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神弃哥布林》 作者:流星陨光刀 内容简介: 《被哥布林俘虏的鲜花女王》一书畅销人类国度,无数骑士怒发冲冠的同时,也有无数贵族争相抢购。 精灵女王因《精灵公主与七个哥布林》的故事大发雷霆,精灵公主不惜离家出走只为见他一面。 《魔戒》一出,天下英豪尽为至尊魔戒而着迷,深渊中的魔君是最忠实的读者,但当有一天《魔戒》断更后,魔君悍然率领万千魔族冲出深渊,实力催更。 天不生我哥布林,异界万古如长夜 咸鱼也有翻身日,哥布林名荡九霄。 第1章 太阳也会照耀蝼蚁 太阳神驾驶着战车从地平线东方越出,生灵因为它的存在而得以生存,哪怕是蝼蚁也能得到仁慈的光辉照耀。 阳光洒落大地,万物生机盎然。 袅袅炊烟飘荡,被轻风渐渐吹散。 野蔷薇领,地处鲜花王国西南边陲,领主是得到王国正式册封的男爵。 除男爵城堡所在的蔷薇镇外还有六处村庄,领民约八百户,约三千人。 之所以叫野蔷薇领,那是因为王国还有一处真蔷薇领,那可是实打实拥有万户领民的侯爵领。 野蔷薇领的土地相对王国腹地的肥沃平原贫瘠不少,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凭借勤劳的双手以及蜿蜒流淌通过领地的一条支流,还是在这片并不怎么安全的土地上牢牢扎根生活了下来。 除去夏秋两季必须缴纳的赋税外,忙活一年的领民还是有过冬粮可以熬过寒冷的冬季。 不会落得卖身为奴的悲惨地步。 “感谢仁慈的乔治老爷! 今年的秋税还是十税四!” 从早上到正午,野蔷薇领辖下的六个村庄,都因为男爵领所派遣使者张贴的告示而接连热闹起来。 有懂得王国通用文字的领民率先看完告示继而松了一口气,而后在口口相传之下所有人都知道秋税还是和去年一样,没有像隔壁的荆棘领那样十税五。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哪怕大家都知道王国的税收其实是十税三。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既然选择成为领主老爷的领民,那被捏扁搓圆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不然还能怎么办? 拿着锄头粪叉和骑在高头大马上,身着锁甲手持长枪的骑士争斗? 据说四五年北方的某处领地有人这么做过,下场是几百号人被罚为奴隶,也有几十人上了绞刑架。 孩童们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也感受到了比平时更轻松的气氛,相互呼唤着一股脑的跑远。 看到这一幕的大人们最多也只是笑骂几声,不管怎么样,孩童总是代表未来。 “已经这么远了哎,要不然咱们回去吧。” 野蔷薇领最南方的银杏村,三名年龄都没超过十岁的孩童追逐打闹着越走越远。 当走在最后的男童回望村庄隐约只能看到一个小点的时候,内心不由得升起慌乱。 回头再看四周,生长着杂乱野草的旷野更远处,能够看到像一条线一般浓密的丛林。 银杏村的村民习惯称呼村南这片绵延不绝的丛林为大河丛林,因为流淌过村落的一条小河就是大河的细小支流,真正的主干则是在遥远处深入丛林通向未知的区域。 对于九成九一辈子没出过领地的普通平民而言,这个世界除了自家那一亩三分地,其他地方都是危险的。 “听石头说再往里走,森林边上能采到蘑菇,前两天不是下过雨么,咱们现在去肯定能采到蘑菇,回头就能喝到蘑菇汤了。” 没等第二人说话,走在最前的男童蛊惑小伙伴继续前行。 另外两人闻言互看了一眼不由得心动,如果能带回去几朵蘑菇的话,是不是回去就不会挨骂了? “可是,森林里有绿皮的小矮子,叫什么来着?” “哥泥蛋?” “是哥布林啦笨蛋,怕什么,不往丛林里走,在外面是遇不到哥布林小矮子的,它们长大后还不如咱们三个高呢,真遇到咱们拿石头就能砸跑它们。” 又前行了一段距离,分歧再次出现。 不过最终还是没能敌得过鲜美蘑菇汤的诱惑,三名男童各捡了几块石头继续前进。 …… 夕阳西下,忙碌了一天的大人们都是回到了村子里。 对于只有百户居民的银杏村而言,真心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所以有三名孩童中午离开村子到现在都还没回来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这可怎么办啊,天马上就要黑了。” 三名平日里对自家小子动辄拧耳朵打屁股都不会心慈手软的农妇此刻眼眶发红,站在村口眺望远处可以说是望眼欲穿。 夜晚若是到来,哪怕是大人离开有实木栅栏围住的村子都有可能遇到危险,甚至有骑士老爷赶夜路被魔物杀死的先例。 夜晚,不属于人类。 一群半大的孩童被聚集起来询问,不出意外失踪的三名孩童的去向很快就打探清楚,就是村子南方,也是最危险的方向。 要知道离开村子向南走两三里,就能接触到大河丛林边缘。 向北反而安全很多,因为领主城堡所在的蔷薇镇就在北方。 约十分钟后,在太阳神的战车尚未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下的时候,银杏村临时组织的搜索队伍从村子南门出发,向着平日里不怎么轻易靠近的大河丛林迫近。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大河丛林不一样,或者说鲜花王国乃至这个世界都不大一样。 原因就在魔物身上。 在人类的活动范围外,这个世界超过半数区域还是尚未被探索过的险地。 而这些地方就是魔物们的乐园。 不是人类但拥有智慧的其他种族,除了与人类有过建交接触的高智慧种族如矮人、精灵这几种类人形种族外,很多都被人类冠以魔物的称呼。 森林里有牛头怪、哥布林、猫妖。 山岭间有地精、石头怪、蛇人。 高寒地区有半野蛮半文明的蛮族、雪魈乃至冰精灵等。 就连河流、湖泊也有种类繁杂的鱼人这种魔物存在。 海洋更不用提,没有人真正清楚除人类外,这个世界到底还有多少发展出来语言文字同时拥有武力的种族存在。 就像是昆虫被人类以害虫与益虫区分开来一样,所谓魔物,更多的也只是人类冠以的称呼。 在人类世界偶尔也能看到魔物种族的身影,大多数都是以奴隶的身份出现,少数则是通过某些奇遇混入到人类世界之中,能够被少部分人类接受过着和人类相似的生活。 活跃于人类聚集地周边丛林的哥布林、喜欢挖洞的地精以及在水域河岸周围神出鬼没的鱼人被人类共称三大最坏魔物,在很多人心中比老鼠还要可恶很多。 老鼠虽然很能生但体型太小也不敢与人类正面接触,最多偷吃点粮食。 哥布林这三种魔物不同,不仅和老鼠一样能生,体型也只比人类小那么两圈。 正面交锋,普通的成年男子被三五名哥布林这种低级魔物缠住有很大的可能丧命,如果在河流区域被鱼人盯上一对一都难是对手。 鱼人是纯粹的肉食主义者,幸好它们不能长时间离开水,最多在岸边不远处活动,对人类的威胁是三者中最小的。 地精喜欢挖洞,甚至有过挖穿一座山的壮举,讨伐地精有可能在地精洞穴深处遇到矿脉。 哥布林呢? 对人类而言它称得上是三恶之首。 鲜花王国常年悬赏哥布林,拿哥布林的尸体可以换取铜币乃至银币,很多佣兵就是靠哥布林换来烤肉面包与麦酒的。 哥布林和人类一样是杂食性的食谱,食谱广泛远超人类,昆虫、水果、肉、谷类、蘑菇等等等等,除了本族同类不吃,其他什么都吃。 哥布林不事生产,但在人类王国初建的时候就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人类文明兴盛之后活的更是有滋有味。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人类这个勤劳的好邻居。 劫掠可以说早已经深入到哥布林的血脉最深处近乎本能,会随着基因传承下去,这一点在哥布林各部落的幼童身上就能体现。 力气大的抢走同龄者的食物、工具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谁会出来主持正义。 哥布林内部有着非常明显的阶级,普通的哥布林所生的哥布林不出意外一辈子都是首领的财产,而哥布林首领的后代当然也是哥布林贵族。 偶尔普通哥布林中的身强力壮者能够改变这一现状,大多数时候普通哥布林一生都在为填饱自己和领主的肚子而努力。 () 第2章 人类之魂哥布林之身 孟庆表面上淡定如老狗,内心则是慌得一比。 任谁一睁眼从繁华都市来到阳光都难洒下恩泽的密林深处都是懵逼的。 更可怕的是他发现如今的自己和那些活动在身旁的非人存在极有可能一模一样。 木棍一样纤细的四肢。 草木般碧绿的肤色。 不符合身体比例的大脑袋、招风耳,以及那不同于人类的一口尖牙。 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孟庆才算接受自己穿成哥布林小矮子的事实。 这可是哥布林啊! 弱逼到在无论哪个时空、哪份文献记载中,都是被初出茅庐的勇士练手的存在。 战斗力说有五都往高说了,最多只有两点五那么多。 穿越的福利不多,通晓语言算是一个,孟庆可以听得懂其他哥布林绿皮小矮子在说什么,虽然这样称呼也把自己骂了。 第二个福利相当重要,那就是孟庆不是普通的哥布林,而是这个数量不足一百的小哥布林部落首领的孩子。 他这具身体的老爹不在部落,如今的首领是他名义上的叔叔也是原首领的弟弟。 对方有五个孩子,而孟庆他穿来的身体居然是少见的独生子,这在哥布林里比五胞胎还要少见。 第三个福利没有假借他人,孟庆自己就获得了信息。 之所以确定自己现在的身体是哥布林而不是什么地精、丛林妖精之类,福利三表明一切。 福利三是穿越中经常会出现的属性模板,或者说是一个名为侦测技能的二级面板。 姓名:晨星·大棒未命名·晨星孟庆 称号:无 种族:哥布林(混血) 血脉:49%哥布林25%人类25%精灵1%未知 …… 混血哥布林孟庆来到异界的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期间他大着胆子离开自身拥有的单独简陋木屋在营地内逛了一圈,普通哥布林对于孟庆表现的很是恭敬,甚至可以说有点狂热。 这个疑问在下午的时候得到解惑。 下午时便宜叔叔的孩子来他木屋玩耍,交谈间孟庆从虽然成年但依旧还和二傻子一样的堂兄口中问出真相。 那就是血脉压制与血脉崇拜。 哥布林的血脉无疑是低等的,根本比不上人类。 混杂有人类血脉的哥布林通常都能在成年后长到三尺半高乃至四尺高的样子,但纯种哥布林长到三尺就会停止发育。 大棒营地有10%以上人类血脉的哥布林数量不超过十个,其中就有便宜叔叔和他的几个孩子。 这点孟庆用侦测技能看的一清二楚,也弄懂了一些真相。 哥布林不事生产,主食中的肉类部分是昆虫,另一部分是比哥布林还要弱鸡的鸟兽,哥布林们活动的方圆数百米内是很难看到鸟窝的,不然没等鸟蛋孵化肯定会被掏空。 除了鸟兽提供的肉食外,带甜味的水果、植物根茎、浆果、带淀粉的植物种子种种在森林内能找到的东西哥布林来者不拒,最喜欢的可能就是喜欢长在枯死树干背阴处的蘑菇。 在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哥布林们会冒险劫掠包括同族在内的任何族群以维持群体生存,其中自然也有人类。 通常情况下损失一些老弱病残之后能够劫掠到维持不短时间的粮食以及诸多工具。 会有运气爆发劫掠到人类平民的情况,男性的下场自然是当场杀死,女性虽然不会很快死去,但更为悲惨一些。 孟庆猜测自己这具哥布林身体的爷爷应该就是哥布林中的成功人士,所以后代都带有人类血统。 不过这种血脉越往后越稀少,没有例外三五代之后九成以上的血脉还会变成普通的哥布林。 同理孟庆也能猜到这具身体上的精灵血脉是从哪里来的。 如果说便宜爷爷是成功人士的话,那这具身体的老爹算是真正的龙傲天般的主角。 因为除了他之外,他没在大棒营地看到第二个拥有精灵血脉的哥布林,这就非常明了了。 “原来便宜老爹是去找逃脱营地的便宜半精灵老妈了,真是个悲剧,希望别那么容易狗带才好,虽然我连面都还没见过。” 夕阳西下,孟庆弄清楚来龙去脉之后抚额长叹。 再怎么不情愿他变成哥布林已经是事实,不会轻易改变。 那么接下来必须要做一番规划了,先在这处未知的世界活下去才能再谈更多。 哪怕变成哥布林,孟庆心中还有不少曾经身为人类的自豪感,拥有着远超哥布林的智慧以及身为人类时掌握的知识。 在夜幕降临后他结合今天一个白天的观察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整个大棒哥布林部落所有的哥布林智商加在一起最多也就顶七八个人。 他孟庆不用等到变成胡子眉毛一大把的年迈哥布林才能变成哥布林群中的智者。 现在的他就是当之无愧的哥布林智者,只不过尚不为人所知。 哥布林的智商一般情况下是和年龄挂等号的,在人类国度附近偶尔接触人类的哥布林表现的更为明显。 这些都是孟庆不经意打探出来的消息,包括大棒营地如今的领主萝卜·大棒都没怀疑分毫。 对方是一个纯粹的享受主义者,他那远超普通哥布林的身躯在大棒营地可以说鹤立鸡群,毕竟拥有近半的人类血统,纯粹的力量与身高碾压,三五个哥布林一起上都不够也不敢与他交锋。 语言方面孟庆如今掌握了哥布林的语言。 至于文字,大棒营地拥有的文字类似象形文字,数量不超过二十个。 甚至同一个文字两个哥布林一起写出来的都不一样。 人类尚未得到接触,孟庆不确定自己是否也能听懂这个世界人类的话语,能否掌握他们的文字。 真的和普通哥布林那样一辈子在森林中混吃等死,那孟庆也太失败了。 他在傍晚吃完由普通哥布林费尽心思收集的食物填饱肚子后,就返回自己的木屋开始准备更为详细的计划。 大棒营地距离人类活动的城镇距离比较近,萝卜大棒在晚饭期间自豪的表示他的钉锤下有三个人类的亡魂。 对于不同种族而且还有很大仇恨的双方而言,这种情况并不邪恶甚至还有很高的荣誉,从其他哥布林羡慕敬畏的目光中就能看出。 “大棒营地坐落在有一条大河流淌过的丛林边缘,丛林很大,每个哥布林都这么表示。 往北一直走能够走出丛林靠近人类的村庄。 不过人类村庄有民兵弓箭手还有坚实的实木栅栏以及陷阱之流,不出动三五十哥布林去有百户人类的村庄就是去送死。 大棒营地最近两年都没进行过对人类的劫掠,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没了那位便宜老爹,大棒营地如今一直在走下坡路。 人类世界有骑着战马身着护甲的骑士,这点和我想的差不多。 个人武力在封建奴隶社会就代表权力,想来人类国度比哥布林强大的多,虽然哥布林整体数量可能远超人类。 如果我想更好的活下去,尽可能的和人类接触是首选,退避是下策。 森林深处有着远比哥布林强大的存在,萝卜·大棒说有能在树上跳来跳去的猫妖以及有两三个哥布林那么高的牛头怪,甚至还有诡异的可以捕食活物的植物,更深处定然还有更为危险的存在。 我可以很快展露出卓绝的智慧,在大棒营地掌握一定的话语权,有现在的身份想来应该并不困难,哪怕是哥布林世界也是崇拜智者的。 只不过,想和人类建立相对良好的关系,可能要比我预料的还要困难许多。 人类国度居然在悬赏哥布林,这可难办了,开局就是死结啊,难道只能往森林内部攻略?” 一直到月光洒落大地,孟庆也没拿出满意的计划来,他白天休息了不短的时间,所以现在还不算太困。 想着他就走出了木屋来到了屋外,哥布林的生活比人类还要简单很多,他们有足够多的时间用来睡眠,也很能睡,这一点和野兽有点相似。 吹拂了一阵凉风后孟庆的心也恢复了宁静,计划的再好也没用,还得实施下去才知道是否管用,不管怎么样,先从在大棒营地得到话语权开始努力吧。 对于能否拿到话语权孟庆丝毫不怀疑,区别在于办法有难有易,成功之后结果有好有坏。 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大棒营地开拓出更多的领土,找出更多适合哥布林吃的食物。 只需要做到这两件事,以他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仅次于萝卜·大棒的营地二号人物。 如果他再大胆点,打探清楚附近人类村庄的情报,组织一次对人类村庄的劫掠。 一旦成功他甚至有可能取代萝卜·大棒成为营地新的首领。 只不过这个念头最终还是被孟庆按下去了,他还是很想和人类建立良好关系的,有曾经身为人类的原因,也有人类确实比哥布林混的好的原因。 不事生产可以说是哥布林最坏的毛病。 但凡他们能移植照顾些类似板栗这种一年一季能结出大量果实的植物,再兼顾种植一些生长周期短的蔬菜,平日里打打猎采采浆果,日子绝对过的美滋滋。 哪会像现在这样过的人不人兽不兽,连人类远古刀耕火种的时代都比不上。 想让饿了才知道去找食物,吃饱就躺下呼呼大睡的哥布林变得勤快,大约相当于哥布林可以飞那么困难。 这无疑是融入到骨子里的懒惰,不知道怎样的办法才能改变这一现状。 () 第3章 贵族 狡吏 大河丛林北部边缘,大量的火把驱散夜幕。 不少人的嗓子都喊哑了,也没能找到那三名失踪的孩童。 “哎,回去吧,明天一早把这件事报告给领主大人,由他来决定吧。” 年长的村长无奈的叹息。 还是发现的太晚了,天黑已经一个小时了,大伙都是忙了一整天连饭都来不及吃,又饿又累又困。 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还没找到人,真的尽力了。 “我的孩子……” 嗓子都哭哑的农妇绝望的瘫倒在地,其他人站在丛林边缘望着与漆黑夜幕融为一体的大河丛林也是无奈叹息。 哪怕全村成年人都出动也只敢在丛林边缘找寻呼唤,连深入丛林两百米都不敢。 天已经这么黑了,再来这么多人进入丛林也犹如一粒沙子投入大河瞬间就会被吞没。 “肯定是该死的哥布林干的!” 返程的路上,不知是谁率先开口,其他人也是异口同声声讨着与人类接触相对最频繁的哥布林,哪怕他们没有任何证据。 仿佛这样说就能发泄出来内心的愤怒一样。 “那些该死的小矮子,如果被我看到,肯定拿镰刀砍断他们的脖子!” “不知道能不能请领主老爷派骑士大人出面,人可能找不回来了,但教训一下那些绿皮矮子一顿多少也是好的。” “难,难啊。” …… 乔治·野蔷薇,野蔷薇男爵领的领主。 世袭男爵。 隶属鲜花王国。 今年四十有六,在这个普通人六十岁就算长寿的世界已然算是长者。 得益于他祖先打破人类极限的骑士血脉,四十多岁的他依然身强力壮,而不像普通平民那样某方面已经力不从心。 天色大亮,从肌肤雪白的小妾肚皮上爬起来,乔治打开窗户,站在整个蔷薇镇最高的城堡顶层眺望归属于自己的城堡。 看到城堡内忙碌的仆人,及城堡远处街道上往来不绝的领民不由得志得意满,有一种身为人生赢家的骄傲。 普通平民都已经下地忙碌了两三个小时,乔治才开始吃早饭。 松软香甜的白面包抹上黄油,裹上切成薄片的火腿。 温热的鲜牛奶里添了昂贵的蔗糖,喝起来甜滋滋的几乎没有腥味。 煎成七分熟的多汁肋条肉撒上香料,溢出嘴角的肉汁用普通人不敢奢望的绸布擦拭干净,就连饭后甜点都是洗干净剥好皮的葡萄,甘甜多汁。 乔治没开动,餐桌上的其他人都不敢动餐刀。 而他放下餐刀的时候,其他人也是不约而同的用餐布擦拭嘴角,不管有没有吃饱,哪怕能够入座的只有乔治的妻子和孩子。 “书记官在大厅等着您。” 在乔治吃完甜点站起身的时候,乔治的夫人适时开口。 “嗯。” 对已经人老珠黄的原配夫人,乔治几乎不怎么感兴趣了。 不过对方也算是贤内助,能够帮助他打理好城堡和领地的不少事物。 加上王国确实有贵族不得休掉糟糠之妻的律法,否则他早就换不知多少任年轻夫人了。 书记官一般都是领主的亲信,掌握着普通人乃至贵族都没有的技能比如人口统计、计算、书写告示等等。 这个职位相当抢手,虽然比不上个人实力强大的骑士,但即使是骑士看到书记官也会礼让三分。 乔治是在三十五岁的时候从他父亲那里接过男爵之位的,在那之前他对领主的位子极其看重。 奈何老不死的家伙身为骑士六十岁之前都身体倍棒。 要不是死于十几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魔物暴动,指不定到现在乔治才刚能成为野蔷薇领的领主。 刚上任最初几年乔治对领地内的诸多事物极其上心,但事实证明光有想法是不够的。 没有超出常人的长远目光与谋划,想的再多落到实际上总会南辕北辙。 想法胡乱折腾之后皆没有成功,乔治最终失望不已。 埋怨平民太过愚笨,连最简单的指令都无法执行下去。 埋怨野蔷薇领土壤太过贫瘠,唯一的特产只有不那么贵重的蔷薇花能够制作植物香料。 关键领地也没有生产出蔷薇花精油的能力,白白便宜了别的领主。 年过四十之后乔治开始乐于享受。 曾经还算魁梧的身躯变得臃肿,少年时不离身的盔甲武器也变成了华丽的长袍和装饰的权杖。 至于对身体的锤炼? 可能好几个月都没有进行过一次了。 在领主城堡等待了近两个小时,野蔷薇领地的书记官伊文才见到自家领主。 表面上他并没有显露出任何不适合的表情,能稳坐书记官的位置超过五年,没两把刷子早就被人换下去了。 用最简洁的语言尽可能的在最短的时间里汇报近一周内领地发生的大小事宜,包括昨日张贴布告后各村庄对乔治老爷的赞美之词。 这些阿谀奉承的话语绝对不是平民们说的。 但谁在乎真相呢? 只要乔治老爷听了开心就好。 “呵呵,隔壁荆棘领那个二傻子,最近三年他领地人口迁移周围几个领地超过一百户都没当回事。 看吧,再等几年连个骑士都培养不出不来,到时候……” 乔治自言自语着,肥肉堆积的面孔上,狭长的眼睛流露出难言的残忍。 十税四和十税五的差别到底有多大乔治一清二楚,虽然多收一成税收可能就能多十几谷仓的粮食,但换来的是领民的不满以及诸多隐患。 比如来年同样十税五的粮食必然会比上一年少。 比如领民吃不饱会让新生儿出生率变低人口增长减慢。 还会让最能吃的半大小子因为饥饿丢掉有可能成为骑士的希望。 在这个魔物遍布的世界,只有拥有足够多的骑士才能真正的守护好领地,才能有更为光明的未来。 骑士枪所指,皆是良民。 “还有一件事需要大人您知悉,银杏村昨天走失了三个不到十岁的孩童,傍晚的时候全村人都去找了也没找到,天刚亮银杏村的人就来蔷薇镇报信了。” 汇报完了工作后,站在一旁等乔治男爵低语完毕,书记官伊文再次开口。 这个消息对他对领地而言并不重要,可有可无。 如果乔治男爵心情不好,伊文有可能不会讲出来让男爵的心情变得更糟糕。 “银杏村,就是靠近大河丛林的那里,是不是跑到大河丛林里去了? 一夜过去了,即使之前还活着,现在也基本活不下来了。” 对领地辖下的村庄乔治倒是一清二楚,他甚至在刚成为男爵领主的时候亲自去了每个村庄实地考察居住了不短的时间。 这在贵族领主里也不常见,领民们称呼乔治男爵为仁慈的领主,未尝没有真心实意。 乔治男爵眉头微皱。 对野蔷薇领而言,大河丛林是绕不过去的难题。 他的雄心壮志过半都是消磨在了大河丛林才会变成如今这样。 幽暗的丛林、诡异的植物、无处不在的魔物以及更多的危险,让看似美丽的丛林实则步步杀机。 哪怕是骑士小队深入丛林,能不能活着出来都是两说。 “据说是这样。” 伊文小心的观察了乔治男爵的表情后组织了语言回答道。 “他们的意思是什么?” “自然是恳求仁慈的领主大人能够看在银杏村每次缴纳赋税都是最积极的份上,派遣一位骑士去实地查看一下,为此他们愿意承担骑士往返的伙食费用以及三十枚银币。” 伊文撒了个小谎,实际上银杏村愿意提供的银币是三十五枚。 他不担心乔治男爵会亲自询问银杏村的村民揭破他的谎言。 至于多出来的五枚银币么,他可以落到手一半,另一半自然是收买骑士。 一枚银币可以买三十磅左右的粗粮或者十五磅左右的黑面包,相当于普通平民一个月勤劳努力的收入。 三十五枚银币肯定是银杏村全村人凑出来的,为的也是让强大的骑士能够消除潜藏在银杏村边缘的隐患,不让悲剧再次发生。 () 第4章 人中之杰:骑士 “拿八枚,不,十枚银币,去训练场找萨克骑士,至于派谁去让他看着办,维护蔷薇镇秩序的日常事宜别耽搁就好。” 相比领地边缘发生的小事,蔷薇镇的秩序维护才是乔治男爵更看重的,因为商品交易的税收归领地也是他个人所有,而不是像每年两季的粮食那样要折算金币上缴王国。 用十枚银币正常情况下是难能请得动一位强大的骑士鞍前马后乃至进入危险的丛林出力的。 但服务于领主的骑士就不一样了,他们有着天然为领主尽职尽责的职责。 更何况这不还是有钱拿的么,人马粮食都有人分担,就相当于公费出差一趟,对蔷薇领包括统领在内的十来位骑士而言都还算轻松。 骑士可不仅仅是骑在战马上的士兵那么简单,如果这样就算骑士的话,那野蔷薇领大概有五十人算是骑士,实际上真的有五十名骑士的话,乔治的爵位最次也得是子爵。 百里挑一是骑士筛选最初的条件,就像野蔷薇领三千人左右的领民,适龄男女近半也就是出了不到十五名骑士,其中女骑士只有两名,剩下的全是男骑士。 真正可以被平民称呼为骑士大人的骑士必须必备三个条件,全套装备、战马、斗气三者缺一不可。 骑士大剑或骑士枪以及一套全身甲最次也要三个金币左右,相当于普通平民不吃不喝忙活三十年的收入。 一匹能够承载武器护甲分量加上一名骑士体重的战马甚至要比全套装备还要昂贵,可以说有价无市。 野蔷薇领倒是约莫有五十匹马,但真正的战马不足三分之一,剩下的更多是驽马也就是不能上战场负重不够的劣等马,只能用来平日骑乘或者拉车。 与拿钱能买到的前二者相比,斗气就是真正的关键所在。 人类通过萃取食物、草木以及天地、星辰间游离的、肉眼难以看到的细微元素,借助秘法淬炼肉身,杰出者可以获得名为斗气的力量。 骑士能在危险来到的时候用斗气护住要害,相当于多了一条、两条乃至更多条命,而不会像普通士兵那样被人随随便便一枪捅死。 两名骑士对拼,眼看骑士枪都捅穿对方护甲但捅不穿对方斗气的情况不要太常见。 斗气强大者自然斗气更有力,对上低阶骑士一挑几轻而易举。 骑士的阶层非常明显,初阶骑士只能让斗气附于身体上在被攻击的时候获得强大的防护力以及提升身体体质、力量。 这个阶层算不上真正的无敌存在,区别在于斗气的多寡以及抗打击度,如果真的遇到投石车这种攻城武器还是能把骑士砸死的,被乱箭也能射死,被普通士兵围攻而死的普通骑士并不罕见。 突破这一层次的中阶骑士可以让斗气离体附加于武器拳头上,杀伤力更强,而防护能力比起初阶骑士也更强。 中阶骑士攻无不克,赤手空拳以一敌十绝非虚言,即使面前是一块巨石也能以手中的武器蛮力切开。 这一阶层强者可以让斗气短暂化作实质激发出去出其不意给对手造成杀伤,属于骑士中的绝对中坚力量,即使是小贵族在他们面前也不敢有什么优越感。 更高层次的骑士哪怕是整个鲜花王国都少见。 高阶骑士可以让斗气化作实质护甲与武器,明枪暗箭对他们而言已经不再是多大的威胁,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并非不可能。 他们的威慑力极强,即使陷入包围之中也不是真正的死路一条,可以短暂维持的斗气之翼激发,跨过山脉或许有点困难,但飞跃河流轻而易举。 只要没过力量的黄金期,在那之前骑士的力量都在持续提升中。 “原来是伊文书记官,有事情派人打个招呼就好,怎么亲自来一趟?” 野蔷薇领城堡外围不远处的校场,留守的初阶高位骑士统领萨克看到被士兵带入校场的伊文顿时显露出笑容。 和阶级比他高的乔治男爵相比,他更喜欢和伊文打交道,因为对方是个聪明人。 “下面的村子发生了一点小事,男爵大人知晓后很是关注,命我带来指示。 萨克统领,请你尽快派遣一名骑士带上扈从前往一趟银杏村,调查清楚让银杏村三名男童失踪的原因,如果有徘徊在大河丛林边缘的魔物,请务必杀之而后快,这是男爵大人命我带来的赏赐十枚银币。” 伊文没有先进行寒暄,而是率先说出来意才露出笑容。 摊开手,一个黑布的小钱袋就是落入萨克骑士手中。 萨克骑士捏了捏后笑容更甚,他捏两下就捏出钱袋里有不止十枚银币,其中十枚自然是男爵大人的,另外两枚么…… “身为骑士,对胆敢伤害领民的魔物当然要杀之而后快,伊文书记官请回复男爵大人,萨克必然会派遣最精锐的骑士出发,三日内圆满完成任务。” “那我就放心了,哈哈,不烦劳萨克统领了,回见。” “回见。” 十几名骑士聚在一起拥有着比一加一更强横的力量,这已经足以组织起骑士小队进行斗气冲锋,在冲锋时队伍凝聚起来的斗气有一部分将会聚集到最前方的先锋身上,让其实力足以提升数倍不止,哪怕是一块巨石都无法阻拦十名以上的骑士冲锋,只会被刺爆四散开来,而冲锋的骑士消耗的不过是所有人的部分斗气。 身为领主的乔治男爵并不担心这些骑士忽然脑袋一热,生出贵族本无种吾可取而代之的念头。 任何服务于贵族的骑士都会签订一份有正式约束力的契约,一般来讲违约的一方如果是领主贵族无伤大雅,如果是骑士,辛苦修炼的斗气上限大幅度降低甚至有可能再也无法提升实力。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骑士和真正的贵族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骑士成为贵族的条件不多,拥有战功是最便捷也是最容易的,只不过人类国度最近很长时间风平浪静。 鲜花王国的女王十九岁登基,距今已有十一载,褪去少女的青涩之后更是魅力惊人,借助王国特产植物香精打出去的市场遍布人类王国各处。 没有扩张想法只求维稳的态度再加上鲜花女王那堪称空前绝后的外交手段,周边人类国度都与鲜花王国交好,不知多少贵族豪掷千金想要见一面鲜花女王而不可得。 可以预料,任何势力想打鲜花王国的主意,下场会十分凄惨,未来很长时间没有谁会也没有谁敢鲜花王国的主意,除非出现意外。 () 第5章 猫妖夜袭 “有个任务,去一趟银杏村,那里失踪了三个男童。 任务目标是调查失踪男童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有魔物活跃在大河丛林边缘最好能杀几个让人安心。 任务报酬是十银币,期限是三天,从今天开始到大后天中午,届时必须返回否则视为任务失败。 谁要接?” 将本就在校场内外巡逻训练的骑士们召集起来,萨克传递了来自领主大人的任务,他对面与普通人相比精气神明显不同的男女骑士们表情各异,有的兴致勃勃跃跃欲试,有的无精打采兴致缺缺。 “好没想好么?那我指派了啊。” 等了半分钟还没有人主动请缨,萨克只能咳嗽了一声提醒众人,不管怎么样,任务涉及大河丛林这处险地,还是可能有危险性的,这不比其他,谨慎些是好的。 “我去!” 队伍中的一人挺身而出,他的年龄在骑士中显得很年轻,事实上也是如此,站出来的胡德·野蔷薇是男爵领主的侄子,成为骑士不满三年。 不过乔治男爵有两个儿子,怎么也排不上胡德来继承男爵领主之位,所以成为骑士尽可能的在有生之年获得足够亮眼的战功,哪怕不能成为贵族,统领一个村庄还是没问题的。 “咳咳,这次任务并不轻松,还是中位骑士去比较稳妥,胡德你就别争了,还是我去吧。” 接到萨克的隐蔽的眼神示意,队伍中的年长骑士柯蒂斯站了出来,他的年龄已经过了骑士的黄金期,不出意外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初阶高位骑士了,但在男爵领的日子混的还是很不错的,他当年也为乔治男爵的父亲效命过。 “那就柯蒂斯骑士吧,就这么说定了。” 萨克舒了一口气,胡德虽然不是乔治男爵的后代,但也算有比较浓厚的血缘关系,如果胡德不慎在这次任务中出现什么意外,萨克知道男爵大人肯定会把怒火撒在他的身上。 胡德很年轻,所以心里的想法都在脸上,他丝毫不掩饰失望之意,巡视蔷薇镇哪有骑上战马击败魔物,顺便享受平民高呼来的爽快,指不定还能和姿色尚佳的村姑来一次销魂之夜呢。 “带上武器护甲和扈从,干粮带一顿的即可,到了银杏村会有他们来提供。 最后,万事三思而行,你家莉莉还没嫁出去呢。” 其他人散去后,萨克与柯蒂斯并肩行走在校场内,在接受普通士兵仰慕的注视同时,萨克也在做最后的交待。 萨克并不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而是七八年前从其他地方游历到野蔷薇领的。 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也只有骑士才有远行的能耐,那个时候的萨克就已经即将突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旅途中虽然遇到不少麻烦但对他而言并不算多大的难题。 不过对手如果是魔物的话,哪怕再有胜算也不能掉以轻心,即使是中阶骑士也不敢说能进入魔物活跃的领域毫发无损的全身而退。 萨克自付自己没那个能耐,侥幸成为中阶骑士也不敢说打穿大河丛林,森林深处太危险了,甚至有什么都尚未调查清楚。 “呸呸呸,你这个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听的,近五年大河丛林我去过没十次也有八次了,最多就是一个小哥布林部落闹出来的问题,费点时间绝对能带回来二十个哥布林首级。” 虽然实力不比萨克,但柯蒂斯对自己的实力还是蛮有信心的。 他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对领地的每一个村庄都无比的熟悉,包括村庄周围的地形,所有骑士中,他确实是最适合执行这次任务的骑士。 “哈哈,那就祝你阵斩魔物,为我人族争光,我期待看到你骑着挂满哥布林首级的战马得胜归来的那一幕,到时候埃德矮人酒馆喝酒,我请!” 萨克豪爽大笑,柯蒂斯也是大笑,骑士,实力在身当然有自信。 约一刻钟后,柯蒂斯骑上自己骑士生涯中的第四匹战马,驱动战马缓缓迈出校场,他已经在扈从的帮助下着甲,沉重的骑士枪也是挂在了战马侧方。 两名扈从骑着驽马背着柯蒂斯的备用武器护甲紧随其后,骑士扈从这个职业其实很有潜力,很多高阶骑士最初都是从骑士扈从做起,一次次战斗打拼出来的。 只有执行战斗任务的骑士才会着甲,平常情况下没有谁会穿戴沉的要命的钢铁护具只为炫耀。 一行三骑离开校场策马奔驰在蔷薇镇街道上的时候,着实引来路旁商贩和行人的注目,大家对柯蒂斯骑士十分熟悉,纷纷讨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这个信息落后的世界,谁家生孩子谁家杀了一只羊都是饭前饭后的话题,骑士这种高级力量每一次执行任务都会被普通人津津乐道。 “我知道,早上我看到银杏村的村民了,听说是他们村有三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被魔物掳走了,天杀的魔物。” “嘶,太可惜了,还不到十岁啊,还好咱们在镇上住,乡下还是太危险了。” “是啊是啊,不管怎么样,该死的魔物是绝对不敢接近蔷薇镇的,不然等着脑袋被挂到木桩上去吧。” “希望柯蒂斯大人能够多杀几个魔物解气。” …… 月上梢头,疲倦席卷全身,孟庆在越发寂静的夜晚思考了良久终于挡不住疲倦回到木屋睡下。 不过没有睡多久他就被急促的呼唤惊醒,被惊醒的他目光先是迷茫,但很快就在越发急促的哥布林呼唤声中清醒过来。 “猫妖夜袭?” 孟庆听了几声后面色变得很难看。 在萝卜大棒的口中他已经知道了猫妖的大致模样,这是一种单体实力比哥布林强大很多的存在,偏偏还不和普通猫科动物那样独来独往而是群居生活。 这有点像是丛林里生活的狼群,对于无肉不欢的猫妖而言,哪怕是同类都有可能是它们的食物。 拎起床边的粗木棒孟庆推开门,哥布林的夜视能力不俗,即使已经是深夜,只有月光从树冠缝隙洒落大地,孟庆依然有很好的视野。 他第一时间见到了营地边缘在巨树上跳来跳去的矫健身影,也听到了哥布林此起彼伏的怪叫与惨呼。 “萝卜呢?” 孟庆自付自己不是哪怕一只落单猫妖的对手,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现在,所以在看到不止一道猫妖活动的身影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尽可能的靠近大棒营地武力最高的萝卜·大棒,只有在他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乱糟糟的营地中,孟庆很快找到了萝卜·大棒,看到站在空地中拎着钉锤威慑猫妖不敢轻易靠近的萝卜·大棒,孟庆脸上一喜。 不过看到一旁躺在地上已经肚烂肠穿的躯体时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那道躯体在傍晚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还和他说过话,是他的便宜堂弟,如今已然变成了一具尸体。 萝卜·大棒后方与侧方有十几名身强力壮的哥布林聚集,至于其他哥布林不是各自为战就是瑟瑟发抖的躲在破烂茅草屋里等待最终结果。 哥布林全民皆兵,但只有有武器的才算战士,大棒营地能凑出来的战士不过三十个的样子,剩下的都算老弱病残。 在孟庆汇入哥布林群体中的时候他算是相对安全了,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仔细观察夜袭对手的真实模样。 和他预料的有些出入,猫妖和真正的猫差别很大。 旺盛的头部鬃毛让其初一看很像狮子,不过体型与哥布林差不多,蹲伏在地上的时候能够抬起前爪扑击看起来更像是猴子,长长的尾巴让其可以在跳跃时保持身体的灵活性,哪怕两米宽的树木间距也拦不住猫妖,这一点哥布林真的比不过。 “一二三四,算上刚刚看到的应该有七八只不会超过十只猫妖的样子,看起来不多,但如果大棒营地实力不够的话,被这几只猫妖打的团灭也不是没有可能。” 观察了战况之后孟庆心情很不好,毕竟小命掌握在他人手中是很难受的事情。 幸好萝卜·大棒比孟庆预料的还要给力,短时间内他就用大棒挡住了猫妖们此起彼伏的数次居高临下的扑击,只有腿部挂了彩整体战斗力并没有下降。 而猫妖方面已经有两只猫妖挨了一钉锤受了伤,不敢再冲击这边的哥布林队伍只敢欺负更弱小的普通哥布林。 猫妖的主力都在对付战斗力明显最强的萝卜大棒,因为猫妖也清楚只要搞定哥布林部落的首领就可以宣告突袭获胜,没了首领的哥布林小部落绝对会各自为战再也组织不起来像样的反抗。 稀拉拉的箭矢射出,没有一根能命中敏捷的猫妖,看的孟庆不忍直视。 哥布林的短弓完全就是最简陋的那种木弓,带韧性的木条折弯系上动物的大筋,没有任何多余的改造,杀伤力最多只在二十步之内。 “给我!” 一把夺过拿着一张短弓瞄准半天差点射中萝卜·大棒的那名哥布林手里的短弓,同时也把对方背后箭壶里为数不多的几根箭抽了出来。 对方先是怒火中烧,待看清是孟庆之后畏缩且不甘的拎起孟庆丢下的粗木棍,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代表他的东西被孟庆抢走了,偏偏他还没办法反抗。 孟庆的射术其实并不怎么样,但身为人类的时候多少也玩过一阵子的弓箭,搭上一根箭拉动了几下弓弦他就试探出了这把木弓大致的抛射力度,而后没有犹豫立刻瞄准了已经从树身上跳下来的一只猫妖。 () 第6章 初露峥嵘(合约已邮寄) 之前看了一会他已经摸出来猫妖的套路了,在孟庆眼里猫妖也就欺负一下更弱小的哥布林,实际上笨的可以,只比野兽强那么一点。 木箭的箭头是不知名野兽的牙齿,已经被打磨的很锋利,并不比钢铁箭头威力逊色到哪里去。 孟庆初射的那根箭矢并没有立功,但成功的阻拦了猫妖的扑击让其不得不在半空中调整身形,根本不敢再和萝卜大棒交锋就扭身窜回后方树身上。 “嗖~” “喵呜~” 一根擦着萝卜·大棒脑袋经过的箭矢成功命中了刚刚跳下来的猫妖,猫妖惨呼一声。 萝卜大棒脸上刚升起的怒气消失不见,而后残忍的挥舞起带有生锈铁钉的钉锤,将沉重摔倒在面前的猫妖几下砸的脑袋开花。 “箭来!” 第三根箭成功立功的孟庆信心大增,不过这时候箭已经只剩一根了,他弯弓搭箭头也不回的喊出这句话,再次射出手里的箭,这次擦着猫妖的腹部飞向幽暗的丛林深处消失不见。 受伤的猫妖身体一抖落在地上,只不过没等萝卜大棒靠近就是忍着疼痛快速后退,这次连树都不敢上了直接退出众哥布林的视线进入森林深处。 哥布林一方低落的气势因为空气中溢散的猫妖血液成功变得高昂,哥布林就是这么神奇的生物,单体战斗力只有两点五,但一旦扎堆能够翻上数倍。 在看到之前畏缩的哥布林挥舞着手里的木棒钉锤大喊着朝己方冲来,甚至试图爬树战斗的举动,剩余的三五只猫妖望了一眼地上还在抽搐的同伴尸体,不甘心的哀嚎了几声窜入树冠层,随着沙沙的树叶摩擦声很快身形不见了踪影。 “哦哦哦~” ‘辛苦’打败了邪恶猫妖的哥布林们欢呼着庆贺胜利,孟庆瞥了瞥嘴没有加入庆祝的行列。 几十个哥布林对上不到十只猫妖还被打的这么狼狈,不是被萝卜大棒砸伤砸死几只猫妖,指不定还得打上多久。 一旦萝卜大棒体力不济被猫妖连续抓伤咬伤,剩下的哥布林百分之百树倒猢狲散,他孟庆也危险了。 萝卜大棒并没有展现出体力不济的情况,不过呼吸的时候还是很粗重。 他丢下染血的钉锤来到其他哥布林无从想起的那具哥布林尸体前,检查了对方确认真的已经死透了之后闭上了眼睛。 死去一个儿子并没能让萝卜大棒失落太长时间,这点孟庆也不好越俎代庖提什么死者为大尽早入土为安,上前和萝卜大棒对话。 萝卜大棒得知猫妖是被孟庆接连射伤的时候十分高兴,大力拍打着孟庆的肩膀表示很满意,还嘀咕着什么精灵血脉就是厉害。 “要是精灵真的知道有我这个混血哥布林后裔,指不定立马就杀过来清理门户,要知道不管在哪里,精灵可都是真正的神射手啊,我这半吊子射术根本不值一提。” 孟庆嘴角抽了抽,他都忘了自己有精灵血脉的事情了。 不过回想之前的经历他若有所思,之前他弯弓的时候对短弓觉得很顺手,正常情况下很难出现这种情况,也许精灵血脉真的在刚刚起了一点作用吧,比如弓箭掌握什么的被动技能。 打扫战场之后所有哥布林都被召集了过来,孟庆查看了所有幸存者的情况后松了一口气。 真正被猫妖杀死的哥布林不到五个,剩下的大多只是被咬掉一块肉或者半个耳朵。 对粗野长大的哥布林而言并不是真正的残疾。 被比哥布林强很多的猫妖夜袭一次只有这样的损失,已经比孟庆预料的要好很多,他本来以为多少也得死十几个哥布林的,也许是经常不洗澡的哥布林皮比较厚的原因? “猫妖为什么会夜袭我们部落?” 经历了一场共同作战之后,孟庆再称呼部落为我们已经没有了任何抵触。 现在的他就是实打实的哥布林,哪怕曾经身为人类也是如此。 他仍然保留着有身为人类的那份骄傲与自豪,但也算开始真正融入到哥布林身份当中。 “快要满月了。” 萝卜大棒抬头看向头顶。 孟庆同样看去,透过树冠缝隙,他看到了一轮稍有瑕疵的圆月。 如果按照地球时间来计算的话,现在应该是阴历十二、十三号的样子。 “猫妖在满月的时候都会袭击我们么?” 孟庆想到了狼人传说不由得摇了摇头,猫科和犬科怎么也搭不上边吧。 “准确来说是在月光皎洁的时候月光猫妖可以吸收转化月光之力治疗受伤的猫妖,所以月光皎洁时候的猫妖是最好斗也是最危险的。 在满月之前的几天,猫妖都会大幅度的往外扩展地盘,即使受了伤只要还有一口气,满月那晚都能救治回来。” 萝卜大棒说出孟庆尚未知晓的密辛,也让孟庆的心颤了一下。 月光之力? 听起来怎么和魔法一样。 这个世界有魔法么? 继续交谈了几句孟庆喜悦参半。 猫妖中的月光猫妖并不常见,相当于哥布林部落中的智者一样稀有。 肉食的猫妖也不会像哥布林那样成百成千的生活,猫妖的实力不允许它们发展出如此大规模的团体,要知道这可是丛林,危险莫测的丛林。 “要怎样才能吸收月光的力量呢? 如果猫妖可以吸收月光的力量,那能否吸收太阳的力量呢? 毕竟月亮的光芒也是反射太阳光来的啊。” 孟庆之后的问题问出,就见萝卜大棒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他:“月女神和太阳神根本不是同一个神明,怎么会一样?” “呃,我就问问,我想知道我们能不能吸收月光的力量呢?” 孟庆挠了挠光秃秃的脑袋,知道自己孤陋寡闻了,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明这样的存在,连哥布林都知道。 哥布林都是秃子,头发也是犹如汗毛一样的绒毛不作数,活跃在丛林中的哥布林根本不用像人类那样长出头发抵抗太阳光里的辐射,这是科学可以解释的进化差别。 哎,年纪轻轻的,咋就秃了呢! “这个么,也许月光猫妖知道答案,你今天的问题好像有点多哎,难道你觉醒了血脉里的力量?” 萝卜大棒摇头,忽然极有兴致的打量孟庆,看得孟庆打了个哆嗦。 “不对不对,可能人类血脉提前发挥作用了,快了,你快成年了,到时候希望能有真正的觉醒出现。” 没等孟庆开口萝卜大棒就是摇头。 孟庆闭口不语,他从这些话中知道了不少东西,也发现萝卜大棒并不似普通哥布林那样愚笨。 也许是人类的血脉带来的改变,也许是其他原因。 总之不是坏事。 现在的他还需要依托萝卜大棒的庇护。 被夜袭了一次的哥布林部落居然还没长记性,还是在孟庆的提点下萝卜大棒才反应过来要派哥布林守夜了。 不然再来一次夜袭大家也别想睡觉了,如此来几天不用猫妖再夜袭哥布林自己就扛不住要迁徙躲避猫妖,想在丛林里换一个新地盘很难很难,要用命来拼。 被拎出来守夜的几名哥布林心有不满但不敢说出来,其他哥布林打了一场艰难的对战之后身心俱疲,没事人一般各回各家倒头就睡,至于死者先放在那里再说,明天再埋也不迟。 “这是异界,危险无处不在的异界。 差一点我来到异界没过一天就要挂掉,必须杜绝这种事情继续发生了。 天大地大,小命最大。” 躺在床上的孟庆因为这次猫妖夜袭辗转反侧良久都没能睡下。 猫妖的夜袭给他敲响了警钟,让他知道如今身处的地方再也不是和平的都市,遇到危险没有报警电话可以打。 不生,则死! () 第7章 生当作人杰 最终孟庆还是没能敌得过睡意闭上了眼睛,来到异界的第一个夜晚在波折中就此渡过。 清晨,孟庆睁开眼睛后只觉胳膊略显酸痛,昨夜危险逼近他忘却其他,看似弯弓射箭很轻松,但后遗症还是残留了下来,他现在的哥布林身躯还是太弱小了,可能力量都不如十岁的人类孩童。 “新的一天,来到异界的第二天,是时候尽可能的改变能改变的一切了,先从昨天用过的弓开始吧,想走出丛林,必须先有顺手的防身武器才是。” 起床后坐在床沿思考了片刻孟庆就打定主意,他一向有想法就会着手实施,理想再丰满不付诸于实际行动也是枉然。 推开简陋透风的木门,孟庆嗅了嗅笼罩在晨光中的营地空气,隐约嗅到了尚未散去的血腥味,他在营地里绕了一圈,收获了比往常更多的敬仰目光,也了解了如今营地的确切哥布林数量。 八十七哥布林,这是算上还在吃奶的幼年哥布林以及牙齿都已经脱落已经没多久可以活的年迈哥布林,不过大棒营地的这两位年迈哥布林并不是哥布林智者,他们的智商确实比普通哥布林高不少,但完全不入孟庆的眼。 哥布林内部也分为小家庭一样的团体,一般都是成年夫妇带着少则三两个多则五六个孩子,哥布林的寿命比人类短很多,但生育能力很强,孕期三个月,一胎一般都是两到三个,千百年来一直困扰人类的难产问题对哥布林而言并没有,因为初生的哥布林小的可怜,和没睁眼的小奶狗差不多大。 哥布林成年之前的死亡率很高,这是孟庆在和年迈哥布林对话后得到的消息,哥布林六岁成年,约有三成哥布林会死在成年之前,能够活到二十五岁的哥布林就算长寿,比如大棒营地的这两位年迈哥布林一个是二十四岁,一个是二十八岁。 “所以原来我才五岁半啊。 坑爹呢!!! 不过哥布林的寿命原来只有二三十岁么? 真的太短太短了……” 忽然知道自己可能只有二十年可以活,孟庆感到了难言的恐惧,那是任何有智慧乃至无智慧野兽都畏惧但绝对逃不脱的结局。 死亡。 … 从生到死,是一条没有办法回头的不归路。 沧海桑田,哪怕是神灵也会犹如过眼云烟消失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即使是天上的日月星辰最终也会迎来死亡的归宿。 生灵活着可以感受到自身,感受到周围的一切,听到万事万物的声音,品尝能够给身体带来活力的食物,触碰到恋人的脸庞。 生灵死亡后失去意识,无法看到、听到、嗅到、触碰到任何存在,他已经走完了短暂的人生路,他的名字会短暂的存留在世间,直至被最后一个所知者遗忘,到那个时候,他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最后一丝痕迹也被抹去,与蚍蜉蝼蚁的生死无异。 以身合道是孟庆穿越前无数人杰选择的道路,这条道路充满了太多的艰难险阻,穷尽人杰一生或许也只能留下一道微不足道的痕迹,不过真正的人杰就是人杰,哪怕死去千年、万年,人族不灭,他们的名字依旧还会存在,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死不灭。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孟庆用哥布林无法明白的语言低声呢喃着,他终于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一时间陷入了深思之中。 不久之后孟庆会说奇异语言的事情就传遍了放个屁都能被半个营地知晓的大棒营地,孟庆拥有精灵血脉的事情根本不是秘密所有大棒营地的哥布林都知道,加上昨天目睹过孟庆‘神射’举动的哥布林大嗓门的宣扬,一时间孟庆之前筹备扬名掌权的计划还没开始实施就已经完成了九成九,只待他高声一呼其实就可以圆满了。 “人杰看样子是当不成了,但哥布林之杰呢?丛林之杰呢?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强者的哥布林不是好哥布林。 我孟庆上辈子活的浑浑噩噩荒废大好光阴二十多载,也该醒了。 哥布林又怎么了? 钉锤照样能锤烂你的蛋蛋!” 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的孟庆只觉整个哥布林都不一样了,也许这就是拥有希望看到方向的体验吧,连空气都是那么清新…… 卧槽,怎么这么浓的臭脚丫子味? 睁开眼的孟庆深呼吸半口气立刻屏住呼吸,环视四周才发现一大堆哥布林将他团团围住,以哥布林只有下雨天才会沾水的尿性,凑在一起那味道无法用语言表达。 “都给老子散开点,还想不想吃猫妖肉了?” 见孟庆脸色难看的要命,人群中萝卜大棒高举钉锤,哥布林一哄而散只留下寥寥数个,孟庆深呼吸着,哥布林的嗅觉很灵敏,某些情况下也不是好事。 昨夜死于萝卜大棒钉锤下的猫妖已经被剥皮剔骨,切成大块丢到了营地正中央唯一的一口铁锅之中。 这口铁锅孟庆昨天就见到了,当时还惊为天人,以为哥布林部落已经掌握了冶铁的技术,当知道铁锅是从人类村庄抢来的后久久无语。 铁锅不小,炖一只猫妖绰绰有余。 散开的哥布林们三五成群的离开营地在营地周边找寻任何可以吃的东西,这锅肉得等很久才能吃,真分下来其实每个哥布林也没多少,不过至少不管老幼都能有一口肉汤喝,对普通哥布林来讲,十天半月能见一次荤腥就是幸福的。 昨夜死去的哥布林,孟庆醒来的时候已经见不到了,自然不是被哥布林们吃了,而是被埋到了哥布林统一的集体墓园中,为此孟庆还颇有庆幸,吃同类这种事情他真的做不出来。 “我本来还说得等你成年之后才会觉醒精灵血脉,没想到一夜过去你就开窍了,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变聪明了很多?” 驱散围观的普通哥布林后,萝卜大棒丢下钉锤坐在孟庆对面的石块上,面带期冀。 “脑袋里确实多了些东西。” 孟庆环顾四周,看到除了包括萝卜大棒在内的哥布林对自己投来的那毫不掩饰的羡慕目光之后,再听到其他哥布林低语的内容后,到了嘴边的话顿时改变了。 和原本的哥布林相比,现在的晨星·大棒确实变聪明了,因为多了一道来自异世界的人类灵魂。 “太好了!” 自家几个孩子是什么样子,萝卜大棒一清二楚,可以说没一个成气候的。 本来大棒营地的首领就是孟庆的父亲,萝卜大棒当了首领之后就知道首领比最初想象的难当太多太多,他知道兄长多半没有可能再回这片丛林了,那么未来的大棒营地的首领,唯有‘觉醒’了精灵血脉的孟庆最适合。 萝卜大棒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哥布林不过百的大棒营地日子如今过的非常苦,距离普通哥布林逃离营地也只有一线之隔。 他知道自己作为领主当得很失败,没有办法让更多的哥布林填饱肚子,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能够让部落变得更好。 如今的大棒营地太需要聪明的哥布林来领导了。 () 第8章 风羽箭 “叔叔,你对我们部落的处境以及未来的发展有什么想法么?” 屏退所有哥布林后,孟庆和萝卜大棒坐在足有十哥布林才能怀抱过来的巨树下对话。 这在普通哥布林看来是属于绝密的对话,没有谁会不要命的试图偷听,距离最近的哥布林也在三十步之外,还是萝卜大棒的亲卫和子女。 “哎,哪有什么想法,当初你老爹走的时候只交待我看好你,说迟早你会展露出远超普通哥布林的智慧,替代他让大棒营地崛起。 终于,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萝卜大棒说到这里看向远方,莫名的显得很是忧郁,看的孟庆也为之莞尔。 也怨不得萝卜大棒无措。 穷则变,变则通。 长久不变的话,哪怕再领先的优势也会最终变成劣势,更别提大棒营地本身就不是什么大型部落,只是勉强在丛林边缘混一口吃的小型哥布林部落而已。 “既然如此,我有几个想法,说来让叔叔你参考一下。 虽然知道的东西变多了,但我的实力其实还没有什么提升,依旧需要你的保护,当下最适合部落的首领还是叔叔你,要不然怕是有愚笨的子民趁夜逃离。” “他们敢? 打断腿!” 萝卜大棒霍然站起身来,面色凶狠。 “或许不会,但有备无患,叔叔还是先听一下我的提议再说吧。” 孟庆无奈,萝卜大棒虽然很能打,但大多数时候智商最多和人类的熊孩子一样,只有偶尔才会展现出不凡的智慧。 萝卜大棒从善如流,老实的坐下竖起耳朵认真聆听,思考对他而言是一件费力的事情,但听别人提主意他做选择不要太轻松。 “昨夜猫妖夜袭的经历让我感受到了危机,或许这就是我突然觉醒的原因。 这种事情很有可能再次发生,如果下次袭击营地的不是七八只猫妖而是七八十只呢? 对,正常情况下不会有这么多猫妖扎堆,但即使是二三十只猫妖,也能很容易覆灭大棒营地吧,叔叔你能一对五挡住猫妖,能挡住十个、二十个猫妖么?” “当然不能,哪怕七八个一起上我也得落荒而逃,事实上那种情况下最终结果也是死路一条。” 萝卜大棒连连摇头,落单的猫妖,三五个哥布林就能搞定,但一旦数量提升上来可以轮流攻击,哥布林万万不是对手,他也不能例外。 “所以,尽快提升大家的战斗力就是当下最关键的事情,没有之一。 昨天我用了短弓感觉还不错,但和我现在所掌握的弓箭技术相比就太落后了,数量也太少了。 我们或许力量速度都不突出,但一旦凑出成建制的弓箭手,即使来袭的猫妖数量再多也有一战之力吧。” 孟庆说出当下大棒营地最要紧的事情,萝卜大棒想了想后连连点头。 弓箭说实话很适合力量不强的哥布林,不就是弯弓搭箭射出去么,只要能拉开弓谁都能耍耍,杀伤力偏偏还不低,这一点百兵之王长枪都比不过弓箭。 孟庆说能改善短弓,萝卜大棒深信不疑。 哪怕深处丛林中,精灵善射都有所耳闻。 更何况他可是亲眼见过半精灵的,对方的箭术就已经让他惊为天人。 想到这里他就是打了个哆嗦,似乎回忆起了当初被闪耀的不似哥布林的兄长压迫的悲惨岁月。 比雌豹还凶残的半精灵,也只有兄长能够降服。 孟庆并没有一次性提出太多意见,因为哥布林的记性真的不怎么样,一定时间内能接受的信息只有一个。 哪怕是萝卜大棒听了孟庆第三个提议后都是变得碎嘴,不时掰着手指重复孟庆之前说过的话,明显有些开始遗忘的势头。 身处丛林,没有矿石,没有冶炼矿石的技术,木弓仍然是大棒部落的首选。 但木弓与木弓的差别大了去了。 精良的木材制成的强弓有百步杀伤力,力道之强甚至可以射穿大腿粗的树木。 最次的当然就是大棒营地现在用的木弓,直射树干箭头都可能扎不到树皮下面去。 今天部落的氛围让普通哥布林感到很奇怪,很多哥布林都接到了不同于往日收集食物的命令,他们需要尽可能的找寻笔直且有韧性的木条,就是那种头尾对折过来都不会折断的。 孟庆对大棒营地周围的环境并不了解,但不妨碍他坐营地落检验哥布林蚂蚁搬家般带回营地的诸多木料,筛选其中最适合制作木弓的主材与箭矢。 优异的弓臂制作需要很长时间,但大棒营地如今最缺的就是时间,自然不可能玩什么三年制一弓。 真制出那样的弓,估计连弦都上不上去,萝卜大棒这个大棒营地力气最大的哥布林也拉不开。 筛选了几十种木料之后孟庆选择了其中的两种木料当做弓臂主材。 这是参考了木料的生长范围以及多寡,其中类似竹子但生长周期非常长的蓝竹比较少,硬度颇高,制成的弓需要不小的力量才能拉开,所以只能由部落里的力量比较高的哥布林使用。 而另一种分部范围广泛韧性较强的木材适合普通哥布林使用。 孟庆一声令下,不到一个小时足够制作一百把弓臂的木料就已经被哥布林带回营地,森林里什么不多,就是木材非常多。 孟庆观察到了普通哥布林大多数都还在用石斧,少数用的是骨质斧头,带回来的木头首尾都像是狗啃的一般参差不齐,不过这对孟庆而言并不算难题,用火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件事。 哥布林不怕火这点孟庆昨天就见识了,这也是智慧种族共有的共通之处。 昨夜营地也有哥布林用火焰对抗猫妖的例子,相比哥布林,猫妖对火焰的畏惧非常严重,似乎是因为长久生活在丛林中,基因中都带着惧怕火焰,因为丛林中的大火那可是真正毁天灭地的。 取一段藤条截出合适的长度,然后在每一根适合制作弓臂的木料上面用碳画出痕迹。 孟庆做这件事的时候,很多围观的哥布林满是好奇,以他们少的可怜的智慧难以理解孟庆到底在做什么,本能的感觉到了敬畏。 画出痕迹之后的事情就交由萝卜大棒带领普通哥布林来做,火焰可以灼烧木料多余的部分,碳化的木料可以轻而易举的变成接近一样的长度,反正木料有很多,即使有些损失也无伤大雅。 弓臂对一把木弓而言,获取难度是最低的,其后便是箭矢。 森林里带羽的鸟类很多,但鸟羽很难长期保存,加上鸟儿一般都在树冠层活动,孟庆一开始就放弃了制作带尾羽的箭矢的打算,而是决定制作风羽箭。 这种箭无需难寻的鸟羽,只需要将箭矢尾端开出合适的镂空,利用向内凹陷的空槽产生涡流阻力使箭保持飞行稳定,精准度比不加尾羽的木箭要高出不知多少,关键掌握技巧后量产完全可行。 一把弓最难的莫过于弓弦。 弓弦的韧性、弹性事关弓的杀伤力。 一个细一个弹,两个字就足以筛选掉九成九的材料。 但孟庆询问萝卜大棒的时候反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回答,不禁喜出望外。 原来大棒营地里就有孟庆想要的制作弓弦的材料,而且数量非常多。 绿蚕,一种真正素食主义者,它和蜘蛛一样会吐丝但不织网,因为无需织网来狩猎。 它们的丝更多时候都是用来悬挂身体,让其可以迅速的转移位置躲避各种猎手追击,毕竟圆滚滚胖乎乎的绿蚕只有一张能吃树叶嫩芽的口器,实在是没什么杀伤力。 绿蚕的丝很细但韧性颇佳,也不会像蛛丝那样沾染了灰尘就失去弹性。 在看到萝卜大棒炫耀般的抱出来一大捆足有腰身粗细,长度均超过三米的绿蚕丝后,孟庆瞠目结舌。 得知绿蚕丝是很久之前便宜老爹就开始收集的时候,孟庆不由得感慨,这简直就是天然的弓弦材料啊,便宜老爹收集这么多绿蚕丝,说没有征战四方的想法孟庆完全不信,。 有这些绿蚕丝,困扰孟庆的难题迎刃而解。 () 第9章 乱斗器械之三:甩网 使劲拽动一根绿蚕丝后孟庆满意无比。 绿蚕体重有五六磅,能悬挂住如此分量的蚕丝可想而知坚韧程度。 十厘米的蚕丝被拉伸到十五厘米都没有断掉的迹象,一直拉伸到原本的一倍才真正被拉扯断。 并成四股之后,哪怕是萝卜大棒都得咬牙切齿才能勉强拉断,足以填补制作一把弓最欠缺的弓弦空缺。 正午时分猫妖肉汤终于煮好了,所有哥布林都是满足无比的用木碗喝下碗里的肉汤。 肉汤里有少许肉块,还有的就是蘑菇、野菜以及各种植物根茎,反正就是一锅大杂烩。 不用担心有食物中毒的情况,哥布林能在森林里活下去这么多年,什么东西能吃或许还没分清楚,但什么东西不能吃非常清楚。 “顺便收集一些毒蘑菇什么的吧,普通的箭即使命中也很难让敌人立马失去战斗力,毒箭就不同了。 最好有那种见血就让人麻痹或者血流不止的毒物,植物动物毒素都行,这点我就不参合了,相信叔叔你能做好的。” 猫妖肉早已经被大火炖烂,大棒营地中央区域是踩得平整的实地,只有少许顽强的野草还十分矮小,不用担心引起火灾。 事实上哪怕是秋末也很难真正用普通火焰点燃森林,真正的森林大火一般都是由天灾引起的,或者是有大风的特殊天气。 “嘿嘿,不愧是大棒营地的崽。” 萝卜大棒闻言没有觉得丝毫不好意思,反而笑的十分开心。 大棒营地在这里扎根这么多年,哪里有毒物非常清楚,什么毒最有杀伤力也很清楚。 这些都是宝贵的生存经验,是前人用生命做教训得来的。 全部落都吃了一顿饱饭后干劲十足,今天没有一个哥布林能够在吃饱饭后立刻躺下呼呼大睡,都是在监工的藤条威慑下埋头苦干。 弓臂的制作需要时间,成年的哥布林只要没断手断脚都被拎出来干活,哪怕是幼年哥布林也是得到了收集灌木中的一种适合制作箭矢木条的任务。 这种木条森林里非常常见,营地几百米外就有一大丛,石斧挥舞很快能砍出一捆。 勤劳的双手可以改变世界,孟庆当下需要的不是改变世界,只是制作几十上百把比普通木弓优异一些的弓箭。 所以即使只能指挥本性就有懒惰因素的哥布林,到了黄昏的时候,弓箭的制作也已经到了尾声。 箭矢已经削出来几千根,一端绑上六根并在一起绿蚕丝弓弦的弓身也有六七十把,其中有几把已经真正成型,正在由孟庆、萝卜大棒进行试射做最后的调整。 原本很多哥布林对于这种加班加点的任务是拒绝的,但眼看最终的成品已经快要出现也是感觉到了名为集体荣誉感的感觉。 这是平日里部落里极难感受到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哪怕真没了监工,平日里懒散的哥布林也不敢在其他哥布林都忙碌的时候独自去休息。 这样会被人看不起的,哥布林也是要自尊的好么。 韧性极佳的木料在被放置到木条捆成的模具里放置一下午后,已经变形成为明显的波浪形。 再用火焰炙烤水分流失之后很快定型。 这种情况下的弓臂短时间很难变成原本的一根直木,不过拉拽几百次后还是会慢慢失去弹性,需要不断的进行校正改变。 那些就是日后需要做的事情,孟庆需要的是天黑之前,大棒营地无论老幼人手一把木弓和最少三十根箭。 “呜~~~” 尾端开出凹槽的风羽箭离弦,发出莫名的呼啸声。 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对这种声音早已经熟悉,甚至如今听到都感觉莫名的带劲,也有一种想要弯弓搭箭的冲动。 顶端削尖没有安装箭头的木箭平稳的飞出,准确的插在用炭笔画在粗大树干上的靶心。 待孟庆放下木弓后,周围响彻的是哥布林的怪叫声。 不过昨天听来还觉得刺耳的怪叫此刻让孟庆很是开心,因为弓身的校正终于完成了,接下来只要按照模板将其余尚未上弦的弓臂挨个上弦即可。 箭矢的校正最开始就已经完成,有简陋短弓在足以在几百次的射击中找到最适合的凹槽开启位置与深度。 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在孟庆穿越前的世界,早在唐宋时期,风羽箭就已经是成建制的装备,要是真的太难,箭矢这种消耗品怎么能动辄几万几十万根。 太阳神的战车消失在西方的地平线上,眨眼间丛林就变得幽暗。 幸好哥布林都是夜视小能手,忙碌了几乎一天的哥布林们揉着酸痛的胳膊和腰部,七嘴八舌的在晚饭进行时与晚饭后讨论今天的所见所闻。 夜被猫妖夜袭的悲痛早已经消散一空,讲真不少哥布林还期盼今天再来几只不长眼的猫妖呢,因为如今的大棒营地,能够有三十步以上杀伤射程的木弓超过七十把! 萝卜大棒在吃晚饭的时候很开心,不是因为食物,也不是因为营地里一天就多出来的几十把弓箭,而是欣喜孟庆的忽然觉醒。 真的太开心了,有了孟庆的出现,他觉得自己很快就可以真正卸任首领这份看似荣耀实则辛苦的工作。 每天一睁眼几十上百号哥布林都眼巴巴的望着你,各种琐事哪怕是放个屁的事情都要摆到萝卜大棒面前,长此以往任谁也都会头大如斗。 木弓:可激发箭矢射击,品质普通。 木箭:可被木弓激发射出,品质普通。 这两条其他哥布林无法看到的属性就是孟庆用侦测技能观察制作完成的木弓所得的的信息,有侦测技能在,哪把弓有问题一眼就看出来,相当方便。 天黑之后孟庆并没有满足,草草吃了点浆果填饱肚子后继续开始和十几个哥布林一起忙碌,他在制作的是普通哥布林绝对没见过的新鲜玩意:甩网。 绿蚕丝和蛛丝一样惧火,但可以很好的浸泡在水里而不会失去弹性或溶解。 孟庆在看到萝卜大棒拿出如此多绿蚕丝的时候,脑袋里第一想法就是制作几张网,就是像他小时候在乡下见过那种一个人就能拎起撒入河中捕鱼的甩网。 大棒营地附近并没有适合捕鱼的深水区,有的只是两条不过哥布林腰部的浅溪,捕鱼什么的可以以后再说,网的作用可不仅仅限于捕鱼,使用得当的话,它是相当可靠的群攻大杀器。 猫妖行动敏捷,但如果被绿蚕丝为材质的网当头罩住,只需要几个哥布林攒射,在其挣脱撕咬开网之前就能轻而易举的射死它。 怕是人类这样体型的生物也不是能轻易挣脱复合绿蚕丝甩网的,孟庆对逐渐成型的甩网相当有信心。 夜幕降临一个多小时后三张甩网先后成型,完全展开的甩网约有十步宽,没有孟庆的指点,普通哥布林是绝对编不出来缝隙只有拳头大小的网的,他们连怎么打活扣都无从所知。 甩网的一端被藤条系着,尾端则坠着石子等材料,收拢到一起的时候重量在哥布林可以拎起甩出的范围内。 带藤条绳索,甩网的攻击范围在十步到二十步之间,更远的话无法网到,太近的话很难有足够的时间把网张开。 十到二十步的距离,也正是弓箭威力最大的范围。 孟庆尝试进行抛网,当看到甩网的效果后,参与制作甩网的哥布林们怪叫着极其兴奋,就算不聪明,哥布林们也能看出甩网的巨大作用。 有甩网笼罩住敌人,不管是近战还是远程攻击都是甩网外的哥布林说了算,被罩住的敌人短时间挣脱不开就等死吧。 () 第10章 骑士柯蒂斯 “终于做好了,今夜猫妖要是再敢来的话,哪怕数量比昨夜多一倍也绝对让它们惨败而归。” 忙碌了一天的孟庆心神俱疲,但对今天一天的成果相当满意。 他庆幸哥布林都有一双还算灵巧的双手,如果是石头人这样的怪物完全不可能制作出来这样精细的工具。 “留一些值夜的,其他人抓紧睡,保持警惕,猫妖很有可能再来。” 见萝卜大棒拎着钉锤表情振奋,望着丛林深处跃跃欲试,孟庆不得不提醒他。 夜晚对哥布林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哥布林不是猫妖这样的夜行生物,真要是离开营地在密林里和猫妖撞上绝对是个悲剧。 “如果今夜猫妖不来的话,明天我们就打过去怎么样?” 萝卜大棒如今信心十足,甚至有反攻猫妖活动区域的打算。 今天一天大棒营地的战斗力提升了何止一倍,之前大棒营地是无法对外拓展地盘,如今有了弓有了网,也是时候尝试往外发展了。 要在哪里才能找到猫妖很明显,昨夜猫妖往那里撤退的就往哪个方向,这一点连哥布林都知道,往一个方向走,迟早能与猫妖遭遇。 “可以试一试,但要过了今夜再说。” 对于这个提议孟庆并没有拒绝,但也没有直接赞成。 他明白,大棒营地绝对不能一直龟缩在丛林边缘,不向外发展与人类接触的话,就必须要逐步向丛林内部拓展领域,而猫妖就是必须要面对的存在。 “你觉得可以那就太好了,早就想痛揍那些猫妖了,睡觉睡觉!” 萝卜大棒表情振奋,有孟庆点头他满心欢喜,他期待明天的到来。 …… 临近正午时,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响起。 整个村子都没有一匹马只有少数几头耕牛的银杏村,村民闻声表情不由得振奋起来,他们不约而同的向村口的方向聚集,最终在村口看到了从村北泥土道路上行来的一行三骑。 “到了,下马吧。” 坐在高头大马上的柯蒂斯在看到从银杏村木质围墙的时候就是放缓了战马的速度,在距离村口还有五十米远的时候,战马已经从奔驰变成了缓步慢行。 骑士的目光很敏锐,柯蒂斯能够看到村口附近聚集的村民面上的期待以及掩饰不住的忧色,他坐在马上眺望正南方,隐约看到了银杏村南更远处一条墨线般的丛林边界。 微微发力撑起身体,着甲的柯蒂斯轻而易举的下马落地。 当双脚踩在坚实的土地上的时候,柯蒂斯整个人的气势甚至要比在战马上的时候还要强上不少。 因为他修炼的斗气乃是防御力最强,与大地最密切的土属性斗气。 哪怕只是初阶中位骑士,不骑马作战,即使是初阶高位的萨克也不能说很轻易击败他,必须要进行非常艰苦的斗气攻防战,以超出柯蒂斯的斗气量才能胜出。 骑马是肯定没办法进入密林的,即使进入也不能深入太远,柯蒂斯要是没有马下作战的强大能力,怎么会有信心越众而出要接下这次任务呢? “是柯蒂斯骑士大人,太好了!” “我真怕领主大人派来的是胡德那个不靠谱的家伙。” “慎言。” “咳咳,骑士大人终于来了,我仿佛已经看到魔物脑袋开花的样子了。” 围在村口的平民注视着下马的骑士与匆匆赶到的村长交谈,在他们交谈间低声议论着。 两名骑士扈从抬头挺胸接受着平民投来的注视,虽然他们穿戴的只是皮甲,手里的武器也是木质枪身的长枪,但在平民中,骑士扈从也是非常强大的存在。 没能激发斗气的骑士扈从,身体素质远超普通民兵,更别提连长枪都不会拿的普通平民。 “见到柯蒂斯大人,老夫我就放心了。” 银杏村的村长年过五十,确实可以称得上一声老夫。 他的年龄只比柯蒂斯大不到五岁,但任谁都能看出,头发半白的村长要比柯蒂斯衰老太多。 四十有八的柯蒂斯看起来甚至最多四十岁的样子,满脸的络腮胡让其增添了几分魅力,毕竟胡须可是男人的证明。 “哈,赛尔德你这个老伙计还活着呢,很好。” 柯蒂斯对野蔷薇领辖下的各个村庄都十分熟悉,自然认识银杏村的村长以及很多面熟的领民,可以叫得出来他们的名字。 这一点是胡德绝对做不到的,对方即使来过银杏村,最多也只能记住村长一人的名字甚至会转脸就忘。 这也是为什么银杏村的村民担心男爵会派胡德过来的原因,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么。 “哎,还有几年可活全看神灵的恩泽了,来的正好,老夫已经略备薄酒,柯蒂斯大人还有两位远道而来,其他的事情先放着,吃饱再说。” 能担任一村之长,赛尔德没有两把刷子是不可能的。 他很会察言观色,看到骑士扈从脸上的倦色以及揉了揉肚子的举动就很适时的提议,柯蒂斯自无不可,牵着战马的缰绳带着两名扈从缓步进入银杏村。 “说说看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酒足饭饱后,柯蒂斯略带醉意,喝了一口浓茶消食后砸吧着嘴。 下到村庄来执行任务不必担心会比在蔷薇镇的时候吃的差,可以说顿顿有肉是必须的,在蔷薇镇也不能说顿顿都吃上肉。 他对任务的了解度很低,只知道银杏村有三名孩童失踪,大体和大河丛林有关。 至于原因尚无从所知,进入丛林之前了解清楚情况是必然的。 谈及此事,村长脸上的笑容消退挂上了愁容。 在等待骑士到来的上午,村子里又派了十几个年轻人组队进入大河丛林边缘,但和昨夜一样还是没能搜寻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哪怕是一片麻布片都没找到,只找到了几个疑似走失孩童的脚印,最终也被枯枝落叶影响无法找寻到更多东西。 时间到了这个点,三个孩童还活着的可能近乎于零。 这是在场的四人都知晓的,但问题还没有解决,骑士一旦出面,必然要进行杀戮威慑才能从根源解决银杏村的麻烦。 丛林里的诡异之处多了去了,总不能进入丛林横冲直撞见什么灭什么吧,柯蒂斯自然没这个能耐。 对话了几分钟,柯蒂斯了然的点头。 事情在他看来相当简单,三名孩童的失踪让银杏村不少人心生担忧,孩童更是被牢牢约束在村落中不允许离开村落半步,哪怕是下田劳作的时候也不敢全身心的都沉浸在劳作中,唯恐有魔物悄悄走出森林摸到身后。 眼看已经进入秋天,距离秋收的重要时节不到一个月了。 最后对庄稼的照料很重要,事关能否过一个安稳的冬天。 往年秋收之后银杏村老少会组队进入大河丛林边缘搜寻能吃的果子种子等储存起来当做过冬粮,发生这种事情不解决问题当然不行,这才是银杏村全体凑出三十多枚银币的主要原因。 “我知道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进一次大河丛林,看能否找到失踪孩子的线索。” 骑士的观察能力远超普通人,或许还有什么线索尚未被银杏村的人发现、 距离天黑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柯蒂斯下来是执行任务的而非享受的,不完成任务他回去脸上也无光。 没有人出言阻拦柯蒂斯,如果身为骑士的柯蒂斯都不敢尝试进入大河丛林的话,那就没有谁敢进去了,丛林虽然危险那也是指深处,外围区域遇到魔物的可能性非常小,倒是野兽还算常见。 两名扈从紧跟柯蒂斯,身为扈从不仅要为骑士背负替换武器战甲,必要的时候还要辅助骑士战斗,两人跟随柯蒂斯都有五年以上了,对柯蒂斯的实力相当知根知底。 在满村男女老少的护送下,柯蒂斯三人步行走出银杏村南门走向更远处的大河丛林边缘。 当一条墨线般的大河丛林变成近在眼前连阳光都很难照射到地面上的密林时,两名骑士扈从对望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慎重,丛林可不是那么好进的,说一去不回也不是没有可能。 “喝!” 柯蒂斯的一声轻喝,让两人精神一振重新恢复了信心。 此刻的柯蒂斯已经在步行时调整好了状态,之前微微的醉意消失不见,缓缓运转的斗气变得活跃可以随时被调动。 他已经真正进入了战斗状态,气势强到尾随在后方的银杏村领民都不敢直视。 “这就是骑士大人啊,真的好羡慕。” “让我家小子多做训练和吐息法,说什么也不愿意,真的好气啊。” “如果我也能成为骑士那该多好啊,可惜,可惜。” “咱们这些泥腿子就别想了,祈祷柯蒂斯大人平安归来吧。” () 第11章 蛛魔作祟 三人先后进入丛林,眨眼间就是消失在银杏村村民的注视之中。 这个位置是银杏村多次找寻后确定失踪孩童进入丛林的方位,剩下的就只能靠柯蒂斯自己判断了。 进入丛林后,投射在头顶的阳光被树冠遮挡,但温度并没有因此下降,反而因为密林中树木太多风都难以吹拂进来的原因显得更加闷热。 走入丛林不过几十米,两名扈从额头上就开始有细细的汗珠渗出,为了有不错的防护,两人可是穿着几乎没有裸露在外皮肤的整套皮甲。 身着铁甲的柯蒂斯倒是显得很轻松,前进速度和最开始一样不变,额头也没有汗珠渗出。 成为骑士就是一场进化般的提升,护体的斗气已经可以让骑士承受常人难以承受的严寒或酷热。 “就是这里了,脚印到这里消失了,再往前走,就是连银杏村村民都少有涉足的区域,我嗅到了属于野兽的腥味,小心一点。” 停步观察四周,柯蒂斯表情相当淡定,这个距离往后看还能隐约看到亮光,再往里走的话灌木丛变多,可不是想退出来就能退出来的。 “看,这里有碎布片,不出意外应该是麻布片,搜索的村民还没搜索到这里,以我的判断,这是被利物划破留下来的,很可能是利爪,也不排除铁器。” 继续前进约五十米,柯蒂斯有了发现,他在一颗树干旁找到了一小块褐色的麻布片,这是紧随他的骑士扈从刚刚都没发觉的。 “大人,你觉得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昨天袭击了那三个孩子?” 柯蒂斯的扈从观察四周没有发现后低声询问,他有自己的想法但不敢确定,还需要柯蒂斯来决定下一步的打算。 “猫妖、哥布林、鱼人或者任何有利爪的魔物都有可能,之所以不是野兽的原因很简单,不到十岁的孩子如果遇到野兽,附近绝对会有带血的骸骨和浓郁的血腥味,一夜时间哪怕被处理的再干净也没办法不留一点痕迹,然而附近没有,只有可能是魔物,失踪的孩子是被掠到别的地方了。” 绕着树干在四周观察了一会,柯蒂斯表情慎重,如今已经可以确认是魔物在作祟,和他设想的相差无几。 如果是野兽的话,有很大可能会有一个孩子逃出来,。 野兽击毙目标后一般不会继续狩猎以免受伤,魔物就不同了,被称之为魔物的存在最次也都有比普通野兽高得多的智慧,虽然比不过人类,但进行思考还是没问题的。 魔物,不管哪一种都是让人类头疼的存在,尤其是在魔物的主场区域作战更是能让人类闻之色变。 哥布林活动的丛林,地精活动的洞穴以及鱼人活动的水域,这三种地形对人类而言都是险地,也就魔物们这么些年来相互争斗很少有团结起来对抗人类的情况,否则人类如今能否还拥有大片富饶的土壤可以耕作真的是两说。 “继续前进吧,顺着这个方向。” 柯蒂斯凭借多年战斗的经验,在观察了附近之后选择了最有可能是魔物撤离的方位,他通过前进时通过观察得到的各种线索,很快判断出了掠走失踪孩童最有可能的目标。 “是蛛魔!” 当看到树干间一团密集丝线时,柯蒂斯脸色终于变了,之前的疑惑在这个时候也是得到了解答,为什么地面上会没有一丁点线索,原来人是被带离了地面,而非是在地上前进。 蛛魔是一种体型类似蜘蛛但拥有与人类极其相似面孔的魔物,体重或许没超过人类,但六肢着地时看起来比人类高大不少,在丛林区域活动的敏捷远超人类,倒是在地面上前进的速度很慢。 蛛魔的单体战斗力比人类强,即使骑士扈从也不能完胜蛛魔,好在蛛魔是各自为战的独居魔物,这东西要是群居的话太可怕了。 “谨慎点,蛛魔一般不在巢穴一千步之外活动,也就是说我们已经进入了蛛魔的捕猎范围,小心头顶,一定要小心头顶,它们最擅长伏击,从树冠跳下来扑倒猎物,用蛛丝糊住猎物的眼睛。” 柯蒂斯曾经杀过蛛魔所以对蛛魔的战斗方式非常熟悉,两名骑士扈从也是紧了紧手里的长枪。 随着三人继续深入,很快一股臭味就是扑鼻而来,不同于森林中到处都有的腐烂枝叶的味道,这种臭味明显是腐肉的气息。 “这边。” 柯蒂斯一往无前,甚至速度还略有提升。 骑士擅长冲锋作战,只有将速度提起来之后才能发挥出最大攻击力,土属性斗气擅长防御不假,但也不是没有攻击性,脚踩大地的柯蒂斯可以说攻防兼备最擅长打攻坚战、持久战。 从一颗巨大到有十几人腰身粗细的巨树后绕出来,柯蒂斯三人远远的看到了林间空地莫名多出来的散落石块,以及一处一人多高黑漆漆的洞口。 洞口附近有非常多的骸骨,正是它们散发出来的腐臭气息,有的骸骨上面还有各种蚊虫在环绕,让人看了恶心作呕。 “蛛魔的巢穴。” 柯蒂斯表情不变,他不是第一次见到蛛魔巢穴了。 蛛魔的智力在魔物里相当低下,但单体战斗力不弱,不管野兽还是魔物乃至同类都是它们的狩猎目标,只不过蛛魔一般活跃于丛林内部,外围倒是很少见到蛛魔巢穴。 “蛛魔这会应该在巢穴里,我能通过大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你们准备一下,我把蛛魔引出来,记住,不要让蛛魔上树,不然就前功尽弃了。” 柯蒂斯嘱咐两名扈从,两人从善如流连连点头。 一番布置后,柯蒂斯已然来到蛛魔巢穴口几步外,而两名扈从则是绕到了洞穴后方的空地处等待,截断了蛛魔从那个方位撤退的道路。 深吸一口气,柯蒂斯抬起右腿,肉眼可见他的右腿迅速变粗甚至颜色都变了。 蓄力数秒之后柯蒂斯狠狠的将右腿砸在地上。 一股震荡波瞬间以落脚点为圆心朝四面八方扩散,大部分的力量都被引导至地面之下,而地面之上仅仅有一圈圈翻离出地面的新鲜土壤形成的土环,一环接一环无比的醒目。 双脚落地之后柯蒂斯就是举起了手中的骑士枪等候。 不到十秒钟,半倒塌的蛛魔巢穴洞口,一只浑身乌黑的魔物迅速的从洞口窜出来。 身形未至,一大团缠绕在一起的蛛丝就被甩出,迎风就变得充满粘性与韧性,连蛛魔都感应到对手的可怕。 长枪如龙,一道魁梧的的身影暴起,枪头微抖就将蛛丝挑飞到一旁。 在蛛魔仓皇逃窜没有十步的时候,柯蒂斯就已经追赶上了蛛魔。 不过他与蛛魔保持一定的距离,下一秒发生的事情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感觉到危险降临的蛛魔屁股一甩,又是接连数团褐色液体甩出,迎风就迅速扩散成一团团粗细不一的蛛丝团。 当逃窜的蛛魔被骑士扈从阻拦住的时候,不消说被围攻的蛛魔必然只有死路一条的下场。 三把长枪先后突破蛛魔的皮肤深深的扎入它的血肉之中。 一下,两下,三下。 蛛魔的反击仅仅让一名骑士扈从被一团粘性蛛网缠住,除此之外此战没有一人受伤。 一枪扎入垂死挣扎的蛛魔头颅,连头颅都是乌黑色的蛛魔剧烈抖动片刻后不再动弹,头部是绝大多数生物包括魔物的绝对要害。 抽出长枪抖动一下,望着已经没了生息的蛛魔,柯蒂斯吐出了一口气,身形都是矮了几公分。 对这次战斗他还是比较满意的,速度方面这个短板他非常清楚,所以才会让扈从拦住蛛魔的退路。 两名骑士扈从的喘息有些粗重,战斗时间很短但挡住垂死挣扎的蛛魔也绝非易事,要是没有柯蒂斯作为主力,来三名骑士扈从说什么也不能在短时间强杀蛛魔。 () 第12章 不甘的骑士 “居然是蛛魔,没想到,我还以为是哥布林或者猫妖这些魔物呢。” “是啊,蛛魔这东西一般很少会出现在森林外围的,这只的狩猎范围都快达到大河丛林边缘了,对银杏村村民的威胁很大,杀了总归是好事。” 击杀了蛛魔之后,两名骑士扈从在休息恢复体力的时候进行对话。 进入大河丛林的时候大家都没想到目标居然是蛛魔这种少见的魔物,本来他们都做好了面对弱小但总喜欢成群结队的哥布林亦或者在树上跳来跳去不会轻易落到地面上的猫妖。 柯蒂斯的体力消耗不多,检查了蛛魔的尸体确定蛛魔已经死透之后,吩咐两名骑士扈从尽快收集蛛魔身上有用的材料,他自己则是持着长枪朝蛛魔钻出来的黑漆漆洞口行去。 蛛魔已死,蛛魔的巢穴看起来虽然可怖但已经没有什么危险,不过气味还是和最开始那样难闻。 久经战斗的柯蒂斯前进的时候表情不变,他可是参与过人类对抗魔物暴动的战争的,战场上要比现在面对的情况还要糟糕,那都扛过来了还怕这点小小的骸骨堆? 修行土属性斗气的柯蒂斯有底气进入半倒塌的蛛魔巢穴,换成另外一人就不好说了。 他在进入甬道之后手里多出了一枚闪耀着莹白光芒的石头,这是价值不菲的荧光石,属于自然形成宝石的一种,只有骑士才能激发内部能量使其亮起来。 补充荧光石内能量的办法很简单,放在太阳下晒一段时间就能补满,相当好用。 蛛魔的巢**部,柯蒂斯叹息。 他在骸骨中找到了三件已经被腐蚀的破破烂烂的麻布衣,麻布衣看起来很小,是谁的不言而喻,这下失踪孩童的下落可以说彻底弄透彻了。 蛛魔进食的时候会往猎物体内注入能让血肉变成液体的特殊液体,进食完之后留下的只有骸骨和兽皮,至于人类的话自然是衣物。 将那几件小小的衣服卷起来握在手里,柯蒂斯的面孔很难看。 年龄到了柯蒂斯这个岁数,他见过太多的死亡,但在蛛魔巢穴里找到已经死去人类孩童的骸骨时依旧感觉到了悲呛。 没有力量,人类面对魔物的下场,就和蛛魔巢穴里的骸骨无异。 “我们走吧。” 走出蛛魔巢穴后,柯蒂斯对着站在甬道出口等待的两名扈从吩咐道。 两人点头,前行了几步后感受到后方土地的震颤,回头看了一眼顿时了然,柯蒂斯骑士已经将蛛魔巢穴彻底震榻,不然以这个巢穴为根基,还会有魔物会在此扎根。 快要走出丛林的时候,柯蒂斯回头看去,身后是茂盛到几十米远都看不真切的密林,这是阻隔住人类千百年的天然屏障。 是魔物的乐园。 人类的禁地。 “今天早点休息,明天随我再进一次大河丛林。” 远远的看到丛林边缘的亮光时,柯蒂斯平静的道出自己的打算。 是的,任务虽然已经完成,但他不打算就此回去。 不管是因为离开蔷薇镇和萨克的约定,还是之前在蛛魔巢**的所见,亦或者只是骑士的那一颗不甘沉寂的心,总之柯蒂斯必须要在大河丛林把这口气撒出来才会返程。 “喏!” 本来因看到丛林边缘亮光,以为任务完成明天就能提前返回蔷薇领的两名骑士扈从愣了一下后连忙应下。 他们走在柯蒂斯身后,能够感受到柯蒂斯压抑的怒火,明白柯蒂斯是打算明日去大河丛林多杀一些魔物解气,或许会有危险,但身为扈从,他们唯有听从柯蒂斯的命令,别无他选。 等候在大河丛林外围的银杏村村民只有少数返回了村庄,剩余的过半还在外围等候。 在看到先后从丛林中走出且并没有什么明显伤势的柯蒂斯一行三人,不少人都是松了一口气,柯蒂斯大人没有遇到危险就好。 “这是……” 银杏村的村长赛尔德快步迎了上去,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就见柯蒂斯递过来一团卷在一起的东西,隐约还有腥臭味飘散出来。 赛尔德的眼睛立刻就是泛红,颤抖的伸出手接过这团东西,将其展开之后看清楚是几件有些印象的小号麻布衣时眼睛不由得闭上,拳头也是死死的握住。 其他走近的村民见此情况也是面带怒色,虽然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真的看到失踪孩子的衣服时,他们的心还是被狠狠的揪动了一下,很疼。 “是谁干的?” 赛尔德的声音比之前显得更加苍老了。 他还记得三名孩童的乳名,还记得三人喊他村长爷爷的呼唤,但现在这一切再也没有办法重现了,尚未长成的孩童已经先他这个老家伙一步而去,三条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说没就没了。 “哇……” 早就等的焦虑的三个孩子的母亲跪倒在地失声痛哭,她们多么期盼柯蒂斯能够带着那熟悉的身影从丛林里走出来,听到孩子那熟悉的呼喊声,告诉大家他们三个只是迷路了。 “蛛魔。” 饶是柯蒂斯上过战场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此刻的眼眶也是微微泛红。 每个骑士都有愿意用性命坚守的准则,大多数骑士虽然对待平民野蛮粗暴,但若是遭遇外敌比如魔物的时候,还是会愿意浴血奋战,守护人类一方的平民与土地,哪怕为此付出生命。 “连蛛魔都跑到丛林边缘了么?” 赛尔德怔了一下,这个答案出乎意料,可以说事前没有一人能猜到真相。 “蛛魔已经被我和扈从联手杀了,短时间内银杏村的安全会重新得到保障,明年春季领主大人会照例派遣我等执行绞杀魔物的任务,在这之前银杏村应该是安全的,老伙计你就放心吧。” 距离冬季已经不算太久了,冬季的时候不会有多少魔物走出丛林活动的,因为它们很多都和动物一样进行冬眠。 更何况冬季的时候绝大部分人也不会离开有坚实栅栏围住的村子,哪怕有少数魔物骚扰,仅凭民兵就能将其剿灭。 柯蒂斯拍了拍赛尔德的肩膀,他能感觉到老伙计身上的暮气,对此他也是无能为力。 骑士虽然可以比普通人活的更久,但也只是凡人一枚,最终也会和其他人一样迎来死亡的归宿。 除非能拥有同样生活在森林,但有着比人类更为久远传承的精灵血脉,才有可能超脱世俗,见证历史的变迁与王国的兴衰。 () 第13章 猫妖再临 …… 夜幕降临,月光再次洒落大地,皎洁,但不刺眼。 今夜的月亮要比昨夜更圆一些,习惯夜间行动的各种生物,在太阳落山之后从沉睡中醒来,开始为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而努力。 距离大棒营地约五千米的一片茂盛的树林中,万物俱静,哪怕连甲虫都极少发出摩擦翅膀的声音。 而在地面之上的树冠层中,一道道的黑影在夜幕的掩护下快速跳跃前进,当其中一道黑影停下来的时候,才能看清楚身影的真实面目。 正是猫妖。 猫妖的食谱相当广泛,所以猫妖的狩猎范围很大。 只有三十多只猫妖的猫妖群体,狩猎范围比百十名哥布林的大棒部落大上不知多少倍,反正大棒部落的哥布林极少有走出部落五千米远的。 猫妖们走走停停,期间还捕猎了一只倒霉的没选好栖息地的飞鸟。 只见一阵树枝树叶的剧烈震颤之后,接下来就是漫天飞舞的绒羽伴随着血液落到地上,偶尔还会响起猫妖抢食的呜咽吼声。 预料之中的猫妖夜袭如期而来,而且今夜到来的猫妖比预料中的要多得多。 猫妖是一种非常记仇的魔物,昨夜突袭大棒营地结果失败而归,让嗜血的猫妖就此打消主意是不可能的事情,像今夜这种带了更多援兵来袭的情况才是常态。 在猫妖们看来,大棒营地也就那样,和被猫妖们灭过的那些哥布林小营地没什么区别。 之所以昨夜会失败是因为袭击的时间太晚,在那之前猫妖只是在侦查新的狩猎区域,并没有做好与一个数量不少的哥布林营地浴血死战的心态。 距离大棒营地还有几百米,领头的猫妖就是发出低沉的吼声,紧随其后的猫妖们放缓速度停顿在了茂盛的树冠层上。 不得不说猫妖比哥布林的优势强的太多,力量不逊色多少,敏捷远超哥布林,随时可以上树居高临下偷袭,也能在打不过的时候上树快速撤退。 猫妖们也都是深谙游击之术的好手,没有哪个猫妖会傻乎乎的直冲有所防备的狩猎目标,暗中突袭才是王道。 猫妖们很快就换了一个方位继续前进,如果从空中看去的话,就可以看出猫妖选择的是哥布林部落的下风口位置。 这是肉食性狩猎者都懂得的道理,如果从上风口进攻的话,极有可能在靠近之前就被猎物发现。 如果没有出现意外情况,大棒营地大约会在今夜就此从世间消失,少数幸运的哥布林会逃入丛林各处,最终与其他哥布林部落融为一体。 或者化作丛林的一部分,成为肥沃土壤的养料,一如哥布林一生都在从自然中摄取能量。 准备袭击之前的猫妖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哥布林的肉质很差劲,但架不住数量多啊,哥布林中的老弱病残足以让猫妖们大快朵颐数日,再长时间就不行了,丛林湿气太重,肉质腐败的速度很快。 “猫妖来啦!” 破锣般的哥布林大喊声响彻大棒营地,早有准备的哥布林们相互大喊着起身,动作迅速并不见慌乱。 猫妖们想狩猎哥布林大快朵颐,哥布林何尝不想要品尝猫妖肉的味道呢?白天吃下的猫妖肉可是还没消化完呢。 大棒营地有守夜哥布林的情况出乎了猫妖的预料,猫妖认知中哥布林的智商不高,根本不懂得守夜。 眼见偷袭不成,猫妖们炸起毛发体型瞬间变大不少,在首领的指挥下两翼的猫妖快速在树干上移动位置,试图在有哥布林逃跑之前对大棒营地完成合围。 剩余的猫妖则是聚在首领不远处,准备跟随对方强袭哥布林中战斗力最高的少数存在。 猫妖们知道,只要击杀哥布林中最强大的少数存在,剩余的哥布林就会无心恋战只会撅着屁股逃跑,在丛林间这就是最蠢笨的猎物,追击咬断目标喉咙轻而易举。 “别慌,都朝我这边聚拢!!” 早有等待的萝卜大棒被吵醒之后拎起钉锤就冲了出来,他的出现立刻就稳定了局势,以他为中心,很快哥布林们就是抱成一团,最中央是没有战斗力的老弱病残。 孟庆自然也被惊醒了,猫妖再次来袭的可能比就此罢休的可能高出很多,所以他睡得很浅。 敌袭的声音还没落下就已经抓住弓臂呈现湛蓝色的木弓快步走到屋外,迅速锁定了被猫妖戏弄般追逐中狼狈跑回营地里的守夜哥布林,也在之后看到了不断在树冠中快速腾挪的黑影。 “真把大棒营地当软柿子捏了是吧,来的正好!” 孟庆露出一个足以成为人类孩童噩梦的残忍笑容。 在他和哥布林老者的对话中他知道哥布林与猫妖积怨已久,猫妖没吃的就以哥布林为猎物,哥布林也不会束手就擒,没少抓住猫妖剥皮剔骨,这一战是没有一丝回旋余地的。 哥布林迅速抱成一团的异常情况,让来袭猫妖中的猫妖首领表情变幻了几下。 和哥布林一样,猫妖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所拥有的智商随之增长。 不过猫妖中的年迈者是非常凄惨的,真正能无疾而终的少之又少。 哥布林部落好歹还会给没办法动弹的年迈者一口吃的,散发出死气的年迈猫妖一般都会在走不动之前默默离开生活的群体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等待死亡。 至于死后是否会成为同类的食物那就无从所知,至少不用在临死前承受尖牙利爪临身的痛苦。 命令已经发出去,哪怕是猫妖首领也不能随便让猫妖们撤离到自己身边来,敢这么做它的首领也当到头了,普通猫妖只有吃饱才会尊重它这个首领。 所以虽然对哥布林的异常行为有些疑惑,但猫妖首领还是按照约定在开始进攻时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叫声落下后,大棒营地各处树冠抖动,都有猫妖的身影出现,猫妖意图一波打垮哥布林的打算不言而喻。 “箭上弦!” 月光下的丛林中,孟庆沉稳的声音传出很远。 () 第14章 诱饵 猫妖那边在调动,大棒营地里的哥布林也没闲着。 背着箭壶拎着弓箭的哥布林在孟庆的指挥下很快就位,萝卜大棒高大的体型也给了普通哥布林极大的信心。 当然,之所以数量众多的夜袭猫妖没能在这个时候让哥布林们失去战意,人手一把的木弓自然是最关键的。 “箭上弦!” 孟庆目光一直锁定猫妖数量最多的方位,在听到猫妖尖叫声的时候沉声开口。 他的心情也是多少有些忐忑,哥布林们能否挡住数量不下二十猫妖的袭击,第一波射击是最关键的,而这一情况最迟十秒钟后就会发生。 哥布林虽然愚笨,但事关生死的时候,在有首领并肩作战的时候还是很懂事的,在孟庆的命令下达之后,很快能够拉开弓箭的所有哥布林都是面朝丛林方位稍稍拉开了弓弦,蓄势待发! 哥布林们聚集到了营地最中央的空地区域,猫妖最终还是不得不从树上落下,弓起脊背呈包围姿态缓缓朝聚在一起的哥布林们靠近。 不少猫妖跳上了哥布林们简陋的木屋或者杂草树枝搭建的窝棚,居高临下的俯视在它们看来只是食物的哥布林。 “射!” 当猫妖进入木弓射程且开始加快速度奔行前进的时候,孟庆一声令下立刻射出手里的箭矢。 而后右臂低垂,从腰间的箭壶里拔出一根木箭再次弯弓搭箭,如果视线足够好的话,可以看到木箭的箭头部位颜色更深,明显被某种液体浸泡过的样子。 “呜~ 呜呜~ 呜呜呜呜~” 风羽箭离弦后获得巨大的动能,空气从尾端的凹槽通过发出呜呜的声响,同时调整着离弦之箭让其保持离开弓弦时的姿势。 不少风羽箭甚至进入了旋转状态偏偏方位还没有偏离,这是箭矢上的螺旋纹发挥了作用。 突如其来的怪鸣声吓了不少猫妖一跳,奔袭的速度大大降低,猫妖多虑的本性发挥了作用,但面对从天而降的箭矢时,可不是多虑就能应对的。 孟庆在傍晚的时候就教导过哥布林一段时间,抛射无疑是最不容易被敏捷的猫妖躲避的一种射术,而且抛射的话根本不用瞄准难以锁定的猫妖,只需要瞄一眼目标前方的土地,弯弓搭箭射出去箭矢就行。 哥布林聚集到空地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抛射能够发挥出来,否则在有茂盛树冠的地方,抛射出去的箭矢极有可能射中头顶的树叶无法坠落杀敌。 最先射出箭矢的是孟庆,而后是反应速度快或者下意识松开弓弦的少数哥布林,最后才是哥布林的主力。 在猫妖被风羽箭飞行的呼啸声惊扰的时候,已经熟悉了风羽箭声音的哥布林反而精神大振,无需孟庆再次提醒,一旦弓弦松开,哥布林会自发的抽出箭壶里的箭矢再次弯弓,而绝大多数哥布林箭壶里的箭矢都超过三十根! 第一波射出的箭矢不消说绝大多数都落空了,但还是有少数一两根箭矢命中了倒霉的猫妖,有的是因为猫妖被风羽箭的声音惊扰到闪躲不及时,有的完全就是倒霉,快速前进时被从天而降的木箭直接扎在身上。 此起彼伏的猫妖尖叫声响起,哪怕没有被射中的猫妖也是毛发炸开离地跳起,猫妖们累积的气势大幅度减弱,而哥布林一方气势比刚开始的时候更为高涨,猫妖叫的越惨他们越开心。 在之后漫天箭矢不停降落的时候,猫妖只有少数不到五只冲到了哥布林的队伍面前,剩余的不是畏惧箭矢畏缩不前就是被箭矢射中一瘸一拐的退出弓箭的射程,这和猫妖最初的打算完全不一样。 仅有的四只猫妖靠近,才来得及抓伤咬伤几只倒霉的哥布林,就被所在方位附近哥布林们怒火中烧的攒射射成了刺猬。 远程攻击,没有比弓箭更合适的了,当然投石车这种攻城武器例外。 丢下了六七道尸体后,大受打击的猫妖全部退出了哥布林的射程,有哥布林拎着弓箭试图追击都被孟庆和萝卜大棒唤回来了,落单的哥布林哪怕有弓箭一对一也绝对不是猫妖的对手,谁让哥布林没有猫妖的尖牙利爪呢。 “一号二号十夫长跟我来,剩余的原地待命。” 没有给猫妖缓过来的时间,在稳定了己方之后,孟庆带着两名今天才被命名为十夫长官职的哥布林离开了队伍,昂然无惧的前进并朝远处聚在一起目光中带着仇恨与嗜血的猫妖大声辱骂,声音不堪入耳。 辱骂是哥布林的拿手本领,能耐超乎孟庆的预料。 这两天他只见过哥布林吵架,本以为吵架时的辱骂就是很难听的了,没想到真正开骂的时候才涨了见识,真是句句不离对方祖宗以及无论性别的生殖器官。 “很好,很强大!” 见猫妖们快收起来的毛发因为哥布林的辱骂再次竖起的时候,孟庆暗暗给身旁两名十夫长点了个赞,他已经收起了木弓,手里拎着猫妖无法理解的甩网。 没错,他不打算就让猫妖这么简单离开,现在的他就是在以自己和十夫长为诱饵,诱惑猫妖攻击他们这三个离开群体胆大妄为的哥布林。 眼见三个哥布林胆敢脱离大部队朝这边靠近还发出不堪入耳的怪叫,略微能听懂哥布林语言的猫妖们气愤难耐,哪怕是猫妖首领都没能忍住,在孟庆等三个哥布林远离哥布林大队伍四十多步的时候,一声尖叫和还有战斗力的猫妖急速狂奔。 在猫妖看来,这三个胆大妄为的哥布林死定了,哪怕手里有能射出木棍的东西也不足为虑,自己一方还有近十个有战斗力的,哥布林只有三个而已,杀了这三个该死的哥布林泄愤再说。 “快来护驾!” 见猫妖们瞪大赤红色的眼睛朝己方狂奔,孟庆转头大喊。 在后方哥布林大部队朝这边赶来的时候,他和已经商量过战术的十夫长们对视了一眼。 三名哥布林分散拉开了距离,这在猫妖看来无疑是自寻死路的行为,如果转身就跑或许还能活下来一个。 () 第15章 大获全胜! 在猫妖们一股脑的冲来进入二十步内的时候,孟庆大喝一声,三张甩网就此甩出。 被任命为十夫长的哥布林脑子比较好使,孟庆好歹是教会了他们使用甩网,这才有现在诱骗猫妖发起进攻的举动。 先后展开的三张甩网飞出,当头罩住了大片的区域,冲过来的猫妖最前方的六七只一个不落都是被甩网罩住,只有在甩网临身的时候,猫妖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为时已晚。 甩出甩网的孟庆头也不回的往侧方跑去,另外两名十夫长也是同样的举动,跑的比兔子还快,没有站在原地射击活靶子猫妖的打算,因为这里马上就会变得非常危险。 在孟庆跑出二十多步离开危险区域时停下脚步,转身看去时正好看到在萝卜大棒一声令下哥布林们万箭齐发的一幕。 说万箭齐发有点夸张,但几十根从天而降的箭矢还是有的,不到三秒钟之后箭矢再临,只是三五拨箭矢落下,被甩网罩住还没脱困的七只猫妖已经只剩下躺在地上蹬腿的力气了。 眼看首领被网而后被密集的箭雨轻而易举的射死,之前没有参与进攻的猫妖们眼睛瞪得滚圆。 不等招呼同伴,还能行动的都是迅速隐入漆黑的夜幕之中。 在哥布林们冲到甩网前的时候,除了已经无法动弹的猫妖,就只有哥布林还能站在这片土地上。 “干得好!” 对待不怎么聪明的哥布林,孟庆早就发现赞美是相当管用的奖励办法。 在孟庆返回的时候,散开围绕住甩网的哥布林们大声的呼唤孟庆的名字,声音传出很远,已经跑开的猫妖们都能听到哥布林们响亮的呼喊声,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该死,伤口怎么又麻又痒? 这次应对猫妖的夜袭防御战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整个大棒营地没有一个哥布林死去,受伤的也不到十个。 其中四五个是被猫妖抓伤了,另外几个就比较倒霉了,是被箭矢误伤的。 这种情况在全员装备弓箭并且执行力不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好在孟庆没有让普通哥布林的箭矢也淬毒,不然都打赢了猫妖己方再死几个那就不划算了。 真正箭矢淬毒了的只有孟庆、萝卜大棒以及五个十夫长,整个大棒营地算上能拉开弓箭的哥布林只有五十多,正好一个十夫长带领十个哥布林组成小队。 太多事实证明,只有让命令很好的传递到最底层的士兵耳中,才能让群体作战的实力完全发挥出来。 分开哥布林来到死不瞑目的猫妖首领前,在看到插满箭矢的猫妖尸体,观察了甩网发挥的效果后孟庆非常满意。 能不满意么,三张甩网就让七只猫妖没能发挥出一丁点战力就被射成刺猬,对大棒营地而言比弓箭还重要。 “我们赢了!” 孟庆站在猫妖首领大普通猫妖一圈的尸体上,高举手中湛蓝色的木弓,在看到四周皆是期待注视着他的哥布林,难掩激动的大声喊道。 “我们赢了!” 哥布林们有学有样,同样高举木弓,这一刻他们再一次感受到了集体荣誉感,比一起努力制作出木弓时的感触更强烈。 可以说,这一战绝对会让在场的所有哥布林铭记,铭记一生。 “杀猫妖,吃肉!” “吃肉!” 这一波的呼喊比上一波更加整齐,更加响亮。 已经跑到几百米远外,脚步虚浮视线中的物体都带着重影的一只猫妖迷茫的停下无意义的逃跑回望身后,而后重重的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站起来。 战斗来得快结束的也快,前后不过十分钟的样子,但战后的打扫战场花费的时间更长。 在得到明天一早起来就有肉吃的承诺之后,拉弓拉的胳膊酸痛的哥布林们,打扫完战场收回猫妖尸体和箭矢后,满意的抱着已经变成心爱之物的木弓各回各家。 “呼,暂时结束了,被猫妖夜袭破营的情况短时间是不会发生了。” 孟庆没有和普通哥布林那样回去睡觉,有很多事情需要他来安排,哪怕是萝卜大棒都还在眼巴巴的站在一旁望着他,另几名十夫长也在。 在这次战斗结束后,孟庆的威望已经不逊色萝卜大棒这个普通的哥布林首领,而萝卜大棒本人对孟庆更是推崇至极,孟庆一句话他能立刻让出首领之位。 “找几个精力好的小伙子守夜,顺便弄两只猫妖剥皮剔骨,说好的明天一早让大家都有肉吃绝对不能食言,经此一战大家的信心都打出来了,怎么也得奖励一下。” “这是自然,我马上就喊人去做。” “明天一早去营地周围检查,看是否有猫妖的尸体,我记得射中了两只猫妖,咱们几个的箭可是淬了毒的,受伤的猫妖绝对跑不远就得倒下。” 哥布林部落周围几百米还属于哥布林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少有野兽出没,光是哥布林的气味就能惊扰很多野兽不敢靠近,再弱的哥布林,欺负欺负没脑子的小型野兽还是没问题的。 “好,用的是箭毒木的毒,肉还能吃,这下好了,十几只猫妖尸体,足够咱们吃好几天的了。” 萝卜大棒根本没想到这里,闻言大喜,哪怕多出来一只猫妖尸体也是好的。 “不,明天就让人开始用植物汁液浸泡猫妖肉准备将多余的晾成肉干多保存一段时间,还要组织起来人将部分鲜肉煮熟带着当做午饭,咱们要反攻猫妖你忘记了么?” “可是咱们不已经打赢了么?我猜剩下的猫妖大多数都是老幼了,不然来的不会只有这么多,这个猫妖群体的数量也就三十多的样子,剩下的绝对不会再来夜袭咱们,这点我有经验。”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孟庆表情不变,冷酷的吐出这句话。 “要杀就要杀干净是吧,我懂了。” 理解了孟庆意思的萝卜大棒露出残忍的表情,哥布林可不是什么善茬,有仇能报当然要报回去,要知道,昨天夜里萝卜大棒的亲儿子可是被猫妖咬死的。 () 第16章 赞歌 “我打算在之后对营地进行一番调整,可能会激起不少反对。 比如不养闲人,日常进行射击训练等,这点你们提前知道一下,到时候也好以身作则起个带头作用。” “你的意思是?” 包括十夫长在内的其他几名哥布林闻言都是表情一变,孟庆的话很有意思,这有点练兵的样子啊。 “困守一处绝非长久之策,想要壮大必然要往外扩展。 咱们北边是人类,人类很可怕,大家都知道,那么短时间咱们只能往丛林里面扩展,只有将弓箭这个优势发展到极致才有可能扩充出足够多的地盘,清扫他族,收拢同族。 到时候,十夫长也能成为百夫长,哪怕是首领或许都能有三五位,咱们大棒营地子民数量过千也不是没有可能。” 孟庆的声音很平静,但落入萝卜大棒和十夫长耳中,却让六人都是鼻息粗重,不管是百夫长的承诺还是营地子民过千的展望都是他们不敢想象的,真要是那样的话,岂不是代表他们都能多生十几个后代出来?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孟庆没有说出来。 在知道猫妖群体里有月光猫妖这种非凡存在的时候,孟庆就已经打定主意,说什么也要弄到猫妖能汲取月光之力对受伤猫妖进行治愈的办法。 哪怕代价再大也在所不惜! 这极有可能是传闻中的魔法,即使有诸多限制。 一场交心的谈话让孟庆并不高大的体型在萝卜大棒六人眼中变得十分伟岸。 理解了孟庆计划的哥布林兴奋的散去,恐怕今夜难能真正睡好了,说不定会在梦里提前感受一下那计划一旦成功必然会成功的幸福生活。 清晨,很多哥布林睁开眼睛后第一反应不是揉眼睛而是嗅鼻子,因为他们都闻到了飘散在空气中的浓郁肉香。 不少哥布林在看到抱在怀里甚至在身上勒出红印的弓箭时醒悟过来,原来昨夜大家一起合力杀了十几只猫妖! 一大早大棒营地就是变得无比热闹。 哥布林的怪叫声让飞过丛林的鸟儿都振翅快速飞过这片危险的区域。 在哥布林们兴高采烈大快朵颐猫妖肉的时候,大河丛林另一边的猫妖栖息地则是一片愁云惨雾。 一次针对并不强大哥布林部落的夜袭居然会败的如此凄惨,连首领都折了进去,出去超过二十各猫妖,回来的不过六七个,还有过半带伤。 天已经亮了,等待一夜都没得到一丁点食物的猫妖幼崽不停的哀鸣,但已经没有哪个成年猫妖会有心思管这些。 猫妖栖息地中央,一颗巨大到树冠足以遮蔽出上千平米土地的大树最顶部,一只毛发不同于普通猫妖的灰色、橘色而为白色的壮年猫妖,在太阳神的战车出现的时候,发出整个栖息地都能听到的哀鸣,满是绝望。 月光猫妖,相当于哥布林中的智者,不同的是月光猫妖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与众不同,会被同族同类好好的保护住。 每一次月圆之夜都是月光猫妖成长的关键期,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月光猫妖会获得汲取月光治疗同类的能力。 但也有少数月光猫妖哪怕到死亡都没能放出一记治疗术,猫妖之外的任何种族发现月光猫妖后都会尽全力将其掳走或者杀之而后快。 魔物袭杀人类,不少都是沾染过人类的血液,但人类也不是被欺凌不会还手的弱小存在。 在人类世界,被探明的魔物都有不同的价值,皮毛、血液、骨骼都能卖出钱来,哪怕是哥布林。 传言生吃哥布林智者的脑子可以让人更加聪明…… 视线上升,大河丛林变成了一片无法辨别出区别的浓郁绿色,越过丛林边缘往北看去,人类村庄上空升起袅袅炊烟,新的一天开始了。 平民绝大多数还是和往常一样,吃了点粗粮饼后拎着锄头镰刀就下了地,准备伺候成熟后能收获填饱肚子的作物。 土地与作物对平民而言就和生命一样重要,敢糊弄一天,不久后就会饿一天肚子。 银杏村的村长所在的小院外,不少平民拿着饼子扛着锄头,在准备下地的时候都会路过这里。 大家都知道昨天已经圆满完成任务的柯蒂斯骑士并没有在今天一早离开村子,而是继续选择留在这里,并且马上就要启程再次进入大河丛林,击杀魔物为那三个无辜的孩子复仇! “嘶,已经吃了八个肉饼了,太能吃了,一顿顶我三天的饭量!” 好事的平民在院外窃窃私语,而院内的柯蒂斯骑士目光平静,在骑士扈从都已经吃饱的时候依旧不紧不慢的在进食,饶是村长有所准备,弄出来的十人份早饭还是被柯蒂斯吃光了。 “饱了,收拾一下,准备出发。” 吃完最后一张肉饼的柯蒂斯站起身来,他魁梧的身形在金灿灿的阳光照耀下异常的醒目,和周围身着麻布衣身形大多佝偻的平民相比可以说鹤立鸡群,这就是骑士! 着甲! 持枪! 迈步! 骑士柯蒂斯的一举一动都被诸多平民所关注,在他率先走出院子的时候,围观的平民没有一人胆敢拦在他面前。 沉重的盔甲与长枪并没有让柯蒂斯的步伐变缓,两名骑士扈从紧随其后,在接受平民注视的时候也感觉到了名为荣誉的存在。 这就是他们渴望成为骑士的原因所在,他们期待有一天,自己也能像柯蒂斯大人那样走到哪里都被所有人所敬仰。 不知是谁唱起了在鲜花王国流传非常广的赞歌,最初声音很低,但很快变得响亮,从者众多,到了最后连柯蒂斯也是启声高歌,气势昂扬。 ‘好儿郎,一生要驰骋四方~ 所向无前,热血洒开土扩疆~ 行军路,一路坎坷尘土飞扬~ 盼故人归,我在望楼祈福永昌~ ……” 虽然有传言这首歌最初是某位精灵吟游诗人从魔物口中得到的歌词,但没有谁会相信这个传闻。 这怎么可能呢?吃饱就睡的魔物哪里懂得这么高昂的赞歌。 () 第17章 出征! …… 大河丛林内,吃饱的哥布林们并没有倒头就睡,而是在皮鞭与大肉块的奖惩区别待遇之下,肉眼可见的快速进步着。 当穿透树梢洒落在身上的阳光变得微烫的时候,孟庆终于喊停,列队分拨射击终于勉强有个雏形了,他可算是看到这一幕了。 三段射哪怕是在火药枪支出现之后都没有被淘汰,只有到了和平年代才算真正的退出孟庆穿越前的历史舞台。 这种看似简单的分拨轮流射击的战术其实非常有智慧,哪怕人数不多的情况下也能长时间维持远程打击不中断,不管是冲锋战还是防守战,都比胡乱攻击要有效得多。 “一队二队出列,其余人解散!” 在普通哥布林又敬又畏的注视下,孟庆起身从督战台上下来走到队列前方,。 狗肉上不了席面的普通哥布林们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感慨总算是得到了解脱,而矮子里面挑将军挑出来的这二十名哥布林,算是大棒营地除了十夫长外勉强拿得出手的真正精锐。 两名十夫长,二十名手握弓箭目光也算清澈的哥布林列队向前,步伐已经有一丝一致的样子,操练哥布林的过程不提也罢,孟庆一丁点都不想回忆,真的太笨了。 “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猫妖的栖息地已经打探清楚了,用你们手中的箭,杀猫妖,吃肉!” “风!” “风!” “风!” 连续三波整齐一致的回应声响起,普通的哥布林还没高兴多久,闻声就是露出艳羡的表情。 他们也想和这些同伴一样,在这个时候享受别的哥布林投来的目光,指不定就能很快脱单了呢。 风就是进攻的意思,哥布林的智商不够,说什么冲锋突进太扯,反而一个字的风最好用。 这一点孟庆非常清楚,而风羽箭的呜呜声也和风声一样,哪怕真的还不懂听到‘风’就攻击,听到风羽箭的声音也能反应过来。 孟庆并没有一大早就急不可耐的带着吃饱的哥布林们,去毫无目标的找寻猫妖的栖息地复仇,而是先派出了精锐哥布林组队进入丛林分成三个队伍抱团探索。 而他则是坐镇营地在操练整个营地勉强称得上战士的哥布林,养精蓄锐。 直至三波外出的队伍一同返回,道出找到目标的消息才改变策略,挑选出还能看的二十名哥布林并入一队和二队中又操练了一会才打算离营。 这里面涉及很多事关战争天平倾斜角度的东西,他知晓就行,没必要和普通哥布林讲解的太清楚。 不用说准备出征的哥布林的午餐让普通哥布林看的分外眼红。 一队二队每个哥布林都有拳头大小的猫妖肉,吃了一块还不算,还能带一块在路上吃,并且孟庆承诺,这一仗打赢了之后,出征的哥布林每人最少五磅肉可以分,如果不知道五磅肉有多少的话,比划一下哥布林的脑袋就知道了。 这个时候普通哥布林哪怕再想加入一队二队也被拒绝了,得到的回答是上午的训练不过关没有被孟庆接受。 孟庆这奇峰突起的年轻哥布林‘智者’的威望已经足以让大棒营地不分男女老幼全员敬仰,失望的他们也只能期盼下一次的训练,咬牙决定下一次绝对不偷懒。 被选中出征的哥布林吃肉的时候原形毕露,不过看到并没有谁来抢他们手里的肉时也方向了,不少哥布林吃东西的时候也紧握长弓满心欢喜。 虽然要面对可怕的猫妖,但是大家并肩子一起上怕什么,有智慧的晨星大人在我们一定能胜利的,就像昨夜的大胜一样。 一个上午时间,大棒营地又多了两张网,这次出征孟庆让哥布林带上了四张网,当然代价也是不小的。 大棒营地剩余的绿蚕丝已经不多了,最多再编制两张网或者几百根弓弦,如果考虑到甩网破损需要修补的话会更少。 吃饱的哥布林再次列队,在大棒营地全员老幼的注目下大步走出营地向着丛林深处前进,很快最后一道身形也是被树干阻隔住消失不见。 留守营地的萝卜大棒面带期盼之色,看了眼树冠缝隙间的太阳又看向丛林,心情怎么也不能平静下来。 这可是时隔两年多之后,大棒营地第一次派出出征的哥布林队伍,他仿佛回到了当年跟随兄长征战四方的岁月,一时间满是追忆。 …… 进入丛林不久,柯蒂斯与两名扈从就是重新来到昨日踏足过的蛛魔巢穴,垮塌的蛛魔巢穴附近的骸骨哪怕是野兽都不会再光顾的,因为没有了一丝营养,连骨头都是干枯的。 确认蛛魔巢穴真的算是废弃,不会成为其他野兽魔物的栖息地后,柯蒂斯带着两名面色不佳的扈从绕过废弃的蛛魔巢穴继续前进,这里的气味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断前进的柯蒂斯不时抬头看向太阳,有确定时间的原因,也在凭借记忆判断己方的位置。 迷失在丛林中的可怕不用多言,哪怕没有被魔物包围,夜晚来临就会陷入十面埋伏之中,白天少见的东西夜晚都会一股脑的跑出来狩猎,骑士的力量再强大也难能坚守一夜不休息。 “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喝点水。” 轻而易举用长枪捅死几只不长眼的怪异野兽,死去的小型野兽流淌出碧绿的粘稠血液,一看就属于不能吃的那种存在。 很多人都相信,丛林里的不少野兽都带着魔物的血脉。 至于原因么,都是寂寞犯的错…… 吃了点东西喝了水,并用带来的水洗了洗脸,包括柯蒂斯在内的三人都是精神振奋了不少,不管进入丛林前的气势有多高昂,进入丛林后,高昂的气势也难以保持长久。 “两只猫妖,一颗树精,倒是没有遇到森林里最常见的哥布林,奇怪。” 休息的时候柯蒂斯回望一眼被扈从带在身上已经草草处理过的战利品。 猫妖的指甲、牙齿都很有用,毛皮虽然还不错但这个天气要是给猫妖剥皮的话,那就等着被一大群蚊虫不断的骚扰吧,即使是骑士也会不胜其扰。 () 第18章 狭路相逢 树精不是成精到会走路的那种存在,那是树魔。 被柯蒂斯称之为树精的存在是少数产生异变的树木。 它们看起来和丛林中普通的树木一模一样。 但是有活物靠近的时候就会出其不意的用树根和树枝困住猎物。 没有逃脱的猎物最终都会被树根拖入地下变成养料,属于中型以下野兽天敌般的存在。 即使是普通人类不小心也能毙命,要知道很多树精都带着尖刺荆棘,被刺中很快就会感觉身体酸软无力乃至麻痹的不能动弹。 “快正午了。” 柯蒂斯能够知晓此刻的大致时间,休息了一阵后他率先起身,扈从也是紧随其后。 接下来还有很长的时间留有他们探索大河丛林,黄昏之前他们必须返程退出丛林,在这之前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停!” 时间过去许久,前进的柯蒂斯忽然止步,两名骑士扈从打起精神。 “一只猫妖的尸体。” 柯蒂斯停顿片刻感应了周围后,锁定一个方位快速前进。 前行不到一百米后,他再次停下,紧随其后的扈从呼吸急促,也是看到了灌木丛中的那只毛发偏黄的猫妖,不过已经死去不短时间,蚊虫飞舞,靠近了能够闻到淡淡的臭味。 “尸体上有箭!” 当一名扈从用长枪将猫妖尸体挑起的时候,离开灌木丛的猫妖尸体上那明显的箭矢异常醒目。 柯蒂斯目光一顿落在箭矢尾端,他没在那里看到羽毛的黏连痕迹,所以刚刚也没看清猫妖身上的箭矢,还以为是普通的枯枝呢。 “做工粗糙,没有箭头,看起来应该是某种生活在丛林中的魔物射出的,猫妖的血乌黑明显是中了毒,这是一只和某种会射箭的魔物战斗过后,负伤最终在这里死去的猫妖。” 柯蒂斯很快得出判断,扈从也是连连点头表示赞成。 不过他们很疑惑,为什么猫妖身上的箭没有尾羽呢? 要知道没有尾羽的箭一旦离弦之后根本飞不出太远就会改变位置失去精准度,只有孩童手里的玩具才会如此简陋。 骑士就没几个不会两手弓箭的,一把强弓不比一把精钢长枪大剑便宜,保养起来也更加麻烦。 真正以弓箭作为主武器的骑士少之又少,一般都是当做辅助武器,柯蒂斯的扈从携带的物品中就有一把做工普通的弓箭和一壶二十只箭,即使如此也要十枚银币。 “嘶~这根箭,很不一般啊。” 柯蒂斯的眼光自然很独特,拎起箭杆看清尾端人为痕迹后久久没有离开视线。 他有一种感觉,比捡到黄金还震惊,这次大河丛林之行或许要比想象中的收获还要巨大。 骑士的力量很强,柯蒂斯徒手掷出的木箭以极快的速度飞出命中一旁的树干,速度快的肉眼都难以看清,伴随着箭矢飞出的同时,一道低沉的呜声突然作响,吓得扈从的汗毛都差点竖起。 “居然是以风的力量作为箭矢的平衡,天才之作!” 柯蒂斯双眼放光,盯着穿透树皮扎入树干中的那根木箭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之前的猜想彻底成了现实,野蔷薇领就有修习风属性斗气的骑士,柯蒂斯很清楚风的力量有多么不可思议。 中阶的风属性斗气的骑士很多都有短暂离地浮空的能力,这是修炼另外三种属性斗气的骑士羡慕不来的。 箭矢作为远程武器,在人类中广为流传,是普通士兵们标配但无法真正像长枪一样普及的武器。 原因有很多,弓弦弓臂箭矢都有,其中需要尾羽的箭矢一直都难量产是限制士兵拥有弓箭的关键因素。 如果有一种箭不需要尾羽就能大批量制作出来,会因此产生多么大的影响柯蒂斯难以想象。 他的眼界还是仅仅局限于野蔷薇领以及周边,换成是鲜花王国的高阶骑士或者将军的话,哪怕为此付出万金也会甘愿。 “快,不前进了,现在就退出丛林!” 思考了不短的时间柯蒂斯忽然想到更深处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下意识环顾四周,只觉四周的阴影中仿佛都有莫名的存在在窥视这里。 他不敢多做停留,深知事大的他决定立刻返程,立刻回到领地汇报这一发现。 在大河丛林发现不需要尾羽的箭矢,想到更深处的柯蒂斯身体都有些颤抖,这不是激动而是恐惧,居然有什么东西比人类想的还要超前还更具有创造力。 只能是魔物! 这对人类而言绝对不能算是好消息,他只希望发现的应该不会太晚,还有补救的时间。 “丢掉,全都丢掉,只带上我们带来的东西,快!” 有些失神的柯蒂斯前行了一段距离被呼唤声喊醒,回头发现扈从被战利品拖延了速度落在身后不由得大喊道,声音带着难掩的急促。 这让扈从不知如何是好,这可是战利品啊,柯蒂斯大人进入丛林不就是为了这些而来的么?之前还觉得战利品不够多,怎么现在又要全都丢掉? “喵呜~” 柯蒂斯喘息了一下还待再说什么,忽然抬头看向不远处的树梢。 下一秒此起彼伏的低吼声就从各处响起。 柯蒂斯这才发现,在他之前失神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走错路了,闯入到了属于猫妖的活动范围,还倒霉的被一群大白天不睡觉出来狩猎的猫妖发觉! “大,大人,月光猫妖!” 扈从惊喜交加的声音落入耳中,柯蒂斯的表情也不由得连变。 他环视四周,看到了扈从所言的月光猫妖。 旺盛到遮蔽住烈日骄阳的树冠一处,一只毛发银白,目光中带有超出普通猫妖智慧的月光猫妖,居高临下的正在俯视他们一行三人。 “呼,还好,数量不超过二十只。” 大致确定了猫妖的数量后柯蒂斯松了一口气。 如果猫妖的数量再多一倍的话,即使是他也会觉得棘手。 因为他需要顾全扈从的安全会被限制住,而且他的土属性斗气不擅长快速奔跑,很难在密林间跑得过能够在树冠上跳来跳去的猫妖。 现在的话只需要打怕猫妖让其退去就可以摆脱现在的局面。 () 第19章 鹬蚌相争 “向我靠拢!” 柯蒂斯的呼唤惊醒了扈从,两人闻言快步向柯蒂斯奔来。 两人一动猫妖也随之而动,一时间三人感觉四面八方都有声响与身影,注意力难免被分散,这也是猫妖制造出动静所希望看到的。 好在柯蒂斯回身赶了过来,赶在猫妖扑击分开他们三人之前汇聚到了一起。 三人一边警惕猫妖随时可能发起的进攻一边移动位置,立在原地等待猫妖进攻是不可取的,唯有选择一片足够宽阔的空地才行。 只可惜哪怕是柯蒂斯的目力也没能在附近发现太大的空地,最终还是在几颗巨树中央还算宽敞的地方停下脚步迎接战斗。 骑士的长枪很长需要足够的空间才能施展开来,三人背对背架起长枪。 猫妖们习惯性的使用试探性扑击战术,就是作势欲扑半路折返,吸引猎物注意力耗费对方力量让其白白发力,猫妖的狩猎通常都会持续很长时间,而非像大型捕食者那样一击毙命。 如果此刻的战场是空地的话,柯蒂斯一人足矣横扫在场的所有猫妖还有余力。 只可惜战场选择的不太好,小颗的树木很多且容易扰乱视线,猫妖更是能以此借力跳来跳去。 加上猫妖那渗人的尖叫声不断响起,除了柯蒂斯,两名骑士扈从很快额头上就有汗珠,几次出枪刺出都没刺中狡猾的猫妖白白耗费力气。 柯蒂斯试图用骑士的气势压垮猫妖让其惊惧逃离,气势放出来之后虽然引起了猫妖群的混乱,但没等猫妖转身逃窜,居高临下一直没动的月光猫妖一嗓子就让其他猫妖再次鼓起勇气。 “该死的月光猫妖,给我弓箭!” 在没有办法与对手近身战斗的时候,远程武器当然是首选。 接过扈从递来的弓箭,柯蒂斯弯弓搭箭抬手就是朝树冠上的月光猫妖射出势大力沉的一箭,只不过月光猫妖早有防备,身形一闪就是躲入到树干后面,柯蒂斯射出来的这一箭深深的插入到树干上没入小半截。 射空了! 柯蒂斯并不以箭术见长,所以对此情况也是无可奈何。 在他放下长枪拿起弓箭的时候,伴随着猫妖尖利一个声调的渗人叫声,所有猫妖都是炸了毛,仿佛看到了杀父仇人一般发出悲鸣,柯蒂斯甚至隐隐感受到声讨的意味。 猫妖极其讨厌弓箭! 不是所有猫妖,而是当下这一群猫妖。 “他们被弓箭射怕过!” 柯蒂斯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这一想法,而后视线就是落在别在腰间的断箭尾端上面,那是他之前捡的,他甚至可以想象到制作出这一木箭的某种魔物以漫天箭雨杀伤猫妖的场面。 战斗依旧在继续,有柯蒂斯在,猫妖们的袭击极难奏效,持续五分钟的对峙期间,一名扈从不慎被抓伤了左臂,而猫妖也是丢下了三具尸体,唯有月光猫妖那冷漠的注视一成不变。 柯蒂斯的注意力一直都在月光猫妖身上,他知道只要成功击杀月光猫妖,整个猫妖群就会逃窜开来。 但这只月光猫妖的胆子太小了,绝对不下地不离开树冠,哪怕柯蒂斯的力量再大,射不中对手也无济于事。 “箭。” 又一次射出一箭将凌空跳下的胆大猫妖一箭射死,柯蒂斯习惯性的伸出左手接箭,但换来的是扈从呐呐的低声:“已经没了,刚刚告诉过大人你,那已经是最后一根了。” “已经没了么,该死,带的箭太少了!” 柯蒂斯反应过来,刚刚扈从确实给他说那是最后一根箭了,但他转头就忘了,战场瞬息多变,注意力分散太多,根本没能记住。 “不能守了,随我来!” 深知久守必失的柯蒂斯丢掉弓箭,在骑士扈从震惊的注视下又丢掉扈从背后的背包,那里面是他们的干粮和替换的备用武器护甲,价值不菲。 轻装上阵之后骑士扈从速度得到提升,能够追的上柯蒂斯的速度。 三人边走边战,猫妖不肯让杀了己方不少族人的三名人类就此逃离,跳上树冠紧随其后,找寻合适的机会能发起攻击就不会放过。 “晨星大人,我们有大发现!” 探路的两名哨兵居然一起返回了,这属于孟庆交代过绝对要避免的情况,但顾不得斥责,孟庆连忙询问原因:“发现猫妖了?” “不止,还有人类,三个人在被猫妖追赶!” 哨兵气喘吁吁的汇报情况,丛林前进当然不可能一窝蜂的往前走,探子探路还是有必要的,否则一头扎入到某个强大存在的巢穴那就危险了。 这次出征孟庆带上了三名上午去搜寻猫妖踪迹的哥布林,他们作为哨兵为队伍带路,也能提前观察到队伍前方的情况,让孟庆有反应时间来做准备。 “三个人!” 孟庆先是一惊,随后露出思索的表情。 他并没有他乡遇故知的欣喜,只是升起片刻这种想法就是将其遗忘。 因为现在的孟庆不再是人类之姿,而是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哥布林。 在丛林里,人类遇到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杀死他! “猫妖有多少?” 孟庆继续询问,猫妖的数量很重要,数量太多的话,孟庆要考虑是否掺一脚了,至于三名人类,也许是人类的猎户之类的吧。 “十几个样子,还有,我们看到了一抹白色,可能是月光猫妖,极有可能就是我们找寻的那群猫妖在狩猎,正常猫妖不会在白天捕猎的。” 哨兵的话让孟庆醒悟。 是啊,猫妖可是夜行动物,如今正值中午,能在丛林间看到猫妖捕猎可是非常罕见的。 倒是青壮死了大半的那群猫妖有可能为了填饱饥饿的肚子在白天捕猎,而且如今离开营地也有三公里多了,碰到那群猫妖的可能性不小。 “巧了,全都凑齐了,我还没见过人类的模样呢,前去带路,所有人都准备,战斗马上就来!” “是!” 孟庆的话音落下,已经有些行令禁止意思的二十名哥布林朗声回应。 队伍继续出发,不断调整方位。 孟庆打算绕到追逐的双方之前做好准备,不管怎么样,这场战斗定然会在丛林中开始,也会在丛林中结束。 () 第20章 渔翁得利 “迷路了!” 柯蒂斯的心情极其糟糕。 为了能够尽快摆脱猫妖的追击他试图抄近路向大河丛林边缘靠近,但很快他就发现周围的一切非常陌生,不在他的记忆之中。 没有足够醒目的特征性事物当做参照,很多人觉得自己在走直线,其实也许在走曲线。 几次试图找到记忆中的道路都失败了,柯蒂斯的额头也难免有细细的汗珠渗出。 天公不作美,不知何时太阳神的战车也被云朵所阻隔,不然柯蒂斯背着太阳走还是能找准方位的。 “大人!” 扈从终于发现柯蒂斯选择道路时的犹豫,内心升起不好的预感。 在丛林里迷路的可怕性不言而喻,想到这里两人心中甚至有绝望产生。 强打起精神,柯蒂斯回身一枪刺死一只胆大的猫妖,一对一的情况下没有猫妖是初阶中位骑士的对手,哪怕陷入被追杀的境地,柯蒂斯的战斗力也没有打多少折扣。 “准备战斗吧,这一战躲不过去了。” 回望丛林还能看到不下十道猫妖的身影,柯蒂斯长叹一声,被魔物追杀的情况他遇到过很多次,每一次都是凭借自身的实力成功脱险,他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事实上追到这里猫妖们已经杀红眼了,人类骑士的个人实力确实强大,强大到没有一只猫妖能够接住他的一枪。 此刻紧追不舍的猫妖更多的是凭借心中的那团火在追击,有一种哪怕付出再大代价也要将目标留在丛林中的惨烈。 月光猫妖在族群猫妖不断死伤之后终于忍不住出手了,它人立而起,前肢并在一起,几秒钟后受伤的猫妖身上洒落下一团月光般皎洁的荧光。 沐浴在荧光中的猫妖伤势快速愈合,眨眼间两只还剩一口气的猫妖就重新活蹦乱跳。 “这就是治疗术么!” 因为月光猫妖的手段,柯蒂斯与远在战场外眺望此处战场的孟庆皆是升起难言的情绪,柯蒂斯是咬牙切齿,孟庆则是带着毫不掩饰的渴望。 这群猫妖是打不过人类的,孟庆在看清战场局势后很快就得出如此判断。 三名人类不是孟庆之前猜测的什么猎户,看为首那人其身着铁甲手持铁枪气势不凡的模样,孟庆哪里还会不知道这就是萝卜大棒与哥布林长者口中谈及的人类骑士。 “好可怕!” 同样和孟庆远远窥视战场的哥布林们,看到大展雄威接连挑飞刺死猫妖的人类骑士时,不由得全部打了一个寒颤。 理智催促他们尽快远离这样危险的存在,但孟庆没有下令,哥布林哪怕手脚都在打哆嗦也没有一个敢转身逃跑的。 孟庆是哥布林中唯一身体与心理都平静的,这名人类骑士虽强也没让他生出不可战胜的绝望,曾经身为人类连核平场面的记录都看过,哪里会被一个人轻易击垮坚韧的心灵。 “杀吧杀吧,最好杀的两败俱伤才好。” 孟庆呢喃着,目光中有着难掩的火热,他已经想定,这一脚他还非插不可。 曾经数量多到可以轻易剿灭猎物族群的族人,此刻只剩下小猫三两只,即使还活着的也是个个带伤。 月光猫妖积攒的能量已经耗尽无法再释放出哪怕一个治疗术出来,它在柯蒂斯的注视下人立良久,与柯蒂斯对视了很长时间后,绝望的发出一声悲鸣。 还能动弹的猫妖踉跄着在地面上跟随月光猫妖远去的身影而去,面对强大的人类骑士,死伤惨重可以说近乎被灭营的猫妖终于被打怕了,撤退了。 只要月光猫妖还没死,它们的族群好歹还保留了最后一点希望,月光猫妖深知即使它跳下树冠也无法敌得过那三人,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有智慧的猫妖呢? “呼~” 直到最后一只猫妖的身形消失在密林间不见,包括柯蒂斯在内的三人都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两名胳膊大腿乃至脸部都有伤痕的骑士扈从甚至喜极而泣。 不容易啊,太不容易了,没有柯蒂斯一直护着他们,他们此刻可能已经躺到地上变成了一具尸体。 “此地不宜久留,抓紧包扎一下比较严重的伤口,快随我离开丛林!” 调息了片刻恢复了部分力量,柯蒂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他环视四周,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依旧没有消散。 这让打退了猫妖进攻的他依旧不敢放松警惕,天知道丛林里还有什么东西盯上了他们。 三人的周围地面上都是倒地毙命的猫妖尸体,身处战场的三人手上身上都有血液,有自己的也有猫妖的。 哪怕是柯蒂斯都没能在猫妖一次又一次的突袭下不受一点伤势,好在有斗气护体,等闲小伤还不会让柯蒂斯皱一下眉头。 他的斗气还有近半可用,若是轻视他的话,死亡就是最好的归宿。 “大人,要不然歇息一会吧。” 骑士扈从一边忍痛用绷带包扎伤口一边提议,换来的是柯蒂斯强硬的拒绝:“不能等,必须马上走!” “那好吧。” 两名扈从的心也随之沉了下去,他们不明白柯蒂斯到底在担心什么,打退了猫妖之后他们应该有充裕的时间找寻正确道路,为什么需要这么急着走呢? 几分钟后,三人重新上路,柯蒂斯锁定了一个方位闷头前进,留守在原地是最不可取的,不试图找寻一下怎么能知道能不能尽快找到正确的方位呢? “风!” 没有前行多远,一道低沉的声音忽然在密林间响起。 声音刚落下,一道道尖利的呼啸声就从后方两侧响起,一连近二十根箭矢飞出,走在柯蒂斯后方的两名骑士扈从都没能反应过来,后背、大腿上皆是被箭射中。 少数被皮甲弹开,但还是有箭头刺穿皮甲伤到了脆弱的肉身。 “风!” “卑鄙!” 呼啸的风声还没完全消散,在柯蒂斯的怒吼声中,孟庆目光平静的再次射出箭矢。 其他哥布林不用吩咐,在目标没有失去抵抗力的时候是不会停下射击的。 () 第21章 骑士之死 长枪抡圆将所有飞向自己的箭矢挑飞,柯蒂斯不愧于善于防守的骑士之名,连续三波箭雨都没能有一根伤到他。 只不过在抽空低头,发现跟随他的两名扈从身上插满箭矢嘴角溢出血液的时候,还是生出了悲痛的情绪。 一把抓起落在脚边的木箭,看清木箭的尾端光秃秃的没有尾羽只有两道凹痕的时候,柯蒂斯斗气全部激发维持防御姿态,丢下木箭内心剧烈的挣扎。 扈从还是没能护住,他若是现在转身离去还是有可能逃出生天的。 但骑士的荣耀以及发现了比某方面比人类还走在前面的魔物现身,他瞬间做出了决定,长枪架起,身形一矮持着长枪就是直冲灌木遮挡住的一侧丛林。 柯蒂斯选择冲击的方位正是孟庆所在的方位,这是因为他判断出这面的箭矢数量更多认为这里是对方的主力,事实上也是如此。 只不过灌木丛边缘的孟庆并没有被这一现象吓到,丢下木弓拿起甩网,口中含住许久的木哨吹响。 尖利的哨声在呜呜呜的风羽箭飞行中非常的特殊,听到这一声响后,另一侧的哥布林们钻出灌木丛,朝背对己方露出破绽的骑士,奋力射出手里的箭矢。 箭如雨下,柯蒂斯不断舞动长枪护住头部与四肢,斗气也是多数聚集在这里,剩余射向躯干的木箭都是不躲不避。 他对自己身着的护甲非常放心,这可是出自矮人铁匠的精良之作,即使是单手剑都难以将其刺穿,更何况这种无力的木箭。 等闲三十步的距离柯蒂斯在开始提速冲锋的时候,只花了不过五六秒的时间,这个时间很短暂,只够哥布林们射出两拨箭矢。 在柯蒂斯冲到灌木丛外十五步速度提升到最快的时候,他有一种久违的感受,如果这一战能够获胜的话,阻碍他许多年的瓶颈或许会有松动,这可是拿着金币都绝对买不来的大好机会! “果然真正感觉到危险的战斗才能激发斗气的力量,怪不得久经战场还活下来的骑士最容易突破。” 在已经隐约能够看到灌木间不断移动的绿色低矮身影的时候,柯蒂斯还有闲心思考这些东西。 他已经认清灌木丛里是什么东西,居然是魔物中弱的可怜的哥布林。 至于哥布林为什么忽然会有如此胆气袭击一名骑士还能拥有不需要尾羽的箭矢,那是战斗胜利后才需要考虑的。 柯蒂斯如今只需要进攻进攻再进攻,一次性打垮胆大包天的哥布林! 一大团东西忽然飞出灌木丛,和纤细的木箭比起来很是醒目。 柯蒂斯的目光迅速锁定那团在半空中舒展开的东西,当迎头撞上来不及挑飞的时候,被甩网罩住的柯蒂斯才想清楚这是什么东西。 一张网! 渔网在内陆并不常见,因为制作它的材料很难得。 柯蒂斯有见过用网捕猎的猎手,当初的他对此不屑一顾,认为只是歪门邪道。 骑士只有锻打自身才是真正的王道。 当被坚韧到奋力都难挣断的网罩住之后,柯蒂斯内心生出懊悔的情绪。 哪怕他不断摆动身躯甩动长枪,也没能从中脱困,反而因为枪头被缠住甩网将他捆的更紧。 第二第三以及姗姗来迟的第四张网落下,被四张网罩住的柯蒂斯整个身形都已经看不真切,但从网孔中反射出的光亮还能看出,里面的人还没有放弃挣扎。 孟庆射了几箭觉得目标应该伤的差不多要死了,但下意识丢了一个侦测技能后他立刻吹响木哨重新拿起木弓。 其他欲靠近用钉锤敲打被网罩住目标的哥布林闻声一愣,反应迅速的快步后退,反应慢的立刻就知道为什么晨星大人吹响警示的哨子。 一道剧烈的波动以被网罩住的人类骑士为中心朝四面八方扩散,澎湃的力量让泥土翻飞草木根系尽断。 没能躲开这一波动的哥布林被震荡波甩飞出去,在半空中就是大口的吐出绿色的血液,最终撞到树上或者摔倒在枯枝落叶中艰难的想要爬起。 哪怕相隔十几步的孟庆也是在波动袭来的时候身形不稳差点摔倒,一直没停的箭雨终于被干扰停下,还有两只倒霉的哥布林被同伴的木箭射中屁股。 稳住身形后孟庆颇有些敬畏的拿起弓箭继续射击。 那名骑士发出如此强大的波动后依旧没能挣脱整整四张甩网,要知道甩网都是用六根绿蚕丝编在一起的,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哪怕被网住的骑士挣开一张两张乃至挣开第三张网部分,但还是没能真正脱困。 风羽箭离弦的呼啸声响起,许多爬起来的哥布林下意识的捡起弓箭对着目标就是射击。 箭矢离手之后才回过神来。 愤怒与后怕充斥所有哥布林的内心,他们越射越快,直到箭壶里的最后一根箭用完才不得不丢开木弓,用酸痛乃至被弓弦割破的手掌揉搓快要抬不起来的胳膊。 哥布林围成的圆形包围圈内,密密麻麻的木箭扎在地上和已经不动弹的人类骑士身上,远远望去像是一只巨大的豪猪一般吓人。 如此近的距离,过半的箭矢都是命中了目标,少说目标身上也插了一两百根箭,哪怕是一只牛头怪此刻也绝对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孟庆依旧没有放松警惕,用侦测技能观察了一眼后目光瞪大,还没死! 是的,在侦测技能的观察中,那名足足承受了长达近一分钟箭矢射击的人类骑士此刻还活着。 只不过状态栏一行中有【濒死】【出血】【中毒】【虚弱】等多种负面状态,如此情况让孟庆倒抽一口凉气,人类等闲一名骑士都这么叼么? 还打个屁啊! 柯蒂斯此刻状况非常糟糕,他在爆发了最强大的冲击依旧没能挣脱甩网的时候就明白,自己真的要命丧大河丛林了。 这一天他早就想到会到来,只不过没想到会是今天,会是如此憋屈的死法,对手会是魔物里堪称最弱小的哥布林。 即使身着铁甲,斗气衰弱的柯蒂斯也没能挡住所有袭来的箭矢。 其中一根扎入到他耳中的箭矢是真正的致命伤,其他伤口处也在中箭后很快有麻痒感出现。 哥布林的箭淬毒了,柯蒂斯跪倒在地目光中满是痛苦,他的力量与斗气都已经衰竭,真的已经油尽灯枯了。 如果没有之前被猫妖不断骚扰被迫迎战的情况,他的爆发绝对能够摆脱束缚逃出生天。 可惜…… 可悲…… 感受到临身的箭矢变得稀疏,柯蒂斯也没觉得自己还有活命的机会,当头部不断传来重击敲打的感觉后,柯蒂斯的眼睛很快闭上。 人类中也算精锐的初阶中位骑士,就此命丧大河丛林。 传扬出去的话,更是能让大河丛林的危险性提升一个等级,哥布林之名能够止小儿夜啼。 () 第22章 血债血偿 “停!” 侦测技能确认目标已死亡后,孟庆这才喊停。 事实上他最初是不打算杀死这名不凡的人类骑士的,有曾经身为人类的原因,也有对方确实非常能打的原因。 但考虑到人类骑士拥有的那份让哥布林胆颤心惊的力量时,最终孟庆还是闭上眼睛。 俘虏对方太冒险了,大棒营地也没有谁掌握治疗能力,哪怕现在放这名人类骑士一条命,抬回营地的时候也在颠簸中失血过多而死了,孟庆相信自己淬毒的毒箭绝对不止一根射中了那名骑士。 换句话说,人类骑士死定了,除非神灵下凡不然谁也救不活了。 在箭矢全部射完之后,孟庆让一队二队的哥布林拎着木棍钉锤去近身敲打不会反击的那名骑士。 喊停之后孟庆闭上的眼睛终于睁开,他的目光中少了一份名为怜悯的存在。 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 他怜悯人类,谁怜悯哥布林? “不好了,不好了,有一个人跑掉了!” 战斗结束了自然是打扫战场,插满地面的箭矢被捡起,还能用的会被放回箭壶里。 很快就有另一个坏消息传来,之前倒地误以为已经被射死的另外两名人类有一人不见了,孟庆在其他哥布林跃跃欲试的注视下最终摇了摇头。 还是算了吧。 这一仗打的非常辛苦,没有甩网立功,哥布林指不定死伤多少呢,被全灭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里已经远离了大棒营地,没有谁熟悉地形,孟庆敢带人离开营地,一是有探过路的前锋,二是一路上都在醒目的树干上做方向标记,他最清楚在丛林里迷路的代价了。 “太阳,充满希望的太阳终于出现了!” 云朵被风吹动,被阻隔许久的阳光终于洒落大地,踉跄捂着伤口但依然有血液不停从各处流出的骑士扈从见状,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一如阳光这么光明。 背对阳光,骑士扈从大步奔跑。 他是真正的丢盔弃甲,长枪丢了,手里只剩一把开路的短剑。 护甲也只剩胸口部位,脚下的鞋子也丢了一只。 在密林中前行,他的脸上身上手臂上很快就被划出血痕,脚掌也是不知被什么东西刺破。 当这名骑士扈从终于在视野尽头看到大片光亮的时候,疲惫到极致的身体不知从哪里生出来力气。 他忘却了疼痛,丢掉了手里的所有东西,以冲锋的架势向着光亮最明显的方位冲去。 “救,救命!” 冲出丛林的骑士扈从依旧在旷野上大步狂奔,当终于看到人类同族身影的时候,他只来得及用干涩到极致的喉咙发出最大力气的呼救就此倒地。 庆幸的是身体还在起伏没有就此一倒不起。 田间,听到声响的农夫拎起锄头警惕的望向后方,当远远的看到一道不停狂奔的身影时,他警惕的心总算放下来了,还好不是魔物。 “救命~” 远远的有声音飘来,农夫就见那道身影直勾勾的倒下,不由得面色大变。 慌乱了好一会之后,才想起要去上前看看,即使如此他也紧握锄头没有将其放下,一把锄头可值半个银币呢! 约半小时后,银杏村内,所有听闻到消息的村民都是聚集到了村长的院落。 望着躺在床上面如纸色皮穿肉烂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哪怕用力拍打或是灌水都没能唤醒的那名眼熟的骑士扈从,围在床边的众人沉默了。 名为恐惧的情绪环绕现场,没有人敢在这样的气氛下率先开口说话。 “派人通知男爵大人了么?” 许久之后,才有一道干涩的声音响起,终于打破了诡异的气氛。 “已经去了一会了。” 长长的舒气声响起,不少人憋了一口气好一会了。 实在是他们都被吓到了! 骑士扈从还好,进入大河丛林受了如此严重的伤势但活着逃出来了,这可以被大家接受。 但如果进入丛林的有两名扈从一名骑士,出来的只有一名骑士扈从的话,那就太难以让人接受了。 柯蒂斯大人呢? 他们遇到了什么样的危险,才会落到如此凄惨的地步? 丛林里有什么? 太多的疑惑充斥在众人心头,沉甸甸的,与其他人对视,所有人都看到旁人脸上难掩的忧虑以及名为恐惧的存在。 …… “晨星大人,还去猫妖栖息地么?” 在银杏村村民被逃出丛林的骑士扈从传递出来的意义所震撼恐慌的时候,人类平民眼中变得更加可怖的大河丛林,绝大多数地方其实是非常宁静的,没有传闻中遍地魔物那么可怕。 “去,怎么不去,血债定要血偿!” 午后的丛林内其实是很安静的,这个时候的丛林温度很高,稍微活动一下就会让汗水渗出,而凉爽的夜晚才是丛林真正热闹的时刻。 “血债血偿!” 哥布林们学着孟庆的话语大声回应,休息了一阵吃了东西喝了水之后,先天记性不好的哥布林们很快就忘却了被人类骑士支配的恐惧。 几名哥布林中的力量最高者背负着沉重的铁甲抬上长枪跟在了队伍后面,这可全都是钢铁啊,哪怕是哥布林也知道钢铁的珍贵,它比石头骨头好用太多了! 猫妖胆敢接连两次袭击大棒营地,从带人走出营地那一刻起,孟庆就没打算空手回去。 哪怕路上平添意外,哥布林负伤了好几个,但此行的目标猫妖们死伤更加惨重,估计能打的不会超过五个猫妖,不趁这个大好机会一举彻底击垮死敌猫妖更待何时? 放虎归山,终成大患! 要知道月光猫妖汲取月光之力的秘密孟庆可还没解开呢。 休息的空当甩网也被修补的差不多了,其中两张完全断裂的被拆解了一部分修补破损的第三张,只有第四张完好无损。 即使如此孟庆也是对之后会遇到的局面充满信心,连人类骑士都被哥布林打败了,还有谁? 猫妖栖息地,时运不济的这群猫妖,在月光猫妖亲自带队外出狩猎结果又一次溃不成军归来时,士气已经降到了冰点。 雄性几乎全灭,有战斗力的雌性也死的七七八八,约十只幼崽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一丁点东西了,可以预见哪怕不来外敌,仅是吃这一个问题就能击垮已经虚弱到极致的猫妖们。 在月光猫妖冷漠的注视返回营地后重伤倒地的族人良久后,一道道凄厉的尖叫声响起。 毛发翻飞,养养伤极有可能活下来的的那只带伤猫妖很快被咬断了喉咙,被曾经的同伴分做食物,血腥味飘散到很远之外。 () 第23章 迁居的想法 率先吃饱的是月光猫妖,它独自攀爬到了只有它能攀登的巨树。 剩余猫妖们哪怕刚断奶的小猫崽都是在饥饿的驱动下朝着已经分辨不出形状的血肉走去,舔舐成年猫妖争抢洒落在地上的碎肉和渗入到泥土中的血液。 “喵呜~” 月光猫妖的精力消耗巨大,所以回到树梢上的窝巢中很快就是沉沉睡去。 它本来打算等到月亮升起再醒,借助月光之力补充消耗巨大的身体,没曾想还没睡多久,它就被一声接一声急促的猫妖呼唤声唤醒,甚至连巨树巢穴都有猫妖胆敢接近了。 月光猫妖怒气升腾,冲出窝巢后刚看清下方的情况就是愣住了。 之前还有一定数量的族人此刻还能站起来的只有攀登上它所在巨树的三两只,剩余的无论老幼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插了不少熟悉的木棍。 而木棍曾经的主人,那些可恶的绿皮哥布林,正举着手里的武器将这颗孤零零立在丛林中的巨树根部围住,不停的发出不堪入耳的辱骂。 视线在哥布林中扫视,月光猫妖的视线最终锁定比周围哥布林明显气质不同的孟庆。 拥有人类与精灵血脉的孟庆,在哥布林中就是那么的鲜明那么的醒目,甚至画风都有点不一样。 孟庆来到这方世界后还没照过镜子也没能见到任何像是镜子的东西。 他能看到的都是普通哥布林,而哥布林的样子是什么样的呢?有好事人类曾经编过一首打油诗,非常形象的形容了哥布林的型与貌。 体似半身高三寸,身如矮人瘦五分。阔面凸鼻琥珀目,尖耳豁牙垂膝拳。 比半个人类略高,身体宽度约等于二分之一矮人,大脑袋大鼻子大脸,绿油油的眼睛还有一对招风耳,手臂因为长期劳作甚至和腿差不多长。 这就是哥布林! 可以想象的到,创世神创造哥布林这种生物的时候,一定是用脚捏出来的。 相比之下精灵简直就是创世神的亲儿子亲女儿,长得那叫一个俊啊,俊到人类、矮人乃至魔物、动物都羞的恨不能以手捂面。 拥有四分之一精灵血脉的孟庆,浑然不知自己在他人眼中的模样是什么样的。 他只以为和普通哥布林相似。 毕竟有人类血脉的萝卜大棒也只是哥布林放大了一点几倍的样子。 孟庆之所以这么多年都被哥布林们照顾的好好的吃穿不愁,身份固然很重要,更多的还是那份远超哥布林的相貌与气质。 闲话说的有点多,言归正传。 看清孟庆之后,月光猫妖的眼睛蓦然瞪大,一脸见鬼的表情。 大棒营地已经很久没有往外围扩展了,孟庆这个混血哥布林存在的事情,除了大棒营地没有他人知晓。 唔,或许还有一个,孟庆的便宜半精灵老妈。 “给我上!” 瞅了几眼发现了月光猫妖的踪迹,孟庆大手一挥就命令哥布林拎着武器开始爬树。 对于爬树这种事情哥布林虽然不如猫妖擅长,但要是说不会那就太扯了,丛林里长大的,哪怕是一只兔子也都是会上树的。 斗智斗勇许久之后,实力不如全盛一半的月光猫妖最终还是被迫从树冠上跳了下来,而后两张甩网甩出,生擒月光猫妖的计划终于圆满达成。 亲自爬上这颗不同寻常的巨树,孟庆站在树冠上眺望,可以获得更加良好的视野。 他终于第一次离开地面看清丛林树冠上方的样子,虽然除了树枝就是树叶,完全看不到边际所在,但他还是很满意的。 只可惜这棵树太大了,要是大棒营地周围有这么一棵树就好了,在黄昏的时候坐在树梢上看夕阳,那一定是非常唯美的画面。 等下? 树不能移,哥布林还不能移么? 刚想下树的孟庆忽然一拍大腿,差点把自己从树上拍下去,看的树下的哥布林们心惊胆战,唯恐全营地的希望忽然坠树而亡。 “唔,这里是猫妖之前的栖息地,周围一定也有溪流活水,大棒营地周围几百米许多树都枯死了,被哥布林往日破坏的很糟糕,也许真的该换一个环境生活了。 还有,猫妖不吃素,天知道这附近到底有多少果子一直到成熟都烂在树下!” 低声呢喃着,孟庆的眼睛越来越亮,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非常不错。 大棒营地周围几百米想找一棵挂满果实的果树? 做梦去吧,许多果子还没长成就被饥饿的哥布林找到囫囵吞下,连鸟都不往大棒营地拉屎…… “换,这两天就换,事不宜迟,不然指不定哪里就会窜出来一群家伙将这里占据了,能被眼高于顶的猫妖看重,一定有原因的。” 思考了没一会孟庆就打定主意,他相信回去和萝卜大棒解释了后对方会赞成的。 至于普通哥布林会反对? 哥布林完全没有什么金窝银窝不如自家草窝的想法,有吃的才是王道。 大棒营地在一个地方栖息这么久,也该动动了。 …… “哐当~” 暴怒的乔治男爵在气愤之下一脚踢倒往日会让仆人每天都精心擦拭的一人高瓷瓶,这一个绘有贵族出行图的瓶子就能买一套骑士全身甲! 好在有柔软的地毯,倒地的瓷瓶并没有碎裂开来,发泄出怒气的乔治男爵连忙上前扶起瓷瓶,要上来帮忙的仆人也被他踹了出去。 “可恶!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重新坐回座椅上的乔治男爵脸上依旧带着难以置信之色。 一名初阶中位骑士,修习的还是最擅长马下作战的土属性斗气,外带两名有不低战斗力的扈从,一起进入大河丛林半天,最后走出大河丛林的居然只有一个浑身浴血半死不活的扈从! 太扯了吧,难道闯入到了牛头怪的乐园被牛头怪狠狠蹂躏了? 没理由啊,牛头怪只会出现在丛林深处,大河丛林外围什么时候也能让一名初阶中位骑士生死不明了? 一旁等待的书记官伊文没有出声惊扰自家领主,他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插话,让领主大人自己先想的差不多了,想明白才行。 () 第24章 来自野蔷薇领的救援 乔治男爵自言自语许久,瞥到伊文后想起报信的人肯定还在焦躁的等待回复,不由得叹息一声呼唤伊文:“书记官,你认为这是真的么?” “小人相信报信的银杏村村民是没有这个胆子说谎的,小赛尔德是老赛尔德的儿子,我认识很久了,很可信。” “那就是真的了,所以,我就这样没了一名骑士?” “或许柯蒂斯骑士并没有死,只是被某种力量限制住了,才会让扈从先离开丛林,至于扈从为什么会这么惨,也许返程的时候遇到了点麻烦,毕竟扈从也只是扈从而非骑士。 我相信以柯蒂斯骑士的实力,哪怕遇到数量超过一百的哥布林营地也能从容而退,但可以知道的是,柯蒂斯骑士肯定遇到了不小的麻烦,而且如今需要领主大人派出救援。” 伊文早就思考出了该回答的内容,所以话说的很迅速。 他说完之后,觉得很有道理的乔治男爵点了点头,没有犹豫立刻给出命令:“让萨克骑士带上一名骑士帮手,一起去银杏村,务必要将柯蒂斯安全带出大河丛林,他曾经救过我的命!” “你踹瓶子的时候就该说这句话,早干嘛去了?” 伊文暗自腹诽不过没有说出来,领了命令退出会客厅后舒了一口气,看了眼天色后没敢停留快步向城堡外小跑而去。 他最初接到银杏村的求援后也是难以置信的,但他看到小赛尔德做不得伪的慌张之色,看到小赛尔德胯下的那匹马是骑士扈从的顿时相信了大半。 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大河丛林危机四伏,一名骑士在里面遭遇危险不算离奇。 迟于乔治男爵得知消息的萨克骑士听闻消息面色数变,拉着跟随伊文来到校场的小赛尔德询问了数句后脸色更加难看。 骑士才懂骑士,伊文和小赛尔德都不明白逃出大河丛林的扈从最后说出的那句救命的意思。 但萨克懂得。 扈从最后喊出的是救命而不是求援,柯蒂斯遇害的可能已经在这个时候超过了陷入危机的可能。 自付马下作战实力仅比柯蒂斯强两分的萨克,对于男爵的命令并没有拒绝但也没觉得此行轻而易举,哪怕还能带上一名骑士帮手也是如此。 如果丛林里的危险能让柯蒂斯都无法逃脱,那他和另外一名骑士进去,折进去的可能性也很大。 “萨克统领,你怎么了?” 伊文表情疑惑,萨克的样子明显表明,事情比他猜测的还要棘手,不然不会让一名初阶高位骑士都露出如此忧虑的表情。 “忽然听到这种消息,心里很不好受。” 萨克摇了摇头,他和柯蒂斯认识很久,当初他初来野蔷薇领的时候,马下作战可以说和柯蒂斯不分上下,对方是良师益友般的存在,如今陷入危机生死不知,萨克自然颇为担心。 “吉人自有天相,我相信柯蒂斯骑士定然能转危为安的。” “嗯,事不宜迟,我这就带人去银杏村。” 萨克勉强点了点头,心情还是很沉重,他晓得事态紧急不容耽搁,没有花太多的时间悲伤或回忆过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亲眼见到柯蒂斯,萨克就不会放弃救援的打算。 身为初阶高位骑士,萨克的名字在野蔷薇领极其响亮,甚至要比野蔷薇领辖下的几名村长名声大得多。 在魔物存在的世界,能够挺身而出击杀魔物保护土地与平民的骑士,自然无论到哪里都会得到平民敬重的对待,实力越强越是如此。 柯蒂斯有三名扈从,其中一名距离生出斗气成为骑士只差最后一步。 成为骑士是一次进化般的跃升,没有超乎想象的努力和必不可少的天赋,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跨过这道门槛野鸡飞上枝头。 与柯蒂斯同行的初阶中位骑士居然是少见的女骑士,在萨克将其他骑士聚集过来道出柯蒂斯深陷大河丛林生死不知的时候,兰雅挺身而出。 原因很简单,她能成为骑士,多亏了当年柯蒂斯的救命之恩以及常年的指导训练。 兰雅的扈从自然是两名身形矫健的女扈从,女子成为骑士的先例很多,最广为人知的当然是鲜花王国现任女王,高阶初位骑士的实力足以让九成九男子汗颜。 现任女王陛下登基的时候还只是普通的中阶中位骑士,但有整个王国做后盾,加上骑士天赋还算优秀,自然在这十多年间成为了整个人类王国都少见的高阶初位骑士。 她是鲜花王国众多女骑士的信仰,人们对她的崇拜也远超历代任何一任国王,直追鲜花王国初代先王。 两名骑士五名扈从策马奔腾的动静可不小,有人在看到五人的方向也是蔷薇镇南方时不禁疑惑,昨天柯蒂斯骑士不是也往蔷薇镇南方前进么? 发生了什么事? 不同于昨日,柯蒂斯深陷丛林的消息并没有被蔷薇镇的镇民所知晓,但不妨碍他们猜测,绝大多数人依旧抱着乐观态度。 自从上次以大河丛林为源头席卷数个王国的的魔物暴动过去,这么些年蔷薇领几乎没有多少波澜升起,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生活。 …… 太阳西斜,距离日落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在营地苦等良久的萝卜大棒在接到哨兵的汇报,得知孟庆带领的出征队伍得胜而归时大口的松了一口气。 他真怕孟庆会在路上或目的地遇到危险,但他无法在孟庆启程的时候出面阻拦。 猫妖们三番两次的袭击大棒营地已经让大棒营地不胜其烦,趁其虚弱的时候将其打垮是最好的机会,要不是他需要坐镇营地以防意外,他真的想带队亲自出征。 “只能说果然不愧是兄长的崽,血脉真的是太重要了!” 在快步离营准备迎接得胜而归的勇士时,萝卜大棒也不禁感慨,甚至生出了名为后悔的情绪。 如果早知道血脉如此重要,他当年说什么也要努力拼搏,让后代先天实力就远超其他哥布林,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只会凭借身份欺压普通哥布林,实力完全和其他哥布林没有多大差别。 他现存的四个子女都是普通雌性哥布林生出来的,能掳到人类适龄女性的可能太小了,即使真的掳到也很难保全其性命长达近一年。 只要还有一丁点勇气的人类女性都不会心甘情愿的为哥布林生产后代,想尽办法寻死才是常态。 () 第25章 满载而归 大棒营地外,望着比猫妖栖息地贫瘠许多的树林,孟庆心中的想法更加坚定。 在返程之前他带着哥布林们在那颗巨树周边走了一圈,方圆几百米内就找到几十颗硕果累累的果树。 有些已经成熟被直接摘下,有些距离成熟的时间也不算太久。 孟庆甚至看到了类似栗子核桃这样的果实,更远处不用想肯定还有不少。 常年以树冠为家的猫妖,栖息地是连飞鸟都不愿意靠近的,正常情况下丛林里成熟的果实很多都是会被猿猴摘取或被飞鸟啄烂,果皮保存完整的情况下,水果的保质期也很长。 在知晓大河丛林也有冬季的时候,孟庆就生出危机感。 连松鼠都知道为过冬储备干粮,他真不知道懒散的哥布林这千百年间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回来了!” 远远的看到大步奔行的萝卜大棒,虽然没有真正生死关头走一遭,但见识了非人力量的人类骑士,孟庆说不后怕是不可能的。 如今得胜而归见到这具身体为数不多的血亲,孟庆脸上也是浮现出了轻松的笑容。 “你没事就太好了!” 萝卜大棒没有第一时间关注出征归来的哥布林们的战利品,在他眼中孟庆比再多的战利品都重要。 孟庆觉醒后,昨天夜里萝卜大棒甚至幻想如果孟庆是自己的孩子那该多好啊,他估计做梦都会笑醒的。 感受到拍打在肩膀上手掌传递的关切之意,孟庆的心头也是暖暖的。 哥布林大多数比较愚笨,亲情什么的少的可怜,孤身一人来到这个人不生地不熟的异界,还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存在,孟庆很庆幸。 “叔叔,来看看我们此行的战利品,绝对会让你大开眼界的!” 哪怕心里年龄在人类中都算成年的孟庆,此刻居然有点像想要和大人炫耀的孩子般的心态。 萝卜大棒最开始面带笑意点头,看到众多被哥布林肩抗手提的猫妖尸体时满意极了,有这么多猫妖肉,省着点吃过冬之前是不要担心食物了。 “咚~” 当视线落在队伍最后方的几名满头大汗的哥布林身上时,萝卜大棒的眼睛蓦的瞪大,拎在手里的钉锤也是无意识的掉下,差点把在其一旁馋的快要流口水的孟庆便宜堂妹砸断脚。 “兄长在上! 我看到了什么? 一整套人类骑士全身甲!!!” 惊呆的萝卜大棒发出呻吟般的声音,一旁的孟庆见此情况终于畅快的笑了起来,他就等着这一刻呢,他知道把一套人类骑士战甲外加武器搬回营地,绝对能让小有见识的萝卜大棒震惊。 十几秒钟后,萝卜大棒兔子般的原地跳起老高,半空中就下意识的胯步狠狠的摔了一跤。 没等孟庆将其扶起他就是手脚并用爬行了几步,而后飞奔来到了队伍最后方,珍而又珍的伸出手,抚摸那套即使没有被阳光照耀也亮的耀眼的铁甲。 这种由铁矿石混合其他矿石锻造出来的铁甲是不会生锈的,人类世界美名其曰银光甲。 从钢筋混凝土充斥的都市来到遍地树木的丛林,孟庆虽然知道铁很有用但并不了解在这个世界,真正提炼出来的钢铁价值。 他穿越前的世界钢铁廉价到随处可见,路灯、电线、汽车、建筑乃至道路桥梁都蕴含大量钢铁,废铁随便收几吨轻而易举,得益于工业革命的进行,那个世界对冶炼钢铁的技术早已达到鼎盛。 这个世界呢? 一把沾了水就很快会生锈的锄头镰刀都能被平民离开家门就不会离手的世界,钢铁就是货币,部分人类王国甚至用铁币充当货币而且流通还十分广泛。 从这点就能知道,一口铁锅的价值有多大了。 大棒营地当初抢到一口铁锅,可是全营地上下高兴了半个月之久。 那么一整套人类骑士也会重视的全身甲呢? 答案是能买四五千磅的粮食,足够一家四口人敞开肚皮吃上七八年! 望着不断用手触摸银光甲满眼放光的萝卜大棒,孟庆甚至觉得对方会突然来一句‘myprecious’…… 喜闻乐见的画面并没有出现,足足欣赏抚摸了几分钟银光甲,萝卜大棒终于回过神来,重新跳回孟庆身边,双眼放光:“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么,说来话久长了,来,咱们坐下慢慢说,大家也都累了,把东西放下再说吧。” 孟庆笑了笑,萝卜大棒醒悟,这种荣耀的事情当然要当着所有哥布林的面讲述才行。 他没有再追问,哪怕心痒难耐,也耐着好奇与渴望招呼留守的哥布林前来帮忙。 黄昏时,大棒营地上空炊烟飘荡,有锅就能煮汤做饭,有火就能吃上炖烂的熟食减少牙齿的磨损,哥布林的小日子比还在茹毛饮血的猫妖们过得有滋味的多。 被藤条捆住四肢挣扎都不能的月光猫妖在被木棒敲晕昏迷了一路后,被肉香刺激的从昏迷中清醒过来。 看到四周都是抱着一块肉哼哧哼哧啃得不亦乐乎的哥布林,再看到不远处树干上悬挂的各色猫妖毛皮,一时间各种情绪翻飞。 只可惜哪怕嘴里都被塞了一大块实木,月光猫妖连尖叫都无法发出,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悲鸣。 这只月光猫妖是大棒营地近些年来第一个俘虏,也是除去某个倒霉的半精灵外最了不得的俘虏。 发现月光猫妖醒了后,吃了一半的哥布林们都是凑过来看新鲜,有孟庆叮嘱倒不会发生吐口水乃至朝月光猫妖撒尿的恶劣事情,但当着对方的面嘻嘻哈哈大口吃着猫妖肉还是可以的。 “月光猫妖醒了么?我去看看。” 营地正中也在吃晚饭的孟庆接到消息后站起身来。 他吃东西都不同于其他哥布林,哪怕手里的是木碗木筷以及和其他哥布林无异的猫妖肉块,依旧像是在吃山珍海味般细细咀嚼良久才咽下。 许多哥布林试图学习但根本学不到一成,画虎不成反类犬罢了。 已经从孟庆的讲述中知晓前因后果的萝卜大棒也是站起身跟上孟庆。 他对月光猫妖的态度很复杂,很想杀了但又想先养着它看能否驯服。 如果能的话那就厉害了,要知道当年兄长都试图驯服月光猫妖但都没有成功,也有月光猫妖太稀罕的缘故。 孟庆呢? 打心眼里他就没打算驯服月光猫妖。 曾经生活的世界有过一句话他对此很是赞同。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 第26章 确定迁徙 换成哥布林被猫妖俘虏,如果还能活下去的话或许会忍辱负重以俘虏的身份活一天算一天。 猫妖就不同,野性未退的它们被驯化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被同族强者打败成为手下倒是很有可能。 他只想从月光猫妖这里得到月光猫妖能汲取月光力量的办法,不管是什么办法管用就好,哪怕真的没有得到答案,月光猫妖也不会有太久的时间可以活。 现在的大棒营地,完全达不到拥有外族俘虏的实力,兼并几个哥布林营地后或许能够跨出这一步。 “呜呜呜~” 看到孟庆出现在视野中,一直怒视其他挑衅作死哥布林的月光猫妖不断挣扎,嘴里也是发出呜呜呜的悲鸣,表现的十分激动。 围绕月光猫妖的普通哥布林们见状散开几步,猫妖积威已久,不少哥布林心中还残留着对猫妖的惧怕,哪怕此刻的月光猫妖只是不能动弹的俘虏。 “晨星大人来了。” 此起彼伏的问候声响起,众多哥布林回头后望顿时让出一条路,满是敬仰的望着孟庆。 能够享受如此注视的哥布林,大棒营地这么些年一共也只出了两个,一个是孟庆,一个是孟庆没能见过只能从传闻中听到不凡事迹的便宜老爹。 觉醒精灵血脉、改良弓箭、创造甩网、带领族人击败猫妖夜袭、反攻猫妖栖息地成功俘虏对方首领月光猫妖、反攻期间半路上都能强杀一名人类骑士外加一名人类随从还得到了珍惜到极致的骑士战甲和武器。 种种不凡作为让孟庆的名字在大棒营地越来越响亮,在今天就已经超过了不作为的萝卜大棒许多,而做出这一切所花费的时间也仅有三天两夜而已。 如果哥布林中有智者存在的话,那么定然会说出两句话: ‘有的哥布林天生就是来创造奇迹的。’ ‘哥布林当如是也。’ “你有话要说?” 面对不断挣扎表现激动的月光猫妖,孟庆表情很是平静,他并没有太过急切的想要从月光猫妖这里得到问题的答案,熬鹰的故事孟庆听说过,孟庆相信只要不出意外,他迟早能从月光猫妖口中掏出所有秘密。 一起在丛林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哥布林也是勉强能理解猫妖叫声意思的,换成人类就不同了,既听不懂哥布林的语言也听不懂猫妖的叫声。 这也是人类敌视绝大多数魔物的原因所在,连沟通都做不到又怎么能坐下来好好说呢? “呜呜呜呜~” 月光猫妖换了一个声调,显得很是急切,甚至有点头的举动。 “我不听我不听,嘿嘿嘿嘿,谁也不许放开它嘴里的木头,看好它别让它咬断自己的舌头。” 面对猫妖急切的请求,孟庆的回答跌破围观哥布林的眼球,萝卜大棒先是一愣而后大笑不止,笑的肚子都疼了还没停下来。 月光猫妖还没死就好,看到这里孟庆就放心了。 一个白天都没闲着的孟庆此刻已经很疲倦了,吃饱了之后他急需休息补充精神。 不过在睡前他并没有忘记和萝卜大棒这个大棒营地名义上的首领商量迁移营地的事情,这很重要。 “你说猫妖的栖息地附近也有一条溪流? 遍地都是挂满果实的果树? 还见到了胡桃树?” 听完孟庆的讲述,萝卜大棒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消息堪比他之前见到孟庆带回来银光甲的冲击,让萝卜大棒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在孟庆的描述中,几千米外的那片丛林简直就是世外桃源,比萝卜大棒现在所在丛林丰饶十倍几十倍! “搬,明天就搬家!” 萝卜大棒的回答干脆的超乎孟庆想象,他仿佛一丁点都没有对故土的留恋,这让孟庆也有些诧异。 “哈哈,你年龄小不知道,当年大棒营地也不是一开始就在这里长居的,你出生之前营地就迁移过好几次。 印象中你堂兄就是在一次迁徙途中出生的,一眨眼都七八年过去了,真快啊。” 萝卜大棒看到孟庆脸上的诧异笑着开口解释原因,很快孟庆就了然,原来在丛林里,迁徙居住地真的是常态。 不光哥布林,任何能够长期生存下去的族群都不会在一个地方居住太久。 太过安定会失去进取心哪怕危险临头都不知,更多的时候还是丛林其实也是流动的,会随着季节的更替出现某处食物多到烂在地上某处食物匮乏的情况。 很多生物其实一辈子都在迁徙之中,尤其以吃素的最为常见。 食物就是绝大多数生物一辈子努力追寻的存在,没有任何生灵能够例外! 得知有一个已经探明的区域比当前居住地好上十倍有余,萝卜大棒恨不能现在就告诉全营地这个好消息。 他已经可以想象得到,大棒营地储存足够多食物、全营老少今年不必在风雪停下后费力找寻食物乃至被寒风冻死的幸福冬天。 孟庆也在这个时候问出疑惑并得到解答,原来丛林中的秋季真的是丰收的季节,哪怕是平日里懒惰的哥布林多花点时间走远一点也能收集到足够多的果实储存起来准备迎接冬天。 这里的冬季比较短,一般两场雪过去后气温就会转暖,寒冷前后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水会结冰的时间更短。 从这里孟庆大概能推断出这片丛林所在的区域应该是温暖带与亚热带交汇区域,有冬天但并不长久,夏天也不会闷热到热死人的地步,可以说算是比较适合生物栖息的地方。 也就候鸟才会在冬天来临之前迁徙,更多生灵足够勤奋的话,还是能够在这片土地上扎根下来一代又一代生存下去的。 “果然只能说我太想当然了,还在用以前的思维思考,这是不行的,这个世界很多东西都不能用以前的思维来思考了,还好发现的及时,不然迟早会狠狠的栽一个跟头才明白。” 与萝卜大棒道了晚安,一切安排妥当后孟庆终于可以休息。 他回到自己的小屋后发现房间被重新装饰了一遍变得十分整洁,比起之前好出太多,不知道是萝卜大棒的吩咐还是其他哥布林自发做出来的。 躺在犹如稻草般挺拔细长草茎铺就的床铺上,孟庆的心情在连续数日的担忧之后总算能够勉强心安了。 大棒营地当下面临的危机几乎没有,他孟庆也不用担心睡觉的时候会忽然被什么危险袭击,有整个营地的哥布林作为后盾,他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大不大? 真想去看看啊……” 睡着之前,孟庆的脑海里不断的闪动这些念头,有二十多年人类的记忆,他的想法不会和哥布林一样仅仅局限偏安一隅。 见过人类骑士、俘虏神异的月光猫妖,孟庆的野心也在成长,未来的模样还十分模糊,会走到哪一步孟庆也猜不到。 但正是因为未知,未来才会有惊喜。 () 第27章 敌人是哥布林!(三更求票) 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这一次马蹄声一直到村里才消失,萨克现身银杏村立刻传遍了整个村子。 因为受伤骑士扈从的原因,绝大部分银杏村的村民都是不得不返回村庄。 平日里经常走的田间道路一转眼仿佛也变得危险起来,至于大河丛林此刻在村民眼中更是可怕。 沉着脸下了马,和同样身着战甲的女骑士兰雅大步向前。 背负着一把骑士大剑的萨克名声在外,哪怕只是第一次见到他的银杏村村民,也能从其超出柯蒂斯不少的摄人气势中感受到不可战胜的感觉,由心生畏。 “人在哪里?” 大迈步进入不入眼的简陋小院,萨克声音洪亮,离得近的胆大村民只觉耳朵嗡嗡作响,片刻后面带敬畏退到更远处。 “在屋里,还没醒。” 银杏村的村长赛尔德一脸的苦意,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再怎么不甘心也不会贸然上报失踪孩童的消息,原本只是一只蛛魔作祟,如今可就不一定了。 魁梧的身形几乎要顶穿低矮的木屋屋顶,身高六尺的萨克比起普通人高出一两头,哪怕是同为骑士的兰雅站在对方身旁娇小的都像是一个未成年的女童。 木屋内,气质完全不是普通民妇能比拟的女骑士兰雅抿着嘴一言不发,视线锁定躺在床上,即使昏迷中都不时皱起眉头的那名骑士扈从。 她认识这名扈从,因为她与柯蒂斯太熟悉了,几乎每周都会到柯蒂斯家里坐一坐吃一顿饭。 骑士扈从某种意义上和贵族的仆人差不多,大多数时候日常起居都是和骑士一起,这也算骑士超越平民的一种体现,怎么说也不用什么事情都必须自己来做了。 今年三十过三岁的兰雅英姿飒爽体态丰满,不是像贵妇那样的肥肉而是真正拥有爆发力量的肌肉,她徒手力量能够轻而易举打死任何一个比她健壮的普通人,即使是魔物、野兽也没少命丧她的拳头之下。 和萨克一样,兰雅也不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人,她是作为童养媳被卖到野蔷薇领来的,具体出生地不明,兰雅也放弃了漫无目的的找寻,这在当下太难太难了。 兰雅能踏上骑士之路乃至成为现在的初阶中位骑士,柯蒂斯之功牢不可破,有些事情太过久远,岁数不够的人根本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人说兰雅是陪柯蒂斯睡了,但这句话绝对不敢当着外人的面讲不然肯定躺床上几个月下不了床。 也有人说柯蒂斯一直视兰雅为亲妹妹,他的妹妹当年被饿死了,救下也快要被饿死的兰雅后就没撒手,发掘出兰雅的骑士潜力一直作为哥哥、榜样教导到今日。 没有和野蔷薇领另外一名女骑士那样被乔治男爵费尽心思搞上床,兰雅的态度很关键,有柯蒂斯保护更加关键。 当年是乔治没成为男爵,后来兰雅成为初级中位骑士后哪怕乔治成为男爵,兰雅不愿意他就不敢强迫,那样会让骑士毅然反目的,即使撕毁契约骑士也不会心甘情愿的承受凌辱,如果这样软弱的话那也不会成为强大的骑士了。 内心深处,兰雅坚信柯蒂斯哪怕真的遇到危险现在一定还活着。 她太清楚柯蒂斯脚踩大地时的战力了,那对她而言就是像一座山峰一般坚不可摧,是她成长中遮风挡雨的苍天巨树,一旦扎根就不会轻易被撼动。 “醒来!” 整个银杏村村民都没能唤醒的骑士扈从,在被萨克以骑士之音入耳后忽然打了一个机灵,睁开了赤红色的眼睛。 “萨克,萨克大人!救救柯蒂斯大人吧,他快不行了!” 这名骑士扈从醒来的第一句话就让在场所有人心神巨颤。 骑士扈从意识不清楚,蓦然看到萨克还以为自己还在丛林里。 他逃离前最后看到的是柯蒂斯被大群哥布林用网罩住攒射的画面,他深知拼上一条命也没办法在如此众多的哥布林弓箭手中帮助到柯蒂斯,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寻援兵。 “天哪!” 银杏村村庄赛尔德一瞬间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能让这么扈从说出这句话,柯蒂斯之前绝对已经陷入生死危机之中了! “哥哥!” 女骑士兰雅再也保持不住仪态,面带难掩的惊惧之色,还有不可置信。 “敌人是谁?” 唯有久经战斗的萨克才知道询问真相,他知道这名扈从被从昏迷中唤醒,醒不来多久还会沉睡,甚至精神都会受到冲击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 但事态紧急的时候,骑士扈从的伤势哪有一名骑士重要。 “哥布林!!!” 骑士扈从嘴里吐出这个让三人都意想不到的名字。 眼见骑士扈从眼睛有些失神,萨克不敢怠慢,紧赶慢赶还是在其再次昏迷之前问出了柯蒂斯进入丛林后的大致前进方位。 至于更加具体的不是不想知道,而是骑士扈从的精神枯竭已经没办法保持清醒了,任凭萨克声音再大也无济于事。 “天杀的哥布林!我兰雅与你们不共戴天!” 女骑士的诅咒声传出很远很远,飘荡在银杏村上空久久不散。 “事情不对劲,很不对劲,柯蒂斯的实力你我都知道,哪怕一两百只哥布林将其团团围住,他也绝对能杀出一条血路出来,而且这名扈从都能逃出来,没有理由柯蒂斯没出来。” 眼见兰雅就要转身直奔大河丛林而去,萨克不得不上前用魁梧的身形拦住她的去路,要是让兰雅就这么去了,估计冒失之下还得再折进去一个。 至于柯蒂斯? 萨克暗中摇头,被哥布林这种魔物团团围住陷入危机,没能逃掉的话下场只有一个,如果换成是兰雅的话或许现在还能活着,但是否精神还没崩溃也得两说。 太迟了! 从事情发生到骑士扈从不知花费多少时间冲出丛林再到银杏村报信人赶去蔷薇镇,萨克等人匆匆赶来距离天黑也没有多久了。 出发前心中就有不好预感的萨克哪里敢连夜深入大河丛林,这无疑是自寻死路。 () 第28章 大河的传闻 “你给我让开!” 萨克之名在其他人那里好使在兰雅这里不好使,原因有很多。 当年萨克自付实力不错对兰雅表现出好感,兰雅也尝试和对方相处了一段时间。 但多年走南闯北的萨克性格浪荡暗地里还有不少情妇,比较保守的兰雅很快就与他切断了关系甚至形同陌路。 在那之后萨克多少也觉得对不住兰雅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招惹她,也不会以势压人。 “你现在去大河丛林就是在给柯蒂斯陪葬!” 不慎之下萨克说出了心里话,这让兰雅怒目而视,要不是打不过萨克恨不能现在就拔剑砍死这个人。 “我兄长要是死了,我发誓一定要挑战你!不死不休!” 多年的积怨在这一刻终于爆发,兰雅彻底和说错话的萨克撕破脸,柯蒂斯生死未知,这边萨克就诅咒柯蒂斯已经死了,谁能受得了? “不死不休我也得拦住你,要不然你就没命挑战我了。” 萨克头大如斗,女骑士什么的最难缠了。 有女王陛下做表率,鲜花王国的女骑士那脾气一个比一个大。 关键鲜花王国律法还偏向女骑士,任何胆敢杀害女骑士的人,无论是谁,哪怕是另一个王国的君王,鲜花王国也不会善罢甘休。 或许不会穷兵黩武举国皆兵去复仇,但以雄厚的财力加上众多的盟友,绝对会让对方吃不了兜着走。 兰雅怒气升腾,即使着甲都显得饱满的胸脯来回起伏,但也确实收回了几分理智,没真正被愤怒冲昏头脑。 萨克看勉强拦住兰雅后松了一口气,他一口气道出内心的想法,说完之后连声叹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也许要不了多久,十几年前出现的魔物暴动,也许会再次席卷这片土地!” “不要!” 深知魔物暴动可怕的兰雅下意识的喊出声,不由得倒退几步撞在墙上,右肘都深陷在墙壁里少许,足以见得她强横的力量。 “你别嫌我说话难听,连哥布林都胆大到围攻一名擅长马下作战的初阶中位骑士还有不小可能已经成功了,可以想象,丛林更深处会是怎样的光景。 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魔物们一定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对进步缓慢的我们而言绝对不是好事。 大河丛林会去的,明天天一亮我就和你一起去,这次轻装上阵扈从也不带,以免遇到危险束手束脚。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找到柯蒂斯,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毕竟他也是我的良师益友。” 兰雅沉默了,她能听得出萨克语气中的担忧,她也明白萨克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一时间百感交集,担忧柯蒂斯的兰雅无助之下清泪溢出眼眶,让人看了莫名生怜。 “女人真是麻烦!” 萨克叹息一声,清楚兰雅脾气的他没敢上前冲老好人,不然绝对少不了挨几拳头,别看兰雅现在显得很是柔弱,他敢靠近兰雅第一反应就是揍他。 …… 清晨的丛林是一天中最祥和最美丽的时刻,夜行生物已经归巢,白昼活动的生物还没多少醒来,只有早起的鸟儿在树梢间跳来跳去,奏响悦耳的歌声。 初升的阳光穿过树梢,点点斑驳洒落在地面上,很快就可以看到水雾升腾的景象,丛林中的湿气很大,等到太阳升高了,这一幕也会随之消失。 虽说孟庆和萝卜大棒都打算在今天将营地搬离到更富饶的区域,但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 普通哥布林在听到营地要搬迁的消息后少有见到不舍的,更多的是欣喜,这和萝卜大棒的描述一模一样。 今天要搬家,孟庆没有一大早就操练哥布林们,比起人类搬离居住地面临的诸多麻烦,哥布林搬迁无疑要简单很多。 在等待大锅煮出肉汤的时间,哥布林们就是拆卸掉了自己的破烂木屋乃至茅草屋,将木棍、茅草、树叶等物品分类捆缚起来,没有这些现场收集会非常麻烦,三五天内都只能露天睡觉。 孟庆没有和普通哥布林那样忙着拆解自己的屋子,这种事情有普通哥布林效劳。 他起了床后在营地周围活动了一圈,算是临别时最后再看一次营地周边。 孟庆相信,迟早有一天,大棒营地的活动范围会重新扩展到这里,那个时候这里经过修养的丛林定然会变得比现在富饶许多。 “大河到底在什么位置?” 当他来到营地每天取水必须抵达的那条小溪边时,用清澈的溪水洗漱了一番,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孟庆侧头看向一旁跟随的萝卜大棒。 这条小溪如之前孟庆所知,很浅,偶尔能看到不足一指长的小鱼小虾,费力抓取实在是不值得,和孟庆需要的那种宽大河流差的太多。 丛林中有一条大河的事情孟庆是知道的,但具体在何处又是什么样子的孟庆无从所知。 他清楚的明白,一条流动的河流的价值所在。 纵观他穿越前的世界,文明最先开始的区域都是河流两岸,有水的地方才有更多的机会。 “很远,往那个方位一直走的话,可能要走三天。” 萝卜大棒看了眼太阳,环顾四周最终指了一个方向。 他没去过大河,但他那非凡的兄长确实去过,归来后和他描述过大河的位置和模样,说实话,萝卜大棒内心非常想要去大河附近见识一下,哪怕只能远观一眼也好。 “大河很危险吧。” 孟庆点点头,三天的路程,以哥布林在丛林间的行进速度判断的话,大概距离应该在五十公里以上。 对其他哥布林而言确实很远,可能一生都无法去往远离营地的这么远位置,但孟庆有曾经为人的体验,几十公里路程他还是能接受的。 “嗯,那是鱼人的领域,除了鱼人外还有一些能上岸的硬甲蜥,水下更是危险,哪怕是鱼人都能一口吞下的大鱼也不是没有。” 萝卜大棒点了点头,丛林中每一片区域都有主人,没有足够的实力贸然进入他族领域无疑相当于挑起战争。 “鳄鱼么?也是,这种古老的爬行动物出现的时间应该要比陆地动物早的多,至于鱼人,确实是比较棘手的家伙啊,毕竟水陆两栖就是比地上的生灵有更大的优势。” 又询问了萝卜大棒一会,孟庆对大河的了解更多了。 他已经做出大棒营地日后的发展方向,那就是向着大河推进,他有信心在冬季结束之前亲自抵达大河旁,见证那条养育了大片丛林以及诸多生灵的母亲河。 以河流两岸为发展根基,而后壮大族群,走向更远乃至走出丛林。 这是孟庆来到异界的第一天晚上就做出的打算。 困守丛林绝非孟庆想要看到的,丛林可以是哥布林的家,但肯定不是唯一的家。 世界那么大,那么精彩,不去看看怎么行? () 第29章 不安的孟庆 日上三竿,大棒营地的迁徙开始了。 近百号哥布林背着大包小包带上全部家当,在离开这片居住许久的丛林前,只是稍带不舍的回望了一眼,就是毅然决然的甩了甩背后的包裹,跟上了前方迁徙的队伍。 如此大规模的迁徙,前进的速度自然不能太快。 孟庆分出超过营地战力的一半作为先锋和两翼的护卫,他自己则是落在队伍最后方,也会帮助落队的哥布林一把,更是赢来了许多好感。 哥布林的幼生期很短,但亚成熟期很长。 哥布林大概在六个月的时候就能满地跑或者在树上爬上爬下了,这个时候的哥布林已经可以尝试自己找寻吃的,比起人类幼童漫长的成长期不要太狂野。 大棒营地的人口统计在今天已经完成了,这份由孟庆亲自出面制成的统计表也只有他自己能看懂。 承载文字的是几片揉的松软平整的兽皮内衬,笔则是炭笔,文字的话只可能是孟庆的母语汉字。 整个大棒营地八十七号哥布林,六岁以上的成年雄性有三十八,雌性有二十五。 剩下的的二十四号都没成年,孟庆也算在其中。 不过有战斗力的超过十个,能走路的也有一多半,只有五六个出生不到半年的幼年哥布林需要照看。 成年中年龄超过二十岁的哥布林不多,这个年龄换成人类寿命已经相当于六十岁,体质力量都大幅度下降。 即使如此他们对继续活下去的念头也没有一丁点改变,他们非常努力的在干活,唯有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才能在营地里得到一口饭吃。 反观青壮哥布林就比较懒散了,能偷懒一会绝对不会放过。 走在队伍最后方的孟庆在得出想要的观察后内心了然,之前对哥布林操练的还是轻了,连老迈的哥布林都还有如此求生欲望,看来之后对整个营地青壮的操练可以翻倍了。 行走在林间的众多哥布林忽然集体打了一个哆嗦,挠了挠头后只当是被风吹到了。 哥布林的衣服一般都只有一条兜裆遮羞布,有些干脆就是藤条系着草叶,甚至未成年的哥布林尤其是雄性什么都不穿,也不怕树枝戳到蛋。 孟庆看到了这一情况但并没有做出表示,他知道想要改变哥布林的生活习惯绝非一朝一夕的事。 仓廪足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人类如此,哥布林也是如此。 等到哥布林懂得在任何场合都开始重视自己的仪表时,那孟庆的计划也接近达成了。 那需要非常长远的时间,孟庆正在努力缩短这个时间,他相信只要去做,就必然能够看到这一幕的出现。 大棒营地的迁徙不是一路都顺风顺水的,一路上队伍遇到过不下三波智慧生物搜索队伍的窥视,更是遇到了不少没脑子的野兽攻击。 智慧生物的话偷偷跟了一会就自觉的远去,丛林里迁徙的哥布林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野兽的话只伤了两名哥布林就全部被射死乃至生擒,不一次性杀死所有猎物可以将食物保存更久,这在丛林里尤其关键,哪怕是哥布林也知道。 如今大棒营地开始晾晒的肉干有很多,也是这些肉干的味道将嗅觉敏锐的野兽吸引过来的。 时间过了正午,出发近两小时的迁徙队伍已经走了大半路程,可以预料的到,傍晚之前大家都可以在新的营地安家落户,吃上第一顿在新家的晚饭。 不知为何,孟庆在今天醒来后总有不好的预感,到了这个时候预感更加强烈。 走在队伍最后方的他保持着比其他哥布林更大的警惕,也在思考这种像是预警的危机感的源头到底从何而来。 “会是月光猫妖,还是那名死在丛林里的人类骑士?” 视线多次落在口水都快流干的月光猫妖身上,每次孟庆看过去,月光猫妖眼中的凶残都会减少一些。 被捆了这么久月光猫妖嘴里的木条一刻都没被放下,一天一夜了它连一口水都没喝到,已经非常非常的虚弱。 不过有孟庆在还是不会担心月光猫妖会真的会突然挂掉,侦测技能可以非常清晰的显示出月光猫妖此刻的状态。 在大棒营地全体老少修整了一会继续踏上迁徙时,几公里外的丛林,两名人类正用矫健的身形快速在林间穿梭。 偶有不长眼的毒蛇窜出来还没靠近就被一把挥舞间仿佛有波动出现的细剑斩断。 细剑的主人收起武器,露出姣好的相貌,只不过脸上的杀意让人一见就犹如面对寒冬一般冰冷。 修习水属性斗气的兰雅身为女子,体质力量都比不过修习其他三属性的男性骑士,但她也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持续作战能力强大的可怕。 水属性斗气的绵延不绝,在有水的地方恢复斗气的速度远比其他属性斗气要快。 哪怕是空气中也都是有水分的,这也是兰雅之前狂言要挑战萨克的自信心所在,真比缠斗,萨克可能会和兰雅打一个平手。 当然,萨克可以以雷霆般的速度快速结束战斗,他通常情况下面对敌人都是这么做的。 掌握风属性斗气的萨克哪怕身形魁梧,但行走在林间,脚踩枯枝落叶留下的脚印要比兰雅还轻。 当下萨克距离成为中阶风骑士,激发出风的力量伤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让速度更快身形更敏捷还是非常轻松的。 萨克的出招速度以及身体的反应速度是当之无愧的野蔷薇领之最,初成骑士的胡德曾经尝试和萨克切磋,只是不到一个呼吸就是落败,换成在战场上胡德已经死了。 “该死!” 又前行了几百米,萨克的速度放缓,咬牙紧随其后的兰雅呼吸有些急促。 她想追的上速度远超自己的萨克还是有些勉强,好在萨克赶一段路都会停下休息片刻,也算是照顾兰雅这个女骑士了。 密林间到处都是粗细不一的树木,哪怕是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生灵在其中都可能迷路,更别提常年在平坦旷野区域生活的人类。 流动的丛林这句话绝对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丛林间的树木也是有寿命的,丛林的样子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改变。 没有人敢说真正的了解丛林,除非是丛林中的精灵,传闻中拥有智慧,是自然之神宠儿的丛林之子。 丛林之子是否真实存在没有人可以说的清楚,精灵或许真的知道但对此讳莫如深。 () 第30章 迁徙完成(三更求票) “迷路了么?” 兰雅喘息了几下后呼吸逐渐变得平稳,常人看不到的领域,她消耗的斗气正在缓缓恢复之中,同时恢复的还有消耗的体力。 “事实上我根本对大河丛林的地形一无所知。” 萨克很干脆的坦白,他曾经多次进入过大河丛林,至少每年一次,但每次进入都会感觉仿佛是第一次进入一般陌生,对于人类,丛林太冷淡太排斥了。 很多游荡骑士获取金钱的办法就是不停的赶路,在旷野赶路,用绘制出来的地图向各方领主换取金钱,而贵族领主们也很乐意用钱买到领地外的地形图,哪怕非常简陋也比两眼摸黑要好得多。 哪里有山川,哪里有河流,哪里适合作物生长,哪里又有能打造武器盔甲的矿脉。 这些是任何一个统治者都渴望获得的信息,尤其是有关魔物活动的领域更是如此。 大河丛林地处鲜花王国西南,丛林另一边就是另外一个人类国度,不过据说过的不怎么好,那边的魔物活动的比较频繁,人类村庄根本不敢坐落在丛林边缘十公里内。 兰雅很失望,她少有进入大河丛林,此刻内心也多少有些忐忑。 大河丛林的传言,她知道的很多都是从柯蒂斯口中得到的,柯蒂斯每年都会进入大河丛林,银杏村全村人都认识柯蒂斯,他的威望在村里很高,比萨克还要高。 两名骑士真正遇到的棘手问题不在于袭击的魔物或野兽,事实上到现在两人杀掉的魔物也不过十个,还是没办法离开原地的树精居多。 树精这种东西丛林中到处都有可能出现,毕竟是真正的伪装大师。 真正的问题在于对丛林的不熟悉,进入茂盛的丛林就相当于进入了某个庞然大物的口中,未知永远都是最可怕的。 从清晨到正午再到傍晚,从开始的气势蓬勃到气势衰退再到士气低垂到连话都不想说。 眼看太阳神的战车即将落入地平线之下,整整一个白天都没能找到想要寻找的柯蒂斯踪迹或者哥布林营地的萨克无奈的摇头。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乔治男爵当年会放弃对丛林的开拓而选择防御,再来丛林二十名骑士,下场可能与他们两人一样还是会迷路在丛林之中。 萨克也进入过不少丛林,但从没见过像大河丛林这样变化极大的丛林。 银杏村的村民说,大河丛林这么些年一直在往外推进,距离十年前推进了约四五十步,这是从当年竖立在丛林边缘的一排木桩推断出来的,如今木桩在丛林边缘不仔细看已经无法辨认了。 在夜幕真正降临之前,有野外生存经验的萨克准备好了两人休息的地方,也架起篝火开始准备晚饭。 一整天时间都在吃干粮喝水,晚上再不吃点热食补充一下,明天白天精神会很糟糕的。 用树枝拨弄着面前的一团篝火,兰雅怔怔的望着翻腾的火焰出神,这一天的所见让兰雅的心情极其矛盾,她甚至短暂的生出就此离开丛林的想法,虽然下一刻就将其按下。 烤肉的香味很快在傍晚的丛林中吸引到了肉食的动物,但萨克动都没动,只是扯着嗓子喊了几声,声音传出很远依旧如雷霆般响亮,吓得野兽仓皇逃窜。 “吃点吧,你好像睡不着,那上半夜你守,下半夜我来替你。” 萨克知道兰雅此刻就像是一个火药桶般情绪不稳定,所以尽可能的简短讲述了自己的意思。 他烤好了肉后递给兰雅见其没有接,用才摘下的树叶将其包起放在一旁,几下窜到四五米高的树杈间,躺在藤条编制的简易吊床上,在夜幕降临后很快就此睡去。 兰雅确实很难在这个时候睡下,等到烤肉都变凉了后,她捡起之前收集的干枯木材添加到篝火中翻动了几下篝火。 火星溅射发出噼啪的声响,有那么一瞬间,兰雅真的想一把火把这片丛林烧个精光,没了丛林,魔物也就没了威胁人类的能力。 “要是我修习的是火属性斗气就好了,等到成为中阶骑士,一定能将这片丛林一点点的点燃。” 丢了几片入夜不一会就有细微水珠附着的树叶到篝火从中,望着被灼烧片刻就有水泡冒出,久久没能真正燃烧起来的树叶,兰雅默不作声。 大河丛林中的植物很难烧,许多树木都进化出抗火的能力,除非是天然的引火源才能将丛林点燃。 但丛林间的溪流有很多,是天然的隔火带,哪怕树枝树叶被烧得光秃秃的,来年春天还是会长出新芽,真正被火烧死的树木千百年来少之又少。 一直到夜幕已深兰雅才感觉到精神不济,她站起身,再次给篝火填了火柴后,拎起细剑就是冲入丛林,很快有惨叫声响起。 借着夜色躲在暗中的猎手变成了猎物,不一会儿兰雅拎着带血的细剑归来,胸口中的那团气也发泄出去了不少。 “夜深了,去睡吧。” 萨克不知什么时候醒来,轻松从四五米高的树杈上跳下,快要落地的时候身形一翻在半空中翻了一个身,轻盈的落地宛如灵猫一般敏捷腿弯都不动一下。 他这一手可是吸引怀春少女与浪荡贵妇眼球的特殊本事,不过如今兰雅真的没心情看他,只能说萨克白白炫技了。 “嗯。” 入夜之后第一次开口的兰雅点了点头,也没假意推辞,她确实需要休息了,明天还需要继续在能绕死人的丛林中赶路,不休息的话哪怕是骑士也扛不住。 嗅着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坐在篝火旁的萨克望着篝火也是很快失神,明天到底要往哪里走呢? 他很是犹豫…… …… “呼,终于到地方了。” 尽管萦绕在心头的危机感一直没散去,但迁徙的大棒营地诸人在午后不久还是安全抵达了目的地,离得老远孟庆就是看到了丛林间那颗醒目的巨树。 很多第一次见到如此挺拔伟岸巨树的哥布林兴奋不已,有的甚至快步上前,丢下行囊后几下窜到树上,猴子般灵活的快速攀爬,最终抵达树冠区域,可以将头探出树冠,真正的居高临下观察这片生活了许久的丛林。 三十八哥布林合抱! 这是在大家放下行囊,孟庆提议所有哥布林欣然接受后测量出的准确巨树周长。 换算一下的话,这颗巨树直径近十米,哪怕在大树遍地的丛林中也是绝对罕见的存在,至于高度的话,仅靠目测孟庆只能说最少八十米高,高度的测量比周长要难许多。 () 第31章 暗中观察 没让孟庆多吩咐,休息够了的所有哥布林就是自发的开始搭建房屋。 这一次孟庆干预了一下,茅草屋彻底被放弃,包括未成年的哥布林在内都是以巨树为圆心向四周开始活动,收集笔直的木条和已经成熟的各种野果。 孟庆严格做出限制,没成熟的果实一律不许乱摘,发现就要接受鞭打三下的惩罚。 已经不太担心会被饿到的大棒营地哥布林们对于藤条制成的鞭子很了解,鞭打三下不轻不重,但绝对不好受,对于孟庆的话也是多次重复努力记住。 到了傍晚时分,新的大棒营地中央巨树下已经堆积出了不下于上千磅的成熟果实。 如此丰饶的收获让所有哥布林们开心不已,这还是只捡熟透了比较好摘的果实摘取的收获,孟庆之前粗略走一圈的观察确实没错,巨树周边这片区域生长的果树足以让大棒营地幸福的渡过今年冬天。 黄昏之前由树枝、树叶、藤条搭建的新式哥布林木屋成型,孟庆有远超哥布林的眼界,哪怕是木屋也能玩出新花样。 最大的变化就是木屋都是搭建在离地的树杈上的。 这片土地曾经是猫妖的地盘,地面上可是有大量野草和不少虫子的,不像之前的营地那样火烧脚踩许久,土地已经踩的野草都难生长。 胆敢在今夜睡在地上的话,被虫叮咬出来几个包没跑。 哥布林们对于搭建在树杈上的木屋喜欢的不行,巨树周边百米外有一圈低矮的树木,树杈离地也就三五米高,几下就能窜上树。 有树身作为地基,只要藤条捆的足够结实,根本不用担心像以前睡觉的窝棚那样能随时垮塌。 萝卜大棒自从来了新地方后,一整个下午笑的嘴都合不拢,多次念叨兄长保佑的话语,孟庆听了也对素未谋面的老爹更加好奇了,拉着萝卜大棒听对方讲了好大一会关于便宜老爹的事迹。 “该不是他也是穿越过来的?这么巧的么?” 听完部分关于便宜老爹的事迹,孟庆露出强烈的怀疑表情。 便宜老爹的血脉可是和萝卜大棒无二的,理论上来讲哪怕觉醒的血脉中人类比较多,也只能说智慧接近人类而已,除非有宿慧才能做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迹,他孟庆做出来的东西虽然也不少,但和对方相比就差远了。 孟庆的便宜老爹做出的事迹很多,带领大棒营地从二三十哥布林的小部落最高扩充到近三百哥布林战士。 多次带领族人离开丛林入侵人类活动的平原,一对一硬撼过人类骑士不落下风。 最不可思议的事迹也是孟庆现如今拥有的身体能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原因:俘虏一名半精灵并成功生下名为晨星·大棒的混血哥布林。 这一混血可了不得,孟庆如今身体内的四分之一精灵血脉就是这么来的。 从侦测技能对他自身释放后得出的数据来看,孟庆可以知道便宜老妈应该是出自一个叫晨星的半精灵族群。 半精灵不同于精灵,传闻是由精灵与人类交合产生的特殊族群,但精灵对此强烈表示反对,不认可半精灵是精灵。 人类倒是对半精灵渴望已久也愿意与半精灵交好,因为半精灵也是非常长寿的存在,如果能够侥幸觉醒了精灵血脉,不说和精灵一样长寿,活到死敌的曾孙子都挂掉还是没问题的。 只可惜半精灵非常不喜欢人类,原因有很多,有人类明里暗里把半精灵当做某种奴隶的原因,也有半精灵真的想要努力融入到精灵社会中的原因,当然,也不乏人类与半精灵真正相互被吸引的存在,只不过少之又少。 把人类换成是哥布林的话,这种事情只会出现在流通与某些贵妇床头或者某个书店店主珍藏书籍之中。 人类擅长想象,胆大妄为者会不顾人类与魔物的敌对关系,幻想出一些情色文学出来,里面满是心与心的交合以及肉与肉的对撞,绝对能让最大胆的男女都看的面红耳赤。 “晨星,晨星,会在哪里呢?” 孟庆高坐在巨树树冠上,出神的望着沐浴在夕阳下无比瑰丽的丛林,之前的想法得到了实现,他终于可以日后每天都坐在这里看夕阳了。 唔,只可惜身旁的不是娇柔的妹子而是哥布林大汉。 大煞风景。 可惜,可惜,哥布林的长相太奇特,哪怕再是哥布林中的美人孟庆也看不中的。 他的审美观当然还是人类,就是不知道能否超越便宜老爹做出来的壮举,能否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 皎洁的月色再次洒落到丛林间,比起孟庆初穿越来的那晚,今夜的月亮甚是明亮。 暗中观察月光猫妖的孟庆精神很好,哪怕月上梢头也没有睡下的意思。 他迟迟没有和月光猫妖对话的原因有很多,他想要亲眼观察一下月光猫妖是如何吸纳月光之力的,看能否自行找到秘密所在。 被五花大绑的月光猫妖心情甚是复杂,它看到了熟悉的巨树以及曾经生活的丛林,但生活在这片丛林中的存在已经由猫妖变成了哥布林。 想破脑袋月光猫妖也想不通,一直以来对上猫妖败多胜少的哥布林,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群异类。 哥布林会使用弓箭,智力不比哥布林低的月光猫妖当然明白弓箭的原理,奈何猫妖们擅长攀爬和跳跃,对尖牙利爪的信任远超任何外物,即使给猫妖们一堆武器,它们也没办法拿起来使用。 这一点哥布林就占据了上风,因为他们好歹保持了接近人类的外形,拥有不弱于人类的灵巧双手。 同样拥有灵巧双手的还有地精、鱼人两族,即使单体力量很弱小,但聚成群的这三族在各自的地盘都是生活的有滋有味。 入夜之前月光猫妖终于被松开了嘴里的木头,被粗鲁的灌了一碗水很快嘴巴就被堵上,尚未生出死意的月光猫妖自然是能活绝不会死,那碗水可以说是月光猫妖这辈子喝过的最甘甜的。 一直被哥布林们晾着,月光猫妖内心多少还有几分庆幸,以及只敢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对自由的渴望。 月光升起来之后,被晾在巨树根部的月光猫妖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一直到细碎的月光穿过浓密的树冠投射到月光猫妖身上,月光猫妖一直紧闭的眼睛才睁开。 “来了!” 在这一刻,月光猫妖与孟庆心中都是一颤。 () 第32章 知微 此刻大棒营地早已安静下来,偶有哥布林的鼾声响起,月光猫妖是万万没想到,会有孟庆这个异类不睡觉专门在盯着他。 侦测能力启动,孟庆立刻掌握了月光猫妖此刻的状态,丢出侦测后只要孟庆不移开视线,哪怕眨眼也不会影响孟庆的观察。 这些天孟庆不知多少次的使用侦测,已经对这个能力熟悉到了骨子里。 他万分庆幸能够在穿越到异世的第一时间发觉到这一能力,虽然能力不能提升他半点武力,但孟庆觉得远比赐予他一具魁梧的身躯更加有用。 再魁梧的身躯那也是哥布林,除非体型真的超出正常体型太多才有可能带来质变,否则对于哥布林而言,聪明点反而更好。 月亮也在缓缓移动之中,所以月光猫妖十分珍惜身体沐浴在月光下的时机,第一时间就是激活了源自血脉中的能力,进入了常人无法观察到的领域。 有那么一瞬间,孟庆感觉洒落在月光猫妖身上的月光变得更暗了,仿佛光亮被吸收掉了一部分。 而侦测技能锁定的月光猫妖,各种数据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包括体力、饥饿度这些绝对不可能被正常生灵细致感受到的数据,但孟庆就是能看到。 侦查能力似乎没有极限,最开始孟庆还只能看到诸如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以及血脉这些。 但到了后面随着孟庆的尝试,他发现能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多,不管目标是死物还是活物都是如此。 对知微这一点,孟庆有信心即使是传闻中的神明可能也不能将一个事物看的如此详细。 他能在一秒钟的观察时间内,得出一个活物身上的毛发数量,能随手抓起一把土,得出这把土的具体重量精确到毫克。 似乎侦测技能的极限和孟庆的想象与认知能力有关,而且不会显示出任何与现实违背的东西,就像是某种规则让孟庆可以不用浪费时间,片刻间就能得出本就存在的那些东西。 在孟庆心中的想法倾向于月光的力量后,月光猫妖的状态栏有所变化,哪怕连月光猫妖都无从知晓只当做是血脉天赋的能力,在孟庆的观察下纤毫毕现,被其一览无遗。 众所周知,能量存在于万世万物之间,而且无时无刻都在流动且碰撞消散,能量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风、水、土、火四大基础元素。 强如太阳可以让万千生灵生灭在一瞬间,弱如蝼蚁朝生暮死,寂寂无闻。 再精密的仪器,也无法真正的从源头来观察能量的流动,但现在的孟庆却办到了这件事,掌握了或许只属于神明的能力。 在孟庆的观察中,月光中蕴含的一种肉眼绝对观察不到,哪怕用地球上最精密仪器也无从观察的能量正以月光为通道,缓缓的被月光猫妖所吸收。 当然在月光洒落到月光猫妖身上之前,更多的能量还是一离开月光的范围就瞬间消散。 这些能量像是透过玻璃杯观察到的热水中的热量,形态在不停的变幻,根本没有具体的形状可言。 这些变幻的速度和光的速度一样快,换成普通生灵来看,月光还是那样的月光,与之前看到的没有任何不同。 一瞬间看到月光猫妖的身体最深处,将其毛皮血肉剔除后,孟庆的视野中,月光猫妖吸收月光的行为更加醒目了。 他观察良久,在月光很快移开位置月光猫妖也睁开眼睛的时候,悄无声息的后撤离开了原地。 “原来是这样!” 走远后孟庆几步从巨树另一侧快速窜上了树冠,和当初的月光猫妖一样,如今这颗足以让全大棒营地栖息的巨树归属孟庆一个人所有,这是一种绝对称得上重视的行为,孟庆也将其记在心里。 树冠层上,孟庆沐浴在月光之中,这个高度能够接受到十足的月光。 夜幕下的丛林幽深寂静,偶尔远处会有不知名的兽吼声响起,生灵的死亡伴随着厮杀不断在发生,一如千万年来每个夜晚,没有什么不同。 看透了月光猫妖汲取月光力量的方式,孟庆也打算自己进行尝试一下。 不得不说在这其中,猫妖的血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决定。 月光猫妖就像是某个磁场一般,天然可以吸附到月光中的能量为己用。 而其他生灵则是对月光的照射一无所知,能量穿体而过再穿体而出,只有能量碰撞的磨损。 在地球上,月亮光只不过是反射的太阳光,但在这个萝卜大棒信誓旦旦表明有神明的世界就不一定了。 孟庆到现在都还无法确认昼夜间悬挂在头顶的日月是否是某种天体,那太远了,远超侦测的能力范围。 开始之前孟庆先做必要的准备,他在月光猫妖体内发现了不同于普通猫妖的地方,那就是髓。 任何有骨骼、脊椎、脑组织的生灵都有髓,髓是无比重要的身体组成部分,代表生灵的真正生机。 髓弱,生灵弱,髓强,生灵强。 在观察月光猫妖汲取月光之力之前,孟庆可没有这样的发现,毕竟他的认知在影响侦测能力给出的结果。 但一旦有了这样的发现,孟庆轻松超越月光猫妖对能量的理解,这源于他有一道来自异世界的灵魂。 在地球上的时候孟庆有一段时间对人类发展千百年间总结出来的医学记载来了兴致,着实恶补了一番有关人体运作的知识,虽然达不到可以开方救人的程度,但凭借表象判断出病人生出病患的大致原因还是可以的。 人体五行论这点,诸多医书都体现出了深信不疑的态度,至于信不信那就看个人了,反正孟庆是信的。 髓有先天后天之分,孕育出幼儿的胚胎内,就有髓的存在。 后天的髓绝大部分都是由五谷精华转化而成的,寄托在坚固到堪比钢铁的骨骼之中,髓海就是脑,而不管是髓还是脑都是无比脆弱的存在,生灵的进化清楚的表明这点, 发现月光猫妖不同于普通猫妖的髓,孟庆已经能猜到,月光猫妖那非科学能够讲明白的治疗术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 科学或许还无法真正讲明白,但孟庆已经能接受这样的情况,而非像之前那样打心眼里纳闷。 髓能生血,血能生髓。 至于怎样把月光力量储存在髓内,又怎么激发出来用在自己之外的目标上。 猫妖的血脉可以轻松搞定这些问题,孟庆就需要自行慢慢探索了。 () 第33章 你幸福吗?(三更求票) 一整个夜晚孟庆都在思考而非贸然尝试。 来到异界他发现自己的思维能力要比曾经为人的时候好很多。 也许是体内潜在的血脉力量在发挥作用吧。 想到这里他对传闻中的精灵更加好奇以及敬畏了。 真难以想象那样完美的生物会真的存在于这方天地间。 还没睡两小时的孟庆一大早就被萝卜大棒的破锣嗓子喊醒。 他睁开惺忪的双眼,睡的太晚了,眼看东方天际都要亮起,月光黯淡的时候他才睡下。 休息不好的代价就是孟庆挂着两个明显的眼袋,不过在看到很多大棒营地的哥布林都是一脸昨夜精神太活跃没休息好的疲态,孟庆的心情忽然就好了。 新家总有新气象,孟庆想要的新气象,不仅仅局限于普通哥布林想到的除草打扫改善生活环境那些,他要练兵。 朝阳洒落大地,林间一颗挺拔粗壮到不可思议的巨树下方,大棒营地所有适龄且手脚齐全的哥布林都在醒来不久后被孟庆召集起来开始列队。 一旁就是由老弱病残在照看的锅灶。 大铁锅内,沸水翻腾,大块的骨肉很快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刺激的列队的哥布林们不时偷偷看一眼,努力嗅鼻子。 孟庆自己也没例外,他以普通哥布林难以长时间保持马步姿势站在队伍前。 既然知道这个世界交通不便,孟庆一开始就准备为日后的骑乘做准备,而马步正是前人总结出来,在骑马之前可以快速熟悉马上战斗的基本功。 没有飞机火车汽车的世界,类似马匹般的动物充当载具才是常见的。 已经知道人类有骑兵这种力量的孟庆,不可能不思考未来真的面对人类军队时的应对方式,丛林中或许没有人类那样高大威武的战马,但肯定有其他适合哥布林骑乘的动物。 哥布林的身形放在这里,真给哥布林一匹马还不知道谁骑谁呢。 扎马步这种事情并不适合初学的哥布林,哪怕是人类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适应,而孟庆或者说所有哥布林们欠缺的都是时间。 哥布林的寿命只相当于人类的一半不到,适合人类的训练有很多不适合哥布林,真和人类比寿命那哥布林也太失智了。 孟庆当下想要看到的就是大棒营地哥布林们可以行令禁止,然后掌握在各种环境下作战的方式。 第一批训练出的哥布林是最关键的,因为日后营地壮大,他可能不会再像现在这样事事亲力亲为了。 一直到所有哥布林都意识到不闭上嘴巴保持安静目光正视前方,今天这顿饭极有可能吃不到的时候,整个大棒营地忽然就安静了下来,有的只是林间飞过的鸟鸣声,除此之外连呼吸声都被放到最低。 “第一课要教大家的东西,看来大家已经学到了。 行令禁止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个人可以很轻松的做到,十个人需要一点默契,一百人的话就需要名为纪律的存在,那么一千人,一万人呢? 我无法直接告诉你们答案,因为我知道的可能也是错的。 但只要我在一天,我就会尽可能的带着大家一起找到答案,只有亲自经历的才是最刻骨铭心最正确的,任何道听途说都是扯淡, 解散前我问一个问题,希望大家能够深刻的思考一下,你们有谁想过,你们为什么而活么? 饭后列队我要知道大家的答案,解散吃饭!” 一直到林间寂静到风吹过树梢的声音都清晰可闻的时候,闭上眼睛扎马步扎到腿脚发软额头有汗珠不停渗出的孟庆才睁开眼睛。 他的目光平静,但蕴含着名为智慧的存在。 任何看到孟庆眼睛的哥布林,内心积累的不满一刹那就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们在这一刻清楚的知道,听智慧的晨星大人的话,没错。 孟庆解散前的问题成为大棒营地哥布林们饭间讨论最多的话题。 愚笨一些的看到锅灶里大块的肉但碗里小块的肉时就想到了答案。 心思灵活点的,视线不时落在孟庆和那颗巨大到坐在树下看不清树冠边缘的巨树上,琢磨最适合的答案,争取能在孟庆那里博到肯定的表扬。 之所以问明显得不到确切答案的哲学问题,孟庆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只不过是想例行做另一份统计而已。 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种族,世界观与价值观肯定不同。 他孟庆不是神,不问当然不知道其他哥布林平时都在想什么,侦测能力再厉害也看不到他人的心声。 饭后,休息了片刻在林间开始显得有些热度的时候,解散的队伍第二次开始列队。 这次列队的速度以及安静下来的速度远超第一次,这等进步足以表现出孟庆现如今的威望。 “吃饱,顿顿有肉,娶三个老婆,生八个孩子,准备好这些答案的举手。” 列队完毕后,没等哥布林们主动提出,孟庆就是率先道出九成九哥布林的心声。 众多哥布林一愣,你看我我看你,挠了挠光秃秃的头一个接一个的举起手来,有的是右手,有的是左手,还有的高举双手像是要投降。 有侦测能力在,孟庆扫了一眼就是点头示意大家可以放下手臂了。 片刻之后他越过队伍来到少数几个没举手的哥布林面前,开始逐一询问这几名哥布林的答案。 孟庆一语中的道出众多哥布林心声,这一行为不用说又一次让普通哥布林感觉晨星大人真是太聪明了,听晨星大人的话绝对没错。 不过他们也都很好奇,之前没举手的少数同伴准备的答案到底是什么。 孟庆走到哪里,哪里的哥布林就会分出一条路供他前进。 最先发现孟庆朝自己走来的那名和孟庆同样未成年但已经拥有战斗力的哥布林,在发现自己已经成为营地焦点的时候,脸庞不由得涨红。 “别担心,大家只是想听听你的答案,我也很想知道,除了我说的那些,你还想为什么而活着?” 孟庆此刻的表现像是带着油米面下乡慰问孤寡老人的领导般和颜悦色,也像是在问对方幸不幸福。 () 第34章 哥布林永不为奴! “我,我想要为了晨星大人而活,想成为像晨星大人般智慧,不不不,只要有晨星大人这么多智慧就够了。” 少年哥布林的第一句话就让许多哥布林暗暗懊恼,怎么自己没想到这么好的答案呢。 看到孟庆脸上浮现出的笑容,他们更加懊恼了。 哥布林的智力不高,十分之一百分之一什么的是绝对不懂的。 望着手捏小指甲展示的少年哥布林,孟庆笑了笑,伸出手按在对方光秃秃的脑袋上: “既然如此,我愿意赐予你智慧。 还有,你现在需要为你自己而活,而非为我而活。 等有一天你达到了能够为我而活的地步,你将会有全新的发现。” 难以想象的嫉妒充斥在围观哥布林的心头,对于孟庆儿戏般的行为,没有任何一个哥布林会认为这是儿戏的,是虚假的。 而被孟庆‘赐予’智慧的那名少年哥布林则是陷入狂喜之中,顿时感觉整个哥布林生都变得一片光明。 嗯,他此刻正被林间投射下来的一道阳光照在脸上。 发现了一名信徒般狂热的崇拜者,孟庆说不开心是不可能的,他的心情也因此变得颇好。 哥布林又怎么啦,不也是智慧生物么。 虽然底子薄了一点,缺点多了一点,但也不是没有优点的么。 至少有听话、能生、忘事快这三个优点。 旁观的萝卜大棒内心有点酸酸的,他成为大棒营地首领这么久,也没听一个哥布林说过崇拜自己的话语。 日常见到自己点个头就算比较恭敬的了,更多的时候走到他身边放一个屁才常见。 但瞧见孟庆那张无论以人类还是哥布林审美观都显得相貌不凡的脸,萝卜大棒也无话可说。 都怪这个看脸的世界啊。 少年哥布林没有姓,是哥布林平民,单字一个蝉。 但哥布林的文字里没有这个字,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只不过因为他出生的时候正值盛夏,蝉声不绝于耳。 他的名字被孟庆暗暗记住,孟庆准备日后多多提携他一下。 孟庆现在虽然威望很高但能用的心腹一个都没有,这个年龄和他差不多大的哥布林还是很有希望培养成可信赖心腹的。 有蝉珠玉在前,之后几名哥布林的回答都有些让孟庆失望,但到了最后一名同样是未成年但勉强能称得上是哥布林少女的哥布林面前后,初听其回答孟庆也是小小惊喜了一下。 “我不想成为晨星大人这样的哥布林。” 哥布林少女的第一句话就引来众多哥布林的怒目而视,孟庆只要一声令下,哪怕是未成年的哥布林也要狠狠被揍一顿。 “哦?为何?” 孟庆来了兴致,他很高兴,一味的崇拜很容易产生畸形的环境。 他孟庆有几斤几两自己一清二楚,被哥布林崇拜虽然很爽,但如果把恭维当做真实存在的东西那就离死不远了。 “我族千百年来一直都在遭受无穷的苦难,期间不乏有晨星大人这样的智者出现而且远不止一个。 但结果呢?千百年来一直没有多少变化。 智慧只能短时间影响小范围的区域,甚至会给我族带来更严重的灾难,无法从根源上改变我族的处境。 晨星大人的问题,我一直思考到现在都没有真正的答案,因为我无法真正的找到满意的答案。 如果真要我说的话,我想说,我愿为我族永不为奴而活。” 没有人知道,一个尚未成年的哥布林少女,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东西的。 孟庆抬起头环顾四周,很快就是看到了一名面上带着急切以及惶恐表情的成年哥布林。 “晨星大人,请不要责罚我的孩子。” 见孟庆发现了自己,深知哥布林智者绝对不容欺骗的那名哥布林挤开前方的同伴来到孟庆身前,单膝跪地行了一个大礼。 哥布林不跪天不跪地,也只有长辈去世的时候才会弓下身行礼表示敬意,哥布林内部大多数都有先祖崇拜,当然也崇拜智者与力量强大的存在,就像萝卜大棒崇拜孟庆的便宜老爹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 去过人类世界?” 以孟庆的思维速度,只是片刻间他就从这名会行人类礼节的哥布林动作中猜到真相。 而答案也和他猜的一样,这名年龄近二十岁相当于人类近六十岁的哥布林,确实有非比寻常的经历。 “回晨星大人的话,我叫泥巴·雁羽,平日里大家都叫我老泥巴。 是的,我曾在人类世界为奴六年!” 这名拥有着别的姓氏但一直没有讲出来,哪怕萝卜大棒都不了解的哥布林道出让孟庆都为之惊讶的话语,其他哥布林更不用说,满脸的见到神迹的表情。 以哥布林之躯成为人类奴隶六年还没死,这么大了还能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真是难以置信!!! “父亲,你不是说过,这辈子都不会再跪任何人的么?” 一脸信仰垮塌的哥布林少女失神的惊呼,她的世界观人生观因为有不凡经历的父亲所以与普通哥布林截然不同。 只不过在这之前连孟庆都没发现父女两的不同,这确实是他的疏忽,他将其牢牢铭记,势必要让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我确实说过不跪任何人类,但晨星大人不同,他真的不同,比我当年在雁羽部落见过的智者要更加不凡。 我相信,晨星大人会完成你我那个不敢奢望的想法的,相信我!” “咳咳,起来吧,咱们不兴人类那一套。” 孟庆让开身形示意一旁的哥布林将泥巴雁羽扶起来,内心颇为感慨,望向泥巴雁羽的表情像是淘金客在小溪间发现了一大块狗头金一般。 他正愁不知道从哪里了解这个世界的人类呢,有泥巴雁羽冒出来,他就不用在当下冒险离开丛林以身试险了。 发生了这种事情,孟庆当然没心思再操练短时间没办法训练好的哥布林,拉着体力不济爬不上巨树的泥巴雁羽就是去了对方的住处。 萝卜大棒接过了继续操练哥布林的任务,还没走远孟庆就听到自家叔叔的咆哮不禁摇头笑了起来。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啊,哥布林精锐短时间是别想看到了。 () 第35章 外面的世界并不美好 环绕巨树周边有一圈生长的十分低矮的树木,当然低矮也是相对巨树而言,十几米高的树木如果是果树的话也够长出许多果子的了。 这些因为被巨树影响常年得不到太多阳光雨水与养分,导致有些营养不良的树木,如今成了新迁徙过来的哥布林们的住所。 依托树杈间修建的各种离地木屋错落有致,虽然不能说精美,但别有一番丛林间才有的风情,哪怕是走出过丛林进入过人类世界的泥巴雁羽,对于自己如今拥有的这处树屋也是十分满意的。 艾草·雁羽颇有些忐忑的跟在孟庆和泥巴雁羽身后,她从记事开始就从自家父亲那里知道了太多普通哥布林无从知晓的东西。 到了现在,艾草这名在大棒营地土生土长的哥布林少女拥有着远超普通哥布林的远见。 只可惜孱弱的身躯限制了她的任何想法,没办法走出营地的她拥有的智慧毫无用武之地。 “这些秘密埋藏在心中,忍的很辛苦吧。” 孟庆并没有露出不快的表情,这让泥巴雁羽多少松了一口气,他之前担忧艾草会触怒孟庆发生不好的情况,现在内心很是忐忑,也就孟庆开口他才能放心。 “确实。” 和聪明哥布林说话就是省事,听闻孟庆开口道出这句话,泥巴雁羽满脸的感慨。 将秘密一直隐瞒只能和自家女儿谈及,这么些年泥巴雁羽无数次的在噩梦中惊醒,也是时候真正的将其倾诉出来了。 孟庆充当一个合格的听客,在泥巴雁羽讲述期间只插了几句话询问了几个疑惑的点便没有多言。 他原本就是人类,哪怕来到异世界也有自己的见解,泥巴雁羽的描述他更多只是参考而非将其视若真理。 一名哥布林奴隶在人类社会能接触到多少领域?骑士与贵族的领域是绝对难以经常见到的,而这些才是孟庆真正想要的知道的东西。 “怪不得艾草会忍不住说出哥布林永不为奴的话,原来在人类世界,哥布林过的这么惨,比我想象的还要惨啊。” 在泥巴雁羽说了一大半,休息喝水的空当,孟庆叹息着,心情很复杂。 他能从泥巴大棒的讲述中想象的到一名刚成年就被人类虏获,心惊胆战在遍地都是人类世界艰难生存的哥布林生活的画面。 哥布林永不为奴,没听说或见识到那些东西,真的很难明白这句话中浓郁到化不开的悲哀。 这可不是管吃管住就能将其无视的,从泥巴艾草讲述中不时露出的挣扎、畏惧以及仇恨等诸多表情中可以知道,人类对待哥布林到底是如何的冷漠以及残忍。 十多年前的泥巴雁羽,享受着比孟庆现如今还要幸福的生活,身为雁羽哥布林部落首领之子,泥巴雁羽成年之前享受着普通哥布林努力一生都无法享受到的待遇。 成年之后,雁羽哥布林部落被人类骑士剿灭,大部分哥布林被杀,少数还算听话的被充作奴隶。 之后的六年,从云端跌落的泥巴雁羽饱经沧桑吃尽了苦头,成年前有过多少享受,成年后就是品尝了双倍的苦难。 六年时间对于哥布林而言相当于生命中的四分之一,泥巴雁羽生命中最好的六年就是消耗在了人类世界,曾经的同族死的死残的残,最后他在世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熟悉的人,举目无亲。 一次雷暴雨矿场垮塌,压死了矿场过半的哥布林以及其他非人种族奴隶。 泥巴雁羽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逃出来的,当他穿过对于落单哥布林而言危机四伏的人类土地看到丛林的边缘时,内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回家。 丛林对哥布林而言就是家,雁羽营地早已消散不知踪迹,几经辗转泥巴雁羽在大棒营地落脚,过上了年少时根本没想过、成为奴隶后无比奢望的普通哥布林生活。 过往的那些经历犹如斧凿锥刻般一直牢牢铭刻在泥巴雁羽记忆深处,直至今日。 聆听完了泥巴雁羽的讲述,木屋内的气氛有些沉闷。 孟庆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来安慰面前的这名有着不凡经历的哥布林,对方也不需要他的安慰,能将一直埋藏在内心的秘密倾诉出来,泥巴雁羽有一颗坚韧的心毋庸置疑。 “晨星大人,你现在知道人类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了么? 说真的,当前天知道你带着族人在丛林中成功伏击了一名人类骑士时,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兴奋而是恐惧,甚至生出带着女儿就此逃离营地的想法。” “那你现在的想法是什么?” 孟庆笑了,如果泥巴雁羽真的要逃的话早就逃之夭夭了,哪里还会坐在这里和他面对面的交谈。 “我相信我没看错你,但我有一句忠告,在我们力量还很弱小的时候,最好不要和人类这样可怕的存在对上,我族历史无一不表明,对上人类最终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泥巴雁羽的心情有些复杂,对于孟庆这名尚未成年就显露出超凡智慧的同族,泥巴雁羽说不高兴是不可能的。 每出现一名哥布林智者都是值得庆贺的事情,而在哥布林内部斗争时,如果一方有哥布林智者而另一方没有,战斗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没有智者的哥布林部落可能全员并入另一方。 “我会牢记你的提醒。” 孟庆没有明确的做出回应。 听完泥巴雁羽的讲述,他对这个世界或者说所在丛林附近的人类世界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只能靠猜测来做出判断。 在泥巴雁羽的讲述中,丛林外的人类世界并不美好。 在有贵族存在的世界,平民大多数都只是贵族的财产。 从生到死都在为活着而活着的平民,思想僵化少有开拓进取的心态。 佼佼者或许能够脱颖而出步入更上层的领域,但最终不可避免的成为另一种贵族,同样以另一种方式压迫本就可悲的平民。 高昂的税收让平民每天睁开眼的时候都不敢放松下来,每日面朝黄土背朝天让身躯日益佝偻。 少数有眼界的会咬牙缩衣节食培养自己的孩子,如果能认识更多的字或者拥有一具强健的体魄,或许就能摆脱千百年来一成不变的命运,过上不再看天吃饭的生活。 泥巴雁羽没有过多描述人类的高层势力及力量,他的层次还无法接触到这样的领域,最多是远远的看到过贵族的背影。 至于骑士的力量更难见得,真看到的时候,恐怕也是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 () 第36章 屠杀! 落后的世界,武力征服与文化同化都是非常有效的征服手段。 孟庆很快做出决定,他会暂时接受泥巴雁羽的提醒避免在力量弱小的时候和人类世界接触。 但等到他所掌握的力量达到足以自保可以向外开拓的时候,斗争在所难免。 哪怕他不主动扩张,人类也会发现丛林中的这股势力并作出反应。 孟庆并没有急着离开,他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但积攒了很多的疑惑,在泥巴雁羽这里许多的疑惑都可以得到解答,有些哪怕萝卜大棒也不知道的事情都能得到回答。 在午后孟庆迈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泥巴雁羽的木屋,而后很快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孟庆允许泥巴雁羽保留姓氏。 这一决定掀起了不小的哗然,也代表了大棒营地迈出了兼并整合同族的第一步。 之所以离开的孟庆脚步会很沉重,皆是因为他从年长有丰富经历的泥巴雁羽那里知晓了一个非常坏的消息。 约每隔十年,他脚下的这片丛林会陷入一种难言的古怪之中。 四季消失只剩两季。 雨季暴雨倾盆平地数米深的洪水,旱季漫长滴雨不下,植物大批干枯死亡。 食物链底端的断裂产生一系列的坏影响,包括哥布林在内所有生活在丛林中的生灵都会陷入青黄不接的时期。 丛林深处生活的各种存在为了活命只能往外拓展地盘,而生活在丛林外围的就是无奈的被赶出丛林,被迫进入人类世界寻找食物。 在那个时候,各方争斗不可避免的会发生。 在生命陷入危机的时候,为了活下去产生的争斗是十分残酷的,胜者生败者死,没有第二个可能。 这一时间段人类对于魔物的警惕也是最高的,因为历史证明,魔物们总会在这个时间段不顾一切的冲出栖息地进入人类的领土。 史称,魔物暴动。 上一次的魔物暴动已经是十一年前的事情了,可以想象最多一年多少则几个月,等到来年春天,可能那种古怪的影响就会展现出自己的力量。 这种科学都难以解释的了原因的现象,孟庆除了将其和传闻中的神明相联系就不知道怎么才能解释的清楚。 类似的情况地球上也有厄尔尼诺现象,但绝对不会让四季变成两季那么严重。 危机尚未出现,孟庆已然有了危机感,有备无患这个道理在哪里都适应,准备的越充分底蕴越足,对抗危机的底牌越多。 …… 清晨的丛林,露珠坠在树叶末端久久不落。 在这个时候穿行在丛林间,要不了多大会就会让全身都湿透,生活在丛林间的生灵们都知道这点,所以清晨的时候,算是丛林中相对比较安静的时刻。 一夜过去了,两名骑士轮流守夜,哪怕深入丛林也没有多么狼狈,倒是以篝火为圆心,周围数十米内有不少野兽与魔物的尸体。 更远处还有饥肠辘辘的猎手在窥探这里,但已经没有谁胆敢靠近。 “我有一个想法。” 一大早女骑士兰雅醒来就是直接和萨克道出思考了一夜得出的办法。 她觉得不必再像昨天那样漫无目的的在丛林间找寻细微的线索,只需要追击发现的任何一种魔物,运气够好的话,很快就能从有不低智慧的魔物那里得到强大到胆敢围攻一名初阶中位骑士的哥布林营地所在。 萨克并没有反对,他也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想法。 匆匆吃了点东西后两人在清晨就开始赶路,在不久之后两人就是有了足够振奋的发现,他们发现了一处哥布林营地! 哥布林在饥饿的时候会丢掉平日的懒散变得十分勤快。 一大早离开营地外出找寻食物的哥布林倒霉透了,被两名骑士杀掉了大半同类后落荒而逃,两名骑士也不急着全部杀死,缀在后面最终寻觅到了这群哥布林的老巢。 离得老远女骑士兰雅就是眉头皱起,哥布林生活的区域空气很是污浊,哪怕有林间的风吹过都难以吹散那些味道。 激发了斗气力量的萨克在远远的看到哥布林的营地轮廓后就是大开杀戒,女骑士兰雅也是不甘落后。 两人只是花费了不到十分钟时间就彻底击溃了一个有五十多口的哥布林营地,逃掉的寥寥无几,还活着的更是一只手都可以数的过来。 有斗气护身,两人都没有挂彩只是斗气或多或少消耗了一些。 力量层次的碾压就是这么的不讲理,残余的几名哥布林看起来都是这个哥布林营地之前的统治阶层,这点从体型上可以清楚的判断出来。 “锵~” 一剑挥出斩断了一名丑陋的哥布林脑袋,其他哥布林背对背瘫坐在地上,怎么也想不到,为什么和往常一样平常的今天,会有两名可怕的人类杀到丛林中的这里来。 厌恶的抖了抖细剑,女骑士兰雅将剑锋递出搭在看起来应该是这个哥布林小营地统治者的脖子上。 曾经做梦都不敢奢望能与人类女骑士如此接近的那名哥布林都快吓尿了,身体瑟瑟发抖就差跪下来了。 “说,你们附近最强大的部落在哪里? 这几日有没有见到我们之外的人类出现? 有没有看到什么比较奇怪的事情发生?” 忍着一剑杀掉这只哥布林的冲动,兰雅厉声询问面前的哥布林。 对方畏缩的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不断的摇头却是什么也没说。 “这样是不行的,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只有哥布林智者才能理解这么多东西。” 一旁拎着巨剑不见半点吃力的萨克摇了摇头,他和魔物打过太多交道了,很清楚要怎么样才能从魔物口中问出有用的东西。 骑士之音灌耳,几声不似人类的低吼声响过,兰雅没能询问出的答案,萨克轻而易举的获得。 “杀了吧,已经没用了。” 知道兰雅憋了一肚子火气,萨克并没有和她争哥布林的人头,对初阶高位骑士实力的萨克而言,杀实力连普通人都不如的哥布林真的没有什么成就感。 唰唰几剑后,哥布林死不瞑目的脑袋掉落在地上,其中有些显得很小,但也是脑袋和脖子分离。 在此刻的兰雅眼中,只要是哥布林都该死,哪里会因为哥布林还是幼年就会手下留情。 “它们说,附近有一个上百哥布林的营地,在那个方位,对这群哥布林比较重要的事情就是前两天有猫妖夜袭过,被杀了不少哥布林,这很常见。 萨克在兰雅拎着剑抬起头的时候及时的道出询问的答案。 他之前用的是魔物的语言,有点类似通用语。 这种语言由一个又一个词语拆散组成,只要是有智慧的魔物基本都能理解。 不得不说为了应对魔物,人类在不断的改变与学习之中。 “那还等什么?” 兰雅率先离开了原地,萨克也是摇了摇头快步跟上。 两人就此离去,留下的是一个尸首遍地的哥布林部落。 不久之后林间就有野兽的踪迹出现,丛林里容不得浪费,哪怕是骸骨在被落叶堆积后也会被掩埋在地下,化作滋养丛林的肥料。 () 第37章 无功而返(求收藏) “没了?” 前行了约两公里期间风平浪静,待远远的看到曾经有智慧生物存在,但此刻已经没有一只魔物活动迹象的林间空地,两名好不容易找到目的地的骑士都是露出难掩的失望以及惊讶。 “哥布林呢?” 兰雅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询问萨克。 “不知道,这种事情我也没怎么遇到过。 看这个营地的规模,容纳一百多哥布林应该没问题。 中央的土地已经被踩踏的十分平整,可以判断有哥布林在这片丛林间生活最少一两年时间。” 萨克皱起眉头,哥布林这种魔物他接触的太多了,但还没见过轻易舍弃栖息地的哥布林。 除非是找到更好的居住地全族搬迁了,但真的有这么凑巧么? “看,那是什么!” 两人在空荡荡的营地中搜寻,没多久兰雅就是有了发现。 她唤来萨克,指着头顶树冠位置,萨克定睛看去,身形一动脚踩树干快速拔升高度,最终来到了七八米的树干部位,从上面拔下一根不寻常的木棍。 “是箭么?” “看起来应该是的。” “但没有尾羽,尾端有凹槽,这是什么箭?” “我也是第一次见。” 如果不是兰雅看的仔细发现了这种木箭,哪怕匆匆瞥过也会把这种没有箭羽的木箭当做树枝。 对话了几句,萨克向着一旁树冠掷出手里的箭,两人都能看清木箭的飞行轨迹,待木箭深深的插入到树干中没入大半后,对视的两人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讶。 “你不要告诉我,这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箭。” 兰雅的声音有些颤抖,骑士的眼界就是不同寻常,哪怕兰雅极少使用弓箭,也很清楚这看似简陋无比的木箭代表的意义。 “营地间和附近到处都是哥布林的脚印,不过还有一些猫妖留下的痕迹,可以判断这里应该是哥布林的栖息地,是哥布林制作的木箭的可能性极大。 至于猫妖的话,它们还没进化出这么灵巧的双手可以使用工具。” 和柯蒂斯一样,萨克也在看清木箭尾端的凹槽后想到了更深处的东西。 这个时候柯蒂斯的失踪已经不是那么的让萨克牵挂了,这种他第一次见的木箭,价值绝对难以估计。 “风的力量原来还能这样用。” 抬手拔出短剑,切了几根木棍,在其尾端刻了几下,再和插在树干上的木箭尾端做比较。 不到五分钟,萨克就是仿造出了木箭尾端的凹槽刻痕,掷出新刻出来的木箭时,之前响起过的那种呜呜的风声再次出现。 “怎么办?” 兰雅颇为痛苦。 理智提醒她,发现了这种木箭后,他们应该第一时间离开丛林。 但柯蒂斯还没找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这样虎头蛇尾的离去,她实在不甘心。 “再找找吧,到傍晚前离开丛林就行了,再耽搁下去外面的人会更加着急的,男爵大人还在等我们的回复。” 萨克也是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发现了怪异的木箭,他之前的一些猜想已经可以得到证实,那就是柯蒂斯真的已经死了,他失去了人生中重要的一位良师益友。 哥布林会造不需要尾羽的木箭,这个发现不可谓不重要。 联想到魔物暴动即将到来的情况,萨克内心很担忧,这一次野蔷薇领要面对的魔物暴动,可能要比以往的更加难以应对。 如果是在平原区域,几公里范围对于骑士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但这是在丛林,超过五十米都看不真切的丛林。 无头苍蝇般以人去楼空的废弃哥布林营地为原点在周围搜索了半天,绝望的两人终于不得不放弃。 在丛林中耽搁的时间太久了,再不离开丛林,外面的人一定会着急的。 在太阳神的战车尚在的时候,两名骑士迈着沉重的脚步踏上返程的道路。 在发现废弃的蛛魔巢穴后,两人都是凭借这片区域残留的痕迹判断出柯蒂斯曾经在附近出没过,只可惜哪怕穷尽目力看向四周,也无从分辨对方消失的方位。 “谢天谢地,萨克大人你们终于回来了,领主大人已经派人三次询问消息了。” 夕阳西下,守在丛林边缘的银杏村村民,在看到萨克和兰雅安然无恙从丛林间走出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们真怕萨克也会在丛林间遇到好歹,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银杏村肯定不能呆了,必然要撤离到更远处,远离这片可怖的丛林。 和平民没有什么好说的,萨克默不作声,跟在他身后的兰雅则显得很是憔悴,甚至有些失神,和往日英姿飒爽的样子判若两人。 没能在丛林中找到柯蒂斯,结果代表什么不言而喻。 待两人返回银杏村后,得知消息的村民们的哀叹声此起彼伏的响起,虽然大家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真的发生了这种事情,还是太难以让人接受。 “跟我回去吧。” 夜幕降临后,萨克找到了默不作声离开银杏村来到丛林边缘的兰雅,早在之前两人就该离开的,但兰雅说什么都不愿意跟随男爵的使者一起返程,只言明日一早必然会回到蔷薇镇。 皎洁的月光洒落,幽暗的丛林边伫立的男女看起来像是幽会的情人。 但看到抬起头的兰雅脸上的泪痕就能明白,这哪里是什么幽会,是生者在为逝者而哭泣。 一直到月上中天,兰雅才最后不甘的望了一眼给她给蔷薇镇都带来巨大悲痛的丛林。 曾经的她内心还会有对未来的迷茫,但现在的她内心只有复仇二字。 想要有纵横丛林的力量,不弱于萨克的实力是必须的,如果现在能有中阶骑士力量,兰雅胆敢孤身真正深入丛林不达成目的誓不罢休。 从未有过的懊悔充斥在背对丛林迈步的兰雅心中。 如果知道现在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早在踏上骑士之路的那天,她就不会对训练放松半点,更不会和那些贵族子女一样学什么礼仪参加什么宴会。 对于真正的骑士而言,那些都只是虚妄,而唯有实力才是真正属于自己,任何人都无法夺去的东西。 离丛林越远,兰雅的内心就越清明。 等看到银杏村村口的火把时,兰雅深吸一口气,脸上的悲戚已经看不到了,目光深沉,给人的感觉犹如一潭幽深的湖水。 一旁跟随的萨克感受到了发生在兰雅身上的变化,内心暗暗吃惊,也有些为兰雅能够想通而欣慰。 看穿生死之后,兰雅说不定很快就能更进一步,成为和他比肩的初阶高位骑士,这对蔷薇领而言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 第38章 敬畏之心(三更求票求收藏) 在次日黎明之前,外出的两名骑士和扈从返回了蔷薇镇,等到天光大亮后,男爵领主的随从走出城堡,在蔷薇镇各街道公告牌上张贴上了最新的公告。 此起彼伏的惊呼声在公告张贴后响起,越来越多闻讯而来的镇民聚在一起,面带悲痛与气愤的讨论公告上的内容。 “真没想到,柯蒂斯大人居然会……” “是啊,真没想到,他离开镇子的前一天,我还和他说过话呢,这么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 “会不会弄错了,就像石头村的那个老头子一样,都失踪大半年居然又回来了,说是被魔物俘虏了,柯蒂斯大人说不定还活着呢,毕竟没有尸体不是么?” “哎,但愿吧。” 公告上并没有直言柯蒂斯死在了大河丛林,但其失踪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昨晚乔治男爵就被这个消息烦的一夜都没睡好,平日最喜爱的年轻侍妾也被他赶出房间。 说实话,乔治男爵听闻消息的时候,真有一把火将大河丛林烧掉的想法。 这一想法当年他就产生过,但他并不是没有见到过被点燃的丛林。 哪怕是深秋,火借风势最多也只能烧掉丛林边缘的枯枝落叶,再往内连火焰都无法深入其中,诡异非常。 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一大早乔治男爵就是早早的醒来。 侍者惊讶的发现乔治男爵居然穿上了还算合身的皮甲,丢掉了权杖拿起了长期当做装饰物的骑士细剑,在后花园里吃力的练习骑士都熟悉的基础剑法。 乔治男爵是初阶中位骑士,曾经是。 现在的话,哪怕刚成为骑士的毛头小子都有极大的可能战胜他,有年龄到了岁数体力下降的原因,也有乔治久未训练早已将曾经本领忘掉七八成的原因。 突如其来的危机感让乔治不敢将希望寄托在任何一名外人身上,加上也知道这一次的魔物暴动就快要来了。 被柯蒂斯失踪在大河丛林的事情所刺激,乔治男爵终于暂时放弃了享受,打算重拾一下当年的勇武。 只不过,这一势头能保持多久,尚是一个未知数。 …… 摒弃杂念,在又一次明月高悬的夜晚,孟庆盘膝坐在被清理出来的树冠顶部,皎洁的月光洒落在他身上,明晃晃的但不刺眼。 丛林仿佛生灵一般会生气会出现异常,这一消息让孟庆不得不对将来产生更大的危机感,而能够坦然面对挑战的最好办法,无疑是拥有比挑战更强大的力量。 月光猫妖汲取月光力量为己用,并且可以治愈自己和其他生灵的治疗术,是当下孟庆唯一发现的非凡力量。 在他的身体尚未成年,体内血脉尚未觉醒无法发挥出人类一半力量的时候,没有比琢磨清楚自身如何掌握汲取月光之力的办法更好的了。 哥布林从来都不以力量闻名,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一拥而上,对待力量相差无几的敌人会很能打,对上太强大的就会一败涂地,孟庆对这点非常清楚。 最开始沐浴在月光下的时候,孟庆并没有任何异常的体验,要是换做普通哥布林早就在长时间没有收获的时候放弃尝试了,但孟庆却很沉得住气。 一天、两天、三天。 每天入夜后孟庆都会爬到树梢上,高坐在近百米的树冠接受月光的洗礼。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圆月由满月一点点的变小时,窥得月光猫妖汲取月光力量的第五个夜晚,孟庆终于在无数次的失败后,找到了能让月光中的力量在身体内短暂停留的办法。 他从一开始就能感受到月光中的那份力量,不然也不会连续无果后依旧不死心。 换成是普通哥布林,没有掌握侦测技能没有孟庆的体验,即使在树冠上枯坐十年化作白骨也没有一丁点可能吸纳到月光中的那份难以发觉的力量。 月光的力量汇聚在身体内的一瞬间,孟庆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颤,仿佛有一股凉气从头顶沿着脊椎进入到身躯内。 他能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的毛孔都自发的张开,真有一种身体与天地相融的感觉。 因为心情波动太大,一瞬间的体验后孟庆就是失去了那种感受。 但他睁开眼的时候脸上不见半点气馁,屏住呼吸吃力的调动短暂停留在骨髓中的那丝力量,最终汇聚到了右手食指上。 几秒钟后,仿佛有萤火虫飞过孟庆手指一般,一道微弱的光芒出现瞬间消失不见,如果不是孟庆聚精会神的在观察,真的会以为自己眼花了出现幻觉。 “终于,终于成了!” 说喜极而泣有点太夸张了,但孟庆仍然忍不住激动站起身仰天长啸一声,声音在寂静的夜晚飘散到很远处。 和孟庆观察到的一样,以哥布林的身躯吸纳月光中的神秘力量,那份力量也是会沉淀在髓中。 不是孟庆不想一开始就做到这点,他虽然能通过侦测清楚的感受到自身的内外,但没有刚刚那一下全身毛孔张开的情况,他再枯坐也是无济于事。 同时孟庆的猜想也得到了证实,那就是月光猫妖的天赋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孟庆身为哥布林也掌握汲取月光力量的办法,这表明日后再遇到非凡生灵,孟庆依旧有可能学到其本领。 “如果月光之力可以吸收,那么太阳之力呢?” 遥望头顶的明月,孟庆从未有现在这般期盼太阳的出现。 次日一早,在阳光刚刚洒落到地平线上的时候,整个大棒营地都听闻到了一声惨叫。 萝卜大棒反应及时迅速冲出住所,环视四周在树冠层下方充当保护装置的吊网上发现了还在不停打滚的孟庆。 贸然尝试吸纳太阳之力,孟庆伤的不轻,浑身上下像是被热水烫到了一般遍是水泡。 被萝卜大棒费力从吊网上拖出来,孟庆笑的很难看。 敬畏的抬头看了眼赤红色的朝阳不禁低下头,果然没有传承想要自己摸索研究出非凡之力还是太想当然了。 () 第39章 开拓(一更求票求收藏) 和柔和的月光之力相比,蕴含在阳光中的力量是那么的狂暴,只是一瞬间就让孟庆受了伤。 萝卜大棒焦急的望着孟庆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下方被孟庆操练几日已经小有成果的哥布林们散开,将巨树下方团团围住,手握木弓瞪大眼睛找寻可能存在的敌人。 “没有敌人,别找了。” 喉咙内似乎都起了水泡,孟庆说起话来都很艰难。 在没有吊瓶可打的异世界,换成普通哥布林有如此伤势怕不是只能等死,但孟庆内心多少还算安定,别看伤的这么重,有月光的情况下他几日时间就能变得活蹦乱跳。 整个大棒营地因为孟庆的受伤而显得焦虑不安,昂扬的气势也比以往低落了很多。 这就是哥布林们的局限所在,他们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人来统领,来引导他们做事。 在已经习惯了孟庆每日监督指挥训练的情况下,猛然没有孟庆在一旁看着,操练的哥布林们都心不在焉。 一天只勉强喝了半碗肉汤的孟庆十分虚弱,不过好歹是等到了太阳消失在地平线尽头,月亮从天边升起。 唤来萝卜大棒,在几名身手敏捷的哥布林的帮助下,孟庆再一次的回到了树冠上的打坐位置。 当莹白的月光洒落大地后,他很快就进入到了汲取月光之力的状态中。 而在之后,孟庆调动积蓄的月光之力开始治疗自身的伤势,没过多久他身体内部的伤势就已经愈合,这个时候吃东西说话终于不会觉得困难了。 孟庆如此奇特的行为已经持续了好几天,不过萝卜大棒一直忍着好奇没有询问,普通哥布林更没有谁胆敢当面询问孟庆在做什么,暗地里都在猜测可能。 “月光猫妖还活着么?” 清了清嗓子,孟庆睁开眼睛,他的声音已经不再沙哑,这让萝卜大棒几名哥布林都是颇为欣喜。 “还活着,不过很虚弱。” 萝卜大棒回答道。 “嗯,杀了吧,用骨头熬一碗汤出来,我有用。” 只言片语间,孟庆就决定了月光猫妖的命运。 而对于这一决定没有任何哥布林会反对。 得知月光猫妖的骨头能加快孟庆伤势的愈合,下了巨树的萝卜大棒拿起石斧就是在月光猫妖连来人都没看清的时候砍掉了它的脑袋。 穿越到异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言语间决定一名有智慧的生灵生死,孟庆做得没有丝毫愧疚感,弱肉强食一直都是至理,无论在什么地方。 当然,杀人者人恒杀之,孟庆对于死亡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如今能多活的每一天都是得之不易的恩赐。 足足煮了半夜,真正汇聚了月光猫妖骨髓精华的那碗汤才煮好。 没有哥布林会反对孟庆独享这碗汤,真要是能让孟庆迅速好起来,别说一碗汤,一碗血指不定大棒营地的哥布林都会抢着放。 有孟庆的提醒,骨骼中的骨髓已经被想尽办法的剔出来。 在那碗汤端到面前的时候,孟庆凝视几眼后点了点头,和他想的一样,月光猫妖的骨髓中蕴含着不弱的月光之力。 喝下这碗汤,足以比得上他打坐一整夜的收获还要多。 次日一早孟庆就是在众多哥布林欣喜的注视下可以下树了,只不过动作没有往常那么敏捷,也没能在队列面前扎起来马步。 因为月光猫妖贡献的那碗汤,孟庆如今的伤势痊愈了大半,距离完全养好也就这几日的时间。 “太阳之力一定有别的办法可以吸收,还好我发现不对就立刻断开了与能量的链接,不然自焚而死都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下了地活动了一会,孟庆抬头再看树冠缝隙中显露的太阳,面上依旧带着难掩的敬畏。 早知道太阳之力会被月光之力狂暴那么多,打死孟庆他都不会贸然汲取太阳之力。 真的,他那一刹那真的有要死掉的感觉,仿佛是放大镜下的蚂蚁一般,就差焦点对准了。 收回视线孟庆看向前方排列的相对整齐,而且已经懂得名为纪律存在的众多哥布林。 在大棒营地迁移过来之后,第三第四队的哥布林战士也被孟庆筛选出来了。 不过到了这里就快要达到大棒营地的极限了,毕竟不过百名哥布林的营地,筛选出四十多名的哥布林战士,相当于两民一兵,说穷兵黩武也不为过。 如今这四十名哥布林加上十夫长以及孟庆等哥布林,五十号哥布林都是除了训练不做任何事的,是真正脱离生产那种意义上的兵,而非人类中放下长枪就拿起锄头下地的民兵。 有丰饶的果树作为食物来源,大棒营地如今的日子过得比在原本的丛林好的太多。 全员都能吃饱的目标早已经达成,这才是整个营地都能为孟庆所掌控的根本所在。 换成在以前的丛林,他孟庆哪怕再有威望,大家都吃不饱,谁会听他的? 秋季的丛林食物资源丰富,但孟庆也是开始为冬季做准备,练兵不光只是耍耍把式,孟庆可是真的带着队伍离开营地,以新营地中央的巨树为圆心,往四面八方丛林深入的。 全员集合操练了约半小时,在饱餐过后已经可以称之为哥布林战士的精锐带上武器与干粮,在临出发的时候和亲友挥手告别。 没有依依不舍,也没有伤心的泪水落下,反倒是留守的哥布林们兴高采烈,在队伍离开营地的时候,大声讨论这次外出的士兵会带回来多少战利品。 照例四队哥布林留守营地一队,其余三队跟随孟庆向远离营地的丛林深入。 在孟庆受伤之前,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三天了。 第一天大家都是颇为紧张只在平日收集食物的区域来回走动,但第二天有了前一天的经验,哥布林们胆气十足,带回来的战利品十分丰厚,胆敢窥探袭击如此数量哥布林的野兽魔物纷纷化作箭下亡魂。 留守了三天后,被选入到四队的艾草雁羽,身着皮甲手持弓箭,和其他哥布林一样在探索丛林开拓地盘的队伍中。 第一次跟着队伍外出的艾草雁羽本来心情很忐忑,但在看到周围遍是哥布林同伴的时候,胆气不由得也足了。 当她和同伴一起发起攻击,轻而易举射杀一头单体实力强大的云豹后,艾草雁羽的信心已经被打出来了。 () 第40章 发现同族(二更求票求收藏) 云豹和猫妖一样常年活跃在树上少有下地的时候。 它遍是斑点的毛发非常善于在秋季的丛林间隐藏。 只可惜对上有侦测能力的孟庆到了大霉,自以为藏的很好的云豹,在哥布林狩猎队进入视线的时候都不动一下,下场可想而知。 云豹不是魔物只是野兽,但对上普通魔物还是具有极大优势的,除非是牛头怪、树魔那种生活在丛林深处的大家伙。 一张完好的云豹毛皮在人类世界价值在十银币以上,但被乱箭射死的云豹,毛皮只是用来制作哥布林防身的皮甲。 一队的哥布林已经全员装备了各种兽皮制作的皮甲,不消说这种区别让其他哥布林羡慕不已,这种区别就是哥布林们的动力所在。 身体还没痊愈的孟庆并没有呆在营地养伤,他之所以要每次都带队的原因有不少,侦测能力可以在战斗开始之前就发现隐藏极好的目标,他也需要亲自探索新营地四周的地形,绘制出来大致的草图,留以后用。 正午时分,在大棒营地狩猎队保持着警惕吃午饭的时候,远在数十米外放哨的哨兵迅速赶来,道出一个孟庆期待已久的发现。 “晨星大人,发现了其他族群的哥布林!” “好!” 孟庆的心情瞬间就好了起来。 大棒营地的哥布林还是太少了,处于非常尴尬的数量,强大的存在非常有可能通过强袭灭掉已经展现出崛起之势的大棒营地,即使有孟庆在也是如此,一旦族人溃败,孟庆也无回天之力。 同为哥布林,比对方强大的实力,这是孟庆有信心整合新营地四周哥布林族群的原因。 除了哥布林,大棒营地如今不适合也没有能力吸收任何外族人员,不杀掉的话还需要人手看管,累赘无疑。 到了正午还在林间找寻食物的哥布林数量不多,孟庆跟着哨兵来到了对方发现哥布林的方向,远远的看去看到了约十来个哥布林的身影。 对于这种情况孟庆十分的了解,这代表周边一公里内一定有一个哥布林营地,数量的话要比大棒营地人口少不少,最多五六十哥布林的样子。 孟庆对击败这个哥布林营地的信心十足,有三十多号哥布林都是筛选出来的精锐青壮的缘故,也有大杀器甩网在手的缘故。 七八百米外,一个比曾经的大棒营地规模要小一圈的哥布林营地。 多数哥布林在外出觅食归来后,将该上缴的收获上缴了,带着为数不多的食物回到了家将其分给配偶和子女。 吃饱了哥布林一般都是百无聊赖的呆坐,原因是真的睡不着,不然早就躺下呼呼大睡了。 统治这一哥布林营地的首领年富力强,对抗哥布林的战斗经验十足。 他的首领之位来之不易,足足打败了五个兄弟姐妹才在前任首领死亡后夺到新的首领之位。 而他成为首领的当晚就是拉着以前不敢乱来的雌性哥布林胡天胡地,之后夜夜如此,只不过短短大半年,就已经有四个后代先后出生。 就在名为大力·骨锤的壮年哥布林吃饱后惬意的躺在树荫下睡觉的今天,与平常不同的事情发生了。 外出觅食的哥布林忽然一股脑的回来,手里空空荡荡,没等他被惊醒后生气的斥责这些偷懒的哥布林,这些哥布林惊慌失措的用手指着后方,大声的喊叫。 听了几声大力骨锤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当看到林间不属于自己营地的外族哥布林显露出身形时,大力骨锤怒火中烧。 他拎起重量比普通哥布林还要沉重的骨锤大步流星上前,准备给胆大妄为的这群哥布林一个当头棒喝,但没走十几步,他的步子就慢了下来,到了后面更是停在了原地。 一个、两个,越来越多的哥布林的身形从林间出现,最后出现在大力骨锤视线中的哥布林数量有三十个之多。 如此数量的哥布林并不能直接击垮大力骨锤的信心。 但望着那群与想象中乱糟糟一拥而上同族不同,从出现到现在一声未发的入侵者,看清那些哥布林眼中名为自信的表情,再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 一时间大力骨锤居然感觉到了害怕,这种情绪也只有当初他老子挂掉的时候才短暂的升起过。 “?” 眼睛一转,大力骨锤没有第一时间冲出去,待闻讯赶来的青壮族人都到来后,大力骨锤的信心又回来了,开始了哥布林同族对抗中十分常见的行为:对骂! 面对接连不断的污言秽语,孟庆的心情倒是十分平静,但他也没忍多久,看到身旁哥布林脸上的挣扎表情,便是抬手一挥,大喝一声:“风!” “风!” 呼啸的风声突兀的在林间出现,余音不绝,短短十几秒,三波箭雨过去,对面本就混乱的队形彻底垮掉。 除了为首被乱箭射到在地还在挣扎的大力骨锤,其余哥布林早就丢下手里的东西跑的比兔子还快。 “呼~呼~” 队伍中的艾草雁羽在一旁的十夫长大声呵斥的时候这才松开即将拉开的弓弦。 她太激动了,只不过短短半分钟不到,她的心情就是数次变化,到了现在哪怕轻松取胜,心还是在剧烈的跳动,仿佛要跳出胸膛一般。 “这就赢了?” 难以置信的感觉充斥在心头,拎起近战武器的艾草雁羽一直晕乎乎的,直到和同伴一起来到之前射出箭矢落地的地方,她才回过神来。 大力骨锤还没死,不过生死只在一瞬间。 他躺在地上身上插了少说也有十几根箭,脸部着地嘴巴里还有一团泥这是因为被射中膝盖摔倒在地,幸亏他身上还披着一件兽皮衣和树枝为骨乱七八糟东西拼凑的头盔,不然现在极有可能已经死了。 “运气不错,还没死。” 一道声音在身旁响起,闻声大力骨锤终于抬起头来,而后就是呆呆的望着进入视线的那张脸,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我,晨星·大棒,大棒营地未来的首领,现要兼并你的营地,你有意见么?” () 第41章 兼并(三更求票求收藏) 钉锤平举,孟庆的声音平静听不出任何威胁的感觉。 但落到大力骨锤耳中,却让他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颤。 眼睛余光看到站在一旁用看死人目光看着他的其他哥布林,嘴里都是土的大力骨锤死命的摇头,就差磕头如捣蒜了。 “哗~” 哗然声响起,被聚集起来的骨锤营地的其他哥布林,面上带着难掩的失望,还心怀希望的哥布林试图转身逃跑,但被早有防备的十夫长带着队员拦住,乱棍几下打趴下。 “那么,我将为你治疗。” 在近百哥布林的注视下,孟庆手掌中凝聚出一团荧光,将手放置大力骨锤后颈处,那团荧光就此融入到大力骨锤体内消失不见。 一瞬间,之前还乱糟糟的场面就安静了下去,包括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在内,所有在场的哥布林都难以置信的望着孟庆,一脸见到神明的表情。 “呜呜呜,我没死,我还活着。” 荧光入体,大力骨锤只感觉一股热流从脊椎涌入到身躯各处,因中箭流血而出现的虚弱消散,他居然能够挂着十几根箭就这么站起来,脸色不见之前的苍白。 当发现孟庆这位新的首领掌握治疗术还是如此英俊不凡的模样,骨锤营地哥布林反水速度快的超乎想象。 不再需要武器与言语的威慑,十几分钟乱糟糟的收拾后,大群哥布林扶老携幼背上行囊,就准备跟随孟庆一行离开这个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的居住地。 归程路上,大棒营地原有精锐展现出来的力量更让已经名存实亡的骨锤营地众多哥布林们羡慕不已。 老弱还好,青壮望着那些木弓都是满脸的期待,期待自己也能拿起武器的那一天。 人手一把弓,顿顿能吃饱,狩猎时都有一大块肉当做干粮,首领拥有着传说中精灵的血脉年级轻轻就智慧超凡,偏偏还生的如此英俊,更是做出了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 前往大棒营地居住地的路上,逐渐了解了大棒营地以及孟庆的故事,骨锤营地没有一个哥布林试图逃跑,即使有很多机会。 被拔下身上箭矢用藤条随便捆了一下的大力骨锤表情很复杂,不时抬头望向孟庆的背影。 有过统治哥布林的经历,投降之后大力骨锤就后悔了。 但如今的事态已经不在他掌控之中,普通的哥布林可以欢天喜地的换新的营地,他担心自己倒了地方还会被杀掉,换成是他也会这么做。 “北风吹,秋风凉,按照当下气候推断,人类世界如今快要秋收了吧。 新营地周围三公里都被扫荡干净,也快是时候看看丛林外面的邻居了。 邻有难,我帮忙。 比如劳心费神的秋收什么的完全可以代劳。” 一片落叶被风吹来从孟庆一旁飘过,孟庆的视线被吸引,叶子黄了,距离冬天已经不远了。 迁来新营地这几天,孟庆白天一直都没闲着。 除了摸清了新营地四周的地势地貌,也将丛林中常见的食物做出了一份统计,并与营地里年长的哥布林多次对话,一同挑选出了最适合人工培育的几种蔬果。 有一年生类似圣女果的浆果,也有类似山药芋头般根茎肥大的薯芋类植物。 千百年来哥布林都不事生产,全赖丛林自然生长成熟的蔬果以及狩猎到的猎物过活。 真活不下去就去抢掠任何外族,超乎寻常的生育能力让哥布林牢牢扎根在丛林中一直没有出现被灭绝的危机。 孟庆不管他穿越来之前哥布林在做什么,他既然来了,就不会再坐视大棒营地的哥布林们懒散下去,万事开头难,只需要开了一个头,剩下的就不需要孟庆再亲力亲为过问了。 当大棒营地中央那颗巨树远远映入眼帘的时候,离开营地的大棒营地精锐们欢呼起来。 随行的骨锤营地哥布林也都知道目的地已经到了,这群哥布林都累的不轻,仅有的一些个人财产哪怕是一块满是牙印坚固到能敲碎石头的兽骨都不愿意丢下。 孟庆也没反对,他太清楚普通哥布林对于个人财产的重视有多强,某种意义上讲,这些东西就是普通哥布林生命的一部分,当然无法舍弃。 看到数量远超狩猎队的哥布林队伍归来,留守的哥布林们先是一惊,继而都是兴奋不已,呼唤更多的族人前来围观这群新来的哥布林。 哥布林很少像人类那样对同族进行奴役,大多数哥布林部落不缺少劳动力,也没有需要奴隶的工作。 换成普通哥布林营地,击败了另一个哥布林营地,最多只会选出其中还能生育的雌性哥布林以及幼年哥布林,剩下的就会驱散到丛林中任其自生自灭。 因为他们无力养活这么多吃白食的哥布林。 这一点哥布林与尚在刀耕火种时代的人类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哥布林不吃同族,这种情况也发生在地精鱼人等直立行走族群生活的魔物身上。 倒是如今真正站起来成为这片土地霸主般存在的人类,历史黑暗的不忍直视。 这就是大力骨锤一直担心的原因所在,不过在被带入到巨树下的空地间,还分到了一碗有荤腥的肉汤后,大力骨锤内心的不安消散了很多,内心多少还有些忐忑,但对待肉汤可是来者不拒。 他在看到大棒营地内那口显眼的铁锅后,就像当初看到银光甲的萝卜大棒一样,久久移不开视线,就差钻到锅底下瞧个仔细了。 消失了没多久的孟庆再次出现在众多哥布林面前,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寂静无声。 很快整个大棒营地过百的哥布林,视线全都投落在身着缩小版银光甲的孟庆身上,目光中带着惊叹、敬畏等多种意味。 耗费了众多石斧骨针以及绿蚕丝,孟庆需要的防具才算是被勉强缝制出来。 从银光甲上切开缝合起来的这件小正常许多的银光甲也就是今天刚刚完工,穿上它,孟庆对吸纳这群外来的哥布林尽快成为大棒营地新成员的信心更足了。 事实也如孟庆所预料,别说见识不够的骨锤营地哥布林,就连被孟庆带高了许多眼界的大棒营地的哥布林此刻眼睛都快要看直了。 “安静!” 蝉侍立在孟庆身边,脸上还有尚未消散的些许紧张。 但在孟庆的目光鼓励下,还是鼓起勇气用高出其他哥布林的声音压下了哥布林们此起彼伏的惊呼及赞叹。 () 第42章 宣言与传承 率先安静下来的是大棒营地原有成员,骨锤营地那边的哥布林依旧乱糟糟的。 一直到发现大家都在看着这边脸上带着不满时,议论声才逐渐降低直至无哥布林再敢发声。 “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原因有很多,我先说最重要的一件事。 自古以来,我族都是各自分散,艰难的守着自家营地周边那小片丛林过活,因为力量弱小总是被各种各样生活在丛林中以及丛林外的家伙们欺凌。 有猫妖,有云豹,有鱼人,也有人类。 为什么呢? 为什么大家都来欺负我族呢? 因为我们弱小! 弱小就是原罪! 而今天,大棒营地与骨锤营地将在这里,头顶天,脚踏地,所有哥布林亲历,森林见证下完成融合。 我,晨星大棒在此起誓! 终有一天,我族将在这片丛林中,建立起属于我族的王国!!! 哥布林永不为奴!!!” “呦呼~” 刺耳的尖叫声冲破树冠在丛林中回荡,回应孟庆那嘹亮的誓言,余音不绝。 所有在场的哥布林,哪怕是再愚笨的,此刻也觉得热血沸腾,有一种见证了传说诞生的感觉。 原本内心还有最后一丝顾虑的骨锤营地哥布林们,此刻再也没有了任何怀疑,他们此刻为成为大棒营地的成员而骄傲,为能有孟庆这样的首领而自豪。 “兄长,你能看到么,我好高兴啊。” 一直都以严肃示人的萝卜大棒捂着脸居然哭了,年龄大的哥布林瞥到他的样子,恍惚中回忆起过往。 当年萝卜大棒可是有爱哭鬼的绰号,被其他哥布林欺负哭的时候他就会去找少年时就已经展现出不凡的亲哥哥,而对方肯定会给他打抱不平。 一晃都十来年过去了,想到这里的年长哥布林们擦了擦眼眶,内心既是感慨又是激动,望向身着银光甲仪表不凡气度更加不凡的孟庆,目光更为热切。 有这样足以被哥布林铭记一生的共同经历,骨锤营地与大棒营地的融合没有遇到一丁点波折,以巨树为圆心可供哥布林搭建木屋居住的树木非常多,再来百十号哥布林也能轻松容纳下。 当晚一见面就看中眼的两族单身哥布林就厮混到了一起,这点孟庆发现了但没有过问。 指望哥布林能像人类那样举行完婚礼再结婚就是扯淡,觉得对了眼当晚同床三五个月后孩子呱呱堕地,这才是哥布林中常见的情况。 与外族哥布林融合有非常多的好处,比如避免哥布林知晓但并不清楚原因的近亲繁殖带来的隐患。 比如更好的激发原有成员的动力,让其为了守住现有待遇而加倍努力显露出自己的存在。 虽然如今孟庆还没从萝卜大棒手里接过代表大棒营地首领之位的传承大棒,但大家已经将其默认成为新营地的真正首领。 夜色降临,孟庆刚吃完饭,蝉带着面上依旧带着畏缩表情的大力骨锤就是凑了过来。 天公不作美,今夜是一个多云天,看不到月光,孟庆打坐吸纳月光之力的想法破灭了,脱下了沉重的银光甲,孟庆远远的看起来和普通哥布林无二,但只有凑近了才能发觉其不凡之处。 一整个下午大力骨锤都在进行往日极其讨厌的思考,思考对哥布林而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但大力骨锤不得不这么做。 在确认自己不会被斩首或者流放之后,大力骨锤内心的不安总算是消散了,但在见识了大棒营地现有种种后,大力骨锤甘愿就此与普通哥布林一样老实生活是不可能的。 