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放啸大汉》 寇十五郎 著 第一章 【古代车祸】 张放长吁一声,仿佛做了一场千年的迷梦,悠悠转醒。当所有的感觉回归躯体时,只觉脑子昏沉,四肢百骸,无处不痛,却很开心——是的,无论是谁,当他从一场空难中奇迹般生还之后,都会是这样的心情。 怎都没想到,一次普普通通的旅行,竟然祸从天降——真的是祸从“天”降。号称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发生概率仅为百万分之一的航空空难,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万幸的是,自己活下来了,而且感觉没缺胳膊少腿,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张放慢慢睁开眼睛,先打量四周环境。天空很蓝,草木葱郁,浓郁的泥土气息在提示他,这是荒郊野外。嗯,这很正常,飞机失事,不是坠入大海,就是掉落荒野,至少目前为止,没听说过掉到人烟密集的都市的。 张放左右摆动了一下脑袋,目光转动,竟没发现飞机残骸,也没嗅到任何燃油燃烧的焦臭味。难道自己的运气那么好,被远远抛离坠机地点? 既然安全了,先打个电话报平安吧,张放试着抬起胳膊,心猛一沉——居然短了一截!难道断掉了!可是为什么没有疼痛的感觉?仔细一看,不是断了,而是……短了!就像是一个成年人的手臂,变成了少年人的臂长。 更令张放惊讶万分的是,袖子居然也变样了,不是西装袖,而是宽大的赭色袖袍,像是古代服饰。张放目光低垂,身上穿的的确是一件赭色丝绸汉服:交领、右衽、隐扣、层层绕褒,腰间以红黑两色绳带系结……而且,还有一把古意盎然的连鞘长剑。 张放以心理医生特有的冷静,控制住心中的巨大波澜,将剑鞘从腰部移到胸口,卡簧位置两面各镶嵌着三颗宝石。他对宝石不算太了解,但这三颗宝石却很好认,分别是绿松石、和阗玉、黄玉。剑鞘漆朱,剑格鎏金,绿黄白三色宝石,显示出剑本身品质不凡。 张放右手握住剑把,左手一按卡梢,铮,抽剑半截出鞘。 剑宽三指,中有血槽,刃芒如霜,寒气迫人,接近剑格处刻着两个篆字铭文,却是不识,剑身光亮如镜——倒映出一张稚嫩的少年脸蛋。 张放眼睛圆睁,剑身倒映的那双眼睛同样瞪圆。 这个人绝不是自己,但是……又真的是自己! 张放持剑的手在颤抖,“镜”中的面容一阵模糊……在这一瞬间,张放意识到了一件可怕至极的事:在这场诡异的空难中,他不是幸运者,他的肉身已经消亡,但灵魂却穿梭千年时空,找到了一个宿主! 锵!张放狠狠将剑插入鞘内,那张陌生的面孔随之消失。 这情况太诡异了,诡异到纵使是经过特殊的心理训练的张放,此时大脑也是一片混乱。 控制、控制、不能慌、深呼吸、保持心律平稳,大脑则尽量清除杂念,摒弃一切不好的联想,完全放空。 确认自己的状态已平复得差不多了,张放以剑鞘支地,用力撑起,打算察看周围还有什么线索。身体一动,这时才发觉这副身躯受创不小:后脑勺肿起一个大包,还好没流血。左侧第八根肋骨按压痛感明显,估计是骨折了,幸好没有明显移动感,应当是青枝骨折,属最轻微的一种,只要不做剧烈活动,无需正骨就可自然愈合。除了这两处较明显的伤势之外,其余便是手掌轻微刮擦,肩胯磕碰淤肿之类的小伤了。 从张放所处的地方看上去,是一道大于四十度、长度超过三十米的陡坡,有一条很明显的长长的滚压痕迹,从坡顶一直到他所站立的位置。很明显,他就是从上面滚下来的。 张放以剑做杖,顺着压痕俯身向上攀登。刚攀了几步,就发觉宽袍大袖玩攀登,简直就是一场灾难,长袖被杂草勾挂不说,曳地的宽袍下摆几乎将他拌个跟斗,重新摔滚回原处。 这样可不行,张放目光落在腰间那红黑两色绳结长带上…… 十分钟后,张放的造型为之一变:胸前交叉着红黑色的绳索,宽大的袖袍束于两肋,露出两条细白的胳膊;裙摆也被撩起,掖在腰间,只是似乎没有裤子,下身好像有点凉…… 准备妥当,继续攀登。 张放边走边仔细观察,沿途可见大大小小的石块,大者如面盆,小者如拳头,石头表面新鲜,似是刚刚从山顶剥离滚落。一路还捡拾了不少丝线及破絮,对比身上衣物,确认是自己所遗落。快到坡顶时,竟拾到一块通体莹白、大如半掌的方形镂雕美玉,以及一个沉甸甸的锦囊。打开一看,满满的铜钱与一块块大小如指、扁平的饼状——黄金。 吸引张放眼光的,却是不是那些金饼,而是铜币。伸指拈出一枚,淡淡的阳光下,“五铢”两个极易辨识的篆刻清晰可见。 五铢钱!汉代的标准货币,难道自己身处的时代,竟是那个煌煌大汉?不过,光凭一枚钱币,也不能完全认定,因为魏晋南北朝同样也在使用五铢钱,更莫说汉朝还分西汉与东汉,这差别可就大了。 张放将这些物品全塞进怀里,这衣服有个“怀兜”,正好可以盛放贵重物品。 当张放终于攀上坡顶,入目情景,令他血液几乎凝结—— 这是一条尚算平整的蜿蜒山道,一侧是陡峭巍峨的山峰,似是刚发生了一场山体滑坡,遍地都是落石,最大的一块,堪比磨盘。而这块磨盘石,正镶嵌在一块厚车板上。比山体滑坡更令人心惊肉跳的,是满地散落着解体的马车碎片,折断几截的双辕,辐条断裂的轮彀,被砸得血肉模糊的马匹,以及,两具不成人形的尸体! 这哪里是空难,分明是车祸现场。而且,还是一场古代的车祸。 真正令张放毛骨悚然的,是四只围着马尸人骸,咯吱吱疯狂撕咬的似狼似狗的动物。这四只撕咬尸体的动物比狗大,比狼小,毛色棕红,短尾狐面,尖齿锋利,咻咻有声,形象狞恶。 是豺!张放汗毛竖起,用力握紧剑柄。 张放的出现,顿时引起那几头豺的警觉,四双黄绿的眼珠扫过来,幽冷阴森,令人发毛。毛茸茸的头颅沾满了黏结成块的血浆,鼻翼开合,喷着腥臭的气息,咧开的大嘴滴答着混合着鲜血和涎水的黏稠液体,齿缝间清晰可见残存的丝丝肉糜。 张放见过许多泡在难嗅的福尔马林液体里的尸体,在医院实习时,也抬过刚离世的死人到太平间,至于手术台上的各种内脏、血污什么的看得更是多了去。但是,眼见豺狼疯狂啃食人的尸体,撕裂手足,吞噬内脏,将瘰疬肚肠拖出七、八米远……这样的经历却还是第一次。 张放头皮一阵阵发麻,心里一阵阵后怕——他确信“自己”就是从这辆支离破碎的古代车辆里摔出来的,非常幸运地只受了一点轻伤,躲过了粉身碎骨之祸与豺狼分尸之厄。 任何动物,包括豺狼,只要嘴里有食物,就不会冒险浪费体力去捕杀另一头看似高大的“动物”。所以,四头豺狼只是冲着张放呲牙咧嘴,喉咙发出嗬嗬颤音相威胁,警告对方不要踏入它们的猎食场,抢夺属于它们的食物。 一般人看到这样的血腥场面,多半会腿软、呕吐、瘫倒、甚至有可能晕厥。万幸的是,张放的职业令他具有常人难以比拟的心理素质与承受力。既便如此,他的神经也是高度紧张,瞳孔收缩,握剑柄的指节发白。眼下豺狼有食物,或许顾不上自己,但以这样疯狂的吞噬速度,这点人马尸骨,能禁得住几时?倘若它们还没吃饱的话…… 一定要离开,无论如何都要离开! 张放慢慢将剑抽出半截,眼睛死死与那群豺狼对视,一步步倒退。不管身后是何方,是否别有凶险,远离这些豺狼,才有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 斜阳将少年的身影拉成细长,那群时而抬头吐信、时而低首啮咬的豺狼,也渐渐由清晰变模糊,从瞳仁中远去、消失…… …… 在张放的身影消失近半个小时之后,几只豺啃食得正欢,突然空气中响起数声尖锐的利啸,一支手指粗细的箭矢破空而至。噗!兽血四溅,一阵凄厉的嚎叫声过后,地上多了一具豺狼尸体。 余下几只豺嗷嗷怒吼,但动物特有的危险预感,终使它们不得不放弃食物,夹着短尾,仓皇而逃。 将豺狼惊走的,是十余个黑布裹头、褐衣直掇、窄裤麻鞋的汉子。这群人身上带着长短刀剑,其中一人持一把角弓,地上那只豺狼尸体就是他的杰作。 目睹现场惨状,十余名汉子眉头都不皱半分,十分默契地散开,四下搜查。有的检查车辆,有的查看尸体,有的捡拾散落物品,更有数人,顺着之前张放滚下山坡的痕迹,细细搜索一番。 在这些汉子四下搜索之时,只有一高一矮两个汉子站立不动。其中那五短身材、头如笆斗、脖颈粗短、腆肚如鼓的矮壮汉子,正仰头咧嘴对身旁那瘦高汉子道:“剧辛老兄,我没说错吧,这点小事,难不倒咱们弟兄,包管干净利索。” 被称为“剧辛”的人,是一名脸颊瘦削,留着八字须,面目阴沉的中年男子。在这一群人中,只有他一人头戴幞巾,身穿直裾深衣,腰间佩剑,气质与这群粗陋汉子格格不入。他仰头望着旁侧高峻险陡的山峰,目光一落,扫了一眼满地坠石,阴沉的脸露出一丝笑意,点点头道:“以乱石伏击车马,造成意外事故模样,无懈可击。也只有熟知此处地势的贤仲昆,才能办到,剧辛此番未找错人。” 矮壮汉子不无自得一笑,正待说话,却见一个右腮有撮黑毛的汉子,急匆匆走来,面色难看地禀告:“御手、侍从都在,唯独少了一人,有足印显示往北而去……正主跑了。” 矮壮汉子笑容僵住。 剧辛握剑柄的手一紧,森然逼视那矮壮头目:“焦孟,你要兵器我给了,要钱谷我也给了,只要求你将此事办得妥妥贴贴——这就是你所谓的干净利索么?” 矮壮头目呼哧哧喘着粗气,脸色铁青,双目鼓出对十余手下怒吼:“给我搜!给我找!踏遍陀螺山也要给我挖出来——” ) 第二章 【有缘相逢】 张放摆脱那群豺狼后,一口气跑出五百米,钻进路边一片树林,扶着一棵大树直喘气,然后按住肋间,贴着树干,慢慢滑坐在地。两只脚掌传来阵阵刺痛,提示他现在还光着脚。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本是有鞋子的,张放在上坡时就曾捡拾到一只,当他看到那只鞋时,就明白为什么会光着脚了——那是一只木屐。 可惜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另一只,多半被埋在乱石堆下了。只有一只鞋,而且还是底子很厚的木屐,穿在脚上怎么逃?所以张放干脆把这木屐也扔了。光着脚在崎岖山路这么一阵狂奔,皮破出血再正常不过。 张放跷起脚,白里透红的脚掌,看来“自己”出身还真不错,这脚掌保养得比现代那具身体的手掌都好。不过,这对走山路可没有什么帮助。当然,这小事难不住他,用剑割下两幅衣裳下摆,将脚掌缠绕包裹起来,做成一双“布鞋”。试着走几步,倒挺管用。 望着莽莽群山,以及天空那逐渐西沉的太阳,张放知道,当务之急,就是寻找有人烟的地方,否则一旦入夜,饥寒交迫、餐风宿露不说,那群豺狼是否吃饱还是个未知数…… 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寻找人烟之处,没头没脑瞎转是行不通的,必须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前世是驴友,有过不少野外生活经历的张放,自然知道从哪里下手:先寻找水源,然后溯流上下搜寻,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张放相信,能有马车通行的道路,纵是大山深处,也一定会有人家,而且绝不会太远。 当他走出树林,爬上一座山峰,再沿着一条明显是人踩出的小径,绕着山体三转两转之后,隐隐有潺潺水声入耳。张放一喜,加快脚步,穿过一片野杏林,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出现在眼前,其形酷似一尊面东而坐的巨佛。令人绝倒的是,在巨佛的“两腿”正裆处,一条瀑布飞流直下,注入清潭。泉水穿行于乱石间,汇聚成溪,沿着平缓的地势,奔流而下。 河流两岸,可见一片高低不平的田垅。而在小溪的南侧,沿山势错落有致分布着数十间茅屋,篱笆内外,隐见人影,更有犬吠声声……张放悬在心头一块石头终于落地,见到同类的感觉,真好!哪怕隔了上千年。 溪水很清澈,清澈得令嗓子冒烟的人完全无法抵抗。 噗!张放一头扎进溪流中,水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十几秒后,张放酣畅淋漓地仰起脑袋,左右甩动,水珠四溅。 清咧甘甜,这才是真正的农夫山泉。 张放抹了把脸,双手合成碗状,掬水痛快饮了几口,舒坦地长吁口气。倏地,他的动作僵住,眼睛慢慢瞠大——水面倒映着一张清晰而完整的面庞:头发乌亮、额覆刘海、轮廓秀气、眉毛修密、双瞳清亮、鼻若胆悬、唇若涂丹……这张面孔,俊美得不像男孩,该不会是…… 张放冷汗刷地淌下,猛地站起,撩起袍子伸手在胯间一摸——感谢上天!带把的!而且那话儿还不小。从光溜的手感判断,这躯体不会超过十三岁。 能重回十三岁,对于前世已过而立之年的张放而言,本是天大之喜,可是以如此少年之躯,流落到这古代深山老林里,这样真的好么? 张放发了一会呆,突然浑身汗毛炸起,倏地蹲伏,抓起脚旁长剑,铮地拔剑出鞘,火速转身—— “啊!”十多步外,正悄悄接近的三个人,被张放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失惊后退,其中一人更是失声尖叫。 这是三个十来岁的少年,灰布裹头,上身是灰白色的麻布窄袖短衣,下身同色裤子,打绑腿,衣裤裰满补丁。三人差不多高矮,面黄肌瘦,身体单薄。其中两个少年手持自制短弓,肩背斜插着几支羽箭,而正中的少年手中却攥着两块圆石,做势欲掷——那声尖叫,正是此人所发。也正是这叫声,令张放发觉这少年不同寻常。 相比另外两名持弓少年,这少年眉目清秀,脸形轮廓柔和,虽然瞪眼咬牙,却掩饰不住一种异性气韵,加上那一声清脆的尖叫……这是个女孩!尽管她的打扮与另外两个男孩差不多,但的确是个女孩。 身为一名心理医生,观察入微,透过表象看心理,是应有的职业水准,何况只是从外貌判断一个人的性别这种小事。 张放还剑归鞘,双臂张开,展现出一抹迷人的笑容,向这三个少年男女释放善意。 大概是从未见过如此衣饰华丽、风姿俊雅的同龄人,三个少年男女嘴巴微张,动作定格,看得呆了。 “是这样……我的马车在山那边遭到落石袭击,车毁人亡,我侥幸得脱……天色已晚,诸位能否行个方便,容我留宿呢?”张放话一出口,就有种怪怪的感觉。这带着变声期男孩嘎嘎的声音、这文皱皱的说话语气、还有这从没听过的雅言正音……这真是从自己嘴里蹦出来的话吗? 三个少年面面相觑,少倾,左侧瘦弱少年挎弓还背,上前两步,神色有些瑟缩地拱手做了个揖:“这位小郎君请了,能得贵人光临寒舍,我等自是欢迎之致。只是……茅舍寒微,怕是……” 张放展颜一笑:“再怎么样也是房屋不是,总比我露宿野外好,多谢。” 少年满面惶恐,连道不敢。 后面那少女撇撇嘴:“阿舍这家伙,平日里也没见他这般有礼。” 右侧方脸少年憨憨一笑:“平日总见二兄有事没事翻看那破竹简,大概就是从那上边学来的。” 张放抬手齐眉,双肘平肩,左掌叠于右手,合袖为礼——他做这个动做时,自然流畅,一点都不感觉生涩。看样子与语言一样,有些本能并不随着这躯壳的原主人而消逝。 “在下张放,请教三位尊姓大名。” 瘦弱少年恭敬还礼:“小人韩骏,那位是舍弟韩重,那个……”韩墨回头看向少女,目带征询。 少女咬咬嘴唇,将手里的圆石放入拴在腰间的小布袋里,扬起小脸:“我叫青琰。” 张放注意到韩骏这个有些奇怪的举动,随即恍然,貌似在古代,不能随便问女子的闺名,自己那样问,的确不妥。想到这里,歉然一笑,遥遥向青琰致礼。 韩重眼睛有些发直,喃喃道:“这小郎君笑容当真好看……比阿离笑得还好看……哎哟!”却是肋下被青琰用肘尖撞了一下,疼得直抽气,“你干嘛撞我……” “因为你睁眼说瞎话。”青琰虎着脸道,“以前你说阿离姊是咱们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如今却……哼哼。” 韩重揉着肋骨,苦着脸道:“我没说错啊,阿离是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这小郎君却是男的……” “强辞夺理。”青琰乜斜他一眼,转身而去。 “我……我强辞夺理?”韩重愣愣地看了青琰的背影,摇摇头。如果他读过孔夫子的那句名言,一定会脱口而出,“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山里人是热情的,更何况是这样的贵客。在韩氏兄弟与青琰的带领下,张放从上游的独木桥渡过青溪,穿过一片高大的云杉林,进入了这个叫青溪的小山村。在这个时代,这种巴掌大小的村落,叫做“聚”。 沿途所见,每一个见到张放的村民,都会在惊讶之余,敬畏瑟缩地向其行礼。张放初时不觉,其后渐渐明白,原来还是自己身上衣裳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他见过的所有人,无一不是麻布葛衣,色泽灰褐,满是补缀,似他这般华服美裳的,绝无仅有。张放估计自己这身体的主人,多半是官宦或大富人家。 此时张放还不知道,他身处的这个时代,百姓禁止穿各种带颜色的服饰,只能穿本色麻布。对商人的禁令更严,那怕是富贵人家,再有钱也不能穿绸着丝,否则视为逾越,是大罪。也就是说,张放身上华贵的服饰表明,他这副身体,不是非富即贵,而是大富大贵、出身于名门高爵的官宦之家。 以张放娴熟的谈话技巧,三言两语,就基本摸清了韩氏兄弟的情况,甚至连那满怀戒备的青琰,也被他旁敲侧击,套出不少东西。以至到最后,青琰气恼之下,跑到前面远远躲开他。 青溪聚坐落的这莽莽群峰叫陀螺山,属于一个叫北地郡的辖地,从名称上看,似乎是中国的西北方。韩家有兄弟三人,他们还有个大哥叫韩义,家中有老父、长嫂与小侄。韩骏十六岁,韩重十四岁,年龄都比张放大,但三人并肩而行,张放的个头却是最高的。而且无论是体格还是气色,韩氏兄弟与他都没法比。 青琰却是个孤儿,被村里耆老收养,至于年龄,她抵死不说。不过据张放估计,大概是十一、二岁,反正比自己小。 三个新结识的少年男女,韩骏比较机灵,谈吐也算得体;韩重是个闷罐子,问什么答什么,不问则闷声不响;青琰则是个类似假小子的倔强少女,这点倒也符合孤女成长状态。 张放注意到韩重的眼睛不时偷瞄着自己腰间的佩剑,喜爱之意表露无遗。有几次张放差点想将此剑送给他算了,但想想还是忍住,这剑脊上所刻的两个篆字铭文,对他追查“自己”的来历是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张放实在不忍见韩重那眼馋模样,笑道:“你们自己做的弓?手活不错啊,狩猎用的么?” 韩氏兄弟互望一眼,默默点头。 张放目光很自然落到兄弟二人的腰间手上——空空如也,什么猎物都没有。 这山清水秀的,怎么会没猎物?自己可就是被一群豺狼弄得如此狼狈的…… 韩骏仿佛知道张放在想什么,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背囊拔出一支箭,递给张放。 张放接过,知道韩骏此举必有其意,仔细打量这支箭矢:箭杆为坚木所制,笔直滑溜,色泽很深,明显使用了很久;箭羽新而整齐,看来最近刚换过;然后是箭头……张放眼睛一下睁大,不会吧?箭头居然是骨制的,也就是用动物骨头削磨而成。用手指试了一下,感觉也算尖锐,如果弓力够的话,倒是能穿透动物皮肉,但若是个头大些的动物,却未必致命…… “飞禽难射,走兽的话,小个的都被捕杀得差不多了,大个的野兽,用这样的箭头……”韩骏摇摇头,不再说话。 韩重有些难为情解释:“咱们上山,倒不是想捕猎,而是看看捕兽坑有没有猎物掉进去。” 张放默然将箭矢交还韩骏,他现在理解了韩重为什么会用那样的眼光看自己的佩剑。 闷声不响走在前头的青琰微侧首撇嘴:“刨了我们那么多底子,满意了吧?我能否也问你一个问题?” 张放笑笑:“当然可以。” 青琰停下脚步,转过身,目光如针,薄薄的嘴唇翕动:“客从何处来?” 张放收敛笑意,停下脚步,沉默一会,低下头,双手拨开头发,将后脑的肿包亮出给三人看。在三双惊愕的目光中,平静地道:“车祸之后,脑袋被撞坏了,什么都记不起来——我,失忆了。” ) 第三章 【大汉的天空】 韩氏兄弟的家,安在一个小山坡上。外围篱笆,中有小院,内有三间石块为基、垒土为墙、茅草为顶的茅屋。 推开篱笆门后,听到动静,里屋走出一背着婴儿的妇人。身着裰满补丁,浆洗得很干净的粗布短襦,相貌平平,面色黑中透黄,这使得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许多。 妇人见了韩氏兄弟,刚笑着张口招呼:“阿舍、幺郎,你们回来了……”突然看到张放,顿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韩骏笑道:“兄嫂莫慌,这位小郎君的车驾在三盘口被坠石击毁,人也……受了伤,阿舍想让他……” 妇人忙合手向天祈祷:“上苍保佑,人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快快请进。” 妇人的淳朴善良,令张放大为感动,山里人就是敦厚朴实啊。 青琰向诸人挥挥手,清澈的目光在张放身上一转,自顾向山下跑去。 天色向晚,韩父与韩义都从田里回来了。他们一路上也听闻了村民说起自家来了尊客,便向各家凑了点粟米,回来后先是谦卑地见礼,然后命其妇煮了一碗稠粥。捧到张放面前,一个劲道歉,说没有肉食招待贵客,实在是失礼。 张放看着手中黑乎乎且豁口的陶碗里黄灿灿的粟米粥,再瞧瞧韩氏兄弟碗里的稀粥混荼菜(即苦菜),一时说不出话来。 韩义是个瘦而结实的汉子,性格与韩重类似,话不多,见张放端着碗不动,搔搔头道:“山里便只有这等粗食,请小郎君暂且食用,待天明之后,小人便上山猎些肉食回来。” 韩重一边稀里哗啦喝着稀粥,满脸享受,一边猛点头:“我大兄可是青溪聚最好的猎手,只要他上山,总不会空手回来。” 张放的肚子确实饿了,但是此情此景,让他如何下咽? 这时门外似乎传来一阵轻声呼唤,听上去有些耳熟。不一会,就见韩义的娘子捧了两个小小的鸟蛋,笑容满面进屋:“是青琰送来的,无肉有蛋亦是好食呢。” 韩重指着鸟蛋啊啊两声:“这是前日青琰从东角那棵大樟树上掏来的,原本说要给阿离……噢,给小郎君正属应当。” 张放摇摇头:“给囡囡吃吧。”低头大口将粟米粥倒入嘴里…… 吃罢有生以来最难受的一餐,张放把碗一放,伸手入怀,掏出那个钱袋子。数都不数抓了满满一把五铢钱,朝碗里一洒,递给年不足五旬,却显得老态龙钟的韩父,有些不确定道:“我只有这个,不知能不能抵数?” 却见韩家父子与其媳妇一个个张大嘴巴,呆滞了半晌,慌不迭将碗推还给张放:“小郎君,万万不可!贵客临门,我等却以粗食相待,本已愧煞,岂能收小郎君之馈礼,万万不可!” 一方坚决要给,一方固辞不受,双方一时僵住。 最后韩骏伸手从碗里拈出两枚五铢钱,对父兄道:“小郎君如此诚意,咱们便取二钱,改日买些谷米,送还诸乡亲,也是好的。” 韩父正欲开口,却被张放讶异地打断话头:“这两枚五铢钱,能买多少谷米?” 韩家父子互相看了一眼,心下恻然,看来这位小郎君脑子伤得的确不轻,连米值几何都忘了。还是由韩骏小心回答:“三合米,正好够煮这一碗。” 张放一句问话更令韩家父子及韩嫂子鼻子为之一酸,险些掉下泪来。他问的是:“三合……那是多少?” 连最迟顿的韩重都察觉到不对劲了,生怕刺激张放似地小心从地上抓了一把土灰:“大概这么多算一合。” 张放略微目测,推测韩重手里这把灰土约有二两,也就是说,三合是五六两左右。 张放脑子飞快计算,这碗稠粥大约要用半斤米,两文钱就能买半斤米,换算成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一元至一元二角。即一枚五铢钱,等值于后世五角或六角钱,那么这一把五铢钱,怎么看都不少于二十钱——也就是说,他吃了一碗稠粥,竟给了十元钱,难怪韩家父子死活不收。 这铜钱竟这么值钱?那么金饼呢……张放没想到,自己居然身怀巨款。欣喜之下,顿时有了主意,将盛钱的碗往地上一放,将袋子里的钱哗啦啦全倒进碗里。 在昏暗的油灯下,那金灿灿的黄金、磨得亮闪闪的钱币,晃得韩家父子睁不开眼,那妇人更是看傻了。 张放并不担心韩家人会见财起意,他自问透识人心,这一家人,还是信得过的。退一万步说,倘若他真看走了眼,便是将这些财物拱手相送也无妨,反正也不是自己的东西。 而韩氏父子一家人,除了满脸惊惶,也就只剩下惊惶了…… 张放将金饼一一捡拾出来,放回钱袋里——不是他舍不得这些金子,而是黄金这东西,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属于贵重之物。一个贫民之家,骤然间拥有这些贵重物品,是祸非福。 张放将满溢的陶碗往韩父面前一顿:“请把这些钱全拿去买米、肉、蔬菜什么的,能买多少算多少——这不是我给你的,而是你帮我买的,这样总行了吧?” 韩父喃喃道:“这些钱可买差不多一石米了……小郎君真的要那么多米吗?” “多多益善。”张放笑着将满溢掉落在地的钱币扔进碗里,突然动作停顿,大拇指轻轻摩挲着那“五铢”二字,若有所思。过得一会,问道,“你们这里,有知晓前朝掌故的夫子么?” 韩家父子一齐摇头。韩骏迟疑道:“青溪没有夫子,不过,耆老却是知道一些前朝及本朝掌故,不知小郎君……” “好!”张放面露喜色,“带我去拜会耆老,就现在。” 耆老,就是这青溪聚有人望的长者,有什么邻里纠纷或赋税徭役之事,都是请耆老解决的。这样的人,不一定念过书,但一定有见识。 在距离韩家约百米外一座小院子里,张放见到了年逾六旬的耆老。这是一个面容枯瘦,眉目和善的老人,穿着葛衣麻鞋,拄着拐杖,须发斑白。 白天显得野性十足的青琰,此刻却是一副恭谨顺从的乖乖女模样。服饰也变成上衣下裳的短襦裙装,脸也洗干净了,在明灭不定的火光映照下,轮廓的线条有一种雕塑的美感。 耆老携着青琰,跪坐于青蒲编成的草席上,与张放相对而坐,相互见礼。 张放虽然没有这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但做这些动作纯粹发乎自然,无需过脑,完全是本能驱使。 礼毕,青琰起身上前,接过韩骏手中的火把,将之插在墙角的座墩上,一室皆明。 张放朝青琰点头致意:“多谢你送来的鸟蛋。” 青琰也颔首以应,正犹豫着要不要说点什么。那边厢,大大咧咧跪坐于张放身后的韩重嘿嘿一笑:“小郎君没吃着,给囡囡了。” 青琰小巧的鼻翼轻轻一哼:“食惯肉糜者,自然看不上这小小鸟蛋,让囡囡吃了最好。” 张放笑笑,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正襟危坐,向耆老提出第一个问题:“长者可知前朝之事?” 耆老抚着长至胸腹的白髯,呵呵一笑:“未知少君欲知哪朝之事?” 张放目光灼灼:“本朝之前。” 耆老哦了一声,道:“始皇帝之事,老朽知之不多,只怕会让少君失望。倒是本朝高祖皇帝之事,老朽知之甚稔。想当年,高祖以草莽之身,起于微末,斩白蛇,举义帜,破秦楚,收天下,遂有大汉百年基业……” 饶是张放心理素质极过硬,当他真正想要的答案,自耆老嘴里吐出,给他造成的震惊与激动,几乎难以抑制。 大汉!居然真是煌煌大汉!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越千年到长安。原来自己来到了两千年前的西汉帝国,真不知是不幸还是幸运。嗯,细细想来,还是幸运成分多些,没有人愿意生在乱世,所谓乱世人命不如狗。在张放的印象中,终西汉二百年,除了汉末,其本没有大****或兵灾。强汉之名,可不是说说而已。 身处的时代已基本清楚了,下面要弄明白的就是,现在是西汉前期、还是中期,抑或后期,这个问题很重要。 张放的历史知识还算过得去,天涯煮酒论史也是他常逛的论坛,但对于西汉这样早期的时代,他所了解的实在有限。除了知道建立与灭亡时间,对于西汉那一串皇帝,他真正熟悉的只有两位:汉高祖刘邦、汉武帝刘彻,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如果眼下不是这二位在位,就算耆老告诉自己,现在是某某帝在位(事实上不可能,帝号是死后才封的),也没法对号入座,准确定位年代啊! 张放略加思索,有了!不能直接定位,但可以推断啊,就用在位五十余年,横贯西汉前中期的汉武帝来做基点,最合适不过。 此时耆老已经说到高祖还乡之事了。当然,前面的亡秦之战,楚汉之战,耆老除了知道个开头与结局,中间完全是胡诌,张放却笑吟吟地不断点头。倾听,是一位心理医生的基本素养。倒是韩氏兄弟与青琰听得津津有味,眼睛发亮。 好不容易等到耆老的“说书”告一段落,张放双手一动,差点想礼节性鼓掌,幸好及时想起,汉朝可没这项礼仪,生生刹住,频频点头道:“长者果然见识广博,遥想当年高皇帝风采,令人神往,这一晃,都过了多少年了……” 耆老正接过青琰递来的木碗,饮水润喉,闻言果然入彀,眯着昏花老眼,伸出手掌掐算天干地支一番,不太确定道:“唔,这都是百年……不止,至少两个甲子的故事了。” 两个甲子就是一百二十年,正好是西汉中期啊!张放大喜,如果当真是建国两个甲子,那么汉武帝应当在位了,或者,已经故去。为进一步确定年份,张放似是随意说道:“百年以降,若论功绩,怕只有武皇帝才能勉强与高祖相比了。” “武皇帝?”耆老明显一怔,随即似有所悟,“哦,少君说的是孝武皇帝吧。北击匈奴,除百年之患,扬汉家天威,的确可与先祖相捋……” 韩氏兄弟与青琰显然更喜听这个,一个劲央求耆老讲卫、霍、李等将北击匈奴之故事。只是这事耆老知之更少,同样只知头尾,中间全丢。而张放脸上仍保持笑容,但一颗心却砰砰乱跳。好悬!后世人人皆知汉武帝,却鲜知其谥号其实是“孝武”,念错皇帝的谥号是什么罪名?张放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今日对面不是一个山村耆老,而是长安权贵,估计自己要吃不了兜着走。 张放暗暗警省,这样的失误切记不可再犯。慑定心神后,正好听到耆老说到骠骑将军霍去病拔匈奴王庭,封狼居胥之事,韩氏兄弟与青琰听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 张放适时感慨道:“骠骑将军神绩,实令我等后人景仰,恨不能与其并肩驰骋,击杀胡虏。” 韩氏兄弟一齐握紧双拳,面色兴奋,均道:“正是如此,恨不能早生……早生……” 耆老含笑:“老朽祖叔曾在骠骑将军麾下任一小卒,细算起来……唔,若尔等早生七、八十年,当可一遂心愿耳。” 成了!蘑菇了一个晚上,就为了这句话! 霍去病北击匈奴,封狼居胥,这是写入历史课本的,张放记得很清楚:公元前119年。由此顺数八十年,大约是公元前40年——这,就是自己身处的时代! 真是幸运,不是末世。 临别时,张放诚心敬意地向这位间接解开了心中困扰的老人郑重行礼。 耆老也恭敬还礼,目光温和地看着眼前俊美少年,温言道:“老朽虽不知少君何故问这些掌故,但能有助于少君寻回记忆,便是好的。” 张放深深一揖,无言。 …… 入夜,张放久久未能入睡,并不完全因为茅屋的腥腐之气、床板的坚硬硌背(其实韩家对他很不错,专门腾出了一个单间给他,韩氏兄弟二人与老父共挤一间),更有身处异域的不安。这种感觉像回到十六岁那年,第一次离家,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打暑期工。现在这感觉愈发强烈,毕竟这里是一个跨越了上千年的时空啊! 张放在回想自己是否有值得思念的人。他出身于一个单亲家庭,母亲早在十年前,就已罹患癌症去世。也正是因此,他才决心报考医学系。但真正从医之后才觉悟,人力终有穷尽,自己这辈子救不了绝症者,但有良好心态的重症患者,却可以存活更久。所以,他才决定改修心理学,成为一名心理医生。 女友?自从在大学那场以失败告终的初恋以后,他再没动过真感情。工作之后,虽与多名女性有染,也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以至到了而立之年,还是单身……那一个世界还有可以思念的人吗?张放认真地想了一会,嗯,没有了。那么,就这样吧……终于合上眼,沉沉睡去。 半夜,张放猛地从黑暗中坐起。月光透过窗户(如果尺半宽的小洞也算窗户的话),正照在铺着残破草席的简陋床榻上,也映照着他那张苍白如纸、大汗淋漓的面孔。 倘若此时有人站在床前,一定会被张放那双瞳仁所惊吓——幽深如潭,诡异如妖,灰蒙蒙、冷冰冰,仿佛魔瞳一般,充满死气。 不错!张放上半夜在睡梦中,就一直在与一个死人……准确的说,是一个死魂灵殊死搏斗。 张放完全没料到,这具身体还有残留的意识,或者说是灵魂。在清醒状态下,这股灵识被压制住,而一旦入睡,意识沉寂,便为其所趁。从睡下至今,噩梦频频,浑身发僵,仿佛被一个幽魂拽扯着直坠九幽地狱。而自己的灵魂在不断地挣扎、坚守、苦苦支撑、拒绝沉沦。就在厮杀得不可开交,即将魂飞魄散的一刻,以绝大的毅力,终于夺回了身体的掌控权。 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张放才是鸠占鹊巢,而那阴魂不散的灵魂,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身体而已。但事关生死,哪有什么好谦让的?谁都不想当孤魂野鬼不是? 张放在黑暗中喘息良久,不敢再睡,披衣而起,悄然开门来到中庭。 暮色沉沉,四野寂静,花树芬芳,天穹广阔。这,就是大汉的天空。 张放遥望天边那一钩弯月与几颗泠泠星子,轻呵出一口白气,陡然兴起一种莫可名状的孤独感。 我已非我,时移世易,星空遥远,旷野无极……自己就这样被抛弃在一个二千年前的陌生时空了么? ) 第四章 【危机端倪】 早晨起来,第一桩头疼的事,就是穿衣。张放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为了如何穿衣而伤脑筋。不管怎样摆弄,始终穿不出昨天那种熨贴的感觉。这时方才体会到,为什么古代官宦人家总要有人侍候宽衣。不仅仅是因为摆谱,更重要的是,没人帮忙,根本没法穿好这种左缠右绕的汉服。 张放努力回忆昨夜脱衣的程序,可惜当时心情沉重而复杂,完全没在意,否则以他的记忆力与观察力,只需认真看过一遍,基本上可以模拟得**不离十。而在这方面,那残存的灵魂意识却完全没法给他提供帮助——经历了昨夜的惊魂,张放总算弄清楚了一件事,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些诸如礼仪、语言、举止有本能的正确反应,这其实就是一种潜意识反应,身体原主人灵魂碎片的潜意识。 也就是说,这身体原主人会的事,张放也一样会,不会的事,那就没法了。很显然,这位贵族少爷平日里多半有仆人侍候,压根不用自个动手,所以这方面的意识很模糊……最终,张放不得已,只好向韩氏兄弟借了一套衣服穿。 韩墨与韩重其实也没多余的衣物,而且他们的体形与张放也有差异。最后还是韩家嫂子取出一件压箱底的,丈夫成亲时用做礼服的半新不旧、但浆洗得很干净的麻布衣,交予张放,才算解决了难题。 平民的衣服,可要比贵族的深衣华服简单多了,窄袖交领,下着穷裤(汉朝的合裆长裤,多见于平民穿着,又称为“裈”),简易方便,与现代相差无几。虽然布料与丝帛完全没法比,而且布质粗糙,穿久了磨皮肤,象穿麻袋的感觉,但张放别无选择,只能将就。脚下蹬着一双麻履,乍一看,昨日的华服贵公子,摇身变为山村少年了。 尽管同样是粗布短衣,但张放与韩氏兄弟并排一站,如鹤立鸡群,怎都掩盖不住。 早餐同样是稀粥荼菜,张放捏着鼻子,硬着头皮吃了小半碗这没盐没油、苦得令人难以下咽的东西。肚子有东西垫底之后,着实再难多吃一口。但看韩氏兄弟,却吃得稀哩哗啦,没有半分难受的表情,显然平日是吃惯了的。张放总算知道这一家,不,几乎是全村人个个面黄肌瘦的原因了。 幸好今天就有粮买回,否则,只怕早晚也就变成这个样子——还是那句话说得好,无论到哪个时代,没钱都是万万不能啊! 张放感概着佩好剑,小心揣上钱袋,辞别韩家嫂子,与背箭持弓的韩氏兄弟出门而去。 韩父与韩义早早出门,出山到最近的一个邑集购买粮食去了,而补充肉食的任务,就交给了两个弟弟。所以张放与韩氏兄弟二人,此番正是上山打猎去也。 虽然只接触了短短半天一夜,但以张放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亲和力,加上“年岁”相当,很容易就获得了韩氏兄弟的好感。初见时的那种拘谨、生疏,消除了大半,基本上是言谈甚欢了。加上张放穿着与他们同样的衣服,说话平和,毫无贵人的架子,恍惚间,差点令韩氏兄弟当他是本村少年了。 走在乡间小径上,偶尔碰到村人,望向张放的眼光,无不瞠目。这些人无论如何都难以相信,一位贵族少年,竟愿意换上庶民的粗布短衣……尤其看那模样,居然还挺享受。 三人经过小桥,来到昨日四人相遇的地方,韩氏兄弟四下张望:“青琰说她也要去的,怎地到如今还不见人?” 张放将悬在腰间,行走时不断拍击胯部,很是影响行动的佩剑解下,改插在后背。然后很没形象地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悠然观望远处飞珠溅玉的瀑布,拍拍身边的草地,对韩氏兄弟道:“无妨,时辰还早,坐着等一等吧。难道你们不知道,女孩子永远都有迟到的权利?” 韩氏兄弟面面相觑,一脸茫然。 张放纵声大笑。 …… 此刻,就隔着一个山头,张放三人一心等待的青琰,却遇到了小小麻烦。 青琰天不亮就背着藤篓上山采野菜去了。眼下是春夏之交,正是山花野菜盛开时,想要撑到秋收,没有野菜伴杂粮充饥可不成。 直到日上三杆,眼看时间差不多了,野菜也摘了小半篓。青琰惦记着昨日与韩氏兄弟的约定,匆匆收拾一下,准备返村。一转身,差点吓得叫出声来——身后不知何时,竟出现了两个一脸乱糟糟胡子的汉子。 两个汉子都是黑布裹头,面色黢黑,直掇绑腿,肋下夹着一个长条形布袋。其中一个宽脸盘大汉粗声粗气道:“兀那小子,过来,问你一事。” 青琰但凡外出干活,都做男装打扮,一来身子骨尚未长开,二来她的确有几分中性气质,错非似张放这等观察力极强的人,一般人粗看之下,却也不容易认出。 青琰心头气恼,昨日被张放吓了一跳,今日又是这般,而且对方言语又极是无理,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背起藤篓,没好气道:“二位找错人了,我一个无知小子,哪里会晓事?”言语暗讽对方“不晓事”,不轻不重刺了对方一下。 大汉牛眼一瞪:“小子……” 另一名个头稍矮的汉子扯了扯同伴衣袖,丢了个眼色,上前一步,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脸,露出齿缝间还嵌着菜屑的黄板牙:“我这兄弟是个粗坯,小兄弟莫怪。借问一事,小兄弟可曾见过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 青琰本不想理会这二人,刚想抬腿走人,猛然听到这句话,心头咯登一下——这两名恶汉,竟是来寻那小郎君的! 陀螺山地处边鄙,青溪聚更是个山野聚落。虽然不远的山那头有条数十年前军队开拓的运粮便道,可抄近路到北地郡治马领县,但年久荒废,一般不急赶路的话,很少有人走这条山道。一年到头,除了收赋税、派徭役的吏胥,何曾能见什么贵公子?青琰长这么大,真正见过的贵介公子,只张放一人。这两人毫无疑问,就是来寻张放的。 他们会不会是小郎君的仆人? 青琰有些犹豫,看衣着,这两人与自己穿得差不多,不大像富人家仆,但自己也没见过真正的富人家仆,说不准是呢?阿翁说小郎君伤了脑子,患了离魂之症,记不得家人了,好生可怜,这些人若是他的仆人,自是最好不过。 青琰嘴皮子一动,正想如实相告。蓦地,小巧的鼻翼歙动数下,似是嗅到了什么,心头猛地一跳,话到嘴边,生生咽下。摇摇头,表示没见过。 那宽脸大汉怒道:“这青溪里距山道最近,那小子若是逃……那位少年郎自然最可能来此,如此扎眼之人,岂会不见?分明故意隐瞒……” 矮小的同伴又一次暗扯住大汉,皮笑肉不笑道:“我等实无恶念,乃是那少年郎的家仆。小主人走失,我等心急如焚啊……若是小兄弟知晓,还望见告,若能寻到小主人,必有重谢。” 青琰已从大汉说漏嘴的话语听出不对,心头更是坚信先前的怀疑,如何还肯据实以告,撇撇嘴:“你这汉子说话着实可笑,这陀螺山又不止我们青溪里一处聚落,还有赵家岭、雀儿谷、十八拐好几处呢,就不兴你家小主人跑到那些所在去了?” 宽脸大汉张了张嘴,气哼哼说不出话来。 矮小汉子点头笑道:“也是。既如此,多有打扰,我们就到别处看看。” 青琰扬了扬秀气的下巴,背着藤篓,快步离去。 宽脸大汉气呼呼道:“这青溪聚的大人小儿俱是可恶,对外人防范之心甚重,没一个肯说实话的……我说,刘快腿,难不成我们真要往方才那小子所言的几处所在去搜索?” 矮个的刘快腿盯住青琰的瘦小背影,三角眼阴阴一眯,摇摇头:“那几处所在,自有别的兄弟负责,你我搜查此地就好。那小子说话眼神游移不定,嘿嘿,毛未褪尽的小子,也想在我刘快腿面前使奸……” 青琰边走边回头,确认那两个汉子没跟来,脚步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一路小跑,奔到张放三人面前,弯腰抚胸喘气,话都说不出来。 韩骏上前帮她将藤篓卸下,奇道:“有狗追你么?跑得那么急。” 青琰白了他一眼,接过韩重递来的竹筒,喝了几口水,润润喉之后,边喘边道:“有两人找……找小郎君,自称、是他的……家仆。” 韩重喜道:“这是好事啊!你把他们带来了?” 青琰摇摇头:“正相反,我把他们给甩了。” 这下连韩骏都好奇了:“这是为何?” 青琰不答,眼睛直盯着张放,但令她奇怪且气恼的是,那张俊得不像话的脸上,一派淡定从容,正冲自己含笑点头:“青琰小妹此举必有深意,这两位自称是我家仆之人,或有可疑之处。” 青琰瞪大着眼睛——这是一个单眼皮女孩,眼睛细眯,怎么瞪都不显大,但足够表示内心的惊讶——难不成,山外的少年郎君们,都是这般聪明?或许是吧,阿翁说,那些贵人子弟,都能读书识字呢,想必比山野人家都要聪慧得多。 青琰泄气之下,也没了卖关子的兴致,蔫蔫说道:“我其实是想如实说的,但是,正好一阵山风吹来,远远就能嗅到那两个汉子身上一股子咸腥味。这味道……再熟悉不过,大兄以前身上总是有这样的味……” 韩氏兄弟面面相觑,脱口惊呼:“是盐隶!” 见张放一脸困惑,兄弟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解释起来。 原来距此地西北百余里外,有一处叫盐池的地方,是本朝官盐督矿所在,而采盐的盐工,就叫盐隶。盐隶的来源通常有两类,一是每年服徭役的庶民,一年只需干几个月便可回乡;一是来自各地的囚徒,这些人就得干到刑满为止,如果刑期长,甚至要干到死。 采盐是一种很折磨人的苦工,加上常年饥寒,监卒凌虐,死亡率很高,这就造成了盐隶逃亡之事时有发生。这些逃亡的盐隶,多半是服刑的囚徒,其中不乏杀人越货者。这些凶徒逃亡之后,有家不得归,又没有正经营生,说不得,自然是重操旧业了。 韩氏兄弟与青琰都是从未出过大山的少年男女,原本不可能知道这种事,但青琰的大兄、耆老唯一的儿子,也曾多次服徭役,对盐池发生的各种事情再清楚不过,时常对三人说起,是故得以了解。 “眼下正是徭役期,大兄都还没回来,此时若是有盐隶出没,必是……”青琰眼里掠过一丝惊惧之色。 若青琰所言不虚,这些逃亡的盐隶为什么要找自己?张放也想不明白这事。嗯,想不明白就先放一放吧,先忙正事。 张放拍拍掌,扬声道:“好啦,这事咱们路上再慢慢琢磨,走罢。” 当四个少年男女的身影刚刚消逝于山林之时,百步之外,一棵大樟树后,转出两个一脸凶狠的汉子——正是刘快腿与他的同伴。 ) 第五章 【杀机倏至】 陀螺山方圆数十里,群峰绵密,主峰高达数百丈,直插云霄,许多地方是人迹罕至之地,野兽毒虫甚多。青溪聚及附近几个聚落,都只安居在陀螺山边缘。至于大山深处,基本上是没人敢住的。 韩氏兄弟俱是年少,弓是自制的软弓,箭是原始的骨箭,射些飞禽小兽还可以,稍大些的野兽是绝不敢碰的。因此,他们的狩猎范围就在陀螺山外围。而整个青溪聚及附近聚落的居民,平日里也都是在这些地段打猎,但有长毛生脚的,基本没活。在这般被反复过筛的地方狩猎,可想而知能有什么样的收获。 与其说韩氏兄弟是进山狩猎,不如说他们是去看“收成”——陷阱的收获。 韩氏兄弟的陷阱,设在陀螺山内外缘的交界,只有这个地段,才有可能碰碰运气。陷阱共有三处,错落间隔百丈,表面覆盖厚厚的落叶,伪装倒是做得很好,别说是飞禽走兽,就算是人都轻易看不出来。 来到第一处陷阱时,韩重正要指给张放看,却被青琰止住,笑咪咪道:“小郎君读书万卷,聪慧过人,一定能看出那陷阱在哪里,何需你多事。” 张放侧头瞥了青琰一眼,女孩心虚地偏开头,张放笑了笑:“这个测试不错,也好,我试试。” 韩骏不安地道:“小郎君……” “对了。”张放正待举步,似乎想起什么,回头问道,“陷阱里没装什么杀伤**物吧?” 韩氏兄弟齐声道:“有木刺!” 张放修眉一挑,嘴唇噙着一丝笑意:“这么有挑战性?很好,这样更有趣。” 眼见张放举步前行,青琰嘴皮子一动,似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就这么一迟疑,便只见到张放的背影了。 在韩氏兄弟与青琰的惊骇注目下,就见张放负手施施然而行,身形挺拔,绝不东张西望,更无半分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好像在自家后院闲庭信步一般。 麻履踩在厚厚的枯枝腐叶上,细枝折断的啪啪响声不绝于耳,每一步,都留下一个清晰的足印。三双眼睛随着张放的脚步移动,越睁越大,就在距离三人二十多米远某处,眼见张放浑若无事还要再往前走,三人再也忍不住,同时张口。 “且住!”二字尚在喉咙,还未滚到舌尖——却见张放看似很自然地抬起脚,正要踩下,脚悬半空,突然收回来,回首一笑:“就是这里了。” 韩氏兄弟齐齐松了口气,黑里泛黄的脸色居然有点发白,赶紧快步走来。韩骏随手拾起一根断木,小心拨去树叶与浮土,显现出一方用细藤条编成的藤网,掀开藤网,露出一个长宽约一米五的深坑。 张放籍着从树荫间泻下的光线,探头望去。陷坑大约三米多深,坑底犬牙交错倒插着十几根一尺多长的尖锐木刺,象鲨鱼张开的大嘴,不难想像掉进这个陷阱的后果。 陷阱表面完好无损,自然不会有猎物入彀。不过,韩氏兄弟此时失望的心情已经完全被好奇心取代,韩重终于忍不住开口:“小郎君是如何看出来的?” 这话正是青琰想问的,只是事情是她挑起,不好开口而已,眼睛望向别处,耳朵却是竖起。 张放淡淡一笑:“是你告诉我的。” 韩重嘴巴一下张大:“我……我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啊!” “你不是用声音,而是用眼睛告诉了我。”张放如是说。 心理医生职业本能之一,就是随时随地观察目标对象的眼睛,即使是一个最擅长掩饰内心的人,他的眼睛总会暴露一些有价值的信息。韩重只是一个毫无心机的少年,如何会掩藏情绪?他之前正想给张放指点陷阱所在,眼神早已将具体地点出卖。张放短短一瞥,根据韩重眼神的角度、方位、停留时间,很容易就圈定了一个大概方位,所以很从容地走到近处。留神观察之下,果然发现其中一棵树刻了一个剥了皮箭头,箭头指示方向,正是脚下。 心理观察方面的东西解释起来太复杂,说出来韩氏兄弟与青琰也未必能领会,所以张放隐去不说,只是朝那树干的箭头示意了一下。 韩骏点点头,会心一笑。 青琰咬着嘴唇,轻哼一声,原来如此,不过是胆大心细眼神好罢了。 只有韩重摸着脑袋,有点迷糊:我的眼睛一直盯着陷阱啊,何曾看那箭头了? 接下来再看另两处,三个陷阱布置得都挺巧妙,可惜,没有任何收获。 看着三人一脸沮丧,张放安慰道:“无妨,韩翁与大兄多半也会料到此等情况,说不准会买些肉食回来。” 韩重摇头:“那是要钱的,不一样。” 张放看着韩氏兄弟认真的表情,心下感慨,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一点,哪怕过了两千年都不会改变。 没有收获,韩氏兄弟与青琰都没了兴致,张放倒无所谓,权当爬了一回山。只是这副身体刚长开,平日养尊处优,显然无法与后世的躯壳相比。不到一个小时的山路,就累得浑身发酸,两脚灌铅,看来找机会得好好锻炼才行。 一无所获,又奔波了大半天,早晨那点稀粥苦菜早清肠了,四人的肚皮不时发出咕咕之声。最后还是青琰发挥长项,四下引颈观察。少倾,敏捷如猿地攀上大树,找到一窝鸟蛋。韩氏兄弟一人用火镰生火,一人堆起一个泥灶,泥土烧热后,将鸟蛋置于其间,热土覆盖。不过顿饭功夫,用树枝将滚烫的泥灶扒开,热腾腾的熟鸟蛋就弄好了。 张放微笑看着。两千年后,外出野炊,也是这样弄的,看来这技术才是真正穿越千年的东西。 只有七个鸟蛋,四人分,有一人只能得一个。 青琰率先拿起一个,边吹气边道:“我的食量最小,一枚足矣。”说罢自顾走开,依在一棵老树下,细细剥壳,细嚼慢咽。 韩重则老实不客气急急抓了两个,不顾烫手烫嘴,剥不了两下就往嘴里扔,听那咯吱吱的声响,大概连壳都嚼碎吞下了。 韩骏只吃了一个,另一个,则揣入兜里。 张放则静静将两个鸟蛋剥壳食尽,肚子里有了点东西,多少恢复了些气力,拍拍手,站起来对韩骏道:“不管你想留给谁,我都建议你把它吃掉。食物还会有的——你不会认为我只有两百个铜钱吧?” 韩骏轻轻摇头,勉强一笑,没有说话。 在没有时钟、刻漏的山野,看时间完全凭感觉,估摸着快到晌午了,四人准备下山返家。 刚走出山林,沿着小径走了一段,毫无征兆地,两棵大树后突然转出两个人,堵在道中,将四人吓了一跳。 青琰柳眉倒竖,本待怒叱,声到嘴边,待看清来者,急忙改成低促的声音:“先前我说的就是这二人……” 张放点点头,向前迈出两步,既然对方是冲自己来的,那就由自己来打交道好了。由于有了青琰之前的提示,张放特意用鼻子细嗅了一下,果然,一股淡淡的咸腥味,若有若无地从这两个粗汉身上散发。 两个汉子眼睛一下就聚集在张放身上——尽管穿着同样的粗麻布衣,但那丰神俊朗的仪表,实在太抓眼球。别说只混在四人当中,就算是四十个、四百个,任何人第一眼,都会自然而然地汇聚在他身上。 左边一个脸黄皮寡、身材瘦小的汉子,夹着狭长的布袋,挤出几分笑脸,向张放一拱手:“这位定是长安张公子了,果然是……这个……不得了。”这粗汉词汇贫乏,显然不知道怎样来形容如此美少年,磕蹭半天,才憋出一句。 长安张公子?张放一怔,这么巧,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姓张?唔,这也不足为奇,张姓本就是大姓,同姓机率不是一般的高……长安!果然,这衣着华贵,囊中多金,有车马仆役的美少年,来历当真不凡,居然来自大汉朝的帝都长安! 汉子随意的一句话,透露了大量信息。 张放拱手还礼,面带微笑:“二位找我有事?” 那瘦小汉子踏前一步,同时解开布袋,眼睛盯住张放,点点头:“的确有事,而且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张放下意识一惊,正想问是何事,但就在这瞬间,他从那瘦小汉子的眼睛里窥出一丝杀机。与此同时,那布袋也已解开,竟然是一把刀—— ) 第六章 【丛林生死斗】 张放根本来不及思考这两人为何要对自己下杀手,一切全凭本能,一手握剑柄,一手按卡簧,拔剑出鞘,堪堪挥至胸前,对方的凶器已砍到。 铮!一声刺耳金铁交鸣,张放年少力弱,又是仓促应敌,握剑的手臂一麻,差点脱手飞出,人也被震得向后踉跄。 瘦小汉子没想到猝然袭击,居然也会失手,这小子也太警觉了吧。未等他再度出击,身后的壮汉已吼叫一声,抖开布囊,拔刀从他身旁冲过,劈向立足未稳的张放。 张放这会手臂还有些发木,根本抬不起来。身后韩氏兄弟一左一右扶住他的身体,反应快速的韩重一声怒喝,挥弓格击,啪地一下,拍在刀身,将壮汉刺来的长刀打歪。 壮汉吼叫着连劈数刀,居然都被韩重以弓臂拍击格开。真看不出,这韩家幺郎竟有恁般好身手。 这时张放才看清两名汉子手持的都是笔直狭长的单刃刀,刀身呈青灰色,宽窄似剑,笔直无弯弧,刀柄尾部有一个圆环——正是典型的汉制环首刀。 韩重的箭不好,但弓却是材质十分坚韧的柘木所制。而壮汉用的虽是铁刀,但汉代的治铁技术普遍较差,普通的环首刀还真未必能削断坚木。韩重挥舞着鸡蛋粗细的弓臂与手持环首刀的壮汉对攻,一时半会,铁器居然奈何不了木棍。 山道窄小,两旁是陡坡,不击倒韩重,就没法伤害张放。韩重以身当敌,相当于以一敌二。 瘦小汉子觑了个空,倏地从壮汉身侧闪出,一刀刺来,刀刃从弓臂下方穿过,猛地一挑,将韩重的弓挑飞,壮汉适时举刀平戳向韩重胸膛。 韩重赤手空拳,如何能抵挡两个持刀汉子,眼见就要伤在刀下…… 壮汉环首刀刚刺到中途,突然眼前一暗,剧痛攻心,吼声如负伤野兽——左眼正正插着一支箭矢。没有流血,但形状可怖。 箭矢是韩骏射出的,准则准矣,只是箭头为骨制,而且又是自制软弓,杀伤力不足。如此近距离,却也只是射瞎了壮汉的左眼,未能贯脑而毙。 壮汉眼睛中箭,顿时失去方向感,原本戳向韩重胸膛的刀尖,结果却从左臂外侧滑过,割伤了韩重手臂。 生死交关,韩重浑然不顾手臂淌血,怒吼一声,挫身猛扑而上,一头撞入壮汉怀中,两人缠抱着骨碌碌滚下山坡。 瘦小汉子根本不去理会同伴,障碍一去,立即挥刀直取张放。 韩骏刚搭上第二支箭,冷不防那瘦小汉子突然舍弃主要目标,反手猛劈一刀,将箭矢斩断,更将韩骏连人带弓震得翻滚下山坡。 猝袭得手的瘦小汉子呲牙冲张放狞笑:“这下没有挡路石了,小子,受死吧!” 青琰在四人中最为瘦小,而且又手无寸铁,在瘦小汉子眼里,只怕还要张放保护,毫无威胁可言。但是,很快他就为这种轻视付出了惨痛代价。 青琰腰间沉甸甸的布囊总是须臾不离身,张放知道里面盛放着不少大小如鸽蛋的圆石,之前一直猜不透青琰带这些石头干什么,但很快青琰就让他大开眼界。 但见青琰伸手入囊,抓了满满一手石头,手掌摊开,另一只手拈起一枚圆石,脱手飞掷——以这枚飞石为发端,接下来短短两三秒内,青琰手臂倏伸倏缩,迅捷无伦将掌中的五六枚圆石闪电般掷出。速度之快,直如幻影;动作之流畅,很有几分后世赌桌上荷官发牌的潇洒,又似山西刀削面大师傅的削片之势。 连珠石弹密集地击打在瘦小汉子的脸膛,瞬间青包肿起,皮破血流。瘦小汉子痛呼不已,身躯摇晃,脚下踉跄,差点摔下山坡。 青琰扭头对张放大叫:“往林子跑!” 在这一瞬,张放与青琰交换了一道会心的眼神,重重点头,转身飞跑。而青琰则不断以飞石袭击,瘦小汉子叉开五指,以掌遮面,石块打在掌心、胸膛,虽疼痛难忍,终究是皮肉之伤,未能造成致命威胁。这也是青琰人小体弱,投掷的暗器又是杀伤力最弱的飞石,倘若换成是飞刀、袖箭之类的锐器,早把对方干趴下了。 瘦小汉子连连怒吼,冒着弹雨步步紧逼,而青琰盛石块的布囊即将见。,觑个空回头,见张放的身影已没入林中,立即拔脚飞跑,方向与张放相反。 瘦小汉子睁着肿胀的眼皮,吐出一口混合着血沫与碎齿的血痰,咬牙切齿向张放的背影追去。 张放手按肋间,亡命狂奔,汗出如浆,心跳如鼓,双脚灌铅。上辈子加这辈子,头一回被人持刀追杀,说不怕是假的。这是无法无天的古代,又是荒山野岭,自己更是个身份不明的“黑户”,被人宰了随地一埋,找谁喊冤去? 张放跑着跑着,突然似被杂草横枝一绊,整个人向前扑倒,但在着地瞬间,紧急一个前滚翻,险险避过脸撞地的悲剧。 当张放用剑鞘支撑着身体,勉强爬起,身后却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回首——瘦小汉子距自己只有十步之遥。 猎人与猎物,距离只有十步,一个筋疲力尽,一个气喘如牛,两双眼睛死死瞪视。 “小子……没人……没人能跑得过我刘快腿,你就认命吧。”瘦小汉子刘快腿抹了一把脸,血迹与汗渍混合,将一张本就难看的脸抹得血污不堪,在幽暗的林子里,更显恐怖狰狞。错非张放的神经早被职业磨得够粗大,只怕脚都要发软。 张放喘得难受,抓紧一切机会,尽力调整呼吸,根本答不上话。 刘快腿缓缓抬起环首刀,刀尖对准张放:“若不怕痛,就用你的剑自裁;若是怕痛,我可以代劳。” 张放稍稍缓过气,一点点将剑拔出鞘,青莹莹的剑锋与青灰色的环首刀形成鲜明对比,剑尖同样戟指对方:“从没、挨过刀剑……不知道怕不怕痛。不介意的话,等会你来告诉我。” 刘快腿狞恶一笑:“不知死活的小子……好!咱这来告诉你。”踩着厚厚的软泥腐叶,发出沙沙之声,一步步逼近。 张放神情平静,振声道:“你死之前,能否告之,为何追杀我?” 刘快腿怒极反笑:“到阴曹地府去问吧!”声落,脚步加速,借势腾空跃起,环首刀高高举起,凌空下劈。 张放却在此时,做了一个出人意表的动作——锵地一声,还剑归鞘,淡淡道:“既如此,你就去死吧。”倏地伸手拽住一旁横出的树枝,将之弯成弓状,猛然放手,树枝猝然弹出,像一根软棍,重重鞭打在刘快腿半空中的身体上。 枝折叶散中,刘快腿发出不甘的怒吼,整个人打横摔落在地——下一刻,地面轰然裂开,碎叶腐泥四溅,刘快腿连惊叫声都来不及发出,瞬间陷入地底。随着一声短促的惨叫,一切归于寂静。 张放抬袖抹去额角渗出的冷汗,好险!这一记兵行险着,总算奏效。早在青琰叫他往林子里跑的同时,两人就已想到利用陷阱收拾杀手,这也是张放果断退走的原因。反正杀手的目标在他,绝不会与青琰纠缠,只要分开跑就没问题,事态发展果如张放所料。张放之前绊倒摔跤都是计算好的,正好借前扑翻滚之势,不露痕迹跃过陷阱,这才引得刘快腿入彀。 未曾想这刘快腿身手恁般了得,竟然来了个凌空扑击,无巧不巧正避开陷阱,若不是正好有一根横伸的树枝出奇不意的话,张放估计少不了要吃苦头,甚至负伤。好在一切有惊无险,这不明身份的杀手……张放探头朝坑底看了一眼,昏暗的坑底下,一人横卧,寂然不动,有淡淡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已毙命。 纵使张放见多了死人,纵使这属于正当防卫,纵使不是自己亲手所杀……但终究是终结在自己手上的一条生命,那种心如坠铅、尿意澎涌的感觉,令张放浑身绷紧,虚汗不停,久久不能挪步。直到听闻青琰与韩骏的呼声,方才如同噩梦醒来一般,拭去额头冷汗,定了定神,拖着如灌铅的双脚,向呼声迎去…… 另一个杀手也死了,而且死得更早。 当韩重舍身撞击,与敌缠抱翻滚下山坡时,只觉天旋地旋,半晌爬不起来,以为必无幸理。没成想,半天也不见有人拿刀扎自己。勉强支起身体一看——寻丈开外,那壮汉仰面朝天,原本插在眼珠上的箭矢,已在翻滚时磕碰折断一半,余下一半,竟齐根而没,尽数贯入脑中…… 四个平均年龄不足十四岁的少年男女,险之又险干掉两个持凶器的亡命之徒,除了韩重受了点皮肉之伤外,余人皆无事。四人面面相觑,后怕之余,更是庆幸之极。 调整并消除负面情绪之后,张放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弄清楚,这两人为何要杀自己。 只是搜了两具尸体,除了两把环首刀与几十枚五铢钱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把刀、钱都收起来,尸体……要不要报官?”张放不太清楚大汉朝的法治情况怎样,便询问韩氏兄弟。 兄弟二人一齐摇头:“这两个凶人必是逃亡的盐隶,官寺抓到也是个死。咱们……还是别惹麻烦了。” 张放试探道:“你们的意思是……自行处理了?” 韩氏兄弟对视一眼,朝张放用力点头。 张放咬咬牙,拳掌用力互击:“好吧,那就把他们埋了。记住了,这事谁也不能说。” 韩氏兄弟与青琰猛点头。 张放仰首望向昨日来时的方向,深长地吸了口气——突如其来的灾难,不明身份的杀手。或许,那场车祸未必是天灾,而是一场有预谋的**…… ) 第七章 【噬 魂】 夜幕降临,这是张放来到这个时空后的第二个晚上。白天固然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而晚上,同样不得安宁,其凶险之状,更甚日间。 因了穿越首夜的惊悚魂战,张放已经确认,这具躯壳还残留着原主人的魂灵。白天被自己的意识压制,而到了晚上入睡之后,便趁虚而入,争夺身体控制权。 这般诡异的灵魂之战,无形无质,无可捉摸,纵是世界上最强悍的格斗家,也毫无办法,在恶灵面前,与婴儿无异。 幸运的是,张放专业就是心理学,并且因为同质的关系,也涉猎过灵魂学。面对这场丝毫不亚于白天在山林中生死搏斗的夺舍之战,张放至少有一搏之力。 事关自家性命的大事,张放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慎重对待。这场战斗毫无先例可循,一切只能靠摸索。综合心理学与灵魂学,以及昨夜那宝贵的灵魂厮杀体验,张放制定了三点应对之策。 首先,临睡前以腹式呼吸进行调息,尽量放空大脑,使整个身心浸入到一种虚无、空灵的状态。这就跟真正的高手打人之前,必定全身放松,在遭到攻击之时,力量瞬间爆发一个道理。唯其不争,是为大争;为其空城,是为盈城。 其次,就是使用自己的特殊专业技能“催眠术”了。 做为一名心理医生,催眠术是必备技能。这门技术并不像常人想像的那样神奇,说白了就是一种强化的心理暗示,通过训练有素的施术者施展出来,常常可以展现外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催眠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却会受很大制约,比如催眠师的水准高低、受术者的配合程度及对暗示的感应程度、此外还有对环境、信任等等方面苛刻的要求。 大多数催眠术,其实层次较低。比如催人入睡、心理治疗等等。那种能快速催眠,甚至让人绷直着横躺在两把椅子在间,身上还站着个人的类似魔术的催眠术,属于高阶催眠术,很难掌握,而且失败率很高。 至于将人催眠后,身心就被催眠师完全掌控,要你干什么你就会去干,要你说什么你就会说——这种事情,在正常的世界法则下,基本不存在,除非…… 张放要做的,不是催眠他人,而是自我催眠,这也是催眠术的一种。 张放以类似气功的调息法,将整个身心完全空灵,然后进行自我催眠——不断向大脑发出反复暗示,最终形成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一旦遭受不明意识攻击,会完全凭潜意识发动反击。这种反击是纯粹的精神较量,与肉身强弱无关。 以精神抗精神,以灵魂撞灵魂。张放能做的,就只有这样了。 尽管做了两手准备,但对于胜负,张放一成把握都没有。所以,他再给自己加了一道保险:在茅草屋的顶梁上,悬吊了一根细丝,尾端绑着一截小圆木,位置正对着自己横躺着的肚子。细丝中部,同样绑着一截圆木,其上缠绕着几圈点燃冒烟的蒿草绳——这种蒿草绳,是村民用来熏蚊子虫蚁的,效果挺不错。 张放将蒿草绳的末端与细丝相接。也就是说,当蒿草线燃尽之后,就会灼断细线,圆木就会落下,掉在自己肚皮上——倘若当真抗争不过,用这种办法强制催醒,或许可捡回一条命。 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两千年来,从未改变。万籁俱寂之时,做好充分的“自卫反击”准备的张放,再一次为自己的生存奋争。 一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对新的生命会更加珍惜,不到最后一刻,决不轻言放弃。 夜黑如墨,天地沉寂,虚无空间,恍惚之际,脑海中响起一个凄厉的声音:“还我命来!” 潜藏的魂灵如期而至——在灵魂学中,这种无形的实体在个人**死后继续存在,正式的名称应当叫“续存”,但不如魂灵易于理解。 张放的潜意识本能回应:“对不起,不是我不想还你,而是——你已经死了。” “不!我灵识还在,只要你放弃争夺,我还能还阳。” “你的灵魂已经破碎,再难恢复正常,这一点,从白天你被我的意识完全压制可以看出来。就算重夺这副躯壳,也不过是一个痴呆智障而已,你愿意这样么?”职业本能已渗透张放的灵魂,纵使是潜意识回应,也带着心理医生的循循善诱。 “不!不会!你休想用这样拙劣的手段来欺瞒我!”魂灵怒气冲冲厉吼。 “你不信?那好,我们就来测试一下——你是谁?” “我……我是谁?” “对!你是谁?你的姓名、所居何处、父母何人、因何到此。” “我……我是……我是……我是谁?”魂灵的灵识开始波动,并且越来越剧烈,透着一股子惶恐、战栗。 “对,不要害怕,说吧,说出来,对你我都好。” “我……我不知道……” “你看,不是我不想帮你、不想让你,而是你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过往,就算重夺回这副躯壳,也不过一浑浑噩噩的活死人而已,又有何意义?” “那……我……我该怎么办?”魂灵终究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而已,在张放选择劝诱而不是正面厮杀的情况下,魂灵终于被撬开了一丝裂隙。 “很好办,你放弃,我取代你。今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会重新找回你的过往。你的父母,我代你孝敬;你的人生,我替你重写。相信我,我会让你活得更精彩!”张放的劝诱,充满了盅惑,并且潜意识使用了催眠术,而催眠术本身就是作用于人的意识的,这才是与魂灵对抗最强大的武器。 魂灵在急剧波动,有逸散之势——按“中式”灵魂学说,人死而魂未灭,全因一股不甘之怨气。这股怨气,会因抗争而越来越强,也会随着心愿达成,而瞬间逸散。当魂灵失去了目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张放苦苦等候的就是这一刻,最后放出一记难以抗拒的诱惑:“身死而魂灭,你身未死、魂不灭,只要与我的灵魂融合,从今往后,你我一体,我能感受到的一切,你同样能感受到——这样你不就等于重活于世间吗?来吧,放开你的灵识……接纳我的灵魂,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魂灵仿佛在喃喃自语,一遍又一遍,越来越细微…… 在一个漆黑、虚无的空间里,在反复单调的频率作用下,魂灵渐渐安静,并由一团紧密的聚合,慢慢松散。一团强大灵识潜藏而至,缓缓张开,将魂灵包裹,不断抽吸。魂灵已完全放弃抵抗,一丝丝被抽出、吸纳、最后一点点被吞噬…… 啪!寂静若死的黑暗中,火星明灭,有物坠落。 张放倏地坐起,黑暗中,完全看不清他的面色表情。只有一双比夜色更黑、比星辰更亮的眼睛,不时闪泛着一弧又一弧精芒,象漆黑的夜空,掠过无声的闪电。 这一刻,张放感觉自己脑袋里似乎多了点什么。一切,都将因此而改变…… ) 第八章 【以眼杀人】 韩氏父子外出购粮,次日方归,比预计时间多了一个晚上。 “本可于昨日按时归来,只是适逢上河农都尉班君出巡,聚邑戒严,不得走动,故此耽误了一个时辰。及至天黑,错过归期。好在是,谷米如期买回来了。”韩义边解释边喜孜孜从辘车(即独轮车,西汉晚期出现,时人称之为“爃”,民间通称辘车)上将一袋谷米及两瓮酱菜卸下,其中还有一个荷叶包,打开一看,却是两块熏制肉脯。 嗅到肉味,令两天不沾油水,肚肠已经被野菜溲空的张放口腔分泌物激增。韩氏兄弟更不用说,两双发绿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些谷米酱菜肉食。韩家嫂子抱着咿呀张手的儿子,眼眶蓄泪。 一袋谷米为一石(相当于现在六十斤),韩氏父子为了节省,买的是未脱壳的粟米,这样便宜一些。余下数十钱,尽数买了酱菜与肉脯。 韩父将一双布满厚茧的粗手伸到张放面前,摊开,是两枚五铢钱,一脸卑谦:“小郎君,尚余二钱,交还与你。” 张放双手按住那双粗手,合拢,摇头笑道:“算是脚力钱吧,老丈与韩大兄辛苦了。” 韩父连连摇头,惶恐道:“这如何使得?小郎君赠米,已是天大恩惠,如何还能赠钱,万万不可。” 韩义也道:“山野之人,跑腿本是常事,岂可算脚力钱,请小郎君收回。” 张放暗暗点头,这淳朴的一家人,是完全可以信任的。当下伸手入怀,掏出钱袋,取出一小块黄金,在韩家诸人面前一亮:“此金值价若何?” 韩氏父子面面相觑,吃吃道:“怕……怕是值千钱……” 张放一手拈起两枚五铢钱,一手托着金块,并排着向韩氏父子示意,扬了扬眉,再将钱放回韩父掌心,笑道:“所以还请老丈将钱收下。” 韩父还是摇头:“小郎君纵有万钱,这二钱,也还是不属于我父子,请收回。” 张放算是服了,只得道:“这样吧,这一石米吃不了多久,过得几日,还得劳烦老丈与韩大兄再去采购。届时将这二钱一并折算为米钱,可好?” 韩氏父子互望一眼,暂时保管么,倒是可以,这才将钱收起。 张放也将金块收好,双手一拍,笑道:“好了,打土豪的时候到了。” 青溪聚共有三十五户人家,除去韩家与耆老两户,其余每户以陶碗装满满一碗粟米相赠,表示对村民善意的回报。最后剩下不到二十斤粟米,张放一分为二,一半赠予耆老,一半自用。 不到十斤的粟米,脱壳之后,不过八、九斤,韩家包括张放在内的七口人,若是放开肚皮吃的话,顶多够两餐。 这顿午餐,是张放降临到这个时空三天以来,吃得最香的一次。 尽管韩家嫂子就是将粟米、肉脯、荼菜全混进一口陶釜(秦汉时期的锅)里,煮得稀烂,然后舀出沾酱分食,简单到极点。但是,有米、有酱、有肉,还能有什么不满足? 看着狼吞虎咽的韩氏三兄弟,以及不时抹眼泪,给孙儿喂食的儿媳,韩父嘴唇哆嗦,老眼渐渐浑浊……这一顿“美食”,给予韩家那种浓浓的满足感,溢于言表。 食毕,韩父郑重招集全家人,一齐跪坐在一张破烂蒲席上,向张放行顿首礼。 张放也差不多了解了,这时期汉人最重礼仪,纵然是平民,也不缺礼数。你所要做的,不是上前扶起,那样反倒是失礼,而是还礼。还礼也有讲究,依据双方身份尊卑,有各种还礼姿势。张放不太懂这个,而且因为这身体的原主人的魂灵,已被他彻底融合,一些原有本能都失去了,所以他只能依着韩氏父子的礼节,原样还礼。 韩氏父子行的可是大礼,眼见身份高贵的郎君也还以同样礼节,当真是又惊异又惶恐,连连顿首不已。 张放可不想当磕头虫,挺直身躯,温言道:“老丈,有话直言,无需多礼。” 韩父抬起满是皱褶的焦黄脸膛,满面感激:“一饭之恩,韩氏满门无以为报,日后但凭郎君差遣,无有不应。” 张放正想说话,却听屋外一阵喧哗。韩家嫂子慌忙站起,提着裙裾,小跑而出。不一会,随着喧哗声,一群人拥进屋里。最前面的就是耆老与青琰,后面则是青溪里居民。 诸人在耆老的带领下,齐齐向张放行鞠礼,场面安静,无人说话,但那发自内心的诚挚,尽写于脸上。 张放也缓缓从蒲席上站起,躬身还礼——从这一刻起,青溪聚真正接纳了他。以善意报之,必得回馈。 …… 幽暗丛林,幢幢树影,风声凄厉,枝叶狂舞。 张放披头散发,汗出如浆,亡命狂奔。身后追杀着一群面目狰狞的凶汉,一个个高举寒光瘆人的环首刀,锋芒砭肌颤栗。为首就是那刘快腿,双目惨绿,嘴滴黑血,张开肿胀发紫的舌头,叫声凄厉:“还我命来……” 跑、快跑、不顾一切地狂跑!任由荆棘勾碎华丽的衣裳,划破俊美的脸庞,满是血污的脸上,写满了仓皇与绝望。 突然,脚下一空,身体急坠,深不见底的陷阱,那纵横交错的尖刺,像张开的鲨鱼大嘴…… 啊!张放倏地坐起,冷汗涔涔而下。日间杀人之事刺激太强,果然还是做噩梦了——不!不对,不是噩梦! 就在床前,立着一个黑魆魆的人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影手中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刃。此刻,利刃已高高举起。下一刻,打磨得光亮如镜,冰冷砭肌的刀刃,便会穿透他的身体…… 长剑就放在床边,伸手可及,但是,根本来不及。 张放猝然坐起,也吓了刺客一跳,手中利刃滞了滞,但停顿不过半秒,便迅速刺下。 一切都来不及了!难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三天,就要再次魂飞魄散吗?下一次轮回,是否还能如此幸运?老天不会永远眷顾一个人,这一次若死了,十有八、九就是人死魂灭……不!我绝不能死! 电光石火之间,强烈的求生**,自张放的眼瞳炽烈迸发,仿佛一柄无形利剑,深深透入刺客眼睛,切割灵魂。 刺客动作瞬间定格,像被一张无形大网死死裹住,动弹不得。 倘若此时有人从门外进来,必定会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一个手持利刃的黑影,正刺向坐在床上的少年,刃尖距少年的眼睛不足数寸,似乎只要一眨眼,少年便将喋血三尺。但偏偏黑影就似被施了定身法一样,整个人变成泥塑木雕,刃尖剧颤,就差那么一点,死活捅不下去。 这诡异惊悚的情形非常短暂,也就只是眨了两三眼的工夫,刺客浑身一震,恢复知觉……但就是这间不容发的短短一瞬,局面完全逆转。 张放拔剑、缩肘、弹臂、挺刺,一气呵成。 锋利的剑尖深深穿透刺客咽喉,切断气管,割裂食道,绞断颈后延髓——这是联接脑干与躯体的神经丛枢纽,延髓一断,所有神经反射中止,刺客刃尖距离张放眼睛只有三寸,却再刺不下去,如空麻袋般软软瘫倒。 屋内的异响,惊动了韩氏父子。待他们匆匆披衣而起,点燃松脂火枝,抢入屋内时,只见到这样一副场景:地上趴着一个不明身份的汉子,身旁掉落一把短刃,脖子上插着一柄利剑,汩汩鲜血自脖颈喷涌而出,流了好大一滩,血腥之气,充窒整个房间。 而张放依然保持坐姿,一动不动,像一具雕塑。 良久,张放的脖子动了一下,发出喀啦声响,机械转头,木然望着韩氏父子,喃喃说了一句:“原来,杀人的感觉……是这样的……” ) 第九章 【不是车祸,是谋杀!】 三天之内,两度遇袭,闭眼之后,甚至不知道明日能不能醒来——张放怎都想不到,自己的穿越生涯,竟如此凶险。 如果说,前日在山林里,被那两名盐隶暴徒截杀,还是个偶然事件,那昨夜的刺杀足以说明,此中另有蹊跷,他夺舍的少年身份绝不简单。但此刻张放更关注的是,“自己”究竟惹下了什么麻烦,引来一波又一波的杀手刺客。 在刺客身上,没有搜集到任何有用信息。天明时分,韩家人按张放的吩咐,将尸体悄然掩埋。 随后,张放召集韩氏父子前来,将思考了一夜的结论倒出:“从两次袭击事件来看,这是一个团伙。或许是不想惊动他人,引起官府注意;或许是团伙的人员不多,不敢明来,只能暗中下手。从现在开始,如果我还想睡个安稳觉的话,就必须要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查清楚是什么人在背后下黑手。” 韩父是个老实人,但昨夜发生的事,加上刚刚知晓前日两个儿子与张放的遇险经过,再老实的人也被激怒了。在家门口下毒手不算,更杀到家中来了,真当韩家是面人不成? “请小郎君示下,我等父子,无不从命。”韩氏父子齐声而应。 张放这时也已经适应了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地。 位差异,哪怕像他这样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单凭手中价值不菲的宝剑,以及一身华服,就足以令人相信,他来历不凡。更别说他那出众的仪表,如人中龙凤,更显示其出身尊贵。对于这一点,莫说是普通村民,便是颇有见识的耆老,都深信不疑。 因此,耆老一再叮嘱韩氏父子,定要好生侍奉小郎君,凡事慎遵其命,切莫有违。父子四人,自是遵循。 张放目光朝韩氏三兄弟脸上一扫:“我要到当日出事地点查看,你们兄弟陪我一道前去。” 韩义、韩墨、韩重齐声道:“自当伴护小郎君。” “只有三人,还是少了。”韩父开口道,“大儿,你去将石牛等人召来,人多安全些。” …… 弯弯曲曲的山道上,走来七八人,当先一人,虽粗衣麻履,却丰神如玉,正是张放,身后跟着韩氏兄弟与四名筋骨结实的青壮。这其中最粗壮的一个家伙名叫石牛,不过二十出头,与韩义并称为青溪里最好的猎手。不同的是,韩义以射箭精准著称,而石牛则以力大扬名。 一听说是要护送小郎君到数里外的三盘口,四名青壮二话不说,扔下地里的活,提起木棒及自制弓箭,跟随而来。 张放一一问清诸人姓名及所居之处,记在心里。看来,下一回买粮,份量得更多才行。 当日张放生怕豺狼尾随,心慌意乱钻入林中,满山乱转,绕了不少弯路。实则从大道走的话,不过半个时辰,就来到当日车祸地点,当地人称之为三盘口的地方。 不出所料,除了当日滚下山坡的那道痕迹宛然,整个山道,干干净净,连木屑都不见一片,血迹更是清理一空。 张放略微搜索,便知难有结果,抬望一侧高耸山峰,问道:“这山要从哪里上去?” 韩重向东南方一指:“从那片林子进入山谷,有条小道,不太好走,到山腰处无路可上,得攀上一处断崖才能继续。” 攀岩?张放前世旅行时也没少干,但愿现在这具身体能撑得住。张放边活动身体边目测山峰高度:“登顶大概要多久?” 韩重正计算着,韩骏已接口道:“最少半个时辰。” 张放点点头,手一指:“咱们上。” 这条山路,是采药人走的路径,连猎人与樵子都很少走,荆棘密集不说,山路窄仄难行,典型的羊肠小道。尤其是山腰断崖处,需搭人梯才可攀上。石牛等人虽然老老实实跟着,嘴上不敢说,心里却老大不愿意跟着这位贵介公子没事爬山玩。 但是,一上山,众人立即感觉出不对。这条羊肠小道上,满地俱是折断的荆棘树杈,开出一条非常顺畅的道路。原本走在前面,手持唯一一把砍柴刀开路的韩义,完全没了用武之地。 眼前情形再明显不过,这条山道,近期有人上去过,而且,不止一个人。 韩义只说了一句:“采药人不会把荆棘劈砍得这么宽敞,这样会磨损一把柴刀。” 张放听出他言外之意,在这个铁器匮乏的时代,一把铁质柴刀,对一个贫困人家而言,绝对是贵重之物,珍惜非常,不可能这样随意摧折。 张放目光闪动:“看来这一趟,定会有意外收获。” 石牛等人也隐隐感觉事态不寻常,但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小郎君的安全,其他的事,不去想太多,也想不出什么名堂。 如果放在前世,攀爬这样一座艰险的山峰,虽有难度,但问题不大,只是现在这具少年身体,就吃不消了。若非韩氏兄弟前拽后推,几乎是半推半拖,单只张放一人,绝对爬不上这座险峰。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当然是指张放),一行人终于登顶。 山顶一片狼藉,有明显的多人活动痕迹。满地都是断枝、碎石、割断的树藤,甚至还有一堆灰烬。扒开泥灰,露出一堆吃剩的鸡骨狗腿。 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检查一番,韩义来到崖边,向负手凭眺的张放欠身行礼:“小郎君,这伙人,不少于十人,而且身怀利器。” 张放略微将半个身子探出悬崖,望着再明显不过的大量落石刮蹭山体痕迹,语气森然:“看来,这不是一场简单的车祸,而是蓄意谋杀!” …… “此子倒是机灵,居然回到原处探查,更爬上山顶……看来,他已经知道了点什么。” 说这话之人,正是剧辛。此刻,他正与焦孟及其手下十一个弟兄,藏身于山道一侧的丛林中,将张放等人的举动,尽收眼底。 “机灵个屁!我看怕死是真。”焦孟晃着笆斗大的怪异脑袋,狠狠朝地上呸了一口。也不怪他如此窝火,刘快腿与麻七,莫明其妙就失了踪,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昨夜派出的赵跃,是手下弟兄里身手最利索的一个,结果到如今无声无息,怕也是凶多吉少。短短两天,就折了三个兄弟,目标却好端端地在眼皮子底下行动自如……这活计远比之前预计的棘手得多。 本来终于看到目标出现,可以干活了。偏偏这小子带着七八个随从,全是挟棒带弓的青壮,自己这边根本不占优势,贸然出击,只怕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那腮边长着一撮黑毛的手下目闪凶光:“头,咱们人比他们多,兵器比他们精良。待他们下山,疲乏无备时,突然杀出去,定可做翻大半,剩下的就容易收拾了……” “放屁!”焦孟毫不留情喷得黑毛一脸唾沫,“黑挞你活腻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你居然想一下干掉这么多青溪聚的青壮?还想不想在这陀螺山一带混了?咱们接的活是刺杀,不是屠杀!” 黑挞被喷了一脸,见老大发火,也不敢擦,喏喏称是。 剧辛冷冷瞥了黑挞等凶徒一眼,加重语气对焦孟道:“此事不宜拖久,必须在这陀螺山,在这青溪聚解决。记住,只可暗杀,不许明袭,若是惊动官寺,你我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官寺就是汉朝的官衙,焦孟等人身为盐隶逃人,更堕落为盗,比剧辛更不想与官寺打交道。 “黑挞,这事交给你办。”焦孟恶狠狠盯住这个得力手下,“三日之内,你若不能拧下那颗漂亮得不像话的脑袋,我就拧下你的脑袋!” “喏!”黑挞磨着牙,死死盯住远处山顶那当风而立的身影,目中凶焰如炽。 第十章 【擒 凶】 青溪之名的由来,源于上游那条飞流百尺的瀑布,注入深潭成溪。潭水青碧,深达寻丈,激泉飞瀑,声震山谷。 波!清潭水面破开,一张湿漉漉、令女子都为之嫉妒的面庞浮出水面,然后整个身体仰躺在水面,手脚舒展,张成一个“大”字,随波沉浮。 夏日戏水,舒畅惬意,的确是很好的消遣。但张放所做的,却不只是消遣那么简单,这是他制定的健身计划的一部分。 爬一座山,人就差不多累瘫,这身体素质真叫人蛋疼,更别说如今正被一伙凶徒虎视眈眈,如锋芒在背,小命随时都有“狗带”的危险。虽然有韩氏兄弟保护,但人不能总依懒他人,生命是自己的,必须把握在自己手里——那夜的刺杀,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具身体的本钱其实挺雄厚:营养好、身体棒、骨骼粗、肌肉丰,缺乏的仅仅是锻炼,只要这方面能跟上,身体素质一定会大有改观。 张放据此拟定了一个晨昏健身计划:早晨起来,慢速跑二千米,徒手爬山,回来用过早餐之后,休息两小时。然后第二组锻炼: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引体、五十个收腹、五十个深蹲、五十个跬跳。每做完一项,休息半小时,接着下一项。随着锻炼的深入,根据身体的适应程度 ,慢慢加大力度,甚至负重练习。 黄昏之后,游泳一小时,这对强化肺活量,增强体质大有益处。 健身计划只是提高安全感的初步而已,张放下一步还要修习格斗,老师就是自己。前世他被分配到精神病院,出于医闹频发及从业环境的特殊性,他学习过防身术,主要是以控制为主的反关节术及巴西柔术之类的地面控制术。在格斗方面,他不缺技术,缺的只是如何将技术与身体完美契合。这需要大量的训练,将各种技巧完全形成本能,才不至于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 不过在此之前,先得将身体素质全面提升,打下扎实的基本功。有一副强健的体魄,总是好事,说难听点,一旦有危险,就算逃命也比别人快不是? 强身健体,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惬意的事,每天完成训练计划,张放都有一种疲惫若死的感觉。而令他支撑下来的,除了坚强的意志,更有超乎寻常的旺盛精力。 灵魂融合,对张放而言,是一场极大的冒险,说是赌命都不为过。事后想来,张放都不禁一阵后怕。当日融合若是失败,只有两个结果:或是自己被“杀死”;或是大脑中分裂成两个灵魂,最终导致精神分裂。 万幸的是,他成功了,而成功,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或许是对痛苦与磨难后的一种补偿——如今的张放,整日都是精神焕发,神采奕奕的,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现在他每天只睡两个时辰就足够了,再赖在床上(事实上这样硌背的硬床,也不会让人有半点赖床的欲望),就会亢奋得睡不着——看来还真应了那句话“自从得了精神病,每天都精神多了。” 为什么会这样?以张放的专业知识,都难以找到合理解释。如果非要一个说得过的理由的话,只能归结于灵魂的倍增。从某种意义上说,灵魂也可以说是一种精神力,当一个人拥有远超常人的精神力之时,他所能做的,只怕会远远超乎他的想像。 小山村的生活单调,每日的睡眠又是如此之少,精力偏又如此旺盛,以至张放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于锻炼。累得半死之后,舒舒服服地泡在清凉的碧水里,闭上眼睛,听飞流注潭的激响,嗅满满负离子的纯净空气,任水流“按摩”周身——那感觉,爽爆了! 清潭中的张放,静静漂浮于水面,闭目不动,似乎真的睡着了。溪岸上,衣服胡乱堆放,最醒目的,就是压着衣物的那柄犀牛皮鞘,镶嵌宝石的长剑。 岸边的丛林中,一个人影悄然潜出,蛇行鼠蹿,忽快忽慢,渐渐摸到堆放衣物的大石后面。一点点伸手,猛地抓住剑鞘,紧紧攥在手中,两只凶光熠熠的眼睛,恶狠狠盯住水中恬然安逸,浑然不知危险将至的少年。 蓦地,眼睛凶光一闪,身形倏弓,拔剑出鞘,便待有所动—— 但剑一出鞘,就感觉不对,太轻了,而且也没有金属特有的磨擦音。那人低头一看,骇然变色——这竟是一把木剑。 倏地脖颈一凉,一股透肌砭肤的寒意自脖颈浸漫全身。一个冷诮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是在找这把剑么?” 几乎同时,林子里突然传出一阵怒叱打斗声。少倾,石牛与韩骏、韩重一道,将一名半脸染血的汉子反剪双手,自林中押出。 清潭中看似假寐的张放,懒洋洋伸了个腰,双手划动,湿淋淋上岸,边用衣物擦试身体边笑道:“多谢韩大兄、石牛、还有阿舍与幺郎。” 韩义在两个兄弟的协助下,将偷剑汉子捆好,还剑归鞘,躬身奉上,恭敬地道:“全赖小郎君妙计,我等遵命行事而已,何足为道。” 另一边,韩骏正满面欢喜地弹试着刚缴获的一把角弓及四支铁镞箭。很显然,这两个刺客一持弓远射,一近身刺杀,相互配合。估计是林子距离水潭太远,超过三十丈(汉丈,约六十多米),没经过严格训练的射手,很难一击而中,所以才改为近身刺杀。 韩重正以从刺客手中夺来的环首刀,抵在那偷剑刺客的咽喉,整出一副恶狠狠的嘴脸,凶狠吼道:“说!为何接二连三刺杀小郎君?你们有多少人?为首是谁?” 刺客仰着一张粗黑面庞,右腮一撮黑毛分外醒目,桀桀一笑:“大爷不说,你又能怎地?杀了我?还是报官?” 一句话,直击诸人要害。的确,这青溪聚可都是老实本份的平民,屠狗宰羊可以,自卫杀人也属迫不得已,但把人捆绑后加以杀害……还真没那个胆;报官?这前后加起来已经死了三个人,不管是正当防卫也好,过失杀人也好,总之,已经没法洗白了。真要报官,他们自己的麻烦不会比刺客小。 杀不能杀,放不能放,那该如何是好?韩氏兄弟与石牛都没了主意。 两个刺客互相看了一眼,爆出一阵大笑,状甚得意,丝毫没有当俘虏的觉悟。 韩重愤然将刀尖一挺,刺破那刺客颈肌,顿时鲜血长流,怒道:“不说,我划你十刀八刀……” “来啊!有种下手!爷若哼出半声,就是****的!”刺客狠狠挣扎着,嗔目怒吼,“大爷在盐池那个屠宰场待了整整三年,吃鞭打挨割肉早就是家常便饭。看看你小子的手段,比那些监卒杂碎如何!” 韩重不过一朴实山村少年而已,如何吃得住这亡命之徒?手持利刃,反被那刺客用脖颈硬生生顶得后退不迭,进退失据。 看到韩氏兄弟投来的求助目光,穿戴停当的张放,将剑往腰间一插,淡淡道:“把他们埋了。” 第十一章 【张放的必杀技】 (凤兄出手了,出手就不凡,感谢!) ~~~~~~~~~~~~~~~~~~~~~~~~~~~~~~~~~~~~~~~~~~~~~~~~~~ 幽暗潮湿的林子里,两个刺客并排着,脖颈以下的身体部分,被埋在湿软的泥土下,只露出两颗脑袋。张放一双麻履,在两人眼前来回走动,那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泥土里不明虫蚁的钻爬、浑身僵硬如置身于瓮罐,令人头皮发炸,心生恐惧——张放敏锐地从两个刺客的眼中,捕捉到这一点。 张放在那一撮毛刺客面前停下脚步,拔剑出鞘,冰冷的剑刃贴近其面颊,轻轻一划,便将那一撮毛刮掉。 “吹毛断发,真是宝剑啊!据说宝剑都有个特性——杀人不沾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张放剑刃慢慢滑向刺客脖子颈动脉处,感应着从剑尖传递到剑身,再传递掌心的脉博跳动。 一撮毛呲牙冷笑:“你试试便知道。” 张放剑尖来回在刺客脖子游走:“你是不怕死,还是认为我不敢下手?” 一撮毛直瞪张放:“出卖兄弟的事,我黑挞绝不会做。至于死……比死还可怕的酷刑都捱过了,还怕什么死!” 张放扬扬眉,插剑于土,缓缓 蹲下,柔声道:“黑挞是吧,死有很多种,在这个鬼比人多的丛林里,活生生饿死也是一种,这算不算酷刑?” 黑挞嘿嘿冷笑:“除非你十二个时辰都守着,只要你一离开,自然就有人来救我。嘿嘿,能让你这般身份的贵人子弟为咱兄弟站岗,死了也值啊!哈哈哈!” 张放点点头,用剑鞘支着身体站起,漠然道:“既然如此,多说无益,就用最后一招吧。” 黑挞咧咧嘴,正要嘲讽,眼前一黑,被衣服蒙住脑袋。一任其怒骂吼叫,死命甩头,但除了换来头昏脑胀之外,没有半点作用。 不知过了多久,呼地一下,头罩被拉开,被憋闷得眼冒金星的黑挞,迫不及待大口大口吞吸着新鲜空气,眼睛瞠大——倏然一道精光从眼睛透入脑袋,脑子也是一阵刺痛,随即变成一片空白…… 如果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不是在林子外边警戒,而是在现场的话,必定目睹到这令人心底直冒寒气的一幕。 张放盘坐于地,与黑挞近在咫尺,一旁是蒙住头面的另一个刺客。此刻,张放面无表情,一双比四周幽暗环境更黑暗、更深邃的眼睛,紧紧吸住黑挞眼神,声音飘渺轻柔,仿佛来自虚空。而黑挞的声音,与他的眼睛一样空洞呆滞,没有半分感情色彩,像个傀儡。 以下是二人的问答: “黑挞,我是你最信任的兄弟,你一切都不需瞒我,向我畅开心扉,说出来,说出一切,你的心就可得平静。” “是……你是我最信任的兄弟,比头还值得信赖,我……一切都不瞒你……” “头是你的兄弟,也是我的兄弟,一定要介绍我认识他。” “头叫焦孟,是我们一群盐隶的头,我们藏身于陀螺山北面牛首岭二道谷,你一定要来做客。” “我会的……我们有多少兄弟?” “十五个……不,只有十四个,有一个不算……” “为何不算?他不是盐隶么?” “不是,他是雇主,提供我们武器与钱谷,条件是伏击一辆马车。” “为什么要伏击那辆马车?还要杀那个少年?他是谁?”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我的头好痛……”黑挞脸肌剧烈抽搐,汗珠滚滚,一脸挣扎之色。 张放一张俊脸却是异常苍白,连红润的嘴唇都失去几分血色,只有一双魔瞳更黑更深,仿佛无尽深渊,令坠入其中的黑挞难以自拔。 “深呼深,放松,放松……对,就是这样……雇主不告诉你们原因,是为你们好,这是对的……” “那个叫剧辛的家伙也是这么说……头也说,他给钱,咱们办事,不问情由。” “明白了,剧辛不是我们的兄弟,他不是盐隶,他来自……长安。” “不知道……我没见过长安人,不知道他们说话的口音。” “好,你做得很好。黑挞兄弟,告诉我,我们有多少兵器与钱谷……” 问答持续了半刻时,在张放一声柔和的“合上双眼,睡吧——”长长尾音中告一段落。 但这并不是结束,片刻之后,另一个刺客同样呆板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是的,你是扶昌最信任的兄弟……” 那晚刺杀事件之后,张放一直在琢磨,是什么在最后关头令自己死里逃生?为什么在生死关头,脑海中突然产生一股强烈电波,由眼迸出,透入敌眼?那一瞬间,他有一种完全掌控刺客思维的奇异感觉,而做为一名心理医生,这种感觉并不陌生——深度催眠! 这是一种很难达到高级催眠,在一定程度上,能诱导被催眠者的行为。当然,这种诱导必须是无损于被催眠者的利益,否则,很容易引起反弹,令施术者与受术者之间的信任与和谐被破坏,从而造成催眠失败。 但是,张放事后想来,当时的情形完全不同。这种深度催眠,竟是建立在违反受术者本身意愿的基础上。这既是催眠术,又远远超出常规意义上的催眠术。如果非要找一个准确的形容,那就是——强制催眠术! 在张放的知识体系中,任何时候,催眠术都是需要被催眠者配合,才有可能生效,从来没有强制催眠这种事。可是,自己竟能在利刃临头时,将刺客强行催眠,这是怎么回事?还有,每日睡眠如此之少,精力却又如此充沛,甚至能扛得住一天八小时的训练,稍事休息,很快又能生龙活虎——最终,他找到了根源。 原因很简单,他融合了另一个灵魂,精神力远超常人。精神力!就是因为强大的精神力,他才奇迹般将催眠术升级到强制催眠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已经超脱催眠术范畴,变成了一种精神控制。 这是比世界上任何一种格斗术更为可怕的必杀技,因为被攻击的不是肉身,而是灵魂,没有任何人能抵挡。就算是霸王再世,在这样的必杀手段下,也脆弱如婴儿。 为了检证自己的推断,张放需要几个活体实验,倒霉的黑挞与他的同伙正好送上门来,于是,他们悲剧了。 天色昏暗,张放拖着疲惫步履,缓慢从林中走出。韩氏兄弟迎上前,惊讶地扶住张放打晃的身体,不明所以,审讯两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家伙而已,怎地累成这个样子? “走吧,我们回去。”张放低哑的声音与他整个人一样疲惫。 “这就回去?”韩墨朝林中张望一会,迟疑道,“那两个人怎办?” “他们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张放的瞳仁在黑暗中发出幽光,语气森然,“如果某些人再不收手,很快也将步其后尘。” …… 在张放与韩氏兄弟离开半个时辰之后,剧辛与焦孟等人举着火把,搜遍了大半个林子,终于…… “哇!人、人头……”一个盐隶光顾着东张西望,不留神一脚踢中一个软乎乎的东西,险些绊倒,举火一照,差点吓尿。 叫声惊动搜索诸人,火把齐聚。 “是黑挞与扶昌!” “好狠呐,居然斩首!” “不是斩首,只是身体被掩埋了。”说这话是的剧辛,倒不是他眼神更犀利,而是事不关已,旁观者清,自然能看到一些盐隶们惊怒之下忽略的东西。 “快!快把他们挖出来!”焦孟又惊又怒,咆哮如雷,“竟用如此手段折磨我等兄弟,待我捉住那小子,我要将他那一身细皮嫩肉一块块片下来生啖了!” 盐隶们一边手忙脚乱用手中兵器刨挖,一边大声呼喊询问二人伤情。但黑挞与扶昌二人,只是聋拉着脑袋,任由兄弟们不断摇晃,一言不发。 “等等。”剧辛止住盐隶们的举动,蹲下身子,将剑鞘伸出,慢慢托起黑挞下巴。 火光映照下,围观的盐隶们无不倒抽一口凉气,头皮发炸,手脚发麻。这、这还是那个一脸凶相,喊打喊杀的黑挞吗? 他们看到的是一双死人般的眼睛:空洞、漠然、呆滞、毫无生气,对周遭一切嘈杂毫无反应,就像一个白痴——不,就是白痴! “这两个人废了。”剧辛缓缓站起,面无表情,握着剑鞘的手青筋毕露,微微颤抖。 焦孟虽然暴燥,但能当这伙人的老大,也不是全无是处。他俯身捧起黑挞软哒哒的脑袋,越看心底越是发寒。冷不防黑挞嗬嗬嗬地一阵怪笑,当场吓得焦老大一个屁股墩坐倒在地。 “黑挞、黑挞,你醒醒,说话啊!我是二黑啊!”一个平日与黑挞关系甚好的盐隶,不断摇晃着黑挞,得到的回应,只有一迭声如夜枭般地怪笑。这样刻板而毫无感情起伏、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只有一种人才会发出,那就是傻子! 好好的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伤痕,莫明其妙就变成了白痴——他们究竟遭遇了什么? 焦孟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凶戾的牛眼第一次涌现一丝恐惧之色,扭头看向剧辛……这个阴鸷的剑客,面无表情,但那无法自控的眼皮抽搐,出卖了他的内心…… 火光哔剥,夜林幽寂,一只夜枭怪鸣着从林子上方扑楞楞飞过,连同剧辛在内的剩余十人不禁为之一抖。 枭鸣凶兆,这一次,莫不是死亡任务? 第十二章 【灵魂穿刺】 (凤兄强力支持又来,拜谢!) ~~~~~~~~~~~~~~~~~~~~~~~~~~~~~~~~~~~~~~~~~~~~~~~~~~~~~~~ “还有十个人,其中九人为盐隶,一人为雇凶者。他们所使用的是制式兵器,有环首刀、角弓、还有一张擎张弩。”回到韩家,张放将从两个刺客口中掏出的消息,有选择性地告之韩家父子。 房屋里清晰传出韩氏父子吸气声,这简直就是一小队军队啊,别说杀一个人,就算是屠村都足够了。 “我们要先下手,把他们一个个揪出来。”韩重紧握双拳。 “怎么揪?”韩骏质问,“这十人均是亡命之徒,又有利器,就算集青溪聚所有青壮,都未必对付得了。莫要人没揪出,反招至损伤。” 张放点头:“阿舍说得有理,就算集合所有青壮,也不过三四十人,靠木棒与猎弓,根本不是对手。好在对方也不敢胡来,只是暗杀,不敢明来。所以,我们还有机会……好了,这事先放一放,刀子要砍过来尚需时日,但米缸却是见底了,先解决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张放说着从钱袋里掏出两块手指头大小的金饼,放手韩父手上:“把这两块金饼切割成 金豆,分散给十户人家,让他们分别到附近聚邑去买谷米肉脯,嗯,若是有面最好……” 韩父忙道:“黍面,倒是有的,只是比谷米贵……” “我只要好的,价钱不论。”张放认真盯住韩父的眼睛,“用黄金买米,不会给你们惹麻烦吧?” 韩父拈了拈金饼,笑道:“若是拿这两块金饼去买米,定有麻烦,但小郎君安排甚妥,切割分到十户人家手中,以之兑换铜铁钱,再到不同聚邑购买,便可无碍。” 韩义也道:“小郎君放心,我等定能将小郎君所需之物如数买齐。” 张放微笑合袖一鞠:“如此,就劳烦老丈与韩兄了。” 午夜,掩上门扉,倒头仰躺,张放压抑多时的兴奋终于释放出来。尽管脑袋还隐隐作痛,但一颗心却欢喜得几乎炸开。 强制催眠,他真的做到了! 经过反复试验,张放已经能够熟练运用这种可怕的精神攻击,唯一的缺陷,就是对被攻击者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如果持续时间较短,对方会出现头痛、头晕、精神恍惚、甚至间歇失忆等不良反应。在张放对黑挞与扶昌二人进行初次催眠时,二人就出现以上症状。随着强制催眠时间的延长,二人的状况越来越糟糕,等到张放测试得差不多时,这二人的记忆中枢及语言中枢已被彻底摧残,变成了白痴。 这既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攻击术,更是最令人恐惧的酷刑,与之相较,五马分尸都算小儿科了。 强制催眠,竟能把一个正常的人,变成行尸走肉,这比任何一种酷刑更令人崩溃——或者,称之为灵魂穿刺更贴切。 拥有这样强悍变态的能力,张放终于有了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生存下去的信心。嗯,这个杀手锏很犀利,但也要慎用。把好端端的人变成丧尸,毕竟太过残忍,不是罪大恶极者,还是不要轻易使用这样的终极惩罚为好。 …… 买粮之事很顺利,两块金饼,共计买了八石谷、五瓮酱菜、二十斤肉脯、三十斤黍面。 韩家小院几乎被半个村的人群挤破,看着那一袋袋谷米、一瓮瓮酱菜,村民们只有艳羡——这老韩家,真是交好运了。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张放走近辘车,打开米袋,抓起一把黄灿灿的粟谷。粟谷映着夕阳的辉光,闪闪亮亮,从指缝间溢出,像一颗颗金沙。 “把青溪聚最大的釜拿来,就放在村口那个晒谷场上。”张放目光扫视全场,双臂高举,振声大叫,“今夜,青溪聚每一个人,都要吃饱!” 韩家小院顿时沸腾。 月上中天,火光熊熊,青烟袅袅,米香四溢。 晒谷场上,一字排开四口大釜,木盖冒着腾腾蒸气,四周是一张张被火光映得红亮的朴实笑脸。 在张放与耆老共同宣布盛宴开始之后,村民们笑逐颜开,一个个手捧陶碗,依次从四口大釜及五瓮酱菜前走过,由韩氏父子笑咪咪地用木勺将热气腾腾的饭菜一一盛放碗中。 每一个手捧满满米饭的村民,都走到张放面前,满怀感激地深深一鞠,张放则颔首回礼。 耆老抚着长髯,顿着木杖,感慨不已:“上一次这般热闹,是三年前的事了,那是个难得的丰收年啊……” 张放笑道:“也来了这么一出‘自助大餐’么?” 耆老虽不懂什么叫“自助大餐”,但望文生义,还是能理解什么意思的,呵呵笑道:“那倒没有,只是点起火堆,闹腾一番。” 