴侣,但孤独不能带给我的孩子一个母亲,我感到罪孽深重。”这种从随便哪本蹩脚诗集里摘出的句子就能让她决定进入一个陌生异国孩子的生活?一个做饭比林阿姨更具有突破性、喝酒永远不知道种类和节制、走路经常左脚绊到右脚、买不到心仪的洗发水就一直忍受油腻、为了组稿永远凌晨睡午后起的女人,能够突然变身成合格的母亲?   我不明白是什么东西促使她义无反顾地决定改变余生的路向,并且不需要征求我的意见。我傻傻地送这一行三人上火车的时候问她是否确定自己不是主动被外国人贩子拐跑了,她说让我等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也许就会明白,她也许就会回来。接下来的几年,倒春寒特别严重,迎春花什么的根本没有露脸的机会,我借此麻木自己的神经,相信她没有食言。   她走后我守在电脑旁不停地刷新她最喜欢的LBS网站Calvino的页面,她应该是用手机在不停地更新消息。他们顺利找到了那个“阎王庙”,我从照片上终于看清楚那个泥塑神像的古怪手势:手心向内,中指和食指伸出叉开,呈V字形。“瘟鸡百科”网站上说这种反V字手势源于英法百年战争中的阿金库尔战役,那一战英国的五千长弓手完胜法国三万余精兵。法国人战前轻视弓箭威力,放言要尽斩英国弓箭手的中指和食指,令其再无法操弓,英国人以少胜多之后便伸直二指,掌心向内,向法国俘虏展示其索命的二指仍然完好,后来竟被民间用作侮辱对方的手势。想象力超群的网友将神像与这个遥远的传说拉扯在一起,搜肠掠肚地寻找着一场欧洲战役与一座山村小庙之间的神秘联系。   我没有参加讨论。看来《地府遗事》这本有趣的小书影响有限。书中明明有篇男主角身残志坚,剖腹截肠为民申冤,死后终成地府高官的故事。开篇即写明此君“幼孤残,前臂状若鸡足,屈不能直”。后来地下的小鬼见了顶头上司这“鸡足”,以为是下达命令的手势,忙不迭地学着样子高擎两股叉把罪人投入油锅。钢叉和弓箭均属冷兵器,又都在明人谢肇淛的《五杂俎》中名列十八般武艺之列,这也许就是东西方两段传说的唯一交集。那塑像八成是依据这条记录塑造出来。《地府遗事》虽然看上去只是野史秘闻,但身为一殿阎王,总需要网罗点信众,忍不住抛出点密档在阳间流传也可以理解。   这些考证其实没什么意义,小白想看的只是一个摆出可爱V字手势的神秘东方塑像而已。   接下来她的旅行记录越来越简单:“我在猪笼”“我在九棺”“我在竹林”。经过了短暂的停顿后跨越了边境:“北山镇”“奇风镇”“马孔多”。刚开始我不能理解她为什么专挑不怎么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探访,后来渐渐明白,正因为生人罕至,这些地方尚未被人类妄图同化一切的行动污染。肿瘤对小白所做的事就像人类对待整个自然界的方式,用疯狂的复制侵占资源,把自己和宿主共同推向末日。小白在自己的末日来临之前,希望看到的不是人定胜天的奇景,而是倔强保持固有独特风貌的地方。   记录最终停止在一个名称怪异的城市,“圣马利亚”(电子地图上查不到,网络上唯一相关的新闻是那里近期发生了连环爆炸案),此后她便再也没发出过信息。   我逼着自己把与她有关的一大堆零乱素材做了一次减法,推测如下:   第一种可能,小白病死,她和沃尔夫化悲痛为肚量,豪饮黑啤酒后远遁不通网络的乡村,过起了幸福的生活。可如果小白的病情为真,那么他死后她们两人应该很难找到维系情感的纽带,并且她生平最讨厌的动物之一就是体毛浓重的人,仅次于不生毛发的灵长类,我认为这一点让她更像人类学家而非杂志编辑。这种假设成立的概率不高,减去。   第二种可能,沃尔夫真的是人贩子,把她卖到了美国或者意大利的某个贫困县。主观地说,我认为她作为曾经的超级推理小说迷和后来女警察兄长的女友,应该不至于在土压到脖根子时才知道要被活埋。减去。   第三种可能,沃尔夫是恐怖分子,她在旅行的终点被迫充当了人肉炸弹。最近各地频繁发生连环爆炸案,而她到过的几座城市先后不幸中招。这是一个大胆而冷酷的猜想,只能出现在一个无可救药的书贩子疯狂的大脑中。如果它为真,那么最好永远不要被我知道,否则压抑太久的情绪释放出来,会像悲伤的机器信使304号一样,给整个世界带来困扰。无法减去。   第四种可能,她活着,只是因为某种理由不能回来。其实我一直怀疑“圣马利亚”是一个时空旅行的隐秘起点,在连环爆炸中彻底毁坏,她不幸成了时空流浪者。无法减去。   我喜欢最后一种猜测,这样几十年后,老去的我仍有机会与如今的她重逢。我讨厌“脑兄”自作主张虚拟出的画面:她跪在地上,用前额紧紧贴住小白滚烫的脑袋,希望能够分担一些阵发性的疼痛。沃尔夫站在一边,高大,沉默,在地图上圈着下一站的位置。   我多么希望把那个阳光清亮的下午和不速之客们一起从生命中彻底抠除,那次无因的出走就不会发生,她会永远陪伴我左右,永远。   不过现在我改变了看法。   因为这些年我越来越怕热。   失去亲人的感觉是一种刺骨的阴寒,我被迫一次又一次体会这种感觉,无法自救。如果可以,我愿意替林莫失求那位“鸡爪阎王”法外开恩。我知道那塑像的手势还有另一重意思。《灵通辑成》中收有一篇不起眼的民间咒语:“阴阳路两条,阎王中间瞧,半损阳间寿,不过奈何桥。”大意是生者可以通过一定的贸易方式(“来料加工”或是“补偿贸易”)将自己的部分阳寿让渡给死者,运气好便可获得“复活”作为回报。当然还阳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回头,否则会像异邦神话故事中尤丽黛丝或是所多玛城的罗德之妻那样,导致严重后果。   可我还是很想回头。   “我可以回过头来看看你吗,宁?”   我才不会傻到说出这种三流言情小说的台词。我直接转身。   火,我看到了火。幽暗的身影在火光中跳荡,向我迫近。   “你是不是中风了?”是林莫忘的声音。   我晃晃脑袋,从幻梦中醒来,看着面前的两个人。   “她已经被推进ICU了。”她语气如常,听不出波澜。   “谁?”我思绪还有些混乱。   “还有谁,当然是林莫失。”   “啊,手术成功了?”   “接下来,全靠她自己了。”   她把我带到ICU病房门口,透过未拉严的帘缝,我看到林莫失的一只手,它的灵巧多能一直是她引以为傲的资本,而现在,这只手上插满了管子和电线,等待着主人重新被激活。   “莫失,”我把嘴贴近玻璃门,它把话语中的水分隔离成一片雾气,“好久不见啊。”   “走吧。”林莫忘用手捏着眉心对我说。   “我再待一会儿,你们先去休息。”   “‘你们’?你果然抽风了,这里可就咱们俩。”   我一惊,目光越过她的肩膀。   他明明就在她身后山一样站着,不哭不笑,不声不响,像一尊喜怒不形于色的守护神。   MATATA,我忘记你已经不在了。   但既然你固执地不离开,我索性把苏醒前的梦说给你听。   清淡的水墨风景中,我负手立在山巅,问端坐在亭中的你:   “为何低眉不语?”   你未抬头也未思考,脱口说道:   “我自知分寸。”   风起,一山墨写的野草柔顺起伏。   颈侧感到微凉时便醒了。   这是一个珍贵的、原创的梦,我完全不知道它的出处。   斯瓦希里语中MATATA是“一堆烦恼”的意思,取这个名字的人可真笨啊,连座墓碑都留不下来。 第二十六章 书店   23:00   刚迈进书店大门,一阵寒意便从头顶直冲脚底,我猛抬头,发现玫瑰在二楼举着一套精装本《摩诃婆罗多》作势欲砸,看清是我后才气喘吁吁地放下。   “你干什么?我又不是高宠,挑不动纸滑车!”   “这么晚你还来,吓死人了!”   “这么晚你还在,吓死人了!”   怎么有点金莲杆砸西门庆前的香艳气氛?整个空气中飘荡着一种荷尔蒙的新鲜味道。   可能入夜后的玫瑰本就是这种气味。也好,这也是我不想回家的原因,书和漂亮姑娘都能让人从振幅过大的现实中摆脱出来。   “玫瑰。”我边上楼边叫她。   “哎,老……哥?”她还处于被我禁止叫“老板”后的适应期。   “我早说过你不适合穿这种又松又短的衣服。”   “可是很凉快啊!”   “那你至少不要在二楼做这种举手动作。”   “怎么了?”   我用双手比出了一个大方框镜头,“囗”中央是两道美妙的半圆形阴影。我咕咚咽了一口唾沫,心想男人和女人混日子的资本果然大不相同,至少这两颗天然存在的乳白星球是男人从口欲期到生殖期都无法亲身拥有的。   “啊!”玫瑰尖叫一声缩手护胸,那套精装带盒套的《摩诃婆罗多》朝着我面门飞来。   为什么最近总是遭遇飞来横祸?   千钧一发之际我的脑袋本能地稍微一偏,书的硬壳尖角正好扎在颈侧纱布包裹的位置。伴随着一种崭新的、带有撕裂效果的剧痛,我大张着嘴从刚踏上几步的楼梯上摔落地面,一堆还没上架的旧书倒塌下来几乎把我埋住。   玫瑰再次尖叫着冲下楼来,随便扒拉开旧书堆,抓起一盒纸巾往我的脖子上边按边带着哭腔说:“我不是故意的,都怪它太沉啦!”   虽然脖子火辣辣地疼,我还是咧着嘴挤出笑容说:“没关系,先别管我,快把这些书收拾好!”   比起伤口撕裂,我更担心自己的血弄脏了书。这批书是一个老教授为了买房散出的四十几年旧藏,取书那天他一本本地拆掉过去亲手包裹的牛皮纸书衣,用苍白的老手一一抚平书角的折痕。我整整蹲着看了一下午,时间把地上的一摞摞旧书从阳光下推移到阴影里,再被我请进箱子。付钱出门的那一刻,老人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怪响,我紧走几步逃下楼,感觉自己像一个时间劫匪。虽然对于一个职业书贩子来说,这些书只是商品,是将来必定要转手的货物,但我仍然希望它们能够被识货的买家整体搬走,也算是对前主人的一点安慰。我可不希望它们找到新主人之前被我的鲜血染成废纸。   “没那么严重啦!”玫瑰搬出一堆瓶瓶罐罐为我止血和重新包扎。如果告诉她这是子弹的擦伤她会不会紧张?估计不会。手枪造成的极致惨烈效果她刚刚见识过,心理阴影面积应该不小。我劝她找个地方休养一阵,她却说书店就是她最好的疗养院。   她跪在冰凉的地上为我包扎,手法熟练,怪不得她拒绝去医院治伤。她柔软的胸口无意间蹭过我的锁骨和鬓角,一股淡淡的香气充盈鼻腔。不同于木莲花清淡的味道,这是一种微带甜味的花香。我忽然想起在医院与宁那段似幻似真的重逢,心被撩拨得一阵麻痒,不自觉地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她的脸贴过来,细长美目中眼波流转。   偶然间人似缱,在梅村边。似这等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待打并香魂一片,阴雨梅天,守的个梅根相见。   在我难以自持,要把她涂成淡粉色的樱唇一口吞下的刹那,她手里的镊子“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我一惊起身,脑袋撞上了她的额头,“咚”一声巨响,缱绻之意全消。   我沿着楼梯蹿上二楼,尴尬发问:“刚刚……在看什么书?”   玫瑰跟着我上来,揉着脑袋眼泪汪汪地说:“没什么啦,业务书!你别……”   业务书?难道在看于知小那本没节操的《书店店员的自我修养》?   我从帐篷边的小桌上抓起反扣着的厚书一看,还是竖排全彩精印本,书名《日日好体位Ⅻ》。再看内容,估计前十一册已经穷尽了人间的做爱姿势,这一本居然拿神佛开涮,观音韦驮八部天龙一个都不缺,每页还随附原型释义,宗教界人士看过绝对会精血逆行,加速涅槃兵解飞升,尽早逃离这花花世界。   正看得入神,冷不防书一下子被抽走,回头只见玫瑰红着脸把书抱在胸口,腮气得鼓起来。我心头又是一荡,赶紧把目光移开,指着那本书说:“我早想告诉你……”   她后退了两步,眯眼望着我,似乎要把我打入万劫不复的臭男人阵列。   “我早就想告诉你,书别扣着放。不职业。”   在深夜的书堆里跟妹子聊一些纯洁话题,这可能是上天赏赐给穷书贩子的唯一福利。