就像孟庆知晓的那句话一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经历过首领那饭来张口妻妾成群的日子,大力骨锤真的难以接受连食物都要自己爬上爬下费力找寻的生活。 靠近的大力骨锤手里拎着一把小巧但精致的骨锤,只有哥布林的巴掌大小。 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孟庆就知道大力骨锤到来所为何事,因为类似这把小巧精致骨锤的东西孟庆在萝卜大棒那里见过,不过模样是钉锤的样子。 “晨星首领,之前一直没有机会和你单独说话,现在总算是有机会了,既然两家营地已经融合到了一起,那我希望你能将这把骨锤收下,我也能安心。” 大力骨锤言不由衷,递出小巧骨锤的时候脸上带着复杂的表情,有犹豫,有不舍,也有一丝决然。 “传承啊,真是一件好东西。” 孟庆表情平静,接过大力骨锤递来的小巧骨锤,放在手里认真把玩凑近细细查看。 见此情况大力骨锤长舒了一口气,也感觉失去了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东西,心里空荡荡的,很难受。 所谓传承,这东西最开始孟庆是不相信的,但在看到大棒营地那把蕴含着不弱精神寄托的小巧钉锤,他不得不信。 在这个有神明有骑士有超凡力量存在的世界,各种先祖崇拜层出不穷,而代表一个群体精神寄托的传承物品,有着非常特殊的地位与力量。 萝卜大棒并没有隐瞒孟庆什么,在孟庆看到那把小巧精致的传承物品时就将其来历告知了孟庆。 这种由哥布林智者死亡后取手骨制作的物品,在经历岁月洗礼后会生出一丝超凡力量,这有点相当于月光猫妖这样特殊的猫妖。 传承物品的作用有几点,一是拥有者有姓氏,属于哥布林中的贵族,也是当之无愧的部落首领,二是让携带者也就是首领可以思维敏锐比普通哥布林智力更高,更容易统治普通哥布林。 最后一点孟庆听说但还没见识过,那就是一次性激发出传承物品中的力量汇入到身躯内,短时间获得全方位的提升甚至涉及血脉力量。 传承物品只有在面临生死危机的关头才能使用,一旦使用,传承物品破损,即使侥幸获胜,营地精神寄托没了,距离散伙也不远了。 接受各族精神供养的传承物品年代越久远蕴含的力量越强,一百年是一个坎,百年以上的传承物品被使用据说不会破碎,只会大幅度减少其中的力量,能存在百年以上,也代表不凡。 大棒营地现有的传承大棒,萝卜大棒说有五十多年了,但孟庆用侦测技能看过只有四十六年,其中产生的差距,不用说就是被某代首领夸大或记错了年限,真正原因无从考据。 大力骨锤拿出来的这把小巧精致的传承骨锤年代更少,只有不过二十载也就是普通哥布林大半生的样子。 可以猜测道也就大力骨锤祖父那一代获得的,其中蕴含的力量远远逊于大棒营地的传承大棒。 () 第43章 心悦诚服的大力 “东西是好,但给我就不用了。” 就在大力骨锤黯然转身准备就此离去的时候,听闻到孟庆的声音,大力骨锤不可置信的转过身来,面上带着难掩的震惊以及狂喜。 “我以大棒之姓存于天地,除非有一天不打算用这个姓氏了,不然是不会轻易更换传承的。 这把代表你姓氏以及祖先的传承物品,还是由你好好保存吧。 不用担心,你以后依旧可以使用你的姓氏,这在大棒营地并不是没有先例只为你破例的特殊情况,这一点你问一下蝉,他可以告诉你是真是假。” 孟庆递出传承骨锤,大力骨锤忙不迭的接过将其贴身收好,他感觉内心又被信念充满,迷糊糊的脑子也好使了,心情更是复杂。 “我,我可以证明,泥巴雁羽大叔就住在那边,不信的话我可以带你去找他问问真假。” 蝉有些结巴的回答,一朝从普通的哥布林成为孟庆的侍从,蝉到现在还没完全适应,但大家看待蝉的目光已经发生了变化,对话也少了些往常的随意,多了一些尊敬。 蝉深知这些都是孟庆给予的,对此无比的感激,也会牢牢的珍惜这得之不易的机会。 “!!” 大力骨锤内心更是震惊了,连姓氏都可以保存么?一个营地拥有两种哥布林的姓氏,这种先例他还从没听说过呢。 但回想起下午时孟庆的豪言壮举,见识到大棒营地众多稀罕存在,再看到立在面前哪怕尚未成年依旧展露出超越普通哥布林太多智慧与气度的孟庆,大力骨锤百感交集。 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他弯下魁梧的身躯,让头低于孟庆的身高,躬身呼唤孟庆:“晨星大人!” “加油,好好训练。 蝉你陪大力在营地里转转,顺便和他讲解一下明日营地的安排,也别忘了转告新加入营地的那些族人,明天需要日出时早起。” 微微一笑,孟庆轻轻拍了拍胳膊有自己大腿粗的大力骨锤的肩膀。 终于从身心将这名比萝卜大棒还要魁梧的哥布林折服,他很是满意。 这样体型的哥布林一看就非常能打,对于大棒营地对于孟庆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蝉恭敬的点头,带着心情极其复杂的大力骨锤远去。 两人走远后,大力骨锤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并没有因为拜孟庆为尊而感觉不好意思,哥布林崇拜智者与强者。 孟庆或许不是强者,但绝对称得上智者。 有这样的首领是一件大好事,大力骨锤没有什么看不开的,也不会像人类那样两面三刀,哥布林不会轻易撒谎,因为他们相信那样会在死后遭到报应。 “你叫蝉是吧,真的要谢谢你了。” 有孟庆珠玉在前,大力骨锤努力想要在普通哥布林面前也保持温雅的样子,不过他和众多试图学习孟庆言行举止的哥布林一样,一咧嘴笑就原形毕露。 “应该的。” 在曾经是一族首领的大力骨锤面前,蝉的心态端的很正,没有卑躬屈膝,也没有觉得有孟庆撑腰可以肆意妄为。 哥布林虽然不聪明但绝对不是傻子,真是傻子也不能在丛林里顽强的活这么多年依旧族群鼎盛。 在蝉的带领下,大力骨锤见到了大棒营地第三个姓氏的拥有者:泥巴雁羽。 经历有些相似的大力骨锤和泥巴雁羽一见如故,而气质不凡的艾草雁羽在狩猎队归来解散后也是回到了泥巴雁羽身旁,继续和往常一样接受对方私下里的教导。 如果还在骨锤营地,像艾草雁羽这么有气质的雌性哥布林,大力骨锤是绝对会将其牢牢看在身边等其成年就纳为妻妾的。 只不过现在的他连升起这样的想法都不敢,多看了艾草雁羽两眼就是将注意力放在了看起来同样不凡的泥巴雁羽身上。 泥巴雁羽曾经身为人类奴隶六载未死的情况一经提及,立刻就让大力骨锤肃然起敬。 这已经成了泥巴雁羽的名片,他并不将其当做荣誉不代表普通哥布林也会这么认为。 他们只会觉得泥巴雁羽非常的厉害,非常擅长活命,而这对哥布林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加上泥巴雁羽有姓氏,如今的泥巴雁羽日子过得很是舒心。 艾草雁羽在大力骨锤谈及今日见闻的时候忍不住插了几句话,让大力骨锤颇有些窘迫。 他记起了艾草雁羽,当时的她手持木弓表情还有些紧张一看就是第一次战斗,但此刻她已经可以和曾经身为首领的大力骨锤谈笑风生。 世事无常,不过如此。 蝉立在一旁面带笑容聆听,今天轮到他所在的队伍留下来守护营地,他没能跟随孟庆外出,到这个时候才从艾草雁羽的讲述中知晓今日外出队伍的所遇。 对没能参与上很是有些失望,但下午孟庆的豪言壮语依旧在他心中回荡。 蝉相信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追随孟庆征战四方,将一个又一个类似骨锤营地的哥布林族群与大棒营地融合到一起,真正在这片丛林中建立起属于哥布林的王国。 换成听客是人类的话,一定会笑话孟庆不自量力坐井观天的。 等闲人类高阶骑士都不敢妄言称王,区区哥布林也敢说这样的大话,真不怕大风闪了舌头。 但此刻大棒营地十成十的哥布林都对此深信不疑。 孟庆已经从各种已经证实自己实力的举动表明,他是可以带领大棒营地走的更远的智者。 哥布林或许不聪明,但心思远比人类要单纯许多,没那么多弯弯道道,这一点是人类都比不过的。 “时候不早了,早点睡吧,明天一早还要训练,你今天受了伤,还是早点睡吧。” 泥巴艾草估算了一下时间,终止了和大力骨锤的对话,大力骨锤也是回过神来,记起了与孟庆分别时对方所言,颇为诧异的道:“训练?”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蝉与艾草雁羽异口同声喊出这句话,说完两人对望一眼,都是微微一笑。 这句话当然是孟庆说的,普通哥布林是绝对不会想出来这样蕴含至理的话语,他们只当是孟庆通过传承带来的智慧,完全不会怀疑其他。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么?” 大力骨锤默念着这句话离开了雁羽父女二人所在的住所。 被夜风吹拂过后,大力骨锤回忆起了白日所见。 那行令禁止的队伍,那一声‘风’后万箭齐发的场面让大力骨锤深深的为之折服,多少也懂得到底为何而训练了。 换成是他,他是绝对没有信心带着同样数量的哥布林打败曾经的骨锤营地的。 不顾时间已晚,大力骨锤和蝉一起造访了曾经骨锤部落的所有哥布林做事先提醒。 期间难免遇到一些比较尴尬的事情,投入到往我的哥布林们似愉悦似痛苦的叫声不绝于耳,让尚未成年的蝉一直面红耳赤。 呸,这群不要脸的家伙,叫这么大声干什么! () 第44章 鲜花女王 太阳神的战车尚未从地平线上越出,宽敞到足以让千名士兵完成列队的寝宫里,鲜花女王睁开了眼睛。 英武的脸上,眼中的迷茫很快消失变成了警惕,看清头顶高悬绘有壁画的穹顶后警惕也是消退,目光变得柔和起来。 她所处的位置是大陆西南大片土地的中心—鲜花王国的国都郁金香城,更具体点则是王都后殿鲜花女王专属寝宫。 鲜花王国以鲜花名分尊卑,历来郁金香这一姓氏都是王族专属。 鲜花王国东方是边境紧贴大海的潮汐王国,北方是拥有大量草原与牛羊牲畜的雄狮王国,西方则是传闻中的神陨之地落火荒漠,南方是一望无际的南方丛林。 王国境内多是平原丘陵,没有太多起伏的山脉,河流与湖泊众多,水草丰美,野兽资源丰富,地处温带区域不受夏季海上风暴影响太多,冬季也不会寒冷刺骨暴雪侵袭。 广袤的国境有太多适合种植的土地,直至今日都没有完全开垦出来,那些尚未开垦的土地,就是未来贵族的领地。 如此地形使得鲜花王国只需要交好雄狮王国与潮汐王国,内忧外患便会少之又少。 事实上鲜花女王也是这么做的,鲜花王国的专属特产鲜花魔药畅销人类各国度,需要的牲畜牛羊以及食盐等必需品也能从周边国度获得,鲜花王国立国三百载,至今没有贵族内乱出现,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陛下,您醒了。” 鲜花女王的贴身女官紫罗兰侯爵立在床榻边犹如挺拔的立柱,听闻动静转过身来,她的身份相当特殊,在鲜花女王沉睡时,她便是女王最后的防护,自打鲜花女王登基以来,每夜都是如此守护在女王的床榻边。 “朵洛西,辛苦你了。” 看向紫罗兰女侯爵,黛娜·郁金香脸上的严肃不见了,有的只是温柔。 “请我为您着衣。” 女侯爵表情恭谨,在十几年前黛娜尚未登基时,她是王国继承人之一黛娜公主的唯一玩伴,不过那个时候黛娜的继承人身份排在十几位之后,同样朵洛西也是某位侯爵的庶女,没有继承权,地位卑微。 但因为从小与黛娜一起长大,在黛娜登基成为鲜花女王后,朵洛西的身份自然水涨船高,最终力排其他继承人接任新的侯爵之位。 这一神奇的故事,甚至有好事者编成故事印刷成书,里面就是紫罗兰女侯爵的前半生,那是许多贵族女眷最喜欢看的书籍,她们只会羡慕朵洛西的现有荣誉与地位,渴望自己也有如此神奇的经历。 朵洛西很清楚现有的一切到底是怎么来的,她放弃了领地统治权,将其转交给兄长打理,选择继续贴身服侍鲜花女王,当然在名义上,那大片侯爵领,依旧属于朵洛西·紫罗兰所有。 “天亮了啊,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呢。” 望着窗外的光亮,鲜花女王的语气颇显沉重,众多贵族与平民渴望的国王身份,对黛娜而言已经成了一个累赘,每日无休止的处理王国大小事宜,若不是有最贴心的女侯爵陪伴,黛娜可能早就扛不住了。 “光明总会洒落大地,这片土地上,需要它的王者。” 女侯爵饱读诗书,且武道昌隆,年仅三十岁就已经是中阶高位骑士,骑士天赋相当了得,这么些年不知多少次救鲜花女王于危难之间,说与鲜花女王同生共死也不为过。 “你说得对,我的子民们需要我。” 和朵洛西说话总是会让黛娜心情愉快,她掀开柔软华丽绣有郁金香图案的绒毯,赤脚落在同样绣有郁金香图案的柔软地毯上,傲人的身躯挺立,却只有同为女性的紫罗兰女侯爵可以旁观。 鲜花女王是鲜花王国历任国王中第三位高阶骑士,实力卓绝,正是因为她超凡的骑士天赋,才能力排其他继承人在上一任国王病逝后接过鲜花王冠,成为统治国境内几百万民众的鲜花女王。 民间对鲜花女王的评价相当高,仅次于开国的君主,而她也是鲜花王国所有女骑士的信仰,高阶骑士这样的力量,整个鲜花王国也不过两只手,黛娜是唯一的女性。 为黛娜着衣后,朵洛西替其整理衣服抚平上面的褶皱,细致到不容有一处遗漏。 将悬挂在衣架上的贴身战甲为黛娜披挂,又将绣有黑色郁金香图案的大氅拿起为黛娜披上,系好领口与腰间的系带后,珍而又珍的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鲜花王冠,戴在昂首目视前方的黛娜头上。 当身着修身皮甲腰佩骑士细剑,英姿飒爽气度非凡的紫罗兰女侯爵打开寝宫正门,守在门外两侧的女侍从们跪地行礼,高声呼唤。 “见过女王陛下!” 朵洛西率先走出,目光锐利的扫过侍从,确认没有任何一个生面孔后侧身让出位置。 之后众人熟悉的鲜花女王这才身披大氅头戴王冠昂首阔步走出,之前的轻佻早已经看不见分毫,任何见过以及未见过黛娜·郁金香的人来到这里,都会被其身上散发的王者之气所折服,心甘情愿的跪地行礼。 “有奏速传!” 充当鲜花女王女官及贴身护卫的紫罗兰女侯爵,陪同黛娜·郁金香步入金碧辉煌的郁金香大厅。 众多拥有高级贵族头衔但必须定时前往王都参加郁金香大厅会议的贵族们侍立在通道两侧,低头以示对鲜花女王的尊重。 一直到鲜花女王就坐,紫罗兰女侯爵侍立在其身边后才抬起头来转过身,恢复面朝王座的队列。 朵洛西的身份很复杂,既是贵族又是鲜花女王的亲信,历史上像她这样年龄不大就拥有封地的女侯爵少之又少,能得到国王如此信任的更是只有她一个。 没有谁会小觑朵洛西,无论是她的身份还是她中阶高位的骑士实力,哪怕是贵族爵位比她高的大公,平日里面对朵洛西的时候也都是和颜悦色,在郁金香大厅的时候更是恭敬。 朵洛西话音落下,众多贵族都是呈上贵重的圣痕丝绸为材的奏章,而后立在王座下方的侍者们将其接过摊开,确认没有夹带以及魔法陷阱后将其呈给女侯爵。 在朵洛西检查过后,才会真正的呈到黛娜·郁金香的王座前。 () 第45章 女王的烦心事(前一章屏蔽待解) 如此慎重不是没有原因的,很久之前各国对待奏章的态度还很松懈,奏章的材质五花八门,也可以直接上前交给国王。 当有心怀不轨的贵族借着上呈地图的名头发起行刺,图穷匕见且成功后,各人类王国引以为戒。 君王防备贵族行刺的办法越来越多,哪怕贵族再不乐意也不得不从,除非真的心怀鬼胎。 能立在郁金香大厅的贵族最次也是王国子爵,男爵这一层次是没有面见鲜花女王的权力的,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治理好名下领土,然后定时将领土内的信息整理汇报给更高一层的子爵。 子爵才是王国真正的统治阶层,因为他们掌握着广阔的领土以及名下的男爵领。 奏章的内容五花八门,地图完善、领地纷争、天灾人祸、骑士晋级等等讯息都包含其中。 能让一名子爵喜笑颜开的大喜事,到了鲜花女王的面前就会变得非常简洁,三言两语就能讲述清楚。 鲜花女王最先看的自然是边境方位的奏章,鲜花王国与周边三个人类国度都交好,但也不得不防,如果不是鲜花王国常年屯兵边境的那几个军团,其他人类王国是否还会如此和善未可知。 之后鲜花女王关注的就是王国经济命脉:鲜花香料、魔药的销售往来以及各贵族领已有产品与新产品。 对于鲜花的衍生品整个鲜花王国的贵族都不陌生,正是这些从鲜花中萃取出的精华,才有鲜花王国的今日,才有那些金灿灿的金币以及骑士手里身上的武器战甲。 就像是人类雄狮王国以畜牧为根基、潮汐王国临海以盐、海产为特产一样,鲜花王国产出的鲜花香料名传人类各国度。 普通的鲜花香料、熏香、精油就足以让富民和贵妇人抢购,而能让骑士也追捧的各类型以植物或鲜花为主材的魔药存在,才是鲜花王国能与八方势力交好的最重要原因。 魔药用途广泛,除了可以加快骑士对各属性斗气吸纳速度外,还有诸多能提升骑士战斗力的效果。 拥有诸多传承的鲜花王国,对于如何以植物、鲜花为主材,制作出价值不菲的香料与魔药早已娴熟。 培育栽植各类型的鲜花也是王国不传之秘,鲜花王国各贵族更是以鲜花为姓氏,整个人类世界只此一国。 有条不紊的在奏章上做出批奏,鲜花女王的表情也随奏章中的内容而变化,时喜时忧。 相当重要的秋收马上要开始了,但鲜花王国名下的子爵领,有数个都遭受了天灾人祸的侵袭,收成会比往常大幅度减少。 这种情况下,惩责贵族无济于事,还是要尽快的与暗探的精确情报进行对照,确认消息真假后作出应对。 鲜花王国立国近三百载,至今到黛娜·黑色郁金香已经是第十六代君王。 历任鲜花王国的君王男多女少,国民对于以女子之身成为国王的黛娜并不抵触反而十分尊崇,皆因为她是少有的高阶骑士。 整个郁金香大殿,一对一能打过鲜花女王的一个都没有,如此强大的个人实力加上那张王座代表的含义,无怪鲜花女王在贵族与民间都享有盛名。 即使如此,鲜花女王也会被各种事情所困扰。 初登基的时候还好,待鲜花女王年过二十五依旧没有结婚没有子嗣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为之心忧。 胆敢当面催促鲜花女王成亲或者试图撮合的人如今都不在郁金香大厅,他们这辈子恐怕也没办法进入郁金香大厅了。 在君主立宪制的国情下,鲜花女王的话就是根源律法,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她的决定。 日上三竿,郁金香大厅的贵族数量越来越少,最后剩下的只有代表王国最坚实基层贵族势力的子爵们。 子爵们呈上的奏章在鲜花女王处理时就显得轻松很多,大多数情况下,贵族都是报喜不报忧,除非真的是无法掩盖住的大难题,不然是绝对不会上呈到郁金香大厅的。 “最近南方丛林可有什么异动?” 鲜花女王忽然从王座上起身,她在查看奏章的时候想起了一件事,如果没记错的话,南方丛林近段时间应该就有魔物暴动的危机要发生。 这对鲜花王国而言绝不是小事,鲜花王国南方,有近半边界都紧贴南方丛林。 “回禀女王,一切如常。” 绝大多数边境靠近南方丛林的子爵们都是异口同声的回答,但还是有不同的声音响起。 “回禀女王,山茶领有异动。” 道出不同声音的那名子爵出列,他的奏章中已经完整的汇报了发生在领地里的异动,不过鲜花女王还没有看到,听其询问,此刻也只能越众而出。 “哦?速速道来。” 黛娜·黑色郁金香目光一凝,山茶领就坐落在王国最西南方,地处边界也没常驻军团,不过不用担心会被其他人类国度忽然袭击,因为它的旁边就是占地庞大比鲜花王国也不逊色的南方丛林。 “本来事情只是一件魔物走出丛林袭击平民的小事,而且那男爵领的领主也派骑士去消灭了魔物,没曾想后面发生的事情接踵而来。 一名初阶中位擅长马下作战的骑士失踪在了丛林边缘,随后进入找寻他的两名骑士找了两天也没找到。 他们走出丛林后,带出来了一种不需要尾羽的木箭,怀疑是丛林中的智慧魔物所创,发现地点则是一处哥布林的废弃营地。” 山茶领子爵娓娓道来,而郁金香女王也从奏章中翻找到了山茶领的奏章,目光扫过,就是看完了奏章上的内容,和子爵讲述的无二,细节方面更加完善一些。 “就是这种箭么?” 奏章上绘有那种不需要尾羽的木箭的详细图样,郁金香女王何等见识,只是思考了片刻就面露惊诧之色。 在她看来,这种借助风的力量保持平衡的木箭,确实非常适合大规模量产,而制作代价以及制作时间都比如今王国士兵配备的燕翎箭少很多。 () 第46章 矮人大匠师(三更求票求收藏) “真的是哥布林么?” 郁金香女王的声音拔高了许多,这种木箭的出现很有价值,但她更关注的还是山茶领子爵之前话语中谈及的那个称呼。 哥布林,在人类的眼中,这就是一群和豺狗差不多只不过能直立行走的魔物。 它们的智慧低的和野兽一样,偏偏非常能生,一直以来都喜欢在靠近人类世界的森林中生活。 哪怕是王国内陆的森林中也能瞧见它们的身影,怎么杀也杀不干净,就像是蚊蝇一般可恶。 发明创造这种东西与哥布林联系上,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这个,我也不能真的确定,不过一名初阶高位的骑士在曾经有哥布林居住过的丛林中找到的木箭,这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说消息的正确性并不能得到真正的确认,也许有可能是其他会使用弓箭的魔物,也有可能是人类流浪骑士的不传之秘。 丛林,箭矢…… 要知道,可是有一族最擅长弓箭,也以丛林为家的。” 说到最后,黛娜的语气中带着一股特别的情绪。 即使是鲜花女王,谈及精灵也不是能心平气和的,哪怕她身为一方王国的国王又是高阶骑士,但在精灵那里也只能得到表面的尊重,而非真正的友谊。 你会和只有你十分之一寿命的生灵建立友谊么? 或许有,但更多的还是像宠物那样的友谊。 在长寿的精灵看来,人类发展出来的文明不过沙滩上建立的城堡,浪头打来就会倾倒。 精灵的一生足以见证太多太多的事情,也就他们没有像人类那样喜欢征服与开拓,否则这片大陆,真正的主人定然是精灵。 “查,趁冬季还没到来查个清楚,我需要确切的答案!” 鲜花女王的声音变得冷漠,她确实很想要得到真正的答案。 “遵命,女王陛下!” 山茶领子爵内心也是有些忐忑,但依旧昂首应下。 他无法在鲜花女王面前说出半个不字,好在山茶领还有中阶骑士作为王牌能拿得出手。 中阶骑士在鲜花王国算得上中坚力量,普通的子爵领一般都只有一名到两名中阶骑士,他们也只能供得起一两名中阶骑士,数量再多,光是每个月必须消耗的魔药就足以让一个子爵领吃不消。 骑士在初阶的时候,对各种外物的需求虽然也很旺盛但并不是必须的,不乏有从未借助过外物自己独立突破成为中阶骑士的。 但想要在成为中阶骑士之后再有进步,那魔药必不可少,不然仅靠日常食物滋养转化的斗气,哪怕到白发苍苍没能成为中阶中位骑士都有可能。 魔药这种以植物精华为主材的昂贵消耗品价值不菲,一名中阶骑士每个月用掉的魔药价值不等,几十银币到几个金币都有可能,日积月累下来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会是精灵么?” 接近正午,郁金香大厅的贵族全都离去,端坐在王座上的鲜花女王终于可以暂时休息片刻,摘下那沉重的王冠。 “我也不清楚,即使真的是,估计也是路过的精灵,失踪的初阶中位骑士以及那废弃的哥布林营地可能都与对方有关系。 在一名真正拥有精灵血脉的精灵眼中,即使是骑士,估计也和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无异。 神灵啊,既然有了精灵,为什么还要有人类呢?” 对于朵洛西的询问,黛娜并没有给出确切的答复,反而自言自语起来,她的话让朵洛西也是眉头微蹙,她亲眼见过精灵,自然也明白黛娜到底在感慨什么。 无论人类实力有多么强大,最多不过百年后就会肉身衰老而死,这点对女性而言更加残忍一些。 眼看着紧致的皮肤变得松弛,眼角的皱纹变多,头发变得花白,身上布满斑纹,估计有很多女性对年迈的恐惧胜过对死亡的恐惧吧。 在场的两人都是女性,此刻心情也都很不好。 好在两人皆为人杰,意志力足够强大,并没有自哀自怨,在有生之年活出精彩,活出自我,足以。 下午,鲜花女王来到了在宫殿群落一侧的锻造工坊,身材虽然低矮但颇为壮实的矮人大匠依旧自顾自的锻打面前的那把精钢大剑,即使看到了鲜花女王也是远远的点了点头,并没有像其他人类工匠那样丢下手里的工具上前行礼。 人类的世界,矮人的踪迹比精灵要常见许多,大多数的矮人在人类世界都过的有滋有味,人类与矮人也是世代交好,无论哪个人类王国都是如此。 原因有很多,关键的有两点,一是矮人王国对于缺少矿脉的平原区域兴趣不大,他们更喜欢生活在群山之中,世代都传承人类难以领悟精髓的锻造之术。 可以说每一个成年的矮人都是锻造的好手,能够媲美人类杰出的锻造师。 第二个么就是矮人嗜酒贪财,贪财并不是缺点,这反而更容易让人族信任矮人。 如果矮人也像精灵那样无欲无求,即使一座金山放在面前也不会眨一下眼睛,人类与矮人的关系绝对无法像现在那么和睦。 进入人类王国的矮人,要么开一座锻造坊,要么开一家酒馆,二者是九成矮人的首选,在鲜花王国有些不一样,不少矮人喜欢上了种花,因为他们发现了世间还有比喝酒更加美好的事情。 曼陀罗花,又称彼岸花,最初只是生长在人类国度各处的野花,没有人理会,更因为它最喜欢生长在有生灵残骸的地方,所以很多人都视其为亡者之花,是祭奠亡者的首选。 当一名进入人类王国脑洞大开的矮人尝试用晒干的曼陀罗花与叶子当做烟草的替代品后,流传开来事态一发不可收拾,除了矮人,喜欢新鲜事物的贵族们也纷纷尝试继而被其吸引。 有传言抽曼陀罗花,能够隐约看到逝者的一生,当然这是讹传,这只不过因为曼陀罗花有轻微的致幻作用。 除了鲜花王国,其他人类王国对于种植曼陀罗花态度都是非常强硬的,一旦发现立即铲除,种植者如果是贵族会进行金钱上的惩罚,如果是非贵族的话下场就很难看了,充军乃至充为奴隶都有可能。 鲜花王国明面上也和其他人类王国保持一致的态度,但谁都知道,鲜花王国的经济支柱就有曼陀罗花。 当然鲜花王国虽然大规模的培育种植曼陀罗花,依旧在国内禁止贵族与骑士吸食,一旦真的上瘾后,骑士一身本领荒废,贵族沉迷享受不可自拔,领民当然苦不堪言。 人类王国有一句话,当矮人叼起烟斗的时候,最好离他远点,因为你无法知道他烟袋里到底是烟草还是曼陀罗花。 () 第47章 乱斗器械之二:爪钩 矮人虽然身高比不过人类,但体质方面比人类高的多。 能让人类骑士都上瘾的曼陀罗花每天抽几次依旧身体倍棒,大多数成年矮人的体重都有人类的一点五倍。 浓缩才是精华,这句话在矮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鲜花女王没事当然不会来锻造坊,她是为了上午在奏章中看到的那种无羽箭而来的。 任何有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无羽箭重要的军事作用,一旦不需要稀少且难以长期保存的雁羽,弓箭手的箭矢自然能变得更多。 和任何武器一样,熟能生巧,弓箭这种武器,掌握技巧后,数量会十分重要。 没用矮人大匠出面,锻造坊的人类锻造师就足以用一张图仿制出实物。 这些能在王宫担任锻造师的人类,最次也是初阶骑士,不乏有中阶骑士在其中,其中的风骑士,能够轻而易举的发现无羽箭的精髓所在。 拎起轻飘飘的木箭,鲜花女王伸手拿起一旁的长弓,轻易拉开铁胎弓后抬手射出木箭。 伴随着风的呜呜声,那支镶有精钢箭头的木箭电射而出,深深的扎入到百步外的箭靶靶心,大半没入其中。 一旁的朵洛西带头鼓掌,有为鲜花女王这一手无需瞄准的箭术鼓掌,也有为无羽箭的精准性而鼓掌。 能离弦百步不偏不倚的正中百步外的箭靶靶心,锻造坊仿制无羽箭可以说相当成功,剩下的就是如何尽可能高效率将其量产了,多摸索一下自然能找到最合适的方法。 叮叮当当的铁锤声停了下来,无羽箭离弦的声音让矮人大匠放下了手头的事情,哪怕只要一刻钟那把精钢大剑就算完全锻造好了,只需要进行打磨开刃即可。 这一停,相当于之前半天的努力白费。 “轻,太轻了,如果用铁的话……” 挤开人群来到人群中央,一直没有关注其他人类锻造师在忙什么的矮人大匠阿比盖尔拿起放在有他胸口高的平台上的木箭,拎了拎后很是失望。 而后不顾其他人的注视回到锻造台前,叮叮当当不到一分钟,就把一块捶打好的熟铁敲打成了一根同样尾端拥有凹槽的无羽箭。 黛娜·黑色郁金香并没有因为矮人的无理而生气,她见过太多矮人了,知道矮人的脾气都是这样,一旦有心事不忙完是不会有闲心讲话的。 对于矮人那娴熟的锻造技术她也是颇为欣赏,这是矮人的天赋能力,人类可望而不可即。 早有助手在阿比盖尔捶打铁质无羽箭的时候替其选好了弓,那是一把力量达到中阶骑士才能拉得开的两百磅强弓。 能拉开这把弓的概念相当于拎起一个人将其拽成两半,在场的人也就寥寥数人才能拉弓射击之后脸不红心不跳。 单手拿起需要骑士级助手双手才能拿稳的铁胎强弓,阿比盖尔用很搞笑的手脚并用姿势拉开了弓。 他的左脚撑着弓臂,双手捏着铁箭拉开弓弦,围观的人群早已散去,包括鲜花女王也是后撤了数步,这一箭射出去,哪怕是一头牛也是会被当场射穿,不由得不当心。 “呜~” 一道犹如最凌冽的雪山寒风吹拂过的呼啸声响过,百步外完好的箭靶刹那间四分五裂,包括承托箭靶的粗大实木都肉眼可见的抖动了一下,至于离弦的铁箭,连尾端都已经深深的扎入到实木竖梁中。 如此威力巨大的箭已经不亚于沉重到无法移动,只能放置在城墙高处的大型守城弩。 但在场有眼光的人都是暗暗摇头,当箭矢重量太重的时候,无羽箭尾端凹槽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这根射出去的铁箭,精准度相当不可靠。 “失败之作。” 放下铁胎强弓,矮人大匠阿比盖尔连连摇头,对此很是失望。 矮人虽然不擅长弓弩,但也懂得打造弓弩,说不会箭术那就是扯淡。 “盖尔大匠你觉得这是精灵制作出来的箭矢么?” 听闻矮人如此评价,黛娜指着从奏章上拓印下来的图案,问出心中的疑问。 “精灵?那群高傲的家伙怎么会用这样简陋的箭矢? 他们的箭华丽的超乎你们的想象,没有山铜为干精金为锋,没有镂刻整个箭杆整体的铭文,他们连看都不看一眼的。” 阿比盖尔闻言嗤笑一声,矮人对于武器的看法是足够有用就是最好的,对于精美程度并不看重,当然如果雇主有需要的话,也可以打造的美轮美奂,就看给的金币能否让矮人心动了。 精灵呢? 那种无论外族还是本族都认为是世间除了神灵外最完美存在的种族,对于华丽、精美这些外族看来无关紧要存在的执念让外族难以置信。 听说过精灵因为出行前发现衣服鞋子某个针脚不对,不惜耽误行程只为重新制作一件衣服或鞋子的么? “……” 黛娜·黑色郁金香的眉头微蹙,如果不是精灵的话,那么到底是谁创造出这种木箭的呢? 难道真的如那名拾到箭矢的骑士猜测的,出自蠢笨的哥布林之手? …… “以后谁要再说哥布林蠢,一爪钩抓他脸上,让他尝尝猫妖骨爪的滋味。” 望着手持绿蚕丝为绳猫妖骨爪为首的爪钩,在树梢上穿行敏捷到堪比猿猴的哥布林,孟庆感慨良多。 他只是提出了一个想法,没想到最终达成的情况比他想象的还要好,对于能离地在树上快速移动的新方式,哥布林的接受速度快的惊人。 在付出了不断从树冠上摔落到安全网绳上的代价后,接触过爪钩的哥布林,近半都在三天内化身林间穿行的小能手。 当没有了粗细不一藤条以及灌木树枝阻隔后,在丛林中行进已经无法阻止哥布林了。 修养了几天,在月光已经黯淡到无法带来多少月光之力后,孟庆的身体已经彻底痊愈。 当哥布林因为林间行进速度被丛林中无处不在的树枝灌木以及藤蔓阻隔,迟迟无法在白天往返更远距离后,孟庆思考寻找办法,抓钩就是他想出来的办法之一,目前来看是最有效的方式。 连续对外开拓领土十几日,大棒营地如今的地盘比刚搬迁来的时候大了何止一倍。 向北一直拓展到丛林边缘,其他三个方向也有超过五公里,曾经的大棒营地废弃部落,孟庆带着哥布林们重新见到的时候十分感慨。 当然没有谁会再那里驻足不前,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营地当然也是新的更好。 () 第48章 走出丛林的决定 事实上修路也是极好的。 但考虑到丛林环境的变化速度,孟庆就放弃了这个劳神劳力还无法维持长久的办法。 最多两三年,十米宽阔的林间道路就会被各种植物覆盖,最终恢复到原本无间隙的模样。 “可惜啊……” 没有坐在高高的树冠上,孟庆背倚近望像是一堵墙般粗大的巨树,手中把玩着一把小巧精致的弯刀,目光深沉,犹如一汪古井,长久眼睛也不眨动。 大棒营地的地盘扩大到现如今的地步,孟庆想遇到的哥布林部落,除了曾经的骨锤营地外,确实又遇到一个。 只可惜孟庆带着队伍抵达的时候,看到的只有满地哥布林的骸骨与头颅。 骸骨上的肉早已经被不知名的动物吃的精光,偶尔还有没完全被吃干净的头颅也是蚊虫遍布,一副被强大存在屠杀过的惨状,当时包括孟庆在内都怒火中烧。 在其中一具骸骨怀里,蝉找到了孟庆手里的这把传承弯刀,能让有传承的哥布林连传承器物都没能激发就被全族屠戮一空,袭击者的强大可想而知。 首级与骸骨的断裂处平整到甚至有些光滑的程度,可以猜测到袭击那处哥布林部落的的存在定然持有非常锋锐的武器。 从这里就可以判断出,擅长使用钢铁武器的人类嫌疑最大,而后才是丛林中会使用工具的其他魔物族群。 那处哥布林营地距离大棒营地现居地点直线距离不过六千米的样子,孟庆很难想象,当初如果遇到袭击的是大棒营地,那他是不是现在也会变成丛林中的一具骸骨? 越来越强烈的冲动使得孟庆坚定了心中的那个想法,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哥布林的邻居人类既然多次深入丛林,屠戮丛林中的各族,那孟庆也不会视若无睹。 为了自己的小命,为了大棒营地的安危,他必然要走出丛林,确认丛林外那群人类的虚实。 如果最初孟庆还只是想找机会看能否顺便抢一下人类的粮食,现在的孟庆就不仅仅止于此了。 他要发挥出哥布林该有的优势,要让大棒营地可以长久的立在这片丛林中不会被任何一方势力所覆灭。 在发现有同族营地被覆灭后,孟庆就是着手为走出丛林做准备。 而大棒营地见到过那副惨状的哥布林回来后也是将这个消息传遍了营地,大家都很清楚孟庆为什么自那以后都兴致不高,内心也都积攒着一团火气,就等爆发的那一刻。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哪怕大棒营地如今可战之士不过百余,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 有了时间,孟庆可以将木弓与风羽箭改造的更加适合哥布林的力量与体型。 领地扩大后,孟庆一直希望收集到的绿蚕丝也在源源不断的收集之中。 尤其是爪勾现世后,树冠上的绿蚕丝更容易被发现了。 不仅如此,之前哥布林难以轻易到达的高处如今也可以抵达,食物的收集速度比之前快了不止一点。 一些能够长时间保存的坚果、薯芋类食物被晾晒之后开始进行窖藏。 对于孟庆的决定,大棒营地如今的哥布林已经无条件的信任服从,哪怕有哥布林再馋,也不会在路上偷吃掉一个坚果,他们心中的信念也不允许他们这么做。 扩大营地狩猎范围后,每日大棒营地能狩猎到的猎物自然更多,多到全体哥布林敞开肚皮吃都吃不完,近半都得涂抹了防虫的草木汁液后切薄晾晒成肉干。 守着地窖的哥布林无疑是最幸福的,每天就是统计入窖的各种食物分量。 望着越来越多被窖藏起来能够长时间保存的食物,这些哥布林如在梦中,营地能有如此多的食物储备,这是他们以往做梦都不敢奢望的。 “吩咐下去,明天离营,是时候拜访一下我们的人类邻居了。” 距离天黑还有很久,孟庆就是做出吩咐。 最近夜晚月光越来越黯淡,夜晚对于人类而言是危险的,但对有夜视能力的哥布林而言几乎没有影响,如此时机,正是走出丛林的机会。 孟庆的吩咐很快传达到了大棒营地每一个角落,短暂的欢呼过后就是长久的沉默。 这是距离大棒营地上次造访人类两年多后第一次尝试,人类是可怕的,身高力量武器装备都要比哥布林强大。 没有哪个哥布林会觉得此行胜算十足,也就是说这一行不同于狩猎,是真的会死哥布林的。 傍晚时萝卜大棒就是来找孟庆,他不是来阻止孟庆的,只是来和孟庆谈谈。 最近一段时间萝卜大棒在大棒营地的威严已经没有以往好使了,一队二队十夫长的威望都快要追上他了,这也很正常。 哥布林的记性不好,没有每天重复记忆的话,时间久了一件事就会很快遗忘,要是再过一段时间,可能都会有哥布林忘记萝卜大棒曾经是他们首领的这件事。 “你来啦叔叔。” 孟庆对待萝卜大棒的态度一如最初,在便宜老爹不在的当下,萝卜大棒就是孟庆这具身体血缘关系最亲的哥布林。 萝卜大棒本想照例问一句吃了没,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随即忍不住笑了起来。 如今大棒营地哪怕是衰老到不能走出营地的年迈哥布林都有浓香的肉汤喝到饱,孟庆自然不会担心食物的事情。 人一多,大棒营地现有的一口锅眼看已经不够用了,而且盐、铁这两种东西也是捉襟见肘。 铁对哥布林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材料,钉锤这种哥布林最喜欢的武器,顶端多是铁钉为材料的锋锐尖刺,因为没有多少保养概念,钉锤的损坏频率很高。 盐对人类,对哥布林都是非常关键的一种消耗品,虽然说吃多了盐会让肉体加快衰老,但不吃盐却会让活着的生灵无力。 各族都有各族的应对办法,大部分生灵的血液与内脏里都有盐分的存在,这也是陆地肉食者补充盐分的最重要途径。 指望什么精致食用盐在这个世界就是扯淡,包括人类吃的也只是从盐井、海水中粗制的粗盐,贵族或许会有洁白的精盐,但价值高昂,平民绝对无力承担。 哥布林的盐分补充很粗暴,猎物血液、带盐分的石头或泥潭边缘带咸味的土都行,千百年来一直如此。 孟庆一直都有尝试制盐的想法,只可惜没有足够的原材料让他尝试,离开丛林,他也想要看看丛林外的世界能否有新的发现。 () 第49章 出征前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向你描述过外面世界的模样,本来还打算等你成年后再告诉你的,现在看来,是我太想当然了,你成长的比我比兄长预料的还要快。” 沉吟片刻,萝卜大棒慎重的从兽皮外兜里掏出一张叠的整整齐齐的兽皮。 兜袋是孟庆的小发明,不要小看它,衣兜相当重要,如今的世界,哪怕人类世界都还没有想到这点。 孟庆的眼睛在看到展开的兽皮时变亮。 他怎么也没想到,萝卜大棒手里居然还有从林外的地形图,虽然很简陋,但已经在其上用大致比例标注出了人类村庄、道路、水源还有边缘的丛林,这本是孟庆打算自己动手制作的。 “别看我,这是兄长的交待,图也是当年他亲手绘制的,除了这张丛林外的地图,我那里还有几件小东西,不过需要等你成年后才能转交给你。” 怕孟庆不悦,萝卜大棒出言解释着。 孟庆展颜一笑,语气轻松:“我只会高兴,哪里会埋怨叔叔,有这张图,对走出丛林的大家帮助巨大,至少不再一头雾水,连往哪里走都分不清楚。” 抚摸着用不知名动物柔软腹部皮毛制成的地图,孟庆的心情也为之变得更好。 当年他便宜老爹既然可以绘制出这幅远离丛林最远达到十公里左右的地图,那么他孟庆也不会比这要逊色,以此为根基,他定然可以绘制出更多更详细的地图出来。 在萝卜大棒之后的讲述中,孟庆对丛林外的人类世界不再一知半解,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其中一些秘闻是连泥巴雁羽都不知晓的。 从林外距离最近的人类聚集地是一名贵族男爵的领土,领民不过几千,领土却有方圆几十里。 领地里主要产出的除了各种蔬果粮食作物外,还有一座微型的矿场、一汪占地面积颇大的鱼塘以及领地的核心产出:野蔷薇花。 这种花是制作精油香料的原材料,萝卜大棒曾经跟着孟庆的便宜兄长抢走过一些原材料,只不过对其兴致缺缺,还没粮食有用。 哥布林对美好事物一向是没有天赋的,哪怕是孟庆的便宜老爹亦是如此。 “最多地球上一个乡村的人口,居然能占据半个县城的土地,看来人类世界很是地广人稀啊,这么多的土地,哪怕是粗暴的刀耕火种,也足以让人衣食无忧了吧。” 孟庆忍不住自言自语起来,萝卜大棒对孟庆时长道出的那种听不懂的话语已然习惯。 在他认知中,这就是孟庆从血脉中传承到的精灵语,根本没想到孟庆如今体内的血脉没有丁点能力显露。 “还好还好,比我设想的要好得多,也是,真有旅游景点那样的人口密度,人类的足迹定然上九天下九洋了,不然内部战争与饥饿也能摧垮他们。” 得知人类的数量并没有一开始预料的那么多,孟庆多少松了一口气,但也没能完全放松。 人少归人少,这个世界永远不能用人数来判断人类的实力,人类中的超凡力量骑士才是关键。 “你比我聪明,我相信你既然做出决定,肯定想好了会面临的各种情况。 没有什么好叮嘱你的,只有一句话,是我在血与火的厮杀中得到的。 哥布林和人类,世仇久远,极难和睦,怜悯不应该出现在弱者身上。 切记!” “弱者么?” 萝卜大棒很快走了,只留孟庆一个人高坐在能够俯瞰整个大棒营地的巨树树冠上,望着天边的残月,孟庆的声音低不可闻,良久之后,他的身形都一动不动。 天光放亮,艾草雁羽忽的一个机灵睁开眼满脸的惊恐,她下意识拿起贴身放置的武器,看清周围的模样后这才放下。 她做噩梦了,这一晚做了不止一个噩梦,一直以来多次聆听泥巴雁羽的讲述,艾草雁羽心中,对于人类世界是既痛恨又好奇的,这种情绪很复杂,她也无法真的的道明白。 今天是跟随智慧且英俊的晨星大人走出丛林,也是整个大棒营地时隔数年后第一次‘拜访’哥布林强大的老邻居人类的时日。 对于这一天,艾草雁羽渴望了很久。 但这一天真的到来了,她反而满是迷茫,甚至不止一次的生出退缩的想法。 但想到自己队伍十夫长那严厉的目光,想到多次窥视到父亲独自望月长叹的模样,艾草雁羽咬牙又生出了勇气。 父亲已经年迈,无力再拿起武器去向人类报回曾经的仇恨,但她艾草雁羽可以替父亲完成这一心愿,哪怕血洒大地也在所不惜。 推开窗,清晨林间的风吹来让艾草雁羽精神为之振奋。 而视野中走动的哥布林也让艾草雁羽心中那最后的不安消散一空。 有这么多同伴在呢,艾草雁羽嘴角终于翘起,流露出了她这个年龄该有的活力笑容。 走出自己的房间,艾草雁羽就在客厅看到了早已经起床的泥巴雁羽。 父女两人对望片刻,见艾草雁羽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渴望,泥巴雁羽叹息一声最终到了嘴边的话没能说出来。 哪个父亲不担心自己的孩子,泥巴雁羽当然担心此行自家女儿的安危。 但要让他开口斩断艾草雁羽的期盼又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情。 拒绝跟随晨星大人出征就代表是懦夫。 他敢这么做,怕不是要让艾草雁羽一辈子都在大棒营地抬不起头来。 “当当当~” 就在父女两人还打算再说点什么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锣声响起。 这是十夫长们召集队伍成员的信号,听到声音,三十个呼吸间没有集合,必然要接受责罚。 最开始还没这个规矩,但随着大棒营地战士数量增至十个队伍后,如何快速召集成员已经非常重要。 “父亲,我会平安归来的。” “我相信你。” 临别时的对话十分简短,而后艾草雁羽毅然的推开木门,几下轻松从绳梯上跳下来,紧了紧背后的木弓,和其他哥布林战士一样向着营地正中醒目的巨树行去。 一百一十一哥布林,这是连同孟庆在内,要走出丛林的哥布林总数。 孟庆既是大棒营地近年来唯一一名百夫长也是此行的指挥,而后是十名十夫长以及数量整百的哥布林战士。 一百多名哥布林聚在一起但没有发出一道多余的声音。 排列整齐的队伍外围是旁观的众多普通哥布林。 他们的亲人都在队伍中,曾经算是外来者的骨锤营地哥布林,没用几天就完全融入到了大棒营地之中再也无法分辨出彼此。 只要食物充裕,哥布林族群融合的速度快的超乎想象。 () 第50章 丛林边缘 报数结束后,队伍就此解散但并没有真正散开,而是进行每日都会让普通哥布林羡慕不已的早餐时间。 普通哥布林每日两餐,哥布林战士三餐。 仅此一点就足以表现出区别所在。 两餐足以让无需重体力活动的哥布林不饿肚子,这就足够了。 没有了对普通哥布林的剥削,如今大棒营地普通哥布林的生活要比其他同族幸福的多。 活动频繁耗力训练的战士吃得多是自然的,哪怕是艾草雁羽的饭量也都颇大。 拳头大小的新鲜肉块煮好切成片,沾上盐分充足的果酱,再点缀一些新鲜的虫子,用可以生吃的蔬菜叶子裹住吃下。 这等享受,远比当初只能啃硬如石头的肉干好出太多,要知道吃风干的肉干,对任何年龄阶段的哥布林而言都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出发!” 没有战前动员,也没有誓师大会,更无须冠冕堂皇的缴文,孟庆的这句话对哥布林们而言,就是最好的鼓舞。 此行每名哥布林都带上了足够吃上三天的干粮以及饮水,这些负重并不能影响他们在林间的行进速度。 有可以紧紧扣住的衣兜和皮质挂包,吃饱了的哥布林们在林间行进了没一会就是遇到合适的地形,几下窜上树冠,开始了猿猴般敏捷的林间穿梭。 初搬来营地还能在林间看到的各种猿猴动物,如今能被发现的频率低了很多。 生活在附近的各生灵都知道,搬到这里来的哥布林们非常可怕,遇到的时候尽可能的逃跑才是首选。 哪怕是其中的肉食者如今也不敢再哥布林狩猎队伍面前晃荡,大棒营地那一排排木架上悬挂晾晒的毛皮就是最好的证明。 孟庆并没有一次性的将大棒营地附近的所有生灵屠戮一空,没有这个能力是一说,更重要的是他不想竭泽而渔。 曾经的大棒营地附近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年就算了,过了冬天他定然要开始着手让哥布林们学习如何种植,如何照顾作物让其更多的产出更稳定的收获。 离开新的大棒营地一直向南走上八公里左右便会抵达丛林边缘,这是孟庆之前亲自到达丛林边缘大致测量出的数据。 在这片丛林中还生活着众多的生灵,但没有了能够威胁到大棒营地的魔物族群,这也是孟庆敢带着营地八成战斗力走出营地的自信。 连续对外开拓地盘,命丧甩网、钉锤与风羽箭下的各种魔物与野兽不要太多。 包括蛛魔、猫妖、树精、鱼人以及不知从哪搬迁过来生活在丛林中的一群地精。 都是小个子,但哥布林与地精不同,智慧与语言也有很大差距,二者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族群,虽然人类经常把二者混淆。 地精喜欢挖洞,不喜阳光。 地下挖掘到的虫子、生长在阴暗处的菌类是他们的主食,孟庆遇到的这一伙文明程度要比哥布林还逊色不少,日常使用的工具大多由挖掘到的坚硬石块和矿石打磨而成。 扫荡那群地精没有花费孟庆太多时间,对于被杀一部分就躲入地下不现身的地精,孟庆甚至懒得进入复杂的地下甬道找寻它们,一把冒着浓烟的火就将其全都熏了出来。 虽然大部分地精都吃素,但不要以为它们就是无害的,这只不过因为它们的实力只能吃素而已,一旦能杀死猎物,它们会变得和野兽无异,茹毛饮血。 地精单体实力要比哥布林还弱小,也没有掌握火焰,仍然对火焰畏惧。 之所以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经常挖洞算是最关键的。 生活在地下的地精们有洞穴保护见势不对就躲起来,加上比哥布林还能生经常一胎三五个,无怪它们会被人类视为三大最可恶的魔物之一。 这群地精和孟庆想象中掌握科技力量,能够制造出精密机械、火药乃至火枪与飞艇的地精差远了。 他对此既失望又庆幸,失望的是可能地精真的没有掌握他知晓的那种能力。 庆幸的也是地精没有掌握远超这个世界平均太多的文明,不然地精也会成为这方世界的霸主存在。 未来的路到底在何方,孟庆无法做出真正的判断。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还是太短了,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是少之又少。 哪怕是距离不过几十里的近邻人类世界都还没能目睹过。 好在他终于踏出了第一步,开始尝试离开丛林用眼去看用耳去听,以自身的所见所闻加快对这个世界的了解。 时间到了正午,距离丛林边缘已经非常接近了。 在一个小水塘边孟庆下令队伍停止前进,所有哥布林都是卸下行囊开始休息进食或喝水,连续的林间行进对体力的消耗是巨大的,哥布林从来不以耐力见长。 “最多再走一公里就要走出丛林了,是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出去呢,还是等到夜幕降临,趁着夜色悄然前进呢?” 孟庆背倚一颗大树休息,他的体力消耗也不小,但在开始纳月光之力入体后,他的身体已经进入了改造之中。 月光之力存储在髓中,带来的改变是一系列的,孟庆可以察觉到,他的气血正变得越来越旺盛,尤其是沐浴在月光下的时候。 不仅如此,髓的壮大也让孟庆每时每刻都感觉皮肤紧绷绷的,一觉醒来这种感觉最强烈。 就如同当初还是人类青少年时快速成长期一般,一个学期能窜半头高,现如今的他就处于这种状态。 哥布林之身、人类之魂、精灵之貌、猫妖之髓的混血哥布林,第一次走出丛林进入人类世界到底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恐怕只有命运女神才能知晓。 “决定了,休息够了就走,既然选择走出丛林就没有必要退缩,此行不为劫掠也不为杀戮,但若是谁觉得哥布林可欺,那也别怪风羽箭无情! 此行,目标是为报同部落族被屠杀一仇!” 只是犹豫片刻,孟庆就做出决定。 他唤来十夫长,道出接下来的安排,正在休息的哥布林也是在之后得知了孟庆的吩咐,议论声此起彼伏的响起,哥布林们表现不一,有的兴奋,有的忐忑。 此行能从孟庆带出来的一百一十名哥布林中,筛选出真正的精锐,这些精锐也将是孟庆日后的班底。 () 第51章 骑士的切磋 呼喝声在宽敞的校场上回荡,声音洪亮,心智稍弱者只是听闻到就会心生畏惧,战意皆无。 校场内,两道身影正打的难解难分。 一道身影高大壮硕,比普通平民怕不是要高出一尺有余,偏偏还生的十分魁梧,可想而知其身躯内蕴含的力量有多强。 不仅如此,这道身形的速度更是敏捷,各种不可思议的动作能轻易的做出,堪比身体柔软的舞者。 但他手里的不是乐器,而是有一人高重量更是达到十几磅重的精钢大剑,乃是真正的大杀器。 另一道身影相对要娇小许多,手里的武器也是细小许多的细剑。 和贵族们习惯佩挂在身上装饰的礼仪剑很相似,但武器的威力也要因人而异。 这把细剑在娇小身影的手中仿佛变成了一条柔软但极有任性的丝带,挥舞间光芒不停的闪动极大的影响对手的视线,即使不懂剑术的人一眼看去也会被惊艳到。 两把武器一直在两道身影间碰撞又分离开,两道身影的位置也在不停的移动之中。 势均力敌的局面没有持续多久就宣告结束,随着高大身影的一声雷霆怒喝,肉眼可见的淡青色荧光浮现在他身上。 而后又是一声刺耳的尖锐爆鸣,高大身影顶着一道宛如弧形盾牌模样的淡青色荧光发起了势不可挡的冲锋,将面前的对手直接冲撞飞十几米。 空中几个翻转,兰雅艰难的调整好身体踉跄落地,就差没有直接摔倒在地。 英武的脸上是一脸的不甘以及尚未退去的震惊,初级高位骑士萨克的实力比兰雅想象的还要强。 她以初级中位骑士看似能在之前和对方打得难解难分,皆因为对方没有用全力,待她体力与斗气消耗巨大后萨克只需雷霆一击就可分出胜负。 期间她的攻击皆是无功而返,哪怕连萨克的衣角都没碰到一次。 围观的人送出惊叹的欢呼与掌声,方才的对战虽然短但十分精彩,在场每个人都能从战斗中收获到部分战斗经验。 这就是有势力的好处,换成单身的流浪骑士,怕不是只能用命来战斗,从一次次结果未知的战斗中汲取宝贵的经验成长。 “你太心急了,一开始就想着怎么打败我,招招直奔我的要害,殊不知在你看到我要害的时候,你的要害也早已不知不觉的露了出来。 兰雅,若是你不能从这次切磋中发现问题,那你的将来将会有很大的局限,这临门一脚可能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来跨过。” 呼吸有些急促的初阶高位骑士萨克完成了冲锋撞飞对手,没有追加跳斩在半空中完成斩杀连招,死于他这一连招下的魔物不在少数,哪怕是身形魁梧的牛头怪也不能硬抗住初阶高位骑士一次冲锋不为所动。 大河丛林一行归来后,兰雅的变化很大,她的脸上少见笑容,人也沉默了许多,即使是往常熟悉她的人也会觉得陌生。 没有人会对此觉得奇怪,兰雅与柯蒂斯的感情很深厚,义兄义妹之情是否纯粹无人知晓,可以知道两人都把对方当做生命中的重要一部分,堪比血亲。 野蔷薇领的普通民众都知道柯蒂斯失踪在了大河丛林,虽然有所疑惑但大部分还是接受了这一事实。 不过对于了解内情的人而言,这不过是一个好听的借口罢了,什么失踪,无非就是死不见尸的另外意思。 从银杏村归来的兰雅没有再提之前怒言要与萨克不死不休的事情,两人没有不死不休的仇恨。 兰雅的心中皆被柯蒂斯失踪带来的悲痛占满,她需要活下去才能有朝一日为柯蒂斯报仇,而非将怒火撒在同为人类的萨克身上,即使真的要不死不休,对手也得是可恶的魔物。 但萨克也没就此真正的轻松下来,几乎每天兰雅都要挑战他,从一开始的几招落败到如今萨克不使用骑士技都无法拿下,兰雅的成长有目共睹,实力也是一日千里的精进。 除了不敌萨克外,对上野蔷薇领的其他骑士已经不会再落于下风,要知道在几天前,兰雅的实力在几名初级中位骑士里只能算下等。 “我知道了。” 兰雅的语气很是低落,她在银杏村心境提升之后,可以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已经板上钉钉了。 只需要日积月累的提升斗气上限即可,这一时间短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对骑士而言绝对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不见多少触碰到瓶颈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没能突破瓶颈最终郁郁而终么。 若是换成以前,能三五年突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兰雅会喜出望外。 但现在的她却觉得太慢太慢,不惜每日苦练以求斗气更加活跃能提升更多的斗气上限。 对骑士与斗气民间有一种很形象的形容,骑士的斗气就如同气球,气球的大小代表骑士的实力。 气球不会破,但想要变得更大,因为材质所需要的吹气力量不一样。 有的气球到了一定大小,哪怕再吹也不会增大一丁点。 有的气球却很容易被吹大,有人一口气能吹大好多,有人只有一丝丝。 斗气如果长时间处于活跃状态,就像是人体长时间处于劳作状态一样。 长时间处于劳作状态的人,体质会因为劳作强度而得到提升,力量更大,耐力更强。 对斗气而言也是如此,骑士的斗气越活跃,骑士的实力提升速度也越快。 有精神限制着骑士无法短时间太多的提升斗气上限,是生灵都会疲惫,都需要休息,如何在有限的生命当中更快更有效的提升斗气上限增强实力就成了千百年来人类不变的话题。 最被人所熟知的莫过于上战场或生死厮杀,危险有时候也会伴随着机遇,佼佼者可以在危险的局面下快速提升实力战胜原本无法战胜的敌人。 当然,这也是极其危险的,绝大多数人除非被逼到绝境是不会走这条路的。 除去生死厮杀外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借助外物快速突破,各属性宝石、魔药都对骑士大有裨益,但这条路也很难走,想从初阶初位骑士成为中阶骑士,足以耗尽一处男爵领三代积蓄。 成为骑士后,骑士们的目标已经不再限于平民奢望一日三餐有酒有肉的生活。 只要体验过拥有骑士力量的那种超凡感受,就不会有人愿意止步不前,就此沉迷享受。 因为提升实力不仅能让自身在这个并不安全的世界活的更好,更可以跨越平民与贵族那宛如天錾的鸿沟。 () 第52章 矮人酒馆 日暮,劳作一日的野蔷薇领领民纷纷收工。 有中年男人止步于面包店外,良久咬咬牙推门进入其中,掏出铜币买下一块松软的全麦面包,也有人嗅着街道上飘荡的面包香味,捂着干瘪的钱袋连连摇头。 无论在哪个时空哪个世界,人类与酒的牵连总是扯不断。 孟庆曾经为人的时候,所在世界有‘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的绝句。 而这个世界,人们对酒的追求也没有丝毫减弱。 一些单身汉不必担心家里老小还在饿肚子,收了工就会急不可支的钻入后街的小酒馆,洒出铜币端来一杯劣质麦酒,再来一碟盐煮豆,直到喝的醉眼迷离才会摇摇晃晃的在宵禁之前赶回冷清的家中呼呼大睡。 稍阔绰的则会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小酌几杯同时也解决了晚饭问题,当然有家室的难免会在归家后和妻子吵上两句,最终不了了之。 不大的蔷薇镇,有好事者统计过,大大小小的酒馆不下于十家,甚至有些临街居住的镇民都会偷偷贩酒,自以为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要问蔷薇镇哪家酒馆最有名,所有在蔷薇镇讨生活的人都会异口同声的回答这个问题:“当然是矮人埃德酒馆啊。” 矮人嗜酒,更好烈酒,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说的很正确:‘如果想和矮人交朋友,首先要请他喝酒。’ 埃德的全名很长,粗略描述一下就能明白想叫出一个矮人的全名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矮人一般以氏族名为姓氏,父亲名字在后,祖父名随之,当然十几代之前的祖先就不必怀念了,但出身矮人氏族的矮人,全名少说也都是由七八个名字组成的。 不仅如此,矮人还喜欢在高兴的时候给自己的名字中添加上额外的词语,一般都是最得意的成就或者最能体现出不凡的那种。 俗点的有什么铁锤、铜锤、钢板之类,有文化的会加上山川、河流、得意锻造作品乃至崇拜者的名字放到自己的姓名之中。 如果问什么是矮人的心病,那么所有矮人都会回答你:“我想长高!” ‘天哪,你好高!’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名矮人,他和你这么打招呼的时候,不要以为他真的在夸赞你。 这句话都快成矮人们的口头语了,他们只不过随便说说而已。 当真的人类不乏少数,一般都是被能开酒馆的精明矮人灌的酩酊大醉,酒醒后不得不掏出比进入酒馆前预料要多得多的酒钱。 矮人寿命没有创世神的宠儿精灵那么长,但也有人类的两倍左右。 大多数矮人从成年到死亡的时候看起来都差不多。 他们的体质堪称非人,极少有矮人重病卧床下不来地的情况,甚至有矮人还在拎着铁锤敲打铁毡或者背着石头修建房屋的时候忽然死亡。 这并不是意外,真的是他们寿命到了尽头,无疾而终。 除了体质好、嗜酒这些特点外,矮人出了名的力气大,最喜欢的就是和人类中号称大力士的人掰手腕,一般情况下都会打赌,赌注也不高,一大杯麦酒而已。 夜晚到来,几十年前就被称呼老埃德的山地矮人高坐长酒台后的高椅上面,树皮般干皱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习惯了人类生活的矮人都过的美滋滋的,他们也相当大方,一般都是赚到钱第二天就花掉。 敢进埃德酒馆兜里不带够酒钱的人不多,胆敢不带钱就进来的更是少之又少,不要想着能够赖掉一名矮人的酒钱,他们花钱慷慨,但对属于自己的金钱看得非常重,即使是一枚铜板也不能少。 有过流浪骑士被埃德赤手空拳揍趴下的事迹,早就没有谁敢来埃德酒馆混酒喝。 矮人酒馆的酒也是出了名的好,喝过的人都忘不了,尤其是真正由矮人酿造的烈酒,一小杯就价值半枚银币,这可以喝上五大杯满是泡沫的优质麦酒了。 “叮铃铃~” 纯粹由钢铁制成,没点力气真推不开的酒馆大门被推开,拨动门后的铃铛发出声响,伴随来者进入酒馆的还有秋日夜晚的凉风。 看清来人后,没有任何一人胆敢多言,有几人原本还在高谈阔论,此刻也是将声音放至最低。 更是有原本就坐在门旁角落的身影,试图在来人走入酒馆后,放下酒钱沿着墙壁想要溜出去。 庆幸的是今日没有听到那声不屑的冷哼,逃出酒馆的几名混迹于蔷薇镇灰色领域的人出了酒馆都是大口的松了一口气,继而对还留在桌上剩大半杯的麦酒而心疼。 “一瓶暖冬,挂账。” 魁梧的萨克面带淡漠的进入酒馆,对周围的一切视若无睹。 实力达到萨克这一境界,虽然还算人类,但大多数情况下,哪怕是同族人类也会将其视若非人,自然而然的会在他面前觉得不自在,犹如小兽遇到天敌。 埃德在萨克进门的时候脸色的笑容就不见了,看清萨克表情之后脸色更是垮了下来。 如果说野蔷薇领还有谁能让埃德低下那比钢铁还坚固的头颅,领主算一个,萨克也算一个。 亲自跳下高椅,身高只有四尺左右与人类孩童相似高度的山地矮人埃德,端着托盘与一瓶矮人烈酒暖冬走出吧台,走向径直坐在酒馆最中央座位上的萨克。 托盘中还有两个钢制酒杯,能让老埃德亲自出面端酒倒酒,享受过如此待遇的人极少。 “老朋友,有些时日没见你了,甚是想念。” 矮人一般都是以粗犷所著称,嗓门一个比一个大。 偶尔也有例外,比如在人类世界混迹数十年的山地矮人埃德。 他很会察言观色,也知道为什么萨克此刻脸色会不佳,自傍晚开始来客络绎不绝的酒馆内,能够打探出包括野蔷薇在内以及周边领地的大多数消息。 “嗯。” 萨克低声只回应了一下,待倒满酒的酒杯端来后,径自端起一口饮紧,只有火辣的酒液入喉后带来的那种冲击,才打破萨克心中的枷锁,让其脸色缓缓变得红润起来。 “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来,一起喝。” 等萨克接连灌了三杯酒,放下酒杯良久没有将酒杯递出后,感觉气氛还需要活跃的山地矮人埃德先是给自己倒了一杯暖冬,而后将还剩半瓶的钢制酒瓶推到萨克手臂旁。 “你这老矮人,就是会占便宜,喝我的酒说的跟你要请客一样。” 萨克勉强的笑了,酒馆内尚存的那股紧张情绪也随之消散,旁边客人们的声音又接连响了起来,一如之前。 () 第53章 矮人的算盘 “想让埃德请客也不是不可以,给埃德讲一个故事就行了。” 精明的山地矮人捋了捋浓郁的大胡子笑道。 请客? 哪怕是乔治男爵过来喝酒,也是不可能让埃德请客的,除非他真的高兴了,别说请客,免了今晚所有人的酒钱都没问题。 “算了吧,讲了一个你就会说听过了,要我讲一个新的,你这套路诈别人还行,诈不到我了。” 萨克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放下酒瓶后摇了摇头,似乎想到了很久以前发生过的不愉快事情。 “呵呵,当初你不也是相信了么?” 埃德也笑了,笑的很开心,胡子也随之颤动,远远的看去像是在扫地的扫把一样。 自萨克进入酒馆,他就自然而然的成为酒馆的中心。 初阶高位骑士啊,即使到了王都也能不愁吃喝,更别提王国边疆的这种男爵领。 在聆听到萨克与埃德的笑谈,有消息灵通的酒客低声和同伴讲述出曾经的故事,其他人这才知道,当年萨克骑士初来野蔷薇领的时候,可是因为想要矮人埃德请客喝酒,绞尽脑汁给埃德讲了十几个故事,矮人埃德的回答都是一致的:已经听过了。 当忍无可忍的萨克怒而站起喝问埃德什么时候听说过这些故事的时候,矮人埃德笑捋胡须道:“刚刚。” 想要用故事打动矮人让其请客,这种事情尚未在野蔷薇领发生过。 甚至有酒客戏言,这辈子是没有谁能让埃德请客了,对此山地矮人只会斜视对方:“那只是你的故事不精彩而已。” “再来一瓶。” 不知不觉一瓶能灌倒两名成年酒客的暖冬就被萨克与埃德喝完了,两人一是酒量惊人从未在人前喝醉过的山地矮人,一是实力超群以一敌十轻而易举的初阶高位骑士,一瓶酒而已,刚能暖暖胃罢了。 几枚银灿灿的银币被萨克丢出来,刚在桌面上旋转了一圈就落入到山地矮人之手,萨克虽然喝酒一直挂账,但从未有过喝酒不给钱的情况,几枚银币而已,要是说骑士拿不出手那就太扯了。 “今年从同族那里拿到的暖冬不多,你再来三次就没了。” 回到酒柜拿回一瓶装满酒液的酒瓶,埃德用委婉的意思提醒萨克。 “莫不是冬天过了你要跑路?” 萨克原本接过酒瓶打开就要倒酒,闻言手臂顿住了,一直到酒液即将溢出酒杯的时候才惊醒收回酒瓶,酒杯中的酒液满满当当,怕是一滴都容不下了,换成另外一人这会绝对会倒撒。 “怎么会呢?” 埃德的表情有些扭捏,这种表情出现在十八岁与八十岁相差不大的矮人脸上很有意思,矮人一般都不会说谎,除非逼不得已。 “看来连你都做好准备了,是啊,连鸟儿都知道在冬天到来前飞向温暖的南方越冬,松鼠知道在秋天时储存更多的松果当做冬季的食物,矮人怎么会嗅不到弥漫在蔷薇镇上方的不安情绪呢? 冬天,很快就要来了……” 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萨克的话也让人觉得话里有话,一时间山地矮人也不知如何接下去,沉默使得原本还算活络的氛围又降至冰点。 十几年前上一次魔物暴动时,萨克还在以初阶中位骑士的身份在某个侯爵领讨生活,魔物暴动并不是发生在所有人类国度,而是只有鲜花王国与周边几个国度,因为它们皆靠近南方丛林。 南方丛林是广义上的称呼,它不仅仅用于形容某一片丛林,而是形容横跨大陆东西,坐落在北方大陆南方那绵延不绝的森林总称。 上次魔物暴动从开始一直到近两年后丛林中的异动退散,魔物们离开人类领土退回丛林才算人类真正获得胜利。 生活在丛林中的魔物太多太多了,多到许多人类第一次见到那漫山遍野的魔物潮时都难以置信,不明白为什么丛林中居然能够同时容纳这么多种类的魔物生存。 至于被魔物赶得更靠近人类的野兽们,不过是双方的食物罢了。 最近一次的魔物暴动随时可能来到,或许是明天,或许是明年,但肯定不会是后年。 也就是说,一年半载内,野蔷薇领这处靠近南方丛林的边缘男爵领,将会变得非常危险,甚至可以说岌岌可危的地步。 在那之前唯有努力壮大己方,储备好粮食与物资,才能有机会在魔物暴动到来时,像是一块屹立在沙滩的顽石一般,不被大浪一次就打趴下。 山地矮人说暖冬不多了的意思萨克听出来了,往年暖冬这种矮人喜欢人类也喜欢的酒虽然价值不低但从没有过说拿着钱买不到的时候。 也只有即将席卷的魔物暴动才会让一向自认力量超凡的矮人都做好了撤离准备。 “知道么,我之前都和柯蒂斯约好了一起来你这里用哥布林的耳朵下酒,可惜啊……” 矮人不说话,萨克自顾自的满饮数杯酒,放下酒杯后,说话已经带有一丝醉意。 如果骑士不想喝醉的话是很难被灌醉的,会出现这种情况,也只有萨克真心想要喝醉的原因。 “也许没那么糟糕呢,我当年也在丛林中迷路过大半个月才走出来,不是么?” 埃德勉强笑了笑,没能见到柯蒂斯的尸体,大概是少部分人内心最后的希望。 “啪~” 萨克大手拍在桌上,手掌摊开后,一根细木棍静静的横在那里。 “这是什么?” 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埃德打量了一下那根木棍后摇摇头,脸上满是不解。 “这是一根断箭,看看吧,知道是在哪里找到的么?放在之前打死我我都不相信,是在一个废弃的哥布林营地找到的。 如果真的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这种箭,即使是我可能如今也会身葬丛林了无音讯。” 没有尾羽只有尾端镂空的风羽箭,这等技术即使是山地矮人在看明白原理后都为之惊叹,有那么一瞬间,山地矮人真有想要回到后院拎起自己那许久未用的铁锤的冲动。 “等下,哥布林?你说是哥布林?” 回过神来的山地矮人满脸的愕然,这种消息太难让他接受了,这简直就和平民一拳打死一名骑士一样让人难以置信。 “十有八九,我非常确信,大河丛林里有一群已经走在人类甚至矮人之前的哥布林,而其中定然有一个智慧绝伦的哥布林智者,那种存在每一次出现都会让距离最近的人类族群不堪其扰,甚至要退避三舍。” 走南闯北见识不凡的萨克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断,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忧心忡忡。 丛林太大了,哪怕知道有这么一波哥布林此刻可能正在壮大,他也没有信心能在其壮大之前寻找到踪迹。 骑士强大之处不在于单打独斗,组成群体后的冲锋陷阵才是真正擅长的领域。 () 第54章 丛林外 长长吐出一口气,山地矮人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 他对哥布林的了解不多,但能从矮人活动的区域进入到人类国度,没杀过几个哥布林那就怪了。 哥布林智者这种存在埃德当然知道,每出现一名哥布林智者,总代表哥布林中又会出现一个有传承的小部落,这种存在相当于骑士在人类世界的地位,甚至更高一些,堪比贵族。 “你之前不是去看了么?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么?” “没有,再来五个人进去,把握都不大。” “也是,南方丛林太大了,大河丛林只不过是其微小的一部分而已,如此辽阔的世界,有太多我们所不知晓的事情了。 真想有一天能够放眼望见整片大陆的模样,恐怕也只有神灵才能做到如此壮举。” “要走就走吧,当然能留下来更好不过,这个冬天可能会很冷,没有暖冬会很难熬的。” 拎着半瓶酒,骑士萨克晃悠悠的站起身来。 他真的喝醉了,少有的喝醉,上一次这种情况大概出现在四五年前他刚成为初阶高位骑士的时候。 “再见了,我的老朋友。” 望着魁梧的人类骑士离去的背影,埃德摇了摇头。 非常懂得明哲保身道理的矮人最终还是坚定了开春离开野蔷薇领的打算,他原本就感觉到不安,与萨克一番对话让其更加难以承受这份压力。 没有见过魔物暴动到来时那天空乌压压大地全是魔物的情况,就不会理解为什么一向自认为伟力无双的矮人都会心生畏惧。 那简直比乌云盖顶还要让人窒息,这种场面矮人见过远不止一次,而每一次都可以说生灵涂炭。 不止是平民,即使是骑士在这样的危机中也是难以保全自身,随时可能会丢掉性命。 …… 秋季午后的阳光还是很刺眼,回了家填饱了肚子,村民们扛着锄头又一次走出家门,遇到相熟的人也会打个招呼,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常,一如往日。 玛丽心不在焉的跟在丈夫身后,旁人看到两夫妻后都会勉强安慰他们两人几句,却不知两人需要的不是那句安慰,哪怕什么都不说也好过现在这样。 “秋收后我们搬家吧,搬到领地最北方,哪怕当个雇农,我也不想在这个伤心的地方再待更久了。” 走出村口后,望见四周无人,玛丽鼓起勇气道出这句话,她昨天见到了自己的兄长,也是在其劝阻下才坚定了这个念头。 已经不是第一次有银杏村的孩童因大河丛林而失踪了,连成年人也有被无边际的丛林吞噬的前例。 出生于不那么靠近丛林的野蔷薇领北方村落的玛丽自打嫁到银杏村,每一次看见地平线尽头的大河丛林边缘就会心生恐惧,因为她的父亲就命丧当年的那场魔物暴动,而那些魔物就是从这片丛林中涌出来的。 如果不是年龄到了必须要嫁人,玛丽是不会来银杏村这么靠近丛林的地方安家的,也有她确实和如今的丈夫看对了眼的原因。 但现在孩子没了,她残余的勇气也消散一空,如今的她只想远离这片伤心地,越远越好。 “你在说什么!” 本身就一肚子气的男人闻言满腔怒火,手臂抬起一半后,咬咬牙又将其放下,平民娶个妻子不易,如今孩子没了,人也在之前打过了,再打真怕是会一觉醒来对方跑回老家去。 “离开银杏村,哪里再去种田养活你我还有未来的孩子?” 男人的话又让玛丽心中升起希望而后瞬间破灭,她抬起头,望着已经没有当年英俊的丈夫,无言良久捂住嘴巴失声痛哭。 贵族律法规定,流浪民成为领民三年后可以成为正式领民成为雇农,为领主耕作只有少的可怜的收获能落到自己手中勉强能不饿死,定居十年后可以向领主请求租赁土地耕种,真正的算是能过上有余粮的日子。 一旦离开定居点土地会被立即回收,哪怕是从领地一处迁移到另一处也是如此,换句话说,离开了银杏村,两人就会成为天地难容的流浪民,不再是银杏村村民,也不再是野蔷薇领领民。 有钱的话当然可以摆脱这种梦魇,可以直接花钱买身份买土地,但平民又有几个手里有闲钱呢?不都是你借我三银币我借你五银币,饥一年饱一年勉强渡过一年又一年的么。 相比较之下蔷薇镇的镇民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有镇民身份的人家找妻子完全不愁,有的是适龄女孩让他们挑选,能住在有领主府与满是商贩的镇上,可以说是绝大多数野蔷薇领少女的心愿。 “如果未来我们的孩子还是被丛林吞噬了,你会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 内心沉重的两人叹息良久,又走出几百米,眼见来到了地头,玛丽忽然开口说出这句话,这让已经放下心中担忧的男子心中一颤。 他抬起头,从这个位置已经可以隐约看到大河丛林的边缘,那道墨绿色的线,就如同一根夺命绳一般,让男人的喉咙一时间喘不过气来。 “那,那就搬吧!” 握着锄头的粗糙手掌几次攥紧又松开,一番艰难的抉择后,望着满脸泪痕的妻子,男人终于咬牙说出这句话,两人悲喜交加相互依偎,内心既有如释重负也有对未来的迷茫。 没了土地,以后可怎么过啊! …… 大片的阳光洒落在哥布林与丛林同色的皮肤上,绝大多数第一次走出丛林的哥布林,感觉到照射在身上那稍微有些灼热的阳光,都不禁用手在身上挠来挠去,颇为不适应的模样。 孟庆也能感受到阳光带来的那股不适,但他没有和其他哥布林那样抓耳挠腮,反而用手遮着眼,穷尽目力看向头顶的那颗火红色的圆球体。 散发着无尽光亮与灼热的球体,给这片大地带来生机,也孕育出了众多的生灵,没有它,世间万物会即刻凋亡殆尽,最终只剩一片死寂。 “看起来像是太阳,很远很远,具体是不是那就两说了。” 观察良久后孟庆低下头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对着太阳张望了,上一次探路走出丛林的时候,他就这样对着太阳看了许久。 丛林外的景色与丛林中完全不同,没有了浓郁到可以遮蔽阳光的树冠,没有了随时随地可以攀爬上去的粗大树干,也没有此起彼伏的鸟鸣声。 很多哥布林望向身前平坦到长满野草的土地后,再回头看向身后的那片丛林,打心眼里觉得还是丛林里更适合哥布林。 但孟庆不发话,在场的一百多名哥布林不会有谁率先提出返程的提议。 少许的骚乱过后,每日操练的成果显现出来,即使没有孟庆吩咐,队伍里的多余声音也是很快听不到了。 () 第55章 哥布林的‘拜访’ “看,我们面前,这是一片平坦肥沃的土地。 如今它们长满野草,但未来可能长满果树,长满蔬菜,可以牛羊遍地,也可以把主人从人类换成我族。 看,我们身后,这是一片茂盛到无边际的丛林。 它是我族千百年来赖以生存的家园,但从来都不只是我族的家园,它不属于任何种族。 人类可以征服我们脚下站立的这片土地,用勤劳的双手从土地上产出想要的所有东西,我相信,我族如果想的话,也可以征服入眼的所有土地,包括丛林,包括平原。 这一次走出丛林,我等不为劫掠,也不为征服,我要带你们去见识一下,人类世界的模样,见识一下,人类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只有亲眼见到,我们才能看出和他们的差距所在,才能明白,我族千百年来一直过得如此悲惨的原因到底在哪里。 有谁愿意与我同行?” “我愿意!” 整齐一致的高呼响起,随风飘散到很远之外,孟庆这名与众不同的哥布林是他们如今的信仰,虽然没达到为其献出生命的地步,但追随其冒险在人类世界走一遭的勇气还是有的。 这么多哥布林呢,怕什么。 这就是神奇的哥布林聚成群后战斗力暴增的神奇原因所在。 “出发!” 与在场的每一名哥布林对视,孟庆的表情很是满意,民心可用啊,也就哥布林才会这么听话,换成人类没见到好处谁会信服你啊。 自离开丛林那一刻起,孟庆知道他和其他哥布林就不在处于安全之中,危险随时可能会出现,甚至要比野兽与魔物众多的丛林更加危险。 从林外没有众多种族,有的只是人类这一族,但这一族却能千百年来牢牢占据丛林外的土地。 原因有很多,曾经身为人类的孟庆也很理解。 绝大多数人类或许并不强大,但都有一双勤劳的双手,人类相信用双手可以从这个世界上获取到绝大多数想要获取到的东西,他们也做到了这点。 行进的队伍不再整齐一致而是保持一个十字形的大体形状,走在最前的是一名十夫长带领的先锋,其后数十米是包括孟庆在内的中军与两翼。 中军携带最多的物资行进速度也是相对较慢,最后则是殿后的队伍。 一旦事态不对需要撤离,后队变前队,前队变后队,远比一股脑聚在一起好指挥的多。 此行离开丛林,孟庆的想法和他之前说起的差不多,确实为见识人类世界的模样而来。 他虽然和人类骑士在丛林中接触过战斗过,但说到底也没到不共戴天的地步,如今的大棒营地也不需要人类为奴,粮食虽然也需要但还没到必须冒险抢夺人类的地步,至于人类女性,孟庆打算看机会再说。 已经成为哥布林,孟庆需要以哥布林的角度来看待一切,而且这也不是什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东西。 无性路断人稀,没有后代诞生,百年后世间所有生灵就会全部灭亡,对任何种族而言都是如此。 人类这一种族非常神奇,据孟庆多方打探得到的消息可以知晓,这个世界的人类和许多种族都没有生殖隔离,而且不分男女,不分种族的那种全方位的无生殖隔离。 这就导致许多混血种族的诞生,最鼎鼎大名的莫过于半精灵这一地位尴尬的存在。 想融入精灵社会精灵不接受,但又看不起人类以精灵后裔自居。 很多半精灵混的要比人类还要凄惨经常四处流浪居无定所,不少人类世界的书籍中,都有过人类与半精灵春风一度的艳事记载。 向着正南方向没走多远,孟庆就远远的看到了人类的踪迹。 侦测能力发动,他终于看到了除了人类骑士外,生活在这个世界底层的普通人类的全方位介绍。 “力量比哥布林高得多,体质也是如此,倒是敏捷相差无几,果然血脉很重要啊,人类的力量比不过很多种族,但一对一吊打哥布林还是没问题的。” 关掉侦测得出的那一男一女两名人类的数据化模板介绍,孟庆长舒了一口气,这个世界的人类和他预料中的差不多,无论是文明程度、身高、体重都是如此。 “看起来应该是耕作的平民,唔,那个方位有建筑群的轮廓,看来那里就是距离丛林最近的人类村庄了,可算是看到了。 走,随我出发,我们去拜访一下人类。” 成为哥布林,孟庆很满意哥布林的视力,他觉得看的比曾经为人类的时候远得多也清晰的多,不知是这个世界空气中灰尘太少还是他确实目力变强的缘故。 一阵风吹来,正躬身除草的玛丽忽然嗅到了空气中与原本不同的味道。 她疑惑的抬头,只是换了一个角度,她忽然就愣住了,拿在手里的锄头也是掉到了地上,差点砸到自己的脚面。 片刻过后,一声尖锐且凄厉的悲鸣声响起,浑身汗毛都竖起的玛丽在逃跑之前不忘拉上还没发现危险的丈夫,连锄头都顾不得拔腿就往村子方向跑去。 “天哪!” 侥幸捡起地面上那把锄头的男人,在被玛丽拉起奔跑后第一时间转过头,也是看到了远远出现在视野中的那群庞大到不容忽视的绿皮哥布林的存在。 虽然那群哥布林没有像传闻中那样怪叫着一股脑的冲过来,但两人没有一丁点庆幸的想法,恨不能多长出两条腿来,能像马儿跑的那么快。 “哥布林! 哥布林来了!” 跑掉一只鞋的玛丽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以跑这么快。 她感觉一眨眼就从地头跑回到村口,一边跑还一边用平生仅有的高音提醒周围的所有人。 在她身后,同样也是一脸惊恐的银杏村村民,大家一边跑一边回望,隐约还能看到那群哥布林的存在,而那群哥布林前进的方位正是银杏村! “当当当~~~当当当~” 急促的锣声响彻银杏村上空,丢下锄头的村民穿上皮甲拿起弓箭木枪摇身一变就成了民兵,正在壮年的民兵队长的指挥下匆忙列队。 不少人一边整理身上的皮甲,一边探头朝村口南门望去,此刻南门还没封闭,正有一群人在门内满脸不安的大声讨论着这次危机的主角:哥布林。 “亏了我跑得快,不然肯定会被哥布林抓住砍掉脑袋。” “天哪,这还没到冬天呢,怎么这么大群的哥布林就跑出丛林了?” “怕不是得有上百只吧,你们谁看清楚数量了?” “我感觉很多很多,可能有好几百。” “求援了么?咱们能守住么?” 恐慌的情绪影响了所有人,孩童的哭声也此起彼伏的响起。 哪怕平日里再宝贝的孩子此刻也顾不得了,大人们紧张的要命,哪里还会管孩子哭不哭。 () 第56章 思考 长居百户的银杏村,处于壮年的男女不过一半,可战之士更少了。 并不是每个村民都会选择成为民兵的,一个村落,武器护甲也不够武装上百号人的。 整个银杏村能称之为民兵的也不过三十人的样子。 民兵每隔一段时间会组织操练一下,围观的人远比民兵要多。 在哥布林距离银杏村南门还有五百米左右的时候,村南白天一直敞开的那两扇木门少有的在太阳未落山之前被关闭上了。 门旁两侧原木围墙内侧的平台上很快出现了民兵的身影,不少胆大的村民也是拎着锄头站了上来,当然他们可以随时下去,但民兵就不行了。 “高墙壁垒,就知道会是这一套。” 孟庆的视线足以在五百米外看清人类的举动,对这个人类村落的反应也在预料之中。 要是人类看到如此数量的哥布林不警惕起来那就怪了,人类与哥布林从来不是友善的。 一直逼近到村外百米孟庆才下令停下,这个距离普通弓箭是绝对够不着的。 孟庆也没在村落围墙上看到床弩乃至投石车这种大杀器,要是等闲一个村庄都有这样的配备,孟庆绝对带哥布林们立刻返回丛林,不将大棒营地可战之兵扩大五倍不会再出来寻死。 “看,高墙壁垒,这就是单体实力并不强大的人类能牢牢占据从林外大片沃野千百年的原因,这仅仅只是一个人类村庄,换成城市,围墙就不是木头而是石头堆砌。 谁能告诉我?怎样才能更容易的打破面前的防御?” 不管村落里的人类是多么的紧张与惶恐,村外的旷野上,孟庆的表情依旧淡定如初,。 立即进攻不代表不能假想进攻,这次走出丛林,孟庆有练兵的打算。 在丛林里虽然能够经常与野兽或魔物发生冲突,但那种规模的战斗并不能让孟庆满意。 普通哥布林也无法从中学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也只有处于现在这样的场合,哥布林才会想着转动脑筋来思考。 思考对绝大多数哥布林而言都是一件费力的事情。 但事实证明,哪怕再愚笨的生灵,多思考多从日常中获取到生存的经验,最终也会变得聪明起来。 他们会将这份智慧铭刻到基因之中,遗传给子孙后代,这一方面,人类是当之无愧的佼佼者。 孟庆话音没落下几秒,就有哥布林高举右手示意,却是此行为数不多的有姓氏的哥布林,也是孟庆的堂兄。 “我觉得可以一把火将这堵木墙烧掉,没了木墙,大家就可以轻松的进入人类村庄中。” 哥布林的名字都很简单粗暴,石头骨头木头之类的多不胜数,他们也不怕叫错,最多区分一下大石头或者小石头。 “石头说的确实是一个办法,木头怕火,火可以烧掉木头将其变成一堆灰烬。” 出人意料的是,大家公认最聪明的孟庆居然没有反驳石头的提议,这让石头·大棒满脸喜色,也让周围欲言又止的哥布林们纷纷举手发言。 之后哥布林们的提议五花八门,有挖地洞的,也有直接爬上去的,更有将墙上的人全都射死的。 面对这么多提议,孟庆都是颔首点头表示认可,视线扫过其他哥布林,大家都是战意高涨,恨不能现在就去按照各自的办法,在孟庆的目光激励下杀入到人类村庄之中立功。 “我觉得,并不一定要强攻有所防备的人类村庄,如果能让他们自己出来,平原上,双方数量相差不多,箭在手,一定能把这群人类射的狼狈而逃。” 发现孟庆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蝉咬牙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 他的想法一经提出立刻得到了很多哥布林的赞同,已经使用了这么久的弓箭。 如今哥布林们对手里的家伙信心十足,三段射的威力也早已见识过,可以说数量对等的情况下,普通人类很难在箭雨下讨得了好。 “嗯,很好,正所谓天时不如地利,那个时候人类失去地利优势,确实会实力大减,可是要怎么把躲在高墙后的人类逼迫出来呢?” 孟庆此刻没有表现出往常睿智的模样,反而问出了让普通哥布林都觉得可以应付的问题。 众哥布林议论了几句,都表示将村外的作物无论是否成熟全都收割了,把粮食看的和性命一样重要的人类一定会忍不住的。 “如果这个时候,人类的村庄里有几个我们的人,可以直接杀掉指挥者顺势打开门放我等进去,那时人类自乱阵脚,必败无疑。” 幽幽的声音传出,却是艾草雁羽终于忍不住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 她虽然也是第一次走出丛林,但在有卓绝见识的父亲那里得到了太多宝贵的知识,最坚固的堡垒总是容易从内部攻克,这个道理哪怕是很多人类对此都不知晓。 “好!” 孟庆终于做出发自内心的夸赞。 被孟庆欢喜的看着,艾草雁羽的心都要醉了。 平日里孟庆哪有这么认真的瞧过她,可以说整个大棒营地没有谁能抗拒的了孟庆的颜值。 精灵之貌可不只是说着玩的,也就是众多哥布林把孟庆从小看到大基本适应了,换成外人初见孟庆一定会被震惊到。 “艾草的意见大家都听到了吧,这是我觉得最好的办法,甚至可以不费我等吹灰之力,不伤一兵一卒就能拿下面前的村庄。 只可惜,我们在人类那里并没有后援。 但,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也没有,有的时候,隐藏在暗中的内应,要比一百一千精兵还要管用。 人类也从来不是牢不可破的整体,只要有足够的利益,比如肉块、毛皮、金银、珠玉,就是人类骑士人类贵族也不是没有可能为我等所用。 记住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人类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财富,这是他们最大的弱点之一。” 孟庆的声音变得高昂,表情也是变得严肃,众多原本还觉得不以为然的哥布林都是收敛起来,用力点头表示真的听进了孟庆的话。 ‘以利诱敌’这个思想,自此牢牢扎根在场哥布林们的内心,成为能被传承下去的智慧。 () 第57章 教哥布林兵法(求票啦) “奇怪,怎么这群哥布林,看起来有点不一样啊。” 孟庆那边在假想进攻,银杏村这边,村民却是真的在准备用命守护赖以生存的家园。 只是时间久了一直不见百米外的哥布林们上前一步,反而立在原地似乎在讨论什么,如此与众人记忆中不同的状况让躲在木墙围栏后的村民议论纷纷。 “我好像看到了很多哥布林都挂着一张弓,嘶,太多了吧,好像每只哥布林都有!” 百米距离并不是太远,视力好点的村民都能看清那群绿皮哥布林挂在身上的木弓与背后的箭壶。 比对己方加一起最多只有十张弓的状况,知晓弓箭厉害的村民都是忍不住缩了缩脖子,生怕马上就有箭矢绵延不绝的被射来。 “那边的哥布林好像有首领,那只背对着咱们的哥布林应该就是,谁来射死他?” “太远了,要是有骑士与强弓还差不多,这都两百多步远,一百步外的木箭就没多少力道了。” 有人看到了孟庆与众不同的身份,但稀拉拉的几根木箭射出去后,都是只达到近半路程就箭头下垂扎在泥土中,距离孟庆等哥布林还有老远呢。 “可恶!这群该死的哥布林到底在等什么?” 有人等的心燥不已,恨不能跳下围墙趁机大肆砍杀这群古怪的哥布林,也有民兵提议在这个时候打开大门冲出去杀哥布林一个措手不及,但都被民兵队长与村长一齐制止。 遇到魔物时,杀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己方能少死多少。 也只有热血上头的年轻人才会在这样的场合下嚷着和哥布林拼了,上了年纪的银杏村村长哪里会让村里的小伙子白白去送死。 哥布林不来进攻村庄他求之不得,因为他已经第一时间派出了自己儿子带人前去蔷薇镇报信。 对抗魔物,骑士是最好的战斗力,骑士的单体力量极强,也只有他们可以离开安全的村落与魔物对抗与旷野之上,不会像普通人那样被射中几箭就只能躺着等死。 也是因为人类有骑士,千百年来无数的村落与领地才能牢牢的扎根在大片的平原之上。 “知道他们在等什么么?” 孟庆侧身看向不远处的人类村庄,他能看到立在木墙后的众多人类,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面带气愤,有的面带惊恐,众生百态不过如此。 “在等援兵,人类之所以能超越其他族群占据我们现在站立的这片土地,一是智慧,二是勤劳,三是力量,但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一点,同族认同感,或者说尊严。 人类的尊严不允许被我们长时间包围一个人类村庄,除非我们的力量远远的超越他们。 那个时候的情况就会是这样的。 只要还有地方可以退,人类绝对会且战且退,能避战一天就会避战一天,直至退无可退的时候才会奋力反击,爆发出不可思议的战斗力。 险中求生这种例子不止一次的发生在人类这一族群中。 在这里我要告诫大家一句话,也请大家一定要牢记。 凡事不要做尽,若是做尽,缘分必将早尽。 有的时候,放敌人一条活路,只是为了让其不立刻拼死反击而已。 当然,如果可以将敌人灭杀于当下,一定不要给他们任何机会,放虎归山终成大患!” 孟庆连续在战况一触即发的时候给众多哥布林们上课。 哥布林们此刻心情都很复杂,他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远处木墙后的人类,却因为己方实力不足以轻松攻破人类防御而无法发起进攻。 孟庆的话就成了他们急需的智慧,也只有这样的场合下,孟庆的话才能真正被在场哥布林牢牢铭记住。 “那到底是要斩尽杀绝,还是要给敌人留一条生路呢?” 石头·大棒挠着头满脸疑惑,他的理解能力无法理清楚到底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思考中需要做判断的状况更是哥布林们讨厌遇到的。 “当然要看你的实力了,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意思就是你知道你的实力,也知道对方的实力,那么就不会轻易再遇到失败,必然能够经常获得胜利。” “哦,我懂了,就像丛林里的飞鸟,追不上了还拼死去追,那就实在不应该。” 石头大棒恍然大悟,他的话也点醒了许多还没想明白的哥布林,众多哥布林都是连连点头,一脸受教的表情。 “继续之前的话题,这个人类村庄现在之所以不来进攻我们,极有可能在等待援兵,下面我要教大家另外一个道理。 有的时候围住一个地方,并不代表你需要立刻攻破它,因为极有可能攻到一半时,对方的援军到来了,那时候进退不得,必然会大败而归。 但如果守在援军的必经之路上埋伏起来,杀对手一个出其不意,或许能够产生奇效,一旦能打败援军,被围的地方定然士气低落战意皆无,可以被轻松战胜。 这就是围点打援的道理,也是兵法中的上策之一。” 跟哥布林讲孟庆自己都没掌握精髓的兵法,孟庆完全没有觉得不好意思。 在这个世界,他是哥布林,他说的话哥布林会听,那对哥布林有益的东西,哪怕是抄袭前人的经验,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智慧本身不就是用来传承的么? 为什么要有种族限制呢? 谁敢说,哥布林没有灿烂的明天? “好办法!” 艾草雁羽一边鼓掌一边用仰慕的表情望着孟庆,她对孟庆的崇拜不可谓不高。 在这之前她最崇拜的自然是自己的父亲,但如今孟庆已经取代了泥巴雁羽成为她最崇拜者,没有之一,原因有很多,绝伦的智慧是一个,颜值更是关键。 “什么是兵法?” 石头大棒傻乎乎的询问孟庆,其他哥布林也是竖起耳朵,如果自己也知道这什么兵法那该多好啊。 “兵法,当然只有能领兵的哥布林才能知晓,这是行军作战打胜仗的秘诀,我发誓,除我之外,谁率先成为百夫长,谁就能从我这里得到兵法的全部奥秘。” 孟庆颇有些期待的看向在场的所有哥布林,而哥布林们的反应也是鼻息粗重满脸向往。 十夫长的待遇大家都看到了,每一个哥布林战士都想成为十夫长,而十夫长也会日夜勤加锻炼不让手下的兵把自己超越了。 那百夫长呢? 即使不能达到晨星大人现在的威望,一呼百应还是绝对没问题的,那岂不是相当于萝卜大棒首领?普通的哥布林也能成为哥布林贵族? “如果我能成为百夫长,是不是距离晨星大人会更近了?” 艾草雁羽从未有现在这样渴望实力,名为野望的东西在心头扎根生长,没有人会知道这颗种子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 “如果我能成为百夫长,阿姆一定会以我为荣,我也能完成曾经发下的誓言,能真正的为晨星大人而活了吧,那个时候谁敢对晨星大人不敬,除非踩在蝉的尸体上!” 少年哥布林蝉也是激动的脸色涨红,其他哥布林亦是如此。 不管是为了吃的更好妻子更多还是别的,百夫长都将成为悬在他们头顶的巨大诱惑,吸引他们以此为目标加倍努力。 () 第58章 冲动的村民(求票求收藏) 太阳神战车一点点的西移,这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们已经出现近一个小时了还没有所行动。 被迫躲入村子围墙后面的人类一方,越来越多的人忍不住了,冲动迫使他们想尽办法的把内心的火气发泄出来。 “村长,让我们出去吧!” “是啊,这么等下去不行啊,骑士老爷天黑之前应该是赶不到了,不在天黑之前震慑一下这群哥布林,谁知道到了夜晚哥布林们会不会胆子又大起来? 难道你要让大家全都不睡觉守在这里么?” “哎,是啊,这群哥布林不会在打这个主意,在等天黑吧,这可怎么办?” “要我说,一股脑杀出去,咱们怎么也有一两百号人,一对一肯定能将这群可恶的绿皮小矮子砍怕,我拿着镰刀都能砍死三个,真不知道村长你到底在怕什么?” 越来越多的人将年迈的老赛尔德围住,望着周遭熟悉的那些面孔,老赛尔德抬头看了眼天色,又看向民兵队长,发现其也是焦虑到坐立不安四下走动的模样,最终还是没能拒绝多数人的意思。 “太好了!总算能亲手杀这群绿皮小矮子了!” 村长愿意让人出战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让原本低落的士气为之高昂,焦躁的情绪也一扫而空。 青壮们手持镰刀、斧头、粪叉等农具,在民兵队长的大声呵斥下开始列队,不过怎么看队伍都是歪歪斜斜的完全站不整齐。 “安娜,你看好了,看我怎么给咱们的孩子报仇!” “母亲,孩儿去了!” “一个哥布林脑袋可是值半枚银币的,能杀两个,这个月都吃穿不愁了!” 列队时,各种各样的声音接连响起,哪怕是民兵队长再怎么呵斥也呵斥不绝。 都是乡里乡亲的,少有的能与魔物作战的机会出现了,还算有点胆气的人都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更多的还是想到了有关哥布林身上挂着的那份悬赏,被银币所诱惑。 “一百人,够了!” 完成了人数清点后,民兵队长杰瑞与老赛尔德低声对话着。 说实话如果能坚守到骑士到来谁,也不愿意离开安全的围墙去和该死的哥布林打生打死。 只怪这群怪异的哥布林死活不靠近围墙,不然战斗开始后大家哪里还会像现在这样焦虑,只会想着怎么守好自己的家园。 以围墙为防护,老赛尔德与杰瑞都有信心守到骑士援兵到来。 对面不是狂暴的牛头怪,只是数量过百但绝对没有两百的矮小哥布林而已。 确实哥布林的弓箭很多,但如此近的距离,只需要几个呼吸时间就能完成冲锋,胜利必将属于人类一方。 只不过一旦村外打起来,死伤是难免的事情,只要死人事情就小不了,老赛尔德可以说看着村里的小伙子们长大的,谁死了他都会难过很久。 “多带盾牌,不行的话门板木片都好,哥布林的弓肯定很小,力量也小,木板就能防御住,记住,一旦开始冲锋就绝对不能后退,一退就完了!” 曾经参与过不止一次对抗魔物暴动的老赛尔德叮嘱作为指挥的民兵队长,杰瑞曾经当过骑士扈从,后来因为天赋太差此生没有成为骑士的希望这才作罢,即使如此他的实力也是银杏村顶尖的,是三两个壮汉难以降服的存在。 “放心吧村长,我将带头冲锋,只要我还站着,一定不让大家后退的。” 深知溃兵比敌人更可怕的杰瑞用力点头,他的自信心来自于身上的那件钉皮甲,这种皮甲胸口部位有铁片防护,哪怕是长枪刺中也无法一次击穿,防御一下哥布林的箭矢还是没问题的。 带上头盔后再次出现在队伍面前的民兵队长杰瑞气势已经提升了起来,乱糟糟的队伍终于勉强安静下来了。 站在队伍最前列的是三十名民兵,他们的气魄比普通村民更强,不少都是见过魔物血的,银杏村离大河丛林这么近,每年可以说都会宰那么几只不长眼的魔物泄愤的。 “打开门,走出去,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谁要退出,现在还来得及。” 杰瑞第一句话就让内心不怎么坚定的村民心虚了起来,有几人很快捂着脸羞愧的退出队列,其他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高声表示自己的决心,不杀光这群哥布林誓不罢休。 “那好,开门!” 见队伍里不安定的那几人已经退出,杰瑞的心稍稍安定下来,他抬起头看向村南方向,其他人也是调整位置转了方向。 在木门打开后,一群人排成队,用还算整齐的队列开始前进,只不过走出村口的时候,队伍已经乱成一团了。 村外,孟庆已经带着哥布林们撤离到了三百米外。 之前人类村庄里又是大吼又是大叫的,他不可能听不到。 只是仔细聆听了片刻,孟庆就知道这群人类要反击的事情。 对此他并不惊慌,甚至可以说这一切完全在预料之中,没走出丛林的时候就做好了应对办法。 “该死,这群哥布林居然撤的这么快!” “让开点,我看不到了,怎么了?” “哥布林们撤到五六百步之外了,这个距离恐怕不是跑几步能跑过去的。” 一大群人站在村口七嘴八舌的说着话,前面的人阻挡了后面人的视野,后面人踮起脚尖都难看清楚前面的情况,只能往旁边挤,所以很快队伍就变成了防御薄弱的长排。 “哎,没训练过的村民就是这样啊,太难指挥了。” 发现哥布林撤离了一段距离,民兵队长没有第一时间发出冲锋的命令,开玩笑,这个距离敢让人冲锋,跑到地方人也累的没力气了,谁杀谁可就说不定了。 “一排就一排吧,这样也好,至少能活动的开。” 勉强用声音压下其他人的杂乱声音,没办法立刻让人列好队的杰瑞做出了让他很快就为之后悔,甚至后悔一生的决定。 “排好队,跟我走!给这群小矮子一个厉害瞧瞧!” “好!” 震天的回应声很是响亮,留守在村里的人,越来越多的上到围墙后的平台上,给自家亲人加油助威。 () 第59章 不堪一击(求推荐) “不堪一击。” 三百米外,孟庆冷眼望着人类一方的动作不为所动。 他的身后,哥布林们心跳加快目光死死的望着远处的村口,已经做好了即将开战的准备。 深知人类秉性的孟庆知道,没有多少人是大公无私舍生忘己的。 上过战场的老兵死伤三成就会溃败,更别提连队伍都列不齐、武器只不过是农具的平民。 人数对等的情况下,孟庆有超过三种办法让人类没办法接近哥布林就能溃败。 他不打算带着哥布林强攻有所防备的人类村庄,不代表人类反击的时候他不会还手。 要知道,在丛林中发现一个疑似被人类骑士屠戮的哥布林营地这件事孟庆可还没忘记呢,那满地尸骸的景象多次出现在孟庆的梦里,让其辗转反侧,整夜难眠。 “一二三队打头,一个呼吸后四五六队随后,最后是剩余全部,三段射我已经教导过很多次了,谁还能射错,不要回营地挨鞭子,对面的人类就能用镰刀砍掉你们的脑袋! 都听到了么?” 面对孟庆的厉喝,所有哥布林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用尽力气发出怒吼:“听到了!” “中队放陷阱,前队变左右翼,后队转身后撤五十步!” 任凭人类直接冲过来,那不是孟庆的选择。 早在走出丛林前,孟庆就已经让人准备好了各种陷阱,其中最多的就是荆棘卷在一起的荆棘团,将其几个聚在一起就是让猛兽都能退缩的荆棘屏障,人类更不敢对着荆棘冲。 木条与藤条制成的简易兽夹也是有很多,携带最多物资的中队开始有条不紊的在百米宽的地面上放置各种陷阱、阻拦屏障。 当那群走出村口的人类完成整队与振奋士气后,孟庆已经带着哥布林撤离到了陷阱后方五十步的位置养精蓄锐,只待人类送死。 “该死的,这群哥布林什么时候挖出来的一条沟!” 离开村庄百米远,望着地面上那条颇深能够折断腿的长沟,走在最前的民兵队长杰瑞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内心升起不安。 在他的印象中,哥布林都是只会凭借数量优势一股脑冲上来近战的野蛮存在,如今这群却懂得围而不攻还会挖沟做防护,这还是以愚笨著称的哥布林么? “狗屎!我踩到哥布林的屎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要笑死了~” “真臭!” 越过这条沟后,有人踩到了哥布林这一个小时内才留下的‘地雷’,不由得脸色都变绿了,队伍的士气也是不经意间又减弱了很多。 说实话到了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做好真正与哥布林厮杀的准备。 他们的心态还很好,因为大家都知道一对一哥布林绝对打不过人类,对面百十哥布林,己方也有一百人,怕什么? “冲啊!” 眼看距离那群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的哥布林只有百余米了,不知是谁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当走在最前的杰瑞下意识的开始了奔跑后,再反应过来准备喊停已经晚了。 排成近五十米宽的队伍哪是一个人能够拦住的,他只来得及拦住大半的民兵,望着已经冲出十几米远的其他村民,一跺脚还是带着民兵们大步向前奔跑。 孟庆选择的这片地方很有意思,秋天的野草在土地上尚未完全枯死干净,地面上都是一团团不知名的野草,这种野草的枝干很结实,是很多村民平日里生火做饭的燃料选择。 在哥布林们已经近在眼前只剩下几十米就能到达的时候,冲在最前方的村民这才看清草丛间的一团团荆棘团,这种荆棘尖刺非常长,枝条还非常柔软,可以说除了枝条就是刺,连叶子都没有。 最前面的人可以轻而易举的越过地面上荆棘,但后面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只是不过几秒钟后,就有人脚掌被荆棘刺穿摔倒在地上抱着脚痛呼,许多村民的鞋子也都是草鞋,荆棘这种能扎穿野兽毛皮的植物名声在外,手掌厚的草鞋扎穿不要太容易。 “别跑了,别跑了!” 杰瑞不停的发出呼喊,确实喊停了一群人,但还是有热血上头的一些村民无视任何提醒与陷阱,眼中只有越来越近的哥布林。 有的因为血仇,有的则完全被上涌的血液冲昏了理智,也有的为了银灿灿的银币,更多的完全没看到后面越来越少的同伴。 “不行!他们太少了,直接冲过去肯定会没命的!” 民兵也是银杏村的村民,很多人相互都认识,眼见亲朋冲在前面,哪怕是杰瑞呵斥,也不能打消他们内心的纠结。 “冲吧队长,已经到这了。” 各种声音此起彼伏的落在耳中,杰瑞一时之间陷入两难,这是连优秀的战场指挥都很难快速做出决断的情况,是放弃一少部分还是让更多人陷入险境? “等我命令,别急,别急。” 哪怕距离最近的人类已经冲到三十米内,即将进入弓箭射程,孟庆手里的弓都还没抬起,原因很简单,太少了。 冲过来的一群人不过二十多个,眼睛血红倒是挺有气势,但气势要是能作为战斗力的话,只需要对拼气势就行了,还需要武器盔甲做什么? “临战内乱,对面这指挥不行啊,事先都没做好安排,死也活该。” 哪怕大敌当前,孟庆都不忘吐槽。 见另一群人类速度减缓了没十秒又提起了速度,孟庆的眼睛不禁眯起,还是冲来了么? 很好! “预备!” 孟庆终于抬起了手里的弓,他后撤一步躲开了人类掷来的锄头,锄头就落在他的脚下,被他踩住,这无疑代表战斗真的要开始了。 “风!” “风!!!” 当对面有稀疏的木箭射来时,孟庆大喝一声,而后三十三名哥布林皆是大喝一声,同时松开弓弦射出了手里的风羽箭。 一个呼吸后,当第一波射出的木箭还没落地时,一二三队蹲下上弦,四五六队再次大喝一声‘风’射出箭矢,紧随其后是剩余的哥布林。 ‘呜呜呜’的凄厉呼啸声盖过了人类一方的喊杀声,所有第一次与风羽箭打交道的人类都是不由自主的被飞行在空中发出声音的箭矢所吸引,哪怕只是抬起头看了一眼。 这属于人类进化中没能改掉的陋习,属于对声音的敏感性,大多数生灵都有这种习惯,听到声音会下意识去看。 有些动物被声音吸引的时候,它们的注意力会忽视周围的许多东西,甚至有人走到身后都发觉不了。 “噗呲~噗呲~” 风声掩盖了箭矢入肉的声音,也掩盖了许多惨呼声。 绵延不绝的箭雨落下,本以为只有一波箭雨的人类可算倒了大霉。 当为首的十多人一个没跑的被射到在地后,后面进入射程也开始有死伤的村民眼看往日那么多熟悉的人倒在地上,第一反应就是拔腿后撤。 () 第60章 杀戮非我意(求票求收藏) 胜利到来的比预料中还要快,丢下了还在哀鸣求援的同伴,溃败的村民裹挟着尚未进入战场的其他村民蜂拥逃向村口。 其中不少人狠狠的摔倒在地鼻血嘴巴都摔出血来也是爬起来继续跑。 孟庆带着哥布林绕过地面上没死透但基本失去战斗力的那些人类紧追不舍。 接连放到了十几人后,在距离村庄木墙还有五十米远的地方停下。 这个距离已经足够木墙上的人射出的箭命中了,不值得继续前进冒险了。 哥布林那能让月亮都羞的躲入云层中的叫骂声伴随着溃败的村民一起进入银杏村。 不少溃败的村民逃入村庄后立刻瘫倒在地,有些人背后都插着箭但一直没敢停下来拔掉,此刻跑回来才满脸痛苦的呻吟。 “怎么,怎么会这样!” 离开村庄不过五分钟就逃回来,出去一百人回来不过六十来号人,如此惨败留在村里的人绝对难以接受,眼看没能在人群中找到自己之前还能见到的亲人,哭泣声很快变得不绝于耳。 “关门!关门!快点! 所有人,离围墙远一点!” 侥幸逃回村子的民兵队长背后挂着三根箭,他冲的太靠前了,算是少数挨了几箭还能跑回来的,多亏了他身上的钉皮甲。 哥布林的射速以及箭矢威力都远超他的预料,如此大败让其回到村子后就难以抬起头来,但他仍然知道当下什么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若是哥布林趁机强袭,村子很有可能就要沦陷了,那远比死伤三十来号人要严重的多! 木门终于关上了,但挡住了村民的视线,挡不住外面不绝于耳的哥布林叫骂声。 哪怕大家都听不懂哥布林在说什么,也不妨碍他们从哥布林的声音中听出挑衅、嘲讽的意味。 “我认出来了!这种箭,这种箭上次萨克骑士回来时,手里就拿着这种箭,没有尾羽的箭,我绝对没记错!” 当民兵帮助他将背后有钉皮甲保护没有扎入到肉里多少的木箭取下后,忍着疼痛杰瑞看向地面上的那几根箭,认真看去后他的脸色不由得为之色变。 之前他作为银杏村的民兵队长在大河丛林边缘外等待进入丛林的骑士归来,在萨克走出丛林的时候,他清楚的看到萨克手里拎着的木条。 当初确实以为只是萨克随手折的一根木条,但现在再看哪里是木条,分明就是和现在这种没有尾羽的木箭一模一样的东西。 “难道说当初连萨克骑士都没能奈何的了外面的这群哥布林?” 一个让杰瑞为之颤抖的想法在心头升起,他的手脚不禁冰凉,脊背也惊出冷汗,随之他也想通了另外一件事,知道到底是什么让柯蒂斯骑士折在丛林中生死不知。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群掌握着制作无羽箭、行令禁止秩序简直比得上骑士的哥布林是最大嫌疑目标! “天哪!” 老赛尔德痛苦的捂住脸,虽然已经做好了可能失败的打算,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银杏村可战之力对上数量相差无几的哥布林会在这么短的时间败的这么惨。 对面哥布林可能死的不到一只手,己方却是死伤三分之一! 如此战果让老赛尔德对以围墙为防御守住银杏村的想法都不那么坚定了。 但事情有时候总是会超出预料,哪怕把人类杀的这么惨,外面的那群哥布林仍然没有要进攻银杏村的意思,只是大骂了一阵后就不再叫嚷了。 “人类!” 一道与众不同的声音忽然从村外传来,很洪亮,也很让人觉得悦耳,哪怕是伤员听闻声音都是忍不住抬起头,想要越过高高的围墙看到发出声音的主人是谁。 “我是你们眼中的哥布林。” 声音再次响起,此起彼伏的惊呼声回荡。 越来越多还能站起身的银杏村村民都是涌上围墙后的平台,瞪大眼满脸见鬼的表情望向村外,望向那站在哥布林队列前,那么醒目那么出众的一名哥布林。 “不要奇怪我为什么会说人类的语言,人类从来就不是这片土地上唯一的智慧种族,也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 杀戮非我意,但我要说,谁对哥布林起了杀心,就别怪哥布林箭下无情,就别为你们死去的亲人而哭泣。 此行为报人类骑士擅入丛林屠戮我哥布林一族而来,结果你们也都看到了。 若是再有人类骑士胆敢视我哥布林一族为无物随意屠戮,屠村屠城的下场不知你们能否承受? 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 自视为天之骄子的人类啊,珍惜现有的时光吧,因为过不了多久,走出丛林的就不再是我哥布林一族了,也不会有他族会和你们人类讲道理。 撤!” 装比就跑的感觉很不错,聆听人类那边不绝于耳的惊呼声,孟庆的心情很好,出奇的好,是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好的一份心情。 “好爽好爽,你没看那群人类被晨星大人的话吓得脸都变形的样子,真的太好笑了!” 孟庆要离开没有哥布林会反对,人类也见识了,该反击的也反击了,那一口恶气可算发泄出去了。 虽然没能抢到什么东西但绝对不虚此行,走出丛林的一百多号哥布林都这么认为,哪怕尚未成年的哥布林,此刻也有普通哥布林没有的见识在心中,这将是他们宝贵的财富。 “原来人类也就这样,被杀也会死也会怕,我还以为都和那名骑士那么可怕呢。” 这是见识过当初人类骑士奋力反击的哥布林说出来的话,可以说这一战让哥布林们打出了勇气打出了信心,之前人类骑士留下的那份阴影因此消失不见。 人类么,也就比猫妖难杀一些,被十几根箭射中不照样变成刺猬么,血流干了照样死,死的还很惨。 “真走了!” 一直注视着大群哥布林径直远离防守虚弱的村庄,围墙后的平台上,村民们你看我我看你,少有人觉得庆幸,反而更多人心头重新蒙上了阴影。 出现了一名可以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如此见闻不是哪一个人的道听途说,而是三百多号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哥布林话语表达的意思也被人类这边所理解,正是因为如此才让银杏村村民更加不安。 那名自称晨星大棒的哥布林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异类? 他们真的只是为了复仇而来,而非想象中的劫掠? 这怎么可能呢? () 第61章 伏击无果 黄昏时分,哒哒哒的急促马蹄声在少有路人的泥土道路上响起。 一行六人满脸都是严肃,落在最后的小赛尔德顾不得怜惜那匹价值不菲的战马,不断的拍打马背片刻都不敢放缓速度。 援兵喊来了,而且还是多达五名骑士,小赛尔德此刻只想快一点跟着骑士大人们回到银杏村,他非常非常担心留在村里的亲人们。 带着头盔的五名骑士分不出男女,众人皆是默不作声,胸中都有压抑的怒火急需发泄。 胆大妄为的哥布林居然敢在这个时候离开丛林劫掠人类村庄,身为野蔷薇领的骑士,没有谁可以置身事外,他们只想更快的赶到地方,让骑士枪饱饮魔物之血。 “吁~” 眼看再赶一刻钟就能到地方了,奔驰在队伍最前方的一名骑士忽然拉紧缰绳,战马人立而起,前蹄悬空良久又狠狠砸落在地面上,砸的泥土地面四分五裂。 紧随其后训练有素的骑士也是在片刻间让胯下战马放缓速度,倒是之前落在队伍最后方的小赛尔德措手不及,来不及拉紧缰绳就是驾着战马直勾勾的冲着前面的骑士撞去。 幸亏战马知道自行避让,才没让发生两骑相撞的情况。 小赛尔德经过队伍最前方的骑士身边时,那名骑士轻舒猿臂一把抓住缰绳,战马嘶鸣间,小赛尔德摔落马背,好歹奔马也终于被限制住速度停了下来。 “有陷阱!” 放开缰绳跳下马背,最前方的魁梧骑士上前几步目光注视着前方看似平整的地面,而后道出急停的原因。 其他人恍然,而后就是怒不可遏,居然有人胆敢在他们前进的道路上布置陷阱,莫不是不打算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轰!” 一把投矛甩出,落在人马前方十几米远的地面上,前一刻还平坦的地面被一根投矛就是刺塌。 草皮泥土翻飞,露出地面上一个被细树枝覆盖,长宽都在五步、半人深的大坑,若是没有之前骑士急停的情况,眼下六人指不定一半都得摔下马、摔出个好歹来。 “泥土还是潮湿的,明显刚挖出来不久,看来就是为我们准备的,有谁会在这个时候给我们设陷阱?” 其他骑士也是纷纷下马上前,有弓箭随身的骑士当即拉开弓弦搭上箭矢,头盔下的锐利眼睛扫视四周,找寻可能存在的敌人。 为首的骑士却是不顾可能潜在的敌人摘掉头盔,露出一张不怒自威的脸,正是野蔷薇领最高战斗力,初阶高位骑士萨克。 “统领,你怎么发现这里有陷阱的?” 其他人检查周围没有发现有敌人的踪迹后也都松了一口气,若是对方在这里伏击他们,而他们也真的摔落马下,指不定还没救援到银杏村,他们就要先折损在这里一两人。 “风的声音提醒了我。” 萨克语气带着庆幸,他确实是因为风声的不同才发现地面上这处陷阱的,如今心中既有庆幸也有后怕,当然更多的还是怒气。 本来得知有哥布林突然来劫掠银杏村就让他怒不可遏,如今道路被人设伏,不管对手是山贼还是流寇,哪怕是临近领地的骑士他都发誓要给对方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没发现,上马!” 道路两旁皆是草地,哪怕一个脚印也没有发现,搜索了周边百米没有收获的骑士们不敢多留,还有危机尚在的银杏村等待他们的救援呢。 百十号哥布林足以撼动的了银杏村,他们只期待到达的时候,银杏村死的人不要太多。 “会不会是哥布林?” 上马后队伍继续前进,不过速度明显放缓了许多,要是躲过一个陷阱却栽倒在另一个陷阱那就英明尽失了。 继续赶路的骑士们不再沉默而是各自讨论着这一少见的情况,跟在队伍后的小赛尔德忽然开口插了一句,气氛陡然沉默,片刻后笑声接连响起,都有骑士驾着战马冲出道路,拐了一个弧线才绕回来。 “你说哥布林?那群小矮子可没这么聪明。” “不得不佩服你的想象力,你不说,我还真没想到这点。” “哥布林要是知道设伏的话,我都能成为萨克统领那样的高位骑士了。” 为首的萨克默不作声,躬身伏在马背上埋头赶路,他的爆发速度要比奔马还要快,但绝对没有办法保持爆发速度从蔷薇镇赶到银杏村,哪怕是中阶骑士的斗气储备都办不到这种事。 他胯下的战马颇为雄壮,支撑着萨克魁梧的身躯连带身上的骑士甲以及骑士大剑,速度都没有被影响多少,依旧是遥遥领先其他战马。 人类能以三六九等区分,战马当然也可以,它们也有自己的小圈子,萨克的战马可是他当年从侯爵领带来的那匹战马的后代,血脉就比普通战马要好得多。 “六骑,最少四名人类骑士,不可在空旷地带轻易交战,否则我方定然会死伤惨重。” 银杏村东,在旷野一片果园中静坐的孟庆等来了望风的哥布林带来的消息,有六人骑着马匹刚刚从村北的道路上经过。 孟庆后方的果园里,哥布林们都是早已经填饱了肚子在养精蓄锐,孟庆带着哥布林离开银杏村向南没走多远就开始绕路,在那个时候众多原本以为可以返程的哥布林才知道孟庆原来还有别的打算。 他们又惊又喜,也会牢牢紧跟孟庆,亲眼见证并创造出属于哥布林的不凡事迹。 只看到一个人类村庄与不堪一击的村民,哪里能让孟庆就此满意打道返回丛林。 他还没能见到人类骑士这样非凡的战斗力呢,当初在丛林里遇到那名人类骑士时,他对侦测技能的理解还不够深,也没时间来细细观察那名骑士的力量运作方式。 人类能以骑士力量称雄,孟庆当然为之心动。 “看来费力挖的陷阱没能伤到他们,不过也不要紧,他们到银杏村后应该马上就要天黑了,再大的怒气也不会在夜幕降临后进入丛林,否则就是在找死。 大家听好了,今夜是我们的时机,明天太阳升起之前,我们必须在丛林中设好伏击圈,以丛林为屏障伏击人类,我希望大家能以今天的所学各展所长,给人类骑士一个狠狠的教训!” “是!” “可惜时间不充裕,哥布林的脚力也不足以在一夜之间前进太远,不然真想去见识一下这群人类的贵族领地的模样,看是否有想象中的那么繁华。” 静待天黑的孟庆闭上眼睛小憩,其他哥布林也是开始休息养精蓄锐,天黑后他们要趁夜色绕过人类村庄回到丛林里,还要忙碌很久布置各种陷阱,必须要好好休息了。 () 第62章 心悸的消息 …… “咦?” 预料中的喊杀声并没有传入到耳中,已经距离银杏村北门极近的骑士们都是诧异不已。 天还没完全黑下来,他们能在围墙后看到村民往来的身影,也能从这点知道银杏村大体状况还好,并没有最坏的那种被哥布林攻破的糟糕状况。 “骑士大人来了!” “援兵终于来了!” “太好了,太好了!” 离得老远,紧闭的木门就是被打开,闻讯而来的村民聚在村北门口,越聚越多。 到了萨克抵达村口的时候都不得不放缓战马速度让其慢步缓缓移动,前方已经被村民堵得水泄不通了。 “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哥布林呢?” 乱糟糟的声音让本身就一肚子火气的骑士们语气颇显暴躁,骑士的声音盖过了村民们乱糟糟的谈话声。 片刻的安静之后,此起彼伏的哭喊声与诉苦声让萨克在内的骑士都不知所措。 “天杀的哥布林啊!三十一号人啊,就这么没了!” “他们,哥布林会说话!” “求骑士老爷给我们做主啊!” “闭嘴!” 萨克咆哮一声,再次压过所有噪音。 他瞥到了居然需要被人搀扶才能站稳的老赛尔德,几日不见,这位长者看起来更加苍老了,甚至萨克都从其身上感受到了一丝死亡即将来临的不详气息。 “父亲!发生什么事了?” 哥布林来袭的消息一传来,小赛尔德就被老赛尔德喊着去蔷薇镇报信,所以并不知道离开后发生的事情,看到原本精神还算不错的父亲一别后就变得老态龙钟,小赛尔德极为吃惊。 “是我对不起大家啊,对不起,对不起。” 浑浊的泪水溢出眼眶,在场没有多少人比他要大的老赛尔德就在众目睽睽下哭了出来。 他艰难的对着村民们鞠躬行礼,久久没有抬起身来。 直到小赛尔德连番追问,其他心情极为复杂的村民们才有人道出前因后果。 哥布林离开后,死去的村民尸体都被收殓了回来,失去亲人的村民将无处发泄的怒火转到同族人身上。 民兵队长已经被百夫所指将自己关在房里不敢出来,老村长赛尔德也是被人连番戳脊梁骨,只觉老脸尽失没脸面对大家。 确实是因为他点头,大家才会走出村庄和哥布林决战,才会有后面三十一号村民惨死的下场。 “你们可知道欺骗骑士的下场么? 会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 行令禁止的哥布林? 扬言只为复仇不为劫掠的哥布林? 能说出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哥布林? 真的有种事?” 聆听完了村民的讲述,摘下头盔的萨克脸色铁青,其他摘下头盔的骑士也是满脸的惊愕乃至惊恐。 第一次跟随骑士们执行如此任务的胡德·野蔷薇原本脸上还挂着懒洋洋的笑容不以为意,此刻却有一种转身就返程的冲动,这样的敌人怎么让人听起来就那么的可怕! “杀了我们我们也没胆子欺骗骑士大人!” 骑士的尊严不容亵渎,见骑士真的怒了,感受到萨克溢散出的那能让人浑身汗毛倒竖的可怕威压,不少银杏村村民都是吓得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哭泣的孩童都是自己捂着嘴不敢发出声音。 “所以,大河丛林里诞生了一群具有超高智慧的哥布林,为首者已经掌握了我们的语言,甚至训练出了行令禁止的哥布林队伍,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一朝一夕之间。 我知道了,绝对是他们! 绝对是他们!” 深吸一口气收敛了威压,萨克先是自言自语,忽然一个机灵,他霎时间想通了很多东西,一直压在心头的那些谜团也迎刃而解。 “是他们!” 队伍中的女骑士兰雅也是怒发冲冠满脸都是杀意。 她也想通了,这群哥布林不用说就是之前在丛林里伏击了柯蒂斯的那群,也幸亏有骑士扈从侥幸逃出来才把这一消息传了出来。 只可惜当初他们没能知道这么多,否则再在丛林中耽搁几日也势必要把那群不同凡响的哥布林找出来。 旧恨未消,新仇又起,进入银杏村看到村子中央广场上那一排排躺在草席上身上盖着麻布死不瞑目的村民尸体,骑士们只觉凉气从后脑灌入到脊椎,整个人都手脚冰凉。 太惨了,怎么是一个惨字可以形容现在的所见。 除了萨克,在场的所有骑士都没有如此近距离目睹如此多人类尸体的经历,落在队伍最后的胡德看了几眼就脸上青一片白一片,连番干呕就差没当场吐出来。 “都,都是银杏村的好汉么?” 萨克的声音也是颇为低落,看到如此多同族的尸体,他很难受,很难受,想要发泄出来却没有可以发泄的途径,整个人可以说都不好了。 “都怪我,都怪我啊,如果当时我能坚定的拒绝,哪里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怪我,都怪我!” 老赛尔德连番遭到打击,精神已经有点不对头了,萨克眉头皱起,对胡德示意,对方巴不得能离开这里,带上小赛尔德拉着老赛尔德就是远去。 “失智!” 老赛尔德被架走后,听完胆大的民兵讲述,萨克对银杏村一下子死伤这么多人的原因有了了解,继而拍打大腿满脸不争的呵斥,民兵唯唯诺诺不敢抬头。 “民兵队长呢?我记得银杏村的民兵队长当初是骑士扈从吧,发生这么大的事,人呢?” “队长被村民们骂的不敢出门了。” “让他滚过来见我!” “是,是~” 领命的民兵头也不回的快步跑开,去找没脸见人的杰瑞去了。 “全是箭伤,很多很多,哥布林里有很多弓箭手?” 有骑士上前掀开麻布,查看了几人的伤势后又将麻布盖上,死者为大,哪怕是骑士也没理由乱动死者的尸体。 “应该说全是弓箭手。” 有侯在一旁的民兵连带惧色的回答,早知道哥布林的弓箭这么厉害,打死他们也不敢离开村子去寻死啊,好在他们当时不在队伍最前面,如今躺在地上的三十一号人里,就有七八个民兵。 “这么夸张!” 骑士们对望一眼都是满脸的愕然,一百多号哥布林全部都是弓箭手?怪不得没有预料到这点的村民会被一次击溃。 但,那群哥布林拿什么来防近身的敌人? 要知道弓箭手可是最怕被对手切到近处的,骑士就擅长突进与近身厮杀,当时要是有骑士的话,场面绝对不会如此糟糕。 “也只有弓箭最适合他们了。” 萨克的声音很低沉,他不断的握紧拳头又松开。 换成他是哥布林,有无羽箭可以毫无限制的量产,也会大肆组建射程与杀伤力远超枪兵的弓箭手队伍的。 () 第63章 小赛尔德的心思 “箭呢?有发现么?” 知晓无羽箭不凡的兰雅追问,民兵挠着头,交谈了几句有人在墙边找到了那一大摞染血的木箭。 无羽箭再一次被人所见到,普通村民不觉得有什么,除了萨克和兰雅,其他三名骑士都是满脸诧异。 “没有箭羽,也能算箭么?” “算,而且不比带尾羽的箭威力要弱多少,近距离甚至要比有尾羽的箭杀伤力还要大一点。” 回答骑士的是萨克,他在上一次从银杏村返回蔷薇镇后,除了日常训练时间,其他时间都用来琢磨看似简陋的无羽箭。 越是研究他越是觉得心惊,虽然看破无羽箭秘密之后会觉得很简单,但率先看透并制造出无羽箭的人才是需要敬畏的,现在看来真的是哥布林无疑。 有骑士不信邪,弯弓搭箭射出后才被震住。 确实如萨克所言,无羽箭离弦之后并没有歪歪的飞出,而是笔直的按照瞄准方向前进,速度甚至要比有尾羽的箭矢还要快一丝,这一丝带来的就是更大的杀伤力。 更重要的是,无羽箭箭身上看似简陋的几条回旋刻痕居然让箭矢离弦后旋转了起来,让其破甲能力更强,这是雕漆带尾羽的箭矢所没有的能力。 “天黑了。” 本身来到银杏村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这么耽搁一会,天色已经彻底变暗。 有村民将火把燃起,照亮了村子中央,可以想象今夜银杏村火把彻夜通明的模样了,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整夜失眠。 远远的看到村落中央那几道魁梧的身躯,银杏村民兵队长杰瑞的脚步变得更加沉重,头也是低的更厉害,他已经可以想象得到自己会面临的下场。 “畏畏缩缩,像什么样子!” 本就一肚子火气的骑士见到杰瑞如此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有这样的人带领银杏村的村民战斗,无怪会死伤那么惨重,人类对上哥布林什么时候死伤达到十比一这么屈辱的比例过? 不管是阶级还是实力都无法让杰瑞做出任何反抗,他很快被曾经的手下,银杏村的民兵捆到了木桩上,而后手指粗的皮鞭就是死命的落在他身上。 围观的村民最开始还觉得很解气,眼看杰瑞被抽的身体蜷缩成一团连惨呼都快发不出来的时候,面上终是露出不忍的表情,再看向那些魁梧的骑士老爷,目光中的畏惧更多了。 一直将杰瑞抽的只有一口气,挥舞鞭子的胡德这才在萨克的呵斥下将鞭子放下,照他的意思就该直接把这个民兵队长打死的,反正也没有谁敢多说什么。 “大家白天都很劳碌,又连续赶路,吃了饭就早点休息吧,明日一早随我一同进入大河丛林。” 萨克的声音有着难掩的疲倦,这个秋天可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啊,加之魔物暴动也快要到来,萨克对野蔷薇领的未来真的不看好。 “啊,哥布林已经走了不是么?” 胡德闻言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原以为到了这里哥布林已经撤退了,就能在明天返回蔷薇镇。 发生这种事情,他曾经念挂的猎艳心思也没了,恐怕就是想,现在银杏村也没有谁有这个心情,除非他不要脸面用强。 “你觉得事情现在就算结束了?” 兰雅嗤笑一声,面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其他骑士也是无语的望着胡德,银杏村一下子死了三十多号人,要是不追根究底将罪魁祸首斩于剑下,谁知道哪一天那群不按常理出牌的哥布林会去而复返? “该死的。” 胡德低下头,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指望他真的会反省那就想多了。 在萨克等骑士动身向村长的院落行去准备落脚歇息的时候,走在队伍最后方的胡德目光死死的盯着兰雅那即使着甲都姣好的身躯,目光中既有贪婪又有敬畏。 连既是领主又是初阶中位骑士的乔治男爵都没能降服女骑士兰雅,胡德哪怕再怎么想要将兰雅弄到手也只敢想想,每天在训练场偷看完了兰雅,总会回到住所将欲望发泄到身材相貌都颇为平庸但家境还算优渥的妻子身上。 老赛尔德的精神状态不佳,已经被小赛尔德关在屋里了,经此事件,老赛尔德基本上与银杏村村长的身份无缘了,即使领主不追究,他也没脸面再当这个村长了,必然要引咎辞职。 这让失去了庇护的小赛尔德很是无措,而在野蔷薇领说话颇为管用的萨克骑士正好在村里,小赛尔德安顿好了老父亲,就是尽全力收拾了一桌极其丰盛的晚餐出来,招待包括萨克在内的众位骑士。 “嗬,乡下的小地方,晚饭居然这么丰盛。” 进了院进了屋,瞥到近乎摆满整个方木桌的丰盛饭食,胡德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其他骑士也是对望了一眼笑了笑。 至少他们一行包括萨克,平日里的饭食都不会这么丰盛,可能也只有乔治男爵才能餐餐大鱼大肉不心疼银币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哪怕这个世界没有这样言简意赅的俗语,但相似的道理还是有的。 本来只打算随便吃点东西就休息的骑士们懒散的表情消失不见,变得矜持了起来。 任凭小赛尔德招呼,骑士们都是不看他,而是在相互帮忙卸甲。 来得匆忙根本没带战斗力不够的骑士扈从出来,好在能成为骑士的人都是意志强大之辈,成为骑士前那些艰苦都承受住了,还怕这点琐事么。 胡德见兰雅皱眉几次都没解开腰后的绳索,恬着脸就要凑过去帮忙,被兰雅瞪了一眼讪讪的不敢再上前,却是唤来小赛尔德帮自己卸甲,几句话把比他大不少的小赛尔德训得跟孙子一样,贵族子弟傲慢的本性显露无疑。 “给我解开。” 兰雅几步来到站在窗前远望夜幕的萨克旁边,将凹凸有致的身躯背对萨克。 “哟,统领就是统领啊,咱们野蔷薇领之花谁都不求只求统领,真心比不过。” 有骑士见此情况打趣道,其他几人也是笑了起来,兰雅曾经和萨克走近过一段时间,虽然后面没能成,但谁敢言还各自单身的两人会真的此生都走不到一起? () 第64章 耻辱的要求 收回视线的萨克看向背对自己的兰雅,其他骑士的调笑声让他也是颇为无语。 骑士也是人,也会有八卦心思,其他人都结了婚成了家,日常难免会打趣单身的他和兰雅两句,即使两人都深知真的无法走到一起去。 解开系在战甲外纽扣上的铁链,在兰雅解开身上束缚之后,望见兰雅那贴身薄线衣下玲珑的身躯,萨克也是不禁喉咙发干。 落在人后的胡德贪婪的望着身上只着薄线衣的兰雅,这样的情况他少有见到,真有一种化身为狼,将兰雅按在胯下狠狠蹂躏的冲动。 其他骑士也是眼前一亮,不得不说兰雅的颜值就是比普通的民妇高得多,气质更是天差地别,各自骑士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个能有兰雅一半气质的,哪怕是野蔷薇领另外一名女骑士。 谈起另外一名女骑士,那就不得不谈及人类世界泛滥到让野蛮种族都瞠目结舌的荒淫,尤其是贵族阶层更是如此。 服侍贵族的适龄女性基本都相当于贵族的禁糜,平民家如果真的养不起孩子尤其是女孩,就会流着泪把孩子送到贵族老爷那里去,不管怎么说,总归是能有一口饭吃能活下去的。 据说某些偏远贵族领地,至今仍施行初夜权。 除了疯狂的对平民进行无休止的所求,贵族与贵族之间也经常举行无遮大会,当然只限于相熟的贵族之间。 一般那种场合都会从深夜一直持续到凌晨,清晨进来收拾的侍者侍女都会见到平日里高傲到不可侵凌的贵族贵妇赤身裸体犹如光猪的丑陋模样,甚至偶尔还有幸运的男侍者能与贵妇一度春风的机会,有的会成为佳话,有的则是悲剧。 兰雅当然能发现他人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但她并不以为意,解开捆住栗色披肩长发的扎绳,让长发垂落下来,一举一动都别有风情。 骑士们卸甲后,小赛尔德去往门口,从妻子那里接过刚从村里富户家换来的好酒。 这一餐的花费说实话让小赛尔德非常心疼,但如果能够接替老赛尔德成为银杏村的新村长,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众骑士挨个落座,多少还记得小赛尔德,给对方留了一个座位,没有真的客大欺主,不过吃饭间对小赛尔德的话都是左耳进右耳出,没有几个真心记在心里。 “省省吧小赛尔德。” 饭后包括萨克在内的骑士都是径直离去走到院外小憩,倒是胡德留在屋里,让快要绝望的小赛尔德又看到了关乎未来的救命草。 “胡德公子,胡德大人,还请一定要在男爵大人面前替我美言两句啊,银杏村发生这种事,罪不在我呀。” 没有多少魄力的小赛尔德就差跪倒在地了,一番付出没有得到想要的回报让他既是心疼又是绝望,早知道这样他真的不会摆这一桌。 “我还想下到村里成为村长呢,就你,别做梦了。” 胡德酒足饭饱,用木签剔着牙,闻言嗤笑了一声,脸上满是嘲讽。 “不过么,你找我是找对了,除了我,哪怕是萨克统领也不敢说能真的帮你在男爵那里说上话,我胡德·野蔷薇之名可不是白来的。” “是是是,胡德公子年轻有为,未来定然能功成名就,成为男爵大人那样的领主统领一方。” 到了这种地步,小赛尔德也顾不得什么脸面了,连番吹捧没有做出过什么成就的胡德,也不觉得这些话违心。 “哈哈哈,那就借你吉言了,不过,仅仅靠一顿饭就想让骑士们替你说话,小赛尔德,你是觉得骑士大人太蠢,还是觉得你的脸够大?” 胡德的目光眯了起来,露出狡黠的笑容,千辛万苦成为骑士为了什么,不就是功名利禄、好酒好肉么,胡德太懂得这些了,眼下的机会可不会白白错过。 “是,是我太痴心妄想了。” 小赛尔德低下头,神情颇为落寂。 胡德在吊着他一直不做承诺,小赛尔德也发现了,内心很是挣扎,已经失败了一次,还要继续失败么? 如果是萨克的承诺,他说什么也会拼尽全力去达成对方的要求,但是胡德的话,他不敢深信。 “来的匆忙,扈从也没带,这小地方,连个洗澡的地方指不定都没有,这可怎么好啊。” 胡德沉吟片刻,伸了个懒腰做出困倦之色,小赛尔德抬起头,咬牙道:“胡德公子请稍等,我这就去喊人准备。” “还有,我不喜欢男人给我搓背,没成家的姑娘被人看到也会招惹是非,赛尔德兄弟,你懂得我的意思吧。” 在小赛尔德已经走到门口的时候,胡德微不可查的声音又传来,让小赛尔德的脚步立刻顿在了原地。 他回过头,望向胡德的目光极其复杂,怒意被其强行压制下去:“胡德公子的话我没听明白。” “那什么,如果你能找来侍女最好不过,不行的话,让嫂夫人帮个忙也不是不可以的。” 胡德并不畏惧小赛尔德话语中压抑的怒气,现在是小赛尔德有求于他,他当然要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了。 刚刚瞥到小赛尔德的妻子尚有三分姿色,满脑子都是兰雅那姣好身材的胡德内心很是蠢蠢欲动。 小赛尔德死死的望着胡德,与其对视了十几秒后终于转过头不敢再直视目光越发锐利的胡德。 胡德再怎么实力不济也是一名骑士,同时也是男爵的子侄,即使他成了银杏村的村长也不敢拿胡德怎么样,更何况现在呢。 “我,要考虑一下。” 小赛尔德只留下这句话就匆匆离开了饭厅,留下脸上挂满淫邪笑容的胡德在屋里。 “居然让我去陪那胡德!你疯了吗?” 偏房里,小赛尔德的妻子满脸的愕然,指着小赛尔德几乎说不出话来。 听听,小赛尔德说的那些话是人听的么,什么忍忍就好了,什么平日里不总埋怨不够力么,这种话,是男人能说出来的么? “我也没办法啊,如今只有这一个机会了,等明天一早,再想求人也晚了,饭间我已经听到萨克骑士的安排了,明天一早他们就会命人去蔷薇镇报信,爹的情况你也看到了,眼看就要熬不过去这个冬天了。 我不求人,等你没了吃穿要和其他泥腿子一样下地耕田的时候,可不要说我薄待你!” 小赛尔德越说声音越大,还是他妻子捂住小赛尔的嘴巴,才没让这个快要爆发的男人咆哮出声。 () 第65章 请君入瓮 “如果是萨克大人的话,你说怎样就怎样吧。 胡德,胡德这个人你又不是没听说过那些消息,说提了裤子不认人一点没错,你就不怕我被他白睡了?” 女人也豁出去了,梗着脖子与小赛尔德争论,如果真陪萨克这样的骑士睡一晚,女人甚至可以说求之不得。 这又不是什么不好意思的,不知多少女人想从萨克骑士大人那里求来种呢。 “哎,都怪我没出息啊,当初没好好修炼,没能成为骑士,我,我对不起老爹,对不起你啊。” 小赛尔德低下头,许久后忽然嚎啕大哭。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村长的身份虽然在贵族眼中不算什么,但比起平民还是高出一等的。 身为村长的儿子,小赛尔德从小到大都没下过几次地,如果老赛尔德真的不行了,他真不知道要怎么熬过这个冬天,也不知道如何面对村里那些失去了丈夫儿子的村民们。 “早干嘛去了,早干嘛去了啊,现在知道后悔了,晚了!” 女人也是不停的抹泪,感叹自己可悲的命运。 身不由己说的就是他们,同时也代表人类世界万千没有力量的平民的现状。 “你去烧水。” 哭干了眼泪,女人的一句话让小赛尔德又敢抬起头来,他神色复杂的望着自己的妻子,羞愧的再次低下头,几次握紧拳头又松开,最终还是低着头出了门。 小赛尔德烧了水备好了浴桶,但胡德并没有能够率先享用,反而是女骑士兰雅毫不客气的用掉大量热水。 白天骑士都训练了很久,到现在都没来得及洗漱,在兰雅之后其他骑士也草草洗了个热水澡,对小赛尔德也和颜悦色了不少,随后各自去了小赛尔德安排好的客房休息。 “该死的,这群完全不知道客气为何物的莽夫!” 以贵族骑士自居的胡德,在其他骑士都洗完之后才轮到他。 他男爵子侄的身份在初阶中位实力的骑士那里并不好使,更别提在萨克那里。 平日里在校场训练,胡德和其他初阶初位骑士没少给中位高位骑士打杂。 这很正常,就像许多贵族会亲自去更高阶层的贵族的府邸侍奉,这在整个人类国度都很常见。 “夜深了,赛尔德兄弟也早点睡吧。” 眼看到赛尔德夫妻二人都出现了,而且女人还盘了发换了一身衣服,等的心焦的胡德终于舒心了,咳嗽了一声就看向小赛尔德。 小赛尔德低头应下,不敢去看妻子的脸,他带着羞愧走远,怎么回到住所的都不知道,坐在窗边的他痴痴的望着夜幕,良久都没眨眼。 胡德对着女人笑了笑,率先走入洗浴的木房,已经侍奉过女骑士兰雅的女人环顾四周,叹息一声也是跟在胡德身后,最后将房门关上。 只不过几分钟后,伴随着哗啦啦的水声就有男人粗重的喘息声与女人压抑的泣声。 …… “可算准备好了。” 天色微明,与其他哥布林一同忙活了一夜的孟庆,累的躺在树旁不想动弹。 其他哥布林更是不堪,爬上爬下的他们身体强度还不如孟庆,早就快要累瘫了。 休息片刻站起身放眼看向前方的丛林,孟庆的眼睛不禁眯起。 他前方一直到三公里外的丛林边缘,这片区域被哥布林们连夜布置了难以计数的各类陷阱。 孟庆几乎把能想到能具现的陷阱全都在一夜之间弄出来了,包括但不限于地洞、绊索、撞木、钉板、捕兽夹、简易固定弩箭、猎网等等。 更是把周围能够活捉的任何毒虫毒物都一股脑的丢到了这片丛林中。 孟庆敢说,哪怕是一群牛从丛林边缘冲到这里,也得死伤过半。 没有唤醒倒头就睡的哥布林,大家都需要休息补充精神,孟庆虽然很疲倦倒还是能坚持住。 想要获得成功不付出努力怎么可行,只是困倦而已要忍不住的话,孟庆也就不会胆敢走出丛林挑衅丛林旁的人类领地。 孟庆知道,丛林旁的人类领地一定不会对昨日的事情视若无睹的,一定会在今天有人类骑士进入丛林试图将他们一群哥布林搜寻出来。 目前尚且没有与人类硬碰硬实力的孟庆只有一次性将丛林外的这个人类领地打怕到,打到不敢进入丛林才敢放心的在丛林中发展大棒营地,否则不定哪天就会有人类骑士雷霆出击,将大棒营地屠戮一空,一如当初的雁羽部落,一如之前见到过尸骸遍地的不知名哥布林营地。 以攻代守就是孟庆的办法,是否可行他也无法完全确定,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更何况他也需要尽可能的对人类骑士进行观察,他有侦测技能在,能够做出超乎想象的事情,能从最细微出发现真相。 他想要找到人类骑士的超凡之处,就像当初暗中观察月光猫妖一样,只不过这次更加冒险,连自己都赌进去了。 闭眼小憩的孟庆并不担心会有人类骑士在他睡着的时候忽然杀出,午夜的时候他就分出哥布林哨兵轮番休息,如今尚有一个十夫长带领的队伍才醒来不久,完全可以担任哨兵的观察任务,有发现会第一时间回来通知他的。 …… 嘹亮的鸡鸣声让女人惊醒,她睁开眼就感觉浑身酸痛无力,当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熟悉的床榻上后,内心的担忧总算是放下来了。 骑士的力量与耐力远超女人的想象,被搞到半夜才被放出来的女人刚动了动腿就觉得全身疼痛难忍,胡德对待她可没有那么温柔,可以说非常粗鲁,完全把她当成发泄的工具看待。 一旁的丈夫还在呼呼大睡,鼾声震天,女人的眼泪默默的流淌下来,打湿了枕巾,难言的遭遇与昏暗的未来甚至让她有一种悔生为人的悲哀。 聆听到外面的动静变多,女人摇晃醒了还在沉睡的丈夫。 小赛尔德睁开眼看到妻子,先是搂住对方想要亲热,而后手臂忽然僵住了,片刻后将手臂收回,气氛变得很是沉默。 “骑士们已经起了,你也赶快起吧。” 女人没有转身,默默的说出这句话。 小赛尔德叹了口气,闭上眼睛又睁开,起身穿衣后下了床,想了想后还是弓下身擦拭掉妻子脸上的泪痕,让女人的心终于从冰窟中脱离。 走出房间的小赛尔德脸上已经挂上了笑容,只不过眼袋很明显,一看就是没睡好的样子,骑士们的精神倒是极好,除了同样眼袋明显的胡德。 小赛尔德根本不敢去看胡德,怕见到对方脸上得意的笑容后会忍不住,替骑士们准备好了还算丰盛的早饭后,小赛尔德一直和村民们将五人送出南门这才松了一口气。 () 第66章 恼火的骑士 立在村口南门的不仅有小赛尔德还有更多的村民。 与上一次全村相送的情况不同,如今已经没有几人胆敢走出村子了。 骑士们不归来,哥布林带来的影响就一日难以消除。 哪怕是平日里重视的田地与庄稼,如今也不再是最重要的。 要知道,还有逝者尚未安葬的。 不久后,银杏村上空就被哀声笼罩。 生者除了用哀声与眼泪缅怀逝者,还能怎么做呢? 步行离开银杏村的五名骑士表现各异。 萨克精神抖擞战斗力十足,其他人多少都有受到昨日所见影响精神不是太好。 状态最差的莫过于胡德,纵欲的他睡得很晚又被一早喊醒,到现在还在不停地打着哈欠。 萨克发现了胡德的不对劲但没有多言,倒是有另外的骑士凑过来和胡德低声交谈,不一会就是发出男人都懂的嘿嘿笑声。 兰雅厌恶的瞥了一眼快步跟上走在最前方的萨克。 骑士中的败类这就是兰雅对胡德的评价,她把所有对贵族的厌恶几乎都转移到了胡德身上,这辈子是不可能对其露出笑容的。 不久后,五人脚踩上挂有晨露的野草来到大河丛林边缘。 再往前走就要进入丛林了。 清晨,阳光笼罩下的丛林,树叶末端坠着的晨露反射着柔和的阳光,悦耳的鸟鸣声在丛林中回荡,完全就是一副祥和的景象。 但五人都知道,丛林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美好。 丛林的真正模样会在进入丛林后展露无疑,相信丛林是无害的,无疑相当于自寻死路。 “不管之前在想什么,到了这里已经没有办法后悔了。 不久前我和兰雅骑士刚从大河丛林里走出来,现在我只有一句话可以说:保持警惕! 柯蒂斯骑士有极大可能就是被那群拥有超高智慧的哥布林在丛林中伏击的,若是还把那群会伏击会复仇掌握不逊于人类智慧的哥布林当成普通哥布林看待,以为可以轻松屠戮,趁早打消这个想法吧。 哪怕是我,对此行都没有十成把握,即使是葬身丛林也不奇怪。” 回过身来,柯蒂斯看向四名骑士。 目光扫过四人,最终落在精神萎靡的胡德脸上。 胡德昂头挺胸表明态度,内心却是有些忐忑,好在此行不是他一人,这是他勇气尚在的根本原因。 “跟上吧。” 留下这句话,没有多言的萨克就是放下头盔握紧骑士大剑,其他骑士也是如此,纷纷带上头盔以防不测,拎着各自的武器跟在萨克身后。 骑士们接连进入哪怕秋季到来依旧郁郁葱葱的丛林,只是片刻,走在最后的骑士身影就被粗细不一的树干阻隔,无法再从丛林边缘看到了。 一行五人仿佛就此消失在丛林之中,被一张巨大的嘴巴吞没。 …… “来了!” 分散出去望风的哥布林先后归来,带来了人类骑士结伴进入丛林的发现。 包括孟庆在内的哥布林们都被唤醒。 对于人类骑士,哥布林们一直以来都是畏惧的。 也只有孟庆在身边的时候他们才有勇气伏击有数名骑士的队伍,不然早就狼狈而逃了。 说不担心是瞎话,人类骑士的实力,哪怕仅仅见识过一次孟庆也是记忆犹新。 但也正因为如此孟庆才会冒这个险,时间不允许他和大棒营地安心的在丛林中发展壮大,一日不解决丛林外人类邻居的威胁,就不能说大棒营地是安全的,他孟庆自己是安全的。 如今孟庆只恨能弄来的材料不多,如果能搞出火药的话,什么骑士什么超凡,他都有信心将其炸飞上天,只不过除了木炭可以轻松搞到手,其他材料尤其是硝石孟庆完全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寻。 “成败在此一举了,出发!” 待所有哥布林都被唤醒打起精神后,孟庆做完安排吹响木哨。 众多哥布林都是轻装上阵背着弓箭拎着爪钩就开始了攀爬,很快地面上再也看不到哥布林的身影了,伴随着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响起,众多哥布林开始了隐秘的林间前进。 …… “该死,这些爬虫太多了吧!” 一剑砍死一条胆大到试图偷袭自己的毒蛇,进入丛林中的骑士脸色颇为难看。 野蔷薇领南方靠近有魔物时常出没的丛林,所以野蔷薇领的骑士都是或多或少的进入过这片丛林,但从没有今天的遭遇。 毒蛇、蝎子、蜘蛛这些带毒的东西在这片丛林中随处可见。 头顶、脚下、落叶中、树梢上随处都有可能遇到,极大的限制了骑士们的前进速度。 哪怕真的不慎被毒物咬到骑士也不会担心的,有斗气护体的情况下毒物是很难伤到骑士身体的,但总归让人觉得难受,就如同一大团苍蝇总是嗡嗡嗡的在身边乱转一样。 带路的萨克骑士几次带人更换位置前行,遇到的情况是一样的,哪怕离开进入丛林的方位几百米远亦是如此。 这种怪异的情况让人无法猜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人为的还是丛林突然的异变。 如果是前者的话还好,如果是后者的话,此行或许危险性会比想象中的还要大。 “小心!” 走在萨克左侧不远处的骑士忽然一脚踩空,着甲的沉重身躯就要坠落到枯枝落叶纷飞间显露出来的一个土坑陷阱中。 幸亏后面的骑士眼尖一手抓住了其后颈,险险的将其从陷阱边缘拉回来。 “坑里面都是削尖的木刺!” 突然的情况让其他人都是围了过来,望着硕大到足以将骑士整个埋进去的土坑以及土坑底部横七竖八毫无规律可言尖刺朝上的木刺,大家的脸色都很不好。 本身就已经非常难受的丛林里如果再出现陷阱的话,那再前进的话岂不是每走一步都要提心吊胆? “是那群哥布林,他们在伏击我们!” 萨克跳下陷阱,斗气护住了他的双腿,他落地的时候就将陷阱内的木刺全部扫倒失去威胁,检查了一下土坑的边缘后萨克抬起头,脸色很不好看。 如果真的如他所料,哥布林在前方丛林中伏击骑士们,那么这次大河丛林之行会比设想的更危险。 “啊?” 胡德吃惊不已,听闻与亲眼所见是两回事,即使已经有心里准备,亲眼见到哥布林设伏的陷阱,还是让胡德很难接受,什么时候只以数量取胜的魔物也会这么聪明了? “小心点,哥布林们绝对不会只做一个陷阱,之前咱们遇到的那些毒物不用说也都是哥布林们放进来的。 不过这样也好,说明丛林的异变尚未发生,还有就表明我们已经距离目标很接近了,打起精神来,这是好事!” 萨克的话让其他人的精神又振奋了起来。 是啊,他们进入丛林的目的不就是剿灭那群特立独行的哥布林么。 既然哥布林想要在丛林里伏击他们,说明一定不会离得太远。 刚进入丛林不久就能完成目标,怎么也比在丛林里七拐八拐绕大半天一无所获要好吧。 () 第67章 陷阱遍布 连番遭遇了数个陷阱,甚至有骑士躲闪不及小腿被套索系住,整个人跟着突兀反弹上去的树干上了天。 没有谁再敢轻视那群尚未谋面的哥布林,萨克挥剑砍断手臂粗的树干,倒挂在树干顶部不断挣扎的那名骑士落地之前被萨克起身托了一下这才狼狈落地,没有直接从五六米的半空中摔下来。 这种足以让大型野兽乃至魔物都无可奈何的陷阱,对有同伴有锋锐武器的人类骑士而言只能算是惊吓。 狼狈落地的骑士头盔都摔歪了,费了老大力气才把头盔扶正,头盔下的双眼中自然满是怒火,但找不到布置陷阱的阴险哥布林,只能把怒气撒在一旁倒霉的树木上。 “连树木都能成为陷阱了,那群哥布林的首领智力比我之前想象的还要高。” 细细观察被制成陷阱的那颗小树,萨克抬起头来后表情凝重。 丛林中什么都不多就是藤蔓与树木多,这种只需要树木与藤蔓就能制成的陷阱天知道接下来还会遇到多少,离开蔷薇镇时的自信早就在进入大河丛林后一点点的被消磨掉了。 落在队伍最后的胡德欲言又止,最开始他得知柯蒂斯失踪于大河丛林是抱着看戏态度的。 他这些年没少被柯蒂斯训斥乃至胖揍,在校场那里哪怕真的挨了揍,就算乔治男爵站在一旁也不会理会的。 所以胡德心中对柯蒂斯一丁点好感都没有。 他本来还觉得柯蒂斯会在大河丛林外围失踪是因为对方太倒霉或者太大意,如今自己也进入丛林,见识了那群聪明程度丝毫不逊色于人类的哥布林手段,胡德只觉脊背发寒。 魔物都是这么可怕的么,他身为骑士都没有多少安全感,平民呢? “嗖嗖嗖~” 还没走出多远,当一名骑士的长枪不慎挑起一条横在前进道路上的藤蔓时,忽的大量箭矢从四面八方射来,包括头顶。 如此威势立刻让所有保持警惕的骑士都尽全力加强自身的防护,就差没把自己蜷缩成一团规避无处不在的箭雨。 箭雨来得快去的也快,不过一个呼吸就没有一根箭再落下。 伴随着萨克的咆哮,身上多少都插着几根箭的骑士们顾不得查看伤势,分散开来在周围找寻射出箭矢的敌人。 但一分钟过去了,重新在萨克召集下汇聚到一起的骑士们脸色都很难看,他们只找到了一些简陋到发射一次箭矢就濒临散架的固定木弩,预料中的敌人哥布林一个都没看见。 前进的队伍被迫停下,因为两名骑士中箭了。 中箭的部位都是骑士甲防御薄弱的腿弯与臂弯处。 初阶骑士的斗气并不能像一个罩子那样完整的保护骑士,护甲对他们而言更加重要,除非是成了中阶骑士才敢说自身强过铁甲。 有护甲防护,其他中箭的骑士最多身上疼了几下倒没有见血,但在给同伴拔掉箭矢包扎完伤口的时候,各自的脸都黑的和碳一样,很是难看。 “还能走么?” “问题不大,这群该死的哥布林,让我抓到肯定扒皮剔骨,拿它们的头盖骨当尿壶!” “我还行吧。” 对于萨克等三名同伴的询问,受伤的两名骑士都勉强点头。 手臂受伤的骑士还好,左臂本身就很少发力,倒是有右腿弯中箭的骑士,在继续出发前进的时候走路会一瘸一拐的。 骑士的斗气对伤势的愈合可没有多大帮助,敷了对箭伤刀伤治疗效果比较好的草药粉末最多能让伤口不再流血,以及加快伤势愈合而已。 继续上路的骑士们更加警惕了,前进速度也是一慢再慢,不探查清楚前方的潜藏危险绝对不贸然前进,以至于一行人进入丛林近一个小时,还没能真正的深入丛林太多。 临近正午,此刻的五名骑士状态更差了,除了萨克之外,哪怕是女骑士兰雅都是挂了彩。 一根系着藤蔓的巨大横木在她踩中兽夹被限制住移动速度的时候从树冠上摆动而下命中了她,将她狠狠击飞十几米。 虽然表面上护甲没有破损,但爬起来的兰雅当场就吐血了,幸亏没真正伤到内脏,不然现在只能躺着让人抬着走了。 萨克不是没有遇到危险,只不过他的反应速度超快,针对他的陷阱皆是无功而返,毕竟陷阱从启动到发挥出作用也有部分时间,尤其是那些固定的陷阱。 胡德无疑是五人中最倒霉的,他不止一次被毒物咬到,又踩到过不下三次兽夹,如今两个腿的腿脖都是肿起来的,行动非常吃力。 其他两名骑士此刻已经不再像最开始那样骂骂咧咧了,他们的表情已经看不到任何的轻视。 这一趟丛林之行的困难程度超乎他们的想象,也亏了斗气充裕加上有同伴策应到现在还能站着,不然五人中任何一人落单,如今可能已经被陷阱伏击到无法行动了。 包括萨克在内的五人,斗气此刻都消耗了超过三成,实力最弱的胡德已经消耗了大半,想要完全恢复,不停下休息三五个小时是不可能的。 骑士的斗气就像是人的力气那样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缓慢恢复,但恢复速度远比力气要慢得多。 “不行了,休息一下吧。” 走动哪怕一步都会眉头皱起的胡德,瓮声瓮气的声音从头盔中传出。 他之前觉得闷热的时候还摘掉过头盔,但自打被一条垂在树梢上的毒蛇差点咬中脖子后就不敢再摘下头盔了,以至于现在已经被闷的满头大汗。 “感觉遇到陷阱的频率已经很低了,咱们应该已经走出那片鬼地方了吧!” 一名和萨克一样有着络腮胡的中年男骑士出言附和胡德。 他的腿也肿的厉害,本来伤势不重结果顶着伤赶路,伤口一直到现在都没能真正止住血,汗水渗透伤口,每走一步都会有一阵阵的火辣疼痛。 萨克默不作声,只是用武器清扫了一颗粗壮的树木根部,将落叶清扫干净后就坐下闭眼小憩。 相比身体的疲惫,萨克的精神更加疲惫,之前这么久他都是一直不敢放松一丁点警惕,精神的消耗比平日里多得多。 兰雅也想坐下让疲惫的双腿休息一下,只不过刚弯下腰眉头就是皱起。 她捂着腹部就是背靠树干勉强站立,几次看向萨克对方都没回应。 这种情况下,萨克已经没有多少怜香惜玉的想法了,他自己都还自顾不暇呢。 () 第68章 谁是猎物(求推荐票) “又来了!” 听到沙沙的轻微动静,五名骑士都是定睛望去,瞥到了一抹绿色在视线尽头的树木间晃悠一下就是消失不见。 但已经没有骑士会奋起追赶,因为之前他们不止一次的尝试追赶,只会不断的被陷阱所困,哪怕是身手极其敏捷的萨克也是追赶不上。 那与哥布林体型类似的绿色存在,只要一往树后躲去,就会再也无法察觉。 在这个遍地都是树木藤蔓的丛林,试图追上如此怪异的存在,真的是痴心妄想。 重复的几次探头探脑,在发现萨克五人没有回应后,那道身影终于第一次完整的出现在人类骑士的视线中。 与单薄身躯不成比例的大脑袋,铜铃大的眼睛,又尖又长的耳朵,满是大黄牙的嘴巴还有那纤细的四肢,不是骑士所知晓的哥布林还会是什么? 哥布林的所在位置在骑士的侧方而非前方,五名骑士不用想都知道,他们和哥布林之间定然有不止一个陷阱存在。 这都是之前的经历留下来的惨痛教训,哥布林选择的距离很让骑士难受,哪怕是箭矢射出去对方只需要一躲就能立刻从骑士的视野中消失,天知道这些哥布林怎么能在丛林间窜这么快。 没等骑士们与哥布林大眼瞪小眼,又是沙沙的树叶被撩动的声音,骑士休息的另一边也出现了一只探头探脑的哥布林。 哥布林背上背着箭袋,手里拿着一把简陋的木弓,在发现骑士看来时惊慌失措居然摔倒在地,几次都没能爬起来。 “给我站住!” 见兰雅起身就要追击,萨克厉声喊出。 已经跑出几步的兰雅不甘心的望着那爬起身手脚并用逃出视线的哥布林,恨恨的砍断一旁的小树,也不回头,就那么梗在原地。 第三只,第四只…… 当骑士们已经放弃追赶以自身为诱饵吸引他们进入陷阱的哥布林时,不知是否是哥布林也发现了这点。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就有超过十只哥布林在骑士的视线中出现又消失。 这种试探就如同狼群在狩猎无法单独狩猎成功的大型野牛一般,猥琐且防不胜防。 “呵,我们居然被哥布林当成了猎物!” 成为骑士前,为了活命当过猎手的一名骑士,背靠树干直勾勾的望着前方的丛林。 那群哥布林小矮子虽然实力相当不堪一击,但现在聪明的就如同全体都开了窍一样,简直比最狡猾的狐狸还要狡诈,已经开始施展各种有水准的演技了。 “不够,不够,太少了!” 一直忍着冲动并且压制着其他人冲动的萨克,冷眼观察着四周的丛林,但他想要看到的大群哥布林现身的情况并没出现。 虽然哥布林的位置在不断变换,一直有哥布林探头走出又消失,但他知道,这群哥布林的总数肯定不止这么十来个,十倍这么多还差不多。 烈日当空,骑士与哥布林特别的对峙已经持续了超过一个小时,期间哥布林们几次佯攻,但下场都是贪功冒进的哥布林命丧当场,完全没能让任何一名骑士与其他同伴分割开来。 萨克充当救火队员坐镇最中央,战斗力不强的胡德与兰雅一组,另外两名初阶中位骑士一组,只要有哥布林胆敢进入他们的攻击范围就会在片刻后丧命。 胡德终于能和兰雅长时间近距离接触了,但两人都没有杀死哥布林之外的其他想法,也就是尚未完成进入丛林的目标才没有悻悻的折返,不然这样的气氛下,哪怕是骑士长时间下来也会失去战斗欲望的。 萨克并不是一直带着同伴原地不动,他几次带着其他人继续前进,但前进的道路上只会遇到陷阱,死活见不到哥布林的真正大部队。 而且他最想看到的哥布林的指挥也是隐藏的极好一直不现身,偶有哨声在远处响起,但赶到地方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片空荡荡的树林。 “他们在树冠上移动!” 终于观察到不同之处的骑士们恍然,随后就是吃惊。 哥布林已经掌握了猫妖这种敏捷的生物才掌握的能力,这对人类而言绝不是什么好事。 本来人类就不擅长攀爬,五名骑士里也就萨克能有实力爬上动辄二三十米高的树冠,其他人除非卸下护甲丢下武器才有可能。 “统,统领,要不然我们先回去,补给一下再来吧。” 拿起水壶结果发现水已经喝完了,胡德的心像是被揪住立刻慌了起来。 丛林中的正午还是很闷热的,又潮又闷,加上几人都是着甲不停的移动,不补充水分谁也扛不住。 本身没打算在丛林过夜的萨克皱起眉头,回头望着胡德一言不发。 胡德带着头盔,看不清他脸上有什么表情,但只看胡德没有低下头的姿势就能明白,胡德这是真的不打算顾忌萨克,只求尽快离开丛林。 “你们也这样想么?” 萨克看了胡德几秒钟移开视线,落在其他三人身上,兰雅一声不吭不做表态,另外两名骑士打开水壶倒了倒眉头都是皱了起来,他们的水壶里也没多少水了。 “那就走吧,趁我们还有返回的实力。 不过,修养一下再来什么的就不要想了,这一次离开,已经相当于我们失败了,已经对丛林中这群精明的哥布林无可奈何了。 除非这片丛林被夷为平地,哥布林的栖身地消失才能将这群哥布林剿灭,否则再来十次,我们只会被他们勾引的越来越深入丛林,直至再也没有办法走出丛林” 萨克闷声说出一大段话,其他骑士闻言都是皱眉,但最终也都是长叹一声没有反驳。 自柯蒂斯失踪后就发誓要屠尽哥布林的兰雅也是不语,与这群精明的哥布林斗智斗勇半天,她如今的信心快要被消磨殆尽了。 五名骑士居然一个上午才杀掉不到五只哥布林,这样的战果说出去谁敢信? 谁会信? 这还是白天呢,等到了夜晚,丛林变成哥布林的主场,会发生什么事情还真的两说呢。 那个时候再想退出丛林,可能已经为时已晚,没了视野在各种陷阱层出不穷的丛林中赶夜路无异于自寻死路。 () 第69章 毒蜂巢(新的一周求推荐票支持!) “要撤了? 把丛林当成超市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四五六队加入战斗,去! 把他们赶到毒蜂巢那里!” 一直坐镇安全区域发号施令的孟庆,听闻一个接一个的哥布林观察兵带来的消息,眉头不禁没有舒展开来反而皱的更紧了。 他站起身,立在高耸的树冠上眺望人类骑士所在位置,虽然看不清那几人的身影,但他知道那群骑士如今就在那个方位。 毒蜂巢还是孟庆昨日发现的,他观察到了外出捕食猎物的毒蜂,从而追踪其找到了毒蜂的巢穴。 这种有地球上蚂蚱这么大的毒蜂,拥有着一个高悬树冠上,大小超过一辆汽车的蜂巢。 如此可怕的存在,孟庆是绝对不敢让哥布林靠近的,只是牢牢记住其位置就是带哥布林远去,侦测能力可是清晰的显示,这种毒蜂的毒性七八只就能蛰死哥布林。 “哥布林变多了!” 人类骑士在地面上前进,哥布林在远离人类的高高树冠上前进。 双方的距离很远,但彼此都能察觉到对方的存在。 发现哥布林的数量变多,包括萨克在内的骑士不惊反喜,这真是好的不能再好的局面,谁能想到开始撤退了还能有这样的局势变化。 “超过三十只了,如果想的话,大概可以留下十只。” 兰雅迅速的抬头观察四周,经历了上次丛林之行,她这次出门前带上了弓箭,她有信心和其他骑士在短暂时间将这群越来越大胆的哥布林们杀掉一部分,其他的定然会落荒而逃。 “不行,继续走,速度放慢点,我倒要看看他们到底想怎么样。” 萨克摇头,已经深知这群哥布林狡猾的萨克明白,没有这群哥布林的指挥,哪怕再多哥布林也不足为虑。 只有见到发号施令的哥布林指挥,那绝对是哥布林智者的存在才是真正动手的时机,其他哥布林可以无视,那名哥布林智者一定要拼死杀掉。 “嘘~~” 嘹亮的哨声在距离极近的地方响起,闻声所有骑士都是停下脚步看去,对望后立刻就是快速改变方位向哨声传来的位置奔去。 哥布林们似乎也感受到了危险,同样在树冠上向着同一个方位前进,如此反应更是坚定了人类骑士的信心。 他们发现了靠近的哥布林指挥! “它在逃跑!追!” 当哨声变得更加急促后,萨克脸上终于露出振奋的表情。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凭借哨声的距离他已经可以判断出目标的大致方位,只要他能瞧见其身影,哪怕那只哥布林再怎么能跑再怎么能打,萨克都发誓定要在丛林中将其斩杀。 远远的看到一只与其他哥布林截然不同银白肤色的哥布林在树冠上迅速穿梭时,包括萨克在内的骑士都是长啸一声斗气勃发,将所有斗气全都调动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向着目标所在位置逼近。 “他跑不了了!” 已经锁定了那只哥布林气息的萨克满脸都是狰狞,太气人了,这么久积攒的火气终于可以在今天发泄出来了,只需要追上那只银白肤色的哥布林将其斩杀,这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稀拉拉的箭矢从树冠上落下,萨克不躲不闪,斗气护住了他头部与四肢,至于射向躯干部位的箭矢皆无法击穿他身着的护甲。 他的速度越来越快,脚下甚至像是有风出现,几次落地只是脚踩树叶,脚底根本没有沾到泥土就是再次大迈步前进。 “你们顾好自己,我去了!” 回头看到同伴都被自己拉在身后,萨克不再犹豫,拎着武器就是直奔粗大的树干而去。 每一次在树干上落脚都会留下深深的脚印,坚硬的树干在其脚下简直犹如泥土般柔软,萨克也能借此不断的往上窜动身形,几个起落间就是上了树梢,向已经不足五十米远的那只哥布林奋力狂追。 魁梧的身躯并没有压断细小的树枝,萨克上了树,灵活性更显超凡,甚至要比身体瘦弱的哥布林速度还要快几分。 这种情况也只会出现在修习风属性斗气的骑士身上,萨克对风的领悟,也是因为在树冠上快步奔行时有所精进。 呼啸的风吹过耳畔,他的脸上满是急切,他与目标的距离越来越近了,斩杀时间就在片刻之后。 “啪!啪!啪!” 突如其来的投掷攻击让还留在地面上的另外四名骑士都是避之不及,因为投掷来的并不是石块而是被树叶包裹住的某种液体。 这种投掷物当然无法被拦下,所以下一刻四名骑士身上都遍是粘稠的黄色液体沿着盔甲身躯往地面流淌。 “蜂蜜!!!” 本以为投掷来的会是让人恶心到呕吐的排泄物,当嗅到脸上身上以及空气中那甜的腻人的甜味飘荡,被袭击后散开的四名骑士在长舒一口气后都是满脸的错愕。 蜂蜜这种东西对于人类而言绝对是宝贝,哪怕是贵族都一直在追求这种比蔗糖还要甜美的食物。 对哥布林而言定然极为重要,发现后只会视为珍馐不会轻易乱吃。 为什么哥布林会将如此宝贵的食物当做投掷物投来? 不远处浓烟飘荡,还没来得及诧异多久,当嗡嗡的翅膀震动声由远及近响起逐渐变得急促后,意识到情况不对的兰雅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将盔甲脱掉。 当发现无法迅速脱掉时,细剑切开大块泥土,几下就在地上挖出一个洞,在越来越多浑身黑黄线条遍布的毒蜂飞来时,兰雅已经顾不得开始不断尖叫与怒吼的同伴,整个人裹挟着地面上大片的枯枝落叶与泥土,一同坠到挖出来的坑洞之中,将自己完全埋到地面之下。 “啊啊啊,该死!该死!” 胡德盔甲已经脱掉,武器也已经丢掉,正不顾双脚脚脖的伤势在丛林中狂奔。 他身后是一大团浓郁到聚在一起足以形成黑雾的蜂群。 在蜂巢被浓烟熏过蜂群以蜂拥姿态真正蜂拥而出后,空气中飘荡着的蜂蜜味道让毒蜂中过半都是被吸引到这边来,其他部分才是追赶罪魁祸首,那群胆大妄为到胆敢靠近蜂巢的哥布林。 另外一个方位,一名人类骑士反应不及,准备逃离的时候就被蜂群快速包围住。 片刻后他整个头部都已经被密密麻麻的毒蜂盖住,虽不断的用手往自己的头上脸上拍打,或者在地上蜷缩打滚,但蜂群依旧没有变少,反而数量越来越多。 当蜂群的密度足以将其包裹成一团的时候。 只不过几个呼吸间,原本还活蹦乱跳的骑士就不再挣扎,蜷缩在地面上像是一个虾米般,身体僵的犹如石头。 () 第70章 骑士的反击(二更求推荐票) 毒蜂的杀伤力远超在场的哥布林与人类骑士的想象。 冒着生命危险在毒蜂巢下方点燃火堆的哥布林,也不比人类骑士的下场好多少。 幸好他们身上散发的刺鼻植物汁液气味让追赶的蜂群数量越来越少,即使如此也有几个哥布林,被愤怒的毒蜂在瞬息之间不顾一切的蛰成一团胖到看不出具体种族的怪物。 几百米外,带着更多哥布林的孟庆已经下了树冠到了地面。 很快他就看到了亡命狂奔的哥布林进入视线,看清哥布林们后方在逼近的一团团蜂群后,孟庆也是脸色连遍。 怒吼声中,一团团枯枝落叶被点燃,浓郁的烟雾开始飘荡,越升越高,越散越大。 “纳命来!” 就在孟庆带着哥布林们用火焰与浓烟逼退蜂群,刚转危为安的哥布林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的时候。 一声雷霆怒吼过后,左前方的丛林中窜出一名头戴头盔正在被蜂群袭击的魁梧人类骑士,他的斗气勃发,将头部以及裸露在外的皮肤牢牢护住。 人还没到,咆哮声伴随着让哥布林压抑不已的气势就已经抵达。 “风!” 来不及思考,孟庆只喊出这个代表进攻的命令就是立刻弯弓搭箭。 箭如雨下,魁梧的人类骑士则顶着箭雨带着一大群毒蜂不躲不闪的向着哥布林最多的方位袭来,速度比云豹从树上跃下袭击猎物的速度还要快。 “甩网!” 甩网也被甩出,但对速度极快的人类骑士作用极小,一张被其轻松躲开,另一张刚展开就被其一剑从中央斩成两半,反倒是冒死阻拦的哥布林被其横冲直撞的撞飞。 “呔!” 一声怒吼震慑住那名相当年轻但身着银白色毛皮的哥布林,萨克发起了冲锋,速度更是快到后面的蜂群都追赶不及。 当他携着冲锋之势真正将那只哥布林纳入斩杀距离后,挥下武器的瞬间萨克也看清了那只哥布林的模样,脑海中不禁升起一个念头:“这么年轻的哥布林居然是哥布林智者!杀的太值得了!” 剑落! 首级起! 一把抓住还在半空中,血液还在不停从首级断处涌出的哥布林头颅,骑士萨克不再去管在场众多的哥布林,向着早就看准的方位快速奔行。 为了躲避紧追不舍的蜂群,他甚至冲入到哥布林们点燃起的一团团枯枝落叶中,真正火烧火燎的就此远去。 早在人类骑士开启冲锋时,孟庆就是目眦欲裂,手中的弓也是越拉越快,但他还是无法影响到人类骑士冲锋的势头。 斗气激发到极致的初阶高位骑士已经可以短暂的让斗气形成斗气罩般强大的防护,即使是强弓射出带着钢铁箭头的箭矢也难让其躲避,更无论木弓射出的木箭了。 到了最后孟庆一把拽折木弓都没能改变骑士斩杀己方哥布林的那一幕,无尽的懊悔与哀伤充斥心头。 望着离体飞起的首级,望着骑士如风的身影,望着那失去首级后,伸出双手不断往旁边抓,试图抓住东西的无头哥布林身躯,这一幕,在这一刻牢牢烙印在孟庆心中。 蝉,这个之前视他孟庆为信仰,愿意为他孟庆而活的年轻哥布林,在前一刻真的为他孟庆而死了。 人类骑士不顾危险也要找来,目标是谁孟庆非常清楚,正是他孟庆本人。 但身披月光猫妖的毛皮,充当诱饵的蝉成了人类骑士的首选。 紧急之中骑士哪里能注意到孟庆不同寻常的面貌,可以说他的大部分注意力都落在身披月光猫妖毛皮最特殊的蝉身上。 追赶不上人类骑士的哥布林们射出的箭矢也是逐渐变少直至不见,他们将孟庆团团围住,甚至用手抱起还在燃烧中的树枝,只为驱散想要袭击孟庆的那些毒蜂。 当身体不断被晃动后,孟庆终于从痛苦中回过神来。 他望向身旁,四周皆是面带急色的哥布林,他们的视线也都对着孟庆,没有例外。 “晨星大人,蝉,死了。” “是啊,蝉死了。” “人类骑士跑远了,已经追不上了,他好快。” “别追了。” “晨星大人,我们胜利了么?” “我们,胜利了。” 望着周围哥布林们眼睛中的期待,孟庆咬牙说出这五个字,而后豆大的泪珠就是溢出眼眶。 思乡思亲都没能让孟庆流泪,但他现在却是哭了,为逝者而哭,为哥布林悲哀的境遇而哭,为自身的弱小而哭。 谁言男儿无泪,只因未到伤心。 不久之后,林间走失的哥布林们都找到了队伍,清点人数后发现总数已经不过百后,哪怕都知道此行已经胜利,但大家没有庆祝多久就因为发现孟庆情绪太低落而没有再继续欢呼。 蝉死了,被人类骑士当做首领而斩杀,真的为晨星大人而死。 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在场所有哥布林耳中,他们也知道孟庆因为什么而落泪,但内心深处,哥布林们少有恐惧,有的只是对蝉的敬意。 “随我打扫战场。” 深吸一口气,知道不能再耽搁下去的孟庆,视线从蝉那无头尸体上收了回来,他默默起誓,定然要将蝉的首级从人类那里拿回来。 如果真的拿不回来,就拿那名人类骑士的首级来补偿吧。 蜂群已经被浓烟火焰驱散,蜂巢那边亦是如此。 趁这个机会哥布林们将不幸被蜂群蛰死的族人尸体收了回来,望着那肿胀的犹如充气的尸体,哥布林们的情绪都是很低落,虽然早就料到死亡会发生在自己这边,但还是觉得难受。 被蜂群蛰死的哥布林有五个,先后死于人类骑士之手的也有近十个。 还有一个哥布林失踪了,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有归队。 孟庆带着哥布林们在四周找寻了好一会无奈放弃了,也许对方逃了,也许死在了隐蔽角落,不管怎么样都是值得悲伤的结果。 死者里有一名十夫长,他也是大棒营地十夫长任职期最短的哥布林,他曾经带领的那那些哥布林们围在他的尸体旁久久不语,在收回视线的时候目光都是充斥着名为悲伤的东西,这一行,真的让很多哥布林刻骨铭心。 人类骑士的尸体孟庆看到了,而且不止一具。 毒蜂群袭击的不仅只有哥布林,浑身都淋上蜂蜜的那几名骑士相当倒霉,哪怕对手换成是体型庞大的牛头怪都不可能落得这么凄惨的下场。 毒蜂,这种哪怕哥布林都能一脚踩死的虫子,一旦成百上千的聚成一团,其杀伤力要让骑士也狼狈而逃。 () 第71章 第一名俘虏(三更求推荐票支持) “一具、两具、三具,被毒蜂叮死三个骑士么?” 确定被哥布林从林间各处拖来的人类骑士已经死透了,孟庆这才在其他哥布林的拥护下靠近。 经历了之前蝉被人类骑士强袭斩杀的那一幕,对孟庆的保护再多,大棒营地的哥布林也不会觉得多。 围在孟庆身旁的哥布林们,甚至已经有为孟庆而死的准备。 三名骑士的头盔都是被艰难的摘下,原因是三名骑士的头与脸都肿的像是南瓜。 这种死法也出现在哥布林的尸体上,毒蜂的毒性颇大,尾刺蛰一下就会留下一个拳头大小的水泡。 人类骑士已经看不清具体面貌,但还是能看出其中一名骑士相当年轻,没有蓄多少胡须,皮肤也要比另外两名骑士白上不少。 三人此刻都是躺在枯枝落叶之中用无神的眼睛望天,他们的眼睛根本闭不上,是真正的死不瞑目。 “经此一战,人类短时间必然不会卷土重来,但我们仍然不能放松警惕,人类骑士的实力在这场战斗力没有发挥出多少就毙命,还跑了两个,不然我们现在还能站着的可能不到一半。 毒蜂群的威力我相信大家都见识了也绝对印象深刻,小小的毒蜂抱成团尚能拥有如此可怕的力量,那换成是我族呢? 我盼望有一天,我族所到之处,无论野兽、魔物还是人类都会退避三舍,大家,找到未来的目标了么?” “找到了!” 回应孟庆的是哥布林们一致的高呼,声音在丛林间传出很远,一次次的回荡。 带上死去的同族尸体以及从人类骑士身上剥下来的护甲武器,孟庆一行并没有立刻返程,反而是重新向着丛林外走去。 离开这片丛林的时候,孟庆的目光落在丛林中一处地面上,片刻后移开视线。 在哥布林们离开约十几分钟后,大片枯枝落叶忽然被掀起,一个浑身沾满落叶泥土看不清相貌的人类猛地从地面下钻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大口的呼吸,仿佛再不呼吸肺都要被憋炸了。 灰头灰脸的兰雅并没有在回过气后整理仪容,她用恐惧的目光望向四周,确认蜂群以及哥布林都不见了之后长舒了一口气,但当看到不远处地面上被剥成光猪的三具尸体后,兰雅的心不禁被狠狠的揪住,撕心裂肺的疼。 踉跄奔行到尸体旁,一番观察后兰雅多少松了一口气,她没看到萨克的尸体,这里是包括胡德在内的其他三名同伴,看尸体上的水肿可以知晓三人的死因,都是死于毒蜂尾刺之下。 兰雅少年时被类似的毒蜂蛰到一次,高烧了近十天奇迹般的活下来了,自那以后她就是多方打探过应对毒蜂尤其是毒蜂群的方法,也幸亏如此她才反应最快躲到地下,才能逃得一命。 “萨克呢?” 环顾四周,兰雅心中的恐惧还没能消散,这片丛林太陌生了,之前到底来到哪里她真的不知晓,好在头顶树冠上还能看到太阳,估摸了一下时间,兰雅就是向着背对太阳的方位,深一脚浅一脚的拖着沉重的身躯前进。 不知走了多久,脚上都满是水泡后,兰雅这才隐约看到丛林边缘的亮光,她喜极而泣,开始大步奔跑,而后一头扎进伪装极好的陷阱坑之中。 “快!上甩网,晨星大人有令,捉活的!” 兰雅掉入陷阱中后片刻,上方树冠中就是出现了众多哥布林的身影。 他们的表情极为振奋,更是相互吆喝着快速从树冠上往下前进,待兰雅摔的七荤八素勉强从陷阱坑中爬起来站起身时,她的视野中已经被无处不在的哥布林占据。 一张又一张网迎头罩来,斗气几近枯竭的女骑士兰雅只抬剑砍断半张网就是被后面的网所束缚,而后一大群哥布林就是满脸狞笑的靠近。 本以为即将逃出生天却在片刻间坠入地狱,不得不说人生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快了。 挣扎了片刻后,女骑士终于因精神波动太大就此昏厥过去。 “我就知道能守到。” 哥布林们将被网困住的女骑士牢牢绑住,就差将其捆成一个粽子了,如此结实的捆绑,哪怕是利剑都难以一次砍断,即使女骑士苏醒也是万万挣脱不开的。 围住女骑士看稀罕的哥布林们散开,孟庆从外围走来,在其他哥布林们敬服的目光下,孟庆摇了摇手中树叶制成的扇子,脸上露出了然的笑容。 “不愧是晨星大人啊,连有一名骑士还没逃掉都能提前知道。” “咕嘟~这就是人类女性么,好香好香啊,真想舔一下。” “滚蛋,你闻到的是蜂蜜味,晨星大人要的人你也敢打主意?” “嘿嘿,看看,看看总没事吧。” 围观的哥布林们低语着,落到孟庆耳中后让其哭笑不得,他之前的吩咐只是生擒对方,而且这名女骑士满脸污泥根本看不清相貌,就算真的貌美如花他孟庆也不敢将其当做禁糜的,再弱这也是骑士哎,他在有十足面对对方的把握之前,是不会有任何歪心思的。 “小的们,回家咯!” 回望背着众多收获的哥布林们,孟庆大手一挥,道出众哥布林期待已久的话,哥布林的怪叫声立刻接连响起,就差没传到并不遥远的临近人类村庄了。 之前去而复返的孟庆一行哥布林重新出现在银杏村外,可没把银杏村的村民吓死。 萨克骑士一行人都没在,银杏村村民本以为要拿命来守护自己的家园还很有可能守不住,却不曾想这群特殊的哥布林居然只要了几口铁锅、一袋盐巴以及一些粮食就真的如承诺所言立刻撤退,在看到哥布林们离去后,银杏村内不知多少侥幸逃得一难的村民抱头痛哭。 收了一波‘保护费’后孟庆也很干脆的真正带着哥布林们折返,而且还幸运的俘获了一名刚从丛林中走出来的人类女骑士,换成是普通的哥布林,哥布林生可以说真的圆满了。 夕阳西下,孟庆的心情因归家而变好了许多。 不管在外面遇到了多少危险与苦难,家都是真正的避风港,如今孟庆的家就是大棒营地,这也是他唯一的家。 () 第72章 逝者无名(求推荐票) “回来了!回来了!晨星大人回来了!” 孟庆一行哥布林离营地还有老远,撒出去的哨兵就看到了在林间前进的一众哥布林,而后飞奔回到营地将这个好消息告知其他哥布林。 孟庆带着众多哥布林一出门就是两个白天一个夜晚,大棒营地留守的哥布林们真的都担心的要命。 他们怕啊,怕孟庆遇到危险就此一去不返,担心自己的亲人会不慎丢了性命。 得知孟庆已经回来了,哪怕有再要紧的事,哥布林也都是丢下拔腿向着同一个方位跑去,前去迎接得胜而归的战士们。 当越来越多的哥布林前来迎接,孟庆在大棒营地外的丛林中就是不得不停下来。 不绝于耳的欢呼声响彻,见到了孟庆,不管之前再怎么担心的哥布林,内心也都是安定了下来。 “好,好,太好了!” 在看到被呈到队伍前方的众多战利品,萝卜大棒欣喜不已。 那几口还带着厚厚碳灰的铁锅成了哥布林们围观摸索的对象,有了这几口铁锅,可以想象这个冬天大棒营地能喝到更多的热汤了。 “骨头呢?” “我家小树枝呢?” 焦虑的在战士群中找了一个遍也没找到自家亲人,少数哥布林脸上的笑容看不见了。 他们都是一致的望向孟庆,目光中带着恳求之色,希望孟庆能告诉他们,其他没出现的哥布林只是还没回来。 热闹的气氛很快就因为接连不断的啜泣声而低落下来,战士们抬举者逝者的遗体,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向队伍前方,落入到在场众多哥布林眼中。 十四名哥布林没能在离开营地后在看到亲人的脸庞,听到亲人的呼唤,他们已经变成了不会说话的冰冷尸体,带给亲人的不是荣誉而是悲伤。 泣声不断,没有哥布林出面制止,谁能没有亲人呢,谁能没有感情呢,眼下这个时间,该留给那些逝者的亲人。 夜幕降临之前,所有逝去的哥布林的遗体都被安葬到了大棒营地的新墓园之中,这片墓园多出了十几个并不显眼的土丘,仅代表埋葬于此的哥布林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到了夜幕降临后,旺盛的篝火升起,大棒营地内已经少见悲伤,逝者已矣,活着的哥布林还是要活着的。 “别自责了,遇到这种事情,怪谁也没用,只能怪我们太弱小了。” 萝卜大棒爬上营地中央高大的不知名巨树上,在树冠上找到了静坐沉思的孟庆,同行的还有几名十夫长,以及第一次上到这颗代表地位巨树上的雁羽父女。 “我不是在自责,懊悔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无济于事,不用担心我会被过去所影响,我好得很。” 孟庆回过头来,表情并不显太颓废,但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无人知晓。 落在哥布林们最后方的艾草雁羽心情颇为复杂,她因为和其他两名哥布林一起生擒人类女骑士,所以如今已经成为十夫长的备选之一。 另外所有跟随孟庆出征的战士们也各有赏赐,多是肉食,还有一部分谷物、盐巴以及由最初获得的银光甲上的甲片制成的徽章,部分背后有孟庆亲手刻下的祝福。 能够获得这份荣誉的哥布林不多,哪怕十夫长也不是人手一枚。 获得徽章的哥布林都是在此行真正出了不小力量或者负了伤的,不用说他们也会将徽章一直佩戴在胸口上作为个人荣誉将其展示出来,上面可是有晨星大人的祝福呢。 “你能看开就好。” 泥巴雁羽松了一口气,而后就是带着艾草雁羽一起下了树,其他十夫长看到孟庆确实无恙也纷纷告辞,只留萝卜大棒自己还在。 “当初我跟随兄长战斗的时候,第一次作战就因为同伴的死亡而胆怯不安,畏战的想法怎么也无法磨灭。 很庆幸你没有和我一样胆怯。 击败由五名人类骑士组成的队伍,生擒一人击杀三人,这份战绩哪怕是兄长都没能达成的辉煌战绩。 晨星,我为你骄傲,真的,我相信兄长如果在这里的话,也一定会为你而骄傲的。” 萝卜大棒拍了拍孟庆的肩膀,毫不吝啬对孟庆的赞扬。 孟庆微笑着点头,很是受用,但他的目标不会至于此的,他不是纯粹的哥布林,目标远大到没有哥布林猜得到。 “来回奔波两日,大家伙都累了,明日的训练就取消吧,好好休息一晚补足精神,当然必要的守夜与巡逻不能忘,居安思危。” 和自家叔叔说了好一会的话,孟庆瞥了一眼下方的营地。 庆祝的哥布林们此刻已经基本散去,吃好喝好对哥布林们就足够了,哥布林的文化本身就没有载歌载舞这些,换成是无遮大趴又太过,他孟庆不适合出现在下面的场合,只会让其他哥布林束手束脚放不开。 “那你好好休息,还有我会让人好好看守那名女骑士俘虏的。 晨星,你的眼光很不错呀,嘿嘿。” 萝卜大棒临走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眼已经有成年哥布林体型的孟庆,嘿嘿笑了两声后就是自顾自的下了树。 孟庆摇了摇头没有多言,不知是换了一个世界还是换了一具身体,现在的孟庆对男女那方面的想法很淡很淡,也许成年后会有所改观。 临睡觉之前孟庆用侦测能力居高临下的扫视整个营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拦侦测的观察,无论是木头还是石头。 这真的是偷窥神器一般的能力,不小心看到不该看的孟庆砸吧砸吧舌头移开视线,最终落在尚在昏迷之中的女骑士俘虏身上。 “明天就该想办法从这名女骑士身上挖掘到骑士修炼方法了,如果能哥布林也能成为骑士的话,人类会不会吓得跳起来?” 连续两日都没休息好的孟庆,在回到营地后整个人就是放松了下来,能够扛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他确定那名俘虏短时间不会醒来,回了树冠下的木屋就是倒头大睡。 () 第73章 力量的来源(求推荐票) …… 同样夜幕降临,人类骑士萨克却辗转反侧久久难以入睡。 他在丛林中无头苍蝇般乱逃很久才逃脱毒蜂们的追击,花了好久才从林间走出。 但当他回到银杏村后,得到的消息让他呆立在原地,哥布林们居然去而复返?那名会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居然还活着? 那他顶着箭雨忍着毒蜂蛰刺杀死的那只哥布林又是谁? 当时在斩杀过那只哥布林后,萨克的斗气已经近乎消耗殆尽。 不管他的爆发力有多强,都不能改变他只是一名初阶骑士的事实,先是各种陷阱后又与哥布林们斗智斗勇,最后更是防御蜂群的蛰刺更爆发出最强的实力突袭斩杀,萨克还能活着从丛林中走出来已经是极限了。 兰雅等四人的下场萨克甚至不敢想,他到了现在都没敢让银杏村的村民去蔷薇镇报信。 当时场面实在是太乱了,离开同伴太远的萨克当时脑子里只有斩杀哥布林首领的念头,完全无法顾及到其他人。 他不确定兰雅四人现在是否还活着,但也不敢一个人重回丛林,因为那只真正与众不同的哥布林现在还活着。 五名骑士进入丛林只有他萨克一个人拖着沉重的身体走出丛林,换成他一个人下场真的难以预料,已经知道哥布林们可以在林间树冠上高来高去,再费力搜寻哥布林的踪迹简直失智。 萨克如今甚至不敢回蔷薇镇,其他骑士生死不明,大概率会死一半乃至更多。 其中有他一直都没能放下的兰雅,还有男爵的子侄,刚成为骑士不久,未来道路光明的胡德·野蔷薇。 他如果现在回去,这些人的亲人会给他带来多大的麻烦,萨克只需要想象一下就能想得到。 叛逃也是一个办法,但萨克决不能接受就此实力止步不前的情况,他还年轻,未来未必不能成为王国的中坚力量:中阶骑士。 若是因为叛逃导致单方面违背与男爵签署过的契约,他的未来可能就一片昏暗。 一脚将原本珍视的哥布林头颅从院子里踢飞,远处很快传来鸡鸣犬吠声,还有几声惊呼但很快就都听不到了。 整个银杏村现在谁不知道连萨克骑士都失败了,五名骑士就只有他一个人走了出来。 越来越多的村民已经趁夜收拾好了行囊,准备明日找机会先离开银杏村。 没办法,实在是太危险了,到秋收还有一段时间,先躲一躲再说吧。 “除非有中阶骑士,不然再进入丛林就是自寻死路。 但如果不遏制那群哥布林的话,可以想象很快他们就会将大片丛林都化作自己的领地,越发的壮大族群。 有哥布林智者带领的哥布林部落绝不是一盘散沙的普通哥布林部落,实力壮大到一定程度后,他们再袭击的可就不仅仅是一个银杏村了,未必没有可能在有一天来到蔷薇镇外。” 发泄了一番,萨克冷静下来思考,他对当前的局势有自己的判断,也正因为如此才觉得非常棘手,这种情况他三十多年来都没遭遇过,也没有经验处理这样的麻烦。 “神啊,我该怎么做?” 站在院中望着头顶因月光黯淡而灿烂的漫天星辰,旁人眼中实力强大绝对不会有烦恼的骑士萨克,此刻正被天大的烦恼所困扰,彻夜难眠。 …… 兰雅醒来就觉得浑身酸痛难忍,有一种当年逃婚被抓后被打个半死的感觉。 那个时候多亏遇到从蔷薇镇下到村里的柯蒂斯,才侥幸活下来,但曾经的体验兰雅永世难忘。 眼睛睁开视野却依旧一片黑暗,尝试抬起手的兰雅,心立刻就沉了下来,片刻后刚苏醒的迷茫消散一空,内心不可抑制的升起恐惧与绝望。 她能感觉到全身上下都被结实的绳索捆绑住,眼睛也被蒙住,嘴巴甚至也被塞了一根结实的木条,凭借身体与身下接触的触感她可以判断出应该躺在一堆干草上,四周有微风吹来,飘荡着兰雅最深恶痛绝的气味:哥布林!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兰雅能感觉到骑士甲还在身上,衣裙也是完好的没有被脱下。 她真的不敢想象一觉醒来后已经被哥布林侵犯会是何等的绝望与痛苦。 但她不敢庆幸太多,现在的她定然已经深陷哥布林的老巢,落在智力低下偏偏十分淫邪的哥布林手里,真的生不如死。 晶莹的泪珠从眼眶中滑落,很快打湿了罩在眼上的布条,兰雅在为自己悲惨的命运而落泪,她不觉得在这种遭遇下,还有什么比找到机会自绝更好的结果。 深吸一口气兰雅闭上了眼睛,进入了只有骑士才能进行的内视之中,只要情况还没到最糟糕的局面,兰雅就不会放弃对生的努力,她身为骑士,自身拥有的力量才是唯一值得信任的东西。 感受到恢复近半的斗气女骑士松了一口气,却不知几十米高的树冠上,正有一双眼睛聚精会神的透过房顶微不可查的缝隙在观察着她。 骑士为什么能掌握远超普通人的力量呢? 这对普通人而言是一个绝对的秘密,没有谁能解答,真要他们回答的话,大概会唯唯诺诺的说这是神明的恩赐,是普通人无法奢望的东西。 事实上骑士的力量真的是神明的恩赐么? 是,也不是。 如果说这个世界是由创世神创造的话,那万事万物的出现都是神明的恩赐,有神创世才有万族生机盎然的现在,骑士当然也不能例外。 但如果从别的角度看待的话,骑士的力量来源于个人以及天地间无处不在的能量,这种力量更多归功于人类本身的天赋与努力,跟神明没有半个铜币的关系。 成为骑士的人类与月光猫妖有某种相似之处,都是变成对特定能量有吸引力的能量磁场,月光猫妖吸纳的是月光中的能量,骑士吸纳的是天地间的四大基本元素:地、水、风、火。 与月光猫妖将能量储存在髓中,可以通过秘法将月光之力转化成治愈的能力不同。 骑士的斗气是有质无形的,哪怕是骑士自身都无法真正的将斗气实质化,存在于骑士体内的那些能量,与风的力量、火的热量其实并无区别,区别在于它们可以被骑士像是调动肉体力量一般调动。 中阶骑士能将斗气离体,高阶骑士能将斗气具现成武器盔甲以及其他东西,但这些东西依旧是能量构成而非真正的实质存在,是没有了骑士斗气源源不断的提供就会立刻消散在天地间仿佛从来不存在一般。 骑士对斗气的掌握,更多的还是用于对自身的防护以及对特定某些事物的掌控力提升。 比如修习风属性的骑士,在有风的地方调动斗气,身体会变得异常的敏捷灵巧。 土属性的骑士脚踩大地的时候防御力颇强,达到一定程度更是能借助斗气调动大地的力量作战,攻守兼备。 () 第74章 俘虏的待遇(求推荐收藏) 此刻在孟庆的侦测下,女骑士整个人变成了一个对水系能量有强大吸引力的能量磁场。 在其勉强进入修炼状态下后,很快孟庆就观察到对方周围的空气湿度变高,更是有细微的露珠凝结到女骑士身躯四周的草叶上。 水并不以力量与狂暴著称,它的力量柔软如清水,但水有时候也可以变得狂暴,比如怒河、瀑布,有时候也可以变得坚不可摧,比如冰墙、冰盾。 更多时候,修习水属性斗气的骑士,都是很难在身躯上留下难看疤痕的,也是绝大多数女骑士们最渴望拥有的斗气,没有之一。 “能量已经与肉体整个融为一体了么?这可难办了。” 用侦测能力观察了好几分钟,孟庆的眉头皱起。 他没能从这几分钟观察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只知道那名女骑士正在修炼,正在吸收天地间无处不在的水系能量让自己的力量缓缓恢复。 速度虽然缓慢,但这种恢复一旦开始就不会停止下来。 人类骑士没有和月光猫妖的髓一样特殊的器官,如此发现让孟庆多少有些失望。 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最开始他也是对吸收月光之力无从下手,最终不也是成功掌握了这种能力么。 “啪嗒~啪嗒” 逐渐接近脚步声让兰雅被迫从修炼中退出,被遮住眼睛满脸依旧泥污的兰雅身体颤抖起来。 眼睛无法提供帮助的情况下,耳朵的作用被放大,她能从脚步声中听到不同于人类的目标正在接近之中,除了哥布林她想不到会有其他东西。 换成之前若是有人打扰兰雅修炼,不管对方是谁兰雅都会很生气,但现在她即使再生气也无济于事。 浑身被捆了不知几十几百道绳索的兰雅已经偷偷用尽全力挣扎过了,但哪怕一点束缚都没能挣脱。 “吱呀~” 木门被推开,一股清晨林间才有的凉风吹拂进来,与之而来的还有兰雅可以嗅到,哥布林们早已经嗅不到的怪味,那是常年不洗澡的哥布林身上的体味,九成九哥布林身上都有。 “*%……**” 听不懂的声音来回响了几声,被遮住眼睛的兰雅再怎么竖起耳朵聆听也听不明白。 她现在只恨自己没能掌握萨克掌握的那种与魔物沟通的能力,不然临死前也要痛骂面前的这群可恶的哥布林。 孟庆站在队列中,目视着眼睛被遮住,脸上带着难掩痛苦与厌恶的女骑士,静静站着也不说话。 其他哥布林们早就被孟庆操练的小有成果,最开始还会低声交谈几句,到了后面也不再说半个字。 突如其来的寂静让兰雅很难接受,她有那么一瞬间甚至以为自己死了才会听不到声音,直到远处有鸟鸣声落入耳中,兰雅才吐出一口气,她还活着。 “我知道,你们这群哥布林里有智者,会说人类的语言,不要试图玩什么攻心的把戏,这对我没有用,带把的话,就放开我和我打一场,生死由天,可敢?” 回想起在银杏村得到的消息,兰雅勉强抬起头呜咽出声,她太渴望获得自由了,哪怕自由过后就会迎来死亡也在所不惜。 “怎么,哥布林都是不带把的孬种么?” 静候片刻没有得到回应,女骑士继续忍着嘴中被塞着木条的不适挣扎说出话来,有的话连她自己都知道哥布林肯定听不明白,但仍然无法阻止她继续说下去,这是她唯一能排解内心情绪的办法。 “阶下之囚,你有什么值得我族勇士与你搏命的东西?” 就在女骑士的舌头都快被木条磨破的时候,温雅到让兰雅难以接受的标准人类王国通用语在近处响起,看不到东西的兰雅满脸的震惊,她甚至怀疑说话的到底是人类还是哥布林。 “呜呜呜呜呜~” 急促的兰雅想要说什么,但说出的话这次连孟庆都听不懂了,他笑了笑,启声继续道:“争强好胜的人类,胜利从来不只看力量的强弱,还有智慧的比拼。 很幸运,这次胜利的是我族而非你们人类,五名人类骑士,三死一逃一俘,这样的结果,还不能让你放下自以为是的不凡,低下高傲的头颅么?” 孟庆没有被限制,所以说出来的话清晰无比,一字不差的落入到兰雅耳中,换来的是她更为激烈的呜呜声与身体的挣扎。 “好好反思吧。” 孟庆并没有放开女骑士的咬木,他知道现在放开对方,得到的大概率是对方咬舌自尽的结果。 虽然他还能调用一些月光之力,但对舌头咬断这种伤势还是无可奈何的,没打算现在就让人类骑士死去的孟庆可不会如此失智。 “去,撤掉周围的干草,在屋里升一个火炉出来,禁止给她喂一滴水,等我吩咐。” 不再去管女骑士的反应,孟庆换回哥布林们的语言吩咐道,侍在一旁的艾草雁羽以及另外两名脑子反应灵活的年轻哥布林少年领命退下。 在蝉死去后,今日艾草雁羽与另外两名年轻哥布林少年就是成为了孟庆的近侍。 本来孟庆没打算让艾草雁羽这个哥布林少女侍奉在旁边,这总归影响不好,但这是艾草雁羽的请求,也是艾草雁羽与泥巴雁羽讨论了很久做出的决定。 蝉死的太可惜了,这是其他哥布林们的想法,可以预料,谁能替代蝉成为孟庆的近侍,前途定然一片光明。 围观孟庆审问人类女骑士的哥布林们,意犹未尽的在孟庆走出关押俘虏的木屋后一起走出。 虽然没能听懂孟庆和女骑士的对话,但多少还能感受到之前的气氛,无非就是孟庆在表明己方与对方的差别,这种强过人类的体验让哥布林们舒心不已。 今日大棒营地很安静,战士们不需要训练,普通哥布林也不需要外出搜寻食物。 他们更多的都在有条不紊的制作各种工具,修补甩网、制作风羽箭、石斧、骨斧、骨针等等。 一部分在拆解改造人类骑士的护甲,毕竟那体型实在是太大了一点,不适合哥布林们使用。 () 第75章 死亡面前,众生平等 石块搭成的火炉很快在关押俘虏的木屋内升起,这座木屋周围是不允许普通哥布林靠近的,守在一旁的哥布林战士如今只听命于孟庆,连萝卜大棒的话都不那么好使了。 灼热的空气让兰雅一刻都没能抵挡住汗水的渗出,这不仅仅是汗水的流失,还有实力的下降,兰雅在想明白哥布林升起火堆的原因时,内心的震惊已经多过了恐慌。 她不明白为什么哥布林能想到这种对抗她恢复实力的办法,火焰灼烧将附近的水汽都是灼烧干净。 兰雅只是勉强尝试修炼片刻就是不得不退出,火系元素太活跃了,驱散了绝大部分的其他三系元素。 哥布林已经知晓了元素难以相互共存的秘密么? 这对人类而言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对她兰雅更不是一个好消息,如今虽然没有被哥布林侵犯或者杀掉,兰雅却没有多少庆幸的想法,反而更为绝望,等待死亡到来才是最痛苦的。 正午时分,一直很平静不挣扎的女骑士忽然剧烈的挣扎起来,比起刚苏醒的时候,她现在的状态更糟糕。 头发被热度炙烤的干枯断裂,嘴唇也是裂出渗人的伤痕,偏偏非常尴尬的是她已经无法忍受住身体自发的新陈代谢,哪怕此刻身体已经无比的缺水。 “哼哼,什么味道?” “尿味呗。” “感觉有点不一样。” “不会是里面人类骑士吧,哈哈哈,如果真的是她尿裤子了,那可太好笑了。” 值守的两名哥布林们用好笑的目光望向身后木屋,恶意的猜想此刻人类女骑士的状况。 难以言表的体验过后,兰雅羞愤欲绝,之前二十多年哪怕日子过得再苦,她也没有现在这样失禁的体验,偏偏还是在哥布林的老巢。 “神啊,求求你,赐我一死吧。” 一直对神明缺乏敬畏的兰雅,此刻却无比的想要成为神明的信徒,希望能够尽快的摆脱这种梦魇般的折磨。 傍晚时分,温度明显下降,多数哥布林们已经裹上了兽皮制作的外套。 哥布林上了年纪之后都会有手脚无力的情况,多数因为长时间生活在丛林中,离心脏距离较远的手脚得不到太多的血液供应出现老寒腿等问题。 被关押在木屋中的兰雅并没有感觉到寒冷,但是感受到了越来越近的死亡。 她的嘴唇已经干瘪的毫无光泽,满是泥土的脸上也多出了两道明显的泪痕,现在的她就凭着心中的那口气在忍着,只要再忍忍,等到死亡来临这些困难都不会再给她带来半点困扰。 “吱呀~” 一个白天都没有被推开的木门忽的被推开,昏昏欲睡的兰雅立刻被惊醒。 她的身体蜷缩着,力量却在缓缓的积蓄之中。 如果有哥布林认为现在的她衰弱的没有一丝反抗能力那就离死不远了,只需要恢复一点行动能力,兰雅都相信能在眨眼间将哥布林击杀在面前。 “嘘,别紧张。” 颇有些怪异的人类声音在近处响起,听声音还是一道女声,因为眼睛被蒙上所以精神变得已经非常敏锐的兰雅能够确信,在来人进入房间并关上门后,屋里只有她与对方两人。 “我是艾草,是你眼中的哥布林,现在我要帮你松开嘴里的咬木,让你喝一碗水。 你,可以不杀我么?” 语气显得颇为紧张的声音再次响起,还带着语病,但兰雅还是听懂了,她低垂着头默不作声。 “知道么,其实我非常恨人类,从记事到现在都在痛恨人类,原因我可以告诉你,因为我的父亲曾经被人类俘虏过去,足足以奴隶的身份在人类世界生存了六年。” 艾草在距离兰雅四五步的地方坐下,端在手里的木碗也是放在一旁,里面有大半碗清水,非常平常,但对她面前的女骑士而言,就是活命的珍贵存在。 默不作声的兰雅内心一颤,终于缓缓的抬起头,虽然眼睛看不到,但她能够锁定发出声音的艾草具体位置。 “所以呢,你是来羞辱我的么?还是说打算替你那可怜虫父亲报仇? 哈哈哈哈,来吧,我正求死不得呢,收起你那让人作呕的怜悯吧,哥布林就是一群废物,一群不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废物!” 任凭艾草将嘴里的咬木取出,兰雅努力了好一会才开口说出话来,她的嗓音已经干哑的犹如老妇,喉咙早已经因为缺水肿胀了起来。 “如果我族是废物的话,你又是什么?” 在兰雅努力吞咽了唾沫说完话就准备咬舌自尽时,艾草那直指心灵的质问让兰雅哑口无言。 “不管是哥布林还是人类,亦或者是其他种族,能在这个世界生存,必然有他的道理。 没有谁是天生高贵的。 很久之前,人类还赤身赤脚,茹毛饮血在这片大地上艰难生存的时候,他们高贵么?” “你到底是谁?” 艾草的话让兰雅心中剧颤,等闲哥布林居然会知道人类的古老历史,会说出如此有道理的话,这怎么可能? “我只是曾经身为人类奴隶的一名哥布林的子女,会说一些人类的语言,我的父亲告诉过我,只要能活着,就不要想着寻死,一死万事皆休。 当然,我不是在劝你活着,我甚至巴不得现在就让你去死。 你之所以现在还活着,也就是因为晨星大人不愿意对人类多做杀戮的原因,庆幸吧,只要你不寻死,你是不会被杀死的。” “晨星,就是你们族群里的那只哥布林智者么? 可笑,晨星的意思你真的明白了么? 太阳神的战车一旦出现,所有星辰都将失去光泽,人类就是太阳神的战车,而你们的晨星大人也会犹如真正的晨星一样,发不了多久的光就会犹如流星般坠地。 哥布林那可笑的寿命放在这里,即使出现哥布林智者又如何? 不过三五载最多十几载,他就会垂垂老去最终化作一抹枯骨,哥布林还是愚笨的哥布林,不会有任何改变。” 因为理念上的争执,兰雅忘记之前想要第一时间寻死的打算,她的注意力已经被面前的哥布林少女所吸引。 “那如果我告诉你,晨星大人身负精灵血脉并且已经觉醒了呢? 我族寿命虽然短暂,但也经历了完整的一生,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了活过的痕迹,哪怕你们人类再怎么唾弃我族,我们依旧活的好好的。 人类的夜晚已经到来,晨星大人将会犹如真正高悬在夜空的星辰,展现出属于哥布林的光辉,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不是听了这个消息觉得就此死去极其不甘心? 可悲的人类,即使你比我高大、强壮,我也要说,你活的真不如我一个哥布林呢。” () 第76章 绝望的心(求推荐票) “不可能!” 女骑士难以置信的反驳艾草的话语,哥布林与精灵这两种八竿子也扯不上关系的种族居然会产生后代还活到现在? 精灵们知道这件事真的不会羞愧欲绝然后暴怒到不顾一切找到这个污染了精灵血脉的怪胎斩杀掉么? “事实已经发生,即使你再怎么不相信也无济于事,可怜我族寿命不如你们人类?省省吧,百年之后晨星大人依旧光芒闪耀,你我都不过是一堆白骨,彼此没有任何区别。 请问,你比我高贵在哪里?” 艾草的话句句诛心,她是没有办法说出来这么多话的,当然是有孟庆的暗中帮助,艾草耳朵旁就挂着一个孟庆制出来并实验证明成果的短距离传话装置,就是地球上的土电话。 土电话这种只需要两个圆形杯子与一根细绳的简陋装置,制作出来不要太简单。 棉绳虽然没有,但麻绳也能替代,初见如此神奇装置的哥布林们都是高呼不可思议,毕竟谁能想到,仅凭一根绳,也能将低微的声音传到很远外的他人耳旁呢。 所以让兰雅震惊且羞愧的话,艾草都是在转述孟庆的话,她白天着实恶补了一番人类语言,有曾经的底子在,她还是能勉强传递孟庆说出来的人类语言的,换其他哥布林万万难以做到。 “你到底想说什么?” 沉默良久之后,兰雅死死的望着看不到存在的艾草,即使隔着皮质眼罩,艾草也是感觉如芒在背,多亏了她知道孟庆就在不远处,这才拥有与人类骑士面对面对话的勇气。 “喝了这碗水,不要再想着自寻死路,如果你可以这么做的话,火炉会被撤去,甚至让你恢复自由行动的能力也不是没有可能。” 艾草沉默片刻转述孟庆的话。 “不怕我恢复力量杀光你们全族么?” 兰雅冷笑着。 “不怕,因为我看得出来,你还有未完成的心愿,你不怕死,但又不敢死,你还想要完成未完成的心愿。” “居然连哥布林都能看透我的想法么?真是悲哀啊。” 兰雅露出难看的笑容,笑声无比的凄凉,正如艾草转述的话所言,她兰雅不怕死,但也不敢死,她曾经当着柯蒂斯遗孀的面发过誓,此生必然要为柯蒂斯报仇,正因为这个誓言,她才没有咬木被放开的第一瞬间就咬舌自尽。 “喝了吧,火堆很快就会撤去,咬木也不会再强塞给你。” 艾草举起木碗,小心的靠近了躺在地上的兰雅,当碗沿沾到兰雅那干裂渗血的嘴唇时,只是抗拒了片刻,兰雅就难以忍受,张开嘴贪婪的喝着碗里的水,她发誓,这碗水真的真的非常甘甜。 “还有么?” 在艾草收回木碗退到安全距离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兰雅清了清嗓子,只觉更加口渴了,忍着内心的羞愧,她第一次开口向哥布林讨要。 “有,不过你可想好了,我不会帮你解开绳索的。” 艾草的话带着莫名的意味,兰雅低下头,也就脸上占满泥污才看不到她的表情,此刻木屋里的味道很不好闻,双方都能闻得到。 “我要喝。” 沉默片刻,在艾草摇了摇头准备走出木屋时,兰雅干涩的声音传来,她太渴了,一碗水根本满足不了,口干舌燥过的人都明白这种体验,不喝还好,喝一点水会更渴的。 “等着吧。” 艾草顿在原地片刻后留下这句话就开门离开了木屋,她确实没有将咬木再塞回到兰雅口中,兰雅也没有像之前打算的那样就此自尽,不得不说和艾草的一番对话对兰雅的心触动极大。 几名哥布林先后进入了木屋,兰雅没有警惕戒备多久,就感觉木屋里一直散发着热量的火炉被移开,在感受到久违的清凉后,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这一天的体验真的犹如梦魇般刻骨铭心,她真的没想过,仅仅是一团火也会让她如此痛苦。 在哥布林散去后,艾草又回来了,这次带着一小木桶的水,兰雅非常干脆的破罐子破摔了,哥布林怎么看她她已经不去想了,她现在只想喝水。 “知道么,刚刚我可以杀掉你的。” 在艾草拎着空荡荡的小木桶准备离开木屋的时候,兰雅忽的来了这么一句话,让艾草脊背发寒的同时也是升起庆幸。 她转过身,就见兰雅咽下含在口中的那口水,普通的水,兰雅甚至可以让其像箭一般射出去,不过距离非常短,杀伤力也不强,但在近距离下刺穿哥布林的喉部皮肤与血管还是没问题的。 “谢谢你的水,仅此而已。” 兰雅闭上了眼睛,她很困很困了,必须要休息了,没有了火炉的炙烤,她总算能真正睡下。 “不用谢。” 艾草干巴巴的声音传出,而后就是木门被关上的声音,兰雅只警惕了几分钟时间就再也扛不住涌来的睡意,几次惊醒发觉没有异常后,真正的进入到了梦乡。 沉睡中兰雅做了好多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梦到了落水差点被淹死的情况,等她苏醒后感受到身下冰凉的触觉后,心中还是极其羞愧,好在没有哥布林看到现在。 还没歇息多久,难以忍受的饥饿让兰雅使劲的吞咽唾沫,她想起来上一次吃东西还是在前天早晨,期间只喝了好几碗水,空气中有淡淡的香气在飘荡,越是嗅到兰雅越发难以忍受饥饿的感觉。 她不敢出声,甚至有些畏惧吃东西。 但当她再次生出自绝的想法时,昨夜那年轻哥布林的话不禁在兰雅的脑海中回荡,一想到连哥布林都能咬牙以俘虏的身份活这么久,她又将自尽的想法抛却。 哥布林会骗她么?或许会,但骗她有什么意义呢,她真的要死谁也拦不住,哥布林留她一命有什么意义呢? “不会是……” 思考了良久,兰雅忽然打了一个机灵,她想到了一个可怕的答案,身体都不禁颤抖起来。 她知道哥布林淫邪的传闻,也听闻过不少哥布林俘虏人类女子然后生下有人类血脉的哥布林的故事,那个时候的她对这种故事的反应只有暴怒,但如果这种经历发生在她身上,她绝对无法忍受。 “柯蒂斯兄长,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请恕义妹我违背诺言之罪,哪怕是死,我也不愿承受这般侮辱的。 你且别走太急,我可能很快就来。” 默默的做出决定,兰雅闭上眼睛,不久之后进入了修炼之中。 她的斗气此刻还没回复,昨日的经历对她身体的摧残太大了,短时间她都别想让实力恢复到当初的圆满状态,但被限制住的她,除了修炼还有别的选择么? () 第77章 山茶子爵与中阶骑士(继续求推荐票支持!) …… 叮叮当当的铃铛声在坑洼不平的泥土路面上回荡。 四匹雄壮毛发油光水滑的骏马,拖拽着外饰华丽精美的马车正以缓慢的速度在这条道路上前进。 铃铛声正是由挂在骏马脖子上的铃铛发出来的。 “这破路该修修了。” 即使马车内铺着厚厚的地毯以及坐垫,坐在车厢内的人还是觉得不舒服。 马车的窗帘被掀开,露出一张富态的面孔,那满脸的油光是绝对难以在平民脸上看到的。 肩负着重要任务的山茶领子爵,花费了一周时间才马不停蹄日夜兼程的从王都赶回领地,都不敢多歇一天,带上领地的一名中阶骑士与五名初阶骑士就是直奔野蔷薇领而来。 正常情况下,山茶领子爵赛文·山茶是不愿意接受这种苦差事的,但如果发生在他领地的麻烦和传闻中的精灵有关,即使路途再遥远他也要亲自跑一趟。 “没有回报,谁会这么做呢?” 能和赛文·山茶平等对话的人,队伍里只有一个,在赛文将头从马车里探出来的时候,骑在高头大马上的一名壮年男性骑士如此回应到。 他有着一头直直立起的红色头发,没有带头盔,胯下的战马也是赤红色的,远远望去像是一团火,烈日当空,其他骑士与战马都颇觉烦躁时,一人一马却是极其惬意。 “要致富先修路,这个道理我十岁的时候就明白了。” 赛文山茶嘴角带着些许嘲讽,他掌握着名下六个男爵领都没有掌握的技术,那就是提炼魔药。 制作魔药的大部分原材料是名下的男爵领提供,少部分从王国购买,当然他本人的领地上也大量种植。 由价格相对低廉的鲜花植物提炼出来的魔药,价格会比原材料翻上数倍,不管是卖给王国还是名下的男爵领都行,一来一去赛文山茶从中赚到的金币不在少数。 赛文子爵父亲那一代修通了山茶领通往周边几个子爵领的道路,花费不菲,到了赛文子爵这里只需要享受父辈带来的红利即可,平整宽敞的道路带来的是源源不断的行商与贸易,光是从中收取过路费与交易税就不是一笔小数目。 只可惜这一点,目光短浅的男爵们是很难明白的,他们即使咬牙修建道路也是常年亏损的,毕竟男爵领人口太少了,不值得大商人经常往来。 “莱特骑士,你见过精灵么?” 队伍又前进了一段距离,马车上的赛文子爵再次掀开窗帘,问向片刻不离马车的那名中阶男性骑士。 “见过半精灵,不过没有打过交道。” 莱特摇了摇头,精灵这一种族的光芒太闪耀了,平凡人没有几个能有幸见到的,哪怕是一国之王的鲜花女王,谈及精灵语气都会很复杂。 王国下面的贵族与骑士,对精灵的认知大部分都来自于传闻或者传记书籍里,他们描述中的精灵可信度相当低。 “但,我有一个故友说他见过,真假难辨。” 就在赛文子爵失望的叹气时,莱特欲言又止片刻,还是道出了这句话。 “哦?说来看看!” 赛文子爵打起了精神,其他骑士也竖起耳朵,这种事情可是第一次听莱特骑士讲述啊。 “那得是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他说他在雄狮王国游历时,见过骑乘巨鹰的精灵从天而降,落在他和同伴栖息地不远处的湖泊边。 自那以后他仿佛变了一个人,醉心于精灵的文献记载,几年后和同样想法的骑士探的消息试图找寻精灵生活的丛林,但自此一去不返,再无音讯。” “这么些年一直没有消息么?” “没有,也许死了,也许在某个地方还活的好好的,大概这辈子没希望再见面了。” 莱特摊开手,脸上满是无奈,当年那名故友的实力要比他高不少,真要是活到现在,肯定不比他现在中阶初位骑士的实力要弱,放在王国也是不弱的战力。 “他是怎么描述精灵的?” 赛文子爵又问。 “这个我记得很清楚,他说: ‘看到她那一瞬间,只感觉前半生瞬间都黯淡无光,从巨鹰上走下来的她,衣着华丽体态轻盈,举手投足间都像是在奏一首天籁之音,让我以为是神明降世。 我和同伴都怔怔的站在原地,就连战马都忘记了咀嚼草料,前膝跪地。 约十几个呼吸后,我的同伴高呼精灵就要上前,但巨鹰扇动了一下翅膀,隔着上百步就是掀起一阵狂风,当狂风散去后,精灵与巨鹰已然不见了……’ 是不是觉得和书里的记载一样不可思议?” 莱特驾着战马不紧不慢的前进,缓缓道出一段故事,让周围的人听完后都是低声惊叹。 他们很难想象精灵到底会有多么神奇,才能让自命不凡的人类骑士见一面就被折服。 “对的,举手投足都像是在歌唱,这一点很对,看来当初你的故友看到的真的是精灵。” 赛文子爵连连点头,他也从别的贵族口中听过这一传闻,据说靠近精灵后,哪怕对方没有说话,周围的人都会觉得有歌声在响起。 这一特性使得精灵极好辨认,也让精灵在人类世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但正因为如此,精灵的传闻才会越来越多,毕竟物以稀为贵,要是天天能见到精灵,也没谁觉得稀罕了。 “子爵大人,我们进入荆棘领了。” 开路的骑士折返归来,带来一个不错的好消息,荆棘领位于山茶领南方,再往南就是野蔷薇领,今天到荆棘领,代表明天就能到目的地野蔷薇领了。 “趁天色还早,尽快赶路吧,还有十几里的路要赶。” 闻言赛文男爵吐出一口气,出发已经一天半了,出发不久后他就有点后悔乘坐马车,但要让他再骑乘快马赶路又太难受了,马车可是贵族的身份证明,这次出行他不光肩负着任务,同时也有视察领地的意思,算是一举两得。 “报!” 午后的荆棘领,从镇外疾驰而来的奔马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仅仅是奔马从主街过去不到一刻钟,由男爵城堡下达的命令就传至荆棘镇各处。 “山茶子爵马上要来视察,快,所有人无论之前在做什么,立刻放下手里的工作,打扫主干道,这是命令!” () 第78章 爬树的猴子 荆棘领的书记官带着骑士扈从以及男爵城堡的士兵匆匆走出城堡,沿街将这一消息传递下去。 因为这一消息荆棘镇很快就变得鸡飞狗跳,哪怕是幼童都拿着一把枯草捆扎成的扫把在清扫门旁的落叶。 更多的成年人一边匆匆把摆放在门口的东西往屋里收拾一边对话,表情少见笑容。 “你们说,是不是子爵大人听说了税收的事情,才会亲自来视察?” “希望是吧,就怕知道了也不打算问,管好自己的嘴,要是瞎说话,等子爵大人走了,说漏嘴的人有罪受了。” “哎,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种田没多少余粮,做个小买卖还得交各种各样的赋税,真逼急了,我带着一家老小迁到别的领地算了。” “还没到那一步,忍忍看吧。” 临街的住户,在男爵城堡巡视的士兵走过后低语着。 连续数年高达十税五的税收让整个荆棘领上下的领民都苦不堪言,与民争利的新荆棘领男爵,在如今已经成了人人厌恶的存在。 荆棘镇正中央,偌大的男爵城堡也人头攒动,男仆女仆们紧张的来回奔波,花圃需要清理,草坪需要修剪,就连少有人用的凉亭都要用湿布擦拭干净,哪怕有三十多号仆人,这也是一个不小的工作量。 “哎哎哎,地毯别急着铺,等子爵大人的车队进了镇再铺也不迟,不然踩的都是脚印。” “抬头自己看看,那边阁楼上的鸟粪怎么还没人清理?站在这里我都看的一清二楚!” “枯枝落叶千万别烧,谁烧我把他也丢到火堆里面烧了。” 男爵城堡前院,成为男爵尚不到五年的唐纳德额头上很快因为焦急渗出汗珠,连连斥责愚笨的仆人,被呵斥的仆人也不敢抬头,低着头领了任务就去忙碌。 这是唐纳德男爵上任后第一次迎来山茶子爵的视察,所以他极其重视,现如今他只恨时间太仓促,不然一定把荆棘镇主干道上都摆满花盆,如今能把主干道与城堡打扫干净就不错了。 好不容易在一番忙碌后把男爵城堡上下打扫的整洁,没坐下歇息多大会,就有士兵急匆匆的驾着奔马进入城堡报信,山茶子爵的队伍即将到达。 “快,跟我一起前去迎接!” 用绢布擦拭掉额头的汗珠,唐纳德男爵唤来妻儿,又带上男爵领为数不多的骑士,一行数十人直奔镇北正门,侍立在门口眺望。 “终于到了!” 远远的看到砖石砌成的镇子外墙,包括莱特骑士在内的一行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自打山茶子爵离开领地那一刻起,肩负起安全事宜的骑士们就没有一刻放松警惕,如今到了领地下的男爵领,总算可以让紧绷的精神休息一下了。 “到了么?” 听闻动静,赛文子爵也从窗户探头看向前方,比子爵领低矮不少的围墙映入眼帘,见此情况他微微一笑,队伍又前进了一段距离,在看到镇门口一大群人侍立在那里等候时,子爵脸上的笑容更甚。 远远的马车前进的铃铛声就传入耳中,闻声所有人都打起精神。 爵位的高低带来的是天差地别的身份,若是换成侯爵的队伍来到,怕不是唐纳德男爵得离镇十里迎接,普通人认为都是贵族老爷的贵族,对阶级的差别看的更清楚。 “好华丽的马车!” 离得老远,那由四匹同色骏马拖拽的马车就成了人们讨论的对象,在男爵一行人的外围,有更多荆棘领的平民在围观。 子爵哎,很多人哪怕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贵族老爷,那可是要让男爵大人走出城堡亲自前来迎接的大人物。 “恭迎子爵大人!” 在马车停稳、车门打开赛文子爵从马车内走出后,侍立在镇门口的一群人包括唐纳德男爵都是躬身施礼。 高立在马车前方平台上的赛文子爵入眼只有乌压压低下去的脑袋,这让他很是满意。 “荆棘男爵有心了。” 在随从放下木梯后赛文子爵从马车上走下,守护他的莱特骑士一行也已下马步行。 几人的靠近,让荆棘领的那几名骑士心惊胆战。 平民还不觉得怎么样,他们几人能够清楚的感觉到对面骑士那澎湃的实力,这让几名骑士的头垂的更低了。 “有句话说的很好,人类贵族就是一群爬树的猴子,往上看都是屁股,往下看都是笑脸。” 在双方贵族汇成一体,不紧不慢的在向男爵城堡前进时,主干道一侧的木质三层小楼中,有两人并不像平民那样探头围观,而是悠哉的喝着酒吃着菜。 “本来人类和猴子就没什么区别,有的时候还不如猴子,尤其是脱下衣服的时候,看吧,今夜贵族的城堡肯定又是一个狂欢夜。” 靠近了才能发现,两人都是女子,拥有着极其不凡的相貌以及相同的一头黑色卷发,她们的耳朵都被头发盖住看不真切,谈及人类贵族时脸上只有嘲讽没有丁点敬畏。 “希望新来的这波贵族和骑士能在明天滚蛋,不然就有的麻烦了,我感受到了中阶骑士的气息,很棘手。” “确实是中阶骑士,还是火骑士,一对一我们两人都不是对手,加上那五名初阶高位骑士,要打起来跑路的肯定是我们俩。” “那就再忍忍吧,我那可怜的族人,又得多受一天苦了。” “苦难让我族成长。” …… 黄昏刚至,偌大的男爵府各处都有灯火亮起,主堡上部的琉璃瓦反射出绚丽的光芒,离几百米都看的一清二楚。 相比灯火通明的男爵府,荆棘镇上除了几条主干道,其他地方只有昏暗的油灯光芒亮起,有的则是火炉带来的光亮。 平民是没有几个能用无需燃料的珍贵宝石当做照明工具的,哪怕是平民中的富户也不敢僭越,荧光石这种能驱散夜幕的珍惜宝石是不配让平民拥有,被人发现会带来诸多麻烦。 和荆棘镇的领民猜测的一样,这个时候的男爵城堡正在举行晚宴。 宴会的主角自然是远道而来的山茶子爵,而后才是主人唐纳德男爵。 男仆女仆在席间穿行,放下一碟又一碟食物,贵族的晚宴花费相当不菲,就是今夜这一晚宴,没有三五枚金币是拿不下的。 见得山茶子爵入席以来表情都相当愉悦,没有表现出不满,唐纳德男爵庆幸之余也难免有些心疼。 他从消息灵通的书记官那里打听到山茶子爵的爱好,投其所好的情况下,自然没有犯不该犯的忌讳。 () 第79章 深陷囫囵的半精灵少女 “来,畅饮。” 杯中之物算是山茶子爵的爱好之一,更多的贵族有的爱酒有的则对此深恶痛绝,只能说各人有各人的爱好。 酒过三巡后,唐纳德男爵试探性的询问,从山茶子爵那里问到了此行的原因,山茶子爵此行不是来惩治他的,而是为了更南方的野蔷薇领而来。 精灵可能出没的消息,山茶子爵自然不会乱说,这可是女王陛下交待的大事,除非他喝糊涂了才会告诉唐纳德男爵。 “最近荆棘领可有异动?” 酒足饭饱后,山茶子爵品尝着人类王国流行的茶水,眼睛微微抬起看向唐纳德男爵。 “一切都好。” 荆棘男爵心中一颤,低头应道。 “真的么?” 山茶子爵陡然坐正。 事实上他不知道荆棘男爵是否有隐瞒,只不过照例在诈一下对方,这一手包括书记官与骑士等非平民阶层都或多或少的掌握。 而唐纳德男爵也犹如被骑士威压压迫的平民一般惶恐,不由得道出隐瞒的事情。 “有,有一些。” 话说出口后,唐纳德男爵只想给自己一耳光,还是太畏惧山茶子爵的身份了,事先他可打算好了,宴会上无论山茶子爵怎么问他都不会说漏嘴的。 “说来听听。” 包括在一旁坐席的莱特骑士都是来了兴致,有发现啊,什么事情能让一个男爵都有所隐瞒呢? “实不相瞒,本来是打算要给子爵大人一个惊喜的,没想到被您问出来了。 前些天,有一个路过的马戏团经过,留下了一个半精灵少女,据说来历不明,马戏团没敢带上路,就留在了荆棘镇。” 连连擦拭额头的汗珠,在越来越难忍的目光压力下,唐纳德男爵还是道出了隐瞒。 “什么马戏团,不会是你从捕奴队那里买来的吧。” 如此劲爆的消息,让山茶子爵都为之愕然,想到深处,山茶子爵只觉牙花子都疼了。 半精灵,这一种族虽然不如精灵拥有那么多传闻,但这也是一个传承久远的种族。 他们拥有着远超人类的容貌与寿命,半精灵与半精灵的后代通常都是半精灵,没有能生出纯血精灵的先例,倒是有生出人类的例子。 半精灵据说拥有许多小型部落而没有王国建立,一直以来在这片土地上的地位都颇为尴尬。 精灵强硬的拒绝这群血脉不纯的半精灵,人类多是对半精灵渴望且贪婪,真正与半精灵建立友谊的情况少之又少。 长此以往,半精灵对待人类的态度也极其恶劣,就差没见面就分个你死我活了。 即使如此,各王国的律法也强硬表示,任何伤害半精灵的人,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要接受下到鞭罚上到绞刑的惩罚。 各人类王国都想吸纳半精灵融入到自己的国度中来,不管是血脉提升还是纯粹的私人欲望,这都让半精灵多少还能过下去。 一个半精灵少女的出现,让山茶子爵感觉颇为棘手,此行本来是为了找寻可能存在的精灵而来,精灵没见到,先遇到了一个半精灵,这算什么事啊。 “岂敢,真的是马戏团留下来的,当时还昏迷不醒,就这两天才刚刚苏醒,我一直没敢冒犯她分毫,子爵大人来的恰到好处。” 男爵举手指天发誓,模样看起来倒是极其诚恳,山茶子爵注视对方良久后点点头,算是揭过了对方隐瞒不报的罪过。 “带来看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山茶子爵没有离席,而是让男爵带来那名半精灵。 之所以如此慎重对待的原因有很多,曾经有不止一个人类贵族领因为私藏半精灵被发现遭到王国的责罚,还有被半精灵报复的先例。 寿命悠久的半精灵单体实力强大,可以说全员都是骑士一样的存在,随便出动十几个,敌暗我明覆灭一个小贵族领轻而易举。 “是~” 叹息一声,唐纳德男爵起身离席,别人出面他都不相信,他得亲自把人带来才行。 昏暗的男爵城堡地牢,连油灯都没有亮起,一名头发垂到腰部、少女模样的半精灵目光中带着难言的悲伤。 黑暗并没有影响到她的视野,已经在这里呆了近一周的半精灵少女,不止一次的猜想过未来可能遭遇的情况,但她还没做好以死相搏的打算。 “吱呀~” 地牢忽的被打开,动静惊动了半精灵少女,她的身形陡然跳起,而后蜷缩到了远离牢门的最远角落。 “人还好吧。” “您放心吧男爵大人,好得很,中午送过水和食物。” “哼哼,做的不错。” “这是小人的本分。” 先是人类的对话声响过,而后进入半精灵少女视线的就是多达四五名人类,其中一男一女两人让半精灵少女一见就露出绝望之色。 虽然第一次进入人类世界,但人类骑士之名她也有所听闻,立在那体型魁梧疑似贵族身侧的两人,绝对是人类骑士无疑。 半精灵少女距离成年还有很久,悠长的寿命带来的是难以想象的成熟期。 据说精灵一百五十岁成年,半精灵即使减半再减半也得三四十岁才算成年,眼下半精灵少女从出生到现在也不过十年。 成年的半精灵实力觉醒血脉天赋后就比人类初阶骑士要强上不少,这就是血脉带来的优势。 但在成年之前,半精灵其实和人类孩童的实力相差无几,更多的只是敏捷一些。 他们那不凡的容貌在这个时候更多的是罪过而非优势,这会让他们很容易就陷入到危险之中。 “你好啊,小乖乖。 在这之前我可一直没怎么样你啊,等下千万别说我坏话。 来人,把们打开,把我们的客人带出来。 小心点,别跑了。” 荧光石的光芒亮起,唐纳德男爵看到了蜷缩在地牢角落里的半精灵,但没有能看到其真正的相貌。 好在他知道现在要做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先是用自认为和善的语气和半精灵少女对话,而后吩咐身旁的骑士去上前开门,普通人在这个时候他不信任,也只有骑士能降服尚未成年的半精灵。 “请吧。” 一名初阶中位的女骑士打开地牢门,让开身形,用相对警惕的目光望着依旧蜷缩在角落中的那道身影。 她也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到半精灵,内心无喜无悲。 她只不过是听命行事的一名骑士而已,更多的没有实力也没有责任去做。 () 第80章 一只尖耳(求推荐票) 良久后,蜷缩在角落的身影终于抬起头来,长发遮蔽了她的脸庞,让人看不真切她的容貌,难以理解的语言从半精灵少女口中发出,在场的人一个都没听懂。 “半精灵语言么?我不会说啊,你们谁会?” 半精灵少女的声音并不是多么特别,和想象中的天籁之音有很大的差距,这让在场的人多少有些失望。 “抱歉,我们都不会半精灵的语言,不过姿势与笑容是最好的语言,大人如果信得过我的话,我来做吧。” 两名骑士对视一眼皆是摇头,至于其他士兵更不用多言,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听到半精灵开口说话呢。 一番牛头不对马嘴的对话过后,半精灵少女总算肯离开墙角了,她蜷缩着身体,低着头,一只手被女骑士牵着,一步步的跟在对方身后走出地牢。 宴客厅内,等待良久的山茶子爵才看到荆棘男爵一行人的归来,他站起身,视线锁定队伍中央低垂着头的矮小身影,眼睛一眨不眨。 “莱特骑士,你去和她交流吧。” “没问题大人,我可以和她对话。” 因为不懂半精灵语言,所以山茶子爵没有离席,在一旁案几后入座的莱特骑士闻言起身,他上前来到被带至大厅中央因为光亮不停揉眼的半精灵少女旁,只是一句话就让一直没抬头的半精灵少女抬起头来。 “你好啊,迷路的小家伙。” “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当然,我曾经和一名半精灵做过半年多的朋友,那么,你从哪里来?” “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里?” “这里是鲜花王国山茶子爵领名下的荆棘男爵领,你被这里的男爵收留了几日,又遇到了下来视察的山茶子爵和我,真是幸运的小家伙,换成别人可没谁听得懂你的话。” 莱特骑士蹲下身,即使如此也要比站立的半精灵少女高许多。 他轻轻撩起半精灵少女的头发,怔了一下后又将头发放下,起身看向山茶子爵,道:“没有尖耳,人类血脉太多,看样子应该是被遗弃的。” “呼~”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山茶领子爵提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被半精灵遗弃的少女,这种存在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决定其生死。 “额,之前见到时,她有尖耳的哎。” 唐纳德男爵难以置信,莱特骑士怔了怔,撩起半精灵少女另一侧的头发,果然在其下看到了属于半精灵的标志,那与传闻中精灵相似的尖耳。 “难以置信!” 见多识广的莱特骑士瞠目结舌,他见过的半精灵少说也有一只手了,但还是第一次看到两只耳朵不一样的半精灵,这简直比见到精灵还稀罕。 “哗~” 围观的人也是一片哗然,如此声响让本就不知所措的半精灵少女双手紧紧捂着耳朵,半蹲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应该真的是被遗弃的,半精灵眼高于顶,这种血脉不纯粹的后裔,指不定很早之前就被遗弃了,如何决定要看大人您的意思了。” 最终莱特骑士起身来到山茶子爵身旁,山茶子爵也是颇为犹豫,这种血脉不纯的半精灵,指不定就是有什么先天疾病,但难得遇到这么稀罕的半精灵,他又舍不得放其离开。 “带着吧,愿意跟着就跟着,不愿意跟着,回头送人吧。” 只言片语间,山茶子爵决定了半精灵少女的命运,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在场山茶子爵的爵位最高,他的话就是毋容置疑的。 “哦,忘记问了,唐纳德男爵,你没意见吧。” 眼见得连名字都没问出来的半精灵少女在莱特骑士的带领下入座而后狼吞虎咽的吃东西,山茶子爵似乎才反应过来,征询主人荆棘男爵的意见。 “没,没意见,能被子爵大人看重,是她的福气。” 唐纳德男爵低下头,表情稍显庆幸,本身这个半精灵他就没花一个铜币,只不过喂了几天的水和食物,虽然内心深处多少有那么点阴暗的念头,但在这个时候他可不敢多言。 他只求尽可能的满足山茶子爵的喜好,然后让其尽快离开这里。 “那就好,不管怎么样,也多谢你这几日照顾她了,这个,就当做补偿吧。” 伸手唤来一名骑士,山茶子爵对其低语,骑士很快去而复返,带来了一个包装精美的木盒。 “多谢子爵大人的魔药!” 只是打开木盒看了一眼,唐纳德男爵就是激动起来,这么一大盒里面装了十份魔药,能量相当充裕,没个五金币绝对拿不来,魔药的香味仅仅泄露了一丝,就让周围的人都为之迷醉,只觉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喜欢就好。” 本身领地拥有着魔药的制作技术,所以山茶子爵对魔药的看法很明确,魔药就是用来买卖的东西,拿来做人情也不错。 魔药的香味让离得老远的半精灵都感受到了,她怔怔的望着唐纳德男爵手里的木盒,眼中有着难掩的渴望。 半精灵无需成为骑士,本身就有办法能吸收魔药里那特殊的能量,这是半精灵的天赋,即使没有制成魔药的草药,也是他们渴望的存在,这让半精灵一直以来都生活在植物繁茂的区域,或丛林,或湖畔。 “一只尖耳的半精灵,有意思。” 山茶子爵用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为这次晚宴道了结束语。 参观了男爵城堡的部分设施后,山茶子爵很快在收拾好的客房休息下了,对荆棘男爵而言整体有惊无险的晚宴也宣告真正结束。 第一次用上柔软舒适的棉质被褥,半精灵少女显得很是欣喜,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少了,少到只相当于人类十岁左右的孩童,某些方面甚至都不如。 “晚上就在这里睡吧,不要乱跑,明天一早我们会叫上你一起出发的,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么?” 莱特骑士在临睡前来到安置半精灵少女的住处查看,她和山茶子爵带来的一名女骑士住在同一个房间,算是有监督的意思,毕竟半精灵不比其他,算是极其少见的存在。 “我,不知道。” 实话实说的半精灵少女表情懵懂,她真不知道要去哪里,她甚至已经忘了自己从哪来了。 这在之前莱特骑士细细询问的时候就已经知晓了,她只记得苏醒时就已经在丛林边缘,只记得在那之后艰难求生的经历。 “那就一起吧,毕竟你也不知道要去哪里,等你展现出自己的作用时,也许你可以自己找寻到自己的来历。” 莱特骑士揉了揉半精灵的小脑袋,勉强安慰了她一句就此离去,留守的另一名女骑士紧闭的眼睛睁开,片刻后又闭上。 她在修炼,临睡觉之前是最好的修炼时间,白天还需要继续赶路呢。 …… () 第81章 觉醒!天翻地覆的进化!(求收藏) …… “人类,放风时间到。” 正午时分,紧闭的木门被从外推开。 哥布林那破锣嗓子喊出来一句女骑士兰雅都已经可以听明白的话,让兰雅被迫从修炼中退出。 “放风时间,呵!” 自嘲了一句,兰雅却没有立在原地不动,而是一跃而起。 她高出普通哥布林太多的身形出入木屋十分困难,但还是艰难的从木屋里走了出来。 午后的阳光洒落在脸上身上,立在木屋门口的兰雅闭上眼睛贪婪的享受阳光洒落在身上的温暖感觉。 “看,人类女骑士!” “天天见,还是什么稀罕事么?” “稀罕啊,她可真高!” 偌大的大棒营地,在女骑士被四名哥布林看压着在营地中走动时,围观的哥布林依旧有不少跟在后面看稀罕。 被哥布林俘虏已经有一周了,女骑士兰雅在确定自己不作死短时间不会死后,很是明智的开始以俘虏的身份渡过每一天。 她此刻手脚都有坚韧到难以挣断的绿蚕丝捆缚,只能用很小的步伐前进。 好在蒙在眼上的眼罩被放下,嘴里也没有再被塞上屈辱的咬木,兰雅可以在放风的时候,一次又一次的观察如今身处的环境。 兰雅不是没有尝试逃跑,第一次被允许走出木屋的时候她就试图爆发逃离,但没跑出一百米就是被重新捉住,而后遭受了这辈子承受过的最难以忍受的刑罚:当着过百哥布林的面挨鞭子! 兰雅还值得庆幸的是她当时没有伤到多少哥布林,只有离她最近的两名哥布林被她一脚踹飞,即使如此也挨了超过上百鞭的惩罚。 长达半天漫长的惩罚,换来的是刻骨铭心的记忆,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兰雅是不会再尝试逃离了。 木弓、网、毛皮、肉、工具,各种各样的东西一一映入兰雅眼帘,给她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眼下的这个哥布林部落,过着和人类极其相似的生活,处于丛林中的他们更是有人类没有的诸多优势,那一天天被收集到营地中来的各类干果与水果,让兰雅内心甚至都生出羡慕。 这群哥布林的首领拥有着比人类更为不凡的智慧,这是兰雅可以确认的事实,但让她疑惑的是,自打初次醒来和对方对话过之后,这么久的时间里,她都没有见过对方哪怕一次面。 放风时间很短,不过上百个呼吸,很快兰雅就是被迫返回,她没有反抗,默默的忍受成为俘虏必然会承受的诸多屈辱。 但她仍然还有希望充斥内心,只要还活着,一切都还有希望。 “晨星大人,今日的放风结束了,那名女骑士很老实,没有妄动。” 在女骑士被重新关回木屋后,有哥布林上到营地中央的巨树上,隔着木屋屋门向门内的孟庆汇报。 “我知道了,辛苦了。” 木门紧闭,孟庆的声音幽幽传出,闻声报信的哥布林不敢久留,四肢并用迅速从树上下来,重新回到俘虏所在的木屋旁守候。 木屋内,已经数日没有见天日的孟庆双眼紧闭,片刻的打扰过后,他又一次沉浸在了对自身的研究之中。 傍晚,整个大棒营地都能听到孟庆那畅快的声音:“哈哈哈,藏得再深,还不是被我看穿了!” 木屋外很快聚集了一大群哥布林,但最早抵达这里的萝卜大棒手持传承手骨严厉的禁止任何哥布林靠近。 所有立在树上与树下的哥布林都默不作声,但他们都能感受到,木屋里此刻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从沉睡中苏醒过来。 如此体验对他们而言真的是生命中的第一次。 木屋内,孟庆整个人正处于天翻地覆的变化之中。 他的身形一会拔高一会收缩,面容也是不停的变化,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头顶都长出了乌黑的头发,而后像是被火焰灼烧了一般,头发在片刻后枯萎变成飞灰飘散。 隐藏在身体最深处的血脉终于被孟庆窥得,而血脉一经调动,连带孟庆的基因都是因此开始改变。 “晨星一族,传承久远,所传承有七,一曰木灵体,二曰望星瞳,此为天赋传承,觉醒其一为佳,觉醒二者为最,二者皆未觉醒,无缘血脉复兴大计。 术法传承有二,一曰催生草木,二曰操纵草木。 技法传承有二,一曰精准射击,二曰超远射击。 另有顶级传承一,曰束缚箭,唯有觉醒两种天赋传承者方可领悟。” 在孟庆的意识与体内的精灵血脉接触后,一大段像是文字又像是声音的东西涌入脑海,孟庆第一时间就确定,这才是萝卜大棒之前念叨的所谓传承。 在精灵血脉觉醒开始后,孟庆血脉中的人类血脉也开始发挥了作用,不过人类血脉完全没有给孟庆带来多少帮助,有的只是一段无声的画面,显示了他血脉中的先祖实力最强时的姿态。 “噗噗噗~” 一连吐出七八口血,孟庆在短暂的一瞬间就已经做出决定,他将血脉中的人类血脉与哥布林血脉都剔除一部分,换来的空间留给了不断壮大的精灵血脉。 如若不然,他只能剔除掉更大部分自身的哥布林血脉才能完成这次觉醒。 觉醒对孟庆而言感觉极其漫长,但实际上很短暂,在孟庆的身形停止变化后,觉醒已然完成,他也从紧闭双眼的状态中睁开了眼睛。 睁开眼的一刹那,这个世界给孟庆的感受截然不同。 天地间莫名的能量被身躯吸引开始往身体里汇聚,那是不同于地、水、风、火四大基本元素之外的另一种能量:木能量。 没有调动侦测能力,孟庆此刻视野中的一切都有所改变。 他的瞳孔变成了宛如星辰般的光点,肉眼直接看穿了木质木屋,看穿了木屋外哥布林的整个身躯,甚至能够在几十米高的树屋上,看到土壤下方在流淌的地下河! 站起身,渐渐适应了天地间木能量无时无刻都在往身躯内汇聚的体验,孟庆推开木门。 门外是一大群等候良久的哥布林,更下方的地面则是哥布林们乌压压的脑袋。 整个大棒营地还能动的哥布林在这个时候都已经汇聚到此处,仰望此刻与先前相比判若两人的孟庆。 () 第82章 血脉力量(求收藏) 孟庆变高了。 此刻大概有身为人类十五岁时的身高,约五尺。 接近萝卜大棒的身高,和之前三尺出头的体格相比,怕不是长高了半米多。 他脸上身上没有一丁点疤痕,原本残存的胎记也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面孔也是有了不少调整,和原本的相貌相比更加精致。 耳朵依旧还是尖长的,但大小却缩小了很多,整个人也不像之前显得脑袋大身体小那么怪异,变得更加顺眼。 更为突出的是他的眼睛,任何看到孟庆眼睛的人,都感觉看到了天上的星辰,让人迷醉。 如果说之前的孟庆混在哥布林里,没有谁看到其相貌就难以将其从哥布林中辨认出来。 那么现在的孟庆,不管是立在哥布林群中还是出现在人群中,都是绝对的特例,是那么的出众,那么的鲜明。 “这,这,这……” 哪怕见识再多的哥布林,在这一刻也失声不知该说什么好。 萝卜大棒死死的攥住手里的传承手骨,如果不是孟庆推门从这里走出,换成在别的地方,打死他都不敢相信这是孟庆。 “叔叔,我觉醒了,真正觉醒了!” 孟庆开口后,众多哥布林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内心虽然依旧有太多不解,但现如今面前这个精致的不似哥布林的存在还是孟庆就好,还是他们认知中的晨星大人就好。 “那你之前……” 萝卜大棒欲言又止,如果现在的孟庆才算觉醒的话,之前表现出的超凡智慧又是从哪里而来? “那要多谢猫妖们的一臂之力,危险让我提前觉醒了部分智慧,也是在今日才完全觉醒所有能力。” 必要的谎言还是要有的,至少比说实话更好用。 看到包括萝卜大棒在内的哥布林都放松下来,孟庆暗道一声罪过,穿越是他需要隐瞒一辈子的秘密,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得知。 黄昏已至,兰雅多次皱眉被迫从修炼中醒来,今天这群哥布林像是发了疯一般一直在不停的大喊大叫,燃烧起的篝火光亮让本该昏暗的木屋里都显得很是亮堂。 “这群该死的哥布林!” 恨恨的暗骂一声,兰雅站起身来,敲动木屋屋门,好一会才把守卫叫来。 “什么事?” 守卫俘虏的哥布林如今都掌握或多或少几句人类语言,自打多了一个人类俘虏后,大棒营地就是兴起了学习人类语言的热潮,大家都以会说几句人类语为傲,这可是晨星大人点头决定的事。 “太吵了,你们在做什么?” “你等一下,换人和你说。” 兰雅的追问换来的是哥布林含糊不清的话语,能和人类正面对话的哥布林,如今大棒营地少之又少,除了孟庆之外,一般都是由艾草出面与女骑士交流。 多日未下树,重新脚踏实地行走在营地中,承受着诸多哥布林狂热的欢呼,孟庆表情淡定,犹如被狂热追星粉追捧的明星一般视察整个营地。 觉醒之后的孟庆,给哥布林们带来的视觉冲击又不一样了,愣神是必须的,狂热也是理所当然的。 哪怕是哥布林也懂得什么是美与丑,如今的孟庆,比所有哥布林想象中的那种美还要超出,仅仅是颜值就足以折服所有大棒营地的哥布林。 视察完了营地,重新回到营地中央的巨树下,孟庆对自己的新能力有了一个初步了解。 他从血脉中获得的传承是非常完整的,包括两种天赋、两种术法、两种技法以及将术法与技法融合起来的特殊技能。 不知是否是因为他提前用侦测能力看透了血脉的所有传承能力才有这样的收获,总之这次觉醒对孟庆的帮助是非常巨大的。 在多次观察人类骑士修炼发现并不能效仿时,孟庆猜想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开始真正由外至内的观察自身。 多日闭关后他总算有了新发现,成功调动本身就存在于身躯内的血脉力量,这种调动可以说是人为的觉醒,但要比自然的觉醒更好。 觉醒之后的孟庆总算不用再担心没有办法变强。 虽然无法像人类骑士那样通过吸纳天地间的四系基础能量,但半精灵也有其他变强的办法,可能要早于人类成为骑士之前。 木系能量在丛林的密度多的超乎想象,仅是觉醒不到一会,孟庆都能感受到能量的积聚,远比曾经一夜吸纳月光之力吸收的能量要多得多。 “可惜,这种力量来源于血脉,还是没办法在普通哥布林中推广开来,还得想办法让大家一起变强才是,看样子出路依旧在那名人类骑士身上。” 轻抚树干宛如墙壁般厚重的巨树,感受着其中蕴含的那多的难以想象的木系能量,孟庆若有所思。 他抬头看向营地一角,在天赋能力望星瞳与侦查能力的帮助下,孟庆已经可以直观的来观察天地间散落的各系能量,这是一种哪怕半精灵都没能掌握的强大视角。 人类女骑士在孟庆的视野中此刻变成了一团水蓝色的轮廓,而普通的哥布林大部分都是白色,少部分有其他的颜色。 这些颜色其实就是能量的汇聚,代表他们对某系或多系能量有天然的吸引力。 “木与水系亲和是最多的,看来哥布林也只适合修炼这两系。” 得到答案孟庆收回视线,继而迈步向关押人类女骑士的木屋行去。 是时候面对面的和对方谈一谈了。 在这之前孟庆限于没有自保之力所以一直没有和对方真正接触,如今的孟庆已然有自信,在实力方面不逊色人类女骑士太多。 迟迟没有哥布林来接触,呆在木屋里的女骑士兰雅焦虑不已,外面的哥布林在狂欢,这对兰雅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事。 哥布林痛快了,指不定就会有哪里的人不痛快。 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响起,数量很多,让兰雅终于打起精神来。 木门很快推开,预料中的那名哥布林少女艾草走了进来,此刻的艾草给兰雅的感觉很奇怪,对方脸上有着隐藏不住的喜悦,进屋没多大会,三五次的往后看去,模样小心谨慎。 “你找我是么?” 深吸一口气,艾草总算还知道要招呼兰雅,如今的她对兰雅的畏惧已经很少了,至少敢和对方面对面入座交谈了,这也有女骑士的气势着实被压迫住的原因所在。 “今天怎么这么吵?” 兰雅狐疑的望向屋外,没有能看到什么特别的地方,木屋是立在树杈上的,高出地面不少。 “今天,是一个大喜的日子,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当然要庆祝狂欢了。” 艾草笑的很开心,像是偷到了鸡的狐狸一般,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什么喜事,能给我说说么?” 兰雅更加好奇了,哥布林们能遇到什么大喜事? “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的。” 对此艾草摇头不言,没有孟庆的交待,她是不会主动暴露己方的秘密的。 () 第83章 无惧,直面骑士(二更求收藏求推荐票) 女骑士几次握紧拳头又松开,这种一头雾水的感觉很难受。 想到自己身为俘虏后她只能忍住不满继续道:“话说,你们一直关着我,到底准备怎么样,给个话吧。” “唔,这个么,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的。” 艾草连连摇头,这不是她在保守秘密,她也不知道晨星大人关着这名人类女骑士到底要做什么。 已经这么久了,要杀早该杀了,难道真的如其他哥布林笑谈的那样,晨星大人准备让这个人类女骑士生小哥布林? “啊啊啊啊啊~” 已经快要忍耐不住的兰雅,听得外面又一波吵闹的哥布林叫喊声,感觉浑身毛发都要竖起来了,憋了一肚子火的她,急需找一个发泄口。 “愤怒,只是无力的一种表现,人类,你在怕什么?” 就在面对兰雅的艾草忽然感觉到久违的畏惧有些退缩时,屋外传来动静,继而一道清澈的声音传入屋内,让屋里的一人一哥布林都是惊讶的站起身来。 “晨星大人!” “晨星!” 前者是艾草惊喜的呼唤,后者是兰雅咬牙切齿的称呼,兰雅知道俘虏她的这群哥布林的首领名为晨星,但一直没能亲眼所见。 难道等下就能满足一直以来的愿望了么? 能亲眼看到那多次听闻并见证过不凡存在的哥布林真身了么? “艾草,你出来。” 孟庆的声音从木屋门口传来,近在咫尺。 “是,晨星大人。” 艾草雁羽点头应是,看都不看之前还忽然生出惧怕情绪的人类女骑士,背对对方就是迈步走向木屋门口。 可以轻而易举决定艾草生死的女骑士兰雅并没有妄动,但她的身体此刻都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了起来,如果有把握的话,等下她必然会暴起。 木屋屋门推开,艾草惊喜的看向门口的孟庆,其他跟随孟庆的哥布林早已经无法进入艾草的视线。 孟庆的觉醒对艾草这样与孟庆年龄相符的哥布林的冲击是最大的,尤其是尚未成家的雌性哥布林,本身就仰慕孟庆的艾草,立在高出她许多的孟庆面前,真的有站不稳的表现。 “我和她谈谈,你先退下吧,其他人也退下吧。” “晨星大人,那您……” “不用担心,我敢直面她,必然有直面她的把握,放心。” “遵命!” 包括艾草雁羽在内的哥布林都不好多言,但他们下了树并没有走远,而是立在树下不远处将木屋包围起来,任何异动发出他们都会第一时间上树保护孟庆。 半掩的木门缓缓被推开,立在木屋中的女骑士兰雅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木屋门口处,静待那期待已久的身影进入视线。 “久违了,人类。” 没有故作姿态,孟庆像是推开自家门那样轻轻推开木门进入屋内,篝火的光亮在木门推开时也照进木屋,在这些光亮的帮助下,兰雅第一次真正的看到了期待已久的晨星的真容。 “!” 难以置信的冲击让兰雅在看清孟庆时整个人很快晕乎乎的,她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是不顾仪态的张大,仿佛这样就能缓解内心的震惊一般。 人类少年的身躯、精致到犹如传闻中精灵的面孔、灿若星辰的眼睛以及那微微翘起的嘴角,面前的这名哥布林,除了那与人类不同的绿色皮肤外,其他的非常符合兰雅的审美,属于兰雅生命中仅见的俊俏。 “你就是晨星?” 兰雅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开口说出这句话的,她可以确信,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一定是颤抖的。 “晨星大棒,正是我。” 孟庆内心很是畅快,从面前人类的惊诧表情中他就能知晓,觉醒后的自己的相貌在人类世界处于什么地位,或许还比不上传闻中的精灵,但绝对不弱于人类中的顶尖者。 上辈子生在一个看脸的世界结果只有一张大众脸的孟庆,总算体验了一把出门只需要刷脸的感受,兰雅在观察他的同时,他也在观察对方。 一米七五甚至更高一点的身高,栗发蓝瞳,前凸后翘,非常符合孟庆曾为人类时的审美观。 换成在地球上踩上高跟鞋,仅是身高让多数男性都要羞愧的低下头。 不仅如此,她暴露在外的小臂给人一种紧绷的感受,仅凭视线都能判断出这双手臂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孱弱,而是拥有巨大的爆发力。 知微的侦测能力让孟庆能够看到兰雅细致到每一个毛孔,对方身着的衣物并不能阻挡他的视线,不过这并没有让他有别样的感受。 能够看到血肉深处的孟庆,还没精虫上脑到那个地步,即使半精灵血脉觉醒了,孟庆如今的哥布林身躯还没有完全成年呢。 “你的身体在积蓄力量,水系能量开始往双臂汇聚,准备暴起么?抱歉,我已经看穿你的全部了。” 在长久的沉默过后,还是孟庆开口打破了沉默,面对表情从震撼转为平静的人类女骑士,孟庆动也没动,依旧立在与对方相隔三米多的距离。 “看你脚下。” 眼见对方似乎还有暴起的打算,孟庆努努嘴。 兰雅保持警惕低头观察了一下,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从脚底到大腿部位,已经有两团相互缠绕的树枝,灵蛇一般的将她的双腿包裹住,就差紧紧捆缚的最后一步了。 “这是你的能力!” 兰雅连续紧握几次拳头,不得不在之后气馁的松开。 在这之后她得以看到一段神奇的画面: 缠绕但没有紧紧勒住她双腿的树枝,拟人般的分散开来,向着孟庆弯了弯身躯,而后神奇的逆生长,最终收缩回木地板下的树干内。 而之前被刺穿的木地板,也在之后神奇的开始合拢,木屑似乎都带上了生命,各自回到了各自之前待的地方,片刻后破碎的木板就合拢成原本的一整块。 “这方天地,本身就是由能量构建,只要能量充裕,即使是天也能开一个口子,即使是地也能翻转过来,即使是河流也能升到天空,你说是不是?” 孟庆没有直接回答对方的问题,而是用另一种方式给出答案,他平静的开口,说出的话语中让人一听就觉得蕴含莫名的道理。 兰雅听懂了孟庆话里的意思,对此深深的感觉到了震撼。 她不知道,眼前的这名哥布林,到底获得了怎样的奇遇,才能在实力与见识方面都表现的如此不凡。 () 第84章 俘虏养成计划【一】(三千五大章新一周求推荐!) “在丛林里,看样子你是没办法拿我怎么样的了。” 微微蓄力,孟庆伸手重新构建了两把由树枝制成的椅子,原本木屋里空荡荡的只有稻草铺成的床铺,如今第一次有家具出现。 “我承认,你表现出的能力与智慧都让我为之惊叹,但想让我就此改变想法是不可能的。 你是哥布林,我是人类,我们先天就有大仇,如今更是仇深似海,没有回旋的余地。 我问你,在半个多月之前,你是否在这片丛林中,击杀过一名人类骑士与扈从?” 没有接受孟庆的好意入座,女骑士兰雅立在原地,目光复杂的望着悠然入座的孟庆。 如今的她已经没有了暴起的想法,在孟庆露过这一手后,她能突袭孟庆成功的可能性已经无限趋于零。 “果然,我就知道得有后续,是的,是我杀的,一名中年人类男性骑士,着甲,持枪,有一脸络腮胡,掌握着土系力量。” 孟庆叹了口气,之前的事情还是来了后续,听面前女骑士的口气,似乎和那名被杀的人类骑士有关系,这让孟庆知道,与对方缓和的可能无限趋于零了。 “我杀了你!” 兰雅无法忍受内心的悲痛,不顾手脚的捆缚就准备大步越出,对此孟庆的反应是一动不动。 果然女骑士没能跨出那一步就是被绿蚕丝困住的脚腕影响直接摔倒在地,即使如此对方也没有放弃,以爬行的姿势向孟庆靠近。 “何苦呢?” 孟庆叹息一声,站起身来,之前坐着的椅子快速变化,张牙舞爪的向着女骑士迫近,短暂的数秒钟时间,就将其整个捆的只剩下一个脑袋还露在外面。 “他是你什么人?丈夫?” 孟庆看到女骑士眼眶不断流淌下的泪水后,怔了怔后询问道。 “我杀了你,杀了你~” 对于这一询问,兰雅只是无力的用声音回应,她整个人被树枝捆缚住半举在空中没有一丁点借力的地方,如果冷静下来她还可以有其他的杀招,奈何她现在整个人的精神都已经混乱了。 “我认为,你是还没看清楚局势吧,俘虏!” 对于这样的回应,孟庆眼睛闭上再睁开,目光已经变得冷冽,他抬起手,一条长长的树枝就是从地板下钻出直接进入到孟庆手中,继而从地板处断裂开来,一根短鞭就此成型。 熟悉的鞭打体验,让兰雅终于从浑浑噩噩中苏醒,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任凭树枝制成的皮鞭落在身上,只是偶尔抬起头来,看向孟庆的目光冰冷不带一丝感情。 “看来打是打不怕你了,唔,也许该换个办法,让你清醒清醒。” 发现鞭罚已经没有多大效果后孟庆也没继续浪费时间,丢掉鞭子后他思考着,如此姿态让身为俘虏的兰雅内心生出不好的感觉,下一刻猜想变成了现实。 本身被卸甲的兰雅感觉身体被树枝带着移动,从水平对着地面变成头下脚上,可以看到她的腿部在不停的挣扎,但无法挣脱灵蛇一般不停移动的树枝。 “我曾经听说过一种可怕的刑罚,对于女性尤其有效,据传闻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没有首尾只有触手的魔物,它抓到人类女性后,就会用触手塞满对方。 人类,你想试一试被树枝塞满的体验么?” 表情温雅足以成为幻想中完美伴侣的孟庆,用温和的语言,描述着让人不寒而栗的残酷惩罚,话音刚落就是让兰雅整个人剧烈的颤抖起来,甚至发出了自己都没想到的话:“不要!求求你!” 树下,哥布林们站立不安,木屋内的动静不小,还有声响传出,但没有孟庆发话,没有哪个哥布林胆敢上树。 在艾草听到部分对话后整个人都傻眼了,立在原地不知所措,最后在确定孟庆没有危险后捂着脸就是跑远,留下一群更是不知所措的哥布林。 手指勾动,让女骑士完成了一百八十度的调整,孟庆上前来到女骑士面前。 如此近距离,他可以嗅到对方身上因为长时间没有清洗带来的汗味,完全没有什么所谓的女人味。 同样兰雅也能闻到孟庆身上散发的清香,犹如林间最香甜的花香,如此差别,让兰雅不由自主的因为羞愧低下头。 “你是俘虏,我的俘虏,听我的话,记住了么?” 抬手勾起对方的下巴,孟庆以一个非常经典的反派姿势对着女骑士发出宣告。 目视着面容犹如精灵但内心堪比恶魔的孟庆,女骑士兰雅内心的防线被攻破了一层,她想要低下头却做不到,情急之下她做出了小孩子才会做的举动:唾了孟庆一脸。 “呵,弄的我真的像是一个大反派了。” 咳嗽了两声,虽然没有观众,但孟庆还是觉得非常非常尴尬,没办法啊,人家都唾你一脸了,你还能怎么办,唾回去么? “从骨龄可以判断出你的年龄还不到三十岁,如此年龄,拥有着比普通成年男性强大许多的实力,肯定不会轻易被我一个哥布林俘虏,是这样的吧。 唔,你居然还是完璧之身,稀罕稀罕,估计有后台吧,不是说人类世界都是淫乱不堪的么,你这样的女骑士,不该是贵族的禁糜么? 成为骑士并不简单吧,想来你应该有助力才能成为骑士,那么之前你问的那人的身份也可以猜测的到,应该是你比较亲密的人,或者是兄长,或者是老师。 哎,他死的其实挺惨的,被几十号哥布林用钉锤活生生的砸死,之后掀开头盔,脑袋都开花了。 不过我让哥布林挖了个坑把他埋了,算是给他留了一个最后的尊严。 知道为什么么? 因为我懂得人类,如果不是逼不得已的话,我是真心不打算与人类为敌的。 大家和和气气的各过各的,不好么?” 在孟庆展开了话语攻势后,兰雅表情数变,几次想要说话最终还是忍住了。 当孟庆变得越来越话痨的时候,兰雅终于无法忍受爆发了,先是积蓄的水系能量化作一只箭吐出,被孟庆轻而易举闪避过后就是一连串孟庆都没听真切的喝骂。 “你这个卑鄙的、该上绞刑架的恶魔!为什么你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突袭无功后,兰雅有些崩溃了,自顾自的说着话,都没用孟庆套话就是把部分消息暴露了出来。 “原来是你兄长啊,还不是亲生的,确实可怜。 不过,你知道么,在他造访这片丛林之前,我的一个兄长也死在了丛林里。 他是我叔叔的孩子,算是血缘关系比较亲近了吧。 他死在猫妖的夜袭之下,打退猫妖之后,我近距离的看了,整个脖子都被猫妖划开了,血都快流干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知道我怎么做的么? 我带上营地里的战士,找到了那群猫妖的老巢,一个接一个的将它们扒皮剔骨,大卸八块,放到锅里煮熟,包括它们的首领,它们的精神信仰,一只月光猫妖。 我猜测,现在的你若是有能力的话,估计也会把我扒皮剔骨大卸八块放到锅里煮了吧。” 孟庆用手轻轻的在兰雅脸上拂过,兰雅几次欲咬都没咬到,只能恨恨的闭上眼。 孟庆讲完后,兰雅睁开眼睛,目光带着仇视望着孟庆:“我恨不能喝你的血,吃你的肉!” “那就来吧,我知道,仇恨终归要发泄,堵不如疏。” 对此孟庆的反应超乎兰雅预料,他伸出手,就那么放在兰雅嘴边,目光平静,即使兰雅死命咬下去的时候,依旧眉头都不眨一下。 “咔吧~” 活生生咬掉孟庆一根小指连带骨节之后,兰雅真的咬牙将血肉咽下肚,而后咧开嘴,脸上带着仇恨得报的痛快笑容。 “为什么?” 兰雅没有笑多久,脸上的笑容就是顿住了。 她望向孟庆,表情极其复杂,那只本来完美的手被咬掉一根手指后,变成了带有残缺的美,甚至兰雅都生出一种破坏了这份美的罪恶感。 她不明白,孟庆为什么会纵任她这么做,这没理由,完全没理由。 “满意了么?不满意你继续。” 孟庆脸上依旧带着笑容,手臂也没缩回。 “你不疼么?” 兰雅的心终于被搅动了,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疼痛都能视若无睹的存在,孟庆这个特别的哥布林接二连三给她的冲击,让兰雅真的快要不知所措了。 “人已经杀了,以命抵命我做不到,你要喝我血吃我肉这倒是能做到。 疼,但远不如我族千百年来一直承受的疼痛。 还是那句话,我视人类一直都不是生死仇敌,如果可以的话,我很希望和人类建立良好的友谊,不过从你身上我没有看到太大的希望。 不过不要紧,我有的是时间,正好也有你这个俘虏,我打算尝试看看,要怎么样的行为,才足以改变人类根深蒂固的思维,让人类对我哥布林一族产生改观。” 收回手臂,用为数不多的月光之力治疗伤口,孟庆并不后悔之前的行为,断一根手指的伤势,当下对他没有影响,日后更加没有影响,他连血脉的力量都提前觉醒了,还治不了一个断指么? “你在做梦!” 兰雅的心颤动了一下,她在与孟庆对视之后低下头,情绪复杂,只是不断的重复这句话。 “是不是做梦,试了就知道了。” 孟庆笑道,主动松开了捆缚女骑士的树枝,对方摔落在地上,甚至没有爬起来。 她现在都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空有一身斗气,却无法真正奈何孟庆怎么样,真正伤到孟庆的办法还是孟庆把手递到她嘴边让她咬。 “聊一聊吧,就聊聊修炼,或者你的过去,有一句话说的好,既然无法改变,就要学会享受,你这个俘虏应该会当很久,你要学会适应。” 孟庆重新坐下,他的时间非常充裕,有足够多的时间在这里和对方耗下去,事关更多哥布林的实力提升,他必须要从人类骑士嘴里得到更多的东西。 “我是不会和你说半个字的。” “女人啊,口不对心。” “嗬,你知道个屁。” “我看你想被树枝塞满了。” “卑鄙的哥布林!” “你也好不到哪去,我问你,之前丛林里一群哥布林是被谁杀的?” “你算是问对了,我杀的,来杀了我吧,来报仇啊,给你那些族人报仇啊!” “杀那些小的还不如你膝盖高的哥布林,很有成就感是吧,你杀我一个看看,让你来杀。” “能杀,你早就变成八块了。” “说我卑鄙,你也彼此彼此啊。” …… () 第85章 俘虏养成计划【二】(第二更求收藏求推荐) 清晨,对话仍然没有结束,从开始的拘束到后面的狂放,放飞自我的女骑士多次语出惊人。 她是觉得复仇无望自暴自弃了,对面前的哥布林也没有丁点优势,只要还能喘气,她不吝啬和对方在语言上分出胜负。 “我要放风!” 忍了许久后,女骑士终于无法忍受了,主动打断孟庆的话。 “你直说要撒尿不就行了么,这么大的人了,连小孩子都不如。” 孟庆撇嘴,之所以两人的话如此放得开,要归功于半夜时两人对人类与哥布林的身体区别进行的讨论,孟庆嘲笑女骑士这么大了还没被男人看中,兰雅反讽孟庆知道个屁。 “是是是,我要撒尿,让我出去。” 兰雅如今在孟庆面前完全不知道羞涩为何物了,如果不是种族的差别,两人已经熟的堪比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 “就地解决呗,你不是这么做很多次了么?” 孟庆脸上带着洋洋得意的笑容,他等了一晚,未必没有等待女骑士出糗的现在。 “你这个……” “卑鄙的哥布林,不用你提醒,我知道。” 孟庆的抢答呛的兰雅不知说什么好,她站起身,几次来回踱步,最终恨恨的望着孟庆,咬牙闭上眼睛,全当孟庆不存在。 淅沥沥的水声伴随的是孟庆悠哉的口哨声,女骑士羞愧欲绝,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渡过这短暂的时间的。 “很白很大,看起来好生养。” 等难以言表的体验过后,兰雅睁开眼睛就迎来孟庆这么一句话,差点没缓过气来晕过去。 “怎么,觉得亏了,没事,我让你看过来就是。” “滚远点,你这个卑鄙的哥布林!” “继续继续,话说,你在被俘虏之前,打算过什么时候要孩子么?” 目标尚未达成,孟庆没有放弃,他真的打算从内心深处攻破兰雅的抵抗,这是一次尝试,一次需要非常漫长时间与精力的尝试,远比实力上的征服更加困难。 “你怎么这么多话要说?” 兰雅侧头眼睛微微闭起,不愿搭理孟庆。 “闲着也是闲着,无聊啊。” “我觉得,以你的身份,早该妻妾成群子孙遍地才是,哥布林不也是总喜欢将希望寄托到后代身上么?” “如果你自己都无力完成的重任,交由后代来完成,觉得残忍么?太想当然了吧。 在没有绝对稳定的生存环境之前,要孩子就是在害他。 还有,我叫你老女人不是没原因的,我才五岁半呢。” 孟庆说到最后,露出一个足以成为经典的羞涩笑容,哪怕兰雅依旧在敌视对方,都不得不表示,这一笑真的勾魂。 “一点都不像,哪怕人类活了五十岁的人,我也不知道有谁有你这么狡猾。” 怔了片刻后兰雅移开视线,内心很是惊讶孟庆的真实年龄,才五岁半的哥布林就如此不凡,她不敢想象未来几十年孟庆会做出何种惊天动地的事情。 孟庆拥有精灵(半精灵)血脉的事情已经毋庸置疑,不管是体型相貌还是普通哥布林绝对没有办法掌握的植物催动能力都是如此。 “接上之前的话题,你为什么不要孩子,是眼高于顶没有中意的男人,还是不打算要后代?” 孟庆对这样的话全当是夸赞。 “不想要就是不想要,哪里有这么多问题。” 兰雅有些暴躁的回答,她的精力有些不济,很想休息,但孟庆在,她是没办法休息的了的。 “唔,我想到了,在这之前,你们一群人里有一个人类男性骑士很强,他是你什么人? 他那里还有一份仇没报呢,迟早我要连本带利收回来。” 想到蝉的死,孟庆眼睛不由得闭起,蝉的死是他难以忘却的遗憾,远比没有多少交流的表兄死去更加让孟庆惋惜。 “你?算了吧,你对上他,最多撑半分钟,要么跑要么死。” 