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下载尽在八零电子书网www.txt80.com--本书由【夭桃仙仙】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十二月十三日。沈暮生日。 B城的冬季湿冷,寒风直往脖子里灌,沈暮下了出租车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今天是她生日,室友马倩倩约她一起出来吃饭,却不想天气那么冷。 沈暮裹紧了大衣上了台阶,刚进饭店便看到一个身姿挺拔的男人微微侧头讲电话,目光望向窗外,头发很密,发质很好的样子,软软的搭在额前。 男人无意间抬眼,看到她微微愣了下神,一瞬间仿佛心有灵犀般,两人相视笑了一下。对面的马倩倩同学这才后知后觉的回过头,看到她后马上起身过来迎她。 沈暮出门时只戴了顶红色的绒帽,被冷风吹得脸颊都红起来。马倩倩走过来抱了抱她,埋怨道,“你怎么不系个围巾就出来了啊?” 沈暮这才觉得冷,哆嗦着摇头,“戴围巾麻烦死了。” 马倩倩的无奈地瞪她一眼。 沈暮问:“怎么还有别人?” “哦,刚才碰上的冤大头,他请客。没事儿,我们照样海吃一顿!” 两人正聊着,马倩倩的男朋友走过来领她们入座。 马倩倩男朋友名叫展鹏,B城电视台的主持人,马倩倩暑假在电视台实习的时候认识他的。马倩倩的家庭条件不错,给惯出了公主病,有话直说的类型,碰上同是直脾气的展鹏,吵吵闹闹倒吵出感情了。 恋爱中的马倩倩总露出甜蜜的傻笑,这是沈暮认识她这么久从没见过的。她没谈过恋爱,不知道原来爱情可以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她不知道这样好不好,但是她觉得,为爱迷失自我就不好了。 到了位子前,展鹏揽着马倩倩的肩膀,跟对面的男人介绍:“我女朋友马倩倩,你见过的,这位是沈暮,倩倩的同学。”男人笑了笑伸出手:“你好,我叫林冬绪。” 沈暮这才看清楚他。他牵着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薄唇,眉目如远山,浓眉之下的眼眸深似一潭清泓,深邃的让沈暮微微发怔。 她垂首同冬绪握了手,“我是沈暮。” 他的神情淡然自若,替沈暮拉开座位请她入席,便开始了饭局。 展鹏举杯,“今天是沈暮二十岁生日,冬绪做东,这顿饭可得上些好菜!来来,沈暮,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沈暮点头微笑:“谢谢。” 林冬绪也同她碰杯,然后给她添了点饮料,说:“你也是学新闻的?” 沈暮点了点头,马倩倩对她说:“冬绪可是B城电视台的一把好手,你看过《真实》那档访谈节目吧?就是冬绪策划的。啊,还有还有,那个《新经济》也是冬绪的神笔之作!” 展鹏笑着敲了敲马倩倩的脑袋埋怨说:“你怎么不说说我?我好歹也是其中一档节目的主持人。” 马倩倩嗔笑:“骚包!” 四个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都是同行,共同话题很多,一顿饭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结账的时候,马倩倩挽着展鹏拉下他的肩膀说悄悄话。末了,展鹏拍了拍林冬绪说:“帮我把沈同学送回学校,我呢要跟倩倩谈恋爱去,你懂的。” 沈暮扑哧一声笑出来,她和展鹏接触不多,电视里看起来正儿八经的,私下里居然这么闹腾。 林冬绪点点头,扬了扬下巴示意了一下沈暮:“走吧。” 林冬绪让沈暮在路口等一下,他把车开过去。 沈暮从包里拿出她的花色手套带着,又理了理她的红色绒帽,独自往路边走。月明星稀,寒风像刀子似的刮的她的脸生疼,掏了掏口袋,才发现口罩也忘记带了。 不一会儿,一辆宝蓝色的车缓缓停在她身边,车窗被摇下,露出林冬绪棱角分明的脸,“上车。” 一进车内,她便感到温暖许多,舒服的不禁呼了口气。林冬绪递过来一瓶热奶茶,说:“刚才取车的时候顺路买的,捂一下手再喝。” 沈暮愣了愣,赶紧说了声“谢谢”。她用热乎乎的奶茶碰了碰脸颊,偷偷看了眼林冬绪,发现他全神贯注的开车,她抿唇无声笑了一下,难得遇上这么绅士细心的男人。 车子大约行驶了十分钟,沈暮发现根本不是行至学校的方向,不由得的心里一紧,该不会倒霉的遇上衣冠禽兽了吧? 她惴惴不安的抠刮着奶茶杯身,细微的声音引起冬绪的注意,他微微偏头看了她一眼,见她神色紧张,咬唇若有所思,不禁觉得好笑。 下一刻,他忽然踩了刹车,缓缓停了下来。 “等我一下。”林冬绪说完便开车出去了。 沈暮疑惑的趴在车窗上张望,却已经不见林冬绪的身影。 她叹了口气,不安的在车里躁动,回想了一下林冬绪今晚饭局上的表现,明明就是很有风度、很礼貌,怎么看也不像坏人哪。 思忖间,林冬绪风尘仆仆的回来了,沈暮这才看见他是从对面街的商场里走出来的。 他一进车里便带气丝丝凉气,让毫无准备的沈暮打了个冷颤。他笑了笑,递上了手中包装精致的礼品袋,说:“生日快乐。” 沈暮着实愣住了,他没往学校的方向走就是为了给她买生日礼物?她有些愧疚,前一秒她还当他是坏人呢。 沈暮有些不好意思,憨笑了一下:“谢谢你。”说完觉得挺尴尬,她又笑了两声。 林冬绪饶有兴趣的转头看着她:“你以为我要绑架你?” 沈暮语塞,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怎么会。” “女孩子有点防范意识是好的。”林冬绪说,似乎没有怪她的意思。 沈暮点点头。 “但是不能太天马行空了,”他又说,“我看起来很像绑匪?” 沈暮差点一口奶茶喷了出来,咳了几声摆摆手,说不出话来。 林冬绪只是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不知为何,林冬绪似乎不想表面上那样好相处,她跟不上他的节奏,并且总能感觉到冬绪身上有一种无形的气场。他不说话或者质问你的时候,便有一种压迫感让人微微紧张,可是他笑起来又很亲切,很好看。 可真是个矛盾体啊。 回到宿舍,沈暮和宿舍人聊了会儿天便洗漱了一番上了床。她靠在床头挑了一本书看,看了一会儿想起来林冬绪送她的礼物,于是又忍着寒意下床找那个盒子。 浅紫色的礼盒,印着银色的暗纹的,礼盒一角用丝带打了个蝴蝶结。她有些好奇,打开才看到里面是条羊毛围巾,简单的素色,没有任何装饰,倒像是男人的品味。 沈暮看了一会儿,把围巾收起来,猫着身爬回床上。不知是不是她小人之心,她总觉得那个男人的体贴带着一种刻意的味道。 翌日上课,一个上午马倩倩都没有回学校,直到下午上课的时候马倩倩才迟迟归来。 她趁着讲台上老师回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偷偷从后面溜进来,坐到沈暮旁边,喘了口气小声说:“没点到吧?” “点了。” 马倩倩扼腕的啐了一句:“妈的我一来他就不点,我一不来他就点!是我倒霉还是他运气好?我的平时成绩啊!” 这一门《电视编辑》的课来上的人最少,老师讲课索然无味不说,连同学们好意的玩笑都开不起,因此逃这门课的人最多,马倩倩就是其中之一。 她剜了眼讲台上眉飞色舞吐沫横飞的老师,忍不住骂了句:“真希望永远都看不到他!” 本是无心之说,可是没想到快下课的时候,该老师神色忧伤,泪眼婆娑的摇了摇头哽咽着说:“同学们,下学期开始,我就不教你们了,这一门课会换新的老师。老师舍不得你们啊!” 此话一出,马倩倩噗的笑出来,拍了拍沈暮的大腿:“我这个乌鸦嘴!” 为数不多的同学都小声笑起来,约是太高兴换老师了,大家都忘记问哪位老师步他后尘来教课。 这件事在大家忙碌的生活中被淡忘,很快便到了期末。303宿舍的女生们忙着考试、打工、谈恋爱。 学期一结束,沈暮就找了个收入不错的兼职——广播电台的助理。整个寒假,沈暮多半忙于打工,因为她要赚足下个学期的学费。家里除了她还有弟弟的学费让她母亲头疼,没有父亲的支撑,这个家也还是举步维艰的挺过来了。 期间除了打工她和马倩倩出去玩过一次,见到的是展鹏狐朋狗友,但是没有林冬绪。只是她有一次在广电大厦看到过跟他很像的男人,那人只是淡淡看了她一眼便离开了。沈暮只见过他一次,所以不能确定是他。 沈暮本来以为此生大概与林冬绪不会再有关联了,可是一个震天的信息让她吃惊的久久不能平复。 二月底开学的时候,她从学校的公告栏里查找课程表与学期信息,赫然发现《电视编辑》这一门课的下面写着:授课教师,林冬绪。 周二下午的《电视编辑》,教室里的同学还算多,不少人是抱着看一看的心态见识一下这个新来的老师。上课铃声一响,林冬绪刚好踩着点走进教室,教室里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林冬绪今天穿一件米白色V领羊绒衫,浅灰色衬衫衣领露出来贴在脖颈处,一派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林冬绪把深灰色风衣外套脱掉放在讲台一侧,然后双手搭在讲台上,定定的看向台下的三十多个学生,没什么表情。 底下的女学生们已经激动地小声讨论起来,这个林老师太有型了!往那儿一站,就像一尊雕像,挺拔威严。 林冬绪转身,在黑板上写下“林冬绪”三个苍劲有力的粉笔字介绍自己,“我叫林冬绪,在你们未来的大学生涯中,将教你们《电视编辑》以及其他课程。” 这是沈暮时隔三月后第二次见到林冬绪,没想到是以这样的身份。她撑着下巴,饶有兴趣的望着讲台上。 林冬绪丢下粉笔,环视了一下大家,当他的目光掠过沈暮的时候,并未有异样,也未停顿,稀松平常的好像……不认识她似的。 沈暮微微纳闷,她的脸就这么大众化? 林冬绪翻开名册开始点名,或许是因为做新闻的,他的声音颇为低沉,就像电视里播报新闻的男主播一样,缓慢而富有节奏,一字一顿,沉稳浑厚。 林冬绪说:“我上课没有点名的习惯,喜欢来的就认真听,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不喜欢来的期末抓紧一点,好好复习备考,因为我不会给你划重点。对于新闻这个行业,电视编辑是很重要的后期制作,我希望你们在校期间能够打好基础,将来上到工作岗位更甚一筹,会轻松很多。” 教室里渐渐变得鸦雀无声,沈暮后面的男同学小声感叹了一句:“靠,声音也他妈的太好听了。” 他忽然话锋一转,问:“课代表是哪一位?” 马倩倩喊了一句:“赵强!” 隔了几秒没有人做声,马倩倩又喊了一声:“哎,赵强来了没啊?” 有人回她:“没来。” 林冬绪略微点头:“没来是吧,那他的课代表职位被撤了。上学期哪位同学这门课考了第一?” 大家齐刷刷的看向沈暮,沈暮硬着头皮站起了来,还没开口拒绝,林冬绪就当机立断说:“好,这位同学,下课来一下我办公室。” 沈暮坐下来,心里有些忐忑,总觉得与这个男人走得太近并不是什么好事。 下课之后,女生们争先恐后的截住林冬绪问问题。沈暮则靠在课桌边等着。女生们有的则是以要电话号码为目的,实行精神上的非礼,将林冬绪从头到尾看了个遍。 她向外张望了一下,有点不耐烦了。林冬绪似乎看了她一眼,然后对围观的同学说:“有什么问题下一节课课堂上问,我统一解答。” 同学们告别之他便后径自走出了教室。沈暮有点儿尴尬,却还是跟了上去。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林冬绪突然停了下来,回过头看了一下,见沈暮确实跟上来了,他又继续往前走。 沈暮也停了一下,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只得又默默跟在后面。 随林冬绪进了办公室,沈暮顺手把门关上。办公室里的老师都不在,空荡荡的几张桌子,没什么人气。 林冬绪拿了杯子到窗台边倒了杯茶,啜了一口。热腾腾的雾气徐徐飘散,把他的脸氤氲的模模糊糊。沈暮站在桌边,等待他发话。 林冬绪润了润喉,放下杯子看着她:“沈暮是吧?” “……”果然,她就知道他不记得她了。 谁知他笑了笑,问:“围巾喜欢吗?我不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花色也许有些单一了。” 呃……?围巾?他送她的生日礼物?他还记得她啊。 林冬绪见她怔忡的模样,用手抵住鼻子轻笑了一下,表情一下变得柔和了起来,不见了课堂上的严肃。 沈暮收到那条围巾便压在了箱底,第一次收到陌生男人送的贴身物品,不好明目张胆地戴出来。这时被问到倒像是被抓了包,硬着头皮答道,“挺喜欢的……” “你喜欢就好。”林冬绪说着,好像又想起来了什么,他走到桌边拉开抽屉拿出来一个东西递到沈暮面前,“你的唇膏,上回落在我车上了。” 沈暮微微惊讶,从他手中接过,唇膏她可是找了好久,翻遍了宿舍都没有只得重新买了一只:“谢谢你,我找了好久呢。 这个时候沈暮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从刚才一路跟着林冬绪到办公室,就一直响,她本想等林冬绪交代完事情再回电话,可是对方似乎不肯罢休,连着打了好几个电话。沈暮担心家里有急事找她,拿出手机对林冬绪抱歉的一笑:“那个,我接个电话。” 林冬绪点了点头,看了眼她的手机,便坐了下来做起自己的事情。沈暮的手机是大一进校的时候在学校门口做活动的摊子上买的,是话费连带手机一起算几百块钱的那种,除了打电话和发短信,没有别的功能。 沈暮走到办公室的角落接电话,来电的是她的表妹彤彤。最近姑妈、姑父正在闹离婚,原因是姑父怀疑姑妈在外面搞外遇,所以变着法子跟姑妈吵架,也没吵出个名堂,但又不肯相信姑妈,甚至气不过,动手打了姑妈。姑妈一时忍受不了,吵着要离婚。 事情一直从春节闹到现在,一家亲戚劝也劝了,骂也骂了,姑妈不听,就是要离婚。姑父更是怒火中烧,说姑妈一定是为了外头的男人才要跟他离婚。彤彤现在打来电话,估计是那边出了什么事情。 “彤彤?”沈暮介于林冬绪在旁边,刻意放低了声音。 彤彤哭着说:“姐,爸爸妈妈离婚了……我以后怎么办哪?” 沈暮心里一沉,缓缓说:“爸爸妈妈了离婚是他们合不来,又不会不要你,你别难过,都这么大了,不能再依赖他们。你记住,靠自己才能活的更好。” 彤彤呜咽着“恩恩”了两声。 沈暮不太放心,又问:“你在哪儿,一个人吗?要不我过来陪你吧。” 彤彤说:“我在家,我难受,姐姐你过来吧……” 沈暮从小就待这个表妹好,家里的兄弟姐妹和沈暮都很要好。虽然沈暮3岁的时候父亲就走了,但是奶奶一家对她还是关心备至的。 大约讲了三四分钟,沈暮挂了电话走回桌前。林冬绪正在垂首写字,丝毫没有注意她的样子。直到她站了一会儿他才抬头。 “记一下我的电话号码。”林冬绪说。 他报了一串数字,继而低头继续写字。沈暮输进号码和“林冬绪”三个字之后就被.干晾在一边,等着他说话。 半晌,都不见他做声,她有些急了,便开口问:“还有事情吗?没事的话我想先走了。” 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叫老师。” 沈暮一愣,随即脸色一红,有点儿忿忿不平,可是不得不改口叫道:“林老师。没事的话我想先走,我表妹等着我呢。” 林冬绪慢条斯理的喝了口茶点点头:“恩,那你可以走了。” “……”这人! 第二个礼拜的周二清晨,沈暮还在被窝里迷迷糊糊的睡着,就被手机的震动声吵醒了。她闭眼摸索着接听电话,心里暗暗腹诽:哪个缺心眼儿的天还没亮就打电话! “喂?”沈暮含糊的应了一声。 “还在睡?”电话那边传来低沉的男声。 沈暮微微睁眼,脑子的空白让她一时之间想不起声音的主人:“你哪位?” 那人顿了顿,说:“林冬绪。” 沈暮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把电话移开清了清嗓子,对着电话说:“有事?” 林冬绪里沉默了片刻,才说:“你继续睡吧,醒了之后来一下我办公室。”说完便挂断了。 沈暮睡意全无,还有些暴躁,她最烦别人扰人清梦了,一肚子气无处可发。她在床上愣愣的坐了一会儿,便下床洗漱了。 窗外还是微亮的,东方月白的天际一抹暖橘色跳跃着。她胡乱扎了个马尾,拾起桌上的手机,想了想,翻出林冬绪的号码,把“林冬绪”三个字改成“林老师”。 老师就老师,有什么了不起?哪个当老师的一大清早五点多钟就把学生给吵醒的? 沈暮硬着头皮走进飘散着雾气的校园里,丝丝寒气让她越发觉得郁闷。 沈暮到达办公楼的时候,空荡无人的楼道回响着她清晰的脚步声,感应灯随之亮起,沉静的楼道只有一间办公室亮着灯。她走过去,敲了几下门便推门进去了。 赤.裸着上身正准备穿衣服的林冬绪倏地回头,见到是她,轻皱了一下眉头,“我让你进来了么?出去。” 沈暮从震惊中缓过神,退了一步啪的关上门,动作迅速利索。她转脸对着走廊的窗户,看见冉冉升起的太阳,以及她自己模糊的身影。她摸了摸发烫的脸,谁让他换衣服不关门的! 过了一会儿,便听林冬绪说:“进来。” 沈暮踟蹰着要不要进去,又听他喊了一句:“你准备站门口吹风吹到何时?” 闻言,沈暮一鼓作气推门进去,看见他坐在办公桌前转着笔,硬生生的说:“老师,您找我有事?” 林冬绪看了她一眼,问:“吃过早饭了?” “没有。”还没醒就被他叫过来,哪有时间吃早饭。 林冬绪抬起下巴,指了指会客区茶几上的塑料袋,说:“去把那些消灭掉。” 沈暮走过去打开袋子,是一份新鲜的热粥喝小菜。她抬头看他,他却自顾自的写起东西,不再理她。她只好坐下来,慢慢喝起粥。味道很不错,爽滑可口,一碗下肚,她背后渗出细密的汗液,胃部暖暖的,人也舒爽精神不少。 待她把残余收拾好丢到外头的垃圾桶再回来,林冬绪正站在窗边打电话。他背对着她,低声说些什么,大约是公事。 沈暮一直就觉得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而缓慢,一字一顿,时而沉稳时而慵懒。 她听到他说:“昨天和周总谈了一夜,他们势在必得,不必担心,我会再见一次方局长。没关系,我让张嫂给我送衣服过来了。恩,恩,好。” 林冬绪挂了电话,回身便看到沈暮托着下巴凝视着他,他微微挑眉:“吃完了?” “恩。”沈暮走到他身边,等他的指示。 林冬绪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纸,递给她说:“下午上课的讲义,你拿去隔壁影印三十一份,装订好再送过来。” “我们班三十二个人。”沈暮纠正道。 “原始讲义你自己留着。” “那你呢?” 林冬绪指了指脑袋:“在这里。” “……”切,记性好是有多了不起? 沈暮默默到隔壁影印室里摆弄机器,研究了半天也不会用,她呆呆站了一会儿,不得不去请教林冬绪了。 “怎么?”林冬绪见她敲门进来,抬头问。 沈暮指了指隔壁,笑了一下:“老师,我不太会用。” 虽然沈暮轻度近视,但她还是清楚的看到林冬绪嘴角微微扬起了一下,是嘲笑! 林冬绪手插.在裤袋里,只用了一只手操作,然后简单的讲解一番:“会了?”语调上扬,语气轻蔑。 沈暮点了点头,“会了会了,您去忙吧,我自己来。” 她真不想再跟他呆在一个房间,他无形的气场压到她有点紧张,以及他时不时的嘲笑,让她非常难受。 可谁知林冬绪不但没走,还不赞同的摇摇头,惋惜的说:“沈暮同学,你这样不行,一点也不谦虚。你来做一次,我看看。” 沈暮握了握拳头,尽管不耐烦也还是照做了。果然,按了几个键之后,机器依然还无反应。她愣住了,看向林冬绪,只见他耸了耸肩,做出一副“我说吧”的表情,让人觉得很欠扁! “你不要再嘲笑我了,我也有自尊的好不好!”沈暮不满他的表情。 林冬绪故作惊讶的模样:“我有么?” 沈暮深深吐气,算了算了,好女不跟男斗,更何况对方还是她老师,得罪不得! 林冬绪笑了一下,又给她示范了一遍,这才正经的说:“慢慢印,有事情叫我。” 整整一个上午,沈暮被林冬绪指派着干这干那,根本就是把她当秘书使唤。快到中午的时候,沈暮正趴在他对面抄写笔记,殊不知林冬绪已经坐在那儿默默看着她很久了。 他收回目光,指节扣了扣桌子:“不早了,去吃中饭吧。” 沈暮如临大赦,扭了扭僵硬的脖子,站起来说:“那老师再见。” 正要走,却被林冬绪叫住了:“等一下,我打个电话。” 沈暮吃惊:“你的意思是,你要跟我一起吃中饭?” “不然呢?” “不要,我约了同学,您请自便吧。”说完她便一溜烟不见了人影,徒留林冬绪在身后好笑的看着她。 - 下午《电视编辑》的课堂上,不大的教室里满满都是人,都是来围观的。还没上课,沈暮正发放讲义资料,见到不认识的同学她就直接无视。 “同学,你是不是漏掉我了?”一个男生轻敲桌面,流里流气的说。 沈暮看了他一眼,人倒是挺帅,就是样子太痞,一看就知道他不是新闻系的,所以沈暮没理他,直接往后接着发讲义。 那男生回头又说了一遍:“同学,你是不是漏掉我了,我这么帅,你居然看不见!” 沈暮没听见一般,继续发讲义。发完之后,她走回去,看着那男生认真的说:“不好意思同学,讲义是按照班级人数影印的,你不是我们班的,所以没有。旁听可以,但请你不要打扰我们上课。谢谢合作。” 男生挑眉,“你叫什么?我记住你了。” 沈暮没搭理他,回了自己座位。马倩倩凑过来神秘的说:“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不知道。” “B城首富他儿子,我们学校有名的大少爷,林远城。” “哦。” “恩。”半晌,马倩倩咦了一声,“你真不知道他?” “不知道。” 马倩倩叹气,“你真没娱乐精神,听说他是GAY呢!” 沈暮点了点头:“看得出来。”不然怎么跟一众女生似的,前来瞻仰林冬绪。 此时林冬绪踩着铃声进教室,看见来了不少学生,笑了一下:“没想到这门课外系的同学也很有兴趣,一会儿我提问的时候随机点,答不出来的课后留下了打扫教室。” 话音一落,不少学生默默从教室后门离开了,走时还不忘掏出手机给林冬绪拍照。终于教室里清净不少,林冬绪打开多媒体正式开始上课。 他首先播放一段电影《东邪西毒》的视频,当大家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他忽然按了暂停,转身笑了笑说:“从开始到这里,下个礼拜二之前每人交一份分镜头脚本给我,课代表代收一下。” 底下哀叹声一片,这种武侠片几分钟就有好几十个镜头,分镜头脚本那得写到何时?有同学不满的说:“不是吧老师,这门课从来就没有写过作业,要不要这样啊。” 林冬绪收起笑容,渐渐严肃起来,“不写也可以,期末平时成绩以零分计算。” 这会儿便再没有学生敢吱声了,沈暮在心里暗叹,这人课堂和私下分明就是两个人嘛,要不就不近人情,要不就自以为是,一点都不可爱。 好在这个严肃的林老师讲课还比较有意思,两节课时间一晃而过。下课之后,沈暮匆匆离开教室回了家。今天是她同母异父的弟弟——秦征的生日。 秦征比沈暮小五岁,今年上高一,最近的考试得了班级第一,作为奖励和生日礼物,沈暮给他买了金三角的正版耳机。 “姐,你怎么知道我想要找个?”秦征摆弄着耳机,爱不释手。 沈暮笑,“过年的时候你不是念叨了好久么。” “我以为你没听见呢。”秦征笑嘻嘻的说。 秦征是沈暮的母亲——秦玉在她生父离开以后跟一个有钱人怀上的。那个时候沈暮年纪还很小,她只记得母亲为了这个男人流过不少眼泪,就连父亲走的时候母亲都没这么哭过。不久之后,母亲就怀孕了,她记得母亲带她去医院,她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听见手术室里母亲尖锐的哭闹声,随后母亲就捂着脸跑了出来,牵着她就走。几个月之后,她的弟弟便出生了,这就是秦征。 长大之后,沈暮回想起那段日子总觉得母亲背叛了父亲,不论如何,一个女人在失去丈夫之后,怎么能在几个月之内就跟别的男人好上了呢?所以她讨厌母亲,甚至讨厌秦征。 后来的后来,她无意中听别人说,她父亲没死,而是跟有钱的女人私奔了。那是她第一次觉得母亲可怜,丈夫抛弃她,情人玩弄她,她一个女人辛苦养活两个孩子,多么不容易。那时起,沈暮开始对母亲好,对秦征好,偷偷在外打工赚钱贴补家用。 吃完饭后,秦玉从房间里拿了个信封递给沈暮,“你存的钱都给秦征交学费了吧?这里有三千五,你拿着,剩下的我再跟同事借。学校催的话你让老师通融一下,记得嘴巴甜一点,别几句话说不好就跟人翻脸。” 沈暮抽了两千塞进包里,剩下的一千五给回母亲:“这么多够了,我自己还有,你跟秦征留着用吧,买点好菜,别老吃咸菜豆腐。” 秦玉看了她一眼:“你没动好心人寄来的钱吧?” 沈暮高中的时候,秦征有一次意外车祸骨折,肇事者逃逸不说还不肯赔偿医疗费,事情解决以后他们家就意外收到无名者寄来的钱,每个月准时打到卡上,这几年从没断过。 “没有,”沈暮说,“我寒假兼职的工资发了,有不少呢。” 秦玉点点头,“那就好。这个月的钱又寄来了,比上次多了五百块,还寄了封信过来,说是让我给你买几件衣服,再换一部好一点的手机。” 沈暮一愣,顿时感觉背后寒意阵阵,她忽然觉得这个人一直在她身边,已经注意她很久了,不然怎么知道她的手机不好用? - 周五,林冬绪抽了个空到学校财务室领工资卡。财务小王一边给他办手续一边同他聊天。 “林老师在电视台做的好好的,怎么想起来回学校教书?” 林冬绪笑了笑说:“电视台的工作压力太大,想换个环境调节一下。” 那边财务小李正在打电话追债,他低声咒骂几句喊了声小王:“哎,那个新闻系的女生学费也没交吧?” “没。” 财务小李翻了翻资料又开始打电话:“喂,是不是沈暮同学?这里是学校财务室,请问你打算什么时候交学费,上个礼拜你就说快了,快了是什么时候?学校不是慈善机构……” 财务小王叫了几声正在出神的林冬绪:“林老师,你的卡办好了。林老师?林老师!” 林冬绪一愣,回神对小王笑了笑,拿了工资卡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财务小李刚挂电话,沈暮就进来了。看见林冬绪若有所思的望着她,唤了一声:“林老师。” 沈暮交完钱,发现林冬绪仍然没离开,她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就出去了,没想到他跟着她也出来了。 她并不理会他,收起手机往楼下走。 林冬绪跟上来,偏头看她:“为什么不换个手机?” 这话问的奇怪,她换不换手机管他什么事? “我为什么要换?”沈暮怪嗔了一句。 他沉默了,两个人一直走到大楼外面,林冬绪忽然说了一句:“女孩子不要太逞强。” 她停下来茫然的看着他,谁知他面无表情的转身朝着另一个方向快步离开了。 初春,天气逐渐转暖,校园的草地抽了新芽,嫩绿的一片惹人爱怜。 又是一个周二早晨,沈暮起了个早整理好同学交上来的作业便去了办公楼找林冬绪。自从上一次他的“好言相劝”,她跟这位林老师就再没联系过了,不过也没有必要联系。 等她走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才发现门是锁着的,林冬绪还没来上班。她怪自己太鲁莽,有哪个大学老师每天一大早就来上班的。 拨通林冬绪的电话,嘟嘟响了几声便接通了,“什么事?”他的声音冷清淡漠,谈论公事般的疏离。不过,确实是谈公事。 “我想问一下,您什么时候来学校?我把收齐的作业的交给您。”沈暮客客气气的说。 谁知林冬绪不但没做声,还不动声色的挂了电话。 沈暮顿时火冒三丈,为人师表怎么一点礼貌都没有!她狠狠的踢了一下的办公室大门发泄,走道里回荡着她咒骂的声音。 “你在那儿做什么?”忽然,楼梯口走来一人,沈暮定睛一看,居然是林冬绪。 “没干嘛。”沈暮愤愤的说。 林冬绪走过来开门,“刚手机没电了。” 沈暮假装没听见,怎么,这算解释?算道歉?他是老师不代表可以不尊重学生。 “作业呢?”林冬绪推门进去,脱了外套挂在椅背上,转身看着她。 沈暮把用袋子装好的一叠作业交给他,简单交代了一下:“有两个同学没有交,他们说下午会亲自交给你。” “恩。”林冬绪抽了几份作业简单的翻看了一下,无意中刚好看到沈暮的作业,于是拿起来仔细看了看。 沈暮有点紧张,他今天貌似心情不好,人没精神,也没表情,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半晌,他挪开挡住脸的作业本,看了她一眼:“你怎么还不走?有事?” “没,我这就走。”沈暮求之不得,可是刚一转身,又被他叫住了。 “回来。”他命令道。 她默默又回到桌边,林冬绪指了指她的作业本,“沈暮同学,我发现你好像分不清景别和景深,是不是?” 是么?有这回事?她装聋作哑,手背在后头。每当老师质问她的时候,她就会不自觉的紧张,然后……越来越老实。 “好,来说说什么是景别。”林冬绪放下作业本,靠在椅子上,挑眉问她。 沈暮吞了吞口水开始瞎诌,“景别就是前景、中景、远景、大景……” “那景深呢?” “呃……画面距离镜头的深浅。” 她一说完,林冬绪忽然就把作业本丢还给她,“拿回去重做,课本里都有,自己去找什么是景别和景深。这么基础的你都不会,上学期你怎么考第一的?” 沈暮小声抱怨:“我怎么知道,明明就感觉考的很差嘛。” “还跟我顶嘴?”林冬绪厉声,吓得沈暮微微一怔,闭上了嘴。 林冬绪见她默不作声,小媳妇儿似的乖乖站在一边,才放缓了声音,眯了眼,微笑道:“这才乖,回去吧,以后每个星期二早上八点准时到我办公室报到。” 沈暮心底哀号一声,羞愤而去,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她自己,那就是,怂! - 这一天下午新闻系没有课,沈暮抓紧时间趴桌上补作业。宿舍一共住四个人,沈暮、马倩倩、钱周和徐蕙。其中马倩倩跟展鹏约会去了,徐蕙也约了男朋友听音乐会,就剩下沈暮跟钱周两个人。 钱周从午饭过后就开始睡午觉,宿舍里没有人说话,安静的很。 沈暮写着写着,就听见钱周在梦中喃喃呓语,她回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她脸蛋潮红,皱着眉头,好像很难受。 她过去推了推钱周:“你是不是做噩梦了?钱周?醒一醒!” 钱周微微睁眼,虚弱的说:“……我好像发烧了。” 沈暮帮她量了体温,果然在高烧。她喂钱周吃了药喝了开水,又让她躺下睡着。 钱周缓缓说:“我晚上在‘私家厨房’有兼职,估计是去不了了,你能替我一晚上么?” 沈暮知道,钱周的家庭条件也不怎么好,跟她一样,靠自己做兼职挣点生活费。而“私家厨房”这样的高级会所,旷工一天就意味着被开除,实在马虎不得。所以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沈暮补完了作业,傍晚又喂钱周喝了点粥,便去“私家厨房”替她的班了。 **点的时候,包间翻了一台,她趁空挡准备到走廊转弯的死角偷懒,就看见窗边站着个男人,一手插.在裤兜,一手夹着烟,吞吐着烟圈。 那人稍稍动了动,沈暮便看清了他的长相,真是冤家路窄,居然是林冬绪! 林冬绪的反应极快,他感觉到身边有人,倏地转过头望去,见是沈暮,他愣了愣,然后灭掉烟头,打量了她一番。 “沈暮同学,你到底做了几个兼职?”林冬绪走到她面前。 沈暮扯了扯衣服,解释道:“今天我是替别人的,我只在周末兼职。” “都做些什么?”他似乎很有兴趣知道。 “恩……风味茶餐厅收银,还有学校隔壁街的酒吧做服务员。不累的,还很好赚钱。” 他点头,“做兼职可以,不要耽误学习了,而且,酒吧的兼职最好不要做了。” 这个时候有人从包厢出来叫他:“小林,怎么还不回来,在哪儿泡妞呢!” 林冬绪同对方点头示意,临走,他问沈暮:“有火柴么?” 沈暮在口袋里找了一盒给他,他接过,又问:“什么时候下班?” “十点半。” 沈暮不知道他问这个干嘛,可是她下班在路口等夜班公交的时候,林冬绪那辆宝蓝色的私家车便从角落里向她缓缓驶来,似乎等在那儿有一会儿了。 不会……特意等她的吧? “上来,送你回学校。”林冬绪探头。 沈暮左望望又看看,这地方晚上是不太容易等到车,她也不客气,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位子上。 一路稳稳的行驶。 “作业补完了?”林冬绪问。 沈暮自豪的点了点头,她可是一等一的好学生,老师布置的作业她从来都是按时完成的! “那《东邪西毒》这部电影你看完整了么?”林冬绪又问。 “看了啊。”很久以前她就看过,虽然没看懂。 林冬绪满意的点了点头,继而对她扬眉,“那么下回交一份这部电影的影评给我。” 沈暮错愕,有没有搞错,额外作业?还不是《电视编辑》这门课的范畴。 “您搞错了吧。”沈暮小心翼翼的说。 “你觉得我会么?”林冬绪语调上扬,在沈暮松垮了肩膀,郁闷的沉默之后,他又说:“给你一个月时间,写好了自己交给我,否则平时成绩减十分。” 沈暮愤愤看向他,一本正经的呵斥:“老师,您这是在搞特殊化!对其他同学不公平!” 谁知林冬绪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粲然一笑:“你该感到荣幸才是。” 沈暮气结,这才是真正的林冬绪啊。她本以为他风度翩翩、气宇非凡,对待别人细心体贴,心胸宽广,原来他根本就是衣冠禽兽,卑鄙小人。她哪里得罪他了他一定要这样折磨她! 怒火中烧,她觉得全身都在发热,腾腾的直冒汗。于是摸了摸车门找按钮把车窗摇下来,可是捣鼓了半天,车窗依然毫无反应,反而把她折腾的更热。 林冬绪不动声色的按了下他左手边的车门的某个按钮,而后车窗随之摇下,阵阵清风灌了进来,夹杂着初春新草的气息,好不舒爽。 他笑了一下:“沈暮同学,想干什么要跟老师说,你不说老师怎么知道你想干什么,还怎么帮助你呢?” 沈暮反复在心底念着: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然后趴在车窗上,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把怒火压制下去。 一路杀气腾腾的抵达B大南门,沈暮甩了车门往学校走,走了几米她发现林冬绪居然跟在后面。 她回头:“老师,您跟着我干什么。” “送你回宿舍,即便是学校,这么晚也不安全。走吧。” 他说的异常坚定,好像什么也不能撼动他一定把她安全送到宿舍的决心。索性作罢,沈暮放弃反抗,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 快到女生宿舍区的时候,林冬绪依然跟在后面。这大晚上黑灯瞎火谁看得出来一老师送一学生回来,被别人看到影响多不好! 沈暮终于忍不住停下来,“老师,前面再五步路就到楼下了,谢谢您,您请回吧。” 林冬绪望了眼前方,微微点头,临走还不忘叮嘱她:“别忘交作业了。” 沈暮一步三回头,走到楼下看见林冬绪仍旧站在那儿,似乎等她进了楼里才放心。不知为何,远远地她望着他笔直挺拔的身影,心田一顿。 四月的某一天,沈暮接到一个令她闷闷不乐的电话——她莫名其妙被兼职的酒吧给开除了! 可是,不论如何好歹要给个理由让她死心吧?她打回去问原因,结果对方支支吾吾只说酒吧经营暂时不需要那么多服务员,再打过去,对方干脆直接关机。 祸不单行,没几分钟沈暮又接到弟弟秦征学校打来的电话,说是秦征已经旷课两天了。 沈暮很快便把秦征逮着送回学校,跟老师再三保证不会再有下次。 秦征逃课不为别的,他们班有个问题少女,有钱人家的千金,在外面包了个场子开赌场,正好缺几个保镖,说是一天给一千块,那女生问他来不来,秦征当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幸好发现的及时,秦征被沈暮带回去,那女生也被家长领走,否则闹上派出所,就不是校内警告这么简单了。 “给你交学费上学不是让你出来混的,你要是喜欢混就别念书了,出来打工得了!”沈暮没好气的说。 秦征不以为然:“你高中的时候不也经常逃课出来打工,怎么你能我就不能?” “……你是男孩么,妈还不就指望你。” “少来,什么时代了还分男女,你土不土啊,搞得跟旧社会穷苦人家孩子似的。”秦征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塞给沈暮,“就拿到一天的工资,一千块钱,你留着吧。” 沈暮打开信封,果然是一叠红色钞票,她默默把塞回秦征包里,说:“行了,就你这点钱别显摆了,存着吧,万一以后用得着呢。” “你不能小看我,我是个男人,我可以担起这个家。你担心什么?我学习也没落下,钱也赚到了,有什么不好。” 沈暮忍不住笑了笑,“你以为咱家穷到揭不开锅需要你这么卖命?还不至于!你好好搞学习,其他的别瞎操心。” 秦征张了张口,想说什么最后有没说,气呼呼的摸了摸脑门往前走。沈暮跟上去踹了他一脚:“少给我摆脸!” 等到沈暮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一进宿舍就听见宿舍人嘻嘻哈哈的打闹。 “沈暮,就等你了!”马倩倩见她就喊。 徐蕙说:“哎,快去洗把脸,咱去操场看球赛。” 沈暮累得不行,酒吧的工作也丢了,她正烦着呢,于是摆摆手说:“不去不去,你们去吧,我累死了,我要睡觉。” 钱周看了她一眼,问:“你该不会是因为丢了工作心情不好吧。”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马倩倩跟着说。 钱周点头:“再说你那酒吧,一个女孩子去那儿总不安全,要我说丢了也好。” 徐蕙附和着:“丢了好!” 沈暮哭笑不得:“有你们这么安慰人的么?” 实在拗不过这三个人的疲劳轰炸,沈暮还是被她们绑着去了。 操场南面的篮球场不少同学在围观了,赛事刚开始,叫好声一片。 “谁跟谁比啊?”沈暮问。 “我们系跟摄影系,决赛呢!不然叫你来看?”马倩倩说。 四个人在看台上找了一圈也没找着空位,干脆在台阶上垫了几张纸巾就地坐下来了。 沈暮放眼望去,一眼就看到场上光着膀子穿球服的林冬绪,她指了指他,问马倩倩:“哎,怎么林老师也在呢?” “每一队配一名老师参加,他们摄影系也有老师,你看,就那个,秃头的,啧啧,跟林冬绪没法儿比啊!”马倩倩忍不住赞叹。 刚说完,林冬绪一个箭步上前一跃而起,非常迅速漂亮的灌篮,赢得场下不少女生的尖叫。沈暮觉得挺有意思,第一次见他穿这么年轻,同学生们混在一起根本看不出来他已经快三十岁了。甚至还有其他院的女生问:“刚那帅哥哪个班的?” 看着场上身手矫捷的林冬绪,沈暮趁乱捏着嗓子喊了一声:“林老师,加油!” 谁知林冬绪将球传给队友便回头看了过来,对沈暮微微一笑,销.魂的笑脸又让场下女生尖叫连连。 沈暮暗自脸红,这样都能听出来是她,林冬绪到底有没有认真打球? 此时,对面看台某个女生不甘示弱,更大声的喊了一句:“林远城,我爱你!” 303宿舍的四个女生齐齐噗嗤一声喷了。 “林远城是谁?”钱周问。 马倩倩擦擦口水,碰了一下沈暮:“来,你跟她知识普及一下。” “暴发户的儿子,同性恋。”沈暮说。 马倩倩扼腕:“人家明明是首富的公子,怎么给你说的这么山寨!” 徐蕙冷不丁冒了一句:“林冬绪才比较像首富的公子吧,内敛、低调。不像林远城,财气外露,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有钱。” 沈暮再去观察林冬绪。内敛?低调?她怎么看不出来?这人明明就是妖孽,妖言惑众、迷惑人心!他还乌鸦嘴,从他让她别在酒吧打工的那天起,没过两个礼拜她就被开除了,真是个瘟神! 上半场结束,球员立场调整休息。沈暮站起来舒展了一下四肢,然后说:“我先回去了啊。” 马倩倩、徐蕙、钱周倏地抓住她的腿、胳膊和衣服喊道:“你敢!” 四个人扭作一团打闹起来。 林冬绪仰头喝了大半瓶水,看了她们一眼,从场边绕了过去。钱周眼尖瞥到林冬绪朝她们走来,轻咳了几声:“哎哎,林老师。” 沈暮唇边还挂着笑,转过身便对上他的双眸,渐渐收了笑,看着他。 林冬绪由于大量运动,汗液浸湿了头发,软软的搭在额前,少了份严肃,多了份温和,他对她们点点头,然后对沈暮说:“先别走,一会儿球赛结束我有事情跟你说。” “……”为什么!她很想回宿舍睡觉好不好! 林冬绪再回到场上,303宿舍的同学已经没心思看球赛了,抓着沈暮轮番审问。 徐蕙:“老实交代,什么事情现在不能说非要单独再说?” 钱周:“你们俩貌似很多不能说的秘密啊。” 马倩倩:“你们什么时候搞上的?快说快说!” 沈暮想了想,大义凛然的说:“大约他是想趁没人的时候把我秘密处决。” 马倩倩拍手:“哇哦,偷偷的!” 钱周拍手:“就你们俩……” 徐蕙拍手:“处决……” 经她们这么一渲染,暧昧之意溢于言表。 沈暮喟叹:“你们太淫.荡了!” - 球赛一结束,303的女生们非常自觉的丢下沈暮欢欢乐乐的回去了。林冬绪和沈暮一路走到黑压压的林子里。 沈暮有些紧张,月黑风高夜,孤男寡女共处一林子……其实她是怕他布置额外作业。 忽然,林冬绪伸手拉住了沈暮。沈暮一惊,停住了。 林冬绪笑了笑,指着沈暮脚下的大坑,温声道:“看着路。” 沈暮微微吐气,继续往前走,她侧目看了眼他,小心翼翼的问:“老师有什么事吗?” “恩,”他把她带到稍微亮堂一点的地方,停下来说,“我朋友的饭店缺一个长期兼职的,你要不要去?待遇不错,你可以把酒吧的工作换掉。” “不用换了,已经被开除了。” “哦?”林冬绪做了个惊讶的表情,“那很好。就这样吧,周末我来接你,过去跟那人见一面。” “我……” “就这么决定了。” 周日下午,沈暮被林冬绪带到“私家厨房”,她惊讶的叹道:“你跟这儿老板认识?” 林冬绪点点头。 也是,媒体行业的见多识广,必定认识各行各业的人,不足为奇。 林冬绪把沈暮介绍给饭店总经理,并让领班带她熟悉了一下环境。总经理把林冬绪请到一边,颔首问道:“老板,要开给沈小姐多少工资?” “该给多少就多少。记住,别让她招待VIP那几个难伺候的,放大厅就行了。”林冬绪沉吟。 这时沈暮刚好同领班绕了一圈回来,他展颜对总经理笑了笑,略微大声的客气道:“这孩子就麻烦您了。” 沈暮同时对总经理颔首微笑,礼貌的说:“谢谢你。” 两人走出“私家厨房”,林冬绪开了车过来,“回学校吧?” “我回家,您先走吧,我坐公车就行了。”沈暮说。 “上来,送你回家。” 林冬绪态度强硬,沈暮便没拒绝了,报上了地址,由着他折腾。她靠着椅子小憩了一会儿便到了她家楼下。刚刚下车,远远的就看见她母亲秦玉拎着几大袋子新鲜蔬菜往这边走。 秦玉看见林冬绪,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忽然眉开眼笑,有点激动的走过来,喊了一句:“林记者?哎呀,真的是你啊!” 秦玉将林冬绪领上楼,这一片是B城的老城区,房子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楼道昏暗狭窄,最多是能容纳下两个人并排上楼。 秦玉和林冬绪走在前面,沈暮跟在他们身后,脑子里全都是疑惑。 “林记者现在是我们沈暮的老师?”秦玉笑眯眯的说。 林冬绪点点头。 秦玉开门让他进去,又到厨房给他泡了杯绿茶,“真是缘分哪!您记得我们沈暮对不对?她那时候跟现在没多大区别,就是长高了一点,是不是?” 林冬绪喝了口茶,看了沈暮一眼,半晌才说:“是没怎么变。” 沈暮的脑袋轰的一下炸开,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根本就认得她,怪不得去年她生日那次,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林冬绪一看见她就愣了一下,起初她还跟自己开玩笑,这人是不是被她惊艳到了,现在再来想一想,她怎么就没有留意他这么久对她的奇怪举动呢? 第一次送围巾、大清早把她从被窝里叫起来、利用她廉价劳动力做这做那、给她布置额外作业、帮她介绍兼职,谁会对一个陌生学生做这些?但是,即便他认识她,也不能以这个理由合理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做。 秦玉同林冬绪寒暄了几句,把留他下来吃晚饭,便去厨房做菜。沈暮跟进去帮忙却被秦玉赶出来陪林冬绪聊天。 沈暮盯着他,目不转睛,眼里充满了防范和警示。 林冬绪却悠哉的抿着茶,良久,他笑了笑,说:“想问什么就问吧。” 问就问!沈暮坐到他对面,直起腰背,气势凌人:“你什么时候认识我的?” “你弟弟车祸那年,我是负责这个新闻的幕后。” 那年秦征车祸,肇事者逃离,最终是电视台帮忙解决并报道了此事。得到他们的帮助,沈暮一家才得以拿到大笔医疗费。虽然不知道肇事者为何人,但对于他们这样贫困的家庭,能够拿到赔偿金就很不错了。当然,这要感谢节目策划之一,林冬绪。 那时沈暮也有耳闻,这个人不遗余力的帮助他们讨回公道,行为相当负责人。此事过去以后,沈暮曾经去电视台拜访他,但是却被看大门的大爷轰了出来,犹记得那大爷说:“来访电视台的人多着去了,随随便便找个理由就给放进去那还不乱了套了?小姑娘,没工作证或者证明吧?没有就进不去!再说吧,你连你要找谁,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更不能放你进去了呀!” 她提着一大袋子水果,默默抬头仰望电视台高楼,耀眼的阳光照在楼身的镜面上,刺得她眼睛生疼,大楼进进出出人中,胸前挂着工作牌,还有拎着摄像机的,结伴一路走一路说话,表情严肃,那般的认真。她心里渐渐生出一股力量,她想和那个人一样,披露社会丑恶的一面,弘扬人间有爱的一面,她也可以利用镜头,利用手中的笔,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这就是她选择学新闻的最初动力。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给她动力和希望的人,竟然是眼前这个闲适慵懒,并且带着一丝玩味笑容的林冬绪! “那么去年我生日那次你就认出我了?”沈暮又问。 “你几乎没变,就像伯母说的那样,长高了一点。”他笑笑。 “不准笑!严肃点!”她最讨厌他居高临下,洞悉一切的姿态,她被他耍的团团转! 见她说的认真,他收起笑容,轻咳了一下。 “再问你个事儿。” 林冬绪点头,“你说。” “那次节目播出之后,我们不止收到肇事者的赔偿金,同时也收到陌生人寄来的善款,而且这么多年,每个月他都按时寄过来。我想问,你知不知道那人是谁?” “我不知道。”他斩钉截铁的答道。 沈暮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不可能,他要取得我们家的联系方式,必定去电视台找过你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林冬绪想了想,说:“是这样的,做完了你们那期节目,我就被调到其他部门去了。所以,那人就算来过电视台,我也不可能知道。或许我同事接待过他,哪天我回台里帮你问一问。” “哦,好吧,那麻烦你了。”顿了顿,她又叮嘱,“千万别忘了啊。” 林冬绪沉默了一会儿,若有所思,毫无波动的眸子看不出情绪。沈暮看了他一眼,刚要开口问他在想什么,就被他给抢了先,他说:“你找他干什么?” 沈暮理所当然的说:“把钱还给他啊。我们一分多没动过,这种来历不明的钱放在家不安心。” “……”林冬绪再次沉默。 沈暮看他杯子里的茶水见底了,起身又给他倒了一杯,“你要不要吃点蛋糕?” “不用。” “那看电视吧。”她把电视打开,“你爱看什么?” “随便,我平时不看电视。” “哦,那……你抽个烟?我给你拿烟灰缸去。”说着,家里没有人抽烟,所以没有现成的烟灰缸,沈暮找了个废旧的饮料瓶,剪掉开口,兑了点水进去,再放到他面前。 但是林冬绪半晌没动,饶有兴趣的看着她这些殷勤的举动。沈暮被他看的不好意思了,才含含糊糊的说了句:“谢谢。” “恩?什么?”林冬绪故作没有听清楚。 沈暮抿了抿唇,硬着头皮一字一顿道:“谢谢你。” “谢我什么呢?” “秦征那件事儿啊。我知道是你坚持把肇事者找出来的。” “不用谢我,就当老师教你一课,做新闻的,一定得有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新文,最关键的就是及时和真实,容不得半点虚假。”林冬绪说。 沈暮抿唇笑了笑,真看不透林冬绪。这会儿他又变成课堂上那个侃侃而谈,严肃的不得了的小老头了。 - 晚饭过后,沈暮把林冬绪送到楼下,看着他宝蓝色的车尾消失在视线里,她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于是咚咚的跑上楼。 “妈,上次那好心人寄来的信你扔了么?”沈暮问。 “好像没有,怎么了?” “找出来我看一下,或许有线索呢。” 秦玉到卧室翻开她那个放存折证件的盒子,他们家的重要物品基本都放着盒子了,找起来也方便。 “喏,就这个。”秦玉递给她一个信封。 沈暮把信抽出来打开,瞬间,心便狠狠沉了下去。信纸上那苍劲有力的字体同课堂上某人的板书相重合,沈暮再熟悉不过了,寄钱的人,分明就是林冬绪。 第二天周一,沈暮带上银行卡到办公楼找林冬绪。她推门进去,办公室里只有一位女老师和一个男生。 那老师愣了愣,随后冷下脸:“进来也不敲个门,哪个系的啊?有事?” 沈暮抱歉一笑:“对不起,我有急事找林老师。” “他不在,今天也不回来。他很少在学校,明天有他的课,你明天再来吧。记住下次进来之前敲门!”女老师厌恶的说。 沈暮胡乱点点头还不忘打量他们一眼,男生眼神畏畏缩缩,而老师的反应太过夸张,再加上她脸色潮红,这俩人绝对不在干好事。 周二早上八点不到,沈暮就等在办公室门口守株待兔。 林冬绪来的很准时,看到沈暮他笑了笑,“吃了早饭没?没吃就一起吧,我买了不少。”他扬了扬手里的袋子。 “吃了。”沈暮拒绝,又说:“林老师,您为人师表为什么总说谎呢?您这么骗我,我以后还怎么相信您?” 她把银行卡拿出来丢到他胸口,那卡随后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突兀的很。 林冬绪蹲下.身将卡捡起,冷下脸看着她:“你想说什么。” “钱是你寄的,我只想知道为什么。前天您跟我说实话又如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没有人会毫无原因的对一个人好,别告诉我你这样做完全就是爱心泛滥,同情心作祟。我不相信。”沈暮抬头看着他。 林冬绪勾唇一笑:“沈暮,别把世人看的太卑鄙,总有一些人对你好,但是没有目的、不求回报。” 沈暮也笑:“是么?人们不都是这样么。我爸妈离婚前的一个月,我爸把我妈捧在手里疼,为什么?因为他想离婚,就必须先讨好我妈。学校里那些给我买这买那口口声声说当我是朋友的对我好,为什么?因为她们想我考试的时候给她们看答案。还有秦征,秦征那件事的赔偿金根本不需用那么多,为什么肇事者给了好几万?因为他怕自己被曝光。那么你呢?几年来不间断寄钱给我们的原因是什么?说说看哪,到底是不是,没有目的,不求回报?” 空荡的办公室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静谧的只能听见两人的呼吸声。 林冬绪动了动脚,忽然说:“肇事者是我弟弟。” 沈暮从鼻腔里冷哼了一声,“你们家挺有钱吧?想息事宁人?还是用钱来填补你们有钱人做作的愧疚心?” 林冬绪皱起眉头:“沈暮,好好说话,别这么咄咄逼人。” “你知不知道我们家那时候都走投无路了?钱全部给拿给秦征做手术还不够,到处找人借借不到,我妈死都不让我跟我爸那边的亲戚借,医生说收不到钱就不让手术,秦征就有可能失去一条腿。我妈抱着医生的腿什么都不会说了,就知道哭,秦征在干嘛?他一瘸一拐走出来,他说,妈,姐姐,我不要手术了,没有退照样能活,能照顾你们。那个时候你弟弟在干什么?泡妞?蹦迪?还是开房啊?这些你知不知道?” “沈暮!你说够了没有?”林冬绪呵斥道,他伸手去抓沈暮的胳膊,试图让她冷静下来。 她反手打掉,退了一步继续说:“不要以为你大义灭亲照实报道新闻我就回感谢你,他妈新闻画面都是打马赛克的!谁知道那事儿是你弟弟干的?几十分钟的新文就播了我们几十秒。我知道你是什么心态,你想补偿对不对?虽然我们拿到赔偿金但是肇事者依旧安然无事,没进大牢,你觉得愧疚了对不对?” 林冬绪深深吸了一口气,把银行卡塞回沈暮手里:“乖,别闹了。我都承认。是我们家不对,我给你道歉。这些本就是你应得的,不用还我。” “我不要!”她又把银行卡丢还给他。 “沈暮,女孩子这么倔强会吃亏,你能不能收起你的刺?” “你没听过吃亏是福这个词?” 这下林冬绪从面容到眼眸,都冷峻的可怕。沈暮心里一怔,不禁嗤笑,这才是真正的林冬绪啊,独裁、冷漠、不容反抗,谎话连篇! 他抓住她的手腕,咬牙切齿:“沈暮,别让我对你发火。” 沈暮有一瞬被他犀利的目光震慑住,但是她愣了几秒,不看他,低头说:“无所谓,反正你的钱我不要。” 她本以为他会真的发火,谁知他忽然放开她,心平气和问了一句:“我上次给你布置的影评写好了没有?” 沈暮愣住了,他说的很自然,令她没有多想就真的去思考她的影评写了没,然后答了一句:“写了,在宿舍。” 然而,很快她意识到林冬绪这是转移话题。于是又冷下脸来说:“别岔开话题。我知道我笨,但还不至于笨到被你三番四次的耍!” 林冬绪忽然笑起来:“是么?这样吧,你先交作业,交了作业我们再谈。”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现在还是你老师,让你交作业没什么不妥吧。”林冬绪走到桌边坐了下来,一副不愿再理她的样子。 沈暮无话可说,狠狠剜了他一眼,跑回宿舍拿了作业又跑回来。 她把影评拍在桌上,“老师,作业!” 他不看她,拿了作业开始批改,半晌,他忽然把那张纸递到她面前,说:“重写。” 沈暮气结,这人分明耍她玩呢! “凭什么!你公报私仇!” 林冬绪冷笑:“我还不至于对你来这一套。你可以把你写的拿给别的老师过目,他们要说一个好字,我林冬绪以后都听你的!” 好几天没上来,想死大家了啊!!!呜呜,这几天人家好累哟,抽了点时间把这章写完鸟,嗷嗷,不容易啊。明天接着抽时间写,抽时间更新,表抛弃我撒~~~   7. 沈暮无话可说了。她压抑住心底的怒火,拖了把椅子坐到他对面,一声不吭的开始重写影评。牙关咬紧,下颚紧绷,那紊乱的气息迟迟不能归于平顺。 几十分钟后,沈暮写完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把作业丢到林冬绪面前,冷冷的看着他。 他倒没什么反应,捏起那张纸,细细看起来,半晌,他看着她,还是那一句:“重写。” 她沉默着,盯着他看,他挑眉看着她。他们僵持了很久,最终,她还是重新拿纸出来写。 沈暮艰难的写了几个字,然而当她瞥见林冬绪一瞬不瞬的看着她的时候,莫名又升起一股恼怒,最后,她将笔一摔,夺门而出。 她跑出办公楼几百米远停下来喘气,才发现,那张银行卡不知何时又回到她的口袋里了。 这一天,林冬绪正坐在自家的餐厅里吃早餐,小米粥,以及热豆浆。他的父亲林安国从楼上走下来,坐到他对面,让保姆添了碗润肺汤,喝的缓慢。 林安国五十多岁,偏瘦,剑眉,目光犀利,精神饱满。 父子两在饭桌上几乎没有交流,只偶尔给对方夹菜。这是一种长年累月的默契,恰到好处的沉默。 林冬绪的一通电话打破了祥和的沉静。他擦了擦嘴角,优雅的接听电话,并不回避父亲。 来电者是个陌生号码,林冬绪声音低沉:“您好。” “您好,这里是xx公益基金,请问是林冬绪先生么?” “是我。” “感谢您于昨日下午四点,通过网络汇款,向我们捐赠七万元善款。为表诚意,我们真诚邀请您参加我们周六的慈善议会,请问您能来吗?” 林冬绪停滞了一会儿,他听明白了,有人,用他的名字捐款,让他白白做了一回大善人。他忽然笑了笑,在心里叹息:沈暮,你太幼稚。 他对电话说:“祝你们举办成功,再见。” 挂断电话,林安国刚好吃完早饭,“难得早上和你一同吃早饭,冬绪啊,不忙就多回来住住,不陪我,陪陪你弟弟也好。他最近也不常回家,我担心他又给我惹事,你也在学校,就多看着他一些。他啊,永远都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说起他这个弟弟,林安国再怎么恨铁不成钢,但每每说起,却还是疼溺的。 “好。”林冬绪应了声。 “我还没问你,电视台的工作好好的,为什么要回学校当老师?”林安国说。 “跟电视台几个老总的意见不一致,没有再合作下去的必要。就当调整一下,换个环境。” 林安国点头,“周三的投标会,我这边有个重要会议,你那天要是没事,就代我出席吧。” “好的,爸爸。” 他们的交流一向点到即止,只表达重点,没有多余的步入与闲聊。 - 周二在B大的教学内容一结束,林冬绪便驱车抵达临市的酒店。他开了间会议室,开始与“安国地产”的各个负责人讨论投标事宜。 “安国地产”是林冬绪的父亲林安国一手创办的股份公司,林冬绪除了拥有很少一部分股份之外,并不担任任何职务。由于总经理一职位悬空很久,董事长林安国力不从心,因此林冬绪只是偶尔帮助林安国处理公务。 林安国曾多次劝解林冬绪放弃工作回公司帮助他,然而林冬绪每次都以没兴趣拒绝。次数多了,林安国也就作罢,但他总认为,林冬绪是因为安国地产的继承人是他弟弟而不是他,所以为避免将来兄弟俩产生不必要的争执,才放弃有关于安国地产的所有职务。 在这一认知上,林安国时常倍感愧疚。所以当林冬绪放弃电视台这么有前途的工作而进入B大就职的时候,他并没有骂他。况且他这个儿子一向最有分寸,他放心的很。 经过一个通宵的商讨,安国地产的投标书已经准备充分。林冬绪只睡了三个小时,便随秘书前往投标会现场。 灯光闪烁不定,现场的工作人员手脚忙乱的布置舞台。 林冬绪以为他是第一个来的,没想到华恒地产的总经理周斐然已经闲适的坐在那儿了。一见他来,周斐然眯着他狭长的眼睛站了起来。 “哟,林公子!来的挺早嘛,看来准备相当充分了?”周斐然似笑非笑。 林冬绪勾了勾唇,“周少,咱们彼此彼此。” 周斐然比林冬绪大上好几岁,是不折不扣的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并且至今单身,情人不断,所谓的黄金单身汉,这个圈子里有头有脸的少爷,受欢迎程度不亚于林冬绪,毕竟比起林冬绪,周斐然拥有整个华恒地产的支配权。 两个人这么打了个招呼,便闲聊起来,绝口不提投标会的任何信息,直到现场来人越来越多,他们才不约而同的闭上嘴,等待投标会开始。 “祝你好运。”周斐然说。 林冬绪微微一笑,“借你吉言。” - 沈暮今天心情不错,上个星期她以林冬绪的名义将他寄来的那笔钱,一分一毫不差的捐赠给慈善基金,反正他不收,她也不要。为表感谢,她也算帮他积阴德了。 “沈暮,你电话响很久了。”躺在床上做瑜伽的徐蕙喊了她一下。 她丢开书,跑回床上接电话。 “姐!”表妹彤彤的声音明显带着急切以及浓重的哭腔。 沈暮心里一沉,脱口就问:“你先别哭,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爸……我爸他被抓进去了,他把人给砍伤了!” 沈暮一惊,没想到出了这么严重的事情,平日里看起来老实憨厚的小姑父不像会是砍伤人的啊。 她安慰道:“别急啊彤彤,你在哪儿?我马上过来!” “我在学校门口……” 沈暮赶到彤彤学校的时候,她正坐在路边擦眼泪。 “你爸呢?”沈暮蹲下来问她。 彤彤泪眼模糊:“在……在公安局门口,好多人……大姨说,她跟妈妈在处理,让我先回家。我找不到越越姐,就找你了。我怎么办?我想去找爸爸……” 沈暮思索了一下,沉吟:“走,咱们去公安局。” 路上,彤彤简单的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本来前些日子,彤彤的爸妈已经协议离婚了。尽管这样,彤彤爸仍旧不断骚扰她们母女,常常住在家里赖着死活都不肯走。某次彤彤爸撞见彤彤妈和之前疑似她婚外恋的对象一同回家,便怒气顿起,更加怀疑这他们有奸.情。 事情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彤彤爸几次跟踪并发现彤彤妈经常跟这男人一起,或许出于嫉妒,又或是觉得耻辱,他杀意怒起,买了把水果刀,在男人下班回家的路上将他砍伤。好在地点偏僻,无人看见报警,彤彤爸见到男人痛苦的在地上打滚,这才知道怕,颤抖着拨打救护车。 现在男人的家人找上门,吵吵闹闹的要把彤彤爸送进监狱才肯罢休。 她们抵达公安局的时候,两家人正拉拉扯扯,混乱的场面不知道谁说了什么,动静太大,已经引起不少路人的围观了。 彤彤一眼就看见她爸爸被那家人狠狠甩了几巴掌,却默不作声。而她妈妈一手拉住她爸爸,一手护着他,露出的手腕上也有不少抓痕。 彤彤一心急,冲上去推开那家人喊着:“不准打我爸爸!坏人!” 沈暮也混进去试图分开扭打成一团的两家人,“有话好好说,别人打啊!” “我哥都进医院抢救了,不打他打谁?他是杀人凶手!他不得好死!”那家人声音比沈暮要大得多。 沈暮又大声喊道:“你们不是来讨公道的么?这样吵吵闹闹有屁用?有什么话就说,不要吵了!” 然而她的声音被掩埋在混乱吵闹声中。不知谁使了大力,将没留神的沈暮一下推倒在地,她嘤咛一声,手腕和膝盖都被擦伤了。 而彤彤正孤孤单单站在人群外,无助的哭泣。两家人依然无休止的争吵,没有目的。 沈暮站起来,皱起眉头,隐隐开始头痛。对方家里四五个人,甚至有男丁,而沈暮她们家,除了她和彤彤,就只有彤彤妈和沈暮的大姑妈。势单力薄,吵不过别人,也打不过别人。 焦急之下,沈暮下意识的拨通了林冬绪的电话。过了许久许久,电话才被接起。那边的声音低沉、清冷:“喂,你好。” 如此客气疏远的开场还是沈暮第一次听到,她愣住了,一时间开始后悔给他打电话了,他们不正在吵架么? 见沈暮迟迟不开口,林冬绪才看了一下来电显示,立刻又说:“沈暮,说话。” “呃……对不起,我打错电话了。”