珍妮、宁、玫瑰。这一生不知能遇到几个可以彻夜交谈却不偏离主题的女人,她们一个个贴近又远离,没有可以翻转重淌的“时之砂”能够让昨日重现。   毫无睡意的玫瑰给我讲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下午她一个人看店,一个梳背头戴墨镜的大哥带着两个小弟溜达进来。玫瑰正埋头研究体位,只抬头瞥了一眼,没打算招呼他们。   不料一个杀马特小弟上来叩叩桌子说:“我们想买点东西。”   玫瑰朝他笑笑:“找姑娘去对门瑜伽馆,打长途到隔壁烘焙店,理发上天台,买军火下楼找保安老黑。”   小弟当场语塞。另一个光头小弟一把推开他说:“笨、笨、笨蛋,连、连个话都说、说、说,啊就说不清楚!”   玫瑰扑哧一笑,来了兴致,故意用最糯最甜的声音问他需要什么,光头小弟当场有点把持不住,鸡蛋形状的脑袋一下子从白煮变成了茶腌,嘴张了半晌才发出声来:“当、当、当然是要——书,要、要书!”   背头大哥掏出根烟,杀马特小弟马上双手递上火机。玫瑰刚要制止,那大哥面对书架自己歪头想了想,把烟别在了小弟耳朵上,不抽了。   男人玫瑰见得太多,这么别致的倒是头一枚。   “要大、大、大套的,很、很多本的那种!”光头小弟继续跟自己的嘴较劲。   玫瑰一指身后书架,整套新版的《二十五史》和打折的缩印版《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绝对成套,册数也够多。   “不、不、不是这种!”光头的天灵盖上咝咝冒着热气,惹得玫瑰直想把这个蛋壳脑袋放进冷水盆里拔拔再剥皮。   “要厚、厚厚的,重重、重的!”   “那更好办,二楼有《中药材大典》,门口这是原版精装打折的‘有病得治’皮箱典藏版,够你们抬呢!”   光头仍然在晃,晃得玫瑰眼晕。背头老大有些不耐烦,转过身去,皮鞋跟在地上响亮地磕了一下,杀马特会意,上去就是一脚,把光头蹬到了墙角没拆包的书堆后面。玫瑰忍着笑,捂着嘴假意尖叫了一声。书堆后面隐约传过来絮絮叨叨的声音:“你就不、不、不能斯、斯斯斯、斯文一点,这可是在、啊就在书——书——书店……”   杀马特小弟转身朝玫瑰挤出个笑容,比下“挣”了的饺子还难看。他说话倒是利索:“我们老大要装修书房,你给找点合适的书,内容随便,最好是他妈的旧书,厚重点的,一看就是翻过一百多次的那种。”   玫瑰心说,这就是书店七大不可思议传说中的那种花钱买一溜书脊糊墙的大款吧?总算见到活的了!虽然浑身的伤痕仍旧很疼,但她还是鼓足精神爬进楼梯间隔成的库房,把书店开张以来收下的各种破烂拖出来,放在那里黄黄的一堆,因为收废纸的家伙非要收一斤两毛的搬垃圾费所以一直坚持着没扔,没想到此刻派上了用场。两个小弟怪叫一声,仿佛海贼见了宝箱,扑上去乱翻乱找,玫瑰惊讶地看着那些她原本以为永远卖不出去的废纸被扔到桌上,越摞越高。《已废止法律全编》《国宴酒菜单合订》《后院炼钢指南》《如何捕鲸》《采花五高士》《夫妻双修功》……反正他们的标准就是厚、旧、黄得有范儿,完全不理会内容。   “就、就、就这些吧!多、多——多少钱?”   玫瑰从高高的书堆后面伸出两个指头。   她本想报个两块钱一斤的纸价,又怕莫林回来骂她丢了书店的份儿,那就两块一本吧,这二百多本废纸居然能卖出好几百块钱,她琢磨着是不是应该瞒着莫林扣下一半。   “这么便、便宜……”光头话说到一半就被推到了一边,杀马特毕恭毕敬地在老大耳边嘀咕着,老大牙缝里“哧”一声,背头往反方向侧去,尽量躲避着小弟的嘴巴,似乎很反感有人离他这么近说话。杀马特赶紧哈腰退开,朝着玫瑰说:“这价还算公道,比他妈新书便宜好几倍!不过你得给我们打起包来,这又散又脏没法往车上拿。”说着随手从后兜里掏出一摞百元大钞,点了二十张扔下。   玫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如果每个买书人都愿意付出十倍的价钱,莫林就不必挖空心思四处去收书,她也不必整日冒着风险四处敛财了,这才真叫“书中自有黄金屋”哪!   当然她还是从心底里瞧不起这些假装有文化的家伙。一个混黑道的(或者做官的、经商的、“职业”搞文艺的,没什么区别)居然会想出用旧书彰显品位这种歪点子,当真辱没斯文。   她边熟练地打包边斜眼看那背头老大,他始终背对她装模作样地欣赏莫林用来糊墙的旧柯罗版《寒食帖》,一副不懂装懂的架势。忽听他低低地吟了一句:“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她手一抖,整个人的动作都冰在原地。《寒食帖》的内容她背不过,但《临江仙》她却很熟悉,虽然同出一人之手同写黄州之事,但绝非帖上字句。   她想起在杂志《Moving Finger》上读到过一篇小文,说是写《寒食帖》和《临江仙》的这位大咖因言获罪,谪居黄州,那年月信息闭塞,也没有搜索引擎这种先进玩意儿,荒野渔村里没人认得他这种“败犬”,喝醉了推搡对骂却完全不是莽汉的对手。他也羞怯抑郁过,但转念一想,大家都不知道自己是那个名满天下的大学士有什么不好啊,不然还不得被灼热的目光烧死!想开了,索性“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那文章的结尾很有意思:“等哪天咱出了名,也去找个鱼贩子打一架,满头是血地躺在地上大笑,心想这厮居然不认得我!很好,很好!虽然眼肿成缝,也算离‘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近了一步!”作者的名字更有意思,叫作归海丹心,让人想起各种慷慨赴死的场面。   长恨此身非我有,   何时忘却营营。   夜阑风静彀纹平,   小舟从此逝,   江海寄余生。   她痛过很多次也醉过很多次,但从未曾体会过足以逼退悲伤的安定。   这些字词故事她每次看着读着就想落泪,那种冲破字纸的天真之气像是儿时的玩具和亲人的影像,被囚禁在一个释放无望的地方。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喂!”玫瑰伸手晃了晃我的肩膀,腻腻歪歪地嗔怪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嘛!”   我赶紧从对于神佛体位的发散性联想中回过神来,用手背抹去嘴角挂着的口水说:“玫瑰啊,你不去当声优真是屈才!”   伪装的文化人早晚身与名俱丧,给自己贴上的金箔越厚,朽坏得就越快。不过那个削尖脑袋扎根文盲世界的大背头似乎不太一样,不,是很不一样。   我与玫瑰都有种奇怪的预感,却并不知道将与此人在余生产生无穷麻烦的交集。 第二十七章 谋杀   20:30   教室里闷热难耐,可黑暗中没有人去开窗。   我守在门边,也没有人试图出去。   学生们都退缩到教室的后半部,挤在一起,不时传来几声女孩恐惧的低吟,仿佛《离家之兔》中的小灰伏在恐怖的长草丛中发出的无助哀鸣。   浓重的血腥味让我有点恶心,幸好每次赶来陪老白上课都空着肚子。   我用力往后看看,实在分辨不出那一蓬蓬暗影中哪个是她。   警察过了很久终于现身,也许时间并不算长,但恐惧和黑暗挤压着时间,把人逼向歇斯底里的境地。   两盏应急灯被点亮,绷紧的人头森林瞬间发出各种声响——大家显然和我一样,真正看清了D老师横尸讲台边缘的凄惨状况。   虽然法医还在装模作样地摆弄着,但没有人怀疑D老师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他的喉咙被某种利器划开了一条巨大的豁口,皮肉向两边翻卷,浓稠的血在他身周铺开,仿佛一只柔软的红色液体毯子,托起他丧失了灵魂的肉体,飘浮在清冷灯光下闷热的空气中。   警察们迅速分工,有的开始询问在场的学生,有的开始了“声势浩大”的现场勘验。我注意到他们没戴手套,随意挪动着现场的物品,而被问话的学生脸上溅着血点,喉底只能发出不连续的惨呼,整个现场一团混乱。不敢说和平安定必然会导致警务人员能力退化,但眼前这些家伙对待凶案现场的态度足以让高智商犯罪者们一次次进入作恶的天堂。长此以往,毫无秩序与规矩的“罪恶之城”终将在现实中诞生。   “啪!”   我左脸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眼冒金星之余,脖侧的伤口扯得生疼,几乎要裂开。努力挤挤眼睛恢复了视力,沿着伸直的手掌看去,被热汗浸透贴在身上的制服衬衣虽然歪扭皱巴,却毫不妨碍来人昂首挺胸目射精光。可这里不是十字路口,她也不是交通警察,这个干脆利索的直臂动作带着种二次元的荒诞,让人无端想起小时候特别喜欢的动画片《元气巨乳搜查线》。   我下意识地向后一瞥,教室内一团乱,应该没人注意到门口这边,赶紧转回头压低嗓子问她:“你干什么!”   “蚊子。”林莫忘把修长有力的手指戳到我眼前,指头肚上赫然粘着一只长脚乱颤的蚊尸,黑底白纹衬着我的鲜血,跟几米外的谋杀现场形成了怪异的呼应。   我这才感到脸上奇痒无比。   我自小极怕蚊叮,一旦中招必然肉肿皮红,久久不退,偏又天生特招蚊虫待见。每到夏日,同行之人总是抢着靠在我旁边,享受人肉蚊香的庇护。   我用指甲稍稍掐了几下,脸上灾情稍减。   血腥的气味涌入鼻孔,手在脸上突然停住,一幅画在眼前升起。画家对于丈夫满不在乎地与她姐姐通奸一事极度痛恨,便把这种情绪化成了黑暗的创作之力倾泻在画布上,画笔成了无刃的审判之剑。画布上的男人手执匕首,冷酷而兴致勃勃地观赏着面前自己的“作品”:妻子被戳满了血洞的尸体。她全身赤裸,仅右脚上勉强留着丝袜和一只黑色的高跟鞋,右手软软下垂,鲜血浸透白色的床单蔓延至地板,几乎要溢出画框。这幅画叫作《只是轻轻地掐了她几下》,据说它的创作灵感来源于报纸上的一则新闻,一个酒醉后的丈夫捅了妻子二十七刀,却在法庭上满不在乎地说出了与画作题目相同的那句话。当年在翻看旧画册时我第一次遇到它,几乎窒息在一种既写实又虚妄的气氛里,强忍着没有掏出小刀把它盗割下来据为己有。说不清楚画家通过它到底要传达什么讯息,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性和死亡纠缠在一起的终极召唤。   我慢慢转过头去,面对着正被拍照的真实尸体,眼前的场景跟脑袋里的画作渐渐重合,只是浑身浴血的角色换成了男人。我仿佛看到一个持刀的女子站在黑暗的虚空中冰冷下望。   “恭喜荣升犯罪嫌疑人!”林莫忘的声音冰凉,丝毫不带戏谑的味道。   “你……说什么?”我还未从眼睛和脑袋的双重风暴中完全解脱出来。   “为什么老是你?!”她的语气让人想起小学老师痛心疾首的责备。   “这一屋子人,别放走!”我用手向后画了个圈,心中突然一动——她在哪里?   “用你指挥?!”林警官的鼻子都气歪了。   “那你不去抓紧调查赖在这儿干什么?”   “最需要调查的,”她左手向前一提,一团巨大的东西撞到我腿上,“是你!”   “我?去去,先把它牵开!又不是端毒窝你带狗来干什么?!”   “我借老二来让它嗅嗅你身上有没有血腥气!”   “你怀疑我?”   “没有。是你自投罗网!”   “什么意思?”   “最近老是在命案现场遇到你,我早就感觉有些反常,这回你干脆贼喊捉贼地报起案来了!”   “哎,这词儿可不能乱用!算我本命年太岁扶肩行了吧!”   “关键是——你不是老师也不是学生,不是为了作案,混到夜大教室里来干什么?”   “说来话长!”   “我开着录音笔!”   D老师倒下后,一条黑影迅速蹿出了教室大门,我蹦起来喊了声“快追”。两个胆大的学生飞快地冲出去。我撞翻了两张课桌,磕磕绊绊来到门口时,那两个傻大胆儿已经吆五喝六地冲到了走廊尽头,那里只有通往天台的楼梯。   我收住步子,回身把教室门关上。