张放点点头:“原来是篝火晚会……嗯,等会大伙吃饱喝足,也该热闹一番。” 耆老再次向张放稽首:“荒年之景,青溪聚之民竟有如此欢颜,全托小郎君之福,老朽代村民拜谢!” 张放叉手回礼:“老丈无须多礼,我亦得青溪之民相助甚多,此举无非投桃报李而已。”目光一闪,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悄然离开晒谷场,心念一动,向耆老告了个罪,退出人群,快步向那身影走去。 “青琰,你不喜热闹么?”张放快步追上那身影,刚笑着说了一句,目光一落,看到青琰双手捧着装满米饭的陶碗,不由一怔。 青琰扬起那张清秀中又带着几分倔强的面庞,向张放欠身致意,淡淡道:“我素来不喜喧闹,而且……你说过今夜整个青溪聚,不容一人挨饿对吗?” “对,我说过。”张放盯住那碗米饭,若有所悟,“还有人没来就食么?” 青琰点点头,借着明月的微光,熟门熟路地转向村北岔道。 张放估摸着应是一个卧病在床的老人,不良于行,故而未能参与“自助餐大会”。这样看来,青琰这小妮子,倒是个面冷心热的丫头。 “上回你不顾危险救了我,这几日没见着你,一直没机会道谢。”张放停下脚步,郑重向青琰施了一礼。 青琰也垂首欠身还了一礼,眼皮子一撩,轻声道:“小郎君既来到我们青溪聚,自然要维护周全。而且,小郎君数次赠米,今日更宴请全村,令老弱妇孺俱得饱食,这才是大恩大德。我青溪之民,人人都欠小郎君一份恩情。”说罢又要行礼。 张放双手一摊,摇头苦笑:“好罢,我们也不用你谢我、我谢你,大家就像朋友一样,互相帮助……” 青琰手一颤,差点打翻陶碗,失惊道:“小郎君莫要折杀我等小民,若让阿翁知晓青琰这般不知礼数,必责以重杖。” 张放也反应过来,虽然他身份不明,但跑不了是贵族子弟,还真不是青溪聚这些平民敢与之呼朋唤友的,还是现代思维没完全扭转过来啊! 为尽快淡化青琰的不安,张放迅速找了一个新话题:“你飞石扔得不错啊,如果换成刀子,威力一定更强。” 青琰语气平淡,却充满自信:“若是刀子,当日那盐隶凶徒就没机会追杀小郎君了。” 张放点点头,若有所思。 二人边走边聊,不觉间来到一家黑乎乎的小院前,院内立即传来汪汪狗吠声。 青琰咤道:“大黑,别乱叫,惊扰了贵人,看我不赏你几颗石头。” 院内吱呀一声,似有人推门而出,低喝几声,狗吠声便弱了下去,随即传来一个宁静轻柔的声音:“青琰来了么?啊,似乎还有位客人,难怪大黑叫唤得紧。快请进吧。” 青琰一听这个声音,便露出一丝欢快地笑意,轻轻推开门扉:“阿离姊姊,小妹给你送饭食来了。” 第十三章 【盲女阿离】 (大盟的支持就是动力源泉,再谢!) ~~~~~~~~~~~~~~~~~~~~~~~~~~~~~~~~~~~~~~ 阿离?张放隐约记起,初次见到韩氏兄弟与青琰时,他们谈话中就提到这位“阿离”,似乎是这青溪聚最标致的女子,不过张放却没放在心上。这青溪聚不过两百人,年轻女子双手双脚就可以数得过来,多半都是如韩家大嫂那般模样,在这当中称“最标致”,恐怕只是不那么吓人而已。 张放下意识看了青琰一眼,这小丫头片子,脸盘身段都还没长开,若是营养跟得上,过得几年,倒也称得上标致,这位阿离却又如何? 青琰很敏感,立即感受到身旁一掠而过的目光,斜了张放一眼。 张放轻咳一声,为了掩饰,随口扯了个话题过来:“这么黑,怎么没点灯?” 青琰淡淡道:“因为不需要。” 张放一怔,正要说话,却见灰暗的小院里,一布衣荆裙女子迎将上前,盈盈下拜:“小女子见过小郎君。”然后仰起脸,面色平静,轻启朱唇,“青琰说得没错,小女子并不需要点灯,因为,我看不见……” 油灯还是亮了起来,尽管很微弱,却足以看清眼前少女的 模样:约模十四、五岁,清瘦的瓜子脸,面容苍白,五官精致,身段纤细,给人一种楚楚可怜之感。 张放特别注意她的眼睛,很大很漂亮,只是眼珠凝滞,大而无神,两个眼瞳仿佛像蒙上一层雾。这种朦胧之感,从某种程度上掩盖了她双眼无神的缺陷,反而平添一股迷漓之韵。张放不得不承认,自己先前估计有误,这少女的确称得上是青溪聚,甚至四邻八乡最标致的女子。 青琰带着玩味的眼神盯着张放,轻笑一声:“看呆了吧?是不是比你俊美?” 张放大汗,咱一个大老爷们……呃,一个毛没长齐的小屁孩,跟女孩子比什么美?而且这少女美则美矣,却有点营养不良,面色也过于苍白,唇色很淡,虽是青春妙龄,却明显缺乏这个年龄少女应有的青春活力。 “你看不见,如何知道我是谁?”张放有些好奇,少女阿离在他甫一进门,就道破他的身份,这对一个盲眼少女而言,的确神奇。 阿离呡了呡嘴,眼睛一直睁着,一眨不眨:“若是村里人,大黑不会叫得那么凶。而且,我听到了小郎君衣袂振风之声。” 因为要宴请全村,这是个比较正式的场合,张放特意花了差不多一刻时,在韩家嫂子与青琰的帮助下,穿起自己那一身宽袍华服。这汉服称得上衣带当风,举手投足,衣袂摩擦,耳力好的话,的确可听出与粗布麻衣的区别——而盲眼之人,耳力绝对比普通人强得多。 张放望着阿离的眼睛,正要说什么,蓦然一笑:“先进食吧,趁热,有什么话,等你吃完再说。” 阿离带着感激与惶然,一拜再拜。 在阿离进食时,张放与青琰走到小院,侧面了解了一下,这才知道阿离眼盲是后天性的。大约在三年前眼睛视物模糊,越来越看不清东西,持续到现在。视物总是模模糊糊,光线好的话,能看得到轮廓,但看不真切。 阿离的父亲,没人知道是谁,母亲是青溪聚本地人,年轻时入长安为婢,后犯事被主家驱逐,重返故里。去时孓然一身,回时怀抱婴儿,这就是襁褓中的阿离。这对可怜的母女在村人的帮助下,缝补织纾,相依为命。两年前,其母贫病交加,溘然长逝,失怙的阿离在村人的照应下,饥一顿,饱一顿,总算熬了下来。 去年邻近的十八拐村,有人曾想给阿离说个媒,找个依靠,结果人家一听是盲女,连连摇头。对山村平民而言,再漂亮也不能当饭吃。娶回来当祖宗供着,非但不能减轻负担,反而加重负担,谁敢娶?这事就这么黄了。 单亲,失怙,举目无亲,无依无靠……这情况,居然与自己极为相似,张放心头泛起一股浓浓的同病相怜之情。 “明日到韩家领十升谷米、两碗酱菜、两斤肉脯……唔,再加两升黍面,让她好好补一补。”张放望着屋内昏黄灯光下那纤细的身影,对着青琰道,“这事就拜托你了。” 青琰喜不自胜,欢叫一声,飞快跑进屋里,向阿离报喜去了。不一会,阿离扶着青琰的肩膀,碎步急出,向张放深深一鞠:“小郎君一饭之恩,阿离感铭五内,于心不安,岂可再受厚禄?请小郎君收回成命。” 张放却不接话茬,反而问道:“听阿离的谈吐,倒也不俗,可曾识字?” 阿离轻轻点头:“阿母曾是大户人家的侍婢,耳濡目染,也略通文墨,并且,教会了我。” 青琰在一旁补充道:“阿舍那家伙,以前也曾拿着他家祖传的那卷竹简,向阿离母亲请教呢。” “小郎君,你尚未收回成命呢……” 张放打断阿离的话头:“青琰想必已经告诉你,我买了很多粮食,这当然不会是我一人吃用的。我准备给全村每户发放两升谷米,只要是青溪聚的村民,人人有份。” “那……小郎君所赠谷米数量也大大高于村民均有,还有肉、菜、面……阿离无功不受禄,请小郎君务必收回成命。”阿离顿了一顿,咬着薄薄的嘴唇,迟疑道,“若是可以的话,请发放给村西口的四儿家多一些米面,他们家里只有孤儿寡老,更卧病在床……啊,阿离逾越了,请小郎君恕罪。” 虽然知道阿离看不见,但张放还是很自然地点头笑道:“真是个好心的小娘……那就照着给你的份量来一份,送给村西口的四儿家。” 阿离与青琰齐齐鞠躬致谢,但在下一刻,阿离仰起头,依然还是那句话:“阿离无功不受禄,请小郎君收回成命。” 这小姑娘可真够倔的!不过,我喜欢! 说服他人,扭转别人观念,正是张放的拿手好戏。 张放略加思索,便找到了突破口:“方才在里屋,我看到墙角有一个老旧的织机,上面还缠绕着丝线,很新……你眼睛不太好,竟然还能织布?” 阿离还没说话,青琰便抢先道:“阿离姊的手可巧了,她眼睛好的时候,做女红可是远近闻名。虽然如今看不清,但只要用手摸上一遍,就能缝制出合体的衣服。” 阿离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就是看不清,摸索着裁缝,用时太长了,故此渐渐也没人找我裁衣,只能替人缝补浆洗……”声音渐渐低下去。 青琰忙道:“阿离姊,你的手那般巧,怎会没人找你?只是近两年年景不好,收成也差,没几个人敢做新衣了。” 张放笑道:“青琰说得不错,这不就有主顾上门了——你看……呃,你估摸一下,我要改一改这身衣袍,是否可行呢?” 阿离讶然抬起头,下意识伸出手。张放立即近前,同样伸出衣袖。阿离轻轻触了一下,捻了捻,脸上露出欢喜之色:“这是上好的蜀锦,柔滑细软,如丝如云,我襁褓所用的锦布也有一块……啊,小郎君这身衣物裁制极佳,为何还要改呢?” “当然是为了行动方便。”张放随口说道,却见二女脸上一片茫然,一拍脑袋,想起来了,“方便”这个词,是佛教世俗化后形成的俗语,在西汉还没佛教,当然也不会有这个说法。当下改口道,“为了不影响行动。我打算改成短打劲装。” 阿离想了想,道:“是改成田猎劲服吗?” 张放笑道:“正是,可以吗。” 阿离点头:“可以,只是,需得十日八日……” “没关系,我有时间。嗯,方才我所说的赠礼,便当是裁衣糜费,如此,便可收下了吧。” 阿离慌忙摇头:“阿离裁缝衣物,最多不过数钱。适才承蒙一饭之惠,足以抵数,万不可再收……” “阿离此言差矣。”张放侃侃而谈,“你平日缝制的衣物,不过是值十余钱的粗衣麻布,岂能与我这一身相比?你是织娘,对布料捻熟,你给估算一下,我这一身衣袍价值几何?” 阿离犹豫了一下,轻声道:“我说不准,不过,阿母以前提过,蜀锦‘寸锦寸金’。小郎君这一身,只怕……只怕不下数万钱。” “这不就结了。”张放脸上从容,心中却暗暗咋舌,好家伙,自己一直嫌弃的这件碍手碍脚的衣服,竟然是古代的“阿玛尼”。这段时间他也基本弄清楚了汉代的物价,万钱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五千元。数万钱,就等于一两万元,相当于整个青溪聚居民的好几年的赋税了。 张放心下感慨,嘴上却不慢:“物品昂贵,手工裁制自然也得水涨船高。我也不多给,百中取一,不算过份吧。” 青琰也在一旁帮腔:“小郎君所言极是,百中取一,还是少了。阿离姊,你已经吃大亏了。哼,就算再送来多一倍的谷米,也是应该。” 阿离玉面泛红,如桃花染璧,嗫嚅道:“不,不是这样算的……” 张放不容她再多说,抬袖行礼:“衣物明日便会送来,阿离娘子,打扰了,明日再会。”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并行离去,阿离倚着门扉,默默目送——尽管她什么也看不见。 月华如练,辉光映照在迷濛的双眸上,这一刻,更蒙上一层水雾…… 第十四章 【重见光明的希望】 (凤兄的支持,是十五的信心所在。拜谢!) ~~~~~~~~~~~~~~~~~~~~~~~~~~~~~~~~~~~~ 天色还是一片漆黑,张放就精神饱满起床。洗漱罢,先来到院子中央,呼吸着山野清新空气,吐纳一番。气功这种东西,虽然远不像武侠小说里扯得那么离谱,但在这钟灵毓秀之地,时不时吐纳调息,对身体绝对有好处。 调息半个时辰之后,天色微明,张放活动一下手脚,压压腿,下下腰,来几个凌空翻,待身体微微出汗,方才稍歇。 过得一会,韩氏兄弟也起来了。韩骏与韩重,一执弓箭,一挟利刃,一左一右来到张放身旁。 张放负剑于背,打开柴扉,竖指于唇,向守在门前的大黄狗(自刺杀事件之后,向邻居借来的)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迈着轻快的脚步,携韩氏兄弟消失于晨曦薄雾中。 天色越来越亮,随着一声嘹亮的鸡鸣,家家户户都有了动静,锅碗瓢盆的磕碰声、梳洗声、招呼声,一片喧嚣。卯时(约六点)左右,各家劳力已纷纷出门,或给田地锄草,或上山摘菜,或下河捕捞,或入林狩猎,总之没有多少闲人。对山民而言,今日闲就意味着明日饿。 *无*错*小*说 张放与韩氏兄弟大约在巳时(约十点)左右,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韩家,正好是韩嫂子煮好早餐的时候。这时代的贫民,一天就吃两顿,早晚各一顿。张放可是受不了,更何况他现在正长身体,一天四顿都不嫌多。所以在粮食充足之后,张放要求韩嫂子每日做三顿饭,晚饭份量足一些,吃不完可当宵夜。 一天三顿的话,早餐应当在卯时(八点)左右较合理,不过韩嫂子多年来总是煮两顿饭,一下改成三顿,这习惯一时改不过来,结果还是拖到了巳时才弄好。 张放的健身计划,原本只是自个训练,但接连出了几次刺杀事件,韩氏兄弟便成了他的贴身保镖。除了晚上睡觉,其余时段都得跟着他。这兄弟俩的身手颇为了得不说,关键时刻,都有为张放挡刀的勇气与觉悟,这点才最重要。张放锻炼,兄弟俩自然不能干看着。张放跑步,他们也得跟着跑;张放爬山,他们也得跟着爬。跑步爬山,对韩氏兄弟算小儿科了,完全不在话下,但引体、俯卧撑、起卧收腹、深蹲、蛙跳……一组动作做下来,兄弟俩也得累趴。 张放倒没要求他们跟着做,但韩氏兄弟却不肯服输,似小郎君这样的贵人都能咬牙撑住,他们这些穷苦出身,如何能打退堂鼓?结果就变成了三人锻炼。锻炼这种事,人越多越有比较越来劲,效果比单独锻炼要好得多。 看到又累又饿直嚷嚷的韩氏兄弟,韩嫂子急忙盛饭拌酱,一一端到张放三人面前。 张放看着自家碗里堆得高高的香气四溢的肉块,再看看韩氏兄弟碗里,除了饭团与酱菜,一丝肉都没有。讶然道:“嫂子,为何阿舍与幺郎碗中无肉?” 韩嫂子陪笑道:“肉脯无多,这俩小子食量又大……其实有饭有酱,已是美食了。” 韩重一边埋头扒饭,一边含糊不清道:“嫂子说得对极,这样的好饭食,以前一月都难得几回,肉什么的就甭提了。” 韩骏也连连点头:“山野之民,有碗饭吃就知足了,岂敢者奢望顿顿食肉?那是贵人们才有的食谱。” “扯蛋!”张放冒出一句令韩氏兄弟听不懂的粗口,“我是那种只顾自己吃肉,让兄弟喝汤的人吗?我碗里有什么,你们同样也有。韩嫂子,再切一斤肉全下锅。你们放心,山珍海味我供不起,但顿顿有肉,不在话下——只管吃!” 韩嫂子用袖子擦去眼泪,急忙转身切肉去了。而韩氏兄弟扒饭的动作却慢了下来,过了一会,不约而同拚命扒饭。看不到他们的脸,只看到喉结上下滚动…… …… 阿离草庐小院前,张放双臂舒张,而阿离则手持一根细丝绳,摸索着测量他的肩、胸、腰、臀围。张放一霎不霎盯着在自己身前身后忙乎的少女。阿离眼睛不好,却更为敏感,对这近在咫尺的灼灼目光,焉有不觉?细白的面颊渐渐嫣红,测量也频频出错,平日只需盏茶工夫便可弄好,眼下折腾了好半晌,还没厘清。 一旁的韩氏兄弟互望一眼,却没敢吭声。只有青琰略带不满地大声道:“小郎君,非礼勿视!” 青琰一语点破,顿时燥得阿离低下头,慌里慌张拂了一礼,转身欲走。 “等一下。”张放叫住阿离,“你的眼睛……有找过钤医看过吗?” 阿离慢慢转身,轻声道:“青岭那边有位方士,阿母曾请他来看过,说是火邪入侵,也施过符箓,只是不见好。” “我方才仔细察看了你的眼睛,如果没诊断错的话,你所患的是眼云翳。这是一种眼角膜病变,说轻不轻,说重不重,但或许有一点能够让你开心。”张放盯住阿离的眼睛,一字一句道,“这种眼疾,只要调理得当,可以治愈。” 阿离、青琰及韩氏兄弟听得呆了,尤其是两位少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即惊喜叫道:“小郎君所言当真?” 张放肯定地点头:“别的我不敢说,要论看病,那个什么方士跟我没法比。” 所谓眼云翳,是中医的一种说法,宿翳呈片状,或似淡烟,或如浮云,故称云翳。一般以翳满而浮,色白淡嫩,未掩及瞳神者为轻,翳久色黄深厚,掩蔽瞳神者为重。这是眼球外部疾患,并未影响到眼底或视神经。患日浅的,可缩小和减薄瘢痕,若年深日久,更需耐心,但只要坚持治疗,都有恢复视力的机会。 按病变轻重程度划分:角膜呈白色明亮翳,属“如冰如瑕”;角膜呈白色如浮云,属“云翳”;角膜色白如瓷,为“厚翳”;角膜色白带黑为“斑脂翳”……而阿离的双瞳,正是明显的“云翳”,属中等病变,大概是拖延了两年所致,但只要从现在开始有针对性的治疗,有望在数年之内好转,甚至完全恢复视力亦非不可能。 听完张放的解说,未等阿离与青琰有何表示,韩骏与韩重这对兄弟已噗嗵跪下,激动恳求道:“请小郎君大发善心,一定要治好阿离的眼睛,阿离她,太可怜了……” 青琰也跪下,一言不发,但那双细长的眼睛,却也是第一次露出恳求之色。只有阿离呆呆站着,眼泪扑簌直落,亦悲亦喜。 张放双手虚抬,示意三人起身,望向阿离的目光柔和,声音同样温和:“护目先护肝,护肝先养身,身体若不能调养好,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今后我若给你什么吃食,不、可、拒、绝!” 阿离下意识点头,随即脸蛋羞红,便如正午的艳阳。 第十五章 【属国三水】 (感谢大盟一如既往的支持,顿首) ~~~~~~~~~~~~~~~~~~~~~~~~~~ 夏日炎炎,尘土飞扬,一条坑坑洼洼的官道上,走来七人。均戴着蒲草编成的斗笠,背着狭长草筒,推着两辆辘车,骨碌碌的木轮响声,在荒野上回荡。 走在中间的一人,抬手顶了顶草笠,露出一张满是灰尘被汗水冲成一道道印子,却仍难掩俊逸的面庞,正是张放。 屈指算来,张放来到青溪聚已经十余日了,尽管生活条件很艰苦,但在张放看来,大不了就当是回到大学时代下乡支教好了,也并非不能忍受。只是生活条件差点没啥,背后却有一群亡命之徒,如附骨之蛆,时刻盯住自己,随时要取小命却又算怎么回事? 历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之理?连睡个觉都不踏实,生怕有命闭眼没命睁眼。若非有强大的精神力,极短时间就能补充精力,估计不用别人动手,自个早就崩溃了。只是这样拖下去终究不是个事,不收拾掉这伙亡命之徒,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 经过三次失败的刺杀之后,这伙人已变得十分谨慎,很长时间没见动静。张放觉得,是时候主动出击了。在此之前,他需要做一些准备,而这些准备工作,在青溪聚是无法完成的。 “我要去一趟附近的城邑。”张放一大早就向韩父说道。 “附近的城邑?”韩父欲言又止,期期艾艾道,“西边倒有是一处城邑,距此不过五十里,只是……” 张放眉毛一扬:“有何不便之处?” “城邑名为三水,乃是匈奴属国。” “什么?匈奴……属国?”张放直眨眼,这不是大汉的地界么?怎么扯到匈奴去了。 在韩父的解释下,张放这才明白,这匈奴属国设置,最早始于武帝时期。彼时匈奴浑邪王率四万众降汉,武帝“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即设五属国以处之,并置都尉治之,这样的城邑,就叫属国都尉。其性质,类似于今天的民族自治区。在帝国的西北,就有不少这样的地方,而三水(今宁夏同心县),便是其一。 当然,以韩父的见识,不可能说得那样条理清晰。以上内容,是张放根据韩父所说的关键部分,大致推导出来的。 在张放所处的时空,匈奴人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绝迹,对于这个历史上声威赫赫的民族,说不好奇是假的。既可以瞧瞧匈奴人的模样,又能顺便把事情办了,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好,就去三水。”张放说这话时很是兴奋,丝毫不在意韩父那张苦瓜脸。 于是,在韩氏三兄弟、青琰、石牛等一众青壮的护卫下,张放一行,出现在去往三水属国的路上。 五十里路不算远,但步行也够戗,尤其近半路程都是山路。张放这段时间虽然加强锻炼,毕竟时日尚短,光是这陀螺山二十里山路,就累得够戗。石牛让他上辘车推载一程,但张放拒绝了。他虽是少年之身,却有一颗成年坚韧之心。 前方,一个人影远远奔来,青琰眼尖,欢声叫道:“渠良回来了。” 这群人中,去过三水的,只有两人,一个是韩义,一个叫渠良。其余诸人,生平从未走出青溪里方圆三十里。便是韩义与渠良,也有好几年没去过三水了。为防走岔道,张放让渠良先行出发,打个前哨,余人远远跟着,一旦有误,就地折返,不致于跑冤枉路。 顶着烈日走了大半天,来到一处半干的小河旁,韩义与渠良都认出这是一处叫“七里河”的所在,之所以叫七里河,正因为此地距三水恰好七里。于是让渠良前往打探——毕竟是匈奴人聚集的地方,心里不托底,余人就地休息。 韩氏兄弟、石牛等人走到河边掬水洗一把脸。张放与青琰原本也想洗脸,但望着浑浊的河水,眉头直皱,互相看了一眼,还是老老实实从辘车上取来饮用的木筒水,倒出一小捧,慢慢擦拭面孔。 韩义看着泥浆似地河水,抬头望望炽热的烈日,摇摇头:“前几日到聚邑上买粮时,那粮商就有言,今岁已旱旬月,收成怕是难好。现下看这七里河如此,只怕是……唉!” 就在这时,渠良回来了。 “我看过了,没事,可以带兵器。”这是渠良带回的消息。 张放的历史虽然不是很好,却也知道,一帮挟刀持剑的人,公然出现于闹市,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过对于属国却是个例外。对匈奴人而言,刀剑弓马,就是他们的生命。据韩义与渠良说,三水是不禁止带兵器入城的,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为了保险起见,必须先行确认。 渠良带回的消息,令众人大大松了口气,要是兵器不能带进城,可就麻烦了。 “你们猜,后面会不会有人跟踪我们?”青琰突然冒出一句话。 韩重搔搔头皮,道:“我一直很留意后方,却无发现……” 韩骏嘿了一声:“没发现,并非没有。” 张放目光向道旁两侧杂树林一扫,淡淡道:“这般地形,要跟踪一群人而不被发现,太容易了……不必在意是否有尾巴,走吧,进城。” …… 张放自降临到这个时空起,就一直在陀螺山转悠,这是第一次来到一个能够称之为“城”的地方。 三水,在辟为匈奴属国之前,是一个县城。眼下行政级别是上去了,但规模仍然是县级。 远远看去,城墙低矮,不过三四米,俱为夯土垒成。城墙上插着各色幡旗,旗下立着头戴赤帻,身着短襦,外罩短皮甲,下着穷裤,绑脚,手持长戈的大汉卫士。夏风吹拂,烈日高照,那一张张黑红的脸膛,汗珠流淌。 张放伫足于城下仰望,久久无言。这就是大汉的军士?没有头盔,没有甲裙,没有佩刀,没有盾牌,没有军靴……跟想像中完全不一样啊!嗯,似乎汉朝的郡国兵装备是最差的,京师兵与边防军大概会不同吧。 入城之时,众人心里仍有些惴惴不安。细论起来,他们七个人,却拥有一把剑,三把刀,一柄短刃,一副角弓,只有渠良空着手。尽管兵器全塞进草筒里,粗看并不显眼,但明眼人只看外形,就能猜到是何事物。 令众人庆幸的是,他们所担心的事并未发生。在渠良手捧十钱,笑咪咪交到城门守卒手中后,守卒点点头,大手一挥,放行。 一进入城内,扑面而来的是夹杂着人体与牲畜所混合的难闻异味。入目所见,草棚鳞次栉比,棚下有卖瓜果的、有卖各种骨制器的、有卖活羊死狗的、更有卖奴隶的……街上行人,多是髡头结辫,胡须纠结,面孔黑里透红,身材矮敦粗壮,穿半截羊皮袄,肉袒半臂的胡人。狭小的城池里,人声喧哗,牛马嘶鸣,更有羊驼的哞哞之声,此起彼伏,令人头大如斗。 韩骏、韩重、青琰,包括石牛在内,生平从未见过如此繁华热闹场景,一时间看得呆了。 在张放眼里,这个县城,比诸后世最落后的小镇都不如:街道窄小,房屋低矮,芦苇为顶,夯土为墙。牲畜粪便满地,蝇蚊牛虻乱飞,各种脏乱差……这哪像一个县城,简直就是一个大型牲口交易市场。 如果不是确有要事,张放会毫不犹豫转身,从哪来回哪去。眼见韩氏兄弟,甚至青琰眼中都有种跃跃欲试,想投身人群的意思,张放立即按住肚子,高声道:“走了大半天,早晨那点油水早化了。你们去哪我不管,我只去吃食。” 这一刻,能将韩氏兄弟、青琰与石牛等人从逛街的强烈欲望中拉回来的,也只有这两个字——吃食。 果然,张放话一出话,韩氏兄弟、青琰、石牛眼里逛街的渴望立马转为对食物的狂热。 当下由渠良带头,一行穿过人群,往城东而去。 这等小县城,并无几家食铺,仅城东、城西各一家而已。从外表上看,除了门前挑出一方白幡,上书“酒肉铺”三字,表明是个食铺之外,还真看不出,这占地达三四亩的大院子,竟是个食铺。 张放一行进入食铺时,已过饭点,店铺内人不多。举目所见,食铺很宽敞,至少有三百平米,分上下两层,只是缺少窗户,显得颇为阴暗。店内分四排共摆放着四十多张几案,案后置席。在店铺东北角,摆放着一排足有半人高、双手合抱的大缸。据渠良说,那是酒樽,内盛各种酒,想喝的话,自行取瓢舀饮即可。 张放七人各寻几案入坐——汉朝此时还是“分食制”,即每人一桌,而不是后世常见的围成一桌宴饮。 店铺的保佣(即店小二)上前,殷勤询问吃什么,众人以目视张放。 保佣颇有眼色,立即知晓付账的主儿是谁,当下点头哈腰来到张放面前。此时张放正好将斗笠摘下,那保佣一见,眼睛顿直——这边鄙之城,何时竟现如此俊雅人物? 能够在这鱼龙混杂之地当保佣的,都是心思机敏之人。虽见张放一袭布衣,却仪容不凡,一望可知非等闲之辈。当下不敢多言,只问吃食。 张放饶有兴趣地询问都有什么吃食,保佣板着手指,一一细数,诸如汤饼、胡饼、饵饼、麦粥、甘豆粥、羊、马、狗肉羹、肉脯、枸酱等等。酒类有黍酒、清酒、稻酒、马奶酒、醪糟等等。 详细询问之后,张放点了一碗汤饼、一碗甘豆粥、一魁(一种平底的罐,主要用于熬汤菜)狗肉羹,再来一壶醪糟。而韩氏兄弟同样也来了一大碗汤饼,加大块肉脯及枸酱。青琰则只要了一碗汤饼、一碗甘豆粥及半斤肉脯。 张放等人都点了的“汤饼”,实际是一种“片儿汤”,托面团往汤锅里撕片,类似刀削面,也可以说是面条的雏形。而醪糟则是一种低度米酒,口感微甜,类似后世的甜酒。对于诸人都喜欢的肉脯,张放则敬谢不敏。这肉脯是一种微带臭味的腌制品,之前韩氏父子就曾大量购买,张放也吃了不少,实在受不了那个味,只是比吃杂粮野菜好得多,不得已下咽而已。如今有了大把选择,打死都不会去碰这烟熏肉了。 张放与青溪聚诸人,生平首次可以放开肚皮大吃大喝,七人相互举碗致意后,立即埋头大嚼。空旷的食铺内,回荡着吸面吞食的咂嘴滋溜声及箸碗磕碰之声。除了张放与青琰饮食举止尚算克制,其余人等的吃相之难看,令店主与保佣都直撇嘴。 正吃得兴头上,蓦闻一阵人声喧嚣,店门涌入十余人。 张放目光一闪,但见来者俱是髡头结辫、深目卷须、皮袄左衽、腰插短刀的胡人——准确的说,是匈奴人。 第十六章 【暴 行】 (感谢大盟强力支持!) ~~~~~~~~~~~~~~~~~~~~~~~~~ 为首的匈奴人,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保佣一见,立马挤出笑脸,急趋相迎:“嗳呀!卜骨须当户,有一阵没见了,是否又得骨都侯赏赐?” 那个叫卜骨须的匈奴当户(相当于小部落头人)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板牙,大拇指向后一挑:“赏赐倒是有,不过不是骨都侯所赏,而是裨小王所赠,倒是细皮嫩肉,想不想尝尝?” 这匈奴当户舌头生硬,说起汉话很是费劲,听着也费劲,竖着耳朵仔细分辩,勉强能听清。 张放一行及保佣的目光一齐顺着卜骨须的拇指方向看去——但见在一群髡头披发,恶形恶状的匈奴人中,一对少年男女紧紧执手,垂首侍立。少年大概十三四岁,深目黄发,脸色发青,两颊及颈侧俱有鞭痕,从其发形及衣饰上看,也是胡人。少女年龄大些,估计有十六七,面目姣好,容色憔悴,身体单薄,神情木然,有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沧桑。 看着这对明显饱受折磨的少年男女,耳闻卜 骨须那不怀好意的话语,保佣脸色微变,勉强挤出一丝笑意,干笑一声,没敢接话茬,伸手延请。 卜骨须一行十数人,一下占了食铺大堂的近半案桌,除了那对少年男女侍立于卜骨须左右,其余匈奴人纷纷解下刀弓,置于席边,双脚或盘屈或叉开,箕踞而坐——这种坐姿,叫“箕坐”,在中原,是一种极为无礼的举止。不过胡人自有胡俗,倒也不必苛求。 胡人饮食,自与汉地不同。这些匈奴人叫来半只羊肉,两条马腿,大碗马奶酒,一个个大呼小叫,吃得汤汁淋漓,满手油污。吃相比诸韩氏兄弟及石牛、渠良等人,更难看三分。 卜骨须坐下后,眯缝着细眼打量了张放一行数眼,看出他们是一伙人,而且身怀兵刃。因其所在的位置,只能看到张放背面,因此目光只在张放背影打了个转,便移开去,未多留意。 张放自来到这个时空后,几乎所有生活方面都放低了要求,吃饭也是一样。虽不求包厢雅座,菜肴丰盛,但起码也得有个相对安静的环境吧?有这帮吃个饭都恶形恶状的匈奴人在侧,真是不用吃都饱了。 张放向韩氏兄弟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尽快食毕,结账走人。青溪聚诸人也早受不了这帮粗鄙的匈奴人,齐齐加快吃食速度。张放最先吃完,放下箸筷。这也不足为怪,他吃的全是连汤带水的东西,自然速度较快。不管是汤饼也好,肉羹也好,除了份量足,味道重,口感什么的,对吃遍二十一世纪世界美食的张放而言,味同嚼腊,也就混个肚儿圆而已。 不过看着韩氏兄弟及青琰一脸享受的模样,这对他们而言,无疑是生平难得的美食。张放却暗暗发愁,这辈子就吃这些东西,日子可怎么过?有机会一定要弄些后世的菜肴出来,能否改造世界暂且不说,最起码得改造胃肠…… 张放抬手向保拥示意,准备打包几份,带回给青溪聚的耆老、韩父、韩嫂子、还有阿离……蓦闻身后一阵猖狂大笑,听得出是那卜骨须的难听破锣声,这回他所说的似乎是匈奴语,而说话对象,则是那胡人少年。 在食铺内众人嫌恶的目光下,卜骨须将一物塞到那少年手里,然后向食铺一角的大酒樽一指,意思很明显,用他所给的那件物品盛酒。 韩氏兄弟看了一眼,便不再理会。石牛与渠良则只把脸埋进碗里,只顾大嚼,别的什么都不管。只有青琰眨巴着长而媚的眼睛,盯着少年手中那件酒器,越看越迷惑,这酒器的样式未免太奇怪了,好似、好似…… 青琰一时辨不清是何物,但张放只扫了一眼,职业本能,让他很快就认出来——这件酒器,竟然是以人的头盖骨制成! 素闻匈奴人好以人头骨制酒器,匈奴最负盛名的冒顿单于的继任者老上单于,就曾以大月氏王的头骨,镶以金边,以作酒器。今日所见,这传闻,居然是真的。 少年双手捧着头骨酒器,不停颤抖,目光望向少女,却见少女紧紧咬住嘴唇,面色苍白,浑身发颤,微微摇头。少年惨然一笑,有若捧着千斤重物,一步步走向酒樽,取瓢舀酒,盛满后往回走。 张放看他双手乃至全身都在发抖,一路泼洒,心下都替他不忍,照这样子,待到得卜骨须跟前,一盅酒怕只剩半盅了。 卜骨须阴沉着脸,一手抚须,一手伸入少女胸襟,粗鲁地揉搓着。少女嘴唇已咬出血,僵尸般挺立着一动不动,面无表情,仿佛被糟践的不是自个。 青琰看得柳眉倒竖,伸手入怀握住短刃,却被韩义瞪了一眼。青琰咬咬银牙,再望向张放,却见他正好整以暇地打包食物,视若无睹,着实把青琰气得不轻。 酒送到卜骨须面前,只剩大半盅了。卜骨须松开手,向少女一指,示意她喝。少女浑身剧颤,眼中掠过一丝痛苦之色,内心挣扎良久,终于在卜骨须淫威之下,不得不颤抖着伸手欲接。冷不防少年突然将酒全部泼出,然后将头骨猛然塞入少女怀中。 食铺里所有人都被少年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少女本能地紧紧抱住那头骨,惊恐地看着少年。 正想看好戏的卜骨须暴怒,一阵哇哇乱叫,立即有两个匈奴人上前。一人揪住少年衣襟,两下一撕,将衣物剥下,露出瘦骨嶙峋、鞭痕交错的身体;另一人很顺溜地抽出皮鞭,叭地抖开,照着少年脊背狠狠抽去。 血肉飞溅,惨叫碜人。见者惊心,不忍目睹。几鞭下去,那少年已趴倒在地,直欲打滚,但双臂却被另一匈奴人死死按住,动弹不得,一时间血和泪下,浑身抽搐。 那保佣见张放一伙面色不善,生怕另生事端,赶紧上前,低声对张放道:“客人勿要动怒,此乃匈奴人聚集之地。这对男女俱为奴隶,拂逆主人之意,主人鞭之,外人不可插手。” 张放只是冷冷道:“他若是在自家关起门来管教奴隶,外人自然管不着,但这可是公众场合,不要太过份了!” 保佣连连赔笑,正欲待言,蓦见张放目光如冰,直视身后,保佣惊回首,却见事态又起变化。 那少女不顾一切,猛扑在少年身上,硬生生受了一鞭,皮絮与血珠飞洒的同时,少女兀自紧紧抱住那头骨酒器,不肯撒手,显然这头骨与少女有某种特殊关系。 就见少女伏地连连叩首,苦苦哀求。卜骨须油黑泛光的横肉抖了抖,乜斜那奄奄一息的少年,略微沉吟,向两名行刑手下点点头。 于是就见那匈奴人松开少年双臂,转而将少女衣襟豁啦扒下,露出一具细嫩而遍布乌青淤痕的青春胴体——很显然,少女是要代少年受鞭笞。 这一下,莫说张放、青琰,便是韩氏兄弟与石牛等人,都是怒形于色。 店家大急,频频向保佣使眼色,保佣硬着头皮上前,强笑道:“当户贵人,管教奴婢,何不回营地再说,这毕竟是食铺,有客人在呢……” 话音未落,脸颊一凉,冰冷的刀刃抵在面颊之上,刀柄握在卜骨须手中。这个匈奴当户狞笑着拖动手腕,锋刃过处,皮破肉绽,鲜血长流。 保佣疼得面肌抽搐,却半点不敢动弹,生怕激惹这嗜血成性的匈奴人,发起疯来,把自个砍了,到哪说理去。 张放深吸一口气,握住身旁长剑,缓缓站起。他是来办事的,不是来惹事的,但是这个匈奴恶汉的暴行,却逼得他不得不出手——虽然卜骨须虐待的是自家的奴隶,而且还是胡人,但他显然忘记了一点——这不是匈奴地盘,而是大汉领土!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大汉律法。 张放一动,韩氏兄弟、青琰、石牛、渠良也掷箸而起。大汉的平民,与后世在儒家高压束缚下低眉顺眼的顺民不同,骨子里还涌动着勇烈之风。 卜骨须一双凶目冷睨过来,手下匈奴人也纷纷手按刀柄,推案而起,凶光熠熠。 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便在此时,大门处蓦然传来一声脆嫩甜美的娇叱:“大汉之地,都尉之属,谁敢妄动刀兵!” 第十七章 【围 捕】 PS.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新的月份开始,诚谢大盟支持) ~~~~~~~~~~~~~~~~~~~~~~~~~~~~~~~~~ 这娇脆之声,如一掬清凉冰水,将一触即发的战火浇灭。 众人循声望去,眼睛俱是一亮——就见大门处卓立着两名明眸皓齿,肌肤如雪,娇俏可人的少女,模样不过十一、二岁,身体都没长开,却已是十足的美人胚子。 这叱喝之声,就是那身着一袭红白相间曲裾深衣的美少女所发。在她身侧稍后,是年龄与其相若,身着浅色短襦,裙不曳地的秀丽侍女。 如果说,这两名美少女令人赏心悦目,肝火顿消的话,那么在她们身后矗立着的四名头戴武弁、身披皮甲、腰佩环首刀的甲士,那股子威严肃杀之气势,则令在场诸人气为之沮,不敢造次。 在诸人愕然之际,四名甲士已越前将两名少女护住,其中一甲士大喝:“都尉之国,饮食之所,谁敢生事?” 卜骨须脸色微变,缓缓将刀从保佣脸上移开,撩起衣袍擦了擦刀刃上的血迹,还刀归鞘 ,挤出一副笑脸——以他那一脸凶相,弄出这副表情,很容易让人想起笑面虎。 卜骨须刚上前几步,却被那为首甲士伸手止住:“勿要近前,惊扰女公子,你这胡奴吃罪不起。” 先前还骄横不可一世的卜骨须,此刻吃那甲士一顿排头,却不得不忍气吞声,拱手为礼道:“敝人乃是东且部骨都侯突犁帐下当户卜骨须,敢问诸位军吏可是王都尉帐下?” 卜骨须虽是胡人,但来到汉地也非一日,知道汉家女子是不能随意搭讪的,尤其是这种看上去颇有身份的贵族女子更是如此,有话只能冲护卫来。 甲士首领嘿然冷笑不语,他身后那美少女却道:“告诉这胡奴无妨。” 甲士首领回身一揖应是,然后转身面对卜骨须一众胡人,昂然道:“好叫尔等知晓,我等乃上河农都尉班君麾下。” 一众匈奴人齐动颜色,失声道:“原来是楼烦班君府上,失敬了。” 如果说方才卜骨须还气不顺的话,现在只有冒冷汗了,连连打揖,口称恕罪。 那少女从甲士宽阔的肩膀后探出头来,目光扫向那对受刑少年男女,脆生生道:“给这二人敷药着衣,今后再见有当街凌虐之举,我必质询王都尉。” 都尉是属国的最高军政长官,就连迁徙于三水的匈奴最高头目骨都侯,都得听命都尉署。这少女若真是名动西北的楼烦望族、班氏女公子,那还真有资格质询都尉。那都尉毫无疑问会找骨都侯的麻烦。届时吃排头的,自然就是惹是生非的当事者卜骨须了。 匈奴是个战斗民族,人人身上俱带伤药,多为草原上流传千年的本草,用时嚼烂外敷即可。虽然看着恶心,但效果的确不错。那对少年男女相互用草药敷伤之后,披衣搀扶而起,蹒跚走到距少女十几步距离,深深一鞠。 张放笑顾韩氏兄弟:“好了,没我们什么事了。”伸手抄起食包,在桌案放下三撂码得整整齐齐的五铢钱,向众人做了个手势,转身走向大门。 当张放走到店门,与两名少女及甲士交错而过时,目光与那美少女交接,就见后者漂亮的杏仁眼越瞪越大,水嫩的小脸蛋满是惊讶的表情。很明显,是张放的出众仪表与粗陋衣着所形成的强烈反差所致。 张放冲美少女颔首一笑,错身而过,扬长而去。 …… 赵氏金垆。 张放看到这面店幡时,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钱庄,而事实上,这是一家打铁铺。 当张放告之众人,自己前来三水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弄些铁制器具时,渠良就将他带到此处。如果不是听到院子里传出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光是看那几个汉隶书写的旗幡,张放甚至以为渠良带错了地方。 待张放携众人进入院内,走马观花一番之后,才得知为何叫“金垆”。只因这铺子不光打制铁器,也锻造铜器。青铜又称“青金”,而铁器在先秦时也称“恶金”,所以称为“金垆”,倒也说得过去。 据渠良说,这是三水唯一一家打铁铺,而且还是官方指定的。但张放看了一圈,却没见到几个工匠,陈列架上也没有多少成品,只有寥寥数件铲、钯等农具,刀剑兵器一件没有,不知是没人订购还是禁止锻造兵器。 张放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他,无论那朝那代,都是禁止制造、买卖兵器的,端看管理的松与严而已。对于这一点,方才已向渠良探问过,得到的回答是,若是在别处郡县,什么样的铜铁器都买不到,只能向官寺申报领取,但在属国,却是可以。不过有规定,只能锻造一些切肉的尺刀(短刃)或匕首,若要制箭镞或长刀,须向官寺报备,否则工匠不会接单。 张放当时看了青琰一眼,表示能造小刀就行,弄得小姑娘莫明其妙。 正当众人被炉膛的高温烘得受不了,急急走到院中透气之时,渠良陪同一个满面烟火之色的老汉走过来,向张放施了一礼,道:“小郎君,这位便是此地掌炉,但有所需,只管吩咐。” 那掌炉猛见张放形貌,不禁为之一呆,再看看他的衣着,表情惊疑不定,不觉放低姿态,恭敬道:“客人所需何物,但请示下,且看小店能否制做。” 张放点点头,叫人从炉旁弄来半截黑炭,在石阶上边画边解说。 张放此行原想制做三件事物:箭镞、飞刀及护心镜。箭镞是为韩骏所制,飞刀则是专为青琰量身订制,而护心镜,自然就是自己专用。保护自己,打击敌人,永远都是战斗的不二法门。 箭镞因为要报备官寺,只得放弃,飞刀则在尺刀的规格内,问题不大,这一点,从掌炉脸上表情可以看出来。但当张放画到护心镜时,那掌炉却是脸色倏变,仓皇后退数步,死死盯住张放,眼里满是惊惧及警惕,最后扔下一句:“客人所需,小店技艺浅薄,实在做不来,恕罪,恕罪。”竟然就此转身不顾而去。 弄得张放数人面面相觑,一时不明所以,但至少有一点很明显,人家不接这单生意了。 众人扫兴而出,张放甩甩头,道:“算了,走,咱们买粮去。” 说到粮食,众人的脸色才好看多了,当下由渠良引路,前往粮店。 这一次,人手充足,张放便放开手脚,大肆采购,不但买米买肉,甚至还买了几只活羊,以便需要时再宰杀。不过,看青琰欢喜地逗弄群羊的模样,只怕到时下刀会有阻力。 米面肉酱装满两辆辘车,还赶着几只绵羊,总共花掉不过半斤黄金,约占张放目下身家财富的十分之一。按汉朝一斤黄金值一万钱算,半斤黄金就是五千钱,其购买力,相当于后世三千元左右。三千元就能买那么多东西,着实大出张放意料之外,主要是那羊便宜,若是放在后世,光是这几只羊,怕都不只三千元了。 虽然事没办成,但见识了这个时代的城池模样,更见到了传说中的匈奴人,还有西域胡人,大开眼界,满载而归,也值当了。 张放也好,韩氏兄弟也好,石牛渠良也好,全将在金垆的不快抛至脑后,开开心心往城门走去。准备赶在申时(约下午四点)以前,紧赶一程,回到青溪聚。 就在张放一行将到城门之时,忽闻身后传来厉喝:“前面几个人站住。” 正在城门处等候出城的百姓皆愕然回首,张放等人也很自然停下脚步,回头看是怎么回事。不曾想,后面忽啦一下,围上七八人,均是手持长短刀,身着制式皂服的佐吏。 为首一人,身材中等,其貌不扬,但眼神很凶,手持长刀戟指张放,扭头对身侧一人道:“可看清楚了,是否这些人?” 旁侧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人连连点头:“正是。” 韩氏兄弟、青琰等人都惊疑不定地看着那小厮,满面困惑。只有张放认出这小厮是谁。 因为前世职业的缘故,张放有一项常人所不及的本事——只要被他扫过一眼的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忘记。这种在短短一瞥的时间内,将一个或几个人的形貌、衣着、动作特征迅速记忆并形成分析的能力,通常在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员身上可以看到。而做为心理医生,同样需要有这样的素质。 张放一眼就认出,这小厮就是在赵氏金垆干杂役的一名学徒。当时这人只是远远看着,没凑过来,所以韩氏兄弟等人压根没印象。张放也只顺带扫了一眼,但就是这随意一瞥,最少在十天半月内,这人的影像如底片一般,留存于脑海里,不会忘却。 之前在赵氏金垆的怪异一幕,一直令张放隐隐不安,果然,来事了。 “拿下!”为首佐吏想都不想,直接挥手。 “且慢。”走在最前头的张放排众而出,按剑断喝,“大汉以律法治世,何故拿人?” 先前张放走在最前,在韩氏兄弟等人遮掩之下,佐吏们没太看清,突然见一丰神如玉、形貌在周围人等衬托下如鹤立鸡群的少年出现,当即将众佐吏唬得不轻。 这个时代,人的高低贵贱,从衣冠上就能体现,这也就是张放初临青溪聚,就得到众村民一致尊敬的原因之一。倘若此时张放穿着他那一身价值数万的“阿玛尼”,配上他那张整个西北难得一见的俊美容颜,整一个翩翩美少年,估计这帮佐吏就不敢造次了。可惜,张放眼下是“金玉其中,败絮其外”,那身大路货衣服太掉价了,直接影响了佐吏的判断。 尽管如此,见多识广的佐吏头目,还是没敢象抓平头百姓一样,不容分说下手拿人,而是告之罪名:“既然说到大汉律法,本吏拿人,正依律法——赵氏金垆掌炉出首,尔等欲造铁盾禁器,已触刑律,休想脱罪。” “铁盾”两字一出口,张放恍然大悟,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原来赵氏金垆的掌炉,竟将护心镜当成了铁盾牌! 有汉一代,至少在西汉,将士多披皮甲、持木盾。高级点的有革盾,铁盾也有少量存在,但绝对是保存在中央武库的禁器。私人就算是制造革盾,都是私制兵器的大罪,更不用说制造铁盾这种高规格的武器装备了。 可明明造的是护心镜啊!怎么跟铁盾扯上关系了呢? 想想汉代的铠甲形制,就不难明白。汉代的甲具,无论是皮甲也好,玄甲(即铁甲)也罢,都是多为札甲,也就是以长方形的大块皮革或铁片,钉在内衬上,绳缀而成。即便是鳞甲,也还没有圆护。而护心镜,也叫圆护,则是明光铠一种简化版。明光铠这种高级铠甲,至少要到东汉后期才有出现,这会连个影都没有,也没人见过,自然会把它当成骑兵专用的套臂骑盾了。 这样一来,张放原想造一个保命的护心镜,结果却成了催命的“铁盾”,这误会闹得……更要命的是,你还没法解释。张放可不认为自己的口才好到可以让人相信,这是一种目前还没出现的简化护身内甲,而不是什么铁盾。再说了,私制盾牌是大罪,私制内甲算不算呢? 没想到首次出远门,就惹下这样的麻烦,现代人混古代,真不是那么容易的啊!张放来不及感概太多,既然没法解释,也不可能武力拒捕,只好动用自己的保命大招了。 张放不知道在这样嘈杂、混乱的环境下,强制催眠术是否有效,但形势迫人,说不得,好歹也要试一试。 张放迅速摒除杂念,凝神聚气,正要动手……呃,是“动眼”的当口,一个十分耳熟,令人过耳难忘的声音响起:“佐吏且慢拿人,且容我稍加询问可否?”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第十八章 【解 围】 (感谢大盟及诸位新老书友新月支持!) ~~~~~~~~~~~~~~~~~~~~~~~~~~~ 这一群佐吏围堵张放等人,正是在城门左近,人来人往,眼见官府拿人,顿时围拢上来瞧热闹。此地八成以上都是胡人,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人群当中,就有一辆装饰华丽的辎车。四面帷幔,双辕单马,车盖方硕,四边稍稍上卷,呈盔帽形顶,车身硕长,坐卧随意,很有几分古代“房车”的味道。车舆前的轼板上端坐着一名身材魁梧的御者,而辎车两侧,各有两名披甲骑士护卫。 看热闹的人群,多半都识得这种辎车是专供女眷乘坐,而且多为贵妇使用的长途车辆,因此无需骑士喝叱,倒也不敢过于靠近。 这声音正是从辎车帷幔中传出,与声音同时出现的,还有一张清水芙蓉般的娇美容颜。 张放与众佐吏齐转首侧目,俱惊讶不已。 张放惊讶的是,这张面孔刚刚才见过——就在那间食铺内,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带着四个煞气毕露的军士,非但制止了一场有可能发生的流血冲突,更仗义执言,为那对少年男女奴隶解围。而眼下,竟又来为自己解围了。 这是从哪钻出来的女侠?貌似与自己挺有缘嘛。 而那帮佐吏之所以惊讶,则是因为他们认识这辆车子。近段时日以来,三水出现了一辆独一无二的华丽辎车,出入都尉府,只若等闲,或云车主是府丞班稚之妹。不管是不是,单冲着这辆辎车装饰之华丽,有资格乘坐之人就非富即贵,更不用说还有四名披甲骑士护卫。这来头,可不是小小一帮佐吏能惹得起的。 佐吏都是有眼色的人,那头目收刀整弁束衣,恭敬行礼道:“女公子但问无妨。” 那张娇美的面容随即隐入帷幔之后,过得一会,另一张同样漂亮的圆脸蛋探出来,向张放勾了勾下巴:“你过来。” 这张脸蛋张放自然也不会忘记,正是那位几可与女主人媲美的小侍女。 张放以目示意韩氏兄弟等人稍安毋燥,施施然走过去,却不防那骑士头目伸手一拦,厉声道:“解兵参见。” 周围还有一群来意不善的佐吏虎视眈眈哩,这时候解除兵器,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张放抱剑入怀,冷冷一瞥。 那骑士头目也是沙场征战、刀头舔血的悍卒,目中自有煞气,等闲人看了都要打颤,以卜骨须那等凶人,在其面前气焰都要消三分。但就是这满带煞气的目光,与两束冰冷死气的寒芒一触,炎炎盛夏,竟打了个激灵,一股寒气由心底腾起。在这一瞬间,骑士头目竟升起一个荒谬绝伦的念头:这不是活人! 自负勇悍的骑士头目竟已胆寒,但职责却要求他解除这可怕少年的武装,正当他进退维谷之际,车内传来女公子那温婉清丽之声,听在骑士头目耳中,如蒙大赦:“不必解兵,请这位小郎近前。” 张放依言而前,冲小侍女颔首为礼。 小侍女脸蛋羞红,也不知是被众多不怀好意的胡人围观所致,还是因为面前这美少年令人面红耳热。 小侍女妙目流转,轻启朱唇:“我家小娘子着我问你,你在赵氏金垆所制何物?” 汉时儒礼未兴,女子还没有后世束缚之严,抛头露面只若寻常,不过在大庭广众之下,又多是粗鄙胡人围观,能不露面自然不露面为好。 张放含笑:“你家小娘子果然有见识,知道那玩意不是什么铁盾禁器,就这一点而言,比某些人强多了。” 小侍女以袖掩口,吃吃直笑,帷幔内也传来一声轻笑。只有身后不远处的佐吏头目,那张橘皮般的麻脸更黑了。 “这是一种铁釜,在我们家乡又叫铁锅,是用来炒菜的。”张放在应少女之请,走过来的短短十几步时间里,就已经想好了说辞。无论如何不能承认这是护心镜,否则私制盔甲之罪,同样不比私制铁盾来得轻。 那该说是什么东西呢?张放心思电转,一个关于一战的趣闻跳入脑海。据说现代头盔的起源,源自一战时,一名炊事兵为躲避炮火,用铁锅顶在头上,虽屡屡遭弹片打击,居然无事,于是头盔就此产生。 既然铁锅能当头盔,那头盔或与头盔类似的东西,不也一样可以当铁锅吗?张放这些日子以来,整日里为吃什么、怎么吃伤脑筋,所以对这个时代的炊具最清楚不过——大汉朝还没有铁锅,更没有煎炒菜肴这种厨艺。所以,铁匠铺的掌炉误将铁锅当盾牌,也不奇怪。 “铁釜?一派胡言!”那佐吏头目气极反笑,“你们谁曾见过这样的铁釜?而且从来只闻菜肴或烹或炸,那有用什么、什么炒的?当真可笑之至。” 张放一脸不屑地扫了佐吏头目一眼,振声猛喷:“大汉万里江山,你走过多少地方?你可知南越之南是何处?你可知东海之滨是何居?你可知北海之北是何地?你可知西域极西是何所?天下四方,世间万物,千奇百怪,你没见过,甚至没听过的事物,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以尔井底之蛙,不知天下之大,竟然也敢妄断何者有!何者无!真正可笑之至。” 原话奉还,打脸啪啪响! 更叫人吃惊的是,张放这一番话,大气磅礴,大有胸藏万物,挥酋天下之气势。莫说这帮佐吏,就算是辎车内那对主婢花,护卫骑士,包括围观百众,无不听得目瞪口呆,全被镇住了。 气势!这就是学问人的气势! 在这个学问几乎完全由上层垄断的时代,在这个不知地球是方是圆的知识鸿濛时代,哪怕是一个后世中学生穿越过来,都称得上是饱学之士,唬太学生都没问题,更不用说这些小吏了。 无知者在博学者面前,总是心虚气馁的,那佐吏头目及一群手下,无不脸呈赭色,狼狈无言。 这时围观人群中,突然挤出几个穿着奇异服饰的胡人。为首一人,年约五旬,深目卷须,瞳孔淡褐,身材高瘦,项有颈饰,腰围玉带,显然是个颇有家底的胡商。 这胡商向张放敬施一礼,操着生硬的汉语道:“敝人从西来,所领驼队足迹遍布西域城廓诸国,曾在极西之地,大夏国蓝氏城行商。据闻大夏更西之地,乃是安息番兜城,其国之大之富裕,不在大汉之下,未知小郎君可有与闻?” 张放回礼,微笑摇头:“安息不是极西,在其以西更有大秦,其国自称罗马,富裕强盛,足以与大汉并称。罗马多黄金而缺丝帛,其臣民生性奢糜,对丝绸趋之若鹜,等闲丝绢便可匹换百金,若是上好蜀锦,千金不易。这位老丈,若能领商队顺利成行,只需一趟,足可使半生富贵。” 那胡商满面讶异:“敝人在蓝氏城时,曾与一客商对饮,其亦有言,极西有一罗马之国,国民富足,多金奢华,汉帛运抵其国,争购如云,价值百倍之数。但客商于次日酒醒之后,又对敝人言道,此乃酒后胡言,当不得真……如今听小郎君一席话,此言非虚。呵呵,看来是某人生怕老夫分一杯羹啊!” 张放含笑点头:“老丈既已明白,小子便无须多饶舌了。” 胡商再次郑重向张放行礼:“小郎君足不出户,却明见万里,将来必非池中之物,阿里穆多承指教。” 张放回礼,以告诫口吻道:“长安至罗马,何止数万里,千骑出阳关,未见几人还。有雄心、肯冒险是好事,但万里艰途,亦不可不慎。张放在此预祝诸君前程顺利。” 以阿里穆为首的胡商们,齐齐向张放行揖礼致意。围观胡人,纷纷交头接耳,啧啧称奇。这一场围捕,竟演变成了个人秀之露天大演讲,着实大出张放意料之外。除了佐吏头目还有些羞刀难入鞘,其余吏啬,无不满怀敬畏,老老实实收起兵器,原本包围之势,也慢慢散开。 韩氏兄弟及青琰等人暗暗松了口气,看向小郎君的眼神也是既惊且佩,尽管猜测小郎君必定出身官宦,却未曾料想,小小年纪,竟如此博学。 这时却听一个清脆娇美的声音道:“小郎君果然博学,通明异域之事。小女子有一事请教,我曾闻先生说起前朝遗事,当年秦皇遣徐市携数百童子出东海寻仙山。结果一去悠悠,百年无踪,令人浮想联翩……未知小郎君可否告之,海外可有仙山?” 张放听出是那美少女的声音,转过身来,只看到小侍女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满脸渴求地望着自己,张放一笑——身为一名以抚慰心灵为职业的医生,微笑是最重要的交流方式之一,尤其是在这样大庭广众、身侧却杵着一群欲与自己为难的佐吏的微妙情形下,富有感染力的笑容,是最好的脱困手段。 “东海之外,大洋辽阔,此岸到彼岸,遥远无极。万倾碧波之间,仙山是没有的,却有无数珍宝。”张放侃侃而谈,声音不高不低,语速不疾不徐,所说的话,却一下抓住所有人的心。往日最喧嚣的城门,这一刻,包括守卒在内,竟鸦雀无声。 人类的好奇与求知欲,在这一刻,显露无余。 不需美少女开腔,那小侍女已代表女主人及广大围观群众发出询问:“珍宝?!在哪里?在海里么?” 张放悠然道:“大海有无数珍宝,可惜我们看不到,更拿不到——至少现在不能。我所说的珍宝,是那一座座如明珠般的大小岛屿。或许此时此际无人理会,便如明珠蒙尘,但将来总有一日,一座小岛,便可牵动一个国家。” 围观者无论汉胡,多是一生只见过风沙黄土的塞北之人,何曾见过什么大海岛屿?更难理解亮闪闪的珍宝与光秃秃的岛屿有什么关系,但正因不懂,才更为敬服。 人的心理就是这样奇妙,两千年后,某些砖家叫兽也是靠这个混下去的。 小侍女秀美的脸蛋缩回帷幔内,显然女主人有所吩咐,过得一会,小侍女又探出头来,这回却是对那佐吏头目道:“我家小娘子说了,佐吏拿人,可有证据?” 佐吏头目以目示意那赵氏金垆小厮,小厮却害怕得直往人群缩。佐吏头目心下恼怒,却不敢当着贵人的面动粗,只得硬着头皮道:“赵氏金垆着人出首,此人意图……” 小侍女敏锐察觉破绽,迅速截断话头:“意图?那就是无实物了?无凭无据,就凭一小奴指认,红口白牙,便可将人入罪——佐吏,你且说说,大汉哪有这样一条律法?” 佐吏头目大汗,这种事,全凭一张口,宁信有不信无,可拿可放,端看对方有无后台。眼下看来,这少年气宇不凡,搞不好真是大有来历,普通庶民,那有这般学识?更别说这传言是楼烦班氏的辎车女主发话,维护之意,再明显不过,自己犯不着为一桩究竟是铁盾还是铁锅的破官司得罪大人物。 佐吏头目心头拿定主意,连连向辎车贵女告罪,言道误听宵小之胡言,险酿大错,幸赖贵人明察秋毫云云。末了草草向张放一揖,算是赔罪,回头一挥手,众吏如鸟兽散去。 小侍女笑吟吟问道:“我家小娘子正要出城,回城外庄院,敢问小郎君欲何往?” 张放以手遮眉,打望一眼日头,道:“赶路,回陀螺山。” 小侍女显然颇为惊讶,旋即侧耳频频点头,似是听了女主人吩咐,凝视张放道:“正好顺路,可否同行?” 张放洒然一笑:“求之不得。” 在众胡人纷议之时,张放领着韩氏兄弟一行,傍着辎车,扬长而去。 第十九章 【初识班美眉】 (感谢大盟不遗余力的支持,没说的,唯有努力相报) ~~~~~~~~~~~~~~~~~~~~~~~~~~~~~~~~~~~~~~ 出得城门,行人渐少,小侍女奉命将帷幔卷起。一对主婢花,巧笑倩嫣,玉雪可爱,虽尚幼嫩,却隐约可见日后绝色风姿。 辎车缓行,张放疾走,勉强能走个并排。那四名骑士也为其学识所折服,敌意顿消,放缓缰绳,落在后面。 少女跪坐于车上,向张放敛衽为礼,朱唇轻启,声音甜美动人:“小女子姓班名沅君,家父乃上河农都尉班公况君,敢问小郎君高姓大名。” 上河在哪里?张放不知道;农都尉是什么官,张放更没听过。但有一个常识还是知道的,在汉朝,都尉绝对不是小官,至少千石以上,有的甚至是二千石高官。都尉前面加个“农”字,应当是主管农业方面的地方官员。 事实上,如果班沅君所报的是另一个通称的话,张放会更加清楚——北地农都尉。 北地农都尉,又称上河农都尉,因主管屯田殖谷之所在上河城(今宁夏永宁县)而得名。所谓北地,就是汉朝的北地郡,张放所在的陀螺山,就属于北地郡辖区。汉朝的郡,就相当于后世的市,北地农都尉,就相当于后世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副厅级干部,的确称得上是高官了。 张放虽然不能很精确地将上河农都尉与副市长划等号,但起码知道,人家班美眉是官宦之家,当下边走边拱手还礼道:“在下张放,一介布衣。” 班沅君讶异道:“张君是陀螺山中人么?我听张君言语,却似带着长安口音呢。” 张放微觉惊讶:“是吗?这我倒不知晓。我前阵子从马车上摔下来,磕碰了脑袋,以前的事记不清了,目下寄居于陀螺山青溪聚。” 班沅君与她的小侍女一齐掩口惊呼,满面难以置信之色。半晌,班沅君方满怀怜意道:“张君不记得自己在长安的家了么?” 张放摇头,就见小侍女眼圈一红,泛起晶莹的泪花。 张放倒是很坦然:“昨日不可留,来日犹可追,天下之大,何处无家。” “壮哉!”发出赞叹的不是班沅君或是小侍女,而是那身材魁梧的御者。此刻他正满面激赏之色,向张放点头示意。 张放颔首致礼。 班沅君微笑:“昆奴甚少开口,更少有赞人,想来张君豪言,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张放自嘲一笑:“别看我说得豪言壮语,其实若不是摔下车时,兜里还揣着钱帛,估计我现在什么大话都不敢说了。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我还不是什么英雄。”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张君妙语,发人深省。”班沅君若有所思,深深目注这与自己年纪差不多,但言谈学识却胜于自己的少年。 这一回,非但御者,就连四名骑士也频频点头,神情唏噱。显然张放这句话,戳到了他们的心窝子。 边走边谈,不知不觉,来到一条岔道口。 班沅君示意昆奴停车,轻叹道:“本想向张君多多请益,奈何歧途。他日张君若有暇,可沿此路前行十里,有一班氏别居,报上我的姓名便可。若我不在,也可到三水都尉署,找家兄府丞班稚,自有接待,祈请勿弃。” 张放深深一揖:“多谢。” 在帷幔行将放下的那一刻,班沅君突然含笑回首:“张君在赵氏金垆所制之物,当真是那个什么‘铁锅’?” 张放从容回答:“好叫沅君小娘子得知,那绝不是什么‘铁盾’。” 这话听上去似乎没有正面回答,其实却是断然否认了班沅君最担心的事。 班沅君闻言果然轻吁了口气,这时却听到身边小侍女咭地嘻笑出声,这才记起张放似乎称自己为“沅君小娘子”。这称呼,忒也热络了些……顿时一阵耳热。 张放正微笑地欣赏着一对主婢花,或者说是姐妹花相互调笑。冷不防身旁一阵蹄声带风飘过,耳边传来骑士头目的警示:“不管足下所制何物,此后绝不可再提此事。大汉律令,有私制兵器者,斩左趾。今次是你运道好……” 骑士远去,但所说的话,却令张放背脊嗖嗖发凉,还真是好险! 张放目送车马远去,正要回头招呼众人上路,却见青琰向前一指:“诺,那骑士又回来了。” 张放回头,果然见骑士头目策骑奔回。到得眼前,跃下战马,双手托着一个青缎包袱,呈予张放,道:“女公子有交待,此物赠予张君。” 张放打开一看,竟是一袭月白色锦衣,面料质地,竟与自己那袭衣袍一样,同为蜀锦。此时张放已对这时代的衣物有一个相对明晰的概念,很清楚这袭衣物的价值,耸然动色。 骑士头目道:“女公子有言‘以张君之才华,饰以此衣,方显风采,请勿推辞’。” 班沅君是官宦之女,有钱,欣赏某人,馈赠钱帛,这不奇怪。张放只是不解,一时半会,班沅君从哪弄来现成的男子成衣?要知这个时代可没有裁缝店,更没有成衣店,所有人的衣服,都是买布回去,再让织娘缝制的。正凝思间,突感鼻端传来一股淡淡的芬芳,这气息,之前曾从班沅君身上嗅到过…… 张放豁然开朗,原来电视上也不全是胡扯,古代女子,也确有喜欢易钗而弁的,所以有几套男装不足为奇。难得的是,两人身高也差不多,毕竟在十二、三岁这个年龄段,女孩子发肓明显快过男孩。 张放也不矫情,坦然收下,道:“沅君小娘子一片心意,张放愧领了,请代我向小娘子致意,他日有遐,定当上门叨扰。” 骑士头目点头应道:“自当将张君之言禀告,告辞。”纵身上马,飞驰远去。 青琰撇撇嘴:“动辄相赠数万钱之物,这位班小娘子,还真是财大气粗啊。” 韩重好生奇怪看了青琰一眼:“怎么?人家送了如此厚礼,那是对小郎君的看重,你还不高兴?” 青琰翻了个大白眼:“你这幺郎,哪里看出我不高兴了?”转身丢给他一个背影。 张放可没闲工夫去理会这些小女孩的心思,望着渐渐西斜的日头,紧了紧身上的剑与包袱:“走吧,我们也得赶路了。” …… 当张放一行离开半个时辰之后,岔道口出现一群气喘吁吁的汉子,为首正是剧辛与焦孟。看他们一脸灰尘、大汗淋漓的模样,显然赶了不少路,更惨的是,每个人脸上、手足俱被蚊蚁叮咬得到处是红肿、包块…… 这时路边树林里窜出一条汉子,飞快跑过来禀报:“渠头、剧先生,那小子带着一群人又转回陀螺山了。” “怎么回事?他不回长安吗?还是在与我们捉迷藏?”剧辛又惊又怒。 焦孟更是暴跳如雷:“这小贼,竟然让我们白跑一趟,暴晒吃尘,待抓住他,老子要生啖了他!” 张放此次一出陀螺山,就引起了盯梢的山贼的注意。剧辛立即判断,张放必是回长安无疑。这公子哥在这穷山僻壤呆得那么久,也够令人吃惊的了,压根与他的身份与本性不符。 从陀螺山往长安,最近最便捷的一条路,就是往北地郡治所马领(今甘肃庆阳北)。而这一段长达百余里的官道,人烟稀少,沟深林密,正是干点只有天知地知勾当最好的地段。 计议一定,剧辛与焦孟立即带领六个兄弟前往山道寻找合适的埋伏地点,只留下两个眼线盯梢及传递消息。 炎炎盛夏,日头如火,深沟密林,蚊蚁侵人,剧辛、焦孟一伙可遭了大罪了。 剧辛自不待说,他接受的任务就是干掉张放,此人不除,他须提头来见,这点苦实在不算什么。而焦孟受雇于人,虽然得了不少好处,但损失更大,手下三分之一的人手都折了进去,尤其是黑挞与扶昌的惨状,更是令手下不少兄弟都有点打退堂鼓,不想再惹这个小煞星了。 但是事情在前日却发生了变化。连续数日,黑挞与扶昌两个傻子,吃喝拉撒,浑然不知,浑身脏臭,米粪不分,完全成了废人,更拖累了兄弟。最后,焦孟不得不含泪和血,亲手将两个兄弟杀死,以结束他们的痛苦。 在刀锋割开两个兄弟的喉管那一刻,山贼们悲痛的眼神渐渐变凶狠……一支馁兵变成了哀兵,最后变成复仇之兵。 现在,焦孟等山贼,与张放之间不再是雇佣行凶与目标的关系,而是生死仇杀的关系。这将使他们抛弃以往诸多顾忌,不择手段杀人了。 剧辛焦孟一伙,等得花儿也谢了,却等来了眼线报告,张放居然不走马领道,而是去了三水。等到剧辛焦孟拚命赶回之时,为时已晚,人家早回家吃饭收衣服了。 剧辛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张放唱的是哪一出?难不成他当真在这山沟里待上瘾了?当然,他做梦都想不到,此张放非彼贵人,对长安完全没印象,当真是将青溪聚当成了自己的家。 “不管了!”焦孟已经受不了这样屡屡失手的打击,彻底暴走,“现在就追上去,冲到村子里,砍了那小贼!” “不可,别乱了自家阵脚,反而遂了小贼之意。”剧辛断然阻止,目光渐渐阴森,“既然他喜欢玩花样,某就陪他玩一玩。” ~~~~~~~~~~~~~~~~~~~~~~~~~~~~~~~~~~~~~~~~~~~~~~~~~~~~~~ ps:“沅君”是字而不是名,班沅君在这个年龄段还不应该有字。汉代女子,十五及笈,取字而适人。也就是说,取字之后,就可以嫁人了。成语“待字闺中”,就是这么来的。但书中为了方便且前后一致,遂统一使用“班沅君”这个名字,识者勿怪。 第二十章 【惊 变】 (看到亮闪闪的大萌了,感谢!!) ~~~~~~~~~~~~~~~~~~ 青溪里,阿离小居。张放正在青琰服侍下,换上阿离改装好的新衣。 宽达四尺的两只大袖被裁去,以密实的针脚缝纫,套上两块牛皮做成护腕;长可曳地的下摆也裁短至膝,行动无碍。去掉宽袍大袖及长裙般的下摆这些累赘,张放已经很满意了,唯一略感不足的是,衣襟部分还是太长,几乎绕整个身体半匝,非但多费布料,穿衣时更是不便——准确的说,最令张放头疼的穿衣程序,就源于这浴巾一般的长长衣襟。这衣襟部分一日不更改,张放一日就不能自行穿衣,非得像现在这样,让青琰从旁服侍,才能将这汉服穿得像模像样。 “为何不将衣襟也裁了去?”张放有些奇怪地问阿离,他记得自己提过这方面的改制要求的啊。 结果阿离却比张放更觉奇怪,瞪大着茫然的眼睛:“衣襟若裁去了,如何能扎紧衣物?” 啊呀!我怎么忘了这个事?张放一拍脑袋,他对衣服的思维还停留在现代。在现代,衣服根本没有左衽右衽的说法,衣襟在正中位置对接,不会有半点多余的缠绕布料,哪怕是长及脚踝的风衣,都不用担心露出长裤。而这一 .{[}<切,都取决于一个非常不起眼,却最是关键的部件——钮扣! 钮扣起源很早,但用来扣系衣物,则是唐以后的事。至少在汉代,时人的穿衣方式都是缠绕、绑扎,贵族衣饰穿着繁琐,平民衣物松解麻烦,一切的一切关键,就在这个小小的钮扣上。在现代,一件男式外衣若没有钮扣或拉链,几乎无法想像。 就拿张放这件长袍来说,如果裁去半幅衣襟,用衣带子根本绑不牢,除非箍上围带(腰带)。张放倒是有个玉围带,不过看着挺值钱,而且玉质易碎,锻炼穿着不便,所以一直收藏起来,这点阿离却是不知。 “其实有一样东西,可以将衣服自由收束,这个东西,叫钮扣。”张放看了一眼阿离的眼睛,放弃了画出来的想法,而是耐心用语言描述。好在钮扣是个再简单不过的玩意,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 非但是阿离,即便是旁听的青琰,也是眼睛发亮——此物着实太精巧了,以前怎么没想倒呢?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布帛完全可以当钱来使用,或者说,布帛就是钱,也就是常说的“布币”。有了钮扣,可以省下多少布料?换言之,可以省下多少钱? 知道了实物加原理,要弄出来实在简单不过:将边角布料包裹黑豆,密实缝合,就做成了一个个大小一致的布扣,再缝出扣眼。前后不过短短半日,张放的特制服装新鲜出炉了。 当张放驾轻就熟,无须青琰帮手,一个人轻松快速搞掂之后,这件样式奇异(至少在青琰眼里如是),却令人耳目一新的衣服,令青琰啧啧称奇不已。阿离虽看不清,但整套衣物出自其巧手,每一个细节及穿上之后的效果,完全可以在脑海中形成鲜明影像,再听到青琰的赞叹,阿离的一双大眼,也弯成了月牙。 裁下的那几块帛料,张放表示自己要了没用,赠与阿离了。别看是几尺布,但蜀锦“寸锦寸金”可不是说笑的。阿离本待拒绝,但话未出口,衣袖却被人扯了扯,耳边传来青琰的低语:“留下来。” 阿离不明其意,怔了一怔,就这么一迟疑,张放已发出满意的笑声,出门而去。 阿离唤之不及,不禁嗔怪道:“青琰,你这是何意?你可知这几尺布价值几何?” 青琰与张放接触远较阿离为多,对这神秘少年的价值观了解颇深:“不管价值几何,他都不会要回去的,这些锦帛他要了没用,但对咱们却很有用。” “咱们?”阿离好生奇怪,“对咱们有何用处?” 青琰压低声音道:“用来做‘抱腹’啊!这锦帛质地柔软顺滑,这样就不会摩擦得辣痛了。” 所谓的“抱腹”,就是汉朝女子的内衣。若内衣柔顺,自然贴身舒适,但若是粗麻葛布,摩擦嫩肉,尤其是胸前凸出部分,那个难受,自不待言。 阿离的脸蛋腾地一下红了,用他的衣物做抱腹,这样好吗?怪难为情的。可是,青琰的提议,还真是充满了诱惑…… …… 张放早已过了得到一件新衣就开心不已的年纪,但这件新衣,还是令他颇为欣喜。不为别的,在这个时代,衣服的质料与样式,在某种程度上,还真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那日在城门口,若他穿成这样,那帮佐吏至少要掂量掂量,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喊打喊抓。当日的遭遇,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句至理名言。 张放笑咪咪出现在韩家院门,正准备迎接韩氏兄弟惊奇的眼光,没想到出现在眼前的,却是韩骏焦急沉重的脸色。一见张放,韩骏立即上前低声道:“正要出门寻小郎君,事情有变,快到屋里说话。” 张放心头一沉,隐觉不对,急忙与韩骏进屋。却见屋子里韩家五口人俱在,人人面色悲痛,尤其是韩家嫂子,双眼红肿,用衣袖捂住口鼻,呦呦低泣。 张放正待询问何事,忽然发觉少了什么——对了!韩家可不是五口人,而是六口人。平日里,韩嫂子背着婴儿,可是从不离身的。 一念及此,张放生生将问话打住,转而对韩嫂子道:“囡囡呢?把他一个人放床上可不好。” 张放不问还好,一问之下,韩嫂子再也忍不住,失声号啕起来。 张放愕然,突然一个念头跳进脑海,失声道:“莫非囡囡……” 韩义双眼布满血丝,额头青筋直跳,拳头捏得嘎吧响,切齿痛恨道:“囡囡被那伙强人抢走了!” 韩骏在一旁补充道:“大嫂背着囡囡下地干活时,林子里冲出数名强人,将囡囡夺去,并撂下狠话……” 事情已经发生,现在需要的是解决,张放沉声道:“怎么说?” 韩骏迟疑一下,恨声道:“他们要求我们哥仨将缴获的刀弓箭矢俱交出,并且……并且……”下面的话,似乎难以启齿。 张放面色平静,淡淡道:“是不是要拿我来交换囡囡?” 房子里一下没了声音,所有人的目光,包括韩嫂子,都忍住了抽泣,惶恐不安地一齐望向张放。 “手段很卑劣,但是很有效。”张放握剑在手,铮地抽剑出鞘,目光与剑锋一样冰寒,“看来,这件事也该了结了!” 第二十一章 【对 决】 (感谢大盟、天玉书圣、桂林飞龙胖胖支持) ~~~~~~~~~~~~~~~~~~~~~~~~~~~~~~~~~~ 绑匪约定交换人质的时间是次日午时,张放与韩氏兄弟有一夜的时间可思考对策。 对于绑匪提出的条件,有两种意见:韩氏父子是坚决反对交换;张放认为可以交换。而韩嫂子则是一个劲抽泣,不时念叨这天杀的匪徒会不会给囡囡喂食?深山寒冷,冻着咋办? 严格的说,韩嫂子并未表现出半点意见,但给张放及韩氏兄弟带来的压力,却半分不弱于那伙绑匪。 韩义烦躁之下,对婆娘大吼:“少在那嚎丧!出去!” 韩嫂子一下捂住嘴,惊惧地看了一眼夫君与外舅(汉朝称公公为“舅”),目光所及的是两张难看的脸,韩嫂子呜咽着掩面而出。 总算清静了,张放揉揉两侧发胀的太阳穴,理顺了一下思路,以不容质疑的语气对韩氏父子道:“人质一定要交换!非是我不珍惜自家性命,而是因为这伙歹徒已盯上了我,若我们不同意交换,接下来,对方还有接二连三的后手。总之,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敌在明,我在暗,被一群狼在背后盯着,早晚会出事。既如此,不如趁此机 会,彻底解决此事。” 韩义沉吟道:“小郎君此言倒也有理,若是我等有兵刃在手,倒也不惧与匪人一战,只是对方指定要上缴兵刃,光靠软弓骨箭及木棒,只怕……” 韩重恨声道:“若有兵刃在手,咱们兄弟三人,加上石牛与渠良,何惧与这伙强梁一战!” 韩骏目光静静投注在张放脸上——初遇之时,这还是一张白嫩胜似佳人的脸蛋,不过短短十数日,竟染上一层淡淡古铜色,柔润的轮廓,也有了几分棱角……不知不觉间,这个俊美如处子的少年,已渐渐有向昂藏须眉成长的趋势。 韩骏突然一笑:“小郎君定然已有对策了吧?” 张放苦笑摇头:“阿舍高看我了,我也在为兵刃之事犯愁。诚如大兄与幺郎所言,若有兵刃,或可一战,木棒软弓,难以对手。” 兵刃肯定要交出,这是交换人质的先决条件。用简陋的棍棒,以及没有任何训练的平民,与装备精良的职业匪徒打斗,就算人数多一倍都没把握,更何况对方还有人数限制,指明了只准韩氏兄弟与自己前往。人数劣势、武器劣势、地形劣势、心理劣势……以此劣势与优势之敌对战,胜算之微弱,可想而知。 有什么样简单有效的武器,可以弥补人数差异及武器劣势,扭转眼下不利局面呢? 张放苦苦冥思。 汉以前的兵器谱是很简单的,不外乎刀弋剑戟铖这几样,材质非铜即铁,不管是材料还是兵器,张放是一样没有。就算有,也没人会锻造;就算有人能造,也没有足够时间。 只能往后面再找找,论中国兵器发展,宋朝时期的兵器品种最为繁杂,所谓十八般兵器,就成形于此时。十八般兵器,张放板着指头也能数出大半,里面对材质要求较低的,好像只有弓、索之类。弓且不说,软索这东西,材料倒是有,但没经过专门训练,谁能玩得转?还有什么连枷、双节棍之类的奇门兵器,虽然也没有材质要求,杀伤力也不差,但要想玩得转,同样非一日之功。张放又不是布鲁斯·李,就算给他一对现成的双节棍,也没法“霍霍嗨嗨”。 张放想得脑仁疼,硬是想不出在现有的条件下,有什么样的兵器符合非金属材料、上手快、简单有效等等严苛的要求。抬眼看去,韩氏父子俱眼巴巴望着自己,实指望自己能拿出个主意,只是这个僵局,又岂是容易破的? 张放实在架不住韩氏父子的目光,晃晃有些昏沉的脑袋,从破席上站起,穿上麻鞋,走出柴门。 院角的灶台边,韩嫂子一边生火做饭,一边默默垂泪,嘴里低低念叨着:“诸神保佑,继光我儿,万万不可有事……” 张放扭头问屋里的韩义:“囡囡的大名叫继光吗?” 韩义点头:“正是,昨日请耆老起的名,正准备请村里人同贺,结果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继光,韩继光,继光……”张放反复念着,眼睛渐渐发亮,猛地以拳击掌,大叫出声,“有了!用这个东西对付这伙匪徒,再好不过。” …… 翌日午时,阳光依旧猛烈。多日未雨,泥块板结,草叶枯黄,步行其间,尘土飞扬,只需在一个高一点的山坡,老远就能打望到。便如此刻,当张放一行出现在陀螺形的山间小径时,在山坡树荫下担任放风任务的绑匪哨探,远远就朝林子里嘬唇唿哨。哨声方落,幽暗的树林中呼啦啦涌出一群恶形恶状的汉子,将张放、韩氏兄弟、石牛、韩嫂子一行六人,半包围起来。 这是双方明争暗斗十数日以来,第一次照面。 张放第一道目光就落到一个身材瘦长,面目冷峻,手执连鞘长剑,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中年人身上。这个人,无论气质与气势,都与同伙完全不同。 “剧辛?”张放试探着问一声。 中年人点点头:“看来公子所知不少啊。”剧辛说着瞥了一眼身旁的焦孟,显然认为是焦孟手下的两个白痴兄弟出卖了他们。 张放正待继续试探,冷不防那大头矮胖的焦孟大吼一声:“兀那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头,害死了我多少兄弟,你就要做好偿命的准备!” 同行的石牛大怒,伸手就要拔刀:“左右是个死,那还缴什么刀弓?拚了吧!” 张放及时止住石牛,顾不得诱问剧辛,冷然对焦孟道:“兵器带来了,人也送到眼前了,是条汉子,就先兑现承诺。” 剧辛与焦孟俱是大讶,料不到身处如此险境,这少年还能镇静如桓,丝毫不为自家安危担忧。剧辛心下暗暗点头,难怪那个人要委托主人派门客出手,务求置此子于死地。小小年纪,气度不凡,还真是个人物。若不早日除去,那个人别想出头。 焦孟以目请示剧辛,后者一点头,焦孟朝林子里打了个手势。不一会,一个瘦小的匪徒,怀抱囡囡,施施然走出。 韩嫂子一见囡囡,眼圈顿红,就要扑上,被夫君及时拉住。 张放也不多说,一挥手,韩骏便将各人身上的刀弓一一收取,上前数步,将兵器置在地上。 一个匪徒上前一一验看,最后向焦孟点点头,表示数目对数。 焦孟萝卜般粗大的手指向张放一指:“你的剑,也要解下。” 张放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二话不说,解剑抛向剧辛。 剧辛长眉一挑,扬手接过,拔剑出鞘,脸映青锋,目光顿凝,脱口赞道:“好剑!名剑‘龙影’,果然名不虚传。” 张放暗暗点头,原来剑脊上刻的那两个篆字是“龙影”,剧辛果然认得,不枉自己故意将剑抛给他的一番心思。 拿到了想要的东西,焦孟倒也不含糊,挥挥手,让那瘦小匪徒将囡囡交还。 韩嫂子伸出颤抖的手接过婴儿,许是母子连心,在回归母亲怀抱的一瞬间,一直安静的囡囡哇地一下大哭起来。韩嫂子将孩儿的小脸蛋与自己面庞相贴,泪流不止。 人货两迄,交割完毕。张放负手在背,向后摆了摆,示意韩嫂子带囡囡快走。 韩义急忙低促地对妻子道:“快快离开,要哭回家再哭。” 韩嫂子也悚然醒悟,赶紧拭干眼泪,感激地向张放深深行礼。张放头也不回,手摆得更急。韩嫂子含泪转身,刚走出十几步,道旁林间突然窜出一匪徒,环首刀一横,将其拦住。 韩嫂子骇然失色,抱紧婴儿,仓皇回顾。韩氏兄弟又惊又怒,齐齐怒视焦孟。 此刻这头如笆斗、身如矮瓮的匪徒头子,正仰首狂笑。 张放心头一沉——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还是发生了…… 第二十二章 【奇兵破贼】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逍遥武神传说) ~~~~~~~~~~~~~~~~~~~~~ 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与绑匪交易,都要做好被撕票、人财两空的心理准备。张放不是警察,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作为一个来自资讯爆炸时代的穿越者,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而且是很多“猪”跑。在交易之前,张放已作了足够的心理准备,也拟定了好几套应急预案,尽管不希望用上,但事态的发展,还是滑向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据说剑客都是一诺千金之辈,如今看来,却也不尽然。”张放并不理会笑得像偷鸡的黄鼠狼一样的焦孟,将矛头对准剧辛。以他职业的敏锐,不难看出剧辛是什么样性格的人——骄傲、自信、总认为一切尽在掌控中。这样的人,不屑于玩这等自打耳光的手段。 剧辛向侧旁走开几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淡淡道:“在此事件中,我只是雇主,不会干涉受雇者行事,他们所做所为,亦与我无关。公子还是多为自家性命操心吧,小民贱命,何须理会。” 剧辛的确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却并不死板,轻松将自己摘清,更毫不费力将张放指向自己的矛头卸到一旁。 张放敏锐察 觉剧辛这番话所透露出的信息,立即紧钉一句:“我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你在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中,不会插手?” 剧辛目光在焦孟等八名全副武装的手下,及赤手空拳的韩氏兄弟等人身上一转,讥诮一笑:“没错,我不会插手。” “很好!”张放暗暗松了口气,凭直觉,他认为光是剧辛一个人,其危险性甚至超过焦孟等九名匪徒总和。无论是剧辛本身的骄傲使然也好,抑或是为自己所布置的假象所惑也好,能够将此人的威胁剔除在外,今次的胜算,又多了几分。 “强盗就是强盗,果然毫无信义可言。”解决了一个大麻烦的张放,心情轻松地转向焦孟,一脸遗憾地摇头,“我本以为阁下同是贫苦出身,同样经历盐隶的痛苦,至少明白‘盗亦有道’之理,未曾想……” 张放不停叹息摇头,虽无半句指责,却刺得众匪徒一脸难堪。 焦孟断喝一声,嗔目切齿道:“这都要怪你!我本只欲取你一人性命,是你将这些人拖下水。你与这些贱民合力害死我五个兄弟,我就要你们偿还五条人命!韩家三兄弟、这个大块头(石牛)、还有这个女人,正好五人……放心,我只要五条命祭我的兄弟,多一条不要,这个娃娃可活命……” 张放的眼神锐利起来:“看来这就是你的‘道’了。” 焦孟狞笑:“你若这样认为,亦无不可……” 就在这时,那检视兵器的匪徒似乎想起什么,抬头失声道:“渠头,尚差一件兵刃……” 焦孟惊怒道:“什么?” 匪徒嘶声道:“尺刀,差尚一把尺刀……” 所谓尺刀就是短刃,也就是夜潜韩舍,欲刺张放的匪徒所持之刃。这把短刃,张放送给了…… 张放纵声大笑:“青琰,将尺刀还给他们!” 道旁一片泥沼倏地炸开,一个浑身污秽、面目难辨的瘦小人影弹飞而出,手臂一扬,寒光如电——噗!不足一尺的短刃,大半没入那名拦住韩嫂子的匪徒面门。 匪徒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捂面倒下。瘦小人影飞快扑过来,捡拾掉落的环首刀,双手执定,护住韩嫂子与囡囡。 青琰! 与此同时,韩义含指嘬唇,发出一声响亮的唿哨。哨音未消,泥沼边的芦苇丛中,茎叶激飞、尘土飞扬,一个灰头土脸的瘦长人影破土而出。 前面青琰一现身,照面就飞刀干翻了一个匪徒,此刻焦孟等人已是惊弓之鸟,一见又有人跳出来,顿时做鸟兽散,半包围圈瞬间瓦解。 但这回跳出来的人却没有任何攻击举动,而是弯腰屈身,肩背掮着一个鼓鼓的破草席。看他背脊被压成弓状,显然这草席内包裹之物份量不轻。 那人奔近韩氏兄弟,奋力将破草席抛出:“来啦!” 尽管满脸都是虫蚁叮咬的大小肿包,却仍不难认出,这个从地底钻出之人,正是渠良。 草席落地,哗啦豁裂,滚出五件奇形怪状的兵器。 韩氏兄弟、石牛、渠良五人,人手一柄,执定在手,站成一排,竟也颇见森然。 不光是焦孟与众匪徒,便是剧辛都瞪大眼睛,这是什么兵器? 说是兵器,都很勉强,其实就是一根从树上砍下的树枝,长丈二,前端斜削尖锐,四周横生枝杈前端斜削,只留下不到半尺长的尖锐根茬。同时还围着树枝横七竖八硬插了十几根鞭藤,前端也绑着尖锐木刺……这、这也算兵器?! 焦孟与一干匪徒指着张放与韩氏兄弟等人,笑得直打跌:“哈哈哈……这群泥腿子,竟然想用树枝当兵器……哈哈哈……” 剧辛也是冷嗤摇头,不可否认,之前的埋伏的确出乎他的意料——要知道他们是凌晨就来到此处做准备了,也就是说,这两处埋伏,最晚也是昨夜就布置下了。能够想到埋伏不稀奇,能够埋伏整整半天一夜而不露行藏才惊奇!如此忍耐与坚韧,便是军卒都未必能做到,恐怕只有经过训练的剑手或死士才有可能。这埋伏的两人很不简单。 只是,刚刚升起的重视之心,很快就被对手的“武器”拍散。看来还是高看了对手,物质上的差距,终究不是所谓的奇谋就能弥补的啊! 面对焦孟众匪的嘲弄,剧辛的冷嗤,张放报以平静一笑,向侧旁走开两步,犹如指挥官般举手下令:“进!” 五人齐进,叉棒平举,目标——最近之匪徒。 那匪徒戏谑一笑,拔出环首刀,双手握住刀柄,望定个头最小的韩骏,跳起来一刀劈下。 韩骏举叉棒一挡,刀锋劈断了一根枝杈,却卡在了第二根枝杈上,一时拔之不出。韩骏发出裂帛的嘶喊,连人带棒向前猛冲,尖锐的木刺深深戳进匪徒的肚皮。 那匪徒眼睛瞠大,难以置信瞪着眼前五尺的瘦小少年,旋即捂住肚子,满地打滚,惨叫声令人头皮发麻。 环首刀居然干不过树枝?!焦孟与众匪徒差点没石化,剧辛也是倒抽一口冷气。 韩氏兄弟与石牛、渠良等人俱是大大松了口气,这东西果然有效,不愧是小郎君啊!不远处护卫韩嫂子的青琰,更是将一双单眼皮眯眯眼,弯成一条缝。 张放表面胸有成竹,实际上同样担足了心,毕竟这东西的威力,他也只是从资料上看到过,再加上半夜的紧急练习,实战如何,心里也是半点不托底。而今刀棒对决的表现,终于让他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 如果是一个来自后世的兵器发烧友,看到这种自制武器,第一感觉,就是——狼牙棒!仔细再看一眼,就会脱口惊呼——狼筅! 没错,这就是戚继光所创鸳鸯阵的主打武器“狼筅”。 戚继光本人都承认,明军的制式武器,碰上倭刀,很难讨好。为破倭刀,戚继光不但创造了最袖珍的冷兵器奇门阵法“鸳鸯阵”,更从竹子得到启示,制成狼筅这种专破倭刀的奇门兵器。 狼筅制做成本很低——就是用南方结实的大毛竹,两头切去,只留丈二,前端斜削尖锐,周身横枝保留,绑上铁刺,再浸上桐油,握把处缠上麻绳,一把成本低廉的狼筅就出笼了。 这种简陋得令人发指的兵器,效果却出奇的好。竹杆周身长满的横枝,既可扰乱对手眼神、戳刺对手、遮挡自身,更能任意抵挡锋锐凌厉的倭刀。再锋利的倭刀,再强的臂力,也不可能从上到下,一削到底。削不到底,必然卡住,兵器被卡,后果可想而知。 汉代的环首刀,无论是重量还是外形,都与倭刀相差无几,区别只在一个直刃,一个弯刃。狼筅既能破倭刀,同样也能破环首刀。 以竹破刀!这就是张放在目前情况下,所能想到的最低成本及最有可能实现的破敌之法。但真要实施起来,却碰上一个不算难题的难题——宁夏(北地郡)这个地方,自古不长竹子,在蜀地及南方随手可得的竹子,在此地却是遍寻不着。 没办法,只好用树枝代替。而树杆笔直,枝杈茂盛横生,并且软硬适度的树枝,还真不好找,无怪乎戚少保要用竹子。 费老大劲找到几根合适的树枝,再用老山藤皮编成韧性极佳的“横枝”,贯穿枝杆,增加密度。起初韩氏兄弟及石牛等人也不相信树枝能破环首刀,待实物入手后,在张放的授意下,一人持刀,一人持狼筅,互相攻守。果然,纵然是公认力量最强横的石牛,把环首刀舞得呼呼生风,甚至砍嘣了口,都未能攻入与之对手的韩重中宫,反被韩重以狼筅横枝划得手臂一道道血痕…… 正如戚继光所言,使用狼筅,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技术,只要臂力足够,就足以胜任。 演练很成功,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如何将人手与兵器悄然埋伏在匪徒指定交换地点,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埋伏不难,带兵器也不难,难的是如何忍受虫爬蚁咬、污秽熏浸,默默捱过这漫漫长夜。以张放观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韩义、韩骏、渠良、青琰,再加上自己寥寥数人而已。自己与韩氏兄弟是被指定出场的,无法埋伏,剩下的只有青琰与渠良了。 好在的是,两人都有不差的狩猎经验,或许还谈不上是优秀的猎手,但做为优秀猎手的基本功之一——蹲守,却是能咬牙做到的。 他们做到了,狼筅的效果也在实战中得到印证,接下来,就是对决的时刻! 匪徒尚余七人,张放这边同样是七人,一比一,究竟鹿死谁手? 第二十三章 【团 灭】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感谢大盟强力支持,谢谢小胖、坏人聪哥) ~~~~~~~~~~~~~~~~~~~~~~~~~~~~~~~~~~ 狼筅对环首刀,的确有着令人振奋的优势,但并非完全吃定对手,因为匪徒中除了六人持刀之外,还有一名弓箭手,这才是最大威胁。 张放与剧辛不约而同注意到这个关节,剧辛大声警示:“弓手射矢,他们的叉棒挡不住……” 张放更干脆,直接行动。但在行动之前,他还需要一个人帮助。 “青琰!” 说来也怪,青琰一向对张放不太感冒,但在战斗方面,两人却有着相当的默契。青琰仅凭张放一声招呼,一个眼神,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张放话音未落,青琰飞快从布囊内取出一块鹅卵石,扬手飞掷,正正打在引弓待发的匪徒手腕。 匪徒吃痛,弓矢俱落。张放奋身扑出,翻了个滚,弹身而起,弓矢入手,旋即张弓搭箭,反指匪徒。瞬息之间,主客势易。 张放再不会射箭,摆个POSE还是没问题的,而一般人都有这种感受——如果有人用一种弹射武器对准你,比如弹弓之类,你会如针芒在背,浑身不自在,束手束脚,对方越是引而不发,你所感觉的威胁就越大…… 这,就是张放所要的效果。 正是在这样强力心理威慑之下,匪徒们一边手忙脚乱抵挡韩氏兄弟等人的狼筅扫砸,一边还要分神偷瞄边上引矢待发的张放几眼。每每见到箭矢指向自己,就会本能地做出规避动作,结果箭是没射出,但狼筅却往往拍了个正着…… 这群匪徒中,只有老大焦孟及其副手黑挞,俱是市井亡命。因吃了人命官司,被解配到这边荒苦寒之地服苦役、做盐隶。其余匪众,俱因事获罪,既算不得良家子,也谈不上是亡命之徒,之所以落草为寇,也是被逼无奈。这些人,被几年残酷的盐隶生涯催残,身体机能多多少少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加上当强盗的日子也不好过,饱一顿饥一顿的,身体素质更谈不上……人多势众,手里有武器,吓唬老百姓可以,真打起来,一对一,未必能干得过身强体壮的青壮。 张放这边,除了韩骏与渠良体质稍弱,使不好狼筅之外,韩义健壮、石牛力大、韩重勇猛,这三个主力几乎可以一挑二。加上兵器大占便宜,完全压制环首刀,又有张放从旁威胁压制,不过短短一分钟,又干翻两个匪徒。 五比五,这一下,张放这边,才算真正取得优势。 石牛一挑二,韩重一对一,韩骏与渠良二打一,每个人都很轻松,大占上风,收拾对手,只是时间问题。唯一感到吃力的,就是韩义,而他的对手,正是焦孟。 焦孟这个老大,不是白当的,别看他五短身材,踮起脚尖只够着韩义的下巴,但手脚粗壮,身体胖大,就算是上到擂台称体重,与韩义也是同一量级的。焦孟原本就是个市井泼皮,打手亡命,打斗经验丰富,身大力沉,等闲之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韩义是青溪最好的猎手,无论是下套、射猎、搏兽,在青溪里,都不做第二人想,曾经用骨箭与木叉,杀死过一头成年野猪。 焦孟外形倒与野猪有几分相像,但绝对比野猪难对付得多。一柄环首刀,舞得那叫一个奋不顾身、有我无敌。拚着被狼筅戳成筛子,也要将对手斩于刀下,凶狠剽悍之气,着实令人胆寒。配上那一张碜人的大毛脸,胆气稍弱之辈,不用打腿肚子就转筋了。 韩义胆气不差,气力也足,但缺乏拚骨精神,打斗经验什么的更是不如,如果不是占着兵器优势,早被焦孟剁翻了。饶是如此,在焦孟疯狂劈砍下,木屑纷飞,枝杈断裂,一把狼筅快变成秃木棒子了。 焦孟此时也换了第二柄环首刀。环首刀是铁刀,这时期的冶炼技术也不过关,对鸡蛋粗的硬木胡砍乱劈,崩口再正常不过。似张放那柄麻钢制品“龙影剑”,那是宝剑级数,放在大汉也是罕有的名剑,可不是普通制式兵器能比的。 韩义能撑到如今,全仗狼筅之利,一旦狼筅变木棍,只怕扛不过三五合。 张放与韩氏兄弟同时感应到这一点。韩氏兄弟连心,韩骏奋力一击,将对手匪徒逼退数尺,对渠良喊道:“六叔,你帮衬点,我去助大兄一臂之力。” 渠良却道:“不,让我来。”不待韩骏发话,撇下对手,挥动狼筅向十步之外的焦孟砸去。 焦孟这时终于将韩义的狼筅削成木棍,并将木棍格档在中门外,抢入五尺范围内——棍长丈二,刀长三尺,在一丈之外,是棍打刀,而一旦近身,则是刀劈棍。 韩义危险! 就在这时,渠良到了。 焦孟发出一声不甘地怒吼,撤刀低头,象发怒的公牛,一头将韩义撞跌出去。与此同时,环首刀反劈,堪堪将渠良击来的狼筅震卸到一旁。仓促之下,力道不足,狼筅擦臂而过,尖锐的横枝将其衣袖划成麻布条,手臂鲜血涔涔。 见了血的焦孟眼睛一下红了,额凸青筋,脖颈粗胀,一声打雷似地暴鸣从他喉中喷发,人如疯虎,连人带刀扑向渠良。 在今日之前,渠良只是个本份老实的平头百姓,野兽杀过不少,人却没砍过一个,哪见过这个?一时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眼见那充血的兽瞳与砭肤的寒意迫睫而来…… 呜! 一声尖锐的破空声骤响,正虎虎生风的焦孟大叫一声,肥壮的身体向下一扑,原本刺向渠良胸膛的刀尖,折向插入渠良的大腿,入肉盈尺,血流如注。 渠良与焦孟同声闷哼,跌成滚地葫芦。 焦孟的后胯,颤巍巍地插着一支箭矢。由于翻滚的原因,箭杆折断,箭镞切割,原本只有指头大小的伤口,生生划拉成三寸宽的撕裂伤,鲜血喷涌,半身尽赤,其状可怖,不在渠良之下。 张放重重吐出口气,垂下角弓,这一箭,正是他所发。尽管距离不远,顶多不过十米,但对于一个头一回摸弓箭的人来说,还是有点难度。原想射焦孟的后心,结果却射到后胯,按圆心靶位来说,这一箭算脱靶了,好在目标是比靶子大得多的人,总算没误事。 张放乜斜了对面边上的剧辛一眼,后者按剑而立,面无表情,仿佛真的与焦孟一伙没关联似的。张放暗松口气,只要这人当真不插手,管他有没有关联。 便在此时,场中传来一声如负伤野兽地咆哮,突变再起。 同样是腿胯受伤,渠良当场就失去了战斗力,脸青唇白,痛得直哆嗦,强撑着没昏死过去算好了。而焦孟这悍匪竟以崩口如锯齿般的环首刀支撑着滚圆的身体,一点点撑起,咬牙切齿,一步一血印,向张放逼近。在距离七八步远时,拚尽全力,嘶吼着扑过来。 张放手里有弓,却无箭,面对这垂死之兽的频死一击,张放也像渠良一般站定不动——只有注意到他的眼神,才能发觉其中蕴含的寒意…… 七步……一枚圆石飞来,击中焦孟的后脑,鲜血四溅,焦孟踉跄一下,晃晃大脑袋,依然举步前进。 五步……空气中响起一股凌厉的劲风,噗地一声闷响,焦孟胸膛突出半截带血的木矛,强劲地冲力将其撞出两步。距离张放还有三步,但就这三步,却是焦孟今生都无法逾越的鸿沟…… 焦孟张开嘴巴,想说什么,刚一张口,就像打开闸门的蓄水池,鲜血狂涌……最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重重扑倒在地,脑门顶正擦着张放的鞋尖,看上去像煞在行一个五体贴地的大礼。 焦孟一倒,露出身后单膝跪地,喘息不已的韩义——奋力刺矛夺命解危,正是这位韩家老大。 危机解除,张放眼中冷芒渐渐隐去,朝青琰与韩义点头致意。 此时场中情形又是一变,焦孟一倒,余下四个匪徒心惊胆战,再无斗志,不约而同跳出战圈,掉头就跑。强敌一去,韩骏手里狼筅一丢,跪在地上直吐舌头。韩重将狼筅杵在地上,扶着木杆累得话都说不出来。石牛稍好点,狼筅还握在手上,目光盯住最后一个敌人,但稍加留意,不难看出他持狼筅的双手在不停颤抖…… 焦孟一伙,终于死的死,跑的跑,基本算是团灭了,但危机并未解除,真正的大敌,正好整以暇在一旁观望。现在,该轮到他上场了。 剑客剧辛!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二十四章 【五步绝杀】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凤兄、小胖一路支持,感激不尽) ~~~~~~~~~~~~~~~~~~~~~~~~~~~ 笃笃笃!场上响起一阵极不和谐的异响,那是剧辛手持连鞘双剑,互相碰击。 张放不知这剑客发什么神经,其实他有所不知,这是剧辛对他的致意。在古代,这叫“击节”,表示赞赏之意,因为古人没有拍巴掌这种礼节,喝彩与击节,就是最高赞赏。 当然,击节一般不会用剑鞘,不过是剧辛手无长物,随手应用罢了。 “很好,很好。不错,不错。”剧辛连连赞叹,眼中满是激赏之色,“没想到,你们在完全劣势的情况下,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不起!若我所料不差,这一定是张公子的主意。” 张放扔下手中角弓,慢慢走近剧辛,表情悠然,毫无半分敌意:“剧辛先生果然是信人,说不插手就不插手,我很欣赏。如今受雇者已做鸟兽散,你这位雇主也已失去意义,何不与我们一道前往青溪,把酒言欢如何?” 剧辛脸上出现一种奇怪的表情,似是遗憾,又 似讥诮,半晌,才缓缓摇头:“公子错了,我是雇主没错,但必要时同样需要亲自上阵。焦孟失手了,我必须要接手。真是遗憾呐!若是换一个场合,或许剧辛会为公子效力……可惜,可惜!” 也不知他是因为没有机会为张放效力而可惜,还是为自己不得不了结这样一位少年俊彦而叹惜。 这是一个意志坚定,不会轻易动摇,更不会放弃自己承诺的难缠家伙。张放收起轻松的神情,转为严肃:“此事当真无寰转余地?” 剧辛缓慢而坚决地摇头。 张放瞥了石牛一眼,还未及暗示,却听剧辛长笑一声:“公子设计这件兵器虽然颇具巧思,但使用者明显缺乏训练与配合,威猛有余,灵巧不足,对付寻常匹夫足矣,对剧辛却无甚用。” 仿佛为了证明这一点,话音刚落,剧辛拔剑出鞘,由极静转为极动,快得令人来不及眨眼,倏突出现在石牛身前,剑光一闪而没,飞速退回原位。这一下免起鹘落,令人目不暇接,身法之快,拔剑之速,令在场之人,无不倒抽一口冷气。 咔嚓!一声轻响,石牛手中的狼筅木柄,居中而断。不独是石牛一人发呆,所有目睹之人,都是丝丝吸气。 剧辛玩的这一手,就算是最不识货的韩嫂子,也能看出,此人欲取石牛性命,易若反掌。 张放暗暗一叹,这剧辛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剑术惊人倒也罢了,更懂得以势压制之道。这么一来,在场所有人都兴起一股无可匹敌的无力感,尽管己方还有六七人之多,却与待宰羔羊无异。看来这世上懂得玩心理战的,不独自己一人啊。 好吧,下面的事,就靠自己吧。 张放大步迎上,向剧辛伸出手:“既然你是剑客,你我便以决斗来了断吧——把剑还来。” 剧辛讶异地看着张放,方才自己所展示的剑术,便是边上站着的村妇,都看得清楚明白,这小子怎么了?是胸有成竹,还是虚张声势? 虽然搞不清张放此举何意,但此言甚合自己心意,剧辛毫不介意将龙影剑抛还给张放。 张放接剑,扭头对韩义道:“渠良腿上的刀先不要拔出,用树枝与藤条做副担架抬回青溪,稍后我会为他做手术。” 韩义愣愣道:“什……什么……手术?” “就是疗伤,不必多言,照做就是。”面对生平首次危机,张放没心思多费唇舌,对韩氏兄弟等人摆摆手,转向剧辛道,“这里一地血腥,人多眼杂,不是决斗的好所在,不如到那边的山崖如何?我知道那里有个平地——当然,如果你担心有埋伏,可以另指定一处。” 剧辛大笑摇头:“不必激将,我知公子之意,生怕误伤这些聚民。公子纵是不说,我也要换地方,那边山崖地势的确不错,剧辛先行一步,恭候公子大驾。” 剧辛声落,抱剑施礼,转身疾行,丝毫没有半分拖泥带水,更不担心张放等人会跑,完全就是一付吃定他们的模样。 “小郎君……”韩氏兄弟、青琰、韩嫂子、石牛、甚至连痛得快晕厥的渠良都惊呼。 张放抬手制止:“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这个人,不是你们能对付得了的。别说你们眼下这般模样,就算刀弓在手,体力犹存,合力共击,也没有半分胜算,反徒遭杀伤,白白牺牲。消灭焦孟一伙,你们已做得很好了,余下之事,就交给我吧。” “可是小郎君……”韩骏与韩重大急,各自抓起狼筅,抢步上前,“我们跟你一块去吧?” “阿舍、幺郎,多谢,但没必要。”张放心里涌起一股感动,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却争相跟随,实在是……摇头拒绝道,“这是决斗,不是斗殴。而且,对方的目标只有我一人,你们无须渗合进来,无论结果如何,量必不会为难你们(关于这一点,张放却是猜错了,那是他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好了,我去了,别让我们的大剑客等得不耐烦,以为我张放怂了。” 望着张放快步远去的身影,韩骏与韩重俱望向兄长:“大兄?” 韩义抚着胸腹,轻咳几声,调均气息,道:“青琰,先护着你嫂子与囡囡回去。阿舍,你留下照看六叔。幺郎、石牛与我一道前去相助小郎君。” 韩嫂子闻言,浑身一颤,泪流满腮,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掩面而去。 青琰先是关切地看着张放远去的方向,再扭头看看韩嫂子背影,跺跺脚,也跟着去了。 …… 山风凛冽,崖壁仞立,一个褚色劲装、按剑卓立的翩翩少年,与一个宽袍大袖、直裾深衣的中年两两相对。山风吹拂,衣袂猎猎,如云乱舞。 “你这身衣服,怕不适合决斗吧,要不要换下?我不介意等会。”张放的表情极为放松,不知道的人,恐怕当真以为他与对手旗鼓相当,胜算满满。 只可惜,剧辛不是等闲之辈,身为名剑手,他看人从不看对手表情,只观察对方行动举止、步伐身法,这些最扎实的东西是瞒不过人的。在张放从山坡走到山崖这一段,仔细观察之下,剧辛宽心大放,不出所料,银枪蜡样头尔。 剧辛淡然摇头:“不必了,不过出剑收剑之事尔,解衣穿衣尚要费时得多。” 这是当面打脸啊! 张放毫不介意,仿佛没听到似的,不温不火道:“剧辛先生已经胜算在握,那么能否满足在下一个小小要求?”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看在你表现不错的份上,某便破个例——你想要得到的答案,我会在你咽气前一刻告诉你。”