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见著紫衣初】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别后再爱》 作者:唯其   文案:   一句话简介:   一个渣男不小心把未来老婆玩丢了,又辛辛苦苦去倒追的故事。→_→   编辑评价:   林夕十年前因意外导致车祸,连人带车跌落湖中,被向南救起后,对他暗生情愫。向南彼时已有女友温暖,林夕的出现,导致温暖和向南渐行渐远,最终另嫁他人。向南陷入痛苦,林夕陪在他身边,苦苦守候十年,直到温暖传出离婚风波,向南因放不下旧情人,和林夕分手。但事实上,十年前温暖的婚姻,和十年后的离婚风波,都只是一场阴谋。此文侧重心理描写,男女主性格偏执,都是飞蛾扑火的类型,男主草根,卑微的出身是年轻人野心的阶梯,女主白富美,物质的丰厚导致她对感情偏执的追求,女配白莲花指数爆表,段数很高,男配深情邪魅,都是不错的看点。   ☆、第 1 章   冷。   身体不断下沉。   水灌进鼻腔,像一把生锈腥臭的铁钩,从鼻内直插入脑后,翻搅着颅内柔软温热的脑浆,引起一阵尖锐,直冲百汇穴的刺痛。   窒息,胸腔快要爆炸,下意识张嘴,挣扎着想要呼吸,却灌进更多水,肺里空气排出,眼前浮起一长串白色气泡,耳畔听得见咕噜咕噜的冒泡声。   水下能见度极低,眼前浮着不明的褐色絮状物,一尺开外,全是望不穿的灰绿色,仿佛能从中伸出只泥泞的手来,狠狠掐住她的咽喉。   她想,她是死定了,她不会游泳,车子失控冲下来时,她脑门在方向盘上磕了一下,身体使不上劲,只能眼睁睁地跟车子一起下沉。   但她不想死,她还这么年轻,未来还有无限长的好日子在等着她,她恐惧地张大眼睛,希冀能看见神的出现,但耳边除了腥涩的湖水不断灌进她喉咙的声音,一片死寂。   谁来,救救她?   失去意识之前,在那抹晦涩厚重的灰绿色里,她看见了一抹白,好像有谁,在朝她游过来,她看到一张模糊而熟悉的脸,跟着来人微笑地伸出手,却冰冷地扼住了她的喉咙,嘴边幻化成抹狞笑,似是要将她掐死在这湖里……   林夕从噩梦里惊醒过来,冷汗涔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又开始反复做同一个梦,梦境的大部分都和十年前一样,只是末尾那双手,曾经将她从死亡线上拉回,如今却想要杀死她。   人说反复做同一个梦,是现实即将来临的前兆,她不知道这是否预示着什么。   稍微平顺下呼吸,她眼角余光瞥见,床侧空荡荡的,之前还睡在上面的人,现在已不知去向。   趿拉拖鞋下床,推开卧室门,斜对面书房虚掩的门内,透出一点微光。林夕安静片刻,轻手轻脚地走近,从约一掌宽的门缝往里看。   没开灯的房间,向南正背对着门口,面前是偌大的电脑外接显示屏,屏幕上一张老照片,青葱稚嫩,扎着两条小辫的少女,面对镜头显然有些害羞,拧巴地将手背在身后,头微微地斜垂着,黑发白衣,浅笑的唇边两个梨涡。   林夕心脏瞬间收紧,胸口漫起钝痛,十年时间,一载韶华,足够水滴石穿,足够一个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今日地产界首屈一指的大亨,然而却不够拿来忘记一个人。   素净的指尖碰触到厚重的木门,本欲推开,犹豫再三,还是轻颤着将手收了回来,转身离去。反正他和温暖都不可能在一起,他要思念温暖,就由他去罢。   况且,她不敢去质问,害怕听见答案。   *   次日清晨,天蒙蒙亮,林夕便习惯性地睁眼,长时间养成的生物钟,令她想贪睡都难。   向南已经回到床上,背对她而眠,这些年来,他始终保持这样的睡姿,在两人之间硬生生筑起一道无形的墙,将她阻隔在他的世界之外。   室内光浅,林夕盯着他安静疏离的背影,良久,朝他的方向挪了挪身子,纤细的手臂环上他腰间,脸埋进他宽厚的脊背,深吸一口气,都是他的气息,真实的,鲜活的,她这才放下心来,触手可及的拥抱,证明他真的在她身边,这就够了。   松开向南,林夕起床做早餐,熟练地开火,架锅,倒油,打蛋,嫩黄的蛋心在清油中滋滋作响,旁边咖啡机里,逸出阵阵浓香。   向南在生活上是极好伺候的人,他只喝一个口味的咖啡,只戴固定款式的腕表,只中意一个颜色,如同他只爱一个女人。   林夕曾经试图想改变他,哪怕一个习惯都好,但她被他的冷漠撞得遍体鳞伤,结果还是徒劳——不被认可的人,连影响他的资格都没有。   客厅传来脚步声,以及椅子拖动的声音,林夕赶紧倒上一杯咖啡,把早餐放进托盘端出去。向南已经在餐桌落座,看见林夕从厨房出来,只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一眼,复又低下头去看平板电脑上的新闻。   林夕将餐盘放在向南身前,摆好,咖啡杯放在他惯用的位置,唇角飞起笑容,神采奕奕地说:“我跟你说哦,昨天我突然有灵感,设计出新的项链款式,吊坠的主体采用檀香扇造型,镂空花纹,玫瑰金做主材,扇面上镶碎孔雀绿宝石,看起来既复古又典雅。” 说着蹬蹬地跑去画室,将草图拿出来,献宝似地递到向南面前:“好不好看?”   向南端起咖啡微呷一口,跟着放回原处,视线未曾离开过屏幕,敷衍地嗯一声,算作回答。   林夕有些失落地收回稿纸:“你都没有看就嗯。”   向南没再理她,自顾自地吃起早餐来,林夕心知拧不过他,微叹口气,把设计稿收起,在他身边坐下:“昨天你回来那么晚,我们都没说上话,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开心的事。”   向南抬头看着她,温润的眼眸里尽是疏离:“我说过,我不关心。”   林夕安静须臾,剜他一眼,嗔道:“好啦,我知道你不关心我,那我关心你总可以吧?今天晚上你回来吃饭吗?想吃什么我待会儿去市场买。”   “我的行程请你去问我秘书。” 向南嘴角微勾,语带嘲讽:“她不早就是你的人了,又何必多此一举来问我。”   林夕不否认,厚着脸皮道:“听你亲口告诉我,感觉总是不一样嘛,再说男女朋友不都是要每天交换彼此行程的么?”   向南眉峰微微蹙起:“我们只是工作关系,在一起是为解决生理需求,你需要我重申多少次?”   林夕继续厚着脸皮笑:“那是你的理解。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男人。”   十八岁那年认识向南,到现在已经十年。十年,一个女人最珍贵的时间就像水那样流逝,连埋在河床的石头都会被磨得圆滑,然而柔软的人心却依旧那么锋利。   向南修长的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随即垂下视线,不再与她争辩——她父亲是现任帝京市长林泽平,家境优渥,加之自身条件堪称完美,才貌双全,养成她争强好胜的性子,与其跟她逞口舌之快,倒不如置之不理。只要她不公开他们的关系,私底下她要怎么想,他都无所谓。   用完早餐,略作收拾,向南准备去公司,林夕在玄关拦住他,无尾熊一般抱上他的腰,仰着那张过分美丽的脸,秀发如瀑布垂下,发尾海浪一样的卷,野性又难以驯服。   “我要一个goodbye kiss。” 林夕笑颜如花,眼尾带着猫的狡黠。   向南睥睨着她,神情冷淡,既不说话也不动作。林夕已经习惯了他这样的反应,脚尖一点,朝他吻去,向南脸微微一侧,红唇印在他脸颊,林夕心中懊恼,又没吻到,向南却已经推开她,径直走入电梯,林夕看着门合上:“路上小心。”   他从不曾主动吻过她,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最亲密的时刻。他说过吻代表爱情,他不爱她,所以不会吻她。   *   2000年初,全国房价迅猛上涨,核心城市的价格已经涨到老百姓不吃不喝,存钱十年才能负担的程度。   随后,房地产市场饱和,泡沫,崩盘等言论四起,一时间迷雾重重,人心惶惶。   然而向南就是在这么混沌的时刻,毅然投身房地产开发市场。彼时他刚二十五岁,清X大建筑系保送生,硕士学历,除了精明的头脑,其余什么都没有,没有钱,没有背景。然而十年后,他硬是在已经大鳄云集的市场里杀出一条血路来,仁恒实业成为全国房产行业市值最高的公司,他本人也位居各大富豪排行榜榜首,成为各路媒体竞相追捧的对象。   帝京,CBD商圈中心,仁恒总部,顶层。   从宽大的落地观景窗望出去,轻而易举,便将整个京城收入眼底,如同站在云端,与日晖比肩,俯瞰底下浮世众生。   向南静立窗前。他是当代最炙手可热的传奇,短短十年,便站到金字塔塔尖,然而没人知道,要得到这一切,他需将自己化作魔鬼,那扇华丽腐臭的名利之门,唯有最邪恶的男人,方能推开。   凝望天际那一抹灰白,他沉默了很久。素来他头脑清明,行事果决,算无遗策,然而今天,却难得犹豫起来。   窗外城市正在渐渐苏醒,朝阳从那抹灰白中一跃而出,金色丝线顿时穿过层层雾霭,落在他正对落地窗的电脑荧幕——上面是张新闻照片,身形颀瘦的男人,拥吻着怀中的白衣女子,地点在京郊某别墅门前,光线晦暗,画质不是特别清晰,但足够让人认出那男人的身份——朗廷酒店总裁,傅夜司。   而新闻标题上,赫然两个加粗加红的大字:外遇。   向南就那样无声而固执地望着窗外,直到桌上的电话响起,内线,来自他的秘书瑞贝卡:“向董,晨会还有三分钟开始。”   向南回头再看一眼电脑上的照片,眉间满是凝重:“今天会议全部给我取消。”   那头安静片刻,仿佛在消化这个突如其来的讯息:“……好的向董。那您需要我再给您安排其他待办事项吗?”   “不用,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   作者有话要说:  T_T   抱歉姑娘们,开文开晚了,因为这篇开头我卡了很久,原来的计划是按时间顺序写,从男女主第一次相遇写起,写他们在一起的十年,也写中国房地产发展失控的十年,中间穿插政治,阴谋等灰暗面。   但前期男主创业,完全没有主角光环,考虑到大家喜欢男主高大全,而且从头开始写可能会更加慢热,哈哈哈,所以我还是决定从他已经功成名就,外挂加身时开始写起。——不过77比较习惯写顺叙,像这种有点倒叙的可能把握得不是太好,还请大家多包涵,如果有任何意见,尽管提,77会改进的。   ☆、第 2 章   仁恒实业主营住宅地产,林夕现在所住的盛·世,便是仁恒旗下的高级住宅项目,位于城中富人区,电梯入户,安保措施极严,绝对保障隐私,因此外界几乎没人知道,单身钻石新贵向南,有个秘密的同居情人。   说是同居,实际两人聚少离多,仁恒的项目遍布全国大中城市,向南经常出差,所以两人认识的年头虽久,真正相处的时间却不长。   最开始林夕寸步不离地缠着向南,像个跟踪狂,不管他去哪个城市,她都死活要跟他一起去。但后来她不再敢那样,因为向南不喜欢,因为离他越近,就越感觉他离她越远。她想跟他在一起,想将他收于掌心,害怕失去,然而他却像一捧流沙,她握得愈紧,他逃得愈快。   既然她无法改变向南,那她只好学着改变自己,留给他喘息的空间,他才肯让她待在他身边,她才不会在他眼里看起来,是个麻烦。   不能缠着向南,却又关心他的行踪,林夕只好出此下策,笼络了他的秘书瑞贝卡。   瑞贝卡在仁恒算得上元老级的员工,精明能干,深谙世故,更难得的是,她作为董事会主席向南的首席秘书,工作繁冗沉重得连男人都吃不消,她却能7*24小时保持on call,任何时间在公司见到她,永远都是精致得毫无破绽的妆容,素色但绝对是世界名牌的套装,以及10cm高的细跟鞋。   向南跟她说取消所有会议之后,她给林夕打电话汇报情况,不仅因为林夕是仁恒的第二大股东,也不仅因为她知道林夕是高干子弟,背后有政府关系,还因为同是女人,她对林夕有恻隐之心。   从她当向南秘书的第一天起,这个男人眼里就只有工作,像今天这样置公事于不顾的情况,还是破天荒头一遭。而从她当向南秘书的第一天起,林夕眼里就只有向南,虽然她不清楚两人之间的具体纠葛,但试问一个女人能有多少十年来等一个男人?换做是她,她做不到。   “林董,向董临时取消了今天所有安排,说是有事要出去一趟。”   接到瑞贝卡电话时,林夕正在厨房冰箱整理食材,听到消息之后,她愣了好半晌,才问:“他有说去哪儿吗?”   “没有,他自己开的车,没带司机。”   林夕陷入沉默,眼波微转,心中浮起一丝隐忧,握着手机的指关节有些泛白:“好,我知道了,谢谢你告诉我。” 向南一直以工作为重,绝不会无缘无故取消会议,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挂断电话,她站在冰箱前出神,过了会儿她从通讯录里调出向南的号码,指尖悬在拨号键上,却不敢摁下去。向南不喜欢她在工作时间打电话给他,而且他自己开车,又不对瑞贝卡透露行踪,就说明他不想让她知道他的去处,她若是打过去追问,一定又会惹他烦。   思来想去,她转手摁下短信键,在屏幕上熟练地打出:今晚回来吗? 顿了顿,又一字一字删除,改成:我买了你爱吃的菜,晚上回来吃饭吧。   犹豫片刻,她轻点了发送键,继续望着手机出神。   邵孟拎着西瓜走进厨房,看见林夕站在双开门的冰箱前,低头盯着手机,一动不动。他眉峰不由微微蹙起,将西瓜顺手放在旁边的流理台,快走两步替她把冰箱门关上,语气有些责怪:“怎么站在这儿发呆?万一冻着怎么办?”   林夕回过神来,收起等不到回复的手机,浅笑:“你别总是这么紧张过度好不好?我哪有那么娇气。” 邵孟是她爸配给她的司机,军人出身,身板儿扎实挺拔,古铜色皮肤,剑眉黝黑,墨眸如星,长得一脸正气,就是话少,不苟言笑。   邵孟板着脸,手朝客厅一指:“你,去休息,东西我来收。”   林夕不与他争,点头微笑:“那麻烦你了。” 说着便转身朝客厅走去。   邵孟注视着她纤瘦的背影,良久,一声叹息。犹记得第一次见到林夕,是在林家位于西郊的别墅,她住二楼,卧室有个半圆形的露台,正对着别墅前的山景。那时他被佣人领进前院,远远地就看见她倚在露台栏杆,似在眺望远处,白衣黑发,青丝随风而舞,别有一番清韵。   待离得近些,他才看清她的容貌,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如此美丽,而又苍白的女孩,星尘一样的眼眸,眉如新月,秀气的鼻梁高挺,双唇却毫无血色,看上去像是大病初愈。   事实上,她的确是,而他无法将初见的画面从脑海中抹去,以至于到现在,他仍然认为她是当年那个需要被人保护的小女孩。   *   仁恒地下车库。   向南沉默地坐在驾驶位,背靠座椅,双目闭合,如同一尊石刻的雕像,唯有右手食指在方向盘上有节奏地敲击,透出丝毫急躁,车内音响放着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调子抑扬顿挫,如同他此刻复杂的心情。   车载电话忽然响起,向南缓缓张眼,摁下接听键,淡漠的语气中藏着一丝急切:“查到了?”   来电人是他的心腹——罗城,素来行事狠辣犀利,此刻声音却显得有些犹豫:“你确定要去?”   向南安静片刻,简短地吐出两个字:“地址。”   罗城不敢多言,只好迅速将查到的地址发送过去,向南设好车载GPS导航,一脚油门踩下,黑色奔驰便如同幽灵一样滑出地下车库,在主路汇入汹涌的车流,渐行渐远。   途中手机灌进一条短信,他拿起来,扫一眼发件人,林夕,看也不看便放了回去,反正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他根本不关心。   一小时后。   奔驰无声地在某别墅区路边停下,从前车窗望出去,一幢别墅紧闭的雕花大门前,水泄不通地围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个个伸长了脖子,神情企盼地朝里张望,仿佛嗅到了鲜血的鬣狗,龇牙咧嘴,跃跃欲试地要撕碎猎物。   这是朗廷集团总裁,傅夜司的宅邸。自从他外遇的新闻一出,狗仔全都循着血腥味追到这儿来,企图挖出更多劲爆的内幕。   没有任何富二代的绯闻,能比傅夜司的更加引人侧目,原因就在于从来没有一家媒体,能拍到他和女人亲密的照片。曾经有谣传说傅夜司是同性恋,毕竟作为富二代,狗仔挖不到他搂女人腰,揽女人肩,喝醉和女人乱搞的新闻,这实属匪夷所思。   但随后那场隆重而盛大的婚礼,彻底粉碎了他是同性恋的谣言,之后他也一直保持着富二代中零绯闻的记录。然而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似乎再坚固的感情,也有破裂的一天,因此现在傅宅大门前,才会聚集如此多的狗仔,光是采访车就围了两圈,大家来势汹汹,虎视眈眈,都想拿到第一手的八卦。   向南坐在车里,沉默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墨黑的眸子里波澜不惊,情绪被隐藏得深不见底。早上无意间浏览到这条新闻时,他就知道将会有大批记者蜂拥至傅宅,企图对当事人刨根问底,掘地三尺。然而根据罗城的信息,傅夜司已经去往欧洲出差,应该还不知道这件事,所以如果不出意外,傅宅内剩下的,便只有傅夜司的妻子,和一干佣人。   思及此处,忧虑就自然而然地从心底泄漏出来,哪怕他极力克制——就像一个上了锁,严丝合缝的铁盒,里面的水依旧能找到缝隙,慢慢渗透而出。   驾驶座左侧的后视镜里,出现一个缓缓行走的纤瘦身影,黑色长发,穿着紫罗兰色的针织上衣,左右手各拎着一个大塑料袋,塞得满满当当,像是刚从市场采购回来。向南只朝后视镜里瞥了一眼,视线就再也没移开,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慢慢握起,指关节逐渐泛起森森的白。她怎么没有待在家里?!   随着女子朝傅宅越走越近,眼尖的狗仔很快发现了她,人群顿时潮水般涌过去,将她里三层外三层地围起来,无数话筒争相朝她身前递,尖锐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地抛出:   “傅太太,请问你对你先生出轨有什么看法?”   “傅太太,请问你认识你先生的外遇对象吗?”   “傅太太,请问你先生是不是已经开始对你感到厌倦?”   ……   隔着车窗,隔着人群,向南依旧能看清她脸上,惊惶无助的表情,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她似乎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不施粉黛,所以她气色显得有些憔悴,手里拎着东西,所以她无法招架狗仔的围攻,只能被动地夹在人群里,艰难地低着头躲着往前挤,逃避那无数对准她的摄像头,就像一只毫无抵抗能力的羊,被围在了狼群里。   见状,向南原本温润的双眼此刻危险地眯起,目光如剑,周身散发出一股凌厉的戾气,似乎要将围在女人身边的狗仔全部撕碎。手下意识地就扣上了车门开关,几欲推门出去为女人解围,但下一刻,脑子里绷紧的弦制止了他的动作。   当初是她自己选择放弃他,嫁给傅夜司,现在他和她只是陌生人,他没有任何立场帮助她。   再看女人一眼,向南强迫自己移开视线,脚下油门深踩,车子便飚了出去,如同不曾来过这里。   ☆、第 3 章   天边晚霞似锦,夕阳最后一丝余晖透过窗户,斜照在室内,林夕专注的侧脸沐浴在带着余温的金色阳光下,如同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精致,优雅。   画完设计稿的最后一笔,她搁下工具,从窗边起身,将柔软的长发松散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她是仁恒的第二大股东,但是早就从一线退了下来,不管那些琐事,只在重大决策时参与,算是顾问,其余时间都用来画稿,打理她的珠宝设计工作室,以及四处看展。   看一眼腕表,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林夕拿起搁在窗沿的手机,发现早上传给向南的短信他还是没回。犹豫片刻,她拨通向南的电话,那头响铃好一阵,却一直没有人接,无奈只好挂断,苦涩地扯了扯嘴角。向南只有在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接她的电话,显然他现在不怎么愉快。   身侧的窗玻璃上,映着她从拨出电话时小心翼翼,卑微的期盼,到挂断电话时,习以为常的失望。她心中惴惴不安,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否则以向南处变不惊的个性,不会无缘无故从公司消失一整天。   但她没有头绪。   微叹口气,她放下手机,走去厨房。   从挂钩上取下围裙,在身上系好,再从冰箱拿出食材,麻利地挽起袖子,洗洗切切。只要向南人在帝京,晚上没有安排公司应酬的时候,她都会固执地准备晚饭。以前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学烧菜能在手臂上烫出好几个油泡,但现在向南爱吃的那些菜,她已经熟练得闭着眼睛都会做。   尽管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她守着一桌饭菜空等。   墙上的可视电话忽然响起,林夕过去摁下接听键,液晶屏上立刻显出一张嬉笑的脸:“夕夕,好久不见。”   林夕不由莞尔:“桃芝。”   阮桃芝是她的死党,唯一交过心的朋友。在她们的圈子里,要交到一个朋友容易,要交到一个真心朋友,却是难上加难。   阮桃芝是Next模特经纪公司的老板,她爸暮景盛是敦煌娱乐的总裁,许多一线女星都签在敦煌旗下,盛名无需多言。   桃芝随母姓阮,因暮景盛出身不好,阮家又是书香门第,桃芝的外公不肯把女儿嫁给他,但无奈桃芝母亲已有身孕,和暮景盛又情比金坚,外公只能妥协,但要求孩子必须姓阮,因生出的是女儿,遂起名桃芝。   阮桃芝兴奋地翘着嘴角,明亮的大眼睛在齐刘海下忽闪忽闪,肌肤瓷白,像极了人偶:“Next模特选拔大赛刚结束,我弄了个庆功宴,你也一起来嘛,咱们好久没聚了。”   林夕从可视电话前退开一些,扬了扬手里明晃晃的菜刀,微笑:“我去不了,在做饭。”   阮桃芝这才看清林夕身在厨房,脸一下子垮了下来,失望道:“哦。”   跟着想起什么,眼波微转,打量起林夕的神色来:“向南今天要回来吃?”   林夕安静片刻,摇头:“不知道,但我还是得准备,万一他回来呢。”   阮桃芝敏锐地捕捉到她说这话时,眉间一闪而过的忧愁,然而红唇微动,却什么安慰的话都没说出来。她能说什么呢?说让她等,他终究会知道她的好,会回来,会爱她?   这种违心的谎话,她再也说不出口。   于是两人之间短暂的沉默。   林夕明白桃芝想说什么,当初她非要和向南在一起,即便被所有人反对,只有桃芝站在她那一边。然而几年之后,桃芝对她说,她后悔了,或许当时她也应该反对她和向南在一起,说她从不知道,人心能那样无动于衷。   自那以后,她们之间便很少谈起向南,因为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感到愉快的话题,因为无论有再多劝告,她始终学不会,如何不爱向南。   半晌后,还是阮桃芝先开口,微叹一声说:“那好吧,你自己好好在家待着,回头我再约你。”   林夕点头:“好。”   挂断电话前,阮桃芝忽然想起什么:“对了,你还不知道吧,傅夜司出轨了。”   *   林夕平时很少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打开电脑也只是处理工作,所以听阮桃芝说了之后,这才急急忙忙地去开笔记本。   她忽然就明白为什么向南会消失一整天,不见踪影。傅夜司的妻子,就是向南唯一所爱的女人——温暖。现在傅夜司出轨,温暖一定很受伤,所以他才取消了所有会议,他会不会已经,去见过温暖了?   思及此处,林夕立即拿手机打电话给向南,依旧无人接听。她忽然感到害怕,怕向南去找温暖,怕他就这样不要她了。   电脑开机之后,搜索出相关新闻,发布外遇的时间是今天早上,短短几个小时后,就有傅夜司妻子的采访视频流出。   林夕犹豫片刻,还是将那段视频点开,镜头中,温暖拎着两个塑料口袋从远处走来,旁边有记者杂乱的喊声:“就是她!” 跟着画面变得颠簸,显然扛摄像机的大哥在朝温暖的方向狂奔。   记者们跑到温暖跟前,逼问许多尖锐的问题,温暖只是低着头,躲着不回答。十年没见,她变了许多,梳得齐整的头发,安静地拢在耳后,身穿素紫色针织衫,加上不施粉黛的脸,让她看起来像寻常人家里的好妈妈,而不是豪门的阔太太,尤其是她微一抬头,憔悴的神色,泛红的眼眶,让人顿生同情。   视频下的评论,舆情果然一边倒,群众纷纷痛骂傅夜司和那个没被挖出来的小三。   林夕却没空关心这些,因为在那颠簸的镜头中,一闪而过的画面里,她看见了熟悉的车牌号码。   尽管黑色的车窗隔绝了一切,林夕依旧能想象出向南坐在车里,视线寸步不离地注视温暖的画面,眼眶嗖地就酸了。十年来,她那么努力都走不进他冰封的心,然而那个背叛了他的女人,却能如此轻易地扰乱他的阵脚。   深吸口气,林夕将眼泪硬生生逼回去,合上电脑,回到厨房继续做她没做完的菜。窗外忽然闪电,传来几声闷雷,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   很快地,雨落了下来。   林夕将菜摆盘上桌,站在客厅宽大的落地窗前,看瓢泼大雨洗涤整座城市,外面烟雨迷蒙,小区前的街道,一溜烟的红色尾灯。每到长时间下大雨的时候,这座城就会陷入交通瘫痪。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的电梯门才传来开合的声音。   林夕回身,向南步入玄关,两人视线在空中相撞,沉默。   林夕嗫嚅了下嘴唇,想问他是不是跟温暖见过面了,但话到嘴边,却问不出口。不敢问,不想知道答案,一个问题的答案又会引出另一个问题,然而就算无休止地追问下去,也得不到她想要的那句:我爱你。所以索性就不问罢,假装不知道,不去想以后,还能维持现在仅有的相处。   向南在玄关换鞋,浑身淋得透湿,眸子雾蒙蒙的,令人看不清真实的情绪。林夕掐了掐掌心,扬起微笑,故作轻松地朝他走过去:“怎么淋得这么湿?没开车么?” 说着就去帮他脱西装外套,靠近他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向南沉默片刻,猛地伸手扣住她手腕,将她一把推了出去,林夕猝不及防,身子跌在旁边的鞋柜上,肩膀在柜子角磕得生疼,不知所措地望着他。   向南站在她身前,居高临下地睥睨,脸上清冷的线条显得孤傲疏离,声音凉薄,没有一丝温度:“收起你那些惺惺作态的关心,越是这样,越是让我想吐。”   林夕笼罩在他高大的身形投下的阴影里,捂着吃痛的肩膀站直身子,垂着眼解释:“我只是想让你把湿衣服换下来,免得感冒。”   向南忍不住冷笑,墨黑的眼底闪着忽明忽暗的光:“你要是真这么关心我,当初就不该介入我和温暖。要不是因为你,她今天不会弄成这样。” 如果不是因为她,温暖根本就不会变,如果不是因为她,温暖根本就不会认识傅夜司,更谈不上后来的结婚。   林夕咬着下唇,微垂着头,对他的指控无从辩驳。   向南看她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心底就无名火起,上前一步,用力扣住她下巴,强迫她将头抬起来:“现在装这么柔弱给谁看?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他手上的力道很重,根本没有控制,林夕疼得倒嘶一口冷气,皱着眉尖,向南眼底波涛汹涌的怒火,令她感到害怕。自从温暖婚后,他整个人就像喷发完的火山,陷入无限长的休眠期。十年来他都冷淡自持,没为任何事失控过,却在温暖这个名字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视野后,变成现在这样陌生。   向南唇角一勾,将她脸拉向自己,两人离得极近,几乎鼻息相闻:“你以为装可怜,我就会多看你一眼,把你放在心上么?”   说这话时,他的鼻尖在她脸颊和耳畔慢慢游走,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颈项,最后他的唇悬在她的唇上方,中间隔着一张纸的距离,林夕几乎以为他要吻她,下一刻,她整个身子都被他用力翻了过去,他从后方压着她,在她耳边冰冷地说:“别妄想了,你就只是床上的一件工具。”   林夕艰难地咬住下唇,压抑快要涌出来的眼泪。她为他努力了十年,改变了十年,改得连她自己都不认识现在的自己了,可是对他来说,她还只是一件工具……   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被向南死死地压住,跟着感到他右手撩起她的裙摆,将她的底裤粗暴地扯下,就那么生涩直接地从后面挤了进去,她痛得挣扎,却被他咬住颈项,像动物一般地完成了交配。   ☆、第 4 章   次日清晨,林夕到点就醒,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生怕影响向南休息。昨天他淋了雨,欢爱之后身子发烫,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到现在鼻息声还有些沉,似是仍在深睡中。   将他额头的冰敷袋取下来,手贴在他耳后试了试体温,热已经退了,林夕这才起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   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女人,素面朝天,脖子上还有浅浅的,尚未恢复的牙痕,刹那间,她有些恍惚。   第一次遇见向南,是在十年前。   那时她刚拿到驾照,干爹暮景盛在她十八岁的成人礼上送了她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她那时年轻,各方盛宠,性格乖张跋扈,连驾照都没摸热,就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去飙车。   开上山时,为了躲避路边突然蹿出来的小狗,她的车子失控冲出路面,掉进山内的湖里。那时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最后在医院里醒过来。   模糊的记忆里,她记得有谁救了她,但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后来她问了当时在现场的桃芝:“救我的,是个怎样的人?”   桃芝诡谲地笑:“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看起来也很年轻。” 跟着拿胳膊肘捅她,眉开眼笑:“告诉你,你的初吻已经没了哦。”   林夕一愣:“啊?”   桃芝笑得满脸桃花开:“他给你做人工呼吸来着,嘴~对~嘴~”   林夕怔了片刻,苍白的腮上慢慢浮起两团浅粉,手不由自主地抚上唇瓣:“什,什么嘛,你不要乱说。” 耳朵里却听见越来越响的脉动,头也垂得越来越低。   那是她的初吻,虽然她完全没有关于吻的记忆,但是残留在唇上的幻觉,却显得特别真实。从那以后,她就总是做梦,梦里有人将她从湖里温柔地救出来,轻轻地吻她。   梦太美,以至于她无法忍受只能在梦里看见个模糊的人影,但是救她的那个人,据说只送到医院,谢绝了她父母的好意,然后就消失了。是她自己动用关系找到了他,然后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彻底地爱上了。   朝脸上浇了一捧冷水,林夕从往事的沉湎里回过神来。向南昨晚如此失控地对她,她虽然难过,但冷静下来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   他是单亲家庭养大的孩子,自幼失去父亲,家境贫寒,令他变得敏感孤傲,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读书时成绩每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又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外加样子好看,很受女生欢迎,自然就成了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而温暖和他从小就认识,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他却只对温暖好,可是最后却被她抛弃,选择另嫁他人,这对自尊极高的他来说,是相当沉重的打击。从那以后,他就完全地封闭了自己。   但林夕知道,内心深处,他从来没有真正地放下过温暖,他只是选择把那些情绪封存起来,不去处理。而当他看到温暖婚姻不幸时,所有的过去又跳出来铺在他眼前,逼他去重温,所以他才会喝醉,才会失控。   想到这里,林夕不由暗自渴望,既然温暖伤他那么深,他应该不会傻得再去跟她纠缠,昨晚的失控应该只是一时想不开,况且温暖始终都还是傅夜司的妻子,和他根本没有可能。   *   刚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见向南已经穿戴整齐从卧室里出来,赶紧扬起笑脸迎上去:“怎么不多睡会儿,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扫她一眼,没有回答,表情恢复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没有爱,亦没有恨,古井无波,像看一件和他没什么关系的物品。   擦过她身边,向南径直朝玄关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没发生过,仿佛那些情绪的宣泄,完全都是幻觉。   林夕在原地愣了会儿,跟着转身,厚脸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么多酒,要吃点热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讥诮:“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   林夕一滞,唇角的笑容僵住,一点点化去,向南没再看她,摁下电梯,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下到车库,他把路虎开出来,赶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贝卡已经在秘书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颔首,扔过去一把车钥匙:“帮我把车开回来。”   车?瑞贝卡一头雾水,仍旧信心满满地点头:“好的,没问题,停在哪里?”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间,现在大概已经被交管局拖走了。” 因为下大雨实在太堵,他没有心情耗在车里,就直接下车走人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瑞贝卡嘴角抽搐两下,还是毕恭毕敬地道:“那我打电话去问问。”   向南嗯了声:“昨天取消的会议,另外找时间补回来。今天去沪城的行程再给我确认一遍,把时间表发到我邮箱。”   “是。”   向南交代完,这才走进办公室。电脑屏幕上,依旧放着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拥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连电脑都没关。   轻轻移动鼠标,将网页叉掉,他深吸口气,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温暖平息舆论风波,但无论她现在处于多么风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上赶子地去插手。   *   时至中午,罗城抱着一个箱子小心翼翼地走进他办公室,向南抬头瞄了一眼,复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装的什么?”   罗城是他发小,读书时成绩不好,专喜欢在道上混。后来向南做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需要人,罗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专门帮他打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将箱子轻轻放他桌上,罗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么?听说规划局那老头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政府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她对他来说,还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都恨得牙痒。   “南哥。” 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地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罗城撇了撇嘴,又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换了个话题:“哎你说规划局这些人,钱也太好挣了。前些日子我老家邻居的女儿买了套房,号称是学区房,结果划片区的时候,人家大笔一描,说这些路这些路以内的才算学区房,好家伙就隔一条马路,这房价差得不是一点。南哥,这次你去沪城,一定得让他们划一块好地给仁恒。”   “行了,知道了,还用你啰嗦这些。”   罗城瞅着不提林夕,向南脸色就逐渐放晴,便斗胆问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见温暖了?”   向南微滞,沉着脸摇了摇头。   罗城舒了口气:“那就好。”   向南和温暖读书时那些破事儿他都清楚,温暖家境贫困,爸爸因为杀人蹲了号子,妈妈收入微薄,还经常酗酒,动不动就打她,也不管家里的事,一直都是向南和他妈妈在照顾她,为她遮风挡雨,相处久了,两人顺理成章就成了一对。   向南很疼温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时间想到她,辛苦打工挣几个零用钱,也全都拿给温暖花,上大学挣的奖学金,也都拿给温暖买新衣服,因此他经常被哥们儿嘲笑为二十四孝老公。   有次在学校,有个男同学嘲笑温暖的爸爸蹲号子,家里没男人,淫笑着让她缺“男人”了就找他,一向温文尔雅的向南红着眼睛,第一次动手打人,差点把那人眼珠子都给打爆了。向南就是对温暖这么好,谁都以为他们会是一对,没想到温暖最后却变了心。   但在他眼里,他从来不觉得温暖爱向南,爱一个人会付出,但温暖却是一味地索取,只是向南爱得盲目,看不出来,或者视而不见。   +++++++++   作者有话要说:  南哥,我真怕你烂泥扶不上墙啊。。。   顺便整理下男女主的年龄,怕有些亲不清楚,女主28,男主35(其实叫他南叔也行)   ☆、第 5 章   走进咖啡馆的女人戴苍蝇镜,穿范思哲最新款连衣裙,踩Jimmy Choo高跟鞋,唇上涂香奈儿的传奇。   来往的人流里,没有谁认出她就是绯闻主角傅夜司的妻子,那个在新闻视频里被狗仔围攻,不施粉黛,看起来憔悴伤心的女人。   站在咖啡馆入口,温暖环顾四周,见顾客不少,便问服务生要了个包间。入座后,她将Prada包包放在桌上,拿手机写个短信,把地址发送出去。   等待的间隙,她习惯性地点开股票软件,收藏夹里只有一只股:仁恒地产。   按照今日的股价计算,仁恒的市值已过千亿,早在三年前,就超过了傅夜司所拥有的郎廷集团。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现在竟能飞黄腾达至此。   手指滑动屏幕,拉到仁恒的股东结构,第一持股人自然是董事长向南,第二持股人,叫林夕。   中国股民数量超过一亿,这一亿人中,几乎没人知道仁恒第二大股东,林夕的真实身份。   但是温暖清楚。她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全拜那个女人所赐。   不多时,一个扎马尾,戴鸭舌帽,穿T恤牛仔裤帆布鞋的女孩推门走进来,面色潮红,有些气喘,像是跑过来的:“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 温暖示意她坐,跟着从Prada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过去:“这是余下的酬劳,钱已经存在上面了。”   女孩接过来,用手机银行查了余额,确认之后这才莞尔一笑:“谢谢。”   “机票我都已经给你订好了,晚上带着身份证直接去机场就行。”   “好。”   温暖拿过手边的餐单递过去:“要喝什么随便选,我请。”   女孩见她心情似乎不错,迟疑道:“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温暖嘴角一勾,缓缓地说:“你想问,我为什么要雇你去勾引我丈夫?”   女孩轻轻点了下头,随后又急忙补充:“如果你不想回答就算了,我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   温暖无所谓地耸了下肩,悠然道:“因为我想和他离婚。”   女孩恍然,安静片刻,又问:“为什么你要雇我呢?你那么有钱,应该有很多女孩愿意为你办这件事。”   温暖嘴角勾着笑,视线在女孩年轻的面庞上巡梭,半晌后,别开眼:“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   *   沪城和帝京一样,是生命力最旺盛的城市,虽然拿地成本很高,但是卖得起价,需求旺盛,也算物有所值。   在向南去沪城出差这段时间,发生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傅夜司的绯闻忽然没有了后续。原本野心勃勃,想要挖出小三身份的那些记者,一夜之间,都变得鸦雀无声。按照现今新闻刷新的速度,旧绯闻不再继续炒作后续,很快就被湮没在信息的大海里。   林夕知道像这样的断尾新闻,一般都是上头施压,所以不再继续报道。但是是谁施的压呢?她怀疑过向南,可是转念一想,向南如果要拯救温暖,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控制舆论,而要拖到现在?   所以不可能是他。剩下的还有可能出手平息风波的,大概就只有傅夜司本人了。   只不过,她无法去求证这个推测。曾经她,桃芝,还有傅夜司是死党,不过后来因为傅夜司坚持要娶温暖,她和桃芝不喜欢温暖,反对他娶,所以三人闹得不欢而散,时间久了就没了联系。   另一件事,就是林夕被相亲了。   林夕的妈妈梁吟秋心脏不是太好,所以要她回家小住几天,陪陪家里人。林夕也没多想,反正向南出差,她在家也是一个人待着,不如去陪陪爸妈。   哪里知道,林泽平暗中替她安排了相亲,对方是帝京军区司令陆章远的儿子陆川,名义上把人叫到家里来吃饭,实际上可不就是想撮合两人么。   林泽平和梁吟秋都知道女儿和向南在一起的事。当时他救了夕夕,全家都很感谢他,林泽平提出给他发锦旗,给他钱,给他安排更好的工作,他都一一拒绝,然后就从医院消失了。是夕夕自己动用手段去把他给找出来,之后就一直缠着他。   两口子当时也没多加干涉,以为女儿只是想报答自己的救命恩人,况且她还那么年轻,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喜欢上向南虽说是情理之中,但时间久了也就会淡了。   哪能想到这一缠,就是缠了十年。   曾经有不少同僚都朝林泽平递出橄榄枝,想跟他结亲,他都婉言谢绝了,因为女儿执意要跟向南在一起。但随着林夕年纪越来越大,跟向南的事始终没个下文,他也开始着急,这才张罗陆川到家里来相亲。另一方面,他也想通过政治联姻,未雨绸缪。换届选举就在明年,现在谁都不敢说自己是安全的。   送走陆川,梁吟秋把林夕拉到厨房,女儿刚才对陆川不咸不淡的态度她都看在眼里:“夕夕,你也别怪你爸给你张罗这些,他这么做都是为你好,要不是你跟向南一直拖着,他哪会着急。”   林夕点了下头:“我明白。”   “以前你年纪小,要喜欢向南我们劝不听,只能由着你的性子在外面疯,以为等你玩够了就会收心。现在你眼看都奔三的人了,对未来怎么想的,也该给父母个交代才是。夕夕,你老实跟妈妈讲,是不是跟向南有什么问题?”   “没有啦,我们挺好的,是我自己不想定下来。” 林夕故作轻松地耸肩:“我条件这么好,哪能就被他给绑住了呢,等我哪天腻了,就换别人,你是说吧妈?”   梁吟秋剜她一眼:“死丫头,也不知道你哪句说的真的,哪句说的假的。你不是不知道,你爸爸他不喜欢向南,觉得他的条件做你的朋友可以,做丈夫还不够资格。妈妈以前也跟你爸爸意见一样,觉得向南差了点,现在我只想早点抱上孙子,只要你觉得合适,妈妈都支持你。”   林夕嘻嘻笑:“谢谢妈。”   梁吟秋捏捏女儿的脸颊,没好气地说:“你哟,真是从小到大都不省心,妈妈身体不好,你再这么混下去,都不知道我能不能活到抱孙子那天。”   *   几天之后,向南从沪城回到帝京。   到盛世时,已是夜里十一点多,客厅亮着灯,桌上摆着尚有余温的饭菜,唯独不见林夕。   向南心下奇怪。按理说,她一定已经从瑞贝卡那里拿了他的行程,知道他什么时候下飞机,所以应该像往常一样,在他进电梯时,雀跃地跑出来迎接。   可是现在看不见人,难道出去了?   向南宁了宁神,不让自己多想,推着行李箱径直朝卧室走。路过林夕的画室,门半掩,他脚步在门口顿了顿,微微侧头朝里看去。   林夕单肘支在窗棱上,偏着脑袋睡着了,柔软的长发垂在脑后,像黑色的海藻。她座椅右方的地上,落着支画笔,显然是睡着了没握住,掉下来的。面前的画架上,是新完成的作品,一枚钻戒,铂金的戒环,上面镌刻着祥云图案,八爪型的戒托上,是硕大的湖水蓝彩钻,采用公主型切割,彰显高贵典雅。   向南不由在门口停住。抛开偏见,只从男人看女人的角度,林夕无可挑剔,当得起那句: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但是,一想到温暖现在的处境,想到她被狗仔逼问得抬不起头,想到她的家丑被媒体宣扬得人尽皆知,他就难以对林夕生出任何好感。   将视线尽数收回,向南继续推着行李箱朝卧室走。林夕被轮子摩擦地板的声音惊醒,反应一会儿,意识到是向南,便从椅子上跳起来,蹬蹬地追过去:“回来了?”   向南敷衍地嗯了一声,算作回答,自顾自地打开行李箱,整理起里面的衣物来。   林夕走近,拿过他手上的衣服,娴熟地往衣柜里挂:“我来收吧。”   向南这才注意到,她眼底有淡淡的青色,像是多天来都没有睡好。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林夕嘴角绕着笑,看他的眼神亮晶晶的,像是很高兴他回来:“桌上给你留了饭菜,你要是想吃,我去给你热一下。”   向南有些烦躁地扯下领带:“不用。”   林夕也习惯了他这样的回答:“那你去洗澡吧,出差那么久应该很累了,洗完早点睡。”   向南一言不发,捡了换洗衣物去浴室。   林夕继续替他收拾。向南出差的这段时间,她老是惴惴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夜里也时常发落水的噩梦,加上她妈妈说想她结婚,抱孙子,令她压力很大,所以晚上一直睡不好。   她和向南,什么时候才能走到结婚生子的那一步?   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突兀地响起,是向南的,林夕疑惑,这么晚是谁打电话过来。   她犹豫片刻,还是忍不住好奇,凑近一看,身子不由僵住,来电显示上赫然映着两个字:暖暖。   ☆、第 6 章   暖暖……   会被向南这么亲昵地存在手机里的,只有一个人。可是她这么晚打来做什么?   林夕来不及细想,下意识地就拿起手机,按住挂断键滑动,如愿以偿地停止了铃声。   屏幕退回到锁屏状态,她捧着手机,指尖还心有余悸地颤抖,脑子里一片乱麻。她不敢想象,要是让他接到这通电话,两人重新联系上,会有怎样的后果。   “你拿我手机做什么?!”   向南不知什么时候洗完澡了,站在门口,冷眼看着她。他只在腰间围了条白色的厚浴巾,贲张的麦色腹肌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水珠,刘海吹得半干,软软地垂在额前,半挡住眼睛。   林夕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微笑:“刚才收东西不小心把你手机撞掉了,给你捡起来。”   向南打量她一眼,心中揣摩着她这话的可信度。林夕向来狡猾诡谲,当初表面上跟温暖做朋友,实际上是为了要离间他们的恋情,她还刻意把温暖带进她的圈子,让温暖错误地去幻想那些她根本无法负担的东西。   年纪小小就操纵人心至此,让他怎么能轻信她?   几个大步上前,将手机从她掌中夺回,向南看了眼锁屏的状态,有密码保护,料她也玩不出什么花来:“以后别随便碰我东西。”   林夕见他没发现异样,暗自松了口气:“知道了。”   谁知下一秒,手机就又响了。   两人视线同时落在手机屏幕上,来电人依然是,暖暖。   向南望着那个十年没有出现在他来电屏幕上的名字,陷入沉默。林夕咬住下唇,忐忑地观察向南的神色。这通电话,他到底会不会接?   铃声催促地一直响,向南始终没有动作,墨黑的眸子里,重重叠叠,是望不穿的迷雾。当初分手的情景仍历历在目,中间的十年恍如白驹过隙,只是一瞬,像电影里那些可以被快进的片段。   彼时她那么决绝,现在又打来做什么。   但这些年来他始终没换号,显然温暖也和他一样,保留着当初的号码。潜意识里,他也许希望有天,温暖会像现在这样打来。   而且在这个时间,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   向南拇指下按,滑动,将电话接起来,却并不开口。   对方也没说话,于是耳朵里的沉默,胶着地僵持着。   好半晌后,电话那头才传来一个小心翼翼,试探的声音:“向……南?”   向南简短地嗯了声,算作回答。   对方见他不多说,只好继续道:“是我,温暖。”   向南沉默片刻,生硬地吐出两个字:“有事?”   “抱歉这么晚打给你。” 温暖说话时带着浓重的鼻音,像是刚哭过,手机里还有呼呼的风声,不像从家里打来:“我实在不知道该打给谁,想来想去,只有你能帮我。”   向南一听就知道是出事了,声音沉下来:“怎么了?” 话虽简短,但已不如之前那么冷硬。   温暖带着哭腔说:“傅夜司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我想跟他离婚,他不肯,我们吵了起来,他还动手打我,我现在从家里逃了出来,没带钱也没有地方可去。” 说着顿了顿,软软地央求:“我知道很为难你,但你能不能……帮帮我?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在听见温暖被打时,向南握着机身的手就逐渐收紧,眸中腾起怒火,理智全然断线,几乎立刻就说道:“你在哪?我来接你。”   *   挂断电话,向南行动迅速地穿衣服,林夕不知道温暖对他说了什么,只听到他说要去接她,胸口隐隐作痛:“出什么事了?这么晚,你还去接她?”   林夕不问还好,一问向南就怒,眼角眉梢,全是淋漓的恨意,几乎咬着牙地说:“什么事?还不都是你造成的!” 当初温暖和他分手,嫁给傅夜司,这桩悲剧对向南唯一的安慰,便是傅夜司看起来很爱温暖,十里红妆娶她过门,婚后一直无绯闻。   她嫁个好人家,至少比跟在他身边受苦强,所以他放了手。但现在,出轨?!家暴?!   林夕被他眸中的盛怒吓得退了两步,手指不由紧紧地扣上门框,指关节都泛了白。她大概明白温暖因为什么事打电话来了,还是关于傅夜司的绯闻。   但把傅夜司出轨的责任,栽赃到自己头上,是不是不太公平?   咬了咬牙,她鼓起勇气替自己辩解:“温暖嫁给傅夜司,是她自己的选择,没有谁逼过她。” 所以温暖现在的不幸,不关她的事,不是她的责任。   向南动作嗖地停住,一下子竟不知道如何反驳。   安静了会儿,他收敛了怒气,声音也变得平静:“她当时犯了个错。”   接着拿过车钥匙,径直擦过林夕身边朝外走:“现在她有机会改正。”   改正……   聪明如林夕,又怎会不明白改正两个字的意思,向南他,还是想要温暖回他身边。   眼眶嗖地就红了,指甲深深地掐进掌心,才能抑制着不哭出来,她追着向南到玄关,拦在他身前,单薄的身子和他的高大对峙,被逼急了,曾经不敢问的,现在也能问出口:“那我呢?我要怎么办?”   向南居高临下地注视着她,平静地看着她红得像兔子一样的眼眶,片刻之后,淡漠地说:“你如果想走,随时都可以,我从来没有强留你在我身边。” 说完绕过她,抬手摁下了电梯。   林夕眼泪唰地就落了下来,拼命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哭出声音。十年了,她在他身边贴心贴肺,做牛做马,因为欠他一条命,所以为他去死也愿意,可是却换不来他对她一丁点的爱,甚至挂怀……   她忽然不知道,坚持的意义是什么。   两人就这样背对背地站着,沉默,客厅没有开灯,落地窗外洒进来半片月光,清冷的银白色覆盖在两人肩上,让这个本该燥热的夏夜,变得像冰一样透凉。   电梯门开时,林夕忽然喊了他的名字:“向南。”   向南头微微朝她的方向侧了一点,梯内的灯光将两人的影子在地板上拉得老长。   林夕顿了顿,声音有些空洞:“就算我,嫁给别人也没关系吗?”   在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好像有什么东西震了一下,发出嗡嗡的回响。   向南条件反射地将这股异样压制下去,他急着接温暖,根本没时间细想:“随便你。” 说完就迈入电梯,两扇银色的门缓缓合上。   门彻底关闭前,从狭窄的门缝中,他看见林夕蹲在了地上,抱头痛哭。   *   坐在梳妆台前,林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里拉满血丝,两条干涸的泪痕清晰可见,眼底透着淡青色,看上去憔悴疲倦,状态糟糕极了。   她安静地和自己对望了很久,慢慢地,慢慢地,嘲讽地勾起唇角。她可是林夕,现在怎么落到这种田地?   深吸口气,她拿起手机,拨通桃芝的号码:“在哪儿?”   电话那头传来震耳欲聋的舞曲,桃芝声嘶力竭地回答:“我在MUSE。”   “我来找你。” 挂断电话,林夕又打给邵孟:“二十分钟后我要用车。”   邵孟住在盛世的另一个套间,本来已经睡下,在接到林夕电话后,他火速从床上爬起来,利落地整装完毕,毕竟是当过兵的,扎实的底子还在。   尽管是夏天,他依旧规矩地穿上西服衬衣,手上戴着白手套,提前到林夕的私人停车位前等候,身板站得挺直。   不多时,便听见清脆的高跟鞋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邵孟循声望去,不由眼前一亮。   林夕久违地化了妆,肌肤细白如雪,唇上涂着常人难以驾驭的艳红色,像盛开的红梅飘落在冰天雪地,孤傲冷艳。一袭大波浪卷发柔顺地垂在身后,修身的黑色小礼服尽情展示她玲珑剔透的曲线,V字领口低得恰到好处,露出白净修长的锁骨和部分莹润细滑,弹性丰盈的柔软。   邵孟一时看得失了神,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林夕像这样盛装打扮是在什么时候了。张爱玲笔下,男人一生至少有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但是林夕一人,就可以完全演绎两种不同属性的女人,她可以妖娆,像暗夜绽放的玫瑰,亦可以清纯,像洒在床头的白月光。   直到林夕在他跟前停住,邵孟才回过神来,赶紧替她拉开车门,并未多问一句。   奔驰在午夜十二点开出盛世,夜色像黑绸缎一样滑过车窗,林夕靠在椅背,安静地望着窗外。想到向南不知在哪个地方,跟温暖在一起,她就感到窒息。   随即摇摇头,把脑海里幻想出来的那些画面统统屏弃在外,她吩咐邵孟道:“开快点。”   邵孟立马一脚油门踩到底,引擎发出强劲的轰鸣,在通畅的道路上一路狂飙,很快便赶到了MUSE。   MUSE也是暮景盛的产业之一,女明星嫩模富二代官二代的夜生活出没地。   邵孟在前面开路,林夕轻车熟路地在阮桃芝的VIP包间内找到她,房间里还坐了些陌生人,男的女的都有,看上去个个年轻,男的无一不有八块腹肌,女的都纤腰长腿,穿齐B小短裙。   看见林夕推门进来,众人都没了声音,好奇地望着她。   阮桃芝从沙发上一跃而起,鹿一样撞进她怀里:“夕夕,你可终于来了,我想死你了!”   林夕抱着自己的死党,这才心安了些,唇角牵出一缕笑:“我也想你了。”   韩昭从沙发上站起来,环视屋内一圈:“都出去。” 声音不大,却不容抗拒,一屋子男男女女纷纷起身,鱼贯而出。   韩昭早年是阮桃芝的保镖,现在是桃芝的男朋友,也是暮景盛的左膀右臂,暮家大部分产业都是韩昭在打理,加之他和桃芝是情侣关系,以后势必接手暮景盛全部的家产。   待屋子里只剩他们四人,韩昭走过来,扶上桃芝的腰,将她软软搂进怀里,看向林夕的眼神通透了然:“想喝什么酒?”   +++++++++++   作者有话要说:  南叔,泥垢了!还能不能愉快地做男主了?!→_→   另外关于为什么让渣叔做男主,其实77知道他不讨喜,是真渣,不符合完美男主的要求,但77觉得比较有意思,比一般男主更立体。   另外渣和不渣都是相对的,小言中很多完美男配,变成男主其实就是渣男。渣男主变成男配,其实就完美了。→_→   ☆、第 7 章   备好酒水后,韩昭和邵孟就去包间外抽烟,给两个丫头留些私人空间。早年她们经常混在一起,跟连体婴似的,两个保镖跟在她们身边,自然也就熟悉起来。只是后来林夕不爱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交集这才少了。   阮桃芝倒了满满一子弹杯洋酒递给林夕,陈述句的语气:“向南又做什么事惹你生气了。”   林夕接过来一饮而尽,火辣的汁液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自嘲地笑着说:“你知道么?以前我总跟你抱怨他对我不冷不热,现在却特别怀念那个时候。”   至少那时,她是唯一一个可以接近向南的女人。   向南对女人有洁癖,除了工作上的同事,他不会跟其他任何女人有交集。   多少女的削尖脑袋想爬上他的床,嫁千亿豪门当阔太,最差被包养,也可以捞些跑车楼房,可是他不屑跟女人逢场作戏,甚至怜香惜玉都吝啬给予。曾经有个台湾的一线女星来给他的新楼盘做代言,酒会上找机会对他投怀送抱,他直接生硬地把人给推得远远的,弄得人女明星很是下不来台。   正是因为这样,林夕从来不担心向南在外面会受不住诱惑,相反地,她很相信他。虽然他对她始终淡漠,但至少她是唯一,唯一可以睡在他枕边的人,所以她才能坚持十年,因为还有希望。   阮桃芝明媚的眼波轻转几下,便猜到是怎么回事:“因为温暖那个碧池?”   林夕再灌一杯酒,眼眶又红:“还能有谁?他认为温暖现在的不幸都是我造成的,所以一看见我就发火。”   阮桃芝把手中的酒杯重重往桌上一放:“靠!他脑子里有屎吧?!傅夜司出轨关你屁事啊!”   “他说是我介入了他和温暖。”   阮桃芝气得简直快要抓狂了:“温暖那小狐狸精根本就没喜欢过他好么?!他自己在那儿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是男女朋友,跟个傻逼似的。你没看他跟我们介绍温暖,说她是他女朋友,温暖那一脸不情愿的表情。”   “但温暖也没否认。”   “所以说她是狐狸精嘛,明显就是把向南当备胎啊,不然她怎么会在认识我们之后,上赶子地要跟我们做朋友,不就是想攀上我们的关系么?” 阮桃芝越说越激动,开始撩袖子叉腰:“那时你喜欢向南连瞎子都看得出来,正常女人不都该讨厌你,避着你么?她却主动来找你当朋友,真是居心叵测。”   林夕并不是没看出温暖有问题,像她这样刻意来结交她的女生,她看得太多。从小到大她都家境优渥,所以有许多女孩子愿意跟她做朋友,她们可以从她那里拿最新的时尚杂志,蹭免费的美食,借奢侈品包包,白捡些高端护肤品,甚至结交到她们平时根本接触不到的高富帅。   但是那些女孩里,真心在乎她这个人的却是少数,大多只是喜欢林夕这两个字,谁来做林夕她们都会喜欢。久而久之,林夕便练成了火眼金睛,很容易看得出谁别有居心,谁是真跟她合得来。   温暖自然属于前者。   为了多了解向南,林夕就对温暖的示好顺水推舟了,时不时带她出去参加个Party,送她个名牌包包,她就什么都跟林夕说了。然而两人的交往,却不可避免地走向了那个结局:白雪公主不会羡慕灰姑娘的生活,但灰姑娘却渴望能住进城堡。   温暖天天看着林夕和桃芝她们坐豪华轿车,背奢侈品包包,住欧式装潢的大别墅,连她们戴的不起眼的一条丝巾,据说也能顶她两个月工资。慢慢地,她就越来越看不上向南,成绩好又如何,学生会主席又如何,要让她过上林夕那样的生活,十个向南都办不到。   向南也察觉到温暖自从和林夕走得很近以后,跟他的距离就愈来愈远,尤其是她时不时地拿回来一些林夕送她的奢侈品,在看着那些没有生命力的物件时,她眼底闪耀着五光十色,钻石般的辉彩,遮都遮不住。   越是如此,向南就越是担心。他把林夕送给温暖的东西整理出来,都还给她,警告她以后别再来找他和温暖。在他眼里,林夕就是带坏温暖的那个坏小孩。   “算了,不说他了。既然他已经认定温暖的不幸是我的责任,那说什么都没用。” 林夕一仰头,又灌进一子弹杯烈酒,明亮的眼睛蒙上一层薄雾。她不怪向南看不清,只是感到悲伤,因为他不是不够聪明,只是陷得太深……   “既然向南这么差劲,那你换一个呗。” 阮桃芝揽过林夕的肩,轻轻挑了下眉,意味深长地道:“瞧见刚才出去那些小狼狗没?都是这届比赛新选上来的模特,平均年龄二十岁,身材爆好精力旺盛,对着世界地图都能完成一次打飞机。你要看上哪个,跟姐说,姐介绍给你。”   林夕剜她一眼:“我才不要老牛吃嫩草。”   “切,你哪里老,我敢打包票,那些小狼狗光是看着你就能硬起来,不信我把他们叫来试试。”   林夕推她:“你别开玩笑。”   “我说真的。” 阮桃芝一脸坏笑:“再说嫩草才好吃,你试试就知道了,反正又不用负责。”   “说得就跟你试过似的。” 林夕嘴角一勾:“你这么惦记那些嫩模,你们家韩昭知道么?要不要我叫他进来跟你聊聊?”   “你……!” 阮桃芝哼一声,把头歪向一边,极不情愿地放弃了试吃嫩草这个提议。惹谁也不能惹韩昭,每次都是床下犯错,床上收拾,她可不想总被折腾。   *   向南接到温暖后,把她安置在他名下闲置的一幢别墅内。屋子定期有人打扫,家电寝具也都齐备,住人没问题。   “明天我会安排佣人司机给你,在离婚之前,你都留在这里。” 向南路上一直没说过话,到现在才说第一句,看着温暖的视线有些沉重。她左脸颧骨处仍有些红肿,是新伤,左臂上隐约可见浅紫色的淤青,推测应该是几天前造成的了。既然家暴不止一次,他断不能再送羊入虎口。   温暖微垂着头,轻声说:“谢谢。”   向南盯着她沉默,胸口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毕竟中间隔着十年,再见面她又是如此狼狈的状况,实在不是叙旧的好时机。   “你早点休息。这里很安全,没人可以再伤害你。”   说完他把别墅钥匙递给她,转身出了大门。   驱车到家,已是半夜,屋子里漆黑一团。   向南打开灯,走到卧室,发现林夕不在,这才想起之前跟她吵架了。林夕是小孩子心性,说气话,玩儿离家出走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到最后还不是会乖乖回来。   他也不甚在意。   打开电脑,给瑞贝卡写封邮件,让她约见朗廷集团的总裁,傅夜司。诚如温暖所说,在她离婚这件事上,没有别人可以帮到她。即便她跻身豪门,没有任何背景她也只是个平头百姓,跟傅夜司对抗简直就是蚍蜉撼树。   眼下唯一能帮她的,就只有他,他又怎么忍心放手不管。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林夕还是没有回来。   向南因为温暖的事一夜未眠,见已经天亮,便收拾笔记本准备上班。快走到玄关,听见电梯叮一声,跟着门缓缓打开,邵孟抱着林夕站在里面,向南见了一愣。   公主抱的姿势,林夕两条洁白的藕臂环在邵孟脖子上,头倚在他肩膀,胸口的沟壑因为受到挤压而变得异常深邃,贴身的黑色短裙上滑至腿根,露出修长细腻的大腿,而邵孟一手抱在她不盈一握的纤腰,一手扣在她大腿,古铜色的皮肤衬在林夕如雪的肌肤上,极其刺眼。   向南只觉得额头青筋一跳。   邵孟抱着林夕走出电梯,解释:“小姐喝多了。”   林夕听见邵孟说话,晕乎乎地抬起头来,沿着邵孟的视线望过去,看见一张冷若冰霜的扑克脸,顿时开始挣扎:“放我下来。”   邵孟缓缓将她放到地上站好,林夕踩着高跟鞋,歪歪扭扭地往前走了几步,在向南面前停下来。她努力集中精神盯着他,然而他的脸还是一会儿模糊,一会儿清晰:“你,去见过,温暖了?”   她问得断断续续,眼神也有些涣散,向南却意外地回答了她:“见过了。”   “她想,要什么?”   向南安静片刻:“离婚。”   林夕愣住,半晌后忽然笑出来:“等她离了婚,你们就能在一起,是吧?”   向南平静地看着她,没有否认。   片刻后,林夕忽然抬手,狠狠地甩了他一个耳光,声音清脆响亮,连她身后站的邵孟都愣住了。   “你真想跟她在一起?你知不知道她甩你,只是因为你没钱!” 林夕说着开始笑,眼睛里却流着泪:“但是你从来不怪她,只怪我,说是我害了她。其实根本就是你没种,不敢承认你没本事才是让她离开你的原因!”   向南脸颊火辣辣地疼,林夕是断掌,这一下又是发了狠地打出来,冲击自然不小。他眉峰微微蹙起,薄唇紧抿,是发怒的前兆,不是因为这一耳光,而是她戳中了他的痛脚。   他本以为林夕还要继续骂他,然而须臾之后,她往前再走了两步,软软地抱上他的腰,在他怀里颓丧地哭起来,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肩膀也一抽一抽的:“可是我还是爱你……都这样了,我还是爱你……我真是个疯子……”   ☆、第 8 章   兴许是那一巴掌把向南呼醒了些,他竟然没有推开林夕,而是由着她把脸埋在他胸膛,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在听见她说自己是疯子时,那一刻,他竟然有了种和她同病相怜的感觉。他不也是在为了温暖发疯么?当初被她狠狠地抛弃,现在人家一个电话,他就开始鞍前马后地替她解决问题。   说白了,就都是贱。   而且林夕骂得没错,当初他要是能赚大钱,不让温暖跟着他吃苦,她也不会走。   关于这点,他心里是明白的,所以才毅然从建筑设计改行,转作地产开发,目的就是为了挣钱,挣更多的钱,只是他面上不愿意承认罢了,才迁怒在林夕身上。   对她发泄完,他内心的郁结才能获得一点缓解。   林夕在他怀里,哭着哭着,竟然就睡着了,向南看了眼邵孟,仿佛在思量什么,最后还是把林夕打横一抱,亲自送回卧室。   将她侧放到床上,他在她后背垫了个枕头,防止她睡着时呕吐,会噎住喉咙,接着对跟进卧室的邵孟说:“看好你们家小姐。”   邵孟对他没什么好脸色,走到床边拉过薄毯给林夕盖上,仔细地掖好边角,再帮她把长发理顺:“还用你说。”   向南一滞,没再说什么,回头看了林夕一眼,便转身出了卧室,去公司上班。   *   上午开会,讨论上次他去沪城出差谈的那块地,政府虽然还没有正式提出预申请,不过内部消息显示,地块的起始拍卖总价将高达175亿人民币,预计成交价格在200亿以内。   而和仁恒一样有意向竞争这块地的公司,除了内地的前三甲大开发商,还有香港九龙仓,和记黄埔等,所以开会的目的,主要是讨论筹集资金的问题,而且这也是仁恒最大的一次跨界商业地产开发,不得不慎重。   会议结束后,向南收到瑞贝卡的邮件,和傅夜司的见面已经约好时间,就在今天下午,于是他重新计划了下工作,跟着亲自去了趟朗廷集团总部。   傅夜司是傅氏独子,三代单传,早年父母在一场事故中身亡,留下年幼的他和爷爷相依为命。朗廷酒店集团就是由他父亲创立,父亲亡故后又交由爷爷打理,最后才传到他手上。   向南到达傅夜司办公室时,他正背对门口,坐在落地窗边,眺望远处天空和城市的交界线。   听见推门的声音,他这才转过皮椅来。   苍白的皮肤,没有一点血色,如同长时间不见阳光,发色乌黑,稍长的刘海半遮住眼帘,眼眸狭长,眼角锐利,瞳仁里像点了一盏青灯,神情阴鸷,寒气逼人。   明明是秀美的五官,凑在一起产生的气场却诡异得让人瘆的慌。   看见向南,他咧开嘴一笑,像条吐出信子的蛇:“向总,好久不见。”   向南双手插兜地立在门口,脊梁挺拔,眉峰微微蹙起,目光如寒刃,语气生硬地道:“我找你不是来叙旧。”   傅夜司嘴角裂开一条缝,上扬:“如果你是来谈我出轨的绯闻,我可以告诉你,那只是一个吻而已,是某个不入流的小明星别有用心的炒作,我也是受害者。”   他对向南的突然约访也感到意外,两人只是认识,既不是朋友,也没有生意往来,想来想去,只有他的绯闻能引起他的注意,因为这和温暖有关。   “你要真是无心,别人又怎么能利用到你?” 向南不动声色地戳穿他,在他对面的皮椅坐下,理了理手腕处的衬衣扣子,沉声:“我是来谈温暖和你离婚的事。”   傅夜司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异,面上表情倒是没什么变化,眼珠子轻轻地转着,片刻后,笑说:“原来她去找过你了。”   向南板着脸,薄唇紧抿,想到温暖身上的伤,他眼底就腾起山雨欲来的恨意:“在你们离婚之前,她都会住在我那儿。”   傅夜司一愣,跟着懒懒地往身后的皮椅一靠,语带讥讽:“原来向总口味这么独特,竟然有兴趣窝藏别人的老婆。”   向南绷着牙关,嘴角一勾:“我也不知道傅总原来这么不爷们儿,竟然动手打女人。”   打女人?傅夜司有瞬间的错愕,很快又恢复如常,他从未对温暖动过手,向南会这么说,多半是温暖在他面前编排了什么。这个女人,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她告诉你我打的她?” 傅夜司单肘支着下颚,轻笑:“你有亲眼看到?”   向南面露鄙夷之色:“别敢做不敢承认。”   看来就算他肯说实话,他也未必肯信。傅夜司微一耸肩:“我跟温暖怎么样,那也是我们夫妻之间的事,和向总无关。”   跟着戏谑地笑笑:“向总这么关心这些夫妻琐事,莫不是想转行到居委会?”   向南从鼻腔里哼出一声,也不跟他逞口舌之快,直接谈重点:“温暖想和你离婚,你为什么不同意?”   说起这个话题,傅夜司立刻沉默了,脸上虚假的笑容一寸一寸地收敛,冰冷的眼神也逐渐变得柔和起来,好半晌之后才一字一顿地道:“我非她不可。”   向南倨傲地注视着他,根本不信他的说辞,手指在交叠的膝盖上轻敲几下,理出利害关系:“温暖没有背景,不能给你的生意带来任何好处,你也不爱她,否则不会被人踢爆绯闻,你们结婚十年,仍然无所出,你爷爷一定愿意换一个孙媳妇,给傅家延续香火,所以我想不出,你非要留她在身边的理由。”   “别说得好像你很了解我。” 傅夜司重新戴回假笑的面具:“也别觉得你自己很聪明,好像看透了一切。总之我跟温暖不会离婚,慢走,不送。”   向南见他下了逐客令,心知他不会再多说,便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双手扣上西服腰间的扣子,强硬:“如果你不接受和谈,那我只好用别的手段,别怪我没给你机会。”   傅夜司不为所动:“尽管来。”   向南整了整西服,转身朝外走去,在他快要走出办公室时,傅夜司忽然在后面说:“有那个时间对付我,不如好好关心下你身边的人。”   向南脚步顿了顿,不明白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是个什么意思,他回头看了傅夜司一眼,他正意味深长地回望着他,没有要解释的打算,向南收回视线,径直离开。   在他走后,傅夜司才从位置上站起来,身形精瘦,黑色的衬衣令他皮肤显得愈加苍白。   走到办公室内一扇紧紧锁闭的门前,他按下密码,推门进去,这是他的休息室,面积不大,约莫二十来平,简单地放着床和书桌。然而四周的墙上,却密密麻麻地贴满了照片,全是同一个女人,时而巧笑嫣然,时而顾盼生姿,时而梨花雨下。   他站在中央,被照片墙四面包围,微扬的脸上竟露出一种朝圣者的神情,干净而虔诚,嘴里喃喃地道:“你知道么?我虽然不能令他爱你,但也不会让他有爱别人的机会。”   “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   直到黄昏,林夕才从宿醉中醒来,窗外的天边大片晚霞,烧得如火如荼。   盯着那难得的美景看了好久,她才从床上支起身子,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昨天因为向南去见温暖,她一气之下就跑去夜店喝酒,结果回来的时候,好像见着向南了?   好像还,扇了他一巴掌?   她有点不大确定这到底是真实的,还是只是她的幻觉。   “醒了?” 门口传来温柔的声音,林夕循声望去,见是邵孟,微微扯了下嘴角:“嗯。”   “起来洗把脸,我熬了山药干贝粥。” 邵孟说话时板着脸,眼神却相当柔和。   林夕听话地掀开毯子,趿拉拖鞋下床,一整天没吃东西,她的确有些饿了,胃里空落落的,就没力气伤春悲秋。   卸妆,刷牙,洗脸,再换上家居服,林夕走到饭厅时,邵孟已经盛好两碗粥放在桌上,正冒着袅袅的热气,稠白的汤汁上,还撒了一小把切得细碎均匀的小葱花。   林夕在桌边入座,拿勺子把粥搅匀,香气立时浓郁扑鼻。别看邵孟是个粗犷的男人,但是人粗中有细,烧得一手好菜,当初林夕能把土豆片切得和拇指一样粗,后来也是在邵孟的教导下,才慢慢地掌握了切得又细又快的技巧。   很快地,一碗粥便下了她的肚,邵孟不动声色地注视着她,唇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   待她喝完,又去厨房给她盛了第二碗。   林夕填满了空虚的胃,这才有精力去问昨天的事:“邵孟,我昨晚上是不是喝得很醉?”   邵孟点了下头:“嗯。” 片刻后,又补充道:“你很久没这么醉过了。”   “我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林夕有些迟疑地问:“比如扇了某人一耳光?”   邵孟答非所问:“我觉得他该打。”   “……” 原来她是真的动手了。   只记得那一刻,得知他仍然想跟温暖在一起,她的情绪一下子突破爆发的临界点,根本管不了那么多,非得要打出那一巴掌,人才能觉得痛快。   她现在有些后悔,她从来都对他百依百顺,哪怕是以前年纪小,跟他闹过不少脾气,最后都是以她听话和服从收场,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忤逆过他。   但她同时又觉得很好,她也是人,不是机器,是个人都是有脾气的,面对那样的事,谁都无法冷静,发泄出来对她反而是好事,郁结在心里才会更痛苦。   “夕夕。” 邵孟突然开了口。   林夕抬眼望向他,他很少这么叫她,他一直叫她小姐,现在是怎么了?   邵孟坐得笔直,宽肩阔背,剑眉星目,神情严肃:“如果你当我是朋友,听我一句劝,他根本不值得你对他这么好。”   闻言,林夕沉默下来,邵孟一直陪在她身边,和向南经历的风风雨雨,也全都看在他的眼里。他从来没有多嘴评论过什么,也从不干涉,从不劝阻,然而今天,他第一次劝她了,连他都看不过去了么?   林夕的神情慢慢黯淡下来,眉眼间盘绕着疲惫,好半晌之后,才终于肯承认:“其实我也累了,不想再爱他了。” 她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放手,不爱一个人的方法,哪本书上有教?   话音刚落,眼角余光里,瞥见个人影,她侧头一看,向南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正用一种若有所思的表情望着她。   ☆、第 9 章   林夕一怔,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站在那儿的,也不知道她和邵孟的对话他听到多少。下意识地就从椅子上站起来,她嗫嚅了下嘴唇,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明明是恨他的,恨他怎么能这么铁石心肠,对她的付出全都视而不见,恨他总是看着另一个女人,却看不见站在他背后,那么痛的自己。   然而为什么,她还是只为他感到心痛?看见他脸上的疲惫和辛苦,她还是想陪在他身边?   邵孟坐在位置上,和向南的视线在空中相撞,神色坦然,无所畏惧。他告诉林夕的都是事实,既然是事实,就谈不上挑拨,也不会心虚。   向南看了邵孟一会儿,再看向林夕,一言不发地回了卧室。脱下西装外套扔到床上,他烦躁地扯开领带,胸口无端有些发闷。什么叫其实她也累了,不想再爱他了?   他根本从来就没有求过她爱他好吗?!现在搞得自己跟受害者一样,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吐出口闷气,他下意识地在卧室里走来走去,像受困于笼的狮子。谁稀罕她爱他?不爱更好,反正他也不爱她,两人在一起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他得到她的人脉,她得到仁恒价值百亿的股票。这种简单的利益关系他最钟爱,无所谓谁亏欠谁,分开时才能断得利落干脆,不会拖泥带水。   思及此处,他深吸口气,情绪逐渐平复下来。眼下最要紧的私事,就是处理温暖离婚。   *   林夕把喝过粥的空碗捡到厨房,邵孟已经卷起袖子,站在流理台边洗菜板和刀具。   “我来洗。” 林夕感到不好意思,饭是人家做的,总不能碗也让人家洗吧。   “不用。” 邵孟用眼神示意她:“把碗搁那儿,你去客厅歇着。”   每到这种生活琐事,邵孟就很坚持,林夕直接放弃跟他争了,将碗放到流理台边。   转身准备出厨房,忽然又想起什么,她折返回来,打开电饭锅的盖子看了看,里面还剩下一碗粥的分量,便拿勺子舀到小碗里,对邵孟说:“我跟向南之间的事,要是我爸爸问起来……”   邵孟打断她,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该怎么说。”   “谢谢。” 林夕轻声道,跟着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她和向南这样的状态,根本不敢让她爸爸知道,不然就麻烦了。   端着粥到向南的书房,还没走到门口,她就听见他在打电话,大概是打给他们公司的法务,咨询起诉离婚的事。   林夕的脚步顿了顿,想也不用想,这是他帮温暖问的,如果要起诉离婚,也就代表傅夜司本人是不愿意离的,换句话说,这件事一时半会儿,还解决不了。   等到向南打完,她才端着粥进去,看见他微皱着眉头,似乎心情不是很好。她忽然觉得他也和她一样,都很可怜,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他和她,可不都是求不得,放不下么?   向南见她进来,扫了她一眼,见她手上捧着粥碗,便说:“我不饿。” 语气虽不热络,却也不似往常那么冷淡烦躁。   林夕将碗放在他书桌上:“待会儿要是饿了,自己热来吃吧。” 说完就静静地站着,望着他。   向南见她还不出去,眉毛一扬:“有事?”   林夕扯出个笑:“我刚不小心听见你打电话,在问起诉离婚的事?”   “这跟你无关。” 向南语气下意识地就恶劣起来,她总能轻而易举地让他感到烦闷:“你能不能少管我的事?” 他本来就有些不痛快,想不出傅夜司到底为什么不肯离婚,如果他不肯和离,温暖想要顺利解脱的概率就小了很多。起诉离婚虽说是一种途径,但是难免会将温暖推到媒体的风口浪尖,加上又是他从中协助,指不定他俩被捕风捉影成什么样子,对她的名誉会有损害。   林夕垂下眼,沉默了会儿,跟着又扬起视线,笔直地望进他的眼睛,语气透着坚定:“我想谈谈早上那件事。”   向南坐靠在书桌边缘,修长笔直的腿笼在西裤里,交叠于前方。他现在的视线和林夕齐平,抄着手仔细审视她,觉得她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至少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以前那种小心翼翼,清透干净得发亮。   他本来还有点不耐烦,现在却无端地有了些好奇:“谈什么?”   林夕也不知道怎么就有了力量,能够这样坦然地和他对视。她想大概是因为她第一次在人前承认自己累了。以前再累再想放弃,都在心里告诉自己咬牙撑过来,坚持就是胜利,但现在说出了口,好像就不一样了,似乎是已经接受了无论她怎么做,他都无法爱上她这个事实。既然如此,她又何必小心翼翼,何必害怕惹他不高兴,如果真要算计,她还真不亏欠他什么。   “早上我是喝醉了才打的你。” 林夕顿了顿,似是有些不适应这么理直气壮:“但是我不感到后悔,也不觉得对不起,那是你欠我的,我自觉没有做错什么,你不该对我那么恶劣。”   她说这话时的语气很平淡,没有波澜起伏,只是在缓缓叙述着她的心情,像谈论天气一样地讲给他听,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明白,会有什么反应,只是想说出来而已。以前爱他,是他们两个人的事,现在爱他,只是她一个人的事了。她想学着放下,尽管这对她来说很难,很陌生。   说完了,她就走了,剩下向南愣在那里。对她的改变,他感到有些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怎么去理解。以前他对她特别忽视的时候,她会说些气话,诸如我再也不要爱你了,我们分手,向南我恨你,等等等等,可是过段时间她又好了。   今天她虽然表现得这么不同,但本质大概也和从前一样,只是觉得他忽视了她,更可能是怕他选择跟温暖在一起,所以变着花样来作怪,想引起他的注意。   但是好像又觉得哪里不对。   向南想不清楚,也不想去想清楚,便匆匆做了这个结论,不再去深究。   *   城郊疗养院。   温暖拎着水果和补品,轻车熟路地走到其中一间病房,发现里面的人不在,便跑到前台问相熟的护理人员:“我爸爸呢?是不是出去晒太阳了?”   “傅太太。” 对方尊敬地称呼她,态度毕恭毕敬:“温先生已经被您丈夫接走了。”   “接走?” 温暖狐疑:“确定是他么?有说接去哪里吗?”   “当然确定。这家疗养院是您丈夫赞助的,我们不会认错。至于接去哪里,他没有跟我们说。”   温暖两道柳叶弯眉皱了起来。她爸爸是近两年才出的狱,长年的牢狱生涯导致他身子骨不是太好,尽管父女两人因为相处时间太少,以至于感情不怎么深,但他毕竟是她爸爸,儿时的记忆还是和谐美好,所以在他出狱之后,她把他接来和她一起住。   之前因为她爸爸说腰疼得厉害,所以她就给他带到这儿来了,做做物理治疗,配合健康饮食,调理下身子。傅夜司是知道这个事的,疗养院也是他吩咐人安排的,现在突然把她爸爸接走,意欲何为?   她急忙给傅夜司打电话,劈头就问:“你把我爸接到哪儿去了?”   电话那头,傅夜司语气慵懒,甚至带着几分戏谑:“怎么,现在想起给我打电话来了?你不是设局害我,还玩儿离家出走么?”   温暖一滞,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他看穿她的安排,咬牙切齿地道:“傅夜司!你少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为什么要走,你比谁都清楚!”   婚后这些年,他一直没碰过她,刚开始以她学历低为由,把她送去国外读书,后来她回国之后,他还是不肯碰她,哪怕是她主动挑逗,他也没有任何反应。她怀疑他是同性恋,他也不否认,所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婚前他追她易如反掌,两人的交往根本没有进行到上床验货那一步,之前她也没考虑过夫妻同房会不会顺利这件事,等到嫁进去,发现有问题,已经来不及了。   直到偶然有一次,她在深夜撞见他自慰,前面放着的照片是林夕,她这才什么都明白了。傅夜司和林夕私交甚好,那时林夕苦追向南未果,而她又恰好对傅夜司倾心,所以必定是林夕指使傅夜司娶她,好创造跟向南在一起的机会。   那头依旧是云淡风轻的语气:“我爱林夕,和我是同性恋,对你来说有什么区别么?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同样是我不会爱你,也不会上你。为什么那时能忍,现在不能忍了?”   那时能忍,是舍不得放弃傅太太这个头衔。她爸入狱,是抢劫杀人,为了钱,她妈酗酒,发酒疯打人,同样是被钱逼的,她读书时穿不起好衣服被人嘲笑,也是因为钱。所以她才不会放弃豪门阔太的身份,怎么说也是上流社会的人。   她只是无法忍受,被林夕玩弄在股掌之间,无法忍受她也是个好端端的女人,竟然引不起傅夜司半点性致,更无法忍受错过了向南那么好的男人,对她痴情专一长久,还多金。   所有她失去的一切,都要讨回来。   “我为什么不能忍这不关你的事。” 说着温暖话锋一转,嘴角锐利地勾起:“倒是你,既然爱林夕,不如就和我离婚,到时候我会把向南带走,林夕就是你的了。双赢。”   那头几乎是没有任何考虑地就回答了她:“离婚休想。如果你还想有机会见到你爸,就马上从向南那儿给我滚回来。”   ☆、第 10 章   对傅夜司的口头威胁,温暖却丝毫不敢轻慢,很快就从向南给她安排的别墅离开。   她第一次见到傅夜司,是和林夕她们一起去夜店,那时他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光线晦涩,看不清他的脸,但是眸子里却反射着清冷的光,他双肘支在膝盖,十指交握于下颚,沉默地注视着眼前喧嚣的一切,仿若这个纷扰的尘世和他无关,他就是掌管黑暗的神。   那时温暖直觉他很危险,但危险得很迷人,像醉人的罂粟,诱惑着人去饮鸩止渴,停不下来,也根本不想停。   和他认识之后,她曾经在一次吃饭时问过大家一道题,出自美国FBI异常心理犯罪测试,题目是:有母女三人,母亲死了,姐妹俩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遇见了一个很帅的男子,并对他一见倾心。但是葬礼后那个男子就不见了,妹妹怎么找也找不到他。后来过了一个月,妹妹把姐姐杀了,为什么?   林夕和桃芝都答不上来,只有傅夜司安静而娴熟地切着牛排,头也不抬地说:因为妹妹想再见到那个男子,她需要一个葬礼。   林夕和桃芝都笑着说讨厌,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回答。只有温暖清楚,他答对了。   但她当时并没有往心里去,这些题都是她从网路上看来的,也不知道真假,说出来只是好玩而已,就算他答对,也没什么太值得大惊小怪,所以就选择性地忽略了。直到现在,她才肯定傅夜司真他妈是个疯子,如果是正常人,早就同意和她联手,拆散向南和林夕了。   走之前,她还是给向南去了一通电话:“我准备回去傅家了。”   向南感到诧异:“为什么?”   温暖低叹一声:“我知道你为了我的事去找过他,但他不同意离婚。既然他不肯,我想我可能也没什么机会解脱了,所以不想再拖累你,为了我的事操心奔波。咱们以后,有机会再见吧。”   说完,她就把电话掐了。   这头向南握着被挂断的手机发愣。温暖在电话里听起来挺绝望的,似乎对他解决这件事没有任何信心,陷入一种悲观和认命的状态。   握着机身的手不由紧起来,他感到有些愤怒。她就这么不相信他?她都已经开口向他求助,他又怎么可能放着她不管!以前的他或许没有能力保护她,但现在的他可以,无论如何,他都会逼傅夜司和她离婚。   稍作思量,他打电话给罗城,交代下去一些事情,跟着让瑞贝卡替他安排和朗廷最大的竞争对手,万豪酒店集团的总裁见面。敌人的敌人,就是他的朋友。   *   温暖回到傅宅,傅夜司正坐在客厅沙发,手上拿着平板电脑在看,见到她回来,慵懒地笑笑,将平板转过来对着她:“演技不错嘛,连我都差点被你骗了。”   屏幕上正播着当初出轨新闻爆发之后,狗仔围攻温暖的视频,我见犹怜的模样为她博得几乎所有舆论的同情分。   温暖看着那画面脸色微变,跟着镇定道:“比起你对付我的手段,我这只是小巫见大巫。”   傅夜司嘴角轻飘飘地浮起:“之前我倒是小瞧了你。” 所以才没怎么管束过她,出轨新闻爆发当时,也根本没想过会是她动的手脚,直到向南找上门来,他才把前因后果想通。   从沙发上站起,他双手插在兜里,朝温暖缓缓走了两步,笑眯眯地说:“我警告你,别再去缠着向南,否则我也不知道我会对你做出什么来。”   虽然他笑容温和,温暖却感到周身一阵恶寒,讪讪地不敢开口。   “暖暖回来啦。” 温荣财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女儿女婿在客厅聊天:“怎么都站着?坐下说,坐下说。”   傅夜司瞥温暖一眼,对温荣财道:“我在跟暖暖说离家出走的事,为了之前那个新闻,她跟我闹脾气想离婚。”   要说温荣财这个人,年轻的时候没什么出息,挣不到养家糊口的钱才会恶向胆边生,后来又蹲了十多年的大牢,以为这辈子都完蛋了,哪想到女儿命好,嫁了个超级有钱的人家,他下半辈子就算不工作,也不愁吃不愁喝咯。   这样会下金蛋的鸡,他又怎么能随随便便放弃?   温荣财笑呵呵地对傅夜司道:“这件事我来说她,你就先去忙吧。”   傅夜司微微颔首,转身上了楼。   待他走后,温荣财把女儿胳膊一拉,压低声音道:“你怎么回事?你男人是做大事的人,难免有不三不四的女人要缠着他,你发发脾气吵吵架,该收就收,可别动真格的。你以为你离了婚,还能找着比他更好的么?!”   温暖寻思这事情太复杂,也不好跟她爸解释,索性就闭了嘴,任他劝说。   “再说了,女婿也跟我解释了,说那只是个不入流的小明星,没脸没皮地倒贴他,他一不留神才被记者拍了照片,没真做出对不起你的事儿,你就别往心里去了。” 温荣财砸吧砸吧嘴:“其实女婿对我们真挺好的了,大房子住着,好车开着,你还想怎么地?人过两天还带我去澳门玩儿,你要是换别人,能对我这么孝顺?”   温暖被说得有些烦,打断他:“行了行了,我知道了。” 说完就往自己房间走。   她不是不知道在傅夜司这里也可以过得很好,至少物质上不会短缺什么,但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她要输给林夕?!她长得漂亮,人也聪明,除了没有林夕的背景,她自认没有比她差的地方,凭什么傅夜司对她死心塌地,向南也一直跟她在一起!   不过幸好的是,向南对她还没有忘情。她拿家暴的事稍微一试探,就发现向南还是紧张她。依照他的个性,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哪怕她不能去缠着他,他自己也会主动帮她的忙。要说拿捏傅夜司的心思她拿捏不好,对向南她可是了若指掌,他曾经失去过她一次,现在他这么成功,不会允许自己再失败第二次。   *   酒吧街,林夕和桃芝两人在路边坐着,藤质的桌椅,背后有棵参天大树,四周霓虹闪烁。桃芝嘴上叼着吸管,左右打量来往的人群:“喂,那个不错,身材高大,肌肉发达,臀部紧实,在床上绝对是电动小马达。”   林夕靠在椅背,修长的双腿交叠于前,淡淡扫过去一眼:“拜托,我喜欢中国人。”   “那旁边那个呢?” 桃芝晃着吸管,眼睛闪闪发亮:“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看起来跟上市公司高管似的,啧啧,还跟人说的是法文,整个一小白脸海龟啊。”   林夕顺着桃芝的视线望过去,正好跟那个西装男撞上,对方愣愣地看了她两秒,信步朝她走来:“美女,可以请你喝杯酒吗?”   林夕刚要摇头,桃芝就抢答道:“可以,她同意!”   于是西装男满意地笑了,凌空对着waiter打个响指:“这里来杯COSMO。”   “不用了。” 林夕拦住他,有些抱歉地解释:“我有……” 男朋友三个字却说不出口。曾经她用这块盾牌挡去了无数桃花,现在却连拿起来用,都不得心应手了。她和向南现在算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唯一确定的,就是这段关系在不可避免地走向尽头。   西装男看着她迟疑的脸色,猜测道:“你有男朋友?”   林夕顺水推舟地点了下头,桃芝见状,赶紧在旁边补充:“不过现在在闹分手。”   西装男微愣,跟着露齿一笑:“没关系,酒还是请你喝。” 说话间他从西服口袋里掏出支钢笔,不由分说地拉起林夕的手臂,咬开笔帽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写了上去:“如果哪天你跟男朋友分手了,打给我。”   待西装男翩翩地走后,桃芝嘟着嘴埋怨道:“我是带你出来猎艳的,可是你说说,我们在这儿坐半天,你都拒绝多少搭讪了,不觉得对不起我么?”   林夕安抚道:“我现在不是还没有那个心情么?等哪天和向南结束了,你再带我来也不迟。”   从酒吧回到盛世,天已经全黑了,林夕心情莫名地有些不错。之前等待向南的日子过得太空旷寂寞,她也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不喜欢在公众场合露面,偶尔跟桃芝见面也都是在会所或者酒吧包间,像今天这样坐在人来人往的路边,八卦每一个经过她们的男人,距离上一次,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尤其她还被很多男人搭讪,满足了她作为女人,小小的虚荣心。   到家时向南正好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腰间围着浴巾,手上在擦头发,看见林夕一愣。她身上穿着白色长裙,脸上略施粉黛,多一分则浓,少一分则淡,乌黑的青丝自然地散在身后,咋一看上去,很有些当年还是学生时的青涩。   他不由皱眉。这样打扮了,是去哪儿疯?   林夕看着他,一时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两人之间的互动本就是她一直主动,现在她不开口,就只能尴尬地沉默。   安静的时间有些长,她局促地抚了下手臂,向南眼尖,看见她白嫩的肌肤上,多了一行青色的印记,刺青?   他犹豫了会儿,还是拔腿走过去,不由分说地将她手臂拉近眼前一看,眸色黯了下来:“我说你怎么晚上不待在家里,原来是去酒吧疯了,还有人给你留电话,看来艳福不浅。”   林夕仔细分辨着他眼中的神色,似乎有些……不爽?   将手臂从他掌中抽回,摩擦时能感觉到他指腹的粗砺,她下意识地按住那个电话:“我跟桃芝出去的,只是聊了会儿天,别的什么也没发生。”   向南冷哼了声,转身朝卧室走去,扔下一句:“我才不关心。”   林夕看着他的背影,不由轻轻叹气,想来都是错觉吧,他又怎么会因为她的事不爽。倒是自己,又无端地去猜测他的一些小动作,并理解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实在是不好。   ☆、第 11 章   近日,朗廷酒店连续爆出多起负面新闻,涉嫌性服务,酒店机密数据外流等,股价也随之大幅下挫。林夕连续盯了几日朗廷的股票,寻思这朗廷出事,就在温暖跟向南说要离婚之后,未免太过于巧合。   如果她去问向南这件事是不是他操纵的,他肯定不会说实话,本来他就不愿跟她多谈。但是要她放任不管,她又隐隐有些担忧。仁恒和朗廷,那都是航母级的公司,航母和航母火并,伤敌一千也要自损八百。   找个时间,她让邵孟载着她去了趟仁恒总部,事先没通知任何人。所以当她敲响CFO陈立民的办公室大门时,对方吃惊得差点把眼镜掉下来。   陈立民年过五十,瘦小而刻板,脸上有着和数字打惯交道的严谨,身上穿着藏青色的中山装,天气再热,领口的第一颗扣子也是系得严严实实。   他要走在路上,没人会多看他一眼,谁都想不到这个瘦小的老头,每年经过他手的资金,全是以亿做单位。   “夕夕,你怎么突然来了?” 陈立民是向南的舅舅,以前就是做财务工作,向南开始创业后,就请他入伙替他们管账。对林夕他自然不陌生,尽管她是董事,私下里他还是像原来那样喊她。   “陈叔。” 林夕带上身后的门,走到陈立民桌前坐下,微笑着说:“我很久没来公司了,今天心血来潮,就过来转两圈,顺便看您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因为是到公司,她穿的是正式的西服套裙,原本飘逸的长发也齐整紧实地梳在脑后,扎成一个髻,看上去利落干练,平添几分气势。   陈立民见到她倒是高兴,刻板的脸上露出个很浅的微笑:“好啊,你来小南知道吗?要不中午咱仨一起吃罢。”   林夕微微摇了摇头,淡淡地笑道:“不,他不知道,我没告诉他。”   “……” 陈立民无言地注视着她。莫不是她和小南出了问题?不过他俩的关系,陈立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向南对这个话题总是讳莫如深,不喜欢被人问起,时间久了他就清楚那是他的雷区,所以也没再去刨根究底。反正在他眼里,俩人就是恋人关系。   林夕见陈立民陷入沉默,心知他在想些什么,便纠正道:“陈叔,我是为公事来的。”   公事?   陈立民微微抬头,思维飞速地转着。为公事来,又不告诉小南,反而直接找到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   林夕安静地注视着他,唇边勾着浅浅的笑。财务意味着资金,资金就等于战争时期的粮草,行军作战,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是用兵的原则,放到现在也一样。   向南如果有什么谋划,财务这边一定会留下痕迹。   “陈叔,最近公司的钱是怎么用的,麻烦您给我讲一下吧。” 林夕的语气虽是客气的,但态度却是不容置喙,陈立民本是长辈,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把自己的显示器屏幕转向她,仔细讲解每一条财务上的支出。   越听,林夕的脸色就越难看。   *   时近中午,陈立民才汇报完毕,见林夕两条秀气的柳眉微蹙,不由问道:“有哪里不对吗?”   林夕立刻敛了不安的神色,换上明媚的笑容:“没有,陈叔您做得很好。”   陈立民哪里会不知道她这是在给他打马虎眼,不过见她不愿详谈,也就没有追问。他只是财务,负责提供和记录资金,至于打仗的策略,比如该打哪里,该怎么打,这些不在他的决策范围以内,所以他也不好多问什么。   “陈叔。” 林夕忽然开口,眉目中带着恳求:“我来问过公司财务的事,您先别告诉向南,之后我会找时间跟他谈谈的。”   陈立民点点头,答应下来,没问为什么。这姑娘的年纪不大,都可以当他女儿了,但是脑子却拎得很清楚,不会做无缘无故的要求,而且向南打下的这片江山,也有她一半的功劳,她绝不会做出危害公司的事情,也就没必要多问。   林夕从位置上站起来,莞尔一笑:“既然公事谈完了,那么我们去吃饭吧?”   陈立民连声说好,把办公桌上的东西收拾规矩,拿手掌熨了熨中山装衣襟的褶子,这才带着林夕出门:“想去哪里吃?”   “员工食堂吧,不知道味道好不好。” 林夕调皮地眨一眨眼:“我这个当老板的还是应该亲自去体验下,要是不好,可得差人改进。”   于是陈立民把她带到了员工食堂。CBD总部这幢楼是向南后来买的,那时林夕已经处于幕后状态,偶尔来这边,也只是为了参加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还没在食堂吃过。   时间正好是饭点,食堂里人头攒动,陈立民和林夕一人拿一只托盘,老老实实地跟在一条队伍后面排队。身边川流的员工中,有认出陈立民的,都微笑点头地跟他打招呼,然后看一眼旁边面生的美女,好奇,但又不敢问她是谁,只好揣着一肚子疑问走了。   像陈立民这样的一把手,就跟古代皇帝身边的首辅似的,官拜一品,位极人臣。好多基层员工都不知道他长啥样儿,稍微官大点儿的,认识他的,也就好意思跟人打个招呼,哪还敢去八卦那美女的身份,只不过瞅着陈立民对她的态度,能肯定她来头不小。   这头两人打上饭菜,寻了个地儿坐下吃饭,那头就已经有好事之徒开始八卦了。   陈立民办公室和向南的同在顶层,有人颠颠地跑上楼来找陈立民的特别助理打听这个事情,于是两个大男人低声细语地朝卫生间走,捡个方便说话的地儿。   “喏,哥们儿,我照片都拍了,你看看这谁啊?怎么这么面生?陈总竟然带着她去食堂吃饭,该不会是他女儿吧?长得不像啊。”   特助仔细看了看偷拍的照片:“不是,这应该是公司的执行董事之一,之前她来开董事会时瞥见过一次。”   “不是吧?!这么年轻漂亮,竟然是我们的董事?!”   “是啊,人命好。”   “靠!哪个男人要是娶了她可真是有福,少奋斗一辈子不说,关键有那脸和身材,是个正常男人看了都想压一回,死也甘愿。”   “你丫闭嘴吧你,这么好的货能轮得到你?!”   厕所隔间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向南从里面走出来,脸色铁青。   门口洗手台前两个男人听见响动,往里一瞧,登时站直了身子,呆若木鸡:“向……向董……”   向南几个大步跨到他们跟前,陈立民的特助他认识,所以朝着陌生的那个伸出手,低沉的声线里压抑了愤怒:“手机!”   那男的根本不敢怠慢,哆哆嗦嗦把自己手机递过去,向南调出相册,把他偷拍的林夕照片删了个底儿朝天。一听他们谈论年轻漂亮的董事,他就猜出是在说林夕,哪想到两人后面竟扯到那方面去,听得他额头青筋直跳。   林夕的身体有多美妙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要是换成其他男人压她,他连想一下都要失控。那种排山倒海的愠怒,令他第一次在员工面前丧失理智,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你哪个部门的?什么名字?工号多少?”   那男的缩得跟鹌鹑似的,声音一抖一抖地报出自己的信息。   “给我滚,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那男的就迅速地滚了,跟着向南看向特助,目光如剑,冰冷锋利:“看在陈立民的面子上放你一马,以后再让我听到这种污言秽语,就给我卷包袱滚蛋!”   *   撵走那两人之后,向南立刻给林夕打电话,沉声命令:“马上到我办公室来。”   林夕一头雾水,正好饭也吃完了,就和陈立民一起回了顶楼。向南办公室在另一侧,两人就在电梯前分开了。   在门上轻轻敲了两下,她才推门进去,向南正站在落地窗前,听见声音转过头来,视线在她身上,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好半晌,才生硬地吐出一句:“你穿成这样跑到公司来干什么?”   林夕有点不明白他这句问话的重点是为什么她穿成这样,还是为什么她跑到公司来。不过她还是低头看了下自己的着装,浅灰色的西装套裙,里面穿的白衬衣,非常得体,应该没问题。   向南见她低头看自己衣服,不由在心里叹气。她要是能看出问题那才叫有鬼了,男人的性幻想他了解,这种OL的制服也是激发男人性趣的其中一种,要的就是那种保守刻板的外皮下,绽放的妖娆和性感。   林夕轻咳一声,回答他的问题:“我来公司跟陈叔吃个饭。”   说起这个向南脸色就变了,双手抱在胸前,尾音上扬:“就这么简单?” 盯着她的视线里,是满腹狐疑的不信任。   林夕沉沉地望着他,原本从财务那里了解到的事,她是打算等他回家时再问的,不过现在问也不失为一个时机。这么想着,她就直接说了:“我还跟陈叔打听了些事儿,公司最近财务的支出,花在了一些很奇怪的方面。”   向南勾起嘴角:“怎么突然有空关心起公司的运作来了?”   “我是公司的董事,自然有关心的立场。” 林夕咬了咬后槽牙,肯定地说:“朗廷的事,是你策划的。”   ☆、第 12 章   “我是公司的董事,自然有关心的立场。” 林夕咬了咬后槽牙,肯定地说:“朗廷的事,是你策划的。”   “哦?” 向南饶有兴味地挑了挑眉:“何以见得?”   林夕暗自掐了下掌心:“从朗廷负面新闻频出开始,我就怀疑是有人蓄意操纵,跟着朗廷股价开始下滑,庄家疯狂洗盘,我调查过朗廷的股本结构,今天从陈叔那里得到的数据,显示你之前分别从不同的持股渠道收购了部分朗廷的股份。”   向南沉默地望着她,林夕继续道:“要执行这样大规模的洗盘,以你前期收购的股份数量还做不到,所以你必定还联合了其他的庄家。陈叔那里,你预留上百亿的资金,就是想等到朗廷的股价被重挫之后,再一举抄底。”   向南幽深的眼底不免滑过一丝赞许,抛开偏见,林夕的确是最了解他思维的人,也最了解他资本运作的方式,闻一知十,什么都瞒不过她。但也是因为这样,因为她太聪明,和他一样会使绊子害人,所以潜意识里,总有些不愿意信任她——聪明人爱走捷径,少了那份愚公移山的踏实。   “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夕捏着手心问出口,虽然她已经猜到了答案。   为什么?向南眼神中有了些轻蔑。因为傅夜司不肯合作,所以就让他尝尝腹背受敌的滋味,朗廷股价连续几日跌停,市值蒸发超过百亿,董事会那帮人一定不会高兴他的表现。他就不信温暖对他会有那么重要,大军压境都不肯放人。   “我做这件事的目的和你没关系。” 向南神色严肃起来:“我也说过,让你别管我的事。”   林夕艰难地咬了咬下唇:“你想帮温暖是你的事,我不会过问,但我有义务提醒你,你是仁恒的董事,做任何事都不能伤及公司的利益。你准备拿去抄底朗廷股份的钱,是公司用来投标沪城那块地的,作为仁恒董事,你的敌人是香港九龙仓以及和记黄埔,不是朗廷!”   向南整理了下袖口的纽扣,宽大的手掌指节分明:“我知道,所以在我抄底朗廷的股份之后,会拉升股价,在高价位卖出部分股票,竞标沪城那块地的资金就会回笼。对公司来说,没什么风险。”   林夕明白他的意思,打个比方,一块钱一股,一百块钱可以买入100股,拉升股价到两块钱一股,卖出50股,收益100块钱,自己手上还有50股。换句话说,没用任何的现金成本,你就白捡了50股。   “说得容易做起来难。洗盘的过程相对简单,放出负面消息,庄家疯狂砸盘,中小投资者吓破胆,纷纷抛售,于是股价大跌。但是拉升需要时间,你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顺利,如果到时候资金没有完全回笼,竞标怎么办?!”   林夕气得嘴唇都有些发抖:“这可是你第一次跨界的商业地产开发,你知不知道外面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你,等着你出丑看笑话,你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冒这么大的风险做出这种事?!”   向南绷着下颚,薄唇紧抿,难得地被她呛得接不上话。他知道林夕言之有理,但他报仇心切,而且事情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我已经做了决定,你再说什么都没用。”   “你想帮她可以给她请律师打离婚官司,为什么要搭上公司的项目?!” 林夕不顾一切地说着,眼眶都红了:“你难道忘记你当初打下这片江山有多辛苦了么?现在竟然为了她让公司承受这么大的风险!她为你做了什么,凭什么值得?你陪客户喝醉酒胃出血的时候,她在哪里?你跟竞争对手抢地,被他们暗算住院的时候,她又在哪里?要知道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人是我!”   说完林夕的眼泪就落了下来,她以为上次他执意去见温暖已经是她失望的极限,没想到他今天又给她刷新了下限。原来他真的是个疯子,为了温暖发疯的疯子。   向南望着她气得惨白的脸上,两行晶莹的泪水,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异样,有一瞬间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做得太过火了,这么大的阵仗只是为了抢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十年前背叛他,十年中完全没有联系的女人,这么做,真的值得吗?   林夕却不再等他回答,深吸口气,擦掉脸上的眼泪,转身就走出了办公室。就算他要发疯,她也不会让他那么做的,只要她在一日,就会守好仁恒的安稳。   *   回到盛世,林夕仍余怒未消。到储物间拖出行李箱,把卧室衣橱里自己的衣服统统往箱子里揉,塞满之后蹭蹭地拉着就朝玄关走。自从温暖再次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向南就变得越来越令她失望,盛怒之下,她真是不想再住在他这里了。   邵孟现在备好车子就等在楼下,随时可以送她回父母家。林夕拉着箱子下了电梯,邵孟体贴地候在电梯口,见她出来便伸手替她拉过行李箱,柔声道:“剩下的东西之后再找人过来收拾吧。”   林夕轻嗯一声,一言不发地上了车,邵孟替她把行李放进后备箱,跟着就开出盛世。   一路沉默。   林泽平夫妇住在和黄滨江小区,车子快开到小区门口时,林夕忽然喊停。   邵孟听话地将车子泊到路边,从后视镜里打量着她,林夕盯着小区的入口,眼神有些忧郁,片刻之后,轻声说道:“回去吧。”   邵孟自然知道,她说的回去,是指回盛世。平时他对她的指令从不多嘴,今天破例问了句:“你确定?”   林夕迟疑了会儿,还是点了点头。   邵孟轻叹一声,方向盘一打,又将车子倒了回去。   回到盛世,林夕站在她和向南的卧室门口,看着那张King Size的双人大床发愣。   那是他们同床共枕的地方,她喜欢从他背后抱着他,他身上总有干净清爽的皂香,他们曾在这张床上身体交缠,像发狂的野兽。   但是如今,这些都令她感到讽刺。   自从他说要帮温暖离婚之后,她就不太习惯对着他睡了,两人都采用背对背的姿势。   在经过今天的事件后,她甚至不想再和他睡一张床。她不知道怎么解释这种感觉,大概因为仁恒也是她的心血,像她的孩子,她无法忍受自己的孩子被他拿去当枪使。   她本想一走了之的,回她父母家,眼不见心不烦,但是她走了,他是不会来追的,他们之间就真的结束了。   留在这里,反而可以逃避,逃避那个令她感到恐惧的结局。   一转身,她将行李箱拖到了客房。   晚上向南回来时,就看见林夕已经搬出主卧,到客房里住起来。他脚步在客房门口顿住,林夕抱着电脑倚在床头,秀气的指尖飞快地在上面敲打,一直没抬过眼看他。   向南不由有些不爽,他这么大个人杵在门口,她不可能没看见,可是却选择无视他。不用说,一定是为了白天他要抄底朗廷股票的事闹脾气。   他知道自己是有些过火,也知道这样做会给竞标带来很大风险,可是他控制不了,就好像手握重兵的将军,更希望用战争这样直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迂回的和谈。   动了动嘴唇,他想说点什么,可是仔细一想,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而且她这样闹脾气,可不就是为了引起他注意么?他现在要是跟她说软话,让她别担心公司,反倒如了她的愿。既然不爱她,就别对她好,别让她误会。   于是两人分房而睡,一晚上没说过一句话,像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   夜深时,向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个人睡双人床,空间大了许多,可以自由地翻身,他反而感到有些不习惯。林夕体寒,怕冷,老是在以为他睡着之后,悉悉索索地蹭到他背后,猫一般地贴着他睡,清浅的呼吸喷在他颈项,抓心挠肝的痒。   想起这些向南就感到心头发热,蹭地从床上坐起来,暴躁地抓抓头发,跟着趿拉拖鞋去把空调再调低几度。回来摸摸床垫,是不是有点硬?怎么硌得慌。   他想大概是天气太热,不然为什么他心慌气躁,口舌发干。   去客厅接了一大杯凉水,再次路过客房门口时,紧闭的房门让他感到异常不舒服。伸手拧了拧门把手,竟是上锁的,于是脸色就更加难看了。   至于这么防着他么?以为他会对她做什么?!   回到床上,辗转反侧了一宿,天蒙蒙亮时,他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之后是被他秘书瑞贝卡的来电吵醒,见他没有在正常时间上班,所以打来问问。   稍作梳洗,他穿戴完毕去公司,路过客房时房门依旧紧闭,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没起来。   忽然间,向南意识到他这是在想着她,赶紧宁了宁神,把多余的情绪都压了下去。不管她怎么闹脾气,他要收购朗廷股份这个决定,不会改变。   到办公室后,和往常一样,他打开电脑收邮件,不一会儿后,一封红字头邮件被收进来,醒目地映入他眼帘,发件人竟久违的是林夕,标题只有简短的几个字,召开临时董事会,发件时间,就在昨天晚上。敢情昨天她在那里敲敲打打,就是在写这封邮件?   向南看着邮件标题,略作思考,瞳孔便嗖地缩紧,眼神一下子冷冽起来,他根本不用打开这封邮件,就知道她的目的是什么,为了阻止他收购朗廷股份,她竟然搬出了董事会!   过去十年,无论他们在公司的决策上有多深的分歧,她从来没有逆过他的意思,可是现在,竟让他有了种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的感觉。   ++++++++++++   作者有话要说:  附上王菲《扑火》的歌词,蛮有感觉,适合夕夕的心情。她或许爱得没有尊严,但这也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燃烧。烧光了,就没了。   不在乎多少人在等我的拥抱   只迫切想拥有你的微笑   自尊丢到墙角   掏出所有的好   你还是不看   你还是不要   每一天都有梦在心里头死掉   我自己对自己   大声咆哮   人太忠于感觉   就难好好思考   我痛的想哭   却傻傻的笑   爱到飞蛾扑火   是种堕落   谁喜欢天天把折磨当享受   可是为情奉献   让我觉得   自己是骄傲的   伟大的   爱到飞蛾扑火   是很伤痛   我只是相信人总会被感动   你为什么就是   不能爱我   像我那么深的爱你 为什么   为什么   ☆、第 13 章   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来得突然,并且林夕已经私下联络过其他董事,确定他们都能参加之后,才把邮件发出来,这让向南骑虎难下,不得不出面主持。   他走进会议室时,董事会所有成员都已经坐在里面,第三顺位的持股人,国外某知名投资银行的代表——许喆就坐在林夕身边,两人贴得极近,低声在耳语什么,林夕唇边一直勾着极浅的笑意。   向南不由皱了下眉,轻咳一声,她才抬起头来。   两人视线在空中相撞,林夕收敛了笑意,安静地望着他,向南凌厉地扫了她一眼,明显含着压抑的愤怒——她趁他毫无防备,杀他个措手不及,这已经是极大地触怒了他,现在又和许喆走得这样近,要知道许喆背后的投资银行,可是一直打着收购仁恒的算盘。   林夕见主角已经到场,便清了清嗓子,环视一周,平静地说道:“今天请大家来,是想让大家评估一下仁恒最近的一个投资项目,关于朗廷酒店集团的,有没有继续执行的必要。项目的具体进度,还要麻烦向董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向南只能咬着后槽牙,皮笑肉不笑地接过了她的话茬,把项目计划和进度给董事会全体成员做了次详细的汇报。大家都只当他启动这个项目是为了赚钱,没有谁猜到他背后真实的目的。   汇报完毕后,董事们各自发表意见,虽然他们大体上肯定这个项目赚钱的可能性,以及钦佩向南资本运作的能力,但是首先执行这个项目需要庞大的资金,对仁恒的现金流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尤其是沪城竞标在即,万万不能冒这个险;其次仁恒一向专注地产开发,没有涉足过酒店投资,贸贸然地去跨界,有点本末倒置之感,董事们普遍觉得信心不足。   最后投票,董事会否决了这个项目——对此结果,向南并不意外,但凡脑筋稍微正常点的,都不会支持他,更何况林夕肯定已经私下跟他们打过招呼了。   *   散会后,林夕坐在位置上没动,向南站在会议桌的尽头,待董事们都走光之后,他才猛地关上门,咬牙切齿地问:“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夕淡淡地抬眼:“因为我不想你做蠢事。”   “不想我做蠢事?” 向南嗤笑,眸中怒火渐盛:“我看分明是你为了一己私欲。口口声声说为公司好,其实是不想让我逼傅夜司跟温暖离婚。”   林夕安静地坐着,既没承认也没否认,视线轻轻落在他身上,澄澈得没有一丝杂质。她的出发点的确是为仁恒,不过随之带来的其他结果,也是她喜闻乐见的。她不是圣人,不会因为温暖丈夫出轨处境可怜,就要帮她离婚。那样的话,她该何去何从?   向南见她只是望着他,什么都不说,像是默认了他的指控,顿觉怒海滔天。他以为自己算无遗策,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离他收购朗廷股票的计划,只差最后一步,最后却硬生生地断送在一向支持他的她手里,让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嘴角恶意地向上勾起,他语带讥讽:“你以为温暖离不了婚,我就会爱你么?”   林夕怔怔地望着他,向南冷笑着,声如寒冰,一字一顿:“这辈子都不可能。”   有什么东西一下子在心里碎掉了,林夕眼眶发酸,放在桌下的双手死命绞做一团,面上却咬着牙关强撑起笑:“我知道你不会爱我,那么就这样恨我也无妨。” 说完站起身,掐着掌心挺直脊梁,深吸口气,逼退欲夺眶而出的眼泪,从容地擦过他身边——如若不能爱,有恨也是好。   *   走出会议室,电梯口前,许喆正倚在墙边,好整以暇地望着她。   其他董事都走了,唯独他一人留在这里,还是这副模样,分明是在等她。林夕吸一口气,表情恢复如常,摁下电梯的向下键,许喆直起身子,走到她旁边,和她并肩站着,刚才她出会议室那一瞬间,他分明看见她眼眶发红。   两人都没开口,等到进了电梯,许喆才问:“吵架了?”   林夕视线笔直地望着前方:“许董,这是我的私事,我不想谈。”   许喆耸了耸肩,似乎对她的直接并不在意:“好,不谈私事,那我们谈谈公事。”   林夕疑惑地转过脸看向他,许喆继续说道:“如果哪天你想卖掉手上的仁恒股份,可要第一时间找我,我很有兴趣。”   林夕无奈地摇摇头:“我都拒绝过你多少次了,股份我不会卖。”   许喆笑笑:“此一时彼一时嘛。你搞出今天的会议,不也是为了否决向南的决策么?要知道以前你可是一直站在他那边,你们股份加起来超过半数,等于所有的决策都是他做主,要是你不站在他那边,这个公司谁是老大可就说不准了。”   林夕安静了会儿:“虽然我每次都无条件支持他,在你看来很像站队,但他哪一次让股东失望过?今天我只是认为他这一个项目不合理才召集的会议,不代表我对他的能力有质疑,更不代表我想卖股。”   “万一以后你想呢?” 许喆撇了撇嘴,轻轻笑道:“未来的事谁都说不准,等你哪天想了,记得打我电话。”   *   董事会后,向南心情极度恶劣。   他手握百亿资金,却被林夕扼住咽喉,无法向朗廷发起进攻,结果到头来,他还是无法为温暖做任何事,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用。   而且他千算万算,都没算到会是林夕在背后捅他一刀。   因为这层隔阂,两人的关系降至冰点,虽然仍住在同一个屋子,抬头不见低头见,但向南本就话少,加上林夕也不再主动找话题,几乎就没有了交流。   向南的舅舅陈立民作为CFO也出席了董事会,会上剑拔弩张的气氛让他意识到小南和夕夕出了问题,加上之后林夕嘱咐他,以后但凡财务上的支出,都要问过她的意见,就更加让他肯定了这点。   于是他把这个情况和自己的妹妹,也就是向南的母亲,陈立青说了下。陈立青关心儿子的终身大事,趁着周末就赶紧给林夕打电话了,让她到她那儿去吃个便饭,顺便打听一下两人是怎么回事。   林夕在接到陈立青电话时很是意外,对于她的邀请,她犹豫着要不要答应。早年她多了心眼儿,为了让向南喜欢自己,她有刻意去讨陈立青欢心,哪里知道陈立青越是喜欢她,越是在向南面前说她的好话,向南就越是讨厌她。   以至于后来,他警告她,让她别再去缠着他妈妈,别妄想通过他妈妈来达到操纵他的目的。   自那以后,她就不敢多见陈立青了,偶尔去陪陪她老人家,也都是偷偷摸摸地,不让向南知道,免得他又认为她在使什么坏心眼儿。   不过陈立青平时很少打电话来主动要求什么,总是考虑两个孩子忙,是做大事的人,不能因为自己寂寞就老想着霸占人家的时间,所以现在她难得给林夕打来电话邀请她过去吃饭,林夕不好拒绝,只能答应下来。   向南给陈立青买的别墅在城郊,邻近温泉疗养院。林夕到时,太阳还没完全落山,沉金色的光线把树的影子在地上拉得老长。   客厅里陈立青备了普洱茶,林夕进门时她热情地上来迎接,两人坐到沙发上拉着手话了会儿家常。林夕是喜欢陈立青的,朴实本分,待人和蔼,就算儿子再有钱,她也还和从前一样,保留着质朴的初心。   聊一阵之后,陈立青见寒暄得差不多,便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夕夕,我听小南舅舅说,你们在闹矛盾?”   换做以前,林夕定会笑着敷衍,说我们没事,只是闹着玩儿的。但现在她笑不出来,也不想再说违心的谎话,那样令她累得慌。   轻点下头,她垂着眼说:“嗯,因为一些事,我跟他大吵了一架。”   陈立青疑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林夕咬着下唇,欲言又止,陈立青有些心急,抓过她的手握在掌中:“夕夕,你就跟阿姨说说,你知道的,阿姨没把你当外人。” 言下之意,她早已经把她当成媳妇儿看待。   林夕迟疑片刻,还是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给陈立青说了一遍。这些话她断然不敢和自己父母说,说了那还了得。现在愿意讲给陈立青听,一来是想倾诉,吐吐苦水,二来也是希望她作为长辈,可以开导下自己,顺便给她出出主意。   陈立青文化程度不高,很少在网上看新闻,就更别提八卦新闻了。当她听到两人的矛盾和温暖的婚姻有关时,脸上是一副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表情。好半晌她才把这些信息消化掉,一拍大腿:“小南也太不像话了!等他来了我非得好好训训他!”   林夕忙阻拦:“阿姨您别这样,向南本来就不喜欢我拿您去压他,您要再说他,只会让他更讨厌我。再说,这也不是您说两句就能说通的事儿。”   陈立青长叹一口气,拍拍她的手,安抚道:“你放心,这件事阿姨一定给你做主,不过你要答应阿姨,不要放弃小南,好吗?”   林夕望着她的目光有些迟疑,一时竟无法回答。她和向南,现在已经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留在盛世和他相处的每一天,都是无声的煎熬,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撑下去又会有怎样的结局。   陈立青看出她的犹豫,心揪起来。她了解林夕的性格,这个丫头要强,报喜不报忧,能像今天这样把她的困难都摊开说出来,表明已经到了极限。她不由扼腕叹息:“唉,这都怪我,都怪我。要不是因为我,小南不会变成这样。” ++++++++++++++++   作者有话要说:  南叔,您这脸以后打得啪啪的啊!   看到有美女在问两人第一次XXOO的细节,我这里可以提前剧透一下,第一:渣南是不清醒的,第二:是夕夕主动的。具体怎么发生的,之后会写到的哈,虎摸下大家,稍安勿躁。   ☆、第 14 章   陈立青不由扼腕叹息:“唉,这都怪我,都怪我。要不是因为我,小南不会变成这样。”   林夕轻轻摩挲着她的肩膀,柔声安抚:“阿姨,这是我跟向南之间的问题,不能怪您,您别自责。”   “怪我,都怪我。” 陈立青抬起头来,苍老的眼睛里有一丝浑浊:“我……我……” 她咬了咬下唇,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唉,总之都怪我,你就多体谅体谅小南,他心不坏,就是爱钻牛角尖,你再多给他点时间,等他想通了就好了。”   林夕见她之前视线闪烁,吞吞吐吐,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暗觉她隐藏了什么事情。眼波轻轻流转,她故意叹一口气,半真半假地说道:“阿姨,您也知道,我等了向南十年,现在是真累了,我不知道还有没有耐心再继续等下去,他实在太铁石心肠。”   陈立青见她一副打算放弃的口吻,不由有些慌张,小南年纪不小了,夕夕这么好的姑娘又很难再遇见,要是错过,那可是后悔一辈子的事。比起自己的老脸,还是儿子的幸福更加重要。   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她嗫嚅了下嘴唇,不敢直视林夕的眼睛,视线慢慢垂落到自己鞋尖上:“其实,小南的个性这么冷漠,都要怪我,都是我的错,你不要怪他。”   林夕见她口风松动,自己也就不再出声,安安静静地听她讲。   “我生小南那年,才十八岁,跟他爸在外地打工,手头也没什么钱,小南五岁那年,他爸生了一场重病,把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都掏空之后,人就走了。你想啊,我一个女人,没有文凭,也没有技术,挣不了多少工资,小南爸爸就是这个家的顶梁柱,现在顶梁柱塌了,我根本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下去。”   说到这里,陈立青粗糙的脸上浮起一层愧色,双手紧紧绞在一起:“没有钱,我根本给不了小南好的生活,连他以后读书都负担不起,所以一时糊涂,我就把小南扔在福利院门口,狠下心自己走了。”   林夕心中一震,她万万没想到陈立青隐瞒的,竟是这样的事实。   “从那之后,我就离开了小南在的城市,去别的地方打工,我想等自己能挣更高的工资之后,再去把小南接回来。后来是过春节的时候,小南的舅舅让我回老家团年,我想尽借口没去,节后他就买了火车票过来看我,这才发现小南没了。他把我大骂了一顿,带着我去把小南找回来。”   陈立青十指紧握,眼眶有些发红:“我和小南分开已经一年多了,幸好他没有被别人领走。再见到他时,他长高了,黑了,瘦了,看我的眼神也和从前不一样了,我形容不出来,就是不一样了。”   林夕几乎可以想象,小小的向南脸上,必定是超乎他年龄的冷漠和戒备,因为信任已经支离破碎,想要不受伤,就得把心封闭起来。   “所以夕夕啊,” 陈立青有些着急地抓起她的手:“小南现在这样的性格都是我造成的,不是他的错,你再多给他点时间,温暖的事我会和他说的,那都是别人的媳妇了,他还去惦记来做什么。总之你相信阿姨,阿姨不会让他干出傻事的。”   林夕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但看见陈立青焦急的模样,不忍拒绝,只好安抚地握住她的手:“阿姨,向南的性格我了解,您若真是想让我跟他在一起,待会儿他来,您千万别提温暖的事,否则他会认为我找您搬救兵,反倒越帮越忙。您就什么都别管,事情交给我处理就好,我自有分寸。”   *   听过向南的身世,对他的冷漠,林夕稍微有些释然。以前她一直以为他对她无动于衷,只是因为温暖,现在想来,也不完全是那么回事。   虽然温暖是第一个走进他内心的女孩,她的背叛肯定会给他带来伤害,但是最伤害他的,应该还是小时候被妈妈抛弃的事。尽管他最后被找回来,但是残留的阴影还在,以至于被温暖二度伤害之后,变成现在的样子。   也许,他不是不想让她走进他的心,是不敢?也许,他对温暖,只是惯性的执念?   也许的也许,他会不会,真的有一点点的在乎自己?就像曾经的曾经,那些他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小讯号,让她觉得,他其实是有点在意的。   她得阑尾炎时,痛得在床上缩成一团,是他大半夜地抱着她送医院;她跟踪他去酒吧,被流氓团伙调戏,他刚开始装作没看见,最后还是替她解了围;她爱睡懒觉起不来床,他却天天都早起,为了给他做早餐,她也逼着自己早起,有次晕乎乎地左脚踩到右脚拖鞋,在客厅摔了个狗啃屎,爬起来时,她分明看到他眼里有笑意;还有上次去酒吧,别人在她手上留电话号码,他也会特意跑过来看看……   尽管这样的小讯号并不多,更多的是他对她无视,冷漠,甚至凶她,但她还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有希望。直到温暖再次出现,她才怀疑这一切都是自己的误读。古语说得好,不患贫,患不均。她不嫌向南对她的好太少,只怕和温暖对比,因为两相比较,她就会觉得自己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现在知道了向南小时候的事,这些事她敢肯定连温暖都不知道,因为发生在他们认识之前,依照向南的性格,绝对不可能把这事拿出来说,而且如果温暖知道,在她们还交好的时候,就会把这些事都告诉她。   那现在她要怎么选择?想到这个问题,林夕忽然有些犹豫。因为收购朗廷股份的事,两人已经冷战了好几天,她反复动过搬出去的念头,但现在好像又有了些不舍,如果他愿意不再管温暖的任何事,她是不是可以考虑留下来?   左思右想,林夕做了决定,把邵孟叫到跟前:“我晚上不搭车了,你先回去吧。”   邵孟剑眉一挑:“我走了你怎么回家?” 自从事故之后,她就再没开过车。   林夕微微笑了笑:“这你就别管了,总之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平安到家的。”   邵孟固执地站在原地不肯动,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林夕扯他胳膊,语气软软的:“你就先走好不好,嗯?”   邵孟和她对视一阵,在她恳求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只好先行离开。   林夕遣走他之后,就去厨房帮陈立青的忙。   两个女人都是做家务活的一把好手,在厨房里麻利地剁剁切切,不多时,一桌丰盛的晚餐就做好了。   向南跟掐着点儿来的似的,最后一道汤刚上桌,他就从别墅大门外走了进来,看见林夕也在,不由一愣,跟着不满地望向陈立青:“妈,你不是说她不会来?”   陈立青尴尬地搓搓手:“我要不这么说,你肯来么?”   林夕安静地立于桌旁,身上系着小碎花的围裙,视线一直在他脸上巡梭,雅致秀气的眉眼,瞳仁深邃,鼻梁英挺,薄唇飞扬着海浪的弧线,下颚线条干净简洁,气质斯文儒雅,不染尘埃,谁能想到在那样的皮相下,包裹着一颗被损坏的灵魂。   鉴于两人正处在冷战阶段,向南察觉林夕的视线停留在他脸上的时间,早已超过了正常该有的长度,而且总觉得她今天看他的眼神相当奇怪,不由烦躁地一转身,冷道:“我回去了。”   陈立青立刻呵斥:“你给我站住!菜都烧好了,还想去哪儿?!”   向南继续往外走:“我忽然没了胃口。”   陈立青重重地拉开椅子,往餐桌前一坐:“行,你走,你要是希望我早点躺进医院,你就走。”   向南脚步嗖地顿住了,挣扎半天,还是回转身,心不甘情不愿地坐了下来,看向林夕的眼神有些阴鸷,仿佛在说,行啊,拿我妈来压我,真有你的。   林夕对他的谴责视而不见,分好筷子,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陈立青左右看看,儿子和未来媳妇儿终于坐在一个饭桌上,脸上不由露出笑容:“好了好了,吃饭吧。”   向南和林夕待她夹了第一筷之后,才从桌上拾起筷子,不过都是默默地各吃各的,谁也没开口说话。陈立青又左右看看,寻思这么沉默下去可不好,就命令向南道:“小南,给夕夕夹只虾,她爱吃。”   向南冷冷地抬眼望向林夕,微一挑眉:“你没手吗?需要我给你夹虾?”   林夕安静地和他对望,也不气也不恼,倒是陈立青有些尴尬:“小南,怎么跟夕夕说话呢……”   “阿姨,没事的。” 林夕赶紧打断她,给她使眼色:“我自己夹得到,不要紧。”   陈立青顿时领悟过来,果真和夕夕之前说得一样,她越是撮合,向南就越是反弹。   于是她只好捡些诸如天气,菜市场之类无伤大雅的话题来聊,林夕间或地插几句嘴,向南则寒着张脸,整晚都没怎么说过话。   吃完晚饭,林夕去厨房洗碗,陈立青备了点水果端到客厅,向南陪着她在沙发上看了会儿电视节目,就说要走。   林夕刚好出来,一边解自己身上的围裙一边对向南说:“你送我回去吧。”   向南脚步一滞,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由讥诮道:“我送你?我凭什么要送你?你不是有个二十四小时待命的跟班么?”   林夕微微一笑:“邵孟有点急事先走了。”   “……” 向南眼睛微微眯起,上下打量她的神色,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还是故意耍诈来骗他。思量片刻,他望向陈立青:“妈,让小陶送她。”   小陶是他配给他妈的司机,可是陈立青也不傻,这个时候自然是说:“这可怎么办,小陶今天请假回老家了……”   ☆、第 15 章   小陶是向南配给他妈的司机,可是陈立青也不傻,这个时候自然是说:“这可怎么办,小陶今天请假回老家了……”   向南手插在兜里,视线狐疑地在两个女人脸上游移,片刻之后,他明白这唱的是哪一出了。原本朝外走的脚步收了回来,他往沙发上一靠,双手抱在胸前:“我现在不想回去了。” 跟着扫林夕一眼,淡漠道:“慢走,不送。”   陈立青没想到儿子会使釜底抽薪这招,一下子愣住,说不出话。她本来想啊,想让儿子跟未来媳妇儿两人一起坐车回去,车子就那么大点地方,再不愿意也得近距离相处,哪知道儿子突然又说不走了。   林夕看他泰然端坐的样子,知道他打定主意不愿送自己,也就不再勉强,对陈立青道:“阿姨,那我就先走了,下次再来看您。”   陈立青急道:“可是没车你怎么回去啊?”   “不要紧的,我走到大路上可以打车。” 林夕拿过自己的包挎在肩上,再跟陈立青寒暄了两句,就出了别墅。   等林夕一走,陈立青就训向南道:“你怎么也不送送人家?”   “我讨厌有人使小心眼儿操纵我做什么事。”   陈立青一拍大腿:“你怎么这么糊涂!夕夕跟你耍点小心眼那是情趣,你以为她对谁都这样?”   向南不吭声了,不过眉毛还是倒挂着,不是很高兴。   “再说了,这么晚一个女孩子单独在路上,你就不担心她的安全?”   向南把视线别到一边,逃避陈立青谴责的眼神。从别墅区走到可以打车的大路,还是有一段距离,并且人烟稀少,很是荒凉,不远处有个名牌大学的分校校区,曾经有女学生在校区旁边的果林里被奸杀。   思及此处,他有些焦躁地站起身,陈立青面露惊喜,莫非儿子被她说动,要去接人?   哪知道下一秒,向南拔腿朝小花园走去,倚在门廊上点了支烟,火星在他修长的指尖忽明忽灭,半张脸笼罩在朦胧的月光下,神情冷冽,眼底寂静无声,摸不透情绪。   他承认是有些担心林夕的安全,但是他更知道林夕故意孤身上路,就是为了让他担心,所以他才不想落入她的陷阱,不想看到她得逞的表情,也不想她误会。   远处天幕和大地的交界,一道青白色的闪电破空而下,分出无数枝桠,噼啦一声炸在地面某一点,跟着低沉的雷声由远及近滚来,声声擂在人心上。   这是暴风雨降临的前兆,向南望着闪电的地方站直了身子,宽大的手掌慢慢紧握成拳。这里是郊区,大路上出租本就少,要是下起雨来,她就更难打到车了。   还没等他犹豫完,几颗豆大的雨点就已经拍到门廊上,疾风骤雨,说来就来,他再也没时间考虑,暗自咒骂了句,弹掉手上的烟蒂,拔腿就朝别墅门外跑。   发动车子,将油门踩到底,他沿着唯一一条出去的路仔细寻找,车前灯两道巨大的光柱照亮前方的雨帘,片刻后,在路边仅有的一个公交站台,他远远地看见她站在那里躲雨,低垂着头,似乎很冷,双臂紧紧地抱起,因为雨斜,白色长裙的下摆湿了大半,贴在腿上。   向南一个急刹,在站台前停住,猛按了两声喇叭,林夕这才抬起头来,透过雨势依稀看清是向南的车,赶紧拿包包挡住头,三步并两步地跳过去。   等她上车后,向南绷着张脸,保持面朝前方的姿势,视线却斜着打量她身上淋湿的地方,皱了皱眉,拿过一盒纸巾扔在她腿上,跟着一言不发地启动了车子。林夕抽着纸巾擦脸,眼底有跃动的喜悦:“幸好你出来了,不然我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向南听出她语气中的轻快,干咳一声,脸色更差了:“我还有点工作没做完,得回家处理。”   言下之意,你不要以为我是专门来接你的。   林夕哦了声,虽然无法分辨他到底为什么出来,但是能顺便被他接到也是好事。她遣走邵孟的本意,不就是想蹭他的车,增加两人独处的时间。   把湿发撩到右肩,她斜着头用纸巾擦发尾,借着这个姿势,视线肆无忌惮地在他侧脸流连。他睫毛很长,像两把小小的羽扇,墨黑的眸子深邃幽远,如同可以吸入一切的黑洞。   林夕想着,他小时候,必定用过这双眼睛,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问过无数遍为什么,为什么妈妈要抛弃他?想到这里,她就不免有些心疼。   “呐。” 林夕停下擦头发的动作,认真地说道:“我们不要冷战了好不好?”   向南沉默片刻:“我妈给你说什么了?” 之前跟他冷战,她不是还挺起劲的,怎么今天见过他妈之后,不仅看他的视线变得黏糊起来,就连态度也变了,又变回以前那样,有些容忍乖顺的模样。   林夕自然不敢讲实话,曾经被抛弃应该是藏在他心里禁忌的秘密,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就被她得知了这件事,让他知道肯定会暴跳如雷,便含糊地说道:“也没什么,就是阿姨她听陈叔说我们吵架了,所以今天才叫我来吃饭,她想我们和好。”   向南沉默不语,只是安静地开着车,没说要跟她和好,也没说不。   于是逼仄的车厢内,沉寂了很久。   没得到正面回答,林夕绞着手里湿濡了一半的纸巾,心知以她和向南现在这样的关系,如果她还是选择逃避,不问,她和他就不会有任何进展,就像是在一条死胡同里。   而她,想再给两人一次机会。   咬了咬下唇,将视线移向窗外,不看着他,有些话似乎更容易说出口,她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在说给他听:“你知道吗?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我们的未来,结了婚,住在海边一幢白色的房子里,生了两个可爱的宝宝,一个哥哥一个妹妹。”   “哥哥长得像你,妹妹长得像我,白天你出去工作,我在家里带他们,傍晚你回来,我们四个就手牵手地去沙滩上散步,肩上披着夕阳的余晖,白色的沙子还有温度,挤在我们的脚趾缝里。”   说起这些,林夕眼神有些飘忽,唇角勾起笑,像是遥望着不知道在哪里的未来:“你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些吗?不想有一个家庭?还是……不想跟我?”   向南握着方向盘的手紧起来,林夕描述的画面敲打着他的心,就像噼里啪啦打在车窗上的暴雨——未来是他不敢去推开的一扇门,每当他想起时,都会在下一秒生硬地阻止自己。   但是,她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   林夕也不介意他用沉默来回答,自顾自地说着:“你可能会觉得我自作多情,但我有时候总觉得,你是有些在意我的,只是因为某些原因,你不想表现出来。” 说着她转过脸来看着向南,左手按在自己心口的地方:“如果这里,你不肯让我进去,我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我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你自己愿意醒过来。”   向南心里忽然就有了些刺痛,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个急转向,伴随着尖厉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车子在大路边的匝道上停下来。   外面倾盆大雨,路上飞驰的车轮溅起无数水花,倒映着昏黄的路灯,黑色密闭车窗隔绝了这一切,将这狭小的空间锁成一个独立的世界。   向南手掌紧握着方向盘,指关节慢慢泛起森白,半晌后,他咬着后槽牙,嘴角细长地挑起:“少自以为是,谁让你坚持了?我有说过让你坚持吗?”   林夕一阵胸闷,掐着掌心,视线落在前方摇摆的雨刮器上:“你没有,都是我自己一厢情愿。”   向南声音清冷自制,没有一丝感情:“既然没人逼你,就别摆出一副受害者要求赔偿的模样,你该知道,不是所有付出都会有回报。”   所以,她要求他打开心扉,是过分了吗?   林夕咬了咬牙,把那个困扰她多年的问题问出口:“那我们现在这样,到底算什么呢?恋人?同居?同事?还是,床伴?”   向南沉默须臾,墨黑的瞳仁掩盖了一切情绪:“我们的关系,需要定义?”   “我现在需要。” 林夕视线移向窗外,梧桐的树叶在暴雨中瑟瑟发抖:“我需要你告诉我,我们是什么。我需要你,在我和温暖之间选一个。如果你可以不管她的事,我会当做之前的一切都没发生,继续留在你身边。”   所以,这是在给他下最后通牒?如果他继续管温暖的事,她就要离开?   “总这么玩有意思吗?我不是说过,如果你想走,随时都可以,甚至你想嫁给别人,也都随便你。我没有开口要过的事,就代表我不需要。” 向南说罢摇了摇头:“你现在,怎么变得越来越麻烦了?”   林夕眼眶中蕴起氤氲,嘴角却被气得笑出来,他当她是在玩,在跟他赌气,所以他的回答还是和从前一样,在打太极,他不定义他们的关系,不说要选温暖,不说赶她走,他全都避重就轻,然后让她自己去决定。   但她现在没有办法了,她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打开他心上的那道锁。   将视线从车窗外收回来,她深吸口气,坦诚真挚地望着他,一丝不苟地说:“向南,你可不可以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从来都没有对我动过一点心,从来都不需要我,想让我滚出你的生活?”   向南有些不耐烦地转过脸,视线和她相撞,却心中一惊,眼底滑过明显的错愕。她的表情太平静,神情太认真,仿佛要做一个重大的决定,看起来冷静慎重——这根本不是闹脾气的表现。   一时之间,他竟无法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每一道,都是对他内心的拷问,而这些拷问,在过去的十年,他从来不曾真正地问过自己。   下意识地就移开视线,和她短暂的对视令他感到心慌,或许是因为她眼神太纯粹,如同不惹尘埃的水晶。但很快地,他就调整好情绪,重新武装上盔甲,锐利地望着她:“既然你今天死活都想要一个答案,那我就告诉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从来没有对你动过一点心,从来都不需要你,我想让你,滚出我的生活。”   林夕安静片刻,望着他笑了,透澈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泪:“骗子。”   顿了顿,她扭过头去,眼泪落下来:“但我会如你的愿。” +++++++++++++   作者有话要说:  十年的相处,养条狗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人,南叔不是石头做的,所以也不会完全没感觉,真是装得一手好死,也作得一手好死。   对夕夕来说,她束手无策,要打开一把没有钥匙的锁,她做不到,暂时也只能放弃,不过现在的状态,心还没死。   其实真实生活中比女主爱得还卑微的也不在少数,反正人都是没爱上之前,以为自己是这样的,爱上了陷进去了,才发现哦,原来自己是那样的。   当然这么卑微的方法不值得提倡啦,但是如果不幸碰上那个能让你爱到痛得死去活来的傻逼,也未必是一件完全的坏事。   简而言之,就是77基本不相信有人可以爱得特别洒脱,能够在恋爱里游刃有余的,不管男的女的,感觉就是没真正爱上。   ☆、第 16 章   回到盛世后,向南砰地关上了卧室门,心情烦躁地把自己扔到床上。他隐隐感觉林夕今夜有些不对劲,离开不只是说说,像是要跟他来真的。   但是转念一想,离家出走这种事儿她以前也不是没干过,哪次不是绷不住了就回来了。这么想着,他心情稍微平复了些,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第二天他去上班,林夕睡到中午才起来。昨晚和他谈过之后,她几乎就没怎么睡着,到天亮才迷糊过去。   人说愚昧就是重复相同的事,却希望得到不同的结果。所以以此推论,她留在向南身边十年,对他好,包容他,理解他,都换不来他对她的爱,那么显然她再留下去,也不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更何况,他不把心门打开,她根本无计可施,倒不如试着离开。   从床上爬起来,她稍微洗漱了下,就打电话让邵孟来帮她收拾东西。   邵孟听说她准备搬走,而且语气平静,像是慎重考虑后做的决定,不是以往那种赌气行为,心里竟松了口大气。他赶紧去往林夕所住的套间,进门时看见她,不由一愣,她脸色发白,眼底发青,似乎有些虚弱。   果不其然,林夕接着就连打了两个喷嚏,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昨天淋了点雨,有点感冒。”   邵孟眼色一沉,大步走上去,抬手试了试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跟着就按住她肩膀,将她推到客厅的餐桌边坐下。她额发湿漉漉的,像刚洗完脸,所以他猜测她起床没多久:“还没吃饭?”   林夕点了下头:“好像不怎么饿,又急着收拾东西搬家,就没弄吃的。”   邵孟开始挽袖子:“不能不吃东西,会饿坏身子。” 说完就大步流星地朝厨房走:“给你煮碗面,很快。”   *   片刻后,一碗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就端上了桌,上面还滴了几滴香油,洒了些切得细碎均匀,绿油油的小葱花,碗沿上搭了一双木筷。   邵孟站在她身边,脸上冷硬的线条此刻无比柔和:“吃吧。”   林夕微微笑了笑:“谢谢。” 手上拾起筷子,夹起几丝面条往嘴里送,刚到嘴边,就觉得胃里翻了一下,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她停住筷子,皱起眉头,压抑着即将要来的干呕。   邵孟察觉异样,担心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林夕压着自己的胃摇头:“没事儿,估计是昨晚凉到了,有点想吐。”   说完她把那夹面硬塞进自己嘴里,好歹是人家特意为她做的,一点不吃也不大好。   哪里想到食物一入口,胃里就跟掀起了惊涛似的,酸液狂往上涌,她赶紧捂住嘴巴,冲到卫生间里乱吐一阵。   邵孟紧跟在她身后,一手替她撩着长发,一手有节奏地拍着她的背。待她吐完,他接一杯清水让她漱口:“好点了吗?”   林夕冲洗干净口腔,这才点点头。   “要不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邵孟还是有些不放心。   林夕拿毛巾擦着嘴角,摇头:“应该没什么事,待会儿喝点胃药就好。”   “……” 邵孟犹豫片刻,试探地问:“你确定是凉了胃,不是别的什么?” 她好像是闻到食物的味道之后才想吐的。   林夕一怔,大家都是成年人,她自然懂得邵孟的暗示。只是向南从来就没打算过让她受孕,每次欢爱完他都是射在体外,根本不可能有怀孕的机会。   跟着她想起什么,眼皮猛然一抬,他喝醉酒在玄关要了她那次,没做保护措施……   不会,那么凑巧吧……   *   仔细算一算,她的经期的确推迟了几天,为谨慎起见,林夕还是选择去一趟医院。   做完血检拿到结果后,她眼眶微微有些泛湿,手掌不由自主地抚上小腹,来回轻轻摩挲,嘴角情不自禁地勾起笑意。虽然这里还很平坦,但是里面已经有一颗小小的种子在孕育,她现在是——妈妈了。   幸福扑面而来,如此突然,她不禁有些想哭。