沈暮只好撒谎。 然而林冬绪在听见手机里传来嘈杂混乱的争吵声时,便认定了沈暮出事了,于是沉声又问:“说实话,你在哪儿?我知道你没打错。” 他坚定且不容反抗,她只好说:“公安局……” “门口”二子她还没说完,他就挂了电话。沈暮愣在那里,骂了一句:“有病!” 林冬绪回包厢拿了西装外套,便匆匆离开了。这是安国地产在成功投下地皮之后的庆功宴,饭局开始没多久,他就接到沈暮的电话,那时他刚好与周斐然的谈话结束。 地下停车场,周斐然正靠着自己的车门漫不经心的抽烟,见到林冬绪匆匆而来,冲他喊了句:“喂,干什么去啊?” 林冬绪看也不看他:“回B城。” 周斐然灭了烟,说:“我跟你一起。” 林冬绪拉开车门的瞬间,“不行。” 沈暮认为林冬绪只是问一问,但是不免心中期盼着他能来。然而等了有一个多小时也未见他一根头发,心里竟有些微微的失望。 只是没想到,当那家人拉着彤彤爸往公安局里面走的时候,对面马路上一辆宝蓝色的车疾驰而过,然而便是一个惊险的急转弯,刺耳尖锐的刹车声,这辆车在几秒之内,停在了他们的视线里。接着,车上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向他们走来,风尘仆仆。 林冬绪一眼就看到了沈暮,见她脖子、手腕,以及膝盖处均有伤痕,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 了解情况之后,林冬绪站到他们中间,面无表情说:“你们的目的是什么?把他送进监狱,还是讨回赔偿金?闹上法庭,还是私了?” “当然要上法院告他!告到他进监狱为止,还要陪我们医药费!” 林冬绪点头:“我会请最好的律师帮助这位先生申诉,要知道,你们没有他故意伤人的证据,在这一点上,你们赢的几率就大打折扣,就算你们拿到医药费,那也只是少数,这个人还未必能进监狱。其实照我看来,不如私了吧,既有医药费,又有赔偿金。” 那家人似乎动摇了,窃窃私语的商量着。 沈暮见状微微舒了一口气,才发现,林冬绪今日居然带了眼镜,比起平日课堂上,显出几分冷峻。 “那你们打算赔多少?”对方问。 “你们想要多少?”林冬绪答。 “三十万!” 林冬绪冷笑,“我们又不想私了了,干脆上法院,你们告完他,我再告你们。”他把沈暮扯到身边,指了指她的伤口,“同样告你们故意伤人。” 末了,他又笑了笑指着街口的监控录像,“那就是证据。” 对方语塞,“你什么意思。” “一句话,十万。我知道你们是受害人,也知道进医院的那位并没有伤的那么重,你们妄想得寸进尺,乘机敲诈。” 对方又是一阵沉默,而后派出一人与林冬绪谈判:“十万可以,现在就拿来,现金!” 话音一落,沈暮一家人又哭闹了起来:“十万千金到哪儿凑啊?大晚上的银行都关门了。” 对方依依不饶:“现在拿不出十万就免谈,咱们还是法院见。” 林冬绪拿出手机到一边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儿,他走过来说:“没问题,等我几分钟。” 沈暮心底惴惴不安,她知道,这回他又帮了她一个大忙,还是她主动找他的。这份人情,她到底要怎么还? 林冬绪将那些人打发走之后,彤彤妈看看他,又看看沈暮,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还是彤彤爸握了握林冬绪的手,感激道:“谢谢你,钱我会尽快还的!” 彤彤妈碰了碰沈暮:“暮暮,介绍一下啊。” 沈暮赶紧说:“这是我小姑妈、小姑父、大姑妈、还有我表妹。这位是我……老师,林冬绪。” “林老师,幸会幸会!这次万分感谢,您是我们的大恩人……” - 林冬绪把沈暮领走,开车送她回学校,路经一家药店,他下车进去买了些处理伤口的药和创口贴。 “回去自己弄。”他把药袋丢给她。 “哦。”她讪讪摸了摸头发。 看她的窘样,他有些想笑,却一本正经的说:“不用太感谢我了,身为你的老师,这些都是应该的,千万别为了报答我以身相许。你好好学习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 沈暮被那句“以身相许”刺激到了,“报答你妹啊,我又没有要你来。还有啊,你来就来,为什么这么久才来?” “你打电话的时候,我还在C市。” 沈暮语塞,从C市到B城,至少需要两个小时,可是他居然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没可能啊,除非超速加闯红灯。她又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酒味,不禁心里一怔,这人居然还酒后驾驶! 又多了份愧疚,这感觉让她很不好。索性刻意换了话题,问:“你怎么戴眼镜?” “跟人谈事情,戴眼镜看起来比较专业。” 沈暮点点头表示赞同:“恩,是挺专业的,看起来像奸商。” 林冬绪无声笑起来。 “吃晚饭了么?”他问。 “没有。”她答。 “我知道一家粥店还不错,去尝尝?” “不要。” “就在林和东路,很近的。” “不去。” “咸骨粥不错,你一定会喜欢。” “……” 那天晚上沈暮还是乖乖和林冬绪去喝粥了,毕竟欠了他人情,再和他拿乔就不太好了,就当他想去,她陪他。 沈暮最不喜欢欠人情,思忖着如何将这人情还回给林冬绪。做好他的课代表?不对不对,这本就是她分内工作。请他吃饭?不行不行,他这么有钱,要求肯定高,她请不起啊。还未想到两全其美的办法,她就已经昏昏入睡了。 第二天一早,她睁眼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林冬绪布置的影评作业认真完成。随后她就去办公室交作业,顺便还他人情。 还没上楼,她就想起今天不是周二,林冬绪不在学校。她叹了口气,心想,还是下次上他课之前再来找他好了。 没想到一回身,她就看见林冬绪站在身后,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找我?” 她心虚,瞪眼说:“谁说的?这栋楼又不是只有你一个老师,少自作多情。” 林冬绪恍然的点点头,与她擦身而过,一瞬间,他忽然回头努了努嘴,目光看向她手上的作业纸,问:“那是什么?” 沈暮抿唇闭眼,此刻她连想死的心都有了!这不正是要交给他的影评么?“评《东邪西毒》”这几个黑体大字正赤.裸.裸的暴露在他的目光之下,太丢份了! 沈暮默然同他回了办公室,把作业交给他,然后客客气气说:“关于昨天您帮我家……” 林冬绪毫不留情的打断她:“看完你的作业,我们再谈。” 沈暮翻眼,随便你! 时钟滴答滴答的走,林冬绪很久没有抬头,沈暮渐渐紧张起来。不像前几次写的随意,只为了应付他,这回的影评她可是认认真真写的。再不通过,那就只能说明她智商有问题,而不是态度有问题。 她踮脚探视他看到哪一处了,谁知,刚好对上他抬起头的目光。她一愣,站直了,对他笑了笑。唔,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对,狗腿! 林冬绪也笑了,温和道:“怕什么?我很可怕么?站过来些,我又不会把你吃了。” 沈暮呵呵一笑:“怎么会,您最和蔼可亲了。” 林冬绪颇为满意的点点头,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缓缓道:“沈暮,你不要对老师有成见,老师让你多写几遍,也是为你好。我费尽心思为你,你呢?有求于我的时候就客客气气,这是说得好听,说得不好听那就是狗腿、巴结、装孙子。你嫌我烦的时候呢?对我大呼小叫,没大没小,就算我不是你老师,也比你大……大多少?哦,九岁,我比你大九岁。你不屑叫我一声哥哥,也要叫叔叔吧?你们女孩子爱看的韩剧里头,不总是喜欢叫‘大叔’么?来,先叫一声听听。” 沈暮从来不知道林冬绪可以一次性说这么多话,从“费尽心思为你”到“装孙子”到“哥哥”最后到“大叔”,这些词语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把沈暮给震住了。 沈暮看着他眯起的双眸,“大大大”了半天也没把“叔”字给叫出来,虚汗直冒,脸泛红晕,脑子都是懵的。 这不是林冬绪!这不是林冬绪!这真是林冬绪…… 见她都结巴了,他才笑容满面,示意她可以不用叫了,“你这孩子太老实,我让你叫你就叫。换了别人你还叫?” 沈暮无语了,让叫的是你,不让叫的还是你,怎么地我沈暮不就欠你一个人情嘛,至于这般折磨人么? 林冬绪看到沈暮那近似便秘的纠结表情,不再逗弄她,开始了正题。他敲了敲沈暮的作业问道:“你自己写的?” “当然了!”沈暮一拍桌子,他再怎么调侃她也好,也不能怀疑她的人品! “写了多久?” 沈暮掐指一算,“四个多小时……” “看吧,要写出好东西,必须要静下心,肯花时间。我希望你以后参加工作,也能够像今天一样,态度认真,坚持己见。”林冬绪说。 沈暮“嗯嗯啊啊”点头哈腰,半晌,她笑起来,高兴的说:“这么说我这就通过了?” 林冬绪懒洋洋“恩”了一声。 “再也不用写影评了?” “不用。不过……” 沈暮一愣,“不过什么?” “下次交一份模拟采访稿给我。” 林冬绪一盆冷水浇下来,沈暮面容失色:“老师,能不能不写?我比较忙碌,抽不出时间写额外作业。” “怎么你觉得这是额外作业?作为学生,听老师的话,课外时间好好学习,你觉得不对?还是,你那些所谓的兼职更重要?电视台不是每个新闻系的同学都能去的。因为现在的马虎,而失去你梦寐以求的工作,告诉你,你会后悔一辈子。”林冬绪字字珠玑。 沈暮默然,办公室一瞬间静默了。半晌,她忽然迎上他犀利的目光,说“我知道了,我会尽快交给您。” 林冬绪“恩”了一声,又问:“还有别的事么?” “昨天我家的事情谢谢您。” “这话你昨天说过好几次了。” 呃……这是开场好不好! “我是想说,我不喜欢欠人家人情,所以,为了表示感谢,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您可以要求我帮您做三件事情,做满三件事,咱们就谁也不欠谁。”沈暮想了很久才想出这么个好办法,他一有头有脸,要什么有什么的人,还需要她做什么?最多也就让她跑跑腿,装孙子。 谁知林冬绪欣然答应,而后笑了笑说:“第一件事情,每周末来我家帮我打扫卫生。” “啊?!”沈暮震惊了,“我……我……我周末有兼职……” “那是你的事情,跟我没关系。” “……”他还能再黑心一点么! 林冬绪做思考状,“这样吧,你把你周末的兼职辞了,我会发给你同样的工资,还包你三餐。如何?哦不,你没有权利拒绝,除非你食言,不想还我人情了。” “……”她能不答应么? - 周末,沈暮早早来到林冬绪他家门口,坏心的一直按他家门铃,不把他吵醒也要把他家人吵醒,最好他家人嫌她讨厌,赶她出门,这样她就再也不用来了。 两三分钟之后,门才被打开。林冬绪裸着上半身靠在门框上,睡眼惺忪,头发乱糟糟的,并且脸色不太好。他似乎正要发火,但一见是她,他抿了抿唇,没说什么了,侧身让她进来。 林冬绪有严重的起床气!沈暮偷笑,这是她发现的他的第一个秘密。 “你可以随便做什么,但是不要发出任何声响。”他说。 “那你呢?”沈暮叫住他。 “睡觉。”林冬绪丢下这两字便关门回卧室了。 沈暮轻手轻脚的参观了一下他家,才发现原来他一个人住。而任何角落都看不到他家人的照片,只有座机边摆着他和展鹏的合照。似乎是很久之前的了,照片里林冬绪看起来相当青涩,与展鹏勾搭着肩,阳光暖暖的照耀着他们,他勾唇展眉,笑容不大,但看起来很开心。 她绕进他的书房,书架上摆着杂七杂八的书,各种类型都有,很多还很新。沈暮光着脚,仰头慢慢欣赏起来,她看中一本白色书皮的硬壳书,于是踮起脚尖,小心翼翼的把它拿下来。 《诺桑觉寺》,《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的早期作品。沈暮很喜欢这个作者,于是捧着书,坐在书桌下那白色长毛毯上,细细看起来。 书里说道:谁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会成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 沈暮微微吐气,她的家庭残缺、父母离异、她自己倔强别扭的性格,统统对她不利。 她静静观赏这个女主角如何在幻想与现实之中变换,如何天真烂漫的去寻找刺激,如何与男主角终成眷属。 不知过了多久,林冬绪出现在书房门口。她合上书,要把放回原位,可是太高,她踮着脚跳啊跳的也够不着。 林冬绪走过去,在她身后拿过书,轻而易举的放了上去。然后说:“你把我的地毯弄脏了。” 沈暮低头一看,顿时欲哭无泪。她刚刚坐过的地方,那一小块鲜红的血渍印在纯白的地毯上,触目惊心。 “对不起。”沈暮窘迫无比,看他没什么表情,她忽然跳到毯子边,指着那血渍说:“我帮你洗!干洗,不伤毛的!” “……不用了。” “我没跟你客气,我弄脏的,当然我来洗。那个,附近有干洗店么?我现在就去。” “不用。” “那怎么办……”沈暮小声问,“难道你要自己洗?” “换一张。” 沈暮吃惊的张大嘴巴,她这种不识货的也知道这毯子至少得几千块钱一张,有钱也不是这么浪费的吧。 林冬绪绕过她到客厅弄吃的,他动作很慢,依然没什么表情。 沈暮看着他热了点粥,将泡好的黄豆做成鲜豆浆,倒了两杯,然后回头问她:“要加糖么?” 她愣了愣,然后点点头。 他把食物端上桌,豆浆放到沈暮面前,便开始吃早饭。 “你生气了?”沈暮见他面无表情。 他没说话,一口一口喝粥。 沈暮干脆坐下来,一口气喝掉鲜豆浆,清了清嗓子说:“那我给你说笑话吧。” 见他不做声,她自顾自的讲起来,“说有个人生病住院,医生给他打点滴,他对着点滴一直傻笑,笑了好久。旁边的人就觉得莫名其妙啊,于是问他,哎,你笑什么?你猜那个人怎么说?” 林冬绪看了她一眼,不说话。 “他说,我笑点低(笑点滴)啊。哈哈哈哈……”沈暮说完自己哈哈笑起来。 然而林冬绪依然没有反应。沈暮沉默了一下,托着下巴,“不好笑么?好吧……那我再说一个。话说,一对夫妻某一天突然起了自杀的念头,他们就去买农药,可惜只买到一瓶,可是最后他们两个还是都死了,这是为什么?” 不等他回答,她就迫不及待的公布答案,“因为他们中了‘再来一瓶’!” 话音一落,林冬绪忽然咳了起来。 沈暮把豆浆递给他,忍不住说:“你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沈暮。” “啊?” “你能不能安静一会儿?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 “……” 等林冬绪吃完饭,沈暮才开口问:“老师,我要从哪里开始打扫?您这屋子我一天就能打扫完,那我明天是不是就不用来了?”她心存一丝侥幸。 林冬绪从书房里搬了笔记本电脑以及一叠乱七八糟的文件到客厅的茶几上,对沈暮说:“这个不急。我给你布置的采访稿写了没?” 沈暮顿时紧张起来,说没写吧,他肯定又要教育她,要说写了吧,他万一要拿来看呢?于是她只好硬着头皮说:“写了……一点点。” “恩,那接着写吧,写完我来改。”他说着,指了指他旁边的空位,示意她坐下。 “现在?” “现在。” 从上午开始,两个人一左一右坐在茶几边,各据一方,做着自己的事情,只有纸张沙沙作响,以及噼里啪啦的键盘敲击声,清静却不清冷。 林冬绪偶尔会提醒沈暮把头太高一点,眼睛不要离桌面太近。沈暮遇到不确定的问题,便很自觉的凑过去问他,不管他在不在忙。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冬绪停下来活动了一下脖子,他看了看沈暮,忽然问:“肚子饿不饿?” “饿!”沈暮抬头放下笔,她就等他这句话了。 他找出一叠外卖名片,问:“想吃什么自己选。” 她嫌弃的拨弄那些名片,“就只有这个?” “不然呢?” 她撇撇嘴溜进厨房翻找了一阵,却没找出来能吃的食物。看样子他平日一个人住,难不成每天三餐都靠叫外卖解决? “附近有超市吗?不如买点菜,我来做吧,很快的。”沈暮说。 林冬绪被沈暮强行拖来超市,他双手插.在裤兜里,一脸不耐的跟在沈暮后面,沈暮推着车走走停停,看到想吃的就丢进车里,也不管他跟没跟上来。 逛了大半个超市,林冬绪终于忍不住制止沈暮,“你要逛到什么时候?刚才你丢进推车的商品几乎又被你纹丝不动的放回去了。你还要不要买?” “不需要的东西买来干嘛。” 林冬绪无话可说,他现在又累又饿又困。清晨五点多才睡,结果六点多就被沈暮吵醒,回屋继续睡,可房子里多了个人令他睡不安稳,迷迷糊糊只睡了两个小时。此刻,他终于理解为什么展鹏每次陪马倩倩逛街之后总是那副纵.欲过度,几乎精.尽而亡的萎靡摸样了。 “沈暮——”说曹操曹操到,马倩倩挽着展鹏,兴高采烈的朝他们挥手。 “呵呵,真巧。”沈暮有点不自然的笑了两下,她忽然不知道怎么跟马倩倩解释现在的场面。 好在马倩倩神经大条,忽略沈暮为什么和林冬绪一同逛超市这个问题,而直奔主题,“你们买菜做午饭?” 沈暮点点头,怎么多觉得这话听着别扭。 “那一起呗!去展鹏家,就在附近,展鹏跟林老师住的特别近,是吧鹏鹏?”马倩倩笑眯眯的提议。 沈暮看了眼林冬绪,不说话。 林冬绪对上展鹏似笑非笑的眸子,点头:“一起吧。” 展鹏家里,沈暮和马倩倩在厨房做菜,林冬绪和展鹏在客厅聊天。 客厅—— 展鹏:“喂,你什么时候跟沈暮在一起的?” 林冬绪:“你想象力很丰富。” 展鹏:“没关系,我会帮你保守秘密,跟我还藏着掖着干什么。” 林冬绪:“没有的事。” 展鹏:“你看你今天状态,都蔫了。这沈暮看不出来啊,手段高明,你们昨晚做了几次?” 忽然,客厅里几声惨叫。 厨房—— 马倩倩:“喂,你什么时候跟林冬绪在一起的?师生恋要不得的。” 沈暮:“你想象力很丰富。” 马倩倩:“哎,其实也没关系,师生恋嘛也不是不可以,小心一点就行。放心,我会帮你们保守秘密。” 沈暮:“你不要瞎说,什么师生恋,还是跟他?你不要侮辱我的智商。” 马倩倩:“切,你看刚才超市里你那表情,跟捉.奸在床似的。跟我还装什么啊,说实话,你们做过没?” 忽然,厨房里几声惨叫。 …… 一顿饭,四个人,心照不宣,各怀鬼胎。 - 这几周,沈暮每周末按时去林冬绪家里报到,然而每一次林冬绪都没让她打扫房间,只让她在他旁边看书写作业,比她之前做兼职轻松许多。这样逍遥快活的日子居然让沈暮长了两斤肥肉。 马倩倩捏了捏她的小肚腩,啧啧摇头:“沈暮啊,你可算遇上了个金财主,瞧咱们林老师把你养得,白白嫩嫩的。” 沈暮白了她一眼,尽管她和马倩倩解释不下十遍,她只是给林冬绪当钟点工,但是马倩倩每回见到他们一起,就会露出那副“我懂的”的表情,真是欠揍! 这时宿舍大门被踹开,徐蕙气喘吁吁的跑进来说:“姐妹们,一好差事你们去不去?” 沈暮和马倩倩对看了一眼,“啥事儿?” “跟你们说,B大搞了个舞台剧比赛,每个院都必须交一个节目上去。我们传媒院大概是课外活动太丰富了,没人报名。后来咱们院长一着急,就发话了,他说,你们不管得什么奖,优秀奖都成,只要获奖,参演学生均能获得五百块钱的奖励,主角六百块。听说只要参加比赛,至少都是优秀奖。怎么样?咱们去玩一玩,搞个打酱油的也行啊。多容易就赚五百块!” “五百块……有点少啊。”马倩倩说。 沈暮一巴掌挥上来,“你这个败家女,五百块还嫌少?徐蕙,啥也不说,我去!” 三个人兴致勃勃的报了名,当天就被安排在形体室排队等着面试。等了一会儿,她们前边的队伍忽然骚动起来,便听见有人兴奋的说:“天啊,林远城也参加了哎,居然演男主角!” 又过了一会儿,有人尖叫:“天啊,林冬绪老师居然是面试官之一!” 下一秒,沈暮就听见守在门口的学生干部扯着嗓子喊了句:“新闻系沈暮,进去面试!” 沈暮低下头,猫起身子预备溜之大吉,谁知徐蕙突然拽住她:“哎,你去哪儿啊?到你了。” “我……” “上厕所啊?” 沈暮使劲点头。 “别去了,你忍一下,两分钟就能出的来。”徐蕙说着,把沈暮推了进去。 “砰”的一声门被关上,沈暮趴在门上欲哭无泪:“喂!徐蕙,倩倩,放我出去!我不想玩了……” “闭嘴,吵死了!”忽然一个声音插.进来。 沈暮恨恨的望过去,那是个板寸头的男生,样子流里流气,怪眼熟的。她白了他一眼,才发现形体室忽然安静了,所有人都看着她,包括林冬绪。 她抓抓头发,不以为然的坐到一旁,既来之则安之,不就是丢脸么,她又不是没在林冬绪面前丢过。 形体室外是一长串等待面试的同学,而形体室内却只有三个准备面试的同学。 此时,教室中央站着的女生正在面试,她手里拿着一张纸,看了几眼,又偷偷瞄了瞄面试老师,表情渐渐纠结起来,然后她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我肚子疼。” 一时间,教室里再度安静,沈暮觉得头顶几片秋叶飘过,这就是所谓的面试?太冷了…… 面试老师沉默了几秒,其中一个说:“同学你可以出去了,谢谢你的参与。” 那个女生走了之后,学生干部喊道:“下一个,摄影系,林远城。” 话音一落,沈暮旁边坐着的板寸头站起来走到教室中央。她愣住,原来他就是林远城?他换了发型,怪不得她觉得眼熟却没有认出来。 学生干部抱来一个纸盒,并让林远城从里面抽出一张纸条。 林远城一一照做,他打开纸条看了一眼便丢掉了,随后他收起玩世不恭的样子,变得专注起来,敛眉,微笑低声说:“今夜,我要和贤弟一同而眠。” 沈暮傻眼,这是在干嘛?前一个忽然表情纠结的说肚子疼,这个又忽然一本正经的说要跟弟弟一起睡觉,还说的文绉绉,精神分裂?这样的面试未免也太恐怖了吧。 林远城说完,面试老师立即就笑了,“欢迎林同学成为我们传媒院舞台剧的男主角,稍后剧本会有同学送跟你。” 林远城变成他那副不耐烦的模样:“别占用我太多时间,我很忙的。” 面试老师尴尬的笑了笑,本来一言不发的林冬绪忽然开口:“你可以出去了。” 林远城看了他一眼,耸耸肩就走了。 “下一个,新闻系,沈暮。” 沈暮上前也抽了一张纸条,打开来一看,就明白这诡异的面试是怎么一回事了。 纸条上只有两行字——请你按照下面提示进行表演。迎亲途中,祝英台哭喊:“山伯!” 沈暮思忖着,摆明了是《梁祝》中的一段,按照提示,此处应是尾声,马文才迎亲途中,祝英台逃跑去找梁山伯的葬身之处,台词虽然只有两个字,但是只要喊的凄凉就能表达出情境。 她看了看面试老师,见他们正期待的看着自己,尤其是林冬绪,双手相握定住下巴,一副观望好戏的姿态。她在暗暗的想,反正在他面前又不是第一次丢脸,破罐子破摔吧! 于是她清了清嗓子,稍稍酝酿了伤痛的情绪,然后包含泪光的大声喊了一声:“山伯!”尾音拖得老长,还微微颤抖,她又想,只喊一句不能表达出祝英台急切、悲恸、绝望的纠结心境吧?于是她给自己加戏,断断续续的又喊了几声“山伯……山伯……”,并且一声比一声凄惨,一声比一声嘶哑,一声比一声锥心,还夹杂着阵阵痛彻心扉的哭泣,哭难分真假,好像她整个人都进入祝英台的情绪,悲痛无比。 等她喊完收起表情,才发现面试老师们都傻了眼的看着她,表情难辨。她微窘,是不是她喊得太难听了?还是……她的声音太大杂音太多? 面试老师小声商量着,林冬绪沉默着听取意见,而后,他抬眼对沈暮说:“谢谢你的参与,请回去等消息。” 好吧,她懂的,等消息的意思就是——没消息。重在参与嘛,没什么的……不过,难道她叫的真的很难听? 她从形体室出来,马倩倩和徐蕙就被叫进去了,马倩倩抓住她问:“怎么样怎么样?” 沈暮张了张口,“……你们……一定要Hold。” 她坐在外头的石凳上等她们,有女生毫不忌讳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讨论起来。 A女:“刚刚形体室里面是不是有人惨叫?” B女:“是失声痛哭吧?估计是被打击到了……” A女:“对对,听闻林冬绪老师严厉起来就算是女生他也不给面子。哎,是表演的多差才会哭成那样啊……猪嚎似的。” B女:“好像还在喊什么什么伯……天呐,这孩子真傻,怎么能喊伯伯呢,巴结老师应该喊哥哥啊,嗲一点嘛,笨死了,活该被打击。” …… 沈暮哭笑不得,她明明喊的是“山伯”好不好,再难听也不至于听成“伯伯”吧?她站起来往宿舍方向走,算了,还是不要出来丢人现眼的好。幸好别人不知道那个猪嚎似的喊“伯伯”的笨孩子就是她…… 没过一会儿,徐蕙和马倩倩也回来了,一个劲的怪沈暮怎么没等她们。沈暮含糊过去,问她们抽到什么台词。 徐蕙说:“公子,你不要死啊,你死了夫人怎么办?” “倩倩呢?” 徐蕙笑起来,“她抽到的最无厘头,就一句‘我肚子疼’。不过演得很好哎,表情到位,可以假乱真了!” 马倩倩虚弱的笑了笑,沈暮看她脸色似乎不太好,正要问,就见她表情变了,捂着肚子,难受的说:“我肚子疼。” 徐蕙哈哈又笑起来:“倩倩,你真爱演,比刚刚面试的时候还精彩!” 沈暮拉了拉徐蕙的袖子,不确定的说:“倩倩好像……不是演出来的。” 马倩倩蹲下来,脸色煞白,冷汗直冒,颤颤巍巍的说:“真的好疼……” 沈暮和徐蕙赶忙把马倩倩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吃药挂点滴就行了。沈暮要给马倩倩的父母打电话,马倩倩说他们在外面旅游,不在家。沈暮就给展鹏打电话,又被马倩倩制止,她有气无力的说:“别,展鹏晚上有直播,别让他来。” 徐蕙骂她没出息:“你都这样了还护着他,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能来,你说你要这男人干嘛?我看还不如上次追你那个师兄,好歹你生病了他随时能照顾你。” 马倩倩虚弱的辩解:“谁说的,展鹏对我很好的,就是偶尔忙。那师兄现在还是学生,等他以后工作了,我看他未必比展鹏对我好。” 沈暮笑起来:“是是,你这么喜欢他,他再不好你都觉得好。” 马倩倩也笑起来:“沈暮,等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明白了。” 沈暮和徐蕙留下来陪床,又给钱周打电话,让她跟宿管打声招呼晚上可能会晚归。两个人轮流看着马倩倩,喊护士来换点滴。 沈暮坐在那儿打盹,被徐蕙拍醒了,她让沈暮到旁边的空出的病床上眯一会儿。沈暮摇摇头,“我去外面走走。” 她下楼到门诊外面转了一圈,走到住院部的时候,看见前方不远处的大树下,一个挺拔的男人正和医生谈话。 沈暮慢慢停下脚步,随即转身要往回走。却听那人喊了一声:“沈暮。” 她回头,“林老师。” 林冬绪与医生又说了几句就朝她走过来:“看见我你跑什么?” “没有啊,看你在忙嘛。” “怎么在医院?” “哦,马倩倩急性肠胃炎,在挂点滴。您怎么也在医院?” “我父亲住院。” “不要紧吧?” “恩,心脏不太好,需要调养一段时间。对了,你们通知展鹏了么?” “没有。”沈暮摇头,“马倩倩说展鹏晚上有直播,不想麻烦他跑来跑去。” 一阵沉默,却很默契的往门诊方向走。 “你上个礼拜收拾屋子的时候,把我的录音笔放哪儿了?”林冬绪忽然说起这个。 话说,上次去他家的时候,沈暮由于想起她从没给他打扫屋子,心里过意不去,于是趁他外出的时候,将他的屋子里里外外整理了一遍。他非但没表扬她勤快,还把她教训了一顿,并且不让她再乱碰他的东西。 沈暮回想起来,不确定的说:“好像收在你床头的抽屉里了,没有的话,那就应该在书房。 见林冬绪不语,以为他还在生气,于是又讪讪的说:“好啦,下次没有你的命令,我不打扫就是了。” 林冬绪迟迟才“恩”了一声。 不知为何,沈暮总觉得他最近很疲惫,从她第一次去他家到现在,他似乎没怎么笑过,人也没有精神,沈暮猜想,可能因为他父亲住院的缘故吧。 两个人走到门诊,沈暮说:“我到了,您回去照顾师公吧。” 林冬绪被她这“师公”两个字给逗笑了,摸了摸她的头,“一会儿回去的时候给我电话,我来送你们。” “不……” “上去吧,我走了。”说完不等她说话他转身就走。 沈暮理了理被他弄乱的头发,喃喃自言自语:“霸道、独裁!” - 林冬绪回到林安国的病房,站在床边看了他许久,直到医生来做常规检查,林安国醒了,他才到外面打电话。 第一通是打给周斐然的。 “如你作料,我父亲知道上次投标的那块地皮有问题之后就住医院了,心脏病复发。他这样就死掉,我会很不甘心。所以,收起你的小动作,我的私事轮不到你来处理。你只需要专注我们的合作。不,不需要。再见。” 第二通是打给林远城的。 “远城,来医院照看爸爸一晚。明天?算你事假可以吧?我会跟你的老师打招呼。恩,恩,不行,我现在要走。去哪?恩……送一个学生回学校。” 晚上十一点多,林冬绪把车停在医院门口,身姿挺拔的站在车门边,一手夹着烟,一手插在裤袋里,青烟袅袅,将他没有情绪的双眸遮掩住,整个人都很沉静。 他在等沈暮她们出来。 马倩倩半梦半醒的看见林冬绪站在那儿,不禁愣了一下,转头问沈暮:“你叫他来的?” “怎么会!”沈暮慌忙否认,解释说,“刚才在医院碰到的,说是要送你回去。” 徐蕙说:“你家展鹏好大面子,真不错,正好帮我们省车费。” 马倩倩尽管病到没力气,还不忘打趣:“怎么能是我家展鹏面子大呢,应该是沈暮面子大才对。” 沈暮没好气的翻白眼。 林冬绪替她们拉开车门,徐蕙扶着马倩倩坐进去,沈暮刚刚弯下.身就被林冬绪拉住手臂,她转头看着他。 “坐到前面去吧,不要挤到马倩倩了。”他说。 沈暮偷偷横了他一眼,黑着脸坐到副驾驶。她是有多胖啊,多她一个就能把人家挤死? 车子一路稳稳当当的开到女生宿舍楼下,徐蕙扶着马倩倩上楼,还不忘对落单的沈暮喊了一句:“哎,你送一送林老师啊!” 送?怎么送?需要送么?难不成让她坐他的车把他送回家再自己打车回来?所以沈暮没有理会,对林冬绪说了一声“老师再见”就咚咚的跟着她们跑上楼了。 没想到刚进宿舍门,马倩倩的电话就响了。马倩倩望着电话愣了愣:“啊?哦,好的,谢谢。” 马倩倩指着沈暮:“你手机丢林冬绪车上了,快去拿。” 沈暮愤愤不已,既然如此为什么他刚才不说?害她多跑一趟,爬五楼很累的! 她冲他伸手:“手机。” 他打开车门俯身从车里拿出一个袋子递给她。 她手一顿,缩了回来:“那是什么?” 他笑:“你的手机。” 她顿时明白他的意思了,板下脸:“把我手机还给我。” 他一脸无谓,然后把袋子丢进沈暮怀里,没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坐进车里,踩油门,“轰”的绝尘而去。 沈暮怔怔的站在原地,恨不得把袋子丢进垃圾桶。 忽然那袋子里的手机嗡嗡震了起来,她拿出来一看,很不错,诺基亚最新款。她捧着手机研究半天才打开刚刚发来的短信,来自于林冬绪——“要不要随便你,反正你的手机已经被我丢掉了。” 沈暮咬牙切齿,林冬绪的霸道不是一次两次了,她没有他无耻,所以不得不接受,大不了下回他发她工资,她不要就是了。 林冬绪回到一个人住的公寓,洗了把澡,便到书房开始工作。他多半于半夜打开电脑处理安国地产的事宜,因为够安静,并且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让他不被打扰的思考。 他想起沈暮说过,把他的录音笔收进了床头的抽屉里。他起身去找结果没找到,沈暮还说,如果不在床头那就在书房,于是他又回书房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遍,但是依然没找到。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有些不悦,皱了皱眉拾起手机。 来电者是林远城,“哥,爸说有事情要跟你商量,你来一趟医院吧。” 林冬绪瞥见窗帘下静静躺着的录音笔,说:“好,我马上过去。” 他挂了电话低身捡起录音笔,按下播放按钮,断断续续模模糊糊的谈话声飘荡在静谧的房子里,显得尤为诡异。 几分钟以后录音播放结束,林冬绪并没得到他需要的讯息。他握着录音笔,定神思考了片刻,而后,他面无表情的把录音内容删除,拿上外套和车钥匙,灯也没关便出门去了医院。 - 几日之后,当沈暮几乎忘记舞台剧面试这么一回事儿的时候,她接到了团委的通知,说是她被选为《梁山伯与祝英台》一剧中的女主角,饰演祝英台一角,让她下午四点到院形体室参加排练。 让她更意外的是,马倩倩这个半调子居然也被选中,演的是银心,祝英台的丫鬟。 沈暮和马倩倩四点钟准时来到形体室的时候,居然一个人也没有。等到四点半人才陆陆续续到齐。 四点四十,男主角林远城和剧目导演、编剧同学姗姗来迟。 马倩倩抱怨道:“喂,你们有没有时间观念?迟到好几十分钟了。” 导演是个大三的女生,戴着副黑框眼镜,下巴尖尖的,扎着马尾,精神头不错,颇有导演范儿,她耸耸肩说:“没有啊,本来就是四点半集合,由于大部分同学没有时间观念,所以把集合时间提前半小时再通知你们。你看,这不是刚刚好么,四点半,全部到齐。” 马倩倩还想说什么,导演直接无视掉她进入正题:“大家都知道自己的角色吧,过来领一下剧本。排练时间是周一、周三下午四点半,周六下午。时间紧迫,大家团结一点搞好演出。” 马倩倩拿了两份剧本,递给沈暮一份,小声说:“还真以为自己是领导?瞧她那嘴脸,真够讨厌。” 谁知导演听见了,看了马倩倩一眼,笑了笑:“没办法,在其位谋其职,你再讨厌我,也只能忍一忍,两三个礼拜很快就过去的。” 马倩倩撇撇嘴,有点不好意思了。 导演叫贾珊,播音系的三好学生,备受老师喜爱。沈暮与她聊过几句之后,发现她其实不是那种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狗仗人势的那种人,反而很豪爽,为人大大咧咧,对待马倩倩也相当友好。 第一次排演,大致就是熟悉一下剧本,轮流照着剧本念台词。直到第二次排演,才开始正式脱离剧本。 此时,沈暮与林远城相对而站,手中各执一折扇,贾珊说:“开始吧。” 大家都看着他们,沈暮这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演戏,浑身不自在,她硬着头皮清了清嗓子,做了个心神气定的表情,抬手念道:“梁兄,你看,今日天气晴和,不辜负大好时光,你我弟兄二人沿途吟诗以诉衷肠如何?” 林远城配合的勾唇一笑:“愚兄才疏学浅,不如贤弟满腹文章,只怕对不上啊。” …… 沈暮本以为跟林远城对不上几句就会被喊卡,却没想到两个陌生人竟然可以如此默契,这一幕他们一遍就过,台词、表情、动作都让贾珊相当满意。 众人啧啧称赞,沈暮怪不好意思。笑了笑,才发现形体室门口林冬绪正在和别人说话,末了他朝形体室里看了一眼,便跟着那人离开了。 沈暮忽然想起来她还没有告诉他,周六要参加排练不能去他家打扫。于是她趁排练休息的时候走到角落给林冬绪打电话。 “是我,沈暮。” “恩。” “是这样的,这几个礼拜的周六我都要参加学校的排练,所以,我就不去你家了啊。”沈暮窃笑,这会儿可是正当理由不去他家。 可是良久那边都没有声音,沈暮着急了,谁知道他是不是打什么坏心算盘,于是又说:“你刚刚不是经过形体室么,看到我排练了吧?我没有骗你的啊。” “哦,我不是去看你的,你不要多想了。” 沈暮翻了翻眼,她什么时候说他特地去看她了?这人还真会抓紧一切机会羞辱她。“老师,这不是重点,我的意思是周……” “手机还好用么?”他忽然打断她,不着边际的问。 沈暮摸了摸额头,深深吐了口气,她就快抓狂了!可殊不知,她这滑稽的一幕被窗外站着的林冬绪看了个完整。 他站在教室外的树干旁边,教室内开着灯,教室外黑暗一片,所以沈暮看不见他,他却能清楚的看见沈暮的一举一动,包括她刚才排练时的每一个表情。 林冬绪望着她不自觉的笑了起来。果然,没在等他说什么,沈暮丢了句“谢谢你”便挂了电话。 周六,沈暮按时参加排练。由于大部分同学周末都有事情,贾珊决定周六只让男女主角单独排练。因此,形体室里,沈暮和贾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等待林远城的出现。 直到一个小时之后,林远城才晃晃悠悠的出现。 沈暮和贾珊都没说什么,抓紧时间排练才比较重要。可是才刚刚排练半个小时,林远城的电话就一直响个不停。 他颇不耐烦的到一边接电话,沈暮和贾珊都等着他,谁知林远城打完电话就说:“我有事情,先走了。” 贾珊脸色一冷,把他堵在门口:“林远城,你迟到加早退不是一次两次了,整部剧的排练都你落下了,你以为只有一个人忙?我不忙?沈暮不忙?有没有团队意识!” 林远城皱了皱眉,嫌弃的看了她一眼,说:“行,我找时间跟那什么祝英台单独排练,不麻烦您老。” 说完他越过贾珊朝门外走,嘴里还念叨着:“女人真麻烦,吵死了……” 贾珊狠狠白了眼林远城的后脑勺,无奈的回头看着沈暮。 沈暮笑了笑耸耸肩,表示只能这样了。谁知下一秒她的手机也响了,是他弟弟秦征打来的。她心一沉,这个时候给她打电话,准没好事情。 果然,秦征在电话那边叫唤:“姐,你来一下XX路,靠,我被一女疯子缠住了!真受不了,女人真麻烦,吵死了!” 沈暮匆匆赶到秦征那里,当她看见秦征和林远城以及一个女生对峙的时候,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可以再狗血一点。 她走过去,拍了一下秦征的脑袋,问:“怎么回事?” 秦征一张俊颜,五官都纠结到一块儿了,下巴抬了抬,指着那个女生说:“就她,诬陷我偷她钱包。” 秦征跟那女生是同班同学,秦征路上遇到她,看她拿了不少东西提不了,就帮她拿了一下了,谁知道别的时候女生说她钱包不见了,是秦征偷的,于是两个人就这么在大街拉拉扯扯。 沈暮想,这个林远城大约是这个女生的亲戚,她跟林远城不熟但好歹戏友一场,此事应该很好解决。她笑了笑,对林远城说:“林同学,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谈。” 林远城瞥了她一眼:“坐什么啊,就这里谈,怎么,你弟弟做亏心事怕被别人知道?” 沈暮怒火蹭得一下钻上心头,收起笑容冷声说:“你有证据?你再诬陷我弟弟小心我揍你。” 林远城嗤的一声笑出来,“就你?揍我?” 话音一落他的脑袋就被沈暮手上的包实实在在的砸了一下,疼得他嘶嘶抽气。 女孩倏地跳到林远城前面,母鸡护小鸡似的张开手臂挡住他,恶狠狠瞪着沈暮:“你想干什么?不准你打我林哥哥!” 林远城斜睨着她,皱着眉提着她的衣领把她甩到身后,厉声说:“齐欢颜,第一,不要叫我林哥哥,第二,我什么时候被打了?第三,你给我闭嘴!” 齐欢颜冲他笑了笑,抿唇做了个噤声的姿势,巴掌大的脸蛋红扑扑的。 林远城再次对上沈暮挑衅的目光,他双手抱臂,一瞬不瞬的盯着沈暮看了好一会儿,张口说:“喂,我说你是不是大山里跑来的?不知道我是谁?你知不知道你刚刚轻轻碰我一下,我用不找一只手就能把你从B大里面撵出去?” 沈暮啧啧摇头:“林远城,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还是你爸是李刚?大少爷,你看,已经有不少路人围观咱们了,你喜欢被人当怪物一样观赏我不喜欢,来,找个没人的地方我们慢慢谈。反正二对二,谁也不吃亏。” 林远城嗤笑一声,细长的眸子扫了眼周围,然后忽然收起笑,冷冷的盯着周围的人,不出三秒,那些路人作鸟兽状一哄而散。 “没人了,谈吧。”他说。 沈暮不理会他,指着对面的小公园一角的凉亭说:“就那儿吧。” 说完便跟秦征往马路对面走。齐欢颜看着他们走远,推了推林远城:“远城哥,走啊,那边好像比较凉快。” 林远城依旧不为所动,盯着沈暮的双眼就想要冒出火似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敢不听他的话! 直到齐欢颜也过去,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他磨蹭了一下,做出一脸不屑的表情,慢悠悠的走过去。 沈暮见他跟了过来,才说:“事情我大致了解了,你们一口咬定我弟弟偷钱包,但是毫无证据。这样吧,林远城,你来搜身,搜得到我们任你处置,搜不到……你们道歉吧。” 林远城满不在乎的哼笑一声,正要上前搜秦征的身就被齐欢颜拉住。 齐欢颜咬着唇面色难堪的望着他,微微摇头,林远城在盯着她看了数秒之后恍然大悟,这小妮子原来是诬蔑人家的。林远城气急败坏的骂道:“齐欢颜!以后有事情你再敢找我试试,很好玩是不是?拜托改一改你的小姐脾气!” 齐欢颜顿时泪光盈盈,只是咬著嘴巴不肯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掉出来,喃喃的说:“谁让他说我臭脾气。除了你别人都不能这么说我……” 秦征看着齐欢颜委屈的模样,伏在沈暮耳边小声说:“姐,算了吧,挺没意思的。” 沈暮表示赞同,她正准备和秦征离开,林远城忽然开口:“慢着。” 他走到沈暮面前,指了指他的额头:“这里是不是有个小伤口?” 沈暮仔细看了看,确实有一道非常细小的血口,于是点点头。 林远城叉腰,微微倾身,笑的痞味十足:“我被你打伤了,你得赔偿我。” 沈暮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他得意的扬了扬眉,明显在耍无赖。于是她一脚踢过去,狠狠的踢在他小腿上,骂道:“你还可以在无赖一点么。” 林远城疼的弯下腰,龇牙咧嘴。齐欢颜惊呼一声跑过去扶住他,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含糊不清的喊着:“远城哥上个礼拜才拆了石膏,腿还没痊愈呢!” 她愤恨的上前抓住沈暮的衣领,咬牙切齿:“你你!你完蛋了,你把他的腿踢坏了!你要对他负责!” 沈暮无语的看着眼前这两个人,回头对秦征无奈笑了一下,“你这哪来的同学?没进化好吧……” 当沈暮看到林远城撩起裤管,那大片的青紫色随之暴露出来的时候,她认命,算她今天倒霉,于是耸耸肩问他想怎么样。林远城打量了她一番,说:“瞧你这穷酸样,让你掏钱最难了吧?那就这样,请我吃顿饭,地点……我挑!” 沈暮在心里把他全家骂了个遍,上至祖宗十八代,下至爹妈兄弟姐妹,请客就请客,她不是还有林冬绪给的工资嘛! 她让他们等着,自己去取现金,结果被林远城鄙视了一番:“现在还有人用现金?不会刷卡还是没钱可以刷?我可以借给你哦。” 沈暮呵呵笑了两声,威胁道:“你再废话就真的吃不了兜着走。” 她独自一人到最近的ATM机取钱,当她看见卡里一个月之内多了三千块钱,不禁皱了皱眉,林冬绪给的未免也太多了。这种感觉很不好,像是被他可怜,被他施舍。 叹一口气,她最终还是从卡里去了两千块,估摸着对付林远城这个大少爷多多少少也够用了。 沈暮和秦征被林远城带到一间人烟稀少的会所,还是实行会员制。沈暮捏了捏口袋里的钱,心里跟漏了一个洞似的,没底。 林远城倒是心情颇好,菜单都没看,直接叫来服务员劈里啪啦点了一长串不知道是英文还是法文的菜名,听的沈暮心又沉了沉,并且再一次确定了她将与这个姓林的势不两立。 秦征坐立不安起来,担心的看着沈暮,可是又不愿放低身姿给林远城这种人道歉。 沈暮对他笑了笑,抿了口茶,看起来神闲气定,这让秦征稍稍放心。 林远城也抽出空来瞥了一眼沈暮,随后勾唇,大声对服务员说:“再来一瓶七三年的。” 沈暮眼皮抬都没抬,直到林远城点完菜出去接电话,齐欢颜厚脸皮的跟出去之后,她才有些泄气,赶紧拿了菜单来看看价格,结果被一道菜几百来块钱的标签噎住,气的将那精致的小本子丢到一边,转头问秦征:“那女孩是你同学?家里很有钱?” 秦征点点头,“就是上次开赌场找我当保镖的那个……家里好像不是一般有钱。” 沈暮“恩”了一声,想想又说了一句:“以后离她远一点。” 一顿饭,沈暮盯着饭桌上的山珍海味无从下手,一是太高档,高档的她都肉疼,二是,服务员送上来一堆奇形怪状的餐具她一个都不会用。但是又不能眼睁睁看着美食被林远城这货统统消灭掉,于是不管是三七二十一,伸出爪子直接用手抓来吃。 剥壳,随后找了个尖锐的工具把陷在大闸蟹坚硬外壳里的嫩肉挑出来,蘸了蘸不知道叫什么的调料,然后塞进嘴巴里吧唧吧唧吞下去。接着重复以上动作。 林远城吃到一半,不得不停下来看着沈暮。从她伸出她脏兮兮的爪子之后,他就没有了食欲。她似乎吃的很投入,表情平静,不是刚才的故作镇定,看着食物的目光很虔诚,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把壳里的肉挑出来吃掉,一分一毫都不浪费。他在心里想,果然穷酸,每道菜的渣子都被她夹的干干净净。 可是见她伸出缨红的舌尖舔了舔沾了油指的手指,他顿时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她喝了酒,脸蛋微红,嘴唇也泛着水光,那舌头俏皮的在指尖上一卷,有些……有些可爱?不禁又细细观察她的五官。 沈暮不能说非常漂亮,但也算得上清秀,干净的脸庞两只眼睛尤为光亮,睫毛密长,鼻尖俏立,唇角微扬似乎带着淡淡的笑,皮肤晶莹剔透,强光之下她细微的毛孔他都能窥探到。 林远城回神,浑身不自在的皱了皱眉头,放下筷子,深深吸了口气,忽然烦躁的站起来。 齐欢颜拉住他:“你去哪儿?” “男厕。” 林远城将手心的粘腻液体洗掉之后擦干了手,看着镜子里那张自认为很帅气的脸微微有些别扭,他看了看下.身,确定一切正常以后,才走出洗手间。谁知一出去就碰上了从女厕出来的沈暮。他警惕起来,欲盖弥彰的轻咳了一声:“你跟着我干嘛。” 沈暮白了他一眼:“你有病啊,谁跟着你了?人有三急,你应该问老板为什么把男女厕所安排在一起做邻居。” 林远城有点心虚,他不愿承认自己刚才对沈暮产生了反应,只当自己太久没有某生活,饥不择食而已。所以他没说什么,往包厢那边走。 沈暮同时与他转身,不小心两人又碰到了一起,林远城立即嫌弃似的往右垮了一步,惹得沈暮冷哼一声。 两个人一左一右占据着走廊往回走,走到尽头的时候都顿了一下,因为他们同时看见了正在下楼的林冬绪。 而林远城除了看到林冬绪,他还注意到了林冬绪身边的周斐然。 这号人物在林家无人不知,与林家亦敌亦友。据林远城所知,父亲林安国近期成功从周斐然手上争夺到B城一块路段极好的地皮,而这块地前不久被查出各项指标不合格而被禁止开发,导致安国地产股票下跌,父亲因此心脏不适住进医院。虽然他从来不管家里的企业,但凭他的直觉,认定了这些事情与周斐然有关。 然而此时看见林冬绪和他似乎有说有笑,林远城不禁心生疑虑。林冬绪在做什么? 吃完饭,沈暮结账的时候却被告知已经有人结过了。沈暮愣了愣,看向林远城。 林远城立即否认:“不是我!我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放过你?”他忽然想起林冬绪刚刚离开,于是了然一笑,对沈暮说:“算你走运。” 沈暮被他弄的云里雾里,不过好在不用她买单了,那么管谁买单呢。 - 晚上沈暮随秦征回了家。刚进家门就看见母亲秦玉脸色不大好。她悄悄问秦征怎么回事,秦征摇头表示他也不清楚。 她到厨房倒了杯冷水咕咚咕咚喝了干净,秦玉进来把一张卡片丢在她面前:“关越结婚,送来的请帖。” 沈暮放下杯子拿起请帖,精致的红色卡片上手写的邀请沈暮一家三口参加婚礼。 关越是沈暮的表姐,她父亲那边的亲戚,虽然沈暮对于父亲没什么好感和记忆,但是对父亲的一家人还是颇为喜爱的。上至奶奶,下至表姐关越表妹彤彤,他们对她都很好。在沈暮家庭最困难的时期,奶奶还曾经偷偷塞给她好几千块钱。当然,这些都是秦玉不知道的。自从父亲抛弃母亲之后,母亲恨屋及乌,连同父亲那一大家子亲戚也看不顺眼,每每关于那边的消息,她都不屑一顾,甚至冷嘲热讽,骂道没有一个好东西。 秦玉又说:“真是见外啊,送什么请帖,来个电话就是了。”话里无不透露着讽刺的意味。 沈暮假装没听见,问:“你去吗?” 秦玉立即说:“不去。你也别去啊。” 沈暮笑着点了点头,“当然不去,那天我还有课呢。” 说是这么说,但其实更早的时候,沈暮已经知道关越要结婚的消息,由关越本人亲自通知。沈暮也应邀,答应关越届时准时参加,并且加入她的伴娘队。 表姐结婚,她怎么可能不去? 周五的清晨,窗外的天空微微灰白,小半轮月亮仍旧模模糊糊的挂在天际,而天空的另一边,淡红色的太阳正缓慢柔和的升起。 沈暮轻手轻脚的起床,尽量不吵醒宿舍里的其他三个人。她穿上关越送给她的礼服,将头发挽成随意宽松的发髻,又化了淡妆,末了拿上包出门的时候,钱周忽然翻了个身,眯眼问:“沈暮,这么早你要出去?” 没想到还是把别人吵醒了,沈暮吐了吐舌头,笑着说:“我表姐结婚,去当伴娘。” 天色尚早,校园里一片寂静,微风瑟瑟拂过,带着丝初春清晨的寒气,沈暮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她裹紧罩在外头的针织外套,开始后悔没有穿那件稍微厚一点的风衣。 走到校门口,沈暮身后缓缓驶来一辆私家车,在离她五米不到的时候,沈暮被几声突兀车鸣声吓了一跳了,回头一看,是那辆她很熟悉的宝蓝色私家车。 车子停在她身边,车窗被缓缓摇下,林冬绪探出头淡淡微笑,“去哪儿?我送你一程。” 沈暮约摸着这个点早班公交难等,的士也寥寥无几,于是不跟他客气,轻巧的跳上车,“到碧桂花园。” 林冬绪点了点头,清冷的目光掠过沈暮的穿着,发现她裸.露在外的肌肤起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他趁着等红灯的时间,从后座上捞起他的外套递给沈暮:“披在身上就没那么冷了。” 沈暮愣了一下,接过外套讷讷的说:“谢谢老师。” 棉质的外套摩擦着她娇嫩的肌肤,内里似乎还残留着林冬绪的体温,没一会儿沈暮便不觉得冷了,她侧头看了他一眼,鼻端飘渺的特殊气味让沈暮不禁好奇的轻轻闻了闻。 林冬绪眼角瞥见她的小动作,好笑的问:“怎么了?” “老师,你几天没洗衣服了?都是你的味道。” 他眉眼敛了敛,低声问:“我的什么味道?” 沈暮歪着脑袋想了想,坏笑一下说:“臭味!” 其实,是很好闻的植物香气混合着他淡淡的烟草味,倒像是种男士香水的味道。 林冬绪了然的点点头,然后说:“臭你还抱着不放?要不还给我吧,免得沾你一身臭味。” 沈暮忍不住笑起来,这人当她小孩呢?开玩笑一点水平都没有。 过了一会儿,沈暮问:“老师,你怎么早,不会一个晚上都在学校里面吧?” “没有,回来拿个东西。” “那你现在是要去哪儿?回家么?” “去电视台。” 沈暮一听到“电视台”三个字就来劲,侧了身子好奇的问:“去电视台干嘛?你不是不在那儿干了么。” 林冬绪说:“一个朋友的广播节目空窗,主播回家生小孩去了,我临时帮他顶几天。” “广播电台?你……主播?” “恩。” “哪个频道?什么节目?”沈暮想要问清楚。 “经济频道的早间新闻,你不会感兴趣的,都是些无聊的财经新闻。”林冬绪抽出空来看了看她充满兴趣的双眸。 沈暮撇撇嘴,“我关注的是新闻本身好不好,不论哪种类型的新闻都是我需要学习的内容,我就这么不思进取?你太小看你的课代表了。” “是么,那下个礼拜再交一份采访稿给我。” “……我什么也没说。” 车子拐入一条林荫小道的时候,林冬绪说:“那么你呢?这么早,还穿成这样,是要去哪儿?” 沈暮笑了笑,开心的说:“去参加表姐的婚礼,我去当伴娘呢。” 林冬绪抿着的唇勾起一条弯弯的线,轻声说:“那你是准备逃课了?” 沈暮被噎的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没好气的说:“真扫兴!我是逃课啊,那你也是帮凶。” 林冬绪的唇角更加弯了,车子也刚好停在小区门口:“需要我送你进去么?” 沈暮摇摇头,把衣服还给他:“不用,没几步路就到了。” “恩,晚上早点回学校,不要太晚,也不要喝酒。”林冬绪顺口叮嘱。 沈暮摆摆手指,“非也,今天周五,明天不用上课哦。” “那也要早点回家。去吧,晚上我会给你打电话查岗。”林冬绪从车里丢了一块巧克力给她,然后发动车子驶去。 沈暮一到关越家就从她的衣柜里找了件厚外套,关越正在化妆,半只眼睛眯着一动不动,只有嘴巴动了动:“我说有那么夸张么,外头这么冷?” “待会你出去就知道了。” “你怎么来的啊?打车还是坐公交?” “啊,我运气不错,出门的时候遇到了我们老师,他顺路送我过来的。”沈暮说完才觉得不对劲,貌似这个小区和电视台根本就是两个方向。 “彤彤呢?”沈暮问。 话音一落,彤彤就从卫生间蹦出来了,笑眯眯的抱住沈暮:“哈哈,姐你看我今天漂亮么?” 沈暮敲了敲她的脑袋,笑着说:“你又不是新娘子,要那么好看做什么。” “那我不管,反正我要跟越越姐一样好看!”彤彤晃着沈暮的胳膊撒娇。 自从彤彤的父母离婚,彤彤爸又恶意伤人,彤彤受到了不少伤害,家里的亲戚都尽可能的给她关爱,就连关越的准丈夫李先平都对彤彤相当宠爱。 沈暮和彤彤玩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关越家里有一台收音机,于是问:“姐,你们家那个收音机呢?” 关越想了想,指着房门口说:“好像在客厅电视柜的第二个抽屉。干什么?你要听广播?” 沈暮没有回她话就跑到客厅把那台老旧的收音机翻出来,调到B城的经济广播电台的时候刚刚好是六点钟整,她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用低沉浑厚说:“欢迎您准时收听《朝闻新经济》,首先播报一下今天的气温……” 林冬绪的声音缓慢沉稳,每一字句都咬的很清楚,富有磁性的嗓音通过电波传送到沈暮耳边,她又觉得与她平日里听到的声音不大一样,更加绅士,更加低缓。 她摸摸有点发烫的耳朵,听得更仔细了。 关越在房间里喊了一句:“哎,新闻有什么好听的,换一个换一个!” 沈暮下意识的抱紧收音机,“不要不要,就听这个。” 关越化好妆抱着婚纱的衬裙一步一顿的走出来,看见沈暮聚精会神的侧耳倾听,伸出脚踹了她一下:“丢魂了啊!快过去给化妆师补一下妆。” 沈暮笑了笑,扬起小巧的下巴,说:“声音是不是很好听?” 关越假笑了一下,又听沈暮自豪的说:“是我们老师呢。” - 林冬绪做完直播的时候,遇上特地来找他的展鹏。 “走,找个地方坐坐去。”展鹏勾住他的肩膀。 两个人来到电视台附近的咖啡厅,相对而坐。 展鹏为先发问:“你不是说你不会再来电视台了么,怎么,回心转意了?” 林冬绪勾唇一笑:“你觉得会吗?我只是欠老余一个人情,帮他顶几天而已。” 展鹏拧着眉,半晌才问:“真不回电视台了?” “不回。”他说的斩钉截铁,态度坚定。 “听倩倩说,你最近跟沈暮同学关系不寻常啊。”展鹏得到他确切的态度,又开始他八婆的本性。 林冬绪没什么表情,淡淡的说:“注意你的措辞,什么叫关系不寻常。” “别不承认,上回跟倩倩去超市不是碰上你们俩么,眉来眼去,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儿似的。” 林冬绪扬眉表示警告:“话不能乱说,你会坏了沈暮的名声。” “就你还在乎这些玩意?” “我不在乎,她会在乎。” 展鹏将这句话在脑子里消化了很久,脸色有点变,好像琢磨出点什么,又觉得不是他想的那样,末了正经起来说:“冬绪,你不是乱来的人,你要是乱起来,伤害的就不止沈暮一个人,这个你比我明白的多,是不是?” 林冬绪笑起来,“我说展鹏,你这是先天下之忧而忧?有点过分了啊。” “还笑!那要不然你对沈暮表现特殊是怎么一回事?” 林冬绪收起笑容,说:“你还记不记得几年前我做的一档社会新闻节目,报道了一宗无照驾驶撞伤小男孩的新闻?” 展鹏皱眉想了想,似乎没想到。林冬绪提醒:“肇事者是远城。” 展鹏这才恍然大悟,“哦哦,我记得,你那时费了不少力气把那小子从局子里弄出来,又摆平了受害家属。” 林冬绪微微点头,“恩,沈暮是受害人的姐姐。” 展鹏瞪大眼睛,跟见到鬼似的,吃惊了好一会儿。良久他拍了拍大腿叹道:“我就说你怎么……你是内疚然后才对她比较特别?”这个他倒可以理解。 可是谁知林冬绪想了想说:“不是,我只是觉得她比较有意思。” 展鹏有点懵:“那你跟我提这单事故干什么?” “沈暮前不久知道我给她家寄钱,很排斥我。” “所以……?” “我有点不高兴。” “……”展鹏后来才意识到,他们好像偏题了。 沈暮足足站了一整天,脚底痛到没有知觉,可是相比起关越,这已经不算什么了。晚宴敬酒的时候关越找了另一个伴娘,都没让沈暮出来,她才得以休息。 喝足吃饱,她瞥见旁边的彤彤眼巴巴的望着关越,凑过去笑了笑说:“羡慕越越姐了?” 彤彤一愣,点点头,“恩,羡慕。” 沈暮摸摸她的脑袋:“有一天你也会像她一样,或者比她还幸福。” 彤彤有些失神的说:“有比姐夫还要好的男人么?” “当然有了。”沈暮一口肯定,她脑子里忽然闪过林冬绪的脸庞,速度快的让她自己都无法捕捉。 关越的丈夫是某地产公司的销售总监,样貌能力俱佳,深得关越父母喜爱。关越在嫁给他之前交过一个非常要好的男朋友,是她的大学师兄,两个人毕业以后不但没有分手,甚至还步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婚宴的酒店都订好了,但最后不知为何,婚礼取消,两个人分道扬镳。后来关越在她母亲的安排下,与现在的丈夫认识,中规中矩的相处、恋爱、然后结婚。 沈暮一直都觉得,作为新娘的关越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幸福。她托着腮,望着言笑晏晏的新婚夫妻,脑子忽然里冒出“貌合神离”四个字。 她早上偷偷问过关越,她问:“姐,你现在高兴吗?” “高兴。” “那为什么笑得那么勉强。” 关越无声的笑了笑,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没有什么勉强不勉强的,这样的结果才是皆大欢喜。我当然很高兴。” 沈暮转回身揉了揉脚踝,微微叹了一口气。 晚上回到宿舍的时候,沈暮是脱了鞋赤脚上楼的。一进门她就倒在床上挺尸,马倩倩帮她打来一盆热水泡脚,惹来钱周和徐蕙一阵唏嘘:“咦,你们搞同!” 沈暮跟她们骂骂咧咧笑闹一阵便去洗澡。洗到一半,洗脸台上的手机忽然响了,她胡乱擦干手,探出半个身子接电话。 她喂了两声却不听电话那边出声,身后的花洒嘶嘶喷出水来,洒在身上地上叫她听不清楚,索性干脆关掉花洒,又问了一遍:“哪位?” 那边传来一声轻笑,“在洗澡?” 那熟悉的声音让沈暮倏忽脸红,好像他的人就在她面前一般的真切。她不好意思的用毛巾掩住光溜溜的身体,故作恼火的说:“是啊是啊,您老真会挑时间,我现在又冷又湿,麻烦您有什么事情快点说。” “唔……”林冬绪的声音拖得老长,“也没什么事情,看看你回来了没有。” 沈暮以为他早上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还真的打电话来查岗,顿时无语了,“您真无聊。” “还好,没有很无聊,跟你说说话还是很有趣的。” 他的声音听起来淡然自若,又有几分兴趣盎然,尾音微微向上,心情甚是不错。沈暮望着被水汽模糊了的镜子,心脏一瞬间麻了麻,她舔了舔嘴巴,仓皇的说:“那就这样,再见。” “恩,明天见。” “明天?” “明天周六。” 那就是她去他家打扫的日子,可是,“不行,我要在学校排练舞台剧。”说完立即掐断电话,沈暮发现,对于霸道无理的林冬绪,这一招很是管用。 林冬绪被某人没有礼貌的挂断电话之后,愣了一下笑起来,恰逢林远城开门进来。见他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笑,林远城换了鞋,问:“哥,你女朋友跟你撒娇了?笑那么开心。” “今天怎么想起来回老宅?明天不去学校排练么?”林冬绪随口问。 林远城一屁股坐到林冬绪旁边那张单人沙发,翘着二郎腿,想起沈暮那张脸,以及那天他对她的反应,有点儿恼羞成怒:“不去!一看见那什么祝英台我就烦。” “恩,说来听听,她怎么你了。”林冬绪。 “啰嗦,自以为是,瞧不起我,还……打我。” 林冬绪忍住没笑,“哦,那很好。” 林远城一怔,叫唤起来:“什么叫很好?你弟弟第一次被女人打,简直莫名其妙!还有,我那天好不容易忽悠她请吃饭,结果你给买单了,让她逃过一劫。哥,以后在外边碰上我,你千万千万不要再帮我买单。” 林冬绪想起来前几天他去见周斐然,从服务员口中得知林远城同几个人在隔壁吃饭,于是买单的时候就顺手也帮他付了钱。他脸色微变,问:“你让沈暮买单?你知不知道那地方沈暮买不起?” “知道,谁让她不识好歹打我。”林远城不以为然,忽然又觉得不对,“哥,你认识她?” 林冬绪站起来,看着他淡淡的说:“你几年前偷开爸爸的车撞伤人,沈暮就是那孩子的姐姐。” “……” - 周六下午,林远城第一次这么早的等在形体室排练。他靠在窗边,看见沈暮和贾珊远远的走过来。沈暮挽着贾珊的胳膊,唇角微扬露出洁白的牙齿,神采奕奕,一抬头就看见他,然后表情就变了,下巴朝那个方向扬了扬,示意贾珊看过去。 林远城转过脸不看她们,撇撇嘴:“男子汉大丈夫,从今往后我林远城随你沈暮怎么样!” 他确实心存愧疚,但如果让他向沈暮坦白“我就是当年撞了你弟弟的逃逸肇事者”,还不如让他退学。他就是不想她知道,但并不是不想负责,害怕担当,只是沈暮一旦知道就一定会对他拳脚相加、恶言以对,最后敬而远之、眼不见为净。这种感觉让他很不爽,所以,他决定不让沈暮知道,大不了以后对她好一点,也一样可以补偿。 参演同学陆陆续续到达,唯独马倩倩没有来,她丢了张病假条给沈暮,就跟展鹏约会去了,害的沈暮面色忧堪的跟贾珊请假,贾珊半信半疑:“是么?” 沈暮硬着头皮保证:“真的真的,倩倩在医院上厕所都要人扶呢,不信你问……你问……” “问我。”林远城忽然走过来说:“早上我送她去医院的。是不是,沈暮?” 林远城看着沈暮,眨了眨眼睛,目光真诚的都能把眼珠瞪出,微微一笑,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儿一样。 沈暮白了他一眼,说:“你睁着眼睛说瞎话啊,明明就是她男朋友送的,你以为我不知道?跟你说,倩倩有男朋友了,你别打她主意,你求我多少次都一样,我不会帮你的。” 林远城目瞪口呆,指着沈暮说不出话来,气个半死又不能反抗,他深深吸气,对她扯了个笑脸,哼道:“我不跟你计较!”