兰雅侧着头望着孟庆,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她能判断出孟庆的大致实力,克制她,但克制不了敏捷的萨克。 “哟,你相好啊,这么向着他。” 孟庆嘴里就没有几句好听的话,句句都让兰雅很难受。 “相好怎么了,关你屁事啊。” 兰雅闭上眼睛,萨克留给她的已经没有值得回忆的甜蜜,有的只是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日常。 “相信么,迟早有一天,短则三五月,长则一两年,我要把他的脑袋砍下来,放到你面前,希望那时候你还能这么嘴硬。” 孟庆带着笑容说出残忍的话语,兰雅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睁开眼望着孟庆,目光复杂。 “你该杀了我的。” 兰雅旧事重提。 “你可是我第一个俘虏,杀了干嘛,我打算让你亲眼看着,我族是怎么一步步崛起的,回头再把你放回去,让你写一本哥布林的成长史,畅销人类国度,岂不美哉?” “你的野心还真是大的可以啊,但你要知道,你遇到的不过是王国边陲的一个男爵领,迟早会有更多更强的骑士来讨伐你的,你活不了多久了,哥布林。” “我知道,所以我会尽快的变强的,强到不管敌人是什么实力,我都能坦然面对,你要相信一个有精灵血脉的哥布林能做出多么神奇的事情。” “我倦了,要睡了,你自己幻想吧。” 兰雅低着头开始打瞌睡,她真的忍不住了,被孟庆拉着说了一晚上的话都没睡,是谁都扛不住。 “你敢睡我就睡你。” 流氓孟庆语出惊人。 “你才五岁半,睡我你够么?反正我是有机会就会杀掉你的,不信你试试。” “试就试么,也许咱们会成为一段奇闻的主角,你猜咱们的遗体被抬到人类世界参观,人们会说什么? 哇,这名女骑士好伟大,趁被哥布林睡的时机和哥布林同归于尽了,咱们给她立个雕像吧。 亦或者是,这个女骑士好白,被哥布林睡了,真可惜啊。” “知道么,你的心里住着一个恶魔,它迟早会杀死你,一定会!” 兰雅睁开血红的眼睛,死死的望着孟庆,而后一言不发倒头就睡,孟庆再说什么她也不打算问了,她的内心防线已经不知道被孟庆攻破多少层了,还能扛到哪一会也是一个未知。 “恶魔么?变成哥布林的那会,我已经不再是纯粹的人类了,恶魔又如何?” 孟庆无声的低语着,见女骑士真的就此睡下,嘴角翘起,整个人也是凑了过去。 “你做什么?” 兰雅保持的警惕让孟庆靠近时不得不睁开眼睛。 “睡觉啊,你要知道你的身份,连你都是我的,更别提这个木屋了。” “你这是在作死,我会咬断你的脖子的。” “试试啊,看你先睡着还是我先睡着。” …… () 第86章 俘虏养成计划【三】(第三更求收藏推荐支持) 凌晨,女骑士蓦的从噩梦中惊醒。 她做了一个非常坏的噩梦,等到被惊醒后才发现,梦里那些噩梦般的体验,有一些是现实因素带来的影响。 头都不回她就能感受到孟庆流氓般的贴在她身后,一只手还不老实的放在她大腿上,另一只手环绕着她的脖颈。 这样的近距离接触已经无法再让兰雅感觉到如何羞愤了。 她在这之前反抗过斗争过都是被孟庆压制了下去,为了不落得赤身露体的下场,兰雅只能忍住冲动。 在成为俘虏之前,兰雅在蔷薇镇见过男爵的俘虏,那是一名体型魁梧如牛的牛头怪。 只不过如今那名牛头怪早已经死了,死在日以继夜无休止的劳碌之中。 累死的牛头怪真的是皮包骨般消瘦,粗大的骨节即使隔着皮肤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即使是廉价到不值几个铜板的野草,那名牛头怪俘虏都没有能够每日饱餐,而在它死后,它的骨肉成为了众多男爵仆人的美餐,连兰雅都还记得萨克带来一条类似牛的后腿的肉块,那是男爵给骑士们的赏赐。 下意识的抿嘴,嘴里依旧还有残留的血腥味,哥布林的血也是红色的,只是红的没有人类那么纯粹。 孟庆的右手就垂落在兰雅下巴附近,只要想的话,兰雅可以再从孟庆手上咬下一块肉来。 但她没有这么做,复杂的内心让她已经无法做出这样的事情。 她微微侧头,看清了双目紧闭俊俏的不似人类的孟庆,那是哥布林完全无法奢望的颜值。 之前的二十多年,兰雅从未想过会有一日她会与传闻中淫邪卑劣的哥布林同床共枕,但命运就是如此可笑,现如今的她真的处于这么一个境地。 即使没有进入修炼状态中,仅凭肢体的接触,兰雅都能感受到孟庆身躯对天地间某种能量的吸纳,这一速度远超她对水系能量的吸纳。 对方未来必然会成为人类以及其他种族的大敌! 兰雅此刻清楚的知晓这一点。 如果可以的话,兰雅非常想要在这个时候杀掉孟庆,但她几次犹豫后,手臂还是没有伸出去。 她已经被孟庆多次惩罚过了,孟庆在一次次的容忍她的肆意妄为她也发现了。 这种事情发生在人类与哥布林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身上是十分神奇的事情,换成孟庆是俘虏,哪怕对方有再高的价值,兰雅估计也只有杀之后快一个想法。 有那么一瞬间,兰雅差点把孟庆当成了人类的少年,当成会一直陪伴走下去的伴侣,这是孟庆的颜值给她带来的错觉,在之后她深深的为这一念头而羞愧。 兰雅可以发现,每多被哥布林俘虏一天,她对过往的记忆就遗忘一丝,未来的路在哪里兰雅依旧没有找到,有的只是无尽的迷茫。 清晨,饥饿让兰雅从睡梦中惊醒,她第一反应是检查身上单薄的衬衣,发现完好无损后松了一口气,这是兰雅如今的底线所在,没有被哥布林触及底线时,她的忍受能力在一点点的被提升。 那名叫晨星的哥布林已经不在身旁了,感受着清晨的凉风吹过后背,兰雅不禁蜷缩起来抱住胳膊,早晚的天是越来越凉了。 起身来到木屋旁,尝试推了推木门,发现木门没有上锁后,兰雅心中一惊,轻轻推开木门后,映照在晨光下的哥布林营地就此进入眼帘。 壮硕的哥布林列成整齐一致的队伍正在操练,老幼哥布林正绕着几口铁锅在忙碌,哥布林孩童大口的嗅着空气中的肉香垂涎不已,同时也有不少哥布林坐在树杈上,远望正在训练的哥布林,这是年迈亦或者有残疾、无法被选中成为战士的哥布林。 训练的队伍前方,那名特别的哥布林也在以奇怪的姿势站在那里,仅是瞧了几眼,兰雅就为之震惊,对方居然在进行骑士扈从必须修习的站桩法,是为日后骑乘在做准备。 在兰雅的视线落到孟庆身上时,孟庆也感受到了落在身上的视线,他不动声色的转头看去,看清是兰雅后,他展颜一笑,笑的颇为灿烂。 兰雅很快发现,今天她所享受的待遇明显得到了提升,所谓的放风时间已经取消,即使她从木屋内走出也没有被限制行动,第一次可以坦然行走在满是哥布林的营地中,对兰雅也是一个极其新奇的体验。 不知道是否是那名特殊的哥布林交代了什么,普通哥布林在看到兰雅的时候已经没有之前的畏惧,当然保持必要的距离还是应该的。 怀着忐忑的心,兰雅行走在丛林间属于哥布林的这处营地,她可以清楚的看到营地中央那颗雄伟的巨树,如此大的巨树,第一次见就让兰雅惊叹不已。 没走多远,兰雅手里就被一群哥布林塞满了各式各样的水果,有的不过是林间随处可见的浆果,有的则是在丛林外的人类世界都价值不菲。 像是一名被邀请而来的客人一般,真实身份是俘虏的兰雅对此很不适应,但饥饿的肚子让她没有拒绝这些水果。 找了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兰雅高坐在树杈上,吃着水果,静静的注视着林间空地操练的那群哥布林,视线多次落在孟庆身上,久久没有移开。 “开饭了!” 打破训练气氛的是哥布林的破锣嗓子,兰雅心中一惊,望见哥布林们一哄而散围到锅灶边时也明白,这是哥布林的吃饭时间。 “吃点么?” 不知何时孟庆已经来到了树下,立在那里对着树杈上高坐的兰雅询问道。 “已经饱了。” 丢掉手里的果核,兰雅从树杈上一跃而下,和一大群哥布林争食这种事情她还做不出来,即使再饥饿也不会这么做。 “感觉怎么样?” 孟庆也没有勉强,立在兰雅一侧。 两人不紧不慢的在树冠依旧浓密的巨树下绕行,虽说已经到了秋天,但这颗不知名的巨树似乎没有落叶的意思,但也没有果实结出,到底是什么品种孟庆可弄不明白。 “你指什么?” 兰雅一脚踢飞脚下的树枝,呼吸着林间清新的空气,心情多少好了不少。 “我的士兵。” “抱歉,我没看到什么士兵,只看到一群乌合之众。” 兰雅有话说话,很是干脆的呛了孟庆一句。 孟庆笑笑不以为意,顺着这个话题继续聊下去。 “你认为,怎样才不是乌合之众,才能称之为士兵?” “行令禁止,如臂使指,大约能算是吧。” 兰雅想都没想就回答道,这是骑士也需要学习的统兵之法,虽然从未带领过士兵作战,但兰雅也有所耳闻。 “嘘~” 嘹亮的木哨声由极近处响起,兰雅错愕的转过头,就见孟庆嘴里多了一枚木哨,正在用力的吹动。 () 第87章 打个赌(求收藏求推荐票) 感觉到视野中有异动,兰雅转过身,继而忍不住屏住呼吸。 在她的视野中,原本乱七八糟乌压压一大团凑在锅灶旁的哥布林,在哨声落下后,不管手上是什么东西立刻放下,拔腿就往巨树下的空地奔跑而去。 短短的十几个呼吸时间,上百哥布林就已经列好十排,林间除了呼吸声外,已经没有了任何多余的声响。 “如何?想法改变了么?” 孟庆放下木哨,嘴角带笑注视着依旧处于震惊状态的女骑士。 “你,他们……” 这真的惊到兰雅了,她没料到,之前看似不堪一击的哥布林,居然会有如此行令禁止的一面,别说十几个呼吸,就是一百个呼吸之间,换成民兵都难以在进餐的时间完成列队。 “行,你赢了,行令禁止这方面比我想象的还要完美,但这又怎么样,哥布林太弱小了,弱小到这么一群,三五名骑士带上十几米扈从就能轻而易举的屠杀干净。 行令禁止,能提升哥布林那弱小的实力么?” 兰雅侧头看向孟庆,语气很是激烈,这群哥布林让兰雅感觉到了畏惧,尤其是在哥布林们投来统一的视线时。 “实力,还是可以提升的,弱小也有弱小的好处,那就是提升空间巨大。 做个交易怎么样?” 孟庆此刻背着阳光,在兰雅看去,此刻的孟庆却像是传闻中最喜欢引诱生灵做交易的魔鬼一般可怕,甚至都没询问是什么交易,兰雅就强硬的拒绝。 “休想!” “你都不问问什么交易就拒绝么?” “没可能的,我不会和你做任何交易的。” “如果,交易的内容是你的自由呢?” 孟庆的话犹如利剑直插兰雅内心,她面色复杂的望着孟庆,久久不言。 “三年,三年后我给你自由,天地之大无处不可去,但在这之前,你需要按照我的意思完成各种任务。” “我信不过你,你反悔了我又能怎么样,这不公平。” “你,有的选么?” 孟庆的话让兰雅哑口无言,是啊,她有的选么? 一方面是缥缈到捉摸不到的自由,一方面是铁一般真实的俘虏身份,兰雅发现自己还真的没得选,似乎只有按照哥布林的意思来做这次交易。 “你想要什么?” 许久之后,见得那群哥布林依旧立在远处一动不动,兰雅只觉被盯得很难受,甚至没有勇气去与那么多的哥布林对视。 “很简单,教我怎么成为骑士,仅此一个条件。” “这不可能! 你一个哥布林也想成为骑士? 即使我想教你,你也没有希望,这乃是神灵赐予人类的天赋,唯一的天赋!” “那换个条件,教她成为骑士,甚至无需成为骑士,让她知道怎么才能更加接近骑士就可以。” 见兰雅语气激烈,孟庆也没继续坚持,他唤来早已经守候在一旁等待命令的艾草,艾草面带恭敬的来到孟庆身边,躬下身,让孟庆的手掌落在她的后脑上。 兰雅沉默了,视线从孟庆身上移到艾草身上,艾草也是抬起头看向她,目光中有着掩饰不住的渴望,宛如当初她兰雅望向骑士柯蒂斯时对实力的渴望。 “你若愿意,今日起我就让艾草侍立在你左右,任你差遣。 不仅如此,除了离开营地这一要求不能应允外,哪怕你想要天上的星辰,我未必没有办法帮你取来。 你口口声声说骑士是神灵唯一赐予人类的天赋,真的是这样的么? 你没有教过哥布林,怎么知道哥布林无法成为骑士呢? 神眷人类,难道神弃哥布林么? 打个赌吧。” 孟庆的话犹如大鼓,一次次的敲打在兰雅心头上,让她的坚持一再松动。 怕不是过去了有半个小时,沉思的女骑士这才抬起头来,视线从艾草身上移开,落在沐浴在晨光下的孟庆,咬牙道:“你输定了!” “输也比不试要好啊,不试的话,怎么知道没有希望呢?” 对艾草使了个眼色,望着乖巧的侍立在女骑士兰雅身侧的艾草,孟庆自言自语道,他回头看向天空,透过树梢能够看到天际那火红的太阳。 如果太阳也会照耀蝼蚁,神是否会眷顾哥布林呢? …… “可恶!人被那群骑士带走了!” 荆棘领,本来打算在山茶子爵一行人离开后行动的两名半精灵,混在人群中目视着离开男爵城堡的队伍脸色铁青。 两名半精灵好不容易打探到这里有半精灵同族的踪迹,还没来得及动手,山茶子爵就带人来了,走的时候还把那名半精灵同族带走了。 如果是普通的贵族队伍,两名半精灵咬咬牙也就拼了,偏偏跟随贵族同行的有中阶骑士,这样的战斗力即使是半精灵也不敢轻易招惹。 “走,弄清楚他们的去向。” 商量片刻,两名半精灵打定主意,不能就这么放弃。 在酒馆花了几杯酒钱,两名半精灵打探到匆匆到来又匆匆离去的贵族来历,还是一名子爵,至于去向原本大家都不知晓,但看其离开时前进的方向,肯定可以确认是荆棘领更南方的野蔷薇领。 “一名子爵,没重要的事情,是肯定不会不辞辛劳赶这么远的路去到最偏远的男爵领的,里面一定有问题。” “好像,这里再往南就是南方丛林了,不会是魔物暴动提前了吧。” “没这么快,咱们跟上去吧,看个究竟,找机会把人抢回来。” 远远的缀在贵族的队伍后面,两名半精灵一直奔行了一整个白天,累的筋疲力尽才在夜幕降临之前混入到野蔷薇领的男爵城堡所在城镇。 即使是半精灵远超人类的身躯也疲惫的不行,两条腿的追四条腿的就是这么费劲。 “有点不对劲啊,这里的人,怎么感觉都忧心忡忡的。” 没有走正门进入镇子,两名半精灵凭借天赋能力潜入到人类城镇中。 她们很快发现蔷薇镇不同于荆棘镇的地方,哪怕荆棘镇并没有野蔷薇镇繁华,但夜幕降临后还是很热闹的,哪像这里,天一黑路上连几个人影都看不到。 酒馆是最适合打探消息的地方,费了一番功夫,两名半精灵才在镇上找到了唯一开业的酒馆。 () 第88章 墨菲 墨玉(求推荐票) 矮人埃德酒馆,钢铁正门被推开,两名头戴兜帽身着布衣的身影推门进来,腰间挎着弓,一副远行归来的游侠打扮。 酒馆里的客人不少,远比外面看起来更加热闹一些,或许也有其他酒馆都未营业的原因。 推门进来的两人并没有让原本的酒客过多的注视,但酒馆的主人,山地矮人埃德还是注意到了来者的不寻常之处。 在两人坐上酒柜前高椅的时候,山地矮人埃德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先行询问道:“什么风把半精灵吹到这么偏僻的小镇上来了?” “矮人,你能来,我们就不能来么?没想到这么偏远的人类贵族领也能见到矮人,你们可真是无处不在。” 半精灵对待矮人的态度比人类好很多,两族的关系通常情况下都是友善的,矮人也没有垂涎半精灵什么,通常情况下无争的矮人和各方友善势力的关系都不错。 “别这么呛,今时不同往日,有人类子爵造访,莫不是你们冲他而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建议你们出了镇子再动手,可好?” 给两名半精灵倒了一杯果酒,矮人试探着询问,半精灵一般不会经常出没人类世界,但一旦出现就可能会有人类倒霉,尤其是贵族。 如果有人类贵族在蔷薇镇被杀的话,矮人埃德虽然不会有多大麻烦,但还是会觉得棘手的,酒馆的生意肯定也会受到影响。 如今的蔷薇镇已经够糟心的了,老矮人不想在临走时还被各种烦心事影响到。 “你管不着。” 半精灵撇撇嘴,虽然在和矮人对话,但兜帽下的尖耳早已经竖起,在从杂乱的对话中找寻有用的消息。 “哎,越来越乱了,这小地方看来真待不下去了。” 感慨最近一段时间比之前几年遇到的糟心事都要多的山地矮人叹息一声,没有继续多言。 他的话看起来在这两名女性半精灵那里不好用,换成是男性半精灵的话,或许看在美酒的份上还会给他一个薄面。 “你们领地最近死了很多骑士?” 从酒客的对话中听到不寻常之处,半精灵放下酒杯看向山地矮人。 “打听消息要收钱的,一个问题一枚银币。” 埃德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确实兼职消息贩卖,酒馆么,本身在消息不流通的当下就是最适合收集消息的地方。 “钱钱钱,人类是这样,矮人也这样,这些破金属,有什么用?” 恨恨的掏出为数不多的银币递给山地矮人,那名半精灵自言自语道,语气很冲。 “有用啊,你第一次出门闯荡么。” 埃德看到银币表情好了许多,给钱就是客,管他什么客呢,反正都呆不久。 “呃~” 半精灵被呛到了,她还真是第一次出门闯荡。 “抱歉,我同伴有点上火,还是我来问吧,野蔷薇领最近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和骑士有关的。” 另一名半精灵开口了,她的声音更加婉转一些,可以判断年龄比最先的那名半精灵要大不少,或许是她的长辈。 “这种事,其实问谁都能得到答案的,但肯定没有老矮人我这里得到的消息全面、靠谱。 确实,最近野蔷薇领死了好几名骑士,之前失踪了一个,后面确认已经死了,确认消息的是野蔷薇领实力最强的骑士,初阶高位实力,他和四名骑士进入南方的丛林,走出丛林的只有他一人。” “其他人呢?” 另一名半精灵忍不住插话。 “死了呗,还能怎么样?” 老矮人撇撇嘴,他不是人类,就是和人类交情不错,也仅限于其中的少数,更多的人类死在多也不会影响到他的心情。 “不是吧,五名骑士的队伍,被什么东西伤成这样?魔物暴动了?” 半精灵难以置信,五名人类骑士哎,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换成两人直面五名骑士,还是有初阶高位实力带队,是万万难以达成如此战果的。 “这就是我说为什么你们问对人了的原因,换成其他人,他们肯定回答不上来,但我可以确切的告诉你们对方是谁。 哥布林。 没想到吧。 说实话,我也没想到。 但,这就是事实。” 老矮人埃德咂咂嘴,语气很是惋惜,惋惜那没能回来的那几名人类骑士,小兰雅他还记得呢,很不错的一个人类姑娘,说没就没了,可惜了。 “!” 两名半精灵对望一眼,皆是看到对方眼中的震惊,哥布林什么时候有这么强大的战力了,这还是以弱小著称的哥布林么? “发生什么事了?能仔细讲讲么?” “抱歉,三枚银币已经用完了,继续回答要加钱的。” 老矮人埃德又恢复了原本懒洋洋的姿态,惹的其中一名半精灵无名之火飙升。 “我们才问两个问题吧,怎么就收三枚银币了?” “这个问题免费回答你们,你加问了一句其他人呢,这也算一个问题,还有疑问么?” “死要钱的矮人!小心有一天被钱砸死。” “哟,那可真是求之不得,我老埃德的梦想就是有一天死在钱堆里。” “算了,我们不问了。” 不打算追根究底的另一名半精灵摇了摇头。 她们没钱了,有钱也不打算继续问下去了,比拼狡猾她们是比不过在人类世界不知混了多久的矮人,再说下去她真怕同伴和老矮人打起来,让酒馆里的其他人类知道她们半精灵的身份。 “这个死矮人,变得和人类一样,完全没有矮人的丁点慷慨好客。” 两名半精灵端着酒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说话,其中一名半精灵还没解气,很是不满意被矮人如此对待。 “早就跟你说了,到了人类世界,没钱寸步难行,你算见识了吧。” “人类真是奇怪,毫无能量的矿石也能当做货币,还不如钢铁有用呢。” “但他们是人类啊,不能以半精灵的思维来判断,人类传承久远,一直都是以货币来交易的,这是他们的长处,也是软肋,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富的话,可以轻而易举的从人类那里获得诸多帮助,不是么?” “说的我也想弄钱了,怎么弄钱比较快?我听说人类贵族都很有钱,金库里不是黄金就是宝石,要不然咱们顺便抢一票吧。” 年轻的半精灵突发奇想。 “墨玉!你想死了是吧!” 用半精灵语呵斥对方,年龄相对大一些的半精灵语气极其严肃。 这种想法不可取,这么想的很多半精灵最后都折进去了,不是被杀就是被俘。 他们完全想不到人类对财富有多么看重,任何贵族的金库都是机关重重危机四伏的,那可以算得上是贵族最后的防护所在,是灾难来临时最后的庇护所。 许多贵族上任第一件事就是修缮金库,越是传承久远的贵族,金库的防护就越强,当然财富也越多。 “墨菲阿姨,我错了,您别生气。” 年轻的半精灵闻声哆嗦了一下,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对方语气如此严肃了,也明白之前的戏言其实是多么危险的行为。 “呼,当初,你的一个表兄就是这么命丧人类世界的,你要谨记,人类之所以能传承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人类贵族不可轻易招惹,我希望你能记住今日的教诲,日后行走人类世界不要再妄动。” “我一定谨记。” 气氛稍显沉默,但没有沉默多久,两名半精灵就是接上之前的话题开始了讨论。 当下身处的贵族领死了这么多骑士,还是因为看似不可能有多强实力的哥布林,这让两名半精灵很难接受,但矮人没有必要骗她们,所以说这极有可能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话,那就有意思了,南方丛林里的哥布林,什么时候成长到如此实力了? 这和即将到来的魔物暴动,是否又有什么牵扯呢? 人类子爵造访这里,是否也因为这件事而来呢? () 第89章 墨竹弓(腊月廿一) 男爵城堡,气氛更是沉默。 位于座首的山茶子爵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了,他不说话,其他人更不会率先开口。 野蔷薇领男爵乔治不停的偷偷擦拭额头的汗珠,山茶子爵突然造访打乱了他的计划,也让原本打算隐瞒的真相完全暴露了出来。 身为贵族,辖下发生这么大的事情隐瞒不报,乔治男爵知道自己麻烦了,肯定会让山茶子爵对他产生极坏的印象。 “行啊,你真行啊野蔷薇男爵,如果不是我突然到来,是不是这个秋天过完,冬天过完,等到来年春天你都不打算向我汇报这一消息?” 一盏茶品了快一刻钟,山茶子爵终于开口说话了,话锋直指乔治男爵。 别看乔治男爵在男爵府在镇子上威风无二,但在爵位比他更高的子爵面前,完全不敢有什么威风可言。 “岂敢,岂敢,这不是因为事情太大,怕真相没有调查清楚,匆匆上报了错误的消息,这才一直没有向您汇报,您要理解我的苦衷啊。” 乔治男爵忍不住站了起来,他真的坐不住了,这些天他都不知道怎么渡过的,哪怕当年老父离世都没能让乔治男爵这么紧张,他怕啊。 “还没调查清楚?还要怎么调查清楚? 五名骑士,走出来的只有最强者,对方信誓旦旦表明,南方丛林中有一群正在崛起的哥布林,你还要怎么调查? 亲自进入丛林,亲眼看到那群会说我们人类语言的哥布林,才敢确认调查清楚? 你这是在质疑一个骑士坚守的信念!” 山茶子爵无疑是非常会做人的,这个时候都没忘记要给骑士压阵,他的话也着实让在场的骑士表情缓和,包括一直垂头丧气的萨克骑士。 “不怨男爵大人,说实话,没有亲眼所见,就连我也不会敢相信,哥布林里会有这么一群异类诞生。 子爵大人,莱特火骑士,请听我一言,那群哥布林,留不得,现在不除,迟早会为成为野蔷薇领乃至山茶领的大患。 我愿充当先锋,重入丛林,将那群哥布林杀的一个不剩!” “这才是骑士,胜不骄败不馁,就该如此。 莱特骑士,你听到了吧,萨克骑士不怕失败愿意再临丛林,为我山茶领解决未来的大患,你的意思呢?” “从成为骑士的那一天起,我莱特眼中就容不下任何魔物为祸,定要在丛林中将那群哥布林一网打尽,一个不留!” “野蔷薇男爵,你听到了吧,骑士们的战役高涨,别苦着脸了,快去准备物资吧,修整一日,明天下午可以出发,届时我也会前去的,我倒要看看,那名会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是怎样的不凡。” “是,子爵大人,我这就去命人准备一切物资!” …… 午后的丛林,鸟语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葱翠的树冠遮蔽住了绝大多数的阳光,只有少数能够穿透树冠投到潮湿阴暗的地面。 爬虫在堆积的树叶上下穿行,对它们而言,树叶下的世界就是全部。 落叶不息,秋天到来的迹象一日日变得明显,丛林中的所有生灵都感受到了,也会抓紧这冬日到来前最后的时机补充能量与食物,为越冬做好准备。 一群哥布林的出现,惊扰了树杈上歇息的鸟儿,伴随着扑棱翅膀的声响,鸟儿展翅高飞,越飞越高,直至穿过树冠飞到丛林上方辽阔的天空。 自打拜访过人类邻居后,大棒营地又回归了原本的生活,扩张是必然的,向北是人类的领域,那么其他三个方向就是哥布林需要踏足的区域。 扩张带来的变化是大棒营地的地盘日益增加,每日哥布林穿行的丛林更远,遇到其他生灵的几率变大,有的是毫无文明可言的野兽,有的则是有些许文明迹象的魔物。 因为无需为了食物与其他魔物打生打死,所以孟庆并没有带着哥布林们与遇到的每一个魔物族群血战,都是稍稍试探后立刻改变方向,同时他一直在测绘的地图上也会多出一个明显的标记,代表这片区域有其他魔物生活。 觉醒几日后,孟庆对自身掌握的能力有了清楚的认知。 晨星一族半精灵的天赋有二,一是木灵体,觉醒这一天赋后,对木系能量的吸引力会大幅度提升,即使没有什么秘法与口诀,孟庆也能感受到被身躯吸收而后容纳在身躯各处的木系能量,它们在缓慢而坚定的增加。 拥有木灵体对两种术法的帮助是巨大的,催生草木是指孟庆可以让有木系能量蕴含的植物快速生长,也可以让还是种子的植物快速生根发芽成长,这需要消耗孟庆积攒的木系能量。 同理操纵草木则是让植物按照孟庆的想法进行一系列的形变,操纵的草木越多,需要消耗的木系能量越多,当下孟庆操纵一颗十米高的树不成问题,如果仅是枝条藤蔓的话更不是问题。 这两种术法让孟庆华丽一变成为可与骑士比拟的强大存在,尤其是在丛林间遍地草木的环境下,如果需要,孟庆连手脚都不需要动,遍地的植物就能伸出枝条牵引他在丛林间前进。 另一种天赋望星瞳,对射击一技的帮助巨大,精准射击可以让孟庆指哪打哪,拥有堪比精灵的射击能力,而超远射击则是一种颇为不科学的技法,它能让孟庆的箭,穿过弓力无法企及的距离命中目标,孟庆尝试过,他已经可以将箭射到数百步之外,威力不减。 觉醒同时改变的还有孟庆的身躯,他的体质提升,力量提升,敏捷方面提升的更加显著,哪怕并没有数据化的实际属性,孟庆也能清楚的感知到实力的提升。 力量提升让孟庆的武器也随之改变,曾经用蓝竹制作的木弓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臂力,现如今被他持在手里的武器是一把弓臂漆黑的墨竹弓,这种百年蓝竹进化成的墨竹在丛林间数量极其稀少,硬度堪比钢铁,弹性更是钢铁无法比拟的。 弓弦依旧是绿蚕丝,不过比普通哥布林手里的木弓弓弦更粗,如今的孟庆已经不太需要弓弦的弹性来射出箭矢杀敌,他更多的依靠弓臂的回弹带来的强大弹力,箭矢也是特制的长箭,因为孟庆如今的身躯和人类无二,普通哥布林的短弓已经无法满足他的需求。 “快有三十里了,看来今天是回不去了。” 参考地图,凭借那不凡的记忆力,孟庆即使远离营地如此遥远,依旧清楚的记得返回的道路,越是在丛林间前进,他的这一能力提升的越快。 () 第90章 心灵的枷锁(距离新年还有十天) “今天不回去了,准备找一个地方扎营过夜。 又一次在营地外的地方过夜,这是一次尝试,迟早我们要迈出这一步,那就从今天开始吧。” 孟庆的话让跟随的众多哥布林仅是忐忑片刻就重新拾回信心,孟庆作为大棒营地如今的主心骨,只要他在,就不会有哪个哥布林会被吓到。 另一边,随着天色逐渐暗下来,大棒营地众多哥布林议论纷纷,孟庆没有带队在黄昏时归来,虽然早上就知道可能会有这么一个可能,但留守的哥布林还是觉得有点忐忑。 “晨星呢?” 在晚餐被艾草端进来时,女骑士兰雅的表情有了细微的变化。 她如今已经不住在之前作为俘虏待的那处木屋了,她拥有了自己专属的木屋,更宽大,更明亮,甚至有桌椅床铺等摆设,云豹毛皮制成的毯子柔软舒适,躺在上面整夜都不会觉得寒冷。 “晨星大人没有归来,在营地外过夜了。” 艾草的语气不变,早上的时候孟庆就交待过她和其他留守的哥布林十夫长了,只要拥有可战之力的士兵不哗变,其他普通哥布林无需担心。 “哦?” 兰雅表情再变,这一消息她才知道,之前孟庆虽然整日不在营地,但傍晚总会归来。 今夜他不回来,这是一个机会? 还是一个试探? 食物全部放好,兰雅的注意力落在晚餐上,表情复杂。 她的一日三餐自从答应教授艾草时就和原本截然不同,她不和普通哥布林一起吃大锅饭,而是和孟庆、萝卜大棒一样有自己的小灶,有专门的哥布林为她准备一日三餐。 混合蜂蜜炙烤的松软多汁的烤肉、新鲜水果去皮后拼凑的果盘、蘑菇汤、果汁,晚餐种类不多,但分量绝对充裕,那三盘烤肉,即使是兰雅也足以吃撑。 “请用餐。” 艾草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如今的她就是为女骑士兰雅服务的仆人,该有的服务一丁点都不能欠缺。 一日三餐来回折返安排不说,还要为兰雅洗浴、捶背等,乖巧的让兰雅都不忍对其说一句重话。 “他就不怕我趁机跑掉么?” 和艾草一起吃着晚餐,兰雅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 “您要离开了么?但约定还没达成,我还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更加接近骑士呢。” 艾草完全没有惊恐的意思,反而一脸不解,表情不见做伪。 “你,太天真了。” 兰雅语气复杂,约定是她和孟庆的口头约定,是否遵守完全就看她的想法,好多次夜晚从沉睡中惊醒,兰雅都会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晨星大人说,您不会离开的,我相信晨星大人,所以我相信您是不会不告而别的。” 艾草复述了孟庆的交待,兰雅心中一颤,她不会离开么?她内心深处真的不愿意返回人类世界么? 这个问题困扰兰雅许久,她现在得不到确切的答案,大棒营地以及孟庆已经在她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曾经的过往值得兰雅铭记的越来越少,在这个只有她一名人类的哥布林营地中,兰雅居然找到了一份曾经在人类世界都没找到的安宁。 每天看日出日落,看到身旁陪伴的小哥布林,她都会恍惚,无法辨认这是真实还是梦境。 “您要洗漱么?” 小哥布林艾草的声音惊醒了沉思的兰雅,餐桌已经被收拾干净了,她也吃饱了,距离休息还有很长时间,这段时间她是非常自由的。 “准备一下吧。” 兰雅点点头,她每天都会洗澡,仿佛这样就能洗掉身上曾经难言的味道,热水对哥布林而言是非常奢侈的东西,即使如此每次兰雅的要求也都能达成,就如同孟庆当初所言一般。 坐在远离地面数米高的木屋门口,兰雅望着夜幕降临后在营地间走动的哥布林,曾经觉得极其可恶的哥布林的姿容如今也不是那么的难以忍受。 很多哥布林经过兰雅所在木屋时都会看过来而后行礼,但不会靠近,诠释了什么叫做敬而远之。 手脚上的束缚早已经被取下,如果想,兰雅现在就可以拔腿逃离这个营地,夜晚虽然危险,但兰雅有信心能够渡过一个夜晚,在清晨走出丛林。 但每次想要迈开脚步的时候,莫名的压力就会充斥兰雅内心,有孟庆的原因,也有返回人类世界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后果传递的压力。 孟庆的话不由自主的在兰雅耳畔回荡:“你回不去了,每迟一天回去,你返回人类世界后要承受的压力就会大一分,在现在已经足以压垮你。 所有人都会猜测,你失踪的这些时间去了哪里,为什么其他人死掉了而你还活着。 这是哪怕贵族与长枪都无法压制住的猜测,属于民众那内心深处最阴暗的想法。 还有,走出丛林的那位骑士应该将你死于丛林的消息传递了出去,其他人也都知道我的事迹。 他们会在你回去后,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讨论你在成为哥布林俘虏后的遭遇。 你回去不如不回去,不回去,他们只会以为你战死了。 实际上你过的很好。 怎么选择,你自己决定吧。” 不得不说,孟庆那看透人心的话语让兰雅想清楚后为之颤栗,她当初有勇气逃婚,如今却没有勇气跨出离开营地的那一步。 她仅凭想象都能知道自己真的返回后,会给整个蔷薇镇带来多少说不完的话题。 有的时候,语言要比最尖利的刺还能伤人,尤其伤心。 “恶魔~” 孟庆那带着笑容的面孔被兰雅记起,她却咬牙吐出一个字眼。 看似外表不凡的孟庆,对兰雅而言就犹如恶魔,哪怕孟庆什么都不做只是注视着她,兰雅都会情不自禁的低下头,这种情况不止一次的发生了。 遥远的丛林中,已经睡下的孟庆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喷嚏,他看向头顶的夜空,在月初月光没有踪影的时候,夜空只有各种璀璨的星辰。 “帅到有人说我坏话了,一定是这样。” 自言自语后,孟庆动用望星瞳观察,确定临时营地周边没有危险潜伏,便是重新用毛毯裹住自己,在树梢上继续休息。 () 第91章 捉活的 哗啦啦的水声回荡,小哥布林艾草雁羽努力的清洗躺在木桶中的兰雅脊背。 转到正面时,望着兰雅伟岸的起伏,艾草情不自禁的转过头去,脸色羞红,哪怕是哥布林中最能生养的雌性,她也没见到谁有如此显眼的胸脯。 “水凉了,添水。” 兰雅闭着眼睛,整个人都被氤氲的水汽包围,每天洗热水澡对兰雅而言是绝对的享受,只有在这个时候的她才能完全放开身心,无需思考那些烦心事。 “兰雅大人,您,您结婚了吗?” 艾草雁羽翻身离开木桶,一边加水一边小心翼翼的询问兰雅的过往。 “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的?” 兰雅眉头蹙起,艾草的话让她很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问一下,还有,你对晨星大人怎么看?” 艾草诺诺的声音许久后才响起,现在的她也很忧虑,孟庆让她无时无刻都陪着兰雅,她照做了。 但短短几日时间,根本没有能从兰雅这里学到什么东西,她怕自己没能达到孟庆的期望。 “晨星,你不会喜欢他吧?” 侧头看到低垂着脑袋的艾草,兰雅嘴角微微翘起,促狭的准备捉弄已经非常熟悉的艾草。 “怎么,怎么会,晨星大人是那么的耀眼,也只有传闻中的精灵才能配得上他吧,我,万万不敢奢望的。” 艾草像是被惊到的兔子一般差点跳起来,连连解释着,只不过没有看到兰雅脸上越发灿烂的笑容。 “你见过精灵么,就晨星也配精灵?遇到精灵能跑掉就算他命大了。” “没,没见过,但我知道,我是肯定配不上晨星大人的,能每天见到他,能说上几句话,我就非常满足了。” 艾草的头垂的更低了,整个大棒营地也没有一个能配得上晨星大人的雌性哥布林,她艾草能从晨星大人眼中看到这些。 “还说你不喜欢,也是啊,这么高大,这么俊朗的哥布林,你一个小丫头当然会被吸引了,真是难以想象啊,哥布林中也有这样的异类出现。” 兰雅摇着头笑道,她非常理解艾草的想法,别说哥布林了,孟庆身为哥布林的身份如果不为人所知,即使人类也会被其吸引到不可自拔的。 “您呢,您喜欢晨星大人么?” 艾草大着胆子抬起头,目视着各方面都远超哥布林的兰雅,对方此刻的美,让艾草都为之神迷。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和他,只有恨,没有别的东西。” 兰雅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曾经发誓屠尽所有看到的哥布林,如今没有照做已经是最大的忍耐了,喜欢上仇敌哥布林? 她做不到! “但,那天晚上,晨星大人和您睡一起了啊。” 艾草又道,差点没让兰雅一口气没喘过来。 “睡一起就是喜欢了?他把我绑起来你没看到,他就是个流氓你知道么?” 兰雅反应过来后语气激愤,时至今日她仍然没有忘记被孟庆羞辱的那晚。 “我还是觉得,兰雅大人和晨星大人还是很般配的,您的身材太好了,肯定很好生养。” “艾草!你胆子大了是吧!” “对不起兰雅大人,我错了。” “罚你今夜不许睡,扎马步。” “不要啊……” …… “这里就是南方丛林的边缘了么?还真是壮观啊!” 山茶子爵不是第一次来到丛林边缘,十几年前魔物暴动的时候,他曾经带领山茶领的骑士与士兵在这片区域作战,那时他还身强力壮,如今却早没有当初的勇武。 银杏村当时已经没有村民居住了,现如今居住的都是后面重新迁回来的,魔物暴动时,平民唯有远远逃离才能留得一命。 抵达银杏村的时候已经是黄昏,蔷薇镇距离银杏村也有不短的路程,出发前山茶子爵就打算好在这里逗留一夜等天亮再进入丛林,实际上也和他设想的一样。 夜幕降临后的银杏村又一次灯火通明,连乔治男爵都少有见到的银杏村村民,没有几人敢像上次骑士造访时那样围观,更无论来者中还有更高爵位的子爵老爷。 上次残留的无羽箭还在,不过已经被风干扭曲变形,即使如此,山茶子爵也能确认一些事实,当初哥布林肯定造访过这里。 莱特骑士仔细的询问银杏村的村民,包括民兵与平民,可以说挨家挨户问了个遍,知己知彼是最好的,在这些询问中,莱特骑士也知道了一些比较有用的东西。 那群生活在丛林中的哥布林会说人类语言,但仅限于其中一只,对方的体型与普通哥布林无二,没有展现出弓箭攻击外的别样能力。 伏击了萨克骑士一行后,那群哥布林去而复返,索要了部分物资包括粮食、铁锅,可以判断出那群哥布林的首领拥有着卓越的远见,生活在丛林中的哥布林应该过着部落群居的生活。 很快此行的目标的大致信息就已经完成归拢,并被呈到山茶子爵案头上,上面有莱特骑士询问、萨克骑士补充后共同得出的各项数据。 “目标是成年哥布林,力量不强,体质偏弱,优势是有不弱于人类的智慧,劣势是近战能力一般,一对一哪怕是初阶骑士也能将其斩杀。 此行困扰我等的不是哥布林的整体实力,而是漫长的丛林之行。 丛林是危险的,虫蛇鼠蚁遍地,更有野兽与魔物出没,萨克骑士一行当初就是在丛林中被哥布林伏击,最后不慎被一群毒蜂袭击才酿成失败的后果。 另外,哥布林们非常擅长弓箭攻击,所以我方弓箭也必须人手一副,另外还需准备盾牌防护。 最棘手的大概就是那群哥布林能在林间高来高去了,所以在大部队抵达之前,先锋必须先行找到对方的老巢所在。 别的可以无视,那名哥布林,我要活的!” 高坐案首,赛文山茶环视在场的所有人,ww w.t xt80.co m战前肯定要开个会,让大家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山茶子爵经历过魔物暴动的危机并活得好好的,他有非常丰富的与魔物作战的经验。 之所以抓活的,原因很简单。 能说人类语言的哥布林,这么些年没听哪里有出现过。 这可是不次于发现精灵的大发现! 如果能成功活捉,山茶子爵有信心凭借这一战果获得王国的赏赐,不求进爵,能让女王陛下另眼相看就足够了。 骑士们点头,内心则是腹诽。 捉活的这可比格杀难得多,但他们也都知道,山茶子爵亲自出马肯定想要活的。 生死不论的话,此行超过十名骑士,更有中阶初位火骑士带队,哪怕是一群牛头怪也能全部格杀,更无论哥布林了。 () 第92章 有的人活的像狗 “活捉比较有难度,但我相信只要找到对方的老巢所在,它绝对插翅难逃!” 莱特骑士眉头微皱很快舒展开来,对他而言,击杀活捉难度都差不多,活捉也不代表不能全力出手,斩掉手足也算还活着。 萨克欲言又止,他很想说一定要杀死对方,但此刻哪有他说话的份。 光是山茶子爵带来的骑士,最弱的都和他实力相符,他已经不是此行的队长了,不过是普通的一名队员。 野蔷薇领的骑士没有一人可以逃避此战,包括领地中另外一名女骑士,她在人前的时候表现的没有什么异常,但在会议结束后就像是换了个人,几乎每个人看到她,都感觉对方在抛媚眼。 如此艳光四射的女骑士,即使是山茶子爵都无法轻视。 山茶子爵此行没带女眷,正是心急如火的时候,很是轻松的就和女骑士勾搭上了。 而本该温香软玉在怀的乔治男爵对此没有任何表示,其他骑士包括莱特骑士都没有表示任何不满,贵族的私生活,他们管不来。 小赛尔德浑浑噩噩的坐在自家门口,贵族与骑士老爷开会根本没喊他,自打银杏村被哥布林袭击过后,小赛尔德的日子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只不过是从高峰直坠而下。 钱也花了,该付出的不该付出的都付出了,银杏村到现在村长之名虽然还挂在老赛尔德头上,但老赛尔德已经瘫痪到不能下床了,需要人服侍才能吃点流食。 “我想好了。” 忽的小赛尔德站起身来,抬头看向趁夜色没完全暗下来在窗口缝纫的妻子。 对方默然抬头,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萨克骑士仓皇撤出丛林的那一刻,女人的信念就已经被粉碎,如今到底什么在支撑她活下去,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我要加入子爵老爷的讨伐队伍,只有将这群哥布林斩杀在丛林中,才能洗刷掉不该由我们背负的那份屈辱,才能为我父亲正名!” “咱们家,现在就剩锅和锄头还算铁器,莫不是你想背着锅扛着锄头去和那群杀人不眨眼的哥布林拼命?” 女人沉默良久后,凄凄的笑着,却像是在哭。 “不对不对,老头子当初弄到过一套半身甲,后来骗我说卖掉了,其实我知道他舍不得卖,打算传下去给孙子。 哎,这么些年,你的肚子一直没动静,孙子在哪呢。 不行,我得找找,得找找。” 小赛尔德此刻已经听不进任何人的劝阻了,女人也没劝他,她已经心灰意冷了,甚至对此次贵族老爷的讨伐都不看好。 不管是贵族还是哥布林,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哈哈哈,我找到了,老头子居然藏在褥子下面躺着,真让人想不到啊。”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小赛尔德惊喜的声音传出很远,没有人回应他的惊呼,整个银杏村,除了噼啪作响的火把,剩下的只有寂静的夜色。 清晨,穿着半身甲,手持从民兵队长杰瑞那里借来的长枪,小赛尔德只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杰瑞上次被胡德抽鞭子抽的,到现在还没完全痊愈,即使痊愈,也不能再用大力,民兵队长也早当到头了。 “记住,那只哥布林和别的哥布林长得不一样,上次我看的非常清楚,他的相貌更加像人类,兄弟,替我多杀两个哥布林,为银杏村惨死的乡亲报仇!” 拄着拐,杰瑞艰难的将小赛尔德送到家门口。 他和小赛尔德多少算是同病相怜,小赛尔德为什么不顾丛林里的危险要跟上去他也一清二楚、 这真的是小赛尔德最后的机会了,再不抓住的话,这辈子估计就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了。 “你好好养伤,等我立了功,说什么也不会亏待你的。” 小赛尔德很是诚恳的向杰瑞致谢,两人就此别过,而小赛尔德也是整理了一下身着的半身甲,单手持着一人多高的长枪大步向骑士们的歇息点走去。 “何事喧哗啊?” 被声响惊醒,赛文山茶睁开眼只觉骨头都要散架了,女骑士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赛文山茶年龄还是大了,年轻十岁的话现在肯定不会输得这么惨。 “子爵大人,有银杏村的村民想要为之前被哥布林杀掉的乡亲报仇,想要加入到讨伐队中,莱特骑士看其实力太差没有接纳,对方就跪在那里大哭,说什么也不愿意走。” 赛文山茶话音刚落,立刻就有守在门口的骑士汇报消息,贵族休息时,一般都是有骑士守护的,这是贵族的专属权利。 “唔,多大点事啊,愿意跟着就让他跟着吧,背个水袋什么的也行啊,毕竟人家也是好意。” “喏,我这就告知莱特骑士。” “还有,准备早餐,让莱特骑士监督后勤的准备情况,很快就要出发了。” “喏!” 守卫的骑士匆匆走开,向外院的莱特骑士告知赛文子爵的吩咐,莱特眉头微皱,不再去看年龄不小了哭的像是个孩子的小赛尔德。 “子爵大人仁慈,念你是为乡亲报仇的份上,允许你加入进来,机灵点吧,看哪里需要帮忙,别杵在这里了。” “多谢子爵大人!多谢骑士大人!” 本以为已经再无希望的小赛尔德眼中重新泛起光亮,很是激动的磕了几个头。 要与魔物拼命都得先让贵族怜悯才能被允许。 可悲。 可笑。 “有的人,活的就像一条狗。 有的人,活的还不如一条狗。” 远远观望到这一幕的两名半精灵,年龄大一些的墨菲忽然感慨一声,让一旁的墨玉惊叹不已。 太贴切了啊,她完全没想到自家姨妈居然能说出如此蕴含哲理的话。 “咳咳,当初听一个吟游诗人讲的,当时没明白,今天看到这一幕,总算明白了这两句话的意思。” 见墨玉用仰慕的表情望着自己,墨菲咳嗽一声解释着,这种事情没必要撒谎。 “哦哦,我还从来没见过吟游诗人呢,听说吟游诗人都是风流倜傥,学富五车的存在,是不是这样?” 墨玉回忆着不知从那本传记中看到的东西,很是好奇的询问。 “那你就想多了,遇到对方时他刚被一群狗头人抢劫过,九死一生逃得性命。 皮肤被暴晒的像是树皮,嘴唇满是干裂的血痕,跟风流倜傥完全沾不上边,是一个快七十岁的人类骑士,哭着喊着问我们要水喝。 至于学识么,吟游诗人学的东西很多都是唬人的,能让你心甘情愿掏钱出来的吟游诗人才是好吟游诗人。 醒醒吧,别做梦了,哪有那么多家境优渥的富家子,放下家业领地不要,风餐露宿去当劳什子吟游诗人。” 墨菲毫不留情的打击着墨玉那幼稚的幻想。 宛如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墨玉的脸垮了下来。 她发誓,再也不相信书里面写的东西了,故事里果然都是骗人的。 () 第93章 措不及防的上架感言 下班回到家快八点了,中午饭没吃,流星这里下了一天的雪,屋外天寒地冻,恰如流星此刻的心情。 打开后台,通知界面亮起了红点。 本以为来了推荐,流星内心窃喜,但一看时间是周四,内心就是陡然一惊。 不会要上架了吧! 要知道流星可是计划好二月初一年初八这个好日子上架的,免费章节多了也能有更多的书友看过《哥布林》,上架后不至于首订只有两位数。 奈何站短已来,说什么也无用了。 大佬上架都是月初一,扑街呢则是随便找个周五,不用杀鸡祭天也不用看黄道吉日,就是一个字,上! 是的,《哥布林》要上架了,就在明天也就是本周五中午十二点之后上架。 在写这章感言的时候流星看了下后台数据,收藏1100+,满嘴都是苦涩的味道。 坐在与室外温度温差不超过十度的小房间电脑前,望着即使手套不离手也生出冻疮的双手,流星打下这一行字的时候,手指都在颤抖。 回想过往,流星提笔怕是有六七年了,期间零零散散写出的文也有五百万字了。 但至今也就上上一本的阿拉德有所小成,均订近一千高订三千+,收藏在完本的时候维持在一万五。 《哥布林》无疑要扑了,但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百万字以上完本流星还是可以保证的。 别的都不求,要上架了,觉得《哥布林》能入您的眼,上架前给个100币的打赏支持可否?好让流星知道到底有多少书友愿意陪伴《哥布林》,陪伴孤零零一个人穿越异界的孟庆走下去。 腊月二十三,小年,正午。 《哥布林》上架,望知悉。 ——梦想是以写作为主职的流星,留于2020.1.16.21.34 () 第94章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第一更) “看来他们真的要进丛林讨伐那群哥布林了,我们怎么办?是守在外面等他们出来,还是跟在后面找机会?” “你这话,不是已经打定主意了么。” “嘿嘿,进了丛林,可就是咱们的主场了,一定要把人抢回来。” “还是小心为上,人类骑士有十多个呢。” …… 一觉醒来,望着昏暗的天空,孟庆兴致来了,吟了一首改的乱七八糟的诗。 听到这首诗的哥布林都是努力的想要记住。 管他什么意思呢,只要是晨星大人说的,肯定是非常有道理的话。 这次外出准备的干粮饮水不够,孟庆也没打算就此直奔传闻中的大河而去,这需要多次探索最适合前进的道路才能真正决定下来。 反正距离冬日还有很长的时间,孟庆打算树叶基本落光天气转寒之后再进行这一壮举。 萝卜大棒曾说需要两三天的路程,但孟庆觉得在那之前,他的便宜老爹肯定探查清楚的正确的道路。 如今换了一个新营地,道路还需要重新开拓,不管怎么样,在真正开始探索大河之前,沿途的所有危险都要被排除干净。 换了一个方向横向开始前进,孟庆不打算推进了,准备搜寻一下周围的丛林,给地图补充一些绘图就此返程,他有些惦记营地里的那个人类俘虏,不知道对方有没有不顾一切的跑掉。 “树,树精!” 不知是否闯到了树精的聚集地,一个上午孟庆一行居然遇到了多达十几颗的树精,而这些树精的下场是一致的,都是树干里最中央的一块深绿色木头被挖出,剩余的被抛弃。 把玩着一块有小臂大小粗细的木条,孟庆很是满意。 这块木头在孟庆看来蕴含着非常多的木系能量,如果孟庆是一个发光的手电筒话,这些木头堪比电池。 不管是直接吸收,还是用木系能量引导让其成为催生草木这一术法的原材料都相当不错。 有木灵体在身的孟庆,加上侦测能力在,树精的隐匿能力就是个屁。 而提前被发现不能动弹的树精,连一只兔子都捉不到,加了动物油脂燃料的火把投出去,很快就将树精的枝条树叶烧的枯黄,孟庆只需动动手就能搞定半死的树精。 归程时,跟着孟庆的哥布林们都是大包小包挂在身上,哥布林经过的区域,只要孟庆下令要收集的,哪怕是哥布林看来毫无用处的野草都是被连根拔起一扫而空。 “又是草药,果然丛林就是一个宝地啊,外面的人类估计做梦都想进入丛林里来采集这些蕴含能量的草药吧,即使是魔物也不是谁都明白这些东西的价值的。” 侦测能力发现不同于其他的存在,孟庆率先上前查看,继而从倒下的树干背阴处采集到了两株还在开花的植物。 将其连根带泥挖出来后,孟庆给其注入了一股木系能量就交给了有背篓的哥布林,很多哥布林都肩负着将这些东西带回营地的任务。 前文有提,侦测能力给出的东西不会超出孟庆的认知,就像是这些蕴含能量的石头、草木,孟庆只知道里面蕴含着各系能量,具体用途就无从所知了。 只有他了解清楚这东西叫什么名字,具体用于何处才能有新的发现,所以侦测能力一直在进化之中,进化的关键就在孟庆自己。 午后不久,回归营地的孟庆和其他哥布林迎来了留守哥布林的热情欢迎,虽然这次外出带回来的食物远没有杂七杂八的草木石头多,但所有哥布林重新看到孟庆都是非常开心。 在孟庆看到远远站在树屋门口远望这边的人类女骑士时,他也笑的非常开心,对方没跑,这让孟庆很是自得,之前的那些话看起来生效了呢。 “晨星大人回来了!” 侍立在兰雅身旁的艾草见状就要下树去迎接,换来的是女骑士的不满。 “停下,你现在听我的,他只能排第二。” “可是,艾草需要先听晨星大人的话,才能听兰雅大人的话。” 可怜的艾草不知所措顿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听我的!” 兰雅重复了一句,艾草眼巴巴的望着那些围在孟庆身旁的哥布林,她也想过去凑热闹。 “一别两日不见,有没有想我啊?” 招呼完了其他哥布林,又和萝卜大棒交待妥善照管那些还带着根系的草木,孟庆才得以抽身来兰雅这边。 不交代清楚的话,估计晚上的锅里能找到孟庆两天费力找寻才找到的这些草木。 那些汤,怕不是能把哥布林喝出好歹来,毕竟都是蕴含能量的非凡草木。 “马不嫌脸长,谁会想你?” “啊啊啊,晨星大人,艾草很想你啊。” 孟庆一句话换来两道回应,继而名为尴尬的气氛充斥,孟庆砸吧着嘴一脸坏笑,兰雅则是羞愤不已,艾草低垂着脑袋不敢抬头。 “昨夜休息的还好么?” 孟庆这次说话后,迟迟没有得到回应,一直到他笑着招呼艾草后,艾草才抬起头犹豫道:“不太好,兰雅大人罚艾草站了半个晚上的马步。” “原因呢?” 孟庆没有生气,反而很是好奇的询问,想要追根究底。 “没有原因,我乐意!” 兰雅强硬的打断艾草想说的话,孟庆摇了摇头,而后又问了艾草几句,便是让对方退下了。 “一周多了,艾草只学会了扎马步,丁点靠谱的东西都没学到。 你把我晨星当傻瓜,还是你自己是傻瓜?” 门一关,孟庆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莫名的恐惧包围着兰雅,即使现在的她依旧要比孟庆高不少,但她还是没有直面孟庆的勇气。 “基础不打好还想成为骑士?才一周多而已没提升就忍不住了,你以为骑士是大白菜,想吃就去摘啊。” 即使如此,兰雅也梗着脖子和孟庆顶撞,输人不输阵么。 “别扯这些理由,你直说你是不是在偷懒?是或不是?” 被顶的也有火气的孟庆沉着脸,缓步走向女骑士,对方不自在的一步步后撤,直至后背贴着木墙无路可退。 “干嘛,又要恐吓我是吧,你有能耐就杀了我,我求之不得,反正我不怕!” 兰雅咬着牙,忍着孟庆快要凑到自己脸上的动作,她真想给孟庆一耳光解气。 “女人啊,你的名字叫健忘!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伴随着俚语响起的是女骑士的尖叫声,声音传出很远,听闻到声音的哥布林都是坏笑着彼此张望,没有一个会过去打扰。 () 第95章 弦断了(第二更) “还偷不偷懒?” 又一次用灵蛇般的树枝将女骑士倒吊起来,孟庆把玩着一根枝条,语气平缓。 他本来就是打算从身心把俘虏折服,手段卑鄙不卑鄙已经无所谓了,他不怕被人看到,也不怕被人指点。 “放我下来!晨星,你就是个混账!” 女骑士挣扎着,还试图挥舞带着斗气的拳头砸开树枝的缠绕,只可惜灵蛇般的树枝也有木系能量加持,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脆弱。 “给你好的环境,好的待遇,不是让你在这里当贵妇人的,我都闲不起,你觉得,你真的闲的起么? 不过是你打心底抗拒传授哥布林有关成为骑士的秘法与真谛,我猜的对不对?” 孟庆像是最无良的老板在欺压可怜的劳工,一边说着话,手里的树枝鞭条还在手心里敲得啪啪作响。 “是,怎么样,我就不准备真心教你们,我就是偷懒,怎么样? 来杀了我呀。” 闲了几日,兰雅不知哪来的胆气,此刻还在和孟庆硬顶。 “我不杀你。” 孟庆笑了,而后没等兰雅继续再说话,他又道:“不过我也不会就此揭过,既然你偷懒耍滑,没有按照承诺做该做的事情,那承受该承受的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你有本事放开我!” 兰雅剧烈的挣扎着,她感受到了即将到来的暴风雨。 “刺啦~刺啦~” 一声接一声的布条撕裂声响过,伴随兰雅不绝于耳的尖叫与喝骂,孟庆还是调动灵蛇般的树枝,从女骑士本就单薄的衬衣上撕下一缕缕的布条。 伴随着布条落在地上的还有兰雅晶莹的泪水,她心如死灰,这么久了,果然哥布林还是暴露出最淫邪残暴的一面了么。 果然之前的一切表象都是虚假的,哥布林一句话都不可信。 衬衣下没有内衣,片刻后女骑士赤裸的身体就此暴露在孟庆眼中,不得不说这是孟庆来到异界后第一次真正看到如此景色,很是觉得有些口干。 “啪~” 枝条抽打皮肉的声音响过,声音响过,女骑士惊呼,也是剧烈的颤抖着。 “知道为什么打你么?” “知道什么叫做俘虏么?你有见过人类的俘虏么?” “知道什么叫做俘虏无人权么?你现有的一切,我随时都可以收走,如果你再继续和我作对的话。” “我忍你,让你,但请你不要进寸得尺好么? 如果你还想回到人类世界的话。” 几次抽打后,孟庆的话也说完了,他没有继续再挂着对方,而是松开枝条让其落在地上。 兰雅蜷缩着身体躺在地上,眼角带泪。 听到孟庆最后一句话后,她抬起头,面色凄惨望着孟庆:“已经回不去了,你自己说的,不记得了么?” “停下!” 敏锐的感知到不对,孟庆调动全部木系能量,一巴掌拍在兰雅脸上,连牙都差点拍掉,但成功的让准备咬舌自尽的兰雅无法再有力气咬下。 “你是我的奴隶! 我没有允许你死! 你休想死!” 孟庆的咆哮声响彻整个营地,刹那间还热闹的营地变得寂静无声,众多哥布林皆是望向木屋方向,面带忧虑。 最后一丝保命的月光之力灌入到兰雅面部,孟庆连连摇头。 逼迫的太紧了么? 也不是这样,只不过女骑士一直紧绷的那根弦断了,这才生出死意,出现了孟庆一直以来避免出现的状况。 “求求你,让我死吧,让我清白的就这么死了吧。” 满脸都是泪水的兰雅不停的挣扎想要摆脱孟庆的钳制,孟庆沉着脸捏着对方下巴和上颚让其无法咬下来。 “我要上你,你被俘的第一天就已经保不住你那可笑的清白了。” 孟庆持续发力,现在的状况很危险,他不知道能坚持多久,看来必须想个办法了。 “艾草进来帮忙,其他都守在外面!” 感知到靠近的哥布林,孟庆不得不转头吩咐,差点就让兰雅咬了下去。 颤巍巍进来的艾草看清楚屋里的情况极其吃惊,不知情的话还以为孟庆在和兰雅做什么呢,但见孟庆咬牙切齿的模样,明显又不像是在做坏事。 “找块东西,快点,什么都行。” “多,多大的东西。” “塞住她的嘴巴就行,让我腾出来一只手。” “我,我来。” 艾草紧张的环顾四周没能迅速找到东西的情况下,一把将手伸进兰雅嘴巴中,而没反应过来的孟庆右手一松,下一刻就是艾草压抑的悲呼声。 “起!” 调动木系能量快速完成一个牢笼,包括兰雅绝对不想体验的触手与口球,腾出一只手的孟庆终于有办法压制女骑士了,等他把艾草的手从兰雅口中艰难取出时,那只小手已经血肉模糊的不能直视了。 “看你做了什么!” 孟庆怒气升腾,一拳擂在兰雅腰眼上,疼痛让其从疯狂状态中清醒了过来。 看清周围后,兰雅的泪水又是不可抑制的流淌下来。 她极其自责的望着艾草血肉模糊的左手,即使她已经想死了,也没打算托艾草这个哥布林陪葬,几日的陪伴,艾草已经成功的打入兰雅的内心。 “兰雅大人,艾草求求你,不要死,不要死好么?” 艾草也满脸泪水,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悲伤的。 “呜呜呜~” 嘴里被塞了木质镂空口球的兰雅呜咽着想说什么但说不出话来,孟庆拒绝了艾草取下兰雅口球的举动:“让她冷静冷静吧,你快点随我来,我帮你治疗。” 没有月光之力的情况下,孟庆只能将办法寄托于今日带回来的那些带有能量的草木身上,而且他不敢直接用于受伤的艾草身上,只能先自己以身试险。 没有谁知道孟庆拿着花瓣草叶往嘴里塞的举动有多危险。 仅是试了四五种植物,孟庆的脸色就是一变吐出一团咀嚼过的草叶,木系能量环绕他的嘴巴,强力驱散想要进入其他地方的毒素。 短短几分钟孟庆就是成功找到适合治疗伤势的草木,配合术法草木催生,那颗根系完好开着淡黄色花朵的草药肉眼可见的快速变大,能量变多,之后被孟庆一口塞进嘴里咀嚼。 嚼烂的草叶花朵成了一团难以分辨的糊糊,被一股脑的拍在艾草受伤的左手上。 在孟庆紧张忙碌的时候,一旁握着手腕的艾草虽然疼痛难忍,但她脸上却挂着笑。 她就那样注视着孟庆的背影,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 第96章 呵,女人 “晨星大人。” 在草药汁液被敷到伤口上的时候,艾草脸上的犹豫不见了,她非常努力的开口喊出孟庆的名字。 “嗯,疼么?忍忍就好了,很快就好了。” 孟庆不知所以。 “艾草喜欢你。” 艾草下一句话让孟庆差点不知所措,望着说完话就低下头像是鸵鸟般的哥布林少女,孟庆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道:“谢谢你,我接受你的喜欢。” “那,我能永远陪在晨星大人身边么?” “如果你想的话,完全可以。” “艾草不是在做梦吧。” “当然不是,好了,绷带裹好了,不要乱动,草药的药力很强的,你忍住疼痛,过夜明天应该伤口就不那么疼了。 也真是的,你干嘛拿手去塞疯女人的嘴啊,她当时都疯了你知道么?” “能帮助到晨星大人,哪怕献出生命,艾草也不会后悔的。” 艾草瞪大眼睛认真的望着孟庆,有句话她没敢说,怕伤到孟庆的心。 她想说她也能像蝉那样真的为孟庆而死,艾草清楚的记得孟庆几次在听到其他哥布林提起蝉的名字时情绪忽然变的低落,蝉的名字真的已经被孟庆记在了心中。 “我知道啦,木啊,赏你的。” 孟庆不得已上前亲吻了一下艾草的额头,让哥布林少女立刻晕乎乎的比麻药还管用,怎么被带回自家树屋的都不记得。 驱散了围观的哥布林,孟庆站在木屋下,叹了口气还是没有上去,他吩咐看守的哥布林加倍,并不允许任何哥布林上去,还是先让兰雅冷静冷静吧。 入夜,冰凉的夜风透过木墙缝隙钻入到木屋中,毫无遮蔽的兰雅蜷缩一团偶尔颤抖一下,一个下午她的心情都颇为复杂,名为懊悔的情绪充斥内心,久久没有被驱散。 “吱呀~” 木门被推开,兰雅默然的抬起头,看到孟庆的身影后眼睛闭起,她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孟庆,孟庆不仅没杀她还努力救她的命,兰雅清楚的知道。 “艾草,她还好么?” 良久之后,在孟庆松开兰雅身上嘴里的束缚后,兰雅抱着膝盖坐在地面上,声音颇为嘶哑。 “我从找到的植物里找到了治疗的草药,手骨断不了,但肯定会留下疤痕。 不过,对哥布林而言,伤疤就是荣誉,没有谁会觉得难看。 谈谈吧,我们认真谈一谈。” 孟庆坐在兰雅一侧,从他这个角度能够看到身无寸缕的兰雅脊背那诱人的弧度,只可惜现在的他完全没有别的念头。 “怎么说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我反对又能怎么样?鞭子下来不还得认么?” 兰雅嗤笑一声,话语有些含糊,孟庆一巴掌可把她的脸抽的不轻,现在还肿着呢。 “我承认我之前的行为对你是一种侮辱,对此我表示歉意。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走! 现在就走。 我带你离开丛林。 然后,这辈子不要再进入丛林中。 第二,留下。 以客人的身份而非俘虏的身份,我解除你的俘虏身份,真正的给你自由,继续教导艾草怎样成为骑士。 选一个吧。” “你终于肯放我走了?” 兰雅的头抬起更高,孟庆的视线不由得被别的东西吸引。 “好看么?” “还行吧,顶得住。” “我其实很早之前就想像雄狮王国的女骑士那样砍掉的。 但我的兄长制止了我,他说我迟早要有孩子,需要给孩子哺乳。 但对骑士而言,想要变得更强,这两团,真的只是累赘。” “你的心,有点大啊。” “谁不想成为更强的骑士呢? 就是你不也想变得更强么? 我可以给出选择了,丛林不是我该待的地方,留在这里,我的实力没办法提升,因为哥布林不会制作魔药。” “魔药?” 孟庆顾不得其他追问道。 “人类世界的战略物资,魔药,尤以鲜花王国的魔药最为出名,它对骑士的帮助巨大,能够缩短漫长的斗气积攒时间,让进阶变得不再那么困难。” “怎么制作的?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很普遍,比如鲜花王国,每一个贵族领,都有制作魔药的原材料,它的名字就是以魔药的名字命名的,同样贵族的姓氏也是那种魔药的名字。” “譬如?” “譬如野蔷薇,就是丛林外的贵族领地,你去过的村庄叫银杏村,是野蔷薇领名下的六个村庄之一。” “原来如此。” “所以,请送我离开吧,我会牢记你的话,这辈子不再进入丛林。” “还回野蔷薇领么?” “不回怎么办?我的家在那里,兄长的遗孀也在,我曾经答应过她要为兄长报仇也就是杀了你,只可惜我现在还做不到。” “你这当我面说要杀我好么?” “我说了又怎么样?你反悔了么?”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当然不会,我是要提醒你,回野蔷薇领会遇到很多烦心事,也许你可以去别的贵族领。” “没有可能的,我和野蔷薇领的贵族签订了一份契约,时限是七十年。 除非契约解除,否则无法效命其他贵族。 还有就是选择成为没有势力支持的流浪骑士。 但如果成为流浪骑士的话,和留在你这里有什么区别呢?” “哇哦,七十年的契约,卖身契啊!” “可不就是卖身契么,贵族,都是一群贪婪的吸血虫!” “就这样了,你还巴巴的回去给他们卖命?” “不然呢?给你卖命,你给我魔药帮助修炼么?” “我给!” 孟庆极其肯定的给出回应。 兰雅怔了怔,笑了。 她捋了捋遮住视线的栗色长发,风情万种。 “小哥布林,你去抢魔药给我修炼么?” “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去抢,只要你留下,留下教导艾草。 还有,我虽然小,但获得过传承,那份传承可能比你年长几千岁。” “如果因为我,导致更多的人类同族受伤死亡的话,我还是死在你手里吧,别再给我希望了,好么?” 兰雅第一次伸手抚摸孟庆那精致的面孔,她的心在叹息,如果孟庆不是哥布林的话,那该多好啊。 孟庆眼睛微微闭起,一动不动。 人生七苦。 生、老、病、死。 憎怨会。 爱别离。 以及… 求不得。 没想到成了哥布林,还要承受人类的苦难。 没用多久进行思考,孟庆就是睁开眼睛,他和兰雅对望着,目光灿如星辰:“只要有样本的话,我能成功仿制出魔药,任何魔药!” “不可能,魔药是贵族的不传之秘,男爵这一层次是绝对接触不到的,只有子爵才能有所了解,你从哪里能学到魔药的制作?” 兰雅连连摇头,她不舍的抚摸着孟庆光洁的脸庞,真的,忽视孟庆绿色的皮肤与醒目的尖耳,把孟庆当成人类一点都没问题。 “天赋!” 孟庆轻轻转着头,目光一直没有移开兰雅的眼睛,他能感觉到兰雅手掌的冰凉触觉,这种体验很陌生。 “我,真的不想回去,但,怎么才能让我相信你呢?” 兰雅痛苦的闭上眼睛,她确实惧怕返回野蔷薇领,如今的恐惧已经膨胀到仅是想象就会后怕的地步。 “十天,最多十天,十天后我要是没有拿来成批的魔药,没有当着你的面制作出来魔药,天地之大,你无处不可去。” “你总在我满怀希望的时候让我绝望! 又在我绝望的时候给我一个无法触摸的希望! 我恨你!” 兰雅忽然嚎啕大哭,哭的非常伤心,完全没有顾忌任何外界因素,仿佛要把被俘起来所承受的所有委屈都哭出来。 “莫名其妙啊。” 孟庆不明所以,被当做发泄的对象狠狠的被捶了几拳,女骑士的拳头可不好受,孟庆都差点没抗住。 本来要安慰对方一会,没曾想之前还能放开的兰雅,在孟庆手掌落在她肩膀上的时候像是受惊的小鹿差点跳起来,一脚把孟庆踹到了门口。 “出去!” “嘿,翻脸比翻书还快啊,我出去啦。” “滚滚滚。” “呵,女人。” () 第97章 异界版‘绿茶婊’(第四更) 没有在之后看到兰雅走出木屋,孟庆多少松了一口气,找来之前为女骑士准备的衣物塞进木屋,孟庆立在门外,注视着漆黑的夜幕多少有些迷茫。 连骑士都觉得非常珍贵的魔药,他真的能在十天内搞定么? “说什么这个那个,你孟庆就是舍不得人走吧。” 高坐在专属巨树顶部,孟庆自言自语着。 “是啊,大洋马啊,还是骑士啊,换成你你舍得让她走?” “呵,男人,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下半身思考怎么啦,你没有么?” “我,去你大爷!” “我也去你大爷!” 昏暗的夜幕下,孟庆的呢喃要是让其他人听到肯定会哭笑不得,细思后就会毛骨悚然。 谁会真的自己和自己对话呢? …… “进了丛林就像回家一样,我超喜欢这里的!” “说人话!” “终于回到丛林了,好开心!” 大河丛林边缘,眼见得人类骑士鱼贯而入进入丛林,直至最后一名骑士的身影被浓郁的树木遮蔽,两名半精灵不再犹豫,也是迈步走入到丛林中。 “影化!” “影化!” 两声半精灵的轻喝声响过,能让人瞳孔急剧收缩的画面出现了,两名半精灵片刻间就是变成烟雾般的黑影,而后纵身一跃和枯枝落叶上的树干影子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分辨出区别。 另一边,无知无觉的人类骑士散开,保护着队伍中央的贵族与物资。 此行进入丛林的人员众多。 有多少呢? 骑士十一人、贵族两人、骑士扈从二十人、士兵三十有六,半精灵一名。 七十人的队伍,即使进入丛林也显得极为醒目,只要前面的人不消失,后面的人根本不会走丢。 这还是因为要进入丛林所以大规模削减了士兵的数量,否则乔治男爵指不定会把城堡的八十精锐士兵带过来。 那可都是有着全套武器装备的强大战斗力,即使是骑士被围攻也是会觉得非常棘手,不能轻易拿下。 换成山茶子爵的话,平地上他能轻松组织起来一波三百人的骑兵,如果给他充裕时间的话,召集名下的男爵领士兵,士兵总数扩充到八百乃至一千都没问题。 永远不要小觑贵族的底牌。 山茶子爵把那名半精灵带入了丛林,这也是另外两名半精灵会尾随进入丛林的原因,如果半精灵留在外面的话,防御如此薄弱,两人肯定抢了就跑,哪还会费力追踪。 即使只有一只半精灵标志尖耳,但那名半精灵少女有半精灵血脉还是毋庸置疑的。 相当多的半精灵对丛林区域都不陌生,因为源自精灵血脉的那一部分让他们算得上是半个丛林的宠儿,哪怕是第一次进入的丛林,也能很快如鱼得水。 如此数量的人类在丛林间行进,带来的动静是无法掩饰的,很快就有倒霉的小兽被杀,血腥的气味一直飘荡在前进的队伍上方,久久不散。 人一多,队伍前进的速度不可能太快,更无论队伍里还有养尊处优的贵族。 所以到了正午,判断出前进的距离后,带路的萨克骑士眉头深深皱起,太慢了,一个上午前进的直线距离不过三四千米,距离找到那群哥布林不知得多久。 “丛林也没传言的那么可怕啊。” 第一次进入丛林的那名妖艳的女骑士擦拭着额头的汗珠,娇滴滴的依偎在山茶子爵怀中,两人一路上都是这么个姿势,也不嫌腻歪。 “是啊,很安静,物资也很丰饶,是块好地方。” 山茶子爵的见识很多,一路上看到不止一颗挂满果实的果树,还发现了不少的珍惜魔药,有些只生长在丛林中,丛林外极难见到其踪迹。 “但,魔物呢?怎么到现在遇到的只有几棵不会动弹的树精?” 女骑士又问,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无知没有谁清楚。 被询问的山茶子爵倒是很受用,他道:“丛林外围生活的魔物不多,丛林哪有传闻中遍地魔物那般可怖,再说了这片丛林也没能力养活那么多的魔物。” “大人真是博学。” 女骑士笑嘻嘻的夸赞着,一旁的骑士闻声都是直翻白眼,尤其是山茶领的骑士。 “哪里,不过是虚长你几岁,看的书多了一些罢了。” 呆在年轻的女骑士身边,山茶子爵觉得自己也年轻了很多,组织语言都轻松异常。 这是女骑士的身份坐在作怪,整个鲜花王国,女骑士都是宝贝一样的存在,即使是贵族也不能说轻松享用女骑士的。 “真想一直跟随在大人身边呢,那样人家肯定能一直学到很多东西吧,野蔷薇领的书太少太少了,我早就看完了。” 女骑士有意无意的说着话,让山茶子爵脸上的笑容更甚。 “如果想的话,回头得胜而归,你可以来山茶领做客啊,骑士又不受禁足令限制,想去哪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 “就怕那时候大人已经忘记人家是谁了,要是我连门都进不去被赶出去,那该多尴尬啊。” 女骑士故作可怜。 哪怕实力达到骑士这一层次,也要面临许多的竞争。 呆在男爵领这么久,女骑士早就想换个靠山傍了,如今抓住机会哪里还会放弃,一言一行都在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待遇。 况且,男爵与子爵真的是天差地别。 男爵只不过是最低级的贵族,连骑士使用的魔药都抠门的拿不出来多少。 换成是子爵的话,掌握魔药制作工艺的他们肯定更加大方。 女骑士的天赋一般,成为初阶初位骑士就已经非常勉强了,一直在靠魔药才能有提升。 她做梦都想成为当初兰雅那样的初阶中位女骑士,只有实力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其他诸如名誉、地位都是过眼云烟。 “哈哈,你可真会开玩笑,这枚印章你拿着,到了山茶领,没有谁会不认识它,这样你能放心了吧。” 山茶子爵大笑几声,取下贴身携带的一枚印章,上面有山茶领的标志。 这是贵族的私人印章,代表山茶子爵的身份,一般不会轻易赠人。 “大人你真的太好了,莉莉真的好开心。” 女骑士惊喜不已,她不指望能真的登堂入室成为山茶子爵的什么人,能享受比在野蔷薇领更多更好的待遇就足够了。 柯蒂斯与一众骑士命丧大河丛林的事情也刺激到了她。 野蔷薇领太危险了,传闻中的魔物暴动很快就要到来,她必须要为自己找寻退路了,更远更安全的山茶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感受着女骑士有意无意往身上贴的举动,山茶子爵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女骑士真的不是别的女人可以比拟的,那弹性极佳的身躯,那烈焰般炽热的红唇,山茶子爵食髓知味,。 () 第98章 坐山观虎斗(第五更) “扎营,修整。” 发号施令的山茶子爵终于道出这一安排,所有人包括骑士都松了一口气。 贵族老爷可以无需担心其他还有心情和女骑士打情骂俏,他们没有一人胆敢放松,毕竟这里是丛林,随时可能有魔物出没的丛林。 乔治男爵无疑是颇为苦逼的,一直视为禁糜的女骑士转眼之间就傍上了山茶子爵,他对此颇为气愤但无可奈何。 望着亲密无间的两人只能暗骂几声女人真是善变,前天晚上还娇声娇气的说要如何如何,转眼间就看都不看他一眼。 率先被搭建起来的是贵族休息的帐篷,多达十几名士兵携带的物资都是可拆卸的帐篷零部件,迟于帐篷被搭起来的是餐桌与一系列的午餐,也是山茶子爵的,乔治男爵只能排在第三位。 “野蔷薇男爵,要来喝两杯么?” 帐篷门口,山茶子爵笑呵呵的招呼乔治男爵,他身旁是巧笑嫣然的女骑士,对方看都不看乔治男爵,似乎从来都不属于野蔷薇领。 “不必了赛文大人,我要带骑士们检查一下附近。” 乔治男爵平静的回应,他身为一名初阶中位骑士,在有更高贵族在场的时候,也要奉行骑士之道,为山茶子爵效命,虽然他也可以呆在安全的临时营地中央修整,但他还是选择和领地的骑士一起查看周围状况。 山茶子爵没有勉强,带着女骑士就是进入到帐篷之中。 帐篷一关,没一会女骑士银铃般的笑声就接连不断的传出帐篷,守护的骑士连连皱眉,深入丛林之后还当野餐郊游,山茶子爵的心还真的大。 “大人,去哪个方位查看?” 莱特骑士还是很尊重乔治男爵的,一路上没有以中阶初位骑士实力倨傲,这一实力的骑士基本可以和男爵平起平坐了,如果他能立上战功,未尝没有在有生之年给子孙后代换来世袭爵位。 “萨克骑士,你对附近熟悉么?” 乔治男爵摇了摇头,他对周围一无所知,和其他人没有区别,反正他就是不想呆在临时营地里,太憋屈了。 “认不出来了,当初也差不多是深入到这个距离遇到的埋伏,可以猜测的是,那群哥布林曾经出没过这里,也许在附近能找到细微的蛛丝马迹。” 萨克努力回忆曾经,最终摇头,他不记得现在一群人所处的环境,没有一点可当做参照物的。 “那就随便走走吧,莱特骑士,麻烦你开路。” “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莱特火骑士点头,留下一半的骑士守护临时营地,就是带上萨克和乔治男爵一同进入了丛林中,准备提前查看一下接下来要前进方向的状况。 “他们停下来了。” 人类这边在修整,另一边两名半精灵也是从影化状态中退出。 维持影化需要消耗半精灵积攒的暗系能量,只有在夜晚太阳落山后才能对其进行回复。 影化能力是墨影一族的天赋,她们全族有过半都掌握影化的能力,另一天赋就比较骇人了,乃是传闻中的暗杀术。 暗杀术,顾名思义,为暗杀而生。 被墨影一族杀手盯上的目标,哪怕被当面暗杀,都无法在临死前看清楚杀人者的相貌。 可以想象一团影子轻飘飘的进入防备森严的贵族城堡,得手后又轻飘飘离去的一幕,尤其是在黑夜的帮助下,没有防备的贵族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当然,墨影一族真正算是杀手的少之又少,这么些年他们大部分都居住在部落的栖息地,只有少部分才会走出栖息地前往人类世界。 杀人者人恒杀之,半精灵坚信这一点,哪怕能力再强,他们依旧怀揣着对生命的敬畏。 “骑士分散了,大概是去探路了,探也白探,附近一两公里内半个哥布林都看不到。” 墨玉嗤笑一声。 骑士们不知道的是,两名半精灵一直走在他们前面,距离最近的时候距离边缘的骑士不过三五米,即使如此也没有谁发现影化后的半精灵,谁能想象随处可见阴影里会藏着一个半精灵呢? “绕的我都快晕了,这群人居然在丛林里绕了这么大一圈路,再走下去指不定真能一脚走出丛林,或者完全迷失在丛林里。” 墨菲也是苦笑不已,她高估人类对丛林的认知了。 如果现在能找来人类前进的地图话,就能清楚的看到人类在走一个弯曲的弧线,偏偏人类不自知,在没有显著参照物的情况下,这种情况确实非常难以避免。 “看来他们铁了心要在这片丛林里找到那群哥布林了,我们怎么办?” 墨玉试探着询问,不管是人类还是哥布林,墨玉都一视同仁,两不相帮。 不过她对那群有能力在丛林里弄死人类骑士的哥布林还是很好奇的,这就像某天你听到有谁被一只鸡啄死了,你也会好奇那只鸡的模样。 “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 墨菲面带笑意,此次游历人类世界,她是奈何不了墨玉的请求才带其出来。 对方刚成年不久,对人类世界的认知大多都是从传闻或书籍中得知的,必须要亲历人类世界才能明白真实的状况。 在这片土地上,人类是所有种族都绕不开的一大势力。 有可耕作土地的地方就有可能有人类的踪迹。 人类这一单体势力弱小的种族,凭借那不凡的生育能力以及人中之杰骑士,顽强的屹立在这片土地上已经不知几千年之久,更是有越来越壮大的趋势。 半精灵数量稀少,也没有和人类争抢土地的想法。 人类无法涉足的那些区域才是他们的生活范围。 只要不被人类打扰,半精灵一般不会拿人类怎么样的,人类太多了,总不能全部杀掉吧。 “我觉得吧,还是提前找到那群哥布林,然后坐山观虎斗即可,一旦骑士力量被用于对战哥布林,我们就有机会带走那个可怜的孩子。” “你能确认,她真的愿意跟我们走么?之前的观察中我已经发现了,她的血脉不纯,似乎是被某个半精灵部落遗弃的,也许她不想再回到半精灵的世界呢。” 墨菲不置可否继续说道,墨玉面露难以置信之色,怎么会有人喜欢呆在人类世界呢? 半精灵的世界多好啊,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能轻松获取,也没有人类世界那些贵族压迫,更不会过着奴隶一般的生活。 “所以,你也没办法确认她的真正想法,我曾经听说过一句话,你记住了。 不要轻易决定他人的生死,这是连智者都无法做出的安排。” “命运之神,真的存在么?” “没有人知道,神明已经几千年没有现身世间,也许只有精灵才知道真相。” 之后两名半精灵沉默了许久,墨菲在修养对消耗的能量进行补充,墨玉完全就是不知该如何是好,她的年龄虽然对比人类已经三四十岁了,但对半精灵而言才刚刚成年,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少太少。 …… () 第99章 料敌机先(第六更) …… “嗯?” 因为和女骑士的约定,所以孟庆没有在次日继续带着哥布林探索更远的丛林。 他需要让哥布林修整两日,然后他将带上哥布林,想办法走出丛林,从实力强横的骑士或者贵族那里找到传闻中的魔药。 当感知到布置在营地北方三公里外,由草木催生生长成的树精被斩杀时,孟庆的脸色很是难看。 使用树精最核心的木心为原材料催生的树精,和原生态的树精实力相符,一般战斗力根本无法快速将其摧毁。 所以需他人提示,孟庆自己就判断出有强大存在在从营地北方在靠近。 “哨兵!迅速探查营地北方的动静,注意安全,可能有危险。 所有人注意!有强敌入侵,全员准备作战!” 孟庆的声音响彻整个营地,片刻后尖利的木哨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平日的训练在这一刻终于得到检验,虽然因为孟庆的话而紧张,但敌人尚未出现的情况下,他们是不会被吓到的。 女骑士兰雅听闻动静再走出木屋后,孟庆已经完成了对哥布林战士的集合。 如今的大棒营地可战士兵依旧还是上次归来的那近百名,不过战斗力比之之前又有所提升。 每天吃饱喝足加上训练,大棒营地哥布林的战斗力,远超普通的哥布林,其中的佼佼者十夫长更是敌得过人类。 “哪个不长眼的敢闯入我们的地盘,找死!” 大力骨锤骂骂咧咧的,他现在的身份是十夫长而非当初的营地首领,带领的哥布林是打乱过的哥布林士兵。 他渴望成为孟庆那样的百夫长,而获得战功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他真的渴望来一场战斗展示自己的实力,当初没有展现出实力就被俘了,这么久的休养生息,他的实力绝对在巅峰状态。 “哨兵已经去探查敌人了,至于是什么尚不知晓,但可以知道他们有在几个呼吸间击杀树精的实力,所以不容小觑。 不管敌人是谁,战场肯定不能选在营地。 大家,保卫家园的时候到了,我们每天都在喊口号,做训练,谁能说一下我们的口号是什么?”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回应孟庆的是统一嘹亮的声音。 “没错,检验一直以来训练效果的机会来了,口号是否真的管用,看到敌人交手后,大家都会知道。 我不管之前大家是否真正的在训练,但此次有敌人入侵我们的地盘,我们都要全力以赴,把他们打怕,把他们消灭在丛林之中。 所有人,收拾物资与干粮,一百呼吸之后,出发!” 非士兵的哥布林已经在孟庆训话的时候按照一直以来的安排准备好了大量物资,包括众多的箭矢、甩网、投矛以及干粮。 投矛这种武器和弓箭一样也非常适合哥布林,近距离杀伤力比木箭更强,但更强大的是孟庆自己。 他在觉醒后还是第一次真正的要出手战斗,他的全部实力即使连自己都不完全了解,是时候真正检验一下了。 一百呼吸转瞬即逝。 最后望了一眼陪伴在女骑士身旁还在养伤的艾草,孟庆不再犹豫,对着女骑士点点头,便是带上了营地的九成可战士兵,只留下一个十夫长带队守护营地。 他不担心兰雅会趁这个机会逃离,已经说开了,他孟庆只要不死,兰雅当下是不会不告而别的,孟庆很确定这一点。 全员哥布林都是在离开营地后快速的攀爬到了树冠位置,在树冠上赶路已经成了常态,所有的士兵都已掌握这一技巧,这也是大棒营地独门的天赋所在,会一直传承下去的。 前进了约一千米孟庆带队停下。 从这个位置,哪怕是在树冠上也不是那么能轻易看到巨树的轮廓。 这片丛林对其他哥布林而言或许陌生,但对孟庆而言就是后花园,他闭着眼都能溜达到营地外五公里然后原路返回。 等候没多久,探查的哨兵就是全部返回,充当哨兵的是爪钩使用的最灵活的一队哥布林,虽然整体实力不是最强的,但一直充当哨兵的他们,才是孟庆一直培养的重点对象。 “发现目标,非常多非常多的人类!” 哨兵的队长,一名哥布林十夫长带着难掩的惊惧,低声向孟庆告知这一发现,他没敢太大声,唯恐这一消息打乱孟庆的部署,让己方士气下降。 “非常多?有多少?” 孟庆脸色连变最终长舒了一口气,还是之前未了结的仇怨么? 已经这么久了人类还能找来,孟庆对人类的记仇能力有了一个认知。 “可能,可能和咱们数量差不多。” 那名十夫长犹豫一下后给出一个数字,他们根本没敢靠近在地面上前进的人类大部队,只是远远的观望到大批人类的踪迹就是立刻返程,甚至没敢原路返回而是绕了一个方向,唯恐直接把敌人带回营地。 “嘶!这么多人!” 孟庆也是被惊到了,这么多人类,里面不可能只有一两名骑士。 但按照兰雅所言,外面的那个名叫野蔷薇领的男爵领,是没办法组织起来这么大规模的队伍进入丛林搜索的,除非他们将可战之力全部调动,不惜孤注一掷。 “没关系,敌人数量再多,这里也是我们的主场,不要担心,我有办法了。” 出言安慰了惊惧的一群哨兵,孟庆面带自信的笑容,成功安抚了哨兵们的心灵。 哪怕敌人再多再强,他们也相信孟庆一定有办法应对,这是长久以来对孟庆的敬仰养成的习惯。 “远道而来的客人,现身吧。” 忽然转了一个方向,孟庆看向毫无人影的一个方位。 就在刚刚他还在思考应对办法时,肉眼就是发现了两道模糊的身影在树冠上以灵巧的身形在靠近,当侦测能力发动后,孟庆笑了,对人类的畏惧也减弱了许多。 “他是在说我们么?” 几十米外的树冠上,墨玉面带惊异。 如果不是看到孟庆和周围的哥布林相处无事而且皮肤也是类似哥布林的绿色,她真的会把孟庆当成自己的同族。 “被发现了,他的眼睛好厉害,别藏着了,咱们现身吧,别让人小看了咱们。” 墨菲在与孟庆对视的时候就知道已经被孟庆发现了,她和墨玉提前走在人类队伍前面,所以非常轻松的发现了那几名高来高去的哥布林,也是尾随他们才找到这里。 () 第100章 无法退避(第七更) “什么?我们被追踪了?” 聆听到孟庆的解释,几名哨兵羞愧欲绝,差点没直接从树上跳下去,他们万万没想到,都绕了一个方向,居然还能把敌人带到这里来。 伴随着树梢颤动的沙沙声,在其他哥布林都是闻声但没看到目标露出警惕之色时,离哥布林所在树冠临近的那棵树的树冠,两道身影神奇的从一团烟雾变化成实体。 “好神异的哥布林!” “居然是精灵!” 这两句话前者是墨菲所言,后者则是哥布林掩饰不住的惊叹,虽然不知道精灵的真正容貌,但有孟庆做参考,看到与孟庆体型相似颜值相似的这两名访客,哥布林们还是给出判断。 “抱歉,我们是半精灵。” 墨玉忍不住从墨菲身后探出头解释了一句,让本就不怎么紧张的气氛更加缓和。 “墨影·菲和墨影·玉是吧,你们好,我是晨星,晨星大棒,混血哥布林。” 孟庆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成功震慑到了两名半精灵,两名半精灵都是面带难以置信,用同样的话询问孟庆:“你知道我们的名字?” “我无所不知。” 孟庆带着自信的笑容,笑的宛如一个神棍。 “不可能,除了传闻中的神明,没有人无所不知。” 墨玉忍不住质疑孟庆的话,墨菲本想阻止,但手都伸出去了还是没能按住墨玉。 “第一次相见我就能喊出你们的名字,这还不够么?唔,或许带上你们的身高、体重乃至血脉浓度才算无所不知么?” 孟庆确实在扯淡,不过效果也是显著的,两名半精灵看他的表情更加敬畏了。 “你的眼睛,我想起来了,如果没看错的话,你应该有半精灵一族的望星瞳天赋,对不对?” 墨菲仔细观察孟庆良久后给出自己的判断,望星瞳这一天赋并不是哪个半精灵独有的,并且和传闻中的精灵有关,据说很多半精灵都传承这一天赋,根源在精灵那里。 “没错,我有半精灵血脉,虽然不比两位多,但也相差无几,所以,你们喊我一声族人也无妨。” 孟庆可以清楚的用侦测能力看到两人体内的半精灵血脉浓度,相比他两人的半精灵血脉都过半,但孟庆的也不少。 剔除了大半人类血脉之后,半精灵血脉已经提升到了近四成的样子,这才是他外表如此不凡的主要原因、 “但,你是哥布林,不是么?” 墨玉望着孟庆后方那数量众多的哥布林,难掩内心的不快,什么时候哥布林也能和半精灵搭上关系了? “对,我是哥布林,两位冒昧造访大棒营地,所为何事?” 孟庆没有继续坚持,表情也从原本的面带笑意变成了严肃。 既然对方都不打算认他这个同族,他也不会舔着脸继续让别人相认。 没有什么比实力更有效的力量了,他相信自己的实力顶峰绝对不止现在。 到那时候,他会让半精灵在自己面前再也没有高傲的机会。 “真的是一个奇迹,抱歉,我没有看低你的意思,但这确实是一个奇迹,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半精灵血脉的哥布林,还是已经觉醒过血脉的那种。 我们来,是想看看那群能杀掉人类不止一名骑士的哥布林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没想到会是你带领的族人,那就非常容易解释了。 不过这次你好像没办法再轻松应对了,人类太多了,多到我们都不敢轻易靠近。 逃吧,赶快带着他们逃吧,逃到丛林深处,人类自己就会离开的。” 墨菲依旧用惊叹的目光望着孟庆,在孟庆语气变化后,墨菲并不以为意。 她的年龄比墨玉长许多,也见识过许多不凡的存在,对孟庆的存在虽然疑惑但很容易可以接受。 孟庆血脉中的半精灵血脉做不得假,虽然还有哥布林的肤色,但外形与相貌加分许多,真的配得上一声族人称呼。 “看在族人的份上,快点逃吧。” 到了最后墨菲又加了一句,她的话让墨玉脸色变的有点难看,也让孟庆的脸色重新舒缓下来。 “多谢您的提醒,小子谢过,但再往后不远就是我的族人居住地,我没有办法逃离,也不能逃离,人类虽多,我族也不是毫无反击能力的蝼蚁。” 孟庆笑着摇头,表情不见做伪,这让两名半精灵都诧异不已。 都这样了,孟庆还不打算带着哥布林逃跑? “你们,总不能在进入丛林前就知道我吧,所以你们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孟庆深呼吸安抚了身后的哥布林几句,回头继续与半精灵对话,时间不多了,留给他孟庆与哥布林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人类队伍里有一名半精灵孩子,我们想要把她带走。” 墨玉插了一句话。 “看,你都知道要拯救族人,我怎么能就此放弃呢?” 孟庆看向墨玉,表情严肃。 “这不一样,我们救了她就会离开的,没打算和人类拼命。” “你们脚下的土地,那群人类脚下的土地,都属于我族的领地。 这片领地,我带着营地上下过百号哥布林一点点打出来的,现在因为人类到来我们就要放下之前的打拼逃命,抱歉,我做不到,我相信大家也都不愿意逃跑。” “但你们不跑的话,肯定会被人类杀光的,他们有十几名骑士,还有中阶骑士!” 墨玉焦急的把人类那边的实力都透露了出来,墨菲听到了但没制止,她也非常想让孟庆就此带着哥布林先离开,既然遇到孟庆,她不想孟庆白白送死。 “哦,原来是向别的地方求援了,果然是人类的作风,打不过就喊人。 是啊,哥布林从来都没后台,也没谁撑腰,遇到危险除了逃命只能硬着脖子上。 可笑不可笑?” 墨玉透露的消息让孟庆得出判断,他并不太过紧张,十几名骑士的话,有没有中阶骑士都无妨了,毕竟还有与哥布林数量相差无几的人类士兵。正面打哥布林肯定打不过。 “你还在坚持什么?” “我也不知道啊,也许是之前被人类屠杀过的那个哥布林营地遍地尸骸,也许是我那尚未成年就被人类斩首的族人。 我真的不能退,一退,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 第101章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8/8已毕,小年快乐) 孟庆抬起头,声音都有些颤抖。 他现在是大棒营地上下的信仰,不战而逃的后果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威望大幅度下降。 但拼命就行了么? 这么多的人类还有骑士助阵,哪怕有居高临下的地形,最终溃败的肯定还是哥布林。 人类士兵最少也都有皮甲与精良的武器,哥布林只有毛皮防护与木弓、甩网等。 换成更容易理解的就是,攻击力、防御、血量都差别人太多,打个屁啊! 实力根本不对等! 人类上次溃败后还敢再进来,对大棒营地现如今的实力肯定有所判断,为了应对木弓肯定会准备许多的弓箭作为远程攻击手段。 对射的话哥布林优势不大,除了孟庆自己与甩网还能增加一些帮助。 孟庆自己的实力无疑是王牌,但有比初阶骑士强大不知多少的中阶骑士坐镇,他这次只要露面基本就别想跑了。 一对一或许还能打得过普通骑士,对上中阶骑士,估计也和普通的哥布林没有差别。 “敌人很强大,她们劝我们逃跑,回去带上族人逃跑,你们,愿意逃跑么?” 回过头,注视着树冠上停留的哥布林,孟庆换回哥布林语询问大家。 “能逃跑么?” “但我们逃到哪里去呢?” “人类要是一直进来,我们就一直逃么?” “是啊,往那里逃呢,这片地方,是我们一起打下的地盘啊,营地里还有辛苦收集的太多物资啊,逃了,就全没了!” “逃了,这个冬天,会死很多哥布林的。” 哥布林们议论纷纷。 最开始还有哥布林信念动摇想要逃跑,但后面在大家的话语声中重新生出动力。 是啊,要是像当初了无牵挂那样,跑也就跑了,但营地里那么多物资,跑了估计就全没了。 “墨菲阿姨,你会帮助他们么?” 在哥布林们讨论的时候,墨玉也在询问墨菲。 “不会,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们没办法代劳,除非他们放弃这片地方选择迁移,或许我会帮忙牵扯一下人类。” “他们好惨啊,打也打不过,逃也不愿意,哎,人类果然好可怕。”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人类入侵我们一族的地盘,我们要怎么办?” 墨菲严肃的望着墨玉,她还是很欣赏孟庆不愿逃跑的举动的。 如果孟庆真的在之前选择带哥布林逃离的话,她嘴上不会说什么,心里肯定会看低孟庆的,或许会想果然不愧是哥布林。 “啊?我们,和他们拼了啊!” 墨玉咬牙切齿道,她真的很难想象一直生活的家园被人类入侵,族人被人类屠杀的一幕,如果真的出现那种情况,她一定要报仇雪恨。 “打不过呢?” “肯定先逃…… 好吧,我知道哥布林为什么不愿意逃跑了,那片土地,我们已经住了太久太久了,许多族人肯定不愿离开,愿意用该性命守护。 好痛苦,不知道该怎么选。” “还是看看他们的行为吧,墨玉,这是一个绝佳的学习机会,看看咱们面前这个同样带有半精灵血脉的哥布林,到底会怎样决断吧,这对他而言也是一次选择,一次命运的选择。” “是,我会认真学习的。” 墨玉肃然起敬,墨菲说得对,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她要抓住。 “直接逃跑是肯定不行的,但将希望寄托于打败敌人又十分困难,所以,不能将希望完全寄托与任何一个可能上,必须做双重准备。 打也要打,逃也要逃,不同的是,我们打,让老弱逃。 营地没了,还能重建。 物资没了,还能收集。 哥布林没了,那是真的没了。 但,我们要给那群人类一个惨痛的教训,要让他们明白,哪怕他们再强大,在丛林里,他们说了不算!” 孟庆在深思过后做出决断。 不管怎么样,先让留守在营地里的其他哥布林往丛林里撤离,大棒营地往南十公里都是探索过的区域,有孟庆绘制的地图,哥布林不会担心一头扎到魔物堆里去。 他呢,当然要带着哥布林可战之力尽可能的在丛林里与人类打游击战,没打直接投降不是孟庆的风格。 没打,怎么知道打不过呢? 同时让老幼提前撤离,也能让留下来战斗的哥布林再无后顾之忧。 时间足够的话物资也能保全一部分。 不管怎么样,孟庆都不会真的带着营地可战之力去送死的,实在不行他就带队撤,总归能保全绝大部分的。 道出安排后,哥布林们再无异议。 当下没有比这个办法更好的提议了,他们也都能接受这一决定。 气势受到影响是难免的事情,敌人太强了,数量又如此众多。 能提起勇气作战,孟庆之前的训练已经发挥了作用。 两名十夫长带着部下原路返程,他们要帮助留守的哥布林携带物资撤离,孟庆则带着七十多名哥布林留下来与人类在丛林中较量。 “你让他们先回去,是准备通知其他哥布林撤离么?” 旁观的墨菲在那两队哥布林离开后,忍不住出言询问。 “是的,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有备无患么。” “你的话很有意思,也是传承得到的么?” “不,这是我个人的见解,我还知道非常多的东西,有兴趣旁观这场较量么?” “当然,必要的时候,我会和同伴一起扰乱人类队伍的,但仅限短暂的时间,因为我们救了人之后就会离开,不会逗留太久,也不会真的帮你杀人。” “足够了。” 孟庆笑着点头,有半精灵这一承诺,他的把握又多了一些。 半精灵的话里有话,她想说的是,只有哥布林这边占据优势,半精灵才会出手帮助,否则的话她们仍然选择按兵不动。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指望任何人,都不如指望自己,孟庆非常确信这点。 “全员准备!让人类尝一尝我们的厉害,让他们感受到绝望的滋味吧!” 孟庆的话,宣告了战端的开始,人类与哥布林的较量,即将开始于这片葱郁的丛林。 () 第102章 烟火冲天 “还是没发现么?” 哥布林提前发现了人类的动静还做出准备,人类这边依旧无知无觉还在毫无头绪的前进。 越是深入丛林,包括骑士在内的人越是烦躁。 不管是蚊虫还是蛇鼠,这些小东西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已经有不止一名士兵被蛇咬到挂了彩,就连骑士都有一人不慎中了鬼知道谁布置的陷阱,着实把一群人惊到了,疑神疑鬼半天没找到敌人所在。 “好烦哦,蚊虫太多了。” 女骑士莉莉不满的挥舞着扇子。 人出汗的时候是非常容易招惹蚊子这种无处不在的可恶家伙,哪怕是骑士也不是能无时无刻都用斗气护住全身的。 所以现在的女骑士,手臂上腿弯上都有蚊虫叮咬的痕迹,又红又痒,很是难受。 “没办法,丛林里潮气大,就这些东西多。” 山茶子爵倒是还好受一些,他颇有些不舍的取出一罐植物香精给女骑士擦了擦,这东西的价值堪比金币,一小罐就是价值好几枚金币,连他也不舍得多用。 “好厉害,一下子就没蚊虫烦了呢。” 女骑士颇为惊喜的道,继而向山茶子爵撒娇,抱怨对方不早拿出来这么好用的东西。 “本来就只带了一点,给你用了,返程的时候就不够用了,省着点用吧。” 山茶子爵连连摇头,女骑士也不敢多言,她总不能和山茶子爵平起平坐吧,尊卑之别还是要有的。 “回禀大人,尚无哥布林等魔物的踪迹发现。” 听得山茶子爵询问,探路的骑士很快返回告知现况。 “该死的,这片地方原本可没有这么寂静,还是有不少魔物活动的,如今只剩下树精这一无法移动的魔物了,都跑哪去了?” 山茶子爵自言自语着,他万万想不到这些地方早就被孟庆带哥布林扫荡过不止一次,不光是魔物,野兽出没的次数都变少了,现在这片丛林外围,谁不知道躲着哥布林走。 “不知道今天能否有发现。” 注视着已经西斜的太阳神战车,莱特骑士颇有些无奈的道。 距离天黑还有很长的时间,但更为漫长的是丛林间的搜寻。 越是深入丛林,他们需要搜索的范围越大,在这么一大片丛林里找一处哥布林的营地,非常非常的不容易。 “如果我们制造动静,是有可能把他们吸引来的,比如烟火。” 萨克骑士沉思良久后,在莱特骑士开口说话时忍不住回应。 他有过与哥布林接触的经历,知道那群哥布林不怕火,而且有很高的智慧。 如果那群哥布林真在附近的话,大规模的烟雾升腾,肯定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他们还会伏击么?毕竟我们这么多人,换成任何魔物,估计看到就会吓跑吧。” 有骑士质疑,如此数量的人类进入丛林,没有魔物胆敢接触,就连野兽也没有谁会敢靠近,除非活腻歪了。 “有可能,总比现在毫无头绪把握大一点。” “那就做,让士兵收集引火材料,我来点火!” 莱特骑士顿时来了精神,没有什么比点火更能让他感兴趣的了,在成为中阶骑士后,莱特对火焰的吸引力十分强烈,火焰对他就是完美的存在。 稍作休整后,引火材料堆积,干草与枯枝在如今的丛林非常容易找寻,为了防止火焰扩散伤到己方,必要的防火准备还是需要的,比如把地面上不需要的落叶清除到别的区域,留出土壤充当防火墙。 深吸一口气,莱特骑士双掌平推,让其他骑士羡慕不已的情况出现了,两团火舌直接从莱特骑士掌心涌出,长长的火舌带来的是灼热的温度,迅速点燃了干草与枯枝。 在火焰开始升腾不久,带着新鲜树叶的树枝搭到火堆上,很快就让青烟飘荡,在风属性骑士的引导下,烟雾开始往天空直直的上升而没有扩散开来。 莱特骑士注视着燃烧的火焰,目光带着难掩的兴奋。 火骑士的耐心都是极差的,通常情况下莱特的脾气都会很好,但一旦点燃火焰后,就会有一种压制不住的狂暴,脾气也会变得非常差,有一种不发泄不痛快的冲动。 “哥布林呢?赶紧出现吧,让我杀个痛快!” 莱特骑士的眼睛似乎都变成了火焰的颜色,站在火堆旁的他完全无惧火焰的灼热,反而兴奋的来回走动。 其他属性的骑士望见这一幕都是无可奈何。 有火属性的骑士则是渴望中带着忧虑,火属性的骑士一旦晋升成为中阶骑士,杀伤力依旧属于四属性骑士之首,但后遗症也随之变强,就会像莱特骑士这样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通常情况下,火属性骑士都会携带一些能快速让人冷静下来的护身符等物品,比如能遇热不化的玄冰、特殊的寒铁等。 “怎么点这么大堆的火?” “好像是要吸引哥布林的注意力。” 士兵们也是好奇的围在一旁,能不能吸引来哥布林对他们而言真没那么重要,反正能休息一会总是没错的。 “能越到树冠上观察就好了,可惜莱特骑士不是中阶风骑士,不然能短暂悬空一会,从空中观察,得到的视野肯定非常好。” “谁说不是呢?” 点燃火堆一会,确定火焰不会蔓延后队伍绕过火堆继续前进,肯定不能一直守在这里,该前进的还是得前进。 接下来人类队伍就变成了丛林中的纵火犯,每走百十米就会放一堆火。 火焰与烟雾哥布林能看到么? 当然可以看到。 早在人类第一堆火焰点燃时,孟庆就远远的从树冠上看到了,他也是确定了己方与人类的距离所在,可以精准到米。 观察四周环境,远离营地两公里多的孟庆从记忆中调出这片丛林的详细地图。 他的记忆力加上侦测能力的加成,可以说真的拥有一个堪比卫星地图的细致地图可以看,具体到树木的粗细都能在当下回忆的一清二楚。 常言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人数与战斗力方面比不过人类,孟庆当然要发挥地利优势,他如今可以依靠的也是这点,他相信自己对这片丛林的熟悉度,远超人类一方。 () 第103章 伏杀! “这个方位,准备布置陷阱,以套索为主,记住,这次不比狩猎,我们不要活的,只要死的,给我往死里弄他们!” “明白!” 哥布林们皆是残忍的笑了,孟庆的意思就是他们的意思。 他们也没想放过接二连三进入丛林威胁哥布林的这群人类,能杀两个绝对不会只杀一个。 孟庆现在遗憾的就是没能在丛林中找到硫磺与硝石,没能有炸弹那样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上次的毒蜂巢可遇不可求,附近可没有那样的天然杀伤性武器可以借用。 但孟庆也有别的办法。 草木催生与草木操纵让孟庆可以把丛林中无处不在的藤蔓与树木变成天然陷阱。 这些陷阱是非常隐蔽无法被察觉的,因为它完全与丛林融为一体,是最擅长布置陷阱的大师都难以比拟的。 “居然是植物操纵天赋! 难以置信!他觉醒了两种半精灵的天赋!” 远观孟庆行动的半精灵发现孟庆的行为后惊叹不已,能觉醒两种半精灵天赋,这即使是纯粹的半精灵都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 半精灵的传承有多有少,但一般不会超过三种,再多那也不现实。 “这可有意思了,擅长操纵植物的哥布林遇上擅长放火的骑士,还真难说谁能赢,可以想象很快就有好戏看了。” 墨玉无不恶意的笑着,那些哥布林在布置各样的陷阱她也看到了,有的让她都为之惊叹。 不得不说常年生活在丛林中,哥布林对各种植物的了解也是非常多,不同的植物与藤蔓,总是能布置出不一样的陷阱出来。 “天快黑了,看样子今天是找不到那群哥布林了。” 眼见得天色变暗,大多数的人类士兵在失望之余都有些庆幸,对他们而言,这就是一次艰苦的行程,夜晚到来,终于可以好好休息吃个饱饭让疲惫的双腿缓解一下。 “天要黑了,主场优势终于来了!” 孟庆也在渴望着夜晚的到来,当下正是月初,夜晚只有狭长的斜月,人类的视线会极大的受到影响,这无疑相当于孟庆借来了天时之利。 在确定人类一方选好一块林间空地开始扎营后,孟庆吹响了木哨,声音没有传出多远,至少远处的人类是聆听不到的。 沙沙的树叶声响在树冠上接连响起,哥布林们开始移动方位了,这一动,就是宣告战端的开始。 人类的临时营地,士兵们卸下物资后就是砍伐起周围的小树,一方面是扩充活动范围,一方面也能为搭建简陋帐篷做准备,除了贵族老爷有帐篷可以住,士兵们包括骑士都得自己弄住所。 莱特骑士此刻瞳孔中的火焰已经看不到了,他的身上有火烧火燎的烟火味,整个人背靠树干坐在那里歇息,气势不怎么高。 没能在进入丛林第一个白天找到那群哥布林,这让所有骑士都有些失望,他们可是激发了一整天的斗气随时准备作战,如今每一名骑士都急需修整,需要对消耗的斗气进行补充。 即便如此,该进行的巡视还得有人进行,在莱特骑士不出面的情况下,其他骑士商议了片刻,分成三组巡视临时营地前方和左右三个方位,每个队伍都是三名骑士。 一整个白天都没出力的女骑士莉莉也被喊来协助,虽然她极不情愿,但这是她的职责所在,山茶领骑士唤她的时候,她没办法拒绝。 走出临时营地向着营地左侧幽暗的丛林进发,女骑士颇为不满,随行的两名骑士一男一女,都是从山茶领跟随山茶子爵来的,她再不满也不敢多言什么,两人的实力都远超她许多,是阶位上的完全压制。 “差不多了吧,这都走出有两三百米了。” 以之字形的搜索方式走出了几百米,女骑士莉莉忍不住开口想要返程。 走在最前方的男性骑士闻言转头看了她一眼,眺望前方确定没有什么异常后,换了一个方位准备就此返程。 “等等,你们听到了没有?有动静!” 队伍中另外一名女骑士本也欲转身返程,耳朵忽然竖起认真聆听片刻,出言喊停了其他两人。 “没有啊。” 女骑士莉莉巴不得现在就马上回到临时营地,那里会聚精会神的观察四周,完全就是来充数的。 “唔,没听到,芹你听到了什么?” “风声里有些异常的动静,有什么东西在对话,就在我们前方,而非后方。” 女骑士芹回复道,她面带跃跃欲试的表情,和同伴对望一眼确定想法后,就是向着远离临时营地的方向继续前进。 另一名女骑士莉莉被落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两人完全就忽视了她。 眼见得两名同伴走出十几米远,身形都快被树木遮蔽住了,女骑士跺跺脚还是持剑跟了上去。 “啊哈,原来是一朵喇叭花,你们太大惊小怪了。” 跟上同伴后,没走多远,看清林间传出动静的那事物的模样,三名骑士都松了一口气。 女骑士莉莉忍不住笑道。 还没等她脸上的笑容消散,三名骑士都是警惕起来。 喇叭花这种只有在春天才会开花的植物,什么时候秋天也会开出如此艳丽的花朵? “不对劲,撤,先回营地!” 敏锐的感知到危险的气息,带队的男骑士低喝一声,斗气升腾,已经进入了战斗准备。 “来了,就别走了。” 上方的树冠,伴随着一阵树叶颤抖的沙沙声响,超过三十只哥布林的身影就此显露,在一张又一张甩网从天而降之时,孟庆那冷酷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风!” 在甩网与毒蛇般藤蔓的双重束缚下,眼见得成功制住这三名骑士,孟庆没敢犹豫片刻,立刻就是下达击杀命令。 一波波的箭雨当头落下,仅是片刻后就让被束缚住无法挣脱的骑士发出惨叫。 不是骑士实力太差劲,而是孟庆那操纵草木的能力太神奇。 骑士根本没反应过来,周遭无处不在的藤蔓就犹如活物一般自行缠绕住他们的手脚与身躯,牢牢的将他们压制在地面上无法反抗。 足足半分钟的箭雨落下,侦测确定三名骑士都已经毙命,孟庆射出早已准备好的火箭。 箭落甩网上后,甩网开始燃烧,继而点燃了木箭、衣物,只是片刻,火焰就开始升腾变得旺盛。 三名骑士着实倒霉,他们也爆发了,但相对于不下十张甩网与藤蔓的双重束缚,挣扎虽然有效但依旧无济于事,一身实力连十分之一都没能发挥出来就此命丧大河丛林。 () 第104章 调虎离山再创人类(新的一周求几张推荐票) “撤!” 背上墨竹强弓,孟庆取出爪钩,其他哥布林亦是行令禁止收回弓箭。 仅仅几个呼吸过后,这片丛林再也看不到哥布林那能与丛林融为一体的身影。 “三名骑士,就这么死了?” 远观到这一幕的两名半精灵,对望一眼都感觉脊背发凉。 哥布林的甩网让半精灵都为之畏惧,如果不慎,影化的她们也会中招。 当然她们能通过影化的能力从网孔中逃离,但还是深深的感慨,有这样杀招的哥布林,人类一方有苦头吃了。 “嗯?有火焰在燃烧!” 闭目修养的莱特骑士忽然一跃而起,他感受到了火焰的存在,之前那里还没有火焰的动静,不大可能是继续为吸引哥布林而点燃的。 持着武器莱特骑士快速奔行在丛林间,他的举动也让留守的士兵们紧张起来,连带两名贵族都提高警惕环顾四周。 莱特骑士只花费了不到三十个呼吸的时间就是找到了林间还在剧烈燃烧的火焰。 看清火焰下的燃烧物后,莱特骑士目眦欲裂。 之前还活蹦乱跳的同伴,此刻已经横尸此处,衣物在火舌的舔舐下不断的在燃烧。 等莱特骑士扑灭火焰后,闻讯而来的其他人也已赶到。 青烟弥漫的丛林间,望着横尸与地面的那三具已经看不清具体相貌的尸体,所有人都感觉脊背发寒,原本还觉得十分安全的丛林,已然遍布杀机。 确定三人完全没有救了,莱特骑士怒火中烧,一拳擂在一旁的树干上,留下一个漆黑的拳印,隐约都能看到火星在溅射。 他悔啊,早知道分散同伴会有人惨死,他一定不会在之前让大家分散开。 “怎么了怎么了?天哪,这是谁干的?” 姗姗来迟的山茶子爵终于赶到,分开人群看清还横尸地面上的那三道身影,发现其中就有一个白天都依偎在他身旁的那名女骑士,山茶子爵怒不可遏。 “只能是哥布林。” 萨克骑士上前检查了没有被火焰点燃的箭矢,满脸都是悲哀,还是无羽箭,除了那群哥布林,没有谁会使用这样的箭矢。 三名骑士的死因很快被检查出来,每人都是因为木箭刺穿喉咙、眼睛或耳朵这些致命点,这算是骑士为数不多的防御薄弱点,那几根箭相当精准,精准程度让骑士都为之敬畏。 “只不过是削尖的木箭,居然有如此力度,可以判断射出这几根箭的弓,弓力极强。 诸位,引以为戒吧,哥布林进化了,他们中最少有一名能够击穿骑士斗气的神射手,哪怕是我被这样的箭偷袭也会受伤。 敌人,比我们事先想象的还要强大!” 望着三具尸体喉咙上插着的那些近乎刺穿脖颈的木箭,莱特骑士满脸悲痛的抬起头来。 这样的箭,只有强弓才能射出来。 也就是说,哥布林中有一名实力不弱于骑士的神射手,能够给己方骑士造成威胁。 “当当当!!!” 就在一群人还没从悲痛中解脱出来时,远处的临时营地忽然响起了刺耳的铜锣声。 众人闻声色变。 骑士率先向临时营地赶去,而贵族与士兵则是呈一个圆形战阵完成列队,带上死去骑士的尸体向临时营地返回。 几百米外的临时营地,火焰在各处燃烧。 从天而降的火箭点燃了贵族的帐篷,点燃了堆积的物资。 有人类士兵看到了树梢上高高在上的哥布林,试图反击但极其无力。 哥布林也没有下来与人类交战的意思,放了没多久的火箭就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待骑士返回后,火势还在可掌控范围内,至少物资都没能真正被点燃,但贵族的那顶华丽帐篷还是被烧掉了一半多,剩下的制成两个睡袋都勉强。 “哥布林往那里撤退的?” 大声询问留守的士兵,士兵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有人说往左,有人说往右,这让骑士们更是气愤,偏偏有前车之鉴,骑士们已经不能再分散开来了。 “保护子爵和男爵大人归营。” 无可奈何的望天,莱特骑士也终于体验到萨克骑士多次讲述的那种无力。 那群哥布林好生狡猾,根本不与他们真正的硬碰硬,能高来高去的它们极难追踪,看不到踪迹后再想追为时已晚。 乱糟糟的局面在近半小时后才安定下来。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入夜前的不到一个小时就发生了这么多事,原本以为可以好好休息的人类士兵内心都忐忑不安,骑士也是面带忧虑,再无之前轻松的模样。 “可恶!可恶!被我抓到,我要活剥了它们的皮!” 帐篷被烧,山茶子爵如今也只能和其他骑士一样呆在树枝树叶搭建的帐篷里。 他无疑是怒火最难平息的,毕竟身为子爵,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如此被触怒的情况了。 “大人,听我一言,这个夜晚,哥布林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提前做好防御准备吧。” 萨克骑士体验过哥布林那犹如狼群的耐力,知道那群有指挥的哥布林,行事方面完全不能用普通哥布林的思维来判断,把它们当成同样的人类看待没错。 “莱特骑士,哥布林再临,你能追踪到它们么?” “不好说,或许能追踪到小股的哥布林,但对大局帮助不大,除非看到哥布林的那名指挥。 萨克骑士,我要向你道歉,之前你多次劝说我小心哥布林的袭击我都没放在心上,三名骑士的死,我要负首要责任。 我对不起大家,对不起他们。” 莱特骑士的声音有些哽咽。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朝夕相处的同伴忽然就有两人折损在了丛林里,变成了冰凉的尸首,哪怕现在莱特都难以接受这一事实。 “哎,谁都没能想到,哥布林居然有如此突然且强力的袭击,我也有错,莱特骑士,大家都还需要你,请不要太过自责了。” 山茶子爵终于消气了,置气无济于事,事情已经发生了,还是想办法怎么弥补吧。 乔治男爵沉默以对,没有说一句话。 那名女骑士莉莉死了,死的很惨,两只眼都被木箭射穿,头发也被火焰灼烧的只剩丁点。 搬回营地后他凑近看了,完全无法从沾染着黑灰的尸体上,看到过往那名艳丽的女骑士模样。 哥布林突然的袭击,给予气势昂扬的人类一方沉重打击,让人类一方的气势大幅度降低。 三名骑士的死,也让人类一方的战斗力大幅度下降,胜利的天平,往哥布林一方开始倾斜。 () 第105章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胆大包天!” 夜幕降临后,两名半精灵讨论的话题还是之前哥布林胆大包天的行为。 孟庆的胆气超乎了半精灵的想象,一边袭杀了人类的骑士后,还敢让另一小股战斗力微弱的哥布林去人类的临时营地放火,换成两人是绝对没这个勇气的。 “哎,刚刚我们该抓住机会,把那个孩子带走的。” 墨玉无不惋惜的道,之前人类的临时营地有极大空虚,连一群十几只的哥布林都能轻松来去自如,换成是她们肯定能轻松潜入再离开。 “带走不带走,好像现在已经不是那么关键了,这群哥布林或者说那名叫晨星的哥布林,所传承的智慧超乎了我的预料。 真的难以想象,他眼中的世界是否是我们看到的模样。” 墨菲坐在树梢上望着漆黑的夜幕感慨道。 之前她还觉得哥布林毫无胜算,如今呢,如今她已经开始忧虑人类一方能否扛得住哥布林入夜后的骚扰进攻。 她可以确信,孟庆在入夜后肯定会有所行动,换成谁都会这么做。 “他们肯定会以为我们会夜袭,我们确实会夜袭,但上半夜不去,下半夜再去,所有人,准备休息。” “明白!” 更远处的林间,一颗大树的树冠上,众多哥布林完成汇合,没有哥布林走失,这算是一件好事。 孟庆面带自信的表情做出安排,其他哥布林也都是抓紧时间吃饭喝水,准备在树冠上就此休息。 “呵,让他们提防去吧,怕不是会被吓成惊弓之鸟。 兵者,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这一攻心计,人类不吃也得吃。” 将武器放好,孟庆也开始吃饭。 此次孟庆和哥布林带的干粮不多,最多能撑一天。 所以明日正午之前,一行人必须返回营地做物资补充,那个时候营地留守的哥布林应该也都完成迁徙了,丛林之大,孟庆有足够的空间与人类交锋。 因为要防备哥布林入夜后袭击,人类的临时营地篝火众多,甚至有几颗树直接被莱特骑士点燃当做火把照明。 普通的火焰确实很难点燃蕴含众多水分的树干,但莱特骑士可以,他的火属性斗气,简直就是最好的助燃剂。 颇有些坐立不安的吃完晚饭,没有预料中的夜袭,填饱了肚子的士兵们都松了一口气,骑士们聚在一起,彼此间本该有许多话要说,但现在谁也没有那个心情谈话。 三名骑士的尸首可还放在那里呢,直接埋在丛林中肯定不行,山茶领的骑士要带回山茶领安葬,野蔷薇领的骑士也得带回蔷薇镇。 山茶子爵都有些后悔之前贸然的举动。 骑士不是普通的士兵,即使是子爵这一层次的贵族,损失了两名初阶高位骑士也心疼的要死。 那代表以往进行的海量投资都打了水漂,不仅如此还要按照契约给予骑士家人一笔不菲的战死补偿。 这笔钱,山茶子爵必须要掏,哪怕再不情愿。 “这些该死的哥布林!” 言谈间,山茶子爵依然在咒骂那群狡猾的哥布林。 他可算长见识了,哪怕魔物暴动时,他也没见过如此狡猾的魔物,先偷袭后放火,这还是魔物么? “大人,请休息吧,大家都耗着也不是个事,需要轮番休息轮流守夜,谁也不知道哥布林的夜袭会什么时候来。” 莱特骑士用沙哑的嗓音劝说山茶子爵,他注视着临时营地外漆黑的夜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南方丛林着实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下马威。 丛林更深处,一场连夜的迁徙开始了。 敌人太强,大棒营地的老弱哥布林要暂避锋芒,迁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都不想离开已经习惯的这片新营地,但这是孟庆的命令,大家只能照做。 迁移的新地址也选好了,距离现有营地约五公里远的一处废弃营地,那曾经是某种魔物的营地,后来被废弃了。 孟庆之前带队抵达过那里,稍作休整,后面就把那里当做临时休息场地,如今被当成了避难的地方。 大部分哥布林已经在夜幕开始后迁移出了营地,但还有一部分尚未离开,孟庆还没回来,营地还得有人守护。 “兰雅大人,你不走么?” “你说呢。” 离地数米高的树屋内,艾草在和人类女骑士兰雅对话,。 兰雅没有接受哥布林的劝说,依旧选择留在营地里,说实话没有选择在这个时候从大棒营地撤离,这是兰雅非常艰难决定后才做出的选择。 她没办法跟随哥布林们撤离,她是人类,命运没办法绑在哥布林的战车上,她只能留在这里,等待命运的抉择,是生是死,全看孟庆的成败。 野蔷薇领还能组织起来人手进入丛林,但兰雅不太相信这批造访丛林,能让孟庆都避其锋芒的会全是野蔷薇领的人马。 她很清楚乔治男爵的魄力,除非没得选择孤注一掷,否则他是不会这么做的。 “晨星,晨星,我是该祈祷你胜利,还是祈祷你失败呢。” 仰望头顶的夜空,兰雅的心情极其复杂。 …… 噼啪的火星爆炸声,就是寂静的夜幕下唯一的动静。 已经夜深了,人类的临时营地,过半的人员都已经入睡,剩余守夜的人还能勉强提起精神守夜。 但随着夜色逐渐变深也是越来越不安。 哥布林迟迟不来,他们一边怀疑哥布林不会来了,一边又担心哥布林随时可能出现。 如此情况让人一刻都不敢放松警惕。 “呦呼~” 林间哗啦啦的一阵树梢抖动声响过,伴随而来的是此起彼伏的怪叫。 如此突如其来的动静立刻让原本安静的临时营地炸开了锅,和衣而睡的士兵紧张的起身离开帐篷,手持长弓背对背注视着临时营地四周的幽暗丛林。 动静来得快去的也快。 几个呼吸间,在人类一方还没组织起来有效的防御圈时,怪叫声已然消失,剩下的只有人类一方急促的呼唤。 “怎么了怎么了,哥布林夜袭了么?” 已经睡下一会的山茶子爵被唤醒。 没能休息好的他肚子里满是火气,拎着装饰精美的骑士细剑就是走出帐篷。 但看到的只有乱糟糟的临时营地与犹如惊弓之鸟的士兵。 没有看到半个敌人。 () 第106章 莱特骑士的对策 “莱特骑士带队去追了,跟随的是两名初阶高位的风骑士,他让您按兵不动,不要紧张,他很快就回来。” 有留守的骑士道出莱特的安排,山茶子爵环顾整个营地,无奈的丢下手里的骑士细剑。 连敌人的模样都没看到,那群哥布林在搞什么鬼? 只是等待了不到十分钟,莱特骑士就是去而复返,他手里空荡荡,没有敌人的尸体,看起来似乎追丢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夜幕对人类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哪怕是骑士,在夜晚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夜幕笼罩下的丛林遍地都是黑影,仿佛每一处都有哥布林藏匿。 只是追出营地百十米,莱特骑士就追丢了敌人的踪迹。 他不甘心的带着两名骑士保持阵型搜寻了四周,还是没能搜寻到任何有用的东西,才无奈的原路返回。 “他们不想让我们好好休息,我知道哥布林在想什么。” 回到营地后,莱特骑士绷着脸给出自己的看法。 这种骚扰战术,通常情况下在两军交战的时候才能看得到。 而通常施行这样战术的一方,主力部队肯定在养精蓄锐,在另一方被不胜其烦筋疲力尽时给予雷霆打击,通常情况下都会大胜。 “你是说,那群哥布林懂得行军打仗的战术?” 山茶子爵难以置信,哥布林也懂战术么?这是连贵族都没能完全吃透的东西,普通的骑士更是只知道些许皮毛。 “看起来应该是这样,我很好奇,这么一群哥布林,总不能凭空冒出来吧。 野蔷薇男爵,我想请问,在之前的几年里,是否有哥布林作乱的情况发生?” 莱特的目光投向一直没有说话的乔治男爵。 对方皱眉,片刻后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睛瞪大:“当年好像是有那么一群哥布林作祟,胆子也很大,有几次都将银杏村差点打下,但后面它们自己销声匿迹了,也许是首领死了的缘故。” “有多久了?” “差不多得有七八年了吧,时间太久了,所以我给忘记了。” “这种事情,怎么能忘记!” 山茶子爵气不打一处来,这么重要的事情,他要是早知道的话,肯定会更加重视那群哥布林。 乔治男爵的这些话表明,丛林间的那群哥布林曾经就有过与人类交手的丰富经验。 这一经验应该是被传承了下去,那群哥布林死灰复燃重新展露头角,这就可以解释的了,为什么那群哥布林如此聪慧了。 “他们肯定还会回来的,会继续制造骚乱。 我建议,由我潜伏在营地外,暗中追踪他们的踪迹。 只要找到那群哥布林的指挥者,将其斩杀就可解当下的局面。” 莱特骑士主动请缨,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不出意外等己方人员都睡下后,那群哥布林还会去而复返,继续实行骚扰战术。 “有把握么?” “总比眼下被动应敌要有用。” “那就辛苦你了莱特骑士,我相信你的判断,也相信你的实力。” 山茶子爵总算能松一口气了,莱特骑士是他好不容易招揽并培养出的中阶骑士,他非常相信莱特的实力,就算哥布林里的佼佼者实力再强,在莱特面前也难是敌手。 “那我去了,子爵大人,请保重!” 莱特骑士雷厉风行,决定了就没有再犹豫,披挂整齐后,和其他骑士交待了自己的安排就是大步离开营地,进入到了漆黑的夜幕之中。 “骚扰三五波,大概就能到午夜了,那时候人类一方肯定都没能养足精神,就是我出手的时机。” 眼睛睁开判断了当下的时间,孟庆思考着,他脑袋里有一座钟,早已经完成了校正,随时可以调用,这是他的天赋所在。 就在第一波骚扰的哥布林返回约大半小时后,孟庆在准备派出第二波骚扰的队伍时,那两名半精灵不知从哪钻出来,显现在孟庆几米外的树杈上。 “还要去骚扰人类?” 墨玉面带奇异的笑容望着孟庆,孟庆看到其脸上的笑容就知道事情有什么地方超出了他的判断。 “你有消息要告诉我么?” 孟庆没有回答墨玉的话,反而询问了想问的问题。 “你这人,怎么不按常理来,不该先回答我的问题么?” “本来要去的,但听你一说,我就知道情况有变,说说看吧。” 孟庆的心里年龄比真实年龄大的太多,哪里会和看起来就没多少经历的半精灵斗嘴。 “那名中阶骑士离营了,我们亲眼所见,估计已经候在临时营地外的某个地方等待着你们的到来,这次再去,能回来两三个就已经算走运了,还有可能把那名中阶骑士直接带到这里来。” 墨玉不满的开口告知了人类那边的举动,这让孟庆知晓,人类那边并没有之前想象的那么愚笨。 人类能在这片土地上立足这么久,没两把刷子早被其他族群弄死了。 “谢谢你的提醒,我欠你一个人情。” 思考了片刻,孟庆颇为感激的向墨玉致谢,没有半精灵提醒的话,己方就要白白牺牲不少哥布林了。 如今每一名大棒营地的哥布林性命,孟庆都是珍视的,谁死去他都会悲伤。 “还是算了吧,又不打算真的和你有多久的接触,你这个人情,看起来我是用不上了。” 墨玉摇了摇头不以为意,她没把这个承诺当回事,孟庆也不多做解释,他确实将这一帮助牢牢铭记住,只要有机会,他一定加倍回报过去。 “人类没你想的那么愚蠢,多加小心吧。” 墨菲留下了一句话,就是带上墨玉远去,身形很快融入到了漆黑的夜幕中再也无法瞧见。 两名半精灵帮助哥布林这一次,是否会帮第二次也难说。 “中阶骑士,中阶骑士,能吃下么?” 回望大半都在休息的族人,孟庆犹豫着。 他尚未见过中阶骑士的实力,但通过和兰雅的对话,他知道当初那位身形如电的男性骑士不过是初阶高位的骑士。 中阶骑士肯定会比他更强,普通哥布林在其面前就跟毫无还手之力的鸡仔没什么区别。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没有思考太久,孟庆脸上就挂上了怪异的笑容,他决定要试探一下这名中阶骑士的实力,一名哥布林都不带,孤身一人前去试探。 () 第107章 斗智斗勇(上) “晨星大人,三思啊,这太冒险了!” 知道了孟庆接下来的安排,本该去执行骚扰战术的哥布林十夫长面带焦急。 他顾不得庆幸自己和队员没有落入人类骑士魔爪之下,孟庆的安危,才是整个大棒营地最重视的。 他们宁愿自己死,也都不愿孟庆受到伤害。 “我已超凡,敌不过,平安撤退还是没问题的。 你们继续休息,等我归来。” 孟庆做出的决定,一般情况下很难被外界因素影响到,他知道哥布林的劝说是好意,但他也相信如今自身的实力。 紧了紧背负的墨竹弓,检查了箭壶里的木箭,孟庆甚至连爪钩都没动用,操纵草木术法开始发威。 他孟庆在林间树冠上就此高来高去,即使柔软到鸟儿都难落脚的柔嫩树枝,依旧能承托他孟庆的重量,他就像是丛林间的精灵一般,在哥布林的注视下快速远去。 “难道想多了?之前那群不是哥布林,只是猿猴一般的野兽路过?” 在临时营地外围转了好几圈,眼看时间一直在流逝,中阶骑士莱特也多少有些焦虑。 收敛了斗气波动的他,此刻和普通的人类士兵没有任何区别,就隐藏在粗大的树干背后,哪怕是林间的蚊虫都敢往他身边凑,虽然还没碰到他的皮肤就被一股炙热的热气直接烤死。 “嗯?终于有动静了!” 敏锐的聆听到细微的声响,莱特骑士打起了精神。 他犹如灵蛇般在树干掩护下快速前进,没有发出丁点声响。 对于隐匿身形,莱特骑士略有心得,当年他也是众多游历四方的骑士之一,也是后来才选择在山茶领定居的。 “唔,原来是捕猎到一只兔子的树精。” 靠近后莱特骑士发现了动静的来源,一棵张牙舞爪舞动枝条的树精,正用树根与树枝绞杀那只可怜的野兔。 血腥的气味没能传出太远。 只是几十个呼吸间,那只野兔留在世间的痕迹就全部被土壤掩盖,它的所有血肉与尸骸都被树精掩埋到了根部,当做了自身成长的养料。 莱特可以很轻松的将树精绞杀,但为了避免惊扰到随时可能会出现的哥布林,他还是没有出手,只是记下了这个位置,打算明日一早前来清除树精。 绕过树精后,莱特骑士继续在营地周围几百米的距离来回走动,但走了一圈后,眼见得还没等到哥布林的行踪,莱特骑士咬牙切齿,脚步不停直奔之前记住的方位,他要拿那棵树精泄气。 在莱特骑士靠近后,树精似乎感受到了危机,原本舒展开的枝条都收缩了回去,根部的泥土也抖动了一下。 如果树精一直进化的话,就能进化成可以把根从泥土里拔出来,用树根在林间行走的树魔,那样的存在,即使是初阶骑士不慎遇到,也有可能命丧树魔疯狂的进攻之下。 擎起手中与其他骑士不同的武器,莱特挥舞着由钢铁锻造成的钢锏,双腿爆发出澎湃的力量,飞跃起直接砸向树精最薄弱的一处树干位置。 就在莱特骑士离地的那一刹那,树精身上绿色的光华陡然升起,之前一直收缩的枝条也全部舒展开来张牙舞爪的向莱特缠绕过去。 不仅如此,树精附近贴地的藤蔓也犹如毒蛇般探起头来,从下方直攻莱特骑士防御薄弱的下半身。 如此突变是莱特没有预料到的,但他不愧是久经战斗的中阶骑士,人在半空中无处借力时,他依旧可以爆发骑士斗气,在冲势尚未用尽时,一个千斤坠重新落回地面。 火焰的光芒凭空爆发了一下,将树精的部分枝叶炙烤的变了色,在落地后他就是激发了海量的斗气充斥整个身躯,远远的望去,整个人都变成了着火一般的火人。 不管是树精的枝条缠绕还是毒蛇般贴地前进的藤蔓,还没能靠近莱特就是水分蒸发变形扭曲,仅仅是贴到他身躯上就是化作飞灰洋洋洒洒飞舞,没有一丁点力道可以施加于莱特骑士身上。 “什么东西在捣鬼?给我出来!” 搞定了突如其来杀机,莱特骑士气不打一处来,刚刚差点他就被阴了,还好火属性斗气最克制植物类,换成是其他三属性,都没可能这么轻松摆脱杀招。 “找到我再说吧。” 四面八方皆有声音响起,莱特脸色骤变。 夜幕下的丛林骤然变成了伏击圈,他脚下头顶四面八方的植物都在朝他逼近,真的有将他缠绕挤压到死的架势。 “给我开!” 不敢怠慢,莱特骑士手持燃烧着火焰的双锏,挥舞间不停的将周围的植物打碎点燃,只是片刻他的四周就变成了一片火海,地面上的植物是最倒霉的,全都被炙烤的脱水继而化作飞灰。 但还是有东西不怕火焰的,树精的枝干不停的延伸变形,它的枝条上飘荡着淡绿色的荧光,即使在火焰中也能保持原状,依旧还在疯狂的朝莱特骑士缠绕过来。 “是树魔么?不对,树魔也是没办法说话的,肯定有什么东西躲在附近,该死,感应不到他,他藏得好深!” 应对树精进攻时,莱特骑士还能分心思考。 现在的局面他占据着优势,别看树精张牙舞爪的显得很可怕,但无法打破他的斗气防护就没有一点威胁,至于那些普通的藤蔓杂草,更是管都不用管。 接近两分钟的纠缠过后,树精整体都被莱特骑士砸成碳灰,哪怕是树根都在燃烧之中。 但树精被杀死了,斗气消耗不少的莱特并没有露出笑容,隐藏在附近的那个存在还没找到,在树精不动弹的时候,似乎就已经远去。 “可恶!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捣鬼!” 又咆哮了几声,没有换来回应,莱特骑士怒不可遏,身为中阶骑士,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先被哥布林伏击了同伴,如今自己又被不知什么东西给伏击了。 挥舞起钢锏,将周遭大片的树木横腰打断,断裂处都有火焰附着,但没能燃烧多久,在斗气残留消散后,火焰也随之消散。 () 第108章 斗智斗勇(下)【第二更】 “人类,如此破坏丛林,你会遭报应的。” 之前那道声音又一次响起,这句话让莱特骑士停下了对周遭的破坏。 他收起双锏环视四周,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重要么?” 声音缥缈,难寻踪迹。 “是人的话,我可以放你一马,是其他东西的话,速速现身受死!” 莱特骑士来回在丛林间行走,但他走到哪里,都能聆听到那一声音,对方仿佛无处不在。 “狂妄,连能量之躯都没有拥有也敢如此肆意妄为,莫不是你以为我的本体在与你战斗? 我的本体远在万里之外,你遇到的,不过是我留在这片丛林中,借助草木化形的一具分身罢了。 你问我是谁? 好。 我这就告诉你。 你确定要知道么?” 那道声音的气势越来越高,声音也越来越洪亮,到了后面已经不似生物可以发出的声音,回音不绝于耳。 “我,确定!” 饶是莱特骑士心性坚韧,此刻也犹豫了一下,但骑士的信念让他坚持了下去,连敌人的名字都不敢询问,他也不配成为人中之杰骑士。 对方话中的一个词让莱特极为重视,能量之躯,这一称呼是他第一次听到,若是他还是初阶骑士,他或许无法联想到什么,但现在的他,却能从这一称呼中,隐约看到未来的道路。 “我有很多名字,有人称呼我为丛林守护者,有人称呼我为德鲁伊,也有人叫我自然之灵、丛林之子、森林女神。 我是这片丛林所有生灵信念的聚合体,人类,你现在知道我是什么东西了么?” “森林女神!” 莱特被吓得连连后退,背靠到树木后像是被毒蛇咬到连滚带爬远离了那棵树,继而就看到那棵树上出现了拟人的绿色面孔,在夜幕之下散发着幽幽的绿色光芒,男女难辨。 抬头看向前方,莱特也知道自己刚刚做的太出格了,偌大的丛林被他直接横扫出来一大片空地,几十上百颗树无论大小都是被拦腰截断,还有火焰炙烤树叶的噼啪声作响。 “你刚刚说能量之躯,骑士的终点就是将自身能量化么?” 没敢质疑对方的身份,莱特骑士鼓起勇气问出这一疑惑,他无法判断对方话语中的真假,还是保持必要的敬畏比较好。 “不然,尔等干嘛要不断吸纳能量改造自身,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么? 不管是人还是万物,诞生于天地,最终目标也是以自身合天地。 凡人的肉身寿命不过百年,即使精灵也不过千载,没有谁能永生,但能量可以。 你不该知道这些的,对你而言为时太早了,反而有害无益。” “多谢您的指点,有益无益,我都不后悔聆听,我为我之前的行为深深的表示歉意,请您息怒。” 聆听到那道声音的讲述,犹如一双大手拨开迷雾,刹那间莱特骑士只觉前路一片光明。 他再也不敢质疑对方的身份,如此见解远超他一个中阶骑士的想象,原来,骑士之路的最终是这个样子。 “丛林不欢迎你,你们人类总是不断的砍伐树木,毁坏丛林,没有丛林提供的能量,天地间的能量最少要减少七成,这是所有生灵都会面临的浩劫。 谨记吧人类,不要再破坏丛林了,哪怕一草一木。” 那道声音越来越低,最终微不可闻。 躬身施礼的莱特骑士在确定对方真的离去后,拔腿就往己方的临时营地跑去。 什么哥布林什么仇恨现在他都顾不得了,没有什么东西比之前的所得更重要的。 “哈哈哈哈哈哈,成了,真好忽悠啊。” 在莱特骑士远去后,这片林间一颗树的树梢上,孟庆的身形显露出来。 他的脸色苍白,还有豆大的汗珠不停的渗出,但即使如此他依旧狂笑不已。 没办法,他实在忍不住想笑。 之前的声音哪里是什么丛林守护者亦或者森林女神,完全就是他孟庆借助一种可以发出声音的花朵说出来的。 因为到处都种下了那种花,所以莱特骑士才会觉得声音无处不在。 至于那些话孟庆怎么会知道,猜的呗。 他有曾为人类的见解,就算没吃过猪肉,好歹也见过猪跑吧。 不管是文学作品还是电影电视中,修行之路的最后不都是能量化身躯么。 仙也好魔也罢,摆脱肉身的束缚才能长久存于世间,少有例外。 “呼,忽悠成功,总算不要拼命了。 中阶骑士果然难以力敌,也有我觉醒时间太短的原因,对能量的积累太少了,打一场能量就耗得七七八八,如今更是一丝都不剩了。” 枯竭的能量缓缓回复中,孟庆瘫坐在树梢上。 之前远程操纵树精与对方作战,孟庆的木系能量几分钟时间就告急了,还是在灵机一动的情况下想出来这个办法的,不然人类肯定不肯轻易离去。 “现在只能希望对方能把其他人吓到,能一起离开丛林。 给我族留一些壮大的时间吧,过了这个冬天,还有可能要到来的魔物暴动等待,这个世界,活下去真不容易。” 如果能不打,孟庆肯定不想打。 打是很难打得过的,他孟庆亲身尝试过了,火属性骑士对他的克制太强了。 没了他孟庆这一主力,哥布林们很难再有之前偷袭成功的机会。 再耗下去,虽然也有可能把人类耗出丛林的一天,但其间肯定会有哥布林丧命,而且不止三五个,会很多很多。 “妄议神明,我算是见识了,真的见识了。” 两名半精灵像是幽灵般的现身,离孟庆远远的就不再靠近,唯恐沾染到了孟庆的霉气。 “神是什么? 如果全知全能才是神,那么他肯定知道我说谎的原因,也会原谅我的冒犯。 如果不知道我在背后赞美它还是妄议它,那它这个神明也不称职。 不是么?” 孟庆头也没抬,神明不神明,除非亲眼见识,感知到对方的伟力,不然孟庆是坚定的无神论者。 别人信仰谁他不管也管不着。 “从没见过你这么大胆子的哥布林。” 墨玉也是由衷的感叹,她算是见识到什么叫做柔软的舌头可以打败坚硬的骨头,虽然孟庆取巧了,但不得不说,孟庆之前的行为,有太多她需要学习。 () 第109章 强力助攻(第一更) “那些话,都是你自己想到的么? 能量化身躯,我可是第一次听说,舍弃肉身还能存于世间么?” 即使是见识不凡的墨菲,对孟庆之前的话也十分好奇。 她可没听说过哪个半精灵走过这条路,听起来确实不错,但只要想想就知道有多困难。 自身能量化,又不是真正的能量生物,血肉如何转变成能量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门槛。 “没人走的路,有的时候不代表是错的,只不过尚未被人发现,也许这条没人走的路才是最正确的呢,不是么?” 面对半精灵,孟庆又来了兴致,准备劝说(忽悠)两人,这条路他是打算走的,多个伴也不错。 “别,修身一道就够我们走一辈子的了,你自己选的路,还是你先走吧。 要是真可以,也算给哥布林找到一种变强的办法。 哎,真不知道你身为哥布林,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你们现在准备怎么办?” 孟庆艰难的起身,他还是太疲惫了。 “还能怎么办,继续盯着那群人类呗,他们总不能时时刻刻守着那个孩子,总有松懈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多,就是时间多,完全跟他们耗得起。” “也是,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虽然知道你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但怎么觉得这么难听呢?” “哈哈哈,我也需要观察一下人类的反应,他们是否返程也说不定呢,毕竟还有贵族在其中,不知道那番话能否让贵族信服。” 达成一致后,孟庆和两名半精灵就此向人类的临时营地赶去,在确定人类真的走出丛林之前,孟庆是不会放松警惕的。 “回来了,莱特骑士回来了!” 已经午夜,返回的莱特骑士让临时营地又一次热闹起来。 之前休息下的骑士与士兵勉强休息够了,值守的骑士也准备睡下,当下营地大多数人都是醒着的,对莱特骑士的归来也是欣喜中带着期待。 “怎么样?” “一定小有收获吧,哥布林在那之后都没来夜袭,莱特骑士肯定拦下了那群夜袭的哥布林。” “估计没有找到他们的老巢吧,不然莱特骑士不会回来这么快的。” 骑士们都是围到莱特骑士附近询问对方离去的收获,莱特骑士表情平静,和其他人他没有什么好说的,他只需要和山茶子爵通气对话就够了。 “子爵大人,请移步,我有话要说。” 看到山茶子爵后,莱特分开众人上前。 山茶子爵好奇,见此情况带着莱特骑士去了单独的帐篷谈话,没有谁可以跟随,哪怕是守卫都被限制远离到三十步之外。 “之前离开营地在外巡视,然后我有一个非常大的发现,我无法真正做出决定,只能回来让大人您决定。” 莱特的表情凝重,让山茶子爵也不敢大意,连忙询问发生了什么。 听完莱特骑士的复述,山茶子爵嘴巴张大,他和之前的莱特骑士一样,也不敢确定那所谓的森林女神是真是假。 但山茶子爵身为贵族,多少还是知道一些传言的,在沉思一会后,山茶子爵的脸色变了:“其他称呼还好,德鲁伊和丛林之子这两个称呼,我好像真听说过。” “据传闻,丛林中有能变化成任何生灵的德鲁伊,可以是熊,可以是豹也可以是鹰乃至草木,有人说他们是精灵族的一个分支,没有精灵族出面证明。 至于丛林之子的传闻更少也更离奇。 传闻中丛林之子是神明的后代,它们世代生活在丛林中,喜怒哀乐都影响着丛林的变化,哭泣就会引发雷电暴雨,开心就会风调雨顺。 它们的歌声比最悦耳的鸟鸣还动听,即使是精灵也会被其吸引。 还有一种说法是,丛林间有一种浑身纯白的巨鹿,它是自然之灵的化身,又或者是森林女神的坐骑,没有谁可以确认真相,毕竟一切都来源于传闻。” 俗话说得好,人吓人吓死人。 自己吓自己其实才是最可怕的,而未知就会带来恐惧,在山茶子爵也无法确认真相的时候,他的话无疑能让莱特骑士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 不得不说山茶子爵给哥布林来了一记强力的助攻。 “它说,丛林不欢迎人类,所以,它的意思是要赶我们离开丛林,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丛林确实不欢迎人类,从古至今都是如此,我们也一直在破坏丛林,引起某些强大存在的注视极有可能。 莱特骑士,你怎么看?” “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不管是真是假,这片丛林都比预料的更加诡异,再待下去,伤亡难以避免。” 莱特沉思过后给出自己的看法,在有己方骑士死亡时,他就后悔了,当时只想给逝者报仇,但现在这些想法淡了,他只想离开这片丛林,尽快离开。 “我也觉得这片丛林太过诡异。 也行,女王的任务其实进入丛林前就已经完成了,剿灭哥布林不过是我们自作主张的举动。 既然引来强大存在的驱离,那我们就顺应对方的意思离开吧。 那群哥布林,最迟明年,我们肯定会在丛林外见到它们的,到时候,再报今日之仇。” 山茶子爵认为,能让莱特骑士都觉得棘手的存在,即使不是传闻中的神明,也肯定是非常不凡的存在。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好招惹的。 如果哥布林再横插一脚,就像莱特骑士所说的那样,伤亡在所难免。 已经死人了,山茶子爵不想再死哪怕一名士兵了,因为这些真的没有必要。 “哎,可惜了。” 确定了明日一早撤离丛林,莱特骑士放松之余也难免叹息,叹息那三名命丧丛林的骑士。 骑士的命运就是如此,谁也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突然死去。 有的时候,骑士要比普通人的命运更加难测。 成为骑士,就要肩负起骑士该承担的重任,反而不像普通人那样可以平安的过一辈子。 山茶子爵不语,他很困很困,让莱特骑士转告决定后便是继续休息了。 他真的很想进入丛林后遇到的事情都只是一场梦,梦醒了一切都变回原本的样子。 梦醒了,一切都没有改变。 清晨的林间,成群结队的人类垂头丧气的原路返程,这一决定是子爵做出来的,没有谁可以反对。 大家伙都不清楚莱特骑士昨日和山茶子爵说了什么,但可以肯定是莱特骑士昨夜在丛林中有大发现,以至于连山茶子爵都不敢再继续呆在这片丛林中了。 () 第110章 潜入男爵城堡(第二更,除夕快乐) 孟庆在午夜时观察了人类营地一会就返回了大部队所在区域。 在人类开始返程后,他远远缀在人类的返程队伍后方。 他已经交待己方队伍返回大棒营地等待消息,也没让迁移的人员返程。 只有确认人类真的走出这片丛林后,孟庆才能放心。 没有袭击骚扰人类的返程队伍,好不容易把人类骗出丛林,孟庆不想再招惹这群非常不好惹的人类。 从清晨到正午再到午后,撤离的人类速度比前进时要快得多,在距离天黑还有小半天的时候就已经来到了丛林外围。 所有走出丛林的人类,感受到投射到身上那温暖的阳光后都是大口的松了一口气。 林间的阴暗闷热自此消退,他们重新回到了熟悉的土地上,回到了属于人类的这片土地上。 返程的人类队伍没有再遇到什么烦心事,哪怕一只魔物都没有遇到,也没有见到那群哥布林紧追不舍的身影。 回望身后的丛林,山茶子爵默然不语,一旁的莱特骑士也是低垂下头。 此次丛林之行,远远没有完成进入丛林时的计划,这就是一场非常失败的讨伐。 乔治男爵也在注视着丛林,这片丛林很久之前就消磨掉了他的雄心壮志,这次讨伐失利,他觉得这辈子都不想再与丛林沾上关系了。 哪怕银杏村搬迁到其他地方也好过一次次的遭受丛林中的存在袭击。 银杏村要搬迁,这是在贵族老爷临走前给出的命令。 秋收过后,银杏村将要向北搬迁数公里远,这片耕作过的土地也不会荒废,但会被当做缓冲带应对丛林中走出的家伙们,需要搬迁的是银杏村整个村庄与所有村民。 不消说这一决定让银杏村全体村民哗然,有人高兴,有人担忧。 这次搬迁大家都需要出一笔不少的资金才行,除非不打算在新银杏村居住。 冬日到来前,搬迁很有可能无法完成,但不搬也不行,贵族的命令在地方领地就是律法。 没有在银杏村这个靠近丛林的村庄多做久留,两名贵族带着骑士与士兵顾不得修整直接向着男爵城堡所在的蔷薇镇进发,也在夜幕降临不久后返回了蔷薇镇。 回到安全的城镇,所有人总算可以放下防备好好的休息一晚了。 山茶子爵甚至没有参加晚宴就是自顾自的去休息了,这次旅程让他身心俱疲,再也没有返程之外的任何想法。 偌大的男爵城堡,午夜后寂静非常。 丛林中返回的骑士与士兵都是早已进入了梦乡,每个人都睡的很熟,他们不觉得到了这里还会遭受袭击,之前在丛林中消耗的精力与体力通过沉睡总算可以补回来了。 两道肉眼难以察觉的阴影在夜幕中前进,轻松混入男爵城堡的两名半精灵,目标就是被人类看管的那名半精灵少女。 “他怎么也跟来了?” “你能来,他当然也能来,不过我们确实不得不佩服他的胆气,孤身一人没有影化能力也敢进入人类贵族城堡,只要不中途夭折,他未来的成就定然不凡。” 发现孟庆同样潜入了男爵城堡,两名半精灵躲在角落低声交谈。 孟庆确实是跟着人类的队伍一路来到蔷薇镇的,夜幕是最好的掩护色,蔷薇镇不完全是砖石砌成的城墙,那是一笔天文数字,绝大多数地方还是实木的围墙,孟庆轻而易举的混入到镇子里。 不是孟庆胆大包天,他非常想要在这个时候了解一下他的好邻居人类,百闻不如一见,只有亲眼所见的东西,他才会真正相信。 没有和半精灵碰面,孟庆就在夜色的掩护下在男爵城堡偏僻处闲逛。 贵族的审美从建筑与装修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相比平民,贵族要求的更多,男爵城堡也是整个蔷薇镇最高的建筑。 外墙由石条堆砌,防御力可挡投石车的打击,对于安全,没有哪个贵族会掉以轻心。 主堡防守森严孟庆没有去靠近,但主堡外的其他建筑他还是可以参观参观的。 有胆气和半精灵一样潜入到人类贵族的领地,孟庆的信心来源是觉醒的望星瞳。 这一天赋可以让他轻松提前发现人类的踪迹,哪怕隔着建筑也是如此。 事实证明,这处男爵城堡的防护漏洞百出,换成孟庆最少可以完善二三十个地方,所需要的人员也不会增加多少。 在这个没有电力没有探照灯与监控的世界,仅靠人力与光亮警戒,怕不是在自欺欺人。 夜幕可以掩盖住许多的罪恶,比如都午夜了还在厨房偷情的仆人,比如某个建筑中寂寞到无法沉睡在自渎的妇人,男爵城堡里有许多的发现让孟庆大开眼界。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摇摇头,孟庆嘴角含笑远去,他要去看那两名半精灵现在在做什么,回头还得趁夜参观一下人类的城镇,他可不是来郊游访客的,天亮之前必须离开这个城镇。 客房位于主堡侧方,门口有坐在木屋中瞌睡连天的守夜士兵,还有一盏油灯照明,两名半精灵没有惊动守夜士兵就混入到了客房区。 她们判断那名半精灵少女应该是在这里,但具体在哪就无从所知了,只能小心的去找寻。 “那里面是两名骑士,小心点。” 就在两名半精灵准备推开一扇紧闭的客房木门时,幽幽的声音从后方响起,让影化中的两人差点没从影化中退出来。 “你知道她在哪?” 解除影化的两名半精灵现身,听懂孟庆话里的意思,墨菲眼睛一亮。 “当然,我的眼睛可不是摆设,你们要找的人在那间房,唔,还没睡下,辗转反侧,直接敲门就行了。” 孟庆站在庭院中的树下,整个人都被夜幕笼罩。 他并不担心会被人类发觉,此刻客房区的人无论是骑士还是士兵都睡下了,唯一还清醒的只有那名被两名半精灵找寻良久的半精灵少女。 “咚咚咚~” 轻微的敲门声让那名辗转反侧的半精灵少女警惕起来。 她的见识不多,但对人类的警惕性已经很强,不止一次她从人类的眼中看到让人反感的目光,那些目光贪婪的像是某种野兽湿滑的舌头,不停的舔舐着她的全身。 没有说话,和衣而睡的半精灵少女就此起身。 她手中多了一把短剑,这是她在森林里趁临时营地混乱捡来的,一直贴身放着,所以人类觉得无害的半精灵少女,其实戒心相当强。 () 第111章 没有谁生来完美,神明之下皆是蝼蚁(新年快乐) “我的族人,请不要紧张。” 门外传来让半精灵少女怔住的话语,声音是那么的熟悉,她过去这些年一直在聆听,只有半精灵才能说出这么纯正的半精灵语言。 “你们是谁?” 推开门,望着门外三道身影,半精灵少女的戒备消退了大半。 但她也不知该如何应对,三道身影仅凭相貌看都能知道不是人类。 “上门是客,不请我们进去么?” 孟庆插了一句话,半精灵少女这才反应过来,她现在身处的环境是人类贵族城堡,眼下面前的三名存在肯定是潜入进来的。 打开门放孟庆三人进屋,警惕的注视夜色确认没有问题,半精灵少女将房门关上,回过头来的她眼睛非常明亮,还带着掩饰不住的喜悦。 “我们是半精灵,纯粹的半精灵,他么,既是半精灵也是哥布林,不过也算你的族人。” 墨菲年长墨玉,所以先墨玉开口,墨玉老实的站在一旁聆听,她在观察这名久违的半精灵少女的一切。 “哦?” 墨菲两人并没有让半精灵少女注视太久,她的视线落在孟庆身上后就久久没有移开。 相当长时间没有看到半精灵族人,恍惚间她还以为自己回到了家乡,周围都是半精灵的身影。 孟庆也在观察半精灵少女,望星瞳能够看到最细微的地方,而侦测能力才是真正的杀手锏。 一经动用后,孟庆就明白面前的半精灵少女到底是什么样的状态,多少也知道对方为什么会沦落到当下的情况。 这名在侦测能力下名字显示为伊迪丝·茉莉的半精灵少女,姓氏居然来源于人类而非半精灵,这就非常有意思了,她也是和孟庆一样血脉不纯,人类的血脉多过半精灵血脉。 没有人知道伊迪丝的过往经历了什么,能知道的是现在的她已经被族人抛弃了,她的外貌有半精灵的特征但并不多,连最显著的尖耳都只有一只。 “跟我们走吧,我们带你回家。” 墨菲伸手抚摸着伊迪丝的小脑袋,对方低下头望着地面,几次抬头想要答应,但都是欲言又止。 “你在犹豫什么?难道不舍人类世界的美好生活么?” 墨玉的话就不是那么好听了,她望着伊迪丝语气不快。 “对不起,我只是还没想好。” 伊迪丝再次深深的低下头,在血脉纯粹的族人面前,惊喜过后伊迪丝有的只有紧张与羞愧。 她多次偷望孟庆,她能感知到孟庆那与自身相符合的气息,她没有应下的原因,是在等孟庆说话。 “墨玉,不要乱说话!” 墨菲脸色变的严肃,墨玉不以为然,眼下这名半精灵少女似乎并不怎么领情,枉她们一路追踪找寻耗费了如此长久的时间。 “我们是墨影一族的半精灵,族人里也有其他族的半精灵久居,跟我们走吧,到了那里没有人会伤害到你的,你可以一直平安无事的等到成年,再决定是否真的加入我墨影一族。” 墨菲又一次的抚摸伊迪丝的小脑袋,流落人类世界的半精灵少女,如果没有得到保护的话会面临多么悲惨的命运,历史早已经证明过。 “你在担心什么?” 发现伊迪丝还是忐忑不已,墨菲真的有些诧异了,她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对方本该喜出望外才是。 “他,他也是你们墨影一族的族人么?” 抬起头,快速看了一眼孟庆,伊迪丝又低下头。 她再想,如果墨影一族可以容得下孟庆,那就跟墨菲走。 毕竟她清楚自己的血脉不纯,以往因为这个不知遭受多少白眼,有个伴,好过孤零零一人。 “就不该让你跟来的。” 墨玉回望孟庆,忍不住埋怨道,没有孟庆出现,哪里会有眼下的局面。 “血脉是父母的赐予,不完美没关系,没有谁是生来就完美的。 如果我们生来就是完美的,那来这个世界走一遭的意义何在? 向不完美的生灵炫耀我们的完美么? 我们活着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的让自己更加完美。 没有谁可以例外。 也没有谁比谁高贵。 神明之下,皆是蝼蚁。” 孟庆平静的吐出这么一段话,让墨菲两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也让伊迪丝的眼睛越发明亮。 “你,你是这么认为的么?” 伊迪丝已经有勇气抬起头直视孟庆了,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没有谁和她说过这样的话,但这些话,成功的给了她伊迪丝勇气与信心。 “当然,我一直都这么认为。” 孟庆嘴角含笑,对着伊迪丝点头。 “他不是墨影一族的族人,之前有跟你提及,他是半精灵,也是哥布林。” 墨菲在伊迪丝鼓起勇气撩起耳畔的头发时,终于明白为什么伊迪丝之前的举动会这么奇怪了。 墨玉捂住嘴巴差点惊呼出来,她也是第一次瞧见只有一只尖耳的半精灵。 怎么说呢,虽然不会反感,但对伊迪丝的好感也在片刻间减少了许多。 “我,想跟他走。” 伸出手,伊迪丝将手举向孟庆的方向。 “你放心,没有谁会瞧不起你的,你依旧是我半精灵一族的族人,不是么?” 墨菲不肯放弃的在做最后的努力。 “不必了,我不想再看到族人们的怜悯,不想再听到族人们的嘲笑。 他说的对,我确实不完美,但依旧在这个世界上活的好好的。 未来我也会活的好好的。 谢谢你们的到来,让我知道,族人并没有真正抛弃我。 但我不打算再回族人众多的地方了,如果你们没有到来,我也许就这么一直在人类世界,像是根须被剪断、插在花瓶里的花一般活下去吧。” 伊迪丝说着说着,脸上已经挂满泪珠。 她没有勇气跟墨菲走,因为她怕,因为她过去承受过那些不愿承受也不该承受的目光与话语,她不想未来也生活在那种环境下。 一刻都不想。 “晨星,晨星大棒,这是我的名字。” 孟庆没想到跟过来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惊喜,他打心眼里没有瞧不起伊迪丝的意思,连哥布林都能认作同族,孟庆完全不会觉得自己有半精灵血脉就比谁高贵分毫。 “我叫伊迪丝,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的姓氏。 我已经被逐出了我的氏族,他们不允许我以氏族名为姓氏,也不允许我在人前提及氏族的名字。” 伊迪丝望向孟庆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压力,不像在和墨菲对话时会低下头。 () 第112章 意外之喜(新年快乐第二更) “我来告诉你,你的姓氏是茉莉,鲜花王国以鲜花名为贵族姓,你的身份其实我已经知道了。 眼下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但未来如果你想找寻你的身世来历,我定然不会束手旁观。” “茉莉花的清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的姓是茉莉么?你怎么知道的?” 伊迪丝惊喜自己重新有姓氏的同时也满是好奇。 “这是我的天赋。 你真的决定,决定跟我走么? 要知道,我可是哥布林,族人都是外貌协会门朝哪都不知道的傻瓜,它们可和我长得不一样,嗯,差距很大。” “我知道,我遇到过哥布林。 怎么说呢,我相信你,被人嘲笑过后,我再嘲笑不如我的存在,岂不是和他们没有什么区别?” “没错,就是这样,活出自我就够了,世人毁誉、世人冷眼,都不过是虚妄。” 孟庆终于放心了,他和伊迪丝自顾自的对话,完全把墨菲两名半精灵晾在了一旁。 “算了,我们走吧。” 墨菲失落不已,她没想到伊迪丝愿意跟孟庆走都不愿意跟她走。 但想到深处后她明白了原因所在,从小到大伊迪丝肯定受到过太多不该承受的东西,以至于年龄不大的她,早已经有了同龄半精灵没有的眼界与遭遇,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也已然不同。 “姨妈,他不说欠我们一个人情么,要不然……” 墨玉想到了什么,怂恿墨菲。 “人情不是这么用的,强扭的瓜不甜,这种事情上,决定权在伊迪丝手里,而非晨星手里,你这样说,会让人笑话的。” “啊啊啊啊啊,好生气啊,不管了,我不想留在这里了。” 墨玉的脾气来了,没能带走伊迪丝,她的情绪也很复杂,这样的存在,到底算不算是真正的族人呢? 影化的半精灵就此离去,孟庆与伊迪丝手牵手注视着空荡荡的门口,待确认半精灵真的远去后,两人对望一眼,都是觉得欣喜不已。 伊迪丝庆幸遇到了孟庆,能够不继续在人类世界生活,孟庆庆幸这次真的没白来,果然危机总是伴随着机遇。 “走吧,我带你离开这里。” 孟庆紧了紧伊迪丝的手掌,对方太小了,和当初的他体型相似。 这样小的半精灵流落人类世界,真的是一场磨难。 “嗯。” 伊迪丝从善如流,她是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呆了,或许人类贵族并没有把她怎么样,但她知道,那些人类也从来没有把她当做同族,只不过当成一件稀奇的物品。 防守松懈的男爵城堡没能拦住半精灵的离去,也没能拦住孟庆和伊迪丝的离去。 孟庆本来还计划趁夜在镇上观察一下,遇到这种事唯有尽快离去,好在他知道了具体的地方,以后随时可以再来。 光明驱散黑暗,天亮了,在山茶子爵起床并享用丰盛的早餐时,一个消息就让他好不容易才有的好心情消失的无影无踪。 “什么?人没了?” “没有找到,整个城堡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 “可恶,野蔷薇男爵,你的城堡怕不是年久失修了吧,一个大活人就这么不见了,你居然一点消息都不知道?” 气的头发都快竖起的山茶子爵焦急的来回踱步,那名半精灵少女他还是很重视的。 之前讨伐哥布林就失利了,本以为还有那名半精灵,这次不算白来,没想到到头来两头空,啥都没了。 迟于山茶子爵知道消息的乔治男爵如遭雷击,昨夜的男爵城堡防守确实很松懈,但往常也不是没有过这种情况,怎么昨夜就出乱子了呢? “现在问题是,她到底是自己离开的,还是被人带走的,是被强迫的,还是自愿的?” 莱特骑士抓到了问题的重点,他的话让山茶子爵也陷入思索。 这名半精灵是他从荆棘领带来的,只在乔治男爵的城堡呆了两个夜晚,理论上来讲对方是没办法自己跑出去的,那名半精灵的实力相当弱,实力都不如一个成年人类。 “去查,一定要查出究竟!” 本来打算今天上午就返程的山茶子爵咆哮不止,他气啊,早知道会有这种事,他才不会把那名半精灵放客房呢,肯定让其住在骑士们可以顾及到的地方。 之前半精灵就是一直跟着山茶领的那名女骑士的,但对方死在了丛林中,回了男爵城堡后没有谁来安排半精灵的住处,男骑士又得避嫌,所以最后半精灵被安置到了单独的一间客房。 孟庆要不是之前冒险突袭落单的人类骑士,山茶领的女骑士就不会死。 山茶领的女骑士不死,回到蔷薇镇后伊迪丝依旧会和对方住一起。 对方和伊迪丝住一起,半精灵想要带走同伴的想法就会落空。 那个时候,哪里会有孟庆白捡一名半精灵的好事。 世间万事万物,都是有因才有果啊。 黎明之时,孟庆才带着半精灵少女赶到丛林边缘,两条腿走路还是太慢了,走了一遭人类世界,孟庆对找寻坐骑的想法更坚定了,就是不知道丛林深处,是否有适合哥布林骑乘的坐骑。 “走,我们回家!” 进入丛林后,稍作休整,孟庆和伊迪丝的情绪都振奋了起来,两道身影片刻后再也看不到踪迹。 …… “老埃德,这几天有没有看到半精灵,比如昨天晚上?” “半精灵啊,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矮人埃德酒馆,面对萨克骑士的询问,山地矮人埃德暗道不妙。 萨克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他身边还有更为不凡的骑士存在,仅是观察矮人埃德都能感知到对方澎湃的斗气。 “这是山茶领的莱特骑士,他是来追查半精灵去向的。 老埃德,你要是知道的话,最好说实话,如果你没参与其中,是肯定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萨克头都大了,山茶子爵下了命令要在一天内知道那名半精灵的去向,如果还在镇子上就是挖地三尺也得找出来,哪怕真的找不到也得知道到底怎么丢的。 想知道镇子上的最新消息,酒馆无疑是首选。 这几日萨克都没来酒馆,所以在领了命令后他就是直奔这里来。 如果从老矮人这里都得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那继续找下去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 第113章 新生儿与取名(第一更) “好吧,我直说。 不管发生了什么,我埃德只卖酒绝对没有参与任何事件之中,我以泰坦之神起誓,埃德没有说谎。” “嗯,我相信你不会说谎的,继续。” 莱特骑士点了点头,矮人都发誓了,他也相信对方是不会在这个时候还嘴硬的。 “三天前吧,就是那位山茶子爵刚来的晚上,老埃德的酒馆来了两名半精灵女子,年龄都不算大,不过已经成年了。 她们找我打探了几个蔷薇镇人尽皆知的问题,喝了两杯酒,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的,具体就是这样。” 矮人埃德也头疼了,谁能想到那两名半精灵真捅出来篓子了,把子爵的骑士队长都给招惹来了,这样的强大存在,埃德是绝对不敢触怒的。 “她们怎么来的?” 莱特骑士来了精神,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有半精灵出现了么,他可不知道这件事,还是两名半精灵,看来事情的真相似乎已经能猜到了。 “她们没有坐骑,看风尘仆仆的样子,应该是赶了相当漫长的路。” “我知道了!应该是在荆棘领的时候就被她们盯上了。” 莱特骑士脑补能力很强,也着实猜到了部分真相。 “她们问了你什么问题?” 萨克追问了一句。 “我想想啊,最初看到她们的时候我很意外,因为傍晚时才有子爵的人马到来。 我询问她们是不是为了贵族而来,还劝告她们不要在蔷薇镇惹是生非,只可惜她们并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说我管不着。 后面呢,她们听到了这段时间野蔷薇领发生的事情片段,花了三枚银币问了三个问题,就是之前柯蒂斯骑士他们的遭遇,期间浪费了一个询问的机会。 我告知了他们柯蒂斯骑士的遭遇,以及敌人是哥布林这件事,除此之外就没有透露更多。” 埃德望着萨克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萨克默然不语,埃德的行为并不算出格,他知道对方一直都在做消息贩子的营当,当下他不就是来找对方打探消息么。 “没有其他了么?” “没有,我保证。” “在那之后也没再看到她们了么?” “没有,我很确定。” “好的,谢谢你的告知。” 莱特骑士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是有点眉目了,不至于空手而归。 如果是半精灵在暗中行事,那就非常容易解释,为什么一个大活人就那么从男爵城堡失踪了。 换成莱特骑士出马,他也能非常轻松的把一个活人从防守一般的男爵城堡里带出来。 “走吧,再去别的地方打探打探。” 两名骑士并没有久留,喝完杯里的酒放下酒钱就是离去。 在两名骑士离开酒馆后,老矮人埃德叹息不止,上前将酒馆大门紧闭,白天酒馆可不营业,那是他的睡眠时间。 在其他酒馆包括私人酒馆都没打探到消息,两名骑士在正午之前返回男爵城堡,向山茶子爵告知了从老矮人那里打探到的消息。 “两名半精灵女性!从荆棘领一直跟到这里来!莱特骑士,你确定么?” 山茶子爵惊诧不已,要不是莱特说,他万万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不仅如此,我猜她们甚至有可能跟着我们一起进入过丛林,只不过没有找到机会把那名半精灵少女带走,一直到我们返回身心俱疲的时候这才动手把人带走。 子爵大人,事情的前因后果,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 莱特骑士给出自己的看法,萨克也默默点头,除了这一解释,就没有更合理的可能了。 “狡猾的半精灵!我想,应该是荆棘男爵得到半精灵的消息传扬了出去,那两名半精灵当初应该选择在荆棘领就会出手,只不过我们的到来打乱了她们的计划。 哎,精灵没找到,半精灵接二连三出现,还有一名同样狡猾的哥布林还呆在南方丛林里,这世道,越来越难过了。” 感慨良久,山茶子爵站起身来,他的表情已经重新平静了下来,贵族的威严使得周围的人聆听的都更加认真:“传我命令,即刻启程,返回山茶领!” “遵命!” …… “哇~~~哇~~~哇~~~” 淅沥沥的雨夜,荧光石的光亮驱散夜幕。 众多哥布林连觉都不睡,也不顾穿过树冠坠落到头顶身上的雨珠,聚在有荧光石照亮的木屋外围。 当响亮的婴儿哭泣声接连响起后,久候的哥布林们都是欢呼起来。 在大棒营地迁移至新营地一个多月后,第一名新生儿诞生了。 准确来讲,诞生的新生儿一共有三名,一男两女,都是血脉相当纯粹的哥布林。 “晨星大人,请晨星大人为孩子赐名。” 刚清洗干净给新生儿包裹好,孩子的父亲,隶属于大棒营地战士营第六小队十夫长大力骨锤就是忙不迭的来到在屋外等候的孟庆面前。 三名新生儿小小的,此刻都躺在襁褓中,脸蛋也皱巴巴的,初来这个世界,或许还不习惯一直在哭个不停。 孟庆的手掌上亮起莹白的光芒,落入到三名新生儿头顶上时汇入其中。 让其他哥布林惊叹的是,那三名新生儿立马就安静了,蜷缩成小小的一团,砸吧着嘴就此沉沉睡去,月光之力能够滋养它们弱小的髓力,比任何东西都有用。 “孩子的名字应该由你这个当父亲的来取才是。” 大力骨锤再次提及要让孟庆给孩子取名的事情,孟庆无奈的笑道。 “可是,你是智者啊,让智者给孩子取名,一直都是我族的习俗,智者不在的时候,才会轮到当父母的取名。” 大力骨锤焦急的解释道,这是孟庆也不知晓的事情,毕竟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哥布林的新生儿诞生。 “是啊晨星,你就别推辞了,这是大家都期望的事。” 萝卜大棒也凑了过来,孟庆抬头,果然看到其他围观的哥布林连连点头。 他们确实也打算在以后让孟庆给孩子取名,他们也希望自家孩子,能成为智者那样的不凡存在,取名全当是一个寄托。 “我懂了,那就由我来取名吧。” 弄明白原因,孟庆不再推辞,扮演一名哥布林智者,就该担负智者应该承担的责任。 “男孩的话,就叫平安,为纪念大棒营地得之不易的平安,也希望孩子未来都平平安安。 女孩的话,就以现在的时节与气候命名吧,大的叫秋夜,小的叫秋雨。 怎么样,还满意么?” () 第114章 开心果伊迪丝(第二更) “满意,实在是太满意了!” 大力骨锤感动的都快给孟庆鞠躬了。 从他的名字就能知道哥布林到底对取名多么无能,九成九都是取名时看到什么叫什么,带有寄托的名字就算少见的用心了。 “平安,小平安,你知道么,咱们大家的平安,得之不易啊。” 逗了逗襁褓里的孩童,大力骨锤自言自语着,其他看热闹的哥布林也是欢呼过后散去。 天已经很晚了,要不是新生儿诞生的动静惊动了孟庆,大约到明天早晨大家才会知道有新生儿诞生的事。 “是啊,得之不易的平安。” 返回已经被命名为晨星树的树上木屋,孟庆坐在窗口,聆听着雨珠敲打树叶的声响,他享受着雨夜的这份因新生儿诞生而出现的喜悦。 “晨星,晨星我上来啦。” 一大早,孟庆就是被声音吵醒,伴随着伊迪丝那轻快的声音响起的是值守哥布林无奈的劝阻。 “走开啦,我来找晨星不是找你的。” 拦住伊迪丝不让其上树的哥布林,仅是阻拦了对方片刻就被伊迪丝成功抓住机会爬上了高大的晨星树,树下的哥布林对望一眼都是无可奈何。 “啦啦啦啦啦~晨星,太阳都要晒屁股了你还没起床么?” 人还没到,伊迪丝的声音就是远远的飘进树屋里。 得到孟庆纵容与众多哥布林喜爱的伊迪丝无疑是幸福的,也是整日都将笑容挂在脸上,连孟庆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能一直这么开心,即使是抓到一只飞过林间的蝴蝶都能高兴上三五天。 “什么事这么开心啊,开心果。” “我看到哥布林的小宝宝了,一二三足足有三个呢。 好小好小啊,只有这么大,你快去看看吧。” 在孟庆推开门后,伊迪丝跟回了自己家一样自在,拿起放在桌上的水果大口的咬了一口,边吃边和孟庆说话,仿佛她才是第一个知道有新生儿诞生的人。 “昨天孩子刚出生的时候,我就见到了,他们三个的名字还是我给取的。” 心理年龄远超身体年龄的孟庆,是万万没办法像伊迪丝那样整日活蹦乱跳的。 对方精力相当充沛,最开始到大棒营地时还会拘谨,但没过几天压抑的天性就是被解放,很快就成了营地里小哥布林的大姐头,经常带着一大群小小的哥布林,模仿孟庆操练哥布林战士的样子操练那群小哥布林。 开心果是孟庆给伊迪丝起的绰号,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赞同。 谁和伊迪丝多接触都会被其带动不由自主的开心起来,在这个没有恶意的环境中,伊迪丝那是相当自在,完全可以放飞自我。 哥布林是肯定不会嘲笑伊迪丝血脉不纯的,他们只会被伊迪丝的到来震撼到。 这可是半精灵哎,年长的哥布林还记得当年被半精灵的气势压迫的岁月。 年轻的哥布林有的只有好奇与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所以年轻的哥布林是最先和伊迪丝打成一团的。 “啊?原来我才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的,我不管啦,你比我知道的晚,你输啦。 快点,快点跟我一起下去看小宝宝。” 香甜的水果也堵不住伊迪丝的嘴,她相当话痨,这一点孟庆最开始就注意到了,但并在乎,有伊迪丝的出现,大棒营地的活力都被调动起来了呢。 “好吧好吧,一起去看看。 或者你可以去喊艾草,她昨天晚上没起来,也许现在还不知道呢。” 孟庆含笑跟在伊迪丝后面一起下了树,并给了一个提示。 “艾草那小家伙起的比我还早,她还要侍奉兰雅骑士呢,真羡慕兰雅,我也想有个人贴身伺候我。” 伊迪丝撅起嘴巴,言语间一股老气横秋的架势。 不过她的真正年龄确实比孟庆还有艾草都要大,虽然心理年龄完全还是幼稚的可以。 “人家兰雅在教导艾草怎样成为骑士,你能教别人什么呀?” 孟庆跟在蹦蹦跳跳前进的伊迪丝后面,闻言故意询问。 “我,我可以教她分辨花草呀,我是发现了,除了晨星你之外,大家都分不出来花草的区别,连名字都不知道。” 伊迪丝诉说自己的擅长,自打孟庆带伊迪丝回来,对方就是很快得到一份相当重要的工作,那就是辨认哥布林每日从外面带回来的各种花草植物,以及最正确的栽培方式。 这件事本来该孟庆做的,但有伊迪丝可以效劳,孟庆也没必要事必躬亲。 伊迪丝对花草这方面的天赋相当强,甚至要超越孟庆。 那些不知名的花草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用途、具体的使用办法都能讲的头头是道,也多亏了对方,孟庆才能在后面完成对魔药的仿制这一不凡壮举。 “早上好晨星大人! 早上好茉莉小姐!” 在孟庆与伊迪丝行走在营地间的时候,周围的哥布林都是点头施礼。 每到这个时候,伊迪丝都会变得乖巧很多,不知从哪学得将手背在身后,一副大人的模样十分有意思。 “你的天赋就像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这些东西其他人可没那么容易学习过来,不过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整理出来一份详细的植物介绍,包括咱们见过和没见过的。 上面呢,绘有花草的模样,写有花草的名字与具体介绍。 那个时候你能教的人岂止艾草,连我都要跟你学习呢。” “哇,我觉得行!” 伊迪丝像是发现了新世界,她越想越觉得开心,脸上的笑容更甚。 陪精力充沛的伊迪丝逛完营地,每日例行的晨训就开始了。 经历了差点被人类打到老巢的危机后,大棒营地全体哥布林都理解了孟庆。 比如上次迁移就被命名为演习,这样的演习孟庆打算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只限于战士和哥布林少年。 毕竟,学习还是要从娃娃抓起的。 晨训时的大棒营地泾渭分明,围观的老幼一个团体,训练的战士一个团体,伊迪丝为首的小孩子一个团体,还有的就是最特殊的二人团,女骑士兰雅和她的哥布林扈从艾草雁羽。 与兰雅的约定,孟庆在定下约定第九天达成。 能在丛林中也获得相当充裕的魔药,兰雅不纠结了。 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一个贵族领,魔药也不是只能从贵族那里获得。 在丛林里虽然遭受了一系列的苦难,但兰雅还是觉得留在丛林里更加适合她。 现在的她觉得每一天过得都还算愉快,还有扈从可以教,虽然笨了点,但很是好学,还值得继续教下去。 () 第115章 地精俘虏(第一更) 所谓的魔药,乃是各类蕴含微量能量的普通材料加上蕴含某系能量的主材,使用水、火进行相当复杂的蒸煮、萃取后得到的精华。 可以是液体膏状,也可以是固体或粉末,要看原材料以及内部蕴含的能量种类与多寡。 孟庆研究过后就非常明白魔药到底为什么对骑士这么重要。 事实上魔药能帮助的不只有人类骑士,在达成与女骑士兰雅的约定后,孟庆就开始着手研究适合自身的魔药,也成功的在之后制作出来适合自己使用的魔药。 那种以树精核心木心为原材料的魔药,服用后魔药里的能量会很容易的被身体吸收,更是会在一定时间内提升使用者对某系能量的吸引,使其吸收能量的速度与转化速度更快。 这就像是吃了经验胶囊和挂机药水,孟庆觉得这样的称呼很适合魔药。 对能量的追求,永无休止,这一点,任何生灵都没有例外。 丛林中找寻到的那些植物草木,供给孟庆与兰雅两人的魔药绰绰有余,偌大的丛林什么都不多就是草木多,这还只是天然生长的,要是进行批量种植后,孟庆每天把魔药当成点心吃都没问题。 …… 一场秋雨淅沥沥的下了好些天,丛林里是这样,丛林外也是这样。 这场秋雨相当关键,给干渴的大地与植物带来了珍贵的水分,至少野蔷薇领与周边很大一片区域,今年的秋收有保障了。 秋雨过后,大棒营地一直以来都在建设的地下储藏室全部建好,这耗费了近一月的时间。 地下储藏室上方是用于防雨的排状木屋,里面放置的是大棒营地日常经常用得到的物资。 地下比地上的空间更大,光是挖掘出来的土就围绕大棒营地堆砌成了一圈约三米高半米厚的土质围墙。 不仅如此,地下的储藏间还兼顾避难的作用。 在又遇到一群林间地精后,孟庆成功俘虏了一部分约二十多名地精。 这些地精除了吃饭睡觉,剩余的时间全在打洞,地下已打出四条数百米长足以让哥布林轻松穿行的地下通道,如今通道仍在拓展之中。 士兵们暂停了对外拓展,因为大棒营地现有地盘完全足以让所有哥布林都过上一个美好的冬季,而且地盘再拓展,当下的大棒营地也没足够的人手每日巡逻。 要知道大棒营地的最南方边缘已经到了近三十里外,在那里孟庆种下了一排催生的树精当做地界,非常醒目。 最近一段时间孟庆一直在做研究,不是魔药而是各类矿石。 蕴含能量的草木有各自的作用,那么蕴含能量的矿石自然也有自己的价值,孟庆需要做的就是将其价值开发出来并应用到实际中。 最先被利用上的是一种荧光石,这是一种天然宝石,吸收一个白日的阳光之后,能够照明数天之久,堪称永续手电筒。 丛林间并不是只有植物,偶尔也能发现石块众多的小型丘陵,至于这些矿石,有的是在丘陵间发现的,有的则是在河道附近发现的,孟庆怀疑是被河水从上游冲刷下来的。 石料的作用挺多,但开采与运输太过困难,即使发现了有石料孟庆也没有大力开采,对哥布林而言,使用一些石料制作石斧和石刀就够了,他们用不上石头做建筑。 “晨星,你还在研究那些石头啊。” 已经在大棒营地生活一月之久的伊迪丝,早已适应了如今的生活。 她每天可供支配的自由时间相当充裕,换句话说就是有些无所事事,几乎每天都要找孟庆三五次,看孟庆到底在做什么,有没有时间陪她玩。 “这可不是普通的石头,运用的好了,这些东西的价值比得上成百上千的士兵。” 小心翼翼的把从能量石中调取出来的能量引回能量石中,孟庆轻舒了一口气。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是营地边缘单独搭建的一处木屋,这处木屋短短一个月时间就被炸毁重建了四次,都是因为孟庆的研究失误而造成的。 最初还炸伤了孟庆和几名守卫,到了后面除了孟庆自己,其他哥布林已经不允许在孟庆做研究的时候靠近。 天地间自然存在的能量矿石或者说宝石,其内蕴含的能量远不止地水风火这四类,就像荧光石就无法用这四种属性来区分,其他也有蕴含诸如雷电、毒素以及辐射能量的奇异能量石。 这些蕴含天然能量的宝石,孟庆的想法是能将其内的能量通过稳定的方式释放出来。 他已经成功了不止一次,比如将蕴含雷电能量的能量石镶嵌在墨竹弓的弓臂上,每一次弯弓射箭,刻有凹槽的箭杆就会将部分雷电能量引导至命中的目标身上。 哪怕是强如野猪这样大体型的野兽,挨了两箭也会浑身哆嗦无力反抗。 “晨星,我们什么时候去人类世界玩啊?” 伊迪丝扭捏好一会,才道出自己真正的来意。 “最近几天,不会太久的。” 自打孟庆带上兰雅去过一次人类世界采购了一些物资归来后,能和孟庆一起去人类世界逛一逛,就成了很多哥布林包括伊迪丝这个混血半精灵的心愿。 孟庆没有带兰雅去野蔷薇镇,而是去了更远的荆棘镇,前后花费了四五天的时间,但这是值得的,孟庆成功绘制了远比便宜老爹留下的地图更大更详细的新地图,对人类世界的了解也更加深入。 既然丛林边缘就是哥布林的好邻居人类,那孟庆必然要加深对人类的了解,原因有很多。 随时可能到来的魔物暴动是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如果真的有大批魔物从丛林深处涌出,孟庆最少要给哥布林们在人类地盘找一处合适的栖息地才行。 “要记得带伊迪丝去哦。” 混血半精灵满脸期冀,也不是说她没得玩,而是当下大棒营地每个人都很忙,在不往外拓展地盘的情况下,伊迪丝很少有机会能离开营地。 “一定。” 孟庆伸手揉了揉只到自己腰部身高的伊迪丝,他知道自己最近确实有些忽视对方,将其带入丛林,他必然要肩负起伊迪丝的成长教育。 () 第116章 藏私(第二更) 营地外远处传来的动静让孟庆提起了精神,喊上伊迪丝,两人就是离开营地边缘的木屋,穿过有哥布林把守的围墙开口,直奔传来动静的丛林内。 前行几百米,孟庆的脚步停了下来,他的眼睛变成了星辰状,轻而易举的看到地下数米处,身处地下甬道中的地精。 “怎么了怎么了?” 伊迪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很纳闷孟庆到底在做什么。 “下面那群地精挖到了东西,正在讨论是藏起来还是献给我,别急,看他们到底准备怎么做。” 有望星瞳天赋,泥土并不能够遮挡孟庆的视线。 他也借助这一能力,在大棒营地边缘,让地精凭借手里的工具硬生生挖出来两口水井。 他无需担心找不到地下河的位置,两口井都是一次就挖了出来,让营地日常用水无需前往更远的小溪边。 地精的争执并没有持续多久,一名体型最壮硕的地精小心翼翼的将那枚看不出具体模样的东西揣入怀中,明显打算私藏。 或许地精不知道从土里挖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但他们也能确定是好东西。 “行了,走吧,回头直接去地精们的住处那里找就行了。” 隔着地面看穿了地精们的小心思,孟庆并没有生气。 换成他是俘虏,挖到好东西他也大概会自己藏起来而不是交给压迫他的其他族生灵,这是隐藏在所有智慧非智慧生物内心深处的贪婪。 正午,即使不知道具体时间,但地下辛苦挖掘通道的地精们还是沿着挖出来的通道返回了大棒营地。 他们不是没有尝试过挖掘地道逃跑,前后跑了三次都没能跑成功反而全体都挨了鞭子,在那之后地精们就老实了,知道俘虏他们的哥布林里,有能隔很远看到他们动静的存在。 一群背着竹篮浑身都是泥土显得脏兮兮的地精,穿过有哥布林把守的通道出口,将竹篮里的新鲜泥土倒在通道附近的土堆旁,放下各自的锄头和竹篮,在同样有哥布林把守的水井旁清洗掉身上的泥土,便是排成队,向营地中央的食堂走去。 基建方面如今的大棒营地已经完善了很多,每晚睡觉的房屋自然不用说,最开始建设的就是它们。 后面没有了人类的威胁后,各种由木料与石料搭建的建筑接连成型。 比如只有哥布林战士能进入的训练场,提供所有哥布林伙食的食堂,还有就是孟庆管辖伊迪丝日常负责的药剂房、存放物资的地上地下仓库、水井等等。 如今的大棒营地,人员分工很到位,每名还能活动的哥布林都分到了自己的任务。 战士们不事生产,提供采集人员的安全保障或维护营地秩序,老幼们要么外出采集蔬果食物要么在营地里加工各类物品,比如缝合冬季每名哥布林都必备的兽皮外套、手套、耳套、鞋子等。 每到正午,食堂无疑都是最热闹的地方。 现在的大棒营地所有哥布林吃的都是大锅饭,这方面大棒营地远远的走在了其他哥布林营地前面。 统一供应伙食的好处有很多,避免食物浪费与变质很关键,一些不容易存放的食材,头一天采集来,下午或者第二天就成了大家伙的食物,能够长时间保存的肯定是储藏起来留以后用。 孟庆知道吃大锅饭的坏处,但他并不担心哥布林们会因为顿顿能吃饱而偷懒,这种情况会出现在吃大锅饭的人类身上,但不会出现在大棒营地,他对自己的统治能力相当有信心。 从人类世界掠来买来的铁锅架在泥土砖石砌成的灶台上,孟庆制作的这些带有鼓风风箱的土灶很好用,极大的方便了做饭的哥布林,花在做饭上的时间也因此减少,这样可以腾出人手去做别的事。 进一步拓展地盘后,普通哥布林也想一日三餐的愿望终于达成。 虽然伙食方面还是比不过战士,但没能成为战士的哥布林不会有怨言。 他们在排队用手里的木碗盛了午饭后,按小家庭或者与相熟的哥布林坐在简陋的长条木桌旁,吃饭间也在讨论着营地近日的新鲜事,在物质上的满足基本达成后,精神上的需求已经显露出来了。 排成队的地精在看守食堂的哥布林士兵带领下,畏畏缩缩的沿着食堂边缘通道前进,这个时候的地精就是食堂里众多哥布林围观的对象,哥布林声音稍微大一点,都会让这群的地精打一个哆嗦。 这群连氏族名字都忘记的林间地精,在成为俘虏之前做梦也没想过会有如今稳定的一日三餐可以吃。 对的,他们也是一日三餐,不过吃的东西肯定和普通哥布林都不一样,分量更少,油水也更少,但不至于只有清汤寡水。 “啊,赞美晨星大人!” 地精学习哥布林的语言很快,不知是有这方面的天赋还是有其他原因,总之在孟庆尝试教导过后,这群地精俘虏都会说几句哥布林的语言,而每次吃饭之前赞美孟庆,就是地精俘虏必须进行的任务。 不管是真心还是实意,地精们都不会因为赞美才能吃上饭而感到不满。 说实话,成为俘虏后的生活,是很多普通地精做梦都没想过的好日子,虽然每天都在昏暗的地下甬道挖掘,辛苦是辛苦了点,但到时间就有饭吃就能睡觉,只要不逃跑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许多地精们觉得,成为俘虏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地精们皮衣后背上都绣有各自的数字,这代表他们的序号,他们在大棒营地只有序号而没有名字,也没谁需要地精俘虏有名字,毕竟他们也只是俘虏罢了。 午饭过后,不管是哥布林还是地精都有休息时间,这份时间对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相当难得的放松时间。 地精们的大通铺里,一群填饱了肚子的地精呼呼大睡。 下午还得继续挖地道,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孟庆一直让他们挖地道,但习惯了地下生活的地精,对挖掘这一技能相当纯熟,挖就挖呗,以前不也是这样过的么。 唯一没睡的地精,不断的将手摊入怀里,确定那挖到的宝贝还在才敢放心,如果不是外面有众多哥布林存在,地精的心情会相当好。 () 第117章 秋收开始(第一更) 只不过地精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多久,午后的休息一过,两名体格雄壮的哥布林十夫长带着各自的十名队员进入到了哥布林的休息区,二话没说挥舞着皮鞭就是让地精们列队。 在皮鞭与弓箭的威慑下,惶恐的地精们连滚带爬的列队,地精们吓坏了,低头耷耳的站成一排等待命运的抉择。 “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人给我报告,你们中的某一个家伙,私藏了不该拿的东西。 是谁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是自己站出来还是其他人把他揪出来,亦或者全体挨三十鞭,你们自己看着办。” 萝卜大棒姗姗来迟,名义上他还是大棒营地的首领,虽然绝大多数哥布林都已经视孟庆为新的首领,这也不影响他出面发号施令。 地精们闻言打了个哆嗦,或许他们还不怎么会说哥布林的话,但听还是能听懂一些的,就像猫妖同样能听懂哥布林的话一样。 倒戈比想象中的更快,私藏东西的地精被其他地精扑倒在地,蛮横的将那块已经擦拭干净外观呈现湛蓝色的球型宝石从其怀里夺来,而后满脸恭敬的上交给萝卜大棒。 “干得不错,你们几个,晚上都有肉吃,足以吃到饱。 你,就是你,私藏不属于你的东西,念在晨星大人仁慈不愿取你们贱命,鞭刑一百以示教训!” 一赏一罚,让本就四分五裂的地精们彻底变成了一团散沙。 地精们或喜或忧的同时,也对其他地精升起警惕,他们不知道到底是谁向哥布林告密的,还有其他想法的地精,如今只敢低下头看着地面。 没过多久,萝卜大棒手里的那块湛蓝色球型宝石就到了孟庆手里。 初一接触,孟庆就为这块球型宝石里蕴含的能量而震撼。 如果说指甲大的荧光石里的能量相当于一节五号电池,那么这块乒乓球大小的圆形宝石,里面的能量大概相当于一块供给电动车动力的电瓶。 “天哪,这么大的水系宝石!” 这是兰雅看到这块宝石后的惊呼声。 修习水系斗气的兰雅,对这块宝石是那么的喜欢,仅是靠近,她就能感觉到斗气变得活跃,比全身浸泡在水里更舒适。 “喜欢就送你了。” 孟庆毫不犹豫的将这块宝石递给兰雅,哪怕兰雅已经很适应如今的生活,但长久的犹豫之后她还是艰难的摇头拒绝了:“太贵重了,你知道它的价值么?” “按照你说的荧光石都值几十枚银币换算,这块卖到人类世界估计得几十枚金币吧。” 孟庆表情淡定,现在的他对金钱看的很淡很淡,这里是异界,他需要什么吩咐一声该有的应有尽有,没有的神也变不出来,一块宝石,他还不放在眼里。 “最少一百金币!” 兰雅深呼吸努力冷静下来,她虽然没有离开过野蔷薇领,但从萨克那里得知过不少外面的事情。 像这种规格的天然宝石,可以说有价无市,不是拿钱就能随便买到的。 这种东西,完全可以快速催生出一名骑士,那些后代没有骑士天赋的贵族,不知多少都渴望这样的一枚宝石而不得。 “原来还能催生出骑士,那对艾草有用么?” 孟庆也没想到宝石还有这样的功效,不由得联想到。 “如果让艾草长时间携带的话,无需太久,几个月的时间后,她就会非常容易感受到水系能量的存在。 还是给艾草吧,我会日常监督她让她加紧对骑士技法与修炼法的训练。 看来,哥布林女骑士未必没有可能出现,还是出自我兰雅的训练。” 兰雅面带微笑,显得很开心,有这枚宝石,虽然不属于她,但艾草日常一直跟着她,她也会受益颇多,能够加快斗气的提升。 “这么大块的宝石,自然环境下很难出现吧。” 将宝石递给侯在一旁还晕乎乎的艾草,决定了宝石的归属,孟庆询问兰雅,他对这方面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理论上来讲,这种规格的宝石只有可能出现在海域或者大湖深处,你从哪发现的这块宝石?” “就在营地几百米远的地下,是地精挖出来的,我还没认真查看那里。” “应该是谁遗落到这里的,地下一般不会有这样的宝石出现。” 兰雅摇了摇头,事情也正如她所预料,孟庆抽时间去检查了一下附近,那片区域地下只有泥土砂石再也没有第二块宝石,看来真的是不知道谁遗落到这片丛林中的。 …… 艳阳高照,鲜花王国一年中相当重要的秋收开始了,大部分领地的贵族都是亲自监督此次秋收重任,走出城堡,前往镇外乃至各个乡村实地查看秋收状况。 哪怕再富裕的贵族,对土地中产出的粮食都是相当重视的,这些关乎一整个冬季直到明年夏季夏收前,领地的粮食供给。 平日多聚集在城镇的骑士们也是各自带着扈从离开城镇去往各个村落,他们要保障每个村落的秋收不受魔物的影响,每年这个时候都需要骑士们忙碌起来,一直持续到秋收结束,粮食堆放到谷仓里才行。 野蔷薇领的乔治男爵,无精打采的骑在马上,草率的沿着镇外泥土道路检视了一下作物的成熟状况,而后就下令开始收割。 等候许久的领民欢呼起来,挥舞着镰刀,驱赶着牛马,开始了对他们而言事关性命的秋收大任。 地处王国西南边陲,野蔷薇领种植的作物不多,冬小麦在夏季已经完成了收割,之后种下的多是成熟期短产出也少的谷类与豆类,夹杂一些蔬菜,倒是水果才堪堪长成,果农期待一年才盼来这一刻。 割下作物还不算完,必须要将其带回村落内的平整地面上晾晒打扬。 家境富裕的有驽马或牛可以拉车,普通平民只能靠手提肩扛,任何带轮子的车都是价值不菲的,平民忙活一年可能都买不起一个车轮。 银杏村今年的作物长势还算可以,只不过大家伙收获作物的时候都是提心吊胆的,唯恐一个疏忽,被魔物摸到背后都不知。 如今的野蔷薇领,骑士数量大减,派来银杏村守卫的骑士往年可是三名,今年只有两名。 原因么,没有谁不知道,光是今年野蔷薇领就死了五名骑士,这可是几十年来都没遇见过的糟糕情况。 () 第118章 多谢好邻居(第二更) 银杏村村民紧张,岂不知派来的骑士们更紧张。 亲身走入过丛林,经历那失败的讨伐,加上之前有多名同伴死在丛林中,如今的大河丛林,危险程度比去年提升了最少两个层次,属于骑士进去都有去无回的那种级别。 有一种说法是,如果某个可能有几率发生,那么它迟早会发生,区别在于或早或晚。 眼看秋收开始了近一周,大部分村民都将田地里的作物收割完成,本以为这次守卫任务有惊无险就能完成,地平线尽头出现的那群全副武装的哥布林告诉银杏村的骑士和村民,事情没这么简单。 “来的刚刚好啊,看样子都不用我们收割了。” 走在作物已经完成收割只剩根茬的田野中,孟庆语气轻松,又一次带上营地士兵造访好邻居人类,这次孟庆不打算空手而归。 “什么?要三千磅的粮食!你怎么不去抢!” 哥布林兵临村口,如临大敌的银杏村村民鼓起勇气站上围墙内侧平台,但和上次一样,哥布林没有一股脑的冲过来,而是远远的提出要求。 “抢多难听啊,我们要的是保护费,我们在丛林最外面,保障了你们村落不受野兽与魔物的危害,你们敢说,最近有野兽或其他魔物来骚扰过你们?” 身披遮住全身的兜帽,站在哥布林队伍最前方的孟庆,让人类一方无法看清他真正的相貌,现在的孟庆可不敢随便在人类面前露出样子,这会惹来很大麻烦的。 “怎么办?” “打?” “万万使不得!上次就死了三十多人,打不过打不过,真的打不过!” “那还有的说么,要么向男爵大人求援,要么照做,就这两个选择,你们商量商量吧。” 两名骑士在众多村民的注视下给出建议,不出所料银杏村村民上次被哥布林打怕了,一步不敢离开围墙,跟那群全员装备弓箭还十分狡猾的哥布林打,怕不是还没活够。 “一百户,一户三十磅的粮食,这就一个月的粮食没有了! 给了,开春更难熬了! 怎么办,怎么办啊!” 啜泣声很快响起,本来缴纳过秋赋后,落到村民手里的粮食就不多,哥布林再来要,怕不是等到明年开春,大家伙吃草度日? “万一它们拿了回头再来呢?” 有人担忧不已,这一想法是绝大多数村民的想法,他们给得起么?给得起,甚至如果能打发走这群要命的哥布林,他们真的也愿意给这些粮食,但就是担心哥布林说话不算话。 “我晨星承诺,对着太阳神羲和与月神望舒起誓,拿到粮食我立刻带队离去,今年绝对不再来第二次。” 远远的哥布林的声音又来了,这次直接以普通人最熟悉也最常见的神明起誓,许多平民还是第一次听说神明的名字,胆小的甚至跪了下去唯恐被神责罚。 “他说的是日神与月神之名么?为何与我听闻的名字不一样?” “也许是哥布林的叫法吧,不过好像这种叫法很有威严,神灵之名,谁知道哪个才是真的呢?” “也是,对方以神明起誓了,你们觉得呢?”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两名负责保护银杏村的骑士,巴不得这群数量上百的哥布林赶紧走。 这群哥布林可和普通的那些哥布林不一样,他们全部穿着皮甲带着皮帽,手里有弓背上有箭,部分还拿着不明的武器看不真切,和那些连裤子都没有的杂牌哥布林有着天壤之别,让骑士都难以升起多少战意。 “骑士大人,我们苦啊,还请一定告知男爵大人,稍加减免银杏村的赋税啊。” 村民们商议良久后给出答复,给,但还希望负责统计的骑士们能在乔治男爵那里给说句话,多少免除一点赋税。 “我们,尽量吧。” 骑士不置可否,这种事情肯定要说,瞒是没办法瞒住的,就看男爵大人怎么说了。 在哥布林们都等的有些焦急时,紧闭的银杏村南门大开,众多村民小心翼翼的背着麻布袋在门口张望,见此情况孟庆下令让哥布林撤退,一直撤退到两百步之外。 在离村百步之外的空地上放下珍贵的粮食,不舍的最后望了一眼堆积起来的粮袋,内心悲伤的银杏村村民不敢久留,转身就往村里跑去。 “多谢好邻居!” “多谢好邻居!” 哥布林一致的欢呼声远远的传来,闻声银杏村的村民都是面露畏惧,魔物不可怕,可怕的是聪明的魔物。 这群哥布林,真的没辙了。 次日上午,野蔷薇领名下的另一个村庄,相同的情况出现了,一大群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哥布林将村落南门堵住,索要珍贵的粮食。 或许是没被哥布林打怕过,这个村庄的村民战意高昂,高喊着誓死保护粮食的口号,但在两名骑士发起冲锋都被打的狼狈而归后,这处村落村民的战意已经跌到低谷。 孟庆没想杀人,所以没有真的将骑士的命留下,此刻的他,手持弓箭对骑士的威胁是巨大的,仅是一招束缚箭就足以让任何实力不强的骑士束手待毙。 束缚箭是晨星一族半精灵的绝对天赋,孟庆这个混血哥布林能掌握实属意外。 束缚箭射出后,不管目标是什么,哪怕是一颗大树也会被蕴含木系能量的箭矢捆缚住。 至于人类,即使是骑士中了一箭也需要长达五秒以上的时间才能挣脱身上脚下的捆缚,平民的话中了一箭基本等死了。 “该死!该死!” 待这个村的民兵火急火燎的骑上快马将这一消息传递到蔷薇镇后,乔治男爵真的怒了,拔剑砍断了面前的案几。 要不是书记官见情况不妙急忙劝住男爵,对方指不定喊上人马就直接去救援。 如今的蔷薇镇留守的骑上寥寥无几,士兵虽然有不少,但调动数量众多的士兵出征不是一件小事。 可以想象那群哥布林必然不会与己方士兵在平原区域交手,所以有极大可能白跑一趟,进入丛林情况还会落得之前讨伐势利的下场。 “冷静,大人冷静,根据银杏村的村民汇报的情况可以知道,那群哥布林只求粮不害命,等闲几千磅粮食,真能打发走的话,给就给了。 而且,我们可以如此这般……” () 第119章 毒粮(第一更) 书记官昨天下午就知道银杏村又被哥布林勒索的消息,当时男爵就气的要命,没想到今天哥布林故技重施勒索了另外一个村庄,这是要把野蔷薇辖下的村庄全勒索一遍的架势啊。 “能行么?那群哥布林可是很聪明的。” 饶是乔治男爵,也被书记官的提议惊倒了,给哥布林的粮食里下毒,这能行么? “不全部下毒,只在部分粮袋里下毒,真被发现了,也可以推到其他人头上。 大人,魔物暴动随时可能到来,当下与这群狡猾的哥布林斗智斗勇实属劳心费力,当然如果它们真的去而复返太过分了,我坚决赞同派兵守在丛林边缘将他们一举消灭。” 书记官坑领民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愧疚感,只要他能在男爵这里得到好的印象,他的职位就是稳固的,远比平民的看法更加重要。 “那,就试试吧。 好不甘心呐!” 乔治男爵弃剑长叹,深深的为他人眼中风光的贵族身份而烦恼,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换到其他贵族领,只当一个富家翁就行,就不会被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烦到。 求不得、舍不能、得不惜,这大概是所有时空人类的通病吧。 “最后通牒,天黑之前没有看到粮食,别怪我们发起夜袭了,那个时候会有多少损失,谁也说不定了。” 对峙了长达一个下午,见人类一方迟迟不给回应,饶是孟庆也等的焦心。 “别等了,你们的领主不会派兵来救你们的,如果愿意救的话,昨天就去救银杏村了。 他们已经被打怕了,不敢来了! 不信,等着看!” 攻心计就是哥布林不停的绕着村子来回大喊,可以想象的是,如今这处人类村庄的士气有多么低落,现在让他们还在坚持的唯有领主大人的援军,不管援军是否出现,对峙都会结束。 疾驰的马蹄声打破了僵局,在村民们满脸期待变成绝望的时候,孤零零一个人回来的民兵狼狈下马,羞愧的不敢去看其他村民的眼睛: “领主大人说,调兵需要时间,如果我们能守住三日的话,他就会派兵前来讨伐哥布林,如果守不住,先给粮食保命吧。” “三天?今天晚上都不知道要怎么守呢,大家耗了一整个白天又饿又困,谁来守夜,谁来与那群弓箭多的吓人的哥布林对战?” “天哪!领主大人放弃我们了么?” “可恶!枉我们年年交税,遇到危险的时候居然不派兵前来,太气人了!” “哥布林说的居然是真的,领主大人都被打怕了!” 民兵道出求援的结果后,哗然声回荡,所有人都感觉心里最后那根线也断掉了。 如果连男爵大人都不愿意和这群哥布林战斗,他们怎么还能鼓起勇气战斗呢? “书记官大人偷偷告诉我,可以在给哥布林的粮食里下毒,毒药我都带来了,我们,要不要这么做?” 从马背上取下一个包裹,民兵抬头望着村民们,隐约看到最后一丝希望的村民们没有谁会拒绝这一提议,在天黑之前各家各户提供了粮食,轻松凑齐了哥布林索要的三千磅粮食,并在其中三个粮袋里倒入了毒药。 “哈哈哈,你们的援兵呢?在哪呢?我怎么没看到?” 眼见人类一方打开木门,露出背着粮袋的村民身影,哥布林一方的大笑与嘲讽远远的传来,让许多人闻声羞愧的低下头。 “粮食我们凑齐了。” 和这群哥布林,村民们真的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要说。 “迟了,现在我要五千磅,不够!” 就在村民们认为事情就能这样轻松过去时,哥布林的新条件让许多村民破口大骂起来。 “答不答应是你们的事,最好抓紧时间,三刻钟后就要天黑了,那个时候拿走多少粮食,你们说了不算,我说了才算!” 面对人类无力的语言声讨,哥布林一方的回应是逼近放了几波箭雨,倒霉的村民伤了七八个,幸亏箭上没带毒,饶是如此也把村民们吓得不行,敢留在村口的人少之又少。 “给么村长?” “不给,能行么?” “恐怕不行。” “那,就不要问我了,尽快再凑两千磅粮食吧,天杀的哥布林,真想把它们扒皮剔骨!” 紧张的气氛笼罩了不大的人类村庄,天黑之前,更多的粮食终于被凑齐。 许多村民们望着堆积在村口百步外的那些粮袋,又是心疼又是期待,如果那些毒药发挥作用的话,不知道能毒死多少哥布林呢? 指挥士兵上前搬运粮袋堆放到独轮车上,孟庆的表情终于放松下来了,今天大半天没白等,又从人类这里索要到众多的粮食,不管是来年耕作还是留着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吃都完全足够。 独轮车也是孟庆带着哥布林走出丛林前的杰作,由原木直接切割制成的独轮车相当简陋,连辐条都没有,但圆形车轮就是圆形车轮,再简陋也不必哥布林肩扛手提,真要丢弃一把火烧掉也不心疼。 眼见粮袋快要全搬到独轮车上,孟庆无聊的对粮袋放了一个侦测,最开始满意的点点头,粮袋里都是谷物或豆类,而不是泥土石块充数。 但看到一半多,孟庆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大步上前,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划开了那架独轮车上的粮袋,附近的哥布林看的清楚,洒落一车一地的粮食里,小半颜色都是黑色的。 “他们给粮食里下毒了! 好毒的计,要不是我提前看了,被堆放到储物间里后,指不定来年全部的哥布林都会中招!” 冷汗从孟庆额头滑落,他万分庆幸在最开始肉眼检查过后又用侦测能力重新看了一遍,谁能想到众多的粮袋里居然有几袋混合了毒药,想都能想到这种毒定然十分厉害,肯定不是毒的哥布林拉肚子那么简单。 三袋有问题的粮食很快全都被弃于地上,没有哥布林会心疼地上的那些粮食,这里面可是被人类下毒了,即使有些没变色的粮食也没谁敢吃。 “其他的没问题,呼,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粮食到手了,我们先撤,撤回丛林,回头再来给他们一个教训!” 喊住了怒气勃发的哥布林士兵,孟庆并没有就此发作,粮食到手了还是尽快运回森林,人类跑的了人跑不了庙,孟庆不信他们会举村搬迁。 () 第120章 报仇要趁早(第二更) 天黑了,哥布林也撤了,紧张了一个白天的村民们放松之余也心疼不已,哥布林带走的可是他们辛苦忙碌才收获的粮食啊,就这么被勒索走了,谁都不会甘心。 “吃,吃死它们才好!” 睡下前,许多人都在期待哥布林被毒药毒死的那一幕发生,这也是他们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想法了。 独轮车速度不快,但没有太过起伏的平原地面,黎明之前孟庆还是成功带着哥布林与粮食返回了丛林。 兴高采烈的哥布林们根本没有谁提议休息,只求更早的回到营地。 孟庆可是说了,这些粮食里有一半都会记在大家头上,随时可以取用,而且明年春天后会统一耕耘土地耕种,那个时候不必再像以前那样费力找寻食物,只需要在安全的农场里照顾好作物等待成熟即可。 对食物的追求一直以来都是所有生灵共同的愿望,吃不饱的时候想吃饱,能吃饱的时候想吃好,只有填饱肚子才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东西,任何文明的发展都不会例外。 不用说,带着众多堆满了粮袋独轮车返回的哥布林得到了留守哥布林们热烈的欢迎。 有眼尖的哥布林对比了一下就能发现这次带回来的粮食比上一次更多,前天带回来的就已经让大家兴高采烈了,如今得到更多的粮食,许多哥布林开心的都跳了起来。 “统计数量,按种类区分储藏,伊迪丝,辛苦你了。” 植物方面伊迪丝是专家,所以对粮食分类规划也是她的任务,对此伊迪丝并没有不满反而十分开心,有事情做她就不会烦恼,只能说太年轻。 “我说晨星,差不多就行了,小心你的打算被看穿,在平原上被领主的士兵伏击。” 在哥布林忙的热火朝天的时候,闻讯而来的女骑士兰雅旁观良久,还是没忍住找到孟庆劝说他。 如此多的粮食,连兰雅都没能统计清楚,但估算也得好几千磅。 这相当于一百多号人好几个月的口粮,对孟庆开始从人类那里勒索粮食的行为,兰雅十分紧张,甚至有些恐惧,因为她不知道孟庆的真实想法,对方也没带着她行动。 “我心里有数,也多谢你的提醒。” 孟庆语气平静,并没有真的听进去兰雅的话,粮食当然是多多益善,已经成功了两次,指望孟庆就此满足收手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丛林中的异动可能快来了,到时候怕不是举目皆敌,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储备,孟庆哪能安心。 “求求你了好不好!” 见孟庆表情没有变化,兰雅几次咬牙欲言又止,最后用极少有过的温柔语气恳求起孟庆。 “拜托了。” 见孟庆转过头看来,兰雅双手并在一起再次恳求。 见此情况孟庆笑了,笑的很灿烂,但他越是笑,兰雅的心越发沉重。 “你就拿两句话求我么? 如果魔物暴动来了,上百号哥布林没有办法找寻食物,饿的饥肠辘辘还要防备无处不在的敌人进攻,你来提供吃的给他们? 如果你能给出我一个好的办法,我答应你,什么都答应你。 你能么?” 轻轻揉了揉兰雅低下来的头,孟庆用温和的声音说出这段话。 “我,不能。” 兰雅的头低的更厉害了,艰难的才说出这句话。 “那便是了,兰雅,我们现在是朋友,请不要让我们的关系变得更糟糕,好么?” “我知道了。” 女骑士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身为人类,实在是没办法眼睁睁的看着孟庆施为无动于衷,她很清楚平民的生活,被孟庆索要走了这么多粮食,很多人接下来的日子会很难熬很难熬。 “她怎么哭着走了,你又欺负她了?” 跟幽灵一样的伊迪丝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孟庆身后,在兰雅捂着脸离开后探头探脑的观望。 “怎么会呢,原则上我是十分尊重她的,欺负人这种事情多没意思啊。” “我觉得你这句话,一个字都不能信。” 伊迪丝满脸怀疑的看着孟庆,与孟庆接触久了伊迪丝也能发现孟庆不同于任何人的地方,经常性的把人卖了别人都不知道。 “哈哈哈哈,我就当你夸我了。” 孟庆抬头望天,笑的很开心。 …… “又是一年秋收季啊,真好。” 午后的阳光明媚,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野蔷薇镇这天正午迎来了一波特别的旅人。 常年行走人类世界各领地间巡回演出的马戏团,在当下的人类世界,是许多平民与贵族少有的期盼,听说有马戏团到了,无论大人小孩都是走出家门,围观那群停留在男爵城堡门口的队伍。 “这群马戏班子挺会找时间的啊,我正愁没乐子呢,来得好!” 躺在阳台躺椅上晒太阳的乔治男爵听闻消息后不由得笑颜逐开。 找麻烦的哥布林在几天前已经销声匿迹了,足足勒索了野蔷薇领南方的三个村落,要不是北方的三个村落离得太远,估计也得被他们找到勒索。 至于蔷薇镇的安危乔治男爵是不担心的,当年魔物暴动时蔷薇镇被上千魔物包围也守住了,有众多骑士与镇民在,那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是不敢造次的。 事关重大的秋收也结束了,虽然比去年收来的秋赋要少,但只要不再遇到糟心事,乔治男爵是不在乎的,赋税少就少了吧,全当今年遭了天灾,那三个村落减免掉的一成赋税上报给子爵大人,相信是能被对方理解的。 这个时候到来的马戏团相当让乔治男爵与家眷开心,蔷薇镇的镇民自然也是欢喜。 没办法,娱乐方式匮乏,在哪个领地都是如此,走南闯北的马戏团哪怕什么都不表演,只出来一名吟游诗人唱歌也能让他们惊喜半天。 “咦,今天的人类镇子,挺热闹啊。” 又一次胆大妄为走出丛林来到人类聚集地,仅是靠近蔷薇镇,孟庆都能发现镇上的热闹,这是上次到来所没见到的。 孟庆身边是小心谨慎的伊迪丝·茉莉这一半精灵,还有艾草·雁羽这个听话的随从,至于为什么要冒险来人类聚集地,孟庆当然是带着任务来的。 人类不是给哥布林的粮食里下毒么? 那好,孟庆也给人类下毒,专毒人类贵族。 因为孟庆已经从下毒的那两个村落里打听出来毒是谁提供的,正是这处贵族领的书记官,也是贵族的属下之一。 () 第121章 马戏团(第一更) 欺负平民已经欺负过了,再毒人家孟庆也下不去手。 冤有头债有主,孟庆这次来就是带着一大包裹伊迪丝·茉莉配置的毒药来的。 他不光要给人类下毒,还要给贵族城堡的牲畜下毒,让他们见识见识丛林中的毒素厉害。 见血封喉的箭毒木、服之必死的毒蘑菇,还有诸多毒蛇、毒蛙、毒蝎以及草木毒素,饶是孟庆有所准备,见到伊迪丝·茉莉准备好的这堆连解药都没有的毒药都叹为观止。 伊迪丝·茉莉无疑是最兴奋的那个,她对人类的感官大概和丛林间的树木差不多,完全没有好感恶感区别,孟庆要来毒人类贵族,她第一个举手赞成。 至于艾草完全就是来凑数的,她还是第一次跟着孟庆来人类世界,跟着孟庆来就是来壮胆的。 “这边,跟我走,跟紧点。” 认真观察了一会,孟庆选择了一处远离建筑物的围墙。 厚重的实木围墙挡住其他人还行,对孟庆而言就跟自家后花园一样,催生草木与操纵草木能力调用,实木围墙自己就打开了一扇门供三人出入。 “我说呢,原来是来马戏团了,走,咱们先去看戏,看看好玩不好玩。” 孟庆的耳力与眼力都相当强,所以第一个知晓了这处镇子为什么天都黑了还这么热闹,原来是有马戏团到来在出演。 “咦,是当初那个马戏团么?” 伊迪丝的眼睛亮了起来,当初她可是被马戏团带着走了好远的路才被放下,就是不知道这个马戏团是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一个。 黑暗中的艾草也是眼睛亮晶晶的,她还从来没见过哥布林之外的娱乐方式呢。 哥布林的娱乐方式也很少,在有爪勾后,闲的没事的哥布林都是在树上荡来荡去全当娱乐,大家的闲暇时间也不多,看来这次真的不虚此行。 夜幕笼罩下的蔷薇镇比起以往显得热闹很多,灯笼、火把与荧光石等光源驱散了镇中央男爵城堡前的广场夜幕。 踩着高跷的小丑不断往人群中丢撒花生等带壳且不怎么贵重的小零食,吸引来了孩子们的追捧,偶尔出糗的模样也看的大人们欢快不已。 广场外围的热闹远不及广场中央,抵达蔷薇镇的当天,欢乐马戏团全员上阵就把舞台搭建了七七八八,常年在各贵族领地间往返,对于怎么快速搭建舞台,马戏团的成员颇有心得。 此刻舞台上正在进行山羊走钢丝这一看点十足的表演。 马戏团成员众多,但更多的还是花费诸多时间与心血训练出来的各种动物,有常见的,也有不常见的,有小巧玲珑的,也有魁梧壮硕的,大不相同。 只见一匹毛发油光水滑的山羊,用人类难以匹敌的平衡能力,以及那能分叉且合拢的四蹄,一步步缓慢的在只有小指粗细的钢绳上前进。 长达二三十米的钢绳两端捆绑在立柱上,各自还有上下的木质阶梯,中间空空荡荡。 钢绳以及钢绳上的山羊离地一人多高,偶尔山羊带着钢绳颤抖一下,围观的平民比马戏团的成员还要紧张,惊呼声不绝于耳。 即使缓慢,训练有素的山羊最终还是走完了长长的钢绳。 它纵身跃下木梯,人立而起向着观众鞠躬示意,伴随着欢呼声响起的还有少数不满埋怨,似乎是没看到山羊出丑掉下来而感到失望。 稀拉拉的铜币在驯兽师带着山羊走过人群前排时被丢了过来,手持托盘的驯兽师手脚敏捷异常,哪怕光线暗淡,同样暗淡的铜币他就能一个不落的全部接住。 山羊退场没有片刻,大人小孩都喜闻乐见的骑术表演开始了。 这种节目相当提升观众们的热情,敢在人类各处领地行走的马戏团,没有几名骑士坐镇怎么可能,能让骑士老爷出面表演,观众们当然看的很开心。 一男一女两名骑士骑着训练有素的马儿,控制马儿以礼仪场合的小碎步缓缓前进,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让真正骑士都为之汗颜的骑术表演。 人马合一当真不是随便说说的,两匹马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但上面来回转移位置的骑士就跟黏在马上一样怎么都不会掉下来。 在节目最后,让观众们更是欢呼起来的是骑着不同动物的一群猴子骑士,最惊险的莫过于骑在一只狗熊头上的猴子。 它相当捣蛋,在围观平民欢呼的时候人立而起向着观众招手,脚下就是狗熊那硕大的脑袋,只要想,狗熊一用力再抬头就能把猴子拦腰咬成两半。 看的热闹,观众们自然也更愿意掏腰包,尤其是在女骑士经过的时候更是如此,平民中手头阔绰的甚至有丢出银币吸引女骑士驻足的,也成功的换来了女骑士的眉目传情。 孟庆带着两个小家伙借着夜幕掩护接近男爵城堡的时候就看到这一幕,对于看到的场面孟庆并不陌生,当初还在地球上的时候,他没少见过马戏团等舞台表演,也相当佩服那些投身这一行业的人。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这一行业比起演戏或许并没有那么高大上,但需要付出的并不比演戏少。 高雅也好,低俗也罢,能用自己的能力换来观众们的欢呼与支持,能把欢乐带给观众就够了。 “哇,好好玩!” 伊迪丝看的目不转睛。 在之后登场的是动物钻火圈表演,看似笨拙的狗熊在需要钻过有烈火燃烧的火圈时相当敏捷,这都是用伤痛换来的教训。 小巧点的动物比如猴子、狗就轻松一些,压轴的一只毛发棕黄的狮子,在钻过火圈的时候成功换来了观众们热烈的欢呼。 “好残忍。” 艾草却是看的有些不忍,她很清楚场上那些动物看似轻松的背后到底有多么不容易。 有些东西是她那在人类世界为奴六年的父亲告诉他的,这些被马戏团训练饲养的动物,实际上与奴隶无二,努力换来的只不过是果腹的食物。 孟庆没有多言,只是揉了揉艾草的头发。 他不支持这种借助动物换取吆喝的行为,反对的话也没有什么立场好站,他只不过是一名混血哥布林罢了,哪里管的来这么多。 火圈与动物被撤下后,再次出现的是一名身披黑袍的男子。 对方的头藏在兜帽里让人看不真切,仅是装束就让人觉得阴森森的,不少胆小的孩童都是惊呼的同时在大人身后探出头偷看。 () 第122章 再次潜入(第二更) 一场没有台词的魔术表演,饶是孟庆也看的有些惊奇,更别提见识少得可怜的平民。 男爵城堡里,同样在围观的乔治男爵陪着家眷居高临下的观看表演,对于这一魔术表演也惊得要站起来。 “清水快速结冰,这应该是硝石的作用吧。 一挥手就有火焰,白磷?还是红磷?” 不得不说这人扮演的魔法师挺有意思。 要不是孟庆能用侦测能力看到对方身上并无太过浓郁的能量环绕,估计也会和其他人一样惊呼魔法了。 魔法在人类世界当下一直都是传说,即使是贵族都没办法触及那一领域,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讹传没有多少人清楚,能够表演出类似魔法的魔术,不得不说这一节目相当成功。 “走,我们先去做事,回头再来。” 看了一会节目,孟庆还没忘记正事,他喊上伊迪丝两人,借着有马戏团吸引守卫注意的机会,轻而易举的带着两人混入了男爵城堡内。 整个男爵城堡最苦逼的地方有几个,洗衣房、厨房以及马厩应该都算得上。 厨房表面上看似不错,但那仅限于能够接触到贵族的上等仆人,比如管事,比如做饭的厨师或者仅端菜的餐厅仆人。 那些烧火劈柴的下等仆人日子过得相当苦,吃的是剩饭,睡的是大通铺,为贵族仆,就别想太多东西了。 在镇民都能看马戏的当下,男爵城堡真正能自由看马戏表演的仆人少之又少。 马厩一侧紧挨马厩的棚屋里,负责看马养马的几名仆人,侧耳聆听着远处的动静,彼此猜测可能正在上演的节目、 他们没办法离开马厩去看戏,他们的任务就是日以继夜的看护好马儿,那些马儿比起他们的命还要珍贵。 养在男爵城堡的马都不是战马,战马有各自贵族的扈从照看,养在这里的马多是给男爵或男爵夫人拉车使用的驽马,或者是蔷薇镇士兵与男爵城堡守卫的坐骑,少部分还外租给镇民。 平民没有多少能养得起马的,一匹马的胃口相当于两三个成年人,平民即使侥幸获得一匹马也养不起,这比孟庆曾经所在时空的车要难伺候的多,因为马是活的。 “马又叫了,好像是大黄,谁去看看。” 跟马在一起待久了,仆人连马的叫声都能大致分辨出来,短时间听到好几次马儿的叫声,躲避屋外秋寒的仆人头目指使着其他仆人。 最年轻的看似还没成年的下等仆人被指使出门查看,再怎么不甘心,少年仆人还是裹上一件带洞的麻布衣推门走出。 他早已经后悔进男爵城堡干活,已经好几个月了一点起色都没有,还是最下等的仆人,远没有最开始想象的那么好,更别提偷看骑士训练了,那是骑士扈从才能享受的福利。 拎着散发着昏黄光线的灯笼,仆人沿着马厩挨个走过,确认马厩里的马儿没问题才能去下一个马厩。 三十匹马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全部看一遍怎么也得好一会,确定那匹一直叫唤的黄皮母马没有什么问题,少年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望着周围漆黑的夜幕打了个哆嗦,加快脚步返回住处。 “挺警惕的。” 在光线消失后,躲在马厩边缘的孟庆现身出现,他后面是伊迪丝与艾草,两人都有些犹豫,因为孟庆要做的事情比较残忍。 “真要毒这些马么?它们没做错什么呀。” 伊迪丝在孟庆欲动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臂,孟庆回头看去的时候,伊迪丝咬牙说道。 “骑兵的威力,在我们走出丛林后是一个极大的威胁,迟早,迟早我们会和这一贵族领发生真正的冲突。 现在不找机会,以后机会只会越来越少。” 孟庆何尝不知道这些马儿是无辜的呢,他甚至能感受到几匹母马有孕在身,杀死那些尚未出生的无辜生灵,孟庆是好不容易才劝说动自己的。 “好可惜啊。” 艾草没有多言什么,但还是叹息了一声,这些马在艾草看来就是一堆堆大肉,随便一匹都够整个营地吃几天的,孟庆是杀是毒她没有意见,只是可惜那些肉运不回丛林。 “对不起,是我没想这么多。” 在孟庆解释后,伊迪丝有些悲伤的低下头,她对草木辨识很有天赋,也因此对很多生灵都有天然的好感,她背过身,以行动表示不愿去参与这件事之中。 “艾草跟我来吧。” 孟庆也没勉强伊迪丝,他唤上艾草。 两人借着夜幕,将分类好的毒药挨个掺到马厩的马槽里,都是一些没有刺鼻味道的天然毒药,哪怕是人也没办法分辨出来,马儿更没有能力分辨马草里有没有毒。 “走吧,全部生效得一段时间,去找那位书记官吧,我倒要看看他面对我的时候还有没有给哥布林下毒的胆!” 花费了一部分时间下完毒,孟庆和艾草返回伊迪丝所在位置,伊迪丝闻言叹息一声,跟在孟庆身后继续出发。 书记官在男爵城堡里有住所,不过他在镇上的才是家,大部分时候他都需要在男爵城堡过夜,因为偌大的野蔷薇领,有很多事情需要经书记官的手来处理的。 其他人可以在这个时候跟着乔治男爵看马戏表演,伊文书记官不行,他不会在男爵面前偷懒半刻,宁愿呆在有火炉温暖的男爵书房。 看书是伊文的最大爱好,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看书,也能从书里得到很多智慧,家境普通的伊文能成为男爵的书记官,这些年付出的辛苦是外人难以想象的,哪怕已经稳坐当前位置,伊文也没有怠慢过一天,依旧在看书学习之中。 荧光石的光芒很耀眼,但还是不如白昼的日光,视力已经有些下降的伊文不敢看太久的书,看几页就要闭眼休息休息。 他听闻有一种能帮助人看的更清楚的眼镜,只有大贵族那里才有的卖,价值据说高达近一个金币,因为那用的是透明如冰的宝石制作。 窗外传来细微动静,像是野猫,又像是风吹过树梢的动静。 伊文没有在意,身处男爵城堡,他的安全从来都不用担心,外面再怎么乱,他在这里都是绝对安全的,没有选择走骑士之路而是选择以头脑寻出路,最开始伊文就对打打杀杀不感兴趣。 () 第123章 哥…哥…哥(第一更) 一直到窗户被敲响,伊文才警惕起来。 他站起身来,来到被敲响的窗前,没有打开窗户而是先询问了一声:“谁在外面?” 没有回应,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幻听,但伊文相信自己还没老到出现幻听,刚刚窗户确实被人敲响了。 “这该死的下人!” 暗骂了一声,伊文转身走向书桌,他只当是路过的仆人恶意敲打窗户,这种事情曾经发生过,总有被伊文训斥过的仆人心怀不满,找机会恶心他。 在伊文还没坐下来的时候,木质窗户忽然被推开,一阵秋后的夜风吹入屋里,让伊文感觉后背发凉。 伊文恼怒的转过头来,大开的窗户后面并没有人影,外面黑漆漆的,他知道包括守卫们都去和男爵大人看马戏表演去了,如今的城堡除了下人就没有谁会路过这里。 “让我找到你,就等着挨鞭子吧。” 拿起放在书桌旁的装饰性拐杖,伊文大步走向门口,他的步伐很快,他猜测窗户下面还躲着人,如果他足够快的话,是有机会抓到那胆大妄为的仆人的。 门被打开,走出门外看向窗户处,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伊文气愤不已,看来人已经跑了。 还没转过身,一个尖锐的东西就顶住了他的后腰,在伊文浑身僵硬的时候,身后传来很年轻的男人声音:“伊文书记官?” “有话好好说,我哪里做得不对还请你千万别记恨,都是给男爵大人办事的,我也身不由己啊,晚上吃了么,我书房里还有点糕点。” 仅是靠背后那尖锐的触觉,伊文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个玩笑,他被人用刀剑指着后腰,只穿一件毛衣与薄外套的他很明白,对方只要一用力,他的小命大概就没了。 “看来没找错地方,我不要吃的。” 那声音再次响了起来,似乎有点开心。 “要钱是么,我书房里还有几枚银币,你等我拿给你,行不行?” “我也不要钱。” 年轻的男人声音中带着戏谑,伊文努力回忆,也没猜到这道声音的主人是哪个仆人,他又回忆近日的行为,猜测到底是哪里得罪人了,居然被人刀剑相向。 “你还年轻,还有大好的时间,应该还有家人吧,何必跟我这个半截身子都入土的老家伙计较呢。 太阳总会升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仇恨只会蒙蔽你的眼睛,你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 绞尽脑汁伊文说出来一大段自认为有效的话。 他可以判断出身后的人很年轻,也许是哪个年轻的仆人吧。 这样的仆人男爵城堡里有不少,他根本都没有印象,被这样的泥腿子一刀扎了,他死也不甘心。 “补偿,怎么补偿呢?” 对方不紧不慢的说道,尖锐的事物贴着伊文的后腰来回移动着,让伊文口唇发干。 “一枚金币!你放了我,我给你一枚金币,那可是一百枚银币啊,到哪里也都能买一个自由民的身份外加租赁几十亩土地了,我求求你了,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最小的才七岁。” “哦,你书记官的职位,一个月的俸禄多少?” 年轻的声音听不出感情,反而开始问看似无用的东西,看起来并没有被一枚金币打动。 “两,两银币,外加一些粮食。” “那一金币,可得不吃不喝攒四五年啊。” “是啊是啊,我现在能拿出来的最多只有一金币,还是瞒着家里人的私房钱,全给你了行么?” “有家有小的,说实话你要是没惹到我,我不会来找你的,只怪你自己太不小心了,干嘛要惹我呢。 活着不好么? 来,转过来吧,让你死个明白。” 年轻男人最后的话让伊文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他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迟迟没敢转身。 “打算当一个糊涂鬼就这么走么?” “我跟你拼了!” 生死关头伊文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双脚猛然发力往前一跃,认为这样对方就刺不到自己,他相信凭借手里的拐杖,还是有机会反击一下的,只要对方不是骑士实力就好。 跃是跃起来了,但只跃起来一点伊文就摔倒在地,倒地的他艰难的翻转身体才发现,本来拿在手里的木质拐杖,下端已经变成了蛇一般的藤蔓捆缚住了他的双腿。 颤抖的抬起头,伊文不可置信的望着从阴影中走入到光线可以照耀到门口区域的孟庆:“哥…哥…哥…” “受不住,我可没有你这么老的弟弟。” 手持短刃的孟庆面带微笑,指着自己醒目的尖耳:“已经认出来了么,那你也知道为什么会死了吧,想通了那就去吧,别当个糊涂鬼。” “哥布林!” 这是伊文临死前发出的最后一声呼喊,下一刻木质拐杖延伸成的藤蔓就是将他的脖颈牢牢勒紧,让他半个字都再也发不出来。 “哦,对了,忘记下毒了,来,张嘴。” 藤条蛮横的撑开伊文的嘴巴,孟庆将树叶包裹的一小包粉末丢入到伊文口中,仅是片刻,还有一口气的伊文就是脸色发青口吐白沫,嘴巴里被藤条戳出伤口的他,遇到见血封喉的毒药,下场唯有一死。 “走,进去看看。” 确定对方已死,孟庆却不着急离去,他的视线落在有荧光石照亮的房间,眼睛很快亮了起来,他在里面看到了非常非常多的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车马多如簇。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能亲眼看到人类世界的书籍,孟庆相当开心。 所以抛却了书房里一些无用的笔记,剩下能拿走的书孟庆全部打包带走。 来的时候空空荡荡,走的时候三人背后都背着硕大的背袋,远远的看去像是传闻中的哥布林商人一般,只不过背后的袋子里不是宝贝全部都是书。 当马戏团表演终于结束后,在乔治男爵意犹未尽的笑声中,大胆前来看马戏的城堡守卫与上等仆人们都是纷纷散去各回各处,天色已经很晚了,大家都该休息了。 () 第124章 心寒的男爵(第二更) “天哪!” 书房这么醒目的位置,很快就有仆人经过,当发现横尸书房门口的伊文书记官时,很快整个男爵城堡就乱成一锅粥。 “该死的!到底是谁干的!” 书房中,乔治男爵怒气勃发,此刻的书房相当空荡,任何进来的人都知道遭了贼,被偷走的不是别的,正是书房里那些珍贵程度不一的各类书籍。 书房里的书,很多都是乔治男爵父辈乃至祖父辈遗留下来的珍贵书籍。 或许并没有记录多么有价值的东西,但对贵族而言,那些书比起衣甲光鲜的士兵还要重要一点,士兵可以慢慢训练出来,书这东西可不是拿钱就能买来的。 “丢了大概三百多本,除了记录城堡日常事宜的笔记还在,其他的几乎全都丢了。” 负责检查的书记官副手浑身直冒冷汗,他今夜没有陪着伊文,伊文晚上喜欢安静看书,他大着胆子去看马戏了。 现在的他万分庆幸之前的决定,如果留在书房,现在的下场和伊文肯定没有区别。 “三百多本书,得有一两人重吧,这么多书,一个人肯定带不走,给我搜!全部搜个遍我也要找到那群贼人!” 乔治男爵坐立难安,只要看到空荡荡的书架他就怒火中烧,甚至羞愧难耐,那些书,当初可是他父亲临终前交代他一定要看管好的,这么些年一直好生照顾晾晒驱虫,没想到一日遭了贼全没了。 不用男爵吩咐,早在骑士发现伊文书记官横死的时候,男爵城堡就已经戒严了,只许进不许出。 成群结队的士兵举着火把检查城堡围墙各处,确定没有损坏或者显眼的痕迹,骑士们驾着马在城堡围墙各处警戒,警惕随时可能钻出来的贼人。 杀了人还盗走了男爵这么多的书,这件事没有办法轻易揭过去。 死的是仆人还好,是书记官事情就大了,因为能杀了书记官,相当于男爵的安全也不能被保障,这让骑士们都有些急怒,很是想要立刻找到可能还没离去的贼人。 确定建筑外围没有发现后,仆人们居住的地方就成了重点排查的对象,不管是柴房还是马厩都没放过。 不查还好,一查更是有了让人吐血不止的发现。 城堡西南侧的马厩,大群士兵与仆人低着头不敢去看乔治男爵的脸,内心更是忐忑不已。 太吓人了,马厩里的三十匹马,如今还能站着的已经不到一半了,倒下的那些不是口鼻血流不止就是满嘴白沫已经没了声息。 “被下毒了,很厉害的毒,不止一种。 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有人在马草里下了毒,时间大概在两小时之前,最早死去的马距离现在不到两小时。” 对马很有研究的萨克骑士心神俱疲,只是检查了死去的马儿和马槽里的草料就是判断出真相。 侥幸还没出现状况的不到十匹马被紧急拉出马厩让人看管着,剩下的那些即使抢救灌水也仅仅只救活了两匹,剩下的都变成温度逐渐褪去的马尸。 “不要告诉我,在这之前,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乔治男爵望着负责看管马厩的那五名仆人,目光阴冷到了极致,他怎么也想不通,有人在,怎么这么多马都能被人下了毒。 “之前,之前有马连续叫唤,我们出来检查,却没检查出不对,天色太暗,吃了有毒草料的马趴在马厩里也没发现,求老爷饶命啊,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毒!” “我养你们不是让你们偷懒的,平时偷懒也就罢了,现在马死了,要你们还有何用? 拖下去,全部打死!” 一句话,乔治男爵就决定了五名仆人的生死,在惨叫声中,那五名仆人被身强力壮的士兵拖走了,下场可想而知。 “书记官的死,看起来应该和毒马的是一伙人,先毒马,回头又去毒杀书记官,都因中毒而死,大家有什么要说的么?” 马厩气味很难闻,事情已经发生了,哪怕心里再怎么滴血,那死去的二十多匹马也没得救了。 带着骑士离开马厩,走在以往觉得安全无比的城堡里,乔治男爵却觉得浑身发寒。 太可怕了,他今夜都不知道要在哪里睡了,贼人到底是走了还是躲藏在城堡某处尚未知晓,他怕是要彻夜难眠了。 “有好几种可能,一是书记官惹了厉害的人物,至于给马下毒应该是顺手为之,纯粹泄愤。 二是马是被一拨人毒杀的,目的不明,书记官是被另一波人毒杀的,或仇杀,或纯粹为了盗书。 为什么会选择在今夜,那就要说这伙马戏团了,他们的到来让镇子很混乱,城堡的守卫力量又下降了很多,让贼人成功找到漏洞潜入了进来。 这是我们的失职,请大人责罚!” 萨克男爵很干脆的出面背锅,不背不行,他不背,这个锅也得落在他头上,身为骑士统领、男爵城堡守卫队长,他难逃其责。 “所有骑士,罚俸一月,萨克骑士,罚俸三月,以儆效尤,从今夜开始,排查城堡所有守卫薄弱之处,最多一周,我要看到成果!” 乔治男爵恨恨的说道,骑士们默然不语。 罚俸应该么,应该的,他们确实失职了,但要说真的失职,大概整个城堡所有人都失职了,光靠罚是没用的,几个银币能换来损失么?怕不是百分之一都不到。 “贼人还是没找到,整个城堡包括地牢全都找遍了,剩下的只有老爷夫人与少爷小姐的房间没查了。” 已经夜深了,男爵城堡还没消停,无论谁都远离建筑呆在空地上等待吩咐,骑士们与士兵挨个建筑排查,哪怕一个衣柜都没放过,床下也是掀了个遍,但还是没有发现。 “去搜,我让你们去!” 乔治男爵不敢放松,给出命令后骑士们领命,这次士兵没有能进入房间,只是围在房间外面,乔治男爵的夫人孩子们也不敢多说什么,他们也害怕自己屋里有贼人藏匿,事情消停了夜里又钻出来取走他们的命。 “回禀老爷,一无所获。” “那就是说,人已经带着一大堆书走掉了?” “怕是如此。” “围墙那里有什么发现么?从哪走的?” “完全没有发现,天色太晚了,有几棵树靠近围墙,可能是对方离去的方位。” “全部砍了,连夜给我砍掉!” “遵命!” …… () 第125章 夜访马戏团(第一更) “晨星,我们不走么?” 夜深了,孟庆三人还没离开蔷薇镇,伊迪丝担心道。 他们现在躲在蔷薇镇远离建筑靠近围墙的一颗树上,有孟庆在树木就是最好的躲藏地方,哪怕背着一堆书,垂下的树枝能将她和艾草轻松托举到树冠上。 “你们先看着这些书,我还有事要做,最多一个小时我就会回来,到时候一起走。” 孟庆站在高高的树冠上,望着灯火光亮醒目的男爵城堡,闻言给出安排,他确实还有事情要做,之前在马戏团的表演里,他有大发现,必须亲自走一趟才行。 “小心点。” “当心人类。” 伊迪丝与艾草两人担忧的与孟庆分别,孟庆轻松被垂落的树枝带下树,不得不说操纵草木的能力在有树木的地方就是好用,这一天赋孟庆越用越喜欢。 夜深了,欢乐马戏团的成员们将登台表演的动物全部驱赶回笼子里,点清楚数量正确后才敢松一口气,忙到这会许多人才匆匆吃饭,不过是热了一下的菜饼,少见荤腥。 欢乐马戏团成立时间有很长了,从事这一行业的人不多,四处漂泊是一个原因,相对其他职业,马戏团总是没那么光鲜。 “今天的收入还行吧,男爵老爷给了三十枚银币的打赏,平民的门票与打赏也有三五十枚银币,依旧是老规矩,临走前给大家开支。 明天上午多逛逛镇子,打听镇子上的近况,要买什么东西也做好计划,咱们在这里呆五天,五天后去下一个地方。” 马戏团团长,一名看起来就显得一脸沧桑的骑士在临睡前做出安排。 除了他之外,马戏团里还有三名骑士,两名是相对年轻的夫妻,最后一名则是他辛苦培养的接班人,虽然不是亲生儿子,但胜似亲生儿子。 几名骑士的实力最多都只有初阶中位,没有魔药这种精贵的东西辅助修炼,仅靠骑士日常吃饭与打坐,对斗气的壮大很缓慢,大多数骑士的天赋都非常一般,一辈子都是初阶初位的骑士有很多很多。 四名骑士足以保障马戏团的车队走南闯北,当然也没少遇到危险,最危险的时候他们甚至放弃过珍贵的车马家当逃命,那几乎相当于丢掉他们半条命一样,但只要还活着,一切都还有希望。 “这个镇子的气氛不太好,来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好像是闹什么魔物。” 中年男性骑士闻言露出思索之色,他的妻子比他年轻很多,能走到一起非常不容易。 对方曾经在某个贵族领为贵族服务,后面贵族的后人继任没有留她,就把她驱离了领地,连带契约也给解除了。 男骑士这么些年赚到的钱,几乎全给对方花销了,到现在也没一个后代诞生,说不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 “不光如此,骑士的数量也少,偌大的男爵领才有十名骑士,只能说不愧是边疆小镇,太贫瘠了。” “再贫瘠也有土地啊,有土地就有庄稼可以种,咱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 其他马戏团的成员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马戏团的氛围很好,都是把马戏团当家的人,即使是团长对大家也都很和气,没有其他地方骑士与平民那么明显的阶层感。 “给贵族耕作,还是算了吧,除非自己划一块地,这样的机会很难得,得王国高层点头才行,近些年从骑士成为贵族的少之又少。” 年轻的男骑士连连摇头,从未下地耕作过的他,对土地的追求并不强烈,他只对更强大的实力感兴趣,造访每一个领地,他都会尽可能的去请教当地的骑士,或切磋或求指点,愿意付出的话总是能有回报的。 “团长,外面有个人,看起来不一般,您要不要看看?” 正说话间,值守的团员匆匆跑来,此刻马戏团外围已经拉上了麻绳充当临时防护,帐篷也都已经搭建好,距离几百米远就是之前表演的舞台,舞台还不能拆,接下来的几日还要继续表演。 “什么人?” 年长的团长闻言诧异道,普通平民劝离就是了,难不成是骑士或贵族? “他说有东西要卖给咱们,说咱们一定需要,他带着兜帽,看不真切具体相貌,听声音感觉很年轻,是不是骑士不好判断。” “我去看看。” 年轻的骑士来了兴致,已经这么晚了,还有人要来卖东西? 难道他不知道抬头看看天,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么? “一起去看看吧。” 另外两名骑士也没事,跟上团长一起向着临时营地门口行去,至于普通团员,有的跟上去了,有的则毫无兴致依旧留在原地。 片刻后一行人就是来到了营地门口,果然如守卫所言,门口十几米外的树下,一名身披黑色外袍的人静立在那里,看起来应该是男性,身高也很一般,体型并不显得魁梧。 “你好朋友,我是欢乐马戏团的团长雷蒙,这么晚了,你有什么事情?” 雷蒙就是年长的男骑士,他的骑士实力已经很久没有精进了,能维持不下降就算不容易。 再过几年他也保持不了现在的状态,那个时候大概只能卸任团长干干后勤了。 一般情况下,雷蒙对待所有人包括平民都很和气,年长带来的就是活着的智慧,不轻易树敌是四处行走的马戏团必须牢记的宗旨。 “你好,我这里有几份魔药,水、土、风三系都有,你们需要么?” 来人当然是孟庆,除了他也没谁会在这个时候以如此神秘的身份造访马戏团。 至于魔药只不过是他打开局面的工具,如今的孟庆,即使出门身上也会带几份魔药以防万一的,当下不就是用到了吗。 “什么?” 四名骑士闻言都是一惊。 但喜悦没有在脸上挂多久就消失了,众人的脸色都有些难看。 魔药只有大贵族才能制作,流通到市场上的价值不菲,如果需要的话几人肯定早买了给自己用。 之所以不用那是因为价格太高了,高到一个马戏团的收入供给一名骑士的日常魔药花费都捉襟见肘。 能不断使用魔药的骑士唯有贵族,这使得贵族的地位高于普通骑士太多,骑士为贵族服务的大部分原因也是魔药被贵族掌控在手里。 () 第126章 硝石(第二更) “价格呢,如果和市面上的差不多就算了,如果太低也算了,我们真的不敢买来历不明的魔药。” 雷蒙深呼吸而后询问道。 他有点怀疑对方是不是没事找事的家伙,或者本地某个势力在试探马戏团的势力。 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进入了贵族的地盘并不是绝对安全的,民间也有不少流浪骑士组建的势力。 “我需要一些东西,需要亲眼看到才能确定,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用那些材料来交换魔药,具体可以商量。” “你需要的东西我们有?是什么?” 雷蒙不明所以,马戏团里面除了人就是各种动物,也没什么稀罕的,剩下的都是表演用的死物,更不值钱了。 “之前那场魔术表演的一些道具,比如能让水快速结冰的石头,稍微遇热就会猛烈燃烧的粉末,诸如此类,这些,你们应该还有不少吧。” 孟庆说的就是硝石与磷粉,他找硝石找了不是一天两天,已经把硫磺都找到了还没找到硝石。 从遇到猫妖夜袭那天开始孟庆就对火药念念不忘,他太渴望配制出火药了,因为他清楚火药的威力。 “没想到还是内行人。” 孟庆一说能让水快速结冰的石头,雷蒙就知道孟庆到底想要什么了。 那种石头并不常见,欢乐马戏团也是偶然发现这种神奇的可以让水结冰的石头,一直以来都没谁知道魔术的原理,却不曾想在这个偏远的地方遇到了内行。 “有是有,但并不多,你想怎么换?” “一份魔药,换十磅,如何?” 孟庆思考了一下做出最大的让步,他所仿制出来的普通魔药蕴含的能量不多,能让骑士三五日时间提升斗气的转化速度。 根据兰雅所言从男爵那里购买如此品质的魔药价值在十银币左右,孟庆则完全没有花一分钱,毕竟材料都是林间搜集到的。 “五磅,只能给你换两份,更多的不行了,我们还需要为下一次演出留一部分。” 雷蒙坐地起价,这种石头是他从某个矿场那里买的,不过花费了几枚银币就买了上百磅,如今还有的只剩二三十磅了,不知道孟庆具体底细,雷蒙不敢全出手。 “那你们什么时候还会再来这里?或者你给我一个能得到这种石头的办法,我这四份魔药都可以给你们。” 孟庆并没有和对方砍价,四份魔药也好,四十份也罢,只要能完成孟庆的打算,他都舍得。 “真的是魔药,制作出来的时间很短,能量很充裕。” 接过孟庆递来的一份魔药,雷蒙打开检查了一下就是将木盒并拢,魔药一旦制作出来,能量一直都在缓缓的减少之中,能长期保存魔药的盒子以及能长期保存的魔药都价值不菲。 “你要它做什么?” “我家老爷很早之前就想在夏天做冰纳凉,之前也弄到一些不过很快用完了,今天看到你们演出发现你们有,所以派我过来接触,怎么样,我这里还有三份可以都给你们。” 孟庆摊开手,手套上有三个和雷蒙手里一样的木盒,都很简陋,也没有标志。 “你不是乔治老爷的仆人吧。” 雷蒙上下打量着孟庆,对孟庆的身份有些拿不准。 “不是,但就在野蔷薇领隔壁,凑巧我来这边办事,不然早一天离开也遇不到你们。” 孟庆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他早在来的路上给自己设定好了身份。 “下次我们肯定要春天之后才能来,不知道你能不能等,至于来路说了估计你也找不到,毕竟离得太远了。” 雷蒙思考过后,又和其他骑士低语了几句做出打算。 既然孟庆愿意用价值不菲且难以轻松获得的魔药换只能制冰的石头,他没理由不换,不过来路他肯定不能告诉孟庆,只要还想有下次交易的话。 “我预定一千磅,越早送来越好,当然要看到东西才给魔药,给金币也没问题,带我去看看东西吧,我得确定一下是不是我想要的那种。” 孟庆上前两步,提出的交易让雷蒙的呼吸都差点屏住。 一千磅!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仅是计算了一下就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利润。 三十枚银币他就能买来一千磅这种石头,却能从孟庆这里换到两百份市场价值十几银币的魔药,一来一去翻了百倍! 百倍的利润足以让所有人都原形毕露,不管是平民、骑士还是贵族,雷蒙大笑着招呼孟庆进入营地里,态度大为改变,比之前看到乔治男爵更为热情。 “真的么?有这么高的利润!” 落后几步听到雷蒙讲述,其他三名骑士都差点疯了。 百倍利润啊,这恐怕连魔鬼都会动心吧,几十枚银币一趟就能变几十枚金币,天底下还有这样容易赚钱的法子么? “制冰能要这么多么?一千磅啊,要知道这东西可是能重复利用的。” “管他呢,如果是真的,咱们还开什么马戏团,雇佣两个高手,只需要做好这份交易,那还不是财源滚滚?” “其他贵族也会有这样的想法么?” “天哪,如果是真的,咱们真要发大财了!” 几人嘀咕着觉得走在前方的孟庆听不到,却不知道孟庆听得一清二楚。 他嘴角翘起,财帛动人心,只要引对方上钩,他不怕对方会跑掉,看样子,第一枚棋子很快就能安插下来了呢。 马戏团的仓库里,孟庆看到了想要的东西,硝石。 硝石有多种,成分大部分是硝酸钾或硝酸钠,但这是在地球上,在异界其化学元素是否还是这样还有待确认,不过不管是硝酸钾还是硝酸钠对孟庆都有用。 取来一碗水放入一小块硝石,溶解的硝石吸收了水里的热量,原本还算有温度的水很快变得冰凉刺骨,若是放块头大点的硝石,肯定能让清水快速结冰。 “没错,就是我想要的东西,这是魔药,两份是这次交易,另外两份就当交个朋友了,至于更多的硝石,我需要见到东西才能给钱,请恕我没办法提前支付订金。” 孟庆强忍着激动开口道,雷蒙欲言又止,最终点头应下。 孟庆不提前支付订金也是情有可原的,换成是他也不会愿意把钱给刚认识的陌生人,好在有孟庆多给的两份魔药做保障,对于下次交易,雷蒙还是有信心的。 () 第127章 黑火药(第三更,新的一月求保底月票) 雷蒙收拾了硝石,给孟庆带走了十几磅,多的那些也没有谁会计较。 目送全身裹在黑色外袍中的孟庆远去,雷蒙那颗苍老的心都活跃起来了,他喊上其他三名骑士,聊到非常晚才结束对话。 遇到孟庆,让一群从事马戏团行业许久的几人,都看到了更为光明的赚钱门路。 “总算到手了,看来没有必要费力从人类世界买硝土制火药了。” 离开马戏团的营地很远,孟庆的心情颇好,硝石到手了,那么黑火药看起来应该是可以配置成功的。 如果能够配制出来杀伤力惊人的黑火药,他就能更容易的达成目标。 在这之前孟庆尝试找寻硝石,但只找到了类似硝土的东西。 那是在人类世界的毛皮店见到的。 和在地球上一样,毛皮商人收集墙角厕所附近白色的粉末,经过熬制弄出可以让毛皮变得更加松软的硝土。 硝土的价值相当高,毛皮商人根本不理会孟庆的购买请求。 “走吧,我们回家。” 回到原处带上伊迪丝两人与诸多沉重的书籍孟庆返程了,这次劳碌的返程让他更加坚定找寻坐骑的想法。 靠两条腿走路还是太慢了,独轮车虽好但只适合短距离运输,什么时候解放了双腿能有代步工具,什么时候大棒营地才算跨出发展的一大步。 一直到午后孟庆才带着疲惫不堪的伊迪丝与艾草回到丛林中的营地,两人快被累趴下了,虽然大部分的书都是由孟庆背负着,但剩余的一小半也有伊迪丝那么重,走二三十里路就是空着手也够累的,更别提负重了。 孟庆带回来的书籍全被他放到了有防水功能的巨树顶端木屋里,放在其他地方他也不放心,对于孟庆的此行收获,普通哥布林不明所以,但少部分人还是知道价值的。 来不及查看那些书籍里的记录,孟庆唤来哥布林,取来早就准备好的硫磺与木炭,进入了营地最角落的那处充当实验室的木屋。 硝石杂质很多,需要溶解重新提炼才行,对于有侦测能力的孟庆而言,这并不算费力,借助草木灰与简陋的装置,他在次日正午还是弄出了不到十磅的高纯度硝酸钾。 硝酸钾是非常好的助燃剂,充分燃烧释放出大量氧气,助燃黑火药中的木炭与硫磺,释放大量气体,气体在有限的空间里急速膨胀就会产生爆炸,这是地球上的黑火药制作爆炸物的原理,孟庆对此非常清楚。 木炭是最好找的原材料,木头不充分燃烧就可以制作出来,如今的大棒营地至少进行了三次以上的木炭烧制,储藏室里存放了大概一千磅的木炭与炭粉。 硫磺这东西是孟庆在林间一处石滩找到的,数量不多,那地方也没硫磺矿可以开采,但让孟庆配制出一部分的火药还是没问题的。 孟庆曾经所在时空,对配置黑火药有一句谚语,叫‘一硝二黄三木炭’,不过并不是一比二比三那么简单,而是古制重量‘一斤’与‘二两’和‘三两’的比例。 古制一斤等于十六两,换算一下和现代黑火药的配比75:10:15相差无几。 提纯的硝不多,容不得孟庆浪费太多,他在材料就绪后屏退普通哥布林,开始了异界的化学实验。 仅把三种材料的粉末掺到一起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水再使其凝固,最后制成小颗粒模样的黑火药才行。 为了以防意外孟庆第一次只配置了不到一磅的黑火药,他不确定在异界是否还遵照地球上的配比,这个时空的氧气含量好像要比地球上的高一点,或许木炭和硫磺的比例可以提升一些。 事实上也和孟庆猜测的差不多,黑火药颗粒在傍晚晒制完成,点燃是点燃了,也释放了大量的光和热,但燃烧完成之后,留下的固体残渣相当多,第一次配置黑火药宣告失败。 黑火药燃烧的气味让孟庆久久没有动作,当硝烟气味飘散到营地里后,哥布林们窃窃私语着,对孟庆正在进行的实验相当好奇,这种有些刺鼻但习惯了还觉得很好闻的气味,到底是什么东西? 残留的那些配置完成的黑火药成了孟庆的实验材料。 几乎全部燃烧殆尽后,最适合当下时空的黑火药配方被孟庆找到。 新配置出来的黑火药,光亮效果比第一次燃烧更加明显,燃烧残留的固体残渣相当少,这说明黑火药燃烧的相当充分,制成爆炸物后当然威力也更大。 行走在充斥着过年气氛的哥布林营地里,孟庆心情大好,剩余的硝酸钾全部被他配置成最新配方的黑火药了,如今加水凝固了,只待水分蒸发完成就宣布大功告成。 十几磅黑火药,足够孟庆进行下一次实验。 “什么味道?” 这是伊迪丝再见孟庆后,捂着鼻子远离孟庆说出的话,她相当不适应硝烟的味道,很刺鼻。 “这是火药的味道,你很快就会习惯的。” 孟庆面带微笑,他相信那家马戏团的人在思考过后会尽可能快的把他需要的硝石带来的,换成谁也都会这么做,孟庆相信硝石的交易对方至少要赚十几倍,这比马戏团来钱快得多。 也如孟庆猜测的一样,欢乐马戏团自从被孟庆拜访过后,其他几天的表演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普通成员都知道团长找到新的财路,远比表演马戏更好的来钱财路,他们也相当开心,留在马戏团里的人都是老人,团长赚到钱了,也不会少了他们的那一份。 “马戏团要离开了。” 几日后,欢乐马戏团的表演结束,在蔷薇镇全体老少依依不舍的送别中,驾着简陋的马车带上家当离开了蔷薇镇。 当晚遇到孟庆拜访后,第二天一早欢乐马戏团就迎来了男爵骑士的排查。 不明所以的马戏团团长雷蒙还以为交易暴露差点没吓死,即使他一对一有自信自保,但可没丁点把握带着全员及家当在众多骑士与士兵眼皮下离开。 好在骑士排查的不是什么硝石交易而是不知名的贼人。 得知男爵城堡遭了贼,雷蒙颇为心惊,在骑士询问是否见过陌生人的时候连连摇头。 他可不会把孟庆供出来,因为打心眼里他也没把孟庆当做夜闯男爵城堡杀人劫财的贼人,孟庆设定的身份可是临近领地的贵族手下。 骑士们也没在欢乐马戏团找到藏匿的贼人与丢失的书籍只能作罢,即使暗中盯着马戏团也没找到什么异常,在马戏团离开时无奈的放其离去。 他们没办法拦下这家马戏团,除非男爵开口才行。 乔治男爵自打城堡遭了贼后整个人都变了一个样,真正的重新拾起荒废的骑士修炼,每日早起晚睡跟随萨克骑士一起在校场训练。 在危险到来时,唯有自身的实力才是最有利的武器,他不想落得伊文书记官那样的惨死下场,不知亡羊补牢为时是否已晚。 最终男爵城堡遭贼一事还是流传了出去,或许是仆人不小心说漏嘴,或许是有心人故意透露的消息。 一直以来镇民熟悉的伊文书记官自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镇民在消息外泄的时候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竟然是被在男爵城堡里杀害。 对于这件事,男爵城堡最终也没给确定的说法,只说有一伙外来贼人入了镇,着实让镇民们心惊胆颤好几天。 在知道伊文书记官是被毒杀之后,联想到伊文书记官给哥布林下毒一事,有大胆的镇民猜测,这件事是那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做的。 但乔治男爵直言否定这一猜测,如果哥布林真的进了镇,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但这一传言一直都在蔷薇镇流传,经久不散。 有时候,流言可能才是最接近真相的。 () 第128章 乱斗器械之首:生石灰(第一更) 秋风萧瑟,秋收后不久,天就开始一天天的转凉。 两场秋雨过后,早晚的天都让人感觉到了冬天的到来。 收割了作物种下来年的小麦,大多数的农户在清点了粮食后或喜或忧,粮食多的庆幸可以过一个还算圆满的冬天,粮食少的忧心忡忡,寻思来年春天到底该怎么过。 银杏村的村民相当纠结,往年这个时候他们都几次进入大河丛林收集野果野菜充当粮食越冬,但今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后,已经没有人敢进入大河丛林了。 偶尔有大胆的在丛林边缘走一圈就是极限,最多采集到一些零星的野果或野菜,寥寥无几。 丛林中的哥布林营地完全就是另外一番模样。 每日哥布林战士都带上采集队离开营地,在正午与傍晚带回来众多成熟的果实蔬菜,秋天马上过去,能收获的果实蔬菜必须都得收获了,不然冬天一到全都会坏在树上地上。 即使是松鼠这种小动物也都在这个时候整日整夜的忙碌收集越冬的粮食,林间更多的生灵亦是如此,不过不包括带翅膀可以飞行的鸟儿。 又一次看到成群结队从天空中飞过的鸟群,端坐在晨星树树冠上的孟庆眨了眨眼。 这是今天第三波鸟群了,这些鸟儿无一例外全都从北而来往南飞行,鸟儿的迁移已经开始了。 鸟儿飞的很高,孟庆的弓都够不到那些大鸟,举起弓箭比划了一下孟庆又无奈的放下弓箭。 自打孟庆前几天打了几只像大雁的大鸟后,整个哥布林营地都对射鸟这件事相当有兴趣,着实也打下来一部分倒霉的候鸟,看那些哥布林们踢着用羽毛制成的毽子就知道。 毽子这种孟庆记忆中的玩具成了如今哥布林营地的新欢,不管老幼都喜欢这一玩耍方式,用爪勾在林间荡来荡去还是太累了,踢毽子就轻松太多。 “晨星,狩猎队回来了,带来了大家伙!” 黄昏时,孟庆从伊迪丝那里得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消息,他以普通哥布林羡慕不来的坐电梯方式下了树,调动束缚住他肩膀腰部的藤条孟庆双脚落在地面上,让一旁的伊迪丝也羡慕不已。 “什么大家伙?” 孟庆边走边问。 成功把士兵训练出来后,孟庆已经很少跟随狩猎队外出狩猎了,现有的地盘已经探测明白,狩猎就在这片区域里进行。 可以说每天丛林都在变化,总有新的猎物不知内情进入哥布林的地盘,倒霉的就成了哥布林的猎物。 “一只巨狼!” 伊迪丝用手比划着,孟庆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林间居然也有这么大的野兽,喜的是他一直以来渴望遇到的坐骑可能要出现了。 来到营地一侧的仓库,果然在那里看到了伊迪丝描述的那只已经死去的巨狼。 毛皮棕灰色掺杂少部分白色的巨狼,不算尾巴横躺地面时大概有一米五长,四肢到脊背高度也有一米,脊背宽度倒是与人类无二,这么大的一只狼,孟庆一眼就看出其所有数据,重达近一百磅! “没人受伤吧。” 看向一旁已经排好队伍敬礼的狩猎队,孟庆示意他们稍息,唤来带队的三名十夫长孟庆仔细的询问起来。 “没有,这狼是落单的,遇到的时候倒是差点扑倒我队里的士兵。 不过有甩网在,它狂不起来,两张甩网过去就没有办法伤人了,带着网左冲右突,足足跑了几十米远才被树枝挂住动弹不得,为了狩猎这个大家伙,两张甩网都报废了。” “东西报废没事,人没事就好,传我命令,你们三队狩猎队,士兵奖励五磅肉,十夫长奖励十磅肉。” “多谢晨星首领赏赐!” 十夫长惊喜不已,很快士兵们也都喜悦的欢呼起来。 如今的大棒营地,虽然大家还在吃大锅饭,但各家各户还都有小家庭的,除了大锅饭之外按照工作岗位还有每周不一样的劳动奖励,多是食物少部分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成品,诸如为越冬准备的毛衣等。 吃大锅饭的坏处就是不到饭点没饭吃,想要什么东西也都得提前告知管理仓库的哥布林,在每周发放劳动奖励的时候才能得到。 孟庆已经发现了营地里私人交易的眉头,但不仅没有制止反而极为鼓励。 如今的营地里,除去他和萝卜大棒之外,财富最多的哥布林手里已经有上百磅肉、几十张毛皮了,这些都属于他个人所有,是得到孟庆点头的。 哥布林的交易就是以物易物,越来越多劳动奖励发放给原本一无所有的哥布林后,互通有无的交易自发的就开始了。 这是文明发展必须要经历的,有先见之明的孟庆只需要引导即可,他相信终有一天,哥布林里也会有类似人类的文明诞生。 “记住这只狼的出现位置了么?” “当然,照您吩咐,每发现新事物的时候都会在地图上进行标记,这是我标记的地图,上面有巨狼出现的方位。” “做得好,传我命令,一二三四五队明日跟我外出,目标:巨狼!” “遵命!” 搞定明日出行后,孟庆用手触摸那只已经死去的巨狼,他非常喜欢这样的动物,即使死去后依旧威风不减,充当哥布林的坐骑是完全足够了,他本人也可以骑乘,这么大的狼,供人骑乘都行。 巨狼的棕灰色毛发很粗,毛皮剥下来后孟庆检查了也相当满意,虽然不及熊类野兽那么厚,但比起普通狼皮豹皮要厚实的多,普通不带箭头的木箭,十步内射出去十支有八只射不穿狼皮掉落到地上,要不是甩网立功三队哥布林可能真奈何不了这只巨狼。 制作毛皮衣物有专门的哥布林进行,所用的是烧制出来的石灰制成的石灰水。 石灰这种东西相当好弄,找到适合的白色石头大火烧制就能成功,不仅如此,石灰还是相当重要的战略物资,成了哥布林战士必备的物品。 树叶包裹的细碎生石灰粉用细藤条捆绑,需要的时候将其掷出,近距离能对丛林中所知的任何体型生物造成巨大的影响。 碎裂开的树叶让石灰粉纷飞,不管是触及伤口还是眼睛嘴巴都火烧火燎的,更是能影响视觉杀伤力大减。 这是自甩网、爪勾之后大棒营地第三种乱斗器械,属于管制品。 () 第129章 巨狼(第二更) “听说你明天要带队出征?” 傍晚吃饭的时候女骑士兰雅不知从谁那里得知消息过来找孟庆。 她虽然如今没有被限制离开营地,但真心被孟庆俘虏后没有远离过营地几次。 今天知道孟庆又一次要带队外出后,她相当心动,很想跟着熟悉丛林的哥布林亲眼见识一下让人类多次受阻的丛林。 “你也想去?” 孟庆只看兰雅的表情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他的询问也得到了确定的回答。 兰雅确实想跟着队伍外出,理由也很简单,要带着艾草进行实战训练。 “没问题,我答应你。” 每周都供应兰雅两份魔药的孟庆,不担心对会不告而别。 如今的兰雅的生活相当有规律而且充实,不是服用魔药训练提升斗气就是指导艾草。 艾草的进步也相当明显,即使体型还是普通哥布林,但一对一近战,持有同样武器的情况下,哪怕是哥布林十夫长也不是她的对手。 在技法方面孟庆没办法教导艾草,女骑士兰雅就不同了,骑士训练技法很多,她自己也掌握两三种,本身她就是不以力量擅长的女骑士,训练法很适合力量不强敏捷不错的哥布林。 “那就说定了。” 兰雅的心情大好,还留下来吃了专门供应孟庆的小灶晚饭,共进晚餐后,已经很久没有对话过的两人,关系重新更进一步。 哥布林的领地西南方向,距离大棒营地约十公里的丛林间,有一处树木稀少的灌木从。 这片灌木丛占地巨大,是部分体型娇小的动物诸如野鼠、丛林兔最喜欢的地方。 它们可以将巢穴搭建在灌木丛里,以此躲避猛禽或其他天敌的追捕,四通八达的地下通道错综复杂,都是这些小动物挖掘出来的。 狼群首领战死或更替后,经常会有部分狼离开,或三五只或孤零零一只在远离领地的地方生存,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寻找食物与新的狼群,从生到死都鲜有人知晓。 丛林狼一般体型娇小,但偶有例外。 南方丛林中就有一种体型庞大的巨狼生活,游离到哥布林领地边缘的这些巨狼正是如此。 它们曾经栖息的地方在丛林更深处,丛林间狼群行动时,所有生物包括魔物都有可能是它们的猎物。 比起草原狼,丛林狼更擅长将猎物包围偷袭乃至强攻,而非草原狼那样一直将猎物追赶到筋疲力尽。 孟庆带队靠近这片灌木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在丛林间前进和兰雅想象的一样困难,但比起她之前和骑士同伴一起前进却轻松许多。 因为带路的哥布林很清楚目标方位,也不会在丛林里七绕八绕走错路。 天知道哥布林怎么能从看似都一样的丛林里分辨出具体位置的。 全员哥布林带着两天分量的食物与水,这次外出肯定要在外面过夜,孟庆已经做好了准备。 进入灌木丛区域后,视野骤然开阔起来,没有遍地粗细不一的树木与藤蔓遮挡视线,阳光可以轻而易举的照射在灌木丛区的大地上。 找寻巨狼比起想象中的更加轻松,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这些巨狼已经把初临的这片丛林间少有的灌木丛当成了自己的领地。 当几十数量的哥布林在这片区域前进不久后,巨狼若隐若现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远处。 “记住我的命令,我要活的,全体放弃使用弓箭,以甩网与近战武器作为武器,它们将会是我们未来的坐骑,加油!” “是!” 众多哥布林士气高昂,孟庆要给他们抓坐骑,哥布林相当开心,尤其是十夫长们。 他们的地位高,大概率是率先能得到坐骑的。 昨日那头巨狼大家都见识了,能有如此威武的坐骑,是很多哥布林做梦都不敢想的。 “小心点,注意保护好自己。” 对伊迪丝与艾草吩咐了一声,得到两人的确认后,孟庆不再犹豫,带上五队装备齐全的哥布林战士就是直奔远处也在向哥布林靠近的巨狼。 几分钟后,三只巨狼与几十名哥布林在灌木丛间形成了对峙,此起彼伏的狼啸声不绝于耳。 