不知道是男是女,也不知道是不是像她曾经想象的那样,男孩像他,女孩像她。   邵孟站在她身边,神色复杂地注视着她,只见她垂着眉眼盯着小腹,瞳仁上有一层水雾,却淡淡地笑,神情仿若云朵般柔和,他不由心下一沉,看样子,她是打算留下那个孩子。   但是那样一来,她和向南不就永远都纠缠不清了?   轻咳一声,他打断她的遐思:“这件事,要告诉他吗?”   林夕这才从美好的幻想中回过神来,脸上的笑意一寸一寸,慢慢收敛,安静良久,她才轻轻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眉眼间满是忧愁。   她本来都打算离开了,没想到却意外来了个孩子。若是不告诉他,似乎有些不公平,毕竟他是孩子的父亲,享有知情权,但是告诉他的话,他会想要这个孩子吗?会因此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吗?   想到这些,她只剩叹息。   *   因为这个意外,林夕搬离盛世的计划暂时搁浅。她想,至少应该跟向南好好谈过怀孕的事之后,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在等他回来的间隙,她下意识地拿平板电脑搜索起怀孕初期的注意事项。因为肚子里有宝宝,她感冒也不敢随便乱吃药,邵孟便给她熬了些姜汤,又去菜市场拎了只老母鸡回来,炖给她养身子。   向南回来的时候,就闻见整个屋子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鸡汤香,不由一怔。他还以为按照她的性格,白天就应该已经离家出走了,怎么还在?   想到这里,又露出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什么要滚出他的生活?不过都只是说说,一时的气话而已,她怎么可能舍得离开他。   从玄关拐到客厅,向南看见林夕和邵孟两人坐在餐桌旁,一边吃饭,一边在聊着什么,神情很是轻快柔和。下一秒,她看见他,表情就僵硬起来。   两人无声地对视片刻,林夕下意识地从位置上站起来,微微笑了下,似是想缓和他们之间紧绷的气氛,柔声问道:“吃过饭了吗?”   向南点了下头,视线不爽地扫过邵孟,又落回到林夕脸上:“不是说要走吗?怎么还带着别的男人在我家里吃饭?”   林夕咬了咬下唇,并没回应他的嘲讽,离开餐桌,笔直地朝他的方向走去,邵孟立即起身,紧紧地跟在她身后,黝黑的剑眉倒挂着,盯着向南的瞳仁中燃着两团怒火。   向南眉梢一挑,冷笑,奇怪,这个跟班有什么立场生气,这是他的房子,没撵他出去就算客气了,难道还说都说不得?   “那个……” 在向南身前站定,林夕不安地抬眼望向他,有些艰难地道:“我……有点事想跟你说。” 纤细的指尖掐进掌心,因为担心他的反应,她手心竟紧张得出了一层薄薄的细汗。   向南个子比林夕高出一大截,居高临下地睥睨她,看着她那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模样,嘴角往上一挑:“该不会是你又打定主意不走了,要在我这儿继续赖下去吧?”   被他这么一冷嘲热讽,林夕就再也无法直视他了,视线跌落下来,滑过他垂在身侧的右手时,顿了顿,他手上捏着一个牛皮纸袋,纸袋上赫然印着:李周律师事务所。   林夕的眼神逐渐黯下去,这家律师事务所她知道,圈内很有名,主打离婚官司,而且为达目的不折手段,什么转移婚内财产,偷拍跟踪陷害使绊子,完全没有底线。一般的老百姓请不起他们,客户都是些非富即贵的人。   不用说,这肯定又是为了帮温暖。仁恒的财政被她掐住,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考虑漫长而又麻烦的法律途径。但是起诉离婚,一旦官司开打,以傅夜司的名气肯定会造成不小的轰动,到时候媒体掘地三尺,不知道会不会挖出在背后支持温暖离婚的,竟然是仁恒的主席。   想到这里,林夕苦涩地牵起嘴角,在这个时候告诉他她怀孕了,他肯定不会要这个宝宝,他还等着去解救那个陷在水深火热中的温暖,哪里会有精力考虑她们母子,哪里会愿意被她们牵绊住,与其听他亲口说让她去打掉孩子,不如什么都不讲。   向南见她一直盯着自己手上的纸袋发愣,下意识地往身后一藏,催促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林夕深吸口气,重新昂起头来,浅浅笑道:“也没什么,就是我的房子找了人在做清洁,所以今天暂时没搬成。我今晚会先去酒店住,剩下的东西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再找人过来搬走。”   ☆、第 17 章   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林夕便搬去了酒店。初为人母的震撼,以及对腹中孩子的期待,令她暂时忘记了这会对她的未来造成多深的影响。   她发自肺腑地感到喜悦,不是因为她有了和向南的孩子,而是她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有这样一个小生命在她肚子里,依赖她,需要她,她莫名地感到肩上有了责任。   喜悦的同时,她也感到深深的迷惘,不知道她和向南的这段关系到底该何去何从。理智上她清楚,怀孕的事应该要同他商量,但是情感上,她迟迟不敢迈出那步。   因为她害怕听见否定的答案。就像一个癌症晚期的患者不想从医生那里听到死亡判决,但心里其实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活不了多久了。她是如此地害怕,害怕给她过去十年的付出画上句点,害怕面对那些疯狂投入的感情成本,却什么也没能为她带来的结局。   她在爱情里轻易入局,却不知道该何时离场止损。即便是已经形如鸡肋一样的关系,她依然觉得弃之可惜。   于是她就像鸵鸟一样地缩着头不去处理怀孕的事,直到她接到隋青青的电话。   隋青青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爷爷是开国元勋,小时候她就经常跟着爷爷出入中南海,跟国家领导人关系匪浅,长大后她坚决不从政,独自跑去美国留学,现在是小有名气的时装设计师,兼社交名媛。   林夕和她的关系谈不上是闺蜜,但也相当交好,隋青青性子急,连寒暄都没有,就在电话里直接朝她吼:“林夕,我给你寄的邀请函你怎么还没回复我?”   邀请函?林夕一愣,这才回想起来,隋青青之前好像是有把一个慈善拍卖会的邀请函寄到她的工作室,只是她那段时间心事太多,一时就给忘了。   还没等她答复,隋青青就自作主张道:“我不管啊,反正明晚你得来,不来就是不给面子。” 说完她就风风火火地把电话掐了。   林夕握着手机发了会儿呆。隋青青和她年纪一般大,人家把爱好做成事业,把事业做得风生水起,百忙之中还能抽空干些回馈社会的事儿。反观自己,虽然这些年跟着向南挣了不少钱,可是自身的光芒却消磨得厉害,曾经她和隋青青是一样的,现在唯独她钻石蒙尘,退到幕后,变成洗手作羹汤的家庭主妇。   一时之间,她心有不甘。   *   慈善拍卖会的地点在位于市中心的郎廷酒店,地标式建筑,外观简洁大气。   时近八点,酒店门口豪车云集。拍卖会展厅已经到了不少人,来者身份皆是非富即贵。   向南作为地产行业的龙头老大,属于富者,自然在隋青青的邀请名单以内,也自然而然地出席了此次拍卖会。   和人攀谈的间隙,他余光不经意地瞥见一个身形瘦削的男子,神情青冷,竟是傅夜司。   两人视线隔空相撞,向南眼底滑过一丝讶异,跟着又很快散去,他本就是酒店总裁,受邀出现在这里也不奇怪。   傅夜司的视线则飞快扫过他,在他周围巡梭起来,来回几遍,都没找到要等的那抹身影,眸色不由黯然。他跟隋青青确认过宾客名单,确定林夕的名字在里面,难道是她不肯出席?   也是了,自从她和向南在一起之后,就越来越不爱在公众场合露面,像今天这样的盛况,想必她是不会来了。   轻轻晃了晃手中琥珀色的香槟,略作思量,他迈步朝向南走去,脸上戴起虚情假意的热络:“向总,咱们可是有段时间没见了。”   向南沉沉一笑,巍然不动:“傅总的精神状态看起来不错,想必前些日子股价大跌的事,并未对你造成什么影响。”   傅夜司被戳中痛处,脸上的笑意更深:“也不能这么说,还是很伤了些元气。” 他知道是向南在背后动的手脚,为此他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现金去购回自己的股票,以防被竞争对手低吸,同时他也承受了来自董事会的巨大压力,不得不说,向南作为商业对手,还是极为可怕的。   不过紧跟着他微一耸肩,有些讽刺地说:“倒是向总,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心慈手软了?在我元气大伤的时候,竟然没有对我乘胜追击,是不想,还是,不能?”   不能两个字他故意咬得特别重,向南听了青筋一跳,眸色迅速沉了下去,他又想起林夕,想起她如何阻挠他打压傅夜司,想起自己尽管大权在握,却依然力不从心,不由就怒火中烧,只是碍于身在公众场合,不好发作,只得忍耐下来,面上仍旧是一副微笑沉稳,成竹在胸的模样。   傅夜司见他不答话,知道自己也踩到了他的痛处,他恶劣地希望看到他更加痛的反应,便话锋一转:“听说,向总去过李周律师事务所了?”   向南眼角锐利地眯起,嘴角上挑,阴恻恻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傅夜司抱起双臂,好整以暇地望着他:“因为我的律师也在李周。”   “哦?” 向南眉梢微扬:“看来你也事先准备好应对我们的法律诉讼了。”   傅夜司一摊手:“本来是,但后来我又改主意了,我觉得与其要应对你,还不如直接让我老婆移民到国外,这样你就不用再担心我打她了。”   釜底抽薪。   向南听闻这个消息,一时之间竟不知作何反应。他感到有些可笑,愈发不明白傅夜司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娶温暖,从他的脸上,他根本看不出他对温暖有一丝一毫的爱意。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时,傅夜司的眼神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像高山上的冰川春融成潺潺的溪水,柔软清澈透亮。疑惑地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向南也不由一怔。   林夕娉婷地站在展厅的入口,一袭珍珠白的鱼尾长裙将她纤细的腰肢勾勒得淋漓尽致,缎面的布料紧贴在她起伏的臀部,光滑圆润,令人浮想联翩,胸前是抹胸设计,挤得饱满紧实的双峰呼之欲出,再往上,是线条修长简洁的颈项,墨黑的长发高高盘起,令她看上去就像白天鹅那么优雅。   因为她的到来,展厅内出现了些小骚动。有人直觉地就开始交头接耳,询问她的来历,声音传到向南耳朵里,他不由心头一闷。她为什么要穿成这样跑来这里?!现场那么多男人的视线现在都在她姣好的身体上流连,谁知道他们心里都在想些什么邪恶的事?!   而且更令他生气的是,在刚见到她的那一刹那,他竟然发现自己有些想她。林夕离家出走的最高纪录是七天,现在已经是他们分开的第十天了。他算着日子想,她肯定很快就会回来,没想到这次竟然被她刷新了记录。   好嘛,他就看看她到底能倔强到什么程度。   林夕环视会场一圈,原本是打算找隋青青,视线却不经意地穿过人群,跟向南撞上,眼神顿时复杂起来。她跟他不过隔着半个会场的距离,却像隔出了远山重水,遥远而陌生。   也不知道,他和温暖现在进展到哪一步了。   向南也没有移开视线,只是沉默地和她对视,内心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窸窸窣窣地在骚动。   两人就这样眼神交缠,片刻之后,林夕率先别开脸,看向他处,心思百转千回间,她没发现,另有一人,痴痴地凝望着她,相思已烧透骨髓。   因为林夕不再看他,向南视线慢慢跌落下来,顿觉心头一空,旁边傅夜司却迈开步伐,朝着林夕的方向就坚定地走了过去。   ☆、第18章   走近林夕身侧,傅夜司并没开口唤她名字,只是闭上眼睛,微扬起头,深深吸进一口气,从鼻端到胸腔,全是她身上沁人心脾的体香。他的嗅觉异于常人,因此对气味特别敏感,能轻易闻出那些本不明显的味道。   而林夕身上有种可以令他安神的香味,那存在于她光滑细腻的皮脂里,在幼细透明的汗毛根部,在修长精致的雪白颈项,他每吸进一口饱含荷尔蒙的香气,都像是获得了一阵高潮来临过后的快感。   林夕视线在人群中巡梭半天,终于发现了隋青青,不过她在和人攀谈,她就没有立刻前去打扰,而是在原地站定,余光瞥见身侧站了个人影,微微侧目一看,怔住。   片刻的安静之后,她柳叶般的眉梢轻轻扬起,唇角弯出欣喜又意外的弧度:“你怎么在这里?”自从他和温暖大婚之后,两人就很少见面了,那时向南刚创业,她跟着他忙得天昏地暗,社交就少了很多。而且因为温暖的事,他们闹得不欢而散,渐渐地就没了联系,只是偶尔会像现在这样,在朋友的聚会上巧遇。   傅夜司乌青的眸子掩在细碎的额发下,眼神克制,苍白的皮肤被会场的灯光一打,显得愈加没有血色。安静须臾,他微微动了动嘴唇,嗓音有些沙哑:“好久不见。”   林夕也轻轻地嗯了声:“好久不见。”   跟着她想起什么,神情一下子就戒备起来,视线在他四周胡乱地巡梭,傅夜司见状,岂会不知道她的想法,便出声解释道:“我一个人来的。”   林夕顿时松了口气,被他看穿又有些窘迫。她这辈子几乎没怕过什么人,温暖便是其中之一。她害怕看到她,因为这会令她感到绝望和愤怒,她什么都比温暖好,也比她更爱向南,但是她却牢牢地,不费吹灰之力地就占据向南心中的高地。   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要来告诉你,这些事他们可以做得到,你不行,他们唾手可得的幸福,却不要,但你穷尽一生也无法得到。   撩了撩耳发,林夕神色颇为尴尬地解释:“你知道的,我……”不喜欢温暖,讨厌温暖。   她话只说了半句,毕竟温暖现在是他的妻子,她不好意思去诋毁人家,傅夜司却一副理解的神情,柔声安抚:“我都明白。”   林夕长长地舒了口气,安下心来。许久没见,跟他似乎有很多话可以说,但一时之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好俗套地问了句:“你最近好吗?”   傅夜司微微一笑:“很好。”   见她狐疑地望着自己,他又故作轻巧地耸了耸肩:“除了被人利用,闹了点绯闻。可能这让某些人误会了我们夫妻感情不和。”   言下之意,是说他跟温暖,还是好好的?林夕有些迷惘,既然这样,那向南在那边剃头挑子一头热地忙乎个什么劲?   *   和傅夜司简单地叙了会儿旧,隋青青就找到她,林夕按她之前的要求给她带了一件拍卖品,就是她设计的檀香扇吊坠项链。三人带着这件拍品,一齐往展厅的后台去了。   向南视线始终尾随着他们,不知为何,他隐隐感觉傅夜司看到林夕的第一眼有些奇怪,似乎潜藏着一种积聚已久,几欲爆发的思念。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是太有道理,应该是他理解错了,大抵就只是久别重逢的高兴罢了。   跟着他就继续在宾客中周旋。来参加拍卖会,并不是他对那些所谓的拍品有兴趣,而是对隋青青能够网罗的人脉有兴趣,顺便拍下一点藏品,也算回馈社会。   很快地,展厅入口又走进来一个女人,穿着月牙色的短款礼服,脸上化着毫无攻击力的淡妆,相比林夕身上张扬的高冷,她就显得柔和可亲多了。   环视会场一圈,她很快发现了要找的目标,径直朝着向南就走了过去。   轻轻点下他的背,她双手扣在身前,微微地笑着,向南回转身,愣住:“你怎么在这儿?”傅夜司几乎从来不带她出席任何公开的活动,圈内都盛传他护老婆的名声,所以此刻看见她,他十分意外。   “听说今天在朗廷有拍卖会,我就过来凑凑热闹。”温暖唇边噙着一点笑,看着他的视线礼貌而有距离感。她偶然得知今天的拍卖会向南也会参加,便寻思着趁这个机会来见他一面,不然他们没有单独见面的机会。   傅夜司因为她私自找过向南的事极为不快,便找个借口,把跟她相处熟了,关系不错的旧司机给撤掉了,换了个新的给她,名义上是为她好,实则是为了监视她的一举一动。   而之前朗廷股价大跌,傅夜司着实暴躁了好几天,在终于稳定住局面之后,他冷笑着告诉她,向南救不了她,让她做好打包出国的准备。这一下子,她立刻感到了危机,若是被送去国外,之前演的戏就都白费了,跟向南也再没机会,更别提要她独守异乡,人都不认识一个的孤独。   向南神色复杂地凝视着她,努力想要看透她微笑背后的痛苦。她是用着什么样的心情回到傅夜司身边?回去之后,过得还好吗?他有没有继续对她动粗?被欺负了,是不是只有一个人躲起来哭?   太多的问题想问,可是周围挤满了人,公众场合,人多眼杂,他不可以逾矩,徒增彼此的困扰。   温暖似乎也和他想到一起,所以没有谈私事,反而扬了扬手上的拍品目录,问道:“不知道你看中什么没有?”   向南微微摇头。   温暖了然地一笑:“你没仔细看过目录吧?不然怎么会没有中意的拍品。”   向南疑惑:“怎么说?”   温暖凑近一些,翻开册子,指着其中的一幅照片:“这是林夕设计的。你怎么会不感兴趣?”   檀香扇吊坠的项链,她曾经给他展示过设计稿,目录上也清晰地写着设计者名字。向南惊讶自己竟还记得那些细节,但是此刻温暖显然是误会了什么,便解释道:“我跟林夕,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闻言,温暖低垂的眼底迅速滑过一抹精光,再抬起来时已清澈透亮:“我还以为,你们在交往。”   向南沉默片刻,缓缓摇头:“没有。”他和林夕,从来都不是恋人。   两人身后不远处,林夕不知何时已经站在那里,他们聊天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进了她的耳朵。她本来只是想找向南单独谈一谈怀孕的事,却没想到听见这番对话。   她感到既难过又难堪。难过的是向南那么干脆地否认他们的关系,难堪的,则是被温暖知道她和向南的真相。把女人最好的年华一丝不漏地栽培在一个男人身上,最后却连个女朋友的身份都捞不着,在情敌的眼里,这看来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   指甲慢慢嵌进掌心,她望着那两个并肩而立的人影,深吸口气,压下心头的酸涩,默默转身离去。她没有勇气上前打断他们的谈话,甚至不想让他们发现她在这里,在这场战争里,她已经输得足够狼狈,不需要自取其辱。   *   拍卖会展厅的侧门连着一道空中走廊,经过走廊到达对端,便是郎廷酒店的副楼顶层,也是市内唯一的一个无边泳池,水深三米,趴在泳池边缘,便可以俯瞰地面如织的车流和霓虹。   此刻泳池空无一人,前方的空地上,挂满了一串串五颜六色的小彩灯,铺着白布的方桌上放满斜插着小伞的饮料,托盘里装着各式各样的小巧点心,等拍卖会结束,这里将有个小型聚会——隋青青是海归,泳池派对是她的最爱之一。   林夕在会场里透不过气,人潮越汹涌,她就越感到形单影只,尤其是情敌还在现场。从小到大别人都艳羡她的命格,觉得没有什么是她得不到的,可是偏就有。   所以她就从展厅侧门暂时偷溜了,来到露天的泳池边喘口气。没有天花板的遮挡,这里可以清楚地望见天上的繁星,会场里的喧嚣一下子就变得离她很远很远,难得宁静。   泳池内清澈见底,水波微漾,她试探地走过去,在池边站定,沉默地注视着碧蓝的水面里,她微微晃动的倒影。自从十年前出了事故,她再也没游过泳,莫名地怕水。家里人爱护她,也没强迫她去学,所以至今,她仍然是旱鸭子。   盯着那水面,时间久了,倒影仿佛化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要将她彻底吸进去,一种潜意识的恐惧立刻沿着她脊梁骨爬满整个背部,她不由后退了两步,心有余悸。当年车子冲下湖,巨大的冲击力令她撞断了两根肋骨,内脏出血,头部血肿,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若不是有向南,她根本活不到今天。   在她回忆往事时,身后由远及近地响起嗒嗒嗒嗒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她下意识回头,对上一双和她同样意外的眼睛。   跟着眼睛的主人就笑起来,眼角眉梢都挂着挑衅:“真是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你。”说完眼珠子一转,将已经发完短信的手机塞进包里。   林夕捏着掌心,惊讶只是一瞬,神色很快就恢复如常:“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傅夜司没说你要来。”   温暖冷笑着勾起嘴角,慢悠悠地往前扭了几步,在林夕身前停下,跟着一个转身,和她面对面地站着:“他当然不会带我来,因为他脑子里装的都是你,又怎么会顾及我的感受?”   林夕一怔,暗觉她话里有话:“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温暖摇了摇头,都气笑了:“收起你那副无辜的样子,我就不相信你不知道傅夜司由始至终,爱的都是你!”   林夕脑子嗡了一下,一时有些发懵。傅夜司爱她?这怎么可能!   温暖咬着后槽牙,怨怼不已:“你明明知道他爱的是你,可是你还是把他介绍给我,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把我从向南身边支走,你就可以独占他了?!”   说到激动处,温暖伸出右手,紧紧抓住林夕的左手臂,不依不饶:“要不是因为你,我不会落到今天这种寄人篱下的田地!”   林夕完全没料到她一下子会情绪这么激动,有些不知所措,直觉地推着她抓着她的手,想要挣脱她的钳制,温暖见她配合地反抗,又立刻伸出左手,抓住她的右手臂,成功地跟她扭在一起。   跟着,在瞄到泳池入口,向南走过来的身影时,她把重心往后一放,腰一仰,身体的重量拖着两个人,一起跌进了水里。   ☆、第19章   身体落入水中的一刹那,冲击力把林夕拍懵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死死地大张着眼睛,僵硬而失焦地瞪着眼前的一切。   温暖推开她,挣扎着朝水面浮去,林夕忘记了动弹,身子慢慢往下沉,池水刺痛她的双眼,她口中呼出的气体变成一个一个白色的泡泡,从眼前飞快地升上去了,耳膜里,响起咕噜咕噜的冒泡声,和十年前一样,惊人的相似。   数秒后,排山倒海的恐惧终于冲破空白,铺天盖地袭来,她本能地开始挣扎,但身子发沉,贴身的鱼尾裙让她的双腿几乎动弹不得,肺部耗尽的氧气也令她不得不张开嘴,被迫呛进去好几口水,喉头一阵腥涩。   她恐慌极了,感觉自己要淹死在这里。   就在此时,一条人影嗖地滑入水中,激起一大串水花,她下意识看过去,像发现了救生的浮木一般,疯狂地挣扎起来,手直觉地朝人影的方向伸出。   向南,救我,救救我……   向南在水中轻巧地转了个身,视线滑过她,略微停顿,很快又移开了,扭头朝着另一个方向迅速地游去。   ……   一瞬间,林夕的身子忽然不动了,怔怔地望着他离她而去的背影,曾经坚定的信仰在刹那间土崩瓦解,眼睛里似乎有什么透明液体涌出,和碧蓝的池水融为一体,但她失去了痛觉。   就这么死去,也可以吧?   她放弃了挣扎,似乎连最后一点力气也被从脊梁骨里抽走了,身子缓缓地往下沉,透过晃动的水面,她仿佛看见天上的繁星离她越来越远,不知怎么地,情绪却平静起来,就连死亡,此刻也显得亲切而慈悲。   在她脚尖触到池底,快要失去知觉时,一双强有力的手臂突然从背后环到她腋下,将她快速地拖离水面,从阶梯处将她拉到岸上。   *   林夕坐在地上,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脸颊,面庞上挂满水珠,不知道是眼泪还是池水,她一言不发地大张着眼睛,但视线已经不会动了,就连出水得救都没什么反应,只是失焦而茫然地,不知道望着什么地方。   傅夜司浑身滴水地跪在她身边,扶着她的肩膀,看见她吓得面色惨白的样子心都揪成了一团,着急地连声问:“夕夕,你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他的声音到达了她的耳膜,却进不到她的脑子,进不到她的心,她像是在周身竖起了一道屏障,对任何刺激都失去了反应,傻了似的一动也不动。   不远处,向南也浑身透湿地坐在地上,比林夕出水的时间只早了那么一点,他望着林夕的侧脸,将她木然的神情尽收眼底,胸口忽然涌起一阵恐慌。他从来没有见过她那副样子,如同被硬生生凿去了灵魂,眼睛里灰蒙蒙空荡荡的,什么也不剩。   温暖坐在他身侧,见他盯着林夕的方向,眼神里似乎充满担忧,不由心下一沉。眼看他就要起身过去,她立刻往他怀里一扑,贴着他坚实的胸膛抽泣起来:“向南,我好怕,要不是有你在,我就……”   这头向南分神的间隙,那头傅夜司已经慌作一团,他握着林夕的肩头用力摇了两下:“夕夕,你醒醒,你说话,什么都行。”   林夕眼神呆滞,身子跟个软绵绵的布娃娃一样,被他摇得来回晃动,可就是没有反应。傅夜司没了办法,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别怕,我马上送你去医院!”说完就抱着她飞奔进泳池旁边的电梯。   一路向下,林夕的鱼尾裙不断往下滴水,头歪在他肩膀,依旧一言不发。   傅夜司心急如焚地盯着电梯往下降的数字,几十层的高楼,一时三刻也下不去。他急得一会儿抬头看看到了哪个楼层,一会儿又低头确认她有没有事,心里恨不得能一把把这楼给拆了,当初他修那么高作甚!   慢慢地,林夕腿根的裙摆上晕出一点红,跟着逐渐扩大,很快抓住了傅夜司的视线,他心脏猛然缩紧,好不容易才挤出一点声音:“夕夕,你……出血了……”   林夕眼睛眨了两下,终于有了点反应,她从傅夜司肩上抬起头来,直觉地就往自己小腹看去,那里已经触目惊心地红了一大片,那样的出血量,孩子想必已经……   心头顿时涌上一股沉痛的悲怆,她哑着嗓子地喊,喉咙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心里痛到想哭,眼眶却干涩地流不出一滴眼泪,只能死死地掐着自己掌心,直到呼吸越来越急促,最后眼珠向上一翻,晕了过去。   *   与此同时,副楼顶层的泳池边,向南把怀里的温暖推开一些,心头莫名发慌,直觉有什么不幸的事会发生。温暖见他紧蹙着眉头,一脸忧心忡忡的样子,知道他在担心林夕,心中暗自不爽,面上却柔声安抚道:“别太紧张了,她有傅夜司看着,不会有事。”   向南从地上站起来,仔细想了下林夕的状态,目测没有什么外伤,泳池这点深度掉下去,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内伤,大抵只是受惊过度,才会看起来有些呆傻。既然傅夜司带着她去了医院,想必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伸手将温暖从地上拉起来,他问道:“你们怎么回事,怎么会掉进水里?”她发短信给他,让他来泳池边,想跟他单独聊聊,没想到他一来就看见两人扭打着掉进水里。   温暖咬了咬下唇,低垂着眉眼,像做错了事的小孩:“都是我不好。我跟她吵了起来,一时没有站稳,我就掉下去了,不小心把她也带了下去。”   吵起来?向南疑惑:“因为什么事?”   温暖低着头,脑子里飞快地编着故事,手指在脸颊抹了下,揩泪的动作,跟着做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连说话都带了些鼻音:“你刚才应该也都看见了,傅夜司有多紧*夕。”   说实话,她没想到傅夜司会来。当时碰巧遇见林夕,她脑子里就闪出一个念头,要让她对向南死心,这样傅夜司就再没理由把她拴在他身边。现在既然傅夜司来了,整个故事就好编多了。   向南听出她话里有暗示,跟他之前冒起的那个荒唐猜测不谋而合:“你是想说,傅夜司对林夕?”难怪他当时看见林夕出现,眼神就明显不同了,难怪他跳进泳池的方向,是在林夕的那侧。原来这些不是因为他们是朋友,而是因为他爱着她?   温暖艰难地点了下头,绞着自己的手指:“我也是才知道这件事。在此之前,傅夜司一直对我十分冷淡,我以为是自己做错了什么,没想到他爱的根本就不是我。所以刚才看见林夕,我一下子就情绪失控了,才跟她吵起来,她之前跟傅夜司关系那么好,怎么会不知道他爱她?”   真相突如其来,而且信息量如此巨大,向南一时之间有些消化不了:“这些事你为什么不早说?”   温暖自嘲地勾起嘴角:“你让我怎么跟你说?光是让你知道我丈夫出轨,就已经够叫我难堪的了,你还要我告诉你,我的丈夫一直爱着你的女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娶的我?我也是有自尊的,我来求你帮我离婚,已经是走投无路,没有办法的事,其余的我还怎么说得出口。”   向南望着快哭出来的她无言以对,沉默半晌后,他捡起下水之前,脱在地上的西装外套:“今天就到这里吧,你先回去,后面的事我来解决。”   *   驱车回到盛世,向南把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进了浴室。   站在花洒下,拧开龙头,腾着热气的水柱便飞流而下,从头浇到脚。他双手撑上墙壁,闭着双眼,努力想要把十年前的记忆碎片和现在的拼凑在一起。   那时他见过傅夜司几面,只知道他和林夕关系很好,但是林夕的小团体里还有其他男女,感情都跟铁哥们儿似的,所以他并没觉得傅夜司对林夕有男女之情。   倒是后来傅夜司跟温暖勾搭在一起,令他觉得十分蹊跷,他那样的富二代,要什么女人没有,为什么独独选中温暖?   当时向南给自己的解释,是也许爱情没有任何道理可言,所以根本没往深处想。   直到后来爆出傅夜司出轨,他去帮温暖处理离婚的事,才又觉得不对劲。他看不出傅夜司有任何爱温暖的眼神,但是为什么他都死活不愿意跟她离婚?   在今晚的事件之后,向南忽然觉得豁然开朗了,一切疑问似乎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傅夜司做的这一切,恐怕都是为了林夕。   唯一还剩下的一个问题,便是这些事情,林夕究竟知不知情,还是,根本一切就是她操纵的?   ☆、第20章   尽管傅夜司用十万火急的速度将昏迷中的林夕送至最近的医院,她腹中的孩子最后还是没能保住。等到她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   张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陌生的天花板,左上方高悬的输液药袋说明她现在身在医院。视线往右滑落,撞进一双关切的眼睛,傅夜司一夜未眠,守在床边,掩在刘海下的乌青瞳仁里,写满担心。   林夕嗫嚅了下嘴唇,声音有气无力:“孩子……呢?”   傅夜司沉默地摇了摇头,不知该说什么安慰。   林夕视线黯了黯,重新移回到天花板上,脸色倦怠,再没有别的反应,只是眼尾滑落了一滴透明的液体,没入发根,嗖地不见了。   没了,也好,她曾经欠他一条命,如今终于什么都还清了——她可以,解脱了。   再躺了一会儿,她打起精神,勉力支起身子想要坐起来,傅夜司赶紧上前搀扶,将病床摇高一些,再在她背后垫了个枕头:“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林夕轻轻摇头,眼神示意他坐下:“我有点事想问你。”   傅夜司在床侧坐下,肩膀瘦削,脸色苍白,眼神却奇异的柔和:“你问。”   林夕斟酌片刻,还是问出了口:“昨晚,你怎么会救了我?”   傅夜司如实地叙述:“昨晚我跟隋青青谈完拍卖会的事情,从后台出来,就找不到你了。然后我看见温暖和向南在聊天,没聊一会儿,温暖就离开他,单独去了展厅的侧门,后来我看见向南掏了手机出来看,看完也往展厅侧门走,我就感觉不对劲,所以就跟了过去,结果一到泳池入口,就看见你们两个已经掉里面了。”   他语速匀净地说完,林夕眼底却闪过一丝异样,舔了舔干裂的下唇,视线精准地锁住他面部的微表情:“谢谢,但其实我是想问,你为什么救的是我,而不是你妻子?”   傅夜司一下子愣住了。他昨晚凭本能就进行了选择,根本没考虑到他的选择中存在自相矛盾,也没想到林夕会突然问起这个。   视线略微有些闪烁,他佯装镇定:“因为向南会救她。”   林夕是何等会察言观色的人,早在看见他视线躲闪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他底气不足,温暖应该所言非虚,他似乎的确对她抱着非同一般的感情。只是这种感情,竟然从十年前就开始了?   她感到震撼的同时,又难以置信。十年以前,她一直把他当做好哥们儿,死党,他对她的好,她从来就没往男女之情的方向去理解。哪怕是到了现在,她心生怀疑,但依旧不敢肯定。   “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娶温暖。” 林夕凝视着他,眼神通透了然:“别说你爱她。”   傅夜司垂下视线,落到她纤细手背里插着的透明输液管上,沉默良久,才终于开了口:“你曾经许过一个愿望,你说,这个世界要是没有温暖就好了。”   林夕一下子怔住。记忆像沉淀在河床的泥沙,被傅夜司伸手这么一搅,又全都翻腾上来。她曾经,好像,的确是许过这么一个愿望。   那时温暖跟她交好,和向南越走越远,他终于忍不下去,把她送给温暖的礼物都还给她,让她以后别再来找温暖,也别再来见他。   那是她第一次被一个男人伤得这么重,因此和死党聚会时,她说了些气话,但她完全没有想到,傅夜司竟会把这话当真。   “因为我许了这个愿,所以你就娶了温暖?” 林夕一时感到难以接受,这是多么荒唐的逻辑。   傅夜司听出她语气里的张力,紧张地观察着她的表情:“你生气了?”   林夕点头,苍白的脸颊因为情绪激动而染上两片绯红:“对,我在生你的气,你怎么可以做出这么傻的事?!你怎么可以为了我,牺牲你自己的婚姻!”   “因为值得,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不管用什么代价。” 傅夜司几乎没有任何考虑地回答,他目光澄澈坦然,无愧于心,世间善恶的标准都和他无关,他内心有自己的天秤。   “……” 林夕胸口一滞,顿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小时候因为父母的事故受过很大的刺激,所以对一些事情的反应,和正常人不大一样,她也不太摸得准他的心思,而且他虽然行事不按常理出牌,但初衷是为了她好,她也不忍心责怪什么。   安静片刻,她语气放缓了些:“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但那么做真的太傻了。你说我想要的你都会给我,那如果我想要你和温暖离婚,你会答应我吗?”   “会。” 傅夜司不假思索地回答,顿了顿,又顺口问道:“为什么?”   林夕沉默下来,视线移向窗外,一轮红日正停在天际线,喷薄欲出:“因为,我想让一切都回到正轨。” 温暖根本不配拥有傅夜司做丈夫,他值得有机会,去等待那个对的人,那个看见他,连眼神都会闪闪发光的姑娘。   傅夜司没有听懂她的意思,不过无所谓,他不需要她的解释,只要是她想要的,只要她开口,他都会去帮她完成。   林夕思量片刻,又嘱咐道:“还有,我流产的事,除了你和我,别再让其他人知道。”   *   向南因为林夕的事彻夜未眠。他无法想象傅夜司会自发地为林夕付出至此,会不会是林夕求傅夜司帮忙,而傅夜司因为太爱她,所以才同意娶走温暖?   但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林夕不是那么狠毒的人,怎么会为了支走情敌,想出这么阴险的方法?一直以来,她都是跟他耍孩子脾气,小打小闹的,虽说他知道她有心眼儿,但是真碰上这种事,他还是不敢相信她会那么干。   不过万一呢?万一她真这么干了呢?   向南忽然发现自己十分惧怕他脑海中猜测的这个万一,对这个万一的担心,甚至完全淹没了对温暖十年错误婚姻的同情。因为如果这个万一是真的,那就彻底超出了他可以对林夕容忍的底线。   所以他决定找她谈一谈。   估摸着时间应该合适,他拿手机给她打电话,那头传来机器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向南怔了怔,想起昨天她掉进泳池,手机大概也进了水,所以开不了机。那时傅夜司抱着她送了医院,等他下楼时,两人早已没了踪影,他寻思她只是受惊过度,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就没去找他们,而是径直回了盛世。   眼下要知道林夕在哪里,怕是只有打给傅夜司才清楚了。   *   林夕让傅夜司把她的病床推到窗户前,从楼上望下去,是郁郁葱葱的小花园,鹅卵石的小径上,有穿着病号服的小孩子在追来跑去。   林夕靠在床头,安静地注视着他们,傅夜司有些担心:“还是别看了,我给你开电视。”   林夕摇摇头,轻声说:“我没事,真的。”   在刚得知自己怀孕的那几天,她特别喜欢看小孩,路上要是遇见推着娃娃车的妈妈,她都会忍不住上前逗逗车里的宝宝,她还会心血来潮地去逛儿童用品店,去书店买一些育儿的入门书。   但是现在,看着眼前那些飞奔跑跳的小孩,她忽然失去了感觉,内心麻木得如同一潭死水,激不起一丝涟漪,甚至连失去腹中的孩子,她都觉得无所谓了,没了才好,才能断得干净。   她突然间顿悟,原来之前看过的电影里,那些一夜白发的人,真的就是和之前不同的人了。那些曾经拥有过的喜怒哀乐,对情感的正常知觉,已经被伤痛的碎片剐得一干二净。就像是,过去的她,已经彻底死在了昨天。   傅夜司通知佣人熬了滋补的粥送来,舀在小碗里端给林夕。两人一人坐在病床上,一人坐在床边的椅子,安静地喝着粥。   窗外偶有微风拂来,扬起她一缕发丝,淡金色的光线洒在床前,朦胧了她半张侧脸,勾出一个精致的剪影,傅夜司默默地望着她,内心仿佛有种充实的满足。   或许是他眼神太过浓厚炽烈,林夕微微朝他的方向侧了侧脸,两人目光交汇,傅夜司没有任何偷看被撞破的窘迫,坦然地望着她。   林夕却收回视线,垂落至身前,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情感,但她无法做出任何回应,他值得更好的姑娘。   搅了搅碗里的粥,她犹豫片刻,抬眸轻声问:“如果我想要你,尝试着接受别的女孩子,你会答应我吗?”   傅夜司望着她陷入沉默,半晌后,问:“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所以你不想要我在你身边?”   林夕轻轻摇头:“不是。只是,我不值得你再为我浪费时间。”   “值不值得由我说了算。” 傅夜司挺直脊梁,显得郑重其事:“我不会要求你跟我在一起,所以你也不能要求我放弃你。”   “可是我会觉得抱歉,因为我一句气话,搭上了你十年的幸福。”   “不必。” 傅夜司顿了顿:“因为只有你得到你想要的,我才会感到幸福。”   林夕望着他,不知道再说些什么才好,两人就这样陷入了沉默,直到傅夜司衬衣口袋里传出电话铃声,才终于打破了僵局。   ++++++++++++++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有亲在问,为什么一定要HE。其实写到这里,相信大家也都能看出,这已经无法做到传统意义上的HE了,因为以前那个深爱南叔的夕夕已经死了。   PS:我弱弱地补一句,因为看到南叔实在太招人恨了,虽然我补这一句也不见得有什么效果,但其实南叔没救夕夕是有原因的。。。下章会交代。。。上章我也埋了个细节的伏笔。。。估计大家都太气了没看出来。。。又或者是我埋失败了。。。总之不管怎么说吧,还是南叔欠虐。   ☆、第21章   傅夜司掏出手机,视线在触及来电人姓名之后,黯了下去。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眼林夕,按下接听键,将机身放到耳边:“喂?”   那头传来向南的声音:“林夕跟你在一起吧,让她听电话。”   傅夜司眉头微微蹙起:“你找她什么事?”   林夕本来瞭望着窗外,听见这句话扭过头来,神色淡漠:“谁打来的?”   傅夜司伸手压住机尾的话筒,踌躇片刻,还是老实交代了:“向南。”   林夕安静了会儿,朝他伸出手,语气平静:“给我。”   傅夜司犹豫:“你确定?”   林夕轻轻点头。   傅夜司只好依言走过去,将手机搁在她掌心,林夕握起来,缓缓放到耳边:“有事?”   冷淡疏离的语气让向南愣了愣,她以前从不会那样和他说话,今天是怎么了?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   莫非,是因为昨晚落水的事?   收起思绪,他先不做多想:“你在哪里?我有事跟你谈。”   “不能在电话里说?”   向南一滞,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在电话里说,只是为了慎重起见,他想跟她当面谈:“不能。”   林夕沉默须臾:“那好,我也有话要跟你说。”   “你报地址,我过来找你。” 不知为何,向南对去见她竟感到有几分急切。   林夕便把医院的地址报给他,说完便挂了电话。   整个过程,傅夜司都在一旁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神色,苍白的面容上没有一丝表情,空洞的瞳孔里也没有一点情绪,眸子灰蒙蒙的,仿佛什么东西都映不进去。   在那一刻,他忽然读懂了什么叫做心死。当爱消失了,恨也就随之消失了,剩下的,只有无尽的虚空和冷漠。   *   很快地,向南便风风火火地赶到了林夕所在的独立病房。   推开门时,她正靠在床头和傅夜司说话,身上穿着宽松的条纹病号服,长发软软地披在身后,左手背上扎着输液针,纤细的透明软管一直蜿蜒至身旁的输液架,药袋里的液体正一点一点地往下落。   而她的脸色,像纸片一样苍白,整个人看上去像大病了一场,没有一点精神。向南不由怔住,心脏像被人用力掐了一下,大踏步地就走了进去:“怎么输上液了?” 他在电话里听她说在医院,还以为只是普通的留院观察,哪里想到会弄得要输液这么严重……   林夕听见声音,视线缓缓落在他脸上,轻得如同一只蒲公英,沿着他面部的轮廓一寸一寸描摹。他分明还是和昨天一样熟悉的眉眼,为什么今天看起来,却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好像自己忽然就不认识他了,或者说,从来都没有真正地认识过。   傅夜司见向南到了,便从床边站起来,柔声对她说:“我就在外面,有事叫我。”   林夕轻嗯了声,他便走出了病房,小心地把门带上。   向南在床边的椅子坐下,视线落在她手背上扎着的针头,不由觉得那画面有些刺眼:“哪儿不舒服,严不严重?”   “发烧而已。” 林夕随口扯了个谎,面无表情地望着他:“要跟我谈什么?”   向南对她的反应有点意外。以前就算是恨他,她看他的眼神也是鲜活的,但她今天对他似乎特别冷淡,连眼神都失去了生命力,如同有什么内在的东西枯萎死去了一般。   他下意识地去想,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惹到她了。除了之前跟她吵架,令她离家出走之外,最近的一件,恐怕就是昨晚她落水时,他没有救她,而是救的温暖。   其实那是个误会。当他看见两人掉进泳池时,他脑海中划过的第一反应,是林夕根本不会游泳。当他跑到泳池边,看见温暖还能勉强地扑腾出水,但她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挣扎,身子直愣愣地往下沉,所以他没有任何犹豫地打算先把她捞上来。   等他跳进水中,回过头来找她时,却看见岸上傅夜司一个猛子扎进她身后的水域,那时他就知道,傅夜司是奔着救她来的,所以她会平安无事,但温暖那边没有人,他就掉头游走了。   但是现在要让他向林夕解释,他又做不到。他不想告诉她自己在那一瞬间,对她的担心超过了温暖,他不想给她任何可以幻想的空间,他也不允许自己有任何的动摇,他必须牢牢地记住自己现在想要的,否则就会陷入迷惘。   林夕见他沉默地思考着什么,出声打断他:“如果你没事要跟我谈,那就听我说。”   向南回过神来,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林夕抿了抿唇:“从今以后,如无必要,我们都不需要再见面了。我放在你家里的东西,麻烦你空一天时间给我,我会找人来搬走。另外,关于温暖离婚的事情,我已经跟傅夜司谈过了,他同意离,到时候会告诉你们见律师的具体时间。”   她说这话的表情如此平和安宁,以至于他不敢去妄自揣测她是在跟他开玩笑。向南惊愕地注视着她,一时之间,竟不知该作何反应。她不想再跟他见面了?看来他是真的伤到了她的心……其实他能想象出她当时有多害怕,只是他觉得有傅夜司在,她不会有事……   直觉地嗫嚅了下嘴唇,放在膝盖上,骨节分明的手指缓缓蜷起,他想要开口解释,只是话滚到喉咙口,又活生生地被他咽了下去。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她看起来终于想通,决定不要再缠着他了,这不正是他所期待的么?既然这样,又何必要去解释。   只是为什么,胸口好像有点闷。   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她说的前半段话上,以至于半晌之后,才对后半段话回过味儿来,眉峰嗖地蹙起:“你是说,傅夜司同意离婚?”   林夕颔首。   向南错愕,视线在她脸上巡梭,表情慢慢地,变得有些微妙:“我费了那么大的力气,都不能逼他离婚,你跟他只是一谈,他就同意了,他还真是听你的话。”   林夕唇角浅浅地翘起:“他是听我的话,不过这跟你有什么关系,重点是他同意离婚了,对你来说,是好事,不是吗?”   闻言,向南脸色慢慢沉重起来,眼底情绪复杂,变化万千:“看来你知道傅夜司爱的是你。” 至少昨晚傅夜司毫不犹豫地救了她,而没救自己的妻子,她那么聪明,肯定看得出不对劲。   林夕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所以呢?”   “所以你告诉我,既然他爱的是你,当初为什么要娶温暖?” 向南勾着嘴角,有些咬牙切齿地问出这句话。站在温暖的立场,他不得不感到愤怒。   林夕却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如同点不着的千年寒冰:“他娶温暖是为了帮我,这个回答你满意吗?”   向南手掌慢慢地紧握成拳,双眼危险地眯起,那个呼之欲出的问题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是你让他这么做的?”   林夕略微思索了下:“算是吧。”   听到她亲口说出答案,向南足足沉默了半分钟,黑眸中隐约腾起怒火:“为什么不否认?” 为什么不替自己辩解?为什么要那么平静而绝然地望着他?难道她是如此想离开他,所以连挽救一下她在他心中的形象,都懒得尝试了么?   林夕只是淡淡地笑了下:“因为是事实,没什么好否认。”   向南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但她冷淡的神情不似在跟他赌气撒谎,心顿时凉了一半:“我从来都不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我以为,你至少还有些良心。”   他本以为他这么说会刺激到她,但林夕只是掩面打了个呵欠,脸色有些困倦:“你不必知道我是怎样的人。还有,如果没有别的事,麻烦你离开,我需要休息。”   向南沉默地望着她,脑海中各种情绪冲突成一团。但见她面容苍白,身体虚弱,也不好再追问什么,只得绷着脸,起身离开。尽管她不像在跟他开玩笑,但是他直觉地还是不敢相信她会做出那么阴狠的事。   不过既然他的疑问得到了解答,且不论她的答案是真是假,他们之间,就都没什么好谈的了。倘若真是她指使的,自然罪不可恕,就算不是她直接指使,事情也是因她而起,她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走出病房,不经意地撞见倚在走廊的傅夜司,向南顿住脚步,两人的视线在空中凌厉地对接,彼此都毫不掩饰眼底的厌恶。   顿了顿,向南忽然想开口问他当时为什么要娶温暖,是不是林夕让他这么干的。他想听听他的答案。   但是转念一想,不管对方给出什么样的答案,他都无法尽信,一来傅夜司肯定会维护她,二来毕竟事情已经发生了十年,早就变成罗生门,所以不管是问谁,答案是什么,最关键的,还是他自己想相信什么样的说法。   于是他克制了问出口的冲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医院。因为真正的问题,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相信什么。   几天之后,林夕出了院,搬到了离她珠宝设计工作室不远的公寓,手机也恢复了正常通讯,向南发短信通知她搬家的时间,她便带着人,亲自去了趟盛世。   向南识趣地没有留在那里,一个人开车出去,在大街上胡乱地转悠,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该在哪里停。等他开到筋疲力尽,披着月色回到住处,屋子里终于不再像以前那样,会亮起温暖的橘色灯光,卧室的衣柜里,也不再有任何女性的衣物,她的画室也被搬得干干净净,连一支画笔都没落下,卫生间的架子上,她的毛巾牙刷口杯洗面奶统统都不见了。   那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他感到不能呼吸,跟一个人分离的感觉,现在才真实地呈现在他眼前。   +++++++++++++   作者有话要说:南叔你就是个大傻逼!   我再PS一下:欢迎大家讨论剧情,不过请不要扯上作者的三观,我就是写这么一个故事而已,没有任何鼓励大家向文中的男女主以及男女配看齐的意思。   要看爱得潇洒淡然理智富有自尊的女主,请点右上角小红叉,谢谢啦,本文不出产此类生物。   要看强大威猛暖萌弱水三千只喝女主这一瓢的男主,也请点右上角小红叉,谢谢啦,本文男主是阿斗,要慢慢成长之后才能懂得自己的感情。   ☆、第22章   傅夜司很快地就通知向南和温暖来李周律师事务所谈离婚协议。   会议室里,他懒懒地往皮椅的椅背上一靠,把一只黑色钢笔在手指间转来转去地随意把玩,时不时地还在地上蹬一脚,将椅子转着圈儿玩,完全没有要和对面的人交流的打算。   他的代表律师替他转达了他的意思:“傅先生完全同意离婚,只有一个条件,要求温女士净身出户。”   温暖闻言脸色一变,但碍于向南就在旁边,不方便发作。她在得知傅夜司同意离婚之后,简直如蒙大赦,亢奋得整夜睡不着觉,一面是觉得终于可以从这个无性又憋屈的婚姻中解脱了,一面是心算着豪门离婚,可以拿得多少分手费。   哪里知道,傅夜司竟然连一分钱都不肯给她!   但她不能说什么啊,向南就坐在她身边,她要是跳着脚地想去分钱,岂不是抹黑自己的形象?所以也只能抿着唇,低着头,什么也不说,不要,做出一副受虐小媳妇儿的模样。   她的律师则替她说了:“温女士是无过错方,要求她净身出户并不合理。”   傅夜司的律师无奈地一摊手:“傅先生就这一个条件,如果你们同意,他马上就签离婚协议,如果你们不同意,欢迎你们走起诉离婚的途径。”   “这……” 温暖的律师侧头,询问地看着她:“温女士,您看?”   温暖咬了咬下唇,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让她就这么轻易放弃吧,她又不甘心,但要她争取吧,她又怕拿捏不好分寸,让向南觉得她贪财。   傅夜司看出她的挣扎,嘴角向上那么一挑:“你怕什么,就算没有我的钱,难道你还怕你的新欢不拿给你花么?”   温暖抬眼,瘪着嘴气愤又委屈地道:“你……!你胡说什么!我和他是清白的!”   “好了。” 向南忽然出声:“我们同意净身出户,你签字吧。”   傅夜司笑起来:“这才对嘛。” 说着咬开笔帽,在律师准备好的协议上龙飞凤舞地签下自己的大名。   *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温暖脸色有些忧郁。向南觉察:“解脱了,怎么不开心?”   温暖有些惆怅地感慨:“开心是开心,但想到以后的日子要我一个人过,我又没什么信心了。你知道的,这些年我没有工作,傅夜司不准我在外抛头露面,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要怎么活下去。”   “你还有我。” 向南站在阳光里,身上穿着简单的白衬衣,面容斯文干净,眼神温润如玉,像极了当年那个十来岁的翩翩少年,那时他承诺说,会照顾她一辈子。   时间如同笔直前进的列车,在某个时候,遇到某个人,就像遇到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列车开不过去,只得在原地停下等待。时光冲刷,眼角的细纹,偶尔出现的白发,逐渐衰减的体力,每一个生命在变老的细节都那么真实可见,然而,人却再也不会长大了。   温暖就是向南的那座高山。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那是个飘着鹅毛大雪的冬天,他跟着妈妈陈立青搬进一个破旧的筒子楼里没多久。那里居住环境恶劣,一层楼里住着数不清的人,共用一个厨房,一个水房,还有公厕。   筒子楼里常年乱糟糟,臭烘烘的,人多眼杂,地方又小,几乎没有任何隐私可言,争吵,做爱,打骂,什么声音都能透过薄薄的墙壁传出来。   那天下大雪,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他去街口的小店帮妈妈买豆瓣酱,回来就看见筒子楼前的空地上站了个单薄的女孩,长发及腰,穿着枣红色的薄毛衣,低垂着头,站在没过脚踝的积雪里,一动不动。   他经过时好奇地瞥了她一眼,只见女孩脸上挂着两道清晰的泪痕,嘴唇冻得直打哆嗦,可是却一声不吭。他不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看着挺可怜的,但跟他没关系,所以他径直回家了。   等到他妈妈炒好菜,他们吃完饭之后,他经过走廊去水房刷碗,不经意间瞥见那女孩还是站在那里,冷得抱起了胳膊,依旧安静地低垂着头,发顶和肩上都盖了层雪花。不知为何,他忽然对她有了点兴趣,就停下脚步,站在楼上看着她。下雪天几乎没什么人外出,女孩也一直无人问津。   直到他的恻隐之心终于令他过意不去,他才跑下楼跟她说话:“喂,你为什么站在这里?”   女孩只是盯着地面,并不回答他。   他忍不住伸手拍掉她肩上的雪花:“喂,我问你话呢,你怎么不回答我?”   女孩这才哆嗦着开口:“我又不认识你。”   他默了默,说:“我叫向南,这下你认识我了,可以回答了吧。”   女孩沉默了一段时间,嗫嚅了下嘴唇,声如蚊蝇:“我妈妈不要我了……”   妈妈不要我了……   短短的几个字,却像一把锋利的匕首,刹那间就划破了他的心脏,他立刻拉起女孩的手臂:“跟我走,你再站在这里会冻死的。”   女孩却倔强地甩开他:“我不走,走了妈妈就找不到我了。”   他像是被电到了一般,滞了片刻,突然又暴躁地一把抓起她,生拖硬拽地把她拉走,蛮横地吼道:“她把你丢了就不会再来找你!总之先跟我走!”   说完他就把她拽回了自己家,拿厚被子给她盖,给她热水,给她热饭,照顾得无微不至。她告诉他她的名字,叫做温暖。   自此以后,那两个字,对他就有了特殊的意义。   *   协助温暖搬离傅宅,向南将她和她父亲安置在自己闲置的一幢别墅,配佣人司机,给了她一张银行卡,上面有着即使她不参加工作,也一辈子不愁吃喝的钱。   对于这种终于可以被她依赖,终于能够照顾她的感觉,向南感到十分受用。安顿好温暖之后,他驱车回到自己的住处。   走出电梯的那一刻,看见屋子里黑漆漆一片,他仍旧惯性地一愣,才想起林夕已经离开很多天了。白天获得的那些愉悦一下子就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胸口发闷的怅然。   自从她走了之后,屋子不知怎么地,变得愈发空旷起来,偶尔他的余光会产生幻影,以为她人还在这里,下一秒就会从不知道哪里跑出来。   并且现在的生活,他感到很不习惯,早上没人给他做早餐煮咖啡,晚上没人开着灯,做好一桌菜在家里等,没人唠叨他要注意增减衣服,也没人自顾自地说自己的一天给他听,尽管他并不感兴趣。   曾经厌烦的那些,似乎现在都没有那么可憎了。   他告诉自己,有这些感触是正常的,并不意味着什么,只是单纯地不习惯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尽管有些艰难,他还是必须去适应没有她的日子。   只是内心深处,仍有一部分的他还是挣扎着不愿去相信,她是真的离开了,不回来了。   就像那个狼来了的故事。   她说过好多次要离开,没有一次是真的走成功了,不回头的那种。尽管这次有些不一样,她不哭不闹,带走了所有关于她的东西。   但是,他们还是会再见面的吧?   *   几天之后,向南宴客,对象是帝京国土局党组书记乔栋生,六十出头一老爷子,中央党校毕业,前几年调任国土资源局,精神矍铄,耳聪目明。   做地产生意,自然少不了要跟这样的政府部门打交道,所以维护好关系非常重要。   向南陪着老爷子喝酒,把他给喝高兴了,两人聊了会儿政策和局势之后,乔栋生就扯起别的话题来了:“小向啊,你今年三十好几了吧,这事业也有成了,怎么还不找个对象结婚呢?”   向南谦虚地一笑,给老爷子满了杯酒:“乔老您见笑了,我这哪算事业有成,一点小生意而已,都是托您的福。不过结婚的事我暂时还没有打算,工作太忙,顾不上那些。”   “有合适的对象还是可以考虑了,钱是挣不完的。” 乔栋生呷了口酒,悠悠地说:“我这把老骨头现在就盼着退休喽,忙活了一辈子,也是时候享受天伦之乐了,以后这些工作上的事儿嘛,就要靠你们这一辈年轻人了。”   向南听他提及退休,就想知道接下来国土局的人事变化是怎么样的,谁将会接替乔栋生的位置,哪些人应该是他接下来重点笼络的对象。再给老爷子斟了杯酒,他举杯跟他在空中碰了一下,笑道:“乔老,您要是退了,贵局可就群龙无首了,这以后的形势是怎么样的,还望您能给我指点指点。”   乔栋生官场混迹多年,又岂会不懂他的意思,这几年跟他的合作还是非常愉快,也建立了些私交,自然不会拒绝他这点要求。于是乎,他把国土局上上下下,一干管理层都挨个分析了一遍,尤其点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陆川。   “别看他现在只是个分局长,跟其他那些熬上来的人可不一样,这小子,家里有点来头,老子可是帝京军区的一把手。” 说着乔栋生顿了顿,压低声音道:“而且,听说前阵子林泽平把他给叫家里吃饭去了,看那意思,是想收他做女婿。”   向南的心陡然一沉。他忽然就想起那天,林夕哭着问他,就算她嫁给别人也没关系吗?那时他只当是一句气话,现在想来,怕是意有所指。林泽平把那个陆川叫去家里,就是想让林夕嫁给他吧。   也是了,她那样的,从来就不缺男人娶,离开他,进入市场,必定会是抢手之极。只是不知道,她会不会答应。如果她答应呢?   不知为何,向南心中忽然就有了丝焦虑。   ☆、第23章   林夕搬离向南的住处之后,便买了飞欧洲的单程机票。   柏林,米兰,威尼斯,巴黎……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地走过,沉淀,找寻自我,等到她整理好对自己未来的规划,从国外返回时,帝京已经进入了秋季。   阮桃芝来机场接她。她听她说了和向南分手的前因后果,所以当她说要独自去旅行,她没有死缠烂打地陪着去,让她一个人静一静也好。   司机帮林夕把行李放进后备箱,两个女人坐在捷豹后座上聊天,阮桃芝朝她挤眉弄眼:“怎么样,现在恢复了单身,在国外有没有艳遇一把?我跟你说哦,意大利男人超有气质的有没有,那眼睛深邃得就跟黑洞似的,你跟他们对看一眼,嗖,就被吸进去了。”   林夕看着她淡淡地笑了笑,如同白梅花瓣飘落在水面,漾起浅浅的波纹:“桃芝。” 她轻声唤她的名字,一句一顿地说:“我准备,结婚了。”   重磅消息一出,阮桃芝立刻被炸得愣住,但见林夕脸色平和,神情认真,不似在跟她逗着玩儿,就惊声咋呼起来:“怎么这么突然啊?跟谁结啊?你怎么不早跟我说我呢?”   “军区司令陆章远的儿子,陆川。” 说完林夕抱歉地一笑:“对不起,我是不久前才决定的,因为想当面告诉你,所以之前跟你通电话时就没有提。”   “可是你跟陆川都不怎么熟,为什么要跟他结婚啊?” 阮桃芝忧心忡忡地望着她,视线探询:“该不会是你被那谁伤得太深,想自暴自弃了吧?”   林夕缓缓摇头:“我只是觉得自己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该定下来了。”   阮桃芝表示不同意:“可是结婚也得跟相爱的人结才对啊,你这样不是凑合吗?”   “你爱的人也爱你,这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林夕无奈地笑:“我没有勇气再花那么长时间去了解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同时还奢望对方能以同样的热忱也爱着我。我现在对婚姻的计划不包括爱情,只是从利益的角度去考虑,至少我和陆川结婚,我爸会很高兴。”   阮桃芝无言以对,半晌后又嘟囔道:“我是不反对你要定下来啦,但是你就不能对爱情再多抱一点希望么?这个世界那么多男人,没准儿哪天你就遇到你的真命天子了呢。”   林夕手肘支在窗棱上,撑着脸颊笑了,感慨:“我要是还能和你一样,对爱情充满希望就好了,可惜我做不到。世界上男人是很多,可以供我挑的也很多,而且他们看上去都很好,但是我该爱谁呢?” 说着她摇了摇头:“既然不知道,那就按条件来挑,目前看起来,陆川最合适。”   如果爱情不能作为指引婚姻的灯塔,即便有千千万万个男人站在她面前,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她只能去挑条件,挑人品,挑一切外在因素,就是挑不了感觉。   阮桃芝又怎么会不明白,爱情是不由人选择的,当初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那么多男人,哪个不是身材样貌家世都出类拔萃的,结果呢?自己竟然看上了那个木头一样的臭保镖!真是气死了!   “那你为什么不找个爱你的呢?这样至少有人肯真心疼你,待你好。” 阮桃芝说着小声地补充了一句:“比如傅夜司。”   林夕视线沉重起来,咬了咬下唇,扭头看向窗外:“怎么说呢,冠冕堂皇地讲,我希望他能遇见个真正值得他去爱的女人,但是说白了,是我太自私,他那么爱我,我给不出回应,会很有负担,还不如跟陆川,反正彼此都不爱对方,也就不存在任何亏欠,轻松得心安理得。”   阮桃芝长长地叹了口气:“唉,傅夜司他好可怜,不过仔细想想,就算你肯点头,你爸也不会同意的,他是离异,你是未婚,怎么能搞在一起嘛。”   “别说我了。” 林夕抬手揉了揉阮桃芝的齐刘海,语重心长:“你要好好珍惜和韩昭的感情,两情相悦,这可是难得的缘分。”   阮桃芝嘟着嘴,把刘海拨整齐:“知道了。”   *   林夕在阮桃芝那里住了几天,聊聊女孩子家的心事,跟着就约了陆川见面。上次林泽平把他叫到家里来相亲,他后来私下跟她谈过,表示愿意和她联姻,让她愿意接受的时候给他电话。   于是林夕就打给他。两人碰头后,对婚姻的态度一拍即合,在互不干涉对方自由的前提下,达成了结婚的初步意向。接下来,他们去见了双方的父母,就正式成了他人眼中的恋人。   恋人需要约会,哪怕是形式上的,两家父母,八只眼睛盯着,他们再不情愿,也得装装样子捧捧场。   陆川在旋转餐厅订了位置,亲自驱车到林泽平家里去接她,林夕也配合地穿了单肩小礼服,外面披了件长风衣。   两人到达餐厅时,来迎接的侍者看见他们,不由眼前一亮,暗忖起他们的身份来。这男的看上去三十出头一点,身材挺拔,五官立体深邃,眉宇之间隐含一丝傲气,看上去就是被人伺候惯了的主,才能在这么不经意间就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而这女的则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姿,若要说她是明星,眉眼中又清透得看不出风尘媚俗,举手投足,一颦一笑,皆是落落大方,一看就知教养良好,不是从万人堆里摸爬滚打上来,企图攀高枝,傍大款的心机女。   将二人引导到私密区的临窗位,侍者留下餐单,请他们看好之后,再过来帮他们点餐,之后便礼貌地离开。   林夕背对着餐厅入口,垂着视线翻看菜品,片刻之后,听见陆川诧异地喊了声:“向总。”   她这才抬起头,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撞上一双乌黑的眼眸,眼眸的主人正牢牢地望着她,一句话也没说,像是忘了要寒暄。   林夕有点意外,视线轻易地滑过他,落到他旁边的女人身上,顿了顿,跟着就面无表情地扭过头,茫然地盯着陆川,像是在问,他们是谁?   陆川站起身,往前走了两步,向南这才回过神来,微笑着迎上去,沉稳道:“陆局长。” 经过乔栋生的指点,他后来请了国土局一干领导去澳门玩,在那时结识上了陆川。   两人握手的间隙,林夕也起身,乖顺地站在陆川旁边,安静又带点微笑地注视着对面的人。   寒暄片刻后,陆川自然地伸手揽过林夕的腰,向她介绍:“这位是仁恒实业的向总。” 跟着对向南道:“这是我女朋友,林夕。”   听见女朋友三个字,向南不由眼色一沉,心脏像是被谁猛掐了一下,一瞬间疼得厉害,视线落在陆川搁在林夕纤腰上的手,竟有些移不开,手指下意识地就紧起来。之前听说林老爷子让陆川去相亲,他还以为林夕不会同意,没想到现在已经在交往,不知道他们进展到什么程度了?看样子应该不错,他都可以随便搂她了……   林夕见向南没反应,微笑着往前倾了点身,朝他伸出手:“向总你好,久仰大名,如雷贯耳。”   向南一愣,神色复杂地注视着她,她脸上带着礼貌疏离的表情,仿佛他们今天是第一次见面,仿佛两人之间曾有过的十年纠葛,对她来说已如过眼云烟,早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想到这些,他胸口更加闷得慌了,僵硬地伸出手去,跟她握了握,勉强扯出个笑:“林小姐,你好。” 握完,却有些不舍得松开,她的手软软的,柔若无骨,肌肤细滑,带着一丝凉意。   林夕见他不松,便巧妙地将手抽了回来,微笑而沉默地看着他,完成了她那部分的寒暄,她不准备再开口说话。   陆川视线扫过向南身边的女人,好奇道:“这位是?” 倒是有几分姿色,只不过若是作为情妇,似乎不够年轻了。   向南动了动嘴唇,直觉地回答:“一个朋友。”   温暖脸色一黯,但见林夕和向南都在装彼此不认识,又听向南称呼那男的为陆局长,这种场合下,就算她心有不爽,也肯定不能发作,只得缩着脖子忍了,强撑着笑了下:“陆局长,你好。”   陆川略微点了点头,作为回应。见向南不想多说,他也就没再追问,连名字和身份都不愿意透露,想必是什么上不了台面的女人:“那我们就不打扰向总跟朋友吃饭了。” 说完带着林夕坐回自己的位置,向南他们则被侍者引导到另一处。   位置倒是跟林夕隔得不远,但因为都是临窗,沙发椅背又高,所以彼此看不见对方。   和陆川他们寒暄完,坐到位置上,向南和温暖各怀心事,一直沉默。   向南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见林夕,两个月没见,感觉像是过了一辈子。他更没有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她竟然就交了男朋友,而且在面对他时,她可以那般云淡风轻,反观自己,倒是有些可笑的舍不得。   其实明明现在的状态,就是之前自己做梦都想要的那种,温暖回到了他身边,他终于可以完完全全地照顾她,再也不让她受以前那种苦。但是为什么,他心里还是觉得少了什么?就好像填满了一个大洞,却有另一个更大的洞产生了。   温暖也非常意外,她在美食杂志上看见这家旋转餐厅换了新的法国大厨,所以缠着向南带她来试吃,哪里知道会这么巧地遇见林夕。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向南虽然对她很舍得花钱,也不介意她爱买奢侈品,但她总觉得他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穷,却是真正地关心她,那种爱护自然地就从眼睛里流露出来,但现在他看她的眼神里,好像找不到那种发自内心的呵护了。   她想着也许是因为两人分开了十年,有些改变也很正常,所以想多创造一些单独相处的机会,来找回以前他们曾在一起的感觉。不过他总是很忙,能陪自己的时间少得可怜。   她怕自己显得太着急,所以从来都没去问过他,他们现在这样的关系,到底算什么?好像是在一起,但是又连手都没牵过。   直到刚才那个男人替她问了,他的回答竟是:一个朋友。   ☆、第24章   很快地,侍者将菜肴和红酒端上桌,陆川举杯跟林夕在半空碰了下,发出清脆的响声:“你猜,那女的和向南是什么关系?”   林夕微微晃动着手中的红酒杯,血红色的液体中央出现一个小小的漩涡,跟着端至鼻尖一嗅,轻轻呷了口,才慢悠悠地反问:“你觉得呢?”   陆川扬眉,微敞的衬衣领口带着几分慵懒和随意:“肯定不是情人,她看上去年纪大了点,以向南的身价,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可以随便挑。”   温暖今年三十有二,虽然身材和皮肤都管理得当,但始终敌不过岁月的侵蚀,看上去不是二十岁那种鲜嫩多汁的身体。林夕单手支在下颚,中指慢慢地在红酒杯沿打圈:“然后呢?”   陆川若有所思:“既然不是情人,难道真像他说的,只是朋友?”   林夕笑起来:“普通朋友,会值得堂堂仁恒的主席花时间带到这么浪漫的地方来吃饭?”   陆川恍然大悟,跟着露出一个有意思的表情,林夕则站起身:“我去趟洗手间。”   *   站在镜子前,林夕凝望着镜中的人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眉眼,此刻看起来却有些陌生。   她以为再次见到他,甚至见到他们两人在一起,内心多少会有些波澜,然而她竟然连一点感觉都没有了,如同大脑中的某个回路已经坏死。   那是她曾经放了十年都放不下的人,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重,现在对她来说,却轻若一粒尘埃。   仿佛放在掌心,呼一口气,就能轻易吹走。   稍微整理了下长发,她拉开洗手间的门准备出去,不期然地撞进一双描着淡妆的眼睛。   真是冤家路窄。   她移开视线,侧身准备绕过对方离开,不料温暖却往她身前一挡,好整以暇地望着她,那笑容里,颇有些胜利者的姿态:“我们好歹认识,你不用这么避着我吧?”   林夕顿住脚步,抬眼看她,视线一寸一寸地在她脸上巡梭,表情高深莫测。   温暖不知怎地,竟被她那异样的眼神盯得有些发毛:“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林夕右侧的唇角轻轻挑起,却并不说话,只是向前迈了一步,但眼神凌厉,气势逼人,温暖下意识地就往后退了一步,林夕再进一步,温暖再退一步,就这样一进一退,转眼间温暖的脊背就贴上了墙壁,惊疑不定地看着她:“你你你,你要干嘛?”   “这些年你的手段倒是长进了不少。” 林夕微笑着说,眼神里,竟隐隐有几分寒意:“不过我真的很讨厌有人拿我的生命安全来开玩笑。”   温暖视线闪烁:“你在胡说什么?”   “我在说什么你很清楚,我会掉进泳池,绝不是一个意外。” 林夕唇角的笑容逐渐加深:“我都没来找你算账,你却要来主动招惹我,你说,这不是找死么?”   温暖脸色顿时有些发白,她以为自己那天伪装得很好,没想到还是被她看出她是故意拖她入水,一时无言以对。   僵持间,她余光瞥见那头走过来一个人影,看那身形和步态仿佛是向南,心中一惊,立马装出楚楚可怜的模样,咬着下唇卑微地垂着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林夕对她态度忽然的转变感到有些意外,但她越是这样虚伪可怜,她就越恨。当时她没有防备,才会那么轻易地被她扯进水里,才会丢了孩子,才会差一点没了命。   想起这些,她怒火中烧,扬手就狠狠地抽了她一耳光,啪的一声,在空气中清脆绽放。   温暖惊愕地捂住半张脸,难以置信地望着她,林夕收回手,深吸口气,情绪恢复了平静,微笑地说道:“只打你一耳光,算是便宜你了,以后再敢来招惹我,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说完她转身准备离开,却发现向南不知何时站在她的身后,正绷着脸,面色不善地看着她,墨眸里含着愠怒:“你在干什么?!”   他原本还对林夕的秉性抱有一丝幻想,觉得她不可能会干出指使傅夜司娶温暖的事来,但在看见她动手打人并恶言威胁之后,他忽然觉得,这才是林夕,刁蛮任性胡作非为,有什么事干不出?   他怎么会,竟还对她有些念念不忘?!   林夕没有开口,只是平静地望着他,如同望着一个陌生人。温暖捂着脸逃到向南身边,抓着他的胳膊,劝道:“我没事,你别生气,只是一场误会。”   但这丝毫没有缓解事态,反而有火上浇油之势,当然这本来就是她的目的,她越是显得隐忍,只会越让他对林夕发怒。   向南视线凌厉地锁住林夕,胸口因为气愤而略微起伏,薄唇紧抿,声线里张力十足:“误会?有误会就可以动手?就可以拿生死来威胁人?就可以随意操纵别人的婚姻和命运?!”   林夕安静片刻,轻轻地笑起来,语气云淡风轻:“如果是我的话,就可以。还有,向主席,能不能麻烦你以后管好自己的女人,请她不要像个苍蝇似的总出现在我面前,不然万一我心情不好,一巴掌不小心给她拍死了,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向南脸色已然铁青,几乎是咬着牙地说出:“不要逼我后悔曾经救起你。”   “后悔的那个人是我。” 说完不等向南回答,林夕便敛了笑容,恢复到面无表情的状态,擦过他身边径直走了。   温暖瞄了眼林夕离开的背影,嘴角勾起一丝窃笑。她再漂亮,再有来头,又有什么用?终究还是撼不动自己在向南心中的地位。生死存亡的关头,他救的是自己,已经足够说明一切,林夕想必也是看清了这点,才放弃向南,转而投向别的男人的怀抱。