剧辛说话的口气,十足将对手当成了死人。 张放暗叹,好一个精明与谨慎的剧辛,看样子从正常途径是没法获取真相的了,只有…… 剧辛突然说道:“知否你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张放扬了扬眉,目露证询之意。 剧辛盯住张放,一字一句道:“你不该只距我五步,岂不闻剧辛之号‘五步杀人剑’!” 张放的眼睛在这一刻,如深潭古井,深不可测,紧紧吸住剧辛眼神,声音忽高忽低,带着几分令人精神恍惚的飘渺:“我不知道你能几步杀人,我只知道——只有这么近,我才能一剑杀你!” 最后“杀你!”之声,陡然转为尖啸,仿佛一根尖锥,刺入剧辛脑髓深处,连灵魂都在颤栗。尖啸声越来越大,最后如滚滚春雷,震得剧辛耳膜嗡嗡直响,甚至连整个颅腔都发出震荡的共鸣,搅得脑浆都似稀烂一团——剧辛从来没想过,这世上还有人能发出如此可怕声音,若他也是个穿越者,说不定会惊恐大叫“这、这是狮吼功吗?” 事实上,这一切只是灵魂穿刺所造成的一种错觉与幻听而已。 “啊——”剧辛发出痛苦与挣扎地嘶吼,血贯双瞳,额头与脖颈青筋暴胀,凸于皮下,如同一条条蚯蚓,状极恐怖。五指搭在剑柄上,颤抖如秋风之落叶,却好似石中拔剑,倾尽全力也难动分毫。 从剧辛遭到精神攻击,灵识受控,到他挣扎抗拒,怒吼奋争,整个过程极为短暂——似这般面对面保持强烈的敌意与警觉情况下的强制催眠,较之俘虏后完全放弃抵抗的肆意催眠,在时效方面,完全不同。就如同那个刺杀之夜,张放异能初次觉醒,在生死一线之际,控制并击杀刺客,自我挽救。当时的强制催眠时效,也仅仅只维持了不到两秒。 这是张放第二次在正面对决中,使用强制催眠术,而对手却是意志力比前番刺客坚韧强大不知凡几的剑客剧辛。若此时的张放,还是之前那个刺杀之夜的张放,估计剑都来不及拔出,就被恢复神智的剧辛一剑穿心了。幸运的是,张放已今非昔比,他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噬魂”。如果再来一次刺杀,他可以轻松控制摆布刺客,将其杀死十次。 只是,今次的对手是剧辛,一个千锤百炼、意志坚如磐石的剑客死士,张放的加强版催眠术,作用于这样一个强人,时效同样仅仅只能维持两秒…… 足够了,杀一个人,无须十次,一次足矣! 剧辛终于凭强大的意志冲破束缚,神魂归窍,手掌结结实实握住剑柄——但就在这一瞬间,颈侧一凉,嗤!一声泵响,有什么热乎乎的液体,自体内疯狂向外喷射。全身力道,一点点消失,剑握在手,却再无力拔出。 “不可能!不可能!”剧辛一手死死按住颈侧,瞪大眼睛,与张放眼神一触,浑身激灵,慌不迭闭上眼睛,嘶声道,“你……你会妖术!” 面对如此强大的敌手,短短两秒的强力催眠与奋力一剑,也急剧消耗张放大半精力,脸色苍白堪比大量失血的剧辛,柱剑喘息道:“别管我是什么,快兑现……你的承诺,把……把你知道的说出来。” 剧辛双眼紧闭,脸白如纸,脖子以下,浑身尽赤,如同从血池里捞出,闻言嘴角勾起一丝讥诮,头缓缓垂下。 张放一脚踢飞剧辛手里长剑,劈胸揪住其衣襟,怒吼:“我不问是谁指使你,也不要求你出卖主人,我只要你回答我——我是谁!” 剧辛原本已奄奄一息,闻言浑身一震,惊骇睁眼:“你……” “是的,拜诸位山道伏击所赐,我从车中摔出,伤了脑子,失忆了!”张放在这一刻,也失去了一贯的冷静,他只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剧辛面色一阵潮红,仿佛回光返照,豁然大笑,颈动脉泵出的鲜血,随着声音震动,喷涌更甚,触目惊心,但剧辛浑然不顾,笑得无比开心:“失忆了?离魂症!太好了!哈哈哈!如此,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是谁。剧辛也算是完成了使命,纵死无憾。好极、好极,哈哈哈……” “还记得那日车祸现场的豺狼么?”张放声音与眼神一般阴冷,“我只要一个名字,来换你的全尸,干不干?” 剧辛猝然一颤,惊怒瞪视那张近在咫尺,俊美得近乎妖异的脸:“好狠毒……” “干不干?!”张放嘶声大吼,将剧辛摇成一个不倒翁,浑然不顾被对方喷溅的鲜血淋成血人。 就在这时,剧辛突然做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奋力挣脱张放拽扯,拚尽最后一丝力量,急奔十余步,舍身一跃—— 山崖之下,是百尺深渊,剧辛为了免遭兽噬厄运,竟不惜粉身碎骨! 当韩义、韩重及石牛等人气喘吁吁攀上崖顶之时,唯见一浑身是血的少年背影,险险立于悬崖边,任凭山风呼号,朝莽莽群山张臂怒啸:“我是谁——我是谁——” 山谷回荡,群峰应和。 “我——是——谁——”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二十五章 【将 行】 (感谢大盟、小胖,这份支持,弥足珍贵) ~~~~~~~~~~~~~~~~~~~~~~ 时间进入六月盛夏,距离那一场惨烈的厮杀,已经过去大半月,除了渠良受到重创,其余诸人,均是有惊无险。渠良受创不轻,焦孟那一刀,扎断了他的股四头肌肌腱,割断了几条小静脉,几乎刺中股骨,血流了不少,看上去挺吓人。万幸的是,没有损伤坐骨神经,也没有切断股动脉,这两处但凡有一点损伤,他就算不当场失血休克,后半生也会瘫痪在床,就此成废人。 饶是如此,这样的伤势,在缺医少药的古代,依然称得上是重伤,别的不说,光是止血,就是个大难题。好在的是,张放不仅仅是个心理专家,还是一个正牌医生——虽然本职是精神科医生,但外科基本手术还是能拿得下的。 返回青溪后,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张放再次展现令人惊奇的一面:沸水消毒、清创除腐、结扎血管、羊肠为线、钩针缝合、白布包扎…… 在原始条件下,进行外科手术,真正的难题不在于施术者的水平,或者医疗器械的制肘,而在于两大难关:无菌与麻醉。 无菌操作,几乎不可能做到,唯有隔出一个通风干净的场所,尽量以..<沸水消毒各种器物。手套(指套)也是用消毒好几次的羊肠缝制的。 至于麻醉,此时距华佗的麻沸散出现,还差好几百年,世间尚无麻醉之说。但这个足以难倒任何一位古今名医国手的难题,对张放而言,却完全算不上什么难题。深层催眠与医疗麻醉有异曲同工之妙,此时的张放,堪称顶级催眠大师,只要受术者愿意配合,就算是剧辛这等高度催眠免疫者,也能麻翻几个小时不在话下。 手术很成功,如果医药及护理跟得上的话,渠良预后应当比较良好。遗憾的是,这方面确实是短板。术后五日,渠良伤口出现感染,并发高烧。不得已,只得重新清创,切开引流,清热退烧,种种措施实施下来,总算扼制伤情恶化。 此后渠良伤势趋向稳定,众人都是欢喜,望向张放的目光,简直就是敬畏了。只有张放暗暗叹息,渠良的伤势经过这次反复,恐怕会有后遗症,至于是严重还是轻微,端看他的运气了。 进入盛夏,连日未雨,天气越来越旱。往日飞流百尺,气势磅礴的瀑布,已变成涓涓细流,那原本痛快淋漓的“大佛快意”,好似患上前列腺炎,滴漏不尽…而淙淙流淌的清溪,已浅至没踝,深潭亦变浑浊,再不能游泳了。 “连年风调雨顺,上苍见不得人间千日好,今岁只怕会有一场大旱了。”耆老忧心仲仲地道。 韩家父子,每日为地里的收成忧心不已。唯一能令他们宽心的,便是数日之前,小郎君又出重金,购入大批谷粟。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古今皆然啊! 这一次购粮,张放没有出面,而是让韩义、石牛带领一群青壮去的,所动用的资金,也是前所未有的多,足足耗去了张放囊中一半黄金。旱情已初显端倪,为了在往后的日子里有足够的口粮,张放也顾不得许多了,能买多少算多少,有麻烦再说。 还好,购粮尚算顺利,但据韩义回报,附近邑聚谷米价格骤涨,往日十钱斗米,如今已涨至斗米三十钱,据说过几日还要涨。而且山下旱情更为严重,一路行来,可谓赤地千里,田垅干裂,禾秧半枯,到处人心惶惶,有传言朝廷都要派大员前来巡视灾情了。 当所有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大旱倍感惊恐时,张放也在烦恼。他烦恼倒不是因为搞不清“我是谁”,这种负面情绪,因特殊事件诱发,亦随事件结束而平复。调整心态,变消极为积极,本就是张放的职业本能,对别人都能玩得转,用到自己身上更不在话下。 张放对这事尚算看得开,自己这副皮囊,本就是撞大运撞来的,能找到原来的出身最好,可少奋斗几年。实在不行,白手起家,亦何惧哉? 眼下张放烦恼的是,囊中资金已不多,如此光出不进,坐吃山空,就算是一座金山,也会吃空。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焦孟团灭,剧辛成渣,心腹之患已除,是时候出门找点财路,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势头了。 找什么财路?张放心里还没数,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闷在这山疙瘩里穷想,肯定想不出。得到外面走走,至少到三水那样的县城去,或许可以发现什么商机。 张放将这想法对韩氏父子一说,韩骏与韩重都是叫好,韩父与韩义心中不以为然,但嘴上却是不敢反对的,唯唯而已。 这消息不知怎地,让青琰知道了(张放估计多半是韩重“泄密”),也嚷着要去。张放也不介意多一个伴,自然应允,大伙合议次日出发。晚餐过后,张放前往阿离居处,取自己的新衣。 之前那件赭色劲装,因为溅满了鲜血,怎么洗都有一股淡淡血腥味,嗅着着实不爽,而且穿着出门,也容易启人疑窦。张放遂将当日班沅君赠与自己的那件衣袍交与阿离,请其再施巧手,如法炮制,今日接到青琰传来的口信,衣物已成。 班沅君所赠的这件衣袍,是月白色,张放拿在手上,竟不由得想起班淀君那皎洁如月的面庞,嗯,还有那个可爱的小侍女……张放失笑摇头,自己这是怎么了?难不成身为少年,连心境也变得青春了么?竟然对小萝莉也上心了…… 青琰见张放摇头,讶然道:“怎么了,不合身么?你还没穿呢。” 阿离睁大着眼睛,惶然道:“哪里不合身?布扣太紧还是……” “没事,没事,我这就穿上试试。”张放赶紧穿上新衣,感觉比原来那件赭色衣裳更舒适几分,看来阿离是做出经验来了,水平见涨。 “很好,很合身,我很满意。”张放赞口不绝,他之所以不吝赞赏,不仅是因为一个盲女竟然能有如此手艺而令人钦佩,更是因为从心理学角度而言,肯定与赞扬,是最好的心灵鸡汤。 二女相互挽手,笑得极是开心。 青琰一开心,顺嘴就道:“阿离姊,明日我们去马岭,到时我一定会给你带一顶花冠回来。” “马岭?是我们北地郡治所么?”阿离甚感惊讶,“为何要去那么远?” 张放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阿离,悠然向东南遥望:“马岭只是第一站,若一切顺利,下一站,将会是长安!” “长安啊……”阿离翘首遥望,虽然什么也看不到,神情却无限向往。晚风轻拂,吹动着少女项长玉颈上细细的茸毛,分外柔和。 张放心头一动,想起青琰说过阿离的身世,好像她就出生在长安,只是尚在襁褓中就被母亲带回青溪聚。如此说来,长安,才是她的第一故乡啊。 一念及此,张放柔声道:“阿离,你……嗯,应当没去过长安,那么可去过马岭?” 阿离摇头:“眼盲之前,阿母最远只带我去过一次三水,那是五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再没出过远门……” 三水,不过五十里外一个小城镇,也就是说,阿离长到十四岁,最远只走出门五十里!若不是她因眼盲之故,早在去年就已嫁人了,如此,恐怕终其一生,都不能再走出这大山一步。 望着夜风中、桃树下,那一抹茕茕孑立的倩影,张放心头没由来一痛,脱口而出:“明日,你也随我们一道去马岭吧。” 此言一出,青琰与阿离同时转过脸,一个表情惊讶,一个神色惊喜。 惊喜的神情很快就一闪而逝,阿离幽幽道:“不成的,我看不见,会拖累你们……” “这好办,带上一辆辘车,你坐上边,让韩骏与韩重轮流推你就行了。”张放很快就想出解决办法,笑道,“他们兄弟俩应当会很乐意出这把力吧。” “那是当然,他们敢不出力?”青琰越想越开心,拉着阿离双手,以她为轴心,不断旋转,欢呼道,“太好了,阿离姊,我们可以一起去买花冠喽……” 明月初升,小院落里两道倩影被拉得细长,如彩蝶翩迁。 第二十六章 【山村鬼泣】 (感谢大盟、小胖,每天都在,心暖) ~~~~~~~~~~~~~~~~~~~~~~~~~~ 从陀螺山到北地郡治马岭(今甘肃庆阳市环县东南),行程超过三百里,沿途并无城邑,只有少量聚落。韩父本不放心让这五个少年男女上路,更何况其中还有一个盲女。偏生此时石牛得要忙地里的活,没法随他们去那么远,渠良正养伤,而韩氏三兄弟总不能全部都跟去,那地里的活,难不成让一个老汉与妇人忙活? 最后在张放一再坚持下,韩氏兄弟也表示会带刀弓上路,无奈的韩父只得勉强应允。 翌日一早,张放、韩骏、韩重、阿离、青琰,五个少年男女,推着一辆铺着厚厚蓐草的辘车,带上米粮,在耆老、韩父及全村人的殷切目光下,依依惜别,踏上东行之路。 自当日血战后,大半月来,风平浪静,再未见焦孟一伙余孽踪影,显然已逃得不知所终。但这是往好处想,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当日剧辛、焦孟一伙共有十人,干掉四人(包括两大罪魁祸首)、重创两人,尚有四人完好或只带轻伤。这些人,始终是潜在威胁,谁知道什么时侯会跳出来?丧家之犬也是犬,是犬就难免咬人,不可不防。 因此不光张放佩带他的龙影剑,韩氏兄弟也各自带上环首刀与角弓,青琰则怀藏两把尺刀,盛满石子的革囊在腰。所有三尺以上兵器,包括张放的佩剑,俱藏在辘车板底一个特制的暗格内。马岭可不比三水,那是北地郡治所在,绝不允许平民持刃,更别说持军械。张放甚至考虑要不要在入城前,将兵刃取出,找一处隐蔽地点埋藏好,待出城时再取回。 三百里行程,自然非一日可竞之功,行至夜幕时分,便需投宿。在这个时代投宿,当然不能与后世之便利相比,什么旅社酒店是不要想了,在到达最近的一个县城‘方渠’之前,要想不露宿荒野,只有两个选择:驿置或借宿。 驿置是大汉朝廷在全国各地设置的交通网络点,供官员赴任致仕、公文传递、军情急报等休息补充用途,非官员、驿卒身分是不要想入住了。 剩下的就是借宿了。在这一点上,古代可是比现代要好得多。在现代,你随便敲开一户人家请求借宿看看?看人家是打0,还是20(直拨首都安定医院)。 出门之时,韩氏兄弟也是做这样的打算,借宿。但这条路谁也没走过,包括最有见识的张放。 张放去过宁夏几次,还曾经到过中卫渡黄河、看沙漠。事实上,中卫距离这里并不远。或许在另一个时空的二十一世纪的某一天,张放曾靠在长途汽车的软椅上,眼皮半阖,随意一瞥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这片土地……但是,两千年沧海桑田,莫说一个匆匆过客,就算是世代长居于此的原住民,恐怕也完全陌生吧。 好在这时的道路很简单,就只有一条尚算平坦的官道,顺着道走,总会抵达目的地。若是见到道旁有一条人畜踩出的小径,多半就说明往此处走会有人家。要借宿,请移步。 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之前,张放一行很幸运地找到一个小聚落。聚落人不多,大约十来户,房屋都是蒿草为顶,黄土为墙,与青溪聚差不多。 当张放示意青琰上前敲开一户人家之时,男主人却十分冷淡,甚至可以说是麻木,对青琰求宿之言恍若未闻。 见惯现代人嘴脸的张放倒没介意,阿离也是一脸云淡风轻,只有青琰与韩氏兄弟愤愤然。 五人刚从这户人家中退出,便见一满面皱纹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男子远远快步走来。待看清张放五人面貌时,神情难掩惊讶,向张放一揖:“客从何来?” 无论从衣着还是相貌上看,都很容易确认,张放就是这一行人中为首之人,故此来人很自然向张放行礼。 张放还礼:“在下同伴五人,俱从陀螺山来,欲往马岭,天色已晚,欲借贵处稍歇,不知……” 来人呵呵笑道:“若是客人不嫌敝处粗陋,可到老夫居处歇息……哦,老夫便是这小南聚里正(秦汉时期最基层行政管理者,相当于村长),唤我诸臾便是。” 张放五人,俱行礼道谢。 诸臾看到阿离坐在辘车上,两个少年推着,不禁关切问道:“这位小娘子可是身子不适?” 阿离先是摇头,想了想,随后又点点头。 张放解释道:“阿离小娘子视物有所不便,尚请老丈不要介意。” 诸臾啊了一声,连连向阿离致歉,阿离也颔首还礼。 诸臾居处并不远,不过间隔两三户,相距二、三十米,虽是里正,居舍亦与村人无异。 “寒舍粗陋,实在是……”诸臾搓着一双布满老茧的粗糙大手,神情甚是不安。他也算是看出来了,那推车的兄弟与两名女子都是与自己差不多的贫寒下人,只有这为首仪态不凡的少年,定是官宦人家出身。这年头,绫罗绸缎可不是有钱就能穿得起的,自家这是真正的“寒舍”,真是太失礼了。 “无妨,我在陀螺山的居所也差不多,都住了一个多月了。”都说人是最容易适应环境的动物,前世张放住得最差,也是帆布帐蓬、羽绒睡袋,比起这散发着说不出怪味的茅草土坯房不知好多少,而张放却在短短数日完全内适应了……再三致谢,五人随诸臾推开秸杆扎成的院门,将辘车停在小院。 诸臾家中有一老母,加上老妻与一个幼子,原本还有两个女儿,已出嫁邻村。 出于礼貌,张放等五人一齐入里屋拜会了诸臾的老母。 昏暗而充斥霉味的房屋内,只有一张铺着破草席的矮榻,榻上是一个头发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妪,一目已渺,两颊干瘪,有皮无肉,近似骷髅,在幽暗的油灯下,模样委实骇人。 韩氏兄弟也不是胆小之人,但只看了一眼,心头就拔凉拔凉的,赶紧低头不敢再看;青琰表面镇静,但从她不断朝张放身边挤的动作看来,显然极是害怕;这方面阿离可就占便宜了,是所谓“无视者无惧”,依然保持恬静的笑脸;而张放……身为精神科医生,什么恐怖的患者没见过?对这方面几乎完全免疫。 那老妪许是太久不见有陌生人如此善待自己,更何况还是如此秀美可爱的女孩,心头激动之下,不禁伸出鸡爪般的枯手抚向阿离面庞…… “啊!”一声尖叫,把韩氏兄弟及阿离都吓了一跳,发出叫声的却不是阿离,而是青琰。 这一声尖叫,同样吓得老妪急收手,也令正与老妻准备饭食招待的诸臾匆忙入内,连连致歉。张放等人甚感不安,应当致歉的是他们才对,当此情形下,却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得怏怏而出。 莫明其妙的阿离低声问牵扶自己步行的青琰:“你方才叫唤什么,吓了大伙一跳,也太失礼了。” 青琰偷看张放与韩氏兄弟一眼,没吭气,心道我若不叫唤,那场面更吓人呢。 张放一行出远门,当然不会两手空空上路,在辘车上还放着两石米、一瓮酱菜、少许肉脯。甭管能否借宿抑或露营,这吃食总得自己准备妥当。 诸臾倒想尽心招待贵客,可惜家徒四壁,有心无力,反而因招待之便,平白令家人得食一顿白米饭。心中愧意,并不因贵客笑言“权当宿资”而好受些…… 食毕已是戌时末(约晚九点),在这个毫无娱乐的年代,普通农家晚餐之后,除了上榻搞些原始活动,实在没有别的娱乐可言。 张放来到这时空的时间也不短了,基本已适应这作息表。当然,所谓适应并不是像大多数人早早入睡,而是借着夜阑人静,翻开一本羊皮册——封面端端正正写着四个简体字“穿越日记”。 除了小学时被老师逼着写过大半学期所谓日记,张放前世并无记日记的习惯。日记通常都是晚上写才有感觉,而前世张放的夜生活可谓丰富多彩,哪里能有安静的时侯?自来到这个时空后,张放的时间就多得连挥霍都找不到地方。尤其是自灵魂融合后,精力异常充沛,只需三四个小时睡眠,就精神得不得了。大把时间如何使用?一半拿来锻炼,野蛮体魄;一半拿来读书,文明精神。 张放此去马岭,目的之一就是想搞到一些书籍,他的知识都源于后世,与这时代的知识体系是脱节的。他既是这时代最博学之人,同时又是知识最贫乏之人。这个短板,一定要补上。而在此之前,说是打发时间也好,巩固记忆也好,记录自己的穿越生涯点点滴滴,同时将原有的知识分门别类总结,也是一件颇有意义的事。 这年头还没有像样的纸张,官方记录都是写在木竹简牍上,张放可不想随身背着这种几十上百斤的东西,也用不起帛书,只能退而求其次,用硝制鞣化处理过的羊皮记录。笔则是毛笔,用的也是墨砚。 张放与大多数祖国花朵一样,儿童时代就上过各种兴趣班,什么书法、绘画、英语、武术……前两项甚至还得过市里青少年大赛银奖。尽管这是二十年前的往事,有些技能荒废了,但在需要时,依然能捡起来,并随着使用时间延长而越来越娴熟。 那一手蝇头小楷或许难入方家法眼,但能在一个月内把字写成这样,算很不错了。这本羊皮书算是张放最大的秘密,张放却不惮于暴露人前,除非是一个同样来自中国大陆的穿越者,否则谁也休想看懂这简体字。 四壁斑驳,油灯昏暗,夜风穿窗,光影斑驳……如果再多一个女子俏立于纱窗的剪影,就有几分聊斋的味道了。 韩氏兄弟已发出酣声,东厢两个女孩也早熟睡了吧,紧挨着的便是那老妪的房间,但愿她们能睡得着……阿离多半没问题,只是青琰嘛,呵呵…… 张放刚想到这,耳边就听到一阵幽幽呜咽,时断时续,似妇人泣,如婴儿哭,在这夜深人静的荒野山村,令人毛骨悚然,几疑置身于聊斋鬼域。 张放一惊,生怕听错,侧耳倾听之下,声音越发清晰碜人,仿佛自附近传出。当了那么多年医生,作为一个见惯尸体,并与世界上最危险、最可怕的特殊人群打交道为职业的张放而言,“鬼”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并不足以吓倒他。 正当张放掷笔起身,准备出门一探究竟时,东厢房传来一声惊恐万状的尖叫——“啊!” 是青琰! 第二十七章 【活 人 祭】 (谢谢大盟、小胖,满满关情。) ~~~~~~~~~~~~~~~~~~~~~~~~~~ 青琰一声尖叫,惊起了一屋子的人。 张放举着油灯,最先冲入东厢房。就见青琰缩在床角蒲席瑟缩发抖,看她衣着完好,发丝不乱的模样,显然压根没沾过枕头。只有阿离身着亵衣,青丝散乱,睡眼惺忪。幽暗光影下,一双洁白的玉臂与晶莹背肌,耀人双眼…… 听到屋外脚步杂踏,张放立即抢上一步,取过放在床角的外衣,罩住阿离身体……很奇怪,张放并未出声,阿离也看不见,但却似能感觉到就是他一般,双颊飞霞,攥紧衣裙,垂首无语。 张放目光在那赭色的亵衣上一掠而过,略感奇怪,这内衣的布料及颜色,怎地与自己那件外袍一般无二? 韩氏兄弟与诸臾夫妇赶来时,张放已秉烛迅速将东厢房里里外外搜索了一遍,除了撵跑一只耗子、几只蟑螂,别无发现。当他回到二女床榻前时,注意到阿离的脸色也都变了,变得与青琰一般恐惧。 韩重看到张放做了个无事的手势,不禁打了个哈欠,埋怨道:“青琰你怎么回事?一惊一咋的,惊扰主人,还让不让人睡了?” 韩骏心细, 看到二女那害怕的模样可不像装出来的,不由大讶:“做噩梦了?可两个人同时做噩梦,倒也少见。” 青琰终于抬起头,脸色发白,瞳仁因害怕而收缩成针尖状,颤声道:“你们……你们没听到鬼泣声么?” 此时人声嘈杂,加之心情紧张,不要说懵然不觉的韩氏兄弟与诸臾夫妇,就连早有所觉的张放,也已忽略那时断时续的细微幽泣声。只有因眼睛失明,听力补偿性强化的阿离听到了,故此才有与青琰相同的恐惧。 原来是这个。张放弄清原委,这才宽心,伸手按住青琰瘦弱的肩膀,宽慰道:“我也听到了,或许是风穿洞穴,或许是妇人哀鸣,唯独不会是鬼泣……” 张放本想说这世上没有鬼,但忽然想起这不是二十一世纪。在汉代,甚至汉代以降的诸多朝代,上至帝王公卿,下至黎民百姓,无不信巫奉神。在如此大环境下,你突然冒出一句世上本无鬼,叫人怎么看你? 而且……貌似自己就是通过灵魂夺舍而存续的。那么,鬼——或且说“灵魂”这玩意是否存在,还真不好说…… 场面一时安静下来,那如丝如缕的幽泣声渐渐清晰,韩氏兄弟的脸色也变了。诸臾夫妇互相诧异地看了一眼,同时吁出一口气,神情松懈下来。 诸人脸上的表情,逃不过张放那一双善于观察的慧眼,诸臾夫妇神情有异,立即引起张放的注意。 眼见那少年贵公子目光炯炯投注过来,诸臾苦笑一下,习惯性搓搓手掌:“此事……唉!真不好说。这样吧,请客人随我前往一观便知。” 张放无可无不可,韩氏兄弟本就有保护张放的义务,无论张放去何处,刀山火海都得跟着。阿离虽看不到,却不愿离开张放与韩氏兄弟。青琰本不敢去,但所有人都走了,只留下她一人,还有隔壁那老妪……老天,她可是因为一闭眼就想起那可怕模样,这才熬了大半宿无眠,要她独自留下,那不是要她的命么? 火焰在夜风中摇曳,明灭不定,照得远近行人面目青绿。诸臾持火把在前引路,张放与之并行,韩氏兄弟紧随其后,青琰则扶持着阿离,小心翼翼,亦步亦趋。不过看她的模样,与其说是扶持阿离,倒不如说是紧紧依偎…… 随着众人行进,那幽幽泣声越来越清晰,已经隐隐可听出是人声……诸臾并未走多远,很快就在一户人家篱笆围墙外停下脚步。张放仔细打量,这宅子,有点眼熟啊……呃,这不是日间借宿时,所询问的那户人家么。 此时从篱笆墙外,已可清清楚楚看到,院落中一个妇人一边呦呦啼哭,一边将禾草苇杆撒到火堆上,火光熊熊,映得妇人一脸悲楚。妇人身侧不远,站着一名中年男子,正是日间拒绝张放一行借宿之人。男子神情忧郁,不时长吁短叹。 终于找到这“鬼哭”真相,青琰又羞又恼,愤愤然道:“这户人家好没道理,半夜哭嚎,扰人睡眠。” 诸臾轻叹摇头:“此事须怪柴成夫妇二人不得,谁让他们家宝儿今岁中‘血签’,要进献山君呢……” 这诸臾话里有话啊,张放询问其故,诸臾示意回去再说。 夤夜惊醒,众人一时也没了睡意,回到诸臾家中,围坐一起,听诸臾细细道出缘由。 说起来,还是今年大旱惹的祸。本地有一古老习俗,但凡遇有灾年、荒年、天灾、地龙翻身(地震)等等灾变,便须请巫祝祈天祭祀,时间长短不一,端视灾情轻重而定。这祈天奉神仪式,除了需奉祭牺牲,呈献谷粟之外,最最重要的一项仪式,就是以童男童女献祭,是为“活人祭”。 听到此处,韩氏兄弟面面相觑。青琰与阿离互相执手,彼此掌心沁汗。半晌,才听阿离幽幽道:“这些孩童,好生可怜。” 在张放想像中的众人义愤填膺的场面根本没出现,惊讶之余,也有所明悟。看来这个时候的人的思想还停留在相当蒙昧原始的程度,他们敬神信巫,祭天拜地,以活人为祭之事,纵觉不忍,却也不觉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大罪。旁人表现得那样理所当然,张放自然也不会跳起来怒斥其非,充当异类。 青琰似乎想起什么:“那‘血签’又是怎么回事?” 诸臾道:“哦,那是巫祝选择祭童的方式。以血涂鸡骨,置于火中,根据裂纹与卜辞所示,以择献祭童子。今岁,正好选中柴成家的宝儿,还有北岗邻村的一名女童。唉,这柴成也是命苦,大儿、二女相继饥病而死,仅存的这三儿,却被选中祭祀……” 听诸臾这么一说,张放等人终于明白日间求宿之时,那户人家为何如此冷漠了。仅存的骨血就要没了,任谁都不会有心情搭理外人。 那么,这“山君”究竟是什么? 令张放无语的是,对于这个被村民世世代代敬奉的神灵,诸臾也不甚了了,只知道那是深藏在北边黑雾岭深谷的神灵。据古老传言,山君主宰一方云雨,黎庶须小心侍奉,若有违逆,轻者大地震动,重者颗粒无收。 张放紧接着再问一句:“献祭之后,这些童子情形如何?” 诸臾摇头:“再无音讯。” 张放眉头一扬,语调有些冷:“难不成那些孩童的父母,也不去找寻自家骨肉么?” 诸臾将头摇成拨浪鼓:“黑雾岭深谷乃是禁地,以前曾有樵子误入,却从来只见进不见出……人道是触怒山君,形魂俱灭,从此再无人敢入其间。” 张放皱头紧锁,现在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献祭大典何时举行? 诸臾回答得倒是干脆:“就在明日。” 第二十八章 【再 遇】 (感谢大盟、小胖,在这艰难时刻的支持。) ~~~~~~~~~~~~~~~~~~~~~~~~~~~~ 黑雾岭,算得上是此地一个异景。无论山下及方圆百里如何干旱,那山岭总是灰蒙蒙的,似乎总被乌云包裹,随时都有可能下雨。 看到这样奇妙的自然景观,张放总算明白了为何当地人会将此山与掌管云雨神灵联系起来。不过,对比周边被砍得稀稀拉拉的山头,再看看黑雾岭林木葱郁的情形,张放更愿意相信,这山岭的云雾,源于当地村民对神灵的敬畏,不敢妄动一草一木,百十年下来,所形成的良好环境所致。 张放一行天不亮就在诸臾夫妇的引领下,跋涉数十里,来到观祭地。令张放大感意外的是,这场祭祀规模还不小,非但附近十数个聚落都来了,甚至还有从三水、方渠、郁郅,甚至马岭来的善男信女,总数近千人。不过,穿绸着缎的没几人,显然绝大多数是庶民。除此之外,还有数十个有点像丁役的壮丁,手持叉棒,在几个佩刀的游徼(汉朝乡一级三老之一,掌徼循禁贼盗)及佐吏指挥下,据守在路口及高处,监督巡察。毕竟这种非官方的千人大型集会,历来为统治者所忌,采取一些防卫措施,又不至于太刺激民众,使用附 近乡村的壮丁,倒是一个不错的法子。 山谷前林木荫郁,观祭人群虽多,但几乎每个人都能找到躲荫纳凉之处。别处阳光暴烈,蒸烤得整个大地如同桑拿房,但在这山岭下谷口前,却有阴风阵阵,通体舒泰。张放暗自揣度,这些人与其说是来观祭的,倒不如说是来纳凉的吧。 现场最令人瞩目的,就是黑雾岭谷口前,一座高近两丈、方圆十丈的土台子。这土台子下宽上窄,呈金字塔形,两侧有土阶可上,台上被石碾滚压平整结实,而台下周围杂草丛生,显然不是最近才堆起来的,至少有几十年光景。 此时台上立着八名精赤上身,披着一条赭色麻条的巫汉。烈日之下,黝黑的皮肤汗珠滚滚,但那八条巫汉却一动不动,手持各种古怪祭器,满面虔诚。台下还有两个巫汉,牵着两条呲牙吐舌的大黄狗,守住两侧登台口。 按汉代规定,平民只能着本色麻衣,不得穿有色衣裳或饰物。不过,在这种祭祀的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破例一二的。 在土台正下方,两个牵狗巫汉中间,有一个半人高的黑漆木箱,盖子翻开,不时可见前来观礼的平民排队上前,往匣子里扔钱,叮当之声不绝于耳。就连陪同张放一行前来观礼的诸臾夫妇,也往匣子里扔了十几枚五铢钱。最令张放等人吃惊的是,有好几个平民装束的男女,竟然往黑匣里扔了黄金、白金(银)及玉饰等贵重钱物。 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大汉的平民那么有钱了? 待诸臾一解释,张放方才明白,自己又被大汉朝的制度给涮了——汉朝最早确立了重农抑商制度,甚至给商人设“市籍”,打入另册。尽管这个制度在汉朝中后期有所松动,商人中亦不乏入粟拜爵,入朝参政者,但对大多数商人而言,地位仍然低下。商人不能乘马车,只能坐牛车,亦不能骑马,不能穿绫罗绸缎,不得戴冠,只能戴帻……无论你多有钱,走在大街上,穿着装束一如平民。 那几位随礼的“平民”,其实是来自马岭的商人,无怪乎出手如此阔绰了。 张放目光在人群中扫瞄,突然远在三十步外一棵大树后露出一角湖绿色裙摆,引起了张放的注意,在这满场满目粗布麻衣之中,竟有质地如此上佳的衣裙,其人必是贵族无疑。这穷山僻壤的巫祝活动,多是本地民众与耳目灵便的商人参与,官宦贵人极少出现,一旦有这样的人,自然极引人注目。 临来之时,张放也正是为了不惹人注意,才换下一袭锦袍,改穿与韩氏兄弟差不多的葛衣麻鞋,再戴上遮阳笠,方才泯然于众。 正当张放目光刚要移开之时,那湖绿色裙摆一收,又显出一淡紫色衣角来。这紫衣人身体探出树干大半,正好能让人看清其面貌。 张放目光上移,一触紫衣人容貌,不由得霍然一震——这一震,立即令目不能视物,只专注于身边人感受的阿离敏锐感觉到。 “小郎君,有何不对么?” “无事,见到一个熟人。”张放灿然一笑,低声道,“我且去打个招呼,你们好好在此呆着别动。” 韩氏兄弟与青琰嘴里应着,惑然的目光随张放的行进路线看去,很快也注意到了那紫衣人,齐齐哦了一声“原来是她!” 张放走近到那棵大树下,长身一揖:“班君别来无恙。” 那紫衣人一吓:“你是谁?” 张放摘下遮阳草笠,微微一笑。 紫衣人又惊又喜:“是你,张君!” 另一身着湖绿裙裾的少年更是喜出望外:“真的是张君呢!” 这主仆二人,正是易钗而弁的班沅君与她的小侍女。 张放没想到自己两次出远门,都能碰上这对主婢,倒也真是有缘。不过,待他仔细询问,方知在此碰到二女,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如前所说,班沅君之父班况乃是上河农都尉,主管北地郡农事。今岁北地郡中部大旱,最忧心如焚的,就是他这个“农垦师长”。短短一月之间,班况已在上河城与马岭之间来回奔波数趟,为筹谋对策,应对天灾,人都熬瘦了一圈。 班沅君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总想为父亲做点什么,便决定发挥自己长项,易装外出访察,看看能否找到解决办法。前日途经此地,偶听有祭天祈雨仪式,无论是满足少女的好奇心,还是为父解忧,都值得来此一观,这才有了与张放的再次相遇。 班沅君妙目流转,上下打量张放的装束一眼,秀眉微皱:“张君仍做如前装束,莫非不屑于沅君所赠?” 张放笑笑,从肩上取下包袱,打开,那件月白色的锦袍宛然在目,班沅君这才释然。 小侍女娇笑:“还是张君机敏,知道换下衣裳,不引人注目。我与小娘子一路走来,都被人看恼了……” 张放讶然道:“你们没乘车吗?对了,你们的御手与护卫呢?” 班沅君摇头:“车到山下,山路难行,故此步行,昆奴看车。此地非三水,不可随意带护卫出行。” 张放点点头,这进入黑雾岭的山路,步行尚可,坐车的话,的确难行。以那辆车的奢华程度,不亚于后世之宝马、保时捷之类豪车,的确要人看护。至于护卫,好象这时代有礼制,什么身份配什么随从,什么级别的官员,配套的车马仪式及随从数量也不同。上回班沅君在三水那等异族聚居之地,其兄长派几个随从短程护送尚可。此次走通衢大道,自然不能带甲士护卫,否则便是逾制了。 三人正叙话间,忽听人群一阵骚动,有人大叫“上师!上师显灵了!”。 第二十九章 【群体催眠】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感谢大盟、小胖,不离不弃,唯有合什以谢。) ~~~~~~~~~~~~~~~~~~~~~~~~~~~~~~~~~~ 三人抬头望去,就见土台之上,突然无端起雾,一片氤氲。濛濛白霭之中,一个冠插羽毛,面带狰狞青铜面具,身披斑斓彩衣,手持一柄云纹玉如意的巫祝缓缓现身。 这巫祝甫一现身,台上那八条巫汉立即摇铃击罄,埙鼓齐奏。而巫祝便随着节奏手舞足蹈,口中发出时高时低的“哦哦嗬荷”奇异鸣音,脚踏古怪步伐,似乎毫无规律,又似暗含玄机。 从巫祝现身那一刻起,在场男男女女便跪倒一片,口中喃喃,虔诚而庄严,似是与台上巫祝应和。 班沅君见张放紧紧盯住台上巫祝,神情若有所思,低声赞道:“张君见识广博,莫不是在琢磨那巫祝的‘禹步’?” 那巫祝走的是禹步么?我还当是跳大神呢。张放倒是隐约记得所谓的“禹步”,就是上古时期巫者专用的一种特殊步伐,极具神秘感,能令观看者眼花缭乱,目眩神迷。据说武术中的“迷踪步”,就是借鉴了其中部分原理。 张放当然不是如班沅君所想那般,在琢磨什么“禹步”,而是由巫祝的奇特舞姿、古怪发声、单调奏乐,以及对现场信众的操控,联想倒了自己的拿手本领——催眠术! 没错,这巫祝从现身以来,所做所为,完完全全就是在施展一种群体催眠术! 群体催眠术,无论古今,并不鲜见。在后世八、九十年代,各种所谓的气功大师讲座,成百上千人济济一堂,听大师“带功”报告,短短数小时,许多人就声称有气感,并随“大师”手法而出各种动作……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群体催眠,最容易接受暗示者,就会即时感受到所谓的“气感”。 神秘的黑雾岭、古老的禹步、反复单调的糜音、近千虔诚的共鸣,形成一个足以造成群体性臆症的可怕气场。 张放明显感觉到,受到影响的观祭者越来越多,甚至有伏地叩拜,喃喃应和者…… “小娘子,苹儿的眼皮子好重……”小侍女一手扶着树干,一手加额,语调模糊嘟囔。 “啊,没事,那你睡吧。”班沅君也有点犯晕,虽觉在这睡着不妥,可是…… “不能睡!” 张放这一声低喝,声音不太,却极具穿透力,如同一根细针扎入脑仁,令班沅君与侍女苹儿为之一震,悚然惊醒。 张放是催眠大师,自然也是反催眠高手,他这一声低喝,也属于催眠术中的一种,即完成催眠时的呼叫转醒术。别说是无特定目标、磁场相对较弱的群体催眠术,就算是针对性极强的个体催眠术,也会应声破解。这就是大师与业余段位的区别。 唤醒了班沅君主婢,张放有些担心看向阿离、青琰与韩氏兄弟的方向。还好,韩重与青琰都还能站得稳,韩骏更是朝自己点头示意,显然这机敏的少年也感觉有异。而阿离……因其目不能视物,对外界的信息全来自听觉,而敏锐的听觉,此时反而成为催眠的强化剂。看她面色潮红,娇躯频颤,似乎有向众人看齐的趋势。 张放皱眉,这种类群体性催眠,只是巫祝活动中常用手段之一,用意多半是体现与强化其神秘力量,以慑信众。这样浅度的催眠,对人体倒无损害,但内心实不愿阿离也与这些愚夫蠢妇一般,磕头大喊,形状不雅。 张放正欲向班沅君辞别,忽闻众人一阵杂乱叫喊:“来了,来了……” 霍然抬头,土台上方,两个身裹黑布,年约五、六岁的童男童女,端坐在一黄布方盘上,被八名披彩巫汉十六条粗壮胳臂高举着,步步登台。 两名童男童女,眼神迷茫,神情呆滞,身体绵软,却安然稳坐。在这成百上千双眼睛聚焦下,不吵不闹,任由摆布,令人惊奇之余,更生敬畏之心。 张放一眼就看出这对童子已被催眠,至于他们能坐得稳,多半是在背部衣物掩盖下,竖一木条绑定支撑,这等小花样用膝盖就能想到。 张放目光扫视,从人群中发现昨夜悲泣的那对夫妇,此时面对台上麟儿,红肿的双目又见垂泪。妇人埋首入丈夫怀中,嘤嘤而泣,竟不敢高声。 黑雾岭里隐藏着什么?山君是何物?这两名童子救是不救?若要救,该使用什么方法,才不致引起众怒,成为众矢之的? 张放脑子急剧转动,但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却听身边班沅君道:“张君见识广博,对此等以童子牺牲祭祀祈雨,有何见解?” 张放转头,但见班沅君满面忧色,一双大眼满是怜悯,也带着几分困惑。 张放也是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多有学识,对神鬼巫盅都是相信的,更别说似班沅君这样的稚嫩少女。她一方面同情那对童子,不忍葬送;另一方面,又企盼这仪式当真有效,为其父解忧……患得患失,天人交战。 张放淡淡道:“问我的见解么,只有两个字——扯蛋!” 班沅君与苹儿的脸蛋腾一下红了,羞恼地直拿眼瞟他。这人真是,看着玉树临风,谈吐不俗,怎地也有如此粗俗之语。 就在这时,那巫祝率八条巫汉,托举两名童子,朝黑雾岭谷口方向祈祷完毕,慢慢转过身,青铜面具后似有厉光一闪,蓦然开腔:“你们当中,有人亵渎仪式,山君若怒,必不布雨,对此亵神之人,如何处之?” “竟有这样的人?是谁?把他揪出来!” “何人如此可恶,请上师明示,俺非抽死他不可!” “对,对,请上师明示,快快将之揪出来!” 巫祝目光从全场一点点扫过,当他的眼睛与张放相触时,张放昂然对视,面色冷峻,暗暗蓄集精神,只待对方朝自己一指,立即发难——玩催眠术是吧?看谁怕谁! 巫祝眼神一闪,从张放身旁的班沅君身上滑过,面具转向另一方向。 不是冲我来的?尽管如此,张放并未放松警惕,仍保持戒备。 就见巫祝蓦然抬手向某个方向一指:“就是她!”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三十章 【都是“天癸”惹的祸】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5,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感谢大盟、小胖,每天一份支持,每天一点信心。) ~~~~~~~~~~~~~~~~~~~~~~~~~~~~~~~~~~~~~~ 山谷前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随巫祝手指方向看去―― 土台下两个牵狗警戒的巫汉,与两只大狗一起,向上师指示方向扑去―― 张放随着众人的视线望去,大吃一惊―― 被指为“亵渎神灵”的人,竟是阿离!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阿离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因为她看不见,但是那张清水脸儿,却是一片潮红,娇躯摇颤。 两只大狗扑到阿离脚边,鼻孔咻咻,狂吠不已。若非两名巫汉用力拉扯,只怕早扑上去。 韩骏与韩重大惊失色,横身拦在阿离身前。青琰探手从革囊里抓出一把石子,紧张盯住两只大狗,但有异动,非打破它们的狗头不可。 因是在公众场合,又有乡佐监督,张放与韩氏兄弟都没敢带兵刃来。而且他们是来参观的,又不是来打架的,也没必要带什么武器,谁想到事情竟演变至此。现在唯一有武器的就是青琰,而她的武器,却只是石子。 在这一瞬间,张放冷汗涔涔而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些被催眠、半催眠、几乎陷入群体性臆症的人们,一旦失去仅存的理智,将会变得何等可怕。 张放奋身向阿离所在挤去――是的,他只能用挤。方才还显得十分空旷的空地上,已被聚拢过来的人群簇拥得满满当当,水泄不通。从张放所在处至阿离处,相距不过二、三十丈,但他拚命挤了半分钟,竟然才挤进了不到一半…… 为什么是阿离?为什么要为难一个盲女? 张放汗流浃背,心急如焚冲挤时,脑海里不断盘旋着这个巨大问号。 而在人群内圈,当众村民目光一齐随狗吠声看向阿离裙脚时,他们出离地愤怒了! 韩骏、韩重、青琰也本能地随众人目光看向阿离那刚刚能蔽膝的短襦,三人也同时变色。 诸臾夫妇暗暗叫苦,这可是自己舍下的客人啊,若是出事……本想出面求情,但当夫妇二人的目光触及阿离的短襦下鞋袜之时,顿时大惊失色,不禁步步退去,与阿离等人拉开距离。 此时韩氏兄弟与青琰已齐齐扶住阿离,惶然道:“阿离(姊),你何时受伤了?伤在何处,流了好多血……” 诸臾之妻还未退远,在旁听了,哭笑不得,低声咕哝道:“真是一群傻孩子,唉!为何选在今日来观看祭祀呢,岂不知这是犯大忌之事么……” 阿离还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但她非常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听得韩氏兄弟与青琰惊问,本已潮红的脸蛋,顿时变成一张红布,这、这让她如何开口? 阿离的短襦下,两道蜿蜒的血流,顺着小腿浸入布袜,将布袜染得赤红。那腥红刺目的血痕,亮瞎所有人的眼睛。也有许多年轻巫汉,脸上神情如韩氏兄弟一般茫然,但更多的人,尤其是妇人,脸上露出羞臊、气恼、惊怒的神情。 可怜的阿离,根本不知道,这一刻,有数百双眼睛,在看着她,看着她人生第一次“初潮”! 阿离现年十四岁,《黄帝内经》有言“女子十四而天癸至”,所谓“天癸”,指的就是初潮。古人善用隐语,而月经是成形了的水,同时女子属阴,所以称为“天癸”。“天癸”之后,每月必来之月事,便称之为“月信”。 汉时女子可是没有内裤这种东东的,那么她们是如何应对“月信”呢?很简单,使用卫生带。这堪称“妇女之友”的东西起源,绝对比我们大多数人想像更久远。汉朝时的卫生带,与现代形状差不多,只是在材质上有差距。通常以帛麻为面,内塞草木灰,可吸附污物,两头用细线系在腰间,原理古今相同。 如果阿离已有月信,纵然幼失怙恃,左邻右舍的大婶大嫂们也会为她解决这个问题,而不至于当众出糗。偏偏这是阿离的初潮,此前没有半点经验。没有内裤、没有卫生带,更糟糕的是没有半点预感,一切就那样自然而然发生了…… 古人对于月事的看法,与今人大为不同。当时女子在月经初潮时,由于无知而产生恐惧感,或受周围人们看法的影响,对女性特有的这一生理现象产生不洁、厌恶一类的负面感觉。再加上男性觉得流血不祥,慢慢地月经也就形成一种禁忌。因此《礼记》有不可在月经来潮时行房的“月辰避夕”的观念,《玉房秘诀》中也有“月经之子兵亡”之语。至于民间对月事之忌讳,那就更多了。 可想而知,在举行庄严肃穆的祈雨祭神大典时,出现如此不洁、不祥与禁忌之事,会引起虔诚的村民何等的愤怒。 韩氏兄弟与青琰初时不明其意,只道阿离受到伤害,待从村民杂七杂八的口中得知真相,顿时傻了眼。这等禁忌之事,纵然如他们这般年纪的少年男女,也是知晓的。搞了半天,竟是阿离冒犯神灵,他们是理亏一方。 当阿离在村民唾骂声中,被两名巫汉执走时,张放还是没能挤到圈子中心,但已经从愤怒喧嚷的村民口中得知原委。 张放真想发笑,但笑不出来,相反,一颗心却沉了下去。他明白,这件事的后果可大可小,端看在什么场合,而眼下这种场合,正是最糟糕的情况……他娘的,那个巫祝是属狗的么?那么远也能嗅到。还是说,这些古老巫祝有不为人知的特殊本领? 人群渐散,韩氏兄弟与青琰已慌了神,满头大汗挤到张放面前,求助的眼神望着他:“小郎君,这、这可如何是好?” 青琰更是急得跳脚:“小郎君,你可不能不管阿离姊。” 张放做了个稍安毋躁的手势,沉声道:“沉住气,且看那巫祝如何处置……” “诸位乡亲,对此亵神之徒,当如何处置?”一个随着乐声顿挫的嗡嗡声音传来,隐隐带着盅惑之意,正是那巫祝。 而阿离则犹如一只受惊的小鸟,在两个壮汉的挟持下,踉跄登阶,无助地挣扎着,左顾右盼,一叠声叫唤:“青琰!小郎君!阿舍!幺郎!你们在哪里?” 青琰急得不住跳起来,拚命挥手:“我们在这里。”情急之下,却是忘了阿离根本看不见,而她的叫声,更是淹没在喧嚣中。 “祭山君!”人群中一人大呼。随即,仿佛醒悟过来一般,无数人大声应和:“祭山君!祭山君!” 在张放惊愕目光中,村民们就象后世被洗脑的传销分子,一个个似打了鸡血一般,举臂挥舞,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整个山谷只回荡着三个字“祭山君!” 这狂热的场面,连青琰与韩氏兄弟都害怕起来。 土台之上,却又是另一番光景。但见巫祝晃动着身体,手中玉如意随袖袍伸展飞舞,一团团白雾从袖口喷出,口中发出令人昏昏欲睡的单调鸣音,不断环绕阿离旋舞。白雾迷蒙中,就见阿离身形不断摇晃,随时都会倒地。 “那小娘与张君相识么?”张放耳边响起班沅君的声音。 张放转身点头道:“她是我的同伴。” 班沅君妙目往山道两侧的乡佐身上一瞟,低声道:“或可请官府干预。” 张放朝那些不断挥拳顿棒,以壮声势的壮丁看一眼,苦笑道:“只怕不成。” “试试吧。”班沅君犹豫一下,略带歉意道,“只是我不便公开身份,否则,只怕这些佐吏会据实上报,恐怕会为阿翁带来麻烦。” “了解。”张放点点头,他是真的了解。如果班沅君身份暴露,值此非常之时,一旦被班家的政敌参上一本,说上河农都尉之女干预祈雨大祭,弄不好就是一个玩忽职守之罪。 果不其然,当班沅君向乡佐求助时,那些乡佐虽对班沅君客气,但表示爱莫能助,认为如此冒犯山君之举,以身相伺方可抵罪。 班沅君怏怏而返,满怀歉意看着张放,小侍女苹儿眼泪汪汪。 土台之上,阿离终于软软卧倒,云雾袅袅,环绕其躯,宛若睡莲。 巫祝也终于安定下来,双臂高举,大袖滑落,露出两截干瘦如柴的胳臂,面具后的声音嗡嗡震耳:“便如众乡亲所请,祭、山、君!” “祭山君!祭山君!” “我回去拿刀!”韩重眼睛红了,转身便冲。 张放倏地出手,手臂一拦,脚下使了个绊子,上下一错,将毫无防备的韩重摔倒在地。 韩重翻滚爬起,激动大叫:“小郎君!” 韩骏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乃弟,嘴里喝道:“不可莽撞。” 张放拂了拂衣袖,冷然道:“你要拿刀砍谁?” 韩重气咻咻道:“我要砍了那装神弄鬼的浑蛋……”话未说完,就被韩骏用手死死捂住嘴巴。而距离他们较近的村民已满带怒意地扭过头来。 “我这兄弟脑子不好使,他说胡话呢。”韩骏一叠声道歉,连拉带拽,将韩重拖到远离人群的大树下。看到兄弟还脸红脖子粗地挣扎,低低说了一句,便让他安静下来:“小郎君会有办法,听小郎君的。” 在韩骏、韩重、青琰的急切目光注视下,张放用力点头:“刀是要拿的,但要搞清楚目标――我们的目标,不是人!” “不是人?!”韩氏兄弟与青琰同时吸了口冷气,大热天,竟觉后背凉嗖嗖的。 “张君,难道你为了这小娘,竟要……”班沅君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粉莹的小脸刷一下煞白。 “她是我带出来的。”张放回过头,认真看着班淀君的眼睛,一字一句,铿锵有力,“所以,我必须毫发无损地将她带回去。” ps. 5.5「」下红包雨了!中午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三十章 【都是“天癸”惹的祸】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感谢大盟、小胖,每天一份支持,每天一点信心。) ~~~~~~~~~~~~~~~~~~~~~~~~~~~~~~~~~~~~~~ 山谷前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随巫祝手指方向看去—— 土台下两个牵狗警戒的巫汉,与两只大狗一起,向上师指示方向扑去—— 张放随着众人的视线望去,大吃一惊—— 被指为“亵渎神灵”的人,竟是阿离!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阿离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因为她看不见,但是那张清水脸儿,却是一片潮红,娇躯摇颤。 两只大狗扑到阿离脚边,鼻孔咻咻,狂吠不已。若非两名巫汉用力拉扯,只怕早扑上去。 韩骏与韩重大惊失色,横身拦在阿离身前。青琰探手从革囊里抓出一把石子,紧张盯住两只大狗,但有异动,非打破它们的狗头不可。 因是在公众场合,又有乡佐监督,张放与韩氏兄弟都没敢带兵刃来。而且他们是来参观的,又不是来打架的,也没必要带什么武器,谁想到事情竟演变至此。现在唯一有武器的就是青琰,而她的武器,却只是石子。 在这一瞬间,张放冷汗涔涔而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些被催眠、半催眠、几乎陷入群体性臆症的人们,一旦失去仅存的理智,将会变得何等可怕。 张放奋身向阿离所在挤去——是的,他只能用挤。方才还显得十分空旷的空地上,已被聚拢过来的人群簇拥得满满当当,水泄不通。从张放所在处至阿离处,相距不过二、三十丈,但他拚命挤了半分钟,竟然才挤进了不到一半…… 为什么是阿离?为什么要为难一个盲女? 张放汗流浃背,心急如焚冲挤时,脑海里不断盘旋着这个巨大问号。 而在人群内圈,当众村民目光一齐随狗吠声看向阿离裙脚时,他们出离地愤怒了! 韩骏、韩重、青琰也本能地随众人目光看向阿离那刚刚能蔽膝的短襦,三人也同时变色。 诸臾夫妇暗暗叫苦,这可是自己舍下的客人啊,若是出事……本想出面求情,但当夫妇二人的目光触及阿离的短襦下鞋袜之时,顿时大惊失色,不禁步步退去,与阿离等人拉开距离。 此时韩氏兄弟与青琰已齐齐扶住阿离,惶然道:“阿离(姊),你何时受伤了?伤在何处,流了好多血……” 诸臾之妻还未退远,在旁听了,哭笑不得,低声咕哝道:“真是一群傻孩子,唉!为何选在今日来观看祭祀呢,岂不知这是犯大忌之事么……” 阿离还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但她非常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听得韩氏兄弟与青琰惊问,本已潮红的脸蛋,顿时变成一张红布,这、这让她如何开口? 阿离的短襦下,两道蜿蜒的血流,顺着小腿浸入布袜,将布袜染得赤红。那腥红刺目的血痕,亮瞎所有人的眼睛。也有许多年轻巫汉,脸上神情如韩氏兄弟一般茫然,但更多的人,尤其是妇人,脸上露出羞臊、气恼、惊怒的神情。 可怜的阿离,根本不知道,这一刻,有数百双眼睛,在看着她,看着她人生第一次“初潮”! 阿离现年十四岁,《黄帝内经》有言“女子十四而天癸至”,所谓“天癸”,指的就是初潮。古人善用隐语,而月经是成形了的水,同时女子属阴,所以称为“天癸”。“天癸”之后,每月必来之月事,便称之为“月信”。 汉时女子可是没有内裤这种东东的,那么她们是如何应对“月信”呢?很简单,使用卫生带。这堪称“妇女之友”的东西起源,绝对比我们大多数人想像更久远。汉朝时的卫生带,与现代形状差不多,只是在材质上有差距。通常以帛麻为面,内塞草木灰,可吸附污物,两头用细线系在腰间,原理古今相同。 如果阿离已有月信,纵然幼失怙恃,左邻右舍的大婶大嫂们也会为她解决这个问题,而不至于当众出糗。偏偏这是阿离的初潮,此前没有半点经验。没有内裤、没有卫生带,更糟糕的是没有半点预感,一切就那样自然而然发生了…… 古人对于月事的看法,与今人大为不同。当时女子在月经初潮时,由于无知而产生恐惧感,或受周围人们看法的影响,对女性特有的这一生理现象产生不洁、厌恶一类的负面感觉。再加上男性觉得流血不祥,慢慢地月经也就形成一种禁忌。因此《礼记》有不可在月经来潮时行房的“月辰避夕”的观念,《玉房秘诀》中也有“月经之子兵亡”之语。至于民间对月事之忌讳,那就更多了。 可想而知,在举行庄严肃穆的祈雨祭神大典时,出现如此不洁、不祥与禁忌之事,会引起虔诚的村民何等的愤怒。 韩氏兄弟与青琰初时不明其意,只道阿离受到伤害,待从村民杂七杂八的口中得知真相,顿时傻了眼。这等禁忌之事,纵然如他们这般年纪的少年男女,也是知晓的。搞了半天,竟是阿离冒犯神灵,他们是理亏一方。 当阿离在村民唾骂声中,被两名巫汉执走时,张放还是没能挤到圈子中心,但已经从愤怒喧嚷的村民口中得知原委。 张放真想发笑,但笑不出来,相反,一颗心却沉了下去。他明白,这件事的后果可大可小,端看在什么场合,而眼下这种场合,正是最糟糕的情况……他娘的,那个巫祝是属狗的么?那么远也能嗅到。还是说,这些古老巫祝有不为人知的特殊本领? 人群渐散,韩氏兄弟与青琰已慌了神,满头大汗挤到张放面前,求助的眼神望着他:“小郎君,这、这可如何是好?” 青琰更是急得跳脚:“小郎君,你可不能不管阿离姊。” 张放做了个稍安毋躁的手势,沉声道:“沉住气,且看那巫祝如何处置……” “诸位乡亲,对此亵神之徒,当如何处置?”一个随着乐声顿挫的嗡嗡声音传来,隐隐带着盅惑之意,正是那巫祝。 而阿离则犹如一只受惊的小鸟,在两个壮汉的挟持下,踉跄登阶,无助地挣扎着,左顾右盼,一叠声叫唤:“青琰!小郎君!阿舍!幺郎!你们在哪里?” 青琰急得不住跳起来,拚命挥手:“我们在这里。”情急之下,却是忘了阿离根本看不见,而她的叫声,更是淹没在喧嚣中。 “祭山君!”人群中一人大呼。随即,仿佛醒悟过来一般,无数人大声应和:“祭山君!祭山君!” 在张放惊愕目光中,村民们就象后世被洗脑的传销分子,一个个似打了鸡血一般,举臂挥舞,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整个山谷只回荡着三个字“祭山君!” 这狂热的场面,连青琰与韩氏兄弟都害怕起来。 土台之上,却又是另一番光景。但见巫祝晃动着身体,手中玉如意随袖袍伸展飞舞,一团团白雾从袖口喷出,口中发出令人昏昏欲睡的单调鸣音,不断环绕阿离旋舞。白雾迷蒙中,就见阿离身形不断摇晃,随时都会倒地。 “那小娘与张君相识么?”张放耳边响起班沅君的声音。 张放转身点头道:“她是我的同伴。” 班沅君妙目往山道两侧的乡佐身上一瞟,低声道:“或可请官府干预。” 张放朝那些不断挥拳顿棒,以壮声势的壮丁看一眼,苦笑道:“只怕不成。” “试试吧。”班沅君犹豫一下,略带歉意道,“只是我不便公开身份,否则,只怕这些佐吏会据实上报,恐怕会为阿翁带来麻烦。” “了解。”张放点点头,他是真的了解。如果班沅君身份暴露,值此非常之时,一旦被班家的政敌参上一本,说上河农都尉之女干预祈雨大祭,弄不好就是一个玩忽职守之罪。 果不其然,当班沅君向乡佐求助时,那些乡佐虽对班沅君客气,但表示爱莫能助,认为如此冒犯山君之举,以身相伺方可抵罪。 班沅君怏怏而返,满怀歉意看着张放,小侍女苹儿眼泪汪汪。 土台之上,阿离终于软软卧倒,云雾袅袅,环绕其躯,宛若睡莲。 巫祝也终于安定下来,双臂高举,大袖滑落,露出两截干瘦如柴的胳臂,面具后的声音嗡嗡震耳:“便如众乡亲所请,祭、山、君!” “祭山君!祭山君!” “我回去拿刀!”韩重眼睛红了,转身便冲。 张放倏地出手,手臂一拦,脚下使了个绊子,上下一错,将毫无防备的韩重摔倒在地。 韩重翻滚爬起,激动大叫:“小郎君!” 韩骏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乃弟,嘴里喝道:“不可莽撞。” 张放拂了拂衣袖,冷然道:“你要拿刀砍谁?” 韩重气咻咻道:“我要砍了那装神弄鬼的浑蛋……”话未说完,就被韩骏用手死死捂住嘴巴。而距离他们较近的村民已满带怒意地扭过头来。 “我这兄弟脑子不好使,他说胡话呢。”韩骏一叠声道歉,连拉带拽,将韩重拖到远离人群的大树下。看到兄弟还脸红脖子粗地挣扎,低低说了一句,便让他安静下来:“小郎君会有办法,听小郎君的。” 在韩骏、韩重、青琰的急切目光注视下,张放用力点头:“刀是要拿的,但要搞清楚目标——我们的目标,不是人!” “不是人?!”韩氏兄弟与青琰同时吸了口冷气,大热天,竟觉后背凉嗖嗖的。 “张君,难道你为了这小娘,竟要……”班沅君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粉莹的小脸刷一下煞白。 “她是我带出来的。”张放回过头,认真看着班淀君的眼睛,一字一句,铿锵有力,“所以,我必须毫发无损地将她带回去。” ps. 5.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三十一章 【勇闯黑雾岭】 (感谢大盟、小胖、书友6033204564、立立之之) ~~~~~~~~~~~~~~~~~~~~~~~~~~~~~~~~~~~~~~~~~~~ 黑雾岭只有一条径道直通深谷,而土台正卡在径口前,张放要入谷,肯定不能走正道。于是让韩重回小南聚住处取兵刃,同时派韩骏另寻入谷捷径。 张放当然不是让韩骏瞎子摸鱼般乱找一气,而是有的放矢,指引他们寻找捷径的人,就是诸臾。 诸臾生长于斯五十余载,对黑雾岭周遭地形不说了如指掌,起码哪里有便道可上还是知道的。但知道归知道,在当前情况下,却绝不会告诉张放,这一点,张放也是明白。所以,他用上了一点小手段。 班沅君与苹儿主婢,就见张放拍拍那老汉的肩膀,那老汉就乖乖跟着他走到大树后面。不一会,二人出来时,老汉一脸茫然,而张放却嘴角噙笑。 接下来,张放就叫过韩骏,告诉他往西南方向行百七十丈,见到一块形状如猿的巨石,然后由此攀援,二十丈后见一可容一人侧身通过之裂隙,由此前行,便可入谷。 班沅君看看那不断晃脑扶额的老汉,再瞧瞧语速快捷果决的张放,实在忍不住问道:“张君,这位老者竟肯如此助你,你可许了他什么好处?” 张放笑笑:“也没什么,人上了年纪,睡眠难免不好,我许的好处便是——老丈今夜可好好睡一觉。” 这样也行?班沅君与苹儿面面相觑,相对无语。 韩重气喘吁吁将剑、刀、弓一家伙打包背来时,韩骏也正好将入谷捷径探明。原本山道有民壮巡察,兵器几乎不可能带进来,不过在张放施展大催眠术一路保驾护航下,过关不要太轻松。说到这个,张放还得感谢那巫祝,正是其营造了一个近似于群体催眠的氛围,才使自己相对较轻松地频频施展催眠术而损耗却微乎其微。 人汇齐了,武器也入手了,接下来,就要面对那未知的“山君”了。但在张放计划中,最好能在碰到这东西之前,将阿离解救出来,此物能不碰就不碰。直觉告诉他,这未知之物,非常危险。 张放一行暗藏兵刃,从人群中穿行而过,冷冷看着那巫祝当先而行。其身后八条巫汉分别托举阿离与两名男女童子,抱着装满“敬献山君”的黑匣,更后面是两名牵狗巫汉。一行人身影,渐渐没入林荫暗雾之中…… 在韩骏带领之下,张放看到了那块巨石,还别说,从某个角度看,真有几分像一个蹲着的猿猴。抬眼望去,山壁荆棘丛生,乱石纵横,倾斜大于四十五度,爬这样的险壁,绝对很考人功夫。幸好之前韩骏已爬过一回,明确路线,何处有岩石突出,方便搭手落脚;何处蔓藤结实,可支撑身体,都已心里有数。有他带路,可省不少工夫。 张放目光一一扫去:韩骏、韩重兄弟,这方面绝无问题,他们可是爬惯山路的;青琰,虽然没见过她爬山,但见过她爬树,老实说,张放自愧不如;至于自己,原本就有攀岩底子,加上这一个来月强化训练,指、腕、臂、腿的力量都有明显长进,只是二十丈高度的话,估计没问题……慢着,怎么她们也跟来了? 张放目光扫过来时,班沅君正啧舌着从那几乎无处下手的崖壁收回视线,向张放吐吐小香舌,羞赧道:“我也没想到这山壁那般难攀,张君别这样看我,我还是老老实实呆在这等你们好了。” 张放笑着点头,这少女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且颇具慧心,决不做力所不能及之事,倒省了自己一番口舌。 班沅君主婢一霎不霎,提心吊胆仰望着张放诸人,如蜘蛛般在凹凸的崖壁游移,一点点接近那条细细的石缝。 当张放搭住韩重向下伸出的手腕,奋力攀上石缝时,回首北顾,百余丈外,谷口之前,近千密密匝匝的虔诚身影,跪拜一地…… …… 挤进长达十余丈,如夹壁般狭长的石缝,出现眼前的是纵横交错、密如蛛网的蔓藤。青琰将两把尺刀交给韩氏兄弟,好一阵劈砍,刀锋都砍崩了好几个缺口,总算开出了个出口。 当四个衣裳勾破、脸颊、手臂、指掌划破出血的少年男女从石缝中出来时,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葱笼绵密、浓郁得扯不开的茂密丛林。 韩骏与韩重看着手中的铁制尺刀,再扭头看向青琰。青琰咬咬嘴唇,一脸不在意道:“开路吧,只要能救回阿离姊,毁了两把刀子算什么。” 张放轻轻按了按她的肩膀:“放心,刀会有的,而且会挂满你的腰间。” 青琰单眼皮一撩:“行,我记下了。我的记性很好的,你可别想食言。” 张放微微一笑,快步跟上挥刀在前方开路的哥俩。 这片森林已保存了不知几个世纪,蔓藤纠结,根深叶茂,荆棘密布,灌木丛生。韩骏与韩重挥动着两把并不趁手的尺刀,当做开山刀使用,生生将两把刀片砍成铁片,累出一身臭汗,才开辟出十余丈路径。 “不成了。”兄弟俩看着手里的钝铁片,摇摇头,交还给青琰,反手拔出腰间的环首刀。虽然这等狭长直锋的长刀并不适宜开路,但总胜过钝刀。 青琰接过砍坏的尺刀,一直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刀锋边刃固然被砍坏了,但刀尖部分却依旧锋利,当不得刀使,却可当飞剑使用。笑吟吟正待将尺剑还纳腰间,蓦然似有所觉,向韩氏兄弟打了个手势:“噤声!有动静。” 张放也听到了异响,响声从前下方传来。四人停止利刃开路,而是捡拾之前砍断的树枝灌木,用断藤捆扎成垛,一点点压平前方荆棘,悄然向前推进十数丈,探头望去,眼前豁然开朗。 他们身处所在,竟是一处断崖,离地五六丈,下方是一个狭长的山谷。谷中乱石密布,隐见积洼,可见在正常年份,这应当是条小河,只是此时已成为干涸的河床。 就见深谷河床上,一支熟悉的队伍,正和着奏乐,载歌载舞。 八条巫汉,又一次奏响乐器,巫祝不断晃荡戴着铜面具的脑袋,大袖飞舞,口中发出难明其意的咿呀之声,像抽风一样乱蹦乱跳。两个牵狗巫汉,则立定在山谷东面的密林边缘,面朝幽深暗邃的森林,一脸紧张。 阿离与那两名童子,此时均已阖上双目,安然静卧于三张铺着红布的蒲席之上,仿佛三道即将上席的美味。 张放诸人终于放下心来,只要人没事就好,总算赶上了。 韩骏还刀归鞘,取出角弓,用力将弓身压弯,扣上弓弦。再取出一支箭杆笔直、尾羽细顺、铁镞锃亮的白羽箭搭于弦上,慢慢拉开,请示道:“小郎君,可要动手?” 张放目测了一下距离,由此处至那巫祝所在,至少有五十米,韩骏能否射出五十米并正中目标? “不过二十丈,又有高处之便,当无问题。”韩骏信心满满。 “好……”张放“等我命令”四字尚未及出口,蓦闻一阵狂吠,声震山谷。 就见那两只大狗浑身炸毛,冲着密林疯狂咆吠。但不一会,突然呜呜哀鸣,夹起尾巴不住后退。两名牵狗巫汉变色道:“上师,来了,来了……” 乐声停止,巫祝不抽风了,脸露惊容,边往后退边急急向手下下令:“退,快退……” 枝叶沙沙,腥风阵阵,日隐云层,天色骤暗,天边似隐隐传来闷雷声,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怖笼罩黑雾岭山谷。 山君,出现了! 第三十二章 【狂蟒之灾】 (感谢大盟、小胖、殇无胤) ~~~~~~~~~~~~~~~~~~~~~~~~~~~~~ 腥风起处,飞沙走石,草木偃伏,鸟惊兽奔。 幽绿深邃的丛林里,枝叶簌簌乱抖,探出一颗巨大头颅,这是怎样的一颗头颅啊! 三角形的头部巨如面盆,有三条黑色线纹,一条在正中位置,两条由眼部延伸至嘴角;一块块巴掌大的鳞片附着其上,闪耀着暗青色的光泽;两颗鸡蛋大小,如同绿宝石般的眸子,在透过厚厚云层,如线射下的阳光下,闪动着邪恶嗜血的幽光;鳞状凹陷的唇窝、腥红分叉的信子、滴答黏稠的涎液、粉色蠕动的血盆大口——这竟是一颗巨大的蟒头! 随着蟒头倏伸倏缩,水桶粗的蟒身蠕蠕滑出——竟然是一条长近十米、色泽青灰、布满棕褐色网状花纹、体型庞大的巨蟒。 山君就是巨蟒,巨蟒就是山君。这,就是黑雾岭方圆百里的村民们供奉了近一甲子的“神灵”! 张放在动物园里也见过不少大蟒,包括号称蟒中帝王的黄金蟒,但从没见过一条体长超过七米的,而这条巨蟒竟然比自己所见过的最大蟒蛇还硕长,堪称世所罕见。动物园里的蟒蛇,就如同它们的狮子老虎同伴一 .{[}<样,只在笼****人观赏,再无凶戾野性。而这一条巨蟒,却令张放想起那部曾轰动一时的大片《狂蟒之灾》。这条巨蟒,无论是颜色、形状、粗细、长度,都与之极为相似,更惊人相似的是——都是食人巨蟒! 巨蟒一出,距离最近的两只大狗顿时屎尿失禁,四肢发抖,被主人拖死狗一样拖走。所过之处,一地遗矢。 巫祝与手下巫汉,俱抱着乐器与装满钱财的黑匣,惊慌失措,仓皇急逃。 巨蟒迫近,巫祝退却,一进一退间,阿离与童男童女,就成为最前沿、最醒目的目标。 巨蟒游近三名祭品身前,缓缓昂起粗大的巨躯,诡异的蛇眸闪过一抹赤漓漓的凶残,蛇信吞吐,血盆大口一点点张开…… 从巨蟒出现的那一刻起,韩氏兄弟与青琰就吓呆了:长那么大,猎过那么多动物中,最凶残的就数野猪了,但就算是一头可敌虎豹的成年野猪,对上这样大的巨蟒,只怕也是一口吞的事。如此异兽,岂是人力所能敌? 巨蟒的头高高昂起,巨躯弯成一个堪与大树同高的“S”形,鳞光闪闪的肌肉骤缩、绷紧,犹如一张即将弹射出去的弓矢。 在巨蟒身下,是三个依旧处于半昏睡状态的活人祭品,那滴坠的蛇涎,就落在阿离身前五尺,而她依然昏沉安卧,丝毫未觉噬身之祸迫在眉睫。 “阿离姊!”青琰终于忍不住悲叫出声,浑身一软,坐在地上。 “该死的长虫!冲我来!”韩重猛然跳起来,挥刀向山谷大喊大叫。 “没救了!”韩骏的箭矢原本指向那巫祝,在巨蟒出现后,又急忙对准巨蟒,但浑身发颤,始终未敢射出。此时一见那巨蟒行将吞噬的状态,就知道一切都来不及了。 “还、有、救!” 一个似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响起,韩骏惊讶侧头,就见身旁的小郎君脸色苍白,鼻尖凝聚一滴汗珠,似坠未坠,身躯微微摇晃,仿佛在与某个看不见的敌人在殊死较量……可是,悬崖上下,方圆二十丈内,哪有敌人啊? 且慢……那、那是什么情况?! 山谷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就见那本已逃出十余丈外的巫祝,在回首一瞥之际,蓦然浑身巨震,就此止步不动,生生定在当场。手下巫汉惊觉不对,急忙逃回,刚伸手抓住巫祝衣袖,巫祝突然做出一个惊人举动,将所有人雷得外焦里嫩,浑身冒烟——他奋力挥袖甩脱手下执握,拔足飞奔,方向——巨蟒! 十余丈距离,巫祝居然只用了短短数息。他跑得那样急切,大袖飞扬,乱发如蓬,以至连两只木屣甩飞都不去理会。就那么光着脚板,丝毫无惧被尖石划破,所过之处,留下一个个血色大脚丫印…… 就在行将接近的一刻,巫祝纵身跃上一块半人高的大石,借势腾起半空,从阿离上方划过一道半弧。他跳得那么急,那么高,那么义无反顾,然后—— 一张血盆大口倏忽而下,犹如蟾蜍捕蚊,长鲸吸水,一口就将半空中的巫祝咬住。就见巨蟒一个吞咽,两侧颚肌飞快蠕动,巫祝半声惨叫未及发出,就被头前脚后,生生吞下。接下来,令人肝胆俱裂的一幕出现了——上半身已入蟒口,下半身还在踢蹬,随着巨蟒吞咽加剧,巫祝的腿脚也完全没入蟒口。巨蟒颈项陡然膨胀变形,就象蛇躯塞进了一个大肿块。这个“大肿块”不断滑动,由蛇颈降至蛇腹,慢慢停滞下来。而这个“大肿块”似有头、肩、四肢,恍如一人形…… 当,一声脆响,一副铜面具从蛇口掉落,翻滚两匝,停顿在阿离身前,那黑洞洞的眼窝,透着无尽黑暗,便如前主人此时下场一般。 “哇!”青琰伏在地上,将早餐全吐了出来。 韩氏兄弟也只觉喉咙发紧,想吐吐不出。 “上……上师被山君吞噬了!”那十个巫汉发出惊恐地惨叫,亡魂皆冒,一个个丢狗弃匣,连滚带爬向谷口亡命狂奔。 巫祝这近似自杀的疯狂举动,莫说韩氏兄弟与青琰,便是其手下都难以理解,除了张放。原因很简单,他就是始作俑者。 如此超远距离,行将被吞噬的美好生命,此时无论做怎样的举动,都难以挽回了——除了在蛇吻之前,先行塞给它一个食物。 这个食物,就是那罪魁祸首:巫祝。 在巨蟒出现后,巫祝心志为之夺,仓皇奔逃,边逃边回首观望,就在回首的一瞬,张放发动了精神攻击。这是他首次在如此之远的距离上施展强制催眠,能否成功,他完全没有把握,但值此生死一线之际,无论如何,都要一试。 他成功了! 催眠术是一种意识诱导,无关距离远近。当然,距离太远,缺乏声音及各种手势的辅助,光凭眼神诱导,成功率要低得多。幸好张放的强制催眠术,本就是以眼睛为媒介释放强大精神力,从而实施精神控制的变异之术。但凡目力所及,无所不能。他只用一双眼,就远距离催眠了巫祝,然后释放了一个暗示,驱使其自陷险地。 当然,如前所说,催眠术有一个最大的禁忌,就是不能指令受术者自残或自杀。因为人在潜意识里都有保护自己的本能,这是底线,一旦踩过这红线,受术者就会惊醒,催眠就会失效。当然,有自杀倾向的人除外。 张放的强制催眠术再厉害,也不可能让一个心理正常的人自行结束生命,否则那就不是催眠术,而是魔法了。所以,他用的方法不是让巫祝自投蛇口,而是奔跑,在大蛇眼皮(如果蛇有眼皮的话)子底下奔跑。 张放是医生,却不是兽医,他对蟒蛇没什么研究,但《动物世界》却看过不少。知道但凡是动物,包括蟒蛇在内,人若与之遭遇,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静止不动,因为动物通常都会优先攻击对它有威胁的东西。什么东西有威胁?自然就是运动的物体。 一边是静止的美味,一边是奔行的猎物,就蟒蛇的本能而言,它会先行攻击移动的物体。这是纯粹的动物猎食本能,无关喜恶。 被催眠的巫祝,在张放的意念驱使下,正蹦得欢实,甚至在大蛇眼皮子底下大耍空中飞人……结果人是飞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可怜这巫祝也算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催眠大师了,但碰上张放这么一个异类,终致葬身蛇腹,自食恶果。 目睹如此恐怖的一幕,韩氏兄弟纵是胆子再大,终究还是少年,包括青琰在内,无不胆栗股战,只想转身逃走。 张放也想逃,他的目的只想救回阿离,而不是学高祖斩蛇。 高祖斩白蛇,所谓赤帝之子杀了白帝之子,取而代之,全是穿凿附会,纯属瞎掰。估计也就是刘三某天在砀山睡懒觉,被一条不知死活的草蛇惊吓而醒,怒而拔剑斩之。此后为了政治需要,这条草蛇就升级成神蛇了。 可是人家高祖斩的或是草蛇、或是水蛇、或是四脚蛇。而今张放面对的,却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超级巨蟒,在芸芸众生眼里,绝对的神蛇!张放可没有《狂蟒之灾》里那群男女主人公那般强悍,人家那是拍电影,打不死,吃不掉的。而他只想投食引开巨蟒,然后救人、走人。 是的,动物跟人不一样,人是吃着嘴里的,挟着碗里的,盯着锅里的。而动物只要吃饱了,攻击性就会大大下降。蟒蛇吞下这么大一个食物,够它消化好几天了,相信不会……不对,这巨蟒在干嘛? 但见这巨蟒竟然长尾一扫,将阿离三人卷在一起,缓缓往回拖,看样子竟是想带回蛇窝!若非蛇不食死物,只怕就这一下,就足以绞杀三个脆弱的生命。 张放脸色都变了,巨蟒居然收集食物,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它是为即将孵出的蛇蛋做食物准备! 怎么办?张放的脑子正急速运转。一旁的韩重眼见巨蟒正卷着阿离往密林里游动,急怒战胜了恐惧,再顾不得其它,伸手就欲夺韩骏的弓箭。 韩骏却以手肘顶开乃弟手腕,咬牙道:“让我来。”引弓如满月,咬牙切齿,倏地一放,箭去如坠星,一箭正中巨蟒高高昂起的颈项。 箭矢破鳞,污血溢出。 “昂——”巨蟒负痛嘶鸣,声若牛吼,长尾一展,松开阿离三人,摇头摆尾,红信吞吐,向张放等人立身处扑来。 张放拔剑苦笑——还真逼我学高祖不成? 第三十三章 【斩 蛇(上)】 (感谢大盟、小胖、爱哀520) ~~~~~~~~~~~~~~~~~~~~~~ “站住,谁也不要动。”张放断然大喝。他记得曾经看过某一期的动物节目,专门介绍蛇类的。里面提到过,蛇的视力不好,只能看清四五米外运动的人体轮廓,蟒蛇大抵也是如此吧。只要站着不动,籍着树林掩护,巨蟒一时间未必能发现他们。 张放随即发现喊话纯属多此一举,此时韩氏兄弟也好,青琰也好,全被唬得手脚发软,根本站不起来。相比之下,张放还算好的,至少他还能站得稳,并拔得出剑。深邃的黑瞳里,倒映着那如同传说中的蛟龙一般的巨蟒汹汹而来的巨影。巨蟒所过之处,飞沙走石,河床被犁出一道道深痕。最碜人的,是蛇腹那人形肿块…… 这个世上什么人的胆量最大?答案是:一是与死人打交道的人,二是与疯子打交道的人,张放都占全了。再加上这条巨蟒再大,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条大蛇而已,也不是头一回见(当然,只在影视作品里见过),这心理自有优势。 反观韩氏兄弟与青琰,何曾见过如此巨物?更加上“神灵”阴影影响,在射出含愤一箭之后,全然不知所措。 不过,还好,不管是被吓的 ,还是听从张放的警告,总之,三人全呆立不动。 巨蟒游近,蛇尾盘卷,蛇身努力昂起,蛇信频吐,探测方位。 悬崖离地五六丈(汉丈,相当于现在三四丈),蛇身近十米,而且蟒蛇这种软体动物与一般动物不同,需圈尾盘躯,最多只能支起大半身躯,结果距张放等人所在的崖壁顶尚有三四米,根本够不着。 张放一见大喜,急切对韩骏道:“快!快放箭!把所有的箭矢全射出去!” 韩骏大汗淋漓,吃吃道:“小郎君,不行啊,若激怒巨蟒,随时可跃起攻击……” “绝不会!哎,没工夫解释了,快拿弓箭来。”张放顾不得解释,伸手抢过韩骏手中弓矢。他的箭术再不行,射几米外的目标总不会有问题吧。 张放敢于如此近距离攻击巨蟒,自有他的道理。蟒蛇攻击猎物,不外乎两种方式:要么以身躯缠卷绞杀,要么张口吞噬。此时张放诸人居高临下,得地利之便,巨蟒根本没法甩尾卷绞,只能吞噬。可是,眼下这巨蟒还能吞噬吗? 蟒蛇在进食之后,没有完全消化之前,基本不会再捕食第二个猎物,所以这个时候巨蟒那张可怕的大口,恰恰正是最无威胁之时。别看韩氏兄弟算得半个猎户,论起对某种特定动物习性的了解,远不能与从资讯大爆炸时代来的张放相比。 张放几步冲到悬崖边,对准崖壁下不断伸缩的蟒头开弓引箭,只待巨蟒张开大口时,便一箭射入。只是蟒蛇除非吞噬猎物,通常情况下哪会随便张口? 张放等了好一会,始终未等到巨蟒张口,唯恐错失良机,一咬牙,举弓瞄准,绷地一声,箭矢绝弦而去。 在八只眼睛紧张的追蹑下,箭矢疾劲,一闪而没,正中巨蟒…… 韩氏兄弟与青琰跌足而叹:“可惜!” 张放却兴奋挥弓:“好极!” 什么情况这是? 这一箭,射中了巨蟒嘴角左边的小窝,这个部位骨质较硬,箭矢射入三分后便卡在软骨上,血都没出几滴,故此韩氏兄弟与青琰大呼可惜。 张放却知道,他这一箭,正中要害。 蟒蛇这个部位,叫唇窝,是蛇类动物感知猎物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蟒蛇捕猎,一靠腹部感受地面震动;二靠蛇信探测温度与方位;三靠眼睛察看猎物轮廓;四靠唇窝对热源的感知。 蟒蛇唇窝对热源感触灵敏,能分辩四五米外千分之一摄氏度的温度细微变化,从而使猎物形成热量分层的具象——从某种程度上说,蛇其实就是睁眼瞎,而唇窝,就是它的眼睛。 这些知识,只需看上几期动物世界中关于蛇类的专题,就不难懂得。而韩氏兄弟与青琰,又哪里会了解这些看似简单,却绝非这个时代人所能知晓的知识呢。 果然,巨蟒中箭,昂起硕大狰狞的脑袋,发出如婴儿啼哭的嘶鸣,蛇口大张,几乎达到一百八十度,蛇口里那根粗大的喉管都看得一清二楚。接下来,令人惊骇欲绝的一幕出现了——蛇躯一阵痉挛,颈项陡然鼓胀,整个蟒头完全变形。随后,哇地一下,吐出一个浑身包裹着黏稠液体、热气腾腾、被溶蚀得面目全非的人形物体来。 这、这是巫祝?! 这半溶解的腐尸、泛着浓烈酸臭的气味、恶心的呕尸场面,最终令韩氏兄弟也都吐了个稀哩哗啦。至于青琰,已经在吐胆汁了。 张放什么恶心臭味没闻过?什么吓人场面没见过?此刻却也有种反胃的感觉。但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得身体的种种不适了,因为巨蟒搞出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不是为了吓人,而是为了清空肚肠,然后——食人! 下一刻,巨蟒长尾鞭地,尘土飞扬,沙石激射中,巨蟒借力腾空飞起,硕大无朋的蛇躯,灵活异常缠上悬崖边一棵老树斜伸出的粗大枝桠。 这一下,主客易势。方才还是张放等人占据地势之利,转眼间,就变成巨蟒居高临下。 “糟糕,快跑!” 张放大叫一声,拖起青琰便跑。韩氏兄弟也互相扶持着,跌跌撞撞向来路奔跑。 身后是一声憾人心魄的昂吼,随即响起披荆破棘的沙沙声。张放、青琰、韩骏、韩重四人头都不敢回,顺着先前开辟的路径疯狂奔跑。衣服被勾成丝条、手足被划出无数血痕、草履甩脱半只、头发披散如蓬……他们什么都顾不上了,只是一个劲狂奔,谁落在后面,谁就是下一个腐尸。 这样的亡命狂奔,只持续了短短十几秒,然后,就是青琰绝望的叫声:“惨了!” 青琰跑在最前面,她的眼前,出现一条上宽下窄,长达十余丈的狭长石缝。这是他们之前穿过黑雾岭的那条捷径,此刻,却成为要命的捷径。这条狭长石缝,需侧身而过,别说跑了,便是欲疾走亦不可得,必须侧身滑步而行。在这争分夺秒的要命关头,这样走法,简直就是麦当劳的快递小伙——送餐啊! 前有石缝,后有巨蟒,怎么办?怎么办?! 四人的脚步放缓,脸上露出绝望之色。 “幺郎,你保护小郎君与青琰先走,我来挡上一挡。”韩骏突然停下脚步,脸色呈现异样的苍白,用力拔出环首刀,转身迎向巨蟒。 “二兄,不可!”韩重拔刀冲到兄长身边,嘶声道:“玩刀,你不如我,还是你先退,我顶着。” “谁也别争了,赶紧给我全进石缝。”张放跌足大叫,“在石壁外,巨蟒一个甩尾,就可轻易将你二人绞杀。进石缝,巨蟒就只能一个个吞食,至少我们有抵御之力……” 韩氏兄弟只是关心则乱,一经点拨,顿时醒悟。眼见巨蟒那狰狞的大头已近在咫尺,慌忙撤下兵刃,掉头就跑。 巨蟒游行的速度原本就比四人快,加上韩氏兄弟先前停顿耽搁,此时巨蟒的信子都快舔到韩骏的后脑勺了。 眼见跑在最后的韩骏难以幸免,张放停下脚步,再次张弓搭箭。危机关头,容不得他专心瞄准,几乎是应手而射。不出所料,利箭从巨蟒下腹擦过……但巨蟒却发出“呱”地一声长嘶,下腹标血,其上颤巍巍插着一把飞剑。 不消说,飞剑是青琰役掷的。遗憾的是,她的准头固然极好,却因人小力弱,这一剑只破皮入肉三分,蛇躯肌肉一收缩,剑就挤出掉落。 张放扭头大吼:“射唇窝!” 可惜,他叫慢了一步,青琰的最后一把飞剑已脱手掷出,目标——蛇眼! 几乎所有的动物弱点都是眼睛,眼睛一伤,就算是虎豹,也得铩羽而逃。青琰也没少狩猎,对动物的弱点有天生的敏锐,因此一击无果之后,迅速射击弱点。可惜,偏偏蛇类就是个例外,蛇眼只是辅助捕食器官,真正的捕猎杀器,是唇窝。 “呱!”飞剑入目,蛇嘶震空。 这狂怒而凄厉的嘶吼,远远滚荡开去。 山脚下的班沅君主婢,山谷外满地伏跪的人群,无不耸然动容,千百道惊惶困惑的目光,齐齐投注向云雾笼罩的黑雾岭——那里,发生了什么? 第三十四章 【斩 蛇(下)】 (感谢大盟、小胖,一路支持,满满感激。) ~~~~~~~~~~~~~~~~~~~~~~~~~~~~~~~~~~~ 山崖上,石缝前,激战正炽。 青琰准头惊人的一记飞剑,令巨蟒痛极惨嘶,长尾扫处,荆棘草枝,漫空飞舞;粗若人腿的树杆枝桠,拦腰折断。现场好似刮了一场龙卷风,满地狼藉,声势骇人。 正因了青琰这一剑,张放与韩氏兄弟才得以摆脱追咬,一个接一个钻入石缝。当韩骏最后一个挤进石缝时,身后传来嘭一声巨响,无数碎裂石屑激射,打得韩骏背部刺痛。韩骏骇然扭头,正见一截长长的巨尾从眼前掠过,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倘若此刻还在石缝外,只怕下场也跟这碎屑一般。 蛇是钻洞的,同样也不惮钻石缝,但问题在于这条长长的石缝道上宽下窄,呈漏斗状,最狭窄的底部,只容人侧身而过,粗如水桶的蛇身,根本钻不进来。 巨蟒呱呱叫声震耳欲聋,就算是再不了解蛇性的人,都能听出其中饱含的愤怒。天空中云层越来越厚,越来越黑,蟒首高高昂起,仿佛乌云在头顶聚集。那蛇眼上颤巍巍的剑柄,不断流淌的污血,乌青发亮的鳞片,火焰般的蛇信……恍若一副混沌之初,远古洪荒,人与异兽大战的震憾场景。 “终于出来了!” 青琰与张放,一前一后从石缝从跌出,趴在杂草丛中,大口喘气,互相看去,彼此脸色都是灰灰的。 张放喘息未定,扭头看去,前方韩氏兄弟狼奔豕突,拚命挤逃,后方裂隙间若隐若现的巨大蟒头,灰冷的独目闪动着复仇的怨毒。 望着巨蟒渐渐弓起的身躯,张放蓦然想起一事,一下跳起来,对正要冲出石缝的韩氏兄弟大叫:“韩骏,别忙着冲出来。你一出来,巨蟒失去目标,难保不跳过这道石缝,那时我们除了跳崖,再无路可逃了!” 韩骏一向机敏,闻言立即醒悟,停下脚步,急切道:“那我怎么做?” “拿着弓箭!”张放将弓矢扔还给韩骏,“用这个吸引巨蟒,当你抬头看到我的时候,就是冲出石缝之时。” “什么……抬头?”韩骏尚未想明白,张放的身影已从眼前消失。 若从高空俯视,可以看到一线天石缝中,韩骏箭扣弦上,强抑恐惧,仰首指向目标,而巨蟒则慢慢将蟒首及大半身躯探进来。韩骏距离出口不过十几步之距,而这条石缝长达十数丈,巨蟒根本无法将全身探进来,更不敢将身躯压到底。面对猎物的挑衅与威胁,巨蟒退之不甘,进而受限,一时僵持不下。 韩骏的两臂越来越酸胀,越来越无力。持续开弓可是需要相当的臂力与持久的韧力,韩骏箭术虽佳,臂力却平平,如何吃得消。正当他手臂越来越下垂时,忽听身后出口处青琰一声欢呼:“爬上去了!” 韩骏一怔,什么爬上去了?就在这时,他一直仰着的视线中,出现了两个人。 小郎君!幺郎! 他们何时竟爬到了高达十余丈的山顶? 韩骏终于明白小郎君先前所说的意思了……下一刻,瞳仁里的两个人影,拔剑擎刀,义无反顾,纵身跃下。 若是在正常情况下,从十余丈高的山顶跳下一线天,基本上是十死无生,但是,若有一条超级血肉软垫的话…… 巨蟒此时全部注意力正贯注在韩骏身上,大半蛇躯已探伸进石缝,高度距地面约七八丈,根本没察觉在头顶上方,两个双手反握刀剑,高举过顶的玩命家伙,正从天而降。 噗!噗! 呱!吼! 剑尖深深透颈而入,大股黑血顺剑脊两侧血槽狂喷而出;刀锋破鳞,穿肌断椎,污血也似不要钱般四下喷洒。 倏遭重创的巨蟒蛇躯一拧,惨嘶着从半空重重砸落。 韩骏被那从天而降的阴影笼罩,慌得甩掉弓箭,没命价朝出口挤去。 嘭!身后尘土沙石飞扬,长虫般的巨蟒,被两侧岩壁刮蹭得血肉横飞,蛇尾疯狂乱甩,而头部及大半蛇躯则被狭窄的石缝漏斗底牢牢夹住,动弹不得。 张放强忍着被震荡得几欲折断的双腿,以及被两侧崖壁磨蹭得血淋淋手臂传来的剧痛,拚尽全身气力,双臂叫劲,小宇宙爆发:“死开!” 咔嚓!一颗脸盆大小的三角形狰狞蟒头,生生绞断,尸首分离,血喷寻丈,直如水管爆裂。 …… 一只苍鹰从黑雾岭西南上空飞掠而过,当经过一条狭长的石缝时,仿佛受了惊吓,一声唳鸣,双翅倏展,身形陡然拔高,慌慌张张振翅逃去。 猎食凶禽尚且如此,更莫说山中林间飞鸟走兽了。以此为中心,方圆数十里,鸟兽俱无,一片死寂。 不知过了多久,瘫软如泥的张放才慢慢回过气来。现在他就倚坐在巨蟒长龙般庞大的躯体上,滑腻腻、软绵绵,带着几分沉甸甸的厚实感,象躺在家里的弹簧床。只是那种恶心的腥臭与好似水管爆裂般喷涌的污血,所散发出的刺鼻腥臭,中人欲呕,难受之极。 张放在青琰扶持下,勉强站起,两条腿仿佛不属于自己,整个麻木了。无论谁从二、三十米高空跳下,哪怕有个超级大肉垫,那股反震之力也够呛,张放两腿没断,已是侥天之幸了。相比之下,韩重可就倒霉了。 韩重在空中一刀扎入巨蟒身躯,巨蟒负痛急剧扭动,身躯不断抽击两侧岩壁,枝藤折飞,碎石纷坠。韩重好似玩具一般,被拍得骨折筋断,口吐鲜血,若非跳下之前他以布条将手腕与刀柄牢牢缠住,早不知被甩到哪去了。一坠入石缝底,当即昏死过去。 此刻韩骏正抱着满身尽赤,分不清是人血还是蛇血的兄弟,悲恸失声。 “扶……扶我过去。”张放顾不得手脚剧痛,以剑做拐,再加上青琰半扶半抱,勉强挪到韩氏兄弟面前,先伸手触了触韩重颈动脉,随即大大松了口气,“还好,死不了。” 青琰眼圈发红:“可是出了那么多血……” “未必都是人血。”张放检查了一下韩重躯干四肢,确认其左臂桡、尺骨骨折,左肋第七、八肋骨骨折,双足踝关节扭伤,全身大面积划擦伤、挫裂伤,目前尚未明确是否伤及内脏及颅脑。 “去砍些树枝蔓藤,做副担架,再砍两根三尺长的直木枝,我要给幺郎正骨。”张放说完,再也支撑不住,瘫坐在地,无力动动手指,“去吧……” 韩骏含泪点头,持刀去砍木枝,而青琰则跑进了树丛里,再出现时,手里已多了两幅赭色的柔软锦帛。青琰将锦帛撕成条,小心为张放裹两臂伤口。 张放一眼就认出,这锦帛就是自己上回让阿离裁衣后剩余的布料。记得昨夜在阿离身上也看到过,当时见她用来做贴身亵衣,如此说来……张放瞄了一眼青琰,女孩清秀的脸蛋漾着一抹羞臊。 张放话到嘴边,又吞进肚里。有些事,可做不可说,心照不宣可矣。 吃力地为韩重正骨毕,张放都累虚脱了。聊可安慰的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韩重伤情没有恶化的迹象。如果颅脑及内脏没有受损,只是伤筋动骨的话,以韩重的体质与年纪,预后还是比较乐观的。 松懈下来之后,张放才注意到,他们忙活了大半天,居然全是在蟒蛇背上完成,整个将蛇背当软垫了。 看着这条长龙般的巨蟒,几乎占据了整条峡缝的蛇躯,四人或坐或卧其背上,渺小得就象牛背上的蝇虻……而就是这样四个渺小的人,活杀了一条罕见巨蟒,当真有一种恍如迷梦的感觉。 第三十五章 【甘 露】 (感谢大盟、小胖、离伤半清醒、s) ~~~~~~~~~~~~~~~~~~~~~~~~~~~~~~~~ 休息良久,韩骏才喘着气问道:“我们……怎么下山?” 张放沉吟道:“咱们攀上来的后山……已经不可能下去了,前方又是悬崖……或许能找到一条入谷的路。这样,阿舍,你在这守护幺郎,青琰随我入谷,我们从谷口出去,叫人帮忙,总得安全将幺郎抬下山才好。” 韩骏有些担心:“可是,小郎君的伤……” 张放摆摆手:“无事,皮肉之伤而已,已经结血痂了,走道还是可以的。走吧,我们去看看阿离。”后一句话,是对青琰说的。 张放所料不差,确实有入谷的小径,只是多年无人走动,蔓藤纠结,杂草丛生,早已掩盖难辨。二人手持木棍,拨拉搜寻,费了不少工夫,总算找到了一条下山道路。尽管很不好走,但总胜过从悬崖索降。 山谷静谧深邃,林幽雾涌,若大森林,竟然未闻鸟鸣虫唱,安静得几乎掉根针都能听见。若非地上那一道道被犁得土翻石乱、触目惊心的痕迹,完全无法想像,之前发生了一场何等惊心动魄的生死激战。 “阿离姊!”青琰。 见阿离仍俯卧在红毯蒲席上一动不动,惊呼着放开张放的手臂,扑向阿离。 “青琰,别碰她!”张放及时阻止青琰。对于被深度催眠者来说,无端惊醒,会使身体产生一些不良反应,诸如头晕、疲劳、精神不振、注意力分散等等。 以张放眼下的身体状况,要施展强制催眠力不从心,但使用唤醒术还是可以的。 张放吃力蹲下,伸手轻抚阿离头顶秀发,耳语道:“……阿离,你睡得很好,很舒畅……现在,醒来吧。” 随着张放最后一声呼唤,阿离剪水双睫不住颤动,慢慢睁开眼:“……是,小郎君?还有,青琰!” 张放也挺纳闷,阿离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却如同眼睛完好之人一样好使,难道真有第六感? “阿离姊……”青琰一下抱住阿离,带着失而复得的喜悦,她有太多的话要与阿离分享……但张放一句话就打断她的念想:“青琰,现在不是说闲话的时候,把这里收拾一下,赶紧出谷,幺郎耽搁不起。” 青琰悚然而惊,乖乖领命。 张放所谓收拾一下,指的是把那一箱财物妥善埋好。今日出生入死,如果什么好处都捞不到,这买卖可就亏大了。别的不说,自己与韩重的汤药费总得有个着落吧?还有,那条巨蟒,别的不说,蛇胆就是好东西,清肝明目,对阿离太有用了。 青琰在捡拾散落的钱币时,一个幽亮的物什引起她的注意,拾起一看,立即呸了一口,咣当扔地上。 “什么东西?”张放闻声走过来,好奇拾起,原来是那巫祝戴在脸上的青铜面具。此物作工精良,铜质极佳,粗犷流畅的雕刻手法,夸张的造形,颇具神秘感,很有几分三星堆青铜人面的风格。 这玩意放个几千年可是宝贝啊!张放随手丢进黑匣里,权当是今日生死斗的纪念品吧。 张放并未唤醒那对童男童女,毕竟他们三人对这两名孩童而言,也是陌生人。一旦安抚不好,孩童惊吓乱跑,这荒山野岭的,后果不堪设想。最好还是等他们的父母入谷来领人,届时再唤醒不迟。 收拾妥当后,张放柱着木拐,来到崖壁下,深吸一口气,仰头振声大喊:“阿舍,将蟒头扔下来!” …… 黑云低垂,雷声隐隐。黑雾岭谷口,百姓依旧黑压压跪坐一地,人人面带惊羡,听着那十名从谷中逃出的巫汉口沫横飞,连比带划地宣讲,上师如何与山君互动,如何得山君垂青,携之一同入谷修仙去也…… 突然,人群中有人惊呼一声,伸手指着谷口,抖抖索索,说不出话。随即越来越多惊呼声,此伏彼起。被搅了兴致的巫汉们大为不悦,一齐扭头望去,原本一脸不引为然,刹时变得目瞪口呆。 就见谷口处,蹒跚走来一男二女。少年虽血迹斑斑,发束散乱,衣衫破烂,颇为狼狈,浑身却散发出一种凌厉气势,犹如一柄饱饮鲜血的出鞘利剑。少女也是纤纤弱质,娇柔可人。这样的三个人,当然是吓不住人的,真正吓人的,是少年拖拽在身后的藤网里兜着的可怕东西! 少年将栓连着藤网的藤条背负于肩,一步步走上土台,立定,面向众人,将藤网一抖,一颗硕大狰狞的蟒头滚出来——嚓!一剑生生将蟒头钉住。 “这个东西,你们都认识吧?”张放一手按剑,一脚踏于蟒头之上,目光缓缓巡视全场,有心也来个群体性催眠。可惜,身体与精神状况不允许。 “这……这是……老天!这是长虫的首级……”诸臾发出惊呼。 “好大的长虫!老汉活了六十余年,从没见过如此巨物……” “黑雾岭是山君修行之地,怎会有长虫?” 张放伸出一根手指,在胸前摇了摇:“不,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山——君——’!” 现场一片寂静,倏地一名巫汉嘶声大叫:“他杀了山君的神兽!他破坏了祭礼!山君震怒,十年不雨啊!” 其余巫汉也省过神来,大呼小叫:“没错,那是山君的座骑,我等亲眼见过。大胆贼徒!竟敢残杀山君神兽……我等都会倒大霉的……” 十名巫汉一齐鼓噪,台下群情汹汹,许多村妇指着台上的张放大声咒骂,更有以手举天,放声大恸者。维持秩序的乡佐民壮,在巫汉们的鼓动下,竟然持兵执索,向土台扑来。 张放呆住了,臆想中欢呼雀跃,拥戴“屠龙英雄”凯旋的场面,怎么变成眼下这个样子?我来错时空了吗? “不要抓小郎(张)君!” 台下远近处,四个少女齐声惊呼,拚命想奔过来,却被汹涌人流推挤更远。 “人倒霉起来,真是喝凉水也塞牙啊!”张放苦笑松开剑柄,两臂张开,摆出一副束手就缚的架势。 让官府拿住,有班沅君从中斡旋,不会有大事,总好过落到几百癫狂的百姓手里。看着台下森森如林的手臂,仿佛《生化危机》里僵尸密密麻麻的惨白手臂……张放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唔?不对。张放抬头,鼻尖一凉,有什么冰凉的液体打在鼻尖、额头。伸指一抹,这、居然是…… “下雨啦!下雨啦!天开眼啦!” “这是……上苍接受我等献祭了!” “不是说……会触怒山君么……” “啊!说不定是魔物被斩所致……” 天降甘露,巫汉们的慌言不攻自破。 雷声轰鸣,雨势渐大。台下百姓沸腾了,黑压压跪倒一片,望天而拜,喜乐无极。 原本要拿人的吏胥,也面面相觑,进退维谷。最终还是随着百姓一道,拜倒在泥水中。 “其实最应感谢老天的,应当是我啊!” 暴雨如注,雨雾蒙蒙,满目伏跪,唯有一人卓立高台,张臂向天,喃喃自语。 第三十六章 【暗流涌动】 (感谢大盟、小胖,每日添加动力) ~~~~~~~~~~~~~~~~~~~~~~~ 长安,戚里。 东面是北宫,南面是未央宫,西面是桂宫,北面是东市。里坊宅第多为当朝权贵府邸,以及公车司马衙署区,因处在未央宫之北,故有“北阙甲第”之称。 汉代长安城是在秦兴乐宫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先有宫后有城。由于是依秦时宫殿旧址而建,形状曲折如斗,远远不能与唐朝那“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的整齐规模与大气磅礴相比。 由于地形局促,加之宫殿众多,占据了大半个长安城,因此多数官员与豪强,只能居于长安外郭。能够在这寸土寸金的长安中心“北阙”占得一处宅第,非当朝一等一的权贵人物,或是帝国的元勋后裔,那是想都不要想。 黄昏,夕阳余晖斜照在桂宫与戚里之间的华阳大街上,在十二城门守吏闻鼓鸣号,即将闭阖之时,一骑快马飞一般从西北横门驰入。门卫守卒刚迎上前,马上骑士从怀中掏出一块牌子,向守卒一亮,两名守卒立即满面堆笑,拱手行礼,张口欲言。骑士却一阵风飞驰而过,扬起的尘烟将两名守卒笼罩其中。 尘烟散尽,两名灰头土 脸的守卒却依然保持拱手微笑之礼,一张口,喷出一嘴“黄烟”:“……贵人,慢走……” 此时东市、西市俱已收市,街道行人渐稀。风尘扑扑的骑士,顺着华阳大街,飞驰入戚里。 汉朝的闾里,与唐朝的里坊一样,有里(坊)门、守吏。在北阙甲第这等所在,哪怕是二千石高官,也须下马落车,趋行而入。这骑士纵是心急,也不敢逾制,入里门后,将腰牌交与里正验看,然后牵马疾走。行至街道中后部,一户厚石高阶、朱漆大门的宅第前,将缰绳系于栓马桩,急匆匆走到一旁的侧门叩响门环。 大户人家,权贵宅第,大门非贵宾光临,例不开启,平素往来,只走侧门。 少倾,侧门开启,一名年轻仆役应门而出。头戴帻巾,交领短襦,足登布履,虽是仆役打扮,却干净整洁。 年轻仆役一见来人,啊了一声,面露惊喜之色,退后两步,恭谨行礼道:“陶护卫回来了。” 骑士急切道:“杨管事可在?” “在……” “快带我去见他。” 眼见陶护卫神情急切,应门仆役不敢耽搁,急忙在前引路,前往杨管事所在的“外堂”。 杨管事是这府邸外院的管事,除了管理外院日常洒扫、维护、迎客接待之外,并对前来府上拜会主人的客人进行筛选。哪些必须禀报,哪些可不予理会,哪些可做主婉拒……亦是其最主要职能之一。换言之,主人在府与否,需先询问杨管事。所谓侯门深似海,随便问一个应门的小厮,哪可能知晓呢? 陶护卫一见杨管事,劈头一句话就是:“杨管事,君侯在府否?” 杨管事见到陶护卫,显然颇为意外,从案几后站起,拱手作礼,道:“陶护卫,旬月不见,想必是出府公干,这一身风尘,可是辛苦了。哦,你要见主人吗?这可有所不便……” 陶护卫急道:“君侯不在府上吗?” 杨管事道:“那倒不是,主人这几日尊躯有恙,并未外出。已有多位朝臣勋贵前来拜望,方才送走最后一批探望者。难得歇息,若无要事……” 陶护卫啊了一声,紧张道:“君侯尊躯是否要紧?” 杨管事摇头:“据宫中卢医侍所说,无甚大碍,只是郁结于胸,情志有损而已。” 陶护卫大大松了口气,面露笑容:“在下带回的消息,相信可令君侯心怀大畅,不药而愈。” 杨管事将信将疑,到底还是应陶护卫之请,将其回来的消息报入内府,果然,内府很快传来消息,召其入内。 “属下奉君侯密令,率府中一干卫士,一路西去,沿途打听,重点是那陀螺山事发之地。但未至此处,便听到一桩奇闻……”陶护卫将发生在黑雾岭“甘露金童”之事,一一道来,末了总结道,“属下仔细向多位当日目睹此事件之乡民反复询问,确认那‘甘露童子’之形貌与公子极为肖似。属下生怕君侯及主母焦虑忧心,故此让卫士继续查询,属下先行返回报与君侯。” 这是一间陈设典雅而不失华贵的会客室,窗格涂朱,四壁施彩,地面铺着雪白的苇席,一张漆黑发亮案几,四边饰以云纹,案几上摆放着白玉笔筒,一卷半铺开的简书,案几后面则是四扇描绘着梅兰竹菊的汉白玉石屏风。 此刻在这屏风与案几之间,正有一名系着青色抹额,年约三旬出头的男子,以手支颐,沉吟不语。这男子面如冠玉,长眉凤目,鼻直唇薄,三绺长须垂胸,一袭白袍,极为儒雅俊朗。 男子正沉吟间,屏风后倏地闪出一人,伏倒在男子怀里,哀声道:“夫君,无须怀疑,定是咱们的孩儿无疑!咱们的孩儿没死!” 屏风后闪出之人是名美妇人,不过三十许人,容颜清丽,身段婀娜。若是张放看到,必定大吃一惊,因为“他”与这美妇人的相貌,实在太过相似了…… 陶护卫赶紧伏身垂首,不敢抬头。虽说主母于屏风后窥听,此举于礼不合,但想来必是心系爱子,完全能够理解。 男子轻拥爱妻,犹豫道:“咱们的孩儿是何等样人,你我还不清楚么?他如何能杀得了一条巨蛇?而且,若真是他,为何时近两月,竟未归来?” 美妇泣道:“所谓母子连心,妾身已有所感,定是孩儿无疑。或许孩儿有苦衷,或许是有危险……夫君、夫君一定要将咱们的孩儿安然带回啊!”说到后面,已紧紧抓住丈夫手臂,一脸哀婉恳求。 男子轻吁口气,目光终于坚定,沉声道:“陶晟!” “属下在。”陶护卫顿首而应。 “你与护卫邓展,再率八名卫士,立即启程,前往陀螺山、黑雾岭两地,全力调查,务必找到那肖似公子的少年。” “谨遵令谕……” “记住,找到人,你们才能回长安;找不到,你们也不必回了!”这句话是女主人加上去的,声音冷漠,不带丝毫感情。 陶晟深深伏首。 …… 是夜,长安另一处豪门宅第集中地“尚冠里”,昔年宣帝朝第一权臣、大将军霍光宅第之旁的一座府邸内宅,纱窗透光,两个交头接耳的剪影絮絮低语。 “继祖兄,小弟刚从侯府得到消息,那小子……可能没死。”这声音较清朗,尽管压低嗓音,显得颇为低沉,听上去却似是年轻人。 “怎么可能?那剧辛可是万章门下三大剑手之一,号称‘五步杀人剑’。纵然其所雇的盗贼失手,只要其人亲自出马,也断不会失手,怎地……”这声音同样年轻,只是与另一人相比,显得尖锐浮臊。 “可是剧辛已整整一月未有消息传回,甚至其人迄今杳无音信,此前我等都已有所怀疑……如今已有确凿消息,有酷似那人之少年出现在北地方渠黑雾岭一带。继祖兄,你也知道,这世上能长得如那人一般容貌之少年,只怕这富贵如云的长安城里都找不出几人,更遑论北地那穷恶之地。肖似?只怕十有八九便是。” 继祖兄一窒,咬牙切齿:“非是我不愿相信,实是不敢相信,那剧辛的本事,你我可是亲眼见识过的,端是了得。