对于这群突如其来出现在自己领地上的哥布林,巨狼是相当的不欢迎,如果不是哥布林有所防备,巨狼大概已经开始狩猎哥布林了。 在巨狼庞大的体型面前,哥布林同样也是巨狼的猎物,哪怕是人类这样体型的存在,对体重近百磅的巨狼而言,也就三五下扑击撕咬就能解决。 成群的巨狼连丛林巨蟒、水牛乃至猛虎都敢狩猎,它们的傲气相当高。 “吼!” 突兀的狼吼声出现在哥布林群里,要不是有孟庆提前吩咐,哥布林们肯定会吓一跳。 用狼吼声回应对面的巨狼咆哮,对孟庆而言轻而易举,他怎么学会说哥布林语言与人类语言的,就是怎么学会和巨狼对话的,有侦测能力在,通晓语言就是他的本能。 “小矮子们,你们闯入了大爷的地盘,快给我们滚远点,不然吃了你们!” “臭烘烘的哥布林,别觉得你们数量多,我一嗓子就能喊来十几个同伴吃了你们。” “嗷呜~” 这是对面三头巨狼咆哮声中传递的意思,而孟庆的回应也相当干脆:“你们进入的是我们的领地,要么战,要么滚!” 孟庆如此干脆的回应让对面三头巨狼毛皮炸开,体型更显庞大。 不过经历了与人类骑士交战之后,哥布林们的胆气也锻炼出来了,换成在以前肯定会有哥布林手脚发软想要逃跑,但现在都是立在孟庆身后用行为威慑巨狼。 “就凭你?” 三只巨狼体型最大的那头,用残忍的眼睛打量着孟庆。 孟庆的体型相当于普通哥布林确实大不少,但在巨狼眼里依旧弱的可怜,它连丛林中体型最大的野象都狩猎过,也曾与牛头怪群争锋,岂会怕等闲哥布林的威胁。 “就凭我,不服单挑啊,就是一个对一个,谁也不许犯规。” 孟庆的语气相当不客气,每一句都在挑衅三只巨狼。 () 第130章 我乃丛林之主(第三更) “吼,大哥你上不上,不上我上了,我要咬死他!” 另一头巨狼忍不住了,低头死死盯着孟庆跃跃欲试。 “输了就给我们当食物吧,你倒是没那些哥布林那么臭,看起来很好吃。” “想吃我可要看你们的牙够不够尖利了,你们输了来给我当坐骑怎么样?” “做梦!” “那就扒皮剔骨,毛皮做成大衣,骨头做成武器,肉成为干粮,下场你们可接受的了?” 孟庆低吼着,不看外形完全与狼无二,他的话让对面三头狼都来回踱步,明显紧张了起来。 “我来会会你!” 三只狼里体型最壮硕的巨狼上前几步,在距离孟庆十米远的地方站住,琥珀色的狼眼里满是凶残,见过血吃肉的野兽就是这么可怖,远不是吃素的能比拟的。 瞥了一眼另外两只来回踱步的巨狼,孟庆微微一笑,对着身旁的哥布林吩咐了一句就越众走出,这在巨狼看来更是找死,尤其是另外两只巨狼已经做好偷袭准备的情况下。 一对一孟庆完全不怕巨狼,一对三就有些棘手了,庞大的体型带来的是更锋利的牙齿与尖爪以及更强的冲击力。 狼一直都以敏捷著称,体质与耐力更是远超哥布林与人类,这样的生物,如果不是生理因素限制,本该高居于人类之上的,在野兽之中,它们是相当完美的存在。 孟庆手持骑士枪改成的狼牙棒,比他的身高还要高,钢铁材质的狼牙棒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微光,巨狼的眼睛一直落在孟庆手里的武器上面,在它看来只要让孟庆丢下武器,这一战就能轻松取胜。 孟庆身后围观的哥布林们很担心孟庆的安全,但也有哥布林对孟庆相当放心,见识了孟庆一次次不凡的壮举,不少哥布林已经把孟庆认作无所不能的存在,巨狼又如何,依旧能轻易取胜。 对峙没有持续多久,在绕着孟庆走了一圈后,巨狼就发起了扑击,不过扑击到一半巨狼就越到一旁躲过了挥舞过来的狼牙棒,双方的力气都有消耗,说不上谁更多。 巨狼很狡诈,不断的多次尝试扑击引诱孟庆消耗力气,如果真的在这里被三只巨狼围攻,孟庆有可能会真的危险,不过他尚有五队五十多名同伴,谁更危险显而易见。 一棒砸中从身侧扑来的巨狼,孟庆呼吸急促,这不是装的,和巨狼对峙五分钟时间,双方都累的不行,孟庆的体质明显不如巨狼,很快就显露出疲态,这也是巨狼所期望看到的。 “危险!” 发现远比立在远处的两只巨狼忽然跃起,一左一右的从孟庆身后朝其发起攻击,哥布林们惊呼起来,各自持着武器就要上前。 但在巨狼看来为时已晚,它们有信心在片刻后将孟庆咬死,让这群哥布林失去首领方寸大乱。 “等你们很久了。” 孟庆之所以没有最开始就展露天赋,就是怕另外两头狼见势不对拔腿就跑,他可没信心在视野开阔的地方跑过巨狼,只有引诱他们靠近自己才能出其不意的将三只巨狼全部擒下。 早已准备好的手段使出,成功的将三只距离自己不过五米的巨狼四肢都捆缚住。 孟庆快速转移位置,两秒钟后哥布林们投掷而来的甩网到来,先后将巨狼裹住,待巨狼挣脱灌木延伸出的藤的捆缚后也为时已晚,绿蚕丝制成的甩网,除了惧火完全不虚巨狼的力气。 大群哥布林将三头巨狼包围住,手持武器发出威吓,让三只巨狼裹着沉重的甩网来回奔波,最终也没有意外的被灌木缠绕到动弹不得。 “卑鄙,就知道以多欺少,有种放开我!” 在孟庆靠近后,被甩网裹住的巨狼张嘴撕咬着甩网对孟庆咆哮,它们也能咬断甩网,但仅仅咬开嘴巴边的一点并不能让它们脱困,甩网的孔隙不过鸡蛋大小,巨狼想钻出来没那么容易。 “你们不先偷袭我,我又岂会让同伴上来?说我卑鄙,你们不也是彼此彼此么,只不过实力不如我们罢了。 怎么样,服了没有?” 孟庆手持巨大的狼牙棒,目光中带着冰冷注视着巨狼,三头巨狼不断的咆哮,就是没有服气的意思,指望嗜血的巨狼会对哥布林投降那是痴心妄想。 “现在呢?” 扯掉脸上的遮挡,孟庆显露出真正的容貌,成功的让巨狼的咆哮声减弱。 “你是……” 巨狼的声音有些变化,甚至有些恐惧的意味,或许它们并没见过精灵,但对美好事物的认知还是有的,孟庆的相貌对巨狼而言也有不小的冲击力。 “你们可知道我是谁?” 孟庆扯淡的时间又来了,他双手展开,数以百计的树枝藤蔓将他托起,化作王座在他身下,如此神奇的一幕,让巨狼中的两只都发出呜咽声,头颅也快低垂到地面上去。 “我乃精灵后裔,哥布林之王,未来的丛林之主,这方时空的霸主。 你们并不是屈服于哥布林,而是愿意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加入到我的势力中。 想要更广袤的领地,想要更多的配偶与后代,想要你们的后代能够享受到你们的荣光么? 想要无需冒着生命危险去狩猎,任何时候想吃肉就有肉吃么? 加入我晨星的势力吧,这些,都将成为可能。 服从,或者死。 选择吧。” 孟庆双手托举着,阳光在他背后照来,望着他的巨狼目光复杂,虽想应下,却因对自由的不舍而迟迟没能开口。 “这样吧,跟我去我的领地参观一下,愿不愿意再说可好,不管行不行,我都会让你们吃饱的。” 发现巨狼的犹豫,孟庆思考了一下也猜到了愿意。 巨狼怕他孟庆在忽悠他们,任何生物对吃饱与更多的食物都是渴望的,他相信巨狼看到大棒营地的储藏室会改变心意的。 “吼~” 对于这一提议,巨狼没有拒绝,身在网下身不由己,它们渴望自由,但也渴望食物,二者取其一,必须需要时间来思考。 () 第131章 欢迎加入我的领地(新的一周求推荐票) 入了夜,哥布林们与三只巨狼在一处宽敞的草地上扎营。 三头巨狼终于能享受到食物充裕想吃多少吃多少的待遇了,每只都吃的肚子滚圆。 熟肉的味道有咸味,虽然和生肉的滋味不一样,但对巨狼而言并没有区别,只要是肉就行。 “你们从哪里来?” 给巨狼喂食的孟庆,也在从巨狼嘴里套话,这种事情只能由他来做。 “那里,丛林更深处。” 为首的巨狼吃下一大块肉,心满意足的舔了舔嘴巴,咸味就是那么的让人满足,狼也是如此。 它喝着水,闻言抬头看向一个方位,它们是从哪里走出来的一清二楚,对地形方面的辨别,巨狼远超哥布林。 “发生了什么?” 孟庆继续询问,另外两只巨狼是这只巨狼的小弟,他孟庆知道只要说服这一只巨狼就不用担心另外两只。 幸亏他有侦测能力可以通晓语言,不然只能从野兽幼崽开始慢慢培养适合哥布林的坐骑。 “首领死了,大家伙都散了,我们一群走了很远才来到这里,数量已经很少了,其他都在路上选好了新的地盘。” 狼的语言并不容易理解,但孟庆还是能听明白它啸声中的意思。 孟庆拍了拍巨狼的前腿没有多说什么,巨狼看孟庆的目光中也没有残忍了,表情相当复杂。 能和它们对话的哥布林,巨狼还是第一次见。 能交流就会免去很多的麻烦,对于孟庆的话,巨狼是半信半疑的。 但他可以确认的是孟庆身份绝对不一般,不是那些普通哥布林能够比拟的。 如果,如果真的能在丛林中找到更好的生活方式,巨狼不确定自己能否接受那样的生活。 给哥布林当坐骑么? 还真新鲜。 “附近还有你们的同伴吧,能呼唤过来么。 放心,我们不取它们性命,既然你愿意跟我一起去我的领地看看,不如带上更多的同伴一起去如何?” 孟庆喂完了肉,提出一个巨狼无法反驳的提议。 “你是我从没见过的狡猾家伙。” “不聪明一点,怎么带领大家崛起呢。 放心吧,我们领地的食物储备,绝对足够更多的狼度过这个冬天的,不会亏待你们的。” 不久之后,悠长的狼嚎声在夜幕笼罩下远远的往外飘散,整个夜晚孟庆都没休息,一直保持警惕,然后就是接待那些闻声而来戒备心相当强的游荡巨狼。 清晨,大家伙醒来后发现营地里的巨狼已经从三只变成了七只,所有的巨狼看向哥布林的目光都没有了之前的残忍冷漠,而是一种复杂的表情。 新来的四只巨狼在孟庆的劝说与同伴的前车之鉴下,勉强答应跟孟庆去有更多肉可以吃的地方看一看。 它们包括最初三只狼都没有束缚,可以说相当自由,在孟庆一行哥布林动身之后,由为首的那头巨狼带领,不紧不慢的跟在哥布林后方,向着大棒营地的所在位置靠近。 丛林、小溪、丘陵,越发陌生的丛林却让巨狼们很愉快,它们相当适应丛林中的生活,也能从一路上感受到这片丛林的活力,如果不是有哥布林的话就更好了。 “晨星,你可要小心这些狼,它们很狡猾的。” 路上兰雅几次给孟庆提醒,但孟庆并不担心。 伊迪丝倒是对这几头狼很感兴趣,但是没有孟庆陪伴不敢靠近,她是没办法和狼交流的,这就限制了她对巨狼的了解。 眼看快要到营地了,孟庆喊来一名十夫长做出安排,对方带着成员快速离去。 他们要先回营地给大家通知,还要做好准备工作,比如收起来营地里的狼皮,将储藏室的那些肉类列出来展示身家,这些都有可能提升巨狼服从的概率。 “好高大的树!” 远远的看到晨星树那不凡的模样,巨狼中的领头狼抬起头立在原地,目光中有着类人的复杂表情。 “那是我的住所,名为晨星树。” 孟庆站在巨狼旁边,这个距离很危险,他一路上都在和巨狼们对话,要不然巨狼们可没那么多的耐心一路跟随哥布林走这么远的路。 “很不错的地方,我嗅到了肉的气味。” 其他狼也此起彼伏的嚎了起来,普通巨狼的智商也很高,不过也有孟庆无法交流的巨狼,那些巨狼的智商可能和普通狼差不多,野性未退。 带着十足的警惕,巨狼们跟在孟庆身后进入建筑众多的大棒营地。 巨狼们的眼睛很快不够看了,营地中央的案板上,一条条一块块的肉就那么有条有序的放着,数量多到最聪明的狼也数不过来。 可以确认的是,让它们全部吃饱几百几千次也没问题。 “别急,想吃,什么时候都能吃,吃没问题,答应我的要求,选择成为我们的坐骑,随时都可以吃肉。” 快走两步拦在巨狼面前,无视几只巨狼呲牙的威胁,孟庆含笑望着为首的领头狼。 对方不停的嗅着鼻子,明显也被肉香吸引,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狼,对肉的渴望远超哥布林以及人类,它们相当能吃,一顿可以吃好几十磅,当然吃饱之后也可以好几天不吃一点东西。 “吼,你们觉得呢?” 领头狼忍住进食的冲动看向身旁巨狼,那些狼满眼都是急切,也不管孟庆说的什么连连点头。 见此情况领头狼转过身来,犹豫了一下将前腿抬起一只,孟庆伸出手与其握了握:“欢迎加入我的领地。” 事实证明,哪怕巨狼再能吃,在几千磅肉的伺候下,巨狼也会吃撑到走不动路。 旁观巨狼饕餮般的进食,孟庆并没有制止,反而劝说那些不舍的普通哥布林。 有舍才有得,必须先给巨狼一个留下来的信心,才能说以后训练的事情。 这一波巨狼只是引子,就像孟庆训练出来的第一波士兵一样,只有先搞定它们,后面才能搞定更多的巨狼。 巨狼以后生下来的崽子,才会是哥布林骑兵的真正好坐骑,好战友。 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孟庆才把哥布林不等于食物这个概念贯彻给七只巨狼,也幸亏孟庆能和巨狼交流,换成别人,哪怕是人类高阶骑士也没可能如此轻易的让巨狼认同哥布林。 连续几天都能随意从哥布林这里得到想要的食物,巨狼们对待哥布林的态度大为改观。 从最开始呲牙咧嘴冷漠注视再到后面整日在营地里像大狗一样疯闹,普通哥布林经过的时候虽然依旧胆战心惊,但巨狼吃饱之后不会伤害哪怕最弱小的哥布林。 () 第132章 入冬(第二更) “来,全部站好,排成一排。 既然接受了我的邀请,那也做好为我服务的准备了吧。 不用你们为了食物打打杀杀,但闲着总归不成,从听从命令开始训练吧。” 数日后的上午,孟庆唤来七只吃饱了疯玩的巨狼。 巨狼的心性和人类孩童差不多,不是吃就是玩。 好在它们现在还不会和看似弱小的哥布林玩耍,不然最壮硕的哥布林也不够巨狼疯的。 巨狼们勉强排成一排,不时有巨狼四下张望。 围观的哥布林有不少,都是哥布林战士,巨狼不好驯化,大家都看出来了。 他们想要看看孟庆到底怎么才能让这些野性未退的巨狼变得听话。 “得给你们取个名字,话说你们有自己的名字么?” 仅是列队就花了好几分钟,孟庆立在巨狼面前,在训练之前询问几只狼。 “没有。” “名字是什么?” “我只知道吃。” 回应孟庆的是巨狼一声声的叫声,在不狩猎的时候,巨狼的叫声和犬类差不多,偶尔巨狼也会打架,一般都是由领头狼加入劝架结束。 “那我给你们取吧,狼大狼二一直到狼七你们觉得怎么样?” 孟庆嘴角带笑,总有一种给幼儿园小朋友上课的感觉。 “感觉不怎么样。” 这是领头狼的回应,它的智商不弱于哥布林,见识更是不凡,很清楚数字代表什么意思。 “那就按毛发颜色,加上霸气的后缀名如何,毛发是白色的以白为姓,灰色的以灰为姓。” 巨狼的毛发一般只有白色与灰色两种,当下这七只都是如此。 对于孟庆新的提议,领头狼不置可否。 很快七只狼都有了自己的名字,白雪灰影之类的孟庆拈手就来,领头狼则是叫灰星,以代表这是晨星的坐骑。 七只狼有六只公狼只有一只母狼,一般情况下母狼很少离开族群游荡,母狼也是最容易加入新的族群的。 狼群更多情况下都是母狼当家,由两只狼结成伴侣,收容游荡的狼加入,逐渐壮大。 有了自己的名字,巨狼记得很快,在下午的时候孟庆呼唤,就不会有巨狼乱叫,都是喊到谁谁叫一声。 在孟庆换成哥布林语言开始与巨狼对话后,巨狼对哥布林语言开始学习起来。 成年狼很难驯服,孟庆最初就有心里准备。 它们成长于自然环境下,成长于狼群中。 别看每天被哥布林喂食,但它们依旧没有从心底对哥布林屈服,如果孟庆哪里做的让巨狼不满了,领头狼喊一嗓子,大概率会有一半巨狼选择离去。 又过了几日,孟庆开始尝试骑乘灰星,足足做出了诸多保证后,孟庆才得以跨到灰星的脊背上。 望着骑乘巨狼奔驰在营地中的孟庆,围观的哥布林皆是惊奇中带着羡慕。 他们没想到孟庆真的骑上了巨狼,前后已经这么久了,大家都做好了驯化失败的准备。 劲风吹拂脸庞,跨在巨狼脊背上的孟庆心情极佳,不得不说解放了双腿就是舒服。 丛林中长大的巨狼对丛林环境相当熟悉,在孟庆一声令下让灰星离开营地后,灰星的速度加快,载着孟庆就是进入了营地外的密林中,速度极少放缓。 有的时候甚至跃起后肢蹬树改变方位,狼的敏捷展现的淋漓尽致。 一眨眼的功夫孟庆就离营数百米,这个距离紧靠步行最少要花费孟庆三五倍的时间。 望星瞳看到远处林间快速逃跑的野兔时,孟庆立刻出言示意灰星向那个方位前进,背着的弓箭也取下,他准备适应狼背上狩猎的感觉。 长时间练习的马步让孟庆可以在起伏不定的巨狼背后稳稳的保持弓箭的稳定。 巨狼没有着鞍,孟庆也不需要配上什么马鞍、马镫、缰绳、蹄铁这些。 对孟庆而言,巨狼现在只是代步工具,什么时候彼此真的成了生死不离的伙伴,才能考虑为巨狼准备护甲与护具的事情。 狩猎进行的很顺利,孟庆的箭刚射中野兔,灰星就是目露凶光的扑了过去,几下将中箭蹬腿的野兔咬死。 孟庆没有制止灰星吃活食的举动,他知道自己劝不了野性颇高的成年巨狼,等什么时候大棒营地开始饲养狼崽的时候,才会进行一系列的限制。 “以后,你就跟我混了,记住了么?” 揉了揉狼背粗糙的长毛,孟庆和灰星对话,灰星回应的是一声呜咽,野兔这种体型的小兽,在巨狼面前没撑过一分钟就变成了破烂毛皮与嘴角沾染的血迹。 “走,回营地。” 拍了一下已经进食完的灰星脊背,灰星调转身形原路返回。 它相当满意这次狩猎,满意孟庆给它狩猎的食物,现在的它,已经开始逐渐适应有哥布林伙伴的生活,相信以后会对成为哥布林坐骑一事抵触越来越小的。 …… 当北地冰原吹来的寒风席卷北方大片土地使得冬季降临时,更南方的土地上,严寒尚未到来,野草虽然大部分都枯萎了,但还是能在草地间看到绿色存在。 连绵不绝的落叶,仅仅几天时间就让丛林变了一个样,落光树叶的那些粗大乔木枝干光秃秃的,当然也有适应了季节变化的植物诸如松柏依旧青翠。 落叶堆积在树丛下方,被秋雨打湿再被太阳照射,很快水分就被蒸发干净,颜色也由黄变黑,由柔软变得焦脆。 待到来年,这些树叶腐烂成的泥土,将会滋养树木发出新芽,开始树叶的又一次轮回。 一场秋雨一场寒,连下了几场雨,林间的温度也大幅度下降,早晚的天,即使穿着厚实毛皮制成的外套,冷风吹来都会感觉到皮肤发木。 南方的冬天不像北方那样干冷,这种冷是深入骨髓的湿冷,哪怕穿再厚重的衣物都难以阻隔这种冷的侵蚀,除非是躲在避风的屋子里点上火盆,才能驱散湿冷的空气。 在收集了完全足够越冬的食物后,大棒营地进入了越冬期。 这个时候狩猎队再外出也没有多少收获了,丛林间少有野兽出没,有些已经开始了冬季漫长的冬眠,有的则转移到更南方的丛林抓紧时间在冬季到来前吃的膘肥体壮。 相比哥布林,七只已经适应哥布林营地生活有一段时间的巨狼对寒冷相当适应。 它们那厚实的毛皮能把冷风完全阻挡在皮肤之外,要知道狼的很多分支可是能在极北严寒地区生存的,对于寒冷,狼完全不惧。 () 第133章 寻找大河(第三更) 开始越冬的大棒营地,成员们也没能全部闲下来,无需外出狩猎采集,进行一系列的建造就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方式。 勤恳的地精长时间挖掘地道挖出了相当多的土壤,这些土壤就是建造建筑的最佳原材料。 孟庆也去地下通道看过了,那些地道完全不用加固,因为有林间密集的树根作为支撑,行走在地下通道里,感觉像是行走在满是立柱的建筑之中。 地精如今已经打消了逃跑的念头,冬天要来了他们没有一点食物储备,被大棒营地撵出去可能就会死在丛林里,现在让他们逃跑估计都没有谁会离开食物充裕的大棒营地。 营地里自从多出七只狼后,地精对哥布林更加畏惧了。 而巨狼最开始对地精的态度与哥布林一视同仁,后面发现只有哥布林会给它们肉吃而地精不会,便是经常性的恐吓地精,让那群胆小的地精更加不敢靠近巨狼。 营地里有大片空地,可以建造的建筑众多,孟庆需要在水井上方建造建筑,可以将水井围起来,也可以在建筑里积蓄用水以防万一。 一整个秋天,哥布林们从林间收集了大量枯枝落叶,这些也需要堆积起来留以后用。 孟庆甚至建造了两个足以让全员哥布林都容纳进去的澡堂,天冷的时候烧水洗个热水澡可是莫大的享受。 有些不喜欢住在树屋上的哥布林,已经很多次向孟庆提出要拥有在地面上的房子了,最初来到营地时,因为地面上都是野草没有清理所以才全员选择树屋。 到了现在营地里少见野草的踪迹,早就被哥布林们脚踩火烧清理了干净,在地面上建造屋子,不必再担心会有毒虫叮咬。 供给哥布林在地面上住的屋子不是无偿提供的,它的所有权在营地也就是孟庆那里。 只有哥布林战士才能申请,战士们以往执行的任务立下的功劳就成了先后获得屋子的顺序,没有人会嫌弃新住所的,每当新的住所搭建完成,就会有哥布林兴高采烈全家一起入住进去。 新的住所不光是用木头,还用了大量夯实的泥土,这点有点像是孟庆曾经生活过时空农村很常见的土墙屋。 这种屋子防风性能远超木屋,见识到新的屋子,很多哥布林都选择搬出原有的树屋住进新屋子。 光是给半数哥布林建造新屋子就花费了不短的时间,营地里整天都是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就连七只狼也有各自的单独住所。 它们对自己单独拥有的宽敞土屋很满意,再见辛苦夯实泥土的地精也不会总吓唬它们了。 地精是最后获得新住处的,它们原有的那些木板制成的大通铺已经在建成新住所之后被拆掉了,原因是与现有风格不符。 地精们搬进新住处后就完全遗忘了以往不舍的木屋,新屋子不仅更大,还有通风的窗户、夯实泥土铺上木板干草的土床。 关上门之后屋里根本不会被冷风吹进来,和地下通道一样,但却比地下通道更暖和更干燥。 不知不觉间冬季就来了,当第一朵雪花在丛林间飘落下的时候,原本郁郁葱葱的丛林早已变了模样,从天空看去,树木与土地的颜色都是灰不溜秋的,相当难看。 丛林是留不住积雪的,有雪太小的原因,也有下过雪很快就融化的原因。 化雪那几天相当寒冷,孟庆觉得温度接近零度,但雪停了不久温度就提升上来了,早晚温度都不能够让水结冰,只是寒风更加刺骨。 天气寒冷后,哥布林的劳动奖励中多了木头。 最初大家还不以为意,但当孟庆用石头制出来简易手提火炉后,每家每户一个乃至两三个火炉成了必备品。 当然点燃火炉的时候房间里必须有通风口,这是孟庆多次强调,外加两户哥布林不慎吸入毒烟差点过去的教训。 火炉有三个开口,一个添加燃料,一个通风口,一个联通着土床。 土床里面有挖好的通气通道,火炉点燃不久,土床就温热起来。 在这个寒冷的天,没有什么比热量更加珍贵的东西了,不过普通哥布林也就睡觉前才能享受一会这样的待遇,在不允许离营的时候,木头可都是财富。 大棒营地如今的私人交易更兴旺了,连伊迪丝都陷入到了和哥布林做交易之中。 哥布林中的佼佼者当然是泥巴雁羽这一在人类世界呆过六年的长者,他那六年可不是白待的,见识与思维能力远超普通哥布林,很容易就积攒了大笔家当,属于营地里的私人狗大户,光是肉干就有数百磅寄存在孟庆这里,毛皮也有几十张。 孟庆开始还考虑是否要弄出货币,后面想了想还是没费这事。 当下大棒营地的哥布林还是太少了,以物易物完全还能行得通,只有数量真的达到一个层次,地盘也大到一定程度,货币这种取代实物更加便捷的交易替代品才能出现。 不过不现在弄货币,不代表孟庆没有想办法找寻矿产。 大棒营地现有领地他都用双脚走了个遍,很惋惜的是没有能发现矿产的踪迹,连望星瞳都没能找到地下矿脉,也许是这片丛林就没有生出矿石。 钢铁、盐这两种东西营地很缺,孟庆已经不止一次的去临近人类领地购买盐巴,也着实能够买到。 至于金钱来源还是当初从人类贵族书记官那里得到的一枚金币,嗯,那天他确实从对方那里搜刮到了上百枚银币。 房屋全部盖好,闲暇了十几日,孟庆的冬日计划开始执行。 穿上厚实的毛皮外套,带上毛皮帽子,脚下也有裹得严严实实的皮靴,再带上手套与耳套,这群跟随孟庆外出,找寻传闻中大河的哥布林士兵,一个个的像是一头头在林间横冲直撞的野猪一般壮硕。 七只巨狼在队伍一侧,只有孟庆与伊迪丝两人可以骑乘巨狼,其他哥布林尚未得到巨狼的认可,哪怕是孟庆也不能强硬命令巨狼让哥布林骑乘。 不过其他没载人的巨狼背后也带着不少物资,多是简易帐篷或御寒的毛皮,还有一些巨狼的食物。 虽然说外出后有可能在林间找到猎物,但还是要给胃口巨大的巨狼准备好口粮,以防万一。 () 第134章 蜥蜴人(第一更) 这次外出孟庆并没有将营地的可战之力全部带出来,留守营地的士兵约占一半。 他临走的时候也做好安排,会有哨兵日夜在丛林北方边缘盯着以防人类再进入丛林。 如果真的在孟庆离开后有人类骑士进入丛林,营地里的地下通道就是躲避外敌的最佳选择,那四通八达的地下通道,除了地精也就孟庆知道通道的所有出口。 对于传闻中的大河,孟庆神往已久。 之前各种事情缠身,总是没办法抽出时间带上足够人手去找寻大河。 如今到了冬天,丛林视野更加开阔,营地里也无大事,他总算可以按照当初的设想,找到传闻中的大河,然后搜寻大河附近的资源。 骑在灰星背后的孟庆轻松无比,紧跟巨狼的哥布林们不得不加快脚步才能跟上巨狼不紧不慢的前进速度。 四条腿走路就是比两条腿快,已经被限制在营地不许外出很久的巨狼们,对此次外出相当兴奋,一路上此起彼伏的狼嚎声,让离开营地十几里的一行人都没能遇到一只像样的猎物。 “休息,吃饭。” 急行军无疑是很累的,当然效果也是显著的。 一个上午的急行军,队伍前进了最少十几里,这在丛林里可不是多短的距离。 换成人类在丛林夏季时前进,可能一小时只能前进两三里,复杂的地形、湿滑的土地、无处不在的藤蔓、毒虫都是限制速度的因素。 背上两口锅的队伍中午有肉汤喝了,别的时候只吃肉干还行,现在天气这么冷,还是有汤水的肉汤最好。 大家伙虽然带着水袋,但这个天气,水袋里的水凉的吓人,必须烧热了才能喝。 早上起来的时候,孟庆哈气都能看到白雾,到了中午温度提升了不少,穿过林间树干照射在身上的太阳很是温暖,早中晚的气温变化相当大。 哥布林做饭的时候,巨狼们也在等待。 它们没办法提前在哥布林吃饭之前吃东西,最开始巨狼是饿了就有吃的,到后面就是和哥布林一样一日三餐,运动多的时候才会加餐。 习惯无疑是非常可怕的,它会潜移默化的改变任何生灵。 切成薄片的肉干,在沸腾的汤锅里滚两圈就能捞上来了,很快包括巨狼和哥布林的午餐都做好了,热气腾腾的雾气飘荡,肉香味传到很远。 队伍此刻所在位置还是大棒营地的领地内,所以并没有遇到其他魔物的踪迹。 如今的大棒营地,早就不是能被几只猫妖夜袭的模样了,哥布林们现在是丛林间的强大掠食者,眼下跟随队伍出行的七只巨狼,对上五名十夫长带领的队伍,都占不了多大便宜。 第一天的找寻在波澜不惊的平静赶路中渡过,冬季的丛林相当安静,野兽的踪迹也少有见到。 可以确认的是,任何进入队伍视线的活物都会成为猎物,天黑时扎营,哥布林们就吃上了新鲜的肉,是一只倒霉的丛林野猪。 第二天上午,一行人真正离开了大棒营地的领地,进入了尚未踏足过的丛林区域。 进入这片区域后,大家都警惕了起来,包括孟庆也是如此,陌生的丛林,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危机潜伏。 萝卜大棒提供的情报说,大河的方位在营地南方,是一条由西北向东南方向流淌的河流,这可以表明河流的上游地势较高,东南较低,这点常识孟庆还是有的。 没到正午,队伍就遭遇了这片新丛林的主人,一群有鳞有爪的丛林蜥蜴人。 说是蜥蜴人都算称赞这群野性相当高的魔物了,只有少部分蜥蜴人才有人形,更多的和野生蜥蜴相似,用四肢走路。 蜥蜴人生活的区域水洼很多,有些地方还有大片沼泽,见识到这样奇特的魔物,饶是孟庆也有些心惊,心道这个世界还真是怪异,这是蜥蜴成精了么? 蜥蜴人的语言相当难以理解,也相当野蛮,数量方面蜥蜴人更多,但它们也没有第一时间攻击孟庆带领的哥布林,那七只呲牙咧嘴做出警戒的巨狼让蜥蜴人警惕不已。 “哥布林?” 对峙没有多久,蜥蜴人的队伍分开,三名更壮硕的蜥蜴人来到队伍前方,看到孟庆与其身后警戒的哥布林,为首的蜥蜴人吐了吐分叉的舌头,用琥珀色的竖瞳望着孟庆,表情显得很是惊异。 “我是晨星大棒,哥布林的首领,此次前来找寻大河的所在,无意与你族发生冲突。” 衡量了双方的战斗力差距,孟庆摇了摇头。 蜥蜴人全身遍布鳞甲,防护力相当强,是普通哥布林的木弓无法击穿的,对上这样皮糙肉厚还群体活动的魔物,能不打最好不打。 “怎么证明你们的来意呢?” 这群蜥蜴人不知道在这片湿地丛林生活了多久,也没有离开湿地探索其他区域的想法,它们中产生的文明相当野蛮落后,这是孟庆仔细观察后得出的判断。 命人取了才狩猎到的一只野鹿,赠给了蜥蜴人,孟庆的举动得到了蜥蜴人的好感。 要知道蜥蜴人可是纯粹的肉食者,平日狩猎的都是不小心进入这片区域的各种野兽,食物相当匮乏,不过和近亲有点相似的是,蜥蜴人也是冷血的,也极其耐饿。 “你们要找那条大河吧,在那个方位,不过那里并不安全,路上也会路过其他家伙的地盘,你还要去找寻大河么?” 蜥蜴人的回礼是几节干枯的木头,其他哥布林没看出神奇,孟庆倒是惊喜不已。 这几节看似枯死的木头,里面蕴含着相当多的木系能量,远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用。 “这是树魔的核心,随身携带可以驱逐蚊虫,对我族相当有用,不过既然遇到了你们,送给你们几块也无妨。” 见孟庆把玩那几节木头,蜥蜴人的头领解释道。 “树魔么,我知道了,也谢谢你的指路,我们会绕过你族领地的,那里不适合我们行走。” 蜥蜴人的地盘多是水洼或沼泽,这样的地形孟庆可不敢进入,指不定一脚踩空就陷入到沼泽里,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 第135章 鱼人 鳄鱼(第二更) 绕开有众多蜥蜴人生活的这片湿地丛林,哥布林继续前进,之后便是接连遇到了其他生活在丛林中、被人类统称为魔物的各种族。 猫妖、蜥蜴人、地精都遇到了,新遇到的魔物有牛头怪、蛇人、鳄人以及只在河流区域生活的鱼人。 牛头怪如传闻中的那样体型庞大,真的像是一头牛立起来那么可怕。 这样的大家伙脾气相当暴躁且难以沟通,孟庆一行距离牛头怪的栖息地还有老远,就被十几只牛头怪驱逐不许靠近。 远远的将牛头怪的各种数据记录,孟庆也没和这群犟牛硬碰硬,带着跃跃欲试的巨狼和稍显畏惧的哥布林远去。 从这点就能看出,哥布林混的这么惨不是没原因的,遇敌没打自己就先怂。 蛇人与鳄人这两种魔物,与孟庆最开始遇到的蜥蜴人相似,身上都带着大小不一的鳞片,也是未成年都是兽型,成年后才能有可能进化成类人形态。 蛇人嗜杀残暴,发现孟庆一行哥布林后就意图攻击,孟庆也没惯着它们,箭雨着实弄死了几只胆大包天的蛇人,剩下的扭动蜿蜒的身躯远去,似乎是一股狩猎队的它们一旦不敌立刻远去。 鳄人却相当好客,好客的超乎孟庆的预料,它们和临近的蛇人部落抗争了很久,发现哥布林带着蛇人的尸体在林间赶路,对孟庆一行人发出留宿的邀请。 如果不看尾巴和嘴巴,鳄人看起来并不太奇怪,像是穿着鳞甲的人类,不过看到它们那鳄鱼头与尖长的尾巴就能知道,它们与人类的差距大了去。 胆大的孟庆有勇气留宿鳄人的简陋部落,普通哥布林望着那些大块头的鳄人一直都胆战心惊,还好有孟庆带头才没失去勇气。 这群跟随孟庆外出的哥布林,都是第一次见识到猫妖、地精之外的其他魔物。 鳄人是卵生的,这一点和蛇人、蜥蜴人一样。 幼年鳄人与鳄鱼很是相似,不过体型成长的很快,声音也有区别。 它们虽然血脉里有鳄鱼,但也有纯粹的鳄人血脉,只有激活了鳄人血脉的鳄人才能进化成人形,没能激活血脉的,一辈子都将会是兽型。 孟庆所知的进化论,在这个异界相当不靠谱,不过他的接受能力很强,从人变成哥布林都能接受,再遇到神奇的魔物也没什么。 鳄人的食物很杂,有鱼有昆虫也有一种植物的块茎,它们很喜欢吃鱼,从为哥布林提供的晚餐里多半都是鱼就能看出来。 之所以鳄人这么客气,与孟庆那不凡的容貌以及能交流有莫大联系,换成是一群普通的哥布林,不是被鳄人抓住当成食物就是被吓跑。 一晚上留宿鳄人营地的哥布林都没能睡好,唯恐夜里被鳄人围攻,被填进血盆大口里吃掉,但这种担心并没有发生,鳄人相当守信,夜里完全没有将哥布林杀掉当做食物的想法。 第二天上午,辞别了鳄人,向着鳄人指点的大河方位继续前进,在正午时分,孟庆终于远远的聆听到了河流奔腾的动静。 一行哥布林也是兴奋不已,离家这么远,见识了这么多其他种类的魔物,传闻中的大河终于可以见到了。 还没穿过丛林见到大河,孟庆一行哥布林首先遇到的是与哥布林体型相似、手持骨矛在河岸附近狩猎的鱼人。 双方一见面气氛就剑拔弩张,鱼人很惊异这群胆大的哥布林会跑到这里,哥布林对鱼人的态度也不怎么样,越是体型差不多越有可能发生冲突。 似乎是顾忌哥布林数量众多,加上跟随哥布林队伍出现的几只巨狼,那一群鱼人并没有对哥布林发起攻击,而是远远的看着哥布林,之后逐渐远去。 “跟上,我们要到地方了。” 回头看向队伍里的哥布林,孟庆发出指令。 一行哥布林换了一个方位,斜着向越来越近的大河靠近,也在不久后,真正的到达了传闻中的大河河岸边。 从天空看去,一条宽达上千米的大河,从丛林西北方向一路奔腾而过,穿过河水冲击形成的河道一去不回的向东南流淌。 大河与丛林几乎没有边界区分,河道就像是利刃在丛林间切割出来的。 河岸边露天的土地不多,大部分地方都被树木占据,有些树根都被河水冲刷出来裸露着,还有许多树干下方几米都有淤泥残留,可以想象的是,春季河水泛滥时,河流要比现在更加宽阔。 “这就是大河!” 孟庆望着视野开阔的河面,内心相当满足。 这次抵达大河,满足了他一直以来的一个愿望,算是走出了哥布林壮大的又一步,毕竟连大棒营地那一亩三分地外面有什么都不清楚,还谈什么发展壮大呢? “鱼!好大的鱼!” 有哥布林惊呼起来,孟庆定睛看去,果然看到了起伏在水面附近,一条最少有两米多长的大鱼。 那条鱼的鳞片相当大,和孟庆的拳头大小差不多,分不出鱼的种类,但可以知道这么大的鱼,即使是吃素的在水里也不是好惹的。 伊迪丝望着奔腾的河水出神,她回忆起自己的过去,记忆中她也曾经站在相似的河水边,但具体是在哪里她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这条河,也许是其他的河。 “走,我们找找看,有没有办法渡过这条河。” 找到大河,孟庆很满足,但他也没有打算就此返程,先摸清河岸这边的魔物与资源分布,他还想越到河对面看看。 这么宽的河,游泳过去不现实,河岸对面有什么,才是孟庆期待的。 河流附近野兽出没的几率大增,这就给在河边生活的魔物诸如鱼人提供了众多狩猎的机会。 河水里的野兽比如硬甲蜥就是鳄鱼也经常潜伏在河岸边的水里,有的像是一块枯木,最警惕的野兽可能都无法分辨它与枯木的区别。 它们与鱼人的关系很恶劣,孟庆带着哥布林没走多远,就是看到了一出鱼人与鳄鱼群争斗的场面。 争斗发生在水里而非岸上,在岸上鱼人动作还算敏捷,鳄鱼的话就稍显笨拙,但是在水里,这两种生物都相当灵活。 () 第136章 大河所见(第三更) 有侦测能力与望星瞳在,即使隔着河水,孟庆也能看到浑浊河水里的场面。 目前孟庆所看到的这段大河平均水深在三十米的样子,部分区域超过五十米。 生活在河水里的不仅仅有各种鱼类,还有一些水生蟒蛇、类似水獭的小兽,它们与鳄鱼以及鱼人的食物,都是河里数不尽的鱼类。 看了一会孟庆看出来点眉目,鳄鱼与鱼人争斗的地方,上游是鱼人的地盘,下游是鳄鱼的地盘。 数量不下于百只的鳄鱼,是一个很庞大很危险的群体,饶是鱼人可以借助投矛、分水叉等工具,一对一也远不是鳄鱼的对手。 被鳄鱼咬到的鱼人相当凄惨,被两只以上鳄鱼咬到十死无生。 和地球上的鳄鱼一样,这片水域的鳄鱼掌握着死亡翻滚的绝招,别说鱼人这种小体型的魔物,就是一头牛被咬中腿,也得筋断骨折。 “这群鱼人居然打不过那些硬甲蜥。” 伊迪丝看了一会也看出双方的高下,很是吃惊。 在她印象中,鱼人可是很可怕的东西,生活在水边的各种族群,都是畏惧鱼人的残暴。 “双方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对手,可能在岸上鱼人会占据一点优势,在水里能治得了这群硬甲蜥的不多。” 孟庆摇摇头,他对这群河水里的鳄鱼也相当无力,河岸这么宽,即使乘船对付这群鳄鱼也没有办法对其造成多大杀伤,鳄鱼只要往水里一潜,什么招数都没用。 就在孟庆刚说完的时候,异变陡生。 鱼人与鳄鱼双方斗争的中心忽然有一团团漩涡出现,鱼人敏捷的躲过漩涡的吸附,倒是有十几只鳄鱼被水流卷了进去。 只是片刻之后,让人惊异的情况出现了,皮糙肉厚的鳄鱼在漩涡里像是柔软无骨的虫子,浑身血肉飞溅,眨眼睛就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鱼人的天赋么?这可厉害了。” 望星瞳开启,孟庆的眼睛变得深邃,他能从更细微处观察此刻的战场。 在他看来,那些水流漩涡里,水系能量充裕,远超周围的河水,这样的情况只有可能是,漩涡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接下来的场面也确定了孟庆的想法,几只与普通鱼人青灰色颜色不同的浅蓝色鱼人,上半身探出水面,手里持着即使白日也散发着耀眼蓝光的宝石。 它们的眼睛看到哪里,漩涡就移动到哪里。 很快,鳄鱼们放弃与普通鱼人斗争,尾巴左右摆动,带动庞大的身躯快速下潜远离逐渐靠近的漩涡。 “好厉害!” 有哥布林忍不住惊叹,这样的能力,在水里近乎无敌,连水都能成为武器,这群鱼人掌握的力量相当强大。 “原来是借用蕴含大量水系能量的宝石,而非自身的天赋,没了辅助物品,恐怕释放的漩涡也只能让限制猎物短时间没办法动弹。 这样的能力,我或许也可以掌握。” 孟庆的眼睛很亮,目不转睛的望着水里的那几只特别的鱼人。 在成功驱散鳄鱼之后,鱼人们重新聚集到一起,猎物就是鳄鱼的尸体,战果则是它们的地盘往下游推进了一段距离,代表日后能够在水里捕捉到更多的鱼类当做食物。 鱼人在捕捉了一些鱼,群体往上游赶的时候,为首的几只鱼人目光落在丛林中探出头张望的哥布林。 与孟庆对视后,鱼人面露惊色,几只鱼人对话着,孟庆听的清楚,它们在谈论自己到底是什么种族的生物。 “走吧,它们走远了,看来不找到合适的地形,是没办法乘船渡过这条河的。” 鱼人停顿了片刻没有接近哥布林,或许它们并不在乎孟庆到底是什么生物,只是诧异孟庆会在这里出现。 发现了鱼人与鳄鱼群的踪迹,这片水域不适合哥布林渡河,孟庆此行也没带适合造船的工具,仅靠浮木是没办法载上这么多哥布林安全渡河的。 说实话,走出营地,一路所见确实给孟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让他知道哥布林营地距离强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放在大河北岸也只能排中间往后。 大河北岸一直到丛林边缘人类栖息地,这里生活的族群,最强大的无疑是陆上牛头怪与水里鱼人这两种,其次就是鳄鱼群、巨狼、蜥蜴人之类。 大棒营地人数方面逊色不少,群体实力相差不多,最底层的才是那些普通野兽、普通哥布林、地精之流。 “晨星首领,我们去哪?” 普通哥布林这会已经没有多少主见了,很多都有返程的想法。 外面的世界好危险,离家之后大家才发现这点,还是自家那一亩三分地最好,宁静,安全。 “先往上游看看,我要绘制一下这片河流区域的地图。 大家也别太过担心,等我们与更多族人合并之后,我族并不弱于牛头怪、鱼人多少。 我们有灵巧的双手,可以制造工具、武器、护甲,人类能成为这个世界的一方霸主,我族也定然可以,或许要用很长的时间付出很大的努力,但有希望就是好的。 咱们现在看到的,只不过是丛林的零星一角,我相信,这片丛林里,定然还有许多我族同类的栖息地存在。” “没错,只要有更多的族人,我们会强大起来的。” 哥布林对数量相当重视,数量越多单体哥布林的战斗力越强,这是其他族群有但并没如此神奇的情况,人类或许能比拟,但还是有些差距。 孟庆的话鼓舞了因看到太多外界强大族群而心怀畏惧的哥布林,士气提升了很多。 曾几何时,大棒营地不过是连营地周边三五公里都没探清的普通哥布林部落,如今已经有能力远离营地数十公里远,造访各种在林间生活的族群,哥布林一直都在成长之中。 继续前进,孟庆开始绘制大河附近详细的地图,包括植物种类、密度、沿途发现的标志性地形等,这次外出孟庆不打算短时间就返程,怎么也得认清大河北岸的这片丛林才行。 生活在大河北岸的鱼人部落众多,各鱼人部落也有往来。 孟庆甚至见到一处修建在河岸高处的鱼人部落,里面挂满了晾晒的鱼干,还看到了类似渔网的简陋网鱼装置。 () 第137章 新的发现(第一更) 如此发现让他大开眼界,当然鱼人对孟庆这群冒昧造访的哥布林态度很差。 但双方一经交手,鱼人就被箭雨射的狼狈躲回连围墙都没有的部落里,当下除了没敢交锋的牛头怪,孟庆真的不怵林间任何族群。 一直在河岸上游附近游荡了三天,孟庆才带着队伍向着下游前进,距离他抵达的河岸上游十公里内,他已经带着哥布林走遍了。 选择在冬季前往大河不是没有原因的,冬季的时候气温低,平时众多的蛇虫鼠蚁几乎见不到,这就避免了不必要的伤亡,换成是夏季,孟庆可没把握带着全员安全返程。 河岸上游附近除了丛林,孟庆还发现了一处石料资源丰富的小山丘,望星瞳能看到山石内隐藏的矿石,甚至还看到了蕴含能量的小块宝石,只可惜没办法轻易开采出来。 不知是否因为附近的鱼人以及蛇人等部落较多,孟庆一直没有发现哥布林部落的踪迹,这使得他颇为不甘心,离家这么远,他很想找到更多哥布林族群,以此壮大大棒营地。 花了大半天时间回到最初抵达的河岸附近,孟庆选择向下游前进,这次前进,让孟庆有了大发现。 最开始河岸下游和上游相差无几,水里除了鱼人就是鳄鱼,岸上除了泥土就是树木。 但花了两天时间远行了几十里后,令孟庆与所有哥布林都振奋的发现出现了。 大河在下游出现了一处分岔,如果按照方向来说的话,那就是西北流淌过来的大河,在这个方位遇到了山石开始转向,一条流向东方,一条流向南方,导致大河都为之改变流淌方向的乃是一座由西至东绵延不知几百里的山脉。 到了大河分岔处,树木的密度也为之减少,视野骤然开阔了起来。 向西流通的支流,北岸附近大片河水冲击形成的平原,上面长满了因冬季到来干枯的野草,放眼望去这片草原几乎看不到尽头。 草原上游荡觅食的兽类相当多,即使草木干枯依旧蕴含营养,只是前进了几公里,孟庆就遇到不止三群数量超过百只的绵羊、野马以及外观似牛又似马的牛羚。 “晨星,晨星,你快看,那些鸟好大!” 伊迪丝忽然抬手惊呼,孟庆侧头看去,眼睛不由得眯起,远处出现了一群似鸵鸟又似火鸡的大型禽类,翅膀小的可怜,但双腿与脖颈壮实,明细已经退化到不能飞行只能用双腿走路。 “那群鸟有麻烦了。” 孟庆的视线看向更远处,落在那些大鸟不远处的草地,嘴角微微翘起,有哥布林高度的草地,非常适合捕猎者藏匿,孟庆觉得马上就能看到猎食者狩猎猎物的场面了。 狩猎这群不会飞大鸟的是一群分工明显的野犬,数量多达三十多只,它们在草地间前进,脊背弓起,除非从更高处看去,否则距离十几米都难以看清它们与草地颜色极其相似的毛皮。 随着野犬首领吠叫加快速度开始奔跑,被惊扰的大鸟四散而逃。 很快一只慌不择路的落单大鸟就被野犬追上包围,被咬住腿的那只大鸟在被扑倒后很快就被咬断了喉咙,而后血腥的进食就开始了,血液尚还滚烫,那只鸟不大会时间就被吃的只剩散落带血的羽毛,连骨头都被吃光。 “灰星,上吧。” 巨狼在看到野犬时就毛发竖起但被孟庆限制没有进攻,得到进攻命令的灰星一声长啸,从趴在地上变成站起,另六只巨狼紧跟灰星大步奔跑起来,目标正是那群刚刚狩猎进食过的野犬。 孟庆端坐在灰星背后,自打离开营地,他与灰星的配合狩猎越来越娴熟。 他射箭击伤猎物,灰星靠近撕咬,猎物数量多的时候孟庆便会调用操控植物能力限制猎物反击伤害灰星,灰星也相当喜欢载着孟庆狩猎的时候,远比它自己狩猎成功率大得多,几乎每次都能成功。 突如其来的巨狼与紧随其后的哥布林打乱了野犬们继续狩猎的计划,巨狼体型魁梧速度飞快,在灰星的带领下犹如离弦之箭直插野犬群中,伴随着巨狼与野犬截然不同的吼声,战斗就此打响。 野犬不愧是从小吃生肉长大的野兽,野性相当强,即使巨狼体型大它们太多,野犬依然没有打算退缩,而是在野犬首领一声声急促的叫唤声中,三五成群的结队对上巨狼。 如果仅有巨狼的话,对上数量众多的野犬恐怕真得受伤乃至重伤一两只才能打怕这群野犬,但紧随其后的哥布林出马就不一样了。 跟随哥布林这么久,已经知道不挡在哥布林前方的巨狼同样结伴开始对抗野犬,而快速赶来的哥布林,进入野犬进攻距离后也是有野犬发起了攻击。 进攻命令不用孟庆下达,士兵们当然知道在什么时候才是最佳的射击机会。 几波箭雨过后,甩网甩出,侥幸躲过箭雨的三两只野犬,片刻后被木箭刺穿毛皮钉在地上动弹不得,至于被箭雨覆盖的那片区域,横七竖八的野犬直接躺尸。 灰星载着孟庆,心情很好,跟着孟庆混它发现只要听孟庆的吩咐就没有狩猎不来的猎物。 它直冲野犬里体格最大的那只,对方也呲牙咧嘴的带着心腹向着灰星奔行,但还没能靠近,早已经习惯的草地忽然变得极其陌生,不停有野犬后腿被草绳卷住摔倒在地。 等灰星对上野犬头领时,对方的小弟已经被落在后面十几米了。 “束缚箭。” 微微拉弓射出一记轻飘飘的箭矢,野犬头领灵活的躲开这只箭,却不曾想木箭落地就变成毒蛇一般张牙舞爪的藤条,将落地点周遭好大一片区域的所有东西全部束缚起来,包括本以为躲开的野犬头领。 “哈~” 跃起扑倒失去平衡倒地的野犬头领,血盆大口张开,灰星一口咬住野犬头领的脑后脊椎,一口气哈出,伴随着骨骼断裂的爆响,倒霉的野犬头领瞬间毙命。 巨狼的认知中可没有卑鄙一说,趁它病要他命才是最正确的,孟庆的配合对灰星来讲非常受用,能不受伤就轻松完成狩猎,这是所有猎手都渴望的。 () 第138章 成员过千(第二更) 在灰星撕开野犬头领喉咙的时候,孟庆侧头看向其他方位。 在哥布林入场后,战局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仅有两只巨狼受了点微伤,但野犬的下场是已经有过半被咬死或射死。 野犬逃了,逃得相当干脆。 在头领被灰星咬死的时候就呜咽哀叫夹着尾巴四散逃离。 巨狼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哥布林,没有野犬能靠近装备齐全的哥布林队伍,连最后一道防线石灰包都没用上。 “打扫战场,收拾一下木箭,清理出来一块草坪,咱们先吃饭。” 追击了片刻,唤回来意犹未尽的巨狼,看了眼时间已经是正午,孟庆拍了拍灰星的脊背从狼背上下来。 他杀掉这群野犬不是没有原因的,吃素的可以留在这片草原,吃肉的不行,在看到这片草原的第一时间,孟庆已经把这片草原当做自己的地盘,是要在未来纳入领地的。 午饭相当丰盛,野犬光是腿肉都够哥布林们大快朵颐的,孟庆还抓了几只奔跑速度相当快的那种不会飞的鸟,煮好后吃了几口孟庆连连点头。 经常运动的这种鸟,腿肉相当美味,如果可以卤进味的话,定然会更加美味。 饭后孟庆开始测绘这片广袤的草原边际,饶是有巨狼代步,也花了他近半月的时间。 而在这期间,他终于在离营许久后,找到了哥布林同族的踪迹。 不是一处,而是一大片有哥布林生活的丛林,就坐落在草原一侧边际,丛林与草原接壤处。 “从这里返回营地,不需要再原路折返,只需要向西北方向一直前进大概三天就能回去,绕了一圈,咱们绕到营地以东这么远的地方来了啊。” 检查了一直在绘制的地图,在收拢同族之前,孟庆先查看了地形图。 确定了返回的道路后,接下来就是哥布林的同族内战。 有孟庆打头,这些数量少则三五十多则一两百的哥布林部落,一个接一个的臣服在孟庆面前。 搞定这片区域的哥布林同族后,还有最后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孟庆去做,那就是打通大棒营地与现在所处区域的通道。 这中间到底会有什么连孟庆也不清楚,可能一路平安无事,也可能有强敌拦路。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整合数量多达近千的六个哥布林部落,换成别人或许非常困难,但对孟庆而言,有觉醒的晨星一族天赋在,只要是和孟庆对话过的哥布林首领,都会在很短的时间被孟庆折服。 更何况孟庆没有将他们一撸到底,而是组建了一个由首领们组成的会议,相当于原先分散的哥布林部落,现在聚到一起生活。 “这里来年春天将成为我们新的家园,我临走之前交给大家一项重要的任务,在林间砍伐出大片空地出来,需要靠近溪流,,而砍伐出来的树木,则可以按照这份设计图制作大型营地。 伊迪丝,这个重任由你来负责,有信心么?” 孟庆必须要返回,出来一趟已经快一月了,他知道留在营地里的大家伙肯定很担心自己一行,再不回去,这个冬天就要过去了。 “放心吧晨星,有白雪陪着我,我无所畏惧。” 拍了拍身下的巨狼,伊迪丝满脸的严肃,其他由原本哥布林贵族组成的高层也自无不可,短时间相信不会有太大的矛盾出现。 这片靠近草原,距离大河也不算遥远的丛林地理位置相当好,孟庆已经打算在日后潜心发展这片新的领地,大河以北的这片丛林,迟早会成为哥布林的王国。 安排好了哥布林接下来的任务,孟庆带上新老一百多名哥布林士兵开始返程,其中老兵只有四分之一,剩余的都是才训练出来稍有效果的新兵。 而另一部分老兵则和伊迪丝一样留在这片新开拓出来的丛林中,继续训练新兵,建设新家园。 归程的孟庆心情相当好,这次走出来让他见识到了很多的新鲜事物,更是圆满达成了收拢同族的心愿。 只要两个营地合并,千名哥布林里,足以凑出三四百名精锐哥布林士兵,这样的战斗力,在这片丛林中已经少有对手。 有晨星树的那处老营地,已经不太适合孟庆的发展策略了。 周边都已经被哥布林探索完毕,虽然资源丰富,但发展上限有限。 而新的这处尚未建设起来的营地,地理位置相当完美,食物资源丰富,更是靠近大河,未来定然能将大河两岸都纳入到领地之中。 回归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孟庆发现了不止一群猫妖的踪迹,甚至遇到了一群牛头怪不得不绕路前进。 能绕的他会绕开,实在绕不开的也只能用手里的弓箭说话,饶是有孟庆跟随,返回大棒营地旧址时,队伍也有伤亡出现。 “天呐,晨星大人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午后的大棒营地,原本静悄悄的气氛忽然热闹起来。 远行归来的孟庆,得到了全营地老少的迎接。 许多哥布林不管是离家许久的士兵还是留守的哥布林都是喜极而泣,在这么一个危险的世界,离开安全的家园如此漫长,有的时候可能就是天人永别。 “晨星大人,你终于回来了!艾草好想你!” 营地里气氛极其热烈,跟随队伍抵达大棒营地的那些新士兵,望着早已颇具规模的营地内心惊喜不已,晨星大人真的没骗他们,晨星大人自己的部落,果然发展的如此强大。 “我也很想念大家,让大家担心了。” 一走近月的孟庆当然清楚大家伙的担心,此刻也有远行游子归乡的感受,这里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家,其意义相当重要。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看来这片丛林,并没有能够让你棘手的存在。” 兰雅立在艾草一旁,望着孟庆嘴角带笑,许久不见孟庆她也很欢喜孟庆的归来,正是有孟庆,她才能一直有留在丛林中的信念,不然早就离开这片丛林了。 “棘手的家伙确实不少,但想阻拦我回家那是痴心妄想,等着看吧,等训练完新兵,那些家伙一个都跑不了。” 谈及归程孟庆也有火气,不光是猫妖不停的袭扰哥布林,其他林间的各族对哥布林也少有善意,孟庆可不会惯着它们,迟早会让它们见识一下,智慧带给哥布林的力量。 () 第139章 薪火传承,真正的领袖(第三更) “晨星,你找到新的族人了?” 萝卜大棒与孟庆寒暄了一会,目光落在跟随孟庆来到的那些士兵,里面的大多数哥布林他看着都觉得陌生,而且孟庆离开时带着不过几十名哥布林,此刻队伍壮大到百名以上。 “对哦,伊迪丝也不见了呢。” 艾草追问了一句,她和伊迪丝的关系相当好。 “确实遇到了新的族人,而且不止一个营地,你能相信,我在丛林那边,已经收拢了近千名新的族人么?” “千名!” 萝卜大棒激动的浑身颤抖,几次想要说什么,嘴角哆嗦着都说不出话来,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量啊,即使当初大棒营地最兴盛的时候也没有如此人数。 “千名!” 女骑士兰雅也为之心惊,如今的大棒营地不过两百号哥布林,就有与一个男爵领争锋的势头,当数量扩充到千人以上,怕不是真的要在这片丛林中称王了。 “事不宜迟,准备全员搬迁吧,那处新的营地,地理位置相当好,靠近一处广袤的草原,更远处就是大河,不管是农耕还是狩猎都足以养活更多的哥布林。 咱们这里,虽然已经经营的相当不错,但地理位置还是太尴尬了,除了与人类争锋,就没有太理想的发展空间。 放心,我们迟早会回来的,就像当初搬离旧址的时候,迟早有一天,这里还会是我们大棒一族的地盘。” 孟庆分身乏术,没办法同时经营相隔如此遥远的两个营地,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搬迁到新营地是最好的选择。 “又要搬家了么?好可惜啊,这里建设的这么好,再过两年,可能城镇都会建设起来。” 萝卜大棒怔了怔,面露惋惜之色。 他很喜欢这里,喜欢晨星树,喜欢那些由大家伙一起建造的房屋,如果不是因为孟庆带来收拢上千新成员的消息,他是万万不想离开这里的。 “每一次放弃,都代表我们做出了更好更适合的选择,想要让哥布林站起来,必然要承受这种放弃的疼痛。” 孟庆看的很开,有人的地方才有家,人在哪里,家才在哪里,这片无主的土地,迟早还是属于哥布林的。 营地又要搬迁的消息一经散播就让整个营地再次沸腾起来,多半哥布林都是不舍得搬离营地的,之前是周遭环境太恶劣不适合继续住下去,现有的营地相当完美,他们不觉得新营地会比已经建设近半年的这里好多少。 但在萝卜大棒郑重的将传承手骨正式交给孟庆的时候,接任萝卜大棒成为大棒营地新首领的孟庆,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晨星首领,他的话,没有哥布林可以反对。 虽然一直以首领继承人的身份行事这么久,但从萝卜大棒手里接过传承手骨的时候,孟庆还是颇为紧张。 他接下手骨,就代表只要活着,就必须要为大棒营地越来越多的成员负责,就必须让他们过上越来越好的日子。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虽然你尚未成年,但我很放心能把传承交到你手里,晨星,希望你不要辜负传承代表的意义,那么即使我离世,也会有脸去见故去的先祖的。” 放弃首领身份的萝卜大棒,只觉肩上的担子一下子轻了很多很多。 本来两百号哥布林他都管辖不来,孟庆又收拢了上千新成员,萝卜大棒知道,唯有将首领之位在这个时候转交给孟庆,才是最好的选择。 那些新成员,肯定不会认同他这个原有首领的。 “叔叔,你放心,你会亲眼看到大棒营地壮大乃至建国那一刻的。” 孟庆手握传承手骨起誓,让萝卜大棒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偌大的营地,资源众多,想一次性搬迁那就得动动脑子了。 独轮车这种载货量强大的载具又一次被大规模的制作出来,而整个营地也都被调动起来,开始收拢物资为迁移做准备。 在冬季的末尾,温度还没真正上升起来时,归来不到一周的孟庆,带领已经准备就绪的全体成员,开始了一次性将营地人员物资搬迁到新营地的重要任务。 老幼身上都没有负重,这是为了方便队伍赶路。 孟庆返回时已经制定好了最佳的迁移路线,即使如此也得有哨兵开路,剩下的哥布林青壮才是推车的首选。 一架独轮车可以载上十名哥布林咬牙背负的物资,只需要两名哥布林就能轻松推动拖拽前进。 缓慢的迁移前后持续了十天之久,还是到后面孟庆让先锋队伍去新营地通讯,让更多的青壮前来搬运物资,才在这个冬季刚刚过完时,真正的完成了新老成员的汇合。 曾经是与广袤草原接壤的丛林,在上千哥布林劳作半月后变成了大片的平地。 夯实到平整结实的空地上,数量超过千名的哥布林聚成一团。 实木搭建的平台上,此刻有孟庆等一行哥布林高层站立。 这是族人汇合后联合营地第一次全体会议,露天才是最好的,当下新营地没有能够容纳如此数量的建筑修建完成。 平台上有名有姓的哥布林数量有二十几位,都是下方哥布林们熟悉的对象,要么是各自小部落的首领与士兵统领,要么是孟庆与原有的多名十夫长。 会议的主持人是双方都熟悉的半精灵伊迪丝,对方很喜欢被哥布林瞩目的感觉,也很能放得开,言谈举止都有半精灵的优雅,是哥布林学不来的。 “全体肃静!” 挥手示意,悠长的狼嚎压过了众多哥布林的交谈,七只巨狼立在平台一侧表情也很兴奋,这处新营地更加符合巨狼的喜好,临近就是广袤的草原,猎物众多随时都可以狩猎。 “下面有请哥布林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的智者、光芒足以照亮夜空、威震大河北岸的晨星首领发表讲话。” 伊迪丝手持一枚荧光剔透的宝石,这是能将声音扩散的天然珍惜宝石,数量极少,当成麦克风是极佳的选择。 对着孟庆眨了眨眼,伊迪丝表情严肃的退下,孟庆接过传音宝石,走上台前,承受台下过千哥布林的注视。 () 第140章 春天种下希望(第一更) “有族人曾经和我说过一句话,到现在我依然牢记心中,不敢忘记。 那句话是‘哥布林永不为奴!’ 我的长辈,雁羽氏族的泥巴,曾经被迫成为人类的奴隶六年之久,原因是曾经的雁羽氏族太过弱小,无法在人类刀锋之下抗争。 这次迁移途中,不止一次队伍遇到危险,猫妖、蛇人、牛头怪都想把我族当成猎物,扒皮剔骨吞下去,但是在迁移队伍与更多的士兵汇合时,头也不回的灰溜溜离开了。 这两件事,无疑表明,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多么美的一句话啊,无需其他,只需要我族团结到一起,就会爆发出足以惊天动地的力量。 现在,我们是由多达九个哥布林营地组成的全新部落,由觉醒了半精灵血脉的我暂为头领。 在此,我晨星发誓,从今往后,不管是人类、猫妖、蛇人、牛头怪还是更大更多更强的存在,都无法再撼动我哥布林一族的崛起。 大河北岸,一颗新星冉冉升起,它将在夜幕来临时,照亮这片夜空。 这便是我晨星! 我将带领你们,组建属于我哥布林一族的王国! 在那之时,我将为王! 而哥布林,将会是这片土地上唯一的主宰!” 孟庆语气激昂,给众多懵懂的哥布林描述美好的前景,着实激发了哥布林们对美好未来的渴望。 难以压制的欢呼声震天响,数量过千的哥布林,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连之前懒洋洋的巨狼都为之胆颤,夹起尾巴趴在地上呜咽。 “说的多好啊。” 萝卜大棒眼角含泪,泥巴雁羽更是哭的需要艾草搀扶才能站稳。 太多曾经饱受其他族群压迫的哥布林也都满脸激动的鼓掌,它们早就渴望孟庆这样的领导者站出来了,渴望有这样的存在带领他们一起壮大。 在孟庆之后,八名原本都是各自部落的首领跟随孟庆一起立誓,泥巴雁羽虽然只有自己和女儿两名族人,但依旧拥有自己的姓氏算是新成立的哥布林联盟管理者之一,是仅次于孟庆的八名高层之一。 在确定管理者之后,接着被确定的就是哥布林百夫长与十夫长这两种领兵的重要职位。 原本统领过士兵隶属大棒营地的五名表现优异的十夫长暂代五位百夫长之职位,更多的十夫长被选举出来,都是各族单体实力强大的族人,以一敌三不在话下。 名义上孟庆是唯一的千夫长,他也是哥布林军团的首领,同时也是联盟的领袖,身兼数职的他,个人实力同样是整个营地最强大的,是在所有哥布林见证下得到确认的。 整合一个由八个不同姓氏组成、数量超过千名的哥布林部落着实劳心费力。 在天气开始转暖之后,孟庆的春耕计划提上了案头,却不曾想没能得到众位哥布林头领的支持。 “晨星头领,我们何必要和人类一样,苦哈哈的从土里刨食呢,这片丛林与草原,完全足够供给我们营地成员食物所需,耗费时间与力气耕作,是否多此一举了呢?” 长期养尊处优的哥布林贵族,对孟庆近段时间来的折腾颇为不适应。 他们想不通孟庆哪来的那么多计划要执行,从营地合并到现在也有一个月了,全体哥布林几乎就没有一天歇息的空当,总有诸多的事情要做,砍伐出来的原木数都数不清,光是石斧每天都得用坏上千把。 “诸位也是这么想的么?” 修建在新营地中央的议事大厅里,孟庆高坐座首,提出计划后闻言眼睛不由得眯起。 从最开始孟庆就没打算搞一言堂,集思广益才是最好的,但必要的时候,孟庆也得站出来指明最正确的方向。 “还好吧,只是因为这段时间大家都太忙了,忙的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时间都在监督或干活。 晨星首领既然去年秋天能从人类领地那里抢到如此多的粮食,干嘛要丢到土里呢,今年再去抢更多不是更好?” 此次春耕计划,粮食种子大部分都是孟庆提供的,来源是当初从人类村庄索要来的粮食,还有一整个秋天在旧营地附近搜寻的各类蔬果种子。 光是这些就够几百哥布林吃好几个月的了,孟庆要将它们一次性全都种下,很多短视的哥布林都有些惋惜。 当然支持孟庆的哥布林也有不少,有的真心愿意遵从孟庆,以孟庆的意见为最高指令。 反对的声音不多,但孟庆不得不重视,本来他就在提防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显露的各类隐患,看来得整治一波了。 “有没有人想过,我们秋天采集的果实、蔬菜,甚至包括狩猎的野兽,都是从哪里来的?” 孟庆接下来的话就让在场的哥布林陷入思索,有人恍然,有人依旧不解。 “很久很久之前,这片丛林可能只是一片荒原,远处飞来的鸟儿带来了植物的种子,种子落在土壤里变成树苗,最终成长为苍天大树。 树木开花结果再次长出果实,果实坠地发芽成长。 如此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我们见到的丛林才真正成型。 无需置疑的是,我们脚下整日踩来踩去的大地,才是诞生丛林以及丛林间万物的母亲。 土壤也是有活性的,如今我们砍伐了这么多的树木,空出来的土地不能一直空着,必须用各种植物补足上才行。 否则,终有一天,丛林被林间的生灵砍伐殆尽,丛林消失了,人类的骑兵可以长驱直入,那个时候,这片土地上还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么? 无论什么时候,从土里刨食都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万物因大地而生,也会在死后葬于大地。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人类已经用千百年的时间证明耕作是一件非常有远见有回报的行为,我族想要壮大,再多的粮食也不会嫌多。 换成你们,如果之前听说有哪处同族的领地吃穿不愁福利极佳,是否会有学习乃至合并的念头呢? 现在换位思考也是一样的。 耕作然后收获更多的粮食,不管是自己吃也好,招募更多还在被饥饿困扰的族人也好,甚至与人类交易也不是不可以,肯定是多多益善。 还有谁对春耕计划有意见的么?” () 第141章 赏千金 封万户侯!(第二更) 孟庆讲完话,议事大厅里寂静无声。 不管是之前赞同还是反对的哥布林,都用敬仰的目光望着孟庆。 反对的声音当然听不到了,孟庆的话蕴含着无法反对的真理,他们听了后觉得这就是最正确的选择。 自此春耕计划再无异议,在大雁归来之时,热火朝天的春耕计划正式启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想要一次性耕作哥布林开拓出来的大片空地,适合耕作的工具必须要有还得要多。 孟庆计算过了,这次春耕要耕作的土地面积不下于一百公顷就是一平方公里,平均下来一千名哥布林一人得开垦一千平方米。 这可不是一件小工程,如果没有合适工具的话半个月天也刨不出来,而且实际上不可能全员哥布林什么都不做全都投入到春耕之中。 时至今日新的营地建筑尚未修建完成,很多哥布林还在等着新屋子住呢,一直都住在简陋的木条搭建的窝棚里。 关于耕作一事,哥布林有合适的取经对象,那就是好邻居人类。 人类领地几乎都是以农耕为主,为此孟庆在确定春耕计划定然会执行时,带上少数哥布林便开始向北前进,找寻这片丛林北方的人类领地踪迹。 …… “那么说,无羽箭并不是精灵的武器,真的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 时间往前推移一点,赛文山茶子爵在大河丛林受阻后,不得不带上战死的骑士与剩余的骑士返回领地,期间的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千辛万苦的赶回领地安葬了不幸战死的骑士,头疼骑士家属的赔偿同时,赛文山茶也头疼怎么与女王陛下交代任务的完成状况。 在时隔三月的又一次郁金香会议召开时,赛文山茶按时抵达王都郁金香城,上次郁金香会议讨论的多是关于秋收的内容,这次会议讨论的就是春耕计划。 对于农耕为主、以鲜花魔药作为主力交易品的鲜花王国而言,每年的春耕都是极其关键的,只有在春天按时按量种下各种作物,精心打理下秋天才能收获更多。 通常情况下制作魔药的原材料都是没办法越冬的一年生草本植物,粮食与制作魔药的鲜花植物,这两种都是鲜花王国重视的,也都是必须要种植到土地里生根发芽才能长成。 鲜花女王和上次出现在郁金香大厅时相比仪态更加威严。 冬季时王国北疆一个伯爵领和相邻的雄狮王国发生了一些小冲突,雄狮王国地势偏北,冬季更加严寒,有牲畜群被驱赶越过了边境进入鲜花王国的土地上寻觅食物,被骑士与士兵斩杀了一些,纠纷就此产生。 山茶子爵虽然想好了答复女王的对话,但是在轮到他向女王汇报时,内心还是颇为紧张。 “确实如此,山茶领南方的那片丛林中,有一群智慧相当高的哥布林诞生,它们曾走出丛林,包围男爵领辖下的村落,勒索粮食、食盐等物资。 除了无羽箭,它们更是掌握了制作网的能力,用其战斗、捕猎,更是在我带领骑士与士兵进入丛林搜寻时,伏击我方骑士造成一系列伤亡。” “偌大的一个子爵领,居然奈何不了一群哥布林么?” 鲜花女王的表情相当不好看,赛文山茶的回答让她很不满意。 “本来我等已经深入丛林,但遇到了相当难以理解的存在驱逐,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被迫离开丛林。 非战之罪,请女王恕罪。” 唯一能算借口的就是莱特骑士描述的那位神奇存在,这是山茶子爵最后的筹码,如果连这也不能让女王满意,那么必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丛林守护者、德鲁伊、自然之灵、丛林之子、森林女神? 真有这样的存在,山茶子爵,你觉得你还有办法站在这里和我对话么?” 骑士忠诚于女王,除了自己外极少信仰其他东西。 据传闻落火荒漠以西的其他人类王国有举国信仰神明的,但在东方这片土地上,神明只不过是挂在口头上的存在,没有谁会全身心的信仰、敬畏神明。 山茶子爵无奈复述了莱特骑士当初的描述,当时的情况很复杂,是什么东西在驱逐他们山茶子爵到现在都还不敢确认,能相信的就是莱特骑士没有撒谎,驱逐他们的存在很强大很棘手。 “我大概猜到了,操控草木的能力,这是不少半精灵一族的天赋,你在这之前不是找到一名半精灵么,后面又被带走了,大概是半精灵的能力,你被骗了这么久还不自知,我很失望。” “请女王责罚!” 赛文山茶很干脆的请罚,硬犟是没用的,女王都说他错了,那他即使没错也是肯定错了,与其梗着脖子不认,不如早点承认错误还有挽救的余地。 “今年,南方丛林魔物暴动的可能很大,其他领地接壤南方丛林的贵族都要做好应对的准备,虽然魔物愚笨极少远离丛林边缘,但每一次魔物暴动都不得不防,以防被魔物穿过阻拦进入王国腹地。 山茶子爵,既然你之前没有能斩杀那群特别的哥布林,今年定要做好准备,如果哥布林走出丛林,我要你定斩不饶。 明白了么?” “遵命,殿下!” 山茶子爵长舒了一口气,只是口头惩罚完全能接受。 即使女王不讲,他也会关注南方丛林的异动,只要魔物胆敢走出丛林,管他是哥布林还是其他什么鬼东西,只需骑士冲锋都能搞定。 之后鲜花女王也安排了其他领地靠近南方丛林的子爵,子爵这一阶层是应对魔物暴动的中坚首选,他们可以集结起名下男爵领的力量,组织骑士与士兵对抗魔物袭扰。 “我在怀疑,南方丛林中每隔十多年出现的异动,或许并不是自然灾害那么简单。 我查阅了王国文献记载,王国刚建成的那数十年间,南方丛林没有发生过魔物暴动的事情,那个时候这片土地还极其荒芜,近两百多年才开垦出来如此多的沃土。 如果能有谁能找到丛林里异动的源头,彻底消除每隔十几年都会出现的魔物暴动。 赏千金。 封万户侯!” () 第142章 哥布林狼骑兵(第三更) 郁金香大厅女王的悬赏,在大厅会议结束后就流传的沸沸扬扬。 女王并没限制完成悬赏的人是谁,不管是贵族还是骑士,能完成任务,都有可能获得女王的赏赐。 千金就是一笔极高的财富,但相比万户侯就完全没得比了。 如今王国已经开垦出来适合封侯的空余土地极少,女王即使想划拨一块新领地出来,也得从王国所属的土地中往外划。 这相当于削减王族利益换取一劳永逸解决魔物暴动的办法,说不上哪一种更划算。 之所以在这次魔物暴动将要来临时发出如此悬赏不是没有原因的。 鲜花女王登基时,上一次发生在南方丛林的魔物暴动刚刚结束。 那个时候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刚上任的鲜花女王处理,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没有对发生在南方丛林的魔物暴动有什么表示。 但她并不是没有关注这件事,王都内的各种文献记载几乎都被鲜花女王在这些年看了个遍。 这是一项及其繁重的工作,一般只有编篡记录史料的史官才会这么做。 鲜花女王兼顾骑士训练的同时也饱读经典,她的近侍紫罗兰女侯爵都因此成为王国有名的博学之人,可想而知鲜花女王到底掌握了多少被掩埋在历史中的真相。 王都每一次召开郁金香会议都会解决王国现有问题、影响以后,会有很多没有办法进入会议的人关注。 此悬赏一经流传开,立刻成为了民间无数骑士的渴望,不想成为贵族的骑士不是好骑士,这句话流传已久,也是骑士们一直在追寻的真理。 接下来的半个月,以王都为中心这一消息传播到了王国各个边境领地,甚至都传到临近的其他三个王国内。 众多流浪骑士自北向南就此南下,目标只有一个,探查清楚发生在南方丛林中的魔物暴动的真相,得到女王陛下那赏千金、封万户侯的赏赐。 “其实我早该这么做的。” 郁金香大厅会议结束后,劳碌的一天也就过去了,走下王座的鲜花女王面露疲态,好在她身边只有紫罗兰侯爵在,倒不会担心会被谁看到。 “您是说南方丛林有规律异动的事情么?” 自己就是侯爵的紫罗兰女侯爵对千金与万户侯的封赏不感兴趣,但她对解决黛娜困扰很感兴趣。 如果能够在解决女王困扰的同时得到更多的土地与领民,这是连王国高层的王室近亲,那些伯爵侯爵乃至公爵们都会心动的。 “没错,还记得当初我们一起看过的那些记载么。 郁金香57年,天降流星,落于王国南方丛林,高阶骑士探查无果,疑为天外陨石坠地。 郁金香61年,第一次魔物暴动出现。 这期间仅相隔三四年时间,自那以后,每隔十至十二年,必然会有魔物暴动再临。 我不管之前历代先祖到底在做什么,但在我登基后,魔物就不能接二连三的屡屡伤害我的子民。” “但,赏千金、封万户侯的赏赐,未免也太过了点,真有人完成任务又该如何?” “自然是一诺千金了,即使分割出去众多土地,这些土地依旧还属于王国,王国内可以开垦的土地还有很多很多,最多十年新的土地就能开垦出来。 魔物,不可饶恕!” 鲜花女王满脸英武的发出宣告,人类对待魔物,从始至终都不能仁慈,也不会仁慈。 …… “差点忘记,在野蔷薇镇还有一项交易没来得及完成。” 准备出行前,孟庆忽然想起了一件快要被遗忘的事情。 之前在旧营地的时候,他曾经和名为欢乐马戏团的人类做过一份交易,后面又约定来年春天进行更多的硝石交易。 一个冬天的忙碌,孟庆差点把这件事忘到脑后,还好临行前记起来了。 “把营地积累的魔药全都送来,我有用处。” 丛林里能找到适合炼制魔药的材料很多,孟庆也花时间炼制了一些。 说是一些其实有数百份,大多是水系与木系属性的魔药,供给他、兰雅、伊迪丝与已经初步掌握斗气的艾草使用。 长时间佩戴大块水系宝石的艾草,对水系元素的感知越来越强,也如兰雅所言的那样,能够在进行骑士呼吸法的时候纳能量为几用。 虽然到现在距离成为初阶骑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总算已经踏出了那临门一脚,剩下的就是水磨功夫。 兰雅直言艾草的骑士天赋相当差,没有魔药与那块水系宝石做后盾,很难在有生之年成为真正的初阶骑士。 哥布林的寿命短暂,使得哥布林即使能成为骑士,最多也是初阶初位骑士这一层次,更多的不敢奢望。 想在质量上胜过早已对骑士之法钻研数千年的人类无疑是妄想,唯有可能以量取胜。 伊迪丝和孟庆一样对木系元素的感应最强,不过她和孟庆以及女骑士兰雅变强的办法都不一样,更多的魔药被其使用后,她对植物的辨别能力越来越强,但本身的战斗力依旧弱的可怜。 “晨星首领,魔药都在这里了。” “整理装箱,放到巨狼背上的背带里。” “是。” 七只巨狼这次出行孟庆只能带走六只,剩余的那一只已经有明显的身孕,狼的孕期只有两个多月,具体狼崽的父亲是谁孟庆也不清楚,那匹母狼和其他公狼玩的都挺好。 六只巨狼,承载的自然只有六人,除了孟庆外,跟随孟庆前往北方的人员有半精灵伊迪丝、人类女骑士兰雅、新晋哥布林骑士艾草、两名营地合并后最先获得巨狼认可的哥布林骑兵。 高傲的巨狼,最终还是在哥布林的驯服下低下头颅,愿意以坐骑的身份为哥布林一族效命。 两名狼骑兵在见到孟庆时都是坐在狼背上低头行礼,连巨狼也是呜咽一声低下头,所有巨狼都已经认可孟庆,也认可孟庆的坐骑灰星为领头狼。 两名狼骑兵曾经的身份天差地别,一名是哥布林高层之子,身份尊贵。 一名只不过是只有一个单名的普通哥布林,但他就是能轻易的获得巨狼认可。 如此天赋使得他的地位拔升至可与哥布林百夫长媲美的狼骑兵。 名为野的那名哥布林,如今已经成了许多哥布林少年的信仰之一,他们也渴望像野一样出人头地,成为驾驭巨狼作战的狼骑兵。 () 第143章 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第一更) 银光甲配合厚实毛皮制成的防护,穿戴在巨狼身上并不臃肿,反而让巨狼更显凶恶,防护力更强。 六只巨狼排成一排立在已经修建完成的新营地北门。 如今的联合营地占地巨大,四周的围墙都快要修建完成。 那些围墙都是由腰身粗细的实木排列成的,比起生长在地面上的树木坚韧程度也不逞多让,因为在孟庆的努力下,这些充当围墙的树木全都是活着的,在春天到来时已经发出了新的枝芽。 超过三百名哥布林的建筑队依旧在日夜不停的为所有哥布林建造新的屋子。 因为人员众多,这次修建的房屋相对简陋,但占地更多每名哥布林可拥有的空间更宽敞,这一次孟庆像是建造小区一样,修建的房屋全都是一模一样的。 抛却了无用的雅致,如今的哥布林房屋横向连成一排,纵向连成一列,大体外观和地球上建筑工地那种两层板房很像,二楼每户都有木质楼梯通往楼层,远观过去整整齐齐,有一种规律对称的美感。 “此行有巨狼代步花费时间不会太久,营地诸事还由大家一同商议决策,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加油。” “加油。” 立于巨狼一侧送行的哥布林皆是严肃回应。 孟庆此行为了探查清楚丛林北方的人类势力,找寻能帮助春耕的工具,他们也不能干坐着,在孟庆回来之前要做好春耕的所有准备,管理好人员越发增加的联合营地。 在联合营地成立不久后,更远距离的地方也被探查清楚,先后有两个哥布林营地加入到联合营地之中,哥布林总体数量又提升了近两百,如今距离一千五百名这一规模只有几十号的差距。 充足的食物让适龄的女性哥布林都是在这个冬天怀了身孕,可以想象的是,只要营地能够长久的维持下去。 短短几年时间后,即使没有外来哥布林的加入,联合营地的成员数量也会快速增加至两千号以上,这种增长速度,是人类望尘莫及的。 跨上巨狼灰星脊背,孟庆最后回望已经小有规模的联合营地,转身驱动巨狼出发。 随行五名成员也是分别驱动巨狼跟上孟庆,六骑很快远去,距离联合营地北门越来越远,最终进入到尚未被砍伐到的丛林区域,彻底没入丛林不见踪迹。 有巨狼代步的感觉很好,习惯了丛林间生活的巨狼,无需驱使就能自发的避过不好走的地形,巨狼的腰脊柔软,坐在其背上虽然上下起伏,却不会显得颠簸。 联合营地所处位置在旧营地东南数十公里处,可以知晓的是丛林北方的人类贵族领,应该不是旧领地相邻的那处野蔷薇领。 跟随孟庆一同出发的女骑士兰雅心情相当愉快,她并没有因为同行的都是哥布林而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现在的兰雅换了新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只要实力可以提升,呆在丛林或是为贵族效命其实差距并不大。 或许物资方面哥布林还有短缺,但在那里更加自由放松,完全无需像曾经一样整日精神紧绷。 现在的兰雅只想把艾草这个哥布林骑士教导出来,后面是继续留下还是走出去闯荡都行,孟庆曾经说过的话一直被兰雅牢记。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呢喃着那句话,望着快速倒退的丛林树木,兰雅嘴角翘起。 她的视线落在最前方骑乘毛皮灰亮巨狼的孟庆,相当庆幸能遇到孟庆。 虽然这份相遇里有许多痛苦与悲伤,但也有喜悦与幸福。 巨狼的速度远超哥布林步行,确定一直向北前进就行,巨狼花费了不过半天时间,就走完了哥布林最少要要疾行两三日的路程。 走出丛林的六骑,其背上的骑士视野骤然开阔。 映入孟庆眼帘的是大片平坦的旷野。 上面长满了经历风吹日晒雨淋一整个冬季的野草。 野草已经由枯黄变的漆黑干脆,微风吹拂都能被吹动。 若是再来降雨,怕不是要彻底与泥土融为一体,化作滋养新生长野草的养分。 初春旷野上少见绿色,不过偶尔也能看到顽强熬过冬季的野草出现。 走出丛林的六骑都打起了警惕,这里已经不是哥布林的栖息地,是人类的地盘,随时可能遭遇人类。 探查清楚丛林北方的人类贵族实力、地盘面积,了解这个世界人类春耕的作物种类,找寻帮助春耕的各种工具,最后向西抵达野蔷薇领。 那是孟庆冬季前与人达成的约定,不管怎么样孟庆都得去一趟。 “这大片旷野,只需要深耕除草,就是极其优良的土地。 看那边,有池塘存在,灌溉方面大约也不愁,千百年来,人类一直依赖这片土地,我们学习他们这点,是非常正确的。” 前进间孟庆也在和同行的伙伴对话,对于孟庆的话大家都是点头应是,能跟着孟庆走出丛林的没有愚笨的。 哥布林平民耕作,最后得益的还是整个群体,身为高层的他们肯定会有更多的收益,对于粮食,没有谁会嫌多。 巨狼速度很快,耐力也相当强,上午出发到午后走出丛林都没有多少停歇,不过孟庆还是在走出丛林不久后,选定了一处地势较高的小山丘停下歇息,给巨狼也给自己准备午饭。 人类世界尤其是丛林边缘的这里地广人稀,孟庆早已有所知。 野蔷薇领偌大的地域相当于地球上的半个县城,所生活的人类不过寥寥数千,只有更为繁华的地方,土地利用率才会更高,人类活动的频率才更频繁。 六骑行走在人类的土地上并不担心会被发现或者遭遇什么危险。 初春的旷野上少见猎食者,偶有游荡的落单野犬或野狼,远远的看到巨狼的身影拔腿就跑,在巨狼硕大的体型面前,这些猎食者同样也是猎物。 一直到傍晚十分孟庆一行都没有发现人类村落的踪迹,这很正常。 偌大的土地上,不确定人类聚集地盲目的寻找,定然不是那么容易找到。 但孟庆相信这片土地上一定有和野蔷薇领相似的贵族领,因为在傍晚之前,他已经看到人造建筑出现。 () 第144章 骑士领(第二更) 在不知是谁修建的、立于旷野中的一处废弃木屋旁,孟庆一行下了狼背准备休息。 这处木屋看起来修建有些年头了,顶棚的茅草都有缺失,门窗也破破烂烂的,但好过在空地上过夜。 晚餐是赶路时狩猎到的几只野兔,巨狼的食物更加容易,它们在得到孟庆允许后就是集体外出,在孟庆一行吃饭的时候就回来了,估计已经狩猎到食物吃过了。 次日上午,再次出发的孟庆终于在视野尽头发现了人类活动的踪迹,而且比起他预料的人类村落更大一些,他居然直接穿过了人烟稀少的旷野,直接靠近了一处贵族领的贵族主堡所在城镇。 “那是一处城镇吧,看规模不像是村庄。” 远远的看到人烟,孟庆一行让巨狼放缓速度最终停在远离人类聚集地的平原上。 “应该是城镇,某个男爵领或者子爵辖下的骑士领,普通村落不会这么大。” 身为人类的兰雅定睛看去,很快给出判断,她之前没有离开过野蔷薇领,只知道野蔷薇领属于山茶子爵领,更多的一无所知,这也是坚定兰雅走出去的原因所在。 “骑士领?” 孟庆不明所以。 “为贵族效命、实力强大的骑士,可以从贵族那里获得一处领地作为代统治的地盘,一般只有中阶骑士才能有机会获得骑士领。 它是骑士中的佼佼者才能获得的特殊待遇,相当于不世袭的男爵,后代能否继任,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原来如此。” 孟庆恍然,这就像股份公司一样,董事长任命经理管理分公司,利益的大头还是属于总公司,同样分公司也能招收员工经营业务,这和贵族与骑士的关系相当对称。 “如果是骑士领的话,那领主应该就是一名中阶骑士了,这样的战斗力对我们的威胁很大,所以,能进入城镇的只有我、兰雅与伊迪丝,艾草你们三人骑着巨狼找一处合适的地方休整,等我们归来。” 孟庆下了灰星的脊背,巨狼外观太显眼,人类骑士少有骑乘巨狼这种异兽出没的,他敢骑着巨狼进入这处城镇,要不了多久领主的卫兵就能找上门来。 对于孟庆的提议艾草没有意见,另外两名哥布林虽然很想跟随孟庆去人类地盘见识一下,但他们知道自己是很难混入到人类地盘中的。 即使乔装打扮,哥布林的体型相貌也是致命伤,很容易就会露馅。 而孟庆体型与外貌都与人类极其相似,稍微装扮一下以人类混入到城镇里轻而易举。 因为早就料到要进入人类聚集地,所以孟庆有所准备,兜帽、围巾、衣物、鞋子这些都应有尽有,只要进了城,孟庆不担心自己会多么醒目,他的外貌完全可以用兜帽掩盖住。 兰雅是最不担心的那一位,她是百分之百的人类,出入自由,伊迪丝的话也很好办,带上帽子就没有几人能分辨出来她是半精灵。 “话说,咱们三人,充当一家三口好像也行啊。” 装扮过后孟庆三人向着视野中的那处人类城镇走去,赶路间孟庆忽然说出一句话,让伊迪丝捂嘴偷笑起来。 “充当单身母亲带着两个孩子也行啊。” 兰雅瞥了孟庆一眼,嘴角翘起含笑道。 “我去,你赢了。” 平白矮一辈的孟庆不敢再调戏女骑士了,对方可不是小鸟依人可以随便调戏的,她是见过血与火,肉体与精神都得到磨砺过的骑士,仅靠几句话是很难影响到她。 随着三人越来越靠近城镇,城镇的具体模样也在孟庆脑海中出现轮廓。 这是一处占地相当大的城镇,纵横都在一公里以上,围墙大部分由实木排成,围墙后的建筑多是木质部分石质。 还没靠近,各种吆喝声与讨价还价声就是传来,里面似乎在进行集会一样的交易。 “我知道这是哪里了!我们居然跑到铁山领来了!” 远远的看到城镇南门的标志,兰雅面露恍然之色,即使她没有走出过野蔷薇镇,但也对野蔷薇领毗邻的这处铁山领有所耳闻。 如她之前所猜测的一样,这是一处骑士领,领主是一名为伯爵效命的中阶骑士,不过已经从为领主服务变成了统治管辖一个骑士领。 铁山领出名之处在于它位于王国西南方的交通要道上,从这里往北、往东都有平坦的大陆可以走,是山茶领这样偏远边疆的领地前往王国内陆的必经之路。 另一个出名点就是铁山领名下有铁矿,同时也进行铁制品锻造行业,是周边多个人类贵族领武器、护甲、农具等铁器的来源地。 这是得到王国认同的锻造,换句话说就是半个国企,有王国的人员定时巡查监督铁器的流通往来。 “铁山矿?那就是说,这里有很多铁制品咯?” 孟庆的眼睛变亮,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消息么,他正打算找寻一些适合春耕的工具就找到了这里,他设想中的那些耕地犁具、收割的镰刀岂不是能够轻易打造出来。 “确实找对地方了。” 兰雅点头,换成其他一个哪怕是子爵领,都没有现在遇到的铁山领更加适合完成此行目的。 伊迪丝一直紧跟在兰雅身边,她的年龄太小了,体型也娇小,适合扮演的只有兰雅的孩子,除了脸庞相对比较精致外,伊迪丝并不太过醒目。 孟庆就不行了,远远的看到所有从入口出入的人员都下马脱帽,他不禁皱眉,这个铁山领对外来人员的检查还是蛮仔细的,看来他只能自己混进去了。 “你带着伊迪丝先去,进去了找个地方等我,我随便都能混进去。” 目光落在铁山领的围墙上,孟庆笑了,只要有木头,就没有他进不去的高墙。 “那你小心,我带着伊迪丝先进去了。” 兰雅点头,牵着伊迪丝的手,走在镇外田野中的结实泥土道路上,向着南门不急不慢的走去。 “止步,请出示出入证,夫人。” 立在门口的四名壮硕的卫兵早就看到兰雅牵着伊迪丝走来的一幕了,这些天铁山领正值春季产品热销的时节,往来人员复杂,所以铁山领的安全防护也比往日更强。 铁山镇南门少有人员出没,东门与北门是人流量比较大的,那里的守卫更多,都有骑士站岗,这里守卫的四人不过都是平民士兵,实力一般。 () 第145章 唯美人与美食不可辜负(第三更) “远道而来,需要办理什么样的出入证?” 兰雅摘下兜帽,露出宜喜宜嗔的面孔。 四名士兵眼睛都看直了,直到瞥见兰雅腰间挎着的那把细剑才反应过来,面前的这位身着绸衣的并不是哪家夫人,看起来好像也是一名骑士。 “流浪骑士柯蒂雅,无效命领地,自王都而来,听闻南方丛林景色不错,特来游历一番,不过我好像来早了一点。” 兰雅早就编好了自己的来历,至于骑士身份,在她手握剑柄斗气勃发的时候,士兵就已经确认了其身份。 “您确实来早了,夏季的南方丛林才是最美的,不过也是危险的,欢迎你来到铁山领,柯蒂雅骑士,需要我为您引路么?” 骑士身份尊贵,流浪骑士还是女骑士这样的珍惜资源,是每一个贵族领都渴望的。 值守的士兵早就得到过交代,如果有流浪骑士一定要好生善待,让其感受到铁山领的诚意。 “不用了,铁山领果然如传闻般很热闹,是我游历这么久见过最热闹的骑士领,我打算自己逛逛,对了,这是我的孩子,受了风寒,不适合见风。” 兰雅摆了摆手,在简陋的出入证上签了字后,掀起伊迪丝的帽子,不过只掀起来一半,耳朵没能显露出来。 “孩子总是不适合长期赶路的,您快带她进去吧,铁山领有名声在外的医师,也是和您一样的骑士。” 瞥了一眼伊迪丝确认没有问题,守卫就是连忙回应,就这样兰雅轻松带着伊迪丝进入到了铁山领,在走入门内后兰雅回望,身后的空地上已经看不到孟庆身影了。 “哇,这里好热闹啊。” 在人类的地盘上兰雅当然说人类语言,她现在完全掌握三种语言,半精灵语、哥布林语与人类语,连狼都能进行对话并聆听明白意思。 “当然了,这处铁山领,常住居民就有三千多人,快比得上一个男爵领的所有人口,加上辖下的村落与矿场以及外来人员出入,即使与子爵领相比也相差无几。” 铁山领有矿脉,所以从事矿工的人员众多,不过这些人都在远离铁山领的矿山村那里。 铁山领也有农耕不过比起其他贵族领对农耕并不是完全在意,光是铁矿石与铁器交易就让铁山领领主赚的盆满钵满,是周边少有的阔绰存在。 孟庆一行之所以昨天赶了这么远的路都没看到村落的存在也很简单,铁山领南方没有村落存在,矿场在东北,耕地只不过绕着铁山领与矿山村周边开垦了一些,对土地的利用率相当低。 重新带上兜帽,行走在铁山领石条铺就的宽敞街道上的兰雅并不显眼。 刚进入铁山领内就能看到众多往来于街道上的路人,很多都是骑士打扮,腰间背上都携带武器,这些大多数都是外来人员,呆不了多久就会离开。 道路两旁的建筑,大多数样式都和别的领地不一样,正门口就是火热朝天的锻造台与冒着黑烟的锻造炉。 除了铁山领领主手里的那批锻造师外,在铁山领从事锻造行业的人也很多,有些是外来者,有些是本地人,有铁山矿充裕的矿石做后盾,靠山吃山这一点非常贴切。 当当当的锻造锤敲打声不绝于耳,却不让人听着烦躁,那些锻造锤捶打的声音很有规律,聆听久了甚至觉得像是在演奏。 初春的气温还是比较冷的,但呆在锻造炉旁的人多是光着膀子浑身油汗。 拉着风箱的学徒一边努力拉风箱一边偷瞧捶打中的铁匠,有些是家庭作业,有些则是小工坊营生,少有见到十人以上的规模。 锻造是一门艺术,这是矮人锻造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锻造一术流落到人类手里后就和艺术的关系不大了,这一行业很苦很累,没点力气真的能累趴下,每天几百几千磅的矿石铁料搬运就是一般人比不了的,当然能坚持下去的,都会有一身健壮的体格。 “晨星呢,他在哪呢?” 走出一条街了还没发现孟庆,伊迪丝好奇的四处看去,周围都很陌生,没有人带着她自己是很难有勇气在满是人类的地盘走动的。 “担心他做什么,他肯定能进来,这样的围墙还是挡不住他的,连男爵城堡结实的石条围墙都拦不住他。” 兰雅撇了撇嘴,拉着伊迪丝就是继续往前走,她相信孟庆会跟上来找到她们的。 “打听清楚了,铁山领的领主去矿山村了,不在领地里。” 不多久后,孟庆成功在距离南门不远的饭馆找到兰雅两人,有望星瞳在建筑的遮挡就是个玩笑,他在这之前已经花费时间打听清楚了一些消息才过来。 “恩恩,晨星你也来吃,这里的铁板烤肉滋味很不错哟。” 已经被美食吸引的伊迪丝头也不抬,铁山领的食物都相当有意思,和别的领地大不相同,铁板烤肉就是一大特色,同时还有铁板烤鱼、铁板烤饼这些易携带能保存的熟食,食物也是铁山领吸引外来者的原因之一。 “行,那就坐下来吃点吧。” 第一次在人类地盘上吃饭,孟庆多少也有些紧张,带着兜帽的他观察周边,这处街边小饭馆声音还行,不过食客没有骑士这一阶层,都是平民。 “果然,唯美人与美食不可辜负。” 尝了几口铁板烤肉,孟庆满意的咽下嘴里的肉片,道出一句经典。 兰雅的眼睛一亮,欲言又止还是没问出来这句话是谁说的,孟庆已经多次说出兰雅第一次听到的经典话语。 火炉上的铁板,刷上动物油脂,油脂溶化后放上切成薄片的肉片,几个呼吸后肉片就变色,然后撒上盐巴翻一个面,再等一下撒上调料就可以夹起来吃了。 这是平民非常喜欢的食物,属于模仿贵族的一种,至于贵族一般都是煎的汁水四溢的肉排,很少吃这种平民食物。 肉片是按片算钱的,十片二十个铜板,价值高低要看对谁而言,十片足以让一个成年人差不多吃饱,如果觉得吃肉不好还有薄饼、鱼片可以烤,价格也都差不多。 三个人吃到饱,也不过吃了一枚银币,饶是如此对普通平民而言也算一次不经常能有的消费。 () 第146章 萍聚(第一更) “走吧,吃饱了去找找合适的锻造工坊,把我想要的工具加工出来,这里既然找到了以后可以常来。” 起身孟庆做出下一步的安排,兰雅也伸了个懒腰站起,眼睛眨了眨看向孟庆:“吃完了,付钱吧。” “咦?你没带钱?” 孟庆也眨了眨眼。 “我当初身上只有一件单衣,哪来的钱?” 兰雅说起过往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唔,那我付钱,没问题。” 在人类世界游走,钱是万万不能少的东西,好在孟庆身上还有点积蓄能用。 在孟庆起身去柜台付钱时,兰雅嘴角翘起露出狡黠的笑容,拉着伊迪丝就往外面走。 “付账,多少钱?那一桌。” “客人,您的同伴取肉的时候已经付过了,我们店都是拿多少付多少,吃完可以随时走。” 店家的话让孟庆傻眼了,回头再看,店里已经看不到兰雅的身影了,对方早就拉着伊迪丝走出店门了。 “好玩么?” 跟上两人,孟庆板着个脸,又被耍了,刚刚店里其他食客的笑声他可听到了,很尴尬。 “好玩。” 兰雅嘴角翘起,有些得意,伊迪丝也是捂嘴强忍着笑,她和兰雅点餐的时候就已经付钱了,没想到兰雅在吃完的时候还耍了孟庆一次。 “开心就好。” 孟庆也笑了,生气只不过是装出来的,自打进入铁山领,他发现兰雅脸上的笑容就是变多了,在联合营地那里的时候经常一整天都看不到笑容。 “看来人类还是合群的,她,迟早还是会走的。” 内心孟庆叹息了一声,族群生活的种族比如人类与哥布林,都渴望与更多的族人生活在一起,兰雅嘴上不说,心里估计还是这么想的。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我们曾经拥有过~ 不必费心的,彼此约束,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 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在孟庆开始用前世母语哼歌的时候,嬉笑的兰雅两人表情都是逐渐平静了下来。 虽然听不懂孟庆到底在哼唱什么,但有一句话说的很对,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哪怕是在异界,朗朗上口的歌,依旧有它的魅力。 “哇哦,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在孟庆哼唱完,伊迪丝忍不住拍手称快。 兰雅表情复杂,她虽然没能听懂孟庆在唱什么,但是能够听出这是一首和离别有关带着祝福的歌曲,抬头望着前方人来人往的街道,兰雅视线逐渐变得模糊。 花了两个小时,孟庆三人大致逛完了街道周边的大小锻造工坊。 领主名下的锻造工坊无疑是最大人员最多的,光是骑士级别的锻造师就有七八位,这种级别的人物怎么也不可能接农具的打造。 名字就是铁山工坊如此简单称谓的锻造工坊,除了各类武器护甲外,确实有诸多耕作收割的农具,诸如锄头、铁锹、搂耙、镰刀等等。 孟庆想要见到的犁头也有,但看完了那些犁头外形,怎么也不能让孟庆满意。 无他,犁头都是为耕牛等牲畜准备的那种大型犁,有铁犁头有木犁锁还有铁链吊杆,一套加起来一个人扛起来都相当勉强,更别提哥布林的体型,怎么是一个傻大粗可以形容。 在孟庆询问是否有适合单人犁地的犁头时,得到了善意的笑声回应。 “客人,你可能没下过田吧,一个人,再能犁地,怎么比得上牛马牲口。 你看我们的犁头,又大又长。 一头牛两个人,一天犁三五亩地很轻松。 单人犁头,怕不是一天都犁不了半亩地,还累的要死,谁会造那样的东西呢?” “可是我觉得,两个人犁地,不是可以省出来一头牛么,牛少地多,这样春天不就能开垦出来更多的荒地么?” 孟庆眼睛眯起,他当然下过田,踢开牛自己下手犁十亩地这种事情都干过。 “什么时候地愁过不够种,光是能犁出来的都种不完。” 那些平民铁匠笑呵呵的与孟庆对话着,他们把孟庆当成初出家门的小年轻。 “四海无闲田才行啊。” 孟庆笑了笑摇头离去,看样子这里的人是不会给他打造更适合哥布林的犁头了,他已经打定主意,找一个私人作坊自己做,估计还能省不少银币。 “你的梦想是四海无闲田么?” 兰雅跟在孟庆身后,眼睛很亮。 “四海无闲田又如何,如果农夫还是会饿死的话,再多的田,也只会饿死更多的人。” 孟庆走在前面头也不回。 “好可怜。” 对此伊迪丝表示心痛,田地多得要命还会饿死,怎么是一个凄惨能形容。 “那怎样才不会饿死呢?” 兰雅停在原地想了想,快步又追上孟庆的步伐。 “很简单啊,开荒减税,包产到户,要让他们知道种地是为自己种而不是给领主给贵族种,自然动力就会被激发出来,睡在田间地头都没问题。” “可是,开荒这种事情,一直都在做啊,减租是不可能减租的,粮税是最重要的赋税,不收粮税怎么维持这个国家的秩序呢?” “与民争利实为不智,农夫穷的穿不上裤子了,贵族的钱都生锈在仓库里,怎么能让财富进行流通,财富不进行流通,繁荣从哪里来?” 孟庆凭借上辈子的经验把兰雅怼的无话可说。 这方面她可说不过孟庆,毕竟曾经孟庆所在时空,千百年的封建社会,上层都在剥削最底层的农户,但事实证明这是错误的方向,而后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后才焕发出真正的生机。 “就这里吧。” 停在一处偏僻的巷道中,望见巷道一侧院中锻造炉冒出的黑烟,孟庆点了点头,只要有锻造炉,他就能让人造出来想要的犁头。 “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跟着孟庆进入了这处少有人造访的偏僻锻造坊院中,兰雅还在思考孟庆之前的话。 () 第147章 技艺精湛的老铁匠(第二更) “这样给你形容吧。 我欠你十枚银币,跟贩子走南闯北攒够了钱把钱还给了你。 你拿着钱去买了十银币的肉。 肉贩拿十银币还了养猪户的十银币欠款。 养猪户还了贩子的十银币猪仔钱。 贩子最后又把十银币给帮工发了报酬。 来来回回,十银币还是十银币,但它创造的价值远远不止十银币,对不对? 财富一旦进行流通,它的价值就远超它本身的价值,额外附加的那些价值才是最重要的。 比如铁山领,现有三千居民,每人每三个月平均消费一银币,领主能从中收取到半成的交易税,这就是十五金币。 如果他想办法把这十五金币让居民赚去,长此以往,领主每三个月可以收取到的交易税就是二十、三十金币。 但现在呢,领主们更多的是把银币金币藏在自家宝库里终年不见天日,想方设法的从平民手里刮取更多的利益。 长期以往,平民手里的钱越来越少,可支配的财富越来越少,税收也越来越少。 为了能得到更多的税收,领主必然会加税,最终爆发不可挽回的灾难,或天灾人祸、或起义或战争。 更严重的情况下,王朝更替,不过一念之间。 这你懂了么?” 孟庆花了几分钟给兰雅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听完故事的兰雅浑身都是冷汗,她不觉得孟庆在骇人听闻,这简直就是微缩版的王朝衰亡史,部分情节她可是真的听说过的。 “民富国强,国泰民安,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学着点吧。” 说到最后,孟庆瞥了一眼痴痴呆立在原地的兰雅,笑了笑内心相当满意。 “晨星你说的好有道理呢。” 伊迪丝连忙跟上孟庆,跟在后面满脸敬仰。 “那是,你晨星哥哥可是要成为王的男人。” “王的男人?” “是成为王的男人。” “这不是一个意思么?” “去去去,小孩子一边玩去。” “嗤,你也不是没成年么。” 笑谈过后,该做的正事还得做。 这家锻造坊生意相当冷,以至于孟庆在外院都没能喊到一个人,不得已他只能推开内院的院门,才发现正在锻造台前努力敲打的铁匠,敲打声很响亮,让对方没能听到外面的呼喊。 “你们是什么人?” 铁匠沉浸在锻造面前的武器之中,拉风箱的青年注意到了孟庆的出现,扯着嗓子喊道。 “客人。” 孟庆的注意力落在锻造台上的武器时眼睛一亮,此刻眼下这名铁匠锻造的武器居然不是普通的刀剑长枪,而是一把铁胎弓的铁胎。 只有技艺相当精湛的铁匠才有把握打造弓类武器,那比刀剑长枪费事的多,稍有不慎打造就会失败,几天的辛苦白费只能重头再来。 铁匠抽空看了眼孟庆三人,对着他点点头便是不再理会,孟庆也没生气,饶有兴致的站在一旁,见证铁胎弓的成型。 “不打了?有几个地方的纹理还没敲正确呢。” 在铁匠放下锻造锤,脱下手套擦拭着额头豆大的汗珠时,孟庆忍不住提醒对方,望星瞳在身,孟庆可以轻松看到铁胎的内部纹理。 “他给的价,只配用这样的弓。” 谁曾想铁匠并没在意,反而深深的看了一眼孟庆,回复孟庆没想到的话。 “好吧,需要歇息一会么,我这里有些东西想打造,数量不多,价格肯定包你满意。” 孟庆耸耸肩,对方居然知道铁胎弓没锻造完成,这让孟庆不由得刮目相看。 他的望星瞳是天赋,对方不过是普通的人类,连骑士都不是,但也能凭借经验判断出铁胎弓的内部纹理。 “说说看吧,你要什么东西,能看出这把弓的不对,你也算是内行人,能打造的我肯定会帮你打造。” 接过学徒递来的茶水,铁匠咕咚咕咚灌了大半杯,放下杯子后表情惬意,疲惫与燥热也缓解了许多。 “我画出来你看看吧。” 孟庆上前几步,目光扫视锻造台,而后拿起一把尖利的锥子,一旁的学徒想要制止孟庆但被铁匠拦住了,赤着上身显露出精壮身躯的铁匠看起来年龄不小了,但体魄能让九成九年轻人惭愧。 在铁板上画出来适合双人耕地的犁具,孟庆放下锥子,一旁旁观的铁匠细细看完,望着孟庆的表情变得极其危险:“这么小的犁具,你是给谁用的?童工?” “这你也需要知道么?” 孟庆平静的注视对方。 “当然,我老巴克手里从不打造奴隶用的器械,如果是给童工用的,尽早离开别让我发怒。” “我要说不是童工你信么?” “我信。” 注视孟庆良久,老巴克点点头,与孟庆对视的他内心惊异,这样的眼睛,他真的极少见到,仅是从兜帽口罩显露出的眼睛中,他都能看出来对方的不凡。 “不是给奴隶用的,这样的回答可以吧。” “可以,这样的犁具构造与正常大小不同,所以价格也会相对低一些,材料方面用熟铁即可吧,不用特殊材料,五银币一套,你要多少?” “熟铁就行,二十套吧,多久可以打造出来?” 考虑了巨狼的负重以及之后可能还要携带的物资,孟庆给出一个数字,如果加上那一千磅可能已经被人带来的硝石,七只巨狼想带走这么多东西,怕只能用特殊的办法了。 “后天上午可以交货,如果愿意打造的话,先交二十银币材料费。” “希望你可以遵守承诺,我到时候想要看到二十套这样的犁具。” 取出为数不多的银币孟庆付了帐,尾款现在他还不够,不过他随身还携带了不少魔药与宝石,找地方出售掉一些还是付得起尾款的。 全程沉默的兰雅,一直充当背景一样的存在,但她骑士的气息无法掩盖,即使如此也没让老铁匠皱眉,骑士在铁山镇并不稀罕,经常能够见到。 “我们现在要做什么?在这里等到后天上午么?” 在三人走出锻造坊的时候,伊迪丝征询孟庆的意见,外面还有三名哥布林等着呢,要不要知会他们一声? “先找一个临时住所,找好后你们可以休息一下或随便逛逛,我买些食物出镇带给艾草他们,顺便安排一下时间,距离天黑还有很久,或许我们可以好好逛一逛这里,买点喜欢的东西。” “好耶。” 伊迪丝对卖东西完全没有抵抗力,闻言欢呼起来,兰雅也嘴角翘起露出微笑,虽然没有什么渴望的,但多逛一逛热闹的铁山领还是不错的。 () 第148章 粗大事了!(第三更) 铁山领的热闹,是其他男爵领难以匹敌的,光是往来于街道上的骑士出现频率就能看出一二。 几条街看过去,孟庆见到不下于五名骑士,在领地里骑士都不得骑乘,饶是如此那些龙行虎步的骑士也让平民只敢远观不敢上前打扰。 铁山领已经有孟庆记忆中地球上乡村小镇的风格,临街的多是商户,除了锻造工坊外还有诸多店铺如美食摊、铁器店、珍宝行等。 孟庆甚至见到了与银行功能颇为相似,提供货币兑换、财货典当的地方。 最让孟庆感觉有趣的是,铁山领居然有青楼类型的地方,而且就在领地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出入往来的多是男人,而传闻中吆喝招揽客人的风尘女倒是一个没见到。 “呸。” 发现孟庆目光一直没从那处外观漆成红色的建筑上移开,一旁的兰雅啐了一口,见红楼她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风尘女与浪荡子最多的红楼。 “见识见识,果然非同凡响。” 见识了异界的青楼,孟庆表情还算淡定,这种地方算是比较文雅的了,客人即使急的恨不能生吞活剥那些衣衫单薄的风尘女,也会附庸风雅做一下姿态,倒不是市井间真正的皮肉交易。 “咦~” 看了半天才发现不对的伊迪丝,满脸都是嫌恶的扭过头,纯净的心都被影响到了。 “这里不错,清净,不知道价格怎么样。” 逛了一圈三人来到了进入领地的南门附近,在一条种有长青松的干净巷道中发现了住宿的地方,不仅如此这里还提供三餐与酒品,就像是异世界的酒店。 询问了一下价格孟庆还算可以接受,三人两间房,住到后天早上不过一个银币多点,还有免费的早餐可以吃。 店家的态度也很和气,并没有因为兰雅是骑士而显得多惶恐,看来是见过风浪的。 “我先走了,中午回来,晚上再聚没问题吧?” “没问题。” 兰雅语气平静,伊迪丝对着孟庆做鬼脸,孟庆微微一笑,信步走出了租住的旅馆。 安排妥当艾草三名哥布林,孟庆原本打算绕着铁山领外围转一圈,不曾想转到领地北门附近,发现了这里人头攒动,冒险靠近才知道,铁山领的领主,巡视铁山矿几日后回来了。 “连战马都这么有灵气,真是位人物啊。” 敏锐的发现骑在战马身上,那名散发着强烈威压的男人身下的那匹马也非同寻常,孟庆不由得咂舌。 这样的马,等闲十几个壮汉,踢死都跟玩一样,根本没办法近身,再加上背上的骑士,这样的战斗力,远不是当初步行进入丛林的那名中阶骑士可以媲美的。 “中阶中位么?这样的实力,怕不是已经可以突破骑士与贵族的界限成为真正的贵族了吧,人类的天赋还真是让人羡慕呢。” 围观了铁山领领主带着大队随从进入领地的一幕,孟庆感慨良多,还顺手从一名防备松懈围观的肥胖男人衣兜里摸走一个钱袋。 在孟庆离开好大一会后,丢了钱袋男人杀猪般的叫喊声才响起:“我的钱袋呢?” “顺手牵羊啊,果然来钱快。” 笑纳了那名大意富户的几十枚银币,再次混入铁山领的孟庆嘴角翘起笑的很开心。 对方身上的脂粉味太重了,让孟庆远远的就嗅到,怕不是才从红楼里出来不一会,这样的肥羊不顺手牵羊孟庆过意不去。 至于丢人,拜托,孟庆不觉得他丢人,谁让他现在不是人类呢。 “对了,看看有没有真正的渔网卖,很快就要开拓大河流域的领域了,绿蚕丝的网弹性随好适合狩猎,捕鱼还是有点欠缺,弹性太好鱼儿都溜走了。” 闲逛的孟庆忽然想到一点,记起之前路过的地方好像有卖渔具的,便是绕道找寻。 铁山领附近有一条还算宽大的河流,下游甚至有一个湖就在铁山矿附近,鱼类资源相当丰富,铁山领里店家售卖的烤鱼也由此而来。 想找寻坚韧渔网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大河可不是普通河流,鱼人与鳄鱼这两种存在都相当厉害,没点结实的渔网下了河,怕不是被几下就折腾烂了。 铁山领卖渔具的不多,卖渔网的就更不多了,渔网需要的材料很少见,麻线虽然可行但沾了水很快麻绳就会烂掉,只有少数几种植物的纤维制成的纤细绳索才适合充当渔网。 找了几家孟庆得到消息,珍宝阁有相当不错的渔网售卖,那种人多眼杂的地方孟庆本来不打算去的,不料绕到珍宝阁附近,看到的一幕让他不得不站出来。 “兰雅!!!你怎么在这里!” 时间推移到十分钟之前,当兰雅带着伊迪丝游逛到珍宝阁附近时,好巧不巧的遇到了野蔷薇领的骑士之一。 虽然兰雅有所遮挡,但光是体型身高与发色对方都能轻而易举的把兰雅认出来,她的气质暴露了她的身份,女骑士虽多,像兰雅这般的不多。 怀特惊呆了,手里之前还珍视的东西都摔落在地上,木盒被摔开,魔药散落一地,路人见此情况惊叹几声,围观的人便出现了。 顾不上心疼那份价值不菲的魔药,怀特上前就是要扯开兰雅刚刚掀起来的兜帽,却被兰雅扯下腰间的骑士剑,用剑鞘挡住了。 “没错,这是你的剑,我认得!” 怀特的目光落在骑士剑的剑鞘上满脸都是震惊与欣喜。 他暗恋兰雅不知有多久了,因为实力一直都没有精进所以也没勇气在兰雅面前提及,后面萨克骑士来到野蔷薇领,这样的人物更是怀特无法招惹的。 即使大家都认为兰雅死在了大和丛林里,怀特依旧没有忘记兰雅,不愿相信对方真的死了。 “喂,大叔,你认错人了。” 伊迪丝见兰雅背着身,身体颤抖着,忍不住掀起兜帽给兰雅助威。 “你是,你是那名丢失的半精灵?” 怀特眼尖,一眼就认出伊迪丝的身份,当初山茶子爵带着伊迪丝从荆棘领来,虽然伊迪丝没有露面几次,但怀特还是见过伊迪丝模样的,当时也因伊迪丝只有一只尖耳而惊奇。 “哪呢?半精灵在哪呢?” “别挡着我,让我见识见识半精灵!” “什么也看不到啊。” “真的有半精灵么?我要去看看。” 怀特一嗓子把周围的大半人都给喊来了,围观的人群眨眼间往这边开始聚拢,再过几分钟,怕是挤都挤不出去了。 () 第149章 无双,给我开!(第一更) “没错,我还活着,说完了么?说完了我该走了。” 本来打算否定的兰雅,沉默良久后启声回应身后的怀特,连头都没有转回。 她心中的悲痛大过故人相见的喜悦,心情相当复杂。 伊迪丝已经被周围饿狼一样的目光吓得躲在兰雅怀里不敢抬头。 她万万没想到,已经能和哥布林打成一团的她,会被这么‘隆重’的接受人类的围观,至此后悔也为时已晚。 “你,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名被子爵大人带来的半精灵,为什么会跟着你?” 怀特难以置信的望着兰雅的背影,他印象中的兰雅可不是现在的模样,对方完美,完美的符合怀特所有的审美。 “我,有必要回答你的问题么?你是我的什么人?” 兰雅的声音已经变得平静,她想通了,不打算多逗留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再晚就走不掉了。 “我是怀特啊,你怎么可以忘了我!!!” 怀特只觉心都要碎了,没有比兰雅的话更能伤心的了,他感觉自己的那颗心,砰的一声裂开了七八条缝。 “我得走了。” 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快要堵住了所有位置,兰雅拉上伊迪丝的手疾步欲走。 “别走,给我说个明白!” 从未有过的胆气充斥怀特心头,兰雅越是退缩,怀特的底气越大。 他虽然不知道兰雅遭遇了什么,但知道他似乎可以在这个时候,占据比兰雅要高的位置。 快步上前从防备不当的兰雅手里拽出来落后一步的伊迪丝,怀特用复杂的目光望着终于转过身的兰雅。 兰雅依旧和他记忆中的面容一样,但相比曾经显得疲惫、无助许多,尤其是在看到兰雅用祈求的目光望着他的时候,他落在伊迪丝脖颈上的大手更是紧了紧。 兰雅转过身,片刻再回望背后,被这么一耽搁,眼看人群就要合拢,她如果现在就走可能还能走掉。 看到被怀特擒住的伊迪丝双眼中的无助,犹豫的想法只不过在脑海里已经出现就被改变。 她坚定了唯一的想法,闭上眼睛再睁开,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呛’的一声将骑士剑迅速拔出,直指怀特。 “放开她,否则,死!” 重新散发出让怀特熟悉气势的兰雅,逼迫的怀特连退好几步,手里擒住的伊迪丝也是不由自主的放开了。 趁此机会伊迪丝快步跑到兰雅身后躲起来,双眼环顾四周,都是陌生的、眼睛中带着赤裸欲望的可怕人类,她想要见到的孟庆却不见踪迹。 对峙进行中,围观的人群则是越来越多,更是有机灵的人上到旁边店铺的二楼,探出头居高临下的围观这一突发情况,放眼望去,四周两排店铺上都是乌压压的人头。 “别怕,有我在。” 左手轻抚伊迪丝还在颤抖的身体,兰雅心中稍稍放松了一下,但环顾四周之后,她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周围已经被堵死了,人群怕不是有四五层之多,更不乏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骑士,她只要敢将剑锋对着人群,那些骑士肯定不会坐视不理,一对多,她兰雅再能打也不是对手。 “呜呜呜,晨星哥哥,晨星哥哥你在哪,伊迪丝好害怕啊,快来救我~” 伊迪丝并没有因为兰雅的安慰而放松,她依旧颤抖个不停,呜咽着低语。 兰雅叹了口气,恐怕在此刻的伊迪丝心中,只有晨星算是唯一信任的存在吧。 “请让让,谢谢。 请让让,谢谢。” 转过身低头,牵着伊迪丝的手不停的恳求围观的人群。 但绕了半圈,肯让出位置给兰雅的寥寥无几,围观的人或许大多数都只是平民,但在数量上去后,也敢用戏谑的目光望着平日高大威严到不可侵凌的女骑士。 “请让让,谢谢。” 兰雅唯有不停的重复这句话,除了这么做,她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在前路被阻次数多的数不清之后,孟庆曾经说过的一段话不由自主的出现在兰雅脑海中:平民是麻木的,落单的时候弱小的不如一只羊,羊急了还会顶人呢,但麻木的人只会伸长脖子等待死亡降临。 但在有时候,麻木的人也会变成择人而噬的猛兽,尤其是觉得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周围还有许多同样支持者的时候。” 兰雅还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回答:“羊就是羊,永远不会变成狼的。” 孟庆的回复是这样的:“你觉得平民会有一天把你这个骑士围成一团,甚至喊打喊杀么。” “绝无可能。” 兰雅的回复很坚定。 现在呢? 兰雅嘴角抿着,晶莹的泪水沿着面庞滑落,一直认为和绵羊一样温顺的平民,此刻变成了比饿狼还要可怕的猛兽。 被围在中央的她,空有一身斗气,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也无法将剑锋指向同族。 “你变了,变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你能往哪走呢? 走出鲜花王国? 躲到深山老林里去? 回来吧,不管发生了什么,回去给男爵大人认个错,还有挽救的余地,不是么?” 勉强打起勇气后,怀特望着不停受阻的兰雅,嘴角的微笑却是越来越明显。 能看到兰雅如此落魄的一面,他内心有一种病态的快感。 “晨星哥哥来了!” 就在兰雅想要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伊迪丝忽然惊喜的抬起头,忽略了那些围得严严实实的人群,踮起脚尖想要看到人群后的孟庆。 兰雅也放弃恳求那些从麻木到变态的围观人群,她眺望伊迪丝眺望的方向。 在兰雅视线中,人群外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有一名全身都裹在兜帽里,面容看不真切的身影从远处走来。 他的气势并不高,但前进的步伐很坚定。 和周围准备来看热闹的路人完全不同,他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到后面更是变成了奔跑。 即使面前是重重叠叠的人群,速度也似乎没有丝毫减缓的意思。 “嗷呜~” 远在铁山镇外,被艾草精心梳理毛发的灰星,不知感受到了什么忽然起身长啸起来。 继而六只巨狼都是不顾一切的向着铁山镇的方向大步奔跑,任凭艾草喊破嗓子也没能喊住哪怕一只巨狼。 “给我开!” 当能量波动强烈到人群不得不转过身时,看到的就是裹挟着刺眼绿光的孟庆,势不可挡冲锋的一幕。 () 第150章 巨狼入侵(第二更) 持着刚顺过来的一根铁棍,孟庆完全没有任何顾忌。 木系能量护身的他,带着冲锋的加速度毅然决然的冲入人群,立刻就撞破三层人群,让六七人连惨叫都没发出就被铁棍蛮横的打向两旁。 像是被夏风压倒的麦浪,短短两个呼吸间,孟庆就是冲破了挡在兰雅面前层层叠叠的人群, 见兰雅与伊迪丝都是张大嘴巴满脸震惊,背后背景是横七竖八倒一地人类的孟庆,抬手掷出手里的铁棍掷向已经反应过来、斗气逸散全身准备靠近的一名骑士,声嘶力竭的道:“快跑!” 以一敌百是不可能的,全是平民都孟庆都要掂量掂量,更何况人群里最少得有三五名骑士,等人群反应过来,他除非能上天不然再无回天之力。 兰雅再无犹豫,右臂夹住伊迪丝拔腿跟在孟庆身后,孟庆则大发雄威,双持两个倒霉鬼的脚腕,风车一样转动前进。 如此吓人的一幕,反应过来的平民即使满腔怒火也没几个胆敢靠近,即使是骑士都为之咂舌,追击的速度也慢了几拍。 片刻冲出人群,孟庆回身将不知道挂没挂的倒霉鬼掷向后方已经排成一排准备追击的行人,砸的人群鬼哭狼嚎同时头也不回的跟上兰雅不忘护住兰雅的后背。 两旁的建筑上已经有人在弯弓搭箭了,孟庆短短片刻时间怕不是弄出二三十人的伤亡,有点实力的人都不会坐视不理。 听到孟庆的闷哼声兰雅紧急中回过头,发现孟庆背上插着长长的箭杆差点没摔倒在地,还是孟庆拉着她的衣领才扶住她。 “笨女人跑快点,往这边,灰星来接我了。” 恼火的孟庆一巴掌拍在兰雅臀上。 顾不得羞愤兰雅转过头继续奔跑,后方二三十米处则是箭头一样蜂拥的人群,各种喊打喊杀呵斥站住的声音不绝于耳。 孟庆理会才怪,还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扯过路旁的东西丢在街道中央阻拦追兵。 沉默不语的伊迪丝忽然感觉脸上有凉意,她艰难的抬起头看向天空。 “下雨了么?” 雨是没下,兰雅哭了,哭的跟个泪人一样,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她用尽全身力气奔跑,远离身后的人群,内心也在远离人类的世界。 哪怕她不管怎么样都无法改变自己是人类的事实。 铁山领南门,四名守卫因为没有出入的行人正坐在板凳上偷懒。 初春的时节还是不怎么暖和的,一人进屋去倒了一杯茶,走出屋子时就发现三名同伴都是浑身僵硬的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像是三根木桩子一样。 “怎么……” 还没说完话,他就感觉自己被一股恶风扑倒在地,万幸的是扑击的存在没有理会他,扑倒便是就此远去。 狼狈的爬起来,守卫满是惊惧的望向身后。 六只逐渐远去的巨狼威风凛凛的就那么直接冲过他们的防线进入到了铁山领内,只不过在门后的街道上露个头就是带来了接连不断的惊呼求救声。 “当当当~~~” 急促的钟声,由南门处响彻,瞬息间传遍半个领地。 刚抵达领地中央领主府的铁山领领主眉头皱起,这个时候会有外敌入侵的钟声响起? 要知道他刚回来啊,哪来的不张眼家伙敢在这个时候入侵铁山领? 或者哪边的守卫吃了豹子胆准备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不好了不好了,领主大人,有蛮子骑士在领地里大开杀戒,怕不是已经杀了三四十号人了,现在正在往南门方向逃窜,他还有两个同伴,在之前被围了起来好像有一个女骑士与一个半精灵。” 奔跑到脚步踉跄的士兵,连滚带爬的进入到领主府,顾不得通报就是闯入,带来了耸人听闻的消息。 “好胆!” 铁山怒不可遏,骑士也要遵守骑士的法则,即使要处置平民也不能当街杀人,否则必然要承受杀人必须承受的刑罚。 不知哪里冒出来的蛮子骑士居然敢杀几十号人,这样的凶人不管是谁都得上绞刑架。 一个口哨唤来心爱的战马红云,铁山跨上没有缰绳马鞍蹬具的战马,无需催促战马骤然发力,带着铁山犹如一道红线一般疾驰远去,留下一群追在后面眨眼间连马屁股都看不到的随从与士兵。 “我的妈呀!狼!” “狼来了!快跑啊!” “别吃我,我的肉是臭的!” “别丢下我呀孩子他爸!” 众生百态,在六只巨狼横行街道的时候就此显露无疑,之前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在巨狼出现时像是受惊的游鱼一般,眨眼间全部散开让出道路。 六只威风凛凛、体型庞大到仅是外形就足以把人吓趴下的巨狼得以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前进,在闯入到铁山领几分钟后,六只巨狼终于和狼狈逃窜的孟庆汇合。 而孟庆身后,只有少数才追击的平民,剩余的七八人都是骑士! 两名修习风属性斗气的骑士追的最近,万幸只是初阶初位、中位实力,如果是初阶高位实力,此刻孟庆早被拦下了。 饶是如此孟庆也不得不在逃跑的时候不断回头,紧急调动街旁树木变形阻敌,不然根本来不到这里和巨狼汇合。 “快上狼背!” 招呼一声孟庆离的老远就是跃起,奔行过来的巨狼灰星懂人性的减速转身,成功的接住了孟庆。 兰雅稍微慢了一点,但还是在骑士追击上之前伏到狼背上面,六只巨狼在片刻后甩掉追兵,沿着路旁满是惊恐颤抖行人的道路就此远去。 当六只巨狼或载着或护卫着孟庆一行三人来到铁山领南门时,孟庆终于放松了,门口虽然有四名士兵还在,但看双腿颤巍巍,长枪都拿不稳的样子,威胁力近似于无。 “嗷呜~” 孟庆只是拍了一下灰星的脊背,灰星就是懂事的提前嚎了一嗓子。 接二连三的狼嚎声也纷纷响起,只见挡在南门前已经关上门的四名士兵,三人屁滚尿流的让开,一人眼睛一翻就此晕了过去。 () 第151章 追兵强横(第三更) “从围墙跳过去!” 南门太高太厚,不过也有别的办法。 孟庆对巨狼的跳跃能力很放心,两米多高的围墙能挡住人类,但挡不住巨狼。 不要小看狼的跳跃力,等闲不如人类大腿高的狼都能跳到人头高的马背上,巨狼的体型这么大又不是普通狼,跳跃力相当不凡。 六只巨狼先后跳过围墙,载着兰雅的巨狼落地时腰脊快要弓到地上了,悲鸣一声就有别的巨狼靠近让兰雅得以换骑。 那只腰脊受伤的巨狼艰难的跟上同伴,孟庆回望一眼松了一口气,虽然受了伤但还有得救,只要远离铁山领,他积攒的月光之力还能救回来巨狼。 远离了铁山领约七八百米,孟庆彻底放松下来。 就在他下了灰星的背,用月光之力救治完受伤的巨狼时,灰星忽然对着远处的铁山领南门长啸起来。 孟庆内心一惊,抬头就见惊人的一幕,他没敢让巨狼硬碰的铁山领南门,突兀的被蛮横撞开,一朵红色的云从中飘出来,以超越巨狼的速度直奔己方所在位置。 “快跑!” 瞬息间看清楚肉眼难以看清的那朵‘红云’,孟庆心惊胆颤,怎么忘记这茬了,铁山领的领主可是回来了,还有一匹雄壮的健马,二者合一,是孟庆无法硬憾的存在。 逃虽然逃了,但没逃出多远,那朵‘红云’就追上来了。 电光石火间,落在最后的巨狼就是被突兀的挑起到空中,一瞬间刺出三枪的铁山领领主,持枪最后竖挑过去,将身上带着六个窟窿嘴角溢血眼睛满是无助的巨狼砸向最前方的孟庆。 “砰!” 巨狼被砸落在孟庆前的地面上,溅起大片灰尘。 灰星停下来了,孟庆也没有制止,灰星不停,他也会让灰星停下来。 相伴了一个冬天的那只巨狼已经被刺穿皮肉内脏,眼看是活不成了。 孟庆下了狼背,冷漠的注视着高坐在马背上,单手持枪威风凛凛立在十几米外的那人,继而快步跑向落地的巨狼身边,努力用月光之力挽救对方。 铁山也不着急,他饶有兴致的持着枪,绕着五只巨狼围成的圈子。 眼前这样的队伍他还是第一次见,人、狼、半精灵再加上一个到现在都看不出是什么存在的家伙,相当有意思。 铁山身下的那匹雄壮的战马,并不像普通马儿或平民那样惧怕巨狼,而是恶狠狠的用眼睛望着巨狼,不断的喷着响鼻,前蹄刨的土壤翻飞,明显跃跃欲试,想要与巨狼分出高下。 “呼,还好留住了一口气。” 差不多两个月积攒的月光之力都用掉,孟庆松了一口气,那只之前还血肉模糊的巨狼,内伤总算恢复的差不多了,虽然外伤还没能完全治愈,但已经摆脱了死亡的威胁。 “喂,摘下你的帽子,让我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 铁山回望身后,抬枪指着孟庆,他还想尽快返回领地里看看伤者怎么样了,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也难逃其责,只能最大可能惩治犯错的人,补偿伤者与逝者的亲属。 “摘了又怎么样?” 已经把巨狼看成自家人的孟庆转过身来,血红的眼睛望着铁山,他摘下了兜帽,露出淡绿色的皮肤,那光洁的头顶与尖耳,让铁山一见到就想到一种存在:“哥布林?” “不对,不像哥布林,倒像是半精灵,有意思,有意思。” 目光落在恶狠狠望着自己的伊迪丝身上,铁山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想说什么?有四分之一矮人血脉人类骑士,杂种么?” 孟庆的下一句话让铁山再也笑不出来了。 铁山用极其复杂的表情望着孟庆,他有矮人血脉的事情从未对外透露过,因为有这份血脉,他在斗气上的造诣相当卓越,更是掌握着普通骑士没有的天赋:矮人一族的锻造术。 在发现了铁山矿之后,铁山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他也成功的抓住了机会。 不过十几年时间,就将原本不过是偏远边疆的一个伯爵名下的小铁矿矿产,发展成了如今的铁山领规模。 如果不是孟庆说到矮人,铁山真的快要忘记自己还有矮人血脉这件事,他一直都觉得这是自己努力的成果,血脉只不过是推动之一。 “不管你是个什么东西,今天你都走不了了,杀了我领地里的人还想走,这样的人还没出现过!” 抬枪直指孟庆,铁山不打算再和孟庆废话,管他什么东西,他都相信自己手里的骑士枪。 “你们离远点。” 孟庆感受到了强大的威压,刺激的皮肤都为之生疼,他在动手前不忘让兰雅带着伊迪丝离远点,等下对上强大的骑士时,他很可能兼顾不到别的地方。 还有可能误伤。 没错,就是误伤,面前的人类骑士固然强大,但还没让孟庆丧胆,他的秘密武器已经制作出来许久了,看来今日就是向世人宣告存在的机会。 兰雅复杂的望着孟庆,拉着挣扎不停的伊迪丝,带上巨狼前进了几十米才停下,伊迪丝说什么也不愿意从孟庆身边离开,更不愿意看到孟庆与那名强大到不可战胜的人类骑士对战。 “来吧,让我见识见识你的实力。” 即使面前的孟庆是敌人,铁山依旧遵照骑士对战的礼仪,并没有在孟庆转头的时候偷袭,当然,指望他手下留情是不可能的。 生死战,既分高下,也分生死。 “你拿着那么长的一条枪,我赤手空拳,怕不是不合理吧。” 面对着强大的骑士,孟庆还有心情开玩笑,他的话换来铁山的冷笑:“连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注定你要死在今日。” “谁生谁死,可还不一定呢,小心大话说多了闪到舌头。” 孟庆不忘顶回去对方的话,再次换来铁山的冷笑。 不过铁山最终还是没有上马作战,骑士冲锋的时候势不可挡,但转向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对自己的心爱伙伴红云虽然有信心,但也不愿让红云受到伤害,即使脚踏地面,他对这一战也有十足的信心。 对峙只持续了短暂的片刻,见孟庆已经做好了准备,铁山不再犹豫疾步上前,骑士枪虚晃,让人无法确定到底打算怎么进攻。 换成没有多少战斗经验的人,提前做好防御依旧会被灵蛇般的枪头捅个透心凉。 () 第152章 爆炸的艺术(第一更) “撒豆成兵。” 即使有秘密武器,孟庆也有在动用秘密武器前和铁山对上几招的把握。 骑士的力量来源从何而来他早就熟络,有侦测能力在,他很清楚对方到底准备如何进攻。 孟庆撒出去的并不是豆子,而是精纯的树精核心。 这种鸽卵大小的木头,被孟庆丢出去后就是变成了一条条择人而噬的毒蛇,旋转着绕开骑士枪直奔骑士正脸。 “雕虫小技!” 斗气稍微喷涌就是震飞了那些后继无力的藤条,对孟庆的进攻手段铁山也是相当摸不着头脑,随后的遭遇更是让他十分烦躁。 孟庆滑溜的像是泥塘里的泥鳅,看似能捉到但总被其躲开,同时他也在时刻不停的承受孟庆各种诡异手段的骚扰。 从地面快速生长起来的野草、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荆棘,喷吐出恶臭气息的魔芋花。 战场相当诡异,没有正常情况下两名骑士武器对撞的火花,有的只是不停进攻的骑士以及不停躲闪的孟庆,外加一大波被孟庆催生出来操纵的植物。 丛林间什么不多就是花草多,这些花草的种子孟庆有很多都一直随身携带着,如今总算派上了用场。 望着被魔芋花喷的满身都是黏糊恶臭液体的骑士,孟庆离的老远猖狂大笑:“有人掉茅坑里了么?需不需要我用木棍把他救出来?” 修习土属性斗气的铁山,速度并不是优势,相反比起普通骑士还要慢一点。 不过脚踩大地的他,防御力与续航战斗能力都相当强,想指望打持久战打垮他无异于痴心妄想。 眼见一直追不上孟庆狡猾的身形,不再顾忌其他,一个呼哨唤来一旁等待良久的伙伴红云,期间还遭遇了各种各样的骚扰,但总归人马合一,铁山骑上了坐骑。 有红云代步铁山的速度陡然变快,只是几下就追上了孟庆。 这下变成孟庆险象环生了,要不是他有侦测能力与望星瞳在,能够提前发现骑士的发力方式与角度,怕不是三两下就会被骑士枪戳个透心凉。 “差不多了。” 孟庆忽然来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躲过健马的一记飞踹,再次躲过锋利的骑士枪。 他不再犹豫,从怀里就取出了早已准备好的事物,同时手中一直攥着的火折子也被打开,片刻后嗤嗤的引线燃烧声就是变得急促。 丢下已经被点燃的炸药包,孟庆头也不回的拔腿就跑。 只留了相当短引线的孟庆,早就料到自己会有用得上炸药包的这一天。 这一招可谓杀敌一千自损五百,还要看反应与脚步够不够快,不够快的话能把自己和敌人一起炸到。 不明所以的铁山只见到孟庆丢下一个冒烟的东西就是拔腿逃窜,没有犹豫驱动坐骑就是飞奔过去。 但下一秒,他后悔也为时已晚。 强烈的爆炸声响彻,一股远超铁山最大爆发的冲击从地面升起,骑在战马上的铁山只感觉身下的战马猛地跳了起来。 在爆炸声与满天烟尘还没散去时,被爆炸的力量掀起离地的战马,摔落到地面后就是无力的瘫软下去。 顾不得追击孟庆,铁山着甲的沉重身躯落地,落在横躺在地上的红云身边,看清红云身上的伤势后,铁山目呲欲裂。 之前神骏健硕的红云,此刻腹部被开了一个拳头大的伤口,伤口处皮开肉绽鲜血淋淋,伤口附近也是有横七竖八的伤痕,仿佛一瞬间被速度极快的床弩射中,又挨了几十刀补刀。 “忍着点伙计。” 发现红云一直努力想要站起来,铁山按住了它的脑袋,右手伸出摊入到红云的伤口里。 红云剧烈的抖动,片刻后铁山从伤口中掏出了一枚还滚热的铁疙瘩,铁疙瘩上面横七竖八的都是尖刺,像是一个小刺猬一样。 异物被取出,红云悲鸣几声,呼吸也逐渐变得平缓,但想要再载上铁山奔驰那简直就是妄想。 腹部是绝大多数生灵防御最薄弱的地方,里面满是血管内脏,挨了这么一下,红云不死已经是万幸了。 愤怒的抬起头,铁山看到的是周身被巨狼围住已经跨上巨狼后背的孟庆。 孟庆也在望着这边,见到铁山忘来,猖狂大笑后,催动巨狼带上同伴就此远去。 远远的飘来一句话:“大恩不言谢,今日之情,我晨星来日必有厚报。” 铁山哪里听不出孟庆这是反话,怒急攻心的铁山差一点就忍不住追了上去,但见巨狼矫健的步伐,低头再看到满是痛苦的红云,最终还是没能迈出脚步,还是先救治红云重要。 “晨星哥哥,刚才那像是霹雳一般的东西是什么?” 已经远离了危险无比的骑士,伊迪丝依然震惊好奇无比。 她当时离得远,没能看清孟庆的动作,只知道孟庆一下子就把强大的骑士连人带马炸伤,让其无力追击己方。 兰雅也是非常震惊的望着孟庆,仿佛第一天见到孟庆一样。 刚刚的动静可不小,到现在那片空地上的烟尘尚未完全散去,就像是是平地惊雷,不同的是雷霆是从地面上爆发出来的。 “秘密武器,说出来就不灵了。” 孟庆语气带着庆幸,没有那份炸药包的话,今天他可真的要危险了,命丧当场也不是没有可能,只能说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还是麻溜的尽早回到丛林里吧。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什么旅社犁具都不要指望了,不过只要人还在就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最后回望已经快要看不到的铁山领,孟庆内心冷笑:“等着吧,迟早要把你们重视的矿山炸垮,说到做到!” 伊迪丝无奈,不过内心对孟庆依旧是相当崇拜的。 孟庆犹如天神降临般救她与兰雅在危难之间,那一幕已经牢牢铭刻在伊迪丝心中无法抹去。 当时情况那么危险孟庆也愿意站出来,足以证明孟庆真的非常非常重视她伊迪丝。 伊迪丝当然也会发自内心的感激孟庆,在这个时候她真的已经将孟庆认作仅有的亲人。 () 第153章 来龙去脉(第二更) “坏了,艾草她们还没接呢!” 跑出好远后,孟庆忽然喝停巨狼。 兰雅与伊迪丝对望都是满脸尴尬,刚刚情况太紧急,她们只顾得上骑上巨狼逃跑了,真的忘记还有三名哥布林还在铁山领南门附近。 万幸的是有艾草在,另外两名哥布林并没有因为巨狼提前离开的情况而就此慌了神。 艾草虽然心里也慌得要命但没有见到孟庆,还是牢牢按照孟庆之前的吩咐留在原地,留在南门外的一处小树林里。 终于在苦等之后看到巨狼以及伴随巨狼出现的孟庆一行三人,艾草啜泣着靠近,满脸都是难过:“你们去哪了呀,为什么不带上艾草,不要丢下艾草好不好。” “别哭啦,哭花脸就不好看了,我保证,保证以后带着你的时候,一定不会让你离开的。” 满是失而复得喜悦的孟庆,拍了拍艾草的小脑袋,兰雅也是满脸心疼,这样的艾草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她总有一种看到自己幼年时的感受。 “刚刚轰的一声,天晴的好好地就是炸了雷,我们都吓坏了。” 重新骑上巨狼,名为野的那名哥布林满脸惊疑不定,他猜孟庆他们之前肯定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就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嘿,那可是晨星哥哥弄出来的动静。” 虽然身体年龄可能要大孟庆,但现在伊迪丝喊孟庆哥哥已经没有心里压力了,心里年龄她还是太小了,只相当于人类七八岁的样子。 “没错,是我弄的,被这个骑士领的领主发现了,我们不得不逃出来,和他打了一架好不容易摆脱掉,咱们走吧,这里是没办法呆了。” 见艾草三名哥布林都是用敬畏的目光望着自己,孟庆咳嗽了一声解释道,虽然没有讲述更多但已经足够了,知道孟庆居然能‘唤雷’,三名哥布林都是极其崇拜。 …… “天哪,红云这是怎么了?” 铁山领的骑士们姗姗来迟,在战斗结束后才赶到南门外的战场废墟,见到的只有躺在地上的战马红云与坐在一旁地面上满脸悲愤的领主。 一旁的地面上被不知名的力量炸出不小的坑洼,草根地皮被掀起,新鲜的泥土撒的到处都是。 “别说了,快,带红云回去救治。” 不愿在骑士面前露出软弱姿态的铁山站起身来,众人所熟悉的领主大人又出现了,骑士们虽然依旧有很多的话想问,但在个时候唯有咽到肚子里。 “组织一下人员,向领地南方探查,我要知道,那群胆大包天的东西是从哪里出现的。” 孟庆是哥布林的事情,回到领地的铁山并没有告知手下的骑士,毕竟能和他战斗还占据上风,说是哥布林没人会信。 “大人,我们在救助完伤员后发现了一名落单的骑士,他说有重要情报要面见您才会汇报,是和那群人里的女骑士与半精灵有关。” 就在铁山发号施令时,有士兵匆匆进厅汇报消息。 “带来。” 铁山紧皱的眉头骤然舒展开来,有情报就好,他正愁怎么找寻那名哥布林同伴从哪里来呢,半精灵与女骑士这样的不寻常存在,总不可能无中生有,一定有来路。 怀特带着紧张的心情被带上了铁山领领主府的议事厅,一路上的所见让见识不多的怀特惊叹不已。 他连做梦都没敢梦想过自己能有一天拥有这样的领地,他曾经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萨克那样的初阶高位骑士,然后能赢取到兰雅的芳心。 “见过领主大人!” 铁山的身份既是中阶骑士又是一方领主,远不是怀特能比拟的,所以见到铁山时,怀特行的是相当高规格的礼仪。 “免礼,你叫什么名字?” 上下打量了一下怀特,铁山眉头微皱。 面前的怀特在他看来不过是非常平凡的一名骑士,骑士天赋相当差劲,没有奇遇的话,这辈子最多也就初阶中位骑士顶天了,这样的人,他手下有十几位。 “回铁山领主,我来自野蔷薇领,是野蔷薇领的守护骑士。” 怀特小心谨慎的介绍自己的来历,铁山在听到守护骑士一词后嘴角微微翘起。 地方的小男爵领就是事多,还守护骑士呢,那可是高阶骑士才能有的正式称谓,所守护的乃是一个王国。 “野蔷薇领啊,我知道,那么你详细描述一下,你离开野蔷薇领到遇到那名女骑士之前发生的事情吧。” 为了搞明白来龙去脉,铁山宁愿多花一点时间,现在的他恨不能把孟庆扒皮剔骨,连带孟庆的同伙也都是相当仇视。 花了一会功夫怀特讲清楚了来龙去脉,无非就是受男爵之命在春耕将至时,来铁矿众多的铁山领打探一下情报与市场,好为春耕做准备。 另外野蔷薇领去年秋收后被孟庆毒死了相当多的马匹,马匹可是春耕的重要主力,即使要大出血,乔治男爵也不得不咬牙准备购买十匹以上的驽马。 指望仅存的那些马繁衍生息,最少得三五年以上才能有起色。 “我当时正逛到珍宝阁,忽然在前面的人群中看到熟悉的背影。 当时我还不敢认,以为自己认错了,但走近之后听到她和半精灵对话的声音,便是真正确定了对方的身份。 她曾经也是野蔷薇领的守护骑士之一,不过在这之前,所有人都以为她死在了大河丛林里。” 怀特讲述的相当细致,细致到铁山多次坐立不安想要站起来走走缓解烦躁的心,但他还是忍住了,为了情报这些都可以忍。 “什么时候的事情,因为什么原因你们都认为她死了?” 终于听到想要的情报铁山来了兴致。 怀特闻言便是将当初山茶子爵带队进入丛林的那一情况大致讲述了一边,花费的时间让周围聆听的骑士都为之皱眉。 “恩,这么说来,当初五名骑士进入丛林只有一名骑士走出,所以没有走出丛林的那名为兰雅的女骑士,就被你们认定已经死亡。 但她其实并没有死,还和逃离的半精灵成了同伴,更是可能在丛林里找到了新的生活方式,是这样的么?” () 第154章 望眼欲穿的雷蒙(第一更) 想到孟庆那不凡的容貌,铁山只觉得牙疼。 对方肯定是混血,还是半精灵与哥布林这种匪夷所思的混血,不然决不能有如此实力,能在丛林间伏击五名骑士大获成功,能在他的骑士枪下坚持不短的时间。 那名女骑士兰雅无疑已经投敌叛变,竟然选择与哥布林同流合污,想到这里铁山气不打一处来,唤来近侍就是发出命令: “传我命令。 通缉巨狼,悬赏一金币一只,活捉者赏金翻倍! 通缉叛变女骑士兰雅,悬赏金额五金币,活捉者赏金翻倍! 通缉半精灵少女,悬赏金额十金币,活捉者赏金翻倍! 通缉半精灵杀手,悬赏金额一百金币,活捉者,赏五百金币!” 如此重视孟庆的原因,并不是对方是哥布林混血儿,也不是他那不凡的植物操控能力,这些虽然罕见,但远不如那平地惊雷的爆炸能让铁山重视。 铁山非常非常想要知道,知道孟庆到底用什么办法制作出来那种威力大得惊人的爆炸物。 当时的他都感受到了生命危险,要不是红云护在他身下,怕不是身上被开出来一个大洞的就是他铁山了。 能对骑士造成致命伤的武器,无论有多么昂贵都是值得追寻的,加上孟庆杀死杀伤了铁山领这么多领民,外加差点弄死他心爱的战马红云,对其进行如此高金额的悬赏也情有可原了。 “五百金!” 所有听闻到这一悬赏金额的骑士,呼吸都粗重如牛。 五百金到底有多高的价值? 细算一下就知道了。 一银币可以购买三十磅的粮食或十五磅的黑面包,就是带壳的小麦直接磨成粉制成的面包,粗粝难以下咽,却是这个世界上平民最常见的主食。 一金币可以让一名初阶初位骑士为领主效命三四年,可以购买三千磅的粮食,足以让四口之家吃上五六年。 五百金呢? 五百金可以组建出来一支训练有素武器护甲外加马匹齐全的一百名骑兵,这是一股足以轻易斩杀中阶以下骑士的战力,相当于一个万人贵族领一两年的税收。 铁山这是要把自己领地一年的税收收入都拿去悬赏孟庆,手笔不可谓不大,这样的财富,即使是高阶骑士也会为之动心的。 五百金,怕不是能买下几百上千倾的土地,成为一名小贵族了,要是在偏远区域能买下的土地会更多。 铁山的悬赏一经张贴就是立刻让整个铁山领沸腾了,心动的人多不胜数,立刻行动的也不在少数。 孟庆一下子杀掉铁山领那么多人,民间不少人也纷纷集资对孟庆进行悬赏,虽然不多但加一起也有几枚金币,领主加领民联合悬赏某人的情况相当不常见。 但,有眼力的人看了悬赏后连连摇头,能让铁山都吃瘪的半精灵,真当是大白菜一般想砍就砍么? 能吃下这根硬骨头的人相当罕见,至少不能比铁山的实力要差,方圆几百里,这样的人一只手也能数的过来。 说孟庆是半精灵主要是铁山不愿承认自己在一名哥布林的手下吃了亏,这传出去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怀特也被铁山严格命令不许再外传任何消息,更是不惜花费大手笔从野蔷薇领那里将怀特的契约买来。 不明所以的怀特惊喜难耐,以为自己终于显现出天赋,能让铁山刮目相看,很快就要混的风生水起。 却不知,铁山实际上早就把怀特当成死人看待,对方顶多活过开春,必然会死于意外事件。 那些秘密,还是永远的埋藏在真正知晓真相的人心中吧。 …… “别看了团长,咱们走吧,他不会来了。” 蔷薇镇,乔装打扮混进来的欢乐马戏团成员,一名中年骑士,在夜幕又一次降临时忍不住劝说站在镇门口眺望远方的团长雷蒙。 被百倍利益诱惑住的雷蒙,自打上次离开蔷薇镇就是没了继续经营马戏团的打算,只在返程中进行了少到只有三次,为期也只有两天的马戏表演。 表演的利润也都散给团员全当给大家发福利了,因为他觉得自己马上要赚大钱了,有钱当然要大家一起赚才行。 赶了相当漫长的路,期间还遇到不止一波的魔物袭击,伤了几名成员的雷蒙顾不得心疼,在抵达目的地:曾经购买过硝石的那一处偏远男爵领名下的矿场后,非常轻松的购买了两千磅的硝石原石,又加购了远比硝石原石价格更高的车辆,载上硝石原石便是重新返回野蔷薇镇。 为了遮掩身份,雷蒙这次到来并没有带着马戏团的家当与成员,只带了两名骑士与几名有眼力见的团员。 女骑士留在山茶领另一处上一次没去过的男爵领进行表演,他和同伴乘着装满硝石与路上随便捡来石头的马车,装扮成给人送石头的矿场人员混到蔷薇镇。 只不过让雷蒙与随行骑士失望不已的是,眼看要开春了,那名神秘人一直没有出现的意思,来到蔷薇镇快要半个月的雷蒙还能因为百倍利润忍住,其他人快要忍不住了。 “走,往哪走?几十枚银币,只要等到买主一下子就能变成几十金币,天底下还有这样好的事么?” 雷蒙现在已经被金币迷晕眼了,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包括他的义子劝说也无用。 其他人无言,已经劝说过雷蒙不止一次了,但每次雷蒙都是这样的回答,已经这么久过去了,除了雷蒙其他人已经放弃了这种可能,谁知道当初那个神秘人是不是拿他们寻开心呢? 要知道在发现能制冰的硝石原石如此被人重视后,一行人不是没有试图向贵族推销硝石。 但只要说起价格贵族立刻就会勃然大怒,差点没让骑士把骑士枪架在一行人的脖子上。 连夜将他们驱离领地就算给面子的了,不给面子的还关押了一行人好几天才放行,还是看在女骑士姿容尚可的份上。 头顶绿油油的中年骑士,姑且称他为绿男吧,对雷蒙又一次相同的回答相当不满意,一路上积攒的怒气也是忍不住爆发了:“谁爱等谁等吧,我要去狗娃花领了。” “去吧去吧,没人拦你,不过是女人而已,有了钱不是想要多少有多少?” 雷蒙满不在乎的道,头也没有回,依旧注视着蔷薇镇东门外的东方。 在他看来,只有东方才是神秘人出现的方向。 () 第155章 拦腰砍一刀(第二更) “你一个单身五十多年的老狗懂个屁,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好多次偷看莲儿洗澡换衣服。” 绿男暴怒,话锋陡然直指雷蒙。 “怎么跟我义父说话呢!” 雷蒙的义子不满意了。 “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狗崽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拿莲儿内衣亵渎的事,你们继续等你们的神秘买主吧,我带着莲儿,带着马戏团走了,不见!” 绿男说完话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雷蒙的义子欲追但还没走开就被雷蒙拦下了:“别去了,让他走,那样的女人也当个宝,老子睡过好多次他知道么?” “我去!什么时候的事?我咋不知道?” 雷蒙的义子相当震惊,在外人眼中,雷蒙一直是不好女色完全对女人没兴趣的那种人,团里的女团员完全不避讳雷蒙,就连换衣服表演的时候都是如此。 另外几名团员也很震惊,有艳羡也有失落。 女骑士莲儿可是欢乐马戏团所有男性的梦中情人,能远远的对其偷看就让很多人已经很满足了,谁曾想雷蒙这个老家伙居然睡了好多次。 “切,有钱什么买不到,那个绿男,脑袋上不知道带了多少帽子,怕不是制成十几身衣服都没问题。 当年那女人可是被新领主赶出领地的,你觉得会是什么洁身自好的玩意?” 说开了雷蒙也满不在乎了,爆料了相当劲爆的许多内幕,听得众人呼吸急促,原来还有这样的过往。 “天色晚了,大家回去吧。” 一直等到夜色降临再也看不清镇外的道路,雷蒙才不甘心的带上剩余人员返回。 现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暂时租住院子里那几大车的硝石矿石了,哪怕等到春天过去,他也必须要等。 夜晚,梦里雷蒙做了一个梦。 梦中神秘的买主终于现身,大手一挥金币像是雨一样哗啦啦的落下。 雷蒙拼命的捡拼命的捡但还是捡不完。 用几车石头换了几车的金币,他昂首挺胸的带着财富找到落魄到解散马戏团的绿男与莲儿面前,一枚金币丢出就让莲儿跪着来舔他,绿男则是愤怒无比,但被他用金币砸的只能滩到在一旁无助的看着。 “哈哈哈哈哈哈……” 众人睡得正香被雷蒙的狂笑声惊醒,发现是雷蒙已经醒了坐起来大笑暗暗咒骂了几句,翻了个身继续睡去,外面天寒地冻的,还是被窝里舒服。 梦终归是梦,不是现实,梦醒了,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就在雷蒙都等的山穷水尽快没余钱支付租房的费用时,那日午夜到来后,曾经出现过的神秘人终于在雷蒙的殷切盼望下现身。 “天哪!你终于来了!” 被敲门与对话声吵醒,雷蒙揉着惺忪的双眼,定睛看去就是看到了扮成神秘人模样的孟庆立在门前,正在和开门的团员对话。 “久等了。” 孟庆光是看院内遮盖硝石的篷布上面落的灰尘就知道雷蒙一行人到底在这里等了他多久,最少得有一月的样子,对此他只能感慨钱帛动人心。 “不久不久。” 之前还整日坐立不安连睡觉都会惊醒数次的雷蒙,此刻表现的完全没有一点骑士的模样,语气姿态谄媚的像是仆人一样。 这个时候那些团员才知道,面前的这名黑袍人就是那名神秘的买主,一行人在孟庆的注视下又蹦又跳,感性的甚至喜极而泣。 “东西就是这些么,好像比我预定的要多呢。” 和雷蒙一起来到院内,掀开一辆木质马车上遮盖的篷布,衡量了装载的硝石重量,孟庆微微一笑。 “都是给您的,至于价格由您来决定。” 雷蒙早就想好了再见孟庆时的话,最开始他踌躇满志,但一次次的在贵族那里碰壁外加等候了孟庆这么久之后,他只希望这次和孟庆的交易能够成功,最好还能有下一次。 至于怎么交易已经不重要了,即使只有十倍利润他也认了。 “哟,怕不是在我之前,你找寻买主无果吧。” 孟庆笑了,笑的很狡猾。 现在是买家市场,买不买他说了算,从雷蒙可以轻而易举拉来两千磅硝石这点来看,对方获得硝石应该相当轻松,价格应该也不会太高。 这么一大堆,或许也就一两枚金币,他真按照当初的约定,用一份魔药换取五磅的硝石才是失了智。 “您肯定早就知道了吧。” 雷蒙笑的很苦涩,他都知道硝石并不算什么贵重玩意,孟庆岂会不知? “不过看在你们一行不远成百上千里奔波的份上,我也不会让你白白辛苦的,这样吧,一份魔药换五十磅硝石,不知意下如何?” “要不然两份吧。” 雷蒙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利润陡然降了十倍让他极其难受。 “不少了,在来这之前我去了一趟铁山领,那里的魔药,像我这样成分规格的,都卖到十五银币一份了,蕴含的能量可能还不如我的多,不如我的新鲜。 机会摆在这里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离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四十份魔药,也不少了。” “您说得对,确实不少了。” 雷蒙长叹一声,没有继续和孟庆讨价还价。 钱哪有那么好赚的,百倍利润怕不是能让贵族老爷都为之疯狂,他就知道这样的好事轮不到他。 好在孟庆现在给出的比例让雷蒙还能接受,四十份小分量魔药的价值也得有五个金币,对比他的购买价格翻了近十倍,扣除购买马匹马车的这一趟并没赔反而赚了一半。 两枚半金币,真的不少了。 “敢问,还有下次交易么?” 在沉吟良久后,雷蒙咬牙问出自己的问题。 如果有的话,更低的比例他也不是不能接受,往来一趟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有五倍以上的利润,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至少要比经营马戏团省心的多。 “当然,多多益善,这样的分量,再来五次十次我也吃得下。” 孟庆含笑点头,本来他这次外出可是带了两百份魔药的,都做好大出血的打算了。 幸亏他在潜入蔷薇镇后并没有立刻现身,而是观察了雷蒙一行人半天,确定对方已经等的相当漫长后才打定主意狠狠的砍一刀。 他知道雷蒙想通了会接受的,这些硝石对雷蒙而言与石头无异,不卖给他孟庆,怕不是连本钱都要折进去。 “我答应了,希望您能在下次的时候不要再砍这么狠的价格了,不然我还是回去继续经营我的马戏团吧。” () 第156章 巨狼拉车 雷蒙的语气很是无奈,财源滚滚的打算落空了,现如今的比例虽然高,但不至于太过离谱。 他能动用的人手有限,一次性带几千磅的硝石过来就是极限了,往来时间漫长,想从孟庆这里赚走几十枚金币怕不是得一年。 “当然,我保证,只要硝石的品质不次于本次太多,这个价格不会再变了。” 孟庆严肃的声音从兜帽下传出,让雷蒙也多少松了一口气。 还有下一次交易就好,一回生二回熟,只要有回头的生意,这样的经营就能做下去。 “不过下次不要在蔷薇镇了,这里有点偏远,去铁山领吧,那里更大道路更方便,对你我应该都是好事。” “有矿山的那处铁山领么?那可真是太好了,从铁山领到这里赶马车可是要五六天呢。” 雷蒙的心又因为孟庆的话而变得激动起来,省去了往返的十几天时间,他能更快的带来孟庆需要的硝石,这就变相的相当于他可以更快的赚到更多的金币。 “没错,就是铁山领,下次的交易你定个时间,到时候我定然准时到达,不会再让你们等候这么久了。” “一个,一个月,最多延迟五天,比这个时间晚一天我给您减掉一成货款,不知意下如何?” “很满意,这是四十份魔药,交易愉快。” “感激不尽。” “这些车,你们现在带到南门去吧,我的人还没全部到达,不过明天一早肯定带着车马走远了。” 孟庆的语气有点怪,雷蒙思索了一下就知道了原因,怕不是孟庆担心他雷蒙会尾随跟着找寻孟庆的真正来历,从而绕过他孟庆去和真正的买家交易。 雷蒙当然不会这么做,如果他是中阶骑士的话或许会有这样的想法,但现在的他只有老实经营好这一来钱颇快营生的想法。 说真的他还怕孟庆跟踪他找到硝石原产地呢,虽然路途遥远人马疲乏,但不得不防。 “您放心,不该做的我一定不会去做,不该说的我也一个字都不会说,你们给我记好了,听到了么?谁敢多嘴,砍了他的舌头都是轻的,砍掉脑袋也不是没有可能!” 对孟庆殷勤无比的雷蒙,转头看向团员的时候语气就是变得严厉无比,其他人唯唯诺诺的点头,都不敢多言一句。 在夜色的掩护下,一行人拉着五辆简易的马车,就此离开院子向蔷薇镇南门行去。 不过到了南门口雷蒙犯了难,现在的蔷薇镇和上一次来的时候大不相同,即使是午夜,值守的卫兵依然尽职尽责的在站岗放哨,离得还有一条街,都能看到守卫旁边木屋亮起来的灯光。 “行了,就到这里吧,马车我要了,这二十份魔药,抵掉马车费用,剩下的就当做下一次交易的订金吧,希望到时候能够在铁山领再见。” 远远看到南门的轮廓,孟庆也没了继续折腾的打算,硝石已经到手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将其带回丛林里的新联合营地,这群人是肯定不能跟来的。 “都走,跟我走,别说话。” 雷蒙虽然也和团员一样纳闷但一个字都没多问,感激不已的接过魔药,喊上团员就是麻溜的原路返回。 孟庆用望星瞳观察了一会点了点头,这个雷蒙还算老实,没停在远处的阴暗角落观察,否则他指不定要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 “六十份魔药啊,义父你说这个人到底什么来路,怎么有这么多的魔药!” 同样身为骑士的雷蒙义子,对魔药的作用非常清楚。 对所有骑士而言,这都是能增强实力的宝贝,尤其是对资质差的骑士而言更是堪比性命一般宝贵的东西。 在普通的男爵领,不为领主服务,你拿着钱可能都买不到一份魔药,价格也比原本的价格高很多。 魔药是不愁销路的,是和金币一样坚挺的财富,有时候金币无法达成的事情,魔药就能达成,比如招募骑士,有魔药可以非常轻松的招募到想魔药想的快要疯的流浪骑士。 “最差也是一个子爵的管事,更有可能是某位更大爵位的贵族管事,即使是子爵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魔药也不轻松,如果魔药这么轻松可以获得的话,它的价格也不会这么高。 不管怎么样,咱们现在是保住了这份营生,这可比马戏团省心省力的多,来钱也更快。 有了魔药,我或许没有指望了,但你成为初阶中位骑士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我只期望有一天,你能触摸到中阶骑士的门槛,那即使我死了,我也能笑着离去。” 雷蒙虽然很多地方都做的并不尽人意,但对义子的感情还是很真实的。 他老了,只希望老到走不动的时候,能有个人陪在身边,只要一天能说上几句话也好过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等待死亡的降临。 “义父,您放心吧。” 雷蒙的义子激动的跪在雷蒙面前。 雷蒙这话是要大力培养他了,他也相信不管他的骑士天赋有多差,有充裕的魔药在,未来还有更多的魔药可以获得,他有生之年很有可能成为强大的中阶骑士。 “怎样了?” 发动植物操纵能力轻松在南门守卫的视野死角离开蔷薇镇,在看到孟庆归来后,兰雅一行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重回蔷薇镇,兰雅表情很平静,心情也很平静。 经历了铁山领那样的事情,她对返回人类世界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现在的她,对生活在丛林里与哥布林相伴很满足。 至少在那边,不会遭受白眼非议羞辱,那些东西有时候比利剑还要伤人。 “搞定了,东西到手了,让巨狼进来吧,没有马,只能委屈巨狼拉车了。” 孟庆点点头,视线落在一旁的巨狼上,巨狼们不明所以,但在被绑上绳索开始拖拽沉重的马车后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即使再怎么不满,但在经历了同生共死的考验过后,些许苦头巨狼还是吃得下的。 孟庆重视巨狼,巨狼也不是真的白眼狼,它们很清楚孟庆对它们的意义,也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到孟庆。 狼并不适合拉车,因为它们没有牛马那么健硕的胸脯。 但在孟庆的操作下,巨狼们还是拉动了马车,沿着孟庆打开的围墙缺口,在夜色的掩护下轻而易举的离开了守卫众多的蔷薇镇。 () 第157章 目标:牛头怪 滑轮是孟庆能让巨狼拉动沉重马车的办法,学过物理就知道,动滑轮加定滑轮可以组成滑轮组,可以用更小的力拉动远超施力的物品。 另外的办法自然就是轴承了,轴承这种可以让车辆发生天翻地覆改变的发明,在地球上自从出现起就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它的价值不言而喻。 轴承与滑轮都是木质的,不要小看木头,选择对了木头也能发挥出不弱于钢铁的作用,让六只狼拉上马车赶路还是非常轻松的,不至于拼尽全力才能拉扯动马车前进。 滑轮与轴承在侦测能力的评价下都是优秀,即使使用的材质都是木头,对比简易弓的劣质可想而知。 优秀上是精良,这样的评价孟庆只在铁山领见过为数不多的实物,比如某位矮人锻造师的锻造锤、复杂到孟庆都得花点时间才能看明白的锻造炉,亦或者铁山领领主的那匹不凡的战马。 再往上是完美,孟庆制出来的炸药包就是这样的评价,它的存在相当于平民可以跨越阶级差距对抗骑士,非同凡响。 搞定了硝石,还搞定了后续的交易,能有源源不断的硝石获得,孟庆很满意此行的收获,虽然铁山领的遭遇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返程的孟庆心情依然相当不错。 知晓铁山领有大量铁矿这就够了,不让买还不能抢么? 铁山领的领主固然实力强大,但从炸药包的发挥效果来看,几十磅的炸药包,即使是中阶骑士也无力抵挡,对孟庆而言配置这些火药不过是一副魔药的价格。 只要能获得大量的铁矿,孟庆就可以尝试发展工业,让哥布林跨过农耕时代直接进入工业时代。 他非常清楚工业的巨大力量,一旦成型将会是势不可挡的巨轮,会碾碎挡在面前的一切事物。 走走停停,从蔷薇镇抵达丛林再抵达丛林深处的联合营地,花费了孟庆一行人近一周的时间,远比出来时慢得多。 巨狼抵达联合营地时也几乎要累趴下了,饶是顿顿吃肉吃到饱,拉车一职还是不适合巨狼。 “或许,可以试着‘拜访’一下丛林中的霸主了,那些力大无穷的牛头怪,我早就想会会了。” 注视着面带喜色从马车上往下搬运硝石矿石的哥布林,回到家的孟庆并没有放松的意思。 他望向营地外的远方,那里是丛林中的霸主,即使落单都能制造不俗动静的牛头怪聚集地。 牛头怪是一群很奇怪的生物,虽然能够双足行走外观与人类有几分相似,但牛头怪体内连一丝人类血脉都没有。 它们的四肢粗壮有力,尤其是双腿,比人类腰身还粗,前肢也非蹄状,进化到能拿起使用一些粗糙的工具。 牛头怪最有力的武器莫过于头顶上比钢铁还要坚硬的那副牛角,有的牛头怪是独角,就像是草原上的犀牛一样,有的则是双角。 双角牛头怪与单角牛头怪是近亲,外人极难辨认它们之间除了角还有什么区别。 生活在丛林中的各族,有胆量和牛头怪硬碰硬的都输的极惨,被灭族的也不在少数。 牛头怪虽然多是吃素的,但通常情况下它们也不会拒绝肉食,食谱和哥布林一样广泛,这样的存在,一对一仅凭肉体力量都能与人类的骑士硬碰硬,群体生活的牛头怪,到底有多可怕可想而知,那哪里是一群牛,分明是一群比的上人类骑士的怪物。 春耕计划还是在天气转暖的时候开始了。 少了犁具开垦土地的速度相当缓慢。 见此情况孟庆不再犹豫,带上一名百夫长以及一百名精壮的哥布林士兵,携带上已经配置完成的过千磅炸药,就是直奔丛林内已经探明位置与实力的一处牛头怪营地。 春天的丛林变化很快,只是开春几天时间,原本灰扑扑的丛林就是明显的变绿。 众多的植物开始抽出新芽,根系努力往下深扎吸收土壤里的水分与营养,更是有不畏初春寒冷的植物开出了艳丽的花朵,红的黄的蓝的霎是惹眼。 在哥布林联合营地以西约十五公里处有一群牛头怪生活,它们曾经让孟庆都不得不绕道避其锋芒。 牛头怪营地周遭几公里也没多少野兽魔物胆敢出没,这正好如了牛头怪的意愿,没谁和它们争抢初春新生的鲜嫩植物。 靠去年秋天积攒下来的植物根茎、蔬果熬过一整个冬天,灰蹄牛头怪营地的数十号牛头怪都饿瘦了一整圈,牛头怪硕大体型加上蛮不讲理的力量背后是惊人的食量。 如果只靠树叶嫩芽或水果蔬菜维持身体需求的话,体重平均近千磅的牛头怪一天要吃掉最少二十五磅以上的食物,如果是没有多少营养的草叶树叶,三十磅都不够牛头怪活动身体的。 春天的到来让灰蹄部落的牛头怪相当欢喜,也让灰蹄部落的首领松了一口气。 即使秋天收集了非常多的食物留以越冬,但一整个冬天坐吃山空,春天再迟几天来到,牛头怪们只能啃树皮充饥了。 人类世界种植的粮食,尤其是已经发出来麦穗几近成熟的小麦是牛头怪最爱的食物,其次是甜滋滋的水果与蔬菜。 有时候遇到倒霉的家伙牛头怪也不介意开开荤,它们那满嘴白牙可不是装饰,即使人类手臂粗细的骨头也能在蛮力下磨碎咬烂,命丧这群牛头怪大骨棒槌下的野兽不知凡几。 “好想吃肉。” 偌大的丛林里,结伴进食的两只牛头怪正在用牛头怪相当奇特的语言对话,外族听来都是哞哞哞的叫声,但牛头怪自己可以听得懂就行。 “吃你的树芽吧,我现在看啥都像肉,去年秋天没能捉到那群哥布林真是可惜,虽然脏了点但洗洗还是能吃的。” “我还是觉得去年夏天抓到的那只蟒蛇好吃,那条蟒蛇的骨头制成的骨鞭太好用了,一鞭子抽下去连树都能抽断,首领可是相当宝贝。” “那只蟒蛇都快成精了,力气大到首领都扛不住,要是你落单了,肯定会进到它肚子里变成排泄物。” 初春能让牛头怪吃的东西不多,熬过这最难熬的一段时间就好了,那个时候不管是野兽植物都多不胜数,总会有倒霉的动物闯入到牛头怪的地盘成为牛头怪的盘中餐。 另外牛头怪营地附近还有大片竹林,新鲜的竹笋可是牛头怪念念不忘的美食。 () 第158章 投降,或者死! “咦,那边有水果的香味。” 前进了没多远,一只牛头怪忽然使劲嗅动鼻子,它敏锐的嗅到了空气中传来的水果香甜气味。 “我也闻到了。” 另一只牛头怪也是瞪大眼睛与同伴对望,下一秒都是拔腿飞奔。 牛头怪可从来不懂得谦让,即使是首领也别想从牛头怪嘴里夺下吃进嘴里的食物。 奔跑了上百米,两只牛头怪立在茂盛的荆棘丛前进退两难。 水果的香味就是从荆棘丛里传出来的,到了这里香味已经浓郁的充斥鼻尖,最远也不会超过二十米远。 初春时节的荆棘丛少见绿色,但荆棘的枝干尚还完好,那枝条上锐利的尖刺多不胜数,即使渡过一个冬天,也没能让尖刺掉落。 这是荆棘进化出来保护自己的有力武器,能够极大的防止食草动物对枝叶的啃食。 一只牛头怪绕着荆棘丛转了半圈,咬牙挥舞捡来的木棒清扫荆棘丛,那能刺穿野兽皮毛扎出伤痕的尖刺,刺在牛头怪身上只能勉强刺破油皮。 当同伴的身影进入荆棘丛后,落后的那只牛头怪也咬牙深入,荆棘丛很矮,牛头怪必须要躬身才能前进。 当荆棘丛更里处响起同伴惊喜的呼声与咀嚼的声音,落后的牛头怪不顾荆棘的扎刺咬牙前进。 为了一口吃的牛头怪也是拼了老命,一整个冬天牛头怪们都没谁真正吃饱过,只是保持饿不死的状态在半冬眠。 “蠢货。” 在两只牛头怪都进入荆棘丛后,几十米外的大树后出现了一只又一只的哥布林。 好多哥布林手里都拎着带引线的炸药包,还有的持着甩网和石灰包预备,对待牛头怪容不得半点小觑,孟庆深知牛头怪的实力。 “点火,给我炸!” 当荆棘丛里的两只牛头怪感觉到不对劲准备往外钻出来的时候,孟庆的冷笑声落下。 经过训练的哥布林投掷手立刻点燃手里的炸药包将其用力的投掷到荆棘丛中,片刻之后,接连的轰鸣声压过了牛头怪震天的怒吼。 “甩网准备!” 深知炸药包只能炸伤牛头怪的孟庆并没有因为爆炸而放松警惕。 见血的牛头怪已经暴怒到极致,牛头怪有一个非常致命的弱点就是一旦自身受伤就会暴怒到近乎失去理智,力量与防御大增,除了同族谁都不认,简直就是狂战士一般的存在。 不顾浑身鲜血淋淋,两只牛头怪低着头用独角硬生生冲出荆棘丛,迎来的是一张又一张紧致到即使牛头怪拼尽全力也挣脱不开的绿蚕丝甩网。 为了应对牛头怪的蛮力,孟庆特意在出发前制作了这么些张甩网,用料十足,单股是十六根绿蚕丝,加上韧性足以扛得住牛头怪的暴力。 几张甩网过去,牛头怪挣扎不停,但依旧被牢牢的挂在荆棘丛边缘动弹不得。 “石灰粉伺候!” 第三个杀招降临,一包包生石灰粉被投掷到牛头怪头上脸上,碰撞后本就薄弱的包装碎裂,生石灰粉洋洋洒洒的飞舞,立刻就让睁着牛眼怒视哥布林的两只牛头怪失去了视野。 聆听着被束缚住的牛头怪凄厉无比的惨叫,围住两只牛头怪的过百哥布林则是喜笑颜开。 曾经跟随孟庆对战过人类的哥布林还好,新兵可是第一次进行实战就对上牛头怪这种蛮不讲理的魔物,结果也让他们欣喜不已。 果然晨星大人的计划就是有用,被束缚的牛头怪,现在生死都只在哥布林的一念之间。 “让它们在这里冷静冷静,咱们走,晚上再来。” 孟庆没有立刻就和牛头怪对话,他非常清楚怎样才能获得最好的俘虏。 不饿这两只牛头怪几天,它们是不会屈服于哥布林的,饥饿会迫使它们做出自己都难以置信的事情。 故技重施,孟庆在下午与傍晚又逮住了三只牛头怪,到了夜晚灰蹄部落的牛头怪已经发现不对,但牛头怪并不擅长夜视,再怎么心急也不敢顶着夜色找寻失踪的族人。 一个晚上孟庆都在和哥布林们布置各种各样的陷阱,最多的就是能让牛头怪掉进去也爬不出来的深坑,另外就是兽夹与撞木,牛头怪再有力,对上借助地心引力横扫的原木也只有被撞飞的下场。 当黎明来临灰蹄牛头怪部落全体青壮外出开始找寻失踪族人时,迎接它们的是哥布林精心准备好的各类陷阱。 一个上午的时间超过十只牛头怪中了招,连最魁梧力气最大的首领都被牛头怪腰身粗细的巨大原木砸飞吐血,一身实力不剩一半。 损失惨重的牛头怪们努力救援了中陷阱的族人,无比惊惧的不敢再远离营地找寻失踪的族人。 本就数量不多的族人如今折损失踪了十几个,剩下的可战之力已经不足一半,虽然雌性也有相当强的战斗力,但通常情况下还是雄性牛头怪充当战士。 足足饿了两夜一天,最初被俘虏的五只牛头怪已经饿的没有多少力气了,其中两只牛头怪更是完全瞎掉了,生石灰遇水就会放热变成熟石灰,牛头怪再强眼睛也还是弱点,直接被烧瞎了眼睛。 喧嚣的声音由远及近响起,被束缚在荆棘丛边缘的牛头怪闻声又开始挣扎起来,几只牛头怪才知道它们遭遇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乃是从来没有放在眼里的弱小哥布林。 “投降,或者死!” 五只被俘虏的牛头怪已经被全部聚到一起,孟庆来到第一只瞎了眼的牛头怪面前,藤条将他高举到比牛头怪还高,下一秒孟庆冷漠的声音落入到五只牛头怪的耳中。 “休想!” 虽然疑惑孟庆为什么会说牛头怪的语言,但那只牛头怪的脾气是相当犟,瞎了眼也不能磨灭掉它的不甘。 “既然你选择了死亡,那我成全你。” 没有更多的回答,孟庆右手挥动,几根藤条沿着牛头怪的身体往上游走,直至缠绕到牛头怪的脖颈上。 随着孟庆手掌握成拳,藤条也是紧缩开始发力,牛头怪每吐出一口气,生机就断绝一分。 咔吧咔吧的骨头断裂声清晰的传入到另外四只牛头怪的耳中,牛头怪都是怒火高涨。 没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族人死在自己面前,偏偏自己无能为力更绝望的了。 () 第159章 牛头怪俘虏 孟庆说到做到,自始至终也没因为牛头怪的不凡而产生惋惜的想法。 只有听话的俘虏才是好俘虏,不听话的再能打再有力也只是祸害。 “投降,或者死。” 确定第一只牛头怪的生机已然断绝,孟庆没有落地,横向漂移到第二只牛头怪面前。 这是一只眼睛完好的牛头怪,它怒视着孟庆,但眼中也有掩饰不住的惊恐。 孟庆哪里是哥布林,在牛头怪的眼里简直就是怪物。 第二只牛头怪久久没有回应,在灵蛇般的藤条搭到脖颈上的时候终于高呼投降但为时已晚,紧绷的藤条勒住了它的脖颈,让它无法再发出任何声音。 “心不诚,我拒绝你的投降。” 孟庆的声音落入其他三只牛头怪耳中,让三只牛头怪都感觉脊背发寒,再看孟庆已经没有了最初的凶狠,有的只是恐惧。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牛头怪这种拥有不低智慧的魔物呢? 第三只牛头怪在孟庆靠近到时候很干脆的投降了,没有犹豫。 孟庆含笑点头,越过对方来到下一只牛头怪面前,让侥幸死里逃生的牛头怪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有了一个开头,剩下的两只牛头怪也很干脆的投降了。 先不说孟庆让它们投降到底是要做什么,眼下的情况是不投降就得死,不想死的三只牛头怪唯有先投降才能做后续的打算,死了那可真的一了百了了。 “三只,差不多吧,先带回去再说。” 因为第一次俘虏牛头怪这样单体实力强大且野蛮的魔物,孟庆不敢俘虏太多,万一牛头怪失控了在联合营地大开杀戒,那孟庆可就是万死难辞。 三只牛头怪都被藤条捆缚住双手与双脚,让它们只能用小步伐前进,脖颈上也有藤条捆着,末端被哥布林握在手里。 那只失明的牛头怪无疑是最老实的,另外两只视力完好的牛头怪则是在跟随哥布林前进的时候左顾右盼。 “还想找你们的族人求援么?放心吧,它们不会来了。” 高坐在巨狼背上的孟庆看到了两只牛头怪的表现,他的话换来牛头怪难以置信的注视。 “没错,今天上午我们就在丛林里伏击了你们的救援,连首领那只灰蹄白角的牛头怪都被打伤,现在的它们恐怕已经全族龟缩到营地里不敢外出了,指望它们的救援,下辈子吧。” “你到底是谁?” 一只年轻的牛头怪忍不住询问孟庆,换来的是哥布林的皮鞭,牛头怪愤怒不已,但有孟庆在又不敢反击,只能忍恨咽下肚。 “我是晨星,也是这片丛林未来的主宰者,不管你信与不信,这片丛林,未来的主人定然只有哥布林一族。” “绝无可能,只要你一死,哥布林这种弱小的存在就会变成一团散沙。” 另一只牛头怪不顾皮鞭的威慑开口说道,它的年龄换成人类年龄得有五十岁了,相当年长。 牛头怪的寿命比起人类要少一些但活到五十岁还是没问题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它们的角会长出一圈圈像是树的年轮一样的间层,很好辨认。 “那你肯定见不到我的死亡到来,我有半精灵的血统,活个几百岁还是没问题的。” 孟庆笑了,也让牛头怪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即使生活在丛林中,牛头怪对半精灵这一神奇种族也有所听闻,那是非常长寿的种族之一,仅弱于纯血精灵。 从小到大牛头怪都很少离开自己的栖息地去往别的地方,最多在对付入侵外敌时会见到别的族群,当它们的命运在遇到孟庆发生转折时,就没办法再像其他牛头怪那样平凡的渡过一生了。 一路上三只牛头怪内心都是极其忐忑不安,当过千的哥布林先后映入眼帘后,牛头怪的不安升至顶峰。 这么多张嘴,一人咬一口也能把它们咬死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两只视力完好的牛头怪在被带入到联合营地后,粗大的双腿都在打哆嗦。 孟庆带队归来,成功的俘虏了强大的牛头怪,着实让整个联合营地的士气都为之高涨。 在这之前,没有哪个哥布林能有勇气对抗牛头怪这样体型庞大实力更是超凡的存在,但现在孟庆一次性就带回来五只,还有三只活着的,如此收获让其他哥布林明白,晨星大人真的无所不能。 心惊胆颤的在联合营地一角新搭建起来的棚屋里睡了一晚,第二天三只牛头怪就迎来了自己的新生活。 “我不杀你们,不代表你们可以在这里无忧无虑的一直过下去,为了食物努力干活没问题吧。 如果愿意,那就去吃东西,吃完老实的干活,如果不愿意吃,或者吃完起了逃跑或伤人的心思,那下场不用我说你们应该也知道。” 孟庆今天还打算继续外出抓捕牛头怪回来当耕地的帮手,所以必须要在离营之前处理好三只牛头怪的事情。 他不怕牛头怪暴走,就怕哥布林会因为牛头怪的沉默而觉得牛头怪好欺负,放松对牛头怪的警惕,牛头怪可比耕牛危险的多,也聪明的多。 牛头怪的食物是一堆新鲜嫩枝外加去年窖藏起来的蔬菜包衣,那些包衣显得脏兮兮的,不过剥掉包衣后里面还是非常干净新鲜的。 这样的食物和牛头怪日常吃的东西差不多,区别在于不用费力去各处找寻,只需要张嘴就能吃到。 三只牛头怪只是犹豫了片刻就被食物所吸引,对吃的追求是任何生灵都无法逃避的,先不管要面对的是什么,吃饱了再说也不迟。 花了点时间训练了一下牛头怪,能和孟庆完成沟通的牛头怪即使再怎么不情愿,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还是老实的戴上了束具笼头。 孟庆又安排最能执行命令的一队士兵看护三只牛头怪,严防其他哥布林围观惊扰到牛头怪紧绷的心。 望着已经拉上木犁开始奋力翻耕土地的牛头怪,孟庆满意的点点头。 再来那么十几只牛头怪,今年联合营地的春耕就没问题了,只要这波耕作下的作物长成,到了秋天的收获足以让上千哥布林吃上好久。 () 第160章 再次离营 在孟庆费神费力抓捕牛头怪为春耕加一把力的时候,丛林外的人类世界,春耕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 荒废了一整个冬天的土壤被耕牛拖拽的犁头松动,露出地皮下新鲜湿润的泥土。 众多的飞鸟在耕犁出来的土地上空飞舞,这是鸟儿们的盛宴。 那些被从地下土壤中翻出的虫子,是鸟儿们可以轻易获得的美餐。 自打被孟庆拜访过之后,铁山领领主的心情就是非常糟糕的。 当王都的消息传至这个边陲骑士领后,那些从其他地方闻风而来的流浪骑士的到来,让铁山的心情变得更加糟糕。 一个上午处理了三起骑士斗殴的事件,没有坐镇领主府而是带队巡视领地的铁山,望着街道上比起昨天更多的陌生骑士颇为头大。 他想不到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女王陛下一个悬赏会把这么多外人诱惑到铁山领来,方圆几百里,铁山领都是最适合进入南方丛林前的补给点。 确实,暴增的外来人口让铁山领变得更加热闹,他铁山能收取到的税收也更多。 但有利就有弊,弊端很显而易见,骑士都是骄傲的,聚到一起很少有心平气和的对话,一言不合拔剑相向才是最常见的,要不是铁山巡视的勤快,昨天铁山领就得有人血溅当场。 “地图绘制的怎么样了?” 午后回到领主府,铁山唤来近侍,即使是近侍也是初阶骑士实力,铁山手里的资源相当丰富,能调用的骑士就有超过二三十名。 “不太理想,手里有南方丛林地图的人少之又少,居住在那附近的人也对南方丛林畏惧已久,少有进入其中的经历,说不出个所以然。” 在女王陛下的悬赏这一消息到来前,铁山就在想着怎么报回来心爱坐骑红云受伤这一仇。 外人只知道是半精灵在铁山领作乱,知晓内情人才知道那只不过是说辞,真凶是生活在丛林中的一只混血哥布林,手下还有一群训练有素的哥布林士兵。 “这些外乡人连地图都没有也敢大咧咧的往南方丛林前进,怕不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站在领主府高处,望着南门方向隐约可见的人踪,铁山领主轻蔑的道。 他已经提前收集了近半月的地图与内幕消息都没敢进入南方丛林报仇,这群为了女王陛下的悬赏就昏了头的家伙,进去丛林后还能走出来的不知道会有几个。 “谁不心动呢?” 有与铁山领主相熟的骑士无奈的笑道,其他人也是连连点头。 女王陛下的悬赏刚来的时候,那可是震惊了所有人的,要不是在这之前铁山告知了他们真相,怕不是当天就会有骑士冒险离开领地进入丛林。 为了那千金与万户侯的悬赏,骑士也会忽视很多潜在的危险。 “再等几天,等送死的那群人探明白丛林内的情况,补全南方丛林的地图再说,魔物暴动这么些年了,哪里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据说当年连高阶骑士都折在了丛林里没能出来,万户侯,万户侯,真当侯爵是那么容易当的么?” “大人明智。” …… 初春时节的丛林,万物复苏,冬眠了一整个冬天的动物被雷声惊醒从藏匿的巢穴中爬出来,拖着饥肠辘辘的身躯找寻食物。 春天的丛林可供生灵吃的东西不多,即使是草叶嫩芽也不是全都能吃的,彼此之间为了食物大打出手的比比皆是。 相比较之下,哥布林联合营地的氛围要好得多。 在得到近三十只牛头怪‘无私’帮助下,联合营地外围大片砍伐空出来的土地先后完成了开垦。 当孟庆带头种下第一颗作物种子后,仅仅几日时间,联合营地外围就被嫩绿色的禾苗占据。 有去年储藏下来的食物,哥布林联合营地过千号哥布林没有面临饥荒的危机。 但指望营地外围的作物成熟那就太漫长了,储存的食物坚持不到夏末,所以该进行的采集与狩猎依旧要进行。 有孟庆探索绘制出来的地图,狩猎队遇到危险的概率大幅度降低。 与此同时,新生儿的数量也在稳步增长。 仅仅一场春雨过后,联合营地就多出了二三十名哥布林新生儿。 再过半年,这些新生儿就能满地乱跑,成为哥布林大群体的一份子了。 联合营地往北没有太好的狩猎环境,主要目标还是联合营地南方毗邻的大片草场。 春天时的草场一天一个样,满地嫩绿的草芽吸引了众多的食草动物,当然尾随而来的猎食者也应有尽有。 不过在掌握了工具与狩猎技巧的哥布林面前,不管是吃草的还是吃肉的都是猎物。 狩猎队每天都能带回上百只猎物,有活的也有死的。 活的多是孟庆交代准备蓄养的诸如绵羊、雉鸡等威胁力小但好养活的动物,死的就多了去了,小到野鼠野兔大到角马、狮子等。 草场再往南就是大河分出来的一条支流,说是支流也有几百米宽几十米深。 春天时的河水流速颇快,鳄鱼之流的水中霸主的身影也在河面上起起伏伏若隐若现,这种古老的爬行动物,族群遍布水道以及沿途两岸,随处可见。 在春狩进行了一段时间,营地储藏的物资已经完全足够上千号哥布林吃喝几个月时,孟庆带领的队伍,再一次离开联合营地,北上准备造访人类世界。 这次出发孟庆带上了两名百夫长,同时携带的还有已经配置完成一段时间,经过测试证明其威力惊人的炸药。 距离孟庆带着硝石归来也有大半个月了,北上搞定铁山领遗留的问题,同时也要在铁山领完成下一次硝石的交易,这都需要孟庆出面才行。 十只牛头怪每只都拉着装载着物资的木车,车子很大足以让二十名哥布林都坐在上面,但牛头怪并没有累到半死才能拉动车辆,有轴承与圆形的轮毂外加结实的横梁,一只牛头怪拉动一辆木车并不费力。 () 第161章 丛林外的战斗 这次离开家孟庆打算解决联合营地人口暴增后显露出的几个问题,比如铁器短缺,比如食盐短缺。 尤其是铁器,那是石头木头完全比拟不了的,不管是制作武器护甲还是工具都离不开它。 食盐相对来讲还好解决,拿钱是能在人类世界买到粗盐的。 当然明面上只有贵族才能进行食盐交易,平民只有购买的权利而没有贩卖的资格,被抓到的下场只有一个:绞刑架。 坐在巨狼‘灰星’背后,一路平安无事的孟庆带着队伍走出了丛林,再次踏上丛林外的大片平坦土地。 让孟庆也没想到的事情,在队伍走出丛林后很快出现。 游荡在丛林边缘附近的人类很多,数量远不是三五个。 偌大的哥布林队伍,即使再怎么小心也是在走出丛林不久后与人类的队伍遭遇上了。 “迎敌!” 嘹亮的高呼在几百米外的人类队伍中响起,另一边孟庆也是捂额叹息。 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现在的情况唯有做出战斗姿态迎敌。 对面那群人数过两位数的人类队伍,大半都是人中之杰骑士。 孟庆走出丛林时就穿上了黑袍,如今整个人都被兜帽遮盖住看不真切,在遭遇哥布林的人类看来,孟庆一行就是极其奇特的哥布林队伍,有坐骑有车辆还有士兵,文明程度近似于人类。 “没错,就是哥布林,只是,这群哥布林看起来这么奇怪?” “全副武装的哥布林!它们哪来的这么多车!” “牛头怪拉车,到底是牛头怪带着哥布林,还是哥布林带着牛头怪?” 远观的人类一行都有坐骑,仗着坐骑的速度,在集结起来后,这群由超过十名流浪骑士组成的队伍不仅没有离开反而前进了一段距离,想要更加清楚的看清这群奇特的哥布林。 牛头怪被孟庆训练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眼见十几名人类骑士骑着战马靠近也是鼻息粗重站立不安,若不是旁边有拿着鞭子的哥布林威慑,怕不是直接拉着车转身逃跑的想法都有了。 通常情况下牛头怪自认战力无双,但依旧惧怕人类骑士这样的力量,这是牛头怪一族用鲜血得来的教训,骑士的气息太好分辨了,一般情况下遇到人类骑士,牛头怪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 “确实奇怪,这群哥布林的胆子很大啊,我们都过来了,它们居然也没有逃跑的意思。” 离哥布林队伍最近的骑士距离不过五十米,一行骑士策动身下战马,在这个距离来回转动,彼此之间也在交谈着中央空地上组成圆形防御阵型的哥布林。 “呔!你们这群哥布林从哪里来的?” 终于有骑士忍不住质问哥布林,他用的是人类从魔物那里学到的语言,不光是孟庆,哥布林包括牛头怪都听懂这句话的意思了。 “除了丛林还会有别的地方么?” 没等哥布林回答,有其他骑士回应着。 居于队伍中央的孟庆,冷眼望着四周的人类骑士。 他之所以不率先出手的原因很简单,他怕自己率先出手,会把其他没靠近的吓跑。 如今按兵不动让人类骑士靠近,就有一网打尽的意思。 “那匹骑黑马的等下留意,别让他跑掉,平日里的训练一直没停,该怎么做不用我再一一交代了吧,目标只有一个,全歼这群骑士,我相信你们,也相信我的训练。” 孟庆的低语落在周围的哥布林耳中,让他们坚定的点了点头。 换成之前发现遭遇了人类骑士,哥布林们早就往回跑了。 但现在不一样,孟庆带领的哥布林不一样。 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过后,这群哥布林已经比得上人类士兵,团体作战能力甚至超越。 百夫长在一刻不停的做着战术安排,和孟庆承诺的一样,如今联合营地不多的几名百夫长都跟孟庆学习了传闻中的兵法也就是行军打仗的知识。 孟庆的指导让他们大开眼界,原来战斗还有这么多的技巧,一窝蜂冲上前硬莽那是最低级的战术,最大化己方力量并尽可能的削减敌方实力才是最佳的选择。 终于有骑士忍不住弯弓搭箭要射击哥布林,但在他弯弓搭箭还没射出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哥布林的队伍从圆圈开始了变化,而后变成了四个小型方阵。 成批量的厚实盾牌遮住了哥布林的头顶,远观过去,四个方阵的哥布林全都被盾牌遮蔽住。 “小心,哥布林要进攻了!” 哥布林的反应让周遭的人类骑士心中震惊不已。 稀疏的箭矢落在盾牌上,没有能击穿盾牌伤到哥布林的箭矢,反倒是哥布林的反击犹如雷霆般迅捷,盾牌忽开又合拢,大批量的箭矢就是被射出。 “小心!” 哥布林的箭射的不远,但架不住数量多。 防备不及的骑士顿时有几人挂了彩,还有的坐骑中了箭。 不是所有人的战马都能像骑士那样披挂护甲的,有些战马的负重让它们无法坚持承托着甲骑士后再给自己披挂防护。 人类骑士一方实力最强的是一名初阶高位骑士,中阶骑士在整个人类世界都不是那么常见的,一般情况下根本不会混到流浪骑士的地步。 这些骑士都是从王国各处汇集到铁山领,然后从铁山领南下意图探索丛林,完成女王陛下那诱人悬赏的。 初阶骑士的斗气防护一般,与中阶骑士近乎实质的斗气有天壤之别。 混杂在普通箭矢中的强力箭矢,犹如毒蛇一般每次攻击都会命中。 只是眨眼见就有超过三名骑士挂了彩负了伤,人类骑士自认为胜券在握的局面似乎要翻转了。 能击穿骑士斗气与护甲防护的箭矢,只能是孟庆射出来的。 他没有坐在灰星背上,而是混在一个哥布林方阵里扮演普通的哥布林射手,当然他是不怕被围攻的,不过想要达成全歼人类的目标,他不介意隐藏自己的真正实力。 “冲锋!冲锋!” 骑士最强大的能力就是冲锋。 群体冲锋的骑士队伍能击穿看似铁牢般严实的敌人阵线。 在被哥布林的弓箭射了个措手不及后,骑士的反击开始了。 顶着斗气防护,一名名人类骑士擎着武器就是直奔哥布林的四个方阵冲锋而去。 () 第162章 全歼骑士小队 “甩网!” 在双方距离接近后,哥布林的群体中响起百夫长的声音。 遮挡的盾牌散开,铺天盖地的甩网被投出,将人类骑士连同身下的战马裹了个严严实实。 “石灰粉伺候! 炸药包伺候!” 刺鼻的硝烟味道在引线燃烧的时候就开始传出,伴随着骑士惊怒不甘的咆哮,震天的声响先后响起。 哥布林成功设伏将所有冲锋过来的骑士全部网住,阵型也由防御变成了散开的攻击阵型。 战斗从开始到结束极其短暂,甚至不超过二十个呼吸。 不过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就有超过一半的人类骑士已经没有了声息。 被限制住的人类骑士,身上的护甲再厚斗气防护再强也抵不住炸药包的杀伤力。 最惨的是被炸伤并被生石灰粉撒到脸上眼睛上伤口上的那几人,惨叫声惊天动地。 “狼骑兵,追击!” 隐匿起来的巨狼终于派上了用场,眼看外围的人类骑士一声不吭的策动战马转身逃跑,孟庆跨上巨狼灰星脊背,不再隐匿身形,向着还没加入战场就要逃离的人类骑士追击。 巨狼的耐力或许不如战马,但爆发力能甩普通战马两条街,手持墨竹弓的孟庆,接连几记束缚箭射出就不再管那些连人带马栽倒在地的骑士,跑的最远的那名人类骑士还没追上呢。 骑士不顾一切的拍打一直以来珍视的战马,身体也低伏在战马脊背上尽可能的减少被风吹到的可能,这样能让战马的速度提到最高,是所有骑士都必须掌握的技巧。 他怎么也没想到,超过十名的骑士队伍,对上在平原上遭遇的这群奇怪的哥布林会输得这么惨。 冲锋的那群骑士下场非常惨,一个都没能跑掉也没能伤到哥布林分毫,那震天的爆炸动静,那接连不断的攻击手段让本就警惕的他最先做出逃跑的姿势,也是当下远离那群危险无比的哥布林最远的。 身后的惨呼声不绝于耳,但骑士没有理会,本身他和其他人也不是熟人,不过是这几天刚遇到聚在一起,他连名字都叫不全,哪里会为了不相干的人赔上自己的小名。 就在逃跑的骑士觉得已经跑远跑出了那群哥布林的攻击范围后,他终于敢起身往回看了。 不看还好,一看他吓得差点从马背上栽下来。 他身后二十多米处,正有骑在一只毛皮灰亮的巨狼背后弯弓搭箭的黑袍神秘人。 “束缚箭。” 追赶上跑的最快的人类骑士,孟庆射出的束缚箭,让那名人类骑士陷入了绝望。 天赋技能就是天赋技能,束缚箭的威力很是蛮不讲理,射出的箭矢击中疾驰的战马时就化作藤蔓钻到地下形成结实的绳索,让疾驰的战马后蹄腾空而后狠狠栽倒在地。 沉重的摔倒在地,骑士只来得及扶正头盔,就看到了坐在巨狼背上,持着墨色不知名材质弓箭,浑身都被黑袍遮蔽住的陌生人。 “饶……” 饶命两个字都没能说完,冰冷的木箭就击穿了骑士挡在喉咙前的左手,接着击穿了喉咙部位的斗气、软甲深入到血肉之中。 “呵~呵~” 无力的抬起手想要说什么,但气管被击穿的人类骑士只能发出漏风风箱般的呵声,片刻之后沉重的身躯就此摔倒在地,再也没能爬起。 确定敌人已死,孟庆持着墨竹弓回望身后,身后的战斗已然结束。 孟庆没说要俘虏,哥布林也很干脆,擒住目标后当机立断就是下了杀手。 整个战场从最开始蔓延到现在方圆数百米,但最终站在这片土地上的不是本来的主人人类而是哥布林。 人类骑士的反击惨烈且悲壮,除去被孟庆亲手射杀的几名骑士死的毫无反抗力外,其他骑士面对哥布林这种认知中弱小的魔物自然不会束手就擒。 但在超过二十比一的比例下,骑士的反击没能反杀几名哥布林,最多是击伤靠近的哥布林就后继无力。 哥布林中的佼佼者或许实力还不如骑士,但成群结队的攻击被限制住各种能力的人类骑士,杀伤力还是很大的。 战斗来的突然结束的也快,孟庆之外的狼骑兵驱赶着侥幸还活着的战马返回队伍中,在队伍外围放哨站岗。 伤员也在孟庆归来后得到救治,伤势较轻者直接使用配置好的植物药剂就能止血,伤势严重的还需要孟庆用月光之力挽救。 这次出行前,半精灵伊迪丝已经完成了许多药剂的配置,对植物了如指掌的她,对于药剂配置方面也有不小的天赋。 哪些能快速止血,哪些能杀菌止痛都很清楚,她也因此成为联合营地仅次于孟庆外最受欢迎的人。 一直旁观的牛头怪在炸药的轰鸣声响彻时就已经抱头蹲下不敢动弹,这些牛头怪对炸药的惊人动静都不陌生,很多都是吃过炸药的苦头。 也亏得牛头怪皮糙肉厚,目前跟着哥布林走出丛林的这群牛头怪,曾经受过的伤势早已经痊愈,但心灵上的伤势尚未得到愈合。 战果出来了,牛头怪在哥布林的吆喝声中站起身来,茫然的环顾战场,很快就是双腿打颤。 之前那些强大的人类骑士,此刻都变成了一具具温度逐渐褪去的尸体。 他们身上的武器护甲皆被摘下只剩布衣,要不是哥布林们衣物齐全再加上人类的衣物并不适合哥布林,这群人连最后裹身的布衣都不会剩下。 衡量了一下伤员的伤势,孟庆不得不派一个十夫长护送伤员原路返程。 一只牛头怪也得以就此返回,它在返程的时候内心无疑是极其庆幸的,其他牛头怪对此也是羡慕不已但也只能羡慕。 没有孟庆的吩咐它们可不敢乱走,挨鞭子事小,惹怒哥布林丢了性命就完了。 一场遭遇战,伤员连带保护伤员返回的士兵在内,孟庆一方的战斗力损失了近五分之一。 这让孟庆也是有些心疼,之后整顿了队伍后再次前进,他学聪明了,不再大部队一起前进,而是派出骑乘巨狼的哥布林狼骑兵在队伍前方探查。 以巨狼的速度,即使相隔上千米,折返也就几分钟的事情。 () 第163章 领主的招募令 此行目标是铁山领东北方向的铁山矿,所以这次孟庆并没有带队直奔铁山领,而是隔着老远就让队伍斜着向东北方向前进。 有哨兵探路的情况下,再次前进的哥布林大部队没有再与人类骑士的队伍再遭遇。 不过想避过所有人的耳目还是很困难的。 不止一次孟庆远远的看到地平线尽头有人类的骑士在窥视,但对方没有靠近而且离开的很快,他也没办法骑着巨狼去追,只能作罢。 对此孟庆的应对方法就是加快赶路的速度。 他知道只要自己一行哥布林继续在人类的土地上走动,距离不远的铁山领一方,迟早会知道他们的踪迹,也会做出反应。 他孟庆必须在这之前达成自己的目的才行。 在孟庆一行与人类骑士队伍遭遇的当天下午,铁山领领主就已经知晓哥布林军队出没的事情,他作为一方领主要是对领地里发生的事情如此迟钝那这个领主早当到头了。 “情况属实么?” 派遣心腹亲自探查了消息中的战场,已经夜幕降临后,在心腹匆匆归来时,铁山连忙迎上前去询问。 “情况属实,要不了多久那些人的尸体就能带回来,我先行归来向大人汇报这一情况。” 探查情况的骑士脸色很难看,任谁和他一样看到那十几具排成一排的人类骑士尸体都会像他一样心情糟糕的。 虽然这群死掉的骑士单体实力都不强,也都是外来者没有铁山领本地骑士,但同为鲜花王国的一员,他依然有兔死狐悲的感触。 铁山的脸色也不好看,从心腹这里确认了消息属实对他而言也是一个打击,这让他清楚的知晓那群依旧游荡在铁山领外的哥布林队伍大致战斗力。 十二名人类骑士被一网打尽,哥布林一方的战斗力怕不是得有三倍以上。 这样的组合对任何落单的人类队伍都是莫大的威胁,偏偏现在连他都没掌握那群哥布林的真正去向。 在他得知这一事情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派出去盘查的其他骑士到现在还没折返,大概率到明天上午才能有消息返回。 夜色降临并没能阻止哥布林一行的前进,包括牛头怪在内,整个队伍都有不俗的夜视能力。 或许看不到太远之外的情况,但不至于天一黑就两眼抹黑。 更何况还有孟庆这个完全不被夜幕影响的特殊存在,在抓获了几名倒霉的人类平民后哥布林问到了铁山矿的详细方位与大致距离,如果不出意外,明日正午之前能够抵达。 或杀或赶走矿产的守卫,带上冶炼好的生铁、熟铁以及一些冶炼器具,放好炸药包炸垮铁山矿的入口以及尽可能多的内部甬道,这就是孟庆此行的目的。 对于将要派上用场的过千磅炸药孟庆并不心疼,这东西既然配制出来就是用的,除去要带着充当大杀器的一些炸药包,剩余的他都打算用在矿产那里。 他铁山领不是以铁山矿为核心么? 那孟庆就给他炸垮掉再掠夺走矿场那里的半成品与成品,这绝对能让铁山领的名誉大受打击,也会让领主损失诸多的金钱。 如果破坏了矿场影响了其他领地预定的订单那是孟庆绝对乐意见到的局面,只要能恶心到铁山领领主,孟庆不怕被千夫所指。 传闻中的魔物暴动迟早会来,联合营地虽然一直都在建设之中,但是否能扛得住传闻中的魔物暴动,孟庆也没有一点底。 他只能在这之前尽可能的建设联合营地,然后想办法削弱丛林外人类一方的战斗力,这样即使被迫走出丛林后,他孟庆也不至于混的太惨。 当初毒杀野蔷薇领男爵城堡的战马是因为这个原因,当下欲炸垮铁山矿也是这个原因,已然身为哥布林,孟庆所站的立场自然是哥布林一方。 日上三竿,焦虑的连巡视领地都顾不上的铁山领领主,终于从面色惶恐归来的骑士那里得到了哥布林的具体去向。 但这一消息让他如遭雷击,如果不是带来消息的骑士是他真正的心腹之一,他极难相信消息的真实性。 “哥布林向着矿场的方位在前进?” “没错,在好不容易发现哥布林之后,我们尾随哥布林一行很远距离,发现它们就是在直奔矿场去的,沿途中还发现了几名被哥布林杀害的平民,或许哥布林就是从他们那里得到的矿场方位。” “那群哥布林到底要做什么!” 铁山又惊又怒,矿场那里的防护虽然不如铁山领这边,但依山而建的矿山村地势险要,进出矿山村的道路只有一条,即使哥布林一方的实力被探明极强,但铁山对矿山村的安全还是很有信心的。 若是几十名骑士出面就能轻易夺下矿山村与铁山矿,他这么些年的布置也就白做了,即使是几百人的精锐军队,想打下矿山村占领铁山矿都无疑痴心妄想。 “不行,我还得亲自去一趟才能放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知道那只混血哥布林是不是在里面,我必须要亲自去。 传我命令,立刻发起招募令,从领地里招募三十名骑士,集合我方所有骑士力量,我要从中挑选作战人员。” 铁山的命令很快传至铁山领各处,领主府外的广场上,不一会就有各处闻讯而来的骑士汇聚。 如今的铁山领,外来骑士加上本地骑士得有近百名,这是很难被铁山全部调动的一股力量。 但如果有金钱与魔药的帮助,铁山有信心以中阶中位的骑士身份,带上超过五十名骑士,组成一支势不可挡的骑士团赶赴矿山村。 铁山的临时招募着实吸引了不少外来的流浪骑士。 这些骑士有的刚到铁山领不介意赚个外快。 有的则是到了不短时间,对铁山领有所了解。 有的则完全就是来看个热闹,看到底什么事情让家大业大的铁山领领主都要向民间的骑士寻求帮助。 临时招募视骑士实力、武器护甲坐骑等因素给予报酬,这些东西在王国内都有大致的价格,各地相差不大很好计算。 一般情况下初阶初位骑士一天的雇佣金钱是一银币,也就是为领主效命十天左右的报酬。 不过呆在安全的领地内与进行战斗是两个概念,有这个价格也不稀奇。 如果是真的上战场这个价格还得翻上数倍才有人愿意拼命。 没有足够的利益,谁会为陌生人拼命呢? () 第164章 轰轰轰!!! 身为领主,铁山需要为雇佣而来的骑士提供口粮等消耗品,外加出征前需要的物资调遣,等一切就绪后,时间已经接近正午。 劲风烈烈,进行了简短的战前动员,骑上备用坐骑,铁山抬枪直指领地外的道路,宣告出征开始。 在他之后的是大批骑乘战马的骑士,没有后勤没有普通士兵,这次铁山带上的人员,实力最低的也是初阶初位骑士。 一行数十骑就此从铁山领东门离去,马蹄溅起的烟尘久久未散。 留在铁山领的领民与外来者皆是在之后以此为话题讨论的不可开交,但毋庸置疑的是,如此强大的队伍,没有谁会觉得入侵矿山村的那波敌对势力会有活路。 初春时节气温还没回升上来,早晚气温很凉,需要穿上厚厚的冬装,但在矿山村这边,无论早晚都能看到赤着上身露出精壮体格的铁匠与学徒在忙碌。 依托铁山矿建设起来的矿山村已然建成数十年,最开始的时候不过是极其简陋的小村落,为挖掘矿石的矿工提供一个栖息的住所。 但在之后的几十年间,矿山村已经建设的堪比一个城镇规模,常住人口过千,矿工与矿工家属所需要的物资由铁山领以及其他领地提供。 居住在这里的人极少需要耕作获得粮食养家,有铁山矿在,靠山吃山是最正确的。 铁料在当下的人类世界是当之无愧的战略物资,因为铁才有铁山镇,因为铁才有矿山村以及这里的上千号人口。 铁山领以及周边领地,大半的铁器来源都是矿山村提供的,包括骑士、士兵的武器护甲,农夫的各种农具,以及其他的各类铁质器械。 不顾灼热的温度,瓦力坐在锻造炉旁的风箱前卖力的拉动这风箱,同时也在偷偷的观察锻造台前忙碌的锻造师与学徒。 外人对锻造这一行业的看法有很多,但只有投身于锻造这一行业的人才知道,这里面的水很深。 除非是锻造师的后代,又或者有过学徒经验,否则选择投身锻造行业,一般都是像瓦力一样从搬矿石、劈柴、拉风箱等粗活开始做起。 风箱也不是谁都能拉的,不懂得火候拼命的拉风箱也是错误的,瓦力搬了几年的矿石,又劈了好几年的木头烧炭,才好不容易得到近距离观摩锻造台的这份工作。 瓦力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自己也能拿起锻造锤站在锻造台前敲打铁料,将铁料锻造成各种模样,乃至于骑士老爷身上的武器护甲。 出生于矿山村的他是平凡的矿工之子,但他并没有子承父业也成为矿工。 原因有很多,干过矿工的人都知道矿工这一行业有多苦多累,终年不见天日就罢了,矿道坍塌一次就能将几十几百人埋在昏暗的地下直至化作白骨。 瓦力的矿工父亲不打算让自己的孩子也走上自己的道路,在瓦力很小的时候就让他上学堂识字,想当锻造师,不识字是绝对不行的。 瓦力今年十六岁了,在鲜花王国已然成年。 十六岁的他拥有着其他同龄人没有的魁梧身材,说是骑士扈从也没人会不相信。 他很羡慕之前一起劈柴一起学习的同伴,对方被一名外地的骑士看上选作了扈从,成为骑士可比在锻造台前没日没夜的敲打锻造锤风光的多。 但瓦力很早之前就知道自己没有骑士天赋,体型再魁梧也不过是普通人。 或许可以选作成为某个贵族老爷的私兵,但那同样需要人脉与金钱,还是老老实实当学徒期待有一天能成为拿起锻造锤的锻造师比较有盼头。 “再快点,火力不够!” 锻造台那边传来的呵斥让瓦力惊醒,不敢多想他双手拼命的拉动风箱的把手,来回十几次后,锻造炉的火焰温度就是再次提升上来,远远望去红的刺眼。 灼烧到通红的铁料被硕大的铁钳从锻造炉中夹出来,固定好后锻造台前的锻造师就是拿起锻造锤有节奏的敲打。 这个时候旁观的学徒都会眼睛瞪大,记住锻造锤的每一个落点,很多时候学徒只有这样的学习机会,没有哪个锻造师会真的言传身教教导学徒,除非学徒是自己的后代。 眼看锻造台上的铁料逐渐变成枪头模样,围观的学徒都是或多或少的露出笑容。 虽然铁水铸造出来的武器也有不小的市场,但从事锻造行业的人都相信,只有用铁料灼烧敲打出来的武器才是最好的,那种铸造出来的武器是没有灵魂的。 远处传来的巨大轰鸣声让锻造师的落锤歪了,将快要成型的枪头菱柱砸扁。 顾不得可惜,锻造台前的众人全都惊疑不定的奔向院外,这么大的动静,莫不是矿道又垮了? 如果要评选一个矿山村众人最害怕的东西,那巨响无疑是首选。 铁山矿自从开掘以来每隔几年甚至几个月都会垮塌一次,矿山村周边的树木也因此肉眼可见的减少,如今想找合格的木料得到几公里之外的伐木场找寻。 又一次的轰鸣声响起,矿山村更多的人被惊动丢下手头的事物走出家门走上街道,向着矿山村后的铁山矿望去,只见两股升腾的烟尘冲天飞起,矿道倒塌已然成了定局。 “轰!!!” 第三声爆鸣由远及近的传来,巨大的声音震得家禽家畜惊慌失措乃至被吓得昏厥,地面上的小块石砾都在颤抖不停。 可想而知远处的动静得有多大,传到矿山村这边已然有如此余波。 如此连续的矿道倒塌,是铁山矿开掘以来从未遇到过的情况。 矿山村这边人声鼎沸愁云惨雾,还有不绝于耳的哭声响彻。 铁山矿那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矿山村的人,那些家属在铁山矿上工的人,想到自家亲人可能已经遭了难就难免悲从心来。 “继续炸!” 铁山矿这边,成群结队的哥布林在行动着。 没有深入矿道内,哥布林只是炸垮了进入矿场内的几处甬道,几十磅规格的炸药引燃,能把巨石炸碎乃至炸上天,以有备攻无备,片刻间就让铁山矿这边乱作一团。 之后爆鸣声又接连响起,足足用掉一半的炸药后,出入铁山矿的所有出入口都已经被哥布林炸垮。 外围少数守卫不是被杀就是逃离,即使平日里不可一世的骑士,对上这群不按常理出牌的哥布林,反应快的才能跑到,反应慢的片刻后就会化作尸首倒下。 () 第165章 收获满满 “全体集合!” 突袭了铁山矿并且完成既定目标,孟庆没有耽搁时间,集结了哥布林便是直奔之前绕过去的矿山村而去。 想必矿场这边的动静已经将矿山村的视线吸引住了,那哥布林接下来的行动会更加方便。 十分钟后,成群结队进入矿山村的哥布林队伍在矿山村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少数集结起来的抵抗人员只坚持了可怜的几分钟,就被远远投掷过来的炸药包炸的哭爹喊娘再无阵型。 当哥布林冲入到矿山村内后,街道上的人类唯有逃跑一途,再无谁敢与哥布林抗争。 牛头怪拉动着木车在哥布林之后,很快木车上就是堆积起来了各类铁料打造出来的成品与半成品,哥布林一行犹入无人之境,那些露天的锻造区,有太多的铁料成品与半成品可以掠夺了。 保持警惕的哥布林士兵不断地射出箭矢、甩出甩网将一些骨气勇气与哥布林抗争的人类击杀。 这些人极少有骑士,但看起来体格魁梧不凡,或许是从事锻造行业的铁匠们,但骑士都拦不住哥布林集结起来的力量,这些铁匠更加不行。 “拆卸两个锻造炉,光有铁料可不行,再抓几名铁匠和学徒,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人类一方的反击很快就会来。” 一直监督队伍的孟庆坐在巨狼背后表情严肃,他敏锐的感知到了危险靠近,但当下没有遇到危险。 可以预料的是,人类一方对这件事绝不会善罢甘休,抢走铁料只不过是开始,返程时必然会遭遇铁山领一方人类的反击,对哥布林而言,在丛林外的每一刻都是危险的。 改变计划的哥布林很快不再抢掠铁料而是开始拆卸锻造炉与抢人,这次孟庆带上的全部是哥布林没有半精灵或人类,就是为了防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意外。 毕竟哥布林做的事情在人类看来可是无比邪恶的,造成杀戮的同时也制造了极大的破坏与难以衡量的损失。 仅仅进入矿山村不过半个小时,九架牛头怪拉着的马车上就摆满了物资与俘虏的人类,一声令下哥布林完成队形重组,持着武器的士兵守护着中央的战利品就此开始撤退。 哥布林撤了,但矿山村的麻烦远没有结束。 倒塌的锻造炉,火焰引燃了周遭的建筑,引燃了储备的木炭与木料。 冲天的火焰在铁山矿旁的人类村落升腾而起,烟火冲天即使哥布林一行离去几公里远,回望依旧能够看到。 被哥布林俘虏的一行人类无疑是最惊惧的,其中就有之前遇到危险躲在风箱旁边被抓获的瓦力。 他魁梧的身躯没能帮助他对抗哥布林,反而被眼尖的哥布林一眼瞧见当做锻造师抓获。 瓦力的反抗在甩网面前很是无力,在被弓箭指着喉咙的时候,瓦力很干脆的举起双手投降了,他还年轻,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还不想死。 牛头怪拉着的木车行驶在远离矿山村的旷野上十分颠簸,木车上的一行十几人被颠的七荤八素,欲逃离的几人先后成为尸体被射杀,哥布林的手段极其残暴,让剩余的人类畏惧无比,不敢再找机会逃脱。 孟庆一直在使用望星瞳天赋远望四周,他没有选择从矿山村直接南下,而是选择东进呈弧线前进绕过可能从南方出现的人类骑士。 危机感一直充斥在他心头,让他知道危机一直没有离开,随时可能会出现。 这次突袭人类的矿场无疑大获成功,收获也是十分丰厚。 九架马车上有七架装载了铁料成品与半成品,包括生铁、熟铁、锻造完成或未完成的各类长剑、长枪、铁甲等。 一架马车上装载着两台拆卸部分的锻造炉,最后一架马车上则是一行人类俘虏。 锻造是孟庆尚未掌握太多的技术,他必须要先观摩人类的锻造才能从中总结出经验,继而传授给哥布林一方。 可以遇见的是,一旦孟庆成功的将这些铁料拉回联合营地,要不了多久,哥布林联合营地就能组建出一支不弱于人类精兵的哥布林战士,全员着甲持着铁质武器不说,铁料还能用于补充联合营地一直短缺的铁器供应,绝对会让哥布林联合营地的战力提升两三成之多。 一百多号哥布林,只有少数不慎在矿山村那边受了伤,还有两名倒霉的战死当场连孟庆都没救得过来。 返程时哥布林全员步行前进,协助牛头怪拉动沉重的木车,速度并不快,比来的时候慢了不止一倍。 估算了一下返程的距离,孟庆眉头一直皱起没能舒展开来。 想要以这个速度返回丛林,一行人至少要在人类的土地上休息三个夜晚。 不眠不休是不可能的,哥布林的耐力不足以坚持不分日夜的连续前进,牛头怪累死也坚持不到看到丛林的那时候。 “原地休整,休息半小时再前进。” 确定周围几公里内都没有人类的踪迹,离开矿山村数小时后孟庆下令第一次休息。 已经累的不行的牛头怪闻声总算放下担忧,它们真害怕孟庆一直不说话让它们拉车拉到累死。 哥布林们也十分疲惫但还能坚持一会,不过孟庆的吩咐就是所有哥布林唯一要听的指令。 原地休整开始后哥布林们就是坐下来开始吃东西喝水,牛头怪也获得了平日里绝无可能吃到的各类美食,可以说敞开了供应,吃的牛头怪们连抬头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它们太需要食物补充体力了。 “晨星大人,这些人要不要管?” 有百夫长过来询问孟庆,孟庆的视线也落在了一直没有关注的那架木车上面。 上面横七竖八躺着十几名人类,都是男性且体格魁梧,其中还有一名初阶初位骑士,不过和其他人一样完全失去了逃跑的想法。 没办法,周围的哥布林太多了,还有孟庆这个神秘无比的哥布林首领坐镇,哥布林队伍中的巨狼也是限制这群人逃跑的威慑。 () 第166章 扑空了 已经有人从巨狼的出现猜到孟庆一行的来历。 要知道之前发生在铁山领的事情,早已传到矿山村这边。 有骑乘巨狼的半精灵大闹铁山领还差点杀了领主大人的心爱坐骑,这可是矿山村近段时间许多人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 只不过这群人怎么也没想到,巨狼再次出现,居然会和传闻中弱小无比的哥布林混到一起。 这群哥布林的实力还强大的不可思议,尤其是那能制造爆炸的神秘物品更是奇特。 人群中的瓦力忍着惊恐在这个时候观察着四周,尤其是孟庆这个最神秘的存在。 孟庆依旧是全身被黑袍罩住看不真切,只能看出和人类体型相似。 他没把孟庆当成是真正的哥布林,只当是能和哥布林沟通的半精灵。 孟庆是半精灵的身份是得到铁山领领主认证的,大家都相信这点。 毕竟,谁能猜到哥布林会和半精灵有同样的血脉呢? 哥布林俘虏他们,瓦力不知道具体要做什么,但可以猜到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他的视线落在一架马车上的锻造炉时,内心不由得升起一个大胆的想法:难道那个神秘人是打算让哥布林学会锻造铁器的技术么? 要不然俘虏他们又有什么目的呢? 瓦力知道哥布林,但在他的认知中,哥布林就和野狗这种野兽类似,群体生活智力低下,最多在族群壮大的时候有勇气和有民兵守护的村庄较量。 更多时候还是生活在密不透风的丛林中少有出现在外界的情况。 他一直生活的锻造坊已经没有了,锻造炉被哥布林推到烧了起来。 他离开的时候那边烟火冲天眼看是救不下来了,被哥布林俘虏的瓦力对日后的生活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走下去。 “给他们点吃的,把马车擦干净。” 观察了片刻后孟庆给出吩咐,百夫长领命前去执行孟庆的吩咐,那些俘虏颤巍巍的伸出手接过哥布林递来的食物。 在之后被哥布林连番训斥之后,总算理解了哥布林的意思,把尿骚味刺鼻的马车用泥土树叶擦拭了一遍。 哥布林给的食物是肉干和果干,味道很平常,但在这个时候还是很能安抚人类俘虏心情的。 吃到东西的人不管之前怎么想,在之后都是老实的上了车不乱动弹,部分人在小声的对话但不敢多说。 因为在一旁的哥布林只要听到声音就会将皮鞭抽过来不许他们说话,明显警惕性十足。 铁山一行骑士是在哥布林离去数小时后抵达矿山村的。 此刻矿山村的明火已经全部被扑灭,但呛人的烟雾依然久久未散。 远远看到矿山村上空升腾的烟雾,一行远道而来的骑士就暗道不妙。 抵达矿山村后看到狼藉的局面,果然验证了之前的猜测,这里已经被哥布林袭击过了。 “领主大人,矿里还有好多人没有出来,求求你救救他们吧。” “领主大人,那些哥布林抓走了好多人,还抢走许多铁料,我们该怎么办啊!” 见到铁山,大群人都是围了过来向铁山汇报损失,内心的委屈化作泪水流淌下来,哭声不绝于耳。 “真的是哥布林!” 得到矿山村的村民证实,跟随铁山而来的骑士们脸色复杂。 在这之前铁山虽然告诉过他们敌人可能是哥布林,但没有人真的敢确信这一事实,毕竟那可是哥布林啊,以懦弱著称的存在。 “别说了!” 被烦的一肚子火气的铁山暴怒呵斥道,让周围不绝于耳的声音总算停歇了,围观的人低声啜泣着,不敢再说话触怒领主大人。 “留下十名骑士,一半去救助铁山矿被困的矿工,另一半在这边恢复秩序尽快统计清楚损失,剩余人跟我走,我要活剥了那群哥布林!” 担忧化作现实,铁山的怒火可想而知,他做好吩咐翻身上马就要带队离去,他是一刻都不打算在矿山村这里呆了,那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一刻没抓住他一刻不能放松。 “那群哥布林有唤雷的能力,大人小心!” 临行时矿山村村民的话让铁山打起警惕。 又是那种爆炸的能力么,说是唤雷也不算离奇,他第一次见也是被惊倒了。 抬头望向人头攒动的铁山矿外围,铁山没有继续逗留,带上超过四十名骑士离开矿山村,按照村民指点的方向意图追击已经离去许久的哥布林队伍。 “出发吧。” 歇息了一会填饱了肚子,孟庆不敢继续让哥布林逗留。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类的追兵就会追来,他唯有尽快带领哥布林们进入丛林才能放心,丛林不是人类的地盘,到那里哥布林就安全了。 牛头怪们即使再怎么不甘心也是站起身重新拉动车辆开始前进,哥布林围在四周协助,队伍脚踏有嫩绿草苗长出的旷野,向着南方的丛林坚定的前进。 茫茫旷野上想找到一群哥布林绝非易事,考虑到哥布林一方的战斗力,铁山没敢让己方骑士分开,一旦分开或许能更容易找到哥布林,但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普通骑士绝对会在对战那群哥布林的时候掉以轻心,铁山深知这点。 知晓那群哥布林来自南方,铁山离开矿山村后就是带人直奔南方而去。 足足一个日夜过去后,一行骑士已经抵达南方丛林的边缘。 但奇怪的是他们没能遇到哪怕一只哥布林,连影子都没能见到。 孟庆绕行的策略奏效了,如果当初他离开矿山村的时候直接南下,或许不会遇到铁山带领的援军,但肯定会在之后遭遇人类的追兵。 现在的情况是哥布林向东前进了十几里才南下,这个距离足以让人类的追兵从哥布林的队伍远处经过而发现不了哥布林。 “领主大人,我们怎么办?进入丛林么?” 跟随铁山而来的骑士们失望不已,没能找到那群哥布林对一行人无疑是一个打击。 大家伙一路上都在思考遇到哥布林后的对策,但没能遇到哥布林,这股气势到这时候难免衰落下来。 “不,它们肯定绕行了,所以我们追到这里也没追上。 村民们说哥布林们带着好些车辆,速度肯定不会有我们快。 它们现在肯定还没接近丛林,要么在东,要么在西,只能有这两个可能。” () 第167章 分兵的骑士 铁山思考后得出猜测,这个猜测无疑是很贴近真相的,望着难掩疲倦之色的骑士,铁山有些犹豫,要分兵么? 如果分兵他有把握在丛林外堵到哥布林,但难免会有一队遭遇伤亡。 如果不分兵,极有可能让哥布林从手指缝里漏出去,一旦哥布林进了丛林,他们再想追击也为时已晚。 “向东?还是向西?这是个问题。” 站在丛林边缘的铁山左右打量着,内心也在犹豫着。 他还是没打算分兵,分开后即使他带队的队伍极有可能也无法全歼那群哥布林,毕竟是能在平原上与十几名骑士对抗大获全胜的哥布林大队。 将内心的担忧告知其他骑士,气氛变得焦灼。 骑士们很快产生了两个观点,还是分兵与不分兵,其中大半赞成分兵,即使铁山再怎么强调那群哥布林非同寻常,骑士们也相信自己的实力是能轻易战胜哥布林的。 毕竟,那不过是哥布林而已,几名骑士认为三两名同伴一起都能打败它们。 同时骑士们对往东还是往西也产生了两个观点。 往西的人比较多,因为铁山告知了部分真相,那群哥布林曾经在西面的男爵领出没过,或许正是因为如此,那群哥布林当时离开矿山村的时候就是往西走了,才没有和他们碰上。 “这样吧,诸位既然不愿意往东,那你们和我的部下一起往西吧,我带上几名铁山领的骑士往东看看,不管哪方遇到哥布林,一定要尽可能的阻拦住它们,同时派出人通知另一队。” 铁山本来也打算向西前进找寻哥布林的,但他注视东方良久后还是觉得不放心,谁知道那群哥布林会不会按常理出牌,毕竟对它们的了解太少太少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如果我们成功伏杀那群哥布林,领主大人的赏赐可是不能少的。” 那些被雇佣而来的骑士们不再纠结,就是么,早该分兵了,不然现在可能已经与那群哥布林遭遇了。 “当然,一只五十银币,首领一百金币,我说到做到,不过我只要那群袭击了矿山村的哥布林,普通的哥布林就别充数了,谨记,一旦发现那群哥布林,一定要来找我们报讯,不是因为悬赏,它们真的很可怕。” 铁山点头应下,因为矿山村发生的事情,他提高了对哥布林的悬赏,一只五十银币的价格足以让骑士也为之心动,这个价格都够买个仆人的了。 “领主大人真是慷慨,就等我们的好消息吧。” 因为哥布林首领一百金币的悬赏,骑士们的热情重新被调动起来,财帛动人心,无论在哪里都是如此。 队伍就此分开,铁山带着自家领地的近十名骑士,外带三名选择性相信铁山判断的雇佣骑士。 另一队骑士数量超过二十五人,最高战力是中阶初位骑士,实力不俗。 这么一个群体,能爆发的战斗力是非常惊人的,等闲一两百士兵都难是他们的对手。 “领主大人,有些事情怕不是你没有告知我等吧,现在可以说了么?” 队伍分开后,选择跟随铁山前进的三名骑士,一人骑在马上忽然出声道。 铁山沉默了片刻后,将对孟庆的了解说了出来,也让那三名骑士恍然,知晓为什么铁山会对哥布林如此慎重。 虽然哥布林与半精灵混血是很难想象的存在,但既然出现了就必须要重视,把其视作普通哥布林无疑是非常不智的。 可想而知,这样的混血哥布林带领的哥布林士兵,也是不同寻常的。 “它们在这之前与一队超过十名的骑士作战且大获全胜,不然我都没办法知晓它们的出现,更无论提前救援矿山村。 它的实力已经不弱于初阶高位骑士,天赋能力是操控植物与带有束缚能力的箭,这些你们必须谨记,一旦遇到后一定要警惕。” 铁山最后做出叮嘱,跟随的骑士们点头应下,能让铁山再三强调危险的存在,必然有其危险的原因。 另一边,孟庆一行还在赶路中,行程还没过半。 沿途哥布林们没有遇到像样的对手,野兽过来就是送死,偶尔有在旷野出没的魔物,见到这么一大群哥布林也没有靠近的意思。 除此之外旷野上极难见到人类的踪迹,这里靠近鲜花王国西南边陲,地广人稀正如孟庆的判断。 人类俘虏的数量又减去了两名,无他,总有不甘心的俘虏想要趁机逃离,剩余的俘虏如今只有十一人,不知回到丛林时,数量能否还剩两位数。 队伍一路向南前进,俘虏们也猜测到此行的目的地大概是传闻中的南方丛林。 铁山领这边距离南方丛林更远,很少有平民去过那里。 对于他们而言,那里已经不属于鲜花王国乃至人类的地盘,是魔物的乐园,野兽的天堂。 上次魔物暴动铁山领受到的影响不大,有广袤的旷野做缓冲,魔物们除非被后方的压力逼迫的不得不前进,不然是不会远离丛林这么远深入到人类国度中的。 丛林边缘数十里内,才是魔物暴动时魔物们活动的场地。 当然这是正常情况下,有些时候魔物暴动,涌出丛林的魔物甚至深入到鲜花王国腹地上百公里远。 前行了这么远,孟庆已经无法感受到最初的危机感,但他并没能完全放松下来,除非亲眼看到丛林的边缘,否则他是不会放松警惕的。 派出去探路的狼骑兵回来了,带来了前方一片坦途的好消息。 队伍又前进了几公里,最终在一处旷野中的小型林地旁休整,这片林地不过几百米方圆,最初可能只是飞鸟携带来的种子落地生根发芽,不知多少载岁月过后,才将丛林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丛林中有些可以吃的野菜,也有些小型兽类与鸟儿的踪迹,倒是魔物没有见到,孟庆用望星瞳观察过后就是放心休息。 “不知道联合营地那边现在是什么情况。” 穿越到异界近半年时间,孟庆一直没有能真正的闲下来,总有许多的事情需要他出面去做。 想让哥布林这样弱小的魔物在丛林中乃至丛林外站稳脚跟,孟庆知道自己还不能放松,怕不是还得继续努力诸多时光。 () 第168章 艰难的决定 如果可以,他非常想要像书里写的那样,以中立的吟游诗人身份走遍各处,品尝美食,望见美景。 脚印遍布大山大河,见识异界各种神奇的种族与事物,了解这个世界的奥秘所在。 但他不能,现在不能。 以后或许有这样的机会,不过那得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孟庆觉得自己最少要在丛林中生活十年八年以上乃至更久,才有可能脱身去冒险。 相信那个时候的哥布林,即使离了他也有站住脚的实力。 值得庆幸的是血脉中有属于超凡的存在,这让孟庆此生的寿命远不止百岁。 能重活一世还能拥有远超人类时的悠久寿命,孟庆没有什么好惋惜的。 他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哥布林们一起成长,直至可以放心离开的那一天。 “不知道魔物暴动的源头到底是什么,连从贵族那里抢来的书里都没有太详细的记载,只言明魔物暴动始于鲜花王国成立后数十年,之后每隔十几年出现一次,直至今日。 鲜花王国建国三百载,魔物暴动出现的次数也有二十次的样子了,换成是在地球上怕不是南方丛林早被砍伐殆尽找到罪魁祸首了,只能说这个世界高端力量极强,但文明程度还是太低太低。 也是,曾经的世界,几千年来整颗星球上的国度都在进行野蛮的战争与落后的农耕,也就是科学发展出来后才以超高速变化,不知道这样的例子能否效仿。 我真的好想体验前世的那些东西啊。” 摸出贴身放置的一本书,翻看了一会孟庆合上书,望着天上飘过的朵朵白云出神。 穿越过来这么久,他有些想念以前习以为常的那些东西了,想念网络、手机、电脑以及各种事物,但他连个可以倾诉的人都没有,只能憋在心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望月思乡。 “或许,超凡的世界,会有比科学更合适的发展方式,超凡与科学相结合才是最适合这个世界的。 终有一天,我要让哥布林也能上九天下五洋,斗气与枪炮齐飞,魔法共科技一色。 那真是想想都让人颤栗的模样啊。” 名为野望的存在让孟庆的气势都昂扬起来,也让周围的哥布林们打起精神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孟庆气势高涨,他们也会觉得心安。 次日下午,眼见再赶路半天就能进入丛林,孟庆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探路的哥布林狼骑兵狼狈的归来,带来人类骑士在前方设卡的坏消息。 哥布林狼骑兵能发现人类骑士,对方必然也发现了哥布林的踪迹,不过让孟庆疑惑的是,那些人类骑士并没有尾随哥布林狼骑兵而来,远远的出现在视野中后很快便消失了。 “让我想想。” 孟庆没有像其他哥布林那样紧张,还能冷静的思考原因,很快他猜测对方应该是人员分散的太散,如今可能在召集人手,这才没有发现己方的时候立刻冲过来。 半日路程才能进入丛林,这么久的时间,足以让人类一方集结起来,这对孟庆对哥布林全体都不是好消息。 深思熟虑过后孟庆做出放弃车辆与上面满载物资的决定。 这是极其艰难的决定,已经将物资带到了这里却就此放弃,哥布林们都非常不甘心。 但他们也相信孟庆这样决定必然有其道理,按照孟庆的吩咐开始紧张的忙碌起来。 俘虏们最开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很快就从哥布林们紧张的行为中发现了异常。 不少俘虏脸上很快有难掩的喜色,但也有人脸色极其难看。 有人觉得遇到援军会是好事,但这也可能是坏事,哥布林看起来连一直珍视的那些物资都要舍弃,未尝不能舍弃掉他们这些人。 牛头怪终于能够拉车的辛苦中解放出来,但很快它们就有了新的任务。 哥布林给牛头怪披上了并不合身的铁质护甲,勉强护住胸口与头颅,这让牛头怪们十分不解,它们到现在还不知道人类在前方拦路的事情。 “带上俘虏,我们走。” 孟庆带队离去的非常干脆,丢下满载物资的木车带上哥布林、牛头怪与一车俘虏就此离去,方向并不是回家的南方而是反其道行之向着北方前进。 抛下沉重负担之后,牛头怪的速度终于提升了上来,在哥布林的看护下飞快前进,很快这片土地上只有八架满是物资的木车,再也看不到哥布林的身影。 在哥布林离去约一个小时后,南方的旷野上出现了人类骑士集结后的身影,铁山带队的十名骑士已经全部集结完成,还派出人去通知另一边人数更多的骑士。 “奇怪,它们消失了!” 铁山一行骑士集结起来已经有一会功夫了,但等来等去没在设好的陷阱那里等到哥布林的身影,只能集结起来一同向发现哥布林的位置前进。 再之后便是看到旷野上只剩满载物资的木车而不见哥布林的一幕。 满是物资的木车,只让铁山的视线逗留了片刻。 他的目标不是被哥布林带走的这些物资,而是哥布林本身。 这些物资虽然价值不菲但他有魄力舍去,如今只能感叹哥布林的首领反应太快行为太干脆,带着行进这么久的物资与木车说扔就扔,换位思考下他觉得自己很难有如此魄力。 “领主大人,哥布林跑掉了,我们要怎么做?” 跟随铁山前来的骑士们颇为郁闷。 好不容易逮到那群哥布林,本以为能够大开杀戒顺带完成铁山的悬赏大赚一笔。 没曾想哥布林根本不跟他们玩,发现他们就是干脆的丢下物资跑路。 这让骑士们郁闷的想要吐血。 铁山不语,骑在战马上视线扫视东、西、北三个方位。 他们是从南方过来的,哥布林定然不会向南方逃离,只有可能是向着这三个方位逃跑。 不得不说哥布林的反应也超乎了铁山的判断,这不在他的计划之中。 他已经做好在旷野上与哥布林战斗的准备,付出再大他也要将哥布林的首领,那只混血哥布林斩杀当场,上次被哥布林跑掉是他心中难以消除的心病,非常膈应。 “先不管这些物资,它们没办法带上跑路才会丢在这里,我们的目标是哥布林,它们肯定没能跑多远,追上它们!杀掉他们!” “追上!杀掉!” 骑士们不再纠结物资,纷纷呼喝着驱动战马前进,很快这片旷野上再也见不到人类的踪迹,只留风吹过木车发出的呜呜声。 () 第169章 突袭铁山领 有战马代步的骑士速度很快,以木车为原点用圆弧前进的方式开始了搜寻,奈何任凭他们怎么搜寻,那群数量众多的哥布林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个影子都没能搜到。 “领主大人,那些物资还在那里没人动。” 眼见时间从正午来到了傍晚,铁山派出骑士去回去探查木车那边的情况,骑士匆匆而去又匆匆返回,带来物资一切正常的消息。 “没理由啊。” 饶是铁山久经磨练,在当下也有些一筹莫展。 望着身旁骑士欲言又止的表情,他很想咆哮,想抓到哥布林首领问问他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 马上入夜了,铁山有些犹豫是继续连夜前进继续没有眉目的搜寻,还是返回物资木车那里守株待兔等待有可能趁夜折返回来的哥布林。 他思来想去,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哥布林之所以放弃木车上的物资,很有可能是想要在夜晚的庇护下折返回来。 夜晚若是到来,骑士们的视线会受到极大影响,包括战马也不适合在夜间赶路,而哥布林则不受夜色的影响,天知道神明为什么会给人类之外的众多生灵夜视能力,偏偏就不给人类。 “不会是跑到领地那边了吧。” 在无奈折返回到满载物资的木车旁潜伏起来守株待兔时,铁山望着夜幕降临后出现在夜空的星辰,心中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该死!我得回去看看! 但,我要是走了,那群哥布林真的出现该怎么办? 可恶! 这群该死的哥布林真的可恶!” 想到矿山村的所见,铁山恨不能立刻就返回领地。 但他望向身旁又无奈的叹息起来,他知道自己只要离去,一旦哥布林真的折返,眼下这些骑士是没办法抗住那群哥布林攻击的。 万一再出现不久前骑士惨死的下场,他铁山会心疼死的,因为眼下周遭的骑士大部分都是他铁山的人马。 “该死的,那群雇佣来的骑士怎么还没到!” 局面到了现在,铁山只求那些雇佣而来的骑士能尽快返回。 只要骑士们聚集到一起,他就有脱离队伍自行行动的底气,茫茫旷野上,想要找到一群智力不低的哥布林,真的没那么简单。 在铁山望眼欲穿的时候,那群被雇佣而来的骑士们在做什么呢? 答案是夜晚到来后他们停止了赶路。 夜晚对流浪骑士而言就是休息的时间,长久以来的流浪生涯让他们不愿再夜间行进,这是长久保持的习惯,即使铁山领的骑士再怎么催促,那些骑士也不愿意继续走。 “咱们还去干嘛,领主大人一个人估计就能将那群哥布林杀得精光。” “该死的,怎么不是我们先遇到那群哥布林,一只半金币啊,我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容易赚的金币呢。” “几天时间,光在这片荒地上瞎跑了,啥也没能做,好无聊。” 被铁山雇佣而来的骑士,在夜晚降临后围在篝火旁,烧烤着狩猎到的猎物肉块,彼此间都是颇为不耐的抱怨着。 孟庆最开始只打算带着哥布林先离开暂避骑士锋芒,找寻机会打骑士一个措手不及。 但远观人类一方的动作之后,一个大胆的想法不可抑制的在他心中出现。 既然已经在旷野上发现了铁山领的领主与骑士,那么是否可以在这个时候趁机袭击没有领主坐镇的铁山领呢? 一直熬到入夜,与人类骑士保持足够距离的孟庆终于下定决心,在人类一方折返准备守株待兔的时候,他带上哥布林大队,向着铁山领的方位开始了连夜进发。 黎明前,没有被打扰到的哥布林队伍,在急行军下终于赶至铁山领外。 此刻的铁山领,万籁俱静,再勤劳的人,此刻也还在梦乡没有苏醒,这无疑是铁山领防御最松懈的时间段。 “这一招,叫做釜底抽薪。” 对身旁两名百夫长做战前的交代,孟庆的话让两名百夫长连连点头。 孟庆带着他们准备袭击领主不在的铁山领,哥布林们自然都做好了准备,内心既有惶恐也有兴奋,这么久了,哥布林终于要踏上真正与人类对抗的一步了么? 在进攻之前,孟庆用望星瞳对黎明前的铁山镇进行了彻查,将领地内骑士的分布范围做了一个了解。 铁山领的骑士数量远超孟庆预料,联想到之前在旷野上遭遇的骑士队伍,孟庆有了一个猜测。 或许是这片土地上的真正统治者、鲜花王国的国王,担忧魔物暴动而想办法调派了数量众多的骑士到铁山领这一靠近南方丛林的领地中来。 如今即使铁山这个领主不在领地,铁山领里最少也有五十名以上的骑士。 这就让孟庆没办法在领地内放肆太久,一旦人类骑士完成集结,他不带哥布林离去,被围攻后再想走就晚了。 孟庆的目标并不是打下有众多骑士与数千人类居住的骑士领,哥布林数量加个零还差不多。 现在的他就是打算趁着天色未亮时,突袭防备松懈的铁山领,趁乱劫掠一些物资。 “我们此行的目标是这个方位,里面是领主的仓库,里面有数量众多的制式武器护甲,还有我们急缺的盐巴,更可能有金银币。 记住我说的话,击溃守卫后尽快将物资装车带走,天亮之前,我们必须要离开。” 带着哥布林们绕着铁山领外围转了半圈,孟庆选定了进攻的方位。 要抢就抢领主贵族的仓库,孟庆的想法很明确。 那里面的物资太多太多了,哥布林们定然带不完,剩下的也简单,一把火全烧掉就是。 实木的围墙能挡住野兽乃至骑士,但挡不住能操控草木的孟庆。 在孟庆在实木围墙上打开足以让牛头怪通过的通道后,哥布林们有序且迅速的沿着通道进入铁山领内,完全没有被守卫察觉。 铁山领内储存物资的地方有好几个,领主府内有两个,领主府外也有两个。 孟庆选择的这处就是领主府外的一个,它里面存储着铁器、粮食等物资,但相对领主府那里储存的物资,价值更低数量也更少一些,与之相对应的是,守卫这里的骑士与卫兵也不多。 () 第170章 回归与锻造 有望星瞳在,孟庆带着哥布林一路畅通无阻,甚至将几名还在梦乡中的骑士与士兵当场斩杀。 当守卫反应过来发出警报时,暴露的哥布林不再遮掩,爆发出十二分的战斗力开始大肆杀戮与掠夺。 天光微亮时,这处存放物资的仓库,守卫已经被哥布林斩杀殆尽,残余的少部分则是趁乱逃离。 孟庆没有追击,搜寻到了车辆后便是让哥布林有选择性的快速装车。 在天色渐渐变亮之时,八架搜刮来的车辆上,装满了从仓库里搜刮的各类物资。 光是盐巴就有数千磅之多,其他诸如铁料、药草等也应有尽有,价值远在之前舍弃的那一堆铁料之上。 “快走!” 望星瞳发现了远处领主府内骑士的动作,孟庆不再犹豫,喊上哥布林们,协助牛头怪拉动车辆便是原路折返。 有早起的铁山领居民,看到哥布林们时大惊失色,继而震天的呼喊与求救声就是响彻,这片区域彻底被哥布林的出现搅乱成一锅粥。 当领主府的骑士接到救援再完成集结后抵达仓库,见到的只有通红的焰火升腾。 哥布林临走前放了好几处火,如今火焰已经彻底燃烧了起来。 到来的骑士衡量之后无奈的选择救火,已经损失了这么多,再不救火等领主回来,他们这些人难逃被责罚的命运。 从铁山领西侧围墙突围,少数追击的士兵与骑士很快就被殿后的孟庆与哥布林杀的没办法集结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掠走物资的哥布林们越走越远。 “真成功了!” 已经远离了铁山镇后,哥布林们依旧感觉像是在做梦一样不真实。 有诸多骑士守护的铁山领,他们真的成功进入掠夺了物资又突围出来。 在这其中孟庆无疑发挥了最大的作用,不管是望星瞳天赋的料敌机先还是准确定位物资种类与位置,亦或是殿后时的天赋能力都极其重要。 普通哥布林的作用也很大,可以说能够成功带着物资走出来,所有人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这次,总不会还能被骑士拦住吧。” 从铁山领西侧旷野上选择南下向丛林进发,绕了好大一个圈子的孟庆,不觉得铁山领的骑士还能追到己方。 事实也正如他所猜测,没料到哥布林们如此干脆的铁山一行,在次日完成骑士集结后,选择带上物资向着铁山领进发,一直到午后时间才和前来找寻他们的骑士汇合。 待得知哥布林真的袭击了铁山领抢掠了物资逃离,坐在战马上的铁山痛苦的咆哮,其他因为没遇到哥布林而觉得不甘心的骑士也瞠目结舌,再无轻视哥布林的想法。 “领主大人,这里,这里有一封信,可能是哥布林留下来的。” 抛下物资带着骑士先行赶回领地,抵达被烧掉过半物资的仓库后,望着狼藉的场面,铁山的脸色难看的像是锅底。 一旁留守的骑士低头耷耳排成一排,内心也是叹息痛骂那群该死的哥布林。 送来信的是追击孟庆一行的骑士,他们没能留住哥布林,在哥布林离去后发现了哥布林遗留下的简陋书信。 书信上的字很潦草,明显写的很仓促,还指定收件人为铁山领领主,见铁山归来,骑士不敢怠慢,立刻将书信呈上。 “吾闻人类世界阶级林立秩序森严,今日一见不过尔尔,所谓骑士,不过是撕咬平民血肉的豺狗,所谓贵族更是愚蠢如驴。 感受被哥布林支配的恐惧吧! 哈哈哈哈哈哈!!!” 忍着怒火看完书信,铁山爆吼一声将书信捏的粉碎,血红的眼睛望着南方,目光中有着难掩的杀意,但细看后也能看到隐藏更深的恐惧与不甘。 “哥布林!我铁山与你们不共戴天!” …… 叮叮当当的锻造锤敲打声,自孟庆一行从人类世界归来后,就在联合营地新开辟出的锻造区没日没夜的回荡。 安全归来的孟庆,所带回的物资丰厚的远超留守的哥布林想象。 不管是铁料还是盐巴、药草对哥布林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物资。 在孟庆归来前,联合营地连腌渍猎物肉干的盐巴都没了,幸亏联合营地现在的人口众多,猎物再多敞开了肉食供应,总不至于让肉食白白浪费。 孟庆回来后就开始了对锻造的钻研与学习,从矿山村带来的那些俘虏,被带回联合营地后数量只剩下少得可怜的七人。 在被告知需要锻造才能活下去之后,有两人当场选择不与哥布林同流合污慷慨赴死。 剩余的五人中,仅有一人摸过锻造锤,技艺差的普通哥布林都能看出来一般般。 好在五人之前都从事过锻造,即使从矿山村带来的锻造炉没能带回,但在孟庆绘制出来详细的图纸后,用于融化矿石与铁料的锻造炉还是在不久后建成。 “铁,不是这么打的。” 孟庆虽然在锻造上也是新手,但有望星瞳与侦测能力在身,眼界与学习速度远超那些学徒,仅是几天时间他就能拿起锻造锤自己敲打想要的铁器,速度快的惊人。 “对不起,对不起。” 瓦力闻言颇为紧张的放下锻造锤。 在进入丛林之前,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快摸上锻造锤。 他只不过是拉风箱偷看锻造师锻造的学徒而已,甚至连学徒都算不上。 不过孟庆愿意给他学习的机会,在惊诧过后,瓦力就是激动不已。 他太想掌握锻造的能力了,即使指导他的存在是神奇的混血哥布林,也无法打消他的念头。 “没关系,最开始锻造哪有那么多讲究,随便将铁料敲打成差不多能用的模样就是好的,只有千锤百炼的敲打过后,才能得到更多的经验。” 孟庆接过锻造锤,用铁钳将温度下降的铁料放入锻造炉中灼烧,同时也在观察着带来的俘虏中适应能力最快的这名人类少年。 少年的名字叫瓦力,这个名字孟庆很是耳熟,在地球上时候他看过一部动画,里面的主人公也叫瓦力,不过是一台被人类近乎遗忘的机器人,孤独的在废墟般的地球上捡拾压缩垃圾。 不得不说,那是一部很能引起观众思考的电影,意义非凡。 除了瓦力外,其他四人面对孟庆与一行哥布林的时候太过不堪,甚至都不敢抬头看,更无论听进去孟庆的话。 矮子里挑将军,孟庆也只能教导瓦力这个从来没拿过锻造锤的人类少年。 () 第171章 入夏 “你看,这是一块有粘性的泥土,铁料其实和泥土有相似之处,看似坚硬,实际上也可以变得非常柔软。 而锻造需要做的,其实和捏泥巴没有什么区别,最多是将其内部纹理理顺。” 在取出铁料前,孟庆把玩着一团胶泥。 这种泥巴联合营地外很多地方能找到,不同于沙土,这种泥土的材质非常适合烧制砖石,也是很多哥布林孩童玩耍的玩具,俗称玩泥巴。 瓦力看的很认真,聆听的也很认真。 在孟庆用刀横向切开胶泥时,他望着胶泥里醒目的纹理后,再看锻造炉里的铁料,面露思索之色。 孟庆的话给瓦力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想到过这些,也没谁教过他这些,他听过最多的话是:铁料是珍贵的,不容的新手浪费。 “铁山镇有不少技艺精良的锻造师,我也遇到过一位,他能感受敲打过的铁料内部纹理,这需要很长的学习以及锻造经验才能得到。 但铁料在这里又不会少,你可以随意敲打,无需顾虑什么,也不用想着先锻造什么样的东西。 你把一块铁敲打一千次、五千次之后,或许有些东西就会自己学到。” 言谈间,铁料的温度已经回升上来,带着厚厚的隔热手套将铁钳取出,将烧红的铁料放在锻造台上固定,孟庆单手拿起沉重的锻造锤,眼睛紧盯着铁料,开始了别人学不来的特殊锻造法。 俗话说得好,千锤百炼始成钢,百折不挠终成才。 一把真正优秀的武器,经历千锤敲打与数十次的锻造是很正常的。 这也是骑士的武器、护甲为什么会价值不菲的缘由。 同样的铁料,在拙劣的铁匠那里只能制成锄头,但在精良的铁匠那里就能变成武器护甲。 铁与钢的区别在于碳含量不同,用锻造锤敲打,确实可以敲打出铁料内部纹理中的杂质,让铁料延伸性更加韧度更强。 人类世界一直以来都是这么锻造的,百锻钢制成的武器护甲,乃是骑士的标配。 孟庆的力量足以用锻造锤敲打出铁料中的杂质,他落锤的速度很快也很坚定,没有普通铁匠那般犹豫,可以说举止行云流水,让一旁旁观的人类少年很快面露羡慕。 在这之前瓦力落锤的速度极慢,取出烧红铁料没敲几锤,铁料的温度已经降下来不足以继续锻造。 一块黝黑的铁料在孟庆手里逐渐变化着,一个多小时后,铁料已经进行了三十锻,模样也发生了外人想不到的变化,从一团变成了手臂长短的弓臂。 “果然百锻不是那么容易的,正常锻造怕不是得锻造两三天才行。” 感受了一下铁料内部的纹理,孟庆摇了摇头。 铁料内的纹理并没完全成型,但铁料眼见已经没办法继续锻造了。 每次灼烧都会让更多的碳渗入到铁料中,孟庆将其取出再敲打,只不过在做反复的无用功罢了。 “还是想办法弄一个足吨的锻造锤才行,那东西,一次顶我一百次,铁料在它面前软的跟泥巴一样,只有先弄出来百锻钢,再考虑打造成型才行。” 孟庆的锻造也初学没多久,所以每一次锻造,他都能学到新的东西。 他的想法是制作一个由钢铁制成的锻造锤,用其取代人力锻造,不过没有电力驱动,制成那样的锻造锤,驱动也是一个问题。 “或许可以用宝石里的能量来驱动,电力不知何时才能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真能用上电,怕不是哥布林的地盘已经遍及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将铁料敲打成满意的模样,孟庆停下了此次锻造。 待铁料温度冷却下来后,一把铁胎弓的弓臂就算成型了。 铁器就是铁器,用其制成弓箭,其杀伤力会比孟庆一直在用的墨竹弓威力更大。 旁观的瓦力望着孟庆满是钦佩,他是亲眼见证孟庆从什么都不懂成长到现在能锻造出三十锻武器,三十锻足以让铁料的价值翻上十倍,这样的手艺差不多已经可以出师独立门户。 “继续学吧,你现在的工作就是锻造矿石,敲出来的生铁越多越好。” 锻造一职不适合力量较低的哥布林,除非哥布林也能拥有不弱于人类的力量。 这一行业当然是力量越大越好,能把烧红的铁料几锤敲打的变形最好不过。 牛头怪倒是符合这一力量层次,奈何它们太过愚笨,孟庆教导了几次没有一个牛头怪能学会锻造的零星技巧,反而因为四溅的火星哞哞直叫。 它们仍然惧怕火焰,不改掉这一陋习很难靠近锻造炉。 …… 数月后。 当正午的阳光灼热到能把人晒得不敢出门时,这片土地上的夏天来到了。 丛林中的夏日更是闷热,尤其是被哥布林砍伐出来新建的联合营地,日光几乎是垂直照射到头顶,远远看去土地与屋顶上热浪滚滚,连空气似乎都晒到扭曲。 高温的天气已经持续不短的时间了,连大河的河岸都往内退了数米,可想而知炎热的天气到底蒸发掉了河水多少的水分。 如此炎热的天气,联合营地南方的草原上也少见动物活动,少有的树荫下则是躲满了各种动物。 食草的可以共存,食肉的难免相互争斗,败者拖着伤躯黯然离去,胜者继续享受阴凉的树荫。 哥布林的狩猎队也暂停正午时的狩猎。 经过数月的扩建,联合营地大体建设完成,光是两层的成排制式木屋多达二十排二十列,足以让所有还住在简陋木屋里的哥布林,全家搬迁到新房屋中。 初春种下的作物,此刻已经让联合营地外围变得郁郁葱葱。 因为是统一种植,所以从高处看去,联合营地外围的作物排列的整整齐齐。 那田野间随处可见的水井,满足了作物对水源的需求,负责看护农田的哥布林,在早晚的时候浇水除草忙的不亦乐乎。 孟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已经过完了夏天,所以这个夏天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渡过的第一个夏天。 一个字形容那就是:热! () 第172章 人类在行动 酷热的天,大块硝石制出来的冰块放在水盆里,仅是靠近就能让人身心畅快。 有足够硝石储备的哥布林营地,自从进入夏季,每周的酬劳中就多了冰块这一选择。 几乎所有制出来的冰都会被哥布林们全部带回家,这一福利是联合营地仅有的,是人类世界贵族都难一直享受到的。 硝石制冰并不消耗太多的硝石。 溶于水的硝石晒干水分之后可以重复利用,最多损失少少的一部分。 如今联合营地的制冰室都已经建造完成,制冰这份工作无疑是最让其他哥布林羡慕的,毕竟能随时接触到冰凉的冰块祛暑。 密林中虽然没有灼热的太阳晒人,但温度要比丛林外更高更闷热。 狩猎队每天下午在林间巡视时,都能带回不少热到昏厥的小兽和鸟类。 各族为了争抢林间少有的水源真的是打的不可开交,幸亏哥布林们有足够多的水井,无需再和它们争抢水源。 传闻中的魔物暴动一直没来,孟庆庆幸之余也有些担心。 自打从铁山领归来后,他一直没有放松对人类世界的警惕,也在不久后发现了逐渐进入丛林探索的人类踪迹。 只不过联合营地距离丛林外有很长的路,骑士们不眠不休也得赶两三天的路才可能抵达。 捉了几名俘虏后,孟庆从人类骑士那里知晓了骑士在南方丛林外聚集的真相,真的是鲜花王国的女王陛下发出的悬赏,让这些其他地方流浪的骑士不远千里赶来这边。 虽然其中九成都是初阶骑士,完成悬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人都有侥幸心理,万一幸运儿是自己呢? 到了入夏人类探索丛林的深度已经十分接近联合营地现有位置了。 孟庆不得不派哥布林巡逻队整日在丛林中巡逻,也让锻造坊打造出数之不尽的兽夹遍布联合营地北方的丛林中。 那种打开后有人类脑袋大的兽夹,长着两张比巨狼还锋利的牙齿,咬合住目标后,连猎物的血肉带骨头能一起咬碎。 兽夹的存在让人类一方接连有骑士损失,着实让意图从这个方位进入丛林的骑士打消了继续前进的念头。 其他生活在丛林中的各族也都开始驱逐变多的人类,各有损伤。 “真没想到,在丛林中居然能见到如此众多的建筑。” 联合营地西北数十公里处,曾经的旧营地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绕道抵达野蔷薇领的一行骑士从银杏村南下,一路前进后最终在林间发现了孟庆曾经生活的家园。 那处旧址自打被哥布林放弃后,一整个冬天都没有变化,直到开春后才被一群游荡到附近的地精占据。 因为旧址地下有之前挖掘出来的地下通道,地上还有挖好的水井,再加上周围果树众多,这让这群地精简直以为来到了天堂。 数量超过三十名的骑士到来,让已经在这里生活一个春天的地精遭了殃。 也幸亏地下通道错中复杂出口众多,在被地精们胡乱扩建一个春天后,地下通道复杂到连地精自己可能都摸不透。 人类骑士一到,地精们损失颇大后便是全员逃到了地下,沿着通道开始往外分散逃离。 “我没看错吧,这里居然有水井!” 孟庆之前带着哥布林挖出来的水井,让驱逐地精占据了这片建筑群的人类骑士惊叹不已。 虽然水井被地精们弄得四周都像是泥塘,但能在进入丛林后,遇到这样的水源,足以让骑士们开心不已。 “这绝对不是地精的手笔,它们要是能走到这一步,也不会被我们直接杀到老巢也没提前发觉。” 有细心的骑士仔细观察了这片建筑群后得出判断,晨星树外围树木上的树屋可还完好的保存着。 地精一般极少离开地面,定然不会在树上建造房屋,但如果说是猫妖这种喜欢上树的魔物,它们又不大可能有如此灵巧的双手制作出来这么多的建筑。 “我想起来了,好像有传言,山茶子爵这边遭了魔物,被一群哥布林搞得十分狼狈。 之前我还当成笑话听,现在看这些建筑,如果真的是哥布林的手笔,那怕不是那群哥布林已经将文明进化到极高的程度。” 骑士队伍中的骑士来自各处,有山茶子爵附近贵族领的,去年冬天发生的事情不大不小,有心人还是能听到一些风声的。 “哥布林?它们开窍了?还是说因为哥布林智者的原因,如果是的话,那只哥布林智者的脑袋可是非常值钱啊,怕不是得值好几枚金币。” 有骑士贪婪的舔着嘴唇,哥布林智者的价格在人类世界居高不下,总有那么一群人相信活吃哥布林智者的脑子能让人变得更加聪明,其中的血腥难以言表。 “不知道它们跑哪里去了,连老巢都不要了被地精占据,可惜。” 没能遇到那群哥布林,这群数量众多的骑士都感觉十分惋惜。 他们这么多人,别说几百哥布林,就是上千也无惧。 领队的骑士有两人,都是中阶初位骑士,属性一水一风,本来都不认识,但比试了几场后已经熟络的像是多年不见的至交,两人的实力不分上下,对对方也都十分认可。 两名中阶骑士带上三十来号的初阶骑士进入丛林所为何事可想而知。 女王的一个悬赏,把整个鲜花王国有想法的骑士都给炸到南方丛林这边来了,赏千金封万户侯这样的美事,谁不想找机会尝试一下呢? 两口水井很快就成了骑士们欢迎的存在,赶了几天的路如今有足够多的水源,骑士们都是分散开来清洗了一番,洗完澡之后,丛林也让人觉得没有那么闷热了。 在林间歇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神清气爽的骑士们呼喝着开始继续赶路,临行前水袋里都灌满了水,这足以让他们多在林间坚持几日。 女王的悬赏是找出南方丛林中的异动,鲜花王国的流浪骑士虽多,但分散到整个南境边界就没有多少了,最多就像是铁山领那边有上百号骑士扎堆。 没有多少人对丛林有真正的了解,即使悬赏下来几个月的时间,鲜花王国的骑士尚还没有多少深入丛林,更无论找到魔物暴动的最根本原因。 () 第173章 异界版发动机 远离人类聚集地后,后勤补给是一个大难题,其次就是丛林中生活的各类魔物与野兽。 夏日的丛林危机四伏,有些毒物的毒性能在几个呼吸间把骑士毒死,还有一些近乎与丛林融为一体的猎手,只有在其暴起杀戮的时候才能看的真切。 大部分的骑士都不过是来凑热闹的。 他们也想知道最终女王的悬赏到底会花落谁家。 魔物身上的各种材料在人类国度都有明码标价,狩猎魔物贩卖赚取金币然后购买魔药,这是许多无主骑士提升实力的主要方法。 因为魔物暴动将至的原因,吸引来其他地方的骑士也不奇怪。 几日后,一行三十多名骑士在受伤退出三人后终于抵达孟庆一行曾经到达过的大河北岸。 宽阔的大河在夏日的烈阳下,像是一面镜子一般反射着阳光。 河水里各种水生生物若隐若现,不管其他地方热成什么样,大河内的生灵过得还算惬意。 骑士中有不少人曾经在大河下游见过大河,那里的河流更宽流速更慢。 大河最终会穿过鲜花王国南方的丛林,进入东方的潮汐王国境内,最终穿过潮汐王国的土地,流淌至东方的无尽海。 无尽海是潮汐王国东方以及南方大片不知边际的海洋,饶是人类世界已经有了数千年的历史,对无尽海人类依旧知之甚少。 因为没有谁真正的见到海的边际,无尽海之命当之无愧。 潮汐王国一直都靠海吃海,也曾多次派出船队探索海域更深处,但风暴、巨浪以及海域中的各种神奇生物,让潮汐王国的一次次开海都以失败告终。 鲜花王国女王的悬赏,也传到了潮汐王国境内,对此感兴趣的骑士不多,但多少也有几百名骑士动身离开潮汐王国,向着西方或南方进发。 有些流浪骑士并不看重国境区别,哪里能生活的更好,他们就会在哪里居住的更久,相比为贵族效命的那些骑士,流浪骑士的心气更高。 宽阔的大河足足拦住了一行抵达大河北岸的骑士近一周。 一周后骑士才将渡河的船只建成,在这时候骑士们携带的干粮与饮水早已消耗殆尽,每日只能狩猎鱼人、鳄鱼等魔物野兽充饥。 水源方面大河虽然有充足的水,但没谁敢直接喝,天知道水里的鱼人到底往河水里丢过多少东西。 骑士聚在一起,威压足以强大到驱散鳄鱼这种水中霸主。 至于鱼人虽然有心伏击一行骑士,但有水系骑士坐镇的情况下,鱼人们几次设伏都以失败告终反而自己折损了不少成员,最终只能放任骑士乘着木船渡过大河抵达大河南岸。 如果说大河北岸的环境与王国境内的丛林没什么区别,那大河南岸就完全是新的天地。 一条大河截开丛林,让河岸两旁的生灵演变出了两种不同的进化方式。 刚到南岸一行骑士就是发现了大量的猿猴身影,那些猿猴在林间无比的敏捷,即使是骑士也不愿意招惹,成百上千的猿猴如果发怒了,光是追着他们往下丢东西就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南岸的植物也比北岸的奇怪,骑士多次见到树魔拖着沉重高大的身躯在林间行进,还有一些巨大无比的蘑菇,其中一些都有十几米高,长得和苍天大树一样高大。 骑士们的目标是什么,连他们自己都不清楚。 如果有谁知道南方丛林阶段性的魔物暴动原因,也早在这之前想办法解决了,如今外界连一丁点消息都没有,只能说丛林太过神秘,隐藏了太多外人不知道的秘密。 相比大河北岸,南岸的丛林更加茂盛,一行骑士渡过大河后皆是疲惫不堪。 坐在船上没办法脚踏实地的感觉很难受,骑士一身实力发挥不出来一半,不然鱼人这种弱小的魔物,怎么能敢与骑士较量。 孟庆把自己关在研究室好几天,出来后双眼通红明显好几天都没休息好。 但成果是显著的,他的研究有了新突破。 使用火系宝石制作出了一台能驱动大型机械的异界版发动机。 也幸亏孟庆在地球上的时候从事过汽修行业,对汽车一类的发动机有所了解,不然仅靠想象DIY出来一台发动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以地球人的眼光来看,这台比哥布林体型还大一些的发动机十分臃肿,能量转换率也低的可怜。 一颗鸽卵大小的宝石,仅能驱动发动机运作十个小时,它运作时,无时无刻都在烧钱。 如果说孟庆对锻造的掌握速度让人类少年瓦力还能接受的话,那孟庆新制作出来的这台发动机瓦力就完全看不懂了。 什么连杆活塞曲轴瓦缸,这些东西的原材料很多都是他一锤锤敲打出来的,但被孟庆拼凑到一起他就不认识了。 孟庆在发动机内部用传导能量极佳的银线绘制出了复杂的能量通道,因为要考虑能量转换的原因,他必须要将发动机内部制作的足够大。 结果就是成品大的超乎预料,优点就是传导出来的动能也更强。 次日上午,全体哥布林都是聚集在联合营地一角的广场前,围观孟庆对异界版发动机的动力测试。 测试对象一方面是发动机,另一方则是力大无比的牛头怪。 发动机已经被孟庆装至早就制作出来的铁皮车上面,没有顶棚没有座椅,带着四个轮子的这台车简陋的像是从垃圾堆里淘出来的。 但它启动后,确实能够驱动轮子前进是毋庸置疑的。 铁皮车没有离合器,档位也只有前进一档。 它启动时噪音很小,但带着铁皮车前进时动静极大,即使有轴承润滑,铁皮车的能量转换率也有点低。 适应能力最强的那只牛头怪如今对新的生活已经完全接受了,也是得到哥布林最好待遇的一只牛头怪,有专门的哥布林伺候它,每天给它擦洗喂食,待遇好的不行。 让其他尚未完全接受新生活的牛头怪羡慕不已。 一条粗大的麻绳尾端系在牛头怪腰部,另一端系在铁皮车后侧的挂钩上。 在铁皮车被启动后,在孟庆的命令下牛头怪也是鼓起腮后蹄蹬地往前大步前进。 让围观哥布林惊异的是,力大无比的牛头怪仅仅前进了三步就没办法继续前进了。 系在牛头怪与铁皮车中央的麻绳崩的笔直,明显铁皮车也已经在做功,反向对牛头怪发力。 对峙只持续了短短的十几秒钟,牛头怪不由自主的被铁皮车拉着倒退前进。 它脚下的泥土被它踩出一个个浅坑,身体也是奋力前倾,饶是如此依旧被拖着往后退。 () 第174章 孟庆的小课堂 “换人换人。” 确定这台简陋无比的发动机,转换出来的动能超过牛头怪的力量,孟庆停下了发动机,示意已经准备好的哥布林士兵替换下牛头怪。 二十名哥布林的队伍很快取代了牛头怪,他们排成两排,中央是那条粗大的麻绳。 在确定哥布林已经准备完成后,孟庆再次启动了发动机,措不及防下哥布林被连番拽倒在地。 “加人加人!” 围观的哥布林看的兴奋不已,对那台铁皮车万分惊奇。 他们万万想不通孟庆到底施展了什么神奇的术法,才能让这台铁皮车拥有如此蛮力。 又加了六名哥布林士兵后,稳住脚跟的哥布林士兵与铁皮车完成对峙。 继续增加两名哥布林后,铁皮车终于被反向拖拽往后走,这让孟庆成功测试出的发动机现有的最大动力:27哥。 替换下发动机最核心的能量宝石后,孟庆挨个测试其他属性的宝石。 除了27哥的火系宝石,其他孟庆收集到的宝石有大有小,但不管大小,驱动发动机时做的功都差不多,区别在于大小不同,能维持发动机运作的时间不同。 “这简直就是柴、汽、煤、气四用的万能发动机啊,看来行得通。” 在场的哥布林们虽然看到热闹显得很开心,但真正知晓发动机价值的唯有孟庆自己。 来自地球的他太懂得机械取代人力后的意义,有了这东西,哥布林可以说已经走到了拥有骑士的人类前面。 “宝石宝石,我需要更多的宝石!” 看热闹的哥布林散去后,孟庆让士兵将发动机重新拆卸下来放入研究室。 之后将整个联合营地所有的宝石都收拢之后,孟庆依旧不满意。 看似几十颗宝石很多,但也就能驱动发动机运作几个月而已。 “要不然,艾草那颗宝石还给你?” “不用,将宝石视作金钱的话,赚钱的办法无非是开源节流,节流方面再怎么节省,只要发动机运作就会越来越少。 只能想办法开源获得更多的宝石,或许我需要渡过大河,探索一下大河南岸的那处山脉,也许会有新发现。” 孟庆摇了摇头,拒绝了女骑士兰雅的提议,那颗大块的水系宝石,可是孟庆计划中培养哥布林骑士的关键,他再缺宝石也不会问艾草索要。 “还是先改良一下发动机,让其能量转换更容易吧,也需要让其他人学习一下发动机的运作原理,瓦力就是不错的教导对象。” 思考过后孟庆做出决定,继续探索现有地盘之外的丛林是必然的,但在这之前他可以改良发动机,制作出更多的发动机与铁皮车。 他的想法是能直接开着车离开联合营地,渡河直达大河南岸。 “这种使用宝石为动力源的物品我称之为发动机,或者魔导动力核心,用它驱动的车子叫魔导车,无需外力作用自己就能前进。 当然,能量是守恒的,输出能量的是魔导动力核心里的宝石,它用能量驱动活塞瓦缸转动,继而带动曲轴,曲轴带动车轮,能量转换就此完成。 如果将曲轴带动的车轮替换成其他东西也是可以的,比如锻造锤,任何人力可以做到的事情,用魔导动力核心都可以替代,包括载人载货运输。 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是能量守恒,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但很多地方又是相同的,我们可以说是极其完美的魔导动力核心,是天然诞生的,是造物主创造我们的时候就已经决定的。 能量分为很多种,常见的有热能、动能、势能,它们在某种方式下可以进行转换,就如同魔导动力核心一般。 而我们通过吃东西也可以进行效率更差的能量转换,每个人都是一台魔导动力核心,无时无刻都在逸散能量,必须要吃东西维持能量的充裕,能量充裕时体力充沛,可以做更多的功。 ……” 孟庆的小课堂坐满了不同族群的学生,有人类有半精灵也有哥布林,甚至有两名好学的地精以及一只牛头怪。 那些地精俘虏适应了俘虏生活后,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对哥布林的命令极其听话。 孟庆也打算尝试教导它们,看能否有预料之外的收获。 孟庆的话讲完,台下学生纷纷举手想要发言。 规矩不是一朝一夕间制定的,但一旦制定下之后,处于那一环境中的人基本都会默认遵守,比如在课堂上需要举手被通过才能发言。 “伊迪丝,你说。” 见半精灵的手举得最高快要站起来了,孟庆笑了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酸甜可口的凉茶。 教室外面的天依旧很热,但教室里面倒是非常凉爽,有苍天巨树将教室所在的建筑遮蔽的原因,也有教室里放了十几盆冰块的原因。 “我有一个疑惑,骑士的核心力量:斗气,它能用能量守恒来解释么?” 伊迪丝的话让兰雅、艾草两人竖起耳朵,她们想问的也是这个问题,按照孟庆说的人力有时穷,但骑士的斗气却不属于这种,斗气能支持骑士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斗气,其实也是能量的一种,包括阳光、水、土壤以及植物中都有能量。 骑士的斗气从哪来? 从魔药、从自然吸纳中来。 它也是一种能量转换,将天地间的自然能量转换成骑士可以调用的斗气能量。 为什么斗气这么神奇,那只能用能量转换率更高来解释。 就像是这台魔导动力核心,最开始被制作出来时最大功率只有27哥,但现在已经有32哥,未来未必没有50、100哥。 骑士打熬自身,相当于不断地改善自身这台魔导动力核心,让其能做出更多更大的功。” “那雷霆正义呢?” 下一个得到询问机会的是地精,自从地精见识过炸药后就被其深深吸引了。 雷霆正义这个美名就是炸药包的别称,雷霆是指爆炸时声如雷霆,正义则是哥布林的任何行为都是正义的,与之相对应则是邪恶的。 “这些地精,不会想着怎么自己制炸药吧,这个暂时不能告诉他们。” 孟庆望着地精那与哥布林相差无几的身材,以及颜色更显黝黑的皮肤,内心暗暗想到。 在穿越异界前他看过不少书籍,里面的地精那可都是狗大户,什么地精远洋贸易、飞艇集团诸如此类。 这个世界的地精则是混的非常惨,至少孟庆遇到过的都混的和哥布林无二,甚至更差劲。 () 第175章 新问题 “那就涉及到更为高深的化学课程了,其中包含物体的化学性质的融合与改变。 大致形容一下就是传说中的点金术,能够点石成金,我很期待诸位有一天能被从我这里学到那些东西。” 孟庆的话让地精黯然的低下头,至于什么化学什么转换地精完全听不懂,其中涉及的东西太多,必须先打破陈旧观念建立起来一套完整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才行。 短时间内孟庆不打算把火药的配方告知任何人。 牛头怪的问题就很贴近实际了,它想知道,怎样才能让牛头怪不惧火焰。 这么久以来牛头怪都尝试克服对火焰的恐惧,但即使尝试最多次数的牛头怪,内心深处依旧有对火焰的恐惧。 “火焰的温度很高,能灼烧靠近的任何事物,这是众所周知的,近距离观察它并没有危险,只有你坚信这一点改变自己内心的想法,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对火焰的恐惧。 去锻造坊吧,再待几个月,我觉得你应该完全不再惧怕火焰了。” 牛头怪皮糙肉厚,远比哥布林或人类的皮肤更结实。 如果它们真的能在心中克服对火焰的恐惧,拿起锻造锤后那可真是最好的锻造师,一个顶人类十个不止。 一个下午的授课就在孟庆的讲述与学员的提问中渡过,到傍晚课程结束时,各族组成的学员们意犹未尽的起身离席。 这些天他们从孟庆这里听到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东西,可以说真的大开眼界,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都因此有了些许不同。 让学员下课后,孟庆没能闲下来。 他已经很久没有像在旧营地那样,坐在树上一坐一整天,看天空云卷云舒。 联合营地如今哥布林的数量太多,虽然孟庆放权给管理层,但孟庆依旧要走在所有哥布林前面引路。 离了他,联合营地虽然不会立刻变成一盘散沙,但会就此失去继续变强的方法。 走在哥布林往来不绝的联合营地中,孟庆接受着哥布林的问候,也用满意的目光望着依旧在建设中的联合营地。 那纵横二十排二层木屋不用说,这种类似小区的统一建筑,是丛林外人类世界都没有的。 哥布林居住的建筑外围,整整齐齐的成排的种植着树精,不过它们并不伤任何人,反而充当天然的垃圾处理站,营地里的各类生活垃圾都可以丢到树下,让树精自行将其掩埋。 卫生方面在孟庆都有严格管控下,哥布林们隔三差五的就会洗澡换衣服,身上再无臭烘烘的体味。 变干净之后,再有谁偷懒不洗澡,不用孟庆吩咐,其他闻到味的哥布林就会把这个邋遢的家伙揪出来丢到澡堂去。 如今的联合营地占地面积不小于孟庆曾经几次去过的蔷薇镇,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扇门,门口有挺拔的树精守卫,无需再加派哥布林士兵站岗。 “去市场看看。” 本打算直接去研究室继续对发动机进行改善,不过看到远处热闹的场面,孟庆来了兴致,迈步向着新建成不久的哥布林大市场走去。 泥巴雁羽如今的小日子过得无比悠哉,女儿艾草是孟庆的心腹,未来必然会接替他成为联合营地的管理者之一。 他本人也无需再像以前那样费力的外出采集食物,泥巴雁羽早就脱离了采集这类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 他现在的工作是收购哥布林手里的食物、草药、矿石等物资,还提供肉干、毛皮、麻布乃至冰块的售卖与以物换物,算得上是联合营地最大的商人。 泥巴雁羽也不用事事亲力亲为,他管理者的身份放在那里,自然能轻易招募到愿意为他工作的哥布林。 