真是好心没好报,他不计前嫌帮她一把,居然反被她摆了一道。 令他没想到的是,他暗恋马倩倩的绯闻一天之内就传遍整个B大,一时间闹的沸沸扬扬,满城风雨,不少男男女女相继扼腕,骂道马倩倩这货色根本配不上林远城。直到有人质疑:“咦,林远城不是Gay么,不可能喜欢女人的啦!”这才将那空穴来风的八卦新闻给自动湮灭。只是林远城一天之内尝尽各种滋味,他宁愿被传暗恋马倩倩,也不愿被传性取向有问题! 沈暮,我记住你了! 之后的排练在林远城同学的异常配合之下尤为顺利,贾珊的话他可能不听,但是沈暮的话他就一定听,就连沈暮自己也觉得他的行为相当诡异,因此校园范围内一旦看见林远城这号人物她就会躲的远远的。可惜林远城眼神太好,一看见她的背影就便跑了过去。 “沈暮同学,去哪儿我送你?”林远城笑眯眯的说。 “办公楼。” “去干嘛?” “找林老师。” “哪个林老师?” “林冬绪。” “哦……你们很熟?” “我是他的课代表……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沈暮睨了他一眼。 “……我在找话题。” “……”沈暮停下来看着他,做了一个“你究竟想干什么”的表情。 林远城咧嘴一笑:“晚上有空吧,我请你吃饭,叫上你弟弟,怎么样?” 沈暮吐出两个字:“不必。” “那你弟弟喜欢什么?我送给他。” “你是不是对他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沈暮觉得林远城越来越奇怪。 林远城哈哈大笑:“没有,怎么可能嘛,不可能。” 沈暮忽然想起来关于他是Gay的传闻,不禁背后一凉,林远城难道是看上秦征了?不是吧……她伸手戳了戳他的脸,疑惑道:“林远城,你……喜欢我弟弟?” “……” 他僵住的表情让沈暮认为被戳中心事之后的尴尬,她吞了吞口水,着实觉得委婉的替秦征拒绝他是个难事,于是苦口婆心的说:“其实吧,这么些日子我跟你相处下来,觉得你也不是什么坏孩子,可能就是欠教育。你要知道我们秦征是很有教养的,所以在……恩……那个方面呢也很正常。你别浪费时间在他身上了,他不会喜欢……” “沈暮!” “……什么。”沈暮一怔,被他吓了一跳。 林远城做了个深呼吸,咬牙切齿:“我不跟你计较!” 林远城请客吃饭这件事情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沈暮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林远城这么自傲的人,被她如此明确坚决的拒绝,肯定是倍受打击的,所以舞台剧比赛的前一晚沈暮想找他单独对戏,就更加不好意思了。 她拨通他的号码,清了清嗓子,语气温柔委婉的说:“林远城同学,我是沈暮。” “哦哦,沈暮啊,找我有事?恩恩你说。” 林远城态度比较热情,稍稍让沈暮放心,为了表现的跟他很熟络,沈暮开始寒暄:“呵呵,你吃过晚饭没?” “我说没有,你是不是准备请我?” 沈暮被噎了一下,只好说:“那……可以啊。” “那可真遗憾,我吃过了,不过下次你真要给我个面子,让我请你和你弟弟吃大餐,怎么样?” “……恩……”沈暮在心里哀叹,秦征,姐姐对不起你!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别到时候放我鸽子,或者找一大堆理由搪塞我。” “……一定一定。” “明天比赛,紧不紧张?”林远城的话题终于绕到正题上来了。 沈暮窃笑,赶紧说:“紧张死了,我怕我记不住台词。” 林远城不以为然的安慰她:“怕什么,有我在呢。” “不行,我还是紧张……要不,咱俩再对一下台词?你晚上有空吧,我们去形体室怎么样?”沈暮紧张兮兮的等他回答。 那边略微沉吟,“行,八点形体室见。” 沈暮从小到大都是相当低调的一个人,学校的活动从来能不参加就不参加,参加的活动能当路人就当路人,任课老师对沈暮的评价就是——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这源于沈暮自身不喜欢被关注,而且她生在单亲家庭,这个环境让她心理早熟,对这些活动以及同龄小孩之间的游戏丝毫不感兴趣。 所以第一次参加学校如此重要的活动,还是第一次参演女主角,沈暮真的紧张到坐立难安,心里闹慌慌的。于是她很早便到形体室,一个人对着墙上大大的镜子做表情,直到门口的人忽然笑起来。 她一惊,回头站起来,看见是林远城这才松了口气,沈暮对他做了个鬼脸:“被你吓死了。” “你胆子不是挺大么,怎么,是不是做亏心事了?”林远城头发湿漉漉的,穿一件宽大的体恤和短裤,衣服也有些湿。 沈暮打量他一番,奇怪的问:“你洗了澡来的?” 林远城一愣,点点头。其实他是从老宅赶过来的,平日里他很少去老宅,难得去一次还被沈暮叫来学校,不想让她等,饭没吃完就匆匆赶过来了。 沈暮把剧本放到一边,说:“那我们开始?” “你哪一段不熟悉?” “楼台会那里,梁山伯被揍跟祝英台分别的那一段开始。” 于是两个人调整了一下情绪,对起戏来。从“楼台会”到“哭坟”再到“化蝶”,沈暮与林远城足足顺了三遍。 沈暮喝了口水,说:“再来最后一遍。” “要不从头开始吧。” “也好。” 整栋教学楼极其安静,林冬绪从楼上下来的时候,便看见一楼的形体室开着灯,门内传来模糊的说话声。他驻足侧耳辨听了一会儿才走过去。 他将门撩开一道缝隙,正好看见沈暮与林远城抱在一起,沈暮神情忧伤,抱着他低语什么。而林远城也将沈暮箍紧,唇角贴着她的耳鬓,表情甚是心疼。 林冬绪皱了皱眉,向后退了一步,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他在门口站着,放空的双目不知在想什么,而后他从裤袋里拿出手机,调到沈暮的号码上,指腹放在拨通键,却迟迟没有按下去。他盯着手机屏幕出神,形体室里依然是几近呢喃的低语,片刻,他收起手机,转身离开了教学楼。 沈暮离开林远城的怀抱,身体微微发烫,有点尴尬,方才的全情投入让他们的姿势过于亲密。她摸摸耳朵说:“先休息一会儿吧。” 林远城偏了偏头:“我去趟洗手间。” 林远城走后,整间形体室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把瓶子里带的白开水咕噜咕噜全都喝掉,坐在教室的中央休息,随手捡了一本剧本复习台词,看了几个字又看不下去,摸摸捏捏的一会儿,她拿出手机开始编辑短信。 她写——老师,我觉得你家碗筷太少,以后万一来客人怎么办?要不这一周六我给你带几个去? 她端详许久,摇摇头,又逐字删掉,重新写——老师,我写了一篇采访稿,周六的时候帮我指导一下可以么? 她仔细来回读了几遍,觉得没有问题才按下确定键,正当她准备发送出去的时候,形体室的灯忽然灭了,整个教室处于一片黑暗当中。沈暮一惊,手指也不知道按到哪个键了。 她赶紧站起来走到门边,想出去喊林远城,她推了几下门,可没想到教室的门不知何时被锁了根本打不开。 空荡的楼道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突兀的很,窗外夜黑风高,一弯圆月被参天大树遮了大半个,影影绰绰的树影投在教室的地板上、镜子里,空灵的气氛让沈暮背后丝丝发凉。 她把背贴在门上,睁大眼睛望着黑漆漆的教室,手心里都冒出冷汗来了。 忽然,她感到背后有人推了推门,那时隐时现的触感把她吓得尖叫一声。 “沈暮,是我。”忽然门那边的人喊了一句。 “林……林远城?” “怎么回事?门被锁起来了。” “我不知道……” 林远城叹了口气:“可能是管理员以为没人在就给锁了。你在里面还好么?” 沈暮吞了吞口水说:“还好……我就是有点怕。” “那也叫还好?算了,你在这里等一等,我去叫人来开门。” “不行!别走!”沈暮几乎是叫出来的。 没错,她怕黑,天不怕地不怕的沈暮,很狗血的怕黑。 “那你说怎么办?总不能在这里呆上一夜吧。”林远城靠在门板上。 “你先陪我一会儿,我们说说话,等我适应了你再去,好不好?”沈暮的声音很轻很柔,轻柔的让林远城黑暗中的双眸毫无征兆的波动了一下,心也跟着波动了一下。就像平静的湖面上被丢进一颗石子,细微的波纹徐徐荡开,好一会儿才消失的无影无踪。 “喂……你还在不在?”沈暮趴在门上,对着硬邦邦的门板说话。 “我在。”林远城定了定神,“你想说什么?” “随便什么都可以……还是对台词吧。”沈暮靠着门坐下来。 “你为什么怕黑?”林远城突然问。 沈暮一愣,吐了吐气说:“没什么,就是小时候我走丢过一次,黑漆漆的屋里里面就我一个人,嗓子都哭破了也没有人找到我。” 事实上,那一次不是沈暮自己走丢,而是她母亲秦玉有意把她弄丢的。她还只有三岁,但她的小脑袋瓜很清楚的记得当时秦玉带她上街玩,走到一片荒凉的地段时,秦玉以给她买气球为理由,将她丢在空荡荡的大街上。 秦玉走后没多久,就上来一个陌生男子将她掳走,把她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屋子里。窗外影影绰绰的树荫下,她似乎看见秦玉跟那个男子说话,她趴在窗台上,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母亲,想叫她,才发现一开口眼泪就出来了,因为她看见母亲从男子手上接过一捆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她被母亲卖掉了。 “那后来又是怎么逃生的?”林远城问。 沈暮想了想说:“我妈妈找到我的,我在黑屋子里带了两天的时候我妈才找到我,我记得那个时候她哭的比我还惨,样子也很憔悴,她是很漂亮的女人,可是我没见她的两天,她的脸干涩,暗黄,眼圈很深,头发也乱七八糟,可见,她过的很不好。” “那你这两天怎么过的?你一个小孩子,岂不是被饿了整整两天?” 沈暮语塞,谎话说多了,也有Hold不住的时候,她轻咳一声,“你问那么多干什么,这么可怕的记忆我都不愿想起来,跟你说这么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不说了,说别的。” 林远城在门那边笑起来,明知道她一句话没几个字真,可他还是没有揭穿她,“喂,你站到门边去。” “干什么?” “救你出去啊。” 沈暮站在离大门两米远的地方,眼睁睁的看见那扇坚硬的门被林远城踹了三下之后,轰然崩塌,门把手挂在锁上,与门板脱离,布满裂痕的门板相当丑陋。 她走过去指着门说:“你打算怎么跟学校解释?” “管他呢,谁知道这会儿咱俩在这里?” “……” “哎,真想不到我这么厉害的人当初怎么就被你给打伤了呢。” 沈暮一愣,扑哧一声笑出来,“说明我比你还厉害。” “厉害还怕黑……哎,喂!别动手动脚,我有面子的……不准打脸!喂!” 两个人走到教学楼门口的时候,发现大门也是锁着的。沈暮忍不住抬脚踢了一下,恨恨骂道:“破管理员!锁门之前不会吼两声问一问有没有人啊。” 林远城挠挠头,忽然想起来什么,上前牵住沈暮的手,拉着她往楼上走。 “你干什么?”沈暮跟不上他的速度,握紧他的手,试图让他慢一点。 “快,对面那扇门可能还没关。” 沈暮恍然大悟,林远城说的是与这栋教学楼相邻的另一栋办公楼,两栋建筑并排坐落,而第五层楼延伸出的走廊将它们连在一起,也就是说,上到五楼再穿过走廊,就能到旁边的办公楼。 平时办公楼晚间有不少老师需要使用,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关大门。 林远城拖着沈暮穿过五楼来到办公楼,又从五楼下到一楼,看见办公楼的大门果然没关,两个人都笑了。 沈暮捶了下林远城的肩膀:“厉害啊。” 林远城笑了笑,低头看见自己握着她的手,烫的很。 比赛这一天,沈暮很早就到后台化妆。院里几个播音系擅长化妆的女生主动要求给参演同学化妆,贾珊本来担心妆容太浓不适合这个剧,没想到那几个女生随意画了画,就把贾珊心目中祝英台的妆容给画出来了——淡淡的眉眼,粉嫩的腮红,红而不艳且富有光泽的唇。 其中一个女生说,“待会沈暮换女装的时候,再帮她在眼角添一笔眼线,就会女性化很多,很好看的。” 贾珊相当满意,抱着手臂点头:“沈暮,你今天很漂亮。” 沈暮半信半疑,转过头照镜子,她稍稍看了一眼,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 刚好林远城换了衣服出来,见沈暮化了妆,穿了戏服,头发束成髻,他站在那儿怔住了。贾珊掩唇笑起来,“看吧,梁山伯被你迷住了。” 林远城有些不自在的轻咳一声,说:“沈暮,你果然像个男人,怪不得的当初就那种表演也能入选。” 沈暮红着脸狠狠瞪了他一眼。 后台乱作一团,各个院系的学生都在准备,沈暮他们院被排在靠后的位置表演,说不上好坏,有利也有弊。弊是,评委看了那么多组的表演开始审美疲劳,他们很容易被忽略;利是,一旦他们的表演有新意,有创意,就会重新点燃评委的兴趣,一举夺冠。贾珊对于创意创新这一点很有信心,所以并不担心,为了缓解演员们急躁紧张的情绪,她让大家休息、聊天,说说笑话什么的。 沈暮站到幕帘后面,观赏别组的表演。台上是搞笑版的《白雪公主》,女主角很漂亮,在舞台上又唱又跳惹得台下的观众笑声连连。沈暮也跟着笑起来,她往外站了一步以便看的跟清楚,就看见了评委席上坐在靠最外面的林冬绪。 他靠在椅子上,双腿相叠,一只手搭在膝盖上,一只手放在桌上轻轻点击桌面。他的样子很闲适,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是看向舞台上的,但是目光停留在一处,不像发呆也不像是认真观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很好看么?”忽然身后的人问道。 沈暮下意识的“恩”了一声,过了两秒她才怔住,回头一看,林远城正怡然自得的靠在她身后看表演。 不知为何,她脸颊红了红,偷偷瞄了眼林冬绪就推着林远城回了后台。 “哎哎,你不是说好看么,怎么不看了?” “看什么看,还不快点准备准备。”沈暮没好气的说,她有一种被人窥探到心事的感觉。 很快便到了沈暮这一组上台。 各单位准备就绪,沈暮和林远城各站在舞台两侧的幕帘后。舞台幕布前的主持人开始报幕,掌声响起,紧接着幕布缓缓拉开,梁祝的音乐轻轻奏起,林远城率先带着四九走出来…… 沈暮从出场开始,便不去看林冬绪,这样她就没那么紧张了。 底下是黑压压的观众,她根本看不清他们的脸,艳光四射的舞台灯光下,温度直线上升,额头微微冒出汗液,眼里、耳朵里全是身边演出的同学。贾珊站在侧边的幕帘后边忙碌的指挥,面前的林远城含笑的摇着扇子说台词,沈暮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林远城的一句“贤弟,你说是吧”将沈暮唤醒,她按照排练时的模样,羞涩一笑,便进入了剧情当中,并且越来越投入,前所未有的投入。此时,她是祝英台,不是沈暮。 林冬绪从沈暮一上场开始,就目不转睛的看着她,依旧是没什么表情,但是却看的格外认真,一双俊眸紧紧锁住她,深怕看漏了什么。 舞台上,嵩山书院里的学子们开始跳起古典舞,沈暮和林远城在最中间,他们相辅相成,眉目传情,林远城搂着她的腰肢,时进时退,默契斐然。 观众被他们这种表演加上互动舞蹈的表演形式吸引,舞台下的掌声顿时轰然响起。林冬绪这才把目光从沈暮身上挪开,他动了动,换了个姿势,眉头不自觉的微微蹙起。 身边的评委老师凑过来啧啧赞叹:“林老师,我觉得很不错,你觉得呢?男女主角很般配,演得相当投入,并且形式新颖。这个祝英台吧看起来不起眼,可是一演起戏来,就很吸引人,闪闪发光的。林老师,这学生你认不认识?” 林冬绪笑了笑,说:“认识的,她是我的课代表。” 评委老师扬眉:“怪不得,林老师很有眼光嘛,这孩子以后肯定有前途。” 林冬绪看着舞台上演到高.潮的沈暮和林远城,转头对身边的评委老师说:“我出去抽根烟,您慢慢看。” 话音一落,他微微起身预备离开的时候,便看见沈暮和林远城抱在了一起。他怔住,这一幕不就恰恰是他那一晚上所看到的?原来……原来他们那时是在演戏? 林冬绪眉目舒展开了,继而坐了下来,整个人都似乎放松了,不再是没有表情,眼角含笑,连唇线都不自觉的勾起了。 “哎?您不去抽烟了?”评委老师奇怪的问。 林冬绪笑笑:“不去了,剧目很精彩。” 剧目演到最后一幕,梁山伯与祝英台在父母的威逼下被迫分离,下人将拥抱住的两个人硬生生的分开,他们不肯,便有人对梁山伯拳脚相加,直到他虚弱的倒在地上。沈暮趴在地上,一只手极力的伸向倒在血泊中的林远城,哭得痛彻心扉,她逼真的哭腔以及悲戚的神态,再加上她颤抖着哭喊着:“山伯……山伯……山伯……”整个剧场都沉浸在一种悲伤的情绪之下,很多观众被打动,有些女生甚至开始抹眼泪。 林冬绪整个人怔住了,他似乎被沈暮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感染到了,心尖微微发麻,他忽然就想,以后,不论何时何地,他都不要再见到沈暮哭泣,一滴眼泪都不要。 半颗眼泪他都受不住,更何况是她的失声痛哭? 终于,这场《蝶恋》轰轰烈烈的结束,一行人谢幕,下台。 沈暮一到后台就开始脚软,整个人都跟虚脱似的无力。林远城从她的腋下穿过扶住她,“你没事吧?” 沈暮几乎是靠在他的怀里,她有点茫然,还没从剧情里走出来,她显得有些悲伤,只是偏过头对他说:“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 林远城笑起来:“就这点出息,待会儿还要上台领奖呢。” “你又知道我们能得奖?” “你也不看看刚才下面那反应,多激烈了。冠军准是我们的。” “是么……”沈暮有气无力,她的全情投入以至于她丝毫没注意下面观众的反应,她开始发呆,想象着林冬绪会有什么样的表情,或者,他根本没有认真看? 果然,等到所有剧目表演完毕,十分钟以后,评比结果出来。《蝶恋》剧组以全场一致好评的最高分获得最佳舞台剧冠军,令人更加振奋的是,林远城和沈暮分别获得最佳男女主角的殊荣。一个剧拿了三个最高奖项,贾珊笑的嘴巴都何不拢了。 直到三个人被领上台领奖,沈暮才回过神,底下是黑压压的人群,耳边是轰轰的掌声,灯光照的她头皮发烫,她微微吐气,开始紧张。因为她看见林冬绪拿着奖状和捧花上来,缓缓走到她面前。 她有些失措的低下头,咬着嘴巴盯着自己的脚尖。面前的人轻笑一声,低沉的开口:“沈暮,抬起头。” 她愣愣的将头抬起来,只看他的衣领,不看脸。 面前的男人也不为难她,将奖状和捧花双手交给她,说了一句:“恭喜,演的非常好。” 沈暮接过来,小声说:“谢谢老师。” 话音还未消散,林冬绪忽然抱住她,轻拍她的后背表示祝贺。沈暮僵住,下巴磕在他的肩头上一动不敢动,然后,她就听见林冬绪在她耳边说:“结束以后来我办公室。” - 沈暮卸了妆,又换了身衣服,重新扎好头发才前往办公楼。前脚踏出宿舍,后脚就被林远城叫住:“哎,沈暮,你去哪儿呢?” 沈暮回头:“干嘛?” “庆功宴啊。走,贾珊在饭店定了包厢,就差咱俩了。”林远城拉住她就走。 沈暮拽住他,“你先去吧,我去一下办公楼,一会儿就到。” “去办公楼干嘛,哪个老师又要你干事剥削你劳动力?走,管他的呢。” “我说了一会儿就到,看我干嘛,你去啊。” “那我等你。”林远城似乎耍赖起来。 “不用。” “我乐意。” “我不乐意。”沈暮瞪眼。 好不容易摆脱林远城来到林冬绪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发现里边没人。她疑惑着转身,一下子就撞上了刚刚进来的林冬绪。她“哎哟”了一声,嘶嘶揉着被撞倒的额头。 林冬绪笑起来,伸手帮她揉了揉额头。 “你走路怎么没声音的啊。”沈暮由着他揉,忍不住抱怨。 “怎么没声音,是你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没听见吧。” 沈暮“切”了一声,挪开他的手问:“老师您找我有何贵干?” 林冬绪将手插.进裤袋里,悠哉的说:“你不是说写了篇采访稿让我给你改一下么,我特地提醒你一下。” 采访稿?什么时候的事情?她怎么不记得了。 林冬绪见她傻乎乎的,拿出手机调到短信界面,举到沈暮面前,说:“短信,你发给我的。” 沈暮张口,在心里哀号一声,那天晚上她被吓到之后根本就忘记了这回事,什么采访稿,本来就没有采访稿,也没有及时瞎诌一篇出来,她明天拿什么交差啊! 林冬绪收起手机拍拍她的脑袋,说:“记性真差,这会记起来了吧?明天我在家等你,不要再忘记了。” “哦……”沈暮叹了叹气。 “恩,那走吧。” 沈暮歪头,“去哪儿?” “吃饭。” “不行,我要参加庆功宴。”沈暮拒绝。 林冬绪勾唇浅笑,“庆功宴有什么,老师带你吃大餐,比庆功宴美味十倍。” 沈暮想到一句“跟老师,有肉吃”,于是哈哈笑了起来,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说是吃大餐,最后林冬绪问沈暮想吃什么的时候,沈暮不假思索的说:“不要西餐,火锅好不好?要B城最贵的那家。” 林冬绪侧头想了想说:“最贵的火锅店不见得好吃,我知道有一家,虽然不是专做火锅,但是却相当美味。” 沈暮被林冬绪带进会所的时候才想起来,这不就是上回跟林远城来的这一间么。 “老师,这家店是不是很贵?” 担心他不够付钱?林冬绪抿唇说:“不贵的。” “不贵啊,那敢情好,下回让梁山伯请客,他还欠我一顿饭呢。”沈暮喜滋滋的说,这个林远城,总是嚷嚷着要请她和秦征吃饭。 “你跟他关系很好?”林冬绪看着她,问。 “算是吧,他人挺好的,我觉得我已经够傻缺的了,他比我还傻缺,不认识他的时候以为他人品差,跟他混熟了就知道其实他就是娇生惯养,小少爷脾气,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一大堆,其实他是我认识的男生中最单纯的……”沈暮说起林远城,笑呵呵的。 “是么。”林冬绪拿了菜单递给沈暮,表情淡了下来,“先点菜吧。” 沈暮愣了愣,不知道哪句话又惹得他不高兴了,干脆闭嘴看菜单,什么叫做言多必失她如今总算明白了。 饭吃到一半,沈暮的手机忽然响了,她低呼一声,来电的正是林远城,刚刚还在说他,怎么就忘记他还在庆功宴上等她呢。 “你在哪?”林远城劈头就问。 沈暮看了看林冬绪,放低声音说,“那个……我还在忙,你们别等我了,玩得开心点啊。” 电话那边沉默了片刻之后,忽然挂断。 沈暮收起手机,开始心不在焉,吃到花椒都不知道,呛的她眼泪都咳出来了。 林冬绪递水给她:“心里放不下我就送你过去。” 沈暮直摆手:“不用不用,别管他。” 林冬绪直直看着她,忽然笑了一下,说:“沈暮,你要知道,大学里谈恋爱已分手告终是常有的事情,更何况林远城那样的人,漂浮不定,并不能带给你你想要的。” 沈暮拾起桌上纸巾擦了擦嘴,眼眸动了动,说:“老师,你误会了,我跟他没什么的。” “我说的不是你跟他,仅仅是你而已。” “我也没什么,我是有喜欢的人,但是……不是他。” 林冬绪一怔,似乎有些吃惊,随后他淡淡一笑,没再说什么。 第二日周六一大早,沈暮刚刚起床便接到林冬绪的电话,他让沈暮这一周不要过来了,他有事需要外出。 沈暮叹了口气,说不上来是不是失望,她倒回床上继续补眠。昨夜赶采访稿赶到半夜三点多,睡了三个多小时她就起来了,生怕睡过头起不来。 马倩倩刚好起来上厕所,见沈暮没走便问:“今天不去林冬绪那儿了?” “不去,他忙着呢。” “哟,听着你这是不高兴,吃醋呢?” “去你的,我高兴着呢,刚好能好好休息一下。”沈暮脱了鞋,钻进被子里。 “哎哎,你昨晚怎么不来?热闹死了!我们还玩真心话大冒险,让林远城跟你表白,结果他给你打电话,愣是说不出来我喜欢你四个字,笑死人了,我第一次看他也会脸红。”马倩倩哈哈笑起来。 不知怎么的,沈暮心里一颗不安因子就安定下来了,原来他没生气,而是不好意思来着。 - 自从沈暮成功出演了祝英台一角色,她在B城可谓是人气大涨,人尽皆知,大红大紫。无人不知这位B大影后,不少师兄师弟给她送花送礼物送情书,她走在校园里,还有人偷偷摸摸指着她窃窃私语,甚至有人偷拍她,把照片放到校内网上,对她评头论足。 沈暮一向低调,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她极其不适应。 好比现在,下了课,宿舍里其他三个人有事情先走了,剩下她一个人独自回宿舍。路上不少同学回眸看她,对她指指点点,她低着头,浑身不自在。 忽然听见有人喊了一句“林远城”,她一愣,抬头循声望过去,果然林远城就在不远处。两个人受注目总比一个人受注目要好,沈暮跟找到救星似的跑过去。 “林远城!”她叫他。 林远城一见是她,转身就走。 他居然躲她!沈暮百思不得其解,这人有犯什么毛病。她在他身后喊了一句:“你再无视我我以后都不理你了啊。” 林远城一滞,缓缓转头看着她。 沈暮得意洋洋拍了拍他的肩膀:“真乖。” 林远城倒没好脸色,阴沉着眉问:“你那天为什么不来?你明明说要来的。” 沈暮没想到他旧事重提,她理亏在先,也不狡辩,于是勇于承认错误说:“对不起嘛,我临时有事请,又忘记跟你说,是我不对,保证没有下次。” 林远城冷哼:“答应别人的事情,做不到就不要答应。给一颗糖再甩你两巴掌,你愿意不愿意?” 沈暮见他凶神恶煞的样子,嘀咕:“有那么严重么。” “怎么不严重?还说不严重!你知不知道,我……我……”林远城欲言又止。 “我什么?”沈暮看着他。 “我要跟你表白!” 沈暮笑起来,“我知道啊。” 林远城讶异,脸颊渐渐红了起来,“你知道?” “你们在玩真心话大冒险啊。害你被罚酒,不好意思哈。”沈暮笑的幸灾乐祸。 林远城气结,指着她大骂:“你是不是没脑子?我都这样了你看不出来?” “看出来什么?看出来你很可爱?”沈暮笑得更欢乐了。 可爱,她居然说他可爱?他林远城最讨厌别人骂他可爱!他哼了一声,戳着沈暮的肩膀,恨恨的说:“沈、暮,你我从此势不两立!别让我再看见你!” 沈暮被林远城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给吓到,看他的模样又不像是开玩笑,于是也生气了,一句玩笑都开不起,莫名其妙说些奇怪的话,还对她大吼大叫,她也没空陪他耍少爷脾气! 沈暮“切”了一声,说:“爱理不理随便你。” 林远城看着沈暮的背影,气的快抓狂,这女人是真迟钝还是假迟钝?看不出来他喜欢她么?他林远城怎么就喜欢上这种女人?开始的时候明明只是填补他愧疚的心不是么,为什么越发展就越偏离轨道,喜欢上她呢? “哥,晚上找个地方,我们喝一杯。”林远城烦躁的给林冬绪打电话。 “怎么,心情不好?” “有个问题需要请教你。” “什么问题。” “哥,怎么追女孩子?还是那种反应迟钝,脑子进水的笨蛋!”林远城说得咬牙切齿,就好像沈暮就在他眼前,对他耀武扬威的嘲笑他。 林冬绪和林远城碰到面已经是好几天之后的事情了,两个人一起接林安国出院,一家三口难得的欢聚一堂。 晚饭过后,他们便安顿林安国歇下。林远城和林冬绪来到客厅席地而坐,茶几上佣人准备了一打冰镇啤酒,电视里放着球赛。 两个人默不作声的看球赛,喝啤酒,偶尔谈论赛事。中场休息的时候,林冬绪转头忽然说:“你若不是认真的,最好不要招惹别人。” 林远城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摸摸鼻子说:“哥,你也知道,我从小到大身边就没什么女人,也从不跟女人接近、多话。” “欢颜呢?她不算么。”欢颜便是齐欢颜,他们林家十几年的老邻居了。 “她哪算啊,她根本不算个女人,成天闹哄哄,小毛丫头一个!你知不知道,学校那群兔崽子笑话我是Gay,就因为我从来没有找过一个正经的女朋友。你们都觉得我吊儿郎当,整天没正形,是,这个我承认,我爱玩,但我从不玩女人,我对感情很认真,我想我还是相信爱情的,我不想变成爸和妈那样……”林远城说着,表情也暗淡了下来。 林冬绪没有做声,点燃了一根烟,若有所思。 林远城接着说:“妈虽然走得早,不过那算是她的福分,她要是活到现在,也不会过的多舒坦。你们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什么都知道。那几年爸爸在外头有女人对不对,妈妈是生病走的,我看多半也是被气出病来的……我不想像他们那样,我想活的随心所欲。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对女人上过心,除了她,开始的时候就觉得她怪有意思,处着处着就越来越舒坦,见不到的时候经常能想起她,见到了又忍不住逗一逗她,不管是她生气还是开心,我心里都会有感觉,那总感觉就像……就像有一只手掌轻轻捏住你的心脏,然后放开,开始的时候有点疼,渐渐的就觉得全身都是温暖的,心脏的血液流满全身的感觉,前所未有的舒坦。 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这样,我不是傻子,我知道这个就是喜欢。哥,我喜欢她,我想跟她在一起,我还想娶她,但是她好像对我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怎么办?” 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林远城说,林冬绪听,茶几上玻璃制的烟灰缸满满都是林冬绪的抽剩的烟头,零零星星几点未被按灭的光点闪烁着,像极了此时林冬绪复杂的心情。 他的弟弟第一次爱上一个人,他的弟弟对待感情无比认真,他的弟弟是他最亲的人。 他按灭指尖的烟头,开口说的却是另一件事情,“远处,长大以后你想做什么?” 林远城笑了一声,说:“哥,我已经长大了。” 林冬绪也笑了,“恩,那长大的远,你想做什么?” “背着摄像机满世界跑,行走,我想行走,了解这个世界。” “可是爸爸让你继承公司。” “不是有哥么。我不喜欢做生意,我不会继承公司的。” “……” 两个人絮絮叨叨聊了很久,林远城略显醉态,靠在沙发上傻笑,林冬绪看了他许久,在林远城几乎睡过去的时候,他说:“远城,喜欢就去追,想要什么就自己争取。” 林远城迷迷糊糊的“恩”了一声,便睡着了。 林冬绪后来喝掉了剩下的啤酒,抽完了整整一包烟。几近凌晨的时候他都没有睡,眼下是淡淡的青黛色,颓然且放纵。他回头望着窗外冉冉升起的初阳,眼睛有些湿润,他喃喃自语:“远城,我不希望你一无所有,我能让给你的,大概只有她了。” - 林远城在得到兄长的支持以后,信心大增。这一天傍晚,他等在沈暮的教室门口,心情很复杂。如果她接受他,他要怎么办;如果她不接受他,他又要怎么办。 还未想出个所以然,沈暮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了。 “喂,想什么呢。”沈暮在他眼前晃了晃。 林远城轻咳了一声,说:“晚上请你吃饭。” “哟,您老不跟我生气了?要请我吃饭了?”沈暮笑话他。 林远城瞪了她一眼:“爱去不去。” 沈暮憋着笑,说:“好好,我去,当然去,干嘛不去!等下,我把秦征叫出来。” “你叫秦征干什么!别叫他,就我俩。” “是你自己说你要请他吃饭的。” 林远城推着她往外面走,“下次下次,这次就我俩,我有话跟你说。” “不会是看上我们班哪个女生,让我帮你追吧?” “……” 林远城就近找了学校附近的一间环境幽静的餐厅,点了两份套餐和饮料。沈暮大概是真的饿了,她吃得很香,自始至终就没抬头看过林远城一眼,偶尔抽空叫他吃快一点,因为她晚上还有选修课。 林远城拨弄饭菜一点儿胃口都没有,满心郁闷,真没见过这么不着调的女人! 他放下筷子,看着她,开口:“沈暮,其实我挺喜欢你的,做我女朋友吧,怎么样?” 沈暮一惊,嘴巴里的饭菜喷了出来,捂着胸口猛咳,脸颊涨的通红惊讶的看着他。 林远城赶紧给她递纸送水,皱着眉说:“你别激动,也别害羞,但是你得认真考虑我说的,因为我也是很认真的。你可以今天不答复我,你慢慢想,一定慢慢想,想清楚再答复我。” 沈暮喝了口水,赶紧说:“我不知道你跟谁打赌来戏弄我,但是我要很清楚的告诉你,我不喜欢开这种玩笑。” “开玩笑?”林远城笑的有些苦涩,双唇抿紧,很久没再说话。 沈暮看着他许久,终于从他的神色中判断出,他说的都是真的。她心里忽然很不好受,说什么对他都是伤害。 “对不起。”沈暮说,语气很坚决,不留一丝婉转余地让林远城驳回一筹,“我没办法……你如果还愿意当我是朋友……” 林远城打断她,“能告诉我原因么?是我不够好?还是你觉得我不能带给你什么?” 沈暮吸了一口气,说:“我喜欢上别人了。” 那天之后沈暮好几天没再见过林远城,心里不免有些失落,因为感情原因她失去一个可以深交的朋友,真的不值得。 然而跟着她就听马倩倩说,林远城那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被人打了,住在医院里头好几天,除了关系比较好的哥们,谁都不知道。 沈暮吃惊,问为什么他会被打,谁知马倩倩一脸遗憾的说:“沈暮,真不知道你这么受欢迎,林远城前头跟你表白,后头就被人打,打他那人用麻袋套住他的头,警告他离你远一点呢。哎,好好的一小白脸,就这么被你伤透了心” 沈暮一口水喷出来,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 周二的《电视编辑》是复习课,快期末了,林冬绪不画重点,只在上课的时候提及一下考试内容,然后让大家自己回去看书。 下课之后,沈暮随林冬绪回到办公室拿复习题到隔壁影印。影印室里还有两个同学排在她前面,一边影印一边聊八卦。沈暮无意去听也听了个明白。 说是学校里某位讲师是高校刚毕业的女博士,跟自己的学生暗度陈仓好几个月了,前不久查出来怀孕了,家长问不出孩子他爸是谁,于是闹到学校,怀疑女儿被校领导潜规则,学校严查之后才发现,那孩子就是跟女讲师好上的那位男学生的。这件事情在学校立刻炸开了锅,影响颇大,校领导几番会议讨论决定,男学生退学处置,女讲师全校通告批评外加降职。男学生的家长对于这个处理结果极其不满,为什么女讲师没有被开除他们儿子却被退学了?女讲师不堪各方面压力,最后引咎辞职,消失在这座城市里。 沈暮想起来,先前似乎来办公室找林冬绪的时候,有一次遇到某个女老师和男学生行为怪异,当时她只顾着找林冬绪,没有想那么多,如今看来,估计也就是这两个人了。 她在心里叹气,觉得很不值得,好端端的两个人就这么自毁前途了,想在一起也要搞好地下工作,等到男学生毕业了,想怎么样都行了啊。 影印室里的其中一个女生感叹:“好一对苦命鸳鸯啊,传闻这对情侣很相爱呢,尽管是师生恋加姐弟恋,但是他们感情很好,都说好男生一毕业,就跟女方回去见家长呢。真可惜。” 另一个附和:“其实吧,师生恋也没什么啊,怀孕也没什么啊,为什么学校就这么排斥呢?就算是影响不好,也不能勒令退学啊,有什么比学生的前途重要?人心不肉长的?我就觉得他们没错,趁年轻,遇到想要相守的人,就应该把握住!” 沈暮听着,脑袋里飞逝而过许多画面,那一串串电影屏幕似的画面串联着,形成了一个非常强烈的**。有些事情,一旦胆怯了,退缩了,错过了,那是会后悔一辈子的。 她放下手里的复习题,脑子一热,跑出影印室。 办公室里的只有林冬绪一个人,他见沈暮空手推门进来,问:“影印好了?” “没……” “那怎么……” “老师。”沈暮忽然叫住他。 她的眼睛格外明亮,那是一种期待的光芒。林冬绪预感到什么,目光注视着她。 “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她忽然说。 林冬绪没有惊讶,只是抿了抿唇,好像是早有准备一般的淡淡的回答:“因为你是我学生。” 沈暮的心脏渐渐收紧,“就因为这个?没有别的原因了?你那么多学生,可为什么偏偏就对我一个好?第一次见面你送我围巾,默默给我家寄钱,帮我找兼职,额外给我补习,怕我太辛苦耽误学习就不让我做兼职……你对每一个学生都这么……的关心?” 林冬绪双眸越发冷寂,染上一层暗淡,唇边却是含着笑意的,他动了动唇:“不然呢?你也知道你的家庭比较特殊,除了我也有不少老师对你格外专注,这有什么不对,很稀奇么?” “钱周家庭也很特殊。”沈暮几乎是喊出来的。 林冬绪脸色变得很难看,很久不再说话。不知过了多久,林冬绪皱了皱眉,说:“不好好学习你到底都在想些什么。” 沈暮冷声说:“我以为你喜欢我。我在想,你是不是也跟我喜欢你一眼,喜欢我。” 林冬绪看住她盯着自己的那双明亮的眼睛,用很低很轻的声音说:“是你多想了。” 一瞬间,办公室里死气沉沉,两个人的呼吸都变得沉重,沈暮脸色发白,双唇甚至有些发抖,林冬绪并没看出来,因为他放在桌下手正紧紧握着自己的膝盖,竭力抑制住想要抱住她的冲动。 忽然,沈暮展颜笑起来,“老师,跟你开个玩笑你怎么吓成这样?我演的像不像?别忘记我可是B大新生代影后,还是你给颁的奖呢。” 林冬绪看着他,没说话。 沈暮又说:“老师你知不知道,林远城同学说过喜欢我,结果回去之后马上就被人揍了,所以学校都在传,只要说了喜欢我的人,肯定就会倒霉。老师,套你一句‘我喜欢你’怎么这么难啊,我还想试一试到底灵不灵呢。” 林冬绪还是没说话,半晌,他从她的小脸上移开目光,“沈暮,你先回去吧。” 沈暮踏出办公室的那一刻眼泪就掉出来了,噼里啪啦连成串,怎么都止不住。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一次表白,第一次被拒绝,其实也没什么嘛,但不知为什么,她的心里持续闷闷的难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上课心不在焉,梦里都是林冬绪的影子,一个礼拜就瘦了好几斤。 马倩倩问她最近怎么回事,她摆摆手,显得很烦躁和郁闷。 临近期末,宿舍里的钱周忙着复习打工,徐蕙又交了新男友,马倩倩一有空就去找展鹏,只剩下沈暮一个人。周六她没有再去林冬绪的公寓,而是拿上书本到图书馆复习,她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那天的表白被她一句话笑一笑带过,看是是个玩笑,但是她深知,林冬绪比任何人都清楚,她没有开玩笑,他不过是给她个台阶下而已。 叹气,林远城也好,林冬绪也罢,她都懒得去想了。 然而老天好像就爱跟她过不去,课本翻开没几页,沈暮之前熬夜写的采访稿就出现在她面前了。她展开稿件,又想起林冬绪来,她还没给他看呢。 她闷闷的把稿件重新夹进书本里,集中精神复习。期间有认识的同学跟她打招呼,还有秦征给她发短信让她周末回家吃饭,钱周让她帮忙借本专业书回去…… 她一个字也没进去,愣了很久。她揉了揉脸颊,叹了口气,收起书本起身离开图书馆。 一个小时以后,她站在林冬绪的公寓门口,没想那么多就按下门铃了,脑子里闪过:万一他不在家呢? 可是,没几秒种门就被打开了。 “老……”还未叫出口,她就惊讶的看着给她开门的女人。 女人一身连衣裙,看得出的高贵与奢华,□浪卷披肩,酒红的颜色,妆容很淡,笑容得体,“请问你找谁?” 沈暮觉得她很眼熟,怔怔的开口:“林……冬绪。” 女人微微扬眉,笑了笑:“啊,你是他的学生?” 沈暮点点头。 “很抱歉哦,他现在不在,很晚才回来。周一你直接去学校找他比较好。”女人说。 沈暮终于想起来面前的女人是谁,不正是电视上正当红的新闻女主播,辛乐琪小姐么。一个当红女主播不仅公然出现在林冬绪的私人住处,甚至深知房主的动态,这代表着什么沈暮不是不知道,但是,她还是亲耳从面前这个人的口子得到证实。 “小姐您是?”沈暮问。 辛乐琪笑的很得体大方,“我姓辛,是你林老师的女朋友。” 沈暮从林冬绪的公寓楼走出来,忽然觉得太阳很晃眼,并且刺得她眼睛很疼,她试图闭上眼睛,可是刚一闭眼,眼泪又不争气的滚了下来。 沈暮,你这个大傻瓜,一厢情愿就算了,竟然还三番四次不知羞耻去招惹他,看吧,你怎么比得上人家的正牌女友?沈暮在心里狠狠的骂自己。她脑子里还残留着刚才辛乐琪大方得体的笑容,哪怕是面对着她那副错愕到傻到爆的表情,辛乐琪笑的也还是那么完美。 沈暮匆匆回到宿舍,把林冬绪所有送给她的东西打包进纸盒里,贴上胶布封住,丢到楼下的垃圾桶旁边,然后拍拍手转身就走。可是走回宿舍门口,她手指搭在门把上,心里又不争气的漂浮不定,最后,她还是下楼重新把纸盒抱回来了,她把纸盒塞进柜子的最里边,盖上一层破布,眼不见为净。 - 林冬绪听完电话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发现辛乐琪还没走,刚才又似乎听到门口有人在说话,于是问:“刚才有人来过?” “对,你的一个女学生。真有意思,听到我是你女朋友的时候,她的样子很惊讶呢,不禁惊讶,还很失望,甚至受伤。冬绪,想不到你在学校也这么受欢迎,不少女生为你前仆后继吧?或者,还是你真的看上了某个女学生才要跟我分手的?是不是刚刚那个?”辛乐琪说着,脸上依旧是笑容。 林冬绪不用想也知道,来找他的必然是沈暮。他沉默了一下,似乎是在想象沈暮当时的反应,而后他淡淡笑了一下,说:“乐琪,你回去吧,该说的我多说了,我们分手。” “你觉得你可以用‘我们不适合’这种理由打发我么?我知道我最近忽略你了,但是我们已经在一起四年了,不适合早就分手了,还等现在?冬绪,别那闹小孩子脾气了,以后我多陪陪你就是了。再说,你以前在电视台的时候,也很少有时间陪我啊。”辛乐琪挨到林冬绪身边,放软了声音,娇嗔道。 事实上,林冬绪和辛乐琪上一次联系已经是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他主动找的她,目的就是谈分手,然而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辛乐琪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她没空,有事情下次再说。 林冬绪认识辛乐琪的时候,她才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进电视台工作,是他手下的实习生,林冬绪至今也没想明白,当时面对辛乐琪的追求他怎么就答应了,空窗太久,还是看中了她的样貌,她的聪慧,或者是,她的家世? 没错,辛乐琪的家族很庞大,上至高官,下至商行,在B城混的无一不知道他们辛家。说辛乐琪是贵族名媛也不足为怪,他们的交往,最满意的便是林安国。找这么一个拥有强大背景的儿媳,他当然求之不得。 这几年,林冬绪和辛乐琪的感情一直平淡如水,林冬绪对于她也只是不讨厌。林冬绪甚至一度认为,他们的关系根本不是情侣,而是床伴,因为辛乐琪将他追到手之后,态度就变得冷淡了,并不像之前那么热情,他们更多的交流不是下班坐下来吃顿饭,看场电影,牵牵手,接接吻,而是一有空便会去他的公寓上.床。 林冬绪对于感情并不饥渴,有或者没有他都无所谓,对未来的妻子的要求仅仅是安分守己看得顺眼,所以,辛乐琪是最好的人选,她一心扑在工作上,不仅安分守己,她的家族背景还能给他带来无穷无尽的帮助。 展鹏曾经笑话他,他其实不适合做电视工作者,而适合做商人。因为,很多时候,他会以利益作为判断衡量的标准。 但是他也有失策的时候,那就是他林冬绪没想到会遇到沈暮。林冬绪不得不承认,和辛乐琪分手,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沈暮。尽管他们不会在一起,他也不容许自己在感情上出现脚踩两只船的现象,这样对谁都不好。 所以他推开辛乐琪,态度非常认真的说:“我们必须分手,我不会给自己找各种理由,比如我们感情淡了、我厌倦了、不想耽误你。我说我们不适合,你说我打发你,那我现在把话说明白,我跟你分手,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不爱你。” 辛乐琪的脸色一瞬间煞白,她把眼眶里打着转的泪水硬生生的逼回去,冷笑:“看来我对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林冬绪,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忍受跟我在一起的这四年。” “别看不起你自己,我不会跟一个讨厌的人呆在一起四年。” “所以你现在终于是讨厌我了?” “我只是不爱。” “别找借口,你不会不知道跟我分手你会损失多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一心觊觎你父亲的公司,可惜他只想把公司留给你弟弟,我真搞不懂,你是私生子还是什么,林安国怎么就这么不待见你呢?跟我分手,这条路你还有很远要走,能让你这么不要命的义无反顾,呵呵,林冬绪啊,你是不是爱上谁了?你一直都很聪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没想到这次就傻了一回。希望你不会后悔!”辛乐琪说完摔门就走。 是的,他林冬绪一直都很聪明,这一次,他怎么就不能接受感情上的这么一丁点的瑕疵呢?他守身如玉要给谁看哪?恐怕沈暮现在对他是避之不及了。 - 一直到期末考试,沈暮都没再见过林冬绪,哪怕是复印分发复习题,她都是找马倩倩代劳。 这一天考《电视编辑》,沈暮一大早就到学校的ATM机把林冬绪这两个月给她的工资分毫不差的提出来,她决定等考试结束亲自把钱还给他。 一进教室,没想到就看见林冬绪了,他是这场考试的监考老师。 考试铃声打响,林冬绪挨个发考卷,走到她身边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发现她脸色并不太好。沈暮一直低着头,见他迟迟不走,把心一横,抬起头瞪着他。 林冬绪一见她瞪眼的表情,心情忽然就很好。太久没见到她了,哪怕就是一眼,心里都是舒服的。他笑了笑说:“沈暮同学,你貌似有一次作业没交,考完试到我办公室来,我要听解释。” 沈暮咬了咬唇,不甘示弱的说:“刚好,我也有东西要还给老师您呢。” 考试开始,沈暮发现试题都很简单,大多数都是林冬绪上课经常提到的要点。只是,考到一半的时候,沈暮觉得肚子有点疼,并且越来越疼。难道早上的早点不干净? 她奋笔疾书,快点写完交卷好去医务室看一看。可是下腹的绞痛持续不断,她握着笔的手开始颤抖,脸色发白,嘴唇毫无血色。 林冬绪跟隔壁考场的监考老师说完话,回头的时候就看见沈暮摇摇欲坠。他疾步走过去,蹲下来看着沈暮苍白的脸,问:“是不是不舒服?” 沈暮摇摇头。 林冬绪不由分说,拉起沈暮把她打横抱起往考场外走。 沈暮错愕的揪住他的衣服:“你干什么,我还要考试!” “别考了,我们去医院。” 他们在众人惊诧的反应中离开考场,沈暮已经痛到说不出话了,只能由着他摆布。她的脑袋越来越混沌,昏迷前最后的意识,她看到的是他冷若冰霜的脸,以及紧紧蹙起的眉头。 迷迷糊糊中,她似乎听见有人说:“暮暮,别睡……”然后一个温热的触感贴在她的额头,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颊,她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那人将她越抱越紧,而她,渐渐昏睡过去,心里微微发疼。 昨天从下午四五点左右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我们学校是处于停电停水的状态。而我所有的更新都需要依靠校园教学楼那边的无线网络,昨天 停电,无线网络也搜不到,所以无法更新。等到十一点多钟来了电,宿舍大门也被阿姨锁上了。以上,导致昨天没有更新。 童鞋说,不更新也至少通知一声,我想说,我昨晚有在围脖上说了很多次,学校停电,加我关注的孩子能看到,没加我关注的孩子应该能在晋 江网页版的文案处看到我围脖上的最新信息。如果你没看到或者没办法看到,我鞠躬,抱歉、对不起!!! 以防万一,如果下次再发生类似情况,我还会再在文下用手机发评论,说明不能更新和原因,请大家注意一下。 再次强调一下,我说了一周四更就一定一周四更,只会多更不会少更,昨天没更新,下次也会补上,绝对不会少于四更。 最后,我想说最近中国移动的部分地区把晋江网给屏蔽了,很不幸,我这里刚好就上不了晋江。所以大多数的更新我都是把文档发给别的作者 朋友麻烦她们帮我更新,在晋江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的更新都比较麻烦,留言也不是经常能够回复和全部回复。希望大家理解。 说回文,明天周三,所以下一次更新是明天。这一章是昨天的。  20. 沈暮醒来的时候,周围很安静,嘴巴很干,嗓子火烧似的难受,鼻子里都是消毒水的味道。她微微动了一下,肚子伤口被扯到,疼的她“嘶”了一声,然后就听见某人说:“不要乱动。” 她睁开眼睛,看见林冬绪把报纸折起来,来到床尾把床摇起来,又拿起床头的杯子,兑了点热水坐到她身边,插了根吸管进去,放到她的嘴边。一切都那么流畅自然。 沈暮咬着吸管喝掉了一杯水,可还觉得渴,她对林冬绪眨了眨眼,又努了努嘴巴,表示还想喝。林冬绪又给她倒了一杯,顺便好心的说:“待会儿想上厕所的话就叫我,我扶你进去。” 沈暮一瞬间脸就红了,狠狠的横了他一眼,扭过头用沙哑的公鸭嗓说:“……不喝了。” 林冬绪笑了起来,“我说扶你进去,又没说帮你脱裤子,你脸红什么。” 这人真是给他几分颜色就开染坊,还真说上了不成!于是沈暮的脸蛋又红了几分,嗓子干说不出话,只能瞪着他。 过了会儿,沈暮感觉嗓子舒服了一些,就问他:“老师,我是急性阑尾炎,不是肚子里长了个瘤吧?” “对,急性阑尾炎。” “那你没跟我妈说我进医院了吧?”沈暮记得自己被推进手术室里的时候特意交代了他。 “没说你进医院了。” 那就好,沈暮在心里想,可是,林冬绪接着又说:“我说你做手术了。” “老师!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 “作为老师是肯定要通知你家长的,你不告诉你妈妈,她只会更担心。我跟伯母实话实说,切除阑尾只是微创手术,她不会太担心的。”林冬绪说。 沈暮沉默了一会儿,抬头看着他:“你把我的包拿过来。里面有个纸袋,那是给你的。” 林冬绪依言,打开那个纸袋,一看里边是一叠红色钞票,他抿着唇,没说话,又把纸袋塞回包里。 沈暮急了,“你拿回去,我不要你的钱。” “你说的不算。”他沉声。 沈暮咬唇扬眉,用一种赌气的语气说:“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很讨厌你。” 闻言,林冬绪睨着她。 “我昏迷的时候我听见你叫我‘暮暮’了。” 沈暮盯着他看,发现他根本没什么反应,于是接着说:“你还亲我了,这里。”她抬手指了指自己的额头,“别以为我昏过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你先前拒绝我的表白,可是现在又趁机占我便宜,我还知道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老师,你这样是不对的!” 林冬绪垂眸笑了笑,好似不以为然。 沈暮凑近了一些说:“你不要以为我喜欢你,你就能为所欲为,我最讨厌你这种四处留情的楚留香!我不想再跟你沾上一丁点关系,也不想接受你一丁点恩惠,所以你的钱我不要,不、要。” 林冬绪终于有点表情了,他眉宇间蹙起浅浅的沟壑,眼眸蒙上了一层灰色,整个面部线条僵硬,声音特别冷淡,“沈暮,女孩子要会哭才有糖吃。你身上的芒刺太多,头顶还挂着牌子写——生人勿近,你一辈子都会活的很累。有人依靠的时候就休息一下,不管你乐不乐意,反正我很乐意。钱你不要也行,可以捐给什么慈善机构,就跟上次一样。你气我不是方法很多么,跟我正面交锋是最笨的方法。不过不得不说,只要你存心气我,我一定会被你气到。所以,我现在有点生气,请你暂时不要跟我说话。” 林冬绪说完,放下包就走。 沈暮在空荡荡的病房里冷笑一声,会哭的孩子有糖吃?那是骗人,对孩子说的鬼话! 沈暮很小很小的时候,只要一哭闹,奶奶就会掏上一颗糖,塞到她嘴巴里,让她立刻闭上嘴。渐渐长大了,大人们常常语重心长,女孩子要学会柔软,才会讨人喜,不要太强势,不要什么都不在乎。 柔软?真是可笑。她若柔软,那么她的妈妈,她的弟弟要怎么办?她若从小怕事,娇里娇气,那她在这世上要怎么不受欺负? 要糖,就去买!累,就睡觉!痛,就吃药!冷,就去晒被子! 她沈暮从来就是靠自己,不给自己自怨自艾,无病呻吟的借口。受过伤吃过亏,就知道哪些事自己做不来,下次生人勿近,绕道而走。 所以对于林冬绪,没法办不去喜欢,那就离他越远越好,一丝让她幻想的余地都不能留。 - 沈暮这一病,秦玉没怎么着急,倒是吓坏了沈家奶奶。沈奶奶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煲好的鸡汤来医院探望沈暮。 这个时间沈暮还在睡觉,只有陪床的秦玉醒着。秦玉跟沈奶奶好几年没见,虽说曾经是婆媳,但沈暮的父亲离开以后,她又出了那样见不得人的丑事,婆媳二人早就冰火不容了。 秦玉一边对着梳头头发一边说:“您回去吧,医院不是您老人家呆的地方,小心沾了一身晦气。” 沈奶奶坐在离秦玉几米远的地方扭头说:“你忙你的,我要等暮暮睡醒。” 说着说着两个人就吵起来了,沈奶奶责备秦玉没有照顾好沈暮,秦玉说沈暮的父亲基因不好,沈家没一个好身体都是病恹恹的,看着就厌烦。沈奶奶气的一口气没咽下,咳得脸通红。 沈暮就是被妈妈和奶奶的争吵声给吵醒的,“奶奶。” 沈奶奶一见沈暮醒了,马上就高兴了。笑眯眯的摸摸沈暮的额头:“宝贝,肚子疼不疼啊?” 沈暮摇摇头,笑起来。 沈暮喝了奶奶的爱心浓汤,精神又恢复了不少。奶奶交代她好好养病,暑假一定上她那儿住段时间,帮她好好补一补。沈奶奶走了以后,秦玉警告沈暮:“不准去知不知道?以后少跟沈家人来往。” 沈暮笑一笑,适宜的闭嘴不发表任何评论。 下午,宿舍的姑娘们来看沈暮,顺便也给沈暮带了个通知,说是沈暮没考完的《电视编辑》这门课,暑假期间要回学校重新补考一次,还是林冬绪出题和监考。 一提到林冬绪,沈暮的心情就很不好。这人太小心眼,生气了还真不来看她了。 林冬绪没来,林远城倒来了。这傲气的大少爷自从被沈暮同学拒绝以后终于露面了,见着沈暮的第一句话就是:“啧啧,遭报应了吧,少了本少爷的庇佑,你不是挂科就是生病。后悔还来得及,本少爷保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沈暮扑哧笑起来:“谢菩萨好心了,信女勾搭不起。” 林远城哼了一声,“说说而已,我才不会吊死在你这一棵烂树上呢。” 林远城来的时候,刚好沈暮要出院,他忙前忙后帮秦玉办理出院手续,又开车把沈暮一家送回去。 秦征一向很看不惯他,问沈暮:“他是不是追你啊?就没见过这么狗腿的林少爷。” 沈暮也很无奈,“有这么明显么?” 好像还真是。 林远城虽然嘴上说他不喜欢沈暮了,可是暑假一开始,他不是拎一堆补品来沈暮家看她,就是打着锻炼身体的旗号拖着沈暮出去玩。 沈暮身体素质一向不错,跟林远城到处“锻炼身体”,两个礼拜不到身体就恢复的很好了。 说巧不巧,沈暮身体刚好转了一些,这一天她就接到学生科的电话,让她回学校补考,地点居然是林冬绪的办公室。 于是沈暮在回学校之前给林远城打了个电话。 “远城,下午我去学校补考,陪我去。” “好嘞。”林远城很爽快的答应了。 其实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沈暮遇到很多难以解决的事情都会找林远城帮忙,而林远城也每次有求必应。 渐渐她发现,林远城比马倩倩还好用。消灾消难,遇佛杀佛,比吉祥物还护身! 有了林远城这个护身符,沈暮安心的去补考。 她敲门进办公室的时候,林冬绪正在打电话,她刚好听见他声音冷漠的说:“周斐然,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我帮助安国地产吞并你的公司,一是你安分一点放过远城。” 沈暮似乎听见了林远城的名字,不禁心里一怔,好奇的想听个明白。谁知林冬绪却已经瞥见她了,下一秒他就放低了声音说:“这件事情就这样,再见。”然后转过身看着她。 “我来补考。”沈暮站直了说。 “恩。”林冬绪很久没有见到她了,本来心情比较焦躁,可是此刻忽然就觉得浑身无比舒畅,他笑了笑,“过来。” 沈暮从他脸上移开目光,这人笑的这么灿烂干嘛,又想勾.引她?都说人不风流枉少年,他这也快中年了吧,怎么还这么风流。 “你还要不要考试,过来。”林冬绪见她没反应,又叫了她一声。 沈暮没有走过去,而是坐到离他最远的那张桌子,一副拒他于千里之外的姿态说:“我就坐在这,考卷呢?” 林冬绪从抽屉抽出考卷递给她,那是一份新的考卷,沈暮粗略的浏览了一遍,发现考题比上一次的难了很多,还有很多课本范畴以外的题目。 她幽幽的看向林冬绪,怨念的说:“老师,我上次惹你生气了你也不用公报私仇吧,这个题目就不是我这个水平能做出来的。” 林冬绪“哦?”了一声,走过去挨在她脑袋边看了眼试卷,他的耳鬓的头发几乎蹭到了她的脸颊,她不自然的往旁边让了让。 林冬绪起身,轻描淡写的说:“不好意思,我拿错卷子了。” 沈暮咬唇,看他隐忍的笑意,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 于是,林冬绪第二次拿出来的试卷就靠谱多了,而且太过靠谱。因为试卷是她上一次没考完的卷子。 “什么意思?”沈暮问。 “你不是补考么,没做完就接着做。”林冬绪一本正经的说。 沈暮汗颜,这试卷早就全部批改完毕,连答案都出来了,她早几天还在网上把答案浏览了一遍。林冬绪什么意思,摆明了帮她作弊通过考试嘛。 沈暮撇撇嘴,埋头开始做题。 过了一会儿,林冬绪突然说:“我跟她已经分手了。” 沈暮笔尖一顿,把头埋的更低了,她想装作没听见,谁知林冬绪不放过她一样,又说:“我不爱她。” 沈暮蓦然抬起头,她很想说“那你爱我么”,可是说出口已经变成:“那关我什么事?” 林冬绪看着她,许久没说出话来,对啊,他和谁分手,爱着谁不爱谁,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跟她说这些?他到底想辩解什么?他垂眸自嘲笑了笑,“没事了,你继续做题吧。” 沈暮咬著嘴巴,牙齿都有些颤抖,好端端的,这人又来惹她做什么! 一个小时不到,沈暮就快速的将剩下的题目做完了。她把试卷交给林冬绪,收拾好了包包就要走。 “等一下。”林冬绪叫住她,“我送你回去。” 沈暮一口拒绝:“远城在楼下等我,他会送我回去,不麻烦老师了。” 林冬绪拿着车钥匙的手顿了顿,沉声说:“沈暮,我知道你讨厌我。就看在我今天帮你过了考试拿到学分,你能不能不讨厌我?” 沈暮错愕,高高在上的林老师这是在跟她耍无赖,跟她卖萌么?她很想大喊一句:老师,你肿么了! 面对林冬绪期待的眼神,沈暮实在说不出“不能”两个字,她摸摸耳朵,小声说:“我没讨厌你啊。” 林冬绪闻言立即就笑了,“那就好。”他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保温瓶,递给她说:“鸽子汤,家里的阿姨煲了很久,味道很不错的,记得回家全部喝完。” 沈暮抱着保温瓶,呆呆“哦”了一声。 她走出办公室到楼下,给林远城打电话让他来接。她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看到林远城的车正远远驶来的时候,她把保温瓶丢到了办公楼门口的垃圾桶旁边。 - 沈暮刚走,林冬绪就接到了展鹏的电话,展鹏是来通风报信的,他说很有可能电视台副台长马上就要找他,果不其然,这边刚挂了展鹏的电话,不出一分钟,副台长的电话就打过来了,让他回台里一趟。 副台长拉下面子,恳求他:“冬绪,你要是不来,这期节目肯定就开天窗了,这个忙你帮不帮?算我张海峰求你了。” 林冬绪素来看不惯台长、副台长这些一丘之貉,但人家好歹也放低身段拜托他了,再拒绝,就树敌太多了,他略微沉吟:“好,我帮你。” 挂了电话他便下了楼,路过的门口的垃圾桶时候,本来健步如飞的步伐忽然停住了。他退了几步,看到刚刚给沈暮的保温瓶正静静的躺在地上,脸色一瞬间灰了下去。他抿紧了唇在那儿站了一会儿,毒辣的太阳直直照射在他面无表情的脸上,良久,他才弯下腰捡起保温瓶,朝校外走去。 B城电视台某会议室里,十几个人焦头烂额的等着林冬绪。当林冬绪推门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激动的站了起来,除了栏目组的女主播,辛乐琪小姐。 张海峰握了握他的手,说:“你看你的面子多大,台长看在你的面子上才肯把辛主播借来一用,你们这小两口,可当真是我张海峰的大恩人啊。” 辛乐琪靠着椅子双腿交叠,一副高傲的姿态,她拨弄了一下波浪卷的长发,声音很轻:“不好意思,我们已经分手了。” 张海峰面露尴尬之色,其他人也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们。这对情侣在电视台的口碑很好,看起来极其般配,也从没在众人面前吵过架拌过嘴,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不久就会结婚,怎么突然就分手了呢。 张海峰将尴尬的气氛恩恩啊啊的含糊带过,说:“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这期节目的主题吧。” 这是一档很有名气的经济访谈节目,由于种种原因,节目组的御用主播和制作团队集体罢工,导致这一期节目没有按时录制,如果解决不了,拿着就将是B城电视台史上规模最大的节目事故。