屋里闷热无比,由于每扇窗上都镶着老式的铁防盗围挡(也不知这里有什么好偷),所以尽管窗户大开,但整个教室还是像一座漆黑的牢笼,大门一关空气更加流通不畅。学生们从惊愕中缓过劲来,开始发出各种惊恐的声音,并且试图拥上前去查看,我吆喝了两声,不起任何作用,只得死死倚住大门。屋里的所有人在最初的恐惧之后一定极度不满,凶手明明已经逃走,把他们和尸体关在一起简直太变态。可黑暗中跳起来跑出门去的影子就一定是凶手吗?   挤在前排的学生发出了惨烈的尖叫,想必是借着月光看到了尸体的惨状,黑黢黢的人群像移动的烟云一样成团成团挪向教室后部,留下了孤单的尸体在月光下青湛湛地涌出鲜血。   “选择死亡是人而非动物的本能,今天我选择了死,也选择了放弃为人资格。我要成为另一种生灵。”蜂子遗书的开篇浮现在我脑中,如同被幻灯射在残破的粉墙上般清晰。   几分钟以前,D老师还在进行着似乎永无休止的大段自我炫耀式独白,他夸张的动作、飞溅的唾沫和一甩一甩的大分头都让我联想起《大独裁者》里的卓别林,老白对他的形容实在不算夸张——肉麻、邪恶而包藏野心。我忍着笑扭头瞅瞅后座的她。我们来得并不晚,可她非要占领偌大教室里的一个偏远小角落。她似乎根本没在意台上的人,转脸对着窗口发呆,一丝夏夜珍罕的凉风透过铁栏杆和推开的老旧木窗吹来,微微撩动着她的发丝。我收回目光无趣地趴下,很快进入了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一种仿佛鼠族遇袭时无助骚动般的奇怪声响把我惊醒。   好黑,原来停电了。D叫了一个名字,角落里站起一个男生把身后不远处的老式供电盒打开,熟练地合上了电闸。看来从这古旧教室里毕业的初级电工要比合格学生多得多。   灯只重新亮起了极短的时间,那电闸忽然爆出火花,四周再次陷入黑暗。   突然一个巨大的黑影扑上讲台直奔D老师而去,一触即分,黑暗中我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只见D踉跄着跳下讲台横走了两步便摔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咝咝”的声音,双手捂颈,两腿像螯钳般硬直分合。   “好多水……啊不,血!血!!”前排有女声尖锐地嘶叫。   我终于有幸见到了真实罪恶发生的一瞬。虽然跟着家里的怪警察见识过许多次谋杀现场,但身临其境还是头一遭。无灯无烛距离遥远,但我仍然清楚地看到月光下青碧的鲜血飙出喉咙的一幕,除了恐怖,还有种病态的美感。   我晃晃脑袋,抑制住莫名其妙兴奋过度的神经。四周混乱,居然忘记该回头安慰一下老白。   “后来呢?那两个人追到黑影没有?你快点讲,急死了!”   “追到了,又算没追到。”   “什么算不算的?”   “不久后……”   不久后两个人返回教室门口,脸色灰白,双手空空。   我开门放她们进来,两人讲述起追凶的过程。   冲进走廊时,那团黑影刚刚在走廊尽头处消失。两人紧随着冲过去拐弯,跑上到楼顶的楼梯,恰好看到通往天台的门“砰”的一声关闭。两人一同扑上去,门却打不开,黑暗中借助火机的微光,好不容易才找到锁上的机关,来回扭了一阵方才打开。   “这门一定是提前被动过手脚。”我摸着下巴插入评论。   “别打岔!到底看到了什么?”   追逐的目标就站在天台另一端高高的护墙上,巨大的黑色斗篷猎猎迎风。追逐者们紧张地大叫了一声,黑斗篷上的头颅缓缓转过来,远远看去发须奇长,在月光下泛出灰白的颜色,面貌看不清楚,但似乎极为丑恶,像极了传说中的“夜之毛男”!她们还未及采取下一步行动,“他”却毫不犹豫地从护墙上翻了下去!   二人愣了好一阵才想起应当过去查看一下,然而从护墙上尽力俯身下望,除了模糊的地面什么也没有,没有尸体,没有神偷,没有飞爪,一切都消失在六层楼高的虚空里。   “那么……凶器呢?”林莫忘一思考,总感觉有冷笑声响起来。   “哦,在走廊里隐约看到‘他’手里拿着件闪光的小东西。”   “是刀还是匕首?”   “天知道。反正应该不是传说中‘毛男性侵案’里使用的‘人肉棒槌’!”   “什么乱七八糟的!好吧,就算是这样,你还是没正经回答我,为什么要混进夜大教室来?”   我没再多说,转头望向教室最后排靠窗的那个角落。黯淡灯影下,老白端坐在那里,正在接受询问,胸前的白花分外妖艳。她不停地解释、询问、回想,两片丰润的嘴唇如蝶翅开合,像一流辩手般不停地吐出各种虚实交织的字句。   老白的语词总是如此密集,仿佛余生再没有表达的机会。贝克特说过,“每句话都是对沉默和空白不必要的玷污”。照这个标准衡量,每次跟她一起度过的时间都被涂得漆黑如墨。   两小时前。   我是至死未被采摘的处女,   我是冷宫中无酒无食的妃子,   我是洁白的妓女,   也是肮脏的婴孩,   你可与我同食,   亦可与我同饮,   但莫要纠缠,   莫要纠缠   ……   我失魂落魄地跟在老白身后,亦步亦趋,被她诡异的歌声纠缠着走进破旧的教学楼。来不及表达空洞无助的心情,也没机会讲出憋在心里好久的问题,跟她在一起,我总是没有多少说话的机会。   她反常地穿起了黑色衣服,胸口别着白花,仿佛未亡人。她说这是她的毕业典礼,也是她在“常人世界”中最后的仪式,希望我能够做个见证人。其实我早习惯了在呓语中结束一个有课的夜晚,骑车送她回家。   “啪!”   她打死一只蚊子,用指甲耐心地一条一条钳断它的腿脚。被大卸八块的蚊尸与殷红的鲜血衬着她雪白的胳膊,仿佛一朵梅花刺青。   “我讨厌其他吸血生物!”她抬手拂掉了那朵残梅,用力按着鼓起的粉色肿块。   “我只是,稍稍掐几下。”她平静地对我说,或者只是自言自语。我盯着她,近在眼前又远在天边的她也许真的与万里之外的西里西亚女王有着某种联系。话说回来,这世上真的存在过西里西亚女王吗?   我们一起走进老旧的六层教学楼,夜幕初降,过分高大的歌特式拱门阴影瞬间把两个渺小的身影吞没。这种景象让我臆想出一种来自于旧殖民时期的荫翳,需要用无数鲜血和生命来浇灌不能见光的果实。   两小时后的现在,我在顶层教室的闷热空气中感到难受无比,虽然尸体已经被抬走,现场也被所谓的专业队伍践踏得七零八落,但林莫忘仍然不肯放我离开。   好吧,我数学很糟糕,但并不介意再跟她一起做次减法。   “说吧,顺便把你自己撇清楚!”这家伙明明有求于我,态度却如此趾高气扬,不知道我这个当哥哥的上辈子到底亏欠了她多少。   “你们都没想过自杀的可能性?”   “自杀?这一屋子目击证人眼睁睁看着凶手用……”她忽然语塞。   “没长进。我就在现场,既没看到凶器,也没看到凶手,更没看清凶手如何拿着凶器行凶。黑暗中能确定的事情只有一条披着斗篷的影子像乌鸦一样冲出了教室。”   “那人如果不是凶手,急着冲出去干吗?”   “也许只是配合死者实施障眼法而已,或者可能是一个传统的扯线机关傀儡之类的装置。”   “傀儡?假人还会自己拐弯、开门、登上天台?”   “这个在黑暗环境中不难实现。奎因早就说过,‘我要自己来操纵拉线’。”   “难道那两个冲出去的学生也是同伙?”   “我可什么都没说。其实我刚才窥视过尸体的状况,自杀的想法基本可以被排除掉。”   “等等!怎么忽然就排除掉了?我觉得你说得挺有道理啊,弄个机关伪装成他杀骗个保险之类的案例可不少。”   “仔细看看他的板书,”我走过去敲敲黑板,“他应该是个‘左利’之人。”   “做荔枝?他兼职卖水果吗?”   “什么荔枝,是‘左利’……好吧,他是个左撇子!a left-hander、southpaw、lefty!”我英语很糟,但书店里恰好有张International Left-hander's Day的宣传海报,又刚刚看过一部叫Southpaw的伪纪录片,而且我不算太大的交际圈子中左撇子着实不少,似乎“左”到一定程度的家伙特别喜欢祸害图书,他们特喜欢征服这种既有内涵又敦厚老实的东西。   “继续。”林莫忘的绝技之一就是完全不理会对话的顺畅和逻辑性,只盯住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追问到底,令人脱力。   “我看过他右颈侧的伤口,大致是从下往上、从左至右斜割而成。”我用左手在自己脖子的相应位置比画了一下,“自己来的话,左手根本使不上力。即使换右手操作也很别扭,除非工具形制比较特异。总之,自杀的可能性极小。”   “白说这么多!”林莫失气得鼓起了腮。   “你仔细听了没有?首先,应该扣下那两个冲出去的家伙。”我用手圈了一下正在接受询问的两个追凶者,这俩人一个连说带比画口沫横飞,另一个抱臂沉思偶尔补充,像一对技巧娴熟的相声演员。   “根据你刚才的说法,这俩家伙可能是协助者或是共犯?”   “也可能是杀人者。”   “怎么可能!你明明说过,凶手出门后这两个人才跟着冲出去!”   “对。”   “而且他们坐在离死者很远的地方。”   “对。”   “难道他们有分身术?”   “所以你永远是个死脑筋的小屁孩。的确有两个人摸着黑冲了出去,但他们是否就是回来的这两个人,没人能够证明。”   “你的意思是……”   “等等。还有她们。”我指指第一排的几个女生,由于距离事发地较近,她们目前是重点盘问对象,可死者颈动脉破裂喷出的鲜血溅在她们脸上,像热油般烫焦双唇,让她们几乎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我相信她们中间至少有人熟悉凶手的样子。”不只是玲和肥婆,她们中间可能也有人欺侮过老白。这些助纣为虐的恶女刺激着我报复的欲望,诅咒她们得到跟横尸眼前的主子一样的下场。   她们或大哭大闹或默不作声,一个个被带出教室。我额头冒汗,有种恶作剧后的空虚感。如果能够提前预料到她们后来的遭遇,我一定会学着《迟到》中米兰的样子,“像白色灯光下电风扇的影子,默默地疯狂转动,废话不说”。 第二十八章 长谈   21:45   老白从我身边走过,微一颔首,黑衣飘飘,很有点大佬遗孀的劲头。   我一愣神间,她已经出门远去。我注意到她浑身笼着一层水汽,想必是被黑暗中的等待和漫长的询问耗尽了力气。   我想去追她,林莫忘却“啪”的一声抬脚蹬住教室门框,皮靴足足钉入朽木两三厘米,结实浑圆的长腿如拦腰玉带般挡住去路。   “你干吗?破坏现场?”我模仿着警察的声口。   “跟我到局里走一趟!”   “喂,她已经走了!”   “她,当然可以走,可你不行。”   我就这样牵着老二,或者说被老二拖着,随她到了局里。   虽然经常被林莫忘强拉着卷入各种怪异案件,但是她的老巢我来得极少,她的各种领导同事也只认识几个,顶多算是点头之交。我这个非正式顾问基本是为她私人专设的。   我抬头看看夜幕下警局的正脸,大到有些过分的数字“4”衬着绿色的徽志,把低矮的大门压得抬不起头。眼前夜色中的门廊上方似乎正蹲着无数冤魂,仿佛《旧岛风物志》收录的黑白照片中踞坐飞檐面貌狰狞的神兽,希望在进进出出的掌权者中认出仇人,讨还公道。   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扭脸看看林莫忘。她边走边用左手指甲掐着大腿外侧被蚊子叮出的红包,本就不长的制服裙子大有翻卷走光的危险,她却浑然未觉。   市一级的政府机构向来以组织架构错综复杂著称,其中警局系统尤为混乱。我详细阅读过一本油印的小册子,取材自刑警手册,内容是以章回小说的口吻简述了市内警局系统百年沿革史,从殖民时期翻到当代,分分合合跌宕起伏,简直比武侠说部还要精彩。   话说建市伊始,全城警局按照某种规则划分为二十一个分局,统归市局管辖。怪异的是这座城市从没被划分为二十一个区,这二十一个分局的辖区亦不按地理区域分割。   早期空缺的分局编号是十一、十三、十七、十九,空缺的原因据传是当时负责全城区划和道路机构命名的领导出身数学世家,患有一种罕见的“质数恐惧症”,宴请都要避开二三五楼。当然这只是乡野传闻,因为二、三、五分局还都在正常运作。