而现在,向南也已经确信,是她指使傅夜司娶的自己。   这场旷日持久的战役,终究还是她赢了,想到这里,温暖就更加得意。稍微平复了下心情,她轻轻推了推向南的胳膊,小声说道:“你别生气了,我没事的,不过脸变成这样子,不想吃饭了,要不我们回去吧?”   向南这才从愤懑中回过神来,发现温暖左脸已经红肿,五指印隐约可见,说明林夕下手之重,眉头不由皱起:“以后看见她记得躲着走,她惹不起。”   温暖委屈地说:“我没有惹她,今天我只是上去跟她打了个招呼,哪里知道她就突然发作了,你知道她不喜欢我,因为你的原因。”   向南不想再多谈林夕,仔细审视了下她脸上的伤:“走吧,回去拿冰敷一下。”   *   从车库取了车,向南送温暖回去,一路上脑子里都盘旋着林夕刚才说的那句话。   后悔的那个人是我。   她说那话的表情,是微笑着的,但是瞳仁里,却空无一物,再也看不见曾经她看着他时,眼睛里会流露出的那种光彩。   那是她爱他的证明,如今这证明,真的不存在了。   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由紧起来,向南笑容有些狰狞,很好,很好,既然两个人都后悔,那就再好不过了,这样所有的人才算回归了原位,从此她走她的阳关道,他过他的独木桥。   温暖坐在副驾驶,发现向南油门踩得太深,车子推背感过强,不由朝左侧望去,发现他的表情似乎有些扭曲,眸子里竟隐隐闪现着恨意。   恨?在恨着林夕么?温暖勾起唇角,如此甚好。   一路无言。将温暖送回别墅,向南准备驱车回去,温暖在大门前叫住他:“等一等。”   向南站住脚步,回过头来:“有事?”   温暖有些为难地垂下头,似乎话题有点难以启齿:“那个……对我们的关系,你是怎么想的呢?我是说,我一直住在你这里,接受你的照顾,不敢出去工作,是因为我以为我们是……以前那种关系,可是你今天介绍我的时候,只说是一个朋友……”   被问及这个话题,向南陷入沉默,对自己和温暖的关系,他一直没有深入考虑。帮她跟傅夜司离婚时,他只是想着把她从那段痛苦的婚姻中解救出来,把她安顿在别墅,收纳在自己的羽翼下保护起来,是完成他幼时对她的承诺,而至于两人的关系,他并没有刻意地想去定义。   就如同十年前两人走在一起,没有谁和谁表白过,而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温暖见他半天不吭声,交握在身前的手不由紧了紧,故作落寞地道:“对不起,我不该问这个问题,我知道以我的经历,根本没资格跟你在一起,会让你感到丢脸,现在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真的,我只是一时好奇,才会那么问,你不要放在心上。我真的很后悔,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绝对不会那么对你,你接受不了我也是应该的……”   就在她要哭出来时,向南突然出声:“交往吧,我们。”   温暖惊愕地抬眼,似乎没想到他这么容易就说出了这句话。他以前的性格极其拧巴,这种肉麻的话是绝对说不出口的,现在怎么……   转念一想,不管怎么样,他说出来就好了,她这两个月等的就是这句话,有了这个突破口,她才能更进一步地占有他。   ☆、第25章   秋末,街道两旁零落着稀疏的梧桐树叶,人走过去,踩在上面,发出干燥的脆响。   车轮飞驰,将不幸飘落到车道上的叶子结结实实地轧到粗砺的地面里,一辆路虎快速地驶进了掩映在翠松林里的私人会所。   陆川停好车,走下来,他今天约了人在这里谈事,原因嘛,是为了他的小情人。因为工作关系,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对她感兴趣得紧,所以就把人给搞到手了。现在小情人需要换一份工作,他这不是找人帮忙来了。   在包间刚坐稳,房门就被推开了,向南大踏步地走进来,边脱大衣,边抱歉地道:“陆局长,不好意思,路上塞了会儿车,来迟了。”   “没关系。” 陆川起身和他握了下手,两人寒暄了阵,他差人送了壶上好的茶过来,这才切入正题:“向主席,今天约你来,是想请你帮我个小忙。”   向南对此早已有了心理准备,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但凡政府部门的人主动联系,那几乎百分之百地有求于他,有的甚至只打个电话就来提要求,像陆川这样还会单独约出来见面的,已经算是非常客气。   “陆局长有什么需要但说无妨,我一定替你办到。” 做地产生意要跟无数的政府部门打交道,哪一个都得罪不起。   陆川喝了口茶,这才慢条斯理地说:“向主席,不瞒你说,我有个朋友非常向往到你的公司上班,她现在也是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过那个单位规模实在太小,和仁恒这样全国第一的地产公司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所以……” 他说着顿了顿,微一扬眉:“不知道向主席的公司最近有没有什么招聘计划?”   朋友?能让陆川主动来找他帮忙的,一定不是普通朋友,只是从他的叙述上,他不能判断对方是男是女。   向南黑眸里透着了然:“我猜这个朋友跟陆局长一定交情匪浅,才能让陆局长亲自出面帮忙,既然这样,那我肯定义不容辞,仁恒就算没有招聘计划,也一定会为陆局长的朋友专门出一个职位。只是不知道,陆局长的朋友对工作岗位有没有什么要求?”   陆川也不怕实话实说,向南在商场摸爬滚打多年,应该早就对这些事见怪不怪了:“我朋友是个女孩,现在是做文案,她想多学点东西,所以最好是能够对职业生涯有提升的职位,这一点还请向主席看着办,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能太辛苦。”   女孩?含义不言而喻了……   向南虽猜测过这个可能,不过亲耳听到,内心还是极度复杂。如果那个女孩是他的情人,那林夕这个女朋友对他来说,算什么呢?还有,他现在莫非是脚踏两只船?   心思里的那点百转千回全藏在薄薄一张脸皮底下,他扯开嘴角,微笑地点头答应:“陆局长,你放心,这件事一定给你办妥。”   陆川一笑:“那我就先谢过向主席了。”   向南颔首笑道:“不客气。”   说话间他盯着茶杯里,在沸水中逐渐舒展开的茶叶,和杯口袅袅蒸腾的热气,不禁有些走神。   林夕对陆川,究竟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在交往?他不信她会那么快地就爱上别人,但是,也许,她是喜欢陆川所以才同意跟他交往?   思及此处,他胸口又有些犯堵,堵得莫名其妙。明明都已经跟她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了,为什么还是会在意,会想起她,以及跟她有关的事?   有些烦躁地压下心里那股异样,他寻思既然两人已经形同陌路,那她的男朋友在外面养了小情人这件事,也轮不到他去替她担忧,甚至是去告诉她。   陆川见向南盯着个茶杯陷入沉思,略作思索,便猜到他可能在想些什么。他和林夕约会,被向南撞见过一次,估计他正琢磨三人之间的关系呢。   清了清嗓子,他笑问:“不知道向主席对我女朋友的身份可有了解?”   向南回过神来,沉沉地一笑,摩挲着茶杯壁的手指修长匀净,骨节分明:“前阵子听说林市长邀请陆局长去他家做客,想必林夕就是林市长的千金了。”   陆川唇角的笑意更深:“向主席果然是明察秋毫。”   略微停顿,他继续道:“我跟林夕是以结婚为前提在交往,所以不想节外生枝,有些事情上不了台面,那就继续让它留在台下好了。”   言下之意,他养小情人这件事,绝对不能公开。事件本身并不严重,但是一旦公开,伤了陆林两家的面子,那才是大事。   “陆局长你放心,这件事除了你跟我,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   很快向南就把陆川的需求安排下去。从简历上看,他那个小情人叫做今夏,刚毕业没多久,只是个小姑娘,之前做的是文案,专业跟建筑也不对口,若是按正常招聘流程,仁恒不大会考虑录用她。   但看在陆川的面子上,他便增设了一个首席建造师助理的职位,让她跟着牛人,可以多学东西,至于辛苦程度,就要看个人的觉悟了。若是真心想学,求上进,势必会辛苦,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若是想混日子图轻松,倒也可以,仁恒还养得起个把闲人。   跟着他把简历转给人事部,言语间稍微提点了下,人事部的经理就心领神会了,知道这次面试只是走个形式,其实都内定好了。   交代完,向南转身要出人事经理的办公室,手都搭上门把手了,又停下来:“面试最后,留三分钟时间给我,我想亲自见一见她。”   什么?向主席要亲自面试?人事经理错愕中连连点头答应,向南这才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提了这个要求,心里有种冲动,想要见见这个叫今夏的女孩,她是陆川的情人,而陆川,是林夕的男朋友,甚至以后的丈夫。   陆林两家的孩子在谈恋爱,这在政界圈内,已经是半公开的秘密了,大家都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喜讯应该很快就会传来。这也就意味着,林夕以后,只属于那个姓陆的男人。   向南回到自己办公室,往皮椅上一坐,跟着又焦躁地站起来。想到万一林夕真答应跟陆川结婚,他胸口就跟压上千斤巨石一般,快要喘不过气。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自从林夕离开,他想起她的次数甚至超出了过去十年的总和,在家的时候会想起她,然后想起她已经不住在这里的事实,工作中偶尔恍惚时会想起她,想起曾经跟她熬夜加班到天亮,赶完一个案子的痛快。   他怀念那样的日子,他担心她面临的婚姻,他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她,陆川在外面有情人。向南心中忽然滑过一个念头,自己会有这些反应,莫非是,喜欢她?   不可能。   从十年前开始,他就一直处于被动的状态。当初救她只是本能,没想过要她回报,可是她却找到他,对他好。那时她性格乖张,字典里没有低调两个字,对他示好的方式简单强硬又粗暴,让他感觉很不自在。   她总是张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年轻富有朝气的面庞上神采飞扬,一口一个我喜欢你,那是他觉得肉麻而难以启齿的话,却被她用得如同一个平常的问候。他下意识地就排斥她,也不觉得她是真喜欢他,只是对救命恩人的错觉罢了。   救她那年他二十五岁,研究生毕业,刚参加工作,她就常来他的单位等他。那个年头手机还没有彩屏,能用得起的,已经是家境还不错的。   她却天天搭着或奔驰,或保时捷地来他们单位楼下,穿一身时髦的衣裳,露着两条修长笔直的腿,倚在车边塞着耳机百无聊赖,引得楼上他的同事都起哄调侃,让他赶紧从了她。   于是他更反感了,就严肃地批评了她。自那以后,她听话地收敛了很多,他也就没再多说什么,放任她出没在自己身边。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之后事态就像脱轨的火车,失控地演化到了温暖嫁人。就像那句话说的,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的生命里会闯入一个人,然后这个人彻底地改变了你的一生。   在他最痛苦消沉的那段时间,林夕像牛皮糖一样地黏着他,怎么甩都甩不掉,无论他躲到哪里,她都能找到他,无论他用多么恶毒的字眼告诉她,他对她根本没兴趣,她还是锲而不舍,百折不挠,她还是张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告诉他,她爱他,神情专注而认真,像在述说一件重要的事。   那时他绝望地想,也许只有杀了她,才能摆脱她了。   可是他不能。   最后僵持角力的结果,是她赢了,他终于不再反抗,因为那根本没有用。   而且一部分的他已经被她软化,她就像个妖精,披着张天使的皮,却专行魔鬼的事。她总是能在那双清澈无辜的眼睛里,放射出妖娆魅惑的光来,轻易地就勾动他的欲念。而她的身体就像最上等的罂粟,散发着诱人的媚香,令他迷失其间,流连忘返,停不下来,也根本不想停。   既然他控制不了自己身体的反应,那部分机制根本就不存在于理性里,他就只能控制自己的心。反正他也不想再爱上任何人,反正像林夕那样身份的女人,根本不可能跟他有结果,他也不认为她真的爱他,只是一时贪图他新鲜好玩,贪图她征服不了他。   既然如此,那就在一起吧,互相利用,互相压榨,不再去想明天。   然后就转瞬十年。   谁也没有想到,两人竟会纠缠了那么久,他已经说不清对她是什么感觉。   什么是喜欢?什么又是爱?   他分不清楚,也许对她只是习惯。   现在还多了恨。要是没有她,他的生活也许会是完全不同的光景,温暖也不至于被他连累,嫁给一个不爱她的人,平白浪费十年光阴。   苦涩地勾了下嘴角,跟林夕的这笔糊涂账,也许早就算不清了。   落地窗外,夕阳正在慢慢沉降,最后一抹余晖也逐渐被黑暗吞噬,像在走入什么结局。   向南在窗前枯站了许久,直到他的手机响起,拿起来一看,是温暖。自从上次他一时冲动,说出要两人交往的话之后,她就时常会打电话给他。   他接起来,语气平仄:“什么事?”   “……” 那头顿了顿,才答:“你忘记了么?今天是我生日,你说过要回来陪我过的。”   ☆、第26章   Cartier旗舰店。   接到温暖的电话之后,向南才想起来今天是她生日,但他忘记了准备礼物,所以临时去买。自从十二岁认识温暖,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的生日,今年是第一次。而她打来电话的时候,他脑子满满地塞的都是林夕。   人都归了位,恢复成他想要的样子,怎么心却开始漂移?   疲惫地捏了捏眉心,他步入店内,店员认识他,热情地前来接待:“向先生,请问今天有什么需要?”   向南情绪不高,口气很淡:“生日礼物。”   “请问是送给男士还是女士?”   向南顿了顿,有些艰难地道:“送我女朋友。”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说出女朋友三个字不太自然,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好像这三个字,用来形容他和温暖的关系,不大贴切。   店员的眼色闪过一丝讶异,她爱读八卦杂志,向南可是钻石王老五排行榜的领衔人物,没想到竟然有女朋友了。   稍作腹诽,她随即又恢复了正常:“请问您女朋友喜欢什么款式的珠宝呢?”   向南被问得一下子愣住,他根本不知道答案,只是下意识地就跑到珠宝店来了。十来岁的温暖是不喜欢这些的,或者说喜欢不起这些,二十来岁的他是买不起这些的,现在的他可以在店里随便挑,只是他为什么要来Cartier?   他都没有去想温暖喜欢什么,直接就奔着这店来了,为什么?因为这是世界名牌?因为昂贵?因为普通人买不起?   他心里忽然有了答案。   都不是,是因为容易。哄女人的最好法宝,不就是钻石么?有钱就能买到,不需要走心。   想到这里,向南修长的手指逐渐蜷缩起来,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店员见他长时间不吭声,蹙着眉头神色怪异,只得轻咳一声,小心翼翼地提醒:“向先生?”   向南回过神来,脸色像笼了一层乌云,微微动了动嘴唇:“拿贵的就行。”   *   驱车到温暖住的别墅,向南下车,走到大门前,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才抬手按下门铃。   温暖趿拉着拖鞋,蹬蹬蹬地跑过来开门,有些嗔怪地瞪他一眼:“你今天是不是把我生日忘记了?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一愣一愣的。”   向南牵动脸部肌肉,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工作太忙,忘记了。” 说完将手上Cartier的盒子递到她眼前:“生日快乐。”   温暖惊喜地接过来打开,天鹅绒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条闪瞎人眼的钻石项链,一看就价值不菲。她脸上顿时灿若桃花,眼若星辰,激动地跳起来在向南腮帮子上亲了一口:“谢谢谢谢,我简直太喜欢了!”   跟着就兴奋地转身朝客厅跑去:“快进来,我做了大餐,等你等得都快凉了。”   向南猝不及防,整个人僵在原地,脸颊被她亲过的地方漫延起一股怪异的感觉,他下意识地抬手擦了擦,这才抬脚走进去,心头复杂得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有一点他很确定,对此他并不感到高兴,甚至有些……厌恶。   温暖颠颠儿地跑过去对着镜子把项链戴好:“好看吗?”   向南敷衍地点了下头。   温暖满意地笑了,等他入座后,拿点火器把桌上的烛台点着,跟着把客厅的灯关掉,暖黄色的烛光霎时便铺满了整张餐桌。   向南有点不适应这样的气氛,下意识问道:“你爸呢?”   温暖倒红酒的手一滞,跟着娇羞地笑起来:“我爸去朋友那里玩了,今天家里,就只有我们两个。” 自从傅夜司带他去过澳门之后,老头就染上了赌瘾,三天两头都不回家,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地下赌庄里嗨呢。   向南听出她话里带了暗示,沉默片刻,板着脸说:“我待会儿公司还有事,吃过饭就得走。”   温暖脸色一僵,跟着马上理解地笑起来:“没事的,你能赶回来陪我吃饭已经很难得了,吃完该忙就去忙吧。”   向南没再说什么,埋头默默地吃起来,在这之前,他和温暖的相处模式还算愉快,偶尔跟她吃个饭,聊些以前的琐事,发发感慨,像和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叙旧。   但现在进入交往阶段,他反而觉得各种别扭,各种膈应,各种感觉不对劲,如果交往是正确的选择,为什么他不感到高兴轻松,反而如此沉重?为什么他对她的关心,变成了金钱的堆砌,而不再是发自内心?   忽然之间,他后悔起当初的一时冲动。那时他被林夕气到,脑子一热就胡乱说了交往,根本没仔细考虑,现在真是骑虎难下了。   *   匆匆吃完,向南起身准备离开,他需要时间静一静,好好反思一下和温暖的关系。   温暖见他要走,焦虑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她刚才吃饭时就一直在想,是不是自己哪没做对,惹到他了,不然为什么之前他都看起来好好的,今天一下子就不对劲了?   眼见着向南就要走到玄关,她飞奔着冲过去,从后面一把抱上他的腰,脸埋进他的大衣,含糊地问:“向南,你是不是讨厌我了?”   明明是亲昵的举动,向南却感到整个身体都已经僵掉,立刻扒开她的双手,转过身来望着她,半晌后才吐出一句:“你怎么会这么想?”   温暖咬住下唇,半是羞涩半是惆怅地垂下脸:“为什么你今晚不肯留下来?我们在交往,你留下来,也很正常啊。”   向南一愣,胡乱地搪塞:“我只是觉得我们进展太快了。”   温暖抬眸,瞳仁里星星点点的媚意:“我离婚都快半年了,哪里快。” 她就不信,向南不想要她,再说他喝了一大杯红酒,借着酒意,冲动的机会就更大。   向南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眼神逐渐变得犀利起来,这样的温暖,他感觉很陌生。之前她的行为都很隐忍克制,从来不会主动做些什么,就像小时候的她,遇到事情不懂得保护自己,只会息事宁人,所以他才对她格外上心。   但自从交往开始,她就变得有些不同了,会主动地给他打电话,会挖空心思地讨好他,还有像今天这样,暗示他留下来跟她上床。   温暖见他不说话,往前走出一步,重新抱上他的腰,她穿的紧身毛衣,胸前的柔软紧贴上他坚硬的胸膛:“如果你是担心我的感受,怕我觉得太快,我想说没关系的,这些事我们早在十年前就该做了,不是么?”   向南瞳孔嗖地缩紧,脸色瞬间沉下去,下意识地捏住她肩膀用力往外一推,温暖被推得后退了几步才站稳,惊愕地看着他。   因为反感,向南胸口略微起伏,眉头紧蹙,绷着脸生硬地道:“今天就到这里,我先走了。” 说完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他的身体在抗拒温暖,和之前抗拒那些女明星主持人一样,是下意识的一种行为,难道这意味着,在男女关系的问题上,温暖对他来说,其实和那些人没有分别?   *   林夕和陆川假装谈恋爱的时间已经够久,陆川便假意求了婚,林夕也假意答应。   之后便和双方父母说了结婚打算。两家长辈自然是喜得合不拢嘴,纷纷为他们出谋划策。结婚前的准备极其繁琐,事无巨细都要来问过林夕的意见,林夕不能表现出对此事漠不关心,只好疲惫地在长辈,以及一干其他人员中周旋。   一面操心婚礼,一面打理珠宝设计工作室,时间久了,人竟然累得瘦了一圈。   定下吉日之后,林夕和陆川开始写请柬。请柬是寄到林夕的住处,陆川便开车过去,跟她一起分工。   客厅有张矮几,上面堆了厚厚一摞帖子,两人在矮几旁的地板上盘腿而坐,林夕接过陆川递过来的宾客名单,快速地浏览了一遍,视线在一个名字上顿住。向南?   她之前只问过陆川那边要邀请的宾客总数,并没具体过问有哪些人,没想到他竟然邀请了向南,她不知道,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结婚都会邀请的程度。   陆川见她盯着名单发呆,不由问道:“有哪里不对吗?”   林夕抬起头,轻轻笑了笑:“没有,只是在上面看到了认识的人。”   陆川表示理解:“我们圈子相似,有认识的也不奇怪。”   林夕没再说什么,将名单递还给陆川:“你分一下吧,我们一人写一半。”   陆川接过来,拿笔从中间一划,名单就被分成了两段:“你写上半,我写下半。”   林夕抬眼一瞧,向南的名字正好落在她要写的那部分,不由有些唏嘘。换做以前,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会亲自写下邀请他来参加她婚礼的请柬。   陆川视线落在林夕脸上,仔细打量,突然说:“你,是不是瘦了?”   林夕下意识地摸摸脸颊,淡然一笑:“最近太累,吃饭也没什么胃口,等忙过这一阵子就会好的。”   陆川有些愧疚地看了她一眼:“对不起,都让你来操心这些。”   林夕轻轻摇头:“没事,你工作忙没有时间,我来弄是应该的。”   陆川没再说什么,两人把所有请柬都写完之后,他就带着他要发的那部分离开了。   林夕坐在矮几前发愣。她深思熟虑,才做了联姻的决定,既然婚姻不能带给她快乐,那么能带给其他人快乐也是好的,至少她的父母,陆川的父母,都很高兴。   只是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迫近,她肩上莫名的压力就越大,她的未来,会是怎样的呢?跟陆川形式上的相敬如宾?跟他各自玩各自的,就这么井水不犯河水地过一辈子?   不可能,两家父母已经在讨论传宗接代的问题,她为陆家延续香火,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想到这些,她疲惫地捻了捻眉心,叹了口气。也罢,终归是自己选的路,就算咬碎了牙也要撑下去。   下一秒,她搁在矮几上的手机就响起来,瞥一眼来电人,竟是投行代表——许喆。   ++++++++++++++   作者有话要说:南叔也是偏执狂,所以态度的转换需要一个过程,不会昨天还恨得咬牙切齿,今天就爱得要死要活。   有美女问,为什么要写一个这么恶心的男主?其实这个梗在几年前就想写了,是我之前的一个废坑,现在又重新挖出来填。   具体原因我没仔细想过,大概是那段时间看多了完美男主,有点审美疲劳,所以就想写个有人性缺陷的,毕竟现实生活中,没有都教授的存在,只有残缺的人性。   ☆、第27章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酒吧包间内,向南端着一杯澄黄的酒液一饮而尽,火辣辣地从喉咙口一直烧到胃里,又从胃部那一点蔓延至四肢百骸,把心头那些蠢蠢欲动的不安一把火全都烧光。   白天应酬时听说,她和陆川已经在筹备婚礼了。   发小罗城接完电话,从包间外进来,一看一瓶威士忌已经活生生去了一大半,眉头不由紧紧皱起。他叫他出来陪喝酒,却不肯说是为了什么,但从他那深沉的样子判断,应该是发生了大事。   不过再大,估计也比不过他刚得知的消息。罗城往他身边一坐,夺过他手中的酒瓶:“少喝点,我有事跟你说。”   向南冷着脸把酒瓶抢回来,又灌了满满一杯,为什么听说她要结婚,他心里这么恐慌?难道自己真喜欢她?   转念一想,不可能,他们在一起十年,如果会喜欢她,早就喜欢上了,怎么会到十年后才有感觉?一定是不习惯,是占有欲,就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就像一件心爱的玩具,要被别人拿走,他舍不得。   罗城见他闷头喝酒不吭声,只好自言自语地道:“刚得到消息,许喆那小子,最近很频繁地联系嫂子……” 意识到自己又脱口而出说错话,他尴尬地咧了咧嘴,更正道:“联系林夕,好像是想收购她手上的股份,而林夕那边,似乎也有意向,两人都见面聊了。”   “所以呢?” 向南轻轻晃着手中的酒杯,以他的酒量,如果不是拼了命地喝,很难喝醉,只会越喝越清醒:“那是她的股份,她有权利自由支配。”   “话是这么说,可是……” 罗城为难地道:“如果被许喆收购成功,他手上的股份就会高过你,到时候仁恒恐怕就要易主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倘若仁恒易主,那些陪同向南和林夕打下江山的元老们,恐怕就要被挨个清洗了。   向南默了默:“就算是这样,我也没有立场去干涉她的决定。” 更何况,当初做房地产的原因,只是为了挣钱,为了争口气,不是他真心想做的事业,如果她真的把股份卖掉,让许喆把他从董事会主席的位置上拉下来,倒也不失为一件坏事。   至少,会报复他,那说明她还是恨着他的。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然而不管爱也好,恨也好,都比她现在的冷漠强。   “南哥,你就不能去劝劝林夕吗?好歹你们有这么多年的情分,就算她要卖股,我们这样的熟人也该有优先认购权啊,反正都是换钱,卖给许喆和卖给我们,不都是一样的嘛。你去好好跟她说说,让她卖给我们……”   “别说了。” 向南粗鲁地打断他:“我不会强加自己的意志在她身上,她愿意怎么做,那是她的自由。”   罗城见他发怒,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吭声。他不知道向南和林夕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连林夕什么时候走的他都不清楚,他只知道,他的铁哥们儿最近越来越易怒了,也越来越爱喝酒,甚至有故意买醉的嫌疑。   “你…… 难道就没想过去挽回一下她么?” 罗城嘟囔着说:“我一直觉得你们很般配来着,林夕那么爱你,不管你做错了什么,去好好地道个歉,她会原谅你的。”   向南自嘲地勾起嘴角。挽回?他有什么立场去挽回?他现在是温暖的男朋友,而她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妻。   想起温暖,向南又止不住叹息。自从上次她过生日,主动投怀送抱之后,他就没再见过她,她给他打电话发短信,他要么不想接,要么就说工作忙。   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向她解释,那天晚上推开她的事实,连他自己都很惊讶,他竟然会对她有那么大的反应,完全是出于本能。推开她之后,他几乎是逃走的。   对女人有洁癖这件事,是在跟林夕在一起以后发现的。那时他年轻,血气方刚,二十五岁之前的欲望,他会在道貌岸然地看爱情动作片时,跟自己的右手解决,二十五岁之后,他全都发泄在林夕身上。   虽然难以启齿,很不想承认,但他的确沉湎于她的身体,甚至有些不可自拔。为了让交媾更加纯粹,他给自己立下了规矩,只做爱不接吻,除了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时,他有点喝醉,才被她强吻了。   后来仁恒生意做大,他开始有机会接触更多不同类型的女人,但是每一个面带媚意靠近他的,都令他感到恶心和不适。最夸张的一次,他下意识地用力过猛,大庭广众将一个女星推到了地上……   他就是这么个刻板的人,不追求新鲜,喜欢的颜色就一直穿,喜欢的菜就一直吃,喜欢的表就一直戴,喜欢林夕的身体,他就不想再碰别人。   但他以为温暖是不一样的,直到事实证明他错了。他可以接受她的虚荣,因为小时候曾经那样穷过,反正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只要人品不坏,他都可以包容。但他们成了男女朋友,如果他无法对她产生性幻想,甚至抗拒跟她像爱人那样肢体接触,那么他们之间就有问题了。   轻咳一声,他有些尴尬地问:“罗城,你……” 顿了顿,他把话咽下去,摇摇头:“还是算了。”   罗城见他吞吞吐吐,讲话只讲半句,抓心挠肝地好奇:“你要说什么你倒是说完啊,不带这样馋人的。”   向南脸色就更尴尬了,右手手掌握成拳,搁在下颚前,咳嗽了下才说:“那个,我想问,你会不会……不想跟自己爱的女人上床?”   “什么?” 罗城瞪大了双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向南几乎从不跟他讨论感情问题,现在这是怎么了?吃错药了?神经搭错线了?   他不安地望着他:“南哥,你没事吧?怎么会突然问这种问题?”   向南借着喝酒掩饰自己的别扭,硬着脖子说:“你就回答会还是不会,哪那么多废话。”   罗城撇了撇嘴:“男人怎么可能不想跟自己爱的女人上床嘛,你这不是问的废话。” 说完眼珠子一转,这才回过味儿来。他说的那个上床对象,肯定不会是林夕,莫非是……温暖?!   他不敢相信:“你该不会,又跟温暖在一起了吧?!”   向南滞了片刻,点了下头,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又灌下一杯烈酒。十年前想要的东西,十年后得到了,感觉却完全不对味儿了,仿佛在得到的同时,就已经失去。   罗城这下才算明白过来为什么林夕要走,愣愣地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向南如果是犯的其他错倒还好,温暖这错,就真的是搞大了,不好整了。   “你跟我说说怎么回事,我帮你分析分析。” 瞠目结舌了半天,罗城只憋出这么一句,向南却摇了摇头:“算了,我自己心里有数。”   罗城见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对感情的事不愿多谈,索性就放弃了追问,反正问也问不出一个屁来,不如陪着他喝酒。   敞开肚皮喝的结果,便是隔天向南起床时,宿醉导致他头痛欲裂。   驱车到公司,没多久便接到陆川的电话:“向主席,到办公室了吗?”   “刚到。” 向南把羊绒大衣挂上衣架:“陆局长,有何贵干?”   “我送今夏上班,顺便来看下你,见面聊。” 说完陆川便收了线。   不多时,他便出现在向南的办公室内,寒暄一阵之后,他切入正题:“我曾经说过,如果有天我结婚,向主席必定会是座上宾。”   闻言,向南的笑彻底僵在脸上,表情隐隐有些扭曲,一股莫名袭来的恐惧沿着脊柱细碎地爬满他整个背部,还没来得及等他调整情绪,就见陆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请柬,如同一条红色缎带勒上他的喉咙,紧紧地撕绞,令他无法呼吸。   昨天只是听说她要结婚,没想到这么快证据就来了。   陆川将请柬递过去,笑道:“到时候还请向主席务必赏脸。”   向南僵着一张脸,机械地抬手接下来,那薄薄的一张纸片,此刻握在手里,竟似有千斤重,万分烫。他垂眸看一眼请柬,红得刺目,将它死死地攥在手心,他好不容易才扯出一个僵硬的笑:“一定一定,到时我一定会带着大礼去。”   陆川微笑颔首,再寒暄两句,便出了办公室。   向南捏着请柬,脚步沉重地走到窗边,那烫着金色的喜帖不过巴掌大小,却如同关着洪水猛兽一般,令他不敢开启。仿佛打开,噩梦就会变成现实。   枯站了许久,脑子空空地望着那张纸片,直到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略微犹豫,他手指拨开卡扣,迅速将喜帖展开来,上面娟秀的字迹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此刻却像针尖一样刺痛他的双眼。他从来不知道,当看见她的名字,和别的男人一起被印在喜帖上,就像是有谁扼住了他咽喉一般窒息。   陆川,林夕,敬备喜宴,恭请光临。时间在,一个月后。   只有一个月了……   向南视线胶着在那几个字上,久久无法离开,而窗外,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入冬后的第一场。   ☆、第28章   推掉所有会议,向南坐在落地窗前,看漫天飞雪将整个城市包得银装素裹。   刚收到的请柬被他扔在桌上,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   他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不愿相信那是真的,但他们已经开始发请柬了,这就说明,还有很多其他的人,和他一样收到了这个红色的小纸片,而那些其他的人,势必都是政商名流,非富即贵。   也就意味着,这不是一场可以开玩笑的婚礼。   狠狠地干了一杯酒,他自嘲地勾起嘴角,原来她,真的是要嫁人了……   就这么枯坐在皮椅上,俯瞰着窗外的城市,直到夕阳西下,他依旧没有理清自己的思绪。让他做一个商业决策,他可以用各种数据分析,可以想办法打通政府的脉络,因此能很清晰地判断出决策的盈利能力。   但是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爱一个人?他没有数据支持,没有任何凭借,只能靠内心的感觉。是,他感到心痛,不舍,但是怎么才能知道这就是纯粹的爱?不是依赖,不是占有,不是自尊在作怪?   深深地叹了口气,他疲倦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她结婚,他得去给她买礼物,他很少送过她什么,他记得她最喜欢那些亮晶晶的宝石,像小女孩一样喜欢收集闪闪发亮的东西。   因为喝了不少酒的缘故,他不能开车,便让司机载着他去珠宝店。车子从地下停车场滑出去,在仁恒的大门前,他看见雪地里站着一个抱玫瑰花的小姑娘,仰着有些青涩的脸庞,安静地望着头上漫天飞雪,一动不动,肩膀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花。   那正是陆川的小情人,今夏。如果林夕跟陆川结婚,恐怕她就会成为他们婚姻中的第三者。   向南下意识出声:“停车。”   司机立刻缓缓地把车停稳,向南推门走下车去:“怎么站在这儿,也不回家?”   今夏闻声,这才看向他:“向主席。” 跟着有些尴尬地解释:“我刚在想事情,一时忘记了。”   向南扫了眼那束玫瑰花:“陆川送的?”   今夏摇摇头。   安静地审视了她片刻,向南一转身:“上车,我有话问你。”   他感觉陆川对她不只是单纯地包养那么简单,看得出来,他很重视她,甚至是有几分喜爱。既然这样,她就有可能成为陆川身上的短板,但凡是别人的短板和弱点,他都十分有兴趣。   *   和今夏简单地聊了一阵,向南便对她和陆川的关系有了个大概的认识。他是准备去珠宝店给林夕挑礼物,现在正好碰上今夏,就顺路带着她去帮忙试,也可以趁机打听些陆川的消息。   在店内逛了一圈,他脑子里回忆着林夕曾经给他展示过的设计稿,她最爱的就是链子,什么手链项链脚链,她统统都喜欢。   指了指柜里的一条钻石手链,侍者便会意地戴上白手套,恭敬地将链子取出来,今夏也配合地献出手腕,侍者轻轻给她戴上,灯光折射下,一水儿的璀璨。   向南伸出手,指尖轻轻托住今夏的手腕,细细欣赏。白皙,细腻,和林夕很像,手链若是戴在她本人手上,也必定如这般好看。   就在这时,门口吱呀一声响,有谁走了进来,跟着托在向南指尖的纤细手腕便被一只宽大,骨节分明的手掌夺去,耳畔响起讥诮的声音:“向主席,什么时候你的爱好变成撬人墙角了?”   向南这才看清走进来的人是陆川,想必刚才他和今夏的互动令他产生了误会,正欲开口解释,余光瞥见门口站着个人影,依稀是熟悉的轮廓。   他下意识朝那个方向望去,瞬间僵住。林夕安静地站在门口,还是那张过分美丽的脸,却比从前消瘦。   两人视线在空中对接,向南心里一惊,那双曾经光彩夺目的眼睛,此刻灰蒙蒙一片,犹如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林夕的目光却轻轻扫过他,在陆川握着今夏的手上一顿,转身便走了出去。婚礼在即,她和陆川都忘了要买结婚戒指这件事,这才相约了匆忙赶来,哪里知道会在这里遇见向南,还遇见自己未婚夫的小情人,她自然不会傻得留在店内给人看笑话。   向南见她掉头就走,直觉地拔腿想追,脚步却在下一个念头硬生生止住。不,他不爱她,所以他什么都不可以做。   追上去,又有什么好说?   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逼我后悔曾经救起你。   这样的话,就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吧。他该是恨她的才对。她也该是恨他的才对。只是,为什么他恨不起来?为什么她看上去一点都不恨他?   他兀自沉思,那头陆川已经霸道蛮横地拖着今夏的手将她拽走了,连手腕上的钻石链子都没摘,他这才回过神来,从怀里掏出卡:“结账。”   付完钱之后,向南也没有心思再逛下去,便走出了店门,视线下意识地在街道上巡梭起来。因为下雪,路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林夕没走远,他一眼就摄住了她的背影,依然是海藻一样的长发,末尾海浪一样的卷,傲人又难以驯服。   他凝望那抹倩影片刻,本能地抬脚跟了上去,不疾不徐,不远不近,雪花在他脚底发出被踩实的咯吱声。她没撑伞,脊梁挺直,穿简洁的米色长款大衣,步速有些慢,似乎没有目的地,只是在闲逛。   向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她,他只是想那样做,所以就做了。他没看见她的车停在这里,也没看见那个烦人的二十四小时跟班,想必她是搭陆川的车来的。但是陆川刚已经不由分说地载着今夏走了,那她要怎么回去?   林夕缓缓地走在前面,丝毫没意识到身后多了一名尾随者。这段时间为了准备婚礼,她简直累得跟狗一样,要处理无数大小事,面对无数人,送无数请柬,做出无数强颜欢笑,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下,她有些吃不消。   难得一个人,倒不如在街上走走,散散心。   此时此刻,她是如此普通,谁都不认识谁,她也不是谁的女儿,不用在衣香鬓影的聚会里,举着高脚酒杯佯装大笑,像王家卫的电影,擦肩而过的距离,不过零点五公分。   雪不停地下,飘飘摇摇,挂上她的睫毛,她拿手揩去,视线不经意地落到街边一个孤零零站着的小妹妹身上,看起来约莫五岁的年纪,扎着两个花哨的羊角辫,身上穿着鼓鼓囊囊的羽绒服,扁着小嘴,眼眶发红。   林夕脚步顿了顿,还是改了方向,朝她走过去,在她身前蹲下来,柔声问道:“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小妹妹警惕地看了她一眼,并不回话,瘪着嘴,别扭地把脸转到一边。   林夕嘴角浮起浅笑,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妹妹拿眼尾瞄她两下,鼓着亮晶晶的小眼珠,就是不回话。   “你妈妈呢?” 该不会是被扔掉的小孩吧……   话刚说话,就不知从哪儿跑过来一个阿姨,小妹妹一见就扑上去抱着她大腿,一边喊妈妈,一边嚎啕大哭,那女人搂着女儿,半是心疼半是责怪:“以后还敢不敢随便乱要玩具了?再这样,妈妈还不要你。”   小妹妹一听,仰着小脸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几乎是嚎着说:“妈妈,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林夕这下算听明白是怎么回事,敢情那小妹妹的妈妈就一直躲在旁边,假装把她扔掉,然后看见她这个陌生人上去询问,这才忍不住跳出来。   无奈地摇摇头,同时又放了心,她撑着膝盖从地上站起来,忽然心脏突突地乱跳,胸口像压上了巨石,沉得喘不过气,跟着她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身子就笔直地朝地上摔去。   旁边母女二人见她突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吓得呆若木鸡,一时没了反应。下一瞬间,一个疾驰的身影就闯了过来,跪在她身边,迅速将她扶进自己臂弯,胡乱地拍掉她脸颊沾上的雪花,着急地低唤:“林夕,林夕。”   林夕脸色惨白如纸,对周遭的刺激完全没有任何反应,如同已经死去一般。   向南心直直地往下沉,慌张地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心急如焚地朝着自己的车飞奔。   将她抱进车里,他几乎失控地朝司机大吼:“去医院!”   司机没见过他这幅濒临抓狂的模样,哪里还敢怠慢,一脚大油门轰到底,车子便嗖地射了出去。   向南抱着她坐在后座,让她头枕在自己胸膛,人就在他怀里,可是却什么意识都没有,身子软得像个布娃娃,呼吸微弱,嘴唇苍白,气若游丝。   他下意识地紧紧地搂着她的腰,仿佛如果不抱紧一点,就会失去她。   此刻他感到手足无措,眼神慌乱,呼吸急促,连嘴唇都在发抖,这辈子,他从来都没有这么恐慌过,小时候那种会被人丢弃的感觉,此刻又尽数袭上他的心头。   不可以,他不可以被她丢掉……她是林夕,林夕不会丢下向南……   下意识地把她抱得更紧一些,嘴唇颤抖地贴上她的额头,传来冰冷的触感,他本能地吻着那处地方,眼眶泛红酸胀,反复低喃:“你不会有事,我不会让你有事。”   ☆、第29章   林夕被送到医院,在急诊医生的抢救下,她清醒过来一小段时间,浑身冷汗涔涔,意识模糊,双唇灰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眼神也十分涣散,随后就又昏迷了过去。   向南一直紧张地等在外面,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那双平日里看起来沉稳深邃的眼眸,此刻充满慌乱的无助和焦灼,连手都止不住地发抖。   他从来没见过她那样,虚弱得仿佛随时要抛下他而去。   想起以前她得阑尾炎,他也是像这样抱着她送到医院,那时他同样担心和紧张,但从她发痛的部位,他猜到可能是阑尾炎,那不是什么大病,所以他并不感到恐慌。   但这次不同。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前一秒看她还好好的,下一秒整个人就倒在了地上,叫都叫不醒。   不知道病因,就有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他甚至下意识地往最坏的地方考虑,她会不会真就这么没了?   这个可能性一旦浮现在脑海,铺天盖地的恐惧立刻就呼啸而来,他顿时眼眶酸胀,呼吸急促,生平第一次感到双腿发软,连站都站不住,要扶着墙面,才能勉强支撑住身体。   如果世上真的有神明,他第一次想要相信,想要祈求,只要能让她平安地醒过来,他什么代价都愿意付。   可是没有神来回应。   任他身家多少亿,如何叱咤风云,现在还不是什么都无法为她做,他只能无力地,眼睁睁地看着,等着。   抢救的每一秒,对他来说,都像一个世纪那么久。   好在初步诊断的结果,并无大碍,只是血压血糖两项指标偏低。   听见她安全无虞,向南这才敢松一口大气,并为刚才自己吓自己感到有些狼狈可笑,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如鼠。   医生给她挂了水后送到病房,留院观察,问他:“病人之前有过低血压,低血糖的病史么?”   向南稍作回忆,微微摇头:“应该没有。”   他们在一起十年,见她得过阑尾炎,感冒发烧身体过敏,倒是没听过她有低血压低血糖。   “那病人最近有没有受过什么内伤外伤,导致出血,或者得过重大疾病?”   向南一愣,跟着陷入沉默,受伤?大病?难道是因为这些,所以她才晕倒?   但是自从林夕离开,两人已经分手了小半年,这期间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清楚,也不敢胡乱猜测,只能愧疚地摇摇头:“为什么这么问?”   医生错愕,他见女的手上戴着订婚戒指,还以为两人是准夫妇,哪里知道他不了解病人的情况:“既然你说她没有病史,那她现在的低血压有可能是以上原因造成的。算了,等她醒了,我再问她本人。”   向南颔首,送走医生,关上门,房间里只剩他和她二人,安宁静谧。   在床边拉了椅子坐下,他望着她已然陷入熟睡的脸,高悬的一颗心终于慢慢归了位。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她会就这样没了,那种恐惧和无力,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此刻她安静地躺在床上,呼吸已然变得均匀,但脸色仍旧有些苍白,眼下也泛着透明的淡青,曾经红润的双唇如今血色尽褪,看起来虚弱又疲惫。   向南拿棉签蘸了点水,轻柔地抹在她干燥的唇上,慢慢地,这才有了几分颜色。印象中,她身体没有这么差,现在怎么会血压血糖都低?和他分开的日子里,她究竟发生了什么?   想起这些,他不由长叹口气,眼底灌上沉重,都是他的错,他不该伤她那么深,如果当时肯向她解释,她落水时他想救的那个人是她,她也不会负气离开,弄得像现在这样。   视线下意识地,又落到她的左手,那里贴着胶布扎着输液针头,修长嫩白的中指上,套着一枚亮晶晶的钻戒。   他在车上抱着她时就看见了,当时来不及细想,但现在心脏如同被人扼住,痛不堪言,那钻石的每一个切面,折射出来的每一丝灯光,都像针尖一样,绵密地刺痛他的双眼,告诉他太迟了,他的那个如果,来得已经太迟了。   婚礼的请柬送出,情势就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她注定要成为别人的妻子,和那人生儿育女,共度一生。   思及此处,他手掌不由紧握成拳,胸口有什么情绪乱作一团,将心脏往四面八方撕扯,痛到无法呼吸,他才刚把她从鬼门关捡回来,失而复得的庆幸还没来得及延续,就又发现自己要失去她,而且还是永远地。   是了,她会好好地活着,但会变成他一生都无法再去碰触的女人。   只是,他当初推开她,应该早就预见了这样的结局,不是么?可是为什么到头来,他如此不舍?   扪心自问后,突然有微弱的火光在他混沌的脑海中点燃。黑暗中的光亮,是唯一的出口,唯一的答案,如同星星之火,以燎原之势燃烧。   所有的为什么,似乎都在这一刻得到了解释,那是他一直拒绝承认,现在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也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爱上了她。   或许是看见她第一次为他烧菜,手臂烫伤的油泡,或许是她穿着上万块的大衣,却愿意和他一起蹲在灰尘扑扑的工地,吃十块钱一盒的盒饭,或许是他第一次拆迁,起了冲突烧死了人,他半夜跪在烧焦的那块地方,她从背后轻轻地抱住他,或许是他逐渐崭露头角,被人暗算,在医院里醒过来,第一眼看见的还是她……   但那时,他却强烈地想让她滚出他的生活,别再来侵蚀他,所以他总是对她冷言冷语,从来不去面对自己心里的异样,始终对自己洗脑,因为若是不想失去一件东西,就不要去得到。   十年下来,他早已形成了条件反射,一直以为自己不爱。但是如果不爱,又怎么会紧张她的安危,又怎么会不舍得她嫁给别人,又怎么会,为她感到心痛。   *   向南一夜未眠,握着她的手,舍不得放开,就那样凝望了她整晚,仿佛不抓紧时间,就再也没机会了。他曾有过无数的夜晚,可以像这样细细欣赏她的睡颜,然而他从来没有珍惜过。他害怕他的醒悟,会不会已经来得太迟了……   晨光透过白纱,落在她脸上,点亮她肌肤上幼细透明的绒毛,跟着她眼珠微微转动两下,睫毛轻颤,似是要转醒。   向南顿时紧张起来,心脏突突直跳,立即松开她的手,坐直身子,忐忑不安地望着她,期待的同时,又有些害怕,怕她不想看见他,怕她望着他的眼神,像望着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   林夕费力地张开眼,眼皮沉得跟灌了铅似的,视线滑过天花板和输液架,落进一双熟悉而深邃的眼睛,那双眼睛拉满了血丝,仿佛没有睡过,眼睛的主人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神情里似乎有种,关心?   她愣愣地眨了两下眼,才确认那不是自己的幻觉,脑子里开始艰难地回忆昨晚发生的事,记得她和陆川去买结婚戒指,巧遇了向南和陆川的情人,她不愿待在店里,所以离开,路上遇见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她去问了话,从地上站起来之后,她的记忆就断片了。   向南见她沉默地盯着自己的脸,似乎在回想什么,便柔声解释:“你昨晚在路上晕倒了,医生说是血压血糖偏低。”   林夕恍然,跟着视线就从他脸上移开了,放回天花板上,面无表情,没有任何要开口说话的意思。   向南胸口一滞,她果然,不太想看见他……   这是他的报应,他一直以为,只要他肯转身,她必定还在原地等待,所以他肆意挥霍着她的付出,直到把最后一滴都榨干。   默了默,他抬手摁下护士铃,说病人醒了。   很快医生就赶到了病房,大致看了下林夕的情况,问道:“你最近是不是有受过什么伤,导致出血,或者得过什么病?”   林夕视线颤了两下,轻轻摇了摇头。自从流产之后,她血压就比之前下降了些,一直恢复不过来。   医生自言自语起来:“奇怪,你朋友说你没有低血压低血糖的病史,如果你身体没出过毛病,怎么会因为血压过低,在路上晕倒?”   林夕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哑着嗓子解释:“我之前出过车祸,血压一直就低,加上最近工作忙,没按时吃饭,所以才会晕倒。”   医生听她说的倒也合理,而且从指标上目前也无法判断什么,只好嘱咐:“注意休息,按时吃饭,保证营养,如果以后有任何不适的症状,要及时来医院,知道吗?”   林夕轻轻嗯了声,向南把医生送走,关上房门,重新坐回床边。   她不想说话,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时之间,相对两无言。   就这么沉默地僵持着,过了会儿,林夕右手伸进被子,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我在医院,你过来接我一下。”   向南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她的神色,从表情和语气判断,她应该是打给邵孟。   待她挂断,他犹豫片刻,还是决定打破沉默:“你看起来,瘦了好多,最近是不是病了?”   林夕视线淡淡地扫过他,语气里透着凉意:“向主席,谢谢你昨晚见义勇为,把我送到医院,需要我怎么感谢,你大可以开口提,拉家常就不必了。”   向南难得地被呛一鼻子灰,有些不适应地陷入沉默,视线小心地在她脸上巡梭,企图发现一丁点她对他残留的感情。   然而他什么都看不到。   几不可闻地叹口气,他修长的手指慢慢蜷起,有些艰难地道:“你结婚的请柬,我收到了。”   林夕嗯了声:“向主席是我未婚夫的朋友,邀请你是应该的。”   听见未婚夫三个字,向南眸色一黯,顿了顿,才继续说:“昨晚跟我在一起那个女孩,叫做今夏,跟陆川关系……不简单。” 她那么聪明,应该已经看出来了。   “向主席是想告诉我,我未婚夫在外面有情人?” 林夕说这话时,脸上是无所谓的表情。   “难道,你不介意?” 向南有些讶异,随后又陷入自责,是他毁了她,否则她不会这样。   林夕淡然一笑:“我的选择,不需要向主席理解。如果不麻烦的话,能不能请你先离开,你在这里会打扰我休息。”   ☆、第30章   向南见她体虚,不愿跟她争执再惹她生气,就顺了她的意思,默然退出了病房,让她安心休息。但他又不舍得离开,干脆就倚在病房门口的墙壁,安静地站着,颀长的身形在地上拉出一道修长挺拔的阴影。   在终于肯承认自己爱上林夕之后,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仿佛所有的挣扎都已经放下,真实的意志可以自由地释放。   就像中学物理教过的,一只橡皮和一把塑胶尺叠放在一起,只要时间足够长,两者的分子就会发生渗透,进而牢牢地粘合。人和人之间的相处亦是如此,纠缠的光阴够长,势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改变了我,我也改变了你,就算分开,身上也带着彼此的烙印,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让人们都回不去当初的模样。   曾经他抗拒这样的改变,以为时间还可以倒回从前,现在想来,是他太天真,也太固执,妄想和世间的规律抗衡,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不死心。若是能醒悟得早一点,现在的情况就不会变得这么棘手,他要怎么做,才能阻止她嫁给陆川?   没等他理出个头绪,走廊那端就传来匆匆的脚步声,他循声望去,来者正是邵孟。   邵孟看见他一愣,错愕的表情充分说明他根本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跟着他眼神变得有些复杂,两道浓黑的眉毛蹙了起来,显然看见向南不怎么让他高兴,等走到病房门口,他一闪身便进去了,连道多余的缝隙都没给他留。   向南看着瞬间开启,又重新紧闭的房门,薄唇不由抿成一条直线。想到那么虚弱的她,要被另一个男人照顾,他心头就百般不是滋味。   但他清楚,现在的他根本没资格去要求什么。   所以他仍是安静地陪在病房门口。片刻后,他看见邵孟从里面出来,仔细地关好门,径直掠过他身边,去护士台跟值班护士说什么。跟着他不知道去了哪里,好一会儿才回来,又带着护士进了病房。   向南沉默地注视着邵孟的一举一动,在他和护士进入病房之后,隐约听见里面传出回去要好好休养的说话,心里不由一惊,莫非她要出院?   果然很快地,邵孟就扶着林夕打开门出来,向南下意识地站直了身子,视线落在林夕苍白的脸上,忐忑地等着她抬眸,哪怕看他一眼,只一眼也好。   可是林夕就跟不知道他存在似的,把脸扭向了另一边,朝前走去,只留给他一个背影,邵孟跟上,在她身后小心翼翼地护着,高大结实的身躯把林夕瘦削的身子挡了个彻底。   向南顿了顿,拔腿追上去,拦在林夕身前,关切道:“怎么就出院了?你身体这么差,要多住几天。”   林夕终于抬眼看他,视线蜻蜓点水地在他脸上一落,复又移开,一言不发地绕过他,继续朝前面电梯走。向南急了,在她要擦过他身侧时,下意识地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只用了半成的力气,怕抓疼她,又怕抓不住让她走了:“你这么急着出院,是要避开我?”   林夕停下脚步,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向上弯起:“向主席可真是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 向南胸口一滞,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只沉默地拉着她,不肯放。邵孟见他抓着林夕纤细白皙的手腕,两挺机关枪似的浓眉霎时倒挂起来,一掌劈开那交合处,把林夕的手腕夺回来,上前一步,将她挡在身后:“向主席,请不要妨碍我们回家。”   向南没想到邵孟竟然敢出手干预他和林夕的事,眉峰亦是一拧。林夕身边出没的男人不少,唯独他最令他感到膈应。从她车祸痊愈,找到他的那一天起,这个叫做邵孟的男人就一直在她身边,风雨无阻,随传随到。   嘴角恶劣地朝上一扬,他好整以暇地望着他:“你不过是她的保镖兼司机,有什么资格过问我们之间的事?”   邵孟耿直的脸瞬间板了起来,脊梁如同军姿般挺直,牛铃一样的大眼里,燃起熊熊怒火:“比起我,你更没有资格关心她,要不是因为你不救她,她不会弄成这个样子……”   “邵孟!” 林夕忽然出声,呵斥道:“闭嘴。” 声音不大,却不容抗拒,邵孟一听,只得不情不愿地把后面的话都硬生生吞了回去,脸色依旧愤怒,像瞪着阶级敌人似地瞪着他。   向南听出他话中有蹊跷,因为他不救她?是指她落水的那一次?但是,受了惊吓,呛了水,应该不会患上低血压,这中间,莫非还发生了什么?   他眉峰一蹙,盯着邵孟,视线犀利:“把话说清楚。”   邵孟余光瞥了林夕一眼,欲言又止。透过他这个小动作,向南已然确定,林夕在隐瞒什么事,而这件事,邵孟也知情。   林夕向来口风很紧,她不想说,就算直接问她也问不出结果,不过邵孟就未必了,军人出身,勇有余而智不足,仗着身手不错,做事容易冲动,也就容易说漏嘴。   故意往前踏出一步,和邵孟之间的距离缩短为一肘,两个高大的男人互相仇视着彼此,对峙,空气一下子焦灼起来,充满了紧绷的张力。   跟着,向南挑衅地勾起嘴角,轻蔑道:“连个话都说不清楚,你是男人?”   邵孟眸色一沉,脸色黑得跟锅底似的,咬着牙瞪着他,没有说话。   向南挑眉,语气刻意地更加恶劣:“不是说因为我她才弄成这样的吗?那我到底干了什么,有本事你倒是说出来,别光瞪着我一脸想报仇的样子,是男人就痛快点。”   邵孟怒目圆睁,眉头紧拧,宽厚的手掌紧握成拳,情绪已然濒临爆发的边缘。   向南见状,心知已经快将他拿下,便冷哼了声,漫不经心地整了整袖口的扣子:“不管我对她做了什么,都不会感到抱歉,全部是她自找的。”   邵孟终于成功地被他激怒,一记老拳挥在他脸上,力道之大速度之快,向南根本来不及反应,被打得后退了好几步,左脸生疼,唇肉磕破在牙齿上,漫出刺眼的猩红,邵孟一个箭步跟上前去,双手揪起他的衣领,吼声振聋发聩:“你他妈害她丢了一个孩子,我就是打死你都补偿不了!!!”   虎啸一样的声音过后,世界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孩子?   向南大脑跟被掏空了似的,茫茫然不知作何反应,目光有些失焦,像丢了魂儿。好容易他才聚拢视线,越过邵孟因愤怒而扭曲的脸,看向他身后不远处的林夕,难以置信。她落水的那个时候,怀孕了?因为他没有救她,所以那个孩子,没了?   挣脱邵孟的手,他脚步虚浮地朝她走去,不知道自己的喉咙是怎么发出的声音:“这是真的?我们的孩子,没了?”   林夕安静地注视着他,视线和山泉水一样凉,仿佛他们刚才如何争执斗殴,都和她没有关系,就连她要隐瞒的事被说破,也都没有什么情绪波动了。之前她不想说,是因为没必要,何苦去横生枝节,就那样断了很好,现在被邵孟说漏,也是覆水难收,她再有情绪也无济于事:“是,那次我落水之后,流产了。”   亲耳从她口中听到答案,向南痛苦地闭上眼,良久后才睁开,艰难地动了动嘴唇,声音有些颤抖:“为什么,不告诉我?”   林夕沉默片刻:“因为没有意义。” 说完她挪动脚步,擦过他身侧,径直朝电梯去了,邵孟看见她走了,紧紧地跟上去,和她一前一后地步入电梯。   向南木然地站在原地,满嘴鲜血的腥涩却浑然不知,他没想到,自己逼出来的事实,竟然会是这样。原来他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差点要当爸爸……那个孩子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来的,也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走了……   要是他当时能果断地把她救起来,他们的孩子,说不定还可以保住……   追悔莫及的心痛撕绞着他的胸口,令他无法呼吸,那种痛,犹如跗骨之蛆,万蚁噬心,尖锐到令他四肢百骸的每一根神经都在发抖。那是他原本唾手可得的幸福,可是就那样生生地断送在了自己手里……   颓然地靠上墙壁,表情因为深沉的自责而扭曲,心口一阵一阵,生不如死的绞痛,就连平时气场十足的身形,此刻看上去也是异常落寞萧索。他还有脸爱她?看看他都对她做了些什么!这个世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会那么爱他的女人了,可是他却把这个女人伤害得无以复加。他要怎么做,才能弥补他曾经犯下的错?   不知道在医院走廊枯站了多久,向南才颓丧地离开,墨黑的眼眸毫无神采。他反复去回想和林夕的过往,在她搬走之前,她曾经对他说过,有事要跟他讲,那时他怎么回答她?   该不会是你又打定主意不走了,要在我这儿继续赖下去吧?   讽刺地勾起嘴角,他苦笑不已,她应该是想要告诉他怀孕的事,但是他那种态度,叫她怎么说得出口?一直以来,他都表现出不想要她生的小孩,因为那时他从来没想过要和她过一辈子,所以不想让小孩绑住他们的关系——一旦有了孩子,他就必须要对她们母子负责。   现在他想负责了,可是已经没机会了。   记忆再往前追溯,那个孩子,究竟是什么时候怀上的?模糊的印象里,他似乎有一次喝多了,强要了她,那次他没做保护,直接射在她体内了,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怀上的。   他当时为什么喝醉来着?   哦对了,因为傅夜司出轨,他看见温暖被媒体逼得抬不起头。好像自从温暖再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他和林夕的关系就一落千丈,他总忍不住对她放狠话,总惹她伤心,总让她哭,还让她丢了他们的孩子……   所以她现在才那么绝望,连话都懒得跟他讲,对于他一切的控诉,她都不屑去辩解,就像上次,她在餐厅抽了温暖一耳光,那时他发了狠地指责她,她却照单全收,丝毫不解释。   忽然,他脑海中闪过一丝疑问。现在看来,她当时打温暖的原因,应该是为了孩子,如果不是温暖不小心把她扯下泳池,她就不会流产。   只是,那真的是个意外吗?温暖说她是没有站稳掉下去的,顺便把林夕拉下去了,但是两人肯定有过肢体冲突才会那样,不然平白无故怎么会站不稳。   只是林夕当时怀着身孕,是不可能主动和温暖拉扯的……   ☆、第31章   朗廷总部。   傅夜司将大红色的请柬握在指间,望着上面娟秀的字迹,眉间凝起忧虑。犹记得那天林夕亲自给他送来这张喜帖,亲口告诉他,她要结婚了,如果他愿意,她想请他参加她的婚礼。   只是从她脸上,他看不出半分喜悦。   他不在乎她嫁给谁,因为他从来没有奢望过拥有她,她对他就像是《爱莲说》里的那株荷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但他在乎她快不快乐,十年前她和向南在一起时,身上总会散发出一股无限的生命力,当爱上一个人时,她的身体和精神都在用尽全力盛放。如今,那股气息却已经在她身上消失殆尽。   既然选择嫁给陆川也不能让她快乐,那么,这是否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沉思中,秘书忽然打进内线:“傅总,仁恒实业的向总来了。”   傅夜司眼底闪过一丝讶异,把请柬放进抽屉里收好:“请他进来。”   还没等他挂电话,门就已经被向南推开。他快步走进办公室,劈头就问:“林夕那次在你的酒店落水,你有闭路监控?”   傅夜司乌黑的眼珠轻轻一转,苍白的脸上漾起一丝诡异的笑:“不好意思,时间太久了,我们的监控只保存最近三个月的内容。不过,你怎么会突然想起问这个?”   向南默了默:“我想知道她落水的真相。”   以林夕怀有身孕的状况,他实在很难想象她会主动跟温暖发生冲突,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温暖先动的手,而她只会想躲。   但这只是他的猜测,还需要有证据才能发难,否则只是口说无凭。   傅夜司挑了挑眉:“为什么?” 事情都过去了那么久,怎么现在突然来问起?莫非,是出了什么事?   向南揉揉眉心,嗓音像被烟熏过似的,夹着暗哑:“我知道她流产的事了。”   傅夜司意外:“你怎么会知道?” 他记得她曾经说过,流产的事不要告诉任何人。   向南简要地答:“昨天她低血压晕倒,我把她送进医院,后来她告诉我的。”   “晕倒?” 傅夜司立刻紧张地问:“她没事吧?”   向南微微颔首:“邵孟带着她回家了,没有大碍。”   傅夜司这才松了口气,手指在桌面轻敲了几下,虽然他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流产的事既然她已经告诉他,那他这边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她不喜欢待在医院,流产后没住几天就出院了,加上精神状态很差,吃什么都没胃口,身子没养好才会落下那样的病根。”   略微停顿,他挑起细长的嘴角,目光锐利:“这些,全部都是拜你所赐。”   一字一字,犹如一把锈迹斑斑的钝刀,一刀刀拉扯着向南的心,他岂止是懊悔,简直连肠子都悔青了:“我知道我对她做了很多错事,没人比我更自责,所以我才来找你。你别告诉我,事后你没有调过监控出来看。”   傅夜司陷入沉默。他的确看过监控录像,而且剪下来,就存在他手边的电脑里,只是,他应该要让他知道真相吗?林夕分明跟他说过,让他别再自作主张,插手她的事,就连他想要处理温暖,都被她阻止了,说那是她,向南和温暖三个人之间的事,不让他干涉。   思及此处,他表情有些黯然。他想,对于他之前硬要娶温暖的事,她终究还是有些恼他,如果不是他做了那么荒唐的决定,或许向南也不至于恨她至此,如果他不去从中作梗,或许温暖和向南最终还是会走向分手,她也不至于被迁怒。   向南见他兀自陷入沉思,寻思他手上应该是有监控才会这般左右为难,就故意说道:“我去查肯定能查到,只是多花点时间。” 言下之意,他不如直接给他,反正都是纸包不住火的事。   傅夜司寻思把事情真相告诉向南,应该不算插手他们之间的事,顶多只是协助了一把,而且就算自己不给,他迟早也能查出来,既然如此,那给他也无所谓,索性就打开电脑里的一个文件夹,示意他拿手机过来。   视频拷贝完之后,向南在手机上点开播放,第一段是在泳池,果然如他所料,是温暖先动的手,两人掉下去之前的那一瞬间,明显看出温暖故意把重心往后仰,林夕想要挣开,却因为挣不脱,被活生生扯进了水里。   看到这里,向南的脸色已然铁青,下颚绷紧,山雨欲来的前兆,这就是他无条件相信的温暖,却把他当成傻子一样地玩弄在掌心,还害死了他的孩子,而他,竟然还给她别墅住着,钱花着,当宝一样地养起来,真是天大的讽刺……   紧握着手机的骨节已经泛白,脖颈上青筋暴起,他咬着后槽牙点开第二段,是在电梯里,傅夜司抱着林夕,她鱼尾裙下腹部触目惊心地红了一大片。那是他们的结晶,可是就那么没了,都没来得及到这个世界看上一眼……   眼眶里泛起猩红,他极力控制着快要崩溃的情绪,将手机收起:“谢谢你救了她。”   傅夜司打量着他脸上的表情,暗觉诧异,面上仍是不动声色地道:“应该的。” 顿了顿,他勾起嘴角:“我想,你还会更感谢我。”   向南不解地扬眉。   傅夜司十指交握,轻轻一笑:“我再奉送你两个消息,第一个,半年前我出轨的绯闻,也是由温暖搞出来的。她找了个女人来勾引我,拍了照片自己送到娱记那去,令得记者都来采访她,好引起你的注意。第二个,你曾经说我打她,我可以用林夕的名义发誓,我这辈子都没碰过她一根手指。”   “……” 向南表情因为极度愤怒和讽刺,变得扭曲,跟着陷入死一般的沉默,敢情从一开始她的出现,就全是策划好的?她装可怜接近他的每一步,全都是别有用心?而他竟然那么轻易地就着了她的道,还为此失去了林夕,和他来不及出世的宝宝……   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他胸口剧烈地起伏,额角青筋暴起,眼眶里拉满猩红,一副血淋淋想要吃人的模样。好半天他才费力地深吸口气,控制住情绪,用尽量平缓的语调对傅夜司说:“谢谢你告诉我,我欠你一个人情。”   *   离开办公室,向南走出郎廷总部,下意识在街边停下,孤直的身形在冬日里,无端显得萧索。   外面还是同一个世界,青天白日,车水马龙,路上行人神色匆匆。但他的世界,却已经被彻底颠覆了,变得七零八落。那些他曾经以为的,都不是他以为的,那些他曾经厌恶的,才是他该珍视的。   以他脚下的土地为起点,环绕整个地球,大概也找不出第二个比他还盲目的人。   之所以那么容易误会林夕,因为她和温暖的个性完全不同。犹记得小时候,温暖第一次学烧菜,也是像林夕那样傻乎乎地溅出油,烫伤了手臂,那时是大夏天,她却刻意穿了件长袖的衣服把伤口挡起来,隐忍地不让他发现。   但林夕对烫伤的表现则完全相反,她会掳起袖子故意让他看见,她就是想让他心疼,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她有着女孩子特有的一些小心机,小手段,在他看来,她总是狡黠。   两人的性格南辕北辙,所以她们竟然会交好这件事,曾让他感到匪夷所思。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不小心听到林夕和阮桃芝的对话,阮桃芝问她为什么要送给温暖那么多奢侈品,那时她怎么回答?   人都有虚荣心,都会想要那些负担不起的东西,越负担不起,越觉得好,一旦得到,就会想要更多。我送那些名牌给她,不过是想让她体验一下虚荣被满足的感受。只要她尝过那是什么滋味,就不会舍得失去,就会开始向往另一种生活。而那种生活,不是向南能提供给她的。   当时他听完她的这段话,真真是犹如五雷轰顶,他没想到一个小姑娘,肚子里的弯弯绕绕竟会那么多。随后他默默地离开,把她送温暖的那些东西都还给她,要和她断绝往来。   因为这件事,导致他对林夕的印象不好,一直不清楚她对温暖的底线在哪里,有什么是她不敢做的,所以但凡涉及温暖的事,他都会先入为主地把林夕判断成恶人。   却没想到,她做的那些和温暖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林夕的做法虽不厚道,但没伤人性命,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事,温暖如果不贪图虚荣,也不会被林夕带偏。   但是明知道林夕对水恐惧,却还是拉她下水,温暖的人品和底线由此可见一斑。如果当时没人在现场,林夕说不定就没命了。   *   到温暖所住的别墅,向南让司机去停车,自己径直按下门铃。   温暖来得很快,似乎人就在客厅。她拉开门,见是向南,刚要露出娇笑,就看见他身后跟着几个彪形大汉,不由茫然地问道:“你怎么来了?怎么还带着这些人?”   向南下颚线条冷硬地紧绷着,脸色覆着一层冰霜,盯着她的眼神如寒风般刺骨,像是在看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温暖被他瞧得有些发毛,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你这是,怎么了?”   向南视线冷冷地扫过她,侧头对身后的人说:“把她的东西全都给我扔出来!”   “……” 温暖眼睁睁看着那几个大汉进屋,东翻西找,愣了半晌,才不知所措道:“这到底是怎么了?” 她想起自从上次抱了向南之后,他就不怎么愿意跟她往来,又急忙补充道:“如果是因为我过生日那件事,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我只是,只是喝多了酒,所以才一时糊涂……”   向南拿出手机,点开泳池的那段视频,一言不发地举到她跟前,温暖看了几秒,脸上的血色霎时褪尽,变得如纸一般苍白:“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骗你的,我只是一时鬼迷心窍,因为我们分开了那么久,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乎我,所以我想试一试你,我不敢告诉你实情,因为怕你会讨厌……”   “够了!” 向南怒声打断她,神情如同从地狱升起的厉鬼:“你明知道她怕水,却还是把她拉下去,你想没想过,这有可能会要她的命!”   温暖抖着嘴唇解释:“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我知道你要来,你肯定也会救她的,所以不会有事……”   “不会有事?” 向南雪白的眼仁上胀满猩红的血丝,几乎咬碎了牙才能克制把手掐上她脖子的冲动:“她被你拉下去的时候,肚子里怀着我的孩子,现在孩子没了,你说不会有事?”   温暖整个僵住,片刻后身子筛糠似的抖起来,眼泪珠串一样往下掉:“对不起对不起,我根本不知道,我不是故意的,那只是个意外,我向你道歉,我愿意做任何事来补偿……”   “不是故意?” 向南冷笑着摇头:“莫非你策划前夫出轨,家暴,跑到我跟前来博取同情,这些也都不是故意?”   温暖没想到他连这些事情都知道了,一时之间面如土灰,她完全没料到,自己费力折腾着和傅夜司离婚,最后竟然会落得个被人扫地出门的结局,还不如一开始就老实地忍着,至少还能有个金主养。   如今之计,也只有先承认,她泪眼婆娑地解释:“是,我是故意的,因为我没有办法了,不这样做,你一定不会从傅夜司手上救我,但我真的不是想骗你……”   向南却无动于衷,只觉得无比讽刺:“到今天我才看清你是个什么样的人,都这样了,你还要狡辩,脸皮真不是一般厚。