而这档节目又是副台长张海峰一手撑起的,一旦出问题,他的副台长位置就会岌岌可危,毕竟底下眼红他的大有人在。 在金牌制作林冬绪的带领下,节目很快就录制完毕。主题便是B城近几年的房地产商对于房价的看法和预测。请来的嘉宾也就是林冬绪的父亲,林安国。 几天后,电视上正在播放这期节目的时候,沈暮正在跟秦征抢遥控器。沈暮要看这期节目,秦征却要看中央五台的篮球赛。双方争执不下,姐弟两人在沙发上扭作一团,互不相让。 “你是姐姐,你要让我才对!”秦征死死抱着遥控器。 沈暮一脚踹过去,朝着秦征的最怕痒的地方死命挠,气喘吁吁的说:“你不知道这种时候我六亲不认的么。再说我是病人,你让我才对。” 两个人相持不下的时候,秦玉从房里出来喊了一句:“都别抢,遥控器给我,我看电视剧。” 沈暮和秦征“切”了一声,做了个鬼脸,乖乖把遥控器给了秦玉。 秦玉转头看向电视的时候,节目里刚好给了林安国一个特写,屏幕上那张双鬓浅白的人,即便已经五十出头,也依然风姿卓越,他偏瘦,目光犀利锋利,一看就是个精明能干的商人。 “妈,换台啊。”秦征说,他看过去的时候才发现秦玉眼睛里蓄满了泪光,她拿着遥控器的手紧紧捏着,指骨发白,死死盯着电视屏幕,身体竟有些发抖。 沈暮觉得不对劲,扶住她:“妈,你怎么了,不舒服是不是?” 秦玉这才回过神,僵硬的笑了笑,“你们看吧,我回屋睡一觉,有点困。” 沈暮始终觉得母亲有些奇怪,心里隐隐猜出写什么。她看向电视屏幕,正好是主持人提问,屏幕里那个眼熟的美人让沈暮很不爽,但是又忍不住想看一看这个女人究竟多厉害才做了林冬绪的女朋友。 这个时候秦征忽然“靠”了一声,指着林安国说:“他不就是安国地产的老总么。” “怎么了?” “姐,你不知道,前几个月政府的人总是过来让我们搬家,说这片要拆迁了,地皮已经卖给安国地产准备盖高楼大厦,附近好多户都搬走了,隔壁的过几天也搬,他们都说政府跟地产公司会给补贴,一平方两千,给现金呢。”秦征说着,一脸不屑。 “不能不搬么。”沈暮问,这里是她住了十几年的地方,搬走当然舍不得,可是更加现实的问题是,就算有每平方两千现金的补贴也不够他们家在短时间内买得起另一栋房子。那么他们要住哪儿?好不容易有了个躲风避雨的家,难道就这样被那些无良商贩逼到无家可归? “估计不能,政府态度挺强硬的。还说暂时找不到地方住的可以先提供福利房借租给我们。我跟妈商量过,不如搬走算了,反正这块儿地方太落后,交通更不方便,以后妈老了,住这里也是受罪。我们再熬个几年,等我大学毕业工作了,就把你们接到高档小区。”秦征说的雄心壮志,可是语气不免又有些失落,“但是妈怎么都不同意。她说她不走,她等的什么人回来找她,搬走了就找不到她了。” 沈暮当然知道,母亲等的人就是秦征的亲生父亲,这个男人从十几年前消失之后就再没出现过,沈暮也只见过一次,这么多年,她早就忘记那个人长什么样了。 她愣愣的看着秦征消瘦的脸颊,想起方才母亲的失态,脑子里闪过一个惊人的想法,秦征的父亲,会不会就是电视里那个林安国? 沈暮不能够像秦玉那样,孤勇的说不搬走就不搬,她得顾全大局,她得未雨绸缪。沈暮很清楚,大多数的钉子户最终还是会被逼走,所以必须在他们被赶走之前,找到一间能够让他们一家三口落脚继续安逸生活下去的房子。 而短时间内房子的全款和搬迁补贴肯定到不了帐,家里的存款也并不多,所以第二天,沈暮就开始到处找兼职,以备不时之需。至于秦征的亲生父亲是谁,她根本无暇顾及。 沈暮拜托各方好友帮忙介绍兼职,刚好室友钱周暑假没有回家而是留在B城打工,她工作的高级会所里正好缺一个服务员,她问沈暮去不去,沈暮感激涕零,马上就答应了。 可是她高兴的太早了,她早该想到这种高级的地方,总能碰上些有钱人家的少爷,比如林冬绪。 当她端着名贵的红酒敲门进去的时候,脚底打滑险些摔倒,好在后头有人扶了一把,她施施然站直了,回头说谢谢,就当场怔在那儿了。 显然,从洗手间回来的林冬绪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沈暮。 包厢里那个翘着二郎腿,一手夹着烟一手端着酒杯的周斐然颇有兴致的打量着脸颊渐红的沈暮,他睨了林冬绪一眼,笑道:“你看你,面无表情的吓到人家小姑娘了。” 林冬绪勾唇哼道:“她会被我吓到?你不知道她本事大着呢。”都敢无视他的心意,扔掉他的汤。 听这口气,周斐然不禁扬眉,“哟,这姑娘你认识啊。” 林冬绪回头去看沈暮,她被他们打趣的有些窘迫,但也还是极力站直了,挺着胸脯,嘟着嘴巴,故意把头扭到一边不看林冬绪。 林冬绪叹了口气,对周斐然说:“我的一个学生。” 周斐然眯眼哈哈笑起来,其实在他的印象中,林冬绪是个十足的商人,所以不论是他在电视台的制作人身份还是B大的讲师身份,他都无从想象。一个商场上呼风得雨、心狠手辣的人,居然在一个学生面前也会显得很无奈。 沈暮被他笑的浑身不自在,放下红酒就走。 “B大倒是出美女啊。”周斐然说,“你之前那个主播女朋友,我记得好像也是B大出来的。” 林冬绪淡淡“恩”了一声,对于别人提及辛乐琪,他一向反应很淡。 周斐然摸摸下巴,眯了眼又说:“我前阵子在这儿看上一打工的姑娘,听说也是B大的,长得一般,脾气倒很倔,瞪着你的时候吧,脸蛋红扑扑眼睛水汪汪的,别提有多诱人了。” 林冬绪哼笑一声:“瞧你这馋样,没弄到手是吧。” “可不是,我说给她钱,她不要,忒有骨气。我又说不给钱我俩在一块,她也不愿意,跟我说什么不想被别人说她傍大款。我都要笑死了,你说这么单纯的妞现在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到,怎么就给我碰上了。” 林冬绪很想说,沈暮就很单纯,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他说:“你不得到手不会甘心的。” 周斐然点头,“老林啊,还是你了解我。有的是时间,我慢慢来,把她逼到绝路上就由不得她了。” 林冬绪暗自笑笑,这周斐然不论是在商场上还是情场上,都喜欢不择手段,得到手的又不懂得珍惜,对于他来说,一切都只是他取乐的玩物。 既然那女孩是B大的,那有可能他认识,林冬绪不知道怎么的就多了一句嘴,问:“姑娘叫什么?” 周斐然说:“钱周。金钱的钱,周公的周。” 林冬绪脸色立即就变了,钱周他记得,是他班里的学生,还是沈暮的室友,他拉下脸,“周斐然,这姑娘你别动,找别人去,她是我的学生,我得保她周全。”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林冬绪都快以为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尽心尽责,特别呕心沥血的人民教师了,其实他很清楚,他只是看不得沈暮一旦知道钱周出事,就为她难过着急的样子。 一顿饭吃的便有些压抑了,本来两个人出来是要谈事情的,结果饭吃完,重点都没谈到。林冬绪看他兴致缺缺,擦了擦嘴,说:“下回再谈吧,我回去了。” “这么早……” “不早了,十点多了。”沈暮该下班了。 沈暮换回自己的衣服,收拾好东西从更衣室出去的时候,就被一个人拉住了手腕,她吓的低呼一声,转身就朝那人踢了一脚。 林冬绪“嘶”了一声,仍旧没有放开她,把她拉到自己跟前,有些生气的说:“看准了再踢。” 沈暮顶嘴,抽出自己的手说:“万一是坏人看准就来不及了,你傻不傻啊。” “再傻也没你傻。”林冬绪没好气的说,说完自己就愣住了,他什么时候都跟小姑娘较真起来了,太不符合他往日的作风了。 沈暮撇撇嘴不说话了,转身往门口走,林冬绪一直跟在她后面,等到了马路边,他上前一步忽然又拉住她的手腕:“往哪儿走呢,看不见我的车?” 怎么会看不到,只有他这种闷骚的男人才会开宝蓝色的车,打从第一天认识他她就记住了好不好!沈暮挣脱他,“男女授受不亲啊,少动手动脚的,况且你还是我老师呢。” 把沈暮丢上车,林冬绪想想沈暮的话,不禁笑了起来,“是你老师怎么了,就不能碰你了?” “被别人看到,人家万一以为我们是那种关系,小心人家说你恋童癖。” 林冬绪淡淡而笑,怎么就恋童癖了呢?他发动起车子,“恋童癖就恋童癖,我喜欢就好。” 沈暮一下子表情就僵住了,心脏咚咚的跳起来,扭头盯着他:“你什么意思。” 林冬绪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语有点歧义,他抿着唇,不说话了。 良久,他依然盯着前方,车子开着很稳,可他渐渐的没了表情,沈暮着急了,咬着唇又问了一遍:“你到底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不要想多了。”林冬绪低声说,不经意回头看了沈暮一眼,发现她眼眶渐红,眼睛湿湿的,他顿时恨不得抽自己俩耳光。 “你说过你不爱她。”沈暮的声音变得很轻,小心翼翼的。 “我是说过。” “那……”沈暮鼓起勇气问,“那你爱我么?” 林冬绪一怔,下颚绷的更紧了,他紧紧闭着嘴,不去看沈暮也不说话。 沈暮心里忐忑的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回答,她吸了吸鼻子,“不爱就离我远一点,停止你恶心的行为,一面说不让我多想,一面又隔三岔五的对我献殷勤。干什么,你玩暧昧是不是,很好玩是不是?但是我不喜欢!” “所以你就丢掉我煲给你的汤?” 沈暮一僵,闭上嘴沉默了。 林冬绪说:“沈暮,你讨厌我,可以,但是你不能把我的心意当做驴肝肺。你是我的学生,我对你好一点有什么不可以的!” “虚伪。”沈暮幽幽吐出两个字。学生?这借口是糊弄小孩子的吧,他那么多学生,怎么不对他们好,怎么不给他们煲汤,偏偏就是她?他明明就是在享受她喜欢他那一份心情,居然还能不知羞耻的说出这种话,不是虚伪是什么? 车里的气氛一时间压抑的很,林冬绪抿紧着唇,呼气低沉且隐忍,显然他又被沈暮气到了。良久,他开口说:“下车。” 沈暮没听清,“什么。” “我叫你下车。”他的声音提高了一度,尽管遏制住了喊出来的冲动,但还是透着冷漠和怒气。 瞬间,沈暮的眼泪砸了下来,伸手去开车门,门却被紧紧锁着打不开,她低着头,终于忍不住了,低声抽泣起来。他让她滚,他居然让她滚! 林冬绪听见沈暮的哭声,看着她微微颤抖的双肩,哪里还有气,剩下的都是内疚和心疼,他伸手想要去触碰她,还没碰到,就听到沈暮说:“开门,我要下去。” 林冬绪迟迟不动,沈暮踢了一脚车门:“快点!” 他打开锁的瞬间,沈暮推门出去,她站在车边,冷漠的说:“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了。” 整个暑假,林冬绪很听话的再也没有出现在沈暮的面前。 某个晚上,沈暮躺在床上想起了林冬绪,想他那天为什么发火,甚至是赶她下车。在她的记忆里,林冬绪一向绅士,她曾经不止一次的往他身上撒气,可他从来都不发火,顶多就是说话的态度差了点,可是现在呢?或许是上次她做的确实太过分了?如果换做她特地煲汤给林远城,而林远城毫不领情的丢掉,她也会非常生气的。 她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时不时的握住的她的心脏,疼的她头昏脑胀。 八月底的一天傍晚,沈暮吃了晚饭就去了她家附近的便利店打工,做的是收银,已有半个月之久了。 走过她家的那片老城区,华灯初上,外头的马路是星光闪烁,而这老式的住宅区,只有零星的几点亮光。这里剩下的住户不过三三两两,大多是分散开来的。大伙曾经商量过团结一致对付无良地产商,但是一遇到上门来强制搬迁的,自己家的事情都顾不上,哪儿还能顾得上别家。 所以搬迁是迟早的事情。 沈暮微微叹了口气,沿着马路边的人行道往便利店的方向走,忽然前方一辆精致高档的轿车倏地与她擦身而过,溅起马路边的一滩水渍,她警觉的往旁边躲了两步,却还是沾了半条裤子的脏水。暗暗骂了两句,再回头望过去的时候,那辆车已经驶进了她家的那片老城区。 沈暮到了便利店套上工作马甲,开始整理货架上的物品,店里还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男店员,是便利店的老员工,他正躲在储物间里跟人聊电话。从沈暮到这间店面开始,基本上就没见过他做事,大多指派沈暮做。 沈暮把缺货补齐,已经累得直不起腰了,想想那人正悠哉的躲着偷懒,心里不禁愤愤起来。 她灵光一现,忽然想出个法子对付他。 沈暮从店里那个“关东煮”的柜台上,用勺子捞了一小杯油,又往里头掺了点水,然后偷偷把这杯东西洒在了储物间门口的地上。便利店的地砖光滑,一旦毫无防备一脚踩在油水上,必定会滑倒。 她偷笑着回到收银,托着腮等着这一幕的到来。 果不其然,当她正在发呆的时候,忽然一声惨叫将她惊醒。沈暮捂着嘴,忍住想要大笑的冲动,慢慢跑过去,“哎哎,你没事儿吧?” 那男店员还在“哎哟哎哟”的叫唤,沈暮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男店员气的满脸通红,指着她正要骂,刚好有客人推门进了便利店。 “哎,哥,听说你下学期还教沈暮是不是啊?看在我的面子上,你多照顾照顾她。”林远城跟在林冬绪屁股后面推门进来,一边走一边说。 沈暮乍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反射性的回头看过去,刚好对上了林冬绪面无表情的脸。 她站起来,又看见林冬绪身后的林远城,渐渐的,她的脸色开始发白。 林冬绪,林远城,哥? 林冬绪看着她惨白的脸,知道她已经什么都猜到了,他想挽救这一切,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抿了一下唇,回过头,对傻了眼的林远城说:“你要买什么,快一点。” 林远城同样面色难看的从冰柜里拿了一瓶冰水,放到收银台上,“结账。” 沈暮看看林冬绪,又看看林远城,问他:“你是他弟弟?” 林远城不说话。 这兄弟俩在她面前装不认识,她被蒙在鼓里足足一个学期! 在林远城面前她没少说林冬绪的坏话,在林冬绪面前她没少夸林远城这个朋友很不错,她竟然蠢到自以为是的把自己暴露在这两个双面间谍的面前!更可怕的是,林冬绪的弟弟,就是当年撞伤秦征的逃逸肇事者——林远城! 林远城对自己百般顺从,甚至一度向她表白,想想这缘由,怕是动机不纯吧。而林冬绪呢?此前多次说林远城的不好,大概也就是怕她沈暮万一动了真情,又知道林远城的真实身份,会对他亲爱的弟弟有什么不利吧? 沈暮的神情越来越冷,林远城心里一凉,懊恼的叫住沈暮:“沈暮,你听我说……” “听你说什么!”沈暮打断他,“我不想听,也没什么好说的,是我自己蠢,被你们骗了一次又一次,就当我被狗咬了,难不成还要咬回去?” 一旁的林冬绪蓦地皱起眉头,愠怒道:“沈暮!” 沈暮抬起冷冷的双眸,声音很平静:“你们走吧,我招惹不起但我可以躲远一点,从今天起,你们两个,我谁也不认识。” 林冬绪看着她,笑了一下,道:“恐怕你是躲不掉了,何况我也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 直到下班前,沈暮一直在想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回到家的时候,客厅的电视里播着广告,秦玉靠在沙发上,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电视。 “妈。”沈暮叫了她一下。 秦玉一怔,回头对她淡淡的笑了一下,“过来,妈有话跟你说。” 沈暮坐到她旁边,听到她说:“晚上地产公司的人来过,我也想了下,还是搬吧。” 沈暮没说话,总觉得母亲要说的不是这个。 果然,秦玉又接着说:“妈准备嫁人了,就是……秦征的生父,他……他来找我了。” 沈暮张大嘴巴,“你是说安国地产的董事,林安国?” 秦玉点点头。 沈暮觉得不可思议,母亲恨了这么多年的人,从来没找过他们母子的人,仅仅只是这么出现了一会儿,怎么母亲就愿意嫁了呢? “秦征还不知道,你必须征求他的意见,他有权利……” “他知道。” “那他人呢?” 秦玉眼睛渐红:“出去了,一听我说要嫁给他生父,就气得摔门出去了。” 沈暮深深吸了一口气,“那……秦征跟他,见到面了?” “恩。” “也说上话了?” “恩。” “秦征什么都知道了?” 秦玉沉默了。 沈暮摇头:“妈,你不能这样,你要想想秦征的感受啊,别说秦征了,我也不赞同。” “不管你们说什么,我都要嫁。”秦玉的态度很坚定,“一辈子太短了,我不能再浪费时间跟他互相折磨。你们这些小年轻还不能体会……” 沈暮丢下一句“我去找秦征”就出去了,她拒绝跟母亲继续这个话题,秦玉现在是不理智的,她被一时而来的惊喜冲昏了脑袋。但是秦征是清醒的,她也是清醒的,他们不能让母亲糊里糊涂的嫁给一个混蛋! 沈暮是在黑灯瞎火的石墩上找到秦征的。他蹲在那儿,嘴里叼着烟,歪着脑袋一边吸烟一边玩手机,眉头微皱,伸出舌头舔舔干裂的嘴唇,忽然狠狠的“操”了一声。像极了地痞流氓。 沈暮走过去一脚踹在他身上把他从石墩上踹下来,“烟从哪儿来的?” 秦征捂住口袋,防备的看着她。 沈暮扬眉,伸出手说:“还有没有?给我一根。” 秦征疑惑的从裤兜里掏出一根烟,“你会?” “靠,你以为就你会。”沈暮点了烟,学着秦征刚才的摸样,深深的吸了一口,当那股辛辣的气味呛进呼吸道的时候,她顿时捂住胸口猛咳,鼻子里都是那臭烘烘的味道。 秦征都快笑趴下了,他擦掉眼睛里流出来的液体,捂着肚子说:“姐,你今天怎么了?” “你怎么了我就怎么了。”她把烟丢到地上,还不解气的踩了几脚,“回家吧,估计要下雨了。” “对啊……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没办法。” “肯定有办法。妈妈嫁给他不会幸福的。” “有办法么?”秦征问,他把手机丢给沈暮,“看看这些,姐,他们林家的没一个好东西。” 手机上显示的都是安国地产的信息,沈暮一条一条的翻阅,心也越来越冷——安国地产的董事膝下二子,林冬绪和林远城无一不是新闻里众记者追捧的对象。 秦征说:“其实我以前挺喜欢林冬绪的,觉着他对你挺不错,真不巧他是林远城的亲哥哥,又是林安国的儿子,没办法,我现在又觉得他有点装腔作势了。哎,你不介意吧?” 沈暮表情怪异的盯着他。 “你不是喜欢他么。我这么说,你不介意?” 有这么明显么?沈暮低头淡淡的说:“喜欢是挺喜欢,而且越来越喜欢,就算知道他做了那么多混蛋的事情,我还是喜欢他……” 沈暮叹了口气,转头对秦征说:“我才不介意呢,要不这样,你帮我做掉他吧,最好是五马分尸,凌迟处死,姐姐我以后一定加倍对你好!不过……他也算是你亲哥哥,你下的了手么?可是我也是你亲姐啊,我们俩一起长大,你必须站在我这边,是吧?” “靠,你能不说的这么混乱么!” “有么,林冬绪跟林远城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我是你同母异父的姐姐,但是我跟他们俩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很简单啊。” “怎么没关系?别忘了,咱妈可是要嫁到他们家的,所以,你就是他们名义上的妹妹。” “……”沈暮一愣,啐了一句:“靠,真混乱,咱妈绝对不能嫁!” 说完沈暮又是一愣,林冬绪说——“恐怕你是躲不掉了,何况我也不会给你这个机会”,难道就是这个意思? 沈暮没想到第二天,林安国就亲自上门来接他们一家人出去吃饭。再见到这个男人,沈暮很想从记忆里找出些关于他的蛛丝马迹,然而,除了很小的时候他给自己买过冰激凌之外,她什么印象也没有。 林安国对沈暮笑了笑,那笑容特别慈祥,像一个父亲对自己的孩子那样,疼溺又欣慰,与上回在电视上见到的林安国相比,简直判若两人。他走到她面前,笑着仔细端详,然后回头对秦玉说:“好多年没见,暮暮漂亮的我都快不认识了。” 沈暮勉强对他笑了笑,看在母亲的面子上,她也不好做的太难看。 林安国又环视了一下屋子,表情淡了下去,“秦征不在吧。” 秦玉赶紧说:“在。他在里屋,就等着你来呢。秦征!快出来,你爸爸来了。” 沈暮觉得“爸爸”这个词很刺耳,她长到二十岁,记忆里就没叫过爸爸这俩字,现在她的母亲在她耳边喊“你爸爸来了”,这让她觉得很奇怪,她看了林安国一眼,发现他双目充满期待的望着房门口。 然而房间的门依然紧闭,彷佛没有人在里面一样。 秦玉推了推沈暮:“快去叫你弟弟出来。” 沈暮推开房门,秦征是躺在床上的,他用被子蒙住头,身子蜷着,不知道有没有睡着。 她把他的被子掀开,拍了他两下:“哎,别装死了,你爸爸在外面。” 秦征一下子跳了起来,“靠,你爸爸才在外面呢!” 沈暮愣住了。 秦征顿了顿,清了清嗓子小声说:“对不起。” 沈暮没说什么,没有爸爸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说:“走吧,妈在外边等着呢。” “你什么时候站到他们那边了?” “你傻啊,去了才好把话说清楚。趁这个机会,我们两家好好谈一谈。” 秦征想了想,跳下床套上衣服,精神十足的说:“走,去会会那个老头子!” 随林安国来到饭店的时候,林冬绪和林远城已经等在那儿了。两个人的脸色并不太好,见到他们来,林冬绪站起来对秦玉点头示意,而林远城,从头至尾坐在那儿谁都不理。 林安国对对秦玉介绍道:“我两个儿子,林冬绪,林远城。”他又他们说:“这个是秦阿姨,暮沐和秦征就不介绍了,你们都认识。” 秦玉有些惊讶,不禁笑了:“可真是缘分啊,冬绪曾经很照顾我们,远城也是,暮墓生病的那段时间他帮了不少忙。” 林安国也笑了:“看来我们注定要成为一家人啊,以后你们兄妹四个要跟以前一样和睦相处,互相帮助。” “不可能!!”秦征和林远城同时开口。 林安国的脸沉了下来,他看向林远城,目光中有着警示的意味。 秦征这时说:“林先生,我妈不会嫁给你,我和我姐也不喜欢你们跟我们做一家人。我的态度很明确,你跟我们家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话音一落,刚才林安国特意营造的温馨气氛一瞬间消失殆尽,冰冷到了极点。 片刻,林冬绪忽然开口:“先点菜吧,我看大家都有点饿了。” 林安国摆摆手,脸色极差,他问:“秦征,远城,你们都不同意是不是?” 这两个人不说话。 他又问沈暮:“暮暮你呢?” 沈暮此时的身份很尴尬,可以说,比起他们,她算是个局外人,但是既然问到她的意见了,为了秦征,她怎么也要表态,“我不希望我妈嫁给你。” 林安国抽气,看向林冬绪。 林冬绪手里拨弄着杯子,淡淡的笑了:“我跟远城昨天才知道你要跟秦阿姨结婚,非常仓促,而且这不是一顿饭就能说清楚的事情,如果您一定要问我的意见,我只能说,我不赞同。不过我知道我们再怎么反对也没有什么用处,因为您根本不会考虑,这个婚,您是结定了。” 林安国闻言叹了口气又笑起来:“冬绪啊,还是你最了解我。这次主要是让你们几个认识认识,不是问你们的意见。婚礼定在下个礼拜,届时你们必须都参加。” 林安国收起他慈睦的表象,用他在商场上贯有的雷厉风行,告示他们,他做的决定,没有人能反对。 秦征冷笑:“行啊,我倒要看看,那天你是不是能把我绑架过去!” “秦征,你别这样……他好歹是你爸爸。”秦玉抓住他的手,左右为难。 “爸爸个毛!没尽责过一天就敢堂而皇之的说他是我爸爸?我不承认!我们受苦受难的时候他在哪儿?现在忽然蹦出来,就说我们是一家人,他妈的谁跟他一家人?少恶心我!”秦征很激动,手肘碰到了茶杯,“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碎成一片。 秦玉解释:“不是的,不是的,你爸爸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他要是知道……” “我要是知道,就绝对不会把你们放在外面这么久!”林安国说。 林远城冷笑一声:“那我妈呢?按秦征的年纪算,有他的时候,我妈好像还没死吧?顾得上大的就顾不上小的,顾得上小的就顾不上大的,可惜啊,爸你两个都没顾上。一个死了,一个失踪,可真是……” “啪”的一声,林远城的脸颊上挨了林安国重重一巴掌,立即红了起来。 沈暮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暴戾的林远城,他倏地站起来,疯了一般的一把掀掉桌上的所有餐具,噼里啪啦一阵刺耳的声响,他踹开大门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 秦征似乎心情变好了些,掸了掸身上被溅到的玻璃碎渣,淡淡说:“你先搞定你儿子吧,他好像比我还激动。” 说完他丢下秦玉和沈暮,起身就走。秦玉已是泪流满面,追着秦征出去了。 而林安国,他眉头深锁着一动不动的坐了很久,久到沈暮坐不住,她准备起身的时候,林安国忽然站起来说:“冬绪,帮我把暮暮送回家。” 林安国离开以后,整个包厢只剩下沈暮和林冬绪两个人。 沈暮拿了包,无视林冬绪的存在。起身就要走。 林冬绪一个箭步走上前按住大门,他挡在她面前,低着头看着她,声音温柔极了:“先别走,我有话跟你说。” 沈暮抬头,对上他极尽温煦的目光,心神一荡,便没了动作,怔怔的看着他。 看她发傻的样子,林冬绪笑了,“有件事情我要跟你澄清一下,伯母跟我爸的事情,我和远城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大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们就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所以你不要总以为是我算计你,还用那种不屑和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沈暮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否则昨天晚上在便利店遇到他们俩的时候,林远城就该烦躁的发火了。他这臭脾气倒和秦征有几分相似,真不愧是亲兄弟。 “还有,婚礼那天你和秦征最好还是去,老头子的手段不是你们能想象的。”林冬绪说。 “有你这么说自己爸爸的么。” “我这是了解他。” “跟我说也没用,这件事情我管不着。”沈暮说,虽然一个是她妈妈,一个是她弟弟,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她反倒是局外人。她不赞同的原因除了觉得秦征委屈,还有就是一旦秦玉嫁过去,那么她算什么呢?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她只是个多余的。 林冬绪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那接下来说说我们的事情。” “什么……事情?”沈暮不解,他们还能有什么事情?他们早就不相干了好不好。看林冬绪那欲语含笑的模样,沈暮觉得事有不妙。 沈暮一脸防备,惹得林冬绪想笑又不能笑,他轻咳一声,说:“下个月初,电视台有个晚宴,我还缺个女伴,跟我一起吧。” “为什么是我?我不要去。” 林冬绪扬眉,缓缓说:“不去?听说很多上层都会参加,包括你喜欢的主播、制作人,都会悉数到场。如果你有兴趣呢,我可以为你引荐,电视台这边还比较缺实习生……不用毕业生,在读的偶尔能去做一下场务就行。既然你不想去,我就不勉强……” “我去我去!”沈暮喊道,狗腿的笑了笑,“那就麻烦林老师了哈。” 林冬绪摸了摸额角,抿唇微笑,说:“不麻烦,反正都是一家人了。” 沈暮深深吸了口气,硬是把“谁跟你一家人”这句话憋了回去,小声说:“我怎么好像没看出来老师你反对你爸跟我妈结婚……” “我为什么要反对,他娶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暮纳闷了,“那你刚才明明就是不赞同的啊。” “是啊。”林冬绪只是笑,笑得意味深长,这让沈暮更加纳闷了,她根本看不透这个男人啊。林冬绪拍拍她的脑袋,“不跟我拌嘴的时候还挺可爱。走吧,送你回家。” 于是,沈暮的脸蛋华丽丽的绯红了一片。 至于林冬绪为什么明明不反对,却在林安国问起的时候说不赞同呢?因为沈暮肯定不赞同,所以他也就不赞同。若是没有顺着沈暮的意思,这丫头恐怕又得仇视他了。况且他说什么多不能改变林安国的决定,那当然是讨好心上人比较重要。 - 大家都没想到,林安国对于婚礼的安排速度十分惊人,没几天,请柬就发了出去,就连林冬绪来往密切的展鹏都收到了这位地产大亨的请柬,可真是沾了林冬绪的光。 展鹏一收到请柬,那边马倩倩就知道了。当她拿着烫金的卡片时,手抖了抖,因为上班写的新娘,分明就是沈暮母亲的名字,而旁边特地印有一行小字——子女:林冬绪、林远城、沈暮、秦征。看到这里,马倩倩就完全相信这洒狗血的事实了——沈暮的妈要跟林冬绪的爸结婚了! 受到惊吓之后她还不忘一个电话把沈暮叫出来好好问一问。 “你想知道什么?你不是都知道了么。”沈暮跟马倩倩坐在冷气十足的甜品屋里,一个兴致冲冲,一个病态蔫蔫。 马倩倩说:“我就想知道你妈跟林安国是怎么搞上的!哇塞,你说说,他那么有钱,干嘛不娶个年轻漂亮的?” 沈暮直直的盯着她,马倩倩立刻干笑了两声:“呃……我不是说你妈不好看,不年轻,你懂的,对比起来……呵呵呵呵。” “年轻漂亮有毛用啊,我妈多牛,我妈有林安国的亲生骨肉,还拥有林安国至死不渝的爱情,林安国不娶她就该遭天谴了……”沈暮调侃的说。 马倩倩一口水喷出来,“你……你说秦征是林安国的私生子?” 沈暮点头。 “那林安国为什么不早点跟你妈结婚,要等到现在呢?” 沈暮说:“据说是这样的。当你我妈被我爸抛弃之后,作为我爸唯一的兄弟,林安国先生就担负起了照顾朋友妻的责任。其实吧我觉得他没那么伟大,纯粹就是看上我妈了,刚好我爸跟一富婆私奔,他就趁着女人最脆弱的时候乘虚而入。” “嘶,他不是有老婆的么,这么算来,那个时候林冬绪和林远城都出生了啊,俩儿子还不够,他还要到外边找别的女人?” “这个属于他的家庭问题,我就不得而知了。从我妈那儿我只知道,他们俩后来渐渐有感情了,爱上了,就像在一起了啊。林安国就要跟老婆离婚,听说他老婆是个千金小姐,除了家里有钱什么都不好。脾气差还很刻薄,也不会照顾孩子。所以一听到离婚俩字,人就激动了,死都不离,想法设法的把我妈跟林安国拆散了。后来俩人就分开了呗,分开之后我妈就发现她怀孕了,舍不得孩子,又怕别人说闲话,她就搬了个地方把秦征生下来了。估计就是搬了家换了地址,林安国他老婆又从中做了手脚,导致林安国找不到我妈。” 马倩倩缓缓点头,“那这次有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家那片不是要拆迁么,政府把地皮卖给安国地产了。我家是钉子户,估计是他们公司内部开会的时候把钉子户的资料给林安国看了,他一看到我妈的信息,当晚就找来了。然后俩人执手相看泪眼,把话说清楚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俩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 马倩倩啧啧称道:“真够狗血的。” 沈暮耸肩,谁说不是呢。 与马倩倩道别之后,沈暮徒步到车站的时候,面前忽然停下一辆轿车挡住了沈暮的去路。 车上下来位职业装扮的女人,对沈暮点头微笑,走过来说:“林董特意让我来接沈小姐回老宅。” “什么老宅?请你让开,我要回家。” “小姐您的家已经在上午的时候被清空了,这回估计已经拆掉了。夫人也在老宅,她正等着您呢。”女人笑的很得体,微微欠身,示意沈暮上车。 沈暮心里一阵燥热,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说没就没了,秦玉有没有问过她?她忍着怒气坐上车,车里的空调很足,缓解了她因为心火导致的郁结情绪。 女人坐在副驾驶,背脊很直,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沈暮声音不大的说了一句:“我弟弟呢?” 女人立即回头说:“小少爷由林董的私人助理去接了,请您放心。” 车子很快驶入环湖的高档住宅区,一幢一幢三层楼的华丽别墅排列开来,没一条道路不超过三家住户。别墅前是绿草油油的大院子,一直环绕这整栋别墅,每家住户都配有一个私人泳池,阳光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闪闪,映衬着别墅更加金碧辉煌。 沈暮一下车,就看到林安国和秦玉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秦玉正弯着身子浇花,林安国伸出手臂替她捋了捋的掉下来的发丝,一副情意绵绵、伉俪情深的样子。 沈暮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笑的这样幸福过,她忽然觉得,母亲嫁给林安国,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情。 “妈。”沈暮轻声叫了一句。 秦玉冲她招招手,“来,带你看看你的房间,还缺什么就跟家里的佣人说。” “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 秦玉一顿,刚才美满的笑容蓦然消失殆尽,“你不住这儿住哪儿?妈在这儿你还要去哪儿?” “我住校。” “周末呢?周末总要回家吧?难道你都不要妈了么?”秦玉声泪俱下。 沈暮在心里打算盘,反正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是每次都回家,住就住吧,就当住个临时的酒店。她哄着母亲:“我住就是了,您别哭啊。房间在哪儿?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暮一进屋,看见她的下人们都微微欠身叫道:“小姐好。” 她勉强对他们笑了笑,浑身都不自在。她的房间在三楼,踏着软绵绵的地毯上楼,绕过旋转楼梯,来到三楼第二间房,她对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百合花香。她走进去,房间很梦幻,公主床,粉色的帘子,白色的梳妆台,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盆栽。此刻她觉得很不真实,这与她从小生长的环境大相径庭,一夜之间,她居然就成了B城首富家的继女。 “汪汪——”忽然一声小狗的叫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循声望去,阳台上一直棕色卷毛泰迪狗摇着尾巴跑过来,它停在沈暮的脚边,哈巴哈巴的蹦蹦跳跳,抱住她的小腿。 沈暮心底一软,喜欢极了。她把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用钢笔写的字体她很熟悉,写着——我是美少女沈暮暮同学的宠物。 沈暮扑哧一声笑起来,摸了摸小狗的毛茸茸的脑袋,捏着它的鼻子说:“小家伙,既然他把你送给我,你就是我的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绪绪?不好不好,听起来像嘘嘘。叫……就叫咚咚吧!” 晚饭的时候,饭桌上除了秦征和林远城,大家都在。比起沈暮以前在家里吃饭时候的欢声笑语,这里的显然压抑许多,没有人说话,好像也没有人敢说话。 林安国会时不时的给秦玉夹菜,帮她舀汤,给她递纸巾,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沈暮一声不吭的对付眼前的饭菜,偶尔看一看坐在他对面的林冬绪。她一想到林冬绪这样时常严肃的人也会写出“我是沈暮暮同学的宠物”这种句子,就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真笑出来了。 林冬绪抬眼,微微皱眉,表情有点不在,低声说:“你笑什么?” 沈暮微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的大声说:“谢谢老师送我的宠物,很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咚咚。” 话音一落,林冬绪的脸色就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你敢,给它换个名字。” 沈暮调皮的吐了吐舌,“才不!” 老宅难得在饭点的时候有人说话,此刻餐厅里的显得很热闹。林安国笑起来,“暮暮啊,在家里就不用叫冬绪老师了,他是长子,你是幼女,就叫他哥哥吧。” 林冬绪脸色缓和,笑着附和:“叫一声来听听。” 沈暮的脸颊染上一层淡红,扭开脸,装作听不到。林冬绪不放过她,故意说:“不叫是吧,改明儿我再养一只宠物猪,名字就叫小木头。” 沈暮倏地抬头狠狠的瞪着他,“你敢!” 林冬绪笑意染上眉梢,靠着椅子无声笑起来,那笑容绚丽夺目,耀眼的让沈暮不敢再看,她红着脸,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嗔道:“不带这样的……” 他深似清潭的双眸温柔的锁住她,仅仅只看她,也只看得到她。 秦玉和林安国的婚礼定在八月底,一直到婚礼那一天,秦征和林远城都没有出现过。沈暮曾经找过他,但是始终没有结果。 秦玉自从过上阔太太的生活,精神气色都好了不少,但沈暮还是时常能看到她清晨起床的时候眼睛下浮着青灰色。沈暮一直以为大概是秦玉平日里准备婚礼事宜太过操劳,所以才会这样,但是某一日半夜沈暮起床喝水的时候看见秦玉在客厅一遍一遍的打电话,沉寂的夜里,听筒里机械的女声显得尤为清楚——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多少次沈暮给秦征打电话的时候,听筒里也是这样的提示语。想到这里,沈暮再去看秦玉,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嘴里喃喃着:“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们……” 想到秦征,沈暮也不由得想起林远城,这个家伙很秦征一样,脾气差,做事冲动并且容易走极端。沈暮也挺担心他的,所以有时候会问一问林冬绪,问他有没有找到林远城。 每次林冬绪都会用一副高深莫测的姿态看着她,问:“很担心?” 沈暮如实点点头。 然后林冬绪就不理人了,脸色差的跟便秘似的,拍拍屁股走人。只有一次,沈暮问他的时候他说:“过几天他自然就会回来。” 好吧,暂且相信他的话。 沈暮听林安国说,林冬绪是不常回家住的,他自己在外边有一处公寓,当然,这个沈暮知道,她还去过不止一次,甚至在那儿见到了林冬绪的前女友。但是以沈暮的观察,林安国可能不太了解林冬绪,从她搬进别墅的那天起,沈暮几乎每天都能见着林冬绪回家。 林冬绪的房间在二楼,沈暮的在三楼。 沈暮经常能够在饭点下楼的时候,在二楼楼梯口碰到他,然后两个人便会一同下楼。在林安国眼里,这对名义上的兄妹相处甚好,甚至超过了他的预期,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他常让沈暮叫林冬绪哥哥,沈暮不但不叫哥哥,到最后连老师也不叫了,直接用“喂”或者“哎”来称呼林冬绪。 不过当事人都不介意,那他这个当爸爸的还能再说什么呢。 - 沈暮换好了火红色的露肩礼服,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皙的肩头在纯正红色的衬托下更加晶莹剔透,皮肤光滑细腻;腰枝盈盈一握,白嫩的双腿修长笔直。她用力扯了扯过于性感的礼服,不得不说,她很不适应这样的装扮。 她刚刚踩上高跟鞋,房间的门就被敲响了。 走过去打开门来,林冬绪正双手捧着一个丝绸的盒子站在门口。看见她穿成这样出现的时候,他足足怔了好几秒才把盒子递给她,说:“客人来了很多,带好项链就下去吧。” 沈暮看着盒子迟疑了一下,林冬绪又说:“我爸给你准备的。” “哦。”沈暮接过盒子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沈暮带上项链,心情有点复杂。 她曾经警告过林冬绪不要再来招惹她,也发过誓说不要再理他。可是每当林冬绪变着法子招惹她的时候,她就会把发的誓当做耳旁风,屡教不改。项链一看就不是林安国准备的,他假装代送,那她就顺意接受好了,这样的默契在这几天里不止一次。 比如,天气稍有变凉,晚上沈暮愁思着要不要换床被子的时候,林冬绪就抱着被子敲响她的门,一边说“我爸让我送来的”一边把被子塞给她,没等她说话他就已经转身走了。 再比如,沈暮的房间里莫名其妙多了很多秋季新款、香水、化妆品、保养品……她咚咚的跑下楼找秦玉问清楚,却发现整栋别墅里除了佣人就只有林冬绪一个人,他问她怎么了,她呆呆的指着楼上:“我房间里多了很多东西……” 林冬绪点点头,淡淡的说:“哦,都是我爸给你准备的。” 是不是林安国准备的她当然清楚,她不拆穿林冬绪的谎言就是要看看他什么意思,要继续道何时。 婚礼的形式很随意,虽然不算盛大,但却很隆重。 偌大的花园里,专业的乐队奏起华丽的圆舞曲,五彩绚丽的霓虹灯布满整个花园,随着音乐闪闪烁烁,如同一个梦幻王国。到场的客人着装正式,男人西装革履,女人衣香鬓影,自助式的顶级食物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与女人们各式各样浓郁的香水味混合成一片。 沈暮下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隆重的结婚Party,与众不同,别出心裁。所有人都看得出林安国对秦玉很重视,因此,他们对于这个新晋的林夫人相当客气。秦玉好像天生就属于上流社会,她应酬于这些人当中,一点儿也不突兀,反倒得心应手。沈暮有点讶异,这样的秦玉她第一次见到。 林安国冲她招手,沈暮小心翼翼的踩着高跟鞋走过去,他向宾客们介绍,这是他的女儿,这个家的一份子,昭示着她未来的身份高贵。 沈暮认识人不多,比如展鹏、马倩倩,比如秦征的同学,齐欢颜,再比如有点眼熟的周斐然。仅仅是跟宾客打招呼,就已经花掉了半个多小时。 这个时候管家兴冲冲的跑过来伏在林安国耳边说:“小少爷回来了。” 沈暮在一边听得一清二楚,兀得,这么些天忐忑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没一会儿秦征便一身笔挺的西装,身姿挺拔的出现在她的视线里了。 这是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看起来虽然还稍显稚嫩,但他的风姿却绝不亚于在场的每一位男士。比起往日,今日的秦征沉稳了稍许,他嘴角勾勒着浅笑,但是姿态却是目中无人的。 林安国上前一步截住他,秦征不着痕迹的躲了过去,直步来到乐队边的话筒前,他拿起话筒,扫视在场的所有人,最终目光落定在林安国的身上。沈暮从他的目光中读出了危险的情绪,不由的紧张起来。 “各位,在你们虚心假意的庆祝这两位结婚之前,请容我先跟我妈的准丈夫说几句话。”秦征拿出从容不迫的气魄,俯瞰所有人。顿时,花园里静谧无声,就连欢快的音乐声也戛然而止。 秦征微微一笑:“很好。林先生,我首先鄙视一下你卑劣的下三滥手段,你用我兄弟家人的安危逼我参加你的婚礼,甚至是当你的儿子,就凭这一点,你就不配当我爸爸。好了,我现在来了,那么麻烦你放过他们。” 此话一出,林安国脸色一变,沉下脸来看着他。 秦征接着说:“你要跟我妈结婚,要我叫你一声爸,行,可以啊,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林安国顺着他的话问。 秦征收起笑容,说:“听说你的公司很大,你很有钱是不是?什么什么B城首富……哦,当然,这跟我没关系。我的条件很简单,把你两个儿子名下的股份全部转到我的名下,并且与他们脱离父子关系……” “你白日做梦!”忽然,别墅门口,赫然出现的林远城打断他。 众人齐刷刷的向门口看过去,顿时流言声四起。 林远城穿着一身黑色丧服,胸前别了一朵白花,手捧着他母亲的遗像,阴沉着脸从门口一步一步走进来。 此时,林安国的脸色刷的一白,垂在身侧手因为极度气愤而有些发抖。秦玉赶紧过去扶稳他,红了双眼对秦征喊:“秦征!快下来!什么话我们明天再说!” 秦征冷笑了一下,慢条斯理的从西装的内侧口袋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在眼前晃了晃:“妈,你要是帮着你旁边这个禽兽,你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儿子!”他说完,收起笑,蓦地举起匕首,将尖端对着自己。 秦玉下一秒就瘫倒在地,嘶声裂肺的哭喊着:“孩子,都是妈的错,你别做傻事啊,千万别……” 可是不管秦玉怎么叫怎么喊,秦征就是不为所动,他对林安国扬了扬眉:“怎么样?想清楚了没有?” 林安国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点了点头,痛苦的闭了闭眼说:“好,我答应你,你先把刀放下。” “口说无凭,把你的律师叫来,现场给我一份证明,你要签字,你的两个儿子也要签字。”秦征说。 沈暮抱着母亲,她总算明白了,秦征根本就没打算让他们俩结婚,他的目的很纯粹,他就是来砸场子的。他成功了,秦玉的哭声,林安国过的无能为力,宾客兴致勃勃的看笑话,还有林远城怒红的双目。 忽然——“啪”的一声,林远城捧着的遗像被他扔到地上,他像一头暴怒的狮子,狠狠的冲向秦征,速度快得惊人。当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打了起来,锋利的匕首在两人之间乱舞,相当惊人。 乐队的人吓得抱头蹿走,花园里的宾客惊声尖叫着相互推挤着往外跑,深怕一不留神就被打斗的两个人伤到。一时间花园里乱作一团,桌椅轰隆倒地,杯碗噼里啪啦的掉在地上,碎成渣,蹦的老远。 秦玉疯狂的叫喊起来,她突然推开沈暮,爬起来往人潮中穿去,企图阻止秦征。 沈暮一惊,跟上去一把拽住秦玉,用力把她推到安全的地方。然后沈暮就逆着人群冲到秦征和林远城跟前,伸手去拉这两个人。 秦玉望着那三个人顿时呆住了,张了张口发现连叫都叫不出来,几近绝望的恐惧蔓延着。耳边是嘈杂的人声,眼前是混乱的人影。她已经哭不出来了,挣扎着艰难朝他们挤过去。宾客越来越少,花园越来越安静。 赤红了眼的秦征和林远城谁也没注意过来拉架的是沈暮,他们越演越烈,着了魔般的扭打着。 就在此刻,忽然几滴温热的液体溅在他们的脸上,脖子上,手心里,望着对方身上被溅到的鲜血,两个人皆是一愣,不知是谁先放的手,那沾了血的匕首“啪”滑落在地上。 一秒之间,他们闻到那铁锈般腥甜的鲜血味道,令人阵阵发寒。紧随着不远处秦玉的尖叫,一个黑影冲了过来,抱住他们旁边微微发抖的沈暮。 林冬绪一把抱起沈暮,快步往别墅外跑:“让开!”他原本沉稳浑厚的嗓音顷刻间变得沙哑和绝望。 鲜红的血液顺着沈暮的手腕潺潺往外溢出,滴落在草地上,很快就染红了一大片。鲜血染湿了她火红的礼服,却丝毫都看不出来。 沈暮望着林冬绪湿润的双眼,轻轻的说:“我没事。” 林冬绪紧抿着唇不说话,很快把她抱进车里,徒手将身上的衬衫撕成布条勒住沈暮的手臂,指尖的动作已经不自觉的颤抖起来,他说了一句“不要睡”就猛的一脚踩上油门,车子便飞驰了出去。 沈暮的身体越来越凉,意识越来越薄弱。当林冬绪把车停在医院门口的时候,她虚弱的仿佛只剩下一口气了。 没想到林远城也紧随其后。他看着林冬绪怀里半阖着眼睛的沈暮,恨不得将自己碎尸万段,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只剩下刀剜似的疼。 他们一路狂奔喊医生,沈暮却用尽全身唯一一丝力气扯了扯林冬绪。 他低头看她,只听她气若游丝的说:“我能不能听你说一次……其实我一直喜欢你……” 没有半分迟疑的,林冬绪吻住她的额头,哽咽着说:“我爱你。” 沈暮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窗外是暗蓝色的天空,晚霞染红了半边天,浅白的月牙挂在天际,一片安逸宁静。 沈暮缓缓睁开眼睛,她从梦中醒来,脑子里的画面停留在她拉着他的衣襟说:“我能不能听你说一次……其实我一直喜欢你……” “醒了?感觉怎么样?”有人在她旁边问道。 沈暮意识渐渐清晰,看过去,原来是林远城。她又巡视了一下病房,除了林远城没有其他人了。 “在找我哥么?他走了有一会儿了。”林远城低声说,“公司有点事情,我爸叫他回去的。” “哦。”干涩的嗓子里发出嘶哑的声音,听不出情绪来。 林远城又说:“你妈陪了你一夜,刚刚才走。” 沈暮舔了舔干裂的唇,微微点头。 “很渴吧。”林远城把病床摇起来,让她靠着,喂她喝水。 沈暮一口一口的慢慢喝,林冬绪不在她虽然有点失望,但是更多的却是庆幸。其实她不确定那时候林冬绪有没有听见她说的那句话,她说到“喜欢你”三个字的时候意识已经模糊了,又因为有点害羞,所以声音极轻。话一说完她就完全没了意识,就算林冬绪听见了,她也不知道他当时的反应。 林远城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看她怔忡的模样他心里很狠一紧。他猜,她可能在想林冬绪。 在沈暮刚被送进去抢救的时候,秦玉他们还没赶过来。他就问:“哥,你是不是真心喜欢她的?” 他期待着林冬绪否认的说只是在情况紧急之下顺了沈暮的愿望,然而他却听见林冬绪毫不犹豫的说:“是。” “为什么我要跟沈暮表白的时候你不说?”他有些激动,“你该不是想把她让给我吧?” 林冬绪没有看向他,而是紧紧盯着抢救室的门,声音很平静的说:“是。” 他没了声,暴躁的在走廊里走来走去,最后他回到林冬绪面前,一字一顿的说:“我不要你让!我要跟你公平竞争!” 林冬绪依旧没有看他,只是淡淡的说:“好。反正我也反悔了。” 他知道,这场角逐赛中,他已经输了开始。沈暮喜欢的是他哥哥,不是他。 后来没过多久,秦玉、林安国就赶到了,等到沈暮被推出抢救室的时候也没见到秦征来。 过了会儿他拿水瓶出去打热水的时候,才发现了站在走廊角落里的秦征,原来他一直都在。秦征靠着墙站,眼睛是红的,闷着头不说话,像一个做错坏事非常自责的小孩子。 他在离秦征三步远的地方说了句“你姐姐她没事”便去打水了。 他的懊悔不亚于秦征,比起秦征,他错的更多。他是一个成年人,做了这样幼稚的事情,还差点误杀了沈暮,想起沈暮那时候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模样他就浑身冰冷,后怕无比。 他还记得秦玉哭的很伤心,她谁也没怪,就是在沈暮床边狠狠的抽自己耳光,说:“这孩子跟着我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她小时候我我动过丢弃她的念头,她什么都知道,但是从来没怪过我。从小就懂事,什么好东西都给我跟秦征留着,自己受了苦受了欺负回家从来不说,我看她半夜里偷偷起来缝补被人家撕烂的衣服,一边缝一边掉眼泪,一点声都不出。都是我的错啊,不能再让她受苦了……都是我的错!” 秦玉哭的撕心裂肺,林安国在一边安慰她:“以后我会对她好,她就是我的亲女儿。” 他们都陪了一夜,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公司出了事,因为婚礼上这事儿闹得挺大,林安国一时疏忽没有压住消息,让安国地产的几大股东知道了,媒体报道的添油加醋,闹的安国地产人心惶惶,股市开始动荡,几个股东深怕江山易主,要求退股。事情压不下去,林安国就让林冬绪处理去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哥哥能安顿好沈暮,能帮爸爸处理公司的事情,可是他除了添乱,什么都不会做。 想到这里,他整个心肺都在疼,他这个样子,沈暮怎么会喜欢他呢? - 沈暮抬手碰了碰发呆的林远城,说:“秦征呢?” 他回神,说:“他在外面,等着,我帮你叫他进来。” 秦征穿的还是婚礼上的那套衣服,衣服皱巴巴的,白色衬衣上那属于沈暮血已经变成了深褐色,却依旧触目惊心,他的脸色很难看,几十个小时没有休息,下巴上长出了浅浅的胡渣,倒有几分颓废的帅气。 秦征进了病房之后,目光一直看向别处,他不敢看沈暮,更不敢看她受伤的手。 沈暮看了他一眼,他布满血丝并且红肿着的眼睛让她心疼,“你看到了,我现在很好,没什么问题,你快回家睡觉吧。” 秦征不说话,只是轻轻摇头。 “不回去你还想干什么?” 秦征终于开口:“我想陪你一会儿。” “不用你陪,快回去。” 秦征沉默了一会儿,以为她生气了,他慢慢抬起眼睛看向沈暮受伤的手,她的手腕上裹着厚厚的纱布,搭在床边,一动也不能动,秦征倏地红了眼睛,哽咽了:“姐,对不起……” 沈暮听着鼻子一酸,眼泪就出来了,“你过来。” 秦征听话的走到她床边,沈暮抬起未受伤的手握住了秦征的手,“要不是我受伤,那么后果肯定不堪设想,不是你死就是远城死。你看到我受伤很担心很难过是不是?将心比心,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妈妈就不要活了,我也不要活了。下回做事情不要冲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跟我商量商量,你又不是一个人……” 秦征跪在床边,抱住沈暮的腰身,抑制不住的闷声哭了出来。他的情绪太复杂,委屈、难过、害怕、后悔、恐慌,万一姐姐死了怎么办? 他混乱不堪的身世比起姐姐的性命,微不足道的都可以直接忽视了。他无法想象从小保护他疼爱他的姐姐忽然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甚至还是他杀死的。他守在病房外的这几十个小时里,每次想到这里,自责难过的快要崩溃。 沈暮让秦征陪了她两个小时就勒令他回去休息了,她还记得秦征明天开学,比起同龄人,他承受的痛苦与变故太多,最好能快一些回到校园环境里,让他忘记这些不快乐。 - 沈暮在医院呆了两天就回家了。别墅里的佣人每天给她做很多补食,沈暮吃的都快吐了。没过几天她也开学了,可是林安国和秦玉不准许她回学校,自作主张的帮她请了一个月假,让她在家里好好修养。 这么些天里,宿舍的姐妹们来看过她,表姐关越打电话慰问过她,沈家奶奶每天一个电话要求听她的声音,顺便把秦玉和林安国骂上一遍。秦征、林远城更是每天陪着她,两个人在沈暮的调.教下,总算是和睦了一些。 每天包围在沈暮身边的人这么多,唯独没有林冬绪。听林安国说,他这阵子非常忙碌,一有空他就会回家,可是他每次回家的时间都不太好,不是午后沈暮在睡午觉,就是大半夜的全家都休息了。所以就算林冬绪回来过,沈暮也从没见过他。 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沈暮在半夜的时候总能感觉到有人在她的床边,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她的脸颊,她的手腕,温热的气息萦绕在她耳边,她能感受到他拉着她的手,吻遍了她脸上的每一处,额头、眼睑、鼻子、脸颊,还有唇,轻轻的触碰,一下一下的安抚着她。有时候他还会隔着被子躺在她身边抱住她,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上,一只手绕过她的后背,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好像还跟她说话来着。她意识渐渐清晰,闻到林冬绪身上特有的气息时,忽然惊醒,心脏狂跳,然而睁开眼的时候,房间里除了她的宠物咚咚趴在她床头,没有任何人在。 春.梦了无痕,她可能太想念了他了吧。 这一天,非常难得的,林冬绪出现在晚饭的餐桌上。这么新组合的一大家,更是难得的全部到齐一起吃饭。原本清冷的别墅,马上就变得热闹了,佣人们也跟着欢快了。 沈暮恢复的很不错,气色红润,人也长胖了一些,除了受伤的右手不太能使力,其他没什么大问题。 沈暮看了眼林冬绪,他面色略显憔悴,但是精神却很好,看起来心情也相当不错,整顿饭下来,他的唇角始终是微微向上扬起的。 她真不知道他高兴什么。 她低下头扒饭,再抬起头时正好看到林冬绪含笑望着她。她一口饭噎住,忽然想,那天林冬绪应该没有听见她说什么吧?否则不应该是这样啊。以她对他的了解,他要么远离她不理她,要么来找她跟她把话说清楚。 饭后,林冬绪被林安国叫到书房里谈事情,秦玉在厨房切水果。沈暮吃的有点多,打算出去散步。 秦征和林远城不约而同的说:“我陪你去!” 沈暮瞪了秦征一眼:“你给我回房间写作业。” 林远城冲她眨了眨眼:“那我呢?” 沈暮微微一笑:“准许伺候着。” 沈暮把咚咚也带上了,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宅子,林远城让沈暮走在里面,一手牵着咚咚,一手握住沈暮。他做的相当自然,心里却紧张的要死,初秋的傍晚的天气他居然都汗湿的衣服。 沈暮感觉到他手心的温度,烫得吓人,不明所以的歪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试着挣脱了一下,可是林远城死死的握住不放。她说:“哎,你不要趁机揩油。” 林远城嘴硬的说:“就你那几斤几两还有油水?我这不遛狗么,顺便也遛一遛你。” 沈暮伸手就是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拍完才发现用的是受伤的右手,还有点疼。林远城脸色一变,握了握她的右手:“你有没有脑子啊……” 这个时候咚咚忽然叫了起来,活蹦乱跳的挣脱了绳子跑了出去。原来它是瞧见不远处的一只白色的贵宾狗了,摇着尾巴跟那狗玩了起来。 贵宾狗的主人正是齐欢颜,她走过来看着他们握住的手,语气不善的说:“你们俩在干嘛?” “没瞧见啊,散步呗。”林远城挺不喜欢齐欢颜那种犯冲的语气,于是乎态度也很差。 “散步就散步,你牵她手干嘛。” “你管得着么。” 齐欢颜不说话了,这丫头什么脸色都摆在脸上,她很生气,但是又不愿走,不情愿的问了沈暮一句:“你的手怎么样了?” 沈暮笑笑说:“差不多好了。” “哦。”她看了眼林远城,见他一脸不耐烦,心里一难过,眼睛就有点红了。她捏紧了手,才发现手里还拎着个袋子,袋子里的作业本是要还给秦征的,不是第一次借了他的作业抄,她有点不好意思,特意去小区门口买了点水果,打算一并给秦征。反正也碰上沈暮了,她也懒得自己去,于是把袋子递给沈暮,说:“这个是秦征的,你帮我给他吧。” 林远城一把接过来,没好气的说:“这么重,没看见她手不方便么。” 谁都看得出来齐欢颜的眼睛又红了一圈,可她还死要面子的瞪了林远城一眼,然后回头对着那白色贵宾狗喊道:“小橙子,给我死过来!” 小狗一愣,蹭了蹭咚咚,屁颠屁颠的跑回齐欢颜身边跟着她走了。 沈暮扑哧一声笑出来,小橙子……是不是每个女人给宠物起名字的时候都喜欢用自己喜欢的那个人的名字? “有什么好笑的!”林远城莫名其妙。 沈暮一本正经的说:“你看不出来她喜欢你?” “那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林远城反问她。 沈暮被噎住,白了他一眼径自往前走。 天色已经全然暗下,他们在偌大的小区里逛了两圈才回去。进了院子,沈暮忽然问林远城:“婚礼那天我被送到医院的时候你是不是也在?” 林远城点点头。 “那我说的什么你……听见没啊?”沈暮想,倘若他听见了,那么林冬绪也应该听见了。 谁知林远城表情奇怪的说,“没听见!” “哦……”沈暮微微失望,又问:“那,你哥他有没有说什么?” “你怎么不自己问他,我怎么知道!”林远城拧起眉头,喊道。 沈暮被他喊的一愣,凶什么啊,她撇撇嘴没好气的说:“好,我自己去问!” “哎,你走那么快干嘛,喂!”林远城追了上去,一把拉住她,讪笑,“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态度有问题,你别不理人啊。” 沈暮偏头看他,睨着眼睛,下巴微昂,做出一副傲气的模样,但是没坚持几秒,就抿着唇笑了起来,月光之下,她的眼眸晶亮,湿漉漉的,惹得林远城心脏一阵猛烈的悸动。 他忽然伸出手,扶住沈暮的后脑,低头吻住了她的唇。 沈暮呆在那里,感觉他炽热的呼吸喷洒在她的鼻端,她下意识的紧闭着唇,林远城只能在她的唇瓣上吮吸、啃咬。待她反应过来挣扎的时候,黑夜里一个人忽然冷冷的说:“你们在做什么?” 林远城一怔,放开沈暮,林冬绪就坐在他们不远处的藤椅上,由于背光,沈暮看不清林冬绪的表情,只有那一双黑色的瞳仁一瞬不瞬的看着自己,她心一沉,张口要解释,林冬绪就蓦地站了起来,转身往屋子里走。 沈暮抬手擦了擦嘴巴,看着林远城,淡淡的说:“我不怪你,但这是最后一次,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这天之后,沈暮又是好几天没见过林冬绪了。