为此他需要每周提供额外的肉干充当报酬,比联合营地的共有薪酬还要多一半,自然吸引了想要出人头地的哥布林。 如今哥布林联合营地的管理方式是这样的,一日三餐营地供给,不到点没有饭吃,吃饭时各家去食堂一起就餐,餐后要清洗公用碗筷放回原处。 平日的时候,哥布林为营地工作,报酬就是一日三餐以及每周发放的劳动奖励,视工作不同奖励也有所差别。 哥布林士兵的待遇比普通哥布林更好,其中也有细微差距,狩猎队得到的待遇是最高的,不说顿顿有肉,每天分到额外的肉食是肯定的。 留守维护营地秩序的士兵待遇相对差一些,但没有外出哥布林有可能遇到的危险。 自打联合营地成立后,哥布林士兵并不是所向无敌,隔三差五总会有哥布林伤员出现,偶尔还会致残乃至横死,一般都是在草原上或者密林深处遇到了超乎预料的敌人。 普通哥布林呢? 他们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为战士提供箭矢、爪勾、石灰包、甩网等消耗品。 修补战士们穿烂的鞋子、衣物。 在战士的护卫下群体进入丛林采集野菜野果。 亦或者选择成为农夫照看营地外土地上的作物。 只要想,在联合营地的哥布林都能找到差不多的工作。 当然,如果有哥布林不愿意干活也不是不可以,代价就是除了一日三餐没有更多的福利。 别人餐后有水果吃他没有。 别人干活热了有冷饮喝他也没有。 除了坐在家睡大觉,甚至连私自离开营地都不允许。 最开始还有新加入的哥布林想要偷懒,但没有被谁惩罚,自己几天后就是屁颠的跑来干活。 别人都干活就少数不干活,不用谁说,大家都会一致排斥他的。 哥布林也有自己的小圈子,也有自己的私人生活,被其他哥布林看不起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晨星首领下午好。” “诸位辛苦了,一切正常吧。” 在市场入口孟庆和哥布林士兵打着招呼。 他能认清过千号哥布林的区别,能喊出每个哥布林的名字,仅此一点就能让接触过孟庆的哥布林为之折服。 这是除孟庆之外,联合营地别无仅有的。 “挺热闹的,刚收工大家伙都来看看。 就是以物易物方面一直没有一个标准的衡量,很多人手里有东西但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价值只能让买家衡量判断。 光是肉干就有鲜肉肉干、老肉干与腊肉肉干,其中的差价不小,这点我一直在观察,发现有一段时间了。” () 第176章 发行货币【一】 “哦?那你觉得,该怎么样才能改变这一现状呢?” 孟庆来了兴致,已经到了需要开放货币的时候了么? 在这之前他之所以一直没有开放货币用于交易,就是打算让市场自行需求货币才会开放。 否则大家伙都不会明白货币的好处,内心会有抵触情绪,这不是孟庆想要看到的。 “我觉得吧,营地可以专门弄出来一些标准度量的肉干,或者大小统一的毛皮,实在不行用大小相等的铁片也不是不可以,锻造坊那里现在已经接私人订单了,铁片攒多了也有不小的价值。” 哥布林尚未接触过人类世界的金钱,所以没有钱这个概念,但提出的建议依旧有代币的含义。 孟庆听到这里很是感慨,看来无论何处,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货币取代实物进行交易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我会在会议上和其他人讲述这件事的,你做的很好,用心观察身边的事情,找出其中不足的地方。 我要奖励你,等之后取代实物交易的代币制作出来后,你可以得到价值一百磅肉干的代币,可以用来购买想要的任何东西。” 孟庆拍了拍那名哥布林士兵的肩膀,让其他哥布林羡慕极了。 一百磅肉干啊,那几乎相当于哥布林忙活半年的收获了,狩猎队狩猎到的猎物,也仅有一成能自己内部分掉。 他们这些留守营地的士兵,能一下子得到这么多的肉真是太幸运了。 “你们也有价值十磅肉的代币,好好干,好好学。” 顺便安慰了其他几名守卫的心,孟庆带哥布林的恭送下进入市场转了一圈。 在吃大锅饭的时候,哥布林市场里的东西并不算太多,很多摊位上的东西都是重复的,一些营地流通出来的大骨、肉干、毛皮、衣物会流落到这里,供哥布林们自行换取。 看到哥布林聚集最多的地方,孟庆能直接确认那就是泥巴雁羽的摊位。 无他,泥巴雁羽的身份在那里,大家伙有需求的时候都会来找他,他也非常的公平,不会强买强卖。 饶是如此也在短短的时间里又积攒下更多的家底,孟庆清楚的记得前几天看过,泥巴雁羽储存在营地账上的物资有三千多磅肉干、几百张毛皮。 “什么时候,营地里能出现让我都眼前一亮想买的东西,那才是市场真正完善的时候。” 市场里的东西并没有什么能入孟庆的眼,他身为联合营地的领袖,可以说整个营地的物资都任他取用。 他从来不会因为鞋子开口了或衣服被划烂了而苦恼,吃的方面更是一日三餐全都有小灶。 “任重而道远。” 在天黑之前孟庆大致的走了一遍营地,最终得到的结果是他和哥布林们仍需努力。 虽然地盘大小与人类世界的贵族领相差无几,但内涵方面差的太远太远,没有成衣店,没有柴米油盐,没有面包没有饭馆,更别提酒馆之流的娱乐场所,孟庆到这个世界上半年多了还没喝过酒呢。 “开放货币?营地已经到了需要货币用来交易的地步么?” 第二天的会议上,当孟庆提出开放货币制作与流通事宜后,身为人类的女骑士兰雅无疑是最震惊的。 她可以说从很早就一直见证着哥布林的成长,但怎么也没想到哥布林已经成长到这个地步。 “没错,你在营地里走动的比较少,现在的营地远不是开春时那么贫瘠了。 在大家辛苦劳作下,各家各户都有价值不少的物资积累。 我甚至见到有物资比较多的每天就是让家人晾晒肉干以防腐坏,还有其他因为没有货币出现的诸多问题,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制作出货币取代实物交易然后流通下去,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孟庆的提议得到了泥巴雁羽的大力支持,他是最希望能尽快开放货币流通的。 他储放在营地仓库的物资,营地可不会给他半点利息,反而有价值不低的保管费。 这就像孟庆曾经时空封建时代的钱庄一样,给你提供保管还给你利息?做梦呢吧。 其他能坐在会议室内的人也发表着自己的意见,有赞同的也有打算等等再说的,更多的则是处于旁观之中,又或者完全和孟庆站在统一战线,等待孟庆的最终确认。 “表决吧,是否赞同开放货币制造与流通,赞同的举手,反对的不举手,我先来。” 孟庆举起右手,他的话彻底让议论停下,反对的没有一个,毕竟孟庆的目光比他们看的更加长远,孟庆已经决定的事情,他们极少反对过。 “那就商议一下,有关货币的材质以及面额吧。 金银铜这三种人类世界流通的材料我们稀缺,能用于制作货币的只有木头、石头、陶土以及铁。 考虑到防伪与减少磨损方面,木头与石头基本可以放弃。 陶土烧制需要耗费大量木材,烧制完成后硬度颇高不易磨损。 铁也需要大量木材并且需要临行加工,优点是极少会磨损,而且保值率很高。 大家有什么更好的意见么,可以畅所欲言。” 陶土与铁质这两种材质的货币就是孟庆设想中的货币种类。 陶土烧制过后,就像是微型的砖头一样,而且在制作模具的时候就能刻印好防伪标识与货币价值,对现如今货币需求量并不太大的联合营地而言确实不错。 铁质当然也好,但将本就稀少的铁用在货币上,说不上是好是坏。 兰雅听了孟庆的提议哭笑不得,陶土这种随处可以挖到的土也能当做货币么? 以后大家没钱买东西了,是不是都去挖土做货币? 红砖孟庆一直没有烧制过,那需要非常标准的窑以及配置最佳的原材料。 人类世界不知道是否有红砖类似的材料,但更多时候还是用易获得的木头与石头用于建筑建造。 出乎兰雅预料的是,哥布林们居然一致赞同孟庆提议中的陶土充当货币材料,兰雅无可奈何的在表决的时候赞同了这一决定,总觉得太儿戏了。 () 第177章 发行货币【二】 陶土想获得很容易,小孩子都能挖到用来玩泥巴。 在会议定下了制作货币这一决定之后,下午时锻造坊一侧就搭建起了新的建筑,而且这处建筑的保密性极高,百夫长如无允许都不得入内,更无论普通的哥布林。 大家伙在协同建好并不复杂的建筑后离开了这里,风声很快流传了出来。 原来是晨星首领要在这里制作用以替代物品用来交易的货币。 有些哥布林了解货币的意义,更多哥布林则不太理解,估计货币制作出来,推行下去的时候还需要孟庆加一把力。 接下来几天,成吨的陶土在人工辛苦的敲打揉捏后进入制币坊。 制币坊里大约有五十名地精,没错,就是地精,参与哥布林的货币制作的居然是地精,这是孟庆做出这一决定前谁都没想到的。 地精最开始得到新工作的时候还很惶恐,但后面发现哥布林并不是打算活埋了他们便是放下了担忧。 自打联合营地的地表建筑建成之后,地下各类通道与建筑也在紧锣密鼓的建造之中。 如今的联合营地地下数米处很多地方都是空心的,幸亏因为土质的问题,即使牛头怪奋力也无法踩垮地面。 正常情况下,制作货币是非常繁琐的一件事。 在人类世界,除了国王,只有王族近亲公爵这一大贵族才有制币权。 而且公爵得到的模具是与王国相同的,所制出来的货币也需要先得到王国承认才能流通。 私自铸造王国允许之外的其他货币,哪怕只是铜币也都是谋逆大罪,同室操戈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这还是金属货币,孟庆曾经所在时空的纸币制作更加复杂,几百种防伪标识能让外行人看到就头大,内行人仿制也是近乎不可能的。 从纸张材料到油墨再到暗记、胶板、印刷机器等等等等,不乏有制出来十万假币,花费二十万这样的奇葩事件诞生过。 陶土,或者称之为胶土、陶泥,这种土的结构非常紧密,加水后可以轻而易举的将其变成想要的形状,在火焰灼烧下则会发生本质上且不可逆转的改变。 这种尚未制作出来就已经得到陶币名字的货币,制作工艺全都是出自孟庆之手。 他和地精们在制币坊呆了两天就搞定了第一版的货币模具,剩下的只有按照模具填充已经准备完善的陶土,然后将模具取下,将一堆堆的货币原型放入窑中烧灼即可。 因为陶币不像砖石那么巨大,更小更轻更薄,所以烧制多久时间需要有人来把握。 孟庆只是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确定了最佳烧制时间,待成品出炉后,粉碎一部分烧坏开裂的失败品,剩余的成品按照大小与面额摆放到了会议室桌面上,供联合营地管理层们查看。 “这居然是用陶土烧出来的!太不可思议了吧。” 在场的人都把玩着温度降下来后略显冰凉的陶币。 有哥布林拿起一枚陶币询问孟庆,那枚陶币正面有一个竖着的1标志,背面则印着活灵活现的地精图案,略有凸出。 孟庆解释这代表一单位。 一单位的陶币是最小的,更大的还有二、五与最大面额的十。 二陶币正面是2,背面是牛头怪。 五陶币正面是5,背面是哥布林。 十陶币正面是10,背面是半精灵。 相比一单位的陶币,其他面额的陶币都有不同程度的细微变化,更厚更大,但大的也有限度。 最大的十单位陶币,大小不过相当于孟庆记忆中的一元货币,重量更是有所降低。 想象一下陶瓷的硬度就知道陶币到底有多结实,拿起后掉落在石质地面上完全不会开裂。 当然如果用铁锤敲打还是能打碎的,堆积多了放在一起碰撞也有一定几率损坏,但这些缺点都可以忍受,因为它的优点更多。 “这一枚,我称之为一陶,以此类推还有二陶、五陶与十陶。 从下周一开始,陶币就会正式开始发行,我希望诸位能在那时候引导大家接受陶币,认可陶币,有没有问题?” “我有问题,为什么十陶的货币背面是半精灵而不是哥布林,或者晨星首领您自己呢?” 泥巴雁羽表情复杂。 他在人类世界呆过,很清楚货币上面的图样绝对不是随便刻的。 人类王国流通的货币,九成都是各自国度的国王头像,无时无刻都在提醒使用货币的人,谁才是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宰者。 兰雅也欲言又止,她本想问为什么没有人类,后来想到人类与哥布林的关系也就作罢。 现在印在陶币上面的四种图案都是联合营地有的族群,其中半精灵的血脉强度无疑是最高的,也是孟庆亲自承认过的。 将牛头怪印在二陶币而非五陶币后面的原因也很简单,谁让牛头怪是哥布林的俘虏呢? “陶币当下是代币,最开始我就没打算自始至终我们一直使用陶币,未来当我们一族真正在丛林中站稳脚跟,甚至包容其他族群一起生活,那时候才是发行正式货币的时机。 放心吧,我会把我的头像印到价值最高的货币上面的。” 牛头怪没有谁能够站在这个会议室里,能给女骑士兰雅一席之地已经是看在孟庆的面子上了,也有兰雅实力足够强的原因。 落后就要挨打,或者说弱族无人权,谁让陶币是哥布林们制作发行的呢,不服牛头怪也自己印自己的货币。 孟庆没有解释更多,不过其他人的疑惑也得到了解答。 既然是代币那就没问题了,反正迟早要退出流通的。 谁的图样印在最高价值的货币背面无所谓,只要哥布林不排最后落在地精后面就行。 “那一陶,到底有多少价值呢?” 伊迪丝无疑是非常开心的,十陶的陶币背面印的半精灵她仔细看了,和她本人极其相似。 能有如此能力的也只有孟庆,她很高兴孟庆能把她记得这么清楚,孟庆刻印模板的时候她可没有在场,这是孟庆仅凭记忆刻下来的。 “对啊,一陶、两陶到十陶,到底代表什么价值呢?以什么来衡量呢?” 在场的其他人也是讨论了起来,发行货币可不是一拍大腿就能决定的,它相当于彻底定义现有财货的价值。 一旦定义完成后以后就很难会有太大的波动,除非发生天灾人祸。 () 第178章 发行货币【三】 “放心,我已经连夜将营地现有物资的价值按种类与优劣程度确定下来了,这是详单,它经过我多方面的考虑与取舍。” 孟庆喊来士兵带来已经准备好的详单。 详单是炭笔写在猎物柔软腹部毛皮背面的,经过硝制的毛皮柔软无比,剪裁成相同的模样再缝合了边缘就是现有联合营地的纸张,能够重复使用很多次。 “以锻造坊打造完成的标准一磅为衡量重量的单位,各种类物资与陶币兑换比例如下: 土一百磅一陶币; 湿柴一百磅一陶币; 石头三十磅一陶币; 清水五十磅一陶币; 干柴二十磅一陶币; 冰块五磅一陶币; 木炭五磅一陶币; 鲜肉视种类一磅到两磅一陶币; 肉干视种类半磅到一点五磅一陶币; 夏季后收获的谷物按种类五磅到二十磅一陶币; 蔬菜、水果视种类一磅到十磅一陶币; 生石灰一磅一陶币; 铁一磅十陶币; 硝石一磅十陶币; 黑火药一磅一百陶币; 以锻造坊打造完成的标准一尺为衡量程度的单位,种类物资与陶币兑换比例如下: 一尺长宽的麻布两陶币; 单股绿蚕丝十尺一陶币; 一尺长宽的兽皮视材质两到五陶币; 其他物资与陶币兑换比例如下: 简易木弓一把一陶币; 凤羽箭(三十只)一陶币; 爪勾一陶币; 甩网五十陶币; 木柄铁铲(小号)两陶币; 木柄铁锄(大号)五陶币; 木柄铁锹(大号)五陶币; 木柄镰刀(中号)三陶币; 木弓(墨竹加强版)十陶币; 十锻铁剑、枪头、刀、榔头、弯刀、狼牙棒、钉锤(中号)二十到三十陶币; 铁甲(锁甲)五十陶币。 另有特殊物资仅供有突出贡献者兑换: 魔药(小剂量)五十陶币; 水、火、风、土、雷、毒等各系宝石(微小)一颗一百陶币; 雇佣牛头怪一天三陶币; 雇佣巨狼一天五陶币; 雇佣地精(五只)一天一陶币; 除此之外,另有其他未统计物资兑换比例,待填补。 最后,所有成年哥布林每周发放劳动奖励变更为一陶币,士兵变更为二至五陶币,管理层变更为二十至一百陶币,特殊贡献者有额外奖励。 ——制定者:晨星·大棒。” 孟庆的字很工整,但在座的能不借助其他人帮助完整看完皮革上面写的什么东西的寥寥无几。 女骑士兰雅算一个,半精灵伊迪丝算一个,剩下的最多只能看懂大半,更有完全看不懂的家伙,不用说在场的人都因为这个原因臊的不行。 孟庆使用的文字是他从兰雅那里学到的人类王国通用文字,虽然也可以用更熟悉的母语来写,但他并没有这么做。 入乡随俗是非常重要的,终有一天,哥布林也会成为能与人类对视的强大存在。 那个时候与人类文明接轨,掌握人类文字、语言的哥布林无疑有很大优势。 花了比书写更多的时间来逐字逐句的将皮革上的文字讲述给在场的所有人,孟庆已经开始考虑在以后办一个补习班的事情。 尤其是在场的这些哥布林管理层,不会人类文字与语言怎么能行,万一以后真的不慎被人类抓走,会说人类话或许能够因此活下去,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 如此详细的详单,足够在场的人消化很久了。 反对的意见也没有谁提出来,即使是兰雅这样从小到大经历过货币使用的人类也没说什么,孟庆既然这么定肯定有他的道理,兰雅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反对孟庆的。 “等下,黑火药、铁器什么的也能卖么?” 普通哥布林不知道黑火药是什么,在场的都非常清楚。 那雷霆正义可就是黑火药的衍生物,杀伤力也是有目众睹的。 上次孟庆归来后,雷霆正义之名就此响彻联合营地,连小哥布林玩耍的时候都会大喊看我雷霆正义。 “还有雇佣牛头怪、巨狼、购买甩网等,我族忙碌一周的时间,居然才相当于雇佣五只地精一天的代价么?” 好一会之后,才有反应过来理解了孟庆制定详单的哥布林提出了意见。 像冰块、硝石这样的东西提供就提供了,铁器、黑火药这种孟庆也能拿出来卖? “正常情况下是卖的,只要你有钱。 对的,有陶币什么都能买到,足够多的陶币,雇佣我一天都好商量。” 孟庆说出来让在场的人都极其心动的话,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么? 众人对望着,都开始思考自己的身家到底能换多少陶币了。 “金银铜呢?” 兰雅思考过后也询问了一个问题,她想知道,人类世界的金银铜到底能不能和陶币兑换。 “人类世界的货币,有多少要多少,数量不限,价值则是十铜一陶币,十陶币一银,一千陶币一金。” 孟庆望着兰雅,表情怎是一句话能够形容的过来,似期待,似鼓励。 “哇,人类世界的货币也能换陶币啊,我要换我要换,我要换一百陶币,然后买五百磅的冰块。” 伊迪丝不知从哪掏出来十枚银币,让孟庆不禁哈哈大笑:“别心急,下周一才开放货币流通呢,不过我可以提前给你兑换冰块,你有这么热么?” “嘿嘿,我给白雪降温用,她一直喊热死了热死了。” 伊迪丝不好意思的坐下来收起银币,低声的解释着,让其他人也不禁莞尔。 “好吧,这些天确实热的厉害,那暂定每个人每周可以领取两磅的冰块充当高温补贴吧,随取随用,不用可以累积但只限一周。” 伊迪丝成功的为联合营地过千号哥布林以及他族争取到了一份额外福利,美名曰高温补贴,让所有人都是站起身鼓掌表示支持,反正不要他们掏钱,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我再次声明,陶币是我制定的货币,它的存在得到我的认可。 不要有人担心拿着陶币买不到想要的东西。 在开放货币兑换后大家可以尽情的用物品兑换陶币,营地仅收取半成的手续费,具体的我会让哥布林专门负责这点。 还有,任何私入铸币坊、以权谋私索要、抢夺陶币者,罪无可恕斩立决, 任何仿造、私铸造陶币者,斩立决,驱逐其家眷。” 孟庆最后的话,犹如寒冬的冷风吹来,让一些已经有些歪心思的哥布林不禁打了个寒颤。 大家对望着没有一人胆敢在这个时候提出反对意见,看孟庆严肃的表情就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真有人以身试法,孟庆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 () 第179章 发行货币【四】 “诸位的福利,我会尽可能的提高,足以让大家衣食无忧身家阔绰。 付出才有回报,想要不劳而获,行事前要想想代价,想想我的话。 我也觉得,大家不会有谁这么傻,放着以后大好的日子不过,被不过是一堆代币的陶土冲昏头脑。” 孟庆在这个时候,充分的感受到权利带来的意义。 但他也没有沉迷其中,哥布林还是太弱小了。 如果有一天在座的全都是骑士以上的身份,哥布林的地盘、族群数量比现在多十倍、百倍,那个时候孟庆的话说出去就会有万千哥布林听命,那才是孟庆想要看到的。 会议在不久后散场,在场的众人有喜有忧,总归是喜大于忧的。 联合营地的规矩越来越多,如今已经开始发行货币了,有怀旧的哥布林不知道是好是坏,对那些过去的、已经回不去的生活也有一些怀念。 “喂,晨星你那话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散会后,伴着孟庆一起离开的伊迪丝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转头看向孟庆。 她一旁是女骑士兰雅与留在外面守候,刚刚才跟上的艾草,艾草的身份还不足以参加这样的会议。 “哪一句?” 孟庆笑着询问。 “就是有钱能雇用你的那句。” 伊迪丝笑的很灿烂。 “真的,有钱可以为所欲为,这点对我也是适用。” 孟庆点头表示确认,这让一旁不知所以的艾草瞠目结舌。 什么情况,晨星大人什么时候明码标价要接受雇佣了,刚刚会议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什么价呢?” 伊迪丝又问道,满是期待。 她打算有钱了雇佣孟庆一起出门好好玩几天,孟庆已经很久没带她出去玩了。 “唔,让我想想啊,有点苦恼,太低了掉身价,太高了又不合理,那就以一千哥布林平均的酬劳为代价吧,三百陶币。” 思考了好一会,孟庆给了个平均的价格,这个价格很高了,至少普通哥布林忙活一辈子可能都没机会雇佣孟庆一天,因为他迟早会涨价的。 “好贵哦,嘻嘻,不过还能接受,三百就三百,等我赚到陶币了一定雇你一天陪我玩。” 伊迪丝的话落入孟庆耳中,触动了孟庆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他停下脚步,满是复杂的望着依旧和最开始一样小小的伊迪丝,伊迪丝这句话里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这是给其他人的价格,你只要一陶币就可以雇佣我一小时,随喊随到,当然得我有时间才行。” 伸手握住伊迪丝惊喜伸出的手掌,孟庆将其托举起来坐到自己肩膀上,伴随响起的是伊迪丝银铃般欢快的笑声。 围观的兰雅满脸都是笑容,艾草则是喜悦中带着羡慕,其他普通哥布林对此也是表现出惊奇,孟庆的威严越来越强的当下,已经很少这么陪伊迪丝如此玩耍了。 好好的陪着伊迪丝在放满冰块的休息室踢了一会毽子,一直到伊迪丝十分满意后孟庆才离去。 半精灵悠长的寿命带来的就是漫长的成长期,伊迪丝距离成年怕不是还得有二十多年,这是普通哥布林可能一生都无法企及的漫长岁月。 “听说了么,晨星大人要发行钱币了,听说以后就用钱币替代劳动奖励。” “啊?以后不给发东西,要自己去买么?” “据说是这样的,就从下周一开始施行,据说已经有大人物预定了价值几千磅肉干的钱币,那得是多大一笔钱啊。” “就怕拿着钱买不到东西,那就麻烦了。” 次日在营地开始对发行陶币一事进行宣传时,联合营地众多哥布林讨论的话题都变成了即将发行的陶币,并且有众多哥布林担心陶币的价值是否有宣传的那么可靠。 不管是什么材质的钱币,哪有真材实料来的可靠。 “大家请放心,即将发行的陶币是得到晨星首领认可的,它有自己代表的面额价值,无需担心拿着钱买不到东西这种事情。” 有得到孟庆示意的哥布林管理层在卖力的宣传发行货币的一系列好处,但听众半信半疑。 极少有哥布林能看到那么远之外的事情,他们更关心的还是眼前看到的东西,陶币取代实物进行流通,总会有一部分哥布林无法接受。 不管哥布林能否接受,陶币即将发行已经成了定局,铸币坊那里的地精分成两班倒从白天到晚上都有地精在忙碌,因为陶币比起砖石轻薄许多,所以在窑里烧制半日时间就可出窑。 能让自己的图样印在价值不菲的陶币上,地精们干劲十足,在逐渐获得哥布林信任之后,地精们的小日子也一天天的变好,真正的成为联合营地的成员指日可待。 一次烧制成功,出窑的陶币数量在数千,面额也是统一的。 待温度冷却下来后,有地精会将完好的陶币按照十个一组包装起来,最终将其装箱暂时封存。 到了这会虽然地精知道陶土烧成的陶币有一定的价值,但他们并不清楚陶币的真正意义,得等自己看到陶币流通后的价值才能接受一堆土相当于钱的事情。 就这样,几天时间就在地精们不辞辛劳的忙碌与哥布林或期待或忐忑的心情中渡过了,时间一转来到了周一上午,也是计划中发行货币的这一天。 往日每次周一发放劳动报酬的时候,负责物资管理的哥布林无疑都是最头大的。 他们不仅要准备好所有成员的劳动报酬,更是要处理因为物资细微差别带来的诸多问题。 同样一块肉因为肉质与新鲜度都能让哥布林吵起来,要是重量再有细微差距那问题就更大了。 很多时候周一一整天才能发放完劳动报酬,对大局的影响很大,会耽误很多事情。 俗话说得好,不患寡唯患不均,当发放的劳动报酬统一变成薄薄的陶币之后,负责物资管理的哥布林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天可怜见,什么时候发放劳动报酬能有今天这么顺利且迅速的了,一千多号哥布林去掉未成年没有劳动的,剩下的哥布林排成十队,一个小时没到就完成了对劳动报酬的发放。 () 第180章 魔物暴动来临! 有人轻松了,自然有人要变得忙碌。 新建立起来的陶币管理部门依托后勤仓库建立,领到陶币的很多哥布林就是第一时间来到这里,选择用手里的陶币换取各类物资。 让他们欣喜的是,拿着轻薄的陶币,在这里确实能够换取到和往日相差无几的物资。 更是因为陶币的价值原因,哥布林们一次性使用一陶币,能换取的物资种类更多更齐全。 只是到了中午,陶币=所有物资的概念就已经深入哥布林的心中。 有哥布林拿着自家积攒的各种物资来换取陶币,也成功的将各类物资换成了陶币,这样更加容易保存。 望着那些用麻布制成的口袋小心存放陶币的哥布林,行走在营地中的孟庆露出了然的笑容,看来对财富的渴望无论是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有哥布林提议一陶币还是太多了是否能有更小面额的钱币流通,对此孟庆考虑了一下还是拒绝了这一提议。 无他,当下陶币只不过是代币,没必要细致到买一碗水都能拿出相同面额的钱币。 这虽然更加利于钱币流通,但需要陶币管理部门更加忙碌。 有趣的是,陶币因为比较薄的原因,将其拿起吹动可以吹出特殊的声音,所以这一天整个营地里到处都是吹陶币的哥布林。 还有身家阔绰的哥布林,平日里不好显摆,今天换来陶币后总算能够到处显摆了,将放着陶币的钱袋挂在胸口最显眼的地方,就差没托在手里上下来回掂量了。 要论谁的身家最阔绰,那无疑是泥巴雁羽。 他在下午去了陶币管理部门,通过复杂的计算之后,从那里拿走了一千多枚面额不等的陶币。 同样他存放在仓库的个人物资也宣告彻底属于联合营地所有,为此泥巴雁羽与营地都能省去极多的人手与麻烦。 让孟庆欣慰的是,陶币在被哥布林接纳之后,以物易物彻底成了过去,市场因此很快热闹了起来,哥布林的劳动积极性也是调动了起来。 以前大家都站在相同的起跑线上,但以后就不一定了,聪明的哥布林,总能赚到别的哥布林赚不来的陶币。 沉浸过去的哥布林在几天后也是不得不接纳陶币,他们再怎么缅怀过去也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 陶币的流通经过了管理层的同意与广大哥布林的认可,谁要是再继续沉浸在过去那就是与时代脱节,最终会被时代抛弃成为落队的那个。 第二周发放劳动报酬的时候,拿到陶币的哥布林不会再急匆匆的去换取物资。 很多哥布林都想攒够几枚陶币后,去换取平日里绝无可能得到的那些稀有物品。 反正陶币的价值一直都在,只要联合营地在就不会担心拿着陶币花不出去。 至此发行货币一事落下帷幕,期间也出现了一些不能影响大局的小问题,比如有人的陶币不小心弄碎了,难过的不行,但得知用完整的碎片可以换取到相同面额的新陶币后便是喜笑颜开,一脸失而复得的笑容。 流通最多的陶币还是一陶币这种最小面额的,因为它背后印着的是地精图样,所以哥布林习惯性的已经开始称呼一陶币为地精币。 同理二陶币是牛头怪币,五陶币是哥布林币,十陶币是半精灵币,这就像是人类世界的金银铜三种货币一样,民间也有各自不同于官方的叫法。 就在哥布林继续蒸蒸日上的发展、丛林外的人类骑士结伴进入丛林想要探索清楚魔物暴动根本原因时,丛林深处传来的异动,宣告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 魔物暴动来了! 幽暗的密林中,成群结队的各类魔物自丛林深处涌出,放弃自己生活许久的家园,躲过猎食者的追杀,没命般的往远离丛林深处的位置开始逃亡。 在魔物群逃离的最前端位置,是一些深入丛林已经快要深入到丛林深处的人类骑士。 不过现在的人类骑士再无之前小心谨慎或者高高在上的样子,彼此皆是一脸惊恐,不分日夜的向着丛林外的方位逃亡。 落后的骑士无论是初阶还是中阶,被一望无际的魔物群淹没后下场都是相同的。 从高空看去,丛林依旧是原本的模样,生活在丛林中的魔物以及其他生灵进行大迁移。 除了飞在丛林上空的鸟类可以被瞧见,其他族群依旧难以寻见,只有偶尔倒塌的树木带来大片空出来的林间空地,注视着从这里经过的生灵频率,才能瞧见一丝端倪。 大河北岸的天气依旧日益炎热,从入了夏到如今一直都没有下雨,一些生活在丛林深处的强大魔物因为水源断流的原因开始往有水源的地方进发,因此带来的影响开始逐渐影响整个丛林,包括丛林外的世界。 但真正让魔物暴动的原因远不止这些,魔物暴动之所以每隔相差无几的年限出现一次,定然有它必然的原因。 因为这种原因,丛林深处生存的众多魔物才会放弃家园往外围进发,因此逐渐形成魔物与众多林间生灵外逃的一幕,当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光是丛林深处涌出的各种强大魔物,就足以让外围生活的生灵不战而逃,乃至逃出丛林躲避。 哥布林联合营地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丛林深处涌出的魔物已经有不少渡过了大河,包括原本生活在大河中的鱼人,抵达了哥布林视作后花园的草原。 “终于来了么?” 孟庆得知狩猎队惊慌失措带来的这一消息后,脸上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严肃。 但内心深处他甚至有些期待,传闻中的魔物暴动久久不来孟庆就无法心安,只有它真正出现后才能让孟庆放下心来。 至于因此带来的问题,那都是魔物暴动开始后需要考虑的,提前考虑再多也无济于事。 不管如何,联合营地经过了半年多的扩建,说舍就舍是不可能的,为此孟庆停下了所有不必要的人员调动,开始就加固营地防御一事着手准备。 原有的树精防护层更是开始往外扩大,将原本没有纳入防御的种植园也纳入了防御圈,照顾了这些作物这么久,孟庆当然不会直接放弃。 () 第181章 丛林深处的精锐骑士 因为涌入大河北岸草原的各类生灵逐日增加,狩猎队再进行狩猎也没有了往日的轻松。 从异动出现次日开始,狩猎队就是屡屡有哥布林开始受伤,那些有能力渡河抵达大河北岸的存在,没有一个好惹的,单体实力皆在哥布林之上,诸如牛头怪等强大的存在也不止一族。 在漫天遍地魔物与生活在丛林中的生灵外逃时,也有那么一小撮人类骑士反其道行之,继续向丛林深处进发。 以高阶骑士为首的十人小队数量虽然不多,但成员实力最低的也是中阶骑士。 他们自鲜花王国的郁金香国都出发,一路向南前进,进入南方丛林后沿途遭遇的任何魔物皆没有能阻挡他们的脚步。 这样精锐的队伍,不说天下之大无处不可去,但能威胁到他们的存在也少之又少。 南方丛林中的异动,像是打向海滩的浪潮一般,一波接一波,一波强过一波,南方丛林有多宽,魔物组成的浪潮就有多宽。 不光是南方丛林北部,以南方丛林核心区域一处诡秘的山谷为中心,方圆数千里的丛林都被其影响,众多生活在丛林中的生灵,皆是以这处山谷为圆心在往外逃离。 南方丛林更南方也有人类国度的存在,相比丛林北方,这里的国度不少,但人口数量十分稀少,有植物更加繁茂可耕作土地并不充裕的原因,也有这里的大陆板块七零八落,很多都淹没在海水里,大小岛屿无数的缘故。 丛林深处的异动最先影响到的是丛林南方的几个人类国度,不过长久以来,他们也有自己应对魔物暴动的方式。 发现丛林中越来越多的魔物与生灵涌出丛林侵占本就稀少的林外土地后,很是干脆的乘船沿着海岸线进发,向国境内的其他海上岛屿躲避。 涌出丛林的这些魔物最终在抵达海岸线后便停下了脚步,广袤的海洋是天然的防护,再强大的魔物,只要不是水生的都不愿意下海,相比陆地,海洋无疑更加危险。 视野转到丛林中央,有高阶骑士带队的那十名骑士队伍,在深入丛林两个多月后也早无最初进入丛林时的光鲜。 虽然不至于披头散发像野人一样,但席地而坐露天而眠这么久,每个人身上都是灰扑扑的,脸上也泛着油光,这是长时间没有洗漱的原因。 想要在广袤的丛林中找寻一处存在于地图上的地点非常困难。 至于地图乃是鲜花女王赐予这队骑士统领的,对方和其同伴都是效命于鲜花女王的王室骑士。 鲜花女王虽然发出了悬赏,但暗地里也在着手派遣骑士前往丛林探索,如果能够让自己派出的骑士完成悬赏,那是鲜花女王非常想要看到的。 两个多月的丛林之旅,足以让这些骑士刻骨铭心,但没有改变的是他们那不见真相不罢休的想法。 虽然进入丛林后屡屡走错方向白走了许多冤枉路,但一行骑士可以确定的是,他们距离地图上标注的终点距离一直在缩小。 当午后的炎热散去,修整了半天的骑士们继续前进。 在黄昏时为首的骑士发现前方的丛林越来越稀疏,他取出地图查看良久,回身望着风尘仆仆的同伴,眼睛中满是欣喜:“诸位,我们,可能要到了。” “真的么!!!” 其他骑士立刻感觉浑身都被注入了强大的力量,疲惫的表情消失不见,皆是挂上难掩的兴奋。 “走,继续往前走,如果我们走出丛林能见到一处极其巨大的山谷,那代表我们真的找到地方了。” 高阶骑士并没有多言,小心的收起地图后闷头前进,其他骑士也没有多言,但继续前进时步伐都坚定了许多,两个多月的丛林之旅,貌似已经要到终点了呢。 穿过越来越稀疏的丛林,一行十名骑士最终在半个多小时后走出了这片丛林,视野骤然开阔。 放眼前方,十名骑士皆是因为眼前出现的景象得到了心灵层面的震撼。 “记载,记载是真的!鲜花历57年,妖星坠地,化密林为深渊,纵横百里,深达千尺,余威波及数千里,生灵死伤无数。” 十名骑士怔怔的站在丛林边缘,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处一眼根本望不到尽头边际的巨大山谷,山谷整个都被绿色覆盖,看起来就像是绿色丛林中的一颗眼睛一眼,只是这颗眼睛太大太大了。 地势平坦的丛林边缘,若是从山谷底部看去就像是高峰。 从高空俯瞰,这处山谷圆的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有人能有神明的能力,就会发现山谷横竖长度近乎一模一样,这样的圆形凹陷地貌,正常出现的可能极低。 十名骑士出发前都是在女王的藏书那里见过王国的秘密记载,上面就有对这处山谷的记录。 不过那个时候的山谷还是不毛之地,山谷里只有被强大的冲击夷为齑粉的丛林植物,山谷边缘处只有冲击堆积的泥土,别无他物。 几百年过去,再抵达这里的人类见到的却是已经被绿色完全遮蔽住的山谷,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这一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当年记录这处山谷的人员,一部分跟随高阶骑士下到山谷里,不过再也没能走出来。 剩余的一部分人久等无果只能先行撤离,冲击波导致山谷周遭几百公里连鸟鸣声都听不到,深入丛林的人类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唯有离去。 可以确定的是,山谷里肯定有神秘强大的存在,且每隔十几年就会出现异动,导致余波溢出山谷,以至于外围的丛林出现魔物暴动。 “诸位,我们到了。” 为首的骑士最先从惊叹中反应过来,他们不是来游玩的,面前的山谷看起来即使再怎么美丽,但他们都是带着使命来的。 来时的路上已经遇到不止一波魔物,如今身后的丛林,基本见不到生活在丛林中的生灵,就如同王国文献记载的那样,盛夏时节密林中连鸟鸣声都听不到。 连番赶了这么久的路,如今已达目的地,骑士们精神极其亢奋,但肉体都是疲惫不堪。 为首的骑士清楚这点,所以接下来只是沿着山谷边缘走了一段距离,找了一处能通往山谷下方的地形,便是在山谷外的丛林边缘开始扎营修整。 () 第182章 情势严峻 “我记得咱们在王都的时候,太阳正午时在南方,傍晚时在西方,刚刚太阳落山时,居然都跑到西北方向去了。” “差不多得深入丛林一两千公里,怪不得这么多年都没哪方势力探明白魔物暴动的真相,光是沿途路程遇到的魔物就够人头疼了。” “可不是么,我魔药早就消耗完了,斗气从进了丛林一直都没充盈过,如今可算能好好休息一晚了。” 骑士也是人,聚在一起也会讲个不停,傍晚篝火升起后,骑士们聚在篝火旁吃着晚饭,谈及这一路的遭遇,言语间颇为唏嘘。 “你们说,山谷里到底有什么东西?能让当年坐镇南境的一名高阶骑士实力的大公都音讯全无。” “看王国的记录,只说是妖星坠地,也许是从天外来的什么神秘存在吧,天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也许当年的南境大公是遇到了别的危险才会就此失去音讯。” 实力到了中阶高阶骑士这一实力,他们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与平民不同。 平民眼里看到的是头顶的天空与脚下的大地以及田野里的庄稼、今年夏秋两季的税率,强大的骑士看到的则是何种魔药更加适用自身、骑士技法的修习心得、与他族强者对战经验等等。 未卜的遭遇在不远的未来等待着他们,一行骑士在临睡前都有些忧心忡忡,约定好轮流值夜的骑士后,剩余的骑士便是钻回破旧的帐篷休息。 携带的帐篷能坚持到这里已经是极限了,不乏有两名骑士共用一顶帐篷的情况。 在一行骑士踏入丛林深处神秘未知的庞大山谷时,西北方向极远处,孟庆所在的哥布林联合营地正迎接着考验。 狩猎队彻底停止了外出,全部被限制只允许在营地内活动,越来越多的魔物从大河北岸的草原而来,进入丛林从而闯入到哥布林生活的区域。 经过没日没夜的扩建,如今的联合营地模样大变。 在这之前联合营地的外围围墙虽然厚实但并没有做什么防御设施,如今在孟庆用草木催生的能力加持以及成百上千哥布林的一起努力下,联合营地外围围墙已经彻底修建完成。 围墙高达十米,厚半米,外围底部遍布一排排削尖木头制成的拒马,内部顶部全部用厚木板铺就。 站在木板上的哥布林,恰好能从围墙顶端发起攻击,蹲下身则能用围墙顶端的实木充当防护。 有孟庆在,哥布林对防御方面有了新的认知,礌石滚木石灰乃至炸药都已经搬运到围墙上方,至于箭矢、甩网更是数不胜数。 如今的联合营地,可用的甩网数量多到外人想不到,怕不是这片丛林中九成的绿蚕丝都被孟庆一行哥布林采集完了,甚至还饲养了一些捉到的绿蚕吐丝。 不仅如此,沿着围墙外围,约二十米远的地方被哥布林与地精一起挖掘出五米宽三米深的深坑。 挖掘出来的泥土部分被堆积到围墙外围,在实木为骨的搭建下支撑角楼可以从围墙抵达角楼提前发起攻击,像这样的角楼光是营地南面就有十个,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个。 更远处还有第一重防护,各种荆棘也被哥布林收集而来,荆棘排成的三角状围栏,能够阻拦掉一半以上的野兽逼近哥布林的营地。 很多魔物看到哥布林们防御如此森严的架势也是乖乖绕道,但还是会有一部分魔物不管不问的横冲直撞,一直向北来到哥布林布置好的防御阵线前。 联合营地的哥布林士兵已经在北墙驻守了近五天,先后打退了超过十波不同族群的魔物冲击,有牛头怪、有鱼人也有丛林深处涌出来的落单蛛魔、树魔等。 孟庆甚至远远的在草原上狙击了一只不知从哪钻出来的庞然大物:一只类似蚯蚓可以钻地前进的大虫子。 最终结果也只是将其前进方向改变为其他方向,没有直接被其冲到哥布林营地南面围墙,不然十几米长的大虫子肯定能把围墙拱塌。 值得庆幸的是,联合营地收纳了从别的地方逃难来的三波哥布林。 这群哥布林抵达联合营地附近的时候十分狼狈,发现如此强大的同族后,甚至没有让孟庆招呼就是心甘情愿的加入联合营地中。 虽然每群数量都只有五六十,但大部分都是成年青壮,至于老弱极少,原因是什么看他们如此狼狈的样子也可想而知,人类世界畏惧的魔物暴动,对魔物们而言也是一场灾难。 “我要去一趟铁山领,该去接收硝石了,再不去我怕真的来不及了。” 魔物暴动当下,孟庆要离营还要带上威慑力强大的巨狼与一部分牛头怪,大家都很不舍也很担心。 别看哥布林联合营地应对魔物冲击如此轻松,但其他地方可不一样,如今南方丛林外围已经有魔物踏足,孟庆此行没有了往日的安全。 “硝石意义重大,有十车硝石,我们守住营地的把握更大,现如今营地物资众多,即使被几百只牛头怪这样的存在攻击也有办法应对,我去了,会尽快赶回来。” 因为魔物暴动来的突兀,所以孟庆并没有和雷蒙断绝硝石交易的生意,雷蒙如今对孟庆这个金主极其看重,可以说全靠他养活自己与手下的人。 孟庆不说停,他是肯定不会停的,铁山领那里如今还十分安全。 再次北上,孟庆一行没有了往日的轻松,联合营地北方的丛林被其他地方涌来的魔物们占据,原本哥布林是把这片丛林当做后花园的,如今也没办法轻松在其中行走。 好在百十号哥布林的队伍里有孟庆也有巨狼与牛头怪这样强大的存在,等闲几十上百只魔物并不能阻拦住孟庆的前进。 孟庆改进了炸药包的制作,如今的炸药包外部变成了龟甲状的生铁,内部填充铁钉、铁片与铁珠。 一磅重的炸药混合这么多东西,杀伤范围在十步以上,发现扎堆的魔物远远的投掷出去一个就能炸的那些魔物鬼哭狼嚎。 () 第183章 自谋出路 牛头怪最终还是没能有谁胜任锻造师这一技术含量极高的职业。 但孟庆发掘了它们力量与体魄的优势,使得牛头怪成为最好的投掷手。 远远隔着几十米都能将点燃的炸药包投掷过去,力量远胜哥布林。 如今包括巨狼在内,所有生活在联合营地中的族群都知道陶币的好处。 连牛头怪与巨狼们都开始有私房钱了。 虽说牛头怪最开始是以奴隶的身份加入到联合营地中的,但现在这些牛头怪基本接受了新的身份,也得到了孟庆的认可。 它们现在工作已经有比哥布林更高的报酬奖励。 同样的巨狼也有自己的报酬。 春天时那只怀孕的母狼产下三只巨狼幼崽,使得巨狼族群数量扩充到十只。 几个月过去那三只巨狼已经有普通犬类成年体型大小,如果能在联合营地安全渡过这个冬天,来年就是哥布林最好的伙伴,可以进行真正的狼骑兵训练。 花费了比往日更长的时间孟庆才带着队伍走出丛林,一路上发现的魔物数量超过数百只。 要知道在这之前走出丛林这段路程,可能一路上一只魔物都不会遇到。 可想而知,丛林中到底有多少魔物从深处涌出。 又有多少走出丛林踏上人类的土地。 丛林外的视野十分开阔。 孟庆用望星瞳在丛林外观察了片刻便有了发现。 他们走出丛林的左右两侧都有魔物的踪迹,数量不在少数。 不过大部分魔物没有远离丛林太远,倒是一些胆怯的野兽被驱赶到远离丛林的旷野上,三五成群或者更多数量聚在一起。 “想必这个时候人类的贵族们已经开始头疼怎么应对这些走出丛林的魔物与野兽了吧,正好方便了我们的行动,这次总不会再遇上大队的人类骑士吧。” 孟庆暗暗想着。 现如今魔物暴动持续中,哥布林联合营地应对起来还很轻松,那是因为很多魔物不愿在后有危险的时候冲击防守森严的联合营地。 但到了丛林外就不一样了。 在丛林里哥布林不会对那些绕道前行的魔物与野兽怎么样。 丛林外的人类则是会把这些非人存在全部视作敌人,一旦打起来那可不是一天两天能结束的。 “我们走,注意队形不要落队,明天傍晚之前应该可以抵达铁山领,希望沿途顺利。” 发出前行命令,歇息中的队伍起身开始前进,向着有众多人类生活的人类骑士领进发。 视野转到孟庆一行曾经生活过的丛林。 哥布林曾经辛苦建立起来的营地已经被一群丛林深处涌出的牛头怪占据。 而更北方的丛林边缘,野蔷薇领的骑士们正在带领士兵联合作战。 野蔷薇领靠近丛林,所以在魔物暴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迎来危机。 新银杏村的村民如今还没有转移,在众多骑士老爷与男爵士兵们抵达丛林外作战的时候,银杏村被充当后勤地,村民也是分到了众多任务,没有多少可以闲下来。 旧的银杏村则是被游历到此的流浪骑士们占据。 他们有的选择跟随男爵的队伍一同作战共进退,有的则选择和同为流浪骑士的同伴一起迎战野兽与魔物。 在魔物暴动这一消息传出丛林后,ww w.t xt80.co m很快便传到了王国各处。 不为悬赏只为对抗魔物磨砺自身、亦或者为了魔物代表的财富而来的骑士有很多。 在平民觉得魔物暴动是天塌一般危机时,对骑士而言这只不过是一场有挑战性的持久战。 有足够的后勤,他们可以借此赚取到平日里无法获得的大量财富,更是有可能借助战斗突破瓶颈。 铁山领。 如今的铁山领比起春耕时节反而更加热闹。 街道上往来的人群中,骑士随处可见,街道两旁的店铺也是热闹非凡,尤其是饭馆、酒馆这些人流量比较多的地方,平民对于骑士,也无之前那么畏惧。 已经抵达铁山领有几日的雷蒙一行人,在铁山领如此热闹的情况下反而忧心忡忡。 他们这次带着硝石矿石过来的时候,沿途中就听说了魔物暴动来临的事情,这对他们而言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谁知道那位金主大爷是否还会在魔物暴动的当下收购他们带来的硝石。 来到铁山领,等了几日果然没有等到买家的如约出现,雷蒙更加忧虑。 比雷蒙还担心的则是他的义子,习惯了有魔药协助修炼的感觉,再让他停下魔药自行修炼,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魔物暴动对很多骑士而言都是一场机遇,对雷蒙而言不算什么好事。 他的年龄已经过了骑士最巅峰的年龄段,有生之年实力也没可能提升半点。 对他义子而言勉强算是一件好事,但冒着危险与魔物对战,怎么能有充裕的魔药修炼提升的快呢。 雷蒙的义子跟在他身后,目光扫过街道上经过的骑士,对这些三五成群准备外出狩猎魔物的骑士们感觉很复杂。 有些想要投身其中,又因为手头魔药充裕不愿为了些低微的报酬和魔物打生打死。 “咱们得考虑一下经营别的营生了,马戏团不知道还在不在,即使在估计也没办法收拢,魔物暴动不是一朝一夕间能结束的,咱们的硝石营生肯定会长期受到影响。 也不知道那位买家到底是哪方领主,铁山领周边咱们几乎都去过了,也没遇见买去硝石的那位,真是奇怪。” 在街旁的一处客人不是那么多的饭馆坐下,等待饭菜上来时,雷蒙望着入座的随从和义子,说出这些天一直在思考的想法。 “好可惜啊。” 雷蒙的义子长叹一声,随从们也是低下头心情很糟糕。 离开了马戏团后继续跟着雷蒙混,这几个月着实攒了不少钱。 雷蒙拿到魔药后也没亏待他们几人,魔药总是有市场的,雷蒙随便找一处领地出手几份就有钱到手,养活一行人没问题。 “要不然贩铁吧,虽然比不过硝石,但收益还算可观,尤其是当下魔物暴动,南境许多小贵族对铁料的需求都不小。” 雷蒙继续给出自己的意见,其他人自然也无别的提议。 只不过一行人在吃完饭打探铁山领里铁料的价格后眉头深深皱起,偌大的铁山领背靠铁矿,铁料的价格居然这么高。 () 第184章 新的贸易 “几位还不知道吧,之前咱们的矿山村遭到魔物袭击,花了好久才疏通倒塌的矿道重新开工。 矿山没有足够多的矿石产出,铁料的价格自然水涨船高。” 铁山领有专门对外经营铁料的场所,在雷蒙一行人到来后,负责人无奈的解释铁料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 孟庆上次炸垮铁山矿的矿道影响巨大,连带铁山领周边许多地方的铁料都是涨价了不少。 “这可难办了,这么高的价格运到其他地方根本没有多少利润。 难道还得重操旧业?” 又换了几个地方打探,不甘心的雷蒙甚至花钱从本地消息灵通的酒馆老板那里打探了确切的情报,结果都是相同的。 之前铁山领的矿山确实遭到了魔物袭击,很长时间没有矿石产出。 “这群该死的魔物。” 几次来铁山领都是匆匆来匆匆走,雷蒙还不知道已经发生很久的这些事。 他万万想不到嘴里骂的魔物就是苦等无果的金主。 铁料没办法经营,雷蒙也没辙了。 不选择加入某个贵族领为贵族效命,流浪骑士看似自由潇洒,其实没多少过得舒服。 看那些游离到铁山领想要趁机赚一笔的流浪骑士就知道了。 如果流浪骑士可以轻松养活自己,也没必要辛苦的奔波游历,找一个安稳的地方不好么。 “实在不行,咱们也去杀魔物吧。” 人生大起大落太快,雷蒙的义子在次日一行人无聊到蹲在院门口枯坐时提出建议。 他还没经历过魔物暴动呢,毕竟太年轻,上一次魔物暴动时,不过还是十来岁的少年。 “得了吧,见到大群的魔物你别腿软就行。” 雷蒙不遗余力的打击义子求战的心。 年长的他经历过太多,人类从来都没有真正的成为这片天空下的主人。 那些千奇百怪的魔物拥有诸多神奇的能力,也就远离人类活动的地盘所以才不是那么让人觉得危险。 但当魔物们真正露出爪牙时,遇到的人才会明白魔物真正的可怕。 如今魔物暴动来临,丛林中生活的魔物被迫走出丛林,这些失去家园的魔物十分危险,比起往日更加危险,想要从魔物身上捞钱,怕不是迟早会把人也折进去。 “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雷蒙的义子郁闷不已,有人带领是好的,但一直受制于人,他也感觉很烦躁。 “再等两天,如果金主真的不来了,那我们再做打算吧。” 当孟庆见到雷蒙时,对方表现的比起往日更加殷切。 “来晚了几日,诸位还请见谅。” 偷偷混入铁山领找到雷蒙一行,孟庆松了一口气。 这群人要是走掉了他会非常郁闷的,冒险走出丛林来到这里,为的不就是那一车车的硝石么。 “能理解能理解,说真的,我们真的以为阁下抽不出身来不了了。” 雷蒙示意随从奉茶,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笑的跟菊花一样灿烂。 “魔物暴动来了,确实挺麻烦的,最近可能没办法继续再交易了,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办法抽出空。” 检查了雷蒙带来的硝石确定品质还是和以往一样孟庆放下心来。 魔物暴动以往都会持续很久的时间,继续发展下去会发生什么孟庆也没有把握。 他这次冒险离开营地,近期不会再有第二次同样的冒险,他必须在这个时候坐镇联合营地才行。 “果然。” 雷蒙内心叹息着,从孟庆口中听到确切的消息,让他知道他之前的担心并不是瞎想,金主真的不打算短期再进行交易了。 “接下来你们准备做什么?” 瞥见雷蒙与其他人兴致都不高,孟庆思考了一会就猜到了原因。 自打他和雷蒙开始硝石交易后,他就没再见过雷蒙的马戏团人员。 怕不是雷蒙已经从马戏团里脱身出来专门为他孟庆忙活,如今硝石交易没办法继续进行下去,雷蒙可能要失业了。 “我们之前打算贩些铁料去一些小贵族领售卖,没曾想铁山领这边遭遇了魔物袭击,矿山好几个月没有矿石产出,如今铁料价值太高完全没有多少利润,只能另想他法。” 听孟庆问起以后的打算,雷蒙苦笑着回答。 “铁料交易啊,确实是条门路,这边的生铁铁料如今什么价格?” 闻言孟庆眉头一挑。 铁料他也非常缺,上次带来的铁料如今已经用的七七八八。 锻造坊的瓦力几次问他孟庆要铁料支援,孟庆这次离开营地,也未尝没有在弄到点铁料的想法。 雷蒙道出现有价格与原本的价格,孟庆了然。 铁料价格比起之前平均价格上涨了近两成,这两成大概就是游商能够赚取的利润。 如今来铁山领从事铁料交易的游商少之又少,这也是铁山领无可奈何的事情,归根究底还要怪孟庆在铁山矿引爆的那些炸药。 “可惜,联合营地距离这边还是太远了,铁料这么沉重的东西没办法一次性运输太多。 果然完事不求人自己想办法才是王道,指望从外界获得各种资源总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考虑了铁山领与联合营地的距离,加上魔物暴动后沿途突增的危险,孟庆断绝了从铁山领这里获得铁料的想法。 弄到手是一回事,怎么带回去才是最关键的。 “阁下?阁下?” 见孟庆发呆中,雷蒙连着询问了几声,才把孟庆从思考中惊醒。 “我有一些毛皮、骨头、爪子之类的材料,你们能想办法出手么?” 雷蒙这条线孟庆不打算轻易断掉,断掉后以后再想接上可没那么容易。 短时间雷蒙没办法进行硝石交易,或许就会远离这里去往其他地方,再相见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孟庆道出的话让雷蒙眼睛一亮。 他本来就打算询问孟庆看孟庆这里有没有什么合适的营生适合他,两名骑士带着几名随从的队伍,狩猎魔物什么的还是算了。 真去和魔物打生打死,谁生谁死还不一定呢。 但要是从事后勤交易方面,他雷蒙绝对可以胜任。 () 第185章 坦言 “都有什么样的毛皮骨头,数量多不多?” 铁山领这边是王国南境,从事毛皮营生的不多。 但在王国北方有许多毛皮商人,越是寒冷的地方对毛皮的需求越大,一直以来毛皮衣物都是许多地方最常见的衣物种类。 骨头用途更多了,很多战马的精料里都需要掺上骨粉。 另外更加关键的是,鲜花王国很多种类的魔药培养都需要骨粉才能茁壮成长,可以说对骨头的需求,在鲜花王国从来没有断绝过。 “大概能制成一千身成人衣物的毛皮,种类繁多。 骨头更多了,野兽居多魔物也有一些,积攒有一段时间了,一直想要出手都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如果你有门路的话,我或许可以介绍给你来做。” 孟庆手里确实有一大批毛皮与骨头、爪子要出手。 什么牛皮、狼皮、豹皮、猫妖皮等等。 联合营地成立以来每天都有多多少少上百只猎物被狩猎到,供给哥布林之后还有很多剩余。 这些东西与其放在仓库不如拿来和人类进行交易,换来的金钱也能从人类世界获得许多哥布林欠缺的物资。 总拿魔药做交易也不是办法,丛林中能找到的草药总归有限,一些上年份的草药不是短时间能培育出来的。 考虑到以后,孟庆手里必须要有人类的金银铜钱币才行。 “有有有,我认识很多地方领主,很多都需要骨头来培育魔药,至于毛皮更好处理,价值低的可以做皮甲,价值高的可以做衣物,就是野兔皮都有自己的用途,能卖一个不错的价格。” 雷蒙惊喜不已,上千身衣物的毛皮啊,这可不是小数目。 他都怀疑孟庆所在领地到底是做什么的,正常情况下贵族完全不会担心这些东西的销路才是。 从雷蒙这里孟庆得到了许多动物毛皮大致的价格,当然这个价格肯定不如在毛皮店铺里询问的价格高。 硝糅处理过的毛皮价格当然非常高,原材料就没这个价格了,更何况身为商人总得从中赚一些。 “好几千磅的骨头么,没问题,我能帮您处理掉。” 听到孟庆说有如此多的骨头,雷蒙很是高兴。 就像他说的一样,很多地方领主对骨头的需求很大,一些魔药必须要骨粉培养增肥才能正常成长,拿可食用的兽骨做肥料总有一些不值得。 “你能吃下么?” 计算了一下大致要出手的东西价格,孟庆看向雷蒙。 光是毛皮他计算就得最少五十枚金币,加上骨头怕不是得近百金币,这可是上千哥布林几个月的积累。 “我能!” 雷蒙咬牙应下,虽然这需要他出手手里积攒的魔药,但他也愿意在这个时候能有新的营生可以做。 硝石交易太劳心费神了,短时间孟庆不要的话他没有第二个买家可以卖,换个营生能养活自己和手下也是好的。 “那行,十天内我带来那些物资,你准备好接收。” 孟庆考虑了一下算是应下这次交易,虽然要再冒险一下,但能有大笔金币入账,对他对哥布林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要不然直接去您的领地也行。” 雷蒙欲言又止。 这么久了他一直不知道孟庆到底是为哪方领主服务的,但肯定是某个贵族最低也是子爵层次。 周边子爵只有三个,他思来想去觉得一个都不像。 “哈哈,我怕你不敢去。” 孟庆笑了,丛林里的哥布林营地,雷蒙敢去才怪,换成是中阶骑士实力也没谁敢靠近。 “我连侯爵大人都服务过,真的。” 雷蒙急了,他当年可是有过不少的见识,从事马戏团的时候也见过不少贵族,孟庆这话让他很难相信。 “我不是人类。” 孟庆的下一句话让雷蒙变了色,也让雷蒙身后一群人大惊失色,就差把武器掏出来了。 “敢问,您,到底是谁?” 雷蒙望着面容都被兜帽遮住的孟庆,一瞬间之前一直累积的疑惑在这个时候全部得到了解答。 怪不得他把周边的贵族领都考虑进去也没想到孟庆到底属于哪一方势力,如果是非人存在那就非常容易解释了。 “你真的想知道么?” 孟庆的声音带着莫名的意味,让人老成精的雷蒙知道,如果他真的确定,怕不是要走上一条背叛人族的道路。 人类律法一律规定,与非人存在进行交易是非法的,哪怕是矮人这样与人亲近的种族也不行。 “我,我…” 雷蒙几次张口欲言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雷蒙的义子站在一旁眼睛很亮,很有一种掀开孟庆兜帽的冲动但强忍住了。 “我们的交易还能继续么?” 雷蒙想了很久,咬牙询问孟庆。 从孟庆这里知道孟庆是非人存在,他想了很多。 很想要掀桌立刻离开,但想到一直以来从孟庆这里得到了魔药,加上即将要进行的毛皮骨头交易,他居然有些不舍。 面前的这位可是真正的金主啊,让他雷蒙前后赚了几十金。 “那要看你了,我是没问题,你呢,知道我不是人类,你还打算继续和我做交易么?” 孟庆在这个时候坦白自己非人身份不是没有原因的。 接触的够久了,他打算试探一下雷蒙是否是合适的人选。 与魔物做交易换在他所在时空,比起封建世界与敌国做交易还过分。 但毋庸置疑的是金钱的魅力是巨大的,它能让任何自以为正义的人暴露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 “我想,我没问题。” 回望身后随从,又与义子对视了一眼,回身打量孟庆良久雷蒙咬牙说道。 换成别人想有这样的门路都没得找,事情落到他头上,不抓住以后他肯定会后悔。 “您能掀开兜帽让我们看一下么?” 在气氛刚刚缓和过来时,雷蒙义子的话让气氛再次变得紧张。 “可以。” 艺高人胆大说的就是孟庆,他有足够的自信从铁山领脱身,自然不怕在这个时候掀开兜帽。 兜帽下,一张比起人类精致许多的面孔显露出来,草绿色的皮肤,不同于人类的尖耳,让人一见就知道孟庆绝对不是人类。 但饶是雷蒙见多识广,也无法直接确定孟庆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半精灵?还是?” “还是哥布林是么?” 孟庆帮雷蒙回答了另一个猜测。 () 第186章 舍不得 “嗬,不会真的是哥布林吧!” 雷蒙愕然站起身。 半精灵与哥布林的含义完全不同,如果孟庆是半精灵,他甚至巴不得能和孟庆搭上关系。 半精灵的传闻在人类世界流传已久,对半精灵人类是羡慕、渴望的。 但如果是哥布林那就得另当别论了,能正眼相看的人没几个。 “我既然敢面对你们,自然有全身而退的把握,你们也无需担心我会伤到你们,毕竟我们进行了这么久的交易,多少也算熟人了。 是半精灵还是哥布林,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之前已经说了,我不是人类,与半精灵或哥布林交易,对你们而言没有区别吧。” 孟庆是在场最淡定的。 即使雷蒙义子已经把手搭到武器上了依旧没有起身。 等闲两名初阶骑士还不能让他担心,他手里虽然没有中阶骑士的命,但对上中阶初位骑士也不怵。 铁山这样的中阶中位骑士加上战马的组合才是他需要退避的存在。 “您的人类语言说的真好,在这之前我一丁点都没想到您居然是如此神奇的存在。” 稳了稳情绪,又安抚了己方其他人,雷蒙目视着孟庆,表情复杂的开口。 “哈,在你之前,我已经和不少人类接触过了,人类的语言流通最广,我会说也不稀奇。 怎么样,咱们的交易还能继续进行下去么?” 孟庆说这句话的时候内心也做好了准备。 如果雷蒙打算揭穿他或者就此不与他做交易他也没办法。 魔物暴动来临他只能留在丛林里的联合营地驻守,迟早会丢失雷蒙这个途径。 在这个时候道明自己来历有好有坏,就看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了。 “您的胆气令我折服。” 雷蒙长叹一声。 换成是他,绝对没有孟庆这样的胆量深入人类世界还与人类进行多次交易。 他回想以往的经历,就能想到很多以前没想到的事情。 比如孟庆经常性的在夜晚出没,经常性的避开其他人活动的地方。 最开始他还以为是孟庆需要保密,现在看来哪里是这些原因,分明是因为他是非人存在不想被更多人发现。 “这个世界不止人类一种文明,人类能立于这片天空之下大地之上,他族也能,毕竟都是造物主创造的生灵。 存在即合理,不是么? 至于胆气,如果你能活其他人几辈子这么久,你也有远超普通人的见识与胆气。” 孟庆的话让雷蒙眼睛很亮,孟庆这话的意思透露了不少信息。 他确定了自己的猜测,那就是孟庆不是半精灵也不是哥布林,而是更加神奇的混血儿。 至于孟庆的族群,估计不可能是半精灵,那么是哥布林的可能最大。 孟庆说他有远超其他人的见识,也只有因为有半精灵血脉的原因才有可能。 “这么久了,您一直从我这里交易的硝石,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 雷蒙没有直接回答孟庆的话,反而从一直进行的硝石交易开始说起。 “你想知道么?这可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我觉得你现在还无法从我这里得到足够多的信任。” “果然它除了制冰还有别的用途!” 雷蒙大喜,之后就是满脸忧愁。 孟庆此刻表现的太淡定了,淡定的让雷蒙很是纠结,他知道,只要一个不慎,他怕是这辈子没办法再遇到孟庆这样神奇的非人存在了。 “如果,我说如果,如果我们继续进行交易,以后我能否从您这里得到有关硝石的其他用途?” “会的,如果有一天你能得到我的信任,别说这些,我带你去我的族群见识一番都没问题,相信会让你大开眼界的。” 许诺孟庆当然会,是否会应诺就另当别论。 他说的是心里话,雷蒙没有得到他足够的信任。 黑火药这种东西是他的杀手锏,除了敌人基本没有人可能知晓。 “我答应你,希望我们的交易可以更加深入。” 在这一刻,雷蒙做出了这辈子最大胆的决定,比起当初选择进行马戏团营生还要大胆。 与非人存在进行各种交易,说出去被人知道可是要掉脑袋的事情。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也在观察己方的人,判断他们的想法,确定他们是否完全可信。 “这是你最正确的选择,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孟庆站起身,伸出手与雷蒙握了握手,内心也是松了一口气。 短时间雷蒙这条线看来是断不掉了,只要能让对方从交易中获得足够多的利润,他埋在人类的这颗棋子,迟早会发挥更大的用途。 “义父,你真的想好了么?” 又是按照孟庆奇怪的要求将满载硝石的普通马车停到铁山领南门外的空地上,返程时雷蒙的义子满是忧虑。 尚且年轻的他很难理解雷蒙会在知晓孟庆身份后还如此客气。 “我且问你,咱们和他交易,有得赚么?” 雷蒙笑的很灿烂,瞥了一眼义子。 “当然。” 摸了摸刚揣在怀里没多久的木盒,对方连连点头。 这次孟庆和他们的交易使用的还是魔药,这可能是当下最后一次用魔药进行交易了。 在魔物暴动的现在魔药价格水涨船高,比起之前溢价两成有余。 “偌大的铁山领,你可见过有谁能和这样的存在搭上关系?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你又见过谁有这样的门路?” “没有。” 雷蒙的义子有些理解雷蒙话语中的意思了。 这样的机会确实十分难得,几次交易后孟庆就能愿意和他们做毛皮生意,未来他们未必没有可能成为对方专属的人类商人,这里面到底有多少利润可想而知。 “你知道那位在鲜花王国乃至雄狮王国都大名鼎鼎的牧先生么? 知道他怎么发家的么?就是和北方草原上外族做交易发家的。 当年甚至在北方都有一座金矿,去哪方贵族领都是座上宾,还不是因为他有钱有人么。” 雷蒙说到这里满脸都是向往,能以商人的身份凌驾骑士之上与贵族平起平坐,那位大商人是很多游商的崇拜对象。 虽然对方最后惹到了北方雪域的蛮族连人带货都被吞了个干净,但仍然不能抹消他在商业上的天赋。 “那,我们会不会也……” “放心,这位不是北方那些蛮族,从言谈举止中我能看出来,他非常想要与人类世界建立良好的关系,我们必须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 没了我们,他们可以找别的人,没了他们,我们什么也不是。 你也不想再回到以往几个月都用不上一次魔药的时候吧。” () 第187章 奇怪的感应 雷蒙的话彻底让义子想通了念头,至于那些随从更无异议。 越是经历的久越明白这个世界的残酷,什么也没有金灿灿的金币好使,跟着雷蒙能有大钱赚就对了。 确定雷蒙一行已经远去,周边也无人类窥视这边,孟庆才带着藏起来的哥布林与牛头怪,拉上满载硝石的马车南下远去。 这次走出丛林孟庆的收获不小,又入手了一批硝石不说,还成功的与人类商人建立了暂且可信的贸易关系。 以后联合营地的日常物资需求就好办多了,只要有钱孟庆能从对方那里拿到想要的诸多物品。 避过在旷野上搜寻落单魔物的骑士们,拥有望星瞳天赋的孟庆,带着一行上百哥布林与牛头怪,居然避过了所有人的注意成功的折返回到了丛林中。 不必要的战斗能免则免,一旦爆发冲突,孟庆还是没办法护住全部的哥布林,死伤总是会难免出现。 又花了近一天时间带着硝石返回联合营地,发现联合营地虽然伤员变多了一些但仍然有余力防御孟庆也松了一口气。 花了些时间用草木催生的能力补全营地外围破损的围墙,联合营地再次进入漫长的防御状态中。 当鲜花王国南境因为魔物暴动扰的许多贵族领鸡飞狗跳自顾不暇时,南方丛林深处,带来魔物暴动的源头地,一场未知的探索已经开始。 “多的我就不说了,当年南境大公没能完成的探索,我们后人一定会帮他完成,不管是为了王国还是为了历年一直承受魔物暴动袭扰的平民,我们都必须前进。 荣誉既吾命!” “荣誉既吾命!” 南方丛林深处的山谷边缘,一行骑士卸下所有累赘物资轻装上阵,在下到山谷之前一起立誓。 已经来到这里,不会有谁想要退缩,哪怕下方有刀山火海,他们也会去闯一闯。 越是实力强大的骑士,信念也越坚强。 “出发!” 在领头高阶骑士的一声轻喝下,一行十人沿着找寻到的最适合通往山谷下方的道路开始前进。 郁郁葱葱的山谷,却是寂静无声,甚至连最常见的虫鸣都没有一声,如此诡异的环境,必然隐藏着未知的危险。 这处山谷离谷底约有三百米,虽然陡峭难以攀爬,但以全员中阶骑士的实力,不过半小时时间就已经全员下到山谷内,来到山谷下方的边缘处。 相比从上方看到的情况,来到山谷下的骑士们看的更加真切。 当年的不毛之地,在几百年的光阴改造下已经变成了密林。 因为从未有人类涉足,所以这里的植物长得十分繁茂,有些地方连人都无法通行。 “土壤很肥沃,堪称上等。” 下到山谷下方后,骑士们保持相互都能看到的队形散开,检查周边所有事物,很快一行人重新聚到一起,道出自己的发现。 “没有野兽踪迹,没有鸟粪,土壤里也没有虫子,除了植物别无他物。” “这里的很多植物,都和外界有些不同,很多树木包括藤蔓上面都有拳头大小的突起疙瘩,挖开却什么也没有。” “这地方很邪门,小心一点。” 相互道了自己的发现后,骑士们更加警惕,这处地方当年吞没了一位高阶骑士带领的队伍,几百年后的今天,谁知道危险是否还在,又是怎样的危险。 “我来看看路。” 为首的高阶骑士深吸一口气,足以让平民惊呼神明下凡的情况出现了。 高阶骑士背后抽出一对橙光闪闪的光翼,扑闪间热浪飞腾,却是火骑士达到高阶实力后才能掌握的斗气化翼术法。 其他几名骑士早就散开留出空间让高阶骑士舒展开斗气之翼。 在高阶骑士鼓动斗气之翼离地飞起后,九人眼中都有掩饰不住的渴望与羡慕。 尤其是实力达到中阶高位顶峰的三人更是如此。 越过限制住他们的门槛,他们很快也能掌握这样绚丽且强大的能力。 但这一门槛,不知阻拦了多少天才人物,更是需要海量的魔药冲击瓶颈,那是需要中阶骑士努力几十年的财富。 骑士的斗气,和手脚一样灵巧。 斗气化作的羽翼扑煽,带起骑士着甲的沉重身躯离地,很快就是飞跃到上百米的高空,从这个高度可以轻易的俯瞰前方的丛林。 映入高阶骑士眼帘的是一片沉默的丛林,看起来和外面的丛林没有什么区别。 但高阶骑士不敢怠慢,当年这里能折损一位高阶骑士,现在未尝没有可能也把他折进去。 越是提升实力,骑士对待未知存在时越是谨慎。 不谨慎的话,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也活不了那么久。 “感觉有点不对劲,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在高阶骑士侦查的时候,下方地面上的中阶骑士也在等待,不过很快就有骑士打破了沉默。 “哪里不对劲?” 其他骑士皆是警惕的观察四周,却无任何异常发现。 “总感觉身上毛毛的,刚下来时就有这样的感觉,越是呆下去感觉越强,有点像是闯入了某个强大存在的领域。” “你是说气场?” “但我们没有发现,雷鸣骑士也没说话呀。” 这名实力是中阶中位的骑士在众人中不过是一般,他的话只能供其他人参考。 揉了揉手腕裸露的皮肤,对方也是摇了摇头,他不确定自己的感觉是否正确,其他人都没有和他一样的感觉,这很奇怪。 “一切正常,直行吧,从这个位置前进,我们先抵达山谷中央再说。” 很快高阶骑士落到地面上,斗气化作的羽翼也是断开变成星星点点飘散。 斗气化翼不好的一点就是对骑士的消耗很大,而且使用之后就没办法收回这部分斗气。 就这么一会功夫,高阶骑士的斗气就消耗了近一成,如果一直在天空之中,他的斗气最多支持一小时时间。 “雷鸣骑士,罗恩说他感觉到了一种气场,不知您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有骑士汇报之前的情况,雷鸣闭眼片刻后,睁开眼睛摇摇头,以他的感知,没有发现异常气场。 “那可能是我感觉错了,大家出发吧。” 罗恩有些尴尬的摇了摇头,内心暗想是不是昨晚睡得太晚没休息好,才会在这个时候太紧张。 () 第188章 夜晚的荧光 队伍继续前进,一路披荆斩棘在藤蔓极多的丛林中开出一条宽敞的道路。 每隔几十米落在最后的骑士都会做各种标记,包括白漆、彩色布条与刻痕。 这是丛林中前进必须要进行的,再强大的骑士也有可能在丛林中迷路。 山谷纵横百里,想要从边缘抵达中央也得四五十里路程。 加上丛林道路必须自行开辟,一行骑士根本没有办法前进太快。 从上午抵达山谷外围,到午后才不过行进三分之一距离。 到了这个距离,罗恩最初的感觉更加强烈,甚至已经得到了高阶骑士雷鸣的确定。 对方也感受到了一种若有若无的气场,但并不是某种强大的生物,更像是某种神秘的物品散发的波动。 “到底是什么东西?” 其他骑士心惊不已,最初以为不过是无稽之谈的发现居然是真的。 山谷深处真的有东西! 在相隔数十里的距离就能散发出波动让人注意到,这样的存在,众人也都是第一次遇到。 “如果真的在山谷深处,那我们就找对地方了。 诸位,不管前面有什么,有发现总比没发现好,休息一下继续前进吧,今天估计难能抵达山谷中央,休息一晚养精蓄锐明日备战。” 雷鸣鼓舞其他人,众位骑士也是点头应是。 正如雷鸣所言,有发现总比没发现好,要是下来走一遭发现这里不过是普通无比的山谷,他们劳心费神深入丛林这么远又为了什么呢? 一直到黄昏,骑士们都没有除了树木藤蔓外别的发现。 走在这样寂静无比的丛林中真的是一种折磨,仿佛整个天地都将人抛弃。 众人不得不相互对话,有的甚至唱起了歌,不仅没有被人烦反而轮流唱着歌。 “这片山谷,称之为寂静山谷一点也没错,太诡异了。” 因为丢下了累赘般的帐篷,所以骑士们夜晚只能露天休息,夜晚从来不是人类的主场,哪怕众人实力都非常强大,但也没办法连夜赶路。 “没错,寂静山谷,寂静丛林,我得写下来。” 一名年龄最长的骑士闻言来了兴致,一路上就属他的话最少,不过他也没闲着,总是在有空闲的时候,掏出羊皮纸和炭笔在上面写写画画。 “哟,您老有灵感了?” 有骑士笑道,那位年长的骑士身份可不一般,出过好几本书,连女王都看过他的大作并评价过。 虽然评价只是一般并非太过出彩,但即使如此也够了,这样的荣誉可不是谁都能有的。 “放心,身为配角的你们肯定会出场的。” 年长骑士的下一句话让众人都是笑了起来,游记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写的,没有足够多的阅历写出来的东西只会徒增笑料,文字有自己的美,执笔者需要有能看到美的眼睛。 “如果这次探索能够成功,您的游记可得大卖。” 有骑士恭维了年长骑士两句,把对方美的满脸都是笑容。 笑谈过后,除了篝火噼啪作响再无其他声音。 赶了一天路的骑士虽然不是太疲惫,但考虑明天可能还有未知的危险在等待也是早早轮流休息。 夏夜的繁星灿若星河,留守的骑士坐在树梢上望着漫天的星辰,内心得到了莫名的安定,当夜色越来越深后,不经意的瞥向远处的丛林,惊得留守的骑士差点没从树梢上掉下来。 “警戒!” 嘹亮的呼唤让所有骑士都起身拿起武器完成集结,众人聚在树下,瞪大眼睛环顾四周,高阶骑士雷鸣已经展开斗气随时可以化作羽翼起飞。 “这是……” 不用放哨的骑士多言,睡了有一会的骑士在适应了夜晚昏暗的环境后,很快就是有了别样的发现。 以他们扎营的丛林为原点,往四周看去,丛林间皆是有星星点点的光亮出现,不是一处乃是有千处万处,放眼望去像是能散发出光亮的萤火虫,但这些光点更黯淡也不会动。 “是树木、藤蔓的那些凸起疙瘩在散发光亮!” 踢灭篝火,没了篝火的光源影响,众人瞧的更仔细了,似乎那些光亮也更明亮了,发现光亮是那些之前发现但没有留意的凸起疙瘩在作祟,骑士们万分惊奇。 “这有点像是荧光石的功能,但树木藤蔓凸起的疙瘩,又如何能与荧光石这种天然宝石比拟呢?” 骑士们保持警惕对话着,确实这些散发光亮的凸起疙瘩有点像是荧光石,没有荧光石亮但很相似,荧光石就是一种能白天吸收阳光晚上散发光亮的宝石,对众人而言极其常见。 砍开几个凸起疙瘩,荧光会立刻消散,仿佛散发光亮的东西被束缚在树皮下面,见到空气就会消失。 如此发现让骑士们惊叹不已,但观察一会发现没有更为特别的情况,骑士们的心情也逐渐放松下来。 虽然树木藤蔓会发光有点不可思议,但考虑到山谷的神奇也可以理解,毕竟是后天出现的地貌而非自然形成的,也许生长在这里的植物都会在夜晚发光吧。 “大家继续睡吧,我来守夜。” 雷鸣休息了一会已经精神充沛,高阶骑士的耐力意志更强大,有了现在不同寻常的情况,他只有自己值守才能放心,如果有异动他也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辛苦您了。” 其他骑士没有异议,包括之前一直在值守的骑士也是向雷鸣点头后找了一个舒适的树杈睡下,雷鸣则是抱着胳膊坐在离地十几米高的树杈上,双目炯炯有神的望着周围。 一夜无话。 虽然那些神奇的植物晚上会发光,但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动静,到了临近清晨早起的骑士替下雷鸣,对方闭眼休息了一会,待所有骑士都醒来后再次精力充沛。 吃了携带的肉干清水,一行十名骑士整装待发,确定了前进方向后继续和昨日一样开始赶路。 “啊!!!” 不知因何缘故,快到正午时,最先感受到山谷异常的那名罗恩骑士忽然捂着头蹲下大叫起来,如此突兀的情况让整个队伍都紧张了起来。 () 第189章 山谷中央的巨石 “发生了什么?” 雷鸣越过其他人来到罗恩面前,关切的望着捂着头满脸痛苦的罗恩。 “不知道,就是头忽然疼了起来,好像有东西扎了进来。” “我来检查一下。” 罗恩身后的骑士立刻上前,但仔细检查了对方头盔下的头部脖颈后却是一无所获。 对方连个油皮都没破,但一直在喊疼,能让中阶骑士喊出声的疼痛可想而知。 “该死的,不会是那种气场在作祟吧。” 有骑士猜测到,罗恩对那种气场的感知可能是在场之人最敏锐的,这点连高阶骑士雷鸣都比不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质,这点无关实力强弱。 一直到现在都还有一半多的骑士没有对那种所谓的气场有发现,倒是有两人也有若隐若现的发现,但极其微弱,连清风拂面都算不上。 众人拉着一直喊疼的罗恩后撤了几十米,神奇的情况出现了,罗恩揉着头站起身来,紧张的环顾四周满脸错愕:“哎,不疼了。” “马上就要到地方了,难不成让罗恩自己留在这里?” 留下两人看护罗恩,剩余的骑士被雷鸣召集起来,众人议论着,都拿不准到底该怎么做。 “你们谁对罗恩熟悉?” 十人的骑士队伍在这之前来自王国各处,虽然同为女王效命但彼此之前有联系的不多,也就是丛林之行这么久才回如此熟络,在进入丛林之前的时候,众人的关系非常一般。 “我认识,他的身份做不得假。” 有骑士脸色严肃的说道,其他骑士也是正色,雷鸣的话这是怀疑罗恩的身份啊。 “你确定么?” “我确定,他脖子上的胎记都和我记忆中的一样,虽然好几年没见过了但肯定没错。” 出言的骑士众人都熟悉,是一直在王都服务女王的王室骑士,也是雷鸣之外的实力最强者之一,中阶高位风属性骑士,虽然没办法像雷鸣那样真的飞起来,但是脚踩树木腾空十几米远还是没问题的。 “那就没问题了,我们不能留下,必须得前进,既然如此,留下一人和罗恩作伴,其他人一起跟我继续出发吧。” “只能这样了。” 尝试让罗恩继续前进,不过是前进了几十米罗恩又一次捂头喊疼,虽然不明白疼痛从何而来,但众人不敢再冒险,带着罗恩回到原处,商议之后做出分兵的决定。 “太诡异太可怕了,为什么我到了这里就没办法前进呢?” 罗恩万分不解的望着同伴们远去的身影。 他身旁的骑士颇为不甘,到了这里居然没能和大部队一起前进。 但也不能放任罗恩一个人留在林间,落单的骑士万一遇到危险连个同伴都没有那就麻烦了,两个人的话相互有帮助,这也是其他人能放心前进的原因。 “也许真的有危险在前面,你感知太敏锐了自发的提醒你远离危险。” 同伴随意的回答道,却让罗恩露出思索之色。 他的感知确实一直以来都非常敏锐,帮助他逃过不少次危险。 从小大的罗恩的成长总是伴随着危险的出现,不过都没有过现在这种距离危险还有很远就没办法靠近的情况。 “不知道大家什么时候能平安归来,真的好期待。” 罗恩也是颇为不甘的叹息,视线望着前方,内心暗暗祝福远去的同伴。 继续前行的一行骑士只剩八人,即使如此实力也没下降多少。 因为少了两人后队伍的前进速度反而更快了一些,花了又两个小时的时间,在午后烈日炎炎的当头,走在最前方的雷鸣脚步一顿。 其他人定睛看去,惊呼声不断。 因为再往前百十米,一直茂盛的丛林居然出现了边际。 “我们到边了?” “不,我们可能到山谷中央了,打起精神来,我们真的要到了!” 雷鸣拿起自己的战斧武器。 一直以来他都背在身后没有拿在手里,精钢混合其他矿石精华制成的合金战斧,出自矮人大匠师之手。 因为镶嵌的火属性宝石带有火焰属性,即使寒冬腊月天都是温暖的,被雷鸣拿在手里很快就有热度散发。 可想而知一把滚热的战斧劈中敌人会是怎样的暴力场面。 其他骑士也是各自紧握自己的武器,有长枪有长剑也有弓箭、盾牌。 众人在进入丛林前就已经制定好了好几种战斗方案,此刻的队形是防御型的,众人保持着防御姿态,缓步向着阳光刺眼的丛林边缘前进。 百十米的距离不过几十个呼吸间就走完了。 当走出丛林后,迎头洒下的滚热阳光让众人都沐浴在阳光下。 走出丛林的八位骑士,注意力皆是落在林间空地的中央。 距离他们约五百米的地方,有一块巨大的黑色石块立在那里,在阳光的照耀下不仅没有反射出任何光泽,反而像是黑幕一样吸收掉了所有投射到上面的阳光。 走近之后石块的具体数据被众人探明。 这块镶嵌在地上的石块体积巨大,怕不是得有普通人家的三居室这么大,高度则是在十米左右,陷入地下的部分也不知有多少。 石块附近一直到丛林边缘全都是细碎的沙土,上面连一颗草苗都看不到,部分地面有琉璃一样的细碎碎片,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但众人捡起查看后,发现不过是最普通不过的沙粒,只不过边缘太过平整才会反射阳光。 确定空地上只有这块石头别无他物,雷鸣招呼同伴向着巨石继续前进。 在这之前一行人已经离着百米绕行了一圈,都没有不同寻常的发现,看来还得探明白这块巨石才能弄清楚前因后果。 越是靠近巨石,雷鸣的心就是越紧张,能让他紧张的东西不多,但不知为何他就像是初出茅庐第一次战斗的菜鸟骑士扈从一样,面前的不是石头而是一只体型庞大的牛头怪。 一个声音随着他的前进一直在他脑海里回荡:“危险,快点离开。” 但雷鸣强忍着这种幻听,咬牙继续前行。 当一行人来到巨石周边十米后,仿佛踏入了屋里一样,投在身上的阳光温度骤然降低,而那种幻听的感觉也消失不见。 雷鸣长舒一口气后环视四周,确定其他人都在而且正常再次松了一口气。 刚刚他只顾盯着巨石看都没留心观察同伴是否有什么反应。 () 第190章 另一个世界?(月底求月票) “你们有什么发现么?” 雷鸣注视着巨石,同时也询问周围的同伴。 从这个距离看向巨石,巨石不是普通的山石材质,也不像是铁料。 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坑洼就像是蜂窝一样,不过没有蜂窝那么整齐统一,坑洼地方有大有小,但几乎都紧紧相连。 “还好,总感觉心惊胆战的,我们这多人在,我居然有点害怕一块不会动的石头。” “心里压力太大了吧,我就没有任何不好的感觉,一块石头罢了,虽然有点大,但也不是没办法劈开。” 其他人说着自己的看法,众人的感受要么和雷鸣差不多感觉到不对但没有那么强烈,要么完全没感觉只不过像是在看待普通的石头。 上前几步来到巨石旁,雷鸣深吸一口气将手贴在巨石上,这一贴就出了大事。 众人视线中,雷鸣将手贴到巨石上时,耀眼的光芒亮起,待光芒散去后,雷鸣的身形已然不见了。 “什么鬼!” 众骑士大惊,连忙后撤远离那块巨石,彼此讨论后确定刚刚不是幻觉,偌大的一个大活人真的不见了。 有骑士用随身携带的肉干投向巨石,结果则是肉干掉落到地面上,巨石没有任何反应。 换其他东西亦是如此。 但当第二名骑士尝试靠近用武器触碰巨石时,同样的光亮闪过,那名中阶高位实力的骑士,亦是悄无声息的在光芒散去后消失。 众人终于能确定是巨石在作祟,先后吞掉了两名实力强大的骑士。 还剩六名骑士的队伍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有四人决定也去触碰巨石查看究竟,看能否与雷鸣骑士汇合,另外两人则表示还是先行退去再做打算。 “不管这是什么东西,可以肯定是雷鸣骑士绝对不会毫无抵抗的被击杀。 他们肯定还活着,一定是进入了某种地方。 或许是巨石内部。 我们必须要进去查看究竟!” “不行! 天知道这块巨石是什么鬼东西。 要是你们也陷进去没办法自保又怎样援救雷鸣骑士? 雷鸣骑士实力最强,如果他都无法挣脱返回,你们又怎么能脱身回来?” “那你们两人等在外面吧,我们去了。” 很快六名骑士就此分道扬镳,先后有四名骑士触碰巨石消失不见。 离巨石远远的那两名骑士满脸焦急不安,但内心的担忧让他们不敢靠近这块诡异的石头,只能保持警惕守在周围等候。 眼前光芒散去,被刺眼光芒影响暂时失去视线的雷鸣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身体的位移。 这是一种莫大的伟力,远超他个人的力量。 这种感受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是当他开始尝试挣脱时,那种施加于身上的伟力就已经消失不见。 影响视线的光芒也散去,雷鸣手持战斧警惕着,但预料中的危险并没有到来,没有野兽或魔物袭来。 回望身后,同伴早已不见踪迹,周围的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前方的那块巨石消失不见,周围变成了大片土黄色的沙石,放眼望去视线尽头依旧是漫天黄沙,他就这么突兀的立在茫茫沙海上。 没等雷鸣做出下一步的决定,离他几步远的地方有光芒闪过。 雷鸣只来得及架起武器防御,就发现光芒散去后,他的一名同伴出现在了那曾经是空地的沙土上。 “雷鸣骑士,我们这是在哪?” 一睁眼看到雷鸣的身影,那名之后被巨石影响的骑士大喜过望,有高阶骑士实力的雷鸣在,他即使涉险也有帮手。 “不知道,我也刚到,你是怎么来这里的?” 确定对方真的是自己的同伴雷鸣松了一口气,尝试来回走了几步,又抓起地面上的沙土检查了一下,雷鸣没有更多的发现。 这里的沙土十分真实,周围也没有肉眼看不到的屏障存在,仿佛那块巨石真的把他们丢到了不知名的这片沙海中。 “您触碰了那块巨石就不见了,我们都吓坏了,尝试丢东西触碰巨石没有反应,我试着用武器触碰巨石,结果感觉一股大力袭来,睁开眼就看到您了。” 那名骑士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周围环境大变,脸色不由得变得很难看,之前他猜想雷鸣是在巨石内部,但现在不敢确定。 那块石头虽然大但也不可能大到如此。 “其他人都还好吧。” 两人结伴前行了几十米,如果这是在巨石内部早该走出边际了,可惜两人没能发现任何像是屏障的存在,似乎真的来到了野外的沙海。 “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做,希望不要跟进来,太诡异了,这到底是哪里?” 骑士摇了摇头,他进来时其他人都还在警惕的观望,天知道他们会在之后做出什么决定。 “咱们在这里等等看吧,看大家会不会也跟过来,如果来的话仔细看清楚他们是怎么出现的,如果不来的话,我们就要想办法离开这里。” 返回睁眼时出现的那片沙海,雷鸣与另一名骑士开始等待。 果然只是等了几分钟,接连有亮光闪过,先后四名骑士的身影出现在沙海地面上。 “谢天谢地,雷鸣骑士您没事就好。” “你们快看,我们这是到哪了?周围变了!” “这是沙漠么?” 新来到的四名骑士发现雷鸣两人无恙后都松了一口气,但很快众人脸上都不见了笑容。 雷鸣已经道出自己来到这片天地后的发现,他们极有可能进入了某种幻境之中,或者真的被那块巨石送到了某处沙漠里。 “这些沙土触摸起来是如此真实,不大可能是幻境。” “我能感受到浓郁的土元素存在,确实是真正的沙土不是虚假的存在。” 有土属性的骑士表态,其他骑士望着空荡荡的四周,内心多少有些担心,茫茫沙海,他们该何去何从? “我从高处看一下有没有发现。” 新增了四名同伴,雷鸣可以放心的施展斗气之翼。 但当他尝试斗气外放后脸色变得很难看。 之前在体内运转斗气时还没发现,将斗气外放后雷鸣感觉周身空间都带有莫大的吸力。 他外放的斗气根本没能凝结成羽翼就是急速消散。 “不行,斗气溢散太快,没办法外放,大家注意!” 白白浪费大量斗气,雷鸣脸色极其难看,其他人尝试用斗气形成护罩保护自己,也是有和雷鸣一样的体验。 “我们,不会到了别的世界吧!!!” () 第191章 血月(月底求月票) 队伍中最年长的那名骑士突发奇想,不是他在幻想,他真的在一些记录中看过这样的描述,那就是这个世界不是唯一的世界。 联想到山谷来自天外陨星的冲击,那块巨石极有可能是天外来物。 如此推断他们现在不在南方丛林里也不是没有可能,否则怎么解释斗气逸散如此迅速,周围环境也突然大变样呢? “你是说我们被巨石送到了其他世界里?” 好几名骑士都感觉世界观受到了冲击。 这太难以置信了,不过是触碰一下巨石就能被送到另一个世界? “不然当年南境大公是怎么失踪的? 他肯定也和我们一样触碰了那块巨石,才会来到这里一直没有音讯。 坏了,咱们可能没办法回去了!” 想到深处,最先提出这一想法的年长骑士脸色极其难看,其他人亦是如此。 当年的南境大公已经失踪两百多年了,若是能够返回,对方早该回去了。 一直没返回的原因,要么是死在了这里,要么是这里根本没办法返回巨石所在的山谷。 不管是什么原因,对他们而言都不是好事。 “不管怎么样,先探索一下周围吧,还有两人守在外面没进来是么,那我们走吧,留在这里无济于事。” 茫茫沙海明显不是能让人久留的地方,众人身上携带的物资极少,支撑两天都勉强。 本来下到山谷众人就没打算多待,如今来到这里光是食物与饮水都够他们头疼的。 一旦物资耗尽被困在茫茫沙海中,即使骑士实力再强也只能望天等死。 没办法展开斗气之翼,雷鸣骑士只能凭借感觉做判断。 虽然天亮着但没能看到太阳的存在,天空阴沉沉的不知道是阴云遮挡了太阳还是别的原因。 和山谷里相似的是,出发许久一行人都没能见到半个动物的存在,不同的是这里连植物也没有,除了沙粒还是沙粒,极其荒芜。 偶尔有沙丘出现众人都会激动的攀上沙丘,但抵达沙丘上方后,映入眼帘的还是茫茫沙海与远处的沙丘。 这些沙丘看起来都差不多,最开始众人的情绪还能稳定住,但前行了几个小时,天色还是和最开始一样阴沉沉一直没有暗下去的时候,已经有人要受不了这种诡异的环境了。 “我们到底要做什么!为什么会来到这个鬼地方!” “你冷静点。” “不,我没办法冷静,吃的和水马上没了,我们怕不是得走了半天,最少得走出几十里也没有丁点发现。 完了,我们可能要死在这里了,我就说不该过来该留在外面,这下好了,我们全都回不去了!” 最先出现异常的骑士是修习火属性的一名骑士,都知道修习火属性之后会很容易产生情绪波动,半天没有除了沙海之外别的发现,加上各种情绪的影响,这名实力强大的火骑士已经无法压抑怒火了。 “来到这片可能是其他世界的沙海后,因为长时间没有新发现,愤怒与绝望在每个人的心头产生,有同伴不顾一切的向周围的人发泄怒气,其他原本还能冷静的人也是怒火中烧。 大家就像是都入了魔一样打了起来,一直打得筋疲力尽互有损伤累的瘫倒在地才作罢,我和雷鸣骑士最开始还能劝架,但后面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家打的不可开交。 庆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有白天与黑夜的,当大家打累了瘫坐在地上,沉默良久怒气都消退后,夜晚终于来到了” 入夜前,趁着天色还能看清,年长骑士取出随身携带的毛皮与炭笔在上面记录。 其他人看到这一情况也没有询问的兴致了。 正如同年长骑士记录的一样,大家相互打了一架,因为没办法外放斗气所以彼此虽然都有伤势但并不严重。 不过在这没有补给的鬼地方,药剂用掉一点就少一点,这一架打的着实冤枉。 “哦,该死,我们现在可能真的不在原本的世界了!” 当夜幕降临不久后天际有星辰出现,熟悉星辰分布规律的骑士哀叹着。 之后一轮血红色的月亮升起,大家再无异议,他们真的不在原本的世界了。 …… 随着时间的推移,丛林深处再无魔物往外涌出。 与魔物暴动前大不相同的是,丛林边缘魔物活动的频率大幅度增加。 不少领地靠近南方丛林的人类贵族领不胜其扰,不乏有村落被魔物一夜之间毁灭的悲剧。 人类的骑士更多的闻讯而来抵达南方丛林边缘活动,他们的存在,牢牢抵御住了丛林中走出的魔物与野兽,极大的保护了人类占据已久的疆土。 但不管人类杀掉走出丛林的多少魔物与野兽,只不过短短几天时间,还会有更多的魔物野兽占据丛林外的土地。 这也是人类对魔物暴动惧怕的原因所在,这种时机下的魔物根本杀之不尽。 已经很少有骑士会再深入丛林探寻究竟。 夏季的丛林本就地形复杂蛇虫鼠蚁极多,加上魔物与野兽活动频繁。 这个时候的丛林,是当之无愧的人类禁地,即使一队骑士进入其中也没把握全身而退。 托孟庆的福,曾经不过是赶着马戏团家当四处游历演出的雷蒙,如今摇身一变成了铁山领及周边小有名气的商人。 外人很难知道雷蒙手里众多的毛皮、骨头是从哪来的。 虽然魔物暴动的当下有很多这样的材料产出,但没有谁能像雷蒙一样积累如此多的物资。 雷蒙甚至没有去找寻以往有过交际的其他贵族,光是在铁山领新认识的人就能消化掉他手头的大量骨头。 兽骨在鲜花王国根本是供不应求的状态,这边收来运到王都等大贵族领,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利润,那些有着大片魔药种植园的贵族,对骨粉的需求从来没有断绝过。 至于毛皮虽然没有兽骨那么受欢迎,但毛皮在当下也是一种硬通货,完全不愁销路的那种。 只是往来于周边几处贵族领,雷蒙就将从孟庆手里拿去的那些物资出手掉了,换成了金灿灿的金币。 他和孟庆到手的金币差不多,孟庆给雷蒙的价格,比起市场价低了近一半。 双方都觉得自己赚了,孟庆解决了营地用不上积压的物资,雷蒙从中受益,并且能够帮助孟庆购买各种各样的日常必需品。 () 第192章 自寻死路的狗头人(新的一月求月票) 雷蒙在人类世界悠闲的做买卖的时候,丛林中的哥布林联合营地,面临的考验日益增加。 先后又收拢了几波逃亡过来的哥布林同族,联合营地如今老少哥布林加在一起已经超过了两千名,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也是曾经的大棒营地从未有过的荣光时刻。 越来越多的魔物挤占了营地周边的丛林与草场,暴动开始半月后营地周边基本看不到野兽活动的踪迹了,在那之后哥布林们要面对的都是单体实力不俗的魔物,对孟庆对所有哥布林而言,每一天都会面临种种考验。 “呜~~~” 悠长的号角声打破了平静,上午才打退一波窥视营地鱼人的哥布林,听闻到号角声后,无需指挥都是登上围墙按照小队站好,围墙外就是由远及近而来的大群魔物群,它们的前进方向就是联合营地这里。 来的魔物差不多有三百只的样子,乃是哥布林对抗过一次的狗头人,说是狗头人其实它们并不是哺乳动物,乃是卵生的存在,身体上有细小的鳞片,只是发出的叫声有点像狗才被冠以狗头人的名号。 普通狗头人用两条后肢直立走路,双手因为长期使用非常灵活,掌握各种武器的制作与使用,它们中的佼佼者是觉醒血脉能够用咆哮激发其他狗头人血性的咆哮者以及能够丢出炎热火球的施法者。 初见狗头人施法者的时候孟庆万分惊奇,这不就是传闻中的魔法么? 但他在仔细观察过后确定施法者的能力还属于天赋并不是魔法,魔法是调动自然力量对敌,有点无中生有的意思,但狗头人的施法者,释放术法时需要一种火红色的石块,将其引燃后投掷出去。 这群狗头人看起来应该赶了很久的路,发现联合营地的存在后就是以乱糟糟的队形逼近,待发现围墙上的守卫者不过是哥布林后,围墙外地面上的狗头人彼此怪叫着,明显没把哥布林当回事,随着咆哮者远超普通狗头人的怒吼声响起,这群狗头人不宣而战,都没休息直接开始冲击联合营地南门围墙。 孟庆也在第一时间登上围墙准备御敌,发现来袭的敌人是狗头人后孟庆松了一口气,这在联合营地的应付范围内,他最怕遇到几天前差点把围墙推倒的那群双角牛头怪,要不是哥布林使用了超过千磅的炸药将牛头怪阻拦在围墙外,被它们冲进来哥布林就危险了。 如无必要孟庆不会在第一时间使用炸药御敌,哥布林储备的防御物资很多,而且大部分在战后还能回收使用,炸药这东西一旦爆炸一丁点回收价值都没有,还会把猎物炸的四分五裂,如今孟庆看待那些有厚实毛皮的魔物就像是在看金银币,他和雷蒙做了两次交易把营地多余的毛皮兽骨与其他杂物卖给雷蒙,入手的是超过一百多枚金灿灿的金币。 “风!风!风!” 全员射击的命令被百夫长们下达,哥布林弓箭手抛射出箭矢,迅速抽箭搭到弓弦上,密密麻麻冲击过来的狗头人太多,完全不用瞄准只需要快速射击即可。 从天而降的箭雨让狗头人大惊失色,打压了狗头人嚣张的气焰,但在狗头人咆哮者的鼓舞下狗头人还是迅速冲过了围墙外的荆棘护栏与沟壑,抵达围墙下方。 “投石!” 一块块哥布林脑袋大小的石头被哥布林从高高的围墙上投下,仅是几波投掷,那些抵达围墙下方的狗头人就损伤过半,更是有倒霉的被砸断胳膊腿倒在地上哀鸣,让侥幸完好的狗头人士气再次下降。 先后损失了一百多号狗头人,更远处没有动作的那些狗头人首领惊惧不已,狗头人施法者从群体中越出上前,摇晃着手里的木杖吐出晦涩难懂的语言,左手持着的黑色石块逐渐变红欲燃烧起来。 “就等你们呢。” 围墙上的孟庆目露精光,拉开铁胎强弓,搭上有铁质三菱箭头的长箭,瞄准百米外的狗头人施法者,铁胎弓上微光亮起,下一秒离弦之箭似乎穿越了空间,直接命中了一名狗头人施法者的额头,将其带离地面倒飞出去数米,狠狠的摔倒在地,血液从其倒伏的身体下流淌出来。 掌握超远射击的孟庆一直没有动作的原因就是准备狙击狗头人中的施法者,在射出一箭暴露了自己存在后,望着那些狼狈想要退回群体中的狗头人施法者,孟庆嘴角翘起,双手敏捷的来回抽箭弯弓,另外四名狗头人施法者,仅有一只反应快狼狈翻滚躲开致命的箭矢。 “还想跑,你往哪跑! 狼骑兵,进攻!” 围墙上孟庆一声爆喝直接从高高的围墙上跃下,南门大门处厚实的木门打开,早已待命与此的狼骑兵挥舞着弯刀狼牙棒等武器,挥舞武器击打少数挡在前方的狗头人,越过三米多宽的沟壑直奔转身开始逃离的过百狗头人队伍。 进攻的过半狗头人死伤大半都没能登上围墙后,后方的狗头人已经准备逃命,但想法是好的,但要看孟庆答不答应。 胆敢袭击联合营地的魔物,除了实力太过强大或者能飞的存在,孟庆极少放他们离去,能追上杀掉绝对不会放虎归山。 孟庆跃下围墙后快速往前奔跑,比他更快的是灰星这只毛发油光水滑的巨狼,它在南门打开后率先冲出营地追上孟庆,二者配合极佳,孟庆脚步没停只是在灰星靠近跃起后就是直接落到灰星背后,期间一直在弯弓搭箭射击前方逃亡的狗头人。 深知骑兵机动性作战能力强大的孟庆并没有带着狼骑兵直冲数量众多的狗头人队伍,而是缀在狗头人队伍后面或侧面不断挥舞武器或射击落队的狗头人,仅是追击了一千多米,过百的狗头人队伍被孟庆一行狼骑兵袭杀掉一半多,仅剩五六十只狗头人这样。 “哼,还想顽抗反击么?自寻死路!” () 第193章 山穷水尽后的希望 见前方狗头人队伍有聚集起来回身防御的架势,孟庆不仅没有担心反而笑了起来。 其他哥布林狼骑兵也是狂笑着,纷纷掏出随身携带的炸药包,分散开来后绕过聚集起来的狗头人,避过少数投掷过来的武器,将点燃引线的炸药远远的投入到狗头人的队伍里。 接二连三的轰鸣声响过,完全没料到哥布林会有如此杀伤力的狗头人死的极其凄惨。 超过大半的狗头人当场被爆炸的力量炸的飞起或横死,少数没有被炸死但也硬抗了冲击波的余威,鼻子嘴巴耳朵都在往下流淌血液。 爆炸过后,仅剩的几只还能站立的狗头人,在孟庆聚拢狼骑兵再次冲击后变成尸体倒在地上,至此超过三百名窥视联合营地的狗头人被哥布林全歼。 等待了一会后,完成补刀的狼骑兵等来了大部队的驰援,不过这些随后抵达的哥布林士兵只能做打扫战场的工作了,孟庆已经带着狼骑兵打完了。 “哈哈,爽快!” 狼骑兵们骑在巨狼背上,望着打扫战场的哥布林士兵投来的羡慕敬畏目光,很是高兴的大笑着。 这一战他们立了功,等回到营地在统计完战功后,他们每个人都会有大量陶币赏赐,这些天孟庆撒出去的陶币已经超过几万枚,正是因为陶币的存在,哥布林一方的士气与斗志才会一直保持昂扬。 待打扫战场的哥布林士兵将狗头人的尸体、武器全部装上牛头怪拉着的车辆上,远离营地的一行哥布林开始返程,也在不久后回到了联合营地南门,在那里接受了更多哥布林的热烈欢迎。 “我们再一次打退了窥视我们家园的敌人,又一次全歼他们,事实证明哥布林是不可战胜的,我们一定能赢!” 战后孟庆的发言也让哥布林们欢呼起来,如今的孟庆早已经成了联合营地唯一的主心骨,没有任何管理层能挑战他的威严,他也是哥布林中最聪明的智者,是万千哥布林唯一崇拜的对象。 战后的统计与赏赐还需要管理层们劳心费神,不过不用孟庆过问,他这个首领有时候虽然当得很累,但大部分时候都能放手让其他人做事,他只需要做最重要的那些事情即可。 给同样立下功劳的巨狼们发放了肉食与陶币的赏赐,孟庆得以脱身继续去做自己的事,在狗头人袭击之前,他还在改造异界版发动机以及配合发动机可以移动的铁皮车。 不过如今的铁皮车已经和最开始大不相同,有足够的铁料可供孟庆使用,他将原本简陋的铁皮车,改造成了有遮挡车顶、射击孔、载人载货车厢的战车。 而异界版发动机也被他改造到拥有超过五十哥的输出功率,带动更沉重的战车,以略逊于巨狼的速度前进完全没问题。 新的战车前后有六米长,有点像是孟庆记忆中抢修电力的那种皮卡。 不同的是战车外围有许多凸出的锋利尖刺,包括车轮侧面都是这种尖刺。 可以想象一旦战车开始全速前进时,任何靠近战车的存在都会受到大量伤害。 “等魔物暴动结束后,一定要开着这辆水陆两栖的战车去更远的地方,真的好想知道人类骑士看到这辆战车时会有多么惊讶。” 战车底盘上有捆绑野兽膀胱充气包裹毛皮制成的气囊,孟庆进行过测试,这些气囊足以支撑战车漂浮在水面上。 因为发动机就在座位后方而非车底,所以孟庆不必担心发动机进水的问题,他对自己一点点亲手打造出来的这辆战车,寄托极大的期望。 眼下孟庆需要做的就是等待,等待魔物暴动过去,丛林恢复原本的模样。 那个时候的孟庆便可以暂时离开营地去往更远的地方,联合营地想要发展,仅有现在的地盘远远不够。 …… 如果没有经历过绝望,遇到希望绝不会那么让人欣喜若狂。 一行六名骑士在筋疲力尽干粮饮水也全部耗尽两日后,终于在翻过一座沙丘后,看到了远处地平线上的那抹绿色。 那抹绿色在漫天黄沙之中是那么的醒目,它就像是大地上的明珠,散发着闪耀的光芒。 无需任何人提醒,六名风尘仆仆披头散发的骑士,竭尽全力用最快的速度奔向远处的绿洲。 靠近绿洲后骑士们第一时间冲到绿洲中央的那汪泉水旁,急不可耐的将头都埋入泉水之中。 饱饮泉水过后,众骑士对望着,都是畅快的大笑起来,没有什么比经历过绝望又见到希望更加令人欣喜的了。 小心的用手掬起略有些温热的泉水清洗脸上手上的灰尘,骑士们强大的体魄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 即使疲惫不堪但他们依然在这个时候保持应有的战斗力,在解决干渴问题后第一时间对绿洲进行观察与探索。 绿洲不算太大,最多有农家的一个院子那么大,之所以离得老远就能看到绿色,多亏了长在泉水旁的那十几颗棕榈树,它们和周围的黄沙完全不同,一眼看去就能给人希望。 棕榈树下有些风滚草的株苗,众骑士在沙丘赶路的时候就见过它们,当时还高兴的不得了,确定这里并不是生命的绝地还有植物存在,但一直到现在才真正的遇到活着的风滚草。 勘察了地形后骑士们能确定绿洲在此形成的原因,这片地方极难感受到风的吹拂,黄沙无法吹拂到这里来,当然也许这片绿洲原本比现在更大,在沙土的侵蚀下才会缩小到现如今的大小。 总之在茫茫沙海中发现了明珠一样的绿洲,缓解了骑士们步入死亡的脚步,只要有水一行骑士还能坚持十天半月,不至于出现最坏的那种死于茫茫沙海中的情况。 “没有发现动物的脚印,不过看我找到了什么!” 骑士们绕着绿洲散开很快重新汇合,绿洲就这么大,绕着走一圈也不过几十个呼吸而已,骑士们更多的在搜索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包括那十几颗棕榈树都有人在打主意。 一名骑士高举手臂,他手中捏着一只巴掌大小的黑色蝎子,毒刺已经被其用小刀切下。 饿了好些天的骑士们望着那只蝎子眼睛都泛光,虽然不是多大的动物,但只要有活物就证明这片土地还有希望存在,他们也能找到办法走出沙海。 () 第194章 又临绝境(第三更求月票) 棕榈树的果实不过是扁平的片状,完全没有什么营养,找寻食物无果后,骑士们无奈下只能挖出一颗棕榈树分食了它的嫩茎与根支。 虽然没啥营养,但骗骗肚子还是没问题的。 “没想到我雷鸣也会有落到如此落魄的一天。” 勉强让肚子不是那么干瘪,一行骑士都坐在棕榈树下望着绿洲出神。 他们在这之前赶了好久的路,抵达这个鬼地方也得有一星期了,能坚持到现在没有放弃也是因为集体的力量。 “没想到树根居然也这么好吃,以前听说有的地方闹饥荒平民剥树皮吃草根,还以为是夸大,现在看来真饿极了估计连土都能吃到肚子里去。” 咀嚼着略带甜味的棕榈树根茎,另一名骑士脸上满是满足,更有骑士直接抱着胳膊背靠棕榈树直接睡了过去,他们已经非常疲惫了,到了这里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 年长的骑士点了一堆火,烧了几根枯枝弄出炭笔,继续在自己随身携带的毛皮上开始记录文字。 他发誓,这次游历是自己经历过最冒险最辛苦的。 如果真能逃出生天,他一定要将游记誊抄完整刊印出来留作纪念。 “发现绿洲的时候,所有人都像是疯了一样奔跑。 风吹过我的耳畔,我急促的呼吸着,干渴的喉咙也是不停地滚动。 当我终于和同伴抵达沙丘中明珠一般的绿洲上时,和同伴一样皆是俯身将头埋在绿洲中的那汪泉水里,就像是动物一样大口的喝着水。 越是到了绝望的时候,我发现我们人类,其实和许多动物并无太大区别。 愿自然宽恕,我们太饿了,不得已挖出了绿洲为数不多的一棵树,分食了它的嫩枝与根茎。 刀砍向树根时,我似乎听到了它哭泣的声音。 吃着那些带甜味的根茎,坐在绿洲中望着漫天的沙丘,我哭的像个泪人。 从来没有过的羞愧感让我不知所措。 我甚至都能猜到这片沙漠最初形成的原因,肯定是因为森林被砍伐殆尽水土流失,最终制造了这片沙海。 回想到我曾经遇到过的一位全身心都投入对自然环境保护中的友人,我深深的为之羞愧。 原来他早就看到我现在才看到的画面,想到了我才想到的想法。 如果可以逃出生天,我愿余生用来保护赖以生存的家园,植树造林,尽最大可能避免土地的沙漠化,让后人不会有一天也步入我们一行人的下场。” 思如泉涌的年长骑士一直写到炭笔用完才作罢。 他抬起头,发现同伴们都是倚着树睡去了,最后看了一眼茫茫沙海与近在咫尺的清泉,年长骑士闭上眼睛,他也要休息了。 足足花费三天时间,一行六名骑士才克服想要留下来的想法,带上用树干挖出来并填满水的水杯,以及少的可怜的食物再次上路。 绿洲虽好但不是他们的家园,短时间在这里修整还行,一直住下去依旧是死路一条。 身后是绿洲,面前是一望无际的沙海,饶是骑士心性坚定,再次踏上旅程时,依旧不舍的多次回望绿洲。 没这片绿洲,他们绝无可能活到现在,这片绿洲救了他们的命,但现在他们要强忍着不舍从这里离开。 一天两天三天…… 越是远离绿洲,众人就越发思念绿洲的那一汪清泉。 三天后众人的补给基本耗尽,食物早就吃光,每人仅剩最后几口清水,骑士队伍又一次到了弹尽粮绝的时刻。 “神明啊,如果您真的存在,请您怜悯我们,让我们走出这片沙海吧。” 夜晚的沙海冷的可怕,骑士们蜷缩在一处沙丘下,抱着胳膊点燃一路上收集的木头枯枝取暖。 有骑士望着天空的繁星喃喃自语,每天看到的除了黄沙还是黄沙,骑士们坚定的心都开始有裂缝出现。 越是到了无助的时候,神明越是能被人念起。 又过了五日,率先有骑士坚持不住倒下了。 并不是最年长的那名骑士,而是每日念叨神明怜悯的那位。 他死在了寒冷的夜晚,当第二天一早其他人爬起来揉着凹陷的眼眶呼唤其他人时,倒下的骑士没能再睁开眼睛。 即使如此众人也能看到他保留在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怎样的绝望,恐怕到死他都没能得到神明的任何回应,死于饥渴以及绝望。 如果骑士们有魄力的话,死去的同伴足够让他们继续坚持半月之久。 但相互扶持前进了这么久,没有骑士在同伴倒下的时候多说什么。 众人合力在沙丘下挖出一个深坑将倒下的骑士埋入其中。 落叶归根,最终世上的存在都会被埋入地下,如今只能将就着埋入黄沙之下。 第二天早上,仅剩五名成员的队伍,又有两人再也没能睁开眼睛。 剩余的三人也几乎没有前行的力气了。 如果有外人看到三人此刻的模样会把他们认作野人的,枯黄的皮肤、凹陷的眼睛还有那一抓就掉落一大把的头发,无不表明他们真的快要走到生命尽头了。 “不行,我们不能这么做。” 这次死者迟迟没能被安葬,一是另外三人都没力气了,二是有一人望着死去同伴的眼睛明显不对劲,那是一种看到食物的模样。 “雷鸣大人,求求你了。” 饥饿无疑是可怕的,三人中年轻的骑士跪在地上恳求雷鸣,另一人则是那名最年长的骑士。 他还活着,但也能感受到自己的状态,不出意外今天再没东西吃,坚持不到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刻了。 年长骑士一言不发,望着远处久久没有动作。 视线中依旧是漫天黄沙,看起来和他们初来时没有任何区别。 这些天他们一直在赶路一刻没敢停歇,但绝望的是他们一直没能发现任何野兽的踪迹或者人烟,也没在遇到第一处绿洲后再发现任何一处有绿色的地方。 “除非我死了,不然你不能这么做。” 雷鸣望着那名年轻的同伴,强硬的拒绝了对方的恳求。 他做不到在同伴死去后吃掉同伴尸体的决定。 哪怕是死,他雷鸣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 第195章 飞行魔物 “不行了,我不行了,我太饿了。 你不让我吃,那我吃我自己。” 让人大惊失色的一幕出现了。 年轻骑士拔出小刀,绝望的望着警惕起来的雷鸣,继而咬牙砍向自己的左臂。 将整个小臂砍下后,丢下小刀用衣服紧紧勒着伤口,疼的口水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到了现在骑士早没了养尊处优时的坚定信念。 为了吃的,这名中阶实力的骑士居然要吃自己的肉! “你知道的,你这是在饮鸩止渴。” 雷鸣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也十分饥饿,饿的想要把看到的任何东西都塞到肚子里去。 但他绝对做不出同伴这样的行为,哪怕是饿死,他也不会吃自己或同伴的肉。 “就是死,我也不要饿死!” 勉强止住血后,那名年轻的骑士颤抖的伸出右手,抓起掉落在沙土上的左臂,将其拿在手里后,放在嘴边良久都没有咬下。 最终他嚎啕大哭着开始吃自己的胳膊。 年长骑士僵硬的转过头,看到这一幕后闭上眼睛。 这一刻他清楚的感受到死亡的来临。 “别吃了!有东西飞过来了!” 就在咀嚼声不断的时候,雷鸣忽然站起身。 他的视线死死的锁定远方的天空,两个黑点正在天空上由远及近的飞来。 因为饿的眼睛都发昏,雷鸣也没办法确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什么?鸟么?” 快吃掉自己一半小臂的骑士,满脸绝望的放下手里的东西望着天空。 他懊悔不已,如果这两只鸟早点来,他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三人手里还有两把弓和几根箭,雷鸣一直没有丢下武器,年长骑士除了一把长剑和贴身放着的毛皮别无他物,至于另一名骑士则是两手空空什么都没了。 弓是倒下的两名骑士的武器,只可惜他们自始至终都没用上弓箭。 不过现在看来它们似乎可以发挥用处了,远处的那两个黑点正在向这边直勾勾的飞来。 当黑点靠近后,雷鸣终于看清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来者确实有翅膀也能飞,但并不是预料中的兀鹫乌鸦等鸟类,而是某种体型和人类相似,有一颗头而且浑身长着黑色羽毛的怪物。 “快趴下装死!” 年长骑士急促的提醒另外两人。 雷鸣了然,一手抓着弓箭直接后仰躺倒。 抓着自己小臂的骑士怔了一下后也是躺下。 三名骑士的心都砰砰快速跳动着,不管来的东西有多么稀奇古怪,他们发誓只要对方敢落地他们绝对会爆发最大的力气把对方杀死。 这种非人存在不管是魔物还是什么鬼东西,他们吃定了! 来者在几分钟后飞到骑士倒下的沙海上方,发出晦涩难懂的声音。 雷鸣眼睛睁开一条缝,余光观察着飞来的存在,实力强大的存在都有一种感应,能感应到落在身上的目光,他不敢直接睁眼瞧,唯恐把对方吓跑。 沙丘上那名骑士砍断胳膊流淌的血液已经凝结,也是血液的存在最终引诱那两个来者降落到地上。 当余光看清长着翅膀双腿走路的怪异魔物落地,雷鸣笑了,身体弹射跃起,拽动弓弦精钢长箭飞出,电光石火间直接射爆一个怪异魔物的脑袋。 另一个怪异的魔物没想到刚落地同伴就被射杀,怪叫着不仅没有扑扇背后破烂的翅膀飞起,反而向雷鸣靠近。 在它张嘴怪叫的时候,雷鸣三人都感觉脑袋一晕,像是整个人暴露在野兽的巨口面前被咆哮震晕了一样。 “该死,音波攻击。” 雷鸣脑袋昏沉沉的,耳朵也是鸣音不断,但他没像同伴一样直勾勾的倒下。 高阶骑士的实力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他勉强撑起了斗气护住头部,在怪叫持续数秒钟后回过神来射出第二箭,命中了已经飞速冲到近处的那个魔物胸口。 “差点阴沟里翻了船。” 望着捂着胸口嘴角溢血倒在地上的怪异魔物,雷鸣用弓撑着身体,左手摸向面部才发现嘴巴鼻孔都流血了。 刚刚的怪叫声绝对是强大的音波攻击,是雷鸣仅见能以音波攻击伤到他的存在,也有因为这里太怪异没办法撑起来斗气护罩的缘故。 “醒醒,醒醒。” 摇晃起被音波震昏的两名同伴,发现两人还有呼吸后雷鸣松了一口气,只要没死就好。 真是小瞧这能飞的怪异魔物了,要是他也是中阶骑士实力体魄没现在这么强,三人全昏过去指不定已经被怪异的魔物开膛破肚了。 几分钟后年长的骑士最先醒过来,警惕环顾四周后发现雷鸣已经持着刀在分解那怪异魔物的尸体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爬起来飞奔来到另一只魔物尸体前,扣掉对方的两颗眼球就是不顾腥膻塞到嘴里。 要知道眼球可是饱含水分的存在,这两颗眼球足以让他缓过气来多坚持半天。 忍着恶心咽下嘴里的液体,年长骑士瘫坐在地上,积攒的力气已经耗尽,他坐在地上望着雷鸣,又望着身旁失去眼球的怪异魔物,仔细打量良久后连连摇头。 他从未见过这种类人形带翅膀的魔物,也从未听人说起过。 “你也没见过这种魔物么?” 一旁的雷鸣用小刀一片片的切割魔物的肉。 这种长得和人有三分相似的存在,内部器官和人有很大的区别。 一颗心脏大的吓人却没有多少肠子等内脏,胸腔小的可怜剩下的全是肉、骨与筋。 值得一提的是肉里的骨与筋非常多,可以想象这种魔物的肉体爆发力很强,一对一中阶骑士阴沟里翻船都有可能。 “从来没见过,能飞的魔物很少,这样的连听都没听过。” 缓过气来年长骑士接上雷鸣的话,他翻找全身也没找到顺手的刀具,只能起身向同伴所在位置走去。 那名年轻的骑士还没醒来,发现对方还活着年长骑士没有多管,捡起对方身旁沾上黄沙的小刀就是向魔物的尸体走去。 当年轻的骑士捂着头苏醒时间已经又过去了十几分钟。 篝火已经被点燃,用的是魔物身上拔下来的羽毛与胸腔里挖出来的油脂外加部分枯枝。 年轻骑士醒来后就是深呼吸着,空气中满是烤肉的香味,刺激的他艰难爬起,即使摔了几下都连滚带爬的爬到篝火旁的雷鸣身边。 () 第196章 一切都在变好 “醒啦,自己动手烤吧。” 这个时候雷鸣没有再顾忌对方是伤员的事,对方砍自己的手吃虽然可怕也很可悲,他没办法多说什么,内心早已警惕对方了,之后必然还得一起赶路,天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保持警惕总是没错的。 “太好了!太好了!” 年轻骑士嘴里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刚醒来的时候他后怕的要死,谁能想看起来不起眼的这种魔物居然有如此可怕的音波攻击直接把他震昏。 没有雷鸣在,恐怕他早被魔物杀掉吃肉了,哪还有现在能有大肉吃的机会。 油脂混合羽毛与枯枝在燃烧,篝火不断的发出噼啪声,三人每人都吃了超过五磅的烤肉,一直吃的肚子滚圆这才放下一切瘫倒在地。 饥饿良久后让他们少吃点都是不可能的,即使知道吃多了可能会有很多麻烦也要用肉填饱肚子。 “这就是那两个家伙么?长得还真是怪,我从来没见过。” 躺在地上,年轻的骑士这才有时间发声,他吃的连胳膊都不想动,可能是长这么大吃东西吃的最多的一顿。 “怕是这里特有的魔物,毕竟我们可能已经不在那片土地上了。” 年长骑士还有心情对话,魔物总是千奇百怪的,这种魔物虽然类人还有翅膀,但只要不是人不会说人话,他们就会将其定义为魔物,吃起来也没有一点不安。 “如果这个世界的魔物都是这样的存在,那也太可怕了。” “主要是不知道它们的实力,再有下次提前用斗气护住面部就行了,虽然斗气消耗大一点但总比之前要好得多,有魔物才好呢,说明这片地方完全能让我们活下去。 该死,我现在已经不想知道我们到底为什么来了,只想活下去就行。” 年长骑士的话让雷鸣两人都是默然不语。 是啊,到了现在三人还谈什么女王的悬赏,能活下去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他们已经有三名同伴永远的倒在这片土地上,如果没有之前的遭遇,估计他们自己最终也得埋葬在这片土地上。 “不管有什么,我们会活下去的。 我也相信既然我们能来,只要想办法肯定能回去。 想办法找到附近的文明聚集地,先从了解这个世界开始吧。 我相信,不管在何处,骑士之光都会照亮夜空。” “善!” …… 在魔物暴动中,受到损失最大的是弱小的魔物与野兽族群,其次是人类平民。 夏去秋来,当冬天再次降临这片土地上的时候,丛林外基本看不到弱小野兽的踪迹,就是那些弱小的魔物也过得十分艰难。 远离了舒适的家园后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它们极难能储存起来过冬的物资。 被逼无奈下魔物们开始成群结队的袭击平原上的人类村落,为了保护家园与粮食,人类一方也是严防紧守,反而将许多魔物猎成过冬的粮食。 当然,也有少部分村落防御不够被魔物攻破,连人带粮食都被吃了个干净。 冬季万物停止生长,魔物暴动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越发严重起来。 年长的人经历过几次魔物暴动后都知道,冬季才是应对魔物暴动最艰难的时刻。 那些饿昏眼的魔物会无视人类骑士的存在袭击人类村落,即使死伤惨重也在所不惜。 丛林中的联合营地日子就好过许多了,连续数月严防死守后,游荡在联合营地周边的所有魔物都知道这群哥布林惹不得。 他们宁愿去袭扰更强大的魔物也不愿意对上哥布林,这是付出血淋淋代价后得到的教训。 秋收时的联合营地无疑是笼罩在收获的喜悦中的,春天种下的上百倾作物,夏季收割了一部分,剩余的在秋收时全部收获。 那些原本看不到耕作好处的哥布林,在看到粮仓内每天入库的海量粮食,比谁都要高兴。 内心也再无对耕作的抵触,不用孟庆再多言,明年春天他们会抢着开垦土地,种下更多的作物。 因为将种植园也全部围了起来,这上百倾作物没有受到魔物暴动的影响。 加上几百号哥布林辛勤的照料,所以上百倾作物的收获十分喜人,营地里的日常生活垃圾都会收集起来堆积发酵后填埋到种植园里。 有孟庆的指导,哥布林照顾的土地,作物产量远超丛林外的人类耕地。 水果因为要漫长的生长期所以第一年没有一点收获,蔬菜方面产出就非常喜人,大约二十倾的菜园,先后收获的蔬菜加一起得有五十万磅以上,足够供给两千号哥布林近一年的蔬菜所需。 蔬菜的营养还是比不过主粮,孟庆从银杏村及野蔷薇几个村落搜刮来的作物多是和地球上小麦十分相似的禾本科植物,除了小麦还有豆类、粟米以及其他杂粮种类。 因为只是普通的刀耕火种没有复合肥做底肥,大部分作物亩产不过两三百磅,饶是如此,五十倾以上的主粮种植园,到了秋天收获的粮食也有二十万磅。 这可不是蔬菜那种水分占据九成的存在,而是晒干后半磅就能填饱肚子的主粮。 它足够全体哥布林消耗半年以上,加上其他渠道比如狩猎、采集得到的肉类、蘑菇、水果等物资。 秋收过后新建起来的粮仓被堆的满满当当,任何见识过粮仓物资储备的哥布林,对联合营地日益强大的信心十足。 俗话说得好,仓廪足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甚至没有让孟庆插手,联合营地在秋收后发生了一系列好的转变。 因为在魔物暴动防守中出工出力,许多哥布林手里都有富余的陶币累计。 在这个冬天,哥布林享受了文明跃进后带来的一系列福利,对营地的忠诚度也拔升到最高。 冬季时节无需哥布林外出收集食物或频繁狩猎,很快在孟庆的意见下,分别负责成年哥布林与哥布林幼童的学堂被建成。 专门为哥布林精英建设的补习班也在之后运转,在学会了人类文字与语言后,孟庆从人类贵族那的来的书籍就成了营地里的宝贝。 大家轮流借阅,如饥似渴的接受书里传递的知识。 () 第197章 六年后 面对普通成年哥布林的学堂或者说扫盲班,所教导的东西就少很多。 能让哥布林知道丛林与丛林外、人类与魔物之间的区别,再了解清楚各类植物、作物的资料,这个扫盲班就没有白上。 能独立耕作的哥布林,才是孟庆想要的好哥布林。 未来很长时间哥布林都会从事耕作获得粮食,当农夫也是要有见识的。 哥布林少年除了要学习成年人所学知识的缩减版,还需要学习哥布林精英们学习的东西。 人类语言对哥布林而言就是外语,很多少年哥布林对此深恶痛绝。 掌握母语后再学另一门外语是十分痛苦的事情,但能学进去的哥布林,未来无疑会有更好的待遇等着他们。 比如以后选择成为士兵,不会说几句人类话写人类文字,是基本无可能晋升十夫长的,除非武力过于强大。 你没看错,孟庆的计划就是把哥布林联合营地培养成曾经所在时空国度的微缩版。 从义务教育到统一耕作再到优中选兵日后开拓新地盘,一切都是为了哥布林能够更快更好的成长壮大。 待有一日哥布林能够人人都是智者时,即使没了孟庆,他们也会成为丛林中的霸主存在,最终发展壮大建立属于哥布林的国度。 最令少年哥布林们期待的课程,无疑是孟庆亲自出面授课的文化课,与人类女骑士兰雅授课的骑士基础课。 在哥布林的地盘定居了一年多,女骑士兰雅完全融入到现在的生活中。 拿着高薪教师的薪酬教导哥布林少年也无心理障碍。 至于孟庆完全就是义务授课,一个课时不过只有一个陶币的基础工资。 教师一职因为远超普通哥布林士兵,乃至百夫长的薪酬一跃成为联合营地可与管理层媲美的热门职业。 不过能有资格担任授课教师的哥布林少之又少,最终得到孟庆认可的教师也不过十来名,其中一半都是曾经各自部落的智者。 这些或年轻或年长的哥布林,因为获得了普通哥布林没有的传承,懂得许多哥布林欠缺的东西。 虽然孟庆也能教导,但有这些哥布林代劳完全足够,他知道再怎么努力哥布林也不会发生质的改变,能够消除蒙昧认识这个世界与自己足以。 年轻的半精灵少女伊迪丝·茉莉也混到一名自然植物学教师的名头,每天听那些小萝卜头喊自己老师,这无疑让伊迪丝开心的要命。 陶币还是次要的,她同时身兼数职,周薪是营地数一数二的高薪存在。 半年多的适应,仅剩四名的人类俘虏基本适应了联合营地的生活。 其中以整日沉浸在锻造工坊的人类少年瓦力最为适应新生活,在他看来这里远比曾经所在的矿山村要好得多,有充足的矿石让他锻造,也在不断的学习掌握更多的锻造知识。 要是在外面,再等几年他可能也摸不上锻造锤。 其他三名人类就一般般了,最多是能在营地里生活下去。 因为懂得一些锻造技能在锻造工坊工作,得到的报酬完全足够养活自己。 或许娱乐方面不如曾经在人类世界的时候,但如果能学会哥布林的语言,也能从日常生活中得到许多乐趣。 任劳任怨的牛头怪正式在冬季加入到联合营地成为族群的一员。 在这之前加入营地的是巨狼,一旦加入后它们就不再是哥布林的俘虏而是联合营地的正式成员,享受的福利待遇远超普通哥布林,毕竟体格放在那里,远不是三五名哥布林能比拟的,它们付出的劳动多,得到的回报自然也多。 地精方面距离真正成为联合营地的一员还有一些路要走。 如今虽然地精有自己的周薪可拿,不过名义上还是哥布林的俘虏,除非他们能被孟庆认可,才有真正成为联合营地一员的可能。 自打联合营地成立后,最开始还有少数哥布林因为不适应或者其他原因逃离营地,但到了后面,用鞭子撵他们走都没有哥布林会走。 哥布林虽然智力不高但也不傻,这么好的营地不要走出去再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那种日子? 他们一天也不想再过同族们正在经历的那些日子,虽然适应新生活前后不过一年半载时间。 因为魔物暴动来临新加入联合营地的几个部落哥布林,在之后也很快融入到了整个群体之中,与最初加入联合营地的哥布林没有什么区别。 不同的是新加入的哥布林只能成为备选管理层,可以旁观管理层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谁让他们是后来加入营地,没有参与联合营地最艰苦的奋斗之中呢,熬资历也得之前加入的人先来。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这也是孟庆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在努力追求的。 或许神弃哥布林,但哥布林不会放弃拯救自己。 …… 时光飞逝,仿佛是一眨眼时间,联合营地最初建立后降生的那批新生儿,已经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 六年,转眼即逝。 六年时间足以发生许多事。 能让刚降生的哥布林婴儿成年。 能让全员哥布林智力大幅提升整体不逊色丛林外的人类多少。 也能让哥布林中的天才踏上骑士之路。 更能让营地的成员数量翻数倍,耕作地盘扩大十倍以上,活动地盘扩大百倍以上,将大片原本属于其他魔物、野兽的地盘占据。 “晨星首领,新的人口统计已经出来了,这是报表请您查看。” 第三次联合营地人口普查在数日时间结束,纸质报表被呈到孟庆案头。 孟庆亲自命名、成长期间几乎没有遇到挫折的新生代哥布林平安·骨锤将报表呈上后,恭敬的站在一旁待命。 刚成年没半年的他,因为父亲大力·骨锤战功赫赫,所以才能在这个年龄段得到为孟庆这位名噪南方丛林与鲜花王国南境的大人物服务的机会。 停下书写,放下手里精致的墨水钢笔,孟庆对着平安骨锤点点头。 如此普通的动作让平安骨锤激动不已,他可是听着孟庆伟大事迹长大的新生代。 在他们同龄的新生代眼中,孟庆近乎于神。 能得到孟庆的认可,哪怕仅仅只是一个点头,这是多少哥布林打破头都得不到的机会。 这个时候平安骨锤十分庆幸自己有一个好爹,一个曾任哥布林千夫长、即使退休身份也能排到营地前十的好爹。 () 第198章 第三次人口普查 《第三次联合营地人口普查》。 这行字是用人类世界通用文字并用钢笔工整写下来的。 与自己那武力超绝的父亲不同,平安骨锤从小接受的就是文化教育。 也没有像普通哥布林那样选择成年后加入军队成为士兵,说是文职人员一点没错,一手钢笔字在营地也小有名气。 人类的语言与文字在现如今已经成了哥布林日常交际常用的语言与文字。 哥布林的母语依旧是哥布林语,但在成年哥布林这里使用的机会不多。 尤其是文字更是几乎没人会用。 有更优美更齐全的人类文字,谁还会用象形文字一般难懂的哥布林文字书写。 普查范围:联合营地正式族群成员(包含哥布林、半精灵、人类、巨狼、地精、牛头人、鳄人、蜥蜴人、鱼人等族婴幼儿至年迈者)加俘虏族群成员(包含蛇人、狗头人、蛛魔、树魔等族) 普查人口总数:13682。 正式族群人口详细数量: 【哥布林】:8735 【地精】:1047 【鱼人】:982 【人类】:718 【鳄人】:469 【牛头人】:176 【蜥蜴人】:135 【巨狼】:77 【半精灵】:2 俘虏族群人口详细数量: 【狗头人】:864 【蛇人】:411 【蛛魔】:35 【树魔】:28 【石头人】:3 这份普查上面记录的数据并不多,但可以想象没有孟庆知微的侦测能力,靠哥布林普查员挨家挨户走访调查,过万人员的普查需要耗费许多心血。 孟庆之所以没有继续用知的侦测能力排查联合营地现有人口的原因有很多,一是人数确实太多了,多到他也没办法短时间侦测清楚。 二就是他能调用的人太多太多,这种普查去年就进行了一次,今年再来一次主要是孟庆想让哥布林知晓普查的好处,以后每隔一年半载普查一次,更加方便管理层对营地的工作进行调整。 “地精是真能生啊,一年不到族群数量快要翻倍了。” 看着报表孟庆笑道,一旁的平安骨锤出言补充道:“确实如此,普查的时候,近半的地精都是一岁不到的新生儿。 去年春天真正加入营地后,他们的生活环境现在也变好了,手里的陶币多了,自然该生就会生。” 地精熬了差不多五年时间才算真正被哥布林接纳,主要是地精烂泥糊不上墙,后来者比如鳄人、蜥蜴人都在他们之前被接纳成为联合营地正式成员。 当然也有鳄人、蜥蜴人单体实力强大的缘故,但不得不说地精一旦过上好日子,骨子里的劣性就显露出来了。 小偷小摸什么的不说,一些胆大的地精甚至开始窥视管理层的位置,暗地里不少做小动作。 也就孟庆宽容大度没有把那些犯错的地精全部杀掉,饶是如此地精也花费了五年的时间才被孟庆真正接受。 人类这一族群在联合营地中的地位是非常尴尬的,虽然是正式成员但很多人类加入营地好几年都没真正适应联合营地的新生活。 这里有足够多的土地供他们耕作,整体税收也比曾经少的可怜仅有一成不到,但离开了族群来到丛林里的这片世界,很多人还是想念外面。 这七百多名人类,其中六百多都是孟庆几次征讨人类贵族领俘虏的人口。 因为他的动作,外面的人类世界早已知晓孟庆的存在。 更是因为如此,他孟庆在人类那边得到了响亮的名号,也是在面板里显示了出来。 姓名:晨星·大棒未命名·晨星孟庆 称号:南境之敌半精灵之耻人头值千金启明星丛林之主…… 血脉:45%哥布林45%精灵9%人类1%未知。 所属势力:哥布林联合营地。 职位:首领(唯一)。 势力范围:约2850平方公里。 势力人口:约一万四千人口。 势力战斗力评价:C 势力产出:木头、石头、水源、土壤、谷、肉、鱼、水果、蔬菜、铁矿、铜矿…… 特色产出:风羽箭、黑火药、轴承、滑轮、玻璃、纸张、魔能动力核心、魔能动力战车、魔能动力战船、魔药。 势力综合评价:C 个人综合评价:B 孟庆的侦测能力一直在进化,这也导致他能看到自己的数据越发详细。 眼下展示的东西连一成都不到,更多详细的甚至可以精确到体重、身高、体脂乃至毛发数量等,跟侦测比细微没谁比得了。 但让孟庆不解的是,他那血脉中百分之一的未知血脉,到现在都没能弄清到底是何等血脉。 他见过的魔物没有三十也得有二十种了,但都没看到和自己一样有未知血脉的存在,更没发现和自己一样的半精灵半哥布林混血儿。 连续七年多的施为,孟庆终于可以大胆的说自己真正在这个世界站稳脚跟。 丛林中的联合营地势力范围扩大到可以比拟人类的子爵领,战斗力更是强到等闲几十名骑士过来不过是送死的程度。 魔物暴动结束于开始后的第二年夏末,也就是前后一两个星期,丛林外再也见不到魔物们活动的踪迹,联合营地周边也恢复了原本的宁静。 打那以后,联合营地的发展蒸蒸日上。 哥布林族员以每年上千号的速度增加,有通过武力征讨纳入进来的,也有联合营地打出名声不辞辛劳拖家带口来投奔孟庆的。 当然,新生儿大量出生也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如今的联合营地早就不是最初创立时人丁单薄的模样,过万人口带来的是超过三千名的士兵。 他们是联合营地扩建的功臣,北至丛林外围南至大河南岸,新的联合营地占地极其广阔,近三千平方公里的面积可不是开玩笑的。 地盘扩展后孟庆想要找寻的东西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铁矿与铜矿先后被发现,这使得联合营地很快进入了铁器时代。 特色产出魔能动力战车与战船也先后面世,战船的存在使得孟庆打下了大片宽广的大河流域,将其纳入联合营地的地盘。 也将鱼人、鳄人等魔物族群都纳入族群中。 所俘虏的魔物族群也有数种,他们需要先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有机会得到孟庆的认可真正的被接纳成为正式成员。 () 第199章 走出去的打算 如今哥布林们早就不会为了吃的而担忧。 各种协助耕作的器械被先后打造出来,耕作面积一增再增,光是土里长出来的作物,就完全足够联合营地日益增加的成员口粮。 其他途径获得的物资,会以劳动报酬或福利的方式发放。 这让联合营地的名声日益响亮,也因为孟庆包容诸族的原因,很多丛林深处的魔物们都知晓联合营地的存在,知晓孟庆这位启明星的事迹。 在哥布林逐渐壮大并走出丛林后,越来越多的人知晓哥布林联合营地与孟庆的存在。 距离最近的铁山领几次讨伐皆以失利告终,反而让哥布林掠走了数百平民。 如此事迹甚至远传到整个南境,但因为孟庆韬光养晦并不频繁的袭扰人类,所以人类虽然对孟庆深恶痛绝,但也只能以悬赏的方式通缉孟庆,没办法真的集结派遣大量骑士讨伐丛林中的哥布林。 孟庆的人头在人类世界如今价值千金,很多人都对这笔巨款垂涎,但行动的人皆没有谁能走出丛林,包括为数不少的中阶骑士。 如此反复后,即使孟庆高悬通缉榜上,也没谁有能力真的拿到这笔悬赏。 见孟庆陷入沉思,一旁静候的平安骨锤知趣的退下。 走出孟庆所在建筑后,放眼宽阔且人来人往的联合营地,平安骨锤对孟庆的崇拜又一次变得强烈。 能把一团散沙的林间诸多魔物统合成现在的规模,孟庆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功臣。 换成他,再来三个六年,这辈子时间用尽也没办法做出孟庆这样的伟大事迹。 从沉思中缓过神来,孟庆起身来到窗前,使用大块透明玻璃制作的落地窗让孟庆的办公室明亮无比,又因玻璃能够阻隔风雨的进入,屋里总是冬暖夏凉。 窗户外面是一处青石铺就的广场,占地数亩有余。 广场中央有耗费诸多人力物力弄出来的喷泉,喷泉中央伫立着孟庆等身高的铁质雕像,他的雕像雕刻的无比拟真,任何路过广场的人都能从雕像上感受到与孟庆身上相似的威严,以及他那双眼睛中的智慧。 广场四周是一座座在近些年修建起来的石质建筑,多是用于商业经营或重要场所的办公场地。 孟庆所在的建筑高三层,他本人就在最顶层的办公室。 这层建筑完全属于他个人,办公室隔壁就是孟庆的居所。 通常情况下孟庆一天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这栋掌管整个营地事务安排的核心建筑中,美名曰市政厅。 市政厅的二层与一层大厅有联合营地的诸多部门在办公,比如改进后的陶币管理部门、各管理层的办公室、会议室等等。 新出生的婴儿也会在这里进行登记发放个人身份证明,连哥布林谈婚论嫁最终确定领证都离不开这里。 人口普查、户口办理、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一系列的新政策让联合营地一直在昂首阔步的前进。 除了市政厅外联合营地还有许多重要部门分布在营地各处,如铸币坊、锻造坊、造纸坊、仓储后勤部、魔药工坊、兵营、供销社、学校、医院等等。 秩序就是美。 秩序就是力量。 这两句话是孟庆的名言,为所有人所熟知。 也正是在秩序的引导约束下,联合营地成立这么久才会一直大步前进而没有原地踏步,几乎每个月都会有新变化、新收获。 “是时候了。” 俯瞰广场良久,孟庆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话,转身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 沉吟片刻后,拿起钢笔在已经记录到尾页的笔记上补充了几段文字,并在最后写下自己的名字以及时间。 将笔记合上,打开扉页,《哥布林编年史》六个醒目的大字跃然纸上。 这本由孟庆亲手书写的编年史不是无的放矢。 他查看自身哥布林血脉,从血脉中窥探到久远岁月前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事情。 里面包括哥布林的诞生与之后无数年的成长岁月,一直记录到联合营地的诞生与壮大。 全文总计十九万五千余字,花费了孟庆近一年时间才真正编篡完成。 编年史中甚至都有孟庆这具身体的详细族谱,从父辈到祖父辈再往上推几千代。 除了孟庆估计也就神明才能看到这么久远前发生过的事。 他相信这本编年史,对哥布林的形象传播有极大帮助。 世人不是说哥布林是野蛮的魔物么? 那孟庆就要狠狠的打他们的脸,让他们知道哥布林也有自己的历史与传承。 从查看血脉这一经历中孟庆看到很多有意思甚至有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就是神明确实存在于这个世界,不过是极其久远之前。 那个时候这片土地还处于蛮荒时代,精灵不过是神明的第一种创造物。 一直到神战落下帷幕,天空与大地破碎,神明从世间消失。 才有精灵与百族成长的空间,在这之前所有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生灵,都不过是神明的创造物或者说宠物。 孟庆知道这本哥布林编年史极难被哥布林一族与任何看到内容的族群接受。 但他还是将其写出来了。 他相信这本编年史中出现过的诸如精灵、矮人、人类等族群,会在看到编年史中的内容后,重新认识哥布林。 “来人。” 一声呼唤喊来侍立在门口的平安骨锤,孟庆下达了又一项重要决策,每次从孟庆口中下达的命令都会影响联合营地的所有族员,这次也不例外。 “成立印刷厂,全营地物资供给、人员配合,我要在一月内见到五万本书被印刷出来。” 孟庆甚至没有像以往的时候亲自去做这些事,而是只给出了最终要求,剩下的全让其他人自己决定。 这是孟庆的考验,或者说提前放权的眉头。 只可惜平安骨锤并不能第一时间醒悟过来,领命之后就是去召集其他管理层,传达孟庆下达的重要指令。 “一个月,差不多够安排好一切事情真正完成放手,雏鹰总要跃下悬崖才能学会飞翔,我希望联合营地离了我也能继续有序的发展壮大。 至于我本人么,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了,也该走出去看看这片大好山河了。 第一步,就从哥布林文化入侵开始吧。 那五万本印刷出来的哥布林编年史,一半在人类世界流传就足以掀起巨大的波澜,也能让其他文明种族对哥布林刮目相看。” () 第200章 活字印刷 “空间折叠,原来是这个样子。” 撵走三番五次追问成立印刷厂印刷五万本书籍原因的管理层,孟庆又一次把自己关在研究室,一连好些天没有露面。 当他再一次走出研究室沐浴在阳光下的时候,他的脸上有难掩的喜意。 事实上对空间折叠的研究很久之前就开始了,当孟庆发现一种内部有远超实际体积的宝石后,他就对空间折叠技术念念不忘。 奈何这一技术太难琢磨透彻,也就近段时间才有一点眉目出现。 这也让孟庆做出在不久后离开营地脱身游历的决定。 不然没有空间折叠技术的突破,他也不能这么快的离营。 空间是一种十分神奇的东西,看起来无形无质,实际上神秘无比。 能够窥探到空间奥秘一丁点毛皮并加以利用,这就花费了有侦测能力的孟庆数年之久。 更多空间的神奇能力,还隐藏在明面之下无从探查。 孟庆钻研的是空间储存技术,就是使用命名为空间宝石的一种钻石状天然宝石,对内部空间完成解析定位,并且能够自如的往里面存放或取出物品。 这种连原本所在时空都没能掌握的神奇技术,孟庆没想到来到这片看似落后的世界居然能真的掌握倒手。 那种窥得真理奥秘的满足感此刻充斥在孟庆内心,让其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饰不住。 空间宝石内的空间与正常情况下的空间互不干扰,具体所在位置连孟庆也没办法弄清楚。 如果大致形容一下的话,就像是一个吹起来的肥皂泡里,多出一个单独的小气泡不过是隐形的,正常情况下极难被查看到并加以使用。 钻石状的空间宝石极其少见,孟庆手里也只有两颗。 不过他在对空间宝石完成解析后就能缓慢的提升空间宝石的内部空间,这一行为大概像是在给气球里充气,填充的则是自身所在空间的某种神秘物质。 走出研究所的孟庆,手里那块本来内部空间只有一张圆桌大小的空间宝石,如今的内部空间面积快有十立方米大小。 对空间的研究解析是未来孟庆必须要进行的工作,仅凭想象孟庆都能从空间能力中找到许多极其神奇重要的功能。 比如空间切割。 如果能够掌握这一能力,什么精钢什么斗气连纸都不如,吹口气的力气就能将目标所在空间割裂。 除此之外还有空间传送这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能力,如果真能掌握,传送自身传送物品乃至传送一个军团都不是奢望,千里之遥转瞬即到。 那这个世界即使再大对孟庆而言也都是后花园一般。 之所以能掌握空间储存技术也多亏了孟庆发现空间宝石。 有空间宝石作为参考,外加侦测能力入微的功能孟庆才在现在掌握了空间储存技术。 那些想象中的能力完全没有任何头绪,孟庆觉得得有一天见识过那样的能力,估计才有灵感得到突破。 所以外出游历的想法也是更加坚定。 距离孟庆下达成立印刷厂的命令已经有近十天了,孟庆这次走出研究室打算放松放松,顺便查看一下集结营地人员与物资后,离开自己大家到底做到哪里,是否能够达到他设想的进度。 新成立的印刷厂,一众管理层依旧在头疼批量印刷的事情。 他们尝试使用铁质、石质或木质底版,但无论哪种模板,想要短时间刻印出来近乎二十万字的《哥布林编年史》都无疑是妄想。 没了无所不知的孟庆指点,印刷厂十天时间也不过刻印了上万字的内容,就这样也把几百号工人累的够呛。 因为字迹不仅要标准,更要统一大小,损毁的远超刻印成功的。 刻印模板还只是开始,配置合适的墨水以及裁剪好纸张装订成册都是问题,可以说步步艰难,五万本书这一数量,光是想想就能让一众管理层头大如斗。 “谢天谢地,晨星首领你终于来了。” 在孟庆找到印刷厂并抵达这里时,看到的是满脸愁容的管理层们。 他们没有了往日胜券在握信心十足的样子,一个个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站立不安,发现孟庆来到后一窝蜂的涌了过来。 “成果如何?” 见他们的表情,孟庆也能猜到大概,询问不过是想知道这十天集结营地人员与物资后的成果。 “墨水还没调制好,纸张勉强凑够不过还没剪裁完成,最难搞定的是模板,二十万字的书足足得印上千页还得区分正反,我们连十分之一都没完成。” 一群在普通哥布林看来都是大人物的管理层,在孟庆面前低下他们的脑袋。 孟庆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仅是如此就让一行人头垂的更低了。 “你们打算把这二十万字全部刻印出来,然后逐页印刷最后装订么?” “是的,难道还有更好的办法么?” 平安骨锤也在队伍里,他思来想去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他望着表情淡定的孟庆,内心满是期待,期待从孟庆这里得到更智慧的选择。 “当然,你们不要被表象蒙蔽了眼睛,二十万字虽多,但拆分出来不过上千个文字,只需要把每个字单独刻印出来然后排版,我称它为活字印刷。” “活字?” “对哦,字有很多是一样的,把字刻出来单独排版,岂不是能省去大半功夫?” “我怎么没有想到这样的办法!” 一行人因为孟庆的提议很快喧闹起来,大家脸上的愁容不见了,都是挂上了喜悦的表情,望向孟庆的表情也满是崇敬。 果然晨星首领就是晨星首领,随便一个提议就是如此充满智慧。 “我提议用陶土烧制文字,可以一次性烧成很多相同的字体,多版合力一次性可以拼出许多页的内容,字可以刻小一点没关系,这样可以省掉很多纸张。 几万本书这么多,你们居然想一本书上千页,不觉得浪费人力物力么?” “我们知道错了。” 一行人满脸羞愧,一千页是之前的打算,因为手刻的模板字体不能太小了不然根本无法刻印成功。 换成是陶土的话就容易得多,亏他们一直在用陶土制成的陶币,居然没有谁想到用陶土制作底版。 () 第201章 孟庆的信念 陶土没烧制之前柔软,在上面刻印出文字十分轻松。 多准备一些相同的文字,即使烧制失败了一些也无所谓。 待烧制成功,支撑印刷几千份还是没问题。 让铸币坊与造纸坊配合加班加点工作再增加印刷厂的人手,剩下的时间按照孟庆的想法来做。 虽然时间有些紧凑,但并不是没有可能在十天内完成对五万本书的印刷。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如今的孟庆不需要诸事都亲力亲为,整个联合营地如今早已走上正轨。 他所做的一般都是引导营地发展的方向,在大事件中充当指挥者。 不过印刷厂这件事让孟庆看到了联合营地薄弱的地方,没了他孟庆的引导指挥,联合营地还需要继续成长。 三天后,几次更改模板后,最终的模板得到了孟庆的确认。 新的模板印刷成书后有一百多页,一张纸正反面都有密密麻麻的文字。 孟庆还在其中增加了标点符号作为个人首创,如今的人类世界,书籍里基本没有标点,最多是开头缩进一些,看读方式确实是从左到右,从上到下。 又过了五日,铸币坊超量完成了对陶土活字的烧制。 印刷厂联合造纸坊加班加点没日没夜的在工作,三班倒的情况下每天印刷出来的《哥布林编年史》数量都在提升,已经完成印刷装订的更是破万。 这是集合整个营地几千号人力一起合力出工出力的成果,如今的营地全员上下目标只有一个,在孟庆定下的时间里尽可能多的印刷出《哥布林编年史》这一史诗般的书籍。 在印刷厂刚成立的时候,《哥布林编年史》里的内容就在联合营地流传开了。 虽然大家知道的都只是零星半点,但拼凑一下还是能从中感受到让人颤栗的东西。 他们不知道孟庆是从哪里得到这种存在于过去的东西,但能知道的是,《哥布林编年史》算得上是首部以哥布林为主角的书籍。 因为如此加班加点印刷的哥布林们没有一个有什么怨言,哥布林之外的他族更是只有羡慕的份。 孟庆定下的二十天时间最终来到,平安骨锤在这天清晨来到孟庆的办公室,一脸不安的向孟庆汇报最终成绩: “晨星首领,印刷厂还在开工中,如果您能等到今天结束,应该能够印刷出来三万本。” “现在有两万么?” 孟庆表情平静,没能完成五万本是正常的。 他最开始就没打算真的在二十天里印刷这么多。 除非他本人上阵从一开始就做最正确的选择。 从第十天才开始转变,能有现在数万本书的成果,印刷厂的成立已经是十分成果的了。 “两万三千多本。” “带我去看看吧,还有,把大家召集起来,只限管理层,我有事情宣布。” 立在窗前,孟庆平静的注视着市政厅外的广场。 广场上少见游荡的族人,即使有人走过也是形色匆匆。 因为印刷尚未完成的原因,如今没有谁会偷懒,大家伙都咬牙坚持着,想要尽可能多的印刷够孟庆制定的五万本书。 印刷厂的仓库里,满是墨香的仓库里堆放着两万多本已经完成印刷的《哥布林编年史》。 拿起其中一本孟庆一页页翻看过去,立在他身旁的其他人也是都拿起一本书翻看。 在这之前大家伙想都想不到,印刷居然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外面的世界书籍那么珍贵,并不是因为真的珍贵,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找到像哥布林使用的这么有效的印刷方式。 成书有一些页字迹并不太清晰,不过勉强也能看清内容,边缘裁剪痕迹清晰没有真正的整整齐齐,孟庆也不会强求太多,指望联合营地这里的环境,更多的要求也没办法实现。 “大家都看了这本书么?” 翻看完手里的书,孟庆举起书晃了晃,这本书是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内容当然心知肚明,甚至可以直接默背出来。 “还没来得及看完。” “看了一点。” 大部分的回答都是相差无几,也就是没有看完或者完全没有来得及看,只知道这里面的东西非常的吓人,是他们想都想不出来的史诗。 “成书的原因我还没有来得及和你们说。 许久之前大概的有一两年了吧,我夜里做了一个梦。 梦里梦到的内容就是书里的开头,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做同样的梦,梦的内容也会在梦醒后被我记录下来。 一直到我让成立印刷厂之前,这一长久的梦才结束。 我相信在场的各位应该有看完这本书的人,而且不止一位。 我推荐没看或者没看完的人,在之后有时间的话拿起来看一遍或者看几遍。 因为这里面的内容,并不是我随随便便写下来的。 它大部分是绝对真实的,我可以保证。 看完书的人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会要求营地全力提供支援印刷出来这么多本书。 千百年来,哥布林一族在这个世界上的名声与地位都十分尴尬。 哥布林没有人类那样的文明,没有精灵那么悠久的寿命,也没有矮人那么精良的技术。 许多哥布林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来到这个世界上为了什么。 现在我可以告诉所有人,不光是哥布林,包括人类、精灵、矮人等外族,告诉他们我哥布林一族的历史,用这本书告诉他们。 我已经决定了,在做完那个长久的梦的时候就决定了。 我要走出丛林,走遍人类、精灵、矮人的地盘,将《哥布林编年史》这本书传播到这个世界每一个角落,让所有曾经轻视过哥布林、误会过哥布林的外族重新认识我哥布林一族。 让他们知道! 我哥布林一族也有自己的历史!有自己的英雄! 让他们知道! 我哥布林一族!来到这个世间并不是在虚度光阴! 我们有自己的坚持! 有自己的梦想! 也有自己活着的意义!” 孟庆的话说完,整个仓库寂静无声。 众人表情各异,但一致的都是震惊。 他们这才知道孟庆居然打算离开联合营地,去人类、精灵、矮人那些强大危险的各族世界游历,为的只是改变他们对哥布林一族固有的观念。 这当中到底要遇到多少危险可想而知,这绝对是一场艰苦的行程,每一天都在生死间徘徊也不为过。 () 第202章 恨别离 “晨星,不可!” 最先提出异议的是已经年迈的萝卜大棒。 他在孟庆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哥布林中的中年人,如今更是已经超过了二十岁。 以哥布林的年龄换算,他相当于人类中的六十多岁长者。 望着眉毛胡须都已经发白的萝卜大棒,孟庆眼角一酸。 如果可以,他真的不想在这个时候走出去,想要给萝卜大棒颐养天年。 但他必须得走出去。 他走出去才能做更得事情,才能为哥布林争取到更多。 留在营地里,即使再来七年,联合营地壮大到现在的十倍,有些东西依旧不会改变。 那就是外界对哥布林那固有的观念。 哥布林在其他人眼中依旧是犹如豺狗般的魔物,弱小、卑劣、没有自己的历史与文明。 “叔叔,我会在三年内回来的,我相信那个时候您能看到我。 谢谢您在我最孤立无援的时候给予我帮助,让我渡过那最艰难的时期。 在这个世界上您是我仅有的亲人之一,更是我见过的唯一血亲。 我认为,您应该理解我的选择。 毕竟,谁也不想自己活一辈子只是一场空,活的毫无意义,不是么?” “晨星,从那夜猫妖入侵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已经不同了,你之后的表现,远远超乎我与你父亲的期盼,你已经成长到我无法想象的地步,这是你用血脉都无法达到的程度。 不要解释,我知道,你永远是我的晨星,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晨星。 去吧,放心大胆的去吧,三年五年十年都没问题。 不要在意我这个老东西,让人类、精灵这些自以为是的种族见识一下我哥布林一族英雄存在吧! 那么即使我死了,我也会含笑死去,会死的心满意足。 我活这一辈子,最大的庆幸就是能有你晨星这个后辈。 你是我族当之无愧的英雄!” 听完孟庆的话,萝卜大棒再无对孟庆的怀疑。 他说着说着老泪纵横,曾经用魁梧身躯力敌猫妖保护营地的他已经衰老,身形也已经佝偻。 他的孙子都已经成家有孩子了,说句残忍的话,真的没有几年好活了。 但和他所说的话一样,萝卜大棒万分庆幸能亲眼看到孟庆看到哥布林成长起来。 走在如今的联合营地里,每一天都会让萝卜大棒满足不已。 他知道孟庆身上应该发生了某种变化,但从始至终他都没有真正质疑过孟庆。 因为孟庆的所作所为,完全比原本的晨星做的更好。 那他是不是那个原本的晨星又有什么关系呢? “晨星哥哥,伊迪丝舍不得你走~” 他人眼中已经褪去青涩少见喜怒形于色的半精灵此刻满脸都是泪水,抓着孟庆的衣角泪眼婆娑的挽留着孟庆。 她知道孟庆一旦做出决定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的,但这个时候已然恳求孟庆能够回心转意。 没有了孟庆的联合营地,不是她伊迪丝心目中的家。 “小家伙,你还小,如果你大了,我会带着你的。 不要担心,不过是三年而已,对你而言很快就过去了。 有机会的话,晨星哥哥会托人给你带礼物回来的,一定会有惊喜哦。” 六年过去了,伊迪丝成长很大,虽然尚未觉醒,但她凭借对植物的理解感悟,自己掌握了和孟庆相似的操控植物术法。 可以想象的是伊迪丝觉醒后的能力也是和植物有关,应该会比孟庆这个取巧的家伙更加精通。 “你这话一说,那我就放心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某人和我的约定早就到期了对吧。” 能这样和孟庆说话的人整个联合营地只有一人,已经在两年前突破瓶颈跃升为中阶初位骑士的兰雅,站在伊迪丝身旁给她擦拭掉眼泪,抬头看向孟庆表情有期待有解脱。 “师傅!” 艾草雁羽本就哭的不停,闻言更是快要哭成泪人。 踏上骑士之路的艾草发生了莫大的变化,寿命已经不止于哥布林那短暂的二十多年。 不出意外她活到人类的寿命没有多大问题,水系斗气本身就是对骑士本人有滋养作用,人类世界的水系骑士,即使只是初阶活到一百岁都十分常见。 “小丫头,谢谢你这么些年的陪伴。 我要走了。 还要多谢你那晨星哥哥的话,我觉得我要继续见证哥布林的崛起,但不是在这里,而是在他身边。 我会在未来的某一天,也把自己写下的文字印在纸上,相信那本书未来肯定有很大的市场,毕竟那本书的主角可是晨星。” “你要和我一起?” 孟庆啧啧称奇,兰雅这些年对他的态度一直不温不火,孟庆也没怎么关注过她。 当初的约定早就到期了但兰雅也没不告而别,没想到今天在这个时候提出了离去的决定。 “怎么?你不欢迎?” 已然是中阶骑士的兰雅,对孟庆没有了原本的那种恐惧。 两人认识这么久早已经算是朋友,除非变成敌人否则兰雅不会再对上孟庆。 而她也会尽最大努力不成为孟庆的敌人。 没有哪个人类比她更清楚孟庆的可怕。 毕竟是陪伴在孟庆身边这么久,亲眼见证孟庆带着哥布林崛起的。 “欢迎,当然欢迎,就怕你重新融入人类世界后,忘记了这些年发生的事。” “这些年的记忆,刻骨铭心,永不敢忘。” 兰雅望着孟庆,表情复杂。 如今的孟庆早就不能用普通的哥布林或半精灵形容了。 最开始兰雅以为孟庆不过是有血脉优势才能成长的如此迅速。 后来她发现大错特错,即使孟庆只是普通的哥布林,他依然能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神奇事迹。 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除了孟庆之外没有别的人再能让兰雅有这样的感觉。 哪怕是后来游历到联合营地慕名加入营地的那位半精灵也是如此。 对方虽然看起来不比孟庆差多少,言行举止也十分优雅,但某方面还欠缺不少。 “晨星首领,真的没别的办法了么? 离了您,我们以后可该怎么办啊,这次印刷厂您也看到了。 离了您,大家就没主心骨了。” 其他人也在一致的劝说孟庆留下来。 不管在这之前有多大野心的人,在孟庆离开后也没有信心能接替孟庆带领大家继续崛起。 孟庆一个人在联合营地中,抵得过千军万马。 他只是往那里一站,就能给联合营地所有人极大的信心与动力。 () 第203章 路只有自己走 “迟早我会真正离开丛林走出去的,这次走出去不过数年时间就会归来,我相信大家的能力。 我走后,营地不设最高首领,以联合会议的方式对重要事务进行决策。 如果某项决策反对的人超过三分之一便不予通过,同理某项决策赞同的人超过三分之二那便放手大胆的去做。 你们要记住! 你们的权力来自于万千族人! 你们要明白! 离开了族人,你们所享有的福利待遇都不过是镜花水月。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故事我早已经和你们讲过,现在再提及只是想提醒大家,不管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只要是为了大家好为了集体好就不要有顾虑。 反之,如果有谁为谋取私利损害大家的利益威胁到整个营地,那他就是我孟庆的敌人,即使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取他头颅以弥补全体成员。 我晨星·大棒,人虽然离开这里,心会一直在这里。 这里是我的家,我一定会回来的!” 孟庆一番话让大家再也没办法挽留孟庆,孟庆去意已决谁都没办法阻止。 他们能做的唯有在孟庆离去后,尽可能维持营地正常运作,让营地在孟庆离去后也能如常运转。 “我远行的事情你们知道就好,对外暂时就别公布了,如果有许多族人都询问我的去向,你们就用我闭关修炼做解释。 这里的书,我全部收走了。 印刷厂继续运行,之后印刷出来的书籍,通过那名人类商人之手尽可能的扩散到更远的地方。 人类商人追逐利益,只要给他们足够的钱,即使负着上绞刑架的危险也会冒险。” “这么多书,您该怎么带走?” 大家伙心头都有疑惑,这里的书怕不是十车也拉不走,仅靠孟庆一个人随身携带能带走上百本就是极限了,加上坐骑数量也不会过千。 “山人自有妙计!” 让所有人大开眼界的情况出现了,孟庆抬起右手,这个时候大家才注意到孟庆手指上多了一枚指环,一枚镶嵌着透明钻石宝石的指环。 “魔戒!” 孟庆只是低喝一声,仿佛有一双神奇的大手运作,戒指移动到哪里,哪里的书消失不见。 偌大仓库堆积的几万本书,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被孟庆一个人收的精光。 “天哪!这是什么?” “没听晨星首领说是魔戒么?太厉害了,这样神奇的魔戒晨星首领都能拥有,果然晨星首领总能给我们惊喜。” 众人议论纷纷,这一幕绝对会长久的留在他们的记忆中,刻骨铭心。 “传说中的空间宝石,真没想到你居然能弄到这种东西,不过你这枚空间宝石内部空间也太大了吧!” 一切收拾妥当,去了后勤仓库将能支撑他孟庆个人好几个月消耗的食物饮水收入空间戒指中,旁观的兰雅叹为观止,还是一脸震惊的表情。 “你见过?” “没,我只是听说过有这种东西,如果说普通的元素宝石拿着钱还能买到的话,空间宝石就像是龙一样只存在与传说之中,没谁真的见过。 不得不说你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兰雅连连摇头,对于她的话孟庆只是笑笑没有解释。 就让兰雅误会这颗空间宝石是天然的吧,他已经掌握了空间的部分能力会是他的杀手锏。 这个时候跟在孟庆身后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 其他人都被孟庆撵走去做事了。 马上孟庆就要离开了,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第一次要远行,孟庆不想看到大家哭哭啼啼的,这会让他很难过很不舍的。 半精灵伊迪丝低着头跟在孟庆身后,现在的她已经不哭了,但情绪完全高不起来。 一想到孟庆就要离开,很久她很久看不到孟庆她就觉得天都要塌了。 曾经在最危难的时刻孟庆几次犹如天神下凡般出现在伊迪丝的面前,伊迪丝想要忘记孟庆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已经是伊迪丝最亲的亲人,也是唯一的亲人。 “离别,只是为了更好的重逢,没有离别的悲苦,哪来重逢的喜悦。 伊迪丝,你需要成长。 虽然你的实力与见识都已经非常不错,但在我看来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我建议你多看书,书里能学到许多东西,那是前人的智慧结晶,能流传下来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这些年我已经教会了你很多东西,剩下的需要你自己学习。 没有谁可以留在你身边一辈子,哪怕是血亲也会有一天离你而去。 你所需要做的就是适应然后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没有你办不到的事情,那我晨星伴在你身边当个随从也甘之如饴。” 行走间孟庆已经来到了蓄养坐骑的营地一角。 走出去去往更远的地方,一匹好的坐骑是必须的。 不过孟庆没打算骑乘已经快要退休的巨狼灰星,他打算以人类流浪骑士的身份游历外面的世界,那么战马才是最适合的坐骑。 从对抗人类的诸多行动中孟庆得到了不少精良战马,培养其中佼佼者数年后,孟庆已经有几匹非常不错的战马。 虽然还比不过曾经见过的那匹红云,但也不算普通的战马,面对火焰、野兽时不会畏惧,野性十足但又听从骑手的指令。 “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做。” 伊迪丝勉强露出笑脸。 她也非常想要像孟庆说的那样,能变强倒足以保护所有人。 但她对未来的计划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没获得传承的时候,半精灵的优势并不凸显。 “每个人的道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别人帮你走出来的路,永远不是最合适的,迟早会走到尽头。 至于要怎么做,你努力下去,迟早会看到自己的路。 好了,就说到这里吧。 天色不早了,我该走了。” 一个呼哨将马厩中撒欢的一匹年轻公马唤来,抚摸了战马低下头的大脑袋,孟庆望着皮肤油光水滑体型健硕的战马很是满意。 在林间战马的速度并不凸显,但到了平地上日行千里并不稀奇,借助马力孟庆才能在数年间走到更远的地方并返回。 () 第204章 等你归来! 兰雅对坐骑的喜爱从来没断绝过,孟庆弄到的战马,不少都是兰雅在培育。 所以兰雅也有自己的战马坐骑,是一匹枣红色的母马,和孟庆名为黑星的那匹公马是一母同胎。 随从替孟庆与兰雅备好马鞍蹬具缰绳等辅助物品,在这期间两匹马都是老实的呆在原地并没有因为随从是哥布林而轻蔑。 但一旦骑手骑到战马背上时,战马会变得极富攻击性,即使是巨狼和牛头怪这样的存在也不会惧怕,对骑手的战斗力帮助巨大。 伊迪丝那辨识度极高的声音忽然响起,伴随着伊迪丝的歌声流淌的是淡淡的哀愁。 明明歌声并不大,但片刻间就传到了联合营地每一个角落。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在这一刻都是放下手里的工作,转过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族人们满脸惊奇,动物们则是有些焦虑。 它们也有自己的意识,能从歌声中感受到一种名为伤感的存在。 伊迪丝在用半精灵的母语歌唱,唱的歌乃是孟庆从未听过的歌词。 哀愁的内容过去后,随后响起的则是振奋人心的鼓舞。 因为歌声,联合营地中的众多生灵都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仿佛看到了最开心的时光。 而这段歌词里,也蕴含着伊迪丝在有孟庆在的时候渡过的那些快乐时光。 到了最后,歌声逐渐低缓下来,最后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想要叹息,怎么到这里就结束了,最后的那些呢? “等你回来,我唱给你最后的一段,好么?” 伊迪丝满含泪水,却又满脸期待的望着骑在战马上的孟庆。 离别之苦充斥在她心间,让她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弱小。 如果她能变得足够强大,这种苦难也就不会降临在她身上。 “我非常期待。” 孟庆下了战马,来到伊迪丝面前。 没有开口伊迪丝就是冲过来抱住了他久久不愿松开。 围观的人叹息着散去,伊迪丝对孟庆的留恋任谁都能看出来。 “别了,伊迪丝。” 微微用力挣脱伊迪丝的怀抱,孟庆注视着抬起头的伊迪丝,面带笑容挥手告别。 抬起头,他看到了因为歌声重新聚集过来的一众管理层,这个时候他也没有再多言什么,只是抬起手,对着大家挥了挥。 “别了,我的家乡。” 登上战马,孟庆的声音微不可查。 除了距离最近的兰雅,没有谁看到孟庆眼角的泪光。 一直在大家面前露出坚强姿态的孟庆,在最后离别的时候,也是无法抑制内心的情绪。 哒哒哒的马蹄声响起,两匹战马先后奔驰离开马厩。 战马后方是一众紧追不舍的联合营地族员。 只不过众人越追离孟庆越远,最终在追到联合营地北门口的时候,看到的只有孟庆最后进入丛林前的身影。 “晨星哥哥!!! 我们都在等你回来!!!” …… 又一次走在枝繁叶茂的丛林中,孟庆的心态与以往完全不同。 以前是离开家最多十天半月就会回来,现在他真的要离开来到这方世界后唯一的家,越走越远,并且以后再无族人能够帮助到他,日后遇到任何事,能依靠的只有他自己。 兰雅驾驭着枣红马跟在孟庆的战马后方。 她没有打扰孟庆,现在的孟庆还在追忆中。 她非常清楚此刻孟庆的想法,因为被孟庆掠来丛林中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有和孟庆现在相同的感受。 沉默的时光只持续到两人两骑走出丛林,待走出丛林后视野骤然开阔起来时,孟庆整个人包括气质都发生了变化。 他抬起头望向前方,脸上除了强烈的期待就再没有其他表情。 来到这个神奇的异世界后,他终于能够踏出这一步了。 这花费了他七年多的时间。 十分漫长,却又极其有意义。 “不北上么?” 见孟庆调转马头往西进发,兰雅驱动战马跟上孟庆,语气有些疑惑。 “既然是游历,当然是走遍想走的所有地方。 我一直都想去你之前生活的地方好好看看,现在总算有机会了。 怎么样,你身为主人,不会不欢迎客人造访吧。” 放下心结的孟庆语气欢快,完全看不到之前的种种表现。 对于孟庆的话兰雅以白眼回应,她就知道孟庆会有这么做的可能,但也没办法拒绝孟庆的提议。 这么久了,她未尝没有回去看看的想法。 虽然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但那里也算她半个故乡,是刻在记忆最深处的东西,无法轻易遗忘。 野蔷薇领。 数年前曾经发生的魔物暴动,对野蔷薇领这样的小男爵领影响巨大。 虽然有游历到此的骑士协助防守,但到了魔物暴动结束时,野蔷薇领也有数百平民伤亡,尤其以最靠近南方丛林的银杏村损失最为惨重。 魔物暴动结束后,多次远迁躲避魔物的银杏村村民才得以返回被破坏的狼藉一地的村落,铲除农田上浓密的杂草,保留弱不禁风的禾苗。 当年的收成连往年一半都不如,加上第一年因为魔物暴动大幅减产的收成,两年不到,就能让略有富裕的平民入不敷出,不得已向领主老爷借钱买粮。 但这种时候,能有粮的也只有领主,借来的钱转手又回到领主之手。 至于粮食的价格么。 呵呵…… 这还不是最惨的,那些亲人死在魔物暴动里的平民,如果死的是男人,剩下的女人孩子日子更难过,借钱借粮也借不到。 运气好的娘家还能帮一帮,运气差的,不是忍辱负重出卖皮肉换来果腹的粮食,就是连大人带小孩一起寻了短见,可能连肯下葬的人都没有。 草席一裹,找个村外的荒地就埋了,曝尸荒野也不奇怪。 平民不好过,领主的日子也过的非常一般。 平日里热闹的镇子变得冷冷清清,大家手里都没多少钱粮,以物易物反而变得常见。 有点钱粮的这个时候也不敢漏财,街道上的店铺,十家有九家都紧闭大门。 没了交易,平民的作物收成又大减,乔治男爵一直吃老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大手大脚。 过了两年情况渐渐好转,人类能传承千百年不衰败,对苦难的适应性是极其重要的。 苦难只能带来一时挫折,最终还是会在群体协力下回到正轨。 魔物暴动结束五年多后,野蔷薇领已经在不受打扰的情况下,休养生息恢复了以往的模样。 只是那些因为魔物暴动发生的罪恶,没有谁会来伸张正义。 () 第205章 近乡情怯 哒哒哒的马蹄声在蔷薇镇东门外的道路上回荡。 远远的看到这一幕,蔷薇镇东门的士兵呼喝着打起精神回到岗位,持枪肃立的模样看起来挺像回事。 待马蹄声近了,守卫们瞪大眼睛,面带羡慕的望着那两匹没有杂毛的雄俊战马。 再看到战马上着甲佩剑负弓的一男一女,哪里还会不知道这两人皆是骑士身份。 就在士兵们踌躇是否要拦下这两位来头不小的骑士时,靠近东门的两骑放缓了速度,让一众士兵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如果来人真的硬闯,领主看在骑士的身份上,他们受伤最多只有点草药和几片肉的补偿,得不偿失。 “真没想到,这么些年过去,蔷薇镇的东门还是这番模样。” 士兵眼中身着修身战甲的女骑士,头盔下传来一道让士兵又松了一口气的话,如果是来过蔷薇镇的骑士那就好办了。 “怎么,睹物思人么?” 另一名同样带着头盔的骑士开口道,他的声音一经响起就让前方的士兵肃容。 仅凭声音他们都能感受到这是一位长期身处高位的存在。 “不,只是有些感慨,和联合营地相比,这里的发展速度太慢了。 慢到十几年可能都没有多大变化。 以前还不觉得,现在看来,有你领导的联合营地,壮大到现在的程度并不是偶然。” 女骑士兰雅无不感慨的道。 另一人自然是孟庆,两人走出丛林后一直向西,沿着丛林边缘,很容易就来到了兰雅曾经生活许久,与孟庆也有不解之缘的野蔷薇领。 “哈哈,你这话我爱听,会说话就多说点。” 走出丛林后的孟庆,和在联合营地里判若两人。 用兰雅的理解就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对所有东西都感到好奇,也有一颗开朗活泼的心,再无曾经一直保持的威严气势。 其实这才是孟庆比较真实的一面,曾经在地球上的时候,他就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三十多岁没有成家,一直向往自由。 他也真的这么做了。 攒够了钱,在没有父母需要赡养的顾虑下离开故土踏上自由之旅,足迹涉及名川大河,体验不同地方的美食,邂逅不同的人,这让他的人生经历变得无比充实。 如果不是一次意外让他魂穿异世界,怕不是这个时候的孟庆还在地球上各地游历。 穿越前他的脚步已经不限于出生的国度,十几年间几乎走了大半个地球,从世界最高峰到南极再到海底,最终留步的地方是广袤无垠的热带雨林。 也是在那里他有了奇遇,就来到了异世界的丛林里。 一句话总结,孟庆是一个闲不住的人。 他并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有诸多顾虑,行事只看本心,也就是千金难买我乐意。 以阵营定义的话,他是坚定的绝对中立阵营,只不过以哥布林之身在这个世界上,他的阵营相对人类已经算是邪恶的。 两人对话几句,蔷薇镇东门的守卫一直没敢出言打扰。 一直到孟庆笑声落下后才上前行礼示意:“两位大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来蔷薇镇准备逗留几天?” “两天吧,从东方来,到北方去,无事就请放行吧。” 孟庆的话语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守卫也老实的让开位置让战马通行。 常年身处高位的孟庆,他的话带着莫名的魔力,在士兵们听来比起贵族老爷还有气势。 望着进入蔷薇镇的两骑,士兵们窃窃私语,都一致认定这是某位地方骑士领的大人。 那位女骑士的斗气波动比自家领地最强大的骑士还要慑人,怕不是强大的中阶骑士。 能和女骑士谈笑风生的另一人,实力自然不会差多少。 两名中阶骑士,算是近些年少有的来客。 曾经沧海难为水,有过地球上的眼界,再看蔷薇镇那中世纪风格的街道与沿街店铺,孟庆嘴角只是挂着笑容没有任何表示。 他进了蔷薇镇看到的东西,没有什么能让他驻足。 兰雅的感觉就复杂许多。 她在蔷薇镇生活了快十年时间,一走就是七年有余。 回来后街道上细微的变动,都能勾起她记忆中的点点滴滴。 嘴上再怎么说无所谓,但兰雅内心还是对归乡有些喜悦。 蔷薇镇的规模不过纵横几千米的样子,不过千户人家,规模远不如联合营地。 只是战马脚力的几分钟后,孟庆二人就是走过了两条街来到了镇子最热闹也是靠近领主府的地方。 “这里是领主的城堡,你当初应该去过。 那边是校场,是骑士与骑士扈从训练的地方。 当初我也长期住在那里,不知道现在的屋子有没有换人。 我还记得院子里栽了好些柿子树,一到秋天红彤彤的柿子又甜又软。 柯蒂斯大哥的女儿最喜欢我给她带的柿子,吃的满脸都是汁水,一点也没有姑娘家的样子。” 兰雅的话满是回忆的味道,睹物思人,不自觉的念起柯蒂斯的名字。 很快她就醒悟过来闭口不言,要知道杀掉柯蒂斯的凶手可就在她身边,哪怕成了中阶骑士,对上孟庆她兰雅也没有一成把握能全身而退,至于胜利几率更是小的可怜。 “哦,那位络腮胡大叔还有女儿,你不打算去看看么? 不想知道这些年她过得怎么样么?” 孟庆耸耸肩摊开手,当初的柯蒂斯也算倒霉,跟有月光猫妖带领的猫妖群血战半天,被他孟庆捡了个便宜,死的真是无比的冤屈。 不过孟庆并没有因此觉得有什么不对,立场不同的情况下,换成是孟庆被人类围攻,他相信他的下场不会比柯蒂斯好哪里去。 即使当场不死,之后的待遇也生不如死。 “不知道她和玛丽大嫂还住不住以前的地方,我去看看。” 兰雅因为孟庆的话有些意动。 她之前没想到这些,如今想到后,对故去义兄的遗孀和女儿十分想念。 当年已经算是大姑娘的小玛丽,如今有没有结婚成家?日子过得好不好? 换了个位置策动战马奔驰,哒哒哒的马蹄声在蔷薇镇街道上回荡。 离得老远街道上的行人就让开道路,供骑乘雄俊战马的两人通过。 在两人过去后彼此交谈着,讨论这看起来有些陌生的两名骑士到底是何来头。 () 第206章 闹剧 “房子还在!” 远远的看到柯蒂斯曾经的居所,兰雅不由得一喜。 这附近对她而言十分熟悉,可以说闭着眼都能走到那栋带着小院子的沿街居所前。 “房子还在,人可就不一定咯。” 只是用望星瞳瞄了一眼,隔着围墙与建筑孟庆就看清了院子里的人。 发现有趣的事情后孟庆嘴角不由得翘起,还真的挺凑巧的,院子里正在进行非常激烈的对话。 “你看到了什么?” 兰雅早就知道孟庆有一双能看到不同寻常事物的眼睛,她没有追问太多,唯恐听到不愿听到的东西。 如果孟庆真说出来她穿不穿衣服对孟庆都一样,兰雅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孟庆才好。 “一场闹剧,拍成电视剧放在黄金档是家庭主妇的最爱。” 孟庆说着兰雅难以理解的东西,对此兰雅也不奇怪。 孟庆嘴里总会有一些难以明白的术语,有时候还会用这个世界的人类语、半精灵语以及哥布林语之外的语言说话或唱歌,就像当初在铁山领唱的那首歌一样。 策动战马靠近院子正门,摘下头盔后兰雅侧耳聆听了片刻,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 她已经明白了孟庆嘴角带笑的原因,刚回人类的地盘就遇到这种事,兰雅万分尴尬,继而怒火中烧。 骑士之所以是人中之杰,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实力强大,更有绝大部分骑士活着的时候都在庇护弱小平民的原因。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骑士中的败类自然也不会缺少。 曾经野蔷薇领就有兰雅最讨厌的胡德,对方是男爵的子侄,年龄不大不知道糟蹋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更是喜欢纵马驰骋闹市,扰的街道两旁鸡飞狗跳。 “媒人就在这里,聘礼也按照咱们领地平民中最高规格准备好了,玛丽大姐,你到底还在等什么?” “是啊,这么高的聘礼,我都心动了,恨不能我家丫头再大个五六岁,其实九岁也不算小了,只可惜实在高攀不上奥德老爷。” 一帮鸡毛蒜皮小事都能挂在嘴边半个月的妇女围在玛丽身边七嘴八舌的劝说着。 玛丽身后是一名虽然穿着打扮朴素但也无法掩盖秀丽气质的女孩,她的年龄看起来有二十多岁的样子,这么大的年龄还没成家,在整个人类世界也不多见。 按理说自家姑娘这么大了还没成年,当娘的该比谁都着急,有媒人带着高规格的聘礼上门,绝大多数估计连对方是人是狗都不看就会把女儿嫁了。 但玛丽此刻满脸铁青,也就顾虑周围都是街坊邻居还得继续在这条街上住下去才没有爆发,换成几年前,有人敢这么在她面前说话,她早就一耳光抽掉她们的大牙了。 “奥德老头比我还大三岁,儿子都结婚好几年了,你们让我家玛丽给比她还大的男人当后娘,真能昧着良心说出嘴啊。 街坊邻居这么多年了,我玛丽从没主动欺凌过大家吧,虽然我家男人没了,但也没这么欺负我孤儿寡母的吧!” “我不嫁!” 小玛丽也大着胆子看向周围的妇女,但很快就在她们钉子一样的眼神中败下阵来,聚成群的妇女可是连男人都要退避三舍的,不怕的被扒光裤子游街,也没脸在蔷薇镇混下去了。 “我说老玛丽,不要总沉浸在以往的荣光中,柯蒂斯大哥已经没了这么久,你该从贵太太的幻想中回过神了。 你现在和我们没有什么两样,按照王国律法女子二十未嫁领主可以指配婚姻。 奥德老爷迎娶你家小玛丽,可是得到乔治老爷同意的,你还犟个什么劲?” “都是帮白眼狼! 当年魔物暴动蔷薇镇被魔物包围,是谁哭着喊着要我家柯蒂斯去杀魔物保护镇子,又是谁恬着着脸在我家一住就是半年多? 你们死了男人的,我都帮你们找了新的男人,男人伤了的柯蒂斯帮你们男人争取了领主补偿。 我们一家,哪里对不起你们了? 你们摸着良心说,说啊? 不要再逼我们了,行么?” “你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上次魔物暴动都结束五六年了,更早的事情还拿来当宝贝,谁还记得那些时候的事?” “就是,我早就不记得了,谁知道是不是你瞎编的。” 一群妇女有些尴尬的左右看去,气势不由得降低了很多。 “我记得!” 一道清冽的女声从院门口传来。 众人定睛看去,一名身披战甲腰跨长剑、半个面容被长发遮住看不清容貌的英武女骑士正大步走来,能看到她的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怒意。 望向众人,没有谁敢与她对视超过三秒钟,仅是一人,气势就压过在场的七八人。 “虽然你是骑士大人,但也不能信口雌黄,你记得什么?” 有妇女因为有同伴在身边,缓过神来后胆子不由得大了起来,来人太陌生了一看就不是野蔷薇领的骑士,外来骑士什么时候也能管到领地里的家务事了? “我当然记得!” 兰雅撩起垂下来的头发,让整个面孔都显露出来。 短暂的沉默过后,惊呼声不绝于耳,众人都在看清兰雅相貌后,从记忆深处找到了面前这位女骑士的具体身份。 “兰雅!” “居然是她!” “她怎么没死?天哪!” 早已经认定死在丛林里的女骑士兰雅如今突然归来! 即使只是平民,众人也能从兰雅身上看出比领地最强大的骑士还要强大的气场,对方的实力呼之欲出。 “中阶骑士!” 有自家孩子是骑士扈从的妇女惊呼出声。 越是懂得骑士,越会明白骑士的阶级差距到底能带来多大的影响。 任意一名中阶骑士到了地方男爵领,受到的待遇几乎和男爵相差无几,这就是超绝的武力带来的地位变化,也是平民做梦都渴求成为骑士的原因。 “兰雅!真的是你么?” 玛丽望着兰雅一脸震惊,伸出手似乎想要触摸但手臂颤抖个不停。 无数次的梦中她有梦到兰雅或柯蒂斯出现的一幕,但梦醒了,除了泪水打湿的枕巾外,有的只是幽幽的叹息。 没想到今天居然真的梦想成真了,被全领地认定早已经死去的兰雅,居然回来了! 还以如此强大的实力回归! () 第207章 故人现状 “是我,玛丽嫂嫂!” 兰雅看到故人后,脸上满是激动。 快步上前来到玛丽面前,伸出手握住了玛丽探出的右臂,紧紧的握着她的手不愿松开。 “呜呜呜,你这些年去哪了呀。 你柯蒂斯兄长死了,真的死了。 这么久都没有一点消息回来。 我和小玛丽,过得好苦啊!” 悲从中来的玛丽哭成了泪人,仿佛要把这些年遭遇的委屈不甘都化作泪水哭出来。 一旁的小玛丽也是捂着嘴啜泣,记忆中的兰雅姑姑回来了,她虽然对兰雅的记忆已经有些陌生,但万万不会忘记兰雅的音容笑貌。 孟庆进门后看到的就是故人重逢的这感人一幕,见不得这种场面的他摇着头揉着松开缰绳的战马。 两匹战马皆是打着响鼻踏动前蹄,因为兰雅的哭泣而有些同仇敌忾。 发现又有一名着甲骑士打扮的人牵着马进来,院子里的人除了大小玛丽外几乎绝望了。 来人虽然气势不显,但即使只是初阶骑士也能轻松斩杀他们全部的人。 有兰雅在,哪怕男爵老爷也不会给他们报仇,在场的人太清楚自家领主是个什么样的人了,翻脸比翻书还快。 “我鬼迷心窍,我罪该万死,我不该贪那两枚银币的媒人钱,我忏悔!我该死!” 反应快的当场对着玛丽母女跪下,砰砰砰的磕着响头。 紧随其后其他人也跪倒在地,之前还趾高气昂的一群人,现在卑微的就像是一群待宰的猪,担心随时可能会落下来的屠刀。 兰雅安慰着哭的都抽搐的玛丽,闻声转过头看了一行人一眼,目光冷漠犹如冬日的寒风。 自打经历过铁山领的事件后,对待普通人,兰雅几乎再无怜悯之意。 孟庆的话说的非常正确,这群看似软弱犹如绵羊的存在,一旦有机会,就会成为择人而噬的饿狼! “滚出去! 回头再找你们算账,我今天不想见血!” 瞥了一眼无所事事在逗马的孟庆,兰雅最终还是没有对身为同类的这些人拔剑。 一群人千恩万谢的连跪带爬离去,经过孟庆身旁时远远绕开,仿佛孟庆是猛兽一般。 “不该放他们走的。 这些人,有好处的时候像狗,一旦有了别的地方能落得好处,马上就会变成狼!” 玛丽终于停下哭泣,主要也有孟庆进来不愿在外人面前露出软弱姿态的原因、 她紧握着兰雅的手,打量着青春依旧容颜不减的兰雅,内心有太多的话想说。 “我知道,这也要多谢有人对我说过的那些话,我不会就这么便宜他们了,不杀他们也要让他们脱层皮!” “喂,我好像有名字,不叫有人。” 孟庆抬了抬手,咳嗽了一声显示自己的存在。 “你再想想?” 兰雅瞥向孟庆,嘴角翘着,满是逗弄的意思。 “让我想想,算了算了,好男不跟女斗,你爱咋咋地。” 孟庆耸了耸肩,这个时候的兰雅不好惹。 “兰雅姑姑,你真的已经是中阶骑士了么?” 小玛丽在兰雅面前完全是个孩子,她在那群人走后胆子变大了不少,如今见到久违的兰雅,可以说喜出望外。 “当然,货真价实的中阶水骑士。” 兰雅自信的点头,微微调动斗气,一团湛蓝色的斗气护罩将她全身包裹住,斗气外放的骑士,自然是中阶骑士无疑。 “啧啧,要不要我给你算算你这些年吃了我多少魔药?” 一旁的孟庆落井下石,兰雅顿时脸上有些挂不住。 她的实力真的是魔药硬顶上来的,不然现在也顶多是初阶高位骑士,骑士的大小阶级阶位,每一个小阶都是难以跨越的门槛。 “这位是?” 玛丽终于找到机会询问孟庆的来历,对此兰雅随便扯了一个理由解释了过去。 孟庆的真实身份太吓人了,她可不敢跟玛丽讲述,怕不是真的知道孟庆是哥布林,玛丽就要去找刀砍死孟庆。 “原来是兰雅的朋友,来这里千万不要客气,就当在自己家一样,你们来,进屋坐,我给你们烧水,妮儿备茶。” 玛丽终于醒悟过来要招待兰雅与另一位尊贵的客人。 自打柯蒂斯进入大河丛林一去不回,玛丽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 最开始男爵给娘俩的待遇还没变,但很快就逐渐缩减。 到了魔物暴动时完全已经停止了任何额外福利,两人与其他平民没有任何区别,更因为曾经站得高的原因,如今摔的也更狠。 兰雅没有阻拦玛丽母女的忙活,记忆中柯蒂斯兄长有客人到访时,玛丽也是会像现在一样忙个不停。 在玛丽母女都在忙碌的时候,兰雅带着孟庆慢步走在院内,对于这里兰雅并不算是外人,她曾经在这里住了好几年时间,对院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无比的熟悉。 院子里很干净,连一颗杂草都看不到,花圃里的花,在夏日时节开放的无比绚丽,也是生长的整整齐齐,经常被人打理的样子。 但兰雅行走在院子里,还是能感受到一种淡淡的冷清。 主屋房顶上,曾经柯蒂斯亲手换上的瓦片如今经历风吹雨打后已经变色或破碎。 其他建筑也有一种年久失修褪色的感觉,并不是玛丽不想修缮,实在是能有一口吃的就已经很努力了,哪还有闲钱修缮房屋。 这处院子是柯蒂斯攒钱在镇上买下来的,也是因此玛丽娘俩才有一个稳定的居所。 换成那些花钱大手大脚的骑士,即使孩子都快成年了还住在领主提供的小院子里,也不想想自己真的有一天遭遇不测,妻子孩子会遭受怎样的困难。 院子里除了几颗果树与开垦出来的一小片菜园外,实在没有什么可留意的东西。 没有家禽没有家畜,围墙一角甚至有一个能供犬类通过的洞,天知道是什么时候垮下来的。 “玛丽嫂嫂的日子过得很苦。” 兰雅看完故人居所后,对玛丽如今的生活有了大致的了解。 虽然她没看柴房里的柴火和厨房里的粮食,但也能知道她们一直都是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过活,能不花钱就尽可能的不会花一个铜币。 () 第208章 斩断牵挂 “看起来曾经的骑士夫人,如今也要下地种田维持生活,真是可怜又可悲啊。” 注意到草棚屋里的农具上面还有新鲜的泥土,孟庆无不感慨的道。 骑士这种人中之杰,一旦死去再也没办法庇护妻儿。 曾经有过多少享受,如今就要承受多少苦难。 除非哪一日能够再出一名骑士,才能彻底改变这一现状。 这也是人类世界的趋势,是平民钻破头都想成为骑士的原因。 “你难道没有一点愧疚的意思么?” 兰雅表情很不好看,孟庆这简直就是在说风凉话,要不是和孟庆相处了这么多年,换成别人她早就翻脸了。 “立场不同,自然看待事情的角度也不同。 你会怜悯玛丽母女,对我而言她们只不过是陌生人,就像这个镇子里其他几百户人家一样。” 孟庆的话让兰雅无话可说,一时间气氛有些僵,还是烧开热水端来茶壶的玛丽打破了这一僵局,她热情的招呼孟庆与兰雅来喝茶。 “这茶有些年头了,还是当初你柯蒂斯兄长从一名子爵那里买的,好几银币一磅,我可喝不出来好坏。” 嘴上说着,玛丽脸上丝毫没有惋惜的表情,即使卖掉茶叶可能能换几银币让家里的日子好过一些,玛丽也没有做出这种事情。 有些东西不是花钱能买到的,就像这种茶叶,就像之前那群人来这里的目的。 孟庆端着粗瓷碗充当的茶杯,吹了吹碗上漂浮的茶叶,望着逐渐在热水里舒展开的茶叶,孟庆对这个世界上层文化有了一些了解。 这种茶使用的原材料可能和孟庆所知的茶树有所不同,但喝茶也算是相似的文化,是平民极少能享受起的。 兰雅也是渴了,即使茶水滚热也是面不改色的几口喝的只剩茶叶。 一旁的小玛丽连忙续水,举止间带着平民身上没有的气质,看来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 “你刚回来,就让你看笑话了。 这些年,你到底去哪了。” 抿了抿自己碗里有些甜意的茶水,玛丽打开了话匣子。 “一言难尽。” 兰雅的表情很是复杂。 回顾过往,这些年的经历让她的人生变得十分充实。 这是许多人从未有过的遭遇,收获远比付出要大得多。 哪怕里面有许多遗憾,但也是兰雅的人生。 是需要她努力记住的。 兰雅大概解释了几句,玛丽的表情就变了。 她放下茶碗,凝视兰雅良久,愤而起身对小玛丽喝道:“妮子,送客!” “嫂嫂!” “母亲!” 兰雅与一旁的小玛丽都是惊呼,玛丽则是颤抖的伸出手指着兰雅,几次想说什么,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 兰雅只是说她遭遇了魔物并且与魔物一同生活的这点,对魔物深恶痛绝的玛丽哪里还能忍得住。 “非常感谢你还能记得我们娘俩,能在这个时候来看我们,希望你能记住你兄长是怎么死的,我人单力薄也没办法强求什么,好自为之吧。” 不管兰雅再怎么解释,玛丽都是面带平静的摇头。 但能看出她眼中有着化不开的悲哀。 没有什么比人类与魔物之间的仇恨更大的了,这远超人类之间的仇恨与亲情。 “嫂嫂,不为你,为了小玛丽着想,你也不要置气啊。 确实,我和魔物同流合污。 但你要理解,这是有苦衷与隐情的。 如果真的可以回来,你真的以为我不愿意回来么?” 兰雅难得在孟庆面前哭了出来。 她讲述了当初在铁山领的遭遇,听得小玛丽捂嘴惊呼不已。 换成她是兰雅,当时肯定心如死灰,被视作保护对象的平民如此对待,她肯定要暴起乃至失去理智的。 “母亲,我不想嫁那个老头子,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兰雅姑姑回来了,该是一件大好事啊,您干吗这么对她?” “你不懂,人类与魔物的仇恨大过天。 她昨日能与魔物同流合污,今日就能拔剑对准同为人类的我们。 妮子你过来,她早已经不是你的兰雅姑姑了,如今的她只是一个堕落的人类。” 玛丽的态度很坚决,怎么说都无法打动她的信念。 一旁的孟庆不由得摇头,怎么有这么倔的人? 他很难理解,他能非常轻松的接受从人变成魔物的事情,也能与人类和平相处,只是被局势逼迫一步步走到今天。 不过想想曾经为人的时候,孟庆大概能明白玛丽的坚持。 换成人类看到一个人与一群吃人的野兽厮混,估计也会对他另眼相看警惕万分的。 魔物与人类的关系,可比野兽与人类的关系还要差。 “我明白了。 嫂嫂,我会帮你解决眼下麻烦的。 还有,我不会在这里呆太久,本来就是想念你们想念这里才会绕道前来。 谢谢你,让我没有了最后的那一份牵挂。 不管你怎么看我,你永远都是我兄长的妻子,我的玛丽嫂嫂。 小玛丽,别哭了。 你有喜欢的人了是么? 女孩子看人要看清一点,说出来我帮你把把关。 如果真的没问题,那姑姑给你做媒。” 兰雅抹掉泪,整个人都变了。 就像她说的那样,她心中最后的一丝牵挂也被玛丽斩断了。 如今还没离去的原因,只是看在过去的份上帮一把。 帮完这次她就真的再无任何牵挂,天大地大无处不可去。 “兰雅姑姑,我舍不得你走!” 小玛丽很聪明,现在的她能依靠的只有兰雅了,如果对方走了,不管之前兰雅帮到那里,估计很快就会被打回原样,可能会比现在更差。 但兰雅已经来了,即使再怎么不愿意,生活也没有办法回到原本的轨道上去。 “放心,我不会留下什么隐患的,也不会在离开后让你们再受到什么伤害。 你要相信一名中阶骑士的能力,如果我愿意,这野蔷薇领换一个领主也不是没有可能。” 兰雅的话语带着淡淡的霸气。 虽然她并不是联合营地的管理层,但也算长期处于领导阶层,名下有一堆可以调动的人手,个人实力也是在一直精进。 这才是最关键的。 骑士的底气从哪里来? 还不是个人那超凡的实力。 “两名。” 一旁的孟庆忽然开口补了一句。 兰雅回头对孟庆勉强露出一个笑容。 孟庆这话的意思非常明白,不管兰雅要做什么,他孟庆都会和兰雅站在统一战线上共进退。 () 第209章 雷霆反击 “男爵大人,就是这里!” “没错,真没想到这人居然早已经成了王国的通缉犯,我说怎么看人的样子都不对劲。” “抓住她!别让她跑了!” 院外传来喧闹的声响,让院内四人脸色都有了变化。 玛丽母女两人是惶恐担忧。 兰雅则是面色平静的将手搭在剑柄上。 孟庆束手站着望向院门口的方向,嘴角噙着淡淡的嘲讽之意。 他倒要看看外面那群人到底要做什么,能做什么。 院外的喧闹声响了一会就静下来了,但脚步声反而更加频繁。 包括院落两侧围墙外都有厚底靴踩踏地面的动静。 几分钟的时间,怕不是整个院子已经被整个围了起来。 虽然是一个男爵领,但常备上百名士兵还是有的。 那群人离开时关上的院门终于被推开,在一行骑士拥簇下,领主乔治男爵着甲的身影映入孟庆等四人眼中。 “兰雅,真的是你!” 虽然早有心里准备,但看清四人中最醒目的那名女骑士,乔治包括身边的大部分骑士都是惊呼。 兰雅即使离开很久,但这里的人还都记着她。 “男爵大人,小心为上,她早已经是王国通缉犯了。” 乔治男爵身旁的骑士拉住了想要上前的自家男爵。 看清兰雅的时候,震惊之余,众人也感受到了兰雅深不可测的气势。 那群平民居然真的说对了,几年不见,兰雅真的从初阶中位成了中阶骑士。 但,这怎么可能呢? 众骑士万分不解,也有难以掩饰的羡慕与嫉妒。 几年过去了,整个野蔷薇领,只有一名骑士从初阶初位晋升到初阶中位,即使如此也大肆庆祝。 大家都是骑士,最清楚骑士的晋升有多困难。 兰雅几年时间连升两位,还跨越了一个阶位,这得是多么恐怖的天赋! 对方才三十多岁,正是骑士的巅峰期,未来成为能统领一方的中阶中位几乎是板上钉钉,高位也不是没有可能。 高阶的话,就不是努力或天赋能够解释的了,各方面全都不可或缺,尤其是魔药这种重要资源,那是能压垮一个伯爵领的天价财富。 说来话长,只不过片刻时间,想清楚轻重的骑士就调整好自己的态度,一行骑士都没了之前群起攻之将兰雅拿下的想法。 开玩笑,中阶骑士可是能斗气外放的,斗气护罩强大到能短时间挡下他们一群人的攻击,普通士兵的刀剑不过是挠痒。 兰雅要是出手,武器喷吐的斗气能够轻而易举的破开他们的斗气给他们留下致命伤。 这就是中阶骑士与初阶骑士截然不同的地方,也是中阶骑士才有可能成为骑士领领主的原因。 “乔治男爵带这么多人马来找我,恐怕不是叙旧这么简单的吧,我好像听到有人说我是通缉犯?” 面对超过十名骑士的阵仗加上外面更多数量的士兵,兰雅依旧面不改色,对乔治男爵的称呼也变了。 她早已经不为乔治效命,自然无需再顾忌什么。 “通缉犯什么的先不说,也许是个误会。 我想知道,兰雅骑士这些年去了哪里?” 身为男爵,乔治在其他骑士证实兰雅已经是中阶骑士时依然还能保持姿态。 世袭爵位得之不易,祖上肯定出过高阶骑士,除非连续两代贵族的后人都没能成为骑士,爵位才会被王国收回。 只不过正常情况下,即使血亲后裔太废柴,旁支里找一个天赋不错的加以培养,认个亲外人谁会知道? “我有义务告诉你么?” “当然,要知道,你的契约可还在我手里。” 面对兰雅不客气的话,乔治男爵并没有生气,从随从手里的托盘中拿来带来的那张薄薄的契约书晾了晾。 看到契约书的时候兰雅面色一变,这么久了她差点忘记还有这个隐患一直没有消除。 贵族之所以能放心接受骑士效命的原因就在这张薄薄的契约书上。 这张契约书使用的是特殊的纸张与墨水,制造工艺保密到公爵这一阶层都难以窥得。 这是每一个能建国的势力都必须先掌握的技术,缺少了它会有很大的隐患。 “乔治男爵是在威胁我么?” 兰雅含怒道。 这份契约失效期还有几十年,被契约的她处于被动状态。 对面的乔治男爵只要撕毁契约书,他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兰雅则会受到契约书的反噬实力大减,即使修养过来也会留下后遗症。 一旁并不引人注目的孟庆,平静的瞥了一眼契约书就是从最细微处看懂了契约书的内容与契约模式。 他上前几步来到兰雅身边,吸引了众人注意力的同时开口道:“我当是什么呢,只不过是一种古老的诅咒,真是可笑至极。” “这是谁?” “看起来像是和兰雅一伙的。” “好像感受不到他的斗气波动,莫非是普通人?” “普通人会有这么大胆子插话么?” 一行骑士低声议论着,片刻得出应对方式。 人群中一名骑士突然射出一箭直奔孟庆面门,这只箭极其突兀即使兰雅反应过来都为时已晚。 如果孟庆真的是普通人,这一直奔面门的箭就能要了他的命。 “嗬,这么狠啊,上来就下杀手。” 没有人能在孟庆面前偷袭得手! 面对突如其来的进攻,孟庆单手一挥,毒蛇般弹射出去的藤蔓就将箭矢弹飞出去,还没到他面前就掉落的地上。 “主动攻击! 你们黄名了! 我反击杀死你们可是不会红名的哦。” 刚刚的偷袭似乎并没有让孟庆惊慌半点,他反而有兴致说一些在场人听不太懂的话。 “来,吃我一记精准射击,就是你了。” 没人能看清两手空空的孟庆是怎么忽然弯弓搭箭的。 他的话刚落下,射出去的箭已经精准的插到了那名偷袭的骑士额头上,对方连声都没来得及发出直接被箭矢的冲击力射倒。 初阶骑士的斗气并没能防御住蕴含木系能量的箭头,被精铁箭头穿透颅骨从后脑露出来的下场不言而喻,一名骑士直接被孟庆一箭射死了! () 第210章 骑士挑战 孟庆的反击让对面骚动不已,一行人摆出防御姿态加大斗气防护,但望着倒下同伴额头上的箭矢依旧胆颤心惊。 尤其是在看到孟庆手里的弓箭又不知如何消失不见的,他们差点都以为自己眼花了。 不过那根插在人已经死去,但身体还在抽搐的骑士额头上的箭矢,可做不得半点假。 孟庆一旁的兰雅也是目露惊色,醒悟过来后明白这是孟庆把武器藏到空间戒指中了。 但有空间戒指是一回事,能如此迅速的取出又放回就另当别论了,孟庆明显已经对这种进攻手段了然于胸。 “你是谁? 知道你到底在做什么么? 你已经触犯了王国的律法,按律当斩!” 人群里的乔治男爵又惊又怒,来的时候他还和那名死去的骑士说过话,眨眼睛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 他不敢想象之前孟庆如果偷袭的是他,他现在会不会也变成一具尸体。 即使已经后撤了好几步有骑士挡在面前,乔治男爵依旧觉得脊背发寒,安全得不到半点保障。 “嗯?” 对于乔治男爵的威胁,孟庆挑眉哼了一声,让对面一群骑士如临大敌盾牌全部架到面前。 擎着盾的时候,他们才能觉得心安。 “死在我手里的骑士怎么也有你们这群人的四五倍了,我还活的好好地,你们谁能来抓住我?” 孟庆的下一句话让前方的一群人心惊胆颤。 开什么玩笑,面前的这名实力不显的男人,居然有如此可怖的战绩? 他难道是高阶骑士??? “无胆鼠类!呸!” 面对沉默的男爵与他的骑士,孟庆粗鲁的吐了吐口水,语气极其轻蔑,让对面一群人怒火中烧。 骑士可杀不可辱,孟庆的行为太过分了! “吾为奥托,初阶高位土系骑士,阁下,请亮名吧!” 一名骑士擎着盾不顾他人阻拦越众而出,他另一只手里的大剑直指孟庆,语气极其严肃。 “骑士挑战!” 兰雅与乔治男爵一方的骑士都是默然开口道,也让孟庆明白了这位叫奥托的骑士到底在做什么。 奥托要孟庆亮名的意思就是要与孟庆进行骑士之间的对战,而且是不死不休的那种。 一般情况下骑士之间有解不开的仇怨都会用这种方式解决,败者死去,胜者享受荣誉且不犯杀人罪。 还有比这种死战正常点的是骑士之间的切磋,那种情况下双方只会报名字而不会报如此详细的东西,奥托连自己的名字、实力与修习属性都报出来了,这就是要与孟庆死斗。 “了解了解,要和我拼个你死我活是么? 看,这话都证明你死我活,你确定要和我死斗?” “也许是你死我活呢,阁下,莫非不敢亮名?” 奥托轻蔑的吐出话语,望着孟庆的目光也从严肃变成了不屑。 “瞧我这暴脾气,我和你费什么话啊。 你一心求死,我也没必要拦着你。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乃能止南境小儿夜啼的陆仁甲是也,木系异能者。” 孟庆一脸正气面不改色的说出这段话,差点让一旁的兰雅没忍住笑出来。 强忍着笑意的兰雅知道孟庆又在使坏,对面的那名骑士,马上要倒大霉了。 “陆仁甲是么? 亏你名字里还带着仁,动辄取人性命,我看你也不配为人。 就让我送你重新轮回吧,下辈子当猪狗被人宰杀千百次最好。” 虽然没理解孟庆的骚话,但奥托还是能知道孟庆是木系这种少见属性的存在。 除了地水风火四大元素外,木、石、冰等系的骑士也有,只不过极其稀少。 至于孟庆不报实力奥托也不在意了,对方就算是中阶实力,奥托也不惧怕。 毕竟他是最擅长防御的土系骑士,对战过的中阶骑士也不是一人两人了。 “人身攻击啊你这是,我生平最恨两种人了,一种是给人取外号的,一种是叫奥拓的。 你一台破车得意个什么劲?” 兰雅少见孟庆这么暴躁的时候,惊讶的捂着嘴。 事实上这正是孟庆的人生态度,嬉笑怒骂由心而生,从来不曾遮掩过。 在原本世界的时候,除了知心的朋友,外人极少见过他的真实样子。 “来! 战吧!” 奥托不再和孟庆嘴上分胜负,擎着盾大步上前两步,宣告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接受暴风雨的洗礼吧! 万箭齐发!” 孟庆冷笑两声,下一秒中二的迎着太阳张开手臂。 就在一众人以为孟庆故作姿态的时候,只是片刻后奥托就面色大变将塔盾高举挡在头上,而后铺天盖地的箭矢就是以下雨般的方式往下砸。 没错,就是砸。 从外人视角来看,奥托头顶非常突兀的出现了数之不尽的箭矢,汇成洪流往下掉落,而且一落就没有结束的时候。 最多三个呼吸的时间,掉下来的箭已经将奥托整个人都给掩埋住。 “爽快!” 将从联合营地仓库拿走的箭一次性的全砸过去,望着已经被箭矢包围的可怜人类骑士孟庆笑了,笑的很痛快,这种用箭将对手淹没的感觉太爽快了。 “看来下次得换成脑袋大的石头。” 看到箭矢堆积的小山晃动起来,孟庆收起笑容叹了口气。 对面的骑士擎着盾,箭矢这种重量轻的东西,再多也只会让他狼狈最多受点小伤,是没办法给他致命伤的。 双腿积蓄力量,脚踩大地的土系骑士用盾牌顶在身前,强硬的从箭矢堆积的小山里冲出来。 正如孟庆预料一样,虽然奥托看起来挺狼狈,但全身都被护甲与斗气庇护住的他,连头发都没掉一根。 孟庆的手段着实惊人,让奥托万万想不到,但挡下了孟庆的第一波进攻奥托信心大增,如果孟庆只有这种实力,完全破不开他的防御。 每一次呼吸,奥托身上都有土黄色的荧光喷吐。 他走过的地面都会留下浅浅的脚印。 正如火系骑士到了中阶能够让斗气燃烧起来一样,土系骑士则是能够调用大地的力量。 哪怕只是极少的一点,对骑士个人也是极大的帮助。 中阶之前土系骑士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但到了中阶他们的防御力能让低于中阶的任何存在绝望。 奥托不是中阶骑士,但距离成为中阶也只有一步之遥。 不仅如此,他还有自己的秘密武器,盾牌与武器上都是镶嵌有土系宝石,能够让他的斗气更加活跃,也能够调用更多的斗气防御或进攻。 () 第211章 恶魔的低语 面对一步步紧逼而来的奥托,孟庆面色不变,挥手间洒出一大片树魔核心。 那些木头在半空中的时候就是在木系能量的刺激下快速成长变形,到落地的时候直接扎根大地,枝条疯狂的缠绕周围的一切。 即使落到钢铁战甲上,根系也犹如活物一样紧紧吸附在上面颤动,似乎要把钢铁都扎穿。 撒豆成兵一直都是孟庆非常有效的进攻手段,当下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本就移动缓慢的奥托即使防御住疑似暗器的进攻,但紧随其后的藤蔓缠绕也让他再也没办法移动分毫。 左手一挥一把铁胎弓出现在手中,右手则是出现带着精钢箭头的箭矢,面对无法移动的活靶子,此时不射更待何时? 精准射击让孟庆的每一击都力大无比,仿佛重锤砸在盾牌上的力道让盾牌后的奥托苦不堪言。 孟庆并没有射击盾牌之外奥托其他部位,箭箭直奔盾牌而去。 他的意图很明显,要从奥托最擅长的防御上面击溃他。 “骑士战,不分生死不罢休,你们要做什么?” 兰雅从战场边缘绕过挡住了试图援助的骑士,奥托依旧没有能挣脱满地藤蔓束缚,连脚都没办法抬起来,骑士技-践踏自然无法使用。 如果能用出,或许还能摆脱束缚重新恢复自由。 “兰雅,不要以为你是中阶骑士我们就怕你,我们可是有十几人,还有男爵大人手里的契约,你敢乱动一下试试?” 一行骑士不顾骑士的荣耀,用兰雅的弱点攻击她,想要让她在这个时候没办法出手。 “可笑,就算你们现在撕了契约书,我也能杀掉你们一半人才失去战斗力。 那个时候我的同伴会保护我的,你们只有死路一条!” 兰雅丝毫没有退缩,她看向孟庆,看到的是孟庆坚定目光的回应,这让兰雅更加放心。 孟庆既然做出承诺,就不会失信,这是长久以来从孟庆这里得到的信心。 中阶骑士的威慑力是巨大的,乔治男爵在众人的注视下左右为难。 他很想当场撕毁契约书,但又怕兰雅真的暴起直接奔他而来。 哪怕自己也是骑士,身旁还有很多领地的骑士,乔治男爵还是不敢冒险。 到了他这个年龄,没有什么比安稳更加重要的了,他不求上进只求保持现状。 想到这里他恨恨的喊住一行骑士后撤表示自己的态度,这没有被苦战中的奥托看到,对方脑袋后还没张眼睛。 一箭又一箭,孟庆的箭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奥托的斗气消耗速度快的惊人,是他成为骑士以来最不禁用的时刻。 连三十个呼吸都没撑住,奥托再也拿不稳盾牌。 盾牌被箭矢的冲击力撞的从他手里脱离,整个人暴露在孟庆的弓箭之下。 “两招,两招奥托骑士就失败了!” “太不讲道理了,把人缠住就会一直放箭,完全没有一点骑士战的风格。” “你没发现,他一直在往盾牌上射箭么,如果他把弓放低一点,这会奥托骑士的腿早就被射断了。” “……” 对手防御大减,孟庆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先后几箭射中奥托,全被他贴在身上的斗气护住。 但斗气是有极限的,连续消耗如此巨大之后,奥托终于无法长时间维持斗气护盾运作,让精钢箭头直接刺穿斗气击中身着的战甲上。 虽然手里拎着一把剑,但奥托苦逼的从始至终都没用的上。 那把剑连带他的右手早就被藤蔓层层包裹住了,可以说孟庆换一个方向早就能击杀奥托,但他就是一直正面攻击,直到把奥托的防御彻底打掉。 又是几箭过去,奥托嘴角溢出鲜血,护甲虽强但只是拥有一定的防护,不可能完全防护住力道。 箭矢落在战甲上,还是有力道穿过战甲给奥托连续造成了伤势。 可以说,现在的他已经输了,输的十分凄惨。 “你可以投降。” 眼看就能直接击杀对方,孟庆忽然停手了。 他停下射击,甚至将弓箭都收起来,也放开了束缚住奥托整个人的大片藤蔓。 奥托太小看撒豆成兵的威力了,这是连牛头怪这样的蛮力存在都无法挣脱的,在孟庆洒出树魔核心奥托没有躲过的时候,奥托就已经败了。 生死之间的大恐怖让奥托不假思索的开口道出投降二字。 他可以清楚的听到身后其他骑士的叹息声,他甚至没有勇气回头去看这些相处的还不错的同伴。 骑士战输了,活着比死了还要痛苦,但能活着,谁也不想死。 “你不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吧,何苦为了点俸禄把命都交出去呢? 你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孟庆颇为和善的开口道。 奥托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他确实来野蔷薇领没有多久,确切来说是魔物暴动后期来到这里的。 因为种种原因选择留在野蔷薇领为乔治男爵效命。 乔治男爵也花费了大手笔挽留奥托,原因有很多,最关键的就是之前领地最高战力,也是初阶高位的萨克骑士,索要了契约书后离开了野蔷薇领。 萨克找到了一名子爵做说客,乔治男爵不敢不从。 “这样吧,你把男爵杀了,我就不杀你。” 孟庆轻描淡写的说出下一句话。 犹如一股寒风吹过,院落里的一群人都傻眼了。 连兰雅都是觉得孟庆的要求太过分了点,让奥托击杀一直在效命的领主,这怎么可能? “我做不到!” 奥托想都没想坚定的摇头,也让大惊失色的乔治男爵松了一口气,他怕啊。 “不,其实你做得到。” 孟庆摇了摇头。 他相信,人在生死之间会做出很多事,很多连自己都想不到的事,这有太多事例可以参考。 “我做不到!!!” 奥托对着孟庆咆哮,语气很是痛苦,孟庆的话让奥托的信念有些动摇。 他真的做不到么? 或许能,或许不能,选择权都在他手里。 “活着才能享受空气,才能看到阳光,品尝美食,享受美人服侍。 死去很快就会失去所有意识,尸体会被埋到地下腐烂到只剩一具白骨,这个世界也会逐渐遗忘掉你。 看,认识她们么? 曾经也为野蔷薇领效命的骑士家人,看到她们现在的模样了么? 再看看这个院子,知道她们现在过得怎么样么? 非常艰苦。 你不为自己着想,多少也得为家人着想吧。 想想你的妻子、孩子。 如果你死了,你的妻子改嫁在他人身下承欢,孩子被呼来唤去喊陌生人为父亲。 活着才有一切,死了万事皆休。 你再想想,你真的做不到么?” 孟庆的声音并不高,但就像恶魔在低语一样,每一句话都犹如大锤敲打在奥托心头,让他自认为坚定的信念,犹如遭受洪流冲击的大坝一样,随时有可能出现破裂的危险。 “奥托,不要受他蛊惑。 杀了领主,你只能逃亡,还谈什么家人孩子?” 有骑士大声高呼,让奥托动摇不已的心恢复坚定。 但下一刻孟庆脸色一变就是故技重施,接连几箭击破了那名初阶中位骑士的斗气防护与护甲,精钢箭头穿过他的嘴巴舌头从脑后钻出。 “让你说话了么?” 孟庆的雷霆手段让一群还有话要说的骑士噤若寒蝉。 乔治男爵见势不妙已经开始逐渐后撤,他不愿再呆在这里了,在这里连呼吸都是那么压抑。 “去吧,杀了他,我不再追究你我之间的过节。 只要你不继续再招惹我,天地之大你随处可去。” 孟庆看向奥托,语气又变得平静。 他抬手指向已经即将踏出院子的乔治男爵,对方回望一眼后转身拔腿就跑,速度之快犹如奔马。 “啊啊啊啊啊啊~~~” 奥托转过身看到乔治男爵逃离的一幕,内心坚守的信念终于垮塌。 没有什么比这一幕更能刺激他了。 他为了男爵为了领地血战,落到如此下场,男爵居然就这么放弃他逃跑了。 那他还一直坚持什么? 他还需要为了领地、为了领主而战么? 不杀乔治他要死,杀了乔治他或许以后会死,但当下不会死。 选择就在一念之间! 奥托转过身,背对孟庆捡起掉落的盾牌,擎着盾牌持着大剑不顾院子里的其他骑士目光,直奔院门口而去。 消耗的斗气在脚踩大地的时候逐渐恢复着,短时间再爆发一波,虽然不能太长久但还是没问题的。 “开始了开始了,好戏开始了。” 孟庆就像是买了票进了电影院,抱着爆米花可乐看到电影开头的观众一样兴奋不已。 又一次策反成功,他觉得自己这方面的天赋相当高,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你真是一个恶魔!” 兰雅来到孟庆身旁,望着孟庆表情复杂。 虽然很久之前就经历过和之前相似的一幕,但她还是无法接受孟庆如此邪恶的一面。 “你要知道,我看待世界的角度和你不同。 你觉得是自相残杀,我只不过是觉得狗咬狗罢了,就像是人类世界也有斗牛、斗犬、斗鸡一样,那不也有一大群观众么?” 孟庆摇了摇头,兰雅不再多言,在一群骑士狼狈的先后离开院子后,安抚了依旧惶恐的玛丽母女,跟上孟庆一起走出了院子。 之前被人围住剑拔弩张的院子,很快就重新变得空空荡荡。 () 第212章 风雨欲来 蔷薇镇的居民今日发现领地里有大热闹看。 在男爵调动骑士与士兵的时候,就是吆喝着逐渐汇聚到玛丽母女所在院子的街道上。 远远的在士兵驱赶范围外,讨论着可能发生在被士兵包围的院子里的情况。 “要我说,估计还是小玛丽的事,那个老奥德骑士看上小玛丽了,也不想想自己多大了。” “这话可别乱说,被人听去告发你,你吃不了兜着走。” “自己做这种龌龊事,还不让人说,不就是骑士么,他以为自己是领主啊?” “啧啧,真酸,有本事你也让自家小子成为骑士。 别说骑士,就是骑士扈从,估计你也美死了。” “骑士老爷啊,谁不想呢,吃不完的好东西,睡不完的女人。” 一众镇民议论着,男人讨论骑士的好处、权利,女人们则是在讨论玛丽母女。 大部分都觉得玛丽母女不过是在故作矜持,还沉浸在过往里不愿醒来,能把女儿嫁给骑士老爷,机会如果落到她们身上,第一时间就千恩万谢的答应了。 “但是,事情怎么会闹到惊动男爵大人呢,莫非出人命了?” 有人远望着被围住的院子大胆的猜想,一个老骑士纳不知第几个女人的事情,男爵至于如此大张旗鼓么?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靠院子近的不久后听到了院子里的争论声,如此劲爆的消息让外面看热闹的人十分激动,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他们巴不得一堆死人被抬出来,那才精彩呢。 又等了一会,院内的动静更大了,还有武器碰撞的声音与咆哮声。 一群人睁大眼睛望着紧闭的院门口,士兵们也是顾不得维护秩序彼此讨论着院内的情况,他们也不过是普通人。 预料中死人被抬出来的场面终于在一切回归平静后出现了,而且还是两个死人。 但这已经不能让围观的民众过瘾,先于骑士奔跑出院落的乔治男爵,其慌乱回望的样子,在极短的时间内引爆话题,成为一群人讨论的主题。 “哎,死的好像是咱们领地的骑士!” 有眼尖的人看到在男爵之后急促走出来的一众骑士,骑士们抬着两具额头上插着箭矢的尸体。 这像是按下了暂停键,围观的民众哑然无声,内心更是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终于,在之后冲出院子的奥托给他们解释的一切到底发生了什么。 大家都认识的那名领地实力最强的骑士,蛮牛般的擎着盾持着大剑,冲着跑在一行骑士前方的男爵高喊:“乔治野蔷薇,纳命来!” “拦住他,给我拦住他,奥托已经入魔了,谁能拿下他,赏十金!” 乔治男爵顾不得心疼,回望看到奥托状若疯虎的样子,狼狈的拎着袍子,喊完继续埋头奔跑。 一众骑士望着自家男爵如此不堪的模样都是十分心寒。 追随这样的领主,未来真的有前途么? “奥托,停手吧,赶紧带着家人逃吧。” 有与奥托交好的骑士做最后的努力,劝说着奥托。 “让开!” 奥托哪里还能听进他人的话,如果说最开始是因为孟庆的蛊惑意志松动,现在就是因为乔治的行为心寒。 他不想再为贵族效命了,只想杀了他,之后即使浪迹天涯也无所谓了。 更何况,奥托明白他后面还有危险无比的二人组,孟庆绝对不会让他轻易走掉的。 “瞧瞧啊,你们效命的领主在做什么,你们又在做什么。” 孟庆的声音远远飘过来,让一行骑士脸色都十分难看。 “要我说,直接反了算了,想一想,男爵领有多少财富啊。 金币、魔药、珠宝,还有皮肤娇嫩雪白的男爵侍妾、女儿。 只要你们一起反了,这些都是你们的,我只看绝对不干涉。 你们,真的没幻想过有这么一天么?” 孟庆昂首走出院落,看到奥托被一众骑士拦住,而且不少骑士一脸痛苦无奈的样子,心中一动,面带微笑的蛊惑所有骑士。 “这……” 孟庆的大胆提议惊呆了在场的所有人。 反了? 一行骑士你看我我看你,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以及那一丝丝的意动。 “知道你们男爵现在去做什么了么? 要我说,他肯定回去拿你们所有人的契约书了,用契约书强制命令你们杀死奥托,阻拦我和兰雅。 你们觉得,如果我和兰雅想,你们有几个能活着回到男爵城堡的?” 从兰雅手中接过战马的缰绳,孟庆跨上战马,居高临下的望着一行骑士。 之前就有骑士注意到了院子里的那两匹战马,现在确定是孟庆的时候,眼中也有艳羡,这样神俊的战马,野蔷薇领一匹都没有。 “这样吧,咱们现在也别对峙了,一起去男爵城堡。 到了那里,看你们的男爵到底要怎么做再做决定,如何?” 孟庆深谙人与人从来没有绝对的信任,忠诚只不过是背叛的代价不够大罢了。 如果能够策反野蔷薇领的骑士最好不过,如果无法策反对孟庆也无所谓,武力永远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方式。 面对双目通红誓杀男爵不可的奥托,还要面对骑在战马上虎视眈眈的孟庆与中阶骑士兰雅,一众超过十名的骑士都压力极大。 其中以乔治男爵的亲信最为紧张,他们能感受到身旁其他骑士的目光交流,如果不到最后时刻,他们不愿将武器调转对准同伴,更不能对向效忠的男爵领主。 迫于压力,骑士们最终选择不与奥托继续对峙。 那两具尸体也被丢到士兵那里,一众骑士轻装向着男爵城堡前进。 奥托紧随其后,最后的是骑在战马上悠哉前进的孟庆与兰雅两人。 除了极少数大胆的平民,面对如此突发情况,平民第一反应不是去看热闹而是尽快散开往自家躲。 就像是燕子能够感受到风雨将至会低空飞行捕猎飞离草丛的飞虫,平民对危险也有自己的感应。 马上蔷薇镇就要迎来一场腥风血雨了! () 第213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男爵大人,您怎么了?” 男爵城堡的守卫,万分惊奇的望着披头散发气喘如牛小跑靠近城堡的乔治男爵,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自家男爵这么狼狈的模样。 “快,关门,现在就关!” 好不容易跑回城堡,乔治男爵才想起自己完全可以骑马过来的。 不过现在不是懊恼这些的时候,他回望身后没有看到奥托或其他骑士的身影松了一口气。 看来奥托应该是被拦住了,这给他留出了足够的时间。 “没有可是,我的命令你们都不听了么?” 眼下的乔治男爵因为奥托的反叛很是疑神疑鬼,守卫踌躇片刻,就让乔治男爵警惕起来。 他怎么也想不到奥托真的被那名不知名的骑士策反成功了,天知道那个人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又是怎么和兰雅走到一起的。 骑上守卫牵来的马匹,策动战马在城堡驰骋,乔治男爵脸色阴沉不定。 眼下的情况十分危急,对他而言简直要比魔物暴动还要危险。 毕竟魔物大多数没脑子,也极难深入到城堡所在的镇子。 平民死再多也不会让男爵头大,如野草般的平民,几场春风过去又满地都是。 不顾夫人与妾侍子女闻讯而来的询问,乔治男爵直接进入了只有他自己可以进入的地下金库。 这处金库在他的主卧下,进出口只有一个,还要通过重重机关,每一名地方领主,都有相似的金库存在。 荧光石制成的灯光将地下金库照的明亮犹如太阳照耀一般,只不过相比阳光的温度就十分清冷。 进入金库后解除部分机关乔治男爵直奔金库深处的一个保险箱前,一番操作后成功打开保险箱,将其内存放的十几份薄薄的契约书取出。 正如孟庆猜测的一样,被奥托反叛吓到的男爵,如今谁也不敢完全信任了。 他能信任的只有手里现在持有的死物,那些和骑士们签订过的契约书。 “看看现在,到底是谁杀谁?” 乔治男爵手握一叠契约书,志得意满的笑着,脸上的惶恐也消失不见。 他万万想不到,如果不拿这叠契约书还好,如今拿起了契约书,已经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 “城堡被关闭了!” 一众骑士赶至男爵城堡,发现城堡正门紧闭而且围墙上有士兵在匆匆汇聚时,彼此对望着脸色都十分难看。 男爵也防备起他们了么? 要不然为什么不等他们回来就把城堡关闭? “奥托这个叛贼为什么还没有格杀?” 一阵喧闹过后,乔治男爵的身影从城堡围墙后探出来。 他看清骑士后方伫立在那里毫发无损的奥托就气不打一处来,他还以为一众骑士已经让奥托伏诛了呢。 “男爵大人,为何关闭城堡正门?” 有骑士昂起脑袋看向高高围墙上的乔治男爵,语气难掩气愤。 “我怎么做事,还要得到你的同意么? 注意尊卑!” 乔治男爵可能是被冲昏了头脑,说话完全没过脑子。 其实除了王国最初成立时那几十年,后来继任的贵族都是一代不如一代。 这也是人类王国的通病,是王国没办法久远的根本原因。 毕竟如果一颗大树,根都坏掉了,何谈继续茁壮成长呢? “我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死亡,并不是突如其来的,其实早有预兆。 我们无时无刻都处于死亡将至的阴霾中,唯有奋力求生才能活的更加长久。 只不过有些注定要死人会在死亡前忽视这些预兆,忽视死亡将至的危机,直到大难临头时才醒悟,但却为时已晚。” 孟庆注视着前方的动静,头也没回的开口道,似自言自语,又似在和兰雅说话。 “死亡,最终会降临在你我每一个人身上。” 兰雅无不悲哀的回应孟庆。 死亡,这是一个对任何有智慧的生物都有莫大恐惧的结局,没有谁可以逃避。 “生在阳间有散场,死归地狱又何妨。 阳间地狱俱相似,只当漂流在异乡。” 异世界没有地府但有死者归宿的地狱,具体有没有只有死者清楚,连孟庆都不知道真假。 只是猜测或许真的存在一个收纳逝者溢散精神力量的空间,这是他在了解空间之后得出的猜测。 兰雅怔怔的望着孟庆,这几句话是孟庆用人类通用语说出来的,兰雅完全能够听得懂并理解其中的意思。 或许没有孟庆曾经时空那位大才子的原文有韵味,但对于兰雅而言也犹如醍醐灌顶一般的真挚道理。 “这,真的是你想到的?” 兰雅终于能看到孟庆的部分内心,明白孟庆之所以不同于其他人的地方所在。 能说出这种话,即使在这个世界遭受再多的苦难估计也无法打垮他,毕竟能把死亡当成漂流异乡的人,又岂会惧怕死亡? 如果连死亡都不怕,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值得害怕的东西?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值得害怕的东西,那这个人定然会有别人无法达成的成就,哪怕只专精某一项,也会在那一领域有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毕竟,这个世界上更多的还是惧怕死亡的普通人。 “不,这是我听来的。 说出这句话的另有其人,他早已经死去,但名字依旧在世界上流传。 人族不灭,英魂亦不灭,他的存在也会近乎永恒。” “永恒!” 兰雅的世界观再次受到了冲击,她第一时间想到了一种存在:神! 神在这个世界上一直只有传闻而没有真正出现的前例,比如整个国度所有国民都见证的事迹。 至于地方几百人几千人的小领地传出来的神迹,十成十都是人在其中搞鬼,不过是利益在作祟罢了。 孟庆瞥了一眼兰雅,抬头看天轻笑了起来。 人能进入小小的玻璃瓶中么? 不能。 所以神也没办法在现在进入这个世界。 因为对于神而言,这方世界就犹如玻璃瓶一般,入口太小墙壁太脆,硬进来或许能进入一截手指,但代价是这个世界就此破碎极难修补。 在这个没有神的世界,孟庆不会害怕什么。 或许实力方面现阶段还不能称之为无敌,但迟早有一天他会真正的无敌于世。 那个时候,哥布林也早就成为这方世界的霸主之一,这个世界其他生灵对哥布林也会有别样感官。 孟庆就是要以自己的力量改变这个世界,他也相信自己定然能达成这一目标。 神不止放弃了哥布林,神亦是放弃了这个世界,早已远离。 这就像是离开巢穴任凭幼崽成长的母亲,幼崽能长成什么样,能否长大就看各自的造化了,哪怕有一天比母亲飞的更高,未必没有可能。 凭借窥探远古时代留下来的印象,孟庆此次离开丛林外出,也有不容对任何人谈及的隐秘任务。 神战虽然已经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但未必在这个世界没有神留下来的痕迹。 只要能找到现如今那些地方,孟庆就能尝试获得神明的部分能力。 这是他最大的秘密,可以比拟自己是穿越者这件事。 说来话长,在孟庆与兰雅对话的时候,另一边骑士与领主的矛盾也在不断升级加剧。 骑士们皆是出面请求男爵打开城堡正门,但已经被死亡笼罩而浑然不觉的乔治男爵,则是甩出一叠契约书,强制命令骑士们调转方向,对上反叛的奥托与孟庆二人。 “好! 好! 好! 你不仁! 我不忠! 今日,我便是反了又如何? 乔治野蔷薇,你的死期到了!” “反了!” “我也反了!” “我早就受够了!” “杀!杀!杀!” 震天的咆哮声在乔治男爵亮出契约书后响彻。 骑士与男爵的矛盾终于尖锐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在第一名骑士气极反笑的高喊出乔治男爵的大名后,接二连三有骑士选择叛出野蔷薇领,并且要在离开之前杀掉曾经效命的领主。 “高潮来了! 我去去就来,你且在这里看戏。” 见到这一幕,孟庆终于笑了,蛊惑成功! 他对兰雅吩咐了两句便是跃下战马,身形快速移动很快远离。 兰雅不知道孟庆到底要做什么,但抬起头看到在城堡围墙上跳脚的乔治男爵,不由得连连摇头。 她知道,乔治男爵今天死定了,再也见不到明日的太阳。 “你们胆敢!” 乔治男爵不知道自己到底触碰到了骑士们的哪根弦,几句话居然就让一直效命领地的骑士反叛了。 这还多亏了孟庆之前的蛊惑,不然一行骑士为野蔷薇领效命这么久,是万万不会因为男爵今日的行为就此反叛的,所以孟庆这个引子或者说催化剂十分成功。 乔治野蔷薇自然不知道孟庆之前蛊惑一行骑士的话,不然在这个时候是绝对不会掏出契约书的,更大可能是会打感情牌。 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那种情况下骑士们定然不会接二连三的反叛,最多是做壁上观或者出工不出力。 “你们反不反?” 率先反叛的骑士很快聚到了一起,一直孤零零立在一旁的奥托成了他们新的头领。 对于后来加入的一行骑士奥托也没反对,大家的目的是一样的,进入城堡杀掉男爵。 () 第214章 男爵之死 “我能退出么?我选择中立,现在就走。” 一直选择中立的骑士眼见没办法做壁上观,衡量轻重之后选择离开这处马上要变成战场的危险地方。 奥托目视着对方,良久之后点了点头。 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他们,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打生打死。 “我也退出,现在走就!” 见有人成功离去,又有两人紧随其后选择离去。 三名骑士也如承诺所言立刻远离了男爵城堡前的广场。 他们虽然很恨乔治男爵,但没办法做出将刀剑对象一直效命的贵族,都有自己难以摆脱的顾虑所在。 “所以,你们三人,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么?” 对手变成了三人,奥托一方的骑士们信心大增。 八对三怎么看怎么稳操胜券,两个打一个还有两人可以轮流替换入场。 这怎么输? 但八名骑士即使胜券在握也没有立刻行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乔治男爵手里的那叠契约书。 在场每一名曾经属于野蔷薇领的骑士,都与领主签下过契约书,最少的也是二十年。 契约书是身为领主的男爵能够指挥动骄傲骑士的最后保障,也是对方最后的保命符。 只可惜人无完人,很多贵族总是喜欢用各种方法诱骗流浪骑士签下契约书,然后想办法从其身上榨出更多价值。 尤其是女骑士,很多都是不得不成为贵族的情人。 “我,我们不怕。 你们不敢动手的。 没错,你没不敢动手。” 仅剩的三名骑士或多或少都与乔治男爵有利益关系,哪怕对手远比他们强大,但他们仍然保留着最后的希望,那就是乔治男爵手中的那叠契约书。 “奥托,枉我这么多年给你这么好的待遇,今日你居然公然反叛。 如若不惩罚你,我的颜面何在?贵族的尊严何在?” 高高在上的乔治男爵,抽出一张契约书。 在众目睽睽下,刺啦一声将契约书撕成两半。 契约书破碎开的时候就自行开始燃烧,黑烟弥漫,显示着不详的征兆。 “该死!” 望见这一幕,奥托如遭雷击,在这一瞬间他感受到了钻心的疼痛。 契约书被毁,他很快就会受到反噬,而后很长时间实力都会降低,未来也极难突破现有实力再提升半点。 骑士与贵族签订的契约就是这么蛮不讲理,对骑士极其不公平。 “哈哈哈哈,你们还不束手就擒?” 不再去看怔在原地的奥托,城堡围墙上的乔治男爵将目光落在奥托身侧的其他骑士脸上,看到谁谁都会低下头,原本众人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在奥托的契约书被撕毁后烟消云散。 “怎么? 还不甘心? 你们谁还想承受契约反噬的力量?” 随意又抽出一张契约书,乔治男爵挥舞着它,奥托周围的骑士敢怒不敢言,内心也在天人交战。 就在众人犹豫着是否要真的就此放弃,然后任凭乔治男爵惩治时,一道身影鬼魅般的出现在乔治男爵不远处的城堡围墙上。 城墙上的士兵呼喝着持着武器向混入城堡的孟庆攻去,但很快就被孟庆层出不穷的手段打的狼狈不堪,不管是孟庆甩出的箭矢还是能化作毒蛇般的藤蔓,都不是这些普通士兵能挡住的。 “你给我站住!” 乔治男爵又惊又怒,他不知道孟庆是怎么混入到城堡中来的,明明城堡早就经过加固,正门也已经封锁。 “我不站住,你又能怎么样?” 孟庆不紧不慢的前进,驱赶所有面前的士兵,让士兵们连连败退。 乔治男爵关门关的太早了,以至于现在城堡里根本找不到除他之外的骑士作为守护力量。 “我就,我就把这些契约全撕掉!” 乔治口不择言,一句话让下方所有骑士脸色都是大变。 “哦?你就拿这个威胁我? 但,那些人的死活,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孟庆依旧在缓步前进,就像是在自家后花园散布一样,只不过场合完全不同,双方的心情也完全不同。 那些站在孟庆面前的士兵们惊惧不已,不管是长枪长剑还是箭矢皆碰不到孟庆便被孟庆周身环绕毒蛇一般的藤蔓弹飞。 有木系能量加持,手指粗细的藤蔓挡住刀剑劈砍完全不成问题。 “兰雅,我手里有兰雅的契约书。 你不是她的同伴么?兰雅的命运你也不关心么?” 面对孟庆的紧逼乔治唯有后撤。 他虽然是骑士,但实力只能说非常一般,对孟庆这个能轻松取胜奥托的神秘存在满是畏惧,最终只能亮出一直随身携带的另一张契约书。 “等的就是你!” 一眼瞥清楚那份契约书上的内容,确定了契约书是兰雅的那份,孟庆不再留手。 双臂一挥,漫天飞舞的树魔核心被他甩出,人也紧随其后电射而出。 挡在他面前的士兵,就像是被一辆卡车冲击到,纷纷被撞到两旁。 有倒霉鬼甚至被撞到高墙下摔倒在地半天没能爬起来。 “麻痹射击!” 奔跑间对着乔治男爵射出箭头裹挟着闪烁电光的箭矢,瞬息之间箭矢穿过二者之间的空间击中了已经拿起契约书欲撕的男爵。 收起镶嵌有电系宝石的长弓,孟庆快速前冲。 待他冲到乔治男爵面前时,对方还处于被电光麻痹倒地抽搐的状态中。 从对方手里收回兰雅的那份契约书。 不屑的居高临下俯视曾经看来不可战胜的贵族领主,孟庆一脚将对方踢起离地。 而后又送了一脚,将其踢向围墙外看到希望后已经蓄势待发的奥托等人。 “送你们了。” “多谢!” 可怜的乔治男爵还没能落地,就有接二连三的武器击中了他的身躯。 即使护甲非常精良还有能阻挡住箭矢穿刺的软甲,但在一众骑士的围攻下,乔治男爵也犹如普通人一般不堪一击。 从被孟庆踢起到死亡,期间连五秒钟都没有。 一番泄愤般的砍杀后,乔治男爵留在这世界上的只有一具已经破烂不堪的尸体。 贵族的身份没能在他临死的时候给予他任何帮助,曾经享受过的功名利禄也犹如过眼云烟就此消散。 有骑士砍下了乔治男爵的脑袋,挂在长枪上高高举起,围墙上残余的士兵崩溃了,丢掉武器纷纷奔向楼梯处,彼此推搡着争抢想要逃离围墙。 () 第215章 树倒猢狲散 “跑的倒是挺快。” 见势不妙的那三名骑士已经在奥托一众骑士砍杀男爵时趁机逃跑。 众人待抽出空来,看到的只有远去的三名骑士背影。 追或许能追上,但没有深仇大恨,谁也不愿在这个时候去追赶不相干的这三人。 杀掉了乔治男爵,奥托一众骑士的目光都落在了城堡外围围墙上唯一站立的孟庆。 众人的目光颇为复杂,有警惕有敬畏也有激动。 许多人都想在这个时候向孟庆致谢,但话到嘴边才想起来连孟庆的名字都不知道。 “来吧,我为你们开门,拿回属于你们的东西吧。” 孟庆能从奥托一行骑士眼中看到掩饰不住对财富的渴望。 他很清楚这群人现在需要什么,也没有将整个男爵城堡财富全部独吞的想法。 眼下男爵被杀,他孟庆如果自己独吞男爵的财富,必然要承担全部的恶名。 即使孟庆不怕别人非议,但他也不会将任何黑锅都往自己身上背,有人一起背锅最好不过。 孟庆如诺打开了城堡正门,一行骑士对着孟庆点头致意后,犹如饿狼一般冲入毫无防备的城堡内。 而在这之前,因为目睹了男爵死亡的士兵,早就在骑士进入城堡前开始了大肆抢掠。 曾经守卫这座城堡的人,如今却成了劫掠者,世事就是如此无常。 “你就这么放他们进去了?” 兰雅在孟庆走出城堡后走近,望向城堡的目光有些不忍。 想想她都能知道之后在城堡里会发生多少罪恶的事情。 有抢掠者自然有被抢掠者,那些曾经属于男爵的财富如今都难逃一劫,包括许多无辜的仆人。 “怎么,你这个时候又想可怜那些人么? 省省吧,你在这个世界上只需要可怜你自己就够了。 没有谁会在你危险的时候扶你一把,更大的可能还是把你往火坑里推,等你烧的只剩渣之后,才会熄灭火焰拾取你遗落的东西。” 孟庆嗤笑一声,兰雅还是太嫩了,这种不必要的怜悯还是早早丢掉为好。 “算了,男爵已死,这种事情迟早会发生,即使你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你我离开后,这里也难免会被抢掠一空。 要怪,只能怪乔治野蔷薇太不得人心吧。” 厌恶的瞥了一眼乔治野蔷薇的无头尸体,兰雅啐了一口,从孟庆手里接过那张薄薄的契约书,仔细看了一遍后将其收起。 这张契约书她将视若性命一般珍重的保管,一旦流落到其他人之手,她的生命又将不受保障。 “正该如此,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随我一起去参观一名世袭贵族的金库?” 孟庆早就知道乔治野蔷薇的城堡里有一处金库,当初夜探男爵府的时候,他就用刚觉醒的望星瞳查看过整个男爵城堡,知道金库就在男爵起居室的地下。 当时他没实力去见识贵族的金库,如今总算有机会了。 “不胜荣幸。” 彼时的男爵城堡,守卫林立,衣甲鲜明,始终有巡逻队交叉巡视,仆从们则是各自在自己负责的领域工作。 每日男爵三餐的时候,男爵城堡就会热闹起来,其他时候,很难看到有谁满城堡乱走,被巡逻队或管家看到可是要挨鞭子的。 但在孟庆与兰雅进入男爵城堡后,看到的却是这样一番场面: 坚守岗位的士兵再无队形,脸上带着惊惧或狂喜,奔行在城堡道路上,出入于曾经不可踏足的建筑中。 仆从们大部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的被驱赶出工作岗位,敢怒不敢言的望着饿狼一样抢掠财货的士兵。 看到骑士身影时惊喜的想要呼唤,但骑士根本不理会那些仆人,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仆人里也有少部分知道内情的,虽然很难相信不可一世的男爵就那么被反叛的骑士们杀了,但这么多骑士与士兵都参与到对城堡财货的劫掠,事实已经昭然若揭。 整个城堡最难受的就是那些完全属于男爵一方的人员,比如男爵的家眷。 他们有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有的得知真相,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还有的奋起反抗劫掠的士兵与仆人,但不敢阻拦骑士的暴行。 怎么能用乱成一锅粥来形容眼下的城堡,说是大厦将倾或树倒猢狲散也不为过。 “还真是大开眼界,兰雅,你以后可别把自家领地经营成这种样子。 骑士如虎,驭虎不成反遭其噬的血淋淋例子,就摆在眼前。” 也就孟庆还有心情在这个时候和兰雅悠闲的对话,两人像是来参观游玩的旅客一般,完全没有谁来阻拦这二人组。 男爵所在的主堡,早已经被骑士们攻克。 孟庆进入完全没有防御的主堡大厅,就是听到了此起彼伏的泣声与哀嚎,还有掩饰不住的猖狂大笑。 主堡大厅铺设规格、颜色相同的石制地板,本来应该被仆人擦拭的一尘不染,现如今却有尚还温热的血液在流淌。 大厅的角落,罪恶正在滋生。 晚于骑士进来的士兵,不再保护主堡里的仆从与男爵家属,反而对着他们伸出了罪恶的手。 搬运贵重书画、瓷器等物品的士兵被孟庆忽视,不过那些淫笑着围成一团,大白天就把裤子脱下来侵犯女仆的士兵,下场就没那么好了。 “老子打下来的城堡,是让你们肆意妄为的么,一群没眼力的败类!” 长弓在手,孟庆几箭把那些污人眼球的败类全部射杀。 衣物被撕成片缕的女仆哭声不绝,既没有千恩万谢,也没有趁机逃离,只会扯着破烂的衣服勉强遮在胸前哭泣。 “算了,走吧。” 摇了摇头孟庆完全没有救人的喜悦。 出现这种情况与他有很大关系,他也没必要上前假惺惺的安慰,真过去怕是会被误认为下一个施暴者。 兰雅已经抽出了自己的武器,这是一把精心锻造过的长剑,用魔能动力核心催动的锻造锤能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将铁料完成一百二十锻。 跟着孟庆继续前进,兰雅的长剑很快饱饮鲜血,都是不长眼意图阻拦她和孟庆的士兵或忠于男爵的人。 已经到这种地步,兰雅杀起人来没有一点怜悯。 () 第216章 被开启的金库 穿过主堡回廊,又通过一片鲜花盛开的花园,孟庆两人来到了主堡内的后院,也是男爵与家属居住的地方。 “是你么兰雅?” 被骑士驱赶出建筑,抱团立在那里只能眼睁睁看着骑士劫掠财货的男爵家属中,在孟庆与兰雅到来时,有人惊呼起来。 “认识的人?” 孟庆视线扫过人群,众人看来的表情各异,年龄也是大不相同。 不过四十岁以下的女性占一半,其余才是小孩老人与男人。 “确实认识,只不过没想到她也进了男爵城堡,真是可惜。” 兰雅看清说话人的样子叹了口气,言谈间孟庆知道兰雅和那名不过二十五岁还抱着五岁大小男孩的女人来历。 “救救我吧兰雅,他们都疯了,一起反叛了!” 名为温妮的那名女子抱着孩子来到兰雅前,对孟庆这个骑士打扮的男人多有畏惧。 只有骑士爆发的时候,普通人才会真正明白普通人与骑士的差别有多大。 后院少数女性士兵,根本没能阻拦住骑士半分钟。 “这是你的孩子?” 兰雅表情平静,没有再见故人的喜悦。 说白了她和温妮的关系也只能算是一般。 “是的,兰雅姐姐,你一定要救救我的孩子,他是男爵的继承人,救了他对你有大大的好处。” 温妮似乎还不知道乔治男爵已死的事情,说起孩子,脸上洋溢着自得。 那个男孩也从之前的惶恐变得有些矜持。 “抱歉,我帮不了你。 乔治野蔷薇已死,而且我早已经不为野蔷薇领效命。 看在过往的份上,我建议你赶紧和其他人一起走吧。 男爵城堡很快就会迎来一波又一波的人,直至变得荒芜废弃。” 兰雅并不是在耸人听闻,想一想就知道就像是衣衫半解诱人女子还毫无防备的城堡,会在让蔷薇镇的居民多么动心。 别说几千人,几百人走几遭,城堡也能被搬的空空荡荡。 “已经,已经死了! 这怎么可能呢? 他那么厉害,一定是你在说谎。 我知道了,你也是来趁火打劫的对不对? 果然贱民就是贱民,贱到骨子里已经改不回来了。” 温妮难以置信的望着兰雅,很快就是疯狂的大笑着。 她觉得自己想通了兰雅这么说的原因。 “滚,或者死!” 兰雅举起手里的剑,架在温妮脖颈上。 血迹斑斑的长剑与雪白的脖颈形成鲜明的对比。 面对长剑温妮败下阵来,再也不敢多言半个字。 一旁以为看到希望能回去取回财物的男爵家属们失望无比,很多人又是哭了出来。 “兰雅,还有这位大人,您来了啊。” 有骑士拎着大包小包走出建筑,看到院内的孟庆就是脸色一滞,手里的东西也不知道该继续拿着还是放下。 “滚吧。” 孟庆不客气的话却让那名骑士大喜过望,他可是抢了价值几十枚金币的东西,就此放弃实在不甘。 等了一会,先后又有骑士走出建筑。 本来还有人打算抢完东西再抢人的,但看到孟庆与兰雅一个个的都变成缩头鸟,不敢多言半个字。 “走吧,他们已经打开金库了。” 无形中庇护了男爵女眷的孟庆并没有在意,发现已经有骑士找到并蛮横打开男爵居所下方的金库,便是轻笑一声喊上兰雅,一起进入了贵族的私宅。 有传承的贵族,或多或少都有不少的底蕴,这种底蕴并不以金币的形式向外人展示,而是以不动产的方式存在那里。 走入男爵的私宅,孟庆甚至有一种穿越前去往某个中世纪景点参观的感觉。 私宅里的所有东西都有不小的来头,不管是地板、立柱还是桌椅花瓶,墙上挂着的一幅画,可能是普通人劳碌一辈子买不起的。 “这应该是野蔷薇领历代领主的画像吧。” 看到私宅一侧墙壁上挂着的一排油画肖像,孟庆来了兴致。 他发现不管是异界还是曾经生活的世界,人们都有把自己的肖像绘画出来保存的想法。 “没错,上面都有名字还有生平,我看看第一代野蔷薇男爵长什么样。” 兰雅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排画像,她从未来过这里,毕竟没有向乔治妥协。 第一代野蔷薇男爵的相貌非常普通,甚至可以说有些丑陋,没有身为高阶骑士应有的气势。 要知道那可是鲜花王国开疆扩土的时期,即使拥有领地也得经历血与火的考验才能占据住领地。 第一代野蔷薇男爵是依靠一场场生死战晋升为高阶骑士的,这种例子在当时并不罕见。 生死考验下,人类会爆发出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潜力,总会有一些幸运儿经历战争考验依旧活下来,享受应有的战利品。 只可惜第一代野蔷薇男爵万万想不到自己的后辈会如此不堪,甚至落到如今骑士反叛、尸首分离的下场。 如果他在天有灵,恐怕也会对乔治野蔷薇失望无比。 参观了私宅正厅后,孟庆直奔男爵所在的居所,在那里孟庆见到了包括奥托在内的三名骑士。 三人已经合力打开了男爵的地下金库,不过如今并没有冲进去大肆抢掠,反而有两人捂着伤势在那里敷药。 身为贵族,继任后的第一件事必然是检查加固金库、增设各种自认为有效的机关防护。 这使得任何有传承的贵族,金库都是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后的保障。 即使金库入口被蛮力打开,奥托三名骑士也没进去多远就受伤了两人。 “您来了。” 听到动静回头看到孟庆的身影,奥托紧张了起来,另外两名受伤的骑士更加紧张。 他们的生死就在孟庆的一念之间,对上孟庆与兰雅的二人组,他们一成的胜算都没有。 “别害怕,我不会怎么样你们的。 继续吧,如果还有勇气继续走下去收获宝物的话。” 孟庆看到奥托三人的表情不禁笑了。 这就是他一直追求的实力带来的好处。 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上,也唯有实力才是最有力的武器。 “我们,恐怕没办法继续前进了,告辞。” 本就受伤的两名骑士,衡量了一下局势后干脆的选择退出。 现在退出在其他地方搜寻一下还能找到不少好东西,跟着孟庆进到金库里,生死皆在对方一念之间。 这种感觉对骑士而言很难受,只要孟庆想,他们连汤都喝不上。 别看孟庆现在说得好,谁知道他看到好东西会不会突然翻脸? () 第217章 贵族底蕴 “我,选择继续前进。” 奥托也是对乔治男爵恨的很了,不进入金库誓不罢休,即使孟庆在一侧也没能打消他的念头。 贵族的私人金库就在面前,这样的机会是很多骑士一辈子都遇不到的,不抓住以后肯定会后悔。 更何况他的契约已经被男爵撕毁了,反噬很快就会到来。 以后很长久的一段时间里,他的实力都没办法提升,财富对他极其重要。 “陆仁甲大人,要不要您先行?” 另外两名骑士一瘸一拐的带着伤离去,奥托望向孟庆表情恭敬。 这是面对强者应有的态度,他已经败于孟庆之手,承认孟庆比他强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孟庆愣了一下才知道奥托喊的是他胡诌的名字,对于这一提议孟庆笑了,笑的很开心。 奥托这提议没安好心啊,进入金库的这条长长的走廊,可以说杀机遍地。 但孟庆害怕机关么? 当然不会害怕。 望星瞳天赋在,所谓的机关在他面前就是笑话。 “那行,我先行,不过之后找到东西,先选的人也是我,这你可不要后悔。” “能跟着陆仁甲大人进入贵族的金库,我已经没有遗憾了。 至于宝物,能得到最好,得不到见识一番也没算白来。” “小心一点。” 望着走廊不远处地下的血液,兰雅有些担心。 机关这种东西可不是说实力强大就能完全挡住的,这种东西最擅长让强者阴沟里翻船。 “没事,看我一力破万法。” 孟庆用脚踩踏地面的石板,很快弄到许多拳头大小的石块。 就在奥托错愕的注视下,孟庆每投掷出一块石头,就离很远触发一种机关。 待机关被触发后孟庆再前进,一路上可以说风平浪静没有受到一点威胁。 “我居然连投石问路这种简单的道理都没想到,哎。” 跟在孟庆身后眼看要走完百米长的走廊,奥托很是感慨的道。 他知道孟庆提前触发机关的办法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提前看清机关所在位置才是重点。 弩箭、毒液、巨石、毒物,种种陷阱遍布并不长的走廊,一些陷阱让孟庆都大开眼界,奇怪的知识增加了。 待穿过走廊进入真正的金库后,孟庆全览了金库放下心来。 乔治野蔷薇没有丧心病狂到把放置宝贝的金库里也布置满陷阱,不然他自己估计也会不慎中招。 “嘶,好多好多铜币!” 穿过走廊进入金库所在大厅,最先映入奥托与兰雅眼帘的就是一堆木箱堆积起来的铜币山。 那些箱子大半都处于打开状态,铜币像是农夫粮库里的豆子一样洒落一地。 放眼望去,两人都没办法估计这堆铜币的具体数量。 “八十多万枚铜币,真不是一笔小数量。” 孟庆一眼扫过就是看清了铜币的具体数量,这是侦测能力带来的强大感知力。 只要事实存在,孟庆就能跳过观测这一步骤得到结果。 这一能力一而再再而三的给他许多帮助,也是他立足在这个世界上的根本能力。 八十万铜币就是八十金币,但这么多铜币远比金币的冲击力要强。 孟庆可以猜到这么多铜币绝对不是乔治野蔷薇在任期间搜刮的财富,肯定是好几代野蔷薇男爵的努力才拥有的。 “偌大的野蔷薇领,领民上千户,每家有的铜币也不过千。 光是这里看到的铜币,就能让每家分到近千铜币,真是难以想象!” 奥托骑士这会才知道之前一直效忠的贵族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正常情况下仅靠税收乔治野蔷薇绝对没办法攒出来这么多铜币,除了剥削领民他不知道还有其他的办法。 铜币山之后是一堆砖块一样堆积的铜砖。 对这个世界而言,铜和钱几乎算是对等的,同等重量相当于铜币的一半左右,那堆铜砖足有半间屋子这么大,估计要比这堆铜币山的价值还要高。 “野蔷薇领有铜矿?” 孟庆拿起一块铜砖检查了一下,发现铜砖的铸造十分粗糙,甚至有灰尘和沙粒粘附,还有许多空洞,但这仍然无法抵消它的价值。 “可能有,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奥托摊手,兰雅也是摇摇头。 他们还没办法知道如此隐秘的消息,即使骑士也不是能从贵族领主那里知道所有事情的。 继续看下去,让人呼吸能够停滞的东西出现了。 一箱箱银币就堆放在一个小房间里,银币反射着荧光石的光亮,刺眼的让人都要睁不开眼睛。 “过万银币,看来乔治男爵的家底不少啊。” 依旧是一眼看出银币数量,孟庆随手拿起一枚银币抛了抛,然后又将其丢回银币箱子里,这些东西还不能让他心动。 之后房间里的东西并不是金币,而是一堆堆武器和护甲,数量大概有两百副,看样子应该是供应士兵们穿戴的普通武器护甲。 以孟庆眼光看去,连十锻都没达到。 但这么多的武器护甲却让奥托与兰雅都呼吸急促,他们身为骑士,最清楚这种制式武器护甲的重要价值。 没它们的士兵就是民兵,有这些武器护甲的士兵才能对骑士造成威胁。 走廊一侧几个房间看完,孟庆三人开始看另一侧,第一个房间里看到的就是洒落一床的金币,金灿灿的十分耀人眼球。 “看起来乔治领主大人似乎很喜欢在硌人的金币床上睡觉,真是奇怪的爱好。” 发现金币铺成的床铺有人躺过的痕迹,孟庆无不恶意的笑了,这样的贵族,真的让他感觉越来越掉价。 兰雅还好,跟着孟庆见识过大场面,奥托看到这么多金币的时候眼睛都直了,一直立在那里久久没有动一下。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知道金库里可能有很多金币,但猜到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又是一回事。 “我总算理解他人口中那句话的意思,永远不要用自己的想法估量贵族的底蕴。” 奥托好大一会才回过神来,努力才让自己的注意力从金币床上移开。 如果是他自己进入的金库就罢了,关键他是跟在孟庆身后进来的,优先选择权在孟庆那里,他能得到的只有孟庆不要的东西。 () 第218章 陨铁 “兰雅,全收起来吧,回头我分你两成。” 金币这样的东西孟庆可不会嫌多,价值高、易携带,他还得在人类世界活动很久,没钱可不行。 兰雅点了点头,表情还算平静,这些年的经历让她在这个时候还能保持平常心,这也是实力带来的自信。 铺满一床的金币,兰雅清点之后共有四百一十枚,比那些银币、铜币和铜条加在一起价值还高,一大箱子抱在怀里沉甸甸的。 瞥了眼奥托,见对方脸上只有惋惜没有愤怒才点了点头。 财帛动人心,他和奥托不过是萍水相逢,甚至还打过一架。 现在看来,对方勉强有资格得到他孟庆拿走高价值物品后的金库物资。 奥托麻木的跟在孟庆与兰雅身后继续参观其他单间。 第二个房间是一堆各系宝石,孟庆比见到金币还要高兴,上前自己全部取走,奥托甚至没能数数数量。 “别灰心,之后会有你的份。” “奥托谢过。” 第三个单间,孟庆的承诺果然生效了。 这个单间里满是各种晾晒保存好的珍惜草药,另外就是奥托无比熟悉的一堆堆小木盒,里面放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魔药。 兰雅看到魔药时脸色也有变化,只有孟庆最淡定。 比起魔药,他觉得那些珍惜草药反而更有价值。 “草药我拿了,魔药你们分。” 孟庆说出让奥托不敢置信的话,无论何时,骑士对魔药的追求都没有减少过。 哪怕是到了高阶骑士亦是如此,他们几天消耗的魔药份量,可能比初阶骑士一年用掉的还多。 奥托是土系骑士,兰雅是水系骑士,两人分匀这些魔药完全没问题,分完后甚至还有过百份剩下。 孟庆没客气,连同大堆草药一起收入空间戒指中。 又一次见识孟庆那不可思议的手段,奥托再次感受到了冲击,他很想询问究竟但还是忍住了。 明面上的房间只剩下最后一间,不同于其他,这处房间是上锁的。 锁并不是普通的锁,兰雅用一百二十锻的长剑,蕴含斗气斩下,才能在暴露在外的锁身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照这个防御力,足够兰雅砍到斗气用光也切不开。 “别费力了,是陨铁。” 奥托制止了兰雅的动作,上前检查了锁身上的凹痕,很确定的说道。 “陨铁?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孟庆来了兴致,如果这是真的,那就代表他所在的异界是一颗星球,头顶也有太空,有陨石,地球上的陨铁就是这么来的。 “有人说是星辰的碎片,也有人说是神铁,是神建造神国掉下来的沙粒,但对于我们来讲都是极其坚固难以破坏。” 奥托抬头望天,虽然有金库的顶层阻拦,依旧无法影响他的幻想。 他非常想知道,高阶骑士都无法企望的高空,是否真的有神明存在。 “神国么? 将宫殿建立在天上,真不怕哪天掉下来? 还是说就像是天空之城那样,能够恒久的漂浮在天空中?” 孟庆用侦测能力看向那疑似陨铁材质的锁具,得到的结果是一种成分复杂的合金,、正常情况下几乎没办法人工合成,莫氏硬度高达十以上,怪不得普通钢铁切不开它。 “我来开吧。” 看到锁具材质的同时,孟庆也得到了整套锁的内外构造,略微思考了一下,孟庆就是自信的上前。 取出一根细铁棒,几下捏成与锁孔一致的形状,孟庆就是那么轻松打开了这间密室的门,再复杂的锁,只要是人造的有办法开启,对孟庆都没什么难度。 兰雅已经见怪不怪了,孟庆的神奇她这些年见得多,已经习惯了孟庆的无所不能。 密室要比其他单间小不少,可能是墙壁更厚的原因,刚刚奥托就在尝试用土系斗气破开墙壁只不过失败了,整个密室四周包括上下都有厚厚的铁板填充。 三人先后进入密室,密室里的东西一览无余,并没有金光闪闪的金币或多彩的宝石,反而都是一些不起眼的普通事物。 “看,这是野蔷薇领的封地地图,上面还有初王的印玺盖章与签字。” “这是历代野蔷薇领继承人得到王室认可的凭证,怪不得要放在密室里,这东西遗失了,野蔷薇一氏的传承就断了。” “还有蔷薇镇店铺地契与各村落土地证明、契约,真是好东西啊,只可惜对我们没什么用。” 奥托挨个翻看密室里的物品,语气感慨。 他的话并没错,这些东西对野蔷薇一氏意义重大,对他和孟庆等人不过是一堆废纸。 “烧了吧,就让野蔷薇一氏,彻底成为过去。” 孟庆看向奥托,对方脸色连变。 孟庆这是要让他当这个恶人啊。 但他没办法反对,除非他不打算从这里走出去。 “我烧!” 取出引火的火石,敲打几下,火星引燃了火绒,继而点燃了纸张,最终将毛皮连带特殊材质树叶制成的防腐地图与凭证全部点燃。 火焰从星星点点变成了灼人的热浪,将整个密室都映得通红。 “走吧。” 孟庆最后用望星瞳检查了地下金库,确定没有暗格后率先离去。 一个男爵的地下金库,能发现如此多的物品就是极限了。 武器盔甲那些奥托虽然眼红但没办法带走,所以也被孟庆全部打包带走,至于银币他留了上千枚给奥托,剩下的东西能塞的全都塞到了自己的空间戒指中,包括那套陨铁锁具。 饶是如此最后也没能装完金库里的东西,剩下了过半铜币与铜块。 走出密室后,孟庆看到了因为他们久久没有出现而大着胆子进入私宅里的乔治男爵家眷。 家眷们看到了从密室走出的孟庆一行三人,脸上都有难掩的不忿。 但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说什么,甚至在孟庆走近的时候慌忙后撤躲到角落里。 “从云端跌落之后,不知道你们能否还有现在的矜持。 人生,真是无常啊。” 摇了摇头,孟庆没有和这些人对话的兴趣。 他此次来男爵领,本来目的也不是将男爵领抢掠一空。 只能说造化弄人,在他的推动下,野蔷薇领才变成现在的模样。 () 第219章 《编年史》前言 外院比起孟庆进来时更加热闹,已经有大胆的镇民在这个时候进入了男爵城堡,或欺凌毫无抵抗力的女仆,或搬运各种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物品。 整个男爵城堡里像是过年一样热闹,只可惜如此热闹的景象,原本的主人永远见不到了。 “看到了么,不是平民不敢肆意妄为,只不过是平时没有机会这么做。 一旦有了机会,许多人会变成自己都难以相信的样子,人性中的恶被激发到极致。 所以人之初,性本恶这句话才是对的。 只不过大部分人被规则、环境束缚制约着没有将想法付诸实际。 野蔷薇领完了,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周边领地知晓然后被更高层知晓。 我估计下次再来最少是一名中阶中位以上的骑士来坐镇,高位也不是没有可能。” 孟庆骑上战马,轻轻驱动战马前进。 奥托早就在之前和孟庆两人分道扬镳了,带着他得到的东西带上家眷马上就要远走高飞。 他一定会离开野蔷薇领乃至离开鲜花王国,不然迟早会被王国通缉。 “真是做梦一样不真实。” 策动战马离开男爵城堡,回望身后兰雅语气感慨万千。 曾经的野蔷薇领彻底已经成了过去,她觉得也没必要将原本的那些记忆再保留在心中。 那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了,不管是人还是事。 “人生如梦,谁能说得清楚呢?” 孟庆抬头看向高悬在南方天际的太阳,选定了方向后,便是驱动战马奔驰起来。 兰雅紧随其后,战马的速度越来越快,人影也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通往蔷薇镇北门的道路尽头。 …… 夏末秋初时节,一个传闻在王国西部边陲流传开来。 那就是哥布林这种大家认知中的魔物,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一本名为《哥布林编年史》的书籍在王国西部边陲流传开来,阅者反应各异,有的质疑,有的震惊,也有的大喜过望。 《哥布林编年史》里出场的并不只有哥布林这一族,它包含了共同生活在这片天空下的所有文明种族。 因为目前看过这本书的大多数都是人类,所以人类对书中人类出现的片段议论纷纷。 有的人觉得这完全是虚构的,也有人觉得过往的历史早已经模糊不堪,这本书里的东西也有可能是真的。 “最初,神创造了这个世界。 对这个世界而言,神是造物主,对神而言,这个世界不过是随手创造的无数世界之一。 神的能力,无法用我们生灵的思维来推断,但可以猜测到,任何有智慧的存在,都渴望同类。 神是孤独的,祂只有一位,即使用神力创造出另一个神,那也是虚假的。 即使如此,他也创造了许多神造神。 这些神,就是传说中曾经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的神明,他们能飞天遁地、移山填海、上九天摘星辰、下四海舞浪涛。 只不过这些获得创世神赐予能力的神明并没有珍惜这得之不易的机会。 神战最终爆发了,神明大批陨落,让创世神都黯然伤神。 为了不让创造的世界就此毁于神战,创世神抹杀了创造的所有神明,重新创造出只有神职没有神格的新神。 比如太阳神、月神、大地神、海神等。 这些神尽职尽责,没有欲望、没有自主意识,也不会重蹈神战悲剧。 因为这些尽职尽责的新神出现,创世神所创造的世界开始焕发出勃勃生机,但依旧没有生灵出现。 最终神产生了一个想法,创造出对神而言极其弱小但拥有成长能力的生灵,这便是共同生活在这片天空下的万族。 神最先创造的是原初精灵,因为是除了神造神之外的第一份作品,所以神非常用心。 赐予了他们悠久的寿命、惊人的魅力、超凡的天赋以及一颗与世无争的心灵。 毋庸置疑的是,原初精灵是造物主创造出来出了神之外最完美的生命。 在创造出原初精灵之后,神默默的观察着自己创造出的这些小生物。 很快他就发现,与世无争的原初精灵即使天赋极佳,但不是他最想要的种族。 悠久的生命带来的是漫长的成长期以及低下的生育率,但已经创造出来原初精灵,除非将其抹杀,否则无法改变精灵已有的天赋。 于是神便创造了第二个种族,这是一种如今见不到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种族:魔! 魔与原初精灵很相似但有些完全相反,他们的生命亦是十分悠久,但相貌极其丑陋,性格暴戾嗜杀,即使是同类也是他们的食物。 与原初精灵一样,魔也有超凡的天赋。 魔太嗜杀了,最终让与世无争的原初精灵也忍无可忍。 双方爆发了这片土地上除了神战外第一场种族战争。 