后来市里搞区划改革,第一、七、十四分局因为种种原因取消,所以目前实际存在的分局只有十四个。然而这批坚持“开门接客”的幸存者,也几乎个个都拥有传奇的血泪史。   比如二分局,它是现存最早投入运行的单位,辖区最小排名却最靠前,全城的行政要害部门基本都集中在它周边。自成立以来,二分局领导个个非死即伤,无一“善终”,最幸运的也被调离降职,搞得这个最为要害的位置却如烫手山芋般无人愿意接手。市局干脆渐渐收权,把这里当作“干部坟场”,专门流放需要整治之辈,歪打正着,效果显著。因此二分局在民间的有个“乌鸦”的绰号,大概源于它们同属不祥之兆的隐喻。   而六分局和二十一分局的辖区分别为跨海大桥沿线和对岸的蓝岛,双方“势力范围”多有交叉,并且选址恰好分处于对方辖区边沿,早期两家单位经常因为利益冲突而相互掣肘,后来发展到如同抢夺武林盟主位置的两大门派,虽然身披同样的制服,一见面却直接红眼,恨不得拔枪对射。后来在某次缉私行动中,双方为“抢夺”一艘走私文物的渔船而大打出手,虽然没有真正伤亡,但居然任由残破的渔船晃晃悠悠驶入公海脱逃,影响极为恶劣。上峰大为光火,将两局中层以上的领导全数撤换干净了事。   仅此一瞥就能看得出各分局间关系的错综复杂程度。小册子的作者模仿其亲手操办过的一个黑帮首脑人物口吻大吐苦水,说最令全城黑道头皮发麻的不是定期的火拼或者警官们的战斗力,而是负责“公关”的人员理不清头绪,经常发生“上贡”无门甚至送错保护费的情事。最夸张的一次是因为信息不畅,某次禁毒行动卷入了四个帮派三个分局以及不少平民,经过四十余小时漫长的明争暗斗,伤亡数人,至少有三百余名在编警察牵涉其中,然而买卖双方主脑居然全身而退。官方封锁消息几天之后表示各区运行正常,事态已经平息,并且很不明智地顺便发布了招聘信息,欲从社会招募大量临时协警填补“战后”空缺。此事在短时间内引发无数猜测,各社交网络平台掀起一场八卦狂欢,事件被添油加醋传为都市奇谈。没想到几天后,官方的虚与委蛇和疯狂删除信息的强硬做法点燃了群众的不满情绪,兼之无辜受害的平民家属抬棺游行被暴力阻拦,竟酿成了三十年来全城规模最大的民暴运动。其时恰逢史上最大的浓雾沿海岸线侵袭陆地,眼前一片奶白,分不清是硝烟还是海雾,持械喊杀的暴徒和头破血流的民众不断涌出,一时间烽火连城。此次事件后来被称为“雾月黑潮”,几乎每个市民回顾起来都有各自不堪回首的恐怖记忆。事件造成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以警局系统为例,八分局瘫痪两年后才重新“开张”,九分局、十六分局被捣毁后基本上人室两空,市局借随后机构精简之机干脆直接取消了这两个分局的建制。无论如何,此种啼笑皆非的结果令民间流言疯传,把本市的警局比作游戏中的堡垒,只有让平民英雄亲手攻破并且摧毁它才能达到整肃的目的。   小册子中涉及四分局的记载不长,也没什么噱头,但丝毫不影响它作为一个孤傲而独立的个体真实存在。四分局如今成为市重案组据点的最大原因是现任组长曾经在这里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那是一段说不清算是辉煌还是黯淡的历史。组长——也就是四分局的前局长——是一个绝对铁腕的人物,他的强悍使辖区内上至团伙头领下至街头混混都感到生存艰难,最终一个个选择“迁出”,连累得周边地区冲突丛生,兄弟分局叫苦连天,送他了个诨号曰“文曲星”,听上去很文艺,实则取古诗“问渠哪得清如许”之意,讽刺他把这一湾子水搞得又活又清,却把污泥烂藻全数赶到了隔壁。后来上峰顶不住各方面压力,只得将他调离。然而其任内成绩太过出色,只能“上调”,任命为全市重案组的负责人。说到重案组的建制,更是混乱到够写一本单独的小册子,不再深扒了,总之林莫忘就是这尴尬组织里的尴尬人才之一。不过像她这样的大嗓门都对与“文曲星”有关的一切讳莫如深,足见其铁腕治下的威力。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没有完全撇清犯罪嫌疑的人,能够被允许坐在杂乱而宽敞的办公室里吹着冷气喝上热咖啡,我应该感谢政府,起码得感谢他们收编了林莫忘这匹脱缰烈马并且利用至今。   她把两条长腿弯曲着搭在椅子扶手上,制服裙子卷到了让人能看清整条大腿的位置,一手扶额,一手拿着铅笔在眼前斜搁着的一厚叠纸上写写画画。   闷了一会儿,我憋不住主动开口:“做笔录?”   她不作声,继续跟铅笔较劲。   “姓名——莫林,性别……”   吧嗒,铅笔头断了,我犹如突然落入“虚穴”般无助,她写下的每一个字都会随着“虚穴”的扩大和串联而踏上错误的旅程,真相在看似沉寂的黑暗中滑向不可知的深渊。   “哥,”她像被姥姥扼住脖子的聂小倩一样艰难而嘶哑地发出声音,“跟我保证,你和这几个案子没有关系。”我惊得一口咖啡全喷出来,混合着空调吹出的凛冽冷风,冰雹一般纷纷掉落在面前的杯子里。   “你怀疑我?”   “比起证据,我更相信直觉。”她继续低垂着脑袋,用断了头的铅笔在纸上乱画。她小时候受了委屈从来不愿意向别人求助,就喜欢这样在纸上乱写乱画,她的小书桌上伤痕累累,承载了成吨的怨气。也许正因为这样,她才会彻底蜕变成一个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的暴走萝莉。   “那我是不是可以申请你回避?”   “回避?”她猛地抬起头来,马尾巴像魔鬼的尖角一样竖起,“爹不一样,妈不一样,连姓都不一样,凭什么叫我回避?”   我歪头看着她,终于找到了一点林阿姨的影子。她们终究是母女,静默时样貌大不相同,各有撩人心魄的美(只不过都比较另类),可暴怒起来面孔纠结的样子竟如出一辙。不过她们在家里发怒的模样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识过了,时间吞没物体的方式毕竟与“虚穴”不同,一次争吵、一场大火或者仅仅是一道天边的虹都没有任何重现的机会。   我笑了,她的面孔也松弛下来,血红的眼睛恢复成黝黑的深潭。   “说真的,依你们的水平,即使把整座楼搬回来也不一定查得出真相。”   她摇摇头:“你不知道我们把本部建在四分局的原因。”   “难道是因为伙食好?”   她继续摇头,冷冷地说:“那次事件之后,很多受到牵连或者害怕受牵连的人选择了转行。不过也有例外。有的人天生就是警察,脱下这身皮就只能去大街上裸奔了。”   “什么意思?”   “听说过‘蚂蟥’吗?”   “见过,不吸饱血死不松口的那种小畜生。”   “我是说我们绰号‘蚂蟥’的同事,四分局最老的科级干部。”   “不认识。名字倒很别致。”   “其实他姓班,大家平日里叫他‘班头’。”   “难道姓卜的就叫‘捕头’?姓桂的……”   她没理我,继续叨咕:“你没见识过他的手段,否则就没心思开玩笑了。”   “难不成他真像蚂蟥一样,见着人就扒上去吸血?”“脑兄”自动调出一堆喉破血流的画面。   “他不吸血,他动家伙。”   “十八般刑具?那些都是你们的标准配置吧。”   “不是。他习惯自己动手造。”   “他是铁匠出身?”   “不是。”   “那是学机械的?”   “也不是。他是化学博士。”   我仿佛听到门外走廊尽头传过来悠长不绝的惨叫声,那是一种硫酸到脸、箭毒到肉、砒霜到胃的绝望呼号。当然这些应该都是错觉。警局又不是旧日的天牢,清平世界哪能容许如此高调的虐待和拷问。   我拿着保温杯去走廊尽头的水房打水,一个矮小干瘦的警察端着杯子迎面走来。他拖着一条瘸腿走得极慢,一张憨厚的黑脸皱纹交错,挂着谦卑的笑容。擦身而过时我出于礼貌冲他笑了笑,他没说话,表情也没有变化,一跛一跛地直直离开。   刚回到办公室就听到林莫忘说:“这下你见过他了。”   “刚才那个瘸老头?他就是‘蚂蟥’?”   “你得庆幸你是我哥,要不然跟他就不是在走廊里见面了,他会边给你全身松骨边重复他的口头禅。”   “口头禅?是‘你从不从’吗?”   “呸!”她咳嗽一声,压低喉咙黑着脸模仿“蚂蟥”的样子说,“守规矩,真的很难吗?”   一阵寒意袭来。在漆黑的刑房里听刚才那个怪老头不停重复这句话(也许手里还拿着针管之类),一定非常销魂。   “守规矩,真的很难吗?”   这个普通问句从一个满手鲜血的暴力刑警嘴里冒出来本身就制造了一种困局。用违法的手段为守法清障,这是历史的常态,也是“法”一次次被逼入窘境的表面原因。不知名思想家扈子曾经说过:“恶法亦可守,良法犹可违”,虽然其原意与法学家们的解析大相径庭,但后世一次次所谓的偶发事件证实了其眼光的狠辣。其实如今谈之色变的“雾月黑潮”正是一群“顺民”暴起争取一个遵守“恶法”的机会。   “魂兮归来!”   一团纸朝我面门直直飞来,我一把抄住,展开,上面没写一个字,倒是用简笔画出了我双手抱头仰面朝天的样子,只不过屁股下不是警局这又旧又硬的破椅子,而是同样又旧又硬的书堆。我不得不偶尔佩服一下林莫忘这个家伙,没学过一天画的她却有着“一笔入神”的本事。不同于严格训练出来的写实本领,她笔下潦草的画像带着独有的“神”,仿佛描绘对象的一部分灵魂被她窃走,压扁后铺展在纸上。   纸上的我卷发蓬乱,目光呆滞,很有诗人派头,不过显然已经跟干涸的灵感搏斗了许久。这确实是专属于我的一种状态,一种逼迫自己无限贴近真相的状态。“难得糊涂”这四个字一直被误读,它的第二字该读轻声,是指人被纠结无趣的生活困扰到昏迷不醒,这不是我想要的状态。生命的真相不远,人们却情愿把求真之路走得迂回曲折,直到陷入万劫不复之境。真相与死亡有时互为表里。   “魂兮归来!鬼来啦鬼来啦!”   又一团纸飞来。这妮子从小就喜欢把各种东西扔到我头上,没轻没重。可能正是有了如此优秀的免费移动靶子,她后来才能耍得一手好枪。   “又魇住了,老痴前兆明显,早点去医院看看吧!”她用笔隔空虚点我的鼻子,随即话锋一转,“你觉得班头审不出什么东西是吧?”   “正相反。他一定能得到所有他想要的。”   “你在说反话?”   “他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那么‘敬业’,那付出的代价与微薄的回报根本不成正比。和平年代的案件侦破往往只要用上‘疲劳’二字就能达成效果,劳心劳力的拷问是战争的附属物,速效却准确率不高,双方都消耗巨大,在今天还坚持用这套手段只会让自己成为舆论的靶子。没有人生来就是魔鬼,成为合格的魔鬼继承者与成为圣人门徒一样条件严苛。”说到这我想起了刚才走廊里那个瘦小歪斜的身影,舌底涌出一股异味。   “他这样做全是出自私心。”   “你是指……”林莫忘手托下巴做放弃思考状。   “对手艺人来说,在热爱的事物面前问答无用。”   她晃晃脑袋,放弃把对话继续推向幽深谷底的努力。   我得亲自推她一把。   “你刚才说他姓‘班’?”   “是。”   “记得《山民歌谣集》吗?”   “什么鬼?哦,想起来了,你说过飞机密室旧案子里受害人哼的怪歌就写在那书里!”   “哟,脑袋灵光了不少啊。是不是最近周期不太正常?”   “滚!”   “谢谢啊。”我起身就走。   “别急别急,滚回来!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个?”   “那可是一份从没出版过的手稿。”   “这个你也告诉过我,而且你手里还有六册‘独本’对不对?”   “是孤本。我只是推测这玩意儿在世间不会留有副本。”   “这跟班头有什么关系?”   “你忘了,我讲过这书的来历。”   “我查查。”她把手伸进胸前制服衬衣的兜子,使劲往外掏着东西,衬衣的第二只纽扣在长期绷挺之下本来就脆弱,经她这一番拉扯蹂躏终于突然脱线,朝我弹射而来!   跟(无论哪一个不省心的)妹妹单独待在一起是件危险差事,随时要应对各种暗器的袭击,纸张、纽扣、飞刀,甚至子弹。   