她旁敲侧击的问过林安国他最近忙什么,谁知林安国说,林冬绪最近状态不太好,在公司里总是做错事情,让他回自己的公寓思过去了。 这几天里,林家还发生了一件大事。便是林安国让律师宣布他在安国地产里所有的股份分配情况。 林家在安国地产的股份一共占有71%。林安国拥有51%的股份,长子林冬绪拥有5%,次子林远城拥有15%。沈暮听的心惊,不知道林安国为什么对这两个儿子待遇差别这么明显,就不怕引起家庭纷争么?沈暮一直不明白对于秦玉和林安国的婚姻,林冬绪这么冷淡,现在看来,难道林冬绪跟秦征一样,是个私生子? 林安国除了公布了他的所有财产,还将自己51%的股份重新分配了。其中他分给秦征15%,秦玉6%,就连沈暮他也没忽略,分给她的同样是6%。 沈暮瞠目结舌,她这个与林家毫无半点关系的外人拥有的股份竟然比林家长子的还要多,就算是为了讨好秦玉和秦征,也给的有点多了。 对于股份分配,没有任何人表达不满。林远城没说什么,秦征更是沉默接受。 自从婚礼事件之后,秦征整个人变了比少,他在同龄人中本就算是极懂事的孩子,经过这次,他变得更加沉稳了,时常沉默着,眉眼深沉的想事情。他从不叫林安国爸爸,但至少愿意搭理他了,这让秦玉非常欣慰。 秦征听完了,起身就往屋外走。 秦玉叫住他:“这么晚了你去哪儿啊?” 他说:“隔壁齐欢颜家。” 一大早,沈暮起床的时候,站在阳台看到林冬绪在楼下浇花。她随便洗漱了一下,兴冲冲跑下楼,她觉得吧,对于那晚的事情,她有必要解释一下。 谁知等她下楼的时候,林冬绪又不见了。她在花园里找了一圈,才发现这人蹲在花丛中跟她的咚咚玩耍。 林冬绪不知道在想什么,大大的手掌把咚咚的脑袋往死里揉,小狗嗷呜嗷呜叫唤了两声,不知道是难受还是舒服。沈暮看着就觉得林冬绪揉的是自己的脑袋,她有那么可恨么? 她摸摸头发,说:“你别这样弄它啊,它很难受的。” 林冬绪抬头看是她,于是把咚咚抱起来丢进她怀里,自顾自的往回走。 她跟在他后面,追到他身边,绞尽脑汁不知道怎么开口,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她就问:“你不是说带我去电视台的晚宴么?什么时候啊?” 林冬绪说:“早就结束了。” 沈暮傻掉,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生气了:“哎,你明明说好带我去的!你怎么说话不算数?你耍我呢?” 林冬绪停下来看着她,扯了扯她的右手,“就你这样还指望着去哪儿?” 他居然敢正大光明的歧视受伤人士!“你……” 林冬绪打断她,冷冷笑了一下:“说话不算数的好像是你吧?耍我好像也是你吧?少来恶人先告状,不服气就快点把伤养好,到时候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跟我也没关系。” 沈暮诧异的看着他,她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什么时候耍他了?他是不是白日做梦,怎么睁着眼睛说瞎话哪! 林冬绪绕过她径直往屋里走,根本就是无视她的存在。 沈暮气呼呼跑回房间里,往床上一躺,举起咚咚蹂躏它,“你有病吧!我哪里招惹你了啊!一天到晚就不见人,一见人就摆脸色给人家看,不就是我喜欢你么,凭什么任你羞辱啊!” 说着说着,沈暮越来越觉得委屈,呜呜趴着哭起来。哭完她拿出手机,打电话给表姐关越:“喂,姐,出来见个面吧,我有话跟你讲。” 关越沉默了一会儿,声音很疲惫的说:“暮暮,我这边有点事情,等处理完了再去找你。其实我挺想找个人说说话的。” 沈暮的伤心情绪一下子不见了,她坐起来问:“姐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么?” 关越叹了口气说:“我正在办离婚手续。” “……” “这一周六见吧,有时间吧。” “有的。” 晚上沈暮在房里跟咚咚玩的时候林冬绪居然来找她,她把门开了一条缝,探出个脑袋。 他说:“还没睡?” 沈暮不咸不淡的“恩”了一声。 “周六有时间么?”他又问。 沈暮说:“管你什么事。” 林冬绪淡淡的笑了一下,“本来周六晚上想带你去电视台的晚宴,既然这样……那算了。” 沈暮沉默了一下,不声不响的“砰”的用力关上了门,然后林冬绪就听见她咬牙切齿的隔着门喊道:“谁要去啊!你自己去吧,神经病!” 周六早晨,沈暮早早的就起床了。她洗漱完毕,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下到二楼,来到林冬绪的房门前。她正准备敲门,门忽然就打开了。 她放下正举着的手,对林冬绪笑了笑,“嗨,早上好啊。” “……”林冬绪看着她不说话。 “我待会儿要出去。”她说。 “我知道。” “所以,我想说,电视台的宴会是在晚上对吧,那……那你能不能等我回来再一起去?”这是沈暮翻来覆去想了一个晚上做出的决定,真没必要跟一个上年纪的小气鬼赌气而自毁前程是不是?尽管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很丢脸,但是为了她美好的职业生涯,也由不得已的时候嘛。 林冬绪抿唇笑了笑:“哦,这样啊,但是我并不准备去。” “啊?”沈暮小声说,“可是你昨天不是还说要去的啊。” “出尔反尔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专利。”林冬绪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沈暮仰起脸咧嘴露出可爱的笑脸:“去呗,去吧,老师……” 林冬绪看了看她的右手。 沈暮赶紧抬起右手对他挥了挥,说:“手很好的,一点儿也不疼了,还能使上力气。再说了,我就去转两圈,又不去做苦力。” 实际上,林冬绪今天确实没再打算去了,沈暮不去,那他一个人去也没意思,所以今天他本是另有打算的。 “结束了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林冬绪说。 沈暮露出甜甜的笑容,高兴的喊了句:“谢谢老师!” “晚上到了那儿不准叫我老师。” “那你叫什么?” “自己想。” “……”难不成要叫哥哥?咦,好肉麻。 沈暮来到与关越约好的茶座时,关越正靠着椅子侧头欣赏窗外的景色。远远的望去,她的侧影与窗外水墨般的湖面融为一体,透出淡淡的忧伤。 “姐。”沈暮叫了她一声,但是她没听见。直到沈暮走到她对面坐下,她才回过神。 “你来了啊。我点了你喜欢的太平猴魁。”关越淡淡的笑了一下。 等茶上来了,她们才步入主题。 关越说:“暮暮,听说你家最近也挺忙的,所以我的事情大概就没有人告诉你了,我说了你可能会吃惊吧,但是你千万不要同情我,好像我很惨似的。” 沈暮预感不好,但还是点了点头:“你说吧。” “我跟陈友文离婚,是因为他在外面养了个女人。他犯了男人都爱犯的错误,我并没有很生气,反正我也不爱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说起来还真是可笑。结婚第二个礼拜我就发现他有两个手机,其中一个就是跟那个女人联系用的。我跟他把事情挑明了,那时候就想,给他一次机会吧,所以就只是警告了他,他也说保证跟那女人分手。之后他的表现也都可以,对我特别特别好。可是有时候吧,我宁愿他不要对我好,因为男人一旦做了亏心事,首先就是对自己的妻子存有愧疚之心,然后想尽办法弥补。我留意了几次发现,他果然还跟那女人有来往。他不仁我就不义,我趁他最放松警惕的时候去捉奸。”关越说着,把目光移向沈暮的脸上,她的眼睛里浮现出一丝笑意,轻蔑的笑,然后就是久久的沉默。 “然后呢?”见她不说话,沈暮忍不住问。 “然后?”她哼笑了两声,“沈暮啊,你不会知道我当时有多惊讶,你知道我看到谁了么?他把藏小三的屋子布置的跟童话里的城堡似的,他们做.爱的床竟然还是粉红色,我推开门的时候,被他压在身子下面的你猜是谁?你一定猜不到……那女人……哦不,应该说是女孩才对,那女孩是彤彤,竟然是彤彤……我的妹妹啊,她才多大……居然学人当小三。” 沈暮震惊的捂住嘴,居然是彤彤!怎么会是彤彤?她的脑子里忽然想起关越婚礼上,表妹彤彤看着关越羡慕的目光,甚至失神的说:“有比姐夫还要好的男人么?” 原来如此……原来那个时候情窦初开的彤彤已经爱上关越的丈夫陈友文了! 关越接着说:“彤彤她跪下来抱着我的腿哭的很伤心,她跟我说对不起,跟我忏悔,我说你们不能在一起,谁都能爬上我丈夫的床,就是你不行。她是我妹妹啊,她才十几岁啊?她那么点大什么都不懂!她要被男人骗的!但是她拼命跟我摇头,她跟我说,她怀孕了……” 沈暮下意识的动了动,她换了个姿势,有点听不下去了。她想不到事情竟是这样糟糕,怪不得她生病那段日子,沈家没有一个人来看过她。 真是跟电视剧里演的差不多呢。用她的专业知识,她都可以列出一个劲爆的新闻标题了——丈夫出轨,对象竟是小姨子。 “姐……”沈暮想安慰她,张了张口却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婚也离了,气也撒了,剩下的还有什么呢? “说了别同情我。”关越笑着说,“我好着呢,这样我妈就能意识到她当初替我做主的这门婚事有多么糟糕。她还总是跟小姨炫耀说她女婿怎么怎么好,看吧,到家的女婿飞了,飞到我们最看不起的小姨家去了。呵,他们生孩子也好,等彤彤长大了结婚也好,都是他们的事情。我要重新开始,做我想做的事情。这种久违了的,为自己而活的感觉还真不赖。” - 与关越告别之后,沈暮的心情一直很低落。她坐在路边的石凳上等林冬绪来接她,想着表姐最后跟她说,你若遇上你爱的人,千万不要轻易错过,女人就那么几年青春,要懂得为自己而活。 面前停下一辆宝蓝色的车,林冬绪走下来把她从凳子上拉起来:“别坐石凳上,太凉了。” “……恩。” 林冬绪驱车把她带到一段繁华地带,沈暮趴在车窗上,“你带我去哪儿?” “换衣服做头发,难道你打算就这样去?” 沈暮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针织外套和牛仔裤,心不在焉的低声“哦”了一声。 林冬绪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你今天怎么了?” 沈暮把关越的事情跟他说了,谁知林冬绪不以为然,“你就因为这个心情不好?” “难道还能开心的起来么?你不觉得这件事情对表姐的伤害很大?” “那也是她的事情。” 沈暮很不赞同:“可是她是我的亲人!你怎么可以这么冷血,如果你的亲人出事了你能任之不管?” 林冬绪想了想说:“我为什么要管?他们本就可以自己解决。” 沈暮觉得不可思议,“好吧,你的叔叔伯伯阿姨姑姑你不管,那林远城呢?他是你弟弟,你难道也冷眼旁观?” 林冬绪抿了抿唇:“沈暮,我今天不是来跟你吵架的,你心情不好也不要拿我说事儿。还有,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因为别人的事情而让自己不开心或者受到伤害,我很不喜欢你这样。” 说完,他还有意看了眼沈暮受伤的右手。 她白了他一眼,嘟起嘴不理他,这人的家庭观念怎么这么淡薄?难道因为林安国对他不好,他心里就不平衡了? 林冬绪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拿开,发型都乱了。” 到了美容会所,造型师给沈暮选了一套红色的礼服。结果林冬绪淡淡看了眼,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说:“换一件。” 沈暮想,他可能是想起了婚礼那天惨烈的情景。 “那天谢谢你啊。” “……”林冬绪不明所以的看着她。 “就婚礼那天啊。” 她还好意思说,逼他表白了,现在又跟没事儿人一样装模作样。他林冬绪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这样被人当猴耍,估计林远城背地里要笑死了吧,自信满满的说要公平竞争,结果还是被林远城抢了个先,吻了她。最可恨的是,她居然不知道反抗! 想起这个,林冬绪就一肚子火。 林冬绪冷冷“恩”了一声,并不想在这件事情上多说。 可是沈暮还在继续:“如果那天我说了什么……你不要当真啊,我脑子有点记不清楚……” 林冬绪倏地火大了,“别当真?沈暮,你翅膀硬了是不是?行,我不当真!我说了什么你也别当真!” 沈暮怔住了,眨了眨眼:“你……你说什么?” 林冬绪冷笑一声,进了更衣室换衣服。 沈暮皱眉想了想,那天他果然说什么了?然后她没听到……可是他说什么了嘛,好想知道啊! 她跑到他门外,敲了两下,说:“哎哎,你那天说了什么啊?我真没听见。很重要么?” “……”他不应她。 “你能不能再说一次?我真没听见啊……” 林冬绪手里捏着衣服,指骨咯咯作响,他深吸一口气,无奈的笑起来,没听见是么? “林冬绪!你说不说?” “好话不说第二遍。” “……” 最后,林冬绪给她挑了一件宝蓝色的V领裙子,衬得她的肌肤雪白,锁骨分明。他还特意选了一套首饰,刚好能盖住她右手腕上那道没有完全消退的疤痕。 “我要换一件,我不喜欢这个颜色。”沈暮说。 “为什么。” “跟你的车一样……都是宝蓝色,闷骚,看着就讨厌!” “……”林冬绪牵了她的手就往外头走,走了几步他不解气的偏头看着她说:“换掉也行,那别去了,我们现在就回家。” “……那不换了。” 电视台的晚宴是在B城最豪华的酒店宴会厅举办的。林冬绪带着沈暮进场时,引起喧哗一片。知道林冬绪和辛乐琪分手的人并不多,所以此时,他们看着这两个相偕走来,除了吃惊,还有赞叹——这两个人走在一起看起来竟然相当和谐。 沈暮挽着林冬绪的胳膊,重心稍稍挨在他的身上,林冬绪站的很稳,笑着与人打招呼,介绍身边的沈暮。 别人可能不知道,看他们是极为般配的,但是沈暮自己知道,要不是鞋跟太高她站不稳,才不会跟他站这么近呢。 没一会儿,沈暮就有些支撑不住了,脚疼的厉害。她轻轻扯了扯林冬绪的袖管,抬头看着他,微微嘟起嘴巴,对他使眼色。 林冬绪轻轻叹了口气,低头对她说:“再一会儿我们就上那边坐着,坚持一下。” 这一幕落在不远处的辛乐琪眼中,可算是相当扎眼。她拿出镜子理了理妆容,优雅的朝他们走来。 “好久不见哪,林大制作。”辛乐琪扬起她惯有的完美笑容,伸手与林冬绪握了握。 他微微点头,并不打算与她多言。 可是辛乐琪对沈暮似乎很感兴趣,对她笑了笑,才想起来这女孩她应该见过,貌似就是他们分手的那天。 “不介绍介绍身边的这位美女?”辛乐琪说。 “这位是沈暮。”林冬绪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然后又对沈暮说:“辛乐琪,电视台当红主播。” 沈暮点点头,“久仰大名,辛主播。” 正所谓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沈暮不怎么喜欢她,也看得出来辛乐琪对自己藏有敌意。见辛乐琪还有继续下去的意思,她赶紧说:“冬绪,我们到边上坐一会儿吧,我脚疼。” 沈暮说的是实话,但是却让林冬绪为之一僵,整个心都是舒畅的。这是她第一次这样叫他,他的名字从她的唇齿间吐出,不急不缓,平常的就好像叫过许多次一样。 他笑了笑:“好。” 辛乐琪见了他欣喜的笑容,大约已经猜到些什么了,就是为了这个女孩才跟自己分手的么? 林冬绪端了杯果汁给沈暮,“后悔来了么?” 沈暮揉着脚腕摇摇头:“不后悔,认识了不少电视界的名人呢。” 林冬绪看了眼沈暮红肿的脚,又把目光移开,早知道就给她挑一双矮一些的鞋了,脚后跟都磨破皮了,大概也走不了多少路。 沈暮喝了口果汁,说:“在这里等我,我去上下洗手间。” “我跟你一起。”他站起来。 她伸出食指抵住他的胸口:“坐下。去个厕所有什么好一起的?进的又不是同一间。” 沈暮在洗手间里用事先准备好的创口贴盖住破皮处,又补了补妆。没想到这时候辛乐琪也进来了。 她翩翩而至,站在沈暮旁边洗手。 沈暮合上化妆镜对她礼貌的笑了笑转身就走了,没走几步辛乐琪就跟了上来,一副相当熟稔的样子说:“哟,脚跟破皮了啊。小女孩可能不常穿高跟鞋吧?你得多练练,不然以后冬绪常出席这类宴会,你可得有的吃苦,他女朋友可不是这么好当的。” 沈暮扯了扯唇并不理她。 辛乐琪抱着手臂跟她并排走,继续说:“当年我刚跟他一起的时候,才大学毕业,也经常像你现在这样。他那时候比现在体贴,我记得上洗手间的时候都是他扶着我过来,在门口等着的呢。回去以后还给我按摩,给我揉脚,揉着揉着就……” “我想你搞错了,我并不是他女朋友。”沈暮忽然停住脚,转身看着辛乐琪。 辛乐琪但笑不语,显然不相信。 “麻烦你示威的时候看清楚对象,在我看来你这种行为很滑稽。”沈暮说。 辛乐琪收起笑,扬眉,“所以你不是他女朋友,那么你是……不要跟我说你是他学生,太假了。” 沈暮噎住,她确实是啊。 “我是他……妹妹。”沈暮不知怎么的就说出这个词了,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吃惊,更不要说是辛乐琪了。 “据我所知他没有妹妹。” “你不知道前段时间林安国再婚了么?” 辛乐琪恍然大悟,笑起来,“看不出来他对后妈的女儿挺不错嘛。小姑娘,千万别对你这哥哥动心思,没好下场的。他这人城府太深,不会轻易对人家好,都是有目的的。” 沈暮嗤笑了一声,懒得跟她再说话了,转身就走。 她刚一转身,就看见她身后的林冬绪一脸阴郁的站在那儿。 他脸色不大好,沈暮知道他生气了,但是不知道他气什么,她想了想,可能是辛乐琪的话激怒了他吧。可是对于他不爱的女人,她说了什么何必生气呢?除非还有感情。于是沈暮也不高兴了。 她一瘸一拐的漠然从他身边走过。他一把抓住她,“看不见我么?” “看不见。” 他顿了几秒,动了动唇,想没说什么却没说,抓住她的手掌滑到她的腰际,她动了动了被挣脱掉,只能由着他黑着脸扶着往宴会厅走。 之后的整场晚宴,林冬绪就把她丢在休息区让她一个人呆着,他却自己跑去跟别人喝酒聊天,有说有笑。 沈暮捧着盘子不顾形象大吃大喝,两只眼睛滴溜溜的在宴会厅里寻找林冬绪的身影。她在某个角落里找到了他,看他一杯酒接着一杯酒往下灌,不禁皱起了眉头。 她丢掉盘子站起来往他那儿走,却被一个已经喝醉的男人拦住,那人拽着她不放,嘴里讳言秽语不知道说些什么,他扼住的地方刚好是沈暮受伤的右手腕,手腕上的带有花纹的镯子深深嵌进皮肤里,她疼的有些脸色发白了。 沈暮不知道林冬绪是什么时候过来的,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眼神看了那人一眼,结果那男人抖了一下就灰溜溜的走开了。 林冬绪转过头来只跟她说了一句:“回去了。” 沈暮闻到他身上浓重的烟酒味,他的脸色有点白,但是样子还算正常,步伐也稳健,应该没有喝醉。谁知一上了出租车,他就闭上眼睛斜靠着,头搁在椅背上,抿着唇,眉头微蹙,看起来不怎么舒服。 沈暮把手覆在他的额头上,看他发烧了没。他一怔,抓住她的手往边上让了让。 恰好司机问:“小姐,你们去哪儿?” 沈暮想也没想就报上了别墅的地址,谁知林冬绪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声音微微沙哑:“掉头,去松山湖花园。” 那里是林冬绪的私人住处。沈暮的手还被他握着,她抽出来,推了一下他:“那我呢?我要回家。” 林冬绪将眼睛张开一条缝隙,“上我那儿睡一晚上有问题么?” “可是……” “妹妹住哥哥家你还可是什么?”林冬绪不耐烦的说。 下了车,林冬绪的醉态浮现,站都站不稳。沈暮忍着脚踝的疼痛坚持将他扶回家。 一进家门他就瘫倒在床上,沈暮从卫生间把毛巾汤热了帮他擦脸,林冬绪咕哝的两句躲开她的手。沈暮趁他喝醉了脑子不清不楚,狠狠的拍了下他的脑袋:“喂,你听话点好不好!擦完脸再睡啊,脏死了!” 林冬绪倏地睁开眼睛,喃喃念道:“你说谁脏呢?” 沈暮被吓了一跳,还没缓过来,就被林冬绪伸手一拉,摔倒在了床上。他的身子压了上来,双手置于她的腰际。 毛巾掉在了地上,她动了动唇:“你干什……” 话未说完,林冬绪就劈头盖脸的吻了下来。犹如一阵狂风暴雨,他热烈的吻汲取她肺部全部的呼吸,她无力挣扎,浑身酸软,喘不了气,脑子里乱七八糟。 他辗转于她的唇齿之间,香甜的气息让他欲罢不能,疯狂的想要。或许开始只是忍不住想吻一吻她,然而到了这一步,真可以说是擦枪走火了。 他轻而易举的就将沈暮从宝蓝色的裙子里剥离出来,覆上她娇嫩泛红的**,她颤抖着,抓住他的肩头不知所措,湿漉漉的眼睛盯着他,像一只惹人爱怜的小兔子。 他喉间一紧,堵上她的唇,双手在她胸前、腰肢上游走。前戏尚未做足,他已经分开了她的腿,抵在入口,还未使力,就听到身下的沈暮哭了出来。 “林冬绪!你混蛋!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沈暮咽呜着,他醉成这样还知道她是谁么?她不想被当做另一个女人陪他上.床。醉酒不是理由,以醉乱来那就太下流了! 然而林冬绪恍若未闻,他宽厚温热的手掌轻轻揉捏着她细腻的肌肤,低头咬住她的耳珠,她闷哼一声,又湿润了一些,羞耻感油然而生,可是就在这一刻,她听到他轻轻的说:“沈暮,这回你逃不掉了。” 话音一落,他便慢慢的进入了她…… 清晨,沈暮在睡梦中感觉到那个人环住她的腰,在她耳畔磨蹭了一会儿,又是亲又是咬的,她哼唧了两下表示很烦,口齿不清的说:“咚咚,别闹。” 然后她就听见那人闷闷的笑起来,又亲了她一下,说:“再睡一会儿吧,我去给你买点东西。” 身边的重量消失,沈暮顿时觉得安稳了,把脸埋进被子里昏昏的又睡了过去。 她是被门外的一声巨响给惊醒的。她一骨碌坐起来,被子从身上滑落,肌肤暴露在空气里泛起细密的鸡皮疙瘩,她赶紧拾起被子把自己裹住。 看着痕迹斑斑的床单,就知道昨夜有多疯狂了。她这才感觉到身上到处都疼,浑身上下跟散了架似的。 沈暮发了会儿呆,从床上爬起来,在衣橱里找了件林冬绪的长袖运动衫,衣服裤子都长出一大截,她挽了好几道才能把脚和胳膊露出来。正是这样,她才注意到脚踝的创口贴已经被林冬绪换过一次了。 走到客厅,她挨着墙靠着望着林冬绪在厨房里忙碌。 林冬绪看了她一眼:“吵醒你了?坐下来吧,能吃早饭了。” 其实事情发生的有点突然,她完全就没弄明白状况,就稀里糊涂的把自己给了他。昨天喝醉的是他,可不是她,到现在她还记得当时有多疼啊,怎么求饶他都不肯放过她,由此可见,林冬绪跟一般男人没什么差别,上了床都饥渴的跟饿狼似的。 一顿早饭下来,沈暮几乎就没说话。吃晚饭,林冬绪给她倒了杯热水,然后将药片放到她面前,说:“下次不会给你吃这个了,对不起,仅此一次。” 沈暮默默拿起避孕药吞下去,喝掉了整整一杯水,然后就是长时间的沉默。 林冬绪摸了摸她的头发,“脚还痛不痛?” 她点点头。 “过来。”他把她领到沙发那儿,将她的腿搁在自己的腿上,力道恰到好处的给她按摩小腿。 沈暮很是享受,可是她忽然想起来昨天晚宴上辛乐琪说的话,于是抽回腿,问:“你是不是也帮辛乐琪这么按摩过的?” “没有。”林冬绪答得很快。 “不骗我?” “恩。” “那是不是以后都不会骗我?” “是。” “好,那我有个问题问你。”沈暮坐端正了说,“就我被你送进医院的那时候,我说什么了你听见没?” “听见了。”林冬绪盯着她。 沈暮耳朵有些红,她又问:“那你说什么了?” 林冬绪笑笑,伸手摸了摸她红透的耳珠,摇摇头,还是那句:“好话不说第二遍。” 上午,林冬绪把沈暮送到别墅门口就回公司了。 林冬绪除了给她买回避孕药,还特意帮她买了一套衣服和丝巾,他越是细心她就越尴尬。在洗手间换衣服的时候,她瞥见镜子里她的脖子上有好几处深红的吻痕,才知道他为什么给她准备丝巾了。 沈暮拢了拢衣服和丝巾,整理妥当才敢进家门。 上楼的时候不巧遇见林远城,她飞快的看了他一眼,侧身跟他错开往楼上走。谁知林远城忽然拉住她,一双眸子变得怒不可遏,他问:“你昨天去哪儿了?” “电视台的晚宴。”她说。 “为什么晚上不回来?” “太晚了……” “在哪儿过的夜?你知不知……” 林远城还没说完就停下来了,沈暮发现他盯住自己的脖子,眼神惊讶,随后他放开她,抿了抿唇,幽幽的说:“你就这样把自己交给他,不后悔?” 未等她回答,他已经下楼了,背影落寞。 沈暮心里想,后悔么?好像来不及后悔了。 晚上沈暮在花园里跟咚咚玩耍,把它抱在怀里使劲蹂躏它,玩了会儿便没意思了,看看手机,已经快十点了。 她给林冬绪发了条短信:今天不回来么? 很快,林冬绪便回:估计得熬夜了。 她盯着手机发呆,不知道还能回什么。“不要太辛苦”还是“休息一下吧”?她摇摇头,一切来得太快,他也没说过喜欢她,也许他只是把昨夜当做一场意外了呢? 想到这里,一天的好心情瞬间变得低落。 此时,林冬绪忽然又发来了一条短信,沈暮又惊又喜,他说:怎么不关系一下你男朋友? 沈暮吃吃笑起来,回:不准你熬夜! 他又回:遵旨。 半夜的时候沈暮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气息在她的耳畔,那人亲了亲她,小声说:“晚安。” 她翻了个身,又沉沉睡去,梦里她笑的很甜。 林冬绪变得异常忙碌,沈暮知道,林安国自从跟秦玉结婚后,公司的事情大多全权交给林冬绪处理,虽然职位并没有明确,但基本上算是公认的总经理了。 沈暮开始怀念以前在教室里仰望着他上课的时光了,至少那时候每周都能见到他好几次。 十一过完,沈暮便决定回校上课,秦玉见她伤势已完全恢复,就点头答应了。 周一的第一节课是《新闻评论》,新开的一门专业课。 早上她起晚了,到学校的时候已经迟到七八分钟了。她在教室外喘了几口气,平静下来之后她敲了敲门,然后推门进去。 讲台上那个她再熟悉不过的人眼藏笑意的看着她,没有丝毫的惊讶,林冬绪示意她进来,然后对同学们说:“让我们欢迎沈暮同学回归课堂。” 随后底下一片轰隆隆的掌声。沈暮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对!至少得先把林冬绪扒光了丢到大街上示众! 她灰溜溜的跑到马倩倩旁边坐着,宿舍的几个妞看到她都怪兴奋的。 沈暮小声问:“你怎么没告诉我他还教我们哪?” 马倩倩无辜的说:“我以为你知道呢。你们不是住一起了么。” 这话让沈暮不自觉的脸红了,她盯着林冬绪,又气又爱。林冬绪在讲台上意气风发,滔滔不绝,可是这人昨天明明很晚才回家的,怎么看起来还是这么精神呢? 快下课的时候,林冬绪丢掉粉笔,拍掉手上粉笔灰,然后笑了笑说:“沈暮同学,下课来下我办公室。” 换了以前,沈暮绝对是服从的,但自从他们在一起了之后,她的胆子渐长,敢跟他叫板了。于是她问:“请问老师有事么?” 林冬绪扬眉,大概没想到她会问,他说:“有事情交代你做。” 马倩倩在她旁边说:“哦,忘了告诉你,你还是他的课代表,开学的时候他特意点名让你做的。你不在的这一个月我是暂代,说真的,一个月里面他就找过我一次,我真想不通上学期他有什么事情需要你每个礼拜都上他办公室逛一逛……” 沈暮跟着他进了办公室,办公室里还有个女老师,林冬绪对她点了点头,然后找了个椅子给沈暮,让她坐到他对面。 他从抽屉丢了本书给她,书名是《货币战争》。她问:“老师,这个好像不是我们专业的学习内容吧?” 林冬绪瞪了她一眼,又看了看背对着他们的女老师,示意她看书,不要出声。 沈暮不知道他想干什么,难道要把她培养成商界牛人?她百无聊赖的随手瞎翻,结果书里夹着的照片掉了出来。她看了眼林冬绪,发现他正低着头专心致志的写字,于是用书挡住了自己的手,翻开那张照片。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照片应该是林冬绪上大学的时候,虽然样子没什么不同,但是看起来却很傻。板寸头,神采奕奕的咧嘴笑着,极开心的样子。她笑着抚摸着照片里的他,越看越有意思。抬起头时,就发现林冬绪正盯着她。 她赶紧收起照片说:“这书写的挺好的。” 过了一会儿,办公室那女老师就走了,只剩下林冬绪和沈暮两个人。 林冬绪放下笔说:“别看了,过来。” 沈暮乖乖走过去,他伸手一拉,将她放在自己的腿上,双手搭在她的腰间:“刚才笑什么?恩?” “没什么啊。”沈暮抿住唇忍着不笑。 林冬绪的手指轻巧的钻进沈暮衣服里,似笑非笑:“说不说?” 沈暮被他微凉的指腹冰了个激灵,往边上躲了躲,可林冬绪不放过她,捏着她的腰肢就往上探去。 沈暮被他弄得又酥又痒,抓住着他的手求饶:“别别,我说就是了。” 林冬绪笑着看着她。 沈暮紧紧制住他的手,深怕他不规矩,清了清嗓子说:“我看到你以前的照片了,好傻。” 林冬绪扬了扬眉,“敢说我傻?”他反手钳住她的手,贴近她就要吻过来。 沈暮咯咯笑起来往后让,不让他碰。 忽然门口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沈暮一紧张猛的从他腿上跳下来,“咣”的一下把膝盖撞到了桌腿上,疼的嘶嘶抽气。 同一时间门被打开,是刚刚走掉的那个女老师。 她一进来就看见沈暮表情很痛苦,拿起她桌上漏掉的钥匙,摇摇头对林冬绪说:“林老师,我看着姑娘挺好的,犯了什么错说两句就算了呗,瞧你把她吓得,都要哭了。” 林冬绪只得点点头。 女老师走后,林冬绪叹了口气俯身揉了揉她的膝盖,“撞到这里了?” 沈暮闷闷的拍掉他的手:“以后不准在学校里面动手动脚的,知不知道?” 林冬绪笑起来:“好,都听你的。” 两个人在办公室待了一会儿便到了中午,马倩倩刚好发来短信问她怎么还不回来。沈暮举着手机对林冬绪说:“我要陪倩倩吃午饭。” “那我呢?”林冬绪看着她问,有点不情愿的意味。 沈暮笑起来:“哎,你别用那种眼神看我好不好,你不是忙的狠么,愿意陪你吃饭的人能从这里排到你家门口呢。” “他们愿意我又不愿意。不行,今天你得陪我。”林冬绪居然耍赖了。 “那那……我……”沈暮没了主意。 林冬绪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去吧,我一会儿还要回公司。知道你不愿意在学校里面跟我走在一起,下次咱们去远一点的地方,没别人,就我们俩。” 她想什么他都知道。 沈暮跟宿舍的姑娘们去了学校门口的大排档,四个女生围着圆桌,点了一堆热腾腾的菜和冰啤酒。 马倩倩就问:“你跟林冬绪什么时候好上的啊?说来听听呗。” 沈暮老实交代:“就最近的事情,我说你们都能看得出来?” 徐蕙说:“开玩笑,这都看不出来?还真枉费了我的火眼金睛。从下课到刚才,都快三小时了你还不回来,你说说,什么话你们能说三小时?要说以前吧,我们还没想那么多,可关键是倩倩顶替你做了一个月的课代表,就没见林冬绪有事情找她。” “你们说咱班其他同学能看出来不?”沈暮问。 钱周说:“看不出来。第一他们没当过林老师的课代表,第二林老师的掩护能力比较强。你没来的这一个月里边有人问林冬绪有没有女朋友,他说有,有人追问是谁,他说电视台的同事,还让倩倩给他证实了。” 马倩倩说:“对啊,我一直都以为林冬绪的女朋友是辛乐琪,你动作挺迅速嘛,手段不错,怎么从辛大美女手上把他抢过来的啊?” 沈暮根本就没听清楚马倩倩说的什么,她的思绪还停留在钱周说的那“第二点”,她声调拔高了一些:“他跟你们说他女朋友是辛乐琪?还就是最近才说的?” “可不是么。说得跟真的似的。”钱周附和着。 沈暮闷闷不乐,明明早就分手了不是么,为什么不公开呢! 晚上林冬绪回来的还算早,他在花园里找到了沈暮。沈暮穿着长袖长裤的睡衣正浇花,身上不知是沐浴露的清香还是花香,空气里都是她的味道。 林冬绪从她身后一把将她抱住,吓得沈暮丢开水壶低呼了一声:“你干什么呢!吓死我了。” 他低头埋在她颈边,把她越抱越紧。 她花了好大的力气才从他怀里挣脱,转过来面对着他,仰起小脸问:“你是不是跟我们班同学说你女朋友是辛乐琪了?” “没有。” “还敢说没有,马倩倩她们都告诉我了!” “怎么能乱说话呢,回头期末不让她们及格。”林冬绪煞有其事的说。 “你敢!你滥用私权!明明就有说还不承认。” 林冬绪摸了摸下巴,想了一下:“我是说过有女朋友,但没说是辛乐琪。” “你狡辩,你说电视台的同事,那不就是指的辛乐琪么。” “那是他们主观想的,不能怪我。你要不乐意,我明天就全校广播,说你是我女朋友。” “不行!” 林冬绪叹气:“那你说怎么办?我听你的。” 沈暮撇撇嘴,抱住他,闷声说:“不知道不知道,随便你啦。” 林冬绪笑起来,揉揉她的头发:“你就是想跟我闹下脾气,就想让我宠着你是不是?你说你这什么心理啊。” 被戳中心事,沈暮不自觉的脸红了,好在大晚上的看不见,她把脸埋在他的胸口,深深的吸气:“你打哪儿回来啊?又是烟味又是酒味的。” “一天到晚都是饭局……”林冬绪说着,捧起沈暮的脸慢慢的吻了下去。 他们吻的太专注,连门口站着个人都不知道。直到林远城突兀的咳了一声,林冬绪才结束了这个深吻。 林远城的脸在月光下显得尤为清晰,头发很乱,眼角嘴角都是伤痕,衣服皱巴巴的,布满了灰尘。他面无表情直直的望着沈暮,就这么看着她,像要把她望进心里去。 林冬绪打破沉寂:“怎么受的伤?” 林远城收回目光,看向林冬绪,然而却答非所问:“你们收敛一点,当心给爸爸看见。” 林远城从沈暮身边走过,顿时飘来浓烈的酒味。沈暮看着他的背,想跟他说话:“远城你……” “你不要跟我说话!”林远城粗暴的打断她,他抬脚把踢石子路边的的桌椅踢翻,喘着气走了。 沈暮看了看林冬绪,他握住她的手说:“别担心,过阵子就没事了。” - 这一天是周末,林冬绪依然在公司里忙。沈暮见不到人不由得抱怨起来。 林冬绪说:“要不你到公司来吧。” “不要,被你们公司的人看见肯定要传到你爸那儿去的。才不要呢。”她在林冬绪的公寓里,躺在他的大床上打滚。 林冬绪沉默了一下,又说:“我尽快就是了。” 沈暮只好说:“好。你别跑回家了啊,我在你的公寓里边。” 沈暮挂了电话就趴在床上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她被自己的手机铃声吵醒。糊里糊涂的接电话,就听见电话那边有个熟悉的女声哽咽的喊她:“姐。” 是彤彤! 沈暮一瞬间清醒了,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彤彤被曾经是她姐夫的陈友文家暴的画面。“彤彤,是不是他欺负你?” 彤彤一愣,赶紧说:“怎么可能嘛,姐姐你在想什么啊,友文对我很好的。” 沈暮说不上来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心里有些不舒服,“……哦,那就好。”她顿了顿说,“我听越……听说你怀孕了。” 彤彤在那边吸了吸鼻子,难过的说:“打掉了。” “彤彤,你真是不懂事。”沈暮想骂又骂不出口,心里很不是个滋味。 “对不起嘛,我没想把姐夫抢走,我只是想跟他在一块儿,没名没分的我也不在乎。”彤彤低声哭泣。 “打电话来就是想找我说说话?”沈暮问。 “不是,我……我有个事情……想拜托你。” “什么事儿?” “友文他最近失业了,你知道他之前是在地产公司做销售的嘛,可经理呢,很厉害的。可能是运气不好吧,他最近都找不到工作。我知道你妈妈嫁给安国地产的老板了,我想拜托你,能不能帮他在安国地产弄个工作?”彤彤说。 沈暮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彤彤,我跟林家没有什么关系,这个涉及到他们公司内部的事情,我不好开口的。” 彤彤哇的就哭了起来,“姐……姐姐,你帮帮我吧,你就帮帮我吧!友文现在状态很不好,我看他这样我心里难受……姐姐……我求你了!” 沈暮顿时觉得头疼,叹了口气:“好了好了,我帮你就是了,别哭了。” 沈暮决定去找林冬绪,虽然很难开口,但是只要开口了,他会给她这个人情的吧。 沈暮抵达公司前台的时候被挡在了门外,前台小妹她预约了没有,她如实摇头,前台小妹就不让她进了。 沈暮只好亲自给林冬绪打电话让他出来接。电话还没拨通就听见有人客气的喊:“沈小姐,真是抱歉,真是抱歉,您里边请。” 她一看,原来是林安国的特助,曾经在婚礼上见过面,她住院期间这位方特助也帮了不少忙。沈暮说:“谢谢。我是来找林冬绪的。” 他点点头:“林总在的,我带您去。” 沈暮被领到一扇门前,方特助敲了敲门,门内一个低沉轻缓的声音说:“进来。” 方特助对沈暮点头示意,便离开了。 林冬绪把目光从电脑上移开,就看见一个清丽的身影进来了。他一怔,蓦地笑开了,眼角都是盈盈的笑意,他伸手,对她说:“过来。” 沈暮走过去,坐到他对面。 林冬绪失笑,他的意思是让她坐到他腿上,她明明就心知肚明,真是不懂事。他把椅子向后移了移,留出空间来,说:“让你过来坐,你往哪儿呢。” 沈暮望了望门口,又听见他说:“没人敢进来。” 她“哦”了一声,走到他身边坐下,搂住他的脖子,不自觉的笑起来,“以前没发觉你粘人啊。” “让你知道还得了,怕你被我吓跑。”他亲了亲她的鼻子。 她呵呵笑起来,“我求你个事儿。” “你说。” 沈暮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我家有个亲戚最近失业,工作不好找,一直在家歇着,家里人挺着急,他以前也是做地产这块的,你看看能不能给他在安国里弄个位子?” “你哪个亲戚?” “我奶奶那边的,是我……表姐……不是,是我表妹夫。”沈暮想半天才说出表妹夫这个词。 “据我所知你表妹还很小。你说的是不是陈友文?”林冬绪说。 沈暮一愣,“你知道他?” “你问问地产界的,没人不知道陈友文。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失业?” 沈暮摇摇头。 “盗取商业机密卖给敌对公司,从客户那儿拿回扣,对下属性.骚扰,这一行业的没人不知道他这些恶行,这种人还能在地产业混的下去么?还有,你们家那几个乱七八糟的事情也给爆料出来了,他的骂名一大堆,没有哪个老板会请他做事。我看是他利用你表妹,向你讨这个人情的对不对?”他说。 沈暮不知道陈友文人品这么差,不禁为彤彤担忧起来,可是一想起彤彤在电话里哭的那么伤心,又有些于心不忍。她撇撇嘴:“说是这么说,但是我妹妹都这么求我了,我不忍心。” 他叹气:“帮人也要看这人值不值得。” “那你是帮还是不帮?”她撅起嘴巴。 “不帮。”他说,“他若是个人才,怀才不遇我肯定帮,但他不是。我们安国是做生意的,不是收容所。再说我在这里没你想的那么无所不能,如果是一般人我可以轻而易举给他的位子坐,但是陈友文是过街的老鼠,就算我让他进来,我爸还有这里的股东也不会同意。” “你就想想办法呗,我跟你保证,他不会再犯第二次。肯定会踏踏实实工作。”沈暮放软了声音。 “沈暮,不要耍小孩子脾气,这是原则问题。”林冬绪坚持。 “林冬绪,我从没求过你,就这一次你就不能答应我么?” “不能。” 沈暮撇开脸,沉默了。 “你为什么总为别人的事情跟我吵架?恩?陈友文就这么值得你跟我生气?我还没说你,我之前让你来公司,你死都不愿意,现在呢,你为了个败类跟我这样。我是不是让你拿不出手,你为什么不愿意在公开场合承认你是我女朋友?”林冬绪放下脸。 沈暮被戳到痛处,她从他身上跳下来:“一码事归一码事,你不愿意帮就算了瞎扯什么啊。” “你自己心里清楚我瞎扯了没有。在学校是这样我就算了,我当你害羞不好意思,但是在公司呢?这里是我的地方,谁敢说你什么?做我女朋友就这么丢你的脸?” “什么跟什么嘛,我懒得跟你吵!”沈暮就快叫起来了,她气呼呼的,“我问你最后一次,你帮不帮?” “不帮。” “不帮拉倒。”沈暮说完推门就走。 - 周一上午林冬绪的课,沈暮坐在最后一排,他们好几天没搭理对方了,她感觉这次林冬绪真的动怒了。她趴在桌子上看着他风姿卓越的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帅气依旧,眉眼很浓,时而抿唇笑一下,时而点头认真倾听学生的回答,与往日没什么不同。好像吵完架伤心难过的只有她。 沈暮闷闷不乐,林冬绪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呢。 林冬绪上完课就走了,难得的没有布置作业或者让课代表去下办公室,走得很急,像是一刻也不愿多呆。 沈暮吸了吸鼻子跑到走廊上趴在栏杆上找他,看到他颀长的背影映入眼帘又渐渐消失在视线里,她眼睛就红了。她不想跟他吵架的,她很想念他啊…… 这个星期里,沈暮几乎就没见过林冬绪,他很少回别墅,她猜他肯定不愿见她就回自己的公寓去了,原来只要他不愿意,她相见都见不到他。 这一日晚饭时,林安国不经意的提了一句让林冬绪回来一趟,说是有事问他。沈暮欣喜不已,她打算趁这个机会跟他和解。 果然,大约晚上九点多,沈暮就在自己的小阳台上望见了他那辆闷骚的宝蓝色轿车驶进宅子里。她偷偷下楼,潜进林冬绪的房间里等他。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一阵声响,沈暮吓得从他床上跳下来,刚好门被打开,灯也随之亮了。 林冬绪看到她的时候明显一怔,然后没什么表情的很快把门关上,不疼不痒的说了句:“不怕被人看见你在我这里?” 沈暮心里一抽,不说话。 “想干什么你就说,别这么站着。”他一边扯领带一边脱衣服。 “我帮你。”看他动作不利索,她跑过去帮他松领带又脱掉外套,闻到他身上的烟酒味时,轻轻皱了皱眉头。 这细微的表情落入林冬绪眼里,便更加烦躁了,躲开她的手说:“又有什么事情求我?” 这话让沈暮眼睛红了,她揪住他的衣角不放。 “你说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保证不骂你。”林冬绪拿她没办法。 沈暮的眼泪一下就掉了出来,嗓子沙哑:“我想你。” 话音一落,林冬绪顿了一秒,忽然伸手把她揽入怀中,她便哭的更凶了,埋在他胸口咽呜着,把她几天来的委屈全部发泄出来。 等她哭完了,他抱着她坐到床边,沈暮发现林冬绪很喜欢把她放在腿上。 他见她鼻头红肿,眼睛湿漉漉的,不禁笑起来:“就为这个哭成这样?” 她扭头抱住他的脖子挨在他身上,嘴巴贴在他的脖子上,亲了亲,小声“恩”了一下,又说:“你真小气,比小媳妇儿还小气,我不过就是跟你吵了几句,你还真就不理我了,可见其实你一点儿也不喜欢我。” 他被她蹭的有些难受,可是又不愿放开她,捏了捏她腰上的肉,低声说:“谁不理你了?别随便就给我赐这罪名。我这几天特别忙,本来周一的课都打算让别的老师顶我,但是又想见见你,熬夜赶出来一部分计划书抽空来上课,结果你这大小姐整整两节课就趴桌上睡觉,我连个脸都没看见。” “我没睡觉,我听着呢,你说的特慷慨激昂,我小心肝都跟着发颤。林冬绪你就忽悠我吧,明明就是你不理我,上课的时候看都不看我一眼。”沈暮盯着他说。 “那下回上课我就盯着你一个人看。” “你讨厌。”沈暮被他逗乐了。 他找准她的唇狠狠的亲了一下,正要继续深入的时候,沈暮的电话不应景的响了起来,没想到打来的是彤彤。 彤彤说:“姐,谢谢你,友文他跟我说多亏林总帮忙才进了安国,虽然不是什么高级的职位,但至少可以让他重新开始,他让我好好谢谢你,还有……林总。” 沈暮小小的吃了一惊,看向林冬绪,发现他眼下都是深深的黑眼圈,心里抽了一下,她对着电话说:“没事儿,我大概也只能帮他这一回。” 挂了电话,沈暮问:“是不是费了不少力气帮陈友文?” “你说呢?刚才老头子还把我叫去骂了半天。” “那你怎么说的?”沈暮一直就猜测林冬绪不受林安国的喜爱,当时她没想那么多求他帮忙,可现在她不禁担心起来,林安国会不会气的将他从安国地产里赶出去。 林冬绪似乎很满意看到她焦急的表情,“我照实说,我说你来求我,一定拜托让我帮忙。” 沈暮愣住了,该不会连他们的关系都给招了吧。 林冬绪笑了一下,继续说:“我还说,我是看在秦阿姨的面子上才帮忙的,否则传到秦阿姨的耳朵里,以为我们林家不待见你这个外姓人。” 沈暮听了松了口气,捶了下他:“你怎么这么坏!” 他捉住她的拳头,“我帮了你这么大个忙,这人情你打算怎么还?” 沈暮把自己的唇贴向他,主动献上一个吻,“谢谢。” “暮暮,我希望你下次不要再为这种事情跟我吵架,一点也不值得。”他抚上她的脸颊。 “对不起嘛,我错了,任你处罚好不好?”识时务者为俊杰,沈暮主动承认错误,她猜到林冬绪不会轻易放过她。 他还真没打算放过她。林冬绪一个翻身将沈暮压在床上,捉住她的手不让她动弹,然后俯身吻了下去。 沈暮承受着他粗暴的吻,呼吸不畅让她不适的呻.吟出声,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她身体里蔓延,她扭动着,企图推开身上的重量。 林冬绪被她碰到要害处,闷哼了一声,下一秒他的手掌就钻进了她的衣服里,顺着微微发烫的肌肤一路向上,握住那方柔软,轻轻捏柔。 沈暮喘着气,可是却不敢出声,死死咬住嘴唇,可是林冬绪使坏的加重力气在那缨红的尖端上捏了一下,她一惊,软软的嘤咛一声,无力的说:“别……” 可是他的手指已经探入下边,轻轻捻弄着,慢慢将手指放入她的身体里。沈暮说不上来的难受,夹紧双腿不让他深入。 她听到他在耳边低语:“乖,把腿张开。” 沈暮还是收回了一丝理智,抓住他的手腕摇头:“现在不行……这里不行……” 他把手抽出来,咬住她的耳珠说:“那你帮我。” 她还没明白他的意思,就被他捉住手往下探去,触碰到某个发烫的东西,还轻轻跳动着。沈暮闭上眼睛,紧张的都不敢呼吸了,她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她窘迫的就快咬舌自尽了。 “……我不会。”沈暮吐出这几个字差点羞愤而死。 他闷笑,“我教你。” 这就是为人师表?怎么什么都教啊!衣冠禽兽还差不多。 沈暮很想说不要,但是他已经强制让她的手握住那滚烫,缓缓抽动了起来。她咬着唇,感受到手中的变化,过了一会儿,随着他急速的喘息,一团粘液流到了她的手心。 “……好没好?”沈暮轻轻问,心里吓得要死。 林冬绪调整了一下气息,吻了吻她的唇,笑起来:“孺子可教。” 沈暮从林冬绪的房间里偷偷溜出来上楼,楼道是黑暗的,掩饰住她依然泛红的面颊,她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总觉得身上还留有他的味道,唇边跃起一丝甜腻的微笑,一双杏眼在黑夜里尤为黑亮。 “你跟他在一起了?”忽然有个人说。 沈暮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是秦征。 秦征的房间在她对面,此刻他靠在房门口,双手放在裤兜里看着她。 “你有意见?”沈暮没打算瞒他。 秦征耸了耸肩,“没意见,我哪敢啊,他对你好就行了,我有什么意见。” “不准说出去。” “保证不说。”秦征借着月光看了看她的红润脸颊,神秘的问,“你们做了?” “做你妹啊!”沈暮脸蛋又红了几分,她踹了秦征一脚才回自己的房间。 秦征忽然又叫住她:“姐,跟你说个事儿。” 沈暮回头看着他。 他说:“我把林安国给的股份全都卖掉了。” 沈暮把他推进房间里,皱起眉头问:“什么时候?你卖给谁了?” 秦征说:“昨天办的手续,不知道是谁。前几天有个人来找我,问我有没有兴趣卖掉持有的股份,我说不卖,他说他需要我的股份来整垮安国,我想了几天就答应了。” “为什么一定要安国垮掉?秦征,你到底……到底在想什么?” “我就是想林安国尝一尝走到绝路的滋味,感受一下妈妈当年受的什么苦!”秦征压低声音怒道,他吸了口气,说:“姐,你明明不想妈妈嫁给他的,为什么现在改变立场了,为什么帮着他?就因为林冬绪?你要知道你跟林冬绪现在是兄妹关系,你们不能结婚的。” 沈暮拍了下他的脑袋:“管好你自己,不用你瞎操心。你一口一个为了妈妈,你不明白妈现在嫁给林安国才是最幸福的,万一哪天林安国垮了,你让妈怎么办?她会伤心死的。” “妈还有我,怕什么?没有林安国,妈妈照样能过的幸福。”秦征说。 沈暮想到什么,笑起来:“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因为林安国抢走妈妈,所以才这么愤世嫉俗?” “你瞎说!” “毛头小孩,就你手上那几个股份卖给谁都搞不垮安国地产的,我看你被人家忽悠了吧?估计那人是觉得安国地产的股份比较值钱,低价收购你的股份。”沈暮说。 秦征闷着一口气不说话。 沈暮摸摸他的脸:“秦征,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好好过日子好不好?你还这么年轻,不要过得这么苦大仇深,我宁愿你逃课去谈个恋爱,也不想你每天都把精力用来怎么报复林安国。” 秦征当做没听见,拉起沈暮的右翻过来,仔细瞧了瞧,“不疼了对不对?好像疤痕也消失了。” “你别跟我岔话题,我说的你都好好想一下。”沈暮说完就回自己房间了,关门之前,她还是回过头又对秦征说:“早就不疼了。” - 天气越来越冷,已步入了十二月份,尽管寒气嗖嗖,沈暮还是很期待下雪的。 自从回了学校上课,她大多数时间里还是住在宿舍,偶尔回别墅小住一两天陪一陪秦玉和秦征,有时候她会留在林冬绪的公寓过夜。 他好几次都是半夜才回来,带着一身寒气钻进被子里抱住她,惹得她一个激灵被冻醒了,又恼又气,却舍不得对他发火,只是抱怨几句,最后翻身钻进他怀里继续睡。 就好比现在,林冬绪身上又是烟味又是酒味,冷飕飕的就往被子里钻。沈暮推开他:“你洗澡了没啊?” “……没,先给我抱一会儿。”他手伸向她腰,却被她一下子挡了回去。 “洗完澡再说,快去。” 等林冬绪洗了澡上床,沈暮早就没了睡意,小小的脑袋露在外边,睁着眼睛发呆。林冬绪只围了条浴巾,他关掉大灯,只留了盏床头台灯,坐到床边,将沈暮的长发摞到一边,轻轻抚摸她的脸。 她回神,往旁边让了让,掀起被角:“傻坐着干嘛呢,快进来,怎么不知道冷啊。” 他扯掉浴巾就钻了进去,沈暮一愣,很快就明白他的意思了。他蒙上被子压在她身上,熟练的将她的衣物剥去,手掌贴着她的腰肢往下滑去,沈暮环住他的脖子轻轻的说:“不要太久了,我明天还上课呢。” “我知道,我明天也要上课。”说完他便封住她的唇。 等到沈暮被折腾到筋疲力尽的时候才想起来,明天是周一,一大早就是林冬绪的课。 早晨,林冬绪买好早餐才把沈暮从被子里捞起来,不能怪她赖床,只能说昨晚她被他折腾的太久了,从半夜两点多一直到四点多,最后连叫都没力气了。她手软脚软全身酸痛的穿衣服,眼睛下面都是青色的,然而林冬绪却看起来神采奕奕,于是她怨念了。 “我不去上课了,我要睡觉。”她又躺回床上。 “好,中午等我回来。” “不记我旷课?”沈暮试探的问。 林冬绪淡淡的说:“那不行,你不是不准我滥用私权么。” “谁是罪魁祸首啊?你还要意思说。”沈暮瞪着他。 他把她拉起来,“起来吃完早饭再睡,不然真记你旷课。” 她嘿嘿一笑,搂住他的脖子狠狠的亲了他一下,“老师,你真好。” 林冬绪勾唇笑了一下,撩起她的缕头发说:“昨晚让你叫老师怎么都不愿意,现在倒叫的好听,看来下回还得下手狠一点。” 沈暮脸红了,捏着他的脸不满的喊:“你个变态!” 林冬绪上班以后,沈暮又钻回被窝呼呼大睡,直到中午才满足的醒来。她把公寓里剩下的食材全都翻出来,给他做了三菜一汤。 看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沈暮给他打了个电话:“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快到小区了,需要我带什么回来吗?”林冬绪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愉悦。 沈暮也不自觉的无声微笑:“不用啦,你快点回来就好了。” “好。” 挂了电话,沈暮去书房找本书准备下午带去学校看。 书桌上乱七八糟的摆着他的文件,有些还掉在了地上。沈暮叹了口气,蹲下去帮他收拾。她把每一份都简单的看了一下,然后归类帮他摆放整齐。 沈暮翻开被压在最下面一个文件夹,手指蓦地一顿,最后一页上清楚写有秦征的签名,那是秦征本人的亲笔签名,她非常熟悉,气势磅礴的黑色字体,最后一笔总要用力的将纸张几乎划破,这是秦征签名时候的习惯。她翻回首页,正如她所料,这份文件是秦征转让股份的同意书。 为什么会在林冬绪这里?沈暮忽然想起秦征说过的话,他说有人主动找他收购股份,他说有人想要整垮安国地产。 忽然身后有人说:“你在干什么?” 她一惊,啪的一声文件掉在了地上。还未转身,林冬绪已经快步走过来捡起地上的文件,他翻开一角,然后把文件丢在桌上,看着沈暮的眼睛,停了一下才说:“有什么想问的?” 沈暮抿了抿唇:“你……是你找人收购秦征手上的股份?” “不是。”他说,“我的人发现外面的竞争集团正在恶意收购安国的股票,并且已经买到秦征头上来了。虽然秦征的股份不算多,但我不想它落到外头人手上,所以正在找人把股份买回来。” 原来是这样。沈暮点点头,“秦征他不懂事,你别怪他啊。” “怎么会。这件事你不要跟秦阿姨讲,我怕她和我爸会责骂秦征,过去就算了,我尽快解决就行了。” 沈暮虽然相信他,但还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对劲,也许是刚才林冬绪否认的太快了。 - 十二月底,很快就到元旦晚会了,学校邀请了市里各大官员、商界名人来校欣赏晚会,校领导把上次全校舞台剧大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剧目《蝶恋》加进节目单里,要求传媒学院在元旦之前抓紧时间排练。 沈暮接到通知去文艺部开会,她往宿舍阳台上站了一会儿看看气温,冷风直往她脖子里钻,她想想还是从柜子里翻出来最厚的一件大衣,又从柜子的最底层找出那个曾经被她丢掉过的盒子,里面都是林冬绪送给她的东西。她打开盒子,把去年生日林冬绪送她的围巾找出来,贴在脸上蹭了蹭,心里想还真是世事难料啊,他们在一起已经好几个月了呢。 沈暮裹着围巾往会议教室走,她在楼梯口碰见了林远城。 林远城看了她一眼继续上楼。沈暮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比起上一次,他虽然受了不少,但好在精神还不错。她跟上去同他打招呼:“好久不见你,忙什么呢?” “忙着怎么样忘掉你。”他不冷不淡的说。 沈暮一愣,沉默了,过了会儿她开始找话说:“听说我们那个剧元旦的时候要公演,你说今天开会是不是就讲要这个事情?” 他说:“不知道,反正我不演。” “……” 会议本是文艺部的学生干部组织的大家参加的,可是此次元旦晚会极为重要,几个负责晚会的院领导也参加了会议。林远城当场拒绝了《蝶恋》的演出,院领导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两方相持不下,会议一度进入尴尬的氛围。 这个时候不知道谁说了一句:“林冬绪老师这么优秀,怎么就有这么个不争气的弟弟。” 声音虽然不大,但几乎全场的人都听见了,不少人吃惊,学校里基本没人知道他们是兄弟,这句话无疑是枚重磅炸弹,所有人都讨论起来。 林远城冷笑一声,“我他妈就这样,有本事你让他演去!” 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摔门而去,沈暮心里涩然,丢了一句“我去看看”就跑出去追上了他。 “不要跟着我。”林远城加快步伐。 “远城,你等一下,喂!”沈暮喘着粗气,小跑的跟着他,“你为什么不演?你不演这出剧就算毁了,我们都需要你,你别这么幼稚好不好啊。” 他忽然停下来,扭头看着她:“我幼稚?对,我就是这么幼稚,比不上你的林冬绪,我没他厉害,明明喜欢还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帮你让给我!看吧,他就是这么喜欢你,宁愿让我开心也不要你。” “你是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吧,林冬绪本来要把你让给我,她当你是什么东西,说让就让,舍不得了又把你要回去,他以为他是谁?那副虚伪的嘴脸最让我恶心!” 沈暮冷声说:“你不能这么说他,他是你哥哥,他总是为你好的。” 林远城啐了一口,“我呸,我怎么不能说?他又不是我亲哥哥,我凭什么不能说?他算什么!” 沈暮呆住了,“什……么叫不是亲哥哥?” “他,林冬绪,是我爸捡来的孩子,他不是我哥,他就是个没人要的野种!跟我们家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你知道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对家里的生意这么尽心尽力么?他像个哈巴狗一样的讨好我们报答我们!包括要把你让给我,你也是他曾经想要讨好我的工具。我幼稚,那他算什么?”林远城轻笑。 最终,林远城还是没有出演《蝶恋》,而是由另一个师弟顶了男主角的位置,虽然没有去年比赛时的轰动,但也收获不少欢呼和喝彩。 《蝶恋》剧组谢完幕,后台里导演贾珊让大家都别走,她说经费还有剩,请大家吃宵夜。沈暮换了衣服,跟贾珊说她有事要先走。 一走出礼堂她就连打三个喷嚏,她摸摸鼻子,就感觉到身上多了件大衣,抬起头时,刚好对上林冬绪深黑的双眸,她捋了捋耳边的头发移开目光看向他身后不远处的宝蓝色轿车:“才来么?” 他点点头,“不过你的表演我看到了。” 两个人相偕往轿车那儿走,迎面走来一个老师,见了林冬绪笑着跟他打招呼:“哎,林老师不看表演了?” 林冬绪笑了笑:“不看了,天气有点冷。” 沈暮低下头,想要挣脱他紧握住她的手,可是却被林冬绪紧紧攥着,他的力气很大,有种强硬的意味。 那老师这才注意到沈暮,笑了笑说:“女朋友?” 林冬绪点了点头:“对,女朋友。” “女朋友这么漂亮,怪不得上回于教授要帮你介绍你不愿意呢。”那老师拍了拍他肩膀,“我先走了,你们慢慢雪中漫步吧。” 原来已经下雪了,那纯白的雪花飘落的很慢,一点一点沾在沈暮的头发上,有一种柔和的美。 林冬绪已经收起了笑容,牵着她走,步伐很快,路灯照在他线条分明的脸上,显得冷漠又沉郁,沈暮能感受到从他周遭传来的冷冽气息。 “你生气了对不对?”沈暮蓦然停下,拽住他说,“你不要这个表情,我不喜欢。” 林冬绪放开她,他高出她一大截,用冷冽的目光注视着她,就像一个老师训斥不听话的小学生,他说:“为什么不愿在别人面前承认我们的关系?你到底在顾虑什么。” 她低下头:“我们的关系一旦在学校曝光你知道是什么后果么?你想过没有?我知道这对你来说不算什么,但是我害怕!” “怕被学校开除,就因为跟老师谈恋爱。”他用的是陈述句,说的轻描淡写,仿佛是一件不值得一提的事情。可是这一字一句却是狠狠砸在她心口上的,如同是最严厉的谴责。 她闭了闭湿润的眼睛,轻轻的摇头:“我为什么不怕?我怕啊,怕得要死。我怕你因此背上骂名,怕这事情传到你爸爸的耳朵里……我很害怕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沈暮忍着,可最终还是哭了,一直坚强的她好像自从很他在一起了之后就变得很爱哭。 林冬绪的眸子动了动,去握她的手,仓皇的抓住她,他的动作很用力,甚至可以说有些粗暴了,但是他低沉的声音却温柔的一塌糊涂:“这份工作我可以不要,爸爸那边我也可以说服,暮暮,有我在你还怕什么?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相信我好不好?” 她还是摇头,显得很无助:“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怎么觉得我看不懂你呢?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我跟你表白的时候你明明就很嫌弃啊,为什么开始的时候你不要我,现在又抓住我不放……冬绪,在你眼里我究竟是什么啊。” 难道真的只是你利用的工具?她这么些天不停的问自己这个问题,不停的假设不停的否定,她还是愿意相信他的,毕竟他对她的好,她能感觉得到。 林冬绪极其认真的看着她,一双眼睛在路等下尤为光亮,透着凛冽的锋利,他掷地有声:“你不需要看得懂,你只要相信我。我们一直会在一起,我会给你想要的一切。相信我。” 沈暮叹了口气埋进他的胸膛里,算了,傻就傻吧,她这前半生也就爱过这一个人,就算是飞蛾扑火,她也认了。 两个人在漫天大雪的世界里相偎相依,他们身上落满了雪花,与白蒙蒙的世界融为一体,美好的如同一幅静止的油画。 林冬绪低声喃喃的念:“如果我注定要放弃一切,只有你,我死都不会放……” 沈暮的耳边是呜呜的风声,他呢喃的话语飘进风里,随风而去,擦过她的耳边。他说了什么?大概她没有听见。 沈暮一声响亮的喷嚏打破了短暂的美好,林冬绪摸摸她的脸说:“回去吧,别生病了。” 她鼻头冻的通红,眼睛里还有湿意,一张口喷出来的全是白茫茫的雾气,她抬头望着他,瓮声瓮气的说:“那你背我,我走不动了。” 他笑着说:“好。” 沈暮趴在他的背上,对着两只手呵气,又使劲搓了搓,等到手心热了些,她就把手覆在他的脸颊上,然后亲亲他的耳朵,开心的问:“暖和了么?” 他低低的“恩”了一声,眼睛里是化不开的笑。 她不厌烦的重复着这个动作,短短一截路,他们却走了很久,真想一辈子都能如此相守的一路走下去。 他们到了车门前,沈暮从他的背上跳下来,回头望了望他们的那一长串脚印,扑哧一声笑出来,她指着脚印说:“冬绪,你快看看,你走的居然是S型路线。” 他没有看那脚印,只是盯着沈暮,“你叫我什么?” “冬绪啊……”沈暮回过头,不明所以看着他。 而后,林冬绪低头擒住了她红润的双唇,呢喃细语着:“真好听。” 沈暮还是生病了。大约是室外太冷,她演出的时候穿得很少,又跟林冬绪在大雪里呆了很久,回到车上的时候太过温暖,所以一回到公寓,沈暮就开始发高烧。 半夜的时候,林冬绪在睡梦中听到身边女孩难受的呻.