我们就到此为止,以后别再出现在我面前,免得脏了我的眼睛。”   “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说话?” 温暖走投无路了,只能梨花带雨地做最后一搏:“难道你忘了吗?你曾经答应过我,要照顾我一辈子的?是,我现在是犯了一些错,你就不能看在我们过去的情分上,给我机会,让我改正吗?”   “情分?” 向南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在你拉林夕下水时,我们之间的情分就已经消磨殆尽了。要不是因为你,我和林夕的孩子根本就不会出事,而你现在还能好好地站在这里呼吸,已经是我念旧,对你手下留情了,你好自为之。”   温暖下意识地止住了哭泣,怔怔地望着他,那张曾经总是温柔的脸上,如今全是冷酷的恨意,她这才意识到,他说的是真的。   想到跟他已经不可能,她马上会变得一无所有,就瞬间变了脸,不管不顾,歇斯底里地咆哮起来,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以为我变成这样是因为谁?都是因为你!要不是你把林夕招来,我根本就不会被傅夜司骗!你要对我负责!”   “别告诉我你半年前才知道傅夜司骗你。既然心甘情愿地忍了十年,享受了有钱人的生活,现在又有什么资格把责任赖到我头上?” 向南冷道:“就算没有傅夜司,也会有张三李四王五,只要有钱就行,所以要怪,只能怪你自己。”   “我爱钱有什么错?” 温暖扯着嘴角冷笑:“我不想过那种挤公交地铁,喘不过气的生活,我哪点有错?”   向南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眸光冷若青锋,心如寒冰,没再说一句话。他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将当时那个青涩的女孩,和眼前泼妇一般的女人重合起来。他更不想回忆,当初自己拼了命地赚钱,放下一切底线和原则去赚钱,初衷竟然是为了她,为了这样的女人。   他的人生,活得可真是有够讽刺。   很快地,几个手下就按照他的吩咐,把温暖的东西扔了出来,扣下了不属于她的那些奢侈品,再把银行卡和别墅钥匙交回到他手上。   向南接过,再也没看温暖一眼,径直转过身走了,那是他放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女人,如今终于被凿得一干二净,连渣都不剩。   ☆、第32章   处理完温暖的事,向南给罗城打了个电话,沉声:“替我查一下林夕现在的住处。”   罗城一头雾水,跟着恍然大悟:“难道你想通了,准备去跟她谈股票的事?”   向南默了默:“不是,我想追她回来。”   “……” 罗城那头安静了半晌,爆发出吼声:“这太好了!这他妈比去谈股票更好啊!”   向南没多解释,径直说道:“她的车早上从医院离开,你去查下监控,看开到哪个小区,打听下她住几栋几号。”   “得令!” 罗城语气铿锵,仿佛立正敬礼的士兵。   跟着他想起件事:“南哥,你今天不是要带团去迪拜考察,还去吗?”   向南想起这事来。近几年,迪拜政府极大地鼓励国外投资商到迪拜发展,政策上相对宽松。此次前去考察,便是由向南带队,随行的还有特约的媒体,为期三周。   也就是说,如果他去,等到回来时,就只能在林夕的婚礼上,给她闹洞房了。   向南语气一凛,反问:“你说呢?”   罗城忙不迭地摇头:“不去,当然不去。” 顿了顿,又补充:“只是,你不去,撇下这么多人,准备了这么久,还要参加什么迪拜总统晚宴,怎么跟人交代啊?”   向南思量片刻:“马上通知副总裁刘旭明,让他全权代表我。”   打点好公司的事,向南驱车去了菜市场。想起林夕刚搬到盛世时,她就四处跟人打听哪里有菜市,家门口的大超市她不爱去,就偏爱那种鸡毛乱飞,鱼鳞遍地,嘈杂拥挤的老市场,哪怕很远,车子开不进入口,她只能沿着小路走进去,溅一脚的污泥点子。   回来之后,她就会眉飞色舞地跟他讲,在菜市场上,哪个阿婆又教了她怎么分辩菜的好坏,哪个屠夫大叔叫她漂亮小姑娘,少要了她的钱,哪个老头又收了新的蛇,和药材一起泡在玻璃的酒罐子里,好吓人……   那时他分明是不感兴趣的,却不知道为什么,对她说过的话,他都记得。只要愿意去想,就会想得起来。   在市场里兜了一圈,向南买了只老母鸡,阿姨现场给他宰杀,放血拔毛清除内脏,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像小时候他跟妈妈去市场看到的一样。   现在想来,竟恍若隔世,那样接地气的生活,如今已离他非常遥远。   七七八八地再买了些别的菜,都是适合体虚之人食补的,向南拎着满满的两大袋子往回走。罗城很快透过交管局的关系,追踪到林夕车子的去向,又在那小区稍作疏通,就查到了她具体的地址,给向南发送过去。   *   林夕回到住处,吃了几块巧克力补充糖分,之后便上床静养。昨晚晕倒,被向南救起的事,她不愿去想,也习惯了不去想。   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区区二十一天。而她和向南分开,已经快半年。   倚在床头,她把笔记本电脑搁在腿上,拿绘图软件慢慢地给自己的新设计配色。   她的作品不多,工作室也没怎么透过媒体宣传,但奇怪的是,每次只要她有新作,就会马上被人拍走,而且是同一个人。她曾问过助理小美,买家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小美说来付款的那个只是助手,真正的买家好神秘,她也没见过。   小美戏说,肯定是她众多疯狂的追求者中的一位。那时她笑了笑,也没往心里去,从小到大,追她的男人不计其数,说得高傲一些,这就是美貌的背负。见多了执着的追求,人就不容易被感动,更何况,她从来都只选她想要的,不管想要她的。   指尖在鼠标区域上轻点,林夕边上色边不由自主地想,如果不出意外,自己正在绘制的这副作品,应该也会落入那个人手上吧。买来做什么呢?若是追求者,怎么从来不露面?   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她从屏幕前抬起头来,微微一愣。邵孟?应该不是,她说过她要静养,让他先回去。桃芝?应该也不是,如果是,她早就扯着嗓子嚎起来让她去开门。陆川?倒是有这个可能,虽然一般他过来之前,都会先打电话,不过也许是有什么事。   趿拉拖鞋下床,她走到门边,解开锁,握住门把一拉,看清来人之后,整个愣住。   向南站在门外,穿着黑色的羊绒大衣,脸上表情有些复杂,视线里暗藏了几分忐忑,正安静地注视着她。而他的手上,拎着两个大塑料袋,袋口冒出几片碧绿的青菜叶子,一看就是从市场采买了过来的。   林夕瞬间错愕,很快又浅笑起来:“向主席,找我有事?”   向南眸色黯了黯,自从分开之后,再见面她就一直那样叫他,仿佛他和她之间,就只剩商场上逢场作戏的情分。老死不相往来,这中间尚有口气在,她这样云淡风轻地拉开距离,倒像是两人真的没什么渊源了——不过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怨不得她。   “你可以叫我名字,或者不用称呼也可以。”   林夕勾了勾唇角,疏离地笑道:“这恐怕不大合适。我跟向主席一来不是朋友,二来没有私交,所以不能直呼姓名,还是界限清楚一些比较好。”   向南胸口一滞。以前她是怎么喊自己来着?亲爱的,哈尼,达令,喂,臭混蛋,讨厌鬼,向南,你。   现在她叫他,向主席。她说要跟他,划清界限。   苦涩地扯扯嘴角,他低声问:“可不可以让我进去?” 说完几乎是屏住呼吸,在等她的答案。   林夕视线在他脸上巡梭片刻,敛了笑:“向主席,以我们的关系,让你进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恐怕不大合适。”   言下之意,请回吧您。   向南安静片刻,突然长腿一迈,就强自踏入了她的门槛。   高大的身躯一下子逼近,林夕先是下意识地往后一退,等到反应过来,想要伸手去关门时,已经来不及了,向南宽大的手掌抵在门上,骨节分明的手指扣住门沿,身子再往前进一些,侧身将门关在身后。   林夕见状,清秀的眉头不由微微蹙起:“你这是做什么?”   向南平静地答:“登堂入室。”   “请你出去。” 林夕清丽的瞳仁里,已然有几分不悦,但她身上穿着宽松的棉质睡衣,脸上不施粉黛,透着病色,气场一下子就弱了许多。   比起她以前西装盘发,在公司训斥下属,气场十足的模样,现在这句请你出去,在向南看来,简直不痛不痒。他自己也清楚,一旦让他进了这个屋,除非他愿意出去,否则她根本拿他没有办法。   环视屋内一圈,面积约莫百来平,地中海风格的装修,看起来简洁大方,又富于风情。他很快定位了厨房的位置,拎着两袋菜径直朝那里走去。   林夕见他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反而有要在厨房生火做饭的倾向,不由跟过去,站在厨房门口,冷声警告:“你要是不走,我就报警。”   向南把菜放在流理台上,兀自拉开各个橱柜,确认用具的位置:“你要报警我不反对,不过你确定你想把事情闹大?”   林夕一滞,稍作衡量,亦觉得她这唬人的招数对他起不了作用,在她苦思怎么才能把他弄出去时,向南已经脱下大衣,搭在客厅沙发,又来去自如地回到了厨房,挽起袖子打开水龙头,从塑料袋里拿出根山药洗起来。   林夕上前几步,把水龙头关上:“你来这里干什么?”   向南顿了顿,把山药搁到一旁,拿架子上的毛巾擦干净手,身子转过来对着她。   他深邃的眼底有什么情绪疯狂地在涌动,面上仍显得克制,低缓地说:“对不起。”   除了这三个字,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表达他的歉意。他什么都没能为她做,连她最痛苦的时候,都没陪在她身边,还一直误会她。他根本不敢去想象,她流产时,会有多痛苦和无助:“上次你掉进泳池,我原本是打算救你,看到傅夜司来,我才去救的温暖。”   林夕沉默地望着他,眉眼极淡,看不出情绪,片刻后才轻声道:“现在说这些,没有意义。”   “对我有意义。道歉和解释,都是我欠你的。” 向南顿了顿,补充道:“我知道是温暖拉你下去,我和她已经断绝了往来。”   林夕清恹的眸子里平静无波:“你的道歉和解释我不需要,你跟谁往来或者不往来,也不关我的事。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还麻烦向主席带着你的东西离开我家,你也知道,我现在身体不好,需要多休息。”   说完,她转身欲走,向南上前一步,抓住她手腕,脱口而出:“别嫁给陆川。”   林夕回眸,沉默地望着他。   “如果你要嫁人,也该嫁给一个相爱的人,何必把自己的未来葬送在那样的联姻里?”   林夕安静须臾,轻轻笑了:“你怎么知道这一定是葬送?陆川就算现在有情人,也不代表他对那人认真,否则不会选择结婚。更何况人是会变的,在这桩婚姻里,我说不定也可以很幸福。”   “你不会幸福。” 向南笃定地说:“因为你跟我是同一种人,基因里天生就带着偏执。你要是能跟一个人凑合过,把那当做幸福,你早就放弃我了,十年来你有无数的机会,比这更好的机会,去嫁人,去凑合,但是你都没有,因为你做不到。勉强去联姻,婚后你只会痛苦。”   林夕脸上的笑容慢慢僵硬起来:“就算我会痛苦,也不关你的事,至少我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向南眼神犀利:“是你想要的,还是你爸想要的?”   林夕面无表情地拂开他握在她腕上的手:“我爸想要的,就是我想要的。”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去了卧室,关上门,咔嗒,落了锁。   *   向南在厨房听见她关门落锁的声音,摊开掌心,上面竟是薄薄一层细汗。情势已经火烧眉毛,他没有时间慢慢来了。   所谓病急乱投医,黔驴技穷,走投无路,他到现在才知道是什么滋味。婚礼就在约莫三周之后,两个他得罪不起的高干家庭,一众声名显赫的政商权贵,要阻止这样的联姻,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且问题的关键,是他连突破口都没有,哪怕他已经做好会闯下大祸,受到惩罚的觉悟,但是没人配合,凭他一己之力,根本不能成事。   两家的父母自不必说,利字当头,肯定不愿意退婚,他也拿不出任何理由,来说服他们不伤和气地退婚,除非两个当事人,林夕和陆川互相都愿意。   陆川那边的情况,他还不是非常有把握,如果要让他同意退婚,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理由,也许可以考虑利诱,或者抓他的软肋。但是问题就出在林夕这边,除非是她自己真心实意地愿意退婚,否则不管威逼还是利诱,对她都没有用。   眼下,他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先试着说服她,如果她还愿意听他的话,那么退婚这件事,办起来就相对容易些。   把买的土鸡切块洗净,备好姜、蒜、花椒等调味品,和当归党参红枣枸杞一起放入锅内炖,之后加入补气的山药,小火慢煨。   炖汤的间隙,他又煮上米饭,手脚麻利地炒了几个小菜,虽然离他上一次亲自下厨已经很久了,但这就和骑自行车一样,一旦学会了就永远不会忘。   把菜和汤都端上桌,盛好米饭,望着摆满的桌子他唇角浮起极浅的弧度,以前都是她做好菜等他,现在倒过来,他不怕她对他如何冷漠,只怕连这个机会都没有,因为一旦她走入婚姻,他和她就再也不可能了。   到林夕的卧室前,他蜷起食指中指,在门板上轻轻敲了两下:“在睡吗?”   里头安安静静,没有一点回应。   他再敲了两下,柔声:“饭做好了,出来一起吃吧。”   林夕躺在床上,视线落在门缝下的阴影,她原本是打算补眠,可是向南没有离开,一直在厨房剁剁切切炒炒,她没办法入睡,干躺到现在。   在向南第三次敲门之后,她掀开被子,趿拉拖鞋下床,走过去解锁拉门,语气中夹着一丝不耐:“我不是说了请你离开?”   “在你同意解除联姻之前,我不会离开。” 向南望着她:“只要你肯退婚,我马上就走。”   林夕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这不可能,我和陆川结婚,势在必行。再说,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向南嗫嚅了下嘴唇,艰难地说道:“我想,要一个机会。”   “……” 林夕望着他沉默了很久,这才开口:“你想要一个机会,所以我就得退婚等你?”   向南视线沉甸甸地落在她肩上,沉默。   “你永远都是这么自私,一点不懂得为他人着想。你要我退婚,那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我会做出联姻的选择,自然有我的理由,不管以后痛苦也好,幸福也好,那都是我选的路,我会自己走下去,不需要别人为我负责。”   顿了顿,她继续说:“更何况,我和陆川结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现在说退婚,你让我们两家的脸往哪里搁?你当请那么多人来参加婚礼,是在闹着玩儿?”   她语气极为平静,但一字一字,都像一把把长矛,深深地刺入向南的心里,他沉默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才艰难地开口:“你说的对,我是很自私,但我太想得到你了,自私我也认。”   爱就是自私,就是占有,如果能对一个人放手,只能说明不够爱,现在他哪怕化作魔鬼,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她嫁给别人。   林夕视线在他脸上巡梭,他的表情肃穆凝重,不似在骗她。换做以前,要是听到他说这样的话,她恐怕做梦都要笑醒。而现在,她却只觉得无比麻烦,异常讽刺。   “我给过你十年的机会,你自己没有抓住,对不起,现在机会没了。我不会退婚,你也别再来纠缠我,让我过得安静平常,我就谢谢你了。”   向南眼眶慢慢酸胀,连喉头都在发苦,修长的手指逐渐紧握成拳。看来她对联姻这件事,是认真的,而他清楚她的个性,一旦认定了,就怎么都劝不回来。   他顿时有了种被逼到绝路,束手无策的感觉。如果林夕不愿意配合,他就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铤而走险,兵行险招,而且能不能成功,全在别人的一念之间。   林夕见他垂着视线沉默不语,抬手在身侧的门板上敲了敲,引起他的注意:“我把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你现在可以走了吧?”   向南咬着后槽牙,下颚绷紧:“我不走。”   “……” 林夕挑眉:“难道你都没有自尊的吗?”   “那种东西我现在不需要。” 向南望着她,嘴唇动了动:“我知道错了。”   林夕默了默,摇头:“太迟了,你就像是降落伞,在我掉出机舱的那一刻没有出现,以后也不必出现了。”   向南心脏如同被人紧紧掐住,痛得呼吸困难。他在灯光下投射出的阴影正好覆盖在她身上,看见她眼里闪着忽明忽灭的光,表情却还是那么无动于衷,仿佛是在叙述一件事实——他是真的来迟了。   她的爱起始于他救了她,也会终止于他没有救她,就算是个误会,也因为当时他没解释,变成现在解释也没有用了,更何况,还搭进去一个孩子。   手指不由扣进掌心,长睫掩盖下的黑眸里,悉数堆起痛苦,那种痛,百倍千倍地甚于身体之痛。   悔不当初。悔不当初!   如果时间可以倒回从前,他一定不会那么对她。   只是,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如果。   就在两人僵持之际,门口传来电铃声,林夕擦过他身侧,前去开门。   来人是邵孟,手上拎着数层的保温饭盒,他走进屋内,视线自然落到那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身上,眉心不由一皱:“小姐,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夕淡然一笑:“向主席来找我谈点事,马上就要走了。”   向南看见邵孟,眉峰亦是一拧。   “既然向主席要走,那这门我就先不关了。” 邵孟说完沉默地盯着他,眼神催促他赶紧离开,向南也沉默地站着,没说不走,却也没动作。   林夕瞥见邵孟手上拎的饭盒:“你这是带的什么?”   “吃的。” 邵孟笑起来:“你刚出院,身子虚,要吃点好的,我回家做好了带过来,你趁热。” 说着就朝餐厅走,没走几步脚下一顿,那满桌的饭菜是?   林夕视线缓缓扫过向南,对停下来的邵孟道:“你把桌子上的饭菜收一下,端去厨房吧,不然你的放不下。”   闻言,向南脸上笼了层青色,表情轻微扭曲,依旧站在原地没动。   邵孟听话地把饭盒搁在桌角,拿过托盘三下五除二地就把向南准备的那桌饭菜收进了厨房,林夕手指扶上大门的门沿,远远地对他道:“向主席,我们要吃饭了,你还是请回吧。”   *   向南从林夕家出来,愁眉深锁。她态度如此坚决,他再留在那里也不会有任何作用。   郁闷之极,他打电话叫罗城出来喝酒。   罗城在酒吧包间一见他那灰头土脸的样子,就知道准是在林夕那里碰了软钉子,有些想笑,但又觉得不厚道,只好艰难地忍住,安慰道:“没事,这男人追女人嘛,吃几次瘪很正常。她要是不端架子,这么容易就被你追到手,她那自尊心都过不去。”   向南摇了摇头:“她不是在端架子。” 顿了顿,灌一口酒:“她要结婚了。”   “……什么?!” 罗城瞠目结舌,他完全不知道林夕要结婚,只道是两人因为温暖分了手而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南大致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他说了一遍,罗城听完也陷入了沉默。他几乎从不说自己感情上的心事,现在愿意讲出来,大抵也是撑到极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确实是难办,林夕不是普通家庭的女儿,这场婚礼也不是寻常人家的婚礼。一个的父亲是帝京军区司令,另一个是帝京市长,哪个他们都惹不起,要阻止婚礼无异于虎口拔牙,一个弄不好可能一切都毁了。   “南哥,既然事情都已经这样了,我看很难挽回了。” 罗城有些艰难地指出:“这大概说明你跟林夕没有缘分,要不,咱就别强求了?”   向南黑眸里瞬间泛起寒光,握着酒杯的手背青筋暴起,几乎咬牙切齿地道:“别说强求,就算不择手段,我也要阻止她嫁给别人。”   既然林夕这边态度坚决,那他就只能从陆川下手。只是自己除了钱,还有什么可以拿来跟他交易的筹码?   忽然间,他脑海闪过一个人的脸,眼里有了笑意,细长的嘴角也慢慢地勾了起来。   *   没两天,向南就收到了陆川的情人,今夏发来的邮件,问他什么时候在办公室,她好把手链还给他。   上次在珠宝店给林夕试手链,她中途被陆川拽走,链子来不及摘,就被她带回去了,之后她又请了几天病假,今天才来上班。   向南收到这封邮件时,心想这时机真是妙得不能再妙,便让她现在上楼。   跟着把陆川结婚的请柬打开来,平摊在办公桌中央,然后便出去交代秘书,等会儿会有个小姑娘给他送东西上来,让她直接放他桌上。   做好这些事,他便躲进旁边的会议室里等待。这个叫做今夏的小姑娘,他跟她打过几次交道,看起来清纯文静,没有一点拜金女的风尘味。   她父亲身患尿毒症,需要庞大的治疗费,跟陆川在一起,想必也是为了钱,更何况,她似乎有喜欢的人,而那个人,并不是陆川。相反地,陆川那边对她,倒显得有些情意绵绵,如果只是单纯地包养,这显然超出界限了。   他猜测,陆川并没有把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今夏,今天他之所以设这个局,就是想让今夏看见请柬。他想试试,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第33章   估计着今夏应该看见了那请柬,向南摁下办公室的门把手,略微顿了顿,故意留给她一点时间。   今夏听见门把手转动的声音,立刻将请柬放回原位,收起不知所措的表情,站得脊梁挺直,待向南进来,恭顺地叫了声:“向主席。”   向南走到宽桌前坐下,不动声色地合起那张请柬,放进抽屉里。   桌上放着个小碎花布袋,他看了一眼,问:“链子装这里了?”   今夏点头:“是。”   “要是没什么事,回去工作吧。”   今夏迟疑片刻,问:“向主席,为什么您要让我看到那张请柬?” 他让她上楼,却不在办公室,请柬就那么摊在桌上,明显是故意要给她看。   向南抬起脸,凝视了她一会儿:“坐吧。”   今夏在他对面的皮椅上坐下,向南避而不答她的问题,反说:“告诉我你的决定。” 既然现在知道了陆川很快就要跟人结婚,她下一步会怎么做?   今夏思虑片刻,轻轻勾起唇角:“向主席希望我是什么决定?”   向南微愣,上下审视了她一遍,换了个问题:“你需要什么帮助?”   今夏沉默良久:“我可能,会需要很多帮助。至少,我希望您能保住我的工作。”   这份工作,是向南看在陆川的面子上给的。自己和陆川提分手,最理想的状况,是他爽快放人,最坏的状况,也是最有可能的状况,是他利用自己的弱点进行要挟。   保住工作?言下之意,是她要跟陆川翻脸。向南眼底滑过一抹不易觉察的精光:“虽然招你进来是给陆川面子,但这段时间,你的勤奋和认真我都看在眼里。只要你没有违反公司政策,仁恒不会随便开除员工。”   今夏安静地望着他,聪明人不必把话说得太直白,向南已经给了她承诺,只要她不犯错,仁恒不会因为陆川的原因炒她:“我还有个问题,不知道公司对于经济条件困难的员工,有没有提供借款的帮助?” 虽然她从陆川那里挣到一些钱,够她撑个一年半载,但往远了看,在她翅膀长硬之前,还有段青黄不接的日子。   “公司倒是没有这个政策。” 向南双手交握,往椅背上一靠:“不过我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对你进行借贷,利息就按银行的存款利率,可以分期从你工资里扣。我相信,你以后一定还得起。”   “……谢谢向主席。” 今夏这才稍微安定了些,向南愿意帮她,这无疑直接替她下了离开陆川的决心:“向主席,您似乎也希望我离开陆川,为什么呢?”   向南微笑,带着些许深沉:“这你不必知道。你只要记得,我是个商人,从不做赔本的买卖。”   *   很快地,今夏就从陆川那里搬了出去,两人分了手,她可以接受被他包养,但不愿意做他婚姻中的第三者。   向南在她搬走以后,特地找了陆川出来喝酒,表面上是联络感情,实则打探一下他和今夏分手,对他到底有多大影响。   果然陆川兴致缺缺,连向南给他找的头牌公主,他都完全提不起兴趣,挥挥手把人给打发走了,自己一个劲儿地喝闷酒。   向南举杯跟他碰了一下,目光了然:“陆局长有心事。”   陆川烦躁地扯了扯衬衣领口,唇角一翘:“不过是养的一只宠物跑了,没什么大不了。”   他话里意有所指,向南自然地接下去:“宠物?莫非陆局长指的是今夏?”   陆川端着酒杯的手一顿,没有再说下去。   向南自言自语地道:“难怪她最近搬家了。”   陆川瞥他一眼:“你怎么知道?” 堂堂仁恒主席,连员工搬家这种琐事都会知道?   向南微微一笑:“今夏和我的秘书交情还不错,我偶然听到她们聊天而已。”   陆川晃着手里的酒杯,似是有些挣扎,好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她现在,好吗?”   向南唇角的笑意慢慢加深,看来陆川果然很在意今夏,于是他故意道:“她还行吧,好像瘦了,不知道陆局长还需不需要我继续关照她?”   陆川脱口而出:“当然要。”   向南微笑颔首:“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对了,过两天仁恒会举办一场慈善拍卖会,到时候还要请陆局长和您的未婚妻务必大驾光临。”   *   隔天,林夕就接到陆川的电话,让她陪他去香格里拉酒店参加拍卖会。她本想拒绝,但转念一想,结婚以后,也免不了要参加这样的社交活动,倒不如先试着适应适应,就应承下来。   到酒店之后,在会场入口看见向南的秘书瑞贝卡,她这才知道拍卖会是仁恒举办的,之前陆川没提,她也没问。   瑞贝卡看见她,露出礼貌而职业的笑容,仿佛两人从来不认识一般,她拿着鲜花胸针走过来,轻轻别在林夕左胸的礼服,凑到她耳边压低声音:“别担心,里面没人知道你们的事。”   林夕微笑颔首。既然拍卖会是向南办的,她相信他会严格控制与会人员,确保他们之前那段往事,不会像脏水一样泼出来。   给陆川别胸针的,好巧不巧,正好是他那个小情人,两人似乎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什么,林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见。   待他们聊完,她跟着陆川进入拍卖会场,远远地,就看见向南孤直的身影周旋在众多宾客中间。   跟有心电感应似的,向南也正好朝她的方向看过来,两人视线在空中撞个正着,他眼前一亮,立马撇下身边的客人,大步流星地朝她走来。   她今天穿了件藕色的斜肩礼服,长发高高盘起,耳畔留了缕碎发,露出修长洁白的颈项。那里,曾经是他的战场,小巧耳垂后面是她的敏感地带,他每次都能撩拨得她发出动人的吟哦。   如今却,碰不得。   她的身边,还站着她未婚夫,陆川。   在两人身前站定,向南伸出手,先和陆川握了握:“陆局长。” 跟着转向林夕,眉眼含笑:“林小姐。”   林夕自然地伸出手去,和他轻轻一握:“向主席。” 这些逢场作戏的举动,倒还是难不倒她。   之后向南就和陆川聊起来,并未对她多加关注,林夕乐得轻松,安静地随在两人身旁,保持微笑,装出认真聆听的样子。   拍卖会是立式酒会,开始之后,向南跟陆川聊起拍卖品,陆川嘴上应酬着,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视线不时在众多宾客中搜寻。   向南自然察觉了他的异样,心知他这是在找今夏,眼底不由划过笑意,他果然对那个小情人不是一般的在乎。   不一会儿,陆川仿佛看见了什么,脸色一沉,撇下向南径直朝会场后端走去。他这么一走,林夕和向南之间,就空出了一个位置。   向南不动声色地拿眼角打量她,视线谨慎地在她脸上,颈上流连,她站得笔直,始终盯着台上的司仪,目不旁视。   他勾了勾嘴角,朝她的方向迈出一步,跟她离得近些,并肩而立。   轻咳两声,他低声问:“身体好点了吗?”   “好多了。” 林夕声音礼貌而疏离,并未看他一眼:“谢谢向主席关心。”   “你身体不好,工作室就暂时别打理了,多注意休息。” 在这一点上,他很喜欢她,明明就是不缺钱的状态,却还是努力地发展自己的爱好,有时灵感来了,她可以画一整夜的稿。   但他从来没告诉过她,他欣赏那样努力的她,看着她,他能汲取一股力量,那种力量会支撑他,度过每一个难关。   就像那句话说的,当你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而困难,不过是把那些不坚定的人都挡在门外。   林夕闻言,只是轻轻地笑了笑:“如果向主席不介意,我现在不想聊天。”   “……” 话一下子被堵死,向南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沉默地站在她身边。也罢,能这样近距离地靠着她,就已经很好了,他暂时也不去奢求太多。   ☆、第34章   得知向南和林夕的事,再回想之前他跟个傻子似的,介绍林夕给向南认识,陆川就感到无名火起,尤其现在向南还威胁要动今夏,更是令他怒到极点。   一来自己的未婚妻早就跟人暗通款曲,两人还在他面前装模作样地扮不认识,二来他要结婚的消息竟是由向南走漏给今夏,导致她离开自己不说,现在还威胁到联姻,是可忍孰不可忍。   只是现在,自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俗话说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如果放弃联姻,就等于放弃了仕途的好风,自己老爹虽然牛逼,但军区司令那是武官,对他的政治生涯帮助不比林泽平大,而且请柬都发出去了,婚礼迫在眉睫,现在取消,怎么跟大家交代?   但如果他执意要和林夕结婚,只怕向南真的会动今夏。向南纵横房地产市场这些年,没有谁会比他更清楚政府关系的重要性,然而他却对他进行利诱威逼,想必已经是走投无路,才会出此下策。如果他对林夕志在必得,那自己不放手,把他逼急了,保不齐他真对今夏做出什么来。   可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还动不得向南。房地产行业水深,向南又是这行的龙头老大,要说他清白,那肯定不可能,只是一个问题商人的背后,站着无数个问题官员,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向南那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到底铺得有多深。   而且,直到今夏那么绝然地离开他,他才知道她对他意味着什么,如果执意结婚,他说不定会因为错过她而后悔一辈子。况且,现在已经有别的男人在对她虎视眈眈,自己要是动作慢一步,搞不好就什么机会都没了。   综合考虑下来,退婚似乎是他唯一的选择,只是向南背后阴他一次,那么退婚这责任,自然不可能由他来担着。   *   向南跟陆川摊牌后,焦虑到夜不能寐。他夺回林夕的唯一希望,就在于陆川的决定,然而设身处地去想,陆川要放弃的东西太多,他实在担心自己开出的价码不够吸引力。万一陆川不同意,那他就要永远地失去林夕了。   想到这点,他就像被人掐住了喉咙,无法呼吸,连心跳都快停了。   温暖陪他走过了最青葱的年少时光,意气风发,肆意年华,那时的心最稚嫩柔软,最易烙印伤痕,也最难痊愈,所以后来他才固执地一错再错。   但林夕却陪他走过了人生的最低潮,那个温暖离他而去的时段,那个他什么都没有的时段,是林夕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给他力量,支撑着他走下去。然而他太自大,把这些全视做理所当然,无止境地挥霍,伤害,终于连她都放弃他了。   现在,不知道老天爷还肯不肯给他一次机会,让他赎罪,重新来过?   所幸的是,陆川没考虑多久就给他打来电话,同意了他开出的价码,只有一个要求,他必须是这次退婚事件里的无过错方。   事到如今,向南哪敢说不行,只好答应了陆川。只要陆家肯退出这场风波,那么两座大山就去了一座,剩下林泽平那边,就相对容易一些。   *   隔天林夕接到陆川的电话,约她再去试婚纱,上次去试时,尺码有些不合适。她本不情愿,新郎都不合适了,婚纱不合适也无所谓,但婚期已近,父母经常叫她过去陪他们,但她面对他们觉得憋闷,快要疯掉了,就答应了陆川的邀约。   进店时,店员打量他们的眼神暗藏几分怪异。男的身板挺拔,一表人才,女的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如此般配的两人,第一次来店时就表现得不像准备结婚的情侣,倒像是不大熟的朋友,而这次来,还跟上次一样,眉眼间看不出半分喜庆。   林夕换好改过的婚纱站在宽大的镜子前,面无表情地看着镜中的自己,陆川走过来,嘴角扬起个笑:“果然国色天香。” 说着轻轻拉起她的手臂,将她转向自己。   四目相交,林夕惊疑不定地看着陆川,自从约定结婚以来,他从未对自己做过逾矩的事,可是现在,挂在他脸上的笑是怎么回事?那里面分明藏着饱胀的情欲……   陆川大手一捞,便搂着她的腰,将她带进怀中,好整以暇地望着眼前的人,笑里带着几分痞气:“老婆,你今天可真漂亮。”   林夕的心陡然往下一沉,不明白他今天哪根筋搭错了线,怎么一反常态起来:“你怎么回事?”   陆川手上用力,摁住她纤细的腰肢,将她压向自己:“我老婆这么漂亮,连夸两句都不行?”   林夕下意识地把手撑在他胸口,抗拒道:“陆川,你别玩儿了!”   陆川抓住她一只手腕,慢慢地俯身凑近她的脸,林夕见他要吻自己,头不自觉地向后躲开,陆川不依不饶地越贴越近,林夕干脆把整个脸都别向一边,厉声道:“陆川你够了!再闹翻脸了啊!”   陆川嘴角一弯,笑了:“我哪里是在跟你闹,下周你就过门了,这样的肌肤之亲,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林夕回过头来,两人相隔不过一个巴掌的距离:“你明明说过,婚后各玩各的。”   陆川正经地点头:“对,我是说过,但你身为陆家的媳妇儿,为陆家延续香火是天职,你该不会天真地以为你躲得过吧?”   “你……!” 林夕一时语塞,延续香火的问题她虽然想过,但是看陆川之前的状态,感觉他不急着要小孩,而且各玩各的这个提议本来就是他提出来的,所以她以为这事儿不着急,就没去细想。   现在她不禁怀疑,她真的可以和陆川上床吗?连他搂一下她,她都觉得抗拒……   陆川将她脸上阴晴不定的神色尽数收进眼里,沉沉地笑着松开了她:“你真的确定,你愿意嫁给我?”   林夕站稳身子,垂着头沉默不语,陆川整了整西服,轻言细语道:“行了,你换衣服吧,我试好了,就先回去了。”   *   拉上试衣间的布帘,林夕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陷入无限长的沉默。联姻是她选的路,对于婚姻里她要面对的困难,例如性,生子,陆川有可能外遇等等,她都有所预见,只是不知道,适应起来这么难。   她对婚姻已经没有期待,在她的圈子里,几乎没看到过可以从一而终的男人,包括她的父亲。男人太成功,总会有这样那样的诱惑,抵挡得了一次,未必抵挡得了一百次,失足似乎就成了最后的归路。   所以对她来说,选择的不是嫁给谁,而是嫁给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就算不选陆川,也会有其他愿意接受联姻的李四张三。但是面对自己没有感情的人,她真的可以让他们骑到她身上?   人的一生会遇见四个人,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前面三个,她都遇见了,只是,陆川真的是最后那个,可以陪她走完一生的人么?   她想不清楚,轻轻地叹了口气。事到如今,再去纠结那些也没用,她和陆川要结婚,已经是木已成舟的事儿了,再说这个世界,多得是像她这样,凑合着走入婚姻的女人,别人怎么过的,她也怎么过,不就行了。   右手屈至背后,拽住银色拉链向下,打算换了婚纱回家,哪知到腰际时,拉链突然卡住了,林夕扯了几下没扯动,正打算出去叫人来看看,镜子里,她背后的布帘就被撩开,一个穿着浅灰色大衣的男人走了进来。   两人视线在镜中相对,林夕意外得忘记了反应。   向南看到眼前的画卷,顿时呼吸一紧。她脸上描了淡妆,穿着裸肩的白色婚纱,露出胸前细腻弹性的肌肤,长发高高地盘起,修长的颈项线条精致,散发着迷人的优雅和圣洁。   他第一次看见她穿婚纱的模样,美到令人窒息,然而这身嫁衣,她却是为了另一个男人而穿。一想到这点,向南牙根就紧起来。   视线从镜子里移开,落在她光洁的裸背,婚纱的拉链褪到腰际,两片衣襟敞开着,露出整片细如羊脂的肌肤,和简洁优雅的蝴蝶骨,腰线在衣襟的掩映下若隐若现,令人浮想联翩。   喉结下意识地滚动了下,向南呼吸有些不稳。他曾经无数次地在她身上驰骋,热烫的汗水亦无数次地滴落在她胸前,背上,他喜欢啃咬她的脖颈,在她肩背之上细细嗅闻,总有种若有似无的,绮丽幻妙的香气。   眸色渐渐黯了,他拔腿朝她走去,林夕在镜中看见他走过来,下意识地转过身,左手扶着胸前的衣襟:“你怎么会……”   话未说完,向南已行至她跟前,左手搂过她纤细的腰肢,不由分说地将她强硬地摁向自己,右掌扶住她修长的颈项,一低头,吻就落了下去。   林夕来不及反应,惊得张大了眼睛。十年来,他从来没有主动吻过她,他说过,吻代表爱情,他对她没有爱,所以不会吻,那现在,他是在干什么?   向南抵着她柔软娇嫩的唇辗转反侧,鼻端萦绕着浅浅的玫瑰香,大概是她唇膏的味道,她尝起来这么香甜,他竟然冷落她十年,脑子是被驴踢过么?!   情不自禁地加深了这个吻,他趁她还愣着,撬开她的贝齿便开始疯狂地攻城略地,缠绕上她湿软的舌尖吸吮舔噬。林夕眼神一时陷入迷茫,身子有轻微发软的迹象,待到他热烫的舌抵到她的,她这才如梦初醒,触电般地挣扎起来,右手使劲地推着他的胸膛。   但那胸膛硬如磐石,纹丝不动。   察觉到她的抵抗,向南干脆把她作乱的右手反剪至她身后,跟着把她的身子压到镜子上,抵着她细细啃咬她柔嫩的唇瓣,愈吻呼吸愈发急促低沉,全身的血液都迅速集中向了某一点。   林夕光洁的后背贴上冰凉的镜面,身子下意识地弓起,她右手被他反剪,左手摁在胸前,护住随时可能掉下来的衣襟,整个人被他的重量牢牢钳制,已无计可施。情急之下,她一口咬在他的唇上,力道之重,齿间立刻尝到了腥甜。   ☆、第35章   向南吻得如痴如醉间,忽然唇肉被她狠狠咬住,眉峰微蹙,口腔内霎时弥漫起腥膻的铁锈味,不过他并未退开,而是任由她死命地咬住自己,安静地等待。   等到她咬够了,主动松开他,他才勾了勾嘴角,慢条斯理地舔去唇上的血渍,额头轻轻抵上她的,几乎跟她鼻息相闻,声音暗哑地低喃:“我想你了。”   两人身子贴得极近,林夕感到下面有个硬物杵着她,脸色一凛,趁他不备把反剪在身后的右手抽了出来,跟着扬起就甩了他一耳光:“神经病!”   空气中顿时响起一声脆响,向南左脸火辣辣地疼,这才稍微退开了些,望着她自嘲地笑:“我大概真的是神经病。”   林夕一手抱着胸前摇摇欲坠的前襟,一手用力地擦拭着嘴唇,秋水一般的眼眸里,盛满被他偷袭成功的愤怒:“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你到底想干什么?!”   向南直勾勾地盯着被他啃咬得娇艳欲滴的红唇,恬不知耻地答:“跟踪你来的,不想你嫁给陆川。”   林夕怒道:“你究竟有什么立场说这种话?!”   “我没立场。” 向南默了默: “但你曾经说过,没有立场,创造立场也要上。”   林夕怔忡片刻,那时她对他死缠烂打之际,恍惚是说过这样的话。   只是,他现在的态度,和以前的不闻不问简直判若两人。几天前,他追到家里来,说要一个机会,那时她只当他得知流产的事,心怀愧疚,所以才说出那些话来,她没有当真,亦没往心里去。   现在他又莫名其妙地吻他,到底在玩什么把戏?莫非,他知道她见过许喆,在考虑卖股的事?   仔细一想,又否定了这个猜测。尽管在私生活上,向南对她漠不关心,甚至态度恶劣,但至少还算厚道,毕竟他从来没有骗过她,说他爱她,也不曾想过娶她,以此来利用她和她的家庭,所以他应该也不可能为了股票,来佯装对她示好,那不是他的为人。   更何况,现在的她,根本没有几分利用价值。她曾经为他做的,不过是穿针引线,将他带入这个圈子罢了,之后关系的经营,都是他自己真刀实枪拼出来的。她父亲虽然是上位者,早期给过他一些指点,但他不想和她家牵扯太深,也就没有仰仗她父亲的帮助,只是听取了些经验和思路。   所以,他亦不可能为了关系来对她示好,若是他贪图这些,早有大把的机会可以利用她,把她娶到手,做乘龙快婿,岂不更好?   思来想去,她还是觉得,只有孩子能让他的态度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向南见她沉默了许久,不由轻咳两声,引起她的注意:“在想什么?”   林夕回过神,表情已恢复冷漠:“既然你来了,那正好把话一次性说清楚。关于我流产的事,你不用觉得内疚,也别再来缠着我。虽然这么说对那个未出世的孩子感到很抱歉,但我真的高兴他流掉了。”   顿了顿,她继续道:“我曾经欠的那条命,如今终于还给你了,从此以后,我们两不相欠,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不要再见了。”   她语气云淡风轻,像在谈论一件小事,向南却陷入无言,死一般地盯着她,双眼泛起猩红,手掌紧握成拳,全身骨头都在咔擦作响。是了,她是当真的,就连孩子没了,她都不愿告诉他,对他哭闹,骂他恨他,只说,不要再见。   宁可舍弃痛苦和仇恨,也要和过去一刀两断,以绝旧日之伤……   林夕平静地望着他:“如果没有别的事,请你出去吧,我要换衣服了。” 说完便背过身,不再看他。   向南咬了咬牙,深吸口气,恢复冷静:“见不见面现在由我说了算,就像当初你缠上我,也没问过我的意见。” 语毕便大步走了出去。她不可以舍弃他,他也不会让她有机会舍弃他。   离开婚纱店,他矮身上了路边的奔驰,脸色阴郁地问驾驶座上的罗城:“拍到了?”   罗城比了个OK的手势,从后视镜里瞄他一眼,跟着缩了缩脖子,没敢吭声。   向南沉声吩咐:“你亲自跑一趟,以狗仔的身份把照片送到陆章远家里,记住,不能落在任何外人手上。”   罗城答得干脆有力:“是!”   *   很快地,一个褐色牛皮纸信封就悄然送到了陆老爷子手上,看过其中的内容之后,陆老爷子勃然大怒,直接把陆川召回家里,信封往他眼前一扔,甩出两个干脆的字眼:“退婚!”   陆川看着信封里的照片,明知故问:“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娱乐周刊的狗仔跟踪向南,想拍点花边新闻,没想到却拍着你未婚妻和他一起鬼混!” 陆老爷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幸亏这周刊的编辑有点眼力,转手把照片交我这儿来了,不然登出去,让我们的脸往哪儿搁?!这人还娶没过门,绿帽子倒先戴上了!”   陆川安慰道:“爸,您别生气,退婚这事交给我处理,您就甭管了,我会办妥的。”   这头安抚好陆老爷子,那头陆川便约了林泽平出来喝茶。   林泽平赴约时不曾多想,只当是未来女婿找他聊聊天,或者是有什么小事儿,哪里知道坐下才聊了没多久,陆川便面露难色:“伯父,恐怕我跟夕夕的婚事,要再考虑一下了。”   林泽平意外地哦了声,表情却没有任何破绽,慢条斯理地用茶杯杯盖拂着水面,端起来轻呷一口,才悠悠地问:“何出此言?”   陆川拿出那个牛皮纸信封,抽出里面的照片放在桌上,林泽平一见,脸色微变,照片里林夕穿着婚纱,和一个男人在接吻,而那个男人,正是自己女儿痴缠了十年的救命恩人,向南。   眼皮一抬,他脸上已经敛了笑意,严肃起来:“这照片哪儿来的?”   陆川说出事先准备好的台词:“娱乐周刊的编辑交到我父亲手上的。”   林泽平暗忖,这照片既然到了陆章远手上,想必他是非常震怒,林夕虽然还没过他陆家的门,但是婚已经订了,也算是半个陆家的人,眼下发生这样的意外,实在是非陆章远那样传统的人所能容。   “那你父亲的意思是?”   陆川抱歉地道:“退婚。”   林泽平叹口气,往椅背上一靠。他素来知道女儿和向南的事,一见那照片,女儿穿着婚纱和向南亲吻,他就知道事情兜不住了,而这种事,确实也是林夕这丫头干得出来的。   虽然他林泽平算不上四九城里权力的巅峰,但是他女儿却是四九城里,当之无愧的的公主,没有人再比她漂亮,也没有人再比她任性。   人说吃了雄心豹子胆才敢胡作非为,但林夕不是,她一人长了好几副胆子,自己瞎胡闹,各种乱来不说,还有富余的胆子借给别人用。   所以对照片上发生的事,他一点都不感到震惊。几个月前,林夕去欧洲旅游,回来就和陆川好上了,那时他才知道她和向南已经分了手,而她给的解释,是她玩儿腻了,想收心,门当户对地结婚。   对此他不是没有过疑虑,但因为不想节外生枝,就没刨根究底去问,后来看着她和陆川顺利交往,接受陆川求婚,他就想着,也许她是真把向南这一页翻过去了。   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而且陆家手上捏了证据,先发制人,他也不好意思再腆着脸要人接受林夕,只能顺势答应下来:“既然你父亲想要退婚,那我也没什么意见。只是这照片,得给我。”   “没问题。” 陆川把照片连同信封一起,推了过去:“我们陆老爷子最看重面子,突然退婚,恐怕引人非议,不如称病,推迟婚礼。这事儿推迟再推迟,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林泽平心知陆川是早就想好这些,才敢来跟他建议。虽然陆家握有证据,但也要忌惮自己几分,明面上不可能说退婚是因为林夕劈腿,况且陆家也要面子,这种丑闻要是传出去,两家都成了笑话。   所以称病倒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政治那一套他再熟悉不过,无论发生任何事件,一定要有个官方的说法,必须不是真相,但必须看起来还有点真,有点可能。   如此一来,大家就只能靠小道消息来猜测,但没有实质证据,就都是些流言蜚语,做不得准。   于是对于陆川的建议,他同意下来,带走了桌上的照片。走出会所,他给林夕打了个电话,让她回家一趟。   *   林夕接到父亲电话时,正在工作室里监工匠师切磨一粒钻胚。   林泽平在电话里并未多说,只让她回家,他有点事要问,不过声音听起来严肃沉重,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林夕不敢迟疑,当下收拾了东西,就匆匆往外走。   门口,助理小美巴着门框,虚头巴脑地在张望什么,林夕伸手兜了她后脑勺一下:“看什么呢?”   小美贼兮兮地指了指门外路边停着的一辆黑色奔驰,努了努嘴:“喏,就那车,停那儿好半天了。”   林夕扫了眼车子,好笑:“不就停辆车,至于看得这么投入么?”   “哎呀不是。” 小美着急地摆手:“车主中间下来过一次,去那边星巴克买了咖啡,后来又回车上了。要是我没有看错,应该是那个地产界的钻石王老五,仁恒实业的主席——向南。哎呀,好帅啊,你说我要不要假装去他车前撞一下,然后借机擦出爱的火花?”   林夕怔了怔,又朝那车望了一眼,距离有些远,她看不清车牌号。   拍拍小美的肩,她劝:“别成天想那些没用的,好好工作,自己挣钱不是更好?干嘛整天想着傍大款。”   小美撇嘴:“那是因为你是白富美才这么说。” 跟着丧气地塌下肩膀:“算了,人家那么牛逼,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我去撞了肯定整成一交通事故,你去撞一幢倒是很有可能发展成一段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   林夕再瞥了那车一眼,眉心轻蹙:“不跟你扯这些没用的,我有事要回去,你好好在这儿看着。” 说完便走出去,顺便关上了门。   ☆、第36章   走出工作室大门,林夕站在街边,来回张望着空闲的出租车。早上邵孟准备送她时,意外发现车子的四个轮胎都瘪了,只好送去车行修,于是她打车来的工作室,现在也只能打车走。   不远处那辆黑色奔驰突然启动,缓缓地沿着马路边驶到她跟前,轻轻响了一下喇叭。   漆黑的车窗隔绝了一切,林夕的身影倒映其上,她站着没动,漠然地平视前方,窗户慢慢降下,向南的声音从里面传出:“上车,我送你。”   林夕轻轻呼出一口气,化作一团白烟在她眼前袅袅升起:“我的车今早上莫名其妙地坏了,你又这么恰好地出现在这里,该不会告诉我,这只是个巧合?”   向南望向她,眼角微眯:“那不重要。”   “你别白费心机。” 林夕紧了紧大衣的领口,斜阳落在路边的残雪,透着一种带有温度的苍凉:“我再说最后一次,无论你怎么做,我都不可能答应你放弃联姻,你好自为之。”   说完素手一扬,后面驶来的空闲出租便缓缓停下,她三两步走过去,矮身上了车,跟着出租启动,越过奔驰朝前开去。   向南坐在驾驶座,沉默地看着那辆车越开越远。他在这里等了几乎一整天,连午饭都是凑合着在车里解决,就为了像刚才那样见她一面,说上两句话。   曾经她天天在家里等他,现在竟然连见面都成了奢侈。   苦涩地扯了扯嘴角,他转动方向盘,驶离她的工作室,手机突然嘟嘟两声响,他掏出一看,陆川给他传来短信,告诉他和林泽平约谈的结果,对方同意退婚。   这也就意味着,接下来,林泽平会追究照片上发生的事。   *   林夕回到家,梁吟秋正在厨房炒菜,一见她就脚步匆匆地出来:“你爸在书房等你,脸色不大好,我问他什么事儿他也不说,就说你晚上要回来吃饭。夕夕,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吗?”   林夕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爸让我回来,说有事儿问我,那我先进去,待会儿出来再跟您解释。” 说着脱下大衣挂好,就奔着书房去了。   推开门,林泽平负手立于窗前,白色衬衣,身板挺直,一头乌发,完全没有五十多岁,身体发福,老态龙钟的迹象。   听见门响,他转过身来,两道英挺的剑眉,前额饱满,鼻梁挺直,脖颈处线条简洁,不见一丝赘肉,以他的年纪来说,这样的长相和身形已经是相当稀缺,举手投足都沉淀着经年的阅历与气场,眼神犀利,面色冷凝,不怒自威,依稀看出当年英气逼人的模样。   “爸。” 林夕忐忑地唤了声,他那样肃杀的神情,怎能不叫她心慌:“您找我什么事?”   林泽平抬手拾起桌上的牛皮纸信封,一言不发地往前一递,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看得林夕心里直发毛,她赶紧快步走过去,从他手上接过信封,打开,里面仿佛是几张照片。   纤细的指尖探入,捏住,再抽出,林夕脸色顿时一变,心脏狂跳起来。这怎么会被拍到了?还落入自己父亲手中?   “知不知道这照片我从哪里拿到的?” 林泽平嗓音有力而低沉,像一只古老的钟。   林夕艰难地摇头,莫非他们是被狗仔偷拍了?   “照片是陆川拿给我的,娱乐周刊的记者送到陆章远手上。” 林泽平微顿,捻了捻眉心:“你和陆川的婚事,对方说要退掉,我不得已,只好同意了。”   林夕因为震惊,表情有些茫然,跟着想起什么,急道:“可是请柬都发了,怎么能说退就退?”   “陆章远一向传统,注重脸面,退婚虽然事大,但比起退婚,他更介意未来儿媳妇像个不定时炸弹,随时有丢他们陆家脸的可能。更何况,这么大的事他都不肯亲自来跟我谈,显然是极为不满,我不同意退婚也不行,去强求倒显得我非他不可。”   林夕无言以对,柳眉紧蹙,很是自责:“那现在弄成这样,我们要怎么收场?”   “我会给你安排病因,送你去国外待段时间,等风头过了你再回来,对外会宣称婚礼推迟。”   “……” 林夕握着照片的手慢慢垂下,颓丧道:“爸,对不起,我不知道事情会弄成这样。”   林泽平视线沉甸甸地笼在她身上,眼神极为复杂,他就这么一个女儿,生得水嫩机灵,从小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她想要天上的月亮,他都恨不得能飞上去摘下来给她,尤其是曾经差点失去她,在医院里看过她昏迷不醒的样子,他就再也不忍对她多加要求和管束。   只要是她觉得快乐的事情,就都由着她,生命苦短,要及时享受,就怕来不及。   “夕夕,你告诉爸爸,你跟陆川谈恋爱,是不是骗我们的?” 如果陆川真对她有爱意,那么拿到这样的照片,应该先质问当事人才对,但从她刚才震惊的表情推断,陆川根本没有问过她。   同样的,她面对退婚的第一反应,是担心两家如何收场,而没有过问陆川的情况,不太像是真投入了感情,更何况,她之前和向南一直牵扯不清,他本来对她和陆川恋爱就有所疑虑。   事到如今,林夕再也没什么好隐瞒:“之前你变着法子地给我相亲,安排陆川到家里吃饭,那时他就跟我说过愿意联姻。反正都是出于政治目的,有没有感情基础也无所谓。我们只是想让你们容易接受一些,才假装出去约会什么的。”   林泽平听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承认给你找的相亲对象都是门当户对,这中间有我的私心,但我从来没有强求过你去嫁人。我只是希望也许你能从中喜欢上谁,这样对你对我,都是双赢的局面。但如果你对陆川一点感觉都没有,那这样的婚,不结也罢。”   林夕鼻子一酸,几乎就要落下泪来:“爸,对不起,我一直都让您失望,您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谅我。”   “我就你这一个女儿,不原谅你还原谅谁?” 林泽平说着眉峰一拧:“我今天叫你回家,主要是想问照片上的事。你不是说跟向南分手了?现在怎么又搅到一起去了?”   林夕现在也不想再瞒着自己父亲:“我是跟他分手了,但是他又莫名其妙地跑来纠缠我,要我给他一个机会,还说……” 还说让她不要嫁给陆川。   他不想让她嫁给陆川,她现在就真的嫁不成了,这难道只是巧合?   林泽平见她吞吐,剑眉一竖:“还说什么?”   林夕踌躇片刻,还是说了出来:“他不想让我嫁给陆川。照片上的事,也是他强吻的我。”   闻言,林泽平脸色渐渐地沉了下去,像是明白了什么,眼里浮现出一种诡异的神情。   *   晚上,仁恒总部,顶层。   办公室里没有开灯,向南站在落地窗前,俯瞰帝京城的灯火辉煌,沉默得如同一尊石像。   罗城坐在旁边的沙发,手上端着杯威士忌,慢慢地摇着,自从得知林泽平同意退婚之后,他几乎寸步不离地跟着向南。兹事体大,因为向南导致两家联姻破裂,林泽平必定震怒不已,指不定会想出什么阴招来对付他。   突然,一阵手机铃声划破了宁静,向南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离开落地窗前,到办公桌旁边拿起手机,一看来电人,眉梢意外地扬了扬。   打来电话的人,是敦煌娱乐的总裁暮景盛,阮桃芝的爹,也是林夕的干爹。不过,两人平时只有很少的业务往来,现在这个时间给他打电话,意欲何为?   莫非,是因为林夕退婚的事?   不及细想,他滑动屏幕,将电话接起来:“暮总。”   那头暮景盛开门见山:“向总,我这儿有个朋友想见见你,能不能麻烦你跑一趟?”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这个朋友你也认识,你应该知道是什么事。”   向南顿时就什么都明白过来:“我一定到。”   “那我把地址发到你手机上。” 暮景盛说完便挂了电话。   向南拿车钥匙准备出门,罗城见状,赶紧上前拦住他:“你去哪儿?刚谁打的电话?”   向南站住脚步:“暮景盛。”   “他打给你做什么?”   “让我去他那儿见个人。”   “……” 罗城心顿时往下一沉,暮景盛明面是娱乐公司老板,背地里还有矿业,机场,水电等各项实业投资,公司注册在他弟弟暮景凉的名下,但实际控股人却是他,据传,也是手段不怎么干净的人。   而他一向和林泽平走得很近,两人据说是老乡,林泽平早年在外地任职时,就彼此结交上了,这么多年下来,其中的利益纠葛,早就说不清了。   现在这个当口,打电话让向南去见人,除了林泽平,他实在想不出还有第二个。   “南哥,你不能去,这分明是鸿门宴啊!” 罗城有些抓狂:“当时你要破坏林夕的婚事,我其实就不大赞成,跟林泽平斗,咱不说是鸡蛋碰石头,也绝对是要一身剐啊,他这样把你叫去,铁定没安好心,你还是别去了!”   向南沉默片刻,才平静地说:“破坏联姻的代价,我很清楚,不管是公司也好,还是我个人也好,都会受到影响,但是我没有办法,必须这么做。这是一条不得不走的路,明白?”   ☆、第37章   罗城望着向南眼底的觉悟,知道自己不管怎么劝都不会有用了,这条路既然已经开了个头,就没有反悔的余地:“我跟你一起去。”   向南稍作考虑,微微颔首,两人便一起搭电梯下到车库。   聪明人和聪明人对话,从来不必说得太直白。暮景盛之所以只隐晦地提起那个朋友,是断定他必定知道谁想见他。   以林泽平的城府,必然能想到照片的事有蹊跷,也就一定会问林夕发生了什么,而林夕也会对他据实以告,相信他们很快就能猜出,是他动的手脚。   眼下约见的地点,是在暮景盛位于京郊的别墅,这点亦十分耐人寻味。既不约在会所,也不约在彼此的家里,而是约在一个偏僻的,人迹罕至的地方,意欲何为?   想必真如罗城所说,这是一场鸿门宴,林泽平摆好阵势,就等着他往枪口上撞。   *   车子很快地,就开到了暮景盛的别墅,门柱上方的摄影机捕捉到他们的画面后,大铁门悄无声息地自动开了。   罗城把车子驶入门内,穿过主干道,绕过中央华丽的大喷泉,停在大门入口。向上的台阶漆着金边,硕大的罗马柱撑起富丽堂皇的欧式屋顶,宛若国外的皇宫。   向南踏着阶梯往上,门口两个身着黑西装,身材魁梧的保镖推开门,放他和罗城进去。里面是同样奢华的欧式装修,暮景盛喜爱金色,所以无论椅子杯子抑或是墙壁的浮雕,都无一例外地镶了金边儿。   客厅中央,暮景盛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穿了件黑色的丝绸衬衣,双手呈一字型打开,懒洋洋地靠在椅背,右手的食指和中指间,夹了跟粗硕的雪茄,顶端一点猩红。   沙发的另一端,林泽平同样倚着靠背,身体的姿态没有暮景盛那般随性地大开大合,显得收敛威严,面色深沉肃穆,眼神犀利通透,身前的欧风茶几上,摆了碗香茶,正袅袅地腾着热气儿。   而客厅的四周,站着数个肌肉紧绷的黑衣保镖,气氛一下拉抻到极致。   罗城立即警惕地判断了下形势,心里揣摩着各种应对方法,向南平静地环视四周一圈,视线落在林泽平身上:“伯父,您找我?”   林泽平视线缓缓地扫过他,沉着张脸,一言不发,只是稳稳地端茶喝了一口。   暮景盛吸了口雪茄,悠悠地吐出一个轻盈的烟圈,视线耐人寻味地在他身上转了一遍,嘴角一勾,跟着右手朝客厅那头的一扇门,轻轻一点:“有个人想先见你。”   向南略微错愕,还有谁要见他?   稍作考虑,他很快就明白过来,脚步匆匆,几乎是跑着朝那扇门去了。   *   门外是一个空旷的足球场,标准面积,和举办世界杯的球场一样大小,四周打着明亮的探照灯,往上是漆黑静谧的天幕,月朗星稀。   场上如他所料,站着一个纤瘦的身影,白色大衣长至膝盖,一头乌发松软地垂在身后,正仰头望着天上。   向南一见那抹倩影,紧绷的心立即柔软下来,快步走过去,和她并肩而立,克制住想拥她入怀的冲动,视线在她清丽的脸庞缓慢流连,柔声问道:“在看什么?”   闻声,林夕垂落视线,转过身来和他面对面地站着,曾经淡漠清恹的眸子里,如今盛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染着些妖气,又有些邪性,看得向南心头一跳,只听得她慢慢开口:“我被退婚了,如你所愿。”   向南沉默地望着她,林夕从大衣口袋里掏出那叠照片,啪地扔到他身上,落得到处都是:“这些如果真是狗仔拍的,照片不是送到当事者的你手上,就是送到我手上,又怎么会送到陆章远那里去?分明是有意搅黄两家的婚事,哪家周刊会有那么大胆?你敢说不是你干的?!”   向南默了默:“的确是我故意的安排。”   林夕咬着后槽牙,唇角挑起讽刺的弧度:“所以你又利用了我,利用我对你没有防备。” 她明明告诉过他,她和陆川的婚事势在必行,可他还是罔顾她的感受,任意妄为地做出这种事来,让她如何收场?让她爸如何收场???   若真是狗仔拍到,她也就认了,可竟然是他那样算计她,她咽不下这口气!   向南视线歉疚地落在她脸上:“对不起,我只能出此下策。”   林夕抱着手冷笑:“很好,你成功了,我现在不能嫁给陆川,要装病出国避风头,被你这么一闹,我嫁人未遂,以后要想再联姻也难,我爸还因此欠下陆家一个人情,私下里指不定怎么被大家戳着脊梁骨议论,被说流言蜚语,他这么大的年纪,丢不起这人!”   说着她眼眶有些发红,语气发狠:“这就是我对你十年付出,换来的回报。孩子流掉的时候我都没有恨过你,可是现在,你成功地让我恨上你了,你不止伤害我,还伤害我的家人,这笔账,我一定会找你要回来。”   向南盯着她那冷笑的神情,陌生得像是换了一个人,那双原本与世无争的清眸里,现在是血淋淋的恨意。视线不由微黯,他嗫嚅了下嘴唇:“我欠你的,一定会还。”   “你还不起。” 林夕视线冰冷地扫过他,望向他进到球场的那扇门,微微点了点头:“况且,要向你讨债的,不止我一个。”   向南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林泽平从那门里走了出来,身后还跟了几个保镖,其中一人,右手拖着只金属的棒球棍。   林夕目光在那棍子上轻轻一顿,跟着便很快移开:“爸,我先进去了。”   林泽平微微颔首,林夕便匆匆地走进屋内,再也没看向南一眼。   向南视线却紧紧地追随着她的背影,只要她没有嫁给别人,不管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都无所谓。   *   林泽平在向南身前站定,视线在他身上巡梭一圈,沉声说道:“照片的事,是你做的。” 陈述的语气。   向南只简短地答了一个字:“是。”   林泽平深吸口气,稳了稳情绪,沉默良久,才道:“你很聪明,也很有能力,只要给你合适的平台,短短十年,就能做到这个地步,比很多二代都要强出不少。这个世界,有些人,机会握在他们手上,都不知道该怎么把握,但有些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机会,所以我承认你,孺子可教。”   向南谦卑地低头:“伯父谬赞。”   林泽平望向别处,球场四周的探照灯闪着白光,有些刺眼,他话锋一转,接着道:“但是俗话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世界上,有能力的人太多,稀缺的是机会。你该明白,没有夕夕和我,你根本到不了今天的高度。”   向南声音如同被砂纸打磨过一般,有些嘶哑:“我知道。”   在中国做生意,无论哪行,都要和ZF打交道,办营业执照,纳税,保险,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搞房地产就更是靠关系,要办无数个证,跑无数的流程,可以说没有林夕和林泽平的指导,他连迈个门槛都要花好几年,更别提做到今天行业龙头老大的地步。   “既然知道,就该记得我们的恩情,为什么还要把照片送给陆章远?你该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林泽平的声音在胸腔里隆隆作响,中气十足,不怒自威。   向南默然:“我不想您的女儿嫁给别人。”   林泽平手掌逐渐紧握成拳:“所有追过我女儿的男人里,你最没有资格说这句话。过去十年,你有无数机会可以娶她,但你没有。以你的背景,要当我林家的女婿还不够资格,但只要能让夕夕开心,我原本是打算忍让,只要你带着她来跟我说,你想要娶她,我就会同意你们的婚事,但你从来没有来过。”   向南艰难地开口:“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不爱她。”   “明眼人都知道你不爱她。” 林泽平冷笑,笑容里又有些悲哀:“时间一长,什么事情看不清楚?只是难为了夕夕,总在替你找借口,说你不来家里坐坐,是因为工作忙,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说你们一直拖着没结婚,是因为她不想结婚,不想这么早把自己绑住。“   说着他顿了顿,眼眶里竟然有了泪意:”你可知道我看着最宝贝的女儿为了个男人在我面前撒谎是什么心情?你可知道她这么辛苦地撒谎,只是为了保护你?!”   向南呼吸停滞,眼里渐渐泛起酸楚,心脏像被谁一刀刀来回割着,痛不欲生。他那时从来没想过她的处境,而现在,他甚至不敢去想,她当时在家人面前被问起和他的情况,是用着怎样的心情在强颜欢笑。   难怪一直以来,林泽平都没有找过他的麻烦,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因为自己一旦出事,第一个跳出来救他的,只会是林夕,林泽平心疼女儿,如何舍得逆她的意。   事到如今,他已没有别的话好说:“对不起。我愿意做任何事来补偿。”   “任何事?” 林泽平剑眉一挑,眼神逐渐锋利起来:“跪下。”   向南安静片刻,双膝一屈,直直地跪了下去。地面是柔软的泥土,和碧绿的草地,地底铺着暖管,青草在冬日里也不曾发黄。   林泽平居高临下地睥睨着他,右手朝旁一伸:“拿来。”   保镖便将那根金属的棒球棍递到他手上,林泽平握在手里掂了掂,绕至向南身后:“今天正好新仇旧恨,一并跟你清算。以前没对付你,是怕夕夕伤心,如今她说了,随我的意。”   说完一记闷棍挥在向南背上:“这棍是替我自己打,虽然我怕夕夕担心,告诉她因病推迟婚礼没什么,但始终逃不了被人议论追问,还要去跟陆章远那个老不休赔礼道歉,让我的脸往哪里搁?”   向南身子朝前倒了倒,手在地上撑住了,咬牙忍着,他跪的方向正对门口,玻璃后面,站着一道白色的身影,正望着他的方向。   “剩下的,全是为我女儿。十年前你既然不爱她,就该推开她,不管她如何纠缠,你都该推开她。既然没推开,就该好好对她。你既然不好好对她,分手了就该让她过自己的生活,何苦害她至此。要说有今日的祸事,那全都是你自找的。” 林泽平说完,再也没有任何顾忌地乱棍朝向南打去,越打就越是气愤,恨不得能将他碎尸万段。   向南没有任何反抗,手撑在地面,用力抠着绿色的草根,眼里拉着血丝,脸涨得通红,脖颈上青筋暴起,死死地盯着门后那道白色的身影。他很想告诉她,他是真的知道错了,可是她再也不会相信了。就连退婚的事,他都算计了她,她一定恨不得他去死。   所以现在被打又算得了什么?如果有方法能让她消气,不管是什么他都愿意做。   忽然一记闷棍打在他右侧的肋骨,骨头断裂了似的,传来钻心的剧痛,他顿时冷汗直冒,支撑着身体的手渐渐没了力气,整个人慢慢朝地上倒,紧跟着最后的一记重击,挥在他头颅的右侧,脑内一震,眼前霎时一黑,人就晕倒在了地上。   ☆、第38章   张开眼,映入眼帘的是陌生的天花板,墙壁刷着淡蓝色,左侧一个移动支架,上面挂着输液用的药袋。   向南意识到自己身在医院,胸腔右侧传来的锐痛令他本能地蹙起眉峰,喉咙间滚出一声低咳。旁边沙发上,蜷缩着一个身影,似乎睡着了,在听见他的咳嗽之后,混沌了片刻,便一个机灵地跳将起来,快步奔到床边:“南哥,你醒了?”   向南看清来人的面容之后,眸色黯了黯,沙哑的声音中难掩失望:“原来是你。”   “……” 罗城知道他在想什么,但还是决定暂时先不要提起林夕:“南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我马上找医生来给你瞧瞧,你知不知道,你都昏迷了三天了!”   三天前的那个晚上,他被几个保镖从球场抬进屋里,已经陷入昏迷,面色惨白,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右侧的耳朵眼里,还渗出猩红的血。   向南看着他嘴唇开合,耳朵里却只能听见很浅的声音,不由眨了眨眼,神情有些怔忡:“你说话大点声。”   罗城一愣,他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说话,音量和平时一样,为何他会觉得小声?   猛然想起他耳朵出过血,他心里一沉,急道:“我马上去找医生。” 说完就脚步匆匆地跑了出去。   向南躺在病床上,胸膛缠着白色的绷带,右侧被林泽平击打的地方,仍旧尖锐地痛着,以他的经验看来,那必定是伤到了骨头。   原来他都昏迷三天了……   这三天里,发生了些什么?退婚的消息公之于众了吗?她还好吗?有没有稍微消气?还是,更讨厌他了?   没等他想完,罗城就带着医生飞快地赶到了,对他的听力检查一番,医生眉心慢慢皱了起来:“右耳受到外力伤害,现在的听力只有正常的三分之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弱听。”   罗城先是一愣,跟着紧张道:“那有没有得治?”   “需要做个详细的检查才能确定。我这就去安排。” 医生说完,行色匆匆地走了出去。   罗城咬牙切齿,恨恨地道:“林泽平也太不是东西了,下手这么狠,竟然往人脑袋上打,他知不知道这一不小心,甚至可能出人命的!南哥,这仇咱可不能这么算了,非得讨回来不可!”   向南脸色没什么波动,安静地坐着,仿佛弱听的那个不是自己:“我现在不是活着么?听力差点而已,又不是听不见。” 设身处地去想,如果是自己的女儿被一个男人这样欺负,他也会恨不得打死那人。再说,这是他欠她的,只能如此卑微地去偿还。   “南哥!” 罗城一脸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嘴里咆哮:“你不光听力受损,还有脑震荡,右侧第七根肋骨骨裂,要是打断插到内脏,你也许就活不了了!你现在是命大才坐在这里!不仅是这些,你知道你昏迷这三天发生了什么吗?因为他们父女,仁恒已经整个乱套了!”   向南却充耳未闻,嘴唇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半张脸沐浴在淡金色的晨光下,显得沉静而寂寥:“她人呢?”   罗城一滞,没好气地说道:“她走了,你送进医院的当晚,她就去见了许喆,把手上的股份全卖了,第二天就飞了法国。跟着林泽平公布了因为她生病出国休养,婚礼推迟的消息,现在圈内一片哗然。”   她卖掉了股票?向南眸子里是掩饰不住的震惊,心脏一阵一阵地抽痛,浑身开始发冷,如同跌入绝望的深渊。仁恒是他们一起奋斗出来的,就像两人的孩子,她在它身上倾注了不知多少的心血,之前甚至为了保护它不惜和自己争吵。   然而,现在,她竟然把它卖了?   向南痛苦地捏紧了拳头,喉头发苦,左手上扎着的输液针因为他捏成拳太过用力而偏移了位置,药液进入肌肉,手背上很快肿起一个大包。   罗城见状,暗骂了声妈的,跟着眼疾手快地替他把输液针拔了,暗红色的血液顺着针眼滑出来,流得到处都是。他赶快摁住出血处,叫来护士替他止血,又重新换了根血管扎上输液针。   待护士离开,罗城这才劝道:“南哥,你别这样,林夕走都走了,股票也卖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但你还得过下去,仁恒需要你。现在税务局来查咱的账,你舅舅陈立民被带去协助调查,公司上下都很震惊,不用说,这肯定是林泽平在背后搞的鬼,咱得想办法解决这事儿。”   “还有许喆收购了林夕的股份,已经成了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和你虽然还有段距离,也相差不多了,但你们两人持股都没超过百分之五十,所以如何争取其他股东的支持就成了你们决胜的关键。既然仁恒被税务调查的事影响了股价,不如趁这个机会,低吸一些股票回来?”   向南却恍若没有听见,表情木然地望着前方,视线竟有些失焦。她卖掉了股票……那是他最后一丝希望,可是她却卖掉了……   难道她真的,不愿跟他再有一丝一毫的牵扯?过去整整十年的羁绊,难道她都舍得全部抛之脑后?那他跟她之间还剩下什么?他迟来的爱,和她新生的恨,吗?   多么可悲。   想起什么似的,向南忽然急切地问道:“我被打那晚,她有什么反应?有没有说过什么?”   罗城面露难色:“她只是看着,什么都没做,你昏过去后是被保镖抬进屋的,她让我转告你,别再做多余的事……”   说到最后他有些不忍,声音越来越小,向南没听清,再问了次:“转告什么?”   罗城只好大声道:“她让你别再做多余的事!”   向南脸色微变,神情嗖的一黯,默然地垂下视线,仿佛刚燃起的一丝希望也被浇灭了。他就像个疯子,想从任何的细节上去确认她还对他残留有爱,然而他什么证据都没找到,越去挖掘,就越发接近那个他拒绝相信的事实,也许,她是真真正正地,不爱他了。   “南哥……” 罗城心有不忍,他从没见过他那般丧气的模样,就像脊梁里的那点精气神都被她抽走了,整个人显得蔫耷耷的,毫无生气:“林夕的事你先别想了,暂时就只能这样了,我只查到她去了巴黎,但她在国外的行踪就不知道了。我明白你想她,但你现在没什么能做的,只能等她回来再说。”   向南搁在被子上的手指,一根一根,逐渐蜷缩起来:“马上给我订飞巴黎的机票。”   罗城怔了怔,脱口而出:“你疯了么?!你现在耳朵有伤,谁知道有没有伤到耳膜,坐飞机你有可能会聋的!”   “我管不了那么多。” 向南眉心痛苦地拧成一团,咬着后槽牙:“我必须要见到她。” 他受不了只能被动地等待,天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还会不会回来……   “……” 罗城望着他,沉默良久,最后化作无奈的叹息:“就算你要去找她,也得等你好了之后,在这之前,你的护照由我保管。现在你必须做好你该做的事,你是仁恒的主席,手下还有那么多员工靠你活着,你肩上有责任。再说,你忍心看着你和她打拼出来的事业就这么毁掉吗?”   “……” 向南沉默良久,终于冷静下来。副总裁刘旭明现在正代表他在迪拜考察,财务总监陈立民在协助调查,如果他再一走,仁恒整个就群龙无首,必将大乱。攘外必先安内,至少,要把公司的事安顿好,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去找她。   