好在我眼疾手快,一把抄住空中的纽扣,气氛为之一滞,怪书《费米游戏中本宇宙的躲藏命运》中的古怪插图忽然浮现眼前——一颗平淡无奇的星球挣脱了无形的束缚,丢失了质量,塌缩中的宇宙突然找到了出口,猛地膨胀溢出。我死死盯着以类似形式冲破被缚状态获得解放的洁白球体,不得不感叹女人和宇宙的命运相似,一旦滑入了无限膨胀的轨道,便能同时嗅到毁灭与重生的味道,怪不得先贤们总把潘多拉潘金莲莎乐美奥菲利娅克里奥帕特拉这些一言不合就宽衣解带的尤物们与死亡紧紧相连。   我正认真打通着生物学与天文学的界限,忽然小腿一疼,林莫忘从桌底伸脚用力一勾,我整个人便连带椅子一起仰躺在地上,她顺势从桌洞钻过来,抬肘压住了我的脖子,我右膝一挺,勉强抵住她胸口的同时暂缓了接下来的连环攻势,没想到却把丰满的双峰挤到了眼前,偏偏此刻这敏感部位没了衬衣遮挡,只剩下半片晃眼的白,我只得尽量扬起下巴,避免尴尬地陷入灼热的温柔乡里。   “老流氓!”她咬牙切齿地低声咕哝着。   冤枉!我心里大声辩白着,嘴里却吐不出半个字。   不知是巧合还是听到动静特意赶来,老赵带着一个满脸粉刺的实习警员急匆匆冲进屋来。他一见屋内的情形险些歪倒,身后那熊孩子倒是一脸兴奋,嘴里不断叨叨着刺激刺激真刺激。还好老赵反应迅速,仔细一看被压倒在地的男人原来是我,这个老格斗迷赶紧干笑两声说:“姐儿俩玩Capoeira啊!新潮,新潮!继续,继续!”我们赶紧分头鱼跃跳开,林莫忘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大敞着胸口面不改色,我的脸却已经烧得火红。   “兄妹,是兄妹俩!”我无力地纠正着老赵的错误,他边哂笑边拉着咕咚咕咚直咽口水的兴奋青年退下了。   林莫忘找了三个大别针胡乱扎住了前胸的衣服,开始翻看几乎引发桃色乱伦新闻的黑皮刑警手册。她的奇葩手册我见过几次,里面爬满了速写和符号,只有她自己看得懂。也许每个人都有过这样一个专属于自己经营的“壶中仙境”,只是年龄渐长,自以为通晓了世事,就把真正的宝贝扔掉了。   “找到了!”她兴奋地叫了一声,“是‘大青山班家’的后人卖给你的,记载了好多古怪的……咦,班家?”   “对,班家。这个姓在这边可不怎么常见。这个‘班头’是南方人吧?”   “听口音应该是绯海一带人。”   “绯海旁的蓝岭山脉旧称就是大青山。”   “你怀疑他也是班家后人?”   “大青山班家传下的六册手抄本中,《山民奇术集》共分四编,收录了各种罕见行当和江湖秘术,除了你知道的丙编第四篇《腹语》,还有题为《研梅》的丁编末篇,估计这一篇也是令此册书被代代禁绝不得广泛流传的最大原因。”   “什么意思?”   “《研梅》的开篇引了旧人文字:‘梅花固清香,非置于钵内仔细研之碾之,其馥郁不发。’”   “这讲的是泡花茶还是做月饼?”   “都不是。这篇《研梅》专讲‘刑讯之术’。”   “刑讯?啊,倒是跟班头专业对口。”她居然还笑得出来。   “而且对象都是女犯。此篇至末节残页处共记载三十三种刑法,文字简洁,配图残酷,倒是很符合现在二次元圈里大行其道的RYONA风格。”   “那是你的恶趣味吧!”她下意识摸着下巴,似乎再用力一些就能摸出胡茬儿,弥补雄性激素的缺乏。   “不过我还是没搞明白,”她接着说,“这书与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看着她圆溜溜的大黑眼珠,心想你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天生劳力不劳心。你不知道我手里那份记录的男主角恰好也姓班,你还不知道这份东西是林莫失从诡异的地方拼了性命换回来的。   林莫失。   想到她我打了个激灵,一种类似挽歌的宏大旋律在脑中轰然作响。有时候这世界看上去太过糟糕,充斥着凶杀、虐待、肉欲、贫困、谎言、矫饰、极端自我和彼此不信任的气息,常有种徘徊在浓雾中迷失方向的错觉。我是个过度善良的人。我曾经相信自己这种滥好人多一些,世界就会腐烂得稍慢一点,但事实上,我也披着带刺的盔甲,提着自制的刀枪,随时等待屠杀雾中冒出的异类。我在惶恐和疑惑中变得犬儒却内藏凶暴,但我始终没忘记这世界上有种对自由和光明的单纯向往。   林莫失身上就贮满了这种东西。她与我始终保持着距离,她有一份自制的孤绝,但她的坚持和追寻自由的坚决态度一直提醒着我,世界不一定只有眼前这副糟糕的模样,末日来临前不必对任何东西失望,包括自己。虽然现在她孤独地躺在冷清的病房里,不说不动,也许永远不会再站起来,我也不相信坟墓是她的归宿。她的生命跟我应该是联结在一起的。虽然林莫忘说过,我们没有共同的父母,没有骨血关系,但母亲的子宫不过是一间临时公寓,我们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相遇相识共生共死,都是三生石上的旧精魂,刻意疏远也无法扯断彼此间的联系。   我不止一次地想把自己脑袋里涌出的这一团一团古今交错不知所属的东西记录下来,也许比自己费神费力编造了十几年还没编圆满的那个长篇悬疑幻想穿越情色故事要精彩不少,可是谁会有兴趣阅读这些垃圾信息?也许只有宁愿意。那个第一次骗到稿费的清晨是永恒的美好记忆。   我恢复了清醒。   《五岛仙玄录》有云:“脑中三千日,世上一弹指。”林莫忘还在等我的回答。她最近耐心大涨,也许是接触血腥诡奇事件过多磨耗掉不少斗志,怪不得法力强大的神婆和驱魔人平日里看上去总是恹恹不振。   “你拿来的案卷记载涉及《山民歌谣集》里的古怪歌词,所以那个惨死的魔术师也许跟班家有直接关系。其实还有一件小事情,原本以为只是巧合,现在看来……”   “什么事?”   “案卷材料中有些附带着承办警员的签名,我记得里面有个人恰好姓班。”   “姓班?你是说……”   “班头,或者‘蚂蟥’,他混进警察圈子不止十三年了吧?”   “起码二十年。”   “二十年啊。”我忽然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不知道卜城村的那个女人当年被侵犯后有没有报案,明目张胆的加害者居然没有得到任何惩罚实在有些古怪。会不会当年受理她们控诉的正是这个老警察(从地理位置上来看这也不一定是空想)?或者,也许,他根本就是罪行的直接参与者。   “哦,刚才碰到他时想起件事儿。”   “说。”   “你知道Dionysus这个词的由来吗?”   “不怎么想听!不就是那个酒神的名字吗?”   “他生下来之前被缝在宙斯大腿里,导致那么大的主神走起路来歪歪扭扭,所以给他取名‘瘸腿人’。”   “莫忘,有时候我在想,‘每个人心底都埋着个疯狂的秘密,日日被它熬煎,终致形销骨立,然而一旦这个秘密被揭发,被传播,被晒到毒辣的阳光下,体无完肤的仍旧是秘密的主人。人在本质上就是种靠秘密维系基本关系甚至汲取成长能量的动物’。”   “听上去不错,可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话是《疯狂搏动的秘密心脏》里说的,意思就是——你可不可以多用点心思把自己打扮一下?不要整天像屠户一样袒胸露乳,一副没事儿找碴的架势!”   她一愣,下意识地把手里的咖啡杯塞进嘴里,没有立刻反驳。过了好一阵,她才重新开口:“你究竟读过多少书?”   “最多万八千册吧。”   “是不是每个书贩子都像你一样因为无聊而疯狂啃书?”   “正相反。通常来说,博览群书对一个书贩子是致命的。一个洗浴中心经理只要知道自己手底下的姑娘们各自的特点和活儿如何就够了,没必要一个个查清户口再亲自临幸一番。”   “好恶心的比喻!”   “这可是大教授林枫在守夜者沙龙里的原话。”   “就是那个被称作‘玉树临风三十年,少妇杀手美男子’的家伙?”   “正是。”   “我这样基本不读书的人都被迫瞅过他写的歌词和‘箴言集’什么的,感觉就是个伪清高、假雅致,想让人揍出点鼻血给他添点男人味儿的主,没想到还会说粗话!”   “清高雅致?当年黑潮运动中爬上你们警局大门往下扔汽油瓶的头号明星就是他。”   “果然也有黑历史啊。读书多的人果然八卦也多!你说我是不是该像你一样多读点书?听说读哲学能迅速提升智慧,我是不是该从你那儿的哲学书架开啃?”   看着她不藏心事的大眼睛,我没发现任何洞悉人世秘密的迹象,倒有种猎物被鹰隼盯上一般的危机感。不得不说某些人天生血液里充满了不安分因子,枯燥的阅读和严刑拷打都不可能使其归于平静。   “还是算了。哲学只是为走投无路和别有用心的家伙准备的一套说辞。”其实我是心疼那些辛苦收来的书。   “那我读点搞政治的书会不会变得有内涵一点?”   “更用不着。你只要记着一句‘据说一切主权者都有双重能力,即作为人的自然能力和作为国王的政治能力’就够了。”   “有点深奥。”   “就是说上司对你发号施令或者想入非非的时候你要把他当成一个可以痛扁的普通人看待,而一旦他们俯身作亲近状,你切不可忘记他们高高在上的身份。”   “什么乱七八糟的。那我总可以搞搞数学研究之类,记得小时候很崇拜那个用麻袋装演算纸的数学家。”   “在这个数字信息时代那简直就是一种浪费森林资源的犯罪!数学?你能说清今晚案发现场有几扇窗,每扇窗装着多少根铁围挡吗?”   “没注意。那有什么意义?”   “没什么,只是考验一下你对数字的敏感度而已。”   一只苍蝇从空中飞过。不知是因为天太热还是空调冷气开得太足,它的飞行动作显得别扭而迟缓。   我们的目光同时投射到它身上,随着它探索新空间的轨迹一点点扭动脖子。它越过门口有些枯败的巴西木,越过两大排被纸张和线索淹没的办公桌,越过艰难摆动的老式落地座钟和满墙来路不明的锦旗,越过铁皮文件柜和耷拉下来的浅色墙纸,世界在它眼里也许就是一个像素化的丛林,每一格都暗藏杀机。   林莫忘用修长的手指狠掐着大腿上凸出的粉红色肿块,它衬着微汗如润泽白玉的皮肤,仿佛一块待挖掘的宝石。蚊子只管一瞬间的叮包吸血,却要受害人自己忍着痛痒耐心善后。摊上她这种急脾气,这肿块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彻底消解。   “莫林,我们有多久没有对坐着胡侃些对方听不懂的东西了?”   “除了你扔过来的案子,我们还正经聊过别的?”   “小时候我们常常盘腿对坐着讲故事,我的总是又短又没悬念,你却能说个没完,害得我只好把心思全挪到拳脚上。”   “怪我喽?我可记得你那时候是个安静的小孩,现在怎么废话连篇?”   “你还不是一样!其实你和我都不怎么安分,只是各自有一摊子的心事,根本没在意对方说什么。”   “每个人都是一个月亮。”   我听到走廊里传过来一种“音团”,混合着暴躁的开门声、杂乱的脚步声、抽泣声、鸣冤声,仿佛有形质的物体一般充满了闷热的空间。瘦小的跛脚身影如幽灵般掠过门口。   刑讯结束了,估计毫无结果。   我看看座钟,它的三个指针正别扭地摆出一个“丫”字般的投降姿势。我们两个的谈话居然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如果把它们写进小说里,也许最忠实的读者都会选择打开电视投入肥皂剧的怀抱。   我知道,即使头脑懒惰如林莫忘也已经注意到了几件怪异案件之间的关联。我们纠缠于分析特殊的行凶手段、割喉的象征意义、神秘失踪的凶器,却始终回避与嫌疑人的直接交锋。“躲闪造成的伤害数倍于正面迎击”,正气道散发的学员手册封面上就印着这句话。   林莫忘起身走向门口,我跟了上去,浑身的关节因久坐而咔咔作响。   “莫林,”她背对我扔过来一句话,“我们,究竟是怎样的人呢……”   “这世界上没有‘怎样的人’这种东西,只有死去的人和将要死去的人。” 第二十九章 回家   人物   林黛 母亲   林莫失林黛的女儿   莫林 林黛的继子   场景   林宅一楼餐厅。晚六点半左右。   天色尚未转暗,林家住宅的一楼餐厅。   