本想待其奏功而返,便收入门下,保他一个前程,不成想……混帐!既然‘五步杀人剑’不行,那我再找万章,让他将门下两大剑手一古脑派出去……” 那低沉声音急忙劝阻:“继祖兄不可!眼下侯府已派出郑展与陶晟两大护卫,此二人俱是君侯贴身护卫,郑展勇悍,陶晟精明,一旦让他们发现端倪……” “那就把他们一块干掉!”继祖兄恶狠狠道。 “不可,此二人还带了八名侯府卫士,而在外调查之卫士亦有近十人。如此之多的人手,莫说万章门下剑手能否敌得过,便是这两大剑手可以一敌十,倘若杀不干净,只须走脱一个,便有可能牵连你我二人啊!” 继祖兄沉吟起来:“唔……有理,然则我们就此罢手?我出不了这口恶气,你也没机会坐上……” 那低沉声音干咳一下,不露痕迹截断继祖兄的话,义愤道:“小弟之事,与继祖兄所受屈辱相较,何足为道?继祖兄是什么身份?五陵少年谁敢不给继祖兄脸面?偏是这小子依仗祖荫,夺人所好,纵是匹夫亦冲冠一怒,况乎堂堂中书谒者令之谪子邪?” 继祖兄半响没吭声,只是不停喘粗气,显然想起旧事,怒气难遏,终于,带着咆哮音低吼道:“那你说,该如何收拾这小子!” 那低沉声音缓缓道:“小弟初闻此事,也颇感棘手。不过,我府中有一门客,曾任北地郡三水属国都尉署佐吏,经此人一言提醒,小弟倒有个主意……” “哦,贤弟有何妙计?快说来听听。” “三水距陀螺山、黑雾岭,都是极近,此地多为归伏我大汉之匈奴人。这些夷狄,只要有好处,杀人放火都干。我们只须如此……” 声音越来越低,良久,一阵夜枭般得意的笑声桀桀响起,惊飞数只宿鸟。 第三十七章 【画 中 人】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最近数据无力吐槽,还好有诸君帮衬。) ~~~~~~~~~~~~~~~~~~~~~~~~~~~~~~~~~~~~~~~~~~~~ 上河城,都尉署,农都尉班况焦灼的心情,随着一场及时雨的到来,终于得到缓解。 不容易啊!近两个月来,严酷的旱情,已将他折腾得食难下咽,睡不安寝,整个人瘦了一圈,光是急报就往长安送了三份,朝廷都已做好了赈灾准备。 万幸,上苍开恩,天降甘霖,避免了一场人间惨祸。不过,似乎有传言,这场甘霖,别有因由。班况不是采风使,对这种风闻之事,向来不予理会。旱情缓解,他这位农都尉要做的事并不因此而减少:统计各地受灾情况,开展救灾补种措施,筹算今岁减产数量,调整明年赋税征收……种种事宜,绝不比受灾来得经松。 班况年不过四旬,面目清俊,长须垂胸,仪表出众,显然年轻时也是个美男子。此刻他身着一袭宽大的青色朝服,跪坐于公案后,手持朱笔,批阅简牍,极为勤勉。事实上,班况就任上河农都尉四载,连年课考第一,朝中声誉良好,极有可能再上一个台阶。但今岁一场十年不遇的大旱,险些毁了前程。如果旱情继续下去,别说升职了,他这个农都尉的位置能否坐稳都是一个大问题,若旱情严重,秋粮绝收,引发民变,甚至有可能被褫职论罪。 幸好天不绝人,普降甘露,只要及时梳理北地农事,尽量挽回损失,再疏通朝臣。如此,纵然今岁升迁无望,但保住目前位置,还是没问题的。以班氏在西北的声望,若非天灾,人力岂能奈何? 班氏兴盛,始于先祖班壹,这是个传奇人物。时值秦末,班壹为躲避战乱,举族迁居楼烦(今山西宁武、保德一带),以牧起家。至汉孝惠高后时代,便以财富称雄边塞,堪称西北畜牧之王。有牛、马、羊数千群,史称其以财雄边,出入弋猎,旌旗鼓吹,俨然帝王景象,年百岁以寿终。 班壹非但积累了富比王侯的财富,更奠定了班氏一门,在西北的强大实力与影响力。此后班门之中,以其财力及影响力,子弟屡屡出仕。班壹子班儒,官至陕州郡守;其孙班长(嗯,就是这个名字),任上谷太守;班长之子班回,以茂才为长子县令;班回生子班况,举孝廉,为郎官,官至上河农都尉。 班况目下有三子一女。长子班伯,通晓《诗》、《书》,被举荐入朝为郎官;次子班游,博学多才,好黄老之学,亦在朝中任议郎;三子班稚,颇具才学,年不过十八,便就任三水都尉署司马;便是那不满十二岁的小女儿班沅君,也是琴棋书画,诗赋女红,无所不精,是远近闻名的小才女。 班氏一门,传到了这第六代,已尽涤暴富之气,俨然诗礼传家的书香门第。 正因这家风清誉来之不易,班况才格外珍惜,勤勉努力,倒不完全是迷恋官位。对班家这等底蕴深厚的大族而言,官可以不做,但只能自己请辞,绝不能因施政差池而被撸。仕途中若有这样的污点,才真正是家族的耻辱。 班况批阅公牍之余,暗暗感叹,上苍待我班况,果真不薄啊…… 衙室外有门吏来报:“禀都尉,时曹掾龚禧求见。” “龚禧,他来见我何事?”班况颇为惊讶。时曹掾,为县属胥史,主时节祭祀,属礼官之一。每岁除了春秋两季的祭祀之外,平日里甚少会面。虽然如此,但下属求见,自无拒绝之理,班况点头道:“请龚掾入内。” 龚禧四十出头,形容儒雅,这是自然,主持祭祀礼仪的官员,外形必须符合人们心目中道貌岸然的形象。不过此刻龚禧所做之事,完全跟道貌岸然沾不上边了。 “都尉,这是下官前往方渠,谢祭雨师普降甘露时,当地乡佐进献的‘恶龙之脯’。”龚禧一脸谀笑地将一个蒲叶包奉上,神秘兮兮地道,“据当地乡民所言,正是此魔物窃居名山。乡民无知,以童子供奉,触怒雨师,致久旱不雨。幸赖一少年奇士,以神剑斩之,遂降甘露,终解大旱,乡人谓之‘甘露金童’。据闻事后那甘露金童,将恶龙之肉分而售之,得获巨利。” 班况估算了一下那“龙脯”的大小重量,似笑非笑:“此脯不下十斤,龚掾糜费不少吧?” 龚禧打着哈哈:“俱为胥吏进献,不言及利。呵呵。” 班况对“恶龙”什么的,大致知晓是何物事,故此对这“龙脯”置之一笑,并不放在心上,但对这传说中的少年奇士,倒有了几分兴趣,正待多问几句。这时室外传来家仆的禀报:“主公,小主人回来了。” …… 上河城东南十里,便是大汉北地重镇灵州,滨临滔滔黄河水,西望巍巍卑移山(即贺兰山)。汉室立国以来,这里一直是控扼漠北的重要据点。 在灵州城北有一幢占地十余亩,深庭广院的大宅邸,便是上河农都尉的府邸。此处本是当地一富商的私宅,自班况就任上河农都尉之后,就将此宅买下。不过,由于农都尉署位于上河城,平日班况食宿均在城中署衙,只有逢休沐日(汉时官员每五日一休),方才返回灵州府邸。故此,若大一个宅院,只得妻妾数人,幼女侍婢,加上仆役家人,不过四五十人而已。 今日不是休沐,但出门旬月的女儿归来,班况多少有些放心不下,自然要回府一趟。反正来回也没多远,只要翌日赶早入城坐衙即可。 两千石高官专乘的“朱其两轓”的施轓车刚到府邸门前,应门的仆役满面惊喜出迎:“主人回来啦!今日可不是休沐日……啊,主母与小主人定然欢喜得紧!” 班况踏着侍者铺就的踏板步下车,漫声道:“沅君何在?” 仆役恭声道:“小主人正在后院作画。” “作画?”班况失笑,别人家的女儿都是纺纱织布做女红,自家这女儿可好,舞文弄墨,呤赋作画,直如雅士。 “不要惊动夫人。”班况只交待了一句,径直往后院而去。 后院亭台楼榭,曲折回廓,小桥流水,花木扶苏,倒也颇为雅致。这景致多为宅院前主人布置,显然也有几分雅骨。 沿着小径前行,花木掩映间露出一角绿檐,那便是女儿书阁所在。 班况走进院落,正见女儿贴身侍婢苹儿,捧着一钵染黑的浊水,踏出门槛。 苹儿一见他,瞪大明眸,张口欲叫,却见主人做了个噤声手势,当即乖乖闭口。 在苹儿服侍下,班况在玄关处脱去厚履,着袜而入,足袜踩在席上,悄无声息。 室内三面敞轩,绿纱垂覆,夏风吹拂,缦纱轻舞,斗室顿时灵动曼妙起来。室中布置素雅简约,只一案、一席、一笔墨、一帛卷而已。 此刻正有一白衣似雪,长裙委地,宛若一朵盛放白莲的少女,静静跪坐于青绿菖蒲席上。嫩芽般的娇躯曲线曼妙,执笔的纤纤玉指,晶莹柔润,与手中的羊脂玉笔管相映成辉。 少女面前案几上,一卷素白绢帛铺开,其上用或浓或淡的墨色,勾勒出一幅山林、原野、苍穹、苍生的宏大场面。而在画面的中心,是一方土台,台上一个影影绰绰、飘逸出尘的少年,足踏巨首,剑插七寸,傲啸长天。 其时尚无宜书写作画的纸张,用绢帛作画,非富贵人家难以承受。身为西北第一豪门望族,班氏自然无虑于此。 “沅君,这就是你此行所见所闻么?” 身后突发人声,班沅君失惊之下,笔触一顿,好好一幅画,便多了一团极不和谐的墨污。 “啊!大人何时回府?女儿失礼了。”班沅君急忙搁好笔管,双手触地,伏跪顿首。 班况含笑伸手虚扶,目光转到画卷之上,若有所思。 班沅君抬头看着父亲的脸色,轻声道:“女儿此行,最震憾者,莫此为甚,故成此图。” 班况微感惊讶:“如此说来,传言之‘甘露金童’,果有其事?” 班沅君嘴角噙笑,娇俏可人:“击斩魔物者,的确是他;魔物一除,天降甘露,其功也在他;解救无知乡民献祭之童子,也是他……当日女儿从三水归来,曾向大人提及一学识渊博的少年郎君——正是他。” “哦——原来如此。”班况捻须沉吟,若有所思。少倾,缓缓开口道,“如此异才,倒是不妨一见……” 班沅君轻轻垂首,嘴角弯起一抹笑意。 “你既回府,这段时日,就少往外跑,多陪陪你阿母。” “是,谨遵大人令喻。” 班况临出门时,目光转到画面那团污渍,歉然道:“可惜了一幅好画。” 望着父亲离去的背影,班沅君呡嘴一笑,伸出如雪皓腕,纤纤玉指掂起画笔,在那团墨渍上轻添几笔,一颗行云布雨的威猛龙首跃然纸上。 兔毫披皴,龙鳞片片闪现。 水墨挥洒,化为点点甘露。 好一幅剑斩巨蟒,神龙布雨图! 第三十八章 【佳人有邀】 (感谢大盟双赏……受之有愧,以后我都不敢轻易抱怨了。谢谢小胖、铁锤S。) ~~~~~~~~~~~~~~~~~~~~~~~~~~~~~~~~~~~~~~~~~~~~~~~~~~ 灵州班氏的兴趣、长安侯府的惊喜、尚冠里某府邸的阴谋…… 以上这些,张放一概不知,他的生活,又回到了原点。每日强化锻炼,动作增加三组,时间延长一倍,游泳增加速泳、潜泳及水下闭气等项目。短短一个月,张放原本丰润如月的玉面足足瘦了一圈,原本柔和的线条,已有几分硬朗的轮廓。细白的肌肤,早已变成古铜色,松驰虚浮的肌肉,也渐渐凝实。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双深邃如潭的黑瞳。开合之间,丝丝精芒迸射,如细针扎眼,令人难以睁目。 张放这具身体,正值发肓期,也是一个人的身体素质优劣最关键时刻。虽然以前养尊处优,养出一身嫩肉软骨,但毕竟底子好、骨架大、个头高、营养充足,只要锻炼得法,持之以恒,成年之后高壮帅不是问题。 一场与巨兽的生死搏杀,非但锤炼了他的身体,更淬炼了他的精神,整个人如同一柄深藏不露的暗刃:平和、优雅、毫无半分危险气息,就象包裹在鱼肉中的刺, 正慢慢滑向食道…… 因为黑雾岭的意外事件,马岭之行不得不取消,张放一行折返青溪聚,除了带回一大笔财物,还有一个身负重创的韩重。 韩父与韩嫂子看到包得像木乃伊一样的幺郎,以及两臂包着厚厚绷带的小郎君,脸都骇白了。及至得知没有性命之忧,方才放下心来。 张放“甘露金童”之名,已经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四方,这陀螺山聚落,不久也必会听闻,所以张放也不想隐瞒。当然,他说得比较含糊,关键地方一带而过,倘若还原现场,吓着老人妇孺也不好。 听到是杀死一条大蛇,被蛇尾甩到岩石上撞伤,韩家人总算放下心来。在这个半农半猎人家看来,这也就相当于狩猎时受伤,这在以往是常有的事,只是少有伤得如此重而已。 韩重所受的内外伤,放在现代,不算很严重,住上个把月医院,好生调养也就是了。但在这缺医少药,看病多半要请巫医的时代,被这种程度的创伤夺去性命,却再正常不过。 好在有张放这么一个良医——放在现代,因为术业有专攻,作为精神科医生的张放,内外科水平,未必强于普通医师。而在这二千年前的中古时期,他绝对可称得上国手级的良医了。 只可惜,他这位良医也难为无米之炊。不要说这时医疗器材及药材品种少得可怜,便是各种中医药验方,很还没出现。因为张放主要学的是西医,中医药这一块,他了解得甚至还不如这时代的医士郎中。因此,张放在为韩重正骨复位之后,还是拜请班沅君为他择良医药材。 班沅君就近于三水为他们请来了郎中,并购买了大量内外伤药,临别时更是表示,最好能到较大城邑诊治,比如灵州…… 对班沅君的帮助,张放甚为感激,但从医疗角度出发,骨折的人不宜长途运送,尤其这时代的运输工具与路况,好身子骨都要颠散……在未发现严重内伤的情况下,张放的诊疗手段是,先让骨骼愈合,控制并发症,等度过危险期之后,再考虑延请良医复诊,评估预后情况。 张放两膀子的擦磕伤,也将养了半月才基本结痂,而韩重的运气也不错,肋骨及双腿的骨折也未有移位现象。至于全身多处擦伤、挫裂伤等等外伤,在张放严格消毒杀菌敷料处理下,奇迹般没有发生严重感染。再加上韩重也不过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身体底子又硬朗,因此恢复得相当不错。 于是青溪聚的河岸边,但凡晴日,不时可见张放、韩骏、青琰等人扶着两个柱拐之人散步:一个是韩重,另一个,则是渠良了。 嗯,渠良的腿伤好得差不多了,可惜因为二次感染的缘故,落下后遗症,行走起来有些跛。渠良对此倒无半分怨言,当日之战,他可是将命都豁了出去的,如今不过不良于行,已是不幸中的大幸,还有何不满意? 古人乡民之淳朴简单可见一般。 渠良可以不在意,张放心中却充满歉疚。暗自决定,渠良及其一家的后半辈子,自己得管起来。 日子在平静中流逝,一个月后的某日午间,青琰急匆匆来到清潭边,望着潺潺而下的瀑布与空无一人的平静水面,青琰一怔:“不对啊,他每日此时必来此处啊……唔……” 青琰眼珠一转,从布囊中取出一枚圆石,望准潭心随手掷出。 噗通!石入水中,水花四溅,几乎同时,一个人头破水而出。 “青琰?你也想下来试试么?”张放抹了把脸,笑吟吟道。 青琰撇撇嘴:“这潭我八岁时就玩腻了。快些起来吧,有客来访。” 张放抹脸的动作一滞,讶然道:“客从何来?” “灵州。” 韩家草庐,张放与一身着直裾深衣的中年男子相对跪坐。 来客姓于,名员,来自灵州,自承为上河农都尉府邸管事,受小主人之派遣,邀张放一行前往灵州。 “小主人已为张君从灵州、灵武及富平等地,延请名医。张君贵体若得便,还望前往详诊一番,以策万全。”于员奉命前来,怎也想不到这穷山僻壤里有何等人物,能叫小主人如此推崇,心下不免轻视。但及至见到张放时,顿时为其风采所夺。那完全就是一种写在脸上、刻在骨子里的贵族气息,庶民黔首决计装不来的。故此于员言行举止,毕恭毕敬,将对方放到自己之上。 延请城邑名医复诊,这是一个多月前,就与班沅君说好的,这大小姐果然言而有信,如期派人前来了。张放自家早已痊愈,而韩重也度过了危险期,不过,请这时代的中医试试也不错。唔,再把渠良也捎上,看能不能让他的跛足有所改善,死马当活马医吧。 “既然如此,就请客人暂歇一晚,明日出行。”张放目光向柴门外一瞥,“尊客所乘那辆牛车倒是宽敞,坐三个人没问题吧?” 于员笑道:“小主人让于员选车之时,便指定最少能坐三人之轩车。在下来时,车上载有两瓮青酒,一瓮赠予张君,一瓮可与张君共饮。如此,把酒巡山河,不亦快哉……” 张放淡然打断于员的话:“不,乘员三人,分别是于君、韩重,还有一位渠良老兄。” 第三十九章 【做客灵州】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阴阳明玉) ~~~~~~~~~~~~~~~~~~~~~~~~~~ 陀螺山道上,一头健壮的大牯牛,拉着一辆吱呀作响的木轩车,颠簸而行。轩车三面围栏,车上铺着厚厚的禾草,最上层还垫着蒲席,纵然颠簸,也不算太难受,起码比步行好多了。 韩重与渠良箕坐其上,望着傍车而行的小郎君,心下又是感激又是不安。与他们二人一样不安的,便是于员了。张放是小主人所请的贵客,哪有客人步行,自家乘车的道理。但要他步行,十里八里尚可,而此去灵州,却有数百里,岂不走断腿?再看到傍车左右而行的那对少年男女,于员更有一种老了的感觉。 此次灵州之行,除了张放与两个病号外,还有韩骏与青琰,以便照顾。这二人穷苦出身,走惯山路远途,上回黑雾岭之行,就是靠一双脚板走着去的。而张放锻炼了近三个月,每天长跑、登山加攀岩,这长劲也练出来了,跑马拉松欠点,走马拉松还可以。 一路走下来,于员不由得暗暗感叹,这位张君,看着俊秀如处子,竟恁般能远足。尊客不乘车,于员自然不便在车上自饮,只得在投宿时浅酌一番,至于什么把酒巡山河,只能想想了。 $ ..< 如此走走歇歇,一路向西,七日之后,终于来到黄河边上的灵州城。 灵州始建于汉初,迄今不过百余年,虽然名为州,实际不过是一个县。这灵州虽比三水县要大一些,但人口稠密及热闹喧嚣,却不及三水那种异族杂居之地。韩氏兄弟、青琰等见识过三水喧嚣的,倒不至于太惊奇。不过,当他们进入班府之后…… 在班府仆役的引领下,牛车直接从侧门进入班府前院,这里已经有一众下人在此恭候,居中者正是小侍婢苹儿。 豪门仆役也是分等级的,苹儿是小主人的贴身侍婢,在这府邸之内,相当于内宅管事,这一众仆役中自然以其为首。 苹儿一见张放,一双杏眼弯成了月牙。施施然迎上前,屈膝行礼:“张君可算来了,叫人等得心焦。” 入城之前,张放已在城外河边洗去手脸半斤尘土,否则此刻苹儿看到的就不是帅哥而是“帅锅”了。 张放边拂去身上尘土边随意笑道:“谁等得心焦?是你家小娘子还是你?”一句话说完,方觉不妥。这可是古代,岂可随意调笑?再看苹儿,脸蛋果然成了红苹果。 失言的最好补救措施,就是赶紧岔开话题。张放故作不见,双手一摊:“你看我们这一身风尘仆仆的,是不是先梳洗一下,才好拜见班都尉。” 苹儿嫣然一笑,妙目流转:“今日并非休沐,主人在上河署衙未归。请张君与诸仆在府中暂歇,安心静待。” 张放扭头,正待招呼韩氏兄弟,却发现青溪聚出来的一行人,一个个看着这雕梁画栋、红墙绿瓦、花圃园林发呆——这奢华的豪宅,与青溪聚所居的草屋相差着实太大,生平头一回入住,那感觉,与后世农村娃突然置身于顶级别墅差不多。 虽然这“豪宅”在张放的眼里实在算不了什么,但他能理解这些山村少年的心情,温和笑笑,道:“先梳洗休整,往后有的是时间欣赏。” 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才灿灿收回目光,脸上震憾表情犹存。 苹儿对这些山村少年的表现很是满意,笑眯眯做了个请的手势。 …… 张放一行在班府后宅侧院住了三日,来自灵武、富平及灵州的郎中,连番为韩重与渠良诊治。诸医者都对韩重预后表示乐观,但对渠良的跛足,则无能为力。 张放对此表示理解,他原本就不抱什么希望,以渠良这种旧创,就算放在现代,也未必能治好。而渠良更早已认命,能治好固然欢喜,治不好,也不影响种地…… 青琰终于圆了买头饰的梦,她在东城集市上买了两个花冠,张放陪着一块去并付钱。他一直不清楚花冠是什么,待见到实物后,哑然失笑。原来就是类似后世发卡的女孩头饰,不过其上点缀花饰比后世的发卡繁复得多,质地也有铁、铜、竹、苇等不同,但没见到金、银饰器。银在汉时称为“白金”,很少见,金则较昂贵,在灵州这样的小城邑,买主不多,店家自然不敢随意进货。若要买,只能先预订。 青琰选择的是竹花冠,但张放认为竹不经用,易断;青琰遂选铁花冠,张放又说铁易诱蚀,然后拿起铜花冠,笑道:“就是它了。” 铜花冠最贵,不过当张放看到青琰戴在头上,陡然由一个假小子,变成带点小妩媚的少女,就觉得太值了。不由想像当阿离将花冠戴在青丝上的模样。 三天时间里,班沅君并未露面。这可以理解,古时女子可不能随便与居住府上的男宾私下相见。便是那小苹儿,也只露过一面,便未出现。至于主人班大都尉,更未曾听闻回府消息。 直到这一日…… 多日未见的苹儿再度出现时,张放便知道,上河农都尉,回来了。 张放身着一袭淡蓝色的直裾深衣,交领及袖袍绣着深色云纹彩边,腰间结系两条长长绦带,行动之间,随风飘动,煞是飘逸洒脱。 这件新衣是张放到灵州后买的,虽然不是寸锦寸金的蜀锦,却也是丝帛好料,价格不菲。不过张放本就是习惯享受的人,只要条件允许,绝不委屈自己。刚发了一注横财,不在衣食方面改善一下,实在说不过去。更何况在有身份人家做客,衣冠整齐也是起码的尊重。 莫说是张放,便是韩氏兄弟、渠良及青琰等人,都买了新衣,还替韩父、韩家兄嫂、阿离、石牛一干人等都买了。只不过在这时代,平头百姓只能穿麻布葛衣,与你是否有钱无关。 苹儿在前头领路,张放跟随其后。不过他显然不惯于跟在人屁股后,几步赶上,与苹儿走了个并肩,侧首笑道:“苹儿小妹妹,这几日怎么不见你啊?” 苹儿翻了个可爱的白眼,微嗔道:“什么小妹妹,好生难听,我也不比你小多少。” “小一日也是小啊,我大概……呃,我十三了,小妹子芳龄几何呢?” 苹儿下意识回应道:“十一……啊,不是不是,我忘了……”脸蛋羞红,女孩子的生辰,岂可叫人知晓,忍不住又狠狠剜他一眼。 虽然张放并未说什么讨好的话,但凭着他拿捏女孩儿的手段,略加逗弄,便将苹儿哄得咯咯声不断。走不到半程,张放已是一口一个“苹儿妹子”叫得十分亲热,有关班府的情况,也了解得差不多了。 张放不会简单的认为仅凭班沅君的欣赏,就能派出府上管事,接他们这一大票人大老远从陀螺山接来灵州,一住三日,管吃管喝管治病。真正的原因应当是班府主人,也就是上河农都尉班况对他产生了兴趣,估计十有八九是因为自己这个“甘露金童”的形象。 班况既然籍着女儿的由头大老远接自己过来,自然是为了详细了解自己的情况。那么,张放同样也得对这位农都尉有所了解。这几****逛这灵州城,有意无意打探班府尤其是班况的情况,的确得到不少消息,虽然都是尽人皆知的东西,至少令他心里有了底。此刻再旁敲侧击,从苹儿嘴里又掏出不少料,张放心下更为托底了。 班府后宅,走过一道长长的曲折回廊,前方出现一座八角水榭,斗角飞檐,朱漆立柱。水榭与木廓相连,三面环池,荷叶田田,微风拂面,带着一丝淡淡清香。 水榭亭子里,或坐或立着两男一女,男子俱是高冠广袖,跪坐谈笑;女子凭栏而立,似乎在往池里抛鱼食。 苹儿上前恭敬行礼:“主人、六先生、小娘子,张君来了。” 少女转身,两名男子停止交谈,六道目光一齐看向张放。 张放驻足于阶下,深揖一礼,朗声道:“青溪张放,见过班公、六先生、沅君小娘子。”张放确实是想“朗声”,可惜,他正值变音期,这嗓音怎么也“朗”不起来,与他翩翩浊世美少年的外貌很是不搭。 少女上着淡绿襦衣,下着藕色长裙,纤细的腰肢以同色丝带束紧,更显得盈盈一握。腰畔结环佩玉,更悬五色香囊,裙裾委地,婷婷玉立。 班沅君。 “又见张君了,张君风采如昔,沅君也可安心了。”少女垂首屈膝还礼。 两名中年男子暗暗点头,果然是难得一见的风流人物,如此风姿仪态,纵是长安豪门公子,也未必能及,怎可能是山村野夫?此中定有缘由。 右侧高冠男子抬袖道:“请张君入座。” 张放揖礼道:“谢班公。”昂然而入,脱去鞋履,踏上洁白的蒲席,扶膝跪坐于矮几后。 这高冠男子正是班况,虽然对这未曾谋面的少年竟能认得自己感到些许惊讶,却只是微笑点头,并未发问。 张放入座之后,又向那位“六先生”致礼:“见过达远先生。” 中年微感讶异:“张君识得某?” “不曾。”张放微笑道,“但在下对敢于远涉西域,横行戈壁大漠之人,最为佩服。” 中年淡然扫了一眼侍立在班沅君身边的苹儿,料想是这小婢透露,含笑道:“不敢,在下班行,字达远,一介行商而已。” 班氏虽以畜牧起家,但光是卖牲口,怎能买得富比王侯?自然得包揽毛皮、鞣制、草料、屠宰、店铺等等产供销一条龙。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扩大产业,并利用近边地之便,大搞边境贸易,谋取暴利,方成巨富。 武帝之时,张骞凿空西域,贯通丝绸之路,至此大漠驼铃,响彻万里戈壁,东西方商贾络绎不绝。这样一条金光闪闪的财富大道,身为北地第一豪门的班氏,没有理由不涉足其间。而班行,当代家主班况的六堂弟,就是班氏家族在商业方面的掌舵人。 苹儿一一为三人斟满一怀酎酒。在班况示意下,三人举杯以袖遮口,满饮而尽。 关于这酎酒,张放这几日倒是在班府饮用过,据侍者说这是彼时最高档的酒水了。乃经过反复精致酿制,原料和酿制方法都很考究,主要供给贵族宴席时享用。酒在当时,不过是饮料一样的存在。但纯以口感而言,这样的低度白酒,实在淡寡,当作饮料的话,又远不及后世种类繁多的各种饮品。因此,这所谓的高级饮品,张放实在喝不惯。当然,对付几盅还是没问题的。 酒过三巡,班况方道:“曾闻小女言道,张君博学多才,通晓地理,天下四极,无有不知。吾尝将张君当日所言,说与达远贤弟听,达远异之。那大秦之国,他也是前番至大月氏行商时,方听闻一大夏胡商说起,其国情况,与张君所言近似……” 班行笑道:“说来可笑,某在此前,还想将张君招入敝商团。如今得见张君风采,便知某那小池,难容张君这等蛟龙啊!” 张放忙谦逊道:“小子只是纸上谈兵而已,莫说那极西之地,便是西域,亦未曾涉足,岂敢在班门弄斧。” “班门”弄斧,还真是形象,班况与班行相顾宛尔。而班沅君则安安静静坐在父亲与堂叔身后,双手交叠于膝,垂首含笑,十足的书香门第小淑女之状。 班况沉吟道:“张君言语的确是纯正的长安口音,又有如此风采学识,可想而知,必是长安人氏,且出身不凡。长安张氏权贵豪门……唔,待老夫入秋之后入长安述职,或可替张君打听一番。” 张放连忙鞠礼致谢,心头苦笑,自己的名字与这具身体完全是两码事,用“张放”这名字到长安查询,能查得到才叫怪? 第四十章 【美 食】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这是一间雅轩,正中置彩漆四羊跪驮缕空云纹食案,案上置四彩盘、一彩碗,内盛热气腾腾的食物。分别为羊骨煲萝菔(萝卜)汤、蜀酱蘸芜菁(大头菜)、清汋冬葵、藕汤、腌笋干。 这就是西北首富千金班沅君的午膳。 这样的饮食,放到后世,说好听些是节食,说难听就是寒酸了。事实上班沅君并没有节食的想法,这就是她正常的午餐。与她的父兄们的区别,也就是少了几盘肉食及一卮洒而已。 班氏以畜牧起家,家中肉食那是绝不会缺的,班沅君打小就吃腻了,饮食方面偏向清淡,所以多为素食。只不过,以汉代的初级烹饪技术,加上食材短缺,纵然是这时代顶尖的大厨,也休想做出什么美味佳肴来。 这餐四菜一汤,加上清香的梁米,以及蜀地所产上品枸酱、茈姜末、葱花等佐料,绝对堪称丰盛了。 面对如此“丰盛”的一桌案菜肴,班沅君却无半分食欲,手持洁白的玉箸轻点红唇,怔怔出神。 一阵轻快的脚步传来,苹儿端着一四方托盘步入雅轩,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 班沅君并未多加留意,她的目光投注于托盘的彩碗之上,秀眉微蹙:“不是让你送一碗鹿脯过去么,怎么这样快就端回来?张君不喜食鹿脯么?” 苹儿忙道:“张君收下了鹿脯,并以三道菜回赠,眼下是第一道菜。”说话间,已将方盘置于案上。 班沅君颔首而笑,这张君,还真是礼尚往来啊。只不过,这西北最好的庖丁都在自家府上,班氏酒楼做出的菜肴,那也是远近驰名。这几****让苹儿送去的都是府上庖丁的拿手好菜,张君回赠固然是心意,只是他那随行的侍女不过一山野女子,怕都没吃过几样好的,哪能调制出什么好菜来。 班沅君挥了挥玉箸:“张君心意沅君领了,一道菜足矣,余下两道菜就免了……嗯,这碗菜你端回屋,略尝几箸,吃不了就分给这几日服侍张君的府中下人吧,就说是张君谢礼好了。” 苹儿欲言又止。 班沅君这才注意到她脸上奇怪的表情,蹙眉道:“怎么?” 苹儿嗫嚅道:“张君说……这菜是他亲手烹制,务必请小娘子亲尝……” 班沅君杏眼越瞪越圆:“你是说……张君亲手……烹制?” “嗯,张君是这么说的……” “这……这可……”班沅君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时代讲究“君子远庖厨”,她们已认定张放是长安贵公子的身份,完全无法想象一介贵公子挽袖下厨的模样…… 虽然对张放这样有失身份的举止着实无语,但念及他“失忆”之事,也还算情有可原。既然是张放亲手做菜,班沅君可就不能不领情了。 “这样啊,那就……打开碗盖,且看张君手艺如何。”说这话时,班沅君已做好皱眉咽菜的心理准备。 盖子一开,一股混和着肉菜香的特别香味扑鼻而来,令人不由得唾液加剧分泌,咽下口水。 班沅君与苹儿一齐圆眼睛:“这是……鹿脯煮蕹?” “可是……鹿脯煮蕹我不知吃过多少次,哪有这样的……” 鹿脯就是鹿肉,蕹就是空心菜,这算是汉代的家常菜之一。此刻这碗“鹿脯煮蕹”,焦黄的鹿肉滋滋冒油,碧绿的空心菜泛着油光,看着就令人食指大动,加上炒菜特有的香气扑鼻,令从来只吃煮食的主仆二人全看呆了。 班沅君试着夹了一箸,放进嘴里,眼睛顿时冒出小星星,然后是第二夹、第三夹……当碗底最后一根空心菜被玉箸夹住时,传来苹儿弱弱的声音:“小娘子,小婢才夹了两箸……” 班沅君哧地一笑:“好,张嘴……”将夹着的最后一根空心菜扔进苹儿口中。 班沅君食毕,用淡盐水漱了口,以丝绢抹了抹嘴,想到方才的大块朵颐,吃相不雅,真是太羞人了。 主仆二人对视一阵,心里转着同样的话:这张君的庖丁手艺简直…… 而班沅君一张口,说出的话却是:“不是说还有第二道菜么?” 苹儿啊了一声:“小婢这就去……” 班沅君脸微红:“……我是看你没吃多少,所以才……” 苹儿掩口道:“是是是,小娘子对小婢真是关爱有加……”边说边跑得没影了。 苹儿回来得很快,还是那个方盘,还是那个彩碗。而这一次,班沅君已充满期待。 盖子打开,两颗小脑袋一齐凑近,这次是……好像是鸡蛋? 没错,这次是煎蛋,准确的说,是蛋松卷肉。也是煎得油香四溢,混合着肉末、葱花的香味……四个蛋松卷肉,主仆各吃两个,意犹未尽。 然后是第三道菜:肉片炒笋。同样在开盖后不到一分钟,风卷残云,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而那一桌子“佳肴”,从头到尾没动过一箸。 其实这三道都是家常菜,张放的手艺也就是后世小餐馆厨师的水平,而且还受到没味精、没调料的各种制肘。但放在这个饮食还处在瓮煮釜焖的时代,头一回吃炒锅,又怎令班沅君与苹儿不为之倾倒? “走,去向张君道谢。” 班沅君道谢不假,但更多的,是想看看张放是怎么弄出这几道如此美味的佳肴。 在张放等人所居的西院,班沅君终于看到了,但也更困惑了。 张放向她展示的是一个可一手持柄、面盆大小、底端平滑的铁制怪盘子:“这叫平底锅,我到你府上的铁坊打造的,今日方完工。以此物炒菜,传热快,味道香,可煎、炸、炒、焖,做出不一样的菜肴……” 张放边说边用勺子下油、热锅、放菜、翻炒……轰地一下腾起火焰,把班沅君与苹儿吓得连连后退,失声尖叫。 一旁的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边吃边看,津津有味,当真好享受。 望着围着古怪布兜(围裙),动作娴熟地翻炒的张放,班沅君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她的目光随炒锅上下闪动,似有所感,脱口而出:“当日张君被三水胥吏误认为私制盾牌……莫非便是此物?” 哗啦一下,一锅热气腾腾的喷香回锅肉倾入大碗。张放随手将平底锅抛向空中旋转几圈,扬手接住,回首一笑:“正是。” 嘴里与班沅君说着话,头也不回,咣当一声,铁锅将大碗扣住,将几双木箸挡在锅底外。 “我说,厨子也是要吃饭的,这最后一道菜,总得留给我吧?” 第四十一章 【血 债】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张放一行,在灵州前后呆了七日,治疗、游玩、购物、宴会。七日之后,方尽兴而归。 班况与班行很慷慨地赠送了一辆牛车,更有米面布匹堆满半车。据张放这几日因购物而明晰的物价,这连牛带车带物,市值十金。以大汉俸禄计,超过一上县的县令年俸了(汉时县令年俸为六百石)。这出手可谓大方,而张放也老实不客气尽数收下。他有好几十口人要养,什么时候都不会嫌钱多。 张放心似明镜,经过几日相处,这班氏兄弟已认定他必是出身长安豪门,这是在提前投资呢。做官的谁不知奇货可居?行商的谁不知买跌卖涨?人家要投资,自己需资金,各取所需,何乐不为? 韩氏兄弟与青琰坐在牛车上,看着半车馈礼,几疑在梦中。充当车夫的渠良,更是晕晕乎乎,几乎将牛车赶入道旁沟里。 白吃白喝,管吃管住,来时车迎,去时馈赠,区区山野小子,何时竟也能享受如此这般厚遇? 四双钦服的眼睛一齐投注向那挺拔修长的背影:“小郎君,当真是我等命中贵人啊!” 此刻,坐在近车辕处,顾盼生辉、满面春风的张放,心里也是这么认为。 但是,他真是青溪聚乡民的福音么? 来时半是乘车,半是步行,故此用了七日,而回去则是全员乘车,只用了五日,便赶到了陀螺山。一入三盘口,所有人都跳下牛车,望着整条山道满地凌乱不堪的痕迹,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这些痕迹太明显了,即便是像张放这样追踪查迹的门外汉,也可轻易辨识,这里边有大量马蹄印、车辙印、牛羊蹄印、还有……大大小小的人脚印! 这是什么情况?什么时候陀螺山这般热闹了? 张放站起,扭头问韩骏:“这陀螺山里的各聚落,有什么祭祀吗?”这自然是想起当日黑雾岭之事。 韩骏把头摇得象拨浪鼓:“没有,这时节没有祭祀。” 青琰突然大声道:“脚印全是向山外去的,而且……而且……”青琰不光脸色,连声音都变了。 “而且,有好几道拖曳的痕迹……”韩重嗓子发干地接了一句。 诸人脸色凝重起来,面面相觑,突然一下跳起来:“快!快回青溪聚!” 青溪聚,昔日山青林郁,小桥流水,鸡犬相闻,荷锄笑问的场景再也不见。入目的是冲天烈焰,浓烟滚滚,断壁残垣,半溪尽赤…… 张放、韩骏、韩重、青琰、渠良,纷纷从牛车跳下,个个手脚发软,几乎是踉跄着往村里跑。 血!火! 整个青溪聚,已变成血与火的世界!每一间茅舍,都在燃烧;每一户人家门前,都浸渍大滩鲜血;每一家院子里,都一片狼藉;每一户人家,都有至少一具尸体。 满地伏尸中,有村西口四儿一家老小、有隔壁卢家嫂子的姑舅、有渠良的老母、有石牛瞎眼的老父、更有韩父,还有……耆老。 除了张放,所有人都扑倒在自己亲人遗体旁,捶地大哭,几欲晕厥。 张放手足冰凉,脑袋轰轰乱响:“为什么?为什么?!” “谁干的?谁干的!”韩重跳将起来,双目赤红,拔出环首刀,咆哮山谷:“出来!滚出来!” 眼看乃弟乱劈乱砍,状若发疯,几乎绷裂创口。韩骏顾不得擦去眼泪,猛地将乃弟抱住:“幺郎,冷静一下,还没发现大兄、大嫂与囡囡的……” 韩重顿时停住:“对啊!还有大兄……” “大兄在这,还有气,快过来!”张放在青溪边朝诸人拚命挥手。 韩氏兄弟、青琰与渠良一听,一下跳起来,向溪边跑去。一路但见鲜血标洒,相距十余丈处还伏着两具胡人的尸体。从他们身上的致命伤来看,一人中箭,一人挨刀,死得不能再死了。 很显然,张放就是顺着这不寻常的迹象,一路搜索过去,从而发现韩义的。 韩义的确还有气,不过只有出气,没进气了。他的伤很重,左臂被齐肘砍断,血流不止;身上多处创伤,胸腹中了五箭之多,幸好无一中心脏,所以才得以存活至今。 “小郎君没事……太……好……了……”韩义满面是血,连眼睛都糊住了,根本看不清人脸,只能通过人声分辨。大概正因此故,凶手认为其已死,未补上致命一刀。 “谁干的?”张放急切询问,他心里清楚,韩义只怕挨不了多久,当务之急就是问出凶手。 “匈奴……人……为首的是……那个卜骨须……” “卜骨须?卜骨须!”张放的记忆本就好,加上自来此地后,与匈奴人接触的机会仅有一次,很容易就能想起来,这不是当日在三水食铺里遇到的那个残暴的匈奴当户么。彼此无怨无仇,甚至是八杆子打不着,为何要血洗青溪聚,干下这人神共愤之事? “大兄!大兄!”韩骏与韩重一齐扑过来,跪倒地韩义身旁,看到血人也似地兄长,不禁涕泪交加。 韩义口角直冒血沫,拚尽最后一口,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你嫂子、阿离,石牛……还有全村青壮妇女,尽数被掠去……一定……一定要救她们……回、来……” 张放霍然而惊,原来如此!难怪村中尸体多半为老弱病残,几乎没见几个青壮及年轻女子,原来竟是被俘掠去了。如此说来,他们在三盘口看到的凌乱印迹,便是青溪聚被掳乡民遗留。 青琰大叫:“囡囡呢?” 韩义再出不了声,只颤巍巍抬起手,指向不远处的水井,下一刻,手臂嗒然垂落…… “大兄……”悲愤嘶吼响遏行云,惊起满空飞鸦。 村头那口古井,深不见底,血腥浓郁。青琰趴在井台边,泪如雨下,根本不敢看井下情形。 张放探头朝深井查看一阵,摇摇头,伸手按住青琰肩膀,声音嘶哑:“不管在不在里面,青溪聚已经毁了。把井填上吧,就算是个‘井冢’,九泉之下,愿他们得以安息。” 张放望着不远处,将韩父、韩义及一众乡亲尸体排放得整整齐齐,伏跪恸哭的韩氏兄弟与渠良,黯然一叹,正要招呼他们过来帮忙。蓦然似有所觉,目光投向进村的那条盘山道。 几乎同时,韩氏兄弟、青琰与渠良都止住悲声,愕然抬头,所有目光都聚焦于盘山道入口。 山道空空如也,人影俱无,但那由远及近,渐渐清晰,一阵紧过一阵的如雷马蹄声,却如重锤,重重敲打在五人胸口上,几欲窒息。 “胡狗又杀回来啦!好极!好极!哈哈哈……”韩重腾地跳将起来,拔出环首刀,指天狂笑,血贯双瞳,“来得好!要么把小爷的命拿去;要么,留下尔等狗命——” 第四十二章 【绝不饶恕】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离伤半清醒、铁锤s) ~~~~~~~~~~~~~~~~~~~~~~~~~~~~~~~~ 山道转弯处,一个戴着黑漆牛皮面帘的的马首露出来,随后是黑鬃飞扬的马颈、强健宽厚的马胸、刚健有力的马腿、还有那碗口大的马蹄…… 马背上的骑士,一袭土黄劲装,头戴幞巾,腰束宽边牛皮带,鞍旁挂着一把环首刀。随着这骑士一马当先,后面如同串绳上的蚂蚱一般,一个接一个的骑士,从滚滚烟尘中破雾而出,像一连串闷雷,轰隆而来。 渠良拐着跛足,拔出环首刀,与韩重并臂而立,脸上一片毅然决然。既然避无可避,就拚了吧!能多杀一个,便是替乡亲讨还一分血债。 韩骏也飞快从牛车蒲席下摸出弓箭,青琰则亮出重新磨砺锋利的双尺刀。 张放手刚按上剑柄,突然竖掌:“等一等。”自从他靠眼睛制人之后,视力也跟着大涨,眼神极佳。虽然来人尚远,面目觑不真切,但所着衣饰、发式均不似胡人,反倒像汉人模样。难不成是胡人装扮?抑或是…… 唏聿聿! 随着为首骑士勒马驻足,后面的骑士一个接一个停下。眼前一幕再明显不过,这小聚落刚刚遇袭,惨遭屠戮。从满地凌乱的马蹄印迹来看,还是一伙马贼干的。行凶者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到,自然难免嫌疑。 为首骑士翻身下马,双手摊开,表示自己手无寸铁,并无敌意。随后急步走向当道而立的韩重与渠良,面色焦急:“某来自长安富平侯府,乃侍奉君侯之护卫,名唤邓展,请问此处是否青溪聚?” 长安?侯府? 韩重与渠良一阵发晕,这天边一样的地方,怎会有人来这小山村?两人只是傻傻的点头。 “这里发生了何事?”问话的是另一名骑士,他居然满面惶然,声音都在发颤。 “匈奴胡狗!”韩重咬牙切齿说出这四个字。 邓展看着那满地尸体,身体也有点打晃,使劲吞了口唾液,道:“贵处有位小郎君,不知……” “少主人!”冷不丁身边同伴惊喜大叫。 就见那骑士疯一般从韩重、渠良身旁冲过,奔行到井边,噗通一下跪在张放面前,激动得泪流满面:“当真是少主人!叫陶晟找得好苦啊!” 由于韩重、渠良手持利刃,当道而立,几乎所有骑士的目光,全凝聚到他们身上。但仅仅一瞬之后,远远站在后面的张放,依然如鸡群中的傲然白鹤一般,耀眼夺目,不由得人不将目光投注过来。于是…… 张放还没反应过来,邓展与二十名卫士呼啦啦涌到跟前,跪了满满一地,人人热泪盈眶,神情欢喜无限。 韩骏与青琰慢慢垂下刀弓,看前眼前这惊人的场面,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少主人!不会是叫我吧…… 张放一颗心砰砰乱跳:不会吧?这么巧?真撞大运了?慢着,方才那叫邓展的骑士,说他们来自长安富平侯府,而自己所占身体的少年又是姓张,莫非…… 张放脱口而出:“富平侯——张放!” 陶晟讶然抬头,旋即顿首:“少主人是君侯唯一血裔,他日必定继承富平侯爵。” 张放衣袂振动,浑身都在发抖——他实在想大笑,但此情此景绝对不宜,故不得不憋住,以致全身肌肉都在颤动。 还有比这更巧的事么?他居然穿越到了一个同样叫“张放”的少年身上,而此人,在西汉晚期,绝对是一个传奇。 八百年以后,大唐诗人李商隐在其诗作《富平少侯》里,曾有一句“十三身袭富平侯”。所指者,就是西汉富平候张放。 甘罗十二拜相,张放十三封侯,俱为少年即登庙堂,荣耀至极之典范。 张放对西汉时期的历史不太清楚,但对这个“张放”的资料,却甚为捻熟——原因很简单,谁让大家同名同姓呢。 张放曾在一次上网时,心血来潮,输入自己的姓名,原意是想看看中国有多少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结果……结果百度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富平侯张放。 无论是谁,对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尤其还是古人,必定怀有极大兴趣,张放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详细地看了“张放”的资料,了解这个与自己相隔两千年的少年侯爵的生平。但做梦也想不到,他竟变成了“他”……世间之奇妙,造化之神异,莫过于此。 十三岁,富平侯,也就是说,很快,他就能成为大汉朝野的一段传奇。 “张放啊张放,我曾答应过你,要以你的身体活下去,并让你活得更精彩。看来,我能做到了。”张放对那已经魂飞魄散的“他”,暗暗还愿。 “少主人失踪这段时日,君侯与夫人日夜忧心,夫人更是终日以泪洗面……这下好了,上苍保佑,少主人安然无恙。君侯与夫人正在长安翘首以待,请少主尽快返回长安吧。”陶晟边说边左右转动了一下眼珠,没发现随侍小主人的仆役与御手,只有几个山野少年男女,心中大讶,却不敢多问。反正只要小主人安然返京就好,别人管他去死。 但是,小主人下一句话,却令陶晟、邓展及一众护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我暂时不能回长安。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将青溪聚被掳乡亲,一个不落救回来!” 张放一字一句,斩钉截铁。 “小郎君!”韩氏兄弟、青琰、渠良,齐齐下跪,热泪盈眶。 陶、郑二人互望一眼,难掩焦虑。陶晟当下道:“小主人千金之躯,不宜涉险……这样吧,由邓展率数卫前往营救,属下等护送小主人返长安……” 张放抬手打断陶晟话语,平静的声音却有着不容置疑的果决:“人没救回来,我不会回去……这个村庄因我而死的人够多了!哪怕只有一个人,我也要去救。你们跟不跟来,都一样。” 陶晟、邓展急道:“少主……” “如果你们认我是主人,就执行命令。” 两名侯府护卫互望一眼,小主人的命令,自然不能有违。左右不过对付一群胡人而已,想来不是什么难事,当下无奈顿首:“诺!” “无论凶手跑到哪里!无论他们有多少人!无论他们背后有何等强大的庇护!我只要他们的尸体,还有所有活着的乡亲!” 张放拔出长剑,从掌心划过,猛地掷剑插地,如是誓言。 夕阳映剑,光芒灼目,一缕鲜红,蜿蜒流淌。剑如墓碑血如酒,只不知,这墓碑将为谁而立,酒,为谁而洒? 谁也不会想到,此一去,蝴蝶翅膀将掀起一股狂飙,一场流芳百世、震古铄今的远征决战,即将拉开大幕。 ~~~~~~~~~~~~~~~~~~~ (第一卷·终) ~~~~~~~~~~~~~~~~~~~~~~ ps:第一卷完成了,说实话,点击与收藏都挺惨淡的……我一向相信,书好,一切都会好,只是这个过程,颇为煎熬。感谢给我鼓励的新老书友,你们的支持,是我的坚持! 第四十三章 【追凶八百里】 (新卷开始,感谢大盟、小胖、蓝黑色、铁锤S及诸位新老书友继续支持) ~~~~~~~~~~~~~~~~~~~~~~~~~~~~~~~~~~~~ 黄云漫天,红崖如峙,驼铃声声,空旷悠远。 一支驼马混合,商队不象商队,旅人不象旅人,马贼不象马贼的长长队伍,穿行于绵长苍凉的戈壁大峡谷。在峡谷上方,还有几骑与队伍并行,不时有骑士离队,沿斜坡策马上下崖壁,沟通消息。 这支奇怪的队伍,就是张放与他的伙伴,以及十八护卫所组成的复仇之队。 时间,是他们离开陀螺山后的第二十天。 如果早知道这个任务如此耗费时日,如此艰难危险,邓展与陶晟绝不会跟随他们的少主人这样干,更要阻止其这么干。 违抗少主的命令,固然会遭受惩罚,但若不阻止,置少主于险地,那后果之严重,更非他们所能承担。这一路上,他们几乎是一日一谏,苦苦恳求少主回返。得到的答复,永远都是那一句“再赶一程,或许就在前面了。” 匈奴人犯下天惊天血案后,并没有回三水,而是掉头往北,绕白于山西麓,经眗衍(今宁夏盐池)出长城,进入茫茫草原。 这伙匈奴人很是狡猾,这片数千顷的大草原,分属北地郡、上郡、西河郡、朔方郡等四郡共辖,西、南、北、匈归、浑怀各部都尉均有所属,简直就是个五不管之地。 这伙匈奴人进入大草原后,行踪飘忽,时隐时现,一路指向西北。经都思兔河,过黄河,横跨三百余里,竟然从朔方重镇鸡鹿塞出关,进入荒凉的戈壁荒原。 邓展与陶晟悔得肠子都青了:为什么不在鸡鹿塞掉头?居然在与少主人一番长谈后,鬼使神差答应出塞,弄得现在不上不下。前进固然吉凶未卜,掉头同样困难重重。 这两位侯府护卫并不是怕困难,而且怕危险。这一路追遂下来,他们已经隐隐感觉,这伙匈奴人不同寻常——一伙携带刀弓的匈奴人,掳掠数十汉人充为奴隶,居然能连过两道关卡,其中一道还是大汉边防重镇鸡鹿塞。如此通畅无阻,哪里像是普通匈奴人了?如果邓展与陶晟身上没有带着通关文牒,只怕连出塞都不可能,相比之下,更显出这伙匈奴人不简单。 邓展、陶晟几乎是走一路劝一路,信誓旦旦表示,只要将此事交与他们处理,少主人回转长安,他们必将人救出,并提那卜骨须的人头来见。 张放只扫了他们一眼,都不用使出催眠刺探,就知道他们说这话没半点底气,谁信谁脑残。 这支队伍,就是在这种纠结情绪下,渐渐接近大汉边境张掖郡。此时距离他们的出发地陀螺山,行程超过八百里…… 黄昏时分,一行人下到峡谷,找到一处大裂缝,打尖驻扎。 戈壁荒原,风沙摧折,岩石风化严重,经常可见有岁月磨蚀及岩石塌陷所形成的断层裂隙。这些裂隙有小有大,小者只容一人一马侧身而过,大者如岩洞,足能容纳千百人马驻营。 张放选这峡谷裂隙所形成的崖洞,不算大也不算小,容纳百余人倒没问题。 由于匈奴人走的并不是一条传统商道,故而一路行来,很少旅人,这也使得他们比较容易发现敌踪,一直紧紧追蹑在匈奴人的身后。只是匈奴人比他们早走一日行程,而且前面走的人可以随心所欲选择行进路线,而追的人却要小心观察,反复确认,这速度想快也快不起来。以至追了近千里,双方距离虽然在不断缩小,却仍未能追及。 张放一行,除了有二十多匹马,尚有八峰骆驼,用以托运物资。这些骆驼是在出鸡鹿塞之前买的,行走戈壁大漠,骆驼绝对比马管用。八峰骆驼所负载的是足够支撑二十余人一个月的口粮、饮水、草料及帐蓬。至于买东西的钱,则是邓展与陶晟从侯府领取的经费——这二人身负重要使命,岂能不带足够的钱?临行前主母可是下了死命令,找不回少主人,此生休想再进侯府。这哥俩早已做好了长期在外奔波的准备,钱物自然不会少带,几十斤黄金及布帛还是有的。 驻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桩脚、搭帐蓬,然后生火做饭。饮食则很简单,把水烧开,将干饭(把粟米煮熟以后再晒干,汉代方便食品,可以作为军粮及旅行中的干粮)、腌肉、酱菜、面片下釜,煮成一团饭糊,就可以开吃了。 张放虽然弄出了铁锅炒菜,但人在旅途,只能因陋就简,没法与居家相比。其实纵然是在大汉城邑食铺酒肆中,这菜谱也好不到哪去。这时代的饮食,就是这样简单。什么煎炒焖炸,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请出门往右转,前往大明或大清…… 晚餐过后,邓展与陶晟安排好明暗哨位,又在洞口布下防野兽陷阱,然后一齐走向少主人主帐,进行每天例行的汇报。 两名护卫边走边互相交谈,面带忧色,他们忧虑的问题只有一个:兵器。 没错,张放这支队伍,共计有二十三人,但武器装备却奇缺。甲具一副都没有,兵器只得一柄麻钢剑,五把环首刀,四张弓,十五把尺刀。这其中真正能称得上有杀伤力的兵器,只有一柄剑、一张弓加五把刀而已。 张放、韩氏兄弟、渠良所持剑刀弓,都具有一定杀伤性。只有那群侯府卫士,除了邓展与陶晟各佩有一把环首刀外,余者尽佩尺刀,所背弓箭,也是有效射程不足二十丈的练习用软弓,杀伤力甚弱——这不稀奇,如果他们能带精良武器出塞,那才叫个怪。 汉朝边关有规定,但凡超过三尺的长兵、制式弓弩、甲具盾牌、马匹铁器,禁止出关,违者以通敌论处。试想在如此严令之下,如何能携带大量武器出塞?光是将韩骏那把制式弓箭夹带出来,就费了老大劲了。 出了鸡鹿塞,已经是汉军的势力边缘。尽管汉匈百年之战,以汉朝全面胜利而落幕。南匈奴归附,北匈奴远遁,边境已无战事。凶残的敌人是没有了,但大大小小的马贼沙盗,戎胡部落以及荒野猛兽,却是永远都除之不尽的。一旦撞上这些强盗、野兽,就凭着他们手上简陋的武器,别说杀敌,自保都困难。更何况,这一路追踪下来,已大致弄清楚了这伙匈奴人大约有三、四十人之多,武器装备不清楚,但再怎么样,也不会比他们更差吧。 武器装备不在他们之下,人数多一倍,究竟是你去杀人,还是人家杀你? 这段时日,郑、陶二人着实担足了心。好在这条路不是什么重要商道,强盗马贼的倒没出现,豺狼花豹之类的倒是有几只,见他们人多,也不敢搔扰。担心的事没有出现,但武器问题一日不解决,二人一日不得安心。 在找到少主人之前,邓展与陶晟共带来二十个卫士。其中两个卫士一人双马,飞驰长安报平安去了。另有两名卫士,则在两日前,被遣往休屠泽东南的武威城,借邓展早年在武威镇边戍守时所打下的军中关系,看看能否弄来一些武器。 武器啊武器!哪怕是弄来七、八张旧弓也好啊! 白色主帐前,侍立着两个身着白色麻衣、腰缠孝带、面容冷峻的少年。郑、陶二人认得,这是那对韩氏兄弟。原本二人安排有卫士保护侍奉少主人的,但渐渐发现,少主人显然更信任这兄弟俩,到最后干脆取代卫士,成为护卫了。郑、陶二人除了暗叹这几个山野小子好运道,还能说什么? “阿舍,请通报少主人一声,护卫陶晟、邓展前来复命。”陶晟微笑着称呼韩骏的小名,神情透着热络。 韩难骏点头:“稍候。”禀报一声后进入帐篷,很快出来,向郑、陶二人点点头,“公子请二位在帐外稍候。”自从知悉张放的身份后,韩氏兄弟等人已改口称之为“公子”了。只是还没资格叫“少主人”,除非他们入籍侯府,以目前的情形看,怕也是早晚的事。 邓展、陶晟互相看了一眼,似有所觉,一齐快步走到帐篷正前方。但见帐帘挂起,映入眼帘的是身着一领青色劲装、头挽短髻、面庞呈现健康的古铜色,英华内敛,神情专注的少年郎。在他身旁,是一个束着男子发髻,身着孝服,却不难看出是女子的少女。 看到少主人与这名叫青琰的少女正在做的事,邓展与陶晟相对苦笑:又来了!每到休息时,他们就没完没了做这个……唉!真不知少主人鼓捣这玩意干什么? 第四十四章 【杀 手 锏】 (感谢大盟、小胖、hhh7933、爱哀520、阴阳明玉、铁锤S,以及诸位热心书友的支持,谢谢!) ~~~~~~~~~~~~~~~~~~~~~~~~~~~~~~~~~~~~~~~~~~~ 张放朝帐外的郑、陶二卫一瞥,点点头算打个招呼,继续专注自己手上的工作。 韩氏兄弟拿来两块毡垫,邓展与陶晟道了声谢,默默跪坐,满眼忧虑地看着他们的少主人在忙碌。 张放此刻的确很忙,他一手持铜杵,一手握铜臼,正不断搅拌一团黑糊糊的半粘胶状物。而青琰则在他的指示下,不时将一些黑、黄、白色粉末倾入臼中。张放搅拌得那样用心、那样专注,眼睛闪闪发亮,仿佛那团令人恶心的东西是什么不得了的奇物一般。 等搅拌得差不多时,张放与青琰同时戴上一个自制布口罩,在铜臼边缘搭上一块白布,然后将铜臼移到一个铁圈架上,架子中间是一个火盆,盆内置干燥的牛粪,已经点燃的牛粪正发出暗红的火光。别看牛粪这玩意说着恶心,但晒干后燃烧效果真心不错。 随着铜臼温度升高,帐内的气味慢慢变得难闻,便是守在帐门两侧的韩氏兄弟,都掩鼻走开几步,担忧地看向帐内的公子与*无*错*小*说 青琰。 而此刻张放只是眯着眼睛,右手握着铜杵,稳定而均匀地搅拌着,同时持铜臼的手也在不停做同心圆运动,让铜臼内物体充分受热。而铜臼内那团黑糊粘物,则在热量烘培下,慢慢干燥,形成粉末…… 待那黑团半干时,张放移开火源,让铜臼散热。然后倾倒在一块灰布上,将之裹起,用丝绳扎好,小心放置于一个小匣子内。而小匣子中,已有五、六个这样的灰布包。 另一边,青琰也没闲着,她正以米浆粘着粗草纸,一层层卷裹起来,形成一根圆管子。那形状,越来越眼熟……当她小巧的手指将一根细细的药捻子插上那圆管时,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必定会脱口而出—— 炮仗!大炮仗! 没错!张放在制造炮仗,具有杀伤力的大炮仗! 张放可不是愣头青,更不会因为仇恨而不顾一切,他怎么可能让自己的手下只拿小刀子去与匈奴人拚骨呢?他们是来杀人的,而不是自杀的。 当邓展与陶晟在鸡鹿塞大肆购买骆驼、粮食、草料、被服、帐篷之时,张放却带着韩氏兄弟等人扫荡了本地所有药馆与商铺。最后大包小包装着药秤、杵磨、草纸、硝石、硫磺及各种应急伤药与敷料,再收购了上百斤上好精炭,方与手下卫士们会合。 出塞之前,张放又做了件令郑、陶无语的事:请十几个帮工,将所有精木炭全磨成粉;这还不算,那一块块硝石与硫磺,同样研磨成粉,并反复过筛;之后少主人更将这些物什装盆独自在房间里鼓捣,说是什么“提纯”;最后,所有药粉分装几大袋,足足有好几百斤,全放上骆驼运走。 从出塞第一天开始,张放就着手配制火药、制造炮仗——严格的说,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鞭炮,而是威力巨大的爆炮,或者说,是雷王。 从张放的职业来看,很难想像他居然会配制火药及制造炮仗,但说起他的老家——准确的说,是他母亲的老家,必定让人会心一笑——全国烟花爆竹最大生产基地——浏阳。 张放从小学到初中,每逢暑期,必定随母亲回老家,到几个舅舅的家庭作坊里帮工,勤工俭学。在家庭式的花烟厂里,各种手活,什么裁筒(裁纸壳)、扯筒(卷糊纸筒)、上筒(装黑药)、插捻……除了配药,所有流程都干过。 事实上,到了初中以后,张放连配药都掌握了,并亲手制做过无数超级大炮仗,原因只是为了炸鱼。 村前有条大河,是浏阳河的分支,每逢夏季,便是盛产草、鲤的季节。村里人从不用网或鱼钩,而是直接丢爆炮炸。 要炸鱼,普通的鞭炮威力当然不够,用的都是特制爆炮。这种被称为“雷王”的炮仗,粗如鸡蛋,长约半掌,药量大,并加入各种增效的化学药品,采用拉发装置。那威力,杠杠的。 丢一个下水,象炸了一个闷雷,炸出的水花足有一人高,河里一下浮起几十条死鱼。如果把四个雷王捆扎起来,扔下水底,那家伙……站在河边,真有种地动山摇的感觉,威力丝毫不亚于炸山石的雷%管。 张放与村里小伙伴看得眼热,于是大伙一齐动手,以他们的火药知识与造炮水准,弄出个雷王不难,只是拉发装置却将人难住了。这玩意是有独特配方的,一般人根本没可能知道。于是大表哥亲自出马,把自家的配方给偷了出来……最后雷王成功制造,鱼炸了一大筐。后山小树林里全是考古状的鱼骨头,小伙伴们吃了个肚儿圆。 就在那一天,小山村所有村民都看到了这一幕,大表哥被大舅用浸了油的藤条追了半个村子…… 上高中后,张放就很少回老家了,到了大学、工作,离老家几千公里,更是几年难得回一次。就算回去了,人渐渐长大,也已不可能玩炮仗了…… 张放怎么也没想到,这门手艺,居然也有大放光芒的一天。 从制造第一枚雷炮开始,张放就是冲着伤人,甚至杀人的目标去的。为此,他在黑药中加了不少鞭炮中绝对禁用的、他在这个时代所能搜罗到的各种矿物提炼成的类化学药品,以及部分金属粉末。他所配制的火药,与一般黑药不同,威力更强,具有燃速快、湿度小、易点火、高爆性等优点。只可惜,有些关键性的化学药品实在提炼不出,雷炮的威力未免打了个折扣,无法与真正的雷王相比。而且由于独特配药缺失,也无法制成拉发装置,只能手动点火。 一路行来,张放全程自己动手,再加上青琰辅助,帮着扯筒、上筒、插捻。二十天下来,已制成雷炮一百二十余管。不过张放一管都没试爆过,他不需要试,经他手里做出来的药、炮,他有十足的把握。 将最后一管雷炮放入一个黑色箱子,张放摘下口罩,嗅着空气中淡淡的二氧化琉(配火药时产生的有毒气体)气味,摇摇头,招呼青琰一块出帐,大口呼吸新鲜空气。过了好一会,才招呼郑、陶二卫一块进帐议事。 张放净手之后,望向郑、陶二护卫:“看你们的脸色,是有什么好消息吗?” 邓展与陶晟互望一眼,邓展点头致礼道:“正是。适才派出哨探的卫士传来消息,五里之外发现有明显人马痕迹,最重要的是,马粪还是新鲜的……” “哦!”张放与青琰俱是喜动颜色,“这么说来,目标不远了……” 邓展愁眉苦脸:“可是,派往武威购置兵器的兄弟尚未返回,咱们追得越近,就越危险。” 陶晟建议道:“我与郑兄商议过了,最好能将队伍分两什,郑兄率一什在前探道,我率一什为后队护卫少主人。如此,可策万全。” 张放想了想,摇头否决:“这样分开,人马是不是太少了些?我们的人数原本就比匈奴人少,若是分散,岂非更易被各个击破?不妥,不妥。” 邓展焦虑道:“可是我们武器不足,纵使追及,只所未伤虎反被虎伤啊!” 张放一笑:“武器么,我……” 便在这时,帐外传来卫士兴奋的声音:“禀报少主人、郑头、陶头,我们在峡谷外发现一片白桦林,可以制弓。” 邓展与陶晟大喜,齐齐站起:“好极了!桦木制弓,虽不及角弓,总胜于尺刀,少主人……” 张放却做了个稍安毋燥的手势,笑了笑:“我们不需要自制弓。” “可是……” 张放伸手从黑匣中取过一管雷炮,眉头一扬:“我们有它!” ~~~~~~~~~~~~~~~~~~~~~~~~~~~~~~~ (PS:关于火药筒所用草纸,西汉已经有较粗糙的纸,也就是“灞桥纸”,材质为麻制,易破碎、晕墨,不宜书写,但用来糊药筒还是挺合适的。估计擦腚也比木片好使,不知为何没人用……但请放心,主角是一定会用的^-^) 第四十五章 【遇袭反袭】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 ~~~~~~~~~~~~~~~~~~~~~~~~~~~ 八月的戈壁,白昼挥汗如雨,夜间寒意袭人。 邓展原是西北边镇的老兵,熟知此地气候,早在出塞前,就备了厚毡绵絮,复袍复绔(即厚实的衣裤),再点上几堆篝火,整个崖洞便暖和起来。 崖洞共有十余顶帐篷,呈同心圆状分布,张放的主帐就在正中位置。右侧是韩氏兄弟的帐子,左侧是渠良,后方是青琰,前面则是邓展与陶晟二护卫之一——这两位护卫首领永远都不会同时休息,通常是一人守上半夜,另一人则守下半夜。 子丑之交,张放准时苏醒。在这个时代,出门在外,很难有什么精确的时间。但张放却知道,他醒过来时,一定是子丑之交。因为他入睡时间是亥时左右,而每天四小时睡眠,是他的极限。 时间一到,张放就象常人睡了十个小时一样,神采奕奕,精神抖擞。其实他根本不需要郑、陶二护卫守下半夜,他本身就是最好的守夜人。只是这匪夷所思之事,说出来谁信?护卫们又怎敢放弃自己的职责? 长夜漫漫,距离天亮最少还有两个时辰,张放要怎么过呢?自然是锻炼。 不过这锻炼与青溪聚时又大为不同。如果说在青溪聚都是动态训练,那么此时张放所进行的,就是静态锻炼。 首先盘膝调息半个时辰,吐故纳新,去浊存清,然后开始在黑暗中打绳结。 练习打绳结,可训练手指灵活性、身体协调性、大脑灵敏度,磨练耐心与专注力,是狙击手、魔术师及外科医师最常用的训练方法之一。 因为本身职业及爱好远足的缘故,张放懂得很多种绳结,什么半结、八字结、双套结、三套结、渔人结、营钉结、缩绳结、接绳结……眼下他已经能在黑暗中凭手感,准确无误打结解结。再往下一步训练,准备只用一只手结绳。 训练完大脑、肺心、手指,接下来,就是锻炼下肢了。方法有很多,深蹲、跬跳、负重跑都行,但静态锻炼只有一种较合适——扎马步。 实际上,张放的下肢每天都不好受。别看他们有马有驼,但在汉代骑马,绝对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没有马镫,没有高桥马鞍,就凭着马背上一张厚毡,加上摇摇晃晃的绳镫,能坐得稳就算不错了。由于两腿老是要夹紧马腹,一天下来,非但大腿内侧皮肤被磨伤,更是比走路还累上几分。 这些艰辛磨砺,张放都咬牙撑下来了,每天半个时辰的马步,同样不能拉下。不过在今夜,有人似乎并不想让他完成锻炼。 丑时刚过,漠风呼啸,寒意袭人,透过帐帘缝隙,可见洞口处两名巡卫已经停止走动,倚在两侧岩壁昏昏欲睡。 张放才打了几个绳结,耳朵一动,隐隐从风声中听到不同寻常的声音。张放此前早已穿戴整齐,立即抓起身旁长剑,着靴而出。 刚掀开帐帘,就见洞口处蓦然出现一道火光,远远奔来一人,声音急促:“敌袭!快快起来!” 宿营地顿时象炸开了锅,一片忙乱。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一直和衣而卧的陶晟,他冲出帐篷,第一时间就奔向主帐,急切大喊:“少主人,快……”话音未落,张放鬼魅般出现在他眼前,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来袭者谁?有多少人马?眼下情况如何?” 陶晟脑子差点拐不过弯来,这、这是什么情况?少主人的反应怎么比自己还快?身上衣服比自己还整齐,难不成他压根没睡?可是,那双大眼在火光映照下,却如此明亮逼人,哪有半点睡眠不足的样子? 张放一连串问题,陶晟压根没法回答,而张放询问的对象也不是他,而是那报信的卫士。 卫士单膝着地,声音透着惊惶:“峡谷外暗哨发现,有一彪人马自西北方驰来,约三十余骑。他们移动速度不快,马蹄声也很小,当是用厚布包了马蹄,悄然接近我处。我们发现敌踪时,已来不及拦截。郑头正率十名巡逻的兄弟从山梁全力奔回拦截……” 陶晟拔刀大呼:“兄弟们赶紧集结,助郑头阻敌。” 卫士们急匆匆披衣持刃聚集,其中两名卫士还与韩氏兄弟发生争执,卫士要兄弟二人的环首刀与角弓,韩氏兄弟却死活不给。 张放倏地喝道:“等一下!” 众卫士愕然齐望,包括与韩氏兄弟拉拉扯扯的一干人。 张放沉声道:“如果来敌有三十余骑,他们的人数就比我们多,甚至兵器都比我们好,怎么拦截?有胜算么?” 陶晟看着身后七八个卫士,以及他们手里长不过尺许的尺刀,咬咬牙:“我们顶上,请韩氏仲昆护卫少主人先撤出峡谷……” “我来这里是杀人的,而不是逃亡的。”张放冷冷一扫,自陶晟以下,每一个卫士都有一种死气扑面的感觉,无不激灵灵打了个寒颤,有几个卫士甚至连打好几个喷嚏。 “你!”张放向那报信的卫士一指,“立即通知邓展,不必急于拦截来敌,放敌入谷,然后立即封住谷口,断敌退路。见我信号,立刻从峡谷口向敌人后背发动攻击。快去!” “啊!啊!是!”那卫士下意识看了陶晟一眼,只见陶晟拚命向自己使眼色,忙不迭应声而去。 张放淡淡扫了陶晟一眼:“我就在这里,看着你如何应敌。”说罢,朝主帐一指,向韩氏兄弟示意一下,抬脚朝洞外走去。韩氏兄弟入帐抬出那沉重的黑色箱子,与青琰如影随形跟上,就连渠良都高一脚、低一脚跟在后面…… 陶晟望着那坚定的背影,喃喃道:“少主人,真的变了……”随即扭头对手下卫士大吼,“快给我把驼背上的家伙取来,不过就是三十多个胡奴吗!咱们一个汉儿,就能顶三个胡奴!给我上!” …… 青琰在前面打着火把,张放与韩氏兄弟,加上渠良,半抬半拖着将近百斤的大箱子,踩着不断扑簌滚落地的沙石,费力爬上山梁。 夜风凛冽,天幕黑沉,不知何处传来一声长长地凄厉狼嚎,令人陡然生出荒野逆旅的苍凉感。 张放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目光仿佛穿透黑沉夜幕,直刺三百丈外峡谷出口。只是夜色浓重,任他穷尽目力,却还是什么都看不清。而在张放的脚下,峡谷之中的陶晟,正率八卫拎着两个布袋,往地面布撒铁蒺藜。然后将八峰骆驼一字排开横在峡谷径道,将径道遮断大半。 拴马桩的缰绳,全部换成活扣,一旦情况不妙,可以立即解绳,飞身上马。 做好一切应敌准备的陶晟,拔出环首刀,立在骆驼阵后。而在他身后,八名卫士,整齐排列,除一人持弓外,其余七人,俱人手一根丈二胡杨木棒,棒子前端绑着一把尺刀。这种样式简陋的自制戈,是实在没有合适武器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虽然卖相难看,总好过手持短刃上阵吧。 陶晟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努力,但他心里依然半点不托底——他们这二十人的护卫中,除了邓展真枪实刀上过战场之外,包括自己在内,全部都是富平侯府的家生子,有忠心,有勇力,惟独没有战斗经验。这个排兵布阵的抵御方法,还是邓展教的,能不能扛得住匈奴人的冲击,真是没有半点底,万一…… 陶晟抬头看了一眼山梁上凌风卓立的少主人。暗暗下定决心,事若不谐,拼着性命不要,也得让少主人安然脱身。否则,他们在长安侯府的家人命运,只怕比今夜他们的下场还要凄惨万倍。 这时隐隐听到有卫士咕哝:“若是早用桦木制弓,至不济也比这木戈好……” “噤声!”陶晟回首怒视,“难不成身在北地,就忘了侯府禁忌了么?妄议主人者,断足!逐出府!” 此言一出,卫士们顿时噤若寒蝉。先前说话那卫士求告道:“陶头,切莫禀报少主人,我还有阿母、妹子……” 陶晟扭过脸去,阴沉着脸:“我不会说,但莫要怪我不提醒你们——少主人无事,我们纵是死了,家人也能得善待;若少主人有何不测,我们及家人纵然活着,只怕也比死了更惨。” 众卫士面面相觑,脸上都有一种明悟,原本惴惴不安的神色,慢慢坚定起来。 突然,一卫士向前一指,失声惊呼:“那是什么?” 黑暗之中,谷口方向陡然亮起一簇火光,恍若幽冥鬼火。然后,仿佛是一点火星扔进火油里,蓬地一下,一串串火把,照亮整个谷口,显出幢幢人马身影。随即,各种唿哨声、马嘶声、呜嗬声、弓弦震动声、刀剑出鞘声,充斥整个山谷。 下一刻,铁蹄轰隆,如雷滚来,群马奔腾声经峡谷扩音放大,更显声势骇人。 纵然是抱定必死之心的卫士,也不禁色变,而挡在前方的骆驼,更是敏锐感觉到危险,骚乱四散,却为缰绳固定,挣之不脱。 而另一边,奉命封闭谷口,截断敌人退路,前后夹击的邓展,却突然发觉忘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他盯住报信的卫士:“少主人说等待信号……信号是什么?” 卫士瞠目结舌,对啊,信号是什么? 山梁之上,张放打开黑色木箱,拆开油布,取出一管直径如鸡蛋、半掌长短,重半斤的雷炮。用手指戳破封膜,将卷曲的药捻子勾出,接过青琰递来的火把,微微一笑:“这个信号,够响亮了吧?” 第四十六章 【天黑请闭眼】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书友130520105220956) ~~~~~~~~~~~~~~~~~~~~~~~~~~ 三百丈距离,快马奔驰,不过数十息,转瞬即至。 韩骏握弓持箭的手心全是汗,一颗心随着纷乱地马蹄或狂跳或抽紧,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怀疑心停跳了。 韩重则与渠良双刀交叉,守在上坡路口,像哼哈二将,无论谁想上来,都得先踩着他们的身体过去。 青琰双刃在手,一会正握,一会反执,不时做虚掷状。 一支支火把,将峡谷映照得红亮通明,来犯之敌纤毫毕现——的确是胡人!头戴翻毛边浑脱帽,身着油腻反光的左衽皮袄,蓬乱的胡须遮住大半面孔,有的挥舞着粗陋的刀矛,有的高举着弓箭,呼啸扑来。 张放细数了一下,大约有三十多支火把,俱为胡骑,与情报吻合。夜色昏暗,场面混乱,也不知那元凶——匈奴当户卜骨须是否在内……嗯,没关系,等会验尸的时候,再瞅仔细吧。 张放估算了一下距离,将雷炮引索凑向火把,长约十厘米的引索立即嗤嗤燃烧,在黑暗中发出赤红的火花。 这一奇景,一下将青琰、韩氏兄弟及渠良全吸引住了。尤其是青琰,怎也想不到,自己平日里插了不知多少的药捻子,居然能发出这般奇妙的火花。 “你们可要睁大眼睛看仔细了。”张放嘴角微弯,举起雷炮在四人面前亮了亮,来了句某人的台词,“下面,就是目睹奇迹的时刻!” 说罢,手一扬,雷炮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从近二十米高的山梁,投入那片火光点点、人吼马嘶的混乱之地…… 这时敌骑已冲近二十丈,堪堪进入练习弓的有效射程。十余胡人蓦然夹紧马腹,凭下肢力量牢牢固定身体,双臂箕张,开弓引箭。 嗤嗤嗤嗤! 乱箭齐发,箭矢从半空坠落,大半钉在挡在谷道的骆驼身上。两峰骆驼发出一声哀鸣,慢慢跪倒,其余骆驼更为混乱,相互冲撞嘶鸣。 站在最前头的陶晟很走运,没有受伤,但身后却有两名卫士中箭,一伤臂,一中腿。箭矢入肉不深,拔出一看,却是骨镞。 陶晟大喜,这伙胡人弓软矢钝,武器也不比己方好多少,他们未必没有一拼之力。 “兄弟们,操家伙,将胡奴从马背上捅下来……”陶晟话音未落,就被一声前所未闻的巨响彻底淹没。 黑暗的峡谷中,一蓬刺目的红亮骤然闪现,像火中爆出的闪电,像天雷劈落人间。当所有看到这炫目亮光的人,下意识闭上眼睛时,一声震耳欲聋的爆响,彻底终结了袭击者的突袭。 前所未见的爆炸,令袭击者惊恐万状,混乱一团。这一管雷炮,除了炸伤不到一米范围内的两名胡人之外,并未造成多大损伤。真正要命的是,马匹受到如此惊吓,一匹匹象疯了似的,又踢又跳,甚至着地打滚。这些胡人正被吓得手脚发软,如何还能夹得牢马腹,瞬间便有七八人被掀翻落马。 黑灯瞎火,惊马乱踏,肚破骨折,惨叫不绝。 无论是峡谷径道的陶晟一众卫士,还是在峡谷口外等待信号捅菊花的邓展等人,抑或山梁顶上的青琰、韩氏兄弟、渠良。无不瞠目结舌,全看傻了。 张放轻吁了口气,摇摇头,又点点头。他不知扔过多少威力巨大的炸鱼炮,但用来炸人,还是第一次。效果与他事先估什的差不多,杀伤力是有,但绝不致命。之所以有这样的战果,与其说是伤人,倒不如说是吓人……呃,是吓马所致。 半斤重的雷炮,响声的确够吓人。如果这么个大家伙扔在都市里,一条街的车辆都会报警三分钟。偏偏今夜的战场,是一个宽径不过十丈的狭长隘谷,那动静,那回音,十倍放大。夜黑如墨,爆炸的火光同样十倍放大,亮瞎人眼。就算是一伙狮群,都要吓尿,更不用说没有经过训练,极易受惊的马群了。 “天雷!是天雷!山神发怒了!” 来袭的胡人脸色煞白,浑身颤抖。无论马上马下,无不举手过顶,望山而拜。 骑马的还好,被掀落马下的,伏拜的结果,便是直接被惊马当肉垫…… 山梁上,张放又取了一管雷炮,正要点燃,似乎想起什么,回首一笑:“你们谁想试试?” 青琰脸色还是白的,见张放目光扫过来,慌忙摇头;韩骏看看手上弓箭,再看看那管可发恐怖雷霆之声的小圆筒,也忙不迭摇头;韩重的眼睛闪亮,似有点跃跃欲试,终究还是没敢上前。 渠良苦笑:“我倒想试,就怕站不稳,吓得滚下坡。” “也罢,等你们想好再说。”张放笑着摇头,又点燃一管雷炮,随手扔出,象给一锅沸油注入了一滴水。 轰隆!又一声不逊于之前的巨响,整个峡谷回音不断,巨震的音波,竟无法掩盖此起彼伏的惨叫及马嘶悲鸣。 三十余匹马从狭长的峡谷狂飙而过,每一匹马背上俱是空无一人,而它们碗大的蹄子,却粘满血肉…… 滚滚如雷的蹄声消失后,之前仿佛被堵在谷口的长风,呼啸着从峡谷一头吹向另一头。风中夹杂着惨叫悲鸣,微弱求救,以及,浓烈刺鼻的血腥…… 谷口两头的富平侯府卫士,山梁上的青溪取诸人,全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其中震撼最甚者,莫过于邓展。他曾戍守河西五载,屡与匈奴人交手,知道这些胡骑的难缠:来去如风,如狼窥猎,一击不中,立马远飏。他想打你就打,你想打他找不着人,稍不留神就被咬一口,要想一举聚歼十倍兵力都不够……而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来犯的三十余胡骑,一个没跑,而自身损失只是伤了两个护卫。哦,还有两峰骆驼…… 这一切的原因,只是因为两声天雷——从少主手里发出的两声天雷! 黑沉沉的峡谷里,传来张放比夜风更冷冽的声音:“别发愣了,干活!邓展率队警戒,陶晟率队打扫。渠良、韩骏、韩重,你们都识得那卜骨须,去认人,或者认尸!” 如果说,此前富平侯府护卫对这位少主的发号司令,还只是基于仆从必须服从主人的天职,再怎么不甘愿也只有听从,而此时却是发自内心的敬畏遵从了。 胡人没了马,就好比没了双腿。再加上被惊马群掀翻踩踏,死伤过半。兼之“天雷”轰击,惊魂未定,斗志尽丧。护卫们割断他们的腰带,一个个捆住,竟无一敢反抗。或许在他们的心目中,这是神灵的惩罚,必须接受的结局。 甄别的结果,没有发现卜骨须这个屠村元凶,不过其中的确有当日参与屠村的匈奴人。于是张放下令将胡虏全押进山洞,详加审问。 在抬一箱子雷炮回山洞时,韩氏兄弟的心情、表情、举作已完全不同。那股子小心与稀罕劲,就象抬着一箱易碎的宝贝。 第四十七章 【真 相】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每天都在支持,暖心。) ~~~~~~~~~~~~~~~~~~~~~ 审问主要由张放与邓展主导。之所以是邓展,盖因只有他略懂匈奴语。今夜来袭的匈奴人中,有近半是卜骨须所部族人。这些迁徙三水数十载的胡人,能听懂汉语,但不会说。故此由张放发问,对方用匈奴语回答,再经邓展翻译,便完成一个审讯流程。 直到这时,张放才弄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而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这件屠村血案的诱因,居然是自己! 一个半月前,一个自称从长安来的老者,找到卜骨须,以重金为酬,要求他杀一个人。 杀人这种事,对于崇尚弱肉强食,刑律意识淡漠的匈奴人而言,不在话下,尤其是有足够酬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如果是在草原上,卜骨须二话不说,拔刀就干。但这是在大汉境内,已经在此地生活数十年的卜骨须,自然不敢把草原那一套搬过来。他首先派人打探一下,目标是什么人,结果令他大为宽心——不过一山野少年。 一个山野少年,怎会得罪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贵人?对于事件的始末,卜骨须不想知道,也不能打听。他就是个杀手,雇主出钱,他出手,如是而已。 卜骨须本意只派一两个族中勇士出手,干完事收钱就好,但这位长安来客执意要他亲自出手,而且至少带十几二十人,为此宁愿多付酬金。 虽然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但看在钱的份上,卜骨须最终勉为其难答应下来。 当卜骨须率二十余族中勇士杀到青溪聚时,找上韩家,逼问张放下落。 韩父眼见这些胡人气势汹汹,不怀好意,那肯实言。双方由言语冲突演变为肢体冲突,卜骨须力壮,韩父老弱,冲突中一时失手,将韩父推倒,后脑撞墙而亡。 这下不得了,冲突终于酿成血案,杀人演变成灭门,最后不可控地变成屠村。 直到杀得差不多时,卜骨须才从一垂死村民口中得知,他们要找的正主,已经被上河农都尉邀请到灵州作客去了。 卜骨须当场傻了。 屠一个村对卜骨须而言算是不小的麻烦,不过有随行的长安贵人相助,终究可抹平,但惹了上河农都尉的贵客,那真叫摊上大事了! 在北地,甚至放眼大汉西北,塞上草原,谁不知班氏威名?别说他区区一个当户,就算是顶头上司骨都侯,上头的上头大当户、大都尉都惹不起。 一个山野少年居然有这样的后台?杀红了眼的匈奴人眼珠子掉了。 卜骨须强忍拔刀砍了长安来客的冲动,提出两个要求:一、酬金不退。二、对方要提供通关文碟,他要举族北迁。 没错,卜骨须要跑了。主因固然是惹了不该惹的人,而诱因,则是他在月余之前,见到了来自北面贵人所派的一位木箭使者。使者要求他参与塞外一桩会盟行动,据称此会盟将决定匈奴人的末来。 当时卜骨须还在犹豫,毕竟在汉境住久了,要全族迁移到未知的塞外,多少令人心里不托底。召开族里大会商议,族人也摇摆不定。而时至今日,他已别无选择。 既然得罪了人,那就干脆得罪到底,这一趟买卖总不能空手。反正都要离开汉境了,把青溪聚幸存的青壮妇人押解北上,充为奴隶,这也是壮大自身部族的不二手段。 于是卜骨须派两个族人返回三水,通知部族北迁,而他则带着二十个族里青壮,先行押着青溪聚俘奴离境。 正常情况下,别说象卜骨须这样押着一群汉俘出关,就算是他的部族举族出塞,也是千难万难。但是,在来自长安的那只幕后黑手操控下,这一切不可能都将变为可能。 至于为什么卜骨须没能完成任务,长安来客却还要费力助其脱身?原因很简单,不管事情成与不成,都不能走漏消息。如果做不到举族灭口,就只能送瘟神了。 这就是青溪聚血案的前因后果。 原来都是因自己引起的,几十条人命啊……张放良久无言,双手合拢顶着额头,陷入深深自责。 邓展更为震惊,是谁竟敢盯上自家少主?竟从长安追杀至此,更下如此狠手?长安黑手……会是谁? “少主,此事必有蹊跷,不能再往北走了,必须尽快赶回长安。”邓展再次伏首苦劝。 张放没理会,缓缓抬起头,盯住匈奴人,目光酷烈:“卜骨须在哪里?” “在……在北边距此六十里一个叫莫奚的部族里,跟随我们一起出击的人,就是莫奚的族人。而且……而且也是他们发现你们追踪我们的……” “这个莫奚部有多少人口?有多少控弦之士?” “大概……五百多人吧,能骑马操弓的近百人。” “那个长安人呢?” “也在莫奚部。” “嗯?这是为何?”张放微怔,按常理,这个背后下手之人,不管干不干得成事,都应急返回长安复命。怎么可能出塞,跟匈奴人跑来这荒凉的鬼地方? “当户要求他必须送我等出关,然后……在出关之后,劫持其北上。当户说此番举族被迫北迁,都是这长安人带来的噩运,要他的主人用重金赎回,否则就用他的血祭祀。” 张放与邓展面面相觑,不知是该大笑还是叹息,这真是不作不死啊!好,好极了,这大概要算是卜骨须唯一做的一件好事了。 “那个木箭使者,还有会盟是怎么回事?” “这个……当户也没说太清楚,只说到了地头再召开部族大会详议。” 面对这个被“山神”眷顾的人,匈奴俘虏不敢有丝毫隐瞒,唯恐神灵降罪,竹筒倒豆子,知无不言。 “好吧,那我就当面问你们的当户。”张放转向邓展,毫不含糊下达指令,“再找几个俘虏,把刚才的讯问内容重审一遍,若答案一致,就证明他说的是实话。然后,留下四个人看守俘虏。其余人等带上所有装备,以此人为向导,逆袭莫奚部。” 二十多人,袭击一个五百人的部族?!邓展张了张嘴,想要劝说都不知该怎么开口。 张放竖掌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眼里发出的光芒,连邓展看了都有莫名寒意:“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这件事一定要做。有些事,我一定要弄清楚;有些人,我一定要救!” 第四十八章 【是敌是友?】 (感谢大盟、小胖、离伤半清醒、吃饱就睡丶、书友130520105220956支持) ~~~~~~~~~~~~~~~~~~~~~~~~~~~ 逆袭成败的关键,一是快!二是快!三还是快! 张放一旦决定反击,就不再犹豫,立刻将指令传递下去。 趁着夜色,穿上胡服的邓展带两个护卫押着匈奴向导出发,前往莫奚部驻地先行侦察。 邓展所带的两个护卫也是行伍出身,但服役所在地却是兖州一带。大汉承平百余年,国内只发生过短暂叛乱,很快平息,总体太平无事,各郡国兵基本没什么作战经验,与边军没得比。故此张放这一行二十余人,真正拿得出手,能当先锋使唤的,只有一个邓展。 “郑头,你说咱们这才二十多号人,却要突击一个五百人的帐落,这是不是也太……咹?”一个护卫回望幽深的峡谷,再看看漆黑一团的前方,心下惴惴,不安地低声对邓展说道。 邓展瞥了一眼身后被捆绑手脚,横置马背的匈奴向导,压低嗓音厉声道:“这节骨眼上,你说这般泄气话,若是在军中,非砍了你不可!” 护卫缩了缩头,悻悻道:“十七律五十四斩,我知道,这又不是在军中……就算在军中,这心有疑问,也不能总憋着吧……” “有疑问可以,但上头决定了,就得不折不扣执行。更何况,这还是少主的决定。”邓展先敲打一下护卫,再一五一十分忻,“除去少主、女娃子与那瘸子,咱们有十八人可以出战。莫奚部除去老弱妇孺,只有控弦近百。一个打五个,又是突袭,又是趁夜,打好了,胜算还是有的。更重要的是,少主所制那桩厉害事物……说实话,若无此等利器,我就算拚死也要阻止少主……” 说起那“厉害事物”,护卫的眼睛也亮起来,嘴里啧啧有声:“这可怪,少主就把一些药石、炭末什么的全混在一块,就能做出这惊人利器,可真是……” “哪有这么简单。”另一个护卫驱马凑近,低声道,“必有秘方,说不准还加了符咒……” “少扯淡!”邓展厉声喝止,“妄议尊上,想吃家法么?” 两护卫低头噤声,各自走开,再不敢出声。他们已不是大汉军士,军法是落不到他们头上,但身为富平侯家卫,这家法可是实实在在的。 三人虽已不再是军人,但行进仍依足战阵之法:一护卫押着匈奴向导在前探路,一护卫落后五十步警戒,邓展则居中策应。 这样的好处是,无论前头埋伏,还是后头包抄,都能跑掉一两个。若遇前后夹击,中间那个也有机会跑掉,避免被一网打尽,连个报信示警的人都没有。 夜黑如墨,又不能举火,地面还坑坑洼洼。走到半道,一个护卫的马便崴了蹄子。幸好还有一匹驮俘虏的备用马,把匈奴人转移到瘸马背上,总算没耽误事。六十里地,紧赶慢赶,约莫四更时分也差不多到了。 “翻过那道山梁就是了……”匈奴向导话音刚落,黑暗中便窜出两骑,用胡语向三人招呼。 邓展听得真切,来骑是用匈奴语问话:“是不是图鲁打胜了?” 邓展审问过这伙袭击者,知道领头的是一个叫图鲁的莫奚部人,当即回应:“山神、祖灵保佑,大胜!大捷!” 尽管玉门关以西,长城以北,幅员万里,都曾是匈奴人的草场,治下说的都是匈奴语,但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不同口音等细微差别。如果这次不是因为两族合兵偷袭,就凭邓展这句生硬的匈奴语,迎接他的,就不是毫无戒心的靠近,而是两支利箭了。 在匈奴人靠近时,邓展双腿猛夹马腹,抽刀出鞘;前头的护卫悄然摘弓抽箭;押后的护卫则奋力打马冲来。 这一切,都借着夜色的掩盖及匈奴人戒心松懈而飞快发生。 “你们是卜骨须当户的……”一匈奴人话音未落,迎面一道亮光打来,锐风刺目、破骨。 匈奴人本能向后一仰,刀锋划过一道扇形弧光,自下而上,刮!从下巴到嘴巴到鼻子,半边脸被生生削掉,鲜血怒喷。匈奴人喉管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嚎,破麻袋般摔下马背。 一击得手的邓展也并不好过。由于此时还没有铁质马镫,也没有高桥马鞍,借马势砍人,常常要承受巨大的反震力,骑术差点的人都不敢玩这一招。两马交错的瞬间,邓展的身体也斜挂于马腹一侧,上下颠簸,全靠一手死死挽住缰绳,另一只腿牢牢勾住绳镫(马镫的雏形,用绳索或皮革做成软套,在骑兵做简单劈杀动作时防止摔下马),方免于坠马之厄。直到冲出十余步后,邓展才勉力翻坐回马背。 别看邓展砍一个人那么费劲,在汉军中,这样的骑术已经算是佼佼者了,不是边军出身,还真不容易做到这个程度。 在邓展得手的同时,护卫也引弓而射。尽管他已勒停战马,尽管双方距离不过十余步,但黑夜中视线不良,加上匈奴人驰行快速,一箭射出,击中左肩。 匈奴人惊怒交集,顾不得拔箭,更顾不上同伴死活,立即掉头,冲入黑暗中。 “追!一定要杀了他,否则必坏大事!”邓展大吼着以刀面猛拍马臀,奋力追击。 余下二卫也顾不得理会那匈奴向导,纷纷解下背负的自制长矛,挺矛挥鞭,拚命追赶。 黑暗之中,只闻急遽的蹄声与急促的喘息,谁都没有发声,咬紧牙关,全身气力都用在逃命与追杀上。 匈奴人虽带伤,但骑术明显在邓展三人之上,而且熟悉地形,距离也是越拉越开。而这一逃一追,已快翻过山梁,距离莫奚部驻地也是越来越近…… “该死!”邓展双眼通红,几乎咬断牙根,恨不能胁生双翅将匈奴一头撞倒。 希聿聿!随着一声嘶鸣,那骑影已冲上山梁。回首望去,邓展三人还在山腰奋力打马。 匈奴人发出一声嘲弄的嗤笑,扭头,举鞭——这一鞭抽下,就能放蹄而下,直冲坡底,冲回部族聚落…… 咻—— 斜刺里一箭飞来,穿颈而过,夜幕下飞溅铅灰色的黏液。 叭答!匈奴人尸体坠马,一路翻滚而下,最后停在邓展马前。 邓展下马检查,一箭穿颈,镞锋透出,死得不能再死了。 好强的劲道!好惊人的准头! 邓展抬头,漆黑的山棱线出现三个鲜明的黑影:一人挽弓,一人牵住匈奴人的战马,正中一人,身形魁梧,正抱臂面对他们。 黑暗中,刀光反射,六只眼睛森然泛寒。 杀了匈奴人,却又拦住他们,来者是敌是友? 第四十九章 【谁该见礼】 (感谢大盟、小胖、Vr加贺美、8yy8-yy。记得“虎爷不惑”在上本老书时,也曾给予大力支持,谢谢。) ~~~~~~~~~~~~~~~~~~~~~~~~~~~ 张放没想到,邓展除了带回两具匈奴哨探的尸体,还有三个不速之客。 山脚下,一片背风的土坡后,张放与三个神秘来客间隔丈许,相对而坐。邓展、陶晟两个护卫头领挎刀左右侍立;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环护于侧;十余护卫呈半包围之势,牢牢看定三人。 之所以如临大敌,只因三人拒绝解下兵器——塞上草原,除非双方完全信任或一方强势,否则轻易不会自除武装。 四野一片漆黑,只在来客面前点起两根火把,微弱摇曳的火光,照亮三位来客的面孔。 “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简洁报上姓名。 曹雄是个身材魁梧的壮汉,一脸络腮胡,年约三十出头。林天赐年轻些,面皮白净,双目有神,上唇留着八字胡。初六则是一个少年,长相与他的名字一样普通,披头散发,满面泥垢,属于丢进人堆里找不出那种。但若目光下移,那双奇长的手臂与半身高的骑弓,却令人过目难忘。 张放坐在一块大石上,横剑于膝,面目隐于黑暗中,只有一双晶亮的目光闪动。在问话之前,他先从相貌装束来推测对方的来历。 三人都是汉名,他们的长相,也与匈奴人有异。其中最像汉人的,是名为林天赐的青年。曹雄面目粗犷,肤黑须浓,介于汉、胡之间,可能是混血。只有初六是一张大众脸,放在汉境像汉人,放在胡地像胡人。 三人都穿着胡服,这不奇怪,邓展与两护卫为前哨时,也曾换上胡服,但张放从一个细节窥出,这三个人不一样。 胡服与汉服的最大区别,不是窄袖筒裤(汉服的武士装也差不多),而是开衽方向不同:胡服左衽,汉服右衽。 习惯汉服的人,从怀里掏东西总是伸右手——之前邓展换上胡服后,在掏东西时就屡屡出错,这一幕张放的印象很深。而对方三人中那名为林天赐的青年,在取火熠子点火把时,伸手入怀十分自然,而右手始终不离刀柄,正契合胡服的功用。 也就是说,至少可以肯定一点,这几个人多半不是汉境之人。 “首先,我要谢谢三位援手相助;其次……”张放带着审视的目光,缓缓开口,“我要你们报出身份、目的。” 三人中汉语说得最流畅标准,而且颇有文采的是林天赐,所以多由他出面答话。尽管看不清张放面目,但那变声后期的嗓音,仍难掩稚嫩,林天赐微感错愕,但没敢细想,毕竟张放这排场不小,很难令人与一个十三岁少年联系起来。 林天赐与曹雄交换一下眼神,转过脸,沉声道:“你们有多少人马?” 张放举手向左右示意:“如足下所见。” “你不诚实!”那叫初六的少年突然以弓梢向张放戟指,大声道,“我亲眼看见那伙匈奴人冲进峡谷,向你们发动袭击。他们有三十多人,你们不到二十,怎么可能打得赢,而且几乎没有人伤亡。” 初六突如其来的举动,令众护卫齐齐抬矛,邓展与陶晟横跨一步挡住少主,抽刀半截出鞘。直到看到对方并无不利企图,这才还刀归鞘,各自退开。 “原来你们一早发现了匈奴人……” 听到对面的冷笑,林天赐忙辩解道:“我等原打算让初六示警,但看到你们封住谷口,便知有备,也就不多事了。” 张放笑对初六道:“你说我不诚实,就是因为我们二十多人打败了三十多匈奴人?难道就不兴我们有以一敌二的能力?这不算夸张吧?” “不、可、能。”初六的汉话很生硬,咬字很慢,倒没有强调讥讽的意思。他指着邓展及之前探道的两个护卫道:“他们三个,打两个匈奴人,还是突袭。结果,还跑了一个……” 这简直是当面打脸啊!邓展与二护卫既惭愧又难堪,垂首向张放谢罪。 张放淡笑摆手:“这人没机心,口无遮拦,你们不必在意。” 林天赐哈哈笑道:“足下说出了我想说的话,看来不必在下多费唇舌解释了。” 张放亦笑:“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在好猎手面前,咱们也别装好把式——初六是吧,你说得没错,真要面对面硬碰匈奴人,能不能打赢不敢说,纵胜也是惨胜,绝不会如此完整。你既然跟到了峡谷前,应当听到奇怪的响声吧?” 初六猛点头:“听到,好象是石头坠落的声音……哦,你们在山崖布下了石阵?这就难怪了……但你们是如何察觉匈奴人来袭,提前布阵的?” 诸护卫不约而同绽开无声笑意。张放也没点破,对方自以为是,也省得他多费唇舌了。 “好了,我已经回答你们不少问题,现在该你们表示诚意了——身份、目的。” 林天赐目光闪动:“目的可以告诉你,其实我们目标一致,这也是我们愿随这位邓兄弟来见足下的原因。至于身份……诸位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目标一致?他们也要救人? 张放正琢磨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蓦闻陶晟厉声喝道:“若我一定要知道呢?” 原本在张放这个主人没发话之前,身为家将,陶晟是不得妄自插嘴的。只是身处险地,陶晟不得不刨根问底,而且也担心少主应对经验不足,被对方蒙混过去,再加上张放沉吟不语,陶晟这才擅自发话。 林天赐三人听到这句威胁之意十足的话,不怒反笑,互相对视一眼,笑道:“好,既然如此,我等若再不道明身份,恐怕要被人误认是宵小之辈了。” “乌丹支离右都尉曹雄。” “乌丹支离府丞林天赐。” “乌丹支离军甲队伍长初六。” 曹雄踏前一步,双目圆睁,一字一顿:“还不近前见礼!” 三人身份一报,在场诸人反应不一。张放对什么“府丞”完全没概念,至于“伍长”,这个知道,就是五人长的意思,不算什么。倒是那“右都尉”,貌似不小啊。张放目前唯一接触过的大官,就是班况,而班况的职位,正是都尉——上河农都尉。 在职官方面,富平侯府护卫们可比他们的少主明白得多,一听这些高大上的官职,无不骇然,心下打突。 陶晟先是一惊,旋即皱眉,凑近张放耳边低语:“须防他们假冒,哪有都尉、府丞只身出行,只带一个少年伍长的。” 张放点点头,问道:“都尉我知道,那府丞是什么?” 一旁的邓展接话:“在西域一带,府丞多为诸国文官之长。” “哦,来头不小啊。”张放扫了邓、陶二人一眼,“你们听说过这个‘乌丹支离’么?” 二人一齐摇头。 张放心下有底了,端正坐姿,对两位“高官”道:“两位可有印信?” 林天赐从怀中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白绫布包,由护卫转交张放。曹雄却不动。也是,只要证实了林天赐的身份,曹雄的身份自然不证自明。 陶晟接过白绫布包,稍离开两步,一层层打开,直到入目所见真是一枚三寸见方的龟钮铜印,方才呈与少主。 张放抬抬手,韩骏点燃一根火把凑近。火光之下,看得分明,印章是用标准的汉隶写的,别说张放了,就连邓展、陶晟,甚至韩骏都能看懂。 “乌丹支离府丞署印”,倒是不假,但龟钮两侧还有一行字。 “坚昆右校王监制?!” 张放与二卫面面相觑,这是什么鬼? “很遗憾,这不是大汉天子赐予的印信,我们不认。”张放将铜印交还林天赐,淡淡道,“这礼嘛,就不见了……但我确认你们所言非虚,看来我们有合作的基础。现在,你们可以说一说,何谓目标一致?” 火光亮起时,对面三人已看呆了眼。怎都没想到,这个一直娴熟地与他们打交道,始终控制着交谈节奏的首领,竟然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 林天赐踏前一步,与曹雄并肩,重重吐出一口气:“在此之前,我也要知道你们的身份。” 火光中,对方似笑非笑,说了一句似曾相识的话:“这身份嘛……诸位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林天赐扬了扬眉,学着某人道:“若我们一定要知道呢?” 张放与一众护卫都笑了。 陶晟按刀踏前,一字一顿:“大汉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放!诸位还不近前见礼!” 第五十章 【他们要干什么?】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拱手) ~~~~~~~~~~~~~~~~~~~~~~~~~~~~ 一场礼仪之争,最后以双方平礼相见结束。 林天赐好歹还有一枚印信证明身份,张放那边却只有邓展、陶晟身上的侯府腰牌。而张放本人尚未受封世子(之前当然是陶晟大言),所以无印信自证。不过,对张放而言,他的脸,还有气度就是最无可置疑的“印信”。慢说是侯爵之子,就算他说自己是诸侯王世子,只怕也没人敢不信……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主要看气质。 论官秩,区区一个侯爵的嫡子,自然不能与都尉、府丞这等二千石高官相比。但这也要看是哪里的官秩,一个谁也没听说过的小国高官,对上一个大汉正当权的侯爵嫡子,还真不好说谁更高一线。 林天赐三人对大汉富平侯的权势并无概念,而张放一行也对这“乌丹支离”的几位“高官”毫不感冒。于是彼此都有意识回避身份贵贱,只要确定彼此身份真实性,建立初步信任,就有了合作的基础。 “我们也要潜入莫奚部救人,绝不能出现意外,所以才出手料理那匈奴人。”天边微亮,时间不等人,林天赐不再绕圈子,开门见山道出目的。 “你们要救什么人?有多少?” “一男一女,都是少年。” “知道关押的地点么?” “知道。就在帐落西北的牛羊圈里,那里还关押着一批汉、胡奴隶,你们要救的人多半也在那里。” “你们有什么计划?” 曹雄拔出腰刀,就着火光在地上画了一个简略示意图:“此处便是关押奴隶的地方,左右两帐是看守,这是马圈、这是草谷仓……”说到这里,他的刀尖顿住。 草谷仓就是游牧部落存储牧草谷物的棚子,等同于粮仓。这对任何一个部落而言,都是命根子,通常都放置在毡帐最中心位置,安保级别怕是比部族头人都高。 曹雄刀尖停顿,林天赐目光从火把上一掠而过,初六双瞳映着两簇火苗——这三人的表情动作,无论是明显还是细微,都逃不过张放锐目。张放心下明了,拔出火把,将之往示意图上的草谷仓位置一插,目光迥迥盯住曹雄:“有几分把握?” 以二十余人对五百余人,其中还有近百游牧战士。很明显,单靠人力是不行的,还需要借助大自然之力。火攻的想法是不错,就是不知可操作性如何。 曹雄坦承:“若是平日,最多两分,而今夜或许有五分。” 面对惑然的侯府护卫,林天赐接过曹雄的活计,继续在示意图上勾划:“这是莫奚当户的主帐……旁侧是贵宾帐。昨夜莫奚部众款待一位贵人,饮酒作乐,防卫较平日松懈,正是绝好机会。” “贵人……我想我知道是谁。”张放摩挲着下巴,脸上露出一抹森然笑意。 林天赐望着张放,欲言又止,最后点点头:“公子既知此人身份,想必也知晓当如何处置,那再好不过。” 张放与林天赐都没想到,他们在这里出现了一个认知上的失误,而这个失误,将给他们带来一系列的麻烦,甚至危及生命…… “三位想不想听听我们的计划?” “愿闻其详。” “潜入部帐中心放火太冒险,能有三分胜算就不错了……我们的目标应当在——这里!”张放拔剑出鞘,重重往地上示意图某处一钉。 夜风吹拂,火光摇曳,曹、林、初六看得分明,无不为之怔住。 …… 黎明前最黑暗的一刻,天际泛起一线微弱白光,却无法驱散笼罩四野的黑暗。 草丛中,像蛇一样蜷伏着的初六,夜鹰似地双眼眯缝如刀,透过草叶间隙张望。以他常年锻炼出的夜视锐目,仍只能看到周围十余丈距离,再远就是一片模糊了。 “他们要干什么?”初六低声问,“咱们怎么见机行事?” 见机行事!这就是那位侯爵世子给他们交待的任务。 曹雄与林天赐没有回答,他们以同样姿势潜伏于初六侧后方数尺,悄声交谈,语气满满困惑。 “他为何选择马圈?” “与草谷仓相比,马圈在外围,防守较少,更容易潜入。只是,想把火点起来,比草谷仓可难多了。而且,马料也少,纵能得手,也难成燎原之势。不过,倒是可以惊马……” “没用。”曹雄摇头。乌丹支离盛产良马,乃是其部重要经济支柱,曹雄头上顶着个“右都尉”的吓人头衔,其实在部族里就是个牧马总管。只不过,对于一个小部族而言,这确实是个掌握着重要经济资源的大官了。 以曹雄的经验,部落里把马圈设于外围,除了便于牧马,还为了防止惊马。一旦马群受惊,看守的牧民会第一时间出现安抚。若是场面失控,也方便引导、驱赶,快速将惊马群驱离帐落,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先别说未必能瞒过巡游牧民潜入马圈,就算真能潜入,想凭一把火惊扰马群,怕是火还没烧起就被扑灭了。 林天赐虽是分管文书账目,却也弓马娴熟,对部帐事务不及曹雄熟悉却也并非不知。话一出口,就知行不通,否则也不用等那群侯府卫士出手,他们三人岂不是更能胜任?这种事,并非人多越好。 “那他们选择马圈用意何在?”这句话林天赐没说出口,但三个大大的问号在三人的脑海里直转。 “照我说,咱们真不该屈从那小娃的主意,还是咱们的计策靠谱。”初六瓮声瓮气道,颇为不满,丝毫没有自己也是“小娃”的觉悟。 曹雄与林天赐相视苦笑,他们又何尝愿这样?可谁让人家人多?这事放在哪里都一样,谁的人多谁就占主导权。 “别去管他们怎么折腾,咱们按商量好的走。等会只要一乱,他们人多目标大,会吸引住大批胡人,咱们趁乱把小王和鹿奴救出来就走人。”林天赐再次重申他们的任务,曹雄与初六频频点头。 见机行事?说得对,他们就是要见机行事——见对方的机,行自己的事。 三人正窃窃私语商量对策,远处蓦然传来一阵金铁交鸣及弓弦震响声,随即叱喝、马鸣、唿哨之声大作,撕裂了无边黑幕。 行踪暴露,计划失败! 曹雄拔刀出鞘、初六握弓一紧,林天赐弹身而起,准备以最快速度冲回藏马处,翻身上马趁乱冲入莫奚帐落。 突然,初六细眯的眼睛一瞠,弓梢戟指:“看,那是什么?” 远方激战之处,蓦现一道细微却异常明亮的光弧,划破黑沉沉的夜空,向远处呼啸而去——然后,曹雄、林天赐、初六就听到一声前所未闻的震撼,以及一幕令他们瞠目结舌的景象。 第五十一章 【万马奔腾】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静听花开花落、l蓝黑色、书友130520105220956) ~~~~~~~~~~~~~~~~~~~~~~~~~~~~~~~~~~ 那一道光弧划过夜空之时,紧随其后又飞出五、六道桔红色光影,夜空仿佛为这片光弧切割。此时黎明初起,天际急遽透亮,而晨曦再快再亮,也快不过亮不过那猝然爆裂的眩目光幕。 砰砰砰砰砰砰!声震四野,人畜失惊。 纵然比不了峡谷回音响亮,但在空旷的原野远远传开,效果同样杠杠的。 “那……那是什么?” 曹雄、林天赐、初六等人动作刹时定格,面面相觑,一脸惊骇。然而还不等他们回过神,更大的动静远远传来,越来越震撼。 砰砰砰砰砰砰!又是一串连响,把整个莫奚部都炸开了锅。 随后无数人声惊呼,牛羊噪动,以及……群马嘶鸣! 这一连串爆炸虽然吓人,足以将整个部帐搅乱,但也仅此而已。趁乱混水摸鱼救几个人多半没问题,要彻底击溃甚至完灭一个几百人的部帐,就这支民兵性质的府卫而言,却是太难为他们了。 而张放的要求是毁灭! 毁灭卜骨须!毁灭所有屠村凶手!毁灭这个助纣为虐的莫奚部! 富平府卫的力量做不到,但上千匹惊马却可以! 正如林天赐猜测,张放攻击的目标就是马圈。用的当然不仅仅是火,而是声、光、火效果叠加的雷炮。 长驱直入,直捣马圈,这就是张放的计划。简单粗暴,却很有效。 马群受惊,破栏而出,如同决堤的洪水,向四面八方狂涌。 便如曹雄所言,在马圈周围,有十多帐看守,都是经验丰富的牧马人。