结果是最先被神创造的原初精灵略胜一筹,魔被驱赶到世界的边缘,深入地下再也没有能见到阳光。 原初精灵与魔的战斗相持无数年,战场几乎遍及现如今我们脚下的所有土地。 击败了嗜杀的魔,原初精灵也不好过,他们用尽了全部的力量,以至于没办法阻挡无处不在的魔气侵蚀。 在第一次种族大战之后诞生的后代,天赋已然不如原初精灵的第一代。 魔的尸体与血液也影响了原初精灵的后裔,原初精灵的血脉再也没办法纯净,即使死去的魔,尸体与血液依旧会感染靠近的原初精灵后裔,让其同样产生与魔相似的想法。 悠久的时间之后,第一代的原初精灵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存于世上的精灵不再以原初精灵自称,而是称自己为高等精灵。 高扥精灵从出生开始就没见过神明与魔,他们只从原初精灵的记载中看到过那些记录。 但大部分只不过把那些东西当做虚构的故事,其实神依旧在默默的观察着他们。 高等精灵也分为两派,一派是遵从秩序以群体的方式生活的高等精灵,他们每一位都与原初精灵一样魅力惊人,生命上限虽然有所降低,但依旧长达数千年之久。 另一派的高等精灵则是受到魔气影响的独行者,他们选择独自流浪尚且荒芜的土地,寻找更多魔的痕迹提升自身。 第二场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战争是高等精灵的内战,被遵从秩序的高等精灵称之为堕落精灵的那些存在,在数千年后团结起来,从各处袭击高等精灵的栖息地,击杀本是同族的族人。 这一战持续的时间更短,不过几百年。 但代价是沉重的,双方皆死伤大半,余者各自隐匿起来提升自己实力,壮大族群。 神在这个时候得到了新的灵感,创造了性格有两面性的种族:人类 人类的寿命远不如精灵与魔,且天赋极差,血脉深处隐藏着魔的暴戾,一旦被激活就不会再视其他人类为同族。 同样人类也有好的一面,有精灵一族的团结、坚毅以及对苦难的忍受力。 他们勤劳刻苦,也幸运的发现了神创造的谷物,耕耘土地春种秋收,族群很快壮大。 凭借对人类的观察,神接连创造了许多族群,不过大部分都是随意而为之的失败品。 因为这些族群都是被神创造出来的,所以他们之间没有生殖隔离,可以随意结合生下后代。 不过几十个种族,几千年过去就是产生了多达万族。 魔的血液与力量在这个时候依旧还没散去,它隐藏在万族的血脉深处,随时可能被激发带来毁灭。 就连这个时候的精灵都没能摆脱被魔气侵蚀的命运,他们的血脉不再纯净,高等精灵之名也成为了过去。 当精灵与人类结合产生的后代半精灵出现时,神已经放弃了对这片天空下族群的观察。 他倦了,觉得想要等到万族成长到和自己相等的存在,可能等到这个世界毁灭都没有希望。 他离开了这个世界,放弃了他所创造的生灵,任凭这些生灵在这片天空下、大地上、海洋中生存、发展、壮大、战斗。 或许有一天,神还会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上。 那个时候,万族没有谁会认得他们的造物主。 不知道这是否也在神的预料之中。” 轻声念完《哥布林编年史》这本书的前言,最初用随意坐姿坐在王座上的鲜花女王黛娜·黑色郁金香早已经坐直身体。 她的眼睛很亮,随意翻了翻后文看清了书籍的厚度与材质后眼睛更亮。 这本书不管是从材质到印刷再到内容,都让她为之惊喜。 “这哪里是《哥布林编年史》,分明是一个重度幻想症的吟游诗人编出来的东西。” 朵洛西女侯爵手里也有一本《哥布林编年史》,这是《哥布林编年史》在王国西部流传开来后被当地骑士千里奔袭送来的。 这种异常的情况,必须要让坐镇王都的女王知晓。 “除了前言,正文里的东西你随便看看就好。 当真你就输了,不管你信不信,编出这些文字的人一定有自己的原因,也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手笔也是非常惊人。 仅仅一个王国西部就有上千本书在民间流传,被藏匿起来的肯定会更多。 你不相信,不代表其他看到这本书的人不相信,对方的目的已经成功了。” 翻看了正文的部分内容后,黛娜女王笑着摇了摇头。 她能明白朵洛西的愤怒何来,除去前言外,正文里面全都是以哥布林这种弱小魔物为主角的描述。 () 第220章 苦恼的女王 在书里面哥布林是神创造的第七个种族,与人类、矮人等存在几乎是一致的。 《哥布林编年史》的前言自然是孟庆写的,三分真七分假,真真假假难辨。 他当然不会将自己看到的全部东西都用文字描述出来,能描述出三成真相就已经算是恩赐。 对历史的探索,是所有文明种族的向往。 黛娜与朵洛西两人都把这本书的作者当做某个精神不正常的人类或居心叵测的势力,以前并不是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甚至有过一些对鲜花王国而言是反动的书籍流传。 现如今存于这片天空下土地上的人类王国众多,鲜花王国虽然与周边势力交好那是建立在鲜花王国国力昌盛与君王实力强大的份上。 一旦鲜花王国内部出现乱子且一发不可收拾,那些隐藏在暗中的存在就会出来兴风作浪,试图颠覆这个存在数百年的国度取而代之。 “传暗殿骑士团团长,我要知道落火荒漠西方国度的消息,还有雄狮王国与潮汐王国的近况。” 暗殿骑士团是鲜花王国成立不久后建立的情报部门,由历代君王直接管辖。 他们的权力极高,甚至可以用确切的消息扳倒一位公爵。 他们极少出现在明面上与目标交锋,对潜入、刺探、暗杀等技能精通,不乏有半精灵暗殿骑士。 除去探查王国内大小领地消息向女王及时汇报外,暗殿骑士团还有几支专门对外获取消息的成员。 这些人皆是精锐中的精锐,每个人都有独当一面的能力,是能孤军深入潜入他国成为大人物可能的存在。 暗殿骑士团的团长历来都是由忠于王室身家清白的高阶骑士担任,朵洛西女侯爵的一位长辈,曾经就任职过暗殿骑士团的团长,不过是鲜花女王登基之前的事情。 魔物暴动对鲜花王国与潮汐王国影响颇大,很多地方领主受到了不小的损失,更是有许多平民丧命。 对北方的雄狮王国或落火荒漠以西的人类国度就没有那么大的影响了,在鲜花王国面临魔物暴动的时候,这些地方都有些蠢蠢欲动的意思。 尤其是鲜花王国正北方的雄狮王国,他们垂涎地势平坦水草丰美的鲜花王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当年魔物暴动前,鲜花王国就和雄狮王国在边境发生过小冲突,几乎每年秋冬交汇的时候,来自北方的这些游牧者总想找机会越过边境在鲜花王国放牧牲畜。 如果牛羊可以吃的更饱,他们的冬天也会更加好过一些。 现任暗殿骑士团团长常年驻守在王都内,接到女王的召集令后,很快带着心腹成员抵达郁金香大厅一侧的偏厅。 这里是鲜花女王日常办公的场所,郁金香大厅这种地方,一般三个月才开启一次。 《哥布林编年史》这本书就是暗殿骑士从王国西部地区带给女王的,自然对这本书的内容了如指掌。 在抵达偏殿看到鲜花女王手里执着的那本书,暗殿骑士团团长、高阶中位火属性骑士皮尔心中有了大致的猜测。 “王国西部与北部地区,地方领主的管理有疏忽的地方,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与王都近郊相比,那里地广人稀,愿意去的骑士也少,除非有军团驻扎,否则边境线总会有漏洞能供人潜入。” 在黛娜女王询问现如今王国西部与北部边境近况的时候,暗殿骑士如实回答近段时间的观察。 历来每个人类王国的边境都是最难防守的,而且也是最苦的地方。 鲜花王国几位大公,没有一个是领地靠近边境的,有王室的制约以防其自立为王,也有边境土地太贫瘠产出有限无法被公爵们看得上的缘故。 “如果我去了那里,有可能遇到什么样的危险?” 出人意料的是,鲜花女王在听完暗殿骑士的描述后,反而道出了这句话。 “万万不可,女王殿下乃尊贵之躯,必然要坐镇王都统御四方,哪有冒险下到边疆去的道理。 更何况,之前不久才发生过野蔷薇男爵领骑士暴动,反叛斩杀领主的例子,您最好不要冒险离开王都。” “话虽如此,但我的先祖、最初的鲜花王国开国君主,不也是征战四方打下的这大大的疆土么? 当年我的先祖们实力也有高有低,中阶高阶都有,他们能以国王的身份浴血奋战,没道理我们后辈坐享其成。 我懂得你在担心什么。 放心,我会带上一队王室骑士保护我的,朵洛西侯爵也会陪我同行。 登基这么久了,身为国王还从来没巡视过我的国度,实属不应该。” “那,好吧,既然女王陛下主意已定,我等自然不敢妄议。 要说危险,能为难到陛下的存在几乎没有,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有心人很容易发现陛下的不凡注意到陛下的存在,这点请您注意。 还有就是活跃在西部地区的一些流浪骑士与地下势力需要注意,如果您需要,我会带领暗殿骑士团提前扫荡西部地区,让宵小不敢冒头。” “不必了,暗殿骑士团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做,没有理由在王国内部频繁活动,会引起地方领主们反弹的。 就这么定了,诸位辛苦了,王国不会忘记你们的付出。 退下吧。” 又细致询问了一番,鲜花女王彻底打定主意。 但想要离开王都的原因,并不是她所言的这些。 固然有巡视国境的原因,更多的是她如今快要扛不住王国内部对她催婚的压力,只想找个机会溜出去散散心。 正好王国西部如今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引起了黛娜的兴趣。 自十九岁登基至今,现任鲜花女王在任已有十八载。 岁月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显眼的痕迹,三十多岁的黛娜女王依旧容颜不减,魅力惊人,还有身为少女时没有的成熟韵味,是能迷倒万千自命不凡英杰的美人。 让忠于王国领主与王室头疼的原因就是黛娜女王至今没有婚配的事,没有婚配自然不会有后代,更无论继承人这种至关重要的大事。 时至今日,饶是鲜花女王也快挡不住王国内部的质疑与压力,几乎每次郁金香大厅会议上,都会有人拿起这件事旧事重提,或明或暗的提醒黛娜,该找一位亲王了。 () 战疫计划:三月爆更挑战(宣言) 2020年,庚子年。 这一年年初发生的疫情牵动着华夏儿女每个人的心。 同呼吸共命运! 这六个字不再是纸面意思,它真的和我们面临的情况一模一样。 纵观五千年华夏史,这片土地上我们的先祖承受了无数次的苦难磨砺,但没有一次被苦难所击倒。 我相信,我们这一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亦不会被苦难所击倒。 这是已经融入到华夏儿女血脉中的坚韧意志! 面临疫情时,宅在家里已经成了绝大多数普通人能够帮助到其他人的最好办法。 身为网文写手,流星也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做一份贡献。 恰值网开展【战疫计划:三月爆更挑战】活动,流星看了自己为数不多的存稿,面对全年无休在疫情期间更是繁重的快递行业工作,依旧做出了参加此次活动的决定。 文字中的美,从流星识字时就懂得。 流星也一直渴望用文字组织出想描述的故事,能让更多的人看到。 自3月16日至3月29日,【战疫计划:三月爆更挑战】活动将持续进行两周,期间流星承诺每天更新字数不会低于一万字,上限两万字! 网身为业界最好最大的网文平台,也会给予更新字数对应档次五千币至一万两千币月票红包的鼓励。 届时希望订阅本书支持流星的书友们可以投出手里宝贵的月票,当然不要忘记抢月票红包哦。(月票通过订阅VIP章节获得,根据会员等级从三千币到一千币不等,需要订阅月票的书友可以去流星的老书那里获取) 我是流星陨光刀,我在此发出宣言。 3月16日,我,准备好了! () 第221章 女王私巡 喜欢女人这种事情,黛娜自然不会对朵洛西之外的任何人提起。 即使有许多人怀疑她的取向也仅仅只是怀疑没有确切证据。 黛娜除了会让朵洛西侍寝外,从未有过荒淫到让女官们一起侍奉的前例。 没谁可以从这点找到黛娜的漏洞。 结婚生孩子什么的,打死黛娜她都不愿意。 她宁愿不当这个女王都不会这么做。 这么些年她见过的青年俊杰不知凡几,但就是没有一个能让她动心的。 连传闻中的精灵也见过不少,对方美则美矣,也有精灵对黛娜追求过,但都被其用各种理由拒绝了,让那些见到黛娜惊为天人的精灵黯然伤神。 “终于可以溜出去了,王都我都逛过几百上千遍了,早就没什么有意思的地方可去。” 只有自己和朵洛西的时候,黛娜才会真正放下女王的气势可以随意下来。 朵洛西见怪不怪,两人的关系可以说达到了生死与共的地步,无话不谈是必然的。 “偷溜出去,要不了多久王都的那些官员们就会都知道的。 等我们回来,只会让暴风雨来的更加猛烈。” “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吧,最好直接摊牌也好过现在这样压抑,我实在受够了。 朵洛西,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是女王,你是否还会伴我左右?” “当年你也不是女王,我不是一直伴你左右么? 咱们认识也有三十多年了,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谎? 只要你不离,我自然不弃。” “真是一世人,两姐妹,小乖乖,快到我怀里来,让我好好疼爱你。” “警告你,别太过分啊,我现在也是高阶骑士了。” “那就试试看咯,我很快就要突破瓶颈成为高阶高位骑士了。” “真是让人羡慕不来的天赋啊。” …… 刚登基时的鲜花女王行事谨慎,就是怕人说她身为女子无法接过先王的担子,无法继续带领王国昌盛久远。 黛娜能从几十名继承人里脱颖而出,成为鲜花女王也是十分侥幸的事。 她既不是男儿身,又不是长公主。 多亏了她在骑士修行上的天赋,传承的是黑色郁金香一氏最正统的水系斗气。 换成是火系,恐怕现在最多是一名闲爵。 凭借登基后掌握的技能,比如合纵连横、安抚打压等,黛娜在登基三年后,民间与地方领主的质疑才逐渐减少,最终他们接纳了现任国王是女子身的事。 稳固了国内的局势,国力有条不紊提升中,黛娜压抑的天性逐渐显现出来,比如一次次的拒绝成婚,成为高阶骑士后更是没有谁再敢多言。 只不过再牢固的防线也有疏忽的地方,登基近二十年还没挑选亲王生子立下继承人,许多人已经忍耐到极限了,尤其是郁金香一氏的王族。 郁金香一氏的王族目前还没有高阶骑士出现,不过中阶高位就有三人,中阶骑士多达十几人,有很多人在窥视黛娜身下的王座,从未断绝对至高权利的追求。 黛娜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当天决定离开王都放松一下,当晚就是想办法混出了王都。 除了完全忠于王室的十名中阶骑士、朵洛西女侯爵与几名暗殿骑士外,连照顾女王日常起居的女官都不知道。 待天明后女官们在女王寝宫外呼唤良久没有回应,喊来守护王宫安全的女侍卫长,带着惶恐打开寝宫大门,等待她们的却是空空荡荡的寝宫。 女王陛下失踪了! 这个消息最开始没能传出王宫便被按了下去,但到第二天女王还没回来,这一消息终于隐瞒不住,像是长了翅膀一样在王都里疯传。 由于黛娜走的时候完全没有留有任何留言,一时间两种猜测都有众多的支持者。 一部分人认为女王正在进行极其重要的事情暂时没有露面,比如晋升之中。 也有悲观者认为有强贼掠走了女王,对方现在生死不明。 没有了鲜花女王坐镇的王都,走在路上的行人,脸上能看到的都是忧虑,许多人嗅到了风雨欲来的味道,这是自女王登基后到现在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陛下,咱们就这么连个留言都不留就走了,王都怕是回很快出乱子的,会有宵小忍不住出来兴风作浪。” “那真是太好了,正是我想看到的,真以为我离开了王都他们就能为所欲为? 等着吧,秋天我们回来,迟早要秋后算账。” 清晨时分,已经远离王都上百公里远的一支队伍中,装扮成普通骑士打扮的黛娜女王正在和朵洛西女侯爵对话。 两人由十名中阶骑士护卫者,这支队伍看起来并不起眼,但真要有不长眼的人敢挑衅,下场可想而知。 黛娜的想法很明确,自她登基这么久,除了最开始,之后王国内部一直没有哪里出现乱局。 这本该是好事。 但黛娜观阅了鲜花王国历代史册发现,真实的王国并不是她在王都看到的那般美好、繁华。 如果她不走出去,她所知晓的东西,永远是从别人那里得到的。 走出去,去看看王国偏远地区的现状,真正了解子民所需要的东西,才能从根本上做出最正确的应对方式。 开疆扩土这个念头,自黛娜登基那天就一直在脑海里徘徊。 她从来不是一个能安于现状的人,居安思危才是她的想法。 想要让王国更加昌盛,一直固守永远是下策。 战争能缓解国内矛盾,让相互斗争的地方领主为了更多的土地、人口与财富一致对外。 如此,鲜花王国才能恒久不衰。 战争可不是随随便便能发起的,历史上多少强大的国度都是陷入战争的泥潭最终耗尽国力轰然垮塌。 黛娜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万万不会让整个鲜花王国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不然她即使死都没有颜面去见列祖列宗。 对哪方发起战争、用什么理由、如何进行战争,这些东西都还在黛娜的脑子里连轮廓都没有。 但她相信,自己走一遭王国边疆,应该能有在王都没有的收获。 () 第222章 黄玫瑰子爵领 “其实我更想见识见识,能写出《哥布林编年史》的作者到底是何种人物。” 骑在战马上,黛娜依旧有时间翻阅《哥布林编年史》这本书,越看她越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不是普通人物。 如果书里的东西全是幻想出来的,那么对方应该有极其不凡的经历。 以人类的寿命来看,几乎没有人能在有生之年获得这么多的经历。 如果不是人类另有其人,那么他到底为什么写下这本书呢? 至于书里的内容是真实的? 打死黛娜也不会相信哥布林会有书中这样的神奇境遇。 身为人类,黛娜一直坚信人类是神明创造的最完美存在,即使精灵也无法媲美。 至于什么矮人、半精灵更是偏远地方的小族群,上不了台面的那种。 在现任鲜花女王带着王室骑士们一路西行的时候,鲜花王国西北边陲,名为黄玫瑰的子爵领,迎来了一场热闹的盛会。 玫瑰这一姓氏在鲜花王国有十几个,从子爵到侯爵都有,以颜色作为区别。 这些玫瑰氏族的祖上是同一人,和鲜花王国第一任国王一起打下了鲜花王国这片大大的疆土。 他的子孙后代在后来因为理念不同分离了开来,形成了现在鲜花王国有十几位玫瑰领主的奇观。 黄玫瑰开放于初春时节,到了现在夏末已经很难见到。 不过身为一方领主,黄玫瑰子爵领的领主,还是有办法让自家领地的黄玫瑰一年四季盛开的。 这几日黄玫瑰领因为子爵的一纸公告而沸腾了起来,更是吸引了四面八方的青年俊杰齐聚于此。 原因很简单,黄玫瑰子爵要给自家大女儿、二女儿与三女儿这三胞胎姐妹同时择婿。 黄玫瑰子爵的三胞胎女儿在周边可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不止一次有地方领主带着自家嫡长子前来求婚过,还有的甘愿奉献出自己领地的部分土地作为代价,但都没有谁能入的上三胞胎姐妹的眼。 眼看三人都过了二十岁还没成家,黄玫瑰子爵终于急了,不顾三姐妹的反对,一纸公告就发了出去。 身为领主,给自家女儿选夫婿这种大事自然不能随便决定。 公告上写的很明白,此次择婿只限十八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初阶中位或以上实力的骑士参加。 即使满足前一个年龄条件,不是初阶中位骑士来了也只能干瞪眼,看别人抱得美人归,成为子爵领主的乘龙快婿。 除非有被选上的人比子爵的来头还要大,否则入赘黄玫瑰领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但这种对男性而言有着一定屈辱性的要求,并没有拦住络绎不绝到此的青年俊杰。 很多人内心都在幻想自己被三姐妹同时看上的可能,如果真的如此,那估计做梦都会笑醒的。 择婿盛会定于八月中旬,在鲜花王国历法中这是一年中的交替时节。 夏季在这个时候逐渐开始减弱力量,要不了多久就会迎来秋季。 这也是许多人最清闲的一段时间,作物正在田地里茁壮成长,不需要每日看护。 真正符合择婿条件的人只有一小批,但不妨碍达不到条件的人得到消息赶来黄玫瑰领。 这种能让骑士一朝飞天的机会,即使落不到他们身上,旁观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以后拿出去当做谈资也是不错。 这日傍晚,两匹浑身裹在灰尘里的两骑从南方而来,缓缓靠近停在黄玫瑰领领主所在城市的南门口。 出入南门口的行人,望见战马上风尘仆仆的两名骑士后都是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又有骑士不惜日夜兼程赶来,还好来的及时,明天中午可就是子爵大人为三胞胎女儿开选夫婿的时刻。 身为子爵,黄玫瑰领的规模自然不是男爵或地方骑士领可以比拟的。 坐在战马上的孟庆,视线穿过镶嵌在石质围墙上的城门望向城内,出入往来这里的人,骑士数量众多。 一眼看去孟庆就看到十几位,连中阶骑士也不是那么罕见。 远道而来的两人正是孟庆,不过两人并不是为了所谓的子爵择婿而来。 之所以会来到这里,还是因为在之前孟庆惹了麻烦,不得已带着兰雅日夜兼程的赶路。 孟庆遇到了什么麻烦? 他在上一个伯爵领传播《哥布林编年史》的时候被伯爵的暗侍发现了。 对方很快告知了伯爵,伯爵不动声色的开始召集人手准备活捉最近在王国西部引起不小话题的《哥布林编年史》传播者。 要不是孟庆发现的早,真被几十名骑士完成合围,除了血战他就没第二个选择,那个时候极有可能没办法顾及兰雅,对方被留下的可能超过九成。 “呼,应该甩掉了吧,都跑出那个伯爵领上百里还紧追不舍,那群骑士都属狗的吧。” 回望身后,没有发现大队追兵,孟庆舒了一口气。 他现在的实力还没到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步,不然也不用宣传《哥布林编年史》,意图用文化侵蚀的方式改变他人的想法。 真有那样的力量,孟庆早该将人类的王国全部掀个天翻地覆了,书里的东西,哪有铁一般真实的现实来的震撼。 觉醒七年有余,孟庆如今的实力,不动用最终手段能和中阶骑士打的有声有色。 这仅仅指他的身体素质与木系能量上限。 如果拼命的话,孟庆不知道能打过几名中阶骑士,也没遇见过传闻中的高阶骑士,不确定是否是那样强大存在的对手。 “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怕呢。” 兰雅完全没有多少害怕的意思,她的见识早就不是原本呆在偏远男爵领的初阶骑士。 身为中阶骑士的她,可以说已经拥有了自由行走于鲜花王国乃至王国之外土地的实力,孟庆担心她,她何尝不担心孟庆呢? “我倒是不怕被围攻,实在没办法还能跑路,以我跑路的手段来看,那群骑士根本追不上,我只是担心你被人抓去罢了。” 自打知道这个世界的危险后,孟庆对增强自己跑路能力的道具一直都在搜集之中。 现在有了空间戒指的他,底牌层出不穷。 真遇到传闻中的高阶骑士,打是打不过,跑或许还有跑掉的可能。 兰雅摇了摇头,没有多言。 不过透过头盔显露出的眼睛中,明显有高兴的意思,也亏了孟庆能把她的安全记挂在心上。 () 第223章 你瞅啥?(爆更1/10) “这里挺热闹啊,感觉不比之前的那个伯爵领差多少。” 凭借一路上屡试不爽的伪造骑士证明,孟庆与兰雅两人轻松混入了人流量众多的这处贵族领。 现如今两人已经不是初出丛林时对贵族领一知半解的情况,经历了数月的游历,不管是孟庆还是兰雅都收益颇多,对如何扮演流浪骑士也有许多心得。 找了个沿街小店,点了些饭菜,孟庆轻而易举的打探出了这处名为黄玫瑰子爵领为何会如此热闹的原因。 “领主要给三胞胎女儿择婿? 真是不小的动静啊,眼下这个子爵领,怕不是已经聚集了好几百骑士,想想就让人害怕。” 孟庆嘴上说着害怕,摘下了头盔的脸上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 真害怕人类骑士的话,他也不会冒险走出丛林,远离家乡这么远。 此刻孟庆的模样与在丛林中的时候有不小的差距,最明显的淡绿色皮肤与尖耳不见了,模样倒还是挺俊朗的。 气质虽然压制了很多但仍然无法完全掩盖住,以至于路过小店门口的行人,不少人都是瞧见孟庆后多看了两眼。 相比之下兰雅完全没有做什么掩饰,依旧用本来的面目示人。 远离了王国西南边陲的那片区域,兰雅并不被人所知。 吃了点食物填饱了肚子,孟庆与兰雅两人走出小店再次启程。 偌大的子爵领,面积几乎相当于孟庆前世的一个县城中心大小,即使纵马从这头走到那头也得好一会,步行更是能走半天。 “黄玫瑰,感觉这个贵族来头不小啊,玫瑰这种花,在鲜花王国应该是地位很高的存在吧。” 行走间,孟庆饶有兴致的观望着沿街店铺与道路上的行人。 这处位于鲜花王国西部的贵族领相当繁华,孟庆目测常住人口应该过万。 加上外来人口得有两三万的样子,这样的地方已经足够让孟庆有不少的收获。 “玫瑰一氏,鲜花王国一共有十几位,最初都源于和初代国王一起开疆扩土的玫瑰骑士。 这一氏里出过公爵,出过王妃也出过高阶骑士,一直到现在依旧是王室之下最强大的氏族。 只可惜早已经四分五裂,完全没有了原本相互扶持的情况。” “恐怕这才是历代鲜花王国的国王想要看到的。 毕竟君就是君,臣就是臣,如果臣拉帮结伙互助互利,损失的更多的是王室利益。” 孟庆很轻松的就猜到玫瑰一氏现如今处境的原因。 换成他是当代君王,知道国境内有开国功臣的后人在拉帮结伙,也会想办法让他们内部产生矛盾最终各走各的路。 这无关善恶,仅仅只是身为君主必须要做到的事,只有这样才能更牢固的统治一个国家。 “那些恐怕不是鲜花王国的人吧。” 逛了两条街,孟庆忽然瞥到不同于其他人的一伙人。 这群人有着蛇一般琥珀色的眼睛,鼻梁也十分高挺宽大,腰间挎着的不是长剑而是弯刀、圆盾等武器装备,与其他骑士打扮的人非常格格不入。 “恐怕是落火荒漠以西的其他人类国度骑士。” 兰雅看清了孟庆看到的那群人,观察了片刻后,面带严肃的回答孟庆的问题。 “不是那劳什子雄狮王国的?” 孟庆对除了鲜花王国之外的人类国度完全就是小白,只知道鲜花王国周边有两个王国,偏远地方好像还有一两个公国,处在三国的夹缝之中,地位尴尬。 “不是,我听人说过,雄狮王国的骑士常年骑在马背上,腿都是外八字的。 这群人虽然有一点外八字的样子,但明显不是常年在马背上的雄狮王国骑士。 咱们现在距离落火荒漠并不是太远,有落火荒漠以西的骑士来到这里并不稀奇。” 对待鲜花王国之外的骑士,兰雅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同类相争的时候才是最可怕的,鲜花王国成立之后没少经历与周边国度的战争,这才牢牢守住了现有的这么大片的土地。 似乎注意到了孟庆两人的注视,那群眼睛泛黄的别国骑士,冷冷的打量着孟庆两人。 其中几人嘴角微动似乎在进行交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很快一行人就是远离了之前所在的区域,没有和孟庆两人打交道的意思就是离开。 “这样的眼神,真让人感觉不舒服。” 孟庆皱了皱眉,那群骑士看他的眼神,孟庆觉得很熟悉。 这和他在带着狩猎队狩猎的时候,看向猎物的表情差不多。 孟庆的瞳孔是黑色的,像是婴儿的眼睛一样纯粹,不似正常人类成年时的黄褐色。 兰雅的瞳孔则是蓝色,异色瞳孔在鲜花王国很常见,除此之外还有绿色、黄色以及少见的红色。 “走,想办法碰个瓷。” 下一刻孟庆的决定让兰雅都忍不住笑了。 不管怎么样,那群人虽然看他们的眼光不好但也只是看看,孟庆现在就因为这件事就要去碰瓷明显是在找事。 只不过站在和孟庆统一立场上,明知道孟庆要找事,兰雅也会选择和孟庆一起行事。 碰瓷这种事情孟庆最拿手不过。 望星瞳锁定了那群人之后,他很快从沿街的一处杂货铺中买到了一个看起来花里胡哨的琉璃碗。 沙子经过高温灼烧之后,冷却下来就会形成琉璃般模样。 琉璃碗花了孟庆十几个银币,不过孟庆并没在乎。 现在的他可是身怀巨额现金的大户,再也不需要像当初一样靠顺手牵羊弄钱。 那群异国人一直在街道上走着不知在做什么,沿途中还与两拨骑士发生了口头争执。 就和兰雅看待这群异国骑士的看法一样,发现这群不速之客后,许多鲜花王国的骑士都对这群人没什么好感。 一道身影匆匆的从这群人身旁走过,似乎是不小心绊倒了脚,那人极其狼狈的就那样摔倒在地。 许多人因为琉璃碗破碎的声音闻声看来,看到的就是倒地的那人仓皇的想要把地上的那堆碎片拼凑成原本模样的动作。 “啊,我的碗! 花了我一个金币啊,刚买到手还没暖热乎。 谁绊我?是不是你们绊了我一脚?” 那名初阶骑士打扮的人,演技十分浮夸,让那群异国骑士一眼就看出这人是在找事。 几人用异国语言对话了几句,为首之人冷漠的望着那名初阶骑士,中阶中位骑士的气势,片刻间就压得那名初阶骑士说不出话来。 () 第224章 人生如戏(爆更2/10) “不想死,马上滚!” 异国骑士为首的那人,用有些僵硬的鲜花王国语道出这句话。 这引来了周围更多人的不满,很多人完全没看到碗碎之前的一幕,只看到初阶骑士哭喊的一幕。 “不,你们赔我的碗,赔我一个金币我才走!” 似乎是因为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那名初阶骑士胆气也足了起来,梗着脖子与那名中阶骑士对视着。 “你想死么?” 异国中阶骑士没想到对方会如此大胆。 换成是在他的国度,眼下根本不会有人在敢在这个时候挡在他面前。 周围的人虽多,不过是大半平民与少数初阶骑士,中阶骑士就三人而已,他们一群七八人,全都是中阶骑士。 “怎么?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绊倒了我摔碎了我刚买的碗,不想赔钱还想杀人? 你好大的威风啊!” 初阶骑士几乎是闭着眼说出这段话的,他万分懊悔因为一枚金币就答应了这个差事。 没错,这就是孟庆雇来钓鱼的诱饵,没有诱饵,鱼怎么会上钩呢? “没错,中阶骑士就能为所欲为了? 咱们领主大人也是中阶骑士,他肯定会为你做主的,别怕,他不敢怎么样你。” “这伙人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眼睛就像是蛇一样阴冷,看得人恶心。” “我见过将死之人的眼,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的。” 围观的人声音越来越高,引起的动静招来了更多围观者。 外围的人只能从其他人口中听闻到事情的只言片语,只知道本国的骑士与一伙异国骑士发生了矛盾正在对峙。 “给你!” 眼看周遭已经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和身旁的人对话了几句,不想再惹不必要麻烦的异国骑士,无奈之下掏出一枚金币丢向那名初阶骑士。 “等一下。” 就在围观之人叹息着觉得没热闹看马上就要散开的时候,人群里有人呼喊,一人越众而出,不是孟庆还会是谁? “先不说你给的是不知哪个偏远小国铸造杂质极多的金币,你们摔碎的这个碗,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出场的孟庆又换了一身行头,虽然还是骑士打扮,但手里多了一本书,背后的弓变成了一把琴。 许多人看到孟庆这样的打扮就是不由自主的在内心得到一个答案:吟游诗人。 “你又是谁?” 异国中阶骑士不耐烦的望着孟庆,那琥珀色犹如蛇一般阴冷的眼睛紧盯着孟庆,他记起了孟庆,之前见到过,不过孟庆并不是现在这身打扮。 “不才,吟游诗人陆仁甲是也。 大家听我一言,地上这个破碎的碗,并不是普通的琉璃碗。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它应该是鲜花王国建国初期王室所烧制的一批宫廷用碗,流传到今日的已经极其稀少,只有王室还有少数存在,市面上几乎看不到踪迹,有也是仿品。 这个碗,从材质与釉质看,凭我游历二十年的经验判断,这绝对是真品。 如果是完好的,那他的价值应该百倍于阁下购买的价格。 只可惜,它碎了,即使黏上也没办法恢复原本的模样,价值十不存一。” 说话间,孟庆看向雇来的那个托。 对方听了孟庆的话后,咬牙继续表演起来。 他的脸色连番变化着,从震惊再到惋惜再到绝望,外人任谁都能看到对方脸色精彩的表情变化,也不由得为对方感到可惜。 真是真品的话,上百枚金币就这么没了,换谁谁都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你说真品就是真品了?” 异国中阶骑士不傻,他制止了有些暴躁的同伴,用冷冷的声音质问着孟庆。 围观的看客看的津津有味,孟庆横插一脚让他们喜出望外。 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直都是人类共同的乐趣,不管是在哪个时空都是如此。 “哗啦啦……” 孟庆回答对方的方式及其粗暴干脆,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硕大的袋子,将其反过倾倒出里面的东西。 金灿灿的金币就那么洒落一地,放眼望去怕不是得有近百枚之多。 “喏,谁拿来和这个碗一样的真品,我现在就买!” 孟庆指着脚边的那堆金币,环顾四周露出震惊与贪婪表情的看客。 百枚金币这样金钱堆积在一起,是许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识过的,再看孟庆的表情也是极其复杂,有羡慕有敬畏也有贪婪。 “我,我的碗啊! 你们赔的我的碗! 赔我一百金币!” 被孟庆雇来的托卖力的表演着,孟庆用事实证明他绝对是一条粗大腿,不在这个时候想办法在孟庆面前表现,他怎么能在之后保住这条大粗腿呢? “哇,一百金币啊,这么多钱!” 外围听到消息的看客,踮起脚尖努力想要看到内围的情况。 一时间半条街道都被堵住了,周边店铺更是有许多路人居高临下的看戏。 这一幕落在人群中的兰雅眼里,让她万分感慨。 曾几何时,她也是被人围观的对象,那一幕刻骨铭心,她永不敢忘。 “不可能!” 被初阶骑士烦的不行,异国中阶骑士终于不再忍耐,锵的一声拔出弯刀,阳光照耀下,弯刀寒光闪闪,煞是锋利的样子。 见骑士拔刀,围观的平民不由自主的往后退,挤压的人群中央的人叫骂不绝。 平民对骑士天然的敬畏感还是在这个时候压过了看热闹的想法,很多人都打算尽可能的远离危险的异国骑士。 “哇!哇!哇!” 一个字,孟庆用了三种语气来描述,他的面部表情更是丰富,望着异国骑士仿佛第一次见到对方一般。 “你要动手? 你敢动手? 你对我动手试试?” 出人意料的情况出现了,面对异国中阶骑士锋锐的弯刀,吟游诗人打扮的孟庆不退反进,前进到异国骑士只要上前两步,就能将弯刀架到他脖颈上的位置。 “对,你动手试试?” 人群里有骑士越众而出。 孟庆的话着实引起了很多围观者的共鸣,看热闹的骑士觉得自己不能再视若无睹了。 要是眼睁睁看着异国骑士斩杀本国的骑士,那他们白活这么多年了。 () 第225章 全靠演技(爆更3/10) “王子,不可!” 异国骑士中有人上前两步,在为首骑士耳畔低语。 他以为自己用本国语言就没谁能听得懂,却不知道对面的孟庆把他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说我沽名钓誉? 一心寻死只求一个名? 如果说之前只是你们与他的矛盾,那现在我们之间也有问题要论论了。 真以为你们那崇信所谓蛇神的偏远小国语言没人听得懂?” 孟庆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怒气,甚至连雇来的那名骑士都无法辨别真假。 听了孟庆的话后也明白孟庆为什么表现的如此生气,换成谁被人这么说也不会善罢甘休。 一群异国骑士脸色都很难看,他们之前都在用本国语言讨论,不知道被孟庆听到了多少秘密。 眼下的局面也是他们没有料到的,谁能想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孟庆一眼,就弄到现在的地步。 他们万分不解孟庆跟他们死杠的原因。 “诸位。 诸位听我一言。 知道他们是来做什么的么? 没错,这群来自落火荒漠以西名为哈萨国,信奉一种有着蛇身蛇尾神明的异国人,是打算来参加你们子爵择婿的。 想一想,如果子爵的三位千金,真的有哪一位被迫嫁到一辈子只洗两次澡、整日与黄沙、驼兽作伴的地方,承受着这异国骑士的侵凌,还要给他生孩子,你们会愿意么?” “不愿意!” 许多人因为孟庆的描述而变得激愤起来,望向那群异国骑士的表情也从事不关己变成了怒目而视。 更是有人毫不顾忌的对着他们吐出唾沫或砸小石子,一时间这群人即使是骑士也十分狼狈。 “给你一百金,让我们走!” 发现因为孟庆的挑唆而惹到众怒,异国骑士们不敢继续久留。 真要是在这里被千夫所指,明日估计就没办法参加男爵择婿活动了,那么他们此行就完全失败了。 一袋金币被异国骑士颇为艰难的甩出,落在孟庆面前。 现在这个时候,异国骑士已经顾不得心疼这些金币,即使他丢出金币的时候心在滴血。 “给我做什么,这是你欠他的。 喏,还不收起来。” 孟庆一脚将那袋金币踢给一旁满脸怒容的初阶骑士。 对方醒悟过来,知道现在什么是最重要的事情。 谁迎娶子爵的千金都轮不到他,眼下这一袋金币,能有几枚属于他,他就十分满意了。 “等一下。” 就在一众骑士阴沉着脸准备驱赶挡路的看客离去时,孟庆忽然后撤几步又挡在了他们面前。 “还有什么事?” 忍着怒意与杀意,异国骑士望着孟庆,如果这是在自己的地盘上,他早就把孟庆砍成一堆肉酱了,他发誓真的会这么做。 “当然有事,你们和他的事情了结了,和我的还没完呢。 什么叫沽名钓誉? 你给我解释解释。 解释不清楚,咱们就不算完。” “你听错了,我们说的不是你。” 一众异国骑士闻言头都大了,真没想到孟庆现在还抓着之前的小问题不放。 不就是揣测了一下么,至于这么抓住不放? “我陆仁甲一生行事光明磊落,万事只求心安不求尽善尽美。 你们一句话,就让我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都成了沽名钓誉。 换成你们,我说你们是一群蛇生出来的畜生,你们愿意么?” 孟庆毫不吝啬恶毒的语言,一番话把一群骑士气的怒发冲冠。 虽然他们信奉蛇神,但被人称之为畜生还是太过分了。 “怎么? 这就不高兴了? 比这恶毒十倍百倍的话,我还没来得及说呢。 跟我比骂人,你们加一起也不够看的。 识相的话,赶紧道歉,让我满意了你们才能走。” 孟庆手无寸铁,但面对一众手持兵刃的强大异国骑士,胆气却是大到能鼓舞围观者的地步。 许多人望向孟庆表情都有了变化,满是钦佩。 “王子,咱们别和他理论了。 这人好像就是用嘴皮子吃饭的诗人,真被他琢磨出一首骂咱们的诗,咱们就完了。 万一流传开来,这对您日后的继承权有很大的影响。” 见孟庆歪着头望天似乎在思考,一群异国骑士又气又怒,怒气中还有一种对孟庆无可奈何的无力。 想清楚代价后,为首的骑士,好歹是有一方小国继承权的异国王子,屈辱的对着孟庆低下头: “阁下,如果之前有冒犯到您的地方,还请您见谅。” “这才像话。 行吧行吧,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最后送你们一句忠告:别太放肆,没什么用。” “别太放肆,没什么用?” 当这句话流传到子爵领的领主耳中时还没到晚上。 发生在子爵领内的事情,自然很容易就被这位领主大人知晓。 “是的,当时您没在场,没看到那千人鼓掌高呼的模样。 那群灰溜溜离开的骑士完全成了小丑一样的存在。 至于那位陆仁甲,当真是一表人才,实力也定然不会太弱,最少也得是一名中阶骑士。” 报信的是子爵领的巡查队长,巡查队很快在事发后赶赴现场,不过并没来得及调节矛盾。 那群异国骑士赔了钱又道了歉后便灰溜溜的离开了,巡查队长还是从意犹未尽的围观群众口中打探到经过的。 “果然还是有用的。” 黄玫瑰子爵捋了捋长须满脸自得。 要不是他一纸公告,哪里能吸引来这样的俊杰。 年级轻轻就有不弱的实力与一颗光明正义的心,再加上吟游诗人的特殊身份,黄玫瑰子爵觉得最少有一个女儿的婚事可以定下来了。 至于那位陆仁甲会反对? 开什么玩笑,当年如果有这样的好机会落在自己头上,只是继承人之一的黄玫瑰子爵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吟游诗人是什么,不过就是会唱几首歌懂一些文献书籍的流浪骑士美称罢了。 这样的人,之所以一直没有加入某个领地,一定是因为没有足够吸引他的代价。 他黄玫瑰子爵能付出这样的代价。 () 第226章 倒霉的异国骑士(爆更4/10) “气煞我也!” 返回旅社后,回想今天的经历,一群哈萨国的骑士们都是气愤不已。 科斯王子更是怒不可遏,身为王国前五位的继承人,他什么时候这么屈辱过。 没想到刚离开哈萨国来到荒漠以西的鲜花王国,就被这里的人狠狠的来了一记当头棒喝。 “查,给我查出那个陆仁甲的来历,最好能找到他的家乡。 离去之前,我一定要走一遭他的家乡,杀光他的全部亲属泄愤!” 气愤良久后,科斯王子做出决定。 其他骑士闻言并没有意外,这一直都是科斯王子的作风,杀人之前先杀对方全家。 “哎呀,我好像丢了东西。” 就在这时,人群中的一名骑士检查携带的物品,结果有了不好的发现。 他们带出王国的几颗贵重的宝石不见了! 之前遇到孟庆一行人之前的时候可是还在的。 “让我想想,好像最后咱们走之前,那家伙撞了我一下。 对,就是他撞了我一下,仿佛知道我身上有宝贝一样。” 丢了宝石的骑士急的满头大汗,努力回想一路上的经历后,满脸都是气愤。 如果真的是孟庆顺走了他随身携带盛放宝石的盒子,他麻烦就大了。 “给你一个晚上找回来宝石,你知道那三枚宝石的价值,没找到你也别回来了。” 冷冷的望着那名骑士,科斯王子的目光阴冷无比,这让那名骑士打了个寒颤。 远离了故土后,一名异国骑士想在异国他乡生活下去是十分艰难的事情。 即使真的跑了,他也没有多长时间可以活,留在哈萨国的亲人,代价也可想而知。 “王子! 请您相信我,我一定会把宝石找回来的!” “滚!” 另一边。 夜色降临前,孟庆也好不容易在人满为患的子爵领找到一处落脚的地方。 这几日外来的骑士几乎把开设的旅社全都占满了,很多平民人家都是腾出院子和房间租给外来骑士,一天一银币绝对是供不应求。 雇来的那名初阶骑士,在孟庆几枚金币的打赏下,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他的任务已经完成,收获也十分可观,不过与孟庆相比,就不是那么有价值了。 “你又从哪顺来的东西?” 在兰雅饶有兴致清点那袋金币的时候,一抬头发现孟庆正借着夕阳在窗口观察一颗橙黄色的宝石。 宝石足有婴儿拳头那么大,和一直被艾草佩戴在身上的那颗水系宝石相差无几。 “你猜?” 满意的收起那枚宝石,孟庆继续掏出了第二枚宝石。 自打制作出来魔能动力核心,对宝石的追求就超越了金币与魔药成了孟庆的最大追求。 他非常清楚高质量宝石对魔能动力核心的增幅,这玩意简直就是天然的能量存储器,运用的好了,比起火药价值高得多。 “不会是那群倒霉蛋的东西吧?” 兰雅望见孟庆脸上的笑意,思考了一下便是给出猜测。 除了那群异国倒霉蛋,兰雅想不到还会有谁随身携带这么贵重的东西还被孟庆顺到手。 “就是他们的。 嗬,我刚察觉到的时候也非常震惊。 还真有人带着这么宝贝的东西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乱走。 既然他不长记性,我就让他长长记性,让他知道下次不要带着这么宝贝的东西,随便装在木盒子里就出门,一定要用铁链锁在身上才行。” “你以为谁都跟你长着同样的眼睛啊,你怎么顺到手的?” 兰雅翻了个白眼,孟庆这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个。” 孟庆摊开手,手里有几缕极细的植物藤蔓在抖动。 藤蔓是从他衣袖中探出来的,十分隐秘。 而且在孟庆演示下,藤蔓比起活人的手指还要灵活,弯曲、缠绕、变形轻而易举。 可以想象在孟庆的操控下,这细细的藤蔓顺走那个装有宝石木盒的一幕。 “他们真的是来应招子爵择婿的么?” 兰雅了然点点头,孟庆的手段太神奇,能用这样的办法,在极短的时间里从别人身上顺走东西也不奇怪,谁能想到孟庆全身都有藤蔓随时可以调用。 “最开始的目的肯定不是,一个子爵领的热闹,还没办法提前传到这么远的地方。 他们的最初目的肯定另有其他,不过眼下肯定最重视的还是子爵择婿。 这群人的最初目的恐怕对鲜花王国并不是什么好事,不是破坏就是刺探,总不能是来给庄稼除草施肥的吧。” 孟庆想的很清楚,猜测的也非常贴近真相。 “你还要插手么?” 兰雅对孟庆的想法完全摸不清。 有时候孟庆表现的非常超然对一切都不放在心上,有时候却会锱铢必较追根究底,一如之前孟庆拦住那群异国骑士,不道歉就不让他们离开的一幕。 “唔,不好说。” 把玩着内部蕴含海量土系能量的宝石,孟庆有些拿不定主意。 已经有这么大的收获,他最好见好就收,继续进行自己该做的事。 那就是想办法让《哥布林编年史》这本书在当下的贵族领流传开来,完成这一任务后,这里不过是他旅途的一个驿站,迟早他会离去。 “那就明天看吧,这次我的任务有多少本?” 跟着孟庆走了这么远,兰雅可不是什么都没做,孟庆在努力她也在努力,要知道孟庆可是给她开出散播一百本一金币的高价。 “五百本吧,咱们最多在这里逗留一个星期,老规矩,你在明我在暗,今夜先打探一下情报,方便明日行事。” 孟庆把五百本书连带五枚金币一起交给兰雅,对方含笑接过。 金币这种东西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有人嫌多,跟着孟庆还能有这样的收入,兰雅很满意。 偌大的子爵领有好几万人,几百上千本书撒出去,只要小心行事,孟庆与兰雅的存在并不会暴露。 当然,之前在伯爵领的遭遇也让孟庆与兰雅都提高了警惕,遇事会比以前更加谨慎。 有过一世经历的孟庆很清楚,即使白送来历不明的东西给陌生人,对方都有极大的可能不会收下。 反而是经过非常辛苦努力获得的东西,才会被对方所重视。 和兰雅之前犹如地下党接头般偷偷贩卖《哥布林编年史》的行为不同,孟庆一直以来出手《哥布林编年史》的办法都非常奇特,奇特到一个领地可能会有好些家伙三番两次的上当。 () 第227章 黑暗街区所见(爆更5/10) 夜幕降临后的黄玫瑰领灯火通明。 明日就是领主大人择婿的大日子,今夜许多店铺都延期了关门的时间,往来于街道上的行人也比平时要多得多。 不管领地是大是小,贵族领内总有灯光照耀不到的黑暗区域。 这里是许多人眼中见不得光的老鼠活跃的区域,一到天亮的时候他们就会各自散去,只留下空荡荡的街道与紧闭的房门。 孟庆对找寻这种黑暗街区的天赋相当强。 沿着白天走过的街道转了一圈,就在黄玫瑰领西南角找到了这处领地的黑暗街区。 昏黄的烛火乃至火把照亮的黑暗街区,极少看到荧光石的明亮。 这样的地方有许多流浪骑士出没,很多人身上都背负着不止一条人命,俊杰有俊杰的活法,他们也有他们的活法。 孟庆知道黑暗街区不成为的规矩,那就是不准携带太过明亮的光源,不许打探任何人的来历,与人发生纠纷只要没有被人看到任你闹翻天也不会有人管。 除了这些,黑暗街区与明亮的地方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强者为王。 在这里,你能买到许多明面上禁止交易流通的东西,比如魔药、管制器械、抹掉铭文图案的盔甲、砍出缺口的兵刃乃至大活人。 进入黑暗街区之前孟庆就找地方换了一身行头,再次出现在黑暗街区入口时的他,已经变得和其他出没于这条街道上的流浪骑士或胆大包天的黑商相似。 浑身被一套黑色长袍遮住,脸上亦有黑色的面巾,整个脸只有额头与眼睛显露出来。 在黑暗街区的入口,孟庆看到了统治这片区域所有者立下的规矩牌,规矩牌一旁还有一个木质的箱子,出入者都是自觉的往里面投一枚银币。 “中阶高位么?怪不得能在这里立规矩,这样的存在,除非不打算在黄玫瑰领混了,不然即使是中阶骑士也不会有谁胆敢冒犯他。” 中阶高位实力的骑士,已经基本掌握了斗气外放的能力,打个比方就是持着一把长剑,攻击范围却比长枪还要远。 斗气斩这一招就能让中阶高位以下实力的骑士苦不堪言,再强大的护具也挡不住接二连三的斗气斩,更无论中阶高位骑士那蛮横的体魄。 孟庆不是来找麻烦的,自然不会出什么风头。 他和其他人一样投了一枚银币进入木箱,获得了进入黑暗街区的资格,不过是一张薄薄的木片,由两名中阶初位的骑士发放给进入者。 两条街,却像是两个世界。 孟庆之前走的那条街空荡黑暗冷清,当下在走的这条街虽然黑暗但十分热闹。 天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这么多人混迹在黑暗街区,有些人可能白天是忠厚老实的老好人,但晚上就会出没于黑暗街区这条街上。 不像是白天看到的街道,道路两旁都有人在吆喝,孟庆走了快半条街,完全没听到任何一位摆摊的人与走在街上的人大声说过话。 即使买卖交易也都是用手比划,满意就能交易成功,不满意也没必要强求。 让孟庆无语的是,当下这条街上有许多人在出售奇怪的东西。 比如黄玫瑰子爵的饮食喜好、衣物喜好。 子爵三千金的喜好、厌恶。 这些东西就像是烟雾弹一样完全不知真假,卖的人或许完全是在骗人,买的人或许也只是碰碰运气。 “果然还是花边新闻最受人欢迎啊,不管是在哪个世界都是这样。” 观察了一会发现最少有十几人买了那所谓子爵三千金喜好的薄薄书册,孟庆感慨不已。 这些人为了明日的子爵择婿还真是努力,这么晚了都不休息还出来碰运气尽可能的让自己能在明天胜出。 却不知道一些东西不是拿钱能买来的,比如地位,比如实力。 有这些,即使遭万人厌恶,被万人痛恨又如何? “朋友,看了这么久,不买点什么?” 见孟庆在自己摊位前逗留了好一会都没离开,那名摊主,年龄约四十多岁有着一头金色头发的初阶骑士,低声招呼起来孟庆。 “哦,你这有什么?” 收回观察的视线,孟庆将视线落在摊主身上,继而落在摊位的摆设上面。 “你要什么,我这里就有什么。” 对方真不嫌口气大,大话张嘴就来。 “我买子爵三千金明日全部倾心于我,什么价?” 孟庆笑了,和对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咳咳,这个太难了,要不然您换一个要求? 我这里有比那家伙更多的东西,不过一分钱一分货,你懂得。” 摊主差点没被孟庆气笑了,有这样的本事,他还在黑暗街区摆什么夜摊,让黄玫瑰领换个领主岂不更加惬意? “我又不是奔着子爵三千金来的,你有在我脸上看到发春这两个字么?” 孟庆翻了翻眼睛,视线已经扫过整个摊位,摇摇头就要离去。 摊位上都是杂七杂八的东西,加一起孟庆觉得也没半枚金币,自然没办法如入他的眼。 “别,听你声音也就二十多岁不超过三十岁的样子,能在你这个年龄混到中阶骑士,一定有不小的靠山吧。 不过靠山自然是越多越好,不管有没有兴趣,真混个子爵贵婿的身份对你以后的成长肯定更加有益。 不瞒你说,我掌握的消息,到现在都还没有告诉第二个人,这可是独家秘密,就看你出不出得起价了。” 摊主的声音更是低了,还在说话的时候左顾右盼,一脸秘密不能被外人听到的样子。 “你这种套路,我十岁的时候就会了,有话就说,能不能让我满意就看你的消息够不够大。” 一翻手,孟庆手掌里多了几枚被油灯照耀的闪闪发光的金币。 那与油灯光亮极其相似的橙黄色颜色,让摊主看的眼睛都快直了。 “真是贵客啊,果然和我猜的一样。 您听好了。 我家妹妹的女儿在子爵的城堡做女仆,在之前一段时间服侍过子爵的三千金,虽然后面被替换了下来,但她还是知道一些外人绝对不知道的秘密。 我告诉你,子爵二千金已经有意中人了,明天你可千万别往她身上再使劲,没用! () 第228章 黑暗街区地下王者(爆更6/10) 大千金性子很冷,冷到即使和子爵说话都极少有什么表情,这样的冰山不是一般人能撬动的,你最好也别往她身上使劲。 最值得表现的就是三千金,虽然三人年龄相同但三千金的性格是出了名的好,心也善人也美,听说连动物受了伤都会心疼的流下眼泪。 她养了许多鸟儿,最是喜欢羽毛艳丽能听懂人言的鸟儿,千万别在她面前穿带有鸟羽的衣服,如果能想办法买到稀罕的鸟儿,或许能在明天让对方另眼相看。 还有就是三千金的夫人早已经病逝,子爵觉得亏欠三千金一直都对三人十分娇宠,除了三千金,子爵还有另外两个女儿不过模样一般也不受宠,年龄距离谈婚论嫁还有几年。 至于子爵的儿子有五个,成年的有三个,最小的只有七岁,最受子爵宝贝,明天对方指不定会刁难你,他虽然年级小但聪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除此之外其他人都不足为虑,只要你表现的比其他人凸出,过第一关和第二关一定没问题。 怎么样,我的这些消息,足够让阁下另眼相看吧。” 没等孟庆催促,摊主就是吧嗒吧嗒说了一大串话,几乎将子爵府的所有重要人物都涵盖了进去。 天知道对方妹妹的女儿只不过是普通女仆怎么能打探到这么多东西。 “一般般,毕竟我也没办法判断你说的是真还是假。 还有么,还有能拿出手的么?” 孟庆虽然带着面罩但明显在笑,笑的摊主满是无奈。 已经透露了这么多消息还没能打动孟庆,看来孟庆并不是在随便说说,他可能真的对子爵三千金无感。 “忘了和你说,子爵三千金有一母同胞的一个哥哥,年龄很大了,不过极少出现在其他人面前。 听说是因为母亲的死而哭瞎了眼睛。 他非常受三千金的重视,明天大概率会出现的。 不要小觑他,即使瞎了,他当年可是差点成为子爵唯一继承人的。 实力或许并不强,但才识方面极其惊人。” “哦?还有这种事情,真是长见识了,瞎了眼睛,却能静下心来,不是一般人物啊。” 孟庆不再逗弄一脸可怜望着他的摊主,弹了弹手指丢过去两枚金币,对方忙不迭的接住,一脸可惜的望着被孟庆收起来的金币。 “不过最后我还要说,我真的对子爵三千金没兴趣,明天只会看热闹不会参加的。” 孟庆离开时的话让摊主目瞪口呆。 真有这样的人么?望着孟庆离去的背影,摊主疑惑万分。 意外获得的消息并没有让孟庆就此结束黑暗街区之旅,他可是带着比兰雅更重要的任务:探查清楚这处子爵领明面与暗面的势力情况,在短时间让更多本《哥布林编年史》传播出去。 继续走下去,这处子爵领的黑暗街区再无能让孟庆另眼相看的东西,打探清楚这片区域的管理者所在位置后,孟庆便是深入黑暗街区,抵达了那位中阶高位骑士的住所。 之前在那处伯爵领,孟庆可是遭到了五名以上中阶骑士的追杀,其中就有一名中阶高位的骑士,不过这么多人并没能奈何的了孟庆,只要离开城镇,到了旷野上,尤其是有植物生长的地方,尚无谁能留下孟庆。 用有要事相商的理由敲开了中阶高位骑士的外院大门,在几名骑士实力随从的引领下,孟庆见到了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过的最年长的人类骑士。 眼前的这位人类骑士,虽然实力是中阶高位,但年龄看起来早已过了古稀,侦测能力给出的数据则表示对方真实年龄比表面年龄还要大二十多岁。 也就是说,这名人类骑士,距离百岁也没多远了。 头发胡须都白了一大片的人类骑士,看起来和蔼可亲的样子,完全让人看不出他才是这处子爵领黑暗街区地下王者的真实身份。 “今天下午就听闻有来历不凡的人物进了子爵领,还给了那群哈萨国的蛮子一个耳光,现在一见,阁下真是比我想象的还要年轻,还要特别。” 身为黑暗街区的地下王者,史蒂夫对发生在子爵领的事情,可能知晓的比明面上的子爵还要快,他的眼线遍布整个领地甚至包括子爵周边,这也是他一直能牢牢坐稳地下王者宝座的原因,在黄玫瑰子爵那里,史蒂夫可是挂在通缉榜榜首的恶徒。 “阁下的养生手段也让我大开眼界,比您实力强的人有的是,但没谁能在您这个年龄还拥有如此浑厚的气血与健壮的体魄。” 面对年龄比自己前世今生加一起都大几倍的长者,孟庆很是客气,对方年龄摆在这里,尊重点没什么。 孟庆并不是在恭维对方,眼前的史蒂夫骑士,虽然头发眉毛都发白,但脸上并无皱纹更无老人常见的老年斑,相反皮肤很是细腻,这只能是因为对方修习的是水系斗气的缘故。 年龄大的人头发发白的原因孟庆很清楚,掌握吸纳月光之力转化为髓之力的他,懂得髓力对身体的重要性。 史蒂夫的髓力消耗太多,虽然有水系斗气一直保护着自身,但他也仅能减缓衰老的速度,而无法真正的抵挡衰老以及死亡。 “陆仁甲是吧,不知深夜到我老头子这里,有何贵干?” 眯眼观察了孟庆一会,史蒂夫骑士暗暗摇头。 除了能看出孟庆很年轻气血很旺盛外,他甚至都没能看出孟庆修习的斗气属性,这是非常罕见的情况,他这么些年,极少遇到孟庆这样的特殊存在。 “大晚上的不睡觉,来阁下这里,当然是有买卖要做,而且是大买卖。” 孟庆笑了笑,开始了又一次屡试不爽的忽悠。 “上百金币的买卖?” 史蒂夫骑士眼睛眯起,上下打量着孟庆。 白天孟庆一掷百金的壮举他自然知道,这也是现在他会如此客气的原因,能随身携带上百金币的人,不管是谁都不是普通人。 “比这更多。” 孟庆却是摇了摇头,脸上有着神秘的笑容。 () 第229章 孟庆的奇怪展开(爆更7/10) “你说,我听。” 人老成精的史蒂夫并没有太过激动。 活这么久了他非常清楚,天上如果有掉馅饼,那么馅饼里可能藏了毒。 能随随便便赚来金币,金币也不会有这么高的价值,也不会有人终日劳劳碌碌只为赚那些辛苦钱。 “明天不是子爵领主择婿的日子么。 这样,你可以调动一下关系,将所有通过第一场考核的青年俊杰的来历、实力大致都统计出来。 对别人而言这千难万难,对您而言应该不算多大事吧。” “当然,来这里的人,不管是来自王国中心还是偏远区域,只要他不是哑巴能不吃不喝,否则他的来历我很快就能掌握。 不过你让我弄到这些信息要做什么?” “当然是卖了,卖给没通过的骑士,卖给通过了相互竞争中的骑士。 一本书成本就算五银,你卖五十银,依旧会有很多人抢着买。 上百金,不过几百本书的事。” 孟庆自然不会上来就把自己的真实目的告知对方。 只要他敢说,史蒂夫就能猜到他孟庆是《哥布林编年史》传播者的真实身份。 对方虽然生活在黑暗街区这种地方,但本质上还是纯粹的人类,对人类之外的所有种族都有天然的敌视,他如果知道孟庆是哥布林肯定会马上翻脸。 “这样,确实有不小的市场需求,我会让人立刻着手去办的,不过你大晚上的过来,不会是仅仅要提醒我这个老人家抓住机会赚一笔的吧。” 孟庆起个头,史蒂夫就知道要怎么做了,他的年龄就是最宝贵的财富,他一生中经历的事情远超外人想象,不管是待人接物还是其他,年龄大就有优势。 “当然,光印刷书自然不够,你还可以开盘赌最终的胜利者。 至于谁的赢面更高,随着子爵的一场场测试自然会水落石出。 之所以让你提前打探那些俊杰的信息,就是让你和其他人都做好心理准备。 相信我,赌局的收益会远远超乎你的想象,这是黄玫瑰领近些年来最大的盛事。 不抓住的话我都为你感到可惜,也只有你能组织出足够多的人手去做这件事,换成任何人都没有资格。” 孟庆站在史蒂夫的立场上侃侃而谈,说的史蒂夫不由得心动了,孟庆确实真的在为他考虑,他能从孟庆的语气与表情中感受到。 “你要几成?” 史蒂夫收敛了笑容,颇为严肃的望着孟庆,他不相信孟庆会免费提供这样的点子给自己,从中分一笔是理所当然的,换成他也会这么做。 “你坐大庄,我拿一百金跟投,赢了一起赚,输了一起赔,不过我相信这次我们两都不会赔的。” 孟庆道出自己的打算,史蒂夫脸上的严肃消失不见,既然孟庆都这么说了,他也没必要再多说什么了,这一刻,他和孟庆就算是统一战线的人了。 孟庆为什么要在抵达这处子爵领之后和黑暗街区的地下王者接触还帮助对方赚钱,并不是他想给对方攒钱养老,他还没这么好心也没这个闲工夫。 他真正的目的还是要让更多的《哥布林编年史》在这处子爵领流传开来,史蒂夫搭建的平台就是最好的场所,只不过现在的史蒂夫并无法猜测到孟庆的真正动机。 奇怪么? 这就对了。 之前孟庆经历的几处领地,事件的展开也都是非常奇怪。 只有当一切尘埃落定的事情,所有被孟庆蒙蔽住的人才会知晓真相,但那个时候也为时已晚,孟庆早就溜之大吉了,留下一个烂摊子让各地贵族领主头大不已。 朝阳一如既往的升起,阳光洒落大地,让鲜花王国西部边陲的黄玫瑰子爵领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 从高空看去,黄玫瑰子爵领西方数百里处植被就逐渐稀疏,最终土壤与植物被漫天黄沙所覆盖,比起另一边生机勃勃的样子,黄沙里的世界寂静又冷清。 一夜熟睡后,科斯王子从睡梦中醒来,起床后第一时间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翠绿让他心旷神怡,在之前的这么多年他所见过的绿色,也没踏足鲜花王国的土地上一天见到的多。 越是如此,科斯王子心中的那个想法越发坚定。 为什么他和哈萨国的人只能生活在黄沙漫天水源、植物与食物极少的黄沙世界里终日与黄沙作伴,临近的鲜花王国平民,却能享受哈萨国人们做梦都不敢奢望的生活? 这公平么? 完全不公平! 是因为鲜花王国比哈萨国强大太多么? 未必如此! 那,为什么哈萨国必须要建立在漫天黄沙的世界里。 为什么不能走出来,在脚下的这片肥沃的土地上扎根下来? 科斯今年还不到三十岁,他并没有像其他王室子弟那样陷入争权夺利的漩涡之中。 很早之前他就懂得枪打出头鸟的道理,一直都表现的对王位没有任何兴趣。 为了这次走出沙漠的机会,科斯筹备了整整十年! 科斯觉得自己不该生在现如今的时代,而应该生活在数百年前。 那是一个波澜壮阔、英豪辈出的时代,有能力的人绝对会有出头之日。 但现在呢,各方势力早已划分好了自己的地盘,即使身为王国的继承人,科斯在自己国家也过如履薄冰,严重的内斗不仅体现在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在贵族中也十分激烈。 现在机会来了,科斯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只要想办法获得鲜花王国这处边境的子爵认可,借此打开通往鲜花王国内陆的通道,那他再也不会受到他人的制约。 只要这次能在子爵领站稳脚跟,科斯相信自己迟早会将整个子爵领都纳入囊中,或许他的实力在这里并不是最强的,但他相信出身于漫天黄沙世界的他,有着比这片土地上任何人都强大的斗志。 打定主意后科斯集结了完全属于自己的人手,被他召集来的七名中阶骑士就是他能够调动的全部心腹,只有实力达到中阶骑士才有可能做出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初阶骑士还是太弱了一些。 () 第230章 子爵的承诺(爆更8/10) 一切安排妥当后,科斯换上了一身最华丽的衣物,穿好皮靴,整理了插有华丽鹰羽的帽子。 将弯刀从镶嵌有众多宝石的刀鞘中拔出,用光可鉴人的刀身整理面容,对此刻的自己非常满意。 走出院落的八人皆是骑在高头大马上,七名中阶骑士拥簇在科斯王子身侧,一行人走在街上,走到哪里都会成为最醒目的存在。 围观者艳羡者有之,鄙视者有之,但不管怎么样都会老实的让出道路供这一群实力强大的骑士通过。 黄玫瑰子爵领城堡外的青石广场上,自打天亮开始就有人从四面八方到来。 黄玫瑰子爵的人马更是从好几日之前就开始在这片广场上布置。 为了今日的盛会,数百人已经日以继夜的忙了一周时间。 青石广场靠近子爵城堡的地方搭起了一座高台,绣有黄玫瑰图样的红底黄纹旗帜插在高台周边,在劲风吹拂下猎猎作响。 高台上有一排桌椅不过此刻还没有人入座,可以猜到这是为谁准备的座位。 一大早就有平民推着车挑着东西在这片开放给所有人的广场上游荡。 这次盛会是黄玫瑰领许多年难得举行一次的盛会。 对领民而言,子爵老爷择婿,吸引了众多的外乡人到来,极大的促进了子爵领里的贸易流通。 不管是什么东西,哪怕是清水,挑到广场上都会有许多顾客光顾。 孟庆和兰雅抵达子爵领外围的广场上时,时间已经来到了上午近十点钟。 也是黄玫瑰子爵带着家眷出场之时。 在这之前两人都在广场外围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孟庆在和少有走出黑暗街区的史蒂夫就信息收集进度在交谈,兰雅则是想办法推销出去自己领来的那五百本《哥布林编年史》。 早在孟庆和兰雅来到黄玫瑰子爵领之前,《哥布林编年史》就已经流通到这里来了,不过流通过来的只有少少的几本,看过的人也不会超过十人。 都是从孟庆走过的那些贵族领经过的行商或骑士带来的,对于那本书的看法也各不相同。 文化入侵是一种先难后易的另类战争,虽然没有硝烟但同样会有鲜血与死亡伴随。 改变一个人根深蒂固的想法十分困难,但一旦成功改变,收获将会十分喜人。 接受了新的文化,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都会发生变化,是好是坏只能在以后才能知晓。 黄玫瑰子爵出场的时候,原本喧嚣的广场很快就静了下来。 一名子爵在自己的大本营还是十分有威信的,不管是平民还是骑士,只要是还在这里讨生活,就不会在明面上对子爵不敬。 半个上午的时间,黎明时空荡荡的广场早就人满为患,放眼望去广场上的人可以说摩肩擦踵一眼望不到边,最少有超过一半的黄玫瑰领平民选择在今天来看热闹。 加上外来的骑士与观众,眼前的广场上被塞了七八千人! “这要是提前布置好炸药,一起引爆的话,估计这处广场风吹日晒雨淋几十年,血腥的味道都不会散去。” 环视了一圈广场后,望着大片乌压压的脑袋,孟庆无不恶趣味的说道,一旁的兰雅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又不是以杀人为乐的杀人狂,这种事情自然不能做出来。 “肃静!” 即使广场已经安静下来,在黄玫瑰子爵开口之前,还是有子爵领的骑士们出面表示自己的存在。 一大队超过五十名的骑士身披战甲手持武器骑在战马上出场了,从高台边缘列队走过,哪怕大半都是初阶骑士也是极其有威慑力的。 一群人一同释放出气势呼喊,立刻就让安静的广场鸦雀无声。 混在人群里的孟庆表情不变,对黄玫瑰子爵的这种把戏不以为意。 换成在他所在的世界,同样的事情也很常见。 领导准备说话的时候自然要让听众安静下来,否则领导要讲话了下面还乱糟糟的像什么样子。 骑士们出场震慑了混在人群中的宵小后,部分留在高台下继续站岗,剩余的则是分散开来进入广场内人群中。 每当人群聚集的时候总会有大小麻烦发生,他们的存在就是尽可能的让麻烦减少,让场面处于可控状态。 “我的子民们。” 已经在高台中央座位入座的黄玫瑰子爵在这个时候终于起身,虽然没有孟庆所知的扩音器,但他洪亮的声音还是在寂静的广场上传出很远,身为世袭子爵,不成为中阶骑士都没可能战胜其他继承人选脱颖而出。 “今日对于我黄玫瑰领而言是重要的一天,原因我相信大家都已经知晓。 没错,今日就是我为我黄玫瑰领最耀眼的三颗明珠择婿的大日子。 或许有人会说,我身为一名子爵,难道还能让自己的女儿找不到夫婿么?弄出来现在的场面又是为何? 我要说的是,对于整个鲜花王国而言,黄玫瑰领不过是西部边疆的小地方,对于我们共同脚踏的这片土地而言,鲜花王国也不算什么。 我相信,每个时代都会有耀眼的英杰出现,或许他们现在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这个机会,今天我来给! 在此我承诺,只要是通过我定下的三重考验并得到我宝贝女儿认可的人,我将倾尽全力培养他,不管是实力还是势力方面,如果他真是这个时代的英杰,那么即使将黄玫瑰领拱手相让又如何? 诸位,不管你之前混的如意还是不如意,不管你背后有多大的势力,不管你有没有成家立业,只要你的实力达到筛选的标准:初阶中位骑士,那么都可以在之后进行报名,在今日万众瞩目之下,让世人知晓你的存在。” 黄玫瑰子爵的话慷慨激昂,听得广场上一众平民与骑士热血沸腾,他们可以想象到真正成为子爵佳婿后的美好生活,那是他们一直以来都在渴望的。 与广场上热烈的呼声回应相比,高台上入座的众人就安静得多,能有资格在这个时候入座高台的不过十几人,都是黄玫瑰子爵的家眷与旁支管事。 () 第231章 三胞胎姐妹(爆更9/10) “看起来大家的热情都被这位黄玫瑰子爵大人调动了呢。” 广场上的孟庆聆听着周围的呐喊,一时间仿佛以为自己来到了某处演唱会现场,高台上的不是贵族装扮的领主,而是带着袖珍麦克风的歌手。 “你呢,别说你一点兴趣都没有。” 孟庆一旁的兰雅望着孟庆,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她认识孟庆这么久,非常明白孟庆的审美,虽然身为哥布林孟庆的审美却与人类无异,而且喜欢身材好的多过脸蛋漂亮的,完全不似他这个年龄段该有的审美观。 孟庆的目光扫过高台,虽然距离很远,但能清晰的看清楚坐在黄玫瑰子爵左侧的那三名主角,三人表情都很平静,没有欣喜也没有悲伤,仿佛只是和其他人一样的看客,没有身为主角的感受。 虽然第一次见子爵三千金,但是凭借侦测能力,孟庆还是第一时间知晓了一母同胞的三胞胎各自区别,他很诧异昨夜从黑暗街区得到的消息是真的,那名看起来不起眼的摊主,确实没有骗他。 “一般般,还没到能让我心动的地步。” 孟庆在观察完之后给出自己的回答,兰雅穷尽目力观察着高台上的三胞胎,看完之后对着孟庆露出鄙视的表情。 她要是男儿身现在早就心动了,即使同为女子,她也不得不承认出身贵族的那三胞胎,不管是容貌、身材还是气质都是上上等,远不是一般女性骑士能比拟的。 子爵的三胞胎都是骑士,实力全是初阶中位,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算是非常强大的存在,不是他们能奢望的高度。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能让你心动的女性?” 沉默了一会,在广场上的人因为报名开始有些骚动的时候,兰雅继续开口询问孟庆。 “不知道,或许有,或许没有。 未知是最美的存在,正因为未知所以有趣,正因为未知所以精彩。 或许有一天,我会遇到能让我一见倾心的存在,那么我定然要将其牢牢看护在我身边,日夜不离。” 孟庆目光望着前方,嘴角微微翘起。 他的声音带着淡淡的温柔,仅是聆听就让一旁的兰雅露出复杂的表情。 她极少见到孟庆现在的模样,这属于孟庆不经常在人前显露的真实态度。 “那你可能要等很久了。” 兰雅都没发觉自己的语气有些酸酸的味道。 孟庆听了后为之莞尔,抬手指向广场一侧,道:“等就等呗,你看,那边是谁?” “这不是那几个倒霉蛋么? 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是要去报名,一群中阶骑士,估计报名的其他骑士都有的受了。” 望见孟庆指向的方位,兰雅看到了科斯王子一行人。 即使在人群拥挤的广场,科斯王子周身都有大片空地,七名异国骑士将科斯王子牢牢围在中央,用身体强硬的挤出来道路,被他们挤到的人望见这么一幕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果然贼心不死啊,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的模样,长得跟地精一样。” 科斯王子一行人过去后,广场上有人忍不住低声讨论着。 对于这群异国骑士,黄玫瑰子爵领的人都没有好感,骑士们因为对方的实力也是心怀警惕,相互讨论着这群人一旦报名参加,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麻烦。 “三妹,现在是什么情况?” 高台上,坐在三胞胎姐妹一侧的一名男子开口了。 他的眼睛虽然是睁开的但却没有焦距,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眼睛瞎了。 如果说断手断脚这样的伤势还能用魔药或其他手段治愈,那么目盲这种麻烦基本没有办法治愈。 “兄长,现在许多骑士都准备报名了,我好像看到了一群打扮不似鲜花王国的骑士,应该是落火荒漠以西的其他异国人。” 被男子称之为三妹的就是三胞胎姐妹的老三南茜。 她有着和姐姐们相同的橘红色头发,不同的是她的眼睛比起两人都要明亮,言谈间嘴角也挂着淡淡的微笑,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让她不开心的东西。 几只羽毛五彩缤纷的小鸟立在她的肩头手指上,叽叽喳喳的叫着。 要是有见识的人过来就能认出这几只鸟的来历非常不凡,乃是极少出现在丛林外、声音宛如天籁歌声的五彩鸟。 据传闻它们的鸣叫声能让精灵沉浸其中,别说活着的五彩鸟,就连五彩鸟的一根羽毛都价值不菲。 “哼,一群从沙漠里跑出来的土佬,裤腿里的沙子估计还没抖干净,就算有人通过了父亲的考验在我这里也没用。” 三胞胎姐妹的一人冷着脸开口了,她是三胞胎姐妹的老大丝塔拉,降世的时间比两个妹妹要早一些,一直以来都是以姐姐的身份看护年龄相同的两位妹妹。 这次子爵择婿她是极力反对的,奈何即使再怎么被子爵喜欢,她也明白既然对方决定了,这件事就已经无法更改,她也没有能够反抗的实力与决心。 出身贵族就要承受身为贵族该有的代价。 成长期间,丝塔拉见过太多本支与旁支女性身不由己被当做筹码嫁于他人的势力。 子爵在一个王国里虽然算是中坚力量但仍然称不上一方霸主,除非是达到侯爵、公爵这样的层次才能说无所畏惧。 她们三姐妹能争取到在最后自己做决定的机会,身为子爵本支的身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虽然依旧是筹码,但被指婚当然不如自己选择来的好。 “科林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一直沉默的三姐妹中的二妹吉丽娜目光痴痴的望着广场。 她有意中人的事情两姐妹包括年龄大她们几岁的兄长都知道,黄玫瑰子爵自然也知晓,但子爵对此一直没有表示态度,也没有让那名叫科林的骑士进入过子爵城堡,。 吉丽娜更没有办法在子爵择婿确定时日后走出城堡,两人可以说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真正见面了,吉丽娜非常想念自己的意中人。 () 第232章 科斯王子的挑衅(爆更10/10) “虽然不想打击你,但据我观察,科林还没出现。” 丝塔拉望向二妹的表情很是复杂。 她很难知晓当初吉丽娜是怎么和科林相遇又相互中意的。 她们三人能离开城堡的机会少之又少,每次也都有大队随从跟随绝对没有可能有偷偷溜出去的机会。 只能说天意使然让科林和吉丽娜相遇并相恋。 “不,他一定会出现的,我知道,他一定会的。” 吉丽娜一点都没有被打击到的表情,脸上带着满是期冀的表情。 回想与科林的过往,吉丽娜心中满是甜蜜与欢喜,她在等着科林脱颖而出,正大光明的走入自己的生活。 南茜摇了摇头没有多言,她和两个姐姐的关系一直以来都很好,但相互之间又不会干涉隐私生活。 就像她喜欢鸟儿的爱好并没有得到两个姐姐的支持,一母同胞的她们对鸟儿的感受非常普通,完全听不出鸟儿声音中想要表达的意思。 “那群异国骑士报名了,三妹你看,为首那人头上的帽子好像插着鸟羽。” 丝塔拉看的非常清楚,科斯王子头戴的帽子上的艳丽羽毛非常醒目。 在科斯看来这能彰显他的实力,要知道这可是金爪雕里的异类才能长出的独特翅羽。 它相当于天然的风属性材料,在风属性骑士的催动下甚至可以凭空漂浮起来,如果真能攒出来制作一身衣服的量,穿上它行走如飞不是大话。 “可恶!” 别的都不能让南茜动容,但科斯头戴插有鸟羽帽子的发现让南茜有些怒意,她对鸟儿的感情非常特别,从小她就渴望变成鸟儿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天空飞行。 因为骑士天赋受限的缘故,她终生没有可能成为高阶骑士翱翔于天空之上,只能将喜爱都投入到对鸟儿的保护与关怀之中。 “别生气,会有人帮你教训他的。” 三胞胎姐妹的兄长,虽然目盲但才识远超常人的梅兰德感受到了南茜的怒意,探出手将其放在南茜的肩膀上。 南茜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她也相信那群异国骑士会得到应有的教训。 广场靠近高台的地方开辟出了供骑士们报名的场地,不过围观的虽然有很多人,但年龄与实力皆达标的人少之又少。 如果是初阶初位骑士的话,短时间报名的人绝对会有好几百,眼下经过一番统计,报名的人刚刚破百。 科斯王子带着随从们全部报名并且得到登记后松了一口气,他就怕黄玫瑰子爵会因为他们的来历特别对待他们。 真的不让他们参加,科斯一点办法都没有,偌大的子爵领,还不是他能带着一群骑士放肆的地方,光是中阶高位的骑士就不止一位。 等待间科斯也在观察着四周,那些报了名的骑士是他的观察对象,这群骑士此刻都保持距离立在广场一侧的等待区,自有专门的人员负责他们的食物与饮水需要,报名不需要任何费用,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土鸡瓦狗。” 观察了一圈,发现这些鲜花王国的骑士,实力最高不过是和自己一样是中阶中位实力而且年龄接近三十岁。 科斯脸上露出轻松的表情,他觉得自己出线基本已经胜券在握。 如果不是看到人群中醒目立在那里的孟庆,科斯的心情会非常好,但在看到孟庆进入视线的时候,科斯的脸就是拉了下来。 孟庆一直没有去报名,但他也不是什么都没做。 在报名骑士挨个报名时,他在和史蒂夫骑士做最后的交流。 对方打扮的像是邻家老人一样不起眼,任谁都无法从其打扮衣着上猜到他身为黑暗街区地下王者的真实身份。 真正见过他的人也少之又少,不然这个时候的史蒂夫早就被成群忠于子爵的骑士围攻了。 “这样的好机会,你真的不打算试一试么?” 就连史蒂夫在这个时候都忍不住想要劝一劝孟庆。 他的年龄自然不符合子爵择婿的年龄段,就是孙子都已经过了三十岁,不然他真的会让孙儿去报名。 哪怕只是在这样的场合下对战一下来自四方的其他青年骑士也好,这样的场合可不是能经常遇到的。 “试没问题,只是没有意义。 真的通过了我也不会真的被女人绑住留在这里的,我的心在远方。” 孟庆不置可否,他的年龄与实力都符合子爵择婿的标准,装扮过的相貌虽然不如原貌但也是人上之姿,属于那种混在人群中都能吸引人眼球的存在。 “看来你的志向很大啊,当年我也和你一样心高气傲,但后来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到了面前的机会一定要抓住,不要想着以后还会有机会这样的想法,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稍瞬即逝。” “再看看吧。” 孟庆摇了摇头,他一直都没想着成为人类贵族的乘龙快婿,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 “找麻烦的来了。” 看到科斯一行人挤开人群在靠近,孟庆不仅没有害怕反而露出了然的笑容。 他就知道科斯一行人在发现自己后会忍不住过来,换成谁昨天吃了这么大的亏都不会善罢甘休。 “陆仁甲,昨天我们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彼此之间应该可以好好说几句话吧。” 科斯带着人靠近时,史蒂夫早就带着自己的手下从孟庆身边离开,他不适合暴露在任何人眼皮底下,黑暗才是他最好的伪装色。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环顾四周,孟庆看到的是众多观望这里的人,许多围观者都在这个时候窃窃私语,孟庆昨日可没给科斯一行人面子,让他们仓皇离去十分狼狈。 “论嘴上功夫我远不如你,这点我承认。 但要是论实力,不知阁下还能能否像昨日那样咄咄逼人?” 科斯毫不掩饰发起了对孟庆的挑战,一夜时间他虽然没能得到有关孟庆真实身份的情报,但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比如他得到了孟庆刚来黄玫瑰子爵领十分狼狈的描述。 凭着对兰雅的观察,科斯能估算到孟庆的实力在中阶中位这一层次,这和他的实力不相上下。 但科斯绝对有信心与同等级的骑士对战获得胜利,论技巧或许他有所欠缺,但论生死战,他长这么大还没怕过谁。 () 第233章 趁还有命多看看太阳吧(爆更1/10) 科斯精通杀人技,所学的全都是为了杀人而创造的斗技。 黄沙中的世界资源贫瘠,哪怕是一碗水都能让两个人打得你死我活,在这样的环境出生长大的科斯,一旦遇敌绝对不会留手半分,无论对手是谁。 “可是我对男爵择婿没什么兴趣啊,你一句话就让我报名,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在这个时候孟庆还有闲心开玩笑,他所说的话在其他人听来非常新鲜,很多人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的科斯脸色更是难看。 “你怕了么? 也是,吟游诗人不过是一群只能耍耍嘴皮子,一旦见真招就会露馅的草包。 罢了罢了,既然你承认不如我,那就赶紧滚出我的视线吧,别让我再见到你。” 稍微占到上风,科斯就语出轻蔑,或许他也有激怒孟庆的打算,总之话语非常的不客气。 孟庆没有立刻回应,而是站在那里平静的打量着科斯,继而抬头看向天空的太阳,他指着太阳道:“抬起头,看。” “看什么?” 科斯不明所以,孟庆的表情非常平静,却让科斯有一种面临危险存在的感受,经历过许多生死之间考验的科斯绝对不会感觉错。 “趁还有命多看看太阳吧,估计你也看不了两天了。” 孟庆缓缓吐出这句话,围观者惊呼不已,孟庆这是要说让科斯活不了几天,很明显已经应下了科斯的挑战,要在之后和科斯分出生死。 “你找死!” 科斯的随从们怒不可遏,不管孟庆是什么实力,他们在这个时候都必须出面维护科斯。 “哦,忘了你们这群狗腿子也都报名了。 做狗就要有做狗的觉悟,主人说话别乱吠,会让人觉得他养的狗没教养。” 孟庆头也不抬的把科斯的一群随从骂了个遍,听得周围的人暗赞不已,也就孟庆能这么干脆的称那群人为狗,他们只敢心里这么说。 “呼,别只说不做,请吧。” 科斯强忍着内心的杀意,面带不善的望着孟庆。 说白了他和孟庆并无生死大仇,最初不过是在人群中多看了孟庆一眼。 但已经到了现在的局面,他没办法和孟庆达成和解。 既然成不了朋友,那么杀死对方是最好的选择,以绝后患。 科斯对着高台旁提供骑士报名的位置指了指。 孟庆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他之前再怎么打算看热闹,这会也没办法置身事外了,总有人想要把他从观众席拎到舞台中央,那他唯有成为舞台上最耀眼的主角。 兰雅有些担忧的跟在孟庆身后,她虽然一直都非常相信孟庆,但真相摆在这里,科斯和七名随从都是中阶骑士实力,车轮战下来孟庆独木难支,总会有力竭的时候,到时候可能会有危险。 “你什么时候看我做过没有把握的事情?” 似乎感受到了兰雅的担忧,抵达高台旁报名点的时候,孟庆回头对着兰雅微笑道。 孟庆的微笑鼓舞了兰雅,她深吸一口气,做出了孟庆以及其他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既然如此,那我也报名吧。” “什么?” “等下,女骑士也能报名?” “好像真的是这样的,子爵大人没有在告示上明确指出女骑士不能报名。” “但,她是女的,子爵千金也是女的啊!” “这个么,也许会很有看头的哦,我对之后要发生的事情更加期待了。” 因为兰雅选择报名的消息,得知此事的很很快就将这一消息传遍了整个广场。 包括子爵和他的一众家属自然也知道有一名中阶实力的女骑士报名,这其中就属三胞胎姐妹最无语,她们对望着你看我我看你,都看到了不解与惊诧。 “子爵大人同意了柯蒂雅骑士的请求,阁下,这是你的报名书,签字吧。” 在负责报名的骑士拿不定主意上报给子爵并得到准许的回应后,第一时间拿出新的一份报名书让兰雅签字。 在这之前孟庆也签了一份,上面的东西很多,按照孟庆的看法就是免责声明、生死状加在一起的东西,报名参加此次择婿的人,身为领主的子爵不负责他们的安全。 柯蒂雅自然是兰雅的化名,其实也算真名。 兰雅只不过是她的名字,并不是姓氏。 她当年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贩子卖到野蔷薇领来,多亏了遇到柯蒂斯骑士才有今天,兰雅化名柯蒂雅的原因就非常清楚了,是为了纪念已经故去的兄长。 “你是在担心我?” 孟庆望着低头签字的兰雅语气有些复杂,对此兰雅摇了摇头做出回应: “并不是,我只是很久没有真正和骑士进行过战斗了,之前遇到的不是太强就是太弱,今日的平台正是非常适合我的机会,有你在,我一定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吧。” “那是自然,我既然选择带上你一起走出来,就自然会负责你的生命安全,放心大胆的去战斗吧,不要有顾虑。” 孟庆点点头,对兰雅的行为有了了解,内心则是暗暗叹息,亏他之前还以为兰雅是在为自己而战,所以说他真的想多了。 各怀心思的两人在签了免责书后来到了报名的骑士所在的区域,这里在广场一侧,一旁就是男爵家眷所在的高台。 远离了喧嚣的广场后这里非常的安静,孟庆甚至能看到闭眼已经在休息的骑士,或许是在养精蓄锐,或许真的睡着了。 上百名骑士聚在一起的力量是十分可怕的,更无论这群人里有近四分之一的中阶骑士。 这是远超一名子爵能够掌控的势力,只可惜这些骑士并没有办法拧成一股,只不过是各自为战的存在,不然颠覆一个子爵领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看,那名报名的女骑士就在那里,好高啊,模样也非常不错。” 来到选手等待区的兰雅吸引了三胞胎姐妹的注意力,对这名唯一报名参加的女骑士,三胞胎姐妹自然要另眼相看,尴尬有之,疑惑有之,但更多的是不解。 “她好像有同伴在,好像无法感知到他的斗气波动,奇怪,难道不是骑士么?但他明明出现在了选手区。” “长得还能配得上那名女骑士,两人的关系也挺密切的,真是一对奇怪的人,难道是兄妹关系所以才会一起报名?” 子爵千金在私下里也是普通人,也会有七情六欲以及对未知的探索欲,兰雅与孟庆的存在成为了她们讨论很久的话题,直至持续近半天的报名结束后才罢休。 () 第234章 万里追风驹(爆更2/10) 连续半小时没有任何骑士再出面要报名,在许多人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的时候,高台上的黄玫瑰子爵终于不再等待。 对着台下的骑士们点点头,得到命令的骑士开始聚集。 号角声也在这个时候被吹响,因为这番动静,有些喧闹的广场很快就再一次的安静下来。 如果可以,黄玫瑰子爵可以明日再开始真正的流程,或者提前一天就开始报名流程。 但他并没有这么做,为的就是要在成千上万的领民见证下,公正的将所有流程进行下去。 在这里他不会进行任何徇私,哪怕报名的人里有黄玫瑰领的旁支近亲亦是如此。 那些人在打什么主意黄玫瑰子爵心知肚明,如果那些人真的有能力的话,也不会一直到现在都还是旁支。 他想要的就是在万众瞩目下,从过百报名的人中之杰骑士中,为自家的宝贝三胞胎女儿挑选出最优秀的夫婿。 他相信在这样的场合里,有短板的人绝对不能接连过关斩将取得最后的胜利,唯有各方面全都符合他要求的俊杰才有可能脱颖而出。 广场很快被清理出一片足够宽阔的区域,为此不少看热闹的平民被迫让出位置。 他们不敢有任何不满,因为这是在黄玫瑰子爵领,子爵的命令就是一切,子爵就是他们唯一要听命的人。 一百二十六名骑士,实力从初阶中位到中阶中位都有。 中阶高位或者高阶一位都没有,能在三十岁之下达到中阶高位实力的人,天赋必然十分惊人,晋升高阶骑士几乎是板上钉钉的。 这样的天才,早就被各方领主招募到了,哪里会来到王国边疆的一个小子爵领。 “一百二十六位人杰,这里有我黄玫瑰领的骑士,也有来自王国其他领地以及王国外其他国度的骑士。 在这里我郑重的表示,诸位如果有谁后悔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一旦真正开始后,生死有命,能保护你的唯有你自己。 要知道,想娶走我的女儿,可不是没有一点风险的,如果连危险都不敢面对,还是趁早离开吧。” 在开始之前,黄玫瑰子爵很是郑重的做出最后的提醒。 一群多达百名的骑士面色各异,有的平静微笑以对,有的望向四周有些心虚。 其中一些实力较弱的骑士最为明显。 在场实力达到中阶的怕不是有近三十名的样子,中阶中位都有不止一位,他们初阶中位实力,放在这里真不够看。 但让人值得称赞的是,哪怕再怎么惧怕实力强大的存在,那些实力相对弱小的骑士也没有在这个时候选择退出。 一百二十六人在一分钟后依旧还留在原地,如此行为得到了高台上的子爵言语上的鼓励: “好!看来诸位里,绝对有符合我全部要求的俊杰。 到底是谁能脱颖而出呢? 我对此非常期待。” “下面由我宣布此次择婿的第一关考验流程。 身为骑士,精湛的骑术是必须要掌握的,不能驾驭坐骑的骑士是最失败的骑士。 前些时日,领主大人喜获一匹来自北方雄狮王国的万里追风驹,虽然刚刚成年,但脾气性格十分暴烈,至今除了领主大人谁都不认。 第一关考验就是谁能登上万里追风驹的马背,并且驾驭它完成指定的路程就算过关。 不要试图伤害万里追风驹或者以食物诱之,你的所有表现都会被人全程无死角的注视着,任何投机取巧者,打断胳膊逐出领地。” 出乎大多数人预料的是,子爵第一关的考验并不是大家猜测的武斗,这让许多实力相对弱小的骑士喜出望外,也让许多准备大打出手的强者郁闷不已。 不过就是一匹马罢了,说的跟浑身冒火的魔物一样。 谁还没驾驭过烈马啊,还能翻了天不成? 这是许多骑士在等待子爵亲自牵出万里追风驹的时候想的东西。 万里追风驹这种来自雄狮王国的神马,许多人都听说过但几乎没人真正见过。 顾名思义,这是能够日行万里的真正神马。 它的极限速度甚至能够接近音速达到让人只能看到残影的可怕速度,这是一种天生对风属性有着极强亲和力的魔物,说是马只不过它有马的部分血脉,并不是纯粹的马匹。 “好家伙,这么强大的气势!” 孟庆是早于其他骑士之前发现所谓万里追风驹真正形态的人,望星瞳的天赋让他能隔着墙就看到远处的事物,也是看清了犹如马夫般牵着一匹比人还高的战马缓步前进的黄玫瑰子爵。 当那匹浑身湛蓝头上还带着一支短角的万里追风驹被子爵小心翼翼牵着来到广场上时,一时间广场上寂静到针落可闻。 真正的美并不限于种族或性别,哪怕是一匹马,这匹体态神骏眼神更是犀利的战马,成功的引起了广场上九成五的人类喜欢。 “嘶!” 这是在看清那匹万里追风驹全貌后被震撼到的骑士们的嘶声。 许多人第一次见到比骑士的气势还要强大的这种战马,不少人甚至连靠近它的想法都不敢升起,一方面觉得自行惭愧,另一方面就是真心觉得自己不如这匹马,对上对方完全没有胜算。 万里追风驹硕大的眼睛扫过整个广场,对投在自己身上数量众多的视线并不畏惧反而抬了抬前蹄有些跃跃欲试。 这表明它并不怕人,不管是普通人还是骑士。 与普通的战马截然不同,这样的存在,已经有不弱于人类的智慧。 “这就是万里追风驹,它叫蓝天。” 子爵对万里追风驹的介绍非常简洁,他可不想因为说太多惹恼了蓝天被其讨厌。 蓝天聪明的比起许多人类还要聪明,或许不会说人言,但对好坏话还是能分辨出来的,在来到子爵领后不止一次的因为有人背后讨论它说它不是被它踢伤过。 蓝天很聪明,绝对不会直接把人踢死,会视对方实力强弱发力。 它的蹄子能够轻易在钢铁上留下马蹄痕,要是有人觉得着甲后就能把它怎么样,下场会十分凄惨的。 () 第235章 开局不利的一号选手(爆更3/10) “一匹实力不弱于中阶骑士的战马,或者说混血魔马,真是不可思议。” 侦测能力发挥了一直存在的作用,在注视了一番万里追风驹后,孟庆得到了对方的全部资料,详细到比起它的养主以及现主都要详细。 名为蓝天的战马确实不是纯粹的野兽,血脉里有一种孟庆第一次见到的魔物血脉,那是一种名为半人马的血脉。 在窥视自己血脉的时候,孟庆有见过这样的魔物。 这是一种天赋强大存在,只可惜后来因为太狂傲被高等精灵杀的七零八落早就隐匿了起来,没想到现在还有后代存于世,这说明半人马一族并没有真正灭绝。 没错,其实这匹马是血脉不纯粹的半人马。 真正的纯血半人马上半身会化作人形,会长出人类的脑袋、双臂。 从腰部以下才是马的身躯与四蹄。 它们天生就是风的宠儿,速度快到能与风的速度相同,风到哪里就能到哪里。 即使是不纯粹的半人马,蓝天依旧是笑傲普通战马的存在。 它已经是不知混血多少代的半人马,除非有孟庆这样强行觉醒的能力,否则今生是没办法成功觉醒。 它只能和普通的战马生产后代,后代的血脉会一直被稀释,最终和普通战马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这一发现让孟庆露出了神秘的笑容,在看到周围有些跃跃欲试的骑士后更是笑的非常灿烂。 一直在观察孟庆的科斯见状眉头深深皱起,他是第一次听说也是第一次见到所谓万里追风驹,完全不知晓它的来头,只能凭观察与感觉判断出对方并不好惹。 即使他中阶中位骑士也不敢说真正取胜,毕竟光是体魄压制就是没办法越过的坎。 黄玫瑰子爵既然能把蓝天牵出来,自然是和它达成么某种约定。 至少在这个时候蓝天愿意按照黄玫瑰子爵的吩咐行事,并不会做出听到对方话没有反应的态度。 “诸位,请吧。” 最后和蓝天进行了一番秘密的对话,黄玫瑰子爵从蓝天身边离去。 蓝天则是迈出优雅的步伐不紧不慢的向着报名的骑士们走去,它高傲的态度显露无疑,面对所有人的表情都是一致的,没有例外。 骑士们报名之后得到的序号就是按照报名顺序来的,并不是按照实力强弱。 一号选手自然是第一位报名的,他是黄玫瑰一氏的近亲,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是拿到了一号这个序号。 说是近亲也和黄玫瑰子爵有三代以上的血缘关系,能传承几百年的贵族旁支都是极多的,有些甚至会沦落成普通人,这一点人类世界并不罕见,甚至有过王族后裔沦落到卖草鞋维生的地步。 望着一步步向自己走来的万里追风驹一号选手内心叫苦不迭。 他早就知道黄玫瑰子爵得到这匹万里追风驹的事情,甚至有幸近距离见到过子爵骑乘,那真是动若雷霆如风如电般迅捷。 当时的他做梦都渴望能有这样一匹神马坐骑,但绝对不是在今天在这样的场合下尝试驯服骑乘。 没有被驯服过的战马都是野蛮的,从野马中可以窥探到一点,有些野马性格烈到即使饿死都不愿意服从于人类的地步,更何况这种神马呢? “一号选手,你可以尝试骑乘了。” 见一号久久没有做出回应而且蓝天等待的有些不耐烦,一旁负责的骑士提醒着一号选手。 对方苦着脸回应了骑士的催促,硬着头皮向着几米外傲然立在那里的蓝天走去,内心则是在祈祷,祈祷对方能记得见过自己的事情。 祈祷对方给点面子,好歹让他爬上马背再动。 身为一匹有半人马血脉的混血存在,蓝天有着比普通战马更高的脊背与更壮硕的体型。 它的四肢远比普通战马要粗大,体重更是有两三匹战马这么重,能够承载的重量更是惊人。 别说一个人了,就是上千磅的东西放到背后,都不能让它的速度有所降低。 望着比自己低一头的人类在向自己走来,蓝天硕大的眼睛里露出古怪的笑意。 没错,它在笑。 对参加的骑士而言是挑战的东西,对它而言不过是一场游戏。 这可是子爵和它明确承诺过的游戏,这场游戏怎么玩全看它自己的心情。 心惊胆颤的来到蓝天身侧,没有被对方一脚踢飞的一号选手内心松了一口气,但看到蓝天那比自己还高一头的背脊一号选手不禁头大。 这么高的马背他真是第一次见到,可以想象骑在上面持着长枪会是多么威风的一幕,居高临下打击对手定然十分痛快,但在这之前,他首先得骑到马背上才行。 蓝天除了带了一副简陋的缰绳并没有装马鞍蹬具之类的东西,它的性格也无法忍受背上放置这些东西,能愿意被束上缰绳就是最大的忍耐了,这是从小到大才被养主培养出来的习惯。 深吸一口气,一号骑士原地跃起就要越到蓝天背上。 两米高对骑士而言并不算什么,属于可以原地起跳能达到的高度。 一号选手发誓,只要能上到马背上,他就抱着马脖子死都不松手,哪怕耽误再久他也要旗开得胜。 想象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 似乎早就会知道身旁的骑士会跳起,在一号骑士跃起的同一时间,蓝天动了。 甚至没有几人能看清它的动作,人在半空中的一号选手就是哇的一声大口往外吐血,人更是倒飞出去十几米远。 孟庆借助望星瞳清楚的看到了蓝天突兀的动作。 对方先是往右侧挪了两步,而后调整好身位一记后蹬腿踢中一号骑士胸口正中。 完成这一动作之后蓝天还回过头做了一个鬼脸一脸调皮,最后才放下腿安静的立在原地。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看来万里追风驹之名果然名副其实,光是反应速度与行动速度就足够让人吃惊。 一号骑士倒地后很快被负责此次流程的骑士扶起。 他伤的并不算太严重,还保留着清醒的意识,不过已经被淘汰出局是确定的事实。 甚至没有继续再进行尝试,一号骑士就是一瘸一拐的捂着胸口,留下一个落寂的背影。 () 第236章 运气关(爆更4/10) 一号选手失败了,失败的无疑是非常凄惨。 蓝天给他留下的伤势,最少也得一周时间才能痊愈。 没有得到蓝天的认可强行上马的下场就是如此。 心惊胆颤的二号选手面临的压力陡然提升,在其他选手目光催促下,怀着忐忑靠近了蓝天。 他的实力是报了名的选手中最低的,和他实力相符的人也是报名人里最多的。 许多人都在目不转睛的望着二号选手,即使同为竞争对手,他们也希望二号选手能够成功。 蓝天注视着再一次靠近自己的人类,目光中带着戏谑的味道。 它没忘记黄玫瑰子爵的叮嘱,最少要允许三十人过关,至于选谁过关全在蓝天的一念之间。 这一关在黄玫瑰子爵看来并不是考验骑术,而是考验运气。 相比骑术这种摸得着看得清的东西,运气这种缥缈的存在对骑士相当重要,历史上成名的骑士,无一不是运气佼佼者。 如果连命运女神都不眷顾,那他也配不上俊杰之名。 第二名选手在靠近蓝天后,也是不得不仰头才能注视到蓝天的脊背,这匹万里追风驹实在是太高了,普通人想登上马背不踩梯子根本不行。 没有第一时间攀登,凭借长久以来饲养骑乘坐骑获得的经验,二号选手先是试探着伸出手抚摸了一下蓝天的身体。 入手的感觉不像是在摸有血液有体温的活物,反而像是在摸光滑的玉石,几乎感觉不到摩擦力。 出人豫料的是,二号骑士这番动作并没有得到蓝天的反抗。 对方眼睛眯起看起来挺享受的,见此情况二号骑士大喜过望,又摸了蓝天几下,纵身跃起跨到蓝天脊背上。 就在他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蓝天人立而起,还没抓住缰绳坐稳的二号骑士,就沿着蓝天那光滑的脊背嗖的一下滑落下来,狼狈的在半空翻了个身落在地上。 见此情况,满场响起了叹息声。 围观者有那么一瞬间真的以为二号选手要成功了,谁能想对方连马背都没坐稳就掉了下来。 许多人对站在蓝天身边的二号骑士有些鄙视,连用腿夹紧马腹都不懂,这个骑士当的也太差劲了。 二号骑士又尝试了一次结果得到了和一号骑士一样的下场,被一记后蹬腿踢飞出去十几米,起身后一瘸一拐的离开,满脸都是沮丧。 紧随其后的三四五号选手,哪怕其中有一名中阶骑士亦是没有得到蓝天的认可。 因为中阶骑士力量太强让蓝天感觉不舒服,所以对方的伤势远比之前几人要重,旋风般迅捷的连环踢腿下去,即使中阶骑士裹着斗气护罩也被踢破,护甲更是在胸口腰腹部被踢出来两个凹痕。 “咳,咳咳~” 高台上的黄玫瑰子爵咳嗽了两声,蓝天抬头看去人性化的点点头。 黄玫瑰子爵都觉得蓝天做的有点过了,中阶骑士好歹算是种子选手,就这么被淘汰也太可惜了一点,毕竟这才是第一关。 因为中阶骑士都被淘汰的缘故,一时间报名的骑士们大部分都忧虑不已,更是有许多人产生了退出的想法。 这匹万里追风驹明显谁都不认,实力更是能够轻易伤到中阶骑士,这还谈什么骑乘,能靠近对方就是莫大的荣幸了。 让黄玫瑰骑士脸色渐渐变黑的情况发生了。 已经看到自己示意的蓝天仿佛不记得男爵之前的提醒,自顾自的淘汰之后的一名名骑士,连中阶中位的骑士都没放过,和初阶中位骑士一样一视同仁,就是不让骑。 “子爵大人,莫非你在拿我们寻开心?” 准备登场的骑士已经来到了三十多号,这个时候除了少部分人,其他报名的骑士基本已经放弃了。 这才是第一关,至今都没有一个能通过的,这还怎么玩? “只有获得蓝天的认可,才能骑乘到它的背上,先前被淘汰的那些,连名字都不报一下,莫非真的把蓝天当成普通的畜生? 你不尊重它,它为何要尊重你?又何谈愿意载你?” 面对众多骑士的逼问,黄玫瑰子爵早就准备好了回答的话,无疑他是非常坚定站在蓝天立场上的。 他的反问让一众骑士哑然无语,更是有失败的选手连连拍打大腿叫苦不迭,早知道还有这种事情没做,他们哪里会吝啬报名字这点小事。 蓝天似乎也听懂了黄玫瑰子爵的话,嚣张的打了个响鼻一脸蔑视的望着那些已经失败了还不愿离去的骑士。 耽搁了一下,测试继续进行下去。 之后出场的三十三号选手非常年轻,实力也达到了初阶高位这个不弱的地步,相比之前出场的选手,他的相貌属于上等,一头闪耀的金发在阳光照耀下煞是漂亮。 正常情况下女性才适合的披肩长发,长在他头上却也没有半点不合适的意思。 “鲜花王国骑士普格维有礼了,蓝天大人请相信我对王国的忠诚,相信我对子爵千金的真挚热情。” 这名年轻的骑士来到蓝天面前后,目光直视着蓝天的眼睛,他的眼睛清澈明亮,没有躲闪蓝天的视线,目光中满是真诚。 “看样子终于要有人通过了。” 望见这名骑士从行礼到登上马背蓝天都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一众等待中的选手们终于看到了希望。 事实也如他们所想,不知是颜值还是礼节或者真诚得到了蓝天的认可,总之这名普格维骑士顺利的骑乘蓝天,通过了对普通战马有难度对蓝天而言轻松无比的障碍通道。 过关的普格维面带难掩的欣喜跃下马背,抬头看向高台,发现高台上的子爵三千金都在注视着自己,脸上更是有光。 连中阶中位骑士都没能达成的目标,他普格维却达成了,他不是俊杰,谁还算是俊杰? “这才第一关呢,后面估计还得有两关,现在就高兴怕是高兴的太早了。” 已经失败的骑士有些酸溜溜的说道,同病相怜的骑士不由得点头。 人类血脉中的劣性根就有看不得别人比自己好,哪怕成了骑士也没能逃过这一定律。 再之后通过蓝天考验的骑士渐渐出现,有的时候能接连出现七八位,有的时候却像最开始一样一连几十人都没能通过。 到了后面众人总算是发现是否能通过决定权全在蓝天那里。 什么骑术考验都是假的,这一关完全就是碰运气的。 () 第237章 万众瞩目的孟庆(爆更5/10) “该死!” 快轮到科斯王子的时候,他的表情并不好看。 因为他的七名随从,已经有两人接连失败了。 一人还挨了蓝天一蹄受了伤。 第三名登场的随从看起来过关的把握也不大,因为蓝天注视着他的表情就不对。 “踢得好!” 见到蓝天又一次动了腿踢飞了一名异国骑士,广场上不知是谁来了一嗓子,立刻就是引起了哄然大笑。 这让始作俑者蓝天都满眼奇怪的表情,它不懂得为什么自己踢飞了人,大家都会叫好。 “等下,带上这个香囊。” 在第四名随从准备登场的时候,科斯喊住了他,从腰间解下一枚香囊,对方一脸激动的接过,带上香囊后毅然决然的走下蓝天。 在他靠近的时候,蓝天忽然嗅了嗅鼻子,望着这人的表情也从一开始的轻蔑变成了狐疑。 它嗅到了一种好闻的气味,就是从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这是之前都没遇到的情况。 “果然有用!” 发现第四名随从轻而易举的得到了蓝天的认可,科斯与剩余的三名随从都是大喜过望。 之后凭借着科斯王子的这枚香囊,包括科斯在内的异国骑士,有四人都通过了蓝天的认可进入了下一关。 围观的人虽然觉得奇怪,但没有发现科斯等人有明目张胆作弊的动作也只能作罢,只能猜测是对方运气太好,在蓝天心情比较好的时候登场。 香囊不是普通的香囊,人类是没办法嗅到它散发的味道。 绣香囊的材料是哈萨国都少见的一种神奇植物,它神奇到能够以枯萎的状态存活好几年,在遇到水之后迅速从枯萎变成鲜活的状态,枝干的任何部位接触到土壤都能生根扎入土地。 香囊里的香料自然也不凡,同样是一种神奇的植物不过是种子,这是一种一生都不会落地的神奇植物,它从出生到死亡都在空中进行,被哈萨国的人称之为浮空花。 这种花开花的时候能引起方圆很大范围魔物的骚动,但人类却嗅不到它的味道,相反的是一旦浮空花结出种子这种对魔物的吸引力都消失了,反而将其收集起来能驱散许多魔物,魔物嗅到这种气味就会不由自主的失去对佩戴者的攻击欲。 除了孟庆恐怕没有第二人能看穿科斯的作弊手段,不过他并没有喊出来揭穿科斯一行人的把戏。 毕竟他可是打算在之后将这群挑衅他的异国骑士斩杀当场,这群人能通过是最好不过的,等下一伙全部收拾了。 在轮到孟庆登场的时候,他之后已经不足十人。 超过一百名骑士参加考验,到现在通过的也才二十多人。 如此低的通过率,让广场上的围观者都是叹为观止,平日里高高在上的骑士老爷,这会好像也没辙啊。 孟庆登场时,蓝天在将视线落在孟庆身上后很快就变了色,它似乎看透了孟庆的伪装看出了孟庆的真实身份,这是蓝天的天赋能力之一。 “咕噜咕噜~” 孟庆口吐旁人听不懂的话,却得到了蓝天兴奋的回应。 在听到孟庆的声音后,蓝天立马变成了另一种模样,甚至没有让孟庆走近就是自发上前靠近孟庆,这番离奇的表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他是谁?” “为什么万里追风驹会主动靠近他?” “难道他和万里追风驹提前就认识?这太不公平了吧!” 这些是观众们的对话,一众失败还没离去的骑士更是眼都要瞪红了,这样的待遇他们做梦也没想过,只想能通过考验就满足了。 “这好像是那名女骑士的同伴,没错,就是他。” “刚刚才知道,他就是昨日和那群异国骑士发生矛盾,说出‘别太放肆没什么用’的吟游诗人,难道他连万里追风驹都能沟通?” “真的很让人期待呢。” 这些是子爵三千金的对话,在知道孟庆展露出来的身份后,子爵三千金对孟庆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好感,这种是建立在孟庆对抗异国骑士帮助本国骑士的份上,无关其他。 这些感叹的人中,唯有黄玫瑰子爵最为惊奇。 他对蓝天接触的最深,最是清楚蓝天的脾气,这不是傲能形容了的。 对方看人类完全不同于其他马匹看人类的眼神,这是源于骨子里的骄傲。 “别站这么高,说话不方便。” 孟庆下一句话换成了鲜花王国的人类语。 让人大跌眼球的情况出现了,一直以来都高傲的俯视全广场人类的万里追风驹,居然真的听从了孟庆的话,四蹄弯曲半躺在地上,即使如此头颅抬起也能与孟庆平视。 “真是个听话的乖孩子。” 孟庆用手揉了揉蓝天的脑袋,入手光溜溜的像是在抚摸玉石一样没有摩擦力。 蓝天享受的左右晃动脑袋,之所以在孟庆面前表现的如此亲密,皆是因为孟庆能够和蓝天进行沟通。 语言沟通是拉近关系最好的方式,没有什么比身处异国他乡听到家乡话更能让人欣喜的事情。 换成蓝天也适用,自打离群之后,它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自己族群的语言了。 “载我一程吧。” 广场上人员众多,孟庆小试牛刀就能让一大群人跌破眼球,也没必要站在这里和并不曾相识的蓝天叙旧。 蓝天点点头站起身来,孟庆轻松跨到蓝天高高的背脊上俯视全场。 万众瞩目中,绝大多数投来的目光中都带着难掩的羡慕,不管孟庆是怎么做到的,无疑这一关他是过得最轻松的。 “等下帮个忙,也载我朋友一程,谢啦。” 在轻而易举通过障碍考验之后,落了地,孟庆叮嘱了蓝天一句。 对方往兰雅所在方位看了看,顺从的点了点头,这对它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 似乎是因为孟庆的出现,蓝天对接下来的测试完全没了最初的兴趣,只想尽快结束了事。 之后出现的情况让前三十号失败的选手大呼有黑幕,因为在孟庆之后出场的几人全都轻松过关,直接将原本二十多名过关的选手提升到三十名以上。 兰雅也在这些人之中,自然是轻松过了第一关,其他几名沾了孟庆光过关的人一脸惊喜,看向孟庆也不忘致谢。 “第一关测试结束,共有三十三位人杰通过考验。 我宣布,今日测试到此为止,明日上午继续第二场测试。” 随着黄玫瑰子爵的话音落下,哪怕内心再怎么不情愿,那些失败者也无回天之力。 只能从选手成为看客,明日目睹通过第一关测试的三十三人继续。 () 第238章 小道消息(爆更6/10) 通过考核的骑士们内心大多都是松了一口气。 虽然这一关考验的是运气并不是实力,但除了少数人,其他人觉得过关都十分侥幸。 哪怕再来一次,他们也没有一半通过的把握。 围观的群众虽然很惋惜今天没有热闹看了,但子爵都讲话了,他们自然也没反对的理由。 在子爵带着家眷随从离去后,广场上很快喧闹了起来。 人群也逐渐散开,彼此讨论着今日的所见。 “你们猜明天子爵会拿出什么样的考验?” “当然是武斗,实力才是验证一个骑士最好的方式。” “我看未必,在这之前,谁也没想到第一关是测试运气的吧。” 过了第一关的三十多名骑士,除了孟庆、兰雅科斯以及他的几名随从外,剩余的都是聚在一起讨论着明日可能面临的考验内容。 虽然现阶段大家都是竞争对手,但不妨碍他们进行交流。 “我觉得也不可能是武比,真想今夜就弄死那几个家伙。” 抬头瞥到科斯一行人投来的不善目光,孟庆要不是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一定不会轻易就放过这群人的。 不过不要紧,在孟庆看来科斯一行人已经离死不远了。 “男人的仇恨真是莫名其妙。” 对于孟庆与科斯的矛盾,兰雅到现在都还没摸着头脑,似乎是稀里糊涂的就变成如今必须你死我活的地步。 “我还有点事,你先去自由行动吧。” 发现了混迹在人群中极其不起眼的史蒂夫与他的随从,孟庆对着装扮过的史蒂夫点了点头,不再就这个话题和兰雅进行讨论,矛盾已经产生,再怎么说也没用。 “你可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如果说科斯一伙人的方法我还能看出眉目,至于你我是真的看不懂。” 迎着孟庆走来,在走近后史蒂夫上下打量着表情淡定的孟庆,很是感慨的道。 他在孟庆身上几乎看不到孟庆现有年龄该有的朝气,反而有一种他这种岁数大的人才有的沉稳。 这种气质并不是实力强就能养成的,必须要有丰富的见识与经历才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牌,不是么?” 孟庆没有坦言自己的能力,和史蒂夫不过是萍水相逢而已,眼下看似两人关系非常不错,但这种关系是极其不牢固的,是能随时断裂的。 “确实。 不说这些了,我已经让人排查到了通过第一关考核的骑士来历,包括那群来自哈萨国的异国人。 你知不知道那个科斯是谁,他可是哈萨国排名前五的王位继承人。” “哦,居然还是一名王子,真是失敬了。” 早就知晓真相的孟庆却做出第一次听闻这种消息的表情。 必要的伪装是非常重要的,孟庆不能表现的全知全能,那样会让他很容易处于危险之中。 “倒是你的来历我的人现在还没摸清楚,只知道你和你的同伴是从黄玫瑰领南方过来的,来的时候挺狼狈的。” “确实,被一群狗追的不得不逃跑,真是丢脸了。” “那得是一群非常厉害的狗吧。” “谁说不是呢?” 翻看着史蒂夫手下带来的资料,孟庆对通过第一关考核的其他骑士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随后他将其进行排序后还给史蒂夫并道:“我按照你们收集到的资料进行了排序,之后印刷装订的时候就按照这个顺序。 前三选手就叫种子选手,极力宣扬他们的来头,调低他们的胜率,让更多人觉得他们三人中必然会有人成功被子爵看中。” 史蒂夫接过被孟庆排序后的资料,首页就是科斯王子醒目的信息,包括对方的年龄、实力估计、曾经出手的战绩等等,十分简单。 但对外人而言,这些已经足够得到许多东西。 身为黑暗街区的地下王者,史蒂夫掌握着并不弱于黄玫瑰子爵太多的人手和资源。 印刷一些不过几十页上千字的薄册是非常轻易的事情。 甚至天都还没完全暗下来,上千本首印出来的花名册就已经呈到了孟庆与史蒂夫之手。 天黑之后的黄玫瑰领,比起前一天晚上还要热闹。 白天人们聚集的广场上人来人往,摆摊的小贩与购物的居民外加上游逛的外乡人,让身处其中的人感受到繁荣带来的魅力。 “嘿,兄弟想知道今日通过子爵第一关考验的骑士花名册么? 我这里有全本,里面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原价十银币现半价出售只要五银币。” 一些鬼鬼祟祟的人在天黑之后出现在了黄玫瑰领的大街小巷,尤其是有酒馆的地方更是能随处见到他们的身影。 不管在之前有没有兴趣的人,在多次遇到这样的推销者后都忍不住想买一本来看看,当然这是指骑士,普通人基本没几个愿意花这么多钱买书看,这太奢侈了。 达到子爵择婿报名条件的骑士就有一百多,没达标的自然比这个数量更多。 孟庆并没有估计错,今天白天发生的测试,如今是整个黄玫瑰领所有人讨论的话题,突兀出现的这些花名册有很大的市场是毋庸置疑的。 在买书的人买到书准备翻看的时候还得到了一个新的情报,那就是有人在为这次子爵择婿开盘设赌,据说是子爵的管事在操作。 听闻这一消息,很多人都是顺着这些看似好心人的指点找到了开在阴暗街道尽头的赌庄,辨别清楚了真假后或多或少的进行了投注。 没办法,赌局的诱饵实在是太诱人了,投注某位骑士能过下一关,如果对方真的成功那回报率可是一比二甚至一比五之高。 少数人的比例非常低但看其热度几乎是稳赚不赔的,在花名册上,这些人的序号也都在前十之列。 “从哪弄来的这种东西?” 在测试结束后就来到子爵提供的住所休息的科斯,迟于他人得知这一消息。 他翻看着那本薄薄的花名册,在首页就看到了自己的消息,里面有一些是十分正确的,连他都不知道这些消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 第239章 陈年旧事(爆更7/10) “大街小巷都在有人卖,据说还有人开设了赌局,赌谁能通过这位黄玫瑰子爵设下的第二关。 我们看了一眼没有下注,不过人挺多的看起来很热闹。” 带来消息的是科斯的随从,他们在出门给科斯买东西的时候留意到了黄玫瑰领内的变化,这才匆匆返回将这一消息带回来告知科斯。 “嗬,这位居然只拍第七名,真是荒谬。” 找到了孟庆的排序后科斯嗤笑一声,不过还是十分认真的查看起来花名册上孟庆的个人资料。 当然这些东西都是孟庆主动让史蒂夫的人写下来的,里面的东西一真九假,谁要是真的相信了,被孟庆坑死的时候估计都难以瞑目。 “去,压我通过明日第二关,不就是金币么,给我压一百金币。” 翻看完了花名册科斯将其随手丢到一边,思考了片刻后抬起头对随从吩咐道。 随从不敢怠慢领命便是离去,好歹身为一国王子,科斯的家底还是十分丰厚的。 这次出来也带了不下一千金币的巨额财富,几乎是他能调动的全部家底。 孟庆与黑暗街区地下王者史蒂夫联手制造的动静,自然瞒不住黄玫瑰领真正的统治者。 黄玫瑰子爵在晚餐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件事,不过他并没有太过惊奇也没有露出不满的表情,在进行择婿考验之前他就设想到了这一可能。 “除了史蒂夫这条老狗,也没第二个人有这样的手段能在这么短时间调查出所有人的来历。 不过这正好如了我的意愿,相信今天通过第一关考核的那些人,晚上会辗转反侧吧,哈哈。” 对隐藏在黄玫瑰领黑暗街区的史蒂夫黄玫瑰子爵早就知晓,甚至对方之所以一直留在这里而不去自行开拓出一片领地的原因也和他黄玫瑰子爵的长辈有关。 在很久之前,黄玫瑰子爵还是孩子的时候,他可是要喊史蒂夫一声伯父的。 对方和他的父亲交好,也是领地里的守护骑士,后来因为某些不方便讲述的原因反叛出黄玫瑰领,不过并没有就此离去反而召集了一批人马在黄玫瑰领潜藏了起来,这一藏就是三十多年。 黄玫瑰子爵深知对方一直留在领地里的原因就是对方到现在都还没有死心,窥视他位置的想法一直没有放下,为此他也不是什么都没做,明里暗里一直都在和史蒂夫的人马进行较量。 双方各有胜败,但都是小范围的斗争,没有真正的闹大被整个领地知晓。 许多生活在黄玫瑰领的居民,从来都不知道黄玫瑰领暗地里还有这么一波势力潜藏。 “母亲啊母亲,您可是给黄玫瑰领惹了一个好大的麻烦啊。” 想到那已经故去的生母,黄玫瑰子爵没了再吃饭的心情。 骑士拼命提升自己的实力为的什么,为的还不是惬意人生潇洒一辈子么。 这使得骑士也很难解开自己的心结,一旦有心结就会纠缠他们非常漫长的时间,有的时候甚至会到生命的尽头。 之所以选择用如此特殊的方式给自己的三个女儿择婿,黄玫瑰子爵自然有自己的打算,而且是没办法告诉外人包括家眷的隐秘。 地处鲜花王国西部边陲的黄玫瑰领,看似天高王远非常自由,但黄玫瑰子爵也有自己的苦衷。 为了能够替先祖守护住这片土地,黄玫瑰子爵自上任以来就没敢放松过一天,管理领地招募骑士的同时也没有放弃对自身实力的提升。 身为一方子爵领主,能有中阶高位骑士实力的并不多见。 “北方的雄狮王国近些年来一直在蠢蠢欲动,现如今连落火荒漠以西的几个国度也都派人来到了鲜花王国的土地上游走。 真以为我不知道他们这些人在打什么主意么? 还不是看女王陛下一直没有立储所以觉得机会来了。 女王陛下也是的,一直拖到现在都不成家。 所以女人当家做主就是麻烦,好怀念先王在的时候鲜花王国的繁荣。” 屏退所有人后,黄玫瑰子爵高立于子爵城堡的顶层,俯瞰夜幕降临后灯火闪耀的城堡。 视线更远方则是同样灯火通明的黄玫瑰领,灯火的密度比起他刚接过担子的时候多了许多,这足以证明身为一方领主,他黄玫瑰子爵是非常尽职的。 “女儿啊,女儿,希望你们不要怪为父替你们做主。 如果女王的想法一直坚持下去不动摇,要不了十年,王国内部就会乱起来。 那个时候王国边境会是第一个被异国铁骑踏足的地方,想要守护住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没有几个实力强大的管理者是万万不够的。” 视线扫过城堡一侧灯光早已经熄灭的建筑,黄玫瑰子爵叹息了一声。 他何尝不想要自己的女儿过上幸福的生活、能自己挑选如意郎君呢。 如果现如今王国内一切都歌舞升平,他真的会纵容三个宝贝女儿的。 但现在的情况却不是这样,这就让黄玫瑰子爵没办法纵容下去,必须拿出严厉的一面示人,包括自己的亲女儿都是如此。 “迟早你们会明白为父苦心的,希望那个时候我还活着。” 抬起手放在眼前,望着骨节粗大皮肤皱巴巴的手掌,深感时光之力无情的黄玫瑰子爵长叹一声。 这一夜对许多人而言是和往日一样普通的一夜,但对一些人来说是一个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的一夜。 对通过了黄玫瑰子爵第一关考核的骑士而言,第二关考核的内容是什么,几乎是他们一个晚上都在思考的东西。 当晨光洒落大地后,寂静的黄玫瑰子爵领再一次热闹起来。 没有事情需要忙碌的黄玫瑰领领民再一次的集结在城堡外的广场,很快小摊小贩就多了起来。 当子爵的随从们开始清扫广场准备布置一些新事物时,时间已经来到了上午九点钟。 一张张桌椅被放置到靠近高台的广场上,这一幕引来了广场围观者的讨论。 大家都有些失望,看起来子爵大人的第二关考核,也不是一直期待的骑士战斗,或许是别的内容,不然弄这么多桌椅又是为了什么? () 第240章 悠哉的孟庆(爆更8/10) 在上午十点之前,包括孟庆、兰雅在内通过昨日第一关考核的骑士们早已经提前抵达了广场聚集在选手等待区。 在黄玫瑰子爵重新带着家眷登上高台后,第二个考核的内容很快被揭晓。 和孟庆猜测的相似,第二关考核依旧不是武比。 昨日侥幸通过第一关且实力较弱的一些人听到第二关测试的内容后面带喜色。 武力较高者则是一脸郁闷,他们早就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却接二连三的没有出手的机会。 “子爵大人,难道对骑士而言,武力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么? 骑术、学识这些东西,哪有武力来的重要?” 第二关测试的是通过第一关测试的三十三名骑士的学识,具体远不是一两句话能讲明白的。 这让一些从小就进行骑士训练,只会说话连字都写不全的一些人颇有不满,但出考核的人是一方子爵,他们也只能提出意见而非强硬拒绝。 “对骑士而言,武力当然是极其重要的。 如果有未到三十岁的高阶骑士在场,他能看重我的女儿,那是我乃至全领地的荣幸。 我相信我的女儿们也不会拒绝这样年轻有为实力强大的倾慕者。 不过骑士的一生相当漫长,而且实力提升总有一个过程,不能一撮而就。 对于青年俊杰而言,在提升实力之前,打好一个坚固的基础是非常重要的。 历史上成名的俊杰们,无一不是在某一领域或多领域有超绝远见、学识渊博的人,不管是天文地理、历史神话亦或者迎上御下权术。 绝无自身学识浅短却能创出名声的人。 即使真的有也寥寥无几,本身的伟力掩饰住了这些不足,但那样伟力惊人的天才又有几人呢?” 黄玫瑰子爵的回应让提出意见的骑士完全不知该如何反驳。 他们很想说自己能打十个,但又不敢在一方领主面前放肆。 毕竟黄玫瑰子爵的实力可是达到中阶高位,效命于他的骑士更是数量众多。 第二关测试简化描述一下就是要做三十道题。 前十题与管理一个领地有关,里面的问题皆是黄玫瑰子爵根据自己的经历或者领地历来发生过的事件进行出题。 能全部作对的骑士,已经有资格去统领一方骑士领了,或许无功,但基本无过。 中十题涉及的不是农耕或管理方面的问题,而是和统军作战、魔物对抗有关。 里面就有上一次发生过的魔物暴动事件,参加考核的骑士要按照题目的描述,给出最佳的应对方式。 后十题就比较有意思了,这是在孟庆看来,在其他人看来完全就是摸不着头脑。 里面有天文地理知识,有神话历史传说,有未解之谜也有像人活一世的目的是什么这样的哲理问题,基本没有固定答案。 三十三名骑士,能通过这一关的人黄玫瑰子爵估计应该不会超过一半,最差的情况可能不超过十人,这是他预先用自家领地骑士测试过的,理论上来讲应该相差无几。 留给三十三名骑士做题的时间非常充裕,子爵明言今日只会进行这一关测试,通过者才能得到明天测试的机会。 现在的时间还没到中午,距离天黑还有很久。 待明日进行完三关考验后,黄玫瑰子爵会将通过者带入城堡,在晚宴上进行最后的选择,那就不是外人能够看到的场面。 “做题什么的最烦了,本以为上完学就不需要做题了,没想到来到异界也没能躲得过。” 人群中郁闷的人包括孟庆,他虽然一眼扫过题目就能得到最佳的答案,但他就是不想动笔。 孟庆闭着眼小憩没有动笔,其他人就没孟庆这么淡定了,连兰雅都捏着鹅毛笔在写字,不时冥思苦想或者偷瞧孟庆。 发现孟庆居然闭着眼似乎睡着了万分错愕,想笑又不敢笑出声只能强忍着继续做题,对孟庆的胆大程度又有了一个概念。 科斯骑士也做的十分痛苦,因为题目的文字用的是鲜花王国的文字,虽然能无碍的和鲜花王国的人进行沟通,但对文字方面,科斯王子还有不少欠缺的地方。 母语之外的任何语言都不是那么容易学习的,必须要经历长久的时间与环境磨练才行。 “看那个陆仁甲,他居然在睡觉!太放肆了!” “是啊,其他人都唯恐做不完一分钟也不敢停,他到好从开始到现在都没睁开眼。” “有意思,真的非常有意思。” 孟庆另类的行为,自然招来了许多非议,但他怕这些么? 当然不怕。 所以他完全不在乎,别说几个小时,五分钟他也能答完所有题目。 只不过这样太打击人了,他没这么做,就是不想打击到其他选手让他们绝望到不能继续做题。 黄玫瑰子爵的目光不时扫过孟庆,但每一次孟庆的表现都让他失望不已。 孟庆真的从一开始到后面都不睁眼更不动笔,完全不是在装模作样,似乎真的对此不感兴趣。 “难道我看错了? 这是一个连字都不认识的文盲? 没理由啊,身为吟游诗人,懂得多国语言文字才是最正常的吧。 奇怪, 他到底想做什么?” 时间缓缓流逝,太阳也渐渐偏斜。 温度还是没有降下来,不过灼热的环境并没有打消围观者的热情,这可是能决定一些人命运的场面,不全程旁观下来,以后怎么能有说出去给人听的本钱呢? “最后五分钟,请大家抓紧答题。” 一小时、半小时与十五分钟的提示都过去后,距离结束最后五分钟的提示终于响起,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偏斜到了西方天际,撒下来的余晖都变成了赤红色。 在这个时候已经有许多骑士放下了笔正在逐题检查自己写下的答案,也有人皱着眉冥思苦想,甚至有人和孟庆一样卷面光洁。 并不是和孟庆一样胜券在握,实在是写出来的字没脸见人不敢下笔。 “昨夜没睡好,好好睡一觉,真的好舒服啊。” 孟庆似乎被动静惊醒了,揉了揉眼睛后眯着眼抬起头来坐正身体。 一直留意着他的人见此情况纷纷投来视线,见孟庆不紧不慢的拿起鹅毛笔沾了墨汁,甚至都比孟庆还要心焦。 恨不能夺过来笔自己写,一边写一边对着孟庆咆哮:“魂淡! 难道你不知道时间只剩下不到五分钟了么?” () 第241章 兰雅的烦恼(爆更9/10) “不到最后一分钟绝对不写完答案,这才对么。” 行云流水般的下笔,用几秒一题的速度完成或长或短的答案书写,孟庆的字写得又快又流畅,哪怕是钻研书写的人过来都挑不出字体的半点毛病。 相同的字甚至像是复印的一样一模一样没有一丁点区别。 在几乎所有人都完成答题或者放弃答题的时候,孟庆在奋笔疾书。 早就做完题的科斯王子远远的冷眼注视着孟庆,对孟庆的行为不屑一顾。 他到现在都还认为孟庆是在哗众取宠,以这样的方式展现出自己的另类。 亏他之前还相信了孟庆真的对子爵择婿不屑一顾,他只会认为孟庆将自己的目的隐藏的非常深,内心深处极其渴望被子爵三千金另眼相看。 “没关系的,不管你怎么跳,怎么蹦跶,第三关必然是武力对抗。 那个时候你的一切努力都将白费,我会用弯刀告诉你,在真正的实力面前,一切谋划都是无用的。” 望着在子爵开口前几秒之前放下鹅毛笔的孟庆,科斯王子默默在内心开口道。 他相信第三关必然会是武力对抗,那个时候他大展身手让子爵与子爵三千金另眼相看的机会就来了。 子爵再怎么说实力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最终还是要看实力说话。 毕竟如果连保护心爱的人的实力都没有,拿什么谈能赢取子爵的千金? 第二关测试的结果并没有第一时间公布,原因很简单,众骑士虽然完成的答题但答案各异必须要由黄玫瑰子爵亲自审核才能得出成绩进行排名。 三十多名选手,黄玫瑰子爵打定的注意是只取前十名,至于谁能脱颖而出就要看答案是否是最好的。 “你怎么又做出出人意料的事情。” 在子爵让随从收起选手的答卷离去后,广场上围观了一个白天依旧没看过瘾的围观者们再一次散去。 他们对明日非常期待,因为明日极有可能是筛选出最终获胜者的一天,也不枉他们这两天苦等,为的不还是最后亲眼见证到结果诞生的那一幕么? “与众不同一直都是我的风格。” 孟庆笑嘻嘻的回应着兰雅的询问,他对着混在人群中的史蒂夫点了点头,对方郁闷的带人离开没有靠近。 天知道孟庆是怎么在人员密集的广场一眼找到他的,他对自己伪装的手段一直都非常有自信,但这两人被孟庆接二连三打击的已经快要没有信心了。 “难道我真的老了,连伪装都不会做了?” 这是史蒂夫离开时内心最活跃的想法,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这是孟庆最核心的天赋能力,别人根本学不来。 “今天有什么要忙的么?” “还好吧,没有昨天忙。” “那行,陪我去喝酒吧。” 兰雅的兴致不太高,在察言观色后孟庆猜测到了一部分原因,或许是今日答题让兰雅感受到了什么,不然白天一直都在广场的兰雅,不会忽然变得这么失落的。 “你知道么,我在今天才知道,原来我并不是一名合格的骑士,也没办法成为统领一方的合格领主。 之前我一直都认为我能的,现在看来,只不过是我在幻想罢了。” 黄玫瑰领最大消费最高的酒馆,兰雅浑然不顾高昂的酒钱一口气点了几枚金币的美酒,把酒馆里的那名矮人老板美的胡子都抖动个不停,兰雅这样的豪客可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 “是不是做题让你做的失去人生目标了? 看开点,这很正常,题目不过也是人出的,并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真理,你和我以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生灵,对其他人而言都是独一无二的。 你要相信自己,这才能让别人信服你。 你连自己都不相信,还怎么让别人信服?” 孟庆小口的灌着酒精含量不低的果酒,矮人的酿酒技术真的没的说,蒸馏这种技术早已经掌握,孟庆独创蒸馏的打算自然也破灭了,不过这并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情。 “算是吧,在做题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凭我的能力,真的很难经营好一方领地,也是我能力不足的原因吧,不管是武力还是学识方面,我都欠缺太多。 晨星,你的智慧真的是全部来自于血脉传承么? 我想知道,我是人类能不能也得到你这样的传承?” 兰雅问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一直以来她都很难相信孟庆的全部智慧都是从半精灵血脉中传承得到的。 这很难讲得通。 如果半精灵人人都像是孟庆这么有能力,如今早该取人类与精灵代之了,哪里会像现在处于连一个完整的王国都没有的尴尬境地。 “这是一个非常长的故事,我要是讲述的话,可能要讲很久很久才能讲完。” 孟庆怔了怔,没料到兰雅会问出这个问题。 他的智慧是来自血脉传承的么? 是,也不是,只能说一部分是来自于觉醒的半精灵血脉,但更多的还是来自于他上辈子主动被动得到的众多信息。 生在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想不被动接受知识都是不可能的,对比异界的环境,孟庆的前世真的算一名智者。 因为前一天的宣传,第二场测试结束后,参加赌局的骑士比起前一日更多了,通过白天的观察,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判断,愿意在觉得有希望的选手身上下注,当然开设赌局的史蒂夫也略微调整了赔率,为的当然是能赚到更多的金币。 这晚孟庆和兰雅喝了很多酒,以至于中阶骑士实力的兰雅喝的大醉。 费力将已经没办法自己行走的兰雅带回黄玫瑰子爵提供给选手们的居所,一路上孟庆着实被许多人所注视,连通过第一关的选手们望着搀扶不省人事兰雅行走的孟庆,表情都是有些促狭。 “沉的和猪一样。” 打开房门,毫无怜香惜玉的将兰雅丢到床上,望着面色潮红闭眼躺在床上的兰雅,孟庆嘴角抽了抽。 这个女人今晚喝了快五瓶酒,完全是往死里罐自己,到了后面更是说了许多的胡话,有包括孟庆一直都不知晓的隐秘。 () 第242章 女人的心你别猜(爆更10/10) 夏日时节,兰雅穿的不过是一身休闲装,而且因为不带罩的缘故,山峰前的两点,即使在躺下的时候亦是十分明显,至于玲珑有致的身躯更不用提。 来到异界一直对女色无动于衷的孟庆,望着兰雅的表情渐渐变了。 他能清楚的感受到自己身体的躁动,那是哥布林的血脉在作祟,按照哥布林的年龄来算,孟庆的一辈子已经过了一半,早到了该成家生子的年龄。 孟庆也喝了不少的高度数酒,还能保持清醒的原因是木灵体发挥了作用,微醺的感觉其实很有意思,这也是孟庆迟迟不让自己真心恢复清醒的原因。 躺在床上的兰雅此刻完全没有一丁点的抵抗力,只要孟庆想,他就能在这里把兰雅办了。 看光过兰雅全身的孟庆,对兰雅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非常清楚,清楚到知晓每个痣的位置与大小。 也非常清楚作为一个女人,兰雅是十分合格的,换成在上一世,他攒八辈子福也修不来这样的善缘。 “要不是哥从不趁人之危,不屑于用下作的手段,今夜你就别想睡消停了。” 摇了摇头,孟庆还是没有做出禽兽行径。 即使真的要在这个世界上传承下自己的血脉,也得是双方心甘情愿的情况下,这种捡尸一样的行为,孟庆真的做不来。 当然不做不代表孟庆就会这么放过兰雅,孟庆没有回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后脱掉衣衫光溜溜的躺在兰雅身侧,找了一个最舒服的位置搂着兰雅凹凸有致的身躯就此睡下。 他很想看明天一早兰雅的反应是什么,这也算是孟庆的恶趣味。 宿醉即使对身为中阶骑士的兰雅而言也是非常难受的。 黎明时分,焦渴的感觉让兰雅从睡梦中醒来,而且昨夜喝下的酒也都转化的差不多了,只是在刚睁开眼睛恢复清醒后,兰雅就是感受到耳畔传来的呼吸声。 片刻间兰雅的身体就变得僵硬起来,艰难的转过头发现躺在枕边的人是孟庆,而且对方身上光溜溜的一丝不挂后,兰雅又羞又愤,发现自己身上的衣物还完好后才松了一口气。 她几次抬起手想要把孟庆打醒又放了下来,瞥见不该看的东西后,心跳加快脸带微红的转过身,对孟庆的流氓行径着实是无可奈何。 孟庆的呼吸很悠长,似乎还在睡梦之中,兰雅刚尝试要起身,就发现孟庆的咸猪手搂在自己腰部,不用力的话,兰雅根本没办法从孟庆的怀抱中脱身。 “真是个冤家。” 几次尝试后皆没有能在不惊动孟庆的前提下起身,兰雅颓然倒下,勉强侧过身来,在极近距离观察着闭眼沉睡的孟庆。 即使做过伪装,现如今的孟庆颜值也是上等,不过这样的一张脸给兰雅一种陌生感,她还是对孟庆的原本相貌记忆深刻。 “呸。” 在孟庆微微翻身之后,兰雅感受到腰腹部的火热触觉,暗啐了一口,手脚却僵硬的不敢动一下。 哪怕已经活了这么大,兰雅也没有真正的和男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 从以前到现在,接触过的只有孟庆,孟庆就那样蛮横的闯入到她的生活中,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 “兰雅姐姐,你是不是喜欢晨星大人?” 不知为何,艾草雁羽曾经询问过兰雅的话,在这个时候被兰雅回想起来。 兰雅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回答是异常坚定的反驳,甚至惩罚艾草蹲了半个夜晚的马步。 但现在的情况让兰雅却对曾经的回答有些动摇,她真的对孟庆没有一丁点好感么? 当然不是。 哪怕是再冷血的人,彼此相处过这么久,共患难共富贵共游历如今又同床共枕,说没有一点想法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孟庆杀死了柯蒂斯这件事拦在兰雅面前,让她没办法对孟庆真正的产生友谊之外的其他感情,她的年龄着实不小了,同龄人孩子都得有十岁了。 这次跟着孟庆走出来,对兰雅有很大的帮助。 偏安一隅固然安全,但对骑士的成长帮助会越来越小,从来没有哪个强大的骑士是蹲在家里修炼出来的,那样的骑士再怎么强大,面对生死考验的时候都会有无措的时候。 兰雅承认孟庆的独特,也相信孟庆定然会再未来成为这片土地上天空下响当当的人物,那个时候的孟庆估计能和一方君王同起同坐,手下可动用的人员与物资极多。 她兰雅呢,不过是一个没有家也没有地方可去的孤魂野鬼罢了。 “这就是我的命运么?” 这一瞬间,兰雅似乎看到了自己既定的命运,看到了未来自己的结局,这让她非常的失落,甚至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 本就因为昨日做题而有些自暴自弃的兰雅,此刻完全不再顾忌制约她的所有东西。 她不再畏手畏脚,一把推开孟庆搭在自己腰间的手臂,起身下床穿鞋,待她穿好鞋子站起来的时候,床上原本睡下的孟庆早已经醒来。 “早啊。” 还不知兰雅此刻想法的孟庆,完全无视自己身上光溜溜的就那样和兰雅打招呼。 兰雅平静的回头,与孟庆对望时目光完全没有任何感情,这一瞬间孟庆在兰雅眼里看到的满是无奈与绝望。 “生气了么?” 孟庆暗道糟糕,兰雅可不是小鸟依人的小家碧玉,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大了,让兰雅真的生气了。 “我要走了。” 兰雅闭上眼睛再睁开,望向孟庆的目光多了一点神采,脸上也挂上了点点微笑,不过在孟庆看来怎么看怎么都很勉强。 “去哪?” 孟庆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 “我也不知道,总之就是想走了,只要能离开你,去哪里都行。” 兰雅的语气也有些迷茫,说出的话更是让孟庆有些紧张。 “能说说为什么么?” 孟庆赤脚走下床,兰雅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毕竟此刻在腰间裹着床单的孟庆,对她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没什么,想开了而已。” 兰雅摇摇头,不愿细谈自己要在这个时候离开的原因。 “女人心海底针,果然不管是在哪里都是这样,总是要让人猜,我最不喜欢猜谜了。” 孟庆继续上前,他大概能猜到兰雅的一些想法,还是和昨天做的题目以及昨夜喝酒有关,他孟庆又开了一个比较大的玩笑不知触动了兰雅哪条神经,以至于对方要在这个时候离去。 () 第243章 水到渠成(爆更1/5) “再考虑一下吧。” 孟庆第一次在兰雅面前露出恳求的表情,让兰雅也是心中一颤,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样子的孟庆。 怎么说呢,有一种舍不得的感觉。 “我已经想好……” 兰雅的话还没说完,孟庆就是动了。 他大步上前,展开双臂抓住了兰雅的手臂,用力往自己怀里一拽,没有防备的兰雅就被拽到了他的怀中。 双臂环在一起彻底锁住兰雅,孟庆望着怀中侧头不敢看自己的兰雅,嘴角微微翘起,他算是猜到了比较接近真相的东西,也知道这个时候该怎么做了。 “放开我。” 兰雅的话让人听来有一种非常无力的感觉,就像是被抢走了玩具的小女孩无力的语言声讨一样。 “不能放,放开手你就飞走了。” 孟庆目不转睛的望着兰雅,这是身体早已经长开的人类女骑士,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散发着对男性无比诱人的气息,也吸引着孟庆的进一步探索。 转过头开口欲言,还没来得及说话,兰雅就是发现孟庆的头凑了过来。 这一瞬间她慌张极了,爆发出全部的力量想要挣脱孟庆的双臂,哪知孟庆早有准备,两条胳膊比起铁锁还要牢固,完全没有放松半点。 “不要,太快了。” 兰雅勉强得到说话的机会,但还没来得及多说几句就被孟庆再次打断。 孟庆霸道的将其拦腰抱起来,一步步的回身往大床走去,他已经做出的决定,哪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神创造生灵的时候,最初创造的是生命悠久但没有繁殖能力的神明。 后来神发现只靠自己创造,想要让生灵的存在遍布这个世界,是一个极其漫长的时间。 为此神把创造的生灵分为雄性和雌性,二者结为一体的时候,便能生下后代,用繁衍的方式完成血脉的传承,更能让族群数量逐渐壮大。 为了让生灵愿意繁衍后代,神在最初创造的生灵血脉中留下了极其关键的东西,那就是在繁衍过程中能体验到的美妙享受。 越是智力高的生灵,对这种快感越是无法舍弃,其中以人类为最。 来到异世界这么久,孟庆终于做出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也是第一次打算全身心的接纳这个世界。 自此,他算是完成了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步融合,前世的记忆,会永远的埋藏在他内心深处,成为只能被回忆的过去。 “孟庆,你喜欢我么?” 兰雅抿着嘴,在这种场合下,她也没办法再像往日一样无动于衷,她终于问出内心一直压抑着的想法,非常想要在这个时候得到孟庆的回答。 “日久生情。” 孟庆用绝妙的答案回答了兰雅的问题。 兰雅花了好大功夫才理解孟庆这句话的意思,整个人都僵住了,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像孟庆这样不要脸皮的说出这种话。 …… 一直到近上午十点,子爵的随从见孟庆与兰雅久久没有出现,才大着胆子敲响了院门,让两人不得不结束双方都觉得意犹未尽的快乐。 “该去参加第三场考核了。” 兰雅此刻早就醒酒了,但脸色比起昨夜喝醉的时候还红。 她也不知道怎么就和孟庆走到现在这一步,这完全不在她最初的计划中。 “不想去。” 孟庆摇了摇头,连起身的想法都没有。 “都这么大了还这么任性。” 兰雅嗔了孟庆一眼,满是风情万种的表情让孟庆直呼受不了。 “再说了,第三场考核在我看来哪有你重要,不去也罢,本来就是心血来潮才报名的。 难道说,你真的看上了子爵的哪位千金?” “去去去,就会乱说,她们都是女人,我也是女人,这种事情你都能想出来!” 听了孟庆的情话,兰雅像是吃了蜜糖一样甜,但说出口的话依旧言不由衷。 “百合才有爱么,想想就让人血脉喷张。” 在孟庆的追问下,兰雅羞中带怯的诉说之前自暴自弃的原因,和孟庆猜想的一样,孟庆早已经走入兰雅的内心,哪怕她再怎么不相信这也是既定的事实。 很久之前孟庆就‘睡’了她,却一直没有真正的将她当做身边的什么人。 还在联合营地的时候,兰雅和孟庆极少有话要说,总是说不了几句就没有话题了。 那个时候的孟庆忽略了兰雅的想法,兰雅也不知道自己心中是什么滋味,总之很难忘记那个时候的感受。 如今走出丛林,当年的一幕几乎重现。 兰雅悲哀的发现,哪怕她脱光躺在那里,都没办法走入孟庆的心中。 一时间百感交集才会有自暴自弃的想法。 在当时的她看来,既然她不是孟庆的什么人,以后也没办法一直走下去,长痛不如短痛,趁还能做出离开的想法时,就这样离开吧。 知晓了真相后的孟庆也有些庆幸,庆幸在这之前自己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女人天生就是需要男人主动的,哪怕手段有些下作,只要能抱得美人归不违背伦理道德,在乎外人的看法做什么? “你就是个傻瓜。” 捏了捏兰雅的耳朵,孟庆很是无奈,他是发现了兰雅其实是非常本分的女人,世界观也是异世界绝大多数女人相似。 只要孟庆想,他就能很短的时间里让兰雅放下一切开始相夫教子、操持家务,她之所以一直在努力修炼,并不是因为想要变得更强,只不过是因为缺乏安全感。 联想到兰雅描述过的幼年经历孟庆也能理解兰雅渴望变强的想法,换成谁幼年就被拐到陌生的土地上被迫成为别人的童养媳都会无时无刻没有安全感的。 在这时候他对当初的行为有些愧疚,真不该在当时俘虏兰雅时对那样做出那种事情的。 不过一饮一啄皆有定数,没有当初的事情发生,他孟庆也不能和兰雅走到现在的地步。 “傻瓜就傻瓜吧,只要你不丢下我。” 在漫长的时间之后终于在这个世界上又找到可以依靠的存在,兰雅内心满足无比,哪怕孟庆再怎么欺负她,她内心也是不会有芥蒂的。 只有有过丢失某种重要东西再找回来的人才明白,那种失而复得的感受有多么让人幸福,现在的兰雅就感觉自己非常幸福,让她除了孟庆再无其他值得念挂的存在。 () 第244章 最后一关(爆更2/5) 急促的敲门声再一次响起,不合时宜,也让孟庆无奈的罢手。 他还做不出在有人旁听的情况下欢爱的事情,这种闺房之趣只需要两个人知道就够了。 “晨星,你喜欢我么,我想听真话。” 两人穿好衣服下床后,兰雅又不知触动了哪条神经,再一次的问出这个问题。 “怎么,得听我说出来那三个字你才能放心么?” 孟庆笑了,他伸出手,兰雅将其紧紧握住,两人都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这一切并不是梦境,而是真实的。 “我就想听你亲口说出来。” 此刻的兰雅完全没有身为中阶骑士该有的一丁点气势,反而像是想要讨要玩具的小女孩,望着孟庆的表情很是忐忑,不知道孟庆是否会回答她的问题。 “我是老鼠,你是大米。” 孟庆牵着兰雅的手向外走,就兰雅的问题给出和前一次不同的回答。 “只是因为肚子饿了才需要我么?” 兰雅的表情变得有些失落。 老鼠不吃大米,也能吃小米、其他谷物粮食,孟庆这句话的意思岂不是说,有一天把她吃完就离开? “我喜欢你,就像老鼠喜欢大米。” 孟庆没有做出任何的承诺,只是在眼下表明这一时刻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他孟庆打心眼里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束缚住,内心渴望自由的想法,从始至终都没断绝。 这也是孟庆只和兰雅欢爱却不释放能让后代诞生的生命之源的原因。 现在的孟庆,还没能到为了孩子开始操心的地步,除非哪一天他真的走遍了这方时空,才有可能真正的放下所有负担,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兰雅也没有再继续问什么话,从她脸上浮现出的真挚笑容中能够看出,现在的她很满足。 在知道孟庆心里有她的时候,兰雅就再也没有任何不满。 她不奢求能完全拥有孟庆,两人的寿命也不相等,在她还没老去的时候,能陪伴孟庆一段时光,对兰雅而言就是最快乐的事情。 以后的事情就等以后再说吧。 “两位,请速行吧,子爵大人已经在等着两位了。” 在孟庆打开房门牵着兰雅的手走出房间后,等在院外的子爵随从们松了一口气。 甚至没敢多看比起前一日更加容光焕发的兰雅。 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只要是懂事的随从都该知道,没眼力的也不能长时间留在子爵城堡。 “走吧,别让人家子爵老爷等太久。” 微微一笑,孟庆对着随从们点了点头。 兰雅紧握着孟庆的手掌,此刻的她对即将开始的第三关考核已经没有了最初的兴趣。 现在的她只想尽快的结束黄玫瑰领的游历,然后能和孟庆真正享受一段时间的二人世界。 姗姗来迟的孟庆二人,在抵达男爵成城堡外的广场上时,可以说真的是万众瞩目。 今天可是男爵择婿的最后一天,聚集在广场上的人真的达到了五位数。 万人是什么概念孟庆心知肚明,排成方阵能让人一眼望不到边,更何况现在散乱聚集时的状态。 “好了,最后两位选手终于到了,且不论两位在这之前到底被什么事情耽搁了,下面就昨日测试进行公布。 第二次测试共有三十三名选手参加,最终测试结果达标的人一共有十一位,下面请念到名字的选手来高台前等待。” 等候不短时间的子爵还开了孟庆与兰雅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兰雅只觉脸像是被火烧到一样,滚烫通红,羞的低下头不敢抬起来。 孟庆就光棍的多,大咧咧的站在那里不惧任何人的目光。 瞥了一眼子爵手里的那张羊皮纸,孟庆就是了然。 纸上有他和兰雅的名字,也有科斯的名字,至于其他人对孟庆而言没有什么意义,叫什么或者什么来头孟庆都不关心。 “恭喜通过第二关测试的这十一位选手,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是最后一关,也是困难程度最高的一关。 一个不慎,这十一位选手中,可能会有人受伤流血乃至丧命。 我现在最后问诸位一句,有谁选择退出么?” 念完名字后,看了眼那些或黯然或不甘或狂躁被驱离的失败者,黄玫瑰子爵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这些失败者或许有很多优点,但并不完全符合他的择婿标准。 不是实力强大就能让黄玫瑰子爵满意的,人品也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二者皆有是最好的。 十一人表现的都是非常坚定,没有谁在即将看到成功的时候退出。 孟庆则是为了科斯王子的挑衅而来,对方不退出,他自然也不会退出。 至于兰雅,完全就是打酱油的,等下登台不过是想要和其他人类骑士切磋一下罢了。 在最终参加考核的选手名单出来后,广场外围很快有赌局设下,参与者不计其数,甚至包括一些普通人在内。 孟庆远望了那边一眼,发现局势在向着自己预料中的模样推进便是没有理会,一切就等这最后一场考核结束再说吧。 “最后一场测试,我相信大家已经都猜到了。 没错,对骑士而言,实力是极其重要的东西,自打人类在这片土地上站起来后,个人实力强大的骑士,就一直都是这片土地上最耀眼的存在。 之前我说实力对骑士不是最重要的并没有说谎,但对骑士而言,实力几乎是和生命挂钩的重要存在,这是学识、运气以及其他东西都比不了的。 真正强大的骑士,不会畏惧任何挑战,他们相信身上的盔甲与手里的武器,相信陪伴着他的坐骑,也相信自己的实力。 惧战的骑士,永远没办法真正的扬名立万,现存于世的所有高阶骑士,都经历过成百上千场的战斗,有胜有败,但这些战斗经验,乃是促成他们获得现有实力的重要因素。 今天,在这十一位通过前两关考核的骑士中,会诞生多位真正的俊杰,我对此非常的期待,黄玫瑰领数万领民也对此非常期待。 我相信,此刻你们也是十分期待的,那么就让最后一关的挑战开始吧。 骑士的命运,永远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 第245章 无奈的三胞胎姐妹(爆更3/5) 黄玫瑰子爵揭开了谜底,宣布了最后一场测试的内容。 许多人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就知道千绕万绕,最终还是绕不开骑士对战的环节。 前两关的难度和现在要面临的一关根本没有可比性,毕竟实力都是实打实的。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孰强孰弱,交手之后自然立见分晓。 第三关测试的规则也在之后由黄玫瑰领的骑士宣读。 并不是很多人猜测的大乱斗或者一对一擂台赛,而是由子爵指定某位选手同一时间对战多名其他选手。 只能一对一或者多对多的骑士,并不符合黄玫瑰子爵的要求。 他想要的是让陷入绝境的选手们有爆发的可能。 分别计算下来,几乎相当于每名选手都要在半天时间,对战最少一半的选手并且全部取胜才能得到最终的胜利机会,只要失败一场结果可想而知,绝对会被淘汰出局。 参加最后一场测试的骑士们虽然小有怨言但还是按照子爵的安排开始行动。 除非他们不打算继续参加这场测试了,否则对制定规则的黄玫瑰子爵还要保持应有的敬畏。 孟庆自打黄玫瑰子爵宣告出第三关测试规则的时候,目光就一直落在科斯身上没有移开。 对方也用冷漠的目光注视着他,两人眼中的杀意都没有掩饰,任谁都能看出来。 “好大的杀心。” “谁说不是呢,据我打听,好像最开始双方不过是碰了个面彼此多看了对方一眼,最终闹到现在要打生打死的地步。” “啊?就是那句王国北方流传的笑话‘你瞅啥瞅你咋滴’这种?” “嘿嘿,就是这样的,马上就要有好戏看了,其他人暂且不论,这两位里估计得倒下一个。” “那可真是有好戏要看了,两人应该都是中阶骑士,随便死一个也是这些年天大的事情。” 围观者望着剑拔弩张的两人都在悄悄议论着。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孟庆与科斯一行人的恩怨这两天早被人打听出来了,根本不是什么秘密。 孟庆应下科斯挑衅时的话也被人熟知流传,要是有人对你说多看看太阳,那一定是在咒你很快死,对这样的人千万别客气。 “听起来挺热闹的。” 高台上,三胞胎姐妹的兄长梅兰德虽然眼睛看不到,但耳朵非常敏锐,能够聆听到极其微小的声音。 广场上人群的讨论声,没有瞒过他的耳朵。 “是的,父亲大人已经宣布了最后一关的规则,很快最后十一名骑士就会大打出手,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看到的。” 三胞胎姐妹中的小妹南茜苦恼不已,再怎么不情愿这一天也来了,她很难接受以后的生命中突然多了一个男人的感觉,那真是糟糕透了。 “哼,打吧,相互全部打死打残最好。” 长姐丝塔拉无不恶意的冷哼。 过关的十一人里,没有一个能让她另眼相看的,不管是孟庆还是那位人气颇高的三十三号选手普格维。 至于异国的科斯王子更不是丝塔拉的菜,丝塔拉甚至都不愿多看一眼。 “行了二妹,不就是男人么,现在有十个男人为了咱们三姐妹准备打生打死。 科林失败了也是正常的事情,他不过是平民的儿子,没多少见识无法通过父亲的考验也是正常的。” 见二妹吉安娜自最后十一名选手出现后就一直失魂落魄的样子,丝塔拉有气无力的安慰对方。 南茜不愿意以后的生命中多出一个陌生的男人,她丝塔拉又怎么会愿意。 能让她中意的人恐怕还没出生呢。 吉安娜依旧在哭泣着,哭的已经没有泪水了。 在她看来科林是那么的美好,完全符合她全部的审美。 对方的出身虽然低微,但未来前途定然光明。 她只觉得自己的父亲是在故意不让科林通过,不然昨夜科林可是让人传来纸条,明确表示非常有把握通过第二关考核。 “如果真的要在陌生男人的身下痛苦的承受,那我宁愿去死。” 在南茜也加入劝说之后,吉安娜擦拭掉泪水,冷冷的说出让两姐妹与兄长都没想到的话。 “别冲动!” 三人一起劝说吉安娜,从小到大吉安娜就是最老实的那个,情窦初开就遇到自己的如意郎君,如今眼看就要被拆散,会产生极端的想法也是有情可原的。 “二姐,别那么悲观,哪怕科林真的没希望成为你以后生命中的伴侣,但寻死真的是最好的选择么? 死了可就真的一了百了了,完全没有挽回的任何余地了,活着才有希望,不是么?” “就是,真的没办法了,我就豁出去了,不就是被男人压么,什么样的人只要我愿意都行,谁能管得了我? 只要他罗伯特黄玫瑰敢让我陪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结婚,我就敢让他丢人丢到王都去!” 三胞胎姐妹的长姐说话更是大胆,不仅直呼父亲的名字而且满脸破罐子破摔的表情。 她的话让包括吉安娜在内的其他三人都沉默了,一脸吃惊的望着丝塔拉,完全像是第一次见到她一样。 “你这太任性了,父亲不会让你这么做的。” 吉安娜没想到长姐会说出这样的话,不过丝塔拉的话也让吉安娜解开了心结。 南茜的话也很对,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实在不行,她完全可以继续和科林保持关系,哪怕有名义上的丈夫后也是可以的。 这种事情在贵族中并不稀奇,只是吉安娜从小到大都没做过这么出格的事情,但现在似乎不出格也不行了。 南茜默然无语,她虽然是三姐妹中最开朗话最多的那个,但现在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既做不出二姐自绝的打算,也没有可能像长姐那样自暴自弃。 她只会默默的承受不该承受的那些苦难,继续将全部的希望都投入于对鸟儿的喜欢之中。 即使以后真的被陌生人加入到生活之中,南茜也保管对方没办法进入到她的心里,哪怕一丁点。 “根据我的认知,父亲会按照说出的话做下去的,你们没办法反抗。” 梅兰德脸上有着痛苦的表情,没有什么比弱小更让人无力了,这种没办法保护一母同胞妹妹的感觉,让梅兰德感受到了撕心裂肺的痛。 () 第246章 以一敌四(爆更4/5) “哎~” 三胞胎姐妹一致的叹息一声,彼此对望着,都看到了对方脸上的痛苦。 一直以来觉得超然的贵族身份,在这一刻变成了牢不可破的枷锁,将她们死死的困住。 “一号选手,对战四、五、七、十四位选手,准备时间五分钟,对战时间一刻钟。 对战允许双方使用包括战马在内的所有外力,包括弓弩、毒药、机关等额外助力。 如若一号选手坚持十五分钟不败,则一号选手获胜,只需再胜利一场便能得到进入城堡参加晚餐的机会。 如若一号选手在期间不支可以投降,则会被纳入败者组,进行交叉对战,累计战绩做最后的评选。 同理规则适用于其他一对多的选手。 此次对战不设裁判,生死各安天命。 切记! 切记!” 在进行一番布置后,紧邻高台的广场被腾出方圆百米的巨大擂台。 这么大的擂台已经足够让骑士们进行马上作战,当然没办法完全发挥出坐骑的冲击力,但远比马下作战能发挥出更多的实力。 一号选手就是哈萨国的科斯王子,之后的二号则是孟庆。 他的待遇和科斯差不多,甚至还要差一些。 因为他要对战包括三、六、八、九、十一号这五位选手,不过坚持的时间从十五分钟变成了十分钟。 兰雅的排名是七号,没有得到和孟庆交手的机会。 这是她非常乐意见到的,哪怕再多四个队友,她也不认为真的能把孟庆怎么样。 临时队友反而会因为彼此并不熟知束手束脚,只会让战局失败的更快。 对上孟庆的那五名骑士就不是这么想了,他们聚在一起彼此小声交谈着战术,他们想的不是怎么打败孟庆,而是怎么尽可能少受伤的情况下获胜。 至于输了怎么办? 开玩笑,五对一还能输? 五对一还怎么输? 这铁定稳稳获胜的,哪怕孟庆是中阶中位骑士也敌不过三名中阶两名初阶高位骑士的围攻。 另一边面对四名骑士挑战的科斯,表情也十分平静。 这并不是因为对战的骑士里有一名自己随从的原因。 哪怕四人真的是陌生骑士他也不惧。 哪怕四人中有三名中阶骑士亦是如此。 从小到大他经历过的战斗,远比在场所有人都要丰富的多。 科斯作为一号选手自然是最先登场的,孟庆和其他五名骑士只能在擂台外围等待。 兰雅等四名对战科斯的骑士在之后很快入场,他们的武器装备都是自己的,胯下的战马也相处很久的伙伴,能够在这个重要的场合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五分钟的准备时间并不长,只够四名骑士用男爵提供的材料布置出少数辅助战斗的工具。 持着主武器的时候,弓弩不过是备用武器,真动用的机会并不多。 尤其是对手是中阶中位实力的骑士,这种实力的骑士有所防备的情况下,普通弓弩根本射不穿斗气护罩。 在大部分围观者看来,科斯无疑是处于弱势的那个,也就科斯的随从对科斯的真正实力心知肚明。 他混在队伍中并不打算出功出力,当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败坏自家王子的兴趣,他最多只会托己方后腿没办法真的做壁上观,除非他想要因为表现的太明显被子爵驱逐离开。 “对战开始!” 在五分钟倒计时结束后,一个沙漏被到放起来。 细沙通过沙漏的的漏斗缓缓流逝,等沙漏里的细沙漏完后,就是十五分钟结束的时刻。 不知道一对四的科斯,能否坚持到那个时候。 “呔!” 一声爆喝,以一敌四的科斯不退反进,张开斗气护罩,策动身下神骏的战马直冲百米外的四名骑士。 越是先行动的,在交手后能借助到的冲击力量越大,这是每个骑士都清楚的东西,是骑士必修课必学的课程。 与科斯一致反映的是对面四名骑士的同时冲锋。 双方似乎根本没有消耗战的意思,一旦开始就是准备进行骑士冲锋对抗。 这种情况下战斗可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结束,别说十五分钟,可能五分钟都坚持不到。 众所周知,骑士聚在一起后冲锋,彼此斗气会得到提升。 其中以最前方的骑士提升的最为明显。 在最前方的并是不兰雅而是另外一名中阶骑士。 虽然是中阶初位实力,但在其他两名同伴的斗气增幅下,已经不弱于对面的科斯。 之所以说两人,那是因为混在他们之中的那名科斯的随从慢了一拍。 这慢了一拍就没能跟上三人的速度,所以斗气自然没办法增幅到为首的那名骑士。 一时间嘘声响彻广场,任谁都看出落后骑士放水的心思。 百米距离,对有坐骑加成速度的骑士而言,也就是两个呼吸的时间就完成了对碰。 斗气的碰撞产生的冲击肉眼可见,更是有爆鸣声在双方对碰中出现,响彻整个广场。 让许多胆小的人露出恐惧的表情,骑士之威可见一斑。 初一接触,兰雅就暗道不妙。 因为她前方的那名骑士,身下的战马在承受科斯几乎抡成一个半圆的长枪下砸打击后,明显有些腿软。 这使得战马上的骑士,攻出的大剑,力量还没通过武器传递给科斯就弱了三分。 拥有斗气护罩外放的兰雅与另一名中阶骑士并没有受到一点伤势,不过那名只有初阶实力的骑士,之前表现的一直让人觉得很有看点的普格维倒是有些狼狈。 哪怕有同伴的斗气增幅,仅是科斯武器带来的斗气余波就在他的盔甲上留下了肉眼可见的凹痕。 初阶骑士与中阶骑士不对等的地方就在这里,科斯也明显发现了这点,在完成冲锋对碰与对手擦身而过的时候,他调整手中的武器挡住了兰雅三人的接连打击,左手抽出弯刀,犹如毒蛇一般在普格维手臂上留下深可见骨的伤势。 待双方抵达擂台尽头调转马头重新对望时,科斯完全没有一点伤势,不过是斗气消耗了一些。 另一边就有些麻烦了,实力最低的普格维仅仅一个回合就受了很严重的伤,手里的武器甚至都被迫收起,那是因为要用右手捆扎受伤流血的左臂。 () 第247章 不要小看女人啊!(爆更5/5) “如果你再不出工出力的话,那我们拼死也得先弄死你。” 队伍里除了兰雅之外的那名中阶骑士,在完成第一次冲锋后冷冷的望着迟于他们后跟上的科斯随从。 对方无可奈何的摊开手,他已经感受到了黄玫瑰子爵落在自己身上的注视,他再敢耍滑,怕不是马上就就要被子爵的骑士拉出擂台当场以蔑视规则的理由惩罚并驱逐。 “哈哈哈哈,连女人都能当前锋了么?” 看到对手调整了站位换兰雅当先锋准备再次冲锋,科斯无不狂放的大笑。 虽然兰雅是女人,但科斯绝对不会有任何怜香惜玉的想法,他发誓只要能破开对方斗气,一定会用长枪扎透兰雅的胸膛来个对穿。 “哼,不要小看女人啊! 没有女人,你难道是你老子射在石头上,石头里蹦出来的杂种?” 兰雅跟着孟庆着实学到了不少骚话,眼下一句话就把科斯顶的哑口无言,更是引来了围观者的热烈欢呼,其中以女子居多,毕竟兰雅可是在场之中唯一的女性骑士。 “好厉害!” 三胞胎姐妹没想到看起来气质不凡的兰雅一开口就是这么不雅这么狠的话。 这种话她们想都想不出来,兰雅则是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能说出口。 一时间三姐妹对这个同性的女骑士都有了很大的好奇,很想要认识对方更多,渴望兰雅能脱颖而出的想法也变得强烈。 “看我怎么捅穿你的,希望那个时候你还能有力气说出来话。” 科斯也不是什么易于之辈,深呼吸几次调整好心情后,脸色僵硬难看的做出回应。 他早就知道兰雅是孟庆的同伴,内心暗暗懊恼实在不该和兰雅进行口舌之争,毕竟能和吟游诗人身份的那家伙走到一起的哪里会是普通人。 “放心,我会非常小心的捅穿你的屁股,把你当成旗子挂起来随风吹,绝对不会让你破一点皮。” 兰雅挥舞着手里的细剑,她的话再次引来绵延不绝的大笑,就连黄玫瑰子爵都是忍俊不禁,连连摇头,这些没有贵族风格的流浪骑士实在是太粗鲁了,连女人都是如此。 “哈哈哈。” 人群中的孟庆笑的很开心,什么矜持什么优雅在孟庆看来都是装出来的。 人活着就该有话就说不吐不快,他非常欣赏现在的兰雅,当然征服这样的兰雅也是让孟庆非常满意的,毕竟兰雅在他面前表现的可是非常小鸟依人的。 至于嘴里没好话的科斯,孟庆不至于和一个将死之人计较。 对方肯定见不到明天太阳了,孟庆敢用自己的脑袋作保。 口舌之争是骑士对战中非常常见的场景,围观者不仅不觉得失望反而看的津津有味,不过双方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讨论下去,时间不等人,双方都不打算耗到沙漏流光。 “当!” 第二次的冲锋到来,斗气再一次的在双方冲击到一起的时候像是彩带一般飞舞。 感受着剑身上传递来的巨大力量,兰雅不敢小觑,灵活的挥舞细剑,以远超科斯的攻击速度在擦身而过的时候切割科斯的斗气护罩,消耗对方的斗气。 兰雅的战马是从哥布林联合营地骑出来的,不是一般的普通坐骑,不比科斯身下的那片战马要弱多少。 甚至在之后几次对碰冲锋的时候,还犹如神来之笔的给了科斯的战马一记后蹬腿,把那匹马踢了一个趔趄。 仅仅五次冲锋后,实力最低的普格维就被迫退出战局。 这个时候的他浑身上下都鲜血淋漓,被科斯针对的他受伤是最严重的的,手臂上胸口上都有伤势,还差点被科斯的武器击穿薄弱的斗气来了个对穿。 亏的兰雅与另一名骑士保护的好才没让普格维血撒当场。 普格维伤的很严重,下了擂台后就差点从战马上掉下来。 他是肯定没办法继续进行战斗了,也代表他与子爵的乘龙快婿彻底告别了。 望见被子爵的骑士带去治疗的普格维,许多人都是感慨不已。 没有足够的实力,哪怕长得再好学识也不错,在这样的场合下也没有更强的实力有用。 “菜鸡出局了,那下一个出局的是谁呢?” 普通人眼中强大的初阶骑士,在科斯王子嘴里不过是菜鸡。 一对一的情况下,他有信心三回合取对方性命,连一分钟时间都不要。 “哼,少狂了,骑着瘸腿马长的歪瓜裂枣的家伙,你的斗气还剩多少?” 兰雅虽然气喘吁吁,但依旧还有余力战斗,她的斗气消耗不到一半,对战实力比她强大的对手,能有现在的处境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无论在质还是在量上,她都没法和科斯比拟。 “杀你们有余。” 科斯冷笑着,他的马确实有点瘸腿,几次被兰雅的战马针对应对的很是狼狈。 这种情况只有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科斯没办法短时间拿下兰雅与另外一名骑士,必然没办法有太多余力保护战马。 “别用,我来搞定他,你热身过后就下来。” 看向孟庆,凭借并不算太精通的唇语,兰雅读懂了孟庆想要表达的意思,顿时心中大定。 既然孟庆都这么说了,那她只要在有余力之前退出就行,没必要真的为了一顿子爵的晚餐而和科斯打生打死。 科斯也在淘汰了普格维后开始针对一直嘴上不饶人的兰雅,另一名骑士几次保护兰雅还受了伤,让兰雅颇为无奈,她可没让对方保护,完全是对方自作多情。 “放心,坚持一沙漏时间没问题。” 又是一次冲锋结束,手臂都有些颤抖的那名骑士,不忘回身对兰雅露出一个笑容。 中阶实力的女骑士实在是太少见了,哪怕知道兰雅有同伴,这名骑士都不忘在兰雅面前表现自己。 “管好你自己吧,死在这里,你后悔也迟了。” 兰雅冷哼一声并没有给对方好脸色看,她又不是真的为了子爵择婿而来,不过是因为很久没有和人切磋了才有些手痒。 在知道孟庆心里有她的时候,兰雅就已经没有什么追求了。 对方脸色一僵,没料到兰雅会这么回应。 另一名异国骑士很是恶意的怪笑着,他虽然一直出功出力但完全没尽全力,科斯也没针对他只不过多消耗了一点斗气,这就是一个打酱油的。 () 第248章 孟庆出场(爆更6/6) “我退出。”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在还有很多余力的情况下,兰雅非常干脆的策动战马下了擂台。 这一幕让所有围观者都有些失望,更是让科斯所有的打算都落空了。 他望向沙漏的方位,发现沙漏还有三分之一的样子,暗暗握拳又松开,没能伤到兰雅分毫这让科斯很不满意。 “轮到你了,准备好受死了么?” 兰雅下场了,科斯只能将目标对准除了随从外唯一的那名中阶骑士。 对方非常失望,失望兰雅的离去,但要让他轻松放弃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看到沙漏已经走了三分之二。 只是三四个回合后,科斯一声爆喝就是将长枪捅入斗气出现薄弱防护的骑士胸口。 对方嘴角大口的往外溢出鲜血,被挑飞的时候望见了高台上三胞胎姐妹投来的不忍注视,望见了台下兰雅眼中的冷淡,望见了对手科斯阴狠的笑容。 这些场面走马观花的在他脑海里浮现,一直到他再次感受到钻心的疼痛彻底失去意识时才结束。 一枪刺穿斗气护罩破掉的骑士脑袋,科斯立于擂台上狂傲的大笑,那名作为他对手的随从很干脆的认输下了擂台,将擂台留给科斯一个人。 “对战结束,最终获胜者为科斯,让我们为以一敌四不弱下风的这位俊杰喝彩!” 哪怕科斯并不是鲜花王国的人,而且在刚刚击杀了一名鲜花王国的中阶骑士,但身为鲜花王国的子爵,罗伯特黄玫瑰该有的气度还是有的,至少表面上没有表现出对科斯的任何厌恶。 喝彩声没有响起,嘘声倒是有不少。 其中以孟庆的倒喝最为响亮,孟庆的嗓门像是大喇叭一样,喊出来的话一字不漏的落入科斯耳中:“瞧好了,马上你的下场就是脑袋和西瓜一样爆开!” “这位到底什么来头,这会还能有如此底气!” 高台上,三胞胎姐妹对孟庆的胆大妄为完全无语了,观察到紧握住孟庆左手的兰雅,三人都是有些郁闷。 兰雅可是她们刚刚升起好感的同性存在,没想到对方会在今天表现的和孟庆如此亲密,要知道昨天还没这样呢。 “你在找死!” 科斯也是被孟庆气的七窍冒烟,恨不能立刻携胜利之姿下了擂台将孟庆斩杀。 奈何他能感觉到黄玫瑰子爵与一众骑士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那些目光中有警惕有防备,他只要敢对孟庆有任何行动上的表示,估计下场不会有多好。 “来呀,来砍我啊,是男人就来砍我!” 孟庆对着科斯握起双拳,而后中指弹起高竖,满脸都是鄙视的表情。 许多人有模有样的学着孟庆的动作,这一孟庆独创的动作,至此成为鄙视他人的专用动作流传开来。 “嘘,果然不是男人。” 望着忍气吞声的科斯下了擂台看都没看孟庆的狼狈样子,更多人发出嘘声。 孟庆表现的再怎么粗鲁,在他们看来这位都是鲜花王国骑士,行为是可以忍受的。 他们要是知道孟庆的真实身份后,估计会比科斯还要疯狂的想要砍死孟庆。 只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孟庆身处灯下,却比远遁丛林时还要安全。 “该我上场了。” 孟庆活动了一下手脚,一把抓起背后重新锻造过的百锻强弓。 这把弓的弓臂有人的手臂粗细,弓弦更是长达一米有余。 可想而知这样的弓,绝非一般人能拽动,即使是骑士,拉开弓射出去几箭估计也没力气再开弓了。 反曲的弓臂上,被孟庆奢侈的镶嵌着几十颗雷电系的宝石,最大的几颗都有鸽卵大小。 能引导宝石能量的特殊材料绘制的铭文遍布整个弓身,哪怕是大白天的时候,被孟庆握在手里的百锻弓都有电弧跳动,要不是孟庆手带绝缘手套,最先电到的就是他自己。 这样的一把弓,在孟庆看来已经不是普通武器,最合适的称呼便是魔法武器。 每射出一箭都带有物理攻击与魔法攻击。 有整个联合营地做后盾,孟庆的底牌多的难以想象,百锻弓只不过是摊在明面上的第一张牌。 “小心一点。” 兰雅很清楚孟庆的实力,但这个时候心中难免有些为孟庆担忧,毕竟她之前才和孟庆欢好过,更是知道孟庆的心里有她的位置。 “放心吧,我还等着晚上把你伺候的舒舒服服的呢。” “呸,快走开,大流氓!” 孟庆带着轻松的笑意登上擂台,此刻的擂台已经被子爵的随从清理过了,不过之前死在擂台上的那名骑士留下的血迹还没有完全擦拭干净。 作为孟庆的对手,另外五名选手的压力远比孟庆要大,哪怕他们五人对抗孟庆一人,但有惨死的那名倒霉的骑士前车之鉴,谁也不敢真正的放松下来。 孟庆没有骑乘坐骑,对面五人则是全部骑在战马上。 这种不对等的局面,明面上对孟庆非常不利,更是让许多人觉得十分惋惜,怕不是战斗刚开始,孟庆连对面一个冲锋都挡不下就要血溅当场。 “他的真实实力到底有多强,能在这个时候都不露出一丁点畏惧的表情。” 全程留意孟庆的子爵三千金,在擂台上五分钟的倒计时开始后,颇有些不忍的望着孤零零立在那里手里只抓着一把弓的孟庆。 哪怕她们也不看好孟庆,但孟庆之前表现的太狂傲了,挑衅身为中阶中位的科斯不说,还直言要取对方性命,她们完全看不出来孟庆有这样的实力。 广场上的围观者中,黑暗街区的史蒂夫也在目不转睛的望着擂台上的孟庆。 他对孟庆这个外乡人十分好奇,孟庆不同于他生命中见过的其他人,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哪怕孟庆掩饰的再好,史蒂夫也敏锐的发现了孟庆的不同。 内心深处,史蒂夫是相信孟庆能坚持住十分钟的,换成当年的他也有这个把握。 以一敌五虽然在普通人或者低阶骑士看来难以想象,但骑士的实力越强越有可能,他不相信孟庆身上会没有保命的底牌。 () 第249章 鲜花领域(爆更1/5) 已经下了擂台的科斯自然也在聚精会神的注视着孟庆,他知道哪怕在擂台上没办法和孟庆遭遇,下了擂台他迟早还会和孟庆对上,知己知彼方能获得胜利,科斯虽然有傲骨但绝对不会轻视任何对手,尤其是孟庆这样表面实力不显,暗地里不知藏了多少底牌的阴险家伙。 五分钟的准备时间,孟庆一直在擂台上慢步游走,悠闲的不像是即将面对五名骑士的围攻,像是在自家后花园散布一样。 对面的五人并没有在这五分钟准备时间里做什么额外的准备,已经五对一了还要做陷阱之流,他们好歹还要脸面的,没办法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科斯的随从中也有一人混在队伍里,算上科斯,哈萨国的骑士一共有三人闯过了前两关,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比例,毕竟通过前两关考验的骑士不过只有十一人而已。 在登上擂台之前,这人和科斯进行了简短的对话,并从科斯那里得到了一张底牌,如果能在这个时候重伤到孟庆乃至击杀了孟庆是最好不过的,即使没办法真正的击败孟庆,他能对孟庆造成更多的威胁也是非常成功的。 时间缓缓流逝,五分钟时间对广场上的围观者而言,不过是几声交谈中就渡过了,当子爵的骑士将沙漏倒过来,其中的细沙开始缓缓往下流逝时,宣告这一局的战斗就此打响。 “有人说,花开的时候,才是鲜花最美丽的。 对此我并不这么看。 鲜花盛开,不过是为结出种子,繁衍出来下一代的方式,最终目的还是能让更多的后代扎根土地再次盛放。 所以我认为,鲜花在枯萎的时候才是最美丽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枯萎的花瓣里,种子已经在积蓄力量为扎根土地做准备。 见证,属于我专属的鲜花领域吧。” 五分钟倒计时即将结束前,孟庆手里拈着一瓣不知从哪摘下来的花瓣,那是黄玫瑰领最负盛名的黄玫瑰,这是一种只在春天开放,其余时间很难见到盛开模样的喜春植物。 当然用特殊的办法,也能在春季之外的其他季节让黄玫瑰开放。 在五分钟倒计时归零的时候,孟庆平静的注视着对面一头雾水准备冲锋的五名骑士,轻声吐出最后一句话。 当五名骑士集结起来开始向孟庆冲锋时,广场上的围观者情不自禁的发出惊呼声,而片刻后,更大更多的嘈杂声音响起,青石铺就的广场夹缝里,一株株碧绿的株苗迎风摇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飞快生长。 “束缚·五星连珠。” 面对冲锋到一半距离的五名骑士,孟庆的回应只有一招,一把拽开百锻强弓的弓弦,一支完全由木系能量凝聚的箭矢出现在孟庆手中,在下一秒被他射出,化作绿色的雷霆扑向冲锋而来的五名骑士。 当木系能量化作的箭矢击中冲锋中的骑士时,立刻被为首骑士的斗气护罩撞碎,就在五名骑士皆是露出不屑表情的时候,散落成星星点点的木系能量下坠落到青石板缝隙里,促使战马脚下本就快速生长的株苗,以所有人都难以置信的速度,在眨眼睛快速成长为一片接近人类胸口高度,枝条上满是尖刺的黄玫瑰。 蔷薇科的玫瑰,自然传承了蔷薇科一类植物最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枝条上满是防御食草动物的尖刺,就连人类面对这种尖刺的时候都需要小心翼翼,一个不慎就会把手指扎破,也就是天然蔷薇科植物的尖刺硬度不够强,不然对毛皮厚重的野兽都具有极大的威胁。 被突如其来的大片蔷薇科黄玫瑰枝条阻拦,已经冲锋起来的骑士们难以就此勒住战马,身着钢靴带着护腿的骑士并没有立刻到什么伤害,但他们身下的战马全部倒了大霉,四条腿在一瞬间被满是尖刺的黄玫瑰枝条一圈又一圈的缠住勒紧,那成百上千扎破马皮深入血肉中的尖刺,立刻让战马发出悲鸣,因为速度没办法立刻降下来但身体又被限制住没办法前行,巨大的惯性传递到马背上的骑士,让五名骑士皆是不由自主的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说时迟那时快,这些变化仅发生在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反应慢的普通人只觉得眼前一花,擂台上就被大片黄玫瑰枝条占据,而后看到的就是狼狈栽落战马的骑士,以及重新弯弓蓄力欲射的孟庆。 所谓的鲜花领域,并不是孟庆随口说说而已,在之前五分钟准备时间里,孟庆可不是真的在瞎逛,他早就将来到黄玫瑰领收集到的黄玫瑰花种子撒到青石板缝隙里并且留下微弱的木系能量激活种子让其随时可以发芽生长。 在孟庆催动所有洒下的黄玫瑰种子开始生长时,外人看到的就是擂台上的那种成百上千株苗拔地而起的一幕,孟庆的双脚更是探出一条条细微到不可查觉的藤蔓,木系能量沿着藤蔓传递,像是智能灌溉工具给植物浇水一样,只不过浇的是能让植物疯狂生长的木系能量。 一次性激活大片区域的植物使其快速生长,对刚觉醒的孟庆而言是根本办不到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实力也在稳步提升,在走出丛林前的时候,他就已经掌握了这种类领域的手段,之所以说类领域,主要是领域真正展开发挥威力,需要提前布置以及大量木系能量支持外加植物成长的时间。 饶是如此孟庆依旧在这个时候,面对五名实力不俗的骑士冲锋的时候给予了对手当头一击,五名摔落马背的骑士都是狼狈落地,护甲防御不到的地方比如双手脖颈很快就是触碰到了不断生长的黄玫瑰枝条上的尖刺,像是触了电一样连忙从地上起身站稳。 “这是什么鬼能力?” “原来他刚刚是在布置这些东西,只是他怎么能一下子催动这么多的植物这么快速的生长,太不讲理了吧。” 见多识广的骑士在面对孟庆特别的手段时也颇为无助,这是他们第一次面对不是骑士手段的其他攻击方式,哪怕孟庆的真实实力比他们五人加在一起还强都不会让五人这么郁闷。 () 第250章 黄玫瑰,别落泪(爆更2/5) 孟庆紧接着第一箭又射出几箭,不过并不是奔着对面的骑士而去,而是射向骑士的前后左右四个方位,箭矢落到哪里,哪里疯狂摇晃身躯的黄玫瑰就像是着了魔一样不讲道理的快速生长,枝条越长越粗,尖刺越来越硬,覆盖住地面的规模越来越广。 “火来!” 火属性的骑士当仁不让,拔出武器就是疯狂的砍向周围疯长的黄玫瑰枝条,其他骑士也纷纷加快攻击,不断砍断摇晃着枝条想要锁住他们双腿、不似植物已经像是某种动物一样有进攻能力的黄玫瑰。 开局不过半分钟,半个擂台就已经被满地的黄玫瑰枝条所占据,一行五名骑士哪怕挥动武器的速度再快也没有擂台上的黄玫瑰生长的快。 仅仅是前行了不到五步,靠近了孟庆数米后就再也没办法前行,即使想要后退或者绕过挡在身侧的黄玫瑰也为时已晚,他们周身的黄玫瑰,已经生长的和他们一样高了。 从孟庆开始催生满擂台黄玫瑰种子的时候,罗伯特黄玫瑰子爵的眼睛就变得非常亮,当孟庆用他掌握的神奇手段以一敌五居然占了上风时,罗伯特黄玫瑰子爵看向孟庆已经宛如看待瑰宝,孟庆掌握的神奇能力,他做梦都想拥有,之前还一直犹豫的想法在这一刻变得铁一般牢固坚定,他已经将孟庆认定为最佳的女婿,没有之一。 “践踏!” “烈焰!” “寒冰斩!” 已经被四面八方黄玫瑰枝条包围的骑士并没有就此束手就擒,依旧在顽强的防守之中,不过也只有防守之力,他们和孟庆相聚近三十米的距离,这样的距离平日里两个呼吸就能抵达,如今却像是隔着山川大海一样遥远。 孟庆并没有急着行动,他还是第一次真正的在实战中涌出鲜花领域,他也很想知道鲜花领域的极限在哪里,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的舞台供他大展身手,至于对面五名骑士,当然是成为孟庆测试鲜花领域极限威力的小白鼠。 当更多的枝条越长越高并高高竖起,像是搭设穹顶一样往五名骑士所在位置倾斜覆盖时,连围观的普通人都知道,那五名被困在层层叠叠满是尖刺黄玫瑰枝条中的五名骑士,要有麻烦了。 开局两分钟后,擂台上除了孟庆已经看不到五名骑士的身影了,他们被厚达十米有余的黄玫瑰枝条组成的牢笼死死的束缚在里面,也就是偶尔传出来的声音能让人知道,里面的人还活着并没有死去。 “是时候了。” 孟庆弹飞出去一直捏在手里的那瓣花瓣,就像是给所有的黄玫瑰发送了一个信息,无数的枝条上,开始有花苞从枝条尽头出现膨胀,一幕万株黄玫瑰含苞欲放的大幕,缓缓拉开序幕。 “黄玫瑰,别落泪,所有花儿你最美。 受了伤,别伤悲,别让泪珠湿花蕊。 别让我看见你的伤悲,我会为她心碎。 别问自己对不对,心中有爱就很美。 即使告别春天阳光,你依然要开放。 别害怕,别犯傻,别轻易剪去长发。 我会站在你的身旁,给你依靠的肩膀。 别说话,微笑吧,回头是灿烂的夏。 我默默的祝福你,感觉到了吗? 海角。 天涯。 哪里都是你的家。 别怕啊,别傻啊。 哪里都能开花~” 在万花开始绽放的时候,孟庆那辨识度极高的声音,在万籁俱寂的广场上回荡,每一个听到孟庆歌声的人,都停下了所有的行动,目不转睛的望着居于擂台上最醒目的孟庆,眼中既有敬畏又有渴望,谁人不像想现在的孟庆这般大放光彩呢。 孟庆的目光没有停留在任何事物上面,他在歌唱的时候扫过在场的所有人。 扫过兰雅时,对方泪流满面,兰雅听出了孟庆歌声中的悲伤,这首歌虽然听起来唱的是黄玫瑰,但更像是在唱人,尤其是那句‘别让我看见你的伤悲’响起时,更是兰雅又哭又笑,脸上的泪水与笑容共存,那是多美的景象。 高台上,原本各怀心思的三胞胎姐妹理解的没有兰雅这么深刻,在她们听来,孟庆歌唱的就是黄玫瑰,就是黄玫瑰领最负盛名的黄玫瑰,而身为黄玫瑰领的三千金,她们亦是能算作黄玫瑰,孟庆这是在为她们而歌唱么? 科斯的脸色从孟庆展现出神奇手段的时候就非常难看,他知道从一开始都小觑孟庆了,眼下换成是他被困在孟庆施展的巨大黄玫瑰枝条牢笼中也是极难逃脱的,下场只会和牢笼中的五名骑士一样任凭孟庆宰割。 高台上的罗伯特黄玫瑰子爵更是满意无比,他觉得这是自己出生到现在听到过的最完美的歌曲,最符合黄玫瑰领的歌声,这一瞬间,他对孟庆身为吟游诗人的身份再无任何芥蒂,没有游历四方的经历,又怎么能在初来黄玫瑰领不久的现在唱出如此有韵味的歌呢? 万花伴随着孟庆的歌声绽放,从花苞变成含苞待放最后变成艳丽无比的万朵盛放的黄玫瑰,在歌声渐渐进入尾声时,万朵黄玫瑰和生长绽开的速度一样开始快速枯萎凋零,这一幕,不知引来了多少叹息声。 在所有黄玫瑰都枯萎凋零铺满擂台地面后,失去了孟庆的木系能量支持,被术法催生成长起来的黄玫瑰枝条也开始了大片死亡干枯,微风吹来,就像是有魔力一样,让原本坚韧到骑士都难以挣脱的枝条,变成细细的粉末迎风飞舞。 风吹过满地粉末后,终于让被困在枝条牢笼中的五名骑士显露出来,毋庸置疑的是,五人都还活着,但情况非常糟糕,满身都是枝条花朵化作的粉末,完全分辨不出来谁是谁,之前光洁的盔甲上,满是各种细小的划痕,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更是布满了深浅不一的扎痕,孟庆的这一能力,虽然没有要了他们的命,但比斩断他们的胳膊和腿还要让五人难受。 () 第251章 无人能敌!(爆更3/5) 当擂台重新变得只剩下孟庆和五名骑士后,围观的看客们目不转睛的望着五名骑士,想要看看五名险死还生的骑士到底要怎么做,至于那五匹马,早已经被枝条全部勒死鲜血都已经被枝条抽光只剩下一具皮包骨,看起来异常可怖的样子,可以想象没有斗气护罩防护,陷入牢笼中的骑士一旦斗气耗尽的下场是什么。 “还不投降?” “估计是还有余力想要博一下,也许这位陆仁甲已经油尽灯枯了呢。” “确实,熬到十分钟这位可就轻松胜利了,如今沙漏可是还没流淌完呢。” 见五名骑士立在那里彼此对望却不表态,观众们不禁窃窃私语,五名骑士确实有些犹豫是否要在沙漏还没漏完的时候对孟庆出手,哪怕孟庆就那样束手抱着胳膊站在那里,他们也是被孟庆之前的能力吓到了,迟迟不敢做决定。 “我不干了,我要退出!” 忍受非语以及面对孟庆的巨大压力,终于有骑士忍不住退出,在他开了头后,先后又有两名骑士无法承受住面对孟庆的压力,现在的他们早就没有对孟庆的战意了,哪怕孟庆已经油尽灯枯,他们也不敢再动手。 “所以说,你们两人,还没死心?” 孟庆平静的望着还留在擂台上的两人,一人是中阶中位的骑士,如今斗气还有近半,另一名则是科斯的随从,科斯不点头,他是不会下来的,更何况他一直留着的底牌还没打出去呢。 “阁下的手段真的让人叹为观止,如果你真的能把我们五人束缚住十分钟的话,那你就会轻松胜出,但看来你坚持不了这么久的时间,那么还是趁早主动离开擂台吧,最终的胜利,是留给有勇气有实力之人的。” 那名中阶中位实力的骑士还有着对孟庆的战意,在他看来之前不过是被孟庆打了个措手不及,现在孟庆极有可能已经没有反击之力,不趁机出手更待何时? “没错,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机会也是留给眼睛没瞎的人。 如果你们能像那三位那样在之前离开,也不会落到横死异乡的下场。 下辈子眼睛放亮点吧,别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孟庆嗤笑了一声,眼睛闭上不再去看两名将死之人,重新调动起细微的藤蔓,让两名骑士惊恐不已的一幕出现了,远比第一次更多的黄玫瑰种子在擂台所有区域生长出来,他们满脸惊恐,转身就向最近的擂台边缘跑去,那种身陷牢笼的感觉,他们一秒钟都不想再体验。 只可惜孟庆已经出手了,哪里还会让两人逃离,在他对两名没眼力的骑士发出死亡宣告的时候,对方的结局就已经注定。 只不过几秒钟后,之前枯萎的黄玫瑰留下的种子就将两名实力皆为中阶中位实力的骑士捆缚在当场,密密麻麻像是小蛇的枝条不断的围绕两人开始缠绕,越缠越多,越缠越紧,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过去后,两滩鲜血从枝条缝隙间喷涌出来洒落在擂台上,再怎么强大的骑士,没能挣脱孟庆的操控植物能力下场就已经注定。 沙漏早已经漏完,不过黄玫瑰子爵并没有阻止孟庆的行为,孟庆说的很对,机会是留给有准备人的,孟庆已经给他们留了退出的机会,他们两人却没有珍惜反而还想继续对孟庆出手,落得身死异乡的下场怨不得任何人。 “对战结束,最终胜利者为陆仁甲!” 黄玫瑰子爵在孟庆结束战斗后,用极高的声音宣布比赛的结果,这让整个广场都为之沸腾了起来,孟庆的名字被万人传唱,声音震耳欲聋。 包括科斯在内的其他选手,除了兰雅外,在孟庆从擂台上下来后,都是对孟庆投来敬畏的注视,孟庆用行动与实力表明,他确实有狂傲的资本,别说五名骑士,就是他们一起加入,冲到孟庆设下的鲜花领域里,下场最终也唯有一死,面对有能力杀死自己的强者,保持应有的敬畏是非常有必要的。 “刚刚那万花盛开的一幕实在是太漂亮了!” 兰雅第一个上前迎接孟庆,甚至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内心的冲动,只能抓住孟庆的手晃来晃去。 下了擂台的孟庆又恢复了之前的模样,完全看不出在擂台上光芒万丈的样子,望着和孟庆贴的极近的兰雅,高台上的三胞胎姐妹内心都产生了原本没有的芥蒂,孟庆这样实力强大又见识不凡的男人,她们扪心自问,真的觉得没办法反感起来。 在孟庆之后已经没有谁对接下来的擂台战有兴趣了,不管是报名的选手还是围观的看客,大家心中都有了最佳的人选那就是孟庆,除了孟庆,哪怕是之前以一敌四获胜的科斯在这个时候也黯淡无光,凡事就怕对比,孟庆的战绩太可怕了,甚至从头到尾都没被人碰到一下,科斯虽然胜利了但那只是常规意义上的获胜,不似孟庆这般大手笔大场面大获全胜。 好在黄玫瑰子爵这次是为三名千金择婿,光内定孟庆一人是不够的,即使其他选手完全被孟庆压过了风头,继续进行擂台赛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无聊的对战持续了不短的时间,期间孟庆上台了一次就彻底不用再出手了,因为对手直接干脆利落的投降,他就是第一次落败于孟庆之手的骑士,哪里还有勇气再对上孟庆。 科斯的第二次胜利也的来的轻而易举,而后又有两名骑士在对抗其他骑士的时候展露出自己应有的实力得到黄玫瑰子爵的认可,自此最终四名脱颖而出的选手就此诞生,他们将会得到进入子爵城堡与子爵和三千金共进晚餐的机会,这一幕落在外人眼中,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真没想到,你居然有这样的能力。” 在黄玫瑰子爵最终确定包括孟庆在内的四名最终胜利者后,看够热闹的看客总算心满意足了,虽然还不知道到底有谁能真正的赢取到子爵千金抱得美人归,但那就是今天之后的事情了,在这之前还有比这些事情更重要的,那就是押孟庆和科斯获胜的看客在赌局出了结果后兑换金钱这件事。 () 第252章 话不投机半句多(爆更4/5) 史蒂夫自然不会去做这种粗活,有属下代劳。 他早就在结果出炉后得到了自己这次操劳的最终受益。 刨去孟庆投的一百金币,他再扣除要给孟庆的两百多金币分红外,剩下到手的金币也有几百枚。 过万人的子爵领又来了这么多流浪骑士,这么多人哪怕只有十分之一下了注,大半都是血本无归的便宜了坐庄的史蒂夫。 “我早就说谁还没几张底牌,你早该知道我既然选择参加,必然有获胜的把握。” 孟庆在天还没黑的时候还有不少的自由时间,等到天黑之时要随着黄玫瑰子爵一行进入子爵城堡。 虽然他对晚宴没什么兴趣,但科斯这个家伙还没收拾,他自然要在今夜完成之前的承诺,让科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多谢你的建议了,不然我也没办法短时间赚到这么多。” 无需孟庆提醒,史蒂夫就是在之后命人送来属于孟庆的那部分金币,孟庆也没拒绝,该他得的金币又怎么会嫌多呢? “你的那位同伴,来历可是有些曲折呢,当初野蔷薇领反叛,恐怕有阁下的手笔吧。” 在交付给了孟庆金币后,史蒂夫有意无意的说出自己才打听来的新情报,那就是兰雅出自于野蔷薇领的事情。 发生在鲜花王国西南的野蔷薇领骑士反叛的事情不大不小,有心人总能打听得到。 鲜花女王也在那之后做出应对方式,让就近的领地派遣了一名中阶骑士过去接手野蔷薇领,如今的野蔷薇领,应该已经更名为某个骑士领了。 “呵呵,看来你的情报系统挺不错啊,这种事情都能打探到。” 孟庆笑了笑,并不虚史蒂夫,当然也没直接承认。 史蒂夫望着孟庆连连摇头,孟庆做出了他一直想做却没敢做的事情,以骑士的身份反叛领主,他不知道孟庆在其中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 想必那名野蔷薇领当初应该是不会死的,除非野蔷薇领的骑士全部疯了才会做出这种没有回头路的大事。 要知道在事情爆出来后,逃亡的那些骑士都被挂上了通缉榜,最低的身价都有上百金币,已经有不止一名骑士被斩首落网了,毕竟赏金太可观了。 “但这对王国并无任何好处,你做的有些过了。” 史蒂夫沉吟良久后,望着孟庆的表情有些变化。 “我这是随心所欲。 你呢,一直龟缩在王国西部边陲的子爵领里,等待生命走到尽头时都不敢去做想做的事情,那么即使能活到一百五十岁、两百岁又有何用? 一颗树也能活几百岁,但却只能立在土地上动弹不得,任凭虫噬蚁食、风吹日晒。 有的时候,活的长并不是什么好事。” 听了史蒂夫的话,孟庆笑了,他史蒂夫真当孟庆弄不清他的深浅? 在侦测能力面前,没有谁能保守住秘密。 史蒂夫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望着孟庆的表情也十分危险、 孟庆触动了他内心不愿意回想的记忆,碰疼了他的陈年伤口,要不是孟庆之前展现的能力让他都十分顾忌,怕不是这会就和孟庆直接翻脸了。 “身为鲜花王国的骑士,以下犯上终归不符合我的信念。” 史蒂夫没有隐秘,将自己内心的想法讲了出来,再怎么与黄玫瑰领有旧怨,他也不会做出孟庆那种极端的事情,宁愿一隐忍就是几十年。 “谁人生来富贵? 你龟缩的太久了,早就没了锐气,这最终会要了你的命。 言尽于此,好自为之吧。” 孟庆再无和史蒂夫对话的兴致,这是一个身与心都已经老去的骑士,死亡是他的最终归宿,没谁能救得了他,能救他的只有他自己。 望着孟庆离开的身影,史蒂夫几次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长叹一声没有喊住孟庆,和孟庆的一番话对他的冲击很大,让他对自己内心坚守的信念产生了一丝动摇。 孟庆此刻的心情很好,鲜花领域通过实战检验证明其威力十分可观,哪怕是中阶中位的骑士被限制在鲜花领域里,如果没能挣脱,下场唯有一死。 孟庆的极限可远不止在擂台上那几分钟的维持时间,登一次擂台,他的实力几乎没有下降,这是外人难以想象的。 抚摸着套在手指上的空间戒指,孟庆对之后的行程充满期待。 这是一片曾经有神明踏足的土地,哪怕现如今神明依旧存在,只不过只有神职没有神格与神性。 他孟庆来到这片没有真正主人的土地,如何施为全看他的意思。 对贵族,孟庆从来没有这个世界上原住民应有的畏惧,哪怕是一方王者站在他面前也不能让他卑躬屈膝。 要不然孟庆前世也不会为了自由放下一切走上游历世界的行动,更不会穿越到这个世界,只能说一饮一啄皆有定数。 “只在这里逗留今夜,待我参加完子爵的晚宴后,跟我立刻离开。” 跟随子爵的随从进入城堡之前,孟庆在和兰雅做最后的安排。 他的布局已经到了最后,最迟今夜就会完全暴露。 在那之前,孟庆还是要尽可能的远离马上要成为是非之地的这片贵族领。 孟庆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清楚这么做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但他走出丛林为的就是这一目的,哪怕被千万人唾弃痛恨,他孟庆也会按照最初的想法将行动实施下去。 他不想让哥布林在世人的眼中是野犬般的魔物,要让人知道,哥布林也是有英雄的。 今夜的子爵城堡张灯结彩,仆人们比起往日更加忙碌,子爵要宴请四名最终脱颖而出的俊杰,身为仆人,他们需要提前很久就要为晚宴做准备。 跟在黄玫瑰子爵身后,连同科斯等其他三人进入子爵城堡,孟庆放眼观察了一会就得到了城堡的详细构造图,包括地上建筑与地下密室。 比起曾经踏足过的男爵城堡,有着悠久传承的黄玫瑰子爵,城堡无疑更加繁华。 主堡是一座有着五层高、多处尖塔屋顶的鲜花王国风格建筑,占地巨大,更是被满园的黄玫瑰所环绕。 () 第253章 有趣的发现(爆更5/5) 行走在满是黄玫瑰的花园道路间,黄玫瑰子爵的注意力一直落在孟庆身上。 他在观察孟庆,在这之前并没有和孟庆进行对话,哪怕他对孟庆满意无比也要先对孟庆有所了解才能深入交谈下去。 科斯是除了孟庆之外最淡定的那个,其他两名骑士就没那么淡定了。 他们行走在贵族的城堡中,映入眼帘的一切都让他们惊叹不已。 这一会光是看到侍奉花园的花匠就有七八人,可想而知偌大的子爵城堡到底养活了多少人,这是普通骑士拼搏好几代都没办法积攒下来的底蕴。 底蕴也是贵族能傲视骑士的主要原因。 骑士如流水,每年都会有新的一批骑士诞生,但贵族从始至终都是那些,极少发生变化。 待孟庆四人被带至主堡的正厅时,正厅内的布置让见识不凡的科斯也叹为观止。 哈萨国可没有鲜花王国这么富饶的土地,贵族自然也没有鲜花王国的贵族那么会享受。 哈萨国的贵族经常被人挑战替换下来,很少有是哪个贵族能长时间拥有一片能产出粮食的土地,除了王族一脉。 银质的餐盘、刀叉、灯座。 琉璃材质的花瓶、窗户。 一人高绘有各种图案的瓷瓶。 立柱上镶嵌着的大块萤石。 这些在普通人生活的世界都是极难见到的,是他们穷尽一生都难以享受到的奢侈品。 “几位俊杰请入座。” 到了自己的地盘,身为主人的黄玫瑰子爵终于开口招呼孟庆四人。 在孟庆四人入座后,一队队模样不俗的女仆,端着统一的银质托盘从正厅一侧走来。 托盘上有琉璃材质的盖子,里面的珍馐若隐若现,许多光是让人一看就不禁食指大动。 侍女们犹如花蝴蝶般在长长的餐桌间穿梭,放下一碟碟盛有珍馐的餐盘。 什么飞禽走兽、珍奇异果应有尽有,甚至还有来自潮汐王国的各类海产、以及落火荒漠以西区域才有的美食,明显是在照顾科斯这名异国骑士。 孟庆四人都经过不止一场的艰苦战斗,中午饭也是随便凑合或者干脆没吃,到了这个时候早就感觉到了饥饿。 黄玫瑰子爵也非常清楚这点,挥挥手让侍女退下后,满怀笑容的对孟庆四人道:“四位一定都饿了吧,先吃饭,填饱肚子最要紧。” 游历四方美景品尝美食是孟庆走出丛林时就决定的想法,当下能有机会品尝到不同的美食,自然非常符合他的喜好。 不同于其他两名骑士的拘谨与科斯王子的优雅,孟庆像是在自己家一样,完全没有一丁点不好意思的模样,就差招呼其他人多吃点了。 正常情况下,在参加贵族的宴会上,与会者基本都不会吃多少东西的,哪怕美食摆在面前哪怕再怎么饿也要装出自己并不饿的样子。 那两名鲜花王国的骑士就是这样的,不过与无拘无束的孟庆相比就有些做作。 科斯王子瞥了一眼孟庆眼中露出轻蔑,在他看来孟庆完全不懂得一丁点贵族的礼仪。 他科斯吃饭的时候十分优雅,身为王族,这些东西都是从小必须掌握的。 哪怕哈萨国比鲜花王国要贫瘠太多,王族一脉的子弟从小也都接受普通人无法想象的教育。 看到了科斯王子的优雅进餐礼仪,罗伯特黄玫瑰微微颌首。 如果科斯不是异国骑士,是十分符合他择婿标准的。 但现在的情况是对方并不是鲜花王国的骑士,那么哪怕对方表现的再完美,他罗伯特也不会将其纳入最终选择,他宁愿选择表现的并不突出的另外两人。 至于孟庆稍显粗鲁的表现在罗伯特看来就是真性情。 吟游诗人都是一群从来不懂得掩饰自己内心想法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看到某种景色或人的时候,在短时间组织出一首诗歌来。 “父亲大人晚安。” 待孟庆四人都放下刀叉表示自己已经吃饱后,命人收拾了餐桌,罗伯特黄玫瑰带着孟庆四人离开正厅来到侧厅。 早就等候在这里的三胞胎姐妹顿时起身,低头对着自己的父亲、黄玫瑰领真正的统治者行礼示意。 “哈哈,我的宝贝女儿们,看我把谁带来了?” 面对自己的三胞胎女儿,罗伯特脸上露出真挚的笑容,内心深处,他是非常疼爱三人的,所有的子女中,也就三胞胎姐妹最受他重视。 她们的兄长梅兰德当年也是受到子爵的最多资源培养,哪曾想对方快成年的时候忽然哭瞎了眼睛。 瞎了眼的人自然没有办法成为一方子爵领的统治者,从那以后梅兰德不再能享受到从小到大得到的待遇。 不过也是因为如此,子爵的直系后代中,梅兰德也是最受其他人欢迎的人,毕竟大家都知道梅兰德这辈子没希望成为下一位子爵,最多挂一个闲职就这样被人养一辈子。 三胞胎姐妹旁边就是她们的兄长梅兰德,这也是孟庆第一次近距离见到梅兰德与三胞胎姐妹。 只是注视了片刻,孟庆嘴角就翘起一抹弧度,他发现了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但不会在这个时候揭露。 “父亲大人晚安。” 梅兰德迟于三胞胎姐妹起身,脸上看不到太多的表情,对于梅兰德,罗伯特的反应就淡的多,只是微微颔首嗯了一声。 看到这一幕,孟庆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虽然孟庆早就知道三胞胎姐妹的名字与部分性格喜好,但其他人并不知晓这些,罗伯特黄玫瑰也是挨个的向孟庆三人介绍三胞胎姐妹的名字,并将孟庆四人的来历告知三胞胎。 除了孟庆和科斯,另外两名骑士来头都不小,一人来自王国北方的某处男爵领,是男爵的次子。 在鲜花王国的律法中,除了嫡长子有继承权外,贵族的其他后代都没有继承权,除非嫡长子的条件不足以接任领主之位才会按照年龄、实力进行排序。 这是连贵族自己都没办法更改的规则,是鲜花王国的立国之本,初代君王制定下来的律法。 男爵的次子,虽然不算什么大贵族,但好歹也算贵族后裔,配子爵的千金自然是高攀,不过勉强也能说的上门当户对。 另一名骑士年龄并不大,没到二十五岁,能有中阶骑士的实力非常难得,之前表现的也可圈可点。 他来自王都,祖上曾经出过高阶骑士,至今家族都有先祖成为高阶骑士后得到王国册封的证明与高阶骑士勋章,代代都有骑士出现,算是王国的中坚阶层,仅次于贵族的那种。 () 第254章 孟庆的年龄(为短小而精悍舵主万赏加更1/2) 在黄玫瑰子爵介绍双方的时候,三胞胎姐妹脸上挂着仪式性的笑容。 可以看出并不是发自真心的欢迎孟庆四人的到来。 尤其是其中打扮艳丽的长女丝塔拉,孟庆能从其表情中看出隐藏很好的厌烦。 孟庆并不是见了女人就走不动的初哥,穿越到异界这么久,能享受的机会非常多,但他一直都是童男身,也就在之前水到渠成的和兰雅走到一起,否则现在的他依旧还是童男一个。 三胞胎姐妹各有各的特点,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更无论三胞胎姐妹那极其相似的外表加成。 除了孟庆,连科斯近距离观察三胞胎姐妹三人时,眼中都有掩饰不住的渴望。 这样的丽人,哪个男人会不喜欢呢? 孟庆四人通过了黄玫瑰子爵的测试并不是说就算成为了子爵的乘龙快婿。 之前黄玫瑰子爵就强调过,通过了他测试的人,才有面见爱女的机会,至于是否真的能被三胞胎姐妹看中,那就要看最终的表现了。 身为一方领主,黄玫瑰子爵自然不需要普通人成亲时那能压垮一个家庭的昂贵聘礼。 真要明媒正娶赢取一名子爵的千金,不献出价值一个男爵领全部土地的财富,是基本没可能娶走子爵掌上明珠的。 “呵呵,你们年轻人一定有共同的话题,我这个老人就不参合了,你们说说话吧,我先离开了。” 只在偏厅呆了一会,黄玫瑰子爵就找了个理由离去。 他并不担心三胞胎姐妹的安全,还没有谁有胆子在这里放肆,除非谁活腻了不想见到明天的太阳。 黄玫瑰子爵一走,孟庆明显发现三胞胎姐妹都放松了许多。 可以知晓对自己名义上的父亲,三胞胎姐妹的感受是惧怕多过尊敬。 除了孟庆外,科斯三人都在这个时候尽力的开始表现自己。 从游历时的神奇见闻谈到各地的美食、习俗、文化,期间夹杂着自己不凡的表现。 就像是在雌性面前开屏的雄性孔雀一样,这是稍有点智慧的生物在择偶时都要做的。 孟庆就没这三人那么激动,他略过了对自己投来好奇视线的三胞胎姐妹,转而将注意力落在一旁默不作声当做背景的梅兰德身上。 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在这个时候向梅兰德走去。 “想要旁敲侧击打探么?” 发现了孟庆的动作,科斯三人或是不屑或是懊恼,看三胞胎姐妹的反应就知道,她们都是极难被几句话打动到的,身为贵族之女,该有的矜持她们一点都不会少。 “你好啊梅兰德。” 孟庆毫不顾忌的拉来一个凳子在梅兰德对面坐下,没有一点拘谨的意思。 对于孟庆的行为以及问候,梅兰德脸上露出好奇的表情。 他侧了侧耳朵,用没有焦距的眼睛望向孟庆发声的位置:“你好,请问你是哪位?” “陆仁甲。” 孟庆报出自己的化名,对梅兰德这个曾经身为子爵继承人如今沦为他人眼中废物、吉祥物的存在,孟庆是很有兴趣的,远超对三胞胎姐妹的兴趣。 “原来是陆仁甲,你之前吟唱的那首歌我到现在都能清楚的回忆起来。 能和你交谈,真的很开心。” 梅兰德表现的很是惊喜,似乎没想到孟庆会在这个时候找他聊天。 “那首歌就叫黄玫瑰,是不是觉得很应景?” 孟庆对剽窃经典的行径没有愧疚的意思,他不说,谁知道他是剽窃的呢? “从歌词中能够听出来,这首歌并是不为黄玫瑰而唱,应该是为一名女子而唱的吧。” 梅兰德表现的和孟庆所知的一样,言谈举止都有常人没有的气质,即使眼睛看不到,依旧无法阻止他的贵气。 “确实,是为我的同伴而唱,来到黄玫瑰领,触景生情才有这首歌的灵感。” “好一个触景生情,没有不俗的阅历,是万万没办法说出这种话的,我很好奇,陆仁甲你来自王国的什么地方?” “我啊,不过是来自王国南境的一个小男爵领,如今离开家乡,挺想念家人的。” “好男人就该征战四方,离家没多久就开始想家,你难道是第一次出来闯荡么?” 科斯不放过任何能打击孟庆的机会,听了孟庆的话后忍不住插嘴来了一句讽刺的话。 他的话引来了另外两名骑士的轻笑,这个时候的孟庆,对他们的威胁是非常大的。 他们也发现了孟庆一直都是三胞胎姐妹最多注意的那人。 “想念故乡乃是人之常情,对于生养我的土地,我也非常的难以忘怀。 如无必要,是万万不会离开故乡的。 陆仁甲你不要听他们的,思乡才是正常的,不思念家乡,只能说明家乡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值得回忆的美好经历。 这样的人,也是极难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情感。” 梅兰德很是给力的挺了孟庆一把,虽然没有直接对科斯发起反驳,但他的话明显不赞成科斯的想法,也让三胞胎姐妹都是心有戚戚的点头。 如果能离开家乡,她们早就想办法离开了,也不会等到现在。 “确实,脑子里只有杀戮、女人、财富、地位的人,哪里懂得什么才是爱。 估计只有死到临头、回忆自己一生的那个时候才有可能幡然醒悟。” 孟庆瞥了一眼科斯,话语中带着淡淡的挑衅意味,让科斯的脸色变得很是难看。 这话落在梅兰德耳中,让他的脸色也有一点变化,但除了孟庆没有谁留意到。 被孟庆呛了一句,科斯难得的没有再进行反驳。 他很清楚,斗嘴方面他是万万敌不过孟庆的,继续说下去只会让自己更加难堪。 “陆仁甲是吧,你今年有多大了?” 三胞胎姐妹中的长姐丝塔拉终于找到询问孟庆的机会,主动向孟庆发起询问。 另外两人也是好奇的注视着孟庆,她们一直没有等来孟庆的主动开口,想说的许多话都没来得及问出来。 “不大不小,看要按照什么样的时间衡量方式来算。 如果按照我们脚下的这颗圆形的星球围绕太阳旋转一周来算的话,我今年还不到二十岁。 如果按照人类的年龄来算的话,我应该已经有快四十岁了。 如果按照精灵的年龄来算,我还没渡过生命中的十分之一岁月。” () 第255章 读史使人明智(为短小而精悍舵主万赏加更2/2) 孟庆的独特回答,着实引起了梅兰德与三胞胎姐妹的兴致,连科斯与另外两名骑士都对孟庆的回答有问题要问,只不过想到彼此之间的关系又忍住了。 “我们脚下是一颗圆形的星球?” “为什么要按照人类与精灵的年龄来算?难不成你还有精灵的血脉?” “为什么我们的星球会围绕太阳旋转?是什么东西在施加这份力量?我怎么觉得是太阳和月亮在围绕我们所在的世界旋转呢?” 和天文知识盲对话就是很费劲,孟庆随意解释了几句就没有详细再说下去,真要向异界的人解释什么是日心说什么星系、引力也是很难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 “没有,但根据我所知,人类与精灵最初其实同根同源,不管是从身高、体型还是对善恶的对待方面看待都是如此。 仔细想想,为什么精灵和人类结合会生下半精灵? 你们对这种事情难道从来没有好奇过么? 说句不合时宜的话,人什么时候能和其他动物生下后代,偏偏能和精灵结合呢?” 孟庆这个时候已经开始给梅兰德等人挖坑了,他挖坑的本事绝对一绝,总是把人带到坑里后转身离开才会让人醒悟过来。 “是啊。 但这是为什么呢?” 梅兰德冥思苦想也无从得知孟庆问题的答案,对此他很是苦恼,还亏得他一直以来觉得自己的学识足够渊博,算得上半个博学者,但谁曾想和孟庆几句对话,孟庆就说出了他太多不知道的东西。 “呵呵,有些东西,从来都不是普通人能知晓的,就像所有生灵的起源,就像已经被淹没在历史长河里的过去,除了能在史诗中得到零星半点,现存于世的生灵里,也就生命悠久的精灵才会知道这些真相。 只可惜哪怕真能见到精灵,恐怕他也不会向我们告知真相的。” 孟庆故作惋惜,也引起了梅兰德同感,越是知道的多,不知道的知识就越多,这适用于任何时空任何地方,梅兰德很久以前就有过这样的苦恼,如今被孟庆勾起来兴致,不是一时半会能放下的。 “陆仁甲,按照你人类年龄来算的话,我虚长你几岁,但看起来对史料方面的了解远不如你,不知道你是从哪里知晓这些东西的? 如果可以的话,能否借我详观? 放心,我愿意为此付出最大的代价,无论代价有多大。” 梅兰德终于道出孟庆一直想要听到的话,他的脸上有迫切的表情,这种马上就能得到新知识的感觉,让梅兰德心里痒痒的,不得到孟庆知道的那些知识他很难受。 “其实我也是近段时间才了解到这些东西的。 不过我有一些顾虑,那本书借你可以,只不过里面的内容有些不便示人,而且有可能与王国律法有驳,还请你不要主动外传才是。” 孟庆脸上带着微微的顾虑,说出的话让熟悉孟庆的人听到会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这就像是在给人说我有一个秘密,告诉你之后你可千万别告诉其他人一样,天知道第二人会把这个秘密继续透露给多少人。 “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书! 太好了,陆兄,快点借我详观吧,我已经等不及了。” 梅兰德已经站了起来,目光中也多了一些神采。 “只可惜梅兰德你看不到东西,不然的话我能直接交给你,现在的话,恐怕只能让人念给你听了。” 孟庆露出神秘的笑容,从随身携带的衣兜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哥布林编年史》,准备递给梅兰德的时候忽然顿住了,而后略带尴尬的将手收回,让梅兰德伸出来的手落了空。 “对,南茜,你接过来吧。” 梅兰德怔了怔,有些失落的笑了笑,笑的有些勉强。 三胞胎姐妹中的南茜抿了抿嘴,上前接过孟庆手里的《哥布林编年史》,将其打开后,扉页上面硕大的六个大字就映入眼帘,看清这六个字之后,南茜低呼一声,一旁的丝塔拉与吉安娜都是好奇的投来视线,也同样低呼一声,她们都没想到,孟庆称赞的这本书,会是描写并没有多少文明程度可言的弱小魔物哥布林。 “最初,神创造了这个世界……” 南茜清脆犹如鸟儿的声音开始在偏厅回荡,在场的人除了孟庆都是侧耳认真的聆听,但听了一会后反应各异,有的人面露震惊,有的则是满脸不敢置信,更有人面露不屑认为这些不过是虚构的,毕竟这种连史书上都没有的记录,绝对是人编篡出来的虚假内容。 梅兰德恐怕是最认真聆听南茜诵读的人,他的表情时而茫然时而惊讶,但没有对书里的内容表示质疑,哪怕听到神战、原初精灵和魔的出现亦是如此,常人没办法知晓这些,他却真的从史书中知晓,魔是真的存在过这个世界上的,如今立于这片天空下大地上的魔物,就是被魔的血脉污染的生灵。 “这本书,我好像听人说起过。” 在《哥布林编年史》的前言本南茜朗诵完毕后,一名骑士皱眉思索了一会,不确定的开口道,他好像记起之前有人提及这本书的事情,不过口气可不怎么好,对这本书以及著作者也是大加诋毁,没想到如今听到了书里面的内容。 “这本书,自王国南境开始流传,至今已经小规模的流传到王国西部,不过对于这本书,贵族的反应是一致的封杀销毁,不承认书里的内容。 在我看来,这不过是自掩耳目罢了,已经发生过的历史,哪怕再怎么不愿相信也没有办法改变。 与其拼命的想要清除这本书,不如加大力度对过去的事情进行研究探索。 我就知道一些方法,比如精灵那里肯定有和此类似的书籍存留,比如有年数的上古墓穴,还有一些从来没有外人涉足过的偏远封闭区域,那里几乎与世隔绝,还遵从几百几千年的规则在生活,也许在那里会有不同的发现。 读史使人明智,关史知今,我们能从历史里得到许多教训,学到许多经验,避免许多误区,甚至里面有教人如何成为真正英雄名扬四海的前例。 这本书,就赠予梅兰德你了,就当你我见面的礼物吧,希望你能将其好好保存,不要被更多人知晓它的存在。” 孟庆用颇有些不舍的语气对梅兰德道,对方满脸郑重的点头,抚摸着南茜递来的那本《哥布林编年史》,小心的摩挲着书的扉页与封皮,如获至宝。 “除了这本书,你还读过什么?” 南茜思考了一下,大着胆子向孟庆发起询问,主要是她的两个姐姐想知道孟庆的故事,催着最听话的南茜发问。 “我的智慧,远不是你可以想象的。” 孟庆没有对南茜露出笑容,反而呛了对方一句,让南茜不由得鼓起嘴有些郁闷,还没谁这么不客气的和她说过话。 “那你知道它们在说什么么?” 唤来一直在窗外花丛中嬉戏的五彩鸟,南茜来了勇气,逗弄了五彩鸟几下后让五彩鸟发出悦耳动听的鸟鸣,一时间偏厅里除了五彩鸟的悦耳鸟鸣,就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了,众人都被这样悦耳的鸟鸣声吸引,不愿说话只愿聆听。 “没什么,它们在讨论我和其他三人为什么会来这里,还有你晚上什么时候会喂它们。 真是不凡的鸟儿啊,它们听懂了我的话呢,在惊讶的讨论我。 嘿,小家伙们,不要背地里说人坏话哦,我可是能听懂你们在说什么呢。” 孟庆露出淡定的表情,只是在片刻就给出答复,到了最后更是发出与五彩鸟相似的鸟鸣声,很难想象人类可以发出这样的音调。 “唧唧唧唧~” 五彩鸟挥动翅膀从南茜的肩膀上起飞,环绕着孟庆开始飞行,在有第一只五彩鸟大着胆子落在孟庆肩膀上后,很快其他五彩鸟皆是落到孟庆胳膊上、肩膀上,还有一只调皮的落到孟庆头上用喙梳理起羽毛。 这一瞬间,南茜望向孟庆的表情很亮,她是第一次见到能这么受五彩鸟欢迎的人类,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五彩鸟真的能听懂人类语言。 在这之前她只能猜测到五彩鸟或许能听懂她的话,因为五彩鸟表现的很懂事,这也是南茜一直喜欢五彩鸟的主要原因。 科斯望向在此刻大出风头的孟庆,目光有些阴晴不定。 孟庆的一连串不凡举动让他有些后悔在之前和孟庆结怨,如今孟庆不是他能轻易击败的,甚至已经对他的性命也有不小的威胁。 “早知如此,就不该看那一眼的。” 科斯第一次有些懊恼之前自己的行为,那个时候的他初见到孟庆,只是因为孟庆身边有兰雅这样不俗的女子陪伴所以才会对孟庆有些挑衅,这种事情科斯不知道做过多少,从来都没有什么后患,哪知这次碰到了孟庆这么硬的铁板。 “你是平民么?” 一直没有说话的吉安娜忽然开口,望着孟庆的表情也有些复杂,她之前一直有些兴致不高的样子,也就被孟庆的话吸引后才打起了精神。 () 第256章 约战科斯(爆更1/5) “你如何定义平民与贵族?” 孟庆不答反问。 “平民当然是三代内没统领过一方土地、为了生活努力为贵族劳作的人,他们的一生都在渴求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见识浅短,自私自利。 贵族就是生来不凡的存在,他们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上人,吃穿用度从来不用发愁,平民是贵族手里的工具,驭人有道自会让贵族的财富、地位稳步提升。” 吉安娜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她的话让科斯很是认可的点点头,也得到了另外两名骑士的认可,这是普遍适用于之人类王国的看法,无论在哪个王国都是如此。 “平民生来就是平民,但未来未必没有可能成为贵族。 贵族生来就是贵族,但往前推几十代也不过是平民。 没有谁能长久的得到神明的恩赐,有多少享受,必然就要付出多少代价。 一饮一啄,皆有定数。 我们的命运,谁知道是不是早已经被注定的呢? 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我有过统御过万子民的经历,所以我应该算是贵族。 不过我对子民的看法从来不是工具,而是领地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如果我是领地普通的一份子,我会为了领地的繁荣富强而努力,而非为了活着无休止的在生命中带着抱怨、不甘。 你之所以说平民见识浅短。自私自利,不过是因为你站在贵族的阶层看待他们。 如果你下到平民身边,真正了解了他们,你就会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可以,谁不想学识渊博,谁不想大公无私得到所有人的称赞呢? 不过是生活所迫罢了,为了活着的努力,就没有什么是毫无意义毫无价值的。 贵族有贵族的智慧,平民也有平民的智慧。” 孟庆的反驳引来了吉安娜的沉思,孟庆的话对她而言冲击很大,毕竟是一个能接受平民小子的贵族之女,不过哪怕如此她也不会完全赞同孟庆的话,她之所以对科林有好感,只是因为对方有在有生之年成为贵族的希望,如果对方真的是不知上进的普通平民儿子,吉安娜又哪里真的能看上他? “你想说,作为贵族,我们是不合格的?因为没有让平民过上更好的生活?” 梅兰德抬起头来,说出的话很是严肃。 “当然,贵族是什么?是平民的保护者,是平民的统治者,身为贵族,天然就有义务要让领地里的子民过得更好。 如果有贵族一直抱怨说领地里都是刁民,连一年两季的粮食都交不起,那就要考虑是什么原因导致平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大半年连税都交不起。 如果有贵族领地里的平民需要卖儿卖女才能活下去,那么这个贵族绝对是不合格的,迟早会被命运淘汰掉,落到比平民还可悲的下场。” 孟庆的想法无疑和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贵族想法不一样,这也是他有上一世经历带来的想法,他从来都不认为统治者对被统治者而言是绝对的,毕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事情,千百年来一直都在人类世界轮回。 “真是新鲜,难道我侍奉完上层贵族,还得去侍奉那些泥腿子,才符合你的解释? 平民就要有平民的觉悟,你说你有统领过万子民的经历,敢说是在哪里么?” 科斯没忘要打探孟庆来历的想法,哪怕孟庆已经直言过要取他脑袋他也不会惧怕太多,想他死的人不止孟庆一个,他不是还活着好好的么? “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我,不就是想知道我的来历,然后想办法找我亲人朋友报回来我对你的羞辱么? 也别兜圈子了,后院很大,够你我动手的,想要我的命,那就来拿吧。” 孟庆瞥向科斯,忽然轻笑了起来,对着科斯招了招手,就是不顾梅兰德一行人的呼声与阻止,大步走出侧厅走向后院。 “你们看到了也听到了,他这是在主动挑衅身为骑士的我,我应下他的挑战也是没有错的。 既然如此,那我没有理由不应战,诸位,我先行一步了。” 科斯长舒一口气,孟庆终于对他发起了挑战,骑士挑战这种东西他最是拿手,一对一他有太多的底牌可以用,哪怕孟庆已经展现出鲜花领域的手段后他也有自己的底牌可以应对,只是面对孟庆会更加棘手罢了。 “怎么忽然就要打起来呢?真是的!” 丝塔拉颇为无语,她可还没来得及继续向孟庆询问问题呢,她还有很多话要说,孟庆要是死了,她找谁去问? “快去找父亲来劝阻吧,都是骄傲的人,不是我们几句话能劝说动的。” 南茜也是无奈的道,她知道这个时候的孟庆与科斯很难被她们说动,她们越是掺和,越是能让两人尤其是科斯不遗余力的想要和孟庆分出胜负,毕竟能在这个时候取得胜利的人,绝对能在她们三姐妹面前展现出强大的实力。 另外两名骑士对望一眼,都是看到了对方眼中掩饰不住的惊喜,孟庆要和科斯分个你死我活,他们求之不得,没了孟庆和科斯两人中的任何一人,他们成为子爵乘龙快婿的把握就会更大。 “你看好谁?” 杰兰特年龄稍小,他和另一名比他年龄稍大但不如他体型魁梧壮硕的骑士走出偏厅,向着后院走去准备旁观孟庆和科斯的对战。 “不好说,不过应该是陆仁甲吧,毕竟他之前可是把我差点杀掉。” 海里希回应杰兰特的话,他之前就是侥幸从孟庆手下逃脱过的那名骑士,后面倒是表现的非常显眼,这才有被黄玫瑰子爵看重被带来子爵城堡的机会,现在再让他对上孟庆是极难有战意的。 “我看好科斯,虽然他不是鲜花王国的骑士,但身为一方小国的王子,肯定会有我们想象不到的底牌,再小的国度也是有底蕴的,是最少传承几百年的存在。” “不知道能不能打起来,如果黄玫瑰子爵到来,也许挑战就会中止吧,他或许不会愿意两人死战,我可是注意到了他对陆仁甲非常满意。” “哎,这样的人,真是少见,天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 第257章 卑鄙的我(爆更2/5) “父亲,不好了,那位陆仁甲与科斯约战,马上就要在后院打起来了。” 南茜被两个姐姐支来向黄玫瑰子爵报信,不曾想对此黄玫瑰子爵反应很平静,似乎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在他的预料之中。 “先不急,他们有私怨,今夜不打,迟早也会在别的地方分出胜负的。 之前你有没有和他们两人对话,对谁印象比较好?” 化名陆仁甲的孟庆是黄玫瑰子爵最看好的人,科斯则是他不想留下来的人,两人要是打起来,黄玫瑰子爵当然会站在孟庆的一方。 以他的判断,两人短时间是没办法分出胜负的,等一会两人的斗气都消耗的差不多,他再出场也不迟。 “父亲!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关心这个。 不管是谁,都没有让我感觉到心动,最多只是好奇罢了。” 南茜满脸无奈,她很想在这个时候就离开去后院和两个姐姐一起旁观,哪怕没办法阻止孟庆与科斯的决斗也好过在这里干等着。 “哦,只是好奇么? 你来和我讲一讲,在我离开之后发生的事情。” 黄玫瑰子爵有些失望,南茜是他看来最容易接受他安排的,连南茜都没能做出决定,丝塔拉两女就不用提了。 南茜不敢在父亲面前撒谎,如实讲述了罗伯特黄玫瑰离开后发生的一切。 听完南茜的讲述,罗伯特黄玫瑰面露惊色,很快露出恍然之色,在他看来,之前未解的疑惑似乎都可以解开了。 “来人,找到陆仁甲来到领地后的临时居所,找寻一下有没有特殊的东西,比如书籍之类的。 还有,派人调查一下史蒂夫那老东西这几天的行踪,我要知道他在这之前有没有和陆仁甲有过近距离接触。” 唤来领地里的中阶骑士,黄玫瑰子爵交给他们两个任务,骑士领命离去,黄玫瑰子爵不顾南茜的再三催促,依旧留在正厅思考下一步该做出怎样的应对。 “走吧,跟我去后院看看。” 在南茜赶来报信有近十分钟后,罗伯特黄玫瑰才应下南茜的请求,带上随从和南茜一起向后院行去。 另一边,孟庆率先离开偏厅来到后院。 后院有着平坦的草丛,哪怕已经黄昏时节,依旧还有花匠仆人在修整草坪。 在孟庆和紧随其后的科斯到来后,花匠仆人们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全都低着头快步离去,不敢留在即将要变成是非之地的后院内。 后院的地貌十分有利于孟庆,可以说是他的主场,满地的草苗是最好的战斗工具。 科斯也注意到了这点,但他还是毅然决然的踏上草坪,来到居于后院中央的孟庆前方十米处站定。 两人此刻都没有带战马进入子爵城堡,只能马下步行战斗。 这就是科斯比较擅长的东西了,修习土属性斗气的他,脚踩大地的时候,拥有非常强大的防御能力,以及外人不可得知的隐秘攻击手段。 无需战前声讨也无需裁判,见科斯已经立定做好准备,孟庆不再犹豫,挥手间便是启用了操纵草木的能力。 满地的草苗在木系能量的灌注下疯狂生长,草叶越长越长越长越厚,尖端也变得更加锋利,足能刺破人的皮肤。 “哼,雕虫小技。” 鼓动斗气充盈全身,科斯迈着大步向孟庆一步步走去。 这是两人在结怨之后第一次真正的交锋,事实也正如科斯所预料,在有斗气防护住的情况下,孟庆操纵草木的能力并没办法伤害到他科斯分毫。 对于紧逼过来的科斯,孟庆的回应方式是缓步后退。 他并没有一开始就展开鲜花领域,但也不是什么都没做,暗地里已经开始准备暗手。 当科斯的脚步踏足孟庆曾经站立着的草坪上时,异变突现。 科斯脚下的大片草苗不再变得锋利坚硬,反而开始相互缠绕向着科斯开始缠绕而去,草叶自发的编织成能把人牢牢束缚住的绳索,将不知深浅的科斯从小腿开始往身上捆缚。 “践踏!” 动用了土属性骑士都掌握的范围性杀伤斗气技,科斯挣断了束缚住自己小腿的草叶绳索。 头盔下的目光一凝,正在后退的孟庆就是忽然侧身让开位置。 几乎在瞬息时间后,一根有胳膊粗细的土刺从地面下钻出,足有一米多长,如果孟庆还站在原来的位置,此刻下半身已经要被土刺伤到了。 接连不断从地下钻出的土刺打乱了孟庆的节奏,让他没办法对科斯保持继续压制。 科斯的反击也是犹如雷霆般很快到来,他调用了更多的斗气在孟庆左、右后三个方位都立起来一堵半米厚度五米高的土墙,这种能力不去盖房子真是可惜了。 尝试了一下孟庆就知道自己没办法在短时间打破与大地紧密相连的土墙,唯有上前与大步奔跑而来的科斯正面交战一种可能。 围观的丝塔拉两姐妹与杰兰特两骑士在这个时候都是发出低呼声。 一直以来孟庆都已远程攻击手段展现,如今退路被阻只能和极其擅长近战的科斯硬碰硬,他能接下对方即将到来的雷霆打击么? “接暗器!” 孟庆在自己与科斯的身前布置好后,抬手扬出一个事物。 科斯想也不想的一枪挑飞暗器,却不曾想所谓的暗器在他用枪头碰到的时候变破碎开来,而后白色的细碎粉末就像是下雪一般,携带着惯性劈头盖脸的飘飞到科斯脸上身上。 “啊~~~” 生石灰粉不慎进入眼睛,科斯的怒吼声立刻响起。 他的一只眼睛不慎落入了生石灰粉,一下子就丢失了一半的视野,哪怕进了异物的眼睛不断分泌出泪水清洗眼眶,也不是片刻间就能恢复那只眼睛视力的。 “卑鄙!” 对于孟庆不符合骑士精神的手段,杰兰特两人皆是有些不快的用低声对话声讨孟庆。 骑士对战中使用暗器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手段,更别提孟庆这么卑鄙的方式,谁能想到孟庆丢出来的是一包粉末呢? () 第258章 让人绝望的魔芋花(爆更3/5) 卑鄙不卑鄙,只要有用孟庆从来不会在意他人看法。 就像他当初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夜袭大棒营地的猫妖一样,当时的它们亦是非常的卑鄙。 要不是孟庆突然穿越过来,怕不是当晚大棒营地就要成为过去,即使勉强撑住当夜,第二天加倍的猫妖夜袭也足以将大棒营地彻底击垮。 从穿越之初的小心谨慎步步为营到现如今能有实力游历这片强者如云的大陆,孟庆的成长极大,但他不会忘记初心,也不会忘记曾经面临过的那些差点要了自己命的危险。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这就是孟庆的宗旨。 “以我晨星的名义命令你们,盛放吧,魔芋花!” 在科斯不断挥舞长枪阻拦孟庆不断甩出能把人缠绕住的树魔核心时,孟庆的声音在后院回荡,一股刺鼻的味道开始在后院飘荡,从最开始的若有若无很快变得浓郁。 哪怕是远观的丝塔拉与杰兰特四人,在嗅到这种刺鼻味道时都是捂着鼻子一脸见鬼的表情往后撤,撤到足够远后终于闻不到那种刺鼻的味道,但望着后院地面上突兀钻出地面盛放的那些巨大的花朵,眼中满是惊惧。 魔芋花,这种以臭闻名人类世界的奇异植物,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臭名昭著,它的根茎极短,地面之上就是平行于地面生长的肥大厚实叶片,以及不同于其他植物、大到能把人放进去洗澡的圆盆状花朵。 魔芋花的味道非常难闻,而且和腐烂的肉类味道极其相似,野外生长的魔芋花,一个白天时间能吸引到几百几千只逐臭的飞虫落到巨大的花盆中,被腐蚀性极强的花露淹没腐蚀、化作滋养魔芋花的养分。 哪怕鲜花王国以花名为尊,都没有谁有勇气以魔芋花为名也没有谁会种植魔芋花。 打个比方,一个有五百人长居的村庄,如果在村中央种一颗魔芋花,最多三天,全村人就闻不到魔芋花之外的其他味道了,衣服哪怕清洗十遍,上面也是有洗不掉的腐臭味道。 这会孟庆做出事情,对丝塔拉几人而言极其惊人。 他一次性催生了超过一百株的魔芋花,可想而知这么多的魔芋花一起开放,能把子爵的后院变成怎样的环境,估计方圆百米内几个月内是没办法住人了。 至于被百株魔芋花包围的科斯,仅是片刻时间他就丢失了嗅觉,每一次呼吸对他而言都是极其痛苦的一件事。 “太恶心了!” 吉安娜哪怕撤到了足够远的距离,鼻端依旧还有淡淡的腐臭味道,这是捂着鼻子都挡不住的臭味,她发誓今晚最少要洗五遍澡,不仅如此还要把身上一直喜欢的衣物全部丢掉。 “确实是太恶心了,不过确实也非常有效,那位科斯好像快要疯了,完全被打击的没有战意了。” 丝塔拉也感觉孟庆的手段太下作了,不过内心深处对孟庆却是有些刮目相看,手段再下作只要有用就行,从这会科斯疯狂的舞动长枪击打周围一切事物的反应中就能看出。 用木系能量环绕头部,孟庆完全不惧魔芋花的气味,木系能量对自然界的毒素、气味以及其他有害的事物有着极强的防护力,只有被人砍伐死去的树木,没听说过被毒蛇、毒蜂、毒蘑菇毒死的树木。 孟庆不是不能展开鲜花领域,主要是那种手段更加适合群攻而非一对一战斗,科斯只需要在鲜花领域成型之前蛮力冲击离开领域的范围,孟庆的手段就会变成无用功,白白消耗木系能量而已。 脚踩大地的科斯不是孟庆之前面对的对手那么不堪,出身王室的他有着比起同阶骑士更精炼的斗气,斗气也是有品质分别的,同阶之中有的人能一打三有的人则是完全打不过同阶对手,这和骑士的天赋有莫大关系。 痛打落水狗一直都是孟庆的行事风格,面对被魔芋花的气味影响到已经快要失去五感的科斯,孟庆可不会任凭对方撤出后院。 他掏出一直没有动用的百锻弓,一发束缚射击就将对方暂时束缚在原地无法动弹,之后开始调用更多的木系能量,让魔芋花继续开始疯长,大有将科斯全身四周包括头顶都遮蔽住的架势,这远比被带着尖刺的枝条包围更加可怕,里面的人一定是最先被熏死的而非斗气耗尽而亡。 “我杀了你!” 一道莹莹的白光从科斯身上突兀亮起,在夜幕已至的后院非常醒目,整个人包括盔甲都被荧光罩住的科斯,斗气护罩没能挡住的腐臭味道,却被这种荧光完全阻拦住无法影响到科斯。 “嗬,终于舍得动用底牌了么,我还以为你到死都不舍得用呢。” 孟庆早就看穿了科斯的所有底牌用途,他要做的就是和当初在野蔷薇领面对那名土系骑士一样,要让科斯输的心服口服,要让科斯哪怕底牌用尽也无济于事。 荧光不是普通的荧光,而是一种产自沙海深处白魔蚁蚁后的能量核心,这种能量核心破碎开来后能短时间制造出一个阻隔空气的屏障,对斗气的防护近似乎无,但对当下的科斯非常有用。 重新恢复五感的科斯,奋力摘下影响他的头盔,双手持着长枪,被气味刺激不断流淌泪水的眼睛血红,望着孟庆满是杀意,他对孟庆的杀意已经到了无法忍耐的地步,今夜必须要分出你死我活。 “冲锋!” 冲锋永远是骑士最核心的能力,在斗气的加持下,科斯一往无前,长枪突破一层层魔芋花,带着他向孟庆的方位不断逼近。 “说的就就和只有你会近战的一样。” 孟庆反手一抓,从空间戒指里抓出一把巨大的狼牙棒。 狼牙棒整体使用百锻精铁锻造,重量高达三百多磅。 这是连孟庆都只能勉强使用一小会的大杀器,即使是牛头怪挨了一记都要捂着伤处暂避锋芒。 孟庆的武器着实让围观的丝塔拉四人大惊失色,他们真不知道孟庆是怎么把这把一人高的狼牙棒随身携带的,这太惊人了。 更惊人的还在后面,一直以远程手段示人的孟庆,手持狼牙棒的时候无比的神勇,将狼牙棒挥舞的犹如风车。 面对冲锋而来的科斯,一记抡成近三百六十度的回旋打砸了过去,差点就把长枪从科斯手里砸飞出去。 亏了科斯的手套是和长枪连在一起的才没有脱手,即使如此枪身上传递过来的巨大反震也让科斯叫苦不迭。 () 第259章 遗忘之沙(爆更4/5) 孟庆当初觉醒的时候可是被觉醒的力量强化过身体的,提升最多的是敏捷,其次是力量。 他的力量并不弱于人类骑士,要知道他可是有近半精灵血脉的,传闻中的精灵一直以优雅著称,却没多少人知道精灵也是有着不弱于矮人的巨大力量,不然怎么能把强弓拽动的像是幻影一样迅捷? 现在的孟庆,十分符合他那晨星大棒的名字。 狼牙棒一直都是大棒营地至高无上的武器,非臂力惊人者不可使用。 如今孟庆的行为,绝对没有弱了他那大棒的姓氏,要是有大棒营地的哥布林看到现如今的孟庆,定然会对孟庆更加的顶礼膜拜。 科斯在和孟庆交手不到五次后,手掌就快没有力量握住枪杆了。 他望着孟庆的表情从最开始的疯狂变的有些恐惧,天知道看起来体格并不魁梧的孟庆怎么会有这么蛮横的力量,能把他一个脚踩大地以力量著称的土系骑士压着打。 不对,是砸! 狼牙棒在孟庆手里就是用来砸的。 双手握住狼牙棒尾端,圆球状的把手能防止脱手。 将狼牙棒置于身后,身体前倾手臂往前发力,带动沉重的狼牙棒对着身前的对手当头砸下。 这就是孟庆面对之前还不可一世胆敢对他冲锋的科斯唯一却十分有效的应对方式。 虽有裹住全身的斗气护罩,但照孟庆这个砸法,科斯估计自己连十下都挡不住斗气护罩就会因为短时间斗气消耗太大跟不上供应破碎,那个时候没有了斗气护罩的防护,仅靠肉身他连这样的攻击一下都没信心挡住。 骑士的武器五花八门,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越长越沉威力越大。 借助马力的骑士通常情况下能使用起来在步战时没办法使用的巨大骑士枪。 那种枪足有三米多长,重量沉到比一人还重,骑士的战马一侧会有挂着骑士枪的扣锁,战马上的骑士只需要将其尾端抓紧,完全不需要挥动,借助战马的速度一直往前冲就够了。 如今面对孟庆的狼牙棒,科斯有一种面对骑士枪的无力感,又挡了两下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这么被动挨打了,必须要改变现有的战况,让局面变得对自己有利。 “遗忘之沙!” 将左手探入腰间的隐秘口袋里,科斯抓出一大把看似普通的沙子甩手掷出,不过他并不是对着孟庆掷出,而是洒在自己头上身上,行为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咦?科斯人呢?怎么不见了?” 这是战场之外丝塔拉四人在科斯洒出沙子后的反应,似乎就在眨眼之间,后院里还在和孟庆苦战的科斯就消失了,视线完全无法再观察到对方哪怕一个轮廓。 遗忘之沙,顾名思义,这是一种神奇到能让使用者被人短暂遗忘的奇特存在。 科斯使用的遗忘之沙只能让人无法注视到他的存在,并无法真的让人忘记他的名字以及他之前出现过的一幕。 传闻中最强大的遗忘之沙可以当着别人的面让使用者肆意妄为,不会有任何人感觉到使用者的存在。 遗忘之沙神奇之处就在于它非常适合潜入暗杀,科斯使用的虽然不是极品,但提前在无人观察到的地方使用再出现在人前,也不会被人所察觉,这是一种极其适合暗杀的事物,珍惜程度远超黄金这种昂贵的金属。 落火荒漠是遗忘之沙唯一的产出地,出自沙海的科斯能有一些遗忘之沙保命也是情有可原的,这是他真正保命的道具之一,如今却是不得不动用,不过在科斯看来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再珍惜的东西,还有什么比自己的性命更加重要么? 在丝塔拉四人对孤零零立在后院的孟庆开始担心的时候,孟庆却是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一脸笑意的望着科斯的真身向着自己身后绕去的一幕。 他当初能看穿半精灵的影化,如今自然也能看穿使用了遗忘之沙的科斯,对方并是不真的隐身了,而是遗忘之沙这种神奇的材料暂时影响了光线的反射,让外人看来科斯似乎就是隐身了,其实他一直都在那里。 身怀侦测能力,孟庆却没有在这个时候主动攻击科斯,反而装出一脸迷茫的表情,拎着巨大的狼牙棒试探着向四周挥舞。 他装的非常像,完全把丝塔拉四人与科斯都瞒住了,这让使用了遗忘之沙和孟庆保持距离观察孟庆的科斯一脸阴狠的笑了起来,他不再犹豫,找寻机会准备从孟庆身后发起雷霆致命一击。 遗忘之沙的效果一般可以维持几分钟就会失效,科斯对此心知肚明,在他眼看要抓住机会发起攻击的时候,远处传来的声响让他不得不停下进攻,因为黄玫瑰子爵来了。 “天呐,这里发生了什么!” “怎么这么臭,死了人也不至于有这样的味道吧。 我的天,实在是太臭了,让开点让我退远点!” 在南茜带着罗伯特子爵抵达后院后,远远的就是嗅到了魔芋花的味道,被科斯打的乱糟糟一片的魔芋花此刻几乎散落到了后院的每一个角落,散发的味道早就传到百米之外了,已经让许多普通仆人闻臭而逃。 “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这么臭? 还有那里好像只有陆仁甲一人,科斯呢?他去了哪里?” 赶来的黄玫瑰子爵退回魔芋花气味没飘散到的区域大口的喘息着,养尊处优的他最是受不了魔芋花的臭味。 这不是用毅力就能忍受住的气味,这就像是都知道吃下排泄物并不会死但没有谁有勇气吃一样,除非有真正的大毅力者才敢这么做。 “不知道,忽然之间科斯就不见了,刚刚他在和陆仁甲对战,抵抗的很艰难,完全处于下风,我猜应该是动用了某种神奇的保命道具,果然哪怕是来自小国的王室也不是我们能想象的。” 杰兰特两名骑士忙不迭的向黄玫瑰子爵解释着前因后果,得知真相的黄玫瑰子爵,望着只有孟庆一人的后院目光有些凝重。 他知道遗忘之沙的存在,也猜到科斯应该使用了遗忘之沙这种神奇的道具,这种时候连他都感受到了压力,因为科斯随时有可能出现在他身后给他致命一击。 () 第260章 影化!(爆更5/5) “都打起精神来。” 用严肃的语气提醒跟随他而来的骑士,这些骑士都是醒悟的点点头,不再彼此讨论,而是围成一圈将黄玫瑰子爵和家眷围在中央。 这样即使有谁能隐身,也必须先突破他们身体充当的屏障才能伤到身后的黄玫瑰子爵。 想到危险之处,丝塔拉四人也是后怕不已,刚刚好大一会他们都在讨论科斯去哪里了,现在想来真是后怕,那么长时间,科斯杀他们十次都够了。 “来的正好,就在他们的见证下,让我来终结对手吧,没有观众的舞台,是没办法让人兴奋的!” 虽然对黄玫瑰子爵来到后就显得慌乱的样子有些鄙视,但科斯对成为子爵乘龙快婿的想法到现在都没断绝。 不管对方怎么不堪,现如今是需要他讨好的对象,以后等他真的掌握了大权与力量,怎么说还不都是他一句话的事情,那个时候的他也不用再隐藏自己。 似乎感受到了科斯带着杀意的目光,孟庆忽的转身,对着科斯真身所在的位置打量,让科斯有些后怕的移开位置并放低自己的视线。 他知道感知敏锐的骑士都能感受到带着敌意的视线,只是刚刚太兴奋了没有注意到这点,如今后悔也为时已晚,他猜到孟庆肯定知道了他还在附近的事情。 “不要紧的,即使知道我就在身边又能如何? 看吧,他的力量也没办法支撑他一直挥舞起来这么沉重的狼牙棒。 对了,空间储物道具!他肯定是有空间储物道具,而且是能放下足有近两米长狼牙棒的巨大内部空间 一定是他手指上的那枚戒指! 我真是幸运,没想到在王室宝库之外还能见到这样的瑰宝,马上它就是我的了!” 有过进入王室宝库参观的科斯,见识不是普通骑士能有的,联想到孟庆之前突兀取出狼牙棒的一幕,科斯望着孟庆右手上的空间戒指,眼中满是火热。 “真能忍啊,我都装作没力气了还不上,这得等到什么时候。” 另一边孟庆已经等的快要不耐烦了,在众目睽睽下装出来看不见科斯是很累的一件事,要不是他要让科斯死的透透的,早就一棒砸到科斯脑袋上了。 “白魔蚁能量晶石的力量快没有了,遗忘之沙的持续时间也不到一半了。 快了,只要抓住他防御松懈的机会,我就能完成一击必杀!” 在包裹自己的荧光防护晃了晃的时候,科斯有些紧张起来,魔芋花的味道他实在是不想闻了,不仅如此他打算杀了孟庆后还要给黄玫瑰子爵一行围观者一个惊喜,这一定能让他们加深对他科斯的敬畏之意。 “机会来了!” 连孟庆都在配合科斯的想法,当发现孟庆再也没办法挥舞起来狼牙棒将其收起来时,科斯动了,诠释了什么叫做动如雷霆。 科斯见过沙海中飞在天空中俯瞰大地、捕捉游走于绿洲与沙海中小兽的鹰隼,那种鹰隼体型并不大,但俯冲的速度极其惊人,能够凭借极其迅捷的速度用利爪直接扭断猎物的喉咙,哪怕是比它重好几倍的野兽都是它的猎物。 犹如雷霆般发起冲击的科斯,此刻觉得自己也像是俯冲攻击猎物的鹰隼。 淬毒的弯刀被他反手握在双手中,弯刀刀刃有着惊人的弧度,刀头的宽度远比刀身后部要宽的多。 这样的弯刀最适合切割,科斯曾经拿弯刀一刀斩断野牛的脖子。 就在科斯距离孟庆不足三米下一秒就能从孟庆脖颈后方下刀时,孟庆表现的十分紧张,似乎也终于感知到了靠近的科斯,但再想做出怎样的防御也为时已晚,最多能把双手架在身前。 发现孟庆回身做出防御姿态,科斯速度依旧面带不屑,仅靠双臂还想挡住他,痴心妄想! 幻想中弯刀切断孟庆脖颈的一幕并没有如科斯所愿发生,在弯刀即将达到孟庆身前时,立在原地的孟庆鬼魅般的不见了。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不见了,即使弯刀速度不减的直直向前砍过去,也没能让科斯有感觉砍中血肉的体验。 没错,他砍空了,孟庆当着他的面就那样消失不见了。 环顾四周,这次换成科斯紧张了,他完全没见到孟庆使用类似遗忘之沙一类的道具,对方消失的非常迅速也非常干脆,哪怕科斯将弯刀舞成风车,都没能将孟庆逼出来。 “我的天,陆仁甲也不见了!” 发现一直在和空气斗智斗勇的孟庆也忽然消失不见,望着空无一人只有满地凌乱魔芋花的后院,一群人你望我我望你都感觉到了彻骨的凉。 有什么比现在的情况更加能让人无奈绝望的么? 你见过两个人决斗,打着打着两个人都不见的情况么? 这还让人怎么跟他们打? 干脆自己抹脖子吧! 即使见识最不凡的黄玫瑰子爵在这个时候都感觉到了什么叫做人不可貌相,他真没发现孟庆是怎么在他全神贯注下消失不见的,对方绝对没用使用遗忘之沙。 孟庆去了哪里呢? 他还在原地,不过已经和夜幕融为一体。 他进入了影化状态! 没错,当年他见识过半精灵墨菲与墨玉的影化之后,就是偷师学到了两人的天赋能力,不过也足足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真正掌握。 这和当初孟庆发现月光猫妖能使用月光之力,从最细微处找寻到真相的办法一样。 墨菲与墨玉两人使用夜晚时才有的暗能量隐匿自己,他孟庆也能有学有样。 躲在他人影子中的感觉是非常神奇的一件事,自打学到影化能力孟庆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也没真正在战斗中使用过,如今算是第一次在实战中动用,让他感受到了一种非常新奇的体验。 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绝望的科斯疯狂的挥动弯刀劈砍周围的空气,但就和之前的孟庆一样皆是在做无用功,当白魔蚁能量晶石的力量耗尽之后,无处不在的魔芋花味道再次充斥在口鼻之间,也刺激的科斯再次留下眼泪。 “现身了!科斯终于现身了!” 当看到科斯一手捂着面部一手抓着弯刀不断后撤试图离开后院主动退出战场时,围观的一众人惊呼着,同时对还没现身的孟庆也更加敬畏,能把展露出神奇手段的科斯逼到现在的地步,孟庆着实不凡。 () 第261章 腰斩!(爆更1/5) “他能看见我了! 我必须要退出来了。 哪怕输了也好过死的不明不白的好! 丢人总好过丢命!” 快步后撤退出后院的科斯内心紧张不已,也有些懊悔自己没有在遗忘之沙效果还在的时候提前退出,不然现在他早就到了安全位置了,哪里还会像现在这么狼狈。 确实,他科斯有些不甘心就此认输,主要是低估了孟庆的能力,没曾想对方也有隐去身形的办法,比他使用遗忘之沙的手段还要神奇。 不到百米的距离,对科斯而言并不算太远,只是花了他片刻时间就从草地上退回青石板地面上。 一直留意观察着身前草丛的科斯在退出来后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向黄玫瑰子爵一行人,嘴巴刚张开想说什么,就见黄玫瑰子爵一行人眼中突然出现的震惊。 这一瞬间,科斯感受到了死亡将至的危险,他不顾一切的往前趴下,也确实完成了这一动作,不过只有上半身成功的逃离了出去,腰部以下的位置只是离地蹦跶了一下就是掉落到地上。 被孟庆完成腰斩的科斯没有立刻死去,他落在地上的上半身疯狂的颤抖着,难以忍受的疼痛让科斯发出凄惨的哀嚎,在眼睛鼻子嘴巴都开始往外溢血的时候,他也看到了立在他之前所在位置一旁手持弯刀的孟庆,孟庆手里的弯刀正是他丢下来的那一把,一直用来杀敌的武器,如今却是杀了他。 “我,诅咒你!” 对生的留恋以及对死亡的不甘让临死前的科斯发出了对孟庆的怨毒诅咒,这并是不普通人随便说说的,一股黑气从科斯嘴里吐出,电射飞出击中了孟庆钻入到他身体里,哪怕是孟庆有木系能量防护也没挡住这股黑气。 “哈哈哈哈,三天之后,你就会化作脓水在无尽的痛苦中死去。 咳咳,我会在亡者之路上等…你…的……” 眼睛暴起都快要凸出眼眶的科斯,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终于无法再发出声音,躺在地上的上半身,伤口处的血肉还在微微颤抖,但人已经没了声响。 腰斩这样的伤势,无论对谁都是绝对的致命伤。 “哦,诅咒么? 可惜,对我无效。 哎,你也看不到这一幕了,可悲。” 孟庆丢下弯刀,眼睛微微闭起就睁开,他嘴巴张开,一股浊气被他吐出,浊气随风而散,科斯最后绝杀的手段,对有侦测能力的孟庆而言连屁都不如,毕竟屁还能恶心到人。 “这,这…” 全程看了孟庆与科斯决斗过程的丝塔拉一众四人,望着完成击杀后恢复平静的孟庆不知说什么好,现在的孟庆和之前他们见到的一模一样,没有刚完成杀戮的疯狂,刚刚的战斗也没伤到他分毫。 “哦,抱歉,我身上有点味道。 那还是不要靠近诸位了。 天色不早了,也得到子爵大人的盛情款待,我先走一步了。 告辞。” 没等其他人再说什么,孟庆就是道出离别的话,在一群人的呼声与挽留声响起时,孟庆再次进入影化状态,犹如清风一般在夜幕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此子绝非寻常人! 查,去给我查,我要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走出来的!” 望着都有些低落的三胞胎女儿以及站在一旁脸上还带着惊惧表情的杰兰特两人,黄玫瑰子爵失望不已。 科斯死了他不会觉得可惜,反正是异国人死了就死了,孟庆的离去是真的让他失望,见识了孟庆种种手段之后,他非常想要把孟庆挽留住,哪怕让三胞胎姐妹共侍一夫也不会皱眉一下,奈何孟庆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说完就走非常干脆。 夜色对影化中的孟庆而言就是绝对的领域,他在影化中的速度要比正常情况下慢一些,但影化时极其享受的体验让他流连,不管是假山还是树木与花丛他都不需要躲避。 影化中的他就是一道影子,能轻易的绕过或者从这些阻拦去路的事物上越过去。 子爵的城堡并没有什么能让孟庆驻足,或许城堡里有价值不菲的财物,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和黄玫瑰子爵没有什么恩怨的孟庆,还没到为了财富不要脸的地步,惹到他的人就另当别论。 在黄玫瑰领外苦等许久的兰雅在等到孟庆出现后,一句话没说上来就是抱住了孟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紧贴在孟庆身上,任凭孟庆作怪,只是附在孟庆耳边急促的喘息着。 “我好想你。” 仅是不到半天时间不见孟庆,兰雅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在把孟庆当做余生唯一依靠之后,兰雅发现自己越发不能离开孟庆了,这让她有些苦恼当然更多的还是欣喜。 有人依靠的感觉,对一直没有安全感的兰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害怕我丢下你一个人走掉么?” 孟庆当然知道兰雅在担心什么,他扶着兰雅的头与自己对视,兰雅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换来的是孟庆霸道的吻。 “以后不许再想这些,除非我让你失望了你才能这么做,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才乖么,来,夏夜正好,咱们该走了。” “走吧。” …… 孟庆和兰雅离去了,但他们到来产生的影响远远没有过去。 第二天一早科斯的随从就在子爵城堡外聚集,名言要面见在城堡留宿的科斯。 他们还不知道科斯已经死去的事情,聚在一起的时候都是脸上带着笑意,讨论留宿子爵城堡的科斯是否已经享受过了子爵的某位千金,那位千金是否是肌肤洁白如雪叫声也和普通的女人不一样更加动听。 “子爵大人,已经调查清楚了,ww w.t xt80.co m在陆仁甲抵达领地后,当夜就和史蒂夫有过接触。 根据审问抓到的老鼠我得到一个消息,可以知道的是陆仁甲和史蒂夫有过交易,赌局就是对方提出来的想法并往里面投了一笔不小的金钱,事后也到了史蒂夫提供的分红。 我们在陆仁甲抵达领地后的临时居所找到了上千本这样的书,里面的东西太过耸人听闻,可以怀疑的是,这么多书肯定是由陆仁甲带来的,目的或许要借史蒂夫之手传播出去。” 孟庆成功的挖了坑让史蒂夫掉了下去,让他背上了传播《哥布林编年史》的黑锅,哪怕史蒂夫拉来孟庆和黄玫瑰子爵当面对质,黄玫瑰子爵都不会相信史蒂夫说出来的任何话。 () 第262章 后手(爆更2/5) “我就说在这之前,这本谤书一直都有渠道在各方领地里流传,原来是通过见不得光的那些老鼠之手传播起来的。 史蒂夫啊史蒂夫,你隐忍了这么久也终于忍不住了么? 宣扬魔物历史的你,还是当年誓死守护鲜花王国边疆的那个正义骑士么? 果然时间能改变任何东西,没人能逃得过对死亡的畏惧,那个老东西怕是要一大笔钱,想要找机会突破成为高阶骑士。 不能等了,不管他有没有收集到足够的资源或者有没有参与到这件事中,我都没办法再忍受史蒂夫的存在了。 不趁我还能战斗的时候将其除掉,日后他必然会成为黄玫瑰领的心腹大患。 传我命令,召集领地里所有的骑士,趁流浪骑士们都还没离去发出招募,我要一次性击溃黑暗街区的所有力量,清扫那些见不得光的老鼠们!” “遵命!” 聚集在子爵城堡想要面见科斯的骑士,最先迎来城堡内外聚集的骑士围攻。 不过七八人面对一个子爵领的全部骑士力量下场可想而知,没有能一人逃离城堡外的广场就被斩杀殆尽。 科斯已死,对于这些人黄玫瑰子爵不会怜悯半点。 “父亲带着大队骑士去做什么重要的事情了?” 子爵城堡内,望着着甲立于骑士队列前正在做战前动员的罗伯特黄玫瑰,闻讯赶来的三胞胎姐妹面带忧虑。 “我听到了一点风声,好像是黑暗街区和那位陆仁甲有牵连,父亲怕是要带人去找那位史蒂夫骑士的麻烦了。” “啊?原来他和那个人是一伙的,亏我还觉得他来历清白呢。” “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怎么可能?能用出那种下作手段的人,谁都不会看上他的。” “哟,以后可别后悔哦。” 丝塔拉调笑了南茜几句,让南茜无奈的转过头去,她对孟庆只有好奇而没有其他的感觉,她很好奇,这样的人离开黄玫瑰领后,会在其他地方掀起怎样的波澜。 一旁的梅兰德目光阴晴不定,昨夜孟庆真的是震撼到他了,让他知道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什么叫做有实力就可以为所欲为,他对实力的渴望比起以前更加强烈。 借故离开城墙,梅兰德回到自己的居所。 在只有自己一人的房间里,他终于打开了昨夜孟庆离开时放在他房间里的盒子。 昨晚他就看到铁盒了,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打开。 打开铁盒后,梅兰德发现铁盒不止一层,因为第一层的托盘非常浅,且有不知用途的几个带数字的凸起。 第一层托盘里放置留言也非常短,只有寥寥一句话:开启第二层的密码在书的第三十八页。 “密码?” 梅兰德狐疑的尝试拿起第一层的托盘结果失败了,托盘像是长在盒子上的一样,哪怕他尝试用匕首撬动也没能撬开。 看到纸条背面一行小字后梅兰德连忙将匕首放下,因为纸条背面写着暴力打开铁盒会让铁盒自爆,他相信孟庆不会随便开这样的玩笑,孟庆说会自爆那肯定会自爆。 “书?是那本《哥布林编年史》么?” 联想到昨日孟庆赠予他的那本书,梅兰德恍然,在书桌上找到昨夜只看到十几页的《哥布林编年史》,将其翻到第三十八页后,果然在其中看到一张薄薄的书签。 书签上面有四个数字,重新查看铁盒内托盘上可以活动的凸起,梅兰德很快明白如何才能开启这个托盘拿出下面的东西。 将数字调整的和书签上的数字一样,原本像是长在铁盒上的托盘,在最后一个数字正确后立刻弹起,显露出下层隐藏的东西,除了一张纸外,还有一块带着多根不同颜色线条的莫名方块。 将感觉有些危险的方块连带托盘小心拿起放到一旁,梅兰德拿出放在暗层中的纸张,并将第一层的纸条销毁,此刻的梅兰德哪有一点目盲的样子,动作无比顺畅仿佛和正常人一样。 没错,他在外人面前目盲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只要他隐藏的足够好,就能瞒住所有人。 第二层的留言就有很多内容了,梅兰德定睛看去,越是观看脸色越是复杂。 “看到这则留言的梅兰德,你好,我是陆仁甲。 你并没有目盲的事情,我已经在初见你的时候就知道了。 不过不要紧张,我并没有将这件事告诉除了我同伴之外的任何人,你不用担心你多年的努力会付之一炬。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父亲很快就会和黑暗街区的地下王者史蒂夫对上。 那个时候我希望你能站到史蒂夫一方。 你对子爵之位的渴望,我能清楚的感知到,你欺瞒所有人,让众人都以为你已经目盲,原因是什么我相信你比我要清楚。 史蒂夫会帮助你成为黄玫瑰领下一任子爵的,相信我,他绝对会这么做。 你只需要在其准备逃离黄玫瑰领的时候,提前在某条直通城外的地下暗道出口处拦住他,然后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即可。 想杀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子爵,对你梅兰德而言也应该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你下不了手,那就让史蒂夫代劳,我相信他会乐意这么做的。 不过你要警惕史蒂夫,他是一只非常能隐忍的老狼,他渴望成为高阶骑士的想法从来没有断绝,除非他死去。 如何抉择,需要你来决定。 而我为你出谋划策的代价就是,在你成为黄玫瑰领新任子爵后,我之前赠送给你的那本《哥布林编年史》,我希望你能将其内容扩散到更远。 当然,你也可以无视我的提醒,但我迟早会回来看看的。 那个时候的你要是没有让我满意,代价我相信你应该会知道的。 黄玫瑰领之行让我很开心,至于留下来的烂摊子到底该怎么收拾,就是你或者你的父亲需要头疼的事情了。 还有那位科斯王子的死估计也会在未来闹出不小的事情。 你,真的想好要成为一方子爵领的领主了么? 成为领主所要承担的代价,你想清楚了么?” “我想,我应该早就想清楚了。” 即使孟庆早就离开黄玫瑰领不知多远,看完孟庆留言从震惊中回过神的梅兰德依旧是对孟庆的问题给出回答,也像是在给自己下定决心。 孟庆的后手让梅兰德无比震惊,孟庆周密的计划也让梅兰德对孟庆敬畏更甚。 他没想到昨夜孟庆早就谋划好了一切,连看似随便赠予他的书也是谋划的一环。 () 第263章 久等了(爆更3/5) 翻到写满文字的纸张背面,梅兰德果然发现纸张背面并不是空白无一物的,而是有着复杂多变的线条,线条上有许多标注为出入口的地点。 只是细看了一会,梅兰德就知晓这是黄玫瑰领地下所有暗道的走向与进出入口。 孟庆留给他的这张地图,对普通人而言完全没什么用途,对他梅兰德却是价值千金,有这张地图,他日后行事会轻松无比。 “陆仁甲,恐怕不是你的真名吧。 有这样谋略与实力的人,未来定然不会默默无闻的。 我期待能再见到你的那一天,那个时候我会将黄玫瑰领改变的比现在更好,希望那个时候的你也能再次给我带来惊喜。” 只有梅兰德一人的房间里,梅兰德的低语也只有他一个人能听到。 对子爵之位,梅兰德在生母还在的时候就已经视若囊中之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能感受到罗伯特黄玫瑰对他逐渐产生的不满。 梅兰德的骑士实力并不是罗伯特黄玫瑰的后代中最优秀的,这也是他逐渐不再能让罗伯特黄玫瑰满意的主要原因。 最重要的改变在梅兰德的生母故去,从那天开始,梅兰德就知道自己如果不有所作为的话,一定会和子爵之位擦肩而过,能得到一个善终就是万幸的事情。 他不甘心,不甘心原本该属于他的子爵之位由他人来坐,哪怕是他的血亲同族,看他父亲的哥哥们与弟弟们现如今的下场就知道,争夺贵族继承人之位失败的人,要付出怎样沉重的代价。 所以他在生母葬礼还没结束的时候就装作哭瞎了眼睛,当时的他确实瞎了一段时间,使用的是某种珍惜的植物,连给精通医术给他做检查的骑士都没能发现异常,这也是梅兰德装瞎能一直瞒住所有人的重要原因,其实他早在生母故去大半个月后就恢复了视觉。 