略微思索,他沉声说道:“许喆吃了林夕那么多股份,现金流必定吃紧,跟我抢股没有优势。仁恒现在股价下滑,你去接触下那些没有信心,打算卖股的董事,收购他们手上的股票,不管用什么手段。”   “是。” 罗城答得干脆,仔细一想,又犹豫道:“只是,这钱从哪里来?”   向南眼波微转:“之前为了竞标沪城的那块商业用地,筹集了不少资金,就先用那个。”   罗城了然,如今也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好。那查账的事怎么办?”   向南勾了勾嘴角:“那就看林泽平想玩儿多大了。不过你放心,仁恒没那么容易死。”   *   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感觉窒息而不安。   忽然,一盏探照灯点亮了,惨白的光线刺得她张不开眼。跟着一盏接一盏的探照灯亮起来,形成了一个椭圆形的圈。   她这才看清,自己站在宽阔的足球场中心,四面看台上乌压压的全是人影,吹着口哨,挥舞着旗子,群情激奋。而在她前面不远处,向南跪在地上,一个人影站在他跟前,高举着一只棒球棍,正一下一下地抡在他身上。   那人背着光,还戴了顶棒球帽,看不清样子,她试着朝他们走过去,光线随着她的前进,一点一点地往前移动,照亮场中的两人。向南额头被打破了一个口子,正汩汩地往外冒着鲜血,她心中一惊,瞧那个施暴者看去,却愣住了。   那人身形瘦弱,棒球帽下塞着盘起的长发,似乎察觉到她的视线,朝她看过来,竟是张和她一模一样的脸,那张脸眼角眉梢都挂着邪气,看见她,嘴角裂开一个诡异的笑,跟着把手中的球棒高高地举起,要做最后一击。   不知怎地,在那人挥棒的一刹那,球棒忽然化作了青锋宝剑,薄刃上闪着寒光,直朝向南的脖子抹去,她瞬间慌了神,惊慌失措地叫着扑过去,却晚了一步,电光火石间,向南身首异处,鲜血如同喷泉,从脖颈断裂的地方直直地喷发出来,溅了她一脸,一身……   她撕心裂肺地尖叫,这才挣扎着从梦里醒过来,剧烈地喘息,浑身冷汗涔涔。   窗前薄纱透着淡金色的阳光,柔软地洒满她整张床,提醒她现在是早上,而刚才发生的一切,不过只是一场噩梦。   幸好,只是一场梦。   梁吟秋听见女儿的尖叫,匆忙从厨房赶过来,关切地摸摸她的额头,一摸一把汗:“怎么,做噩梦了?”   林夕抹开沾在脸颊,汗湿的长发,点了点头,脸色有些苍白。   梁吟秋不明所以,微笑地抚摸她柔软的发顶,柔声安慰:“傻丫头,别担心爸爸,他一个人挺得住,那么多年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还怕这点流言蜚语?”   林夕敷衍地扯开嘴角笑了笑,不敢告诉她是梦见了向南。   自从和父母说开了之后,向南这两个字,就成了他们家的禁忌,用她妈妈梁吟秋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他真的有一点点爱你,就不会让你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他这么做,全都是为了他自己。我们林家,容不下这么忘恩负义又自私的人。   梁吟秋爱怜地拍拍她的脸蛋:“乖,起床洗漱去,早餐快做好了,待会儿叫你。”   林夕听话地点点头,掀开被子,趿拉拖鞋下床。刷牙洗脸,简单地吃了点早饭后,她披上大衣出门。   拉开木门上的门栓,眼前是另一个世界,风景如画,远处是阿尔卑斯山覆盖着冰雪的山顶,山下一汪碧绿深沉的湖水,如同镶嵌于山中的宝石,油绿的青草半伏在地上,绵延起伏至她的小木屋门前。   拢了拢大衣领口,她缓步走出去,在屋前的一垛干草堆上坐下,肩上沐浴着微热的阳光,安静地看着远处白雪皑皑的山峰。她想要清净,所以就和母亲一起躲到了这里的小农庄,只是接连两天,梦里都是过去和向南的林林种种,今天更是夸张地梦见自己亲手杀了他。   她想,大概是因为受了那晚的刺激,看着他在她爸的殴打下晕倒,所以才会做这样的梦。只是,她不再想要维护他,甚至恨他,才选择卖掉股份,让他阵脚大乱,而且他闹出这么严重的事,的确该受到惩罚,最少也要让她爸消气。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竟然不惜用这样的方式来阻挠她结婚,说明他是认真的,可是为什么她没有欣喜,反而觉得悲哀?   太晚了。   爱情是有时效性的,而她的已经过期腐坏,不知道如何还原了。   这次出国,她爸说等风波过了就让她回去,可是她有点不想回去了。早年他提过移民的事,那时她为了向南死活都不想出去,但现在看来,移民倒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   十年韶华转瞬即逝,如今已物是人非,所以她宁可背井离乡,也不愿看着他,一遍一遍对过去温习重放,那样只会让她更加旧情难忘,倒不如活在异国他乡,该忘的忘,该放的放。   ☆、第39章   经过医生复检之后,向南的右耳确认留下永久性损伤,需要戴助听器才能达到正常听力水平。但他拒绝佩戴,拒绝承认自己是残疾人。就算右耳弱听,他还有左耳,只要想听,一样可以好好地听见别人说话。   检查完耳朵之后,他就急着出院处理公司的事。果然许喆和他预料的那样,买下林夕的股份之后现金流吃紧,虽然接触过公司的其他董事,想收购他们手上的股份,但资金到位需要一定时间,不如向南手握现金,溢价收购来得有诱惑力。   通过集中收购中小股东的股份,以及低吸市面上散户的股份,向南几乎用光了竞标沪城那块商业用地的资金,加上他妈妈陈立青和舅舅陈立民手中的股份,三人勉强达到了企业总股本的51%,有惊无险。   另一边,税务调查的事仍在进行中,具体调查深度和广度完全取决于林泽平想怎么玩儿,是想置他于死地呢,还是只是威吓震慑。不过不管他想怎么玩儿,向南都打算来者不拒地接招,那是对他的惩罚,因为他去强求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只是令他意外的是,这次调查花的时间虽长,但只是浅尝辄止,揪了几个小问题,罚了他几千万而已。虽然此事被新闻报道,对仁恒的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但这都只是皮外伤,并未伤筋动骨。   对仁恒有重大冲击的事,还是林夕卖股的决定,为了抢夺仁恒的控制权,沪城竞标的钱几乎被用光,短时间内资金回笼十分困难,直接导致向南不得不放弃竞标,将那块肥肉拱手让给他人,也因此被业界看了次大笑话。   转眼间,已经月余,临近春节,婚礼推迟的风波慢慢平息。向南以拜年为借口,想去林泽平家里坐坐,出人意料的是,对方并没有拒绝。   简单地寒暄后,两人在客厅沙发坐下,向南环视一周,没有发现林夕和她妈妈梁吟秋的身影,眼底不由堆起落寞,原来她们还没有回来。   林泽平往沙发背上一靠,好整以暇地望着他:“说吧,找我什么事?”   向南斟酌片刻,还是问出了口:“为什么您那么轻易地放过我?”   林泽平沉沉一笑:“不是放过你,是我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仁恒若是家小企业,分分钟就搞死了,可惜是艘大船,这船上还绑着连他都要忌惮几分的大人物,他自然不好下死手,只能意思意思。况且,隔年换届,眼下正是敏感时期,他也不想弄出太招摇的事,俗话说得好,枪打出头鸟。   最重要的是,女儿给他打过电话,告诉他她想通了,同意移民,让他别再和向南斗,以免节外生枝。移民是他最希望女儿做的决定,只要去了国外,她就可以做个普通人,享受普通人的爱情和生活,不再卷入他的纷争里。   既然如此,他去斗倒向南,两败俱伤,没有任何意义,倒不如以后时不时给他点苦头吃,不用赶尽杀绝。   虽然林泽平并未把话说得太清楚,但向南已经猜到了他背后的考虑。就像自己说过的,仁恒没那么容易死,要拔出一株老树,底下盘根错节的脉络亦会受到影响,林泽平那样身居高位的人,自然会考虑周全,步步小心。   “伯父,我知道我欠您很多,以后如果有任何需要用到我的地方,您直说无妨。”   “不必。” 林泽平微微地笑着,眼神里自带一股威严:“我不想跟你有什么牵扯。”   “……” 向南一时无言以对,林泽平不愿领情,他就是想偿还也没有机会。沉默片刻,他咬了咬牙:“伯父,其实我今天来,是想知道林夕的去向。” 她原来的手机号码停用了,他只知道她飞了巴黎,不知道她具体住在哪里,他去找过她一次,几乎问遍了所有的酒店,依旧没找到她的踪迹。   也许她根本没住酒店,甚至也许,她根本就没在巴黎了。如果不在巴黎,那她就有可能在任何地方,世界那么大,他要怎么才能找到她?   “我放过你,不代表我原谅你,更不代表你有资格见我女儿。” 林泽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一副送客的模样:“今天愿意见你,是因为我有话对你说,于公你自己好自为之,不要让我抓到机会整你,于私只要我在一天,你就不可能是我林家的女婿。”   *   在林泽平那里碰了钉子,向南别无他法,只得去找阮桃芝。当初林夕和她总是成双成对出没,而且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是站在他这边,支持林夕和他在一起的。她们那么要好,林夕肯定会告诉她她在哪儿,如果自己去问,说不定阮桃芝愿意透露消息给他。   遣罗城去查了她在哪儿,按照查到的地址向南找到阮桃芝的住处,在位于南郊的一幢别墅。车子开到门口,就见别墅墙上挂着五彩斑斓的霓虹灯,里面隐隐传出节奏劲爆的音乐,似乎很是热闹,和屋外漆黑的夜幕,冰冷的空气形成鲜明对比。   向南下车,走到门前敲了敲,没人应门,再加重敲门的力道,依旧没反应,他握住门把手轻轻一拧,根本没锁,推开一条缝,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便涌了出来,好像在办Party。   微微蹙起眉头,他侧身走进去,把门关在身后。屋里开着暖气,热力十足,到处都是年轻的男男女女,或嬉笑打闹,或暧昧调情。见到他进来,众人都有些发愣,有的是没认出他来,在奇怪怎么有陌生人到这儿,有的则在怀疑他是向南,但不敢相信。   向南径直在人群里穿梭,视线搜索着阮桃芝的身影,隐隐察觉二楼有谁在望着他,便抬头一看,正是阮桃芝。她站在栏杆前,双手抄在胸口,一双铜铃一样的大眼睛正愤怒地瞪着他。   两人就这么一上一下地对望着,阮桃芝举起双手轻轻拍了拍,便有人会意地关了音乐,她娇艳的唇角一勾,语带讽刺:“哟,这不是我们的向主席么?今儿吹的啥风啊,把您吹我这儿来了?”   向南没跟她寒暄,直奔主题:“她在哪儿?”   阮桃芝掩唇轻笑:“你现在知道着急了?早干嘛去了啊?当初人就在你身边,每天眼巴巴地盼着你回来,你不知道珍惜,现在没了又来后悔。告诉你,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了,没有人会在原地等你,我看你还是请回吧。”   向南站在客厅中央,身形孤直而绝然:“我知道她肯定联系过你,如果你不告诉我她在哪儿,我不会离开。”   阮桃芝无所谓地耸肩:“随便你,向主席要是不想离开,这幢别墅可以给你住。不过我好心劝你一句,别等了,她不会回来了。”   向南心下一沉:“什么叫她不会回来了?”   阮桃芝没有多说,只道:“总之就是她不想回来了。爱情又不是开关,你不想要的时候就关上,想要的时候就打开,哪来那么便宜的事。” 说着拍了拍手,眼神示意下人把音乐打开,在湮没一切的摇滚声中回了自己房间,门砰地一关。   *   向南连碰两个钉子,尤其听了阮桃芝那句她不会回来了之后,心中直觉地感到不安,他一面在机场安排了眼线,一面时常去软磨硬泡阮桃芝。   比起林泽平的老道,阮桃芝更易攻陷,虽然她也是人精,但毕竟年轻,火候还差点。磨了她个把月,就已经从最开始对他的冷嘲热讽,转化到一见他就躲着走,躲不过就哭丧着脸说大哥我求求你别来缠着我我真不知道她在哪儿。   在柳条的枯枝上冒出第一个嫩芽时,阮桃芝收到了男友韩昭的求婚。她喜滋滋地给林夕打去电话:“夕夕,韩昭向我求婚了!我快要结婚了!欧耶!”   “真的?” 林夕在电话那头喜出望外:“太好了,恭喜你!婚礼定下日子了么?什么时候?我要回来参加。”   “婚礼还早呢,还得准备什么的。” 阮桃芝绞着自己的发卷,窃笑:“不过我打算先办个订婚Party,好早点昭告四方,姓韩那小子从此就是我的人了。”   林夕忍不住笑:“你们纠缠这么多年,可算是修成正果了。谁最开始还老嫌弃人家沉默寡言,不解风情,跟个石头一样,现在又急着把人收编到自己麾下。”   阮桃芝切了一声:“你是不知道,我爸越来越器重他,什么事情都交给他打理,他现在可算是成功人士了,身边那些莺莺燕燕的,还少得了吗?我要不防着点儿,怎么能安心?”   林夕暗笑:“韩昭不是那样的人,他怎么对你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多死心塌地啊。话说,你订婚什么时候?”   阮桃芝诧异:“你要来么?”   林夕轻轻嗯了声,叹息:“反正准备移民了,现在躲在国外也没多大意思,回来陪陪我爸,顺便等移民办下来。”   阮桃芝便说了个大致的订婚时间,跟着想起什么,又支吾道:“那个,那谁,好像一直在找你,总来缠着我问东问西,都快烦死了。”   林夕沉默良久:“你先忍一忍,等我回来,会和他说。”   *   向南再次去阮桃芝家,敲开她的房门时,阮桃芝无奈地扶额:“怎么又是你?”   向南刚要开口,发现她左手中指戴了枚黄钻的戒指,之前是没有的。微微一愣,他随即意识到什么,眼底有了笑意:“恭喜你订婚。”   阮桃芝一滞,伸手不打笑脸人,他是在恭喜她,她只好无奈地翻个白眼:“谢谢。”   向南轻轻勾起嘴角,眼神通透了然:“那她什么时候回来。”   阮桃芝扭头道:“我不知道,反正你等着吧,就先这样。” 说完把门关上了。   向南这次没有再敲,而是转身离开了,心中长时间的阴霾一扫而光,竟难得有几分愉悦。看样子,她应该是要回来了。   随后他叫罗城派人盯梢阮桃芝,很快发现她在订酒店,稍一打听,发现她要办订婚宴,日子就在月中。拿到时间之后,他又吩咐机场的眼线替他留意,在这个时间段一旦林夕有入境,立刻通知他。   很快地,他收到机场的反馈,林夕订的国航机票,具体的航班班次和落地时间都发到了他的邮箱。   时节已是初春,万物复苏。到林夕回来的那天,向南刻意请假没去公司,早早地就开着车去机场等候,心情雀跃中夹杂着忐忑,忐忑里又包含点紧张,时间一长又有些没出息地害怕,想起他曾经对她做过的事,他怕她根本就不肯原谅他。   通过关系,他在贵宾区等候,掌心竟出了薄薄一层细汗,整个人坐立难安,不停抬腕看表。他甚至买了一束百合,他从没送过花给她,他想比起玫瑰,也许她会喜欢百合,简洁安静,就像后来她的个性。   贵宾区的服务小姐止不住拿眼角打量他,在这片区域出没的,多数是上了年纪的糟老头子,除了荷包以外,身材气质长相品味都差得一塌糊涂,难得有向南这么出挑的,面容冷峻深邃,气质沉稳安静,身姿挺拔,一身浅咖色的风衣被他穿得如同模特似的,难怪被评为钻石王老五排行榜的老大。   再看他手边的百合花束,以及他频繁看表的模样,肯定是在等什么重要的人。   眼看时间快到了,向南去看了眼航班抵达的电子牌,上面竟然显示航班延迟,只得又失望地继续等。他现在终于知道,以前林夕苦苦等他的心情,一定是像这样想着,快回来了吧,快回来了吧,怎么还不回来,还会不会回来,会不会是出了什么意外……   心中又涌上懊悔,要是能先知先觉,也就不会这么麻烦了。待会儿见到她,第一句要说什么好?对不起?还是,我好想你?   他摇摇头,心中过滤了一万句台词,没有一句可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   不想坐着干等,他干脆就站在电子牌前,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特定的航班,直到显示出:到达。   拿了花,他戴好掩人耳目的墨镜,去航班的出口等。混在人群里,他看着接机的情侣们相会,幸福地拥抱在一起,心里无端生出羡慕。他现在所求的,就只是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一个深深的拥抱,但这些对他来说,都太遥远了。   片刻后,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出口,巨大的苍蝇镜遮住秀气的脸庞,穿着白色的薄纱衬衣,长发垂在身后,发尾的卷烫直了,就像学生一样青涩。   他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护着花挤过人群,左手抬起向她挥舞,企图让她注意到自己,然而她没有看见他,人站在原地,扭着头在朝身后望,片刻之后,那边走来一个瘦削的身影,手里拿着件深蓝色的风衣,温柔地从后面给她披上。   向南怔住了,看着她披好衣服,和那个男人并肩走出来,亲昵地说着什么,脸上露出难得开心的笑。而那个男人,虽然也戴着大墨镜,但他分明认得出,那是傅夜司。   ☆、第40章   向南眼看着林夕和傅夜司从出口慢慢走出来,身后跟着助理模样的人,推着一整车的行李,其中有黑色的男用行李箱,也有林夕的白箱子,他不由心下一沉,莫非,两人是同一班飞机回来?傅夜司竟然知道她在哪里?他们一起在国外待了多久?有没有发生什么?   越往下想,他脸色越发铁青,自己苦苦打听了个把月,才得知她的下落,而傅夜司竟然可以和她有说有笑地回来,还那么亲昵地给她披上外衣。想到这里,胸口就说不出地闷。   低头看了看手中护着的百合,他不着痕迹地深吸口气,脸色稍缓,挤过人群,脊梁挺直,步伐沉稳地朝着两人去了。   与此同时,林夕正侧着头在跟傅夜司聊天,说话停顿的间隙,她眼角余光瞥见有谁在朝着她的方向走来,便下意识地看过去,顿时停下脚步,意外地望着来人。他……怎么会来?   傅夜司原本视线一直落在林夕脸上,见她愣住,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停了下来。   向南在两人身前站定,视线和林夕相撞,紧紧地缠在一起,一边是纯粹的思念,另一边,则是十分复杂。   对视半晌,谁都没有先开口。   向南默默地把手中的百合递到她跟前,脑海里翻涌着千言万语,却不知道该从哪句说起。在男女关系里,他本不是善于言辞,花言巧语的类型,加上他们之间有太多前尘往事,他实在找不到一句可以准确形容他此刻的心情。   林夕注视着眼前的花束,洁白细腻的花瓣散发着阵阵幽香,嫩蕊上沾着细密的水珠,像被人细心地拿水喷过,以防干枯。她沉默片刻,抬眸望着向南,既没有接,也没拒绝,秋水无波的眼睛,猜不出深藏的心思。   两人僵持间,一只修长的手臂揽过她的肩,另一只手收下了向南握着的花束,傅夜司浅浅地勾着嘴角:“向总,我替我女朋友谢谢你的花。”   女朋友?向南盯着那只搁在林夕肩上的手,眸色一沉,求证地望向她,但她却没能像他期望的那样反驳,只是轻轻地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向南怔在原地,不愿相信自己刚才听见的话。她怎么可能,这么快就交了新男友?   傅夜司已揽了揽她的肩,低头柔声问道:“我们走吧?”   林夕嗯了声,两人便绕过他继续朝前走,向南愣了片刻,回身追上去拉住林夕的手腕:“我们单独谈一谈。”   林夕停下来,思量须臾,将手腕从他掌中抽出,平静地点头:“也好。” 跟着对傅夜司耳语:“你先去车上,我待会儿来找你。”   傅夜司若有所思地扫了向南一眼,听话地松开了林夕,带着助理朝机场外的停车场走去。林夕缓缓地迈步:“边走边说。”   向南刻意地顿了顿,让她先走,自己从她身后绕到她的右手边,和她并肩。慢慢地走了会儿,他才问道,声线有些紧绷:“你跟傅夜司,在一起了?”   林夕沉默片刻,嗯了声:“托你的福,我也没有别的对象可以选了。”   向南一滞,不死心地追问:“你跟他是认真的?”   林夕唇角一翘,挑眉反问:“怎么,莫非你还要再破坏一次?”   “……” 向南一时无言以对,沉默良久,才说:“上次的事,对不起。”   林夕抬眼看向远处,深吸口气,再缓缓地呼出:“都是过去的事了,就不要再提,你做错了,我和我爸也报复了你,就当是扯平了,我不想浪费多余的精力来恨你。”   她不想恨他了?一时之间,向南竟不知道该悲该喜。他不希望她恨他,可是她真不恨了,他反而心中忐忑,因为爱和恨都是一种强烈的情感表达,冷漠和麻木才最令他绝望。   他忍不住,迟疑地问道:“那我们,还算是朋友吗?”   林夕轻轻摇了摇头:“我们就当做从来没有认识过吧。你也别再来找我,或者找我的朋友。我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但我真的给不出了,没有了。” 她的爱早已烧成了灰烬,凉透了,根本不知道怎么才能重新燃起来。   闻言,向南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喉头一阵苦涩,黑眸里掩饰不住的挫折。她把他推得那么远,他根本不知道怎样才能靠近她,才能得到她的心,一如十年前的她,同样不知道怎么才能得到他的心。   那时她怎么做的?尝试各种方法,无知而无畏,莽撞而率性,哪怕被他刺得遍体鳞伤,她依旧张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认真地看着他,说我喜欢你,像在说一件对她来说唯一重要的事。   那是她的勇气,她的觉悟,如今想起来,却带给他巨大的力量,他几乎是脱口而出:“我不会放弃你。”   林夕停下脚步,转过身,安静地注视着他,向南勾了勾嘴角,恢复了神色:“你有拒绝我的权利,但我也享有同等的追求权。我们之间,没完。”   *   在停车场找到傅夜司的车,林夕拉开车门上去,傅夜司坐在后座,那束百合就搁在他身旁。她坐进去,关好车门,车子便缓缓地启动。   傅夜司揉了揉鼻尖,他嗅觉有些灵敏,百合的香气令他感到不适。瞥一眼林夕,他意味深长地道:“这是香水百合。” 她最爱的花就是香水百合,百合中的女王,花语是:爱到永远。他没想到,向南竟然买对了……   林夕拿起那束花,抱至身前,低头深深地嗅了下:“他根本不懂花,也不懂什么叫浪漫,大概是花店的人推荐他买的。” 嗅完,又把花放了回去。   傅夜司想起什么,有些忐忑地打量她:“刚才在他面前,我说你是我女朋友,你会生气么?”   林夕轻轻摇头:“不会,我本来就想让他死心,再说你也知道我在办移民了,跟他没必要纠缠不清。”   傅夜司安心地露出微笑:“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林夕沉默片刻,歉意地望着他:“对不起,你这么帮我,我却不知道能不能回报你的心意。我不敢给你承诺,因为做不到会更让你伤心。”   傅夜司无所谓地耸肩:“我为你做这些,从来就没想过要你回报,所以你也不要有负担,不要跟我说对不起。”   林夕点点头,笑了:“谢谢。” 自从向南破坏婚礼,她停机逃到国外,傅夜司就通过桃芝联系到了她,中间他来看过她几次,而这次一起搭机回来,是他恰好在她所在的城市出差,两人就结伴同行了。   自私点说,他对她那么好,的确让她感到有些负担,因为不知道怎么回报,所以她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好,伟大点说,他值得更好的女孩子,一个可以全心全意爱他的人。   只是怎么才能替他找到那个人,让他幸福,这样自己的负罪感起码可以少一些?想到这里,她不由长叹一声,傅夜司不喜欢接近女人,所以之前圈子里才有谣言说他是同性恋,但是这样的话,他找到那个对的人的几率,岂不是又下降了很多,几乎为零?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林夕眼前一亮,拿出手机打开浏览器搜索起来,找到那则旧新闻,点击照片,举到傅夜司眼前:“你还没有告诉我,这个是怎么回事?”   傅夜司一看那照片,顿时脸色微变,语气极淡:“没什么,不过是被算计了。”   林夕看他的眼神带了几分不言自明的意味:“能够算计到你的女人,怕是也不简单。”   傅夜司扭头看向窗外,只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嗯,没再多做解释。而林夕的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去年他出轨的那条新闻,照片里他和一个白衣女孩,双唇相触。   *   把她送到家之后,傅夜司就离开了,那束香水百合林夕没有拿,请傅夜司帮忙处理掉。让她收,她收不下,但是让她亲手扔掉,又有些于心不忍。   久没回来,屋子里落了一层灰,她撸起袖子,里里外外地大干了一场,忙了半天才把房间彻底收拾干净。之后她去洗了个澡,换上睡衣,吹干头发,窝进被窝打算先睡一觉。   可是躺下了,却睡不着。   自从去年温暖出现,她的心情就一直处在大起大落的状态,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吵架,怀孕,流产,分手,订婚,退婚,移民……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把生活过成了过山车,随时可能心脏病发。   但现在她想要停下来,好好地喘息一把。曾几何时,她追求那种轰轰烈烈,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的爱情,如今她只想要赤着双脚,踏踏实实地站在地上,要脚趾头能够真切地抠住地面,才能感受到夯实的安全。   正兀自检视自己的内心,门铃忽然响了,她微微一愣,翻身下床,狐疑地过去开门。打开之后,过山车的感觉又来了,向南站在门口,安静地注视着她,而对面那个单元的房门打开着。   他轻轻勾了勾嘴角,眼里有促狭的笑:“你好,我是之前搬来的,你的新邻居,我叫向南。”   ☆、第41章   听完向南的自我介绍,林夕愣在当场。她的新邻居?   半晌后,才如梦初醒地问道:“你在搞什么鬼?什么时候搬来的?原来的住户呢?”   向南面不改色地答:“我搬来一个多月,原来的住户自然是卖了房子,搬去别处了。”   “……” 林夕上下打量他,柳眉轻蹙:“你搬到这里来做什么?”   向南不答反问:“你说呢?”   林夕沉默了:“既然你要住这儿,那我搬走。”   向南无所谓地耸肩:“只要你人在帝京,我都找得到你。你搬去哪儿,我跟到哪儿。”   林夕安静地盯着他,不说话了。   清丽的素颜,连生气都那么好看,向南视线在她脸上仔细描摹,眼神带着几分透澈,似是要将她看穿,半晌后,低声说:“你若心无杂念,又何必躲我。”   林夕沉默片刻,不怒反笑:“我只是不想跟一个讨厌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   向南墨黑的眸子里映着点点灯光:“什么都称心如意,那就不是生活。”   “……你说完没?” 林夕不想再跟他逞口舌之快,作势要关门:“说完赶紧走,我要睡觉。”   向南见状,没再出言刺激她,微微颔首,音色如水般温柔:“晚安。”   话音刚落,林夕立刻砰地关上了门,站在门前陷入沉寂,看这样子,轻易是摆脱不得他了。只是,人都应该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而在错的时间做对的事,只会让彼此都感到疲惫。   就像当初他无视她的意愿,擅自破坏联姻,他根本不知道,她花了多久时间去做心理建设,花了多大力气去说服自己,那才是她该走的路。明明她都已经做好准备,去过那样的生活,可是他非要把她拽出来,非要强加他的意愿在她身上。   就好比硬去救下一个寻死之人,却不去想人家活着要面对什么。   *   隔天早上,林夕打算去工作室瞧瞧。她才刚推开门,对面单元的门就打开了,向南从里面走出来,步履沉稳,神色如常。   这么巧?林夕若有所思地瞥他一眼,径直走过去摁下电梯的向下键,安静地等待。   向南走到她右手边,和她并肩,轻咳一声:“去上班?”   林夕充耳未闻,沉默地盯着那个红色,不断往上蹦的数字,丝毫没有要理他的意思。   向南碰个钉子,安静了会儿,又尝试着找别的话题:“今天天气不错,小区里的桃树都生出花苞了,这里的绿化倒是做得很好……”   还没等他说完,林夕已从手袋里摸出一条细长的耳机线,将两个小巧的耳塞塞进自己的耳朵眼里,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向南见状,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待电梯到了,他稍微伸手扶着门,让她先进去,自己再跟着进去,依旧站在她的右手边。   两人都沉默着,窄仄的空间里异常安静,安静到他左耳隐隐听得见她耳机里的曲子,虽然听不清那咿咿呀呀的,唱的究竟是什么,但他心里却弥漫起一股无名的喜悦,和她听同一首歌,就像是跟她在分享着什么,哪怕听不太懂,但他也想要喜欢她喜欢的东西。   所谓爱屋及乌,大抵就是如此吧。   *   接连几天早上,林夕都是像这样在出门时被向南偶遇,其余时间,他倒是规规矩矩,没再来骚扰她。她出门的时间不固定,但他总能碰上,不用想也知道,他是在屋里等着她,见她出来再出门。   前两次她还觉得有负担,时间一长,倒也习惯了,每次出门前她都先戴好耳机,以防被他没话找话聊。   时间很快就到了阮桃芝订婚Party那天。   林夕在卧室对着梳妆镜化妆,忽然外面传来敲门声,她刷着散粉的手一顿,脑海划过的第一个念头,是向南。这个时间,应该没有谁会来找她,而且自从他搬到对面之后,除了那次自我介绍,他就没来骚扰过她,但她总觉得,他不会就那么善罢甘休,眼前的风平浪静,一定都只是暂时的假象。   看吧,现在憋不住了吧,来敲门了。她没好气地走过去,拉开门,刚要出口责骂,一口气才提到嗓子眼儿,又硬生生地憋了回去:“你怎么来了?”   傅夜司安静地站在门口,一身黑色西装衬得他脸色愈发苍白:“我来接你。”   林夕无奈地莞尔:“我不是跟你说了,我让邵孟备了车,你不用这么麻烦,还专程绕路过来接我。”   傅夜司淡淡地道:“我想来。”   林夕安静了会儿,把门彻底拉开:“先进来坐吧,我还没准备好,你得等我会儿。”   傅夜司微微颔首,迈步走了进去,林夕关门时,视线在对面的单元顿了顿,很快又移开,轻轻合上门。   *   订婚Party邀请的是桃芝的至亲和好友,另外还安排了特约的媒体到场,将喜讯正式传播出去,以示桃芝对韩昭的主权。   林夕和傅夜司均以好友的身份受邀在列,仪式过后,桃芝拉着她到房间说话,表情有些戏谑:“你跟傅夜司,现在倒是走得很近嘛。”   林夕没好气地嗔她一眼:“你以为这是因谁而起的?要不是你把我国外的号码给他,他也联系不上我。”   桃芝扁了扁嘴:“我那不是看他可怜嘛。你想啊,有哪个男人能无条件地对一个女人那么好,可是他偏偏就做到了。你爱那谁不过十年,他爱你的时间,比这长多了好吧。”   林夕沉默了下来,半晌后,扯开嘴角笑了笑:“我知道,有时我也会想,如果当初爱上的是傅夜司,就不会有这么多纠缠和麻烦。” 顿了顿,又无奈地耸肩:“不过现在说这些都晚了,我只打算专心地等移民办好,其他的不去多想。”   桃芝叹口气,抚摸着左手中指上的黄钻戒指:“我今天太幸福了,所以也想你和我一样。其实只要你愿意打开心扉,试着接纳傅夜司,说不定你们有机会的,而且移民有什么要紧,大不了他跟一起出去呗。只要你肯开口,还怕他不肯陪你?”   ☆、42   订婚派对临近结束,林夕和桃芝道了个别,跟傅夜司一起离开。两人走出派对会场,在酒店大堂意外撞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由一愣。   林夕脸色微变,怎么会这么巧。   向南站在不远处,安静地注视着两人,落在傅夜司身上的视线,若有所思。不过很快地,他就拔腿朝她走过去,在她身前站定:“我来接你回去。”   他白天去处理了些公司的事务,晚上知道她会参加阮桃芝的订婚派对,所以就直接开车过来。不过因为他不在宾客邀请名单之内,不好擅闯会场,索性就在酒店大堂等。   林夕视线在他脸上巡梭一圈,还未开口,傅夜司就已经往她身前一挡,对向南微笑道:“我女朋友不劳你接。” 说完揽过林夕肩头,扶着她就朝外走,到了酒店门口,他把钥匙交给泊车员,对方便小跑着离开,去替他把车开出来。   两人上车,傅夜司踩下油门,车子启动,慢慢驶离酒店,林夕坐在副驾,从后视镜里看见向南走出酒店大门,孤直的身影始终望着她的方向。直到车子拐弯,再也看不见他,她才收回视线,没什么表情。   一路上,街景像彩色的绸缎,在车窗上缓缓滑过。   林夕靠着椅背,侧头沉静地注视着窗外,脑子里不知怎么的,竟想起桃芝对她说过的话来:其实只要你愿意打开心扉,试着接纳傅夜司,说不定你们有机会的。   想到这里,不由轻轻叹息。她不是不知道,若是她跟傅夜司在一起,他一定会对她百般好,势必不用担心受伤害,只是,她不知道要如何打开心扉,对爱情彻底丧失了兴趣。   尝试过痛不欲生的感情,她只想平淡地走完一生,既然不能回报给傅夜司同等的爱,那不如不要开始,不要去加害,不要从受害者,变成施虐者。   傅夜司开着车,眼角余光瞄了她一眼,轻轻咳嗽了两声:“在想什么?”   该不会是,还在想着向南?   林夕回过神来,微微摇头:“没什么,就是之前桃芝跟我聊了聊,好像想撮合我们。”   傅夜司双眸掩在乌青的刘海下,视线柔软如丝:“她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想。你知道,我不会勉强你做任何决定。”   “我知道。” 林夕唇齿间逸出一丝几不可闻的叹息:“你就是太纵容我,才让我变成了恶人。以前接受你的好意我还会感到负担,现在倒有些心安理得了。”   傅夜司淡笑,又低咳两声:“那是你的观念有问题,本来你就不需要感到负担,做这些是我出于自愿,又不是被你强迫,你没必要觉得有压力。更何况,世界上的事,不外乎就是我负人,人负我,其实都是平衡的。”   平衡的么?林夕眼神有些朦胧,忽然又想起了向南。他负了她,也被温暖所负。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被向南所负,也负了傅夜司。   不由轻笑。原来竟真是这样,平衡的,人生不外如是,你不来负我,我便来负你了,哪有什么例外呢。   *   车子缓缓驶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平稳地在林夕那幢楼的电梯口前停下,两人一齐走下车来。车门刚关上,入口处就又驶进一辆车,黑色的车身,奔驰的车标,林夕下意识地看了眼车牌,果然是向南的车。   傅夜司看着越开越近的那辆车,对林夕道:“我送你上楼吧。”   林夕轻轻嗯了声,跟着那辆奔驰从她前面的车道缓缓开过去,黑色的车窗未降,林夕看见自己的倒影从窗户上一滑而过,她下意识地移开视线,仿佛车窗里面关着什么洪水猛兽。   待车子完全开过去,她才和傅夜司一起越过车道,朝电梯间走去。摁下向上键之后,她看了眼电梯现在的楼层,刚到顶层,这也就意味着,下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于是他们也只能安静地等待。   很快地,电梯间外传来匆匆的脚步声,走得有些急,似是怕赶不上什么,跟着向南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林夕拿眼角瞥了他一眼,继续无动于衷地盯着电梯下行的数字。   向南脚步微顿,视线上上下下地把她打量了一圈。潜意识里,他是不相信他们两人在交往的,但现在傅夜司送她回家,就像男朋友照顾女朋友那样,而她竟然同意他送她回家,还同意他送她上楼,在这么晚的时间,究竟想干什么?   思及此处,他脸色有些阴郁,凌空和傅夜司对望了一眼,傅夜司倒是云淡风轻地笑着,对他微微颔首:“向总,你可真是锲而不舍,都追到这里来了。”   向南走过去,在林夕的另一侧站定,双手插兜,脊梁挺直:“我只是回我家而已,谈不上锲而不舍。” 跟着眉峰微挑,斜看过去:“怎么,你难道还不知道?莫非你女朋友没有告诉过你,我现在是她的邻居?”   傅夜司心底滑过诧异,面上却镇定自若,询问地望向林夕,林夕抬眸,对他轻轻笑了笑,安慰道:“我没有对你提起这件事,因为不值得一说。”   闻言,向南脸色微沉,表情有些僵硬。   “原来是这样。” 傅夜司恍然,跟着戏谑地对向南道:“向总似乎对我女朋友感兴趣得紧,都搬到这儿来和她做邻居了,看来以后我得加强防守,免得一不留神被你撬了墙角。”   语毕,电梯抵达了负一层,银色的门缓缓打开,林夕率先走了进去,在中央转身站定,门外两个大男人对望一眼,傅夜司伸手挡住电梯门,对向南做了个请的手势,神色从容淡定,仿佛眼前这个对手根本不足为惧。   向南瞥了他一眼,没有谦让,咬着牙径直走了进去,在林夕右侧站定。高姿态通常是由胜利者摆的,他现在没那个资格。可是就算再怎么委曲求全,他也不想放手。   待他进去了,傅夜司这才走进电梯,站在林夕左侧,抬手按下了楼层键。两个男人都穿着黑色的西装,林夕身上一袭奶绿色的礼服,三人站在一起,就像一块薄荷味的奥利奥。   电梯上行。狭窄逼仄的空间里,弥漫起一股无形的气场,愈发显得紧绷,没有人说话,感觉僵持窒息,连时间都变得缓慢而停滞。   向南始终盯着银色电梯门上,那纤瘦的模糊影子,眼神复杂。他搞不清她脑子里的想法,只能靠猜,然后患得患失,比如她没有搬家,他会猜,那是不是代表她在给他机会?比如现在她和傅夜司在一起,他又要猜,是不是之前自己会错了意?   是不是她,根本就不在乎他了?   或许是他眼神太过炽烈,林夕微微地垂下头,视线落到电梯门下的缝隙里。   跟着,傅夜司掩面咳了两声,打破了这场僵持。   林夕抬起头来,有些担心地望向他:“你今天怎么了,好像一直在咳嗽?”   傅夜司无所谓地摇摇头:“没事,大概是换季的关系,所以嗓子总是痒。”   林夕想了会儿:“冰糖川贝炖雪梨对止咳很好,回去让佣人炖给你吃吧,要是不见好转,记得去看医生。”   向南嘴角微勾,竟莫名地有些优越感,原来傅夜司这个男朋友的待遇也不过如此,要知道他以前咳嗽气喘,她可是会亲自炖给他喝,梨肉煮得烂熟,汤汁浓郁醇厚。   傅夜司不置可否,别有深意地望着她:“可不可以你炖给我吃?”   向南脸色一沉。   林夕有些意外,跟着浅浅笑了:“可以。不过家里没有材料,我明天去买。”   向南脸色又是一沉。   傅夜司心满意足地笑起来,伸手握住她的,和她十指相扣,林夕眼尾扫了向南一眼,没有挣扎,任由傅夜司握着她。   向南望着门上的影子,两人隐隐交握的双手,如同一根冰锥猛地扎进他心里,痛得他眉峰一拧,很想发作,但可悲的是,没有立场。   三人于是又陷入沉默。   所幸很快电梯就到了林夕所住的楼层,傅夜司拉着她先走出去,向南跟在后面出来,视线紧紧落在两人牵着的手上,牙关一直咬得死紧。   走到门口,林夕转过身对傅夜司一笑:“谢谢你今天送我回来。” 视线越过他的肩膀,看见向南站在电梯口前,正一瞬不瞬地望着他们。   傅夜司眼波微转,嘴角一挑:“我可以进去喝杯咖啡吗?”   林夕收回视线,望着傅夜司一愣,什么?喝咖啡?   若是两人真在谈恋爱,这句话背后的潜台词就不言而喻了。只是,他们并没有在交往,所以他应该不是那个意思。   再看了眼向南,又看看傅夜司脸上意味深长的表情,林夕似乎明白了什么,点头说好,跟着从手包里掏出钥匙,打开门,两人一齐走了进去。   向南眼睁睁地看着她的门关上,感觉如坠冰窟。他隐约听见了傅夜司说的话,但他没想到她会同意,这么晚的时间,一个成年的男人和一个成年的女人,孤男寡女地共处一室,天知道会发生些什么。   万一……万一……万一……她跟他做了呢?   脑子里幻想出来的画面几乎要让他崩溃,他焦躁地从身上摸出包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上,再掏出打火机,瞬时腾起的小火苗中间呈淡蓝色,外面一圈黄,他用手拢着火,凑近白色的烟身,手竟然有些发抖,点了几次才烧着。   深深地吸上一口,吐出长长的白烟,他靠在电梯边的墙上,不想回屋,就想在这里等着,看看傅夜司什么时候出来,今晚还会不会出来。他本不是爱吸烟的人,有时应酬才会抽上几根,但现在他忍不住,手上要握着个什么东西,才能压抑他的恐惧。   *   屋里。   傅夜司进屋后在沙发上坐下,林夕拉开冰箱门:“要喝什么?”   “矿泉水就好。”   林夕拿了两瓶依云过来,在他身边一坐,递过去一瓶,问:“你在玩什么把戏?”   傅夜司轻巧地耸肩:“不是你说想要他死心的么?我只是在帮你达成心愿。”   林夕哦了声:“难怪刚才在门口,你古里古怪地看着我,我还怕会错意了。”   傅夜司笑笑,拧开瓶盖喝了一口:“那我今天要在这里睡,做戏就要做足全套,才能对得起观众。”   林夕沉默片刻,笑容像浮尘一样飘渺:“也好。” 就这么让向南继续误会下去,总有一天他会对她死心,到时候该移民的移民,不移民的,还可以重新开始生活。   把水放在茶几,她欲起身:“那我去帮你收拾下客房。”   傅夜司拦住她:“不用那么麻烦,我在沙发上将就一晚就好。”   林夕歉意地叹气:“总是这么委屈你。”   “要是觉得对不起我,就陪我看电影吧。” 傅夜司眸子亮晶晶的,像盛了一汪水在里面:“我讨厌一个人看电影。”   林夕笑着点头:“好,我陪你看电影,想看什么?”   傅夜司无所谓地耸肩:“什么都行。” 只要有她在身边,看什么都好。   屋外。   向南倚在墙边,一根烟接着一根烟地抽,抽到双眼猩红,满地烟头,傅夜司还是没有出来,他的一颗心也几乎沉到了底。在那扇紧闭的房门背后,有太多可以令他幻想的空间,不管他们现在在做什么,都令他感到发狂。   那些被他臆想出来的画面折磨着他的每一根神经,越是让自己不去想,就越是脑补得厉害。他们会不会喝了酒,会不会偶然地说起从前,会不会在某一刻火花四溅,他会不会占有那曾经只属于他的身体,像他那样亲吻她的敏感地带,慢条斯理地撩拨她,让她在他身下难耐地扭动呻吟……   想到这些,他就急怒攻心,恨不得抄起旁边的灭火器将她的大门砸破。   然而他却不敢,他甚至不敢过去敲门,找个借口和她说说话,看看里面的情况。因为看不见的事,可以当做没有发生,亲眼看见了,就连否认的余地都没有了。   *   之后的一段时间,林夕早上出门,向南都没有再从对面单元里出来,固执地要和她一起搭电梯。两人虽是邻居,但他活得就像是突然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悄无声息,她甚至都不能确定,他是否还住在这里。   在感到松了口气的同时,她心里又有些别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但她克制着,将异样硬生生地压到内心的最底层,每天依旧和没事儿人一样地去工作室上班,有闲暇就去找桃芝喝喝茶,聊聊她和韩昭的结婚大计。   聊得上瘾了,干脆就睡在桃芝那里,把韩昭踢去睡客房。   两个奔三的老姑娘,洗了澡,翻出中学时的睡裙套在身上,嘻嘻哈哈地钻进被窝,并肩躺着,灯一拉,世界一下子安静下来,仿佛回到了多年前,两人时常睡在一起,彻夜聊天。   “桃芝。” 黑暗里,林夕的声音有些软糯,似乎带了点鼻音,像是在哽咽:“你一定要幸福,你们一定要幸福。你和韩昭,是我对爱情仅有的幻想了。” 从小到大,她听过无数男人和女人的结局,几乎没有十全十美的,要么女人忍,要么女人滚。   两情相悦,从一而终,怎么就那么难?   桃芝翻了个身,面向她,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果然有湿意。她往前靠了一些,将她搂进怀里:“有一天,你肯定也会像我这么幸福的。也许那个人不是傅夜司,不是向南,而是一个全新的人,他就像我们小时候幻想的那样,会偶然地出现在某个街角,骑着白马,身上沐浴着晨光。”   林夕在她怀里破涕为笑:“还骑白马呢,现在要真有谁这么出现,我一准当他是神经病。”   两人哈哈地笑起来,林夕笑着笑着又沉默了,吞吐地说:“那谁,有好几天都没出现过了。” 有些事,在黑暗里似乎更容易说出口。   桃芝怔了怔:“你想他了?”   林夕摇头:“不是,就是他忽然消失,我心里怪不踏实的,总有些心神不宁。”   桃芝拍拍她的背:“你别瞎想了,没准儿出差去了。再说你担心他做什么?你忘了他以前怎么对你的?”   “没忘。” 林夕脸埋在她肩窝,长长地叹气:“只是他对我来说,依旧是特别的,就像小王子的玫瑰花。”   那是她们曾经读过的故事。小王子的星球上不知从哪里飞来了一颗种子,生根发芽,长成了美丽的玫瑰花。小王子从来没有见过玫瑰花,他一见就爱上了,每天细心浇水,悉心呵护,他一直以为这是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只有他的星球才有。   有一天,小王子离开玫瑰花,来到了地球,看见一亩玫瑰花田,里面种着几千株玫瑰。小王子失望极了,他以为他的玫瑰花是唯一,没想到只不过是众多玫瑰里,平凡的一朵而已。小王子呜呜咽咽,哭得好伤心。   后来小王子遇到了一只小狐狸,小狐狸开导他说,回去你的星球上看看吧,你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你曾经给她浇过水,爱护过她,你们一起渡过了那么多日日夜夜,所以她是特别的,是属于你的。   向南对她的意义,何尝不是这样?他本身是好是坏,值不值得爱,似乎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曾经对他的投入,注定了他对她是特别的存在。   ☆、43   在阮桃芝家卧谈了半宿,第二天醒来已快到中午。   林夕和她吃了个饭,之后就回自己住处了。和桃芝聊完,她心里总算舒坦了些,不再对向南的莫名消失感到耿耿于怀。   曾经她很想把向南这个名字,以及跟他有关的记忆统统抹去,但现在她不再挣扎,可以坦然地承认他是她生命中不可替代的那段过去。   但那,也只是过去而已了,迟早会被埋葬在时间的黄土里。   邵孟送她回到小区,跟着去4S店给车子做保养,林夕自己搭电梯从负一楼上去。中途电梯在一楼停了一次,门缓缓打开,她无意识地看了眼前面,一愣。   向南站在门外,脸色有些病态的苍白,眼底写满憔悴和疲惫,看见她亦有几分错愕,回了回神后,他便迈步走了进来,抬手摁下关门键,绷着脸看不出表情。   电梯缓缓上行,两人就这么并肩站着,谁也没有要开口说话的意思,但空气里似乎有种无形的焦灼。   林夕下意识地拿眼尾扫了他一眼,发现他站得离她比平时远,双目平视前方,不似以前那样偷偷打量她。那夜她和傅夜司孤男寡女地关在屋里,不论事实上他们发没发生什么,对向南来说,都已经成了一道坎。从他现在的表现看来,他显然是没迈过去。   甚好。就保持这样不想理她的状态,两人相安无事地过下去,直到她移民之后,一切就都会恢复正常。   电梯行至某段,忽然剧烈地抖动了两下,跟着吭哧一声,停住了。林夕一愣,抬头看了眼显示屏上的数字,在十六楼,可是等了一会儿,电梯也没有要打开门的迹象,她下意识地朝他望过去。   向南也正微微侧头看着她,见她看过来,很快就移开了视线,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摁下键盘面板上的警报按钮,通过电梯内的对讲机和物管沟通了下情况,对方说马上派人过来抢修,请他们稍等。   等待的过程中,林夕渐渐地有些害怕,心突突直跳,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经历过电梯故障,现在停在十六楼的高度,万一突然下坠,那怎么办?岂不是要摔死在这里?   思及此处,她下意识地靠过去扶着电梯壁上的扶手,呼吸有一点急促。   向南余光瞥见了她的小动作,沉默良久,才低声道:“就算出事,你也不是一个人。”   “……” 林夕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接话,心头的恐惧倒是消退了些。也对,如果真不幸要摔死在这儿,好歹还有个人陪着,不至于变孤魂野鬼。   安静了会儿,她忽然想起他是在一楼上的电梯,而负一楼的车库里,他的车已经好些天没有停在那个固定车位上了,自从傅夜司在她家过夜之后,他的车就不在那里了。   这些天,他到底去哪儿了?为什么他今天看起来,嘴唇有些苍白,脸上也没什么气色,就像是,大病过一场?   她内心下意识地在好奇这些,可是嘴上却封得死紧,绝口不问。   向南站了会儿,转过身来,视线沉甸甸地落在她身上,电梯里就那么大点地方,两人的距离算得上近,近得能看清她浓密纤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的阴影。   她就那么安静地站着,视线微垂,仿佛盯着地面,乌黑的长发直直地垂在身后,他看着看着,眼底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混合着悲伤与愤怒的神情,走过去两步,站到她身旁,艰难地咬着牙关,质问道:“那天你为什么要带他回家?!”   林夕心中一凛,眼睫微抬:“我带我男朋友回家的原因,不需要跟你解释。”   向南一滞,脸色变化万千,最后化为眼底汹涌的暗潮:“我在你门口一直等到早上,都没有看到傅夜司出来。如果你那么做的原因,是想报复我以前对你的伤害,那我告诉你,你成功了,好样的。”   林夕好笑地勾了勾嘴角:“你别自作多情,我没有想要报复你的意思。我曾经说过,以前的事就当我们扯平,以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跟傅夜司在交往,有些事会很自然地发生,你自己要在意,那我也没有办法,你总不能要求我为了你的感受而改变我的生活方式。”   听见那句有些事会很自然地发生,向南脸色顿时变得铁青,双目森寒,额角几乎青筋暴起,有那么一瞬间,林夕几乎以为他会失控地掐上自己脖子,但他只是沉默地站着,胸膛剧烈起伏,牙关绷得死紧,像是在极力克制什么。良久之后,激烈的愤怒才慢慢缓了下来,扯了扯嘴角,神情变得有些诡异,如同换了一个人。   林夕愣愣地望着他,一时说不出话。他嘴角在笑,但眼神阴鸷,看得她无端胆寒,跟着他面无表情地朝她迈出一步,她下意识后退,他再朝前走一步,她再后退,很快就被逼入电梯的死角,然后他身体重重地压了上来,两人几乎鼻息相闻,她呼吸顿时有轻微的紊乱,本能地避开了他的注视。   向南用力掐住她的下颚,将她的脸掰过来,强迫她看着自己,冷笑道:“不想报复我?那你为什么跟傅夜司交往?之前你跟陆川在一起,我还算想得通原因,他有你需要的东西,但你跟傅夜司我就怎么都想不明白。我不信你会爱上他,既然不爱,那你图他什么?”   林夕下颚被他掐得生疼,眉心深深地皱起,眼底浮起讽笑:“怎么?我就不能爱上别的男人,只能爱你一个?跟别人交往,就非得是报复你才合理?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   向南捏着她下颚的手加重了力气,疼得她倒嘶一口冷气:“你爱他?别自欺欺人了。你身上哪点有关心他的样子?你要是能爱上他,早就爱了,何必等到现在?!”   跟着拇指粗鲁地摩挲着她的下唇,嘴角挑起意味不明的笑:“你实在是太淘气,为了报复我就这么玩儿。但我告诉你,没有用,他在你身上造的每一分孽,我都会变本加厉地讨回来。” 说完便低下头,狠狠地吻住了她的唇,含住柔嫩的唇肉发狠地咬噬,像是在用力洗刷着什么。   林夕疼得呜咽,但双手被他制住,身子也被他压在死角,根本无法动弹,下意识地,她就张嘴咬了他一口,力道比他咬她大得多,瞬间嘴里就尝到了血腥。   但向南根本没停,疯了一样地吻她,卷着她的舌尖翻搅,任凭腥涩的铁锈味在两人的口腔间漫延,反而更刺激了原始的本能,像兽渴求美味的鲜血。   渐渐地,单是一个吻已经不能满足他对她的需要,他干脆离开她的唇,将她双手拉高,并在一起用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探进她上衣,挑开BRA,覆到胸前的柔软重重地揉捏,双眼猩红,像发狂的野兽,唇上还沾着斑斑血迹:“他像这样吻过你?像这样摸过你?技术怎么样?能不能满足你?”   林夕眉心一紧,用力挣扎起来:“向南你这个王八蛋!你放开我!”   向南却恍若未闻,继续着手上的动作,粗砺的指腹摩擦到某一点,她身子下意识地一弓,呼吸有些短促,神智也有瞬间的涣散。察觉到她的异样,他唇角恶意地勾起,肆意玩弄着那一点:“又或者,跟他相比,还是我更好?”   闻言,林夕回过神来,咬着后槽牙忍住身体的异样,冷笑:“你根本没法跟他比,我真是后悔以前怎么没早跟他在一起!”   向南握住那团柔软的手忽然用力一捏,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道:“不要挑战我的耐性,你要知道你离开之后,我就没碰过别的女人,信不信我直接在这里把你办了?!”   说着将她身子压得更紧,大腿若有似无地摩擦着她的腿根,眼底高深莫测:“我教你,如果要报复我,报复我曾经对你那么坏,报复我害你丢了孩子,报复我害你爸丢了面子,拿刀,我可以把命赔给你。但你如果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我会让你知道我可以变得有多坏。”   林夕身子一下僵住,他的脸近在咫尺,曾经温润如玉,此刻却散发张狂的怒气,视线如出鞘的剑锋,闪着青白色的寒意,让她不敢擅自揣测他刚才的那番威胁,只是说说而已。   沉默地和他对视半晌,她扭头看向别处,咬牙道:“你放开我!”   向南见她失了锐气,心知她有些惧怕,终于还是把手从她衣服里抽了出来,仔细替她理了理被弄皱的衬衣衣襟。跟着掐住她下巴,将她的脸掰向自己,在被他咬得红肿的唇上爱怜地吻了一下,才完全松开她。   林夕重获自由,立刻推开他从他身下钻出来,站得离他远远的,揉着自己发痛的手腕一言不发。她原以为他懂得什么叫做知难而退,现在看来,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四个字怎么写。   两人各自站了电梯的一个角落,气氛沉滞僵硬,谁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片刻之后,外面响起工具撬门的声音,物管及时赶到,将他们从电梯里救了出去。林夕摁下了另一部电梯的向上键,向南却径直朝着楼梯走了。   *   仁恒总部,顶层办公室,明媚的阳光透过宽大的落地窗,暖暖地斜洒在办公桌上,硬质实木隐隐反射着辉光。向南埋首电脑前,指尖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聚精会神地处理文件。   罗城推门进来:“喏,你的新车钥匙。” 跟着手一扬,那把钥匙就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向南手边:“你撞坏那车估计得修一阵子,现在改用这辆吧。还有,酒驾的事已经都处理好了,就扣了点分,别的没啥,赶明儿我找人再买点分。”   向南头也没抬,只是简短地嗯了声。   罗城凑过去打量他,有些担心:“南哥,你脸色好像还是不怎么好,我都说让你再住两天了,你非得着急出院。” 几天前他喝醉酒开车,撞到路边的电线杆上,车前盖全都撞瘪了,连安全气囊都弹出来了,胸骨有点骨裂,轻微脑震荡,但这都是小事,主要酒喝多了,胃出血。   问他为啥大白天地喝醉,他死活都不肯说。但他就算不说,他也知道,这八成又是因为林夕:“南哥,我们都知道你是为啥这么糟蹋自己,但你也得为伯母想一下,她那么大年纪,接到医生电话通知她去医院,你知道她多害怕吗?都快吓死了。现在你又这么忙忙慌慌地出院,她怎么劝都劝不听,你想过她多担心吗?”   向南沉默片刻,终于从电脑前抬起头来:“以后不会了。” 以后就算再郁结难消,他都不会去买醉了。从医院醒来,看见他妈妈陈立青老泪纵横的脸时,他就知道自己做错了。   爱林夕是一回事,但这个世界还有爱他的人,不能再让他们担心。   罗城看他有了几分醒悟的样子,这才稍稍放下心来,忍不住又劝:“南哥,你跟林夕的事,急不来。她既然能狠下心卖掉仁恒的股份,抛下我们这些和她一起打天下的战友,就已经说明她的坚决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你得有点耐心。”   向南眉间覆着一层淡淡的忧愁:“我知道。” 正是因为清楚地知道,所以才如此害怕,怕她越走越远,自己连追都追不上了。   忽然间,桌上的电话响起,他抬手按下接听键,来自他的秘书瑞贝卡:“向董,温小姐在一楼前台,说是要见您,见不到您不会离开。”   向南一怔。自从他把温暖赶出别墅之后,两人就没再见过面,手机里她的号码也被他拉进了黑名单,来电短信一律拒接。现在她找到公司来,还能搞得让瑞贝卡打电话通知他,想必一楼已经被她闹得天翻地覆了。   沉思片刻,他低声道:“让她上来。” 说完挂断了电话。   由于开的免提,罗城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讶道:“你怎么还要见她?”   “如果不见,估计她会闹到我们仁恒见报。” 向南说着嘴角一勾:“更何况,她来见我,势必是有求于我,正好,我也有事要问她。”   须臾之后,温暖便在保安的“护送”下推门进来,身上一件蓝色风衣,黑色内搭衫,脚上踩着Jimmy Choo的高跟鞋,不过是旧款,脸上化着很有冲击力的红唇浓妆,看起来倒是气势依旧。进屋后,她先是扫了眼向南,跟着看见罗城也在,唇角便轻轻翘起,对向南道:“可不可以请外人先出去?”   向南冷着张脸,没什么表情:“我想这里的外人应该是你。”   温暖一滞,讪讪地收起笑,不说话了。   向南往皮椅背上一靠,开门见山道:“要多少?”   温暖被戳中心思,脸色来回变换了好几个回合,这才吞吞吐吐地道:“五百万。”   “五百万?” 向南眉峰一挑:“要这么多做什么?你之前应该从我和傅夜司那里搜刮了不少钱才是。” 虽然傅夜司让她净身出户,他在赶她出别墅时也下手特狠,但他知道,她是爱财的性格,必定会藏些私房钱,就好比他曾经送她的那条钻石项链,后来就一直没看她戴过,也没有留在别墅,保不齐是在什么时候被她卖掉了。   听见他这话,温暖脸色又是一变,没想到他连这些都看在眼里。不管是跟傅夜司,还是跟他,她的确变着法儿地套了些钱在自己户头上,还私藏了些东西,这样才有安全感。不过尽管她被戳穿,还是硬着脖子道:“我要这么多钱,还不是因为你。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被骗嫁给傅夜司,我爸也不会因此染上赌瘾,欠下一大笔债务要还。”   向南指尖有节奏地在桌面上敲击,半晌后才说:“如果你当初找到我,对我说实话,我的确会觉得亏欠你。但你不该利用我,更不该利用她。”   “那你以为我就好过吗?跟一个行尸走肉一样的男人,过十年的婚姻生活,你以为这很轻松?” 温暖说着脸色有些黯然:“再说你以为我想来找你?我也是没有办法才这样,我爸欠了高利贷,不还钱就还命,我的那点积蓄已经被挥霍得差不多了,迫不得已才来找到你。”   向南沉默良久,才终于开口:“不论你说的是真是假,我会给你一百万,就当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但我有个条件,当初你策划傅夜司出轨的绯闻,告诉我你找的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怎么能找到她。如果你愿意说,这钱就归你。如果你想坐地起价,门在那边,你自己出去。”   温暖眼珠飞快地转了两下,还是决定见好就收,从他桌上抽了支笔,在白纸上写下那个女孩的姓名,电话。   向南拿起那张纸,若有所思,纸上的姓名赫然两个字:晨曦。   ☆、44   翠云路上有条狭窄的小巷,巷子的宽度只够容纳一个车身。崭新的奔驰在巷口以极慢的速度驶入,路两旁架着各种小摊,卖包子茶叶蛋的,卖水果蔬菜的,卖河鲜烧烤的,人声鼎沸,好不热闹。小小的理发屋外挂着滚筒,红白蓝三色孜孜不倦地旋转着。   驶过一个破旧的五金店,到达小区正门,这一带是动迁房,基本是五六层的小板楼,外墙刷着白漆,盖着砖红的尖屋顶,一层一层的窗户密密麻麻又中规中矩,从窗口支出几根或金属或木头的杆子,上面晾着五花八门的衣服,一看就知道那屋里住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有没有小孩。   车子从正门拐了个弯儿进来,没开出几米就在路边停下了。对面是个小区幼儿园,面积不大,透过紧闭的铁门栏杆,可以看见里面摆了些简易的活动设施,例如翘翘板和滑梯,一间两层楼的矮房子是教室和休息室,房子前面有个小操场,一群小孩子连成一队,在和两个女老师玩儿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不断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向南坐在车子后座,透过漆黑的车窗沉默地望着操场上那两个老师,根据资料显示,那个叫做晨曦的女孩就是在这里做事。   罗城从前排探头过来说:“南哥,我下去找人问下哪个是她。”   扮老鹰的那个老师原本背对着他们的方向,头上束着高高的马尾,瘦削的身子上罩了件白色卫衣,下面穿深色的牛仔裤,脚上是双板鞋。在追着队伍尾巴上的那只小鸡跑时,她绕了一圈,身子就正了过来,秀丽的脸映入向南眼帘,他顿时眸光一闪,心中已有定论:“不用,我知道哪个是她。”   在这一刻之前,他一直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傅夜司不近女色,却会被温暖算计,闹出接吻的绯闻来,直到他亲眼看见晨曦,才终于理解了这一切。因为傅夜司爱着林夕,所以可以接近他的女人,身上都带着她的影子。   如此,甚好。   罗城顺着向南的视线看过去,很快也明白了个中原委:“我下去叫她过来。”   向南抬腕看了下表,再看了看幼儿园门前开始聚集的,接孩子的家长,微微摇了摇头:“再等会儿,应该很快就放学了。”   约莫半小时后,时间到了四点半,紧闭的铁门终于打开,小孩们在老师的指引下鱼贯而出。待人散得差不多了,罗城才推门下车,在门口叫住晨曦。   向南降下车窗,安静地注视着在谈话的两人,看见罗城指了指车的方向,跟着她朝这边望了一眼,神情夹杂着忐忑,惊疑和难以置信,跟着她便同罗城一起走了过来,开门上车。   待她坐定,向南关好车窗,礼节性地朝她伸出手:“晨小姐,你好,我是向南,冒昧地来打扰你,如有不便,我在这里先向你道个歉。”   离得近了,更能看清她的容貌,五官和林夕有七分相似,留着和林夕一样的直发,只是身上没有那么强烈的气场,看起来有些青涩。而林夕是不会青涩的,哪怕是她十八岁时,也只是面孔稚嫩而已,内里一直都是骄傲的女王。   晨曦打量了下车内的环境,前排一个司机,副驾上是刚才叫住她那人,而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她经常在新闻里见到,仁恒实业的主席。默了默,她伸出手和他轻轻握了握:“我认得你。”   向南对此倒也不感到意外。这些年来,他一直是老百姓眼中房价上涨的元凶,口诛笔伐的对象,曝光度还真不比某些一线明星少。微微一笑,他低声道:“那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可以请晨小姐吃个晚饭?”   晨曦有些局促地笑了笑,猜不透他的来意,她只能强自镇定:“你这么忙,竟然亲自来见我,想必是有重要的事。我们不如有事说事,吃饭就不用了。”   “晨小姐倒是个直爽的人。” 向南见她直奔主题,也就不来弯弯绕绕的那套,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过去:“这上面的女人,应该是晨小姐没错吧?”   晨曦见到她和那个男人拥吻的照片,脸色顿时一变,搭在膝盖上,葱白一般的手指,一根一根慢慢蜷缩起来。果然和她猜测的一样,他是为了那件事而来。   她活到二十四岁,一直安安分分,从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不可能和这些大人物有什么交集,唯独那次事件,尽管已经过去大半年,但每次想起,依然会感到不安。   将照片接过来,攥在手心,她抬眸望着向南,有些紧张地问:“你怎么会知道?”   向南微微勾了勾唇角:“你别紧张,我没有恶意。我会知道真相,是因为我找过你的雇主,她把这件事告诉了我。”   晨曦眼神依旧有些戒备:“所以呢?你找我做什么?”   向南斟酌片刻:“我需要你的帮助。”   晨曦摇了摇头:“我觉得我没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地方,我只是一个幼儿园的老师……”   “不。” 向南打断她,斩钉截铁地道:“这件事只有你能帮我,必须是你。”   晨曦诧异地望着他,想起去年她问过那个男人的妻子,为什么要选择她来接近他?当时她回答说,因为她长得像一个人。那么现在向南说必须是她的原因,也是因为她长得像那个人么?   “因为我长得像某个人,所以才必须是我吗?” 她虽然用了疑问的语气,但心中几乎已经有了肯定的答案。   向南见她知道原因,也就不再掩饰,简短地嗯了声。   晨曦沉默片刻,接着问:“那你要我帮忙的事,又是跟傅先生有关?” 除此以外,她想不出别的什么事是非她不可。   向南微微颔首:“晨小姐果然是明白人。”   晨曦迟疑了会儿,才问道:“我像的那个人,是不是死了?”   向南不禁失笑:“这倒没有。”   晨曦心下奇怪起来。她之前接触过傅夜司,看得出他很爱那个女人,否则自己不可能那么轻易地就近他的身。她一直猜想那个女人是死了的,没想到还活着:“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不去找她帮你做这件事?” 让本尊出马,效果不是比她这替身要好?   向南深深地叹了口气:“这其中的缘由你不必知道。” 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不会让晨小姐帮我做违法乱纪的事,如果你肯答应,我可以给你任何你想要的好处。”   晨曦安静片刻:“你找过当时雇我的人,想必也知道我是为了钱才替她办的事。不过我现在不缺什么了,也不想再卷入你们的勾心斗角,所以很抱歉,我不能答应你。”   “别急着拒绝我。” 向南修长匀净的手指有节奏地叩动着,嘴边勾起浅笑:“听说晨小姐有个弟弟,去年做了心脏移植手术,我咨询过医生,这种手术的后期排异费用也是相当惊人。晨小姐确定不需要我的帮助?”   晨曦咬了咬下唇,艰难地道:“我弟弟每个月的治疗费虽然不少,但我努力工作,还算负担得起。去年为了钱做了那么荒唐的事,我一直很后悔,也很不安,所以不想再做了。更何况,温小姐当时找我,是为了离婚,你现在找我,莫不是要陷害傅先生?”   闻言,向南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若有所思,跟着眼前一亮,饶有兴味地试探道:“晨小姐好像对傅夜司,倒是有几分上心。”   晨曦下意识地垂下视线,脸颊微热:“没有,我只是随便猜测。”   向南目光如炬,又岂会看不出她那细微的异样,唇角止不住地斜斜勾起:“晨小姐要是肯跟我合作,那这就是一桩双赢的买卖,我会得到我想要的,你弟弟之后的治疗费也不再是问题。”   他话只说了一半,晨曦还是听出了蹊跷:“那如果我不合作呢?”   向南望着她那张和林夕有几分相似的容颜,威胁的话一下子竟然说不出口。良久后,才逼着自己道:“只要你听话,我不会乱来。你要记得,你弟弟每天都必须按时服用抗凝药物,一旦错过,后果不堪设想。”   “……” 晨曦脸色一下变得惨白,像看疯子一样地看着向南,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向南亦面无表情地回望着她,从她的反应来看,应该算是拿下了,她毕竟年纪小,社会阅历浅,对他口头的一个威胁也会当真,因为她害怕他这样拥有权势的人,因为她不知道他的底线,所以不敢拿她弟弟的性命开玩笑。   “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三天后会再找你,你不要想逃,也别做多余的事。” 向南说着把脸侧向一边,语气淡漠:“好了,你走吧。”   晨曦这才敢推门下车,一路惴惴不安地回了幼儿园,手不停地发抖。她不知道向南究竟想做什么,但她直觉那对傅夜司来说,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下意识地,她从手袋里掏出钱包,打开夹层,摸出里面的一个东西,轻轻放到掌心。那是一粒白色的小纽扣,她从傅夜司的衬衫上偷偷剪下来,留作纪念的。本来以为这辈子,不会再和他有任何交集,没想到最后还是要再见。   ☆、45   帝京春天短暂,转眼已春末夏初,距离桃芝的婚礼仅剩月余。许是太过紧张,她一直选不到满意的婚纱,每一件国际设计师的名作穿在她身上,她都觉得配不上她和韩昭的婚礼,不够好,怎么都不够好。   林夕倚靠在半圆形的露台栏杆旁眺望,不远处是别墅的足球场,向南曾经跪在那里,被她爸爸收拾。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如同发生在昨天。想起不由有些唏嘘,她和他之间,最后怎么会变成那样。   “夕夕,快,过来帮我拉下拉链!” 桃芝在屋内大声喊她,身上白色的鱼尾婚纱紧得令她迈不开步子,拉链又卡住了,她一手绕过肩,一手从腰后往上伸,拼了命地去够,还是拉不动,急得像个跳蚤似的乱蹦:“什么破婚纱!还好意思说是Vivienne Westwood的呢!怎么穿上就脱不下来了!”   林夕快步走进去,握住她肩将她身子摆正,笑道:“好了,我来帮你拉,别着急。” 说着仔细看了下拉链的情况,里面卡到一点蕾丝,所以才拉不动了。   将那卡住的料子挑出来,拉链就顺利地打开,林夕剜她一眼:“你呀,最近怎么越来越暴躁了,都要当新娘子的人了,不应该是开开心心的么?”   桃芝没好气地将婚纱从身上剐下来:“哎呀我选择恐惧症又犯了,你看这么多婚纱,我都选不到一件满意的,你说我能不暴躁么?”   林夕瞥了眼满床从世界各地空运来的订制婚纱,也不由掩唇轻笑:“这么多是挺难选,不过只要新郎选对了就好,这些婚纱不论你穿哪件,都很好看。”   桃芝丧气地往床边一坐,垮着肩膀,眉心皱出个包子褶儿:“可能是我太看重婚礼了,所以才会选什么都觉得不够好。”   林夕坐到她身边,安慰地搂了搂她的肩膀:“你就是太紧张了,放松点。能遇到你爱又爱你的人,本就已经很奢侈了,婚纱,甚至婚礼,这些都是身外物,差不多就行,不用去追求那种牛角尖似的完美。就算你只穿个白T恤和短裤,在韩昭眼里,一样是最美的,他一样会想娶你。”   桃芝听了,脸上终于有了点笑意,臭屁地哼一声:“他敢不娶我!打断他的腿!” 说完两人笑了一阵,桃芝拿肩膀碰了碰林夕:“哎,你现在跟傅夜司怎么样?”   林夕笑了笑:“什么怎么样?你知道我对他没有感觉,之前跟他在一起,也只是想利用他让向南离我远一点。最近我们也不怎么见面,没有什么必要。”   “可是感觉这个东西又不能当饭吃,你看多少人不都凑合着在一起过日子嘛,至少你跟着傅夜司,他不会让你受委屈。”   林夕安静片刻,摇了摇头:“我曾经也想过,要不然就找个人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我也试着这么去说服过自己。可是你知道吗?每次我看见你和韩昭,或者是看见别的恋人,彼此对望时眼神都会发亮,我就会心生羡慕。所以我不想要凑合,找不到对的人,我宁可单着。”   桃芝长长地叹了口气:“这说来说去啊,我觉得你就是放不下向南。要是他不回头来找你,时间久了,你也就把这道坎迈过去了。可是他现在又回头倒追你,之前为了你还被叔叔打成那样,你有些动摇也是合情合理。”   “那又如何,我始终是要移民的。” 林夕说着轻轻叹了口气:“更何况,我已经好些日子没见到他了。上次傅夜司在我家过夜,真的把他刺激到了,后来他在电梯里对我发了一回疯,之后就又不见人了。”   桃芝诧异:“难道他是打击过大,搬走了?”   林夕摇摇头:“这倒没有。他的车还是在他的固定车位上,工作日会开走,晚上又会停回来。只是不像以前那样,他早上会刻意等我,为了跟我见面。”   桃芝托着腮:“这倒挺奇怪,他既然不搬走,又不主动接近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难道是想对你欲擒故纵?”   林夕耸了耸肩:“谁知道呢?每次在我以为我已经很了解他的时候,他总是会给我惊吓。”   话音刚落,手机就响了起来,她拿起一看,来电人是隋青青,红三代,也是跟她关系很好的闺中姐妹。刚按下接听键,对方就朝她咆哮:“快开电视!快开电视!”   林夕一头雾水:“开电视做什么?”   “哎呀,你跟傅夜司上新闻了!还不快看看!在娱乐频道!”   林夕心下一沉,赶紧对桃芝道:“电视遥控器拿来!”   桃芝忙七手八脚地从床上那一堆婚纱下面翻出遥控器递过去,林夕打开电视,调到隋青青说的那个频道,上面放着张照片,像是自拍照,一个女人躺在床上,肩膀光裸,戴着个大墨镜,紧紧地靠着身边睡着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正是傅夜司。   主持人正在说:“很显然两人是共度了一夜,至于这名神秘女子的身份,我们还不是很清楚,唯一肯定的是,她和朗廷酒店傅夜司的关系匪浅,不知道傅夜司去年离婚,是不是为了她呢?”   阮桃芝看着那则新闻目瞪口呆,推了推林夕的胳膊:“夕夕,那女的看上去怎么那么像你啊?”   林夕盯着电视机画面,愣得也没了反应,这是怎么回事啊?那女的为什么看上去那么像自己?还有,傅夜司怎么会被爆出这种照片?   电话里隋青青还在吼:“夕夕,你看见新闻了吗?你跟傅夜司怎么搞一块儿去了啊?我是知道他对你有意思,可没听说你对他也有意思啊,不过你们玩归玩,怎么那么不小心,把照片给泄露了!”   林夕慌忙解释道:“青青,照片里的那个女人不是我。我怎么可能跟傅夜司拍床照,我们之间只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隋青青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可那女的看上去真的蛮像你的耶。虽然我也觉得你不可能跟傅夜司有什么,但是现在有图有真相,外面的人不知道你,可圈子里的人肯定会议论的,你赶紧找下傅夜司,让他想办法把这事儿给解决了,不然你又要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次你跟陆川那事儿,搞不好还要被翻出来说。”   “知道了。” 挂断电话,林夕立刻给傅夜司打,那头几乎是铃一响就接了起来,语气中夹着显而易见的紧张:“你看见新闻了?”   “嗯,隋青青先看见的,打电话告诉我了。” 林夕迟疑了会儿才问:“你跟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你一向都不喜欢女人亲近你,现在曝出这样的照片,是跟她在交往么?”   那头沉默了许久,才说:“我跟她怎么样不重要,总之你放心,我会把这件事处理好,不会伤害到你。”   