爆炸初起,马群初惊,十余警觉的牧马人连衣服都来不及穿齐整,提着套马杆,赤着脚冲出帐,翻身上马。 但不等牧马人有所动作,爆炸声再度响起。不过这回不是炸马圈,而是封堵。爆炸的方向有两处,一是外围西北方,一是西南方。西北方的爆炸,截断惊马外围奔逃之路,迫使这股可怕“乱流”向部帐内部冲击;西南方的爆炸,则是因那边是奴隶囚禁区,必须阻止马群乱冲,防止意外。 面对这股失控的狂流,纵然是经验丰富的牧马人,同样什么都做不了,被无数奔马汇成的洪流裹挟着,像洪水中随波沉浮的漂浮物…… 晨曦灼亮,四野澄明。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牵着马,爬上高坡,俯视莫奚部帐。但见可见一条带状惊马群,如决堤的洪流,在一朵朵小蘑菇般的毡帐堆里左冲右突。“洪流”流经哪里,哪里的“小蘑菇”就被抹平……当洪流终于溃围而出,泄向远方,若大一个莫奚部一片狼藉。就像……不,简直就是一万头草泥马狂踏而过。 这还没完,“洪流”过后,便是燎原野火。十余骑手持火把的骑士,紧跟惊马狂流,走到哪烧到哪。残存的“蘑菇”变成一团团冲天火光,像极了草原篝火。 若大一个莫奚部,男人翻滚于马蹄下;妇孺号泣奔走于四野;老人惊恐朝爆炸传来的方向磕拜;真正能操弓反击的,寥寥无几。 咕咚,初六咽了一口口水,特别响,一开口,声音艰涩得连自己都吓一跳:“那……那阵雷霆……是什么?” 没人能回答。久久之后,林天赐一声长吁:“莫奚部,完了。” 呛!曹雄拔刀出鞘:“人家活干得漂亮,咱们也不能干杵着。走,添一把火去!” …… “莫奚部完了。”半个时辰之后,一脸血污的邓展驰骋而返,扔下布满崩口的环首刀,翻身下马,心悦诚服向张放跪禀。 在莫奚部帐西北里许之外,张放按剑坐在一个小山包顶上。青琰、陶晟及四个府卫团团环护,手里刀弓出鞘。山坡下还有一群骆驼连结成阵,形成一道屏障。 韩氏兄弟与渠良却不见,他们奉命赶到囚禁奴隶的牲口圈救人去了。 在率领府卫突袭莫奚部马圈之后,张放便退到一里外高处静待战果。只留下邓展率十个府卫就近监视,四下放火,兼趁火打劫。 “除了妇孺,凡高过车轮的男子都可杀死,不要俘虏。” 这是张放突袭前下达的命令。尽管他是为复仇而来,尽管青溪聚惨遭血洗,尽管他已立誓血债血偿……但他还是没有冷血到下达“鸡犬不留”的屠杀令——至少现在的他还做不到。 张放横剑膝上,安静眺望。长风吹来,帻巾翻飞,衣袂卷扬,还真有几分运筹帷幄的儒将气质——然而真相却是,他的手正在衣襟下摆轻揉小腿肚。 先前突袭冲锋时,遇到过几拨莫奚巡哨拦截,都被他们这二十突骑驱散或砍杀。张放从头到尾都被府卫们团团环护,前后左右都是人与马,一眼望过去都是穿着胡服的重重背影。别说轮不到他出手,便是敌人的面目都没看清。即便如此,头一次参与这冒险行动,张放还是因为过于紧张,生怕被马颠下来,缰绳几乎攥进掌心,双腿死命夹住马腹……结果突袭成功,汗毛没掉一根,小腿肚却抽筋了。 身为侍女的青琰本想为张放按摩来着,却被拒绝了——这飞刀女的手掌比他的都粗硬,而且论按摩技术,谁能跟他比? “看来以后时机合适的话,得把马镫做出来,否则这么骑马真是遭罪了。”张放边揉边想。 其实这罪也是张放自找的,出击之前,邓展、陶晟苦苦劝阻,就差磕头了,但张放坚持参战。 做为一个前世喜欢远足的驴友,张放骨子里并不缺乏冒险精神,不过促使他冒这种豁上性命风险的,不是猎奇,而是身上背负的沉甸甸愧疚与责任——整村人都因自己的缘故,死的死,抓的抓……人若救不回来,他不知道这辈子怎么安放这颗心。 值此紧要关头,他怎么可能退缩,躲得远远的做壁上观? 好在老天有眼,马到成功。炮放了,马惊了,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就看老天……不,是看那群惊马的了。 无需邓展赘言,莫奚部的惨状尽收眼底,张放更关注的是自身折损,关切道:“有无伤亡?” 邓展面带笑容:“伤了几人,幸无大碍。莫奚人只来得及组织一次反击,人马不多,也就十来骑,但箭矢着实厉害。若非他们用的多为骨矢,只怕伤势更重,而且也幸亏那几个乌丹支离人援手……那个叫初六的小子,驰射尤其厉害,箭无虚发,近半敌骑就折在他手里。” 张放松了口气:“那就好……找到卜骨须没有?” 邓展小心叉手回禀:“回少主,已经着人去找韩家兄弟及渠良辨认了。不过场面太乱,一时半会完不了事……” “没事,咱们有的是时间。不是么?”张放掸衣而起,长长吐出一口气,侧首看着满面焦急、引颈远眺的青琰,“行了,脖子都扯细了,这就接乡亲去。” 被关押在羊圈的奴隶们很幸运,因为羊圈地处部帐边缘,加上府卫们以雷炮截路,没有受到惊马群冲击。 张放在这里见到了石牛、韩家嫂子等青溪聚乡亲。尽管都没少受折磨,好在命保住了。 望着相拥而泣的青琰与韩家嫂子,张放只对渠良说了一句:“只要人在,一切都会好。” 在激动悲泣的人群中,张放意外发现一个熟人,就是当初在三水县城食铺里,被卜骨须凌虐的那个少年。此刻那几个乌丹支离人正围在少年身边,神情激动不已——难道这个少年就是他们要救的人? 记得当时还有一个少女来着,却不见踪影……张放心里突然咯噔一跳,好像,没看见阿离! 远处一骑飞驰而来,陶晟立即按刀迎上,却见是一名府卫。 府卫远远招手大喊:“少主,有情况!” 第五十二章 【走人?留尸!】 (感谢大盟、小胖、虎爷不惑、铁锤S) ~~~~~~~~~~~~~~~~~~~~~~~~~~~~~~~~~~~~~ 方圆数里,原本青葱的草地,被无数马蹄践踏翻犁,一把野火烧过,尽成焦土。举目皆是焦黑的毡帐,扭曲的尸体,还有伏跪在尸体前哀号的莫奚人。 因为职业的缘故,张放与各种各样的尸体打过交道,对于这方面的心理承受力还是有的。不过莫奚人的哀号,多少对他产生一些影响。只是眼下有迫在眉睫的危机在等着他解决,也因此而冲淡了不少负面情绪。 在那府卫的引领下,张放、邓展、陶晟、青琰、渠良一行来到事发地。远远就看到韩氏兄弟与几个府卫正如临大敌,包围着一座毡帐。 放眼望去,整个莫奚部帐,大多数毡帐都被摧毁或烧焦了,只有零零落落十余帐得以幸免。张放一行来到的帐子前,就是其中最大、装饰最上档次的一座——莫奚部的贵宾帐。 失控的惊马群可不管你高低贵贱,见人就撞,见帐就踩,就连莫奚当户的主帐都被碾进泥里了,偏偏这个贵宾帐幸运躲过一劫。事实上到处放火的府卫们并不打算放过刚从乱蹄下幸免的贵宾帐,他们也不管帐里有谁,就要扔火把,结果帐子里一下奔出四个人,两男两女。 府卫们的箭矢长矛就要攒刺过去,韩氏兄弟及时惊呼阻止。因为他们认出其中一人——阿离。 韩氏兄弟与阿离的相认,却正给了两个男子机会。他们把刀子顶在阿离与另一名少女背后,要求放他们离开。 两个胡人,都是体形胖大,一高一矮。高个胡人看似仆从,体格健硕,神情凶狠,正将一把弯刀架在一个少女的脖子上。矮个胖子满身酒气,摇摇晃晃,正咬牙切齿用一把切肉刀顶在阿离腰眼。 韩骏、韩重兄弟及几个府卫正在十余步外,剑拔弩张,半包围着四人,却不敢轻举妄动。 这就是张放一行抵达后看到的情形。 “对方有什么要求?”张放确认阿离暂无危险,这两人也不是自己追杀的目标,略松口气,当即单刀直入发问。 韩骏低声道:“他们想要离开,要我们提供马匹……还要押着阿离一程。” 张放顿时明了,放这两人离去自然没问题,只是对方还要以阿离为人质,以策安全。万一对方脱险了,人质却没放回或杀之泄愤当如何是好?这便是韩氏兄弟纠结所在。 阿离是盲女,看不清眼前情形,眼不见自然心不慌,虽有刀尖透衣砭肤,但面上神情却比另一少女平静多了。但当她听到隐隐传来的对话,神情一下激动起来,嘴唇微颤,欲言又止。 背后的矮胖胡人虽看不到阿离面上表情,但少女娇躯的颤抖却瞒他不过。矮胖胡人细眼一眯,嘴角一咧,两撇翘起的八字须更翘了。 “能听懂汉话么?”张放一抖缰绳,驱马排众而出,振声喝问。 高个胡人一脸茫然,矮胖胡人目光一闪,以一种与他那胖体形不相称的尖声道:“你是谁?” 很难听,很费劲,但确实是汉话无疑。 确认能与对方对话,张放也不理会,只管高声道:“我不管你们是谁,我找的人也不是你们。所以,我向你们保证,只要放开人质,你们可以离开,我绝不会追杀。” 张放所说的“人质”,也包括了另一位少女,这少女他也并不陌生,就是当日在三水食铺见到的那个同被卜骨须凌辱的少女。若那几个乌丹支离人就是为那少年而来,那这少女也当是他们要救的目标。既然如此,他也不介意送上一个人情。 矮胖胡人泡眼一转,嘎嘎一笑:“好,我也不管你们是谁,放两匹马过来,把路让开,等我们穿过前面的峡谷,就把人还给你们。” 这胡人的汉话说得着实难听,张放伸长耳朵才勉强听懂,脸色顿时冷下来。前面的峡谷?这方圆数十里只有一个峡谷,就是他们之前穿越的那个,距此十数里——跑出十几里才放人,真当我是菜鸟? “鹿奴!是鹿奴!” “该死的胡奴……” 张放还没开口,就被一阵惊怒声打断。转头,便见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正簇拥着那少年驰来,惊呼发自少年,怒吼出自曹雄。但曹雄只吼出半声就戛然而止,像被人掐住脖子。 张放只瞥了一眼就转回头,重新将注意力锁定矮胖胡人,也因此没注意到曹雄与林天赐在看到矮胖胡人时倏地变色的神情。 “这个条件我们不能答应。”张放断然拒绝,丝毫不给对方幻想的余地,伸出两根手指,直视矮胖胡人,“你只有两个选择——放人,走人!或者留人,留尸!” 矮胖胡人显然是在这草原大漠上打混多年的人物,岂会被眼前这乳嗅未干的小子唬住?仰脖尖笑一声,也不说话,只伸出两根棒槌粗细的手指,捻起阿离颈后数根细细的绒丝,搁在锋利的切肉刀刃上轻轻一锯,绒丝齐断。 矮胖胡人嘬唇一吹,朝张放等人阴阴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高个胡人更干脆,手里刀锋一紧,立时在少女鹿奴细嫩的玉颈上拉出一道红线,鲜血长流。 鹿奴脸色苍白,嘴唇咬出了血,却始终不发一声。 倒是那少年急了,策马驰近张放,却被陶晟所阻,按刀冷视。 少年忙松缰行礼:“我是坚昆小王李忍,谢过公子相救大恩。” 陶晟讶然,目光与邓展一碰,彼此都是一般吃惊。与默默无闻的乌丹支离相比,这“坚昆”却颇有来头,为西域三十六国(城邦)之一,地域广阔,地处西极,邓、陶二人都有耳闻。 不过,这天底下见闻最为广博的张放反倒没听过。他只是安静地望向少年李忍:“你想救回女伴?” “正是,请公子稍安毋躁,让我跟桑多谈谈。” “桑多?就是那个矮胖胡人?”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张放点头,“好,既然你们认识,那就交给你……” 话音未落,矮胖胡人桑多已矶哩咕噜说了一番话,说话对象是李忍,不过却是用胡语,说完还发出一阵尖锐地狂笑。 张放听不懂,不过从李忍难看的面色不难得知,人家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也是,不管他是什么小王,在前一刻,他还是个奴隶。 邓展驱前低声道:“他们身后有毡帐遮挡,身前又有人质,很难下手。不如先答应,由仆先行在峡谷处安排人手……” 张放微微摇头:“太冒险,我要万无一失……这事你不用插手,我来处理。” 邓展结舌,这事连他都倍感棘手,少主又凭什么来处理? 张放招手让青琰过来,对她俯耳低语几句。青琰讶然,略微犹豫一下,还是咬牙点头。 张放肃然道:“行不行?” 单眼皮少女丹凤眼一眯,声音铿锵:“行!” 张放与青琰同时翻身下马,快速逼近——二人突如其来的举动不光吓了自己人一跳,更大出两个胡人意料之外。等对方反应过来,二人已逼近至十步之距。 桑多瞪圆眼睛:“你、你干什么……停!停下!否则我就……” 还没等桑多把威胁的话说出口,张放与青琰同时停下。 张放将腰间连鞘长剑解下往泥地一抛,双臂张开,表示并无敌意,脸上也满是笑容。但嘴里说出的话,却与他的举动大相径庭:“桑多,天堂有路你不走,那就下地狱吧——” 张放伸展的右手掌四指收拢握拳,大拇指挑起,拳头一旋,大拇指朝下。 同一时刻,青琰右手从腰间抹过,倏地一扬,白光闪动,自阿离右鬓掠过,正正钉入桑多露出半边的额头。 在众人骇然目光中,桑多直挺挺倒下。由始至终,他竟然没有半点反应,就像一个活靶子,被青琰以尺刀贯额,一击毙杀。 这一刻所发生的事,曹雄、林天赐、邓展、陶晟……以及所有人,多年以后都没想通,为什么会这样? 那高个胡人眼见主人被杀,惊怒悲呼。就在他一扭头的工夫,咻地一声锐响——噗!怒血喷溅,一箭透颈。 张放回首,向刚刚垂下大弓的初六挑起大拇指。却见林天赐一脸不可置信,指着桑多尸体,又指向张放,吃吃道:“你、你竟然杀了他……” 张放扬了扬眉:“怎么,杀不得?” “你不知道他是谁?” “知道。” “知道你还……” “他不是叫桑多么。” “你……你惹大祸了!”林天赐气得牙痒痒,从牙缝里挤出六个字,“他是金、箭、使、者!” 第五十三章 【金箭使者(上)】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利维坦113、青椒很青) ~~~~~~~~~~~~~~~~~~~~~~~~~~~~~~~~~~ 金色的夕阳给初秋的荒原涂上了一层眩目的亮色,浑浊的河流也被映成橙红,好似一条红带子蜿蜒于荒原之上。硕大橙红的圆日,映着一个个饮马的剪影。长风吹来,马鬃飞扬,鞭儿脆响,为这萧瑟的荒原,平添一股苍凉的诗意。 置身于这样的景致里,张放却无半点诗情画意,负手远眺,目光闪动,口中喃喃自语:“金箭使者!郅支单于的金箭使者!” 许多事情,在这一刻,都串连起来了。 汉甘露元年(前53年),漠北的匈奴人之发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内讧。时匈奴两单于争位,老大郅支单于击败了小弟呼韩邪单于,夺取了匈奴王庭。 而败走的小弟呼韩邪单于一百二十个不服气,于是一不做二不休,阖族投向百年世仇大汉朝——这便是深刻的影响了两汉历史的南匈奴内附事件。 至此,南北匈奴分裂。 南匈奴内附大汉,北匈奴远徙漠北。南匈奴这一支基本上是消停了,但北匈奴却依然闹腾。 甘露四年,扛不住小老弟与大汉联手的郅支被迫离开王庭,率北匈奴大军一路北上,以避锋芒。郅支先败乌孙,再接连吞并乌揭、坚昆、丁零三国,建帐坚昆,称雄漠北。 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反之,兄弟阋墙,自然难以外御其侮。一个分裂的匈奴,再不是大汉的对手,昔日曾与汉家天子平起平坐的大单于,开始放低姿势,争相讨好汉廷。 小老弟呼韩邪单于先是南迁至汉朝边塞,自愿为汉朝屏障,还遣送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朝侍奉天子。 郅支单于不甘落后,也把儿子右大将驹于利受送往长安入侍。当然,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向汉朝表忠心,而是惧怕呼韩邪与汉朝联手对付自己。 甘露三年(前51前),呼韩邪单于到长安朝觐天子,受到汉朝空前隆重的接待。 郅支单于不甘落后,立即派出使者到长安进贡献礼。 与其说这哥俩是卯上了,倒不如说在“合纵连横”这个国策赌桌上,呼韩邪在不断下注,而郅支则不得不硬着头皮跟注。 翌年,两单于都派出使者入朝觐见汉宣帝,贡献礼品。汉朝对呼韩邪单于使者的礼遇更为优厚,并与呼韩邪订立攻守同盟,讨伐不从。这使得郅支单于纵在万里之外,亦如惊弓之鸟,日夜不安。 到汉元帝即位时,南匈奴遇“白灾”(雪灾),部众困乏,呼韩邪单于求助于汉朝。汉诏云中、五原二郡转谷二万斛以援。而同样遭受白灾的北匈奴,因为距离遥远,加上桀骜不驯,结果毛都没捞到一根。 低眉顺眼那么些年,竟不如跪舔!于是,郅支怒了,他不跟了。 既然铁了心不再讨好汉家天子,自然得先把儿子要回来。于是郅支上书汉廷请求送回他质于长安的儿子,同时仍表示愿意依附汉朝。此时郅支早已在坚昆建立新王廷,所谓愿意依附汉朝不过是一句空话。 从道理上说,越是难以掌控的势力,就越应该扣押质子,质子的用途本就是如此。郅支此举放在草原上各部落间,那是想都不要想。郅支上书时也没抱太大希望,只是尽人事而已。 不得不说,郅支走了****运,此时在位的是大汉第十一位皇帝汉元帝刘奭。刘奭是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尊儒的皇帝,正是他改变了汉朝延续百余年以黄老之术“无为而治”的国策,代之以儒治国,开启了儒家治国的先河。儒家对外族是什么态度?内王而外圣也,不管之前你干了什么,只要放低姿态,愿服软,愿跪舔,一切既往不究,好处大大的有。 张放不知汉元帝及一帮大臣怎么想的,只知道他们居然答应了。 初元四年(前45年),汉朝派遣谷吉为特使护送郅支单于之子驹于利受回国。结果,一到坚昆王庭,就被郅支杀害。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是要泄愤还是汉使惹怒了他,没人知道。 郅支此举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所以他敢杀却不敢认。在最初时汉廷只见谷吉迟迟不归,却并不知道他已被杀害,还道是被匈奴扣押,这在以往有过多次先例。直到后来投奔汉朝的一些匈奴人说他们听说谷吉已被杀,汉朝廷大为震惊,多次派使者前往坚昆质问,郅支一概否认。这种事,基本上是死无对证,一国之君倘要耍赖,谁也没法奈何。 郅支情知从此与汉朝结仇,汉朝一旦知道真相绝不会绕恕,又知呼韩邪单于势力日益增强,日夜忧虑呼韩邪单于和汉朝联手攻打他,想躲得更远。恰好此时康居王想借力于他对付乌孙,郅支单于正是瞌睡遇枕头,求之不得,从而踏上西迁康居之路。不料西迁途中遭遇暴风雪,随行部属大半冻死,仅余三千人到达康居。 不过,匈奴人就是匈奴人,就算只剩三千,郅支依然依靠这么点人马西击大宛,东攻乌孙,打得这两个西域大国不要不要的。至于周边小部落,更是敬献求免。 最后,在康居王的人力物力支持下,郅支也摒弃了匈奴人千百年以降的游牧生涯与毡帐生活,于康居以东的都赖水南岸筑城。历时两年,损耗人力数千,终成坚城,以号为名,称郅支城。 筑城、重建王廷、征讨四方……走出低谷的郅支迎来了人生最辉煌的时刻。 雄心勃勃的郅支显然不甘心只当个“北匈奴单于”,他要重新统合南北匈奴,他要补充西迁途中严重损失的部众,他要成为真正的“匈奴大单于”。 于是,“金箭使者”正式出炉。 郅支总共向东方派遣一十三路使者,其中六路持鎏金赤铜箭为信物,称“金箭使者”;七路持白漆胡扬木羽箭为信物,称“木箭使者”。这一十三路使者的使命,就是威逼利诱西域各国与其结盟,同时游说漠北各部族脱离南匈奴,归附到他郅支单于的帐下。 金箭使者等级较高,多由部落中的贵人担任,出使对象也是西域各国及漠北大部落。而木箭使者等级较低,主要出使一些中小部落。比如卜骨须的部落,就是由一位木箭使者悄然潜入汉境,利诱而成。 而被张放与青琰合力击杀的矮胖胡人桑多,就是郅支所派遣的金箭使者。 第五十四章 【金箭使者(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关于郅支与汉朝及南匈奴的恩怨纠葛,半是林天赐所说,半是张放从自己有限的汉朝知识里推测补完的。当然,具体细节他现在也不清楚。眼下他只明白两件事:一是卜骨须举族西迁,就是木箭使者怂恿的,而莫奚部则是卜骨须此行首个汇合地点。二是金箭使者桑多,是郅支亲封的大当户。他此行的目的,是二百里外的一个匈奴大部落——鞮汗部。 鞮汗部栖息于鞮汗山下,故名鞮汗部。这个部落曾兴盛一时,参与过数十年前匈奴内乱时的五单于争位之战。不过后来站错队,站在伊利目单于一边,而这个伊利目单于则在十余年前被郅支所灭,吞并其部。经此一败,鞮汗部实力大损,整个部众仅余千人。虽经十余年休养生息,眼下部众也不过二千多人,控弦五百。 若是在匈奴全盛时期,这点人马根本不会放在郅支眼里,但今时不比往日,二千人、五百战士,对郅支而言,已经算是一股可观的力量了。所以金箭使者桑多,就是带着招揽使命而来。 由于鞮汗山近河西,鞮汗部近南匈奴,在桑多来之前,鞮汗部是依附于呼韩邪的。只不过胡人天性服从强者,郅支屡败呼韩邪,眼下又在西域呼风唤雨,这可比低眉顺眼侍奉大汉的呼韩邪有吸引力多了。而郅支开出的条件更有吸引力——只要鞮汗部西迁,所有鞮汗山以南归附的部帐,皆为所属。 在草原上,实力代表一切,除了牛、马、羊、驼,以及人口,其他一切都是虚的。郅支的条件,鞮汗部无法拒绝。 于是鞮汗部奉桑多为上宾,接受徙附之议。而桑多也不白给,以大当户之尊,金箭使者之名,为鞮汗部四下笼络各来附小部落。这也就是桑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张放现在也终于明白,先前林天赐所说的“贵人”所指。而他却会错了意,以为贵人是指卜骨须。在不明桑多身份来历的情况下,以催眠**制住桑多,令青琰一击毙之。用林天赐的话说,是“惹大祸”了。 这“大祸”当然不是指郅支的报复,郅支城离这里一万八千里呢。而最有可能的报复,来自二百里外。 鞮汗部。 鞮汗部已经为此次西迁徙附北匈奴做了充分准备,先是借故与巡逻的汉军士卒发生冲突,将巡逻小队击走,以掩盖本族动静。然后在与两批行商交易时,突然翻脸,杀人越货。更将监督交易的汉廷牙吏扣押、囚禁。 可以这么说,眼下的鞮汗部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张放杀死桑多,等于是拔掉了箭上的羽毛,鞮汗部这失去平衡的一“箭”射出,怕不知会飞到哪里去——引见人都没了,你还能迁到哪去? “鞮汗部还可以西迁,郅支定会笑纳,但金箭使者之死,鞮汗部护卫不周,难辞其咎。若鞮汗部就这么西去,极有可能被郅支以此为由问罪,夺其部众。就算郅支放他一马,桑多的部族也会找他们的麻烦。”林天赐面色凝重,走到张放身边,与其并肩而立,“为今之计,鞮汗部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拿我们所有人的首级,向郅支、向桑多部交待。” 张放手里把玩着一枚六寸长的金箭,淡淡道:“我们灭了一个莫奚部,你不担心被报复;但杀了一个桑多,你却认为鞮汗部不会放过我们——这支金箭那么值钱?” 曹雄低沉的声音从后方传来:“我劝公子天明之后带护卫快马加鞭返回汉地,不要为你所救出的那些人所绊,否则,悔之晚矣。” 邓展与陶晟焦急的声音接踵而来:“少主,曹都尉所言极是……” 张放猛回头,细长的眉毛一挑,逼视邓、陶二卫:“我追杀上千里,耗时一个月,就是为了救回这些人。如今总算心愿达成,你们竟然要我放弃?那我们之前所有的努力是为了什么?” 邓、陶二卫刷地跪下:“请少主天明即刻启程,我等带领十卫兵分两路,一路缓行诱敌;一路领青溪聚民逃离。绝不会让少主心血白费。” 张放望着二人,半晌说不出话,久久方道:“也许,情况没那么糟……” 河岸边扬起一溜黄尘,一骑穿过饮马的人群,人未近,声已至:“发现残余莫奚人尾随……” 夜幕降临,山坳背风一面,大大小小的毡帐围成一圈,黑乎乎的无一点灯。不远处的牲口圈里有从莫奚部缴获的牛羊牲畜,一下添了几十口人,这口粮是必须的。在外围各处则点起一簇簇篝火,若有人接近,必难掩行藏。而在更远处的黑暗里,设下了好几道暗哨。个把潜行好手或许可以瞒过他们,但若是大量牧骑接近,必可提前示警。 在最靠近毡帐的一簇篝火边,围坐着几个人,正是张放、曹雄、林天赐、邓展、陶晟及青琰与韩氏兄弟等人,商议接下来的行动。 熊熊火焰将张放一双眸子映照得闪闪发亮:“……邓、陶二位说得不错,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我们必须分两路走。我的想法是这样,陶护卫率八个府卫,护送青溪聚民从原路返回,由鸡鹿塞入关。只要说明原委,相信守关都尉会放行。我与邓护卫领八府卫反方向走,绕过蒲类泽,从西南方向进入玉门关……” 话音未落,邓展、陶晟齐声惊呼:“少主万万不可……” 曹雄与林天赐互望一眼,心下明白张放的打算——这是要以身为饵,吸引鞮汗部的注意,令青溪聚民得以逃脱。他可是世家子啊,竟会为了一群贱民……二人困惑不已。 张放却道:“往西走看似以身为饵,自陷险境,但从好的方面说,这也是脱离鞮汗部有可能的追杀的最好方法——莫忘了,原路返回,必经鞮汗山,那是往虎口里送肉啊。” 张放的意思很明确,无论往东往西,都有风险。分两路走虽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但也是五五之数,究竟谁能脱险,看运气了。 邓展急道:“小人先前所说,乃是少主先行,由我等引敌……” 张放摇摇头:“我也想先走,可怎么走?我带的人少了,若被鞮汗部的人截击怎么办?我带的人若多了,你们就几个人吸引敌人?那跟找死有什么区别?我们的人太少,分两路走是不得已,不能再摊薄了,否则两路都危险。” 其实这道理邓展又何尝不知?只是他宁愿置身险地,也不敢让少主涉险。若少主有个好歹,他赔上性命倒也罢了,只怕远在长安的家人也要受牵连。 张放抬头望了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一眼,还没说话,四人便齐声道:“我等愿追随公子。” 张放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既然他们选择了成为自己的随从,这个觉悟就必须有。 “既然公子已做出决定,那么……”林天赐想了想,问道,“公子可识得前往玉门关道路?” 张放摇头。 林天赐道:“我们倒是知道……” 曹雄沉声道:“我等恐怕无法与公子随行。” 林天赐搓着手,低声道:“若无公子援手,我等要救人只怕不易,原本应当为公子引路。只是保护王子,责任重大,实在……” 张放抬手止住:“不必多言,我明白。你放心,我不识路,但有人识得。”说罢向后一指,“那就是我的向导。” 第五十五章 【幕后黑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的支持!) ~~~~~~~~~~~~~~~~~~~~~~~~~~~~ 曹雄、林天赐齐回首,但见一高瘦胡人向张放脱帽行礼,恭恭敬敬道:“阿里穆多谢公子救命之恩,但有吩咐,无不从命。” 同样是胡人,这个胡人的汉话却说得甚是流利,还带点长安口音,措辞也是彬彬有礼,令人惊讶。 韩重“咦”了一声,眨巴眼睛,这胡人好生眼熟啊,好似在哪见过。韩骏用肩膀轻轻撞了兄弟一下,低声道:“还记得在三水时被佐吏围捕之事么?就是那个胡商。” 韩重长长地哦了一声,想起来了,不解道:“这人怎地在这里?” 韩骏狠不得敲一下兄弟的脑壳,没好气道:“此地除了我们及被救的乡亲,就只有莫奚部的奴隶了,你说他怎会在这里?” 韩重嘴巴张大:“奴隶?!” 韩重的嗓门大,阿里穆听得真切,又是惭愧又是愤慨:“……都是该死的鞮汗人与莫奚人,他们抢了我的货、杀了我的仆人,还把我没为奴隶,幸得公子相救……” 嗯,这下韩重明白了。鞮汗部准备离开鞮汗山西附,这胆子自然肥了,竟在距汉境数百里之地劫掠了两批入其部交易的胡商,其中一批就是这阿里穆。估计莫奚部也有份参与,所以分战利品时,也分得一些奴隶,阿里穆就在其中。 张放点头算回礼:“你行商西域多年,往来道路想必熟悉,可知如何尽快赶到玉门关?” “熟!熟啊!”阿里穆就差拍胸膛了,“这条道走了不下十数回,闭眼都能去到玉门关。” “好,作为回报,你当我们的向导。” “阿里穆乐意之至。” 有了这个意外的识途“老马”,不光是曹雄、林天赐松了口气,便是邓展、陶晟及一众府卫都安心不少。接下来就是解说路线。 按阿里穆所说,从此地到玉门关,先经蒲类泽,从蒲类后部以东穿越二千里荒凉戈壁、峡谷、沼泽、沙漠、草原等复杂地形,最后进入鄯善,向东行便可进入玉门。正常走的话,整个行程需时一个月以上。 “鄯善?”张放若有所思,“是不是曾经的楼兰?” 阿里穆点头:“是的,就是早年的楼兰。” 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汉使傅介子斩亲匈奴之楼兰王安归,另立质于大汉的楼兰王子为新王,改国名鄯善。自此,楼兰便以鄯善之名存于史册。算起来,这差不多是半个世纪前的事了。 傅介子杀楼兰王,楼兰改名鄯善,这也算是个历史常识,张放当然知道,不过他对自己所处时期的准确纪年还不太清楚,阿里穆不说他也不会想到这一茬。 邓展手指顺阿里穆所画线路移动,眼睛也越来越亮:“若我们明日立即出发,带上所有的马匹,紧赶一程,就有机会甩掉莫奚人与鞮汗人。就算胡奴咬紧不放,只要我们能先一步赶到鄯善,任他胡儿再嚣张也不敢追。” 张放大感兴趣:“为何?” “因为那里有我朝驻军。” 从昭帝年间,傅介子斩楼兰王之后,考虑到楼兰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汉朝遂于其地驻军,以监其国。此时的鄯善等同于汉朝的附属国,宗主国驻军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陶晟以拳击掌心,兴奋不已:“如此大好!” 张放左看看、右看看,明白二卫心思。其实他提出往西走,以身做饵,二卫是极力反对的,只是身为下人,不敢争辩而已。此时有识途老马带路,有充足换乘的马匹,有驻军可接应,危险系数降到最低。如此一来,在二卫心里,这计划方才算是可行。 曹雄与林天赐互望一眼,一齐向张放拱手:“既然公子已有安排,我等明日便分道启程,他朝有缘再会。” 自个还有一堆头疼的事,张放也懒得问那什么坚昆小王李忍是怎么回事,合袖回礼便了。 待曹、林二人告辞离去后,张放向两位护卫示意近前。 张放向牛羊圈一指,对陶晟道:“你取一半牛羊,骆驼全给你,还有……剩下小半箱雷炮全拿去。若鞮汗部的匈奴人不放过我,同样也不会放过你们,他们若也兵分两路追索,你就带人扼守我们来时那处峡谷,截击追兵。人不够的话,把那群匈奴俘虏也算上。守住了,就放他们一条生路;守不住,他们也别想活。你的任务就是守个三两日,待青溪聚民走远,匈奴人眼见追之不及,你们又不是主要目标,匈奴人自然会放弃。” 陶晟略微犹豫:“那雷炮的确好用,只是小人若全拿走了,少主这边……” “这一路有的是时间,我还可以再制作。” “喏!” “邓展” “在!” “叫所有人动手,宰杀全部牛羊,烤炙好当口粮,天亮之前必须全部弄妥当。” “明白。” 交待完毕,张放目光转向韩氏兄弟:“把那个人带上来。” 张放没说是谁,但韩氏兄弟却明白,领命而去,很快连拉带拽将一个身着破烂汉服的五旬老者提来。 此人容色憔悴,但肤色甚白,一身衣裳虽肮脏破烂,却可看出料子是丝绸质地。这年头能穿丝着绸的,非富即贵。一个养尊处优、有身份的汉人,竟然出现在匈奴人的奴隶圈里,本身就透出诡异。 “公子问话,老实回答!若有半句不实,休怪我兄弟无情。” 说话的是韩骏。这少年虽有几分机敏,却不是蛮横之辈,但这句话却是咬牙切齿说出的,让人一听毫不怀疑他说得出做得到。并不是一场杀戮令韩骏心性大变,而是因为眼前这个人——神秘的长安来客,青溪聚血案的幕后指使! 这人也是倒霉,机关算尽,却没算到胡人的野蛮,结果一出鸡鹿塞,便由座上宾变阶下囚。卜骨须跑得急,也顾不上他这个能换大笔赎金的人质,终于落到张放手里。 老者一眼看到张放,目露讶色。这种惊讶,不是因为面前的话事人是个少年的缘故,而是一种“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吃惊。很明显,这老者认识张放,而且他认知里的张放与眼前的少年气度与气质浑然不同,故而吃惊。 张放辨识入微,读懂了老者的眼神,平淡道:“你认识我,很好,省了我不少口舌。今夜我有很多事要忙,就不跟你绕舌了——我要一个或几个人名,告诉我,再留下耳鼻,你可以活着离开,接受交易么?” 老者惨然一笑,反问:“若是邓展、陶晟之辈出卖主人,富平侯府会如何处置?” 张放冷冷盯着他,一言不发。 老者豁然大笑,须发张扬:“无话可说了吧?让我来告诉你——不敕之罪,祸及家人!你认为我会告诉你么?” 张放淡淡道:“不说也没关系,把你押回长安,总有人会认识你,进而揪出你身后之人……” 话音未落,老者脸色大变,突然向前冲出。 韩氏兄弟同时拔刀拦截——不料老者突然转身,以身体撞向刀尖。 韩氏兄弟收刀不及,噗噗两声,双刀入体。 老者须发蓬乱,仰天厉啸,奋力前顶,让双刃贯体而过,形成致命创伤。 谁也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老者竟会如此绝决,不过三言两语,眼见事不可为,立即诱使韩氏兄弟出手,“助”其自裁。 眼前一道人影一闪,张放猛扑过来,十指箕张,摁住老者脑袋生生扭过来与自己对视:“想死不拦你——先把名字留下!” 这一瞬间,张放发动了强制催眠。对一个将死的人发动强制催眠能否有效?会有什么后果?张放不知道,他从没试过,但今次他别无选择,必须尝试一次。 四目相对,一双瞳仁幽邃如潭,映着两点跳动的火苗,诡异惊心。一双瞳孔逐渐涣散,陡然转厉,面容惊怖扭曲。 “名字——” “咯咯……不……”老者喉管发出如刀划金属般呕哑难听的怪声。 在老者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张放仰天长吁,喃喃道:“石荣?好熟悉的名字,他是谁?!” 嘭!老者尸身重重摔倒,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第五十六章 【锋芒在背】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vr加贺美) ~~~~~~~~~~~~~~~~~~~~~~~~ 清晨的阳光,照在一堆已熄灭的灰烬上。一只穿着鹿皮靴的大脚在灰烬上拨拉两下,灰烬散开,尘土飞扬,被掩盖的残余热气袅袅升起。 视线随着袅袅热气抬升,可见鹿皮靴之上是一条绸缎褶袴,而褶袴之上的袍子,居然是狼皮所制的皮袍。这上身是手工粗陋的兽皮袍,下身是色彩鲜艳、质料精美的绸缎……这造形,亮瞎眼。 这个穿着不伦不类的家伙,是个戴着镶金边的兽皮帽,身材高大,脸皱得像风干的橘皮,满脸黑白间杂的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胡人。这胡人虽貌不惊人,打扮秀逗,但却有两个很特别的标志:一是他的左耳戴着一个硕大金环,份量很沉,将他的耳垂平白拉长一截,显得怪异畸形。二是他脖子挂着一圈白色的貂尾,细滑如绵,一看就知是上品。 金箍兽皮帽,金环,貂尾,这不是普通胡人能佩带的东西。很快,有下人的回报证实了这一点。 “禀骨都侯,据灰烬的温热与马粪的新鲜度来看,他们离开不会超过半日马程。蹄印显示一队人马往东,一队人马往西。” 骨都侯?这方圆千里之内,只有一个骨都侯,那就是鞮汗部的头领,右骨都侯莫顿。 若林天赐在场,一定可认出这装束怪异的胡人,就是鞮汗部的右骨都侯莫顿——他的金箍帽,耳朵上的金环与脖颈上的貂尾,都明白无误地昭示了他的身份。 莫顿抬眼西望,顺着他的目光,可以看到一个个醒目的毡帐桩钉打出的洞眼,遍地牲畜粪便,宰杀牲畜遗留的毛皮、内脏、血迹,残破丢弃的毡帐……更远处,是蜿蜒的小河,连绵起伏的群山,离离接天的原上草……还有密密麻麻的草原牧骑。 很明显,这里正是昨夜张放一行的驻地,此刻却已被胡人占据。 莫顿收回目光,用马鞭敲敲皮靴,蓬起一圈灰烬,开口——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好似嗓子里塞着一把沙子:“倒也算聪明,兵分两路,一队全骑士朝西,一队大半步行东返,给我玩疑兵啊。卜骨须,你说的那个人会往东还是往西?” 在莫顿身后,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正是罪魁祸首卜骨须。 从前夜到此时,卜骨须的脸色一直很难看——无论谁损失了近半实力,又差点被惊马踩死,那脸色都会与卜骨须一个样。 听到莫顿的话,卜骨须用力磨了磨黄板牙,那咯吱吱的响声,就像在嚼某个人的肉:“那人不过是个身娇肉贵的公子哥,如何敢往西?他所布和这个疑阵,就是要让我们以为他会跟着大队骑士往西走,实则是混在那群奴隶里头往东逃……哼,汉家贵人胆子像兔子,心眼却不少。” 莫顿眯着细眼,用手揪着胡子:“似乎有道理,不过这样一来,他就不怕经过鞮汗山时被我们追上,到时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他敢冒这种险?沙鲁鲁,你怎么看?” 莫顿身后,卜骨须左边,是一个二十多岁,脑门光秃,脑袋一圈髡发扎成小辫,手拎短柄斧,凶相毕露的青年胡人。 “简单。兔子两头跑,狼分两头追。”沙鲁鲁眼睛透着一股嗜血的凶残,“我追东面,这个人,我一定要亲手拴在马尾拖死!” 沙鲁鲁语气里那股凶狠劲不在卜骨须之下,他比卜骨须更仇恨张放,因为他就是新任的莫奚当户,而老当户已于前夜葬身于乱蹄之下。不管是草原还是中原,身为人子,杀父之仇都是一样的不共戴天。 莫顿笑了,面皮更皱,眼睛眯成一条线:“年轻人的脑子果然好用,莫奚部振兴有望。好,带领你部帐余下的勇士向东追击吧。我会给二十骑助你。” 莫顿说完再转向卜骨须:“我也会给你二十骑,还有足够你部族战士乘骑的马匹,敢不敢往西追?” 卜骨须伸出紫黑的舌头舔舔厚嘴唇,狞笑一声:“兔子才不敢。” 莫顿哑声一笑:“好,无论谁发现了这个人的踪迹,立刻向我传讯,我将尽起阖族勇士擒杀。除了那个巫师与正主必须活捉,其余人等,死活不论。” …… 距离匈奴人不到一百里外,一条长长如带的河流边,一支十余骑的骑队正傍河而行,正是张放一行。 张放知道鞮汗部的匈奴人有可能追上来,却没想到匈奴人竟因为他使用雷炮惊马,一夜破营而将他视为巫师。 莫顿之所以如此卖力追杀,目的有二:一是正如林天赐所分析那样,鞮汗部是非西迁不可,金箭使者之死,必须有人负责。二是雷炮问世,震撼胡人。胡人不知是新式利器,想当然认为是巫师做法,召唤雷火。这么牛逼的巫师,无论是莫顿、卜骨须还是沙鲁鲁,都想弄到手。 这一路行来,张放的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名字:石荣。 对于这个人,他没有一丁点记忆,尝试问了邓展、陶晟,却发现这人居然是个名人,长安最知名的权贵公子之一。嗯,张放“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不过,与张放这样的老牌世家不一样,石荣属新贵,他是当朝权阉中书谒者令石显的独子。这是一根真正的独苗,因为石显已是阉人,再不可能有子嗣了。 张放对于这个石显没什么印象——无论是历史上的,还是这副身体的。只是看到邓、陶二人提到这个名字时,脸上惊惧之色,可以看出必定是很不好惹的家伙。 昔日的富平少侯与石荣的关系怎样,邓展、陶晟都不清楚,因为他们原本只是侯府府丁,还没资格去侍奉少侯。若非此次出事,他们根本没机会与张放有如此密切的交集。 不过,也不需要二人来证实什么,事实摆在眼前。就是这么个人,雇了一群凶徒在他必经之地设下杀局,险些要了他的命……不,是真的要了他的命,富平少侯张放,已经死了。 当发现“张放”还没死,还是这个人,再出狠手,这次雇佣的杀手是更凶残的匈奴人,结果张放逃过一劫,而青溪聚却天降横祸…… 张放一直有个疑问,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贵为世子,不好好在长安呆着,过着他那“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的纨绔日子,跑到北地这边鄙之地来干什么?只是先前旁敲侧击,技巧性地问了一些有关石荣的事,已经令邓展感到奇怪了,实在不好再开这个口。也罢,等回到长安再一探究竟吧。 自从那个噬魂之夜后,张放再也没有原身体的丝毫记忆,只残存原身体的一些本能,所以他不明白二者的恩怨纠葛。但他只知道一点,现在他就是张放,张放就是他,既然石荣就是幕后黑手,那么不为自己也要为青溪聚乡亲,砍下这只黑手! 心念动处,握剑的手一紧,按动剑鞘卡簧。 铮!一声龙呤,利剑弹出半尺,雪亮的剑身映着朝阳,璀璨夺目,直欲脱鞘而去。 第五十七章 【山不转水转】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阿里穆是个好向导,仅仅一天工夫,就带领张放一行奔出一百五十多里。这一路跑下来,基本没遭遇牧人或部帐,最大限度避免了行踪泄露机率。 张放一行能一天跑百余里,全赖有充足的马匹。他们原本每人都有一匹马,攻破莫奚部后,又缴获数十匹好马。现在是一人双马轮着骑,还有一匹驮行李。 只不过这一路下来,马不累人却累坏了。 黄昏时分,纷纷下马驻营打尖时,张放谢绝了同样累成狗的邓展与韩氏兄弟驮他下马的请求,咬牙偏腿下马。以怪异的“骑马舞”造型,迈着鸭步,歪歪扭扭走到青琰铺好的厚草席上,毫无形象四仰八叉仰躺在地。 良久,勉强恢复的张放支起身,向青琰与韩氏兄弟招手:“都过来,帮我弄个小玩意。” 张放要弄的小玩意,就是马镫。他可以断定,若不弄出马镫,再这么骑下去,他一定会落下后遗症,比如罗圈腿什么的。张放不只是在影视上见过马镫,也曾在马术俱乐部玩过,对马镫、马鞍什么的都有所了解。限于条件,做不出马鞍子,但弄个简单的马镫还是可以的。 割下皮条勒成马肚带,用坚强的胡杨木制成两个铃状马镫,镫踏处包裹着厚而坚韧皮革,绑在马肚两侧,调整好高度,把脚放进去,兜马一圈,感觉果然好多了。 韩氏兄弟、青琰及府卫们看得稀奇,纷纷仿效。一试之下,无不大赞少主聪慧。只有军伍出身的邓展,以及老练商人阿里穆眼睛闪闪,显然从中窥出了不同寻常的东西。 夜幕降临,篝火燃起。有人搭毡帐,有人炙羊肉,有人安陷阱,有人砍下树枝扎成拒马,摆放在有可能受袭击的方位。自出鸡鹿塞开始,这一套流程府卫们都是做熟了的。 邓展这个曾经的边军队率还真没白当。 除了张放之外,人人忙碌。从内心而言,张放是想帮忙的,要说累大伙都一样累,但他好歹没忘了自己的身份。按这个时代的行情,以他这样的身份,哪怕身边只剩最后一个随从,都不应该自己动手。 很快,青琰双手托着木盘向张放走来,木盘上的烤羊腿发出诱人的喷香。 来到张放面前三四步距离的草席,青琰一手托盘,一手抚裳跪坐,将木盘置于临时充当食案的木墩上。之后取出切肉小刀,将羊肉切成薄片,双手托盘奉上。 张放双手接过,饶有兴味地看着她:“是邓展教你的吧?” 青琰垂头,双手交叠于膝,低声道:“回公子,邓护卫说,侍婢就要有侍婢的样子,不可逾越。” 张放拈起一片羊肉,放进嘴里咀嚼,若有所思:“其实在这荒野之地倒不用讲究什么,一切从简。不过一旦回到长安,诸般繁文缛节必不会少,你事先适应一下也好。邓护卫这样说,也是为你好。” 青琰低低嗯了一声。 张放又吃了一会,见青琰没动,笑道:“刚才说了一切从简,不用你侍侯,忙你的去吧。” 青琰又嗯了一声,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临分别时,阿离姊有话让我转告公子。” 张放正拈起一片羊肉,闻言一顿,慢慢放下木盘,专注而温和地望着青琰。 或许是得到了鼓励,青琰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离姊告诉我,她与那个叫鹿奴的女子,都是被卜骨须当做礼物送给金箭使者。原本是要让她们二人侍奉的,但前夜宴饮,胡使贪杯大醉,回到毡帐后一直酣睡不醒,未曾侵犯二人分毫……虽是如此,设若公子未及时相救,待天明后,胡使酒醒,她们必难逃此劫。阿离姊再三要我代她谢过公子……” 张放轻轻点头,算是明白为何阿离与鹿奴都被桑多执为人质的缘由了。在击杀桑多后,因其金箭使者的特殊身份,此后为收拾手尾,一直忙个不停,有些忽略这个女孩了。如果他还是个心理医生,这算是严重失职,但如今他肩负着几十条生命的存亡,有些东西实在无法兼顾。 终于完成嘱托的青琰如释重负,躬身退下。 夜色渐浓,周遭安静下来。张放独坐草席,距离他最近的人,都在十步之外守护。自从他的身份确认,韩氏兄弟、渠良、青琰奉他为主后,昔日亦友亦主的关系,逐渐被主仆关系取代。 “少主是君侯唯一的嫡血嗣子,尔等须时时小心侍奉。”邓展不止一次告诫这几个山野少年。言外之意再明白不过,这位小主人将来必定会继承富平侯的爵位,是大汉朝响当当的侯爵。你们要心里有数,知道上下尊卑,莫要等到回长安后,失了礼数而被责罚。 “仅仅还只是个侯爵子啊,与平民之间就有如此鸿沟,那真正的侯爵会怎样?大汉朝的天子又会怎样?”已经渐渐体会到这个时代等级森严的张放,有时会有一丝迷茫。他不确定,当自己面对必须俯首的强权时,他能做到怎样的程度…… …… 黎明,当那一阵异响传来时,最先察觉并做出反应的,不是守夜的邓展,而是被重重保护,本应熟睡的张放。即使白天赶路再累,张放的睡眠时间并不因此而增加。身体疲劳恢复较慢,但精神能量恢复却很快,每天两个时辰的睡眠,不能再多了。 张放一动,韩氏兄弟、青琰等人立刻惊醒,再加上远远传来邓展的呼喝,整个宿营地顿时炸开。 这异响再熟悉不过,是马蹄声! 当众人集结于拒马后面,挺矛张弓,如临大敌状时,远处奔来的,却只有三骑。 匈奴人只派三骑就想拿下他们?自信过头了吧。 邓展惊疑不定,高举的手正犹豫着要不要劈下,蓦听少主猝喝:“停!不要放箭,来者是友非敌。” 这会工夫,三骑已接近,众人也看得真切,果然是友非敌。 居然是刚分道扬镳不过一日夜的林天赐、李忍、鹿奴! 邓展越过拒马,正要喝问,却见三人马不停蹄从众人面前飞驰而过,林天赐挥手大叫:“快走!匈奴人在后面!” 第五十八章 【同舟共济】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铁锤S) ~~~~~~~~~~~~~~~~~~~~~~~~~~~~~~~~~~~ 原以为会有一场遭遇战,结果直到张放一行跑出五十里,渡过一条大河,也没见匈奴人的影子。直到黄昏时分,河对岸出现两个疲惫的骑影,大伙才知道,能顺利摆脱匈奴人,全拜曹雄与初六所赐。 乌丹支离人的运气很不好,刚踏上西行道,就被卜骨须的搜捕队追及。卜骨须足有五六十骑,战力如何且不说,光是这悬殊的数量,一旦被追及,那就是死个定定。 卜骨须也发现不是正主,但没关系,只要当天参与了攻击莫奚部的人,都得死。 曹雄当机立断,他与初六诱敌断后,林天赐带着坚昆小王李忍及鹿奴先走。 不幸中的大幸是,当匈奴人发现乌丹支离人的行踪时,天色已暗,林天赐等人才得以趁夜色突围。而断后的曹雄与初六同样也是藉着暗夜的掩护,最终摆脱匈奴人。 饶是如此,也付出了不小代价:曹雄半身染血,初六身中六箭。 二人受伤如此之重,初见时的欢喜已变成悲痛。李忍、鹿奴忍不住恸哭。林天赐神色还算平静,但扶住二人的双手不停颤抖出卖了他的内心。 邓展与府卫帮助林天赐为二人验伤,结果不太乐观。曹雄是近战时被砍了一刀,左肩胛深可见骨。好在他穿了皮革内甲,阻挡了部分杀伤,这一刀才没把他的臂膀卸下来。 初六身插六箭,看上去吓人,其实真正造成伤害的只有两箭。其余四支箭的箭镞都是骨矢,虽然穿透皮甲,刺破皮肉,却未能贯入身体,杀伤自然有限。造成伤害的两支箭镞一是铜镞,一是铁镞,均破甲贯体,透股入背。 邓展曾是边军队率,林天赐也略通医理,两人都有处理外伤的经验,当下端水取布,好一阵忙乱,为二人处理伤口。 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是见识过张放的医术的,只是张放眼下的身份已大不同,他不开口,谁也不敢贸然出声,只是眼睛随着张放的背影打转。 张放现在正拾起被拔出的铁镞箭,随手薅一把草,将箭头的血污擦去,定睛一看,倏地扭头:“等等,大腿处的箭伤不要包扎。” 邓展与林天赐俱停手,讶然回首。 张放施施然走近,将箭头一亮:“箭镞生锈了。” 林天赐眨巴着眼:“是生锈了,那又如何?” “最好不要包扎,开放伤口,否则……恐有不测。”张放踌躇了一下,还是没说出“破伤风”这病症名。这时代中医的发展还很缓慢,许多典籍医方尚未问世,估计没人了解什么是破伤风。 被生锈利器所伤的创口最易感染破伤风,尤其是比较深的伤口,罹患可能性更大。因为破伤风杆菌是一种厌氧菌,越深的伤口越不容易接触空气就越易受感染。莫说是汉代,就算在现代,一旦破伤风发作,致死率也几乎是百分百。 张放将破伤风特有的身体强直,痉挛抽搐等症状一说。别说是邓展和林天赐,就是曹雄、初六都变了脸色,因为他们都见过出现这种症状而死的同伴。细细一想,无一例外,都曾受箭伤或较深刀斧伤。 初六原本因疼痛而显灰败的脸色,一听这话,几乎变黑了。 “公子当真博学,不知可有施救之法?”这时代贵族垄断着最高端的知识,尽管张放只是个未满十四岁的少年,林天赐却半点不敢小觑。 “我来吧。”张放挽起袖子,接过林天赐手里的伤药与布条。 邓展失惊,正待劝阻,却被少主眼神所止。 张放为初六重新处理腿部伤口,用烧开后放凉的温水反复冲冼伤口,尽可能把残留的锈碴冲出来,之后除了止血,并不上药,伤口亦不包扎。这样固然会有炎症的危险,癒合也慢,但至少感染的机率下降,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时侯当然没有麻药可言,整个过程疼痛可想而知,而少年初六嘴里咬着一根胡杨细枝,疼得满头大汗,始终不哼一声。 处理完初六的外伤,再到曹雄。张放吩咐青琰取来缝针与自制的羊肠线。自从当初为渠良治伤之后,张放意识到缝合术在这个时代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指不定哪天就能用上。故此自制了镊子、针线,煮沸消毒后存放于一密闭木匣里,眼下果真派上用场。 张放将曹雄肩膀的布条重新解开,用煮沸的布条清洗一遍,道声:“忍着点。”然后用铜镊子拉皮对齐,开始缝合。 大约缝了二十多针后,用小刀切断线头,张放拍拍手:“成了,只要不发炎化脓,癒后应当不会出现明显疤痕,半月之内最好不要用左膀子发力。” 曹雄略略活动了一下左膀,明显感觉比之前舒适许多,心下大为感激,嘴唇颤动,终是说不出话来,只是重重抱拳。 张放按住曹雄手背,微笑点头,旋即转身交待林天赐:“所有包扎伤口的布条必须煮沸,包扎时手部不要接触内层……” 初六定定望着正以水囊净手的张放,吃吃道:“我……会死么?” 张放扭头,嘴角一勾:“会……几十年以后。” 初六先是脸一垮,随即张大嘴,半天不知说什么,只是咧嘴直笑。 汉代的医药技术还比较落后,有时一个在后世看来很普通的外伤就能要人命。张放能做的也只是简单的清创缝合,尽量减少伤口感染的机率,至于能不能扛得过去,三分看运气,七分靠自身抵抗力。 张放在为曹雄和初六处理伤口时,也看到二人身上遍布大大小小的伤疤,显然曾多次受伤,相信抵抗力比常人要强……当然,安慰的话也得说。有时侯,与疾病的抗争,心理上的宽慰与信心比生理治疗更重要。这一点,身为心理医生,张放最清楚不过。 眼见曹雄与初六脱险,李忍与林天赐相携而来,面对张放,席地而跪,双臂平直,双掌交叠,贴额屈身,郑重行礼。 张放依样还礼,道:“举手之劳,当不得这般大礼。” 林天赐满面惭色:“事前借公子之力救人,事后又畏敌而一走了之。如此行径,却得公子以德相报,着实令林某愧煞。” 张放笑笑:“之前算是互相借力,谈不上谁欠谁,至于之后……不管你们曾想走哪一条路,现在的事实是,大家都走在同一条路上,互扶互助,同舟共济,理当如此。” 林天赐与李忍互看一眼,为之动容,齐声道:“理当如此!” 曹雄与初六略显虚弱却不失铿锵的声音适时传来:“理当如此!” 在一阵阵大笑声中,邓展又是高兴又是不解:少主很不错啊!这样的心胸手段,就算放在军中,也能统御一校,绝对是世家子中难得一见的人物。只是……为何无论府中还是长安市井的评价却是如此不堪? 第五十九章 【千年遗恨】 (感谢大盟、小胖,这不离不弃的支持……) ~~~~~~~~~~~~~~~~~~~~~~~~~~~~~~ 追兵在即,随时都会从河对岸的林子里钻出来。 邓展顿觉压力山大。他不光要四下安放陷阱,设置路障,安插明暗哨,甚至要安排人手过河,前出十余里,监视匈奴人最有可能出现的东北面。邓展既不放心缺乏经验的府卫监控东北,更不放心少主的安全。真恨不能分身两处,若是陶晟在就好了,至少可以为他减轻压力,只是……唉! 张放同样也有危机感,但表面还是一派轻松之状,只是与青琰钻毡帐的时间更长了。 林天赐与李忍看在眼里,不免摇头,到底还是长安贵公子啊,局势如此险恶,还有这心思与婢女……鹿奴更是直撇嘴,严重质疑这纨绔公子的品味——与婢女厮混倒没什么,只是这婢女的身子都没长开啊。 开晚饭时,林天赐与李忍挨近张放草席,鼻端却嗅到一股淡淡的硫磺味,好似那个凌晨,天雷轰鸣时嗅到的硝烟味一般。微感惊讶之余,觉得事情恐怕与他们的想像有出入。 “不知公子用以袭击莫奚部的雷火是何物?”林天赐犹豫再三,还是开口询问了。他好歹也读过几卷竹简,而且有汉家传承,不至于像胡人那般无知,将利器当巫术。他其实早就想问了,只是这明显涉及到他人机密,开不了口。不过眼下又不同,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有什么御敌手段,最好能通个气。 张放示意青琰取来一管雷炮,展示给乌丹支离人看:“就是这个……点燃引线,扔出去,然后就象你们看到的那样——砰!” 从林天赐、李忍到鹿奴、阿里穆,甚至受伤爬卧的曹雄、初六都好奇地传看一遍。怎都想不通,这么个灰不溜丢的玩意,怎会有如此威力? 面对一双双怀疑的眼睛,张放却没有半点演示的意思,将雷炮交由青琰放好,淡淡道:“演示的动静太大,别把‘狼’招来。” 林天赐等人想想,的确是这个理,连连致歉。 张放摆摆手,目光投注在李忍脸上,单刀直入:“我想知道,你这位坚昆小王怎会成为卜骨须的奴隶?还有,乌丹支离与坚昆是什么关系?为何三位不辞万里,舍命相救?” 正如林天赐等人所虑一样,既然大伙同一战线,辗转千里,张放也必须了解这几个人的来龙去脉。之前萍水相逢,不方便打听,现在必须问个明白。 李忍与林天赐、曹雄交换了一下眼神,似是做了某种决定,回首望向张放,正色道:“公子身为大汉富平侯世子,想必对一个人不陌生吧?” 张放这个“富平侯世子”的底子可有点虚,但他还是点头:“说说看,是哪位?” “汉骑都尉,李公讳陵。” “李公……李陵!”还好张放的古文底子不错,能听懂这句“人话”,刹时瞪大眼睛——只要不是历史盲,谁不知道李陵啊。 “是,正是先祖。”李忍有些不满地盯了张放一眼,对方直接称名而不称字,是严重失礼的行为,但想到先祖在大汉的名声不佳,也就忍了。其实这里李忍倒是错怪张放了,后世知道李陵的人不少,但知道李陵字少卿的人只怕不多。 张放的眼睛瞪圆:居然是,李陵后人?! 李陵有没有后人?当然有,而且还有南北两支,这坚昆小王李忍,就是北支。 事情要追溯到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率三万铁骑出征匈奴。两军在天山相遇,随即摆开战场。为减轻正面战场的压力,骑都尉李陵主动请缨,向武帝请求领五千步卒从居延海以北深入敌境,开辟第二战场,牵制匈奴军队。武帝诏对之后,同意李陵请求。 李陵率五千步卒,行军一个月,与匈奴单于率领的八万骑兵在浚稽山展开激战,历时十天,斩杀匈奴甚众。最后因李陵寡不敌众,矢尽粮绝,于突围时被俘,副手校尉韩延年战死。 李陵投降匈奴后,匈奴单于对其十分器重,甚于嫁了一个女儿给他。这个时侯的李陵,内心时刻准备着寻机逃回大汉,但一年之后发生的一件泼天大祸,彻底断绝了这位绝世名将的回家之路。 天汉三年,公孙敖奉命出征匈奴,无功而返,为开脱免罪,便从匈奴俘虏那里捕风捉影得来的谣传回禀武帝,说李陵传授兵法给匈奴单于,并准备侵犯汉朝,故有此败。武帝一听勃然大怒,下令将李陵一家灭门。 灭门之痛,最终使李陵决意留在匈奴。直到后来汉朝遣使匈奴时,才弄清楚教兵法给匈奴的并非李陵,而是另一位降将李绪。 李陵得知真相,悲愤扼腕。因恨李绪为匈奴练兵而使自己全家被诛,便在一次宴席上派人刺杀了李绪。其实李绪在匈奴的地位更在李陵之上,也娶了匈奴大阏氏之女。大阏氏恼恨之下要杀掉李陵,单于爱惜李陵之才,遂封其为右校王,令监管北面的坚昆,离开龙城(单于王庭),直到大阏氏死后才回来。 李陵为坚昆王近十年,在这个极北之地,留下了李氏血脉,是为北支。他与匈奴王女拓跋氏诞下的后代,居于王庭,为南支。 公元前74年,一生纠葛于国仇家恨的李陵,在匈奴生活了二十余年后,与世长辞,留下无限唏嘘的千年遗恨。 李陵死后,他在南支的后裔参与了五单于争立,支持乌藉单于。在乌藉单于被郅支击败后,李陵的后裔遂投往坚昆的北支。 李陵南北两支后裔终于在万里之遥的坚昆相聚,原本以为是幸福的开始,却没想到大祸尾行。 数年后,郅支为摆脱汉朝与南匈奴的联合打击,举族北迁。大肆攻杀沿途部落,一举攻灭坚昆、丁零、呼揭等部落联盟,并于坚昆重建王庭——可想而知,李陵后裔会遭到怎样的报复。 郅支对李陵后裔,采取的是一手打,一手拉的策略:李氏南支,与匈奴同出一源,多少有香火情,而且与郅支部族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属拉拢对象。而李氏北支,早些年曾与丁零、呼揭联合,配合汉朝攻打过匈奴,此次又对北犯的郅支抵抗激烈,新账老账一起算。 最后的结果是李氏北支被郅支灭族,李忍是北支唯一存活的后裔。因当时年纪尚幼,没高过车轮,故逃过一劫。此后被一路转卖,落到南匈奴裨小王手里,最后作为赏赐,给卜骨须为奴。 张放怎都没想到,一个奴隶少年身上,竟牵扯出这么一大段历史秘辛。 李忍一口气说到这,拉过一旁鹿奴的手,对张放道:“鹿奴是坚昆右大将的遗孤,当年抵抗郅支入侵,右大将是统帅。” 张放若有所悟:“这么说,当日我在三水食铺看到你二人拼死保护的头骨……” “便是右大将的遗骸……”李忍声音哽咽,鹿奴失声痛哭。 林天赐舒臂向北一指,幽幽道:“那片群山之后,就是当年汉军血战匈奴的浚稽山。” 那个狼烟峰聚的夏日,五千汉军对八万匈奴,血战旬日,矢尽粮绝,犹浴血奋战。三处受伤者用车载,二处受伤者驾车,一创者坚持战斗……他们为大汉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啊! 张放久久北顾,追思先烈,扼腕唏嘘。 篝火“啪啪”地几声响,火星儿从火苗顶端迸发出来,随着风儿飘得很高,红色的光在黑色的夜空明灭闪烁,像夜空的繁星。那镶嵌在苍穹的无数星子,想必是大汉军人之魂吧。 良久,张放缓缓转首,目光投注到林天赐身上:“乌丹支离与李氏后人又是什么关系,为何三位要跋涉万里,拼死相救?” 林天赐同样也出神地仰望星空,闻言收回目光,静静道:“因为我们都是当年李都尉与韩校尉麾下,汉军的后裔。” 第六十章 【汉军后裔】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以及默默支持的书友们。现在是本书的低谷期,我与大家一起坚持) ~~~~~~~~~~~~~~~~~~~~~~~~~~~~~~~~~~~~~~ 这句话的信息量之大与对张放的冲击,比方才李忍说自己是李陵的后裔还强烈。 这些乌丹支离人是汉军后裔?可能么?仔细想想,还真有可能。 当年浚稽山血战之后,五千汉军,生还入塞者不过四百余人,其余汉军,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战死,二是失踪,三是与主将李陵同一命运——被俘。 按林天赐的说法,当年被俘的汉军士卒多达千人,许多都是伤痕累累,加上俘虏的生存环境恶劣,陆陆续续又因伤病死近半。最终存活下来的,不足半数。 这几百存活下来的汉军士卒的去向有两个:一是打散编入匈奴军队,再一个就是成为李陵的卫队。作为分散的个体存在的前者,最终湮灭于历史长河,而后者,则随李陵北迁至坚昆(今吉尔吉斯坦一带),后来成为唐代“黠戛斯”的一支。 公元648年,一支黠戛斯朝贡团在其酋长失钵屈阿栈率领下,抵达了唐朝首都长安,自称是李陵后人,要与天可汗认亲。这看似离谱的要求却也有其依据,因为李陵是陇西成纪(今甘肃静宁)人,而唐朝皇帝的先祖也出自陇西成纪。其时黠戛斯人大多为赤发绿瞳,而自称是李陵后裔的黠戛斯人则为黑发黑瞳,明显具有同黄种人混血的特征,确有一定可信度。 失钵屈阿栈最后认亲成功,这一点从公元708年,黠戛斯遣使访唐时,唐中宗一句话可以得到确认,他说的是:“尔国与我同宗,非它蕃比。” 当然这是后话了,不过从这段史料来看,也可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汉军后裔的存在,毕竟光靠李陵一个人,创造不了一个种族。 这一支黠戛斯后来灭掉回鹘汗国,自建汗国,倒也不枉称“李陵后人”。 而另一支李氏后裔,也不可小觑。 建帐于坚昆的郅支数年后阴杀汉使,为逃避汉朝报复,遂阖族西迁。李陵后裔(南支)没有随行,而是留在了漠北。“胡俗以母名为姓”,他的后裔因此姓了拓跋。此后,拓跋一家逐渐繁衍成—个小部落,并与鲜卑人通婚,最后形成了拓跋鲜卑部。拓跋鲜卑可以说足鲜卑民族中血统最不纯的一支。不过正是这一支后来统一了混乱的黄河流域,为后来的大唐奠定了基础。 当然,彼时汉军士卒还无法想象自己的后裔在后世的风骚,他们还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奋争。在李陵为坚昆王的数年间,他的护卫队发生了一起分裂事件。 当时有几个原校尉韩延年(李陵副将,战死,后被追封成安侯)的部下,痛惜老上司之死,不甘为匈奴人仆从,于是联合一批志同道合的汉军士卒,逃离坚昆。于呼揭以北,自建部帐,独立成国。 这个国家,就是《汉书》所记载的,西域三十六国中最小的城邦国——乌贪訾离(乌丹支离)。 “乌贪訾离国、王治于娄谷。去长安万三百八十里。户四十一,口二百三十一,胜兵五十七人。辅国候、左右都尉各一人。东与单桓、南与且弥、西与乌孙接。”——《汉书·乌贪訾离国传》 这样一个弹丸小国,在弱肉强食的西域能存在,而不被到处肆虐的匈奴人吞噬,简直就是个奇迹。而这个奇迹的产生,就在于李陵的维护——是的,李陵并未怪罪麾下士卒的叛离。人各有志,在这陌生的荒原上,他们同出一源,正应守望相助。 当然,乌丹支离能在群狼环伺的异域存活下来,不仅仅是靠李陵的庇护,更有着自身的实力为支撑。 李陵麾下将士是什么素质?当年李陵向汉武帝请战时曾有过表述:“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也,力扼虎,射命中。愿得自当一队,到兰干山南以分单于兵,毋令专乡贰师军。” 很明显,这是一支单兵战力强悍,组成军队后又能形成非凡战斗力的强军。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何在浚稽山血战时,能在敌我兵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依然英勇无畏,战至最后一息。 这些血战余生的大汉勇士建立乌丹支离后,国虽小,战力却强。周围一些小部落,纵然人数多其十倍,也被打得抱头鼠蹿。而一些大的邦国,比如且弥、乌孙,也不愿为了一个小小的乌丹支离而招惹右校王。可以说,乌丹支离就像一颗硬核桃,小是小,却嘣牙,硬吃不合算。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袖珍小国乌丹支离,才能在夹缝中生存下来。 李陵不计前嫌,愿庇护乌丹支离。同样,若坚昆李氏有难,乌丹支离也会倾力相助。近一甲子以来,双方一直心照不宣,默默坚守着这个不成文的约定,无论经历了几代人,承诺不变。 这便是乌丹支离人拚死相救李忍的原因。 当年郅支攻打坚昆时,乌丹支离也曾发倾国之兵相助。被击败后,损失了大半“国力”,元气大伤,不得不到处迁徙以避祸。最后在距坚昆数千里之遥的且弥以北,乌孙以南,定居下来。此后郅支西迁,撤离坚昆,乌丹支离人也未再返回故地。 虽然两国距离遥远,但血脉依然相连,后经过多方打听,得知李氏尚有后人存世,这才派出曹雄、林天赐、初六三人前来营救。 听罢林天赐的讲述,张放这才明白,为何曹雄与林天赐,一个是右都尉,一个是府丞,头衔都大得吓人,却没有半点高官的样子,原来是光杆司令啊。搞不好自己手头的“兵力”都多过堂堂“右都尉”曹雄哩。 乌丹支离南迁之前的几十年里,与坚昆李氏卫队一直保持通婚,尽可能维持汉家血统的纯正,而他们的后代,自然也使用汉名。或许过得百余年,他们最终会被胡化,但至少在现在,他们还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并固执守护。 守住汉名与汉礼,就是守住最后一道底线。 ~~~~~~~~~~~~~~~~~~~~~~~~~~~~~~~~~~~~~~~~~~~~~~~~~~~~~~~ PS:史书记载是“乌贪訾离”,“贪”为贬意,“訾”字难识,故以谐音改称“乌丹支离”。其故地就在乌|鲁|木|齐西北的玛纳斯,所以有一种说法认为,乌|鲁|木|齐的得名,就源自乌贪訾离的音译。 第六十一章 【落 水 狗】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原本以为书要裸奔了,所以昨天才说是本书的低谷期,没想到却有一个我怎都找不到却很给力的推荐。好吧,兑现承诺,双更,争取一周。如果下周还有这样好运,会再接再厉。谢谢诸书友支持!) ~~~~~~~~~~~~~~~~~~~~~~~~~~~~~~~~~~~~~~~~~~~~~ 凌晨,篝火已熄,余烬袅袅,两岸一派沉寂。远处灰濛的群山与树林,象一片剪影,单薄而毫无生气。 突如其来的一声尖锐的鸣响,打破寂静。 李忍从睡梦中惊得跳起,骇然抬望,映入眼帘的是一道从未见过的长长火光,就象流星。只不过流星是从天而降,而这道火光则是冲天而起。从距离上看,至少在二里之外。这么远都能让人看到听到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这……这是何物?”李忍张大嘴吧,半天合不拢。 曹雄、林天赐、初六、鹿奴与他一样茫然,能回答他的,只有一个人。 “这是信号,匈奴人来了。”张放走到众人身边,早已穿戴整齐,腰悬宝剑,手持具弩,仿佛昨夜未曾入睡一般。 “信……号?”林天赐似乎明白了什么,望着张放的背影多了几分惊悚,这个富平侯家的公子,还有多少宝贝? 嗯,林天赐猜得没错,这信号正出自张放之手,简易版的“钻天猴”。 张放能制造大威力炮仗,当然也能做烟花,炮仗能惊马吓人,而烟花唯一的用途,就只能是用做信号了。不过受限于材料与技术,张放没能做出那种在空中爆开,炫丽灿烂的真正烟花。仅仅只发出尖厉响声,飞上半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就象是哑火的钻天猴。 这玩意当烟花,那绝对不合格,但用来当信号,却足够了。 张放交给河对岸值守的府卫三支信号烟火,用来警示,现在烟火窜空,说明匈奴人来了。 很快,河对岸出现了几个骑影,但不是匈奴人,而是撤离的哨卫。 “匈奴人来了,在东北十余里外,他们同样发现了我们,正急扑而来。”府卫们奔到河对岸,边大声通报敌情,边策马渡河。 但是,这时却发生了一件意外——河水涨了。 这是一条不起眼的小河,宽不过三丈,深不过马腹,水流平缓,昨日张放等人就是骑在马背上直接涉渡。但一觉醒来,河面陡然变成四、五丈宽,水流甚急,河心还有漩涡。府卫们驱马欲渡时,还没泅出丈余,水面就没过马腹,而且水流推得人马难以把持。 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只有一种可能,昨夜河流上游某处下了一场大雨。 “好,天助我也!”邓展喜不自胜,河水满溢,对追击的匈奴人无疑多了一道屏障。不过,当务之急,得接应河对岸几个府卫过来。 当下招呼营地的府卫入林砍些粗而长的树枝,捆绑连接,然后几人接力,把树枝伸到河中心。对岸的府卫也搭肩握臂,三人一组,奋力打马向前。饶是如此,也数次被急流冲散打偏。几经周折,方才把浑身湿透的府卫接应上岸,但他们置于马毡子后的干粮睡毯等物品却被冲走了。 最后一个涉水的府卫两手刚搭上岸沿,远处山棱线已出现隐隐绰绰的骑影。 匈奴人,终于来了。 …… 天空灰濛,淡淡的日影透过薄薄的云层照在荒凉的原野,长风吹拂,青黄相间的荻草向南偃伏,空气透着丝丝凉意。两支骑队隔河对峙,更将这凉意扩展开去。 匈奴人来得很快,邓展一边组织府卫临河阻截,一边尽快收拾粮草毡帐等用具。他们不可能扔下这些东西扭头就跑,在茫茫荒原上,失去基本生活用品,寸步难行。 匈奴人在人数上占有绝对优势,足有五十余骑,比张放一行多出一倍有余,如果不是中间横亘着一条河,匈奴人早就像恶狼一样扑上来了。 在匈奴骑队中间,那腰插长短刀,模样狞恶的匈奴恶汉,不是卜骨须是谁? 卜骨须策马来到河边,瞪圆牛眼,恶狠狠扫过对岸的人群,突然鞭梢一指:“你,射杀了我五个勇士,我要把你五马分尸,每一截残肢祭一人。还有你,砍杀了我两个战士,我要把你砍成两段,一段祭一人。” 卜骨须鞭梢所指,分别是初六与曹雄。 府卫们无不侧目,曹雄与初六逃回营地时,俱一身是伤,谁也没想到,他们在重围之下,居然干掉了对方七个人。这样的战果,邓展自问都做不到。 初六沉默寡言,闻言只凶狠瞪回去,没说半句话。 曹雄却哈哈一笑,因笑声牵动伤口,直抽冷气,嘴里却道:“才砍成两段?太少了,起码要大卸八块才像样。” 这话听上去像泄气的自嘲,但联系卜骨须前面的嚣张话语,无异于宣告“我还要杀六个,凑够八人。” 卜骨须能当上当户,自然不笨,这点绕弯子还是听得出来的。他汉话说得不太好,口拙,也没还嘴,只以马鞭向二人重重点了两下,意思是我记住你们了。 这时已收拾停当的张放拍拍手掌,从人群中挤出,面对卜骨须:“卜骨须,我问你,你亲自动手杀了青溪聚多少人?” 卜骨须眯着眼,惊奇地看了半了,从齿缝里挤出字来:“你,就是张放!” 这是卜骨须真正意义上第一次与张放照面,在三水那一次,张放始终背对卜骨须,在昏暗的食铺里,不留意的话多半没注意。张放认得卜骨须,而卜骨须并不识得张放。 卜骨须此前从未见过眼前这个俊美少年,但在他看到张放第一眼时,就能百分百肯定,这一定就是那个长安人出天价袭杀的目标,同时也是害得自己举族西迁的罪魁祸首。 张放用剑鞘末梢向卜骨须一指:“回答问题。” 卜骨须拔出连鞘短刀,向张放一亮,狞笑道:“我每杀一人,就在刀鞘上划一道。想知道?过来数数。” 张放双目冷芒一闪,死气森然:“不必,有人替我数。” “谁?” “河伯。” 话音刚落,卜骨须只觉大脑嗡地一响,意识顿丧,一片空白,只有一个无可抗拒的声音在回荡:“冲冲冲冲冲冲……” 于是,隔河对峙的敌我双方便看到这样诡异的一幕:毫无征兆地,卜骨须突然拔出长短双刀,一磕马腹,疯也似地向张放冲去——问题是,在二人之间,还横着一条汹涌的河流。 战马前蹄刚探入水中,因畏急流,缩蹄后退。卜骨须则拚命催骑,结果战马踏入软泥的前蹄一沉,后臀一掀,竟将卜骨须甩下河中。 噗通!水花四溅,隔断了张放与卜骨须之间的目光联系。 张放哈哈一笑,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匈奴人顿时乱了套,等卜骨须被救上岸,张放一行早已远去。 落水狗般的卜骨须折腾了半天,差点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方才还是满面油光,此刻却面如土色,发梢滴水,嘴唇发紫,定定往着前方若隐若现的身影,突然大叫一声:“他……他就是巫师!” 第六十二章 【意外的援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叫谁、人生是一场旅行。) ~~~~~~~~~~~~~~~~~~~~~~~~~~~~~~~~~~~~~~~~~~~~~~~~~~~~~~ 一望无际的湖面,大片大片的湿地,满天芦苇摇曳,香蒲茂盛,飞鸟成群,碧波倒映。雪山纯白,草原如黛,湖水碧绿发蓝,那种浩渺与纯净,宛若人间仙境。 张放没想到,印象中一片荒芜的塞外,竟然还能看到这样的美景。 这便是塞上明珠——蒲类泽(巴里坤湖)。 既便在后世,这里也是塞上江南般的美景,更遑论二千年前了。 在湖岸边,已经搭起了十几顶毡帐,除了张放一行,还多了十几个梳着奇异发型的胡人。这些胡人,说是牧民吧,却佩带制式刀弓;说是军卒吧,却衣着各异,令人费解。 而事实上,他们真的就是军卒——蒲类前部的士卒。 在蒲类泽方圆千里内,有一支迁徙不定的游牧部落,人数很少,不过几百帐,数千人。当初汉匈相争天山北道,五伐车师,蒲类人俱附于车师,在匈奴的支持下,对抗汉军。 经过数度征伐,汉军攻破车师,俘其王。蒲类人败逃,没来得及逃的,也都做了俘虏。不过随后匈奴反击,与汉军形成拉锯,并控制部分败逃车师人及蒲类人,重建部帐。 而汉军当然也不会将大义名份拱手相让,很快为两部另立部帐。于是车师、蒲类被一分为二,汉军控制的称车师前部(国)、蒲类前部(国);匈奴控制的称车师后部(国)、蒲类后部(国)。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汉神爵二年(前60年),匈奴日遂王先贤禅降汉后,失去倚仗的车师后部、蒲类后部方臣服于大汉,属西域都护府管辖。尽管这两个部落并不具备哪怕是城邦国的基本条件,但汉朝官方却习惯性称之为国。 游牧民族与中原王朝不同,凡能拿得动武器的,都是战士。这蒲类前部不过二千多族民,但“胜兵”居然有八百之多,三比一的比例,简直称得上是全民皆兵了。当然,这样有一个算一个的所谓战士,素质自然参差不齐。这蒲类前部八百“胜兵”中,真正能称得上“可战之士”的,恐怕一半都不到。而这部分真正的战兵,装备着蒲类前部用蒲类泽物产,马匹、盐与芒硝换来的大汉制式兵器:环首刀、短戟、铁镞。 大汉的兵器向来禁止外输,主要是防止被匈奴人夺取为战利品,不过对附属国的军事援助不在此例。蒲类国国力弱小,兵力单薄,不提供一些兵器很难让他们有勇气对抗匈奴。 这也是张放眼下看到的,这些胡人穿着像牧民,却佩带制式武器的原因。 这支蒲类前部巡哨士兵,是张放一行穿越蒲类泽时碰到的。双方通报身份后,蒲类国士兵大为吃惊,立即请他们稍歇,然后派人快马返回王帐,向其王禀报。 在等待过程中,蒲类士卒对这一支汉人骑队表现得十分恭顺,尤其对那为首的张公子十分好奇。不少蒲类国士卒一度怀疑所谓张公子是女子假扮,因为搜遍他们可怜的见识,哪怕所谓最好看的女子,都无法与这位张公子相比。直到那张公子一开口,所有猜测都被粉碎——那明显变声期的少年嘎声,当真是如假包换的“公子”啊! 午后不久,前往迎接的林天赐和邓展,伴随一支骑队回来了。 这支骑队约三十余人,看上去与蒲类国的巡兵并无不同,看样子也是“胜兵”,其中一中年胡人十分醒目。这中年胡人虽魁梧强壮,但不是醒目的原因,因为周围如他一样的胡人也不少。他的醒目,在于他头戴的皮帽,插着两根差不多两尺长,颜色洁白的雉翎。这在穿着基本以棕、褐为主的胡人当中,自然格外醒目。再加上他与林天赐并驾齐驱,更能彰显其身份——毕竟林天赐的身份可是西域诸国官制中,文官之长府丞啊。 “敝人蒲类前部辅国侯奎木,这位一定是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果然,当真是丰神如玉,平生仅见啊!”这位自称蒲类前部辅国侯奎木的,一见面就大赞不已,不过绝不是客套话,实实在在语出真诚。 蒲类前部说白了就一游牧部落,举国上下无一通汉语,更别说这样带点文采的溢美之词了。为他做翻译的是林天赐,翻译时自然经过润色,蒲类人说的也都是匈奴语,林天赐胜任有余。 张放这一路上也有向林天赐、阿里穆学习匈奴语。如果是真正的富平侯世子,绝不会这么做,堂堂世家子,煌煌大汉民,岂能学胡语?但来自现代灵魂的张放,却没有这样的心理障碍。他这一路上多与胡人打交道,而塞外西域受匈奴操控百余年,多以匈奴语为通用语,总指望别人翻译怎么行?万一落单怎么办?连问个路、讨个食,都不知怎么张口,这不是张放为人处世之道。 张放脑子灵活,口齿灵便,又有后世的广博见识,语言天赋是极好的。但毕竟所学时日尚短,勉强能听懂,说还是不行,所以还是以汉话回应:“张放向辅国侯问安,请代向贵国国君转达敬意。” 张放这些天没少向林天赐打听西域的风土人情及各国状况,自然也是知道,西域诸国的官制相对固定。一般而言,比较大的邦国,如乌孙、大宛、康居、月氏等,除国王之外,下设副王,通常由国王的兄弟或伯叔子侄,又或部族中实力强盛者担任。其下设辅国侯、击胡侯,却胡侯、左右大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左右骑君等等。文官职位较少,只有府丞、译长等。 不过对许多西域小国而言,并无这许多官职,似乌丹支离,就只有辅国侯及左右都尉两级而已。而蒲类前部则多了左右大将一级,再多的话,什么大将、都尉就掉价成为队率、什长了。 眼下这位辅国侯奎木,就是仅次于蒲类前部君长的副首领,派他来接待,应当说对张放还是挺重视的了。当然,与都尉一样,西域诸国的这个侯、那个侯与汉朝的侯爵没有可比性。张放这位富平侯世子,权势秒杀蒲类前部这类君长,更别提什么辅国侯了。 奎木先向张放表示了敬意,再解释国君出猎未归,故未能远迎,致以歉意之类。 其实张放并无证明自家身份的印信之类的东西,不过有曹雄、林天赐这些货真价实的乌丹支离都尉、府丞旁证,再加上整个西域都找不出第二人的风采,奎木哪有质疑之理。 奎木孤陋寡闻,并不知道富平侯在汉朝的地位如何,但当听说张放的母亲是当今汉家天子之姊,他是汉天子的亲外甥时,这简单明了的身份信息完全将其震住了,呐呐道:“难怪、难怪……” 大概这是奎木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见到汉家皇室贵胄,激动中更带着几分惶恐,惟恐怠慢。在得知他们身后追着一群“胡盗”之后,立即自告奋勇,表示愿率国中勇士前往截击,教训这帮有眼无珠的恶徒,公子尽可放心前往我部帐休整云云。 张放表示府中有要事,需赶回长安,不克前往,再三致谢。 奎木再三挽留未果,当下拨了一什人马给张放,既为保护,也为向导。然后急吼吼拍马回驻地,召集部族战士,为张放阻挡追兵去也。 第六十三章 【荒 城】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呃,推荐的事,我想多了……) ~~~~~~~~~~~~~~~~~~~~~~~~~~~~~~~~~~ 咻—— 一声尖利的锐响划空而过,凶猛地穿透一个打马飞奔的骑士后背。箭镞入体,怒血迸射,骑士喉管发出长长的颤音,一头栽倒。失去主人的战马,发出阵阵悲鸣,茫然奔向苍凉的原野。 很快,一队胡骑飞驰而过,两骑脱队而出,一左一右包抄无主战马。其中一人扔出套索,精准套住马颈,将其捕获。 另一个骑士眼见同伴被射杀,头都不敢回,拚命挥鞭打马,马臀被抽出条条血痕。仿佛也感受到迫在眉睫的危险,那马也像发了疯似地狂奔。身后破空声不绝于耳,一支支箭矢如附骨之蛆,不离左右,最险的一支箭,竟是从骑士耳边擦过。 这一追一逃很快走远,消失于地平线。约莫过了半个时辰,蹄声轰鸣,那支胡骑追兵返回,看样子是追杀无果。在经过先前被射杀的骑士尸体旁,胡骑停下,先将骑士的刀弓箭矢等兵器收走,再翻找财物。不过他们注定失望,除了少许干粮,什么都没有。 胡人显然很不爽,最后将尸体身上的衣物尽数剥下,扔下赤条条的尸体,纷纷上马,一声呼啸,扬长而去。 当那淡淡的烟尘消失后,荒野又恢复亘古不变的苍凉,若不是那滩未干的血迹与渐僵的尸体,简直让人以为之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 张放也希望这一切都是幻觉,但侥幸逃回的蒲类士卒的哭诉,让他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 这是张放一行遇到蒲类人之后的第七天,他们向南走了三百多里。有了蒲类人做向导,一路都很顺利,三天就走出了蒲类泽,来到了后世哈密西南的一片区域。这里距离敦煌近千里,如果都像之前那样顺利的话,再有个把月就能抵达玉门关……可惜,他们的好运到此为止了。 “我们翻过山南向东南方探查时,发现大批匈奴人,他们在土伦河谷扎下毡帐。我们刚想靠近观察,就被发现,驼奴在逃跑时被射杀,我是弃马逃进山谷才捡回一条命。”逃回的蒲类士卒一脸后怕,还有掩盖不住的悲伤。 “土伦河谷?!”林天赐与阿里穆都变了脸色。 “怎么?”张放见二人神色,心下隐隐感觉不妙。 林天赐与阿里穆苦笑对视一眼,才向张放一揖,道:“土伦河谷是入玉门关的必经之道,倘若真如哨探所说,匈奴人在此扎营,我们就没法通过了。” 张放皱眉:“就没有别的路了么?” “有倒是有,但绕路太远,得上千里,与其那样,倒不如……”阿里穆略微犹豫一下,建议道,“不如往西走。” “往西?”张放惊奇不已,他的目的地在东边,阿里穆居然说要往西,这不南辕北辙么?难道这胡商知道地球是圆的,想绕圈? “好主意,往西。”没想到林天赐也兴奋叫好。 邓展也似有所悟:“难不成,是说西域都护府……” “不,都护府太远了,在乌垒城呢,那也有上千里路程。”林天赐也是个喜好看图说话的人,他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划了一条曲线,两头各打一个叉,“这头是我们眼下所在,这头是都护府,在中间偏近我们位置这里,是车师前部的交河……” 一听后两个字,邓展便叫起来:“交河壁!” 林天赐与阿里穆齐声道:“正是。” 张放听得有些迷糊,交河他知道,这地名一直保留到后世,他到吐鲁番旅游时经过这里。但在这个时代,交河代表着什么呢? 为张放解惑的,不是林天赐,也不是阿里穆,却是邓展,他一脸兴奋地比手划脚:“交河城是车师前部王治所在,那里有一支我大汉朝廷屯田驻军,统领这支驻军的,就是戊己校尉,而驻军之营,名交河壁。” 邓展对西域情况远不如林天赐与胡商清楚,但好歹也曾是边军军官,对朝廷边塞军制还是有了解的。 张放恍然大悟,说到西域都护府,那是如雷贯耳,但这个什么戊己校尉、交河壁,却是头一回听说。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距离多远,有多少兵马。 阿里穆伸出三根手指,言简意赅:“三百里,三百户。” 三百里,倒是不远,值得走一趟,但这三百户是什么情况?什么时侯大汉朝的校尉也跟西域小国的都尉一样,只管几百兵马了? 邓展一解释,张放这才明白,原来这戊己校尉别看兵力不多,但权力与管辖范围都不小。按大汉军制,在情况紧急时,戊己校尉可以调动周边各国的军兵。也就是说,遇有战事,戊己校尉除了本部近千人马之外,还可以指挥车师前部、车师后部、蒲类前部、蒲类后部、伊吾卢、东具弥、西且弥,甚至是龟磁国等诸城廓邦国的兵力,有多少算多少。 张放咂咂嘴,搞了半天,这不就是后世某超级大国的海外驻军模式么?利用土著打土著,用最少的军事成本,达到控制一个地区的目的,唯一的区别只是多了一层自力更生而已,真是高啊! “好,就到交河壁。”张放拍板。 张放可不认为就凭他们这么一点人马,加上几个炮仗,就可与狼一样的匈奴人叫板。虽千万人吾往矣,那叫勇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叫愚蠢。 第二天午后,张放一行驰出数十里,阿里穆远远向前方一指:“看到了,那就是东庚烽燧。” 所谓烽燧就是烽火台,相当于一处哨所,不过这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了。 在汉匈五争车师其间,为防范当时还是敌对势力的车师、蒲类各部有可能的骚扰,汉军在这一地区设置了不少烽燧,编有段号。这东庚烽燧,就是东面第七座烽燧之意。不过在汉宣帝神爵二年以后,匈奴日逐王降汉,随着天山北道诸部归汉,这些烽燧慢慢被废弃。斗转星移,风沙侵蚀,多数以夯土筑成的烽燧都已残破不堪,眼下这个东庚烽燧却是保存最完好的一个。 直到渐渐靠近时,张放才知道这烽燧为何能保持基本完好。 原来是建在一条已经干涸的河床边,当年的汉军士兵为了加强防御,从河床里挖来许多鹅卵石,镶嵌入烽燧外墙。这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建筑物的生命力,远远看去,颇有几分后世楼房外墙镶马赛克的模样。 午后的阳光映照在烽燧上,棕、褐、红、黑,各种颜色的鹅卵石镶成的夯土墙,反射出丰富层次感的光晕,犹如海市蜃楼。 只是当越发接近之后,透过眩目的光晕,才会发现垛口杂草丛生,墙体到处开裂,坍塌的豁口,随处可见的破败。 这是一个早已没有生人气息的戈壁荒城。 正当张放犹豫是现在就停宿在这个烽燧里呢,还是再赶一程…… 咻—— 一道烟火冲天。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互望一眼,再不犹豫,抖缰催马,全力奔向荒城。 第六十四章 【围 城】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 ~~~~~~~~~~~~~~~~~~~~~~~~~~~~ 匈奴人来了。 从烽燧的敌台望过去,车马辚辚,牛羊成群,烟炎张天。不时有挥弓舞刀的匈奴骑士从滚滚烟尘里钻出,很快又被吞没。 “来……来了五六百人,多是控弓之士,咱们……被包围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府卫哨骑奔到烽燧下,仰头大声禀报敌情。 五六百人听上去不多,但加上七八百匹马,上千只牛羊,还有近百大车。那种人声鼎沸,牛马嘶鸣,尘烟滚滚,比赶集还热闹的气氛,形成一股巨大压力,扑面而来。 张放在垛口探出半个脑袋,口舌发干,手心出汗,心跳如鼓。尽管他此前也曾参与甚至是指挥了两场战斗,但一次敌我人数相当,心里有底气,再有一次是计划周详,又有利器,更是偷袭……那都是有准备、有把握的仗。 而这一次,情况却完全反过来,在完全陌生的战场,突然遭遇强敌,敌我力量更是悬殊达十几倍。这种几乎看不到任何胜算的战斗,是张放极力避免的——但这一次,怕由不得他选择了。 匈奴人并没有一窝蜂冲到烽燧下,而是在东、西两个方向开始扎营。这两个方向一旦被堵住,张放一行既不能东归,也无法西行,生生被包围在一座鸟不拉屎的废墟里。很明显,匈奴人打的是一网打尽的主意。 匈奴人不紧不慢从大车上、马背上、驼背上取下毡包,拉绳打桩,布置牲圈,饮马牧羊。许多人边干活边朝烽燧指指点点,风中不时传来断断续续的嘲笑声。更多手持刀弓的匈奴骑士,只是远远监视,甚至都没靠近百步。 张放长长一叹,心理战呐,看来不只有他一人会玩。 张放观察之时,其余人等也在抓紧时间备战,不管胜算几何,都没有束手待毙的道理,多一分准备,或许就能多一线生机。 众人忙碌的当口,张放站在敌台,俯瞰这座烽燧。 初步观察,这烽燧虽然破败,但基本设施还是相当完善的。 首先是烽燧外围有两道半人高的羊马墙,平时圈养牛羊,战时可用来阻挡敌军。虽然过了几十年,风雨侵蚀,墙体已破败不堪,很多地方都裂开大豁口,但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阻挡作用。 烽燧外形四方,面积相当于一个篮球场,有敌台,有箭垛,东西两侧有土阶梯,可以通往敌台,而敌台也是相通的,便于士卒环形守御。在东西两侧各有一个丈许宽的大门,门板早已被拆除,不过在门内两侧各堆放着十几根长短不一的顶门石,这会邓展正指挥蒲类士卒把这些顶门石撂起来,堆叠成一人高的样子,可以有效阻挡骑兵冲入。 烽燧分上下两层,上层是作战区,而底层则是生活区。在南北两侧,是两个大通铺,邓展看过了,表示住下十几人不成问题。在外侧还有厨房和储藏室,甚至还有疑似茅房的黑乎乎小屋。后来得到邓展证实,那的确就是茅房。 在西南角有个醒目的方台,很像后世的垃圾围台。张放探头看去,里面也是黑乎乎的尘土灰烬,确实像个扔垃圾的所在。 张放点点头,又摇摇头:“还算有清洁意识,但把垃圾扔在楼上,有些不妥。” 因为背伤未癒,行动不便,跟张放一样观察地形的曹雄奇怪地看了这位少侯一眼,说道:“这是烽燧,有敌情时用来点火的……” 张放直摸鼻子,这下糗了,赶紧转移话题:“那现在能否点火示警?我看墙角还有点狼粪块……” 曹雄还没说话,经常走这条道的阿里穆摇头:“交河壁还在二百里外,看不到这么远。早年在西面还有三四个烽燧,可以接力点火示警,可惜早已废弃。就算没废弃,也没人替我们传递啊……” 烽燧令人泄气,不过也有令人惊喜的,就是烽燧靠近河床那一面还有一口井。只是轱辘、木桶、绳索什么的自然是没有了。 不过,随着初六扔下一颗石子后,众人的惊喜就只自下惊了——石子落井,声音沉闷,不闻水声,而似泥尘。 这是口枯井。 所有人的心都沉了下去,没有水源,这将是一场注定会失败的战斗。 “匈奴人来了!” 骑在垛墙上瞭望动静的初六一句话,像滴水珠溅入热油里,众人哄地一下,扔下手头的活,纷纷涌上敌台。 蹄声清脆,十余骑轻快驰来,在七八十步外停下,随后左右各有骑士持木盾将三个人遮挡住。 匈奴人通常都备有两把弓,骑弓有效射程三四十步,步弓远些,能有个五六十步,所以一般来说七八十步之外算安全距离。但这个距离对某些神射手或强弩而言,依然具有相当的杀伤力,因此匈奴人不得不防。 “鞮汗部骨都侯莫顿,莫奚部当户沙鲁鲁、还有来自汉境的东且部当户卜骨须,向张公子致意。” 声音远远传来,在风声中时断时续,说的是匈奴语,大概匈奴人也知道,张放身边有一大群人可轻松翻译。 张放也在垛口后探出半边身子:“有劳三位当户千里相送,前方二百里就是戊已校尉所驻的交河壁,也算是送到家了,盛情已领,诸位请回。” 那声音哈哈大笑:“不劳张公子提醒,匈奴是西域的主人,这里的形势我们比公子更清楚。有我们相送,二百里不过二三日可达,若无我们相送,只怕一辈子也走不到。哈哈哈!” 张放提醒对方,汉军就在二百里外,你们掂量着办。而对方也暗含威胁,哪怕援军近在咫尺,有匈奴人挡住,你哪也去不了。双方无形中交手一回合,有恃无恐的匈奴人明显占上风。 “然则骨都侯有何所求?”张放确认说话的人多半就是这支匈奴军队的首领莫顿,也没跟对方多纠缠,直奔主题。 莫顿也不含糊,爽快道:“公子身份尊贵,我们绝不会为难,只要从烽燧里走出来,我莫顿必待之以上宾之礼。哦,还有那几位乌丹支离的兄弟,我们也会给与相应的款待。” 这么好说话?张放有些不敢相信,扭头看向邓展及曹雄、林天赐等人。众人也是面面相觑,满脸不敢置信。 张放想了想,试探道:“在下不过一长安富贵人家,谈何尊贵……” 莫顿笑声不绝:“公子过谦了,这么说吧,我们在三日前击溃了蒲类部的奎木。这样说,公子明白了吧?” 张放明白了,知道他真正身份的,只有蔳类国那伙人。莫顿应该是从他们口中得知自己身份,这才全力追击,以兵力优势分兵抢占土伦河谷,封锁了他们东归之路。想想也是,以他的身份,的确称得上奇货可居,政治意义大小且不说,光是赎金,就足够一个部落崛起了。莫顿的确没有放过他的道理。 钱财乃身外之物,只要能保住性命就行。 张放挺直身子,高声道:“既然如此,我要骨都侯发个毒誓,绝不会为难我们。” 莫顿的声音传来,一字一顿:“我向祁连神发誓,绝不会为难公子与乌丹支离、蒲类部的兄弟……但其他人,必须用血为莫奚族人献祭!” 在匈奴语中,“祁连”就是天的意思。匈奴人占据河西百年,视巍巍祁连为天神居所,设坛祭祀。以祁连神发誓,属重誓,无人敢违背。 烽燧敌台上先是哄地一阵骚动,随后沉寂下来,一股无言的绝望气息在蔓延。 张放没有回头,但他知道身后有十几双眼睛在看着自己。他深吸一口气,探出身子,高声道:“若骨都侯答应不流血,我张放这就出来……” 远处的莫顿似乎摇摇头,语气绝决:“必须有人为我的族人偿命,这是我身为骨都侯的责任。张公子,你要明白,我已做了最大让步。” “没得商量?” “没得商量!” “那好……”张放挺直身躯,一字一顿,“那便——战吧!” 第六十五章 【抉 择】 (感谢大盟、小胖、叫谁、流无逝、同乐村落、树叶c) ~~~~~~~~~~~~~~~~~~~~~~~~~~~~~~~~ 九月,晚秋,白天的温度还有些闷热,但到了傍晚,从西北吹来的长风,已带着砭肤的寒意。而张放与莫顿之间的对话,使这股寒意更是降到冰点。 莫顿的声音与傍晚的寒风一样,渐渐冷下来:“公子可要想好了,莫要自误。” 张放的声音更冷:“想好了,你要流血,那我只有以血还血——这点,也是没得商量。” 谈话到这里,已经没法进行下去了。 但匈奴人并没有立即战斗的意思,缓缓后退,驰回营地。大概认为这些人如鼠入笼,慢慢玩。 望着匈奴人的背影,张放不无遗憾地叹了口气,距离还是太远了啊!否则大可重演卜骨须自行投水那一幕,把莫顿牵过来,那就什么事都解决了。 张放的强制催眠术是有距离限制的,那就是以看清对方眼睛为准,越近效果越好,最远不超过三十米。而莫顿等人却在七十步外,还有盾牌可随时隔断视线,这一招行不通啊。 匈奴人一走,敌台上的气氛出奇沉默。过了一会,以邓展为首的富平侯府卫齐齐跪下,向张放叩首:“少主,请不要为了我等贱命而自陷险境,否则,我等纵是百死亦难赎其罪。” 另一边,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互望一眼,也同时跪倒,俯首道:“公子万金之躯,不可冒险,请公子答应匈奴人的条件。” 张放左看右看,只问了一句:“你们都是跟我从北地出塞的,我问你们,我们出塞的目的是什么?” 出塞的目的?这还用问,当然是救人。眼下匈奴人全被吸引来了,大概他们要救的人已经安然脱险了吧。 张放两手一摊:“我出塞的目的是救人,如果我答应了莫顿的条件,那之前付出的努力岂不白费?岂不是又回到原点?” 韩家嫂子、阿离、石牛是青溪聚乡亲,非救不可。而韩氏兄弟、青琰、渠良又何尝不是?还有邓展与那群富平侯府卫,不管是迫不得已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他们终究随自己奔波数千里,任劳任怨,无怨无悔——拱手把他们送到匈奴人的屠刀下,这种事,张放怎能做得出来? 众人面面相觑,道理好像是这样,可又似乎有些不对,到底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来。 “起来吧,匈奴人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张放蹲下身子,两手分别按在邓展与韩骏肩膀,环顾众人,“既然匈奴人铁了心要拿你们当祭品,那就振奋起来,为自己的性命拼搏吧!” 邓展张了张嘴,终究没能说得出话。匈奴人的确说过不会伤害张放,可一旦他决意抵抗,敌我对垒,生死搏杀,斧矛临头,刀箭无眼,谁也不敢说会是什么结果。 战事一起,没有人会绝对安全。 这一点,张放心里比谁都更明白,所以,他不会拉人陪绑。 “多谢诸位一路相送,你们可以离开了,匈奴人说了不会为难你们。”张放对那九个蒲类士卒说道。 九个蒲类士卒互相用口音很重的胡语嘀嘀咕咕一阵,一齐伏地向汉朝贵人行匍匐大礼,然后将身上的刀弓、粮食、水囊及马匹尽数留下,纷纷翻过烽燧豁口,向匈奴人营地跑去。 很快,匈奴营地驰出十余骑,先搜查一番,再将他们带走。不时有匈奴人向这边挥舞刀弓,大呼小叫,耀武扬威。 九个人只走了八个,竟有一人留下来。 莫说张放,所有人都大感意外。 张放上下打量一番,认得这人正是先前侥幸逃回的那个哨探。 “你跟匈奴人有仇?”张放没问这人为什么留下来,敢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做这样的选择,恐怕只有唯一的理由了。 那蒲类士卒依然保持匍匐姿态,面容悲戚:“跟我一起探查而丧命的驼奴,是我的堂弟,他死了我活着,我不敢回家。除非把杀他的仇人首级带回,部帐才会接纳我。” 张放听完林天赐的翻译,紧接着问一句:“蒲类人有这样的习俗么?” 林天赐点头:“不止蒲类,胡俗皆如此。” 阿里穆也补充道:“若能复仇,非但能重获接纳,更可获得死者妻女财产。” 张放深吸一口气,望向那蒲类士卒:“你叫什么?” “回公子,小人叫宗巴。” “宗巴,你也算蛮拚的。” 蒲类人的事解决了,接下来就是乌丹支离人了。 李忍首先表态:“我与鹿奴的命是公子所救,莫奚之祸有一半是因我而起,我无法置身事外……我与鹿奴都会留下。” 张放沉吟道:“你好歹是坚昆小王……” 李忍苦笑:“我已经被郅支削去封号,贬斥为奴,整个西域亲郅支的势力都不会承认我的身份。我被匈奴人抓去,就是个奴隶,什么都不是。” “我是右校王的后人。”李忍面容肃然,“绝不能当两次奴隶。” 张放看向鹿奴,本是依偎着李忍的少女,挺起****:“我是右大将之女,绝不会不战而降。” 张放点点头,转向乌丹支离人。曹雄抬了抬下巴,示意林天赐表态。 林天赐淡淡一笑:“正如公子所言,我们也是为救人而来,若是现在走了,之前所有的努力岂不白费?” “可是两位的伤……” 曹雄活动一下臂膀,嘿嘿一笑:“公子针石之术极好,伤势愈合比以往任何一次受伤都快,我换一只手使刀,不会太牵扯伤口。” 张放目光转到初六身上:“你一手一足受伤,使不了弓……” 话音未落,初六已摘弓在手,一手取箭,搭于弓弦上,接下来的动作,令张放瞠大眼睛——就见初六坐在墙墩上,以完好的一足蹬着弓把,另一只没受伤的手拉动弓弦,手足用力,刷地开弓如满月。 绷!啪! 弦声响处,正中枯井上方竖着的辘轱。本已朽坏的辘轱,被这强劲的一箭爆成碎片。 站在左近的邓展被一块碎片划破面皮,鲜血渗出。初六慌忙丢弓俯首请罪。 邓展却毫不在意,连声喝彩:“好箭术!硬是要得。” 张放无语,这家伙,只剩一手一脚,却比寻常四肢俱全的人射箭还厉害——嗯,说的就是自己。 现在,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接下来的问题是,这场仗,究竟能不能打?是不是毫无希望? “我们并非毫无希望。”张放竖起一根手指,“要想翻盘,只有一个机会。” 曹雄、林天赐、邓展、阿里穆齐声道:“交河壁!” “没错,交河壁,求援!” 第六十六章 【突围求援(上)】 (感谢大盟、小胖、l蓝黑色、铁锤S、同乐村落支持) ~~~~~~~~~~~~~~~~~~~~~~~~~~~~~ 当张放向匈奴人喊出——战吧!的确舒筋活络,提神振气。但真要战,凭什么战? 外无必救之援,内无必守之城,要想守住这个小小的烽燧,必须有援兵,有援兵才有信心,有信心才敢以弱击强。输阵不输人,输人不输气,只要气还在,早晚赢回来。 现在要想保住这口气,他们需要援兵——二百里外,交河壁,大汉屯垦部队,戊已校尉。 “我们需要最少两个人突围,向西求援。” 张放话音刚落,韩重立即叫道:“那不用说,就是公子与青琰了。” 渠良也苦苦劝道:“公子,你应当先走。这里太危险,指不定匈奴人一个冲锋就……” 邓展也请求:“去五个人吧,外加三个保护公子。” “不是我,也不会是青琰。”张放摇头,示意众人稍安勿躁,“突围的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骑术要好,否则就算出其不意突围,也难逃匈奴人追杀;二是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也证明我们的身份。若不能取信于戊已校尉,又怎能促使其发兵救援?” 张放这话一出口,乱哄哄的人声就静了下来。没错,的确是这个理。首先就是自己要有能力逃脱,再者还得能向交河壁驻军自证身份,二者缺一不可。这样看来,这求援之人还真不能随便派。 张放肯定不行,第一条就把他刷了下去。他要是接这活,以他那拙劣的骑术,恐怕跑不出二里地就会成为匈奴人的俘虏。青琰更是两条都不合格。 实际上,当张放说出两个条件时,众人心里已差不多有了合适人选。只有三个人符合这条件:邓展、曹雄、林天赐。 “邓护卫,拜托了。”张放向邓展合袖一揖。 邓展慌得忙不迭俯身下拜,有心想说护送张放一起走,但嘴巴张合,终究开不了口。其实他心里也很清楚,且不说张放这样抽身而走在道义上合不合适,单是张放那不入流的骑术,就会拖累整个突围行动,搞不好大伙全完。 张放扭头望向乌丹支离人:“我这边解决了,你们……” 林天赐毫不犹豫:“曹都尉走。” 未等曹雄说话,张放也点头同意:“应该。曹都尉肩背的缝线刚拆,正需小心养护,若此时贸然动手,创口迸裂,必有性命之忧。” “张神医”都这么说了,曹雄只有闭嘴。 “公子若不能同去,见到戊已校尉后,我该如何分说?”