台后部是两扇挂着暗绿色布帘的双门。靠右的一扇连着昏暗的通道,可能通向大厅或卧室。另外一扇通向厨房。厨房微暗,与餐厅之间的隔墙上有一扇大窗。两扇双门中间有一只细而高的亚麻色CD架子,堆满了书籍,被压得有些变形。书籍仅按开本分类,古旧的精装地图册和大开本的城市年鉴压在底部,中间有精装的《尤金·奥尼尔文集》、初版本《手塚治虫漫画全集》,缝隙中竖着塞满文库本,看不清书脊,顶部叠放着线装的古琴谱、半函艳情小说和小林多喜二作品译本。   左边墙上有三扇并排的大窗,从窗口可以望见房前小院的景致。靠近篱墙处斜倚着一部自行车,稍显破旧并且车身显然屡经整修,但流畅的线条仍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冲击力。院中隐约可见一张磨盘做成的石桌和五只石凳,但都已暗生绿苔,显然很久没有人坐过。通向院子的门显得十分破旧,似乎修补过许多次。   餐厅宽敞明亮,右边有直通向二楼的楼梯。每一级楼梯隔板下均做成可以置物的空间,塞满了看不清名字的各种颜色的小开本书籍。楼梯侧面是一面巨大书墙,书格造型是奇特的直角三角形。此处的书按类别排列整齐,多为大部头套书,有二十册《宗教百科全书》、三十三册《世界文学集成》、九册《罗马帝国兴衰史》、洛布古典、日知古典等。套书中的绝大部分书脊破旧,看上去都被反复翻阅过。   地板是带纹理的石制品,色泽明亮温暖,却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屋子正中是一张硬木餐桌,两边各摆着两把高靠背椅,看上去价值不菲,但与整个房间的装修风格并不协调。   幕启时莫林与林莫忘分别倚在厨房门框的两侧等待端菜。   莫林看上去二十多岁,中等身材,卷曲的乱发和微圆的面庞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年轻一些。他的面孔微有一点白中泛红,眼圈由于睡眠不足而发黑,眼睛却相当明亮,与整个人散发出的慵懒气质十分不协调。他上身穿一件白色T恤,眼镜挂在领口,下身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怀抱胸前的双手骨节突出,色泽黝黑,显得粗糙有力,跟不怎么健康的脸色形成鲜明对比。   林莫忘二十出头,身材高挑,乌黑的头发随意扎在脑后,面孔泛着小麦色的健康光芒,瓜子脸型,双眼比莫林还要大上一圈,炯炯有神,精光四射。她的脸部线条因为常常摆出严肃表情而稍显冷硬,细看鼻子高挺,双唇丰腴红润,是标准的美人胚子。她上身穿着深开领的竹青色衬衣,丰满的胸部凸成优美的曲线,下衿随意打了个结,纤腰微露,紧致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若隐若现。她双手随意插在紧身黑牛仔裤的兜内,双腿显得十分修长。   他们正面对面低声交谈着什么。   随着一阵微波炉发出的清脆响声和杂乱的盆碗碰撞声,窗口人影闪动,林黛端着巨大的汤盆从厨房走出来。她的实际年龄大约四十多岁,看上去却相当年轻。她个头颇高,脸上未施脂粉却仍然细嫩少皱,面色十分苍白。她的脸型与林莫忘相似,但线条更为柔和,细看上去楚楚动人。她的额头十分光洁,浓密的头发盘在头顶,微有点蓬乱。她穿着肥大的家居裙服,腰上围着式样朴素的围裙,看不出实际体形,但裙下裸露的小腿雪白结实,丝毫没有皮肤松弛的迹象。   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双眼,在苍白面孔的衬托下晶亮如宝石,硕大美丽,瞳仁微带奇异的浅绿色,透过蒙着薄雾的银框眼镜散发着妖异的光。她弯曲墨黑的眉毛和上翘的嘴角使整个人显得精力超常。她的嘴巴比林莫忘小很多,但双唇更为红艳,此刻正圆张着吹散眼前汤盆内散发出的蒸汽,显得神秘而风情万种,但细看去嘴角微微有点神经质的抽动。   她说话声音不大,清晰而富于节奏,透露出一种来自于良好教养和广博见识的坚定,但飘忽的尾音暴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不安和恍惚。   当她端着汤从台后慢慢走来的时候,莫林和林莫忘的谈话被迫中断。莫林匆匆补讲了几句,而林莫忘已经迈开了步子。   莫林 我有一个怀疑。   林莫失 (微一偏头)快说!她过来了。   莫林 “饕餮”的那双手,回想起来,好像有点熟悉。   林莫失 在哪见过?   莫林 (摸着下巴努力思考状)洁白、柔软,细看却生着暗茧……   停顿,随着一阵被放大的缓慢的脚步声,林黛端着汤盆从暗处走上。两个人同时伸手欲接,却将门堵住双双动弹不得。林黛小心翼翼地收住步子。   林黛 你们两个让一让!(继续向前走,高声带笑地)当年的你们那么小,我们三个并排都能走进来,现在——简直像两座堵门的大山!   林莫忘 (跳到桌边拖出椅子盘着腿坐上去)这才叫“开门见山”嘛。   莫林 是“愚公移山”才对。   林黛 (小心地把汤盆放到餐桌上,夸张地吹着烫红的双手,语带温柔地)坐没个坐相!(转向莫林,带笑地)快尝尝我新学的菜!   莫林 这个(皱眉,犹豫地)“好闻”的味道是什么?   林黛 (得意地)“0记厨房”十周年特别节目上教做的“红火百果羹”!   莫林 这里面……都是水果?   林黛 是啊,有西瓜、火龙果、百合、苹果……   莫林 可是,闻上去有点腥啊……   林黛 (面不改色地)哦,有一味山楂糕家里没有了,我就用血豆腐代替了。反正样子差不多。   莫林惊恐地看看桌上的汤。林莫忘已经给自己盛了一大碗,正用手端着往嘴里猛扒,吃得津津有味。   莫林 (手指自己的右边嘴角)这里……   林黛 (惊喜地)还要一碗?妈……啊,阿姨给你盛!   莫林 (惊恐地)不,不用不用!(指向林黛唇边)是这里的口红有一点……   林黛 (面色泛红,在围裙前袋中摸索半天才拿出一只古铜色化妆镜,打开后用左手拿着迎向下巴,手有些微颤)啊真是的,第一次用这种复古款的“致命诱惑”就没涂利索。   林黛用小指搓揉了几下嘴角,然后急匆匆地离开餐厅。   莫林 这位厨师将只烹调辛辣的菜肴……   林莫失 (抬头无表情地看了一下林黛的背影,嘴里咬着上层塌陷底部焦煳的地瓜糕,口齿不太清楚地)其实那天在学校我也有些怀疑,只不过因为你东拉西扯罗列证据,抓不住她什么把柄。   莫林 (凝视着手中的地瓜糕,愁容满面地)她可是你亲妈……你就那么恨她?   林莫失 (狠狠地吞下手中的东西,鼓着腮帮,口齿不清地)我只系(是)受够了跟一个神神秘秘的虾夷饭(嫌疑犯)生活在一起!   莫林 那你怎么不像莫失一样干脆躲开(猛然一顿,声音放低),彻底搬出去住?   林莫失 在这件私(事)情上我倒是不嫁银(介意)跟她保持一致。   莫林 你能不能先把嘴里的砖末子都咽下去!你是说——搬出去自己住?   林莫失 (猛地干咽了一口糕)我是说受够了疑云重重的生活。我们又不是小说里的人物,把全天下的怪事都往自己身上揽!   莫林 (自言自语)生活不是小说,命运不是辘轳……   林莫忘学校的案子性质太恶劣,虽然那个老师可能真是只死有余辜的禽兽——你别那样瞪我,我是警察,掌握的线索比你想象到的多——可是这种当众行凶的恶性案件,你知道,我们都像扛着座五指山在办,有时候被那些鼻子比狗还灵的媒体压上一根稻草就整个崩溃了。   莫林 其实我提示过你了。   林莫失 提示什么了?   莫林 你能说清案发现场有几扇窗,每扇窗装着多少铁围挡吗?   林莫失 (抓起最后一块地瓜糕)那有什么意义?   莫林 (叹气)你上次也这样回答。   林莫失 你是说装着铁围挡的窗户上有机关?   莫林 那倒没有。但那种旧围挡很多看似结实,其实用手晃晃就能完整拿下来,我上学那阵还发生过学生偷拆下来卖废铁的事件呢。   林莫失 就算能拆,凶手又不是壁虎,难道能从四层楼贴着墙游走?何况当时虽然突然停电,但全教室的人包括你在内不都亲眼看到凶手从前门冲出去了?对了,那两个追出去的家伙完全没有嫌疑,你一句话把她们送到了老班头手里,估计这辈子再也不敢出头逞能了(毫不在乎地将手中最后一块已经凉透的地瓜糕塞进嘴里咀嚼)。   莫林 (冷笑一声)原来“蚂蟥”不只叮有罪的人。   林莫失 (换了个盘坐的姿势,边揉脚边说)难道那人是蜘蛛侠,从楼顶倒挂下来再从拆掉铁围挡的窗户上悠进黑漆漆的教室里,潜伏在你身边?   莫林 虽不中亦不远矣。   林莫失 (鼻子抽动了几下,朝厨房方向努努嘴)大餐在路上了,快说。   莫林 只需要事先用一根长绳连接楼顶的固定物和窗外某根结实的铁围挡,凶手就可以轻松地在制造跳楼假象后沿绳索回到教室内,再将拆下的铁围挡装回,关窗,简单的密室就做成了。至于必需的黑暗环境,那个老式供电盒你们肯定调查过了,制造一场短路几乎不需要任何道具。   林莫失 可是没有人能像蜘蛛侠那样随意把系紧的绳索收回胳膊里吧?   莫林 简单的绳圈把戏而已。一根长绳绕过固定点再头尾系紧,攀爬者只要同时抓住两股绳照样可以上下自如,回收时只要解开接头或随便剪断,嗖!(用手夸张地向怀中拉动)比蜘蛛侠回收蛛丝还方便。   林莫失 (不自觉地爬上椅子歪坐在椅背上,两条长腿垂下,口中自语)不,普通人不可能完成难度这么大的动作……   莫林 你一定忘记了从小听过的那些杂技团的故事。   林莫失 (哼唱起熟悉的歌曲,腔调怪异)“走钢索的人,不害怕牺牲……”   莫林 你这是卷带了吗?话说回来,我们小时候一起听故事卡带的机器早就找不到了。没人需要这种东西了。   林黛重新出现在餐厅,嘴上的口红全部擦去,双手各端着一只式样古怪的碟子。她脸上仍挂着笑,但有些勉强。三个人重新坐定,林莫忘自顾自夹菜盛饭,林黛给莫林盛上一碗泛着蓝光的主食,莫林看着碗发呆。   莫林 这又是什么?   林黛 (语带自豪地)“最接近天空心脏的梦之地带大饭团”。   林莫失 (喷出一口紫色的酱汁)好可怕的名字!   莫林 还不错,不错……   林黛 (微一犹豫后开口)难得一起坐下,我得宣布一个消息。(其他两个人都不吭声,埋头喝汤,她只得自行继续)我要提前退休了。   莫林 退休?(语气转冷)从哪里?   林黛 (微微皱眉,但马上挤出笑容)当然是从公司。我想留更多的时间给家里,还要去医院……   林莫失 (冷冷地)你做的这些东西她吃不下。   林黛 (尴尬地)我只是……那我起码可以……多陪陪她。   林莫忘她需要吗?   莫林 莫忘!(拿起一只油炸香蕉递过去,林莫忘气哼哼地塞进嘴里。转向林黛)退了也好,有许多事情等着你收场。   林黛抬手轻扶太阳穴做痛苦状。一阵铿锵有力的乐声响起,林莫忘一抹嘴上五色斑斓的饭渣,边掏手机边跑出餐厅。   林黛 汤凉了,我去热热。   莫林 等一下,阿姨。(叹口气)算了,这称呼太不习惯,还是直呼你我吧。十几年前飞机上的那个案子,虽然你从来没说起过,但我已经摸清了大概。“空中密室”啊(摸鼻子),多么拉风的手段,可以载入犯罪史册了。   林黛 那是个偶然……   莫林 (突然低头,双手握拳抵住桌面,语速加快)偶然?偶然,一切都是偶然!父亲的死是偶然,一场接一场的凶杀是偶然,将来莫失、莫忘和我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偶然!都是偶然,偶然!   林黛 (脸色微变)我只是……   莫林 你不要说你也是偶然被卷入的!你根本就是个傀儡师,故作神秘、戴着假面具不敢见光的傀儡师!(起身走向书架,左手扶住一排书脊,右手握拳抵住额头,语速恢复正常)其实我只想知道原因。   林黛 (抬起右手优雅地遮住镜框反射出的一缕阳光,咬牙下决心状)我每天扔垃圾的时候都会想,有些东西比它们更不应该留在世界上。   莫林 蹩脚的魔术师?   林黛 是男人。   莫林 我不明白。   林黛 你从小就是这样,了解别人的程度远远超过了解自己。你没见过真正的我。