林夕轻声道:“谢谢,我知道你肯定会保护我。”   挂断电话,她望着电视出神,刚才那段新闻已经过去了,又开始播其他明星的八卦。阮桃芝凑过来问:“刚那女的,是傅夜司女朋友?”   林夕一脸迷惑:“他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听起来不像在交往,但是又有这样的照片,你说奇怪不奇怪。”   桃芝揣测:“莫非是一夜情?” 转眼又否定道:“不可能,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他要肯玩儿一夜情早玩儿了,更何况一般女人都近不了他的身,也就这个,猛地看上去还挺像你,估计就是因为这样,才能接近他。看样子长得挺漂亮,不知道是不是小明星想上位。”   林夕安静了会儿:“等风波过去,我再问问他,现在估计危机公关就有得他忙的了。”   *   几乎是在绯闻爆出的同一天下午,各家媒体就收到了朗廷公关部发来的邀请函,晚上在朗廷其中一间酒店举行说明会。   晚八点,记者们守在会场,长枪短炮,翘首以待,难得傅夜司肯高调一把,大家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很快地,故事的两个主角就准时登场了。傅夜司穿着正式的黑色西服,身边跟着个纤瘦的身影,穿白色单肩礼服。   一时之间,镁光灯此起彼伏地闪烁。   两人在台上坐定,主持人随即宣告发布会开始。傅夜司环视会场一圈,清了清嗓子,乌青的发色与苍白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关于早上在新闻里报道的照片,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女主角的身份。此次召开发布会,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向大家说明这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测。”   说着,他伸手握了握旁边女子的手:“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女朋友,晨曦。早上大家看到的照片,是她手机故障,拿去维修时,被有心之人窃取了。在这里,我希望各家媒体可以停止播出关于我们的新闻,尊重恋人的隐私。此外,我女朋友是圈外人,我想保护她,所以恳请大家之后不要来打扰她,让我们过平静的生活。谢谢。”   话音刚落,有记者提问:“请问你去年离婚,是不是也是因为晨曦小姐?”   傅夜司微微颔首:“是。”   “晨曦小姐,请问你作为第三者插足别人的婚姻,有何感想?”   晨曦垂着视线,手指紧紧地蜷着,连指关节都泛了白。傅夜司接过话,答道:“我和前妻是和平分手,在遇到晨曦之前,我们的感情就已经破裂了。”   “你之前一直都很低调,为什么这次要高调地召开发布会?”   “因为我不想别人胡乱猜测晨曦的身份,她跟这个圈子毫无关系。”   “那你们会结婚吗?”   傅夜司微微一笑:“感情到位了,就会结。” 说着牵起晨曦的手站起来:“这次发布会我要说的就这么多,非常感谢大家前来参加,如果还有任何问题,我的发言人会代为回答,我就先告辞了。”   微微鞠了一躬,他拉着晨曦离开了会场。   一到四下无人处,他立刻甩开晨曦的手,嘴角挂起诡异而阴狠的笑:“现在你满意了?苦心算计我,不就是想要这些?!”   ☆、46   林夕晚上回到家,就在电视上看见了傅夜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外人看上去,也许这件事被他圆得滴水不漏,但是她却隐隐觉得有些蹊跷。   她不相信照片是在手机送去维修时,不小心泄露的说法。假若两人真是在交往,不想被曝光,势必会处处小心,就算要修手机,也会找更安全的途径,不会随便交给不信任的人。   所以她认为照片是被人故意送到电视台的。   只是那个叫晨曦的女孩子既然是圈外人,就排除了想要靠炒作出名的动机。若是她想通过曝光照片,来逼得一个正牌女友的名分,显然又有些可笑。哪怕她迫使傅夜司承认跟她交往,那又如何?他们不是夫妻,不受法律保护,转过头傅夜司就可以翻脸说分手。   更何况,若是她真要逼宫,又何必拍照时戴上那么大的苍蝇镜,来遮掩自己的面容?   还有一点,傅夜司向来低调,此次不得不出来说明情况,纯粹是因为晨曦和她长得像,他是为了保护她的名誉才挺身而出——要是不澄清,圈内恐怕会对她和傅夜司的关系有诸多猜想。   所以,核心问题是,这场闹剧里,究竟谁得到了好处?   脑海中骤然灵光乍现,她想明白了这件事。晨曦脸上的墨镜并不是随意戴上去的,而是故意要达到半遮半掩,模糊不清的效果,只有这样,晨曦才有可能会被误认为是她,从而混淆视听,也只有这样,傅夜司才会为了保护她,主动跳出来解释。   背后策划此事的人,想必对他们的性格都拿捏得十分准确,才能精密地预测每个人的行为走向,以达到自己期望的效果。   略作思索,林夕心中已有了嫌疑人。从沙发上站起来,她打开房门,穿过走廊到达对面的单元,抬手摁下门铃。   须臾,门后传来沉稳的脚步声,跟着把手转动,大门打开,向南穿着宽松的居家服站在门后,看见她似乎不怎么意外:“找我?”   林夕开门见山地问:“傅夜司和晨曦那照片,是你动的手脚,对不对?”   向南把门拉开一些:“进来再说。”   林夕冷言拒绝:“不必,我就这一个问题,说完就走。”   向南滞了滞,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我知道瞒不过你。”   林夕见他默认,不由怒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向南视线沉甸甸地落在她身上:“我不想让他在你身边待着。”   “就因为这样?” 林夕简直无语:“你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你知道这样做,会给他带来多少麻烦吗?”   向南脸上没什么表情:“我为什么要考虑他的感受?再说他不是号称你男朋友?又怎么会被拍到那种照片。”   林夕柳眉紧蹙:“要不是你找人设计他,他怎么会被拍到?!”   向南冷笑着哼了声:“照片又不是我拿刀架在他脖子上逼他拍的,他要是对那个女孩没动心思,又怎么会三番五次地被拍到。”   “就算他跟那个女孩有点什么,也不关你的事,你不该那么陷害他。” 林夕说着顿了顿,表情有些讽刺:“你知道吗?我一直都不想欠他太多,因为欠得多了,我还不起。可是我今天又欠他了,要不是为了保护我,他不会去开那个发布会。原本我以为是他自己不小心搞出来的烂摊子,没想到是你在背后指使。”   向南沉默片刻:“你还不起就不要还,我来还,他要什么,我给。”   林夕嗤笑:“你给?你给不起。他要的是我,你拿什么给?”   向南眉峰蹙起来:“所以呢?因为你欠他,他又要你,你就要把自己给他?”   林夕挑眉反问:“这有什么问题?当初我把自己给你,不也是因为欠你一条命么?”   向南脸色沉了下去,死死地盯着她,没有再说话。   林夕冷着脸警告:“别再来伤害我身边的人,那样只会让我更加厌恶你。” 说完转身就走。   向南忙跨出两步,拉住她胳膊:“那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给我个机会?”   林夕拂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道:“太晚了,你做什么都没有用。”   *   回到自己屋里,砰地关上门,林夕给傅夜司打了个电话:“你现在说话方便吗?”   那头传来低沉的嗓音:“方便,你说。”   林夕很是愧疚:“你的发布会我看了,对不起,都是因为我。”   傅夜司轻轻笑了笑:“这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不小心。”   林夕咬了咬下唇:“不是,这件事是向南搞出来的,因为看你装成我男朋友不顺眼,所以才整你。”   傅夜司安静片刻:“我也猜到可能是他。”   林夕叹了口气:“所以对不起,因为我又给你添了麻烦。”   傅夜司安慰道:“不麻烦,只是开个发布会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说着顿了顿,又笑道:“不过这件事发生了,以后我就没办法再假装你男朋友了,有点遗憾。”   遗憾?林夕愣了愣,下意识地说道:“你以后找个真正的女朋友,当个正牌男朋友吧。” 跟着岔开话题:“说起来,你跟那个叫晨曦的女孩子真的没什么吗?除了她,好像没有别的女人可以接近你。”   傅夜司沉默良久,才说:“她会那么容易接近我,是因为她长得像你。但是我跟她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张照片只是我喝醉了,她故意拍成那样,好让大家误会。”   林夕握着电话的手紧了紧:“其实,你没必要向我解释,我们只是假装男女朋友。”   傅夜司安静了半晌,才轻声说:“嗯,我知道。很晚了,那就这样,你早点睡。”   “嗯,拜拜。” 林夕说完,挂断电话,深深地吸进一口气,再长长缓缓地吐出来。   对不起,她还是没能爱上他。如果爱了,白天在看见新闻时,就不会是那么平淡的反应,甚至对他交往别的女生,她竟有几分松了口气的感觉。   思及此处,不由叹气。也罢,跟傅夜司就到这里吧,本来拿他当挡箭牌就已经很不对了,若是再跟他纠缠下去,保不齐向南还会使出什么损招来害他,还是保持些距离的好。   *   几日后,林夕去她的工作室整理资料。她打算等桃芝婚礼过后,就把工作室处理掉,转手卖给别人也好,抑或是关掉,反正她要移民,这是迟早是要解决的问题。   工作室的收入一般,能够维持正常运转,足够支付员工的薪水,主要经济来源是她在圈内的人脉,以及那位神秘的买家。   想到这里,她不免生出几分好奇。在移民之前,不知道能不能见上那位买家一面?   忽然助理小美风风火火地冲进她办公室,结结巴巴地说:“夕夕姐,来,来,来客人了!”   林夕放下手里的图稿,好笑地看了她一眼:“来客人就来客人,那么惊慌失措干嘛?”   “不得了!” 小美抚着自己胸口,喘息不定:“来的可是大人物!仁恒的主席向南!钻石王老五向南!”   林夕脸色微变,这人怎么追到她工作室来了?上次他还知道识相地在路边等她,现在竟然直接来工作室里了……   小美不知内情,继续说道:“夕夕姐,你看,他上次也来过这里,车子停在路边,坐在车里等了好久,也不知道是在等什么。” 说完又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该不会是在等夕夕姐你吧?”   林夕佯装镇定地笑了笑:“怎么可能。你去请他进来。”   小美欢喜地一笑:“是!”   很快地,熟悉的脚步声就在门口响起,跟着向南推门进来,顺手将门关在身后。   办公室里就只剩他们二人,林夕也用不着假装客气:“你又在玩什么把戏?”   向南眉峰微挑:“这就是你对待客人的态度?”   林夕往椅背上一靠,唇角微勾:“你是不是客人,取决于我做不做你生意。不好意思,我不想接待你,请你回去吧。”   向南不理会她的冷淡,径直在她对面的皮椅上坐下:“我想请你替我打枚戒指。”   戒指?林夕柳眉轻轻挑了挑,没有接话。   向南掏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推到她面前:“就照着这个做。”   林夕瞥了一眼,顿时愣住。那是她设计过的,唯一一枚钻戒的初稿,铂金的戒环,上面镌刻着祥云图案,八爪型的戒托上是湖水蓝的彩钻,采用公主型切割。   设计那枚钻戒的时间,正好是去年傅夜司爆发绯闻后,他为温暖感到痛苦之时。那时她恐慌极了,因为害怕他会离开她,所以对婚姻的渴望无限增长,才设计了这枚戒指,而以前她脑子里只是有构想,但从来不敢画出来,就怕自己奢望太多。   记得当时在画这副初稿时,她脑子里就一直在想,不知道这辈子,她还有没有机会被他亲手戴上这枚钻戒,她觉得她大概是没有机会了。   只是她没想到,他当时竟然拍下了她的初稿照片。微微抿了抿唇,她问:“你怎么会有这个?”   向南墨黑的眼底闪动着复杂,沉声道:“我以前一直对自己说我不关心你,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下意识地记得你很多事情,比如你从来没设计过戒指。所以当看到这枚钻戒的手稿时,我很惊讶,你从不做定制设计,画的都是自己喜爱的东西,那时我心里直觉地就想,会不会是你想结婚了。”   说着他顿了顿,扯了扯嘴角:“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我为什么偷偷地拍了这个照片,只是下意识地就拍了。”   林夕望着他,安静了会儿,问:“那你现在为什么要打这枚戒指?”   向南神情如有暖风拂过:“因为有个人,有朝一日我希望她接受我,让我替她戴上。” 微顿,又继续道:“而且要是我不想出理由来找她,她就不会见我。”   林夕沉默良久,心思几回翻转,终于还是把他的手机推了回去:“很抱歉,我不能替你打这枚戒指,你可以带去别的店试试。”   任何东西都是有时效性的,错过了那个时间点,感觉就再也无法完整地复原了。   向南收起手机,深吸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我只想要你替我打这枚戒指。既然这次不行,那我下次再来。” 说着朝她点了个头,便拉开门走了出去。   回到车里,他靠在椅背上,揉了揉自己发胀的太阳穴。扫平她身边的一切异性,对他来说都不是难事,难的是她那颗碉堡般严丝合缝的心,他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它重新打开。   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拿出来一看,是他的秘书瑞贝卡,按下接听键后,那头传来稍显郁闷的声音:“向董,那个温小姐又来了。”   ☆、47   “向董,那个温小姐又来了。”   闻言,向南眉头微皱:“让她走。”   “她不肯离开,说是有重要的事和你谈。你要是不见她,她说就要把事情闹大。”   向南考虑片刻,沉声:“你带她去会议室等,我马上回来。”   挂断电话,他径直开车回了公司,在会议室里见到温暖,她胡乱地在走来走去,抱着胳膊不停地揉搓,神情茫然中带着点惊慌失措,一见到他就像见到救星一样地跑过来,双手抓上他手腕:“向南,你帮帮我,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了。”   她言辞恳切,模样楚楚可怜,向南却忽地心生厌恶,之前她骗他时,也是用着这么一张柔弱而悲情的脸,那时他傻,无条件地相信她,没想到最后一切都是她的算计。如果不是她把林夕拉下水,他根本就不会失去孩子,失去挽回林夕的最后一丝机会。   冷冷地甩开她的手,他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神情冷淡:“有事说事,别动手动脚。”   温暖愣了愣,讪讪地把手收回来,艰难地咬了咬苍白的下唇,她今天没有上妆,看起来既疲惫又憔悴:“我爸被放高利贷的人抓走了,要是还不出钱他会有危险,但我手上已经没钱了,你能不能给我点?” 怕他不同意,她又哀求地加了句:“求求你?”   向南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眼底平静无波,声音里也没有一丝感情:“我上次给你那一百万时告诉过你,那是我最后一次帮你。”   温暖急道:“可是这次不一样,要是拿不到钱,他们真的会对我爸动手的!”   向南平静地理着右手腕上的衬衣扣子:“他既然敢去借高利贷,就该有承担后果的觉悟,我没有义务帮他。而且仔细地算一算,我也没有亏欠过你什么,反倒是你欠我,上次给你钱已经是我看在过去的情分,而这次选择不帮你,才是我的本分。”   温暖苦苦哀求:“向南你别这样,我知道我欠你很多,但我不是故意要害谁才做那些事,我拉林夕下水,也不是真的想要她死,只是想试探你的反应,更何况我根本不知道她怀了你的孩子,人家都说不知者不罪了,你就看在过去的份上,原谅我吧。”   向南冷笑一声:“你还有脸为自己开脱?你知不知道我跟林夕都没有出手报复你,已经是对你最大的宽容了?!还说你不是故意要伤害谁?!”   他在得知自己有过孩子,又已经失去的事实后,曾经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脑子里全都是如果那个宝宝还活着,生出来会是什么样子,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会像他多一点,还是像林夕多一点,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一定会无比幸福。   他在从傅夜司那里拿到泳池和电梯的录像后,亦曾经无数次地拿出来重看,每一次看到鲜血染红林夕的白色鱼尾裙,他就恨不得能亲手杀了温暖,亲手杀了自己,若不是自己固执,也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而当时只是把她从别墅赶出去,抵他孩子一条命,已经是很便宜她了,现在她还有脸求原谅?!想到这里,他额角不由青筋暴起,咬着后槽牙说:“要我原谅你?可以,把我的孩子还回来我就原谅你。”   “我……” 温暖胸口一滞,这根本是不可能办到的事啊:“对不起,我除了道歉也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可以做了。就算你不原谅我也没有关系,你帮帮我爸,你有那么多钱,再给我一点,让我救救他,我求求你再帮我一次,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向南不由冷哼道:“最后一次?你见过乖乖收手的赌徒?他们次次都是最后一次,但永远不会真正收手。我告诉你,你爸嗜赌就是个无底洞,一旦沾上就没完没了,我不是你的提款机,更没有义务帮你。”   温暖走投无路,只得央求说:“那你借给我好不好?就当是我借你的,我给你写借条,以后会还给你的。”   向南唇角一勾:“我还能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无非就是想着先借了再说,还不上我也奈何不了你,之后说不定还可以继续借。”   温暖被戳破,恼羞成怒:“你以为我想这么做?!我也是没办法!那帮高利贷的人凶得很,万一我爸出事怎么办?!”   “高利贷要的是钱,不会真把你爸怎么样,他要是出了事,他们找谁收钱去?!” 向南说着顿了顿,才继续道:“看在过去的份上我提醒你一句,别再纵容你爸赌博,无论有多少钱他都可以花光,这次他被抓,正好让他受点教训,不然永远不会改。”   “……” 温暖咬着牙,鼓着眼睛,不死心地问:“这么说,你当真不肯借钱给我?!”   向南微微摇头:“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你凭什么例外?还有,以后别再找到我公司来,如果你想把事情闹大,我奉陪,不过我劝你别跟我斗,你输不起。”   温暖愣了愣,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向南,算你狠,不过你记着,是你不帮我,要是这次我爸真出了什么事,我不会放过你!” 撂完狠话她便风风火火地离开了会议室。   *   数日后,到了林夕二十九岁生日,也是她在国内的最后一个。林泽平疼爱女儿,本想把生日宴办得隆重一些,被林夕阻止了,今年领导班子换届,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暗潮汹涌,愈是在这种时候,愈是要低调行事。   于是一家三口简单地在家里吃了顿便饭,林夕妈妈梁吟秋亲自下厨,鸡鸭鱼肉,倒也弄得是有模有样。吃完饭,八点才刚过,林夕接到桃芝的电话:“我约了青青她们替你过生日,在唐会,你赶紧来。”   林夕揉了揉肚子,犯愁:“可是我这才刚吃饱,一点都不想动。”   “呔!” 桃芝佯怒道:“我好心替你庆贺,你要敢不来,我扒了你的皮!”   “好了好了,怕了你。” 林夕笑着挂了电话,给父母说了声,便乘车前往唐会。   邵孟在酒吧门口把她放下,前去停车,林夕上了顶层,找到桃芝说的包间,推门进去,里面除了隋青青等几个闺蜜,傅夜司也在其中。见到她来,她们纷纷站起来把手里的小彩炮拉响,异口同声地道:“生日快乐!”   林夕不由从心底笑出来:“你们怎么搞那么大阵仗,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桃芝黏过来挽着她的胳膊,往她头上扣了顶花花绿绿的生日帽:“必须得这么大阵仗啊,以后你就不在国内了,哪能像现在这样想见就见?可不得好好抓紧剩下的时间。”   林夕揉了揉她柔软的发顶:“瞧你,怎么今天那么煽情,说的跟生离死别似的。”   旁边韩昭手法娴熟地开了香槟,嘭一声,塞子飞得老高,浅金色的液体从瓶口冒出:“这叫婚前综合症。”   “你去死!” 桃芝嗔他一句,挽着林夕坐到位置上:“我们几个都怕胖,所以没给你准备蛋糕,就喝酒给你庆生,好不好?”   林夕笑起来:“我敢说不好吗?不然你又要扒我的皮。”   桃芝掐了她胳膊一下:“讨厌!”   韩昭把几个酒杯都倒满,大家举杯在空中一碰,桃芝说:“夕夕,许个愿吧。”   林夕想了会儿,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希望我身边的人,一辈子都平平安安。   *   许完愿,大家围坐在一起,女人们便开始八卦圈内的最新消息,例如某某x长的女儿嫁给谁谁谁了,某某x长的儿子最近又提了官阶。谁风头正盛,谁薄暮西山,圈子里的高低计较,她们可都看得清清楚楚,眼光赛老鹰。   韩昭陪了她们一会儿,便去包房外抽烟,傅夜司则始终安静地坐在角落,目不转睛地盯着林夕。如果估计得没错,这应该是她在国内的最后一个生日,以后她走了,他就不能像以前那样,想她的时候,随时可以偷偷去看她。要是他也跟着她移民,她会不会生气?   林夕说话间察觉到他的注视,抬眸和他对视一眼,安抚地笑了笑。她又怎么会不知道,他心里没放下过她,只是于她,除了亏欠,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补偿。爱未必痛苦,被爱也未必幸福。   不知不觉,几个女人聊到夜里十一点多,隋青青和其他人先走一步,包间内只剩下林夕桃芝韩昭以及傅夜司四人。林夕不小心多喝了点酒,吃力地揉着太阳穴,桃芝见状忙问:“你待会儿怎么回去?邵孟来了吗?”   林夕点点头,从沙发上站起来,步子有点虚:“来了,在外面等着呢,这里太吵了,我出去再打他电话。”   傅夜司见她走路身形有些不稳,赶紧过来护着,手虚放在她身后,以免她一个不留神摔倒。那头桃芝也搀扶着韩昭的胳膊,脑袋枕在他肩头,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四人走出唐会,在门口告别。韩昭的车子就停在路边,目送他和桃芝离开之后,林夕才从手包里拿出手机给邵孟打电话,通知他把车子开过来。   傅夜司趁着这个间隙问她:“你移民大概什么时候能办好?”   林夕掰着指头算了算:“应该还有几个月。不过我打算等到桃芝婚礼之后,就在国内四处走走,多去见识见识,以后可能真没什么机会回来了。” 她是桃芝的伴娘,所以一直得陪她战斗到婚礼结束。   傅夜司默了默:“你真舍得放下国内的一切?”   林夕沉默片刻,深吸口气,又呼出来,抬头望着天上的繁星:“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我去国外重新开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傅夜司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眼里的黑色湮没了一切情绪:“那我祝你心想事成。”   林夕浅笑:“谢谢。” 远远地,她看见自己的车子从出口开出来,下意识地往前踏了一步,准备走过去,她忘记了脚下是路边的台阶,身子一个重心不稳,高跟鞋一歪,就摔在了马路上。   事发突然,傅夜司也没反应过来,见她倒地了才赶紧去拉她,林夕借着他的力道站稳,甩着自己脑袋,不好意思地笑:“大概真的是喝多了,脑子晕,难得这么高兴。”   傅夜司仔细地替她拍掉裙摆上沾着的一片树叶:“既然高兴,那以后每年要回来一次,找我们聚会。” 说着他抬起头,视线却忽然被她身后一辆疾驰而来的车子所吸引。   那辆车开在非机动车道上,照理说起步之后,应该很快变道至机动车道,但是它却始终直行,而且速度逐渐加快,大有猛冲过来之势。   等到意识到不对劲时,已经来不及了,他下意识地推开了林夕,跟着自己的身子飞了出去。   林夕被突如其来的巨大力量推得倒在了人行道上,耳边一阵尖厉的刹车声,待到她慌张地从地上坐起来一看时,傅夜司已经躺在了血泊里,身下一片猩红,触目惊心。   肇事车辆在停稳后,又瞬间启动,以极快的速度逃逸了,林夕只模糊地瞥见一个车牌号码。她几乎是狂奔至傅夜司身边,跪在他身侧,看见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脑后一滩血,心中顿时涌起巨大的恐慌,眼泪唰地就落下来,他该不会,死了吧?   前方邵孟目睹了刚才的一切,停下车奔过来,迅速地拨打了120和110。救护车很快赶到,将傅夜司送去了最近的医院抢救。   林夕坐在急救室外面的椅子上,双眼发红地盯住那盏亮起的红灯,整个身子止不住地发冷。她不敢想象,要是傅夜司就这么死了的话,她要怎么办?她已经欠他太多太多,现在还搭上一条命,她要怎么样才能还得清?   旁边JC正在给邵孟做笔录:“描述下事发经过。”   邵孟眉头紧皱:“这绝对是蓄意谋杀,那辆车突然就从路边起步,直接朝他们冲过来,撞飞人之后就立刻逃逸了。”   “你看清了车牌号吗?”   邵孟点头,将车牌号报给了JC。他的车子正好跟肇事车辆是对向行驶,所以看得一清二楚。JC录完口供就暂时离开了,他走到林夕身边坐下,也不知道该安慰些什么才好,只能陪着她安静地等待。   抢救的时间焦灼而漫长,每一分每一秒,对林夕来说,都是难捱的煎熬。她指尖深深地扣进柔嫩的掌心,紧紧地咬住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他推开她那一瞬间,不停地在她脑中回放,那时她背对着肇事车,根本不知道后面有危险,要是他不救她,自己跑的话,是完全不会出事的。   可是现在,他躺在里面,生死未卜。   想到这里,眼泪又止不住往下掉。要是这个世界有神明,她愿意向他祷告,如果能让他不死,不管什么代价,她都愿意付。   包里的手机忽然响起,她拿出来一看,来电人是向南,滑动屏幕,她将电话接起来,那头传来低沉又有些严肃的声音:“你去哪儿了?怎么还不回来?我等了你一晚上,想给你过生日。”   林夕张了张嘴唇,艰难地发出黯哑的声音:“我在医院,傅夜司出事了。”   ☆、48   “我在医院,傅夜司出事了。”   向南心头一跳:“怎么回事?”   “他为了救我……” 林夕话还没说完,声音就开始哽咽,似是已经哭了,向南心一揪,急道:“告诉我你在哪,我马上过来找你。”   林夕说了地址,他立刻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在急救室外的椅子上见到了她,只见她孤零零地垂头坐着,纤瘦的身子显得单薄而萧索,白色连衣裙的裙摆上,沾着星星点点的血迹,像是坠落在冰天雪地上的腊梅花瓣。   胸口一下子就疼了,他脚步轻缓地走过去,慢慢在她身前蹲下,才看清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里,满满的拉得都是红血丝。心脏顿时像被人用力扼住,隐隐作痛,他忍不住抬起右手,轻轻抚上她的脸颊,视线柔软得如同最幼细的羽绒,林夕这才从空洞里回过神来,眼睫微颤,视线对上他的,鼻子立时一酸,眼泪就如断线的珠子般落下来。   向南赶紧把她抱进怀里,结实有力的双臂牢牢地环住她的腰,将她保护在自己胸前,林夕纤细洁白的手指紧紧扣住他手臂,脸埋进他宽厚温热的胸膛,像在惊涛骇浪中抱住了她的定海神针,无声而放肆地痛哭。   自从傅夜司被送进急救室,到现在都还是没有出来,她真的好怕,怕他有个什么万一,她这一辈子都赔不起……   向南一边顺着她的背安抚,一边吻着她柔软的发顶,低声地呢喃:“他不会有事的,他救了你,老天一定不会让他出事。”   林夕仍是哭,仿佛恐惧会随着泪水一起离开她的身体。不知多久以后,痛哭才渐渐收起,转为抽泣,向南稍微松开了她一点,拿出纸巾替她擦眼泪:“好点了么?”   林夕拿过他手上的纸巾,擤着鼻涕啜泣:“嗯。”   向南在她身边坐下,柔声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夕这才断续地把事情说了一遍,向南亦听出其中蹊跷,这显然不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而是有人蓄意肇事,只是对方的目标,到底是傅夜司,还是她?   片刻后,邵孟买了咖啡回来,走到林夕身前,将温热的纸杯塞在她手里,眉心蹙着担忧:“抢救的时间不会短,喝点这个会好一些。” 依照他目测,那样的伤势送进去,不到半夜是出不来了。   林夕捧着杯子暖手,触到杯壁才惊觉自己指尖已经凉透:“警局那边有消息了么?”   邵孟微微摇头:“我刚才打过电话去问,暂时还没有进一步消息。”   林夕垂着头默了默,站起来:“我去给蔺叔叔打个电话。”   向南看着她拿着手机走远,心里再明白不过她口中那个蔺叔叔是谁——帝京GONG安局局长蔺郑华。如此一来,相信此案的侦破不会是问题。   *   直到半夜,更深露重之时,急救室那盏刺眼的红灯才熄灭,医生们戴着蓝口罩,疲惫地从里面走出来。   林夕三人立即围了上去,没人敢问话,都屏住呼吸死死盯着主治医生的脸,企图从他那被遮挡得只剩双眼睛的脸上看出一点端倪来。   死了,还是,活着?   主治医生抬起手臂,慢慢地摘掉脸上的口罩,嘴角挂着极浅的笑意:“病人暂时脱离了危险期,现在就等他醒过来再做进一步检查。”   此言一出,三人均是松了口气,林夕摁着自己方才还在狂跳的心口,像是过山车终于抵达了终点,向南站在她身侧,左手轻轻握上她的右手,十指相扣,安抚地摩挲,她回头看了他一眼,出人意料的温顺,没有挣开。   之后傅夜司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嘴里插着呼吸机,身上连满管线,林夕站在房间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朝里望,双手在胸前绞成一团,下意识地问向南:“你说他什么时候会醒?”   向南站在她身后,握了握她瘦削的双肩,柔声:“你今天太累了,我在这儿替你看着他,让邵孟送你回去,洗个澡睡一觉,白天再过来。”   林夕固执地摇头:“我要在这里陪着他,要不是因为我,他不会出事。我不想他醒过来时,一个熟悉的人都看不见。” 他的父母在他幼年时就过世了,由爷爷把他拉扯大,去年冬天时,老人家八十多岁,最终没能熬过寒冬,也仙去了。傅家三代单传,如今只得他一人,孤零零一人。   向南心知劝不动她,便拉她到椅子上坐下:“你不知道会等多久,还是先坐会儿,闭着眼睛休息一下也好。”   林夕依旧摇头:“我不困,也不累。” 说着怔了怔,星眸里满是惆怅:“你说世事怎么能那么无常,前一秒还是好好的一个人,我不小心摔了一跤,他来拉我,还替我拍掉身上沾的树叶,下一秒他就躺在血里。”   说到这里,她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到白色连衣裙的下摆,上面猩红的血迹深深地灼痛她的双目,她下意识地,拼命地用手去擦,血迹却早已干涸,怎么都擦不掉。于是她越擦越急,双眼通红,向南见状,忙捉住她的双手,将她紧紧地抱进怀里:“好了别擦了,不是你的错,别自责,他不是已经度过危险期了么?不会有事了。”   林夕在他怀里闷声闷气地回答:“我怎么能不自责?要不是因为我,他根本不用受这种罪。”   *   邵孟回家替林夕拿换的衣服,向南就陪着她一直等。   林夕头靠在冰冷坚硬的墙壁上,无言地注视着玻璃后的一切,夜阑人静,只有仪器上的数字和波纹在跳动,不知道躺在床上的他,有没有在做梦,会不会是,幸福的梦。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坐着,直至破晓时分,林夕的手机响起,才划破了这一世安宁。   她拿起来一看,是蔺政华的号码,原本她还有些头昏脑涨,现在立马一个激灵,清醒了,迅速接起来,那头传来厚重的嗓音:“夕夕,昨晚肇事的嫌疑人抓着了。”   林夕立刻问道:“谁?”   “是个女的,名字叫温暖。”   林夕头嗡了一下,像是一口古老的挂钟被重击之后,发出连绵不断的回响。温暖?   温暖!   握着机身的手紧起来,指关节血色褪去,泛起青白,她咬着后槽牙道:“我认识她。蔺叔叔,我想见她,能不能把她送到医院来?”   蔺郑华爽快道:“那我派人给你带过去。”   “谢谢。” 挂上电话,林夕眉头紧蹙,仍有些不敢相信,温暖是工于心计,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她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来,竟然敢做出这种事情来。   向南听见她叫对方蔺叔叔,便知道是蔺郑华打的电话,伸手揽了揽她的肩:“凶手抓到了?”   林夕嗯了声,抬眸望向他:“他说是温暖干的。”   向南一震,脸色顿时一变,猛然想起那日温暖来找他要钱,他坚决不给,她当时就放了狠话,若是她爸出事,她不会放过他。现在想来,他隐隐觉得,两件事中必然有联系:“你刚才是让蔺郑华把她送到这里来?”   林夕点了点头,见他脸色有些古怪,问道:“怎么了?莫非你还怀疑蔺叔叔话里有假?”   向南摇了摇头,脸色笼上一层忧虑:“夕夕,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与其等温暖到了被说破,不如自己先坦白。   林夕视线狐疑地在他脸上转了一圈:“什么事?”   向南便将那天温暖如何来要钱,他为什么没有给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林夕沉默片刻:“她这么做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等她来了就知道了。你没有借钱给她是对的。”   *   很快地,两个便衣就押着温暖到了重症监护室,她走进来时,头发蓬乱,满身尘土,像是在抓捕过程中强烈地抵抗过,又被残酷地镇压。眼神木然,双手被镣铐锁住,垂在身前,上面搭着一件衣服,巧妙地遮住了手铐。   一见林夕和向南,她表情立马狰狞起来,对着林夕道:“你果然是命好,连出个车祸都有男人不要命地保护你。你到底哪点值得?让那些男人一个接一个地都为你发疯?”   林夕掐着掌心克制想要抽她的冲动,咬牙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 温暖冷笑一声:“因为你该死。要不是因为你,傅夜司不会娶我,我爸也不会因此染上赌瘾,要不是因为他染上赌瘾,就不会欠高利贷的钱。” 顿了顿,她望着向南,继续道:“要不是因为你不给我钱还债,我爸就不会在逃债时不小心被车撞死!现在那些债务要我来还,你知道还不出钱,他们会怎么对付我吗?”   说完她仰天大笑道:“反正我都是死路一条,不如拉几个陪葬的,你该死,傅夜司也该死,他现在躺在里面,全都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林夕沉默良久,忽然箭步上前,抬手抽了她一耳光,力道之大,温暖整个身子都歪向一边,脚下趔趄,差点摔倒。待到站稳后,她捂着发痛的脸颊望向林夕,却看到一张全然陌生,如鬼魅一般的脸,耳边听见她轻细的声音,不大,却渗着透骨的寒意:“他现在在里面受的每一分痛苦,我都会一一在你身上讨回来,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49   之后,温暖被带回警局,检方将按照法律程序对她进行起诉。傅夜司生命体征稳定,但一直未曾苏醒,林夕寸步不离,始终守在重症监护室外。   医院竭尽所能,为他们保障了隐私,但到处充斥的消毒水味,走廊尽头若有似乎的嚎哭,都将人的心紧紧揪住,仿佛在这里,无时不刻不在上演着生离死别。   林夕曾经在医院里住过很长时间,那场车祸,几乎夺去了她的命。原本父母对她只是宠爱,在事故后,就变成无止境的溺爱和纵容,好像生怕不对她好,万一来不及了怎么办。   如今林夕也懊恼,早知道,就该再对傅夜司好一点,如果他有个什么万一,自己根本就没机会补偿了。   门吱呀一声,开了,向南从外面打包了食物回来,在她身边坐下,替她打开盖子,将勺子塞进她手里:“吃点东西,再这么下去,他还没醒,你就先倒下了。”   热气腾腾的皮蛋瘦肉粥,冒着袅袅香气,林夕却依然是没有胃口,轻轻叹口气,摇头:“先放着吧,我现在吃不下。”   向南皱了皱眉头,两天来她不吃不睡不听人劝,身子眼瞅着都瘦了一圈,眼底也泛起疲惫的青色,想到这些,他语气下意识地重了些:“你这样折磨自己,他就会醒过来么?他就会看得见么?”   林夕目不转睛地盯着玻璃窗后躺在床上安静沉睡的傅夜司:“他不会醒也看不见,但是至少我会好受一点。”   “你以为这样你就是在赎罪?” 向南固执地把粥碗塞到她手里,一脸严肃地说道:“你觉得他会希望救了你,然后看着你被饿死?”   林夕视线微动,转过脸来望着他,向南微蹙着眉头,继续说:“好好把饭吃了,养好身体,之后才能给他赔罪。” 说完握了握她的手,声音柔了下来:“我会跟你一起,他救了你,我也欠他。”   林夕望着他的眼眶顿时有些酸涩,良久后,含糊地嗯了声,终于拿起勺子,舀起饭盒里的粥往嘴里送。   见她肯吃饭了,向南这才松了口气,视线在她侧脸上巡梭,良久后,伸手抚了抚她柔软的发顶,神情极为复杂,林夕察觉他的动作,抬眸望过去:“怎么了?”   向南敛起神色,微微摇头,回避道:“没什么。”   当年,因为自己救了她,所以她才爱上了自己,现在换做傅夜司救她一命,那她会不会也……?   林夕和他相处十年,早已熟悉他的微表情:“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沉默片刻,向南还是开了口,笔直地望着她的眼睛:“也许我现在说这个有些不合时宜,但我还是想说,以前的事,是我不对,以后你有任何不喜欢我的地方,我都会改,所以你可不可以原谅我,再给我一次机会?”   林夕怔了怔,安静下来。这两天因为傅夜司的事,她暂时没有精力去想别的,所以之前对向南的恨也被她抛到了一边,反而是在她惊惶无助时,他的出现令她感到心安。她没有去细想那意味着什么,只是现在突然被他问起来,她一时难以回答,她真的做好原谅他的打算了么?   人待在不同的环境里,心情也会受到不同的影响。待在医院里,见到过失去至亲的人在痛哭,就会觉得自己那点小苦难算得了什么?不如好好珍惜眼前人。   只是,傅夜司还没醒,自己又在办移民,而且还有她爸那关,想一想都觉得混乱,她只得老实说道:“现在的情况有点复杂,我拿不定主意,不过我答应你,等傅夜司醒了,我一定会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尽管这不是最完美的答案,但向南已经知足了,至少她还愿意考虑,不像以前那样,连谈这个话题的余地都没有:“好,那就等他醒了再说。”   *   在重症监护室待了72小时之后,傅夜司因情况稳定,被转入了一般病房。期间林夕和向南一直陪护左右,几乎没怎么合过眼,中途桃芝和隋青青她们也前来探望过。仁恒的业务暂时交给副总裁刘旭明打理,朗廷的也交给副总裁闫朗全权代理。   在他昏迷的第四天中午,窗外阳光正好,斜落他床前,病房里听得见叽叽喳喳,清脆的鸟啼,楼下成排的香樟盛放,站在窗前,就能闻见那沁人心脾的幽香。   林夕坐在病床边,看着他头上包裹的白纱布,被重创出血的地方,至今还染着一团猩红,大腿骨折处已经包上了厚厚的石膏。医生说他的伤势应该没有大碍,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迟迟不醒过来。   她直觉地握住他的手,问他:“你是不是在做什么美梦,所以不愿意醒?”   躺在床上的人没有任何反应,倒是窗前的向南回过头来望了她一眼,视线落在她握着傅夜司的手上,顿了顿,又移开,继续望着窗外。他不喜欢她碰别的男人,只是这样的情况下,他也无法多说什么。   忽然响起一阵手机铃声,在安静的病房显得尤为突兀,林夕愣了会儿,马上反应过来是傅夜司的,她之前帮他接过几次电话,都是公司的人打来的,她只含糊地说他病了,公司事务由副总闫朗代理,以免军心不定。   而现在打来的这个人,没名没姓,只是一串号码,她狐疑地接起来:“喂?”   那头隔了好久,才传出一个细微的声音:“喂?请问……傅夜司在不在?”   是个女孩子。林夕吃不准她是谁,只含糊道:“不好意思,他现在不太方便接电话。请问你是谁,有什么事情找他?”   那头安静了会儿,才小声地说:“我叫晨曦,我……” 欲言又止地顿了顿,她改口道:“能不能麻烦你转告他,让他方便的时候,回我一个电话?打这个号码就行。”   晨曦?林夕想起来,她不就是那个长得像她,跟傅夜司一起开新闻发布会的女孩?略作考虑,她说道:“我想,他短时间内大概没办法回你电话,他出了点意外,现在在医院。”   “什么?” 晨曦声音大了点,有些惊慌失措地问:“怎么会这样?他伤到哪里,要不要紧?”   林夕沉默了会儿:“对不起,他是为了救我,到现在还没醒。”   “……” 晨曦忽然没了声音,好半晌后才问道:“你们在哪家医院?我想来看看他。”   *   不久后,病房门口便响起两声轻叩,跟着把手转动,一个女孩子走了进来,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似是一路飞奔赶到。   林夕从病床边站起来,走过去,朝她伸出手,轻声说道:“你就是晨曦吧,你好,我是林夕,傅夜司的……朋友。”   晨曦伸手和她稍微握了下,视线停在那张和她相似,但更加清丽的脸上,表情一时间千变万化,良久后才深吸口气,低低地道:“你好。” 说完将目光移到病床,忧心忡忡:“他怎么样了?”   林夕叹气:“身上的伤倒是没有大碍,大腿骨折,只是落地时头部受了撞击,一直昏迷不醒。”   晨曦步伐沉重地朝着病床走去,安静地站在他旁边,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的脸。林夕跟着过去,她从电话里就听出晨曦对傅夜司有着不同寻常的关心,所以连带着对她,都有了几分歉意:“对不起,要不是因为我,他不会弄成这样。”   晨曦转过脸来望着她,手指微蜷,勉强地挤出个笑:“你不用对我道歉,我不是他什么人,我只是,想来看看他。”   林夕一滞,她以为傅夜司对她多少会不一样,至少应该有点暧昧或者好感什么的,但从她刚才的表情和语气,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晨曦安静片刻,又问:“那医生有说他什么时候会醒吗?”   林夕沉重地摇了摇头。   “他会不会……” 晨曦话到嘴边,又把后半句咽了下去,不吉利的话还是不要说。   “不会。”   一道斩钉截铁的声音从角落沙发传来,晨曦这才注意到,那里坐了个男人,而那个男人,竟正是上次到幼儿园找她那个。   向南从沙发上站起来,神情肃穆:“就算他想,我也不会让他一直睡下去。” 傅夜司要是不醒来,林夕就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他绝对不会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话音甫落,监测心跳的仪器忽然嘟嘟嘟地响起来,傅夜司心动过速,林夕吓得冲过去狂按铃,医生还没有赶到,他就猛地双眼一睁,醒了。   屋里三人均是意外又惊喜地望着他。晨曦愣在原地无法动弹,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怕他看见她会生气,向南则是安静地注视他,表情明显松了口气,林夕凑到他身边,激动地问:“你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还有哪里痛?”   傅夜司空洞地眨了眨眼,鼻翼连续动了好几下,似乎在嗅着什么,好半晌后才有气无力地说:“夕夕?”   他没有扎输液针的那只手抬向空中,胡乱地抓着,林夕赶紧上前握住:“我在。”   傅夜司紧紧扣住她的手,手背上青筋暴起,艰难地涩着嗓子问:“为什么我看不见了,也听不见声音……”   ☆、50   “为什么我看不见了,也听不见声音……”   他握着她手的力气有些大,林夕手心传来一阵阵生疼,仍旧敌不过突如其来的震惊,他看不见,也听不见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望向晨曦和向南,两人表情都和她一样,满脸的难以置信。   林夕一时也没了主意,本能地安慰着:“别着急,医生马上就来,你先不要激动。” 说完了,才反应过来他听不见,只得往床边一坐,用两只手紧紧地握着他的手掌,给他安抚。   傅夜司觉察床边陷下去一点,手也被她紧紧握着,柔嫩细腻的掌心包裹住他的,温热而坚实。他也更加用力地反握回去,像抓着唯一可以求生的浮木,胸口剧烈地起伏,艰难地在消化这一事实。   他看不见,听不见,唯独嗅觉还是健全,因为他鼻子异于常人,所以依靠气味就能轻易辨识出林夕。在这个黑暗而无声的陌生世界,她是唯一可以信任的人。   医生很快就赶到,简单地检查后要推他出去拍片子,傅夜司一直抓着林夕的手不肯放,她也只好随着他一起去。向南和晨曦也跟在后面,两人各怀心事,始终沉默。   拍片结果,有块血肿压住了他的神经,才导致他失明失聪。向南看一眼傅夜司握着林夕的手,压下心中不快,问医生道:“那这个是暂时性,还是永久性的?”   医生蹙着眉头:“这说不好。如果血肿被慢慢吸收,那他就能恢复视力和听力,反之就……”   向南一挑眉:“能做手术吗?把血肿取出来就好了吧。”   医生叹口气:“从片子上看,这块血肿的位置十分危险,手术的可行性还需要专家会诊,我暂时无法答复你。”   向南沉着张脸:“那就麻烦你们尽快会诊,如果需要任何帮助,务必要告诉我。”   *   检查完毕后,傅夜司被送回病房。虽然他看不见也听不到,但能感觉病床被推出推进的震动,以及被抬到仪器上送进去扫描的过程。握着林夕的手,他问:“检查完了吗?”   林夕摊开他的掌心,素净的指尖在上面轻轻写了个字母Y,代表Yes。   傅夜司又问:“那医生怎么说?”   林夕这下有点犯愁,这可不是简单的Yes和No能回答的问题。   傅夜司觉察她迟迟没有在他掌心写字,心知是他问的问题太复杂了,便换了个问法:“我会好起来吗?”   林夕犹豫片刻,还是在他手心写下Y。   傅夜司顿时松了口气,整个身体都不再紧绷,放松下来:“那就好。” 说完又自嘲地笑笑:“说实话,现在这样,我真有点怕。”   林夕安抚地拍拍他的手,像是在说别怕,我在这里。   傅夜司和她十指交握,扣住她的掌心,沉默良久,才忐忑地问:“你会离开我吗?”   林夕安静了会儿,在他掌心轻轻写下了字母N。   傅夜司满意地笑了,这么些年,他从来没向林夕提过什么要求,他不想那么自私,强加自己的意愿在她身上,然而现在,他怕了,他怕一个人留在这个死寂的黑暗世界,所以要她陪着他。   另一边,晨曦望着病床上的两人,双眼酸涩。向南坐在角落的沙发,望着两人始终交握,几乎不曾松开的双手,面色沉重,心如同被绑上一块巨石,在令人窒息的海里越沉越深。倘若傅夜司不能好起来,依照林夕的个性,势必会一直陪在他身边,那自己跟她,就完全没有任何可能了……   *   傅夜司体虚,醒来没多久就又睡着了。向南走上前,从背后握住林夕瘦削的双肩:“你已经几天没合过眼了,回去睡会儿吧,这里我看着就行。”   林夕轻轻摇了摇头,因为背对着他,向南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听得她说:“我不走,他醒了找不到我,会害怕。”   向南心像被针扎了一下,陷入沉默,片刻后,妥协道:“那你就在这里的沙发睡,不休息会儿你身体吃不消。我来守着他,要是他醒了,我叫你。”   林夕大概也是累得狠了,这才点了点头,将手从傅夜司掌中抽出来,站起身。旁边晨曦见她要休息了,多少觉得自己杵在这儿像个外人,便主动道:“那个,我就先回去了,之后再来看他。”   林夕微微颔首:“谢谢。那我就不送了。”   晨曦再看了傅夜司一眼,转身离开。向南扶着林夕到沙发上休息,替她盖好毯子,掖好边角,守在她身边直到她睡着。   所幸傅夜司这一睡,睡到了第二天早上,林夕也因此睡足了时间,精神恢复了些。她醒来时,第一眼就看见向南坐在她身边,墨黑的眼眸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就像是看着她睡了一整夜。她不由面色微窘,支起身子从沙发上坐起来:“现在几点了?”   向南抬腕看了看表,柔声:“七点过一刻。”   林夕紧张地朝病床望了一眼,傅夜司仍在睡,她安下心来,又转回脸望着向南,这才发现他下巴长出了短短硬硬的青色胡渣,眼底也是一片乌青,看起来憔悴极了。比起她,他更是五天五夜没有合过眼,她有些于心不忍:“你别再陪着我了,回去休息吧,这儿我再找别人来帮忙看着。”   向南固执地摇头,嗓音因为疲惫而显得异常暗哑:“这个时候我怎么可以丢下你一个人。”   林夕胸口微震,没有避开他的视线,两人对视片刻,她轻声说:“那你也要休息,我们根本不知道他这样的状况会持续多久。”   向南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安慰:“他一定会好起来的,不会太久,我请了最权威的专家赶来,昨天他们彻夜紧急会诊,只要能拿出手术方案,他很快就会好。”   林夕点了点头,轻声说:“谢谢。”   向南眼含笑意地望着她,目光温柔如水,他追了她快半年了,今天是她态度最为软化的一天,会关心他没有休息,会对他说谢谢,会不再避开他的视线跟他说话,而就是这么微小的变化,让他的心像喂了蜜糖一样甜,仿佛这些天来的辛苦都不值一提,完全值回票价。   就在两人安静对视,有什么异样的情绪即将涌动之时,病床上传来一声低低的呼唤:“夕夕?”   林夕身子跟过电一样,立刻从沙发上弹起来,奔到傅夜司床前,握住他在空中乱挥的手,下意识地说:“我在这里。”   傅夜司一旦握住那只纤细的手,就立刻安静了下来:“我还以为你走了。”   林夕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记起他听不见,只得微微叹气,用力握了握他的手,以示她不会离开。   傅夜司蠕动了下身体,道:“夕夕,我躺得难受,能不能帮我把床摇起来?”   林夕立刻替他把病床摇高,同时吩咐向南道:“去倒点水来,给他洗漱。”   向南瞅了傅夜司一眼,虽不情愿,但毕竟自己欠他,还是乖乖拿了水盆给他倒水。   傅夜司调整了下姿势,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着:“谢谢。”   向南倒好水,林夕拧出条毛巾,仔细地给傅夜司擦干净脸,之后又摊开他的掌心,在上面一笔一划地写着漱口二字。大概是因为笔画有些多,他不适应,一时没反应过来她写的什么,茫然地摇头。   林夕又重写了一遍,这次动作很慢,傅夜司明白过来:“你是想让我漱口?”   林夕在他掌心写Y,跟着拿起水杯送到他嘴边,傅夜司会意地含了一口,放在嘴里咕噜咕噜,向南拿水盆在他身前接着,待他漱完口把水吐在里面。   洗漱完后,林夕在他的掌心一笔一划地写着饿字。   这次傅夜司很快反应过来,笑了:“是有一点饿。你是不是要去给我买吃的?”   林夕又写Y。   傅夜司点着头:“谢谢。” 跟着想起什么:“这些天,你都是一个人在照顾我?”   林夕看了向南一眼,在他掌心写N。   傅夜司略微思索,便猜:“向南现在也在这里?”   林夕又写Y。   傅夜司忽然就沉默了,没再说一句话,脸上也没什么表情,看不出情绪。   林夕摸不清他的想法,在他掌心画了个问号。   傅夜司安静良久,这才开口:“我不想要他在这里,不想他在你身边。”   林夕一时有些尴尬,不知道怎么回应这个问题。   向南则是额角青筋一跳,很想对他暴吼这由不得你!但是无奈他根本听不见,只得瞪他一眼,对林夕道:“我出去买吃的。”   林夕点点头,嘱咐:“别买太难消化的食物,最好是白粥。”   向南一脸阴郁地转身出门:“知道了。”   林夕回过头,又在傅夜司掌心写下OK,作为安抚。   傅夜司嘴角忍不住浮起笑意,精神似乎比刚才好了些:“夕夕,我们来练习猜字吧,我来问问题,你在我手上写,我来猜。”   林夕写Y。   傅夜司想了想:“开车撞我们的那个凶手,找到了么?是谁?”   林夕在他手上慢慢写温暖的第一个字。   傅夜司感受着手上的笔画:“温……温暖?”   林夕写Y。   这个答案,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傅夜司甚至觉得,连她的作案动机都不需要问了,她本来就巴不得他死。   顿了顿,他又问:“你昨天告诉我,我的眼睛和耳朵会好,怎么才能好?”   林夕在他手心简单地写了手术二字。   傅夜司恍然:“原来是做手术。”   林夕犹豫片刻,还是决定告诉他实情,慢慢地写:医生在会诊,讨论手术可行性。   每写一个字,傅夜司便会念出来让她确认,短短一句话,平时说只用大概三秒时间,写下来,加上他确认,却花了好几分钟。   写完傅夜司大概明白了她的意思,言下之意,即手术做不做得成,还要看专家的意见,能做自然最好,做不成,大概就只能看天意了:“那我就等医生的会诊结果。”   林夕拍拍他的手,两人又练习了些别的字。傅夜司丧失听觉和视觉之后,其他的感觉倒是变得敏锐起来,多练习几次,他就能很容易猜出她写的是什么。   那头向南买了粥回来,在病房门口看见林夕亲切地待他,心中百般不是滋味。从男人的角度,他自然是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对另一个男人那么好,整日整夜照顾,就差没耳鬓厮磨,然而从人的角度,他却没办法阻止这一切,他欠傅夜司人情,必须要还,而林夕也需要从心理上赎罪,他不能因为自己不想,就阻止她去做这些事。   ☆、51   在门外看了两人一会儿,向南深吸口气,摒除脑中杂念,推门走了进去。把粥碗端到林夕跟前,送至她手上,他又一言不发地退到一旁,看着她舀出一勺粥,仔细地吹凉了,再喂进傅夜司嘴里。   那画面,亲昵得就像是情人一般。   看着看着,他眼里就要冒出火来,几乎是咬着牙根地想,现在就让他,等他手术完康复之后,他绝不会让林夕再这么温柔地对他!   小小一碗粥,喂了快半个小时,傅夜司这才吃好,剩下的空碗向南默默地捡去扔在垃圾桶里,又贴心地把林夕那份早餐送到护士那里热过之后,再端回来给她吃。   不一会儿,病房外就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听就是一群人,紧跟着房门被推开,穿着白大褂的专家组走了进来,林夕和向南都立刻站直了身子,向南更是上前一步,对着为首那个问道:“会诊出结果了?”   满头银丝的老者推了推眼镜,面有难色:“病人血肿的位置过于危险,若是强行切除,损伤到神经,就会造成永久残废。”   向南眉峰不由紧蹙,骨节分明的手指逐渐握了起来,沉声问道:“手术成功的可能性有多高?”   老者轻轻摇头,叹气:“不足百分之十。如果不做手术,就只能看天意了,血肿也许可以被自行吸收,也许不能,这个可能性我们也说不好。”   向南咬牙憋着自己的脾气,才没有冲动骂人,他请的都是国内一线专家,竟然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问什么都说不知道,要他们何用:“那我再找国外的专家来看!”   老者再推了推眼镜:“你的心情我理解,你有自行选择的权利,不过我说句实话,国内在这个领域的水平,已经不比国外差了,我建议你们做最坏的打算,跟病人好好商量一下之后,再做决定。” 说完,他便带着那帮专家们散去了。   林夕听到这个结论有些腿软,一下子又跌坐回床边,愣愣地看着两眼失焦的他。   傅夜司觉察她坐下来的那个冲击力要比之前大,像是失去控制一般,不由将掌心里拉着的手握紧了些,柔声问道:“怎么了?”   林夕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说实话,求助地回头望着向南,向南沉思片刻,觉得这件事虽然难开口,但是必须得告诉傅夜司,就朝她点了点头,示意她讲。   于是林夕在他掌心慢慢地写下了会诊的结论:专家说手术成功率不足百分之十。   傅夜司在那个十字写完之后一愣,喉结上下滚动一圈,沉默了好久才涩着嗓子问:“如果不做手术,我就不会好了,是吗?”   林夕又慢慢写:你脑子里有血肿,压住了神经,不做手术也许可以被自行吸收。   傅夜司安静片刻:“也许可以?那就是说,也许不会被吸收,那我岂不是……” 他话没说完,不想让她过于内疚。   林夕顿了顿,又无比自责地写下: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在你身边支持你。   傅夜司不由心中一震。他这一辈子,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和林夕那么亲密,可以无时无刻地牵着她的手,可以理所当然地让她喂饭洗脸,甚至得到她无条件的支持。   他忽地不想失去眼下拥有的一切,他想,他都伤成这样了,是不是可以任性一点:“如果我好不了,你还会陪着我吗?”   林夕微微笑了笑,在他手心坚定地写了个会字。   傅夜司眼眶顿时有点湿,手颤抖地,摸摸索索地,抚摸上她的脸颊,林夕没有躲,头贴在他掌心,望着他空洞失焦的双眼,心里做了决定,倘若他真好不了,那她就用一辈子去还。   他稍微坐起来一些,用指尖细细描摹和感受她侧脸的轮廓,胸中情绪激荡,生平第一次,他有了想要把她据为己有的念头。以前他不愿意去要求,不想那么自私,不想强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内心深处,甚至因为害怕被她拒绝,而不敢提任何要求,只要能远远地守护她就好。   但是现在,比起被她拒绝,他更害怕一个人待着,他身边已经没有亲人了,林夕就是他最亲最亲的人,他想要她陪着他,而他也内心窃喜地发现,现在只要他肯提要求,她似乎都会答应他。   再加上虽然他看不见听不见,但他知道向南一定还在这里,他怕如果他再不发动攻势,她就会被向南抢走,于是,他捧着她的脸颊,嘴唇颤抖了两下:“夕夕,我可以再任性一点吗?”   他的话没头没脑,林夕听不明白,怔怔地望着他,只听得他又继续问道:“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林夕没想到他会突然说出这种话来,身子整个僵住,脑子懵得不知道如何回答。   而他声音并没有刻意放低,原本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向南也瞬间张开了眼睛,牢牢地望着林夕,紧张到连大气都不敢喘。   气氛一时陷入僵持,病房内鸦雀无声,连根针掉地上都听得见。   林夕望着傅夜司失神的双眼,心思百转千回。在他身上,她现在仍分得清恩情和爱情,不像当初被向南救起,再次见到他那一瞬间,耳膜内心跳如鼓。   只是,她又如何说得出拒绝?他为了救她,差点连命都没了,现在眼睛耳朵能不能好都是未知,她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再摧毁他的心愿?   反正他如果不好,自己都是要陪在他身边的,那么多一个女朋友的头衔,也没有什么分别,这么想着,她拉下他的手,在他掌心写了个好。   傅夜司咧开嘴角笑了,手重新摸索上她的脸颊,沿着细腻的脖颈下移,扶在她颈后,稍微一用力,便将她带向自己,双唇相触,和他想象中一样柔软,芬芳馥郁。   林夕惊得张大了眼睛,下意识地想要推开他,但下一秒,她硬生生地止了动作,僵硬地闭上了眼,任他干燥的唇紧紧贴着她的。   那头向南看着两人拥吻的画面,顿时腾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脖颈上青筋暴起,脸色寒得渗人,胸口处更是像插入了一把高速转动的电钻,搅得血肉横飞,双眼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他怎么可以吻她?!怎么可以!!!   胸膛因愤怒和痛楚而剧烈起伏,他气到手都在发抖,脑子里的理智轰然断线,大步走过去,拽住林夕手臂一把将她从傅夜司怀里拉了出来:“你到底在做什么?!就算你欠他,犯得着用这种方式还?!”   林夕愣愣地望着他,他眉峰紧蹙,视线如刀刃般锋利,白色的眼仁上拉起猩红的血丝,似是气得不轻。她知道他不好受,也知道这些天他的辛苦和疲惫,只是事情已经失控了,朝着他们根本没有预料到的方向发展下去。   沉默良久,她咬了咬下唇:“你觉得我能选择偿还的方式?给他钱,还是给他找保姆?” 顿了顿,她继续说道:“你之前问我的问题,我想我现在可以回答你了。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再给你机会,我跟你,大概是缘分尽了,所以就这样算了吧。” 傅夜司已经是她没有办法推卸的责任,他身体弄成这样,随时都需要人照顾,她根本不可能离开他,又怎么给别人机会?   向南双眼胀得通红,有什么透明的液体在慢慢上升,那种会永远失去她的恐惧一点一点地啃噬着他的心脏,痛到锥心刺骨,然而最难过的是,他根本无计可施,他没有点石成金的金手指,可以瞬间把傅夜司变回一个健康的人,他也没有足够的分量去劝说林夕不要留在傅夜司身边,她根本不会听他的话。   林夕不忍再直视他的脸,将视线垂落下来,轻声道:“好了,你太累了,回去休息吧,这已经不关你的事了,你留在这里,也起不了任何作用。” 傅夜司要的,只是她一个人的偿还,他固执地陪在这里,真的无济于事。   向南手掌紧握成拳,咬着后槽牙,用着最后一丝耐力问:“好,你要还债,我等你,但是如果他眼睛耳朵能好起来,你还是要留在他身边?”   林夕视线微颤,最后化作唇边一缕叹息:“现在谈这些没有意义,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目前最要紧的,就是让他选择一个方案,如果他想手术,就要尽快安排人手,如果不想,也许就需要找些别的方法,看看能不能化掉他脑子里的血肿。”   向南望着她沉默良久,终于还是转身离开了病房,门砰的一声关上。   事到如今,他做不到那么坚强,可以留下来看着傅夜司对她予取予求,他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找方法把他治好,说不定还能有一线生机。   ☆、52   傅夜司慎重地考虑之后,暂时选择放弃手术,毕竟风险太高,而他又不属于幸运的那类人。还是先保守治疗,定期观察血肿,看会不会被自体吸收。如果实在不行,最后再考虑手术。   对于他这个决定,林夕也表示支持。因为他不愿意在医院久待,她便找人把他送回了家里,有熟悉的佣人照顾,私人医生也可以上门来做诊疗。为了就近伺候他,她也暂时搬了过去,住在客房。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她和父亲林泽平大吵了一架。林泽平自然不愿意让女儿守着一个又聋又瞎的男人,就算他是为了救自己女儿才弄成那样,但是恩情归恩情,女儿的幸福当然更加重要。   只是林夕的脾气也倔得像头牛,硬碰硬的结果就是两人只能不欢而散,其实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林泽平无奈之下,想到了向南,虽然这个男人他也不喜欢,但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起又聋又瞎的残废,向南好歹还算个正常人。   两人通了一次电话,向南告诉他自己一方面在邀请国外的专家前来给傅夜司诊治,另一方面也在搜寻些民间的偏方,好歹死马当成活马医,什么都要试试。林泽平告诉他,希望他无论如何劝回林夕,如果这个过程中有任何困难,都可以向他求助。   另一方面,傅夜司落下残疾的事始终纸包不住火,被公司的领导层知道了,顿时炸开了锅。他们原以为只是出了点小意外,休息十来天,他还是可以回来处理公务,哪里知道他竟变成了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的残疾。如此一来,公司前景堪忧。   缺乏信心的某些股东,一面死守着这个消息,一面开始偷偷脱手持有的股票。副总裁闫朗心怀不轨,趁这样危机的时刻想要越俎代庖,召集股东大会欲弹劾傅夜司。   而自从傅夜司出事,所有关于他公司的电话,都是由林夕代接。当她听到要傅夜司参加股东大会时,她就猜到了事情的走向,这也是为什么她无法离开傅夜司的原因之一,一个又聋又瞎,连上厕所都无法自理的人,别说公司里如狼似虎的董事,就是在家里,要是没有个做主的人,他都势必会被欺负死,保不齐某些别有二心的佣人想要钻他的空子。   而她早就知道,不能对人性保持过于乐观的态度。   *   股东大会当天,林夕为傅夜司准备了轮椅,给他穿了身熨烫得妥妥帖帖,剪裁精细的黑色西装,令他猛然看上去,气场仍然锋利。   向南在头天晚上就给林夕打过电话,告诉她第二天他会先来傅宅和她汇合,因为去年斗朗廷的那次事件,他手上握有收购的一点朗廷股份,也受邀参加了此次股东大会。而林夕需要支持,就同意让他来了。   早上下着小雨,林夕将傅夜司安置在轮椅上,推着从别墅大门出来,向南候在门口,为她撑起一把巨大的黑伞。两人对视一眼,虽然什么也没说,彼此却都读懂了对方的心思,他的不放弃,和她的左右为难。   沿着别墅门前的青石板路,两人并肩慢慢向前走,林夕安静地推着轮椅,向南则不动声色地把雨伞朝她的方向移。他特意重金从美国请来的专家,得出的结论也和国内的医生一致,而傅夜司坚持不同意高风险的手术,要听天命,但从最近的脑部扫描结果来看,那块血肿一点也没有变小的迹象。   他曾感到深深的绝望,他还住在她的屋子对面,时常经过她的门口,却清楚地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他甚至拿不准,未来的未来,他还有没有机会可以跟她在一起。   然而有些事,去努力了,去争取了,不见得有机会,但是不去努力,不去争取,就注定没有机会。所以他要去赌,赌他的运气比傅夜司好,因为他一直都是幸运的,能遇见她,被她爱了那么久,就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运气。   车子停在青石板小径的尽头,向南先上前一步,替她拉开车门,然后协助她把傅夜司扶上去,跟着就开车到了朗廷总部。   乘电梯上楼,林夕推着傅夜司朝会议室走,向南随在她身侧,当推开大门时,里面原本讨论得沸沸扬扬,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众人皆惊异地望着他们,对向南倒是不陌生,只是推着傅夜司那个女人,究竟是何许人也,怎么看着有些面熟。   林夕平静地环视四周,对那些异样的眼光倒是无所畏惧,将傅夜司慢慢地推到主位上,弯下腰在他掌心写了两个字:到了。   傅夜司握了握她的手,示意自己知道了,跟着清清嗓子:“在股东大会开始之前,我有件事想正式说明一下,相信大家也都已经听见了关于我身体状况的风言风语,我在这里统一确认,是的,我的视觉和听力都已经丧失,什么时候能康复还不清楚,所以公司的事务我暂时无法处理了。”   下面立即有股东对公司的前景表示了担忧,纷纷扬言要撤资撤股,副总裁闫朗马上跳出来说:“既然傅董自己也承认了,目前的身体不具备管理公司的能力,不如就回去好好休养,至于谁来接替他的工作,相信股东大会可以给出一个完美的结果。”   向南抱着手,斜倚在墙边,好整以暇地看着这个副总裁,显然他已经事先跟其他股东勾兑过,来确保投票时能够压过傅夜司,只可惜……   林夕望着闫朗,唇角一勾:“闫副总,我们在医院见过的。” 她刻意强调了那个副字,跟着环视一周:“我做下自我介绍,我叫林夕,将会是朗廷从创始以来,最大的个人投资者。我知道大家对公司的未来有担忧,我也不会劝说你们打消这个忧虑,我今天要做的是,溢价收购你们手上的股票。”   众位股东面面相觑,搞不清现在的状况,闫朗更是没有想到,这个疑似傅夜司女友的人,竟然这么大手笔。下面悉悉索索议论一阵之后,有人问:“你溢价多少?”   林夕微微一笑:“百分之二十。”   下面又议论开去,百分之二十是个很有诱惑力的价格,只是人都贪心,一旦拥有,就还想要更多。   林夕故意道:“有意向出售股票的,可以尽快表态,不然等到傅董的身体状况见了报,朗廷的股价下滑,可就来不及了。”   闫朗听见下面议论,见军心已经动摇,立马站出来反驳:“只要傅夜司不是朗廷的董事长,换上更有能力的人,朗廷的股价就不会因为负面新闻下跌。”   “有能力的人?” 林夕轻轻挑眉:“你是指你吗?”   闫朗一滞,林夕又继续道:“只要傅董是朗廷的董事长,我就愿意提供庞大的资金支持,另外仁恒的主席向南也愿意和朗廷共同开发他持有的地块,不信你可以问他。”   众股东求证地望着向南,向南微微颔首:“林小姐说的,句句属实。”   闫朗顿时面有难色,林夕继续紧逼:“而你能为朗廷带来什么,资金?项目?你倒是说说看。”   闫朗支支吾吾半天,也举不出能比过他们的例子,林夕忍不住摇头:“既然没那么大本事,就别有那么大的心。当时让你全权代理公司事务,是出于对你的信任,没想到你却打算反将一军,是不是看我们一个女人,一个身体不便,就觉得好欺负?”   闫朗说不出话,当时他的确以为傅夜司已经山穷水尽了,没想到事情来了个这么大的转折,这个女人有没有钱且不说,光是向南愿意在这个时候和朗廷共同开发项目,就已经说明傅夜司乃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你就算保住他董事长的位置,他也没办法管理公司!”   林夕轻巧地耸肩:“这不是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外聘职业经理人,或者从内部再选拔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来暂代傅董管理公司。” 跟着对众股东道:“我给大家二十四小时考虑,明天这个时候,我会带着律师来这里,如果有意向出售股份的股东,到时候麻烦你们再跑一趟,我以当日股价溢价百分之二十的价格收购。如果大家还看好朗廷的前景,不愿意出售股份的话,那就请大家和傅董一起努力,等他身体好起来后,一定会继续为大家创造更多的利润。”   此话一出,股东们纷纷表示要考虑,关于董事长人选的公投就暂时搁置。第二天,林夕带着笔记本和律师再来了次朗廷,当场转账给那些打算出售股份的股东,之后以傅夜司的名义,将副总裁闫朗开除出公司,提拔朗廷的首席财务总监暂代管理者之职。   于是个把月的日子,就在傅夜司出事,会诊,回家休养,和父亲吵架,向南请的美国专家来再次会诊,以及朗廷政变的消耗中度过,不知不觉,时节已进入盛夏,转眼间就到了桃芝的婚礼。   +++++++++++++   作者有话要说:在这里先跟大家说声抱歉,这个故事进入虐男主以来,一直就处于写崩的状态。原因有很多,我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既然已经崩到我无法挽救,我也实在写不下去了,每次打开word都想吐,T_T   所以我打算进入收尾阶段,还剩下最后一个大情节没有写,估计可能两万字左右吧。想看虐男主的亲,我觉得肯定要让你们失望了,好吧,我承认我是男配的后妈,男主的亲妈。。。   ☆、53   婚礼当日,林夕身为伴娘,一大早就赶去酒店,陪着桃芝化妆做头发。两人并排地坐在镶着灯泡的镜子前,任由造型师把她们的长发摆来弄去,暮景盛大手笔,国外请来专人团队为桃芝打扮,连他公司的一线女星也享不了这个福。   桃芝从镜子里望了林夕一眼:“傅夜司今儿主动没来,还算是体谅你,知道你要做我的伴娘,没空照顾他。”   林夕笑了笑:“人虽然没来,可是红包我替他带到了,放心,少不了你的。”   桃芝扁了扁嘴:“人家又不是想问红包,只是觉得他太拖累你,要是他一辈子好不了,你总不能一辈子守着他过日子吧?”   林夕视线垂了垂:“一辈子那是多久以后去了,那么远的事,我不去想,就想现在,至少现在,我不能离开他。”   桃芝撅着嘴叹气:“也是,你要是现在放着他不管,多少有点儿不够意思。” 安静了会儿,又止不住那颗八卦的心:“哎,那阵子我去医院看他,经常看见向南也在,你们的关系看起来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僵了嘛,怎么回事?”   林夕开始绞起自己的手指来:“也没有怎么回事,就傅夜司出事以后,我心态受了影响,好像有那么一瞬间,跟向南有点来电。”   “哈?” 桃芝瞪大了眼睛,猛地扭头,快得连身后造型师都哎了声:“你跟他来电了?别啊,他以前对你那么坏,你可别轻易就屈服,不然太不划算了。”   林夕苦笑:“屈服什么啊,我跟他之间太复杂了,一时三刻根本就理不清楚,更何况现在还夹着个傅夜司。”   桃芝无奈地耸肩叹气:“也对,哎,你的感情世界太复杂了,还是我好,简简单单,顺顺利利,初恋最后变老公,多圆满。”   林夕切了声:“讨厌,不要在我面前晒幸福,小心我心理扭曲。”   桃芝得意地扭动起双肩:“就是要晒就是要晒,说不定以后我儿子都会打酱油了,你还跟这俩男人耗着呢。”   林夕忍不住伸手掐了她一把,把她掐得嗷嗷直叫:“你少给我乌鸦嘴,只要傅夜司能好起来,我就会跟他说清楚,才不耗着。”   桃芝泪眼婆娑地捂着被掐痛的手臂:“夕夕你太狠了,我今天是新娘子,你怎么可以这么掐我,嘤嘤,掐坏了你赔。”   林夕哼一声,把头扭到一边:“懒得理你,待会儿等你们家韩昭来了,让他治你。”   说到韩昭,桃芝伸手去化妆台上拿自己的手机,解锁屏幕看了看时间,寻思韩昭应该已经在路上了,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打个电话过去确认一下。   那头响铃了一阵,没有人接,她又把手机放了回去。   林夕见了,不由问道:“他没接么?”   桃芝耸耸肩:“大概没听到吧。”   林夕唔了声:“你知道吗?干爹平时总喜欢戴金链子金戒指什么的,我还以为他会很传统,女儿结婚,必须让女婿上门接,给他设九九八十一难,只有历尽千辛万苦,娶到以后才不会不懂得珍惜。”   