邓展犹豫再三,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邓展是有个富平侯府的信牌,但说破天他也不过是个随从,在堂堂二千石食禄的校尉面前,犹如鞋底泥一样的存在,恐怕人家连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欠奉,你凭什么能让人家冒若大风险发兵? 至于曹雄这个乌丹支离右都尉,人家顶多会给予应有的礼遇,但涉及到实际利益,怕未必能有多大影响力——毕竟乌丹支离太袖珍了,西域是个一切唯实(力)的地方。有实力就有话语权,没实力哪凉快哪呆着去。换成是龟磁、车师这些重要邦国,就不会有这样担心了。 张放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枚玉玦——就是穿越之初,与钱袋子一起拾到的富平少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张放研究过这枚玉玦,质地上佳没错,却不是什么稀世珍品。不过也正因这一点,令张放有了另一层猜想,以堂堂富平少侯身份,佩带这么件谈不上多珍贵的东西,多半是因为这是一件特殊饰品。其后与邓、陶二卫会合后,他也搞清楚了,美玉的镂空雕刻,并非随意而为或是什么艺术纹饰,而是富平侯的家徽。这样的东西,或许能证明什么。 邓展郑重双手接过,贴身藏好。 定下计划之后,开始盘点头手资源及防御要点。 张放再不懂兵法,那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是知道的。“知彼”现在还做不到,但至少可以做到“知己”。 很快,情况汇总过来。 “我们还有六日口粮,省着点可支撑七八日。” “大伙水囊尚满,足够撑三四天不成问题。” “烽燧多处豁口,其中东南段有两个豁口最大,必须堵上,否则很容易冲进来。” “这里没有太多可资利用之物,无非土石而已,易攻、难守啊……” 最后林天赐建议:“不若把食物与水囊都集中起来,可以多撑几天……” “可以。”张放向林天赐揖礼,“守御之事,就拜托林兄了。” 曹雄与邓展走后,这里除张放之外,身份最高的就是林天赐了。而且不光如此,论对匈奴人习性之了解,对匈奴人战法之熟悉,亦非林天赐莫属。将防守指挥权交给他,正是量才施用。 林天赐暗松了口气,连声称谢。眼下他最怕的就是这位富平侯世子不肯将手下交给他指挥,届时令出多门,不用匈奴人打,自家就乱了。 计议已定,刻不容缓,正好太阳已落山,突围,正其时也。 “二百里,大约三日可抵达……” “两日!”邓展头一回打断少主的话。 “好,算两日,援兵来也需两日,你们有一日的时间说服戊已校尉。”张放盯住曹雄与邓展,五指一叉,“我们等你们五日。” 五天,这是个沉重的时间表,匈奴人能给他们五天时间吗? 黄昏时分,包围烽燧警戒的匈奴人发现异状,那本已被堵住的哨墩“东大门”被扒开了,随后数骑飞驰而出。 匈奴骑士立刻摘刀擎弓,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双方稍一接触,却并未交手,匈奴人一分为二,十余骑左右挟持,另有数骑则飞速驰回营地禀报。不一会,几个匈奴骑士簇拥着一个头顶光亮的青年急匆匆迎上来,正是莫奚当户沙鲁鲁。 沙鲁鲁一见就大叫:“谁是曹雄?” 曹雄跃马而出:“我是。” 沙鲁鲁眼睛直冒凶光,瞪了半晌,伸手一指:“算你识相,没跟那个公子哥发疯。看在你识相的份上,这一刀先寄下,等你背伤好了,我要与你决斗。你输了,算偿还我族人的命;你赢了,仇怨一笔勾销。” 曹雄想都不想,立刻回答:“就这么定了。” 沙鲁鲁策马围着曹雄等人转了一圈,喝道:“报上名号。” “乌丹支离右都尉曹雄。” “乌丹支离府丞林天赐。” “乌丹支离甲队伍长初六。” “坚昆人李忍。” 沙鲁鲁发出一阵鬼哭狼嚎的大笑:“好、好,哈哈哈哈!禀报骨都侯,乌丹支离人来投降了。” 第六十七章 【突围求援(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蜜桃鸡皮) ~~~~~~~~~~~~~~~~~~~~~~~~~~~~~~ 张放远远望着匈奴人簇拥着曹雄四骑进入西面匈奴营地,双手紧紧扣住墙沿,能否成功,在此一举,不由得他不紧张。表面上,他还是露出轻松的笑容,对身边的少年道:“不如咱们数数,看什么时候出乱子。” 少年难为情地直挠头:“初六不识数……” 初六?初六不是随曹雄进匈奴营地了么,怎么又有一个? 韩骏倏地一指:“看,匈奴人有动静了。” 众人运足目力,果然见匈奴营地一阵骚动,许多匈奴人扔下手里的活计,乱纷纷向营地中心蜂拥而来。同时可以看到不少匈奴骑士匆匆牵出马匹,向西面追去。 青琰紧紧握住刀柄,手心都攥出了汗,嘴里不停叨叨:“快!快!快呀……” 韩重则一个劲问阿里穆:“大叔,你确定那沼泽地可以通过么?要是……要是不行,可就完了!” 渠良重重给了韩重一个爆栗,斥道:“说什么丧气话!” 阿里穆眼睛紧盯前方,头也不回向后一点:“看到那干得像酥脆胡饼的河床了吗?下游都这么旱,上游也好不到哪去,我说的那条道就一定能过去。” 忽闻匈奴营地一阵叫嚷,随即两骑从营地冲出,飞快向哨墩子奔来。紧随其后的是一群发疯似地匈奴人。 初六跳起来,大声叫道:“快,快到东门,搬起石条,做好封门准备。” 府卫们刚习惯性朝张放看一眼,就被狠狠训斥:“看我干什么?没听懂副指挥的话么?快照做!” 副指挥?初六?没错,莫看初六年纪小,好歹人家也是正经八百的伍长,有管理及指挥五人的经验。林天赐不在时,他就是副指挥。这一点,是经过张放确认并定下的。 十余府卫顺着土梯哄然而下,奔到东门,七手八脚扛起顶门石,露出一个可容一骑通过的缺口。 不过盏茶工夫,蹄声急遽,渐驰渐近,随着两声约定的唿哨响起,两骑飞驰而入。府卫们立刻蜂拥而上,将手里顶门石不管不顾一抛,砰砰嘭嘭一阵乱响,缺口顿时堵住。 围墙外传来纷乱马蹄声、咒骂声、弓弦嘎吱吱绷响声…… “保护公子!” 随着韩骏一声大叫,韩骏、韩重、渠良、宗巴像叠罗汉一样将张放压倒,最上面的宗巴还举起木盾。 几乎同一时刻,烽燧上空嗤嗤之声大作,十余支利箭交织成网,从天而降。 下方府卫纷纷寻找遮蔽物,敌台上的阿里穆更是慌不择路,一失足从近五米高的敌台摔下,轰地将茅房砸出个大洞…… 几轮乱箭过后,匈奴人箭势一停。原本与鹿奴依偎在垛口下贴墙而卧,利用射击死角躲过箭袭的青琰一下跳起,扬手掷出两颗飞石,旋即立马卧倒。 烽燧下传来两声痛呼,立即惹来一阵狂暴攒射。甚至有匈奴人从马背跃起,扒上垛墙裂缝,打算冲进来。 就在这时,远远传来阵阵轰鸣,有点像夏日的闷雷,一声紧过一声。 匈奴人的攻势一滞,一个个讶异回首,惊疑不定。短促的号角适时响起,来自东面的鞮汗部营地,这是撤退的信号。烽燧下的匈奴人终于放弃,骂骂咧咧撤走了。 不一会,向西面追击的二十多个匈奴骑士也灰溜溜跑回来,显然一无所获。 “成了!成了!” 韩骏、韩重、渠良一个个跳起,兴奋不已。只有宗巴拎着插满箭矢的木盾,眨巴着小眼睛,一头雾水,喃喃道:“这天不像要下雨啊,好生奇怪的雷……” 半晌,地上传来一个哼哼唧唧声:“我说……有没有谁能拉我一把?” …… “看情形,曹雄、邓展都安全突围了……咝!轻点,别把我的肩膀当你手里的石子啊。”张放呲牙咧嘴,为他按摩的青琰忙放轻动作,连声陪罪。 众人脸上都露出笑意,旋即又被沉重之色取代。援兵是突围了,但此举明显激怒了匈奴人,匈奴人越是安静,就越发令人感觉如同暴风雨来临的前奏。也就是说,他们的苦难就要开始了。 宗巴一肚子疑惑,却不敢问张放,只压低声音问身侧的阿里穆:“那片沼泽地有什么?匈奴人怎么会那样快放弃追击,任由他们逃走?” 匈奴人是草原之狼,他们追击敌人也像饿狼尾行一样,有时几天不眠不休,如附骨之蛆,甩都甩不掉,不将敌人杀净杀光绝不罢休。可这次明明激怒了匈奴人,为何只追了不到烤一只羊的工夫就放弃了? 宗巴想不明白,更想不明白的还有那一阵奇怪的雷鸣声。 阿里穆笑而不语,他同样也并未得到告知详细的突围计划,但一听那“雷声”,获救那晚莫奚部的惨相就浮现眼前,当即就明白匈奴人甭想追了。而比起这个,他更佩服突围前的计划。 如果曹雄、邓展直接冲营突围,阿里穆敢断定,百分之一的成功率都没有。而张放、林天赐利用先前匈奴人的劝降,玩了个诈降,一举成功。 这并不是说匈奴人笨,匈奴人既有狼的凶狠,也有狼的狡猾,但他们完全没想到,除了投降没有半点希望的乌丹支离人竟然敢拚死玩这一手。最妙的是先前的蒲类人是实打实的真投降,这就给匈奴人一种心理暗示,接下来乌丹支离人还会陆续投降……直到最后那嘴硬的公子哥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不得不举白旗。 正是利用了匈奴人这种惯性思维及麻痹心理,林天赐、李忍、曹雄、邓展才得以进入匈奴人营地中心。趁敌不备,二骑奔西,二骑杀回,令匈奴人目瞪口呆,措手不及,最终溃围而出。 巧妙把握匈奴人的自以为稳操胜券的心理,示敌以弱,出其不意——而且是在这么短的时间拿出这样一个计划,这才是阿里穆最佩服的地方。 这时张放抬抬手,示意青琰停止,站起边活动腰边朝匈奴营地张望:“那沙鲁鲁看上去不像是个胸宽之人啊,我们打了他这么个大嘴巴,他居然也忍了?” 林天赐向天边一指,苦笑道:“匈奴人在等。” 张放顺着手指处望去——不知何时,山颠升起一轮圆月,此时夕阳刚刚西沉,圆月还晕染着橙色的阳光,如同一面鎏金的圆盘,金黄而清亮。 张放有些莫名其妙,月色是不错,但关匈奴人什么事?不过他还是笑道:“老天爷待我们不薄啊,有一座现成的防御工事不说,还赐与了一个不易被偷袭的明亮夜晚。” 初六、阿里穆、宗巴也抬头看到了这一轮明月,脸色齐刷刷变了,异口同声:“糟了!” 第六十八章 【风暴将起】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支持) ~~~~~~~~~~~~~~~~~~~~~~~~~ 穹庐广阔,月辉澄澈,山如勾勒,四野通明。远处簇簇篝火,映出隐隐绰绰的人影,时有烤肉香随风飘来,间或夹杂隐约人声马嘶。置身其间,顿生天为被、地为席的荒凉沧桑之感。 而感受着这一切的张放,却并无半分这般诗样情怀,因为他知道,很快——也许就在明天,这看似美好的一切,都将被匈奴人的弯刀切碎。 今晚是十四,明天就是月圆之夜。月圆,对汉人而言,是相思,是团圆;而对匈奴人而言,则完全相反,它代表着——战争! 匈奴人一直遵循着一种原始、神秘而独特的军事准则:“月满而战,月亏而退”。 当匈奴人要发起一场战争,通常会选择在一个满月时分进攻,一直持续到月亏时退兵。这不由令人联想到月圆之夜的狼啸。看来匈奴人不光在战术方面以狼为准则,连习性也在向狼靠拢。 张放本想月色明亮,不利夜袭,有利防守,没想到人家匈奴人偏偏就是要在满月时开战……不由得苦笑不已,看来老天爷还真是公平的,给了他们一个现成的防御工事,同时也给了匈奴人一个进攻契机。 夜已深,但篝火边没有一个人休息,所有的人都在工作,区别只在于是体力工作还是脑力工作。 烽燧里别的不多,就是土方杂木多。大量用于修补哨墙的渣土、石块、干草、柴枝、芦苇等物,散落堆放在地窖、在四周。尽管经过许多年月,多有朽烂,但土石没事,柴枝也能用——因为多是胡杨木。 “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朽一千年”的胡扬木。不过区区几十年光景,自然不在话下。 几乎每人手里都有活:有搅拌泥土,修补垛墙;有制做简易陷阱,部置于四周;有削制木叉、木矛的;更有临时赶制木箭的……防守第一利器就是弓箭,再多都不嫌多。当然,在缺乏箭镞与羽毛的情况下,这样赶制出来的粗陋箭支,也只在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应急用,杀伤效果不容乐观。 要说制做陷阱,青溪聚的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都是一把好手。他们就用简单的木枝加上编织的草绳,再配以挖坑刨土,在烽燧外围的羊马墙内外设下一个又一个令人防不胜防的陷阱。 韩家兄弟一边挖坑一边细语。 “明日要是打起来,你多留意那两个胡人。”韩骏向烽燧呶呶嘴,这样嘱咐兄弟。 韩重停下手里木铲,从半人深坑抬起头。讶然望着二兄:“你是说宗巴,还有阿里穆大叔?他们不对劲?” 在整支队伍里,只有两个胡人:蒲类人宗巴、胡商阿里穆。 韩骏阴沉沉道:“我不相信他们,我不相信胡人。” “可阿里穆大叔一直为我们当向导,宗巴今日也豁命为公子挡箭了啊。” “人心隔肚皮,你知道人家咋想?一旦匈奴人发起攻击,大难临头,谁知道会怎样?总之,你多留意没错。”韩骏丢下这句话,继续埋头刨土。 韩重骚骚头,似乎也觉有理。 咣!另一边的渠良扔出木铲,费力地从一人多高的坑爬出,抖落一身泥,下意识向远处那片星星点点火光聚集地望了一眼,喃喃道:“胡奴……太多了啊!” 青琰刚安好一支伏弩,正喵着腰从旁侧经过,闻言扭头安慰:“六叔,公子也说了,咱们不跟匈奴人硬拼,就守上五六日,大汉的军队就会来救咱们了。” “可是,咱们能撑五六日么?”渠良语气极不自信,充满浓浓的无奈,“还有……那曹都尉与邓护卫能求来救兵么?” 青琰瞪大妙目:“怎会求不来?公子可在这里啊!” “那也要人家肯相信才行啊!”渠良终究还是没说出这句话。他半辈子都是老实巴交的庶民,最远才去过三水。而在遇上这位公子爷之后,整个人生天翻地覆,面目全非。先跟强盗干仗,再以一介草民,竟出入农都尉别邸,最后更追击数千里,与匈奴人厮杀,生生端掉了一个部帐……这经历,简直像梦一样。 渠良相信,如果他向人说起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怕是没人肯信——不是没人相信他的遭遇,而是没人敢信天下会有这么胆大包天,肆意妄为,这么的……乱来的贵介公子。 二百里外,大汉交河壁屯将戊已校尉,他会相信么?这才是渠良最担心的。就算他这样最底层的庶民,也是明白,调动驻军是什么概念。若是大汉境内,那是想都不要想,而塞外驻军还有几分希望。但是,真有希望么……把所有人的性命,都拴在这点指望上,这样好么? “我们不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交河壁驻军身上。”在一个无人打扰的小火堆前,林天赐与张放这两个决定所有人命运的人,互相交流着不可入他人之耳的秘语。 “我知道。”张放也有同感。 “其实,投降是最好的选择。”林天赐接下来的话更是直言不讳。 “我知道。”张放倒很坦然。 怎么做是一回事,怎么想又是另一回事。 “能拖就拖,能守就守,能保住多少人就保住多少人。”张放也向林天赐交底,“现在投降,会死很多人。” “现在投降,至少公子不会有事,但若死拼的话……”林天赐望着眼前这个美少年,蓦然发现,与初遇时相比,那线条柔和的轮廓,已显现几分棱角,少了几分俊美,却多了一股刚毅。 塞外的风沙,还真能磨砺人啊!不光是心境,也包括样貌。 “不战而降,把他们交到匈奴人手上,让他们来承担我所行之事的后果……他们怎么想我不知道,我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张放重重吐出一口气,在冷风中凝成一团白雾,迅速被吹散,“并肩而战,不管结局如何,我们总算奋争过,我让他们看到,我没有抛弃他们……纵然结局是死了,残了,俘了,都不会有人怨我。” 林天赐深深望着他:“在公子之前,我没见过真正的汉室贵胄,但我总感觉公子不像那些皇亲贵胄,倒是更像我们塞外汉子。” 张放哈哈一笑:“在塞外就得像塞外人,入长安则像长安人,这叫入乡随俗。” 林天赐笑了,按塞外风俗取过一支箭,单手持握一端,箭镞冲自己,箭羽朝张放:“林天赐愿与长安来的塞上人共御强敌,同生共死。若违此誓,便如此箭。” 张放伸手握住箭羽尾端,重重道:“若违此誓,便如此箭!” 两条手臂同时用力一折,喀嚓!木箭断为两截。 箭折,誓成。 第六十九章 【獠牙初现】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一直守护这本书,顿首。) ~~~~~~~~~~~~~~~~~~~~~~~~~~~~~~~~~~~~ 清晨,天空阴霾,云层低厚,今夜若有月,那一定是看不到了。 很显然,匈奴人也是这么想。 “不要让那些狡诈的汉人活着看到今晚的月色。” 随着这无声的口号,匈奴东西大营的号角声此起彼伏。三三两两匈奴人钻出毡帐,拎着弓箭,从畜栏牵出马匹,翻身上马,向立着硕大牛头骨旗杆的首领帐前汇聚而来。 在牛头旗下,匈奴人开始举行冗长的出征血祭仪式。 先是一个头戴羽冠、浑身涂满各种颜料,面目狰狞的萨满巫师围着火堆,抽风似地跳大神。而聚拢成群的匈奴人自骨都侯莫顿以下,无分贵贱,俱跪倒一地,顶礼膜拜。 远远望去,黑压压一片人头。 仪式的最后,由莫顿亲手牵过一匹精心挑选的白马,用弯刀割开马颈。在白马的悲鸣声中,四五个匈奴人奋力压住白马,又以大盆接血,接了满满一盆后,跪奉于巫师面前。 莫顿先上前,由巫师用手指蘸马血在其额上涂抹其意难明的古怪符号。涂毕,莫顿以手加额,躬身退下。然后是沙鲁鲁、卜骨须、屈突……大大小小几十个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匈奴贵人。 其余普通匈奴人与奴隶,眼巴巴看着,眼睛透着炽热。 白马祭祀,匈奴人最常用的歃血方式。 在匈奴人做这一切的时侯,烽燧一片死寂。所有人都隐于垛墙后方,从垛口的十字射击孔默默注视着一切。 祭祀毕,随着巫师一声鬼哭狼嚎的厉叫,匈奴人哄然大呼,纷纷上马,挥舞刀弓,大呼小叫着冲出营地,从东、北、西三个方向,朝烽燧猛扑过来。 一时间,蹄声如滚雷,响彻荒野。铁蹄过处,草木摧折,泥石四溅,沙尘飞扬。荒野上空腾起一片黄云,几乎与低厚的云层融为一体,远远看去,仿佛天牢地狱之门打开,放出无数妖魔鬼怪。 当烟尘渐散,烽燧百步之外,已是黑压压一片人马。压倒性的优势,给烽燧里的人造成极大的威压。 还是在昨日的距离,一队匈奴骑士策骑而至。 耳熟的粗哑声音远远传来:“你们汉人不是有一句话么,叫什么‘我们手里拿刀,你们就像牛羊’。张公子,何必再做无谓的抵抗,投降吧,我必待之以贵宾之礼,绝无虚言。” 嗯,莫顿,这位意气风发的匈奴骨都侯在做最后的努力,想玩一把汉人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 张放直翻白眼,哪有这句话? 倒是林天赐既通汉典,又懂胡俗,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嘴角含笑,轻声提醒:“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吧。” 张放恍然,探出身子,仰首长笑:“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话不假,但别忘了——鱼不光有肉,也有刺!” 莫顿眼角抽搐,这个公子哥是怎么回事?降了有好酒好肉,不会伤他半根汗毛,是信不过还是咋地?打死他也不相信是为了一群仆从,他宁愿相信这长安贵公子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不敢动他。 莫顿磨磨牙,眼睛闪过狼也似地绿光,声音从齿缝挤出:“好,那我就来拔掉你这根刺!” 莫顿不再多言,打马返回,对心腹爱将,族中第一勇士屈突道:“出击,五十人,一只烤羊。” 屈突在马上俯首为礼,答道:“一条烤羊腿。” 如果是张放听到,必莫名其妙。若是林天赐也听到,必会告诉他,这是某些匈奴部族计算时间的方式:烤一只羊,大概要一个时辰;而烤一条羊腿,只需一刻。 莫顿抚须大笑,正要说话,身后传来一阵蹄声。回首,正见沙鲁鲁带着两个从骑,急驰而至。也不见他勒马,直接从马背飞身跳下,向前奔跑几步,脱帽伏跪于莫顿马下,声音难掩恨意:“那烽燧里的人,与莫奚部的仇恨,比天池的水还深。沙鲁鲁请求骨都侯把复仇的机会交给莫奚勇士。” 屈突亢声道:“大当户已经把任务交给我……” 莫顿抬手止住手下言语,平静望着沙鲁鲁:“沙鲁鲁说得在理,这里没有人比你更有资格复仇。如果不是你的部族损失太大,原本应交给你的。好吧,你要多少人?” 沙鲁鲁咬牙仰首:“请大当户一旁观战便是,我莫奚部的勇士足够了。” “真是勇气可嘉啊,不过,狼光有凶狠不够,还得有同伴。”莫顿用马鞭轻敲皮靴,略一沉吟,道:“这样吧,你二人一齐出击,谁先登上烽燧,活捉张放,谁就是我新的莫顿部第一勇士。我将在此亲手热一壶马奶酒,敬给勇士。” 嗯,攻击人数倍增,时间自然又缩短了,由“一只羊腿”,变成“热一壶酒”。 沙鲁鲁重重顿首,翻身上马,勒转马头,飞也似冲回本部帐旗下,也不戴帽,露出光亮的半秃脑门,对仅余不足五十人的部族战士嘶吼:“杀我父兄,毁我部帐的汉人凶手就在眼前,他们的人数不到我们的一半,只有几天口粮,人手箭矢不过几十支,就像陷入狼群的兔子。你们说,怎么办?” “杀!杀了他们,一个不留!” “不,要活捉,绑在马尾拖死。” “再砍下他们的脑袋祭神!” 沙鲁鲁双手拔出一刀一斧,声如狼嚎:“谁第一个冲上烽燧,赏羊五只,角筋一捆,奴婢一人。是奴隶的,可以解除。砍下的人头,祭过祁连神后,由你们处理。是喂秃鹫还是制酒器,随意!” “嗷嗷!嗷嗷!“ 荒野上传来阵阵亢奋的嚎叫声。 随着沙鲁鲁刀斧一指,匈奴人就像嗅到血腥的饿狼,呲着利牙(弓箭),撒开四蹄(马匹),疯狂向烽燧扑去,搅起一股股尘烟。 而屈突只向莫顿致礼:“我会杀光汉人与乌丹支离人,再把那个长安公子哥绑跪到骨都侯面前。” 莫顿摇头:“不要捆绑,他到底是汉家天子的外甥,身份尊贵,不要让人笑话我们匈奴人无礼。” 屈突俯首应是,伸手接过从骑呈来的灰狼旗,迎风一抖,大旗猎猎声中,没说半句动员的话,而是一马当先,向前冲去。身后从者如云,呼喝震天。 望着呼啸而去的族中战士,莫顿细眯的眼睛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手头可以调动的人马超过五百,而对手不过区区十余人,只要他愿意,一个冲锋就足以将那烽燧里的人碾成肉泥。他之所以又是包围,又是劝降,又是祭神。目的有二:一是利用这个机会统合新加入的莫奚、东且两部。对新加入的部帐而言,最好的磨合办法,就是并肩子打一仗。仗打完了,也就变成一个新部帐了。二是向那位汉皇贵胄展示自己的实力,将来借过此人之口,向长安的汉皇、将军、大臣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莫顿,与他的部族,是漠北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莫顿丝毫不担心这样做会引来汉军的打击,这会不是军臣单于时期(汉武帝时期),也不是壶衍鞮单于时期(汉宣帝时期)。那时候匈奴人面对的,是汉王朝一个强势的帝王与一个睿智的天子,稍露獠牙,就会招至坚决打击。而眼下这位汉家天子,明显是一个动口多于动手的“君子”——这一点,从郅支单于杀了汉使长达九年,而汉朝廷除了三番五次派使者前去谴责,徒费唾沫之外毫无所得可以看出来。 既然耀武扬威不会招来打击,只会引来重视,他为何不干? 莫顿想着,连嘴角都绽出笑意。只要屈突冲上烽燧,将那杆灰狼旗插在烽燧台上,他的如意算盘,就可以完美达成了。 第七十章 【一壶热酒】 (感谢大盟、小胖、爱哀520) ~~~~~~~~~~~~~~~~~~~~~~~~ 号角低沉,烟尘激扬,两股匈奴轻骑,自东、西两个方向,如同两支箭矢,激射而至。 烽燧敌台上,张放握剑柄的掌心全是汗,面对来势汹汹、数倍于己的匈奴人,他们无非有两种结局:一是匈奴人冲上烽燧,他们或被杀、被俘;二是打退了匈奴人的进攻,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 无论是哪种结局,都是不能承受之重。 那么,有没有第三种结局呢? “韩骏、韩重,把黑箱子抬上来。” 随着张放一声令下,韩氏兄弟飞快冲下楼,从驮马背解下黑箱,合力抬上敌台,小心放在地上。 “打开!” 砰,盖子掀翻,露出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灰白色管形器物。 “这就是雷炮。”张放对林天赐、李忍、初六、宗巴、阿里穆等人道,“我会教你们怎么使用。我的要求是——每人手里都要准备两、三枚,在匈奴人冲上来时,听我号令,一齐扔出。” 李忍松了一口气,初六好奇瞪大眼睛,阿里穆眼神发亮,只有宗巴一脸迷糊。 林天赐露出笑容:“我还以为公子要压箱底哩。” 把所有存货全给了陶晟之后,张放与青琰又赶制了一批,约有半箱,在场十多人,基本上可以人手两到三枚。 府卫们基本上都有实弹投掷经验。林天赐、李忍、初六等人也都见识过这利器的威力,稍加说明,也很快明了。唯有宗巴,拿着这奇怪的东西倒来倒去看了半天,差点想用牙咬一咬,更伸手欲掐捻索…… 听了兄长的话,一直留意胡人的韩重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宗巴腕子,怒目而视:“方才没听清讲解么?不准乱动,否则捻索松动,投出去变哑炮,不是害人么?” 宗巴听不懂汉话,但愤怒这种情绪,是没有语言障碍的,而众人齐刷刷投来的带刺眼光,更令宗巴淌下冷汗,连声谢罪。 宗巴来得晚,又不通汉话,自然不清楚韩氏兄弟的来历,只知这兄弟二人都是汉家贵人的随从,自然非他一介“草民”(草原之民)所能比。他这一放低姿态,同样底层出身的韩重倒有些手足无措了,再有重话也说不出口,只得讪讪放手。 说话间,烽燧墙外沉闷的蹄声逼近,弓弦绷张的嘎吱声清晰可闻。 “隐蔽——” “镝——” 随着一声尖厉的鸣镝声,烽燧上方出现一张密集交错的箭网,带着尖厉的呼啸倾泄而下。噗噗噗噗!箭矢透墙,杆振羽颤,泥沙四溅,烟尘激扬。噼里啪啦象下了一场冰雹。 已经有过躲箭经验的诸人,全挤在垛墙根下,有盾的用盾护身,没盾的身体蜷缩,护住要害,尽量减少身体部位的暴露。面对占绝对优势的匈奴人一轮又一轮狂暴打击,除此别无他法。 最初修建这烽燧的汉军显然更有这方面的经验,将半人高的垛墙修成一个向内凹的斜角,只要人往下一蹲一趴,就形成一个射击死角。只要运气不是太背,不为从侧方射来的流矢所伤,安全方面还是很有保障的。 汉匈打了百余年交道,彼此战守之法都是门清,几乎没有秘密可言。匈奴人也是知道,只要烽燧上的守卫者不露头,他们想射杀对手着实很难。不过匈奴人此举也并非寻求什么杀伤效果,他们的目的,与后世的炮击弹幕一样——压制!威摄! 古代战争,士气占绝对主要因素。甭管怎样精锐的军队,只要士气散了,也就完了。匈奴人不惜耗费箭矢,弄出这片箭雨,就是要瓦解烽燧守卫的士气,更为接下来的登燧作战创造机会。 数轮箭雨过后,张放感觉箭袭停止了,推开护住他的渠良与韩氏兄弟,举目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原本光秃秃的敌台竟“长”出密密麻麻的“狗尾巴草”。 “快报告,有没有人受伤?”职业本能令张放最先意识到这个问题,高声询问。 “没有!” “无事!” “好着呢!” “啊!三才伤了小腿,中了一箭。” “鹿奴,上!”张放摆头示意。 鹿奴望了一眼李忍,后者向她点点头,鹿奴旋即拎起一个木盒,飞快奔向伤者处。 敌台中段,最易受到两侧箭袭的所在,一个点背的年轻府卫右小腿外侧插着一支箭矢,满头大汗,脸色煞白,腿肌打颤,衣裤晕染一圈血渍。 “别动,让我来。”鹿奴口里安抚着,打开木盒,取出扩口器,一边熟练把创口略微撑开,一边快速将箭拔出。在血标出之前,飞快用洁净的厚纱布摁住创口。接下来是结扎止血、清创消毒,最后包扎。 张放远远注视着,缓缓点头:“干得不错。” 一旁的李忍满怀感激:“多得公子指教。” 张放淡淡扫了他一眼:“没什么,我也是人尽其用而已。” 嗯,鹿奴,是最没有战斗力的人员。但在这要命关口,没有人能闲着,正好,让她当卫生员。鹿奴被发为奴这些年没少吃苦,多少懂得一点治伤之术,再有张放这专业的医生稍加指点,处理一些简单的外伤还是没问题的。 这时墙下传来一声带着痛楚的怒吼,伴随着马匹悲鸣。 韩重扒着射箭孔向外一望,哈了一声:“匈奴人踩中我下的套了。” 话音未落,啪地一响,一根牛皮索套住韩重头顶的箭垛,差一点就连他的脑袋一起箍住。 韩重惊得跌了个屁股墩。 旁侧一把短斧飞来,铿铿铿连砍数下,皮索断裂,刚刚攀爬露顶的匈奴人啊地大叫,旋即消失,下方传来重物坠地的沉闷响声。 同一时刻,咻咻之声不绝,几乎每一个箭垛都被套上绳索。 “快砍绳索,别让匈奴人爬上来!”林天赐嘶声大叫,双手举刀,奋力砍去。 “韩重,别发呆,快砍!”张放吼一嗓子,还不忘朝以斧断索的宗巴颔首,“干得好!” 牛皮索非常坚韧,除了用斧子,一般刀砍不易斩断。加上心神慌乱,落点不准,一时间没几人能砍断。 一个府卫刚刚举刀,不意飞来一根索套将其套住,一声惨叫后,生生被拽下墙头。 墙下马嘶声声,一匹又一匹战马从烽燧下飞驰而过,马背的匈奴人依次扔出套索,纵跃而起,援索飞攀。 眨眼间,小小的烽燧眼看就要被如蚁附城的匈奴人淹没。 远远的,莫顿正将刚热好的一壶马奶酒高高举起,狂笑不已:“看,就只有一壶酒的工夫。” 卜骨须正驱马奔来,听到莫顿的笑声,也跟着哈哈大笑:“骨都侯神威,鞮汗勇士威武,看来没我什么事了。” 莫顿揪着杂草般的胡须,咧开大嘴,呲着一口黄板牙,笑眯了眼,正要说话,蓦然瞪圆眼睛。而卜骨须的表情也如出一辙。 远远的,他们看到那个少年的身影倏现,剑指群敌,声裂长空:“扔——” 第七十一章 【一只羊腿】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支持。) ~~~~~~~~~~~~~~~~~~~~~~~ 屈突率五十鞮汗战士冲锋,起步晚于沙鲁鲁,当他们冲到烽燧下时,莫奚人已经绕着羊马墙朝烽燧射了好几轮箭。有的跳下马,有的直接用马蹄踹破残破的羊马墙,连人带马冲进去。 鞮汗部与莫奚部是第一次联手作战,但胡人战法相似,配合也颇默契。一见莫奚人收弓登墙,鞮汗人立即接手,左右散开,边跑边开弓,不断向烽燧发射,牢牢压制住烽燧的反击。而莫奚人则冲到烽燧下,纷纷扔出套索,攀援而上。 整个过程,烽燧上竟连一支箭都没法射出。倒是羊马墙处所设的陷阱,陷了几匹马,摔伤了几个匈奴人。 “羊腿还没熟。”屈突勒停战马,仰首大笑。以他过往的经验,把对手压制到这个程度,后面的事已无悬念,只等着收割首级便是。 就在这时,垛口处人影倏现——屈突看到了那个挺拔的身影,燃烧的双眸,雪亮的剑光,以及变调嗓音的嘶声呐喊:“扔——” 屈突弓在手,箭在弦,但从冲锋到此刻,始终没射过一箭。他是神射手,用的是部族里最好的铁镞箭,他从不无的放矢,而现在,目标出现了。屈突此前从未见过张放,但只消一眼,他就知道,这一定就是那个大汉富平少侯。 屈突举弓,张弦,闪烁着灰冷光芒的镞锋,直指少年手里的长剑——骨都侯有严令,他不能伤这位少年贵人。击落其手中剑,不失为一个震慑的手段。 弦张满,弓如月,下一刻,箭如流星。 砰!一声爆响恍若耳边惊雷。屈突一哆嗦,弦一松,咻——箭矢从少年上方掠过,连发丝都没碰掉一根。 第一管雷炮就落在屈突马腿下,战马受惊比人更甚,灰聿聿嘶鸣着人立而起,将屈突掀下马来。 远处莫顿的瞳仁里,十数个小黑点凭空倏现于烽燧上空,每一个小黑点都闪烁着耀眼的火花,拽着长长一溜淡淡的青烟。 火箭?不像,这些小黑点的长度连半根箭都不到。火把?也不像,这点火花能烧得了谁?等等,莫非是那个…… 莫顿不止一次听卜骨须、沙鲁鲁及莫奚部民说起那个凌晨发生的如同神罚的天雷轰鸣,他也曾在昨日隐隐听闻沼泽那边一连串闷响……但如此近距离亲眼目睹,还是头一回。 小黑点纷纷落下,没入烽燧下的人马之中。然后,火光频闪,砰砰砰砰砰砰砰…… 在空旷的平野上,这连串的爆响传得很远,同时声波也渐次减弱,传到莫顿与部下匈奴人的耳中,其实也就跟有人在耳边鼓掌差不多了。声响不大,但对莫顿及一众匈奴人心里的冲击,却只能用震撼来形容。 匈奴队伍传来阵阵骚动,营地的牛羊驼马俱不安嘶鸣,乱跑乱窜,人畜脸上都写着“惊疑不定”。更有人畏惧地扔下兵器,不断向后退。以往出现这样的情形,后方督战的匈奴力士手里的刀斧早就砍下来了。但这一回,连匈奴力士都吓得不知所措,哪还顾得上砍人? 这世上竟有东西能发出这样的爆响!这样的火光!感觉就象阴云密布的苍穹中,一串滚雷从天而降,劈入人堆。这对远在百步之外的莫顿的冲击可想而知……远在百步犹如此,而近在咫尺,身临其境的部族战士,又会是怎样的感觉? 鞮汗部战士此刻若能回答,只有三个字:没感觉! 爆炸一起,半数鞮汗战士都被掀下马背,摔得浑身发麻,点背的更折了手腿。未知的恐慌,令他们大脑一片空白,张嘴瞪眼,面容呆滞,连爬起来都忘了。便如当日峡谷反袭之夜,初次被雷炮吓坏的匈奴人一般。 余下运气好没被波及的鞮汗战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连串爆响吓得够呛,拚命勒住乱踢乱跳的战马,四散逃开。 仅仅一轮投掷,就击溃了鞮汗部的攻击,一如张放所料。 张放顾不得欣喜,长剑一落,声嘶力竭:“目标,墙下,扔!” 羊马墙外的鞮汗人被击溃了,但还有烽燧墙下的莫奚人。 府卫们早见识过雷炮对匈奴人的打击效果,见状一声欢呼,奋力将点燃的雷炮向下扔去。有的甚至将雷炮劈面扔到已经爬上垛口,近在咫尺的匈奴人脸上。 而对首次见识雷炮威力的乌丹支离人与坚昆王子而言,那种震撼,不在敌人之下。 蒲类人宗巴更是不堪,他早早就手握一根雷炮,学着人家点燃,正要扔出,这时第一声爆炸响了。然后,宗巴傻了。他这一傻不要紧,手里的雷炮引索还在嗞嗞燃烧…… 呼—— 人影一闪,一人劈手夺下快要燃尽的雷炮,飞快扔出。 雷炮刚离手数尺,砰然爆炸,将那人与宗巴震倒。 待那人灰头土脸爬起来,先是重重地掴了一记宗巴,再把过来扶他的韩重踢开,咆哮:“让你多留意胡人,你倒好……万一伤了公子怎么?” 解危之人,正是韩骏。 韩重吭吭哧哧半天,嗫嚅道:“我,我光顾着扔雷炮炸胡人了……” 宗巴吃了一掌,自知不对,半点不敢有怨言,刚坐起来,张口想说什么。 韩骏冷着脸,一把将宗巴手里剩下的两枚雷炮全抢了去,呸了一口:“胡奴就是靠不住……” 继那个血色凌晨之后,莫奚人再次倒大霉。在绵密不断的爆炸声中,像蚊子吸血般附满墙壁的莫奚人,如同被电蚊拍大力劈下,在火光中噼里啪啦掉下来,摔得比鞮汗人还惨。 沙鲁鲁在追杀陶晟那一路人马时,就曾吃过雷炮的大亏,生生被堵在峡谷口两天,最终不得不放弃追击。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再次面对迎面飞来的冒着火花的“可怕小管子”,沙鲁鲁还是没由来一悚,本能松手,顺索滑落墙下。 砰! 雷炮在头顶爆炸,碎屑纷飞,沾满沙鲁鲁一头一脸。 沙鲁鲁呸了一口,抹一把脸,嘶声大吼:“拿好木盾,提防汉人的雷火利器,不过是吓人的玩意,没什么可怕的。鞮汗人吓跑了,咱们莫奚人不怕,再给我上……” 呜—— 沙鲁鲁话音未落,低沉的牛角声响起,是匈奴人撤退的号声。 一掐时间,从进攻到撤退,不多不少,刚好够烤熟一只羊腿。 第七十二章 【铩 羽】 (感谢大盟、小胖、炁忈坠兲) ~~~~~~~~~~~~~~~~~~~~~~~~~~~~~~ 就这样赢了? 望着渐渐淡去的烟尘,烽燧之上,人人喘着粗气,面面相觑。蓦然发出一阵欢呼,互相拥抱、大力拍击肩背。然后一个接一个瘫坐在地,脸上充满劫后余生的庆幸。 张放四肢百骸也是阵阵发软,若不是用力撑住垛沿,他也别想摆出“临危不惧”的Pose。方才那一刻,最危急时,连匈奴人的鼻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尽管匈奴首领对他下达了免死令,但匈奴人杀上来了,你拔不拔剑?你拔剑,人家当然也会举刀,谁也不会伸脖子给你砍吧——还是那句话,兵凶战危,谁也别想绝对安全。 身侧砰地一震,有人跌坐在身旁。回首,正见林天赐倚着垛墙,举起手里剩下一枚雷炮反复端详,惊疑不定:“如此犀利之物,莫非……莫不是大汉新制军器?” 青琰不满插嘴:“什么呀,这是公子与我……” 张放打断道:“正是我设法从武库领取的,此物尚在试验阶段,未曾装备军队。”伸手顺回雷炮,交给渠良,“把剩余雷炮全数收回,清点数目,再缒绳下烽燧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哑炮,若有就要收回。完事后禀报。” 渠良躬身领命,一瘸一拐地去了。 张放的举动,更坚定了林天赐认为这是汉朝新研发的秘密军器的想法。 张放为何要否认这是自制的独门利器呢?很简单,今日之战,敌我双方都见识到了所谓“天雷”的真面目,面对如此利器,能不动心?如果他自承就是研发者,难保不会引起他人觊觎,就像后世某些研制出秘密武器而被别国势力盯上的科学家。 身处险境,不由张放不多长几个心眼。 初六早就见识过雷炮之威,但那会是远观,此刻亲手使用,当真有说不出的喜欢。热切望向张放,两眼放光:“张公子,你带了多少这器物?” 张放苦笑,两手一摊:“我怎想到出趟远门竟会与成百上千匈奴人放对?就只带了几驼。匈奴人若照此规模再来一两回,恐怕我都得操刀子上了。” 初六眼神一下黯淡下来。 林天赐仰天叹息,看样子,自救是不可能了,还是得指望援兵啊。 …… 偃旗息鼓,马放北坡的匈奴大营陷入一片沉闷。开战之前,拜神祭天,杀牲祭祀,好大阵仗,足足折腾了大半天,本以为一只羊腿就能搞定的事……结果,真的是一只羊腿就……被搞定了。 营帐里,莫顿连饮数碗酪酒,一旁跪侍的女奴小心用毡布为其抹去胡须上沾着的酪浆。莫顿不耐烦一踢:“滚,别碍事。” 女奴惶恐伏首,手足着地,倒退挪出帐子。 莫顿重重将木碗一顿,叹道:“原来不是巫师做法,而是汉人利器。今日所见……沙鲁鲁,莫奚输得不冤啊!” 陪坐莫顿左右的,正是沙鲁鲁与卜骨须,还有如斗败公鸡的屈突。 沙鲁鲁狠狠啜了一大口酪酒,鼓起腮帮子,嘴唇呡成一条线,眼里涌起血色。本以为今日就可雪恨,剥几张人皮,锯几个头骨酒器,以祭告族人在天之灵,没想到……其实方才退兵时,就有不少族人抱怨,说鞮汗人没担当,被几个雷火吓成兔子(说这话的人也不想想,当日他们初次接触雷炮时也好不到哪去)。甚至有几个一心复仇者认为不该退兵,汉人就要撑不住了,只要再加一把劲…… 沙鲁鲁也深以为然,但当着莫顿的面,自然没敢说出来。 骨都侯承认汉人古怪武器的可怕,因而并未见责,这让屈突好受不少,悬着的心也落回肚里——至少今次不会吃鞭子了。这时忍不住问卜骨须:“当户在汉境多年,见汉军使过这军器么?” “没有!”卜骨须回答得很干脆,“别说没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 “能发出轰雷一样的巨响,火焰炸裂一样的光芒,连汉军都没有的厉害杀器……”莫顿眼睛慢慢眯起,掠过一抹贪婪。 屈突侧首回忆日间突遭雷炮打击时的感受,沉吟道:“这雷火嘛……虽然不会如真雷电一样致人死地,但若是运用得好,杀伤也不小——就像当日以雷火惊马,驱使乱马踹营一样。” 沙鲁鲁最恼别人提这事,恨恨道:“其实雷火这玩意,初时吓人,接触多了,也就只有吓人而已。” 屈突横了沙鲁鲁一眼,这话什么意思?说我是胆小鬼,不禁吓喽? 沙鲁鲁自顾道:“前些日子,我奉骨都侯之令,追杀往东去的另一批汉人。眼看就要得手,就是被这玩意炸得不轻,到手的兔子又跑了。虽然伤了不少人马,但总算没白受罪,摸清了这雷火习性。只要见火花划过,赶紧躲到盾牌后,或用盾牌击飞,包管没事。” 卜骨须正要饮酒,闻言顿住:“这样就行了?能挡住你说的雷火?” 沙鲁鲁瞪着眼,一字一顿:“我试过,一定行。” 这里就属沙鲁鲁,或者说是莫奚人吃过雷火利器的大亏,这方面最有说服力,他说行,多半就能行。 卜骨须闭嘴了,但屈突有话要说:“就算人没问题,但马怎么办?” 是啊,这玩意与其说是吓人,不如说是吓马。人受惊吓还可以克服,马受惊吓怎么控制?今日之败,几乎所有受伤的匈奴人,都是从马背摔下或被惊马踩踏所致,真正被雷火炸伤的,少之又少。 莫顿重重一拍短案,木碗打翻,酪酒倾出:“那就弃马步战,匈奴人不光是马上战士,也是攻城拔寨的勇士!” 不管怎么说,搞出了这么大阵仗,烽燧必须攻下来。如果拥有绝对优势的力量,却被区区十几个汉人吓跑,莫顿这个骨都侯也不用当了,迟早会被部族里的反对者掀下台。 无论是为了自己在族中的威信、地位,还是那个有大用的汉朝贵人,还有,那种神奇的武器……都必须攻下烽燧! 第七十三章 【危 局】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凌晨,天色依旧漆黑,东方天地连接处,隐现一线微光,而远方连绵的山脉仍灰蒙蒙地看不真切。 苍穹之下,孤零零矗立着一座残破烽燧,象是废弃的远古城堡遗迹,透着一股遗世独立的苍凉。而两个抱着长矛,蜷缩垛口下的守夜人,就象垣古守卫城堡的守卫。 随着一阵轻微地脚步声入耳,一个看似打盹的守夜人倏地惊起,弯屈的食指一下塞进嘴里,刚想打唿哨未来警,一个声音及时传来:“初六,是我。” 守夜的初六慌忙拿出手指,啊了一声,垂首致意:“是张公子,这么早……” “守了一夜,辛苦了,来点羊肉吧。”张放递过一大块肉,是羊排骨。 初六确实饿了,谢过之后,老实不客气接过大嚼。 张放一身短打,腰佩长剑,踱上敌台,轻拍垛口,远眺匈奴营地,长吁一口气:“睡不着啊!我看你也一样吧?” “我没事,习惯了,以前狩猎时,两天两夜都没合过眼,一犯困,就吃祖父一记爆栗子。”初六嘴里嚼着肉,含混应道,蓦然变色,向张放急招手,“公子别站着,快躲到垛墙下,小心匈奴人的冷箭……” 张放也意识到自己疏忽了,急忙伏低身形,坐靠在初六身旁,屈起双腿,抱膝而笑:“祖父很严厉啊。所谓‘爱之深,责之切’,想必平日还是很疼你的。此次出门甚远,历时又长,老人家想必很担心吧?” 初六停止咀嚼,神色一黯:“祖父……两年前已逝去了。” 张放连忙致歉,初六哪敢受礼,惶恐还礼,只觉这张公子不愧是贵族世家,如此谦和有礼。却是不知,真正的贵胄子弟或许不乏谦和有礼者,但更注重上下尊卑,绝不会对他这样的小人物放下高贵的身段。 张放还是将话题拉回眼下的局面来:“你有过与匈奴人交手的经验,依你所见,今日匈奴人还会不会进攻?” 初六想了想,随手将吃干净的羊排骨扔到烽燧里篝火处,双手边在皮袄试油腻边道:“公子带来的雷火利器着实惊人,若是寻常情况下,倒也能吓住他们。只是匈奴人摆出这大阵仗,怕不会草草收兵。” 话音刚落,号角声起。 二人闻声互望一眼,一下跳起,远远看到匈奴营地已开始骚动,人呼马啸,四方聚集。 张放的脸色沉了下来,初六无心之语,正道出了雷炮的弱点——说到底,这不过是一枚炮仗,顶多就是威力大些的炮仗。其作用,也就是“吓人”而已。 这玩意就象战鼓一样: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首次使用,任何人都会不明觉厉,尤其对信神拜巫的胡人,那心理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峡谷反击,夜破莫奚,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一旦胡人适应过来,更明白那轰雷焰火跟神灵无关,雷炮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就难说了。 经过一夜休整,匈奴人再度发动攻势,这是否说明,敌人已经发觉这个弱点?如果这唯一利器失去威慑力,接下来的四天怎么守? 号角声骤响,烽燧内杂沓之声顿起,人人夺帐而出,手持兵器,头发蓬乱,眼睛熬红,却衣裳整齐。这倒不是说大伙穿戴迅速,而是压根没人敢除裳,全是和衣而睡,而且看模样还没几个人能真正睡着。 林天赐飞快登阶而上,双手按刀,与张放并立,侧首看了一眼:“张公子睡得很好啊。” 在垛口火把映照下,张放神采奕奕,双目发亮,如同饱睡了七八个时辰。林天赐很是无语,不知该说这贵介公子是有恃无恐呢,还是没心没肺。 张放同样无语,他总不能说,自己压根就没睡!周围环伺着好几百堪比豺狼的匈奴人,随时有命睡没命醒,谁敢闭眼?他的神经还没那么大条,不过他的“精神”,确实够强大。估计若有必要,几天几夜不合眼也能撑住。越是危机时刻,就越是体现这种能力的可贵。 这时身后传来宗巴兴奋的声音:“张公子,是不是该发雷炮了?” 宗巴很为昨日不堪举动而惭愧,憋着劲要好好表现,只可惜…… 张放没说话,目光望定匈奴营地,凝神看了一会,苦笑摇头:“没用了……” 此时天边已泛起鱼肚白,晨曦毫光透过层云射下,隐约可见一队队匈奴人鱼贯而出。而最前列的匈奴冲锋队,与以往匈奴人一冲出营地,就策马扬鞭,迅疾如风不同,他们没有骑马,而是每人手里都多了一面盾牌。 盾牌不是匈奴人的常规装备,至少对鞮汗部的匈奴人不是。而这些盾牌多为圆木盾,许多连边缘都没削规整,模样粗陋,很明显看出是急就章。匈奴人这一手,毫无疑问,是掐到了雷炮的软肋。 看到这场面,林天赐也似想到了什么,嘴巴发苦:“张公子,这雷炮,破不了……木盾?” 张放微叹:“连皮袄都破不了,遑论木盾。” 听了这话,烽燧上所有人都变了脸色。他们最大的倚仗就是雷炮,若是连这奇兵都不管用,那还用打么?人家光是挤就能挤扁你。 眼力最好的初六手搭眉际张望一会,报了个数:“来了六十五……不,是六十七个人。” 诸人都吸了口冷气,敌人是己方的四倍,虽然不及昨日多,但昨日那种轻松,怕是一去不复返了。 张放心头沉甸之余,也有些奇怪。莫顿看样子也是惯于厮杀之人,怎么打起仗来那么蘑菇?若是换成自己,一下砸出手头所有兵力,几百人一拥而上,他就算把所有雷炮换成手雷都没辙啊! 其实张放还真没看错,莫顿打的其实就是这个主意。只不过,昨天那串雷炮没白扔,不但击溃了进攻的匈奴人,更在所有匈奴人心里烙下一时难以消除的后遗症。 任是莫顿发出重赏,都没有多少部民敢进攻烽燧。而巫师也罕见地不吭声,既不支持,也不反对。没了巫师打鸡血,再多犒赏也不好使,结果只能是驱赶一些奴隶,加上被雷炮炸皮了的莫奚人与东且部众,勉强拼凑了一队人马,交由卜骨须指挥。 嗯,这位当户也该动一动了。 虽然是一支七拼八凑的攻击队伍,但在饱含杀伐之意的号角驱使下,匈奴人发出此起彼伏的呼喝怪叫,如狼似虎,凶猛扑来。 第七十四章 【血 战】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 ~~~~~~~~~~~~~~~~~~~ 铿!宗巴第三斧砍在垛口的套索同一位置,坚韧的牛皮索终于断裂,手掌快搭上垛沿的匈奴人发出一声闷哼,连人带索,重重摔下。 在匈奴人进攻伊始,就被韩氏兄弟、渠良、青琰等半请半推,硬拉下敌台,推进营房的张放,趴在坍塌了半边的断垣前,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看不出,这矮小墩实的蔳类人还真有一手。反观富平侯府的七八个府卫,同样也在狂砍匈奴人抛来的套索,却鲜有得手。区别就在于宗巴连续三斧都砍在同一位置,而府卫一气砍了七八刀,几乎没有重叠的刀痕,手法相差甚远,能砍断才怪。 正因府卫抵御不得力,终使匈奴人一个个扑上敌台。 一切正如张放所担心的那样,匈奴人找到了破解、或者说对付雷炮的方法。当匈奴人扑近羊马墙时,府卫们试着扔出雷炮。结果大半被匈奴人以盾牌拍挡开。爆炸声依旧惊心动魄,也有不少匈奴奴隶吓得腿软跌跪,浑身哆嗦。但整个过程,除了几个倒霉蛋被炸伤眼睛、耳朵之外,无一重伤,更无一人阵亡。 在此过程中,鞮汗部的奴隶落胆而逃不少。莫奚人势单力孤,被府卫们以箭矢、石块阻击于烽燧下,一时不得登城。随着时间推移,炮声渐稀,莫奚人攻势渐急,战局的天平开始向兵力优势一方倾斜。 而这时候,匈奴人也终于适应了轰雷与火焰。再一次进攻时,不光有奴隶,更有壮着胆的鞮汗人,以及看到便宜就捡的卜骨须。 当红彤彤的硕大圆日跃出大地那一刻,第一个匈奴人也跳上了烽燧。 最惨烈的一刻终于来到。 韩氏兄弟冲上去了。 瘸子渠良也冲上去了。 同样受到初六保护的李忍也冲上去了。 最后连一手一脚受伤的初六,也拖着伤腿冲上去了。 张放不顾青琰阻拦,跳出断垣,拔出长剑,随手扔掉剑鞘,向青琰一指:“你跟鹿奴呆在一起,不管情况如何危急,不要动!” 青琰急得差点哭出来:“不行!我要保护公子啊……” “青琰,你睁大眼睛看着,本公子用不用你保护!”张放横剑在胸,嘴唇呡成一条线,略显单薄的身躯向前倾斜俯冲,登登登沿土阶冲上混乱一片的敌台。 当张放踏上最后一级台阶时,眼前人影一闪,一匈奴人背对自己,正挥刀与林天赐对砍。 这匈奴人个头不高,但肩宽背厚,显得很有力量,每一刀劈下,金铁震鸣,溅射出灼人双目的火花。 令张放吃惊的不是匈奴人的悍勇,而是林天赐这个标准的文官“府丞”,非但稳稳接下对手攻击,还不时觑机反击,还以颜色,整个一西部刀客的形象。 惊讶之色一闪而逝,战局激烈,来不得半点迟疑。张放毫不犹豫,曲右肘抬剑对准匈奴人背心,左手以掌心贴住执剑的右手小鱼际——这是一种剑术中短距击刺时的发力手法。 张放前世因为职业关系(精神病院,危险系数大),学过反关节术、地面控制术等,却没学过剑术。而他之所以能使出这一手法,皆因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 大汉标准的贵族世家子弟,不光习文,也练武,骑射击剑都是必修课。真正是朝“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方向发展。这具身体虽然底子虚,但同样经过正规的剑术训练。张放噬魂之后,也将这种本能融入自身,就像礼仪一样,需要的时候,就会自然展现出来。 剑尖触背,倏地加速——噗!四尺长剑,足足没入半尺,可见宝剑的锋利。 啊! 匈奴人发出愤怒的吼叫,反手挥刀——张放却先一步弃剑,向后飞退。他可不是技击盲,基本的攻防准则岂会不知。 下一刻,刀光闪过,血喷如泉,匈奴人脖子被劈开一半,凸着死鱼眼,以怪异的姿势倒下。 身后现出林天赐柱刀喘着粗气的身形,向他点点头,然后再度挥刀杀向敌人。 张放上前一脚踩住匈奴人尸体,双手奋力拔出长剑。挥手一甩,剑锋划过一个半弧,血珠飞洒,剑身如镜,竟不沾半点血迹。杀人不见血,果然是宝剑。 经过青溪聚事件的洗礼,张放对于杀人已无心理障碍,而满地的鲜血业已司空见惯。 杀戮,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 呀!一匈奴人挥殳从垛口怪叫跃下。只一击,就将下盘不稳的渠良打得东倒西歪,险些摔下敌台。 殳,形状似锤,大小如拳,有铜、铁、石不同材质。这个匈奴人用的就是石殳,不下七八斤重,借跃起之势,一锤下去,生生打断渠良的矛杆。兵器一折,顿时险象环生。 这个匈奴力士比方才与林天赐对砍的匈奴人还要凶猛,而下方的青琰与鹿奴惊骇看到,身形足足比对方小一圈的小郎君,竟疯也似地扑上前,朝对方刺去…… 渠良早已浑身乏力,左支右拙,苦苦支撑。就在随时都要倒下时,身旁突然蹿出一个助力,心下一松,正要出声感谢,蓦然眼睛一直,刚放松的心顿时抽紧。 与时同时,匈奴力士的石殳一转,重重砸向来人。 “公子不可……” 两个惊骇的女声与一把悲痛男子之声同时响起。 几乎与惊呼不分先后,血光迸射,迷糊了人眼。 待血色散去,眼前的情形不是殳碎颅,少年殁;而是剑入喉,殳坠地。 怎么会这样? 匈奴力士最后一个念头是“我怎么会突然犯迷糊了……”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青琰、鹿奴、渠良等都呆住了,脑筋一时转不过弯来,喉咙里的惊叫还在继续…… 听到惊呼的张放百忙中不忘回头向青琰扬扬下巴,意思是“看,我究竟用不用保护?” 但张放看到的却不是青琰的笑容,而是惊恐的眼神,还有陡然提高八度的尖叫:“公子小心……” 张放还没回头,一股大力涌来,身不由己向后踉跄。一瞥之下,他已看清是一突然出现的匈奴人挥刀劈砍。是渠良捡起半面破盾奋身抵挡,被对方巨力所撞,拿桩不住,后背重重撞到自己。 张放一路跌跌撞撞,几次差点从阶梯滚下来。在离地面还有五六阶时,终究还是刹不住势,咕噜噜翻滚摔下。好容易定住身子,柱剑撑起上半身,仰首一看——一张熟悉的狰狞大毛脸映入眼帘。 卜骨须! 第七十五章 【绝 杀】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这支持真是没得说了。) ~~~~~~~~~~~~~~~~~~~~~~~~~~ 卜骨须呲牙狞笑,目光锁定张放,看都不看拼命冲上来的渠良一眼,抬腿就将其踹飞。发辫一甩,双臂伸展,像秃鹫一样从三丈多高的敌台纵身跃下。 张放这一摔一滚,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但他顾不上揉搓,双眼死死盯住卜骨须,全神贯注,心里不断大喊:再近些、再近些…… 灵魂穿刺!张放的必杀技。先前那个凶悍的匈奴力士,就是一个照面就着了他的道,割喉放血,如同杀鸡,毫无还手之力。这也是张放敢于以弱质之躯,杀入险象环生的战场的最大倚仗。 方才卜骨须望定他得意狞笑时,张放就有机会发动催眠,但对方距离稍远,而自己摔得浑身都有些发麻,一口气差点缓不过来,无法保证在此过程中一击必杀。 张放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卜骨须要置他于死地。就如同他不会放过对方,卜骨须也不会留下他这个大患。至于莫顿的命令,对于一个刚投靠没几天的部落首领而言,又能有几分约束力? 卜骨须一定会走近,只要他踏入十步之内,就是他的死期! 果不其然,卜骨须纵身跳下,双刀在手上转着刀花,脸上涌起猫戏耗子的残忍,一步步向张放逼近。 张放以剑做杖,垂着头,慢慢撑起,状甚辛苦。其实经过这么一缓,刚摔滚时身体那种麻木疼痛感已大为缓解,手脚灵活性又回来了。张放缓慢而僵硬的动作,是示敌以弱,以求出其不意。 烽燧直径不过十多步,卜骨须三两步就踏入了十步之距。 张放缓缓抬头,正对上卜骨须饱含杀意的双眼……好机会,就是现在! 蓦然一声尖叫传来:“休伤公子——去死!” 张放跌足,要糟。 卜骨须飞快转身,双刀飞舞,铮铮两声,将迎面掷来的两柄尺刀击飞。火星四溅中,一团灰影入目,砰!正正打在他的左脸颊,却是一枚鸡蛋大的鹅卵石。 不用说,这是青琰的手笔。只可惜,她只有两柄尺刀,外加一袋飞石。如果还有第三柄刀,这一记必定会给卜骨须来个穿脸,重创仇敌。 啪啪啪啪!当当当当! 面对屠村杀亲的元凶,青琰像只炸毛的猫,双手连挥,入袋、取石、扔石,快得只见虚影。短短十数息,就把一袋飞石掷了个干净。 卜骨须也没白给,双刀抡似飞轮,打飞了大半飞石。 当那瘦弱的少女终于消停时,堂堂的当户,几百族人的首领,已是一副鼻青脸肿,唇破齿折的狼狈模样。 呸!卜骨须吐出一口带着断齿的血沫,瞪着一只乌青的眼睛,恶狠狠盯住青琰。脚步一动,开始向她逼近。 手里有飞石的青琰是危险的,有飞刀的青琰是致命的,而两手空空的青琰,却是无害的。 啪!一块泥块砸来,正中卜骨须面颊。 是鹿奴。 “小母马,永远别想逃出我的手心。”卜骨须狞笑着从革囊取出坚昆右大将的头骨,扔在地上,大脚踩上,一用力,啪!头骨碎裂。 “啊——”鹿奴发出尖叫,浑身颤抖,瘫坐在地。 张放的声音适时传来:“卜骨须,你的对手是我,来啊,来取我性命啊!” 卜骨须置若罔闻,脚步不停,握刀的指关节噼啪直响,显然一心先取二女性命。那边的青琰已抓了两块泥块在手,而鹿奴挣扎着从怀里掏出一把五寸长的切肉小刀。只是拿这样的小刀对付似卜骨须这般庞然大物,怕是用来自杀还快些。 张放大急,剑尖遥指卜骨须后背,大喝:“卜骨……” 名字都没喊全,异变倏生。 卜骨须猛回头,大旋身,呼噜噜旋转得象沙漠龙卷风——方向,张放。 张放暗骂,这混蛋还真狡猾啊,玩得好一手声东击西。从头到尾,对方的目标始终没变过,就是自己。 卜骨须这一手或许谈不上什么刀法,但刀刀凶猛,势大力沉,简单有效。张放避无可避,只能硬扛。 叮叮当当,一连串急如密雨,好似打铁的声音传来。 张放握剑的双手完全失去知觉,脸色阵白阵红,嘴唇都咬出了血,胸口翻腾,直欲吐血。面对不断翻腾劈砍,根本对不上视线的卜骨须,张放空负足以秒杀敌手的必杀技,生生被打压得命悬一线。 张放的险境,敌台上的韩氏兄弟及府卫们俱看在眼里,一个个急得嗷嗷叫,却苦于陷入苦战,自身都难保,更别提杀出重围来救主人了。 当!一声大响,一道白光激飞,夺地钉在土墙上,泥尘簌簌而下。 龙影剑。 吭!卜骨须收刀起腿,将张放踹飞。蓬地一下撞倒尚有余温的篝火架,炭火四溅,烟灰弥漫,翩翩公子成了黑人。 张放仰躺在地,大口喘息,嘴角溢血,两臂麻木,多处擦伤,浑身无处不痛,一时竟爬不起来。 卜骨须那张大毛脸居高临下俯视:“小子,也许你很有用,但我不敢留你。” 他是用匈奴语说的,张放居然听得懂七七八八,嘴角抽动,想笑一下,却见两把弯刀高高举起。刀身映照阳光,泛着令人发毛的暗褐色血芒。 如果张放眼下一切正常,随时可以秒掉卜骨须……只可惜,他的体力消耗太大,直接影响到无法集中精神。 任何一种催眠术,都应在静态下施展。累得气喘吁吁,甚至浑身伤痛,怎么能集中得了精神?精神力看似无形无质,却同样需要身体这个载体,身体极度疲劳,精神同样也会涣散。 刀锋临头,张放没有绝望地闭上眼,就那么冷冷地盯着卜骨须——如果一定要死,他会睁着眼死。 四目相对,卜骨须只觉一股说不出的冰冷死气射进双眼渗入心腔,刹时浑身冰凉,不禁打得了寒噤,双刀为之一顿。 邪门!这……这小子会巫术!想起前日鬼使神差扎进河里差点送命,卜骨须汗毛竖起,用力晃晃摇脑袋,嗷地一声狂吼,正待劈下。 蓦然狂吼变痛呼——在他背后插了一把切肉刀。 鹿奴! 她的眼神冰冷,毫无生气,在头骨破碎的一刻,她心已死。所以,这一刀刺下,她也不打算活了。 就是现在! 张放奋起余力,抬脚朝卜骨须左膝重重一蹬。就在卜骨须曲膝跪倒的一瞬,张放猛然挺身坐起,与卜骨须面面相对。 “死吧!” 噗!在撞倒篝火那一刻,胡乱抓在手里的尖锐羊骨化做致命武器,闪电般从卜骨须下颌刺入,一直深入颅脑…… 一切戛然而止。 盏茶之后。 砰!一颗蓬乱的人头扔出烽燧,原野回荡着一个疲惫沙哑、却铿锵有力的声音:“卜骨须死了!莫顿,换你来吧!” 第七十六章 【选 择】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 ~~~~~~~~~~~~~~~~~~~~~~ 卜骨须死了! 当莫顿看到东且部民捧着那个血肉模糊的脑袋奉上马前时,他知道,这一次,又失败了。 卜骨须是指挥,指挥都被砍了脑袋,下面的人还怎么打? 当退兵的号角声响起时,匈奴营地飞驰出数骑,当先正是沙鲁鲁。 “为何退兵?”沙鲁鲁人未至声已达,眼里翻腾着怒火,若不是下令的人是骨都侯,只怕手里的皮鞭就要抽出。 莫顿没回头,更没说话,其实也不用他说什么,沙鲁鲁奔近之后,一见人头,倒吸一口凉气,什么话都说不出了。 其实今日之战本应由沙鲁鲁指挥的,只因昨夜心情郁闷,多喝了几杯,又折腾几个女奴到大半夜,今早竟爬不起来,卜骨须这才取而代之。不曾想,竟成了替死鬼。 “怎……怎么死的?”沙鲁鲁突然觉得嗓子发干。 “当户杀进烽燧,与那个汉人公子交手。起初占上风,后来不会怎么回事,被他用羊骨反杀了……”东且部众齐齐跪倒于莫顿马前,哭诉道,“请骨都侯做主。” 无论是莫顿还是沙鲁鲁,对卜骨须都谈不上什么情谊。尤其是莫顿,卜骨须死了,他便可名正言顺吞并其部……但不管怎么说,总不免兔死狐悲。 莫顿长叹一声:“我会请神师为当户祭灵。至于你们,就加入我鞮汗部吧,我会视你们如兄弟。” 东且部民俱行五体贴地大礼,这就算是正式认莫顿为主了。草原大漠就是这样,部落首领死了,就得找新靠山,否则随时会被周边部落撕咬粉碎。强者为王,生存为主,一切都很现实。 匈奴人第二次进攻,在行将得逞时,因为卜骨须意外丧命,再次铩羽。 而张放这边同样不好过,这一次血战,他们损失了三分之一,只剩下十三人,而且几乎人人带伤,就连张放这个重点保护对象都裹满伤带。没有受伤的只有三个人:青琰、鹿奴,还有……阿里穆。 前二者都是少女,属受保护对象,未参与战斗情有可原,况且青琰也是出了大力的。这阿里穆又是怎么回事? “阿里穆,你是怎么回事!”因少主差点丧命而心怀内疚的韩氏兄弟及府卫,将阿里穆揪出来,团团围住,若不是现在非常时期,怕早就拳脚相加了。 之所以说是“揪”,那是因为在战斗初起,人人奋战时,这个胡商竟躲藏在南门的乱石堆后。无论形势如何危急,始终匿而不出,哪怕是在张放最危急的时候。 阿里穆嘴里呜哩哇啦,用胡语做着各种解释。在拉扯中衣襟被撕裂,啪地一声掉出一物…… 所有人动作定格,视线凝固,齐齐落在此物上。 人皆畏死,有一两个逃兵不足为奇。半卧着的张放原本抱着看戏的心态,甚至带点笑意看着阿里穆的狼狈状,这时也不禁撑起,强忍身体不适,缓步走来,弯腰拾起此物——一枚雷炮。 准确的说,这是一枚捻索燃烧怠尽却并未爆炸的哑炮。 张放记得很清楚,自己曾下令在战斗结束后,让渠良及韩氏兄弟将所有未使用及使用后未爆炸的哑炮尽数收回。为什么阿里穆会私藏一枚? 张放目光一扫,渠良、韩骏、韩重不由噗嗵噗嗵跪下。 张放摆摆手:“战后疲惫,偶有疏漏,在所难免。你们都有伤,起来吧。” 说罢缓步走到阿里穆跟前,将雷炮一晃:“解释一下吧?” 阿里穆苦笑,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只是深深垂下头。 张放悠然道:“还记得你我初遇时的情景吧?” 阿里穆点了一下头,强笑道:“如何敢忘,当日公子的风采,迄今,呃,这个……犹在眼前。” 张放没理采对方奉承,继道:“当时三水佐吏诬陷我私造军器,故而围捕。呵呵,私造兵器,斩左趾。这雷炮是最高级别军器,你胆敢私藏……说说,该当何罪呢?” 阿里穆额头大汗,脸色发白。 而府卫们已将手按在刀柄,只待少主一声令下,就将这个可恶的胡商乱刀砍死。 张放却未下令,只是将雷炮纳入怀兜,挥挥手:“你要投匈奴人,请自便,但恕我不能送你这个见面礼了。” 韩重吃惊道:“公子,这就饶过他?” “敌强我弱,每个人都有投降的权利。”张放一摆手,肚里还有一句没说出口“只要你不怕被恼怒的匈奴人撕了。” 阿里穆感激不已:“多谢公子,大人大量……” 林天赐突然走过来,边走边拔刀,嘴里道:“张公子饶过你,林某却还有一事要你做。” 正当众人以为林天赐气不过要教训一下阿里穆时,却见他竟将刀柄塞给阿里穆:“拿着。” 阿里穆不知所措:“林府丞……” “拿着!” 阿里穆不敢多说,老老实实接过直刀。 林天赐向侧闪开,露出身后一人,旋即向其一指:“杀了他!” 这是一个半身染血的匈奴人,小肚子中了一矛,肠子都露出一截。这样的伤势,放在后世还有救,但在这个时代,尤其是边荒,基本死个定定,只看时间长短而已。 匈奴人还没断气,蜷缩在地,聋拉着眼皮,听到充满杀气的说话声,微微睁开一线,就那么直勾勾盯着阿里穆。 林天赐杀气腾腾的话显然吓倒了不止阿里穆一人。青琰踏前一步,刚想说话,却被张放伸手拦住。 张放认出这匈奴人是白天战斗后唯一活着的、匈奴人未及时抢回去的俘虏。林天赐要杀俘,自有用意,先听再看,再做决定。 阿里穆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握刀的手有点抖。 林天赐平静道:“我知道你今日所为,不是因为惧战,而是怕我等战败,为匈奴人所俘。你手上若沾了匈奴人的血,以匈奴人睚眦必报的狼性,必难逃一死,故而为自己留个余地,没错吧?” 众人皆恍然,手上没沾染匈奴人的血,再加上还有一个雷炮做礼物,一旦烽燧被攻破,还真能够买命。商人就是商人,无论汉胡,都是一般精明。 而林天赐所为,就是要断绝其后路——你想不沾血?现在我就让你沾。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一个匈奴人,这手上的血是洗不掉了,无论是投降还是被匈奴人抓住,都逃不过拴马尾拖死的下场。 果然够狠! “你也可以不杀。”林天赐拔出腰间切肉刀,食指试着刃口,神情淡淡地,“我们的食物不多,必要时可能要吃人肉,我会把你当做第一人选。” 青溪少年少女们听得一阵恶寒,胃里一阵翻腾。 在场诸人中论识人心,胡商阿里穆坐二望一。他可以肯定,这个看似文质彬彬的人绝对说得出做得到。 既然没得选择,也就没什么可犹豫的了。 阿里穆一咬牙,避开匈奴人的眼睛,跨过其身体转到背后,用刀尖对准其后背狠狠刺入…… 一旦下决心,就干脆利索执行,胡商阿里穆的果决冷酷,令一口一个“大叔”地叫着的韩重、青琰差点惊掉下巴。 张放眼睛微眯——一个貌似谦逊有礼的林天赐,白天操刀砍人,晚上逼迫杀人;一个看似懦弱的胡商,杀人的手法竟也相当老到……看来能在这草原大漠生存,谁也不是省油的灯啊! < 第七十七章 【磨刀霍霍】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是夜,匈奴营地火光冲天,差点让人以为匈奴营地失火了。但隐隐又有歌声传来,还可见有幢幢骑影围着一堆堆篝火转圈,显然又不是那么回事。 烽燧敌台上顿时挤满了人。张放问了林天赐才知道,这是匈奴人在举行葬礼。 匈奴人的丧葬仪式,与汉人有相同也有不同。他们也会为死者送葬,若是至亲或是部落首领死去,送葬者不光要割发辫,还要“梨面”。也就是用刀割破面颊,以血和泪献祭。 祭奠之后,会在巫师的引导下,骑马围着死者及火堆高声歌唱——类似于汉人的招魂曲。之后,还会阖族聚集,狂吃海喝,这点与汉人的白事也很像, 相比起探寻风俗,张放更关注一个问题:“会不会有什么战争禁忌?” 林天赐笑望他一眼:“我知道张公子的意思,匈奴人会不会因丧停战。” 张放盯住林天赐的眼睛:“会不会?” “不会。”林天赐回答得很干脆,“匈奴人不留隔夜仇。若非此次公子的雷火奇器将他们吓住,匈奴人会先杀光烽燧里除你我之外的所有人,再以仇敌之血祭之。” “非但不会停战,反而气焰更甚。”一旁的韩骏听了,脱口而出,“这是哀兵啊……” 张放扭头望他:“你想说哀兵必胜?” “啊,不,我是说……” “没事,你没说错。”张放招手唤过青琰扶自己下楼,夜风中飘来一句,“别忘了,我们也是哀兵。” 韩骏望着下楼梯都走不稳的张放,再看看吊着膀子的自己,喃喃道:“是哀兵没错,可更是残兵呐……” 不多会,黑暗中跑来一人,正是青琰,她是传达张放命令的:“把剩余雷炮,还有所有配料,全部抬到公子帐子里。” 看到几个受伤较轻的府卫,在青琰、韩氏兄弟的指挥下,将那几个层层包裹的神秘箱子抬进张放帐子里。包括林天赐在内的所有人都在想,与匈奴人一样,公子也要孤注一掷了,他这是要一口气做完所有雷炮的架势啊。只是已经被雷炮炸皮了的匈奴人,还会害怕么? 帐子里,只有张放与青琰,还有一地原料,以及十几枚没用完的雷炮。 张放边换工作服边道:“你现在是不是与帐外的人想的一样,我们今晚要把这所有原料全部制做成雷炮?” 青琰正挽着袖子,闻言一愕:“难道不是?” “不是。”张放换好窄袖直筒便于工作的服装,双手一拍,“正相反,我们要把所有雷炮拆开,重装!” 青琰瞪圆眼睛,差点以为听错了。直到张放动手拆了一个,她才确信自己耳朵没问题,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凭着对公子的信任,她还是一言不发地照做了。 张放把所有已造好的雷炮尽数拆散,与剩余的药末全混在一起,然后不再分批倒筒装药,而是全部打包——没错,就是打包。 炸药包! 半斤重的雷炮对匈奴人的威胁已经越来越低,吓马还可以,吓人恐怕也吓不了几次了。与其不痛不痒扔雷炮,不如一次来个狠的。匈奴人不是说这玩意伤不了人么,给你一个大号的,你看伤不伤得了。 经过一番精心炮制、层层包裹,插捻上药,一个重达二十多斤,大小如面盆的超时空炸药包新鲜出炉。 整个制做过程中,青琰的眼睛一直是瞪着的——尽管单眼皮任怎么睁都大不到哪去,但看到这么一个大家伙在自己手底下慢慢成型,那种感觉实在是…… 张放轻轻拍了拍成果,腾起一蓬灰雾。张放一边用手扇着一边咳笑:“这可是大汉第一炸药包,足以载入史册的,看看是哪个或哪几个匈奴人有福消受了。” 青琰对什么载入史册并不在意,或者是当张放随口说笑。她更在意的是,这比雷炮大了几十倍的大家伙,威力如何? 张放弯腰看着她:“你一定在想威力如何?” “嗯。” “这么说吧。”张放双臂张开,做了个爆炸的姿势,嘴里拟声,“轰!一定,会死人。” 青琰眨了眨眼,似在说,这就完了? 张放甩下工作服,边朝帐外走边笑道:“人死了,当然就完了。” …… “你们的族人死了那么多,这事能不能完?” “没完!” “你们的兄弟亲人死了那么多,这事能不能完?” “没完!” “杀了他们!” “屠尽汉奴!” 距此里许之外,匈奴营地,熊熊篝火旁,沙鲁鲁赤着半边膀子,披发血面,血沫喷溅,状若恶鬼。每呼问一声,便有莫奚人与东且人高声应和,群情激愤。 “大伙不要怕,那雷火不过是汉人的新式军器,不是什么天雷。前日初战时,就有一个响雷在我头顶爆炸,我还不是屁事没有?那就是个吓唬人的玩意……” 隔着两个火堆,几个人静静隐于火光映照不到的黑暗之中,冷冷看着这边。 正是莫顿及他的护卫们。 屈突匆匆走来,躬身道:“骨都侯,神师占卜结果出来了。” 莫顿摆摆手:“走吧,没什么好看的。” 一行来到萨满巫师帐前,巫师正坐在火堆前摆弄着一副牛骨。火光映照下,巫师那张涂满白垩及黑红赭石染料的面孔明灭不定,配上一双仿佛渗血的眼珠,分外碜人。 莫顿、屈突及诸护卫俱向巫师膜拜。礼毕,莫顿坐到巫师跟前,双眼紧盯那副牛骨。牛骨似被烧过,出现了好几道裂缝。而莫顿的眼神就死死盯着这裂缝,仿佛陷进缝隙一般。 好半晌,莫顿才抬头:“好象,不吉啊……” 巫师如铁勺刮锅的声音响起,只吐出一个字:“凶!” “再次出战是凶啊……”莫顿喃喃自语,脑海里闪过刚才看到的画面,眼里掠过一抹难以捉摸的意味。 一护卫远远奔来,向莫顿、巫师行礼,高声禀报:“莫奚当户沙鲁鲁恳请骨都侯准许明日出战,必屠尽汉奴方罢兵。” 屈突望着那对预示凶兆牛骨,心下一叹,沙鲁鲁的热情,怕是要被浇一盆冷水了。 就在这时,耳边响起骨都侯淡淡的声音:“准!” 屈突愕然抬头,旋即深深埋头,不敢看骨都侯背影,心里掠过一抹寒流。 第七十八章 【最后一战】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小雪妃) ~~~~~~~~~~~~~~~~~~~~~~~~~~ 苍穹下,一只苍鹰展开双翼,仿佛贴着草木滑行而过。在它飞掠的轨迹下,一群群匈奴人从营地拥出,手持简陋的木盾与兵器,背挎自制的弓箭,一眼望去,人头黑压压,人数多达上百。这还不包括助阵或说是第二梯队的数百匈奴人。 莫顿已掏出全部阵容,不管他心里是什么打算,表面工夫却是做得十足,给予了己方强大的信心,同时也给对手造成强大压力。 草原上此起彼伏的呼啸及号角声,压得人心头沉甸甸。 而烽燧里,张放同样用一件沉甸甸的东西,点燃了幸存者们的希望。 除了敌台上担任哨卫的四人,其余人等,俱围着一个四方包裹,充满好奇地打量。 “这物事叫……” “炸药包。”青琰担当“讲解员”,得意地介绍。 “那雷炮呢?”宗巴最关心这个。 青琰听了初六的翻译,呶呶嘴:“全在里面了。” 宗巴张大的嘴巴能塞进一只羊蹄:“全……全在里面?” 所有人的表情也都跟宗巴差不多,看这叫炸药包的大小,至少能装二、三十个雷炮,一下炸了的话,那动静、那威力……这还了得。 拍拍拍!几声清脆的掌声,吸引了大伙的注意。一齐朝声源处看去,正见张放立于土阶上,用沙哑的变声期异声道:“大伙听我说。” “这是我们最后的杀手锏,也是我们反败为胜的秘密武器。”尽管这时代还没有“锏”这种兵器,但张放相信大伙都能明白自己的意思,“这是第三次,也极有可能是匈奴人最后一次进攻。他们几十倍于我们,又自以为找到了克制我们雷火利器的办法,他们这一次进攻,一定抱着必胜的信心。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摧毁他们的信心。” “不错,我们人太少,几乎个个带伤,甚至有可能顶不住匈奴人一个锋冲。而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匈奴人这一次若敢来,必将付出惨重代价。不要担心杀得太狠会激怒匈奴人,因为我们早已经激怒他们了。也不要指望他们有怜悯之心,更不要认为放下武器,他们就会宽恕你们。能救自己的,只有手里的武器与拼死的决心,或者,还有随时都会到来的援兵。” 援兵?援兵还会来么?下面一片嗡嗡低语。 张放深深吸一口气,忍住嗓子的裂痛,嘶声大喝:“想死很简单,放下刀矛即可!想生也很简单,举起刀矛就行!生死选择在你,尽自己最大努力,将匈奴人杀怕为止——激怒的敌人不会放过任何人,而害怕的敌人,必将跪求我们放过!” “杀!杀!杀!” 机灵的韩骏立即振臂高呼,带起吼声一片。尽管只有区区十数人,竟也吼出了气干云霄的气势。 如果没有炸药包给张放他们的底气,这样的大吼,也只是悲壮的誓师而已,但拥有一个极可能改变战局的犀利武器,这吼声就有了不同的意义。至于能不能借此翻盘,就看怎么运用好这件大杀器了。 吼声随风远远传来,莫顿脸上露出讽诮的笑意,他虽不懂汉话,但个把字句还是知道的,尤其是这个“杀”字。他不怀疑巫师的占卜结果,但他认为这凶兆是应在今日敌我双方——如果沙鲁鲁的结局是“凶”,那汉人的结果就是“大凶”。这一点,无论从那方面看都不用怀疑。 莫顿清楚知道烽燧里有多少人,只要砍杀一半,剩下的不降也得降了。而且他也吸取了前番两战的教训,调整了对那位汉皇外甥的命令。之前的命令是“务必活捉,不可伤人”;现在的命令是“要活不要死”。也就是说,只要人活着就行,至于是不是缺胳膊少腿,已不纳入考虑中。 这样一来,就等于给沙鲁鲁松了绑,至少能放手施为,而不至于落到卜骨须那样的下场。 无论是沙鲁鲁还是卜骨须的族人都认为,卜骨须之死的主因,正是囿于骨都侯的那道命令,令其在战斗时束手束腿,这才为敌所趁。否则无法解释明明在搏斗中占了上风,刀都快砍到人脖子上了,为何竟被反杀? 这一点,连莫顿本人都深信不疑。这才不得不重新调整命令。 既然给脸不要,那么,就尝尝匈奴人的拳头吧。 莫顿取来一碗酪酒,递给沙鲁鲁:“沙鲁鲁,去吧。这一次,你可以把刀砍钝,可以杀死所有的人,包括乌丹支离人,只要留下一个活的就行。” 沙鲁鲁双手接过,仰脖一口饮尽,啪地将碗摔得粉碎,拔刀转身对着部众一举:“走,宰羊!” “宰羊!宰羊!宰羊!” 这是对烽燧杀声的回应,百人高呼,虽然声音错落,并不齐整,却也颇见声势。对他们而言,上百人打十几个,又是摸清了对手底牌的情况下。这样的战斗,毫无悬念,就是宰羊。 一望无际的平野上,上百匈奴人嘶吼着,奔跑着,所过之处,草叶纷飞,扬起大片尘埃。 张放双眼透过垛口箭孔,死死盯住跑在最前的匈奴人,几乎连对方的黄板牙都看得一清二楚。 在他身旁左右,半蹲着剩余九个能战的人:林天赐、初六、韩骏、韩重、渠良、宗巴、阿里穆,还有两个府卫。坚昆小王李忍也还活着,但受了重伤,如果没有张放医治,早撑不住了,战斗是指望不上他了。至于青琰与鹿奴,男人没死光就轮不到她们上场。她们各自要了一把缴获匈奴人的短刀,必要时,用来杀人,或者自杀。 “已经四天了。”当滔天的杀意逼近,所有人浑身绷得紧紧之时,不知谁竟不合时宜说了一句貌似与眼下危局无关的话。 无关么?当然不是。匈奴人的确包围了他们四天,但烽燧里所有人都知道,这话的意思绝不是指这个。而是—— 已经四天了,他们早该到了吧?援兵呢?为什么还不来?或者——会不会来? < 第七十九章 【拒 援】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三位拳拳心意,感受到了) ~~~~~~~~~~~~~~~~~~~~~~~~~~~~~~~~~ 沙漏倒流二十四个时辰,距血肉横飞的烽燧二百里外,大汉经略西域的两大支点之一,交河壁汉军驻地一派详和。 举目所见,一条大河将壁垒分为两岸,左岸阡陌处处,平整如方格,长风吹来,金色黍浪滚滚如波,不时可见农人劳作的身影,到处充满收获的喜悦。而大河右岸,则是草叶茂密,牛羊成群,牲口群里时隐时现牧人的骑影。 大河两岸,桑田牧场,农耕文明的气息与游牧习性的粗犷交融,别有一番风情。若不是周围不时轻快驰过的一队队巡逻骑兵,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处军营。 在左岸阡陌之中,有一条宽达十余丈的夯土大道,道路的尽头,直通汉军驻营地。此刻,这条大道上正有一队身着淡褐色军服的汉军巡逻骑兵飞驰而来。而在这支骑兵队中,有两个身着杂色衣服,满身尘土的骑士分外扎眼。 有农人直起腰,冲着骑队大喊:“杜队率,又抓到细作了么?是胡奴探子还是马贼?” 被农人称为“杜队率”的,是一个年约三旬,四方脸盘,粗眉细眼,留着一圈络腮胡,体格健硕的骑士。骑士内着棕色戎衣,外罩玄色胸甲,无甲裙,无头盔,只带着一顶平上帻。背负羽盒,左右各插着一根深褐色的长尾羽毛——这是汉军吏士的一种标识,称“负羽”。两根褐羽,就是队率,统领五十人。 杜队率此刻眉心拧成一个疙瘩,显然有什么困扰,闻言冲农人喝道:“平季,少废话,这是……这岂你应当知晓之事,小心司律找你麻烦。” 农人咧了咧嘴:“行了行了,我多嘴……我说老杜,若得了酒食犒赏,可别忘了叫上我们兄弟啊。”说罢与一众农人大笑起来。 笑声中,骑队已走远,直奔营地大门而去。 无紧急军情,军营严禁奔马。一入大营,巡逻骑队齐下马。杜队率一扔缰绳,头也不回:“看好这两人,我去禀报校尉。” 杜队率来到校尉所前,躬身执礼,粗声道:“甲屯丁队队率杜勋,有军务禀报校尉。” 门前执勤的持戟卫士向他点点头:“杜队率稍候,校尉正在会客,且等着。” “这……事情紧急。”杜勋上前几步,从随身革囊里掏出一个方方正正,象印一样的包裹,“请将此物呈交校尉,见与不见,但凭校尉定夺。” 眼见杜勋神情焦急,持戟卫士不敢怠慢,接过包裹,略做检查,面露异色,道声稍候,快步入内。 持戟卫士捧着包裹,绕过正堂,从侧门进入内庭,一座结实的二层木楼出现眼前。木楼下有一队持戟甲士守卫,楼上正传出一阵豪笑:“素闻子公善饮,小弟这里有车师王刚送来的上好葡萄酒十瓮,正要请子公品鉴,不醉无归。哈哈哈……” 另有一个中正平和的声音呵呵笑应:“想当初在长安时,也曾在胡肆沽过葡萄酒,的确是佳酿。后听君况说,那胡肆的葡萄酒不纯……哈哈哈。不纯已如此,若是上品,又是何等勾人啊。” “那子公算是来着了,车师可是西域葡萄佳酿的产地……来,小弟也不多说,子公且饮一杯便知分晓。来人,取车师王送的酒来……” “禀校尉,甲屯丁队队率杜勋求见,称有紧急军务。” 木楼里顿时为之一静,随即传出客人的声音:“西域百事,军务为先,能之请先处理,不必理会汤。” “如此便怠慢子公了,请先入内室稍候,待某询问明白,若无大事,再与子公会饮。” 这时持戟卫士忙将包裹交给内卫,由其送入内。不一会,传来一声大喊:“人在哪?叫杜勋给我带……不,请过来。” 半炷香之后,杜勋已领着两个人进入正堂——不是庭院木楼,那是内院,招待亲朋的,外客则须在正堂会见。 正堂上首,案几之后,蒲席之上,一人按膝而坐。此人脸形偏瘦,样貌普通,但骨架粗大,双目细而有神。他的脸上、脖子上,都有几道明显或不明显的疤痕,这使得他整个人看上去多了一股很不普通的凌厉之气。 此刻,在他面前的案几上正摆放着一方铜印及漆木牌,此人目光从案上物件转到堂下二人身上,缓缓开口:“哪位是乌丹支离右都尉?” 堂下一人抬头应道:“正是曹某。” “那么这位便是……” “富平侯府护卫邓展。” 堂下二人正是张放派出的求救使者,曹雄与邓展。此时正一脸期盼地望向那人。 此人点点头:“某便是大汉西域戊已校尉、交河壁守,郭习。” 这正是张放苦苦期盼的救星。 曹、邓二人不约而同向郭习稽首,邓展更是急切道:“东北二百里外,我家少主被匈奴鞮汗部围困,请郭校尉速发救兵,迟恐不及。” “不忙,先润喉,再把来龙去脉说一说。”郭习好整以暇端坐,示意侍从奉上酪浆。 邓展手捧浆碗,尽管喉似焦碳,却顾不得喝上一口,用最快的速度将事件始末一一道出,争取时间。 郭习越听眉毛扬得越高,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是冷笑:什么千里救汉民,夤夜袭胡营,说得比唱还好听。长安那班贵公子他又不是没见过,虽然也不乏有胆识之辈,但为一群庶民能够做到这样,放眼天下,能有几人?此事可信度极底,内中别有隐情。 当然,这乌丹支离右都尉的铜印不假,那块富平侯府的腰牌也不假。 郭习心思三两转,就找到最合理的解释,那就是在二百里外的确有人被匈奴人所困,但不是什么富平少侯,而是那个坚昆小王。故此乌丹支离人才舍命相护。至于为何会有富平侯府中人卷入,这也好解释。富平侯三代以降皆取商利,由此富甲京师,四海之内,无论胡夷,皆有商贸往来。他镇守天山北道数年间,就没少见佩有富平侯府家徽的人员夹杂于胡商之中。 不用说,此事多半是双方利益互惠。这个富平侯府卫借府上名头,想请自己发兵解围,以获取坚昆及乌丹支离的感恩。呵呵呵,以为随便编个荒诞不经的借口,就想要他召集成千上万军队出击,天下岂有如此便宜之事? 郭习不动声色听完,扬起的双眉缓缓回落,点点头:“原来如此,既有匈奴于左近生事,身为戊已校尉,为天子镇守天山北道,自是不能坐视。请二位随杜队率至营外民居稍歇,待某向车师、蒲类、且弥发出召集令,一切备妥之后,自会着人告之二位……” 曹雄、邓展大急,西域广阔,召集诸城廓邦国人马,这得等到什么时候?等人马来齐了,恐怕连尸都收不了啊。 邓展单膝跪地,叠掌前拱:“恳请校尉先发屯兵,以慑匈奴。救人如救火,迟恐不及啊!” 郭习眼神一厉:“看你行的是军礼,想必也是行伍出身,岂不知无令调兵该当何罪?汝欲陷郭某于危境耶?” 邓展失惊,顿首不己:“小人不敢,实在是少主危在旦夕,耽搁不得啊!只要校尉肯发救兵,无论结果如何,邓展敢以项上人头担保,君侯必可保校尉无事……” 郭习面无表情:“你项上人头,能值几何?” 邓展瞠目,的确,在堂堂千石高官眼里,他区区一个侯府下人能担什么保?谁会把大好前程交到他的手上? 曹雄踏前一步,沉声道:“那再加上曹某人头如何?” 郭习淡淡道:“曹都尉乃他国之臣,郭某岂敢失礼。”言下之意很清楚,你是别国的官员,担保没意义。若事有不谐,难不成我还能砍下你人头?那不成了外交事件了? 事情似乎陷入僵局,而主因就在于此事匪夷所思,人家压根不信。 邓展一急,伸手入怀,想取金饼馈赠,看能不能打开局面,不想却碰触一物,心意一动,取出奉上:“邓展知此事太过离奇,校尉心存疑虑。此物乃少主随身饰物,其上镂刻家徽,可为明证。” 扈从接过奉上,郭习拿在手里摩挲,反复观察,除了的确有富平侯家徽,别无印记。不禁失笑,这能代表什么?这样的玉玦,自家少说有十件八件,件件有过之而无不及。话说身在西域,还会缺美玉么? 郭习看玉玦时,邓展已经从对方脸上看出不妙,当即由单膝改为双膝下跪,声泪俱下:“匈奴人如虎狼,少主命悬一线。祈请校尉无论如何都要救上一救,侯府上下俱感大恩啊!” 郭习面色木然,说的是安慰的话却没有多少安慰的意思:“某自会派人前往东庚烽燧查看一二。你放心,若世子当真在烽燧,以他的身份,量匈奴人也不敢为难。” 邓展已是欲哭无泪了,匈奴人是不敢为难,但少主却向匈奴叫板了啊!等你查看清楚,一来一回,这人还有救么? “校尉!”邓展头叩在地上,咚咚有声。 “校尉!”曹雄也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同样叩拜。 郭习头也不抬,挥挥手:“杜勋,带二位下去歇息。人是你带来的,一事不烦二主,探查之事,就交给你了。” “喏。” 邓展叩拜顿止,伸手入怀——他还剩一个雷炮。 入见校尉,身上兵刃包括切肉刀都被搜去,但这真正的利器,却无人能识,故而未收缴。邓展已做好准备,要用雷炮令郭习及护卫失惊,然后趁机夺刃制之,逼其发兵。至于后果,他顾不上了。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少主绝不能有事。 就在邓展取出雷炮的一瞬,一个平和的声音从堂外传来:“且慢,这枚玉玦可否容我一观?” < 第八十章 【浴血孤城】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噗!一蓬血喷溅在张放脸上,将他一张俊脸染得异常狰狞,原本清亮的眸子,也变成散发着说不出的妖异的血瞳。 张放一脚将匈奴人踹飞,顺势抽出长剑,剑身依然光华灼灼,只是使剑的人,已不再光鲜。 此时无论何人再看到张放的模样,都绝不会与“俊”字联系起来:披头散发,满脸血污,五官难辩,衣衫破裂,浑身浴血,分不清那些是敌人的,那些是自己的……整个人就像从血池里爬出来。 张放还真是从血池里爬出——经他手中长剑放出的血,足够灌满一个浴盆了。 张放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化身修罗,一步一命;更未曾料到,烽燧至今未陷,泰半赖其之力——这场绝死反击之战苦战半个时辰,击杀匈奴三十余人,死在他剑下的,就有十二个。 换而言之,没有张放,烽燧早被攻下了。一个看似最需要保护的少年郎,居然是最可怕的杀手。这不光吓坏了敌人,也吓坏了自己人。 而张放此时却浑然不觉,他已进入暴走模式。 张放能做到杀人如刈草,毫无疑问,靠的是他的夺魂魔眼,灵魂穿刺。这种精神层面的无形杀,在单挑中几乎无可匹敌,哪怕霸王再世都扛不住。但杀法再强,终究也只是一人敌而非百人敌。身体就是桎梏,血肉之躯,终究是有体能极限。群战时大量消耗体力,很快就会因此而致精神溃散。这一点,在昨日与卜骨须险死还生的一战中明显暴露出来。 就好象一个魔法师,魔力枯竭时,禁不住普通骑士一击。 开战之初,张放原本也以为以自己的体力,出其不意斩杀三五个敌人就会累趴,然后直接下场。但没想到,当他频频发动噬魂杀技,手刃数人之后,渐渐有身不由己之感——在摄人魂魄同时,连自己的魂魄都陷进去了。 杀人、溅血、夺命、噬魂……还有比这更疯狂的么?疯狂的行径,直接导致了疯狂的意念。这一刻,他脑海里只有一个杀字,肾上腺素急剧飙升,大脑轰轰隆隆,意识全被淹没,整个人陷入疯魔。这使得他的灵魂穿刺完全失控,类似走火入魔,但威力不减反增。几乎每一个与他充满疯狂死气魔眼碰撞的匈奴人,瞬间就丧失意识,变成行尸走肉,就算不杀,多半也变成白痴。多刺一剑,反倒是送人上路。 若大一个烽燧上,所有的喊杀声都被一个变调的疯狂嘶吼盖过。每一声吼,都有一个匈奴人应声喋血,杀戮之速,甚至敌人还来不及靠近。以至出现张放提着滴血的剑,追砍匈奴人的场景——直白点说,他是杀疯了。 这种情况在古今战场上并不少见,不少浴血拼杀的将士,杀敌杀出状态时,都有这样的表现。这是潜能的激发,也是体力的透支。 这一刻,张放真正成了个丧失理智的杀人机器。也正因如此,炸药包迟迟没有扔出——守护炸药包的青琰只听从他的命令,谁来都不好使。 再凶悍的杀人机器,也只有一个,纵然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而匈奴人,已源源不断涌上敌台,烽燧岌岌可危。 灵魂穿刺就是一把双刃剑,成就了一个战场修罗,同时也淹没了他的理智。 “啊!”一个府卫被三四把不同兵器捅入身体,瞬间成了个血人。 吭!韩重被一记重锤打飞,直接从敌台摔下,蜷伏不动,死活不知。 凶悍的宗巴半身染血,瘫倚着垛墙,嘴里喃喃:“驼奴,我已经为你报仇了,还拉了一群伴,莫怨我……” 阿里穆被好几个匈奴人追得满楼跑,不停冲着青琰大喊:“炸药包!炸药包!” 林天赐此时也是发须蓬乱,满身溅血,一边拚命狂砍,一边声嘶力竭:“快!快弄醒他,再这样下去,他不疯也要累死……” 韩骏、渠良、青琰齐唤:“公子——公子——”但在混乱一片的杀场,这样的呼唤毫无作用。 “我来!”随着一声断喝,初六以足发射,连射三箭,两箭取敌,一箭射向张放……右肩。 铮!利箭居然被剑格飞。这么短的距离,以强弓发射,竟被击飞,可见张放的潜能激发何等可怖。 初六一咬牙,再射三箭,箭箭取张放手足。不过他的目的是以痛楚唤醒张放,未敢真个伤人,所以只开弓小半,顶多伤皮肉。 铮铮铮!三箭再被击飞。但并非无效果,张放显然被激怒,停下追杀的脚步,眼睛瞪视初六——这一刻,初六仿佛回到六岁那年,放羊时遭遇风雪而迷路,被冻僵在河沟。身心从里到外尽寒冷麻痹,仿佛连血都凝固了。那是他有生以来,离死亡最近的一刻。 现在,这种感觉又一次降临。 就在初六行将栽倒的瞬间,一声怒吼,浑身束缚尽去。噗通!初六扔弓瘫坐,大汗淋漓,手扼咽喉,大口喘气,脸色灰败,好似溺水一般。 初六绝没想到,“救”了他的人,竟然是沙鲁鲁! 就在张放心神为初六及三支箭所吸引的一刹那,蓄势已久的沙鲁鲁短斧一转,挑飞林天赐手中弯刀,另一手里弯刀一转,刀柄敲在林天赐额头,将其砸倒——若不是知晓此人身份,沙鲁鲁用的就不是刀柄而是刀尖了。 就在张放差点要杀掉初六时,沙鲁鲁刀斧俱到——仓促间回身横剑一挡,当!身体被震得踉跄,一脚踏空,从敌台打横摔下,砸进残破的营房。 “公子!”青琰尖叫着扑过去,不顾灰土扬尘,将满身混和着血泥的张放拉出来。 “啊……放、放手,你抓住我的伤口了。” 青琰一呆,松手,定睛看去,正对上一双血色渐褪,恢复清明的眸子。 “公子,你……你好了……” “咝,你再不放手,想好都难……” 青琰慌忙松手,看到昔日丰神俊朗的公子,已变成一身血泥的泥人,眼泪不禁流出。 “没时间哭了,把……把炸药包拿来。” 这重重一摔,差点令张放五脏挪位,同时也终于让他恢复神智。感觉一恢复,顿觉四肢百骸,无处不痛,脑如针扎,眼前一阵阵发黑,连站起来都吃力。状态一解除,刚才还是金枪不倒,现在顿成松下微软了。 张放微仰首,但见沙鲁鲁正被满头流血的林天赐死死抱住右腿,搞得这莫奚少当家用刀柄砸不方便,用刀尖刺又不甘心——活着的乌丹支离府丞,少说也能换几十匹良马吧。 “公子,给。”青琰将炸药包塞入张放怀里,与鹿奴一起将他扶起,“公子,让我去吧。” 张放一手挟住炸药包,一手抹去嘴角溢出的鲜血:“你不行……咳咳。”以剑做杖,一步步走上台阶。 这其间有好几个匈奴人有机会向张放递刀子,但张放方才表现太震撼了,匈奴人根本没胆往前靠。 张放就这样穿过激烈的斗场,如入无人之境来到沙鲁鲁面前。这会沙鲁鲁正低头对林天赐怒吼:“最后一次,再不松手,我宁可不要几十匹好马了!” 一个孱弱沙哑的声音入耳:“那就要这个好不好?” 沙鲁鲁猛抬头,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一个重物撞进他怀里。 “拿好——滚!” < 第八十一章 【霹 雳】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破沧桑) ~~~~~~~~~~~~~~~~~~~~~~~~~~~~~~~~~~ “看来用不着你上了。”莫顿用马鞭一指烽燧,“莫奚人付出了代价,不过他们赢了。” 在莫顿身后,以屈突为首,一字排开,共三列匈奴骑士。人数不多,只有不到五十骑,却着一色皮甲,佩刀盾,挎弓箭。有些马毡后还挂着殳、斧、短矛之类的副武器。 这是莫顿的亲卫扈从,鞮汗部的精锐。如果沙鲁鲁溃败,屈突就会率这支精骑顶上。反正谁都能看出,烽燧守卫者已是强弩之末,这击破强敌的荣耀,必须属于鞮汗人,属于他莫顿的亲卫扈从。 莫顿说这话时,语气萧索,毕竟攻下烽燧的,不是他的亲卫扈从。若不是听信巫师的预言,他本该让屈突率亲卫上的。 屈突策马近前,望着骨都侯脸色,小心道:“莫奚人大多还挤在烽燧下,沙鲁鲁也还没能将人杀绝,不如让我……” “算了。”莫顿摇摇手指,“抓到汉家天子的外甥,带到郅支城,献给大单于,必得重赏。眼前这点好处,就留给莫奚人吧。” 屈突应喏,随意抬头看了一眼,突然睁大眼睛:“那,那不是沙鲁鲁么……” 莫顿心头一跳,抬头,果然看见烽燧垛口之上,沙鲁鲁怀里抱着个东西,侧对着他们。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一个令所有人惊掉下巴的举动——他紧紧抱着怀中之物,就像抱着最宠爱的侍妾。然后,身体倾斜、失衡,如同一截断木,从三丈高的烽燧直直栽下! 烽燧墙下,人头攒动,挤满了等待攀爬的匈奴人。全像呆头鹅一样仰头,俱被沙鲁鲁的举动搞懵了。当沙鲁鲁从天而降时,匈奴人如蜂而聚,无数双手臂伸出,甚至有人用胸背去接。 同一时刻,烽燧上的张放正与林天赐互相搀扶,声嘶力竭招呼部众,奋起余力退下敌台。 “沙鲁鲁这混账,搞什么……”莫顿看得莫名其妙,脑海里不其然闪过那副牛骨的裂痕所示征兆。 轰! 突如其来的巨响,如同晴天霹雳,火光爆闪,浓烟冲天,沙尘飞扬、泥石俱下,草皮都为之震动,惊恐的叫声与牛马驼羊的嘶鸣混成一片。 霹雳一响,莫顿就被胯下的战马掀翻坠地。扭伤了胳膊。他身后的精锐骑兵,也全乱成一团,咬牙切齿与自己的亲密伙伴战马较劲。好些人猝不及防被掀下马,还没来得及爬起又被乱蹄踩踏…… “这……这是……”莫顿失魂落魄趴在地上,脑里一片混乱,茫然望着前方。 透过蒙蒙尘雾,可以看到烽燧的西段垛墙出现一个大豁口,可以轻易翻墙而过,完全失去防御性能。此时匈奴人若发起进攻,可毫不费力攻陷烽燧。 在垮塌的垛墙前,就有不下三四十匈奴人,但他们不是蜂拥而入,而是四散狂奔。 鬼哭狼嚎,连滚带爬,抱头鼠窜、一败涂地……这就是上一刻还杀气腾腾的匈奴人的现状。 屈突骑术甚佳,爆炸发生时,他的战马也是又蹦又跳,费九牛二虎之力才降伏。之后慌忙下马扶住骨都侯,望着眼前的惨状,眼睛发直:“沙鲁鲁不是说,这雷火,伤不了人么?” “呵呵呵呵。”莫顿吃力撑起,咬牙切齿,“伤不了人?说这话的人恐怕舌头都炸没了吧。” 屈突望着那倒塌的垛墙,用力咽了一口唾沫:“骨都侯,我们,还要不要进攻?” 这确实是个大好机会,只需一队骑兵,便可长驱直入,手到擒来。问题是……刚才那威力可怕的超级雷火,对方手里还有没有? 远远望去,那“V”字形的巨大豁口,好似恶魔张开的大嘴。那倾倒的沙石形成的斜坡,好象伸出的舌头,周围参差不齐的断茬就像交错的尖牙…… “先整军,看看再说。”莫顿望着前方呼号溃逃的莫奚人与卜骨须族人,再看看身后面如土色,毫无战意的鞮汗部众,只能这样说。 激战至今,已经整整四天。卜骨须、沙鲁鲁两个当户,先后两度杀进烽燧,结果是活人进去,尸体出来。下回若是自己杀进去,会不会……想到这里,这位纵横北鞮汗山,凶狠暴戾的骨都侯,没由来心头一阵发悚。 与匈奴人相比,张放这边倒是早有心理准备。饶是如此,当剧烈的爆炸声响起,除了张放倚剑靠墙,勉强站稳,所有人都被震倒,双耳失聪达十数息之久。 爆炸刚歇,周遭还是尘雾弥漫,张放就掏出软布耳塞,张口大呼:“人都齐没有,报名号!” “林……咳咳,林天赐在此。” “初六在……啊嚏!” “韩骏……韩重……还好……” “宗巴……没死。” “阿里穆活着。” “渠良呢?” “六叔还有气,但说不了话。”回应的是青琰。 至于李忍、鹿奴,距离爆炸现场最远,旁人无事,他们自然也无事。 每一个回应的声音都很虚弱,而现场充斥着被炸伤或压在土石下的匈奴人的哀号,不支楞耳朵都听不清楚。 “太吵了,谁还有力气,让这些人安静。” 这令人头皮发麻的话,出自张放。不是因为修罗附体,而是他必须要这样做。 “咳咳,我、我来吧。” 看到说话的这个人,包括张放在内的所有人无不为之错愕。居然是前日因惧匈奴人报复而甘当缩头乌龟的阿里穆! 阿里穆拎着一把弯刀,一拐一拐步出,冲张放苦笑:“都到这个份上了,匈奴人若杀进来,谁也不会放过……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干。” 阳光透过尘雾,淡淡照着那个举刀的身影,每一刀戳下,那戛然而止的惨号声,都令里许之外的匈奴人心腔一麻。以往若有人敢当面屠戮他们的亲人兄弟,匈奴人早就化身恶狼扑过来了。但这一次,没人敢动。 只因对手以这样酷烈的方式向他们发出浓浓地蔑视:你们只管来,老子管杀不管埋! 莫顿的眼睛眯成细线,有针芒在闪烁,手里的马鞭被捏得咯咯直响。几度欲从齿缝里蹦出格杀令,但看看身后畏缩的部众,他不能;看到烽燧下血肉模糊的尸体,他不敢。 “包、围、他、们!让他们饿死!渴死!”莫顿一字一顿,几乎是磨着牙说出这句话。 话音刚落,远处一骑如风,从西面狂奔而来:“骨都侯,不、不好了……” 还没听到何事不好,莫顿心头猛地一沉,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涌上心头…… “匈奴人逃了!匈奴人逃了!”当阿里穆第七次举刀时,惊喜看到对面的匈奴人如同草原上受惊吓的麋鹿群,四下奔逃,连毡帐大车都来不及收拾,甚至连视若生命的牛羊马驼都弃而不顾。 “哈哈哈哈!匈奴人逃了!”阿里穆张臂狂笑,怎都止不住。 看到这一幕,烽燧里所有幸存者全像被掏空的麻袋,一下瘫倒。匈奴人为何溃逃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活下来了。 “看……看那边!”眼神最好的初六,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指着西面狂叫。 远处出现大片烟尘,隐见重重骑影,最醒目的,是一面面若隐若现的各色旗帜。 “那是汉军旗帜!是交河壁的汉军!” 援兵!大汉的援兵! 张放仰天喷出一口腥咸的气息。他长长的睫毛凝固着暗红色的血块,以至于这天空望去,竟也变成血色的了。然后,天空旋转、扭曲,形成一团诡异的血色漩涡。一切都在旋转,一切都已颠倒,一切都在远离…… < 第八十二章 【牛 人】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文豪537、蜜桃鸡皮,以及诸位书友的支持。本周上三江,大家可以去投个票,为表谢意,十五郎也会努力,本周双更。) ~~~~~~~~~~~~~~~~~~~~~~~~~~~~~~~~~~~~~~~~~~~~~~~~~~~~~ 张放苏醒时,下意识先看自己手臂长短与服饰,手臂没有变化,但衣服变了。当然不是变成现代装,而是缠绕着白色的布条,像个粽子,或者说,木乃伊。 “还好,没有再穿越一回,老天玩人还是有分寸的。”张放心里咕哝。当然,他没惊慌,因为束缚他的,不是绳索,而是绷带。感受了一下,发觉绷带绑得很熨贴,既不过于紧绷,也不太影响行动,无论是青琰还是鹿奴都没这么老到的手法。 身不动眼珠动,上下一转,可以看出身处之所不是毡帐,而是木结构的房屋。这明显不可能是荒野,难道……嗯,想起来了,昏迷之前,看到了援兵……这大概是军营吧,为自己包扎伤口的,多半是军中大夫。 张放先感受一下身体,内脏没事,骨头也没断,手脚、前胸、后背都有火辣辣的痛感。比较难受的是咽喉,好似塞了把火碳般难受。不过还好,都是皮肉之伤,总体说来只算轻伤。 “青琰,水……”喉咙的难受令张放大声呼喊,但他随即发现一件可怕的事——他居然发不出声音了。 “咯咯……水……咯……水……他娘的!”张放憋得脸红脖子粗,但除了能发出咯咯之声外,那“水”字发音变成“丝丝”的吐气,别说旁人,连自己都听不清。急怒之下,爆了粗口。但是,这句粗口,同样听不清。 难不成,哑了?莫慌,冷静,先梳理一下情况。 首先,自己活着,这很好;其次,五肢俱在,应当感谢老天。在此基础上,就算真哑了,也是莫大的幸运——至少比起一直并肩战斗,却没能等到最后的府卫们,够幸运了。 喉咙无法发声,应当是声带受损。张放记起来了,当他陷入疯魔时,嘶吼如兽。就算是正常情况下这么声嘶力竭,也会对声带造成不小的损害,何况他还在变声期。 好吧,但愿只是声带水肿出血,好转以后,可别变成破锣嗓才好。 张放是医者,对人体有比普通人更多的知识,会理性分析,倒不会过于惊慌失措。 不过,纵使是医者,他也很难解释当时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完全丧会理智,如此颠狂。 忆起当时的情况,张放仍有不寒而粟之感。不过说实话,彼时他的记忆很模糊。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的情况与被他控制的匈奴人一样,都是大脑一片空白,身不由己。区别在于一个凭本能挥刃,一个完全被驭使受戮。 是灵魂沦陷了?不,张放更愿意归结为是血腥与杀戮,激发了人的毁灭天性。再加上他的情况又比较特殊,最终演变成理智被杀意所蒙蔽。不过,这次失控,也不全是坏事,等于给他提了个醒,灵魂穿刺是把双刃剑。善加运用,威力无穷,失之掌控,必受反噬。 有点“吸星大法”的节奏啊! 张放虽然说不出囫囵话,但能发出声音,而且身体一动,硬榻就发出嘎嘎声,惊动了屋外守候的人。 吱呀一声,木门推开,走进一人,看到张放睁眼扭头,惊喜大呼:“公子,你醒了!太好了,我告诉邓叔、六叔、阿舍和幺郎去……” 张放吃力抬起手,嘴里啊啊数声,青琰已以比进来时还快的速度冲出去了。 “想喝口水而已,就这么难。”