早在你认识我之前她已经死在了一堆男人身子底下。   莫林 (缓缓转身)我知道那件事情。它就埋在林莫失拼了命换回来的故事里。   林黛若有所思,沉默不语。   莫林 我的最后一个疑问就是那件东西。(用手指在喉头横向一划)凶器到底在哪里?   林黛仍不回答,盛了一小碗饭慢慢吃着。林莫忘歪着脑袋走进来,眉头紧锁,突然手机铃声又响起,她保持着进来时的僵硬姿势边接听边转身向外走,隐约能听到“密纹会”“毒品”等零碎词语。   莫林 (用火柴点燃了黑汤罐底下的酒精)多漂亮的火苗。   林黛 (脸上掠过一丝阴影,不安地重复)是啊,多漂亮。   莫林 可我讨厌火。(凝视着林黛)它会让我想起……一些事情。(突然发问)那个“乌鸦”不是男人,为什么也要被“清理”掉?   林黛 (继续缓慢地吃饭,边用筷子夹菜边说)你吃得太少了。(充满自责地)我总是摸不准你们的口味。   莫林 (沉浸在自己的叙述中)“乌鸦”之死从表面上看很难确定是他杀,所谓的“地下密室”状态可能只不过是因为建筑上层的古老机关偶然被触动(将两根筷子交叉立起,用手举起一只小茶杯贴在横向的一根上,再将杯子翻倒拿开,松手使竖立的筷子落下),立柱落下将原本是巨型推拉门的地下室墙壁牢牢固定(竖起一片面包,用落下的筷子费力地插入面包右侧顶端,又拿起另一根筷子想插入左侧,因为面包太硬而放弃),一个“意外的密室”形成了。再加上“烛芯效应”,一场普通杀戮后的毁尸行为就变成了密室自燃事件。   林黛 (微微摇头)你总是喜欢揪住这些古怪的东西不放。   莫林 我说得如此详细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我想起当年的那场大火。(身体前倾,将脸凑近林黛伸出来给他盛汤的手)对我来说,这世界上发生过的最古怪、最恐怖、最没法从这有病的脑子里抠出去的事情(弯曲着手指用力敲着太阳穴)就是看着自己的爸爸在反锁的屋子里被烧成灰烬!   林黛 (手一抖,汤勺掉在桌上,暗红色的汤溅出来,像一团血渍般沿着桌面摊开。不自信地低语)不,不要说这些,被宽恕的人会重生……   莫林 (下定决心)那场大火,是我点着的对吗?   林黛 (吃惊地迅速回答)不!不……你们只是在做游戏!   莫林 (无力地靠向椅背)原来那不是梦,真的是我……(哼唱)“敢不敢,敢不敢,敢不敢划着火柴,点着妹妹手?敢不敢,敢不敢,敢不敢举着黑黑手,爬上黑屋头……”   林黛 (缓缓站起来,无力地)我去做甜品,“珊瑚田埋珍珠土”,电视上教的,你们没吃过,一定没吃过的。   林莫忘匆匆走进来,与慢慢走向厨房的林黛擦身而过,仿佛没看到彼此。她来到饭桌边,双手撑住桌沿面对着莫林。   林莫失 刚才局里来电,明天开始“屠龙”行动,拔除“密纹会”在市里的所有主要窝点。   莫林 终于被定性成邪教组织了?   林莫失 不是。靠着上次广场“吞龙”行动(稍一停顿)带来的连锁信息,已经确定“密纹会”与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大宗毒品交易关系密切,前几年捣毁的那条贩毒网络基本上被他们全数接收并且“满血复活”。也许……(她一甩头,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晕点着了马尾辫的尖端)不,他肯定不会白白牺牲。   莫林 (扬起下巴朝厨房的方向点了两下)那她怎么办?   林莫失 (迟疑了一下)暂时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她与贩毒案件有牵连,倒是那个所谓的“教主”死法太诡异,恐怕与她有关。   莫林 我还以为上次你就明白了。书上那张从空中俯拍冰蓝大厦的照片已经给出答案了。(拿起两片长方形的烤饼,将长边贴紧呈“人”字形搭在左手食指上,用右手捏住结合处)假设这饼是玻璃花房的“人”字形房顶,这根手指是钢梁,只要把它翻转过来变成“V”字形(把烤饼沿手指向上翻转成“V”字形),密闭的花房就成了巨莲式的开放花盆。   林莫失 可现场并没有发现能控制屋顶翻转的电动装置。   莫林 你确定你们彻底搜查过了吗?利用两个小天窗应该可以不必借助直升机或者更夸张的工具实现坠落的效果(将一只烤饼挖了一个小洞,搁上一颗体积比洞口大得多的、颜色可疑的葡萄,然后将烧饼倾斜,葡萄掉进了下方的汤碗,几滴汤溅出来),大致是这样。   林莫失 (用勺子执着地捞着坠落进汤碗里的葡萄)六米的高度能把人摔得稀烂?   莫林 办法有很多,最简单的就是伪造现场,找个冷僻的制高点把人摔死,再用簸箕扫点血沫肉渣撤在尸体旁边。反正你们那帮傻透了的鉴识人员会像推土机一样把“违和”处全抹掉。   林莫失 你……(使劲摇头)杀个人何必搞得如此麻烦!   莫林 在杀人这件事情上,最费劲的方法往往最有快感,顺便,还能制造出仪式般的神秘感蛊惑教众。(用嘴嘬了一口汤,表情狰狞地把勺子扔起碗里,伸手虚指厨房方向)我真受够了这汤!那本书……虽然有点耍小聪明,可特别适合用来愚弄天生的笨蛋。   林莫失 (右手捏住左拳,关节微响,语带威胁地)我一向信奉最简单有效的解决问题方式。   莫林 (意兴阑珊状)没说你笨。我向来对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情不感兴趣。“宗教,这是希望与恐惧的女儿,它向无知者解释不可知事物的本质。”   林莫失 什么意思?   莫林 有件事情你应该知道。   林莫失 什么事?   莫林 他早就死了。   林黛端着一盘甜点再次出现在厨房门口,脚步虚浮,脸色苍白,嘴角有些抽动。隐约可见盘中的甜点材质相同但形状大小各异,有几个已经碎裂。她靠在门框上闭眼皱眉休息了片刻,睁开眼睛继续向餐桌走来。林莫失向莫林说了句什么,没有得到回应。   林黛 (停住脚步,语气严厉地)你说什么?   林莫失 (冷漠地)我说他才是笨蛋。   林黛 (努力提高声调)你怎么能这样跟哥哥说话?   林莫失 他刚才说我爸早就死了。   林黛手中的盘子掉落地面摔得粉碎,发出清脆的响声,甜点四处滚动。她整个人挣扎着瘫坐在离她最近的椅子中。   林莫失 我不是笨蛋,我知道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跟你有关,可是我不能多想你知道吗。我不愿意相信我的——母亲,(她指向林黛的脸。林黛摘下眼镜放在桌上,用双手揉搓着眼眶)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疯子!垃圾魔术师、邪教教主、禽兽老师,也许还有另外一堆渣男,他们根本都是渣滓,活着简直就是世界的耻辱,可审判他们的应该是律法!他们是人,不是祭品台上的牲口!   林黛 (慌乱地)母亲?你还知道我是你妈?(神经质地冷笑)呵,呵呵!   莫林 (垂着头低声自语,仿佛在念一本无形的书)凶手总是喜欢,回到他亲手炮制的现场。   林莫失 我也很想回到过去,回到有(停顿,用力强调)“家的味道”的过去,可现在……(连续摇头)好吧,这些都是废话。现在我只想知道,他们当中,哪个是我的爸爸?   林黛 (侧过脸,喉咙深处发出雌兽哀鸣般的声音)我不知道……   林莫失 完全不相像的双胞胎,莫失莫忘……(她捏碎了手中的杯子,被破碎的玻璃割伤了手指,血滴到餐桌上仍浑然不觉)没有男人的世界……   莫林 (从阴影中直起身子低沉地向林黛发问)“那件事情”里的男人,已经“清理完毕”了吗?   林黛 (浑身颤抖,勉强站起身子抱着双臂转身走向楼梯)已经,没有了,都没有了……(扶额)啊,什么声音?好响!不,为什么听不见声音?药,我的药呢?药在楼上,我该吃药去了,上楼,吃药……   林莫失 (走上前)什么药,我去拿下来。   林黛 (反应激烈地推开林莫忘)不!不用!(小声嘟囔)他们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她蹒跚着,摇晃着,一步步挪上楼梯,脚步声时响时无。莫林直挺着腰,拼命用指关节叩着额头。林莫忘弓腰扶着餐桌边沿站立,脸上恢复了一种与年龄相符的伤心和茫然,然而只持续了几秒种就站直了身子望向窗外。窗外,最后一抹亮色逝去,餐厅里的两个人成了黯淡的深灰色剪影。   楼上传来隐约的流水声。莫林拉亮了餐厅的灯,林莫忘把地上的甜点一一捡起来放进盘子,拿起一个想了一下,又默默地放下,把它们倒进大汤盆,将碗盘胡乱堆在一起,端着走向厨房。莫林从书架上随便抽出一本书,居然是《俄狄浦斯王》,翻了几页更加心烦意乱,干脆合上,用鼻子嗅闻着泛黄的书口。他的两只眼睛瞪得很大,双瞳却焦点全失,额头似乎浮现出隐形的皱纹。流水声渐渐消失。   微波炉响。几秒钟后林莫忘双手托着一只黑乎乎的地瓜出现在餐厅,因为太烫,双手交替抛着,嘴用力向地瓜吹着气。   林莫失 (顽皮而语带威胁地)敢不敢共享一下我的“作品”?   莫林 (缓慢地把眼神收回来,看到地瓜吃了一惊)这当口还有吃的劲头,你的神经比猪腿还粗吧?   林莫失 生活总要继续!你小时候玩游戏一输就爱说这句。(掰开地瓜扔给莫林一半)有本杂志上写着,把搞不定的事情都交给胃液处理!   莫林干呕了一声,接过地瓜,烫得一咧嘴,只得把它扔到桌子上。   林莫失 (气愤地伸手从桌上捡回地瓜,吹了吹就往嘴里塞)你不吃正好,反正我正饿着!   莫林 (望向楼梯,表情复杂而痛苦地)我的天!“如白色幽灵淌过这黑色长河……”   林莫失 (回头望向楼梯,满嘴地瓜口齿不清地)寂寞(怎么)了?   林黛从楼梯上走下来。她洗过的头发梳成形状复杂的辫子盘在头上,如一条乌黑的蜈蚣,脸上妆容简单却显得水润而光滑,与平日素面朝天的形象大相径庭。她光洁的额头,苍白的面庞和红艳的双唇托起一双浅绿色圆形宝石般巨大的双眼,在灯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光晕,更加难以清晰判断她的年龄。她的双颊微红,带着兴奋的情绪,眼神却游移不定,并且不自觉地随着某种神秘的节奏轻轻点头。   她身上穿着一件老式的短款白色婚纱,修身的剪裁和恰到好处的花边将她微微丰腴却毫不肥胖的体态衬托得极为完美,然而仔细观察能够发现婚纱上布满泛黄的折痕,显然已经搁置了很久。她的酥胸半露,右胸口上有一个古怪的水母状浅淡印记,很明显并非文身,而是某种临时的印花装饰。   她没有穿鞋,整条雪白的小腿和赤裸的双脚暴露在灯光下,虽是夏日仍让人觉得凉气上行。她每下一步楼梯都要用掉很长时间,表情不停地变幻,时而微笑时而蹙眉,时而傲慢时而卑微,仿佛一个正在演练用何种台词去游说父母的孩子。   莫林和林莫忘一动不动地坐着,目瞪口呆。   灯光渐暗,最终只余一束投射在餐桌边沿。一只银框眼镜反射出冰冷的光,异常锋利的镜片边缘已被血渍污染。   幕落。 第三十章 永别   5:50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在清晨五点五十分来到楼下。   高跟鞋制造出的、节奏特殊的“嗒嗒”声突然一停。   漫长的沉默即是告别,无声仿有声。   她最后的曲线没入浓雾的时候,我像弄丢了心爱绘本的孩子般伤心。那种心痒难耐的少年骚动也随之消失了,我仿佛刹那间变得苍老虚弱。这样也好,也许有一天她会走过来抱起缩小成婴儿的我说:“本杰明·莫林,我是你妈妈。”   今天的早些时候,那本珍贵的《丝袜狂迷》被我从窗口丢弃。不过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把它捡回来抱在怀里。它书角折损,品相更糟,可我会给它标个夸张一点的高价,确保不会有人买走。藏书癖患者总喜欢把书上的每块污渍都想象出一段荡气回肠的故事,我愿意永远配合他们,但不愿意出卖记忆。   玫瑰问我:“那些关于一个女人和一堆男人搅在一起的笑话到底想说明什么?