桃芝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不想这样么?让我的伴娘团去闹一闹他,让他像个傻子一样地在门前喊通关暗语【我爱你】才能进来,可是我爸非说我矫情,说韩昭怎么对我的,难道我还不清楚么?搞那么多劳什子的玩意儿干啥?人家没有父母,不要虐待他什么的。所以这才省去了那些传统环节,直接办西式婚礼嘛。”   林夕嗯了声:“干爹说得也没错,韩昭为了你连命都可以不要,还需要折腾他玩儿这些么?再说他那么寡言少语一个人,让伴娘闹他,实在太为难他了。”   桃芝瞪她:“你看看你看看,还说是我的好姐妹呢,这韩昭还没过门,你怎么胳膊肘就朝外拐了?”   林夕剜她一眼:“不是,是我自己也不喜欢闹腾的中式婚礼,要是我以后结婚,就找个漂亮的小教堂,只请家人和最好的朋友观礼,也不办什么喜酒,安安静静地就好。”   跟向南在一起时,她曾经偷偷地幻想过关于他们未来的一切,梦中的婚礼,海边的小屋,甚至连屋里最细小的摆件,她都幻想到了,当时一切都是那么清晰,又遥不可及,而现在……   *   造型完毕以后,时间也差不多了,陆陆续续开始有宾客到来。要好的朋友找到化妆间,来跟新娘子寒暄,林夕便把位置让出来给她们,自己去外面透会儿气。   婚礼是在酒店的露天场地,摆满了白色的桌椅,四处扎着粉红色的玫瑰,入口处层层叠叠保安封锁,铺着红毯,待会儿将会有明星和巨擘前来。至于政要,都聪明地避开了这么高调的场合,老百姓可能不知,但他们可是门儿清,暮景盛的家底绝不干净,在换届的当口,谁都不想做出头鸟。   林夕在外面站了会儿,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似乎在四处搜寻着什么。   向南?   心有灵犀似的,向南也正好朝她望过来,看见她眼前一亮,快步朝她走来,在她身前站定,阳光正好,他浓密的睫毛尖端,点起一环环金色的光圈。   林夕愣愣地望着他:“……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以为桃芝没有请你。”   向南扬了扬手中的请柬,嘴角微勾:“她临时把我加上了,你当伴娘,我怎么能不来。”   林夕盯着他沉默片刻,微微挑眉:“临时加上?你又去骚扰她来着吧,她不堪其扰,才给了你请柬。”   “什么都瞒不过你。” 向南笑着说,视线下移,落在她藕色的单肩伴娘礼服上,她露着半边精致的锁骨,胸前饱满弹性的沟壑隐约可见:“这个颜色很适合你。”   林夕一怔,不知接什么话,只好说了句:“谢谢。”   向南环视她身边一圈:“怎么没看见傅夜司?”   林夕耸了耸肩:“他自己不要来,因为我要当伴娘陪酒,他知道我没空照顾他。”   向南低沉地嗯了声:“我老家原来有个中医非常有名,前几天我回去了趟,专程找他拿了偏方,说是有活血散瘀的奇效,你可以拿回去给他试试。”   林夕考虑片刻:“也好,反正现在也没有别的法子,死马当活马医吧。”   向南见她接受,不由微松口气:“你最近怎么样,照顾他是不是特别辛苦?”   林夕摇摇头:“还好,那些粗重累的活他从来不让我干的,家里有个阿姨,从小看着他长大,帮了很多忙,另外有专门的佣人伺候他上厕所洗澡,还请了个老师教他盲文,我就是只是听他说说话,帮他处理下公司的事而已。”   “那他有没有……” 向南嗫嚅了下嘴唇,想问他有没有再强吻她,甚至更进一步,有没有提出更过分的要求,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微微摇头:“没什么。”   林夕安静了会儿:“跟朗廷合作开发土地的事,谢谢你,我知道这个项目对你的好处并不多,同样的钱你拿去运作住宅,投资收益率会比跟我们合作高出很多。”   向南幽深的眸子里闪过笑意:“也许这个项目对仁恒不算好,但对我个人却是相当有利,因为这样,我才能有借口多见你。”   “……” 林夕瞥他一眼:“你假公济私。”   向南耸肩:“我乐意。”   或许是闺蜜大婚,林夕心情不错,抑或是她对向南已经没有那么深的芥蒂,在他用着无所谓的表情说出那句我乐意之后,她竟然轻轻地笑了。   向南一时看得呆住,仿佛一直用力蜷缩的花苞,如今忽地绽裂出一个小口子,散发着若有似无,游离心田,令人心痒难耐的暗香。他已经记不清,她有多久没有这样对着他笑过,那种视觉和心灵上的极大抚慰,令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林夕也察觉到自己不经意的松懈,慢慢敛了笑:“我就是出来透口气,还得回去照顾桃芝,就不招呼你了。” 说完转身朝化妆间走去。   *   桃芝仍在和朋友们谈笑,春风满面,眼里星星点点的喜悦,藏都藏不住。林夕在一旁安静地看着,心里难免生出几分感慨。想当初,她和桃芝经常买一样的包,穿一样的衣服,睡一张床,那时小小的两人挤在一个被窝里,满天星斗下不知疲倦地议论谁会先结婚的问题。   虽然在桃芝的淫威下她屈服地认输,但内心深处,她一直以为自己会先结婚。桃芝是花痴,读书那会儿追明星,就是见一个爱一个,每一场真爱都很短暂。但她不一样,那些学校里追她的风云人物,甚至那些人气颇高的明星,她都没什么兴趣,仿佛内心有根绷死了的弦,谁都拨不动。   直到遇见向南。   可是谁又能想到,两人长跑十年,都没能走入婚姻,倒是让桃芝那小妮子抢了先。   思及此处,林夕这才想起来,新郎官韩昭还没有出现,就过去提醒桃芝:“新娘子,你男人怎么还不到?刚我出去透气,外面可是来了不少客人了哦。”   桃芝笑嘻嘻地去拿手机:“我再给他打个电话,估计是堵车了。” 说着按下号码拨出,那头却传来机械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桃芝顿时愣住了,将手机拿下来看了看名字,没打错啊,又再拨一次,还是同样的回答。她脑子一空,心陡然往下沉。   林夕见她神色异常,赶紧上前两步:“怎么了,他还是没接?”   桃芝慢慢地摇头:“他关机了。” 跟着蹭一下站起来,慌张道:“夕夕,他会不会是出车祸了啊?”   林夕也是一愣,马上安抚:“不会的,你别慌,在这儿坐着别动,我去想办法联系他,或许只是手机没电了。”   桃芝急得一时没有主意,只能乖乖地听了她的话。林夕出去找到暮景盛,跟他说了这个情况,暮景盛便叫了几个人,沿着从婚礼地点到韩昭住处的路线搜寻,又给了林夕韩昭的车牌号码,让她去帮忙查下有没有这辆车的交通事故记录。   两边的结果同时反馈回来,搜寻组路上没有遇见韩昭的车,交管局也没有相应事故记录。林夕望着暮景盛:“要不我再去查下医院有没有收治叫韩昭的病人?”   暮景盛紧绷着脸,神色慢慢阴沉起来,他穿着白衬衣,外面罩一个黑色的西装马甲,头发整齐地朝后梳着,脖子上一根金链子,足有小拇指粗,但戴在他身上,却完全没有暴发户的低档艳俗感,反而令人觉得,他就是要戴那样的项链才有范儿。   沉默良久,他抬手拍了拍林夕肩膀:“夕夕,干爹可能要不妙了,帮我多照顾芝芝,她小孩子脾气,没你成熟。”   话音刚落,婚礼场地的入口处,便传来尖利刺耳的警笛,林夕愣愣地循声望去,看见警车车顶红色的光晕转啊转,转得人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了。   ☆、54   话音刚落,婚礼场地的入口处,便传来尖利刺耳的警笛,林夕愣愣地循声望去,看见警车车顶红色的光晕转啊转,转得人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了。   车上陆续下来好些JC,进入场地后,径直朝着他们的方向走来,为首那个一身笔挺的警服,脊梁挺直,帽檐下是干净英朗的面容,熟悉而陌生。   林夕看清楚他后,身子晃了晃,眼前有一瞬间什么也看不见,暮景盛则显得镇定自若,眼睛里既看不出怒,也没有恨,所有的复杂都在跟对方视线交汇时,刹那间灰飞烟灭,剩下的已是知天命的从容。   待来人走到他面前,他慢慢开口:“我想跟我女儿说几句话。” 语气平缓安静,像只是在跟人闲聊,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没有丝毫对未来的恐惧。   韩昭望着他沉默片刻,微微颔首:“我跟你一起去。” 说完便带着他的同事押送暮景盛进去。   林夕在旁眼睁睁看着,呼吸都快停了,她根本无法相信韩昭竟然是JC的事实,她拒绝相信。连她都这么受打击,更何况桃芝,她不敢去想她待会儿会有什么反应。   想起桃芝,她清醒了些,拔腿要跟着暮景盛进去,被人一把从身后拽住胳膊,她回头一看,是向南,刚才那一幕,他也都看在眼里,凑到她耳边:“夕夕,这事儿得赶快通知你爸。”   林夕这才反应过来,暮景盛是她干爹,和她爸林泽平关系匪浅,暮景盛手里的其他实业投资,例如矿业,机场,水电等,中间都有她爸的支持。若是暮景盛出事,难保不会殃及池鱼。   想清利害关系后,她浑身一阵恶寒,几乎是哆嗦着掏出手机给她爸打电话:“爸,你现在在哪儿呢?干爹出事了……” 她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说了一遍。   “什么?” 那头林泽平着实吃了一惊,心里飞速计算着事件演化下去的各种可能结果,沉声命令:“夕夕,马上回家带上你妈拿上护照,买最近的一班飞机去国外,我直接到机场跟你们汇合。”——如今最坏的可能,就是有人要动他,抓了暮景盛,下一个就是他了。   “好。” 林夕匆忙挂了电话,对向南急道:“我得马上回家,带我妈去机场。”   向南立刻就什么都明白过来,拽起她的手朝外奔:“快点,我送你。”   林夕跟着他跑了几步,又停下来,犹豫:“可是桃芝怎么办?韩昭和她爸的事,会毁了她……”   向南亦是面色凝重,略微沉默:“你现在顾不上她,只能先顾好你自己,不过你放心,她那边我会替你看着。”   林夕来不及细想,也只能先按照向南的话去做。两人奔至停车场,匆匆上了车,向南一脚油门踩到底,车子轰一下就飞了出去。   *   在林夕家接到她妈妈梁吟秋,向南又火速送母女俩去机场。梁吟秋匆忙地收拾了些行李,家里保险箱的现金和首饰,她全都没想着拿,就捡了一家人的相册,还有放在储物间的有纪念意义的旧物,装了满满两大行李箱。   林夕在后座搂着她肩膀,不停地安慰:“没事的,只要上了飞机,爸爸就安全了。”   身在她这样的家庭,都是假想过这一天的,有时会在寂静无声的午夜突然惊醒,想着要是家里真出了事,她该怎么办。然而当这一天真的到来,她真的处在跑路的过程中,才惊觉不管之前做过多少心理建设,都是远远不够。   到达机场之后,林夕买了一家三口的机票,随后又给她爸爸打电话:“爸,你到哪儿了?我已经买好票了,行李也都托运了。”   那头匆匆道:“我马上到机场了,见面说。”   挂断电话,林夕松了口气,对旁边翘首以盼的梁吟秋说:“爸快到了,您放心吧。”   梁吟秋紧绷的神情这才放松了些,看了看女儿身侧站着的男人,轻轻叹口气,对女儿道:“妈去趟洗手间,你们聊会儿,这一走,就回不来了。”   林夕鼻子泛酸地嗯了声,梁吟秋便朝着厕所去了。向南见阿姨故意给他们留下单独说话的时间,自然要好好把握。他走到林夕面前,牵起她的双手,墨玉一样的眼眸泛着温润的光泽:“等我把公司的事情处理了,就出来找你。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要是有任何需要,给我打电话。”   林夕抬眸望着他,轻轻摇头:“你别急着来找我,桃芝需要帮助,傅夜司也是,我实在放心不下,所以你帮我照顾他们,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我们再做打算,好吗?”   向南这个时候又怎么忍心拒绝她,只好微微颔首道:“好,我都听你的。”   林夕眼底有了些许笑意:“谢谢。”   向南握了握掌心的柔荑,神情郑重其事:“等我辞去公司的职位,安顿好桃芝和傅夜司,到了国外,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对你的心意,你都明白,我只想要一个机会。”   他是在跟她约定,要重新开始么?林夕笔直地望着他的双眼,陷入沉思。展望她的未来,因为暮景盛的突然出事,而变得不可预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她不会再是过去那个她,她不再是谁的女儿了。要是向南也放下一切来找她,那他也不会再是过去的那个他了。   两个崭新的人,可不可以拥有一个崭新的未来?   她想要试试,她点了点头:“好,等你处理好所有事,来找我,我们重新开始。”   向南嘴角顿时化开柔软的笑意,手上微微用力,便将她拉进怀里紧紧抱着,肌肤的温度透过轻薄的布料,绵延不绝地交换。   两人沉默地拥抱,机场灯光明亮,罩在他们身上,像打了层柔光,旁边人来人往,均是行色匆匆拖着行李箱的旅客,没有谁注意到站在角落里的他们,如同隔绝出一个小小的世界,只属于彼此二人。   很是抱了一阵,两人才松开,向南拽着她的手,开始像老妈子一般唠叨:“等到了住的地方,给我打电话,让我知道你好不好,天气冷了要记得加衣服,记得先去找住处周围有哪些医院,早点去办银行卡,有什么想吃的要告诉我,我给你寄过来……”   他有太多的话想要跟她说,他不知道两人下一次见面会在什么时候,所以他只能滔滔不绝,趁着还能看见她,跟她面对面,多说一些是一些。   林夕安静地望着他,安静地听着,决定放下过去只是一瞬间的事,因为世事太过无常,曾经她以为韩昭和桃芝是她对爱情仅剩的信仰,如今连那也没了,到头来才发现,也许像向南这么不完美的男人,才是真实的。   *   两人聊一阵之后,梁吟秋回来了,着急地看了看手表:“你爸不是说快到了么?怎么还没看见人呢。”   林夕踮着脚尖四处张望,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影从入口处快步走了进来,她便举起手臂朝他挥舞:“爸,这里!”   林泽平看见她,立刻加快了速度。林夕见她爸赶到,这才彻底松了口气,待她爸越走越近,她开始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   她爸身后的不远处,尾随着几个面无表情的人,没有背包也没有拉行李箱,看样子肯定不是旅客,又直直地朝着他们的方向来,她下意识地心一沉,喊了声:“爸!”   林泽平意识到女儿的音调不对,又见她视线越过自己肩膀朝后看去,本能地回头一望,那几个人立时围了上来:“林市长,我们是中Ji委的,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林泽平也意识到自己逃不掉了,维持着最后的形象被他们控制住,没有抱头鼠窜地逃跑。   突如其来的反转,令林夕眼前一黑,脊梁骨像被谁抽走了似的,整个身子发软,旁边梁吟秋脸色惨白,震惊地望着自己的丈夫被人制住,心脏骤然缩紧,完了,彻底完了。   为首那个朝他们走过来:“林太太,林小姐,麻烦你们配合我们工作,把护照交出来,在林市长配合调查期间,你们不得擅自出国。”   林夕脑子一片空白,机械地从包里掏着护照,梁吟秋心脏越缩越紧,像被人死死掐住了一般,胸口一阵锥心刺骨的锐痛之后,她整个人晕了过去。   *   林夕和向南七手八脚地把梁吟秋送进医院,她原本就心脏不好,现在受了刺激,情况十分危急。另一方面,林泽平被带走了,他们不知道他被带去了哪儿,但都心知肚明,他是出不来了,只是彼此都沉默地没有提及这个话题。   在梁吟秋抢救的同时,向南去打了个电话,他跟某位人物还算有些交情,这些交情也可以理解为彼此的把柄,也算是他的护身符。他给对方说了眼下的情况,对方告诉他,这绝对是事出有因,背后有人指使。   向南问他林泽平有没有得救,对方只是呵呵笑了两声,说出肯定是出不来了,只是判多少年的问题,只要他不开口交代,就是对他自己最好的保护。   ☆、55   经过抢救,梁吟秋的病情终于被控制住,送进ICU病房观察。林夕坐在外面空荡荡的走廊,记忆还固执地停留在中午,金色阳光下晶莹剔透的玫瑰花瓣,扎着白色缎带的椅子,高高架起的鲜花拱门,以及长长的红毯,化妆室内,桃芝穿着婚纱在笑,平生万种柔情,悉数堆在眼角。   那一刻的定格,她以为会是永远,谁能想到,眨眼间,一切都天翻地覆了。干爹暮景盛被带走,自己的父亲被带走,母亲躺在医院,桃芝那边,她还没来得及询问是什么状况。   走廊尽头,窗户外的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黑的,如同她们的青春,不知道什么时候死了。   林夕面无表情地垂着视线,盯着自己鞋尖,隔年领导班子换届,现在暮景盛和她爸同时出事,绝非偶然,背后必定有人指挥,打着正义的旗号,实则是铲除异己,清扫阻碍,为自己人腾出位置,铺平道路。既然能动到她爸,此人必定位极人臣。   如此一来,她爸就没有出来的可能了,剩下的只是判多少年的问题。她相信她爸在面对调查时,懂得怎么保护自己,不要说,不要认,能赖就赖。等到调查结束,按历史经验,会以某项或者某几项罪名对他进行起诉,到时候再请律师进行辩护。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调查完,他们带他去了哪儿,多久才能再见他一面,现在还有哪些人能帮助她?思及此处,她开始在脑海里列表,曾经跟她爸有过交情,有可能会帮助她的人。   等到梁吟秋身体状况稳定下来,林夕便挨个给那些人打电话,无一例外地,都谢绝了见她。在这风口浪尖之时,谁也不愿意惹祸上身。   向南心知她所做的这些都是无用功,官场脉络的盘根错节,并不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换言之,最有力的绑定,就是靠钱,就是共罪,互相握着把柄,形成唇亡齿寒的关系,你要是不想出事,就得保护我。   尽管知道这些,他还是不忍心阻止她去做那些没有用的努力,哪怕她被一再拒绝。他知道她想为父亲尽一点力,他也知道她那么聪明,一定知道自己做的事没有用,但她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态。   背着她,他偷偷地去见了何叔,他是仁恒最大的靠山,早年的帝京市委书Ji,现在已是xx局常委(不写明了,总之就是官很大,好怕怕),仁恒就是依靠着他,一步一步发展到现在。   摆满古玩的书房内,何叔抽了口雪茄,烟雾升腾间,眼神犀利透彻:“为了林泽平的事来?”   向南颔首:“还请您出手救他。”   何叔沉沉地笑:“这太难为我。”   向南垂了垂眼:“我知道,所以我愿意用仁恒全部的股份来交换。”   何叔眼底闪过一丝讶异:“你愿意?”   向南哑着嗓子嗯了声,想到林夕,视线不由柔软下来:“这是我欠她的。”   何叔玩味地摩挲着手里的雪茄,一笑:“你的股份我只怕有命拿,没命享。林泽平现在就是个烫手山芋,我可不想惹火烧身。”   向南言辞恳切:“我知道这很为难,就当是我求您,没有别人可以帮我了。”   何叔把雪茄放至烟灰缸边轻轻点了点,灰烬落下,露出猩红的颜色:“我也不跟你绕圈子,这个忙太大,我帮不了。”   向南见他态度强硬,心知他不会轻易答应,毕竟这也要赌上他的仕途,几乎是不可能同意的事。但他没有办法,他得不到现在政局的内部消息,他手中没有呼风唤雨的权力,他只能依靠何叔出手:“您能帮多少是多少,但要是您不答应,我就不离开。”   何叔瞳孔微缩,视线顿时变得精厉:“你这是,在威胁我?”   向南微微摇头:“不敢。”   何叔冷哼一声,瞪着他没有再说话。向南表面看起来是在求他,实际上传递的却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因为他不好将这种威胁直白地说出来,只好以退为进,实则想表达的就是,我必须得达到我的目的,我愿意花钱来买,但是如果你不同意,我不怕跟你鱼死网破。   “向南。” 他视线冷冽地盯着他:“和我打交道最忌威胁,你这是犯了大忌,你知道吗?”   向南低着头不说话,他面对的是只老狐狸,成了精的老狐狸,又怎么会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与其虚伪地去掩饰,不如默认。他就赌一把,赌他会害怕捏在他手里的把柄被捅出去。   何叔见他沉默,用力将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忍了又忍,才说:“要想林泽平完全没事,那是不可能的,站错了队,连神仙都救不了他。我只能告诉你,第一,中Ji委调查期间,我可以帮你打听调查情况,说说好话,但左右不了结果,第二,林泽平不是最终目标,目标是他上头的人物,扳不扳得倒那个人,就看林泽平合不合作,第三,如果他合作,出庭审理期间,我可以帮忙减刑,但如果他不合作,就是死路一条。”   “……” 向南抬起头,震惊地望着何叔,他没有想到林泽平竟然不是最终目标,食物链的末端,还有更上位的上位者。如此一来,审视整个事件的角度,都要重新调整了。   何叔见他陷入沉思,重咳一声,打断他的思绪,冲着他挥了挥手:“我要说的就这么多,你可以走了,股份的事等风声过了再谈。记住一点,下次你要再敢要挟,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谢谢您。” 向南捏了捏手心的汗,暗自松了口气,如同从东非大裂谷高空走了一趟钢丝回来。以何叔的权力,要是真惹怒了他,日后必定要拿命来偿,但是如果不逼他,他又绝对会袖手旁观,隔岸观火。现在以所有仁恒的股份,换得何叔的帮助,已经是自己赚到了,接下来就是等调查结果。   *   林夕去见了她爸的旧识,依旧碰壁。医院里邵孟在帮她照顾她妈妈,看见她爸被带走协助调查的新闻后,他就第一时间找到她,为她提供帮助。也亏得有他在,她才抽得出身去奔走。   之后她和向南汇合,准备回医院。车子上,向南把从何叔那里获得的信息跟她说了一遍,林夕惊愕地望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暮景盛出事时,她以为只是单纯的商业罪案,在她爸出事时,她以为对方就是冲着她爸来的,没想到是更高层的派系斗争,而她爸只是其中的一枚棋子。   向南见她柳眉慢慢蹙紧,不由安抚地握了握她的手:“别太担心了,只要叔叔肯跟Ji委合作,应该能争取宽大处理,到时候开庭之后我们再想别的办法,何叔说过会帮忙。”   林夕想不到更好的解决方案,也只能先依向南的计划:“谢谢你。这么棘手的事,何叔还肯出手,你一定牺牲了很多。”   向南专心地开着车,简短地道:“是我欠你的。”   林夕望着他的侧脸,良久,叹了口气,她心里明白,何叔之所以肯在风口浪尖出手,理由肯定不只是钱,向南这么做,是拿了命在赌。要是何叔认真想除掉他这颗不定时炸弹,向南真不是对手。   不过现在,她也只能依靠向南的关系,毕竟她爸的人脉已经没有用处了,身陷囹圄,谁都不愿跟他有牵扯。   很快地,二人便行驶至医院路段,林夕沉默地望着窗外,有种物是人非之感。忽然之间,车子后面被重重地撞击了一下,震得她脑仁都疼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发生了追尾事故。所幸当时路段车速相对缓慢,所以两人并没有受伤。   向南把车停在路边,两人下车查看,车尾被撞得凹下去了一块。肇事车辆也随之在后面停下,走下来一个男司机,连连对两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在想事情,一下子走神了,没看见你在点刹车,所以就撞上了。”   向南心头很是生气,这幸亏是车速不快,要是再快一点,岂不是会造成人员伤亡?林夕见他板着张脸,赶紧劝道:“算了,只是一场事故,走保险就行了。”   向南见林夕开口,也就没多说什么,打电话找来交警,签了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便开着车子载林夕走了。谁都没有多想,这场看似事故的事故,其实并不是事故。   不久后,一张照片便辗转到了被请去协助调查的林泽平眼前,照片里向南被撞凹的车尾清晰可见,旁边站着自己的女儿。向他展示照片的人只对他讲了一句话:“下次车速就不会这么慢了。”   林泽平顿时明白了一切。他的上头不想救他,想让他闭嘴,想让他背所有黑锅,想让他带着满肚子的秘密被埋进黄土里,如果他不从,就对他女儿下手。他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女儿,疼到心尖儿去,他如何舍得?   原本他一直扛着,死也不交代,就不信他的上头不想办法救他,但现在看来,上头也是自身难保了,才会断臂求生。如此一来,他已经没有了选择,只能把所有罪责都扛上身。   他认罪的当晚,何叔便将这个消息带给了向南,向南万分震惊之余,也和林夕实话实说了。林夕根本没有想到,她爸竟然没选择合作,而是包揽了所有的罪名,按何叔的说法,他不合作就是找死,因为只有死人,才能守住秘密。   而她爸选择找死的原因,林夕稍微一想就明白了,那肯定是为了保护她和她妈妈。她顿时悔不当初,要是她早点听爸爸的话,出国移民,她爸现在就不至于被人捏住软肋,以至于要用性命来保护她们:“向南,你帮帮我,让何叔安排我和我爸见一面,他现在既然认了罪,肯定会被移送监狱,我应该是可以去看他了。”   ☆、56   林夕只是平静地望着他,脸上有种超然的神情:“刘叔叔,我想你帮我立一份遗嘱。”   刘波愣住,好半晌才嗫嚅了下嘴唇:“遗嘱?夕夕,你可别想不开,我已经在准备材料帮你爸爸上诉……”   林夕打断他道:“我不是想不开,总之你帮我立就对了。还有明天,我想见我爸一面,麻烦你帮我安排一下吧。”   刘波心里直犯嘀咕,这又要立遗嘱,又不是想不开,她到底是要干啥?不过见她不愿意讲明,他也没刨根究底去问,就答应下来。   第二天他把林夕带去见她父亲,留他们俩单独说会儿话。   林泽平因为丧妻之痛,情绪低恹,即便父女相见,他也有些打不起精神。   林夕斟酌片刻,才慢慢开口:“爸,之后恐怕有一段时间,我不能来看你了。”   林泽平垂着的视线这才慢慢升上来,疑惑地盯着她,他已经被判了死刑,女儿怎么会忽然说出这种话,在他行刑前,不是应该更要常来看他才对?   林夕声音低了些,如同幽泉中暗涌的流水:“我就你一个亲人了,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你出事。如果你不肯翻供,是为了要保护我,那么如果我不在了,你就没有理由替上面扛罪了吧。”   片刻后,林泽平回过味来,面色一惊,急道:“夕夕你想干什么?爸爸不准你乱来!”   林夕微微摇头:“爸你放心,我不会乱来。” 跟着她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林泽平听完眼神渐渐亮起来,情势已至死局,女儿说的办法或许是唯一破解之道,只要计划能顺利执行,他们父女二人,终有可以重逢的一天。   *   从监狱出来,门外天色正好,阳光公允地洒在每一个人肩上,无论是一墙之隔里的罪犯,抑或是墙外忙忙碌碌的普通人。   林夕抬手遮在额前,仰头看了看天,宝石蓝的天空,澄澈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用力深呼吸一口,空气干燥温热,像被晒干的棉被,带着满满夏天的味道。   耳畔忽然传来一道车门关闭的声音,她低头一看,向南正从路边走来,奔驰停在身后:“我打你电话你一直没接,我就猜到你来这儿了。”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神色。自从三天前她母亲心脏病突发去世,她就像换了一个人,对他的态度也变了,有些回避,像藏了很多心事,不欲人知。   林夕从包里掏出手机,上面果然有许多通未接来电:“我手机调了静音,探监时包又存起来了,所以没接到。”   向南见她说话时,眼睛里有了些光彩,像是枯树枝头冒出了一颗新绿的嫩芽,而不再是昨天那样,眸子里雾蒙蒙一片,了无生气。他不由稍稍舒了口气:“我想也是那样,所以干脆就直接过来接你。你早上什么时候走的?我七点买了早餐送到你家,你人就不见了。”   林夕眼波微转:“我睡不着,所以很早就去找刘律师,讨论我爸上诉的事。”   向南表示理解:“你该让我送你。”   林夕摇头:“你这几天一直陪着我,也很累了,你需要休息。”   向南一愣,抬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发顶,柔声:“你会关心我,我好高兴。我会再去求求何叔,看能不能改判无期。只要留着命,以后就还有机会。”   林夕抬眼望着他:“别去了,你我都知道那没有用,我也不希望你为了我再去求人,就这样吧,我也累了。”   向南诧异地愣住,盯着她,觉得她似乎有些认命了,便劝说道:“不到最后关头,都别轻言放弃。我会再去找何叔,只要能帮到你,我什么事都愿意做。”   林夕和他对视片刻,淡淡地移开眼:“那随你吧。”   *   离开监狱,林夕将母亲送至火葬场火化。曾经血肉丰满的一个人,如今在熊熊火焰中化作一抔灰烬,被装在一个金属的小罐子里。   林夕没有急着下葬,而是将骨灰带回了自己家里,放在客厅,就好像妈妈从来没有离开。她坐在沙发上,愣愣地看着那个罐子,脑子里走马灯似的过着以前的回忆。   向南在她身前蹲下,轻轻抚摸着她瘦削的脸颊:“去睡会儿吧,这几天你都没怎么睡过,身体会吃不消的。伯母就在这里,哪儿都不会去了,所以别担心。”   林夕疲惫地揉揉眉心,点了点头。   进到卧室,她脱掉拖鞋,躺到床上,向南替她盖上薄毯,把窗户打开一些,方便透气,接着把遮光的白纱拉好:“我在客厅陪你,有什么需要,直接叫我。”   林夕翻了个身,安静地凝望他,良久后,才低喃地说了句:“你上来陪我睡。”   向南微愣,跟着走到床前,坐上去,在她身边躺下,用胳膊给她当枕头。   林夕配合地像小动物似的往他胸膛拱,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跟着就闭上了眼睛,向南用另一只手臂紧紧地搂着她,低头在她额前印了轻轻的一吻。   时值黄昏,夕阳的余晖透过窗前随风轻舞的白纱,洋洋洒洒地铺满整张床,两人和衣而眠,气氛安宁静谧,体温透过轻柔的布料,源源不断地交换,伴随着彼此平和的心跳。   十年来,第一次在床上,他和她面对面地相拥,他后悔浪费了那么那么多的时间,错过了那么那么久的她。   好在最后,她还是回到了自己身边,能像现在这样抱着她,他胸中胀满失而复得的幸运,希望时间就凝固在这一刻,永远不要流逝。   *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上,夕阳彻底沉没,朗月高悬。   林夕先醒,耳畔传来向南均匀的呼吸和心跳,手依旧霸道地缠在她腰上。借着稀疏的月光,能看清他下巴上新生的胡渣,短短的,硬硬的,她抬起指尖轻轻抚摸,感觉刺刺的,目光在他脸上浅浅流连,他样子还和过去一样,眉眼间染着书卷气,只是成熟了许多,积蓄了内敛的威严。   这是第一次,他面对着她睡,把她抱在胸前,像抱着一件珍宝。她等了十年,就为了此时此刻,然而他们的缘分终究来得不是时候,一直阴差阳错。她想要爱他,痴缠十年,已经没有谁可以代替他在她生命中的位置,彼此早已难舍难分,就像水溶于水中。   然而她也想要恨他。恨他的不醒悟,恨他的固执,恨他的自私,恨他的爱来得太迟,错过了彼此最好的年华。如今她已不能安然地和他在一起,再也无法心安理得,因为他们的纠缠,伤害到了身边那么多人,现在到了还债的时刻了。   “向南,我要走了,在走之前,我还想任性最后一次,好吗?” 月色下,她在他怀里轻声说,回应她的,是他依旧均匀平静的呼吸。   *   等到向南醒来,林夕已经不在床上,他慌张地坐起身,才发现她坐在窗前,蜷着身子窝在沙发椅里,手里把玩着一串钥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醒了?”   向南松了口气,走下床,过去捏了捏她的脸:“怎么不叫醒我。”   “我想让你多睡一会儿。” 林夕快速将钥匙捏在掌心,淡淡地一勾唇:“我们出去吃饭吧,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向南略微沉吟:“什么地方?”   林夕卖了个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么神秘。”   两人稍作收拾,便一齐出了门,在小区附近的餐馆随意地喝了点粥果腹。这些日子过得颠三倒四,晨昏不分,基本没心情吃饭,两人的胃部机能都有不同程度的紊乱,现在也只能吃流食养胃。   用过餐后,向南开车,林夕导航,前往她要带他去的那个地方。车上向南一直想,如果说林伯父出事的这桩悲剧中,还有任何好的结果,那便是林夕跟他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了,她变得会依赖他。   车子七拐八弯,驶入了似曾相识的街道。向南开着开着,神情渐渐沉默下来,脑海里,回忆却正在沸腾。他研究生毕业后的第一套房子,就租住在这附近,那时他什么也没有,虽然月薪在同等学力的应届生中算是不错,但是皇城根下的房价,令他也显得捉襟见肘。   一方面他要付房租,一方面他要生活,还要还大学时候的助学贷款,还要存钱为以后的日子做打算,所以一个月工资七花八扣,也就没剩下多少了。那时街道还没有这么宽,门脸儿也都是矮房,许多违章占地的小吃摊摆在路两边,因为价钱便宜,他经常晚上在这里凑合一顿,也顾不上卫生不卫生。   后来,林夕闯入了他的生活,因为不舍得他吃那些不健康的东西,所以笨拙而固执地开始学做饭。那时她真是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家境的优渥让她不必去操心厨房的琐事,才会连糖和味精都分不清,每次做完一顿饭,厨房都像打过一次世界大战。   虽然没有基础,不过她脑子聪明,上手很快,没多久便能炒出像模像样的大菜。只是那时的他,顽固得紧,一点也不领情,面对着这个硬闯入他生活,又赖着不肯走的家伙,他实在是非常反感。   为什么?因为她太强势了,像一把锐利的尖刀,划开他原本平静的生活。他避而不见,她就会赖在他家门不走,她甚至会哭着去找锁匠,谎称自己钥匙忘记带了,让人家配一把给她。那时她才十八,明媚动人,任何男人都抵挡不住她眼泪的攻势,所以她顺利地有了他家的钥匙。   他本来想过换锁搬家,但仔细一想,这都是徒劳,因为在征服他之前,她不会放弃,她总会找得到他。   车子开到当时的房子楼下,两人下车,向南抬头望了望三楼,窗户黑乎乎的,那是他曾经的居处,记忆虽久远,此刻拿出来翻看,那些事淅淅沥沥,仿佛都发生在昨天。   林夕抬头望着那层楼,耸了耸肩:“要上去吗?”   向南犹豫:“上去?里面应该住了人吧,这么晚去打扰别人,不太好。”   林夕掏出钥匙晃了晃:“你搬走以后,房子我就买下来了。”   向南视线落在那串晃动的钥匙上,他早已记不清钥匙的模样,但是其中那把大门钥匙,曾经被林夕很俗气地贴了一张大红色的桃心贴纸,此刻那把钥匙就在他眼前,只是上面大红色的贴纸被磨损得很厉害了,边缘都已经残破不堪,曾经鲜红的颜色现在也逐渐褪去,变成了斑驳的砖红。   ☆、57   林夕只是平静地望着他,脸上有种超然的神情:“刘叔叔,我想你帮我立一份遗嘱。”   刘波愣住,好半晌才嗫嚅了下嘴唇:“遗嘱?夕夕,你可别想不开,我已经在准备材料帮你爸爸上诉……”   林夕打断他道:“我不是想不开,总之你帮我立就对了。还有明天,我想见我爸一面,麻烦你帮我安排一下吧。”   刘波心里直犯嘀咕,这又要立遗嘱,又不是想不开,她到底是要干啥?不过见她不愿意讲明,他也没刨根究底去问,就答应下来。   第二天他把林夕带去见她父亲,留他们俩单独说会儿话。   林泽平因为丧妻之痛,情绪低恹,即便父女相见,他也有些打不起精神。   林夕斟酌片刻,才慢慢开口:“爸,之后恐怕有一段时间,我不能来看你了。”   林泽平垂着的视线这才慢慢升上来,疑惑地盯着她,他已经被判了死刑,女儿怎么会忽然说出这种话,在他行刑前,不是应该更要常来看他才对?   林夕声音低了些,如同幽泉中暗涌的流水:“我就你一个亲人了,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你出事。如果你不肯翻供,是为了要保护我,那么如果我不在了,你就没有理由替上面扛罪了吧。”   片刻后,林泽平回过味来,面色一惊,急道:“夕夕你想干什么?爸爸不准你乱来!”   林夕微微摇头:“爸你放心,我不会乱来。” 跟着她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林泽平听完眼神渐渐亮起来,情势已至死局,女儿说的办法或许是唯一破解之道,只要计划能顺利执行,他们父女二人,终有可以重逢的一天。   *   从监狱出来,门外天色正好,阳光公允地洒在每一个人肩上,无论是一墙之隔里的罪犯,抑或是墙外忙忙碌碌的普通人。   林夕抬手遮在额前,仰头看了看天,宝石蓝的天空,澄澈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用力深呼吸一口,空气干燥温热,像被晒干的棉被,带着满满夏天的味道。   耳畔忽然传来一道车门关闭的声音,她低头一看,向南正从路边走来,奔驰停在身后:“我打你电话你一直没接,我就猜到你来这儿了。”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神色。自从三天前她母亲心脏病突发去世,她就像换了一个人,对他的态度也变了,有些回避,像藏了很多心事,不欲人知。   林夕从包里掏出手机,上面果然有许多通未接来电:“我手机调了静音,探监时包又存起来了,所以没接到。”   向南见她说话时,眼睛里有了些光彩,像是枯树枝头冒出了一颗新绿的嫩芽,而不再是昨天那样,眸子里雾蒙蒙一片,了无生气。他不由稍稍舒了口气:“我想也是那样,所以干脆就直接过来接你。你早上什么时候走的?我七点买了早餐送到你家,你人就不见了。”   林夕眼波微转:“我睡不着,所以很早就去找刘律师,讨论我爸上诉的事。”   向南表示理解:“你该让我送你。”   林夕摇头:“你这几天一直陪着我,也很累了,你需要休息。”   向南一愣,抬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发顶,柔声:“你会关心我,我好高兴。我会再去求求何叔,看能不能改判无期。只要留着命,以后就还有机会。”   林夕抬眼望着他:“别去了,你我都知道那没有用,我也不希望你为了我再去求人,就这样吧,我也累了。”   向南诧异地愣住,盯着她,觉得她似乎有些认命了,便劝说道:“不到最后关头,都别轻言放弃。我会再去找何叔,只要能帮到你,我什么事都愿意做。”   林夕和他对视片刻,淡淡地移开眼:“那随你吧。”   *   离开监狱,林夕将母亲送至火葬场火化。曾经血肉丰满的一个人,如今在熊熊火焰中化作一抔灰烬,被装在一个金属的小罐子里。   林夕没有急着下葬,而是将骨灰带回了自己家里,放在客厅,就好像妈妈从来没有离开。她坐在沙发上,愣愣地看着那个罐子,脑子里走马灯似的过着以前的回忆。   向南在她身前蹲下,轻轻抚摸着她瘦削的脸颊:“去睡会儿吧,这几天你都没怎么睡过,身体会吃不消的。伯母就在这里,哪儿都不会去了,所以别担心。”   林夕疲惫地揉揉眉心,点了点头。   进到卧室,她脱掉拖鞋,躺到床上,向南替她盖上薄毯,把窗户打开一些,方便透气,接着把遮光的白纱拉好:“我在客厅陪你,有什么需要,直接叫我。”   林夕翻了个身,安静地凝望他,良久后,才低喃地说了句:“你上来陪我睡。”   向南微愣,跟着走到床前,坐上去,在她身边躺下,用胳膊给她当枕头。   林夕配合地像小动物似的往他胸膛拱,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跟着就闭上了眼睛,向南用另一只手臂紧紧地搂着她,低头在她额前印了轻轻的一吻。   时值黄昏,夕阳的余晖透过窗前随风轻舞的白纱,洋洋洒洒地铺满整张床,两人和衣而眠,气氛安宁静谧,体温透过轻柔的布料,源源不断地交换,伴随着彼此平和的心跳。   十年来,第一次在床上,他和她面对面地相拥,他后悔浪费了那么那么多的时间,错过了那么那么久的她。   好在最后,她还是回到了自己身边,能像现在这样抱着她,他胸中胀满失而复得的幸运,希望时间就凝固在这一刻,永远不要流逝。   *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上,夕阳彻底沉没,朗月高悬。   林夕先醒,耳畔传来向南均匀的呼吸和心跳,手依旧霸道地缠在她腰上。借着稀疏的月光,能看清他下巴上新生的胡渣,短短的,硬硬的,她抬起指尖轻轻抚摸,感觉刺刺的,目光在他脸上浅浅流连,他样子还和过去一样,眉眼间染着书卷气,只是成熟了许多,积蓄了内敛的威严。   这是第一次,他面对着她睡,把她抱在胸前,像抱着一件珍宝。她等了十年,就为了此时此刻,然而他们的缘分终究来得不是时候,一直阴差阳错。她想要爱他,痴缠十年,已经没有谁可以代替他在她生命中的位置,彼此早已难舍难分,就像水溶于水中。   然而她也想要恨他。恨他的不醒悟,恨他的固执,恨他的自私,恨他的爱来得太迟,错过了彼此最好的年华。如今她已不能安然地和他在一起,再也无法心安理得,因为他们的纠缠,伤害到了身边那么多人,现在到了还债的时刻了。   “向南,我要走了,在走之前,我还想任性最后一次,好吗?” 月色下,她在他怀里轻声说,回应她的,是他依旧均匀平静的呼吸。   *   等到向南醒来,林夕已经不在床上,他慌张地坐起身,才发现她坐在窗前,蜷着身子窝在沙发椅里,手里把玩着一串钥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醒了?”   向南松了口气,走下床,过去捏了捏她的脸:“怎么不叫醒我。”   “我想让你多睡一会儿。” 林夕快速将钥匙捏在掌心,淡淡地一勾唇:“我们出去吃饭吧,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向南略微沉吟:“什么地方?”   林夕卖了个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么神秘。”   两人稍作收拾,便一齐出了门,在小区附近的餐馆随意地喝了点粥果腹。这些日子过得颠三倒四,晨昏不分,基本没心情吃饭,两人的胃部机能都有不同程度的紊乱,现在也只能吃流食养胃。   用过餐后,向南开车,林夕导航,前往她要带他去的那个地方。车上向南一直想,如果说林伯父出事的这桩悲剧中,还有任何好的结果,那便是林夕跟他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了,她变得会依赖他。   车子七拐八弯,驶入了似曾相识的街道。向南开着开着,神情渐渐沉默下来,脑海里,回忆却正在沸腾。他研究生毕业后的第一套房子,就租住在这附近,那时他什么也没有,虽然月薪在同等学力的应届生中算是不错,但是皇城根下的房价,令他也显得捉襟见肘。   一方面他要付房租,一方面他要生活,还要还大学时候的助学贷款,还要存钱为以后的日子做打算,所以一个月工资七花八扣,也就没剩下多少了。那时街道还没有这么宽,门脸儿也都是矮房,许多违章占地的小吃摊摆在路两边,因为价钱便宜,他经常晚上在这里凑合一顿,也顾不上卫生不卫生。   后来,林夕闯入了他的生活,因为不舍得他吃那些不健康的东西,所以笨拙而固执地开始学做饭。那时她真是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家境的优渥让她不必去操心厨房的琐事,才会连糖和味精都分不清,每次做完一顿饭,厨房都像打过一次世界大战。   虽然没有基础,不过她脑子聪明,上手很快,没多久便能炒出像模像样的大菜。只是那时的他,顽固得紧,一点也不领情,面对着这个硬闯入他生活,又赖着不肯走的家伙,他实在是非常反感。   为什么?因为她太强势了,像一把锐利的尖刀,划开他原本平静的生活。他避而不见,她就会赖在他家门不走,她甚至会哭着去找锁匠,谎称自己钥匙忘记带了,让人家配一把给她。那时她才十八,明媚动人,任何男人都抵挡不住她眼泪的攻势,所以她顺利地有了他家的钥匙。   他本来想过换锁搬家,但仔细一想,这都是徒劳,因为在征服他之前,她不会放弃,她总会找得到他。   车子开到当时的房子楼下,两人下车,向南抬头望了望三楼,窗户黑乎乎的,那是他曾经的居处,记忆虽久远,此刻拿出来翻看,那些事淅淅沥沥,仿佛都发生在昨天。   林夕抬头望着那层楼,耸了耸肩:“要上去吗?”   向南犹豫:“上去?里面应该住了人吧,这么晚去打扰别人,不太好。”   林夕掏出钥匙晃了晃:“你搬走以后,房子我就买下来了。”   向南视线落在那串晃动的钥匙上,他早已记不清钥匙的模样,但是其中那把大门钥匙,曾经被林夕很俗气地贴了一张大红色的桃心贴纸,此刻那把钥匙就在他眼前,只是上面大红色的贴纸被磨损得很厉害了,边缘都已经残破不堪,曾经鲜红的颜色现在也逐渐褪去,变成了斑驳的砖红。   ☆、58   两人走上狭窄老旧的楼梯,借着昏暗的光线,林夕将钥匙插进锁孔,轻轻转动,大门开后,她抬手摁亮客厅的灯。   向南站在门前,环视屋里的陈设,震惊到无法动弹,往事如风,扑面而来,一切都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就连窗户上挂着的那串风铃,如今都还是在同一个位置。   林夕弯腰从矮柜里拿出两双拖鞋,自己换好后,径直进屋,将手袋放在客厅的旧沙发上,回头见向南还愣在门口,不由笑了笑:“怎么不进来?”   向南这才回过神,低头换鞋,换好之后慢慢走进屋里,四处张望,这里摸摸,那里看看,感叹:“真的是一点都没变。”   房子是个一居室,五十平左右,一个卧房,一个客厅,一个厨房外加一个卫生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墙面刷着白漆,铺的浅色木质地板,天花板上一盏锈迹斑斑的吊灯,散发着不那么明亮的橙光。   林夕进了厨房,打开水龙头往电水壶里加水:“我只是偶尔来这边住一住,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空置,所以没怎么变。”   向南跟到厨房门口,心中惭愧,以前关于她的生活,他真是了解得太少:“怎么会想到把房子买下来?”   林夕把电水壶放上底座,摁下开关,淡淡地答:“我不想失去这段回忆。”   于他,或许在这里的记忆是痛苦的,他住在这里时,得知温暖要另嫁他人,他辞了职,顶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压力从一个陌生的领域重新开始,他为了拿到一个项目,不惜折损自己的尊严在外面喝酒赔笑装孙子,因为弱小,他多少次愤怒和不甘心,然后咬着牙坚持下来。   当他有能力搬离这个地方时,他果断地就搬了,没有任何留恋。然而于她,这里是一切的开始,记忆盛开的地方。她在这里为他做过第一顿饭,陪他熬过许多次夜,看过他无数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的痛苦,他的不甘,他坚强背后的崩溃,全都看在她眼里,疼在她心里。   有太多不舍得被时间冲淡的回忆,有太多不愿意被老天回收的记忆,所以她悄悄地买下了这个地方,偶尔来住上一住,重温过去的时光,一遍一遍,脑海里的印记就更加清晰顽强。   向南走上前两步,在狭小逼仄的厨房,从背后把她抱进怀里,在她耳畔低喃:“对不起,我以前对你太坏了。”   林夕安静片刻,轻轻嗯了声:“都过去了。这几天我想在这里住,你陪我好吗?”   向南低声答:“当然。”   *   房子请了人定期打扫,所以还算干净。   林夕在厨房切路上买的水果,向南就在房里四处转悠,转到卧室,望着那张双人床,他想起他们的第一次就发生在那上面,那时他喝醉了,身子像有火在烧,而她的主动挑逗,就像是在熊熊烈火中倒入了一整桶的汽油,霎时火光冲天。   回忆起那些迷乱残缺的片段,灯光下她泛着光泽的肌肤,他喉头就有些发紧,赶忙干咳了两声,摒除那些杂念。   走到衣柜前,他拉开看了看,里面有些被褥,都妥帖地放在收纳袋里,还有些简单的女士衣物,也都整齐地叠在收纳箱里。床的斜对面是张书桌,上面放着些文具台灯,拉开旁边抽屉,里面平稳地躺着一个日记本,上面挂了把银色的小锁,他下意识地拿指头拉了拉,打不开。   “喂!” 门口忽然传来林夕慌张的声音,跟着纤瘦的身子旋风般地卷了进来,从他手上夺过笔记本,脸色有些窘迫:“你不要碰它。”   向南眼底闪过些许兴味,挑起她的下巴:“里面写了什么,这么紧张?”   林夕别开脸,颊上飞出两抹胭红,垂着眼答:“不告诉你,是我的秘密。”   她难得害羞的模样,让向南看得心头一震,指尖托起她下巴,低头吻了上去。   双唇相触,林夕胸口一紧,推他:“我切了水果。”   向南揽着她的腰压向自己,哑声道:“待会儿再吃。”   林夕身下抵着他勃发的YU望,心知他想要她得紧,其实她带他来这里,也是想要重温旧梦,想要过几天想象中的,平凡的夫妻生活,所以她不再抵抗,而是顺从了他的意思。   向南禁YU已久,足有一年,所以难得她肯解禁,他自然是要吃个够本,尤其是好不容易重新得回她,他更是倍加珍惜,每一次的纠缠,都像是在虔诚地朝圣。只是令他意外的是,林夕竟然相当地配合,甚至会主动索求,他享受之余,亦有些迷惑,从前些天对他的疏远,到现在的热切,她的转变是不是,太快了点?   *   接下来几天,两人像一对平常夫妻似的住在这里。   早晨起床前,缱绻缠绵一会儿,互相依偎着躺在床上,安静地听彼此心跳,享受晨光温柔的抚慰。   躺得够了,就跳下床去洗漱。卫生间逼仄,洗手台上贴着块长方形的镜子,镜面狭窄,照不进两个人,他们便一前一后地站着,一面刷着满嘴的牙膏沫子,一面视线透过镜面暧昧地交缠。   接下来林夕会去厨房做简单的早餐,煎个鸡蛋,几块培根,配上新鲜的牛奶和水果,向南则负责餐后打扫战场。   之后便拉着手出门闲逛,去向南以前读过的学校,就职过的公司,找寻当年的记忆,又或者是去逛逛书店,看看电影,坐在广场的台阶分享一杯透心凉的冰激凌。   淹没在川流的人群中,撕下所有防御的盔甲,她只想要尽情享受两个人的世界。   然而向南心中,却隐隐觉得不安,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不是林夕的性格,林泽平已经判了死刑,她为什么不抓紧时间去看他,而是不分轻重缓急地在做着这些事情?   他问过她:“我们是不是应该再去看看你爸?”   她只是摇头:“不想去,我怕。” 一副不愿多谈的模样。   他不忍再劝,他想她可能是无法面对父亲被判死刑的事实。人一旦有了某种无法处理的情绪,大脑就会当机,就会想要转移注意力,也许这就是她为什么表现得如此怪异的原因。   所以他没再追问这个,而是陪着她做她想要做的那些事情。   几天后的某日,黄历上写着宜下葬,林夕和向南把梁吟秋的骨灰送去安葬。一部分的骨灰,被林夕拿去请工匠压制成了钻石,琥珀黄,做成了一粒吊坠,挂在脖子上。   那天阳光出奇的好,碧空如洗,万里无云,耳畔听得见风过梧桐的沙沙声。送葬的人不多,人情冷暖,总在最艰难的时候才能看清。   墓前焚着香燃着香烛,青烟袅袅,林夕跪坐在地上,望着墓碑,安静地不知道在想什么。人们对她说着节哀顺变,待下葬结束,都陆续回去了。   向南不忍心她再跪下去,便将她从地上拽起来:“别跪了,腿会受不了。”   林夕膝盖生疼,站都站不住,得靠在向南身上才能勉强支着身子,咬着牙说:“如果不是因为我,妈妈也不会出事。”   向南搂着她:“这跟你无关,事情不是因你而起。”   林夕红了眼眶:“可是我不能责备我爸,我总要怪罪什么人,那个人就是我。”   向南明白,在事情发生之后,追究责任是人的天性,当发现没有别人可以责怪时,往往都会自责,如果自己当时能怎么样,或许事情的结局就会不同:“别去想太多,自责也无济于事,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帮你爸上诉,不要放弃,也许会有奇迹。”   林夕死死盯着墓碑上,她妈妈的那张小像,这个世界不会有奇迹,奇迹只能由自己创造,而她从来都不是等着上天给机会,坐以待毙的类型。   待到天色渐暗,两人才开车离去。林夕不要回十年前他们居住的小屋,而是回了她自己的住处,和向南是隔壁邻居的那套公寓。   向南将她送到门口,在她身旁看着她掏钥匙开门,跟着听见她冷冷地说:“你回去吧,我累了,想一个人静一静。”   他愣了愣,凝眉望着她:“听我的话,不要想太多,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明天我们再做接下来的打算。”   林夕轻轻嗯了声,推门而入,没有再看他一眼。   向南在她关好门后才回了对面自己的房间,倒在沙发上,满身疲惫,心中更是有一股莫名的焦躁,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她忽冷忽热的态度,着实让他担忧。   而更令他焦心的是林泽平的死刑宣判,她已经失去了母亲,不可以再失去唯一的亲人,他一定要想办法上诉,一定要争取改判,哪怕是无期。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手机就铃声大作,他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接起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请问是向南吗?”   他低低地嗯了声。   “这里是警局,麻烦你来一趟,有具尸体的身份想请你帮忙确认。”   ☆、59   “这里是警局,麻烦你来一趟,有具尸体的身份想请你帮忙确认。”   闻言,向南一下清醒过来,一股强烈的不祥之感笼上心头,声线里不由暗藏紧张:“什么尸体?”   “你先过来再说。”   对方报了地址,向南挂断电话,便匆匆忙忙地往外走,打开门见到对面林夕的套房,房门紧闭着,这个时间,她应该还在睡觉吧。   没多想,他径直摁下电梯,下到车库,途经林夕的车位时,却发现她的车子不在位置上。   脚步在她车位前顿了顿,他暗自奇怪,她的车怎么会不在?难道是出去了?可是这么一大清早的,出去干什么?   微微摇了摇头,他想,她大概是去找刘律师了,要不然就是去探监。还是等他先去完警局,再联系她。   进到自己的车子里,他直奔目的地,一路上他都想不明白,到底有什么尸体,需要他去确认身份,直到见到早上联系他的那个JC。   对方拿出几个用透明密封袋封好的证物,递到他眼前:“认不认识这些东西?”   向南接过来,视线在触及到其中一个袋子里,一把贴着红色桃心贴纸的钥匙时,身子如同被惊雷击中,大脑瞬间一片空白,这钥匙,不是林夕的么?怎么会在JC手上?!   对方从他的表情已然断定他认识死者:“凌晨我们接到报警,公墓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奔驰车冲出山坡,在坡下爆炸坠毁,从事故现场我们找到这些证物,以及这个。” 他指了指向南手中的一个密封袋,里面装着张平摊开的纸条:“就是通过这个,我们联系到的你。”   向南拿起那个密封袋一看,纸条上写着几行字,字迹娟秀,是林夕的笔迹。   向南: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我想我终究还是厌倦了这个世界,所以选择用这样的方式不辞而别。对不起,没能陪你走到生命的尽头,你要保重,好好活着。   家里的钥匙留给你,房子也留给你,如果太痛苦,就卖了吧。   我爸爸的事,以后就拜托你了,如果我和他只能活一个,那我情愿那个人是他。   纸条的最下方,是他的电话号码。   JC在他看的同时给他解释:“钥匙和遗书是放在山坡上的,所以没被烧毁。”   向南一言不发地盯着那张字条,双目变得猩红,红得能滴出血来,牙关咬得死紧,宽大的手掌紧握成拳,连骨节都要捏碎,好不容易才从喉咙里憋出一句:“尸体呢?”   JC脸色沉重起来:“因为火势太大,死者的尸体几乎被烧成了灰烬,已经无法辨认。从你的表情判断,你应该是认识死者,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向南阴鸷地盯着对方:“这个钥匙的主人,和写下字条的人,名字叫林夕,但她绝对不会是你说的死者,她是不可能死的。”   JC若有所思:“我理解你的心情,那请问林夕生前有自杀的倾向吗?或者有没有什么行为反常的地方?”   向南愣了愣,想起之前林夕出人意料地带他回了十年前的老房子,现在又留下这把钥匙,的确有些奇怪,但他仍然固执地摇头否认:“没有,她很正常,没有自杀倾向。”   JC看着他的神情变得复杂:“她跟你是什么关系?”   向南眼眶一下子有些湿:“她是我女朋友。”   JC几不可闻地叹口气:“既然你们关系密切,那么现在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也很正常。”   “事实?” 向南出人意料地情绪激动起来,上前一步揪住对方的衣领:“你也说尸体烧成灰了,你凭什么就认定死的那个人是她?!”   JC一滞,这遗书都有了,难道还能是个恶作剧?但他还是退了一步:“尸体烧毁严重,法医提取不到DNA,我们也无法辨识死者的身份。如果不是死者自杀,那你知道她有什么仇家吗?”   仇家?向南握着对方衣领的手渐渐松了下来。要是说有谁会对林夕不利,唯一可能的就是林泽平的上面,只是他们不可能杀害林夕,现在林夕的死,对他们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想不到别的可能,他只是不断地摇头:“我不管那具尸体是谁,总之不可能是她,她是绝对不会死的。”   说完他想起什么似的,赶紧掏出手机,颤抖地拨出林夕的电话号码,然后放至耳边。片刻后,电话通了,铃声却一直响,一直响,像是没有尽头,始终没有人来接。   他心一沉,强迫自己稳住,深吸口气,再缓缓吐出,跟着拨出刘律师的电话,对方刚接起来,他劈头就问:“林夕在你那儿吗?”   刘律师茫然:“没有,她今天没找过我。怎么了?”   向南将JC捡到林夕遗书的事说了一遍,刘律师大惊:“什么?她竟然真的自杀了?!”   向南这才发现苗头不对:“什么叫她竟然真的自杀?”   刘律师扶额叹息:“她之前找我立过遗嘱,要我遵守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保密协议,不得告诉任何人。那个时候我感觉她情绪不对,所以劝过她,答应会替她父亲上诉,但没想到她根本没听进去,还是走上了绝路。”   向南握着机身的手开始发软,后来刘律师再说了什么他没听见,眼眶里涌起透明的液体,视线也逐渐变得模糊。所以她从一开始,就打算要自杀?所以她一反常态地带他回老房子,和他亲吻缠绵,只是分离前的慰藉?想要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做完自己想做的事?   她真的,就把他一个人扔在这个世上了?   *   后来刘律师来了警局,在JC的带领下去领了尸体。向南没有去看,仿佛见到尸体,林夕死去这件事就会变成事实。   他一个人离开,开着车返回住处,用蓝牙耳机不停地打着林夕的电话,一直一直都没有人接。   他站在林夕的房门前一直敲,里面悄无声息,始终没有脚步声响起,始终没有人来开门,于是他找来锁匠,撬开房门,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她的手机搁在茶几上,快要没电了,旁边放着她的钱包,他打开一看,身份证银行卡,全都在里面。   颓丧地跌坐到沙发上,他眼神空洞地自言自语:“夕夕,你到底去哪儿了?你不会死的,对不对?”   *   根据刘律师的口供,由于死者家逢巨变,加之立下遗嘱,有充分的自杀倾向,在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别的疑点,所以此次事故被定性为单纯自杀,很快结了案。   骨灰刘律师带去给了林泽平,林泽平悲恸之下,当即决定翻供。遗书和钥匙则交还给了向南。   向南在听刘律师说林泽平要翻供时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林夕的遗书上说过,林泽平的事,以后就拜托给他了,所以他不可以让她失望。   他让刘律师去准备上诉材料,自己则再去找了一次何叔,同意把仁恒所有的股权转移到何叔的儿子名下,换得何叔的帮助。   由于林泽平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良好,加上何叔从中周旋,二审改判,免除死刑,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何叔私下告知向南,倘若林泽平以后身子出现毛病,可以保外就医。   而另一方面,林夕的遗嘱被刘律师执行,她名下持有的所有朗廷股份,尽数赠予傅夜司,珠宝工作室给了阮桃芝,房产和存款给了父亲,唯有其中那套十年前的旧居,赠予了向南。   在林夕的骨灰下葬之后,向南也褪去了仁恒主席这个光环,回到了他们最初居住的地方。那里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结束。   在她消失之后,他没有流过泪。伤心和软弱,都被他在身体里禁止了,他绝对绝对不信,她已经死了,只要不承认,这件事就没有发生。   她一定,只是偷偷地躲起来了。   旧居卧室的抽屉里,躺着她的日记本,那时她害臊,死活不肯让他看。他拿出来,轻声说:“你再不出现,我就要打开看了哦。”   房间里静悄悄地,没有回音。   他笑了笑:“那我就当你同意了。”   用力一拉,旧锁就断了,他慢慢地翻开,一页一页:   桃芝说救我的那个人叫向南,我缠着蔺叔叔帮我查了他的信息。哼,臭家伙,竟然敢夺走我的初吻!   今天偷偷地去看了臭家伙一眼,长得还蛮帅的,要怎么认识他呢?   故意骑自行车跌倒在他面前,他果然来扶我了,可是他竟然都认不出我,我长得有那么过目即忘吗?!   跟他坦白了我就是之前被他救的那个女孩,说要请他吃饭,他同意了,耶!   哼!他竟然有女朋友!   他对女朋友真的好好哦,好羡慕那个女孩,好想被他照顾。   原来她叫温暖。   她也不怎么样嘛,一副削尖了脑袋想钻进我们圈子的模样。   她竟然主动去缠着傅夜司说话,似乎对他很感兴趣。可是她是有男朋友的人啊……   我觉得她根本配不上臭家伙。我要把臭家伙抢过来。   他叫我以后不要再见他了……好想哭……   听说他们大吵了一架,分手了。   他辞职了,说要开始创业。我知道,他是为了她才那么做的。   我还是缠着他,他似乎已经对我认命了。   温暖结婚了,我们发生了关系,他喝醉了。真的很痛。要是他是清醒的,那该有多好。   他疯了,为了工作可以几天几夜都不睡觉。   拿到一小块地,拆迁,有村民*了,地上烧焦了一块,寸草不生。我晚上醒来找不到他,就去那里,看见他跪在那块地方,像个死人。   我不想他那么痛苦地挣钱,我知道他志不在此,我只想他做自己。可是他不稀罕。   他要什么时候,才愿意好好地看看我?   地越拿越多,他越来越忙,越来越沉闷。不跟我讲话,不听我讲话,我就像是空气。   向南我讨厌你!(满篇都是他的名字,被打上了大大的叉。)   算了,只要他还在我身边就好,只要他下班知道回来,只要他愿意跟我睡一张床,只要他不碰别的女人。我还是最爱他。   半夜看见他在看温暖的照片,我躲到卫生间里大哭了一场。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就是个傻子。   算了,温暖算什么,她都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对我没有威胁。   ……温暖出事了,丈夫出轨,他果然很担心。我好像有一点麻木了,像是被凌迟处死,一刀刀剐,慢慢地走向那个已知的结局。   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我。我以为我至少是特别的,直到跟另一个女人对比,我才发觉我什么都不是。   他还是想要跟她在一起,我是不是该,退出了?   累了,还是退出吧。   ……怀孕了。孩子来得不是时候,该不该告诉他呢?   还是算了,他肯定不会要的。我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养好了。   日记的最后一页,皱巴巴的,上面只写着:孩子没了,一切都,结束了。墨迹一片模糊,像是曾经被眼泪浸透。   向南花了一个通宵把日记读完,无法自抑地哭成了傻逼。   ☆、60   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乎所有人都接受了林夕的死,唯独向南仍在抗拒。林夕骨灰下葬的那天,他根本没有现身,他对着刘律师咆哮,那根本不是她!所以他绝对不会去!绝对不承认!   自那以后,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再提起这件事,连安慰他节哀顺变都不行。他表面和常人无异,住在旧居,夜里却时常噩梦连连,梦里林夕全身是火,挣扎着从车里爬出来,朝他伸手:向南,救救我,救救我……   他一身冷汗地从梦里醒过来,之后就再也无法入睡。慢慢地,因为长时间睡眠缺失,他黑眼圈越来越重,下巴也长出了硬长的胡茬,看上去异常颓废。他妈妈陈立青和罗城常去看他,见着他们,他就会拉着他们一直说他跟林夕的过去,那种口吻,就像是热恋中的人在和朋友分享恋人的趣事。   陈立青对此担心极了,找了个借口带他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告诉她,悲伤有五个阶段:   否认(Denial)   愤怒(Anger)   协商(Bargaining)   消极(Depression)   接受(Acceptance)   而目前向南还处在第一阶段。通常去世的人对患者越重要,处在这个阶段的时间就会越长。他们不能接受承认这个事实带来的打击,所以就会一直逃避。除了患者自己愿意改变,以及时间的推移,其他人几乎帮不上忙。   *   林泽平结案后,被羁押进了监狱。向南每隔几天就会来看望他,林夕交代过,她爸爸的事,就拜托他了,所以他不能让她失望。   林泽平看着向南越来越憔悴的脸,心中亦是感慨万千。曾经他是极其恨他的,恨他不疼惜自己的女儿,要不是女儿以断绝父女关系要挟,拦着不让他对付他,他早就下手收拾他了。只是现在看见他这幅样子,难免有些唏嘘和同情。   不过他的上面仍然在被调查中,还没有开庭审理。在事情没有尘埃落定之前,夕夕绝对不可以露面,所以尽管对向南起了恻隐之心,他还是没有将真相告诉他,而夕夕也叮嘱过,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事情的真相绝对不可以外泄。   另一方面,向南将股权全部赠送给何叔的儿子之后,对方有意想聘请他做职业经理人,继续掌管仁恒,毕竟他儿子没经验,仁恒交到他手上,迟早得败光。但向南拒绝了。何叔问他:“莫不是从掌权者变成打工仔,不适应?”   他摇了摇头:“我女朋友希望我做自己。也许我很擅长管理,但我从来都志不在此。”   于是,他彻底脱离了仁恒,脱离了那个因为温暖的缘故,才建立起来的庞大商业帝国,回到了自己的老本行,做建筑设计,开了个小小的工作室。   他用存款定做了两枚戒指,一枚男款的素戒,戴在自己手上,一枚则是按照林夕设计过的唯一一枚婚戒打造的,装在丝绒的盒子里,等着有天万一她出现了,可以给她戴。   可惜的是,她一直不出现。当周围所有人都认定林夕已经死了,只有他一个人在苦苦支撑时,偶尔他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她是不是真的已经死了?   *   一年后。   凭着他在业内的人脉,工作室还是做得有声有色,虽然他脱离设计这个职业已久,但大学和硕士都是念的这个专业,再捡起来倒是不难,并且他也精于此道。   声名鹊起的同时,也有媒体想要采访他,倘若他离开仁恒后一蹶不振,或许现在也就无人问津了,只是他如今混得还不错,虽然没有曾经那么辉煌,但在设计圈内还是小有名气。   对此他接受了。摄像机前,一人一个软沙发,面对面地坐着,女记者将话筒递到他跟前:“我可以叫你向总吗?”   向南靠在椅背,左腿交叠于右腿之上,身上穿着素净的白衬衣,简单地笑了笑,颔首。   他笑容极淡,眉眼温润,女记者脸颊热了热,强自镇定:“向总,能不能跟观众谈谈,为什么要离开仁恒?”   向南双手交握于身前,缓缓开口:“因为仁恒并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我曾经迷失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现在我只想要做对的事。”   “开设计工作室,是不是就是你说的,对的事?”   向南颔首:“开工作室是我读大学以来的梦想,当然它没有做地产开发那么赚钱,但是能做自己喜爱的工作,我感到很快乐。”   “是什么促使你做出这样的改变呢?要知道,敢于从仁恒那么大的公司卸任,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事。”   向南视线变得柔和起来:“我这么做,是为了完成一个人的心愿。”   女记者目光在他左手无名指的婚戒上顿了顿:“敢问这个人,是你太太吗?”   向南轻轻地嗯了声,没多做解释。   “不知道向总是什么时候结的婚呢?如果我没有记错,您在仁恒任职的时候,还是未婚的状态。”   向南简短地回复:“今年。”   “那……” 女记者迟疑地问道:“能跟观众们讲下你太太的情况吗?比如你们怎么认识的,又是怎么相爱的?我相信很多女性观众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   向南深吸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我跟她认识很久了,相爱是宿命的缘分。”   “哇!” 女记者娇羞地赞叹:“没想到向总还是这么痴情的男人。”   向南摇头:“以男朋友或者丈夫的身份来说,我根本不是好男人,相反,我糟糕透了,对她做过很多错事。我想,任何一个女性都不希望碰上像我这样的男人。”   女记者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愣住,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好半天后才说:“那,你太太是怎么认为的呢?我有机会采访她么?好像她从来都没有在公众场合露过面。”   向南指节互相摩挲着:“因为我做错了事,她现在离家出走了,正在生我的气。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借你的镜头跟她说几句话。”   女记者彻底愣住,原本向南的风格是极少接受采访的,所以此次他能同意她也很奇怪,现在总算明白了,原来他接受采访是另有目的:“好啊。”   向南转过头去面对摄像机,视线笔直地望进漆黑的镜头里:“夕夕,我知道你一定躲在某个地方,因为恨我,所以不愿意见我。如果你看得见今天这段采访,我求求你,出来见我一面,我已经没有办法了,到处都找不到你,再这样下去,我会疯掉。”   一年了,她已经消失整整一年了,就连当时她车子烧毁的地方,如今也长出了新草,可是她却还是没有出现。但她是不可能死的,他好不容易才理清了自己的心意,他还想有无限多的时间可以和她重新开始,所以她不可以丢下他一个人,他不准她丢下他一个人!   *   江南水乡小镇,夜里河中飘荡着乌篷船,河岸边的老房子里,木头窗棱边,一名素衣女子正在橘黄的灯光下作画。完成画稿后,她扫描进电脑,通过邮件发送出去。   发完返回邮箱首页时,热点新闻推荐页面上有两个字迅速摄住了她的视线:向南。   她犹豫片刻,还是移动鼠标点开了链接,播放的是一段采访视频,一年不见,画面中的他比以往消瘦了,眼神也有些疲惫。上一次得知他的消息,也是通过新闻,仁恒易主,到处是头版头条。后来他就沉寂了,不知道去做什么了,原来是开了工作室。   看到采访的最后一段,林夕的心直突突地跳。向南笔直地望着镜头,视线仿佛透过镜头,穿越到她身前,直接而透彻地看进她的灵魂,让她浑身为之一颤。难道他,从来就没有相信过她死了?   一年前为了不让父亲死去,她和桃芝联手,导演了一出自杀的戏。她先是把车钥匙从邵孟那里要了回来,送了他一些钱,安排他回老家,然后桃芝透过关系,在黑市搞了一具尸体,为了烧透还在车上浇上了两桶汽油。只要验不出DNA,就没有人可以说她还活着。到时候她父亲就可以借题发挥,趁机翻供。   只是为了以防万一,事情的真相没有告诉其他人知道。她明白这么做,一定会让关心她爱她的人都痛不欲生,但她没有选择。   如今向南依然在找她,那她,要去见他吗?   *   数月后,一场珠宝展在帝京举行,主办人是敦煌娱乐的总裁阮桃芝。向南从不错过任何一场珠宝展,因为林夕最喜爱那些亮晶晶的东西。   到达展会场之后,他沿着地上指示的路线,一件展品一件展品地细细赏鉴,越看越觉得蹊跷,一颗心砰砰狂跳。所有的这些作品,都和林夕的设计风格太像了,喜欢选用中国的传统元素,连细节的处理都是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本人,怎么可能达到这么高的相似度?   他几乎是狂奔着去后台找阮桃芝,要问这些作品的设计者到底是谁。工作人员告诉他阮桃芝所在的休息室,他飞奔过去,忘了礼节,径直把门给推开了。   休息室极大,双木门沉重,所以开得缓慢,随着门缝一点一点的扩大,一张令他朝思暮想,几乎要为之疯狂的容颜出现在门后,身上穿着做工精致的月牙色旗袍,衬得身段婀娜多姿,又不失气质,长发温婉地盘在脑后,眉眼描着淡妆,原本在低声细语地跟阮桃芝说话,听见门响才朝他的方向望过来,神情一怔。   向南却早已奔至她跟前,双目通红,痴痴地望了她片刻,才颤抖地一把将她抱进怀中,紧紧地将她压向自己,再也不愿松手:“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你不会离开我。”   林夕在他怀里,眼眶微湿,片刻后,终于也伸手回抱了他,在他耳边轻声说:“对不起,我回来了。”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精简版的结局,类似大纲,修文的时候会扩写,写完再发上来,有兴趣的美人到时候可以重看下。   正文完结后,我会先修文,把前面男主爱上女主的过程补充上,当时为了尽快虐男主,所以把这部分快进了,导致情感转变很生硬,现在会补上,让情节完整一点。   全文修完的时间,目测会在7月初,完稿后会一次性贴上来,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理解和安慰。为了你们,我也会努力的。^_^ 书香门第【见著紫衣初】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