吟,他把手放在她的皮肤上,发现她的身子烫的得很厉害,于是起来打开台灯,帮她量体温。 高烧来得突然,公寓里根本就没有退烧片,这个时间又买不到药,林冬绪看她难受的烧红了脸,差点就要把人往医院里送了。 沈暮灌下一大杯热水,躺回被子里,软声软语的说:“我不要去医院,喝点热水睡一会儿就好了。” 林冬绪依了她。他用被子裹紧她,然后隔着被子抱着她,像个慈父一样轻轻拍打着她,哄着她睡觉。 沈暮睁着眼睛,极为舒服的呼了口气,“冬绪,跟我说说话吧。” “恩,想说什么?” “说说你吧,我想知道你所有我不知道的。” 林冬绪换了个姿势,胳膊从她的脖子下穿过搂着她,然后与她脑袋贴着脑袋,他缓缓的说:“你不知道的,大概只有一件事情。” 她心里微微紧张,期待着他对她的坦白。 “其实我并不是林安国的亲生小孩,我是他收养来的。大概在我五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因为车祸都不在了,我本来是要被送到孤儿院的,但是比较幸运,当天林安国看中了我,把我带回家,给了我最好的生活条件,受最好的教育。 暮暮,你可能不知道,尽管林安国对我不错,但那与生父所给的是不一样的。我从小就知道我是寄人篱下,要很努力才能让林安国刮目相看,他所给的都是恩赐,本就不属于我的,他的公司也好,他的家产也好。 或许是我的努力让他感到了不安,他对我存有了疑心,怕我会抢走他的一切,让他和远城一无所有,所以他很早就立了遗嘱,留给我的少之又少。他鼓励我发展自己的事业,最好选择跟他的生意完全不着调的工作,所以我进了电视台,他很高兴。 后来他的公司里出了些棘手的问题,我无意中帮了他一些,他才开始让我接触公司的事情,但也只是皮毛,大多数是他亲力亲为。我在公司一直就没有实权,只是帮忙。 我猜你可能很疑惑为什么作为林家的大公子做的多却得的少,现在明白了吧。他当我是报答,那我就报答好了。” 这一晚林冬绪断断续续说了很多,关于他的成长,关于他与远城的相处,关于他对林安国之于他的那些疑心显得很无奈……但是,他没有提起过曾经要把她让给林远城,沈暮猜,他可能根本没在意这一段插曲,甚至已经忘记了,因为现在她已经在他怀里了,那么过去他如何挣扎着对她的感情也就不重要了,总之她愿意相信他,她不是工具,他是爱她的。 - 这场暴风雪来得猛烈。 元旦假期一过,沈暮回到学校上课的时候,来来往往的学生都对她指指点点,她心里隐隐猜到些什么。果然,经过布告栏的时候,那一副巨大的海报彻底实现了她长期以来担心的一幕。 海报上的照片应该是元旦晚会那一晚,因为画面里正是她与林冬绪相拥在漫天的大雪里,如果没有旁边那几个巨大的字体,她都要以为是某部电影的宣传海报了,拍的可真唯美,一点儿也不像偷拍的。 旁边醒目的字体写着——到底是学生勾引老师,还是老师潜规则学生? 又有一行小字写着——B大接连出现禁忌师生恋,家长送孩子来读书,真的可以放心吗? 沈暮笑了笑,没想到这一刻终于来到的时候,她反而不害怕了。 还没回到宿舍,沈暮就在门口听到马倩倩扯着嗓子破口大骂:“靠!我问候他全家!师生恋怎么了?怎么了啊?碍着谁了啊?又没偷又没抢又没嫖又没坑!你妹的老娘一定要查出来是谁干的,谁那么无聊看不惯人家谈恋爱啊!” 沈暮推门进去:“喂,你小声点,楼梯口都听到你的破嗓子了。” 徐蕙、钱周也都在,马倩倩说:“我们三个商量好了,准备给你辟谣,联名上书,学校要是敢处分,我让我爹把学校给轰了!什么赞助费啊,游泳馆、体育馆直接拆!” 徐蕙和钱周显得很无奈,一副“我们根本劝不住她”的表情。 沈暮解开围巾,轻松的说:“不用这样,这次不像之前那女老师和男学生,我又没怀孕,也没闹出什么特别难看的事情,就是跟个老师谈恋爱而已,校规又没说不让跟老师恋爱。这次很明显,有人恶意整我们,虽然不知道他目的是什么,但也没必要怕,跟校方沟通清楚就行了。” “你很淡定啊,是不是林老师跟你说过什么,打过预防针?”徐蕙说。 沈暮想起了那一个晚,笑了笑说:“算是吧。不过说是这么说,我也肯定不会放过贴海报的那个人。” “我猜是林老师的爱慕者干的。”钱周分析。 马倩倩又叫起来:“肯定是!只有女人才会干这种事情,心眼小,嫉妒心强!” 她们都在猜想是谁,沈暮脑子里忽然闪现出一个名字。 “辛乐琪!”沈暮几乎是和马倩倩同时开口的。 会是她么? 很快沈暮就被传召去了教导处。沈暮有点紧张,大冬天的手心里都是汗,可是一想到林冬绪,她又觉得好受一些了。 抵达教导处的时候,林冬绪已经在那儿了,她敲门进去,就听见主任对林冬绪说:“你的小女朋友来了。” 沈暮听见这个称呼,不禁愣了一下,林冬绪回头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笑容,然后抬手揽住她的腰,她便倏地脸红了,嗔怪的瞪了他一眼。 主任笑起来,对沈暮说:“沈暮啊,今天叫你来呢是跟你说说这个商议结果。这事情不好说,没个对错,社会已经发展了么,我们也不能遏制人性,撇开老师跟学生的身份,你俩就是最平常不过的情侣,但是这件事情有一点不好处理就是,在外的家长不那么想,因为海报的关系吧,不少家长都开始跟学校提意见了。之前也有一对你们这样的,我们处理的很严肃,人家是老师怀孕了,还偷偷给学生开后门通过考试,情况比较严重。你们……” 他说着,带着疑问看了看他们。 沈暮赶紧摆摆手:“没有没有,我们没有。” 主任又笑了笑:“别紧张,一看你就没怀孕嘛。况且沈暮同学在校一直表现优异,没有走后门的必要,是吧?介于舆论压力,我们的处理结果是,林冬绪老师停职。” 沈暮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又闭上了嘴,她一只手紧紧攥住林冬绪的衣服,心里闷闷的很难受。 “等到跟家长解释清楚,风头过了,林老师就可以复职了,这只是时间问题,沈暮同学你就不要太担心了。”主任安慰道。 她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可还是忍不住想哭,跟着她就眼睛就红了,不说话,只是沮丧的点点头。 主任叹气:“看看看看,我都说不要担心了嘛,林老师啊,赶紧哄哄你家小女朋友,完全就是个小孩子嘛。” 林冬绪握了握她的手,说:“麻烦主任了,还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 主任推了推眼镜,忙点头道好。 走出教导处来到办公楼一楼,林冬绪看了一眼楼外,停下来摸摸她的头发说:“你先回公寓,我还有事情。” 沈暮手快的抓住他:“不要。我要跟你一起。” “你确定?” 沈暮点点头,她看了看外头人来人往的校园,伸手握住他:“我不怕的。” 林冬绪牵着她往外走,迎面而来的人群里有些没有在意他们,有些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小声讨论起来。沈暮只是抱着他的手臂,从容不迫的跟着他的步伐坚定的向前走,就像最普通的情侣那样自然、亲密。远远看起来,他们是很般配的。 曝光在众人的非议之下原来并没有那么可怕,沈暮从没有像此刻这么安心,她相信身边这个男人,相信他能够带给她所有的期盼与幸福。 晚上,林冬绪在书房里忙,沈暮便一个人去超市买了些蔬菜鱼肉回来煮。直到屋子里飘来诱人的饭菜香味,林冬绪才意识到已经到了吃饭时间了。 他放下手中的工作到餐厅,正好看见沈暮系着围兜低头尝锅里还没煮好的菜,他心里一动,走到她身边:“去买菜了怎么不叫我一起?” “不麻烦你陪我了,你们男人又不喜欢买菜。”沈暮笑笑。 “快去洗手,可以吃饭了。”沈暮推着他去洗手间。 沈暮炖了锅鱼头,又配上蔬菜,弄了个鱼头锅,冬季里吃火锅最适合不过了。热腾腾的雾气袅袅升起,隔在两人之间,熏的沈暮睁不开眼睛。 她捧着个饭碗换到林冬绪身边,笑呵呵的说:“这会儿能看到你了。” “你忙了多久了?”林冬绪问。 “一两个小时,怎么了?” “这么久就弄出一锅东西?” 沈暮扬眉:“嘿,你什么意思啊?嫌弃我了是不?那你自己来了,看你能不能一两小时炖了鱼头配好作料还洗这么多菜。” “哪里,我夸你呢,我媳妇儿最能干了。”林冬绪笑起来。 沈暮咬着筷子嗤嗤笑着,转了话题:“冬绪,这事情闹这么大,就只是把你停职处理,学校怎么会这么容易放过我们?” “你不要想的太复杂,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所以你的意思是给主任钱了?” 林冬绪略略点头:“与其说是给主任,倒不如说是给学校,他只是顺便在里面捞点油水。我答应给学校捐一栋新宿舍楼和实验楼。” “哇,你好有钱。”沈暮打趣。 林冬绪配合她:“恩,以后别工作了,我养你。” “不好,我以后会比你更有钱的,我养你。”她说完自己先笑起来,越想越开心,未来还是值得憧憬的。 沈暮想起来什么,若有所思的说:“不知道是谁那么无聊,做出贴海报这种无耻的事情,被我查出来他就完蛋了。” 林冬绪抿了抿唇,沉声说:“暮暮,我知道是谁做的。” 沈暮怔住,问:“是谁?” “是远城。” 有时候人会在一瞬间因为某一件事情而讨厌一个人,可是再想来的时候又会觉得其实没什么不可以原谅。谁没有愚蠢荒唐过? 沈暮在这一瞬间就脑子充血,觉得林远城是一个极莫名其妙的人。她放下筷子沉默了,心里千丝万缕的不舒服,像是被沉溺进大海,铺天盖地的沉闷掩面而来,一点一点向下跌落。曾经她信任的人,喜欢的朋友,竟然对她做出这种事情,这不是闹着玩,这是背叛。 两个人大概沉默了十几分钟,沈暮起身拿了包到玄关穿鞋,说:“我先回去了。” 林冬绪蓦然走过去制止她僵硬的动作:“他不会在家的,别回去,这事情我会处理。” “处理?处理什么啊?你不是已经处理完了么!因为你放纵他的任性,所以结果就是你受到惩罚他逍遥法外。为什么?因为他就是仗着你的疼爱,欺负你不是他亲哥哥!”沈暮甩开林冬绪叫起来,她一口闷气堵在胸口无处可发。 她在气头上,林冬绪并不跟她辩论,只是温柔的抱住她:“我们不生气好不好?先把饭吃完,吃完饭再好好睡一觉,明天再说好不好?恩?” 林冬绪顺着她的脾气哄着她,软声软语,他的声音本就好听,此刻更加沉缓动听了。沈暮用脑门磕他的肩膀,轻轻哽咽的说:“他们……他们凭什么欺负你?”尾音微微向上,拖沓着残留着变调的声音。 忽然间林冬绪觉得一股酸涩冲上鼻子,他竟想要流泪,心里划过暖流,便更加用力的拥紧怀里的人,汲取她的温度来填补他二十多年来空虚寂寞的心。 过了一会儿,沈暮轻声问:“会不会弄错了?不是远城,会不会……” 他知道她深深的失望了,但是事实就是这样的残酷和戏剧,不管是校园的监控还是打印海报处的监控,画面里的那个人分明就是林远城,林冬绪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出凶手。他知道,林远城根本就不在乎他们知道真相,他甚至还对摄像头摆摆手打招呼。 林冬绪用沉默回答了沈暮那一丝的期望,她闭上眼睛,一颗心沉了下去。 林冬绪被停职的消息并没有传到林家,别墅里还是一片平静,只是林安国总抱怨,为什么远城好几天都没回过家了。而沈暮近日来过的还算不错,林冬绪每日接她放学回公寓住,马倩倩都骂她最近重色轻友了,还打趣,问他们是不是每天都做? 沈暮眼皮都不抬一下,淡定的说:“偶尔。” 结果宿舍的姑娘们集体哀嚎,徐蕙大叫:“沈暮你不纯洁了!我交的男友最多为毛我还是处?不行不行,今天得去找人破瓜!” …… 她们不会知道,她基本上每天都被折腾到很晚。林冬绪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大部分时间都跟她呆在一起,她在看电视,他没一会儿就从书房里溜出来跟她一块儿看电视,她嫌烦,让他回屋工作去,他就笑笑说,都做完了。沈暮真觉得他有时候像个孩子一样,明明就很多工作,但还是想陪着她,等她晚上睡了,他才又回书房继续工作,有时候甚至熬通宵。 而学校里,林冬绪连着几个礼拜接送沈暮,大家早已经习以为常了,有些低年级的小女生还会很羡慕的叹息:“林老师好贤惠啊,对女朋友真好!” 这件事情就像一阵疾风,吹过去也就过了。 再见到林远城,已经是年三十的晚上了,一屋子人围着吃年夜饭,就属林远城最沉默。 林安国问他:“听说你出去旅游了?” 林远城点头:“期末作业需要,去采风了。” “以后多回家住,少往外面跑。” 林远城说:“家里那么多人陪你也不差我一个。前几个月我在外面买了间公寓,已经装修好了,大概春节过后我就会搬出去。” 本来热热闹闹的别墅一瞬间变得静谧无声,林远城轻浮的勾唇淡淡而笑。几秒过后,林安国蓦然站起来,砰地一声,椅子随之倒地。林安国冷冷盯着他,冷笑道:“你一辈子都别回来了!” 林安国压抑着怒气回楼上,秦玉叹了口气,打起圆场:“别管他别管他,我们吃我们的。”她给林远城夹菜,又说:“远城哪,一个人在外面住注意安全,得空的时候还是回来看看你爸爸吧,你失踪的这么多天他每天晚上都睡不好。” 林远城眼神有一瞬的放空,末了,他扯扯唇:“你们慢用,我回房了了。” 几分钟之内,饭桌上只剩下沈暮、林冬绪和秦征了,秦玉扒了两口饭,也上楼去了。 沈暮整顿饭一直在打呵欠,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秦征深深叹气,对林冬绪说:“我说你能不能节制一点,看把我姐累的,大过年的一点儿都不喜庆。” 沈暮一口汤喷出来,抬头狠狠瞪了秦征一眼。相比之下而林冬绪显得就淡定许多了,他神态自若的盯着沈暮,抿唇淡淡而笑。 …… 三个人吃完年夜饭靠在沙发上看春晚,沈暮坐中间,林冬绪和秦征坐两边。 “姐,去弄点水果来。”秦征扭头对沈暮说。 沈暮扭头看向林冬绪,嫣然一笑,那表情就像在说:亲爱的,去弄点水过来。 谁知林冬绪缓缓把目光移向她,吐出几个字:“还不快去?” 沈暮气的要吐血,这俩大爷今天还真把自己当大爷了! 沈暮咬牙切齿的切水果,一刀下去橙子啪的成两半,忽然身后伸出来一只手,沈暮一愣,迅速的拍掉那只手,头也不抬的继续切水果:“一下都等不及么,林冬绪你最近越来越像小孩子了。” 说完,沈暮身后久久都没有声音,她这才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那人竟是林远城。她的笑容顿时消失殆尽,没有再理他,而是默默转回头切水果。 林远城僵在原地,看着眼前这个令他魂牵梦萦的人,心里一紧,露出了苦涩的笑,他自嘲的摇了摇头,她眼里只有林冬绪,永远都看不到他,她不会知道他并不比林冬绪爱她少,甚至对她更加纯粹,更加坦率。 沈暮知道他还在身边没有离开,她浑身都不自在,放下刀,转身看着他:“要吃水果自己切,冰箱里面有很多。” “气急败坏了么?我只不过站在这里几分钟,你就不自在了。”他玩味的笑笑,沈暮看在眼里极为不舒服,她不愿意他们之间变成这样,心里酸涩。 沈暮说:“那件事情我不怪你,我还要谢谢你呢,要不是你,我跟冬绪也不可能光明正大的在学校里。” 林远城瞳孔骤缩,问:“你为什么那么相信这件事就是我做的?就因为他跟你这么说?你难道不会……不会质疑一下么?” 沈暮冷笑,质疑,她确实质疑过,可那又怎么样,结果一样令她失望,她心里堵着一口气,一句锋利的话就这样说出口:“有必要么?事情就是你做的的,这就是事实。” 林远城下颚绷紧,明知自取其辱,还……他沉默了一下,问:“不愿意再理我了?” “不愿意。”沈暮要将怒气全部发泄出来,她一字一顿,决绝的吐出这三个字,末了,她捧起果盘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林远城闭上眼睛,这是他自找的能怪谁呢?事情确实是他做的,曾经林冬绪来质问他原因,他当时说什么来着? ——如果你能做到保全她,我认我输的心服口服。可如果你不能将她保全,可不要怪我倾尽一切将她抢过来。 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林冬绪确实做到了不让沈暮受到一丁点的委屈。此时便是他放手的时候,不是么? 他很清楚,他只不过要给自己一个必须放手的理由。他把自己逼到绝境,他亲手建立了沈暮对他的厌恶,他怎么能还不放手? 林远城颤抖的吐出一口气,算是解脱了吧…… - 整个寒假沈暮再也没见过林远城,日子过得很平静,下过几场大雪,她会和林冬绪、秦征还有齐欢颜在小区里打雪仗。 沈暮专打秦征,秦征嗷嗷直叫,骂她有了男人不要弟弟,齐欢颜也专打秦征,理由便是期末考试没给她抄答案。这个时候林冬绪就会在一边幸灾乐祸的看的很高兴,沈暮趁其不备,一个转身把雪团砸向他,却被他灵巧的躲开了。 沈暮大叫一声,赶紧溜人,林冬绪手长脚长一下子就逮到她了,然后把她揉进怀里,随手捞起一堆雪抹到她脸上,冻得她啊啊尖叫。她委屈的要哭,气他欺负她,林冬绪就会用温暖的大手贴在她的脸颊上,低头狠狠的亲她一口。 秦征和齐欢颜都很无语,在旁边抱着手臂盯着这两个人打情骂俏。 沈暮不好意思了,从林冬绪的怀里跳出来,骂他越来越像个顽皮耍赖的小孩。 他们乐此不疲,整个寒假过得非常愉悦,沈暮连同着那件事情,将林远城渐渐淡忘。 大三下半学期开学,沈暮接到一个令她高兴很久的消息,林冬绪可以复职,继续在她们专业授课。 学期第一节《新闻评论》课,当林冬绪站在讲台上时,底下传来一阵欢呼,有同学抱怨:“老师啊,你看你谈个恋爱就把我们抛弃了,那个张老师教的很烂啊!” 林冬绪抿唇笑起来,说:“也要允许老师先把个人问题解决掉,再来一心一意教你们啊。” 底下的同学“矮油”叫的的暧昧。 沈暮仰视着台上这个男人,心里满分都是欢喜。 他的笑容永远是那么温煦,他如寒冬的一缕阳光,在不经意间他已温暖你整个世界。她爱他,景仰他,心疼他,什么时候她的世界里除了他便容不下任何人了。她曾想过,如果爱上一个人,为他迷失了自己总是不好的,但她不知,此时的她,渐渐迷失了自己。 下课的时候,某个调皮捣蛋的同学大喊:“老师怎么不让课代表同学去下办公室培养感情啊?” 底下哄笑一堂,沈暮倏地脸红,尴尬的想要偷偷溜走,却被马倩倩拖住,喜滋滋的看笑话。 谁知林冬绪淡淡一笑,正经的说:“大概没时间跟课代表培养感情,我要陪女朋友吃午饭。” “哇哦——”一阵羡慕。 沈暮哭笑不得,只能远远的瞪着他。 又有人打趣:“老师快把你女朋友领走啦,酸死人了!” 林冬绪扬眉,收拾好书本夹在腋下,望向沈暮笑了笑,声音犹如天籁般低缓,他说:“沈暮,自觉一点,还不过来?” …… 某女羞得真恨不得一块豆腐撞死! 这一个学期过得飞快,第一是因为重要的专业课比较多,第二是因为暑假一开始就要实习了,此前沈暮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论是心态还是专业。 转眼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沈暮捧着杯奶茶坐在林冬绪的办公室里昏昏欲睡,她盯着专业书,没看几行字就打了个呵欠。 窗外的枝叶生出新芽,繁茂的叶片半掩着窗户,温暖的阳光从纵横交错的缝隙中洒进办公室,染了她一身的暖橘色。窗户半开着,徐徐飘进来夹杂着花香草香的微风,醺的她浑身软绵绵的,连林冬绪进来了她都不知道。 她就忽然听到有个严肃的声音叫她:“沈暮——” 她一愣,条件反射的站起来喊:“到。”喊完才反应过来,回头一看,林冬绪已经笑到不行,露出他洁白的牙齿,眼角都有细细的纹路了。 沈暮讪讪坐下来,嗔道:“不准笑!” 他走过来看了看她面前的书本,摸摸她的头发:“怪不得反应这么大,真难得看书看这么认真。” 她又打了个呵欠,从课本里抽出一张纸来,“我刚刚写的评论稿,你帮我看看。” 林冬绪低着身子,一只手肘抵在桌面上,一只手搭在沈暮的椅背上,细细看起来。他离她极近,她都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味。沈暮渐渐把目光移向他俊朗的脸庞,他的睫毛很长,微微卷曲,眼角有几条细纹,鼻子非常挺拔,笔直的像一尊雕像,薄唇微启,偶尔抿一下,勾起一道浅浅的弧线,嘴巴下面还残留着细细的胡渣,她想起他很爱用他的胡子蹭她,扎的她生疼可还是很喜欢,最后她的目光移向他凸出的喉结,她一直都觉得男人最性感的地方就是唇和喉结。 忽然,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脑袋上方响起他沉缓的声音:“沈暮。” 沈暮回神,“啊”了一声,懊恼自己刚刚竟然无意识的发起花痴。她傻傻的抬起头,却迎来他低头一个深吻,他的舌尖划过她的唇线,跟着咬住吮吸起来,伸出一只手捏住她的下巴,迫使她松开牙关,他就这么伸出舌头长驱直入。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放开她,指腹擦掉她唇上的水渍,轻声说:“回去睡一觉吧,瞧你人都傻了。” 沈暮咬了咬红肿的嘴巴,嘱咐道:“那你别忘记帮我看作业啊。” “老是让我帮你看作业,你得给劳务费。” “林冬绪!再废话就给我回家跪搓衣板!” “……你舍得么?” “……”好吧,确实舍不得。 沈暮回宿舍蒙头就昏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她恍惚听到谁在厕所里吐,然后徐蕙和钱周就回来了,她们俩大概从图书馆回来,手里捧着一堆资料摞在桌子上。 徐蕙喘了口气说:“哎,今天宿舍人到齐了嘛。” 马倩倩从厕所里出来,蔫蔫的往床上一趟,睁着眼睛发呆。 沈暮爬下床灌了杯水说:“不如晚上咱们出去下馆子吧?” “你请客?”徐蕙笑问。 沈暮点头:“行啊。” “你们去吧,我不去了。”马倩倩有气无力的说了一句。 “你是不是肠胃不舒服啊?刚好像听见你在厕所吐了好久。”沈暮说。 “……没有,我没事儿。你们去吧。”马倩倩看起来心情不太好。 准备出发的时候,钱周去了趟厕所,出来的时候她面色不太好的问:“纸篓里面的验孕棒是你们谁的?” 大家一愣,都有些诧异。过了会儿,马倩倩坐起来说:“是我的。” 出乎所料。马倩倩坦白自己确定怀孕了,虽然还不知道几个月。她说她买了好几支验孕棒测试,测出来的结果都是怀孕,而且加上她许久没来例假,妊娠反应又比较明显,所以不用去医院确诊她也知道自己肯定怀孕了。 “展鹏知道吗?”沈暮问。 马倩倩摇摇头,渐渐眼睛红了起来,她哽咽:“怎么办嘛,孩子肯定是不能要的,但是……但是我好舍不得。我……我想把它生下来。可是被我爸爸知道肯定要打死我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我谈恋爱了,而且,万一……展鹏不要这孩子怎么办呢?” 说着说着,马倩倩就哭起来了,哭了一会又吐,折腾了好一会儿才缓下来。 徐蕙说:“先把这事跟展鹏说了吧,你们商量一下,总比你一个人在这里干着急要好。” 钱周在一旁叹气:“倩倩,你家这么有钱,展鹏肯定乐意你把孩子生下来然后跟你结婚,我可真羡慕啊,你什么也不用做就孩子有了,老公也有了。其实你也不用读书啊,孩子生了让你爸给你找个关系直接进电视台不就得了。” 马倩倩皱了皱眉,腾的站起来:“你说这话什么意思?我的一切都是靠我自己努力得来的,考大学也好,找到一个疼我的男人也好,跟我家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你不要因为你家里穷就仇视所有有钱人,你这什么扭曲的心态啊!” 钱周拉下脸,冷声说:“马倩倩,你仗着家里有钱就无法无天了?被男人搞大肚子怂了就把气忘我身上撒,我说什么了?我不过就是羡慕你两句!我知道你一直看不起我,我家里穷怎么了?我成绩比你好,拿的奖学金奖章比你多,有种我们毕业凭真本事,比比谁的工作好!” “对,我看不起你,我家里有钱我无法无天,那我还跟你比什么啊?我大学毕不了业就能找个比你好千倍万倍的工作,你他妈服是不服?” 钱周被气得脸色发白,摔了门就走,徐蕙赶紧追了出去。 马倩倩也好不到哪儿去,眼睛又泛红了,“什么人啊,我哪里得罪她了嘛!心里不平衡就到我这儿撒野,有本事下辈子找个有钱人家投胎啊,家里有钱是我的错嘛?” 沈暮终于知道孕妇的脾气不可捉摸了,她说到口干舌燥才将马倩倩的情绪稳定下来。 - 沈暮不知道马倩倩回去以后是怎么跟展鹏以及他父亲商讨这件事情的,只是在一个礼拜以后,她收到了马倩倩和展鹏的结婚请柬。 她问马倩倩:“你真打算生孩子在家相夫教子了?” 马倩倩叹气:“怎么可能,我哪能在家呆着住啊。我办了休学,先把孩子生下来,反正差一年我就毕业了,到时候生完孩子再出去实习一下,毕业证也就能混到手了,然后继续工作呗。哎,我的未来规划怎么忽然就多了个孩子呢?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沈暮,我就要当妈妈了啊!” 沈暮也觉得不可思议,又问“你们什么时候领结婚证啊?我想瞧瞧。” 马倩倩说:“早领过了。跟你说,我那天一跟展鹏说这事儿,他就激动的不行,马上就拉我去民政局了,我那时候脑袋也不怎么好使,被他一哄一骗的就晕晕乎乎跟他领证了。回来我爸一看,我这孩子也有了,结婚证也领了,生米都煮成稀饭了,不答应也变成啊。嘿嘿,反正在我家鹏鹏的保护下,我一点儿委屈也没受。” 沈暮听她这么说,羡慕的不得了,真觉得一辈子跟喜欢的人在一起,相夫教子事件很幸福的事情。 马倩倩神气起来:“你跟林冬绪也生一个呗。要不你偷偷把避孕套扎一个洞,做的时候你最好再主动一点,多来几个回合,最后搞出人命来,你就能像我这样啦。” 沈暮哭笑不得:“我一口盐汽水喷死你啊。” 婚礼举行在四月底,天气已经非常暖和了,马倩倩的肚子还不明显,穿了件纯白色的露肩婚纱,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客人,那叫一个温婉动人。沈暮看了不禁笑起来,这样正正经经的马倩倩她可是第一次见。 林冬绪作为伴郎比较无奈,本来马倩倩想让沈暮做伴娘的,结果被林冬绪一口拒绝。沈暮其实很想穿婚纱,当个伴娘至少能穿件类似婚纱的礼服吧,她眼巴巴的望着林冬绪,可他一脸不赞成,还说:“伴娘要喝酒的,你会么?” “会啊,谁说我不会,我酒量好着呢,杀遍B大女生无敌手!不信我现在喝几瓶给你看看?” “你敢。” 软硬兼施都没能做成伴娘,马倩倩又不高兴了,于是她给展鹏下发指令:“把林冬绪搞来当伴郎,累死丫的!” 于是乎,就出现了眼前这个忙的前后乱窜的伴郎。 林冬绪把沈暮拉到一边,亲了亲她的唇角,说:“找个地方坐着,别乱跑知不知道?我一会儿就来。” 沈暮点点头,笑道:“你今天真帅。” 沈暮按照宾客名单入席,没想到席中唯一坐着的居然是林远城。 林远城一愣,然后笑了笑:“沈暮,好久不见啊。” 确实许久没见,沈暮对他点了点头,淡淡笑了一下,就没再理他了。后来觉得又不太好,那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再矫情就显得太小气,她主动跟他搭话:“在外面住的还习惯吗?” 林远城挺意外沈暮会理他,挺高兴的说:“还可以,不用老被我爸管着。” “你今天好像要毕业了对不对?有什么打算么?”沈暮跟他客套的寒暄,何时他们的关系已经这样疏远了。 林远城说:“准备开个工作室,已经在筹备了。下个礼拜五一假期我打算去云南采风,香格里拉那边,我哥估计忙的没时间陪你,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玩玩?那边风景很好的。” 沈暮摇摇手说:“我不去,那边不太安全。我还是宅家里睡觉看书好了,要不就陪马倩倩做胎教。” 林远城点点头,没再说话了。 婚礼很快就开始了,整场婚礼走搞笑路线,先是播视频介绍新郎新娘相识相恋的过程,再是玩游戏和现场互动,最后请上双方家长,举行仪式。这一段倒是很感人,可是当马倩倩毫不在乎形象的嚎啕大哭,抱着爸爸妈妈不肯撒手的时候,底下又笑倒一片宾客。 已婚妇女马倩倩同学和已婚妇男展鹏同志在五一假期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飞往国外度蜜月。而林冬绪在公司忙,秦征准备高考,意味着沈暮的整个假期只能呆在家里,没有人陪她出去玩。 意外的是,林远城在出发去云南的前一天居然回别墅住了一天。一大早,沈暮在院子里碰见举着设备器材正准备出门的林远城,对他摆了摆手,连句一路顺风都没说。 林远城把东西放到后备箱又折回来,问沈暮:“沈暮,你真不跟我去啊?” 沈暮摇摇头。 虽然是预料之中,林远城还是不免失望,鬼使神差的,他忽然问到:“还在生我气,不肯原谅我对不对?” 沈暮说:“不生气,因为没必要,我已经不怪你了。” “可你不肯原谅我。”他的话里夹杂的淡淡的哀伤。 沈暮沉默了,看着林远城离开背影,她在想,到底能不能真的不在乎,真的原谅他呢?因为曾经对他付出太多友情,所以不可能说原谅就原谅了。 可是,今天的沈暮如果知道他会有那样的后来,她一定会对他说:“我原谅你了。请你一定一路顺风,请你一定把拍下的风景带回来给我瞧一瞧。” 林远城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他把魂魄留在了那个神秘美丽的地方。 五月七日,被送回来的除了林远城随身的摄影器材和行李,还有他本人的遗体。 据警察说,林远城是在五月五日凌晨,从香格里拉回丽江的途中出的车祸。当时正下着倾盆大雨,公路颠簸,林远城所乘坐的大巴与反道行驶的卡车迎面相撞。谁也没看到对方,是在两辆车全力加速的时候,毫无征兆的撞上的。整辆车的幸存者只有几个人,更不要说当时坐在第一排的林远城了。警察说他当场死亡,由于两辆车的速度太快,所以他死的时候应该没有痛苦,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林安国要求确认遗体,可是警察劝说,不要看了,遗体根本不完整。 林安国几乎是一夜之间老去,他的脸上一片死寂,不分昼夜的呆在林远城的房间,坐在远城很喜欢的藤椅上,睁着眼睛一动也不动,仿佛一颗败落的枯树。曾几何时,他是个睿智犀利的精明商人,而此时,他只是一个痛失儿子的可怜父亲。 林远城的房间和他走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暗蓝色的床单、摆满CD的架子、墙上挂着他的巨幅作品——一片汪洋大海之中冉冉升起的红日、他空荡荡的衣柜和书桌、以及那张独一无二的藤椅,再简单不过了,仿佛住在这儿的只是个租客、过客。 他的大部分个人物品放在他外面买的公寓里,这些天秦玉让人把物品陆陆续续的搬回来放回他的房间。物品是回来了,可是人已经没了…… 沈暮常常有一种错觉,远城其实还在,他还没走,他只是太贪玩,没有回来而已,又或者他跟大家开了个玩笑,等他闹够了,觉得无趣了,就会自己回来了。 这几日午夜梦回的时候,沈暮时常被噩梦惊醒,梦里全是林远城遭遇车祸的场景,倾盆大雨的噼啪声、急速的碰撞声、尖锐的叫声……以及血腥一片的场面。警察说……说他的遗体不完整……不完整啊!为什么不让他帅帅气气的离开呢? 她惊醒,静谧的房间里她的耳边依然回荡着林远城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可你不肯原谅我…… 冷汗直冒,她坐起来抱住膝盖,只觉得心里、眼睛里、鼻子里全是酸涩,可是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怎么都落不下来,这种想哭哭不出的感觉折磨的她快要崩溃。 他走的太突然,遗憾也太多。她忽然感悟,人生在世,什么是不能原谅的呢?她怎么就不肯原谅他呢?在他走之前对他笑一笑,说一句话好话,哪怕只是一句“我原谅你”也好啊! 沈暮从床上起来,套了件衣服往楼下走,她来到林远城的房门口,轻轻推开房门,黑漆漆的屋子里似乎残留着林远城的气息,床边的藤椅上赫然坐着一个人。 沈暮一愣,轻声叫了声:“林叔叔。” 林安国闻若未闻,一动不动仿佛一尊残旧的雕像。 沈暮走过去,打开床头的一盏小灯。林安国双眼赤红,唇色发白,头发一夜之间白了许多,哪还有叱咤商场的风采。 她轻叹:“林叔叔,回去睡吧,你不睡,妈妈也一定睡不好,她肯定在房里等着你呢。” 林安国的眸子动了动,扯了扯干裂的唇说:“葬礼什么时候啊?” “……明天。”她望了望窗外,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了,“没几个小时了,去睡一会儿吧。” 可是林安国却说:“远城这孩子啊,其实特别乖,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他小时候的样子。他小时候我不让他干什么他绝对不敢拂逆我,还特别懂事,知道讨好我,孝顺我。自从他妈妈走了以后,他就变得很叛逆,他恨我啊……我知道他心里恨死我了……我给他留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啊?他用得到么?从小他想做什么我都不答应,除了考上个摄影系,我没反对。我为什么不反对!我要是不答应他玩什么摄影,他就不会出去采风,不会走那么远再也不回来……我的儿子……远城啊,当我的儿子真的委屈你了啊!下辈子投胎找户普通人家,过的快乐一点……” 几天以来沈暮终于看到林安国流泪了,他的唇颤抖着,不停的叫着远城啊远城啊,苍凉而忧伤,布满皱纹的面孔一直朝向书桌,沈暮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原来那里摆着一**远城高中时期的照片——他穿着白色的校服衬衫,浅棕色的头发很柔软的搭在额前,那天的阳光似乎很不错,他耳朵上的钻石耳钉很闪亮,同他的眼睛一样,他靠在栏杆上,双手插.在裤兜里,勾唇坏笑。 沈暮一直陪林安国坐到天亮,末了,林安国问:“冬绪呢?” 她回神,说:“去调查事故了,他说想再确定一下。” 话音一落,沈暮似乎从林安国的眼睛里捕捉到了转瞬即逝的犀利。她隐隐感到不安,却又找不到头绪。 - 葬礼办的很低调,秦玉帮远城选的墓地风景很好,坐落于大片的草地之中,不远处就是滚滚的长江,日出日落都能观望的到。 灵堂搭建在墓地附近,葬礼省略了遗体瞻仰这一环节,访客只是祭拜了下林远城便离开了,根本没有人招待他们,灵堂里一片死寂。 沈暮忽然发现摆在正中的巨幅遗像竟然是昨夜林远城桌上的那一张相片,想必是林安国挑选的。 照片被放大,足足有一个人的高度,林远城那一双痞味十足的眸子显得更加生动了,仿佛照片里的正在跟你打招呼。 沈暮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林远城的场景。那是在林冬绪的课堂上,他来旁听,因为她没给他发资料就跟她吵了几句,她还记得当时他就是照片里那样的坏笑,流里流气的对她说:“同学,你是不是漏掉我了,我这么帅,你居然看不见!” 她低头苦笑,居然记得这么清楚。林远城气急败坏的模样,讨好她的狗腿模样,扮演梁山伯时认真的模样,对她表白时紧张的模样,得不到她原谅时失落的模样……她都清楚的记得,她会记一辈子,会内疚一辈子,会怀念一辈子…… 她笑着笑着,眼泪也就噼里啪啦的掉下来了,一颗一颗的砸在腿上,融进衣服里,湿了一整片,她默默地流泪,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对面坐着的齐欢颜抽抽嗒嗒靠在秦征身上哭的很厉害,比起她,沈暮就像个隐形人,安静的仿佛不存在,只是低着头抿唇默默掉眼泪。 不知什么时候,她面前出现一个人,蹲下来与她平视。 沈暮哽咽了,伸手摸摸他的眼睛说:“几天没睡啊?黑眼圈这么严重。” 林冬绪捉住她的手吻了一下,沈暮忽然不自在的抽出手指,看了眼林远城的巨幅遗像。林冬绪因为她的动作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然后坐到她身边替她把眼泪擦掉。 “事故调查的怎么样了?不是说当时肇事的卡车里没有人吗?”沈暮问。 “跟警察说的一样,卡车司机可能因为车子失控的时候就推门跳出去了,至今还是失踪,估计也是凶多吉少。”林冬绪低声说。 “哦……这样啊。” 这个时候灵堂里进来一个人,面无表情的在林远城的遗像和骨灰面前鞠了三下,说:“一路走好。” 沈暮顿了几秒才认出来这人是周斐然,他的样子道貌岸然,虽然面色清冷,但丝毫看不出哀婉之色,沈暮能看的出来,这种人生性冷漠,根本不屑装出一副对死者的惋惜模样。 林冬绪在她耳边轻道:“我一会儿就回来。”他便起身朝着周斐然走去了。沈暮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只看得到周斐然扬眉笑了一下,做了个“请”的姿势。 林冬绪跟周斐然一路走到墓园的边缘,江岸边的风很大,呜呜作响,拂面而来竟让人有种窒息感。他们刚一停下来,林冬绪一抬脚便将周斐然猛的踹到江水里,他跟着上去又是狠狠的踹了几脚。 周斐然没有让开,而是任着林冬绪疯狂的踢踹,他被踹倒在泥巴地里,爬起来又被踹倒,反反复复,直到林冬绪筋疲力尽。 周斐然从浑浊的泥巴水中爬起来,擦了擦脸上溅到的泥泞,勾唇笑起来:“林冬绪,有种把我淹死在这儿啊,不敢啊是不是?那就没办法了,你他妈就是拿我被办法。” 林冬绪因为动了真气胸腔剧烈的起伏着,他面色冷峻到极致,怒红的双目狠狠剜着周斐然,冲上去揪住他的衣领,一字一顿冷冷道:“远城的命,迟早一天我会让你还回来。” 周斐然一把将他推开,冷笑:“你找得到证据么?查了这么久你找到证据了么?卡车里边连个司机都没有你上哪找证据去啊?哈哈哈哈……林冬绪啊,看来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周斐然,我这个人不做就算了,要做,一定最完美。这次是我给你的警告,妄想破坏我定下的游戏规则,下场就是这个!我周斐然不是被你当小孩耍的,你说合作我就帮你,你忽然收手难道我会跟个傻.逼一样帮你拍手称好?这次是林远城,下次我就不敢保证是谁了,唔……可能是林安国那个私生子,也有可能是你那个小女朋友。他们的结局掌握在你手里,表个态,还合作不合作?” 林冬绪自嘲的笑了一下,“合作,怎么不合作?我这不还没把林安国弄死么?” 周斐然说:“最好是这样。秦征的股份和所有股东的股份已经全部转到你名下了,加上你那女朋友的股份,安国地产就是你的了。以后你要怎么把沈小姐的股份拿过来我不管你,总之我要的是安国地产垮台以及林安国的贱命,我要让他死的很痛苦!听说他心脏不太好,最好就是一轮一轮的将他折磨死,呵,这也不是你想看到的吧?” “周斐然,不想鱼死网破就给我安安静静等好消息,我身边的那些人你若再敢动一下,你会比死还难受。” 周斐然笑起来:“啧啧,我周斐然最讲信用,你遵守规则我绝对不会招惹你。不过我还真不怕,我养着一批黑社会你有吗?你他妈清高的跑去电视台当什么记者、制作人的时候就该想想今日,你干了这种事就甭想一身清白。我最起码遇难的时候能保自己个周全,你呢?上电视求助现场观众?小子,你还差得远!” 林远城的葬礼过后,林安国的身体大不如前,有一次他在公司开会突发心脏病,吓坏了所有人,好在送医及时才保住一条命。此后公司事宜全权交由林冬绪处理,他开始长期在家调养身体,两耳不闻窗外事。 六月,秦征高考结束了,整天去找齐欢颜出去玩,而沈暮也由于成绩优秀进了电视台实习,同去的还有钱周,她们被分配到社会新闻部做一线记者,这是每个新闻系的学生逃不过的实习过程。 转眼便到了炎炎夏日,七八月的天气,沈暮天天出去跑新闻,两个礼拜就黑了一圈。这天的突发新闻比较多,又有大批记者被分配去了某公司的新闻发布会,人手不够用,本来沈暮应该是跟一位前辈一起跑新闻的,可那前辈去了发布会,沈暮一时就落单了。 部门主任便将她和钱周分配到一组去跑社区新闻,人手就她们两个,其中一个还要兼任摄像,任务虽然比较简单,可是对于两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操作上还是比较困难的,至少摄像机就不是那么好扛的,显然,部门主任在为难她们。 钱周说:“可惜我俩都不会开车,不然开电视台的车去现场多帅啊,还很省力。” 沈暮点头:“我觉得我要去考驾照了。” 两个人抱着摄像机打了辆车去现场,路上,沈暮瞥见钱周脖子上的水晶项链不禁愣了一下。 这链子她刚好见过,是施华洛世奇的新款,林冬绪前些日子买给她的,她嫌太亮了,跑新闻不方便,就把锁抽屉里了。她当时还问价格来着,林冬绪说没多少,就几千块,害的沈暮心疼了好久,她又不爱带这些,买来真是浪费。 虽然几千块一条项链很多人能买得起,但却不是钱周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能支撑的了的,况且钱周挣来的大部分工资都给她寄回家补贴家用了,更不会用来买项链。 钱周见沈暮盯着她的链子发愣,有点不好意思的把链子塞进衣领里,说:“朋友送的。” 沈暮笑了笑:“哎呀,你交男朋友了啊?怎么都不和我说。” 钱周脸有些红了:“就是前几天的事情,我这不是没想起来嘛。” “什么样的?他对你好吗?” 钱周点点头:“做生意挺有钱的,对我还不错。” 沈暮宽慰一笑:“那就好。” 没一会儿她们就到了采访点,那是一片老城区,地段风貌让沈暮想起她以前住的那地方。这里住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外来工,生活条件比较差,更不要说是物业和居委会了,根本没人管他们。最近这里常有小偷出没,居民们惶恐不安,报警了警察过来转两圈说没有问题就撒手不管了,无奈这下这些人才找到电视台,希望通过曝光让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 她们在这片城区转了一圈,沈暮疑惑:“这里住的都是穷人,怎么会有小偷愿意光顾?” 钱周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地方虽然破烂,但是这里的不少老人都藏金藏银,当守财奴,谁家还没点棺材本啊,我爷爷奶奶就喜欢这样,把金项链金戒指锁在抽屉里边,深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她们在周围几处地方取了景,就去了联系她们的陈老太太家。 陈老太太是个寡妇,无儿无女,在这个地方住了好几十年了。钱周把摄像机给沈暮,理了理衣服和头发说:“沈暮,你来拍吧,我老是手抖。” 沈暮想说她也扛不动摄像机,可是看钱周已经跟老人聊开了,张了张唇,只得“哦”了一声。 整个采访过程持续了二十多分钟,不是钱周说错话就是老人太激动,快到最后一刻,沈暮终于忍不住说:“钱周你快点,我快坚持不住了!”可是陈老太太还是不停形容她被偷的首饰是什么样的…… 采访结束,她整个手臂都是酸痛的。回电视台交了带子,她就下班了。她没回别墅,而是直接去了林冬绪的公寓,才只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她已经困的不行了,洗了把澡倒床就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她被脖子上雨点般温热的触感给弄醒了。微微睁开眼睛,就看见一颗脑袋埋在她的颈边,细细吻着她。她嘤咛一声,推了推林冬绪的肩膀:“痒……” 他闷闷的“恩”了一声,开始脱她的衣服。她偏头望了望已经全黑的天空,问:“几点了?” 他一边吻一边说:“快八点了。” “哦,你吃晚饭了没?” “没有。” “我也没有。”沈暮说,“要不先吃饭吧,我好饿。” 可是林冬绪已经将她的胸衣扣子解开,手掌覆了上去轻轻捏柔:“做完再吃,好几天都没见你了。” 在他温柔的动作下,沈暮很快沦陷,掐着他的手臂难受的浅吟着,喘息交织,床头的灯光将他们交缠的影子映在墙上,模模糊糊的一团,起伏,晃动着。 高.潮过后,林冬绪贴住她的身体亲她的眼睛:“宝贝,在想什么?” “你是不是把陈友文调到销售部了?” 林冬绪一愣,“你怎么知道?” “彤彤跟我说的,她高兴的不得了,还夸你是个大好人呢。”她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 林冬绪笑了一下:“陈友文虽然人品不好,但能力不错,至今在安国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所以把他调到销售部,试一试他。” “……你跟我解释这些干什么?我又不懂。” 林冬绪好笑的俯视着她,说:“你今天怎么了?跟吃了火药似的。” 沈暮嘴巴一瘪,哼了两声说:“我们主任欺负我,就让我跟钱周俩个人跑新闻,摄像机好重的,扛的我手都酸死了。” “恩……” “还有啊,我要考驾照,以后出去让台里给配车。” “恩……” 沈暮试图推开林冬绪,声音软了几分:“我跟你说话呢,你干什么啊……出去……你还!我要吃饭,不要了……” …… 沈暮以为林冬绪根本没注意听她说什么,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去电视台上班的时候,部门主任对她的态度好了很多,再也没让她做过什么累活。 沈暮正纳闷主任是不是吃错药了,谁知主任就说:“沈暮啊,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是林冬绪的女朋友?不瞒你说,林冬绪拜托我多照顾照顾你,他以前提拔过我,我怎么会不答应,真太客气了。不过呢,你初来乍到,日子不能过的太逍遥了,该做什么还是要做的。有什么不会的尽管问我就是了。” 言下之意就是他不会再为难沈暮,但是也不会庇佑她。沈暮点点头,嘴巴里说着:“谢谢主任”心里却把他骂了个遍,真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要是林冬绪还在电视台,指不定他要巴结谁呢! 主任从鼻子里“恩”了一声:“你上次跟钱周做的那个新闻已经播出来了,今天去报道一下后续吧。” “那摄像……” “等一下我给你找个摄像师。” 果然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有了摄像小王,沈暮顿时轻松不少。 小王也是个实习生,屁颠屁颠的跟在沈暮后头叫“沈暮姐”,沈暮被他叫的哭笑不得,不好意思的说:“别这么叫我,我跟你一样也是实习生来着。” 小王憨厚的摸摸脑袋,嘿嘿笑了笑:“其实我本来是当场记的,挺喜欢摄影就跟着学了一点,我运气好,台里给我机会让我实习摄像,我真高兴啊。我没读过什么书,你是大学生,又比你小,叫姐是应该的。” 沈暮拿他没办法,就随他去了。 再次来到陈老太太家,老太太很高兴,一个劲的说电视台好,电视台是活雷锋,节目播出之后,虽然小偷没抓到,不过政府终于改善了老城区周边安全设施,还给了失窃住户适当的补贴,估计数目不少,不然这刁钻刻薄的老太太才不会这么高兴呢。 采访的过程很简单,也就是让老太太表扬一下政府办事效率高,沈暮在一边听了想笑,老太太之前把政府贬的一文不值,现在又给吹上了天,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采访结束以后,老太太热情送沈暮和小王出门。两个人都快走出了城区,小王忽然一拍脑袋:“哎呀不好,我手机好像落在老太太家了,沈暮姐你等我一下行不行?我回去拿!” 沈暮点了点头,看着小王撒腿就往回跑,却没注意旁边一个四五十岁、样子很邋遢的大叔激动的看着她。 那人忽然上前抓住沈暮的胳膊,颤抖着声音问:“你、你叫沈暮?” 沈暮心里一紧,防护的往后推了推,可是那人紧紧逼近,又问:“你叫沈暮啊?” 沈暮皱着眉微微点头,期盼着小王赶紧回来。 那人又激动了几分,眼睛红红的咧嘴笑起来,提了声问:“你妈妈是不是叫秦玉啊?” 沈暮一愣,惊讶的看着他,“请问您是……?” 那位大叔忽然不顾形象的大哭起来,抓着沈暮的手激动的喊:“我是爸爸啊!小暮啊,我是你爸爸…… 沈暮傻愣在那儿,沈修年就只抓着她不放,嘴巴里念念叨叨都是“爸爸”两个字。小王远远就见着这人对沈暮动手动脚,赶紧冲上来一把将沈修年推倒在地:“你干嘛呢!大白天的胆子真不小啊!” 沈暮缓了缓,见沈修年失魂落魄的模样不像装出来的,就跟小王说:“没事儿,是一个认识的朋友。” 小王一愣,摸摸脑袋赶紧将沈修年扶起来,憨憨一笑:“大叔真不好意思,刚没看清,我、我人傻,您别怪我。” 沈修年摆摆手,对沈暮说:“我知道你不相信,要不你上我那儿瞧瞧去,我有好多你跟你妈的照片。” 沈暮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但还是留了个心眼,让小王跟着一起去了。 沈修年住的屋子破败不堪,门口堆着腐臭的纸盒、塑料瓶子,楼道黑乎乎的,老鼠恣意穿行,发出吱吱的声音。 沈暮皱了皱眉,如果眼前这位佝偻着的大叔真是爸爸,那可真不可思议,据说爸爸当年是跟个有钱的女人私奔了,这么多年过去,就算没有大富大贵也不该是如今这幅惨象啊。 沈修年慢吞吞的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一进屋,屋子里就飘过来一阵恶臭——简陋的屋子里横七竖八着各种脏衣物、酒瓶、烟盒、快餐盒,脏乱不堪。沈修年随便收拾了一下让他们坐,然后就开始翻找照片。 沈暮看他把床头的抽屉拉出来,东西倒在地上,一双布满污垢的手掌胡乱翻找着,她一眼就看到了造物中那一小堆金银首饰,样式与陈老太太那天反复描述的几乎一模一样。 “这个……”沈暮脱口而出。 沈修年愣了一下:“哦,几年前手上还有点钱的时候买回来收藏,这几天准备拿出去变卖,放抽屉里都忘记了,哎,乱七八糟的。” 沈暮心里了然,没再说什么了,想必他也是急着用钱才去做这种犯法的事情吧。 过了会儿,沈修年终于找齐了他所有藏着的照片。沈暮一张一张的翻看,几乎都是她还很小,没什么记忆的时候,与秦玉还有沈修年一块儿照的家庭照,背景有在公园的,家里的,甚至还有一张里面是与林安国站在一起的,对,沈修年年轻的时候与林安国是好哥们。那个时候的沈修年模样生的俊朗,一双眼睛黑亮深邃,而现在,沈修年只是个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可见岁月果然是把杀猪刀。 沈暮把照片还给他,说:“我相信你。你这么久没出现过,你走的时候我还很小,根本不记得你的样子,家里关于你的一切都被妈妈扔掉了,所以没认出来你,很抱歉。” 沈修年含泪点头:“不要紧,你肯认我这个……” “对了,”沈暮忽然打断他,她指了指小王说,“你的电话多少?我还在上班,赶着回电视台,不能久留,等我下班我联系你吧。” 沈修年报了串号码,沈暮就带着小王离开了。沈修年生怕她不联系他似的,临走时还不停嘱咐她一定要记得联系他。 沈暮忙到晚上六点多才下班,一下班就联系了沈修年,把他约到饭店里一边吃一边谈。 从沈修年的言语中,沈暮得知了他当年离开以后其实过得非常不好。那个跟她私奔的富婆实际上是个大骗子,设计骗他上钩,然后怂恿他带着所有财产私奔,之后那女人跟他过了几个月之后就带着财产失踪了,沈修年再也找不到她,他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身无分文的流浪在街头。他自尊心极强,堵着一口气不愿意回家投靠父母妻儿,于是便一直在城市里做工,过着吃一顿不知下一顿有没有生活。之后也是起起伏伏,经济状况转好的时候也曾想回去找她们,但一直没有获得过她们的任何消息。浑浑噩噩一晃便是这么些年。 沈暮只管听着,没有发表任何言语,其实她并不相信他说的一切,有些人在做错了事情之后总不肯承认,甚至找来一切理由和谎言来将自己编织的没那么可恶。 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对于沈暮来说这都不重要。 他们聊了一会儿,沈暮提了包去了趟洗手间。洗完手她拿出手机来看时间,竟然有二十多通未接电话,全是来自于林冬绪。 她回了电话,刚一打通那边就接了起来,声音带着隐隐的怒气,低沉的说:“你在哪?我打你电话为什么不接?” “我在外面吃饭,手机放包里了,没听见。” 林冬绪似乎松了口气,然而声音依旧带着怒气:“以后记得二十四小时开机,把手机放在你看得到的地方,我要随时能找到你,知不知道?” 沈暮撇撇唇,低低的“哦”了一声,心想又没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惊小怪的做什么。 林冬绪又问:“在哪儿?我去接你。” 沈暮报了个饭店的名字。 “恩,跟谁一起吃饭的?”林冬绪大有一探到底的架势,接着问她。 沈暮语塞,一开口不知道怎么说,但还是说出了那两个字:“我……我跟……跟我爸爸在一起。” “……”那边半晌都没有回应。 沈暮想,他一定以为她脑子出毛病了,于是叹了口气,说:“你来了就知道了。” “……好。” 很快,林冬绪就到了,他穿着正装推门进来,风尘仆仆的模样,眉目深邃坚定,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沈暮。他走过去,看到沈修年的时候身形一怔,显然愣了一下。 沈暮介绍道:“这位是我……爸爸,沈修年。这位是林冬绪,我男朋友。” 沈修年张口极为讶异,握着林冬绪的手,说:“你就是冬绪,你爸爸是林安国对不对?” 林冬绪并不意外,微微点头:“是,是林安国。” 沈修年笑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你小时候是我跟你爸爸去孤儿院领养你的。” “有点印象。”他说。 沈修年不禁感叹:“这世界真是奇妙了,没想到十几年之后你居然成了小暮的男朋友。” 林冬绪看了他一看,近似感叹的一笑,“沈伯父说的对,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神奇。” “小暮,你妈妈还好吗?”沈修年问她。 沈暮点点头,她并不打算瞒他,直接说:“挺好的,她嫁人了,嫁给林安国了,去年的事情。” 沈修年一滞,缓缓点头,颇为惆怅的说:“哦,那是挺好的,安国挺好的。” 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林冬绪便把沈修年送了回去。回别墅的路上,沈暮一直心不在焉,林冬绪一个急转弯让她的胳膊不小心撞到了车门,她这才回过神。 沈暮望了望外面的路段,说:“去你那儿吧,我不想回家。” “好。”林冬绪在路口掉头转了方向继续行驶。 沈暮微微叹气的说:“……今天的事情你别跟任何人说啊,特别是我妈。” “好,我不说。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儿?” “周末有个生意伙伴过寿,办了个晚宴,你得陪我去。”他说。 沈暮是最讨厌这些应酬的,但见他一脸期待,不忍心拒绝,只能说:“可以是可以,不过……”她俏皮的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说:“待会不准坐电梯,我要你背我爬楼梯上去。” 林冬绪笑起来:“这个好办。”- 晚宴上,沈暮被林冬绪一路牵着跟寿星贺喜,她笑到肌肉都快抽筋了,可是当她看到不远处周斐然身边那个娉娉而来的女人的时候,她就笑不出来了。 她所认识的钱周,绝对不会拥有此时那种虚假以及刻意讨好的笑容,钱周的妆容雍容华贵,尽管她的出身贫寒,但这么一打扮,也可以是名媛千金,明艳动人。她轻轻挽着周斐然的手臂,保持着端庄完美的笑容,与沈暮打照面的时候,也没有出丝毫差错,只是对她淡淡一笑,轻道:“沈暮,这么巧。” 沈暮扯唇笑了下。 周斐然放开钱周说:“陪沈小姐说说话吧,我跟林先生有些事情谈。” 钱周微微点头,羞涩的对周斐然笑了笑,便拉着沈暮离开了。沈暮有点被她强制性的带走,不禁觉得奇怪,再回头寻找林冬绪和周斐然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 钱周说:“别找了,指不定上哪个小黑屋子看,事情谈完他们就会回来。” “你怎么知道?” “知道什么?我只知道周斐然跟林冬绪在生意上有合作,他们男人一到这种场合不免要谈正事的,你就别抱怨林冬绪不陪你了,这不还有我么。”钱周端了两杯果汁,递给沈暮一杯,自己优雅的喝起来。 “你跟周斐然怎么认识的?”沈暮忽然问,她真没想到,钱周口里的男朋友竟然是周斐然。 钱周回想了一下,说:“我在会所打工的时候他是常客。” “周斐然他不是什么好人,钱周,你别跟他在一起了。” 钱周皱了皱眉:“谁跟你这么说的?林冬绪?呵,诋毁别人也算不上什么好人。我不管周斐然是什么人,反正我想要的他都能给我,这就够了。” “包括爱情?” “对,包括爱情。” “你爱他吗?” 钱周说的很坚定:“爱。” “那他呢?他爱你吗?”沈暮不相信周斐然会对别人敞开心全心全意去爱人的那一类男人,在她看来,周斐然的世界里只有权力和钱,她甚至讨厌林冬绪跟他走的那么近。 果然,钱周苦笑了一下,轻声说:“……也许他也爱我。” 钱周变了,她不再是学校里那个不谙世事,脚踏实地好学生了,她变得市侩了,虚荣了,她的欲望在这个吃人的社会里一点一滴的膨胀,周斐然便是她的救命稻草。这个男人只要对她好一丁点,她便能不由自主的死心塌地爱上他,哪怕周斐然当她是根草。想必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只是不肯承认而已。 沈暮在心底惋惜,闷声喝掉一整杯果汁,心里有些难受。 那边,周斐然与林冬绪站在酒店三楼宴会厅的落地窗边,一人一杯威士忌,碰杯一饮而尽。 周斐然说:“你胆子不小,敢把陈友文调到销售部,你就不怕他把你们公司的机密卖给别家公司?” 林冬绪勾出笑了笑:“不怕,他没那闲工夫,作为你的眼线,他的主要任务是盯住我的一举一动,不是吗?” 周斐然长长的“哦”了一声,说:“看来你调查到不少么。” 没错,林远城意外身亡后,林冬绪很快就意识到事情绝对不会是那么简单。他先是调查了林远城的车祸事故,发现事有蹊跷,虽然找不到任何证据,但他完全可以推测出是周斐然命手下人制造了一起看似意外的车祸现场——旅游大巴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撞上了失控的卡车,卡车的驾驶室没有驾驶员,车门打开着,让警察以为司机在卡车失控的途中跳车求生。 林冬绪知道卡车不会无缘无故失控,他在调查过程中,从事故现场的某张照片里看到了围观的人群中有一个身着黑色衣服的男人,这个人林冬绪是认识的,他是周斐然贴身保镖。不言而喻,整个事故并不是意外,而是人为。 这个猜想,林冬绪很快便从陈友文那儿得到了证实。 林冬绪在怀疑调查车祸之后,紧接着就开始调查身边每一个可疑的人,他很快发现,陈友文近几年与周斐然一直有往来,之前陈友文因为买卖公司机密而被地产界唾弃,那个买家也就是周斐然。可见,陈友文长久以来替周斐然做事。而他曾经想要放弃报复林安国的消息,也就是陈友文传给周斐然的。不得不说,陈友文尽管卑鄙无耻,但他的能力确实不容小觑。 林冬绪用了比周斐然更加诱惑的好处将陈友文据为己用,因此他从陈友文那儿得知了周斐然的一切行径。他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周斐然,他一定会替远城用这条贱命去陪葬! 林冬绪望着窗外无边的夜色,缓缓道:“你利用陈友文盯住我,我也可以利用他搅乱安国的内部,你应该听说了吧,安国最近的销售情况很糟糕,都是这家伙的功劳。” 周斐然无声一笑:“离最后的决战不远了,等到安国的经营状况惨淡,股票大跌,我会找人在外围高价收购林安国放出去的散股,到时候你只需要负责拿到你那女朋友手里的6%的股份,整个安国地产就是你的了。” 林冬绪面无表情,半晌,他声音沉缓,空洞仿佛幽灵般飘渺:“但愿如此。” 宴会结束,车上沈暮问林冬绪:“你跟周斐然关系很好么?” “为什么这么问?” 沈暮撇撇嘴:“我不喜欢他,你能不能离他远一点?” 林冬绪淡淡的说:“大概暂时不能吧,不过我也不喜欢他。” “他都把钱周给带坏了。”沈暮觉得钱周这样自强自立的女孩,不应该倚靠这种男人,她会被他毁掉的。 自从上次钱周跟马倩倩吵完架之后,她就变得越来越虚荣了。实习的时候,沈暮偶尔看到她脖子上,手腕上带着各类名牌首饰,跟人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微微抬起下巴,经常大声使唤清洁阿姨做这做那,这些细枝末节的变化沈暮看在眼里,她想,或许是钱周过去活的太卑微了,一旦遇到了周斐然这样有钱有权对女人还不错的男人,她就抵抗不住了。这只会把她推向深渊,令她越来越堕落。 然而林冬绪只是说:“她想要什么就会选择什么,这不是你能左右的。也许她乐在其中呢?” 沈暮叹气还想说什么,却被手机铃声打断。沈暮看到来电显示着“沈修年”,足足愣了好几秒钟才接电话。 林冬绪不知道对方跟她说了什么了,就看见沈暮的脸色慢慢沉了下来。 沈暮挂了电话,说:“沈修年找我借钱。” “借多少?” “两千块。” “明天我让人给他送过去。” 沈暮摇摇头:“不要你的钱,我自己有。” “什么你的我的,你那点小钱自己留着买零食吧。”林冬绪笑了笑。 “不行不行,他要是知道钱是你给的,会没完没了找你借的。我就那点钱,借完就消停了。”沈暮说。 “别傻乎乎的全借出去了,好歹自己留一点。”他说。 沈暮哈哈一笑:“我不是还有你嘛。” 林冬绪扬眉,不置可否笑了笑。 翌日傍晚,沈暮下了班就提了钱出来,搭车去老城区找沈修年。她在那臭烘烘的门前敲了好久的门都没人应她,给沈修年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她等的不耐烦了,正准备离开,就听见楼梯口传来地痞流氓满口讳言秽语的吵闹声。