一直隐忍了好几年,梅兰德都没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机会,在他即将要绝望的时候,孟庆出现了,给他带来了他渴望已久的希望。 他梅兰德会在这个时候抓住孟庆传递而来并没安好心的希望么? 当然会,哪怕会被荆棘扎穿手掌,他也要抓住这得之不易的希望。 “史蒂夫是么?枉你白活快一百岁,就让你在临死之前为我再加一把力吧,我会给你留一个全尸的。” 闭上眼睛再睁开,梅兰德重新变成了那个视线没有焦距的目盲之人,但他对未来经没有了迷茫,有的只是期待,他期待自己能成为黄玫瑰领领主的那一天,希望不会太久。 “该死的,那个陆仁甲到底在子爵城堡做了什么,怎么会让罗伯特小儿这么大动干戈!” 身为地下街区的王者,史蒂夫对发生在子爵领的事情了解是非常快的,但他没办法短时间内从子爵城堡里打探到消息出来,如果他有这个能力的话,城堡的主人早就换成他了。 黄玫瑰子爵调动了能调动的全部骑士,又花费大代价招募了上百骑士直奔黑暗街区而来的消息,着实让黑暗街区的老鼠们闻风丧胆,不管他们怎么相信史蒂夫,都不会在这个时候陪着史蒂夫一起送死。 孟庆的出现,打破了黄玫瑰子爵与黑暗街区史蒂夫之间持续已久的平衡,史蒂夫万万想不到孟庆在来到黄玫瑰领的第一天晚上就把他算计上了。 在黄玫瑰子爵调动骑士直奔黑暗街区而来时,史蒂夫骑士并没有也召集名下的那些亡命之徒,他非常清楚跟随他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可以说大部分都是见利忘义、见风使舵的小人,把自己的利益看的比命还重要,只要不侵犯到那些人的个人利益,他们才不会为他史蒂夫舍生忘死呢。 这样的人不光黄玫瑰领有,可以说遍布整个人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存在于街头巷尾所有人身边,有利益第一个上,有危险第一个跑。 “好一个择婿盛会! 恐怕罗伯特小儿最初打算的就是在今日动手,那些外来的流浪骑士因为赏金的原因会纷纷加入到罗伯特小儿旗下。 该死,被那个陆仁甲骗了,就不该在这个危险的时候为了金币留在黄玫瑰领的,希望现在走还来得及。” 如果没到生死存亡的关头,史蒂夫是绝对不会产生逃离想法的,黑暗街区他苦心经营了几十年,平日里离开三五个月都没问题,但在今天他只要离去,要不了明天黑暗街区就会陷入内乱争斗中,直至决出另一名取代他的新王者。 那个时候的他即使归来也为时已晚,新的势力已经容不下他史蒂夫,曾经那些效忠与他的人,为了稳住现有的权力与利益会将他视为死敌的。 苦心经营黑暗街区几十年,史蒂夫的保命选择远不止一个,光是能通向城外的地下暗道就有三条。 狡兔三窟真不是随便说说的,要不然也不会能在黄玫瑰领站稳脚跟这么多年。 狭窄逼仄的地下暗道,史蒂夫独自一人正在躬身前进。 他选择了最少人知晓的那条通往城外的暗道,暗道就在城内民房的下方,有许多地方可以出入,这些有出口的民房,暗地里的主人都是史蒂夫把控。 史蒂夫并没有将自己全部的财富都带上,只是带了一些价值昂贵的金币和宝石,留下来的财富也得有数千金币,但他没办法全部带走,想到这里,史蒂夫的心就在滴血,那是他几十年积攒下来的财富啊,估计马上就要便宜罗伯特小儿了。 眼看马上就就能离开黄玫瑰领的城区来到城外,史蒂夫忽然停下了前进,他立在原地,目光穿过幽深的甬道看向前方,敏锐的感知到了前方有人存在。 逼仄的甬道连供两人并行都不够,高度也只有一米五的样子,普通人进来都得弯下腰不然随时都能碰到头,这样的甬道自然不是适合战斗的地方,但是非常适合伏击的好地方,只需堵住前后,被堵住的人哪怕有一身惊天伟力也只能含恨致死。 “久等了,史蒂夫骑士。” () 第264章 讨价还价(爆更4/5) 在中阶骑士实力的近侍保护下,梅兰德的身影出现在史蒂夫的视线中。 梅兰德身后百米就是地下通道的出口,不过这百米之遥,却让史蒂夫绝望。 “是你!” 千算万算,史蒂夫没算到这个时候挡住自己去路的人会是一直以来不显山不露水的梅兰德。 他当然知道梅兰德,这些年可以说一直在默默观察着梅兰德的成长,也就是在梅兰德没办法继承黄玫瑰领的时候才从梅兰德身上移开注意力。 现在看来,他是小看梅兰德了,其他人也都被梅兰德欺骗了。 梅兰德做到了连他父亲罗伯特黄玫瑰都没做到的事情,先史蒂夫一步拦住了他。 “没错,就是我,史蒂夫骑士,这么慌张的走在狭窄的地下甬道里,想要去哪里?” 望着满脸惊色的史蒂夫,梅兰德内心有着莫大的满足,虽然能有现在局面的原因是他获得了孟庆的提点与谋划,但外人不知道啊,一直追随他的那些骑士,在这个时候望向梅兰德的时候,也有难掩的惊喜。 到现在还追随梅兰德的骑士少之又少,有些是得到梅兰德的帮助大恩不敢言忘,有些是相信曾经身为子爵继承人的梅兰德不会就这么默默无闻下去,也有的完全就是看梅兰德身边没有太多纷扰,追随他能落得一个清闲,总之梅兰德能调用的骑士还不到十人,中阶实力的更是只有一人。 哪怕只有一名中阶骑士,梅兰德对堵住史蒂夫去路的把握也很大,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暂时拦住对方然后给他父亲通风报信,那个时候的史蒂夫自然唯有束手就擒,除非他想战死。 回望身后,发现并没有人阻拦史蒂夫松了一口气,换成是被罗伯特黄玫瑰拦住去路,他今天估计就是死期,至于梅兰德,虽然会很棘手,但他相信只要自己想,还是能在梅兰德喊来援兵之前逃脱的。 “当年错的不是你,史蒂夫骑士。” 按照孟庆留下的指点,梅兰德深吸一口气开口道,他的话成功的影响到了史蒂夫的计划,让他没有立刻上前与拦住去路的中阶骑士战到一起。 “黄口小儿,你知道什么?” 史蒂夫有些惊疑不定的望着看不清全部面孔的梅兰德,他不知道对方忽然冒出这句话是在诈他还是真的知道什么。 “我看过领地的文献,知道史蒂夫骑士当年遭遇的事情。 在我看来,当年错的不是你,是我的祖父。” 梅兰德回想起自己曾经在领地藏书间里看到过的某本书的夹层,那里么有着潦草的记录,记录了当年发生在黄玫瑰领并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史蒂夫骑士就是其中的主角之一,也是在那些事情发生之后,对方才毅然决然的从守护黄玫瑰领的骑士变成叛逃出领地但依旧留在黄玫瑰领的地下王者。 “你想说什么? 过去的事情早就过去了,凭你也没实力替我翻案,即使真的翻案,又有谁在乎呢?当年知道那些事的人,早就糊涂的糊涂死的死,你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 再者说了,凭你一个装瞎的小子,又能做出来什么呢?” 史蒂夫敏锐的发现了梅兰德装瞎的事情,毕竟对方能在这个时候出面,失去视力的可能性极低。 “当然可以做很多事情,至少可以让你从心里得到解脱,至于其他人的看法,我相信你也不会真的在意,毕竟都是一些被表面事实蒙蔽的目光短浅之人。” 梅兰德循循善诱诉说着,让史蒂夫的表情不停的变化着,望向梅兰德的目光也越发复杂。 “莫非你在拖延时间,好把罗伯特小儿找来父子上阵一起杀我?” 不知想到什么,史蒂夫的表情又变成了最开始的警惕,活了这么久史蒂夫经历过最多的就是欺骗与背叛,他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人,也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我来,不是杀你的,因为那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相反,我是来帮你的,史蒂夫骑士,你可以相信我。” 这个世界上最难改变的就是别人的想法,能做到的都已经成为人上人了,梅兰德对这些只是一知半解,还是当年身为子爵继承人的时候学到的,这种东西,不是普通人能涉足的。 “你让开去路,我们去外面谈,我就相信你。” 史蒂夫人老成精,不愿在逼仄的甬道里和梅兰德继续对峙,时间越往后拖,对他越危险。 “听我说完你再做决定也不迟,下面我要说的东西,你可能会不相信,但你可以尝试相信,我们之间的信任,也会很快建立起来的。” 梅兰德并没避着追随他的那些骑士,他将自己能说出来的打算全盘托出,包括取罗伯特黄玫瑰代之的念头都说了出来,让追随他的骑士或惊或喜,表情各异。 “我就说么,为什么你会在当年忽然装瞎,原来还有这样的打算。 哈哈哈哈,罗伯特小儿教出来的好儿子啊,真是好儿子啊,这会居然和我一个外人计划怎么夺得子爵领主之位。 你能为了领主之位站到你父亲的对立面选择帮我,未来定然能为了别的利益和我为敌。 你来告诉我,我凭什么要帮你取得子爵之位? 对我有什么好处?” 史蒂夫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不得到确切的好处,是绝对不会有任何表示的,梅兰德几句话就能打动他完全是痴心妄想,哪怕梅兰德的那些提议听起来对史蒂夫非常有利。 “事成之后,我可以将一个骑士领划分给你,地域任你选择,并竭尽力量支持你成为高阶骑士,不知道这样的许诺可否让你满意?” 梅兰德深知孟庆的意见是非常值得参考的,孟庆说史蒂夫渴望成为高阶的打算一直没有破灭,在这个时候梅兰德拿资源诱惑史蒂夫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不够!你这些都是摸不着看不到的,我要足够现实的许诺!” 史蒂夫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有一方子爵的支持,他成为高阶骑士不再是一个奢望,但这是要建立在梅兰德真心愿意支持他的前提下。 () 第265章 合盟(爆更5/5) “我将我一母同胞的三胞胎姐妹赠与你,可否表达我的诚意?” 梅兰德沉着脸说出让追随他的骑士都没想到的话,他们纷纷惊讶的望着梅兰德,仿佛第一天见到梅兰德一样。 “不愧是贵族的后代,亲妹妹也说送就送,你这会有点一方领主的模样了。 但,这依旧不够! 如果我年轻五十岁的话,这样的代价足以打动我,但我现在已经老得对女人没有兴趣了,你的妹妹,还是留作吸引其他人的筹码吧。” 对梅兰德的条件,史蒂夫都是愣了神,反应过来后放肆的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望着梅兰德的表情也从最开始的无动于衷变得有些欣赏。 “三千金币! 一千份魔药!” 梅兰德咬咬牙,做出极其心痛的样子,这么多的资源他当然没办法直接拿出来,但他只要成为黄玫瑰子爵,还是有办法拿出来的。 “好!” 金币加上魔药的代价,终于让史蒂夫改变了想法,就像孟庆说的那样,史蒂夫对成为高阶骑士的想法从来没有断绝,哪怕他知道和梅兰德谋划是十分危险的一件事,但他相信自己的实力,在达成梅兰德的部分要求后,他并不会真的选择一个地方做一个骑士领的领主就满足,罗伯特黄玫瑰这些年都没能奈何的了他,只要他重新收拢黑暗街区的人马,将刚上任没站稳脚跟的梅兰德拉下来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那个时候他无需任何人的许诺,整个子爵领的资源都将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各怀心思的两人彼此对望着,脸上都带着虚假的笑容,暂时建立了同盟关系后,梅兰德终于带着随从让开去路,让史蒂夫得以离开地下甬道重见光明。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享受着照在身上的阳光,史蒂夫摊开双臂沐浴在阳光下,在他放下手臂后,望向一直没有动作的梅兰德询问道。 “自然是跟我回领地进入城堡,现如今的领地外来骑士太多,暂时不是动手的机会,不然乱局一旦出现,发现有机可乘的那些外来骑士一定会有歪心思的,会不利于我们的行动。 当然,我们也不是什么都不做,你可以去收拢你的人马和资源,我提供让你无法被人发现的新居所,并随时向你通报最新消息。 只要过几天你还没有被找到,那些被金币引诱的外来骑士见没有热闹可看就会逐一离去的,那个时候,就是我们行动的时候。” 梅兰德既然有取代自己父亲的想法自然不是什么打算都没做,他早就在心中做出了不止一套的计划,也讲出来最适合当下的一套计划。 “行吧,那就暂时忍忍吧,我也想看看在我离开后,黑暗街区的那些家伙们到底会怎么做,一直以来我都想筛一遍黑暗街区的人马,现在看来无需我出面罗伯特小儿就代劳了,真是让人愉快的一件事。” 之前还惶恐犹如惊弓之鸟的史蒂夫,在和子爵的后人梅兰德拉上关系后再无危险,他可以以局外人的身份旁观黄玫瑰领明里暗里的变化,选择在最合适的时间出面平息局面。 “今日之事,我希望诸位能将其烂在心里不要对任何人谈起。 在我成为新的黄玫瑰领子爵后,给诸位的待遇会远超现在十倍以上。 一直以来诸位的付出梅兰德也看在心里记在心上,相信我梅兰德绝对不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只要诸位一如既往的支持我,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将视线落在跟随自己的那些骑士,梅兰德的目光满是诚恳,那些骑士们对望着也是对着梅兰德重新表示自己的忠诚,许多人都感觉十分庆幸,庆幸能在这个时候得到效忠梅兰德的机会,这是非常难得一件事,一旦真正成事比起正常情况下努力一辈子的收获可能还要多。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在梅兰德和史蒂夫完成合盟关系时,另一边,带着大队人马直扑黑暗街区的罗伯特黄玫瑰自然扑了个空,史蒂夫早就提前从地下甬道离开了,留下的只有一些没实力的替死鬼和什么都不知道的局外人。 “这个老东西还有这么多的东西没带走,真是逃的干脆利落,真不愧是人老成精,见势不妙逃得比谁都快!” 没能将史蒂夫留下,这让罗伯特黄玫瑰十分可惜,哪怕从史蒂夫这里收获的财富远超他雇用外来骑士花费的金币亦是如此,他宁愿一个金币都不拿也想将史蒂夫拿下。 抓了一些倒霉鬼后找到史蒂夫的老巢位置,进入其中看到诸多价值不菲的资源,罗伯特惋惜的同时也有些兴奋。 就这么轻易将一直视作心头大患的史蒂夫逐出了黄玫瑰领么? 不死心的罗伯特黄玫瑰,带着一两百名骑士将黑暗街区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可能躲藏起来的史蒂夫,对方没在这里,他罗伯特黄玫瑰能找到就怪了。 子爵带队的大队骑士清扫黑暗街区,着实让许多人成为倒霉鬼,全部家当被抄的一干二净一点不留,更是有许多有案底的人被抓住,准备在之后上演一场平民们最喜欢围观看到的审判场面。 “该死的,把我的家底抄的一干二净!” 在罗伯特黄玫瑰终于意犹未尽的带着活捉的那些倒霉鬼带上抄家得到的众多资源离去后,一直隐藏在暗中观察的史蒂夫骑伪装后的身形现身了,只不过他熟悉的老巢已经变得空空荡荡,比遭了老鼠还要干净,不能带走的全都被砸烂了,就差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还好那些东西迟早都能找回来,这样的机会,可不是等待就能等来的,一个子爵的位置,哪怕是王国边远边陲的位置,也不是那么好得到的,没有战事,骑士想成为贵族实在是太难了。” 呢喃着,史蒂夫并没有继续留恋曾经生活的地方,非常干脆的远离了这个伤心地,他发誓迟早要从罗伯特黄玫瑰身上翻倍找回来对方抄走的那些资源。 因为没能找到史蒂夫,罗伯特黄玫瑰没敢当天就让那些外来的骑士解散,而是又持续了两天在整个领地里进行挨家挨户的排查。 不查还好,一查就查到了许多隐匿在平民世界里的危险分子,着实净化了一把黄玫瑰领的环境。 () 第266章 游历小插曲(爆更1/5) “不知道这会的黄玫瑰领乱成什么样了。” 足足赶了一天一夜的路,孟庆与兰雅都没能遇到一处像样的贵族领,孟庆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一头扎进了鲜花王国西部的无人区,这也是没有地图指引仅凭感觉赶路的代价。 说是无人区,也仅仅只是没有人类出没,相反生活在孟庆所在区域里的生物众多,尤其以动辄数以千计的野马群最甚。 当然其他诸如羚羊、角马、野牛等食草动物也应有尽有,与之对应的则是成群结队活跃在这片区域上的野狼、鬣狗与野犬等肉食者。 夜幕降临前,孟庆和兰雅停下赶路,找了一个避风的山坡下扎了营,哪怕两人都精力充沛,但战马可没这么好的精力能日以继夜的赶路,再不休息,两人的战马都要累趴下了。 野外扎营是一门技术活,如何选择扎营地点非常重要,必须要靠近水源,而且不能在草丛较多的区域扎营,最好视野还要开阔,以方便察觉到危险随时可以离去。 这些条件孟庆选择的地点都符合,原本盘踞在这里的一群多达七八只的豹子初见孟庆和兰雅时,还试图围攻他们和他们的战马,只可惜实力实在是太差劲了一点,反而被孟庆几箭留下了一只浑身黑黄相间斑点的豹子。 和孟庆认知中的豹子不同,这片时空里的许多动物都比孟庆知晓的那些动物要奇特,可能是血脉不纯粹的缘故,又或者进化方向并不相同的原因。 篝火噼啪作响,孟庆取了豹子的心、胆与后腿后便将剩余的肉随手丢掉,倒是两匹战马嗅了嗅豹子的残尸,舔了舔血液后一脸鄙视,还给了一记蹬腿,让本就倒霉透顶的豹子远远飞出十几米。 旁观到这一幕的孟庆哈哈大笑着,催生了一片营养丰富的马草供两匹马进食,这种生长在野外开着紫花的类苜蓿植物对食草动物而言是不可抗拒的美食,这也是这片区域食草动物如此众多的原因。 “咱们再往北,怕不是要进入雄狮王国了。” 借着黄昏时的光亮远远看到活跃在视野尽头的野马群,兰雅多少有些感慨,这次和孟庆走出联合营地,她的阅历随着时间的流逝快速增长,这不是闭门造车或者多看书就能得到的。 “北方的草原么?看到现在的场面,我已经可以想象到北方那个人类王国的强大了。” 有前世记忆,孟庆对游牧民族能发挥出的战斗力心知肚明,历史上一统大半个地球的蒙古帝国,就是马背上的民族征战四方建立起来的,在没有热武器的世界,骑兵再掌握射术,对任何种类的的军队都有天然的克制,这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大炮,马蹄所至射程之内皆为良民。 相比较之下,鲜花王国的底蕴虽然也很强大,但更多是建立在魔药基础上的,纵使鲜花王国的骑士有数之不尽的魔药可以使用,实力提升的远比没有魔药的骑士要快,但战争可不是看国力强大就能胜利的,根据孟庆的推断,一旦有外敌联合入侵,看似繁荣的鲜花王国,最多坚持几十年就会耗尽国力最终垮塌。 不过那个北方的雄狮王国是否和孟庆所知的那种马背上的民族相同还有待商榷,弓骑兵虽然强大,但也需要有一个智力、实力与魄力共存的首领才能崛起,否则以游牧民族四海为家各部族十几年都不见一面的秉性,哪怕千百年没有丁点变化都是有可能的。 吃了豹子胆并没能让孟庆变得更有勇气,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的,一时间让孟庆以为自己搞错了豹子的内脏器官,吃的不是豹子胆而是豹子的肾。 “我去洗澡。” 被孟庆火辣的目光注视着,兰雅脸色红润的像是熟透的苹果,天还这么早,吃饱了的两人会发生什么事情,两人都心知肚明,即使如此兰雅也不能主动对孟庆所求,哪怕她对孟庆火辣的注视满心欢喜。 注视着兰雅风姿绰绰离去的背影,孟庆嘿嘿的笑了起来,在兰雅离开几分钟后也是动身向着扎营点几百米外的那条溪流走去,旁观了好一会的美人沐浴的美景后,再也无法忍受的孟庆化身饿狼,长啸一声扑了过去。 天光微亮,兰雅睁开了眼睛,长期的骑士训练让她能在太阳升起的第一时间醒来,睡懒觉这种事情不适合骑士,每一名实力有所小成的骑士,毅力都是绝对坚韧的。 感受到孟庆紧贴在自己背后的触觉,兰雅眼睛眯起嘴角挂着笑意,调整了一下身体变成面朝孟庆,她也不起床,就那么目不转睛的望着孟庆已经恢复原本相貌的脸,孟庆这样的容貌才是她兰雅所熟悉的。 观察孟庆还没醒来,兰雅将视线下移,观察昨夜神勇无比的小孟庆,看了几眼后满脸通红的移开视线,不由自主的用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她不知道会不会在之后怀上孟庆的孩子,毕竟和孟庆欢好时从来没有做任何防护。 “如果我有了孩子的话……” 女人的心思就是难以琢磨,兰雅的想法很快就偏移到了有了孩子后的生活,一想到以后会有不止一个自己与孟庆的孩子环绕在她身边,兰雅的心都要醉了,那是她渴望已久的模样。 “你在做什么?” 孟庆是被兰雅的动静惊醒的,他在正常情况下睡得并不算太沉,但昨夜和兰雅疯狂了半夜这种情况例外。 兰雅默然不语,反而伏在孟庆身上的身躯加快了动作。 一醒来就被兰雅逆推的孟庆哭笑不得,望着伏在自己身上披头散发满脸潮红模样的兰雅,孟庆唯有双手抱在头后,眯着眼睛享受着这种神仙般的体验。 逆推孟庆的代价就是兰雅在上午赶路的时候,骑在战马上总是觉得不舒服,惹的身下的战马多次回头观察兰雅看对方到底想怎么样。 旁观到这一情况的孟庆笑个不停,兰雅则是脸色通红,狠狠拍打了一下身下的战马,先孟庆一步走远。 落后的孟庆摇了摇头,轻拍马背,追赶加快速度前进的一人一马,二骑逐渐远去,迎着朝阳直至消失在地平线尽头。 () 第267章 女王之所见(爆更2/5) “啪!” 瓷碗掉落到地上被摔得粉碎,这一声音似乎代表某种讯号。 地处鲜花王国西部位置的一处伯爵领内的茶馆里,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依旧在黛娜女王与朵洛西女侯爵身旁卖弄的中阶骑士,被超过五名身强力壮的骑士就那么蛮横的架走。 茶馆里的其他围观者瞪大眼睛,望着之前还洋洋得意不可一世的中阶骑士像是被老鹰抓住的小鸡仔一样无力的被架走,望向茶馆中央占据了最大圆桌的黛娜女王与朵洛西女侯爵,眼中满是敬畏。 就在刚刚他们可是看到了一出能给他人讲上半个月的好戏,先是一群模样普通气度不凡的骑士进入茶馆,坐在那里点了一壶茶也不喝,瞪着牛眼一眨不眨的望着茶馆里的其他人,看的大家一脸莫名其妙,还以为这是来找茬的一群人。 过了一会后,即使装扮成普通流浪骑士依旧难掩风采的黛娜女王与朵洛西女侯爵进入了茶馆,两人初露面就让原本有些交谈声的茶馆变得寂静一片,继而有好事的骑士大声讨论起来,话题也从之前哪家红楼的姑娘风骚变成了哪里的魔物强大,目的不言而喻。 两名没有男伴的女骑士,看起来实力还非常不俗的样子,是非常能吸引正常男性骑士眼球的。 终于有骑士忍不住想要找黛娜与朵洛西女侯爵对话,只是这些人哪里能入黛娜的眼。 即使是实力最强的那位中阶骑士的话,黛娜女王不耐烦的听了片刻就是摔了茶碗。 早就等的迫不及待的王室骑士立刻猛虎出闸一般跃起,将自以为实力不俗的那名骑士牢牢锁住带出去远离黛娜女王,以免对方再烦扰到女王。 “这是一位来头非常大的女子,怕是哪家公侯的后人!” 旁观这一出好戏的人,有人猜测到比较贴近真相的东西,不过事实要是讲出来绝对能让他们跌破眼球,虽然鲜花女王逃离王都的事情在王都闹得沸沸扬扬,但消息没有女王赶路的速度快,还没能传到鲜花女王抵达的这处伯爵领。 “又是一群自以为是的男人!” 刚来到这个王国西部的伯爵领就遇到让人不开心的事情,黛娜·黑色郁金香不由得有些郁闷,她觉得自己伪装的已经很好了,怎么到了哪里都像是能招惹蜜蜂的鲜花,总是有数不尽的男人凑过来想要和她说几句话。 “这说明陛下您的魅力惊人啊。” 朵洛西·紫罗兰捂嘴轻笑,她和高大英武的黛娜不同,身型娇小看起来和认知中的骑士大不相同,但小觑朵洛西女侯爵的人无一例外全都倒了霉,骑士的实力可不是通过体型来衡量的,否则还要修炼做什么? 一群王室骑士在茶馆外狠狠招呼了那名倒霉的骑士,重新进入茶馆化身茶客继续喝茶,只不过哪里还会有人把他们当做普通的茶客,这些实力惊人的男性骑士,定然是那位风采照人的女骑士的护卫。 离开居住了几十年的王都,黛娜就像是逃出牢笼的鸟儿,终于可以过上无拘无束的生活,对于这样的生活,她期盼已久。 出身普通人做梦都想成为的王族后人,黛娜这些年过得并不开心,这只能说明没有通过争取就获得的东西是很难被人真正珍惜起来的。 就像是黛娜的王族后人身份,骑士与贵族做梦都想得到,但她却不觉得有什么值得追求的。 在黛娜看来,天底下只有两件事是最重要的,一是让自己开心,二是让朵洛西开心,除此之外就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了,哪怕王国境内风调雨顺魔药收成暴增也不能让黛娜动容多少。 离王都越来越远后,黛娜的心情也在发生着变化。 初离开王都时,道路两旁生长茂盛整齐有序的魔药园让黛娜心情愉悦,那些进入视线衣衫整齐面色红润的平民也让黛娜欣慰不已,在她治下的王国子民能过上富足的生活,这是黛娜登基时就许下的宏愿。 那个时候的黛娜,看任何人任何物都是新鲜的,聆听到每一个故事都觉得新奇有趣,要不是王室骑士保护的好,黛娜女王真有可能在沿途就被某个骑士天花乱坠的讲述吸引到被拐走,虽然智商远超他人,但黛娜在某些方面还是一张白纸般的小白。 只可惜,隐藏在繁华下的黑暗与落后,最终还是进入了黛娜的视线,在远离王都数百公里后,抵达一处不再属于王都范围的贵族领,那里的见闻让黛娜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了。 生活在那里的人也让黛娜难以相信这是鲜花王国的子民,那些言谈举止间对王国与王族只有调侃而无多少尊重的贵族更是让黛娜怒不可遏,代价就是那名世袭的男爵倒了大霉,丢了贵族身份不说,连命也在女王离去后被收尾的王室骑士取走了。 越发远离王都,黛娜女王的脸色能看到笑容的机会越少,她就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一样。 走出富贵繁华的王都深入到王国底层,用眼去查看底层的世界,这对黛娜产生的冲击力可想而知,让她见识到了在王都时绝对无法听到见到的声音画面。 高昂的赋税与各种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成了压在王国境内大多数平民身上的一座大山。 那些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在黛娜看来就是狗屁,甚至连狗屁都不如,但那些贵族领生活的平民却不敢对此多言半个字。 哪怕忙活半年,剩余的粮食只够全家人吃的,稍微病一场就要卖地卖儿卖女也不敢对贵族领主有什么意见。 他们卑微到能保留着自己那仅有的一点尊严活着就已经满足了。 “王国的根已经烂到骨子里了!” 这是黛娜在见识过多达十几处贵族领都是她不敢置信模样后说出来的话,也让跟在她身旁的王室骑士与朵洛西女侯爵忧心不已,他们或多或少的知道一些王国下层的生活,但也是第一次亲眼见识到那些悲剧与黑暗。 () 第268章 暗殿骑士的能力(爆更3/5) 黛娜打心眼里对初代先王定制的分封制不满意,王国将权力下分给地方贵族,只是不到三百年的时间,王国底层就变成现在她所看到的模样,不管她一直生活的王都与附近怎么繁花簇锦,那都不过是有心人伪装出来让她看到的。 一棵大树,不管树冠怎么繁茂鲜花怎么艳丽果实怎么丰硕,如果根已经烂了,那距离大树倒下也为时不晚了。 平民就是鲜花王国这颗大树扎根的土地,贵族是供给大树营养的根系深扎土地之中,这本该是顺应自然法则的一件事。 但如果某些根无休止的向大地索取水分与营养,最终结果就是那片土地会被吸干所有水分与养分,成为无法为大树供给能量的焦土。 如何从贵族手中收回权力,将权力集中到身为君王的自己手上,这成了黛娜之后游历时一直萦挂在心头的难题。 她知道这样的想法极难达成现实,现如今享有权力的贵族是绝对不会让她这么做的,他们在知道她黛娜的想法后,只会团结起来将她从王位上退下来,换一位能继续让他们快活逍遥的新君王,直至王国这颗大树轰然倒塌的那一天。 黛娜女王绝对不愿见到这样的事情发生,虽然按照王国现在的局势发展,几百年后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变成现实,但她依旧没有放弃,她相信自己的先祖能在当年空手打出这片大大的江山,自己也能在王国陷入危难的时候力挽狂澜。 抵达这已经算是王国西部的伯爵领,初入伯爵领的所见勉强能让黛娜满意,不过这只是明面上显露的,暗地里的情况黛娜还没让人调查,只希望调查的结果不要让她太惊心就是。 “朵洛西,你说神如果真的存在,祂看到现在的世界会是什么想法?” 只有在面对朵洛西女侯爵的时候,黛娜才能全身心的放松下来,她那与众不同的喜好让她对男人深恶痛绝,这也是刚刚那名卖弄的男性骑士倒霉的主要原因,换成是一名女性骑士,哪怕长得再难看也不会惹来一顿皮肉之苦。 “如果神真的存在,看待我们众生,恐怕比我们看待蝼蚁还要平静吧。” 朵洛西摇了摇头,不愿深谈这一话题,毕竟这种话题越是深究越会让人绝望。 “王国变成现在的样子,我很心痛,朵洛西,你说我该怎么办?” 目光移出茶馆望向街道上,那些弓着身子走在街道最边缘,看到谁都会露出谄媚笑容的平民,每看到一人就会让黛娜心痛一下。 她很想告诉那些人,你们的王在这里,你们可以直起来身子无需对谁卑躬屈膝,但她知道,她能帮到一人、十人、百人乃至千人万人,但绝对没办法帮到整个王国所有身处水深火热中的平民。 对平民,黛娜内心绝对没有轻蔑而有着尊重,这是王室教育带来的不同于贵族的价值观,贵族可以无休止的贪婪的向平民索取,她身为王国的君主却不能这么做,她要站在平民的立场上,为平民着想,唯有如此,王国才能恒久的繁荣昌盛。 “改变是必须要改变的,不过从哪里入手非常关键,一个不慎就会引来贵族的强烈反弹,对您也会有不小的危险,必须要慎重。 我建议我们继续看下去,一直到王国的边境再说,那里的情况是绝对真实的,一定会有不同于现在我们所见到的局面出现。” 朵洛西深知伴君如伴虎的道理,虽然或许不是这样一句话,但意思还是差不多的,她知道不管她和黛娜的关系再怎么密切,也最好不要替黛娜做任何决定,或许这样的行为当时不会带来什么麻烦,但日后肯定会让她朵洛西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之中。 “希望屯垦戍边的那些地方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黛娜无力的点点头,她也唯有将希望寄托于王国边疆的那些贵族领,那些地方都是由当年追随先王的骑士后人一直打理着,相信那些人先祖的荣光能够照亮那些人的前行路。 没有在茶馆多待多久,黛娜就是带着朵洛西女侯爵与一行王室骑士离开了茶馆,有心人自然会一直观察着黛娜一行,毕竟这么一群人在地头蛇看来可是非常有威慑的,会有可能触动到他们享有的利益。 见识了这个伯爵领的魔药种植区,黛娜女王的心情多少好了一些,不管贵族再怎么对平民无休止的所求,他们身为贵族最重要的责任都不能忘记,如果有哪方贵族让魔药园都已经荒废,那么那名贵族距离死亡也为时不远了。 当天晚上,黛娜所需要的各种情报都呈到了她的案头,有最擅长此行的暗殿骑士跟随,黛娜对消息的的获取从来不用担心。 这次走出王都,她对先王成立暗殿骑士这么一个势力非常的感到欣慰,暗殿骑士的存在,弥补了她身为君主不足的地方,换成别的人哪怕是实力强大的王室骑士,也绝无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黛娜所至的这处伯爵领的领主与领地情报全部打探出来。 “百合花侯爵领,现任领主为戴尔盖·百合花,先祖为追随初代先王的三十位高阶骑士之一。 年龄五十九,有子嗣三十五,男十九,女十一,另有五子女早夭。 中阶高位水属性骑士,正妇已故,继承人列肯斯·百合花为正妇长子,实力中阶初位土属性骑士,年龄四十岁。” 继承人喜好女色,与戴尔盖多位情妇有不正当关系,并有私生子两人,皆被其随从养护。 百合花伯爵领有子民五万三千人,名下子爵领三处,辖下土地两万余平方公里,耕地约占五分之一,其余皆为不适合开垦的盐碱地与森林、丘陵。 其领地核心资源为百合花魔药,年产约三万份。 金矿一座,年产精纯金约八百磅。 银矿三座,年产精纯银约一万磅。 铜矿十一座,年产精纯铜约三十万磅。 其领地森林众多,木材资源丰富,河流错综复杂,有超过万只的鱼人部落生活,久剿不灭,已成气候。 综合分析,百合花伯爵领为王国上等伯爵领,其领主任职期间勤勉有余能力普通。 其继承人无能力继承其头衔,当另选继承人培养,否则百合花伯爵领的子民数量与资源产出会逐年降低。” () 第269章 登门拜访的女王(爆更4/5) 看完呈到案头的详细情报,黛娜女王面色平静,这样的情报与她对百合花伯爵领的设想相差无几,最多是对继承人的猜想有些出入。 “还有,已经有有心人打探到这里,想要邀请陛下您赴宴,我已经让人回绝了。” 带来情报的暗殿骑士又告知了一个消息,黛娜女王点了点头,并没有因为暗殿骑士的自作主张而生气,换成她来回应也是相同的,地方这些人不管是贵族还是那方势力,她一点都不想接触。 “另外根据最新情报,王国西部边陲的黄玫瑰子爵领发生了新动向,原黄玫瑰子爵暴毙,在这之前不到半月,对方还为三胞胎女儿择婿,其体魄硬朗无隐疾,可以推断为人为所为。 接任其成为暂代领主的长子有重大嫌疑,对方曾经目盲数载,却在接任之前不药而愈。” “弑父夺权么? 深入调查,我要在其他玫瑰氏得知结果之前得到来龙去脉。” 黛娜女王听闻这一消息后眉头深深的皱起,贵族内斗是她乐意见到的,但达到弑父夺权这样的地步,她就没办法不过问了。 那位没有获得王室承认暂代子爵领领主的继承人既然能弑父,未来未必没有可能弑君,这样的人,黛娜自然留不得。 玫瑰氏族是鲜花王国仅次于郁金香氏王族的最大氏族,黄玫瑰领不过是其中最小的那种。 不过黛娜并不会因为只是一个子爵领就忽视其动向,有时候,风暴最初不过是蝴蝶煽动了一下翅膀引起的。 最微小的事情一旦引起连锁反应,最终都能带来惊天的大动静,这个时候的黛娜,不想看到王国境内再有波澜升起。 “明日我会去见那位戴尔盖伯爵,我要和他讲一讲更换继承人的事情。” 思考了一会,黛娜就明日的行程做出打算,这处百合领已经不再能吸引她驻足太久,发生在更远方的黄玫瑰领成了黛娜现在最牵挂的事。 身为女王,只要是达到子爵层次的人应该都见过黛娜的真容,不过能真正记住的并不太多,在王都的时候,每次在郁金香大厅召开会议,黛娜都是高坐于王座之上极少有和贵族面对面交谈的情况,身为臣子只能从画像上知晓君王容貌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毕竟君与臣之别不可犯。 黛娜并不打算在明日以真容示人,对方的资格还不够,她只需要略施小计就能达成自己的目的,既然如此哪里还有必要展露真容以女王的身份压人呢,那样反而有可能引起百合领领主的反弹。 百合花领来了两名风采照人的女骑士的消息,在当天夜晚之前就传到了列肯斯的耳朵中,听着随从的描述,列肯斯的心痒难耐。 和暗殿骑士打探出来的情报一样,列肯斯是一个喜好女色无女不欢的男人,他的贵族继承人身份是他最大的保护伞,让他可以在百合花领为所欲为,几次惹出来的麻烦,都是被他强硬的按下去了,包括强抢即将成婚的新娘糟蹋一夜又送回去这种恶心事。 列肯斯做出来的最大胆行为自然是和他父亲的妾侍偷欢,这种给生父戴帽子的行为,在贵族眼中并不算什么事情,对列肯斯更带不来什么愧疚感,毕竟他知道自己生父年轻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两名光彩照人的女骑士暂住地已经被列肯斯打探出来的,不过他并没能有机会在之后窥到女骑士的真容,因为女骑士身边有实力强大人数众多的守卫,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实则实力强大的吓人,清一色的中阶中位以上实力的骑士,可不是随便一方势力能拿出来的。 列肯斯当晚就派人去请两名女骑士,结果派去的中阶实力的随从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回来了,胳膊也被打断一条整个人惨的不能再惨了,都没脸出去见人了。 看到对方下场时,列肯斯就知道这次遇到的绝对不是普通的那些勾勾手指就能弄上床的没背景流浪女骑士,必然也是贵族之后。 但越是难以弄到手,列肯斯越是心痒,以至于当天晚上他都没有兴致找顺眼的侍女服侍,他的侍女多达三十多人,都是他用各种办法弄到手的,其中不乏有骑士实力的女骑士,不过养尊处优之后早无进取之心,一身实力已经不剩一半。 现在的列肯斯在等待也唯有等待,他的生父体格还很强壮,身为水属性的骑士,哪怕近六十岁也不像普通人那样苍老无比,再活二三十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列肯斯只求有生之前自己可以从对方手里接过伯爵之位享受一番,至于他享受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可不管,毕竟他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呢? “喜事,大喜事,公子,那两位女骑士进城堡了,看架势是要面见伯爵大人。” 就在上午列肯斯茶不思饭不想还在想主意时,随从匆匆进来,带来让列肯斯大喜过望的消息。 “真的?” 一把推开相互防备着一起讨好他的那些早就有些腻歪的侍女,列肯斯站起身来,走了几步又回身道:“替我准备最正式的着装,我要去看看。” 虽然内心满是妒忌,但列肯斯的侍女们还是争抢着服侍列肯斯为他更衣,要不是马上要去做重要的事情,那些在服侍他更衣时搔首弄姿的侍女,今天一个都跑不了全部会被他给办了。 “只不过是一个伯爵领,城堡就修建的如此规格,真是让人开了眼界。” 在伯爵城堡守卫惊喜与紧张的带领下,黛娜与朵洛西女侯爵以及一众寸步不离的王室骑士进入子爵城堡,映入一群人眼帘的就是领主府最高大最醒目的主堡。 主堡高七层,使用的乃是独特的建筑风格,远观过去就像是一朵盛开的百合花一般,这也是百合花领最高的标志性建筑,是在现任伯爵戴尔盖·百合花在任期间新修建成的,对方对上一任伯爵修建的主堡早有不满,继任不久后就是大动土木修建起了现如今的主堡,至于原本的主堡就成了他子嗣们的居所,他本人和其他家眷们住在主堡里。 () 第270章 列肯斯的不喜(爆更5/5) 哪怕年龄马上要到六十岁了,但戴尔盖·百合花出现在人前的时候依旧精神奕奕看起来也只有四十多岁的样子,一头银白色的头发打理的整整齐齐,身上的百合花颜色的白袍也是一尘不染,一看就知道是对仪表着装十分正式的人,也是最传统的一类贵族。 登门拜访的黛娜一行人,最开始并没有引起戴尔盖的重视,不过面见游历到领地的流浪骑士,一直以来都是各方领主非常重要的日常事宜,每个领地的强大,都少不了外来骑士的加入,对骑士的渴望,是地方领主从来没有断绝的想法。 看到黛娜伪装过的容貌后,戴尔盖即使身为有着数万人子民的伯爵也是觉得惊艳。 这是一位身体高挑体型健美的女骑士,从其身上镶嵌着华丽贵重宝石的轻盔上可以看出,这是一位来头很大且不差钱的主。 至于同样装扮过的朵洛西就没那么显眼了,但仍然有一种别样的风情。 两女站在一起时,恍惚间让戴尔盖·百合花有一种既视感,仿佛在哪里见到过这样的二人组合,但仔细想想又没能想出答案。 他想破头也想不到往日只能在几个月一次的郁金香大厅见到的女王与女侯爵二人,会在这个时候以如此容貌出现在他面前。 至于跟随黛娜与朵洛西二人的那些王室骑士,因为脱下了醒目的盔甲卸下了所有能暴露自己身份的徽章,所以并不能让戴尔盖·百合花猜测到他们的真实身份,只当是哪方贵族派来保护黛娜二人的护卫。 “远道而来的诸位骑士,我是百合花领的领主,诸位的到来,真是让我惊喜啊,请入座,午宴已经让人着手准备了。” 面对不同的人,贵族招待来者的宴会规格也不一样,本来只是用最低规格宴会招待流浪骑士的戴尔盖,今日非常的大方,就差用最高规格的宴会招待黛娜一行人,毕竟这是近些年间一次性出现最多中阶骑士的一天。 “百合花伯爵有心了。” 哪怕往日在郁金香大殿可以随时喊对方的名字,但在这个时候黛娜还是在称呼戴尔盖的时候带上了尊敬,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这点黛娜都隐忍不了还谈什么做大事。 黛娜的称呼让百合花伯爵心中一颤,只有黛娜出身比他这个伯爵要高,才会在这个时候以领地名外加贵族阶层为称呼,否则就会称呼他为伯爵大人或者领主大人,但他在脑海里过了一遍王国的公侯们,也没想出到黛娜到底是哪家公侯的后人。 宴会一直是贵族招待的重要武器,身为地方领主,在客人造访的时候,贵族是很忙的,需要全程陪同客人参观城堡并对所有问题进行回应,这也是展现一个领地实力与底蕴的好时机,能否让外来的骑士满意这里选择留下,贵族的应对方式起很大的作用。 “百合花魔药,可是王国西部非常有名的存在。” 和大多数贵族一样,百合花领地的领主府里也种植了许多自己领地名的鲜花,百合花是一种优雅、淡然的花朵,白色的花瓣看起来并不如多彩的蔷薇、玫瑰艳丽,但有一种别样的美感,不是蔷薇、玫瑰能比拟的。 “那是自然,如果诸位有需要的话,我会让人带来一些百合花魔药无偿送给诸位。” 该大方的时候戴尔盖百合花从来不会吝啬,他很清楚只有付出足够多的代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百合易寻也易生长,一年四季除了大雪纷飞的时候,其他时候都能开放。 百合花伯爵能愿送我们百合花魔药,我等自然不会错过阁下的好意。” 跟随戴尔盖·百合花在主堡内参观了一圈,下了楼准备去参观更多地方的黛娜点了点头笑着应下百合花伯爵的好意,当然这些魔药她完全不会放在心上,总不能无动于衷吧。 “金钱与魔药都打动不了这位,这位,莫非是王族子弟?” 望着黛娜望向领主府内建筑时平静的表情,戴尔盖·百合花心中有了计较,知道普通的东西是没办法吸引到这位来头颇大的骑士,只能另想它法了。 “父亲午安,孩儿向您问好了。” 姗姗来迟的列肯斯穿着很是正式,在有戴尔盖百合花的场合下,列肯斯从来不会表现出不符合伯爵继承人的地方,哪怕他暗地里已经骑过不止一次只有戴尔盖才能碰的侍妾,表面功夫也从来不会弱分毫。 “来的正好,过来认识一下这几位客人吧。” 对列肯斯,戴尔盖的情绪挺复杂的,这是很难让他省心的长子,要不是王国身为长子必然是继承人的原则不能改变,戴尔盖是不会就这么轻易将继承人身份安到列肯斯身上的,列肯斯做出过的那些事情,他当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但只要事情不闹大,他通常情况下都是闭一只眼睁一只眼。 “昨日就已经听闻到两位的到来,只可惜无缘在当时相见,今日一见,两位果然犹如传闻中的那样光彩照人,能在百合城堡里见到两位,这是我的荣幸。” 列肯斯目露火热的望着黛娜与朵洛西,尤其是朵洛西更能吸引他的视线,他的喜好与正常人不一样,更喜欢身材娇小的,这种情况不好明说,只能归之于某些地方太过短小只有身材娇小的女子才能适合。 出人预料的是,一直表现的很有礼貌的黛娜与朵洛西,对列肯斯的招呼完全没有任何表示,甚至连多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忽视了对方的存在,就那样把尴尬的列肯斯晾在原地。 “呵呵,两位还在因为昨夜的不愉快生气么? 如果是的话,在这里我为我那自作主张的随从替两位道歉,希望当时没有惊扰到两位才是。” 哪怕内心再怎么不喜,表面上列肯斯依旧可圈可点,表情也是十分诚恳的样子,当然,他做这一切不是没有目的的,最终想法还是想把两女弄上床。 () 第271章 后知后觉(爆更1/5) “放肆!” 戴尔盖伯爵这才知道在这之前列肯斯有冒犯过黛娜两人的行为,望向列肯斯的表情满是失望。 他不可能不知道列肯斯无女不欢的秉性,但看在对方这些年除了这点其他方面都还配得上继承人的身份,加之不好在列肯斯不犯大错的时候改换继承人,他就对列肯斯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不管是嫡子还是私生子都算百合花一氏的后人。 “父亲请息怒,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实在是这两位的风采太让我着迷了,对美的追求是无罪的。” 列肯斯脸色一暗,露出委屈的表情,也亏了对方都到了四十岁的年龄了还能做出这种表情。 “让两位见笑了,实在是我教子无方,我为列肯斯之前的冒犯向两位致歉。” 源于血脉中的血亲关系最终还是让戴尔盖伯爵心软了,他也不好在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严惩列肯斯,毕竟对方年龄都不小了,早已经是成年人。 “道歉就不必了,今日我来这里,和伯爵有要事商谈,还请移步别处临行对话,也请无关人等回避。” 黛娜女王面露不耐之色,换成是在郁金香大厅的时候,她能和百合花伯爵说上五句话就已经是心情极好的情况,正常情况下对话不会超过三句。 严厉的注视着想要跟随而来的列肯斯,让其无奈的停下脚步,戴尔盖带着黛娜以及她的一众护卫向着主堡的偏厅行去,内心也在思考,猜测黛娜的来历以及猜测她可能要谈及的事情。 “还不知两位如何称呼?” 分别入座后,在侍女呈上茶水后,戴尔盖伯爵终于忍不住发问,从开始到现在,他都还不知道黛娜的真实身份。 “名字只是个代号,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戴尔盖伯爵是否知道最近发生在王国西部区域的事情?” 黛娜自然不会将自己的真正身份讲出来,那样就没意义了,就会变成君臣之间的对话,哪怕身为君主,她黛娜也没有对贵族继承人人选指手画脚的权力,除非那位继承人实在太过不堪。 “不知。” 戴尔盖伯爵摇了摇头,目光扫过黛娜与朵洛西后落在两人身后排成一排立在偏厅入口处的王室骑士,似曾相识的感觉又一次浮现在心头,他总觉得在那里见过这样的场面,一时间又回想不起来。 “名为黄玫瑰领的子爵领发生了一场人伦惨剧,黄玫瑰子爵的长子弑父夺取子爵之位,这件事应该已经传到了王都被女王陛下所知,相信很快就会广泛流传开的。” “竟然有这种事! 黄玫瑰领我知道,领主罗伯特黄玫瑰还和我有旧,真没想到他居然就这么死了,死在自己的血亲手里!” 戴尔盖·百合花一脸震惊,并不是装出来的,他确实对黛娜讲述的事情难以置信,而且还有一种心有戚戚的威胁感,贵族并不是能享一辈子福的,越是站得高,摔倒的时候摔得越狠,不像站在平地上的人,摔倒之后拍拍屁股就能爬起来。 “根据我对百合花领的调查,我发现了一些能让你大吃一惊的事情。 具体是什么我已经全部记录下来放在了这个盒子里,等我离开后你就可以打开。 你我萍水相逢,既无仇怨也无故交,这次提醒你不过是因为凑巧知道了黄玫瑰领发生的惨剧,否则我根本不会浪费你我时间在这里交谈。 等你看完了这里面的记录,信与否还望你深入调查后再做决定,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你想,你会调查出让你不敢置信的情况的。 告辞!” 黛娜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当初离开王都时白天打定主意傍晚就是溜了出来,在离开王都这么久之后,她雷厉风行的作风一直保持着,根本没有和百合花伯爵绕弯子,开门见山的道出来意就是带上一众王室骑士干脆的离去。 “请,慢走!” 被黛娜的话惊到的百合花伯爵,在黛娜一行人已经走出偏厅的时候才反应过来,他站起身欲言又止,视线落在黛娜放下的那个普通的木盒上,到嘴边的话又被咽了下去,就像黛娜所言的那样,他们之间既无旧怨也无交情,对方会在这个时候提醒他,极有可能只是因为心血来潮的随意之举,这让百合花伯爵对木盒里描写的内容更加好奇。 目视黛娜一众人消失在视线中,命令随从将偏厅正门关闭没有得到他的允许不许任何人进入,百合花伯爵回身来到刚刚入座的座位旁,拿起黛娜放下的那个木盒,微微用力便是将木盒打开,显露出木盒里一张写了不少文字的羊皮纸。 越是查看羊皮纸上的内容,百合花伯爵的表情就是越精彩,在他用颤抖的手放下羊皮纸的时候,他的表情怎么是一个精彩可以形容的过来。 “孽子!” 狠狠的吐出一口憋在胸口的闷气,百合花伯爵短时间仿佛老了几岁,他万万没想到,一直在自己面前表现的还算顺眼的列肯斯,暗地里居然会有如此恶劣的行径,哪怕是他本人敢做出这种事情,也早已经无法被王国的律法所容忍,被削掉爵位已经基本板上钉钉。 “这个字体,看起来有点熟悉啊。” 又一次艰难的抬起手将羊皮纸放在身前,百合花伯爵准备再看一遍看是否有某些地方看错了。 他的注意力很快被羊皮纸上那自成一格的字体吸引,继而他的脸上就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整个人差点跳了起来。 忙不迭的让随从打开偏厅大门,急匆匆的回到自己的卧房,在密室里找到了珍藏的一份文献,对比两份记录上的字体,结果让百合花伯爵整个人都要傻眼了。 因为两份记录上的字体,某些字的相似度高达九成! “女王! 女侯爵! 王室骑士!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和她带来的一众人马会让我觉得莫名的熟悉,那不就是和在郁金香大厅时极其相似么? 我真傻,连女王亲临都没能第一时间认出来。 我真傻,被那个孽子蒙骗了十几年! 我真傻,女王早就给我暗示了我居然没有看到” 推测出真相的百合花伯爵,无比失落的瘫坐在地上,整个人都被绝望与沮丧充斥,自家的丑事他居然不是第一个知道的,还毫无保留的呈到女王陛下面前,他已经可以猜想到女王陛下之前到底是怎么看他的,估计全是失望吧。 () 第272章 命运(爆更2/5) 好大一会后百合花伯爵才有力气从地上起身,第一反应自然是推门去追赶已经离去很久的黛娜一行人。 他当然是没能追到,黛娜一行人从离开伯爵城堡的时候就上了马直奔西方而去,一众人的战马都是极其精良的那种,哪怕百合花伯爵从一开始就紧追不舍也最终会被甩下。 劲风烈烈,吹拂在人的脸上身上无比的惬意,夏末秋初时节的温度虽然还很炎热,但有劲风拂面,赶路的一众骑士并不觉得难受。 虽然不懂装完比就跑很爽这样的话,但黛娜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还是很有满足感的,这种像流浪骑士一样的生活非常的符合黛娜的喜好,她这么些年终于有机会做自己一直以来想做的事情,带上伴侣带上护卫,来一场没有危险说走就走的旅行,每到一处都留下自己的足迹与事迹,在自己离开后依旧恒久的传扬,想想就让人身心愉悦。 “来,起乐!” 黛娜忽然来了兴致,在战马狂飙的时候就来了歌唱的兴趣,百合花领的所见让她有了灵感,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受,黛娜从来不会把话憋在心里,想说自然就会说出来,想唱自然也会唱出来。 朵洛西女侯爵最理解黛娜此刻的心情,率先哼起符合黛娜心情的曲调,很快一众各方面都称得上全才的王室骑士也开始伴乐,他们都竖起耳朵,准备聆听来自于女王陛下的声音。 “一个人,离家很远。 风吹过,我的耳畔。 我看见,艳丽的鲜花在阳光下盛开, 也看见,光明照耀不到的黑暗。 又到了该抉择的时候, 我的心中满是彷徨。 光明与黑暗,永恒不变, 没有光明,黑暗怎为黑暗? 没有黑暗,光明怎为光明? 唯有身处黑暗,心向光明,才是我的理念。 我的长剑,是我最忠诚的伙伴。 我的盔甲,是我最后的防线。 我将为了我的王国而战, 从始至终,永恒不变!” 诗歌这种风格的乐曲,从精灵出现的时候就广泛的在这片天空下土地上流传,时至今日依旧是许多人的最爱。 黛娜也是诗歌乐曲的忠实拥簇者,当然,只要是动听的乐曲,不管是什么风格她都喜欢,哪怕她知道歌曲除了对精神的激励外并没有太大的作用,也无法改变她的这一想法。 黛娜的歌声还在旷野上回响,随行的一众王室骑士与朵洛西女侯爵都是默然不语。 他们能从黛娜的歌声中听出黛娜从始至终没有改变的信念,那就是为了王国而战,她身为一国之王,享受着鲜花、掌声与权力的同时,也背负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尤其是黛娜身为一名女子,更是比男儿背负的东西更多。 “哈,唱出来果然心情舒畅的多。” 黛娜并不担心自己的话会流传出去被外人所知,这些跟随她的王室骑士,忠诚度都是毋庸置疑的,哪怕黛娜现在让他们毫无理由的去死,那些王室骑士也会眼睛都不眨的就立刻自尽,当然,黛娜也肯定不会做出这种决定就是。 命运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它是无法用常理来推断的。 命运总喜欢给人开玩笑,这是许多人的感受。 比如和财富失之交臂,比如和今生的最佳伴侣擦肩而过却没能相知,比如让相爱的两人经历了苦难磨砺后却没能走到一起。 它无常的仿佛被什么在控制一样,以逗弄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灵为乐。 如果两个人在命运的既定中会有交轨,那么无论双方怎么回避,都会在某个既定的时间相遇。 孟庆与鲜花女王的相遇,就是在命运的注定下,在鲜花王国西部的一个小小的骑士领达成,这是双方前往并抵达骑士领之前都没有预料到的。 “这里不错,看起来挺热闹的。” 换了个方向远离了无人区,孟庆终于又和兰雅找到了人类聚集的区域,经历了几处并没有太多可回忆的贵族领之后,他和兰雅来到了坐落在黄玫瑰领东方几百公里处的这个骑士领。 “确实如此,这里的平民生活的挺富足,平民手里有余钱了,带动领地的贸易发展,长此以往后,必然会吸引周边更多的人聚集于此,这是文明发展必然都要经历的过程。” 交了并不算多的马粪清理费用后,孟庆得以牵着战马进入这处骑士领。 这方骑士领对每一项收费的地方都规定的非常合理,让人哪怕掏钱也掏的心甘情愿。 比如这个马粪清理费。 没出过门养过马的人就不会知道,地方领主对于那些牵着马的骑士有多么的欢迎又有多么的无奈。 马儿可不懂人性,街头随地排泄十分常见,这就需要地方领主每日早晚定时清理街道。 否则要不了多久,马粪的味道就能把沿街的所有商铺熏到关门歇业的地步,整个领地也会变成巨大的马厩,到了阴雨天随着雨水飘荡的马粪更是能让人对出门望而却步。 一番打听后,出人意料的是这方看起来很繁华的骑士领,领主的实力不过只有中阶初位,就和当初孟庆接触过的那位铁山领领主一样,铁山对当时的孟庆是一座大山一样不可战胜的,但对现如今的孟庆只不过费点时间就能搞定,时间在流逝,他的实力在提升,已经提升到了足以傲视绝大多数中阶骑士的地步。 抵达一个贵族或骑士领,正常情况下流浪骑士都会拜访一下地方领主,不管是接受领主的招募也好,或者条件不符合心意也罢,必要的礼节总是要有的,不然没有在地方领主那里报备,流浪骑士之后可能会遇到很多糟心事。 任何有足够多外来者涉足的领地,地方领主总是很劳碌的,总有做不完的事情需要他处理,到了晚上的时候也需要宴请那些外来的骑士们,许多混吃混喝的流浪骑士,日常就是从这个领地走到那个领地,享受身为骑士不同于平民的特殊待遇。 () 第273章 女王莅临(爆更3/5) 当夜,名为明云领的骑士领,身为领主的明云招待了孟庆、兰雅以及另外两名游历到此的流浪骑士。 一天有四名流浪骑士到访,对明云而言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一天,如果每天都有这样的访客,总会有流浪骑士选择留下来加入到领地中,对领的实力提升有很大的帮助。 贵族以姓氏为领地名,骑士自然只能以名字给领地命名,他们期待有一天,自己的名字后能冠以鲜花王国的某种鲜花名,只可惜现如今的时代,几十年了也没有新的贵族出现,自然也没有骑士能在姓名后冠上鲜花姓氏。 另外两名骑士的实力都是初阶,分别为初阶中位与初阶高位,正常情况下已经非常不错,但在孟庆与显露出中阶气息的兰雅这里就不够看了,今夜的主角自然也是兰雅与陪伴在兰雅身边看似不显山不露水的孟庆,连身为领主的明云都是作陪的。 “感谢明云领主的盛情邀请,阁下能把一方骑士领经营到现在的地步,着实没少下功夫,这真是我等的楷模。” 身为陪客的那两名流浪骑士很会说话,他们的话也不是在恭维,在十几年前,明云也很有可能和他们一样是一名流浪骑士,后面选对了效忠的贵族才能在现如今拥有一块堪比男爵领的土地与权力。 成为贵族是这片土地上绝大多数骑士的最终目标,而拥有自己的骑士领,也是许多骑士做梦都想达成的。 虽然骑士领的领主只能享自己一世富贵还随时有可能被贵族收回领地,但也好过跟随毫无希望的领主或者无依无靠的流浪四方。 这就是在有贵族的世界,改变了自己命运的骑士不得不面对的局面,纵使成为骑士代表已经将自己的性命掌握到了自己手上,但骑士们依旧要面对许多身不由己的局面,比如没有找到值得效忠的贵族,比如没有足够的财富购买供给自身修炼的魔药,哪怕鲜花王国是魔药的产出大国,没钱依旧只能干看着别人享受魔药增幅修炼的快感。 面对骑士的恭维,明云表情不变,这样的话他听过不止一遍了,已经不怎么能让他动容,他对兰雅以及孟庆的好奇,远超过邀请另外两名骑士加入明云领的打算。 孟庆在整场晚宴中都没有说太多话,在入宴之时他就感觉到了某种不安,不过并没有在明云身上发现什么让他不安的存在,但这种不安并没有在之后消失,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强烈。 上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时,孟庆还非常弱小,那个时候的他正在带领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全员迁移到从猫妖手里夺取到的新领地,事后他才知道那个时候兰雅和柯蒂斯两人已经深入到丛林中正在找寻他们,虽然没有找到,但却将一个实力和大棒营地相符的哥布林部落的全体哥布林斩杀殆尽,那是孟庆心中一直没有消除的痛,也是他在之后会对兰雅不客气的主要原因。 “希望不要有不好的事情出现。” 摇了摇头,孟庆不再多想,兰雅早就观察到孟庆的情绪变化,一直在询问孟庆发生了什么事但连孟庆自己都不清楚又怎么回答兰雅呢,他只能用别的理由解释了几句才让兰雅放下心来。 在晚宴尚未散去的时候,明云领的东方,已经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众多的马蹄声由远及近的响起,立刻让明云领东门的士兵们警惕了起来,趁着夜色侵扰领地的情况虽然极少发生但不可不防,以前不是没有听说过有这种事情出现,下场最惨的就是他们这些值守门岗的士兵。 通常情况下不会亮起的萤石灯被催动亮起,驱散了大片黑暗也照亮了东门内外的大片区域,当马蹄声逐渐放缓,一群骑在战马上风尘仆仆的骑士进入明云领东门守卫的视线中。 “来者何人? 从何而来? 来我明云领所为何事?” 和孟庆当初遭遇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在入夜后来到明云领的这一众骑士,并没能立刻得到进入领地的机会,而是先行遇到了守卫的盘问。 “听起来是一个骑士领,又遇到骑士领了,挺好。” 来人为首的骑士摘下头盔,居然是一名少见的女骑士,她自然就是黛娜,跟随在她身后的其他人也纷纷摘下防护灰尘的头盔,清理被头盔压歪的头发,自然也是朵洛西女侯爵与一众王室骑士。 有多次夜晚造访贵族领的经验,黛娜当然知道要怎么说才能让这些尽职尽责的普通人士兵放行,看到黛娜与一众随从相貌气质皆不凡的模样,明云领东门的守卫不敢怠慢,得到黛娜回应后就是立刻打开了紧闭的正门,放黛娜一众骑士进来。 如何分辨骑士是否正义,普通认自然有自己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看骑士说话的语气、说话时的表情与看人的目光就能分辨的差不多,这些都还没办法分辨出来人的立场,那只能说明来人确实有很大的问题,不可轻易放入领地内。 “明云领,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入领地还需要交马粪清理费,这点我记下了,之前遇到的领地都是入城费这一让人摸不着具体用途的花费,价格也有多有少,或许这种明确具体用途的花费,该在王都实施下去。 明云,命运,不仔细听,真的会让人听错的。 难道这是命运中注定我会来到的地方么?” 离开东门,骑在战马上行走在入夜后还有不少人在活动的明云领内的主街上,黛娜观察了一番看起来很满意。 一个实力只是中阶初位或中位的骑士就能把一方领地经营的完全不弱于一方男爵,她对收回贵族世袭权的想法更加坚定。 如果王国里所有的贵族都用骑士代替,那些没了世袭权的骑士,一定会比现在高高在上的贵族更加努力,更加忠诚于王国的吧。 骑士们对她黛娜的忠诚度定然也会拔升到远比现在更高的地步,因为任免骑士领领主的权力不再是贵族而是她鲜花女王。 () 第274章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爆更4/5) 世袭,这是贵族侵占属于王国利益的重要原因,贵族们一代代传承下去,传承的不仅仅只有土地,还有如何钻王国律法漏洞的经验。 这些没办法放到明面上的东西是那些人的‘智慧’,他们多数没有对王国与国王的敬畏,有的只是自己的私利。 “什么,有一队超过十名的骑士刚刚到来?” 在夜宴已经到了尾声的时候,在守卫匆匆进入宴会告知刚刚发生在东门的消息时,身为一方领主的明云也不由得为之动容,这么晚了还有这么多骑士来到明云领,今天的明云领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来了这么多外来骑士。 孟庆抬起头来望向兰雅,兰雅也在望着他,两人的目光中都有惊讶,孟庆的心情更加不能平静,他在推断之前自己是否是因为这群外来者的即将到来才会有些心神不宁。 不过答案很快就能揭晓,身为领主的明云已经道出宴会暂停的话,起身准备去迎接人数过十,在守卫口中十分不凡的那群外来者。 “咱们也去看看吧。” 孟庆自然没有留在领主府的意思,兰雅自无不可,孟庆怎么说她就会怎么做,现在的她甘愿成为孟庆的影子。 另外两名骑士自然也没有心情再留在明云的领主府,他们彼此交谈着,讨论着这群新来的骑士大概实力,推断他们来这里的原因,是借宿还是有其他事情要做。 “那位明云骑士来了。 看来在我们之前,还有其他外来的骑士来到这方骑士领啊,我们可能打扰到他们了呢。” 远远的看到率队走出领主府立在广场上摆出迎接架势的明云与一众随从,抵达明云领就直奔领主府而来的黛娜和朵洛西小声对话着,朵洛西点了点头,视线扫过明云与他身后的一群人,毫无疑问的落在最醒目的兰雅身上。 身为中阶初位骑士实力的明云,正常情况下不可能有同为中阶骑士实力的属下,除非是关系非常好完全能彼此相信的存在,否则一个骑士领,通常情况下不会同时出现两位中阶骑士实力的管理层,否则会有很大的隐患。 跟着孟庆混了几年,兰雅的见识早已经不同于鲜花王国的大多数女骑士,不光如此她的审美、穿着打扮方面也很独特。 孟庆一直都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发明,这些小发明里就有各类型的服饰,总有能让兰雅喜欢的那一款。 如今兰雅身上的服饰,就是不同于鲜花王国风格的另类服饰,看起来像是孟庆前世所在时空的风衣,薄风衣一直到兰雅的膝盖处,双手插兜的兰雅立在那里,让人不留意到都不可能。 朵洛西留意到了兰雅,黛娜自然不可能没看到兰雅的存在,她的眼睛很快就亮了起来,离开王都这么久,兰雅还是第一个能让她另眼相看的女子,还是一名中阶骑士,看起来年龄也不算太大,和她黛娜相差无几。 出身王族的黛娜很清楚民间的骑士想提升到中阶实力需要多少资源,没有一个实力不俗的领地支持是很难一个人成为中阶骑士的,当然如果有恐怖的天赋就另当别论,只不过有这样天赋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崭露头角被贵族发现吸纳的。 “我—嘞—个—去!” 孟庆难得没有忍住内心的震惊吐出了一句汉语,又一次听到孟庆那只有他自己才理解的语言,兰雅不由得看向孟庆,这番行为自然也吸引了黛娜与朵洛西的注视,她们也都将视线投到眼睛瞪大一脸见鬼表情的孟庆身上。 “这人是谁?怎么看起来这么搞笑的样子?” “不清楚,看起来应该是那名女子的同伴吧,两人站的很近。” “等下找机会打探一下两人的身份。”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黛娜与朵洛西短时间内就达成想法一致,在这个时候明云也终于看清了下马走近的黛娜与朵洛西,哪怕他已经成家有子了,依旧被黛娜与朵洛西惊艳到了。 不过他并没有失神太多,在反应过来后也没有露出一脸垂涎的表情或者挂着恭维的笑容,不卑不亢的介绍自己身份,并征询黛娜一众的身份与来历。 “我等自王都而来前往王国西部,赶路至此天色已晚,烦劳明云领主一夜,明日一早就会离去。” 交涉这种事情自然不需要黛娜亲自出面,自有王室骑士代劳。 在黛娜与朵洛西等待期间,孟庆不动声色的拉着不明所以的兰雅缓缓后撤,他的行为自然招来了黛娜新一轮的观察。 “怎么了?” 被孟庆拉走的兰雅满头雾水,她还是第一次在孟庆脸上看到如此表情,怎么说呢,就像是看到传闻中可怕存在的普通人,只想尽快远离。 “别问了,等我们走掉了我再和你说。” 孟庆没有回头就能知道身后投来的多道目光里必然有那位姓氏为黑色郁金香,身份为鲜花王国现任女王的黛娜。 侦测能力让他第一时间得到天色已晚才抵达明云领的一众人的领头者身份,在看清侦测的回应介绍后,孟庆第一时间以为侦测能力出错了。 毕竟在这个边远的小骑士领能遇到鲜花王国的现任女王简直就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情。 你见过只带着一群看起来并不起眼的护卫就下到某个县城的国家领导人么? 现在他孟庆真的见到了。 他脚下这片土地名义上的主人就在距离他不到三十米远的地方,还在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他。 哪怕黛娜的颜值与气质都非常符合孟庆的审美观,而且对方的女伴也有别样的风情,但孟庆可不是看到女人就走不动路的那种人。 他非常清楚自己现在是混血哥布林而非纯粹的人类。 那位黛娜·黑色郁金香可是高阶中位的水属性骑士啊,这还是孟庆来到这方时空遇到唯二的高阶骑士,更是第一位手掌数以百万计子民生杀大权的王者。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是孟庆的理念,他虽然非常好奇黛娜这位鲜花女王的现任国王不呆在王都处理政务跑到这么边缘的小骑士领做什么,但他更珍惜自己的小命。 高阶骑士就不是他能应付的来的存在,更何况高阶中位实力,还带着同样为高阶实力女伴的黛娜呢? () 第275章 女王有请,岂敢不从?(爆更5/5) “请等一下。” 见孟庆拉着兰雅说走就走而且越走越快,黛娜终于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出言喊住孟庆。 她的声音落在众人耳中,让人有一种莫名的舒心,这是一种有着天然魔力的声音,有一种让人不愿反对的魔力。 众目睽睽之下,被呼喊的孟庆不仅没有停下反而越走越快,到了后面更是拉上兰雅开始了小跑,他奔跑的方向是朝远离黛娜一众人所在的方位,哪怕前方是骑士领的高墙也没有停下。 “截住他!” 黛娜不知和谁在说话,并没有追赶孟庆的意思,而是双手抱在胸前,一脸饶有兴致的望着孟庆颇显狼狈的背影。 在孟庆和兰雅来到骑士领一侧高墙前准备跃起越过高墙离去时,两道身影就那么从高墙后探出头来,他们散发的气势让孟庆为之绝望,因为这两位也是高阶骑士! “尼玛,我就说身为一方君主,哪里会只带着一名高阶实力的女伴就敢来到王国这么偏远地方,原来暗地里还有更多更强的护卫。” 孟庆没有把握一对一战胜一名高阶骑士,更没把握带着兰雅从两名全神贯注盯着他的高阶骑士手里逃脱,于是乎他很干脆的握紧兰雅的手,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又回到了之前站立的位置。 “你跑什么?” 见孟庆灰溜溜的回来了,黛娜一脸饶有兴致的望着孟庆,她不觉得自己的身份在这个时候已经暴露了,毕竟她回忆过了,确定自己从未见过孟庆与兰雅,对方肯定没办法刚见到她就能知晓她的真实身份。 “没有啊,只是想去散散心,阁下连这也管得着么?” 孟庆撒谎从来不需要构思,可以说张嘴就来,也不会脸红心跳或者有被人察觉到的小动作。 “散心?早不去晚不去,偏偏在我到来的时候去散心? 天这么晚了,你和你的同伴去看夜空的星星么?” 黛娜的兴致很高,孟庆越是解释她越有兴致和孟庆就这件事掰扯一番。 “是啊是啊,你太聪明了,连这都猜到了。 今夜群星璀璨正适合观星,我想去看看。” 孟庆抬头看着天还哼着不知名的小曲,一句话形容就是满身痞气。 “在哪里看,星辰不都是一样的么?” 黛娜可不会被孟庆几句话蒙住,身为王室儿女又登机成为鲜花王国现任女王,黛娜对天文方面的知识了解并不少,虽然这在大多数人看来并没有研究的意义,但是王室里一直都有如实记录每日天文变化的观星人员,出现流星、彗星、日食、月食时,这些人就会被用到。 “这里人太多了,我想去安静的地方,再和爱人说些私密话,你也想听么?” 孟庆故作不快,表情非常的到位。 “想听。” 出人意料的是黛娜居然点头应是,着实让孟庆郁闷了一下,更是让围观者不由得轻笑起来,兰雅则是无可奈何的望着孟庆,对语出惊人的黛娜也是颇为无语。 “去去去,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想听我可不愿意。 而且,我可不会让你靠近我的同伴。” 孟庆紧握着兰雅的手,望着黛娜的表情有些别样的意思,他的话落在黛娜与朵洛西耳中,让两人的表情都有了细微的变化,彼此对望一眼,都看到了眼中的意思。 “我怀疑你可能是王国通缉犯,跟我们走吧,我们要对你进行一番调查。 不瞒你说,这两位就是王国的暗殿骑士,我们则是为了调查王国西部的一起贵族凶杀案而来,我有理由怀疑你可能是凶手,不然为什么见到我就要跑?” 黛娜半真半假的说着,那两名高阶骑士实力的暗殿骑士也是配合的上前几步,他们早就跟着孟庆来到了他的身后站定,被四名骑士注视着,孟庆的头都要大了。 “你想清楚了么? 调查我? 你敢直言你的真实身份么?” 无奈之下,孟庆只有抓住黛娜隐藏起来的身份当做筹码,他和对方的实力差距太大了,远比当初还没觉醒时面对人类骑士时更加无力,要知道高阶骑士可是都能长翅膀飞的,他即使插上翅膀都难逃掉,更没办法放弃兰雅一个人逃命。 黛娜被孟庆顶了一下也有些犹豫,如无必要她不愿暴露自己的真正身份,那样会惹来非常多不必要的麻烦,哪怕这里只是一个骑士领,里面也有可能潜藏异国探子,真被人知道她黛娜的踪迹,怕是很快就要面临层出不穷的暗杀,无论是来自王国外的还是来自王国内的,这点黛娜非常清楚。 朵洛西看到了黛娜脸上的犹豫,凑近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她的话一字不漏的被孟庆收集到,让孟庆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也让黛娜脸上重新浮现出笑容。 “我的身份当然可以说,不过不是在现在。 两位,请出示你们的身份证明,这位骑士好像不太相信你们的暗殿骑士身份。” 黛娜看向两名暗殿骑士,两人心领神会,并没有出示他人预料中的纸质证明或者某种勋章,而是双臂一展,背后凭空长出两只光彩耀人的斗气之翼,在此起彼伏的‘高阶骑士’呼声中,两名暗殿骑士操控斗气之翼离地飞起,绕着人群飞行了一圈又降落到地面上,斗气之翼也化作漫天飞舞的碎星逐渐消散。 两名高阶骑士,对方属于鲜花女王的某个势力已经是毋庸置疑事实,虽然从未听说过暗殿骑士这么一个组织,但高阶骑士的身份已经足以解释一切。 哪怕是明云领的领主在这个时候都弯下腰对高阶骑士表示服从与尊敬,任何一位高阶骑士,到了王国哪里都会受到隆重的待遇,包括面对贵族时也有平等的身份。 “阁下,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黛娜戏谑的望着孟庆,脸上的笑容非常有意思,在孟庆看来就是要说:‘你尽管编,信你才怪’。 “当然,女王陛下有请,我岂敢不从?” 孟庆也笑了,张嘴道出黛娜最不想听到的称呼,也让周围的人表情变得极其精彩。 () 第276章 言语上的较量(爆更1/5) “你到底是谁?” 黛娜女王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了,朵洛西已经将手搭到了腰间的短剑剑柄上,至于一众王室骑士更是反应迅速,快速移动位置将黛娜女王护在最中央,望向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带有警惕。 “在你来到之前,我只是游历到此的流浪骑士。 在你来到之后,我只是想远离女王陛下的胆小鬼。 在你以势压人的时候,我是谁,还重要么?” 孟庆完全无视了周围其他人的怒视,用非常放肆的语气和黛娜对话着,这个时候包括明云在内的一众围观者,已经有人对着黛娜跪下了,女王亲临哪怕消息还没完全确定,也不妨女王的忠实子民对心中的信仰行礼。 “你们都给我让开!” 黛娜来了脾气,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王室骑士,众人无奈的让出空间,让黛娜可以一步步的上前走到孟庆面前。 “伪装的不错,阁下,展露真容吧。” 身份已经被孟庆揭破,黛娜也很干脆,伸手一抹自己的脸,露出了世人所熟悉的模样,哪怕许多人从未见过黛娜女王的真容,但或多或少听说过或者在画像上见到过女王的模样,比对现在看到的黛娜模样,可以发现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且黛娜在显露出真容后,一直压制住的王者之气也是做不得假的。 “彼此彼此。” 孟庆同样用手揉了揉脸,比黛娜还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孟庆的整个人都在发生变化,连皮肤的颜色都发生了改变,原本普通的双耳也是变长变尖,变化最大的莫过于他的眼睛,在夜晚中依旧有着摄人心魄的魅力。 “半精灵? 不,好像是混血半精灵!” 哪怕以黛娜女王的见识,也没能第一时间分辨出孟庆的具体来历,她只能凭借孟庆那不同于人类的尖耳判断出孟庆有精灵的血脉,仅此一点就足够让她对孟庆产生不同的看法。 明云瞠目结舌的望着几乎改头换面的孟庆,万万没想到之前表现得不显山不露水的孟庆,真实模样居然会是现在的样子,至于另外两名游历到此的骑士更是难以说出来话,亏他们之前还在心里有些敌视孟庆,觉得孟庆配不上兰雅这样的女伴,现在看来,他们太过目光短浅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 别说你已经活了几百岁,满口谎言那会让我看不起你的。” 感受到孟庆身上澎湃的生命力,黛娜的语气有些酸酸的,不管是精灵还是半精灵都是远比人类寿命要长久的存在,她面前看似年龄并不大的孟庆,天知道已经多少岁了。 “这是我的天赋,就像我能一眼看出你的身份和你的同伴是王国女侯爵的身份,这是别人学不来的东西。” 孟庆没有撒谎,侦测能力确实是他独有的天赋,远不是旁人可以想象的。 “唔,这样啊,确实很神奇。 那么,你到底从哪里来?来我鲜花王国所为何事?” 没有谁能比黛娜更有资格问出这句话,整个鲜花王国的土地都属于她黛娜,来到这片土地上的所有存在,也毒药遵守她制定下来的规则。 “久闻鲜花王国景色优美来参观参观,顺便想见识见识传闻中长袖善舞美到能一一人敌一国的鲜花女王到底长什么模样。” 孟庆笑了,笑的很灿烂,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现在见到了么?” 黛娜的表情没有多少变化。 “见到了,而且和想象中的差别不大。” 孟庆如实的点头,他的话和心里的想法并没有太多出入,抛开黛娜身为高阶骑士与女王的身份不说,仅是对方的容貌就称得上倾城倾国,当然孟庆前世见多了网上的美女,对黛娜的颜值还能扛得住,不像其他看到黛娜这样的女子就惊呆了的人,没走出过家门的这些人,哪里见过黛娜这样气质与容貌并存的女子。 “你是不是还知道些什么?” 黛娜望着孟庆的表情有些不善,一旁的朵洛西也有些紧张起来,孟庆刚刚瞥了她几眼,很是对着她放肆的笑了笑,笑的朵洛西心里发虚。 “当然,我的天赋,可以让我发现所有想知道的东西。 不过我知道不代表我会说出去,这点你完全可以放心,我的接受能力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强。” “你跟我来!” 黛娜这次率先带着朵洛西向着领主府正厅走去,身为主人的明云在这个时候根本没有插嘴的机会,甚至没能追随黛娜一起进入正厅就被拦在了正厅外,唯有孟庆和兰雅两人以及两名暗殿骑士可以跟着黛娜进入正厅。 “说吧,你到底从何而来,请如实告知。” 在只有暗殿骑士与朵洛西在的时候,黛娜终于能放下担忧,在场的人她都可以相信,也不怕她喜欢女人的事情真的被孟庆讲出来,毕竟不管怎么样,她能将孟庆的生死握在手里。 “南方丛林。” 孟庆深吸一口气道出自己的真实来历,现如今的他只有一招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五的最后底牌,其他底牌都不适用于这样的场合,毕竟除了他和兰雅外,另外四人都是实打实的高阶骑士,随便拎出来一个就能把他孟庆压着打。 “我想,我已经知道你的来历了。” 在孟庆说出自己来自南方丛林而非某个贵族领或者人类国度的时候,黛娜就恍然大悟,孟庆当初做出来的事情可不是能瞒住所有人的,他也没想瞒着别人,做就做了,还怕别人知道么? “知道了又怎样,你要杀了我么?” 孟庆说出这句话的事情,表情很平静,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倒是兰雅有些紧张,她对孟庆的安危非常担心,远超过对自己的担心。 “不不不,我身为鲜花王国的君王,即使杀人也要名正言顺,你又不是我的子民,我自然不能随便就杀了你。 不过你不要以为事情就这么算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些年来你最少从鲜花王国掠走了上千名人类吧,他们的现状如何?” “好的很,比在你的统治下过得要好,有耕地可以耕作,有粮食可以吃饱,有毛皮衣物可以御寒,有知识可以学习,无需担心领主的各种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睡着后也不会担心有贼人闯进来抢走粮食夺走性命。 这样的生活,过得难道不比在你的统治下是要好么? 还是你要告诉我,你到现在连王国底层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还没发现?” () 第277章 让他走!(爆更2/5) 在场的人中,兰雅对孟庆的话是最有发言权的,她亲眼见证那些来到丛林中的人类态度变化。 那些人最开始自然是唯唯诺诺唯恐被哥布林当做食物吃掉,后面确认这群哥布林并不是他们认知中的哥布林,虽然吃肉但不吃人而且还给他们提供土地、房屋、农具与种子,渐渐的就适应了远离人类世界的新生活。 在兰雅离开联合营地之前,营地里许多勤劳的人类都以能成为联合营地的一员而高兴,再让他们离开也不会轻易离去,毕竟对生活在底层的人类而言,只要付出能有应得的回报,被谁统治其实并无什么区别。 “你的意思是说,那些人不仅还活着,而且过得要比以前还要好?” 孟庆的话很难让黛娜接受,她没亲眼见过哥布林联合营地的规模,自然没办法想象到那些人类的现状,在她之前的设想中,那些被孟庆的人马掠走的人类,能还活着就已经非常幸运了。 “正是如此。” 孟庆确信的点点头,他看向兰雅,兰雅深吸一口气道出自己的所见所闻,她身为人类,说出的话,更加能被同为人类的其他人接受。 “不知不觉,你居然在南方丛林里拉出来一个族员过万的势力。 怎么,莫非你还想在丛林中建国,以丛林为根基征战四方么?” 聆听完兰雅的讲述,再听了孟庆的补充,黛娜脸上的惊色一直没有消退,她身为王族自打出生时就有属于自己的领地与子民,登基后更是享有整个鲜花王国的土地与子民,但她至今没有能让王国的领土扩大一丁点,家大业大的她,反而不如孟庆更加自由。 “陛下,这人的话不可轻信。” 两名暗殿骑士见黛娜女王在思索不由得开口道,在他们看来,任何非人族的存在都是需要抹除的,只有这样才能让人类一直屹立在这片天空下土地上,至于人类王国之间的问题,也得由人类来解决。 “我有计较,你们不必多言。” 黛娜有些头疼的挥了挥手,最初知道孟庆身份的时候,她的第一想法就是将孟庆斩杀在此以绝后患,但她就是没能道出击杀孟庆的命令,并不是因为孟庆的相貌或者实力亦或者有精灵血脉的原因,而是孟庆能让原本生活在鲜花王国土地上的子民,心甘情愿的生活在常人避之不及的密林深处。 “我做这些,只是为了自保,并保护生养我的营地,当下,即使你让我的人走出丛林我也做不到。 陛下还有什么要问的么? 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就告辞了。” 孟庆想走很轻松,影化后的他自然没办法被揪出来,如果是大白天孟庆还有些担忧,但现在可是夜幕笼罩的夜晚,他只需要往任何一处阴影里一钻就再也没有谁能找到。 他之所以以身涉险留在这里和实力强大随从众多的鲜花女王对话,原因都出在兰雅身上,如果两人的关系没有在之前水到渠成的走到一起,他或许在衡量得失之后真的会一个人离开,毕竟兰雅身为人类,黛娜再怎么为难她也不会杀了她的。 “当然有,这本书,应该是你写的吧,除了你,我想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会将哥布林当做一本书的主角来写吧。 我很好奇,前言中的那些东西,你到底是想象出来的,还是确有其事?” 从朵洛西手里接过那本《哥布林编年史》随意翻看着,黛娜望向孟庆的表情很是奇特,能写出《哥布林编年史》的人她终于找到了,真相却比最初的设想还要惊人。 “信则有,不信则无,这要取决于你如何看待那些事。” 孟庆没有直接回答黛娜的问题,而是给出似是而非的答案。 “你的回答并不能让我满意,如果我能满意了,你就可以带着你的同伴离开了。” 为了能得到真正满意的回答,黛娜做出许诺,她的身份没有必要对孟庆说谎,也是因为孟庆一直以来虽然不消停,但对鲜花王国的利益损害并不多,如果孟庆以前对南方丛林附近的人类大肆杀戮,现在的他估计首级已经和脖颈分家了。 朵洛西欲言又止,她很清楚黛娜一旦放孟庆离开未来会有怎样的隐患,在她看来孟庆这种危险的存在还是尽早扼杀在摇篮中最好,一旦让对方成了气候,对鲜花王国也是极有可能产生威胁的,毕竟鲜花王国太大了,哪怕以骑士的速度想从王都赶到边疆也需要半月之久,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此言当真?” 孟庆眼中露出惊喜的表情,他在这之前都以为自己和兰雅没办法继续一起陪伴下去了,兰雅对他的依恋他可以清楚的感受到,他又不是冷血绝情的人,自然做不到独自离去的行为。 “当真,我以我黑色郁金香的身份作证。” 黛娜点了点头,竖起耳朵准备聆听孟庆接下来的讲述,在看到《哥布林编年史》前言的时候,她最初是不信的,但离开王都前她去了一趟王宫的藏书阁,却在里面翻找到了和《哥布林编年史》前言中某些段落相似的记载。 这就让她没办法淡定了。 如果《哥布林编年史》的前言有些是真实的,那其他那些没有被验证的东西呢?是否也是真实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这本《哥布林编年史》,岂不是成了这片土地上万族共同的史书? “既然如此,我也不藏着掖着了。 前言中的内容确实被我加工过,有真有假真假难辨,除了我恐怕没有谁能真的就你的问题给出回答,哪怕是精灵也得翻阅先祖的记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人类和精灵以及其他血脉相对纯净的种族,确实是由创世神创造出来的。 神,确实存在。 但如今已经不在了。 我只能说到这里,剩下的更多,你自己想想吧,或者多看看那本书的前言自己领悟。” 孟庆紧握着兰雅的手掌,向着被暗殿骑士拦住去路的方位走去,两人立在那里一动不动,一直到孟庆走近且黛娜女王发出指令后才无可奈何的让开身形,让孟庆和兰雅得以通过。 “让他们走。” () 第278章 终至王都(爆更3/5) “多谢女王陛下。 今日之遭遇,我不敢忘记,他日必有回报。” “管好你自己吧,再被我见到你,就不是现在那么简单的了,祈祷你那个时候能在我出手之前逃出我的视线。” “哈哈哈哈,不要太狂妄哦,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高阶中位的实力固然强大,但在我看来,还不如高等精灵里的普通存在,更加没办法和原初精灵以及魔相比较。 女王陛下,你未来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千万不要认为成了高阶高位骑士就已经到了实力的顶峰。 高阶高位骑士,不过是另一条道路的开始而已,甚至连那临门一脚都没能踏出去。 下次再见,我会让你刮目相看的。” 孟庆临走时的话让黛娜不由得陷入深思,孟庆是在骗她么?未必,他没有理由在这个时候欺骗她,这些话他原本可以不说的但还是说出来的,所以究竟是真是假呢? “骑士的另一条路,入口在哪里呢?” 鲜花王国现如今还没有高阶高位的骑士,那不是天赋能够达到的程度,骑士的实力到了高阶后,哪怕提升一个小阶位也是千难万难,数不清的俊杰,一直到生命的终点到来时还是高阶中位骑士,就是没能踏出最后一脚。 “晨星,是不是因为我你才把那些秘密说出来的。” 兰雅的心情很难过,她在被孟庆牵着走的时候,能够感觉到孟庆手掌中渗出的细细汗珠,孟庆的手掌也有些凉,这是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的。 “说这些做什么,咱们都还好,这就足够了,那些东西,本就不是什么秘密,至少精灵肯定知晓,这位鲜花女王也知道又能怎么样,不还是对这个世界无可奈何么?” 孟庆勉强笑了笑,刚刚的他确实非常紧张,这种小命被别人捏着的感觉很难受,救了他的并不是他一直以来赖以重视的侦测能力或者觉醒的天赋,也不是他精灵血脉带来的不凡外表,反而是他从始至终一直保持对人类并不算过分的和平态度,这种态度救了他一名,让孟庆不得不感慨什么叫做命运无常,什么叫做现世报。 一直到孟庆和兰雅两人在明云领领主以及一众随从的目视下走出领主府走入夜幕中,两人才算真正的脱身,不过因为有黛娜这位鲜花女王还在的缘故,孟庆并没有留在这里的想法,继续带着兰雅向着领地外前进,一直远离了明云领超过五公里才算放心。 “斗气化翼,原来是这样的。” 孟庆在赶路间并不是什么都没做,在两名暗殿骑士展现自己身为高阶骑士的独特证明时,孟庆就在目不转睛的观察他们并且用侦测能力解析所看到的一切。 到了这个时候,他终于得到一点有用的结果,不过短时间内还没办法将属于人类高阶骑士才能掌握的斗气化翼掌握到手,不过这只是时间问题,最终孟庆还是能将其解析透彻并学以致用的。 在这个小小的子爵领一下遭遇了四名高阶骑士,其中还有这片土地上的统治者,这确实超乎了孟庆的预料,也改变了他一直以来的想法,让他见识到了人类世界的顶尖强者实力,对他的成长帮助极大。 “我们还要继续走下去么? 不行就回去吧,我不想再拖你后腿了。” 兰雅一直在注视着孟庆,因为孟庆兴致不高的原因也很难过,她无比的痛恨自己的实力太弱小,没有办法在之前的局面下帮助到孟庆反而拖孟庆后腿,她知道如果只有孟庆一个人在场,哪怕遭遇四名高阶骑士也不会这么狼狈。 “当然要继续了。 些许打击还不能打垮我。 她鲜花女王既然远离王都来到王国边陲,那我就反其道行之,我要去鲜花王国的王都看看,看看人类王国的王都到底是怎样的一番模样。 兰雅,既然你已经选择跟随我并且我已经接受了你,你就不用再担心我会丢下你。 你若不离我定不弃。” 伸手抹掉兰雅眼角的泪珠,孟庆微微一笑,他并没有被之前的遭遇打击到,说白了他的年龄还是太小,对比人类不过是尚未成年的少年,用半精灵的年龄来算的话,他甚至都能算是一个刚会走的婴儿,能在这样的年龄拥有现在的实力孟庆已经算是极有天赋的了,未来的他会成长到什么地步,连他自己都想不到。 在命运中注定要相遇的双方在相遇后,向着相反的方向继续进发,黛娜带着一众护卫向着王国西部最边缘区域进发,孟庆则是和兰雅一同向着鲜花王国的国都前进,如果命运真的在被谁控制,那么双方未来必然还会再相遇。 时间就像是流水一般,在不经意之间就流淌走了。 夏去秋来,鲜花女王还没现身,鲜花王国的王都,平静并没有持续多久便开始有涟漪溅起。 到了入秋之后,许多隐藏在暗中的人和势力已经不再隐藏,全都跳到明面上开始为己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国不可一日无君,在鲜花王国女王连一个招呼都不打就离开王都且至今生死未知时,有人产生取而代之的想法也是非常显而易见的一件事,其中跳的最欢的自然是黛娜女王的同族兄弟,那些获得王都附近分地的侯爵与公爵。 没了黛娜头悬王冠高居王座之上,连入秋时的郁金香会议都没能照常开启,这下赶至王都的各方贵族瞒也瞒不住了,全都知道黛娜女王已经离开了王都至今生死未知,王都因为这些人的到来,水被搅的更浑浊了,趁水摸鱼的那些人也在这个时候加大力度,想尽一切办法招揽那些因为要参加郁金香会议抵达王都的各方贵族们。 在郁金香会议没能照常开启的第三天,孟庆与兰雅自王都西方而来,在黄昏将至时来到了坐落在平原之上经过几百年的修建规模大到城墙一眼望不到边的鲜花王国王都。 “终于到了。” 这是孟庆在看到期待已久的鲜花王国王都后的第一句话,一旁的兰雅也是满心都是欢喜,她从小到大都在主动被动接受各种各样的理念,那些理念无一不在说她是鲜花王国的子民,要效忠于鲜花王国的君王,鲜花王国的王都是整个王国的政治、文化、财富中心,也是所有流浪骑士带着希望最愿到来的终点。 () 第279章 四线城市(爆更4/5) 鲜花王国的王都名为郁金香城,是鲜花王国最早建立起来的城市,时至今日这座城市依旧在扩建之中,居住在这座城市的人也一直在增加,光是这么一座城市,辐射到的人口数量就是高达百万人,占据鲜花王国的近十分之一人口。 身为王国的国度,生活在郁金香城的平民自然不可能过得像王国边陲的那些乡巴佬那样,每一名能在王都站住脚的平民,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生存的办法,哪怕他们并不以耕作土地为生。 人口越多的地方,对各类资源的需求也会越多,光是吃喝方面,一个王都每日的消耗就是海量的,这也是王都周边几十里都是肥沃平原的最主要原因,真靠地方领地来养活,那隐患也太大了。 粮食从土里产出来再到端到生活在王都里的人的餐桌上,其中要经过许多的环节,这些环节里能提供非常多的工作岗位,以此衍生的各方面的产业,更是养活了几十万的平民人口。 平民努力都能在王都有一席之地,那么骑士只要愿意努力,更加不愁在王都找不到一份养活自己并能帮助修炼的工作,最多的还是为贵族服务,不过并不像王国其他贵族领那样需要签订漫长的不平等条约,你甚至能见到许多骑士在做连平民都能代劳的工作,他们是相对自由的,当然也享受不到那些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的骑士一样的待遇。 “这简直就是一座四线城市啊。” 缴纳了不菲的入城费后,孟庆和兰雅得以进入王都,他伪造身份证明的手段又有精进,连王都的守卫都能蒙骗住,主要也是没有高科技手段对每个人的身份进行检测的缘故,不然孟庆必然会无所遁形。 通过了人来人往有大块萤石灯照亮的数十米长的城墙通道,走出通道望着映入眼帘车如水马如龙的一幕,孟庆无不感慨的道。 来到异界这么久,他还是一次性见到这么多人,有一种回到原本世界的错觉。 “什么叫四线城市?” 兰雅又在孟庆口中听到新鲜的话,很是好奇的问出来。 “四线城市啊,常住人口过百万,城内各类基础设施齐全、人们生活水平相对富足有幸福感的城市,基本可以称得上这一类,在这之上还有三线、二线、一线城市,不过我觉得别说二线一线,估计三线这片土地上都没几个。” “鲜花王国的王都,在你眼里居然只是四线城市??” 兰雅满脸的难以置信,她实在想不出,眼前对她而言繁华无比的王都,会让孟庆第一时间给出这样的判断。 孟庆曾经见到过什么? 一线城市又是怎样繁华的景象? 莫非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国? “哈哈,不打击你了,好歹这里也是一国之都,算得上这片天空下为数不多的政治、文化中心,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一看这座城市里的人和物了,咱们走吧,先找一个地方落脚,接下来的时间里,有的是时间慢慢看。” “嗯,听你的。” 兰雅虽有很多不解,但不会在这个时候继续追问孟庆。 自打两人和鲜花女王碰面后,两人之后就在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同于流浪骑士的行径,兰雅也主动伪装了自己变得十分普通,孟庆更是加大了伪装的力度,变得相貌平平,这样的二人组合,每天都会有难以计数的人来到王都,也会有许多人离开王都,走在王都宽阔无比甚至划分出马车、马匹与行人通行专用道路的街道上,孟庆与兰雅并没有吸引到别人的注意力。 除了在黄玫瑰领留下了上千本《哥布林编年史》,孟庆没有再遇到鲜花女王后在对这本书进行过传播,如今来到鲜花王国的王都,望见这里的繁华与交织的人流,他的心又有些蠢蠢欲动,虽然他当初说自己要在外游历三年,但如果能用更短的时间达成目标,岂不是更好? 王都就是王都,一个王国的中心,消费水平自然不是黄玫瑰领这种王国边陲的子爵领能比拟的,铜币这种货币在这里非常的不值钱,随便多买点东西,就要用银币来付账,价值一银币以上的衣服鞋子以及菜肴、酒水多不胜数,至于专门供应骑士的那些地方,许多东西都是以金币来计价。 “好贵哦,住一晚居然要五枚银币。” 找了一处看起来很整洁招待也很周到的街边旅馆,打听了一下住宿费用后,兰雅不由得咂舌,虽然她如今身价不菲,但一直以来养成的消费观念还没改回来,在她看来王都虽然是王都,比地方贵族领贵上两倍就已经很吓人了,没想到只是住宿就贵了十倍。 “这位骑士小姐可别嫌贵,咱们店,从选址到选材装修再到每一间静室的布置以及摆设,那都是非常有讲究的。 哪怕身处闹市,但客人绝对不用担心夜晚会被房间外的声音惊扰到,除此之外我们店还会供应留宿的客人晚餐与早餐,更是会将客人的马匹清洗一番喂养精料,让您无需起夜给马匹喂食,五枚银币,您的花费真的物有所值。” 似乎是看出来孟庆与兰雅是第一次来王都,招呼两人的旅馆侍从很有耐心的讲解着,让孟庆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类似的话,他可没少听过。 “晨星,你觉得呢?” 兰雅上上下下打量着旅馆的大厅,这里的风格很对她的喜好,在被侍从提醒后兰雅也留意到了之前忽视的细节,比如大厅里铺设的地毯,摆放的高大瓷瓶以及入秋后还盛开在瓷盆里的各类鲜花,更是有淡淡的熏香味在飘荡,这是一种能让人凝神的气味,有助于留宿的旅人更放松的入眠。 “问我干吗,五银币还是五金币,对你而言不是轻而易举的么,还要在王都待很多天呢,你要适应这里不同于地方贵族领的消费水平才行。” 孟庆耸耸肩无可奈何,女人就是奇怪,总喜欢在做选择的时候让别人给她提意见,哪怕别人真的提意见了她依旧还会犹豫,最终会选择第一时间觉得正确的,期间花费的时间完全就是被浪费掉了。 () 第280章 异界版‘飙车党’(爆更5/5) “这位客人说的很对,一听就是见识不凡走南闯北过的,王都不同于地方贵族领,这里可是能有机会见到许多大贵族和强大骑士的,甚至咱们店门口这条街上,如今都有不少贵族在。” 侍从听了孟庆的话连连点头,兰雅舒了一口气,最终还是做出决定:“要不然,我们再看看吧,要是不行,我们再来?” “客人请便,小店大门随时为客人敞开。” 侍从的脸上有着失望,不过态度也没就此变化,他一个普通人能在面对骑士的时候保持平常心也就是在王都这种地方才能见到。 换成在地方贵族领,哪怕不要钱让骑士住下的旅店也多不胜数,毕竟有骑士入住,可是能招揽到许多客人的。 “哈哈,那个伙计肯定很郁闷,和你说了这么多都没打动你的想法。” 走出了旅店,孟庆并没有因为兰雅浪费时间的行为而不满,反而因为之前的见闻而发出笑声。 “本来就是很贵么,住一晚就要五个银币,这比我以前一个月的薪酬还要高。” 兰雅一本正经的和孟庆讲述着,她在回忆以往的时候已经不会让心中隐隐作痛了,如今有孟庆陪伴在上身边,兰雅的每一天都很快乐,这些快乐,早就冲散了那些心中的不愉快。 “确实,不过高消费高薪酬也是理所当然的,你要是在王都找一份合理的工作,肯定要比曾经赚的要多。” “我可没兴趣,从你这赚到的钱还有很多呢。” 兰雅连连摇头,现在的她哪里还有为了钱给别人卖命的想法,陪伴在孟庆身边还嫌时间不够用呢。 “让开! 都给我让开!” 就在孟庆还要在说什么的时候,后方传来急促的马蹄声,还有皮鞭抽打空气的爆鸣以及毫不掩饰嚣张的催促。 刚离开旅馆不远,驱动战马缓步行走在街道右侧供马匹行走的道路上和兰雅边走边说话,孟庆的心情本来因为来到王都见到新的景与人而感到不错,碰到当街纵马狂飙的人,心情自然就没那么好了。 敢在王都嚣张的人,不是贵族就是贵族子弟,或者家里的长辈是实力强大的骑士,否则这样嚣张的人根本不用其他人惩治,光是被冲击到的骑士就能让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像孟庆与兰雅一样骑在马上悠哉悠哉行走在黄昏将至的王都街道上的骑士有很多,但此刻却是纷纷忙不迭的让出位置,有的甚至不得不挪到供给马车前进或者供行人前进的道路上,引来小范围的混乱。 “又是哪位贵族的子弟?” “好像是哪位公侯家的吧,看,他和随从的胸口上都有郁金香徽章。” “这些家伙这段时间越发嚣张了,以前可老实的从来不敢在王都纵马狂飙,现在成群结队的比试较量,前天听说就有人被马踩死的,据说脑袋都开花了也没个下文。” “嘘,还是离远点吧,这样的贵族子弟,不是咱们能招惹起的。” 街边的路人中有许多骑士,来王都比较早的人都知道近段时间王都的变化,对此虽然心焦但也无能为力,毕竟这种局面下,除非王国的主人鲜花女王现身才能改变这一切,否则任何人都是没办法将局面拨回正轨的。 孟庆与兰雅早早的让出位置,他并不想在刚来王都就惹出来事端,毕竟他对王都的了解几近于无,这可是那位鲜花女王的地盘,他孟庆可得保持小心谨慎的态度才是。 并没有戏剧性的一幕出现,策马狂奔的一众人马离孟庆与兰雅老远就是狂飙而过,没有因为孟庆的注视而放缓速度,也没有因为兰雅的存在而被吸引。 书里写的主角每到一个地方就必然会挑起争端,那只不过是笔者在故意为之罢了,或者主角太不成熟反派太过无聊,不然走在街上只要没有冲突,谁会对路旁的背景人物多看哪怕一眼呢? 一直到一众骑士狂飙远去且人马溅起的烟尘消退,街道才恢复原本的模样,不过这一所见让孟庆对鲜花王国的王都有了新的认识,这些类似于他原本所在时空飙车党的存在,让孟庆知道鲜花王国的王都并不太平。 “一群蒙先祖荫泽的家伙。” 兰雅一直以来对贵族的态度都不怎么样,当初的那位野蔷薇男爵之侄子就不招兰雅待见,她出身平民家庭,从小就承受了普通平民儿女没有承受的苦难,对高高在上的贵族难有好感,在她看来贵族都是一群蒙先祖荫泽的存在,除了其中的少数,其余的所有全部杀掉对这个世界的影响也不会多大,好处远远多于坏处。 “跑呗,人家骑着马还能不让他跑么,反正别折了马蹄摔断胳膊腿和脖子啥的就尽管跑。” 孟庆耸耸肩,他在地球上看到飙车党的时候也是冷眼旁观,内心吐槽这群人迟早会有一天死在自己的冲动上,来到异界也没改变他的这一想法,任何出格的行为都有可能遭来必然的命运,有获得必然要付出代价,只是或早或晚而已,哪怕这一辈子都没能得到报应,但迟早会让后代偿还。 “走吧,看一看华灯初上的王都夜景,还有咱们真得找一个地方先住下再说。” 路旁开始有萤石灯的光亮出现,价值不菲的萤石灯在王都街道两旁到处都是,而且灯架与萤石的大小都是非常相似的,一看就是统一放置的,能有这样手笔的唯有王室这样的存在。 走走停停,在夜幕已经降临好一会后,兰雅才在来到王都遇到三五处旅馆后,确定了要留宿的旅馆。 这处旅馆的住宿费相对低一些,但一个晚上也需要四枚银币,代价就是环境要比第一家差一些,总体上相差不会太多,毕竟这里都是王都,都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两侧。 “你可算选好了,我迫不及待的想下马了。” 两人自然选择的是双人间,不过晚上是不是分开睡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来到王都之前的两人,在野外过夜的时候那可真的是天为被地为床好不狂野。 来到王都后自然不能这么做,不过有和在野外不同的环境,肯定会有不同的感受。 () 第281章 血脉异动 当清晨的阳光再次洒落大地后,沉寂了一个晚上的郁金香城再次热闹起来,沿街店铺纷纷开门做起营生,更有早起早睡的早点铺在天还没亮时就已经开门待客。 比他们起的更早的则是黎明前清扫街道马粪、落叶与杂物的清洁工,这些勤劳的人从始至终一直都默默无闻,不为人所知。 店主们起床开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关闭店门前收回来的郁金香重新插到店门外,无论严寒还是酷暑,郁金香城这座城市里,都有郁金香花的香味飘荡。 王室光是培植出售郁金香花,每年都能入账一大笔金币,其他地方贵族虽然也有效仿过,但没谁能让领民心甘情愿的接受花钱购买鲜花这种事,除了郁金香城。 黑色郁金香是现任鲜花女王的专属证明,哪怕是王族也不敢栽种一株,否则就会被认为有谋逆的想法。 更多时候,平民买到手的郁金香,花瓣的颜色是金黄色的,这种花能够维持半月不凋谢,只是插在清水里也能活下去。 连番赶了这么久的路,孟庆在进入王都后终于能睡上一个安稳觉。 这一晚他睡得很熟,梦中也梦到了不同与平常的画面。 待他醒来后,梦境中发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给人一种不真实感。 “你还好么? 你知道你夜里发出吓人的声音么? 我怎么摇你都摇不醒。” 被孟庆起床的动静惊醒,兰雅也睁开了眼睛,很快她的脸上就挂上了焦急的表情,昨夜孟庆表现的不同于以往,让她一晚上都带着牵挂没能睡好。 “有这回事?” 孟庆的表情变得严肃,看来昨夜的梦并不是普通的梦境,已经影响到了现实的身体,正常情况下,他睡觉时除了呼吸声是不会发出其他声音的,这点孟庆很确信。 “嗯,怎么形容那种声音呢,让人听起来就觉得恐怖。” 兰雅回忆了一番,带着忧色望着孟庆,别是孟庆有什么隐疾隐瞒着她。 “是不是这种?” 深呼吸一番,孟庆回忆昨夜的梦境,模拟梦里见到的存在发出不似人类的声音,清晨时窗外能聆听到的虫鸣,在孟庆的声音响起来后立刻消失,仿佛只是因为声音就感受到了某种可怖的存在。 “对,就是这种声音!” 兰雅脸上的忧色更甚,双手紧握着孟庆的手掌不愿松开,哪怕孟庆有隐疾在身,她也定然会对孟庆不离不弃,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孟庆好转。 “我大概明白了。 不要紧张,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我应该可以解决。” 孟庆平静的摇了摇头,表情也很淡定,但他内心就不是这么想的了,他此刻的心中无疑掀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 要知道,他梦里可是见到了早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明面上的存在:魔! 调出侦测能力对自己的观察,孟庆果然发现自己血脉中那只存在百分之一的未知血脉,在此刻已经增长到了原本的两倍变成了百分之二,因此挤压了其他的血脉,使其他血脉的占有率都降低了一分。 想都不用想孟庆都能知道那一直未知的血脉到底是什么存在,除了传闻中的魔就没有别的可能了,只不过这种魔的血脉居然还能自行提升,这远远超乎了孟庆的预料。 “这座城市里一定有什么东西存在,影响了我的身体,继而导致我的血脉发生了改变。” 在这一刻孟庆下定了决心,那就是找到隐藏在这座城市中的未知存在,将其拿到自己手里,会因此影响到什么人惹出什么事孟庆在所不惜。 检查了一下自身,发现除了掌握了少少的一些魔的语言外,身体就没有其他变化孟庆暂时放下心来,但如果明天醒来还会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比如魔的血脉再次增长,那孟庆就要考虑尽快离开这座城市了,不管有没有找到那未知存在都得如此。 从窥视血脉回溯时光得到的结果让孟庆没办法忽视魔的力量,那是一种可以比拟原初精灵甚至可以仰望到神明的强大存在,只不过这种强大是有代价的,代价大到孟庆绝对不想承受。 “晨星你没事吧。” 兰雅还是没敢放心,她能从孟庆的表情中观察出来孟庆内心的不平静,这是在孟庆身上少见的情况,一直以来孟庆都表现的胜券在握,哪怕是面对实力强大的鲜花女王时亦是如此,没有像现在这般忧虑过。 “我需要尽快在这座城市多转几圈,可能会忽视到你,你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跟我一起走,也可以留在这里等我回来。” 孟庆打定主意后就准备立刻行动,偌大的一座郁金香城,纵横得有数十公里,这不是能一朝一夕完成搜查的,他并没办法得到影响他血脉变化的未知存在的确切位置,只能漫无目标的找寻,或者随着时间流逝自行得到结果,总之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 “我跟你走!” 兰雅毫无疑问的选择要和孟庆一起行动,孟庆也没多言什么,收拾妥当后在楼下前台交了一枚金币充当之后的房费,便是带上兰雅骑上战马,以郁金香城限制下最快的速度在这座城市开始策马奔驰。 一整个上午孟庆的搜寻都是以无果告终,下午一直到临近傍晚,侦测能力外加望星瞳都没能有什么发现,不过意外总是能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并不是孟庆找到了影响他血脉变化的未知存在,而是一群比他纵马速度还要快的彪马党盯上了他。 “外乡人?” 郁金香城对骑士的纵马速度有一个限制,早在入城之前孟庆就从张贴的告示上得到了确切的速度限制,但无论在哪里,总有人会视律法为无物,以践踏规则为乐趣,就像平民杀人会一命偿一命,而骑士杀人有的时候只需要赔钱即可一样。 同样的事情也适用于其他方面,哪怕是鲜花王国的王都也不例外。 一群七八骑从孟庆后方以远超孟庆胯下战马的速度奔驰而来,将王都限速令视为无物,仅是瞥见故意让战马超出自己身下战马半个马身的那几人,孟庆就知道这群人的来历,以及这群人闲到蛋疼的无聊。 () 第282章 越发严峻的局面 “几位,我无意比试,请另选他人吧。” 孟庆尽可能的用商量的语气和为首之人对话,在侦测能力回馈的结果中,他能清楚的知晓这些人的中心是谁。 对方的身份可不简单,如果真的要算的话,应该当得上皇亲国戚,哪怕鲜花女王也得喊一声堂哥。 当然至于黛娜愿不愿意喊不喊那就另当别论,反正她身为女王是至高无上的,没有人敢把她怎么样。 “回答我的问题!” 奥斯丁·郁金香完全无视了孟庆的话,高傲的俯瞰着孟庆,他的战马颇为神骏,比起孟庆身下的战马要威武的多,完全比得上孟庆在黄玫瑰领见过的万里追风驹,不过并没有半人马血脉。 “麻烦来了。” 孟庆内心叹息,自身血脉的异动已经让他无暇顾及其他,包括他来王都的最初目的都不再能被他放在心上,毕竟这是事关他个人性命的大事。 能在鲜花女王面前侃侃而谈的孟庆,又岂会真的畏惧他奥斯丁一个公爵之子的身份? “烈火,咬他的马!” 见孟庆不回自己的话,奥斯丁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抖了抖缰绳对胯下的战马下达攻击命令,他的战马反应十分神速,略微放缓速度后,张开大嘴就咬向孟庆骑乘的那匹战马脖颈,马唇之下的两排大牙在阳光照耀下白的耀眼。 “给我踢它的蛋!” 奥斯丁能和自己的战马沟通,孟庆当然能比他做到的更多更好,声音从孟庆口中发出,他身下早就发觉不对劲的战马十分灵敏的偏过头躲过那匹名为烈火的战马撕咬,速度猛增超越烈火半个身位,找准时机一记后蹄就蹬在烈火腰腹部后方、两条后腿前方的致命弱点。 仅是一蹄就让烈火四蹄失去力量无力支撑沉重的身躯与背上的骑士轰然倒下。 奥斯丁反应足够迅速,在烈火倒下时就飞身跃起毫发无损的落到地上。 但那匹马就没那么能对应的过来,它的速度很快,所以摔得更狠。 致命弱点挨了一记毫无保留的马蹄打击,横着摔飞出去擦着地面滑出十几米远,才撞在一户倒霉店主的门面前,还撞塌了半扇门。 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旁观者根本没能知晓双方之间的小动作,只注意到奥斯丁加马追赶上孟庆,但没片刻就马失前蹄狼狈不堪的一幕。 孟庆根本不去看奥斯丁难看的脸色,继续驱动战马前进,一旁的兰雅也是毫不停留的跟上孟庆,见此一幕,奥斯丁脸色涨的通红,同伴投来的注视以及周围的窃窃私语,让他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挑衅。 “给我停下来!” 奥斯丁的怒吼并没能让孟庆的速度减缓分毫,眼见孟庆马上要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奥斯丁一把拽下围在身旁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同伴,骑跨上对方的战马,死命挥动握在手里的马鞭,任凭同伴在后面跳脚也不去管。 他之前重视的那匹战马烈火早就不能被他放在心上,他现在只想追上挑衅了他尊严的那个外乡人,然后让对方明白什么叫后悔! “那个人追上来了!” 兰雅牵挂着之前的一幕,不时回头张望,很快就是发现了无视一切疯狂追击的奥斯丁,对方真的无视任何挡在面前的人或物,战马不止撞到一人,还把一人的腿给踩断了,围观者多是敢怒不敢言,也不敢对紧随奥斯丁的那些王室子弟索赔,只能自认倒霉。 “来的正好,让我找个地方解决他们。 找到了,跟我走!” 孟庆回望一眼,看到的是奥斯丁眼中的疯狂,对此他嗤笑一声,望星瞳搜索了片刻他就发现了远处适合解决麻烦的地方。 公爵之子? 很了不起么? 奥斯丁的狂妄让他忽视了可能存在的危险,一骑绝尘的跟在孟庆身后。 待他的同伴终于追上奥斯丁时,看到的只有捂着裆下满地滚爬的奥斯丁,而不见了他骑乘的那匹同样神骏的战马以及孟庆二人,追问哪里还能追问出来结果,奥斯丁都马上要变成公公了。 小惩了一番惹到自己的倒霉蛋,孟庆心中的火气也发泄了一些,他的心情可没有看起来那么平静,一个白天没有一丁点发现,他对夜晚的到来已经满是担忧。 拒绝了让兰雅继续陪同入睡的想法,孟庆今夜将自己关在屋里,兰雅几次在深夜醒来都能听到隔壁孟庆压抑的低吼声,仿佛有猛兽在孟庆的房间里苏醒,这让她忧心不已。 “要不然我们走吧,离开这里或许你的情况就会好了。” 到了第二天一早发现孟庆的神情比起前一天更加憔悴,兰雅的心都要碎了,她宁愿替孟庆承受这种煎熬,也不愿不好的事情发生在孟庆身上。 “问题不大,能顶得住。” 孟庆今日的情况比起昨日严重的多,仅仅在郁金香城逗留了两个夜晚,他体内属于魔的血脉就增长到了百分之四,并不是他最初预料的那种每夜百分之一的提升,看样子是要翻倍增长,这使得孟庆能呆在郁金香城的时间急剧缩短,他不敢想象一旦魔的血脉超过了其他的血脉达到百分之三十二乃至六十四时,他的身体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两夜,最多能在这座城市再待两天两夜,大后天一早必须离开这里,否则会发生什么连我也无法估计,如果我体内魔的血脉真的以翻倍的方式进行增长,也许郁金香城的数十万人就要见证魔降临这个世间的一幕了。” 孟庆闭眼良久再睁开,眼中满是凝重,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决定要改变方式,不在漫无目的的找寻,而是打算直奔嫌疑最大的王宫,也是整座郁金香城的中心、守卫最森严的区域。 “你要进到王宫里查看? 太危险了!” 兰雅在得知孟庆的打算后满是焦急,她内心对郁金香城以及王室还有着未曾磨灭的敬畏,毕竟是从小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王国中的人类,哪怕现如今她对鲜花王国的敬畏已经很少了,也没办法像孟庆这样毫无顾虑的想要进入王宫。 “你留在这里吧,这样也方便我行事,最迟明天傍晚我就会回来的,不弄清楚魔的血脉为什么会突然增长,我哪怕离开了这里也不会甘心。 如果命运真的会让我在这座城市里化魔,那我即使现在逃离,日后也定然会有化魔的那一天,我必须将隐患在这里彻底消除!” () 第283章 潜入王宫 如果没有得到邀请,哪怕是高阶骑士也没办法进入王宫之中。 要知道身为鲜花王国的国都,郁金香城内不知隐藏着多少老而不死的老怪物。 能成为高阶骑士的人类,只要没有受到过太严重的伤势,活到一百五十岁还是非常简单的,他们老了,失去了年轻时那般拼搏的勇气,但在王都面临危机的时候,还是会选择站出来,用自己的一把老骨头对敌,这是每个人类国度都有的底蕴。 孟庆要独闯郁金香王城,其危险程度不下于他还没觉醒的时候独自一人进入人类的贵族领,只要被人发现,无论他的实力有多强,逃跑是他唯一活命的机会,否则就会被接二连三出现的隐居强者围攻致死。 如果不是自身的血脉被某种未知存在影响到,孟庆是不愿冒这个险的,现在的他想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影响了自己的血脉异动,最大的可能还要深入王宫探查才能得到答案。 辞别了依依不舍的兰雅,孟庆换上了最合身的衣物,这种潜入行动自然不能佩戴沉重但防护力强大的铁甲,拥有不错防护力重量更轻的皮甲才是首选。 一切准备完毕后,孟庆在兰雅的注视下进入影化状态,哪怕现在是太阳刚升起的白天,但只要有阴影的地方就能容纳下他,在街道间行走过的路人,恐怕没谁能想到孟庆化作暗影就那么从他们身边经过。 作为一个建国近三百年的国度,鲜花王国的国都修建的庞大且华丽,如果是平时,孟庆会被周围那些见所未见的建筑而吸引,但现在的他内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深入王宫找到最有可能隐藏在王宫中的未知存在。 坐落在郁金香城中央的王都纵横近十公里,哪怕纵马从一侧行到另一侧也得好一会时间,有数千人常年居于鲜花王国的王国之中,大半都是侍奉女王保卫女王的侍从与护卫,另一些则是负责日常记录、整理文献的官员,他们可以踏足的地方也仅有为数不多的区域,其他地方都属于这个王国的主人鲜花女王所有。 孟庆抵达王宫外围前都没有遇到任何阻拦,但抵达到王国外围后,他不得不停下来,因为王国的外墙和他设想中的一样高大厚重,不仅如此更是有一层在阳光照耀下闪耀着微弱光晕的结界。 结界的防护力并不强大,甚至连飞鸟都没办法阻拦,但它是有辨别能力的,体型太大的目标想要进入结界中就必然会被阻拦住,得到提携的王宫护卫会在第一时间赶至将试图进入王宫的宵小擒获。 哪怕进入影化状态,孟庆仍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彻底的失去存在,他仅仅是尝试靠近结界就是感到了不适,咬牙准备进入结界时,哪怕处于影化状态依旧触发了结界的阻拦与警告,刺耳的声音响彻,孟庆用望星瞳可以清楚的察觉到王宫内迅速赶至此处的守卫。 “还真有点难办呢。” 孟庆不禁头大,王宫的这种结界应该防的就是像他一样能潜行的人,这样能免去拥有潜行天赋的人偷偷溜入王宫里为非作歹,哪怕为此每日要消耗不菲的能量也在所不惜。 孟庆远离了结界,闻讯而来的护卫自然没能有什么发现,不过因为今日一早就遭遇这样的情况,王国内部的守卫们都打起了警惕,这非常有可能是有外敌尝试入侵的第一次尝试。 好在孟庆在等待中等到了混入王宫的机会,哪怕再牢固的防护,往往也是最容易被从内部攻克,当等待中的孟庆看到一群十数人的队伍从王宫内向着有结界防护的出入口走来时,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有惊无险的在结界被短暂开启的时候潜入到了王宫内,并没有触发结界的第二次警示,混进来的孟庆多少有些庆幸自己在这之前学到影化天赋,不然让他等上十天半月也难有机会找到守卫松懈的时间,能在王宫值守的守卫,警惕性是毋庸置疑的。 行走在栽种着各种盛开鲜花的王宫内,穿行在或宽或窄的道路间,孟庆的望星瞳天赋一直在发挥作用,他没有漫无目的的找寻,而是直奔王宫中央区域,看起来应该是鲜花王国的国库所在地而去。 王国宝库自然有着比围墙所在地更强大的防护,它有着一层单独的结界,而且在孟庆观察的近半小时时间里都没有被开启过,想要故技重施混入宝库的想法暂时没办法视线,孟庆唯有将注意力转移到宝库周边的其他建筑上,准备先从这些建筑找起。 “这位女王陛下的喜好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除了我恐怕没几人知道他们效忠的女王居然是个拉拉吧。” 逛了几处防护力近似乎无也没有什么发现的建筑,孟庆继续行走间内心满是吐槽。 当初见到黛娜的时候,他就将黛娜的全部资料都掌握到手了,包括对方从未对外人提及的秘密都一览无余。 孟庆相信鲜花女王肯定受到过什么打击才会走到现如今的地步,当然她也肯定不是普通人,否则也没办法力排其他更有竞争力的王室子弟登基成为女王。 当时见到的那位朵洛西·紫罗兰女侯爵就是黛娜女王的相好,两人的关系已经保持了很久,换成一男一女的话,估计现在孩子都该十几岁了,只可惜两个女人是没办法生孩子的,这不符合大自然的规律。 打心底里孟庆就能猜到鲜花女王在任期间,鲜花王国必然要出现乱局,一个女王还不愿生子,会给王国的贵族以及王室子弟带来怎样的看法想想就能猜到,哪怕黛娜的实力属于这片土地上的佼佼者也没办法影响到那些被权力遮住眼睛的爱国者或窃国者,至于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恐怕也只有自己知晓。 偌大的王宫哪怕有数量众多的守卫与侍从,在孟庆看来依旧有些冷清的感觉,似乎是因为这处地方的主人长久不现身的原因,一直以来都为王室服务的那些侍从百无聊赖,闲的骨头都要生锈了。 () 第284章 被时间掩埋的过去 “等等,那里是什么东西?” 视线不经意的瞥到某种不知名的事物,孟庆错过视线后连忙将视线移回远处,望星瞳天赋让他可以轻易的看穿看石头、木头、土壤以及钢铁,最初就能看到地下的暗河,现在的他可以看得更远更深。 王宫的地下并不是空无一物的,相反有许多地下密室,几乎每一处建筑下方都会有这样的密室,这并不能让孟庆另眼相看,但他现如今看到的并不是地下密室,而是其他存在。 一处存在于王宫地下的建筑废墟! 那座建筑废墟并不大,只有几百平方的规模,这也是之前孟庆没能发现它的原因,他要看的东西太多了,离得远忽视了这片地方也有可能。 只不过地下数十米深处居然发现了建筑废墟,这让孟庆不由得猜想当年鲜花王国建国时,将国都与王宫定于此地的真实意义是什么,在鲜花王国建国之前,这里又是什么样的存在?那些已经被深埋地下的建筑,当年又是谁建立起来的? “有一个地方有通往地下建筑废墟的通道!” 一番找寻后,孟庆找到了能通往地下建筑废墟的通道,就在离他并不算远的一处建筑中,当他抵达那里后才发现,这处建筑并不简单,大白天的就有几十名守卫在值守。 保持影化状态的孟庆并没有惊动守卫就进入了没有结界的建筑内部,一番查看后他大概知晓这是什么地方了,除了那位鲜花女王的寝宫,就没有第二个可能。 “把自己睡觉的地方建在一处地下建筑废墟的上方,恐怕当初建立起这座寝宫的人,应该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计划吧。” 通过查看这处建筑的材料年限孟庆可以知晓这处建筑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年头,是整个王宫最先建立起来的建筑之一,之前他见到的许多建筑看似比这里更大更华丽,其实建成时间才不过几年,乃是在鲜花女王登基后才建立起来的。 望星瞳让孟庆精准的找到了通往地下建筑废墟的通道入口,就在鲜花女王的卧榻一侧墙后,不过到了这里孟庆又被拦住了,因为想要不弄出动静打开通道入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仅是观察孟庆就能知道开启通道入口会产生多大的动静。 “看来只能等到外面的守卫换班的时候再做打算了,或者来一个调虎离山将守卫调离才行。” 孟庆从影化状态中退出来,目露思索之色,到了这会时间已经快到正午了,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地下的那处建筑群虽然在地面上也能瞧的仔细,但肯定没有亲身前往能让孟庆满意。 “看来只能想办法调虎离山了。” 因为寝宫外的守卫久久没有换班的迹象,孟庆唯有做出调虎离山的计划,好在他一直都有随身携带炸药的习惯,这次离开联合营地,带走的炸药也有几千磅,这是能炸掉一个山头的重量,制造点小动静将守卫引走还是很简单的。 约莫十几分钟后,距离寝宫数百米的地方,平地一声惊雷响起,震耳欲聋的声响吸引了聆听到声音的所有人注意力,包括百无聊赖守在女王寝宫外的守卫。 孟庆并没有第一时间返回女王的寝宫尝试打开暗道入口,而是换了一个更加远离寝宫的地方重新布置了炸药,在几分钟后又是一声震天的轰鸣声响过,将聚在第一次爆炸点惊疑不定的守卫们全都吸引住了,数百人的庞大队伍开始了转移。 孟庆却在众人乱糟糟找寻时回到了女王的寝宫,在动静不小的暗道入口开启声中,他将不知几十年没有打开的暗道入口开启了,可以确信的是,现任鲜花女王登基时并不知晓寝宫里有暗道的事,否则也不会这么久都没打开过一次暗道机关。 似乎对自己制造的入口有足够的信心,最初修建这一通道的人并没有在通往地下的通道里埋设陷阱,这也方便了孟庆的行事,当打开通道入口后,等待了半分钟让通道里陈年浊气散去,孟庆持着一枚荧光石,大步向着幽暗无比的通道入口走去,身形也很快消失在了通道之中。 不过几百米的通道孟庆很快就走到了尽头,出现在他视线中的是地下建筑废墟唯一还算完好的一座广场,广场被十几根粗大的石柱支撑,更上方就是厚实的土壤,有些地方的土壤掉落到广场上堆积起来,但整体还是没有塌陷的危险,毕竟这是在几十米深的地下。 广场并不大,整个建筑废墟也不大,孟庆很快就对这里完成了观察,而且也得到了该有的发现。 这里的建筑风格以及雕刻在石柱上的图案让孟庆知晓这里并不是鲜花王国什么人修建起来的,而是在鲜花王国之前就存在于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国度。 他们比鲜花王国更早的居于这片土地上,也有自己的文明,但最终败于鲜花王国的初代国王之手,连王都都被夷为平地。 现在的鲜花王国王都,就是建立在当年废墟之上的,至于王宫更是平地填高了几十米,将那些存在于过去的所有东西都掩埋在了地下。 “看来当年似乎发生过了不得的事情,只可惜我回溯人类血脉也没能有什么发现,那些事情只能永远的埋藏在历史之中不为人所知了,除了可能目睹过当年世间、生命悠久的精灵才知道故事的前因后果。” 伸手抚摸着埋藏在地下不知多少岁月的粗大石柱,孟庆的心里也有莫名的哀伤,被历史遗忘就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几百年前兴盛在这片土地上的国度与人类早已消失不见,要不是他孟庆现在发现了其遗留的痕迹,哪怕再过几百年也不会有谁能找到这里,见证当年的那些存在。 “日后我晨星建立起来的王国,一定要恒久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我要让它强大到哪怕我离去后依旧能屹立千万年不倒!” 在这时刻,孟庆内心做出了重要的决定,他对自己日后要建立起来的王国满是信心,也相信自己能够比这个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未知国度的人类做的更好。 () 第285章 魔之心 离开了这处已经被历史与尘土掩埋的建筑废墟,孟庆重新打起精神在偌大的王宫内找寻有可能让自己血脉产生异变的罪魁祸首,但眼看天都要黑下来了,他也没能找到任何疑似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将视线重新落到之前窥视过但没敢靠近的王宫宝库。 绕着王宫宝库走了一圈,孟庆居然没有找到这处建筑有任何通风口,这种不科学的建筑风格也就异世界才能建设出来,思来想去,他觉得还是在近处观察,观察守卫什么时候换班再想办法潜入进去。 哪怕值守的守卫再怎么纪律森严,但只要是人就会疲倦,到了临近夜晚十点钟,孟庆苦等的机会终于来临,守卫换班了。 值夜的守卫数量明显要比白天的少了两个十人队,而且巡视周边的频率也不如白日勤快,这方便了孟庆的行事,饶是如此他也等到午夜已深时才找到潜入宝库的机会,并且触发了宝库结界的反应,在强行用炸药暂时破开结界后,刺耳的警示声大作。 无视从四面八方涌来的王宫守卫,孟庆在炸药掀起的烟尘还没散去时就进入影化状态,借着夜幕时无处不在的阴影从宝库暂时被打开的结界破口出钻入宝库之中。 过百公斤精心配制的炸药才把宝库的围墙一角炸出勉强能让爬行动物钻进去的小缺口,好在影化状态下的孟庆没有实体,哪怕只有一个小出入口也足够他通过。 在孟庆进入宝库没有半分钟时间,重新合拢的结界把一众聚集而来的守卫们拦在结界之外,在鲜花女王离开王都后,这处宝库已经没有人能开启,值守的守卫不过是照例行事罢了,他们只能站在透过结界能看到缺口的围墙处干瞪眼。 以影化状态进入王宫宝库后,孟庆早已适应了黑夜的环境,所以哪怕宝库内并没有灯光亮起,也不影响他的观察。 入眼的并没有琳琅满目的各种宝物,孟庆选择的围墙拐角,不过是宝库内部的一处房间的拐角,这座房间里摆设的没有金银玉石,反而是一些丝绢绸缎等布匹。 回望身后确认没有哪个守卫能通过那不过拳头大小的缺口孟庆放下心来,终于进入了王宫宝库内,他有足够多的时间用来搜寻宝库内的东西,换成是在以前,他的目标肯定是各种属性的宝石或者金币,但现在没有什么比找到影响他血脉的未知存在更要紧。 忽视了走出房间后见到的其他价值不菲的珍宝,孟庆如入无人之境般游走在能让任何进入到这里的人走不动路的王宫宝库内。 脑袋大的宝石、纯金制成的等人雕,还有什么金币山、银币海这些都应有尽有,一个王国传承数百年的底蕴是普通人绝对想不到的,除非王国垮塌或者换了一个新的领导者,否则这些珍宝可能还会在暗无天日的宝库中静放几百年。 越往宝库深处走去,孟庆能看到的东西数量越少,但单体价值越是高昂,比如一些供高阶骑士修习的骑士斗技这种拿着钱都买不到的珍品。 当来到宝库的走廊尽头,出现在孟庆面前的是用厚达两米的钢铁充当围墙的密室,这个密室独立于宝库之中,六个面全都是一致的钢铁,哪怕是从地下钻过去也没办法破开钢铁进入其中。 在如此近的距离,孟庆已经能感受到自己想找的东西绝对就在这个密室之中,在靠近之后,他的心跳明显变快了,似乎有一个和他心跳同样频率的事物存在于密室之内,每次跳动也都影响他的心脏跳动。 望星瞳勉强看穿了厚实的密室钢铁围墙,看到了密室内的事物,在看清那静放在透明琉璃罩中,哪怕从身体上摘下来不知多少岁月依旧兀自跳动不停的巨大心脏状事物,孟庆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魔之心!” 孟庆呢喃着,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想要触碰,但手掌传来的冰冷触觉让他回过神来,他和那颗被侦测能力反馈到结果名为魔之心的存在,可是还有厚实无比的钢铁围墙呢。 魔之心,顾名思义,密室里的那东西是魔的心脏,至于它为什么离开身躯还能跳动,那就要从魔的来历讲述,不是所有的魔都能拥有心脏离体后继续跳动的能力,只有魔中最强大的那些存在,那些堪比神明的强者才能让自己的身躯达到这般不可思议的程度。 那颗心脏的密度高到不可思议,比起孟庆已知的所有存在密度都要高,不过头颅大小的心脏,重量竟然高达几千磅,而且它跳动期间,虽然能看到心脏血管里有血液存在的痕迹,但却没有看到血液被心脏泵出,无形的屏障让心脏中的血液仅仅能在心脏内流通。 仅是这么一颗心脏,就能让孟庆猜测到当年魔还存在于这片土地上时该是多么强大的存在,他编篡的《哥布林编年史》中虽然提及了魔的存在,但他没能真正的窥视到魔中最强大的那种存在,他的血脉尽头,不过是一名普通无比的原初精灵,在当年的原初精灵与魔之战里不过是炮灰一样的存在。 用力敲打了密室的钢铁围墙,孟庆开始找寻打开密室的办法,在多番找寻无果后,他怒到一拳捶打在密室的钢铁围墙上,连拳头都被捶出了血。 出乎孟庆预料的是,一直坚固到完全没能被孟庆开启的围墙,在孟庆的血液沾染到之后,像是触发了某种机关,一条条线条在围墙上亮起,很快就环绕密室围墙整体,当一环环的线条全部亮起后,看似没有任何机关的围墙一侧,霍然打开了一扇能供人类正常出入的缺口。 “是因为魔的血液,还是因为精灵的血液? 恐怕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吧,当年战胜魔的可是原初精灵,这处保存魔之心的密室,恐怕也只能由原初精灵制作出来。” 怔怔的望着之前一直努力都没能打开的缺口,孟庆不禁思索起来,不过动作并没有放慢一丝,他快步上前通过了缺口,进入到了密室内部。 () 第286章 吞食魔之血 站在透明且巨大的琉璃护罩前,孟庆的目光落在护罩内与自己心脏跳动频率完全一致的魔之心,陷入了思索之中。 他身体血脉发生异动的罪魁祸首已经找到,但具体原因孟庆尚未知晓,魔存在于这个世界已经是几万几十万年前的事情了,为什么那个时候的魔的心脏,能对现如今的他产生影响? “难道说,我和这颗心脏拥有着属于同一个魔的血脉?” 思来想去,孟庆觉得除了这一可能,就没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了,现如今存于这个世界上的很多生灵,体内都有极其稀薄的魔的血脉,而且经过无数年的融合后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变得连最初的魔来辨认恐怕都认不出来。 “这颗魔之心到底是鲜花王国建立之后从什么地方得到的还是早在鲜花王国没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于这里了?” 孟庆对这一问题的答案无从知晓,恐怕也只有现任鲜花女王才能回答他,或许连她也不知晓真相。 冥冥中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孟庆,让他打开琉璃护罩让自己与魔之心融合,但孟庆没有这么做,他非常清楚这颗魔之心蕴含着多么强大的力量,不是说大话,这颗心脏能爆发的威力简直可以比拟一颗蘑菇弹,一旦引爆能将整个郁金香城夷为平地。 不管孟庆的实力达到何种程度,他敢直接让自己和魔之心完成融合,最大的可能是身体连带意识都被摘下无数年依旧能够跳动的魔之心吞噬掉,不能小觑魔的任何手段,要不然当年不会让原初精灵都大伤元气。 有空间戒指在,哪怕孟庆没办法将魔之心拿动,但仍然没办法阻止他用空间戒指将包裹住魔之心的琉璃护罩收起来,当魔之心被收入空间戒指内后,扰动孟庆心脏快速跳动的源头不见了,他的心跳终于逐渐恢复正常。 “终于暂时搞定了。” 确定这个密室里不会再有其他存在影响自己的血脉异动,孟庆终于能放下心来,这种小命被其他存在捏在手里的感觉很难受,孟庆很不喜欢。 心神微微一动,孟庆握在手里的琉璃碗中多了一滴重达数磅的魔之血,被收入空间戒指里的魔之心,捏扁搓圆都在孟庆一念之间。 望着琉璃碗里那滴溜溜滚来滚去的魔之血,孟庆注视良久后,咬牙将琉璃碗端起放入嘴边,将碗里滴溜溜转动的魔之血吞入腹中。 下一秒,吞下一颗铁球的感觉让孟庆捂着肚子满脸苍白,而且铁球还是滚热的那种,他再怎么重视魔之血,在吞下这滴血液后才知道他还是小觑了魔的力量。 只有一滴的魔之血非常的沉重,在进入孟庆喉咙之后,几乎是直直坠落下去的,让喉管与食道被坠的生疼,当那滴血穿过食道进入胃部后,孟庆捂着肚子痛苦的蹲下身,连他都没办法忍受魔的血液融化在胃部时的痛楚,简直像是一万颗微小的炸药在肚子里引爆了一样。 不知忍受了多久,苦尽甘来后孟庆终于在冒险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那滴魔之心被胃部完全消化掉了,虽然带给了孟庆无尽的疼痛,但同样改造了他的胃部以及身体内部的诸多内脏器官。 侦测能力进入内视状态,孟庆可以观察到自己身体内部的情况,那滴魔之血存在的痕迹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他的内脏得到了一番巨大的强化,强化最多的是胃部,其次是血管及心脏,最后才是其他内脏器官。 侦测能力的反馈让孟庆知道他吞下魔之血后,身体确实重了好几磅,这些重量被均匀的施加到了身体内脏各部位,看起来他的内脏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但变得更加厚实坚固,对外力的抵抗力承受度更强。 “一滴血,仅仅是魔的一滴血就让我有了如此不凡的提升,如果全部吃下呢?” 孟庆望着带着空间戒指的右手,目光中满是火热,不过火热中也有一丝忧虑,天底下极少会有掉馅饼的机会,他不知道自己吞食多少魔之血会让自己的身体与意识被影响,现在只能一点点一滴滴的尝试,不知道到时候后悔是否来得及。 有了魔之血这样的收获,密室里的其他存在已经不能再让孟庆动容,哪怕这里有着非常久远年代留下来的武器、盔甲以及文献,那些武器盔甲在长久的岁月流逝后已经没办法使用穿戴了,几乎用手都能将其捏碎,至于文献更是一碰就碎完全拿不起来,孟庆只能勉强用侦测能力看过去,从中找到最重要的内容。 看完找到的文献后,孟庆对这颗魔之心为什么会在这里以及这处密室的来历有了一个了解,和他之前猜测的一样,这颗魔之心的主人并不是普通的魔,而是当年最后被原初精灵击杀的魔君心脏。 魔君的地位相当于人类世界国王,不过魔可是混乱到六亲不认的地步,能让绝大多数魔都臣服的王者,定然是实力最顶尖的那一小撮。 为了击杀这位魔君,超过一百名原初精灵付出了性命,为了魔君而死的普通魔族更是多不胜数、 最终那位魔君在逃入深渊之前被远处精灵斩杀,身躯被大卸八块分散放置在这片土地上的各处。 孟庆找到的就是放置魔君心脏的一处,除此之外还有放置四肢、头颅以及其他内脏的存放点。 以如今魔之心还在跳动的现状来看,或许那位魔君至今都没能完全死去也有可能。 “这哪是什么魔君,简直就是低位神啊,除了没有神格之外几乎与神明没什么区别了。” 看完文献之后的孟庆长舒了一口气,他回溯血脉得到的东西果然还是不够全面的,至少他就不知道当初最后一位魔君被斩杀的消息,可能当初他血脉的祖先,根本没实力参与那样残酷的战争之中。 “不管未来会面临怎样的危机,至少当下这颗魔之心,会让我短时间内很快强大起来,这样的机会可不是能轻易遇到的,我一定要将其抓住。 鲜花女王,恐怕你也没想到自己的王国宝库里会有这样神奇的存在放置吧,还要多谢你对我的打击,让我知道我的实力想要纵横于这片时空远远不够。 不过不要紧,我们下次再见的时候,我会让你刮目相看的!” () 第287章 阴魂不散 带着此行最大的收获魔之心离开不知多少时间没有人进入过的宝库密室,孟庆用望星瞳看向宝库外,果然发现那些王宫守卫即使过了近一个小时也没离去,好几百号人大晚上的不睡觉就守在宝库外面等着,除了等他孟庆还会等谁? “要不是哥已经能飞了,这次还真得被你们困在这里等死,现在么,找高阶骑士来抓哥吧。” 扫了一圈没发现有高阶骑士在场孟庆心中大定,中阶骑士虽多,但他孟庆又不和这群精力旺盛的王室守卫硬碰硬,即使对方的人数是他的几百倍他也不惧,他已经成功的从当初见识到的那两位高阶骑士施展的斗气之翼中学到了专属于自己的斗气之翼。 人还在密室里的时候,孟庆就将斗气之翼施展了出来,两道翠绿色的木系能量自他肩膀后脊椎骨中涌现出来,迎风而涨化作两扇翼展超过三米长的流光羽翼,略微煽动后,劲风在密室里肆虐,带动孟庆整个人都离地悬空飘起。 用同样的办法将围墙垮塌的那一角破开更大的缺口,围在外面的王室骑士不知炸药威力,当场有十几人被炸飞出去,待剩余人围过来时,见到的就是从王室宝库缺口中钻出来背生羽翼展翅高飞的孟庆。 哪怕有强弓在手,但也仅仅来得及射出几箭就再也没办法望见孟庆的影子。 从出生开始就立足于大地的生物,对飞向天空的渴望从始至终都没放弃,骑士中的佼佼者却能将这一奢望变成现实,现如今的孟庆哪怕实力没有达到人类骑士的高阶实力,但也能取巧背生双翼展翅高飞。 飞行在王城上空数百米处,舞动背后像是手臂一样灵活但力量更强大的流光羽翼,孟庆的心情极好,不仅仅有俯瞰下方众生与万家灯火的高高在上,更有未来的迷雾皆被扫荡干净的痛快,有了魔之心,他孟庆的实力很快就能得到长足的跃进,能提升到什么地步,连他也没办法估测。 “果然不愧是王都,隐世的高阶骑士不少啊。” 感应到有高阶骑士在迫近,孟庆回望一眼望着远处天空中同样背生羽翼裹挟着流光靠近的人类高阶骑士,大笑一声速度暴涨,飞行了一段距离后,就像是断翅的鹰一样一头栽向下方的王城内,待尾随他而来的高阶骑士来到孟庆之前所在区域后,哪里还能找到已经落地进入影化状态的孟庆,一番找寻无果后只能恨恨离去。 苦等的兰雅并没有等太久,在夜幕降临不久后就是等来了归来的孟庆,仅从进门时孟庆脸上露出的轻松表情中兰雅就能知晓孟庆此行的结果是好是坏,如果孟庆没有解决麻烦,这会是肯定不会这么轻松的。 “已经找到了么?” 兰雅当然知道孟庆到底在找什么,孟庆如果真的被血脉影神志都被改变,那是兰雅最不愿意见到的一幕,那个时候的孟庆,不知道是否还算兰雅认识的孟庆。 “当然,就在王宫密库里面,可惜了里面的金山银海还有那脑袋大小的宝石,真想一次性给它全部搬干净。” 哪怕孟庆拥有空间巨大的空间戒指,但临走的时候也只能带走宝库里一部分高价值的东西,金币这种东西在宝库里太多太多了,哪怕孟庆手里的空间戒指全部装金币都装不下,这可是一个有几百万子民的王国积攒几百年的海量财富,孟庆能装走三分之一就是极限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隔这么远还能影响到你?” 兰雅对孟庆找到的东西很好奇,但她也不会多问太多,如果孟庆不愿回答她是不会追问的。 “一个危险的东西,用得好的话会是我巨大的助力,能否与高阶骑士一较高下就要看它的了。 夜深了,来王都这么几天都没好好逛过光为我的事情忙活了,明天我带你好好逛逛王都,见识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与美食美景。” “嗯。” 次日一早,孟庆自然应诺带着兰雅开始以轻松的心态游走在繁华富饶的王都大街小巷间,一大早他就服下了一滴魔之血,体验了同样难以忍耐的痛楚之后,苦尽甘来得到的是身体强度的进一步提升。 孟庆的好心情最终还是被一群不速之客影响到了,几日前孟庆招惹到的那位奥斯丁·郁金香已经勉强能下床,第一件事就是让自己的人马全程追索孟庆的踪迹,孟庆没有避人耳目,自然很容易就被奥斯丁的人手找到。 几日前在孟庆这里得到的屈辱与痛苦,对从小到大享受王室待遇从没吃过苦遭过罪的奥斯丁而言是莫大的耻辱,他甚至都不敢将自己受伤的消息告诉亲人朋友,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他的名声受到打击,另一方面就是想要亲手抓到孟庆以解心头之恨。 “又见面了,我看这次你往哪里跑!” 带着从自家好不容易请出来的高阶骑士与一堆人马找到孟庆,并将孟庆与兰雅团团围住后,完全无视这里是人来人往的闹市区,奥斯丁的人马将街道堵得水泄不通,引得越来越多的好事者围观并讨论。 “怎么,打不过就找大人,你除了喊人就没点自己的本事了么?” 孟庆完全不虚奥斯丁,目光落在那位立在奥斯丁身侧骑在战马上的高阶骑士身上,眼中不仅没有畏惧,反而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挑衅,一对一,他和高阶初位骑士有多大差距,孟庆觉得只有自己和他打了才能知道。 “这是一个信心十足的对手,实力应该是中阶高位。 不过哪怕即将成为高阶骑士,我也能轻松战胜。 我要让他知道,阶位差距是天与地一般的区别,不是勇气或信心能抵消的,哪怕十名中阶高位骑士在这里,也休想能伤到我!” 对面的高阶骑士也在打量着敢对公爵之子奥斯丁下手的孟庆,他和奥斯丁有旧,这次也是架不住奥斯丁的请求才出面给奥斯丁出气,不然正常情况下,身为高阶骑士他才不会参合到这种低层次的纠纷中来。 () 第288章 炙日枪 “我要你跪在我面前磕头求饶,还要当着你的面上你的女人!” 奥斯丁疯狂的大笑着,他几天前已经被孟庆修理的不能人道,虽然已经吃了好多补药,但胯下的玩意就是死活没反应,这个时候也就嘴上过把瘾,但成功的触碰到了孟庆的红线,让孟庆已经在心中给他判了死刑。 “是谁给你的你自信,让你以为你可以肆意妄为的? 你要杀我? 好,我要当着你的面将你所有视为靠山的存在全部杀光,让你在无穷的懊悔与痛苦中死去,这就在今天,擦亮你的眼睛看好了!” 漠视着奥斯丁与他身侧的高阶骑士,孟庆浑然不惧,区区人类贵族,真当自己是神明不成,除非神明亲至,否则今天谁也救不了奥斯丁。 孟庆的反击让奥斯丁的脸色连变,不由自主的看向一旁的高阶骑士,对方满是慎重的点了点头,见此情况让奥斯丁又来了信心,既然对方点了头,那么孟庆的实力定然不如他,只能是中阶骑士,或许看起来很不错,但和高阶骑士的差距太大了。 “给人出头,弄不好要丢脑袋的,你可想好了?” 在这个剑拔弩张的关头,孟庆居然还有心思顾虑他人,他的话让奥斯丁一方的人嗤笑起来,都以为孟庆是怕了想找理由脱身。 “从小到大有很多人跟我说过这种话,但我现在还活的好好的,反倒是说那些话的人早已经坟头草都几米高了,骨头都烂成渣了。” 高阶骑士抽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件奇门兵器—长鞭,鞭身用的是钢丝编织而成,全长超过五米,重量并不轻,普通人能拎起来就已经非常勉强,更别提拿起来挥舞战斗。 但在高阶骑士手中,钢铁长鞭不过是轻如无物的一根细绳,随着他微微抖动,长鞭犹如灵蛇一般舞动起来,发出噼啪的爆鸣声,人未至,气势早已经向着孟庆压迫而来。 “你退远点。” 用身躯挡在兰雅身前,孟庆一人抗下高阶骑士的气势压迫,实力到了高阶骑士这一程度,仅靠气势都能压迫的普通人无法动弹乃至当场被吓死,中阶骑士以下实力的人也基本没有多少与高阶骑士对抗的战役,除了中阶骑士还能鼓起勇气作战,但肯定会束手束脚受到影响。 兰雅没有多说什么,很听话的退到了高阶骑士气势影响不到的地方,她不愿成为孟庆的累赘,如今内心满是悲伤,悲伤自己实力低微无法帮助到孟庆,如果现在的她是高阶骑士,对面的人还敢如此狂妄么? 高阶骑士要进行决斗的消息很快就传播了出去,引来了周边几条街更多的人靠近围观,现如今的王都虽然没了女王坐镇,暗地里也有很多涟漪溅起,但明面上还是十分平静的,不管是哪方势力不到最后关头都不会对平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多大影响,但一旦影响到,基本要到了改天换地的时候。 “不要说我没给你出手的机会,来吧,全力向我进攻吧。” 又甩动了一下长鞭发出爆鸣声,高阶骑士居于战马背上傲视孟庆,孟庆到现在都还没有拿出武器,在他看来孟庆的武器应该是某种很好隐藏的短兵器,这种短兵器在近距离确实很克制使用长鞭的他,但也得要孟庆真的能靠近,真当他手里的钢鞭是摆设不成?哪怕是腰身粗细的大树,他一鞭也能拦腰抽断。 面对长鞭这种武器,沉重的狼牙棒明显不适合,弓箭虽然有效但在当下明显不符合孟庆的选择,于是乎他从空间戒指中拔出了一把从王室宝库里顺走的长枪,一把仅是被阳光照耀就开始自行散发出吸引人眼球荧光的宝物。 “炙日枪? 它怎么会在你手里? 这不是前任陛下的武器么?” 望着孟庆手中那把被太阳照耀到就开始隐隐变红的长枪,高阶骑士脸色大变,普通人认不清孟庆手中的武器是什么来历,他可是看的一清二楚,如果没记错的话,自从先王离世后,这把枪已经十几年没有出现在世间了,今日却重现人间。 “那还不速速跪下行礼?” 孟庆单手持枪,枪头斜对着地面,摆出一副即将冲锋的架势。 孟庆夜闯王室宝库的事情,是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流传出王宫被外人所知的,这种事情王室守卫们掩盖还来不及,有哪里会往外宣传,所以并没有谁知道孟庆夜闯过王室宝库,更没人知道孟庆到底从宝库里顺走了多少东西。 “哼,估计是一把仿品,真以为我会被一把仿品武器就吓到么? 来吧,让我见识见识你的实力,希望不要弱到让我失去动手的兴致。” 虽然内心还有怀疑,但高阶骑士输人不输阵,嘴上还是一副死不承认的架势,他已经打定主意,开战之后要第一时间用钢鞭将孟庆手里的武器缴械过来,这种事他非常拿手。 “呔!吃我一枪!” 与孟庆心意相通的战马无需孟庆吩咐就开始快速奔跑,载着孟庆向着高阶骑士冲去,马背上的孟庆也是手持长枪手臂缩回,在即将靠近高阶骑士的时候,蓄势待发的炙日枪迎着高阶骑士的面头直冲而去。 面对孟庆当头一击高阶骑士反应迅速,手腕只是微微一抖,钢鞭就灵蛇一般将孟庆递出来的长枪缠绕住,随后高阶骑士用力拽动钢鞭把手,恶狠狠的望着孟庆:“给我松开!” 钢鞭卷走孟庆武器的这一幕并没有发生,那把炙日枪虽然被钢鞭卷住,但在高阶骑士发力的时候像是长在孟庆手里一样丝毫没有因为高阶骑士的发力而被影响到,反倒是长枪的枪头上积蓄的赤红色光亮更甚,在双方角力数秒钟后,一颗拳头大小的赤红色火焰就那么从枪头飞出撞在高阶骑士的手臂上。 如果不是同为火属性,仅是孟庆这突兀一击就能让高阶骑士丢下武器,现实情况是高阶骑士硬抗了这一记火球,哪怕握着钢鞭的手臂都被灼烧到发黑也没放下武器。 看似严重其实火球并没有打破他的斗气防护,他并没有向中阶骑士那样将斗气离体形成一个显眼的斗气罩,而是随取随用让斗气仅离体一丝护住攻击降临的肉身区域,这样可以最少的减少斗气的消耗,让战斗可以持续的时间更长。 () 第289章 飞,我也会啊 战斗的双方在一开始就进入了全力比拼的状态,仅是战斗的余波就让围观者惊呼不已。 高阶骑士手里的钢鞭抽打到地面上,能留下一道深入青石尺余深的凹痕。 孟庆手持的炙日枪也不是凡品,被孟庆握在手中的时候,每隔一会就能激发出一颗能把普通人灼烧成灰烬的火球,落到地面更是能炸出脸盆大小的凹痕。 最先承受不住的反倒是双方胯下的战马,孟庆与高阶骑士都能用斗气或能量护住自身,但对胯下战马的防护就比较薄弱了。 在孟庆一枪扎中高阶骑士胯下战马头颅将其穿透的时候,他身下那匹伴随了他数月的战马也被高阶骑士一鞭抽断了两条前蹄。 这是真正马失前蹄! 战马悲鸣一声再无力承托孟庆,孟庆人在半空中就是后跃稳稳的落到地面上,望了一眼那匹伴随了自己良久的战马,无比惋惜的同时,孟庆也在心中给对手判了死刑。 失去了战马的双方并没有停下战斗,在高阶骑士大笑着展开橙黄色的斗气之翼,离地飞起居高临下向着孟庆发起攻击时。 在围观者惊叹或者仰慕的注视下,孟庆亦然蹬地跃起,背后同样有一对碧绿色的双翼展开。 “两名高阶骑士!” 普通人很多一辈子都没见过高阶骑士出手,哪里见过眼下两名高阶骑士对战的一幕,飞速撤离到更远距离让出更大的空间让孟庆与高阶骑士战斗后,围观者望向战斗中的双方,眼中有着难掩的羡慕与渴望,这才是真正的人中之杰! “你不是高阶骑士!” 对面的高阶骑士非常清楚孟庆绝对不是正常修炼起来的骑士,孟庆的力量与速度虽然堪比高阶骑士,反应也能跟得上他的动作,但没有真正算是骑士核心的斗气,有的只是一种未知属性的能量。 “但我同样能飞,你奈我何?” 孟庆离地十米左右,与那名停在半空中惊疑不定望着他的高阶骑士对视着,眼中不见一丝惧怕,到了这个时候高阶骑士亦或是围观者心中才理解为什么孟庆之前有勇气与一名高阶骑士对战的,原来孟庆也能飞。 飞行是飞行,战斗是战斗,二者合二为一才是骑士实力达到高阶后新增的进攻手段,居高临下的好处多不胜数,仅是靠俯冲的冲击力加成,飞在空中的骑士能借到的冲击力就不弱于战马带来的助力,如果能从百米高空俯冲下来,哪怕对手也是高阶骑士,稍有不慎定会重伤。 无论在何时何处,在战斗中,力量与速度都是永恒不变的主题,任何一方有短板都可能在战斗中丢了性命。 这不是游戏,没有存档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胜者生,败者死! “很好,看来你之前表现的很有信心,并不是在装腔作势。 不过能飞又怎么样,你能有我对飞行战更熟悉么? 要知道我可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成为高阶骑士了,这些年从未断绝过对飞行战的训练。” 将斗气之翼连番挥动,孟庆对面的高阶骑士表现的比在地面上的时候还有灵活,手里的长鞭更是让人无法捉摸到踪迹,前一秒还在骑士的右侧,后一秒就到了别的地方。 用侦测能力实时观察着对手的孟庆撇了撇嘴没有多言,对方故弄玄虚的把戏他一眼就能看透,指望在战斗中诈他真是找错人了,从来没有谁能蒙骗到他孟庆。 对手飞在空中,孟庆的许多手段都已经没了效果,比如只能在地上施展出来的鲜花领域与植物操控,不过束缚箭这种进攻手段并没失效,反而因为对手在空中没有借力之处更加的有奇效。 隐藏着一张底牌的孟庆没有第一时间将其掀出来,而是不急不躁的在空中和对面的高阶骑士进行对抗,双方的力量与速度都表现的差不多,以至于近十分钟后,双方都还和刚离地飞起时差不多,除了额头多出来的汗珠,代表他们并不是没有出力。 “该死,这是什么怪胎,不是高阶骑士就能飞行,持续作战能力看起来要比我还要持久!” 感受到斗气的消耗巨大已经不足圆满时的三成,最先焦虑起来的居然是那名一开始自命不凡的高阶骑士,飞行对骑士的斗气消耗是巨大的,哪怕再怎么节省斗气的消耗,但在飞行十分钟后,他也有些力有不逮。 “这就不行了? 这才哪跟哪,再来一小时我也没问题。” 孟庆并不是在说大话,他背后的羽翼和骑士用斗气催生出来的斗气之翼并不一样,斗气之翼无时无刻都在消耗骑士的斗气储备,但孟庆背后的双翼却是和他整个人算做一体的,只要孟庆还有力气舞动翅膀他就不会掉下来,哪怕他积攒的木系能量也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孟庆依然不惧。 见孟庆掏出不知名的东西一口吞下重新恢复精神抖擞的样子,高阶骑士内心叫苦不迭。 他没想到孟庆还有能在这战斗中服用的药剂,他可没有能短时间提升斗气储备的药,这种东西除了王室外人几乎见不到,哪怕是高阶骑士想弄到一点也是非常困难的。 已经记不清是第多少颗被炙日枪激发出的火球射出,高阶骑士用长鞭将其抽裂开后,开始环顾四周找寻机会。 他不会为了奥斯丁就把自己真的陷入死地,能修炼到高阶骑士这一实力,他努力了几十年,哪怕是女王也没办法让他为此付出生命,更不要提只是有旧但交情不深的公爵之子。 双方战斗的战场早就从最开始的地方转移到了几百米外,从地面上看去,双方交战过的地方,地面上都有难以短时间清理干净的痕迹。 更是有不止一处建筑被巨力撞塌,损失惨重的平民只能欲哭无泪的望着天空中高高在上的两名骑士,是万万没有勇气向两人索赔的。 姗姗来迟的王都守卫从远处街道上赶至,不过哪怕是他们到来,也仅能安抚一下围观者并不能插手到孟庆与对手的战斗之中。 高阶骑士不是大白菜,整个鲜花王国也不过只有几十位,正常情况下他们是极少出现在外人面前的。 () 第290章 绝杀! “两位,王都的限制令难道两位忘记了么? 高阶骑士不允许在王都飞行,更不允许在王都内战斗,就此罢手吧,趁造成的影响还能控制。” 驱离了那些寻求索赔的普通人,守卫里的队长离得老远仰望飞在空中交手不停的双方,眼中满是无奈。 这样的战斗力可不是他一个守卫能限制住的,除非他能喊来自己的上级才能真正的插手到这样的战斗之中。 “不跟你纠缠了。” 高阶骑士眼看斗气要消耗殆尽,借王都守卫到来的坡就打算罢手。 但他要罢手,不得先问问孟庆同不同意? “往哪走?” 孟庆的回应迅速且有效,百锻弓几乎在刹那间出现在手中替换下了炙日枪,离得老远孟庆就射出了一记束缚箭。 不知深浅的高阶骑士还是用长鞭试图打飞,但长鞭接触到箭头的时候,他就后悔了。 离弦之箭碰到长鞭时并没有被撞飞,反而化作比长鞭还像灵蛇的存在,绕着长鞭就朝高阶骑士的手臂缠绕过去,只是瞬息之间就把高阶骑士握住长鞭末梢的右手缠了个严严实实。 “该死,这是什么鬼东西!” 用左手居然没能第一时间将缠绕住右手还在死死勒紧的藤条扯开,高阶骑士又惊又怒,他交手过的骑士也有上百了,虽然有胜有败,但还没见过孟庆这般手段。 孟庆等的就是对手斗气消耗巨大无心恋战的时机,哪里愿意放对方轻易离去,在射出第一击束缚箭之后,他的右手几乎挥舞成幻影,以每秒三次的速度拉动弓弦,短短三秒钟射出了十只箭矢。 这十只箭有的命中了高阶骑士的身躯有的命中了他的手脚,仅仅在片刻间就让人在半空在的高阶骑士成了束手束脚没办法攻击的活靶子,只有背后的那对斗气构成的双翼不受影响还能舞动,支持对方还能悬空。 炙日枪换下百锻弓,孟庆畅快大笑着,舞动双翼双手持枪以居高临下的方式对着不断下坠的高阶骑士发起了俯冲,这是绝对经典的一幕,也将被围观者长久的记在心中。 俯冲的孟庆速度越来越快,在几秒钟后就来到了快要下坠到地面上的高阶骑士身前,毫不犹豫的将长枪刺出,刺中已经全力施展出斗气护罩护住全身的高阶骑士。 一枪、两枪、三枪…… 孟庆手里的炙日枪被他使出了幻影,短短几秒钟时间刺出了十几枪,在高阶骑士身体落地之时,他残余的斗气终于无法维持斗气护罩的运转。 在他极力高呼想要求饶时,在围观者瞪大眼睛观望时,在王都守卫面色大变高呼不可时,孟庆毫无保留的刺出最后一枪。 锋利的枪头穿透了高阶骑士脖颈间的软甲,穿透了他脖颈间的皮肤、血肉继而是喉管、气管与食道,最后从他脖颈后方透出,扎入到青石板地面之中。 孟庆这雷霆且建功的最后攻击,给围观者的感觉就像是高空俯冲扑杀猎物的猛禽一般,猎物自然就是那名之前还不可一世的高阶骑士,他孟庆就是猛禽。 结果也是毋庸置疑的,猛禽成功的扭断了猎物的脖子落到地上,居高临下的俯瞰着已经没了呼吸的猎物,享受着身为胜利者的喜悦。 “高阶骑士,一名高阶骑士,就,就这样死了?” “真的死了!脖子都被刺穿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我的天哪,我居然近距离的看到了高阶骑士的死亡,这件事我绝对能吹一辈子!” 片刻的沉寂后,在孟庆落地傲然持枪漠视着自己的对手死亡的身躯时,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了一波强过一波的喧哗,一名高阶骑士的陨落,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大事,更无论在几千人围观下的王都。 太劲爆了! “咕咚!” 努力吞咽了一口口水,立于孟庆身侧几米想要说什么的那名王都守卫队长却怎么也没办法将话说出口,一名高阶骑士刚刚就陨落在他几米外,陨落在离他几米的那名模样不凡的年轻人手中,他引以为傲的中阶中位骑士,在此刻完全没办法给他一点安全感。 “想跑?” 孟庆哪有时间招呼王都守卫,瞥见奥斯丁一脸见鬼表情带着随从转身逃离的一幕,孟庆高呼一声,没有收起的双翼再次展开,已远超奥斯丁的速度从空中快速向他逼近。 “拦住他,给我拦住他,重重有赏!” 奥斯丁不顾一切的驾驭战马狂奔,并向身侧的随从发出命令,有的随从毫不犹豫的转向逃离,他们可不会为了奥斯丁送死,也有的忠于奥斯丁的随从咬牙调转马头,但得到的是孟庆毫无保留的凌空刺击,人直接被从马背上挑飞出去,斗气护罩剧烈的颤抖后勉强挡下了孟庆的一击,但被挑飞出去的他们已经没了再战之力,哪里还能赶得上孟庆的速度。 追赶了片刻后孟庆成功拦住了奥斯丁的逃离,一箭射出将对方胯下的战马锁在青石地面上,奥斯丁反应不及狠狠的摔飞了出去,狼狈的摔落在地面上,翻身爬起后,一脸见鬼表情的望着孟庆,像是在看什么怪物。 “我是公爵之子,你不能杀我!” 奥斯丁在面临人生面临的最大危险时,第一反应就是搬出来从小大的引以为傲的身份,他的话确实奏效了,但并不是孟庆顾忌他的身份,而是打一开始孟庆就没打算在清理掉奥斯丁所有依靠的人和势力之前杀了他。 一枪将奥斯丁的大腿扎了个对穿,紧随其后的另一枪悬在了奥斯丁的脖颈上,枪头喷吐的能量刺激的奥斯丁脖颈间满是鸡皮疙瘩,汗毛全都竖起整个人都像是开了窍一般,不过是被吓的。 “如何?” “我错了,我知道错了! 我不该在王都纵马,不该惊扰到您和您的同伴,不该口出狂言。 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吧。 我有钱,能给你很多很多的钱,还有土地,还有女人,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求你不要杀我!” 奥斯丁在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表现的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一番自省加求饶以及利诱,换成别人或许会被他的话吸引,但去过王宫宝库已经把空间戒指赛的满满当当的孟庆,哪里还能看得上奥斯丁提出的任何好处。 钱,他完全不缺。 土地,他要王都附近的土地有何意义? 女人,如果他想的话,早已经能达成千人斩,谁知道对方是不是强抢来的民女,这不是要孟庆平白增添业力么? () 第291章 公爵之怒(月底求月票) 时间在流逝,奥斯丁被长枪刺穿的大腿,流淌出来的鲜血已经在他身下汇聚成一大滩,伴随失血而来的是无力以及越发苍白的脸色,孟庆久久没有表现出放过奥斯丁的动作,这让奥斯丁内心越发绝望。 “滚吧!” 孟庆终于将搭在奥斯丁脖颈前的长枪收回,持枪傲视着模样狼狈无比的奥斯丁,对方感激涕零的对着孟庆行礼,一旁唯唯诺诺不敢动弹的随从连忙上前将奥斯丁搀扶起来,哪怕他们知道日后奥斯丁必然会惩罚在这个时候不敢出力的他们,但卖命给贵族,哪里还有什么自由可言。 孟庆当然不是打算放过口出狂言的奥斯丁,不过他也有自己的顾虑,眼下制造的场面已经够大的了,随时都有可能将不止一名高阶骑士吸引来,他孟庆不是神,体力与能量恢复速度都是有限的,真当他能把高阶骑士当鸡杀么,再来一位高阶骑士,想办法逃脱的恐怕就是孟庆了。 孟庆放走奥斯丁的目的是找到他背后的势力再做打算,对方是公爵之子,身为公爵必然有自己的领地,不可能在王都附近,那么奥斯丁现如今在王都纵马狂飙没人敢管的局面,恐怕不是一朝一夕之间能形成的,其背后必然站着鲜花王国为数不多的公爵之一,那才是他的目标所在。 勉强用随从的衣服将被扎穿的大腿根部捆住,让鲜血流淌的速度大为减缓,奥斯丁被随从抬上马背,更有两名随从一前一后的将其护在马上防止其掉下来,一行人就这么看起来非常搞笑的离去,只不过围观者中多有议论但没有谁敢真的嘲笑奥斯丁,这可是一位公爵之子,不管有没有继承权,都不是平民可以招惹的。 “阁下,随我们走一趟吧。” 似乎因为孟庆放过奥斯丁的行为,一旁等候良久的王都守卫队长终于敢和孟庆搭话了,但他的话换来的是孟庆还在滴血的炙日枪,望着突兀搭在自己脖颈间的枪头,受制于实力不如人的局面,一向是王都黑暗势力克星的王都守卫,居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孟庆带上兰雅离去。 “走,我们去会会那位趁女王不在就放任儿子肆意妄为的公爵大人,我倒要看看对方到底有何能耐。” 从围观人群自发散开形成的通道中离去,孟庆表现的很淡定,跟随他的兰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为倒霉的奥斯丁叹息一声,对方惹谁不好偏偏惹到孟庆,睚眦必报说的就是孟庆。 满身都是鲜血的奥斯丁被随从带回凯撒·郁金香公爵在王都的府邸时,自然引发了一场骚动,满府邸的随从都乱成一团,有的叫嚷着要给奥斯丁报仇,有的忙不迭的收拾屋子让无力行走的奥斯丁躺下,还有的第一时间离开府邸向正在王都别处的公爵报信。 “我要杀了他! 我要杀了他!” 翻来覆去,奥斯丁嘴里只有这么一句话,在孟庆那里,奥斯丁遭受了今生最大的屈辱以及最严重的的伤势,如果能轻易咽下这口气的话,他奥斯丁也就不是公爵之子了。 自从确定鲜花女王真的离开王都而且生死未卜后,身为王室的几位公爵与数量更多的侯爵们就起了小心思,万一黛娜真的被人掠走而且已经遭了不测,那么鲜花王国不能一直没有国王,必然要重新选出新的国王继任。 凯撒·郁金香就是在确定黛娜真的离开了王都半月后来到郁金香城的,往年他一年都不来郁金香城超过三次,最多会在这里逗留一周时间,但眼下他已经在郁金香城里住了两个多月。 想要摆脱黛娜身为鲜花女王的束缚,凯撒·郁金香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拉拢一批,打压一批,暗杀一批,为了争夺鲜花王国那至高无上的宝座,凯撒·郁金香一直在努力。 在他造访长居王都在王宫内也有不小权力的高阶骑士府邸时,赶来报信的随从终于找到了凯撒,这是一位年龄超过五十五岁但看起来完全是中年人模样的贵族,他的头发被精心的打理过,留着鲜花王国贵族最常见的波浪卷发,出了眼角掩饰不住的细细皱纹外,走在外面根本不会有人认为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平民里五十多岁的长者,大部分都是白发苍苍身形佝偻,连走路的力气都没多少。 “怎么会!” 听完随从的汇报,凯撒·郁金香一脸惊怒,奥斯丁是他最看好的儿子,也是继承人之一的选择,不过并不是唯一的选择,他如今在努力的原因不就是为了后代们么,奥斯丁受了这么重的伤势被人抬回来,他凯撒身为公爵,颜面何在? “奥斯丁被人当街刺穿大腿受了重伤,如今正在接受治疗,恕我不能留下来赴宴了,我必须要回去一趟。” 略带歉意的望着身为主人的那名骑士,对方听闻这一消息后也是颇为惊异,奥斯丁的行径他当然知道,但只要不冒犯到他,他也无意为其他人出头而得罪凯撒公爵,哪怕他身为高阶骑士实力强大,也架不住凯撒公爵手里的过千号骑士力量。 “公爵大人慢走。” 隶属于王都守备团的那名高阶骑士起身相送,一直将凯撒公爵送出自己的府邸,站在几十年打拼才得到的府邸前,高阶骑士望着一行人离去的背影,目光中带着复杂的意味。 在这个时局不明朗的时候,选择某一方站队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眼下又发生了公爵之子当街被刺的事情,如今的郁金香城,越发变得混乱,让久居郁金香城几十年的高阶骑士都快适应不来。 “查清楚对方的来历了么?是哪家的后辈?” 远离了高阶骑士的府邸后,凯撒公爵终于不再伪装,长期身处高位的气势散发出来,让周边的人都有些呼吸不畅。 “还没完全调查清楚,但能知道的是,对方并不是贵族,甚至有可能不是鲜花王国的子民。” “异国骑士? 该死的,到底是哪方势力在这个时候来了郁金香城,真是找死!” 短短两月里明里暗里已经处决不下于五十人的凯撒公爵满脸都是杀意,因他而家破人亡的更是不知凡几,不管对方是来自什么地方的,背后又站着怎样的势力,他凯撒都发誓要将其扒皮抽筋。 () 第292章 心狠手辣 匆匆赶回府邸后,凯撒公爵见到了因为流血过多服了药已经昏睡过去的奥斯丁。 对方到现在脸色还是苍白无比的。 即使昏睡间,都是因为腿部的疼痛而不时皱起眉头。 望见这一幕,凯撒公爵感觉自己的怒气已经没办法压制住了,只想找地方爆发出来。 “给我把前因后果完完整整的讲出来!” 一行护卫奥斯丁的随从一个不落的被带来跪在凯撒公爵面前,不管是什么实力的骑士,卖命给他凯撒公爵享受各种福利时,必然也要承受相应的代价。 他们没能护卫好奥斯丁自己却毫发无损,凯撒公爵不恼火就怪了。 一群在外人看来实力不俗的骑士面带恐惧的跪在凯撒公爵面前,身为大公同时又是现任女王的叔父、先王的亲弟弟,凯撒公爵在自己的领地里就是唯一的主宰。 哪怕来了王都也是需要鲜花女王走出王宫来到城门外相迎的存在。 不管是初阶骑士还是中阶骑士,只要他一句话立马就会丢了性命。 听完随从细致到每一个细节的描述后,凯撒公爵脸色阴沉不定,让人无法从其表情中看出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人盯住了么?” “已经盯住了,他就在离这几条街的一家茶馆里喝茶,似乎在等待什么。” “哼,等什么? 当然是在等我。 人家有恃无恐,背后肯定站着相当庞大的实力才会有这般信心。 不要轻举妄动,向王宫借人,我要正大光明的围剿!” “是!” 凯撒公爵要借人自然能借来,而且借来的不是普通的骑士队伍而是专门守卫王宫、整体实力都在初阶中位以上的两百名骑士。 他凯撒公爵明面上的骑士不过百人,暗地里虽然也有过百人但不好被拉倒明面上。 三百名骑士外加过千名普通士兵组成的阵仗,刚在郁金香城内出现就引发了骚乱。 胆小的差点以为兵变了,抱头鼠窜般的逃回家锁上门躲在门后瑟瑟发抖。 “好大的阵仗,真的不愧是公爵啊,换成真正的王,在自己的地盘怕不是能一句话调来几千名骑士吧! 人类王国沉淀了这么久的底蕴,还真是不可小觑。” 望星瞳能隔着几条街让孟庆提前发现自己想要看到的画面,自然也在围剿他的骑士尚未完成合围之前就已经动身从原处离开。 开玩笑,他孟庆除了想被围攻致死否则肯定不会留在原地等死的。 他之所以干坐在之前的地方,不过是想要看那位公爵的手段有多惊人,现在见识了也满意了自然要躲入暗中。 大张旗鼓的阵仗并没有收获,将孟庆之前呆的那处茶馆周边两条街都完全包围住。 过千人的队伍走在街上,没有人胆敢阻拦,少有人敢站在路边围观,更多的普通人则是早已经找地方躲起来暗中观察局势了。 “给我搜!” 没能发现孟庆,凯撒公爵一句话就让周围几条街变得鸡飞狗跳,趁机作乱的也是不在少数,永远不要小看人性中的劣根,哪怕将脑袋别在腰间的冒险,只要有足够的利益都有人敢做。 从正午搜到黄昏,几条街搜了个遍,孟庆自然没有找到,倒是找到了隐匿在郁金香城身上挂着通缉的几个倒霉鬼。 这几人不消说成了凯撒公爵出气的对象,甚至没有拉去审判,当场就判处了绞刑,绞刑架也在之后拉起,上演了一幕绞杀通缉犯的好戏。 眼看夜幕将至,被凯撒公爵借来的王都守卫不得不离去,哪怕凯撒公爵再怎么不愿,也得满脸微笑的送别那群王室骑士,一日没有拿下这些王都守卫,他就一日没办法真的在王都肆意妄为。 “肯定有人在帮他,这群人现在就等着看我的好戏。” 环视四周,凯撒公爵能够感受到不止一道落在自己身上的窥视目光,那些目光来自四面八方的建筑中,连他也没办法分辨出谁是谁,也没办法将周围的人全部抓起来,那会让他陷入被人声讨的漩涡中的。 劳碌了一个下午结果无功而返,返程期间忠于凯撒公爵的骑士们郁闷不已,他们这会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呢,就这么白忙乎了一个下午,真是让人开心不起来。 行走在已经没有人胆敢踏足的王都大道中央,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在一众几百人的人马快要回到凯撒公爵在王都的府邸时还是发生了。 走在最前方开路的十名骑士,当为首的骑士身下的战马踩中青石板地面上略微凸出的凸起后,在战马的蹄子刚离开没两秒钟,震天的轰鸣声就在王都大片区域回荡。 离得近的人耳中除了疯狂的轰鸣声就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爆炸将坚固的青石板炸的四分五裂,犹如离弦之箭一般以爆炸点为中心向着四面八方激射而去。 倒霉的士兵或者没有实时用斗气防护的骑士立刻遭了秧,飞的最远的碎石都飞到了百米外,爆炸点方圆二十米内,成排的战马和骑士几乎吭都没吭一声齐刷刷的倒下。 被护卫在队伍最中央的凯撒公爵自然没有一点伤势,哪怕有朝他飞射而来的碎石也被他身前的骑士用随时持在手里的盾牌挡下。 当望着队伍前方那像是被割倒的麦子一样倒了一地的属下,凯撒公爵内心暴怒倒了极致,来王都这么久还是他在出行时第一次遭袭。 爆炸制造的黑色烟尘散去后,捂着鼻子挡住那刺鼻不确定有没有毒性的气味,其他没受伤的骑士们忙不迭的下马,组成防御阵型一边救助那些伤员一边疯狂的在四周搜寻可能存在的敌人。 只可惜他们把周围的建筑全部蛮力推到也没在方圆百米找到任何疑似敌人的存在,反倒是平民因此被杀了好几百人。 这些倒霉的平民自然是成了被怀疑的目标,哪怕被杀几百人,也属于凯撒公爵能一人抗下的麻烦,平民在上层贵族眼里根本当不得人看,只不过是能提供税收与粮食的存在,死了一批很快就有新的一批。 “心狠手辣!” 隔着两条街用望星瞳远观这里情况的孟庆,望着平民被埋葬在建筑里或者被排队砍杀的一幕也是不由得心中一个咯噔。 他小觑了上层贵族的心狠手辣,哪怕明知道那些平民根本没有嫌疑,但队伍里的那位公爵仍然命令属下大开杀戒。 () 第293章 一家人,最重要的是整整齐齐(新的一月求月票) 选择在凯撒公爵一行人返程时设伏自然是孟庆的主意。 兴师动众的凯撒公爵,早已让他带队行走过的街道空空荡荡。 知晓此事的人也人人自危,根本没有几人会走在宽阔的道路最中央。 即使有行人匆匆经过也是沿着街边行走,是万万没办法触碰到孟庆设立下的地雷的。 不同于其他类型的爆炸物,地雷这种需要触发才会被引爆的爆炸物是孟庆积累底蕴与实力期间的作品。 这种地雷和他所知的那种地雷相似,都是需要触发,需要一定的压力才会被引爆,哪怕有普通人踩过也达不到触发的条件。 孟庆才不会在这个时候现身趁机大开杀戒,固然在凯撒公爵队伍乱了阵型的时候他能杀掉不少人,但他的目标并不是那些拿钱卖命的普通骑士,而是和奥斯丁真正有牵连的人。 说了要对方活不过今天,奥斯丁肯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孟庆一向说到做到。 和一名身居高位掌握强大势力的公爵硬碰硬孟庆不是对手,但身处暗处伏击身处明处的对手,一直都是他擅长的。 目睹驱赶着替死鬼走在前方依旧心惊胆战向着公爵府邸行去的骑士,隐在暗中的孟庆嗤笑一声,一个高爆地雷就把这群人吓成这样,他可没有继续设伏,因为完全没必要。 凯撒公爵一路上一言不发,在众多骑士的护卫下有惊无险的返回了自己在王都的府邸。 回到府邸的第一件事他就下令戒严,整个府邸内除了得到允许的守卫人员,任何人都得呆在屋里不得外出。 平日人来人往颇为热闹的公爵府邸,在今日夜幕降临时却变得无比的冷清。 除了一队队无死角巡视的巡逻骑士外基本见不到公爵的家属们出现,隐藏在暗中的存在既然敢给凯撒公爵设伏,那么对方绝对敢在夜晚来公爵府邸刺杀。 无论何时何处,夜晚都不属于人类,会给人类极大的限制。 在整个公爵府邸都被戒严被众多骑士不知疲惫的巡逻时,公爵府的最中央议事厅,凯撒公爵已经将所有的族人都召集到了这里,包括已经从昏睡中醒来的奥斯丁。 对方是被仆人连床一起抬过来的,看在伤员的份上没有人会计较。 “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啊!” 哪怕到了现在,凯撒公爵依旧对之前遭遇的伏击心有余悸,只是听闻到一声震耳欲聋的爆鸣,伴随火光传递出来的就是巨大到难以想象的力量。 他在路过爆炸点的时候看的非常清楚,爆炸点有一个一米多方圆半米深的凹坑,要知道那可是坚固到长枪刺过去也只能刺出浅浅凹痕的青石板地面啊。 哪怕是高阶骑士,持着巨兵都难以制造出来这样的动静,那短短的一瞬间比得过好几名高阶骑士一同出手,能像割麦子一样割倒一大群骑士也就不足为奇怪。 凯撒深深的为这种不属于骑士的力量而着迷,也对隐藏在暗中对自己一方产生敌意的那一存在心怀敬畏,如果可以,他非常想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与对方完成和解,只求能获得同样制造出这样动静的事物。 如果这种力量掌握在他手上,他哪里还需要束手束脚畏惧那些高阶骑士,只要抓到机会,哪怕是高阶骑士在爆炸点也难保全自身。 此刻的奥斯丁早无之前的狂傲,脸上满是苦涩,他没想到自己招惹到的敌人,能让自己的父亲、身为王国北境一方大公的公爵都畏惧到要将族人全部聚集到一起的地步。 早知道会有现在的下场,哪怕孟庆打死他他也不会主动挑衅孟庆,当时不过是他见有人在街头策马而且其中的女子模样身材还不错起了歪心思。 这种事情他不知做过多少次,一直都没遇到过像现如今这么大的麻烦, 苦着脸将自己与孟庆的遭遇再次讲述了一遍,承受凯撒公爵与其他众多族人注视压力的奥斯丁快要疯了,他也能从那些同为继承人的族人眼中看到掩饰不住的嘲讽意味,他们一定在嘲笑自己吧,奥斯丁暗暗想着。 “今夜大家都在这里休息吧,明日一早我组织人马送你们回领地,王都已经不安全了,连我也没办法夸口能保全住你们的性命。 奥斯丁,你知道我对你有多失望么?” 沉思良久后,凯撒公爵做出明日的安排,早就升起回归想法的人不禁面露喜色,也有的人满脸不忿。 没有见识到那种非人力量的威力,正常人是不会想到怎样的力量才能让一方公爵都为之动容。 “父亲,孩儿知错了!” 奥斯丁不顾大腿被穿透的疼痛从床上滚下来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右腿上捆绑的绷带因为他的动作紧紧的崩住,伤口溢出的鲜血,片刻间就把洁白的绷带染成血色。 “你也回去吧。” 凯撒公爵没有再看奥斯丁哪怕一眼。 内心深处他已经放弃了奥斯丁能成为继承人的可能,现实就是如此,对方不招惹到强大的敌人就一切都好,但给大家制造出这样的麻烦,不要了他的命已经是看在血亲的份上了。 “父亲!” 奥斯丁内心丝毫没有能够返回相对安全的领地而因此欣喜,反而惶恐不安的望着凯撒。 他们为了什么来王都虽然不能说出来但都心知肚明,在这个时候返回领地的人,不过都是无关紧要的妇人或者随从。 他奥斯丁身为公爵之子也被责令回归领地,除了被放弃已经没有第二个解释了。 “嗯?” 仅是抬高一个音量的不满哼声,凯撒公爵就让奥斯丁再也不敢说一个字。 贵族享受着比平民更好的生活同时也承受着比平民更多的压力,得到的多,舍弃的也多,至少平民的孩子不会惧怕父母到这般地步。 “呵呵,都聚到一起了啊,真是热闹。 也好,省得我一个个的找过去了。 毕竟,一家人最重要的是整整齐齐啊。 凯撒公爵,不知道你有没有因为某些目的在这个时候出现在郁金香城而生出后悔的想法?” 就在夜幕渐深时,一个声音突兀的在偌大的议事厅内响起并回荡。 声音完全听不出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哪怕议事厅里有超过三十名中阶骑士实力的守卫在警戒也没有任何发现。 () 第294章 魔蜥现世 “阁下,听我一言,奥斯丁的所作所为,绝不代表我的本意。 我愿以千顷良田一万人口十万金币为礼物交好阁下,只求阁下能饶过奥斯丁一次,我向你保证,今日之后你绝对不会在郁金香城能见到他。” 土地、人口与金币无论在何时对任何势力都有莫大的吸引力,对居无定所四方游历的流浪骑士更是有致命的诱惑。 换成一个人哪怕是高阶骑士,在这个时候内心肯定会有意动的想法,但拥有着几千平方公里领地、名下有过万子民、刚劫掠过一个王国宝库的孟庆,哪里会看上凯撒公爵提出的这点好处。 “嗯,提议不错,代价也够大,但我并不在乎。” 孟庆的回答再次犹如缥缈之音响起,在空旷的议事厅回荡。 “不在乎!” 这是包括凯撒公爵在内的一众人都没想到的。 而这样的代价也是除了凯撒公爵其他人想都没想到的。 本来以为不过能几千金币搞定这一麻烦,谁曾想对方的胃口太大了,或者说来头太大了完全不在乎凯撒公爵的好处。 “阁下,难道非得取走奥斯丁的命才会善罢甘休么?” 凯撒公爵忍着怒意问道,他一位公爵,能好声好气的和这来历不明实力不明的人这样说话已经是最大的容忍了。 “不是。” 孟庆的回答让一群人尤其是奥斯丁松了一口气,但孟庆紧随其后的回答让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我刚刚都说了,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齐齐,你们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是要给奥斯丁陪葬么?” “狂妄!” “有种滚出来!” “你以为你是谁?居然敢这么说话!” 孟庆的话让一众人都炸锅了,只要是有点脾气的人都没办法忍受孟庆的狂言,对方的意思是要取走这里所有人的命? 他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凯撒公爵没有阻拦族人说话,连他也真的动怒了,既然已经这么说了,那看来是没办法和解了,唯有敌对一个结局。 对于敌人,凯撒公爵一向是不会心慈手软的,不管敌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一旦被他抓住机会,会在第一时间凄惨无比的死去,能留一个全尸都是凯撒公爵心情比较好的情况。 “开结界!” 一声令下,早已布置下的结界张开,将议事厅整个罩住,这种临时被开启的结界消耗巨大且能维持的时间非常短,比起王都那种恒久结界差得远,但短时间内结界内外的人都别想跨过结界走动。 与此同时,凯撒公爵方圆十米内,也有一个更小的结界被张开,这个结界有些不同,可以出但想进来就得从里面开启,这是凯撒有信心将族人都聚集到一起的原因。 结界这种强大的防护,属于人类王国顶层势力才能掌握的秘技,它需要各系宝石以及从强大魔物那里获得的能量晶石作为供给能量,孟庆当初在黄玫瑰领斩杀的那位科斯王子手里的那枚白魔蚁蚁后的能量晶石就是类似的,获得难度可想而知。 大结界内的三十名骑士早已聚在一起组成坚不可摧的阵型,哪怕对手是高阶骑士也难占到什么好处,骑士的斗气是可以增幅的,或许马下作战没有在战马上的增幅多,但这么多中阶骑士组成的阵型,对抗高阶骑士完全不是问题。 结界被启动的那一刹那,隐藏的孟庆短暂被迫现身,他的位置也因此暴露,这是结界张开时必然会出现的情况,哪怕孟庆处于影化状态也没办法,不然结界何谈来之不易呢? “居然只有一个人!” 孟庆的现身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他们设想过很多情况,但最大胆的人也不敢想对手只有一人,这是何等的狂妄才能做出的事情。 “呵呵,被发现了呢。” 被发现的孟庆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看起来并没有嘴上说的那么紧张,他敢潜入公爵府邸自然有自己的把握,在一众三十名骑士一声不发组着阵型逼近的时候,孟庆脸上的笑容更甚,甚至带着淡淡的嘲讽。 “去吧,杀光一切!” 打出早已准备好的底牌,孟庆的身形再次淡化消失不见,但他消失了,他留下的存在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孟庆丢出的东西很奇特,那是一枚看起来像是某种爬行动物的蛋但整体都是紫黑色的,在结界与荧光石的照耀下,反射出一种危险的光泽。 “什么鬼东西,给我打烂它!” 一众骑士惊疑不定,已经知道孟庆就是制造爆炸的罪魁祸首,他们当然要防着孟庆那般手段,所以各自都准备了许多远程攻击武器,也就是孟庆现身的时间太短,不然早有上百根箭射过来了。 绵延不绝的箭矢飞来将滴溜溜在地面上滚动的那颗外壳为黑色的蛋射的稀碎,同样为紫黑色的液体洒落一地,也显露出了蛋壳里的事物。 和最开始猜测的相似,蛋壳里真的是某种爬行动物。 但不同于其他刚破壳的幼生体,这只全身紫黑色刚出生就能飞快爬动浑身堪比钢铁坚硬能挡住所有箭矢攻击的蜥蜴状存在,在开始展露獠牙时立刻成为了所有人的噩梦。 “魔之血浸泡一个下午,刚破壳就有这般威力,真是难以想象!” 望着那不过尺长但体重超过百磅浑身鳞片肌肉都坚固沉重无比的紫黑色蜥蜴,影化中的孟庆咂舌不已。 他用了三百滴魔之血将这颗之前还是蛋的蜥蜴浸泡,魔之血强化了处在蛋壳与蛋液中的蜥蜴,促使其快速成长发育,更是得到了血脉都转变的不凡进化。 孟庆当然知道这般体型正常最多两三磅的魔蜥拥有百磅体重后的变化有多大,这代表其密度是正常蜥蜴的数十倍,哪怕只能在地上爬行,它在短时间就靠锋锐到能把钢铁当成树叶轻松咬碎的牙齿,咬断了超过三个中阶骑士的斗气罩并咬断了他们的脚腕,浑身流淌着近乎全部魔之血的魔蜥,拥有者与魔极其相似的残忍嗜杀与暴戾,容不下这些比自己更高大的‘食物’还活着。 冷血的爬行动物,刚出生时的本能就是进食,这是一种冷血到六亲不认的怪物,加上魔之血的进化后,孟庆自己都没想到到底制造出什么样的存在,说是短时间无敌也不为过。 () 第295章 借刀杀人 “这,这到底是什么怪物啊!” 本对体型不大的魔蜥完全没重视的骑士们在短时间遭了秧,那只浑身紫黑色的蜥蜴,强大到超乎所有人的预料,不管是钢铁还是斗气护罩,在它的利爪与尖牙下都像是树叶一样脆弱,而他们所有对魔蜥施加的攻击都没能伤到魔蜥分毫。 硬顶着一群骑士的刀枪剑戟,刚破壳连一分钟都不到的魔蜥开始了进食,它的嘴巴张大到足以能将人类脑袋吞下的程度,那些被魔蜥撕扯下来的残破躯体,在短短半分钟时间被魔蜥吞噬殆尽。 让人震惊的是魔蜥那堪称无底洞的食量与消化能力,不管魔蜥吃下多少东西,也就片刻时间鼓鼓的腹部就会干瘪下来,与此同时,它的体型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着。 终于有一名骑士手持沉重的战斧砸在魔蜥脑袋上给其造成了破皮的伤势,但伤口流淌出紫黑色血液的魔蜥不仅没有因此惧战,反而疯狂的甩动尾巴摆动四肢向视线中能看到的一切发起攻击。 攻击! 撕咬! 吞噬! 成长! 这是魔蜥从现世到体型超过一米期间一直在做的事情,当它的体型成长到比起人类还要巨大的时候,议事厅残余的不过十名骑士终于崩溃了。 他们遭遇了有生以来最难缠进化最快的敌人,对方的可怕,让这些心性坚定的骑士都濒临崩溃。 骑士们四散而逃,成长起来的魔蜥用琥珀色的竖瞳环顾四周,注意力被议事厅中央结界中更多的‘食物’所吸引,当它迈开腿向着结界所在位置爬去时,结界内旁观了魔蜥屠杀中阶骑士这一不可思议一幕的凯撒公爵以及家眷们,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逃! 逃! 拼命的逃! 整个议事厅都乱了套,哪怕凯撒公爵都再无能力顾及保全家眷,他带着贴身护卫他的四名心腹,毅然决然的第一个从马上要变成牢笼的结界中逃出来,向着远离魔蜥的方位越跑越远。 魔蜥的速度是何等的快,仅是几秒钟时间它就一头撞到结界上,肉眼可见的涟漪在结界上浮现,下一秒魔蜥拍击的前爪,像是撕开一层树皮一样将结界轻而易举的撕开。 身处暗中的孟庆目不转睛的望着魔蜥大开杀戒的一幕,他的眼睛很亮,魔蜥从出生到成长一直在他的观察中,也给了他极多的信息回馈,哪怕魔蜥将议事厅内除他之外的活人全部杀死并开始不紧不慢的进食,孟庆的脸色都没有改变分毫,这些人的死活与他何干? “可悲。” 瞥见魔蜥正在吞噬的一条大腿上有明显的绷带缠绕,孟庆的嘴角抽了抽,奥斯丁这位公爵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死在了魔蜥的攻击之下,连让孟庆出手的机会都没给留就被魔蜥轻而易举的分尸了。 “先料理了那位凯撒公爵,回头再来应付这只魔蜥。” 身为魔蜥的‘创造者’,旁观了魔蜥的成长,孟庆当然有应对魔蜥的办法,外人只是没办法在面对如此可怖的魔蜥时有足够的时间观察其行为方式,如果细心观察,还是能从细微处找到魔蜥的弱点并对其造成伤势的。 哪怕身体里流淌着魔之血,魔蜥也不是绝对无敌的,是能够被物理方式杀死的,任何生物只要被斩下头颅或者摘下心脏,肯定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孟庆的身形从血腥无比的议事厅离去,留在议事厅的活物只有魔蜥,剩下的是随处可见的人类肢体与残躯,那些人临死前的面孔上皆是带着恐惧之色,面对能轻而易举杀死中阶骑士的魔蜥,这些实力平均不过初阶初位骑士的公爵家属,一条命也仅仅能挡住魔蜥一下。 “该死的,那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被迫从属于自己的公爵府邸离开,召集了还不知道发生什么情况仍在府邸内巡逻的众多守卫,重新升起安全感的凯撒公爵内心放松了不少,但站在府邸门口望向议事厅的方向,脸上仍然难掩惊惧之色。 那只成长无比迅速的魔蜥,是凯撒有生以来见过最不可思议的生物,这样的恐怖存在,他连奢望得到的想法都不会有,这样的存在,还是尽全力从这个世界上抹杀吧。 “快去通知王宫,就说有恐怖魔物在王都内苏醒正在大开杀戒。” 凯撒公爵当然不会在召集了自己的人马后和那诡异强大的魔蜥拼命,哪怕到了这么危险的地步,他仍然没有忘记自己前来王都的真正目的。 今夜对他而言确实是一场危机,但如果后续的推进在他的控制之下,这场危机也伴随着天大的机遇,那只诡异强大的魔蜥,恐怕高阶骑士前来也没办法轻松料理,整个王都也都会因此混乱起来,更加方便他凯撒行事。 “呵,想要借刀杀人坐山观虎斗么? 行,如你所愿。 毕竟距离零点还有两个多小时,就让你多呼吸几口气吧。” 同样离开了公爵府邸隐在暗中的孟庆,旁观了凯撒的行为后就是猜测出对方的打算,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出手,对方身旁围绕的骑士太多了,数量过百,这不是他能正面撼动的存在,唯有继续隐在暗中等待时机。 夜已深,但王都内的突变让许多人被迫从睡梦中醒来,聆听到街道上嘈杂的话语声与脚步声,许多人都是不得不揉着惺忪的眼睛下床推门走出自家大门,在门外四处观望,打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王宫的守卫在这么晚的时候大批调动。 一只可怖的怪物在王都大开杀戒! 骑士在其面前就像是待宰的羔羊一样无力! 这一消息像是长了翅膀一样飞快的在夜幕降临后的王都内传播,当然也有更多的人早已经进入梦乡,对周遭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嘶!” 当接到凯撒公爵深夜求援最先赶赴到公爵府邸的一批王宫守卫抵达时,仅是远观了片刻那只正在公爵府邸内四处游荡吞噬一切活物的魔蜥,见多识广的王宫守卫们都被震惊了,毕竟那只魔蜥太嚣张了。 在听了凯撒公爵一行人的描述后,他们对魔蜥的实力有了一定的认知,虽然难以相信这么一只魔物就将偌大的公爵府搅动的天翻地覆,但身为王室骑士,守卫王都与王宫的安全是它们必然的义务。 () 第296章 魔蜥之死 几乎将公爵府邸内近半的普通人吞下肚,一直没有被谁限制住的魔蜥已经成长到了四肢着地时有一米高五米多长的庞大体型。 它的体重因为吞噬太多普通的血肉有了极多的增长,但和最初坚不可摧的身躯相比却弱化了很多。 毕竟它身体中的魔之血是有限的,体型越大,它的防御与攻击力越弱。 不过这么庞大的体型,在视觉上给人的压力当然比最初小小的一只要多得多。 “魔蜥快要死了。” 隐在暗中的孟庆无不惋惜的叹道,几百滴魔之血催生出来的这只魔蜥太贪食了,如果能维持体型一米左右,那么它将是近乎无敌的,能把高阶骑士都逼迫到飞到天上不敢落下来,但现如今在王都守卫成群结队赶至时,魔蜥的死亡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孟庆并没有继续催生第二只魔蜥出来大开杀戒,一是已经基本完成了最初的目的没必要这么做,二是短时间从魔之心内抽走了几百滴血液,魔之心都肉眼可见的瘪了下去。 好在在孟庆的观测下魔之心内的血液还在缓慢但稳定的增加之中,迟早会恢复到他获得时的那一上限,达到那一上限后不管过去多久,魔之血内的血液都不会再增多半滴。 从对魔蜥的观察中,孟庆找到了最稳妥最安全的提升自身实力的方式,他并不会像魔蜥那样短时间内吞噬太多血肉,每日一滴魔之血,未来的他必然会成长为人形怪物,举手投足间带着外人难以想象的力量。 那个时候的他,恐怕已经没有坐骑能骑乘了,和兰雅欢爱的时候甚至都只能躺在地面上,这是想要变强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孟庆愿意承受。 和孟庆的预料一样,那只体型庞大到仅靠外形就能吓得战马瘫软倒地的庞大魔蜥,已经没有了最开始刀枪不入的防御,速度也没有了小巧体型时的灵活,哪怕它的皮肤厚比钢甲,也架不住一队接一队赶至的王宫骑士。 在付出了近百骑士伤亡的代价后,魔蜥身上坚固的鳞片终于被打碎露出血肉,早就因为同伴的死亡而满腔怒火的王室骑士一同发力,短短几次轰击就把体型庞大的魔蜥轰成两截。 不愧是拥有着魔之血的魔蜥,哪怕身体被分为两半的时候也没立即死去,反而临死反击咬死拍死了几名得意忘形靠得太近的王室骑士。 有着头颅部分的上半截残躯又坚持战斗了近两分钟,在身体流淌出的血液不再是紫黑色而是鲜红色时,魔蜥的上半截身躯动作越来越缓慢,最终停滞在了那里不再动弹。 被魔蜥之前反扑吓到的一众几百名骑士,居然没有谁敢在第一时间检查魔蜥是否真的死去了,在魔蜥的身躯近一分钟没有动弹一下后,这才有骑士站出来上前检查。 确定魔蜥确实死透了,一众虽然没有进行多久战斗但身心俱疲的骑士们不顾形象的瘫倒在地,望着战场中横尸的那些同伴,眼中满是惋惜与悲痛,这场战斗,他们虽然获胜了但损失太严重了。 “凯撒公爵,我们需要一个解释!” 虽然鲜花女王离开了王宫离开了王都,但王宫是常年有负责的守卫值守的,凯撒公爵上午拜访的那位高阶骑士此刻也在队伍里,不过只能站在为首之人的身侧,在之前对抗魔蜥的战斗中,也是为首之人最终给魔蜥造成致命伤的。 “这是一个阴谋! 我也想要一个解释! 为什么一向安全无比的王都,会有这么可怕的魔物出现! 还偏偏出现在我的府邸中?” 凯撒公爵此刻的脸上并没有因为魔蜥的死亡而有半点笑容,一半是装出来的,一半是真的。 魔蜥最先在他的府邸中肆虐,到魔蜥冲出府邸在外面的广场上和一众王室骑士混战时,整个公爵府邸里的活人屈指可数,剩余逃离出来的不过一半,倒在府邸进了魔蜥肚子的那些人里,有太多都是凯撒的家眷。 “不管怎么说,这只魔物是从您的府邸里出来的,它是如何出现的,相信您是最清楚的。 是否是阴谋,您将前因后果如实告知我,我定然会将真相调查出来给您一个交代的。” 身为高阶中位骑士,哪怕面对一位公爵,在鲜花女王不在时依旧忠诚于王室的王宫骑士守卫队队长依旧不卑不亢,他要保护的是鲜花女王为首的王室利益,眼下因为魔蜥的原因造成王宫守卫这么多的伤亡,他难逃其责。 视线扫过身边的知情者,那些人都是心领神会,没有真的如实将前因后果说出来,在凯撒公爵开始讲述的时候,他们纷纷附和凯撒公爵的话,听起来挺像是那么一回事。 凯撒公爵编故事的能力不错,至少将魔蜥出现的前后都描述了出来,在他的描述中,这只魔蜥是天黑后莫名出现在公爵府邸里的,最开始很小很小但实力惊人,哪怕他凯撒公爵发现后全力应对也为时已晚,让魔蜥成功的成长了起来。 听完凯撒公爵的讲述后,王宫骑士守卫队的队长脸色平静看不出内心的真实想法,他对着凯撒公爵点点头就是带着一众剩余的骑士进入公爵府邸内实地检查。 凯撒公爵自然也紧随其后带着己方的人马跟上,留下的只有数量更多在之前根本没办法参加战斗的普通守卫以及狼藉无比的战场,那只魔蜥断成两截的残躯成了所有人讨论的对象,包括一众闻讯赶来被士兵拦在外围的普通王都子民。 “午夜将至,搞完最后一波收工。 奥斯丁啊奥斯丁,不要着急,你其他的家眷,很快就会下来陪你上路的。” 隐藏在暗中的孟庆在一众人马进入公爵府邸时,远远的旁观着冷笑着,哪怕这群人里有不止一位的高阶骑士他孟庆也不惧,因为他在魔蜥对抗王室骑士的时候,已经提前在空无一人的公爵府邸内完成了自己的布置,很快公爵府邸就将迎来新的腥风血雨。 () 第297章 暗中挑拨 进入平日不得到邀请绝对没办法进入的公爵府邸,哪怕已经是夜晚,府邸内的奢华也让一众王室骑士有些惊叹,他们不是没见识过市面的普通人,但王宫内更多的只是高大森严而非像公爵府那样穷尽心思搞各种装修与摆设。 但此刻奢华的公爵府邸,冷清的简直就像是鬼蜮,穿过了好几道走廊,一行人见到的活人才有两名,而且还是瑟瑟发抖躲在阴暗处苟活性命的仆人,他们早已经被大开杀戒的魔蜥吓破了胆,任凭众多骑士询问也说不出半个字来。 进入魔蜥最开始出现的议事厅,议事厅内凌乱一片,各种价值不菲的家具瓷器散落一地,更是有一根支撑顶梁的腰身粗石柱被巨力撞塌,不知是魔蜥还是其他骑士制造的。 议事厅内的地面上有着让人避之不及的一大滩血液,几乎将整个议事厅的中央区域都不满,包括散碎的家具、瓷器以及墙壁上也都是溅射的血液,修罗场一般的模样,怎是一个触目惊心可以形容的过来。 仅是看到这番画面,这群接到凯撒公爵求援赶来的王室骑士,多少知道当时的情况有多么危险,怪不得人手众多的凯撒公爵都要求援。 为首的骑士一番搜寻,只找到了魔蜥破壳留下的散碎蛋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有用的发现,那些深紫色的蛋壳被随行的骑士小心的用袋子收起来,这可是非常有研究价值的材料。 “凯撒公爵,可曾统计出来府邸上的人员伤亡状况?” “惨!” 一向从来不在外人面前显露出疲态的凯撒公爵,此刻满脸都是疲惫之色,这个夜晚他可是被折腾的不轻,建筑的损失都是小事,关键是他的家眷被杀任凭他的势力再怎么强大也没办法救回来,死了就是真的死掉了。 “节哀。” 聆听了公爵随从骑士的讲述,王室骑士们也是纷纷摇头,凯撒公爵在王都的血亲几乎全死光了,只剩下两对儿女以及带着儿女跑得快的三名侍妾,除此之外剩下的儿女与妻妾全都命丧魔蜥之口,这是连爆发战争都不能造成的严重伤亡,至于那些忠于凯撒公爵的骑士也死了超过五十人,其中很多都是中阶实力,这毋庸置疑让凯撒公爵的实力大为降低。 好在凯撒公爵的领地里还有超过十名血亲后代,不至于让年长的凯撒公爵就此承受绝后的打击,但包括最看好的继承人在内的超过十名子女的死亡,如何能不让凯撒为之黯然伤神呢? “躲在暗中的那人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成了笼罩在凯撒公爵内心深处最大的疑惑。 “公爵大人,我有一言。” 沉吟良久后,王室骑士的首领,那名实力为高阶中位的骑士,用恳切的语气道:“公爵大人已经长时间逗留王都这么久了,今夜发生了这种事,我觉得公爵大人还是趁早离开王都吧,至于这只魔物出现的原因以及隐藏在背后对公爵大人出手的势力,我们定然会调查清楚给公爵大人一个交代。” 骑士首领的话落下,让之前还有不少声音的议事厅变得针落可闻,超过两百名骑士的目光都落在凯撒公爵与骑士首领身上,骑士首领的这话意思很明确,要以王室的名义将不老实呆在领地长期逗留王都的公爵驱离王都。 凯撒公爵顾不得继续为那些逝者悲痛,避着人擦了擦眼睛后,转过头的他脸上已经挂上了身为公爵应有的威严。 “乔恩骑士此言何意? 莫不成要赶我离开王都?” “当然不是,但公爵大人长时间不在领地,恐有宵小暗中作祟,而且今夜公爵大人的家眷伤亡很大,关于料理他们后事的问题,也需要公爵大人趁早打算。” 名为乔恩的骑士连连摇头,再怎么他也没办法明面上对凯撒公爵说你赶紧滚出王都滚回自己领地去,公爵也是王室的一部分,但和乔恩骑士效命的郁金香女王还是有些不同的,尤其是在郁金香女王离开王都久久没有回音的当下。 “我的领地我统治了四十年,哪里还会有什么宵小藏匿的地方,这点乔恩骑士可以放心。 至于那些逝者的后事当然要操办,只可惜割开魔蜥肚子的时候您也看到了,它的肚子里连骨头渣都没看到,那些人,早已经尸骨无存了,仅能立衣冠冢聊表纪念。 哎,人老了,到一个地方就很难再挪动,这里可是生我养我的郁金香城啊,我哪能说离开就离开呢?” 凯撒公爵人老成精,一番话说得让乔恩不知如何接话,凯撒公爵都以老人家自居了,他还能强行命令对方明天必须离开王都么? 当然不能,他忠于王室,但对王室分支的公侯也要保持必要的尊重才行。 哪怕他心底非常清楚一名公爵长时间逗留女王不在王座的王都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凯撒公爵四处访客的事情,早已经不是什么隐秘。 “老东西,人老了就要服老,别一天到晚总想着风水轮流转,今天国王我来当。 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哪点像是能统掌一个王国的样?” 就在双方首领对话结束无话可说的空挡,一个声音极其突兀的响起,霎时间让已经恢复和平的气氛变得剑拔弩张。 议事厅里的人听得都非常清楚,声音是从乔恩骑士身后的王室骑士队伍里传出来的。 忠于王室的那些王室守卫闻言脸色连变,望向凯撒公爵的表情很复杂,对那个有胆气说出实话的人也极其佩服,但任凭他们找寻,也没谁能找到开口说话的人。 “谁敢在这里挑拨离间? 给我站出来!” 没让凯撒公爵开口,忠于凯撒公爵的骑士们就忍不住了,这盆脏水要是泼实了,不要别人赶,凯撒公爵自己就得灰溜溜的返回领地,否则谋权篡位的打算已经无法掩饰。 “乔恩骑士,我需要一个解释!” 凯撒公爵的脸拉的很长,被人毫不客气的讲述出内心隐藏最深的想法,他太尴尬了,尴尬之余也有怒火升腾。 没证据证明他有谋权篡位的话,他当然不会承认这种污蔑,反而会紧抓这件事不放,必须要一个说法。 () 第298章 彻底乱套了! “是谁说的,自己站出来。” 乔恩骑士在声音刚响起的时候就回头看了,但连他也没找到发出声音的人,几个嫌疑人在声音响起的时候都没有动嘴唇的动作,但如果是腹语的话那就难办了,腹语虽然难学但也不是没办法学会,尤其是这些对自身掌控十分强大的骑士们。 “老狗,给你一泡尿就当我的解释了。” 虚空中凭空出现了一滩臭气难挡的黄浊液体,劈头盖脸的撒向凯撒公爵与他一旁的众人,虽然有斗气护罩能护住全身,但被臭气难挡的黄浊液体当头洒下,包括凯撒公爵在内的一群人都是后怕不已,这种手段太卑鄙太阴了,差点就中招,如果中招的话,就真的要成为笑柄了。 “乔恩骑士,你如果没办法的话,就让我的人找出来那位胆大包天的污蔑者吧。 请让他们除兵卸甲配合一下。” 凯撒公爵再看向乔恩的目光已经变成了不善,这种手段已经是明目张胆的挑衅与侮辱了,是个人就没办法不动容,就连平民被这样侮辱了也会怒发冲冠以命相搏的,更何况骑士呢? “绝对不行,我的人当然要由我来管!” 乔恩骑士丝毫不放松对凯撒公爵的警惕,天知道让王室骑士卸下武器装备后,会发生什么不可控的事情,武器防具对一名骑士而言就是身家性命。 双方因为暗中的那一声音变得剑拔弩张,许多骑士的手都已经落在兵器把手上,随时能将兵器亮出。 “为了吾王凯撒的荣耀! 杀光这些人! 杀入王宫!!!” 就在气氛变得无比紧张时,凯撒公爵身后的队伍里响起了一道高昂的呼声,这一声音就像是闪电一般劈在议事厅中,彻底让局面变得无法挽回。 “停下!” “快住手!” 双方的指挥者在声音响起时脸色大变,哪怕剑拔弩张他们也都不会真的和对方大打出手,乔恩是因为忌讳凯撒公爵的身份,凯撒公爵则是忌讳乔恩一方的人员实力强大,远超他所掌握的一方,最不想动手的当然是他凯撒公爵,表面上的剑拔弩张,其实只不过是装装样子威吓一下对方,哪曾想真的有愣头青当出头鸟了。 双方骑士因为指挥者的话都是克制的停手了,但仅是片刻的交锋就已经有人受伤,就在双方刚刚分开指挥者要进行对话的时候,伴随一声爆响,整个议事厅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这一刹那不知闪住了多少人的眼睛。 叮叮当当的武器碰撞声在数秒钟后变得激烈,咆哮声也从一开始的零星变得众多,失去视觉的骑士全都斗气勃发将一身实力发挥到极致,对身前任何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存在,都是毫无保留的发起攻击。 那道声音还在不停的在议事厅回荡,一会站在王室骑士的立场上要王室骑士杀光叛逆的凯撒公爵人马,一会站在凯撒公爵的立场上要杀光乔恩骑士一方的王室骑士,攻入王都彻底翻身做主,哪怕双方的指挥者都知道这道声音绝对是同一个人或同一个势力传出来的,但那莫名升腾的闪光太过分了,足足闪花了议事厅内众人超过十秒时间,十秒,对实力强大的骑士已经足够做出来很多事情了。 当双方的骑士都恢复势力的时候,短短十秒钟时间,就有超过二十名骑士倒下,有更多的骑士受了伤,令人惊奇的是死伤比较多的居然是实力较强的王室骑士一方,反倒是凯撒公爵一方的骑士只有少少几人受伤,看起来并无大碍。 “凯撒公爵,你真要谋逆不成?” 乔恩骑士在混乱中用武器打飞了几名靠近的人,结果恢复视线才发现是自己人,顾不得安慰己方的骑士,他对着同样一脸惊异的凯撒公爵怒喝道,真要是如此哪怕对方是公爵他也要出手了。 “杀! 杀光他们! 他们里面有我们的人!” 就在乔恩话音落下时候,王室骑士队伍内反而自己乱了起来,超过十人趁周边的人都将背部对着自己时,对着以往的同伴大开杀戒,短短几秒钟时间就造成了超过十人的伤亡。 “凯撒公爵,你还在等什么?” 一名王室骑士打扮的人奋力砍杀周围的骑士,同时向着凯撒公爵怒喝道,他们在其他王室骑士反应过来后已经变得岌岌可危,随时有可能像是冲向礁石的浪头被打碎。 “杀!” 没有慷慨激昂的话语,没有长篇大论,估算了双方实力差距后,凯撒公爵狠狠吐出一个字,因为他看到了乔恩骑士身侧那位自己造访过的高阶骑士,抽出武器向乔恩骑士攻去的一幕。 乱了。 整个议事厅彻底乱套了。 哪怕乔恩骑士在此刻都没办法掌控住手下的王室骑士,因为内部出现叛徒的原因,王室骑士们人人自危,都不敢放心的将后背交给其他人,以至于他们的人数远超凯撒公爵一方,也在短时间被凯撒公爵集结起来的骑士们打的狼狈不堪。 乔恩骑士此刻也不好受,两名高阶骑士锁定他一刻不停的发起攻击,一人是他认识的高阶骑士,一直以来表现的都非常忠于王室,另一人的模样看起来有些陌生,似乎是公爵一方的骑士。 虽有高阶中位骑士实力,但对上同为高阶实力的骑士,短时间内乔恩并没办法取胜,达到高阶骑士这一层次后,斗气强度差距已经不会太大,最多斗气上限有不同的区别,哪怕打不过乔恩,高阶骑士缠住对方几分钟自保还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议事厅要塌了,快跑啊!” 高阶骑士战斗的余波多次击打在议事厅内碍事的石质支撑柱上,让坚固的支撑柱也很快承受不住绵延的攻击再次倒塌了一根,加上之前断裂的一根,议事厅穹顶开始逐渐有瓦块石砾崩落,砸的下面战斗的骑士们苦不堪言。 “轰!” 对凯撒公爵一方而言无比熟悉的爆炸声响过,立柱再次被炸塌一根,这成了压垮议事厅的最后一根稻草,还算完好的议事厅穹顶完全开始垮塌,议事厅内混战的一众骑士再无恋战之心疯狂的向外涌去,至于受伤没办法移动的人只能满脸绝望的仰头望着头顶犹如大山倒塌坠落的厚实穹顶,片刻后只觉浑身剧痛,继而就被无尽的黑暗笼罩。 () 第299章 大贵族的底牌 如果说最开始的混乱是因为那道声音的挑拨而开始的,但之后的混乱就是凯撒公爵引发的,他不再掩饰自己的打算,彻底和王室骑士撕破脸皮,直白的表明自己要谋逆。 会有这样想法的原因还是因为黛娜离开王都谁都没有告诉,以至于连王宫里的人都不清楚黛娜到底是被人掠走还是自己离开的,这就给了有心者无穷的遐想空间。 一个王宫不能长久的没有主人。 既然如此,那么换一个同样为郁金香姓氏的人成为国王,对王国而言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对底层平民与骑士而言,生活还要继续,并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想要达成这一目的,忠于王室的那些骑士就是必须越过的屏障,只有带着己方人马进入王宫,彻底占领王宫并将那至高无上的王冠戴在头上,凯撒公爵才能名正言顺的继任,否则不管他在王宫外怎么闹腾都是无济于事的。 议事厅垮塌之前,凯撒公爵带着己方的人手逃离了议事厅,另一边乔恩骑士与另外两名高阶骑士的混战也被迫中止,双方混战在一起的人马因为这一异变都是分离了出来,但没有平息多久,在来到安全区域分出彼此区别后,双方因为理念不同再次战在一起。 “凯撒公爵,你的阴谋不会得逞的!” 被两名骑士围攻好一会的乔恩呼吸有些急促,在继续战斗之前,他对着凯撒公爵所在的方位发出宣告。 “冥顽不灵! 我劝你尽早放弃抵抗,或许看在以往交情的份上,我会给你和你的家人比较好的结果,不然的话会发生什么,连我也没办法确定。” 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开始并没打算在今夜谋逆的凯撒公爵此刻骑虎难下,已经摊牌了就没办法收回,只能一条路走到黑走下去。 “呵,养尊处优太久,恐怕你早已忘记对高阶骑士应有的敬畏了吧。” 乔恩冷哼一声,一声暴喝背生斗气之翼,淡青色的风属性斗气之翼让乔恩在离地后变得比鸟儿还要灵活迅速,他的目的也非常明确,擒贼先擒王,只要拿下凯撒公爵,他就可以放心的让属下打散那些属于凯撒公爵的人马。 两道身影先后离地飞起,在空中拦住了乔恩的前进,不过他们的速度比起乔恩要慢得多,虽然同样都有斗气之翼,但在空中完全不如风属性的乔恩灵活迅速。 “哼,真当我拿你没办法么?” 身为王族大贵族,对高阶骑士凯撒公爵从来没有真正放心过,这是能够以自身实力颠覆贵族与骑士界限的强大存在,很早的时候,他就在思考如果对上高阶骑士要怎么做,如今终于可以派上用场。 步兵对空军的最好打击方式就是远程攻击,紧随凯撒公爵保护他的骑士们从背后取下圆筒状的事物,在乔恩骑士逼近后,抬手射出圆筒状事物里的东西,钢丝编织的大网迎风而涨,劈头盖脸的向着乔恩骑士罩去。 危急时刻乔恩骑士发挥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灵活,就如同真的飞鸟一样快速的在空中腾挪身位,以至于先后四张网虽然庞大但都落空了,乔恩骑士已经逼近到凯撒公爵不足二十米处。 “¥@#…” 凯撒公爵在乔恩骑士逼近的时候浑然不惧,在最危急的时刻忽然张嘴吐出了一串急促的声音,他的声音刚刚传出来,就让包括乔恩骑士在内的在场所有骑士都是脑袋一蒙,身体的所有动作都是不由自主的停下了。 “原来,王室密咒是真的,贵族,果然从来没有真正信任过骑士!” 像是折翼的鸟儿一般从半空中一头栽落到凯撒公爵面前,失去行动能力的乔恩骑士依然可以说话,他不顾身体上的疼痛,用摔出血的嘴巴,满是悲叹语气的说出一段话。 “当然,没有这种底牌,我们又怎么会放心的将各种重要职责交付给你们呢? 真把自己当成人物了? 呸,在我眼里,不管你能上天还是入地,你就是一条狗而已。 明白么?” 凯撒公爵张嘴吐出一段隐秘,那就是所有成为骑士的人,只要是出生在鲜花王国的土地上,都被王室暗中下了一种无法侦测到的密咒,用最隐秘的密咒可以直接让聆听到的骑士短时间失去战斗力任凭宰割,换句话说,骑士无法调用一丁点斗气,只有肉体的力量还能动用,没了斗气支撑,骑士的肉体又怎么能和钢铁相比? “果然。” 乔恩骑士挣扎着站起身来,哪怕他的肉体力量强大,但着甲的他从十几米高的地方栽落到地上也是摔得不轻,虽然仍有一定的战斗余力,但和能动用斗气实力为中阶的凯撒公爵相比那就不够看了。 即使如此,乔恩骑士也是毫不犹豫的对着凯撒亮剑,对方现在已经不是他需要尊重的公爵,而是试图颠覆王国现有政权的叛徒,对待这种人,乔恩从来不会手软。 “人杀的多了,高阶骑士还是第一次杀。” 凯撒公爵并没有浪费太多时间,取出武器就是直奔乔恩骑士而去,毫不犹豫的发起了攻击。 在失去了斗气支撑后,哪怕是高阶骑士,乔恩也是从一开战就在与凯撒公爵的战斗中落了下风,几招过去后,他的盔甲已经有裂痕出现,裂痕下有被斩开的伤口,鲜血止不住的往下流淌。 “记住我,记住我从始至终都在为王国而战,为女王而战,为我守护的一切而战。 我即使死去,也是光荣的战死。 你们,认真想一想,为了这样一位不把骑士尊严当回事的贵族效命,真的有未来与希望可言么?” 任凭凯撒公爵的武器落在盔甲上身体上,乔恩骑士脸色没有因为身体上增多的伤势而有变化,他甚至侧过头望着在场的骑士,用最大的声音讲述出此刻最真实的想法。 乔恩骑士死了。 死的很凄惨。 被密咒影响的他无法调用斗气又不愿逃离,下场自然唯有一死。 他的头颅被凯撒公爵斩下用长枪挑起,这一幕被其他王室骑士看到,有的目呲欲裂向着凯撒公爵一方的骑士不顾一切的发起攻击,最终也落得和乔恩骑士一样的下场,有的识时务第一时间投降,也被同样失去调用斗气能力的凯撒公爵一方人手除兵卸甲。 () 第300章 真正的黄雀在后 因为一段密咒,凯撒公爵一方以弱胜强完成了对王室骑士一方的胜利。 不过这一胜利不是没有代价的,在完成对乔恩骑士的斩杀后,凯撒公爵颇为心疼的将左手探入怀中,摸到的只有一抹灰烬。 只能使用一次的道具彻底失效了,那还还是先王的先王,他的父亲在世时赐予他的保命道具,如今被用在了这里已经没有第二件了。 但这也是值得的,挡在他前进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已经被踢开,乔恩死了,王宫内除了隐居不问世事的老怪物再无能挡住他的高阶中位骑士,至于高阶初位虽然还有几位,但他有办法应对。 只要他能带兵进入王宫,局势就会立刻发生变化,摇摆不定的人会纷纷投入他的怀抱,已避免他在继位后被清算,至于冥顽不灵者就该被历史淘汰。 环视四周,发现周围包括自己一方的骑士脸色都不太好看,凯撒公爵当然他们都在想什么,无非是之前他的话让这些人内心产生了芥蒂。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骑士再怎么拼搏,又怎么能和王室贵族相比拟,他虽然说的话有点刺耳但确实是事实。 就如同骑士看待平民一样,又有多少骑士真的把平民当人看过? 几分钟后,在场的骑士都渡过了密咒的影响期重新恢复了对斗气的调用,一众被俘虏的王室骑士垂头丧气的被着甲持兵的公爵人马看管起来,被除兵卸甲的他们虽然如今人数已经没办法和凯撒公爵的人手比拟,实力上更是有天差地别的区别,武器与护甲对骑士太重要了。 “事不宜迟,马上就到零点了,随我一同攻入王宫,我要到天亮时,彻底让王都易主!” “吾王万岁!” 有机灵的骑士立刻改变了对凯撒公爵的称呼,其他人也是紧随其后,早就等待这一天等了几十年的凯撒公爵闻言心都要醉了。 当年的他也是非常有利的王室继承人之一,只可惜最终还是被他的兄长夺得头筹,他只得到公爵之席渡过这几十年。 虽然是旁人眼中风光无比的公爵,但头上还有一个能压住他的国王,他又怎么能真的甘心呢。 尤其是在他的兄长死去女儿黛娜继任后,他彻底失去了对黑色郁金香这一同族的所有敬畏之意,在黛娜登基那时,他就已经对王座有窥视之意了。 就在呼声不绝于耳且凯撒摊开手享受着这属于自己的荣光时刻时,漆黑的夜幕中,一把弯刀凭空在凯撒公爵背后探出来。 因为斩杀了乔恩骑士后没有张开斗气护罩防御的凯撒公爵,身上的护甲与软甲只阻挡了弯刀片刻就被穿透,半米多长的弯刀,刺穿了还在幻想明日自己带着王冠高坐王座时刻的凯撒公爵胸膛,弯刀头部从胸口前方探出。 “呃…” 只来得及发出无力的声音,凯撒公爵甚至没能转过头看清楚背后的人是谁,就因为弯刀穿透胸膛生机立刻消退,在弯刀毫不留情拔出来的时候,伴随鲜血喷涌出来的是凯撒公爵倒下的身躯。 “吾…王…” 还在回荡的呼声戛然而止,一群人像是被扼住了脖颈的鸭子一样,张大嘴巴发出的只有呃呃的不知名声音。 他们看到了什么? 刚刚还高呼吾王的凯撒公爵被人轻而易举的穿透胸膛就那么死掉了。 他们冒着全族上绞刑架的风险谋逆,现如还有什么意义? 毕竟连效忠者都被人杀死了。 “噗呲! 噗呲!” 在凯撒公爵身体倒下后的十几秒内,一道幽灵一般的身影在人群中出现又消失,每一次出现都会伴随凯撒公爵家眷的死亡,待惊呆的众人终于回过神来时,偌大的公爵府,已经没有一名真正属于郁金香王族的人员了,全都倒在了血泊中。 “堂堂鲜花王国,从贵族到骑士原来都只是这种不堪一击的模样。 真是大开眼界。 不要感谢我,你们的女王不在王都,我身为哈萨国的王子,不介意替她教训一下谋逆者。 要问我是谁? 科斯·哈萨是也。” 一把沾满鲜血的弯刀被甩出,精准的插在凯撒公爵早已死去的身躯旁边,穿透地面刀柄兀自晃动个不停,在场的骑士只听到暗中的那道声音狂傲的笑声,笑声逐渐远去最终消失,似乎对方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对他们这些杂兵没有一丁点兴趣。 “公爵死了!” “快跑啊!” “我们,完了!” 之前还威风的不可一世的公爵人马,在凯撒公爵死去后很快变成了一群夺路而逃的亡命之徒,留下的只有一群惊疑不定的王室骑士,他们都做好了被杀的下场,却不曾想局面在山穷水尽后又有柳暗花明的转折,只能说世事无常,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找回自己被收走的武器护甲,重新武装起来的王室骑士们选出了临时指挥者,分出人手去向王宫传讯求援,另一部分则是满脸杀气的准备追杀那些夺路而逃的公爵人马,可以知道的是,今夜的王都绝对不会太平,肯定会有很多鲜血流淌到这片繁华的土地上。 惊魂般的一夜过去了,到了天亮时,王都内的风波已经基本渡过,但余波远远没有散去,一大早起床的王都居民就发现整个王都都被戒严了,包括城门也被紧锁,不知关了多少外来人在城墙外,又有多少准备离开王都的人被关在城内不得外出。 “凯撒·郁金香公爵昨夜谋逆不成已被斩杀,王室高阶骑士乔恩不幸战死,凯撒·郁金香一族在王都的所有家眷都被哈萨国的刺客斩杀。 现就凯撒·郁金香一族谋逆之事做出应对: 暂时关闭王都所有城门,全城搜捕追随凯撒·郁金香叛逆的骑士。 全城通缉哈萨国王子科斯·哈萨,并抓捕所有哈萨国人员,提供情报者重重有赏。 诸位王都居民如无必要请呆在家中不要外出,关闭所有娱乐场所与店铺,配合搜捕骑士的行动。” () 第301章 北上 封城对郁金香城而言是极其陌生的,上了岁数的人才能记起郁金香城在这几十年里屈指可数的几次封城时间,每次封城都代表王都要迎来一场暴风雨的洗礼,会有很多人的脑袋落地,当一切尘埃落定后,封闭的城门才会打开,一切才会慢慢恢复正轨。 对那意图谋逆如今已被斩杀的凯撒公爵,民间与此刻身处王都的贵族们皆是抱着一致的看法,那就是蠢透了,真当女王陛下离开了王都就没人了么,郁金香女王登基这么久,王都里有许多铁杆力量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不知多少和凯撒公爵抱着相同目的的贵族在王都陷入乱局的时候,内心把凯撒公爵骂了几百遍,郁金香城是鲜花王国的王都,真当是地方那些小贵族领主,随便发起兵变就能拿下的么? 至于在公爵谋逆一事中出现的哈萨国王子,外界对其看法非常一致,那就是鲜花王国的事,无论大小都该由鲜花王国内部解决,什么时候轮到外人插手? 这使得郁金香城本就为数不多的哈萨国骑士在封城开始后死的死藏的藏,再无一人胆敢出现在明面上。 他们不知道自己为背了黑锅已经死去的科斯王子背了新的黑锅,内心也是万分疑惑为什么会有哈萨国的人手参合到这种对一个王国而言无比重视的谋逆事件中,要浑水摸鱼也不是这种做法啊。 因为凯撒公爵谋逆的事情,王都整整戒严了一周之久,之后才打开城门让城门内外滞留许久的行人通过,在这一周内,王都派遣出去的骑士团已经接管了凯撒公爵的领地,谋逆这种大罪,哪怕一名公爵也是担当不起的,越是大贵族摊上这种事下场越惨。 凯撒公爵的领地中完好的一百多号公爵家属皆被强硬的带至王都严加看管起来,领地内的大小事务也由王都派遣出去的骑士接手,事实就是这么残酷,没能谋逆成功的凯撒公爵,在他死去后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家眷为他的任性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当夜如约达成了自己的承诺,孟庆没有继续掺和到谋逆事件中的打算,就算鲜花王国换了一个新的国王又能怎样,鲜花王国还在这里,哪怕没了也会有新的王国在此出现,对生活在丛林中的哥布林营地而言没有什么区别。 在王都戒严的一周,他都和兰雅悠哉的游历郁金香城,虽然王都城门被关闭了,但城内的几十万居民还是要生活的,肯定比不过往日那么繁华,但少了许多碍眼的人,孟庆与兰雅的这次游历还是非常让双方都满意的。 在郁金香城的城门再次打开时,也宣告孟庆这次前往鲜花王国的游历告一段落,他这次来收获不可谓不大,那颗现如今还放在他空间戒指中的魔之心,已经让孟庆的体重增长到了原有的一点五倍,在体型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他的肉体力量与坚韧度有了外人难以想象的提升,这点与孟庆朝夕相处的兰雅是最清楚的。 “不知什么时候,这片土地上所有的地方才能建设的像是郁金香城那么繁华,生活的人口那么众多。” 骑在马背上,在跟着人群一同走出城墙离开了郁金香城时,兰雅忍不住回望一眼,身后是光城墙就有几十米厚实的郁金香城,这是她自打记事以来就梦寐以求的地方,如今亲历了一次,对她而言确实算是达成了一件人生中的大事。 “会有那么一天的。” 孟庆嘴角噙着笑意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他相信自己能把这个世界改造成他想要看到的模样,那个时候的他,不知道会如何看待现在的自己,相信那个时候更多的都是缅怀吧。 “我们现在去哪?” 兰雅望向孟庆,目光中满是温柔,天地之大,孟庆去哪她就会跟着孟庆去哪,哪怕是天涯海角。 “在黄玫瑰领见过的那匹万里追风驹不错,而且那匹马有半人马的血脉,我对鲜花王国北方的那片土地很感兴趣,或者说对时至今日仍然存活的半人马很感兴趣。” “明白,北方的雄狮王国么?我也早就想去那里见识见识了。” …… 苍茫的草原上,雄鹰展翅翱翔,俯瞰下方的大地与地面上的生灵。 这是一片文明发展至今都没抛却古老习俗的土地,雄狮王国至今仍然保留着成人礼习俗,在雄鹰的俯瞰下,秋日的草原正在进行一场一年一度的盛大成人礼习俗。 成人礼,顾名思义,这是少年步入成年必须要参加的礼节,只有在这个礼节上在万众瞩目下完成那古老的习俗,才能真正的被承认成年,可以结婚生子拥有自己的牲畜群,否则一辈子都是没有办法成家的孤魂野鬼,连最亲近的人也会离他而去。 雄狮王国其实是由超过三十个大型游牧部落组成的联合王国,广袤的草原实在太大了,哪怕是最神骏的战马想从草原西方前往东方,也要花费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走完,这片土地上从古至今都没有出现一位真正的统治者,或许有人短暂的拥有更多的草原与牲畜,但绝不会久远的占有它们。 雄狮王国以动物为尊,草原上的雄狮自然是其中的佼佼者,其次是虎、豹、狼、豺等肉食者,之后才是牛羊马鹿等素食动物,就和自然环境里一样,以肉食动物为姓氏的部落统治者那些更弱小的素食动物部落,强者凌驾弱者、统治弱者是无论在何处都适用的。 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成人礼,如今在这片土地上进行的成人礼乃是以畜牧为生的弱小牛羚部落,说是弱小也是相对意义上的,至少牛羚部落有超过一万只牛羚,人口也有近千,同时占据着一处临近湖泊水草还算丰美的牧场,除了凌驾在他们部落之上每个月都要求他们上缴一百头牛羚的豺狗部落,牛羚部落的日子一直过的很好。 () 第302章 成人礼与牛泰 “快,只有前十名肉搏击倒牛羚的人才能得到属于他的牛羚坐骑,加油!” “小心它们的角,不要和它们比耐力!” 草原上的一处被清理十分整齐的草坪上,在秋季来临时,牛羚部落也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成人礼举办的日子,超过五十名少年少女参加了这次成人礼。 几场比试之后,最后一场也是最重要的一场比试终于来临,那就是赤手空拳一对一战胜体重是他们三倍乃至五倍重的牛羚。 牛羚这种食草的动物并没有因为吃草就性格温顺,相反它们算是食草动物里比较暴躁的存在,牛羚拥有着近似马的身躯,偏偏头顶上长着牛一般的双角,任何头生双角的生物,彼此之间不较量都是不可能的,比较双角这种特别的存在,存在意义就是用于战斗的。 识趣的少年少女们根本不会选择在最后众目睽睽下向牛羚发起战斗,但总有一些人满怀热血的少年少女认为自己能行,认为从小到大接触到的牛羚足够多,能够了解清楚牛羚的脾气。 惊呼声忽然响起,一只被身前少年架住双角的牛羚发了狂,四蹄死命蹬地踩踏的草皮都被掀起,身体蛮横的往前冲了十几米,带动它身前的少年也是不由自主的离地,最后被牛羚一甩头狠狠的甩了出去。 “哎,又输了一个么,今年的成人礼,还没有能让人眼前一亮的人出现啊。” “不能每年都奢望有人能脱颖而出,比如牛尾那样能力搏狮虎的怪胎,长老都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神力者。” “人家牛尾现在可是在雄狮部落当差,日子过得比咱们好多了。” “也没见他回来看看,哎,出了天才又怎么样,还不是被那些大部落挖走了?有几个留在部落里为部落出力的?” 围观的人群里响起了窃窃私语,一方面他们渴望这些参加成人礼的少年少女中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天才出现,又担心那些人会在成名后被外面的花花世界吸引再也不愿回来,哪怕这里是生养他们的地方。 不断有少年少女被体型庞大力气也大的出奇的牛羚掀飞,好在有牛羚部落的壮汉看护那些被掀飞的少年少女,不至于让他们在失败后还承受牛羚的踩踏,再怎么暴躁的牛羚遇到骑在马匹上手持套牛杆的壮汉也只有悲鸣四蹄跪地的下场。 到了最后能和牛羚较量不落下风的已经不足十人,这八人都有自己的办法能和力大无比的牛羚较量,或躲闪或角力,总之各施手段,他们的家人也在满怀期待的给他们加油鼓励。 “哦哦哦,成了!” 当一名年龄不过十六岁但早已经有成年人体格的少年一把将面对的牛羚掀飞死死的将牛羚按倒在地爬不起来时,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了热烈的欢呼与掌声,能一对一赤手空拳对上散养的牛羚,哪怕对成年人而言也绝非易事,最后的这一关考验,并不是所有人都完成过的。 少年死死按住牛羚超过十秒钟后长舒了一口气,松开手站起身来,一旁等待的人将编织好的花环套在少年脖颈上,同时将同样气喘吁吁的牛羚拉开,带着满身汗水的少年去了属于胜者才能踏足的休息区,那里如今只有这名少年一人可以踏足。 第一名脱颖而出的少年让其他少年少女们备受压力,好几人的呼吸很快就是变得急促,因为之前那名少年的成功表现让他们有些心焦,一直保持着的局面也因此发生了变化。 不到一分钟时间,先后有一名少年与一名少女被牛羚顶飞出去,尤其是后者被牛羚顶到后,落地时满脸都是痛苦的表情,明显是被牛羚的尖角顶到了骨头造成了伤势。 这种伤势是在成人礼上非常常见的,以往不乏有死在成人礼上的人,但每年都要举行的成人礼从来没有在牛羚部落断绝过。 之后的几分钟,再次有参加最后一关的少年少女按到牛羚脱颖而出,包括两名少女与两名少年,那两名刚成年的少女在成功按到牛羚的时候,着实引来了不少钦慕的注视,在牛羚部落中,女人可不是柔美就是最好的,体格健硕腰大膀圆才是符合他们审美的美,不得不说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审美观。 最后一名身体瘦弱的少年久久没能和牛羚分出胜负,他也是唯一不和牛羚角力而是始终在躲闪牛羚顶撞的那人,他的比试非常的无趣,至少在外人看来是如此,每一次虽然看起来颇为危险,但总能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但之围观者想要的并不是这样的场面,第一个脱颖而出的少年那样蛮力压倒牛羚才是他们想见到的。 “哥哥加油!” 唯一还给身体瘦弱少年加油的一名最多十岁的少女,自然是少年的家人,两人一母同胞只可惜父母早就死于几年前的冬狼袭击事件,这些年两人都寄人篱下跟着伯父伯母生活,一直到少年达到年龄参加成人礼的日子。 “我说牛泰,不行你就认输好了,上千人都在等你一个,不觉得尴尬么?” “是啊,你速度再快,在野外难道还能躲开豺狼的群起攻之么? 它们从来不会一个个的上,最喜欢就是在前面吸引你的注意力,在你后面发起攻击。” 围观者很不满最后一名少年牛泰的表现,也有牛泰身体过于孱弱的原因,在父母健在的时候,牛泰的身体还算硬朗,但在最需要营养的发育期整日都难吃饱饭的牛泰,最后居然长成了半个残废,甚至不如统领的少女看起来壮实,一直以来牛泰都是牛羚部落的笑柄,没少明里暗里被人取笑。 “我是不会输的!” 牛泰的态度非常坚定,他等今天已经等了近五年,不到最后一刻,他是绝对不会对牛羚认输的,智力低下野兽般的牛羚自然也不会配合牛泰的动作,只能一次次的调整方向对着牛泰顶撞过去。 () 第303章 前倨后恭 “啊啊啊啊~~~” 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力气,让已经筋疲力尽的牛泰再次拥有了力量。 这是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每当体力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他的身体里就会涌出一股强大的力量、 不过这股力量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暂,而且消失后他会陷入很长时间的虚弱状态,这也是从小到大牛泰总病恹恹的原因。 短时间获得强大力量让牛泰一改常态,不再躲闪牛羚的撞击。 在惊呼声响起时,他双手架住了牛羚的双角。 在脚掌死死蹬住地面发力时,让外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体型庞大的牛羚,居然被孱弱的牛泰一把按倒在地,连将头颅微微抬起离地都做不到。 “啊哈!” 爆发了有生以来最强大力量的牛泰居然一把将牛羚的双角折断了,当手握断角的牛泰从蹲伏状态站起身时,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已经没有了以往的轻蔑、冷漠,更多的都是火热。 不管以前牛泰表现的怎么样,在成人礼上他爆发出如此力量,足以获得牛羚部落所有人的尊重。 现实就是如此,没有力量就没有话语权,只能被他人不断欺压。 牛泰深知自己的力量来的奇怪,所以并没有表现出狂傲的姿态,很是恭敬的对着观众席中身居高位的长老们行了一礼,强忍着激动跟着引路人走向胜利者所在区域。 “我说牛泰,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居然还藏着这么一手。” “就是,那只牛羚是不是被做手脚了,不然那么硬的尖角,你居然能折断?” 在牛泰走来后,通过最后一关考验的几名少年少女纷纷围了上来。 牛泰回应他们的方法很简单,将断茬参差不齐的断角丢给几人。 望着没有人为痕迹的断角,几名少年少女看向牛泰的目光都变了,多少都有了一些敬意与警惕。 他们敬畏的不是牛泰,而是牛泰刚刚爆发出的力量,那种力量既然可以扭断牛角,自然也能扭断他们的脖子。 成人礼的最后当然是为在成人礼上表现优异的少年少女们进行表彰。 在被长老们带上用牛羚尾巴编织成的护额后,这些少年少女将摆脱少年真正成年。 从今天起他们在牛羚部落就算是成年人了,可以选择加入护卫队放牧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帐篷与牲畜群,更是可以成家生子。 有成功渡过成人礼的人,自然也有没能渡过的。 没参加最后一关考核的几十人中,最后十名被淘汰,他们满脸都是失落。 好在成人礼可以参加三次,今年不成明年还能再来,有所准备后第二年基本都能通过。 如果三年三次成人礼都没通过,那就代表这个人没办法被牛羚部落接受,哪怕他是首领之子也会被干脆的驱逐出部落,任凭其在草原上自生自灭。 普通渡过成人礼的牛羚部落族员有的只有一个代表成年身份的护额,至于那通过最后一关考核的六人待遇就不一样了,他们算是今年这一批成人中表现优异的人,可以获得额外的嘉奖。 牛泰终于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两头带着三只幼崽而且已经怀孕明年春天就能生产的母牛羚,一匹驯化好的良马,一顶能挡住秋风与冬雪的厚实帐篷,一片能供他自由放牧牲畜的草场。 原本在父母双亡后一直寄人篱下的牛泰,在今天终于能够说自己已经拥有养活自己和妹妹的能力了。 带着疲惫的身躯参加完为表现优异的他们举行的晚餐,牛泰回到了已经去过一趟的新家。 他的妹妹早就望眼欲穿的站在帐篷门口在等他归来,远远的看到牛泰的身影出现在夜幕中的时候,便是飞快的上前来到牛泰身边,用大大的眼睛满脸崇拜的望着牛泰。 今天对她而言,前半日忐忑不安,后半日如坠梦中,颇不真实。 “阿哥,你今天怎么这么厉害。” 牛泰的秘密哪怕连他的妹妹都不知晓,从小到大牛泰多次用自己的神奇能力渡过危险,包括被一群野狼围攻时侥幸逃脱,活撕了好几头狼。 对外牛泰也只是说自己被孤狼紧追不舍咬伤,即使如此也是被人高看了一眼,毕竟草原上的狼可是非常可怕的,哪怕是孤狼也是如此。 “哈哈哈,因为我是你的阿哥啊。 外面冷,咱们进帐篷说话。” 揉了揉身高还不到自己腰部的妹妹乱糟糟的头发,牛泰的心情极好。 不过在进入帐篷后看到帐篷内不请自来的一男一女时,牛泰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换成了一张平静的面孔。 “哎呀呀,我家的小牛泰总算回来了,今天你可大大的给我们争脸了。” “是啊是啊,这么大的帐篷,连个破口都没有,晚上一点都不觉得冷,我十几年前就想住到这么好的帐篷里了。” “牛泰啊,你的帐篷这么大,让你两个哥哥搬过来住,你觉得怎么样?” 没说两句,名义上是牛泰伯父伯母的男女就把丑陋的嘴脸漏出来了。 在牛羚部落,有帐篷才能成家早已是习俗,破破烂烂的帐篷很难能娶到媳妇,高大亮敞温暖的帐篷非常受欢迎。 不过想搭建这么一顶帐篷,最少要一百张羊皮,这可是一笔极高的财富,很多牛羚部落的人努力十年也得不到。 “你的两个哥哥早该成家了,一直没成家我都要急死了,咱们家的帐篷是什么样子的你也清楚,好不容易有几个姑娘来看看,连坐下喝碗马奶茶都不肯就走了。 牛泰,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你要我把帐篷让出来?” 牛泰的声音很平静,丝毫没有恼怒的意思。 在今天他见识到了这十几年没见识过的人和事,经历了一场普通牛羚部落族员一辈子经历不到的事情,这使得他成长了很多,不再是之前那个为了能和妹妹活下去沉默寡言任劳任怨的牛泰。 “啊呀呀,怎么是让出来呢,是借你哥哥住几个月,只要结了婚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你说是不是?” 身体发福想孙子想疯了的牛泰伯母满脸都是不满,到嘴边的训斥最后还是忍住没有说出来。 今天的牛泰表现出来的力量也把他们吓一跳,不然这会根本不会和牛泰好声好气的说话。 () 第304章 冬日前的远行 “让出来可以,送给你们都可以,不过要等我妹妹成年。 那个时候我会带她离开这里去外面闯荡,现在的她还太小了,我的实力也太弱了没办法保护她。 你们穷尽心思追求的,并不是我在意的。 谢谢你们这些年的养育之恩,当然,也谢谢你们教会我的那些人生道理,牛泰不敢遗忘。” 牛泰平静的开口道出了自己的回答,他的话落在两人耳中,让普通无比的两人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颤,此刻的牛泰虽然表情很平静,但目光确是十分锐利,完全没有平日无神的样子,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天这么晚了,我也累了要休息了,不送。” 没有给两人再说话的机会,牛泰打开帐篷的门帘,秋夜的凉风吹拂进来,让一男一女都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 他们对望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不甘,不过眼下看起来并不是发火的好时机,不过日子还长着呢,可以慢慢做打算。 回过身来,牛泰看到的是妹妹高高举起的双手大拇指,心有灵犀的两兄妹对望着都是笑了起来。 不是牛泰富贵了就忘了养他长大的伯父伯母,实在是两人对待他牛泰和妹妹简直还不如牲口,稍有不对打骂不说,他牛泰的妹妹才八岁时,牛泰就在晚上听到过两人讨论要把她的妹妹当做童养媳卖出去,那个时候的牛泰差点忍不住爬起来杀了他们,为了妹妹着想还是忍住了那口气。 没能有多少吃饱的机会,也是牛泰现如今身体如此孱弱的原因,在草原上,没有一副强健的体魄可不行,那是连女人都会看不起的,更别提保护牲畜群和肉食者战斗的事情。 早上牛泰起的很早,他的妹妹也是在听到动静后睁开了眼睛,温暖的羊绒毯舒适的让人不想起来,这是小丫头记事以来睡得最安稳最舒服的一个夜晚,当睁开眼看到高高的帐篷顶时,一瞬间她还以为是在做梦,不过看清帐篷内的摆设后她笑了,笑的非常灿烂。 怀胎的母牛羚如今已经可以挤奶了,各种大型牲畜的奶是草原上大多数人一日三餐的主要营养来源,毕竟草原上除了草就没多少可以供耕作的土地,习惯了游牧生活的牧民也不会耐着性子在春天洒下种子到秋天才收获,即使真的这么做,成长期间的作物也肯定会被路过的食草动物吃个干净。 秋天到了,牛羚部落的所有人都要忙碌起来,收割现在还是绿色的牧草晒干存放起来是每个人的主要工作,在秋风刮起后一两个月内,草原就会迎来冬季,到了那个时候这片草原再也看不到一点绿色,被关在圈里的牲畜,就要靠提前收割储存起来的草料过活,人则是靠这些牲畜过活,如果牲畜熬不过这个冬天,那人也难熬到明年的春天。 已经算是成年的牛泰现在出工是有钱可以拿的,不再像以前未成年时出多少力都只能混到一顿饭,虽然他在正常情况下还是身体孱弱不堪的样子,但见识过牛泰成人礼上表现的众人都不会真的轻视他。 牛泰也在抓紧时间调养自己的身体,白天一天的劳作,每顿饭都会有肉吃,这使得他手里几乎没有余钱可以用,但效果也是显著的,到了秋末气温真正降下来草木也开始枯黄时,牛泰的身体长高了一寸多,体重也增加了近十磅,脸上看起来也有些肉了,不再是以前干巴巴的样子。 这日一早,骑在部落分配给他的马匹上,牛泰跟着部落里的其他人向着远离部落的南方驰骋。 冬日到来前,他们要去更远方的大部落进行买卖,卖掉一年积攒的毛皮等多余物品,换来盐巴、茶叶、铁料等必需品回来,等他们回来后,冬天就要到来了,剩下的就是躲在温暖的帐篷里熬过这个冬天了。 这是牛泰第一次有机会远离部落去往更大的部落,以前的时候他没有成年,根本没机会加入到这样的队伍中,多亏了他牛泰在成人礼上表现的不凡才让他在成人礼之后得到了被重视的机会。 离开部落时牛泰的内心激动不已,在他的认知中,部落外的世界是神秘的,从小到大都在牛羚部落周边游走的他,对外界的一切都非常好奇,不管是人还是事。 “牛泰是吧,第一次出远门?” 赶路间,有同样今年才成年的族人靠近牛泰询问着,离开了部落几十里,周边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对外来者可能算是美景的一幕,对生活在这片草原上的人而言十分平常,早就没办法吸引注意力。 “是的。” 牛泰点点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问这样的问题。 “嘿嘿,第一次出远门好啊,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这是我第二次出远门了。 对了,你带了多少钱?” “没带,我压根就没存过钱,全都换吃的了。” “哎呀,那你今年是没机会了,等你到了灰角部落肯定会后悔没带钱的。” “你要买什么好东西么?” “当然是好东西,女人! 知道么,在灰角部落,拿钱能买到女人,不管是草原上的女人,还是南方鲜花王国的女人,那些洗澡都用花瓣的女人,身子又白又香又软,抱在怀里保你一整天都不想离开被窝。” “南边的鲜花王国!” 牛泰心中一惊,他是知道鲜花王国的,不过却不知道传闻中灰角部落,那个有上万人口的大部落居然会经营人口买卖的行当,居然能弄到鲜花王国的女人。 同伴的描述让牛泰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苏醒了一样,女人是牛泰从小到大都没敢奢望的,想在牛羚部落拥有一个女人要花费很大的代价,那是牛泰根本承担不起的。 “当然,如果买不起的话,花一个银币甚至半个银币也是能找到地方玩一玩那些女人的,保管你第二天一早扶着墙走出来,嘿嘿嘿嘿。” 年龄不比牛泰大多少但经历远比牛泰丰富的同伴,说起这些话来脸上满是向往。 “一个银币,够我和妹妹生活半个月了。” 牛泰连连摇头,女人太花钱了,他可没这么多钱花在女人身上。 不过女人到底有什么好,居然能让人这么向往? 望着同伴的表情,牛泰内心满是好奇。 () 第305章 灰角部落 足足向南行了两日,在牛泰的好奇心即将被消磨殆尽的时候,此行的目的地灰角部落终于远远的出现在视野尽头的地平线上。 坐落在牛羚部落以南近千里远的灰角部落是雄狮王国的二级部落,仅次于一级部落,而顶级部落只有一个,那便是曾经名为雄狮部落,如今名为雄狮王城的地方,那里是草原上很多人的朝圣地,只可惜许多人穷尽一生也没办法前往那里亲眼看到王城的繁华。 至于牛羚部落连三级部落都排不上,这样规模的小部落,雄狮王国得有千余个,由十大一级部落直接管辖,受制于顶级部落雄狮王城,这一点和邻居鲜花王国有相似之处。 二级部落是没办法独占一个姓氏但部落首领实力与名望都享誉一方的存在,这是雄狮王国的中坚力量,二级部落的首领直接向雄狮王城效忠,它们穿插在一个个的一级部落间充当缓冲带,也是周边三级部落与更小部落的日常交易区域,意义非凡。 这是牛泰第一次离开生养他的部落前往更大的部落,远远的看到徘徊在灰角部落外围的人群时他就觉得很了不起,当他和同伴真正靠近灰角部落看到部落内的情况后,初出茅庐的牛泰被震撼到了,他实在难以想象,这么多人聚在这里,产出足够大家填饱肚子么? 事实证明牛泰想多了,别说是人数刚破万的灰角部落,就是有几十万人口的雄狮王城,每日的产出也足以养活生活在城市里的所有人,越大的城市,依附它们存在的小部落越多,光是这些小部落的供奉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一直以来牛羚部落的供奉,可不是全都落到统领他们的三级部落豺狗部落身上,更多的还是被上交了上去,最终成为雄狮王城居民的盘中餐。 初次看到这般繁华景象,跟着同伴进入灰角部落的牛泰眼睛都快不够用了,街道上到处都是骑在坐骑背上的人,也有人牵着牛马走在街边,街边的店铺旁,许多摊位都摆着一口锅,锅里正在煮着硕大的肉块,喷香的肉味传到很远外,让人闻到就忍不住食指大动。 出生在草原上的人,不管男女老少,每日无肉不欢是必须的,得先能吃才能拥有一具强健的体魄,适用于鲜花王国的骑士定义在雄狮王国并不通用,不过雄狮王国也有自己的实力定义方法,不是骑在马背上的人就能称得上骑士的。 “好多勇士!” 勇士这个称呼就是相当于鲜花王国的骑士,不过和鲜花王国不同,雄狮王国的人对肉体力量的重视远超过斗气,斗气对他们而言是增强耐力的东西,没有充裕魔药的雄狮王国,类似中阶骑士实力的勇士并不多,但比得上初阶中位骑士实力的比比皆是。 “那是当然了,灰角部落可是有一个五百人的勇士团,里面的人全都是勇士,这是众所周知的。” 牛泰的惊叹引来了同伴们的回应,牛泰现如今还不是勇士,勇士的选拔,一个小小的牛羚部落可没办法举行,得在灰角部落这样的二级部落才能举办,这是远比成人礼更加隆重的节日。 似乎因为之前和同伴的对话,牛泰的目光很快被人群中的那些女性所吸引,之前在牛羚部落,牛泰几乎一天到晚都在低头干活,极少有这样空闲的时候,盯着那些千姿百态的女人好一会,牛泰只觉喉咙有些干渴,一种莫名的冲动在他身体内涌出。 “大街上的女人只能看不能碰,这点你要记住,不过不要紧,等到晚上我带你去开开眼界,没钱也不要紧,看看不上手总是可以的。” 之前和牛泰对话的少年靠近牛泰拍了拍他的肩膀,一番话说的牛泰有些不好意思,但内心却是有些期待,对夜晚的到来也是更加期待。 一行人来灰角部落不是游玩的,他们一行几十人,每个人的坐骑上都带着两个箩筐,里面有捆扎好的厚实毛皮,在草原上,毛皮就是硬通货,无论到哪里都不愁没有销路,尤其是在这冬日将至的时节更是好出手。 出手毛皮的事情自然不用牛泰操心,牛羚部落在灰角部落有相熟的人,带队的队长在进入灰角部落后很快找到了此行的目的地,一处有着硕大庄园的沿街毛皮店,一番寒暄后,带队的队长和对方讲好价格,双方清点了毛皮,厚实的毛皮换来了一堆轻巧的金银币,剩下的事情就是购买足够牛羚部落越冬的盐巴、茶叶等物带回去。 牛泰看的清楚,金币被队长小心翼翼的贴身放好,银币被他和副队长分给下面的人,牛泰也分到一枚,在牛羚部落,他忙活半个月都得不到这么一枚银币,但在这里,因为他也是队伍的一员,却能轻松获得此行的报酬一枚银币。 “天很快就要黑了,先找一个地方住下。 灰角部落不比我们牛羚部落,在这里有很多强者。 不要惹是生非,谁惹出来的事谁自己解决,解决不了就像个男人一样自己担下来,别把灾祸带给部落,不然我第一个不饶他。” 带队的队长自然是牛羚部落的勇士,他是牛泰从小就认识的人,也是一直渴望成为对方那样的人,别说掰断牛羚的角,就是单手将牛羚举起甚至活活拧下来牛羚的脑袋对他而言都不是什么难事,能让这样实力的人说出这番话,足以证明灰角部落强者众多。 人群中的牛泰自然点头应下,他这次出门就是来长见识的,没人强求他做什么,只要老老实实的跟着队伍来到然后回去就足够了,真有危险的时候,有勇士们在场,需要他出手的机会近似乎无。 “啊哈,终于可以自由行动了。” 待一行人找到一个院落将马匹行囊什么都安置好,一行风尘仆仆赶了两天路的牛羚部落族人都是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是自由行动的时间了,只要不惹出事,在灰角部落大家可以自由行动,在明日正午之前在院落里集结就行,到了下午大家会带上队长购买好的物资返程,继续赶两天的路返回牛羚部落。 () 第306章 俘虏与人口拍卖 “赌一把,这次来的两个新人能不能破掉处男身?” “我赌十铜,牛泰这个老实的家伙没办法破掉,哪怕他手里现在有钱也没办法。” “哈哈哈哈,我觉得也是。” “你们这群人啊,牛泰刚成年还没半年,把宝贵的阳精撒到那些卖皮肉的女人身上可不是什么好事,他还没有成为勇士呢,别挑唆他去找女人。” “开开玩笑,不说了不说了,我要去玩了。” 卸下负担后,一群人在黄昏将至时离开前还打趣了一把牛泰,成为众人讨论对象的牛泰低着头一言不发,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好的选择就是什么也不说,毕竟不说不错,说得越多错的越多。 “走走走,带你去长长见识。” 来过一次灰角部落的牛伟得到自由行动的机会就是迫不及待的喊上牛泰和另外两名同样是年轻人的同伴准备出发,牛泰虽然有些抗拒出门花钱的行为,但架不住牛伟和其他同龄人的劝说,只能无奈的带上仅有的一枚银币出了门,一路上当然是死死的将那枚银币捂在兜里,都攥出汗来了。 被同伴带至一处看起来像是酒馆的建筑中,不由分说牛泰面前就被摆了一大杯马奶酒,这种以马奶为原材料的酒甜丝丝的,奶味很浓但同样能把人喝醉,对草原上的人而言,这是除了水之外喝的最多的东西。 酒馆里比街道上还要热闹很多,长长的柜台前坐满了人,四处摆放的方桌也是大半都有人入座,在方桌的正中央有一个圆形的高台,不过这会高台上还是空荡荡的没有人,牛泰不明白周围的人为什么都用血红的眼睛盯着柜台的尽头,那里除了一张垂下来的帘子就没别的东西了。 “喝,来的挺及时的,再晚来一会就没位置了,酒馆也要关门了,这次你可算赶上了。” “等下看到什么可都别出声也别震惊哦,保管你会大开眼界!” “周围的这些色鬼,有些估计中午就来了。” 同伴的话让牛泰有些摸不着头脑,酒馆不就是喝酒的地方么,他更喜欢买两袋马奶酒回住处自己慢慢喝,最好再配上切成丝的牛肚下酒,吃饱喝足躺下就睡相当美哉,好过在这个嘈杂的地方毫无目的的等待。 又过了一会,酒馆里的空余位置都坐满了人,更是有人直接站在桌位旁端着一碗马奶酒等待,来酒馆不点酒是不行的,至于点了酒喝不喝那就是客人自己的事情,至少酒馆的人不会把人往外赶。 “关门了,关门了。” 吱呀的关门声响起,立刻就让原本就喧嚣的酒馆变得更加热闹,不过这种喧嚣只持续了一会,在一队人先后登上高台后,原本的喧嚣很快消失不见,这种寂静,让快要适应喧嚣环境的牛泰颇为不适。 “很高兴今夜又能见到这么多的客人。 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很多都认识我,不认识我的人下次再来应该也会认识我的。 我是谁? 灰角部落的二首领,掌握一百勇士的灰角部落第二勇士。 今年的收成很好,好到连我都没想到。 我相信马上要出场的货物,会让大家都满意无比的。 话就说到这里,掀开帘子,带我们灰角部落这次的收获上来!” 登上高台的一群人里,为首之人环视四周,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并不是因为酒馆满员而欣喜,而是因为他之前的行动真的有很大的收获,今夜过去又能有一大笔金币入账,金灿灿的金币谁会不喜欢呢? “什么东西?” 牛泰不明所以的看向同伴,听台上的话好像是什么收获,但如果是牛马一类的东西,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售卖吧,哪里没有买卖牲畜的地方啊。 “人,具体应该是女人,不过男人也有。” 牛伟的话让牛泰大吃一惊,刚来灰角部落,难道就能见识到像是货物一样被买卖的奴隶么? 众人注视的帘子终于被掀开,一群衣衫单薄手脚都系着麻绳的人,脚步踉跄的被驱赶出来,他们的身旁是手持鞭子身着皮甲的守卫,虚挥鞭子就能把那些排成队的人吓得哆嗦。 和牛伟的描述相似,列队被驱赶到高台上的人有男有女,准确来说是五个十人队,男人两队女人三队,模样因为都低着头看不太清楚,不过从他们的体型上看,牛泰觉得这些人好像并不是生长在草原上的人,因为太瘦了。 嘈杂的声音响彻酒馆,因为喧嚣的声音,那些低着头望着自己脚背的人有些抬起头来,看到酒馆内用血红眼睛望过来的众多身披羊皮衣那认知中属于蛮族的人,那些俘虏忍不住身体颤抖起来,不少人想要逃离,但因为捆缚手腕的麻绳和其他人连在一起,所以只能跑出两步就被限制住,还把其他人带的一个踉跄。 “啪!” 皮鞭再次被挥动,不过这次是真的落在那些试图逃离的人的身上,惨叫声立刻响起,哭泣声也是不绝于耳,已经猜测到自己命运的那些俘虏,现如今除了哭泣已经没有别的方式可以发泄出心中恐惧了。 “下面,有请我们的拍卖师,大名鼎鼎的艳娇女勇士登场。” 自称灰角部落第二勇士的男人很快下了台隐入幕后,随后登场的人让酒馆的呼声高了两个音调,无他,因为这名出场的女性,看似穿的很严实,但身上的衣服也太单薄了一点,隔得老远都能看到紧绷在她身上衣物下的玲珑身躯。 无视那些落在自己身上想要把她一口吞下的火热目光,艳娇手持一把小皮鞭,上台后没有说话,而是手持鞭子一个个的抬起台上低着头的男女俘虏,或摇头或点头,总之是把台上的人看了一个遍,也将他们展示给台下的观众看了一遍。 “还真是一群非常不错的货物,比上一次见到的好太多了。” 艳娇女的下一句话,让台上那些男女俘虏的心沉了下去,他们中的一些人还以为换了一个女人来,他们的命运可能会有一点好的改变,不曾想在对方眼中,他们不过是一群和牛马无异的牲畜,可以随意被买卖。 “冬天快到了,不管是那个部落,我相信对男人女人都有需求,男人可以做重活,女人可以暖床生孩子,这些从鲜花王国俘虏来的货物,都是先行检查过身上没有隐疾和感染伤口的,大家可以放心的买去用,有问题,灰角部落十倍赔偿。 想成为人上人么? 想让人跪在你面前喊你主人么? 想和两个乃至更多的女人大被同眠么? 只要你有钱,台上的这些人都是你的! 下面,拍卖正式开始!” () 第307章 竞拍 牛泰掏了掏耳朵,又看向同伴,同伴脸上那病态的潮红让牛泰知道自己并没有听错,眼下看到听到的都是真实的。 十几年的认知在这一刻被粉碎,牛泰非常确定这种人口买卖无论在哪里都是不合法的,但在这里却几乎被摆在明面上,遮羞物不过是掩上的门,从随便一个外人比如牛羚部落的人都能知道这里有人口买卖的行当来看,灰角部落进行人口买卖在附近几百上千里区域并不是什么秘密。 酒馆一角传来的骚动让刚刚开始的拍卖被迫中止,牛泰踮起脚尖看去,才从众多的身影中看到闹事之人,对方和他的同伴不似周围其他人,看起来更像是雄狮王国之外国度的人。 “你们不能在这里买卖我鲜花王国的平民!” 偶然来到此地的鲜花王国骑士们,此刻面上都带有不忿之色,哪怕他们此刻身处异国他乡,但对自己的祖国还是有认同感的,望着那些被绳索捆缚住手脚像是货物般被人看管在高台上的平民,这些身负骑士实力的人觉得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 “我说是谁敢在这个时候闹事,原来是鲜花王国的骑士。 怎么,看到你的同胞被抓来买卖觉得脸上无光? 很好啊,拿钱来赎人,只要你能竞争过其他人,这些人都将是你的奴隶,随你是留是放。 继续在我的地盘闹事的话,不关你是中阶骑士还是高阶骑士,我保管你走不出灰角部落!” 最开始登台说话的那位灰角部落第二勇士挤开人群走了出来,他上上下下打量着面前的这群鲜花王国骑士,而后发出啧啧的声音,明显没有把这群人的实力看在眼中。 也是,中阶骑士就很少有四处游历的了,除非身负不得已的隐情,大多数四处游历居无定所的骑士,都不过是初阶,能有中阶初位就非常不容易。 “哈哈哈哈,我保管这群人一个人都买不走!” 有身家阔绰的雄狮王国勇士高声呼喝道,引来了不绝于耳的呼声,在雄狮王国的地盘上,还轮不得异国人放肆。 一群鲜花王国的骑士对话了几句面露难色,他们很想解救那些同胞,奈何各自都囊中羞涩,加一起连十枚金币都凑不出来,能买十个人都非常勉强了,再有人从中作梗,他们买下俘虏中的几人,并没办法改变其他俘虏的命运。 “切,一群无胆鼠类,怪不得连年被我雄狮王国越境连个屁都不敢放,鲜花王国从上到下都是一群只能耍嘴皮子的懦夫!” 见那群鲜花王国的骑士脸色越发难看,有人故意挑衅道,成功的引来众多仇视的目光,但说话的人因为周边都是同为雄狮王国的人,所以并不畏惧那群鲜花王国的骑士,对方再怎么样也不敢在这里出手,不然就会真的没办法离开灰角部落。 “拍卖开始!” 得到此地主人的示意,负责拍卖的艳娇女挥动小皮鞭吸引众人的注意力,护卫驱赶一队十人的男性俘虏上前,一行人像是牛羊一样被驱赶着从高台边缘走过,内心的屈辱可想而知。 “十名没有隐疾年龄都在五十岁以下的成年男人,不零拍,起拍价一个金币!” “两个金币!” “我出两金五十银!” “三个金币!” 起拍的声音刚落下,人群中就是响起此起彼伏的加价声,这个十人队里很多男人的年龄看起来不过三十多岁,哪怕充当俘虏也能有十几年可活,只要管吃的饿不死就能完全压榨其劳动力,换算下来一金币才相当于十个人加一起一个月不到一银币,这完全低于市场雇用一个人的价格。 “五金币!” 鲜花王国的骑士终于开口加价了,声音出现让高台上的那队俘虏都抬起头来,用期冀的目光望着喊价的同胞,能被鲜花王国的骑士买去,是他们现在唯一能逃脱魔掌的可能,不然真要在草原上被人当做牲畜一样用到累死。 “五金币零一银。” 下一个加价人的喊价引来了一阵哄笑,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个价格就是在逗人玩,就是要逼迫鲜花王国的骑士继续喊价。 “八金币!” 喊价的那名鲜花王国的骑士咬牙喊出己方几乎能承受的价格极限,这个价格已经可以在市面上雇用到十个人工作七八年乃至更久,他们看中的不是这些人的劳动力,而是对方身为鲜花王国子民的身份。 “八金零一银!” 草原上身家丰厚的人不在少数,在这个酒馆里,能拿出几十金币用来玩的人不止一个,所以这群鲜花王国骑士穷尽心思,可能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九金三十银!” 喊价的骑士终于喊出己方能承受的最大价格,再多他们就没办法带着人活着从草原上离开了,除非能得到其他同为鲜花王国同胞的扶持。 “十金币!” 似乎感受到了鲜花王国骑士话语中的绝望,和他顶价的那名雄狮王国勇士昂然抬头喊出一个新的价格,这个价格对俘虏而言绝对是高价了,哪怕直接拿钱雇人也能雇来一大把,但他要的是这十个人么? 当然不是,他要的就是落鲜花王国骑士的面子,这远比金币或俘虏更加重要。 “十金币! 每名俘虏的身价已经达到了一枚金币的高价! 还有人要加价么? 十金币一次! 十金币两次!” “十五金币!” 一个清朗的女声在酒馆内回荡,打断了艳娇女的最后挥鞭,也成功吸引了酒馆内其他人的注意力。 “喂,不是一开始说好只看不出手的么?” “我钱多烧得慌你管得着么?” “恐怕没这么简单吧,还是看不过同胞被人买卖。 也是,毕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你早该这么说的,我还真以为你已经不把自己当做鲜花王国的人了。” 喊价的女子身旁有一个衣着打扮都与雄狮王国勇士无异的男人,他在这之前一直没有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不过此刻却唠叨的像是老妈子,和身旁女子的关系看起来也不一般。 () 第308章 竞价【二】 “你也是鲜花王国的人?” “你管得着么?有钱就加,没钱就闭嘴,难道还不许我竞价不成?” “当然不是,这里的规矩就是谁的钱多谁说话好使,我只不过是担心你带的钱不够多,要不要过来陪我一晚,我借你几十上百金币?” “我借你一样东西,给你几十上百金币可好?” “借什么?” “借你项上人头,借不借?” 针锋相对的对话让围观者大呼过瘾,那名相貌清冷的女子言语间咄咄逼人,丝毫不因女人的身份就弱气半点。 “好,好,好,那就试试看吧,看谁能拿走这五十人! 我出五十金币!” 身着华丽狐裘的男人气不过,张嘴喊出一个天价来,这个价格让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屏住呼吸,一个普通无比的俘虏居然能卖出五金币的天价,这完全不符合常理,一个平民从出生忙碌到死,也没多少能挣到五枚金币的。 “五十一金。” 这次加价的换成了那名相貌清冷的女子,而且只加一金币,明显是在就对方之前针对鲜花王国骑士的行为进行报复。 “六十金!” 狐裘加身的男人再次加价,狐裘这种衣物在雄狮王国可不是谁都能穿的,哪怕有人能弄到狐尾也不敢制成狐裘穿在身上,这是雄狮王国几个一级部落的高层才有资格穿戴的,或者王族子弟的专属。 “六十一金。” 女子的声音依旧平静,似乎对几十金的价格完全不在意。 “我要质疑,我质疑你身上没有这么多金币! 如果你拿不出六十一枚金币的话,就别谈拯救这些俘虏的事情了,你能不能走出这里都是一回事。” “嘁,这就是雄狮王国上层的眼界么? 连几十枚金币都如此大张旗鼓,真心小家子气,从你身上我大概能明白雄狮王国的上层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群人了。” 