张放深深一叹,无奈放下手臂。 门外,已响起急匆匆踏楼板的脚步声…… …… 张放的身体,好转得比任何人预料的都快,不过四五天,身体各处伤口就开始发痒,这是伤口愈合的前奏。起初一两天,他的精神还比较萎靡,清醒时候不多,大多数时间都在昏睡。从第三天开始,精神一日旺似一日,而身体的愈合也在加快。以至每天为他换药洗伤口的医工颇感惊讶,这种情况,以往只在那些身强体壮,血气旺盛的军卒身上看到过。只是,这少年公子的身子骨并不强壮啊,更别提他还气血两亏。 而接下来更让医工吃惊的是,这少年公子竟不时加以指点,比如包扎伤口的布带要煮沸,包扎时尽量不要用手触及布带与伤口接触面,不同部位的包扎方式还可以这样、或这样,如此可最大限度维持伤者基本肢体活动及舒适感…… 最令医工惊叹的是,人家不光说应当这样做,更能说出为什么要这样做。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由人不服。 医工由衷赞叹:“公子若悬壶,必是良医。”医工并不知晓张放的身份,否则决不敢说这样的话。 哦,这时的张放,已经能够说话了。 正如他所判断那样,他是声带受损。经过几天休养,出血停止,水肿吸收,渐渐能发声了。当然,还不能说话太多。不过,刚一开口,连自己都吓一跳——原本的公鸭嗓已变了,变得低沉、略带沙哑,却并不难听,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这种腔调,放在现代,会被认为是一种带磁性与沧桑感的男中音,对女性有额外杀伤力加成。 因为用嗓过度,造成声带受损,反而因祸得福,得到一副辩识度很高的独特嗓音的现代歌手不少。所以这种情况无论在医学上,还是现实中,都是存在的。只是,这种嗓音与张放阳光俊朗的外貌,还真不太相符。倒是对他的治疗性催眠,有额外加成。 治疗性催眠与强制催眠(灵魂穿刺)并不是一回事,前者医人,后者伤人,前者需要循循善诱,而后者则简单粗暴。无论前世今生,张放都没忘记自己的本职是心理医生。而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心理治疗,都应有用武之地。 在张放休养期间,林天赐、邓展、青琰、韩氏兄弟等人,都从各个角度向他报告了事情始末。 援兵的确是大汉交河壁的屯军,带队的不光有戊已校尉郭习,还有西域都护府的副校尉。结果汉军还没杀到,匈奴人就跑得没影了。 “据一个被俘的莫顿扈从交待,当时莫顿曾下令围困我们,若汉军不至,我们纵不被刀兵所杀,也会饥渴而死。”林天赐重重道,“所以,是交河壁汉军救了我们。求援这一步棋,走对了。” “不,应当说是都护府副校尉陈公救了我们。”邓展语气充满后怕,“若无陈公力证公子身份,说服郭校尉,并亲率卫队出击解救……后果,邓展不敢设想。” 救人于水火,解困于危难,这恩惠够大的。 张放点点头:“陈公名讳是什么?我要前往致谢。” 邓展正要开口,屋外蓦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大汉使节、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汤陈子公,拜会富平侯世子。” 张放腾地一下坐起,双睛瞪圆:谁?陈汤?!我没听错吧? < 第八十三章 【渊 源(上)】 < (感谢大盟、小胖及诸位书友支持,第二更奉上) ~~~~~~~~~~~~~~~~~~~~~~~~~~~~~~~~~~~~~ 陈汤!会是历史上那个牛人陈汤么? 有可能!西汉、西域、都护府、陈汤,再加上郅支单于,这几个关键词凑到一起,答案呼之欲出。 张放对西汉历史了解泛泛,但对这个曾发出历史最强音的传奇人物,却是如雷贯耳。你可以不熟悉他的名字,但不可能没听过那句千古名言。万万没想到啊,居然是他救了自己。 这样的人物,不应半卧会见。 “邓展出迎接待,阿舍,幺郎,替我更衣——选最好的一件衣服。” 张放休养的地方,是交河壁河西牧场靠近山林的一座木楼。附近象这样的建筑还有很多,原是交河壁屯军军官及车师王公贵族的避暑地。张放一行伤者俱被安置此处,显然很得戊已校尉重视。 就在木楼的外间,权充正堂,衣帻整齐的张放见到了陈汤。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这时他们恐怕谁也不会想到,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们将要并肩面对无数风雨,也将迎来眩目彩虹。 在张放对面案几后坐着的中年人,年纪大约三十到四十之间,头发帻巾很整齐,发际线较后,似有点早秃。他的额头很饱满,脸的轮廓狭长,这使得他看上去头有点大。这样一个人,样貌、身量都很普通,属于那种丢到人堆里找不出的类型。浑身上下,找不出半点军人气息,倒是像个教书匠。 在对话的时候,他的目光温润柔和,脸上始终洋溢着微笑,情绪饱满,很能感染人。 这就是陈汤。 看着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甚至可以说长得有点“残”的中年男子,张放多少有些错愕。少顷,倏地一笑,释然了。历史名人,大抵如此吧,俊得一塌糊涂,抑或丑得人神共愤的,终究是少数。 二人各跪坐于短案后,合袖见礼。 礼毕,张放先再三道谢,感谢陈汤援手之德,相救之恩。 陈汤再三辞谢,先代追击匈奴未归的郭习向张放告罪,并说拖到现在才来探望,一是军务缠身,二是听闻张放喉舌受伤,不能出声,故而推迟探访时间。 一番应有之仪过后,陈汤抚须笑道:“公子果然是人中龙凤,三分似富平侯,七分似敬武公主,宋玉复生,不过如此。” 张放亦笑:“陈君不会是因在下肖似翁母,方信出自富平侯府,故此施以援手的吧?” 陈汤微微一笑,心里挑起大拇指,这位少君侯好生机敏,竟能随口顺着自己的夸赞,轻巧抛出他的问题。遂笑道:“想必贵属已将当日情形相告,公子方有此疑。” 张放坦然道:“在下很是好奇,陈君是凭什么如此肯定被困烽燧的便是张放,更甘冒风险,亲自率军解围。” “说来也简单。”陈汤步出短案,来到张放面前,面对面端坐,从怀兜取出一物,双手捧着,奉还张放,“便因此物。” 张放接过定睛一看——半掌大小,圆润莹白,正是自己随身所带的那枚玉玦。 “陈君识得此物?” “当日缪侯兴定公召汤与会时,曾在兴定公腰间看到此物,故而识得。” 兴定公是谁?张放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称呼。但陈汤短短一句话,透露了大量可供分析的信息。首先,这枚玉玦是家传之物,所以“缪侯”应当是指张放的祖辈(因为“缪侯”是谥号,所以不可能是张放的父亲)。其次,从陈汤的年纪上看,也不可能与张氏高祖辈有交集,顶多就是张放的爷爷辈。所以他口中的“兴定公”,十有八、九就是张放的祖父第三代富平侯张勃的字。 陈汤与富平侯世家有交集?这倒是新鲜,正要细问,没想到陈汤语出惊人。 “陈汤此次援手,不求公子感恩,只为富平后人报恩,以赎汤之罪之万一。” “报恩?赎……罪?”张放吃惊不小,若说老缪侯对陈汤有恩,那倒说得过去,可这赎罪又是怎么一回事? 陈汤注意到张放的讶异表情,眉毛一挑:“公子不知?” “呃,确实不知。”张放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知晓这事,但又没法糊弄过去,只能是先承认,再见机行事。 陈汤抚须点头:“也是,这是初元二年之事,彼时公子尚幼,此事又关乎缪侯声誉,君侯未曾提及,亦属应当。” 原来我不知道算是正常啊,张放暗松了口气,摆出一付洗耳恭听之状。 陈汤欲言又止,长叹一口气,告了个罪,转身回到案几后。在这过程中,他似乎调整好了心态,再次面对张放时,已经平静下来。然后,开始述说。而故事,却是从十年前的初元二年(前47年)开始。 初元二年二月,陇西曾发生一次大地震,毁坏城郭、房屋,死者众多。三月,刚刚即位两年,对关乎国运的天象特别敏感的元帝,除了下诏免除地震灾区百姓租赋,还要求群臣推举茂才异等、直言极谏之士,以纠己失。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富平侯张勃向元帝推举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陈汤。而陈汤当时任职为太官献食丞,一个掌管祭祀饮食的小官。这就是陈汤先前说到的报恩。至于一个斗食小吏陈汤是如何得到堂堂富平侯担保举荐的,他没细说。不过以张放接触这段时间看,陈汤说话专注而热情,极富感染力。这样的人,很容易博取他人信任,想必当年他的祖父便是因此而赏识吧。 这本是一件好事,如果事情顺利发展,或可成就一段慧眼识英才的佳话。可惜,就在张勃去世其间,陈汤也出了事。他因为父死而不奔丧,被司隶校尉诸葛丰弹劾。元帝大怒,下旨将陈汤禠官下狱,而举荐人张勃也受牵连,被削爵二百户。 恰在此其间,张勃新丧。大汉侯爵死后,按常例是要封谥号的,而张勃的谥号就是“缪侯”。 “缪”是什么意思?那就要看你想怎么解读了。有好的意思,如未雨绸缪,缪巧;也有不好的意思,如纰缪,也就是出错的意思。此前大汉也有那么几个曾犯错的侯爵谥此号,这对富平侯世家,是一个不小的耻辱。 追本溯源,陈汤就是始作俑者,在富平侯府最不受欢迎人员名单上,他名列第一。也是因此之故,他在面对张放时,愧疚满满。却不知这位“富平少侯”压根就不知道这些陈年掌故,更不知这其中的许多弯弯绕绕。 这就是陈汤所称“报恩”与“赎罪”的来龙去脉。 < 第八十四章 【渊 源(下)】 <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反对团体。因全城停电,更新晚了,抱歉,晚上还有一更。) ~~~~~~~~~~~~~~~~~~~~~~~~~~~~~~~~~~~~~~~~~~~~~~~~~~~~~~~~ 那么,陈汤后来又是怎样脱离牢狱之灾,并且出任西域都护府副校尉这样的要职的呢? 张放刚要动问,陈汤却话锋一转,回到那枚玉玦上来:“公子既得君侯传此宝玉,想必对此玉之渊源早已明了。” 我哪知道,就等你说呢……张放含笑点头,一脸明了的表情。 陈汤已陷入追忆,只是随口问一句而已,打死他都想不到,张放这个宝玉传承者,对此玉的来历,还不如他这个外人了解。 “当年汤与兴定公初会,见堂堂富平侯竟将一块普通玉玦珍而重之随身佩带,大为诧异。兴定公因笑称,此玉为高祖所遗。当年张氏高祖故去,身后只遗五百金,玉器只得一件,便是此物。后子孺公虽身居三公高位,美玉无数,却只佩此玉,意缅怀先人,并引以自省。自此张氏历代家主,皆佩此玉,并以玉上之纹饰做为家徽。” 原来这块玉玦居然是张氏先祖,曾任武帝朝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张汤遗物。张汤被诬自杀后,全部家产不过五百金,最值钱的就是这块玉。张汤之子、张氏中兴的奠基人、第一代富平侯张安世,为缅怀先人,并时刻警醒,便将此玉定为传家之宝,唯家主方能佩带。或许是张放太受宠爱的缘故,当代富平侯张临还没死,宝玉就传给了其子张放。 张放这下总算明白,为何一块谈不上珍品的玉玦,竟会出现在一位未来的侯爵身上,并且还能做为自证身份的信物,原来真是家传的“宝物”——对富平张氏而言,这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张放感概不已,张氏因陈汤之故,蒙受耻辱,更坐削爵禄,多半恨死陈汤,断绝来往。但没想到也正因有此恩怨,才令陈汤有缘识得宝玉,并在十年之后,反过来救了张氏后人。当真是一饮一啄,果报不爽啊。 “汤之出身,犹不及张氏高祖。少时家贫,以借贷度日,学成之后,入京游宦,谋得一斗食小吏。后蒙兴定公高看,举荐茂才,又迭逢巨变,身陷囹圄。幸得大赦,又有挚友提携,方能至此。” 陈汤并不是个轻易向初识者倾倒过往经历的人,或许是见过故人之后,心情激荡;或许是因为张放的精神感染力强大,不自觉受到影响。不过,有些心底的秘密,却是绝不会向他人倾诉。比如说,他为何不奔父丧,以至引起轩然大波,既令自己身陷囹圄,又连累了恩主。 不过,陈汤不说,张放从方才他的自述中,也能猜到几分。贫寒的出身,拮据的生活,总不免引起家庭各种矛盾,如果再摊上一个刚硬的父亲,扛上一个不服软的儿子,矛盾就会激化,并越来越深,或许半生都难以化解…… 这种情况,在张放前世的职业生涯中碰到着实太多了,多到可以见微知著,听了个开头,就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陈汤感概一番,目光停留在张放手里的玉玦上,悠悠一叹:“汤,亦想在西域得到这样一块玉,留传后人。” 这是话里有话啊,张放的眼睛慢慢亮起来,果然不愧是陈汤。人首先得有志,才能做事;有多大的志向,才能做多大的事。陈汤这句话,是在含蓄表达要以张汤为榜样,立志做出一番事业,博取封侯,拥有专属家徽,流传于后世。 “陈公有此志,必可心想事成。”张放含蓄一笑。 不知怎地,看着张放的笑容,陈汤竟觉有几分神秘。 奇怪,自己怎会生出这样的感觉?告辞出门之后,陈汤想了一会,不得要领,不由自失一笑,摇摇头,径直去了。 …… 张放身体刚恢复,不顾众人劝阻,决意主持东庚烽燧之役战殁者祭奠礼。 这一役,战前共有十八人,战后只剩十二人:张放、李忍、林天赐、初六、青琰、鹿奴、渠良、韩骏、韩重、宗巴、阿里穆,再加上一个幸运的府卫。不过,活下来的人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除了两个女孩,无一不带伤,象张放一样重伤不省人事的,就有好几个,其中好些人还落下了伤残。 张放的情况算是特殊,他只是精神消耗过巨,身体受的不过轻伤。同样昏迷了好几天的李忍,据主治医工言道,内腑受到重创,就算能活下来,也无法恢复到从前,而且寿元折减,怕难终老。 其余如宗巴瞎了一只眼、林天赐断了两根手指、韩重伤了内腑、唯一幸存的府卫被砍了一条手臂……几乎每一个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战死的六个府卫的尸体都找了回来,火化之后,装在六个檀木盒里,准备将来送回富平侯府。 祭拜之日,晴朗了很长时间的交河竟下起小雨,仿佛老天都感染了那股情绪。 除了伤重难起的李忍,其余幸存者俱到场,为并肩而战的战友送行。 陈汤原本也要出席,但临时有紧要军务,只能派随行的都护府丞代替出席。 张放对此倒是能理解,陈汤出席,无非也只是因与他有故旧之谊,有事不克前来,也在情理之中。 林天赐的消息似乎更灵通:“陈君未至,多半是迎接郭校尉凯旋大军去了。” 张放剑眉一扬,眼睛眯起:“郭习回来了?不知有没有抓住莫顿。” “我劝你别抱太大希望。”林天赐摇摇头,“汉军出击仓促,未及召诸国城邦相助,人马并不占优势,能驱逐匈奴人就不错了,其它的最好别多想。” 望着祭台上的六块灵牌,张放不似笑地一笑:“没事,郭习若是办不到,我们接着干。” 林天赐深深望一眼这个迷一样的少年,由衷道:“我相信,当日公子曾有言‘激怒的敌人不会放过任何人,而害怕的敌人,必将跪求我们放过’——你做到了。” < 第八十五章 【震 惊】 <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第二更到) ~~~~~~~~~~~~~~~~~~~~~~~~~~~~~~~~~~~~ 就在张放祭奠英灵时,三十里外,一支旄旗飞扬,健马奔腾的军队冒着细雨,快速行军。 这明显是一支凯旋的军队,不光是因为他们士气昂扬,更因为军队中间那长长的车队、大量缴获的牛羊及被绳索串连在一起的俘虏队伍。 军队最前头,疾风细雨中猎猎劲吹的赤色大旗下,是头顶铁盔,身披沉重犀甲的郭习。与欢欣鼓舞的军士不同,郭习的脸上并不见多少喜色,反而带着几分凝重。一双细长的眸子,不时掠过若有所思的神情。 前方一阵蹄声传来,开路骑卒飞驰回报:“禀校尉,都护府副校尉在前方相迎。” 郭习浓眉舒展,挥手加了一鞭:“岂敢令子公久候,走,迎上去。” 身后十余扈从亦快马加鞭,一行飞驰而去。 驰不出五里,远远传来陈汤爽朗笑声:“恭贺能之击破匈奴,再建奇功。” 郭习双手放开辔头,连连拱手,满面感激:“郭习于前方立功,却让子公兄为我守护后院,习着实愧煞。” 陈汤微笑:“能之何出此言,你我不过各司其职而已。何况交河壁亦属都护府辖下,能之立功,都护府又岂会少得了?倒是汤安坐交河,未尝出半点力,却沾了能之之功,愧煞的是汤才对。” 郭习大笑:“好一个子公,这么一说,你好象还真是占了大便宜……” 陈汤固然可以率随行扈从杀奔二百里为张放解围,但随后的召集城邦诸国,追击匈奴,却只能由郭习来。这并不是说陈汤不够格,恰恰相反,陈汤才是最有资格代表都护府行使号令诸国的人。只不过,陈汤才刚刚到任,今次还是他代表都护府首度出巡交河壁,无论是交河壁守军,还是车师、蒲类、且弥等城邦君长都不熟。 打仗最忌讳的就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眼下陈汤不光不知兵,甚至连助战的属国君长都不识,又岂敢擅自揽权博功?所以,让郭习带兵出击,陈汤为他看守大本营,才是最好的双赢选择。 陈汤在出迎前,已得到捷报,大概知道过程,追击还算顺利。车师前、后部,以及蒲类前、后部都出动兵马围追堵截。莫顿被杀得如丧家之犬,一路狂逃,沿途丢下各类旄旗车帐,牛马驼羊,然后是奴隶,再到部众,最后只带着不足百人逃过蒲类泽,不知所踪。 这一仗,可谓大获全胜。但陈汤敏锐发现,本应踌躇满志的郭习,却带着一丝隐忧。正想动问,不想郭习却先开口:“那位富平侯世子……当真是以十八人力拒莫顿五百余众,守御四日,更先后击杀两个当户及近百匈奴人……子公,你刚从长安来,可曾见过这样贵公子?” 陈汤也惊奇地扬起眉毛,对张放的御敌经过,因为刚被救出那会,几乎个个伤病卧床,他也不好打听。其后他在拜会张放时,也曾有动问。而张放只给他一句话“待郭校尉回返自知”。 陈汤初时还不太明白,这位富平少侯又要玩什么神秘感?此时当真听到这个答案,陈汤也与郭习一样,难以置信。这时他才明白张放为何说那句话,只因就算张放当时据实以告,他断然不会相信。 自己说会让人误会你是吹牛,最好还是通过他人之口,说出事实真相。 “他是怎样做到的?”陈汤实在想不明白,这实力太悬殊了。就算那莫顿是军事白痴,一拥而上总会吧?几十倍力量,怎么会被打成这样? “雷火。”郭习先说了两个字,顿了一顿,又说了两个字,“霹雳。” 陈汤莫名其妙,下意识抬头望天:“这般小雨,不会降雷吧?你们归程途中遭遇霹雳了?” 郭习无语,半晌才有气无力道:“我可不敢挨上一记霹雳——那莫顿之败,就败在我们这位小郎君的霹雳手段上。” 陈汤惊奇不已:“此话怎讲?” 郭习眯着眼,有莫名意味在流动,一字一顿:“张公子手里,有前所未闻之军械利器!” 大胜归来的驻屯军,受到留守军卒及家属们夹道欢迎。牛马入圈,辎车入库,兵甲入藏,俘虏入监……一派忙碌,人人脸上喜气洋溢。汉军作战胜利,战利品循例可截留一部分,而对西域屯田军更优渥,允许截留的比例远超汉境驻军。今次收获如此之丰,怎不令人喜开颜? 在屯卒及家眷们欢天喜地盘点收获时,交河壁两位最高首脑,正满面肃容端坐于议事堂,提审俘虏。 堂下伏跪的匈奴人恭谨地有问必答,译者越来越惊奇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厅堂。 同样是听审,同样的严肃,两位校尉的表情却各有不同。 郭习在归途中早已提审过众多俘虏,对情况掌握得也差不多了。此番重审,多半是为了让陈汤了解情况。既便如此,再次重闻,心中的困惑非但没减少,反而越发浓郁。因此,他的眉头是越皱越紧,眉心拧成了个疙瘩,那表情像是便秘。 而陈汤则相反,越听眉毛扬得越高,眼神闪烁不定,充满惊奇。 雷火、霹雳,原来不是指天时,而是巧夺天工的人造利器。不需想像,光是看到匈奴人说起雷火霹雳时脸上的恐惧表情,就能明白,为何那位公子能以区区十余人,硬是守住烽燧四天,并创造了三度击退匈奴人,击杀两个当户及近百匈奴的惊人战绩。 陈汤刚从长安赴西域任职,他可以肯定,大汉朝武库从没有过这样的奇异武器。现在他算明白了,为何会感觉这位富平少侯有几分神秘感,原来如此。 陈汤也好,郭习也罢,都是第一时间就明白这件事的重大意义。 在提审了七个匈奴人,听完差不多的叙述之后,陈汤推案而起:“能之,看来你我都要去拜会一下这位富平侯世子了。” < 第八十六章 【拜 会】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公子,陈、郭二校尉前来拜会。” 韩骏叉手站在门槛禀报时,张放正在看书。书是木简,字是汉隶,书名《西域都护府志》。 张放在休养期间,就想找本书来看,目的有二:一是看看自己能不能认字;二是看自己能否流畅阅读。不过这年头,书……或者说是木简绝对是稀缺资源,找金子容易,找本书千难万难。 若大的交河壁,一本像样的书都没有,只有公文条例,这些东西当然不能随便给人看。直到找了陈汤,他正好随身带了几卷《西域都护府志》,便借了一卷给张放看。 《西域都护府志》是五凤三年(前55年),由首任西域都护府都护郑吉命人撰写。主要记述在西域发生的大小事件,风情民俗,山川地理及施政条令。其目的是为继任者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资料,是历任都护不可不看的重要资料。而每一任都护不光是读者,也是作者,不断为《府志》充实新的内容。 陈汤上任伊始,处理军政事务之余,随身携带《府志》,手不释卷。而他给张放的这一卷,正好不涉及山川地理及施政条令等敏感内容的西域掌故。 这一卷书其实内容并不多,张放数过,不过寥寥千余字。放在现代,千把字的内容,不用两分钟就看完了,而张放足足看了三天。且不说古人文字不加点逗断句,令看惯了现代标点断句的今人看得无比辛苦,光是那高度浓缩的文言文,就够烧脑的了。 张放看得懂繁体字,古文底子也还行,这样一字一琢磨,一句一推敲,逐字逐句看下来,三天能看明白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听到韩骏的声音,一旁侍奉的青琰低声咕哝:“不会是来索书的吧?这人也忒小气。” 张放微微一笑,放下手里书卷:“若是他一人前来,或许真是取书,但与郭校尉同来,必是为寻求释疑解惑的。走,一起出迎。” 刚走到阶前,陈汤与郭习已联袂而至。望见张放出迎,齐齐立定,合袖为礼。 陈汤与郭习,都是比二千石的高官,但在张放这位未来的富平侯面前,却是半点不敢托大。郭习常年驻守边塞,或许对长安朝局缺乏了解,那陈汤可是刚从长安来,对有特殊情结的富平侯府情况非常了解。 从第三代富平侯张勃开始,张氏就是一脉单传,如今在位的富平侯张临,只有一个儿子,那就是眼前这位翩翩少年。也就是说,下一代富平侯,毫无悬念就是他了,试问他们又如何敢失礼? 这并不是郭习第一次见到张放,不过上回初见时,看到的是一个浑身血泥,面目难辩的血战余生者,自然看不出什么。此时乍见,惊叹之余,心下感概,若当日是这少年亲自前来求援,哪怕没有任何凭信,他怕是也会出兵吧——人家这张脸,就是最好的凭信啊。只是大错已铸成,为今之计,只能寄希望于这位世子真如陈汤所言,有容人雅量了。 郭习合袖行礼,顿首道:“习前番不知公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公子恕罪。” 张放笑了,郭习这话还真有技术含量啊。表面上似是寻常客套话,实则既有含蓄的请罪,保全面子,又有投石问路的意思。也不知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还是陈汤给他的提点。 张放的回应,只有深深一鞠:“二位校尉之大恩不敢言谢,放铭记五内,他日必有厚报。”张放这话也有技巧,如果是针对郭习说的,难免会让对方产生歧意,以为说的是反话,但连陈汤一块说进去,那就不一样了。因为陈汤是实打实的救命恩人,这话完全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就对了。 郭习悬着的心总算放下,这位富平侯世子果然与五陵少年不一样。想想也是,一个敢带十几个扈从出塞,奔袭千里,追杀胡奴的人物,胸襟气度,岂会等闲? 当下三人相对施礼,然后韩氏兄弟引导,张放在前,陈、郭在后,步入木楼前堂就坐。 陈汤是通过审讯匈奴俘虏,才明白张放出塞的真正原因,击节赞叹之余,也不免以略带责怪的口吻道:“且不说公子远离长安,离家千里,令君侯、公主担忧,就算要解救汉民,也可求助于军队啊。据汤所知,鸡鹿塞校尉窦严,乃章武侯之后,素与富平侯友善,大可求助之,想必不会推辞。如此,也不至于身陷险地……” 张放眨眨眼,章武侯是谁,老实说,他还真不知道。如果真如陈汤所说,两家交情瓷实的话,在出鸡鹿塞时,他还真会前往求助。可惜,他是张放,但不是“张放”,三代富平侯积累的人脉,相当于一座金山,他却没法挖上一撅头…… 张放只能叹气:“唉,放此次离家,个中情由,实在是一言难尽。若前往拜会窦君,别说出不了塞,怕是要被立刻‘解送’回京啊。” 陈、郭二位都是一副恍然、了然的表情,不再深究这个问题了。侯门深似海,个中内情还真不是他们这些外人能置喙的。 陈汤与张放算是蛮熟了,远有上一代的渊源,近有前段时日的搭救,加上张放对这位牛人又极上心,态度热忱。双方由客套到聊天,由《西域都护府志》聊到西域风土人情,越谈越投机。 当然,张放也绝不会忽略郭习,不时向他询问西域局势及诸国情况。 郭习越谈越惊讶,这位张公子对西域情况并不陌生,甚至在某方面了解得比他还深。有些东西他都不知道,少年随口道来,条理清楚,宛若亲睹,不由人不信。 不过,惊讶归惊讶,郭习心里有事,始终心不在焉,最后终于抓到一个空子,颇含深意道:“据匈奴人所言,公子破敌之法,乃引天雷攻之。不知然否?” 张放哈哈笑道:“放知郭君必有此问,嗯,想必陈君也存疑虑。放对此早有准备……青琰,把匣子端出来。” < 第八十七章 【再 惊】 ~~~~~~~~~~~~~~~~~~~~~~~~~~~~~~~~~~~~~ 匣子打开,内中端端正正摆放着枚雷炮。 东庚烽燧血战,张放耗尽了最后点原料,不过,来到交河壁后,张放立即交待邓展青琰及韩氏兄弟,秘密补充原料。张放购买原料时,可不会傻到只买三种,而是大量混杂了许多无关的东西。除了参与制做雷炮的青琰之外,就算是邓展韩氏兄弟这样的经手人,都不知道雷炮的真正成分构成。 此事无关信任与否,而是有些东西,越是不知,越不用担责。这对他们的安全,以及火药的配方,都好。 若是换个地方,张放未必如此上心购进原料。毕竟在中国境内,产硝石与硫磺的地方不多,小量购进可以,大量的话都没处买去。不过,谁让他来到交河了呢。 交河在哪?就在后世的吐鲁番。说起吐鲁番,先想到的是什么?葡萄!瓜果!火焰山! 火焰山就是座死火山,这里原本就是中国最大的硫磺与硝石产地之,最不缺的,就是这两样。 张放几乎是立刻就做出决定,今后定要在这里设立个店铺,专门采购硫磺硝石。所以这次采购,不光是补充原料,更是与本地卖家建立联系,为将来合作打好基础。 当然,这种层面的商贾往来,张放无需亲自下场,由邓展出面刚刚好。 匣子里摆放的是张放刚刚制做完成的枚雷炮,因为是交给两位校尉检测的,所以还特意给雷炮刷上层红漆,看上去十足像枚特大炮仗。 “这是……”陈汤拿在手里,半天看不明白。 “这就是匈奴人口中的‘雷火’!” “啊!”郭习刚伸手想拿过来瞅个仔细,冷不妨听张放来这么句,顿时如触火碳般缩回手。旋即自知失态,老脸红,神情讪讪。也不怪他有这反应,实在是匈奴人恐惧的情绪,对他造成相当的影响。鬼神天命之说,不光在西域胡地泛滥,既便在大汉中原,同样也是大行其道。 张放向青琰颔示意。后者会意,提裙趋步上前,俯伸手:“还是由小婢为二位校尉演示吧。” 张放振衣而起,肃手道:“木楼后面的山坡有块空地,正合适演示。二位请随我来。” 四人行在前,十余扈从在后,翻过道山坎,果然看见片平缓的坡地。 张放以保密为由,要求全部扈从在山坡后等待,只允许陈郭二人同去。 张放三人立于坡上,但见青琰纤手扬,道红影划过,轰地巨响,声震山谷,回音不绝。 饶是陈汤郭习事先有定的心理准备,仍然被这前所未闻的轰鸣震撼到,失神数息,连青琰上前施礼告罪都视而不见。 张放也没出声,只是轻轻摆手,示意青琰退到边,安静无言,静待两位校尉慢慢消化。 又过数息,陈汤回过神来,踏前步,执住张放手腕,眼角扯起,神情激动:“此物……是何人所造?” 张放笑而不语,青琰忍不住插口:“那还用说,当然是公子的明。它叫‘雷炮’。” 雷炮?陈汤点点头,又摇摇头,奇道:“声如雷,响如鼓,叫‘雷鼓’岂不是好?为何叫‘雷炮’?这‘炮’又做何解?” 雷鼓?张放无语,这名也太奇葩了吧。孰不知在时人理念里,这“雷炮”之名才奇葩。因为在汉代压根没有“炮”这个字。这纯粹就是张放的明,除了他,没有第二人会写。 “公子手里有多少?”回过神来的郭习可不会理会是雷炮还是雷鼓,只问最关注的问题。 这话不好答,能说只要原料充足,要多少有多少么?张放遂笑:“足够再打场烽燧防守战。” “难怪匈奴人望而披糜,心有余悸。”郭习脸上震惊的表情还没完全消褪,快步走到爆炸现场,勘验番后感叹道,“便是汉军,猝遭此等袭击,怕也……” “若在两军列阵的战场,以队骑卒持此利器突袭,必可令敌阵大乱,举破之。妙啊!”陈汤脸色潮红,两眼放光,个自西行以来,直在心里翻腾的大胆意念再次涌起。蓦然抬头望向西北,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住。 这时听到爆炸声的扈从们仓皇奔来,还当是山石滑坡,待见到三人谈笑风生,还有地红色纸屑,再无其余异样。不由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公子巧思,习只有叹服,必上报朝廷……”郭习兴奋之下脱口而出,旋即醒悟打住。 果然,张陈二人俱望他而笑。郭习讪讪拱手,脸尴尬。 若是介庶民明了这等利器,献到军中,郭习这样说自属应当。但张放是谁?富平侯世子,天子外甥,论上达天听,你个边塞校尉拍马都不及啊。 所以最好的程序,就是等张放回京之后,自己上报朝廷。等朝廷批准量产之后,他们等着军火运抵即可。 眼见陈郭二人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张放不得不给他们泼泼冷水:“此物虽可巨声,但杀伤不足,若用于战阵,可而不可再。” “那么……增量如何?”陈汤这话算问到点子上。 “此物重半斤,要想达到定的杀伤,最少三斤,而要达到理想的杀伤力,至少五斤。”张放苦笑,两手摊,“五斤重的雷炮,能投掷多远?” “这样啊……”陈汤与郭习互望眼,不免失望。他们都长于军伍,深知抛掷性武器最关键的就是距离,距离足够才有实战意义。这么重的东西,能投二十步不?投几个会力竭? 半晌,郭习长吁口气,捻须而笑:“无妨,至少又是守御利器。” 张放点点头,没错,这才是正确用法。炸药包守城,或者攻城,还是岗岗的。 唯有陈汤长长叹,可惜啊,原以为可以有此利器之助,便可做番大事…… “好了,回去罢。”张放转身而行,经过陈汤身旁时,嘴角弯起弧神秘笑意:“陈君无须担忧,君之所愿,必可达成。” 陈汤心头莫名跳,刚要动问,张放却已负手施施然走远。 望着那逐渐远去的挺拔身影,陈汤心头再次涌起莫名神秘感…… 第八十八章 【三 惊】 <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貌似三江每天可投一票,看完章节的书友别忘了顺手一点,谢谢!) ~~~~~~~~~~~~~~~~~~~~~~~~~~~~~~~~~~~~~~~~~~~~~~~~~~~ 在木楼前的空地上,竖着一个草人,戴胡帽,套胡服,明显是一个胡人草靶。草靶的面部、咽喉、心脏等致命位置,各用红漆画了一个杯口大小的圈。 噗!白光一闪,草靶的面部正中插了一把飞刀,刀势沉猛,没刃而入。 紧接着又是噗噗两声,草靶咽喉、心口两处要害各中一刀,位置都在红圈之内,十分精准。 拍拍拍!一阵鼓掌声响起。张放满面笑容,点头嘉许。而被嘉许者,正是青琰。 距草靶二十步外,青琰一身利索短打,青巾裹头,卓立于场上,英姿飒爽。最醒目的,是她腰间围着的一条暗红色皮带,共有十二个套扣,其中九个套扣各插一把飞刀,只有三个套扣是空的——飞刀已插在草靶的身上。 此刻青琰正拔出一把飞刀,细细把玩,满面欢喜。 飞刀长八寸,无柄,两面开刃,形如矛头。锋刃雪亮,刀身暗青,反差明显,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飞刀的尾部有一铁环,可以套进一根手指。取用时只须伸两指,一指解扣,一指勾环,便可将刀从套扣里取出杀敌。 张放很早就说过,要为青琰打造一批飞刀,当初在三水属国就差点弄成了,只是没想到后来出了岔子,这事就耽搁下来。直到来到交河壁,才有机会。 交河壁是大汉经营西域的两个重要支点之一,得到朝廷许可,可生炉炼铁,打造及修葺兵甲,以及锻造各种农具。当然,在打造兵器的数目方面是有严格章程的。除了朝延规定的必要储备之外,基本遵循损一补一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兵器损坏到无法修补,才能领取新武器。而且不是空手领取,必须是以旧换新。这一切都需登记在册,有底可查,乱来不得。 不过,正如前文所说,无论那朝那代,都只限长兵,短刃不在此例——总不能打把菜刀都要报批吧。 因此,张放打造飞刀过程很顺利。只向陈汤、郭习告知一声,再把要求的形制及数据写出,自然就有专人跑脚,连铁料都不用他出钱,全是郭习支付。郭习因为判断失误,险些误了富平少侯的性命,正一心寻些事来弥补,自然不会放过这示好的机会。 西汉此时无论是冶铁还是锻造兵器,在量产方面还有所欠缺,兵器质量参差不齐,好坏主要看“炼”数。所谓炼就是折叠锻打,一叠为一炼,次数越多,炼数越高。三十炼就已是精铁,七十炼就是精钢,而百炼则是有价无市的宝刃级别了。比如张放腰佩的龙影剑,就是这个级数。 由于折叠锻打耗时费力,很难做到大批量产,因此汉军大多数士卒的矛、戈、戟头只有五至七炼,环首刀可达十余炼。基本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张放对订制的要求是可回收,能反复使用而不易损坏。因此郭习亲自下令,按他自己的佩刀标准打造,不低于三十炼。这才有了青琰专属的十二把精铁飞刀。 从拿到飞刀那一刻,青琰就欢喜得不行,怎么把玩都不够。在熟悉体会一番后,开始尝试投掷。经过十几遍练习,很快找到手感,距离也越来越远,命中越来越高,不过半日,就达到最好水准。 张放看了,也不禁赞叹鼓掌。说实话,飞刀锻成时,他也有尝试过,十刀倒有三刀能上靶,但也仅此而已了,什么准头、距离,都谈不上。由此可见,这手活还得有天赋,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得转的。 青琰,就是有天赋的人。 “多谢公子赐刀。”青琰俯身下拜。 女孩子发育快,加之遇上张放后,营养又跟得上,几个月下来,早已不是初见时的面黄肌瘦,而是肌骨俱丰。这一拜,竟也有了些许盈盈之态。 张放负手而笑,而要说话,忽闻韩骏的声音从廓外传来:“禀公子,陈、郭二校尉又来拜会。” 张放嗯了一声,猜测是为了雷炮供应一事,向青琰挥挥手,示意她赶紧更衣侍候,径直出门迎接。 没想到走出柴门,却只见陈汤、郭习的两个扈从在,两位大人物却不见影。 两个扈从一脸歉意上前致礼:“校尉令我等候此,向公子致歉。临时有紧急军务,匆忙离去,待得闲时,必亲自登门致歉。” 张放与应门的韩骏面面相觑,这是什么情况? …… 此刻,两位窜门爽约的老大,正围着一匹马转圈。 马很普通,五尺高,栗色带棕,毛色略杂,脸短颈长,四肢强健。这样一匹马,放在中原,属上佳,但在西域,只能算中等。就这么一匹不起眼的战马,竟吸引住两位校尉的眼睛? 事实是,陈汤与郭习的四只眼睛,并不是盯着马,而是盯着马身上的鞍子,以及一对木镫。 鞍子两头略翘,前面有铁辔头,与平常的马鞍略有不同;而木镫与他们常见单边镫好象差不多,却又略有不同,不但是双边,而且多了勒带。 这是交河壁屯军队率杜勋的坐骑,很普通的一匹马,正衬他的级别。方才他难捺心情激动,飞驰渡河,向正要拜会张放的两位校尉禀报。 按道理,已经着人通报要拜访主人,在主人出迎之前,不应擅离,否则是为失礼。但陈、郭二人一见杜勋骑马的姿态,再看到他放开双手,一手持盾,并拔刀左右虚击。两人的眼睛顿时亮了。二话不说,顾不得失礼,立马走人。 见二人看得差不多了,杜勋躬身道:“请校尉一试便知。” 陈汤肃手:“能之骑术在汤之上,请。” 郭习也不客气,更顾不得换戎服,穿着无裆深衣就翻身上马,也顾不得露腚了。好在在场都是大男人,看惯了,无所谓。 郭习飞驰了三圈,第一圈,持刀虚击;第二圈,绰矛突刺;第三圈,弃兵换弓,左右虚射。 三圈跑下来,郭习未等扈从勒马,更挥斥以身当“上马石”的仆从。偏腿纵身跃下,第一句话就问:“杜勋,这是你的发明?” 杜勋摇头:“是属下看到张公子的护卫邓展坐骑上有此物,初时不在意,后来与其交好,无意间试骑,方知此乃奇物。” “邓展?”陈、郭二人互望一眼,甚为惊讶,他们都见过这个人,看不出,深藏不露啊! 杜勋话还没完:“……据邓展说,此物实为他的少主,也就是张公子所制。” 陈汤、郭习正捻须振袖,心情激荡,闻言眼一瞪,手一颤,扯下好根茎须来——又是他! 雷炮、马鞍、马镫……他到底还有多少神奇手段没亮出来? < 第八十九章 【来者不善】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 ~~~~~~~~~~~~~~~~~~~~~~~~~~~~~~~~ 九月,秋高马肥,草枯鹰飞。逐水草而居的牧民开始转场,天山南北,到处是一派收割牧草与谷粟的场景,而交河壁也进入一年中最忙碌的时候。 张放就在这时候,离开了交河壁,随陈汤前往西域都护府所在地,乌垒城。 陈汤的巡视结束了,在返程之前,特意找到张放,就行程安排征求他的意见。陈汤有两个建议:若是归家心切,可由交河壁派出一队人马护送入关。二是先到都护府,再将养一段时日,再由都护府派人护送入京。 虽然提出两个选项,但陈汤私心却希望张放能选第二个。他很想跟这位张公子多相处,看看还能挖出多少好东西。不过他也是知道,经过这样的历险,任谁都会格外想家,更何况还是个不满十四的少年。而且无缘无故,谁愿到都护府那样的边荒所在。 但出乎陈汤意料,张放听完,几乎没有多少犹豫,很痛快地选择去都护府,着实令陈汤惊喜不已。只要张放答应去就行,至于原因,陈汤也不去多想,反正这少年心思挺深,他也猜不透。 的确,张放的心思,陈汤绝对猜不到,但陈汤的心思,张放却心里有数。因此,他以“须当面向都护致谢,以及都护府护送入京更安全”的理由,否决了邓展的劝阻,决意西行。 张放一行,伤势有轻有重,重者自然需卧车,而轻者为防伤口破裂,也不宜颠簸,所以全都坐车。陈汤甚至把自己的车驾都让出来,给张放与他的侍女乘坐。 张放自然是老实不客气,因为他这一次是来助陈汤的,坐车太应该了。 曹雄、邓展、林天赐、韩氏兄弟、青琰、宗巴、阿里穆等俱随行。只有唯一幸存的府卫三才,因为断臂伤太重,留在交河壁将养,等张放返回时再接他。 这其中,李忍因伤重无法行动,鹿奴随身照料,初六护卫,故未能同行。同样,渠良也因重伤未愈而卧榻难起,留在了交河壁。只有韩重,虽然伤势不轻,但仗着年轻、底子厚,死活不肯留下。他的原话是“我是公子的仆从,公子去哪,我当然就得跟到哪。” 于是一同上路,好在路途不远,气候宜人,又有医工沿途照料,量无大碍。 一路西行,张放抓紧时间学习匈奴语。如果说最初学匈奴语是格于形势,不得不学,那么如今学习,就是为了接下来的重大行动而做准备。这西域,他要呆的时间,怕是不短。 张放的“外语老师”有两个,林天赐与宗巴。嗯,现在这个独眼蒲类人,已经幸运地成为富平侯世子的扈从之一了。 林天赐教得比较系统,包括匈奴人的礼仪、忌讳、称谓等等。而选择宗巴,则是考虑南北口音不同——匈奴语也有口音问题。林天赐是西北口音,宗巴是东北口音,而且这是他的“母语”,口音更纯正。 张放对自我的要求是要么不学,要就学全喽。 张放在学习,同样也没让韩氏兄弟与青琰闲着,督促他们既学胡语,又学汉字。这是张放在有意识培养身边几个少年。现在的他(她)们,或许平平无奇,但谁又敢断言,若干年后,经过学习与摔打,未来的大汉舞台,没有他(她)们的一席之地呢? 张放不光有老师,也有同学,那就是陈汤。 陈汤也在学匈奴语,这是必须的。汉朝全面掌控西域不过二十来年,而匈奴控制西域却远不止二百年,匈奴语可以说是西域的“官方”语言。不会这个,还真没法与西域诸国打交道。 而要想让汉语在西域大行其道,不光靠文化、经济的优势,还需要时间来沉淀。 这一日,队伍行至西海(博斯腾湖),行程已过半。日影西斜,又到宿营时。 张放跳下马车,登上附近高坡,眼前是一片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湖,大片大片的芦苇,连绵不绝,似乎长到天边。许多不知名的水鸟在湖面起落飞掠,鸣叫声声,令人心旷神怡。 青琰与韩氏兄弟等扈从也先后登高,俱被眼前的美景震撼,一时无声。 打破这宁静的,是快马蹄声。 张放回首,见到是一个背插小旗的骑士,认得这是警戒前哨。但见哨骑穿过长长的车马队伍,驰至陈汤马前,似乎说了些什么。 过了一会,陈汤带着几个扈从匆匆登高,对张放道:“前哨来报,焉耆国王捭卢塞,携臣子前来迎候。公子不妨与汤前往相候如何?” 焉耆,西域大国之一,人口达数万,而且占据丝路要道,是大汉经营西域,必须搞好关系的重要邦国之一。 张放颔首,望着陈汤及其扈从的马鞍与马镫,认真道:“这些物件最好取下,能保密一时算一时,别弄到我大汉军队还没装备,却让胡人先装备上了。” 陈汤一省,连道有理,一边吩咐扈从摘下鞍镫,一边略带歉意对张放道:“此物为公子所造,汤不告而制,实为不妥,望公子……” 张放摆摆手:“无事,东西就是拿来用的。这两样物件,可大辐提高汉军骑兵的实力,理当使用。不过……”张放顿了一顿,郑重道,“在取得一场决定性胜利之前,务必保密,如此方能保持优势。” 陈汤频频点头,蓦然一怔,什么叫“取得一场决定性胜利”?莫非……正要问清楚,却听扈从高声道:“看,焉耆王来了。” 远处烟尘高扬,显见有大批人马接近。 有经验的宗巴一看便道:“来的至少有百骑。” 蹄声滚滚如雷,旄旗卷舞,喝叱声声,转瞬间百骑驰近。 张放与陈汤这边,人数也有五、六十,大半是职业军人,眼见对方来势迅猛,不由得互相策马靠拢,手按刀弓,暗暗戒备。 尽管已事先得到通报,来的是焉耆王,但在西域呆久的都知道,西域之地,风云变幻,早晨微笑,下午拔刀,并不鲜见。 来骑冲至百步之外方才停下,百骑冲势形成一股狂飙,夹杂着沙尘,劈头盖脸扑向汉军。 “放下帘子。”坐在马车里的张放对青琰道,身体往后一靠,闭上眼,双手交叠于腹,淡淡道,“来者不善啊。” 狂风袭来,帘子噗噗作响,车厢顶上还有沙粒敲打的沙沙声,可想而知在外骑马相候的陈汤与汉军骑士的模样。 风沙吹过,一个粗豪的声音响起:“焉耆小王捭卢塞,在此迎候,哪位是都护府陈副校尉?” < 第九十章 【善者不来】 < (感谢大盟,支持太厚。谢谢小胖、铁锤S) ~~~~~~~~~~~~~~~~~~~~~~~~~~~~~~~ 焉耆国,王治员渠城,居西海之北,近海多渔猎,有户四千,口三万二千余,胜兵六千。国王捭卢塞,继位十余载,正当盛年。国之将臣有辅国侯、击胡侯、却胡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各一人,击胡都尉、击胡君各二人,译长三人。 以上是陈汤在等候期间,为张放讲述的焉耆国大致资料。焉耆距都护府不过四百余里,又是西域屈指可数的大邦国,身为副校尉的陈汤,自然少不了做一番功课。 其中陈汤重点提到一个情况,引起张放的注意。在大汉置西域都护府之前,也就是二十多年前,焉耆国,是匈奴所置的僮仆都尉治所。所谓僮仆都尉,是匈奴设置于西域的最高军政首领,监督西域诸邦国,并收取赋税、贡献,同时控扼丝路,其职能类似于汉朝的西域都护府。也有可能是僮仆都尉的启发,催生了西域都护府的出现。 如果说公元前二世纪前叶,西域是匈奴的殖民地,那么焉耆,就是殖民中心。从国王到将臣,到民众,受匈奴影响甚深,即使此时南匈奴归附,北匈奴远遁,依然难以消除匈奴几个世纪积累的影响。 毕竟大汉太远,匈奴太近,区区几千人的都护府,很难让人有安全感。特别是发生了大汉使者谷吉被匈奴单于所杀事件,长达十余年,汉朝只放嘴炮(三次遣使问责),始终不见动真格。西域诸国,渐有微辞,更生怠慢。 张放犹记得陈汤说起这事时,握拳切齿,神情激愤。但你自己不争气,又有什么办法?西域大小数十邦国,从来只信实力。以德服人这一套不好使,这里只流行以力服人。 果然,张放很快就体验到了这种“怠慢”,或者说,比怠慢更为严重。焉耆人之举,甚至说是下马威都不为过。 面对这样的下马威,陈汤只是放下遮脸的衣袖,挥退身前的扈从,浑不在意迎面风沙,张口高声应道:“陈汤在此,迎侯王驾。” 风沙扫过,张放掀开车帘,便见前方百步外焉耆人一齐下马,明显看出事先演练过,但动作还是不太整齐。这个没法,整齐划一,规矩方圆,是游牧民族的天生短板。 在代表国王的白旄王帜之下,一个只见胡子不见脸的白袍人远远行礼,洪声大笑:“捭卢塞拜见陈君。” 从身份上说,代表都护府的陈汤可号令西域诸国,但平常交往,谈不上谁高谁低,所以捭卢塞说是拜见,是放低姿态。而且臣下军兵一齐下马,执礼甚恭,摆出一副谦卑姿态,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但之前的举动又算怎么回事?前据后恭?还是打一棒再递根胡萝卜? 其实自陈汤以下,所有军士都被弄得灰头土脸,人人肚里好生憋气,但你能怎样?怪人家来势太猛,还是怨这迎面狂风? 张放探出身子,对车驾旁的陈汤道:“焉耆王顺势而为,既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又故作姿态,这脸打得倒酸爽。陈君,有何应对之策?” 陈汤叉指理须,掸去夹杂在胡须里的沙粒,平静道:“君子争一世,不争一时,先由他拔扈。” “陈君所言,不无道理。”张放跳下车,伸了个懒腰,“走,我们这就去见识一下这位焉耆王。” 汉军士兵纷纷下马,立定不动。陈汤则与张放带着四名扈从,向前走去。 对面焉耆王也带着几个将臣迎来,双方渐行渐近。焉耆王这边,有人识得陈汤,暗指给焉耆王看,但焉耆王的目光却渐渐跑偏,从陈汤身上转到他身边的少年身上。 这一看不要紧,眼睛却睁越大,忍不住问身边臣下:“那少年是谁?是陈君的侍妾易装,还是……” 他话没说完,身边的臣下会意接口:“男宠。” 捭卢塞啧啧几声:“汉家之地就是不一样,有的是好货。” 随着距离接近,焉耆君臣已经可以确定,这少年并非易钗而弁,而是真男子,那股轩昂之气,非女子能有。 双方接近十步,互相行礼,未等焉耆君臣询问,陈汤便肃手引见:“此乃大汉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放,出塞游学,偶然相遇,因与汤有旧,故引之至都护府暂居。” 陈汤这段话简简单单,隐去了太多信息,比如还有一重汉天子外甥身份,比如惊动北道诸邦国的击胡之战,实为张放之故等等。这是张放要求的,他不想太引人注目——尽管他的外貌已经够引人注目的了。 汉朝先后受封的侯爵不下百位,别说塞外,就算是汉境,若非三辅之地或世宦之家,一般人也不会知道富平侯是什么概念,捭卢塞这个焉耆王当然也不知道。 不过,光是个候爵世子的头衔,也足以使焉耆君臣收起别样眼光,不敢有半分不敬了。 张放一边笑着回礼,一边以低得只有陈汤才听得清的声音道:“我说,这气你真能忍?不打算抽回来?” 陈汤一怔,霍然一惊,“不可造次”四个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就见张放已上前数步,合袖一揖:“多谢焉耆君及诸将臣出迎——其实迎接就可以了,下跪的大礼,就不必了吧?那多不好意思……” 陈汤及几个扈从听得迷糊。什么?下跪?人家何时说要下跪了?这张公子不是糊涂了吧。 就在这时,陈汤看到张放说完这句话后,抬头看了焉耆王捭卢塞一眼。接下来,捭卢塞的举动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但见捭卢塞突然一举手,声音响亮得能传出二里地:“焉耆将士,跪迎陈君、张公子及汉军壮士。” 所有人目瞪口呆。这礼,也太重了吧?怕只有当年参拜匈奴僮仆都尉时,才会行如此大礼吧? 一时间,只闻风沙劲吹,大雁鸣叫,全场无声。 捭卢塞眼神茫然,但声音冷硬:“不遵王令者,斩!” 砰砰砰砰砰砰砰! 沙尘再度扬起,不过这回不是迅猛的骑兵奔驰,而是百膝叩地之声。 焉耆国上下,只有捭卢塞站着,所有人都给跪了。 背对着无比震惊的陈汤及汉军将士,张放负手受礼,悠然道:“焉耆君,不知你是否听过一句汉谚,叫‘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 第九十一章 【西域都护】 ~~~~~~~~~~~~~~~~~~~~~~~~~~~~~ 焉耆王捭卢塞此番率领臣下及军兵前来,为迎接,以全礼仪,二为展现本国实力。 .1.同时,也正如陈汤所言,不无看轻之意。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汉使被杀害事。 汉使代表汉家天子出使,那就是皇帝的脸面。汉使无故被杀,那不光是打脸,还唾了口啊!结果你来个唾面自干……这让西域诸国怎么看?还怎么指望人家尊重你? 张放理解这种心态,但并不表示他就能容忍胡人劈面洒灰。 你喷我脸,我就让你脸着地! 这种立刻打回去的行为,虽然简单粗暴了些,但这不正是胡人最能接受的方式么?人家就愿意简单,你玩得太复杂,搞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套,黄花菜都霉了。 黄花菜霉不霉不知道,捭卢塞这次是真倒霉了。在下令臣属下跪后,他整个人就陷入迷糊状态。最后还是陈汤再三恳请,焉耆将臣们也看出国王有点不对劲,这才未得令而起身,草草送上礼物。然后扶着他们“撞了邪”的国王,惶惶而返。 原拟要来场盛大的欢迎仪式,载歌载舞的篝火晚宴,就这么无声无息流产了。 望着那惶惶远去的烟尘,汉军将士你看我,我看你,时说不出话来。任谁都看得出来,焉耆人这跪,实在太过突兀,突兀到令人难以踏实,这玩的是什么玄虚呢? 陈汤上前步,与张放并立,侧而望,满腹疑虑,心里很想问同样句“究竟是不是你在弄玄虚”。但这念头太过荒诞,无异于指人为巫。因此话到嘴边,就变了个问法:“公子当真有未卜先知之能啊。” 他说的是张放在焉耆人还没有任何动作之前,就先说破下跪之事——这是不问而问。说完之后,目光迥迥盯住张放的面孔,不放过丝异常。 但是,他失望了。张放连眉毛都没半点异样跳动,平静得就象刚与他散步回来,反问:“这难道不是参见都护府副使之礼么?我记得陈君说过,当年焉耆人参见匈奴僮仆都尉,就是这样的礼仪吧。” 这是不答而答。 陈汤怔了怔,眼睛慢慢眯起,额头笑纹堆起,豁然而笑:“是极是极,便是如此。哈哈哈……” 这刻,这个少年在他心目中已经由神秘转为神奇。 青琰悄声问:“公子,那我们还要不要进员渠城?” “这次不去了,但终有日,我会让他们心甘情愿下跪,然后踩着他们国王的膝盖走进员渠城。”张放如是说。 …… 九月末,越过焉耆山,绕过西海,穿过草原,趟过沼泽,乌垒城遥遥在望。 乌垒城,是乌垒国治所,而乌垒国的前身,就是西域三十六国之的轮台国。 在汉武帝时期,2师将军李广利征大宛,因轮台国地处西域要冲,却亲匈奴而敌视大汉,对征讨大宛的汉军后路造成严重威胁,遂被李广利所灭。 半个世纪后,轮台复国,故地改名乌垒城。宣帝时,置西域都护府,因乌垒城地控丝路要扼,正处在西域中心点上,最宜调控西域诸国,遂将都护府置于此城。 复国后的乌垒国不过城邦小国,实力比昔日的轮台还弱,国民不过千二,胜兵不过三百,全国最高军职者不过都尉而已。乌垒既是国都,也是唯有廓之城,当然,西域诸国的城墙,说白了也就是那么回事。高不过寻丈,城不过双重,门不过前后,墙不过土石,连护城壕也是挖得又窄又浅,河水时常干涸,学大汉朝的筑城之法,只得二。 西域都护府进驻乌垒城后,倒也没有大兴土木,改头换面,只在原有的基础上,加高加深加宽加固。反正无论是匈奴人还是西域诸**兵的攻坚能力,都乏善可陈,对这样的防御措施,只能望城兴叹。 不过,在张放这等见惯后世高楼大厦,或者明清包砖古城墙的人来说,乌垒城,这个大汉设在西域的军事经济政治中心,防御不过如此,卖相更不怎么样。 远远看去,城墙低矮,不过五六米,底层为石基,露出表面部分俱为夯土垒成。墙面在戈壁草原的烈风曝阳长年磨蚀下,已多处斑驳开裂。城墙上插着各色旗幡,旗下立着头戴赤帻,身着短襦,外罩短皮甲,下着合档裤,脚穿皮靴,手持戈韩的大汉卫士。 长风吹拂,秋草离离,远山如线,云卷云舒。 古城戍卒远山古道,汇成幅令人心驰神往的画面。 随着古城正东大门轰然开启,队骑兵飞驰而出,迎向陈汤张放行。骑队最后,是四名持金鼓幡旗的仪仗郎,旄旗正中是个大大的“甘”字。最后出现的,是个骑着乌锥马,甲胄齐整,佩刀挟弓,装束严整的壮硕将领。 骑队渐近,忽分左右,字排开,解刀按马,齐齐顿。这是种军中礼仪,迎接贵宾时用。 陈汤指笑道:“那便是西域都护甘君况。汤与君况相交十余年,彼此早用不上这等虚礼,这定是为迎接公子所做的准备。” 这时个洪亮声音传来:“哪位是张公子,都护甘延寿有礼了。” 但见来者头戴平上帻,身着禅衣,下穿单袴,外罩长方形铁片串缀的连体札甲。比较醒目的是,在铠甲的右披膊处,斜披着条类似披肩的赤帛饰物,末端呈燕尾状,跟现代的绶带很像。在这条绶带上,绣着三排赤色绳结,呈倒三角形,细数有六个。 张放这路西行,向陈汤请教了许多方方面面问题,汉代军制也是其。认得这绶带称之为“幡”,是汉代军官专属识别标志。而绳结则相当于军阶,六个赤色绳结,为都尉级,目了然,便于指挥作战。 虽说人靠衣衫马靠鞍,但张放眼看去,便觉此人定配得上这身华丽铠甲。但见此人豹额环目,狮鼻阔口,颔下虬须根根似针,脖子几乎跟脸样粗,胸膛厚实得将胸甲高高顶起,握着缰绳的拳头,令张放想起那句台词“你见过沙煲大的拳头没有?” 这,就是西域都护骑都尉甘延寿?简直就是个小张飞嘛。 陈汤先前是怎么介绍来着?“君况乃北地郁郅人,少以良家子善骑射为羽林郎。军中演武,投石拔距绝于等伦,尝逾羽林亭楼……”既力可举鼎,又身轻如燕,十足的军中高手啊。 更难得的是,这个高手并不是那种根筋的军人,而是相当活络,这点,从他大张旗鼓迎接张放就可以看出来。常年驻守边关的边将如郭习之流,或许对富平侯这个概念还有点模糊,而身为皇宫禁军高级军官的甘延寿又怎会不知富平侯的权势? 西域最高军政长官对自己的态度居然是这么低姿态?张放眯眼笑了,有戏。 第九十二章 【重 聚 首】 ~~~~~~~~~~~~~~~~~~~~~~~~~~~~~~~~~~~~~~ 十月,塞北日寒甚日,每日天空都是阴沉沉的,呼啸的寒风仿佛永不停止。 .1.北望天山,绵延无尽的山峦,尽是白皑皑片。 西域的初冬来临了。 幸运的是,这时张放身体的外伤已完全愈合,只有几条淡淡的疤痕,还有那略带丝沙哑的嗓音,铭刻着曾经有过的段惊心动魄遭遇。其余轻伤者如林天赐韩骏阿里穆也都康复。而重伤者如韩重宗巴也都渡过了危险期,身体天天好转。 每个人都在养身体,每个人都不急——除了邓展。 与寒冷的天气相反,邓展见天着急上火,细思这路寻找少主的经过,他都有种想撞墙的冲动。 遥想当初出长安之后,寻找少主,没费多少工夫,就在陀螺山青溪聚找到了,切都挺顺利的啊。可能是好运气用完了,后面的事急转直下。先是平生事端,胡奴屠村,出塞救人。这追,就是上千里……救人似乎也算顺利,没想到打了条狗,引出只狼,咬得众人遍体鳞伤,差点连命都搭上。如今危机总算结束,可以回家了。可谁知少主又不知什么疯,不往东走回京,反而莫名其妙往西跑近千里,来到这边陲重镇,然后歇着不走了。嗯,美其名曰调养身体…… 这下可好,身体是调养好了,天气却变坏了。这时若硬要上路,恐怕还没入关就会被大雪封堵在关外,进退两难。邓展戍边多年,对关外的气候知之甚详,眼见错过了最好归期,也只能是按捺焦心,安心等明年春季再返京了。 也好,相信到那时,所有人的身体都已康复,少主再无籍口滞留了吧——真不知道向留恋繁华之地的少主,怎会对个边陲军镇感兴趣起来?不过,貌似少主早已有巨大改变,恐怕再难用以往模样来衡量了吧。 邓展不敢置评少主这样的改变好是不好,他只知道,如果让自己选择,他会毫不犹豫追随这样重情重义睿智悍勇的少主……好吧,既然暂时回不去,还是先请示少主,派人回京,通报下府上吧。 不过,还没等邓展有所动作,行意外的人出现,解决了这个问题。 谁呢?陶晟石牛及五个府卫。 七人到来,不光惊动了张放邓展,连韩氏兄弟及青琰也闻声而来。见就七嘴舌问个不停。 “石牛你还活着,太好了!” “我家嫂子如何?” “阿离姊怎样?大伙都还好么?” 石牛本就是嘴拙之人,被连串轰炸得头都大两圈,只得个劲说道:“好,好,都好……” 张放负手笑吟吟看着,并不打断。 邓展却是看不下去了,皱眉断喝:“公子在此,肆意喧哗,成何体统?” 韩氏兄弟路上没少向邓展请教骑术与战技,算得上是半个师父,对其甚为敬服。听他的喝声,顿时缩头,赶紧回到自己的岗位——门僮。 少了两人,光青琰人也闹不起来,亦自知不妥,立马由喜鹊变鹌鹑,乖乖转到张放身后。 切安静下来,张放才请众人入座,让陶晟将事情经过慢慢道来。陶晟等人哪敢入座?主上可以有礼,可以客气,你做家臣的可不能没有这样的觉悟。 陶晟等人还是立于堂下,将别后情形道来。 当初为青溪聚百姓安全,张放兵分两路,东西背驰,以避匈奴人追杀。而匈奴人同样也兵分两路,衔后追杀。追击陶晟及青溪聚百姓的,便是沙鲁鲁等莫奚人。 陶晟便依前计,先让百姓东奔,自领七名府卫及自愿留下的几个青溪聚青壮,于峡谷口截击数倍于己的匈奴人。 凭借着少主所赐的半箱雷炮,陶晟等人生生阻击了匈奴人两天。而莫奚人也由最初遇袭时的惊恐逃散,慢慢适应,并摸索出应对之策。正当沙鲁鲁准备鼓作气,将陶晟等人屠灭时,骨都侯莫顿派来信使,告之沙鲁鲁,毁灭莫奚营地的凶手已现踪迹。 正当沙鲁鲁犹豫要不要先干掉陶晟时,恰好当初派往武威求取兵器的两个府卫回来,带来弓矢,还有几张弩。骤添生力军,又得利器,陶晟指挥众人猛烈反击,下将进攻的匈奴人杀得死伤甚重。 沙鲁鲁只道对方来了强援,而己方最大倚仗鞮汗人又尽数西去,加之心切复仇,眼见时吃不下这些汉人,只得悻悻作罢。 侥幸得脱的陶晟等人,也付出了死伤近半的代价。 幸存的陶晟行,驮运着死伤者,紧赶慢赶,终于在距离鸡鹿塞百里时追上青溪聚民,随后被汉军巡骑现,带回军塞。这回终于没法瞒过鸡鹿塞都尉窦严了。 若是普通庶民,从塞外逃归,又是伤又是血,还带有刀弓兵刃,少不得要先监禁,甄别之后才会放出。不过有富平侯做护身符,尤其还牵扯到富平侯世子,事态非同般。 窦严立即派出队骑兵,由陶晟领路,路往西追赶,希望能助张放解围。队骑兵五十骑,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不过窦严也只能帮到这了。因为大汉军律规定,天下郡国,调动兵马过五十人,需上报所在地郡守或国相,得到批复后方能调派。五十骑,已经是窦严所能调动的极限了。倒不是说不能请示,只是就算切顺利,等拿到调令,来回折腾,再派兵也就毫无意义了。 陶晟安排个府卫带着手书腰牌,领青溪聚民前往北地郡治马领,张氏坞壁暂居。自与五个府卫,加上自告奋勇的石牛,领五十边骑,掉头西返增援。 张放听到这心下暗讶,张氏在马领还有坞壁?马领距离陀螺山没多远啊,早知道就……呃,其实也不可能早知道。 张放却是不知,他的曾祖张延寿,曾任北地太守。任职其间,购置田产,并在马领城外筑有坞壁。这在富平侯府并非秘密,只有他这个“灵魂西贝货”才不知道。 陶晟等五十余骑路向西,奔驰千里,直到遇上交河壁屯兵巡骑……后面的事就无须赘述了。 得知目标安全,那队边塞骑兵自然不敢久待,带上交河壁提供的粮秣,立即返回交令。陶晟等休息数日后,不等疲惫的身体完全恢复,再次踏上西行寻主之路。 末了,陶晟问出了邓展最想问的话:“不知少主何时东归?” 张放望了眼寒风凛冽的室外,目注邓展:“这样的天气,适宜远行么?” 邓展无奈摇头。 张放向陶晟摊摊手。 陶晟小心道:“既如此,少主总得手书封,驿递回府,以解主上及主母之忧才好……” 张放还没说话,邓展已向陶晟解释:“前番激战,少主右手虎口震裂,无法执笔,又不宜让他人代笔,故迁延至今……” 陶晟啊了声,连忙赔罪。 张放不引为意摆摆手:“修养时日不短了,已无大碍。你说得有理,这就写,青琰,取笔墨来……只是笔迹难免粗疏,让二位大人笑话了。” 诸人皆为公子诚孝之心拜服,却不知张放这么说,乃是预先埋下伏笔,以免字迹不符,启人疑窦。 这时堂外传来青琰轻呼:“下雪了!” 望眼室外,但见片片飞羽,如绒似絮,轻盈飞舞……是的,下雪了。 第九十三章 【无形打脸】 < (感谢大盟、小胖) ~~~~~~~~~~~~~~~~~~~~~~~~~~~~~~~~~~~ 屋外狂风怒号,大雪飞扬,而屋内却是炉火红亮,温酒轻响,羊羹飘香,气氛融融。当真是里外两个世界。 屋里共有九人:张放、陈汤、曹雄、林天赐,还有几个温酒执壶的侍从。 曹雄与林天赐虽来自弹丸小国,但人家身份在那摆着,也能上得了台面。而似邓展、陶晟之流,虽然未必把曹、林二人放在眼里,但这会却只能在外堂烤火站岗。 诸人天南海北,谈论各自见闻,不时有人发出会意笑声,直到堂外传来一阵厚重的脚步声。 陈汤披着一件羊裘厚袄,因热气蒸得鼻头发红,眼带熏意,端杯指着门口道:“这般虎步熊形,必是君况无疑……来来来,迟到罚三杯。” 门前人影一闪,进来一人,果然是甘延寿。这位西域都护正解开大麾,甩给扈从,大步上前坐下,接过侍从呈上的酒爵,仰脖一饮而尽。不待陈汤催罚,便呼:“再来。” 诸人都停下手里杯碗,望向甘延寿,俱感受到这位都护的愤懑。 陈汤微讶:“君况不是送焉耆使者返都么?怎么,区区使者还敢对都护不敬?” 甘延寿只摇头,连饮数杯后,方才吐出一口酒气:“不是焉耆使者对我不敬,是郅支那个混账对大汉不敬!” 诸人面面相觑,怎么扯到北匈奴去了? 这时扈从队率忍不住道:“禀报副校尉、张公子及二位贵人,是焉耆人又跑来控诉了……” 原来焉耆人自从上回被折了威风,焉耆王回都之后,头痛夜梦了几天,赶紧找来巫师。巫师占卜后告诉焉耆王,他是冲撞了厉魂,要去祖庙供祀化解。于是焉耆王遵照行事,果然几天之后,情况好转(其实是灵魂穿刺的轻度后遗症消除)。 焉耆王欣喜之余,也对那个神秘莫测的富平侯世子有点怕怕起来——胡人就是这样。你明刀明枪,他敢伸脖子让你砍;但你若玩鬼神莫测之术,他们就给跪了。 于是焉耆王派出国中第二号人物辅国侯为使者,既是向都护府表达诚意,同时也是向张放释放善意——便如此刻张放身上穿的白貂裘,头上戴着貂尾帽,足下豹皮履,还有满兜的美玉,便是焉耆王的“意思”。 都护府自然大加欢迎,甘延寿甚至还冒雪亲自送使者出辕门二里之外,给足了对方面子。原本一切都好好的,直到又来了第二拨使者…… 焉耆国出了桩不大不小的事,国王急召辅国侯返都商议。这本属寻常,可坏就坏在,使者不知是奉命,还是着急,竟当着西域都护的面,把这事说出来了。 焉耆国与某胡商预订的今岁最大、重要的一批商货,在伊利河谷,距乌孙赤谷城二百余里某处,被郅支匈奴与康居人劫走了。胡商血本无归,命都丢了半条,焉耆国事先预付了部分订金,损失也不小。不过损失还是小事,最重要的是,东西没了,直接影响王室对臣民的信誉,还被打了脸…… “被掴脸的是我们啊。”甘延寿重重将陶碗顿在案几上,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我在一旁听着,感觉就象有人这样……” 屋里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若早个十天半月,张放不一定知道为什么焉耆国商旅被劫,甘延寿会说象是他被打脸。而经过这段时间与都护府上下频繁接触,他了解到了许多以前从不细思的东西,比如——西域都护。 什么叫西域都护?“并护车师以西北道,因总领南北两道诸国,故号都护”。焉耆就是车师西南城廓诸国之一,是大汉的属国。都护“护”的就是属国的民政安全,属国商使被劫,你说是不是打了都护的脸? 再来说职责,西域都护的职责,是很明确的,为“统领大宛及其以东城郭诸国兼督察乌孙、康居诸国,颁行朝廷号令;诸国有乱,当发兵征讨”。现在康居与北匈奴勾结,劫掠商道……你都护的职责哪去了?焉耆人简直就差指着鼻子说这样的话了。 如此之辱,甘延寿能忍到现在,张放都得佩服,换成是他……恐怕也只能忍。 或许是酒意上头,或许是有感而发,陈汤击案断喝:“八载了,整整八载!此辱何时能消?!” 在场诸人,俱为汉人,便是曹雄与林天赐,血管里流淌的,也是炎黄血脉居多,一直视汉为母国。对陈汤之愤,亦感同身受,一时气氛压仰。 “这郅支是怎么回事?烦请甘君、陈君细加分说。”张放先前曾听林天赐大致说过事件原由,不过林天赐也是道听途说,语焉不详,而甘延寿与陈汤就不一样了。甘延寿一直在朝为官,而八年前,正好又是陈汤出狱重新入朝为郎官的时间,这二人算得上是事件目击者,最有发言权。 甘延寿口才不如陈汤,加之心气难平,便由陈汤为张放详加解说。 初元四年(前45年),北匈奴郅支单于上书汉朝天子,请求将其子驹于利遣送回匈奴。当然,郅支不是无缘无故提出这样要求的,他的理由很充分:自己年老体衰,恐怕不久于人世,希望长子而回来做好继位准备。 早前张放听林天赐说得不清不楚,一直百思不解,汉朝为何会归还匈奴质子,现在总算明白了。这样的理由,确实没法拒绝。 于是便以卫司马谷吉为正使,送还匈奴质子。不过,人可以送,但怎么送就有讲究。当年朝廷中不少大臣都认为郅支离汉地太远,不能有所约束,怕对汉朝使者不利,因此要求谷吉把驹于利受送至塞下即可。 汉元帝也吃不准,分别征询朝中大臣及谷吉本人的意见。 御史大夫贡禹等人认为郅支单于所在绝远,又归化之心未彰,建议朝廷使者送郅支王子到边塞就可以。而曾经力斩莎车王,扬威异域的右将军冯奉世则认为出使无妨。 谷吉亦上书:“中国与夷狄有羁縻不绝之义,今既养全其子十年,德泽甚厚,空绝而不送,近从塞还,示弃捐不畜,使无乡从之心,弃前恩,立后怨,不便。议者见前江乃始无应敌之数,知勇俱困,以致耻辱,即豫为臣忧。臣幸得建强汉之节,承明圣之诏,宣谕厚恩,不宜敢桀。若怀禽兽,加无道于臣,则单于长婴大罪,必遁逃远舍,不敢近边。没一使以安百姓,国之计,臣之愿也。愿送至庭。” 谷吉有自己的想法,他认为南匈奴已归附,就剩一个北匈奴。若能让北匈奴也归附了,则大汉百年之患将彻底终结,此诚不世之功也,而送还驹于利受正是一个绝好的契机。而且此次自己是代表大汉送还其子,这是天大的恩惠,郅支感激还来不及,如何会加害?更何况匈奴向来有不杀汉使的传统。汉匈争战百年,其间互遣使者无数,羁押有之,驱逐有之,留用有之,唯独未有刑杀。 在谷吉的坚持下,终于获准出使坚昆。但谷吉错了,他不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一个何等残忍之人——这是一个可以把自己妻子的脑袋割下,扔进都赖水而不眨眼的豺狼。 当谷吉不辞万里,历经风霜雨雪来到坚昆单于庭,等待他的,不是感激的美酒,而是冰冷的刀斧…… < 第九十四章 【风雪夜话】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以及诸位书友支持。三江位置居中,还不算难看,哈哈。今日下榜,本书也恢复一更,谢谢支持!) ~~~~~~~~~~~~~~~~~~~~~~~~~~~~~~~~~~~~~~~~~~~~~~~~~~~~~~~~~~~ 屋外,大雪纷飞,天地之间被厚厚的皑皑白雪连成了一体,分不清哪儿是天,哪儿是地。屋内,炉火通明,被温热了的老酒散发出浓郁的酒香,弥漫着整间屋子,席案上一条被烤熟了的全羊腿已经被割得只剩下几根白骨。 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又牵扯到陈年旧案。曹雄与林天赐终属他国,再坐下去难免尴尬,称不胜酒力告退。其余侍从,也都被打发下去。屋里,就只有张放、陈汤、甘延寿沉默对坐而饮。 汉使谷吉的经历,令人唏嘘。 应当说,谷吉也是一个敢于冒险,意欲成就博望(张骞)、定远(班超)之不世奇功的标准大汉士人。只可惜,他的运气欠了点,碰上了个做事不计后果的匈奴单于,以致壮志未酬身先死。 令人扼腕的是,壮士魂断异域,朝廷却不知情,以为又是像前辈使者张骞、苏武一样被囚禁。几次三番派使者讨人未果,最后还是辗转从乌孙人那里打听到,汉使尸骨已寒…… 更令人叹息的是,已经得知汉使确凿死讯,被打了脸的皇帝,却保持沉默。这一沉默,就是整整八年,不快九年了。 汉元帝建昭二年,既公元前37年——这,就是张放身处的时代,以及准确纪年。 这个时期的匈奴,虽然已经在走下坡路,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时还能蹦哒出来恶心人。郅支之所以敢这么干,正应了那句老话——山高皇帝远。 天山实在够高了,而郅支城更是超出西域范围,已经算中亚了。距长安,不,距大汉最西边境敦煌都不止万里之遥。空间,给了郅支巨大的安全感。同时,也令大汉君臣望而兴叹。 “自古以来,有千里破虏,未尝闻万里击胡啊。从河西,甚或从三辅发兵讨逆,都是不可行的。”甘延寿长叹一声,如针虬髯,在旺火的烘烤下,似乎也微微卷曲起来,“当年我曾向右将军请教过,其曾有言,错非从都护府发兵,或可行险一搏。惜乎其时西域诸国人心未定,都护府兵力不足,难以成议,故而搁置。” “那么如今的西域又如何?”张放将目光转向陈汤,这位副校尉刚刚进行“任职调研”,对西域的情况想必有个大致了解。 谈到本职,陈汤眼里熏意尽去,清亮明澈,他只用了二十个字总结说明:“匈奴缩南北,都护居正中,塞上无胡骑,诸国皆畏服。” 嗯,陈汤这段话,虽然略有长自己志气之嫌,但基本还是符合事实的。匈奴两大单于,一南一北,相距万里,彼此反目,整个西域,包括漠北,都出现了势力真空。汉朝及时抓住这个良机,驱逐匈奴残余势力,占领这个空间,并拓展声威,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然,再怎么挤占,胡人总是不会绝,匈奴人走了,别的什么部族又会趁势崛起。塞上无胡骑,也只是指没有大股胡骑犯边而已,小股胡骑劫掠商道,甚为至于追杀汉人(便如张放此次遭遇),那是永远都不会绝迹的。 西域诸国畏服不假,但究竟是心服口服,还是口服心不服,那就不好说了。从此次焉耆人的举动来看,多半是后者……但不管怎么说,只要西域诸国表示臣服,那就大有文章可做。至少不用担心都护府本身安全,并且,可以动用朝廷赋予都护府的权力,调动诸国…… 甘延寿刚倒满一碗洒,正要往嘴边凑,闻言顿住,脸还冲着碗口,眼皮翻起,吃惊满满:“子公,你、你该不会是想……”他太了解这位相交十余年的老友了,那种表情,那种眼神,只说明一件事——他想干一票大的! 陈汤显然早已做好充分的调研与心理准备,借着这事的由头,加上酒意激发,当即掷杯而起,负手踱步,侃侃而谈:“夷狄畏服大种,其天性也。西域本属匈奴,今郅支单于威名远闻,侵陵乌孙、大宛,常为康居画计,欲降服之。如得此二国,北击伊利,西取安息,南排月氏、东离乌弋,数年之间,城郭诸国危矣。且其人剽悍,好战伐,数取胜,久畜之,必为西域患。郅支单于虽所在绝远,然蛮夷无金城强弩之守。如发屯田吏士,驱从乌孙众兵,直指其城下,彼亡则无所之,守则不足自保,千载之功可一朝而成也。” 陈汤越说越兴奋,最后竟将裘袍脱丢一扔,单衣绾袖,抓起温酒的大魁,仰脖痛饮。 “好!壮哉!”张放拍案大笑,“别喝光,给我留一点。” 看着两个豪情激扬的“理想家”在互抢酒喝,表面粗豪,但心细责重的甘延寿只有摇头:“此等事朝廷岂会不知?想那冯右军当年也是纵横西域,威慑诸国之辈,却容忍郅支至今。实因干系重大,贸然行险,后果难料,委实难以决断啊。” “任何一场军事战争,其实都是赌博,朝堂诸君应当更明白这个道理。”张放指着东面恣笑,“朝堂大佬们不过是觉得手里筹码不多,不敢轻易下注罢了。” “好,说得好!君况啊,我觉得,无论从身份还是外貌而言,这话当是你说才合宜,结果……哈哈哈!”陈汤指着甘延寿大笑不已。 对于老朋友的调侃,甘延寿一笑而过,抚着虬髯,点点头:“张公子所言确有道理,子公雄心延寿亦知……不如我等具名上书朝廷,俯允发兵如何?” 要说甘延寿对郅支心里没火,肯定不对,只是他在中央警备队(羽林)干久了,言行谨慎,轻易不表态而已。既然副手兼好友有这建议,下面诸国也有倒逼之意,那就上一道奏章,请示朝廷吧。 陈汤先是点头,又不以为然摇头:“国家与公卿议,大策非凡所见,事必不从。” 陈汤在朝中也呆了近十年,虽然官小职微,但冷眼旁观,朝局风向如何,大致还是清楚的。眼下的大汉朝,儒学兴盛,言必引经用典,以能诵诗赋为荣,士子腰间佩剑,多为装饰,甚至刃不开锋……当年汉匈之战时那种气吞万里之势早就荡然无存了,加上阉党弄权,打压军方,想得到批准远征,只怕比让郅支自个割下脑袋赔罪还难几分。 甘延寿依然坚持按流程走,上奏朝廷,等待批复,再做决断。 二人一齐看向张放,看他是什么意思。 张放沉吟道:“按程序走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只怕时间来不及……” 甘延寿依然大摇其头,神情坚决——开玩笑,无旨发兵,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张放、陈汤互望一眼,彼此都看到对方眼里跳动的火苗。 历史的车轮已然启动,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 < 第九十五章 【陈汤的决断(上)】 < (百万大盟!感谢凤兄!!必加更致谢。嗯,等一个合适的时间。谢谢小胖) ~~~~~~~~~~~~~~~~~~~~~~~~~~~~~~~~~~~~~~~~~~~~~~~~~~~~~~~~~ 数九寒天,一年中最冷时节,西域的寒冷,更甚中原。连续数日,狂风呼号,大团大团的雪花夹分着雪粒打穿了不少屋顶,甚至压垮了一片营房,至于被冻死的牲畜就更多了。 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晴天,云开日出,屯田士兵及家眷们纷纷出动,从库藏运来木檩木条,重新修筑营房,争取在下一场风雪来临前完工。 当大伙热火朝天干着,屋顶上有人惊奇指着远处大呼小叫:“看呐,那、那是谁?” 被惊动的人群,上百道目光齐刷刷看去——不远处的确有几个人影。这不奇怪,风雪连日,难得放晴,谁不想出来透透气?有人有啥稀奇。但众人运足目力细看,还真是稀奇。 远处一个少年,居然在这数九寒天里脱得只剩裤衩,沿着被凿出的冰池跑圈。随后,纵身跳入寒冷刺骨的冰河里…… “这谁家的娃?疯啦?” “不会是害了热疾吧?” “恁冻的天,也不怕冻掉那话儿……” “哈哈哈哈……” 田卒与家眷们停下手里的活计,笑得前俯后仰。 直到有个眼尖的人惊呼:“那、那是张小郎君!” 所有的笑声顿时被掐断,有几人收声太急,差点没噎住,呛咳不止,涕泪直流,来不及擦试就被冻在脸上,那叫一个难受。 田卒们没看错,大冷天玩冬泳的,只有张放了。他让邓展、陶晟与府卫们凿冰为池,自己在一旁活动筋骨。等池子凿好了,他也活动开了。然后,衣服一甩,卟嗵! 正长身体,有用不完的精力,有大把时间……不用来锻炼,造就一副好筋骨,以及坚强的意志,还有耐寒力,岂不是白白浪费? 一旁韩氏兄弟看得直咂舌,青琰也捂嘴咕咕笑个不停——若是一般小姑娘早羞跑了,只是青琰何时当自己是姑娘? 池子里“浪里白条”边呵白气边大呼痛快,还不停向韩氏兄弟及府卫招手。兄弟俩倒是跃跃欲试,府卫们犹豫着朝两位头看了一眼,被狠狠瞪回,警告之意明显,便不敢造次了。 远处传来一阵喝彩:“公子好气魄!好体魄!” 张放用力搓了把通红的脸,顺水拭去水珠,吐出一口白气:“陈君何不下水一试?” 陈汤披着裘袄缓步而来,呵呵大笑:“老夫岂敢与公子相较。” 张放游近池边,挥退陶晟欲扶,撑住池边,一跃而出,接过厚毯,满不在乎擦试着热气腾腾的身体。几个月下来,少年的身体已经有了像模像样的肌肉,再这样下去,当初豆芽菜一样的孱弱之躯,说不好真能让他锻炼成型男。 在众人既惊且羡的目光下,张放从容穿上衣物,示意手下别跟得太近,与陈汤并肩而行。尽管这两人一个十四,一个四十,但个头却差不多高了。 陈汤满面赞赏:“寒冬雪浴,公子之心性、毅力及勇气,长安诸子无出其右啊。” 张放只是笑:“现在若不练好耐寒力,他日西行,寒气更甚,如何能禁受得住。” 陈汤长眉一挑:“这……公子当真对朝廷征伐郅支如此有信心?” 张放含笑:“我不是对朝廷有信心,我是对陈君有信心。” 陈汤哈哈大笑,接着连连摇头:“公子谬赞了,莫说朝廷,便是这西域,也轮不到我做主啊。” 张放皱眉:“甘君还未认同先发制人么?” 陈汤苦笑:“滋事体大,君况身为主官,肩担重责,顾虑难免。” 张放也没过多纠缠这个问题,转而问起奏章情况。 经过那个风雪之夜的交谈,三人都已达成共识,拟向朝廷报告,请求发兵,征讨郅支。不过若是这么直接打报告,显得有些突兀,缺乏圜转余地。陈汤想了个辙,把这份建议附在每季例行转呈朝廷的军报里面,这样这份不算正式的奏章会先送到大司马那里,再由其决定是否呈交天子。 陈汤点头:“奏章已写好,君况已签押署印,汤也已具名。只是天寒地冻,驿递难传,只能等明年开春才能将奏章送出了……” 陈汤在奏章里,向朝廷报告了西域的现状,以及他们的想法。尽管他也知道,这道奏章呈上去,多半没下文,但程序还是要走的,这个绝不能省,否则将来会有麻烦。 张放也深以为然。当然,他对朝廷之事一无所知,之所以认同,皆因倒果为因。他知道,陈汤将会走一道怎样的“程序”。 这份奏章上,只有西域都护甘延寿与副校尉陈汤的签押,再无他人。这是为了避免一旦有所不测,减少牵连。尽管张放没有签名,但无论是甘延寿,还是陈汤,对这位无爵位、无官身的少年都不敢存半点轻视。富平侯具有什么样的能量,他们很清楚,能把这位世子拉进来,绝对有益无害。本着这个想法,甘、陈二人在此事上非但没避开张放,反而巨细皆与他相商,一派三人同谋之象。 陶晟比较心细,知道少主身份的敏感性,担心他年少不知轻重,被人利用,因而曾委婉提醒过张放。这还是陶晟不知三人所谋之事,否则多半要跪泣苦谏了。 论识人心,张放岂会不如陶晟?但在这件事上,他并不介意为甘延寿、陈汤二人当挡箭牌。甚至可以说,就算甘、陈二人不忍拖他下水,他自个也要跳进去,否则他又何必来乌垒城? 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事关国家荣辱,什么心机、得失、明哲保身之类的小算盘统统放一边。但凡能出一份力,必迎而不避。 张放一脚一个坑,踩着厚厚的积雪,爬上一个斜坡,东望莽莽雪野,沉吟良久,还是问出一句:“事若不谐,陈君又当如何?”。 陈汤声音低沉:“尽人事,听天命。” “是啊,天命难违……”张放侧首望着陈汤的眼睛,“那么,人力能否挽回。” 陈汤嘴唇呡成一条线,缓缓吐出六个字:“尽人事,听天命。” 张放眯眼笑了,同样的六个字,但再次重复后,内涵已截然不同。果然,这就是陈汤啊! < 第九十六章 【陈汤的决断(下)】 <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紫皇融冷光) ~~~~~~~~~~~~~~~~~~~~~~~~~~~~~~~~~ 西域的风雪固然冷冽,却终究挡不住塔里木的春天到来。戈壁的冰雪刚刚消融,都护甘延寿就开始履行职责,督促田卒在春种之前,先行训练。 都护府的汉军属于屯田兵,类似后世农垦兵。忙时耕种,闲时操练,每年有夏操与冬操两季例行操练。都护府也可以依据西域当前情况进行调整,增减训练时间。不过,无论增减,都以不影响春耕秋收为前提。 粮食是都护府稳定的根本,而都护府又是西域的稳定根本,容不得半点差池。 甘延寿提前操练之举,也是在为他们的计划做准备……但是,一份从长安驿传而至的批文,给他们迎头浇了一盆冰水。 张放在接到陈汤邀请时,还当是寻常宴饮。等到地头,步入陈汤的宅院,看到屋里只有满面沉郁的陈汤一人,还有案几上那卷醒目的木简,心下顿时明白几分。 张放挥退近侍,自行除履,着袜而入,往右侧案席一坐,先揭开案几前的瓮盖嗅了嗅,笑了:“醪糟啊,甚好,甚好。”随即自取陶碗倒了一碗,也不多说,自饮自酌。 西域比较流行马奶酒、酪浆与葡萄酒,前两样既酸且骚,张放是无论如何都喝不下,甚至大汉境内各种低度谈酒他同样不习惯。惟一还能勉强入口的,就只有带点甜味的醪糟及果酒了。至于葡萄酒,即使在西域,也只有贵族才能偶尔喝到,都护府里收藏也不多。张放尝过,酸味太大,还有点涩,可能是发酵技术的原因,反正不合他口味。 陈汤也倒了一杯,向张放示意:“公子可愿尝尝这个?” “是什么?”盛情难却,张放接过呡了一口,眉头一皱一扬,不动声色递还,“黄连酒?有性格。” 陈汤讶异不已,张放不但能喝出是黄连,而且并未吐出,而是从容咽下,着实不简单。而张放接下来的话更让他吃惊。 “陈君此刻饮此酒,想必是因酒如心情之故吧?” 陈汤直直盯住张放一会,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叹道:“公子当真聪慧过人,今日非此酒不能浇我胸中块垒。” 案几上的木简是朝廷令喻,张放自然不会去看,但他不用看也知道内容是什么,想必比陈汤所饮的黄连酒更令人苦涩。陈汤与甘延寿的雄心壮志,被这一爵“苦酒”浇萎了。 张放向对面空案看了一眼:“甘都护呢?” “到校场练兵了。” “练……兵?”张放瞪大眼睛,这时侯甘延寿还有这心情?该不会是还没接到消息吧? 陈汤懂他的意思,摇摇头:“君况是第一个看到的……胸中块垒,我以酒浇,他以刀削。” 张放默然点头,碗口凑近嘴边,突然停下,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这公文还有谁看过?” “君况、我、还有公子你,就只我们三人。公文通常在早会时由府丞向诸府吏宣读……” “那么,能不能由你来宣读?” “自然也可,为何……”陈汤顺口应答,蓦然瞠大眼睛,整个人定住,惊骇望向张放,“张公子……” 张放笑了,他知道,陈汤一定明白自己的意思。他不知道,历史上的陈汤,是如何做出那个胆大包天的决定的。如今看来,至少他还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既然如此,自己就“帮”他下决心吧。 “若我没记错,陈君已过四旬了吧?” “去岁刚过。” “恕我直言,夫子云,四十而不惑,陈君一定会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要怎样才能得到。”张放伸出两根手指,直视陈汤,“我只说两句,取舍但在陈君。一、高祖遗训‘非功不侯’;二、功名祗向马上取,便是英雄一丈夫。” “功名祗向马上取……功名祗向马上取……”陈汤喃喃叨念数遍,眼里有火苗在燃烧,猛地用力灌下一大口苦洒,啪地将碗一砸,吐气开声,“大丈夫当建功于世,岂可坐困愁城?” 这时门外一声喝彩:“子公豪言壮语,却不知何出此言?”刚刚操练回来,卸下铠甲的甘延寿,一身热气,大步跨入。 陈汤哈哈一笑,一指案上公文:“朝廷已颁明旨,许可你我将兵击胡。天子圣明,诸公明见,我等自当不负圣望,一战抵定西域!” 甘延寿脚一软,差点没跌个屁股墩,手指陈汤,瞪眼如铃,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一句囫囵话。 张放推案而起,漫声道:“昔年壮武侯抗旨,龟磁城下斩姑翼,方保我大汉威名不坠。先帝事后非但不见责,反得以封赏。更有当朝右将军,莎车城外斩名王,回朝请罪,天子不罪反赏,遂有封侯入阁。更不消说更早前之傅介子刺楼兰,为大汉扫平阻碍……再说句通俗点的,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二位不想在这个职位上终老一生,碌碌无为吧?” 张放这话是有典故的。历经武帝、昭帝、宣帝、元帝的四朝元老,谥号壮武侯的传奇人物常惠,曾经是苏武的副使,与苏武一样,被匈奴关押了十几年才返汉。宣帝时,曾被派使乌孙。常惠临行前曾上书,请求惩处十余年前杀害屯田交河壁的使者校尉赖丹的龟兹人。但宣帝不欲节外生枝,没有同意。而得到大将军霍光“便宜行事”指示的常惠,一到乌孙,就联合诸国,讨伐龟兹。最终迫使龟兹王在兵锋下低头,将杀害赖丹的权臣姑翼交出,旋即被斩于城下。 凯旋而归的常惠,最终并未因违背圣意受责罚,反而得到天子厚赏,此后一路青云。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同样在宣帝朝,元康元年(前65年),卫侯冯奉世出使西域。闻知莎车王杀汉使路充国,断绝北道,围困都护,形势万分危急之。遂果断矫旨发诸国兵,攻破莎车,斩莎车王。事后天子亦未见责,冯奉世更因此封侯,拜入麒麟阁,位列十一功臣之一。 至于傅介子斩楼兰王,更是无人不知。 这可都是前辈壮举,足以成为后人的楷模。 以上这些都是张放近段时间恶补的西域掌故,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用上。听到这话,莫说陈汤,就连甘延寿的眼睛都发亮了。 甘延寿呼吸急促,双拳紧握,咬牙切齿,内心挣扎,良久还是摇头,语气艰涩:“此一时,彼一时,眼下之朝局,与当年大不同。贸然行事,只怕后果难料……” “甘君若实在担心的话……”张放托着下巴想了想,双手一拍,“不如这样,甘君退居,陈君接手。这样将来朝廷怪罪下来,至少有个托辞,不至于两人都倒霉,便可有圜转余地。” 甘、陈二人互望一眼,的确是个办法,但以什么理由呢? 正好此时一阵寒风透过帘缝吹来,甘延寿刚骑马回来,出了点汗,打了个冷颤。 张放眼睛一亮,向他一指:“你病了。” 甘延寿瞪大眼,莫名其妙:“我没病……” “不,你病了!”张放加重语气道。 陈汤的眼睛也亮了:“对,君况,你是病了,而且很重。” 甘延寿张大嘴巴,指了指张放,又指向陈汤,一时说不出话来。 张放畅笑拂袖展臂,向二人遥遥伸掌,以略带沙哑磁性之声,低沉缓慢,一字一顿:“傅介子刺楼兰,常惠定龟兹,冯奉世平莎车,如今再加上你陈子公,你甘君况,共破匈奴,必成千古绝唱!” < 第九十七章 【磨 戈】 <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小雪妃) ~~~~~~~~~~~~~~~~~~~~~~~~~~~~~~ 建昭三年(前36年),二月,春到丝路。与春天一同到来的,还有从乌垒城汉西域都护府,向西域南北两道城郭诸国传达的大汉天子诏令。 诏曰:“奴酋郅支,擅杀汉使,遁边不臣,绝我域道。更侵陵诸国,倚道远而跳梁,视中国若无物……今天子降威,域动雷霆,发屯田吏士,诸国攘举,虽万里必讨之……”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道诏令顿时在天山南北两道掀起轩然大波。 焉耆、尉犁、危须、龟兹、温宿、前、后车师、前、后蒲类、东、西且弥等等邦国,从国王到臣民,从宫廷到穹帐,从高车到马背、从木简公文到口耳相传……都在奔走相告这个令人震撼的惊天消息。 大汉朝,要对万里绝域外的匈奴单于动刀了! 三月,交河壁屯田吏士将春耕托附家人,整兵束甲,向西进发。 同月,葱岭河流域城郭诸国陆续派出本国牧骑,或由国王亲领,或由大将统率,从四面八方向中央汇聚。 所有行军的箭头,都指向同一个地方——乌垒城。 诸国齐动,处在暴风眼的西域都护府自然也没闲着。操练场上的嘶杀声又重新热火起来,甚至出现了韩骏、韩重、青琰等人腾跃的身影。 点将台上,端坐正中的督操已变成副校尉陈汤,而之前那个异常活跃的壮硕身影已然不见。 西域都护、骑都尉甘延寿呢?答案是:病了。 那么一条生龙活虎的汉子,说病就病了?而事实上,所有得知都护病情的人,非但相信,而且还深表担心。 都护府对外宣称,甘都护于某日操练归府后,受了风寒,猝然病倒。 整个西域,无论汉胡,多是能骑马弯弓的士民,对这种情况有很深的体会。在中原汉境,它有一个令人谈之色变的名称——卸甲风。 所谓“卸甲风”,就是剧烈运动时,因厚甲厚衣捂体,热汗不易散发,当行动结束后,冷风袭体,造成身体调温失衡,突然发病的症状。因为以上阵厮杀的将士多见,故名卸甲风。此症极为凶险,稍有不慎就会在极短时间内夺人性命,是古之将士一大“职业病”。 后世名将常遇春,据说就是因此而英年早逝。 由是骤闻甘都护受寒卧病,无不担扰。还好,甘都护还有个好助手,副校尉陈汤,一力担当起整训统合之责。 张放呢,作为整个都护府精力最充沛的人,他除了每天上午例行骑射、骑砍基本训练之外,下午则进行走访调查、摸底工作。 张放一直想弄明白一件事,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多的汉军士兵,毅然随陈汤、甘延寿踏上漫漫西征旅途。除去所谓的“皇命”之外,应当还有什么实际的东西,在激励他们。他的调查,先从“眷聚”开始。 汉朝的军队,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京师兵(南、北军),一是郡国兵(包括边塞兵、属国兵、屯田兵)。其中屯田兵是比较特殊的一类,最明显体现在,将士可以带家眷。 众所周知,军队历来只有军人,不允许出现眷属。莫说士兵,就算是将军,也没有携带家眷的权力。但屯田兵却是例外,因为他们既不是“更卒”(短期服兵役),也与一般“正卒”(长期服兵役)有所区别。他们忙时农耕,闲时操练,更接近于民兵,但又比民兵更正规。他们就像后世的农垦大军一样,终其一生,都将在塞外扎根、开花、散叶……所以,他们不是一个个人,而是一个个家庭。 所以,当初被围困在烽燧时,张放问阿里穆,交河壁有多少兵力时,阿里穆回答不是多少人,而是“三百户”。 无论是都护府,还是交河壁,都有军营,营里有将士,所有的管理,与其余郡国兵营没什么不同。只是在军营数十里之外,有一个军属聚集区,形成一个聚落,这就是“眷聚”。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扩大版的“军属大院”。只不过后世的军属大院里都是军官家属,而眷聚则不分吏士,大伙都是军属。 张放暂时没有进入军营调研的权力,但他可以自由出入眷聚,而有些东西,从吏士的家眷口中,或许能够了解更透。 屯田吏士多半来自三河(河东、河西、河内),来自北地郡的自然也不少。青琰经常出入眷聚,与那里的妇孺老妪都相识,而且还跟一户来自陀螺山十八拐的丘姓人家认了远亲。 张放的初步调研,就从这户人家开始。 从外部看,眷聚更像一座城寨,有高高的土增,有坚实的红枊寨门,四角有瞭望塔,塔侧有烽燧,塔里有专人守望。看来历代西域都护都明白一个道理——要想让部下吏士安心,就必须确保眷属们的安全。 张放是在军吏丘堂引领下进入眷聚的。丘堂就是今次张放要拜访的人家。得知贵人来访,丘堂特意休假,引领而来。 拍马驰近高高的红枊大门前,丘堂重重拍门,很快上头垛墙处探出一个脑袋:“丘叔,你回来啦……咦,这些是什么人?” “贵人。丁季,你也不要多问,快开门。对了,今日我家二儿可曾巡逻?” 垛墙上少年好奇打量着披厚斗蓬的张放一行,点头道:“丘仲在西角守望呢……” “叫人替他一下,让他回家迎客。” “呃……好。”少年又使劲瞅了几眼,这才缩回去。旋即红枊大门嘎吱吱向两侧敞开。 “眷聚内多是妇孺老弱,尚有少许未博籍的少年,便令他们担当巡守,卫护家园。”丘堂一边肃手延请,一边解释。 张放点点头,他这几天刚弄懂“博籍”的概念。所谓博籍,就是徭役登记,汉朝以十七岁为准。也就是说,满十七岁,就需要承担各种徭役,其中自然也包括兵役。而在此之前,这些未够年纪的少年,便可以承担起瞭望、巡逻、示警等基本功能。这既是保卫家园,也不失为一种训练,可谓一举两得。 邓展边策骑前行边问:“丘吏中子年纪几何?” “年十六,虚十七,过了春天就博籍了。”丘堂深深吸一口气,“不瞒邓老弟,我此次请求西征,半是为了这小子将来不用更戍啊!” < 第九十八章 【调 研】 <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 ~~~~~~~~~~~~~~~~~~~~~~~~~~~~~~~~~ 眷聚内部,与乌垒城差相仿佛,同样的井字街道,同样的土屋棚顶,连食铺、畜场等交易场所,都一般无二,相当于缩小版。 丘堂的家,就在街尾转角处,两间厢房,一个庭院,一个畜栏,加一口水井,就是这样。 得知贵人来访,丘堂的妻子拿出家里最好的食物,最簇新的一张苇席,还有刚沽来的醪糟相待。 张放笑了,看来自己喜饮醪糟之事,都护府里尽人皆知了啊。当下谢过,招手让府卫们奉上礼物——却是一石谷、一瓮酱,以及刚宰杀洗净的半只羊。 丘堂夫妻又是感激又是惭愧,这明显是贵客考虑到来的人多,他们难以接待,便自带食物,权做礼物。这样既不令他们难堪,也解决了主客宴饮,当真是周到。夫妻俩再三推却不过,满怀感激收下。当下由其妻张罗煮食,丘堂则在庭院铺席,招待客人。 众人刚坐定,院门一开,一个黑黑瘦瘦,几乎与丘堂一个模子印出的的少年走进来。看到那么多的客人,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丘堂哈哈笑道:“这是小儿丘仲,哈哈,快来拜见张公子及诸位客人。” 丘仲忙扔下手里什物,依其父所言,向张放行拜礼,心下吃惊:这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少年,竟是近段时日眷聚流传的那位长安来的贵公子么? 丘堂一一指点儿子向不同身份的人施礼后,挥挥手让他给其母打下手去了。 张放望着少年离去的背影,笑顾丘堂:“方才听丘吏曾言,此次出征,乃是为了中子无需更戍,不知何解?” 丘堂笑道:“公子有所不知,我朝明令,凡有军功、资历、爵位者,视功勋多少,少者可复身(本人免役),大者可夏家(全家免役)……” 听了丘堂解释,张放才明白,汉朝有律,凡应役年限内的免役,需有一定军功、资历、爵位,或者饲养、捐献军马及粮食、钱币达到一定数量者;还有朝廷礼遇的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者,男子身高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上)者,均可免役。 好似丘堂这样的人,自然只能往军功、资历、爵位这方面努力。若无战争,自然谈不上军功;资历,这个得靠熬;爵位,要么靠军功,要么靠出粟……归根到底,象他这样的普通吏士,想要得到朝廷的红利,只有一条路——上战场,搏军功。 “……眼下我已经是良士了,若能升至官首,便可复身,免除一子更戍……”丘堂在说这话时,脸上充满希冀。 张放却听得有点不明不白,秦汉二十级爵他知道,也能说出一部分,但好像没有“良士”,“官首”什么的。低声问陶晟,这才知道,丘堂说的爵不是民爵,而是武功爵。 说到武功爵,就不能不说设立这种爵制的汉武帝。武帝年间,汉匈之间的战争打得如火如荼,为筹措军费,武帝下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再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分别为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其后亦卖之,不过总算有点底限,最高只卖到第八级乐卿为止。 丘堂只是一个管军需低级小吏,熬了些年资,总算得到三级良士之爵,再升就有心无力了。虽然军需算是油水部门,但至少要中级以上官员才有油水可捞,最底级的,嗅个腥都难。因此,丘堂想要为家人做点什么,就必须上战场,搏军功,舍此别无他途。 张放连连点头,明白了,这种激励措施的确很好。上有“非功不侯”,下有“军功授爵”,如此从上到下,形成一架搏取功勋的阶梯。每一个身处不同“梯位”的人,都能找到努力的方向。 陈汤如是,丘堂,也如是。 张放侧首望向自己的扈从府卫:“如此说来,你们也有民爵?” 府卫们俱笑,俯首应是。这个说是二级爵上造,那个说是三级爵簪袅。只有韩氏兄弟与青琰默不作声,他们什么爵都没有……而宗巴这个胡人就更不用说了。 “你们二位呢?”张放笑顾邓展、陶晟。 “陶晟是四级爵不更。” “邓展的民爵转给内弟了,只保留军爵元戎士。” “元戎士啊,邓护卫定是军中翘楚。”丘堂笑容更见苦涩。 邓展笑道:“这军爵也是兄弟当年拚了性命,砍下犯边的胡奴什长脑袋换来的。若丘兄此次随都护征讨匈奴,立下擒杀胡奴百长以上功勋,更可立晋三级,升为秉铎。届时不仅可减免赋税,运气好的话,可得十户实封,脱庶入士矣。” 丘堂连连摆手,苦笑不已:“邓护卫休要取笑,丘堂不过区区一运输马料的斗食小吏,连执刀上阵的机会都没有,如何擒杀……呵,取笑了,取笑了。” 张放笑道:“谁都有机会的,你看看我,不也一样砍了两个胡酋的脑袋么——对了,邓展,我这算不算军功,能拿几级爵啊?” 在众人笑声中,羊肉已熟。 食物上席,丘家没那么多案几,只有张放面前放着一张半新不旧的食案,其余诸人只以手捧陶罐、木碗,沾酱抹盐佐食。 丘堂操刀切下羊腿,唤二儿进献给张放。 张放端正接过,唤住欲退的丘家二儿,正容道:“可知汝父出征之心愿?” 丘仲垂下头,低声道:“恨不能以身代父。” 张放欣然而笑,向丘堂点点头:“丘吏的苦心没有白费啊。” 丘堂咧了咧嘴,笑容中带着欣慰。 黄昏时分,在丘家人殷切相送下,走出眷聚。 邓展、陶晟面有忧色,互望一眼后,彼此用力点头,策马奔近张放:“少主……我等有一言……” 张放正安坐马背,用细毫在那本《穿越日记》上写着今日心得,头也不抬道:“说。” “不知……咳,不知少主打算何时回长安?” 张放抬起头,左右打量,而邓、陶二人亦不避其目光。 张放笑笑,收起笔卷,想了想,勒停战马。 众人不知何事,亦纷纷勒缰。 张放环顾左右,长鞭向府卫们一指:“你们,想不想升不更(四级爵)、大夫(五级爵)?” 众府卫不明其意,但没人不点头。 张放再向韩氏兄弟、青琰一指:“你们想不想得民爵,甚至得军爵?” 韩氏兄弟与青琰毕竟跟张放历经患难,比邓、陶等府卫更了解他们的公子,闻言似乎明白了什么,眼睛渐亮,用力点头。 连没被点名的宗巴也用刚学不久的汉话喊了一句:“我、也、痒(想)。” 众人大笑。 张放亦放声大笑,挥鞭虚击,发出噼啪脆响,伴随着铿锵之声:“想就对了!心动不如行动!就连边塞一介小吏都在为自己与家人更好的未来而努力打拚,你们难道就甘心在侯府漏夜巡更、应门迎客一辈子么?” 府卫们大眼瞪小眼,就连邓展与陶晟都说不出话来。少主的话,触动了他们内心最深的渴求——谁不想出人头地? “如果你们相信我,就请跟随我。”张放长鞭向西戟指,目闪异彩,吐气开声,“在那里,会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等着你们。我向你们保证,你们绝、不、会、后、悔!” < 第九十九章 【汇 合】 <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燃灯人) ~~~~~~~~~~~~~~~~~~~~~~~~~~ 一匹枣红色的西域健马在校场飞驰,鬃毛飞扬,铁蹄扬尘。马上的骑士穿着赤色铠甲,赤色的皮兜鍪,口鼻掩巾,只露出一双异常明亮而专注的眼睛。右前方二十步外是一具人形靶,高度与步卒相仿,斜持长矛。 校场边的围栏外,邓展、陶晟、韩氏兄弟、青琰、石牛、宗巴及一众府卫,无不神情紧张关注着。 飞骑渐渐接近,骑士身形半躬,身体压抵,持缰的手微松,右手反握一柄弯刀,雪亮刀光,映耀人眼。 当健马从人形靶前飞驰而过的瞬间,骑士蓦然长身挥臂,刀光一闪。啪!人形靶急剧震颤,布满各种创痕的“胸膛”多了一道清晰的刀痕。 “好极了!公子(少主)当真了不起!” 校场上,传来阵阵欢呼与鼓掌声。 赤铠骑士勒停战马,扯下防尘面巾,大口喘气,面带喜色——正是张放。 这是他连续训练七日的成果,终于挥出完美的一刀。 当张放正式宣布将参加西征之后,包括他本人在内,所有扈从,都投身到紧张的训练之中。