沈暮脚步顿了一下,想等那些人离开了再走,可没想到那吵闹声越来越近,显然已经逼近自己了。刚一转身,那些人就忽然叫住她了。 “美女,是不是在等沈老头啊?”一个染黄毛的年轻人吊儿郎当的问她。 一看这些人都不是好惹的,沈暮摇摇头说:“不是。” 她侧身欲走,那年轻人长臂一横截住她的去路:“哟,小美女害怕了?害怕还撒谎,刚刚我兄弟上来找人的时候早就看到你在这里了。来,告诉哥哥,沈老头在哪儿?” 沈暮往后退了一步与他拉开距离,抬头问:“你们跟沈修年什么关系?找他做什么?” 后边几个青年嗤嗤笑起来:“那老不死的欠我们赌债!他妈的没钱还敢来赌钱,活得不耐烦了!” “你们看见了,我也是来找他的,所以我并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沈暮顿了一下说,“借过,谢谢。” 那黄毛青年不但不让,还将沈暮逼到了墙角:“我管你来干什么的,既然你认识沈老头,他欠的钱你来换!” 沈暮皱眉:“我又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让开!” “哟哟,小美眉发火了哟!”黄毛青年轻浮的伸手去摸沈暮的脸。 沈暮嫌恶的扭头避开,而此时,沈修年也出现在了楼道口。他一见到他们欲转身就逃,然而却被一眼尖的青年拔腿逮住,拖过来死死按在墙上。 沈修年艰难的开口:“轻点轻点!我还你们钱就是了,别动手动脚!” 青年放开他,手一摊:“钱呐?” 沈修年看到了角落的沈暮,神色一动,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伸手喊道:“小暮,快,给爸爸钱。” 黄毛青年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沈暮,说:“沈老头,想不到你女儿这么漂亮啊,看来上回你没吹牛啊。” 沈修年的表情闪过一丝傲然,说:“哼,我女儿还是电视台的记者呢,前途光明,你们小心一点,再对我动手动脚,我叫我女儿把你们弄上电视!” 几个青年一愣,全都轻蔑的哈哈笑起来。 沈暮皱了皱眉,从包里取出两千块丢给黄毛青年,说:“就这么多。” 黄毛青年舔舔手指,数了一下,“刚好两千,沈老头,今天算你运气好,下次进我的赌场,记得带够钱!” 那群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沈修年撇撇嘴巴揉了揉伤到的胳膊。 沈暮一肚子气,没好气的对沈修年说:“你不要再赌博了,这东西迟早害死你。你若是需要工作我可以帮你物色,拜托你活的像样一点好不好?” 沈修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小暮,爸爸没钱吃饭,再给两个钱?” 沈暮咬唇,深深叹了口气,又从钱包里抽了三百块给他,“明天就去找工作,别再偷鸡摸狗了。” 沈修年借过钱,嘴里念着“好、好”。 沈暮从不认为放荡了这么久的沈修年能一夜之间改邪归正,果然不出两个星期,沈修年再次找沈暮要钱,而且数目比上次还要多。 沈暮约他出来,把钱交给他,淡淡的说:“我只有这么多存款,已经全部给你了。这是最后一次,再缺钱你就自己想办法吧,我尽量了。” 沈修年说:“那你男朋友呢?林冬绪这么有钱,就没给你一点?” 沈暮一眼横过去,半晌,她站起来,冷淡的说:“你好自为之吧。” 然而没过几天,沈修年的电话又打来了,声音惊恐不安:“小暮,这回你要帮帮爸爸啊,你不帮我,我就死定了,我会被他们砍死的!” 沈暮看了眼身边喂她水果的林冬绪,对着电话缓缓说:“你不是我爸爸。” 那边沈修年在沈暮挂掉电话的瞬间喊道:“你不给我就去找你妈!” 沈暮愤愤扔掉电话,钻进林冬绪的怀里,“我恨死他了,我又不欠他的,凭什么这么对我?” 林冬绪搂紧了她,唇瓣贴在她额角,低声说:“不生气,要不要我帮你解决掉他?” “不要不要!别管他,让他自生自灭好了,过去十几年他一个人也不是挺好嘛!冬绪,我真想不明白,他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啃了?居然还说要去找我妈要钱,真是不要脸。” “那你之前还借钱给他?” “我……我、我看他可怜嘛。”沈暮一时竟语塞。 林冬绪没再说话,他知道,她只是想要一个真正对她好的父亲,哪怕这个人再一无是处也好,只要对她好。他将她搂的更近了一些,只要她愿意,未来的日子里,他会竭尽所有去填补她那份缺失的父爱,让她最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 眼看着末日就要来临,他真怕,她不给他这个机会。 天已入秋,别墅花园里的花木纷纷枯黄败落,展目望去,秋风中斑绰的植物给这栋屋子添了几分萧索之色。掐指一算,林远城去了竟四月有余了,时间不知不觉的流淌,秦征再过些时日也要入学了。 秦征的成绩向来不是拔尖的,而且因为秦玉改嫁一事,那段时日他的成绩一路下跌,可是不知为何,高三那后几个月却跟变了个人似的,日日熬到很晚才休息。直到高考过后填志愿,沈暮才知道秦征原来想考本城的B大,跟沈暮做校友。B大是一流大学,分数线在省内的各大名校中常年位居前三,秦征这样的成绩若要考进去真是不太容易。但是大家都没想到,还真给他考上了。 秦征高兴了好一会儿,沈暮还听说隔壁的齐欢颜也考上了B大的摄影系。 正当秦征心情大好的时候,林安国却不准许他去B大,下了死命令要把他送到美国读商科,谁都看得出来,林安国是把他那对林远城的期望转而寄托在了秦征身上。秦征起初不愿意,秦玉多次劝解,一再强调林安国是为了他好,培养他继承公司。秦征当即反驳:“不是有林冬绪吗?”一句话将秦玉堵得哑口无言,她硬生生的将林冬绪的身世憋在心里,叹了口气,只说:“你不想去也得去。” 连秦玉都不帮他,秦征再挣扎也无用,叛逆了一个暑假,终于在秋初被林安国送往了美国。 走的那天,秦征没让秦玉和林安国送机,只叫了沈暮和林冬绪送他。临走前,秦征的情绪很差,再三嘱咐沈暮有空多陪一陪齐欢颜,跟她出去逛逛街,叫她少胡思乱想。 话已至此,沈暮还有什么不明白,这小子当初要考B大是因为齐欢颜,不肯去美国也是因为齐欢颜。沈暮答应他一定照顾好齐欢颜,秦征这才放心一些。 他略微抬头朝着人潮涌动处望去,眸子不禁暗了暗,喜欢的那个她终究还是不来送他。昨日他跟她道别,说她与其一味的想念林远城,还不如在大学里找个男孩对自己好,谁知这姑娘马上就跟他翻脸。他只能苦笑,林远城在她心里有多重要他怎么会不知道?两个人昨天吵成那样,他竟然还指望她能来送一送他。 秦征同沈暮、林冬绪告别,转身朝那入口走去,谁知身后忽然一个清脆灵动的声音喊道“秦征!等一下!” 秦征倏地回头,望见那抹倩影,心底蓦地一动,直直愣住了。 齐欢颜气喘吁吁朝他跑过去,扑腾一下撞进他怀里,然后抬起她清亮的双眸笑起来:“秦征,一路平安,到了米国要好好学习,不要整天盯着那边的漂亮女孩儿。加油,我真想看到你叱咤风云的样子。” 秦征低头,耳根微红,低声说:“好,那、那你等我回来。” 齐欢颜一愣,浅笑了一下。 秦征自知她这是刻意回避,便不再不自讨没趣,这次没有犹豫,上前拥抱了她一下说:“你好好的。我走了。” 齐欢颜望着秦征的背影渐渐消失,眼睛有些红了。沈暮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那小子放假还会回来,到时候你有的是机会再折磨他。走吧,回去吧。” 她默不作声,不知道在想什么。沈暮又说:“他还让我好好照顾你呢,你这样子,他见了肯定心疼。” 齐欢颜皱了皱眉,看着沈暮忽然说:“沈暮姐,我不上B大了,我想下个月去美国找他。” 沈暮着实有些吃惊,齐欢颜淡淡的说:“远城哥是不在了,但是秦征还活着,我不想再有什么遗憾了。” 沈暮心下了然,这两个孩子也算是一对欢喜冤家了,她点点头:“也好,去那边有秦征照顾你陪着你,他会对你很好的。” 齐欢颜羞涩的说:“恩,他是对我很好。” 两个女生相视而笑。 把齐欢颜送回家,林冬绪和沈暮手牵手往别墅走,沈暮挣脱了一下没成功,嗔道:“被我妈看到了怎么办。” 林冬绪不以为然:“看到就看到,怕什么,你妈不是挺喜欢我的么。” 沈暮没忍住扑哧笑起来,伸手揉了揉他的脸:“哟,林老师,您老还真自恋啊。” 两个人在家门口闹了一会儿,沈暮一转身推门进了院子,就撞见了站在别墅门前的秦玉。沈暮心里一惊,面上燥热起来,不知刚才她跟林冬绪的亲密举动秦玉看见了没。 林冬绪叫了声:“伯母。” 秦玉点点头,表情很严肃看了沈暮一眼:“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沈暮跟她回了卧室,秦玉劈头盖脸就问:“沈修年回来了你为什么不跟我说?” 沈暮一僵,本来松了口气,因为秦玉说的不是她和林冬绪的事情,可听到沈修年的名字,她又心惊了一下。见秦玉紧皱眉头,颇为不悦,她只好老实交代:“上个月我跑新闻的时候遇上他的,我本来就没打算让你知道。” “为什么不想让我知道?” “这个跟你已经没关系了。” 秦玉吸了口气:“那你还借钱给他?你自己好不容易存的钱全都借给了这个人渣,你觉得值啊?” 沈暮闷闷的难受,闭嘴不说话。 秦玉面色难看:“他是不是在你面前装的又惨又可怜?告诉你,他这都是装出来的。你不会看人妈妈教你,沈修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败类!沈暮,你从小就没这个爸爸,现在也没有。你要是想要爸爸,林安国就是你爸爸,给我里沈修年远一点,听见没有!” 沈暮点点头,想也不用想也知道定是沈修年不知廉耻的去找秦玉借钱。很显然,秦玉根本不可能借给他。 秦玉没好气的横了眼沈暮,念叨起来:“你这丫头就是心眼好,再这么傻兮兮你是要吃大亏的。” 沈暮撒娇起来:“怎么会呢。” 秦玉无奈的摇摇头,想起来什么她忽然问:“你跟冬绪什么时候在一块儿的?” 沈暮一惊,心脏狂跳,愣愣的说:“快……一年了。” 秦玉点点头,也没再继续追问,只是说:“晚上跟你林叔叔去看电影,你和冬绪记得早点吃晚饭。”说完她便转身下楼去了。 可沈暮惊魂未定,站在原地许久,惊出一声冷汗。果然纸包不住火,该来的还会来,即便他们不同意,她也要跟林冬绪在一起,一辈子- 晚饭过后,沈暮跟林冬绪看了会儿电视就去洗澡了。洗完澡推门出来,就看见林冬绪大喇喇的站在浴室门口,吓了她一大跳。他穿着棉质V领的居家服,露出精致的锁骨,他也是刚洗完澡的,头发特别柔软的搭在额前,双手插在裤兜里,笑意盈盈的望着她。 沈暮用毛巾挡了挡只穿了一条丝质吊带睡裙的身体,脸蛋红了红,瞪着他:“你干嘛。” 他忽然把她打横抱起,径直来到阳台上的藤椅,让她侧坐在他的腿上,胳膊搂着他的脖子。他的手掌贴着她的腰肢,抬头亲了亲她的下巴,问:“今天是安全期么?” 沈暮想了一下点点头。 他便满意的开始啃咬起她细嫩的脖子。 沈暮扭开头,手抵在他的胸膛推了推:“不要,我妈一会儿就回来了。” 他闷声说:“那我们就快一点。” 快一点也不能在阳台上啊,她的脸红透了,小声说:“换个地方。” 他扬眉:“还是你想在花园里?” 她都快哭出来了,双手被他紧紧的扼制在身后,被迫挺起了胸脯,他顺势隔着衣服含住她的凸点,舌头打转,轻轻啃咬,她只能喘着粗气也不敢出声。他腾出一只手将她湿漉漉的长发挽到脑后,温润的手掌轻巧的钻进她的衣内,沿着腰肢一路向上,抚摸那柔软。她动弹不得,被他撩的浑身发烫,燥热难耐,她扭了扭身子,轻呼:“你……放开我。” 他依言放开她,却忽然提起她的腰,将她换了个位置,让她背脊贴着他的胸膛,面朝广阔的苍穹。他的唇即刻贴在她的后颈,一手依然在衣内轻柔她的胸前,另一手毫无征兆的钻进两腿间,细细捻弄起来。 沈暮忽然觉得一股热血冲上脑子,身子酸软不堪,腿心在颤抖,她无力的倒在他的胸膛里,情不自禁的扬起脖子,只能乖乖承受他强硬的欢.爱。 林冬绪顺着的她仰起的脖子,侧头一路湿吻,来到她的肩头,他深深汲取她身上味道,情不自禁的低叹:“真香。” 她觉得好笑:“我又不是红烧肉。” 他轻笑一声,手指的动作加快,喃喃道:“现在就让你变成红烧肉。” 她难耐的浅吟着,手指掐住他的双臂,既难受又舒服,白嫩的肌肤渐渐泛红,那酥麻的感觉快到极致之时,他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她一开口,嗓子已然哑掉,舔了舔嘴巴,难受的不得了,她眼睛一闭,心一横,索性就大胆一回吧。于是扶着他的手,又探回了那滚烫难耐的柔软之处。 他在她背后闷笑起来,沈暮更加羞得不行,扭头狠狠咬了一下他的耳珠。他一僵,忽然拉开她的双腿,她惊呼一声倒进他的怀里,下一秒,便感觉他猛的进入了她的身体。 “冬绪……”她叫着他的名,深深的喟叹一声,满足的轻吟着,那飘渺蚀骨的嘤咛被掩埋在室外嘈杂的声音里,似有似无,面前是一望无际的星空,是霓虹闪烁的夜景,而身后,却是他滚烫的胸膛。此等露骨激情,让她更加敏感,喘息着,战栗着,胸口的汗珠沿着曲线慢慢滑落…… 林冬绪坐直了身体,掐住她的腰猛然的耸动着,沈暮小腹一紧,内里那滚烫的液体让她身体一阵痉挛,咬着唇与他一同顶峰。 腿间已是湿濡一片,染湿了她的睡衣,狼狈不堪。她被他抱着去浴室清洗了一番,两个人便回到床上相拥而眠。 沈暮抚上他的眉目,轻声说:“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私奔好不好?” 他低头咬住她的唇,低低说了声:“好,都听你的。” 沈暮唇边跃上一抹笑,满足的埋进他胸膛里安稳入睡,还不忘提醒他:“睡着之前记得回你自己房间。” 然而第二天醒来,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身边的林冬绪,大脑一下短路,不知道他为什么在自己床上。此时忽然有人敲门,林冬绪下床随手套了衣服就去开门,当沈暮从被子里探出脑袋看到门口惊讶到呆住的佣人时,她才反应过来,窘迫的恨不得把林冬绪咬死。 林冬绪关了门回到床边拍拍她的脑袋:“懒猪,起床吃早饭。” “林冬绪你是故意的!”她嗔怒。 他耸耸肩,抿唇一笑,不置可否- 沈暮的日子过的非常平静,平静的都让她有些不安了。许是秦玉对沈修年的震慑起了作用,沈暮再没有被他骚扰过,虽然是很庆幸,但心底不免有些失落。沈修年并不是因为爱这个女儿才与她相认,他只是需要她的钱而已。 在电视台做了好几个月的前线记者,部门主任开始重新分配实习生的岗位,沈暮被分配到了采编助理的位置,可令她咋舌的是,钱周竟然被分配到了实习主播的位置。要知道,她们并不是播音科班出身,各种专业化条件她们并不必备,主任是脑子被门夹过才会让钱周这个毫无经验可言的实习生任此职位。虽然钱周目前只做主播助理的工作,但听闻下个月,这批实习主播要被送往基地培训两个月的。 更巧的是,钱周做的是辛乐琪的助理。沈暮每天见她对辛乐琪点头哈腰,心里一千一万个不舒服。也罢,正如林冬绪所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她又何苦让自己不痛快呢。 沈暮决定下班以后去看马倩倩,预产期将至,马倩倩的脾气越来越差,沈暮好几次在台里遇见展鹏的时候都免不了听他抱怨一番。 她给马倩倩打电话通知了一下,刚一挂电话,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来电是沈修年,沈暮想也没想就掐掉了,然而沈修年依然不依不饶的打过来,沈暮一气之下关机,把手机丢进包里。可是没想到,沈修年竟会在电视台门口等她下班。 沈暮皱了皱眉,无视他的存在径直走掉。沈修年快步跟了上来,说:“小暮你怎么不接电话,我都着急死了,你奶奶快不行了,在医院里,你快去看看吧。” 沈暮一怔,疑惑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的?” “我刚刚去见你奶奶了,说了些过分的话,她可能气到了,当着我的面就昏过去了。把人送到医院,还在抢救,哎,不知道能不能救的回来,都怪我啊,尽说些混账话。”沈修年不停的自责。 沈暮仍在疑惑他话语的真假性,可是听他说话的口气也不像是假的,她心里忐忑着,害怕奶奶真的出事了。 沈修年指着不远处的面包车说:“快,我的车在那边,赶紧去,奶奶在医院等着呢。” 沈暮随他过去,不禁奇怪的问:“你怎么有车的?” “啊?哦,找人家借的。”沈修年顿了一下回答。 沈暮见他神色有异样,惊觉很不对劲,转身想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那面包车的车门忽然“砰”的一下打开,紧接着跳下来几个精壮的男人一把将沈暮拖进车里,然后重重关门,启动车子扬长而去。速度快的惊人。 沈暮还未看清楚情势,就已经被绑匪用绸缎蒙住了眼睛,接着手腕被紧紧绑在身后,然后便她感觉到颈边一凉,尖锐的触感逼近皮肤里,阵阵刺疼,想来已经见血了。 她一动不敢动,只听到有人说:“小姑娘,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保证你能活着回家。” 沈暮不吭声,屏息感受着自己身处何境地。 忽然又听到沈修年说:“小暮,这些人不会伤害你的,你不要害怕啊。” 沈暮不由的轻皱眉头,撇开脸当做没听见,之后便再没人说话了。沈暮心里估算着绑匪的数量,以及他们与沈修年的关系。思前想后,她也猜到了七八分,估计是沈修年在外欠了大笔赌债,跟人合谋绑了她,好找林家讨钱解难。 她心里不禁又凉了几分,这就是她的生身父亲啊,十几年来从没有一天对她尽过责任,更从来没把她当做过女儿。亏她曾经还心存一丝希望,想做个有父亲疼爱的孩子,即便他的父亲有多么不堪,至少爱她就好。可是她的好父亲,多次当她是免费提款机,这就算了,如今竟然不顾她的人身安全与人合计将她绑架! 她浑浑噩噩的想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车渐渐停下来了,她被人从车上拖拽下来,那人动作粗鲁,一路把沈暮的胳膊勒的生疼,膝盖也不知道擦到哪儿了,火辣辣的疼。忽然远远的传来几声沉缓的“轰隆”声,回音阵阵,沈暮马上就察觉到这里位置偏僻,地方空旷,周围可能是某个工地正在施工。 她被那人拖着走到一间屋子里,丢到床板上。有个人开口:“老大,要不要现在给林家打电话?” 那个被称作老大的人说:“蠢货,你急什么,晚上再说。” 沈暮就这么靠着墙坐了好几个小时。四下渐渐寂静起来,她的肚子饿得已经咕咕直叫了,于是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我饿了,我要吃饭。” 没人应她,她也不知道屋子里还有没有人在,便又更大声的叫了几次。忽然身边一个男人吼了一句:“吵死了!” 没一会儿,沈暮眼睛上的绸布被揭开,她不适的睁开眼睛,却只看到沈修年一个人。他把盒饭送到她脚边,说:“最大份的猪脚饭,还有排骨汤,慢慢吃啊,别噎着。” 沈暮看了他一眼,捧起盒饭默默吃起来,过了几分钟,她问:“他们一共几个人?” 沈修年说:“四个。” “你找来的?” “当然不是。”沈修年惊恐的否定,解释道:“他们都是我的债主。” 沈暮抬眼,喝了口汤,平声问:“那他们为什么绑架我?” 沈修年低头说:“我欠他们五十多万,没有钱还,他们知道我女儿很有钱,所以问我要不要帮他们勒索钱,如果愿意,我就不用还钱了。” 沈暮在心里冷笑,原来她值五十万,真是个不错的价钱。她又喝了口汤,勉强压住心里的怒气,继续沉默着吃饭。 饭后,沈修年马上又用绸布蒙住她的眼睛,她没有挣扎,只问:“这里有没有厕所?我想方便一下。” 沈修年说:“没有,这块地方正在大范围的拆迁施工,本来小区里边有个公厕的,不过早被拆了。小暮,要不爸爸先出去,你在这里解决?” 沈暮摇摇头,没再说话。时间过得极其缓慢,她靠着墙昏昏欲睡了。大约到了半夜,她才隐约听见外头有人说话,断断续续的听的不清楚,但能听出来绑匪正在向林家勒索钱财。 绑匪忽然声音激动起来,喊道:“五百万,明天之前不把现金送到指定的位置,你们就等着沈暮被奸.杀吧!” 沈暮忽然从床上跳下来,循声跌跌撞撞的跑过去大声喊:“不要给钱!巨龙!” 话音刚落下,她就被那人一巴掌重重的挥倒在地,她闷哼一声,顿时觉得脸颊肿了起来。下一刻,她就被人拎了起来摔回木板床上。那人啐了一声,骂道:“操,你他妈不知好歹是不是,行,老子就让你尝尝被人强.奸的滋味!” 说着,便跳上床去扒沈暮的衣服,沈暮尖声尖叫,胡乱挣扎,双腿拼命乱踢。忽然床板一轻,那人哎呦一声跌倒地上,“老大,你干什么!” 老大狠狠踹了他一脚,骂道:“你他妈还想不想要那三百万了?混账东西!” 沈暮吓得缩到墙角,又感觉那个被称作老大的男人逼近,捏住她的下颚说:“你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不要给钱巨龙’?” 沈暮使劲摇头。 那人手力又加重几分:“你他妈的说不说?” 沈暮颤抖的,艰难的开口:“我要说的是,不要给钱,距隆兴开发案没几天了,资金根本不够。” 那人轻笑一声,拍拍她的脸下:“倒是替你男人着想。” 沈暮咬唇不说话。 方才到此地时,她已猜到这里该是某个大型的施工现场,这一猜想在沈修年口中得到了证实,而B城大型施工的地方整个城市只有两处,一处是她和秦玉、秦征以前住的的老城区,一处是郊区江岸边的废田。她又从沈修年口中套出这片地区本来有个公厕,她很清楚,江边的废田根本就没有公厕,而她以前住的老城区,就刚好有。 如果她没算错,这个地方,正是她家的老城区。 巨龙,曾经是她打工的便利店,那店面就在她的家的不远处。还记得一年前的暑假,林冬绪和林远城一同出现在这家便利店让她撞见,才暴露他们是两兄弟的事实。如果她刚刚喊得两句话能毫无错误的传达到林冬绪的耳朵里,她想,他一定知道她的意思- 林家的别墅里此时一片死寂。 先是林冬绪在晚上的时候接到马倩倩的电话,她问他是否同沈暮在一起,他说不是,马倩倩便着急了,说先前沈暮说好来家里看望她,可现下已经九十点钟了,她还出现,电话关机,不知所踪。 林冬绪放下电话就直奔林家老宅,也未见着沈暮。他心里不安,日夜防着周斐然,就怕稍有不慎沈暮便会遭遇不测。虽然他私下里已经托人收集林远城车祸一案的证据,并且让陈友文向那边谎报消息,但是表面功夫亦是做足,周斐然应当知晓他正全力扰乱安国地产内部,照说不可能来对付沈暮。 他琢磨了一下,又打电话问了电视台的同事,他们都说沈暮今日按时上下班,没有异常。他断定,沈暮一定是在下班的路上出了事。 林冬绪想了一千一万个可能性,都想不出沈暮怎么会出事。他面色冷峻,整个人充满了戾气,眉头紧锁,虽然沉静,但心底却早已翻天涌浪,怕得不得了。他没有告知林安国、秦玉此事,只派人全城搜寻沈暮,直到深夜客厅那几声突兀的电话铃声惊起。 眼下,林冬绪捏着电话的手指咯咯作响,下颚紧紧绷着,薄唇抿成一条线,气息沉缓,眼里透着尖锐犀利的光。他将电话搁下,闭了闭眼,她说巨龙……还有她那一声闷哼……他不会放过这些人,一个也不会! 忽然客厅的灯亮起,秦玉站在边上眯着眼睛问:“谁啊?是不是暮暮?这孩子这么晚还不回来,我跟你爸都睡不安稳。” 林冬绪知道这种事情瞒不住,低声说:“她被绑架了。” 秦玉一怔,呆在那儿好一会儿,她不可置信的睁着双眼,紧跟着瘫倒在地,捂嘴颤抖起来:“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身体一点一点冰了下去。 林冬绪扶她起来,自己走到一边打电话,他先让秘书在账户里提五百万现金,接着报警,说明了情况,等到一切部署完毕,才回头安慰秦玉:“伯母你放心,我会让她完好无缺的。” 秦玉眼眶泪水闪烁,点头说:“我知道你和暮暮已经在一起了,我跟你爸爸商量过,我们不会反对,我也知道你并不是安国亲生的,只要你对她一心一意,安国他说他会把公司分你一半。” 林冬绪微微惊讶,想不到林安国防了他十几年,竟然在这件事情上让步了,他苦笑:“伯母,如果我因为公司的股份跟她一生一世,您认为我有可能对她是真心真意的吗?” 秦玉看着他沉默了。 “公司我不要,有她陪我就够了。”林冬绪轻声说,“伯母您歇着吧,我去接她回来。” 可是秦玉怎么都不肯走,留在这里等消息。警察很快过来了,林冬绪的现金已经准备好,告诉警察绑匪还会再打电话过来。 这会儿动静比较大,别墅里的佣人都出来了,看见这架势,不免被吓到。秦玉叫了个佣人上去请林安国下来。 林安国得知此事,第一个反应就是:“冬绪,我跟你一起去。” 林冬绪摇摇头:“绑匪只让我一个人去。爸你要是不放心,就跟着警察吧,他们会直接去救暮暮。” 没一会儿,绑匪再次来电,确认林冬绪领了现金,并且换了交易的地点,那地方离沈暮被绑的地点很近,这些家伙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 林冬绪一个人提了钱驱车到了交易地点,下车走进那片黑洞洞的废墟,他环视了一下周围,不出意外,沈暮就在这废墟的南边。他按了按口袋里警察给的追踪器,从容不迫的朝那深处走去。 忽然,一点微弱的亮光在不远处亮起,他脚下一顿,朝那儿走去。待走到跟前,看清楚对方,不由得大大一惊,那三个人里面,其中一个竟然是沈修年! 他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钱在这里,可以放人了吧?” 为首的说:“拿来让我点数,要是一分不差,你女人我立马就让人带过来给你。” 林冬绪把钱箱丢过去,另一个绑匪跟沈修年蹲下来点数。他看了眼沈修年,听到那个带头的绑匪说:“回头你要是敢报警,我保证你跟你女人都没好下场。” 林冬绪笑了一下,握紧拳头活动了一下手腕,在那绑匪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忽然一脚踹过去,紧接着将他按倒在地,硬拳一次比一次狠辣的砸在那人的脸上。他的眸子里都是寒气逼人,想到沈暮那从电话里传来的闷声,一股血气冲上心门,下手更加重。 另一个绑匪显然被林冬绪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住,他丢开钱箱,扑过去将林冬绪拎起来。林冬绪脑袋狠狠向后一砸挣脱那人,转身便是一阵猛打,没几分钟,那两个绑匪均被他制住,倒在地上疼的哼哼唧唧。 林冬绪擦掉嘴角的血迹,走到沈修年跟前,把他从地上拎起来,目光阴鸷的可怕,声音低缓而冷漠,空荡飘渺,竟还带着点颤抖:“她从小就没父亲,你十几年里有没有一天心疼过她?你可知道她被你伤透了心仍旧真心想要对你好?” 沈修年不敢看他深黑的眼眸,寒风中瑟瑟发抖,声音沙哑:“我……我对不起小……” 话音未落林冬绪蓦地抬脚揣上他的腹部:“你没资格叫她的名字。” 沈修年捂着肚子跪在地上疼的冷汗直冒也不敢出声,林冬绪踩着他的肩膀,冷冷的说:“当年你跟林安国对我父母做的那些事情我都记得。” 沈修年大惊,颤颤巍巍的问:“你……你记得……什么?” “要我帮你回忆一遍?”林冬绪冷笑,“好,你听好了。当年林安国和你酒后驾车将我父母撞伤,听清楚了,是撞伤,我那时就在马路边,看的一清二楚,我父母那时候还没死,但是林安国害怕承担责任,害怕坐牢,倒车又狠狠撞了两次,直到我父母当场死亡他才罢休。你知不知道,这叫谋杀,他是主谋,你是帮凶。” 他那时才只有5岁,那天父母带他去郊外玩,晚上一家三口驱车回来的时候,他嚷着要吃冰激凌,妈妈带他下车买,刚过马路就发现钱包落在车上了,妈妈让他在路边等她回去拿钱,没想到,妈妈刚刚上车,对面一辆失控的车子就直直撞了上来,有个人从那车上下来查看了一下情况,回去跟驾驶室里的男人说了什么,那男人竟双目赤红,倒车又撞向他的父母,来回两次,将他的父母撞到献血飞溅,脑浆迸裂,惨不忍睹。他那是虽然才只有5岁,傻在那儿,眼睛红着发不出一点声音,他盯着撞死他父母的林安国和沈修年,把他们丑陋的模样印在脑子里,深深的,永远也不会忘记。 后来他被孤儿院接走,没想到第二天林安国便来领养了他。他当然记得他,他假装不知道父母的死因,跟着他回家,将这仇恨埋在心里二十多年,处心积虑筹划报复,不惜与周斐然合作。只是他没预料到,他会爱上沈暮,因为她,他开始不想报仇了。 林冬绪将沈修年翻倒在地,踩着他的喉咙,说:“你说我要是在这里把你杀了会怎么样?你是绑匪,我是正当防卫,这个结局好像很不错,对不对?” 沈修年听了,佝偻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磕头哭喊求饶着:“不管我的事,都是林安国做的,我劝过他,是他不听,真的不管我的事啊!” 忽然,那警车的鸣笛声渐行渐近,光芒闪烁着,林冬绪朝那方向看了一眼,沈暮该是安全了。 他收回脚,淡淡的说:“绑架案我不知道能判几年,不过你的下半辈子一定在监狱里度过。我保证 几辆警车已行至废墟一角,车里下来十几个特警奔了过来,将躺在地上的三个人制住,带往警车里。一个警官过来请林冬绪回警局做调查,林冬绪点头同意,问:“她怎么样?” 警官笑说:“没事。” 林冬绪这才全然放心,展目朝那片警车看过去,虽望不见那个人,却也还是感到心安。 林安国下车走到前面,一眼就看到了那狼狈不堪的沈修年,他深深的看了沈修年一眼,从沈暮口中得知沈修年是主谋之一的时候,他吃惊不已,万万想不到沈修年居然沦落到绑架亲生女儿的地步。已有十几年未见,真没想到再次相见竟是这种场面。 林安国走到他面前,尚未开口,就听沈修年沙哑的说:“当年的事情林冬绪他什么都知道。” 林安国先是一愣,好一会儿才缓缓说:“这个我知道。” 沈修年有些吃惊,既然他知道,为何还要放林冬绪在身边,交公司大权给他?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家务事,轮不到他来操心,也不需要他操心。沈修年深深叹气:“我这辈子就算完了。我对不起秦玉和小暮,你……你帮我转告小暮,我不配做她爸爸。” 林安国点头答应,沈修年瞥见正走来的林冬绪,飞快的多说了一句:“小心林冬绪。”便被警察带走了。 林冬绪一见到林安国,便问:“沈暮……” 未问完,林安国指了指一辆警车:“跟你秦阿姨在车里坐着。” 他车窗里望见沈暮靠在秦玉怀里,她看着车外,目光搜寻,不知在找什么。他走过去的脚下一顿,她那目光刚好定格在他的身上了。远远看过去,沈暮的长发有些杂乱,目光炯炯,倒没什么不妥之处。 这个时候秦玉下车过来拍了拍他,“你陪她吧,一路过来的时候这孩子紧张的不得了,深怕你出了什么事情。” 林冬绪点点头,缓步过去拉开车门坐了进去,这才发现沈暮的半边脸微微肿着,眸子不禁暗了暗,眉头微皱。 沈暮低头,不好意思让他见到她这狼狈样,小声说:“不疼。” 林冬绪微凉的指腹轻擦她未受伤的脸颊,有些颤抖。沈暮心里一悸,也不管驾驶室还有个警察,就凑过去找准了他的薄唇,覆上去亲了亲。 他被她亲的笑起来,脱了外衣让她披上,将她揽进怀里,说:“帮你报仇了。” 她望着他,不解。 林冬绪看了眼驾驶室的警察,然后低头在她耳边偷偷的说:“我把沈修年狠狠揍了一顿。” 她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这人此刻就跟个邀功个的孩子似的,眸色尽是得意洋洋,她失笑,只说两个字:“谢谢。” 跟电视台请了两周病假,沈暮就在家呆着休息了,林冬绪倒是勤快的很,每天必会早早下班回来,看着沈暮喝掉两碗补汤。沈暮很无奈,脸上的伤已经痊愈,早就不需要休养,秦玉和林安国也竟由着林冬绪折腾。 更奇怪的是,林冬绪经常当着大家的面对她做出些亲密举动,自然的仿佛本就该这样,然而秦玉和林安国更加自然,看着他们俩笑意盈盈,并不说什么,也不问什么。渐渐沈暮也看懂了他们的态度,心里的是开心的,只是没想到她担心了许久的事情,根本就不是问题。 这天沈暮跟林冬绪撒娇了半天,他才同意她去探望马倩倩。沈暮其实是存了私心的,几天前听闻绑架案已经结案,沈修年被判了终生监禁,她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去监狱看他最后一次。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便用马倩倩做幌子。 从监狱里出来,沈暮就按计划去看马倩倩了。马倩倩的肚子圆滚滚的,人丰韵了不少,气色不错,只是走起路来相当吃力。 沈暮看着她那颗硕大的身体,简直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马倩倩以前可是最注重身材的,长胖一斤肥肉她都要嚷嚷半天。她捂嘴笑起来,冲马倩倩招招手:“行了行了,你坐吧,别招呼我了,我自己来。” 马倩倩嘴巴一瘪,不满道:“你就嫌弃我吧,沈暮,你迟早也有这么一天!” 沈暮笑笑不以为然,问:“预产期什么时候啊?” “下个星期吧,过几天就要住院了,展鹏去台里请产假了,一会儿就回来。要不你把林冬绪叫上,咱们吃顿饭吧,好久没聚了啊。我在家都快待得发霉了!”马倩倩说。 沈暮答应了,就给林冬绪打了电话。电话还没挂,就听到身后传来“咣当”一声,她回头一看,马倩倩站在桌边失神的看着她,结结巴巴说:“沈、沈暮……我羊水破了,可能要生了了。” 沈暮一下子慌了起来,电话里林冬绪见沈暮忽然没声了,心里一紧,喊道:“沈暮,说话!” 她这才回神,急忙说:“马倩倩要生了!我……我送她去医院。” 家里还有个保姆,沈暮让她收拾好住院用的东西,又打了个电话给展鹏让他直接去医院,然后就扶着马倩倩下楼打车。 “疼不疼?”沈暮望着她的肚子问。 马倩倩摇摇头,“现在不疼,等一下就不好说了。” 果然,上了出租车没几分钟,马倩倩就疼的冷汗直冒,咬牙忍着不吭声,死死抓住沈暮的手。沈暮想安慰她,还没说几个字就被马倩倩狠狠瞪住了,沈暮只得闭嘴。等到马倩倩疼过去,才微微喘气说:“待会儿我疼的时候你千万别出声,听的我心烦。” 沈暮看着她,一脸的不能理解。 到了医院,马倩倩就被安排进了病房,宫缩还没结束,马倩倩时不时的疼到脸色发青,起初她不是不出声,后来实在受不住了,断断续续的呻.吟,沈暮在外面听着心里慌慌的,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背后直发凉。 展鹏让沈暮先回去,她摇头没答应,说要等他儿子出来再走。又过了很久,马倩倩宫缩还没结束,一次比一次叫的大声,进进出出的护士医生个个面色严肃,沈暮不由的担心起来,生孩子果然很遭罪,她想要是以后生孩子,前前后后一年时间里,她一定要把林冬绪往死里折腾,让他也感受一下孕期的痛苦。 想到这里,沈暮唇角弯起,脸颊红了几分,怎么就想到他了呢? “沈暮。”忽然有人叫她,她回头一看,竟是林冬绪。她走过去情不自禁的抱住他,埋在他怀里不吭声。 “怎么了?” 沈暮摇头,她怎么好意思说,刚刚意.淫.跟你生孩子了呢! 林冬绪陪着她,一直折腾了近十个小时,马倩倩这儿子才生出来。沈暮看到那皱巴巴男婴时,心里是感动的,再看展鹏望着那孩子笑的傻样,她也笑起来,往林冬绪怀里钻了钻,一抬头,就见他看着自己。 “喜欢小孩?”他问。 沈暮点点头。 “等你毕业了,我们也要一个。”他在她耳边说。 沈暮脸颊微红,低头不说话,末了自己又笑起来,说:“我还不一定嫁给你呢。” 林冬绪用力掐了下她的腰肢,沉声说:“你敢。”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们洗了澡就睡了。林冬绪似乎很累,一沾到床就昏昏睡了过去。沈暮从他怀里钻出来,看着他的熟睡的脸,手指抚上了他的眉眼。 就是这双眼睛,亲眼看到了父母被人生生撞死的惨烈场面,就是这双眼睛,掩饰了内心滚滚的恨意,就是这双眼睛,让她相信他爱她,比她爱他还要多。可是他的心,又在想什么呢? 沈暮的手掌贴在他胸前,一想起白天探望沈修年时,他同她说的关于林冬绪的那些过往,她的心就硬生生的疼。到底要多坚强才能叫了仇人二十多年的爸爸? 沈修年最后跟她说:“不要相信林冬绪,他只是利用你。” 她忽然红了眼睛,哽咽着,把脸埋进他的胸口,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我相信你,信你爱我,信你真的是爱我…… “……哭什么?”林冬绪的声音沙哑,夹着着浓浓的睡意,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衣服都被你弄湿了。” 沈暮一僵,闷声问:“你爱我么?” 他低低笑了笑,说了一个字:“爱。” 翌日清晨,沈暮醒来的时候林冬绪已经出门了。她睁着眼睛望着帘子半开的窗子,那儿透进来几缕暖洋洋的阳光,照在地板上,落到床单上。整个房间都是林冬绪的味道,清爽好闻。 她的眼睛忽然动了一下,下一刻便坐了起来爬下床,赤脚来到林冬绪的书房门口,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进去了。 书桌上放了几份文件,她抿唇翻了翻,都是些安国地产内部文件,她又打开书桌下右边的几个抽屉,零零散散的放着些钢笔、笔记本等杂物。再打开左边最下面的那一层,里面放着一摞整齐的文件。沈暮把它们搬出来,一份一份翻开来看。 她的目光随着文件的内容,一点一点的沉了下来,翻到最后一份,她的手都不禁微微发抖。这些文件,全部都是股份转让书,从秦征到安国地产的各大股东,都是通过第三方,两次转让存入林冬绪的名下。她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加上林冬绪自己本身拥有的股份,他名下一共拥有安国地产45%的股份,他若想将安国抢过来,再加上林安国赠予她的6%,便刚好得到51%的股份。 什么办法能让她那6%的股份正大光明的属于他?恐怕,也只有跟她结婚了吧。 沈暮将文件放回原位,强烈的心里欲望让她继续翻找林冬绪的抽屉。打开第一层时,沈暮愣住了。空荡荡的抽屉里只放了两样东西,酒红色丝质首饰盒下面压着一张照片。沈暮打开首饰盒,正如她所料,里面是一枚精致八爪的钻石戒指,她的心一颤,缓缓将戒指套进她的无名指,她咬唇,戒指的尺码与她的指圈分毫不差的契合。 她闭了闭眼,拿出那张照片。照片正是林远城车祸现场警方拍下的,角度是从公路的一角侧拍事故现场,刚好将公路对面围观的群众一同拍了下来。这张照片很普通,但是群众中一个男人的脸被红色水笔圈住了,再仔细看,那男人的唇边竟是噙着一抹笑的。 沈暮心底猛的一沉,眼睛倏地红了,脑子里衍生出一个惊人的猜想,她闭眼摇头,拼命告诉自己不可能的,林冬绪即便清楚林远城是仇人的儿子,二十几年来依旧对林远城情同手足,这些她能看得到,感受的到,所以不可能!怎么可能是林冬绪蓄意谋杀了林远城?!- 从公寓里出来,沈暮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阳光很温暖,可是她的心却凉到极点。她在外面浑浑噩噩游荡了一整天,直到晚饭过后才回别墅。 她换了鞋刚一进去,就看见客厅里林冬绪、林安国以及秦玉坐在那儿,气氛很诡异,她听见林冬绪说:“安国的事务我已经交接完毕,从今天开始我退出安国地产,一切事务将与我无关,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你可以去方助理。” 林冬绪说完,瞥见了站在玄关处的沈暮,严肃的神情霎时松懈了,对她笑了笑,说:“过来。” 沈暮走过去坐到他旁边,又见他拆开文件袋拿出一份文件,说:“这个是我林冬绪与你林安国脱离父子关系的申明,具体手续明天我会让律师过来办理。没什么问题的话,在右下角签名。” 林安国显得很平静,没有吃惊也没有暴怒,只是问:“为什么?是我对你不好还是别的原因?” 林冬绪说:“我打算和沈暮结婚。我咨询了一下律师,我跟沈暮目前的法律关系属于兄妹,所以要结婚的话,只能这样了。” 沈暮眼眶微湿,咬唇抑制住她颤抖的身体。 林安国看了一眼沈暮,不再说话,提笔在林冬绪的名字旁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秦玉见沈暮有些失声,笑说:“冬绪,你不会还没跟暮暮求婚吧?” 林冬绪伸手揽住沈暮,有点不好意思的说:“确实还没有。”他看着她,一本正经的问:“你要不要嫁给我?” 沈暮轻轻皱眉,有点排斥的往旁边挪了挪。林冬绪一顿,以为她是害羞了,便也不再为难她。 林安国签了字,深深的看了眼林冬绪,声音颇为冷淡的说:“希望你是真心的。” 这句话落在沈暮的心上,猛的沉了下去。她蓦然抬眸看向他,心里了然,原来林安国什么都知道,这只老狐狸什么都清楚,他从没有一天相信过林冬绪,养了他二十多年,防了他二十多年,这般矛盾,为何当初还要收养他?因为他仅存的一点良心? 林安国和秦玉上楼去了,客厅只剩下沈暮和林冬绪。 林冬绪把文件收好,偏头含笑看着她,说:“现在这里就我们两个人,我问你,你愿意嫁给我么?” 沈暮望着那双黑不见底的眸子,心里一动,他表现的那样真诚,满脸都是期待,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二人,他在等她说愿意。 “你为什么要跟我结婚?”沈暮听见自己这样问他,明知道问了他也不会回答,就算回答她也未必会信,但她就是想问为什么。 林冬绪耳根微微泛红,抿了抿唇,语调微扬:“你说呢?”他眼里蓄满温柔的情意,低头吻着她的唇角,一边吻着她,一边呢喃:“难道你不羡慕展鹏他们?我倒是很羡慕……” 他炽热的手掌探进她的衣服里,烫的沈暮猛然一惊将推开。 林冬绪一僵,眸子晦暗不明的看着她。沈暮掩饰般的移开目光捋了捋头发:“别在这里。” 他似乎松了口气,才轻声说:“那去你房间。” “不要。”沈暮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她知道自己现在慌乱不堪,她承认自己道行太浅,心里翻滚着,无法掩饰住她苦涩的心情。她艰难的扯了个笑容:“我有点累。” 林冬绪眼里的笑意尽失,声音夹着淡淡的失望:“早点睡。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 沈暮含糊的应了一声,又听他低声说:“沈暮,我给你时间,你不用急着回答我,你慢慢想,我不逼你。但是我希望你的回答你愿意。如果你觉得我哪里还不够好,告诉我,我会改,等你认为可以将自己放心的交付给我,再回答我好不好?” 沈暮的眼睛里蓄满了滚烫的泪水,她不敢回头,深怕一回头对上他温柔的双眸便会让她软弱的溃不成军。他说的那样卑微,那样期冀,他林冬绪是个多么骄傲的人,从她第一天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可现在他对她说这些,哪里像是出自他林冬绪之口? 到底是为了什么,能让他这么骄傲的人放□段,祈求她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沈暮匆匆答了一句“好”,头也不回的上楼了。留下林冬绪一人,看着她纤瘦的背影,深深的叹气。为什么展鹏求婚那么容易,他怎么就那么难呢? 沈暮面前是一个黑压压没有尽头的长路,她看不见,听不到,四下寂静的可怕。忽然有人握住她的手,她回头一看,是林冬绪,她看见他张口说话,对着她笑,但是他说了什么她一点都听不到。忽然,眼前出现一道刺目的光芒,她眯眼看去,站在长路尽头的竟是林远城。林远城深深望了她一眼,转身就走。她挣脱林冬绪,跟着追过去,嘴里喊着:“远城,你别走……”可她声嘶力竭,拼了命也喊不出声音。蓦地,那条路消失,远城与冬绪也通通消失,铺天盖地的黑色将她淹没,她蹲下来抱住自己掉眼泪,周遭的吵杂声渐起,直直向她.逼.来。她难受的喘不过来气。 忽然“砰”的一声,卧室的门被打开,沈暮赫然惊醒,微微睁开眼睛望着模模糊糊的天花板,心脏突突直跳,背后胸前汗津津的。 “小姐,打扰了,夫人让您赶紧下去。”进来的是老宅佣人。 沈暮微微起身:“知道了。” 她下床洗漱了一番,走到阳台边拉开窗帘,顿时愣住了。别墅外挤满了人群,几辆设备车停在不远处,人人手里举着着摄像机,伸长脖子往里探。她似乎还听见有人喊着:“林先生!你就出来接受采访吧!林先生!”混乱一片。 沈暮皱眉,心里一沉,她算到这一天回来,可是没想到来的这样快,这样猛。她下楼来到客厅,看见林安国沉默着坐在那儿,面无表情,浑身透着戾气。而秦玉显得很焦急,见沈暮下楼,就问:“冬绪的公寓那儿没人,打他电话也是关机,你知不知道他人在哪儿?” 沈暮一顿,摇摇头,“发生什么事了?” 秦玉担心的说:“昨天晚上安国名下的工地上出了事,两个工人摔死了,有人举报说安国盖得楼质量有问题,一大早那些媒体就来了,赶都赶不走。” “那跟冬绪有什么关系,他不是已经离开安国了么。”沈暮明知故问,这件事情,必然与他逃不了关系。 秦玉面露难色,她看了眼林安国开口说:“哎,你林叔叔想让他回安国暂时帮忙处理一下……” 她的话还未说完,就被林安国狠狠瞪了一眼。 沈暮淡淡的说:“我猜,这都是冬绪策划很久了的吧?门外的那些记者恐怕也是他找来的,一是让事故曝光,大大损坏安国地产的信誉,二是他想把林叔叔困在这里,没办法紧急处理事故。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不过,我想此时他应该躲在某个地方庆祝吧。” 秦玉错愕的看着她,就连纹丝不动的林安国也若有所思的抬眸盯着她。 “林叔叔您不用这样看着我,您跟冬绪的恩怨都是沈修年告诉我的。您明明就知道冬绪的意图,却毫无防备之措,是不是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好还他父母的两条人命?”沈暮说。 林安国没有做声,沈暮当他是默认。 秦玉叹气摇头:“原来我才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暮暮,这几天你在家呆着哪也别去了,我怕冬绪找你会对你不利。” 沈暮一愣,想不到秦玉对林冬绪居然存着这样的看法,认定了林冬绪从头至尾都在利用沈暮,利用她博取林安国对他放松警惕,觊觎她手里的6%股份。沈暮的心里虽然不平,但她却没有分毫力量去否定秦玉的看法,她也有过这种想法,不是么? 一整天,沈暮都呆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有出来,直到傍晚十分,守在门口的记者基本上走光。她才换了衣服悄悄出去。沈暮来到林冬绪的公寓,她没指望他会在,她只是忍不住想去看一看。 沈暮打开门,意外的发现书房的灯开着,晕黄的灯光从门缝中透出来微微摇晃着,显然有人在里面。她忽然紧张起来,脱了鞋,轻声走近书房。 果然,她站在门口的时候就听见林冬绪的暴怒声,她听到他竭力压抑住怒火而变得低沉的声音:“……为什么不再等一天?我说过这件事情我来做!你等不及?等不及就害了两条人命!记者是你找来的,我跟林安国脱离父子关系也是你说出去的,就连我父母的事情你也扭曲事实说给记者听!你是什么时候查到这些的?很好,很好……我知道你想坐收渔翁之利!弄死林安国再把一切嫁祸给我,让别人骂我不仁不义,丧尽天良!周斐然,不要再来威胁我,我没什么可以让你威胁的了……什么?你说沈暮?随便你,她跟我没关系。” 林冬绪按掉电话反手往地上猛的一砸,顿时手机被摔得七零八落。本来谈好关于安国地产楼房质量的问题是由林冬绪向相关部门举报,这最多也就让安国最终破产,但是周斐然不遵守约定私自害死工地上两名工人,再找来记者曝光此事,借了林冬绪之名向有关部门举报,又顺便向记者八卦了一下林冬绪与林安国二十几年的恩怨,说林安国好心帮友人收养儿子,却不想林冬绪长大成人竟不念恩情,为了个女人与林安国脱离父子关系。 此事牵涉到人命,林安国自然逃不过法律制裁,林冬绪也落得一身骂名,而他周斐然,坐收渔翁之利,一箭双雕!这样就算了,周斐然竟敢用沈暮威胁他,让他亲手杀了林安国!简直就是荒唐! 林冬绪深深吸了一口气,幸好他留了退路,做好准备在这个时刻到来的时候保护好沈暮。他转身提起座机电话,拨通了他私人助理的电话:“A市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两个小时以后派人去机场接沈小姐,我不想……” 书房的门忽然被打开,林冬绪的话停在喉间,警惕的转身看去,见是沈暮,不禁松了口气,放下电话,柔声问:“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说:“收拾一下这几天穿的衣服,我带你去个地方。” 沈暮面无表情的拍掉他的手,“要带我去哪儿?卖了我还是杀了我,好让周斐然没办法再威胁你了是不是?” 林冬绪原本温柔的目光一点一滴殚尽,黑如曜石的眸子深深的望着她,沉声说:“沈暮,我不知道你刚才听到多少,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但你不要断章取义,胡思乱想。你想知道什么稍后我会一件一件的告诉你,现在不要跟我吵架,快去收拾东西,我带你走。” “我不走!”沈暮冷冷的看着他,“我没有胡思乱想,你没必要一件一件告诉我因为我全部都知道!我到底有没有断章取义,这一点你心里最清楚不过!” 她走到书桌前,拉开最下面的抽屉取出盒子里的那叠文件,一份一份打开摊在他眼前,“这些,足以证明你处心积虑报复林安国。从秦征卖掉股份那时候起,你就在骗我。你知不知道你主动跟我坦白你身世过往的时候我有多高兴?你不想说可以不说,但你为什么骗我?我宁愿你不告诉我!还有沈修年,他就算罪有应得也不至于一辈子坐牢,是你,你趁机报复他。你满意了?现在林叔叔什么也做不了,等着被抓,你舒心了?毁掉了一切又怎么样?你什么也得不到!” 林冬绪的双眸暗了下去,她说的一点也没错,即便他后来不打算继续报复林安国,他也没想过让林安国平平稳稳的过完下半生。他本意图利用这一次来打击安国地产,但是不管结果如何他都会收手。他也确确实实骗过沈暮,存私心瞒着她不让她阻碍他的报复,可他从没有利用过她,他一心一意保她周全,一心一意想跟她结婚,这些她有没有想过? “沈暮……” “别叫我!”她的眼睛煞红了,颤抖着打开第一个抽屉,拿出戒指,丢到桌面上,哽咽着说:“什么时候买的?多早的时候就想娶我再夺了我在安国那6%的股份?” 林冬绪眼角微颤,不可思议的看着她,眼里渐渐积聚着怒气,蓄势待发。 沈暮又把照片拿出来,她甚至不敢去看一眼,心里涩涩的疼,她咬牙,深深吸了口气还是问出了口:“远城……远城他究竟是不是你……” “沈暮!”林冬绪暴怒的喊道,“你不要太过分了!在你眼里我就这么不堪?”他冷笑:“我想过去我是太纵容你了,太宠你了,这种话你也能问出口?” 她闭眼,泪水划过脸颊,啪嗒啪嗒掉在桌面上,她缓缓说:“谁知道呢?你这么生气,会不会是心虚?” 她张开眼,看见林冬绪怒红的双目,紧绷的下颚,胸腔压抑不了的起伏着,她忽然觉得很痛快。伤害他,伤害自己,刻薄的言语似乎能够掩盖掉他骗她、利用她的这个事实。她看不透他,知道他有多好,对她无微不至,却不知道他有多坏,有没有丧尽天良,谋财害命。她的心很乱,在这个迷一样的男人面前,她迷失了方向,没了自我,没了判断。 沈暮胡乱擦干脸颊的泪水,扬起一个冷冷的笑容,走到他身边踮起脚,在他耳边轻声说:“就算不是你,他也是因你而死。远城他……死不瞑目。” 沈暮扬起一个冷冷的笑容,在他耳边轻声说:“就算不是你,他也是因你而死。远城他……死不瞑目。” 林冬绪一下就反身将她推到墙边,一只手扼住她的脖子。他发烫的拇指擦着她的喉咙,额头贴着她的,他的呼吸颤抖,可是手掌并没有用力,她能感受的到林冬绪抖得厉害,若是他忍不住,她真会被他掐死。 他们离得那么近,沈暮看见他湿润的眼眶,蓦地,一滴滚烫液体砸在她的手背上,她的心狠狠的抽了一下,方才忍住的情绪控制不住的再一次爆发,她泪如雨下,揪住他的领口,咽呜着:“……心里很痛,对不对?” 他不吭声。 她抬手抹掉他眼角的泪痕,忽然仰头吻上他的唇。是轻柔的,小心翼翼的,一下又一下,在林冬绪怔忡之际,她又狠狠咬住他的唇瓣,直到舌尖染上甜腥的血丝,她才满意的离开他的唇,哽咽的说:“痛吗?很痛就对了,我要你记得今天!没有下次了,你要是再敢骗我,我就让你生不如死,永远也不原谅你!” “你……”林冬绪轻皱眉头,不确定的看着她,又惊又喜,他的手掌放开她的脖子,掐住她的腰肢,力气大的几乎把她捏碎。 “你自己说的,我要是存心气你,你一定会被气到。”她闷闷的说。 他苦笑,揽她入怀:“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沈暮把他推开,“我不知道你要带我去哪,反正我不去,我要陪我妈妈,我哪也不去。” 林冬绪怕她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赶紧说:“好,好,不去。你乖乖在家呆着,这几天不要出门了,周斐然一天没被抓,你一天就不能乱跑,听到没有?” “你要做什么?”沈暮心里一紧,刚刚在门外听到他与周斐然的通话,加上自己的猜测,已将整件事情理的差不多了,现在恐怕就是周斐然用她来威胁林冬绪去什么更加无耻的事情。 可是林冬绪沉默着不说话,沈暮心里没了底,狠狠掐了他一下:“不准骗我!” “乖,听话,你别问了,以后我会慢慢跟你解释。”林冬绪哄着她。 沈暮咬唇,她知道他不想她担心,知道他要对付周斐然,但是…… “我真怕我顾不了你。”林冬绪叹气。 沈暮低下头靠在他的肩头,算了,权当最后信任他一次吧,相信他能处理好,能保全自己还有她。 从林冬绪的公寓回去以后,沈暮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整日闷在房间里不肯出来,秦玉看过她好几次,让她起床吃饭,她倔强的翻了个身,背对着秦玉,幽幽吐出两个字:“不要。” 他们不知道,沈暮这几天过的暗无天日,闭上眼睛脑子里面就是林冬绪的脸,她怕得要死,深夜的梦靥全部都是黑色,黑洞洞的世界里是剩下她一个人,林安国死了,秦玉追随而去,冬绪也死了,看也不看她的就跟着林远城走了。她吓得惊醒,一睁开眼睛只知道哭,高烧刚退下,没几个小时又开始低烧,反反复复,折腾的她憔悴不堪。 秦玉最后一次来看她,并没有劝她下楼吃饭,只是告诉她,林安国被警察带走了。沈暮有了一瞬的反应,惊慌的看着秦玉,她害怕秦玉支持不住,可是她没想到,比起秦玉的坚强,她自己倒有点无病呻吟了。 秦玉还说,林冬绪也被带走了。 沈暮心里一惊,问:“为什么?那周斐然呢?” 秦玉摇头:“不知道,你林叔叔让我们在家等消息,哪儿也不要去。” 沈暮泄了气,等等等!这都多少天了,林冬绪从不给她报平安,这回是秦玉告诉她才知道他进了局子,下次是不是等他死了,她也要从别人口中才能知道? 她越想越气,眼睛又红了一圈。秦玉摸摸她的脸,叹气:“他这么对你,你还担心他?” “他怎么对我了?他对我很好。妈,你根本不知道,就算他觊觎我的股份,就算他为了报复林叔叔才急着娶我,就算是这样他也会和以前一样对我好。我不知道他对林叔叔做了什么,但我至少知道他从来没有害过我。妖还有好妖呢,更何况是人。妈,你知道林叔叔以前那些不堪过往的时候,你有讨厌林叔叔,有想过离开他么?” 秦玉一愣,看着沈暮泪痕残留在脸颊,样子是那么弱不禁风,可是她那双倔强的眸子,坚定的眼神,让她知道这孩子有多爱林冬绪。话说到这里,还有什么疑虑呢?秦玉不会离开林安国,同理,沈暮也不会放开林冬绪。 秦玉缓缓摇头,“不离开。” 沈暮咬着嘴巴,不知道在想什么,半晌,她张嘴坚定的呢喃了一声:“他爱我,他一定不会丢下我的。”- 沈暮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第二天她就回电视台上班了。遇见钱周的时候,两个人心照不宣的打招呼。直到下午,沈暮才听说周斐然被捕了,至于细节如何她就不得而知了。而钱周,在那群八卦的同事里边,脸色尤为苍白,她死死咬着牙,不让情绪外露,好一会儿,她的脸色才好看一些,走到沈暮旁边说:“能不能出来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沈暮点点头。 她们来带安全楼梯,钱周直奔主题,直接问:“你能帮我联系一下林老师吗?我想见他一面。” “这个我真的帮不了你,我不知道他在哪儿,我也找不到他的人。”沈暮实话实说。 钱周急了:“沈暮,你就别骗我了!你会不知道林冬绪的行踪?难道你也不知道是林冬绪把他弄进去的?” “我知道林冬绪要跟周斐然做个了断,但真的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沈暮说的非常诚恳,钱周也知道沈暮对她从来不撒谎的,一下子也没了办法,只能说:“那你能试着找一下他吗?如果找到了,麻烦你帮我转告,我求他放周斐然一条命,他坐牢也好,怎么都好,只要别死。” “钱周,你到底知不知道周斐然罪不可恕?工地上那两个工人的命是他害死的!你怎么不想想人家?” 钱周凄凉的冷笑了一下:“不止呢,还有林远城……” “你说什么?!”沈暮冷眼看着她。 “那起车祸是周斐然找人做的。” 沈暮逼近她,将她逼到墙角:“你知道?既然你都知道,你还好意思摆脱林冬绪放过他?你没有良心的么?” 钱周闭上眼睛,苦笑:“沈暮,你要是我,在我这个位置,林冬绪做了那些事情,你也会跟我一样。” “他才不会丧尽天良!你不要再为周斐然开脱了,他本就该死!”沈暮反驳道。 …… 她们的谈话无疾而终。 此后的这几天,沈暮一直在打林冬绪的电话,或者去公寓找他,可他就跟消失了似的,每个角落都没有他出现过的痕迹- 周五晚上台里部门聚餐,沈暮本来不想去,但是有人提议去酒吧,她便动了心。心里不痛快,她确实想一醉方休。 一行人里,唯独少了钱周,沈暮知道她这些天能撑住按时上班已经算好的了,瞧她每天都面色憔悴、心不在焉的样子,沈暮有时候很同情她。爱一个人没有错,但是她爱上的却是天理不容的那个男人。 同事们聚在一起玩得很开心,起初沈暮还会加入他们,玩玩骰子,猜猜拳,几轮下来也觉得索然无味了,她便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一瓶一瓶啤酒往肚子里灌,直到面色潮红,脑袋昏昏沉沉。 她拿出手机,翻到林冬绪的号码,再次拨了出去,一遍又一遍,每次都是那个机械的女声说:“你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她气得对着电话大吼:“林冬绪你这个混蛋!再不来见我你下辈子都别想见到我了!混蛋!讨厌鬼!大骗子!” 这个时候摄像小王摸摸脑袋坐到沈暮旁边,“沈暮姐,你醉了,女孩子别喝这么多酒,是不是很难受啊?要不我送你回家?” 沈暮提着包站起来,指着他咯咯傻笑起来:“没有啊,我才没有喝醉呢……小王,为什么你有两个脑袋呢……你……” 忽然,沈暮的手机响了起来,她看也没看就接了:“你好啊,我是沈暮……你哪位?”她摇摇晃晃的往外面走,后面小王一把扶住她,沈暮拿着电话回头对他嫣然一笑:“回去坐着……我去洗手间你确定要跟来?” 小王脸一红,憨憨笑着坐了下来。 沈暮扶着墙往洗手间走,听见电话里没人说话,对着手机喊:“喂,你哪位啊,说话啊!” 酒吧里音乐声震耳欲聋,她隐隐约约听见电话那边的人说:“你在哪儿?” 沈暮皱着眉使劲想了一下,含含糊糊的说:“啊,好像是什么酒吧……对,是暗夜酒吧……喂?你怎么又不说话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哪位呢……喂……” 电话那边忙音一片,沈暮“靠”了一声,将电话扔了出去。 从洗手间出来,沈暮又到吧台那儿趴着喝了两杯威士忌,那酒味道浓烈,后劲十足,沈暮喝完没几分钟就觉得难受。酒吧里闷得很,她的胸口烧得厉害,胃里翻滚着,她提了包就赶紧逃出了酒吧,蹲在路边捂着胸口狂吐。 她一边吐一边咳,胃里抽搐的厉害,她的眼睛都湿了。这时有人递了瓶水给她,还听见耳边有人说:“打电话你也不接,你再不出来我就要进去抓人了。” 沈暮烦躁的扔掉矿泉水,嚯的站起来,骂道:“小王你很烦啊!” 那人忽然拽住她,拉近了,语气不善的问:“谁是小王?” 沈暮盯着那人看,伸手捏了捏他的脸,好奇说:“咦?你怎么跟那个混蛋长得一样?” “混蛋是谁?” “是大骗子!不接我电话……不来找我……你是不是准备等你死了再来告诉我你死了?”沈暮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她闭上眼睛,在那人怀里睡着了。 林冬绪失笑,把她抱进车里,替她系好安全带,又亲了亲她的唇角。 车一路开的很稳,沈暮睡得很舒服,车里暖气很足,还有一双温暖的手掌包裹住她的,让她无比安心。 正当她半梦半醒的时候,她微微睁开眼睛,还未看清楚眼前的事物,便被前方直直照过来的光芒刺得睁不开眼,而后,便是一阵猛烈的撞击,她的后脑勺狠狠摔在了座椅上,胸口被勒的几乎断了胸骨,她试图用力呼吸,可是却毫无作用,脑袋越来越沉,意识越来越模糊…… 沈暮醒来的时候,听见门外秦玉的讲话声,她听得不清楚,好像在说沈暮还昏迷着,有什么事情请等她身体好一些了再来找她。沈暮疲惫的闭了闭眼,又睁开,周围的环境足以让她知道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 脑袋闷闷的疼,胸口也在隐隐作痛,她的记忆还停留在昨天的酒吧聚餐,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她张口:“妈。”涩哑的嗓子一开口就疼。她抬起手臂,碰掉床头柜上的玻璃杯,“啪”的一声,碎了一地。 声音惊动了秦玉,她推门进来,见沈暮醒了,赶紧把医生叫来了。