女子对着身旁的男人招了招手,男人无奈的从身上解下一个袋子,将其打开倾倒,金灿灿的金币叮叮当当的掉落在桌面上,还有几枚滚落到地上引起了围观者的惊呼。 袋子里倒出来的金币看起来不下于一百枚,女子有没有底气喊价自然无需多言,身着狐裘的男人脸色有些难看,继续加价的话他不是加不起,但为了十个普通无比的男人就将价格加到一百枚金币,这种事情傻子才会做。 “算你厉害,我不加了。” “没钱就直说,别在这充大尾巴狼,会让人笑话的。” 女人得势不饶人,用轻蔑的目光看向身着狐裘的男人,只把对方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 “六十一金第三次,成交!” 价格被喊到六十一金这个天价,自然没有哪个傻瓜会再往上加,开什么玩笑,别说六十金,就是六金币买十个俘虏在场绝大多数人都要仔细考虑是否划算,毕竟大多数的人手里的钱都是辛苦攒下来的。 “让我们恭喜这位身家雄厚的异国女骑士,果然身为鲜花王国的骑士,就是看不得同胞受苦呢。 不过接下来还有四队四十人的俘虏要拍卖呢,不知阁下是否准备好足够的钱了?” 又是一队手脚被捆缚住的俘虏被守卫驱赶出来上前,这次是十名女人,年龄从二十多岁到四十多岁都有,模样也非常普通,看起来都是经历过风吹日晒的农妇。 不过女人就是女人,能生孩子的她们天生要比男人更加有价值,从两个金币的底价就能看出女俘虏的价值到底有多高。 身着狐裘的男人一直没有喊价,目光锁定之前从他手中抢走十个俘虏的那名女子,对方的同伴也是他观察的对象,能面不改色拿出来上百金币给女子用,这个人看起来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鲜花王国与雄狮王国的金币大小规格都一样,不过不同的是金币上的文字与图样有区别,彼此之间兑换的价格都是10比9,也就是十枚他国金币只能兑换本国9枚金币,反过来兑换则是一比一没有区别。 这次喊价身着狐裘的男人并没有插手,因为那名女子很快就将价格加到五十枚金币以上,这同样是一个没办法继续再喊下去的天价,身家再高,身着狐裘的男人都不会盲目的加下去。 他在等,在等女人手里的金币用完,那个时候他可以尽情的用金币羞辱对方,拿下剩下的过半俘虏。 两次喊价,拿下二十名俘虏,模样清冷的女子面前桌上的金币只剩下十几枚,这种情况让周围两次竞拍都没能买下俘虏的人有些蠢蠢欲动,十几枚金币买十个俘虏虽然价格有些高,但如果能挫一挫那异国女骑士的气势也是值得的,更是能在身着狐裘的男人面前留一个好印象,现在谁都能看出来对方脸上的不耐烦。 第三队十名俘虏很快也被带出队伍,这十名俘虏同样是女人,而且比之前拍卖的那十个女人更加年轻,模样也更加秀丽一些,有的人手上甚至没有茧子,一看就是没干过多少农活的,这种只有在村庄之外的镇子上才能见到。 “拍卖之前我要讲清楚这队俘虏的特殊之处,如大家所见,这十人比之前的那些女人都年轻漂亮,而且据我所知,十人里的雏有两人,是从来没有被男人碰过的原装货。 诸位,你们的机会来了,这样的机会,可不是在什么地方都能遇到的。 下面开始拍卖,起拍价五枚金币!” 艳娇女的话落下,在人群中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俘虏里有原装货这是什么概念,这样的女人一个都值好几金币,哪怕没办法做体力活,但能暖床生孩子完全足够了。 “六金币!” “我出八金币!” “我出十金币,谁也别和我抢!” “做你的梦吧!” 酒馆里的声音很快变得高昂,因为这队十人女俘虏的出现,众人的兴趣都被调动起来,一直没有竞价的人也都忍不住开始喊价,只不过喊了十几次价格,这十名女人的身家就达到了二十金币的高价。 “二十一金。” 身着狐裘的男人终于再次开口,原装货不原装货对他而言无所谓,毕竟他用过的女人太多了,而且基本都是原装货,他在这个时候喊价的原因,不过是在试探对面女人的家底是否还充裕。 () 第309章 孟庆现身 对于面前发生的一幕,牛泰早已经目瞪口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这些喊价的人到底都是什么来头,手里的金币又是怎么获得的。 牛羚部落虽然牲畜有不少,但能拿出几十枚金币的少之又少,也就几名长老才有那个家底,在远离牛羚部落的地方,牛泰深深的感受到了金钱的魅力。 牛泰的同伴同样没资格参与竞拍,但并不妨碍他们就竞价的几人身份进行讨论,他们讨论时,牛泰也竖起耳朵认真聆听,算是知道了那名身穿狐裘的男人的来历。 男人的姓氏是狼,在雄狮王国,除去雄狮这一王族姓氏外,虎豹狼豺四个姓氏是地位较高的,他们享有很多外族没有的特别待遇,包括与王族联姻,除去这四族外,王族不会和任何外族进行联姻。 因为这一身份,虎豹狼豺四姓里有很多都和王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说是王族旁支也不为过,雄狮王国的王族用这种手段笼络实力强大人员众多的四族,这也是其他异国学不来的,毕竟草原上的人哪怕再怎么相互对抗,在面对异族时都会变得非常团结。 在酒馆内大出风头的异国女骑士,不消说成了围观者暗中讨论的对象。 陪伴在异国女骑士身边的那个男人,很快就有人认出了他的来历,其身份并不比身着狐裘的男人差多少,也是出身大族,不过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因其一族曾经遭受过王族惩罚的原因,那一族变得很是凋零。 狐族,在几百年前曾经是北方这片草原王者的氏族,如今沦落到人员稀少到不过几十人,更是连自己的草场都没一块。 狐族很少出现在人前,大多数时候都是以参谋的身份出现在一些强者身边,他们天生就比其他氏族学习能力要强,接收知识的速度也要快,要不是人员凋零成现在的模样,狐族在谋略上绝对是当之无愧的草原之王。 不过谋略再有效,在大部分时候还得需要力量的支撑,当年不过是狐族护卫的狮族翻身做主,几百年间虽然没有直接将狐族定义为外族,但明里暗里不知多少次迫害狐族成员,这才有现在狐族成员稀少的现状。 这也就是在草原上才能看到这种情况,换成看似更加文明的人类国度,王朝更迭后,前朝人哪里还有存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最多女人能忍辱负重活下来,男人的下场从史书中可以看出到底有多凄惨。 “三十金!” 狐族男人身旁的异国女骑士喊价了,她面前的桌子上虽然没有这么多的金币,但很快狐族男人就再次解下身上的一个袋子,倒出里面的金币,不多,但也有五十枚的样子。 来头都不小的双方又竞价起来,这让其他人完全没机会再喊价,他们对这种情况也是颇为郁闷,好好的一场拍卖,被这两人弄成现在的意气之争局面,偏偏他们无可奈何。 第二队的十名俘虏最终还是花落异国女骑士名下,十名女性俘虏,她喊出了七十金的高价,这比直接从市面上买下一人的价格还要高很多。 “喊吧,我看你到底有多少金币来和我争! 你又怎么在拍卖后带走这些人!” 狼腾望着不远处的那一男一女,脸上表情不变,内心却是无不恶意的想着,狐族和异族骑士混到一起,这种事情对他而言也是一件不小的事,眼下的拍卖结束后,他会和对方算后账的。 “丁香,别喊了,我们没钱了。” 狐族的男人在第三队十名男俘虏被带出来的时候,凑到女骑士身边低声道,他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两次竞拍花了一百多金币,这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我好不甘心呐!” 被称为丁香的女骑士闻言愣了愣,与狐族的男人对视好一会,确定对方没有开玩笑后,满脸都是惋惜的表情,人在异国看到同胞受苦,她的心里很不好受,哪怕花钱她也要带走这些人,不能让他们沦落到为人奴婢的地步。 “五十金!” 第三队俘虏开始拍卖没一会,狼腾就是喊出了一个天价来,他似乎也知道了丁香手头的金币没办法继续在和他竞争,所以喊出这个价格后,就是面带嘲讽的望着丁香与她身旁的狐族男人,他对这一刻期待很久了。 “一百金。” 清晰的男声在女拍卖师喊出第二次五十金价格时响起,人群一角站起身的一男一女,成了众人新的围观对象。 “该死,今天到底怎么回事,这么多异国人来捣乱!” 狼腾看清喊价的人同样不是雄狮王国的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些异国人这是在打他的脸啊,而且是接二连三的打脸,换成是谁这会都会有火气的。 “一百零一金!” 狼腾与那喊价之人对视了好一会,被其年轻的面容震惊到了,但反应过来后就是继续往上加了价,百十枚金币他还是能拿出来的,哪怕为了争一口气,他也不会就这么怂的。 “两百金。” 孟庆嘴角翘起,一旁抱着胳膊看戏的兰雅也面露微笑,这虽然不是她的提议,但孟庆在这个时候愿意站出来,她还是很开心的。 孟庆和兰雅是在昨天来到的灰角部落,当天就是知道今日这里有拍卖要举行,不过最开始以为是进行某种珍品的拍卖,谁曾想居然是拍卖人口,他和兰雅旁观了之前的一出好戏,在那位丁香女骑士力有不逮的时候,孟庆终于站了出来。 “恶意竞价的下场你可想清楚了?” 狼腾故技重施,没办法,孟庆这么加价,是谁也不会真的继续往上加,两百金是个什么概念,都够武装一个五十人的护卫队了,现在为了十名俘虏这么意气用事,完全不值得。 “这位丁香姑娘说的很对,雄狮王国的上层,眼界真的不高,自己没钱就觉得其他人也和他一样穷酸。” 孟庆看了眼同样朝自己看来的丁香,在对方点头致意的时候也是面露微笑,随即看向狼腾,吐出带着讽刺意味的话语。 他和狼腾也是今天才见,彼此之前并无旧怨,但现在的孟庆行事只看本心,他不想看到台上的那些俘虏就这么彻底沦为他人俘虏,可能是想到当初泥巴雁羽的经历,也可能有其他原因,总之他站出来了。 () 第310章 海歆·丁香 “啪!” 一块青砖大小的金砖被孟庆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把砸在面前的木桌上,砸的木桌发出哐当一声响,吓到了周围的围观者,也让更多的人看向孟庆的表情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这么大的金砖!” “怕不是假的吧?” “谁敢在这里用假货,怕不是活腻了,这位又是什么来头。” “羡慕,真他妹的羡慕,这么多有钱人,异国人都是这么有钱的么?” 金灿灿的金砖放在那里,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这么大的金砖,别说两百金币,怕是五百金币都架不住。 金砖的来历当然是鲜花王国的国库,孟庆的空间戒指里,这样大小的金砖还有几百块,不知道外出游历的鲜花女王回到王都,看到王宫宝库被人洗劫过的场面会不会直接晕过去,孟庆对此非常期待。 “我们走!” 看到孟庆随意拿出一块这么大金砖的一幕,狼腾知道今天自己是没办法从这里买走哪怕一个俘虏了,他内心万分不甘,但考虑当众爆发的代价后他又忍住了,不过让他就此揭过这件事也是不可能的,时间还有很多,他有的是办法弄这些让他脸上无光的人。 “阁下真是大气!” 丁香和那名狐族的男人结伴向孟庆走来,来到孟庆身边后,丁香上上下下打量着孟庆,眼中有着莫名的光彩。 孟庆身旁的兰雅,从丁香的眼中看到了好奇,这让她有一种紧张的感觉,不由自主的握紧了孟庆的左手。 轻瞥了一眼兰雅,孟庆没有动作,注意到这一幕的丁香不以为意的笑了笑,她打量了几眼兰雅,就将视线重新落在孟庆身上:“海歆·丁香,这位是我的同伴狐学鼎。” “学问如鼎,给阁下取名的人看来对阁下很期待呢。” 孟庆没想到在草原上也能遇到鲜花王国的贵族,还同时遇到这片草原上曾经的王族狐族,早在抵达鲜花王国以北的这片草原上后,他第一时间就对雄狮王国的历史进行了了解,也知晓了那些过去发生过的事情。 对狐族孟庆的看法很复杂,狐族是十分聪明的,而且全族都是如此,但聪明的代价就是他们的个人实力并不突出,这让个人实力强大的狮虎等族最终起了反叛之心,也成功的推翻了狐族的统治翻身做主,成为这片草原上新的王者。 “是啊。 只可惜,这个世界上的知识是永远也学不完的,越是学习我发现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就是越多。” 狐学鼎苦笑一声,年龄并不大的他却有一种同龄人没有的沧桑模样,没有足够的阅历是没办法像狐学鼎这般言谈举止都显露出与众不同的,这并是不贵族的贵气,而是一种知识渊博者才有的气度。 “陆仁甲,这是我的女伴柯蒂雅,从鲜花王国而来。” 孟庆回报家门时也在打量着面前的海歆丁香,这位有着鲜花王国贵族姓氏的女骑士有着一头和丁香花一样的紫色头发,身材中等不如兰雅但因为接受过贵族礼仪,所以明面上看起来要比兰雅还要醒目一些。 鲜花王国的贵族,尤其是女性,只要父母一方没有太大的隐疾,基本上就不会有丑男丑女,几百年的基因优化,哪怕开国那一代的贵族模样平常无比,但在这个时候的后人也早就成了俊男靓女。 相比较之下狐学鼎就平凡的多,平凡到扔到人群里几乎不会引来人的注意力,除了他的眼睛比较亮气势比较特别之外就没有太多可以描述的东西。 在双方对话间,十名俘虏已经花落孟庆名下,对于这些人孟庆看的很淡,倒是兰雅很感兴趣,在十人被带至面前时,挨个询问过去了解这些人的来历与遭遇。 “不用问我也知道,鲜花王国北方一些小贵族领的平民。 你们从鲜花王国来,没见到王国北方边境的现状么?” 海歆丁香的表情并不好看,她也带着两队二十人的俘虏,怎么安排这些人是萦绕在她心头的问题,她总不可能护送这些人一路返回鲜花王国的土地吧,没这个功夫也没这个必要。 “看到了,不过在那里不知道情况会有这么严重,已经到了可以随意买卖人口的地步。” 孟庆摇了摇头,他和兰雅从郁金香王都一路北上,见识了许多东西阅历也增长了很多,鲜花王国与雄狮王国交汇的边境人烟稀少,他只是逗留了几天就穿过毫无守卫防护的边境线—一条绵延几千公里的河流来到了雄狮王国的土地上。 “拍卖又开始了,你还打算继续买下这些可怜人么?” 高台上的动静让海歆不得不停下和孟庆的对话,第四队俘虏被带了出来,同样是五男五女,而且这十人的颜值相貌都属于中上,比起最开始的两队要好得多。 “没人竞价的话当然会。” 孟庆点点头,他同样不会护送这些人去鲜花王都土地上,至于买下后怎么做那是买下后才需要考虑的事情。 “谢谢你。” 海歆丁香忽然对着孟庆躬身行了一记贵族礼,抬起头来后,表情很是认真:“多亏了你,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做。” “看来你虽然人在鲜花王国之外,但心还在鲜花王国里啊。” 孟庆对于海歆丁香的致谢不置可否,笑了笑后回应海歆丁香的动作。 “已经好几年没回去了,不知道王国现在的情况怎么样,郁金香女王是否还像以前那样。” “挺好的,我还见过她,只能说不愧是一国之王,实力也是非常强大的,高阶中位水系骑士,不出意外这片天空下能伤到她的人少之又少。” “你见过?在王都么?” 海歆丁香来了兴致,她出身鲜花王国的丁香伯爵贵族领,对同样是女性的郁金香女王是非常崇拜的,之所以远离家乡在雄狮王国游历,也是想借助游历提升自己的实力,好在回去后能让领地变得更加强大。 () 第311章 最佳安置方法 “不,是在别的地方。” 孟庆点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和郁金香女王的见面,对孟庆而言实在不怎么愉快,每次回想起来,都会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弱小,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弱小就是最大的罪过。 有孟庆的加入,之后两队二十名俘虏的下场毋庸置疑,全都被孟庆用重金买下,虽然最后一队的俘虏因为一些原因引起了酒馆里看客的激烈竞争,但在孟庆喊出五百金的高价后,再也没谁能和他竞争。 几百几千金,对于身怀一个王国宝库一半财富的孟庆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前往鲜花王国的王都,孟庆有两个巨大的收获,一是上古魔之心,另一个就是价值连城的财富。 对于此次草原之行,孟庆更多的只是抱着游玩的心态。 不过在今天,除了这些俘虏外,他也有了新的发现。 一名身处酒馆的看客引起了孟庆的注意,侦测能力扫过对方后,对方的秘密被孟庆一览无遗。 “魔的血脉? 太稀薄了,不过已经觉醒了,虽然稀薄,但偶尔还能发挥作用,倒是值得深入了解一下。” 望着那嘴唇还带着淡淡绒毛一副草原常见少年打扮的人,孟庆暗中思索道,对方身负某种魔的血脉,这是显性的,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虽然同样有魔的血脉,但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激发。 魔并不是某一固定的种族,在孟庆窥探过往的发现中他能知道,魔最少得有几十种之多,他们统称为魔族,彼此之间有很多不同之处,有的肋生双翼,有的长有尖牙利爪,尤其在相互接触生下后代后,魔的种类变得更加繁多,但只有最初的那些血脉最为纯正,实力也最为强大。 孟庆获得的那颗魔之心,里面的血液蕴含的能量就属于最上等,几百滴就能让一只普通人类孩童能一脚踩死的蜥蜴进化成屠杀中阶骑士的强大存在,而现在他所见的这人,体内的血脉加在一起都不如一滴孟庆手里的魔之血,孟庆想观察他的原因是,想了解对方是怎样调动魔之血的力量为己用而且不伤到自身的。 “阁下的救命之恩,我等没齿难忘。” 五队五十人的俘虏在被孟庆和海歆买下后,已经从俘虏变成了两人的所有物,在他们被带至孟庆两人身边时,俘虏里有些见识的人带领其他人向着孟庆和海歆鞠躬行礼,如果不是孟庆和海歆的出现,他们将会面临极为可悲的命运。 “这些人该怎么安置?” 海歆此刻没了最开始救下同胞的喜悦,反而被烦恼所充斥,这不是三两个人,而是多达五十人的队伍,光是找来能供这么多人吃喝的食物与住处就是一个问题,总不能一直花钱养着他们吧。 “很简单啊,你是鲜花王国的贵族,虽然这会身处异国他乡,但你仍然可以代表背后的鲜花王国。 你直接以鲜花王国贵族的身份和此地领主进行交涉,花费一笔金钱在这里租赁一处地方,就叫做鲜花王国驻雄狮王国灰角部落办事处,剩下的该怎么做,就不用我说了吧,先找到地方安置,然后再让这些人找到活干,等他们融入到这里后,剩下的就不用你操心了。” “办事处? 办什么事?” 海歆品味着孟庆口中的新鲜称呼,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说有这种地方。 “什么事都办,也什么事都不办。 打个比方,你来自鲜花王国,此刻在雄狮王国。 你可以以中间人的身份沟通双方进行贸易,比如雄狮王国廉价的兽皮、兽骨对鲜花王国而言很有价值,而鲜花王国的魔药、钢铁在雄狮王国也大有市场。 当然,一些东西对双方而言都是不轻易对外出售的,这些你没办法摆在明面上,至于能否暗地里操作就看你的能力了。 如果觉得守卫不足的话,之前站出来的那些骑士不就是最好的护卫人选么,他们的日子肯定过的不怎么样,你只要给他们描述一个美好的前景,他们会牢牢的依附在你身边,以你为中心在远离故土的地方抱成一团的。 如此,岂不是一举多得?” 狐族的那位聪明人还没来得及提建议,孟庆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给海歆想出了一个在众人听来都无比美好的办法,他的话讲完后,不仅是那些曾经身为俘虏的人激动无比,就连海歆与狐学鼎都陷入思考之中,觉得孟庆的提议非常值得参考。 孟庆的这一提议是有参考对象的,曾经所在的时空,许多远离故土的人不都是抱团取暖才能在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的么,地头蛇虽然难缠,但过江龙也不是好惹的,敢离开舒适安全的故土在外闯荡的人,多少都有身处安逸环境之人没有的勇气与胆量。 “阁下的博学让我惊叹,仅是片刻间就能想出这么好的方式,我自愧不如。” 回过神来后,狐学鼎望着孟庆的目光变得很是热情,他觉得孟庆全身上下都是秘密,人虽然看起来年轻,但知识量绝对不是常人可以企及的,他能和对方接触,肯定会有很大的收获。 “呆子,现在不是攀关系的时候,先安置好这些人再说吧,我和那群人沟通一下,看他们是否愿意为我效命。” 海歆扶额对狐学鼎的行为有些头疼,她和狐学鼎的关系也不一般,双方彼此都算利用关系,但除了利用关系也有友情甚至有过命的交情,从之前她看一眼狐学鼎就乖乖掏钱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两人是以海歆为主心骨的。 孟庆提了一个提议后就不再过问海歆的动作,在海歆和那些流浪到灰角部落的鲜花王国骑士对话时,他也迈开脚步向着一直留意的那名雄狮王国少年走去,兰雅自然紧随其后,连那些俘虏都不打算过问了,全交给海歆处置。 “那个人向我们走来了!” “小心点,来者不善!” 发现孟庆在靠近,牛泰身前的人都是打起了警惕,但最终他们的警惕都是做了无用功,孟庆无视了那些警惕的雄狮王国之人,一直来到牛泰身前才停下脚步。 () 第312章 结识牛泰 “你,你好。” 初次离开部落的牛泰,在孟庆走来注视着自己的时候,磕磕巴巴的和孟庆打招呼,对自己连话都说不清的行为很是感到难堪,他本来觉得自己可以很轻松的说出话,但话到嘴边就变得结巴了。 “初次见面,交个朋友,我叫陆仁甲,来自鲜花王国南境。” 取出了一份不算贵重但也有不小价值的礼物,孟庆递向牛泰,对方接到手里后才回过神来,想要还给孟庆,但在看到孟庆脸上真挚表情后却怎么也没办法说出拒绝的话。 “我们,之前并不认识吧。” 牛泰回望身后,看到的是同伴们同样疑惑的表情,他们当然也不认识孟庆,不过对孟庆这样身家丰厚的人还是很有兴趣的,毕竟有钱人无论在哪里都有特殊的地位。 “没错,但你自我介绍一下,我们不就认识了么? 一回生,二回熟么。” 孟庆很有耐性的等待着牛泰的回应,牛泰反应过来,忙不迭的介绍自己的身份,还把同伴都介绍给了孟庆,可以说真的毫无保留,只能说太年轻了。 “下次介绍自己的时候,可别把家底都掏出来给人看,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 当然,如果有过命交情的人,或者觉得值得信任的人,是可以毫无保留倾诉的。” 孟庆听完牛泰的讲述后,笑了笑道出一句经典,虽然牛泰没太听懂孟庆这句话,但大概的意思还是能听出来,反应过来后,他才后知后觉的惊讶道:“你会我们的语言?” “当然,我可是会很多种语言的,雄狮王国的语言,不过是其中之一。” 孟庆身旁的兰雅不明白孟庆为什么会对牛泰这个看起来非常寻常的少年另眼相看,这就是有没有侦测能力的区别所在,除了孟庆,任何初见牛泰的人,都没办法知晓牛泰的秘密,自然也没办法从其身上找到秘密所在。 和牛泰进行了几分钟的对话后,孟庆满意的离去,待孟庆走远后,牛泰的同伴们才敢上前打探情况。 “牛泰,你认识他? 这人什么来头?” “之前不认识,不过现在已经认识了。” 牛泰如实的告知了同伴们之前的对话,包括孟庆提出要造访他牛羚部落的事情,对于此事牛泰自然是举手欢迎的,他还从来没有邀请过朋友或者说从来没有结识过朋友,孟庆算得上他第一个同族之外的朋友,对牛泰而言很重要。 “这怕不是玉石材质的吧。” 见牛泰把玩着一块椭圆形的石头,他的同伴仔细打量后目光都变了,玉石这种东西虽然不如宝石价值高,但也价值不菲,而且玉能养人,长期佩戴对人有很大益处,这是草原上的人公认的事实。 “一块暖玉,握在手里感觉整个人都暖和了,确实是非常好的东西,陆仁甲是个好人。” 握着手里的那块暖玉,牛泰万万想不到这块玉的来历居然来自一国的国库里,这可不是市面上能随便见到的普通玉石,价值得有普通玉石的百倍之多,戴在身上,什么风湿关节痛等小毛病不药而愈再也不会缠身。 这也是孟庆发现牛泰的关节有些小毛病之后才从空间戒指中挑选出来的礼物,明显是用了心的。 “这是一个不差钱的主,得想办法伺候好了最好能能结交。” 牛泰的同伴们对望着,都确定了内心的想法,牛羚部落不过是连三级部落都不是的小部落,除了一些牲畜外实在没什么值得外人惦记的,他们举手欢迎孟庆的造访。 “陆仁甲你来的正好,我正要找你呢,这些人都愿意加入到我们之中,足有十五名骑士,这下太好了!” 海歆丁香此刻的表情很是兴奋,在鲜花王国的时候,笼络骑士从来就没这么容易过,哪怕是流浪骑士也是心比天高的人,不会轻易对任何一方领主效忠,更无论海歆这个继承人身份排在领地前五之外的女性。 “是加入到你名下,我不会长时间留在这里的。” 孟庆笑着摇了摇头,他又不是鲜花王国的人,也不是雄狮王国的人,他有自己的家,还有翘首以盼等他归来的家人,是没理由在这里常住的。 海歆丁香脸上的笑容因为孟庆的话消失了,如果有孟庆的加入,她对之后的行事非常有把握,孟庆此刻的决定让她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有些拿捏不定,毕竟这是没有人做过的新鲜事,完全没有经验可以参考。 “不过你放心,离开灰角部落之前,我会尽可能的对你伸出援手的,就当是你我相识一场的友情帮助吧。” “那,好吧,你之后要去哪里?” 海歆丁香很是有些无奈的叹息,才刚认识孟庆对方就道出要离开的事情,这让她感觉很可惜。 “很多很多地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或者更北,或者东方,或者南方,但最终肯定要回家,如果有一天你到了鲜花王国的南境靠近丛林的地方,我们或许还会再相见的。” 深深的忘了一眼欲言又止的狐学鼎,孟庆笑了笑没有多言,对着两人身后的那些俘虏挥挥手便是带着兰雅重新离去,此刻的他对这些俘虏已经没什么牵挂了,这些人能在海歆的帮助下过得更好固然很好,没能过上新的生活也无所谓,毕竟这些人对他而言又不是真正的同族。 “你是不是想和他拉关系?” 注视着孟庆离去的背影,海歆丁香望着身旁的狐学鼎低声问道。 “我有一种感觉,对方绝非寻常人,一定有更特殊的身份。 如果能深入接触的话是最好不过的,但现在看来,或许是缘分还没到,哪怕强行接触,也会适得其反,反倒不如好聚好散。 如果命运注定我们会再相遇的话,那迟早会和他再见的。” 狐学鼎同样望着孟庆离去的背影,他的内心有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一个无法对外人提及的想法,那就是重拾狐族的荣光,让狐族再次成为这片草原上的王者。 这是非常非常困难的一件事,但狐学鼎愿意用一生时间为之而努力,他也会教导他的后代为这一目标而努力,一代不成就两代,两代不成就一直努力下去,他相信,只要狐族不绝,日后会有狐族重新成为草原王族的一天。 () 第313章 巨大骸骨 次日下午,一众牛羚部落的成员在午后完成集结,与来时不同的是,队伍里多了两人,正是孟庆与兰雅,对于孟庆两人的加入,牛泰的族人们是举手欢迎的,毕竟孟庆光是展露出的身家,就足以成为牛羚部落最近十年来最大的贵客。 牛羚部落需要购买的物资也已经购买齐全,来时一众人马携带着众多的毛皮,返程时也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他们购买的物资孟庆看的真切,里面包括盐巴、茶叶、铁料等必需品,没有鲜花王国常见的魔药,也没有制式的武器和盔甲,生活在草原上的小部落,大多数时候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孟庆的战马已经折损在鲜花王国的王都,如今骑着的马不过是普通无比的坐骑,和牛泰一众人的坐骑没什么区别,倒是兰雅的坐骑还是那匹从哥布林联合营地带出来的,模样威武不凡。 对于草原上的景色,在经历了最初的新鲜后,如今对孟庆而言已经没那么吸引了,他在跟随牛羚部落的成员前进时,更多的在对脚下的土地进行观察,也许地面下就会有意外的发现,那比一成不变的草原要有趣的多。 孟庆见到最多的是被泥土掩埋在土壤下的骸骨,有人的也有野兽的,有些骸骨早就被泥土里的虫子吞噬掉了所有的营养变成了枯骨,唯有颅骨那空洞的眼眶一成不变。 经历了两天的行程后,孟庆终于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在牛羚部落一众人看到出现在地平线上的部落轮廓后都加快了速度,其中以牛泰最为激动,第一次走出家门的他,现在很想念自己的亲人。 外出归来的族人在回归后,自然迎来了牛羚部落全体老少的欢迎,多出来的两人也很快成了众人围观的对象,有半大的孩子只裹着一张破烂的羊皮就四处乱跑,头发长长的披散着,连是男孩还是女孩都看不真切。 牛羚部落给孟庆的第一印象就是穷,这里的人穷得一家一顶帐篷都勉强,更别提每个人身上都有厚实的毛皮衣物,即使如此牛羚部落的人还得将为数不多的毛皮拿出去出售,换成钱后换来足够让营地老小越冬的必须物资。 牛羚部落上千号人,给孟庆的印象还不如过万头散落在部落周边的牛羚野兽来的震撼,这过万头牛羚并没有被圈养起来,而是像真正的野生牛羚一样可以自由自在的进食喝水,也会在吃光这片草原上的牧草后转移位置找寻新的牧草。 牛羚部落已经将这群牛羚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那些牛羚也不会害怕人类,有些聪明的牛羚受了伤还会找人求助,这是一种很复杂的伴生关系,在自然界之中非常的常见。 大概每隔一个月,牛羚部落的位置就会移动一次,这与牛羚群有着紧密的关联,不过再怎么移动,方圆上百里还是足够牛羚部落与上万头牛羚过活的,更远的地方是其他部落的领地。 “找到了。” 在抵达牛羚部落没多会后,孟庆便是找到了此行想找的东西,一具被掩埋在部落现存区域地下的一具骸骨,那具骸骨比起普通的人类要大得多,哪怕不知已经死去了多久,骸骨依旧洁白如玉,周边几十米连一只虫子都见不到。 询问牛泰之后,孟庆知道了牛羚部落现在逗留的区域是牛羚部落逗留时间最长的一片地方,每年冬天到来前,牛羚部落都会在这里定居,因为靠近湖泊周围有山丘能挡住北方来的寒风,也是牲畜躲避寒冬的好地方,虽然是动物,但牛羚还是懂得趋利避害的。 “在看什么?” 牛泰和妹妹终于完成了离别后的相聚,一番对话后,他转身找到孟庆时,发现孟庆正在聚精会神的盯着领地里的一处空地看的认真。 “在想事情,这是你的家人么?” 孟庆没有直言,注视着紧跟在牛泰身后偷偷打量自己的那个小女孩,对方在孟庆看来时连忙躲到牛泰身后,过了几秒后悄悄的探出头来,发现孟庆还在看着自己,再一次的将头缩回去,胆小的样子让孟庆感慨不已。 “是我的妹妹,亲妹妹。” 牛泰点点头,想了想后还是没说自己父母的事情,孟庆自然也不会去问这些事,毕竟他来这里并不是叙旧的,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们长老想见你。” 和孟庆对话了几句,牛泰颇有些无奈的开口道,外出的人带来了客人的事情,在他们回来后已经不是秘密,部落的管理者自然也知道了孟庆的到来。 “相比这个,我更好奇你的故事。” 孟庆并没有在意,那些人与他何干,他又无需看人脸色行事,别人敬畏也好讨厌也罢,他都不在意。 “让您费心了。” 牛泰背负着邀请孟庆的任务,所以最终还是邀请到了孟庆参加只有部落管理层能参加的午宴,本来牛泰的身份是没办法参加这样的午宴的,算是沾了孟庆的光。 一场午宴对孟庆而言颇为无趣,那些眼里只看到金币的人,哪里会在意孟庆从什么地方来又是什么身份,只想要从孟庆这里弄到钱,为此愿意付出极大的代价,包括女人、牲畜与牧场,这是许多牛羚部落的族员梦寐以求的东西,但对孟庆而言没有一点吸引力。 “这样吧,我刚刚来到这里,有了一点不同寻常的发现。 你们调用一些人手,协助我做一些事,我愿为此付出金币为报酬,当然最后获得的东西归我,如何?” 孟庆说的自然是那具被掩埋在地下深处的巨大骸骨,虽然他自己也能想办法挖出来,但肯定会有很大的动静,也会引来这片地方主人的敌视,倒不如一开始就讲明白,拿钱来换那具骸骨,反正孟庆有的是钱。 “部落的地下有什么好东西,居然能让身家丰厚的他都动心?” “管他是什么呢,既然他说了有东西,先挖出来再说呗,到时候卖不卖还不是我们来决定?” “说的没错,毕竟这里是我们已经生活了好几代人的土地,地下的东西自然也是归部落所有。” () 第314章 挖掘成功 午后的牛羚部落变得热闹无比,在孟庆选定了位置后,几十号壮劳力持着锄头铁锹等工具,开始在骸骨上方的土地开始动土,引来的围观者更是多达几百人,如今距离冬日已经没有多久了,该忙活的都忙活完了,大家都有充裕的时间来看热闹。 几十号壮劳力一直忙到夜晚来临也才挖了五米深,主要是挖到一人深之后,光是将下面的土壤运送上来就是一件事,只能一点点的用容器往外运输,进度很是缓慢。 在晚宴上孟庆很是干脆的支付了应当付出的费用,十枚金灿灿的金币让晚宴上的一众人都眼热无比,他们之前带着厚实的毛皮,赶了几百里路去出售,得到的金币也没有这么多,孟庆身家阔绰的身份无需再质疑,一众领导层对明日更加期待,能愿意花十金币雇人,孟庆肯定愿意花更多钱买下从地下挖出的东西。 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几十号壮劳力换了三波,深坑才挖到地下十米左右,这个深度已经挖出了地下水,浑浊的泥水一盆盆的被舀出来,但很快又会渗出汇聚到一起,极大的增加了挖掘的难度。 “还有多深?” 这已经是众人今天第五次询问孟庆,唯一知晓真相的孟庆摇了摇头,重复之前的回答:“还早着呢,继续挖。” 确实还早着呢,那具骸骨在地下二十多米的深处,孟庆除非动用特殊手段,否则也只能费力自己从地下挖出来,不然他也没有必要雇牛羚部落的人来挖。 又过去了三天,这三天孟庆每天都会付出十几枚金币的雇用费,这让一众牛羚部落的长老们又喜又忧,喜的是孟庆这几天掏的钱抵得上牛羚部落上千号人一整年的收益,忧的是万一地下真的有孟庆想要的东西么,快要挖出一口长宽五米的深井了,还没挖到有东西出现的深度。 到了这会整个牛羚部落能出力的人都被召集过来,不管是妇女还是精力充沛的孩童都上阵了,他们当然也是有钱可以拿的,不过一人平均换算下来,一天不过只有几枚铜币而已,连孟庆给的雇用费十分之一都不到。 “挖到了,我们挖到了!” 已经深到二十多米深度的深坑中,传出激动无比的呼声,连续挖了这么多天的土,牛羚部落的劳力们早已经筋疲力尽,要不是长老们强硬的命令他们不许停下,他们早就扛不住散去了,一边舀水一边挖土真心太费心费力了。 “天呐,这是什么东西,好重!” 很快深坑内又传出和之前不同的惊呼声,那具能被孟庆看中的骸骨自然非比寻常,哪怕只剩骨架也沉重无比,每一根都有几十磅重,整具骸骨更是有数千磅重! 和正常生灵死亡后骸骨散落的模样不同,这具在孟庆看来是某种魔骸的骸骨,哪怕只剩骨架也是完整拼凑在一起的,骨头相连处有着至今没有腐坏的筋膜连接。 当劳力们用密密麻麻的绳索捆缚住深坑里的骸骨几百人奋力往上拉的时候,众人心中都是期待无比,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挖出来怎样危险神秘的东西。 骸骨再重,在几百人的努力下最终还是被拉出深坑带至地面上,当那具横躺在地面上有五米长,光是脑袋都有水缸那么大的骸骨进入众人视线中后,一致的冷嘶声接连响起,除去孟庆外,所有人这才明白这么些天到底在挖什么样的东西。 “这,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是某种生物的骨头么?但太大了吧,而且是人形的。” “听说上古时代有一种名为泰坦的生物,他们身高两丈,这难道是泰坦的骨架?” 牛羚部落的人沸腾了,亲眼见到这种不符合常理的事物,这对他们的冲击力很大,让本就愚昧的他们更加的敬畏那些莫名的存在。 “阁下,这就是你想要的东西? 可是,你怎么能在刚来这片土地上,就能发现深藏地下几十米处的这具骸骨? 它到底是什么?” 牛羚部落的长老们都聚在孟庆身边,用颇为复杂的目光望着孟庆,现在的他们也非常犹豫,这具骸骨任谁看都知道是好东西,就这么给孟庆他们真的不甘心。 “我能提前知道,自然有我自己的办法。 它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个秘密,恕我不能明言。 放心,不会让你们白白努力的,这具骸骨,我出一千金币买下它,你们意下如何?” 孟庆面带神秘的微笑,张嘴吐出了这群人绝对无法拒绝的一个天价,一千金币是个什么概念,能让一直以来贫穷无比的牛羚部落一夜暴富,人均财富突破一金币,这是连人类王城的许多人都没达到的地步。 孟庆的话更加让这群牛羚部落的长老确定这具骸骨是真正的好东西,他们对望着,都看到眼中的心动以及挣扎,几人避开孟庆悄悄对话着,孟庆也不以为意,蹲在骸骨身边,一寸寸的检查着这具庞大的魔骸。 牛泰也蹲在孟庆身边,望着孟庆查看魔骸的一幕,他的内心此刻还被震撼着,一是因为巨大的魔骸,二是因为孟庆的先知先觉,他可是带孟庆来牛羚部落的,牛羚部落上千人世代居于此地都不知道地下有这么一具骸骨,孟庆一来就能发现,怎是奇怪可以解释的清楚。 而且牛泰内心还有一个特别的感受,是从魔骸上传出来的,他心中有一个声音告诉他,这具骸骨非常特别,必须要他想办法保留住,但此刻的情况是孟庆想要,他牛泰已经收过孟庆的礼物认下孟庆这个朋友,如今是万万没办法和孟庆争这具骸骨的,也没孟庆这么丰厚的家底来竞争。 “是不是觉得这具骸骨很特别?” 牛泰的目光,孟庆自然能够察觉,他在观察魔骸的时候,忽然转过头看向牛泰,目光中有着让牛泰心悸的智慧,刹那间牛泰只觉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秘密可言,仿佛被孟庆看了个光。 “是有那么一点特别,我很想要,但你要是想要的话,我不会也没办法和你争。” 牛泰老实的回答内心的想法,他是不会说谎的。 “你想要来做什么?” 孟庆很是关切的深入询问。 “我也不知道,总之就是想要,比起看到金币来的感觉还要强烈。” “那这个呢?” 孟庆摊开手,一滴紫黑色的鲜血,滴溜溜的在他掌心中晃动。 () 第315章 你想变强么? “咕嘟!” 看到那滴魔之血后,牛泰视线中的一切都消失了,眼中只有那滴在他看来极具诱惑力的鲜血。 在孟庆的观察下,牛泰的身体也在发生着极大的变化,原本并不强大的魔之血脉,在这滴精纯的魔之血的引导下开始吞噬牛泰身体里的其他血脉成长,这让孟庆看到了之前的自己,不过他的变化速度没有这么快,而且面对的是蕴含海量魔之血的魔之心。 在牛泰不由自主的伸出手准备抓住孟庆手掌中的那滴魔之血时,孟庆手掌一缩,那滴魔之血被他重新收回到空间戒指中。 失去了魔之血的诱惑,牛泰狠狠的打了几个冷颤才回过神来,在这之前,连他的意识都被体内的魔之血脉压制住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低等的魔之血脉,渴望得到更高等的血脉以此获得进化。 同理高等魔之血脉能够让更多的低等魔之血脉进化,但要消耗其本身的能量。 如果这就是远古时代魔能与强大的原初精灵对抗的原因那就很容易解释了,魔的死亡并不是没有价值的,它们即使死亡后依旧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周围的一切事物,包括原初精灵。” 孟庆低声说着牛泰听不懂的话,他和孟庆之间的交谈不过持续了片刻,除了兰雅外并没有多少人关注到之前发生的一幕。 “刚刚我好像看到了你拿出什么东西?” 牛泰望着孟庆欲言又止,内心有一个冲动让他无法压抑住想法。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先问你几个问题。” 孟庆思考了片刻后就牛泰的问题给出答复,不过要求对方先回答自己的问题。 “你说。” “在你看来,生活在这片天空下的土地上,是否让你满意?” “一直以来我都对我的命运感到无奈,奈何并没有办法改变现状,即使有什么想法也只能压在心里没办法付诸实际。” 牛泰听了孟庆的话沉默了很久,他的生活如意么? 当然不如意,父母双亡只剩下他和当时还很小的妹妹相依为命,虽然还有血亲但对方明显没把他当一家人看待,动辄大骂,要不是牵挂着年幼的妹妹,牛泰早就在沉默中爆发,像是划过夜空的流星一般消逝了。 “如果你有改变这一现状的实力,你会让这个世界变成你想要的模样,还是想要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让发生在你身上的悲剧不会更多的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孟庆的这两个问题彼此之间并不矛盾,牛泰想要的世界,肯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世界,而是他和亲人可以过得更好的世界,外人的事情对他而言太过遥远了。 “我会选择让世界变成我想要的模样。” 牛泰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也在孟庆的意料之中,换成他是牛泰,估计也只有保全自己和亲人的想法,对外人的生死漠不关心。 “好的,我知道了,你问我吧。” 孟庆不知在想什么,在牛泰回答完之后沉吟良久,这才抬头看向牛泰。 “还是那个问题,你刚刚拿出了什么东西,我很确信你拿出来的东西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直到现在我的心都还跳动的比正常要快很多。” “这是一种强大存在的血液,和这具骸骨同属一个种族。 他们是早已经从这个世界明面上消失的魔族。 之所以你会被这种血液吸引的原因也很简单,你的身体里存在已经觉醒的魔之血脉,而这滴精纯的魔之血可以使你变得更强大,这远比对食物的渴求更强强烈,才会给你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魔族!” 牛泰在这之前从来不知道什么魔族什么精灵,出身草原上小部落的他,见识太浅短了,所知道的几乎全是从他人那里得知的,在没有义务教育没有书籍的地方,想成为博学者是万万不可能的一件事。 孟庆稍微花了点时间和牛泰讲述了魔族的来历与故事,这让牛泰叹为观止,他这会才知道原来曾经这片时空在非常久远之前发生过这些事,从这具被挖掘出来的骸骨上他也能知道孟庆并没有说谎,也没有必要对他说谎。 “我体内的那种魔之血脉,会对我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么?” 短暂的喜悦过后,牛泰的脊背都渗出了冷汗,他才知道自己有魔之血脉的事情,一直隐藏的秘密此刻似乎也能得到解答了,如果他身负上古魔之血脉的话,就能解释他为什么能在筋疲力尽的时候凭空爆发出力量然后很长时间陷入虚弱之中,这哪里是什么天赋能力,分明是体内的魔之血脉在面临危机时自救的行为。 “会的,如果你的魔之血脉超过一半的话,一定会有不好的影响,我能猜到大概情况,无非就是你的理智彻底被压制永远无法再次清醒,会把进入视线的所有非同族存在视作猎物大肆杀戮,吞噬肉食血液强化自身,最终走到所有生灵的对立面,直至被强大的生灵剿灭的一天。” 孟庆的这些话是给牛泰说的,其实也是给自己说的,他之所以获得魔之心之后只敢取魔之血而不打魔之心的主意原因就在这里,再说了这可是一颗比他本人还重不知多少倍的一颗心脏,他也没有能力能把其换到自己的身体里去。 眼下发现了一具魔骸,这让孟庆有了新的想法,他掌握的月光之力是能滋养生灵的髓之力的,如果能将这种能力用在魔骸上,再将魔之心与魔骸相连,会发生什么事连孟庆都无法猜测到真相,可能没有一点变化,也可能有孟庆都意料不到的变化。 “不,我不想变成那样!” 牛泰踮起脚环顾四周,看到了不远处因为他的身份得到更好待遇的妹妹,对方是他心中最大的牵挂,没有什么可以超越这种牵挂。 “那你想要改变自己所在环境的实力么? 你想变强么?” 孟庆的声音带着莫名的意味,很低沉,充满蛊惑。 () 第316章 短视 在进行自己新计划之前,孟庆觉得自己有必要进行一些实验,就像曾经所在时空,学医者在医治患者之前,或多或少的都进行过其他实验,如动物解刨、尸体解刨等,一切的一切,都得有一个先后顺序,没有什么可以无中生有。 在重组魔骸与魔之心之前,孟庆的实验对象就是身负已经觉醒魔之血脉的牛泰,在这之前他实验的对象是魔蜥,这一实验算是失败了,虽然魔蜥很强大,但进化上限有限,而且魔蜥是爬行动物,只有在同为人类的人身上进行过实验,孟庆才敢真正的出手。 对一个大活人进行实验,孟庆对此并没有什么愧疚感,他很牛泰不过是萍水相逢,如果对方没有身负魔之血脉的话,他孟庆连多看一眼都不会,更不会有现在为了挖掘魔骸付出大量金币的事情,这具挖掘出来的魔骸暂时还没有归属于他,不过他相信这具魔骸必然会属于他,外人谁也拿不走。 “我想变强么? 我当然想要变强,想要变成勇士,想要出人头地,想要让妹妹过的更好。 你知道么,我现有的一切,都是在成人礼上与牛羚角力自己得来的,包括帐篷、坐骑以及其他现有的一切,当天晚上我兴奋的睡不着觉,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直到天亮了看到东方升起的太阳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 牛泰呢喃着,语气从低沉变得激昂,尤其是在成人礼后的这次外出,对他更有了新的想法,他对金钱的渴望远比之前更加强烈,不再是够用就满意,他想要得到更多,想要像在灰角部落的孟庆一样可以一掷千金。 孟庆没有告诉牛泰的是,在买下俘虏的当夜,孟庆暗中料理了那位来头不小的狼腾和他的属下,对方一群人居然试图用火油把他们的住所点燃,对于想要自己命的人,孟庆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要不要抓住看你自己。 事先声明,一旦选择抓住,你有很大的可能会入魔,下场唯有一死,我不会放任入魔的你放肆太久的。 现在,你还想变强么?” “我想,我应该没有办法拒绝。” 不舍的望向自己的血亲妹妹,牛泰用恳切的目光望着孟庆:“如果我入魔了,你能不能带我妹妹离开,只要让她能安全成年就行,无论带到哪里。” “我答应你。” 这对孟庆而言虽然有些麻烦但并不是太大的麻烦,多一个人多一匹马的事,他又无需真的照顾对方到成年,只需要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把其放下即可。 而且,孟庆对这次的实验有不小的把握,之前对魔蜥的实验是首次,他自己也没有多少把握,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魔蜥虽然变强了,但下场很凄惨,死的连个全尸都没有。 “谢谢你。” 牛泰深深的对着孟庆躬身行礼,这是他能对孟庆表达感谢的最好办法。 “牛泰,你也在这里啊。” 之前离开去商讨对策的牛羚部落长老们一起到来,看到立在孟庆身旁的牛泰后,为首之人顿了顿就要借故让牛泰离开,不过孟庆并没有理会这人的话,而是出言喊住了想要离开的牛泰:“你也留下来吧,现在的你,无需再向他们低头,你现在算是我的人。” “是!” 牛泰内心满是激动,虽然不清楚孟庆到底是什么来历什么实力,但他可以猜到孟庆比起牛羚部落所有勇士加一起还要强大,身家更是无比的阔绰,能在有生之年遇到这样的贵人,他牛泰真是太幸运了。 “这……” 众人面面相觑,不过连牛泰都对此没有什么异议,他们又怎么能多言什么呢? 牛泰虽然是牛羚部落的人,但并不是卖给部落的,他要选择离开部落,除了用大义劝阻或者强硬阻拦,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现在有孟庆给牛泰撑腰,他们即使有不满也不能说什么,毕竟还有求于孟庆太多。 “要说什么,你们就直说吧。” 瞥向那群有些尴尬的牛羚部落长老,孟庆的目光重新落在魔骸上,在他看来,多花一秒钟时间去看这些人都是浪费,还不如多对魔骸进行观察来的重要。 “我们商量过了,你看一千五金币怎么样?” 人是一种很有趣的存在,大多数时候目光都是短浅的,只能看到眼前的东西,想着谋取属于自己的利益,能得到一,就会想得到更多。 就比如现在,一群人商量好一会,多要的几百金币,对孟庆而言连拔一根头发都算不上。 “给你们加一百,牛泰和他的妹妹我带走了。 当然,还有这具骸骨。” 孟庆挥挥手,甩出已经准备好的袋子,袋子被甩落在那些长老们面前,从袋子口洒落出一地金灿灿的金币,硕大的口袋,成为了吸引所有人眼球的事物。 “嘶!” 虽然早知道孟庆非常有钱,但见孟庆这般视金币为无物的一幕,众人都知道自己绝对要少了,许多人心中都产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孟庆到底有多有钱,以及是否要在这会多问孟庆再要更多的金币? “还有什么事么?” 孟庆似笑非笑的望着那群彼此对望着的牛羚部落长老,这群人在想什么他岂会不知道,不过他并不想多管,只要对方不贪心不足,他不会因为一些金币就翻脸的,这对她而言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没事,牛泰能追随你是他的荣幸,阁下请稍做休息,终于忙完了族人们也能休息了,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一天,还请阁下一定要留下来参加今晚的晚宴。” 管事者在其他人之前率先开口,背对着孟庆对其他人使了一个眼色,并是不谋划怎么获取孟庆的金币,而是他因为孟庆无中生有拿出金币的手段而想到了更多的东西。 这会的他巴不得孟庆现在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因为对方远比想象中的更加危险。 “嗯,有劳了。” 孟庆也没打算现在就走,即使要走也得让牛泰收拾一下,虽然并没有什么可以收拾的,但这里是牛泰成长的地方,肯定有一些人需要告别,一些事情需要在离开前去做。 () 第317章 天为被地为床 除了少数人,牛羚部落的成员并不知道为了那具巨大的骸骨孟庆花费了多少,但可以想象一定不是一笔小数目,不然也不会让长老们把部落里最有价值的食物全都拿出用在当天的晚宴上。 说是宴会,其实更像是一场狂欢篝火,举办场地不在某个建筑内,而是在部落的中央空地上,草原上的人家,少有平原上那些宏伟的建筑,他们居无定所,四海为家。 暴熊的熊掌、金雕的翅膀、榛鸡、松茸、蜂蜜等珍稀食材,平日里连牛羚部落的长老们都不舍得吃,今日全都从放满冰块的地下冰窖中取出用于款待孟庆这位贵客。 更多的牛羚部落族人今日也有口福了,没到傍晚几头油光水滑的公牛羚就被宰杀完毕下了锅,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是,牛羚部落的人居然将一只剥了皮的牛羚肚子掏空填上香料沾上油就那样用长木棍整个穿过,放在篝火上烤了起来。 “烤牛羚,不是贵客绝对没有口福享受的好东西,往常一年部落都不会这么做一次。” 傍晚来临时所有人都能闲下来了,篝火很快被点燃,不一会儿喷香扑鼻的烤肉就被削好端上来,面对这平日极难享受到的美食,牛羚部落的男女老幼都无法拒绝,哪怕是牙齿快掉光的老者,也端着陶制盘子努力的啃咬烤的酥脆的肉片。 肚里填了松茸表皮沾满蜂蜜的榛鸡被烤好后,离好几米远都能闻到多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的浓香,孟庆知道榛鸡,所谓的天上龙肉说的其实就是它,孟庆曾经所在的时空,人们将其称之为飞龙。 牛泰和妹妹坐在一起,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大口的吃着享用不尽的肉食,他的心中有欢喜也有忧愁,欢喜的是无论怎样,他的妹妹会一直有人照顾,忧愁的是孟庆即将要做的事情,他有一种预感,那对他而言,坏处远远大于好处。 “哥哥,你怎么不吃呢? 好多好多肉啊!” 尚且年幼的小女孩完全不知道即将发生的事情,她所能看到的只有眼前的状况,肉可是好东西,以往她一周都难吃到一次,有的时候好几个月都尝不到肉味。 “嗯,好吃就多吃点。” 牛泰内心的忧虑因为妹妹的声音消散一空,对方是他心中的唯一牵挂,除此之外牛泰再无任何牵挂,这也是他愿意为孟庆效劳的原因,因为孟庆答应给他妹妹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令孟庆哭笑不得的事情出现了,似乎草原上的人认为动物的生殖器是好东西,所以烤好一头牛羚后,首先将那长长的东西切下来放在盘子里端给孟庆,这让孟庆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颇为尴尬。 “咳咳,我无需此物,还是让给有需要的人吧。” 见众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孟庆摆了摆手,有人窃笑着,也有人确信的点头。 草原上的水远不如奶酒受欢迎,酒足饭饱后,就有人围绕着篝火唱起草原上流传几千年的歌谣,那些歌谣的曲调都是极高,词曲也是极为简单,就是直白的表达内心想法,没有一点弯弯绕绕,大胆的能让人听了面红耳赤。 更多的人手牵手绕着篝火跳起了舞,边唱边跳,最后发展成足有几百人规模的庞大队伍,男女老幼都加入其中。 “说真的,我其实挺羡慕这些人的。 除去匮乏的物资以及莫测的天气还有随时能成为威胁的兽群,生活在草原上真的是一件好事。” 背靠一根立柱,孟庆仰头望着头顶璀璨的星空,今夜的星辰极多,比起孟庆记忆中小时候看到的满天星还要密集,在这个完全无工业废气污染的世界,除去阴雨天,绝大多数的夜晚都像今夜这般星光璀璨。 “确实。” 兰雅也点点头,一直以来她都因为缺少安全感在努力想要变强,一直到与孟庆相遇后才有了新的转折,变强不在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事情,而是陪伴孟庆。 幻想着与孟庆两人生活在靠近湖畔的草原上,日出时驱赶着牛羊吃草,日暮时返回居所喝着奶茶吃着烤肉的生活,兰雅有些痴了,那种不会被世间任何事所烦扰的生活,正是兰雅最向往的。 草原上的男女,对男女之间的事情看的远比其他的地方要开放的多,载歌载舞没多久,就有看对眼的男女手牵着手离开人群,隐入周围的帐篷内乃至连帐篷都不进,就那么以天为被地为床进行着人类最原始的行为,低沉压抑的喘息声让更多的人手牵着手离去。 “呸,这些人,好不知羞。” 敏锐的聆听到就在身后十几米处的声响,兰雅的脸色在夜幕中看不真切,看肯定是红了,在有人能够聆听到乃至随时撞破的环境中做那种事,她可没有这样的胆子与脸皮。 “天为被地为床,人伦大礼,天作之合,自然,而又原始,这和日月星辰一样,都是组成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怎样,要不要试一试这种环境?” 孟庆对着兰雅眨眨眼,因为吃多了烤肉,身体多少有些燥热,秋后的风也无法压制住身体的那种燥热,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其发泄出来。 “不要……” 兰雅的拒绝显得非常的无力,她是没办法真正拒绝孟庆的。 “看,牛泰都找到伴了。” 孟庆瞥见有趣的一幕不由得笑道,因为他的存在,牛泰这几日在牛羚部落的存在感也提升了不少,加上牛泰年轻脸庞很嫩的缘故,总会有人注意到他,并不求天长地久,能曾经拥有过足以。 有趣的事情在于看上牛泰的不止一个女人,其中一个比较年轻和牛泰年龄相符,但两人还没来得及说几句悄悄话,就被另一个成熟的女人横插一脚,三人嘀嘀咕咕好一会,居然就那么一起离开了,孟庆眼尖,看到了牛泰是被两人一人拉一只手拉走的,内心似乎有些不情愿的样子。 “这……” 兰雅多少被震惊到了,草原上的人这么开放的么?两女侍一夫彼此还都是刚认识就这么做,这也太过分了点吧。 () 第318章 意外发现 黎明前,孟庆从沉睡中醒来,身旁是兰雅的娇躯,对方昨夜被孟庆索求太多,到这会还没能苏醒。 轻手轻脚的起床,孟庆穿好衣服下了床,走出牛羚部落为他们提供的豪华帐篷。 门外身上挂着晨露的牛泰已经等了不短的时间,这是昨夜孟庆和牛泰约定好的时间,孟庆不愿让兰雅参和到这件事中,牛泰也需要避着妹妹。 “准备好了么?” 孟庆注视着牛泰,这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昨夜才真正的成为男人,连夜征服两位女人对他而言并不是多大的负担,有觉醒的魔之血脉,牛泰哪怕真的筋疲力尽还能龙精虎猛好一会。 “准备好了。” 牛泰此刻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连一直以来期待的女人昨夜也享受过了,而且一次就是两人,虽然黎明前的温柔乡对他而言有莫大的诱惑力,但他还是抑制住了这种诱惑起了床,他要完成和孟庆的约定。 “你放心,除了出现超出我掌控的情况,不然我肯定不会让你真的陷入危险之中的。 一旦是不可为,我会立刻终止对你的实验。 很快大家就会醒来,我们找一个远离部落的清净地方吧。” 有人愿意全力配合自己的实验,孟庆当然不会让其随便陷入到危险之中,他能理解牛泰想要变强的渴望,因为这也是他内心渴望的东西,没有人会对更强的实力无动于衷,除非他已经死了。 十分钟后,步行的两人已经远离牛羚部落上千米远,这里已经超出了牛羚部落的可观测范围,在黎明时刻更是寂静无比,除了风吹拂枯黄野草的声响,就再无其他的动静。 牛泰身体内的魔之血脉,早在这几天已经被孟庆研究透彻,稀薄的魔之血脉遍布牛泰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就像是一张极细的网一样,细到肉眼根本无法察觉到。 孟庆要做的就是在自己体内也形成与牛泰相似的魔之血脉网络,现在的他体内可是有近百分之十的魔之血脉,远超牛泰,一旦掌握与牛泰相似的能力,他的实力会得到突飞猛进的提升。 “你的能力,要怎样才能发挥出来?” 不同的魔之血脉会有不同的能力,这点孟庆早就知道,他身体里的血脉,肯定不会和牛泰一样,他之所以找牛泰左右研究,不过是想要有一个直观的参考对象罢了。 “需要把体力彻底耗尽时才会生效,那个时候会有一股力量在我身体内充斥,远超我本人的力量,那真是让人迷醉的体验,只可惜一旦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陷入无力的状态,连骑马这种小事都做不到,最多能站起来走走,大多数时候还要躺在床上等待。” “一种绝境中补充体力的能力么? 不算强大,但比没有要好得多。 我知道了,那么你现在就想办法让你的能力发挥出来吧。 放心,短时间我是不会离开这里的,当然也不会介入到你们部落的日常之中,或许这个冬天,我都会在这里渡过。” 孟庆点点头,说出让牛泰惊喜不已的话,牛泰还以为孟庆很快就会离去的,那个时候的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或者,能渡过这个冬天对他而言也是极好的,这样他能更多的陪伴妹妹。 想在短时间消耗掉全部的力气,不做限制的奔跑是最快的办法,仅是全力奔跑了几百米,牛泰的体力就被快速消耗掉了,在他的身体内出现一股强大的力量时,一旁紧跟在他身旁的孟庆眼睛变得灿若星辰,他在用侦测能力,从最细微处观察牛泰身体里的变化。 在孟庆的观察中,牛泰就像是被打了肾上腺素一样,平日里隐藏在身体深处的魔之血脉,在感应到牛泰的体力耗尽时便是被激活,刺激牛泰的身体各部位都进行了强化,而且有一些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的激素也被催发了出来,比如肾上腺素。 肾上腺素是一种存在于所有生物体内的神奇激素,这和创世神有莫大的关联,神在创造百族的时候,虽然没有给他们像是神造神那样强大的天赋,但也给了他们绝境逢生的能力,那就是肾上腺素。 被肾上腺素影响的生灵,短时间内不会因为疼痛而失去行动力,身体充满力量,只有将这种力量发泄出来后,被肾上腺素刺激的身体才会恢复正常,因为它的存在,这个世界上偶尔会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为了拯救孩子,母亲能用身躯顶住沉重的房梁,哪怕只有半秒钟也是正常情况下根本做不到的,换成是钢铁之躯在那个时候也会被压扁。 除了身体内脏的激素分泌,还有更为神奇的事情发生在牛泰身体里,被激活的魔之血脉,使得短时间内牛泰拥有了极其微弱的魔的能力,这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如何将其调用出来,毕竟从来没有谁告诉过牛泰,仅靠他自己恐怕这辈子也没办法琢磨出能力的使用方式。 “跟我一起念!” 早就掌握魔族语言的孟庆,在这一刻为牛泰找到了能激发他更强大力量的密语,这就像是打开某种门锁的钥匙一样,缺了它哪怕拥有血脉,已然没有办法激活这种能力。 晦涩的声音从孟庆口中吐出,要不是牛泰竭尽全力聆听,真的听不懂孟庆到底是如何发音的。 声音很急促也很简短,在孟庆的声音刚落下时,牛泰也紧随孟庆发出了那属于魔的声音。 一股更加强大的力量从牛泰身体里涌出,牛泰感觉自己在变高,这并不是幻觉,而是他真的长高了,短时间内长高了近半米,直接把他身上的衣物撕扯成破烂布条。 在孟庆的注视下,牛泰不光是体型变化了,连肤色也变成了黑色,看起来更加坚固甚至有一种钢铁的光泽,而且他的眼睛变得充满了暴戾与嗜杀,望向他孟庆的表情都从之前的敬重变成了危险的打量。 “还是一种强化肉身的能力么?” 孟庆表情不变,甚至有些失望,但下一秒他就笑了,因为变化过的牛泰张开了手掌,无师自通的吐出了魔语,一股无力感让孟庆差点瘫倒在地,就像是浑身的力气被抽走了一样。 “还有抽取敌人体力的能力!” () 第319章 冬季 失去大半力量的孟庆并没有害怕,因为牛泰在动用过这一能力后,虽然暴起向着他孟庆接近,但身体就像是漏了气的气球一样快速变矮。 他体内稀薄的魔之血脉,能支撑他抽走孟庆的力气就已经达到极限了,再也无力支撑牛泰做更多的事情。 望着像是漏气皮球一样瘫软倒在地面上的牛泰,孟庆耸耸肩,重新回忆了一遍之前的所见后,单手拎起牛泰,在天还未亮时返回了牛羚部落。 一连几日孟庆与牛泰都会在天不亮的时候离开,最先知晓这件事的是兰雅,但孟庆不让她参与,兰雅便是知趣的不多问,每日带着牛泰的妹妹玩得不亦乐乎。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了起来,萧瑟的秋风无休止的吹拂过草原,吹黄吹枯了草木,吹得那些没有为越冬做好准备的小部落心惊胆颤。 牛羚部落今年的冬季大概会很好熬,有了孟庆的那大笔金币入账,在入冬前部落由派出了一波人马去周边的一些小部落购买了足够多的肉制品与奶制品,都是高热量的食物,尤其是干奶酪,一块就能让人一整天都不会饿肚子。 当漫天飞舞的雪花洋洋洒洒的落地时,冬季正式到来,草原上再难见到以往那些觅食的动物,大部分都是想牛羚部落的牛羚一样找到了适合越冬的区域,抱团取暖熬过这个冬季,以牲畜维生的那些草原上的部落们,这个冬天也只能龟缩在帐篷内,祈祷冬季赶紧过去,春天早点到来。 魔之血脉蕴含了太多的秘密,哪怕孟庆有侦测能力,也不是短时间能够研究透彻的,这让他在冬天到来时不得不留在牛羚部落,虽然食物品种单调了一些,但孟庆不是对食物那么苛求的人,更何况有美人整日整夜相伴。 被孟庆滋润的脸蛋水润有光泽的兰雅每日都容光焕发,完全不似生活在草原上的那些女子那样脸部都被风吹得皱巴巴甚至皴裂,一些试图打孟庆主意的女人,在看到兰雅后都是自卑的掩着脸急急忙忙的离去,她们在兰雅面前一点信心都没有。 牛泰的这个冬天过的很滋润,滋润到几乎没有一点空余时间,因为协助孟庆进行研究的原因,他得到孟庆每日一枚金币的高额报酬,这些金币最开始他还会存下来留给妹妹用,但后来便是忍不住动用,除了用在女人身上,在寒冬腊月没办法走出部落的时候,他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用。 几乎每天都有超过十名女子走入又离开牛泰的帐篷,因为手头阔绰的原因,牛泰成了牛羚部落现如今最受欢迎的人,连那些长老们都比不过,至少从视觉体验与触觉体验上来比对,年轻的牛泰更胜一筹。 草原上长大的女子,对贞洁看的并不是太重,婚前试爱的情况非常寻常,有钱有身份的牛泰自然而然的成为了香饽饽,没成家有点想法的女子都想来咬一口。 “魔骸的改造,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这日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孟庆再次带上牛泰离开了牛羚部落,不过这天他并没有继续再让牛泰动用他的魔之血脉,而是望着微光初现的东方天空喃喃自语,在外人看来整日无比悠闲的孟庆,其实每天都会忙很久,只不过不为外人所知罢了。 “那具骸骨,您打算怎么用?” 已经以试验品的身份跟随孟庆这么久,牛泰当然知道孟庆到底要做什么,他对此虽然不理解但全身心的支持孟庆的决定,因为孟庆的出现,他牛泰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是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来,先把这滴魔之血喝了。” 再次取出一滴魔之血,牛泰如今已经不会被魔之血诱惑到失去理智,但看到魔之血的时候,心跳还是会加速,血液流淌速度也会变快,耳畔满是心脏脉搏跳动的砰砰声。 对孟庆而言吞食魔之血每一次都是受苦的体验,但对牛泰而言,除了最开始几次,之后再吞食魔之血,对他而言是莫大的享受。 一滴魔之血下肚后,牛泰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他的肉身已经被超过三十滴魔之血强化过了,原本不显山不露水的魔之血脉,如今已经成了牛泰仅次于人族血脉的第二大血脉,占据血脉总数的三成。 孟庆是从哪里获得的魔之血,对牛泰而言一直是一个秘密,他内心非常想要询问出结果,但不会真的问出来,他很清楚除了当做试验品,他对孟庆就没有更多的价值,身为试验品,该有身为试验品的自知。 寒风在荒芜的大地上吹拂,冬日时节的清晨,寒冷到正常人呼吸都觉得喉咙冰凉似乎要被冻住,但对孟庆与牛泰两人而言,这样的寒冷天气并不能带来困扰,牛泰的体质已经被魔之血强化的堪比石头,孟庆只会比其更强,不会更弱。 如果不考虑魔之血脉浓度超过一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魔之血绝对是短时间催生出强者的捷径,牛泰之前不过是刚成年的少年,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成了可以媲美中阶骑士的草原勇士,这是牛泰自己的原话,牛羚部落最强大的草原勇士都被牛泰在几天前跳趴下了,这也是牛泰如今大受部落女子欢迎的最主要原因。 取出那具魔骸,原本的魔骸虽然骨头光洁但光泽十分黯淡,一看就是内部骨髓已经枯竭很多的陈年骸骨,而非刚死亡的生灵那般白的刺眼。 被孟庆连续几夜不合眼用满月时的月光之力滋润,死物魔骸居然焕发出了光泽,如果有人能够看穿魔骸的外层看到内部,就能看到魔骸内部原本干枯到已经只剩一点乃至固化的骨髓,因为月光之力转化的髓之力,重新在骸骨之中充盈起来。 白惨惨的魔骸在满地白雪的世界很不显眼,魔骸刚拿出来的时候,就有一股淡淡的威压从其上散发出来,这是一种连孟庆都没办法掩盖住的威压,虽然他能坦然承受,但其他人可没那么容易应对这种威压,越是越小的生灵,抵抗这种威压越困难。 () 第320章 不要后代的原因 现如今的魔骸,被孟庆用月光之力补满髓之力后,变成了像是剔干净血肉的新鲜骸骨,甚至让牛泰感觉这具骸骨还活着,虽然这是一种错觉,但也可以看出魔骸的不寻常之处。 更多的魔之血出现在孟庆手掌中,被他一滴一滴的滴落在魔骸上,当魔之血触碰到魔骸的时候,就像是水滴滴落到海绵上一般眨眼间消失不见,而魔骸被魔之血滴落的地方,也开始有淡淡的血色出现。 旁观的牛泰拼命的吞咽口水,对他而言孟庆使用的每一滴魔之血都是无比珍贵的,如今就这么随意的滴在死物魔骸上,在他看来实在是太浪费了。 一百滴魔之血滴撒在魔骸上,孟庆望着已经有了些血色的魔骸点点头,短时间内魔之血没办法再产出多少魔之血,需要先让其修养修养,待魔之血回满之后才能再次抽取。 “走吧,我们回去,一周后记得早起再来。” 孟庆如今已经无需再让牛泰演示他的能力了,不过他也没有就此用完就把人甩到一旁,对牛泰的研究是第一步,复原魔骸是第二步,第三步才是孟庆对自身的改造。 只有确信魔骸能够改造完成,孟庆才会把视线转移到自己身上,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时候,小心点总是没错的。 孟庆的计划是将魔之心安放在魔骸内,让魔骸与魔之心结合人为创造出一具魔躯,这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魔躯是否能拥有自己的意识。 理论上来讲是不会的,因为魔躯缺少一个大脑,但髓之力日久天长之后能否让魔躯有新的变化,也是未可知的一件事。 如果魔躯不会拥有自己的意识,那孟庆的试验可以说大功告成。 可以想象到的是,魔躯绝对是比起任何盔甲都要坚固的防护,这点从刀枪不入的魔蜥那里可以看出一二。 只是吸收了几百滴魔之血的力量进化的魔蜥就能有如此能力,那安放了一整颗魔之血的魔躯呢? 魔躯肯定要比魔骸还要大一些,完全能够容纳一个人在其中,孟庆就是想把魔骸与魔之血改造成一具可以由他本人使用的魔躯,这像是钢铁盔甲,但远比钢铁盔甲防护更强,更像是科幻故事里的机甲。 魔躯的血肉问题,有魔之心存在完全不是问题,孟庆用魔之血转化血肉已经试验成功了,一具普通的草原野鼠的骸骨,在滴了几滴魔之血后,变成了一具浑身血肉模糊的尸体,魔之血带有一种活性,能够自发的吸收骸骨里的髓之力,将血肉‘创造’出来。 这种情况孟庆当然清楚是什么原因,强大的魔拥有着强大无比的自愈能力,普通的外伤,即使真的切开皮肤伤到皮肤下的血肉,也会很快在魔之血的活性下愈合,连普通人的伤口都能在十天半个月时间里痊愈,更何况魔这种神明创造的生灵呢? 一整个冬季,孟庆的日子过得无比悠闲,除了每隔一周收割一波魔之心产出的血液,剩下的时间就是享受和兰雅的二人世界,这点是兰雅也渴求的,只不过她一直都有一个疑惑在心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 “晨星,你说是不是我的身体出了毛病,为什么牛泰都要成为六个孩子的父亲了,我的肚子还没有一点动静?” 这日和孟庆欢好过后,享受余韵时兰雅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话,这让一旁的孟庆怔了怔,随即更加放松下来,懒洋洋的躺在床上搂着兰雅的娇躯不想动弹。 “不是你,是我的原因。 当然不是我的身体有毛病,而是我并没有播撒下能让你生孩子的精华。 我对我的身体已经掌控到能否让女方受孕的地步,可以一发一中,也可以百发不中。 怎么,你现在想要怀宝宝了么?” “嗯。” 兰雅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内心也有一种淡淡的忧伤,萦绕在她心头的愁云终于散开,但她仍然难以开心起来。 “我们的孩子,会出生的。 我保证。 我要让我的孩子从生下来那一天,就能见到我君临天下的荣耀时刻。 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你能理解我么?” 在建立起属于自己且牢不可破的势力之前,孟庆不会要后代的。 后代这种事情,首先要保证自己能牢牢立足于世才能去想。 那些连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拼命要孩子的人,不过是贪图男女之欢且毫无责任感的短视者。 或者幻想子孙后代能够完成自己穷尽一生也完成不了的心愿。 只不过他们忘记一件事,如果最开始不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环境,怎么能奢望子孙后代能完成先辈都没能完成的成就呢? 更多的情况是这些人的后代只从父辈那里学到了人性中的丑陋一面,变成和父辈一样乃至更堕落的一群人。 孟庆宁愿一直不要后代,也不愿后代生下来就承受不该承受的苦难,如果是这样,他宁愿一辈子不要后代,哪怕让自己的血脉就此断绝也在所不惜。 “如果这个世界让你觉得不理想,那就努力的去改变这个世界吧。 哪怕不成功,但也会有属于那份努力的一份收获。” 孟庆喃喃自语,一旁的兰雅听得满脸都是崇拜,这个时候的孟庆,在兰雅看来男人味十足,深深的吸引着她。 孟庆的理想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他自己也不太清楚。 但可以知道的是肯定不是现在生活的这般模样,不强求能和上一世那般发达,但仅是温饱是远远不够的,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改变这个世界,把这个世界改变成自己想看到的模样。 “明天对我很重要,我可能一天都不会现身。 记得,如果有什么异响出现,第一时间远离牛羚部落,我怕到时候没办法护住你的安全。” 孟庆对魔骸的改造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明天就是为魔骸安上魔之心的重要一刻。 当不知存在与这个世界上几十万年的两种古老事物汇聚到一起时会发生什么,连孟庆也没办法猜测到。 但可以知道的是,动静肯定不会太小了,引发天象什么的不要太轻松。 毕竟,那可是由创世神亲手创造的生灵,可以与这个世界上仍然存在的神明媲美的魔族啊。 () 第321章 天罚雷霆 次日清晨时分,孟庆开始了极其重要的试验,牛泰充当见证者与守卫,护卫在孟庆身旁,这次试验需要孟庆全身心的将意识投入进去,对外界的感知会降低很多,除了兰雅外,孟庆能选择的守卫者只有牛泰。 扫干净积雪的荒土上,一具浑身通红如血的骸骨静静的躺在那里,这个时候的魔骸,已经不能再滴进去哪怕一滴魔之血了,不会再像最开始那样贪婪的吸收魔之血,这说明这具魔骸能容纳的魔之血已经到了极限。 孟庆清楚的记得自己向这具魔骸滴了多少滴魔之血,足足有三千滴的样子,以一滴魔之血有五磅重来计算的话,现如今躺在地上的这具魔骸,光是重量就超过一万五千磅! 悄无声息间,一颗硕大的魔之心被孟庆从空间戒指中取出。 当魔之心现世的时候,孟庆与牛泰的心跳都是被魔之心同步,两人体内的魔之血脉也被引动开始缓缓增长,孟庆提前知晓倒无大碍,一旁的牛泰望着魔之心已经痴了,眼中除了魔之心再无任何外物。 “吃掉!吃掉!” 牛泰发出无意识的声音,他体内的魔之血脉感应到了远比自身更加强大的血脉,而且是无主的那种,这对魔之血脉而言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孟庆早有预料到这种情况,一把将魔之心抓起塞到魔骸胸腔里,而后用快速生长的植物将牛泰捆缚在原地不得动弹,冬日时节想要催生草木,需要消耗的能量远比平日要多得多。 当魔之心与魔骸接触后,如孟庆预料的一样,魔之心上伸展出了许多肉芽一般的触手,自行将魔骸牢牢抓住,魔骸倒是没有任何反应,毕竟这只是一名魔族死去不知多少万年留下的骸骨,和石头草木无异。 因为有同源的魔之血早已将魔骸浸透的缘故,魔之心与魔骸的融合快的惊人,当融合开始时,牛泰便是感应不到那种致命的诱惑了,取而代之的则是越发强烈的恐惧感,让他只想尽快逃离此处。 孟庆瞥了一眼牛泰便没有再理会,他将视线落在快速变化中的魔骸上面,眼睛一眨也不眨。 得到魔之心源源不断的魔之血供应,整个魔骸彻底变成了半透明的血红色,隔得老远都能看到那赤红如火的颜色,也就孟庆找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旷野选择这次融合,否则在人流量密集的场所,这般动静是万万掩饰不住的。 对孟庆而言这次的魔之心与魔骸的融合极为重要,因为这是他能否变强的重要途径,魔之血脉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远超现如今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灵精灵一族,毕竟精灵只不过是高等精灵的后代,与原初精灵不知有多大的差距。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魔之心就已经完成了对魔骸胸腔的适应,开始有丝丝缕缕的淡红色线条出现在胸腔附近的骨骼上,孟庆看的真切,这些丝丝缕缕是从骨骼中挤出来的,源自髓之力。 当这些线条相互缠绕交织起来后,魔骸上开始有类似筋肉的组织出现,不过最开始的模样是血肉模糊的,除了能蠕动向着更多的魔骸骨骼攀附使得它们与众不同外,初见更像是一摊烂肉组织。 融合还在继续,孟庆的心神完全沉浸其中,一旁的牛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望着魔骸的表情十分复杂,他甚至不敢去正眼瞧那具与魔之心融合中的魔骸,对他而言看到的情况似乎是一头洪荒猛兽的诞生。 血管、筋脉、内脏、肌肉组织,这些东西很快就从一堆烂肉般的组织中诞生,魔之心的活性由此可见,哪怕这么多年过去了,在遇到合适的魔骸后依旧能够与魔骸融合尝试进行复活。 “变天了!” 眼见东方天空亮起天马上就要亮了,忽然就有乌云在头顶上积聚,越积越厚,越来越低,更是有轰隆隆的雷鸣声从黑压压的乌云中传出,煞是吓人。 乌云将上千米外的牛羚部落众人也惊动了,还在睡梦中的人都是被逐渐变强的雷鸣声吵醒不得不起床,当他们钻出帐篷后看到的就是乌压压的天空,头顶的天空整个的变成了漆黑色,就像是夜幕将至的那种黑暗,但更远处能够看到明显的光亮,这个时候该是天马上要亮起来的才对。 兰雅早已醒来,在变天的第一时间找到了牛泰那无措的妹妹,并将其带离出牛羚部落,一直远离到乌云遮不到的地方,站在明亮区域的她,望着低到似乎触手可及的那大片乌云,眼中满是忧虑,孟庆昨天就和她谈及这件事了,现在的天象异变,真的被孟庆猜中了,孟庆到底在做什么兰雅不清楚,但她可以知道,这么诡异莫测的天象异变,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轰隆!” 一条粗大的雷霆由乌云中钻出,准准的劈在融合中的魔骸上,连带一旁的孟庆也没放过,粗大的雷霆将魔骸方圆五米内都笼罩住了,待雷霆散去后,地面上还有跳动的电弧,可想而知这条雷霆的威力有多大。 融合中的魔骸因为这道雷霆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但仅仅是雷霆落下几息之后,魔骸的融合速度反而变快了,更因为之前雷霆劈过的原因,新出现的肉体组织里开始有电光闪烁。 望着被雷霆劈到坑里的孟庆与那具魔骸,十几米外注视着这一幕的牛泰差点被吓死,刚刚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雷霆劈的是自己,眼睁睁望着雷霆劈在身前不远处,对他的震撼可想而知。 被雷霆劈中的不仅仅是魔骸,还有孟庆,好在他如今的身体被魔之血改造的早已经坚固无比,更是有木系能量护体,所以这道雷霆虽然看起来十分可怖,但让孟庆胸口一闷并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势。 “传说,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生灵,便是诞生于雷霆劈中的海洋里,那个时候的雷霆,是否是由创世神劈落下来的?” 望着依旧在融合中的魔骸,孟庆不由得想到,雷霆并没有让魔骸受到什么损坏,反而加快了它与魔之心的融合,如今的魔之心已经看不到轮廓了,有的只有被一团密集的血肉组织包裹住,血肉组织下面的魔之心依旧在稳定且迅速的跳动。 () 第322章 魔躯成型! 雷霆源于自然,这不是孟庆可以偷学的能力,他本人是万万没办法释放如此强大的能量的,不过魔躯一旦成型后就说不定了,他对逐渐成型的魔躯越发的期待。 任凭雷霆怎么劈落,哪怕将魔躯所在的区域劈的沉入地下十数米深处,依旧没能奈何的了魔躯的成型,也没能把孟庆怎么样,到了后面魔躯对雷霆根本不为所动,雷霆的劈落,只会让魔躯内跳动的电光更多,让孟庆对雷霆的适应能力更强。 足足一十八道雷霆劈完,乌云像是被风吹过一般急速散去,几个呼吸的时间,乌云就彻底散尽,天也很快变亮。 孟庆猜测中的神明并没有出现,如果神明有自己的意识,或许会在这个时候站出来阻止魔族的诞生,但孟庆知道现如今存于世的神明只有神职没有神格与神性,祂们更像是设定好的程序,只会按程序来而不会有任何自主选择。 失去了雷霆的能量灌入,魔躯的融合速度放缓了很多,但融合的过程依然稳定没有受到影响,孟庆依旧在对魔躯进行细致的观察,侦测能力已经得到了许多珍贵有用的发现,对他孟庆日后的成长有极大的帮助。 “请止步!” 牛泰终于有派上用场的机会,因为之前天象异变缘故,牛羚部落派出了几十人以部落为中心往外探查情况,其中几人就探查到了这里。 “牛泰? 你怎么会在这里,那个大坑里是什么东西?” 牛羚部落的那几人望着牛泰满脸都是惊讶,他们之前看的并不真切,只能猜测到雷霆劈落的大致方位,找到这里后才知道刚刚雷霆劈的地方就是这里。 “与你们无关,和其他人说不要靠近,这里正在进行非常隐秘的试验。” 牛泰的语气很是强硬,没有因为这些人都是自己族人的缘故有多少放松,孟庆已经提前与他交代过,任何人都不允许靠近打扰到孟庆的试验,牛泰如今对孟庆的话不会有任何犹豫,没有孟庆,他哪来的现如今强大的实力以及身份地位。 “你……” 要是换成以前,这些人根本不会在意牛泰会自行上前查看,但如今的牛泰早已经不是那个刚渡过成人礼连勇士都不是的普通少年,而是能打败牛羚部落曾经第一勇士的强大勇士. 他们对牛泰怎么成为勇士的办法非常好奇,但无论怎么询问,牛泰就是半个字都不说,为了能够让牛泰还留在牛羚部落,哪怕那些长老们也没办法拿牛泰怎么样。 不得已这些人快马赶回牛羚部落,将消息汇报给牛羚部落的长老们,当知道牛泰在雷霆降落的位置值守,已经有人猜到天象异变多少与来历神秘的孟庆有关,考虑到孟庆的实力后这些人无奈的放弃了继续探究,谁让孟庆是他们整个牛羚部落的尊贵客人呢。 这边,魔躯的融合已经到了最后,在被雷霆劈出来的深坑里,孟庆正旁观魔躯成型的最后一刻。 魔躯的整体轮廓已经成型,而且血肉组织一直在相互融合汇聚中,只差手脚的血肉以及头颅部位的最后融合,四肢倒是很快和躯干一样被血肉组织覆盖,但头颅部位久久没能有血肉出现,仿佛头颅以上有莫名的东西存在,阻止了血肉的聚集。 当魔躯躯干部位已经有皮肤出现时,头颅血肉组织依旧没能将颅骨完全覆盖住,头部的器官也是一个都没有成型,这一发现让孟庆精神大振,这是他十分想要看到的情况。 血肉组织长时间堆积在魔躯的脖颈间,魔之心明显非常想要让魔躯拥有自己的头颅,但对无法创造出头部与器官的情况也是无可奈何,任何生灵的头部都是极其精密的,远超最精密的人造仪器,倒是器官躯干是可以轻松仿制出来的。 长时间无果后,魔之心无奈之下放弃了对魔骸颅骨的融合,让人惊奇的是,从魔骸脖颈部位往上,魔骸的颅骨肉眼可见的开始变得失去光泽,就像是里面的精髓都被抽取走了一样,当整个颅骨从血红色变成惨白色后,只是轻微的晃动,硕大的颅骨就像是黏连不稳一样,从脖颈部位彻底断裂开来。 魔躯彻底失去了头颅,但却因此得以完成融合,脖颈出断茬很快有血肉组织汇聚到一起,而后便是最后一层皮肤,当整体完成融合后,一道黑色的光芒自魔躯上闪烁起来,而且有雷光升腾,一股摄人的威压骤然变强,传递到牛羚部落的时候,一瞬间不知让多少人发自内心的感受到了恐惧,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失了魂一样。 “成了!” 孟庆长舒了一口气,魔躯至此终于融合完毕,现在位于他面前的这具魔躯,看起来就像是被什么斩掉头颅的魔族尸体,有血有肉有骨有皮,而且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哪怕没有头颅,魔躯内的心脏依旧以稳定的频率在跳动之中。 深吸一口气孟庆上前一步,魔躯散发的威压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问题,他体内的魔之血脉与这具魔躯内流淌的血脉同出一源,彼此之间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威压只会让孟庆如鱼得水,不会受到半点影响。 将手落在魔躯上的时候,孟庆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魔躯身体上跳动的电光不是开玩笑的,他刚接触就电了他一下,要不是孟庆之前适应了雷霆的力量,这会肯定会全身麻痹动弹不得。 “一种极其有效预防近战武器尤其是钢铁武器的被动!” 孟庆连连点头,对魔躯的这种被动能力十分满意,这个世界上使用钢铁武器的人太多太多了,钢铁武器本身就是这个世界的主流,魔躯拥有传导闪电的能力,和人近战肯定会有天然压制。 用手使劲按住魔躯的皮肤往下压,以孟庆现如今的力量,也只能把皮肤微微往下按动一点就没办法继续按了,看似薄薄一层的魔躯皮肤,实际上坚固的吓人,侦测能力给出的数据做不得假,魔躯的硬度堪比他曾经见过的陨铁,硬度也在十以上,仅是这么薄薄的一层,刀枪剑戟无所不防。 () 第323章 分别 如此完美的魔躯,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魔躯自身是没办法行动的,因为它没有自主意识。 固然,这具魔躯拥有心脏骨骼血液筋络,但它没有头,没有思考的能力,魔之心让魔躯仅剩一点对能量的吸收能力,除此之外哪怕孟庆现在将魔躯切成两截,魔躯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魔能动力核心!” 在这么一瞬间,孟庆想到了一个驱动魔躯的极佳选择,那就是之前他在联合营地一直研究的魔能动力核心,不过不同于正常的魔能动力核心,他打算以魔之心为能量输出来源,在魔躯内部进行一番改造,使得魔躯成为能够被他孟庆指挥动的强大助力。 有如此收获,孟庆此行离开联合营地的目标已经圆满达成,不过三年之约还没过一年,孟庆打算用剩下的时间走遍鲜花王国的周围,到北方、东方以及南方看看,最后在折返回联合营地。 魔躯不是死物,但说是活物也有点不太妥当,它介于半死半活之间,不需要空气、食物,但仍然需要能量的支持,将魔躯放在没有能量的地方比如空间戒指中,魔躯最终会因为能量消耗殆尽彻底失去活性。 至于魔之心为什么在离开身体这么久的时间后还能跳动,那是因为它被放在有能量存在的环境中,要不然孟庆多次从魔之心内取出来的魔之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魔之心吸收能量转化而来的。 “很庆幸,你协助我完成了我想要完成的试验,而且还你还活着。” 收起不会自行移动的魔躯,孟庆转头看向牛泰,此刻的牛泰与他初识时完全不同,身体比起以前魁梧了很多,更是从勇士都不如的普通人成为能轻易对抗中阶骑士的存在,他体内如今流淌的魔之血脉,会一直在他身躯内流淌,乃至传给后代们,让他与他的直系后人都非同凡响。 孟庆的话让牛泰瞬间感觉自己从地狱回到了天堂,他可是亲眼见证了魔躯的诞生,对他而言这是人生中见过最不可思议的一幕,一具骸骨加上一颗不知来历的巨大心脏,居然能融合成一具五米多高的巨大身躯。 在孟庆开口之前,牛泰已经做好了死在这里的打算,反正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也算圆满了,哪怕真的死去也没有太多的遗憾,唯一的遗憾就是没办法亲眼见证妹妹的成人礼。 “您,您要离开了么?” 反应过来后,牛泰品出了孟庆话语中的意思,孟庆已经在牛羚部落呆了快一个冬天,眼下魔躯已经融合完成,对方也没有再留下来的理由了。 “嗯,今天就走,我就不和大家告别了,你代我给传个消息吧。” 孟庆已经看到了从远处策马奔来的兰雅,对方在乌云散去后便是不顾一切的带着牛泰的妹妹返回牛羚部落,找到自己受惊不小的战马,第一时间找到了之前雷霆劈落的区域,果然在这里见到了孟庆的身影。 “我好担心你!” 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满口承诺,兰雅在奔马还没停下时就是翻身跳下马背,踉跄着冲到孟庆面前,与孟庆紧紧的拥在一起,死死的抱着孟庆不愿放开,没人知道刚刚在雷霆落下时,她内心有多么担心孟庆的安危,又有多么想要冲进乌云下与孟庆一同承受那些苦难。 “这不没事了么?” 孟庆面带难得一见的笑容,轻轻拍打着兰雅的脊背,一旁的牛泰抓住了奔马的缰绳,将自己的妹妹从马背上抱下来,两兄妹的心情也都是很激动,之前的雷霆制造的动静可不小,着实震死了牛羚部落不少的牲畜甚至是幼童,只能说那些人遭受了无妄之灾。 “辽阔的草原,我们来了!” 安慰了兰雅几句,孟庆与兰雅双双跨上战马,两人共骑一匹战马,就那么越走越远,丝毫没有留恋的意思,被落在后方的牛泰牵着妹妹的手掌,默默的站在原地望着那匹战马越行越远,最后消失在视线之中。 “哥哥,兰雅姐姐他们去哪里呀?” 尚且年幼的小女孩还不知道这次分别代表余生可能都没办法再与孟庆兰雅再相见,一个冬天她和兰雅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如今看到兰雅跟着孟庆离去,她的心中满是不舍。 “他们呀,去了很远的地方,等妮妮你长大了,就能见到他们了。” 牛泰深吸一口气,难得说了一句谎,因为他实在不愿告诉妹妹真相,告诉对方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孟庆与兰雅了。 “这就是大人们口中的恨离别么,果然真的让人揪心啊。” 右手牵着妹妹的手掌,牛泰用左手死死的攥着胸口,他感觉心很疼,改变了他人生命运的孟庆就那么挥一挥衣袖毫不留恋的离开了,他多么想就此跟上,但他没有跟随的实力,更没有跟随的理由。 “如果我能变得更强的话,是否能在鲜花王国的土地上在见到您?” 牛泰知道孟庆与兰雅来自草原南方的另一个陌生国度,那个国度的名字他还是上次在灰角部落听人谈及的,只知道那里强者众多,能让他所在的雄狮王国不敢明面上有所行动,只敢暗地里掠夺一些人口物资,如此小偷小摸的行为,不正表明自认不如么? “不知道灰角部落的那位狐族人是否还在,还有那群鲜花王国的骑士,或许我可以在春天到来时前往那里,和他们共进退,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片草原上,肯定还有很多和之前的我一样遭遇的人吧,王国却丝毫没有改变这种现状的意思,任凭我们像是野草一样自生自灭,反正到了春天草原上总会有新的野草长出来。 呵,那些大人物们,希望你们不要被奢靡的生活腐蚀了意志,变得毫无进取之心。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不介意取而代之!” 牛泰暗暗思索着,孟庆一次草原偶然的经历,却是改变了一个草原少年的命运,未来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清楚,但肯定每一天都会让人感觉到新鲜。 () 第324章 抵达潮汐王国 孟庆离开牛羚部落时,冬季尚未完全过去,草原上的冬天,虽然称不上冰天雪地,但也是天寒地冻,尤其是夜晚时节,找不到避风处,一夜能把一个大活人活活冻死。 好在孟庆与兰雅都不是普通人,骑士斗气能抵御严寒酷暑,孟庆如今的身体更是早已超凡,没达到魔躯那刀枪不入的地步,抵御严寒还是不成问题的。 孟庆离开牛羚部落时前进的方向是东方,他没打算向北方前行,这样完全是在找罪受,越是往北,春天到来的越晚,而且北方的苦寒之地,对孟庆而言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何必浪费时间奔波呢? 草原上的冬季,极难见到孟庆这样行人,偶尔见到人迹,也是生活在附近的牧民,看到乘着战马顶着风雪赶路却浑身不沾雪花的二人,吓得以为是见到异怪了,慌不择路的拔腿就跑。 当二人的足迹达到这片大陆的东方尽头第一次看到海洋时,冬季终于过去,春天再次降临大地,孟庆与兰雅亲眼见证了海冰开裂融化的难得一幕,颇受震撼。 沿着海岸线南下,孟庆遇到人烟的概率逐渐上升,不过开始遇到的人并不属于他所知的哪一方国度,而是至今仍然以落后野蛮方式生活的流民,或者说原始部落。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些生活在沿海附近的小部落,很少有耕耘土地,最多是在田地里撒一些能吃的蔬菜种子就任凭其自生自灭,他们的主食还是以流入海洋的河流与沿海附近产出的渔获。 木船、麻网、钓竿,这些内陆区域难得一见的物品,在这些地方就像是锄头镰刀一样寻常,唯一不变的就是生活在沿海附近的魔物和内陆能见到的一样,还是那些鱼人、鳄人、蛇人等喜水的魔物,他们是威胁这些原始部落的最大敌人。 当孟庆的足迹踏足潮汐王国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潮汐王国东方拥有长长的海岸线,内陆区域更是有广袤的冲击平原,地理位置极其优越,让孟庆这样见多识广的人都感慨万千。 海冰融化后,潮汐王国一年一度的出海日便是到来了,闲了几乎一整个冬天的潮汐王国平民们,纷纷推着自家的修补过的船下了海,这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习俗,不会因为任何外界影响而改变。 因为靠近海边,许多潮汐王国的人都拥有极佳的水性,不借助外物潜到十几米深的水下轻而易举,不要小看沿海区域的水下,那里拥有者外人想象不到的丰厚资源,虾、蟹、贝等海产唾手可得,远比陆地上辛苦追捕猎物要来的容易的多。 哒哒的马蹄声在午后由远及近响起,打破了滨海小镇的宁静,沿街坐在家门前晒太阳的镇民,听闻到马蹄声后都是站起身来,半个身子进入屋里半个身子探出来观望,观望那骑乘少见的马匹抵达镇子的来客。 “好重的咸鱼味。” 这是孟庆来到这个距离海岸线不过几百米之遥的小镇后的第一体验,咸鱼可是好东西,被海盐腌透的鱼干能保存的时间极长,挂在屋里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取下来煮了吃,尤其是在漫长的冬季没办法出海捕鱼的时节,咸鱼干就成了绝大部分渔民的食物选择。 除了咸鱼外,潮汐王国还盛产内陆地区价值不菲的另一种物品,那就是盐。 不管什么地方,不管什么生灵,对盐这种物品的需求从来都不会断绝,孟庆很久之前就想办法找寻能产盐的地方,后来在一处山洞内找到了岩盐算是弥补了联合营地食盐不足的空缺,加上与人类商人的交易也能获得食盐来源,这才没让建立起来的联合营地因为缺盐这种事出现乱局。 想都不用想,潮汐王国的特产就是食盐,这里产出的食盐远销内陆许多国度,甚至包括鲜花王国以西的许多区域,谁让那些地方不产盐或者产盐极少呢,当然只能从外部求购。 在潮汐王国,小规模的私制盐是不违法的,但不可以进行交易,想交易食盐必须要得到贵族的允许,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也就是说潮汐王国的民众可以自己造盐自己用,但不能拿来卖,即使王国想管其实也是管不过来的,这么漫长的海岸线,随便找一个地方取了海水晾晒一些时日就能制出来品相不错的粗盐,再经过过滤等流程后,可以食用的食盐就能制造出来。 潮汐王国的构成和孟庆猜测的有点出入,并不是直接由地方领主管辖到每一个村落,也不像草原上的雄狮王国那般以部落的形式散居,而是和他前世非常相似的模式,王国筛选人才到地方为王国管理底层民众,这些人一般很少有任期超过十年的,都是在一段时间后就进行更换,或升迁或贬黜亦或者平调,这是鲜花女王一直以来都梦寐以求的,除了王室一族外,任何人都难以长时间大权在握。 “尊敬的客人,欢迎你们的到来。” 管理这个不知名小镇的管理者第一时间知晓了孟庆到来的消息,也是带着随从在办公场所接见了孟庆的造访,这里极少有外客来访,孟庆与兰雅算是小镇今年来的第一波旅人。 不管什么地方,旅人到来总是能促进市场消费的,能骑得起战马的人,身上没个几金币是不可能的。 在先前孟庆见过鲜花王国的民众使用货币,有些偏远的地方甚至还在使用贝币也就是贝壳充当货币,潮汐王国因为气候问题,金属非常容易被侵蚀,但金银铜依旧拥有远超贝币的价值。 “游离到此,或许要在贵处借宿几日,还请阁下为我们准备一处带院子的居所,至于报酬肯定不会少了您的。” 孟庆取出了一摞银币,足有二十多枚,正常情况下,银币是骑士之间使用频率最高的货币,铜币价值太低金币价值太高,银币就刚刚好。 “没问题!” 有钱能使鬼推磨,银币这种好东西,无论在哪里都是好使的,哪怕孟庆拿出来的并不是潮汐王国的银币,这里的管理者依旧欣然接纳,对他而言这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有钱拿何乐而不为呢? () 第325章 对海洋的无穷探索欲 上一世孟庆见识过很多海,有内陆海也有广袤的大洋,亦或者是两极地区被冰封起来的海洋,但没有哪种能比眼下见到的无尽海来的震撼。 在住处短暂停留后,孟庆便是带着兰雅来到了距离镇子不过几百米远的海岸边,当二人穿过一小片树林来到海滩时,那映入眼帘的洁白沙滩与湛蓝色的大海,让两人都是感觉心旷神怡。 眼下见到的无尽海,蓝的有些不真实,哪怕是海岸线附近的海水依旧是湛蓝色的,这种蓝色正常情况下只能在深海区域见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表明海水里有一种特别的蓝色成分,遍及整个海洋。 无尽海这是潮汐王国对王国以东不知多少万里的辽阔海洋的总称,哪怕时至今日,潮汐王国依旧没能征服这片海洋,他们最多能在近海区域捕鱼行船。 越往海洋深处走,遇到危险的概率就越高,不管是狂暴的暴风雨还是海洋下深潜的无穷魔物以及一些连名字来历都无从知晓的深海巨兽,都是阻止潮汐王国往深海探索的原因。 其中一些巨兽,比十几米的大船还要庞大,嘴巴里能够站下十几人,偶尔会有一些战斗失败受了重伤或者死去的海洋巨兽被冲到岸边,只有这个时候人们才能从巨兽的尸体上了解到海洋的可怕之处。 海岸线边能看到不少这个小镇的居民,一些孩童跟在大人后面,手里拎着一个木桶,桶里盛着海水,还有从海岸边拾取的各种贝壳以及小鱼小虾。 每当潮汐退去时,就是最佳的赶海时节,潮汐会把许多海产冲到岸边来,在潮汐退去时将其留下,这是潮汐王国沿海居民每日的食物主要来源,他们也将其认为是大海的馈赠。 一些破旧的小木舟在海岸线附近游弋,船上的人不时洒下一张网再将其收回,每次洒出网,或多或少都有渔获,沿海区域的鱼类资源也是丰富得很。 除了渔获外,生长在沿海礁石上以及陡峭崖壁下海里的可食用植物也是这个小镇居民的主食之一,比如类似海带的一种植物,这些植物晾晒干之后,连盐都无需使用就是自带天然的防腐剂,能够保存数年之久不坏。 比起草原上的牧民,这些生活在沿海附近的渔民过着与内陆区域同样不同的生活,潮汐王国虽然占地很大,但沿海附近居住的人是最多的,内陆区域反倒是人烟稀少,连有雄狮王国的人与牲畜越境都懒得理会。 在这个规模还算不错的小镇逗留,孟庆当然是想要出海看看,哪怕只能在近海走一走也好,无尽的海洋之下,隐藏了太多远古至今遗留的宝藏,这些宝藏都是无主之物,只带后人发现的那天。 孟庆想要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势力,并让势力能与周边的人类王国或者其他势力抗衡,必须要想办法增强己方势力的人口与资源,高筑墙广积粮这个道理适用于任何地方,在牛羚部落呆了这么久,孟庆费了不少功夫把空间戒指再次扩充,原本盈满的空间,如今里面的物品还没占据空间的十分之一,搬空一个王国的国库是完全没问题的。 抵达小镇的时候快要到黄昏了,孟庆没有急匆匆的出海,而是和兰雅在海滩上渡过了一个甜蜜的夜晚,待第二日上午才花钱雇佣来小镇空闲的最大渔船,载着两人驶离了海岸。 修习水系斗气的兰雅,对海洋充满着极大的好奇与兴趣,在这样的环境下,她能发挥出百分之两百的实力,斗气的恢复速度快的惊人,这也是潮汐王国的骑士大半都是水系骑士的原因,靠着几乎是天然能量源的海洋,世代适应后,潮汐王国的人哪怕是普通人,对水系能量都有很高的适应性与抵抗力。 渔船不大,不过五六米的样子,这最多能称之为舟,在船上孟庆和船夫聊了好一会,大致了解清楚了潮汐王国的构成以及现状。 靠着大海的潮汐王国对内陆地区的兴趣很小,对海洋更深处的兴趣极大,内陆不过是为他们提供制作更大船只的资源地,木料与铁料这两种材料,都是制作大型舰船的必须材料,它们可不能从海洋里获取到。 潮汐王国现任国王年龄很小,十岁就登基了如今还没成年,由先王的王后把持着朝政,女子干政的后果就是王后所属的家族成了王族之下的最大家族,家族成员把持王都各个重要部门的实权位置,几乎将年幼的国王全部架空,这是连底层民众都众所周知的事情。 上任潮汐王国做的事情,和历代潮汐王国的国王们的选择一样,都是在实力还未消退的时候制造出更大更坚固的舰船,义无反顾的带着物资与人口驾驶舰船驶向海洋深处一去不复返,这样的国王在历代潮汐王国中十分常见,近十代国王里,就有八人选择了这一不归路,而且没有一人能够带着好消息归来。 潮汐王国很富有,但也很穷,民众不缺少吃穿用度,王室掌握着大片的海洋与土地,更是掌握着贩卖食盐的丰厚利润,但这些资金全都投入了对舰船的制造之中,所以潮汐王国的王室,几乎没有多少积累,哪怕他们传承的要比鲜花王国更久远。 “古有穷兵黩武,今有穷财造船,这些潮汐王国的人,到底有多么渴望探索清楚大海的尽头啊。” 听完船夫的描述,孟庆无不感慨的道,潮汐王国的病态现状不是一朝一夕间形成的,在很久之前就对海洋发起了探索,这是一个无底洞,几百年来不知多少代国王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依旧没有找到海洋的边际以及海洋对岸的新大陆。 如果这个世界是孟庆认知中的球型,那潮汐王国找不到海洋尽头的原因有可能是无尽海太大了,或者海洋已经是这颗星球的一半多组成,没有航海图与指南针等工具辅助,在茫茫大海上失去方向感太寻常了,待物资耗尽后,那些流落大海上的人的下场可想而知。 () 第326章 捕捉大龙虾 “两位贵客,我们要返航了,再往前走,就有可能遇到各种海洋中的魔物群,那些比陆地上蚂蚁还多的魔物,能活生生的把钢铁舰船拖下水,在水里,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 大约远离海岸线五里,往回看还能隐约看到海岸线时,船夫就是道出要返程的话语,这让孟庆知晓了沿海居民对这片海洋的掌控力到底有多大,以及这片海洋蕴藏多大的危险。 “那就返回吧,向南方走,我们绕一圈再回去。” 孟庆没有为难身为普通人的船夫,哪怕他现在掉到海里也能轻而易举的回到岸边,飞行是他保命的底牌,强悍的身躯是他不惧魔物的原因,至于魔躯则是他最大的底牌,只要把魔躯拿出来,光是魔躯自行散发的威压就能驱逐一切弱小的魔物。 “在这里停一下,我下海走一趟。” 望星瞳观察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孟庆不由得来了兴致,连衣服也不脱,留下一句话就是纵身跳入海里,着实把船夫一行吓了一大跳,要不是兰雅拦着,船夫和水手们就要下海救人了。 “放心,他没事的。” 兰雅很清楚孟庆从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对方既然选择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入海肯定有他的道理,现在她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耐心等待。 跳入海洋中的孟庆,感受到了初春时节的海洋传递来的寒冷,不过片刻间他的身体内就是涌现出暖流,驱散了施加在身体的寒冷。 水下世界很安静,海水因为从未受到过污染的原因非常清澈,从海面上往下看还看不出什么,但是从海面下往上看,飘荡在海面上的渔船无比的清晰。 孟庆之所以跳入海中,不是因为发现了金银财宝,而是足够称得上珍馐的一群栖息在海底岩石缝隙中的大龙虾。 这些野生的大龙虾体格可不小,除去大钳子都有人的小臂长,而且在孟庆靠近的时候居然能吐出带有水系能量的水箭,水箭是透明的,要不是孟庆有侦测能力还真的瞧不见和海水一样颜色的水箭会被打个正着。 在小镇上孟庆可没见到过这么大的龙虾,这不是能拿钱买到的好东西,孟庆通常情况下对吃的没有多少要求,但能吃到更美味的食物,总归是一件能让人开心的事情。 一只只倒霉的大龙虾纷纷被孟庆降服,哪怕在海洋下孟庆催生草木的能力依旧没有失效,那些飘荡的海草成了龙虾们的敌人,一圈又一圈的海草缠绕在身上大钳子上,那些龙虾最多能弹弹尾巴飘荡,再也没办法威胁孟庆。 “哈哈,看我抓到了什么。” 孟庆入海后不过一分多钟便是从海面下探出头来,让船夫与水手们松了一口气,孟庆探出海面的手掌里握着的事物成了他们观察的对象,当发现孟庆抓到了极难被钓到且根本网不到的珍馐大龙虾时,众人的眼球都要惊掉了,生活在海边的他们深知,这样大小的龙虾可不好抓。 “哇,晨星你好厉害!” 兰雅丝毫不吝啬对孟庆的称赞,表现的像是普通的女子一样,对有丰厚收获的孟庆大肆称赞,仿佛不这样不能表达出她的欣喜。 无需他人搀扶孟庆抓着船边自己就跳上了渔船,他的身体全部离开海面后,众人这才发现孟庆的腿上还挂着一长串用海草捆缚的大龙虾,加在一起足足有七八条之多,短短的一分多钟孟庆就抓到了这么多的龙虾,这已经不是正常情况能解释的了的,那些从小在海边长大的水手们,望着孟庆的表情完全变了,眼中再无轻视有的只有崇拜。 “这么一大只龙虾,拿到城里没几十枚银币根本不卖,这可是真正的好东西啊,一只就能当做一盘压轴菜。” 见识一般的船夫连连嘀咕着,孟庆与兰雅对视一眼不由得笑了,哪怕是几十枚金币也不值得孟庆出手的这些时间,他抓到的龙虾,哪有给别人吃的道理,肯定是全部自己吃才对。 “今天可是有口福了,我可是掌握不少烹饪龙虾的菜谱,等下回去秀给你看。” 孟庆抖干净衣服上的海水,看到兰雅开心也觉得此行不虚,这远比找到一艘沉船更能让他高兴。 “我很期待呢。” 兰雅托腮望着孟庆,眼中的柔情能把人融化掉。 无惊无险的出海之旅在中午时结束,船夫之所以敢带着孟庆和兰雅这两个陌生人出海,也是算定今日风平浪静没有风雨,而且近海区域经过这么些年的捕捞与清理很少有魔物群出现,没有足够多的食物,那些生活在海里的魔物们也不傻,除非意外情况不然是不会靠近海岸线的,毕竟除了少数魔物能上岸,更多的还是离开海洋就成了软脚虾的存在。 孟庆抓到大龙虾的事情,在人数不过千的小镇里实在不是什么秘密,在他们上岸后没多会就有人登门造访,其中包括管理这个镇子的镇长,他们都想从孟庆手里买来一条或者更多的大龙虾,不管是送人还是出售都是不错的选择。 “我不缺钱。” 对于这些人,孟庆的回应干脆无比,比较搞笑的是还有人拿钱砸孟庆出了在其他人看来价值绝对算得上高的一枚金币,但被孟庆反手十枚金币砸的不敢说话了,十枚金币可是一笔极大的财富,能惬意的在这个小镇上富足的过上一辈子,能随手掏出这么些钱的孟庆,又怎么会是普通人呢? “这些烦人的家伙总算走了,来,看我给你露一手厨艺。” 将院门关闭后院子里总算安静下来了,孟庆对着兰雅说道,对方一脸期待的点头,就像是普通的农妇一样开始给孟庆打下手,两只龙虾很快被清洗干净捆住放入了蒸笼,孟庆如今住的院子之前一直有人负责清理,厨房用具一应俱全,连干柴都是堆满了柴房,就是拿来供旅人住宿的。 龙虾有很多种吃法,清蒸红烧是最常见的烹饪方式,除此之外刺身也是不错的选择,将龙虾剥掉外壳后,用锋利的刀片成一片片,调好酱料配上蔬菜水果一起卷了吃,生活在海洋深处的这种大龙虾,肉质细嫩完全没有寄生虫存在,即使生吃也是完全没问题的,更是与蒸熟的龙虾有不同的味道。 () 第327章 造船【一】 捕来的七八只龙虾,大半都进了孟庆的肚子,不是他好吃,而是在兰雅温柔的侍奉下,不知觉就把龙虾吃完了。 “海洋真是个宝地。” 这是孟庆品尝完美味的龙虾后的感受,不同于陆地上的其他生物,海洋里的海产有着与肉类截然不同的口味,这和生物的进化有很大的关系。 在这个小镇呆了几日,熟悉了解了潮汐王国的部分内幕,孟庆与兰雅再次启程出发,沿着海岸线向着更南方向行进。 一路上孟庆几乎品尝到了沿海区域的所有海产,有些完全叫不出来名字偏偏十分美味,待抵达潮汐王国的王都时,他觉得自己怎么也得胖了几十斤,不过这与他的体重相比就微不足道了,如今孟庆的身体实重重的吓人,要不是孟庆有办法在骑乘战马的时候减轻自己的体重,第一个倒下的就是身下的战马。 魔之心在与魔骸融合成魔躯后,就没办法再产出稳定的魔之血了,眼下孟庆也无需再用魔之血强化自身,因为他体内的魔之血脉已经达到了近四成,比起精灵血脉或哥布林血脉都要多,这让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言行举止间都带有魔的霸道,让兰雅又爱又恨。 血脉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完全纯粹就是完美的,孟庆如今身体内的血脉十分驳杂,但是最适合他的,精灵血脉让他拥有了木灵体与望星瞳,哥布林血脉是他的本源血脉,魔之血脉让他刀枪不入力大无穷,人类血脉则提醒着他,不要忘记他仍然属于人类的事实。 潮汐王国的国度建立在靠近一条大河通往无尽海的入海口处,远远的孟庆就看到了停靠在河岸两侧的巨大战船以及在河流上纵横交错行进的船只,大河从王都腹地直穿过去,将王都一分为二,这种地形在别的地方绝对见不到。 潮汐王国这里的气氛很轻松,守卫对外来者完全没有多少警惕就放行,连身份证明都没有查看的意思,轻松进入王城后,映入孟庆与兰雅眼帘的便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这里是潮汐王国的国都,也是有名的商业之都,渔民出海捕鱼的来的渔获,大半都是在王都这里进行买卖,除此之外这里也是潮汐王国最大的造船厂总部,不管是二十米长还是三十米长的大船以及经验丰富的船长水手,只要有钱都能轻松买到雇到。 “咱们要不要买一艘船,出海远航一次?” 看到那些大船的时候孟庆的心里就有些痒痒,扬帆远航在大海上与风暴搏斗,雨过天晴后躺在甲板上享受阳光照耀在身上的温暖,望着天边的彩虹,那种生活一定是无比的美好,这是蕴含在孟庆骨子里的探险欲望,要不然前一世的他也不会这么能折腾。 “只要你想,我没有意见。” 兰雅从善如流的点头,哪怕出海要经历诸多危险,有孟庆在她便不会害怕。 “那就这么说定了,反正时间还有很多,我们出海远航它一次,或几个月或一年半载,我对这片大陆之外的海洋也是蛮有兴趣的。” 以孟庆的眼光,那些木质或铁皮材质的船只,都不算是上品船只,近海捕鱼抗一下小风浪还行,能支撑他达成远航的目的,必须要更大更沉的船才行。 因为抱着要远航的目的,所以孟庆进入潮汐王国的王城后就是直奔在整个潮汐王国都享有盛名的造船厂。 造船厂是潮汐王国王室出资建立起来的一处巨大的场地,不过如今已经有超过几十家造船小工坊诞生,这点就像是孟庆曾经见识过的铁山领那些私人打铁作坊一样,在对船只的需求量逐日上升时,市场会自发的给出反应的。 进入造船厂后,孟庆就像是来到了一处热闹的集市,不同的是这里出售的全都是各种形状与材质的船只,没有多少船是一模一样的,因为使用木材的原因,或多或少的都会有区别。 孟庆观察了一会,发现以纯粹钢铁为材质的船只少之又少,即使有也是小型的独木舟外观,潮汐王国的人不是没尝试过用钢铁制作船只,但最终只保留了钢铁外层这一选择,内部材质仍然是轻盈抗腐蚀的木材。 见识过航母、巡洋舰等纯粹由钢铁制作的大型船只,孟庆的眼界早已经被拓宽,普通的木质船只,哪怕有三十多米长能载重几十万磅都难能让他满意。 “要不然,我来自己造一艘船吧。” 快参观完造船厂后,孟庆提出了一个提议,他的想法就是用纯粹的钢铁制作一艘大型战船,排水量能有五百吨就有远离近海抵抗风浪的能力,更大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制造出来的时间会更长。 “会不会耽搁很久?” 兰雅提出自己的顾虑,他们的时间并不多,最后还得返回丛林里的联合营地,不可能花费几年时间在这里造船只为出海远航一次。 “一两个月,足以,而且我可以改造一下魔能动力核心,让其动力足以驱动钢铁战船,这样就省掉了风帆的繁琐,也能去掉许多不必要的人手。” 孟庆自信的道,有侦测能力,有堪比魔的身躯与力量,加上富可敌国的财富,他有把握在短时间内造出能让他满意的钢铁战船,而且他超前的意识让他可以避开许多弯路走一条最正确的道路。 孟庆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当天打定主意,没到傍晚,偌大的造船厂,就有很多人知道孟庆大肆雇用造船师准备制造钢铁战船的事情。 “嗬,又疯了一个,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人想制造出钢铁船只的人了,但没有一人能成功,光是龙骨就是绝对避不开的话题,我倒要看看,这个能掏几千金币的人到底要造什么样的船。” 不管是木质船只还是钢铁船只,承受船只前后拉力、维持重心的龙骨是船只的灵魂,再高明的造船师傅,也得先找到合适的龙骨才会下手造船,否则造出来的只是一个能看不能用的空壳,下水要不了多久就会翻船沉没的样子货。 () 第328章 造船【二】 “不用龙骨。” 花费大价钱租来的靠近运河的造船仓库内,面对被重金吸引来的一众二十多名小有声誉的造船师,孟庆笃定的道出这句话。 “什么?” “不用龙骨你怎么维持船只重心?张开风帆后又怎样保持平衡?” “造船之前先造龙骨是铁律,就像人必须要有脊椎才能站起来,船只没有龙骨能动么?” 孟庆一句话气走了过半被重金吸引来的造船师,这些都是小有身家吃穿不愁的那些人,宁愿不拿孟庆这笔钱也不愿因为理念原因给孟庆效力,在他们看来,孟庆就是只有钱完全不懂得造船的土鳖。 正常的船当然需要龙骨,但孟庆不需要,因为他有魔躯,沉重的魔躯是最好的龙骨,将其放在船舱底层中央处,什么龙骨都不如它稳妥,而且魔躯自带的威压能够让建造好的船只安全的行驶在海洋上,孟庆不觉得如今生活在这片世界里的什么存在能和当年制霸这个世界一方的魔族较量,它可是万千生灵的老祖宗。 一番对话后那些造船师又走了一批,仅剩下六个人还留在空旷的仓库里,这六人都是因为手头拮据等原因不得不留下来,哪怕浪费时间只要孟庆给钱他们就愿意陪孟庆耗这个时间。 “只有你们六位了,几位应该有学徒吧,各选一个学徒带来,没有的可以直接去雇一人,咱们十几号人就足够了,我有自己的打算,知道的人无需太多。” 孟庆作为雇主,当然不需要将想法全部讲出来,能有一群对造船有经验的人帮衬足以,这些人最多用来干拧螺丝这种重复的琐事,其他事情都由孟庆来解决。 螺丝算得上孟庆上一世的重大发明,现如今的他将其拿出来用在造船上完全没有问题,至于制造螺丝的机械与材料也好办,偌大的潮汐王国王城,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钢铁与木材,拿钱能轻松买到手。 在外界众多不看好乃至等待看笑话的注视下,孟庆开始了自己制造钢铁战船的事情,雇来的造船师们完全是一头雾水,被孟庆指挥着做了许多完全弄不明白的事情,比如购买了超过几万镑的钢铁,仅是这些材料就花费了上千金币,让不知多少知晓这件事的外人眼睛都要瞪红了。 把自己关在密室两天孟庆就用锤子敲出来了制作螺丝的机器以及众多滑轮、轴承,这台机器能制作大到大腿粗细小到手指乃至火柴粗细的螺丝,使用的依然是魔能动力核心驱动,作为魔能动力核心的发明者,孟庆重新制造一台魔能动力核心信手拈来。 “这是榫卯?还是钢铁材质的?” 榫卯结构对于造船师并不是什么稀奇的手艺,但钢铁榫卯就比较新鲜了,比较钢铁远没有木材那么容易加工,正常情况下没有哪个造船师会头硬的和钢铁较力。 “看,这是螺丝,这是螺母,两个套在一起拧紧,哪怕施加再大的压力,只要螺丝不变形损坏,结构就是破碎也不会分离开,看到这个,你们还怀疑我能造出钢铁战船的事情么?” 给一众造船师和学徒展示了一下螺丝与螺母的使用方法,就让一群人大开眼界,他们这才知道原来榫卯结构还能这么用,带上螺旋纹路,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这是滑轮,不知道怎么用你们拿一根绳子套上自己试试就知道了。 这是轴承,具体用途自己钻研一下只要有脑子都能弄清楚。 我绘了一张图,你们拿去看看,看完就清楚我到底要造什么样的一艘船了,现在我给你们布置一个任务,先制作一万颗螺丝与螺母,人手不够可以把不算秘密的任务转给外人,需要多少资金尽管提,我需要在一周时间看到结果,不合格你们就全部离开吧,我另找一批人来做。” 孟庆说完话头也不回的继续钻回密室,他还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材料方面的事情反而是最好弄的,钢板弄到手拼接焊上再加固就行了,为此他还得把焊接工艺弄出来才行。 孟庆拿出手的一连串的新鲜事物成功的吸引了那群最开始只为了钱来做事的造船师,一群人像是土包子一样围在一起大声惊叹着,对拿出这些奇思妙想工具的孟庆再无一点轻视之心,开玩笑,有这样能力人,无论在哪里都绝非普通人,现在他要来造船,会是他们这些人最大的机遇,他们能抓住就要烧高香了。 “十天了,听说那里面还没动静,连龙骨都还没弄出来,倒是一群人整天围在一台能自己发力的机器旁打转,听说那台机器力大无比,连钢铁都能轻易切开。” 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出现了,最开始因为孟庆的话愤而离去的那些造船师,在听说孟庆拿出他们不认识的新鲜玩意后,挤破脑袋的想要回来给孟庆打下手,倒是有几名诚恳的人得到了孟庆的允许再次加入进来,但更多的人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只能在孟庆租来的仓库外打转,试图打听到第一手消息,只可惜那些知晓真相的造船师乃至学徒,都会牢牢的替孟庆守住秘密,在船造出来之前是万万不敢外泄的。 螺丝、螺母最终还是被赶制出来了,之前空荡荡的仓库如今被各种材料堆满,最多的就是一块块厚重无比的钢板,这些材料看的许多人眼热无比,这哪里是钢铁啊,分明就是金灿灿的金币。 “滋滋~” 电焊第一次在异世界出现就成功的引起了轰动,在得到孟庆讲述电焊原理后,那些造船师像是疯了一样,没有人比他们更加清楚能把钢铁焊接在一起且不漏水的方法有多么重要,在这之前没有人能成功造出来钢铁战船的主要原因就是钢铁一旦成型极难再粘合,不管是什么方法,钢铁黏连起来后都容易渗水,对船只而言,渗水就是致命的缺点,没有克服的办法就没办法继续进行下去。 () 第329章 端木 当钢铁战船从船坞里推出来入水的那一天,潮汐王国国都的民众陷入了疯狂之中,运河两岸,成千上万的民众聚在一起,只为亲眼目睹那艘看着像船但整体全由钢铁打造出来的怪物。 除了跟着孟庆忙碌的那些造船师,外界早就认定孟庆根本造不出来一艘哪怕像样的船来,都把孟庆之前烧钱的行为当成一个笑话看,但当他们亲眼目睹了那长达数十米也有七八米高的钢铁战船时,一切的质疑在这一刻都成了笑话,船不仅造出来了,而且还稳稳的行驶在运河上,没有翻船也没有漏水。 船的外部结构几乎全由那些造船师完成,看似庞大的战船,其实内部没有多少结构,最多用铁皮钢管焊出来一些独立的房子供人居住,什么侦查设备推进设施风帆桅杆一个都没有,而且孟庆站在甲板上的时候,跟随他的不过寥寥数人。 孟庆在这近两月的时间里,一直在改造能驱动如此庞大战船的魔能动力核心,好在他当初在鲜花王国的国库里弄到了几枚脑袋大小的能量宝石,这几颗宝石支撑战船运行几个月还是没问题的,以后耗尽了再谈耗尽的事情。 说是船,其实不如说是一栋铁质的房屋,区别在于使用了船只的外形加上极其沉重稳定的重心使得它不会有倾倒的危险,换做孟庆上一世,这样的船拿出来能笑掉人的大牙,但它确实能够载人出海,这就足够了。 钢铁战船在运河上停留了一天,第二天就有一个消息像是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潮汐王国的王城,那就是被命名为希望号的那艘钢铁战船,船主面向整个王都发起了招募水手与船员的告示,其佣金丰厚到足有市面正常价格的五倍高,不管是渴望出海远洋的人还是被重金吸引的人,皆是在得到消息后蜂拥而来,将希望号停泊的码头挤得水泄不通。 孟庆造出来的这艘希望号,连潮汐王国的王族都被惊动了,在孟庆忙着招募水手的时候,大群王室护卫赶来,护卫着一眼看去就能知道来历不凡的人抵达码头。 “这就是希望号么,可真长真高啊。” 来人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但言谈举止间带着普通少年没有的气势,已经有胆小的平民在看到来人后匆匆跪下,其他不明所以的人这才知道,眼下看到的少年,居然是这个王国名义上的主人:端木陛下! “你就是这艘船的船主么? 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制造出这么庞大的钢铁战船,又是怎么把它驱动起来的?” 在众人分开一条通道供进入后,尚未成年的端木在护卫的保护下找到了孟庆,没有任何遮掩,直接问出最想询问的问题。 “无可奉告。” 孟庆连眼都没抬一下,在护卫们的怒视中,依旧老神在在的坐在船身一侧的甲板上,这里有着一条通往码头的楼梯,获得孟庆允许的人才能上来接受检验,通过者可以留在船上,通不过只能黯然下船。 “你想要什么?” 少年虽然年轻,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普通人,他能从孟庆的语气中感受到对方的自信,这不是能几句话就吓到的人,必须要投其所好。 “无可奉告。” 孟庆用行动再次诠释了什么叫做油盐不进,让端木愣了好久,最后居然被气笑了。 “你就不怕我让人查封了你的船么?” 端木想了想,换了一种方式和孟庆对话。 “你想查是你的权力,陪不配合是我的事,想清楚后果的话就随便你,不过我认为你不会这么做,出海远洋一直以来都是潮汐王国全国上下所有人的愿望,你会阻拦我么?” “或许会吧。” 端木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黯然的表情,他清楚的记得当年尚且年幼时目睹生父乘船离开的那一幕,对方自打那天离开就再也没回来,留给他的是看似庞大实则没有多少底蕴的潮汐王国,以及一个虽然登基但至今都没能掌握实权的王位。 “你渴望自由么?” 孟庆起身坐正,目视着站在码头上脸上稚嫩之色尚未褪去的少年。 “什么?” 端木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孟庆问这话的意思是什么? “对你而言,是自由重要,还是王位重要?” 孟庆又问了一句,这次端木总算听明白了,也因为孟庆的话再次陷入思考中。 王位对端木而言重要么? 并不重要,对外人而言可能要奋斗几百年才有微小几率得到的这一身份,端木并不怎么看重,出身王族的他,有着和祖先一样渴望自由的血脉,这是深藏在骨子里的基因,不会因为外界的任何影响所改变,就像潮汐王国历代国王,哪怕明知道一去不复返的可能极大,也是义无反顾的乘船离开王都驶入大海。 “你这是在邀请我上船,跟你一起出海么?” 端木想清楚之后,抬头看向孟庆,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胆敢邀请他走出王宫抛却身份去海上探险的,但他铭心自问后,发现自己居然真的有些意动。 “随你便,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如果通不过我的考验,那是尽早下船继续当你的傀儡国王吧。” 孟庆嗤笑一声,要是什么人来他都收的话,现在这艘船上早就站满人了,不会像现在一样连他在内不过十人。 “我需要考虑考虑。” 端木此刻已经没有从孟庆这里打探道和钢铁战船有关的消息了,他和孟庆对话过就知道孟庆不是一个能随意指挥的了的人,对方的傲气就差直接写在脸上了,对他的国王身份一点都没有敬畏。 “请,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 孟庆摆了摆手,就打算直接驱赶端木离去,那些护卫此刻望向孟庆的目光就像是要杀了他一样,孟庆在这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多次冒犯了他们的国王,也就国王没有计较,否则这会他们一定会登上船将高高在上的孟庆擒下。 “你什么时候起航?” “后天一早,过时不候。” “我明白了,我们走!” () 第330章 蔷薇皇后 王位对端木而言重要么? 并不重要,对外人而言可能要奋斗几百年才有微小几率得到的这一身份,端木并不怎么看重,出身王族的他,有着和祖先一样渴望自由的血脉,这是深藏在骨子里的基因,不会因为外界的任何影响所改变,就像潮汐王国历代国王,哪怕明知道一去不复返的可能极大,也是义无反顾的乘船离开王都驶入大海。 “你这是在邀请我上船,跟你一起出海么?” 端木想清楚之后,抬头看向孟庆,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胆敢邀请他走出王宫抛却身份去海上探险的,但他铭心自问后,发现自己居然真的有些意动。 “随你便,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如果通不过我的考验,那是尽早下船继续当你的傀儡国王吧。” 孟庆嗤笑一声,要是什么人来他都收的话,现在这艘船上早就站满人了,不会像现在一样连他在内不过十人。 “我需要考虑考虑。” 端木此刻已经没有从孟庆这里打探道和钢铁战船有关的消息了,他和孟庆对话过就知道孟庆不是一个能随意指挥的了的人,对方的傲气就差直接写在脸上了,对他的国王身份一点都没有敬畏。 “请,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 孟庆摆了摆手,就打算直接驱赶端木离去,那些护卫此刻望向孟庆的目光就像是要杀了他一样,孟庆在这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多次冒犯了他们的国王,也就国王没有计较,否则这会他们一定会登上船将高高在上的孟庆擒下。 “你什么时候起航?” “后天一早,过时不候。” “我明白了,我们走!” “吾儿,听说你去找那艘钢铁船只的船主了?” 端木刚回王宫,还没来得及屏退护卫,就有一众人不请自来,贸然闯入他的寝宫。 “是母后大人来了,您都知道了啊。” 听到那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端木无奈的起身相迎,来人是他的生母,但两人自从端木十岁那年就再无多少亲情可言,端木从未对那高高在上的王位感兴趣过,但他作为王子顺位继承了王位,自然没办法摆脱这一身份,也是因此连他的生母都别样对待他。 “人呢?没有带回来么?” 发现端木身旁并没有陌生人,年龄还不到四十岁依旧艳光四射的蔷薇皇后脸上明显闪过一丝失望,她的来历可不简单,乃是鲜花王国的蔷薇侯爵嫡长女,在鲜花王国与潮汐王国建交两百五十年的庆典上与时任潮汐王国的王子一见倾心,一时间成为一段佳话,也是在嫁到潮汐王国后,很快为王子生下一男一女两名子嗣,在王子继位成为国王后,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王储与长公主。 出身鲜花王国的蔷薇皇后深谙权术之道,在丈夫义无反顾的放弃王位选择出海远洋时,内心对王位的渴望就日益高涨,鲜花王国既然能由女王来继任,那潮汐王国为什么不能有女王呢? 当然,蔷薇皇后知道自己虽然是现任国王的生母,但没有名正言顺的理由替其一直把持朝政,对方成年那天,她就要交出所有大权,这是蔷薇皇后万万不愿见到的,享受过权力带来的美妙滋味,没有多少人能心甘情愿的放手。 “是的,对方不是我潮汐王国的子民,我没办法将他召来。” 端木脸上挂着尴尬的笑容,他明里暗里很多次表达过自己对权力并无太大兴致,但蔷薇皇后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他的底线,让他只能一退再退,否则就会有他对皇后不敬的传闻。 “只要在潮汐王国的土地上,不是王国的子民又如何?” 蔷薇皇后满脸不在乎,王族当然有王族的特权,外乡人再怎么样,在潮汐王国的王都也没办法跟王族较量。 “您今天来,有什么吩咐么?” 端木不愿就这个话题继续讨论下去,他还在思考是否要决定在之后真的跟上孟庆远航,少年也有少年的血性,他有勇气这么做,就是代价太大。 “没事,就是来看看你,顺便告诉你一件事,过些天我的父亲要来王都,你要做好准备。” “外公要来!真是好事一件啊!” 端木言不由衷的叹道,脸上挂满了笑容,这是长期面对蔷薇皇后时养成的态度与表情,反正什么都顺着对方的意思来就对了,正面反驳是最错误的行为。 观察端木发现并无多少抗拒的意思,蔷薇皇后内心松了一口气,眼看端木距离成年不过只有一年多了,蔷薇皇后内心很是焦急,加上鲜花王国如今局势也处于荡动之中,蔷薇皇后心里多少有些小心思,准备和自己的父亲对话一番做好打算。 逗留了一段时间,蔷薇皇后终于没有什么话再和端木说,意犹未尽的带着随从离去,在她离开后,端木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了,同样的是蔷薇皇后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冰冷,她看出了今天端木的不耐烦,这种情况让她内心产生了危机感。 “去,带人把那个造出来钢铁船只的船主带来,我有话要问他。” 刚离开端木的寝宫,蔷薇皇后就做出吩咐,自有侍卫领命离开,不过这波人离开近两个小时都没有消息返回,这是一件非常不正常的事情,在自己的寝宫花园等的不耐烦的蔷薇皇后唤来侍卫打探消息,第二波派出去的侍卫总算带来了确切消息,但不是好消息,而是非常坏的消息。 “什么?他敢在众目睽睽下把我派出去的人全都绑在船身上挂着?” 听闻到侍卫的汇报,蔷薇皇后怒不可遏,长期养尊处优的她哪里遇到过这种事,在潮汐王国的王都,她的话比端木的话还要管用,挑衅她的下场,可是十分凄惨的。 “是,对方还说,不经允许登上那艘钢铁船的人,一律拿下捆在船上等人来赎,没人赎的话,后天一早对方出海时就把人直接带到海里喂鱼……” 侍卫心惊胆战的道出一段孟庆亲口讲出来的话,他知道这些话说出来绝对能让蔷薇皇后暴怒,但他没办法隐瞒,还是得说。 () 第331章 新能力 “这就是那艘传的沸沸扬扬的钢铁船么,果然不同寻常。” 远远的看到那艘停泊在运河码头上的希望号,蔷薇皇后吃惊不小,她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花瓶,潮汐王国紧贴无尽海,船对潮汐王国而言,是比战马还要重要的事物,能造出这样的钢铁战船的人却不是潮汐王国的子民,这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 “不管你再有才能,不能为我所用的话,那就没有任何意义!” 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蔷薇皇后再次打定主意,长期养尊处优的她完全想不到自己的这番决定,会给自己的命运带来怎样的转折。 那排被挂在希望号船边的王室护卫,在看清蔷薇皇后的人马到来后,拼命的晃动身躯只可惜没有一个能挣脱出来给蔷薇皇后行礼,许多人都是羞愧欲死,这样尴尬的处境被蔷薇皇后瞧了个正着,以后他们的命运可想而知。 “放肆,见到皇后还敢不跪!” 蔷薇皇后还没说话,她身旁的随从就有人看不过去孟庆的随意,在蔷薇皇后一众人马到来时,孟庆只不过换了个姿势,依旧老神在在的坐在甲板上的躺椅上。 “哪来的犬吠,真是聒噪。” 孟庆连头都没抬,手指微微挑了一下,那名说话的随从就是在惊呼声中不由自主的被拔地而起的树藤缠绕着卷住,和其他被挂在船沿上的人一样,也被同样挂在希望号的船沿上,这下没看明白孟庆怎么出手的人,总算明白船沿上挂着的这么多人都是怎么失手的了。 孟庆这一手,可以说给了蔷薇皇后一个下马威,这让她的气焰也不由得一滞,能这么轻而易举将她的护卫束缚住无法反抗,孟庆的实力怕不是达到了高阶骑士,这样实力的人,在潮汐王国也是极其少见的。 “阁下怎么称呼,我见你这般能力,似乎与我家乡鲜花王国的木系骑士有很深的渊源。” 蔷薇皇后没有上来就讨要一个说法,主要还是孟庆展露的实力不俗,换成是别的人,这会她已经让人去把孟庆拿下了。 “哟,你还记得你的家乡是鲜花王国啊,但你这些年,为鲜花王国做过什么么?” 孟庆抬起头望向蔷薇皇后,脸上挂着淡淡的讽刺笑容,话语中的讽刺意味也很明显。 “我早已离开家乡,无重要事情是没办法返回的,你这话的意思我有些不明白,莫非你是代郁金香女王来这里的?” 蔷薇皇后更加摸不清孟庆的深浅了,孟庆看起来很年轻,不似能在鲜花王国身负要职,但人不可貌相这句话蔷薇皇后也明白,她在没摸清孟庆来历之前不敢妄动。 “我是谁,背后是谁你管不着,我也没兴趣参合到你的事情当中。 之前有一群人连来历都不报就要擅闯我的船,现在看来这些应该是你的人吧,如果你管不好,可以让我来管,我保管让他们懂什么叫做规矩。” 孟庆沿着船沿走动起来,那些被挂在船沿上的人满脸都是羞愤,也就是现在没办法挣脱束缚,不然非得和孟庆拼个你死我活才行。 “规矩?在潮汐王国的土地上,你能制定什么规矩?” 蔷薇皇后深吸一口气,众目睽睽之下,她该给孟庆的脸面台阶已经给了,对方不要的话,她也只能强硬起来了,不然她好不容易建立的威望,会在今天丢掉很多。 “我的规矩很简单,不请自来的都不是客人,不是客人的人我不欢迎。” “你要知道,你现在身处的位置是潮汐王国的王城,这里还轮不得你来放肆!” “不信,不信就来试试?我保管你会后悔。” “哼,我倒要看看你有几斤几两,来人,给我拿下他!” 话不投机半句多,几句话说完,之前还算缓和的气氛陡然变得剑拔弩张起来,蔷薇皇后一声令下,过百名王室守卫各展身手向着希望号靠近,最多十秒钟后就有人能沿着船边爬上希望号和孟庆近距离战斗。 “我的家乡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猎枪,既然你执迷不悟,那就让我打醒你吧。” 孟庆并没有因为蔷薇皇后的决定而紧张,反而笑了起来,面对超过百名实力不俗的王室护卫,他的应对方式非常简单,体内的魔之血脉陡然爆发,一股强大的威压以他为点,呈扇形扩散出去,扩散到哪里,哪里的人都是震惊的发现,自己体内的斗气居然没办法调用了,只剩下肉身的力量还能使用。 没错,孟庆现在使用的便是当初凯撒公爵施展出的那一能力,不过在孟庆手里有些变化,他可以自行决定被影响到的人,也没有那种咒语那般强大可以长时间让所有被影响的骑士毫无战斗力,但仅是能短短影响几秒钟对孟庆而言也已经足够了。 当初凯撒公爵在施展出能让骑士无法调用斗气能力的时,孟庆可是在场的,但他当场就把施加在自己身上的诅咒解掉了,在料理了凯撒公爵后,他孟庆当然不会放过对这种古老咒语的研究,经过这么久的研究时间后,他已经在魔之血脉提升之后掌握了这一能力,虽然是弱化版,但这是相当有用的能力,从眼下施展出来后的结果就能看出来。 那种古老的咒语,最初就是魔族创造出来的,连牛泰都能用微薄的魔之血脉影响到孟庆的体力,有办法短时间让人类骑士没办法使用斗气,对魔族而言是非常轻松的一件事,他们的生命等级比人类高了不知太多,简直就是人类与蚂蚁的差异。 “还想跑?” 注意到蔷薇皇后在震惊下后撤的一幕,孟庆没有手软,几下就用从地面生长出来的树藤打飞了护主的护卫,将蔷薇皇后整个人掠到希望号的甲板上来。 不得不说蔷薇皇后身为一国之母,哪怕年龄已经过了正常女子的最好年龄段,但保养的依旧十分不错,说是三十岁完全有很多人会相信。 “皇后娘娘,您打算去哪?” 用一个非常特别的姿势搂着蔷薇皇后的纤腰,孟庆身体微微前倾,望着身体后仰躺在自己臂膀里的蔷薇皇后,嘴角噙着一抹莫名的笑容。 () 第332章 冒犯皇后 码头上的看客都快要疯了,一直以来说一没人敢说二的皇后娘娘,此刻像是普通的女子一样被孟庆揽在怀里,上一个这么做的人是潮汐王国的国王陛下,不过对方这么些年没有回来,绝大多数人都认定对方和其他出海的先王一样迷失在了无尽海上,也就是死亡的另一种说法。 被孟庆搂着,强烈的怒意让蔷薇皇后想要挣脱然后狠狠给孟庆一个巴掌再让人打断孟庆的腿在自己面前爬着走,但她用尽全部的力气,也没能挣脱孟庆的束缚,开玩笑,孟庆一只手臂也比她的身体沉重好几倍,真当魔之血是白吞的么。 “只能说真的不愧是贵族出身的大家小姐呢,孩子都快成年了,皮肤还是这么嫩,真是不知道会让多少同龄人羞愧欲死。” 孟庆的左手轻轻拂过蔷薇皇后洁白细腻的脸庞,入手的触感极佳,连毛孔的细微触觉都难以感受得到,这种情况只有对方长期处于没有被太阳照射的环境中才能养成。 “放开我,我发誓不追究你冒犯我的事情。” 聆听到码头上越来越大的喧嚣声,蔷薇皇后忍不住了,她身为一国之母现在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搂在怀里,这件事已经没办法善了了,她必须要在今天做出回应才行,否则今晚过去,明天流言就能传遍整个王都,蜚语能把她都淹没掉。 “这就叫冒犯了么? 那这样呢?” 孟庆嗤笑一声,手掌沿着蔷薇皇后的脸颊往下滑,旁观的兰雅连连摇头只能侧过头去不去看,孟庆现在的秉性连她也摸不清,现在的情况她最好不要掺和。 手掌掠过山丘在其上逗留了好一会才穿过山丘来到平原,蔷薇皇后的眼睛早已经闭上,身体则是快瘫软成一团泥了,她万万想不到落到孟庆手里会有如此难堪的下场,这已经不是杀了对方能解决的事情,她身为一国之母的尊严,已经被孟庆狠狠的剥开践踏了个干净,再也没办法捡起来了。 “所以说,你不过就是一个和其他女人没什么区别的女人。 女人就好好做该做的事情,别整天管三管四讨人嫌。 真当这个世界你是唯一的中心么? 别幻想了,古往今来英豪烈士不知凡几,最终留下名的又有几人? 这里面的王侯将相还少么? 除了化成尘土的枯骨还有背负的那些骂名,他们还剩下什么?” 孟庆在用手让蔷薇皇后久旷的身体体验到久违的感觉后,终于把手掌从幽谷中收回,摇了摇头后他的表情并不好看,这种行为在之前是万万不会做出来的,但他现在就是这么做了,可以知道的是,魔之血脉对他已经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你放开我吧。” 蔷薇皇后闭着眼不敢睁开,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立刻返回自己的寝宫,把自己一个人关在里面不见任何人,她不知道要如何处理眼下的事情,仅是想象就能让她惊惧不已。 “连个请字都不愿意加么?” 虽然理智已经恢复清醒,但到手的肉就在嘴边,轻易放开不是孟庆的脾气,他故意使坏再次用手拂过蔷薇皇后的全身,入手的触觉让人十分的留恋,开玩笑,能成为皇后的女人,岂会是一般的女人? “请,请放开我吧。” 感觉再待下去怕是会被孟庆一口吞下,蔷薇皇后忍着羞愤开口向孟庆恳求,她此刻懊悔不已,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见孟庆,她如果之前不是想着要招惹孟庆,哪里会落得现在的下场。 “早这样不就行了么。” 有些意犹未尽的收回手掌,将身体软成一团泥的蔷薇皇后松开,对方直接瘫倒在地上,捂着脸不敢抬头,希望号下几百号王室守卫,此刻因为她被孟庆擒住的原因都不敢上来,也有孟庆之前展示的能力震慑到他们的原因。 “在让我抓到你,就不是摸几下这么简单的了,别想着再来找我麻烦,不然你肯定会后悔的。” 摆了摆手,孟庆重新躺回自己的躺椅上,蔷薇皇后在孟庆离开好一会后才恢复行动的力气,她转过头,用又羞又愤的目光望向孟庆,似乎要把孟庆的样子牢牢记住,最后她脚步有些踉跄的抓着楼梯扶手,另一只手捂着脸走下希望号,甚至没有在下了希望号后逗留哪怕一秒钟,唤来众多王室守卫将自己护在中间,挤开塞满码头的围观者逃一般的离开了。 “宝贝,是不是吃醋了?怎么一直不说话?” 对兰雅招招手,在对方靠近时,孟庆一把将其抓住搂在怀里,兰雅最初还有些抗拒,但在孟庆凑过来的时候很快浑身就软了下来,被动的承受着孟庆的动作。 “我哪敢呀,你可真是胆大包天,连一国的皇后都敢摸,不怕夜里有强者来杀你么?” “切,我怕谁,现在就算是黛娜那女人来我也不怕。” 掌握对骑士的克制能力,孟庆有勇气有信心说出这句话,兰雅微微摇头不语,郁金香女王已经成为孟庆心中的一根刺了,不拔出来一直都会影响着孟庆。 “皇后好摸么?” 兰雅忽然开口来了一句。 “丰腴的很啊。” 孟庆连连点头,抚摸蔷薇皇后与抚摸兰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兰雅的身体健美,蔷薇皇后因为缺乏锻炼的原因恨死丰腴,二者各有千秋,说不上那个更好。 “看来你是真的看上她了呢。” 兰雅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哪怕已经将全身心都交给孟庆,但是在这个时候她也难能真正释怀。 “她儿子你不是没见过,都快成年了,你觉得我和她会有可能么? 不过就是现在这样了,根本不可能有后续了,她不想着怎么让人弄死我就怪了。” 孟庆摇了摇头,要不是蔷薇皇后巴巴的凑上来让他抓到,他可没有主动招惹对方的打算。 “那可不一定哦,不要小看女人的胆量,尤其是身居高位的女人,有些时候女人也能做出让男人瞠目结舌的行为的。” () 第333章 出海 兰雅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哪怕已经将全身心都交给孟庆,但是在这个时候她也难能真正释怀。 “她儿子你不是没见过,都快成年了,你觉得我和她会有可能么? 不过就是现在这样了,根本不可能有后续了,她不想着怎么让人弄死我就怪了。” 孟庆摇了摇头,要不是蔷薇皇后巴巴的凑上来让他抓到,他可没有主动招惹对方的打算。 “那可不一定哦,不要小看女人的胆量,尤其是身居高位的女人,有些时候女人也能做出让男人瞠目结舌的行为的。” 流言就像是长了翅膀的鸟儿一样快速的在潮汐王国的王都传播开来,有关那艘钢铁战船的船主是高阶骑士的消息不胫而走,且各种版本的传闻都有。 其中和蔷薇皇后有关的当然占据多数,不过在流言喧嚣的现下,除了亲眼所见者,其他人都把这个消息当做好事者的臆想而已。 因为王宫方面对此并没有任何表示,这一消息是流言的事实更加被确认了,不然以王室的性格,哪里能忍受下如此羞辱。 事实和大多数人知晓的完全相反,真相也一直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是永恒不变的宗旨,孟庆冒犯蔷薇皇后的事情居然就这么揭过去了,没有谁再来找孟庆的麻烦,反而慕名而来想要登上希望号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有高阶骑士这样的强者。 “你为什么想要上船?” 目视着面前的那位身材瘦小但实力强大的男人,孟庆表情平静,已经到了傍晚时分,明日清晨就是起航的时候,这会又有人想要上船,而且是这么不凡的存在,孟庆当然要好好考量一下。 “或许,每个潮汐王国的人内心都有渴望风暴的想法吧,我也不能例外,我有一种感觉,错过你这艘船,这辈子可能再也没办法出海去见识了,所以我来了。” 瘦小的高阶骑士眼睛很亮,面上挂着坚定的神色,没有因为船上其他人的注视而受到任何影响,这是一个心性坚定的人,孟庆如此想到。 “上船可以,有三个规矩,能遵守就没问题。” 孟庆将自己刚刚想到的规矩讲出来,哪怕极其苛刻,瘦小的高阶骑士也是毫不犹豫的赞成,一旦离开陆地踏上希望号,他以往所珍视的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他将卖命给孟庆,只为获得登上船的机会,能否安全返回或者踏上一旁陌生的土地完全没有答案,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想要上船。 黎明时分,希望号上变得热闹起来,得到孟庆认可登上希望号的人约有三十多人,除去水手之外,有十几人都有不俗的实力,中阶骑士有六人,高阶骑士也有两人。 这是一支不容小觑的队伍,但一旦离开陆地踏上海洋,哪怕是高阶骑士也有可能会丧命,茫茫大海上如果找不到落脚点,即使高阶骑士能飞行最终也有体力斗气耗尽的一刻,一艘能抵抗风浪的船在这个时候就显得无比重要。 “你在看什么呢?” 见孟庆站在船头望着东方的天空,同船的人忍不住问道,孟庆已经保持这个姿势很久没动了,好似在等什么人。 “没什么,我在等太阳出现。” 孟庆摇了摇头,他的话当然不是真话,他在等端木,不过现在看来对方是不会来了,也是,身为一国之王,哪里能这么随便就跟他一个陌生人走掉呢,更何况他之前还冒犯了蔷薇皇后,那可是端木的生母啊。 太阳终于升起,转瞬间照亮大地,清晨时的潮汐王国中心运河,一艘以钢铁为材质的战船,发出震撼人心的鸣笛声,在数千人的沿途围观下,向着运河下游、通往入海口的东方行驶而去,这艘船没有风帆也没有船桨,但它的速度并不慢,所用动力是什么,是外界这两天一直在争论不休的,但哪怕是登上希望号的人,也没几个知晓真相。 希望号起航的消息第一时间传入王国,落入端木与蔷薇皇后耳中,二者的反应各不相同,不过内心都感觉到了一种失落,又是一艘满载人员、物资与希望的船驶向无尽海,无尽海是否真的永无尽头?这些人能否完成他人没完成的使命?这些东西,他们留在王都的人恐怕无从知晓了。 端木最开始确实打算跟随孟庆出发的,但发生了蔷薇皇后被冒犯的事情后,他没办法再找寻孟庆,不命人将孟庆抓起来就已经很给孟庆面子了,蔷薇皇后再怎么不对也是他的生母,轮不得外人来教训。 当希望号驶出王都沿着越来越宽阔的运河抵达入海口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正午,在看到入海口的时候,希望号上的人除了孟庆外都是激动起来,这里的人全都出海航行过,但没有哪次有这次这么忐忑,因为在之前大家都知道自己能平安归来,但这次不一样,他们要向远离海岸的无尽海深处行去,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 一行人聚在甲板上,在孟庆没有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祭拜仪式,所祭拜的乃是潮汐王国共同的信仰—海洋女神,这是一位在潮汐王国享有盛名的神明,许多人信誓旦旦的称自己在海上见过女神的踪迹,而且形容都是极其相似的,对细节方面的描述也完全一样。 孟庆知道这个世界有神明存在,但不相信现在还有哪位神明能有神性,真有这样的存在,与其说是神明,不如说是一种强大的生灵,广袤的陆地上能诞生出之万族,作为生命的发源地,环境最原始最自然的海洋,诞生出超乎人类想象的生灵并不是没有可能。 希望号驶入无尽海后速度再次提升,不过与茫茫的无尽海相比就不起眼了,以孟庆从王都打探来的消息看,无尽海最少也得有数千里宽阔甚至更宽,这样的距离对没有科技手段的潮汐王国的人类而言,几乎是不可逾越的。 () 第334章 风雨来袭 希望号起航的消息第一时间传入王国,落入端木与蔷薇皇后耳中,二者的反应各不相同,不过内心都感觉到了一种失落,又是一艘满载人员、物资与希望的船驶向无尽海,无尽海是否真的永无尽头?这些人能否完成他人没完成的使命?这些东西,他们留在王都的人恐怕无从知晓了。 端木最开始确实打算跟随孟庆出发的,但发生了蔷薇皇后被冒犯的事情后,他没办法再找寻孟庆,不命人将孟庆抓起来就已经很给孟庆面子了,蔷薇皇后再怎么不对也是他的生母,轮不得外人来教训。 当希望号驶出王都沿着越来越宽阔的运河抵达入海口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正午,在看到入海口的时候,希望号上的人除了孟庆外都是激动起来,这里的人全都出海航行过,但没有哪次有这次这么忐忑,因为在之前大家都知道自己能平安归来,但这次不一样,他们要向远离海岸的无尽海深处行去,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 一行人聚在甲板上,在孟庆没有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祭拜仪式,所祭拜的乃是潮汐王国共同的信仰—海洋女神,这是一位在潮汐王国享有盛名的神明,许多人信誓旦旦的称自己在海上见过女神的踪迹,而且形容都是极其相似的,对细节方面的描述也完全一样。 孟庆知道这个世界有神明存在,但不相信现在还有哪位神明能有神性,真有这样的存在,与其说是神明,不如说是一种强大的生灵,广袤的陆地上能诞生出之万族,作为生命的发源地,环境最原始最自然的海洋,诞生出超乎人类想象的生灵并不是没有可能。 希望号驶入无尽海后速度再次提升,不过与茫茫的无尽海相比就不起眼了,以孟庆从王都打探来的消息看,无尽海最少也得有数千里宽阔甚至更宽,这样的距离对没有科技手段的潮汐王国的人类而言,几乎是不可逾越的。 最开始几日,船上的人精神充沛,对见到的一切事物都表示极大的热情,钓鱼的钓鱼,烧烤的烧烤,更多的人在身上抹了一种鱼油防晒后便躺在甲板上晒太阳,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不会受到任何打扰日子惬意无比。 第三天开始希望号就驶达潮汐王国的渔民不敢涉足的深海区域,不过让他们欣喜又疑惑的是,希望号一路上哪怕一只普通无比的魔物都没有见到,甚至连常年在海上飞行的海鸥等海鸟也不往希望号上停靠。 要知道正常情况下海上飞行的鸟儿都是极为疲惫的,一旦发现船只肯定会凑过来休息一会,他们万万想不到孟庆会把魔躯放在船舱最底部当做压舱底的重物,魔躯光是隐隐散发的威压就足以驱离所有靠近的魔物,更别提普通的海鸟了。 到了一周后希望号上已经见不到多少闲逛的人了,钓鱼的人也少之又少,更多的人把自己关在船舱里呼呼大睡,对他们而言海上的日子无聊极了,漫长的等待时间,不知道他们能否熬过来。 希望号的驱动核心是魔能动力核心,水手只需要掌舵即可,无需升帆落帆,更不用费力撑着船桨。 “看,一群鲲鱼!” 远处传来的动静惊动了船舱里的人,众人纷纷聚集在甲板上,远望那成群结队在海洋中群体迁徙的海洋巨兽。 鲲鱼和孟庆认知中的鲸鱼非常相似,不同的是这种鱼确实是真正的鱼,不是鲸鱼那样的哺乳动物,这种鲲鱼偶尔也能在近海区域见到,甚至有倒霉的鲲鱼会被大浪打到近海沙滩上搁浅,对渔民而言,鲲鱼一身都是宝,能猎到一只,好几个月的生活不要愁。 “噗~~” 和鲸鱼一样,鲲鱼也需要时常浮出水面换气,换气时会发出非常有特征的呼吸声,聆听过的人会很难忘记。 “我很久之前就想象过看到鲲鱼群的这一幕,却是在这个时候才能亲眼见到,不是这次出海的话,怕不是一辈子都没有能见到鲲鱼群的机会。” “那位大人不让我们去抓鲲鱼,太可惜了。” “谁让人家才是船主呢,能同意我们登船就已经很不错了,换成是我的话,我也不会乐意让更多人登船,这得多带多少食物蔬菜与水果啊。” 出海远航的人,如果不能长时间吃到新鲜蔬菜水果补充维生素的话就会患上败血症,在异界这种道理同样适用,长时间呆在海上的人都体验过,那种手臂一按长时间都是紫色的痕迹非常吓人。 海上的天气变幻异常,之前还是阳光灿烂,但很快就有乌云在远方汇聚起来,一场伴随着风浪的暴风雨骤然袭来,劈头盖脸浇下来的雨水像是瓢泼的一样密。 甲板上的人全都回到了船舱躲避风雨,只有在干燥的船舱里的时候,众人的心才能心安,虽然希望号再风浪的击打下有些摇晃,但明显比起木质船只要稳的多,因为这一发现,出海后第一次遇到风浪的人总算松了一口气,这下不用担心希望号随便遇到风浪就会被打翻。 风雨交加时,却有人悄悄的离开船舱来到甲板上,孟庆之前在潮汐王国做了这么多吸引人眼球的事情,不可能没有人打他的主意,在孟庆冒犯过蔷薇皇后之后,那些关注孟庆来历的人不敢再明面上对孟庆怎么样,只敢潜藏在暗地里做打探,派遣人手想办法混入希望号,找寻到希望号制作中的秘密以及无需风帆与船桨就能开动的秘密。 希望号在进行为期两天的内部装饰后已经大变模样,甲板下一共有四层,出去两层水手船员们居住的地方,第三层堆满了各种物资比如粮食蔬菜等,最底层被限制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但在这风雨交加还有电闪雷鸣的时候,却有人偷偷摸到最底层来,意图找到希望号在这暴雨天依旧能航行的秘密。 () 第335章 大发现 “不用风帆也不用舵桨,这艘船肯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此次登船的人中,最少有三人都是抱着别样目的的。 这很正常,孟庆在潮汐王国的王都闹出来这么大的动静,甚至还明目张胆的把蔷薇皇后冒犯了,不管是王室还是民间其他势力,或多或少的都对孟庆造出来的这艘希望号感兴趣。 一名身材瘦小的男子,在暴风雨最猛烈的时候偷偷溜出船舱。 他就是最后登上希望号的那名有高阶骑士实力的男子,属于蔷薇皇后的人手。 在孟庆这里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蔷薇皇后不可能没有表示,估计连她也没想到派出来的人会这么容易的登上希望号,本来她都做了多手打算。 暴风雨制造的声响,将瘦小男子的动静完全遮掩住了,哪怕他从其他人的船舱门口经过,也没有谁能发觉他的行为,只是不一会,瘦小男子就溜到希望号最顶层的船舱入口处。 入口处在一间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小房间里,而且房间没有上锁,只有房门上触目惊心的几个文字,看清上面的字后,瘦小男子嗤笑一声,仅靠几个字就想让他退缩真是痴心妄想。 在瘦小男子推门进入小房间后,房间的门重新被关闭,几个大字显露出来:擅入者,死! “一只、两只、三只,呵呵,下雨天,船上的老鼠都出来活动了。” 希望号的顶层船舱里,孟庆翻书的动作停了下来。 他低下头望着脚下的甲板,望星瞳让他能够轻而易举的看清船舱底层的情况,先后有三人趁暴风雨侵袭的时候进入底层船舱,所为何事孟庆想都不用想,除了弄清楚希望号的推进方式还会有什么目的? 希望号最底层的船舱,瘦小男子沿着扶梯下来时才发现早有两人早于自己之前来到了这里,此刻正在对峙之中。 他的到来,让对峙中的两人都是警惕的望了过来,反应一致的将武器对准瘦小男子,来人给了他们极大的压力。 “我代表王室而来,你们背后的人是谁?” 瘦小男子轻蔑的望着两人,哪怕同样为人效命他和两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他的实力达到了高阶,效忠的是王室,对方两人不过是中阶骑士,而且不是王室的势力,自然不如他说话有用。、 “王室的人又怎样,之前不是也没奈何的了那位船主么? 你也别这样看我,我说的都是事实。 现在我们三人算是同一路人,就别炫耀你的身份来历了,我建议一起行事,得到发现后再做打算,暴风雨随时可能停,我们必须在那之前返回上层。” 先于瘦小男子下来的一人开口道,他的话引起了另一人的共鸣,之前底层船舱是两人时,他们会相互敌视,但人数来到三人时,他们反而没必要再相互敌视了,或许可以共进退,形成短暂的同盟关系。 “哼。” 瘦小男子自付自己的实力完全可以同时应对两人,所以没有对这一提议提出反对意见,反正无论是发现什么,他都有信心将发现全部纳入自己囊中。 三人相互保持着距离在并不大的底层船舱开始了找寻,密封起来的铁质箱子就成了唯一可疑的目标。 那个铁质箱子就静静的放在底层船舱中央,箱子是被封闭的,不过并没有发现有锁具,但试图将箱盖掀开也是失败了,整个箱子似乎浑然天成,没有任何可以开启的方式。 “我的天,这么重,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东西?” 尝试将箱子搬动,结果让三人都被震撼到了,三人哪怕合力也没能挪动箱子一丁点,这个箱子就像是长在船舱底部的一样,像是一座山那般牢固。 “让开点!” 拥有高阶骑士实力的瘦小男子深吸一口气,身形陡然发生了变化,从不足五尺暴涨了近一尺高,整个人除了面部与之前还有些相似,就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一般。 “是你!” 男子的本来身形与面目显露出来后,另外两人不由得连连后退。 他们算是认出第三人的身份了,对方在潮汐王国的名头可不小,人称百变,不管是男女老少他都能伪装的极其相似。 这是属于王室的一把利刃,从未有过失手的时候,毕竟以高阶骑士的实力再进行装扮,大多数时候都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无视了另外两人的警惕,身形变得高大的男子取出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把颜色为黑色的短刃,甚至不如普通的细剑长,说是匕首也勉强称得上。 短刃整体乌黑,甚至看不清开刃处的光亮,但这把短刃可不是凡品,尤其是在高阶骑士的斗气灌注下更是往外不停的喷吐出剑气。 犹如实质的剑气,让距离近的另外两人被迫再次后撤,否则就有可能会被剑气伤到。 和预料中的一样,短刃的剑气触碰到钢铁材质的箱子时,就像是切割泥土木头一样轻而易举的将铁箱边缘切开,箱子的材质确实是普通的钢铁,顶不住高阶骑士的切割。 沿着箱子边缘走了一圈,高阶骑士收回自己的武器,目光扫向另外两人。 拥有中阶骑士实力的两人无可奈何的化身苦力,上前将切掉的箱盖掀开放在一旁的钢铁地板上,迅速转过头看向箱子内,映入眼帘的一幕让他们目瞪口呆。 之前他们觉得有五米长两米宽的箱子,里面装的有可能是金银等贵重物品,或者某种沉重无比的矿石放在这里用来压舱底的。 但箱子里的东西并不是他们猜测的这般,而是一具庞大无比的人形躯体,足足有五米长,哪怕躺在箱子里,仅是散发的淡淡威压就让人呼吸都不畅。 “我说箱子打开时我感受到了一股威压,原来并不是错觉,而是真的有这么强大的生物躯体!” 自然带有威压的生物,在如今的这方时空并不是没有,高阶骑士遇到过不止一个,但从没有哪个像现在看到的魔躯给他来的震撼。 () 第336章 坚持 “怎么样,这具魔躯是不是很完美?” 一个声音让震撼中的三人都清醒过来,他们警惕的抬头看去,就是看到了从扶梯下来的孟庆,之前他们三人都没发现孟庆下来时制造的动静,完全不知道孟庆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 “魔躯?” 高阶骑士提了提胆气试探着问道,孟庆那让他捉摸不透的实力是最大的威胁,当初他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孟庆出手的场面,但从他人的复述中知晓孟庆的实力绝对不弱于他,而且手段诡异防不胜防,除了知道孟庆在木系方面有天赋外一无所知。 “没错,我在草原上找到了一具魔族的残骸,虽然已经死去不知多少万年,但那具魔骸依旧完整且有活力,我用特殊的方法让魔骸重归完整,就变成了你们现在见到的魔躯。 这是一具早已经不在这个世界的生物躯体,是神明之下最强大的一种生物,单体实力甚至要超过精灵的始祖—原初精灵。 它很重,重到仅是一具躯体就足以充当压舱底的负重,这便是希望号能对抗风暴的最大武器,如果我将它收起来,要不了多会,这艘船就会因为海浪与风暴而倾倒沉没。” 孟庆出人意料的将魔躯的来龙去脉讲述了出来,这不仅没有让三人高兴,反而脸色更加难看了,孟庆既然敢把秘密讲出来,原因非常有可能是因为他不怕三人走出这里将秘密泄露出去,也就是说他们三人此刻已经危险了,随时有可能死在这里。 “你别过来,否则我就要将这艘船打破,那应该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见孟庆还在往己方的位置靠近,高阶骑士快速抬起手里的短刃对孟庆威胁道,他的威胁没有丁点作用,孟庆依旧自顾自的行走着,来到了与三人不足十米的距离处,站在了三人之前站立的位置,那具魔躯旁边。 “让你来的人,难道没有告诉过你,不要在我面前动用骑士斗气么?” 孟庆只是瞪了一眼高阶骑士,对方就感觉一身斗气被压制的不剩下一成,仅余一点还能被调动,这也是他身为高阶骑士体魄足够强大的原因,否则就会和另外两人一样,体内的斗气完全无法再调动半点。 “咦,这种能力对高阶骑士的压制并不够啊。” 孟庆同样发现了这种源自魔族的古老诅咒对高阶骑士的效果并不完美,只要高阶骑士还能使用斗气,他就没办法真正的站在不败之地上。 想了想孟庆就知道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实力达到高阶骑士这一层次,已经能对魔族的这种诅咒产生一定的抵抗力了,实力越强大的生物抵抗能力越强,能和魔族对等的原初精灵,根本不会因为魔族的诅咒而受到多大影响。 “你到底是谁?” 调动仅剩的一点余力,高阶骑士背后一震一对羽翼舒展了出来,这是高阶骑士保命的手段,但在密封且材质为钢铁的船舱里,他也不是片刻间就能逃脱掉的。 “我是谁重要么? 重要的是我现在可以决定你们的生死。 把你们背后的人都道出来吧,能让你们冒着必死的危险来探查,应该对你们有很大的恩惠吧。” “自打这艘船驶入无尽海的时候,我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高阶骑士怒目圆睁,浑然不惧孟庆的威胁,这种视生死如无物的人是最难对付的,他们有比生死看的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信念。 “我不杀你们。” 孟庆笑了,他接下来的话让三人都是不敢置信,孟庆展示出来的实力已经完全足够让他们死很多次了,这个时候不清除他们以绝后患,难道还要留着他们返航么? “祈祷吧,祈祷我们此行真能在无尽海上找到足够大的陆地吧,到时候我会把你们放下,在那片新的土地上你们自生自灭吧。 当然,如果一年之后还没有发现,我必然会返航,那个时候,你们肯定回不到我们出海的地方,最大的可能就是为我打一辈子工或者死在我手里。” 孟庆解开对三人的诅咒,三人感觉斗气重新又恢复了掌控,不过这会三人都不敢再对孟庆产生敌意,孟庆已经用事实证明他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再冲撞他实属不智,哪怕之前说不怕死的高阶骑士也是非常理智。 “真是让人羡慕的能力啊。” 被允许离开的三人结伴离去,在顺着扶梯来到上一层的船舱后,三人面面相觑都是一脸无奈,孟庆的强大出乎他们的预料,甚至都没动手就快把他们直接杀死了,和这样的人做敌人是他们最失败的选择,只可惜如今希望号早已经驶离海岸,他们后悔想下船也为时已晚。 暴风雨在肆虐近一个小时候散去,或者说希望号已经冲出了那片海上的积雨云,阳光重新洒落大地,也洒落到经历过暴风雨洗礼的希望号的甲板上,之前为了躲避暴风雨躲入船舱的人纷纷走出来来到甲板上,享受阳光洒落在身上的美好体验,感觉整个人都像是获得了新生。 漫长的海上航行,实在不是短短几段话能形容过来的,风暴与海浪是家常便饭般的经历,有的时候一天都能遇到多达四五次暴风雨,浪潮最大的时候,海面上卷起的浪花有十多米高,铺天盖地的朝希望号打来,但希望号就像是海中巍然不动的礁石一般,浪花打过后依然稳稳当当的。 有时候希望号也会遇到海上难得一见的小岛,这个时候船上的人就会兴奋起来,不过发现的海岛都是小规模的那种,只有海鸟与部分能上岸的海洋生物诸如鱼人、海龟等生物存在,除此之外便是无处不在的植物,完全没有人类生存的可能。 眨眼间,希望号在无尽海上飘荡了半年,离海岸线也有万里之遥,达到连孟庆都没想到的区域,除了孟庆外,其他人包括兰雅对找寻到大陆的可能都不再报以希望了,但知道星球是圆形的孟庆并没有完全放弃,他还在坚持。 () 第337章 海族现 陆地还没见到,孟庆倒是先见到了生活在无尽海中的智慧种族。 并非是鱼人那种低智力文明落后的魔物,而是多族群共居,文明程度并不逊色人类太多的海族。 发现海族时是在一个平常的午后,希望号在驶出一大片浓郁的积雨云后,进入眼帘的是一座因地质运动凸出海面的珊瑚礁形成的礁岛,以及建立在礁岛上的诸多建筑以及海族。 希望号上的人都是疯狂的围在船沿边,远望那片礁岛与礁岛上的海族,同样的礁岛上的海族也发现了从积雨云中驶出来的希望号以及上面的人类,双方都对对方抱着极大的好奇。 鱼人除了后鳍进化成双脚外,整体还是鱼型,但希望号上的人现在看到的海族,皆有着与人类无二的上半身身躯,有头发有五官有手臂,不过腰身以下的部位就有很大的区别,鱼鳍、章鱼爪、蟹爪、虾身种种皆有,让人大开眼界。 悠扬的海螺声响彻,礁岛上的海族因为希望号的迫近而变得有些紧张,生活在无尽海深处的他们,是第一次见到人类与人类的船只,对陌生的事物自然有着天然的防备。 海洋是海族最好的保护伞,无论老幼,所有海族都是潜水游泳好手,也就是几个呼吸间,礁岛上就看不到一个海族的身影了,全员海族全都入了海,上半身探出海面,手中持着五花八门的武器,大多数是天然珊瑚或者鱼骨,目视着庞大的希望号迫近。 “天,我还以为故事里的描述都是人们虚构出来的,原来海族真的存在!” “人鱼,我看到人鱼了!她们是海洋女神的子嗣,果然和传说中一样美!” “这个发现太让人激动了,要是我们能平安归去的话,我们一定会出名的!” 希望号的甲板上,众人炸开了锅,没有什么比发现海洋中的智慧种族更加能让他们激动的了,这是潮汐王国这些年来一直渴望追寻的真相,如今真相被解开,甚至有些人激动到流下了泪水。 “可是,我们怎么和他们交流呢?” 望着那些面露警惕之色望着己方的海族,船上有人提出了问题,他的问题让兴奋中的众人回过神来。 是啊,他们只会潮汐王国的语言,完全不懂得海族的语言,海族会懂得人类的语言么? 未必。 若是双方没办法沟通,那事情就麻烦了,只有沟通双方才能相互认识,才能不因为误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至少船上的人,没有谁想要和这群好不容易发现的海族产生矛盾。 “船主呢?去找船主,他或许会有办法。” 这半年来,孟庆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很少,但他依旧给希望号上的人留下了记忆深刻的印象,一次是面对袭击希望号的鲨鱼群,孟庆用雷霆手段将那群过百只体型都在五米以上的鲨鱼杀了个精光,鲜血染红了方圆数公里的海域,船上的人光吃鱼翅就吃了大半个月,都快把美味无比的鱼翅吃到吐。 还有一次是希望号面临暴风雨时面临倾覆的危险,也是孟庆站出来用神奇的手段抑制住的,加上希望号建造的神奇以及孟庆买下堆满希望号一整层船舱的海量物资,船上的人对孟庆这位船主发自内心的尊崇也是不足为奇。 “哦?终于遇到海洋中的智慧种族了?” 孟庆在听闻这一消息时,并没有表现的太过惊奇,这在他的预料之中,海洋远比陆地要大的多,这么大的海域里,有适合非人类之外的文明种族生存的空间很正常,毕竟这是一个有神明有魔力的世界。 “放心,我可以尝试和他们沟通。” 用言语安慰了那些焦虑的船员,孟庆在众人的拥簇下来到甲板上,此刻希望号的速度已经被放缓,在距离礁岛约五百米的位置悬停了下来,更是抛下了沉重的锚链,以防希望号距离礁岛太近触礁。 一艘五米长的小船被从希望号上放下来,这是悬挂在希望号船侧的逃生船,虽然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被动用过,而且一旦动用基本代表希望号已经无法使用,但逃生船的存在,仍然给希望号上的船员们一个缥缈的希望。 逃生船上一共有六人,除了孟庆与兰雅外,另外四人都有中阶骑士实力,更是有一名高阶骑士,另一名高阶骑士则是留守希望号。 到了现在希望号上已经没有刺头或者他人的眼线了,现在大家就是一条船上的人,目的也都是一致的,任何怀着别样心思的人在海上飘荡半年之久都会改变最初想法的,现在众人唯一的希望就是找到陆地然后能够脚踏实地。 “他们长得好奇怪啊,上半身有手臂,下半身则是竖直的手臂?真奇怪。” “是我们不知道的海族么?他们坐在身下的那种盆是用来干什么的?为什么他们不下到海里游过来呢?” “希望不是某个海盗组织,不然就有的麻烦了。” 在逃生船悠悠靠近时,礁岛一侧聚在一起的海族们也在讨论着乘船靠近的孟庆一众人,如果没有获得传承,生活在海洋中的海族是对人类完全无从认知的,毕竟双方相隔的距离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连距紧贴无尽海的潮汐王国的人都不知道有海族的存在,更无论内陆区域的人类,海族在人类的世界里一直都是传说一般的存在,是只存在于故事里的种族。 这个世界的人类尚未完全探索清楚陆地,对天空的探索也仅限于低空区域,海洋则是只有近海区域,这和孟庆上一世大航海之前有些相似,那个时候的人类完全不知道海洋的尽头在何方,更不知道脚下的世界居然是圆形的球体,只有亲身经历过后,蒙昧才能消除,文明才能得以跃进。 “他们在说些什么?” 海族的声音很特别,频率很高离得很远船上的人都能听到,但完全听不出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毕竟这是完全陌生的语言。 “他们在讨论我们是不是某种未知的海族,是否是来掠夺他们物资的盗贼。” 唯有孟庆用侦测能力得到了结果,他是众人中唯一能听懂海族语言并和对方进行沟通的人,侦测能力的强大是孟庆能成长到今日的最大助力,没有之一。 () 第338章 获得信任 孟庆一行是盗贼么? 或许是,或许不是。 他们远离故土与亲人,乘着船漂流在茫茫的无尽海上为的是什么? 这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 有人为了财。 有人为了名。 有人为了满足人生的愿望。 也有人为了那虚无缥缈的新大陆。 他们是远比盗贼更加危险的一群人,但绝对不会因为这群海族而露出獠牙,除非对方拥有能让他们垂涎的宝藏。 因为逃生船很小且坐在上面的人只有六个,所以海族一方并没有因此有逃离的行动,聚在一起任凭逃生船靠近。 “呔,你们是谁? 从哪里来?” 当逃生船距离礁岛不过五十米的时候,船身后方的海面涌动,超过二十名有着精壮臂膀的男性海族手持武器钻出海面,将逃生船的后方封锁住。 为首之人有着一头金子般灿烂的长发,在其从海中探出头来时,海水沿着他的头发往下滴落,滴落到壮硕的精壮身躯上最后落回海里与海水融为一体。 海族们使用的武器千奇百怪,钢铁武器是想都不用想的,珊瑚武器是最常见的,其次是各种鱼类的骨头磨成的短矛或叉子。 海族也是要吃饭的,海洋里的鱼类就是他们的食物,狩猎是海族的日常,如何更好的捉到更美味的鱼类就是海族们的生活目标。 他们对必需品之外的东西几乎没有需求,偌大的海洋,有足够多的食物与地方供他们生活,所以海洋中的海族分散的要比陆地上的族群还要散,大部分也只在深海区域能见到。 “我们从东方的陆地而来,为了找寻新的陆地,途径此地无意与这片海域的主人发生冲突。” 孟庆的回答很简短也很清楚,道明了自己来历也道明了己方的态度,在他能用海族语言说话时,大半海族脸上的警惕就消失了,不是他们傻,主要是能说海族语言的人,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他们的同族,而海族之间极少有发生冲突的,除非是一些野蛮的半进化海族,他们会将其他海族都视作食物,这就是他们惧怕的强盗。 “陆地是什么?” “应该是像礁岛一样凸出海面的地方吧,看他们的样子,只能用两条长长的手臂站着,不像是能在海里游泳的模样。” “新的陆地,我们有么?” 这群人数约在百人的海族,里面有超过十种不同的海族,彼此之间并无血缘关系但可以通婚,他们的后代有的时候会继承父母双方的血脉与身体特征,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只会继承一方的血脉与身体特征。 海族们并没有避讳孟庆自顾自的在对话着,也就是那二十名战士模样的海族仍然没有对孟庆一行报以轻心,因为一行六人让他们都感觉到了危险,那是远比体型庞大的鲨鱼更加危险的存在。 “所以你们并不是来掠夺我们的,或者占据我们家园的?只是从这里路过?” 讨论了一番,海族中看起来年长的一人开口道,这是一名年长的女性海族,她的头发是海蓝色的,上半身除了用海草连在一起裹住胸前女性特征的贝壳别无他物,下半身沉在海里看不真切,隐约能看到鱼鳍模样,是海族中最多也最常见的人鱼族。 所有的文明种族,长者都是宝贵的财富,经历过更多时间的长者,拥有着时间传承留下来的宝贵经验,能让后人少走很多弯路少做很多错事,这是在动物界都适用的规则,许多动物也是越老越聪明。 “正是如此,这是我的同伴们,那艘船上还有更多的同伴,我们已经在海上漂流了上百天,远离陆地万里之遥。” 孟庆并没有因为自身掌握的力量而显露出蛮横的态度,能发现小群海族就表明无尽海中必然有更大的海族族群,建立起城邦国度也不稀奇,这群海族就像是陆地上生活在偏远区域的小村落,从他们这里孟庆能得到很多东西、 “这是叫船么? 我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词。 对了,是在三十多年前,我在风暴之城里听人谈起过船,他们说见过乘船飘荡在海上的人,也是和你们一样有两对手臂的人,不过他们的船被打翻了,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有一个活着的了。” 年长的女性人鱼微微眨眼思索了片刻,面上露出恍然之色,她确实听过船这个词,也记得非常清楚。 “三十多年前?莫非是端木的爷爷辈?” 孟庆望向身旁,其他人都连连摇头,那已经是非常久远之前的事情了,在场的人最大的也不过四十多岁,根本不知道当年发生过的事情,更无论发生在无尽海深处的事情。 “你们不是海族吧。” 一直没有说话的那些士兵,看似是首领的那名男性海族忽然开口道,他的下半身是与螃蟹相似的六只鳌爪,威风凛凛好不吓人,张合间看起来充满力量,能轻松夹断人的手臂乃至大腿。 “没错,我们是人类,是生活在陆地上与海族不同的种族,我们用双脚走路,用手臂持有武器农具,穿戴护甲在陆地上狩猎动物或种植植物收获种子充当食物,陆地上有着非常久远的文明,最远的应该在几万年之前就已经出现。” 孟庆很有耐心的解释海族与人类的区别,让一众海族听得心驰神往,他们这会才知道陆地与人类,对那片不同于海洋的陆地充满好奇心,就像是人类对无尽海洋同样充满好奇心一样。 一番对话,孟庆终于得到了这群海族的信任,被允许可以登上礁岛暂时停留,这也是因为孟庆能与他们对话的原因,换成另外一人来,哪怕说的天花乱坠,海族听不懂,最终的可能极有可能是持着武器进入敌对状态。 对话中孟庆也得到许多收获,海族虽然生活在海里,但同样需要饮用淡水保持身体的有机平衡,大多数情况下海族收集雨水充当饮用水,食物来源方面除了鱼类就是海洋中的海藻、海草等植物,生活极其规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无所事事的,属于掰着手指过每一天的那种清闲。 () 第339章 再遇海族 离船登岛,方圆不过五十米的礁石岛,就是这群连名字都没取的海族长久以来的栖息地。 他们以礁石岛为中心活动,礁石岛附近的水域很浅,体型较大的掠食者根本没办法靠近,否则就有触礁的危险,礁石岛也是这群海族躲避暴风雨与怒涛的避风港。 海族也不是能无视暴风雨与海浪的,就像人类也有倒霉到被雷劈死的情况,海族亦然,他们也有可能会被浪拍死在海洋中。 用船上一些多余的食物换来干净的淡水与一些海洋中生长的海草,双方都对这次交易非常满意,以物易物在这种情况下才是最适合的,人类重视的金银对海族而言毫无价值,海族喜欢的东西是珊瑚、珍珠、海螺等事物,这是货币的原始雏形。 这群海族没有和外界有过任何接触,哪怕是同为海族的族人也没见过,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自给自足,几百年来都是如此,他们的历史已经无从追寻,因为海族没有记录下多少文字供后人了解。 没能从这群海族那里了解到有用的东西,孟庆带着遗憾返回了希望号,他很希望能从海族口中知晓新大陆的消息,如果能有发现,那将会是他与哥布林一族最大的幸运。 “转向,我们开始向南进发。” 又往远离海岸的东方前进了约半个月,孟庆连续好几个夜晚仰望星空后做出了决定,现在的时节是夏日,他们所处的纬度如无意外在数月后就会迎来寒冷的北方气流,南下是正确的选择。 希望号开始向南进发后,遇到海族的频率开始提升,这让包括孟庆在内的希望号上一行人都是激动了起来,终于在南下约两个月后,他们遇到了入海以来见到最大的海族栖息地。 一座离得老远就能看到的海上岛屿伫立在远方的海面上,海岛四周都是洁白的沙滩,沙滩上满是棕榈树、椰树等热带海岛常见的树木,更是有挂满果实的不知名果树布满海岛各个区域,大群的海鸟在海岛的树木上做巢,叽叽喳喳的鸟鸣声离得老远就听得清清楚楚。 之所以说是海族栖息地,因为海岛上有着明显的人为建筑群存在,就在岛屿四周,这处海岛四面环海,除了海族,人类是基本没有能力在这里站住脚跟的,光是风寒感染就能要了所有人的命,毕竟海上的气候是非常潮湿的,对海族而言不算什么,但对人类而言就难受了。 希望号还没靠近海岛就是被大群海族拦在了海面上,超过百名海族组成的巡逻队,身上都穿着鱼鳞制成的护甲,有足够防护力的同时也不会影响游泳速度,不少海族身下甚至还有海豚一般被驯化的海兽坐骑,这群海族的文明程度,远超孟庆最开始见到的那群与世隔绝的海族。 “人类?” “真的是人类,这么多年了,我居然又见到了人类,真是稀奇!” 孟庆一方还没开口,海族中就是有人嘀嘀咕咕的说起话来,听闻到他们的对话,孟庆不由得激动起来,在他们之前已经有人类踏足这片海域了么?这可真是一个重磅消息,毕竟这里距离海岸线足有万里之遥,能抵达这里,无疑相当于完成了一次跨洋之旅。 “你们好,我是希望号的船主,这些是我的同伴,既然你们认识人类,那我也不必多解释了,我们能否在岛上小住几日,顺便补给一些物资呢?” 望星瞳扫过海岛,侦测能力发动,海岛以及周边海域的海族数量就是化成数据被孟庆获得,足有三千多成员的海族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这是连他都需要尊重的一股势力。 “登岛可以,不过你们要回答我一个问题,你有信仰么?” 海族护卫群中,一海族越众而出,他身下有着一只海中战斗力可怕的鲨鱼,光是嘴巴就能生吞下一个人,能驯化如此强大的海兽,可想而知这群海族的力量有多强大。 “信仰?” “对,你信仰哪位神明,不回答这个问题的话,我们是不会让你们登岛的。” “当然,我有信仰,我信仰创世神。” 孟庆笑了,能让他信仰的存在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世界的创世神、造物主,除此之外所有的存在都不过是对方的创造物,哪怕神明亦是如此,那些神造物,还不值得获得孟庆发自内心的尊重。 “创世神?” 海族的面上有些迷茫,这是人类世界信奉的哪位神明么? 海族信奉的神明通常有四位,信仰最多的是海神,海神没有性别之分,有时候是男,有时候是女,所以就有海洋之神与海洋女神的区别,但真正的海神信徒认为他们是同一个存在。 除了海神外,海族信奉的神明还有风暴女神、月神与太阳神,风暴是海上最常见的存在,掌控风暴的神明是最受海族敬畏的存在,因为风暴若是太过强大,是能让海族都惊惧不已的。 太阳神是海族信仰中非常重要的存在,因为有太阳才有海洋中一切生灵,月神则是掌控月亮的神明,月亮与潮汐有着莫大的关系,虽然没有科学方面的学习,但海族依旧知晓这一道理。 “创世神是一切的创造者,万物之父。” 孟庆确信的点头,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也是他窥探血脉得到的真相,遗憾又值得庆幸的是,创世神如今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这是好事,也是极大的坏事。 “那得是什么样的存在啊!” 海族们都惊了,还有这样的神明么?他们本以为太阳神或海神就是最大的神明了,没曾想孟庆居然道出创世神这样有着惊天伟力存在的神明,连万物都是由他创造的,那么神明呢? 他们奉为信仰的神明呢? 也是对方的创造物么? “你们且在这里等着,我需要和城主汇报由她来做决定。” 那名骑着狂鲨的海族脸色连连变化,最终还是没有让孟庆一行登岛,留下一句话就是操控狂鲨匆匆向着海岸线赶去,速度飞快,在其身后留下了一道逐渐扩散的明显波纹。 () 第340章 风暴之城 孟庆如今见到的海岛连带周边海域是一座城,一座名为风暴之城的城市。 顾名思义,风暴之城信奉的是风暴女神,城主据说是风暴女神在人间的选民,拥有操控风暴的能力,不过这种能力对了解能量的人而言,不过是掌握风属性能量的强大生灵罢了,和神明并无真正确凿的关联。 偌大的海岛早已经被居住在这里的海族挖出了不知多少条通往海岛中央的通道,海水充斥通道,让海族可以畅通无阻的从海域直接登岛来到海岛中央。 海岛中央有着一处建立在水上的石质建筑群,建筑穹顶极高,正常情况下人类基本没有这种能力修建这种建筑,光是把那沉重无比的石条运到十米高的穹顶上就是一个天大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修建这些建筑的海族们克服了,原本海岛上有一座小山,如今小山已经被挖空,开采出来的石头全用来在岛上修建各种建筑了。 海族的建筑当然不同于人类世界,四通八达的水道充斥岛内的建筑群,海族不能长时间离开水,哪怕是在睡觉的时候,也是半个身子留在海水里半个身子探出水面,他们脸颊后有非常明显的鳃状器官,同时也有呼吸空气的能力,潜到海水里同样可以呼吸,这是人类万万做不到的。 匆匆赶回来的巡逻守卫带来的消息让海岛最中央的建筑中的海族哗然,上一次见到人类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也是在那之后风暴之城才修建起来的,不然这群海族绝不可能在茫茫大海上建立起来与人类建筑有几分相似风格的建筑群。 “他们的状态怎么样?” 坐在圆桌最靠内的那名女性海族,半个身子隐在湛蓝色的海水里,上半身则是被各种珍珠、珊瑚与贝壳海螺覆盖,一头天蓝色的头发非常醒目,一对有着同样蓝色的眼睛亦是特别,她的声音非常大,但不是歇斯底里的咆哮,而是自然无比的那种大声,就像是被扩音了一样,也像是伴随闪电而来的雷霆声。 “状态非常好,他们乘的船也是很干净完整,没有被暴风雨侵蚀过的痕迹,不同的是他们的船有些特别,看起来并不像是木质的,而是类似石质的,看起来很坚固。” 守卫事无巨细的描述着之前的所见,他的话让对话声更多了,这处地方平日里就是风暴之城众人议事的地方,大多数海族都是非常清闲的,而且阶级关系并不太明显,完全没有人类世界那么森严。 “钢铁船只! 真没想到这些年过去,人类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当年见到那群人类时,他们就说过,想要更安全的在无尽海上航行,能造出来一艘钢铁材质的船只是最安全的。” 那名女性海族语气很是感慨,几十年过去了,他们这些生活在海洋深处的海族几乎没有一点变化,但远在大洋彼岸的人类却已经有了如此长足的进步。 她知道钢铁,海洋中也能发现铁矿,不过开采比陆地上更加困难就是,加上海域气候湿润钢铁极其容易被腐蚀难以保养的缘故,所以海族即使发现了铁矿也极少开采使用,人类却已经能用钢铁制造能在无尽海上航行的船只,这差距不可谓不大。 “他们有多少人,实力如何?” 圆桌一侧有人开口问道,其他五花八门的问题也是接踵而来,让那名守卫有些措手不及,他哪里能在短时间知道那么多东西,所以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人类和我们海族不同,他们以淬炼能量为主,所以并不是那么容易看出真正实力的,不管怎么样,人已经到我们家门口了,不请人下船是非常不礼貌的,这么久没有与人类接触了,我们也是时候了解一下无尽海彼岸的人类世界状况。” 赛莲想了想开口道,她的声音压下了其他人的声音,她天生拥有一个特别的嗓子,能让她的声音无比的洪亮,也是因为如此,她被认定为风暴女神在人间的信徒,风暴女神掌管的教义里,除了风、雨之外还有雷霆、闪电。 希望号没能沿着通往海岛中央的通道驶入,实在是它的排水量太大了,它只能在超过十米深的水域停留,否则就有触礁的危险,一旦触礁那是连孟庆都没辙的办法,这可不是找块铁焊接上就行的,必须要大修。 几艘逃生船成了船上众人的代步工具,已经在船上呆了大半年没有下过几次船的人,这次终于有机会离开船脚踏实地踩在地面上了,当一行人乘着五艘逃生船来到海岛海岸并踏足海岛水道旁的土地时,包括孟庆在内的人都是心情愉悦,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对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人而言,真的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我还以为这辈子都没办法再脚踏实地了呢,神明赐福。” “这群海族看起来挺好客的,看那些挂满果实的果树,真让人垂涎,我好久没有吃到水果了,整天吃海鱼海草都快吃吐了。” “谁说不是呢?” 下了船的一众人都变成了话痨,嘴里的话就没断过,这种行为足足持续到众人沿着水道来到海岛中央一座巍峨的建筑前才停下,在他们到来时,已经有数量众多的海族在此等待,用看稀罕物的目光在注视着由远及近到来的他们。 “远道而来的客人,愿风暴永远护佑你们。” 洪亮的女音响起,把包括孟庆在内的人都吓了一跳,没办法,这种像极了扩音器的声音,不容得孟庆不想歪,他还以为有人拿大喇叭在喊话呢。 “这是我们的赛莲城主,也是风暴女神在人间的选民,你们最好尊重她。” 带孟庆来的那名守卫队长压低声音和孟庆对话着,也就孟庆能听懂并和他对话,其他人他都尝试对话了,皆是牛头不对马嘴,彼此完全没有可交流的可能。 “晨星代希望号全体船员见过赛莲城主,愿您的声音,永远如雷霆般洪亮,愿风暴永远护佑风暴之城。” 场面话孟庆当然会说,好歹他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自然不会虚区区一个神选之民,在他看来这也就是人类世界普通的一个贵族,连子爵都比不上,最多是掌握一些人类没办法掌握的神奇能力。 () 第341章 波澜 赛莲没有当即回应孟庆的问候,而是越众而出,沿着修建好的水道缓缓游来,这一幕让孟庆身旁的不少人都是暗暗咽了一口唾沫,如此近距离的看到海族行动的方式,还是让他们觉得难以适应。 “你不是人类。” 赛莲的第一句话就让场面变得有些僵,一直都不知道孟庆是非人存在的那些船员,错愕的张大嘴巴望向孟庆,又望向语出惊人的赛莲,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冒出来这么一句话。 “至少不是纯粹的人类,你的身体里流淌着一股让我感觉到不适的血液,非常邪恶。” 赛莲上半身靠过来,凑近孟庆嗅了嗅,越发确认自己的判断,她望向孟庆的表情也从一开始的热切变得有些警惕。 “我去,这是什么鼻子,比狗鼻子还好使,连魔之血脉都能闻出来。” 孟庆少见的有些尴尬,毕竟被人直接掀开底牌的感觉不怎么好受,这让他直接处于被动之中。 “至少我的船员们都是纯粹的人类,而且我和人类的关系也是非常不错。” 见赛莲身后的那些海族有些跃跃欲试,孟庆不得不出言解释起来,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支文明程度较高的海族,孟庆当然不愿和他们发生冲突,不是打不过,而是根本没有打的必要。 “嗯,他们确实都是纯粹的人类,可以登岛,但你不行,你让我感觉很危险,对我们全族都有很大的危险,我不能让你继续留在这里,请离开吧。” 赛莲的表情变得有些疏远,上半身不动,藏在水里的下半身反向晃动,带着她往后撤去。 “你要是让他走,那我们也走。” 在这个时候第一个站出来表明与孟庆共进退的人当然是兰雅,她上前一步来到孟庆身边,用行动表明自己的态度。 “船主居然不是人类,难道是精灵?” “但精灵会是邪恶的么?怕不是其他一些魔物族群吧。” “我感觉应该是半精灵或者其他一些混血种族,这完全可以接受,要是船主真的是纯正的人类我反而难以接受,毕竟他看起来并不大,却远比我们要强大的多。” 孟庆身后的人低声议论起来,很快他们就统一了想法,那就是依旧和孟庆共进退,海族能给他们带来什么不知道,但他们是乘坐希望号来的,也得乘坐希望号继续航行,只因为才见一面的海族几句话就与孟庆分道扬镳实属失智。 “对,你让船主离开,那我们也都走了。” 众人全都出言表明自己的立场,对面的海族面面相觑,没想到这群人类居然如此团结,连同伴不是同族都能接受。 “赛莲城主,好不容易有这么一群人类到来,要不然我们就让他们都留下吧,反正他们在这里也没办法闹出什乱子,有您坐镇呢不是么?” 有人第一时间劝说起赛莲,人类对海族而言可是非常稀罕的,能乘着钢铁船只来到他们这里的人类定然有他们海族没掌握的技术,这是需要海族虚心学习的。 “那个人非常危险,你们感受不到,如果他真的想,能把整座岛的族人都杀掉。” 赛莲语气有些犹豫,这样强大的外来者她是非常不欢迎的,但对方已经来了,还和同伴共进退,这就让她有些难办了。 “真的这么厉害,那就更该让他留下来了,不然触怒了他万一他生气了怎么办?” 有怕事的海族一脸焦急,望向孟庆的表情也多了些敬畏,无论在什么地方,实力强大的存在总能得到更多的尊重。 孟庆并没有因为赛莲的话拂袖离开,而是原地不动微笑着望向对面讨论个不停的海族,对那位赛莲的感知能力很是佩服,对方能感受到他的危险这就非常不寻常了,以前孟庆可没遇到过有如此敏锐感知力的人,对方身为神明选民的身份看起来更加有意思了。 “赛莲城主同意你们全部留下来,但希望你们不要在这里招惹是非,那相信是我们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阁下请放心,我保证我的人绝对不会主动惹事。” 见局面终于改变,孟庆松了一口气,望向赛莲时发现对方也在看过来,两人对视了几秒钟都是移开视线,赛莲的脸上依旧有忧虑,但因为考虑到实际情况不得不屈从于多数人的意见,她打定主意,等孟庆一行人安顿好了,立马就去神殿向女神祷告。 “真是一番别具匠心的画面,原来海族生活的地方居然是这样的。” 在海族的带领下孟庆参观了海岛上一些不算重要的地方,包括街道、建筑群、养殖场等地,重要的地方比如淡水资源、武器食物仓库全都没有向孟庆展示,毕竟对海族而言,孟庆如今依旧算是陌生的访客。 “去,把船上多余的物资卸下来一些,咱们初来乍到,怎么也得给这里的主人献上礼物才是。” 孟庆吩咐一声,自有船员领命离去,这些人大多数都是被孟庆招募来的,每个月都领着极高的薪酬,只可惜身在希望号上完全没机会花,不然现在众人回到陆地人人都是有百金身家的富翁。 孟庆让人带来的物资很快被船员梦乘着小船带来,面对在人类世界也算稀奇的诸多物资,那些海族们快要看花眼了,不管是绫罗绸缎还是金银珠玉、肉干奶酪都让海族稀奇无比,毕竟海洋中哪里见过这些东西,最多的就是鱼。 俗话说得好,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接受了孟庆一行人赠送的礼物后,海族对待孟庆一行人的态度明显好了多,连晚餐都比午餐要丰盛很多。 “赛莲城主呢?” 见海族中没有那位地位最高的赛莲,孟庆不由得问道,众海族一脸的尊敬:“赛莲城主在向女神祷告,每晚这个时候她都会祷告,从女神那里得到启示。” “能获得什么启示?” 孟庆好奇的问道。 “鱼群、风暴、气候皆有,正因为有女神的启示,我们才能有现在的美好生活。” () 第342章 鲛人 “这不就是人形天气预报外加雷达探测器么?” 听完海族的描述孟庆不由得想到,在海族地盘这样的环境中,无怪赛莲能被其他海族这么尊重,先不说风暴女神是否真的存在,光是赛莲能有预测天气气候的能力就能让她的地位无比稳固,任何想动她的人都要面对绝大多数海族的怒火。 神明启示什么的,知晓真相的孟庆压根不信,要是神明能对信徒发出启示,那祂应该有自己的神性才是,现实情况是创世神剥夺了所有神明获得神性的方法,除非有哪位神明能强过创世神才能摆脱这种压制,但这可能么? “让诸位久等了。” 赛莲城主姗姗来迟,众人一直等对方到来才开饭,海族一方没有谁不满,孟庆一方都是实力不俗的骑士,吃一顿能管三天也不会有饿死鬼投胎非吃不可的人。 “先前赛莲城主看到我等时并不惊讶,看来是早就遇见过人类并和他们接触过吧,看风暴之城的建筑风格,也有一些人类的建筑影子在里面。 不知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晚宴开始后,孟庆开始就海族与人类的接触史发起询问,他又没有这群海族的血脉,当然没办法窥视血脉找寻真相。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早在我还没出生时发生的,我也是从古籍里见到过人类的图样与描述,你们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过的真正人类。 人类世界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 孟庆有许多问题,赛莲的问题当然更多,双方在晚宴期间讨论了很久,其他人都没办法插嘴只能充当看客,海族们听得津津有味,孟庆一方的人有孟庆充当翻译也能听明白,倒不会完全一头雾水。 当悠长的歌声由远及近飘来时,孟庆不由自主的被声音吸引,更是有人类不由自主的站起身想要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靠近,还是被反应快的海族拉住才没一脚跌到水道里。 “这是什么声音?” 孟庆的脸色有些不好看,这种声音带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对他没有多大影响,但对其他人类影响不小,连兰雅的表情都有些迷糊。 “是鲛人,不过她们并不是我们族群的成员,她们太骄傲了,而且有砗磲保护,非常难抓到,附近最少有三只鲛人常年流连风暴之城外的海域,有时候连海族都会被其引诱成为他们的猎物。” 赛莲的表情有些不好看,毕竟这种事情算是海族自己的问题,被外人知道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鲛人?沧海月明珠有泪,是眼泪能化成珍珠的鲛人么?” 听到鲛人这个称呼,孟庆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句诗,毕竟它太有名了,哪怕到了异界也是能让孟庆一字不差默写出来的。 “沧海月明珠有泪,这句话真的好美。” 只是因为孟庆的一句话,在场之人望向孟庆的表情都有些变化,众多海族仰望天空,明月高悬,此情此景与这句话颇为契合。 “鲛人的眼泪可不能化成珍珠,倒是砗磲里有非常珍惜的珍珠,鲛人养砗磲当居所,砗磲在月圆之夜吸收月华壮大,鲛人是它们的保护力量,这是一种伴生关系,从古至今一直如此。” “那我到要去看看,看看这只能有如此魔力声音的鲛人到底什么来头。” 孟庆来了兴致,吸收月华的砗磲,与月光猫妖是否有同样的关联,那鲛人呢?毕竟它能发出让人迷醉的声音,这里面是否也有未知的力量在发挥作用? 对更多更强的实力,孟庆从来没有中止过渴望,他现在虽然很强但还不够强大,有侦测能力在,他会变得越来越强,能力越来越多,终有一天他要成为无所不能的存在。 月光下的风暴之城很安静,风暴之城外的海域也是风平浪静,看来未来几日附近的海域天气应该会很不错。 天空中的月亮很圆,离万族生活的这颗星球很近,望星瞳在身,孟庆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画面,不过距离看清月亮表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在望星瞳能看到的距离不过几里,和最开始变化并不大,主要是孟庆的精灵血脉从觉醒那天到现在都没有增长过。 有侦测能力在,鲛人的隐藏就是个笑话,当孟庆乘船伴随一众海族在风暴之城一侧的海面上找到依靠在一只巨大砗磲壳里半个身躯露出海面的鲛人时,哪怕见多识广的孟庆也有些被惊到了。 鲛人与孟庆见到的海族不同,她们没有男性只有女性,具体生产后代的方式连普通海族都不清楚,有人说是借种也有人说是吞下砗磲的珍珠直接生下来后代,总之赛莲也不知道鲛人是怎么繁衍后代的,但知道的是鲛人从来没有灭亡过,一直以来在这片海域都能看到或听到她们的歌声。 之所以让孟庆都被惊到的原因是鲛人是身无寸缕的,而且身材好到爆炸,哪怕他和一众海族到来也没有让鲛人有半点羞意,有要裹住身上重要部位的想法。 海族和鲛人是能交谈的,不过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好,主要还是鲛人并不把其他海族当做同族的原因,这就像是同样是飞行在天空中的鸟儿,有的鸟是猎食者有的鸟是猎物一样。 鲛人的眼睛是紫色的,让人一见就难以忘记,这名孟庆见到的鲛人看起来有些年龄了,因为她的眼角有一些明显岁月留下的痕迹,不过即使如此,她的身材依旧没有走形,能让九成九人类女性见到捂脸羞愧不已。 “又见到你了,赛莲。” 面对来势汹汹的一众海族,那名鲛人依旧是悠哉的躺在壳大半张开的砗磲里,那只砗磲的壳足有两米多长,就像是一张双人床一般大,躺进去几个人完全不是问题。 “原来是你,你这些年不是不来风暴之城了么,怎么今夜又回来了? 难道当年被雷霆劈的还不够?” 赛莲的表情不太好,对面的鲛人是老对手了,她和对方较量过很久,最终还是略胜一筹将对方驱离风暴之城附近海域,去祸害其他海域的海族了,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对方居然又不声不响的回来了。 “我是因为知道有人类来到风暴之城才回来的,真当我那些年在风暴之城白住了么?到现在风暴之城里依旧有我的人。” 鲛人脸上的笑容怎么也掩饰不住,满是诱惑力的眼睛扫过赛莲身旁的一众海族,最终落在孟庆身上。 () 第343章 蜃 当看清孟庆后鲛人脸上的笑容更甚,在她看来孟庆就是此行的目标,与海族不同的人类。 “人类,你和那些人类的想法是一样的,是想要找寻海洋尽头的陆地么?” 鲛人对孟庆说出的第一句话就让在场的人被惊到了,连孟庆都诧异万分,对方怎么会知道这些? “不瞒你说,我曾经在茫茫大海上见过不少找寻新陆地的人类,而且见到过真正找到陆地的人,他们已经在那片新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起来了,距现在少说也得有五年了。” 鲛人脸上带着自得的笑容,这可是唯有她知晓的秘密,相信眼下看到的人类绝对会对其感兴趣的。 “哪个方向?” 孟庆稍稍收敛了脸上的表情,他没办法完全相信连海族都不愿意接纳的鲛人,谁知道这是否是谎言呢。 “除非你答应我一件事,否则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鲛人终于道出自己的想法。 在鲛人的描述中,孟庆知道了原来鲛人很久以前和正常的海族并无什么区别,但在鲛人一族获得与砗磲同修的能力后,就因此遭到了其他海族的嫉妒。 被压迫的鲛人不得不联手反抗,但势单力薄的她们哪里能奈何的了人多势众的海族,不知多少岁月过后,无尽海仅剩的鲛人寥寥无几,而且全都是独自流浪的存在,有的穷尽一生也没见到过第二名族人。 鲛人要孟庆答应的事便是用尽一切办法找到另一名鲛人,她并不怕孟庆撒谎,因为这些年她自己也在找寻同族,借助外人之手只不过是想让这一消息传播开来,能让其他鲛人知晓这件事。 “哼,谎话连篇,你以为谁会信你的话?” 赛莲忍不住开口反驳那名鲛人的描述,一旁的孟庆并不着急,更多的注意力还落在砗磲上,他们清楚的用侦测能力感知到砗磲借助月光之力修炼的一幕,月光之力的精华最终都集中在了砗磲蚌肉里的那颗最大的珍珠里,那颗珍珠在月圆之夜散发着淡淡的荧光,一看就不是凡物。 “你信也好,不信也罢,这是我从一处海底遗迹中找到的真相。 你继续和你的族人困守这片海域吧,更远方,有着你想不到的美好生活,恐怕你这辈子也见不到了。” “你之前的歌声怎么回事?” 孟庆在双方不再开口讲话时插了一句,鲛人的这种能力,在孟庆看来非常有意思,邪恶不邪恶先不谈,至少很有研究的价值。 “那是幻海之歌,只有意志强大的生物才能抵抗的了幻海之歌,抵挡不住的人会陷入幻境沉入大海。 知道么,这并不是我想唱的,而是一种诅咒。” 鲛人道出了孟庆与一众海族都意想不到的描述,每当月圆之夜,所有鲛人都必须唱起幻海之歌,这一诅咒从何而来没人知晓,但不唱幻海之歌,那个月圆之夜对鲛人而言就是无比的痛苦,衡量之后,想必任何人处在鲛人的境地,都会做出外人看来邪恶的选择。 “又是诅咒么?让我仔细瞧瞧。” 孟庆闻言来了兴致,他见过最强大的诅咒就是魔族的能力,那是能让人类骑士实力大减的诅咒,也就不为多少人类所知晓,否则现如今的人类世界肯定乱套了,骑士们若是没有了修行的意义那还勤修苦练什么? 侦测能力扫过身无寸缕的鲛人全身,鲛人大大方方的任凭孟庆看光全身,一旁的海族连连摇头,在他们看来鲛人这是不知羞耻的表现,也是海族不愿同鲛人为伍的原因之一。 “好,我答应你,帮你找寻族人,如果遇到其他族人,肯定会把这件事告诉她。” 一番查看后孟庆居然没能从鲛人身上查看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所谓的诅咒也没有发现,但鲛人对此信誓旦旦,或许另有隐情是孟庆没发现的,侦测能力并不是万能的,从一开始孟庆只能看到少量信息到现在能看到极其复杂的结果,侦测能力成长很大。 “人类,和鲛人为伍,你会后悔的。” 赛莲愤怒的望着鲛人,转头望向孟庆的表情很复杂,但她没办法限制孟庆做选择,双方不过是偶遇关系,见面连一天都不到。 从鲛人口中得知新大陆的确切消息,孟庆留在风暴之城的理由已经没有了,为此他带上船员连夜从风暴之城离开,只在这里简短的停留了半天。 希望号驶离风暴之城时,船上多了一名新的旅客,那就是鲛人蜃,鲛人的本名非常长,但孟庆浓缩了她的名字后,发现只有蜃这个字最适合当鲛人的称呼。 蜃掌握着许多神奇的能力,除了海族本身可以潜入深海的能力外,蜃还能吐出防护力不错的气泡包裹住目标,能将目标带入深海之中,仅此一点就让蜃能立于不败之地,遇到最危险的情况,蜃也可以躲入伴生的砗磲之中,砗磲的壳之坚固远超钢铁,这是孟庆亲自确认过的。 砗磲一直在滋养的那颗珍珠,大多数时候也由蜃来使用,那是一颗天然的水系能量宝石,使得蜃在持有的时候能够调动足够多的海水形成浪涛乃至旋涡,远比孟庆在大河见过的鱼人使用的能力要强大多的,如果鱼人使用的那种能力算是一颗石子投入水中溅起的波澜,那蜃的能力就相当于一座山头砸入大海中。 蜃与砗磲是形影不离的,在离开海面时,蜃的尾鳍从砗磲中探出来充当行走工具,身躯大半隐入砗磲内只有头部从砗磲中探出,远远看去背着一个硕大砗磲的蜃就像是一只巨大的在行走的海贝,而砗磲本身离了水是没办法行走的,极容易搁浅在浅水区域,可能这也是它愿意与鲛人共生的原因。 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无尽海中的鲛人,对踏上钢铁船只的感觉非常新奇,坐在希望号船尾的甲板上,望着希望号行驶过海面留下的波浪出神,这是身处海中没办法见到的画面 () 第344章 新大陆! 有了鲛人蜃的指引,希望号之后的航行虽然漫长但船上的众人都不再觉得枯燥,因为他们看到了希望,而希望才是支撑一个人的最大动力。 “我看到了 看到新大陆了!” 希望号向着东南方航行了近两个月后,这天立在船头甲板上的瞭望手传来了让人兴奋不已的好消息,整条船上的人都被惊动汇聚到了船头,踮起脚尖往前看去,看向那出现在海平线尽头的一条黑线,那是大陆的边际。 新大陆,到了。 孟庆自然也来到船头看到了逐渐接近中的海岸线,不过他在计算了此次航行的时间后就连连摇头,自春天从潮汐王国的国都出发到今日,希望号已经整整在海上飘荡了十个月,近一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距离他和营地的约定已经不到一半时间了,最多明年春天他就要返程,留给他探索这片新大陆的时间不多了。 约一个小时候,之前还在海平线尽头的海岸线用肉眼已经可以看得真切,可以确定众人看到的并不是庞大的海岛而真的是一块大陆,海岸线的长度惊人,一眼望不到边。 孟庆提前找到了适合希望号停泊的天然港口,在希望号抛锚停泊在港口后,船上的一行人蜂拥而下来到陆地上,众人的反应让常年生活在海洋中的鲛人纳闷不已,她不知道为什么之前还表现的很正常的那些人类,会对那些脏兮兮的泥巴这么兴奋,会不顾姿态的在地上打滚甚至抓起泥土往头上撒去。 “想不透么?如果你在陆地上生活了大半年,你看到海水的时候,会是怎样的心情?” 孟庆是最后下船的,他在下船时望向站在甲板上还在观望的鲛人,发现鲛人在盯着那些先下船的船员瞧,孟庆看了几眼就猜到了鲛人在想什么。 “肯定是不顾一切的扎入海水中,好好享受一番才是。” 鲛人点点头,经过孟庆的提醒她算是明白这些人类这会为什么会这么激动了,人类是生活在陆地上的族群,长时间漂泊在海上,哪怕已经适应了,但内心深处还是渴望脚踏实地的感觉,土地就是人类的根,离了土地的人就会像浮萍一样居无定所,被风吹雨打连个依靠都没有。 “我们应该已经越过了星球中心的赤道线来到了南半球。” 望着高悬在北方天空的太阳,孟庆如此说道,对星辰的理解他是最有发言权的,其他人完全不知晓行星的运行原理,更没办法相信自己生活成长的世界是一颗巨大的球体。 海岸线附近的植物很葱翠,而且有鸟类的踪迹,孟庆用望星瞳观察了片刻发现了生活在海岸线树林中的其他生物,里面有猿猴、野猪、野猫、啮齿动物等生物,没有见到魔物,或许没有魔物在此出现,或许魔物生活在更深处。 希望号入港的海岸线附近也没有魔物活动的痕迹,这表明这片新大陆可能稍有魔物族群,这对孟庆而言算是一个不错的好消息,如果新大陆的魔物也是猖獗,那他找寻新大陆的意义就少了很多。 一行实力最低都是初阶骑士的人类下了船,海岸线附近的生物顿时遭了秧,各种生物很快被那些人类抓来,或煮或烤着吃,吃了快一年的鱼,希望号上的人嘴里都快淡出个鸟了,现如今他们只想尝尝肉味。 大快朵颐一番后,孟庆检查了人数,带上船的三十五人,如今只剩下三十一人,有四人死在了这十个月的航行中,并不是因为疾病,而是他们自己作死被孟庆驱离了希望号,在茫茫大海上被赶下海的下场可想而知,那四人这会估计连骸骨都不剩了,茫茫大海是最好的清理工,能将生灵生前的所有痕迹都抹掉。 “出发!” 一声令下,孟庆连同众多人类开始了抵达新大陆后的第一次行进,倒是鲛人蜃在这之前向孟庆辞别,她是生活在海洋中的海族,天然抵抗在陆地上行走,她即使能勉强走一段距离,最终还是要返回海中,否则和砗磲一同都有渴死的危险。 “当初我就是在这片海域见到的人类,他们已经早你们之前好几年来到了这里,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很快遇到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还活着,祝你好运吧,希望你能找到你的族人。” 临行前鲛人蜃和孟庆做着离别时的对话,一番接触孟庆对鲛人之前的话多了一些信任少了一些猜疑,道听途说果然没有亲身经历来的正确,鲛人并不像海族口中的那般可恶,可能对海族而言,鲛人是邪恶的吧,就像人类对人族之外的所有智慧种族统称为魔物一样。 “你接下来要去哪里? 以后我如果找到你的族人,又该怎么联系你?” 孟庆望着鲛人,对鲛人这一海洋中的族群有着淡淡的惋惜,鲛人的处境比哥布林在陆地上的情况还要糟糕,至少哥布林不是举世皆敌,鲛人在海洋中却是除了族人连一个真正的同伴都没有,除了伴生的砗磲连说话的对象都找不到。 “这颗子母珍珠你收好,它和我的同伴有感应关系,哪怕相隔万里之遥也能感应的到。” 鲛人蜃在离别前递给孟庆一颗手指甲大小的黑色珍珠,听了她的描述,孟庆怎么看这颗黑色珍珠怎么像是传呼机,不过是异界版的而非电池驱动的。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很希望你能来人类世界做客,相信你肯定会喜欢那里的,当然你也可以随时来这片海域找寻我们,或许我不会长时间在此停留,但他们肯定会有不少人留下来,要不了几年,这里肯定就能成为人类的地盘。” 孟庆收起像是传呼机的黑色珍珠对着鲛人点点头,天下间无不散筵席,他和鲛人的缘分暂且到今天都尽了,日后是否还能再相见也是未可知。 “你如果真的能找到我的族人,我对前往人类世界非常感兴趣的,你将会是鲛人一族永远的朋友。” () 第345章 先驱者 鲛人离开了,她不属于陆地,海洋才是她的家乡,她将继续为找寻同族而努力。 一直到鲛人的身形完全沉入海中再也看不见孟庆才收回视线,他转过身来,望见的是一群精力充沛的人,这些人在海上漂泊了近一年时间,如今终于脚踏实地的踩在地面上,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对土地的热爱充斥在他们心头。 孟庆当然不会带着这群人在这片新发现的土地上进行开垦,哪怕一行人能开垦再多土地也无济于事,人数还是太少了,而且即使种出来粮食,那些量对孟庆也没有多大帮助,他不可能乘船将粮食远赴万里带回去,所以眼下能做的事情就是带上人继续往内陆深入,尽可能的探查清楚这片新大陆的地形地貌以及大小。 鲛人说几年前在这里见到过人类活动的踪迹肯定不是空巢来风,既然在孟庆之前有人类踏足这片土地,那么几年过去了,那些人可能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站稳脚跟,这些人将会是孟庆重点找寻的对象,找到他们,再探查清楚这片土地,孟庆的任务就算达成,可以放下牵挂返航回家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句话在异世界也是适用的。 在离开海岸线开始深入内陆后,孟庆一行人有了很多的新发现,这片土地上有着闻所未闻的动植物,构造与潮汐王国那片大陆截然不同,甚至有的还处在半进化状态,模样看起来非常古怪,像是两种生物的结合体。 海岸线附近转悠了几日孟庆没有发现有人类的踪迹,便是真正的开始带着众人深入内陆,探查这片新大陆的具体情况。 辽阔的原野上,一群打扮像是野人一般的人类正在狩猎,他们的猎物是一群像是猪但长着长长獠牙的野兽,这种野兽的獠牙足有半米长,比头颅要长的多,看起来有些畸形,但这可是野兽进攻防御的利器,连腰身粗细的树木几下都能刺穿。 浑身闪烁斗气光芒的人类是主攻力量,其他人手持长矛石斧充当辅攻手,一行人明显对这种围猎方式非常熟悉,哪怕一群十几只有着獠牙的野兽头朝外围城防护墙,不时暴起想要用獠牙刺穿猎手但都失败了,那些猎手精明灵巧的像是猴子,连衣服都不会被野兽碰到。 几分钟后,先后有三只獠牙野兽被刺穿动脉血管,鲜血洒了一地力竭而死,剩余的獠牙野兽因为同伴的死亡产生了恐慌心理,对战斗的想法不那么强烈,最终顺着猎手故意放出来的缺口逃离。 “哈哈,这群獠牙猪,每次都是这么笨,只会那一招。” 在杀伤力不俗的獠牙猪群离去后,猎手们连忙上前用皮质兜袋收取躺在地上獠牙猪尚未完全流淌完的新鲜血液,血也是非常有营养的食物,放在水里煮熟加点盐味道不比肉差,还有肉没有的特别滋味。 十几分钟后,就在这群猎手快要分割完三只獠牙猪准备返程时,远处传来的动静让他们没办法继续手里的活计,聚在一起惊疑不定的望着远处地平线上溅起的烟尘,远处似乎有大群生物在奔跑,不然绝对不会制造出如此大的动静。 “快,带上前后腿,我们离开,有麻烦了!” 顾不得心疼那些没能带走的肉,一行十几名人类发现情况有变后,第一反应就是带上能带走的收获回到栖息地做好防御准备,他们对这片土地而言依旧是外来者,至今都没能研究明白这片土地的规则,现在得到的没一点经验,都是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 一行人匆匆返回几里外一处建立在山洞中的栖息地时,他们身后的兽群已经非常接近了,顾不得与留守的人多言,回到洞穴的人类丢下带来的食物,合力挪动山洞入口外侧的巨石,片刻后用巨石将山洞入口堵得严严实实,连一只手都没办法塞进来,只有巨石上端有些许小孔缝隙。 “发生什么事了?” “不知道,我们刚狩猎到三只獠牙猪就发现远处有异动急忙赶回来,等等看吧,等兽群过去我们再出去。” 好歹带回了三只獠牙猪的四条腿,这次外出狩猎并没有空手而归,这让山洞里的人都松了一口气,人没事就好,猎物还可以继续狩猎。 兽群来得快去的也快,只是在动静持续了几分钟后,兽群制造的动静就听不到了,躲在山洞巨石后的人类又等待了几分钟,确定外面没有声响后,商议了片刻,合力将巨石重新打开。 山洞前的树林之前还枝繁叶茂,此刻树木除了主干其他分枝都变得七零八落,地面上更是有密密麻麻的野兽蹄子留下的痕迹,一眼望过去根本数不清。 走出山洞后人群数量终于可以点清楚,一共有近五十人,无论男女都留着一头乱糟糟的长发,女性占据少数,都是或牵着或抱着孩子,肚子也是鼓鼓的明显带着身孕,从最大的孩子不过四五岁的年龄来看,这群人在这片区域定居的时间并不长。 这群居住在山洞里看似像是野人的人类,来头可没看起来那么简单。 他们乃是潮汐王国上任国王派遣出来找寻新大陆的人马,只可惜同行七艘船有五艘都沉没在了无尽海,连带他们效忠的国王都葬身大海。 剩余的人历尽千辛万苦在海上飘荡快一年后才被季风吹到这里,花了几年时间也没能让人口变多多少。 多亏了这些人里面有火系骑士这才没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日子虽然苦了点倒是还活着,只可惜他们的船在飘荡到海岸线的时候触礁了。 以他们现有的人数,根本没办法制作出来能跨海远航的船只,所以就被遗落到了这片未知的土地上,一直到今日。 凭借这处山洞以及山洞附近的一处活水河流,一行人在这里住了下来,一住就是五年多时间,仅有的七名女性成了众多男性争抢的对象,女人的身份也是水涨船高,根本无需做多少事就能得到最好的待遇,这有点回归原始母系社会时代,但在这除了他们没有其他人类的新大陆,出现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 () 第346章 遭遇 观察了一会发现兽群确实已经离开,女人孩童重回山洞平复那紧张的心情,战斗力不够的普通男性被指使着做一些粗活。 有骑士实力的人待遇会好很多,在这个新的世界,依旧是力量为尊,其中实力最强大的高阶初位骑士享有着最高的待遇,仅有的七名女性他一个人就独占了两人,还和其他五人都有过关系。 即使如此其他人也不敢多言,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能把血脉流传下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哪里还有那么多可以嫌弃的。 这片土地上的野兽都有着非常强的体魄,拿獠牙猪来说,初阶骑士满含斗气的一击仅能刺破它的油皮,中阶骑士的攻击才能伤到獠牙猪但很难致命,之前杀掉的三只獠牙猪,全都是高阶骑士给予的致命一击,这也是其能获得其他人尊敬的最主要原因,能在这片陌生的世界活下来,高阶骑士要居首功。 刚刚的兽群可怕之处就在于如果他们胆敢直面兽群,连实力最强大的高阶骑士可能都会丧命,在这个没有多少药剂的世界,哪怕是头疼感冒等小问题有的时候都能要人命,这些年一共有近三十名新生儿出生,但活过三岁的仅有二十人,剩下的都是出生不久就夭折了。 沿着兽群经过留下的痕迹往回找寻,一行人有了意外之喜,一只受伤的野兽躺在一颗树下呻吟,还是平日里基本没办法狩猎成功的大型野兽,它趴下时都有人类那么高,更是有两名人类躺下这么长,哪怕是吃素的,光是体型也能碾压中阶骑士,这里的所有生灵对斗气的防护都很强,不知是自然原因还是其他原因。 高阶骑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后腿受伤没办法站直身体的这只巨大野兽击杀,众人爆发出兴奋的欢呼,光是这么一只猎物就足以支撑他们几十人吃一个月有余,配合其他搜寻到的野菜野果,坚持更久时间也不是问题,吃不完的食物熏成肉干保存起来,今年冬天会好过很多。 他们生活的地方距离海岸线并不算太远,在这之前曾经用两名成员的性命为代价在海边熬煮了几百斤的食盐带回来,到现在还剩一半还能坚持好几年。 出生在潮汐王国,又是王室的精锐,不会煮盐就让人笑话了,只可惜这些原本的精锐,在长时间野蛮的生活下,已经变得和野人部落无异,身上的衣服是野兽的皮毛,脚下的鞋子五花八门,几乎看不到多少文明遗留下的痕迹了,连带手里的武器,铁器武器都少见。 到了这种地步,他们对返回曾经的国度已经没有了多少兴趣,在这片新的土地上他们依然能活下去,虽然苦了点,但获得的一切都是属于自己的,不会有贵族来索要他们的收获,普通人就苦了点,但谁让他们没有更强大的力量呢,离开骑士他们估计连三天都活不下去就会死,驱赶他们离开族群估计他们都会跪下来求着不要被赶走。 “等等,好像又有动静!” 刚分割了巨大野兽没一会,实力最强大的高阶骑士就有了发现,他站起身手持武器眺望远方,那里有小规模的烟尘升起,正向着这个方位靠近。 “还是兽群么首领?” 其他人早已经称呼高阶骑士为首领,他们大部分已经忘记了曾经效忠的国王陛下,毕竟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情况是谁的拳头大听谁的。 “不太像,倒像是小股的野兽在活动,等等看,要是吃肉的就麻烦了,希望是一群吃素的。” 穷尽目力高阶骑士也没能从满是齐腰野草的草原上看清远处的景象,这片土地太荒芜了,野草长得非常茁壮,哪怕冬天到来会万物凋零,但到了春天就会向被施了魔法一样,几天时间长高一大截,半月时间就铺满整个地面。 “有发现! 是人类!” 另一边,骑乘着野性未退强制充当坐骑的野兽在旷野间赶路的孟庆忽然在野兽背上站直身体向远处眺望。 这已经是他带着人深入内陆的第八天,在这之前他和其他人都没有发现,见到的不是树木就是众多稀奇古怪的野兽。 这里的野兽着实给他来了一场下马威,不管是吃草的还是吃肉的,都是硬的一塌糊涂,百锻弓不灌注足够的木系能量居然没办法射穿野兽的毛皮,简直就是铜皮铁骨。 好在包括孟庆在内的一行人都不是普通人,实力最次的也是初阶骑士,或许没有多少进攻能力但自保还是无虞的,加上有孟庆以及两名高阶骑士在队伍里,所以一路上众人虽然遭遇了很多难缠的野兽,但倒是没有伤一个人,更没有人死亡。 “真的有人类比我们更早来到这里!” 众人对孟庆的话深信不疑,虽然以他们的目力现在还没能看清远处的景象,但孟庆说有发现那肯定有发现,他们现在对孟庆保持绝对信任。 “好家伙,这群人到底在这里生活多久了,一个个打扮的跟野人一样。” 离得近了,孟庆终于看清了那群先驱者的现状,不过那些人的情况看起来并不怎么样,一个个兽皮裹身头发呼吸一大把,哪里像是发现新大陆的先驱者,倒像是一群土生土长的土著。 “居然真的是你们潮汐王国的先驱,哈,这下有意思了。” 远远的聆听到那群野人般打扮的人的对话,孟庆确定了对方的身份,毕竟能说出潮汐王国的语言不会有第二种可能,总不能远在万里之外的这片土地上的人,也能无师自通学会潮汐王国的语言吧。 “真的是他们么? 太好了!” 那些一路上都没动容的人此刻终于动容了,连两名高阶骑士脸上都挂着难掩的激动,他们冒险跟随孟庆出海的目的,不就是找寻新大陆以及找到曾经的那些先驱者么,如今新大陆找到了,先驱者也找到了,如果能返回潮汐王国,他们一定会被当成英雄看待的吧。 () 第347章 辛酸 “是活人!!!” 当孟庆一行靠近之后,那群野蛮人打扮的先驱者怔怔的立在原地,放下了手里的所有东西,痴痴的望着由远及近而来的那一行人,当年的他们也是像这般无所畏惧的深入这片陌生的土地深处,但最终信念败给了现实,他们活成了自己想都没想到的模样。 “两名高阶骑士! 不知道他们的船是否完好。 我们,真的能回家了么?” 回家,对于这群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活了好几年的人而言,是埋藏在心底的渴望,哪怕是现在过得最有滋味的高阶骑士也是无时无刻都盼望着能回归。 看他们现在过得这种鬼日子吧,连人类世界普通小贵族领的初阶骑士都比不上,要什么没什么,除了勉强狩猎维持生活饿不死,他们这些年一无所获。 “我的天!” 孟庆一方靠近之后,终于看清了这些先驱者的打扮,初见他们差点把这些先驱者当成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野人,实在是他们太狼狈了,头发长的能盖住整个面部,在加上满脸的胡须,不凑近了根本分不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许多人心中咯噔了一下,这些先驱者的实力并不弱于他们,但居然过成现在的狼狈模样,这片陌生的土地给人的挑战,要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大。 “是潮汐王国的前辈么?” “是,你们,也是来自潮汐王国的么?” 双方相互向对方赶去,很快距离就拉进到不足三十米,到了这个距离,双方都能看清彼此,没有等孟庆开口,那两名高阶骑士就是主动发问。 先驱者一方回答的人,声音都有些颤抖,他们设想过这种可能,但在幻想变成现实的时候,内心还是有一种不真实感,真的有潮汐王国的人又踏足这片土地,找到了流落异乡的他们。 因为双方都有太多的话要说太多的问题要问,所以双方居然就站在旷野上这么对话了起来,直到太阳渐渐西沉天色变暗起来,打扮的跟野人一样的先驱者霍然惊醒,急忙呼唤孟庆一行人:“快,天马上黑了,快随我们回住处。” “这里的夜晚很危险么?” 深入这片陌生的土地好几日,孟庆在夜晚都没见到什么特别之处,偶尔有不长眼的野兽试图夜袭他们,但全部都成为他们一群人的夜宵和早餐。 “很危险,夜晚有太多的食肉动物出没,不要小看那些普通的野兽,每一只都有不弱于中阶骑士的实力,成群结队行动的食肉野兽,能把看到的所有活物都撕成碎片吞下肚。” 能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活过五年,这群先驱者用性命作为教训得到了很多经验,眼下找到的栖息地虽然不是最安全的但是最适合的,也就在找到栖息地之后成员数量才稳步增长,在那之前成员数量可是日益减少的,从一开始的一百多人一度减少到不足五十人。 “那好,去你们现在居住的地方看看吧。” 随孟庆而来的人脸上都挂着轻松的表情,终于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找到先驱者了,他们的目的已经达成,此行基本已经圆满,只要孟庆下了决定,随时都可以启程返回海岸登上希望号返航。 那个时候,他们就可以回家了。 “这就是你们现在居住的地方?” 当双方汇聚到一起的队伍来到先驱者们费力找到的居住地时,新来的人不由得为之愕然,这也太简陋了点吧,他们原本以为这群先驱者不住石质建筑,好歹也得有各自的木屋,没曾想一群人居然一起居住在只有一个入口的石窟里,还没靠近石窟,就有一股淡淡的味道飘散出来,那是洞穴里的事物长时间缺少阳光散发的味道,很难闻。 “让你们见笑了。” 一群人的脸皮厚的能抵挡蚊虫叮咬,但此刻却有些脸红,只不过天色太暗看不真切,让人看到自己的不堪,真是一件非常难堪的事情呢。 停顿了片刻,队伍继续前进全部进入洞穴,此行最弱的都是骑士,只要开启了斗气防护,些许难闻的气味并不算什么,不过普通人就比较难受了。 进入石窟后,荧光石散发的光亮成了唯一的光源,这些出身于潮汐王国的骑士多少还有点家底,至少还有荧光石可以照明,倒不至于天黑之后真的抹黑在石窟里前进,那可真的过的和野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石窟里留守的人有不少,当看到外出查看情况的族人终于返回,内心的担忧总算是放了下来,很快他们就见到了随同族人来到的孟庆一行,所有人的脸上都是惊讶,那些从未见过外来者的孩童,更是好奇连带畏惧的躲在大人后偷偷打量,疑惑这群陌生人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他们,他们是……” “没错,我们的族人,我们可以回家了!” “回家,呜呜呜,我们真的能回去了么?” “妈妈!” 在确定了这不是梦之后,哭喊声响彻石窟,许多人将这些年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委屈全都用哭泣与眼泪发泄出来,一时间场面对孟庆这些外来者极其尴尬,他们很难体会这些哭泣之人的心情,毕竟没有经历过那些人的经历。 “你们,这些年就是这样过来的么?” 在先驱者们的陪同下,孟庆很快看完了整个石窟的内部,石窟并不大,内部只有三条通道,通向三处更小的石屋,一间用来放置食物、饮水、武器等重要的物品,另两间用来住人,住处狼藉不堪,连床都少见,更多的是兽皮铺在地面上,再盖一张兽皮就算是床铺了,许多人甚至只在腰间裹了一张兽皮,根本没有布质或麻质衣服可以穿。 “前些年过的还不如这,没来这里的时候,我们的人数一直在减少,在野外总会有疏忽的时候,每次一疏忽就是有人死去的时候,那些可恶的野兽无孔不入,天上地上乃至地下都有可能出现,最困难的时候,族人数量一度减少到不足五十人,找到这里后才勉强站稳脚跟,靠狩猎度日熬到今天,如果你们没来的话,怕不是我们真的要像野人一样在这里过一辈子,连带子孙后代也过着同样的生活。” () 第348章 疏远 先驱者中的高阶骑士谈起了辛酸的过往,能让在人类世界无论到哪里都是座上宾的高阶骑士满腹辛酸,可想而知这些年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天大地大无处为家的感觉太让人难受了,远离家乡之后才知道,家原来是这么温暖的地方。 发泄完内心的委屈后,石窟内的哭声渐渐消失了,为了表达自己最衷心的欢迎,招待孟庆一行人的食物无比的丰盛,比起他们每年才能吃上一次的年夜饭还要好,长时间生活在海上的孟庆一行人也很久没吃过正式的食物了,所以一顿晚餐双方可以说是宾主尽欢。 “钢铁船只?真的么?” 晚餐后,实力较强的一群人聚在石窟外夜谈,伴随他们的是夜晚的凉风以及头顶的残月,偶尔在远处响起的野兽嘶吼声成了伴奏的乐曲,这样的环境着实不错,如果不考虑隐藏在夜幕中的危险的话。 听闻孟庆谈及希望号,那名先驱者高阶骑士满脸惊愕,这才几年不见,潮汐王国的造船技艺已经进步这么大了么? 他们当年乘坐的还是多桅帆船,虽然足够大但整体还是木质结构,近海以及初入深海时还没问题,但深入无尽海后,那狂暴的风浪让这些第一次深入海洋的人见识了什么叫做大自然的力量,孤零零飘荡在海面上木船看似庞大,但就像是无根的浮萍一样随波逐流,风帆根本控制不住方向。 “不,那艘船是船主自己造出来的。” 旁听者给出答复,希望号大部分结构是由他们拼凑出来的,但最重要的核心部分都是由孟庆完成的,核心部分才是希望号的重点,钢铁为材质制作出一艘船的雏形非常轻松,只要是有材料都能慢慢做出来,但缺少核心部分,怎么将沉重无比的船驱动起来就是个问题,也就孟庆解决了这一问题,希望号才能驶入无尽海最终来到这里。 “你们,不是陛下派遣出来的!” 这下轮到先遣队的骑士震惊了,在这之前他们一直以为孟庆一行也是和自己一行人一样是效忠于潮汐王国王室的人,不曾想孟庆一行人居然是民间的私人势力,这让他们顿时不知如何是好,是不是潮汐王国的王室队伍可是非常关键的一件事。 “你是指那位端木陛下么? 其实他差点就登上了我们的船,只可惜因为意外影响到了他,才让他没能登上船,否则你们现在应该能在队伍里见到你们的陛下。 而且我要声明一点,我并不是潮汐王国的人,他们也都是我花钱雇佣而来的,这次出海我为的是找寻新大陆,如今确实也找到了也要多谢在海上遇到的鲛人朋友,不是她的指引,我们可没这么快能找到这里,也没这么快能遇到你们。” 听完孟庆的讲述,先驱者们都是站了起来,望向孟庆一行人的表情也变了,在这之前他们以为自己和孟庆一行人算是同一势力,但现在双方不属于同一势力,那就没办法再像之前那般亲近了,毕竟道不同不相为谋。 “你们,到底有什么目的?” “不是和你说了么,我们是来找寻新大陆的,就是你我脚下的这片土地,现在新大陆找到了,我们的目的也已经达成,剩下的事情就只有返航回家了。 怎么样,要我捎带你们一程了,虽然目的地可能和你们的预料有点出入,但距离你们的家乡并不算太远,怎么说也算是回到了文明世界。” 孟庆当然不会再返回潮汐王国,他要找到大河通往无尽海的入海口,沿着大河逆流而上直接回到南方丛林的哥布林联合营地附近,孟庆估算过这次返航应该要半年时间,具体多久还需要返航之后才能确定,但肯定不会像来时这般花费如此漫长的时间。 “我们,需要考虑一下。” 得知孟庆并不是潮汐王国的人,也不效命于潮汐王国的国王,这群先驱者的态度有了明显的变化,哪怕他们再怎么想就此回家也不会就这么轻率的答应下来,虽然孟庆一行人基本都是潮汐王国来的,但偏偏他们是孟庆雇用来的而非听命于国王陛下。 “当然,我们还需要继续深入这片土地,在返程经过这里的时候,你们做好决定就行了。” 孟庆不置可否,他不是真的期待这群人能够跟他回去,不来最好,他还能少带几十号人登船,要知道船上多一个人,希望号行驶在海上耗费的能量就多一分,这消耗的可都是比金银还要昂贵稀有的宝石,孟庆剩余的宝石,已经不够希望号往返于文明世界与这片新大陆了。 “不要深入,听我一句劝,继续往里走会很危险,我们当初遇到过的最强大的生物,能在不长翅膀的情况下踏空离地,更是有体型大到能一口将人吞下的蟒蛇、飞在天上翼展超过十米的巨鹰,这些都是能威胁到你们生命的存在,不可小觑。” “我知道,但我还是会深入这片土地的,因为我需要找寻到这片土地的价值所在,有些东西需要亲眼见到才能真正确定。” “我劝不了你们,只能祝你们一路平安,能够早日安全返程。” 先驱者高阶骑士无奈的摇头,他的络腮胡已经剪了,头发也用水清洗过,显露出一个平凡的中年人模样,唯一还能证明他不凡的是他的眼睛与气度,当年的他也算潮汐王国的美男子一枚,只可惜现在过得连普通人都不如,能依靠的唯有那一身的能力。 “我会的,夜深了,大家都回去吧。” 孟庆点了点头,抬头最后望了眼头顶的残月,月儿弯弯,距离下一个满月之夜还得有大半个月,到了月圆之夜,孟庆的研究又能启动了。 孟庆研究的新项目自然是砗磲使用珍珠贝吸收月光之力强化自身的方式,砗磲算是一种天然能变强的生物,只要不死活着的时候,越年长实力会越强大。 () 第349章 联合营地的变化 在洞穴休息了一夜后,第二天一早孟庆一行毅然辞别那些对待他们已经没有先前热情的先驱者,继续开始了对这片陌生的土地进行探索。 花费了约三个月时间,孟庆终于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这片大陆的另一方尽头。 以众人的脚程,此行花费时间约在一百天,前行距离约五千公里,这几乎便是这片陌生土地的直径,比起另一片不知边际的大陆要小得多,但对孟庆而言已经足够了,这么大的土地,纵横五千里,方圆得有两千多万平方公里,除去一半的不适合居住的地方,剩余的土地也足以产生一个庞大的国度。 “再次迁徙!” 这是孟庆在归程时做出的决定,他决定将哥布林联合部落不远万里迁徙到这片土地上来,当然为此要花费长达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做事先准备,但这是完全值得的。 在这片新的土地上没有人类的踪迹,有的只有智慧尚未开化的野兽,且这片土地上的植物拥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能让吃草的生物体质更加强健,肉食动物更无需多言,它们只会比食草动物更强壮。 仅是在这片土地呆了半年多时间,孟庆一行人都能感觉到这种直观的变化,那就是他们一行人的体魄都变强了,其中以实力较弱之人的变化最为明显,反倒是实力强大的高阶骑士几乎没有多少提升,毕竟他们的体魄早已经提升到了一个上限。 对于单体实力弱小的哥布林而言,这片土地简直就是天堂一般,没有人类以及各种魔物的打扰,哥布林可以安心的在这里繁衍生息壮大族群。 在族群数量遍布这片土地之前,对外开拓的事情都可以放下,当族群数量让这片土地都已经容不下的时候,对外开拓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孟庆可以相信在这片土地上休养生息数代之后,哥布林将会成长到认识哥布林的存在想象不到的程度,每个哥布林都不弱于人类的骑士,那将会是全民皆兵的盛况,孟庆想不到能有什么样的力量来阻止哥布林登上这个世界最顶峰。 花费了半年时间测量了这片土地的大小,期间孟庆也有很多意外发现,这片土地下有着丰富的各种矿藏,包括金银铜铁等普通材料以及各种珍稀的宝石、精金、山铜、秘银等矿脉,这片土地似乎从形成到现在都没有过统治者,更没有文明在这片土地上诞生,那些创世神赐予的瑰宝,一直都深埋在地底终年不见天日,只待有朝一日被挖掘出来到地面上。。 回到最初遇到那群先驱者的地方,有过横跨这片大陆的经历,这些人对于孟庆再无任何作用,不过他也没有就这样毁灭他们,反而很好心的给予他们各种作物的粮食以及工具让他们在此休养生息,反正等他带着哥布林大军来到时,这些人多年的努力都将成为哥布林所有,就让这些人先高兴一阵子吧,待发现一切努力都不过是给哥布林做嫁衣时,相信会是一番非常精彩的场面。 这些先驱者中,只有少数几人选择跟随孟庆离去,他们不知道此行的目的地并不是他们做梦都渴望的潮汐王国,而是潮汐王国西南方向、无尽密林中的哥布林联合营地,只不过等他们登上了船就要看孟庆的意思行事了,他们从这一刻起就已经没有了自由可言。 “回家!” 半年时间过去,停泊在避风港的希望号,除了船身上多了些海藻与藤壶等粘附物并无多少变化,一行人登上希望号后,迎着朝阳孟庆大手一挥,下达了返程归家的指令,庞大的希望号长鸣声久久不散,惊扰了海岸线附近的生灵,让它们惊惧的逃离海岸线,逃离那只漂浮在大海上还能发出震天声响的庞然大物。 视线转回南方丛林。 孟庆的的离开对蒸蒸日上的哥布林联合营地是一个莫大的打击,让联合营地迅速发展的势头陡然平缓,在孟庆离开一年后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 失去了孟庆的约束,先后有几个魔物部族与其他部族产生不可调解的矛盾负气离去,甚至有一族因为和其他族群发生争斗差点被灭族的情况。 也多亏了哥布林如今已经成长到了一定的程度,足以充当老大哥调节所有矛盾,但少了孟庆的哥布林们总是有些力不从心。 孟庆离开一年多后,联合营地又发生了重大的问题。 这次是地精部族全体反叛,并且盗走了联合营地重要的研究数据,包括黑火药配方、魔能动力核心的简陋组装手册以及孟庆写下没来得及实现的一些超前事物。 比如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械、放大版的枪械—火炮、盗取自然力量得到的电能力量等等,这对联合营地是一个莫大的打击,让联合营地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科技水平遭受重创。 不过整体而言,联合营地的族群数量还在快速增长之中,从一开始的一万多,两年过去近乎增长了一倍,虽然这些都是新生儿,但哥布林的少年期很短暂,再来五六年又是一波生育高峰,十几年时间就能让族群数量翻好几番,这是人类万万比不上的强大天赋。 随着孟庆的三年之约越来越近,整个联合营地的人心都有些躁动,绝大多数的族员盼望孟庆的归来,少数则不希望孟庆回来,因为他们在孟庆离开后得到了之前没有的待遇,只看重眼前私利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有的,他们不会记得孟庆为他们做了什么,哪怕没有孟庆他们绝对不可能有现在的一切也是如此。 要说联合营地最盼望孟庆归来的莫过于开心果伊迪丝,这位小小的半精灵近三年过去了多少长高了一些,但这种成长是微乎其微的,她身边的人几乎无法发现她的成长,一直都以为她这些年没有一点变化,毕竟是寿命悠久的半精灵。 距离三年之约越来越近了,伊迪丝内心的紧张感也是越来越强,她无比渴望能在有一天醒来听到孟庆归来的消息,但每一次梦醒,等待她的都是失望,孟庆还没有回来。 () 第350章 离与留(明日完结) 这天午后,伊迪丝让自己心爱的战马载着自己又一次走出了联合营地,痴痴的坐在联合营地北侧的大树树梢上眺望远方,孟庆是从这里离开的,她自然也在这里等待,这样她就能更早的看到归来的孟庆身影,比任何人都更早。 后方营地传来的声响最开始没有让伊迪丝当回事,但当她听到晨星这个字眼时,整个人都变了,几乎是直接从十几米高的树冠上跳下来,一个呼哨唤来一旁吃草等待的战马,飞快的驾着战马往营地方向赶去。 “南边,南边大河,晨星大人回来了,从大河下游回来的! 船,一艘好大好大的船,晨星大人坐船回来的!” 当伊迪丝赶回联合营地后,听到的便是越发激烈的欢呼声。 大河对于如今的联合营地非常重要,那是联合营地的水源来源以及很多的食物来源,依靠大河可以说有数不尽的鱼可以捕捞,大河实在是太宽了,哥布林的捕捞对大河里的生态环境影响是微乎其微的,每年汛期时,从上游冲下来的鱼儿与鱼卵都是海量的,哪怕水中的捕猎者再多,那些顽强的鱼儿依旧不断增多中,从来没有减少过多少。 “南方!” 伊迪丝此刻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赶到大河亲眼见到晨星,孟庆离开的每一天,对于伊迪丝而言都是无比难熬的,她无数次的从睡梦中惊醒,每次醒来眼眶都是有泪水溢出,一个被族群抛弃的半精灵,当她找到新的可以依靠的对象,这种从地狱到天堂的感受,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想象的。 联合营地南方大河沿岸,孟庆站在希望号的船头,可以清楚的看到聚集在河岸附近人模狗样的哥布林族人,那些族人如今的模样和他初来异世界时截然不同,衣着虽然不算光鲜但已经十分完整,这可不是小变化,能让不知多少载都习惯赤身光脚的哥布林适应像人类般穿衣打扮,足以证明孟庆的成功。 “船主,我们到了么? 这里是什么地方?” 同船的那些人类不知道为什么孟庆会选择在这个看起来很偏僻的地方停下,在希望号沿着大河的入海口逆流而上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发现不对,但一直没有多言毕竟孟庆的威严在那里,在这个时候他们终于忍不住内心的想法将想法倾诉出来,毕竟他们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回家,无论男女老幼无论实力强大与弱小。 “这里是我的家乡,我回来了。 你们随我一同出海,前后经历了两年光阴,我相信这段经历对你我而言都是记忆深刻的。 现在我的身份可以告诉你们了,我不是人类,有半精灵与哥布林血脉,乃是你们一直以来都痛恨的魔物。 那么,你们现在的选择是什么? 是就此离开将这番经历当做日后的回忆,还是继续跟随我,去体验一番正常人生绝对没办法体验到的精彩? 我相信你们都有自己的决断,我不强求你们,时间还有一些,你们自己考虑一下吧,等我的族人们来到,我就会下船,那个时候我不希望还见到不愿留下的人。” 孟庆望着立在甲板上的数十人,这些人他每个人都能喊出来名字,也和每个人都交谈过,哪怕他现在不是人类,他依然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统帅者,从这些人对孟庆的态度变化就能发现,从一开始的无所谓到后来的小有敬意再到之前的钦佩,孟庆成功用人格魅力感化了他们,让他们认定孟庆是一个值得追随的存在。 “!!!” 孟庆的话就像是惊雷落下,直接把船上的一群人炸晕了,他们猜想过很多,但都没敢把孟庆和弱小可恶的魔物联系到一起,毕竟孟庆表现的太不凡了,这哪里是魔物能做到的事情。 “船主,您没开玩笑吧。” “当然没有,看河岸那里,那里就是我的族人,你们一直以来视作卑劣存在的哥布林,没错,他们就是我的族人,我的身体里有流淌和他们体内一样的血脉,这是从始至终不会改变的。 当然,有哥布林血脉并不能说明什么,我同样有人类血脉、精灵血脉乃至远古时代的神秘血脉,这些都是我的助力,让我拥有了现在的能力,少了哪一种,我都是不完整的。 告诉你们这些,我是想表明一件事。 魔物并不是完全邪恶的,他们有他们的人生,并不是你们一直想象的那般,如果你们有深入了解的想法,那留下来体验一下,就能让你们彻底改观。 我相信我说的话还是有些可信度的,从这两年的共同经历大家也能看出来,多余的我也不多说了,只有我们成为同伴我才会说更多的事情。 我可以保证的是,那片由我们共同发现的新大陆,将会是我族未来的大本营,那片土地有多神奇不用我赘述了吧,你们是希望留在这片努力得不到应有回报的地方,还是希望前往那片拥有无限可能与未来的新大陆?” “船主,带我一个吧,我在这里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了,我想和你一起见识更多的精彩。” 孟庆的话还是有作用的,很快就是有人下定决心,第一人的出现不是结束,更多的人选择继续追随孟庆,因为他们在孟庆这里看到了在其他地方其他人身上没有看到的希望之光,对有理想有追求的人而言,希望才是最重要的,它看起来虚妄但是十分诱人的。 “你们呢,不想留下来就走吧,已经相处了这么久,我也不愿你们回到这片土地上在白白丧命,不想留下的人就走吧,赶紧走。” 孟庆的表情很满意,足有近一半的人选择留下,包括一名高阶骑士,这样的力量对于现如今的联合营地是很重要的助力,哪怕到了人类世界任何地方,高阶骑士都可以成为座上宾。 其他人你看我我看你,都看到了眼中的顾虑,他们不是不相信孟庆,而是魔物邪恶已经是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想法,不是孟庆几句话就能被撼动的,他们看得还是不够远,只能看到眼下能看到的东西。 “我们真的可以走么?” “可以,那些救生船你们带走吧,带上一些食物现在就走,顺着大河往下游去,到什么地方要北上相信你们心里也有数,到了那里再北上就是潮汐王国的国境了,相信你们能找到回家的路。” 孟庆脸上并没有显露出失望,他相信那些离去的人,在日后会有一天因此后悔的,在他归来后,哥布林的上限远不止在新大陆称雄称霸那么简单,他要让哥布林成为这片大陆的主宰,那一天对他而言,并不会太过遥远。 () 第351章 开心就好【全书完】 在孟庆回归后不久,从潮汐王国传出一个让人无法辨别真假的消息,那就是有人在无尽海上找到了一片新的大陆。 只可惜哪怕是潮汐王国穷尽几百年国力也仅有一支好运的船队找到新大陆,哪怕确定这一消息真实性可以信任的人,也没办法越过茫茫大海找寻到那片新大陆。 哪怕是那些曾经经历过漫漫海上航行的人,亦没办法回忆起正确的航线,毕竟海上可以参照的东西太少太少了。 其他人不能回忆起航线,孟庆却能,他亲身经历了往返新大陆的航行,已经在记忆中将那块新大陆标记了起来。 自孟庆返回哥布林联合营地后,哥布林联合营地的动荡彻底消除,重新找到主心骨的联合营地,又一次开始了蒸蒸日上的发展。 十五年后…… 穷尽哥布林两代人的努力,足以支撑联合营地全体成员越过无尽海抵达新大陆的船队造好了,为此孟庆不惜与南方丛林外的人类世界多次接触,或买或抢弄到了足够的铁矿,用十几年时间制造出了多达几十艘希望号这般庞大的钢铁船只。 生活在南方丛林中的哥布林联合营地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因为孟庆的行事风格,已经被人类世界所熟知,加之孟庆散播在人类世界的《哥布林编年史》影响,人类对哥布林这一族群的看法有了些许改观,但距离真正的平视还有很遥远的距离。 几乎在一夜之间,一度被人类世界视作心头大患的哥布林不见了,一段时日后,有大胆的人类骑士组队深入丛林,忐忑的穿过丛林找到林间的联合营地位置,愕然发现偌大的联合营地已经被遗弃,营地周边的树木全部被砍伐殆尽,农田被毁,水井被填,狼藉的模样就像是遭到了强大外力的干涉,但能一举拿下这群盘踞在南方丛林近二十载族群数量已经超过十万的势力少之又少。 消息传到外界后,外界对此讨论了很长时间,大部分人一致认为这群哥布林遭遇了了不得的存在一夜之间被灭族,仅有少部分残兵逃到丛林深处再也不敢露面,这是否是他们用来心里安慰的想法无从得知,但哥布林自那以后很少在人类世界出现却是不争的事实。 漫漫的海上航行后,孟庆率队带领超过十万的族人远赴无尽海抵达了那片新大陆,对人类而言并不算太漫长的一年时间,对哥布林而言却相当于生命的重要一部分。 有不少年迈的哥布林没有坚持到抵达新大陆的那一刻就死在了船上,当然也有更多的哥布林新生儿在船上出生。 重回新大陆,孟庆选择的登录点是新大陆的另一个位置,一行超过五十艘船,一艘都没有在海上沉没无疑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也就他能提前预测海上的天气变化,及时带领船队远离暴风雨与海浪,否则最少也得有两三艘船连带上面的哥布林永远的沉没于无尽海中。 无主的新大陆,对于一直以来想要找寻合适家园的哥布林以及随行的诸多魔物族群而言无疑是天堂,这里没有视他们为怪物的人类整日狩猎他们,这里生活的生灵智力低下虽然个体实力强大,但对于哥布林等魔物族群而言,是最好不过的试炼对象。 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就像是细沙,不经意间从指缝间流淌走,带走的不光有那些过去,还有永远无法追回的时刻。 孟庆和兰雅最终还是成婚了,再不成婚,兰雅就老了,两人的孩子,遗传了孟庆最多的天赋同时也有兰雅的部分血脉,他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是成了联合营地所有人的掌中宝,是被视作联合营地未来继承人的。 穿越到异世界第四十个年头,曾经的哥布林联合营地成了过去,新的哥布林王国在被孟庆命名为遗忘之地的新大陆建立,过百万的人口是王国成立的根基,几十年的分支散叶后,哥布林的足迹已经遍布这片新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哥布林的整体实力更是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年龄上限从最初二十多岁提升了一半有余,长寿的活到四十岁也不是问题。 在哥布林王国成立之后,孟庆终于将视线从新大陆上移开转向西北方向,那里是他的故乡所在,几十年过去了,那里变成什么样子了,他很好奇。 因为一开始就是乘船来到遗忘之地的,加之遗忘之地四面环海,所以几十年后哥布林王国对造船技术已经掌握的炉火纯青,不管是运输船还是护卫舰亦或者是架上火炮、魔导炮的战斗舰,数量都是以百计算,光是海军哥布林联合王国就有超过三万,至于步兵与骑兵数量更是海军的好几倍,不管是各类矿石还是坐骑,这片遗忘之地都不缺。 孟庆在哥布林王国成立之前已经将火药枪、火药炮以及魔导枪与魔导炮制作出来,魔能动力战车更是成为了步兵团全员装备的载具与武器,机动性与适应性比起骑兵要更强。 “陛下,您已经看那个方向好几年了,到底在看什么?” “伊迪丝啊,我在看我们的家。” “家,这里不就是我们的家么?” “你忘了,我们当年在丛林里的那个家了么?” “当然不会忘,不过这都多少年了,肯定已经荒废了,或者被其他什么族群占据了吧。” “我想去看看,也想去更多的地方看看,还有你,记得我当初和你说过的话么?你的姓氏是茉莉,这是鲜花王国的贵族姓氏,现在的你,已经有实力去面对那些真相,去面对你曾经的族人了。” “我,需要好好考虑考虑。” “放心,明年才会真正远征,你有足够的时间来思考。” 靠近遗忘之地北岸的海岸悬崖边,孟庆与伊迪丝正在对话,整个哥布林王国,也就两人有真正的话题可以说,他们都有着纯粹的精灵血脉,寿命悠久,几十年过去,时间在他们身上留下的痕迹少之又少,不像普通哥布林都已经换了三五代人,连曾经被抓来充当奴隶的那些人类都有很多老去,他们的孩子都已经为人父母为了孩子更好的明天而努力着。 “艾草快不行了。” “我知道,她已经四十多岁了,哪怕我再怎么努力维持她的生机,她也没有多少时日可活了。” “从始至终你都不给她一个说法么,不要以为我看不出,她是打心眼里喜欢你的。” “人世间求不得的事情太多了,除非超脱才能脱离这个苦海,否则都是在苦海沉沦的人,并无什么区别。 生与死,本就是顺应这个世界法则的事情。” “你真的很无情知道么?” “我知道。” 次年春,一切准备就绪后,哥布林王国的远征队乘船带上足够的物资离开遗忘之地向着西方的大陆进发,那片大陆上的人对此仍然一无所知。 几十年过去,那里有了不少的变化,甚至草原上的雄狮王国都换了新的主人,曾经落魄的狐族重掌权柄,这是最近几十年那片土地上发生的最大的事情。 更多的地方几十年过去了并无多少变化,大部分普通人还是和先辈一样过着勉强能活下去的日子,贵族依旧腐败贪婪,骑士依旧在为更强的实力与更好的生活而努力,如果没有外力介入,这种情况可能还要维持数百乃至数千年才会改变。 潮汐王国是孟庆所带领的三十万混合军团远征队抵达的首站,面对从海上而来的庞大军团,潮汐王国的抵抗极其无力,甚至都没能靠近未知的敌人,沿海防线就被冲破。 那些乘着钢铁战船展露出神奇手段的敌人,沿着直通王都的运河逆流而上,根本不受地形与水流影响,这让很多人想到了已经成为传说的那一故事,当年就有一艘钢铁船只从潮汐王国的王都出发驶入无尽海,现如今归来的是那一艘船么? 仅仅花费了不到一周时间,曾经立于这片土地上几百年的潮汐王国王都就被攻克,孟庆率领的联合军团展现出的实力让人瞠目结舌,不管是体魄还是那能在极远距离就发射出弹丸的枪械都是人类所没有预料到的,曾经被视作王牌的重骑兵在炮火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的存在,只有骑士能与这种力量对抗,但面对几乎无穷无尽的联合军团,再有毅力的骑士最终也会败下阵来。 征服是一件事,如何管理征服下来的地盘又是一件事,孟庆足足在曾经的潮汐王国王都呆了五年时间才真正的改变了潮汐王国人类的观念,以此为根据地他又从遗忘之地召集了新的一批远征军团,组成超过五十万的庞大军队,继续西进开始了新一轮的大陆争霸。 抵达鲜花王国时,孟庆想见的那个人终于见到,只不过对方现在的身份早已经不是曾经的郁金香女王,她的女儿登基成了新的女王,在见到孟庆后,已经显露出老态的黛娜·黑色郁金香久久无语,当年她一句话放过的孟庆,如今已经成长到能让她都为之绝望的地步,那包围郁金香王城的海量军团,是鲜花王国绝对无法力敌的存在。 “知道么,在见到你的那天起,我就渴望这一天的到来。” “你有那么恨我么,足足记挂我几十年。” “不,并不是恨,而是对求不得事物的一种病态的破坏欲,我不是什么好人,你是在这个世界上给我最大打击的人,凌驾你之上这般望着你,是驱使我不断变强的动力。” “你这样说,我真的感觉很荣幸,晨星,你到底想要什么?人口?土地?财富?这些你现在都不缺了吧。” “我想要什么? 哈哈哈哈哈哈,当年我在《哥布林编年史》那本书里已经写了,只不过你没有找到罢了。 起初,神创造了这个世界。 最后,神离开了这个世界。 既然神弃这个世界而去,那我取而代之,又有何不可?” 在遗忘之地孟庆最大的收获便是得到一具神之躯,那是死去神战中的神明,是创世神以自己为原本创造的强大存在,几十年如一日的侦测剖析,让孟庆吸收了神之躯、魔之躯为己用。 现在的他可以说已经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神明之外最强大的生灵,哪怕是精灵在他面前也要俯首,生死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在孟庆攻克了郁金香王城后,人类世界为之哗然,如果说潮汐王国的陷落是因为孟庆掌握着钢铁战船可以长驱直入直达潮汐王国王城的原因,那么弃船步行的孟庆也能拥有攻克一国的力量那就非常可怕了,鲜花王国北方与西方的其他国度皆是陷入惶恐之中,曾经孟庆努力渴望做到的事情,现在轻而易举的达成,哥布林之名真正响彻这个世界。 同样稳固住了鲜花王国的人类后,名字已经传播到这个世界所有角落的孟庆没有中止自己争霸的步伐,以潮汐王国边界为桥头以鲜花王国王都为指挥部,遗忘之地源源不断的产出足够的兵员与武器,供争霸的孟庆可以高歌猛进吞并更多的土地。 遇到精灵之前孟庆对精灵的感官是:这是一群神明的宠儿,是高高在上不可冒犯的存在,但当他拥有了魔之躯与神之躯的融合体后,精灵在他面前也犹如婴儿一般弱小,仅是他一次深入精灵王庭就让曾经称得上是整片大陆最强大势力的精灵族为之衰败,武力与文化并驱发力,精灵也是无奈的成为孟庆的从属部族,除非他们想要被灭族,否则就没有第二种选择。 来到异世界第九十年,当孟庆回首看去时,这片大陆上已经没有不属于他的土地了,纵横几万里的土地,皆被冠以联合帝国的称谓,民间私下里的反抗势力一直存在,但孟庆没有多理会,因为他的真正目标并不在称霸,而在找寻真相。 真相是什么? 真相一直被隐藏的很好,但最终还是被孟庆用侦测能力发现了。 真相就是,他孟庆所知晓的一切,都不过是人为创造出来的。 不管是神、创世神、这个世界还是他孟庆亦或是万族,都是被另一个时空的一名普通人创造的。 他在书中世界,这是孟庆用肉身横跨这方世界的尽头得到的结果。 在这个世界的尽头他见到了创世神,曾经被他认定无所不能的创世神,如今也被困在世界的尽头无法前进一步。 “嚯,终于有同伴出现了,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一直被孟庆视作这个世界创造者的创世神,在见到孟庆时道出这么一句话。 他此刻的状态很差,肉身已失只剩下一团意念,在创世神的解释中孟庆知晓这是创世神多次尝试突破这个世界封锁付出的代价。 “怎样才能见到我们真正的创造者?” “很简单,这个世界毁灭的那一天,就是我们与他相见的一刻。” “没有第二个办法了么?” “没有,这个世界就是个牢笼,我也是很久之后才知道的。” “这可真是一个,坏的不能再坏的消息啊。” “你的选择是什么?” “毁灭世界什么的还是算了,活在他人创造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我应该算是主角吧,毕竟过的比你要精彩。” “呵呵,你这么认为没什么问题,毕竟活着,开心就好。” “是啊,开心就好,回见,我要继续过我主角的生活了。” 【全书完】 ()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