无论谁取得哪怕一丝微小的进步,张放都不吝掌声鼓励。初时大伙都觉这种击掌方式蛮奇怪,但久而久之,俱感非如此无以表达激奋之情,于是鼓掌相庆便飞快在校扬里传播放开来。 出塞半载,奔驰几千里,先追杀敌人,再被敌人追杀,最后栖于军营……经历了这么多,张放的骑术已在压力与使命驱使下,飞速进步,完全称得上合格骑手。 但是,骑手并不等于骑士。 战场上,骑手只能逃命,骑士却能夺命——你愿做骑手还是骑士? 张放此番随军出征,或许在甘延寿、陈汤想来是积累资本,在邓展、陶晟想来是搏取名声,九成九不离中军左右,安全得很。而在张放看来,如果说这个世界上什么变化莫测如女人心,那么战争一定是其中之一。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安全,依靠别人,不如靠自己。既然决意投身战争,就要把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骑士。 这个时代,骑士的标准只有两个:骑射、劈刺。 骑射这种远程杀敌技术,没有三年五载的苦练,别想玩得转。张放可没那么多时间玩这个,他也不想与马背民族比这个,劈刺相对而言容易一些。 不过等张放真正骑上战马,挥刀劈向木靶时,这才知道,世上没有一件事是容易的。骑在颠簸的马背上,高速飞驰,在交错的瞬间,把握时机,果断出手,准确刺中或劈中目标……在这过程中,出手早了,等于送死;出手晚了,错失先机。控马也很关键,靠得太近,直接撞到目标,远了根本够不着。 看起来简简单单的刺劈动作,却是个骑术刀(矛)法兼顾,需要一心二用的高难技术活。 张放第一天上手时,先是用矛,来回奔刺五次,没有一次击中目标,最后一次还因用力过度差点摔下马,好在有新式马镫稳住。据邓展说,初次练习,很少有不摔的。张放能稳住,除了他平日里锻炼有方,骑术过关,更得益于马镫的应用。 张放直到第三天,才成功刺中目标。之后练习难度更高的劈砍,几天下来砍坏了两把环首刀,还震伤了虎口,不得已休息了一阵。 按邓展的说法,如果掌握火候,时机把握准确,是不会震伤手臂的。 张放承认自己还需多加练习,但他同时也注意到一个问题——环首刀有局限。 环首刀是一种直刃刀,很不利于劈砍,更不利于马上劈砍,这方面匈奴人的胡刀就比较趁手。 于是张放画出图形,让军匠为自己打造了一把弯刀。结果刀出炉后,看到的人都是大眼瞪小眼。这刀也太弯了,比胡刀还弯几分,看上去象是上弦月。 在众人的疑虑目光中,张放就用这把阿拉伯式弯刀,使用反手握刀法(更有效发力、避免震伤),经过数日练习。然后正式披上订制铠甲,来到校场,进行测试。经过短暂热身后,一次出击成功,收获欢声一片。 当张放兜马准备进行第二回合时,邓展忍不住跨过围栏,走到跟前,细看弯刀与张放不断花式耍刀,道:“这种样式的刀配合反手握刀,当真比正握环首刀更好?” 张放想了想,道:“器械之道,阴阳把握,端视实战情形,不可一概而论……咦,这是谁跟我说来着?” 邓展由衷道:“大剑师之论,果然不凡。噢,少主活学活用,亦是不凡。” 大剑师?那是谁?张放话一出口已然想起,这些论述不是自己原有的知识体系,而是与剑术一样,来自那个“张放”——准确的说,来自于教他剑术的老师。这个老师是大剑师么?嗯,将来回到长安,倒要见见。 “哈!” 张放再次催骑,飞一般从木靶前掠过,一刀挥出,得心应手。 “笃!” 这一次,刀锋准确从人形靶的脖颈处切过。 比扈从众欢呼声更快的是一声喝彩:“好,这一刀,足以将匈奴人的脑袋削下来!” 声音有点耳熟啊,张放勒停战马,还没来得及回头,一个熟悉无比的激动声音入耳:“公子!” 张放猛回首——渠良! 呼叫的是渠良,他正坐在一辆装满草料的大车上,神情激动。一旁傍车驻马,高声喝彩的,正是交河壁甲屯丁队队率杜勋。再望过去,一溜长长的车队中,夹杂着几张熟识的面孔:李忍、初六、鹿奴。 “六叔!” “鹿奴!” 韩氏兄弟与青琰欢叫着奔去。另一边,曹雄与林天赐也正快步迎来。 张放策马趋近,上下打量渠良:“如何?” 渠良拍拍胸膛:“除了腿还跛,什么事都没有……咳咳……” 张放俯身以马鞭轻敲渠良肩膀:“不要勉强。” “公子,这场大功,我也不想错过。”渠良显然也从韩氏兄弟与石牛那里得到了消息。 “能骑马你就去,不过还是那句话,不要勉强。”张放说罢下马走到李忍、鹿奴的马车前,向二人点点头,“甲胄在身,不便行礼,见谅。” 三月回春,天气渐暖,李忍却还披着厚裘,不过脸色比起几个月前好多了。望着眼前这个初见时还有几分文弱,如今却是英武挺拔的少年,再想想自己……李忍只有羡叹:“真希望有朝一日也能穿上这样的铠甲,与张公子并肩纵驰啊。” 林天赐笑道:“铠甲或许会迟些日子才能穿,但与张公子并肩驰骋,眼下不正是么?” 张放讶然:“小王子,莫非……” 李忍握拳:“坚昆亦是大汉属国,也是乌丹支离盟友,更与郅支有灭国之恨。此番征讨,又岂能少得了我们坚昆?” 曹雄道:“我会倍同王子返回坚昆,召集人马,前来攘助。” 忽闻辕门一阵喧哗,宗巴翘首遥望,满面喜色:“又来一批人马……是焉耆人,啊!还有车师人……看!那是我们蒲类的旗号!” 天空云层卷涌,地上人马沸腾,一场席卷西域以西的风暴,即将发动。 < 第一百章 【复仇者联盟】 ~~~~~~~~~~~~~~~~~~~~~~~~~~~~~~~~~~~ 黎明,长风刮过校场,林立的幡旗猎猎激振,与狂风交汇成震荡耳膜的巨响。[中<文 >)].?>1.无数旄旗之下,是森然如林的矛戈戟刀;是攒动的旄帽帻巾武弁头盔;是花色各异的战马;是排排汉军吏士与西域诸胡组成的人墙。 无数人的目光,聚焦在高台之上个身影——陈汤。 高台之上的陈汤,内着白色禅衣,外罩玄甲,头顶玄色铁盔,盔缨红似朝阳。烈风鼓荡,吹动甲裙,铁片互相叩击,出金属特有的清脆响声,领朱色大麾被扯得笔直。 可容万人的大校场,挤得满满当当,风声旗帜振响声兵器磕碰声,铠甲振响声战马喷鼻顿蹄声……响成片,唯独没有人声。 在校场角,有七个被鞭笞得血肉模糊,双耳贯箭,绑在木桩上的胡人。他们就是因为在校场喧哗争吵,而被执行军法。有这几个活生生例子,谁还敢邈视军纪? 没有人敢开口,除非台上那个人允许,而此刻他却仰望天,久久不语。 阳春三月,江北已是春暖花开了吧?山阳老家山后的桃林,想必亦如往昔,满目缤纷;桃树下的坟茔,荒草已长,今岁不知何人为你锄草……阿翁,记得孩儿离家之时的誓言么?此身不为关内侯,誓不还家。为了这个誓言,我已经付出背负不孝恶名,以及牢狱之灾的代价。这次,是我最后的机会——功名祗向马上取,山阳陈氏将会光宗耀祖,还是彻底沉沦,尽在今次!阿翁,这也是你想要的,那么,请你在天之灵保佑我吧…… 久久,陈汤长吸口气,冷风入肺,脑子为之清,目光慢慢收回,向台下人墙前排某个方向微微颔。 迎着陈汤的目光,张放报之微笑,他知道陈汤这是在颔致意,感谢自己的帮助。只可惜,张放没法告诉他,哪怕自己没有出现,这天,同样会到来,只是略微迟些而已。 陈汤的讲话,通过十个大嗓门军士复述扩音,在校场上空回响:“初元四年,大汉天子派出使者卫司马谷吉,护送匈奴郅支单于之子右大将驹于利归国,这是大汉对匈奴的善意与诚意。那么,郅支用什么来回报呢?不是美酒不是肥羊更不是骏马,而是——斧铖!我至今无法想像,九年前那天,在那个遥远的城里,卫司马遭遇了什么?天子也多次遣使质问郅支,我们的使者遭遇了什么?九年来,郅支,从来没有正式答复。既然如此,我陈汤,就准备再去问问他。这次我不止带张嘴,还将带我的剑,与诸君同去问问他……” 灰聿聿!声马鸣,蹄声急遽,辕门飞来骑,远远大叫:“子公,不可造次!” 校场前排,张放眼睛微眯,是甘延寿,他来了。 校场上的汉胡军士们无不诧异,都护不是病重么,怎么……汉军吏士军纪严明,还能忍住,胡人却忍不住交头接耳起来。 甘延寿飞驰而至,甩镫下马,登登登急步登台,三步并做两步冲到陈汤面前,怒形于色:“子公,我授予你监府之责,不是让你滥用的。你你竟做出此等事……” 陈汤斜睨老友,按剑冷然道:“君况何出此言?我也是奉圣谕行事,君况对圣命有疑么?” “不,我是说……唉!子公之意延寿如何不知,只是事情可从长计议,又何须至此?”甘延寿挣扎着想说什么,终究忍住。 陈汤拇指按卡簧,剑自鞘中弹出数寸,森然道:“大军已经集合,今之势如箭在弦上,你想坏大家的事么?” 二人对话,只有台上都护府丞府侯千人译长等听到,无不面面相觑,惊疑不定。虽然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两个上司要掐起来是真,个二个正要上前劝阻。 甘延寿却张开蒲扇大掌推,示意众人止步,环目如豹,死死盯住陈汤。而后者毫不畏惧,坦然对视。 嗡嗡的议论声慢慢停止了,连战马的喷鼻顿蹄声都小了许多,只有风声依旧,而呼啸的烈风,反而衬托着整个校场的反常安静。 正当汉胡吏士忐忑不安时,甘延寿终于有了动作。 这位西域都护慢慢扭头转身,目光从老友身上移开,转向校场万千之众。深深吸了口气,前排的人都可以看到他厚实的胸膛鼓起来。下刻,个不需要传声中气充沛的洪亮声音响起:“我是大汉西域都护骑都尉甘延寿。现在,我正式宣布,此次西征的统领将是……”他朝陈汤看了眼,字顿,“都护府副校尉——陈汤!” 呜嗷嗷! 校场上空传来阵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旌旗招展,刀盾互击,震耳欲聋。 在校场外观礼的青琰与鹿奴俱以双手掩耳,满脸欢意。 张放笑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二人转,演得不赖。 台上的都护府军吏虽然闹不清这出是什么情况,但两位上司争执的幕,却尽收眼底。他们至少明白件事,在西征之事上,两位上司是有分歧的——而这,正是这出戏所要达到的效果。 陈汤按剑归鞘,伸手与甘延寿互相把臂,另只手臂高高举起。随着他这个动作,台下欢呼渐渐平息。校场上空,响彻陈汤慷慨激昂的宣战辞: “孝武皇帝天汉年间,汉使苏武奉诏出使匈奴,为单于所扣,面对叛将卫津不降则死的威胁,曾出掷地有声的回应‘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悬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欲令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 铮!陈汤拔剑出鞘,戟指西北,声遏行云:“杀汉使的下场,即祸之始——早在甲子之前,大汉使者就对匈奴人出了这样的警告!且鞮侯单于明白这警告卫津也慑于这警告,他们都没干蠢事。但且鞮侯单于之孙郅支却没有他祖父那样明智,他罔顾了这警告,他以为事情过了九载,时过境迁,就没事了。我请诸君与我道,当面告诉他——郅支,你摊上大事了!” 建昭三年,春。 陈汤来了,张放来了,甘延寿来了,三千汉军来了,西域诸国联合军来了——个复仇者联盟来了! 第一百零一章 【套 装】 <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ysl1234、不飞de鸟、陌谨安、机器1翻译,谢谢大家支持) ~~~~~~~~~~~~~~~~~~~~~~~~~~~~~~~~~~~~~~~~~~~~~~~~~~~~ 建昭三年三月末,风起乌垒。一支由汉朝西域都护府乌垒屯田吏士、车师交河壁戊已校尉屯田吏士,以及焉耆国、龟兹国、车师前、后部、蒲类前、后部、东、西且弥、前、后卑陆、乌丹支离、危须、尉犁、乌垒等等诸多邦国所组成的“多国部队”约四万人马,从乌垒城向西进发。而更多因为距离太远,一时未能汇合的邦国、部落,正从漠北到西域这片广袤土地的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四月末,当这支多国部队抵达温宿国姑墨城时,为了减轻后勤压力,加快进军速度,甘延寿与陈汤决定分兵。 二人将大军分为六校,沿南北两路并进。由戊已校尉郭习将率领其中三校南下,沿葱岭河穿过莎车、疏勒,最后越过葱岭从小道到大宛,转道乌孙。另外三校则由甘延寿、陈汤率领,从温宿国出发,穿过伊利河谷、草原,进至乌孙。 两支大军的会师地点,是乌孙赤谷城。 温宿虽然是个小国,但它东接龟兹,北连乌孙,南临疏勒、莎车,是丝路北道一个重要枢纽,也是必经之道。以这样的小国,很难供应一支几万人的大军人吃马嚼,所以西征大军不能在此地久待,必须尽快进发。 入夜,汉军军营巡骑四出,高度戒备。而诸国人马则按草原惯例,搭建起一顶顶毡帐,圈起牛羊,围坐篝火。整个河谷,火光处处,好似在开一场盛大的篝火晚宴。 中军主帐里,陈汤与甘延寿正举烛伏案,就着一张简陋地形图,研究下一步行军方案。 这时帐外传来通报:“张议曹派来门下史,说是请都护、校尉同去帐中,有事相商。” 陈汤与甘延寿互望一眼,放下手里铜烛,剔了剔眉,道:“门下议曹有事,不前来禀报,反让上官前往,在大汉怕也是头一遭吧。” 甘延寿摊摊手,苦笑道:“人家来头大,有什么法子?子公,忽略掉这劳什子门下议曹吧,他就是富平侯世子——只要这样想,你心里就平衡了。” 嗯,没错,张议曹,就是张放,这是他的新职务:门下议曹史。 门下议曹史,是大汉郡府属官,主献谋建议,类似于参谋的角色,而且是副职,正职是门下议曹掾。张放随军出征,出入军营,参与军机,总得有个名份。而西域都护有开府征辟之权,也就是说可以自行征召幕僚。于是甘延寿便行使职权,给了张放这个职务——还别说,挺适合他在军中的定位。 为了便于新任门下议曹史开展工作,甘延寿干脆给人给全套,也安排了张放几个随身扈从如韩氏兄弟、渠良、石牛等一个门下掾、史的身份。这门下掾、史其实就是打杂跑腿的,类似机关杂务人员,斗食小吏而已。但青溪众扈从甭想多开心,再杂务,也是进“机关”了啊,哪怕是“临时工”,好歹也是大汉官府里的一员了。 以张放的身份,请陈汤、甘延寿上门,倒也不算托大,但行军途中,一切以军职为大,他这个门下议曹史的态度,难免令陈汤有些不满。因此陈汤并未掀帐而出,而是坐下,淡淡道:“有说是何事么?” “未细说,只道是有关加快行军之事。” “加快行军?” “是,说是张议曹想出一策,可使行军速度加快。” “哦?!”陈汤与甘延寿讶然对视,想起从这位少年公子手里流出的种种军事利器,顿时坐不住了,“走,去看看。” 不过等陈、甘二位随韩重来到张放帐外时,在帐前守卫的韩骏走过来向二人恭敬行礼:“公子知二位军务繁忙,末想到来得如此之快。请稍等,公子正在训诫,很快就好。” 训诫?陈汤与甘延寿面面相觑,这位神秘公子又在搞什么名堂? 过了一会,就见帐帘一掀,一群人陆续走出,先是向帐内再拜,再向甘、陈二人施礼之后退下。陈汤与甘延寿都认得,这些人全是张公子的扈从,那韩骏没说错,还真是训诫。 张放略带一丝疲乏的声音从帐内传出:“门下议曹史张放,恭迎甘都护、陈校尉。” 说是恭迎,但甘延寿和陈汤直到走进毡帐,也没见张放真个出来迎接。甘延寿心里早有定位,浑不在意,陈汤也不动声色。不过等他们见到帐子里的张放时,才明白这是有原因的。 毡帐大小如房,两盏酥油灯光度还算明亮,短案后的张放,脸色有点发白,眼睛偶尔有精光一闪,但稍纵即逝。一向笔挺的跪坐身姿,看上去也有点发软,显示出一种疲态。 这训诫要很久?还是行军疲惫?甘、陈二人还没来得及张口,四道目光就被短案上两件事物吸引住了。 一个是一枚“几”字形的铁圈,看上去平平无奇;另一个,则是一条被砍下的马蹄。这两样东西,如果扔在帐外,甘、陈二人甚至都不会多看一眼,但如此郑而重之的摆在案上,必有其意。 张放露出一抹笑意:“二位都是日理万机的大忙人,我就不卖关子,开门见山了。如二位所见,这就是加快行军速度的东西。” 见二人脸上露出迷惑之意,张放一手拿铁圈,一手握马蹄,然后将铁圈往马蹄一压,然后提起马蹄,往案面重砸几下,确认砸实了,这才笑着递给二人。 陈汤和甘延寿初时不明其意,但当他们拿在手上,仔细察看时,豁然开朗。 自行军以来,在后勤方面,除了粮秣这个大头之外,最令两位统师伤脑筋的,就是战马非战斗损耗。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损伤,就是马蹄受损。西域地形复杂,有乱石难、有戈壁、有峡谷,有草原。在通过质地较硬的地形时,马蹄最易受损。而一匹好好的马,一旦跛蹄,就算废了。近一个月行军以来,因为伤蹄而“报废”的战马,已多达二千多匹。万幸这是在西域,而且一路上有诸多邦国部落可以购置补充,还不至于影响行军作战,若是在汉境,实在不敢想像。 也正因近段时间以来两位统帅没少纠结这个难题,因此一眼看到这东西,就明白它的用途。 甘延寿用力一拔,将铁圈与马蹄分离,这才发现马蹄已经做过处理,马掌削薄,且事先打好洞眼,正对应铁圈上的突钉,难怪一敲就可以贴合得这样紧。 陈汤目光闪动:“此物或许有用。” 张放静静道:“有用。我事先让铁匠打造了好几套,再让老马夫尝试削马掌,钉蹄铁,试验了好几天,弄伤了几匹马,最终结果令人满意。有了这个,我们可以加快行军,而且在无须更换战马的情况下,长途奔袭也就成为可能。” “果真如此,那就太好了!”甘延寿喜得嘴巴快咧到耳根,“有了此物,咱们这次远途奔袭更有把握了。” 陈汤按捺心中的激动:“此物何名?” 张放耸耸肩:“马蹄铁。” 马鞍、马镫、马蹄铁,这是真正骑士的三件套。有了这三样,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弓骑兵、游骑兵、甚至重骑兵的诞生。匈奴人不是靠骑兵称雄一时么?那就来看看大汉的骑兵吧。 < 第一百零二章 【种 蛊】 <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不飞de鸟及诸位书友支持,本书已上强推,周末上架,本月将持续两更,以表谢意。) ~~~~~~~~~~~~~~~~~~~~~~~~~~~~~~~~~~~~~~~~~~~~~~~~~~ 陈汤、甘延寿拿着马蹄铁,心满意足离去。暗影中的张放轻吁一口气:“能帮的我已经帮了,希望能有更好的结果吧。” 青琰掀帘而入,跪坐请示:“公子,是否歇息?” 张放摇摇头:“明日就要进入乌孙地界了,赤谷城距此不过三百里,这也是郅支势力辐射的边缘。今后想必会是多事之秋,很难安下心了,还是一次性解决吧。熄一盏灯,把阿里穆与宗巴叫来。” 青琰垂首应喏,移步上前,吹灭一盏灯,帐内顿时为之一暗,青琰缓缓退出。 不一会,阿里穆来了。而宗巴则在蒲类前部的营盘那边,与故旧叙话,一时未归,石牛已经去找他了。 当阿里穆来到张放帐前,在韩骏的示意下掀开帘子时,眼里掠过一丝茫然。他记得这已是行军以来,第三次在夤夜接到这位张公子的传见了。前两次也是在晚间,至于谈了些什么……很奇怪,他一点都记不起来。 阿里穆自认记性很好,心思也很活络,在二十多年的行商生涯中,他从来没有算错过一个银币或铜板。可事情就是这么奇怪,无论他怎么回忆,就是想不起前两次会面这位张公子究竟说了什么,还有自己说了什么……有鉴于此,他对这次会面,心下惴惴。 阿里穆正踌躇间,帐内传来一个淡淡地声音:“阿里穆来了是吧,进来吧。” 声音一入耳,阿里穆就像着了魔,应声而入。厚厚的帐帘垂下,隔断了一切…… 盏茶之后,在“张议曹”的毡帐里,呈现一番神秘气氛。 灯光幽邃,光晕昏黄,朱漆短案被晕染成暗褐,而案后只见一模糊轮廓,莫说面目,哪怕近在咫尺,身形都模糊不清。 大半光亮都照在阿里穆的脸上。他的表情很奇怪:呆滞、麻木、毫无生气,两只眼珠也是凝固空洞,好像一个瞎子,又好像在梦游。 阿里穆当然没有瞎,不过在这一刻,他与瞎了也没两样。 毡帐沉寂安静,只有一个飘忽不定、似从漆黑深洞里发出的声音:“阿里穆,我是你最亲近的朋友,我的忠告,你一定要记住。这样,你的心才得安宁。” “是的,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相信你,我愿一切照办。”阿里穆的声音,也是那样的空洞麻木,宛如梦游。 “很好,阿里穆,如果有人向你提起雷炮、雷火、天雷等等这一类字眼。你会很难受,恶心、反胃、虚脱,整个脑袋似乎要爆裂……就好像宿醉之后,清晨醒来第一感觉——你有过那样的感受么?” “我……有过……”随着这个带着说不出的奇异声音的诱导,阿里穆的表情也变得难受起来。他张大嘴,额头直冒冷汗,两只眼珠凸出,颤抖的手用力按压胸口,不停干呕,嘴里嗬嗬有声,像离水的鱼,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气。 “放松、放松,慢慢呼吸……对,就是这样,就是这种感觉。只要你说到,甚至听到这些字眼,就会出现这样的感觉,你一定不会喜欢……” “是、是的,我不喜欢……我、很、难、受……” “还有,马鞍、马镫,这些东西你也不要去想,想太多,头会痛,很痛,痛到爆炸……” “我不想,想了会头痛。”阿里穆抱着头,脸肌抽搐,显得十分痛苦。但令人惊悚的是,他嘴时吐出的话语,却与表情完全剥离,腔调没有半点起伏,毫无感情色彩,仿佛梦游一般。 不用说,这正是张放在给阿里穆洗脑,或者说,是“种心蛊”。 当一个人处在被催眠状态,反复接受同一暗示与诱导,他在心里就会不断强化这种暗示。如果时间足够久,诱导足够强,将会在心理上形成一个“禁区”。任何触及这个禁区的语言或行动,都会引起强烈不适反应,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过激行为。 就像在心里种下一枚蛊,平日饮食起居如常,而一旦出现任何有意无意的试探,都将会引发剧烈反弹。 当然,这种近乎于埋“定时炸弹”的诱导,不是等闲催眠师能玩得转的。大多数时候,他们顶多只能做到“埋一个小炮仗”,而且还常常是“哑炮”。而张放所做的,已近乎于巫术。当然,这种可怕的巫术,其实有着心理学基础,张放只是将其发挥到极致而已。 阿里穆是胡商,他终究还是要回到他的故乡,继续行商。他目睹了雷炮之利,炸药之威,他看到了马鞍之便,也看到了马镫之奇。他非常明白,这些新奇事物意味着什么。张放相信,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一旦这个胡商离开他的视线,泄密在所难免。 马鞍与马镫,经过这次多国联合行军,早晚会泄露,但张放要把这种扩散方式与进度尽量降至最低——最起码要打完这一场。至于火药,对于一个精明的商人而言,谁也不敢确定他从中看出了什么。所以,不管他看到或猜到什么,张放都要将之从其脑海里抹去。 张放种“心蛊”,不仅局限于阿里穆一人,他身边的所有人,但凡能接触到火药原料的,都接受了他的“训诫”,而且不止一次。 张放并不怀疑他身边人的忠诚,但你不能把一切寄托在所谓的忠诚上,人心,是最不可测的,就算是心理大师也不敢说能测出这个。忠诚不是永远的,更不是绝对的。更何况,有的时候,并不是这个人忠诚与否的问题,而是他身边亲近的人的问题——否则这世上又怎会有“间谍”这种生物? 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而张放要在此之前,给他的手下筑起一道心墙,把一切不可控因素,尽数隔绝! 张放的声音继续响起:“阿里穆,记住我说的每一个字,把它刻入你的脑髓里。无论清醒、昏睡、吃食还是如厕,甚至在与你的妻妾欢好时,都不要忘记——忘记,就意味着痛苦。” “是,我会牢记每一个字,无论清醒、昏睡、吃食、如厕还是与妻妾女奴欢好……” 又过了半晌,阿里穆躬身退出毡帐,除了神情有点恍惚,一切如常。 少顷,毡帐里传来一丝略带疲乏、厌倦的声音:“宗巴。” “是,主人,宗巴来了……” < 第一百零三章 【遭 遇】 (感谢大盟、小胖、心安否,第二更到。) ~~~~~~~~~~~~~~~~~~~~~~~~~~~~~~~~~~~~~~ 淡白色的圆日半隐于稀薄的云层间,风沙从荒凉的孤峰顶上吹过,一个骑士矗立巅峰,如雕塑般遥望地平线。 孤峰之下,是一条浅浅的河流,几个汉、胡军士正解鞍饮马。河岸边亦有几个军士或在调弓弦,或以磨石砺刃。一个背插两根旗羽,负羽标志为队率的军官正来回踱步,显得有些焦燥。 过得一会,军官停下脚步,扭头对一个正在调理箭羽的胡人道:“奚奴,你确定约定的时辰就在午时初刻?” 军官一扭头,面目宛然,正是交河壁甲屯丁队队率杜勋。 杜勋并末随老上司郭习走南道,而是做为支援力量,带领他的小队,归入都护府,隶属都护府三校之一的白虎校右曲丁屯第三队。眼下他正带领手下一什人马执行任务。 出温宿国后,北道大军已进入乌孙地界,需要与乌孙大昆弥取得联系,以获得过境许可及粮草支援。此时乌孙与大汉朝廷的关系是真正的甥舅关系,相当亲密。如果问大汉在西域最可靠、最倚重的盟友是谁,乌孙当之无愧。 如此强力盟友与臂助,陈汤当然不可能不借助。征召令早已发出,只是乌孙距离都护府太远,一直到西征大军过龟兹时,乌孙方面所派的联络人员才接上头。 乌孙方面派来的是一个译长,一个百长,以及三十余骑。当然,这只是一个联络小队,作用是互相沟通信息,当作驿卒用的。而真正的支援,等到了赤谷城才会有。 杜勋此次正是协同乌孙百长奚奴,前来迎接乌孙大昆弥派出的使者。这次来的是真正的贵族,他将带来大昆弥的最新令谕。 奚奴是个三十来岁的乌孙人,精瘦精瘦的,眼窝很深,眼珠是褐色,鹰钩鼻下是两撇八字胡。从级别上说,奚奴的百长相当于汉军的屯长,比杜勋高,不过作为属国,原则上是见官低一级,所以奚奴也只与杜勋同级,而且在联合行动时,更是屈居副手。 奚奴抬头看看日头,道:“快来了,我们乌孙人对时辰没有你们汉人那么精确。” 奚奴这点倒没说错,莫说乌孙人,包括匈奴在内的西域诸胡,对时间的概念非常模糊,经常使用的表达语是“一个白昼的马程”、“一箭之地”、“一只羊或一条羊腿”等等。 早在一甲子以前,乌孙王庭还是一座座毡包,并且随季节转场。直到大汉先后嫁入两位正宗公主,带来先进文化与理念,乌孙昆弥才正式筑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廓之国。同时也引进了刻漏这样的计时工具,时辰概念,才出现在乌孙人的生活中。 不过,能用得起铜刻漏的毕竟还是少数,所以大多数乌孙人还是沿用古老的模糊计时。双方虽然约定在午时初刻碰头,但对乌孙人而言,“初刻”大概可以是正负一两刻之间。嗯,就算更久一些,也不足为奇。 杜勋在西域服役超过十年,自然知道胡人的时间观念,只得按捺心头不安,耐心等待。 就在这时,忽闻一声大喊:“来了!他们来了!” 所有人同时停下手里的活计,引颈西望。 但见远处的山坡蓦然出现十余骑影,先向这边打望一阵,似乎也发现了他们,旋即飞快冲下山坡,向他们奔来。 杜勋一打手势,汉、胡小队立即翻身上马,并列成排,弯弓拔刀,保持随时出击状态。虽然来者很有可能是约定的乌孙使者,但在西域这块被铁与血浸透的土地上,危险从来不预约,你永远无法确定,来的朋友还是敌人。 “是我们的使者……最前面的正是击胡君。”奚奴纵骑驰上矮丘,眯着一双细眼,手搭眉头,细看一阵后,大声通报。 杜勋轻吐一口气,还刀归鞘,伸手下按,示意士卒们收起兵刃。 就在此时,孤峰上的骑士蓦然大呼:“不对,有敌情!” “什么?”杜勋讶然抬头,冲孤峰上担任警哨的骑士喝道,“来的是乌孙击胡君,奚奴已经证实了。” “不止十余骑,后面……后面还有!”骑士面露惊惶之色,勒转战马,飞奔而下,边跑边大叫,“撤,快撤!” “搞什么?”杜勋与他的小队骑士们莫名其妙。 “快跑——有——康居……人——”这远远传来的呼喊,不是孤峰骑哨所发,而是正飞驰而来的乌孙人示警。 随着乌孙人的呼叫,在他们的身后,那片山棱线,倏地冒出一排骑影。随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该死!”杜勋眼如铜铃,猛然勒转马首,高高举起马鞭,狠狠抽下,“快跑!回营地!” 一只苍鹰从天空掠过,好奇看着大地上这“奇怪”的一幕:二十余骑拚命打马狂奔,后方数百步外,密密麻麻,不下数百骑,狂追不止…… 大约一刻时后,追逃双方越拉越近,由数百步拉近至百步。当逃骑翻过一道土梁子时,眼前出现一支首尾长达二里的辎重队。有堆得高高的粮草,还有大群牛羊。一眼看去,人马倒不少,但大多是征募的役夫,真正押送粮草的军队,不过几十人。 杜勋的脸色一下变了:“糟糕!” 奚奴勒停战马,看看下方的辎重,再回头看看烟尘滚滚的追骑,倒吸一口冷气:“杜队率,怎么办?” 杜勋脸色变幻,猛一咬牙:“击胡侯率队先走,康居人看到辎重,必定顾不上你们。就算要追,也势必分兵,如此你们就有机会逃走。” 击胡侯气喘吁吁望着杜勋:“那你们呢?” “我是大汉军士,决无坐视我军粮草被抢之理。”杜勋拔出环首刀,面色肃然,“交河壁甲屯丁队第三什听令。” “喏!” “引开追兵,确保乌孙击胡侯安全;保护辎重,固守待援。” “喏!” 杜勋望向奚奴,后者苦笑:“出发时译长有交待,一切唯杜队率之令是从。奚奴,会留下来。” 杜勋哈哈一笑:“好汉子,你放心,我军大营不远,只要击胡侯一到,援军立刻出动。”旋即向击胡侯拱拱手,“告辞,祝顺利。” 十余骑如风冲下山梁,迎向辎重队,在辎重兵惊疑不定的目光中,吼声如雷:“敌袭——备战——” 第一百零四章 【包 围】 <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随风飘飞的梦) ~~~~~~~~~~~~~~~~~~~~~~~~~~~~~~~~~~~ “我是白虎校右曲丁屯第三队率杜勋,奉命迎候乌孙使者……呼呼,那边就是乌孙使者,我们身后有好几百骑康居追兵……” 杜勋话没说完,辎重队顿时大乱。不仅仅是因为他带来的可怕信息,更重要的是,那轰隆的蹄声已清晰可闻…… “谁是辎重队指挥?”杜勋的吼声,几乎淹没在纷乱的杂音中。 一个汉军骑士催骑奔来:“是我,都护府扬威校左曲乙屯第七队队率高震。” “高队率,指挥你的人,围车阵,我率一什人马为你们掠阵。” “好。”高震也是老军伍,干脆果断,从鞍后搞下一袋马料,扔给杜勋。他身后的军士也纷纷摘下马料袋。 杜勋与他的属下扬手接过马料袋,催动疲惫而浑身湿漉的战马,向北边百步之外一处高坡驰去。 此时辎重队已乱成一团,许多牧人赶着牛羊夺路而逃,一时半会没法把粮车合拢围成一个车阵。 杜勋本已策骑奔上山坡,眼见这般情形,立即打马奔来,边驰边喊:“大伙不要慌,大营距此不足五十里,只要我们坚持一个……不,半个时辰,援军就会到来。如果你们现在脱离队伍独自逃走,康居人会很快追上你们,把你们杀死,夺走你们的牛马、财物……” 杜勋的话,终于令大伙渐渐安静下来,也能听得进指挥了。 山梁上出现第一个骑影、第二个、第三个……当越来越多康居骑兵出现时,看到的是这样一幕:广阔的草原上,一辆辆大小不一的粮车围成一个并不规整的弧形,而这弧形的两翼还在慢慢变长、变弯、变圆…… 粮车外围,放置着一排简易拒马,粮车之内,则挤满了一两百人及同等数量的马匹与峰驼。而更多的牛羊驼马,则因车阵无法容纳,不得不弃之于周边山坡原野间。 康居骑兵越聚越多,除了一队约五十骑衔尾急追乌孙击胡君而去,绝大多数人马都停了下来,虎视眈眈盯住下方辎重。 随着一声长长的号角响起,山梁顶的康居骑兵突然分开一个缺口,一队骑士簇拥着一杆绣着奇怪图案的旄旗印入所有人眼中。 “天呐!是‘断腕者’伊奴毒,这下我们死定了!” “不,不会死,只是会断手……” “混蛋!这个时候你还敢开玩笑,祁连神一定会惩罚你!” 这杆奇怪图案旄旗一出,立刻令稍稍平稳的辎重队伍再陷慌乱。 小山坡上,杜勋与他的一什军士正松解马鞍,再从马料袋里掏出混合着麦麸的黑豆,喂食战马,蓄养马力。 望着山梁上那似是黑乎乎爪印的奇怪旄旗,杜勋惑然问奚奴:“那是什么旗?为何运送辎重的牧人见到如此恐慌?” 奚奴直勾勾盯着那旄旗,脸肌微微抽搐:“‘断腕者’伊奴毒。” “断腕?”杜勋与军士们一齐瞪大眼睛,“那旄旗上的黑乎乎的图案就是手腕?” “是。准确的说,那是一只熊掌。伊奴毒曾只身杀过一只黑熊,所以他用了这个图案,向人宣扬他的武力。” 杜勋扯了扯大胡子,嘿了一声:“老子只杀过野猪,熊没杀过,也不知道哪个更厉害……他在康居任何职?” “他是康居左都尉,是个刽子手。”奚奴握弓把的手指节因用力过度而发白,嘴唇微抖,“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将战俘和奴隶的手掌切下来,看着他们痛苦嚎叫着死去或残废……” 杜勋同情地望着他:“一定有不少乌孙人被他砍了手吧。” “是的,我侄子就是其中一个。” 杜勋与军士们俱无言。 此时,山梁顶上,熊掌旄旗之下,一个骑着黑色战马,披着褐色斗篷,内罩皮甲,下巴留着短髭,眼神阴鸷的将领,正冷冷盯住辎重队。这人长着一副令人一见难忘的脸,不是因为太俊或太丑,而是因为他的左脸有三道从眼角沿伸到耳根的明显疤痕,触目惊心。 “我想你们大多数人都认出了我,我就是伊奴毒。”这人的声音尖细,像高音的破音一样难听,“断腕者,伊奴毒。” 人群轰然,更加混乱。 “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砍下手腕,要么我来帮你们砍。”伊奴毒拔出弯刀,淡淡的日头映照着刀锋,隐见血色。 听到这饱含杀机的威胁喊话,杜勋不惊反喜:“这家伙以为吃定我们,但他犯了个错,这是逼着大伙跟他干。” 果然,听到这样的狠话,慌乱的人群反而渐渐安静,高震的嘶吼响彻车阵:“你们都听到了,不反抗的结果就是死,最起码会残废。反击,才有活路。撑住半个时辰,康居人就会像狗一样逃走!” “吼吼吼!” 草原牧民没几个是善茬,被康居人一逼,也都冒了火,纷纷拔刀摘弓。 杜勋咧嘴笑了:“这个老高倒也有两下。好,入阵。” 车阵终于完成,杜勋也要在赶在康居人行动前入阵,与高震合兵一处。从战法上说,车阵外侧有一支骑兵,可互为犄角,牵制敌人,令围攻之敌无法放开手脚进攻。不过这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支骑兵的数量要有一定规模,起码不能少到让敌人一口就吞下。 杜勋一什人马太少,很难牵制康居人,相反很容易被康居人分割,分而歼之。所以,他们必须合兵。 几乎同时,康居人也动了。他们分出一半人马,将原野上四散的牛羊马群聚拢。然后再分出百骑,驱赶着成百上千牲口,以及汉军来不及收拢的粮车,向北而去。 康居人大约有四、五百骑,当他们分兵捕牛羊时,包围车阵的人马数量其实与被围的汉军辎重队人数差不多了,但杜勋与高震都没敢趁虚突击。原因很简单,对方是兵甲齐备的战士,而他们这边大半是普通牧民役夫,不少人用的还是骨矢、尺刀,无论是武器还是战斗意识都远远不及。固守待援还勉强可战,硬要出击,恐怕刚冲出车阵,还没与敌人交手,自家人马就全散掉了。 康居人也正希望他们这么干,故意分兵诱之。不过杜勋、高震都是老军伍,与胡人打交道多矣,自然不会轻易中招。 遍布山野的牛羊已被清空,原野上只剩下一个足球场大小的“围城”,以及其中惶惶不安的人群。 直到这时,那个破音再度响起:“我们刚从赤谷城过来,抢了很多的牛羊,还有奴隶,乌孙人为他们不听大单于的号令付出了代价。现在轮到你们了,刚才我收到了你们‘贡献’的牛羊,就差奴隶了。给我一百奴隶,还有一百辆粮车,我就离开。否则,我会在你们所谓的援兵到来之前,抢走所有粮秣,再杀光你们!” 车阵里响起杜勋粗豪的声音:“伊奴毒,有种你过来,我们按草原规矩决斗。角力、射箭、骑战,随你选。你赢了,都给你;我赢了,你滚蛋。如何?敢是不敢?” 伊奴毒呲牙一笑,露出暗红的牙肉,弯刀向前一指:“杀!” < 第一百零五章 【激 战】 < (感谢大盟、小胖、紫曦墨兮、宣缘子) ~~~~~~~~~~~~~~~~~~~~~~~~~~~~~~~~~~~~~~ 轰隆隆隆,蹄声如雷,近百康居骑兵催动战马,拔刀擎弓,逼近车阵。而左右两边亦有数十敌骑慢慢接近,既是牵制汉军车阵,也可寻机突入。 面对三面威胁,高震能做的只有自己率队挡正面,杜勋率一什人马及一队役夫挡左翼,奚奴领一队牧民守右翼。 迎面而来的近百骑已距离车阵不足百步,这时已经可清晰看到这些康居骑士的样貌及装束:他们的身材矮而粗壮,头大而圆,除了头顶上留着一束头发外,其余部分都剃光。多数骑士的五官被浓密的胡须遮掩,不少人长长的耳垂上穿着孔,佩戴着一只铜铁耳环。他们身穿长齐小腿的、两边开叉的宽松长袍,有些人有甲,有些无甲,腰上系有腰带,而弓箭袋与箭筒就系在腰带上。 每一个康居人战马鞍边都悬挂着弯刀、石殳、长矛等近战兵器,这些兵器色泽青灰、血迹斑斑。很明显,都是饮过血,切过肉的家伙。换而言之,这些康居骑兵,都是上过沙场的战士。 康居骑兵奔驰到百步时便放缓冲势,徐徐而进,口里发出各种怪声,配合着手里呼呼旋转的刀矛,的确给人相当的压力。逼近至六十步时,康居人纷纷下马,开始张弓搭箭。在没有马镫的时代,骑兵很难骑着战马稳定放箭,为了获得较好的精准度,只能下马步射。 高震从一辆堆满粮草的车后探出身子,举手示意:“弩手准备。” 汉军对付胡人的一大利器就是弩。若有足够的弩手,配合车阵,甚至能够反压制胡人。不过很可惜,这是一支辎重队,弩手是有,但少得可怜,只有三个。高震这一队人马足有三十多骑,按汉军军阵弓弩比例,不会这么少,但仔细看看他这三十余骑的装束,就知道不少了——这队人马里只有十个左右的汉军士卒,其余全是胡兵。 三个弩手用的都是三石擘张弩,这是一种可以在马背上使用臂力张弦射击的弩,比较灵活,但有效射程不算远,与胡弓差不多,但胜在精准。 三个弩手俱以半跪姿势对准六十步外的康居人。高震手臂一落,绷绷绷连声,三矢一闪而没,六十步外两个康居人仰面跌倒,一人狂叫丢弓捂臂。 几乎同时,康居人的箭雨也倾泻而下。 “快躲!”高震高呼着与三个弩手紧贴车壁,箭矢从头顶呼啸而过,插得车顶噗噗乱响,草屑纷飞。由于这一波箭雨射程仅及车阵边缘,并未对车阵中央的人畜造成什么损伤。 而辎重队的守卫们在躲过这一波箭雨后,也纷纷从车后探出身子,举弓还击。 康居人拉来战马,借马身掩护,躲避箭矢;辎重队守卫则以粮车为掩体,不时予以还击。双方你来我往,箭矢交错,满天乱飞,嗤嗤尖啸令人头皮发麻,间或传来一两声惨叫。 游牧之战,任何时候的开场白都是先用箭矢打招呼,这场突如其来的遭遇战,就很简单粗暴地展现了这一点。 当正面攻防陷入胶着时,在两翼游弋的康居骑兵突然纵骑急驰,向车阵两翼扑来。 以弓箭正面压制,以突骑两翼扑击,这就是康居人的战术。 “操家伙,咱们的活来啦!” 杜勋暴吼一声,抬起手里强弩板下悬刀,与他的小队军士一齐射出一蓬箭矢,然后飞快扔下弩弓,拔出环首刀。他们呼吸急促,胸膛起伏,但执刃的双手与眼神同样坚定——纵然敌众我寡又如何?他们是大汉军士,连不可一世的匈奴都打垮了,康居算得了什么。 箭矢如蓬,射杀数人,而那跌滚于黄尘的血影与战马的悲鸣,丝毫不能阻止康居人的冲刺。不过几个呼吸,康居人就冲近车阵。 一个骑术精湛的康居骑兵借着马速猛地提缰,战马一声长嘶,从两辆粮车之间的车辕衔接处纵跃而过,跳入车阵。 “杀!” 刀光一闪,鲜血四溅,一条马蹄飞出。 康居骑兵闷哼着摔下马背,未及挣扎爬起,眼前一暗——噗!一刀从上而下,贯胸透背,生生将他钉死在地。 “老子开张了。”杜勋抹去满脸血珠,露出森森白牙,猛力拔出环首刀,双手高举过头,“下一个!”呼地双手抡掷长刀。 环首刀打着旋子,发出令人发毛的呼噜噜响声……噗地一下,深深透入一个刚刚跳上粮车的康居人腹部。 其余康居人像疯了一样,或连人带马,或从马背跃起,扑入车阵。 杜勋与属下军士拼命阻截,但面对数倍之敌,以及临时组织的役夫不给力,仍然无法阻止康居人的突入,陷入苦战之中。 另一边的奚奴更不好过,杜勋好歹还有一什军士,他却只有光身一人。虽然配给他三十余牧民,但青壮却没几个。想也是知道,青壮早就被征召随军了,似这般赶车牧羊的,多半都上了年纪。更糟的是,很多人手里连把像样的刀具都没有…… 当康居人哇哇怪叫着跃上粮车,如草原狼一样扑下时,牧民们惊骇得步步后退。几个退得慢的被扑倒在地,乱刃戳下,鲜血滋滋标射。 “哈!”被喷了一脸血的康居人抬起头,面目狰狞扭曲,倏地张大嘴,血红的舌头、满嘴发黄的尖牙,仿佛即将变身的狼人。 当!一个牧民手里木叉坠地,惊呼一声,扭头就跑。这一举动立刻像瘟疫一样传染,其余牧民无不扭头而逃。 咻——嗷! 身后的惨叫声令奔逃的牧民骇然回首,但见那狼一样的康居人双手扼喉惨叫倒下。 奚奴的箭。 奚奴以弓梢指着逃跑的牧民,声色俱厉:“这个车阵是你们最后的堡垒,你们还能逃到哪去?在这里拼命,还有机会等来救兵,逃出车阵,就等着‘断腕者’收集你们的手腕吧!” 奚奴说罢猛然扭身,闪过一柄滴血的短刃,顺手抽出一支箭,狠狠刺入举刃杀来的康居人左眼,未等嚎叫出口,一脚将之踹倒,从其眼窝拔出的血箭搭在弓上,引弦射出,再射翻一人。 “哈——”一口气干翻三个康居人的奚奴仿佛也杀出狼性,双臂箕张,仰天喷出一口气。 苍穹如漩,滚滚乌云之下,杀戮正炽。 < 第一百零六章 【出 击】 < (感谢大盟、小胖、25sf85wef) ~~~~~~~~~~~~~~~~~~~~~~~~~~~~~~~~~~~~~~~ 距激战中心五十里外,一支汉、胡联合巡骑,正在常规巡逻。突然一个胡卒跳下战马,伏地贴耳,似有所觉。 “你听到了什么?”有人问道。 胡卒不答,翻身上马,朝不远处的高坡驰去。身后的巡骑立刻跟上。当他们登上高坡时,就见前方影影绰绰,似有骑影。 带队的什长举手示意:“鸣镝示警,让对方表明来意。” 咻—— 一声尖锐鸣镝,远近皆闻。前方的骑影闻之,倏然加快速度。当骑影越来越近时,已经可以清楚看到,来者不过三骑。他们看到巡骑时,不但不放缓骑速,反而疯一样冲过来。而在来骑身后不远,倏地冒出大群人马。 巡骑队惊疑不定,纷纷盘弓上弩。 来骑越来越近,奋起余力裂嗓嘶吼,“我是……乌孙……使者,后面是康居人……敌袭——” 声音在旷野滚滚传开,伴随着这裂帛嘶吼,急促的号角鸣镝层层传递,迅速传遍驻扎于河谷旁的汉胡大营。 张放正在帐子里记录一路见闻,并绘制详细地图,最终将这些资料汇总,附于《穿越日记》中。而青琰则在一旁打下手,做些基础归纳工作,同时也是在学习。 听到隐隐号角声,张放先是一怔,旋即反应过来,推案而起:“是敌袭!” 不一会,张放便已结束停当,边佩剑出帐边对守卫的韩氏兄弟大叫:“快去牵马,还有,取我弯刀来。” 韩骏飞快向另一边帐子跑去,韩重边奔向马圈边回头大喊:“公子,我能去不?” 张放笑道:“我都去了,你说呢?” 韩重大喜,飞快牵来张放的枣红马与自己的大青马。 张放刚刚翻身上马,远处奔来二人,一人拉住战马笼头,一人扣住缰绳——正是邓展和陶晟。 张放静静看着二人:“你们要阻止我么?” “少主,是康居人,有好几百,后面还不知道有多少。”邓展用力咽下一口唾沫,硬着头皮吃力道,“少主,你可是保证过,绝不以身犯险……” “是的,我保证过。但别忘了我也说过,我是来观察与学习的。如果我只是呆在帐子里,我观察什么?学习什么?观察满帐子乱飞的牛虻么?还是无论白昼夜晚都在毯子旁爬进爬出的虫蝎?” 邓展、陶晟张口无语。 张放盯住邓展、陶晟,看得两人背背发凉。猛然一夺,收回缰绳,啪一鞭抽在马臀,枣红马一声长嘶,箭也似冲出。 张放的声音远远传来:“我不一定会是战争的亲临者,但至少要成为战争的目击者和记录者,决不会是旁观者——只有这样,这一遭,我才不会白来!” 邓展、陶晟互望一眼,摇头长叹,转身奔向马圈。 张放旋风般冲进中军帐时,帐内已陆续聚集各校、曲军将,以及诸国王将,甘延寿、陈汤正低声商议着什么。而在他们的对面,是一个好似从泥水里捞出,一身泥一身汗的胡人。 张放一眼就看到这人手里握着的节杖,不用说,一定是乌孙使者。 张放向甘延寿、陈汤行了下属礼,然后坐到二人身侧席后。做为参谋,这是他应坐的位置。 “击胡君要不要先盥洗一下?”陈汤转头询问乌孙使者的意思,得到否定的答复后,点点头,“也好,情形紧迫,便请击胡君为在座诸君细说一下情况。” 乌孙击胡君只是简单用湿布擦把脸,显露出一张四旬左右,蓄着山羊胡的清瘦面孔,尽管休息了很长时间,说话还带点喘:“我奉大昆弥之令,刚出赤谷城不过半日行程,就碰上康居骑兵,可能有四五百骑,领头的是康居左大都尉伊奴毒……他们截断我们回城之路,所以我们只能按约定往南跑……我们出城时共有使员二十余人,还带了牛羊及各种礼物,全被康居人抢了去,还穷追不舍。最终使员连我在内,也只剩三人……” 在座诸人听了,表情各有不同。来自都护府及交河壁的汉军诸校司马与曲侯,无不怒形于色,纷纷向甘延寿、陈汤请令,调兵教训康居人,抢回乌孙大昆弥馈赠的礼物。 而应召随军西征的西域诸国王将,表现就“淡定”多了。他们基本上都是西域小国,而就算没有匈奴撑腰,康居也是西域有数的几个大国之一,虽然对康居人截断商道有怨气,但却没有足够的底气像汉军那样喊打喊杀。 陈汤望向左侧席——这边基本都是应召随征的诸国王将,西域人知西域事,多少会了解一些汉军所不了解的情况。 果然,温宿国辅国侯应道:“伊奴毒是康居副王抱阗的腹心及头号干将,号称‘断腕者’,生性凶残,曾多次引导匈奴人侵陵大宛、乌孙,是匈奴人帐前叫得最凶的狗。” 陈汤颔首,望向甘延寿,后者点点头,道:“眼下情况大致如下,康居人有四百到五百骑,领头的是左大都尉,他们不但追杀乌孙使者及随员,还包围了我们一支辎重队。我不确定这支辎重队以及我们派往迎候乌孙使者的一什人马是否还存在,但我要告诉诸君的是,在汉军眼皮子底下,在乌孙地界,绝不允许此等行径!” 张放拢在袖子里的手暗挑大拇指,甘延寿这是响当当的宣战啊。 这时帐外传来禀报:“禀都护、副校尉,我军已击溃来犯之康居骑兵。斩首十三级,俘七人,获战马八匹,刀弓若干……经审讯,来犯者乃康居左大都尉伊奴毒,共四百五十余骑……” “很好,情报确认。”陈汤环顾帐内诸将,目光落在左侧三排诸胡首领身上,“区区几百康居人,当然,或许后面还有更多……但别忘了我们有二万人!我们一人吐一口唾沫都可以淹死他们,他们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我要求你们聚集各自部族控弦之士,围歼康居人。战后所获,除了我们原有的辎重与乌孙的礼物,其余所得,俱与诸君共享。” 战利品的诱惑果然巨大,许多首领的眼睛都亮起来,想想也对,二万人啊,还怕什么? 这时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们出击,汉军做什么?” 张放循声看去,出言者正是焉耆王捭卢塞。 而捭卢塞的话显然也引起一部分共鸣,几个首领开始小声议论。 却听陈汤悠然道:“适才温宿辅国侯说得好,康居不过是匈奴帐前的鹰犬,而我们的对手,是匈奴。焉耆君,你愿意选康居,还是匈奴?” 捭卢塞无语,被他煽动起来的几个首领也缩头了。是啊,给你软柿子你不捏,难不成要去啃硬骨头? 陈汤淡淡一笑,向甘延寿点点头。 甘延寿蒲扇大小的巨掌一拍,短案发出砰然大响,木牍令箭散落一地,“擂鼓聚兵,火速驰援——一个也别放跑了!” < 第一百零七章 【困 境】 < (感谢大盟!好奇怪,大盟一人竟能占粉丝榜前两位,好强!谢谢小胖、王斐2014、我欲乘风1022) ~~~~~~~~~~~~~~~~~~~~~~~~~~~~~~~~~~~~~~~~~~~ 咔嚓!血光迸溅。 “啊——” 惨叫声撕心裂肺。 一截刀尖穿着一只血淋淋的断掌,慢慢挑起。弯刀握在一只苍白但保养甚好的手上,手的主人黑篷玄甲,眼神阴鸷,左脸有三道爪形疤痕,甚为恐怖。配合他此刻在做的事,更令人毛骨悚然。 伊奴毒。 马蹄之下,被断腕的胡人俘虏满地打滚,断肢处血如泉喷,四处喷洒,惨叫声连天空的苍鹰都听见了,无不吓得扑楞羽翅远远逃开。 伊奴毒歪着头,以刀尖挑着乌紫的断掌凑近,左看右看,大力吸一口气,一脸满足。 这时一个下属走过来禀报:“断气了。” “果然是老弱残兵。”伊奴毒伸出刀,很快跑来一个奴隶,双手举起,将断掌取下,放入一个木匣里。又有一个奴隶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块白麻布,小心翼翼将刀锋血迹擦去。 伊奴毒将刀锋对准淡淡的日光照了照,满意地弹了一下,嘴一咧,又露出了暗红的牙肉:“下一个。” 俘虏被推上来时,脸色已变成青灰,上下牙都在喀喀作响。 伊奴毒蛇一样的三角眼眯起,不是因为这俘虏的年轻,而是因为俘虏的装束:头发蓬乱披散、满脸血污,上身是破烂的葛麻衣,下身单袴,赤足。怎么看都与一般的俘虏并无不同。 但这俘虏的确不同——他穿衣方式是右衽。 伊奴毒下巴动了动,下属自明其意,立即将俘虏转了个身,背对伊奴毒。这时可以清楚看到,俘虏的后背衣服上,缝了一块巴掌大小的圆形厚布片。扈从刮地撕下,呈给伊奴毒。 伊奴毒看了一眼:“是汉字。”在手上一抖,弯下腰,盯住俘虏,“念出来。” 俘虏用力咽了一口唾沫,颤抖道:“扬……扬威校、左曲、乙屯第七队,公士,丘仲。北地郡郁郅人氏……” 这个年轻俘虏,居然是都护府军吏丘堂的仲子丘仲!他居然瞒着父亲参加了西征,并且悲催地被俘了。 伊奴毒撕下来的东西,正是汉军士卒的徽识——章。 汉代军队主要徽识,有幡(徽)和负羽、章三种。幡为武官所佩带,为右肩上斜披着帛做成的类似披肩的饰物,诸如甘延寿与陈汤胸肩处的帛缎赤结便是。负羽则是后背负着的小盒,其上插羽旗。而章的级别较低,主要为士卒所佩带,章上一般要注明佩带者的身份、姓名和所属部队,以便作战牺牲后识别。这点倒与后世美国大兵的铭牌很像,而在中国,两千年前就已经采用同等标识了,虽然“布章”这玩意容易损毁,但在铜铁都可当钱使的汉代,也不好再求什么了,毕竟布也是钱…… “你是汉人?” “是……” “把手伸出来,随便那只手。” “不、不,我……”丘仲惊惶大叫,拼命挣扎,却被康居人死死摁按在血迹未干的树墩上。 冰冷的刀锋在手腕上来回刮动,而在丘仲在感觉里,却似烙铁灼烫,浑身颤抖,五官全挤成一堆,完全不成形了。 “看看他尿了没有?”伊奴毒的声音与刀锋一样冷硬。 “……没尿。”扈从直接扒下裤子,确认后禀报。 “倒也有几分胆色。”伊奴毒收回弯刀,“把他押下去。” 鬼门关前打了个转,丘仲浑身虚脱,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了,不由得暗暗庆幸,自己在刚一开战时就尿了,这会想尿都尿不出……为什么这恶魔会放过自己? 丘仲还没想明白这个问题,啪地一下,康居人将一物扔在他的臂弯里,低头看去,正是自己的徽章。丘仲抓在手里,若有所悟。然后他听到那凶戾的声音:“下一个。” 丘仲抬眼望去,一个胡人役夫被推过来,摁倒,举刀…… “啊——” 惨绝人寰的叫声,几乎刺破丘仲的耳膜,也终令他明白,康居人的屠刀,原来只敢砍向胡人…… ……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也传遍了整个车阵。 此时车阵内已形如修罗场:折断的箭矢木矛遍地,到处是一滩滩的血迹,横七竖八的尸体,有的完整,有的残缺,敌我难分…… 高震倚坐在车轮旁,满脸满身血污,插在身边的环首刀已经嘣得看不见刀锋了。 “丘仲,过来给老子磨刀!”高震扯着嗓子大喊。 一个不时往地上吐血沫的胡卒应道:“队率,丘仲他……他被俘了……” 高震声音戛然而止,呼呼喘气,象扯风箱一般,半晌,才喃喃道:“该死,我不应答应他来的……但愿那惨叫不是他所发,否则叫我怎么向老丘交待……” 那边杜勋一拐一拐走过来:“那个什么伊奴毒在砍人手腕子,我算知道他为何叫‘断腕者’了。” 高震呼出一口带血腥味的浊气:“他不光是满足僻好,更是想借此催毁我们的胆气。” 杜勋转头向那些面露惧色的牧民扫了一眼:“如果是这样,那他的目的达到了。” “我们还有多少人能战?我说的是有战斗力的人。”高震先报数,“我这里还有七八人。” 杜勋按了按肋下的伤口,从马背褡裢里取出磨刀石,坐下来边磨边道:“我这边,也差不多是这个数。” “我只有一个人了。”接话的是蹒跚行来的奚奴。他身上沾的血倒不多,但两条胳膊都在微微颤抖,右手拇指勒出一道道血棱印。 杜勋与高震对视一眼,心头沉甸甸的。 “你看康居人还会不会再进攻?”杜勋瞄了一眼车阵内的尸体,“我们最少干掉了他们三十个人。” “我们伤亡比他们更多,而且,我们剩下的人,比他们更少。”高震苦笑,“若是我,一定会再进攻。” 奚奴道:“要不要把这些尸体清理一下,腾出厮杀地方。” “算了,省点力气吧。”杜勋把身体往车辕一压,有气无力道,“如果我变成那其中的一具,我也不想你乱动……” “康居人动了!”有人大叫。 杜勋、高震、奚奴像屁股安装了弹簧一样跳起,齐齐向西北望去。果然,康居人的旄旗在左右卷动,骑兵的弯刀长矛大棒重新举起,森然如林。 “怎么办?”奚奴望向两位队率。 杜勋面肌微微抽搐,随手将磨石一抛,抬起打磨得并不锋利的环首刀,横在胸前:“要么战死,要么被俘,别无选择。” 高震也吃力撑起身体,补上一句:“要么断腕。” 杜勋哈哈大笑。突然奚奴举手作势:“什么声音?” “废话,当然是老子的笑声……” “不,不对……看,康居人也停下来了。” “看那!” 随着奚奴的大喊,车阵里,车阵外,所有人望向同一方向——远远的,一蓬火光在半空炸开,璀璨夺目,光芒敛去,那声怪异的尖啸才贯入耳膜。 < 第一百零八章 【旗 火】 < (感谢大盟、小胖、王斐2014。第二更在今晚零点以后,大家不用等。) ~~~~~~~~~~~~~~~~~~~~~~~~~~~~~~~~~~~~~~~~~~ 时间倒流半个时辰,汉军营地,到处人马奔驰,四方聚集,甚嚣尘上。 陈汤翻身上马,倒执长鞭,向甘延寿拱手:“便请君况坐镇中军,汤自为前驱。” 甘延寿一边还礼一边咂巴着嘴:“都说让我去更好,子公坐镇不一样么。” 陈汤放下手:“你是都护,当然应坐镇,再有,杀鸡焉用牛刀?” 甘延寿还想再说,却见三骑轻驰而来,当先是一个赤甲骑士,驰近细看,竟是张放。 张放披着一身威武的铠甲,领着两个府卫策骑驰来,向两位上司行礼。礼毕向后伸手,一个府卫解下腰间革囊,双手奉上。 张放接过,从革囊里抽出一支像箭不似箭的东西:“此物名‘旗火’,可借火药推力冲天,于空中闪爆。最宜示警。我想让两个府卫乘骑快马先行出发,将到地头时发射旗火,以慑敌军,亦为被困汉军振气,更为援兵争取时间。” 甘延寿讶道:“比鸣镝还好?” 张放耸耸肩:“要说声光效果——是的,比鸣镝好得多。” 陈汤含笑:“论及巧技,汤对张议曹深信不疑。” 张放谢过,回首对府卫道:“再领两匹马,全副鞍镫,全速奔驰,不要怕跑坏马,抵达就是胜利。去吧。” “喏!”二府卫扯转马首,双足一夹,飞驰而去。 陈汤目注张放,正色道:“张议曹可随汤前往,但有一条,不可离汤左右。” 张放扣了扣胸甲,点头:“放心,不会令副校尉难做。” 张放的身份确实敏感,也容不得半点差池,否则陈汤也好,甘延寿也罢,恐怕仕途要就此终结。 陈汤呵呵一笑:“汤也请张议曹放心,我们出动三千人马,俱为诸国王将统率的锐士,又数倍于敌,此战,必胜。端看是击溃还是全歼罢了。” 这时扬威校司马纵骑而来:“副校尉,人马已聚集,只等下令。” 陈汤长鞭北指:“扬威校前曲之焉耆、后曲之车师前部共一千精骑为先锋,左曲都护府兵千骑为中军,右曲车师后部、蒲类前部千骑殿后。出击!” 东、南、北三处辕门大开,千骑奔腾,滚滚如雷,如出鞘之剑,杀奔向北。 大军出击,并不是随心所欲想怎么跑就怎么跑,想跑多快就多快。需要保持一定队形,前锋、中军、殿后互相呼应,殿后部队还要保护辎重,而辎重兵与役夫多为步行,这一块会明显拖慢行军速度。 因此,陈汤让前锋分出三百精骑,先行驰援。这支精骑的任务只有一个:缠住康居人,咬住康居人,直到大军合围。 而比这支精骑更早抵达目的地的,是富平侯府的两名府卫。当血腥随风飘来,当惨号令战马不安,他们知道,康居人就在前面。 咻——砰! 旗火一支支冲天、爆炸,好似********,满天火树银花,中断了康居人的必杀攻击。包括汉军辎重队在内,所有人都呆呆仰头,茫然无措,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即将会发生什么。 “那……那是什么?”高震喉咙发干,一手抓过水囊,却迟迟不拔塞子。 噗通,奚奴直接给跪了,双目发直,语不成声:“神……迹。” 只有杜勋瞪大眼睛看了半晌,想起以前听过类似的传说,似有所悟。猛地跳上粮车,一脚将其上的康居人尸体踢飞,环刀高举,嘶声振呼:“我们的援兵——来了!” 这吼声滚滚传开,直入康居人阵中。 永远都是一脸阴鸷表情的伊奴毒,神色终于变了,望着这天空的异象,惊疑不定,连属下数番请示都无法下达命令。直到天空异象消失良久,伊奴毒才咬咬牙,下令:“去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伊奴毒控制下属,一向心狠手辣,胆敢抗命的,一概断腕,死不了的罚为奴,因此一向令行禁止。但这一次,命令下达好一会,身边扈从居然一个个你望我我望你,面有惧色,没有一个像以往那样争先恐后。 伊奴毒大怒,拔刀指向一扈从:“你去!” 那扈从脸色刷一下灰了,哭丧着脸:“大都尉……” 伊奴毒恶狠狠打断:“不去,我断你双腕!” 扈从面如死灰,看看那边幽深的山林,仿佛藏匿无数未知恶鬼,再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浑身抖得不成样子。 喳!光刀一闪,血溅三尺。 扈从双手扼喉,咯咯有声,但任他捂得再紧,也止不住鲜血滋滋标射。身躯一晃、再晃,啪地摔下。战马不断用鼻去拱主人,可惜,主人再也不会应答。 “这样的人,不配做我的扈从。”伊奴毒毫不理会奴隶伸出的拭血布巾,沾血的刀伸出,左右移动,寻找下一个饮血对象。 扈从们一个个如寒号鸟一样缩着脑袋,不敢对上主子的眼光,生恐自己是下一个倒霉鬼。 就在这乱糟糟的时刻,远处驰来一骑,扯着嗓子大叫:“大都尉,那些怪响是两个汉军弄出来的,他们是巫祝!” 来骑是布置在周边预警的康居巡哨。 一听这话,扈从们胆气顿壮,原来不是鬼神,而是巫师整出的巫术啊。只要把汉军巫师的脑袋砍下来就成了。这一下,不用伊奴毒下令,一个个踊跃争先了。 很快便有十余骑脱阵而去,冲进密林,截杀那两个汉军巫祝去了。 伊奴毒的笑声远远传开:“没错,你们的援兵来了——是两个玩障眼法的巫祝!” “哈哈哈……”数百康居人一齐大笑。 笑声未歇,远处密林突然涌出十数骑,正是刚刚冲进密林的扈从。他们仓皇奔来,边跑边喊:“是汉军!焉耆人!还有车师人!有好几百!” 车阵那边欢声雷动。 伊奴毒脸色阴沉。来援的汉胡联军人马与他们相当,再打下去绝对占不了便宜,更何况后面一定还有大队人马,只能撤。 左右扈从一听撤退顿时急了:“可是那些牛羊驼马,还有粮草怎办?” 康居人抢的大批牛羊粮草虽然早已上路,但大量辎重行动迟缓,肯定跑不过追兵。到嘴的肥肉生生吐出来,谁舍得? 并不占优势的对手,大量到手的辎重,尚不见踪影的汉胡大军……伊奴毒要如何选择? < 第一百零九章 【擒 酋】 <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霜染枫叶红、ysl1234。今天三更。) ~~~~~~~~~~~~~~~~~~~~~~~~~~~~~~~~~~~~~~~~~~~~~~~~~~~~~~~~~~ 山风呼啸,汉旗猎猎。 麾盖之下,一袭朱色大麾,玄甲耀目的陈汤按剑而坐。在他身侧,便是赤盔朱甲,英气逼人的张放。二人身后,是一群群扈从甲士,从一具具精良铠甲与锋刃耀目的兵刃厚盾可以看出,这是汉军的精锐。 这是一座孤峰,不高,但视野开阔。从这里可以清楚看到下方平阔的原野上,数千胡骑围杀康居骑兵的场景。 正如陈汤所言,这场战斗,必胜。端看是击溃还是全歼罢了。 伊奴毒最终还是抵受不住丰厚战利品的诱惑,没有第一时间快速脱离。他选择了且战且走,为战利品的转输争取时间。而汉军主力迟迟不至,也给了伊奴毒错觉与信心。 最终结果是,伊奴毒达成了他的目标,迟滞汉军,战利品成功转输。而汉军也达成了预期目标——先遣骑队咬住康居人,主力大军侧翼包抄,完成了对康居人的合围。 半个时辰以前还是猎人的伊奴毒,现在沦为猎物了。 视线所及,整个荒野都成了战场。烟尘滚滚,千骑奔突,旌旗狂舞,人嚎马嘶,羽檄弦震声不绝于耳,金铁交鸣声响彻荒野。每一刻都有人从马背摔下,每一息都有怒血泼洒。若大草原,如同一锅烧开的水,沸反盈天。 从陈汤,到张放,甚至大多数汉军都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大规模激战。无不看得心驰神摇,震撼不已。 张放几次欲伸手入袋,想掏出笔册,把眼前这震撼一幕与心头所感记录下来,终究还是忍住。此地此景,实不宜做这样的举动。 陈汤瞥见张放的举动,捋须笑道:“如此场面,汤也是首次与见,确是激人气血,筋脉贲张,恨不能拔剑催骑,侧身其间。呵呵呵!” 这话似是玩笑实为点醒,张放当然听得出来,便知陈汤误解了。张放的革囊悬于左胯,与剑同侧,陈汤以为他想拔剑呢。 张放叉手叠腹,笑应道:“征战沙场,博取功勋,或减赋晋爵,或授田赐金,或封妻荫子。这样的荣光,应当交给大汉的吏士,或附军远征的盟军。我就不参与了吧。” 陈汤赞许点头:“张议曹能这样想,当真再好不过。” “我不需要什么功勋,不过……”张放转头望向身后一众扈从,“他们需要。” 陈汤在官场中也是经过沉浮的,自然明白。西征行动,他需要张放的武器支援,将来功成事了,他需要富平侯为他说项、脱罪。所以西征路上,他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张放一些要求。 陈汤点点头,从旗令官那里取来一支三角黄旗,正容道:“邓展、陶晟。” “在。”二人一齐出列,拱手平推,向陈汤致礼。 “令你二人率十骑生兵驰援,加速灭胡。” “诺!”邓、陶二人接过令旗,脸上的喜色怎都掩盖不住。 西征军十倍于敌,如此压倒性优势,根本不是垂死挣扎康居人能抗衡的。现在派他们出击,等于指着一群快累趴的人说“你们去砍下他们的脑袋吧,到时给你们算军功。” 这是喂到嘴边的肥肉啊,怎不令二人惊喜?就连陈汤所率的中军左曲都护府甲士,都露出艳羡之色。 邓展、陶晟除了带上所有府卫,还点了韩骏、韩重、石牛三人。邓、陶二人也是有眼力见的,这三个少年仆从与少主共患难,关系匪浅,身份虽低贱,但前程未可限量,现在有机会示好就别错过。 韩氏兄弟与石牛热切地看向张放,张放只微微颔首:“去吧,回来时,你们就有民爵了。” 韩氏兄弟、石牛大喜过望,齐齐躬身,转身,按刀抻弓,奔向马群。很快,十人翻身上马,呼啸而去。 邓展等人一去,张放身边的护卫就空了,但有这重重叠叠的几百甲士在,还有什么不放心? 荒野战场,此时也已近尾声。康居人左冲右突,拼命冲杀,短短半个时辰,死伤大半,终于胆寒。已经有许多康居骑兵弃械下马,举刃投降。而诸胡卒杀红了眼,往往不管不顾,飞驰而过就是一刀。直到山顶那边传来号角声,同时有表示纳降的旌旗低伏,如是者三,诸国胡卒这才收敛杀意,开始收缴兵器马匹及财物,捆绑俘虏。 快到山脚的邓展等人一看就急眼了,再不快些连汤都喝不上了,一个个打马如飞。 这时忽闻一阵欢呼雷动,就见许多胡卒拚命朝西南某个方向飞奔而去,依稀可见那里有一面熊掌怪旗…… “是虏酋伊奴毒的旗号,这家伙被包围了。”陶晟引颈遥望,不无遗憾,“咱们是赶不上了,只能捞些虾兵蟹将了。” “有得吃就不错了,还有什么可抱怨。”邓展狠狠一鞭抽在马臀,“这可是少主为咱们争取来的,你们……” 话音未落,蓦然一旁的树林里冲出一彪人马,看装束正是康居人。 变生仓促,邓展等人来不及取弓,纷纷拔刀迎上。 金铁交鸣,怒吼惨叫,人仰马翻。双方交错而过,各倒下数骑。 山顶上,张放看得真切,手伸向腰间——这一次,是真的按剑。 人马混乱中,传出韩骏的焦急大呼:“幺郎!有没有事?” “二兄……我……无事。”韩重柱刀,用力撑起,抹去嘴角的血,满面喜色,“我斩杀一人!” 这队突然杀出的康居人俱是精锐,无论骑术、杀法、骑战经验都远在富平侯府卫之上,但交手结果,却是各有损伤,平分秋色。原因无他,府卫这边以完善的三件套马具,弥补了这方面的差距。以至连韩重这样半年前还是农民、骑战训练不过数月的少年,都能斩杀一个精锐骑士。 “拦住他们!”邓展发觉对方并未纠缠,而是夺路而逃,当即大呼,催骑冲近,一刀劈向一披斗篷的黑甲骑士。 “当!”黑甲骑士反握弯刀格挡。 火星迸射,一粒火星从邓展右脸颊划过,黑痕顿现。与此同时,黑甲骑士弯刀柄绕着手腕滴溜溜一转,刮!划过邓展握刀的手腕。 邓展大叫一声,挽缰勒马。 陶晟自后驰近:“老邓,有无事?” 邓展抬腕检视,但见坚韧的牛皮护腕已被划破,有血渗出。吸了口凉气,摇摇头:“皮肉之伤,这家伙棘手。” 陶晟摇头:“拦不住了,可惜……” 话音刚落,林子树梢突然跃下一人,将那黑甲骑士从马背扑倒,重重摔倒在地,斗篷掀飞,头盔脱落,露出一张有着醒目的三道爪痕的阴鸷面孔。 伊奴毒! 这家伙竟然玩了一手丢卒保帅,金蝉脱壳的把戏。 邓展、陶晟诸人失惊,将二人团团围住,刀尖指着那不速之客:“你是何人?” 那人捡起伊奴毒的弯刀,刀尖顶住其咽喉,抬起半边染血的面孔,喘息道:“扬……扬威校、左曲、乙屯第七队,公士丘仲。” < 第一百一十章 【审 讯】 <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渚寒卍烟淡,还有诸位投票的书友,谢谢大家支持。第二更到) ~~~~~~~~~~~~~~~~~~~~~~~~~~~~~~~~~~~~~ 随着伊奴毒就擒,康居人彻底落败,除逃走十余骑,几乎全军覆没。 这是西征大军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战,大获全胜,可谓开门红。陈汤当场兑现承诺,宣布所有缴获,尽数奖赏参战将士,都护府分毫不取,当即换得欢声雷动。 张放暗暗点头,要驱使西域诸国,不光靠汉天子诏令,以及利益同盟,更需要物质刺激。没有这些组合手段,真当胡人是“国际友人”,任你随意驱使?对于陈汤而言,他只要一样东西——郅支的人头。只要有了这个,所有的代价都值得,所有损失都能挽回。 虽然丢失了一批辎重,不过比起全歼三百多康居骑兵,更俘获康居左大都尉这样的战绩而言,太值了。 打扫完场战后,天色向晚,大军不宜行动。陈汤遂派出信使,向大本营报捷,大军就地扎营。 随后,陈汤在营帐里接见了此战几个功臣代表:杜勋、高震、丘仲。 正因有杜勋与高震孤军奋战,才保住了大量粮草,更拖住了康居人,使一场微不足道的遭遇战变成大规模的围歼战。而丘仲,这个刚刚博籍,不顾父母劝阻,毅然参加西征,并险些被俘杀的少年,用奋不顾身的一扑,为此战写下完美句号。 “杜勋、高震皆升屯长,赏牛羊,晋爵二级。” “谢校尉。” “公士丘仲。” “在。”已经洗净血尘,换上洁净禅衣的少年丘仲,挺起胸膛。脸上、脖子的鞭痕刀伤,这一刻仿佛也在发着光。 在中军帐靠近门帘的一隅,是比儿子还激动的丘堂。丘堂不过一军需小吏,本无资格登堂入室,是张放为其说项。 “儿子的荣光,应有父亲在场。”张放这句话,触动了陈汤的抱憾。这才使丘堂得以入这中军帐,亲眼见证儿子的荣耀。 “奋力抗敌,生擒贼首,为此战首功,特晋武功爵为四级元戎士,升什长。此外尚有牛羊金帛赏赐,到功曹那里去领吧。” “谢校尉!” 噗通噗通两声连响,却是丘堂与儿子一齐跪倒,老泪纵横,黑白参半的胡须不停哆嗦,没人怀疑他下一刻会嚎出声来。 陈汤含笑点头:“这是你们应得的,去吧。” 在帐外守侯的邓展、陶晟等人得知,无不大叹这小子运道好,更为自己错过这天赐良机而懊悔不已。 张放走过来,笑道:“别摆出那副懊丧脸,这才刚开始,以后机会还有的是。” 邓展按了按绷着厚纱布的手腕,苦笑道:“胡奴确实有机会杀,但胡酋就难了。” 张放摸着下巴,似笑非笑:“你们觉得,就凭伊奴毒这几百人马就敢横跨千里,跑来乌孙这样的大国撒野?” 邓展、陶晟及众府卫一下来了精神:“公子,莫非……” “还有,你们觉得伊奴毒抢来的大批粮草牛羊及奴隶,会藏到哪里?” “难道还有一个康居都尉?”韩重眼睛发光。他以斩首一级(甲士)之功,获得了二级上造之爵,还得了两只羊的赏赐。不过他没入军职,所以获得的是民爵。韩重尝到了甜头,颇有再接再厉之势。 张放眼睛凝视某处,扬了扬下巴:“有没有,就要问他了。” 众人一齐朝那处看去,便见四个甲士押着一个胡俘走过来,细看之下,正是康居左大都尉伊奴毒。 很显然,陈汤要亲审伊奴毒。 这样的“热闹”,张放当然不会错过。当然,他不是光看戏的,论及审讯,他认第二,天下没人敢认第一。必要时,可以提供帮助。 中军帐里,审讯人员除了陈汤、张放,还有一个通译、一个记录,以及两个甲士之外,再无多余人等。 就张放的职务而言,他不应该出现在审讯现场,不过他早已与陈汤达成默契,除了军事行动必须听令之外,他可以出入任何地方,参与任何议事及行动。 伊奴毒被反剪双手缚住,跪在帐中。从入帐开始,他的眼睛一直没离开陈汤,而陈汤也从容对视,捻须微笑,并不出声。 良久,伊奴毒才以匈奴语冷然道:“你们不可能战胜大单于,这样远距离征战,你们根本撑不了几天,你们想用几天时间击败大单于么?”说罢仰首大笑,笑声充满不屑。 陈汤的匈奴语也练得不错了,也许说还不太流利,但听已无障碍,闻言只淡淡道:“如果你知道我们有多少人马,再想想郅支有多少人马,你就笑不出来了。” 听罢通译的翻译,伊奴毒冷笑连连:“那是你还没把我们康居算上吧。” 陈汤盯住伊奴毒的眼睛,声色俱厉:“天子发诏,诸国景从。试看整个西域,除了康居还有哪个邦国附翼匈奴?你们康居当真要助纣为虐,乃至与郅支一起玉石俱焚亦在所不惜么?” 伊奴毒冷哼:“你吓不了我。这一战,你们赢不了。如果你们还想有命回家的话,最好现在就撤兵——自古以来,汉军的刀锋,最多就到此地,再往前,必折!” 张放忍不住对陈汤道:“这位康居都尉对他的大单于信心满满啊,看来我们有必要留下他的小命,让他看看结局。” 陈汤缓缓点头:“张议曹言之有理。就让他看看我汉军的刀锋是折于都赖水,还是斩破郅支城!” “好吧,无需再做口舌之争,现在我只要消息。我要知道,尔等夺走我军粮草及抢掠乌孙的牛羊人口,现在何处?”陈汤一霎不霎盯住伊奴毒。 伊奴毒也只是淡定地与陈汤对视,一言不发。 两个甲士按住伊奴毒的肩膀的手掌一紧,十指扣入肩窝,伊奴毒面容痛苦,却咬牙不吭一声。 陈汤摆摆手,示意甲士放手,侧首望向张放:“贼人负隅顽抗,张议曹可有良策?” 张放正想说话,蓦然发现陈汤眼里有莫名光芒一闪,心头一动,审讯这种事,陈汤没理由询问自己对策的,他之所以这样,会不会与当日焉耆王失魂,莫名下令跪迎汉军有关?当时陈汤就对自己的表现倍感疑惑,或许就是借此机会,来个管中窥豹。 张放颔首:“有。” 陈汤含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张放振衣而起,拔出腰间龙影剑,伸出两指一抹剑锋:“我这柄剑很锋利,断掌不沾血。伊奴毒,你号称‘断腕者’,今日实至名归了。”说罢将宝剑向二甲士一递,“砍下他任一手掌,我可以确保他不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张放这话是用匈奴语说的,在座诸人,包括伊奴毒都第一时间听得清清楚楚,无不色变。难以想像如此俊美人物,手段竟恁般毒辣。 伊奴毒恶狠狠盯住张放。两个甲士一时不知所措。陈汤眯起眼,抚须若有所思。 一个甲士吃吃道:“若他还不肯招呢?” 张放不假思索:“那就再断一掌。” 二甲士面面相觑:“若是他抵受不住,死了呢?” 张放淡笑:“没事,我们需要的情报都是大路货,并非绝密,相信任何一个康居俘虏都能提供。这个人对我们并无特殊价值,留他活命只是想让他亲眼见证郅支覆亡。若他不知好歹,我也不介意让他先行一步,在地下等候他的大单于。” 张放说罢执剑而出,将剑锋搁于伊奴毒手腕,半句废话不说,直接开锯。只一划拉,顿时皮破肉翻,鲜血长流。 伊奴毒闷哼一声,面肌抽搐,额渗冷汗——他终于体会到无数被他断腕之人的痛楚了。 “住……住手。”伊奴毒低着头,不敢让这个俊如处子,毒如蛇蝎的少年看到他眼里的怨毒,虚弱地从齿缝里挤出一句,“我……有机密。” 剑刃停止磨锯,但并未移开,只有一个冰寒刺骨的声音:“说。” “我是随副王来的。” “副王?”张放与陈汤对视一眼,“是谁?” “康居副王,抱阗。” < 第一百一十一章 【败亡之源】 ~~~~~~~~~~~~~~~~~~~~~~~~~~~~~~~~~ 康居并不是个类汉朝的中央集权国家,而是类匈奴的部落联盟,其中最强大的部落,就任国王,其余次级部落领,则称“小王”。〈? ]〉〕.>〕1〕.康居是五王分治,也就是说有个国王,四个小王。其中实力最强的小王作为辅,入卑阗城辅助国王,称副王。国王与诸小王之间的关系,只是大部落与小部落之间的关系,彼此只有联合,并无统属。 由于行政治度语言风俗等与匈奴近似,加上百余年受匈奴影响,康居与匈奴有天然亲和性。所以才有康居王迎郅支之举。 这个康居副王抱阗,是康居五部之的迭利部领,按伊奴毒所说,是个死硬挺匈奴派。在与匈奴人的联盟中,他比康居王还积极。让康居王娶郅支之女,并让郅支娶康居王之女,这种互为翁婿,伦常颠倒,令人瞠目的行为,就是抱阗提议的。 “互为翁婿啊……啧啧!”张放摸着下巴,想像着某个场景,有点恶趣味道,“他们见面怎么互相打招呼?” 伊奴毒脸迷惑,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他们现在已不怎么打招呼了。” “嗯?闹掰了?” “是,大单于杀掉了康居阏氏。” 张放咂舌,这家伙,太狠了吧,枕边人也能下得去手? 伊奴毒的消息非常重要,需要核实。而核实也很简单,无论是抱阗的行踪,还是郅支杀康居阏氏,都不是秘密,伊奴毒只是第个说出来而已。只要找来多个康居俘虏,分开核对就行。 半个时辰之后,还是中军帐,但人数已济济堂,左边诸胡,右边诸将,各排三列,俨然军议气象。 陈汤目光迥迥,难掩兴奋:“我们已得到并证实了消息,康居副王抱阗,就在距此三百五十余里的红柳沟。那里还有劫夺我军之粮秣,以及抢自乌孙的牛羊人口。” 帐内轰然而震,康居副王啊!康居五部之领,这地位身份可比伊奴毒高太多了。 “有多少人?”捭卢塞高声询问。 自全歼康居人之后,这位焉耆国王反常态,再不抱怨,比谁都积极。看来丰厚的战利品,比什么天子圣谕,同仇敌忾都好使得多啊。 “不过千。”陈汤断然道,“已经审讯了所有俘虏,所言无虚。” 帐内的气氛更热烈了。敌不过千,而己方是敌三倍,如果出其不意,破敌擒王亦非不能。 “吾意以二千劲骑,带足三日口粮,于明日清晨出,直击红枊沟,覆将擒王,正其时也。”陈汤按剑瞠目,“诸君意下如何?” 帐内轰然应诺:“愿附校尉尾翼,再破康居胡!” …… 翌日,天刚蒙蒙亮,大队大队骑兵就开出驻营,在陈汤率领下,分两路向西北而去。 张放卓立于孤峰,目送大军离去。这次,他没有随行。 张放不是什么行动都参与的,昨日救援之战,敌寡我众,又是近距突击,他才参加。即使这样,也被邓展陶晟等人劝了又劝,就差跪下叩头了。这次是远程奔袭,兵力倍于敌,但并不占绝对优势,战局难料,就连陈汤也劝他不要涉险。 张放也不逞能,他还是很珍惜这条“捡”来的性命的。在预计安全的前提下,他可以参与,而在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他也不会无谓地冒险。 陈汤在大营里留下七百多人马,看护伤员,看守俘虏,守护粮草。在这片相对安全的区域,拥有这样的力量,基本可以保障安全。 当铁蹄卷扬起的最后缕烟尘消散之后,张放转身对扈从道:“走,去俘虏营。” 张放到俘虏营干嘛呢?自然是继续审讯伊奴毒。 伊奴毒是重犯,看守很严,等闲人是不允许靠近的,更别提审讯了。所以张放先到营地临时指挥官白虎校司马那里,弄来枚通行令箭,再来到关押伊奴毒所在木囚笼。 由于是临时营地,条件受限,抓了大堆俘虏都没地方关押。只能用绳索个连个串起来,置于露天之下,四周布上岗哨。而似伊奴毒这样的高级重犯,多少有优待——奉送木囚笼个,单独关押。 “伊奴毒,我又来看你了。”张放笑吟吟道,“放心,这次我不动刀剑。” 伊奴毒站起,双手扒着木栅栏,双阴冷的眼睛盯住眼前这看似人畜无害的少年,扬了扬下巴:“如果不动刀剑,你又凭什么来威胁我?” 张放伸出食指摇了摇:“我不威胁你,我只想与你谈谈,了解些事情。” “例如呢?” “例如郅支为何要杀康居阏氏,康居王对此事做何反应,抱阗与康居王是否有矛盾,康居国中,有多少权贵倾向郅支,又有多少权贵反对郅支……等等。” 伊奴毒仰大笑:“你们那位陈副校尉昨夜也想问这些问题,但最后还是放弃,你知道原因么?” “知道。”张放耸耸肩,“你可以乱说气,而他无法甄别这些消息的真假,因为这是真正的机密,无法验证,也没处核实。除非抓到与你份量相等的康居贵人,比如那位副王。” 伊奴毒笑不可抑,都有些喘不上气了:“既然……如此,你你还……敢问?” 张放摊摊手:“他没有甄别手段,我有。” “什……什么?”伊奴毒笑声顿止,想说什么,突然眼前暗,仿佛坠入深渊,脑子嗡嗡直响,天旋地转,所有意识剥离躯壳而去…… 半刻时后,张放离开囚笼,走出木栅门之时。岗楼上奉命看守的汉军队率望着囚笼里萎顿在地,如同烂泥也似地伊奴毒,带着困惑问道:“那胡酋……没事吧?” 张放挥挥手:“当然没事,审问嘛,精神难免疲惫,休息会就好。” “那胡酋精力旺得很,直大叫大骂来着,怎么会工夫就……”队率嘴里咕哝,不解地摇头。 步出监牢,张放脸上带着莫测的笑意,喃喃自语:“辅国侯贝色左骑君开牟,还有……犀月部小王屠墨。呵呵呵呵……郅支啊郅支,恐怕你做梦都想不到,杀死个女人,竟然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吧?看来,这就你败亡之源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消 息】 ]].〉>1)].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订之惨淡还是出乎意料。好吧,自己选的路,跪着也会爬完。) ~~~~~~~~~~~~~~~~~~~~~~~~~~~~~~~~~~~~~~ 三日之后,甘延寿率领大军前来会合。同日,陈汤那边也传来了消息。 抱阗跑了。 虽然很遗憾,却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合围伊奴毒之役中,并未能全歼康居人,逃走了十余骑。这些人,虽然有些会走散,有些会逃亡,但只要有人逃回营地,抱阗就会得到警讯。如果他够聪明,就会选择避敌锋芒。 很显然,这位康居副王是个聪明人,做了正确的选择。 不过,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抱阗跑了,他率领的康居骑兵跑了,但抢来的粮草牛羊人口,这些战利品却没法带走。此前伊奴毒已为此付出了全军覆没的代价,抱阗不会再重蹈覆辙。 不过抱阗显然也不是个善茬,他人是跑了,东西落下了。但自己得不到,也不甘心拱手相送。临离开时,下令放了把火。 好在汉胡联军的前锋赶得及时,在火势初起时迅杀到,阻止了火势蔓延,并截杀了部分康居人。 汉军被抢的东西,大部分物归原主,部分放火的康居骑兵与未及逃走的奴隶,也束手就擒。此外,抱阗伊奴毒打劫乌孙人的牛羊人口,也尽数归汉军所有。 “子公与乌孙使者带领获救的四百七十乌孙人,前往赤谷城,会见大昆弥,并将人**还。”中军帐内,甘延寿边看信使传来的简册边道,“所有缴获,不日运抵,充为军用。” 帐内无论汉胡诸将,无不喜动颜色,又次漂亮的胜利啊。 其实对于西域诸国附庸军而言,这才是他们想要的战斗——不用打生打死,敌军望风而逃,丢下大量辎重,大伙分得盆满钵满,自身实力不损……要是每仗都能这样,打破头也要争着来啊。 西征行动,甘延寿与陈汤各有任务。甘延寿负责军事部分,陈汤除了军事之外,还负责与诸国君王使者交涉。因为他除了是西域都护府的副校尉,还有个不容忽视的身份:大汉使节。 因此他与乌孙大昆弥会面,正合礼仪。 “子公建议,大军拔营西进,沿伊利河谷进入康居地界,他会随后赶来与大军汇合。”甘延寿卷起简牍,抬头道,“诸君各自准备吧。” 诸将纷纷行礼告退,最后帐内只剩两人:个是张放,个是乌丹支离府丞林天赐。 二人互相望了眼,张放笑着做了个“你先请”的手势。 林天赐遂行礼道:“禀都护,当日敝国曹都尉护卫坚昆小王离开时,曾有言,若汉军抵达乌孙地界时,可遣人北上呼揭,与之会面,届时便可知有无坚昆援兵。” 甘延寿盯住林天赐,缓缓点头:“没错,你曾说过此事。那么……” 林天赐正容道:“属下愿前往。” 甘延寿略加沉吟,道:“也好,你去。若无援兵便罢,若有,你们不必前来汇合。” 林天赐怔,急道:“都护,我等俱为汉军之后,更与郅支有血仇,绝不会……” 甘延寿抬手止住:“听我说完。我不是拒绝你们,而是要你们从北面截断郅支北逃之路——这是我军唯无法堵住的缺口,如果你们有军队,我希望是独挡面。” 林天赐热血上涌,重重抱拳:“定不负都护所望。” 张放暗暗点头,甘延寿果然有大将之才。林天赐与他的乌丹支离,全部兵马加起来不过几十人,在这几万人的大军中,有他不多,无他不少。但若能招来坚昆兵马,从北面直插郅支后庭,则不失为步暗棋,运用得好,可收奇兵之效。 林天赐退出帐后,甘延寿转向张放,呵呵笑道:“张公子有何见教?” 在公众场合,甘延寿会称呼张放的官阶,而私下则称公子。张放的份量,他比谁都明白,放低身段,保持足够的尊敬,将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张放看了眼帐外的甲士,笑而不语。 甘延寿微讶,但还是扬声道:“放下帐帘,退出十步,不得让任何人接近。” 帐外甲士应诺,放帘退后。 张放这才低声道:“我得到些消息,本想等陈君返回后同相商,但眼下陈君时不得便而时不待我,便只有请都护定计了。” 甘延寿没有说话,只露出专注的神情。 “都护想必已经知晓,郅支杀掉了他的康居阏氏之事。” 甘延寿点头,伊奴毒的口供,他也是看过的。 “这位被害的康居阏氏,是康居王任塞的居次,其母为任塞之妃,亦为康居显贵辅国侯贝色之次女。而贝色之长女,则为犀月部小王之妃,亦为现今在位的犀月小王屠墨之母。” 张放说到这停顿下,好让甘延寿理顺这有点复杂的亲戚关系。 甘延寿着实理了好阵,总算理顺了。被杀的康居阏氏,外祖是康居重臣辅国侯贝色,表兄是康居五部之的犀月部小王屠墨。无论那个,都是很有份量的康居重臣。 甘延寿咂巴着嘴,若有所悟:“康居阏氏被杀,除康居王任塞之外,至少有四人心存不满——康居王妃辅国侯贝色犀月部王妃犀月部小王。” 张放接话道:“是四人没错,但没有康居王妃,此人已故。需要加上另人,康居左骑君开牟。” 甘延寿微讶:“这又是谁?” “贝色之子,康居阏氏之舅,也是戍守康居与乌孙东界的将领。” “戍守康居与乌孙东界?”甘延寿下听出了门道,眼睛亮了。 “若我们能先派出使者,与开牟联系,展示我军之威仪,表达我军之善意,取得康居人支持,西征胜算又增三分。” “倘能如此,必然……”甘延寿笑容乍绽倏敛,惑然望着张放,“张公子这消息从何而来?” “康居左都尉伊奴毒。” 甘延寿将信将疑:“贼酋之言,恐难取信。” 张放不紧不慢道:“都护何妨试?左右不过个使者而已,在我大军兵临城下之际,康居人再没眼力见,也不敢学郅支斩使吧?” 甘延寿想想也有道理,试探下也好。康居人既然雌伏于郅支淫威,说明还是很识实务的,那么面对大汉天兵,安知不会重新选择? “好,我会派遣都护府兵曹,并温宿国辅国侯,前往康居东界,与这位左骑君接触。” 第一百一十三章 【会 盟(上)】 <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谢谢大家投票,第二更) ~~~~~~~~~~~~~~~~~~~~~~~~~~~~~~~ 深蓝的天空,偶尔飘过几朵淡淡的白云,远处是奶油一样的天山,近处是绿得发亮的草原,一条蓝色缎带般的河流,从天山深处郁郁葱葱的森林泻出,奔腾而下。 这就是伊利河谷。三山夹两谷,天然牧场,西极之地,景胜江南。 乌孙就是凭着这块肥美的土地,以几乎被灭族的绝境,重新崛起,孕育出了强大的国力,成为西域第一大国。而优越的草场,自然也引来觊觎的目光。近年来,康居人在匈奴的蹿掇下,趁着乌孙内乱,分裂为大小乌孙之际,频频沿伊利河谷西口入侵。以至于昔日曾令全盛时期的匈奴都不敢轻易叫板的堂堂乌孙,沦为不时被康居“割肉放血”的弱国。 “乌孙眼下的情况很不好,部族分裂,大小昆弥相争,内战频仍。小昆弥倾向匈奴,大昆弥虽然是汉室之后,支持西征,但国本不固,受人制肘,也很难分兵助我。汤只从乌孙要来三百骑及十日军粮,并且保障后路通畅之承诺,其余未允……” 就在伊利河畔,陈汤负手而行,向张放叙述此次乌孙之行的结果。 张放专注地听着,不时加以询问,所涉及的问题包括乌孙数代君王的施政及对汉朝的态度、汉室两位公主出塞的因由、当代大小昆弥的恩怨、乌孙国力的消涨等等。 陈汤尽一切所能解答,目光欣慰。他这么做不是好为人师,也不是为讨好未来的富平侯,而是寄望未来大汉朝能出一位对西域有足够重视与了解的权贵,这对将来大汉的西域政策走向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张放与陈汤也不是因为散步而来这伊利河谷,而是在等人。 张放前番建议取得出人意料的成功,甘延寿派出的使者,没费多少周折便与驻守伊利河谷西口的康居左骑君开牟接上头。开牟果如张放所言,对郅支充满怨恨,但对于汉军的实力表现出谨慎的怀疑。 于是亲自随使者前往汉胡联军大本营,直到亲眼所见,方为汉胡联军威势震慑。终于相信,汉军有能扫灭郅支的实力。 开牟旋即与甘延寿达成以下协议:一、开放伊利河谷西口,让汉胡联军通过;二、带领汉胡联军从小道绕开康居巡骑,逼近郅支城;三、为都护府与康居犀月部联络,促成双方结盟。 这个结盟对双方都有好处。在汉军而言,可以利用犀月部打击康居亲匈奴势力,减轻西征郅支时来自侧背康居的压力。而且在西极之地,扶植一支亲汉势力,对汉朝稳定西域局势,也有积极作用。 对康居犀月部而言,如果匈奴势力在康居瓦解,一直抱紧匈奴粗腿的迭利部副王抱阗,必然失势。届时康居的话事人就不是匈奴,而是汉朝。那么谁能抢先一步与汉朝搭上关系,谁就是下一个受益者,甚至借势上位,也不是没可能…… 于是,就有了陈汤与犀月部小王屠墨的会盟。 外交事务,一向是陈汤这位使节主持,而张放,自然不会错过这等盛会。 黄昏时分,终于传来消息,康居犀月部小王屠墨、左骑君开牟一行,出现了。 因为是秘密来访,康居人一行很低调,既不张旗,也不动众,远远看到那队人马出现时,张放还以为是一队行商。 屠墨一行确实是以行商的身份来掩饰,他们送给陈汤的见面礼:牛羊、酪浆、毛皮、羽尾(羽毛、马尾,可制箭矢与弓弦),就是货物。路上遇到行商,那是看不出什么端倪的,除非碰上巡哨,要开箱检查。不过,乌孙的巡哨已被遣走,而康居的巡哨又尽是开牟的人,哪还会有问题? 一行在汉军骑士引导下,渐渐接近。 一阵带着几分尖细的笑声传来:“这位想必便是汉天子使节陈君了,康居开牟,拜见陈君。”说话间,来者踩着一壮硕奴仆的厚背下马,遥遥向陈汤鞠躬。 这是一个头戴圆帽,身着彩褶,面容清瘦,高鼻深目,蓄着山羊胡,十个手指戴满嵌着宝石的戒指,怎么看都像商人多过像将领的中年。 陈汤微笑合袖还礼,目光移到此人身后,那个骑着黑色健马,额箍金环,黑发卷曲,样貌威武,体型壮硕的壮汉身上。 康居人来的不多,也就二三十人,但除去杂役,那些骑士一看就知是精锐。个个膀大腰圆,盯人时透着杀意,浑身散发出只有沙场锐士才能有的凌厉气势。但混杂在这些个骑士之中,却无法掩盖此人锋芒,就像一堆刀剑中,砥砺得最亮的那一把利刃。 康居犀月部小王——屠墨。 屠墨下马,俯身一鞠,声如洪钟:“屠墨见过陈君。” 陈汤合袖推掌,躬身还礼:“犀月小王,名不虚传,果然有兕犀之威。” 屠墨不通汉语,他说的是大月氏语,陈汤则以汉语回应。屠墨不知“兕犀”是什么,侧目望向通译。那通译也没读过什么书,瞠目以对。好在陈汤机敏,一往便知卡在什以地方,于是解释一番。 当屠墨得知所谓“兕犀”,是与熊罴虎豹并列的一种猛兽,欢喜不已,连连致谢。 开牟也近前与陈汤见礼,此人不光外形像商人,言语举止也颇肖商人,奉承话说得那叫一个顺溜。在张放看来,这样的人当将领实在是屈才了。 双方会见,这开场气氛相当友好。 在陈汤引屠墨一行前往营地时,张放留心一个个观察,目光很快被一个人吸引,迅速上前。 当张放走近那人时,其身边四个康居卫士横身拦住,面色不善。 张放手掌轻轻拂过剑柄,用匈奴语淡然道:“每个参与会盟的人,都必须表明身份,足下这样藏头露尾,是进不了辕门的。” 四个康居卫士被一双白嫩的小手分开,显露身后一个全身裹在青色斗篷的矮小身影。 这人微微抬头,因为其身高只到张放下巴,加上帽兜遮掩,张放只看到此人口鼻及下巴,心下大讶——这明显是一张小孩的嫩脸,看那身高与体型,只怕比青琰还小。 会盟之事,何等重大,怎么还带着个小孩呢? 张放捏着下巴,盯住这小小少年,用匈奴语问:“你是屠墨的儿子么?” 此人伸出白暂的双手,轻轻掀开帽兜,露出真容,眨巴着眼睛反问:“你是陈君的儿子么?” 张放瞪大眼睛,直直看了好一会,莞尔一笑:“好,我说错了,更正——你是屠墨的女儿么?” < 第一百一十四章 【会 盟(下)】 <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小雪妃、lmj刘刘刘) ~~~~~~~~~~~~~~~~~~~~~~~~~~~ 这是一个萝莉美女。 张放自来到这个时空,见过的萝莉美女着实不少,既有阿离这样温婉型的小家碧玉,也有班沅君这样知性型的大家闺秀,还有苹儿这样活泼靓丽的邻家小妹型……这些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应当说,张放也算是见识过了的,而眼前的小萝莉,仍然令他小小地吃了一惊。 这的确就是一个小萝莉,顶多八、九岁,长得像个洋娃娃——洋娃娃并非形容,而是她就是个洋娃娃。 栗色而浓密的秀发,如波浪般卷曲,皮肤像奶油一样白嫩;长长的睫毛如扇贝,开合之际,那双灵动的大眼,隐隐有琥珀流光闪烁;小巧的鼻子明显比一般女孩高而挺翘,薄红的嘴唇,如同两瓣玫瑰……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亚小美女,或者说,更近接于张放印象里的波斯女郞——当然,这里单指相貌与气质,至于总与波斯女郎相伴的各种标签如“妖娆”、“美艳”、“性感”等等,限于年龄,还看不出来。 小萝莉弯弯的秀眉一剔,红唇微勾,似笑非笑:“我是屠墨的母妃的妹妹的夫郎的女儿。” 这话就算是用汉语来说,也是够绕的了,何况还是用匈奴语。 匈奴语刚过“四级”的张放抽了口冷气,不过张放是何许人,哪会被一个小女孩的绕口令牵着走?立即不动声色绕过这个“关系中的关系”,轻松道:“原来如此。看来你我都猜错了——那位陈君长那样,你看跟我有几分相像?” 小萝莉咯咯直笑,声音脆得像咬一口苹果:“说不定你长得像阿母呢。” 张放没有接话,而是再次瞪大眼睛。借着说话的工夫,他已经把小萝莉的绕口令关系破解了,真正的答案,又一次令他震惊:“你是……康居王的……” 小萝莉点点头,宝石般的大眼闪啊闪:“我叫娅莎。”说完这话,便盖上帽兜,随着四个护卫快步离去。 张放停在原地,摸着下巴,眼睛里有隐隐笑意:康居小公主也来了啊,这次会盟,倒是别有惊喜。 很快,陈汤就知道这个消息。而屠墨也再三致歉,说出原委。 娅莎的确是康居王任塞的小女儿,彼时她正在犀月部做客,看望屠墨的母妃。在得知屠墨要与汉军会盟后,极力要求同去,屠墨拗之不过,只得同意。不过,因为娅莎的身份特殊,又是私自前来,屠墨不便声张,故此恳请陈汤不要大张旗鼓,更不要在公开场合以公主之礼相待。 陈汤表示理解,同样,在介绍张放时,也只含混地说是朝中一位君侯的世子,并未详说。张放的身份,同样也不能大张旗鼓宣扬。 屠墨自然不知眼前这少年的份量,只是为其风采所折,心下也存了结交之意,没少送好礼,言辞也十分客气。但令人意外的是,真正与张放言谈甚欢的,居然是开牟。 正如张放所料想,开牟这个人,骨子里更像商人,对财富的看重,远远高过权力与军队。而张放对丝路贸易,也早有想法,结果双方一聊,顿时大感投机。开始双方还分左右席会谈,到后面开牟干脆撇下外甥及谈判,不管礼仪,直接挪到张放那边席位,压低声音,窃窃私语,生怕商业秘密为外人听了去。 对于这位未来的富平少侯种种异行,陈汤已经见怪不怪了,再想想富平侯富甲长安的财富,也就不难理解这位少侯对商贸有如此兴趣了。 陈汤也好财货,但眼下对他而言,没有什么比打赢这一场远征更重要。赢了,一切都会有;输了,原有的一切都会失去。因此,他对战争以外的东西,不会过多关注。 由于双方结盟的好处显而易见,因此几乎没有过多试探,很快达成意向。 屠墨为西征军牵制康居国——主要是抱阗的军队,一旦对方有所异动,必须尽快通报西征军,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牵制。同时,开牟还将亲自引领西征军,从山谷小道穿插,避开康居及匈奴耳目,直插郅支城。此外,犀月部还将尽其所能,为西征军提供粮草、牲畜。 而都护府则将于战后禀明朝庭,言及犀月部之功,使朝廷对康居的政策有利于犀月部,这是远的方面。而在近的方面,西征军在取胜之后,需助犀月部打击迭利部。 说实话,这第二条涉及到了康居内政,陈汤擅自应允是很危险的。除非有必要,朝廷一向不主张介入西域诸国内政。陈汤这么做,搞不好被人参一本,仕途堪忧。 不过陈汤本就是个敢下赌注的家伙,现在他用一生的仕途及身家性命,押在此次远征之上,不成功便成仁。但凡有利于西征的,他都会尽力争取,其余之事,皆置于度外。更何况,这里已是西极,真个是天高皇帝远。堂堂汉使被杀,都得辗转好几年才为天子所知。现在不过暗中助力,被朝臣抓现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完全值得。 最后还有一条,开牟希望能将被俘的伊奴毒交给他。问及缘由,开牟含糊其辞,只说其父与抱阗做了一笔政治交易。 陈汤考虑了一下,答应了。反正这个伊奴毒的份量也不咋地,搁在手上也无大用,若能以之示好康居国挺汉派,还是值得的。 于是双方商量好,陈汤派人通知后方大本营,将伊奴毒押解过来,然后开牟则率康居骑兵于半道“劫囚”,将伊奴毒营救出来。这样既不会暴露彼此结盟关系,又能达到目的。 之后,屠墨向陈汤透露了大量关于郅支的情报,比如郅支城只有不到三千人马、郅支此时正在城中,其子女妻妾,包括许多名王贵人,亦在郅支城。也就是说,这个时间段杀上门去,只要封锁消息,很有机会包饺子…… 双方计议已定,按照西域风俗,杀白马,饮马血,面东方盟誓。 这热闹的场面,张放与韩氏兄弟等人看得很是有趣。韩骏还弄来了一点据康居人说有神秘力量的白马之血,端给公子。 张放笑着拒绝,青琰也不领情。于是韩骏与乃弟分而饮之……那表情,那酸爽,张放看得忍俊不禁。 傍晚,伊利河畔,点起一堆堆篝火,到处可见杀牛宰羊的场面。一个个装满汤水的大釜咕咕冒泡,蒸气腾腾;一罐罐酪浆、一瓮瓮酒水被抬上来。 盟誓已成,会当同庆。 这,将是一个宴饮狂欢之夜。 < 第一百一十五章 【仇 恨】 ~~~~~~~~~~~~~~~~~~~~~~~~~~~~~~~~~~~~~~~~~~~ 草原的狂欢,充满异域风情,有女奴载歌载舞,有力士互搏角牴,有点着火把跑马夜射,展现箭技……暗蓝色的星空下,尽显粗犷豪放,野性蓬勃。? 第一百一十六章 【利 益】 (感谢大盟、小胖、vanityfairqr、核动力兔子、世界龙、庄不平、/fn飞虎钟馗) ~~~~~~~~~~~~~~~~~~~~~~~~~~~~~ 伊利河畔的清晨,从河面到森林,漂浮着一层层淡淡的薄雾,看上去像蒙了一层半透明的薄纱。 晨雾之中,康居人的身影渐行渐远。 陈汤遥遥拱手,直到康居人的身影消失,方才施施然走到一块大石旁,撩起袍裾坐下,向张放招招手。 张放边走边把玩着手里一柄镶满宝石的短匕首,这是屠墨送的礼物。黄金柄、宝石嵌倒也罢了,主要是钢火极佳,锋利无匹。据屠墨所言,这是用大马士革钢锻造,百金难求,张放估计它的钢质尤在自己的龙影剑之上。 在屠墨与开牟所送诸多礼物中,张放最喜这把匕首,即便看到青琰眼里的馋相也没有转送的意思。张放当然不是小气之人,只是这把匕首装饰太过华贵,给青琰是祸非福。 张放坐定,还匕归鞘,便听陈汤道:“今次之盟,全赖公子情报得宜。大战未开,公子先立一功……公子当真不打算居功?” 张放随军西征之前,就曾与甘延寿、陈汤说定,这一路上,无论是否建立功勋,都不必记于册簿。因为他的身份太敏感,如果出现在西征名录中,容易为甘延寿、陈汤,甚至远在长安的家人带来麻烦。很多时候,政敌不会因为你的家人、朋友做了正确的事,就会放弃打击你的机会。 张放没涉足过政坛,但现代社会,别说各种资讯爆炸,见过各种“猪跑”,便是小小一个单位或办公室,又何尝不是一个个微缩版的“宫斗”与“政争”所在呢? 见微知著,一斑窥豹,颇谙“办公室斗争”的张放,深知“居功有时就是揽罪”的道理。他宁愿置身事外,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 张放微笑摇摇头:“‘非功不侯’。我已注定是侯,这功要不要都一样;但陈君不同,多一份功,就多一分机会。” 陈汤还能说什么,唯有拱手:“公子盛情,却叫汤如何敢受?” 张放却笑着摆手:“你我皆知,此次西征,风险与机遇并存。有多大的功绩,就相应背负多大的政治风险,有多少担当,就有多少收获。陈君何须惭愧?倒是我年少肩弱,有些东西扛不起,只得不分好的歹的全撂下,倒是让陈君见笑了。哈哈哈!” 陈汤注视着眼前一脸恬淡的少年,良久,方轻叹道:“缪侯得孙若此,当可含笑九泉。” 对谬侯,对张氏,陈汤始终心存愧疚。要知道,当是时,不少因功封侯的侯爵,所得的食邑,也不过几百户。而富平张氏受其牵累,坐剥二百户,相当于被削去一个侯爵——说实话,就算张氏有人拿刀来砍他,陈汤都不奇怪。怎都想不到,居然会在异域之地,与下一代张氏家主成为忘年之交…… 陈汤打死也想不到,或许富平张氏每个人都想拔刀砍他,唯独眼前这位未来的富平侯,压根不在乎。 张放似乎想起什么:“嗯,说到情报,在下倒想向陈君讨要一人。” 陈汤饶有兴味:“是谁?” “伊奴毒。” 陈汤怔了一怔:“要他?原本无妨,只是昨日已经答应了康居人……公子也是在场的……” 张放笑道:“若不是康居人要此人,我也不会向陈君讨要。” 陈汤有些糊涂:“公子之意……” “将此人交与我看押,一直到康居人做好‘营救’准备为止。”张放弹了弹手指,脸上浮现一抹莫测笑意,“在交还之前,我要与此人好好谈谈。” 只要不影响盟约,张放想怎么折腾伊奴毒,陈汤都不会在意,他现在更想听听张放对此次会盟的看法:“依公子之见,康居人是否真心?” 陈汤授予张放门下议曹史之职,还真不是摆设,不时会抛出各种军务及外交问题。与其说是问计,更象是在锻炼张放。不过,令陈汤讶异的是,这少年常能做惊人之语,便如此刻他所言。 张放一边摩挲着刃柄上光滑的宝玉,一边漫不经心回答:“康居人是否真心,在我而不在他。” “哦?此话怎讲?”陈汤不过心有所感,随口一说而已,没想到听到这样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 “我们赢了,就由不得康居人不真心;若是输了……就算屠墨再来此地刺马杀牛,剜面血盟,陈君会信么?” 陈汤豁然大笑:“公子所言甚是,人心惟危,可不正是如此?” 张放疑视着手里黄金匕首,道:“贝色、开牟父子,想通过打击抱阗及匈奴人,攫取更多利益;屠墨想削弱迭利部,以犀月部取而代之。他们都各有所图。而唯一不计利害,********只欲复仇者,唯有一位康居小公主而已。” 陈汤嘉许地望着眼前侃侃而谈的少年,含笑点头:“公子已获其中三味,可喜可贺。只可惜那位公主实在太小,作用有限。” 张放点点头,旋即若有所思:“眼下看来是这样,不过,风物长宜放眼量,未来的西域,安知其无所为?” 陈汤笑而不语,心下不引为然。如果来者是位康居王子,这话倒也没错,只是公主嘛……她将来不至于落到长姊那样的惨境就得感谢诸天神灵了,还有何能为? 正闲聊间,突见一骑快马飞驰而来,骑士背负长长的驿匣。到得跟前,将身上驿匣解下,交给陈汤的扈从。扈从检视封泥,验证无误,转呈陈汤。 陈汤用小刀剜去封泥,取出一卷木简,展开一看,喜动颜色:“是南道大军的消息。” 南道大军,也就是分道而行的另外三校人马,这支人马要翻越葱岭,进入大宛,路途艰险比北道更甚。张放没说话,专注听下文。 “……郭校尉所率的南道三校兵马已至大宛,其前锋已与我军会师……” 张放笑了:“看来,今夜又会是一个狂欢之夜啊。” 陈汤啪地合上简卷,开怀大笑:“南北会师,西道又通,此乃神眷我军,天亡郅支也!” 第一百一十七章 【暗 雷】 (感谢大盟、小胖、凭凑き不齐) ~~~~~~~~~~~~~~~~~~~~~~~~~~~~~ 南北两路大军会师,意味着汉胡联军已完成对郅支的攻击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