医生检查过后,刚才与秦玉在外面谈话的两个警察就进来了。 “沈小姐,请问您现在可以配合我们的工作,做一下调查吗?” 沈暮不解,看着秦玉,秦玉说:“你出车祸了,是人为的。” 沈暮点点头,“妈,扶我坐起来。” 警察问:“沈小姐,请问您昨天晚上十一点三十分左右你在做什么?” “我不记得……我那个时候应该是跟同事在酒吧里聚会。” “据你同事所说,那个时间你早就离开了。车祸时间发生在晚上十二点左右,现场除了沈小姐你,还有周斐然先生。” 沈暮惊诧:“他不是被抓了么?” “昨天傍晚他被送往监狱的途中逃跑了。车祸现场只有你们两个人,初步判断周斐然是蓄意谋杀。因为你们被发现的时候都躺在马路边,现场也有打斗纠缠过的痕迹。所以现在跟您求证一下,车祸发生后你是怎么逃出车厢的,以及,周斐然有没有对你做过其他过激的行为?” 沈暮闭眼摇头:“我什么都不记得,我不知道,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是我可以确定,车祸的时候我喝醉了,不可能自己开车,最重要的是,我根本不会开车。” 警察皱眉:“这么说当时开车的不是你,那会是谁?你跟谁在一起?” 沈暮摇摇头,无力的回答:“我不知道……你们、你们可以查一查车主是谁啊。也许是某个陌生人见我喝醉了好心送我回家呢?” “我们查过,车祸时的那辆被撞毁的车,车主就是你。” 怎么可能?沈暮哑口无言,显然有点不知所措,“我能问一下,周斐然现在……” “很不幸,在你醒来的十几分钟之前,他抢救无效,已经死亡。两辆车被撞毁的很严重,可以看得出来,周斐然出于报复心理,是想同归于尽的。” 同归于尽这几个字让秦玉不安的握了握沈暮的手,沈暮蹙眉回想,周斐然若是要报复林冬绪,只需要杀了她就好了,没必要搭上自己的命啊,到底是什么情况,才会让周斐然连命都不要了?到底是有多恨? 警察又说:“但显然沈小姐你受的只是轻伤,所以根据沈小姐刚才的口供,您当时应该坐在副驾驶,而司机为了保护你,让驾驶位迎面与周斐然撞上,因此沈小姐并没有受重伤,只是当时与你在一起的人是谁,这是个关键。您能再回想一下吗?” 沈暮咬唇仔细回忆,可是却什么都想不起来。 这个时候警察突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袋子,递给沈暮:“哦对了,这枚戒指是在事故现场发现的,请问这是否属于沈小姐?” 沈暮只觉得心脏突突直跳,一瞬间无法呼吸,那巨大的恐惧从脑子里一直蔓延至全身,她颤抖的接过戒指,不敢相信,这戒指她认得,怎么能不认得?分明就是林冬绪用来求婚的戒指啊! 她颤声说:“不是我的,不过……请问,事故现场真的只有我与周斐然两个人吗?没有其他人了吗?你们确定搜查清楚了吗?” 警察点点头。 沈暮忽然浑身发冷,泪水忽然倾至,直直往下掉,她一边哭一边说:“戒指是我男朋友的,他还没送给我,可能一直带在他身上,所以当时跟我一起的人可能是我男朋友。” “你男朋友是?” “林冬绪。” 警察恍然大悟,“哦,对,就是林先生举发了周斐然的种种恶行,让周斐然绳之于法。沈小姐,谢谢您今天配合我们工作,事情还在调查中,一找到林先生,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警察走后沈暮就一直哭,哭得天昏地暗,秦玉怎么劝也劝不住,她陷入深深的自责与恐惧当中。 林冬绪一直没有踪迹,没人知道他在哪儿,周斐然当时一定是伺机报复林冬绪,找不到他才企图杀害沈暮,可偏偏不巧,林冬绪昨晚突然出现在沈暮身边!周斐然死不足惜,但是林冬绪呢? 沈暮想着想着就停住不哭了,她掀开被子下床换衣服:“妈,我要出院。” “不行,医生说你……” “你先回去吧,我去找一个人。”沈暮完全不理会秦玉的阻止,换完衣服就出了医院。 她打车回到学校女生宿舍,推开门的时候宿舍里残留着浓重的烟酒味,沈暮看见钱周坐在地上,头发散乱,抱着腿咽呜哭泣。沈暮心里一抽,仿佛看见了刚才的自己,鼻子发酸,好不容易忍住的眼泪又要夺眶而出了。 她使劲咬了下唇,抑制住情绪,喊了一声:“钱周。” 钱周没有反应,依然哭的撕心裂肺。 “钱周。”沈暮又叫了一声。 钱周微微抬头,哑声说:“你来干什么?看我笑话还是来告诉我他死了?” “都不是。林冬绪失踪了,昨晚周斐然撞了我们之后他就失踪了。我问你,周斐然昨天有没有联系过你?”沈暮问。 “他给我打过电话,问你在哪儿。” “你说了?” 钱周顿了一下,说:“他说他不会伤害你我才告诉他的。” 沈暮吸了口气,又问:“他还说什么了没有?” 钱周一瞬间失神,喃喃说:“他说让我忘记他,找个好男人嫁了。” 沈暮见她这样心里跟刀割似的难受,蹲在她面前,抬手一个巴掌甩过去:“钱周!你清醒一下吧!他这种人不会真心爱你的!他当你是床伴,是情妇!你在他心里根本什么都不是!值不值?值不值啊!” “……我知道……沈暮,你根本不了解我的心情。我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但是他的死对我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我不明白啊,他既然不爱我,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呢?接我上班下班,给我买礼物,天气冷了抱着我睡觉,甜言蜜语逗我开心……他是不是对每个女人都这样?我真想问一问他,到底有没有爱过我……沈暮……他无恶不作,罪不可恕,我都知道……他差点害死你我也知道……但是我没办法不爱他……沈暮,我有了他的孩子了……”钱周说的断断续续,啜泣着,每一句话都极其艰难,悲恸不已。 沈暮跌坐在她旁边,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人各有命,这是钱周自己的选择。她没有安慰钱周,也没再说什么,她忍着胸口的疼痛站起来走到阳台,打电话联系林冬绪身边每一个人。然而谁都不知道林冬绪在哪儿。 她又打车回到昨夜车祸现场,现场早已处理完毕,已经看不大出昨夜的惨状。她在那条路上来回走了好几遍,路边的防护栏被撞烂,她朝着防护栏下面探了探。那里是个土坡,十几米的样子,再往下就是一条潺潺的小河,并无其他。她心中衍生出一个可怕的想法,会不会……会不会冬绪在那条河里…… 沈暮闭上眼睛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警察说过,现场出现过打斗,也就是说在周斐然死前,冬绪是活着的,也许他制伏了周斐然之后又被什么紧急事情牵绊住了,暂时离开了而已。 最终,沈暮站在路边给公安局打电话,问了情况警察都说还在调查中,她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眼睛模糊了。不论怎么样,让她知道他是死是活也好啊! 沈暮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别墅的大灯亮着,秦玉坐在客厅里一直等她回来。沈暮一进来,就看见了林安国,她愣住,张口叫了声:“林叔叔。” “我今天才从公安局出来,刚刚听说了冬绪和周斐然的事情。沈暮,你不要着急,冬绪一定会没事的。”林安国安慰她。 可她什么也听不进去,点点头就回了自己房间。她洗了澡,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于是抱着被子下楼去了林冬绪的房间。她躺在他床上,周围都是他的气息,可是他却不在身边!心生生的发疼,她闭眼努力回忆着昨夜。 刹那,她忽然想起来在车里时,林冬绪握着她的手,似乎说了一句:“明天去民政局好不好?” 沈暮喘着气,捂着嘴把脸埋进被子里失声痛哭。 第二天,林安国召开新闻发布会,告示此前的安国地产工地的一案是人为,并非意外,而安国名下正在施工的建筑确实存在着质量问题。工程将全部停工进行整修,并保证不会再出现此类情况。 第五天,林冬绪依然没有消息。公安局来人说,周斐然一案已经结案。沈暮不敢相信,林冬绪没有找到,怎么能就结案了?然而警察给的答案,让沈暮惊诧不已。 警察说,林冬绪本人已经给公安局去了电话,说明情况,案件没有任何疑点,一切均由周斐然所为,疑犯已死,可以结案。 他们说林冬绪没死!可是他为什么不回来找她? 这个疑问当天下午便得到的解答,一个自称是林冬绪私人助理的男人来别墅拜访。 方助理把一份文件摊开在桌上,“沈小姐,这个是林先生的赠与书,他名下所有安国地产的股份均转让给你,此后股份作何用,或者再次转赠他人,全由沈小姐一人做主,与林先生无关。沈小姐,这边麻烦你签了它。” 沈暮冷声问:“他人呢?” 方助理说:“这个我并不知道。我今天接到林先生的电话,按照他的指示做了这些,文件是他早就准备好的,我只负责拿来给沈小姐你签字,其他的,我没有权过问。” 早就?他到底为她留了多少后路?沈暮又问:“他还说什么了?” 方助理斟酌了一下,说:“林先生让我转告你,他单方面决定与你分手,以后你们再无半点关系。林先生……林先生还祝你早日觅得良人,结婚快乐。” 沈暮面无表情的沉默了许久许久,方助理没再说话,等待着沈暮签字。不知过了多久,沈暮终于提笔,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两个字写的格外用力,纸张几乎被擦破。 “他还好吗?”沈暮轻声问。 方助理愣了一下,说:“听声音,应该还不错的。” “真的不知道他在哪儿?” 方助理摇摇头。 “他……真没有别的话了?” 方助理踟蹰了一下,为难的说:“这句话并不在转告内容当中,是林先生自言自语说的,我就听见他说,他配不上你……” 如果这是他的选择,那么她尊重,但是他别想,她能再过得幸福。 “方助理,如果他再联系你,麻烦你帮我转告一下,我沈暮在原地等他,等他回来,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直到他回到我身边。” 一年后。 “沈暮,我知道你能力很强,能独当一面把工作做好。我把你调去前线不是说你哪里不好。你知道的,台里最近又来了一批实习生,什么都不会,你的能力好,所以领导决定把你借过去带他们熟悉一下,想当初你刚进来的时候,不也是跟着前辈跑新闻的么,你忘记了?”主任油头垢面,吐沫横飞,眉飞色舞的。 沈暮很想说,她实习的时候基本每次都是她单独行动。没事儿当她不存在,有事儿就拿她当宝!怎么不叫钱周去啊?主播就不用上前线了? 这么想当然不能这么说,沈暮赔笑说:“主任,我最近做的那档节目后期除了我就只有马倩倩了,马倩倩又还是实习生,她一个人搞不定的,我总不能为了带实习生就把手头的节目搞砸吧?” 主任大手一挥,“好说好说,你那节目不就是中午30分钟的小时报么,这个容易,我会安排别人帮你做,你就放心的帮我带三个月的实习生,上头领导还决定给你涨工资!” 话都这么说了,沈暮也不好拂了主任的面子,假装乐意的答应了。 这个时候,刚刚录完节目的钱周把主任叫了过去,又对沈暮笑了一下。一年里,变化最大的应属钱周了。 她的模样明艳动人,对着谁都是一副巧笑嫣然的样子,说话细声细语,妆容精致细腻,宛如一个受人怜爱的瓷娃娃。 周斐然出事之后,钱周请了一个月的长假调整自己。她把孩子做掉了,之后一个人躲在学校宿舍没日没夜的昏睡,沈暮和马倩倩都以为钱周会这么一直消沉下去。可是一个月过去再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更加有活力有精气的钱周。她比以前更会打扮,更会交际谈天,每天活得容光焕发,比起经常晃神的沈暮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马倩倩打趣,人家钱周的那位是不在了,她都能重新振作,你呢?冬绪活得好好的,你有什么理由要死要活?这世界不是没有谁就活不下去的,要不姐姐我给你介绍几个青年才俊? 沈暮当然明白,但是她就是不能不去想他,一个人心里住着最爱,别人哪还能再入得了眼? 沈暮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正看见马倩倩挥油腻腻的爪子对大家说:“孩子们,绝味鸭脖要不要啊?下午茶时间放松一下了喂!” 沈暮哀叹,这间办公室迟早要被她毁了。 “跟你来SayGoodbye,我被死胖子调去带实习生了。”沈暮捻了一块鸭脖啃了一口。 “我靠,祝你好运啊,别又晒得黑黢黢的回来,真没男人要了。” “怎么,难道我要向钱周同学学习?”沈暮挑眉。 马倩倩一拍桌子:“你不要好的不学学坏的,你看她现在那个样,整天跟个妖精似的,跟你说,最近又有传言说她跟了哪个大款,耳朵、脖子、手腕上珠光宝气,搞不好哪天哪个大奶闹到电视台,诛杀她这个二奶哟!” “我觉得挺好,至少人家活得有希望有寄托嘛。”沈暮叹气,“跟你这个已为人母的妇女没啥好说的,你赶紧写完报告下班带孩子去吧。” 马倩倩吮了吮手指,哀号:“死孩子每天晚上不睡白天死睡,我都要被他搞死了!为毛你们还在享受青春我就已经从少妇变成老妇女了啊!” 马倩倩生了孩子之后休息了大半年就来电视台实习了。果然,已婚和未婚就是不一样。沈暮陪马倩倩逛街的时候,沈暮逛女装,马倩倩不是逛男装就是逛童装,要知道,马倩倩以前是多喜欢给自己买衣服啊!现在她连化妆打扮都嫌麻烦,一有时间就研究怎么带好孩子,给展鹏做什么好吃的。不过沈暮有时候想,如果对方是林冬绪,她也会非常乐意为他做这些的- 这边的工作刚一交接完毕,那边主任就急招开会,说是A市某县的希望小学,有个支教的老师为了营救失足差点掉到山沟的学生,不幸殉职,刚好这个老师是B城人氏,所以台领导决定前往A市某县的希望小学,给这位老师做个专题报道。 虽然不是什么大新闻,但是县城那种地方环境待遇极差,没有记者心甘情愿去那种地方,因此会议上当主任问道谁愿意去的时候,大家面面相觑,有些人低头沉默着,有些人看着沈暮。 主任也看了过来,沈暮举了下手说:“我去吧,不过我需要一个摄像和一名实习生协助,主任你安排一下吧。” 大家都松了口气,直夸沈暮有职业精神。沈暮也只是淡淡一笑,作为媒体工作者,有恶行就要去揭发,有善举就要去弘扬,没有什么职业是不累不苦的,她不觉得自己吃亏,反而认为这是一件理所当然要去做的。林冬绪要是在她身边,恐怕要求去的人,第一个就会是他。 隔天一大早,沈暮就和摄像小王、实习记者丁和前往A市。A市与B城虽然隶属两个不同的身份,但是距离却非常近,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就能抵达。 到了A市,三个人先是入住市区的酒店,再开车前往县城。摄像小王兼任起司机的角色,路途虽然比较艰辛,但他却挺高兴,路上一个劲的跟沈暮、丁和聊天,说沈暮姐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帮他从实习摄像转正,成为正式摄像记者。 丁和是个小姑娘,是比沈暮小一届的师妹,她知道带她的前辈是沈暮的时候,高兴了好久。 “师姐,我还在校的时候就听过你的大名,我们宿舍可羡慕你跟林老师了,师生恋什么的最浪漫了呀!”丁和说。 沈暮抿唇,苦笑:“有什么可羡慕的,我倒希望他是个普通人,心性不要那么骄傲。”他凭什么自以为是的认为他配不上她?就算他毁容了,她也不会嫌弃的啊。 丁和笑:“哎哟师姐,你就知足吧。对了啊,你跟林老师什么时候结婚?记得给我发请帖啊。” 沈暮勉强笑了一下,说:“目前还没这个打算。” 很快,四十分钟的车程他们便到了当地的希望小学,校门口已经有学生和老师迎接了。寒暄了一会儿,校长刚好回来了,是个六七十岁的老人,一见到他们就眉开眼笑的说:“真是不好意思,刚刚送客出门走远了,他们没怠慢你们吧?” 沈暮忙说:“没有没有,您不用太客气。倒是不知道哪位客人,还劳烦您亲自送啊。” 有学生自告奋勇的说:“是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丁和来了兴趣。 乡村的小学生,洋溢着纯真的笑脸,认真为他们解释道:“长腿叔叔是好人,每个月都会带好多好吃的,还有衣服、文具来看我们,陪我们玩的!” 有个学生指着校门口方向的马路喊:“你们看,长腿叔叔还没走远呢!” 沈暮顺着方向看过去,可惜被一辆驶过去的货车挡住了,她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上了路边的公交车。 校长说:“林先生每个月都给我们捐款,还帮助我们学校建了一间阅读室。可惜不留名,我们只知道他姓林,当真的好人。” 沈暮心里一颤,姓林啊。 简单的采访过后,他们还需要见一见殉职老师的家人,校长说张老师一家人带着骨灰回老家安葬了,明天下午才回来,张老师的爱人也是学校教职工,到时候可以采访她,问一问张老师的情况。 留在当地吃了顿午饭,三个人便开车回了市区。路途颠簸,沈暮一回到酒店倒床就睡着了,一直睡到傍晚才醒,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了。刚好丁和打电话来问她要不要一起吃晚饭,便约了丁和半个小时后酒店大堂见。 春暖花开时,沈暮睡醒背后都是粘腻的汗液,她索性洗了把澡,换了件针织衫配长裙,头发松松的挽了一下,碎发搭在额边,一副慵懒的姿态。 两个女生挽着手逛到A市最有名的夜市,一条街都是满溢香味的小吃。两个人从街头吃到结尾,不亦乐乎。也不知今天是什么节日,这条街热闹非凡,道路两边许多舞者表演节目。霓虹灯排出的字体一闪一烁,相当漂亮。 丁和不知道看到什么了,拉着沈暮直嚷嚷:“师姐师姐,你快看呐,有舞龙的队伍!” 人群忽然随着那只舞龙队伍一哄而上,沈暮被丁和拉着,艰难的挤在人逢中。观众越来越集中,推嚷中,沈暮跟丁和还是被挤散了。看着那人潮涌动的地方,沈暮一阵头皮发麻,不是不喜欢热闹,只是很怕拥挤。 她拿出手机给丁和发了条信息——你慢慢看,不急,我在街头等你。 发完短息,她就一个人往街头走。大多数游客已经被那舞龙队吸引了去,小食街上的人已经不多,三三两两的情侣,挨在一起低声细语。 沈暮往自己的身侧看了看,抿唇一笑,就假装今天他陪在自己身边吧。 “先生,别走啊,我还没找你钱!”有个摊贩喊道。 沈暮忽然听到那魂牵梦萦的声音说:“不用找了。” 她呆住了,呆呆的望着前面那个男子,一瞬间忘了呼吸。胸腔里一股热潮喷涌而上,眼眶都热了。她握紧拳头,心脏一下一下的钝痛着,不知道是不是太过喜悦,她此时竟忘记了反应。 男子的步伐极慢,一顿一顿的,姿势很奇怪,可那背脊依旧挺直,身姿依然挺拔。 沈暮就这么傻傻的跟在他后面,直到路灯下刺目的亮光,让她猛的回神。她听到自己颤抖着声音,温柔的喊:“冬绪。” 她听到自己颤抖着声音,温柔的喊:“冬绪。” 林冬绪身形猛然一震,停了脚步,却迟迟没有动作。他握着刚刚买的耳坠,熨出汗液的手掌狠狠紧了紧,然后他恍若未闻般的,继续前行。 他居然不理她!沈暮心脏一顿,积聚了一年之久的怒气一瞬间到达极限,她再也忍不住了,跟着他后面喊他:“林冬绪,你给我站住!” 只见他加快了脚步,虽然走的很艰难,但他腿长,几步一迈开,很快就将沈暮甩在身后。忽然,沈暮脚底一滑,整个人摔倒在地,她闷哼一声,膝盖手肘重重的砸在水泥地上,疼的钻心。 不知何时,她的眼前出现一双脚,她抬头看去,林冬绪站在她面前,低头看着他。 “看什么看?还不扶我一把!”沈暮没好气的骂道,鼻子酸涩,差点就哭出来了。 林冬绪顿了一下,缓缓弯下腰伸手扶她。沈暮见他都懒得蹲下来,心里一股恶气,狠狠拍掉他的手:“算了!不用你扶!” 他手心的耳坠随着她的动作被拍掉在地上,沈暮一愣,捡起耳坠自己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问:“给谁买的?你女朋友?还是老婆?” 林冬绪看见她手腕被蹭破了皮,鲜红的血丝渗出皮肤,触目惊心。他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开口:“前面有间诊所,你可以处理一下伤口。沈小姐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说罢他便要转身,沈暮眼疾手快的扯住他的袖口,脱口而出:“我给你生了个孩子。” 林冬绪整个人都僵住了,回头凝视着她,一动不动,似乎要看进她的心里,看看她有没有撒谎。不知过了多久,沈暮微红的眼眶让他的心狠狠揪了一下,极致的苦涩蔓延开来,他抓住她的手把她带到诊所处理伤口,他的力气很大,大的几乎将她捏碎。 处理伤口的整个过程沈暮死死抓着林冬绪的手,一刻也不肯放开,生怕一放手他就消失了似的。 “放手。”林冬绪说。 “不放。” “放开,你这样医生怎么帮你弄?我不走,你放开。” 沈暮还是摇头,并且得寸进尺的攀上他的手臂,紧紧抱住。 医生无奈,只好说:“要不这样吧,先生你帮你女朋友处理伤口,我在旁边教你。” 沈暮觉得甚好,眼巴巴的看着他,征求他的同意。林冬绪微微叹气,从医生手里接过棉棒,说:“手肘哪里受伤了?” 沈暮咬唇忍住窃喜的笑,伸手给他看,故意凶巴巴的说:“你轻点!” 林冬绪缓缓蹲下来,手上的动作轻柔的不能再轻,小心翼翼,神情专注。沈暮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他。一年未见,他清瘦了不少,眼下有深深的黑眼圈,下巴上残留着青墨色的胡渣,样子很颓靡,一看便知,他这一年过得不好。沈暮心疼的皱起眉头,手指不自觉的抚上他的头发,流连忘返,又来到他的脸颊。 林冬绪一顿,不自在的躲开:“再乱动我马上就走。” 沈暮讪讪收回手,难得没有反驳他,乖顺的任由他给伤口消毒。 伤口处理完,沈暮不等他开口就抢先问:“你住哪?” 林冬绪看了她一眼,说:“我送你回去。” “不回。我没地方住!”沈暮刚一说完,电话就响了。 电话那边丁和的声音刺耳,小姑娘嗓门忒大,直嚷嚷:“师姐!你在哪儿呢?我怎么找不到你?我在豆捞坊门口,你来找我啊?” 沈暮瞥了眼林冬绪,捂着电话小声说:“丁和啊,你先回去吧,我碰见老朋友了,好久没见想跟他聊一聊。” “哦,那好,师姐你自己注意安全。” “你也是,明天下午直接酒店大堂集合。” 挂了电话,沈暮锲而不舍的追问林冬绪:“你家在哪?收留我一晚,我没地方住!” “你来这里干什么的?”林冬绪忽然问。 “采……”沈暮差点脱口而出,她咬了咬唇,抬眸哼道,“要你管!” “孩子多大了?” 林冬绪话题直转,沈暮措手不及,想都没想就说:“一岁。”说完她心里一惊,立即改口:“一岁不到……恩……三个月。” 林冬绪看着她,淡淡说:“沈暮,我是该说你没有常识还是不会撒谎?你回去吧,该回哪儿回哪,别再出现在我面前。” 沈暮吸了口气,将那股涌至心头酸楚压了下去,问:“你是喜欢上别人了还是怎么,你为什么让别人转告我你配不上我?” 林冬绪脸色极差,默不作声。 “你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有没有跟我商量过,你尊重过我没有?你凭什么认为我就一定嫌弃你?你说过不骗我的,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骗我?你是不是就吃准我拿你没办法,就算你犯再大的错误我也会原谅你?你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不要我啊……”沈暮越说声音越小,渐渐抽泣着,含糊不清的念着他的名字,眼泪怔怔往下掉。 她自认是个坚强、内心强大的人,就算是过去家庭状况不好,生活艰苦的那段日子,她也未曾像此时,脆弱的不堪一击,惶恐不安。此刻她是卑微的,卑微到祈求他不要丢下她,不要不爱她。这一年里她一直都没放弃过寻找他,她满怀希望的盼望的某一天他还会回来找她,她从没想过未来的人生里他不在,日思夜想,午夜梦回尽是沉溺在他温暖的怀抱里,不论是梦里还是现实里,她疯了一般的告诉自己,他还在身边,无时无刻不陪着自己。仅此,她才能好过一点。 思念腐蚀了她所有的神经,心脏又痛又痒,委屈的不得了。她捂着眼睛,嚎啕大哭起来。她没看到,林冬绪倏地红了眼眶,手伸向了她又克制住,无力的垂在身侧,他一咬牙,闭了闭眼转身就走。 沈暮只顾着哭,根本没有注意到林冬绪,她缓和了些,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方才忍住的眼泪再一次如同决堤的洪水,蓄满眼眶一滴一滴往下掉,她一边哭一边跑上马路寻找他。 终于,她看到林冬绪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离去,她赶紧跑过去招了出租跟上去。她跟着他,期间好几辆车插队,将两辆出租阻隔开了。沈暮焦急的趴在车窗上,眼睁睁的看到林冬绪乘坐的出租转了方向,跟她擦身而过,远远离去。 “师傅,你快点啊,他们开回去了!你快点!求你了!”沈暮低声抽泣,已经追不上了,已经追不上了…… “小姐……您……”司机是个粗老爷们,一见女人哭就不知所措,又不会安慰人,只好递给沈暮一张纸巾。 沈暮深吸几口气,嘶哑的声音说:“谢谢,不追了,麻烦您送我去XX酒店吧。” 一夜未眠,第二天沈暮早早就起床了,她早饭都没吃就在街上乱逛,希望能像昨天一样,不期然的与林冬绪相遇。逛了一个早上,脚跟都磨出了水泡,这座陌生的城市陌生的面孔里,依然没有他。 中午回酒店草草解决了午饭,下午便和小王、丁和再次前往希望小学。沈暮的情绪很糟糕,沉默寡言,总是盯着某处发呆。 “师姐,你没事吧?”丁和担心的问。 沈暮摇摇头:“昨天没睡好,我可能不习惯住酒店吧。” 来到希望小学,昨天接待的老师将他们带到张老师家。张老师的爱人是个温顺的女人,大约葬礼不久,爱人意外身亡,对她打击颇大,因此看起的憔悴不堪。沈暮笑了笑,立即投入到工作状态中,同对方问好。 “你们好,我姓陈,叫我小陈就行了。关于我爱人的事迹,你们想知道什么?我会配合你们。”陈老师努力笑了下。 “谢谢你,陈老师,没问题的话,现在就开始录影,你不用紧张,就当聊天,如果有些地方你不希望公开,回去后我们还会进行剪辑和后期编辑,绝对遵照您的个人意愿。”沈暮细声细语,握了握她的手,以表安慰。 采访进行到一半非常顺利,沈暮正要问下一个问题时,大门被敲响了。 陈老师不要意思的说:“抱歉,有个朋友要来看我,大概是他,你们不介意他在旁边吧?” 沈暮摇摇头,“没关系,您请便。” 陈老师起身去开门,沈暮趁空挡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放下水杯,她就听到陈老师客气的说:“今天真麻烦林先生,我还在接受采访,您可以等我一下么?” “好的,没关系。”那人说。 沈暮背脊一僵,缓缓回过头,呼吸变得不稳定。她站起来,看着一脸惊诧的林冬绪,笑道:“林冬绪,这次又是你自投罗网,你跑不掉了。” 林冬绪表情僵硬,正想对陈老师说下次再来,就被陈老师抢了先:“林先生跟沈记者认识?” 沈暮讪讪而笑,说:“他是我男朋友,之前我惹他生气了,他一不高兴就来A市度假,我来找他他还不乐意呢,老是躲着我。” 丁和惊讶的看着他们,心里渐渐明了,想必这个男人就是叱咤B大的林老师了吧! 陈老师好笑的摇摇头,“林先生,有生之年两个人还能在一起,就不要为些小事生气了。真的,相守不易,还是珍惜吧。” 林冬绪尴尬的不得了,只能对陈老师笑笑,又看了眼沈暮,厉声说:“什么事待会再说,你还要不要采访了?” 沈暮心情忽然变得很好,对他吐了吐舌头,“要你管!” 采访结束,丁和醒目的在沈暮耳边小声说:“师姐,我跟王大哥先走了,你跟林老师好好培养感情。”说完她收拾好东西,拉着小王便离开了。 送走他们,陈老师说:“林先生、沈小姐,不如你们留下来吃个晚饭?反正现在都是我一个人,就当陪一陪我吧。” 如此挽留,林冬绪不好拒绝,只好点头答应。 沈暮抿唇笑起来,兴致勃勃的随陈老师进厨房,问东问西,问长问短,起初她们聊做什么菜,后来就变成沈暮不停问林冬绪的情况。陈老师实话实说,她对林冬绪并不熟悉,只知道他是好几个月前出现在学校的,之后每个月他都会来一至两次,有时候给孩子们带些吃的和学习用具,又是只是来看看他们。一来就是大半天,并且每次都会在学校后面的山坡上独自待一会儿。 林冬绪坐在客厅,听着沈暮不疾不徐的声音,她心里明明着急想知道他在这里的一切,表面上却是故作镇定,假装无意的问那些关于他的问题。 他一动不动,搭在膝盖上的手掌渐渐捏紧,心里翻腾着,她的不安他看得到,她的爱他感受的到,她至今独自一人他心疼,但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配不上她,他无法守护她。林冬绪痛苦的闭上眼睛,缓缓弯下腰,握住自己右边的小腿,恍惚出神。 沈暮从厨房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她赶紧走过去,蹲下来,担心的问:“你怎么了?腿不舒服么?我看看。” 林冬绪一惊,推开她:“别碰我。” 沈暮被推坐在地上,不小心碰到了昨天的伤口,她疼的皱眉“嘶”了一声。 林冬绪没有扶她起来,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沈暮咬一咬唇,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淡淡说:“陈老师手艺很好,待会儿就能吃饭了。你要是等的着急……你先走吧。” 林冬绪的眸子动了动,更加仔细的看着她,半晌才说:“不急,陈老师特地做的菜,怎好意思不给面子。” 回到厨房,陈老师问:“怎么了?你们有吵架啦?” 沈暮摇摇头:“他的腿好像有点不舒服。” 陈老师恍然大悟:“哦,对对,林先生的腿不方便,前几次来的时候都要依靠拐杖,现在好多了。你别担心,可能是路走多了才不舒服的。” 沈暮心脏猛然收缩,有种强烈的预感在心中升起,煞白的唇缓缓开口:“你说他需要拐杖?他的腿怎么了?” 陈老师一愣:“你不知道?” 沈暮摇头,颤声说:“大……大约是我们吵架之后的事情,他没告诉我。” “哦,”陈老师低声下去,“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的腿有残疾,行动不便。” 沈暮呼吸都快停止了!原来是这样!她昨天怎么就没看出来他的腿有毛病呢!她怎么这么粗心!他一定是因为车祸……一定是! 她回到客厅,林冬绪依然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抬头看了她一眼,见她脸色苍白,心里一阵烦闷,这女人做这么又不好好照顾自己,准是哪里又不舒服了。 沈暮的目光落在他的眼睛上,缓缓下移,掠过他的身体来到他刚刚握着的右腿上,久久没有移开目光。 林冬绪意识到哪里不对劲,直直站起来,准备离开。然而被沈暮抢了先堵住了去路,她声音发颤:“车祸那天发生什么了?你的腿是不是……是不是……” 不愿意相信,但是又不得不信,否则他毅然决然的推开她又是为了什么?骄傲如斯的林冬绪,怎么能忍受生理上的缺陷?这对他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林冬绪大力拂开她去开门,沈暮死死抓住他的手臂拖住他,此时她再也忍不住了,不可名状的情绪涌了上来,眼泪倾泻而出,打湿了她娇小的脸庞:“冬绪……你怎么能因为这个就不要我了呢……” “因为这个?”林冬绪被她的用词激怒,“我没了半条腿是个废人!你觉得这没什么?” 沈暮抽泣了一下,止住哭声连忙说:“你别这样,你才不是废人!没了腿日子还不是照样过?没了腿你照样能当你的制作人,能发挥你的长处,你管别人怎么看你呢!” 林冬绪紧紧抿着唇,不说话也不肯看她。 沈暮拽着他:“你看着我啊,你不是废人,我会陪着你,一辈子都陪着你!我知道你难受,不是有我么?你难过你生气就冲我发火啊,但是你别不要我。” 林冬绪的目光飘过来,空洞的说:“我没办法照顾你,我是个残疾人,站在你身边的时候,别人会看轻你的。因为这个,沈暮,你乖一点,放弃我吧。” 沈暮呆住了,因为这个,就因为这个! “啪”的一声,她狠狠甩了他一巴掌,他的脸上立即红了大半边。 他凝视着她,良久,她闭上眼睛拽着他的衣服把脸埋进他的胸口,一字一句掷地有声:“你听着林冬绪,你再敢这么说我就去厨房拿把菜刀砍了两条腿。我比你还不堪,站都站不起来了,那个时候你还要不要我?” 两个人争吵的太激烈,以至于忘记屋子里还有个陈老师。陈老师一听就声音就跑出来了,不好打扰就在一边呆着,看他们这样相互折磨不禁惋惜,再吵下去没准沈暮真能做出冲动的事情,女人是疯子,谁也别跟女人讲道理。陈老师适时打断他们:“姑娘,你这么讲林先生要心疼死的。别逞口舌之快,都别吵了,先吃饭吧。” 沈暮依然靠在他怀里不肯撒手。林冬绪一步都动不了,手掌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说:“不吵了,吃饭。” 沈暮迟疑了一下,见他确实不再逃避她才肯放开他。 饭桌上,沈暮时不时替林冬绪布菜,可是林冬绪要同她讲话时,她就打哈哈,岔了话题跟陈老师说话。 陈老师见他们这样觉得好笑,心里想,这两个人再磨合磨合就能成了,都是倔性子,谁也不肯让。 吃完饭,陈老师送他们到楼下,又笑说:“到时候结婚了,别忘了同我讲一声。我好祝福你们。” 林冬绪没反应,沈暮倒是脸一热,微微点头,便牵着林冬绪的手往马路边走。 难得的,林冬绪这次没再挣脱。他不是铁石心肠,他也有不坚强的时候。方才她的哭诉,每一字每一句都像一把利刃狠狠插在他的心上,那种痛甚至比他失去右腿时痛上千倍万倍。不是不动容的,但他真的没有信心,让自己不在乎这些。 一路上,林冬绪都乖得不得了,沈暮放心了些。两个人坐在出租车上,沈暮拉起他的手放在唇边亲了又亲,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靠过去,把头挨在他的肩头上,环住他的手臂,觉得温暖无比,她的手指滑进他的指缝,与他十指相扣,他依然任她为所欲为。 回到林冬绪的住处,他才开口:“采访结束明天就得回去了吧?” 沈暮点点头,盯着他看了半天,说:“舍不得我走?” 他没理她,径自去了浴室洗澡,完了又拿了干净衣物摆在她面前,心里知道她今天怎么都不会离开的。 沈暮洗了澡出来,林冬绪正坐在沙发上。 “过来。”他说。 沈暮放下毛巾走过去,见他慢慢捋起右腿的裤管,一直到膝盖以上才停下,而那接假肢也随之露了出来,他膝盖以下便是假肢支撑着的。 沈暮心里一揪,蹲下去颤抖着轻轻抚摸断肢,鼻子酸涩无比,她强忍住不掉眼泪。她吸了吸鼻子,抬头看他:“疼么?” 林冬绪摇头:“不怕?” 她低头吻上了他的膝盖,把脸放在他的双腿上。林冬绪浑身一僵,皮肤上那温热的触感,让他心底阵阵涌动。 两个人持续着这样的动作,良久,林冬绪拍拍她的脑袋:“不早了,去睡觉吧。” “你呢?” “睡沙发,你去卧室。” 沈暮皱眉:“林冬绪,你矫情什么,我们又不是没做过,睡一张床怎么了啊?我又不会吃了你!” 这话倒像是从林冬绪口中说出来的,惹得他忽然很想笑,拗不过,便由她拉着去了卧室。 两个人躺在床上离了有八丈远,沈暮轻手轻脚往林冬绪边上挪了挪,头顶上他冷声说:“你再动一下我就去睡沙发。” 沈暮咬唇:“我冷。” 林冬绪直接把被子全部盖在她身上。沈暮泄气,又把被子盖回他身上,“好了好了我不动,你不要受凉了。” 一直到下半夜沈暮都没睡着,她听着身边那绵长的呼吸,心里舒坦无比,于是又蹭了过去,见他确实睡着了,便胆子大了起来,搂上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上印上了深深的一吻。 黑夜里,月光下,她似乎看见他的睫毛动了动。 沈暮一怔,心口突突直跳,一咬牙,翻身坐在他身上,伸手去解他睡衣的扣子。他结实的胸膛露了出来,肌理线条依然是那么完美。她的手抚上他胸前凸点,又缓缓倾身吻了上去,辗转吮吸,在他的胸膛上一路舔舐向上,来到他的喉结上,细细啃咬。她的一只手在他胸前游走,一只手穿过他的下腹伸进他的睡裤里,握住他,轻轻捻弄。 终于,林冬绪闷哼一声,睁开眼睛厉声道:“你干什么?下来!” 沈暮笑了一声,低头堵住他的嘴巴,狠狠的吻他,咬他。而手下的动作也一并越来越激烈,她感受到他的身体在她手中慢慢变化,渐渐发烫,硬的不像话。 林冬绪呼吸越来越急促,伸手要把沈暮从身上推下去,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大力气,跟他抗衡了半天,也没让他得逞。沈暮忽然抽回手,坐起来,可是她微微一抬腿,将自己的内裤拉下,又跨回他身上,扶着他那火热一口气坐到底。 两个同时抽了一口气,沈暮因为太久不经人事,那里生涩的很,此时毫无前戏就这么容纳他,内里又涨又烫又疼。而林冬绪,被她丝绸般嫩滑的触感刺激到,身子微微颤栗,说不出的舒爽。 沈暮怕他一掌把她挥下去,尽管身体还不适应,她还是忍着难受扶着他的腰动力起来。她慢慢起来,又狠狠做下去,接着研磨几圈,几次下来,渐渐有了感觉,身体开始分泌液体,不是那么难受了。 林冬绪被她折磨的既舒服又难受,他按住她的腰不让她动,而后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咬上她的肩头,身体律动起来,速度越来越快。 沈暮抬腰尽量迎合他的动作,两个人一年多之后的欢.爱竟是如此的契合。她的唇齿里溢出细碎的呻.吟,攀上他的肩头寻着他的唇吻了上去,直到身体深处那最敏感的地方被他持续不停的碰到,才无力的揪住身侧的床单,放声叫出来。 一阵猛速的冲击,他释放在她柔软的身体里,她被烫的阵阵痉挛,满足的叹气出声:“冬绪……” 他把她抱在怀里,再也舍不得放开。 他们温存许久,沈暮轻笑:“你早就醒了。” 林冬绪低低“恩”了一声,竟是没有否认,末了又加了句:“你明天别走了。” 沈暮笑了,眼角流出泪来,应了声:“好,我不走。” 再也不走。 第二天,沈暮打电话给丁和,让他们先回B城,又打回台里跟主任请了假。整整一个上午,沈暮都黏在林冬绪旁边,他去哪儿她就跟到哪儿。见他开门准备出去,紧张的问:“你要走?” 林冬绪看了她一眼:“我去买菜。” “……” “一起?” “等我换件衣服。”沈暮高兴的说。 林冬绪的住处是普通小区,没有电梯,他们住在五层楼高,狭窄的楼梯道只能容纳下两个人并排。沈暮挽着他,跟着他的速度下楼。林冬绪因为断肢不舒服,走的极慢,又怕她着急,就说:“你先去吧,我待会跟上你。” “不要,我又不认识菜市场,我就跟你一起。” 林冬绪没再说话。下到二楼,他又听她说:“车祸那天,是不是还跟周斐然打了一架?为什么警察找不到你,你的腿受伤,怎么去医院的?” 他顿了顿,回答:“把你救出来以后,周斐然在那辆车上没死掉,爬过来跟我打了一架,当然,最后我赢了,不过因为体力不支滚到公路下面的河水里,被河水冲到了下游的岸边。后来被个农民救了起来送到医院的。” 他的腿也正是由于泡在水里太久,而失去了最好的救治机会。几乎是一得知自己将会没了右边的小腿,他就给助理打电话让他转告沈暮单方便决定分手。 事情过去许久,沈暮听了还是心里一揪,心疼不已。见她那样恍惚的表情,他忽然笑了下,捏了捏她的手:“不说这个,你也不要再想了。以后……” “以后还和以前一样,我陪着你。”沈暮抢先说,生怕他又讲出什么决绝的话。 两个人慢慢走到菜市场,沈暮才知道林冬绪原来还是个熟客,不少摊贩认得他,看他手里牵着个小姑娘,都颇为惊讶,打趣道:“小林,这是你媳妇儿?” 沈暮咬唇看着他,心想我看你怎么回答! 谁知林冬绪只是稍稍迟疑,什么也没说,缓缓点了点头。沈暮愣住了,心里乐开花了,闷头偷笑着,一抬头,便撞进他深深的眼眸中,脸颊噌的就红了。 买菜小贩见他俩眉目传情,乐呵呵的:“恭喜恭喜,啥时候办酒席?我也去蹭一顿!” 林冬绪低声笑了笑:“还没定。” 沈暮一路跟在他身边,甚少说话,也就是挑菜的时候给个意见。 买了菜回家,沈暮没让他做,“你呆着看电视去,我来!” 林冬绪低眉温柔的看着她,“小心点,别弄伤自己了。” 一顿饭沈暮做了快两个小时,自己都快饿死了更别说林冬绪。盛了两碗饭,便叫林冬绪上桌,“我好久没做了,时间没控制好,不过我保证,味道绝对一流的!跟以前一样。” 林冬绪尝了一口,眼睛有些红,点头:“跟以前一样。” 晚上洗了澡躺在床上,沈暮又很自觉的蹭了过去,林冬绪侧身将她按在怀里:“别闹,今天不做。” “为什么,你昨天明明很享受啊。” 林冬绪不做声,过了会儿才说:“我知道你存什么心思。我不想要孩子,现在不想要。” “为什么?有什么不好?你不是很喜欢小孩么?” “我默认了我们现在的关系,不代表就要要孩子。我知道你没有安全感,想用孩子作保障。但是现在,我不想要孩子。你要是觉得不能接受,可以明天就回去。”他这么说。 沈暮沉默了,从他怀里挣脱开,抱着被子背对着他睡到床边,一整夜,她都没再跟他讲过一句话。 第二日林冬绪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的位置空了。他戴上假肢在屋里找了一圈没见到她人,这个时候才想起来自己没有她的手机号,也不知道她住那间酒店。心里隐隐不安起来,后悔不已,昨夜当真不该讲那样的话,他不是不想要孩子,只是担心他目前的状况不能照顾好怀孕的她。 一天过去了,沈暮没有回来,他在客厅做了整整一夜,等到了第二天晚上,他终于明白,她是回去了。就像他说的,要是觉得不能接受大可以回去。是他自己把她赶走,现在又能怪谁? 林冬绪拨通了记忆里一切有关她的号码,不是没人接就是不知道沈暮的行踪,他又开始担心她会不会在路上出事。两天里,他被折腾的不成人样。他找出沈暮穿过的睡衣,把它放在鼻端深深吸气,汲取衣物上沾染到的她的味道。清淡的香气带着点奶味,就像她稚嫩的皮肤。他坐在那儿,手里握着衣服,又是一天过去,未眠。 第三天早上,林冬绪的目光已经有些呆滞了,他明白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要回B城找她!可是刚刚准备站起来,门口传来钥匙声,紧接着,门就被打开了。 他抬眼看去,先是一个粉色的行李箱被丢了进来,然后沈暮才出现在他眼睛里。因为爬楼的原因,她还在喘气,见他赫然坐在沙发上,她似乎被吓到了,顿了一下,才说:“你……这么早起啊。” 他不说话,紧紧盯着她。 沈暮换了鞋说:“我回了趟家。” 林冬绪呼吸一滞,果然是这样!心里不知道在别扭什么,冷冷开口:“看得出来。” “是不是没睡好?你脸色很差。” “用不着你管。既然回去了,做什么还回来。” 沈暮听着他酸味十足的口气,心里窃笑,这点子果然有用,一声不吭离开了,他真的还会想她,看他模样憔悴,胡子都出来了,想必这几日没有休息好。那晚他说出那种话,当时真是被他气个半死,一整夜没睡想出这么个办法,也好刚顺便回家把事情都处理完,好过来陪他。现在见他那别扭样子,心里舒服的大半。 她不以为然的说:“不欢迎我?那我走就是了。”说着她弯腰开始装模作样的穿鞋。 只是她没想到,林冬绪忽然服了软,有些挽求的说:“别走。” 她一愣,险些眼泪又下来了。直起身,关了门走过去,才好好说话:“我回去把行李都收拾了,随身物品自己带过来了,不方便带的打包让人寄过来了。电视台的工作我辞了,你知道我们主任那嘴脸,我说我这个月工资不要了他都不肯放我走,帮他做完最后一个专访才放人的,累死我了。” 她坐到他身边,抱住他的腰,仰头轻轻啄了下他的脸颊,继续说:“跟我妈也说了,她没反对。其实我这次回去,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拿户口本。我开始以为我妈不同意呢,我都准备用偷的了,谁知道我妈大大方方的主动把户口本交给我,还跟我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相濡以沫。” 话音一落,林冬绪便掰过她的脑袋劈头盖脸吻了下来,唇齿呢喃:“这才叫相濡以沫。” 沈暮软瘫在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笑道:“今天天气不错,我户口本都拿来了,要不,咱去民政局?” “不去。” 沈暮紧张问:“为什么?” 他捏了捏她的脸:“好几天没睡,我样子太难看了。” 她扑哧笑起来:“没关系,我不嫌弃你。” “不去。” “到底去不去!” “要不,先叫声老师听听?” 她羞道:“老师,求您跟我结婚吧!” “我考虑考虑。” “林冬绪,你再敢矫情试试?我马上就回娘家!” 他把她揉进怀里,闷笑:“媳妇儿教训的是……” 后半句话还没来得及说,他就已经将她的双唇含住,细细品味,依依不舍。 窗外晨曦温暖的日光透过帘子,照耀在他们身上,是金色一片。这是全新的一天,也是全新的开始。沈暮忽然想起徐志摩说过的一句话。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然,你不但给了我结果,甚至爱我如生命,我想,在我未来的年岁里,你的相伴,才是我最美的年华。 (正文完) 53 53、番外 ...   番外   电视台办公室一角,两个小记者凑在一块儿聊八卦。   A女抱怨:“那个林制作啊,脾气古怪的要死!一天到晚冷冷淡淡面无表情的,一发起火来脸面都不给你留,真可怕,我们节目组谁没被他骂过?就连最近那个小有名气的沈主播都不免于难。”   B女兴致勃勃:“你说那个去年进来的沈暮?”   A:“对啊,有一次开会的时候两个人当着所有人的面吵了起来,就因为意见不合。沈主播被骂的好惨哟。”   B:“后来呢后来呢?你们林制作有没有安慰人家小姑娘?好歹怜香惜玉一点嘛!”   A:“谁知道?反正那两个人平时见了面也不打招呼,只有组里开会的时候才有交流,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昨天林制作还把沈主播叫到办公室教育了一顿,沈主播出来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   B:“林制作是不是看上沈主播了?不然怎么老是找人家麻烦。”   A:“哎,谁知道啊。林制作那么帅,可惜就是残疾,脾气差了点。不然台里那些花痴肯定会前仆后继追求他!”      沈暮尴尬的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最后只能绕远路,从另外一条路去洗手间。她一只脚刚踏进女洗手间,就被一双温暖的大手拉住,一下带进了男洗手间的隔间里。   沈暮被林冬绪抵在门上,臊的脸颊红到了耳根,嗔道:“你干嘛呢!大庭广众的被人看见了怎么办?”   “你要想台里的人都知道你是我老婆,还可以叫的再大声一点。”林冬绪好笑的看着她。   沈暮果然闭了嘴,狠狠剜了他一眼,踮脚在他耳边轻轻说:“罚你一个星期不准碰我!”   林冬绪搂着她闷笑起来,低头擒住她的唇,啃咬起来,唇齿间溢出他温柔低沉的声音:“你觉得可能吗?”   沈暮被他吻得浑身酸软无力,搂着他的脖子微喘,“你规矩点,上回去你办公室的时候被人看见了都……”   “上回?那一回?”林冬绪若有所思的问。   “就差点……”差点擦枪走火的那一次!沈暮羞愤不已,他明知故问!气不过,她抓着他的手臂狠狠咬了一口,“讨厌你!”   她那点力气,咬在他身上就跟蚊子叮似的,不但不疼,还有点酥酥麻麻的感觉。林冬绪不恼反而很享受,由着她胡闹。等她闹够了,才摸了摸她的脸,在她唇上轻轻啄了下:“暮暮,我们要个孩子吧。”   沈暮脸色一红,小声说:“你戒烟戒酒了再说。”   林冬绪洋洋得意:“我戒了都快一个月了。”   沈暮嘟着嘴不说话了。   他笑:“恩,那就从今天开始努力,每晚三回。”   “林冬绪!你这个色胚!”沈暮气急败坏,压低声音嗔骂,一个晚上三回还不要了她的命。想想每一次都被他弄到娇声求饶才肯罢休,沈暮脸色又红了几分,那模样落在林冬绪眼里,心间又软了几分,喜欢的不得了。   林冬绪笑着好心提醒:“你待会儿没节目要录?这么清闲……”   沈暮哎呀一声,“都怪你,我要迟到了!”   说着她开门就要出去,却被林冬绪一把拦住:“等一下,我看看有没有人。”      沈暮无语的看着他,这人一天比一天过分,几乎每天在台里都要拉她私会几分钟,办公室、安全通道,现在竟然还在男洗手间!两个小时没见她,他就会装模做样到办公室里绕一圈,看一看她。他的腿行动不那么方便,走路很慢,他起初比较介意别人异样的目光,尽管这样,他还会来办公室好几次。   从沈暮辞了B城的工作来到A市,已经一年多了。沈暮和林冬绪结婚后,休息了三个月才开始重新找工作。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入A市电视台。林冬绪还是做他的制作人,他在业内本就名气不小,到哪儿都很受重用,但是沈暮尽管在B城电视台做的不错,但来到新的地方,几乎就没人认识她。她又不愿意倚仗林冬绪得到晋升的机会,所以她与林冬绪约法三章,不准让电视台的同事知道他俩是夫妻。   沈暮做了几个月,颇的领导厚爱,台里几个元老级制作人都觉得沈暮适合做主播,所以建议她参加培训课程,往这个方向发展。沈暮迷惑了,她回到家咨询了林冬绪的意见,林冬绪说,不妨试一试,以后年纪大了再做幕后也是可以的。   沈暮在基地培训了三个多月都没回家,林冬绪这才后悔劝她试一试,每天下班回家见不到她的人,他心里失落又难受,就像回到了那最不堪最落魄一年,每天每夜都在想她。   她受训过后直接上岗,犯过几次小错误,经验渐渐丰富了,便开始得心应手。她聪明的很,嘴巴又甜,很快便在台里混的风声水起。没多久她就有了自己的一批忠实观众,渐渐有了名气,追求者也多了不少。   林冬绪每每见到别的男人给她送花送礼物,讨好又殷勤,他就觉得悔恨万分,早知道就让她乖乖做幕后,安安分分做他的小娇妻。      周六台里聚会,定了A市最豪华的酒家,一行人热热闹闹的吃饭,饭局上总少不了瞎闹的人。   有人问:“沈主播,实话说我仰慕你很久了,你要是没有男朋友,考虑考虑我怎么样?”   沈暮还没拒绝,坐在她旁边的林冬绪就颇为不快的开口说:“找女朋友千万别着这种,三句话讲不来就跟你急,一点女人味都没有。我看张主播挺好,适合做你女朋友。”   这是林冬绪在台里说话最多的一次,在座的先是微微惊讶,才意识到,林制作这番话估计将沈主播得罪了个彻底。再看看沈主播,果不其然。她瞪着林冬绪,唇边似笑非笑,有一种恐怖阴森的感觉。   林冬绪却不以为然,大喇喇的拿起桌上的酒就要喝。谁知半路被沈暮挡了回去,瞪着他。   别人是不知道这俩人搞什么名堂,林冬绪却是从沈暮眼里看懂了意思,她是说:“还喝酒?想不想要孩子了!”   林冬绪扯唇笑笑,放下酒杯改喝茶水。一时间,气氛有些古怪。台领导呵呵笑了两下打起圆场。   “你们就不要拿小沈开玩笑了,那些对小沈有意思的小伙子呢就断了心思吧,告诉你们,小沈早就名花有主了,婚都结了!”台里的同事大多不知道沈暮已婚,但是台领导都是知道的,简历放在那里,婚配一栏里分明写的是已婚。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惊讶不已,唯独林冬绪,嘴角含笑,慢条斯理的啜了口茶。一时间,不少男士扼腕啊。   饭局结束,有人提议续摊,沈暮看了眼林冬绪,很自觉的摆摆手说:“不好意思各位,你们尽兴玩,我就不去了,太晚回家,我怕老公担心。”   一阵唏嘘,谁知林冬绪也说不去,他不去倒是没人觉得奇怪,想必这种清高怪脾气的人也是不喜欢热闹的场合。   林冬绪看向沈暮,说:“刚好顺路,我送你回去。”   沈暮勉强应了一句:“那麻烦你了。”   说完觉得别扭的要死,转身就往路边走,林冬绪正色跟了上去。有些眼尖的,察觉到这两人有点奇怪,嘀嘀咕咕八卦起来:“你们说,这俩人不会有一腿吧?”   众人惊诧:“不会吧,沈暮是有家室的……”   话未说完,众人又一惊诧,相互看了几眼,心下了然,这两人该不会是搞外遇吧?      被大伙热烈议论的两个人刚回到家中,沈暮鞋都没来得及脱,林冬绪已经从身后抱了过来,一只手抬过她的脸,低头吻了上去,末了捏着她的下巴,声线性感的说:“我看哪天得公开我们的关系,不然我不放心。”   “不放心什么,我又不会跟别人跑了。”她嗔怪的拍掉他的手,脱了鞋回房里拿衣服洗澡。   他笑盈盈的看着她进进出出,待她洗完澡出来,浴室里氤氲出的雾气飘了出来,沈暮站在门口擦头发,整张脸粉扑扑的。   “过来。”   沈暮走过去被他拉着坐到他腿上。她一惊,怕伤了他的腿,挣扎着要起来。他一把按住她的腰:“怕什么,你这点重量压不死我。”   说罢,林冬绪抢过她的毛巾开始帮她擦头发。他将那棕色的卷发包裹在细软的毛巾里,小心翼翼的揉压着。沈暮享受的靠在他怀里,舒服的困意连连,却不知默不作声的林冬绪正在心里打起算盘,哎,这么隐婚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沈暮打了个哈欠,就感觉林冬绪的手探进衣服里揉上她的胸前,唇贴在她的颈边,细细轻吻着。被他弄得浑身娇软无力,便搂着他的脖子随他弄去。他指间一用力夹了下她的顶端,刺痛过后便是酥麻的快.感,她不自觉的“嗯”了一声,身子又软了几分。   他的手探到她下.身,手指贴着那柔软的缝隙撩弄着,很快,指间便沾了些粘腻的液体。沈暮不自在的扭了一下,搂着他主动贴上了唇瓣细细亲他。他揽着她的腰肢让她柔软的胸部贴进自己的胸膛,覆在她下.身的手指也慢慢推了进去,开始规律的抽.插。   没一会儿,沈暮就被他撩拨的娇喘连连,口中嘤嘤的呻.吟。他又放进一根手指,动作加快了些,她便不能自己的扬起脖子挺起胸口,柔软的腰肢也不自觉的扭动起来,抓着他的肩头,微微颤抖。   他找准地方往那一处集中按压,很快,他便感到她小腹一抽,一股浓腻的液体自里流出,那里规律的抽搐着,含咬着他手指。   “舒服么?”他咬着她的耳珠闷笑的问。   她轻叹,慵懒的“恩”了一声。   他还是问:“舒不舒服?”   她脸颊绯红一片,咬了咬唇,靠在他肩头,不情愿的说了句:“舒服。”   他大笑起来,一把将她抱起,抱回卧室。旖旎的夜晚,房里低.吟一片。      某日,电视台。   某个实习小记者慌忙跑回办公室,拉着闺蜜语无伦次的说:“天哪天哪,你猜我看到什么了?”   “鬼啊?”   “呸!你才见鬼呢!我看到的比见鬼还惊悚呢!”   “说来听听。”   “我刚刚在地下停车场看到沈主播抱着林制作主动献吻呢!完了,我一直就很崇拜沈主播的,没想到她竟然是背着老公搞外遇女人,太伤我心了。”这小妞经过地下停车场时,看见沈暮和林冬绪在角落腻在一起,不知道林冬绪低头对沈暮说了什么,沈暮咯咯笑起来,然后踮起脚在他唇上轻轻啄了一下,林冬绪一愣,倒是很高兴的扶住她的后脑加深了这个吻。真的吻了好久好久……久到这小妞看的脸红心跳,撒腿就跑。当然,这么劲爆的一幕,同一时间也通过摄像头,被保安室的小伙子们看了个全。   那闺蜜闻言吃吃一笑:“……我就猜到这俩人有一腿,这会儿有热闹看了哟”      不知何时,沈暮觉得办公室的同事每每看她的眼神都有点异样。哪里不一样她也说不清,就是,多了那么点……鄙夷?嫌弃?惋惜?   只是她目前没心思管这些,因为这几日她察觉自己胃口大减不说,身体还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比如,OOXX时,林冬绪揉着她的胸口歪头想了想,加重了力气又揉了揉,才说:“这里好像变大了。”   再比如,录节目的时候,发现工作人员准备的西装有点紧,话说以前穿这号码刚好的,怎么现在小了这么多。   又比如,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总没由来的感觉心口一阵恶心,去了洗手间吐又吐不出来,说不上来的难受。   最后,她惊然发现,例假似乎已经晚了大半个月都没来。   综上所述,她完全有理由相信,她怀孕了。   这个想法让她又惊又喜,晚上下班回家顺道买了验孕棒。林冬绪还没下班,她简单烧了几个菜等他回家。   厨房抽油烟机声音比较大,以至于林冬绪回来的时候她没听到。忽然厨房门被打开,林冬绪一脸不可思议的模样看着她。   “沈暮你……”   “什么?”她回过头,看见他手里拿着刚刚买的验孕棒,忽然觉得好笑,说:“还不知道,等下验一验。”   林冬绪进来关掉炉火:“现在就验。”然后就把她拉进洗手间,开始帮她脱裤子。   沈暮惊了一下,掰开他的手:“我自己来,你出去呆着!”   “我来。”林冬绪态度坚定。   “不要,很脏。”   他抬眸,“你身上我哪里没碰过,一点都不脏。”   拗不过他,沈暮只好随他去了,由他伺候着验。过了一会儿,林冬绪盯着那验孕棒仔细看,忽然眼神一亮,抱住沈暮又是亲又是揉的。   “有了?”   “恩。”他高兴的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捧着她的脸,狠狠的亲了一口,“我要当爸爸了。”   沈暮想说,早知道你这么想要孩子,刚结婚那会儿就怀了,也不至于现在愁着要不要把工作辞了。可是转念一想,那时候他不是不想要的,只是他们刚刚才重逢,他的腿有残疾,很多事情他没有信心,她也不能去逼他。不管怎么样,只要他高兴就好。   晚上躺在床上,林冬绪把她搂在怀里睡觉,沈暮困的不行了,忽然被林冬绪的一句话给吵醒。   他说:“暮暮,咱把工作停了吧。电视台工作多,辐射又大,对你和宝宝不好。”他说的小心翼翼,似在征求她的同意。   沈暮其实也有这层顾虑,她也不是以事业为重的女强人,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想了想便点头答应了。   “我怕在家无聊,能不能暂时换个岗位,做做文员的工作?”沈暮问。   林冬绪思忖了一会儿,说:“好,我明天跟领导提一下。”   沈暮听他同意了,没在意他后半句话就昏昏睡过去了。      第二天下午,沈暮就被叫到领导办公室谈话去了,领导大抵就说顾虑到她怀孕身体不适,将她掉到后勤部门什么的。沈暮还在疑惑领导怎么知道这回事儿,又听领导打趣道:“我说小沈呐,你虽然没隐瞒你已婚,不过你怎么不说你先生是小林呢?你们夫妻俩把大家骗得团团转,这顿赔罪 53、番外 ...   饭可是少不了的,等着大出血吧!”   沈暮讪讪笑起来,他怎么不跟她商量一下就跟领导说了这事儿呢,真是猴急!嘴上客气说:“这事儿怪我,我让他别说的,他在行内名气不小,我不想仰仗着他才有所成就。”   台领导赞许的点点头:“听小林说,你上学那会儿是他的学生?”   沈暮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这情份真是让人羡慕啊。”台领导轻叹,也八卦羡慕了一回。      回到办公室,就看见林冬绪在那儿发喜糖,脸上都是笑意。沈暮还没反应过来他在做什么,就听见有人说:“林制作,恭喜恭喜啊,哪天把嫂子带来玩啊,我们都没见过,怪好奇的。”   眼尖的有人看见沈暮了,招手叫她过来:“沈主播,差点你就错过喜事了。林制作的老婆怀孩子了,发喜糖呢,你也粘粘喜气,改明儿就到沈主播有宝宝了,哈哈哈哈。”   沈暮头皮一阵发麻,心里叹气,这场面也太乱了吧。正走过去,却一把被林冬绪拉住,一下跌进他怀里。   忽然间,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定住了,表情各异的看着这两个人。   只听林冬绪说:“谢谢各位对我太太平日的照顾,她明天就调到后勤部了,到时候有什么事情你们还多帮帮她。”   沈暮脸色一阵白一阵红的,还没发火,林冬绪就丢了句:“我先送她回家”便拉着她往外走。   顿时,身后惊叫声连连,有人拍桌子踢椅子,直叫:“我的老天啊!”   沈暮终是没有发火,跟着笑起来,心情大好,挽了林冬绪的胳膊说,撒娇:“老公,我肚子饿。”   林冬绪低眉,笑着说:“咱吃大餐去,不能把我媳妇儿饿着。”      九个月以后,沈暮顺利诞下一对龙凤胎。哥哥取名林子轩,妹妹取名林子嫣。   大半夜的,卧室里一高一低的婴儿哭声此起彼伏,一声一声叫人心疼。沈暮抬脚踹了一□侧的林冬绪,恹恹的说:“林冬绪,你儿子哭了,还不去哄一下,吵死了。”   身侧的人叹了口气,亲了下她,下床将儿子抱起,瞥见小女娃儿泪光闪闪哭的更加凄惨,对床上那蜷在被子的女人说:“沈暮,你女儿哭的上气不接下去,你不去管管?”   沈暮揉了揉眼睛爬起来,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林冬绪看在眼里心里一抽,心疼不已。沈暮抱起女儿,让她趴在肩头,柔软无骨的手掌轻轻拍着宝宝,嘴里轻声唱歌哄着孩子睡觉,时不时的低头亲一亲宝宝的脸颊。   那温柔的模样让林冬绪一时看呆了,末了轻笑了一下,眼里尽是无限宠爱。   有生之年,得她相陪,足矣。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冬绪》至此就全部更新完毕了,感谢大家一路支持买V看文。。鞠躬,非常感谢!!!最后,新文《我的歌声里》还请大家多多支持!!! ps:如果这一章被和谐了,亲们请留邮箱,我发完整给你们,我是说如果被和谐哈……船戏个人认为比较……激情。。 ━━━━━━━━━━━━━━━━━━━━━━━━━━━━━━ 小说下载尽在八零电子书网www.txt80.com--本书由【夭桃仙仙】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