比如回家推开门看到妻子‘满身大汗’之类。”   答曰:“群P的真实感受吧。”   她又笑问:“你有答案吗?”   再答:“无实践,无真知。”   她笑得更加厉害:“可大部分人没实践过还是能笑出来。”   答:“真知不一定来自实践。”   玫瑰忽然沉默,转身坐上了二楼的宽大窗台,那儿刚按她的主意改造过,可以供人晒着太阳读书,当然也可以把窗外城市的人海想象成地中海。   她舔了一下手中的棒棒糖说:“你知道,有时候,人的灵魂会出窍,坐在窗台上看着自己向死而生。”   从医院出来我给林莫忘拨电话,居然传来了欠费停机的声音,这让我的心情更加低落。莫失的情况不算太好,医生叽里咕噜了几百句术语,总结成一句话就是那部最近上映的电影片名,生死线上。   我骑车掠过Dionysus,江湖传言久未露面的神秘女子“饕餮”已经退隐,店里审时度势地另换了一对双胞胎美女做新噱头。可以肯定的是“饕餮”很快就会被遗忘,也许偶尔会被三流小报挖掘出来,写成博取老男孩眼球的过气花边传说。真应了店门外涂鸦墙上的那句:“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连“脑兄”都忘记了这是哪个死人的句子,不过既然已经死了那么久,应该没有版权问题,不要说涂墙,印在炮弹上打飞机都可以。   饕餮是种奇怪的动物,虽然记载不一,但人们从不吝于表达对它的恐惧和厌恶。然而同样的一批人又对它委以重任,派它承担重组物质世界的秘密任务。人们想象着,五百年一次,饕餮呼出飓风,再吸入扑面而来的人间肮脏渣滓,经由口腔、食道和大肠的艰辛工作,从肛门排出人类翘首以盼的全新物质(通常是金子)。   妄图通过杀戮改变世界的人应该是它的同类。   或者她们本就是一体两面。   我停下车,沿着街口人群直愣愣的视线抬头望向商厦墙面上的大屏幕,美女主持正一脸严肃地播报着紧急新闻:   今日凌晨,市民航局通报称,S航空公司BC2102号客机执行航班任务时失事。据初步了解,客机在海面上空发生爆炸后断裂坠海,机上共有旅客105人(其中儿童5人),机组人员6人。截至发稿时,救援人员已经发现76具遇难者遗体。   机组人员与旅客名单:   莫问程 机组人员   林黛 机组人员   刘绪归 机组人员   ……   不知道呆立了多久,我回过神来,重新骑上车子狂奔,把所有的红绿灯都甩在脑后。   天边未曾全部消隐的新月宛如一道伤痕,粘在散发着香气的高傲黄心树上,极淡的月晕如缓缓脱线的丝袜般一圈圈褪去,有种带着魅惑的美。   月亮和人类存身的世界一样,是个不规则的多面体,它对不同的人展示着或是狰狞或是温存的模样。你一心惊,一生便过去了,而它还好端端地坐在那里嗤笑,半步未挪。   令人长久心动的空中小姐、裹挟着无限烦恼的贵妇人、曾经心仪的神经质女学生、只可远观未敢亵玩的夜店女王,还有我父亲的爱人、妹妹的母亲,你的存在让我的生活杂乱无章,而你一离开,我竟像走入了书的坟场,每一步都有矫情的文字被踏碎成灰,随风飘逝。   骑到再也抬不动腿的时候我停下车,拿出电话重拨林莫忘的号码。   通了。   我和莫忘像两个执行任务的国际间谍,沉默地坐在前往F.W.C.的越境列车上,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拯救。   我幻想着在这个封闭的高速交通工具上再遇到一场魔术秀,或者干脆撞到亲手导演恐怖事件的恶魔本身,然而手上的旧书开宗明义地警告我:“恶魔不是以魔术来征服人的意志,而是以虚构的价值来诱惑人的意志,奸狡地混淆善与恶,诱惑人的意志服从它。”   这段话的意思分明是说旧书贩子的危险程度要远高于魔术师。   因为是跨越边境的列车,制服笔挺的女乘务员中多数是异国面孔。她们的制服居然也是熟悉的青磁色,可能与S航空公司有着共同的运营方。   我突然发现其中一位极其眼熟,回忆了一下,震惊地想起一个让人心痛的名字。   “沃尔夫!”我喊了她一声。   她一愣,弓下身子用听上去洋味十足的中文问我需要什么。   我凝视着她的眼睛缓缓发问:“她在哪里?”   她又愣了一下,笑着冒出一串(听上去很像)德语句子,转身离开,从此再未出现在我眼前。   其实我本想衷心赞美她几句。在这一车大妈级别的乘务员里,她算是最出众最养眼的一个了。   这场景很像《间谍走过冬日》中那场惊心动魄亡命之旅的开场。   列车到站减速时,我收到一条短信。   发件人是躺在医院里未曾恢复意识的林莫失,显然不知道谁拿到了她的手机在搞恶作剧。   但我透过屏幕仿佛看到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与一本书相似,一个人没有那么容易从世界上消失。   我把短信拿给林莫忘看,她端详了好一阵说:“乱码?”   能够在有生之年搞垮一个自以为是的创作门类是我写了一千多篇非典型书评后产生的野心。原创推理看上去是块值得操刀的好肉,因为对于把阅读门槛削得很低的我来说,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无意义的复制与争吵。   然而作为一只本想从虚构诡计中找点乐子却不小心陷入太深的书虫,我被这次行动的难度惊呆了。在各种会议上画了许多章鱼状草图后,我决定放弃,认定自己不可能写出那种简洁有力、洗尽铅华、宠辱不惊、于无声处听惊雷的,让人心胆俱颤的文字。   坚持自鸣得意的、“坚决不让读者一遍看懂”的写法是不是真的毫无出路?也许可以试着摒弃一切简单化的处理。我把这个古怪念头偷偷塞到情节里:“小说的写作模式必须为情节服务,无意义的闲谈耗损的不只是读者的耐心,还有小说本身的生命……我把脑子里连续不断峰谷循环逻辑欠缺的构思记录下来,尝试采用一种‘最啰唆的叙述方式’,看看读者们如何在哀号声中扎进文字的海洋遭遇灭顶之灾,放过一切隐秘的精彩。”   于是每天跟自己的极品大脑斗满二十四小时的旧书贩子莫林诞生了。   闲言少叙,答疑开始。   问:主角为什么被设置为一个旧书贩子兼小书店店主?   答:其实跟著名的“京极堂系列”关系不大。“莫须有书店”及其周边环境的设置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已经坚持多年的“我们书店”,反正作为名誉店主兼二把刀律师,我也不担心被卷进侵权官司。   问:为什么会选择“制服系列”这种粉红色的主题?   答:因为编辑喜欢……呸,重说。恰好一年多以前,我憋着想写一个叫作《空中小姐》的短篇,半是因为深深爱戴儿时读过的痞子王同名作品,半是因为自己真的暗中做了“制服控”很久。结果打腹稿时就坠入限制级情节的深坑不能自拔。忽然生出给自己的长篇披上这件珍贵性感的“制服”的邪念,恰好当年那起特大空难新闻从屏幕上掠过……另外,群众喜闻乐见而没被征用过的主题实在已经凤毛麟角了。   问:这算是本推理小说吗?   答:拜托,书中密室杀人案件就有四起,杂七杂八诡计也夹插了不少,虽然风格古怪,但好歹不是拿来主义。虽然并不喜欢所谓“反推理小说”的提法,但写作时却产生了实践一下的冲动,于是推理过程中最多使用的结论就是偶然、偶然、偶然。当然对于所谓“叙述性诡计”这件事情,虽然自己作为比较愚钝的读者经常被恶意满满的作者无情伤害,但自己写起书来,却整本都在围绕着一个多重身份叙诡运转。至于“沃尔夫的性别”“追击者的身份”之类的旁枝可以忽略不计。这也许算本自虐小说。   问:某些章节标注了故事发生的起始时间,但为什么总体看来时序混乱?   答:除了向文泽尔具有启发之功的《荒野猎人》致敬之外,也不得不向自己阅读、写作、情感、性爱启蒙史上最伟大的巨坑《红楼梦》奉上永恒的敬意。在时间上动一点手脚,布几阵烟云,愿书中男女都能在非线性的时空内青春永驻,高潮迭起。   茶歇时间到。   说起《红楼梦》,书中三位女主角的命名明显与其相关。林黛的一生其实也如绛珠仙子般为了还泪而生,但其要还的不是爱之甘霖,而是恨之酸雨,她的分裂与决绝、善变与高贵跟颦儿倒有几分相似。   莫失、莫忘姐妹的命名本未多想,但既是沾了通灵宝玉的光,两个不输男子气势的女孩也该如玉石般既坚且润,具大美而不言。当然两人在书中的状态距“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还差得很远,莫失能否保命、姐妹能否联手,眼下难料。   至于玫瑰,《红楼梦》里有这么一段,小厮兴儿说:“三姑娘的诨名是‘玫瑰花儿’,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扎手,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玫瑰虽不见得有探春“瑶池仙品”的才干,但却用自己的方式演绎着极品女汉子的戏码。   提问继续。   问:“莫林”这个名字是否也有隐藏含义?   答:这倒真有出处。当初看过《玻璃岛》后对亚瑟王传说中的预言者Merlin大感兴趣。与这个老魔术师相关的故事中,他受到湖之仙女宁薇(Nimue)的蛊惑而被永困石中一节最为著名。书中安排了魔术师之死作为“莫林”(通译似乎是“梅林”)这个名字的映像,至于他和Nimue在二十二章中那次奇特的“相遇”,纯属偶然。   问:书中含有大量熟悉的元素,是“拿来主义”吗?   答:我只能说,写作真的如同一件充满了预言和巧合的奇妙旅程。比如写下第十七章 有关地震的部分几天后,东方一场大地震发生,回望细节,惊愕莫名;比如编完第五章《食喉》故事后接近一年,发现在《半七捕物帐》里同样收录了妖狐断喉的故事,连死亡的人数都险些撞车;再比如第十四章描述《汉德大魔法全图鉴》渊源时用到了挖目和杨任的典故,其时也并没看过《涂佛之宴》。   问:最后一个问题——书中引用了大量其他书籍的名称和内容,是否有凑字或抄袭的嫌疑?   答:书中百分之九十九的文本引用属于杜撰,涉及的书籍中十分之九从未在地球刊行,如觉心动可安心摘抄转引。有渊源的词句大半已做标注,剩下一些隐秘的还是交由读者自己判断,也算是向“被剽窃”的前辈们致敬。当然文中包含的大量看似无必要的例子、无关联的典故和无主题的故事其实都指向同一个主题:人的多面性。不赘。   补充提问:真的会有系列作品问世吗?   答:既然“制服诱惑”系列一直在拍,那么这个也该有下一部。开个玩笑。   下一个故事本来毫无着落,可是前几日参加一次庭审时忽有所感——女律师该是个不错的“猎物”。当然这念头绝对与那日庭上表现凶悍的律师大姐无关……身着黑衣的“律政鬼女”会不会比空姐更有杀伤力?至于民俗和神话部分,应该会有更有趣的教团和“圣女”参演。   本书中“死跑龙套的”背头男本名就叫归海丹心,他将会携其震古烁今的“伴读女郎集团”向“莫须有书店”和玫瑰同时发起攻势,触发一系列没有尸体的谜题,而惊鸿一瞥的橙子小妹会在与护士制服有关的故事上线时担任重要角色。至于命悬一线的林莫失究竟如何还阳,还未及会诊……   什么,女性角色过多?早日凑齐“制服十二金钗”可是作者的宏愿。   书写过程中亲爱的姥姥去世。   虽然她一生中从未读完过一本书,并且已经基本失去视力近二十年,但我还是愿意把这本书献给她。   真希望能让她亲耳听到一页页印满我作品的纸张哗哗翻过的声音。   喂,熄灯了。我知道你还在。   你是每一章第一段的第一个读者。   如果没有你,这本书会像眼前这片黑暗的场地,永远只是团混沌的念想。   书末附上书中涉及书目(包括虚构的和非虚构的)的不完全统计表和详至包含三围数据的人物简介,只为于血腥中添一点趣味而已。   (全文完) (全书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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